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第1节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作者:朱砂 简介: 为了不因车祸而英年早逝,陆希含泪接受某时空管理系统的安排,进入圣光大陆为自己赚取“再活一次”大礼包。 然而广告真的不能信,什么奥妙无穷的魔法生活,什么五光十色的魔兽魔植,都是虚!假!宣!传!事实是她的初始人设穷到只有一间木板房和几件破衣服,连硬到咬不动的黑面包都捞不到一整块! 来都来了,还能咋办?陆希只能努力生活呗。 险些被送上火刑架的时候,她忽然被告知自己是某伯爵的私生女,现在已经成为爵位继承人! 陆希还以为是系统突然大发善心,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就问这个突然冒出来自称恶魔的家伙是怎么回事?合着这个继承人的位置是她出卖灵魂得来的?什么时候的事! 内容标签: 西幻 基建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希 ┃ 配角:海因里希,何赛,安东尼 ┃ 其它:历险,基建,女强,西幻 一句话简介:为了“再活一次大礼包”,冲鸭 立意:在异世界基建,依靠双手丰衣足食 作品简评:加班过度的医生陆希惨遭车祸,睁开眼睛却获得了再活一次的机会,只要她能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捞到十万信仰值,就可以重回地球,续号再练。然而,这是个魔法世界,掌握信仰的是光明神治下的教会,而陆希开局就先绑定了一个魔鬼,真是任重而道远……难得认真踏实的西幻基建文,真理与魔法齐飞,科学共神术一色。凡事就爱正面刚的女主,加上一堆各有特色(全不着调)的狐朋狗友,共同演绎一个惊天阴谋——是的,什么再活一次大礼包,都是骗人的! 第1章 来都来了(一)、没想到现在她也要吃猪食了…… 陆希睁开眼睛的时候,夕阳西沉,一缕黯淡的光线穿过树林,正好落在她脸上。 金星乱冒…… 跟金星一起冒出来的,是一堆记忆的碎片,像许多张褪色的旧照片,在她的脑海里不停地沉浮。大约是因为原主的死亡,大脑也受到一次破坏,所以这些碎片杂乱无序,以至于她躺了好几分钟,才勉强抓住几片最大的,把自己的新身份拼了个大概。 但是拼完之后,就不太想起来…… “你还好吗?”一个很不起眼的光球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对她表示关切。 “不好。”陆希面无表情。 换谁也好不了吧?辛辛苦苦加班结果出了车祸,想要活下来还得先来异世界完成任务——谁高兴这么折腾啊?更不用说现在给她选的这个人设有多糟糕了。 光球显然对她的回答一无防备,愣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那,那你现在……” 陆希在地上笔直地又躺了十秒钟,然后翻身坐了起来:“走!”天快黑了,她可不想在异世界的山林里过夜。真要这样,估计这任务还不用出新手村就完蛋了。 然而她这一起身,立刻就一阵头晕,眼前再次金星乱闪,膝盖和手肘的伤处也疼起来。 “你不是给我做修复了吗?”好一阵儿眩晕才过去,陆希一边查看身上的伤,一边质问光球。 “是的。”光球回答得倒是很利索,“灵魂转移入身体的时候,包裹魂体的能量会自动修复致命伤。” 然而陆希并不上当:“那为什么我一动就头晕?”手脚上都是一点皮外伤,应该是这个身体的原主摔下山沟的时候撞到的,都不算什么。如果致命伤已经被修复,根本就不该出现头晕目眩的表现。 光球有点支支吾吾起来:“那个,可能因为换了新身体,灵魂还不能完全契和,所以你思考过多就会——” “我觉得不是。”陆希很干脆地说,“因为刚才我在接收记忆的时候并没有难受,那时候我也思考了。我觉得这更像是贫血引起的。如果有严重外伤那可能是由于大量失血引起头晕,但现在并没有。” 除了身上那点擦伤,这个身体并没有更严重的外伤了。陆希本来以为原身应该是摔到头部致死,但她的衣服上甚至没有什么明显的血迹——除非这个“时空管理局”所说的修复,还能把流出来的血再倒灌回人体里去。 光球闪烁了一下,小声说:“那,也可能是这个身体原本不够健康……这个,这个是不算在修复范围内的。” “这个不算?”陆希难以置信,“当初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 陆希说的当初,就是她刚刚出车祸的时候。她在医院值完夜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超速的大卡车撞飞了。超速大卡撞一辆小POLO简直就像猪拱白菜,她在撞击的那一瞬间就已经知道自己没救了…… 但是出乎意料之外,几分钟后她发现自己居然没死,而是站在一个黑暗的空间里,听对面的光球开始讲解“再活一次”大礼包的获得方法。 按照那个光球,也就是自称“时空管理局智能系统”的说法,因为她的灵魂足够强韧,在离开身体的瞬间并没有直接消散,所以获得了一次穿越的机会。如果她能在新世界里完成任务,所获得的能量可以修复她原先的身体,也就是可以让她在车祸里“奇迹”般地活下来。 陆希当然是想活的。她刚刚升了副主任医师,才买了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人生看起来光明无限呢。再说了,难道奶茶炸鸡不好吃吗?手机游戏不好玩吗?电影小说不好看吗?她为什么要死啊?她还打算为了医疗事业奉献终生呢! 所以她当时的确是比较痛快地就答应了,但这并不代表她没仔细听,智能系统当初明明说的是“会为你随机选择最适合的身体”,“虽然需要原身已经死亡,但会对身体做好修复,不影响使用”。 “是,是不影响使用啊……”不知道是不是太智能了,光球居然有点结巴起来,“虽然可能这个身体有点弱,但,但之前能够使用,现在也——”它结巴了一会儿,聪明地转移了话题,“天快黑了……” 一句话把陆希所有的话都噎了回去。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地方被称作黑松林,乃是夹在附近几个领主的领地之间,属于“三不管”地带。 这种地方,因为没有领地的保护,极易出现魔化的野兽,也就是此地所谓的“魔兽”。魔兽比之普通野兽更加凶猛危险,不赶在天黑之前离开,随便撞上一只就足够把她撕成碎片了。 不过即使没有魔兽,麻烦也多着呢。 陆希用手里的木棍拨弄着前方的草丛,就能听见细碎的声音,也不知道是蛇还是别的什么,有些沿地地面跑开了,有些则似乎是干脆爬上了树。她仰头看了一眼,头顶的树木高大茂密,树枝之间还缠绕着各种攀援植物,仿佛织成一个巨大的穹顶,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 这里会比外面黑得更早,她必须加快脚步。 还好她记得回去的路,原主也并没有往山林里进得太深,如果不出什么问题——比如说遇到野兽,她应该可以在光线完全消失之前走出去。 然而人生总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墨菲定律永远不会错,陆希才想到野兽,就从吹来的风里闻到了一股腥臭味。 有的时候嗅觉太灵敏了可能也不是好事。陆希把头转向风吹来的方向,首先看见一双在暗处发绿的眼睛,然后才分辨出那东西的轮廓——应该说,现在这个身体的视力比她原来的身体好多了,在这样的光线下她都认了出来——是狼。 好消息是:只有一头狼。坏消息是,她只有一根棍子。 “你们没有新手保护期吗?”陆希握紧棍子,对光球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地问。 然而光球的回答听起来特别冷酷无情:“没,没有。保护你的灵魂在两个世界之间穿梭需要不少能量,而且太多的能量转移会导致空间的不稳定,所以能量仅限于维持你的灵魂强度不变。再,再说,这也不是游戏啊……” 最后一句话像一盆冷水泼在陆希头上。的确,即使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她仍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很正常,小说里才会发生的情节突然降临到自己身上,是人都会有种虚幻的感觉。 然而现在,面对着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的野兽,陆希头一次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做梦也不是游戏,这是真实的。如果她失败了,结果只有一个…… 然而认清事实也并无多大帮助,因为没有什么赢的可能。面前这头狼虽然瘦,但也不是陆希能比的,而且瘦也意味着饥饿,意味着它绝不会轻易放弃猎物。 虽然已经觉得没有希望了,陆希仍旧把背后的筐子转到胸前,试图挡住要害部位,同时握紧棍子,把用来挖掘的尖端对准了狼——木棍尖端在火里烧过,碳化增加了一定的硬度和锐性,如果她可以准确地一棍子戳进狼嘴里或者眼睛里,那还有翻盘的可能。 狼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低垂的尾巴轻轻地摇摆,龇出了牙。正当陆希绷紧神经等着它进攻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几声呼噜。 那声音并不响亮,乍听起来有点像个人在酣睡,但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那绝不可能是个人! 这声音一响起来,陆希对面那头狼就猛地停下了脚步,然后稍微一犹豫,居然转身跑了。 虽然狼跑了,陆希可是半点都没放松——狼为什么跑?想来也不是突然大发慈悲要改吃素了,恐怕是因为,它感觉到了危险,不跑不行,要丢小命! 能让一头狼觉得危险的东西,对陆希多半更危险! 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几声呼噜响过之后,再没有什么动静了,好像那个东西真的是在沉睡,只是偶尔翻身才打了几个呼噜似的。 尽管好奇,但陆希绝不会这时候作死地去搞什么探索揭秘,她紧握棍子,用最轻的脚步倒退出一段距离,才转头拔腿疾走,一边走一边不时回头。 然而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跟上来,大概走了十几分钟之后,眼前猛然明亮起来,一条小河哗哗作响地从几步之外流过——这是黑莓镇赖以生存的河流。水声之中还夹杂着悠长的钟鸣——这是黑莓镇中央教堂的圣钟在响,能听见这个钟声的地方,就意味着已经进入了黑莓镇的领地保护之内。 “呼——”陆希长长吐出一口气,随手抹了抹汗,问光球,“刚才那个声音是什么?” 光球似乎思索了一下:“听起来像黑野猪。” 陆希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了一下,还真找到了黑野猪的词条。这是一种魔兽,虽然等级不高,但野猪本来就很凶悍,魔化之后脊背上黑色的刚毛如同铁针,往人身上一撞就是一片血洞。 尤其这东西魔化之后食性都变了,从杂食性变成肉食性,普通狼也在它的食谱上,也就难怪那头狼听见呼噜声立刻就跑了。 这么凶的魔兽,要是把她当成目标,估计她连骨头都剩不下。幸好那家伙对她没兴趣,大概是已经吃饱了吧。 “真是好运气——”陆希由衷地感叹。 但是十分钟之后,死里逃生的好心情就完全消失了,陆希表情木然地走在一座座胡乱搭建的木板房之间,十分想捏住鼻子不要呼吸——这地方像个垃圾场,味道还不如城市里的公厕! 她也想把眼睛捂上,免得看见一个男人若无其事地就在一座板房墙边拉屎,拉完之后连擦都没擦就走了,只留下那堆新鲜的东西,招来了一群苍蝇。 至于在板房之间走动的大人小孩就更不用说了,身上都是看不出颜色的破衣裳,脸和头发都有污渍,大部分孩子指甲缝里都是黑的,并且随便就把手指塞进嘴里…… 对一个医生来说,这种卫生状况简直是在用锯子锯她的神经!恨不得拿铲车来把这里的地面都铲掉一层,然后把所有人都按进消毒水里洗一遍! 不幸的是她不能这么干。更不幸的是,她也住在这个地方——黑莓镇最外围的贫民区。 陆希推开自己的板房门,就看见一只老鼠从板壁角上的洞里钻了出去。太阳穴凶猛地跳动,她反手关上门,开始在心里默念:来都来了,大过年的,凑合过吧,他是你爸,为了孩子,忍忍就好…… 最后是肚子里的叫声扑灭了她的火气,在山林里整整一天,实在太饿了,饿到没力气再生气。 陆希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其实不转也行,原主对于自己目前所拥有的财产倒是记忆十分清楚,可能是因为实在太少了。 首先就是这座破板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破木板横七竖八地拼起来,外面糊一点泥巴。一扇摇摇欲坠的门没有活页,是用草绳捆起来的。该有的窗户没有,倒是板壁这里那里的,随便都有一指宽的缝隙,现在天马上就要黑了,还有微弱的光线从那里透进来,想必白天的时候,采光会更好…… 这真是令人欲哭无泪的优点——采光靠漏风…… 如此透光的房子自然也谈不上隔音,陆希在屋子里站着,就听见外头有个女人的声音在说话:“居然回来了?还以为她今天就死在外头了呢!” 这语言对于陆希来说是陌生的,然而她却听懂了,并且直觉告诉她,这女人说的就是她。 邻居这么不友好的吗? “嗯——”光球又冒了出来,小声说,“要是你死了,你的东西她都可以霸占。” 就为这?陆希环视这间破板房。 十平米左右的空间完全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除了一张木板床,就只有床头一个破箱子,和吊在房顶上的一个篓子了。破箱子里有一套跟她现在穿的差不多的旧麻布衣服,篓子里有半块黑面包和一把豆子——吊起来,可以不被老鼠吃掉。 连桌椅板凳都没有,更不用说别的。倒是屋角堆了个土灶,现在灶里当然只剩下冷灰,灶上面则放了一个陶罐,里头是她昨天晚上煮的野菜粥。 这就是原主的全部财产——哦,现在是她的了——也值得惦记,并且因此盼着她去死吗? 光球在屋子里绕了一圈儿,仿佛也觉得有点一言难尽:“这里,这里是贫民区……”哪怕一根草都有人要,而且,这房子里多少还有点东西——比如说,一口好锅就是好东西呢! “好锅——”陆希看着架在灶上的那个形状并不怎么很规则的东西,想起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不粘锅、自热锅、智能压力锅、养生电砂锅…… 越想越饿……算了,锅不重要,重要的是锅里的东西好不好吃。 一分钟之后陆希放弃了喝粥的念头。这个也叫粥吗?就是水煮野菜——哦不,里头好像还有一块块的糊状物,整体散发出一种酸不唧唧又苦茵茵的味儿,让人疑心喝下去会不会中毒。 陆希回忆了一下,原主用的是此地常见的一种叫做白藜的野菜,加了点豆子和黑面包丁。 常见野菜?陆希用旁边的木勺在罐子里舀起一点没煮烂的菜叶仔细看了看,才忽然想起来——这不是灰菜嘛!小时候她住在农村的爷爷家,也挖过这东西给猪吃呢。 没想到现在她要来吃猪食了……陆希悲从中来。 其实灰菜也可以做为野菜供人食用的,甚至还有一定的药用及保健作用呢。可是吃的时候至少先用热水焯一下去去苦味嘛,就这么煮——真是猪都不爱吃! 至于黑面包丁——陆希捞了几块,那味道也是一言难尽。最主要的,总共也没几块面包丁啊,捞了半天,肚子还是空的。 “就只有这种东西吗?”陆希嚼着几粒没怎么煮烂的豆子,勉强咽了下去。真的太难吃了,想当初她在偏远山区搞帮扶的时候,在老乡家里吃的饭也没这么难吃的,这连点盐都没有啊。 光球很耿直地回答:“有没有别的东西能吃,你知道的。现在你是露西。”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她已经是露西了,所以她很清楚,没有。 第2节 第2章 来都来了(二)、这人设真是没谁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板房里跟个鬼屋一样,不但黑洞洞,而且还有风声呜呜响。也幸好现在还是秋初,要是到了冬天…… 陆希摸摸身上这件打着补丁的麻布衣裳。大概是为了干活利索,这衣裳是按男装式样做的,外面袍子,里面裤子。 料子其实还算厚实,只是穿得时间太久都要洗薄了。如果到了冬天,即使套两件估计也没有多少保暖功能。 所以除了吃,她还要操心穿?不,她现在应该操心的是先把火点起来。 如果没有摔下山沟,原主会在太阳西斜不久就回到家,那时候她在灶灰里捂的火种还没有熄灭,吹一吹就可以重新生火——这也是贫民区乃至平民都常用的办法。 但是今天陆希回来得太晚了,火种早已经熄灭,她得去邻居家借火。 陆希拉开门,又把门关上了。 “怎么不去?”光球在她背后探头探脑。在黑暗里它就比较显眼起来,像只小小的萤火虫。于是陆希一伸手把它捉住:“你会点火吗?” “不,不会——”光球其实并没有形体,从陆希手指缝里就挤了出来,“其实我也不是可见光,只是存在于你的意识里。你看见我是一个光球,是因为你的潜意识觉得这样更习惯,否则你连声音都不必发出,只要在意识里就能跟我交流了。” 难怪看着发亮,却照不亮周围,原来根本不能当灯泡用。 陆希叹口气,把光球扔到一边,摸着黑回床上坐下了。光球还在不解地问:“怎么不去借火?” “没有人会借给我的。”陆希又深深叹了口气。 在开门的时候,她又搜索到了原主的一些回忆:“妮娜会借给我火,但现在不行,她继母不会同意的。” 妮娜是邻居家的女孩,刚才在外面嫌陆希没死的那个女人,就是妮娜的继母玛丽亚。 整个贫民区,只有妮娜对原主友好,其他人全部都是侧目而视甚至想要喊打的。这不是因为原主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而是因为她是个“双黑”,也就是有黑头发和黑眼睛的人。 “双黑”,在光明教廷的宣传之中,属于“最容易被魔鬼诱惑而堕落”的血统,因此被人鄙视甚至抵制,尤其是在黑莓镇这样“虔诚”的地方。 而原主之所以被养母抛弃,沦落到现在这个境地,也与双黑血统不无关系。 是的,所以说时空管理局随机挑选的这个人设真TM好到爆了!原身露西不但是个因灾致贫,流浪到本地的难民,还是个私生女! 因为出身不光彩,所以她被送到了农庄上,连带着一笔抚养费,交给了当地一个年轻寡妇。看在钱的份上,寡妇对她还不错,“母女”两人平静地生活了16年。 但是在遭遇蝗灾之后她们居住的整个农庄都成了白地,当初用那笔钱添置的东西也化为了乌有。许多人被迫离开农庄逃难,露西母女俩也夹杂在其中,一直到了黑莓镇。 然而黑莓镇一带的民众十分虔诚,对露西这样的双黑姑娘十分反感,在这里甚至没有人肯给她点活儿干,于是她就真成了个累赘。 没有钱,饿肚子,十几年的“母女”情份也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于是在露西生了一场病花光最后一枚铜币的时候,养母就跟着一个路过的小商人走了,扔下她在贫民区独自挣扎。 她去黑松林也是因为实在无计可施了。贫民区的房子也是要租金的,虽然每个月只要几个铜币,可是没有活儿干,露西一个铜币也挣不到。下个月她就会被赶出这间破板房,只能流落街头了。 而黑松林虽然危险,却有一种珍贵的出产——松露菌。虽然时空变了,松露菌的地位却没变,仍旧是被贵族追捧的珍贵食品,只要找到鸡蛋大的一块,就能在商人那里卖到50枚铜币! 当然这个价格比起商人们卖给贵族的简直不值一提,但穷人也没办法,因为他们见不到贵族,没有出卖的渠道。 总之露西在万般无奈之下,进入了黑松林,但是她跑了好几趟都一无所获,自己反而不慎摔进山沟,失去了生命。 “这姑娘真是可怜……”陆希第三次叹了口气。才十六岁的女孩子,骤然遭到这样的打击,最后无声无息地死在山林里,甚至她的死亡都不能为人所知,当然,就算知道了大概除了妮娜也没什么人会为她伤心的。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现在可怜的是你……” 哦对,现在境遇悲惨的是她了。 “明天得先找点吃的……”陆希双手枕着头,看着天花板——那里有一道裂缝,如果下起大雨,肯定会是一道“好景观”。 光球小声说:“野菜……” 想起刚才那一锅“粥”的味道,陆希嘴里顿时一阵发苦。但光球说得没错,这年头野菜确实是重要的食物来源,尤其在黑莓镇,去树林里挖野菜是不交税的。 是的,在有领主的地方,领地之内所有的东西,包括一根草一片树叶,都属于领主!不然你以为柴火税是怎么来的?就是你在野外捡根柴火,也得向领主交税。 本地的领主是伯斯男爵,虽然爵位很低,但他跟光明教会的关系却不赖。黑莓镇这座本来并不大的镇子竟然能拥有一位正式的牧师,使得这镇子的人口年年增加,如今已经扩大到原本的两倍了。 大概因为日子过得舒服,伯斯男爵很慷慨地允许他的领民们去他的山林挖野菜和捡柴火,并且不收柴火税,只要把自己的收获留下三成就可以了。 想起这条法令之后,陆希只能说一句:“真是太‘慷慨’了……”这TM也叫不收税? “是的。”光球却很肯定,“只交出收获的一部分已经非常好了。在别的领地,柴火税都是要收钱币的。” 交出收获就是交实物,这个老百姓可以做到。但如果交钱,那就还得再经一道手续,再受一次盘剥。夏天还好,冬天需要取暖的时候,那可就是一笔大花费了! 当然,这个不收税也是有限制的。山林只允许孩子、妇女和老人进出,青壮男人不许,因为他们能弄到的柴火太多了。另外,不允许捕猎,什么兔子、鸟类、鱼都包括在内,连鸟蛋都不许捡,否则以盗窃罪论处,砍掉一只手! 哦对了,本地特产的那种黑莓,摘到了也要上交,因为伯斯男爵特别喜欢这种黑莓酿的酒,所以黑莓就不算在野菜和普通浆果之内,平民是不许吃的。 除此之外,别的税那就一样不少了。不单要交给领主,还有交给光明教会的那一份儿,反正陆希一时之间都数不清楚就是了。 “平民要怎么活呢?”陆希不禁发起愁来。这苛捐杂税,比解放前都毫不逊色。 光球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再次提醒:“是你要怎么活……” “……你说得对。”陆希抹了把脸,她还是没有认清形式,总是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排除在外。事实上她现在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员,而且还是处于下等阶层的贫民。再加上“双黑”的血统,在黑莓镇这样的地方,到了冬天她连去教堂领碗粥的资格大概都没有,还是先担心担心自己吧。 黑松林是不敢再去了,那只能去黑莓镇外的树林,陆希扒拉着脑海里的记忆碎片,终于找到了有用的东西。 “芋头?”光球疑惑,“那是什么?” “你不知道?”陆希也疑惑了。来的时候智能系统告诉过她,这个空间与她的世界其实同根而生,只是早早就在某一个节点上分道扬镳,之后甚至连时间流速也不一样了。所以看起来完全不同,但其实原理还是一样的,甚至“正常”的动植物都基本相同,比如兔子还是兔子,而灰菜还是灰菜,只是有些会换个名字罢了。当然魔兽啊神术之类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跟她谈判的那个智能系统也是光球,眼前这个也是光球,大家明显是一家的,难道知识储备还不一样吗? “不一样。”眼前这指头肚大点儿的光球还真的左右晃了晃,像在摇头,“送你过来的是主系统,我只是辅助系统30288号,仅限于在这个空间使用。” “那也不对啊!”陆希发觉自己好像又踩了一个坑,“辅助系统不也是主系统分出来的吗?给你加点内存有什么难的?” 光球支吾了一下,终于说:“其实我只是一个临时性的辅助系统,除了知道一点这个世界的常识,并没有多少作用。我存在的主要意义就是记录你的任务积分,无论你的任务是完成还是没完成,结束之后我都会被销毁的。” ?! 陆希险些要叫出来!合着这个辅助系统就是这么“辅助”的?只会记录任务积分?那不就是个内存条吗?她还以为是智能小助手呢! 光球几乎缩成一个光点,小小声地说:“并,并不是……” “我能投诉吗?”陆希面无表情地说,“投诉你们虚假宣传,欺骗顾客!还有,你们那个主系统还说什么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千奇百怪的魔兽与异植,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什么什么的,都是虚假宣传吧!” 光球看起来想把自己缩到没有:“不,不行,那是广告,广告是,是合法的……再说,”它终于找到了一点儿底气,“魔法魔兽什么的都是有的,你不是已经见过黑野猪了吗?” 这次轮到陆希提醒它:“没见着。”只听见了呼噜声而已。 光球噎了一下,绞尽脑汁地又想起一样来:“那还有黑莓镇的圣钟!” 它详细地讲解:“黑莓镇离黑松林很近,可是黑松林的魔兽从来不进攻黑莓镇,就是因为领地有神术防御。钟声对魔兽有驱逐和净化的作用,不但外面的魔兽不会进攻,领地之内的野兽也不会魔化,所以黑莓镇外的树林非常安全……” 陆希不为所动:“怎么证明?”也可能魔兽只是不愿意离开黑松林而已。就像野外的动物不喜欢城市一样。 光球一时半时当然拿不出证据,只能说:“你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呵呵——”陆希报以经典回复,“就你们给我挑的这个人设,不知道还能活几天啊?这个‘随机’可真是够‘随机’的。” “但,但是这个身体和你的灵魂契和度是最高的……”光球结结巴巴,“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契和度太低,也许你受到一点惊吓或惊喜,都会导致灵魂与身体脱离,那你就会直接死掉的。” 俗称嘎的一下就抽过去了吗?陆希内心毫无波动地想。 光球看她油盐不进,终于无话可说,小心翼翼地问:“那,那你要拒绝任务吗?” 得,这下倒是准确将军,一句话就把陆希将死了。她能拒绝任务吗?她不能!不管这事儿有多坑,她都得在坑里挣扎着爬出来,而不是就地躺平。 得了,还是先看看任务吧。 任务倒是很简单,光球在她眼前展开了一个A4纸大小的透明屏幕,仿佛游戏面板。面板左侧是她的资料,当然现在是按露西的资料来了,什么年龄身高体重的,陆希一眼都不要看,只看右边的任务栏。 收集信仰值:十万点。 简单明确,数目惊人。 “信仰值是什么东西?”陆希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 “就是信仰。”光球的解释也非常简单明确,“有一个人信仰你,就有一点信仰值。” 十万点,就是需要十万个人信仰她? 陆希简直怀疑时空管理局那个智能系统有毛病:“怎么让他们信仰我?”信仰!这事儿是那么容易能成的吗?她是个医生,不是个传教的! “就……”光球吭吃了半天,只憋出一句,“你努力?” 努力你个毛线球! 如果这个面板有实体,陆希非把它砸个稀巴烂不可!但是面板和光球都没有实体,陆希只能瞪着面板,在心里问候一下把那个“智能管理系统”制造出来的人。 然而骂娘归骂娘,做任务归做任务,陆希关掉面板,倒在床上开始琢磨怎么才能赚到信仰值。 信仰。信,相信,信任;仰,景仰,尊敬。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双黑血统的流民,凭什么能让人信任和敬仰呢?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呢? 陆希能想到的,只有自己的医术。 “不行的……”光球细细的出声,“你不是信徒,不是牧师,没有得到神恩,没有人会相信你。如果你用草药或者别的什么办法治病,会被当做女巫抓起来烧死。” “神恩?”陆希在回忆里搜索了一下,找到了这个概念。 所谓神恩,用陆希的理解来说,就是忽然觉醒了异能。比如很多牧师是在跟随父母做祈祷的时候忽然出现了圣光;又比如说骑士在训练当中激发了斗气,都属于神恩。因为觉醒异能的人几乎都是光明神的信徒,所以这种觉醒就被认为是足够虔诚而得到了神所赐予的能力。 “真有光明神吗?” “我不知道。”光球很诚实地说,“只是教廷是这样说的。他们说教会就是奉神之命而建立,为神传播荣光的。光明神庇佑着这片大陆,而人们并不知晓。因此教会要宣扬教义,让众人都知道神的存在,并使虔诚信奉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得到神恩恩荣。” 陆希扬起了眉毛:“这听起来怎么这么功利呢?”合着信仰光明神不光是为了感谢神的庇佑,还是为了能得到神恩觉醒异能? “难道不信仰光明神,就得不到神恩?” 光球认真回答:“也有被恶魔引诱觉醒了一些黑暗能力的,那是堕落者。” 嘿,这双标劲儿…… “那怎么区分神恩和堕落?” “神恩的是保护与生长的能力,比如祈福、圣光、守护……堕落的能力则是杀戮、诱惑一类。” “这不对吧?”陆希立刻发觉了其中的漏洞,“那骑士激发了斗气算什么?他们不是用斗气来战斗的?战斗不杀戮吗?”能力这东西还分好坏?这不就跟刀一样,看派上什么用场吗? 光球解释:“骑士要遵从教义,他们战斗为的是守护与正义,跟黑暗的杀戮不同。” “那如果骑士私下里杀人呢?” 光球思考了一下:“教廷说品质恶劣的人不会得到神恩。他们杀的也只会是不义之人。” 第3节 总感觉这话等于没说。而且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不对劲——仿佛得到神恩就有了免死金牌,不管干啥都是对的。比如教会可以给病人喝圣水,而她不能给病人喝草药汤? “你是个双黑。”光球小声提醒。 陆希无语凝噎——这人设真是没谁了!原本就有堕落者的血统,变成女巫不是顺理成章的吗?何况她现在是个流民,勉强在贫民区栖身,这要是有人去报告说她是女巫,估计根本不用验明正身就可以烧死了——死个流民谁在乎呢? “算了!”陆希自暴自弃,“睡觉睡觉,明天去找点吃的再说。” 第3章 来都来了(三)、你们不会这么雪上加霜吧 陆希很累,但是她才合上眼睛没一会儿,就听见了蚊子的嗡嗡声。 纱窗没关好吗?陆希朦胧地想——要不要起来插上电蚊香呢? 然后她忽然想到这已经不是在自己家里,于是一下子就惊醒了。 蚊子没什么,但蚊子会传染病!什么登革热、疟疾、乙型脑炎、丝虫病,可都是它的爱! 而且!陆希在这一瞬间已经从蚊子联想到了跳蚤——传播鼠疫、伤寒;臭虫——传播结核病、锥虫病;还有,虱子! 一想到虱子,陆希整个人都要凉了!跳蚤和臭虫先不说,她可以确定,露西——不,现在是她了,她身上是有虱子的! 其实露西本人还是个挺爱干净的姑娘,可是当初在农庄上的时候还好,开始逃难就没了条件,更何况一起逃难的人身上都带着虱子,现在又生活在贫民区,哪有谁能幸免? 想起这事,陆希顿时觉得头上身上全都痒了起来。而且在这个时空,真要是被传染了各种病毒细菌,那除了去向教堂求圣水,真也没别的办法了。 陆希直接从床板上弹了起来,恨不得立刻把自己头发剃了然后痛痛快快洗个澡。 但这想法当然是不能成的,因为现在洗澡都在河里,河在黑莓镇外的树林里,她难道要大半夜的跑出镇子去跳河吗?更何况河里就一定干净吗?蚂蟥、水蛭,这都是吸血类的,更别提还有寄生虫…… 好了,想到寄生虫,陆希感觉自己更要凉了。这里的人可是习惯喝生水的!那河水里……难怪露西经常觉得肚脐周围会疼! “别慌,别慌——”陆希自言自语安慰自己,“来都来了,总能找到除虫药的……”如果是常见的蛔虫之类,虽然没有西药,但还有几味中药可以用呢。感谢她做老中医的爷爷,虽然她没有正式学中医,但自小耳濡目染,一些常用药也是懂得的。 至于虱子跳蚤之类,也有办法,明天她就去树林里找药。如果这里找不到,那她干脆就狠狠心真的把头发剃了再慢慢养起来,反正不能让虱子在里头做窝,天天痒得发疯! “咝——”陆希忽然吸了口气,有点不对劲啊,既然她身上有虱子,为什么从她在黑松林里醒过来直到现在,头皮从来没有痒过?不,不仅是头皮,她身上也没痒过,肚子也没疼过,事实上,除了有点贫血引发的头晕之外,这一路上她都没感觉到什么不适,这可有点不对劲啊…… 就连刚才她听见的蚊子,好像也只是往她身边凑了凑,然后就飞走了。至少她这会儿身上好好的,并没有被蚊子叮咬的包包。 有点反常的样子……陆希仔细从记忆碎片里搜索,但这些支离破碎的东西并没能给她什么线索,反而是她最后困成狗,不知不觉睡了过去,把什么传染病和寄生虫全都抛到了脑后…… 门外的嘈杂和从板壁裂缝里透进来的阳光一起,把陆希弄醒了。 一睁开眼,她就看见一条最大的裂缝外面,有双眼睛正往屋里窥视。 “谁!”陆希翻身坐起来,本能地想拉被子却捞了个空,这才再次想起来她穿越了,这里没有新疆棉做的四件套,也没有带绞链的防盗门,甚至连一堵完整的、能够遮断不良视线的墙都没有。 外头的人见陆希醒了,居然连点心虚都没有,还在裂缝里又看了两眼,这才缩回头,接着一连串脚步声走开了。反而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外面骂骂咧咧起来:“天天招些男人来,怎么不干脆跟她妈一样跑了呢,弄得我们这里不干不净……” 这正是昨天晚上那个很遗憾她没死的邻居,也就是妮娜的继母玛丽亚。别看她取了个圣母的名字,本人可是个绝对尖酸刻薄的女人,无论对自己的继女还是邻居,都绝不考虑积德的事儿。 板房里惯常地没有声响,这片地方都没几个人愿意跟玛丽亚吵架,更不必说外来的露西了。但玛丽亚可不是骂两声就算完的,她的希望是把露西骂到滚出贫民区,省得她那个继女妮娜挖了野菜还要分出去——在玛丽亚看来,这简直就跟偷她的东西没什么两样了。 她正打算再接再厉,板房的门突然打开,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贱民背着背篓,手里提着一条灰黑色的长条东西走了出来,而那东西还在她的手里扭动,玛丽亚甚至觉得那三角形的头部向她这边探了一下。 是蛇!玛丽亚当即就发出了一声尖叫。 她最怕的就是这东西,如果在野外遇见真要吓晕过去。这也是她家里为什么只有妮娜去采摘的原因,毕竟野外总少不了蛇虫。 然而这个贱民,竟然把一条活蛇提在手上! 陆希对着玛丽亚笑了一下,猛地举起了手。顿时,玛丽亚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嗖地一下就蹿回了自己家的板房——她觉得那个贱民会把那条蛇扔到她脸上! 其实这还真是玛丽亚想多了,陆希当然不会那么干,因为她手里根本没蛇,只是一条破布卷成的绳子罢了,只不过那脏兮兮的颜色,还真像条土灰蛇。至于玛丽亚看见蛇头在动,不过是布卷的一头套在陆希的拇指上,自然是想动就动。 “要不是肚子饿,我都想揍她!”陆希把手上的绳子扔进背篓,“妮娜的脾气真是太好了,知道这事儿还不整她……” 玛丽亚怕蛇这事儿,自然是原主从妮娜那里知道的。说真的,如果换了是陆希,就凭玛丽亚对妮娜的苛刻后妈样儿,肯定隔三差五就捉条蛇回来,看不把她吓尿!但是妮娜就没有这么做,虽然她并不怕蛇,而且有很多机会。 “说真的,如果神恩真的像教廷说的那样,是神对虔诚善良之人的钟爱与赏赐,那妮娜绝对有资格得到神恩。”露西从前生活在农庄的时候,也曾经有以传教为修行的苦修士经过,聆听过他们宣讲的教义——妮娜虽然是个贫民,但却真的做到了只行善不作恶,只宽恕不仇恨,甚至自己穷成那样,还会把野菜分给她这个更穷困的人呢。 这样的人都得不到神恩的话,那神肯定是个睁眼瞎。 哦不,也许神是个势利眼才对,因为据露西所知,得到神恩之人多数是贵族或者富人,按教廷的说法,是因为他们虔心供奉光明神,所以才能得到神的恩赐,而供奉是什么呢?用膝盖想也知道肯定是好东西了——比如金币呀、宝石呀、牛羊呀、奴隶呀…… 至于出不起供奉的穷人,那当然就是你不够虔诚啦,那就难怪神不赐恩给你了。什么,你说你是因为穷才无法供奉神灵的?穷死事小,敬神事大,你连饿死自己敬奉神灵的意愿都没有吗? “你小声一点……”光球有点紧张,“如果被人听见,你肯定要被送上火刑架!” “知道。”陆希又不是傻子,“这里没人。而且我现在说的话,他们也听不懂吧?”她说的是中文,光球能懂,不等于这个世界的人会懂。 光球一时还真没意识到陆希讲的不是这里的语言,愣了一下才说:“这也不行。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可能就是魔鬼的语言。”讲魔鬼的语言就是堕落者,一样要上火刑架。 “……行吧,我不说了。”陆希悻悻闭嘴,走向镇子外面。 从贫民区出去不远,就是黑莓镇的田地。现在时已秋初,有些田地里的作物已经收割完毕,只留下一些短茎,另外一些作物则正要收割,有不少人在田间忙碌。陆希远远地看了看,觉得像是麦子,而且仿佛长势很不错的样子。 “是小麦和燕麦,还有一些豆子。”光球的“视力”可比她好多了,还自动附加解释,“黑莓镇有正式牧师祈福,每年的收成都不错。” “祈福?”陆希还以为自己听错,看看田间已经有人在警惕地看她,连忙走开,一边在脑海里发问,“你是说庄稼的收成好是因为有牧师祈福?”毛线玩艺儿?地难道是牧师种的吗? 光球解释:“是神术。祈福神术用于田地,才可以让作物更好地生长,否则土地就会贫瘠甚至无法耕种。正式牧师才可以施展这种等级的神术,等级越高能力就越强。白都的大教堂就有红衣主教主持,每年的作物收成都比别的城更好。圣城有教廷在,甚至是四季如春,永远都风调雨顺的。” 陆希听得目瞪口呆。能到调节天气的程度,这神术确实很可以了。可是种地不靠农夫靠牧师,怎么都觉得不对劲:“一位牧师能管多少田地?能除草吗?能杀虫吗?”看这些人也还忙个没完,并不像省事的样子啊。 光球直晃:“这些当然不管,牧师只管在每天春季耕种之前进行祈福。”之后除虫除草那些苦活累活就都是农夫的事儿了。 “这能有多大用处……”陆希忍不住嘀咕。 “用处很大呀。”光球认真地回答,“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如果没有牧师祈福,田地就会贫瘠,或者有干旱甚至虫灾。” 说到虫灾,陆希就忽然想起了原身住过的那个农庄,正是因为遭了蝗灾才变成白地,逼 得她们出外逃难的。当时大家都纷纷说,那是因为本地的领主不够虔诚,所以才惹来了灾祸。 “看来你真的是不大明白……”她对光球叹了口气。田地贫瘠是因为只种地不施肥,蝗灾更跟敬不敬神灵无关,但是这些现在说了也没什么用,她还是先填饱肚子吧。今天早晨她只吃了点在水里泡过的黑面包,这点东西可顶不了一天。 走过田地,前面就是通往树林的小路,路口处有个关卡,专门用来检查有没有人私自捕猎的。因为陆希来的时间太晚,挖野菜的人们早就进了林子,关卡上只剩下两个护卫带着一条狗。 这可不是一条普通的狗。陆希在原主的记忆里翻出来一点知识:这条看起来像藏獒的黑狗名叫獠犬,是一种低级魔兽,其嗅觉超凡。别说你在身上私藏猎物,就算只是沾了根兔子毛它都能发现! 听说以前也有进山林的人偷拾鸟蛋的。鸟蛋可以当场吃掉,这样关卡就不会发现。后来伯斯男爵就弄来了这条獠犬,第一天就抓住了一个偷吃过鸟蛋的小男孩并咬了个半死。然后,小男孩的全家都被送去挖矿了。 伯斯男爵对此十分满意,并且仁慈地准许妇孺老幼继续进林子里挖野菜。当然,那之后就再没有一个人敢违背禁猎令,哪怕再饥饿的孩子也不敢了。 眼看着靠近关卡,陆希不由得也有点腿软起来。倒不是她怕狗,可是这条獠犬在原主的心里留下的印象太过可怕,不免会影响到她。而且——陆希现在对自己的处境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像她这样的流民是真的可以随便死的,就比如说现在,哪怕她没有犯任何错误,如果这条狗看她不顺眼把她咬死,也不会有人来救她,更不会处理这条狗! 因为这狗是领主的私产,而她不是。 人不如狗,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好在这条狗似乎训练得不错,虽然看着她的时候表情并不友善,但却没什么动作,倒是两个卫兵在陆希背后议论起来:“听说去了好几天黑松林,居然没死吗?” “运气好吧。流民就像老鼠,太能活了。不过应该也没捞到什么东西,这不是又回来了。” “松露菌哪儿那么好找的。其实她还不如去行乐院呢,长得还不错。我听说有些人对这种堕落血统特别有兴趣。” “别说,以前还没注意呢,是长得不错,能值几十个铜币吧……” 陆希紧走两步,把关卡抛在身后。这两个人议论起来肆无忌惮,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压低。这会儿陆希恨不得自己没有原主的记忆,直接听不懂这些话就好了。 不过——陆希轻轻地叹了口气,为了露西。这个女孩,被自己以为是亲生母亲的养母抛弃之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刚才那两个龌龊的守卫,才是唯一谈论过她死亡的人。 至于她的亲生父母,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们的女儿已经死了——等下,陆希忽然发现露西的记忆真的丢失了不少,就连她的养母离开她之前的那一段记忆也极其模糊,只记得养母说她是个私生女,但具体她的生父生母是谁,却忘记了! 把亲爹亲妈的事儿忘记了?陆希有点疑惑。 按理说被揭穿身世的秘密然后被抛弃,如此剧变应该印象极其深刻才对,可是在露西的记忆里,就连养母当时说话的画面都没有,仿佛这一块儿记忆整个被切除了似的。难道说因为她的亲生父母也抛弃了她,所以小姑娘受伤太重,大脑启动自我保护机制,把这一段记忆打包丢掉了? 又或者,其实养母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所以没有讲? 陆希极力思索,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当时蝗灾之后,其实她们还可以留在农庄的——要不说露西这个小姑娘还是很努力的,她既不懒惰也不愚笨,至少厨房和田地里的活儿她都能做,甚至在农庄的时候她还向当地领主的管事家的小儿子学了一点文字。这在圣光大陆的平民里可是非常难得的了! 所以当时她其实可以去领主那里做个女仆的,那位管事家的小儿子对她的美色还挺欣赏的,并且那个地方对双黑没那么排斥。 但是养母一力坚持要出来逃难,而且逃难的方向跟大部队也不一样,不是去最近的地方,而是来了黑莓镇。虽然黑莓镇确实收成好,但总觉得养母似乎是有目标的。 可是后来她又干脆利落地抛弃了露西,跟着一个小商人走了,总不能说她的目标就是这个小商人?要找饭票的话,也未必非要来黑莓镇吧? 陆希越想越没个头绪,该不会遇上狗血剧情,养母突然发现她的亲生父母惹上了什么大祸,所以果断跟她脱离关系? “我说,你们不会这么雪上加霜吧?”她问光球,“我已经够惨的了。” 光球支支吾吾:“我,我不知道……” 算了,就算真的狗血袭来,她还能抛掉这个身份不成?来都来了,凑合过吧,还能离咋滴? 第4章 来都来了(四)、这是露西的感情 黑莓镇外的这片树林依傍一座小山,面积还挺大的,走进树林不久,陆希就看见有几个老妇人在一片向阳的坡地上挖掘,却特意绕开了。 “那边一定有野菜和浆果。”光球光球提醒她。 “但是那边人也多,等我过去大概也剩不下什么了。再说她们讨厌我,不会让我过去的。”陆希循着记忆中的方向走了一会儿,终于听见了水声,“到了!” 这是穿过树林的一条小河,不过没人往这边来。河里有鱼,河边也会有野兽来喝水,但这都不让猎捕啊,那还过来干什么?尤其这一段地势低洼,树林又茂密,过于阴湿的地方连野菜和浆果都不爱生长。 哦对了,还有更糟糕的呢。 “这里没有人来。”光球扫了一下前方,连忙提醒陆希。就像陆希刚才说的,什么地方有能吃的东西,人必然会去得多,怎么可能留下这么一大片! “嗯。”陆希望着前方洼地上的一片浓绿,笑了笑,“这里大部分植物都有毒,当然没有人来。”也幸好这里跟她原来的世界系出同源,要不然她是绝不敢拿自己的经验生搬硬套的。 “那是——”光球从自己的内存里寻找出答案,“是毒马蹄。” “毒马蹄?”陆希想了想,“也算恰当吧。”海芋开的花就很像马蹄莲,毕竟它们都是天南星科植物嘛。至于滴水观音这个名字,这边信仰的是光明神,根本没观音,自然就不会有类似的别名了。 光球有些着急:“这些真的有毒,不能吃!”毒马蹄是光明大陆上的常见植物,并不是没有饿极了的人去尝试过,但这东西的茎叶里会流出有毒的浆液,碰到身上会起疹子,吃到嘴里舌头会麻木,吞下肚里更糟糕,那是真要毒死人的! “当然不是吃这个。”陆希已经走进了洼地里,在泥泞之中踩来踩去,终于找准了目标,“你看这几棵,是不是不一样?” 因为受到排斥,露西只能在别人不去的地方寻找野菜,所以常来这里。当然她为的是采摘这里河边生长的水芹菜,但陆希在她的记忆里发现了更好的东西。 虽然看起来大家都举着盾形的大叶片,仿佛长得一模一样,但仔细辨认还是能发现两者的不同之处——这是几棵芋头。 海芋,又叫滴水观音,天南星科植物,有毒。 芋头,又叫芋艿,也是天南星科植物,没毒,可食。 陆西掏出背篓里的掘棍——其实就是一根磨尖的树枝,开始吭吃吭吃地刨。 第4节 这工具实在不怎么给力,但是这里的泥土松软,所以没花多少时间,陆希终于把整棵植株都从泥里拽了出来。肥大的椭圆形根茎上还附着四五个鹅蛋大的子芋,这单株产量至少5斤以上,堪比她以前非常喜欢的槟榔芋啦,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不过再怎么也肯定比野菜煮黑面包好吃。陆希想着芋头的味道,默默吞了一下口水,把这棵芋头连根带叶一起塞进了背篓。 “这个真的能吃吗?”光球有些担心,毕竟这个跟毒马蹄长得也太像了。 “放心吧。”陆希随手又从旁边的几棵海芋上掰了些叶子一起插到背篓里,对光球眨了眨眼,“就说是拿回去盖房顶的。” 贫民区那破板房,房顶都是用树枝和草搭起来的,外头下大雨,里头下小雨,所以找些宽大点的树叶回来盖房顶是个很合理的借口,不会引人怀疑。 光球很不放心,但陆希已经背起背篓往前走了:“走吧,还缺很多东西呢。” “还缺什么?”光球跟着她往前飞,“野菜吗?这里有几棵水芹菜。” 陆希停下来,顺手从草丛里掐走光球指出的那几株植物:“缺的东西多着呢。比如说驱虫药啊,柴火啊,还有肉。” “肉!”光球被她的野心吓了一跳,“这里不能捕猎!你应该知道的,那头獠犬什么都能嗅得出来!” “放心。我说的肉不是那种肉。”陆希在河弯处停下来,趴在了岸边,伸手在水草丛里扒拉一会儿,捉起来一只颜色红亮,挥舞着两只钳子的小东西,“我是说这个。” 中午时分,教堂敲响了午祷钟。 听到钟声,陆希算是相信这东西确实是有魔法的了。比起那天在黑森林听到的晚祷钟声,树林这里离得更近,可是声音大小却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在伯斯男爵的领地之内听到的钟声都是同样响亮,无论在钟楼之内,还是最远的乡下农庄皆是如此。 这么违背物理学定律的事儿,也只能用魔法来解释了。 陆希拖着一捆柴火往树林外面走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妇人应着钟声直接跪在路边做起了祷告,连背上的柴捆都来不及放下,瘦弱的身躯被压成了弯弓,看着好像随时都能折断——这个时候,不只教堂里的人要祈祷,那些虔诚的信徒无论身在何处,都要放下手中的事情祈祷,直到钟声敲完12下。 “也不至于虔诚到这种程度吧……”陆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难道先放下柴再来做祷告,神就会怪罪吗? “只有最虔诚的人,死后才能升上光明之山,在神的身边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光球在她脑海里回答,“没有人不希望能去光明之山的。” 生前无法摆脱生活的苦难,自然就只能寄希望于死后。陆希叹了口气,加快脚步越过了她。 关卡上的守卫显然不是什么很规矩的信徒,丝毫没有祈祷的意思。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有不少人从树林里出来,他们需要一一检查——毕竟如果有小偷他们查不出来,让领主受到损失是要受惩罚的,而不做午祷倒是没什么…… 排队的人虽然多,但检查速度也很快。有獠犬在,没有谁敢在身上私藏不该藏的东西,因此并没有耽搁多久,就轮到了陆希。 “大人——”陆希没等守卫过来,就小心翼翼地先开口了,“我捡的柴火不多,能不能用这些抵柴火?”她捧出一个叶片包,“虽然只是虫子,但也许可以喂獠犬呢……” 守卫听见虫子两个字就已经把眉毛吊起来了,然后往叶包里一看,顿时后退两步:“红水蝎!该死的贱民,你弄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陆希连忙把叶包收回去,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只是想,也许獠犬……” 守卫吹胡子瞪眼:“谁要吃这种肮脏的虫子!只有你们这些贱民才会吃!这可是领主大人的獠犬,你以为会跟你们这些贱民一样吗?”他可是听说过的,以前荒年的时候贫民没有吃的,还会去地里挖蚯蚓或者白蚁来吃,实在太恶心了。亏他之前还觉得这个贱民长得不错,有点想打她的主意,结果是个吃虫子的——恐怕这些人的肚子里也都长满了虫子吧? 至于獠犬,那是领主大人的心爱之物,每天都有肉吃的。真要论起伙食来,比他们这些普通守卫都好。有时候连他们还想偷吃点獠犬的狗粮呢。 给獠犬喂虫子?这个贱民可真想得出来! 獠犬仿佛听懂了守卫的话一样,高高地昂起头,不屑地用鼻孔喷了口气,顿时引起后面排队的人几声嘘声,有人小声嘲讽:“还想拿这些虫子来讨好守卫大人,真是愚蠢……” “把该交的柴火放下,然后快滚!”守卫极不耐烦地挥手,不想跟这些满身泥和草的贱民多接触,反正虫子不算猎物,领主大人也不要虫子,想吃就让她吃去吧,贱民就活该吃虫子! 陆希可不管守卫在想什么,放下一半柴火,麻利地溜了。不过她才跑出一段路,就有人从后头追上了她:“露西!” 听见这个声音,陆希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自动自发地转过去了,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妮娜!” 虽然继承了露西的记忆,但陆希毕竟不是露西,语言这个东西她听得懂,但要自己说的时候仍旧隔了一层,以至于她跟光球说话的时候依旧使用中文,而露西的语言则仿佛一门外语,总要想一想才能说。 就像刚才她跟守卫的对话,那结巴并不全是装的,尽管事先已经想好了说词,但真正讲出来的时候还是有些磕绊——这门语言像英语,可是却有几个音是英语里没有的,发起来十分别扭。 但是这会儿,妮娜这个名字她却说得如此流畅而标准,带着发自内心的喜悦,自然而然。 这是原身的喜悦。陆希看着对面那张带几点雀斑的脸,默默地想。 “你怎么弄这些东西——”妮娜有一头漂亮的棕发,但是乱七八糟地扎在脑后,上头还沾着土和草叶,看起来也是灰扑扑的。但她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头发,只是看着陆希的背篓,“这是毒马蹄,你弄它做什么?还有这个,这个不能吃,这个也不能——露西,你是不是没找到吃的?” “我——”陆希还没说话,妮娜已经环顾四周,看没有人,就从衣服里也掏出一个小叶包来,塞给了陆希。 叶包里是十几颗红色的浆果,陆希在记忆碎片里搜了搜,立刻就拒绝:“妮娜,我不要。” 这是蔓越橘,说起来不是什么稀罕的野果,可这一片树林里有这么多人来采摘,能摘到这十几颗也很不容易了,不知道妮娜是在哪个刺棵子里翻出来的。 “我还有吃的,真的。”陆希把妮娜的手推回去,“妮娜,你自己吃了吧。”如果拿回去,这点儿糖份是落不到妮娜嘴里的,肯定给了她继母生的那个弟弟了。 然而妮娜根本不相信,反而看着陆希包里的小龙虾:“就吃这些虫子吗?” 陆希哭笑不得。小龙虾在这里被叫做红水蝎,是因为它单看前半身的两只钳子,真的跟蝎子有点相似。而且小龙虾吃鱼类的尸体,往往被误认为这些鱼是它们所“蜇死”的,虽然小龙虾根本没有毒刺,也不知道此地的人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 总之,在本地人眼里,这就是一种虫子,而且还疑似有毒,就连穷人都不愿意吃的。陆希吃这个,那就已经是饿到极点了。 “这个真的能吃。”陆希趴在妮娜耳边小声说,“我没火种了,等回去你带个火种去我家,就知道了。可是,别跟任何人说啊。” 说这些话的时候,陆希心里也是有点犹豫的。如果是她,那是绝对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的,然而露西的记忆却对妮娜充满信任。而且,之前露西挨饿的时候,妮娜连自己的黑面包都分给过她,现在她找到了吃的,想必露西也希望能够跟妮娜分享的。 妮娜对陆希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还是跟陆希一起分吃了那十几颗浆果,然后一起回到了贫民区。 陆希一回自己的板棚,第一件事就是把折来的艾蒿先弄出来。其实她是想找百部的。百部煎水,可以杀虱子!然而,她没找到,露西的记忆里也没有类似的植物,很可能此地没有。 艾蒿也能先用着,烧起来驱蚊蝇不错,煎水洗洗头也总能杀掉一部分虱子的。陆希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把那包小龙虾拿了出来。 这条河的水质还不错,陆希挑的是那种半大的小龙虾,背部红亮,腹部的绒毛也白净整齐,总之食用起来安全性比较高。 不过即使没那么干净,现在也没法计较,在没得吃的时候,也讲究不起什么食品卫生了。陆希把这些还活蹦乱跳的小龙虾掐头去尾,准备好好煮一煮。虽然没有盐,但这也是上好的蛋白质呢! 她正忙活着,就听见隔壁传来玛丽亚的大嗓门:“今天没有浆果?连点浆果都找不到,养着你就是白吃饭的!” “真想抽她!”陆希一边忙活,一边忍不住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隔壁鸡飞狗跳了一阵,妮娜拿着一根点燃的树枝过来了,后面追着玛丽亚的骂声:“今天没你的饭!明天再摘不到浆果,你还是别吃饭!” “你脾气太好了!”陆希看着妮娜叹气。每天都是妮娜去挖野菜、捡柴火,有时候玛丽亚揽回来几件要洗的衣服,妮娜还要分一半去洗。就这,还被说成是吃白饭的!相比起来,妮娜那个弟弟才是个吃白饭的呢!贫民区里像他那样七八岁大的男孩都已经去树林里打水或者挖野菜了,只有他什么也不干! 妮娜笑了一下,帮陆希点起火:“她所做的恶事,将来在主的面前都会被清算,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若怨恨,仇恨的毒液只会伤害到我自己。” 陆希冷不防被噎了一下,半天没说出话来。妮娜抬起头又对她笑了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不过露西,你也不要仇恨你的母亲,她养育了你。虽然她现在离开了你,但至少之前她爱你。” 不,之前她爱的大概是钱。陆希面无表情地想。但是心里却浮起一点伤感来,还带起一些记忆碎片,都是露西在农庄时的生活,虽然零乱又模糊,但透出来的却是温馨和快乐,这是露西的感情。 但随着这些温馨的、仿佛带着点微光的碎片泛起来的,还有另一种感情,那是发现被欺骗的失望和愤怒,还有在病中被抛弃的绝望。 只是在这些记忆碎片之中,仍旧找不到与露西亲生父母有关的消息。尽管这些感情十分清晰,可是一说到她的亲生父母,就像被涂色遮盖一样,模模糊糊再也看不清。 太奇怪了,这有点不正常啊。 陆希有点出神,而妮娜错会了她的意思,连忙说:“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就是——今天没法给你带东西吃了。” “哎——”陆希猛地回神,不管这其中有什么蹊跷,眼下这都不是最要紧的,“不,今天我请你吃东西。我们吃点好的!” 第5章 凑合过吧(一)、听了一段儿长云领的八卦 妮娜显然对陆希所说的“吃点好的”并不信任,尤其是陆希先往火里扔了一把艾蒿,特殊的烟气顿时弥漫开来,别的什么味道也闻不到了。 “真的好吃。”陆希把洗好的小龙虾中段放在陶锅里水煮——这真不是烹调小龙虾的正确方法,然而她现在连盐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麻辣佐料了,不水煮又能怎么样呢? 然后就是芋头,陆希直接把它们裹点泥扔进了灶里,引来妮娜吃惊的阻拦:“这是有毒的!” “这个没毒。”陆希压低声音,“别看它们长得差不多,其实有些有毒,有的没毒,我认得。” 妮娜惊讶地看她:“你怎么知道的?” “在黑松林的时候,我看见有人吃这个。”陆希睁眼说着瞎话,“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区别。可是你不要说出去,免得有人搞错了,真的吃了毒马蹄,会死的。” 妮娜犹豫着,陆希又补了一句:“没毒的很少,你知道我找不到什么野菜,如果有这个,今年冬天也许不会饿死。” 妮娜不说话了。她当然知道黑莓镇人对双黑的排斥,她曾经劝说过一起挖野菜的女人们不要排挤露西,但是毫无作用,甚至连她自己——倘若不是因为人缘好,都要被一并侧目而视了。 现在陆希终于找到能吃的东西,如果说出去,其他人或许只是增加了一点食物来源,陆希却可能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妮娜最终点了下头:“我不说。但是,你真的确定这个能吃吗?” “放心好了。不然一会儿烧熟了,我们先吃一口,假如觉得不好就立刻扔掉。” 这个办法倒是可以,毒马蹄只要吃一小口就会有反应,但一口也不致死。妮娜于是点头,顺口问道:“我正想要问你,昨天你回来得那么晚,在黑松林里——是遇到野兽了吗?” 她没问陆希有没有收获,看她今天又去树林找食物,就知道肯定是没有了。 “嗯——”陆希随口答应了一声,“别的倒没什么,就是快走出来的时候听见了黑野猪的声音,幸好没有惊动它。” “黑野猪?”妮娜诧异起来,“怎么又会有黑野猪?天哪,真是太危险了!露西,你千万不要再去了!黑野猪非常喜欢吃人,两年前从山那边跑过来一头黑野猪,吃掉了四个去挖松露菌的人,最后所有人都不敢再进黑松林,还是男爵带着骑士们进山把它打死的。抬回来的黑野猪我们都看到了,像牛那么大!身上的臭味离得好远都能闻到。都说这是因为魔鬼触摸过它们的后腿,所以它们的后腿就会分泌一种很臭的粘液,只有净化之后才能吃。” “臭味?”陆希根本没把什么魔鬼触摸猪后腿的事儿听进去,只是在思索——那天在黑松林,她根本没有闻到很大的臭味,难道说当时打呼噜的并不是黑野猪? 妮娜很认真地点头:“都说魔鬼会通过这种臭味来寻找并且操纵它们,还有别的魔兽,也都会有魔鬼所给予的记号……” 这再说就要扯到神秘学上去了,陆希赶紧换个话题:“你说黑野猪从山那边跑过来?不是黑莓镇本地就有的吗?” “当然不是啦。”妮娜不无骄傲地说,“我们黑莓镇有教堂,有主的圣光守护,魔鬼不敢出现,野兽也很少魔化的。出现的魔兽,差不多都是从山那边的长云领跑过来的。” 领,即领地。但不是所有领主管辖的领地都能称为“领”的,比如伯斯男爵这种小贵族,领地也只能叫做黑莓镇,绝对不够资格叫“黑莓领”。能称为领的,一般都得是公爵了,领地必须达到一定范围才可以。 所以长云领,一听就是个大地方!可是听妮娜的语气,仿佛这个长云领还不如黑莓镇呢。这是为啥? “因为长云领现在连教堂都没有了。”妮娜叹了口气,“长云领的领主,跟教会的关系很不好。” 于是陆希就听了一小段八卦——哦不,光明大陆的历史。 五百多年前,魔鬼还在光明大陆上肆虐,它们带着幽灵、骷髅、黑暗骑士以及魔兽,所过之处腥风血雨,整片大陆民不聊生。 教会就是在这个时候崛起的。最初它只是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救济贫民什么的。然而在一次救济发放的时候,一群怨灵包围了他们,黑暗之中,慈善组织的首领艾文得到光明神的神示,领悟了神术。 那一天许多贫民亲眼目睹了圣光降临在艾文身上,他拥有了净化怨灵的能力,救出了在场的人。再之后,他组建了教会,宣扬光明神的神谕,并领导大家起来与魔鬼对抗。 “教会经过一百多年的战斗,终于把魔鬼的帮手斩杀大半,把魔鬼逼迫回了深渊。”妮娜的眼神里满是敬仰,“在这一百多年中,许多出身贫民的人以虔诚和勇敢赢得了主的眷顾,获得了神恩恩泽,成为了神官或者骑士。他们为光明大陆而战,获得了无限荣光。那一百年被称为曙光时期,虽然是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可是也是涌现出无数英雄的时期。” “所以真有魔鬼?”陆希有点诧异,她还以为魔鬼触摸野兽从而使其魔化,只不过是个迷信说法而已。 “当然有啊!”妮娜非常肯定,“魔鬼虽然被赶回了深渊,可是它们并不死心,仍旧时刻想要突破深渊与人间的界限。它们的力量很大,现在仍有野兽不断地被它们魔化,还有人被它们蛊惑,竟然与魔鬼结盟,想要以此来获得力量和财富,这也给了魔鬼离开深渊的机会……” “与魔鬼结盟?”陆希瞬间想到了什么拜恶魔教之类的东西。 “嗯。”妮娜蹙起眉头,“魔鬼最善于诱惑人心。有些人因为对自己的现状不满,对主生出怨恨之心,就会被魔鬼所蛊惑。魔鬼许给他们财富或者权力,他们就提供自己的灵魂,好让魔鬼能够来到人间。” 妮娜对这种人显然十分厌恶:“我们一生中所遇到的困难,都是主对我们的考验,唯有经受这些考验,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的人,才能得到主的眷顾。这样的人,即使生前没有得到神恩,死后也能登上光明之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主的身边。而那些遇到困难就不能坚守本心,却想着用堕落换取力量和财富的人,终将被主所厌弃,沉入深渊与魔鬼为伍。” 陆希听得有点无语:“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这样的人当然是高尚的,可是这样的人如果都得不到神恩,那未免有些不太公平吧?”据她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到的信息,平民中觉醒异能的人少之又少,骑士多出于贵族之家,而神官更是大部分是神学院教育出来的——当然,能上神学院的人是什么身份,一想就知道。怎么看,这神恩都是阶级分明的样子啊。 “因为平民对这片大陆的贡献太少。”出乎陆希意料之外,妮娜倒没有说什么天生贵贱已定,或者不求生前只求死后之类的话,反而说,“谁做出更大的贡献,担负了更多的责任,就该得到更高的恩泽。同样,得到神恩就要担起责任,那些只为了私欲就愿意与魔鬼做交易的人,又怎么配得到神的恩赐呢?” 居然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吗?陆希稍微有点对妮娜刮目相看了,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女孩儿,居然能想到这一点,而不是一味的仁慈施舍以追求死后上什么光明之山,这见识已经不俗了。 妮娜却没有觉得自己说出了什么了不起的话,还在讲长云领的事儿:“长云领的首位领主老冯特伯爵是在曙光之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人。听说他原本只是王上与一个侍女所生的儿子,出身虽然微贱,却得到了神恩成为骑士。在战争结束之后,他被封为伯爵,但长云领的面积之大,几乎等于一位公爵的领地了。” 在光明大陆这里,孩子的身价还是要考虑母亲的地位,这位冯特伯爵虽然是王子,但因为国王不缺儿子,而母亲只是个侍女,所以他也就不值钱了,如果不是自己成为了骑士,大概这辈子也就是在王宫的角落里过活。 第5节 然而他确实很有出息,一路竟然升到了天骑士——这是骑士等级中的高级别了,仅次于能够进入教廷核心的圣骑士,并且立下累累战功,得到了一块超出爵位级别的封地。 “那为什么不干脆封他为公爵呢?”陆希听得津津有味,但也有点儿疑问。据原身的知识,王子是可以封公爵的,尤其这还立了大功,封地都相当于公爵了,那干吗爵位反而不符呢?除非是有人在故意压制他,用超标的封地换了爵位。 一瞬间陆希就已经脑补出了一部宫廷大戏了,可惜妮娜的回答十分乏味:“是冯特伯爵自己选择的,那块封地据说是深渊的一个出口,冯特伯爵选择那里,就是为了看守深渊出口。” 这理由……别人信不信陆希不知道,反正她不信:“既然是这样,为什么长云领又跟教会的关系不好呢?”看守深渊出口这种事,不应该是大家的共识吗? 妮娜解释:“那是现在的伯爵大人做的……唉,听说是因为对婚姻不满,所以在自己的领地内抵制教会,以至于教会决定撤出长云领,整个领地都不再受到教会的庇护了。” 按说一位伯爵,还是跟皇室有血缘关系的,他的八卦真不是妮娜这种平民能知道的,但这位冯特伯爵好像已经成了教会的反面例子,黑莓镇教堂里的人都时不时会提起,并且详细述说他现在领地的凄惨状况,好警告其他人,所以妮娜知道的还真不少。 比如说教会原本为这位伯爵介绍了一位非常合适的妻子人选——还是位公爵的女儿呢,但不知道为啥伯爵就是不干,反而看中了一个低贱的平民。 到底是有王室血统的贵族,哪儿能娶个平民?于是王室与教会一起施压,到最后还是把公爵的女儿塞了过来,但是伯爵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不呆在家里,反而是出去打仗了,把妻子一扔就是十几年。 这种做法固然冷落了妻子,但对他自己也没啥好处,其直接后果就是他没有亲生的继承人,于是王室那边,就送了一个侄子过来,好继承他的爵位。但大概是这个侄子也不合他的心意,冯特伯爵跟教会的关系就更僵,连领地内应该给教会的税收都开始克扣,终于惹怒了教会,在三年前干脆将所有神职人员撤出了长云领。 当然,以上内容是陆希自己总结出来的,妮娜叙述的那些都是从教会的角度出发,自然给冯特伯爵明里暗里扣了好多顶帽子,陆希一概都给忽略不计,问道:“教会撤出长云领,又怎么了?”要她说,教会撤出去还能少交税呢,应该是好事才对。 “那就没有人再祈福了啊。”妮娜叹着气,“小麦长不好,树木也会枯萎,虫灾、旱灾都会有,而且没有圣光净化,长云领里的魔兽也越来越多了。听说很多人都过不下去,有钱的人跟着教会走了,连平民都有迁出长云领的——我们镇子上就有人的亲戚是从长云领来的,说现在经常会有魔兽从山里跑出来,原本小麦已经长不好,还要被魔兽毁掉一部分,剩下的连交税都要不够了……” 说到交税的事,妮娜的情绪也低落了下来。她们家原本其实也是平民,但因为交不上税被赶出了原先的房子,只能在贫民区居住。所以听到有人交不起税,不免有些同病相怜的难过。 这上头陆希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了,她自己的日子还不如妮娜呢。幸好这时候灶里飘出了香味,陆希立刻开始扒:“来来,可以吃了。” 芋头的外皮已经烤焦,轻轻扒开,伴随着热气腾起来的就是一股淀粉类特有的香气,陆希的肚子顿时就叫得惊天动地,而妮娜的肚子也开始应和。 “这个,真的好香啊……”妮娜咽了下口水。毒马蹄烧起来可不是这个味道。 陆希已经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其实芋头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从前在家里她都是要蘸糖或者烧肉才吃的,可是现在——至少跟泡了水才能吃的黑面包比起来,已经是美味了! “还有这个。”陆希把煮熟的小龙虾也捞了出来。这种时候当然就别想什么麻辣小龙虾了,她连盐都没有了呢。但是这到底是蛋白质,对于贫民来说,即使没盐没油也是好东西! 两个人把一小锅小龙虾连带大半芋头吃光,妮娜才猛然醒悟过来:“这是你的——”这至少是两三天的粮食了,她居然把别人的口粮吃掉了这么多! “没事。”陆希打了个饱嗝,由衷地感觉到了幸福,真的,能吃饱实在是太幸福了,脱贫是多么重要的事啊! “我吃得太多了……”妮娜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芋头,脸都红了。就是在自己家里,她也吃不到这么饱的。 陆希摆摆手,把剥下来的壳和皮都用叶片包好装了起来,准备明天带到树林里去埋掉:“你说,要是我用这些东西,能不能跟别人交换?” 这片大陆上当然早就有了钱币,但在平民之间,很多还是采用以物易物的做法。就是黑莓镇上的集市,大部分也都是这样。 “你想换什么?”妮娜捏着手里的芋头,有些发愁,“要是想换铜币,大概是不行的……”能拿得出钱币的人,大概都不会买陆希这种不知来源的食物,他们会去粮食商人那里买小麦或豆子;而什么粮食都肯要的人,则多半也是穷得拿不出一个钱来。 陆希沉吟了一下:“要是我用这些去换小麦呢?” 小麦是唯一可以用来抵房租的东西。 在这里,小麦或者麻布是可以当做钱币来用的“硬通货”,但是在充做房租的时候,麻布是不行的,因为两个铜币的麻布只有巴掌大小,假如允许用麻布抵房租,领主收到的就是一堆布头儿,对他只能算是垃圾。 妮娜不想让陆希失望,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能吃得起小麦的人家,一样看不上陆希这种食物的。 “这样啊……”陆希叹了口气,“那就没办法了。” 妮娜嘴唇动了动,但最后也没说出话来。她可以把自己挖的野菜摘的浆果分给陆希,可是钱的事儿,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这会儿,玛丽亚又在外头叫了——虽然不给妮娜吃午饭,可是玛丽亚绝不会让妮娜闲着,等她自己吃完饭,就高声喊妮娜回去干活了——她揽了几件衣服,叫妮娜去河边洗。 陆希站在门口,看着妮娜搬了一筐衣服往外走,她那个后妈生的弟弟一蹦一跳的跟在后头,还拿个树枝戳妮娜的后背,就觉得手痒,很想把那个熊孩子揪过来揍一顿。 可惜这是不行的。在玛丽亚看来,她这个孩子简直是个活宝贝,生来就该像王子一样过活,谁要是敢动他一指头,简直就该被捆上火刑架。 陆希最后也只能悻悻把门一关,准备煮艾草水洗头——板房还是四处漏风,她不敢在屋里洗澡,再说,她连个浴盆都没有!凑合过吧,能洗哪儿就先洗哪儿。 第6章 凑合过吧(二)、果然没有黑野猪啊 黑莓镇的人不常洗澡——好吧,根据陆希找到的记忆碎片,光明大陆上的人都不常洗澡,因为洗澡容易洗去身上的保护,让魔鬼趁虚而入,所以他们洗澡都要兑圣水,这样才能驱赶魔鬼,保护自身。 呃,你问圣水哪里来?当然是去教堂买啦!啥?没钱买怎么办?那当然是不洗澡啦。毕竟不洗澡不会死,被魔鬼入侵了身体可是会死的哟。 “就这样,不长虱子才怪!”陆希叹着气把洗干净的艾草放进锅里煮,自己散开头发,从床铺底下摸出梳子。 这是把木头梳子,还是原主在农庄上生活条件好的时候置办的,即使到现在也没舍得卖掉。当然,真要是卖多半也卖不到钱,顶多能换一捧豆子吧。 露西的头发有些干枯,一梳就有不少头发断裂,连带着里头的“小生物”一起纷纷落下。陆希一边梳一边只觉得惨不忍睹,但是梳了一会儿她就发觉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些虱子好像都是死的! 午后时分,板棚里的光线十分好,好几条裂缝都阳光灿烂,足够陆希研究自己头上梳下来的这些小生物。十几分钟之后她确定,她头上的虱子都已经死掉了,现在粘着的不过是尸身,一梳就掉! 这是十分之不合理的。无论是从记忆碎片里搜索,还是按常理推测,原身都没有用什么药杀过虱子。当然陆希也没有,她还没找到合适的药呢! “难怪我一点都没觉得痒……”陆希使劲回忆,“但是原本是痒的……”原身经常用梳子刮头皮,就是因为虱子让她痒得难受——说起来,贫民区几乎所有人都这样,没事就能看见有人在嚓嚓挠头,然后可能还捏下几个会动的…… “为什么会是死的,而且还都死了?”陆希沉思着,忽然间闪过一个念头,“露西是怎么死的?” “摔,摔死的吧?”光球又冒出来,不怎么确定地回答,“当时你头上还有伤呢,致命伤是自动修复的。” 陆希伸手摸了摸自己后脑,也有些不确定了。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人可以摔死,身上的虱子却不可能都摔死。原先以为露西就是纯粹的运气不好,但也许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可就有点麻烦了啊……”陆希梳了两下头发,深深叹口气,“如果黑松林里还有别的秘密,那我进去的危险可就更大了。” 光球吓了一跳:“你还要去黑松林?去做什么?”查查露西是怎么死的吗? “开什么玩笑呢。”陆希哭笑不得。露西的死亡已成定局,说句无情点儿的话,露西的死并不是她的责任,如果她有能力,倒也不妨查一查,可是她现在自保尚且不易,哪里还顾得上这个。 至于她去做什么,当然是找能卖钱的东西了,芋头和小龙虾是没希望了,那片树林里也没别的油水可榨,合着转了一圈儿,她还得去黑松林。 “你还要去挖松露菌吗?”光球有些担忧,“可是黑野猪……” “你也听见妮娜说了。”陆希沉思,“那天虽然听见了黑野猪的声音,可是却并没有闻到什么味道——真的是黑野猪吗?” 光球很肯定地说:“声音是的。” “声音是,不代表就真的有黑野猪。”现在回想起来,连黑野猪的事儿都有点蹊跷了。而且黑野猪是低级魔兽,还保留着许多野兽的习性,用火是可以驱赶的。 不过松露菌,那就算了吧。那玩艺儿太难找了,主要是生长在地下,在地面上根本看不到子实体,如果不知道生长地点,就纯粹是在撞大运了。就算在她生活的时空,松露猎人们也要驯养猪或狗,利用它们的嗅觉去寻找松露菌。要是她有一条獠犬那还可以,但是她有吗? “那你要找什么?”光球呆呆地问。 “你们哪,就知道松露菌。”陆希鄙视地撇了撇嘴。松露菌确实珍贵且美味,但珍美的食用菌难道就只有松露菌?其实她在露西关于黑松林的记忆碎片里都找到线索了,只可惜露西不认识那种东西。 “猴头……菇?”光球念着这个对它来说十分陌生的词儿,“这是什么东西?” “就是长在树上的,像猴子脑袋一样的蘑菇,很好吃。”陆希说着就觉得唾液分泌加速了。唉,当你吃着没油没盐没辣椒的白水煮小龙虾时,想起猴头菇的美味,谁不流口水啊…… 再说了,这种阔叶与针叶混杂的幽深丛林里,还可能有别的美味菌类呢。比如说松茸啊,羊肚菌啊……都是她能认得出来并且此地还没有食用过的美味!不行,不能再想了,再想口水要拦不住了。 说起来,论吃谁比得过我大种花家啊。 光球想象无能地转悠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可是商人会买吗?”这种从没人吃过的东西,商人们恐怕也不会愿意尝试,或者仅仅出极低的价格,毕竟这东西如果卖不出去,再好也没用。 “不是卖给商人。”陆希笑了一下,“我这样子,恐怕他们连听都不会听我推销,就把我赶出去了。哎,我有个办法,不过先得弄到蘑菇才行。速度要快点儿,露西看见的那个猴头菇已经快成熟了。” 虽然说着速度要快,可是陆希并没有立刻就去。接下来的两天,她上午去树林里挖芋头捉小龙虾,下午就在板房里忙活。 芋头烤熟再切片风干,小龙虾则是煮熟后烤干,屋子里挂起了一串串的干货。 板棚的裂缝已经被陆希用泥和草堵住,虽然采光效果断崖式下跌,但却能挡住外面窥探的目光了。加上屋子里燃烧艾蒿的气味,没有人能闻到食物的香气。 但是闻不到,也不代表就没人起疑心。 光球在屋里晃悠,有些担忧:“今天已经有人去河边看你在做什么了。”大概很快就会有人试着去捕捉小龙虾。 “瞒不住的。”陆希低头用石头捣着晒干的艾叶,随意地说,“冬天快到了,就算是虫子也会有人吃的,何况我都吃了好几天了,这不还活得好好的吗?”穷人在饿极的时候还在乎什么呢?本来她也没打算能瞒住小龙虾的事儿,倒是芋头的秘密更容易保留,毕竟那一片天南星植物确实大部分都有毒。 光球飞下来落到她手背上:“那你现在在做什么?一点都不着急吗?” “急也没用。我又不能禁止她们去捉小龙虾。”陆希挥了挥手,“你闪开点,碍事。” 光球委屈地飞远一点:“我没有重量,也没有温度,不会影响你。” “你有亮度。”陆希无情地说,“晃我眼了。” 光球:“……”它这点亮度跟个萤火虫似的,还没灶里头的火焰明亮呢,就晃眼了?而且它本身根本没有形状,有亮度也是陆希自己想象出来的啊。 “那我不管。”陆希把捣好的艾绒和松脂末混合在一起,先均匀地洒到旁边准备好的草茎上,然后慢慢地编起草绳,尽量把这些碎末编进绳子里去,“谁叫你们那个主系统是以光球的形象出现的,现在我就觉得你也应该是个光球,改不了。” 光球缩成一团,过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啊?” 光球这么逆来顺受,陆希也不好再嫌弃它:“做个火折子。” 又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光球茫然地闪烁了两下,在光明大陆的语言里找不出对应的解释来:“是——什么?” 陆希想了想:“就是便携式火种,跟火晶差不多吧。”这几天她也在有意识地练习用光明大陆的语言说话,但火折子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儿来表达。 火晶,就是光明大陆的点火工具,在陆希看来,比较像打火机,是一种储存了火元素的晶石,低级的大概能点火十到十五次,高级的据说还能打出圣火,对于魔兽都有驱逐作用。 当然了,这个东西不是给平民用的。火晶属于炼金物品,要用神术才能制作,即使最低级的火晶也得十个铜币,一般供给常出门的小商人,以便旅途中点火防野兽。至于高级的那种,平民连看都看不着,据说外壳都是镶金嵌银,只供贵族使用! 陆希当然也是买不起的,她一个铜币都没有!所以她只能自己动手制作代替品了。 火折子运用的是复燃原理。简易版的就是用草纸卷成紧密的纸卷,先点燃再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焰了,但其实还有隐隐燃烧的红色亮点,就像烟头没完全碾灭时的余火。把它装进不通风的容器里,因为缺氧,这点余火可以维持很久,到要用的时候拿出来吹燃就行。 其实这跟在灶坑里焐火是一个道理,只是可以随身携带,更加方便。 “纸我是没有啊,只能用草绳了——”陆希长叹一声,“高级的火折子据说是红薯藤加上棉花、芦苇絮编起来,还要加硫磺、硝、松香、樟脑……可是我只有点松脂。”还亏得黑莓镇外这片树林里有几棵松树,她刮了点儿流出来的树脂,再添点艾绒,好歹能助燃吧。 “纸?”光球有点不解,“羊皮纸?”可是羊皮纸并不好烧啊。 陆希摆摆手:“不是羊皮纸。以后有机会再做给你看吧。”嚯,羊皮纸那个价格,就算能烧,谁敢拿来当火折子用啊,一张经过处理的羊皮纸,比一头羊的价格都差不多了!用不起用不起。 光球不明觉厉:“你们那里都用这个啊……” 不,当然不是!现代社会谁还用火折子啊,连火柴都快要被淘汰了,几块钱一个的打火机不香嘛。火折子那是只在古装电视剧里才会见到的东西了。 光球更加不明觉厉:“那你怎么会做呢?” 陆希沉默,半天屈起食指,一下把光球弹了出去:“小孩子——小智能系统哪来那么多问题。” 光球被弹得翻了几个跟头,莫名其妙地又飞回来,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陆希也不给它解释,低头把草绳再编紧一些,“总之,现在就等妮娜帮我换个圣水瓶回来了。好用的话,我们明天就可以去黑松林了。” 黑松林里的光线总是比外面更暗淡。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一踏进林子,会觉得吹来的风也更阴冷一些。 “是因为领地的结界离得太远,教堂的钟声也影响不到这里了。”光球像枚耳钉似的坠在陆希耳垂上,小小声地说,听起来还有点胆怯的样子。 陆希还是没搞明白教堂那口圣钟究竟是怎么“神术防御”的,请恕她的唯物主义脑袋还没法找到合适的解释,所以干脆不再想这件事了。 她走的路还是上次走过的那条。一来这条路她比较熟悉,二来露西记忆里看到的猴头菇也在这条路上,比较让人担心的就是——究竟有没有黑野猪。 松林里的空气有一种阴暗环境特有的味道,不知是不是树木太茂密,这种原本应该是“天然氧吧”的地方,空气却并没有那么清新。但,确实没有明显的臭味! 第6节 “前面就是上次遇到狼的地方了……”光球小声提醒,“好像,好像没有味道……” “你也有嗅觉吗?”陆希其实也有点紧张,一手握紧磨尖的棍子,一手握住了腰间的圣水瓶。 这个圣水瓶做得十分敷衍,其实就是一根陶管,连个盖子都没有,还要陆希自己做了个木塞子堵上管口——这费了她很大的力气,因为她没有好用的刀。只凭一把石刀来切个圆形的木塞简直费了她吃奶的劲儿,恨不得自己能变成河狸,用牙咬都比这快。 当然,这种圣水瓶是最简陋的那种,里头盛的圣水只要十铜币一瓶,是卖给勉强能出得起钱的平民的,用来治疗常见的风寒、外伤、腹泻之类。至于疗效如何,那就不好说了,主要看对这些圣水祈福的神职人员水平。 哦,一般这么便宜的圣水,最多也就是普通牧师祈福出来的,如果换了主教,那至少一银币起了,疗效也直线上升,当然用来盛装圣水的瓶子质量也水涨船高。听说在圣城,每年都会有红衣主教祈福的圣水,是用精美珍稀的水晶瓶来盛装,分送给各国王室,饮用之后一年都不会有疾病。 按说这种盛装过圣水的容器同样珍贵,照圣典上说是要供在家里的,只可惜穷人家的道德标准没那么高,所以假如有人肯用能吃的东西来换一个实在没啥用处的瓶子,那还是有人肯换的。 当然陆希绝不会说自己要这东西是用来盛火折子的,她的说法是:要去黑松林,请个圣水瓶在身边,也能求得光明神的护佑。 陆希背后的背篓里,还有四根用松枝做成的火把,树枝顶端缠了她从贫民区垃圾堆里捡来的破布,又抹上了易燃的树脂。需要的时候,只要把火折子吹燃,一分钟之内她就能点起火把! 但如果是魔兽,就不知道会不会给她这一分钟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动静,也始终没有闻到什么腥臭的味道,陆希站了一会儿,下定决心:“去看看。” 她还记得那天传出黑野猪呼噜声的位置,那里是一丛茂密的灌木,有将近一人高,足以遮挡住巨大的黑野猪。但正因为茂密,假如黑野猪庞大的身躯曾经在那里停留过,也肯定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结果并不在陆希意料之外,灌木丛附近甚至找不到多少痕迹,草木没有被压倒,枝叶也没有被碰断。 “真的没有黑野猪啊……”陆希轻声自语了一句,“更奇怪了……”那天,很有可能是有个人藏在灌木丛后面,模仿着黑野猪的呼噜声,吓走了那头狼。 做好事不留名?不,陆希更倾向于那个人是不愿意被人发现。至于救她究竟是一片好心,还是另有所图,那就不好说了。 但是露西有什么可图之处呢?陆希琢磨了一下,忽然有点悚然——该不会她之前关于露西亲生父母的猜测还挺靠谱,真的是身世招来的麻烦? 不不不,至少人家救了她,不像是有麻烦的样子。 这问题没头没脑,记忆碎片里又捞不到,就算是想破头也不可能有答案,所以陆希只思索了两分钟就把它抛到脑后去了:“走吧,先干正事儿。”要是她连这个冬天都过不去,想那么多也都没用。 陆希背着筐子的身影走出很远,灌木丛旁边的那棵大树忽然枝叶微晃,探出个脑袋来。这人半长的棕发扎在脑后,脸上一副暗银色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带着胡茬的下巴和饱满的嘴唇。 面具的眼周绘着一圈暗红色羽毛,如同凝固的鲜血,衬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珠似乎也带了点血色,乍看仿佛一只正在狩猎的豹子。 不过这只豹子看起来并没有扑击的意思,倒是对着陆希的背影摸了摸下巴,似乎颇有兴趣地嘿笑了一声:“居然被发现了?有意思。” 黑松林长年少有人来,这会儿更是只有风能听见这人的低声自语:“只是,如果真的被生命剥夺术攻击过,又怎么可能活下来,难道是个潜藏的堕落者吗?早知道那天不该急着帮忙——不过没关系,这里狼多得是,试试就知道……” 最后一个字飘散在微风里,暗银色面具带起一道流光,在相距很远的几棵树间闪过,瞬间就消失了。 这一切陆希当然都不知道,她只是用棍子驱赶着前方草丛里可能有的蛇虫,一路向着记忆碎片里的地点走去。 第7章 凑合过吧(三)、这是一个神弃者 猴头菇,是深山老林中的一种大型肉质菌,喜欢生长在阔叶树干的断面或者树洞里,幼小的时候白色,成熟后就变成毛茸茸的黄褐色,无论形状还是色泽都像猴子的脑袋,所以得名。 最妙的是,这东西往往是相向而长,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了一个猴头菇,那么在不远的地方,往往还能找到另一个。 这到底是啥原理,陆希不知道。她只在《中国土特产大全》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还介绍了猴头菇喜欢生长在森林不太稠密,湿度较高,温度在20度左右的地方,尤其比较喜欢柞树。 虽然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这并不妨碍陆希利用这些知识来寻找猴头菇。在摘下露西曾经见过的那个猴头菇之后,她朝着猴头菇对面的方向走了几步,果然在另一棵树上又找到一个差不多大小的。 “那边好像还有几棵树,过去看看。”陆希骑在树杈上向远处张望。黑松林虽然叫“松林”,但其实是阔叶与针叶混合林带,以松树为主,但也有不少阔叶树。现在已经是初秋,阔叶树的叶片开始或黄或红,混在暗绿色的针叶树之间倒是格外醒目,正方便了陆希寻找。 当然这里的阔叶树也不只柞树一种,陆希还发现了栗子树,虽然长得不是很好,但树上也是一团团绿色小刺猬一样的栗苞,很多都已经微微裂开,露出了红褐色的果实。 “回头可以来拾栗子!”陆希高兴起来,这也是可以向外推荐的食物呢。比如栗子烧鸡,栗子烧肉,栗子…… 细微的声音让陆希迅速转身,然后才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有只受伤的兔子跑到了她附近,后腿上拖着长长的血迹,正瞪着惊恐的眼睛看着她。 兔子是好兔子,但是——陆希抬头看向兔子跑来的方向,因为那边是下风口,所以她到现在也没闻到什么气味,但狼已经靠近了…… 是的,是狼,而且还是两头! 陆希没有半点犹豫地摸出圣水瓶,拔掉塞子,对着火折子用力吹气。原本已经暗淡得几乎看不见的几点火星,在得到氧气之后迅速复燃,夹在草绳中的艾绒和松脂几乎是瞬间就冒出了火焰。 左手拿火折子,右手扔下棍子从背筐里掏出一根火把,怼上。同样抹了松脂的破麻布呼地腾起更大的火焰,并弥漫开一股让野兽很不喜欢的烟气。 这一串动作简直行云流水,陆希烧起火把还不算完,把圣水瓶盖好塞回衣服里,她又把地上的枯枝败叶迅速聚拢一小堆,同样点着了。 枯败的树叶比树枝更好烧,更加明亮的火焰蹿得半人高,惊得受伤的兔子一转头就蹿了,而两头狼对着这个比兔子更大、肉更多的猎物垂涎了片刻,终于抵不过本能中对火焰的恐惧和厌恶,悻悻地后退,转头追兔子去了。 隐藏在远处的人:“……”不是,他还没来得及出场英雄救美,狼就跑了? 陆希丝毫不知道已经有人准备出手,只觉得自己有点腿软——幸好幸好,火折子没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现在怎么办?”光球也受惊不小,这可是两头狼,而且看起来都是成年公狼,如果没有火,陆希一个人只有被扯成碎块的份儿。 “我刚才好像又看见一个猴头菇。”陆希平复一下心跳,燃烧的火焰的确给人以安全感,她索性又从地上捡了几根枯枝,“走,先去看看是不是。”好容易来一次,当然要把看见的都摘了,四个猴头菇差不多就够她搞一次推销了。 不知是因为从来没有被采摘过所以产量丰富,还是因为陆希开始转运了,她看见的那个还真是猴头菇,并且根据相对原则,一摘就是一对,只是比先前的两个稍微小一点儿。 “行了。”陆希从树上滑下来,把地上的火堆踩熄,以免引起山火,“时候也不早了,赶紧走吧。”总共没干多少事,可是时间已经过午了。 “这里好像——”光球四处张望了一下,小声说,“好像是你摔下山坡的地方……” “嗯?”陆希还真没留意,被光球这么一说她才发现,确实不远处那个山沟有点眼熟,前几天她醒过来之后,就是从这条山沟里走出来的。 陆希下意识地往前走了几步,从这里可以看见,这条山沟像是被什么劈开的一条裂缝,不但深,而且沟壁几乎直竖而下,这要是滚下去可真是摔个结结实实,也就难怪原身会那么倒霉地死亡了。 而且,露西当时好像还是从树上摔下来的——陆希的目光上移,落在山沟边上的几棵大树上。其中有一棵特别茂密…… 一张脸突然从脑海里掠过。说是一张脸,倒不如说只是匆匆一瞥的侧影,头上戴着的兜帽盖住了额头和眉毛,露出来的眼睛鼻子都平平无奇,差不多就属于落进人群找不到的那种,倒是被兜帽半遮住的耳朵——耳廓长得有点奇怪,软骨突兀地多出一个尖来,使得整个耳朵看起来像是半展开的蝙蝠翅膀,支支楞楞的。 但这人是谁啊! 这张脸就像一张发黄的旧相片,单独地在脑海里沉浮,却找不到与之相关的记忆。仿佛就是哪一天走在街上,擦肩而过的一个人似的。 但这当然不可能了。结合眼前的山沟和大树,陆希觉得,这个记忆碎片很可能跟原身的死亡有点关系。 要去看一看吗?陆希犹豫一会儿,还是怂了。她现在没有什么战斗力,万一过去了,再来一次死亡触发,她也就可以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还是先苟着吧,她现在日子都还是凑合着过呢,少刨根问底比较好。 陆希毅然转身:“回家!” 然而今天注定没那么顺利,陆希走了没一会儿,就听见远处传来杂乱的声音,有哼哧哼哧和嗷嗷的叫声,还有人的声音:“走开,走开!” “是黑野猪吗?”陆希顿时后背一紧。 “不是。”光球总算派上了用场,把听到的声音跟自己可怜的内存核对了一下,“应该就是普通野猪,好像还有小猪……” 诶,有小猪,那么大概率就是带崽的母猪。野猪这东西,最危险的其实是独行的公猪,一旦被激怒那是要斗到死的。相对来说母猪因为要护崽倒更容易驱散——只要你别想搞它的崽就行。 手头有火把,陆希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去看看。听起来像是有人被野猪群包围了,能救,就还是救一下吧。 野猪的哼哧声越来越近,陆希从树后探出头去,果然看见一群野猪围在一棵树下面,其中体型最大的那头野猪背上插着一根箭,正恼火地用身体去擦撞那棵并不十分粗壮的树。而在它周围跟着的有五六头半大的野猪——还真是一家子。 这些野猪块头其实也不特别大,但这么一群看起来也有点声势惊人,最主要的是那个人大概在被野猪围攻的时候太过着急,居然爬上了一棵没长大的树,那树干支撑他的体重还行,可是被野猪一蹭一撞,就摇摇晃晃,看起来随时会断的样子。 “走开!”树上的人还在喊叫,并且向下射箭。但木头削制的箭头总归不够锋利,野猪身上又因为在泥里打滚、树上蹭痒而糊了一层“盔甲”,箭射不死,反而更加让母猪愤怒,撞得更狠了。 “嘿——”陆希把两根火把都点燃了,挥舞着从树后走出去,眼睛却早瞄好了一棵大树——要是野猪不肯离开反而来攻击她,那就马上爬树! 不过事情的发展跟陆希的判断差不多。没见过世面的小野猪先被火焰和烟气吓到了,而它们一惊慌起来,母野猪立刻放弃了树上的那个人,带着自己的孩子们撤退了,后背上还插着那根摇摇欲坠的箭,一直跑进了树林中。 野猪走了,陆希也不打算久留。其实她对树上这个人还是抱有警惕之心的,从那两个关卡守卫那儿,她算是对自己这个“双黑血统”很有自知之明了,而且有的时候人并不比野兽安全多少——这人手里可是有弓箭的,虽然看起来质量很一般。 “谢谢——”树上的人却先开了口。他好像用尽了力气一样在树杈上坐了一会儿,开始笨拙地往下爬,“你,你是黑莓镇的人吗?” “哦——”陆希含糊地答应了一声,也不承认也不否认,反问道,“你不是黑莓镇人吗?” “我,我是逃难来的……”树上的人落了地,陆希才确认他的左腿的确形状不对,有些别扭地向外弯曲,就显得比右腿要短一小截——这是个瘸子,还是个年轻的瘸子。 等瘸子直起腰来,陆希才发现,这还是个颇为英俊的年轻瘸子。 年轻人大概顶多二十岁,一头棕发有些狼狈地散在肩上,他随手耙了耙,就露出一张轮廓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脸,琥珀色的眼珠映着日光几乎变成金色,配上他小麦色的皮肤,让陆希想起朋友家里养的金渐层。 他手里简陋的弓箭和身上灰白色打补丁的麻布衣服仿佛都在证明他穷人的身份,但是这张脸却分明在高喊“我很高级!”以至于陆希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年轻人好像被她看得有点窘迫,略带几分腼腆地笑了一下,从自己腰间的篓子里摸出一块东西递过来:“谢谢你救了我,我,我没别的东西,这个是我今天刚刚挖到的,送给你。” 那是一块拳头大小的松露菌,且外表完好无损,还带着新鲜的泥土。这样品质的松露菌,说不定能在商人那里卖到一枚银币! 说真的,就连陆希,没被这张脸迷惑住,也因为这块松露菌而动了一下心。这可是一枚银币啊,普通的平民日常都见不大着的银币,几乎就能解决她目前的所有困难! 陆希简直是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但还是拒绝了:“我没有做什么,就是吓唬了一下野猪,不能要这个。” 年轻人涨红了脸,急忙地解释:“不不,要是没有你,连树都会被野猪撞倒的,那我一定会死!”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简陋的弓箭,脸涨得更红了,固执地把手伸向陆希,“你,你一定要拿着,我,我——” 陆希也端详了一下年轻人的弓箭:“这是你自己做的?你是猎人?” “不,不是——”年轻人又窘迫起来,“我以前住在枫叶城,邻居是猎人,教过我怎么做弓箭。” 枫叶城……陆希搜刮了一下记忆,发现完全一无所知,只知道肯定不在黑莓镇附近。 年轻人从她的表情上就看出了她的困惑,连忙解释:“枫叶城在很远的地方,到这里要走半个多月呢。”他挠挠头,想说话又不知该说什么,于是找补了一句,“我叫何塞。” “露西。”陆希简单地回答,“那你为什么来黑莓镇呢?” 年轻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左腿,又看了一眼陆希的黑头发,这才说:“我的腿摔断了,用圣水治疗之后还是——他们说我是被神厌弃的人……” 神弃者!这个原身的记忆里还真的有。指的就是接受过教堂的治疗,可是没有治好的人。 这种人被认为是遭到了神的厌弃,所以圣水才对他们不起作用。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的人甚至比露西这种双黑血统更被人嫌弃,因为双黑只是“易于被魔鬼引诱而堕落”,在堕落之前还是清清白白的,而神弃者却是已经明白地遭到了神的厌弃,证明他们其实已经做出了错事,只是没有被人发现而已。 呃,你问他们究竟做了什么错事?那可就多了去了。是个人你能不犯错吗?你骂过人吧?你打过架吧?你撒过谎吧?神全知全能,都看着你呢,谁知道你哪一样就被神厌弃了呢? 什么?你说这种错误大家都有?那必定是你不虔诚,你看人家同样犯过错的人喝了圣水病就好了,那肯定是因为人家虔诚悔悟,所以得到了神的原谅和眷顾。而你不虔诚,神就不保佑你! 啥,你说你很虔诚?来来来拿证据来?怎么能证明你虔诚?把心剖出来给大家看一看吗? 心当然是不能剖出来给大家看的,因为剖了也没用。据说还真的曾经有神弃者受不了众人的指指点点,跑到教堂门口自杀的,然而死了其实也白死,教堂里的人只出来宣布神接受了他的忏悔,然后就把他拖去埋了,却并没有洗清他生前的罪名。 不过好歹的,这个人在死后还得到了一场葬礼,否则顶着被神厌弃的罪名,死了家里人也不敢办丧事,只能偷偷把人往野外一埋算完。 因为有自杀然后得到神的谅解的——反正陆希是这么理解的——所以神弃者当中自杀率居高不下,那些不肯自杀的于是得到了更多的白眼,认为他们连忏悔之心都没有,即使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也肯定不是好人! 陆希把这些记忆拼起来之后只想骂人:这什么神弃者,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罪名嘛!不,比莫须有还混蛋,因为这完全就是神职人员治疗能力不足才导致的! 你比如说喝了一样的圣水,有人病好了,有人没好,这是因为病情的轻重不同,病人的抵抗力与自愈能力不同,治不好是因为圣水的治疗力不够,不信你换个更高级的神职人员来试试,保证有不少神弃者都会重新得到神的眷顾! 而且更糟糕的是,连神弃者群体都要内卷!开始大家都是莫名其妙犯错的人,虽然被人侧目而视,但因为没有足够的“罪证”倒也还能活——当然这不包括有些对此格外严格的家族,听说颇有些贵族家里因为出现了神弃者而名声威望受到影响,以至于有悄悄把人杀掉的,大概就跟种花家古代时不时的有女孩儿“暴病而亡”一个道理。 但是出现了第一个自杀的平民之后,荣誉感没那么强的老百姓也被压上道德枷锁了——你被神厌弃已经是你的错,现在已经有了忏悔的方法,你却不想用?什么你说忏悔了会死?死怕什么!能得到神的眷顾,死后也是升入光明之山去过永远幸福欢乐的生活,有什么好怕的?你不去死,就是你根本不想忏悔,你背弃了神明,你是个堕落者! 于是,圣水的无效就转化成了使用圣水者的罪名,无可辩白,无可反驳。 第7节 第8章 凑合过吧(四)、我想向您推荐一种新的菌类 “这他爹的是什么狗屎一样的事啊……”陆希在脑海里对光球吐槽,几天下来,她已经可以颇为熟练地与光球脑内对话了,“有病没得治已经很惨了,结果还要被扣上有罪的帽子,教会这些无能的废物自己都不惭愧的吗?” 就比如眼前这个年轻人何塞吧,陆希从他的话以及自己的目测中就能大略推断出是怎么回事——他摔断了腿,然后治疗的人根本没有给他正骨! 关于教会的这个大名鼎鼎的圣光治疗术,陆希这几天也琢磨过,据她看应该属于提高自身免疫力,促进细胞生长的那种技术。 圣光治疗术对一切病症都有用,不管外伤内伤,缺血缺蓝,一个圣光刷过去统统有效!这个无差别性是相当牛B的。 但可能就是因为效果太好了,导致大家过于相信圣光治疗,根本不研究其它的辅助方法。别的不说,就是对人体结构,他们都还不清楚呢。 所以骨头断了,刷圣光!筋腱断了,刷圣光!这要是运气好的,也能长得严丝合缝,可是运气不好的,那就歪了。歪得轻一点的,不影响生活,从外表也不大看得出来,也当成治好了;可是像眼前这个年轻人,那就比较倒霉了——他的腿骨在折断的时候有错位,断骨没有对齐的状态下被刷了圣光,骨头倒是连上了,但是位置完全不对,仍旧让他变成了个瘸子。 嗯,瘸子已经很倒霉,更倒霉的是他还成了神弃者,这才是能坑死人的事呢! 所以他只能离开家乡到黑莓镇来,至少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神弃者——毕竟穷人受了伤大都没钱去治疗,缺胳膊少腿也是有的。至于他肯把这件事告诉陆希,应该是因为她是堕落血统,大家都属于被歧视阶层吧。 “何塞——”陆希忍不住又看了他的腿一眼,“你打算留在黑莓镇吗?” “也许吧……”何塞看起来也有点茫然,“听说在黑松林打猎不用交税……” 陆希嘴角抽了一下:“这里有点危险,听说还会有魔兽。” “我也听说了……”何塞握着手里的弓箭,“可是,我只会这个……” 他这样说的时候,又把手伸向了陆希:“我还可以挖松露菌。这个,这个给你——”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脸又涨红了。 陆希想了一下,然后伸手拿下了腰间的圣水瓶:“我拿这个跟你换吧。你如果要来黑松林打猎,我觉得这个对你会很有用。” 几乎走出黑松林的时候,光球才在陆希耳朵边上嘀咕:“你怎么把那个送给他了?” 陆希熄灭了手里快烧尽的松枝火把,答非所问:“他好像真的是个神弃者。我说这是圣水瓶的时候,他看起来就不想接受。” 她明白光球的意思。火折子虽然简陋,但却跟火晶一样能够随身携带。不是神术物品,却能起到跟神术物品差不多的作用,这要是有人拿着这东西跑去教会举报,说她用的是魔鬼的力量,那她就得上火刑架了。 不过,如果这个人自己就是个神弃者的话,那危险就小很多了。 “而且我给他的时候就说了,是圣水瓶的佑护才能让火元素保持活力……”陆希这样说,一是自我保护,二就是试探了。 “他那个表情……”何塞当时脸上没什么异样,但身体的细微动作却表示出了抗拒——他根本不想碰什么圣水瓶,因为圣水就是圣光治疗术的一部分,他就是被这东西变成了神弃者的。 当然,前提是他确实是个神弃者。 光球还是有些担心:“万一他不是神弃者呢?穷人这样也是很常见的。”要不然神弃者背井离乡也没用。 “他不是个穷人。”陆希很肯定地说,“你仔细看他的头发和指甲了吗?” 何塞穿得很破烂,脸上也脏兮兮的,可是他的头发和指甲都很有光泽,陆希这个身体的发质都没他好! “尤其是牙齿!很干净呢。” 这个时代没牙刷,有钱人用圣水漱口,穷人那就呵呵了,相当多的人一张嘴就是一口烂牙,口气熏人。 陆希还挺庆幸的,原身之前生活还可以,并且跟着那位管事家的小儿子,学到了清洁牙齿的观念。当然她没有条件用圣水漱口,但也知道嚼一种草可以让口气清新。 这草黑莓镇这边没有,陆希也不认识是啥植物,反正露西的牙齿保护得还不错就是了。目前她是每天弄根嫩树枝,把一头咬软了来刷刷牙——聊胜于无,等以后有了条件,再搞牙刷牙膏吧。 相比之下,何塞却是腼腆一笑的时候,露出了两排又白又齐的牙齿,简直有点晃眼了。这足以证明他从前过的一定是好日子! “那么他是个逃家的贵族子弟?”光球很惊讶地说,“但是枫叶城那边……” “也许是富商,也许是贵族,但可不一定来自枫叶城。”陆希干脆地说,“不管他从哪儿来吧,只要他是个神弃者,那就不要紧了。走走,现在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她已经摘到了猴头菇,可以去卖钱了! “这不是有松露菌了吗?”光球说着有点欢欣鼓舞起来,“你不是说要买盐,买布……” “不不不。”陆希摆了摆手,“不卖这个,还是要卖猴头菇。” 主要是,松露菌实在太难找了。这次她救了人才能得到这么一块儿,以后可去哪儿再找呢?倒是猴头菇,以及别的菌菇,花时间总能找到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推广这些可比卖松露菌有前途多了! 光球更不明白了:“那你为什么还收了这块松露菌呢?”既然不卖,拿来做什么呢?毕竟看起来何塞也很需要钱的样子…… “唔,因为我需要一块敲门砖。”陆希叹了口气,“至于何塞,如果有机会,我可以试试替他治腿。” “怎么治?”光球疑惑,“他的腿都已经长好了,还能怎么治?” 这真不叫长好了。 不过陆希也没多说,毕竟现在又没有条件:“有机会你会看见的。现在——”先办正事。 光球老老实实地哦了一声,改换话题:“那你要怎么卖掉那个猴头菇呢?” 陆希反问它:“你知道伯斯男爵有个厨娘叫阿米莉吗?” 光球不知道,因为它并没有露西的记忆,但陆希是知道的,还知道这位厨娘,现在基本等于下岗了。 阿米莉的家在黑莓镇东头,是一座石头房子。 在平民当中,能住上石头房子已经是很有身份的人了。以前阿米莉也是这样想的——她可是领主的厨娘! 厨娘在光明大陆上是一份女性专有的工作,且大部分是代代相传,女儿从母亲那里学手艺,最后接过母亲的位置。 由于女性的工作机会并不多,所以这份儿工作就很珍贵。尤其能请得起厨娘的,非富即贵,这又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简直可以抢破头! 阿米莉的厨娘工作也是从自己的祖母那里继承来的——祖母没有生下女儿,所以就把手艺和位置一起传给了她。而她好端端地在男爵的厨房里工作了六年,去年冬天却被人顶替了。 有人送了伯斯男爵一个厨娘,这个厨娘曾经为某位公爵大人服务过,尤其是善于烹调松露菌! 想想看,曾经为公爵大人烹饪的厨娘哎!那不用说,手艺一定比阿米莉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强!将来举行宴会说起来都好听:今天宴请诸位的菜肴,是曾经公爵大人吃过的那种…… 啧啧,虽然伯斯男爵这种最边缘的小贵族其实也没什么宴请贵客的机会,但万一有呢? 从前他们伯斯家的领地根本不被其他贵族放在眼里,可是后来不也有了一座教堂吗?现在都有人给他送厨娘了,焉知将来他不能扩大领地,提高爵位,宴请宾朋呢? 总之吧,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反正新厨娘迅速的占领了男爵的厨房,把阿米莉挤得没了立足之地,以至于她日常竟没有什么事可做,只能回家来思索新出路了。 然而新出路是没有的。她只会做厨娘,可贵族都有自己的厨娘,想换个主人,除非有人替她介绍。然而一个小男爵家的厨娘,又有谁会看得上呢? 阿米莉快要愁死了,可是家里也半点都帮不上忙。最近,连邻居都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对她家里人说话的态度也渐渐变了——失去了位置的厨娘,大概还不如一个普通仆人呢,至少仆人能保得住工作,而她如果再抢不回厨房,不但自己会失业,今后她的女儿也没前途了。 所以阿米莉最近连门都不想出,也不想见人,但是今天家里人都不在,有人一直在外面敲门,她也只能出来开门了。 “你们有什么事?”阿米莉心情不好,口气自然也不好,尤其她面对的是两个一看就打贫民区来的少女,身上的衣服补丁摞着补丁,都快洗成渔网了。 妮娜站在前面,阿米莉的态度让她有点畏怯,但想到陆希拜托她的话,她还是直了直腰——并没有什么的,在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她也可以说话的:“我们带来了这个……” 阿米莉的目光落在那块松露菌上,顿时眼睛一亮:“多少钱?”有了这个,有了这个她就能—— 还没等她想下去,就听眼前的少女说:“这个不要钱。” 什么?阿米莉怀疑自己听错了,或者这块松露菌是假货,但她还没想完,后面那个少女就抬起头来微笑着说:“我们想把这块松露菌送给您。” 阿米莉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可能! 然后她看见了头巾遮盖下这少女的黑头发和黑眼睛,立刻就想后退一步:这是个堕落血统! 如果是在街上看见一个双黑,阿米莉会立刻离她远远的,但现在有一块松露菌摆在眼前——要知道现在偶尔送进男爵厨房的松露菌都是新厨娘在烹调,她根本沾不上手!如果她也能弄到一块,做出菜来给男爵,说不定就能…… 为了这块松露菌,阿米莉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眼前这个双黑。但是,如果被人看见她在跟双黑说话,再被举报到男爵那里去,对她肯定没有好处。所以阿米莉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门打开了一点:“你们进来说话。” 陆希微微松了口气——既然让她进屋,那就好办了。 “你们为什么要把这个送给我?”阿米莉的眼睛简直离不开那块松露菌,但还是保持着警惕——双黑天生就易于堕落,说不定已经成了魔鬼的仆人,要来诱惑她呢? 但,但如果真的是魔鬼的诱惑,这块松露菌,她究竟要不要呢?这可是难得的东西! 虽然黑松林离黑莓镇不远,但其实黑松林出产的松露菌,大部分都被商人贩卖到别的地方去了,毕竟卖给一位公爵能得到的好处,可比供应给伯斯这种小男爵多得多——再怎么跟教会关系不错,爵位和领地的档次也摆在那儿呢。 像这块拳头大小的松露菌,男爵厨房都很难见到,如果她能烹调好了端到男爵面前,那……就算是魔鬼送来的,她也,她也要得到! “因为这块松露菌,对您其实并没有什么用。” 一句话像是兜头浇了阿米莉一盆凉水:“什么?难道这是假的?还是坏掉了?” “它是好的。”陆希从妮娜手里拿过松露菌,直接递给了阿米莉,眼看着阿米莉捧着它跟捧了块金子一样仔细检查,陆希又给她泼了一盆凉水,“可是您如果把它送进伯斯大人的厨房,那结果会怎样呢?伯斯大人大概会赏赐您,但这块松露菌会交给您烹调吗?” 那是当然不会的。阿米莉咬了咬牙:“我可以先烹调好再献给大人!”虽然她家的厨房里没有合适的调料,但她可以去买! “就算是这样,那之后呢?”陆希很直接地追问,“一块松露菌,能让您拿回厨房的位置吗?松露菌这样少见,您要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下一块呢?” 阿米莉僵住了。现在商人送去厨房的松露菌都归新厨娘烹调,除非她自己能找到供货渠道,才能跟新厨娘抗衡。可是,她去哪儿找呢? “你们不能再送来吗?”能挖到一块,就能挖到第二块吧? 陆希摇摇头:“您知道松露菌的珍贵。”多了还叫珍贵吗? 阿米莉愣愣地站了一会儿。她舍不得放下手里的松露菌,可是又确实知道这东西也没办法帮她翻身。希望来了又走,这感觉让人憋闷得想大喊大叫。但她到底不是个傻瓜,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那还有什么办法呢?” 这两个贱民敢拿着松露菌到她面前来,总不会是来嘲笑她的。也许这个双黑的女孩儿真有魔鬼教给她的办法,那,那她也可以先听一听,如果有用的话…… “办法当然是有的。”陆希笑了一下,“难得一尝的松露菌固然珍贵,可是男爵大人也不能只吃松露菌啊。如果有经常能吃到的,美味的其它菌类,我想男爵大人也不会拒绝。而这种菌类如果只有您会烹调……” 珍贵的食用菌产量都不高,但是几种食用菌加起来,就能有个大体上比较稳定的供应,岂不比整年都难得一吃的松露菌强吗?就算男爵心里还是认为松露菌天下第一,难道他就会拒绝其它的美食? 说来说去,珍贵很重要,但好吃也同样重要啊。 “你说的是什么?”阿米莉想不出还有什么菌类能跟松露菌相比的。 本地也有常见的几种蘑菇,时常用来做个奶油蘑菇汤什么的,但跟松露菌完全没法比,这些蘑菇都带着些泥土和草叶的气味,必须多加调料才能掩盖过去,男爵并不怎么喜欢。 而且论放调料这事儿,她也比不过新厨娘,那个女人在公爵的厨房里工作过,见过的各种香料比她更多!自从她到了这里,厨房里就多添了不少香料,有些阿米莉根本就不认识,又怎么会使用呢? 陆希微笑着打开了自己的背篓:“我想向您推荐一种新的菌类,以及新的烹调方法……”不能完全代替松露菌,但味道也不会差。至于说那些复杂的香料?不不不,家常菜谁用那个啊! 第9章 飞来横祸(一)、还不赶紧回家 从阿米莉家里出来,妮娜还有些不敢相信,男爵大人的厨娘竟然要跟露西学做新的菌类,而且那个味道,真香啊!到现在她嘴里还有那种什么猴头菌与鸡肉混合的香味呢。松露菌什么滋味她不知道,但这个猴头菌,她已经觉得味道美妙得可以端到主的餐桌上去了! “那个东西,容易找到吗?”高兴过后,妮娜又有些担心起来——这么美味的东西,也不可能到处都有吧?美好的东西总是少数,这是规律。 “比松露菌要好找多了。”陆希的衣服里揣着两枚红铜币——每枚价值五十枚普通铜币。虽然说那块松露菌是送给阿米莉的,但阿米莉还挺上道儿,除了五十枚铜币收了四块猴头菇之外,又多加了五十枚铜币,算是买下了那块松露菌。 这个钱当然并不多,说出来陆希都要替猴头菇们委屈。但推广一个新东西总要投入的,何况阿米莉只是一个厨娘,这已经是她咬牙才能拿出来的一笔大钱了。 但是这就算搭上了关系,以后还可以向阿米莉再推荐别的菌类。阿米莉想把男爵厨房的权力拿回来,多少还要指望她呢。 看在这多加的五十枚铜币的诚意上,陆希教了阿米莉一个办法:把那块松露菌浸到橄榄油里,浸出的油可以用来拌沙拉。 一块拳头大小的松露菌,几口就吃完了,但是浸成调味油,那就能用很久,可以跟新厨娘那些复杂的香料打打擂台。 当然,这个生意陆希也没打算长久做下去。阿米莉的手艺也就那水平了,靠着新鲜的菜式她可以拼一拼,但如果新厨娘有真本事,阿米莉最后能不能翻身,那就难说。但至少这个冬天她总能坚持得住的。 第8节 陆希现在的目标首先是过冬,之后再考虑何去何从。 黑莓镇这里看起来日子好过,但其实没有多少活力。而且她是个双黑,在这种小地方太过显眼,连个腾挪的余地都没有,必须去大城市才有更多的机会。 “妮娜,你上回说,长云领离这里有多远来着?”那个地方没有教堂,领主还抵制教会,听起来挺不错,应该会对双黑友好一点吧……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长云领离黑莓镇其实并不算很远,然而在现有的交通条件下,如陆希这等贫民想去长云领,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儿。 如今的道路可不是她生活的21世纪,治安那就更不用说了,离开村庄城镇那就是野外,野外就有野兽和强盗,就是逃难都得一群人一起走,单个儿的出门如同送菜——哦,除非你是骑士或者法师,又或者是神职人员。 陆希目前与这三门职业都搭不上边儿,所以她能做的,就是在几天之后的集市上,先买点盐和布,至少先做条被子吧。 黑莓镇上的集市每七天才开一次,多数都是一些行脚的小商人拿着货物来贩卖。这些小商人本钱不足,如果去大城市,单是进出城门要交的税就能榨干他们的利润,所以只能来小镇或村庄上碰运气。像黑莓镇这样日子过得还不错的地方是他们的最爱,所以这个集市虽然不大,东西倒是不少。 陆希用一块麻布把自己的头发裹得紧紧的,跟在妮娜身后,从摊子间走过去。 这是她第一次来黑莓镇的“中心区”,说实话,并不怎么样。 路边的房子比起贫民区来自然好得太多,有不少还是石头搭起来的,然而最高也不过就是两层,外部也没什么装饰,整个镇子打眼看去,就是石头的灰白与木头的灰黄,给人一种“该打扫卫生了”的感觉。 而且,即使出了贫民区,还是能看见街尾巷角的不时有人对着墙嘘嘘,以至于有些拐角处,走过去都能闻到一股子让人不想描述的气味。 妮娜并没有注意这些。其实在贫民区生活惯了的人都不会注意到这些气味的,大部分人的嗅觉早就麻木了,更不会像陆希这样,有点职业性的洁癖。 “那边是男爵大人的府邸。”妮娜指点着前方。 男爵府看起来像一座欧式别墅,当然没有那么精美,并且只有两层。但至少有一扇还算漂亮的镂花铜门,以及开着鲜花的庭院,再加上门窗与外墙都有涂色,看起来就活泼鲜艳多了,是小镇里一抹亮眼的颜色。 但是,这些鲜艳的颜色被对面的教堂一衬托,就没人会多加注意了。 教堂离男爵府邸不远,真要细论的话其实这座建筑才是小镇的中心,而且它更高!即使不算那个十字形的尖顶也有三层,最高处是钟楼,四根圆柱撑起一方空间,悬挂着那口据说保护着整个领地不被魔鬼侵袭的圣钟。 圣钟是一种十分有历史感的古铜色,被洁白的圆柱一衬,尤其显得凝重又神圣。 是的,整座教堂都是洁白的,一尘不染的白,只有彩色玻璃镶的花窗反射着阳光五色缤纷,仿佛雪上点缀的宝石。 这教堂干净得简直不像是会在这小镇上存在的东西,就连陆希这么看过去,也觉得很有点儿神圣的感觉了。 连陆希都这么想,黑莓镇上的原住民自然更敬畏了。教堂外面只有一圈半人多高的矮墙,看起来毫无防御力,但来往的人却都小心翼翼地绕着走,仿佛怕自己稍微挨着一点儿就会玷污了那墙似的。 “我们过去看看好吗?”陆希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离这么远实在看不清那口圣钟,那上面好像有些花纹,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术阵吗? 妮娜没想到她是要做学术研究,还以为她要去瞻仰教堂,欣然领着她往前走:“可惜今天不是礼拜日,我们在大门外面看看吧。” 陆希没意见。其实就算是礼拜日,教堂也不是谁都能进的。最里面的位置当然属于领主伯斯男爵一家,再外面是本镇的有钱人,再外面是平民,像她这样从外头流浪来的穷逼,连教堂外面这扇大门都不配进的。 靠近之后,教堂更白得发光了。陆希仔细观察了一下,修建教堂和外墙的都是雪白的石头,切割成近乎完美的正方形,砌起来严丝合缝。而且,如果她没看错的话,这石缝里可是真·发光! 别说,变成了露西最好的就是陆希那三百度近视还加散光的眼睛重新变回了视力2.0,不需要凑到近前她就能看到,在这些狭窄的缝隙里,有微光在缓缓流动,所以在阳光之下,教堂才给人一种“笼罩在光辉之中”的感觉。 这个是不是妮娜说过的神术呢?可惜陆希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又把目光移向上方的圣钟。虽然这个直线距离比较远,但陆希仍然能看到,在四根柱子支撑起来的穹顶下面,圣钟表面也有微光流动。鉴于穹顶已经遮掉了阳光,所以圣钟表面的光绝非阳光的反射,那就肯定是神术了。 看起来挺高档的呢……陆希心想,就是不知道这神术阵发动起来是啥样子,放电还是起火,又或者跟圣钟一样,属于声波攻击? 不过这都是空想,陆希也没勇气去以身试阵,所以把教堂看了个大概之后,她就拉着还想做个祈祷的妮娜去集市了——还是买买买比较重要! 当然,其实她也买不了多少东西,两枚红铜币相当于一枚银币,这个购买力已经不小了,但住在贫民区的人,还是低调点儿好。陆希最终只买了一包盐,外加一卷麻布。 其实这些东西过冬远远不够!麻布衣服啊!陆希都想不出来住在那种四面漏风的木板棚里头,靠这种单衣要怎么过冬! 然而这里并没有棉衣。有钱的人们穿皮毛,再高级的人物穿的就是炼金布了。 炼金布是民间的叫法,是对这种用神术纺织出来的布料的统称。炼金布有许多种,有冬天穿的暖布,夏天穿的凉布,有不怕火烧的,有不怕水浸的,有洁白如雪的,也有染了彩虹的颜色的…… 这么美妙而神圣的东西,价格当然也很神圣,所以整个黑莓镇里,只有教堂里的人和伯斯男爵一家能穿得起。而且据说,还不是高档的炼金布——比如说教堂里这些普通的神职人员,能穿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素面布料,不加任何颜色和花纹的——这也与他们的身份相符。 不过最普通的炼金布也是好东西呀,冬天只要在自己的麻布单衣外面再加这么一件袍子,那就不惧风雪了,多好呀!而到了夏天,又有凉布的袍子,穿了之后在炎炎烈日之下都很凉爽呢。 总之这种神奇是平民们简直想像不到的,只有啧啧称奇并且羡慕的份儿,且更加虔诚地供奉光明神,期盼着自家也能有人得到天赐神恩,成为那些大人物当中的一个。 陆希对炼金布并没什么想法,这种东西目前跟她压根不沾边儿,远水解不了近渴,她现在更想找的是棉花,可惜没有。原身的记忆里根本没有这个词汇,这些小商人也没人听说过“开花之后结出来白色的软软一团像羊毛一样果实”的植物。 “那是什么东西?”妮娜听陆希问了几个小商人之后,忍不住好奇。 “就是——”陆希思索了一下,用最简单直接的话回答,“如果把那些白色的东西塞到衣服里,会暖和。”就像贫民区的人冬天把稻草塞到两层衣服之间保暖一样。 妮娜想了一会儿:“像柳絮或是芦花?” 陆希苦笑了一下:“不一样的。”虽然看起来很像,但芦花棉衣——芦花要是真能保暖,就没有芦衣顺母的故事了。 但是现在没有棉花……陆希长叹一声,也许她真该先去收集点芦花了,要不然冬天可怎么办! 市场上一圈转下来,时候也不早了,妮娜要去跟玛丽亚会合了。 玛丽亚也要来集市上买盐和布,本来这事儿交给妮娜就行,但玛丽亚大概生怕被陆希沾了好处,硬是决定自己来,只是买好的东西还得让妮娜背回去,所以约定好了在市场外面会合。 陆希正要跟着走,忽然看见角落里有个小摊,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有一根什么动物的腿骨,打磨成一个三棱锥型,顿时心里一动走了过去:“这个是什么?” “是野鹿腿骨。”摊主面黄肌瘦,一条胳膊明显不好使。他这个摊子上大都是骨头制品,是他从前做猎人的时候攒下来的,但现在除了几根缝纫的骨针之外,基本都无人问津。 “我用这个换,行吗?”陆希掏出一包芋头干,先掰了一小块放自己嘴里,以示能吃,“你尝尝。” 看见是能吃的东西,摊主甚至连价都没还,抓过那包芋头干塞进衣服里,就把那把腿骨三棱锥递给了陆希,甚至还又附送了一根骨片。 这骨片其实就是把骨刀,边缘打磨得还算锋利,只是没有手柄,只把一端磨圆,用起来也不是很顺手,但切割点小东西还是可以的。 没错,这年头穷人所用的刀,大概就是骨刀、石刀这一类了。骨刀就是这种骨片,石刀则是在石头上砸出尖锐的边来,因为不好打磨,陆希觉得还不如这骨片好用。 至于金属的刀具,那就贵了,一般平民家庭都不一定有,有也就是块劣质的铁片镶个把儿,切割还好,想要剁点什么的话,还不如用石刀呢。 露西在农庄的时候,家里倒有一把铁刀,然而逃难路上已经换成粮食吃掉了,现在板棚里用的就是一把石刀,切起芋头来简直要把陆希切哭,更不用说干别的了。现在有人送根骨片,倒也是件好事。 “你换这个做什么?”妮娜看见陆希用一包芋头干换了这根骨锥,不由得有点心疼。 陆希笑了笑:“进黑松林说不定用得上。” 其实她不是打算进黑松林用的。骨锥太短,等她能扎到野兽,那野兽早就先给她一爪子了。这骨锥是她拿来防人的——贫民区可不是什么安乐窝,即使她把板棚的裂缝都堵上了,还是偶尔能听见外头有人在扒着木板不知想做啥。 而且这还没到冬天,等到了那时候,为了一口吃的,人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陆希可以攒够一笔钱去镇子内部租一间房子过冬,但是现在已经是初秋,如果她把钱都花在房租上,那整个冬天就既没吃也没穿,大概可能还没柴火取暖;如果要攒够吃穿,那就没钱搬家。 没办法,只能搞把刀防身了。 陆希心里乱七八糟地打着算盘的时候,她们已经走出市场,看到了玛丽亚。玛丽亚也买了盐和布,还买了些豆子,装了满满一筐。就这样,她还一个劲地打量陆希背篓里的东西,仿佛那是抢了她家的一样。 陆希当即就不客气地给了她一个白眼,拉着妮娜惊叫一声:“那边有条蛇!” 玛丽亚虽然知道陆希多半只是在吓唬她,可是仍旧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只是她不能对陆希发火,转头就开骂妮娜:“一上午到哪儿瞎逛去了!是不是去找野男人了?” “前面就是教堂。”陆希面无表情地指了指,“主在天上看着呢,有些人信口开河,随意侮辱他人,不知道死了之后要受到什么样的审判。” 玛丽亚后半句话硬生生被噎了回去。她也听过几回讲道,牧师说过,恶言恶行都是罪孽,哪怕生前肆情恣意,死后也都会在主的面前被一一审判。平常她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的时候倒也想不起来,现在被陆希这么一说,就突然记起讲道的内容,心里不觉也有几分害怕,不敢再吆五喝六的了,只把沉重的筐子往妮娜面前一搡,沉着脸说:“还不赶紧回家!”说完扯着自己的儿子就往前走。 妮娜并不在意她说了什么,背起筐子,一边跟陆希说话一边跟在后面。 玛丽亚生的这个儿子取名叫班杰明,用这里的语言来说就是幸运儿的意思,只可惜这孩子半点没GET到他爹妈的心愿,不但长得有点砢碜,还有点儿多动症。这会儿好端端的走路,他偏要拿着几颗石头子儿,一会儿转回头来冲妮娜扔一个,一会儿又扔一个,还专朝她脸上打,简直要多烦有多烦。 黑莓镇的道路可不是什么柏油大马路,就算看起来整齐,也难免被人踩出些坑洼来,这熊孩子扭过来扭过去的也不看路,一脚就踩进一个坑里,整个人一歪,咕噜噜就滚到了路中间。 恰好这个时候,从街道拐角处跑过来几匹马,马上的人嘻嘻哈哈,根本没注意到前方有个半大孩子。 第10章 飞来横祸(二)、苦,苦行者…… 陆希正在琢磨能不能在板棚里盘个炕,抬头的时候妮娜已经冲到路中间去了。她刚拖起班杰明,几匹马就从她身边飞驰而过,跑在最后的那匹马也不知是脾气不好还是怎么的,跑都跑过去了,却尥起后腿猛蹬了一下,直接把两个人都蹬得摔了出去。 玛丽亚的尖叫声几乎能刺穿鼓膜,扑过去抱着班杰明心肝肉的一通喊叫,那几匹马上的人却是头都不回,显然根本也没拿这几条贫民的命当回事儿。 班杰明被吓了一跳,半天才回过神来,拉着玛丽亚喊手掌疼屁股疼,其实就是摔的。 陆希早就跑到妮娜身边去了。刚才她抬头的时候看见马蹄子蹬在了妮娜左肋下,顿时心里就一抽——那可是脾脏的位置! 脾脏其实是个容易破裂的器官,陆希的老师甚至夸张地说过脾脏简直就是块豆腐,即使有下胸壁、腹壁和膈肌的保护也不堪一击。偏偏这个器官质脆却又有丰富的血供,一旦破裂可能就是大出血! “妮娜,让我看看你的伤!”陆希也顾不上别的了,伸手就去掀妮娜的衣襟。贫民区的人大都营养不良,几乎没有多少皮下脂肪,妮娜同样不例外,薄薄的腹部根本提供不了多少保护,苍白的、有着虫咬疤痕的皮肤上印了清晰的一个马蹄状瘀痕,颜色已经由红转为青紫。 陆希的心直往下沉:“疼吗?” 妮娜摔倒,背筐里的东西也散了一地,尤其是盐包被摔破,漏出不少盐粒。玛丽亚心疼完了儿子,就开始心疼这些东西了,骂骂咧咧地走过来,伸手就要推妮娜:“还不赶紧把东西捡起来!盐都洒了,你——” 那只手还没挨到妮娜身上,就被陆希一把抓住,狠狠往后一掰。 别看原身年纪不大,可是从小就干农活,还挺有一把子力气的,这一掰掰得玛丽亚嗷嗷叫,眼泪都要流下来。班杰明顿时就想上来踢陆希,陆希把玛丽亚往外一推,捞住班杰明的脚就把他又掼地上去了。 “你这个贱——”玛丽亚坐在地上正要撒泼,就挨了陆希一耳光,打得她下半句话都噎回去了。 陆希这一巴掌甩得自己手掌都疼,原身对妮娜的回护和她自己的恼怒加在一起,让她这一耳光打得特别痛快:“你眼瞎了!没看见她是在救你儿子吗!”玛丽亚这个女人,根本没有半点良心。 不过现在也不是跟她斗气的时候,陆希直接把妮娜背上的筐子扯了下来:“我们去教堂!” “去教堂?”妮娜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陆希的意思,“露西,我没事的,马并没有踢到我的肋骨。” 妮娜见过摔断肋骨的人,受那样的伤会连腰都直不起来,根本不敢动。有些运气差的,折断的肋骨会插进肺里,那样人也会死的。 所以妮娜刚才被马踢中的时候其实很庆幸——幸好没有踢到骨头,否则一瓶圣水大概都治不好。 “不,现在就去教堂!”陆希拉住妮娜,坚决地说,“我要找一副木板,抬你过去!”妮娜只以为没有骨折就不是重伤,却不知道内脏出血才真的要死人。 “去什么教堂啊!”玛丽亚刚刚被陆希吓住了,可是现在一听要去教堂,顿时花钱的心痛就压过了对陆希的恐惧。一瓶圣水就要十个铜币,十个铜币啊!她辛辛苦苦给人洗一个月的衣服,也只能挣到十个铜币而已!当然,这时候她已经选择性忘记她揽回来的衣服大都是妮娜在洗了。 “露西——”妮娜也觉得陆希有点太担心了。去教堂没有关系,如果露西这么担心,她就去一趟。也并不一定要买圣水,只要露西看到她行动自如,也就放心了吧?可是怎么还要找木板抬她过去呢?只有死人才要抬过去,她现在并没有什么事啊。 但是她还没说完,陆希就已经攥住了她的手腕:“你觉得头晕吗?冷吗?” 妮娜自己看不到,她现在的脸色异样地苍白,手心有些湿冷,脉搏也有些快。这可能是由于后怕,但——也极有可能是休克早期的表现! 陆希不敢心存侥幸,即便是在她那个时空,脾脏破裂也是很危险的,而这个地方连输血都不可能,教堂里的牧师——谁知道他的圣光术到底疗效有多少?能早一点接受治疗,就多一分活下来的希望。 而且妮娜甚至不能自己走过去,如果真的是脾脏破裂,那现在哪怕一点儿震动也有可能导致情况更加严重! “你是不是有毛病啊!”玛丽亚大叫起来,“根本就没事,你难道是在诅咒她吗?” 她好像终于抓到了什么武器似的,更大声地叫嚣起来:“你这个魔鬼的仆役,你一定是堕落了,带着魔鬼的诅咒来害我们!你——” 妮娜想要阻止玛丽亚的叫喊,但她才走了几步,就觉得一阵头晕,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倒了下去。 陆希恨不得一巴掌抽死玛丽亚。其实她也能让玛丽亚闭嘴的,精通人体结构,她知道该打击什么地方才能让玛丽亚疼得说不出话来,也知道在哪儿来一下就能直接把她打晕。但是现在都顾不上,她只能抱住妮娜,大声喊人帮忙。 但是周围的人却没有几个上前来的,反而有人后退了两步,盯着陆希的眼神里有些恐惧,好像他们如果上前来,也会像妮娜一样晕倒似的。 这是相信了玛丽亚的话,觉得妮娜是被她诅咒的? 陆希简直不知道对这些愚昧的人是该生气还是该笑,但都没有时间了,她得把妮娜送到教堂去。虽然背着妮娜走可能更加剧了出血,但是也比在这里干耗时间好! 第9节 她正要把妮娜背起来,忽然有个人从人群后面钻了进来:“出了什么事?” “何塞!”陆希仿佛看见了光,“快来帮帮我!妮娜受了重伤,要马上送去教堂,不能颠簸,她的内脏在出血!” 听见去教堂,何塞好像犹豫了一下,但他随即一拐一拐地走过来,直接把妮娜横抱了起来。别看他年纪也不大,但应该也是做惯了力气活的,妮娜又瘦,他抱起来居然有点轻飘飘的毫不费力:“走吧!” 幸好市场离教堂并不太远,陆希跑在前面,在大门前就开始大声喊牧师了。 出来的当然不是牧师,而是一个穿白色袍子,衣服上没有半点镶边或者花纹的人——这应该就是最低级的工作人员,可能连正式的神职人员都算不上,只是个预备役甚至临时工。 临时工看见陆希的黑头发和黑眼睛,顿时皱起了眉头,伸手就想把她拦在外头:“圣水十铜币一瓶。” “不要圣水!”陆希直接掏出了一枚红铜币。买了盐和麻布之后,她只剩下这枚红铜币了,现在为了能跑快点儿,她把背篓也扔了,一会儿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所以这枚红铜币,现在就是她的全副身家。 临时工看见这枚钱币,眼睛顿时亮了一下,但随即就被陆希下一句话给惊着了:“见牧师?” “圣水治不了她的伤!”十铜币的圣水,也就治个伤风感冒、皮外轻伤,脾脏破裂就是用十瓶也没鸟用! “请让牧师给她治疗,她伤得很重!”陆希其实也不知道一个正式牧师的圣光治疗术能达到什么程度,但整个黑莓镇里,这教堂里的牧师就算是最高级的治疗师,除了他再没别人可找了。 临时工用匪夷所思的表情看着陆希:“让牧师治疗?你们居然——”一群生活在贫民区的贱民,竟然想要让牧师来治疗?知不知道牧师在黑莓镇出入的都是哪些人家?除了领主之外,只有镇上的大商人才能请得动。就这些贫民,能买得起一瓶圣水已经要算不错了。 当然,一枚红铜币的确不少了,就连普通平民都不一定能马上拿得出来。可是对牧师来说,除了钱之外,还有身份呢。给这些贫民区里的贱民治病,还是这种双黑的堕落血统…… “在主的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陆希非常想揍这个临时工,但现在并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你们向主发过的誓言,难道都忘记了吗?” 她说着,就向前倾身,把那枚钱币不动声色地塞进了临时工手里:“这是给你的,请你向牧师大人求个情,只要你传句话就行。” 临时工捏着手里的钱币,舍不得放开。他在教堂里只是个看大门卖圣水的,算是最底层了。除了每天三餐吃饱,一个月下来也就是几十枚铜币,一枚红铜币对他来说也是一大笔钱了! 到最后他还是把钱币塞进衣服里:“我去请牧师大人。”这个贱民说得也没有错,他们成为神职人员的时候确实发过誓言,要引领一切羔羊沐浴主的光辉,即使是贫民区里的羔羊,那,那也算数的吧。 然而临时工在教堂的二楼上碰了钉子,牧师在长廊上看着外面,却拒绝出去:“给她们两瓶圣水,让她们离开。” “大人——”临时工想想衣服里的钱币,还是多说了两句,“那个女孩说圣水治不好她的同伴……” “胡说!”牧师顿时恼火起来,“圣水怎么可能治不好病!如果治不好,那她们就是被神厌弃的人,是主要惩罚她们!你没看见那个女孩是个堕落血统吗?说不定她早就被魔鬼蛊惑了!” 临时工也被最后这句话吓了一跳——被魔鬼蛊惑,这个罪名太重了,是会被架上火刑架的!他不敢再说,唯恐自己也被牵连上什么罪名,连忙转身跑了出去:“我这就让她们离开!” 牧师在他身后松了口气。通过教堂大门处的神术阵,他其实已经感知到了,那个伤者的伤势非常重,是他治不好的重! 作为一个牧师,他在圣光治疗术方面的造诣其实真的不高——呃,严格说来,他所有的神术造诣都不高,可能在田地祈福方面稍好一些,但治疗真不是他的强项。 所以他不能下去给那个病人治疗,如果治不好,以后领主还会相信他吗?要知道他的神术造诣本来是不太够牧师级别的,还是“运作”了一下,又自愿来靠近长云领的这块小领地,才被提拔成牧师的。 现在他在这里生活得很滋润。虽然他这个牧师有点水份,但这里的教堂却是质量过硬的。靠着这座教堂的神术阵,他完全可以一直就这么过下去,为什么要拆穿自己呢? 反正那也只是个贫民,贫民总是在死,是因为没钱治而死,还是因为治不了而死,又有什么区别呢?就算是各国的王室贵族,也有因为无法治愈的疾病而死的,更何况是贫民呢?活着也是受苦,早点死了,或许还能去光明之山呢。 呃,假如这个贫民去了光明之山,向主控诉他拒绝治疗的事怎么办呢? 这个念头在牧师心里闪了一下,就被他压下去了——他可是获得了神恩的人,尽管不太够正式牧师的资格,但至少他还是见习牧师,神恩可是实打实的,无论如何也比一个贱民更高贵,更得主的眷顾。没事! 牧师在这里自我安慰的时候,临时工已经走到教堂外面了:“牧师,牧师不在。”他到底不好意思说牧师不肯出来治疗,只能心痛地把钱币还给陆希,“给你们两瓶圣水,你们走吧。” 陆希的脑袋嗡了一下:“牧师不在?”看这人心虚的样子就知道他撒谎! “她会死的!难道因为她是贫民,牧师就见死不救吗?”陆希高声喊了起来。本来她还抱希望于“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希望这位在妮娜的讲述中“庇佑了领地”的牧师是个货真价实的慈善人,只要他出来,看见妮娜的伤会为她治疗。 但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她现在除了发动群众给教堂施加压力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妮娜已经进入了昏迷状态,四肢和口唇都开始发绀,甚至连体温都开始下降了。再拖下去,分分钟就会死亡! “虽然我们是贫民,可是我们也虔诚地信奉着主!”陆希搜索着原身记忆碎片里那些模糊的讲道词儿,“教义里说无论贫富贵贱,只要遵循着主的指引,主就会一直眷顾着我们!为什么牧师反而因为我们是贫民就拒绝治疗?牧师为什么要违反教义!” “你,你别胡说!”临时工这下紧张起来了,因为周围已经有人被吸引过来,而且还有小声议论的,“牧师只是不在!” “牧师真的不在吗?那你敢不敢打开大门,让大家进去看看?” 临时工当然不敢,因为牧师就在里面,如果被人发现了,牧师会怎么样那不好说,反正他肯定是要被踢出教堂了。要知道他可不是有神恩在身的正式神职人员,是因为搭上了领主的管家的关系才能有这个工作的,属于随便就能被解雇的那种。 一急之下,临时工就口不择言起来:“你这种堕落的贱民,哪有资格进教堂!” “主的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贫穷的人不能进教堂?”一个声音忽然从旁边插了进来,“难道教义里没有教导过你吗?” “谁在多管闲事!”临时工已经急了眼了,听见这句有点居高临下的教训,立刻就跟被踩了一脚似的跳了起来,“我告诉你——” 后半句话消了声。不止是临时工,教堂门前的人都像被捏住脖子的大鹅一样,支楞着个脑袋呆呆地看着走过来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都穿着浅褐色的亚麻长袍。浅褐这个颜色,跟亚麻这种质地都很平民化,但长袍却又不是平民随便就能穿得起的。更何况这两件长袍的胸口都有一个图案,看起来像是一轮太阳向外放射着光芒。 图案是更深的褐色,本来应该很不起眼,但这两件袍子却实在是太干净了,即使是从满是尘土的街道上走来,袍角上却也没有沾染半点尘埃,因此袍子上的图案也很容易被看见。 临时工眼不瞎,而且他比平民更清楚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这是光明神的标志,每个教堂顶端的十字架中心,都雕刻着这个图案,寓意神将仁慈的光辉洒向大地。 如此朴素的袍子,却绣着这样的图案,临时工立刻就想到了这两个人的身份:“苦,苦行者!” 第11章 苦行主教(一)、这位年轻修士简直英俊得过分 苦行者,指的是教会中那些以四处行走传教为修行的人。这些人专门往贫困偏远的地方去,为穷人讲道,宣传光明神的教义。他们与专门磨砺自己身体的苦修者一起,合称为修士。 修士,在教会里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往往并不担任什么具体的职司,因为无论是在外游历传教,还是在内打磨身体,都占用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所以无法再任职。 但是选择做修士,就是想要用修行来提高自己的能力,也就是想要更进一步。并且这种“进步”的比率,在修士群体中相当的高,在修行结束之后,他们往往能突破自身,达到更高的等级。 等级更高,自然也就更得看重。一个见习牧师和一个正式牧师之间无法相比,而一位普通主教与一位大主教甚至红衣主教更是有如天渊。就冲着这一点,也没人敢小看修士,很可能他们在修行之后就得到重用,地位可能比你还高呢。 临时工连个正式的神职都没有,当然更不敢小看这两个人了,连忙把腰弯下来:“两位尊敬的大人,请进教堂里——” 但是已经没人理他了,两个苦行者都走到了妮娜身边,其中那个头发雪白的老者和蔼地问陆希:“这是怎么了?” “她被马踢到了!”陆希虽然没在原身的记忆里找到苦行者这个词儿,但看临时工这个态度也知道这两人肯定是神职人员,只要是神职人员就会圣光,就能治疗!哪怕水准不高,那也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啊! “马踢到了她这里!”陆希竭力组织着语言,可惜露西从来就不了解人体结构,连脾脏这个词儿都没听过,陆希也没法自己造出来,只能比划着,“这里面,这个位置的内脏一定破裂了,一定出了很多血,都,都在肚子里!” 幸好这个年长的苦行者对于人体内脏还是很了解的,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吐出了一个陌生的词汇,后面跟着“破裂”这个词儿,陆希猜想他说的应该就是脾脏了。 后面的苦行者跟着重复了一下这句话,然后有几分惊讶地看了一眼陆希:“你怎么知道?” 陆希抬头看向他,险些被晃了眼——因为两名苦行者的长袍都带兜帽,所以直到现在正面相对她才看清楚,这个年轻的苦行者简直英俊得过份! 灰褐色的兜帽下面是一头灿烂的金发,真正的黄金一般的颜色,可不是那种冒牌的干草一样的浅黄!虽然在外面行走也未曾晒黑的白皙皮肤,衬着一对碧蓝的眼睛——眼睛上还覆盖着金色的睫毛,仿佛洒了一层金粉,连睫毛梢上都亮晶晶的。 这简直就是个活的阿波罗啊!难怪要带兜帽,不然就凭这身灰扑扑的袍子都遮不住的美貌,走出来那不是来苦行,分明是来花车游行的。 当然这惊艳的想法在陆希脑海里也只是一闪而过,随即就被妮娜的安危给挤走了,她生怕两个苦行者不相信她的话,连忙说:“以前我听一位牧师说过,这个位置的内脏很脆,如果受到重击就会破裂,肚子里会出很多血,人就会死的!” 年长的苦行者已经掀起了妮娜的衣襟,看见那个变成青紫色的马蹄印,他的脸色更加严肃,把手掌轻轻覆盖了上去。 陆希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苦行者的手掌上亮起一层乳白色的光,即使在正午的阳光之下也能看出来。这白光像牛奶一样流动起来,渗进了妮娜的皮肤下面。苦行者额头上渗出细微的汗珠,而妮娜的脸色却明显地红润起来,终于睁开了眼睛。 这会儿已经有许多人都被吸引了过来,看见妮娜睁开眼睛,顿时发出了惊讶的低语。虽然每个人都不敢高声,可是一群人的声音此起彼伏,也颇有些壮观。 而教堂里的牧师,从门口神术阵的波动感觉到外面有人在施展神术,也走了出来,正好听见一群人在感叹:“醒了!治好了!天哪,这位大人一定是正式的牧师吧?” 正,正式的牧师?这位成色不足的牧师听见这话,顿时就是一阵心虚,及至从人群里看见一个雪白的头顶,心里才又放松了一点儿——即使是正式的牧师,年纪都已经这么大了,也没有多少前途,不必太过害怕。 然而当他挤进人群里的时候,就一眼看见了两位苦行者的袍子边角,那里同样用深褐色的线绣着一些花纹。临时工分辨不出来,可是他作为正式牧师——虽然有点水份,但因为热衷所以曾经认真研究过不同神职的纹章——所以他一眼就辨认了出来,这两位苦行者袍角上的花纹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见习牧师,还比他低一级,另一个却是大主教! 大,大主教!圣神在上,一位大主教!这是他这辈子都要仰视的人啊!牧师心里头顿时热起来——如果能和这位大主教搭上关系,那…… 但是还没等他想完,大主教已经转过身来看向了他。大主教看起来是个温和的老人,个子并不高,甚至还显得有些瘦弱,可是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像无尽的海洋一般,既能包容一切,也能吞噬一切。 “黑莓镇的赫克托牧师?”大主教的声音也很温和,但也不知怎么的,牧师浑身不由自主地一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是,是我。大,大主教大人,没想到您会光临……” 哗!教堂门前发出一片无法压抑的惊呼。大主教!黑莓镇上的人连主教都没有见过,更何况是大主教!这样的大人,是比他们的领主伯斯男爵还要高贵的! 就连陆希都吃惊不已。虽然看见妮娜醒来,她已经猜到这位年长的苦行者肯定身份不低——让破裂的脾脏重新长好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要知道脾脏这个东西缝合都不好缝合,一旦破裂严重,即使在她那个时空也只能摘除保命,更不用说妮娜还有大量失血了。 要想治好妮娜,这位苦行者不但要让脾脏愈合,还要促使骨髓在短期内大量造血,这个治疗术可真是了不得了。如果根据黑莓镇圣水的治疗功能换算,这绝不是普通牧师能做到的事儿。 不过没想到,这位苦行者居然是大主教! 按照陆希从原身得到的知识,教会内部对于得到神恩的人也是分很多等级的:最低级的就是刚刚觉醒了信仰之光的教徒。 对的,神恩,又称为信仰之光,主要是因为它的表现形式就是乳白色的光。但是同样是发光,那光照强度可是大大不同的。有些人的光就始终像只萤火虫一样,再怎么背诵教义也没法加强,那一辈子就只能做个教徒,这点儿光就仿佛给你打了个“已检疫”的章一样,表示你对神足够虔诚罢了。 当然教徒其实是教会里最庞大的人群,他们就是金字塔的底座,虽然没有太强的能力,可是听说很多东西都是他们造出来的,比如说神布,比如说火晶。 如果一个教徒的信仰之光能够明亮如烛火,那就可以升为见习牧师。见习牧师便是神职人员的预备役,有些能力特别强的见习牧师,已经可以施展圣光术来为人治疗了。 而见习牧师再升,便是正式牧师。正式的牧师,可以为管辖地之内的土地祈福,让作物丰收。因此他们可以主管一座地方上的小教堂,其地位基本上可以跟小领地的领主齐平了。 见习牧师与正式牧师的区别,就在于能否为土地祈福。而正式牧师再向上升,升为主教、大主教,基本上没有神术种类的差别,主要看的是能力的提高。比如说正式牧师的祈福范围只是小块领地,类似黑莓镇这种;而大主教则可以管辖一个领。 至于再向上升的红衣主教,露西就不知道了,那实在离她的生活太远,远到乡村里连这些大人们的消息都很少,即使有也传得神乎其神,甚至跟更高级别的圣徒混为一谈,根本都搞不清楚。 当然,类似皇帝用金锄头锄地这样的笑话也有,毕竟是没见识的平民么,就是吹牛都吹不到点子上去。 因此,陆希的知识点基本也就到大主教为止。哦,光球那里应该有点资料,但之前她一心只想着过冬,并没时间了解这些与她的生活暂时无关的东西——谁知道能在黑莓镇这样的地方见到大主教级别的人物呢? “赫克托牧师,刚才守门人不是说你不在教堂吗?”英俊的年轻修士先开了口。别看离得远,他可是清清楚楚地听见了临时工的话。现在赫克托明明是从教堂里跑出来的,那他就是确实像这个双黑女孩说的一样,是拒绝给贫民治疗了。 有水份的赫克托牧师脸皮通红,脸上的雀斑简直要爆出来一样:“我,我——”他倒是想撒谎,可是大主教的目光宛如有形之物,压得他一句谎话也说不出来。 好在大主教似乎并没有打算让他在众多平民的目光之下继续丢脸的意思,转头先对妮娜笑了笑:“小姑娘觉得好些了吗?” “好,好了。”妮娜的脸也涨得通红,是激动的,“谢谢大主教大人,我,我现在很好!”肋下的瘀痕和疼痛已经完全消失,刚才那种眩晕发冷的感觉也没有了,她甚至觉得自己比刚吃饱了饭还要有精神——不,这不仅仅是她的感觉,而是真的健康了,别的变化看不到,但她皮肤上那些因为蚊虫叮咬或者干活时受伤所落下的疤痕,现在已经全部淡化,有些甚至脱落,露出了底下微带粉红的新皮肤! 大主教和蔼地向她点了点头:“那就回家去吧,肚子里的瘀血会慢慢吸收,要小心不要再受伤了。” 妮娜忙不迭点头,目送大主教和他身后的年轻修士一起,被赫克托牧师点头哈腰地迎进了教堂。 教堂的大门一关闭,外头的人就像炸了锅,到处都是“大主教!”“神术!”的惊呼,还有胆大的女人,直接上前来问妮娜的感觉,甚至还有拉着她的手开摸的,仿佛摸摸她就能间接地感觉到神术一样。 总之要不是对教会的敬畏,现在这些人可能会冲进去把那位大主教围起来参观。即使妮娜脾气好也有些受不了,拉着陆希连忙从人群里钻了出来。 “你真的没事了?”陆希心里还有点担忧,生怕这只是假象,还会留下点后遗症什么的。妮娜却是满面笑容:“真的!露西,这次多亏了你……” 她在失去知觉的时候真的很害怕——陆希说的是对的,她受了很重的伤,真的会死的,甚至那时候她都以为,她已经死去了…… 如果不是陆希,她是一定会死的! 玛丽亚别别扭扭地站在人群外头,垮着一张批脸,看见妮娜出来,那脸拉得更长了。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她又不敢说什么,只能在嘴里嘟囔:“筐子也扔了,东西也不要了,那都是钱买来的,要是丢了看你去哪儿找……” 她一边嘀咕,一边隐晦地瞥了陆希一眼——刚才那一片混乱之中,她只拿了自己家的背筐,却没管陆希的,甚至还从陆希的盐包里又抓了一把。现在陆希买的那些东西,早不知道被谁趁乱拿走了,哼哼,再让这个贱丫头竟敢打她! 妮娜也一下子想起了陆希买的东西,然而这又到哪里去找呢? 其实不只是背篓里的盐和麻布,陆希的钱币也没了——刚才临时工还给她钱的时候她没接,现在教堂门都关了,她也不能再去敲门要钱了。 不过这也不要紧,本来她塞钱也是为了救妮娜,现在妮娜没事了,钱就算没白花。说起来这也是妮娜的运气,这么重的伤,要不是这位大主教突然出现,恐怕那个牧师就算来了也没用。这么一想,一枚红铜币换到一位大主教出手,简直是大赚特赚了啊! “是啊,竟然是一位大主教呢……”妮娜喃喃地说,“如果我也能得到神恩,能够使用圣光治疗该多好。哪怕只能治治风寒,也能救很多人……” 第10节 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是不是错觉,陆希忽然觉得她身上仿佛有一层淡淡白光闪了一下,但再仔细看去的时候却又没有了。 也许是阳光反射?陆希心里嘀咕。其实妮娜长得挺漂亮的,只是长年的劳作加营养不良,让她看起来又黑又瘦。然而治疗之后,似乎整个人都变了个样子,连晒黑的皮肤都变白了,这会儿沐浴在阳光下尤其明显。 大概就是因为忽然白皙了,所以才会给人以闪光的错觉吧? 陆希心里想了这么一下,再看看妮娜也没有再次发光,也就把这件事丢开,转身去找落在后面的何塞:“今天幸好你来帮忙……”如果不能及时把妮娜送去教堂门口,再跟那位苦行的大主教错过,那妮娜就彻底没救了。 何塞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陆希跟他说话,他才好像大梦初醒,连忙摆了摆手:“没什么……倒是你,那个——要不回来了吧?” 陆希知道他指的是那枚钱币,还没等她回答,何塞就忽然倾身过来,冲她眨了眨眼睛:“要不然——我去给你偷回来?” “什么?不不不!”陆希吓了一跳。一个红铜币目前对她来说固然是一笔大钱,可是去偷就不大划算了,毕竟临时工也是教会的人,何塞已经是神弃者了,要是被发现偷盗教会里人的钱财,那不知得被扣上多大的罪名呢。 不过——陆希忍不住多打量了何塞几眼,他现在这个样子,跟那天在黑松林里有些腼腆的样子可大不相同,看来今天这位大主教的出现确实刺激到他了,现在这是有点——暴露了本性?还是因为受到刺激,反而做出与本性相悖的事? 其实陆希挺能理解何塞的。同样是受伤,如果今天妮娜没有碰到这位好心又有能力的大主教,那么在她死后,那个赫克托牧师也可以说她是不被神明眷顾的人,毕竟送了两瓶圣水都治不好呢。 然而就因为碰上了大主教,妮娜死里逃生。那么如果他当时遇到的也是这样的人,是不是就不会成为神弃者,也不会被迫背井离乡,到外面来流浪了呢? 只是运气而已,就决定了人的一生,如果换了露西自己,多半也会觉得命运不公的吧? “钱还可以再赚。”陆希不想看见一个报复社会的何塞——挺好看的一个年轻人,就该好好生活,报社算怎么回事呢? 别说,何塞虽然脸总是不洗干净,但只要忽略那些污渍只看五官,会发现他真是轮廓清晰。尤其这样近距离观察,他刚才咧嘴一笑的时候,又带着一点儿不羁,冲撞进视野之中的感觉,简直不逊于大主教身边的那个英俊修士诶。 第12章 苦行主教(二)、其实何塞也长得很不错 所以何塞是故意不洗干净脸的吧?陆希感觉自己忽然明白了——光明大陆上的人,尤其是一些贵族,其实很有些荤素不禁的。像何塞这样长得又好看,身份又如此低微的少年,要是被哪个贵族看中了,那恐怕就要身不由己了。 说起来,她现在整天往脸上抹锅底灰,不也是一样的嘛。 这么想着,陆希不由得抽了抽鼻子,刚才没注意,现在她才发现,何塞别看脸上脏兮兮,身上的衣服也破旧,可是并没有一般贫民身上那股子不干净的味儿。 哎,说不干净那是客气的,就陆希现在住的那地方,大家身上那股子味儿——就连妮娜都有点气味不佳呢。毕竟大家伙都不经常洗澡,身上的衣服也不经常换——洗得太勤,衣服是要破的! 但是何塞身上就没有这些味道,连汗味都几乎没有,陆希敏锐的嗅觉甚至闻到了一点儿草木的清香,但又比自然的草木气息更厚重一点儿,几乎有点儿像她从前闻过的一款香水了。 虽然但是,一个神弃者能用得起香水吗? 光明大陆是有很多香料的,最普通使用的就是薰香,但是香水那就属于炼金物品,极其珍贵了。毕竟一滴香水里就集合了数百朵鲜花的芬芳,比之只经过干燥等简单处理的天然香料自然更为难得。 据说有些特别贵重的香水,非贵族不得使用,有钱都买不到呢。 当然,最便宜的那种,也不是一个拿着简陋弓箭打猎的神弃者能用的,哪怕他从前是贵族出身也不行。 不过陆希并没有闻过光明大陆上的香水——确切点说,是露西从未接触过这种珍贵的东西,所以她并不能确定何塞身上的味道究竟从何而来,说不定就是在野外沾上的气味呢。 但这还是让她迟疑了一下,到了嘴边的话就停在了舌尖上。 何塞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有几分自嘲地笑了一下:“我知道偷盗是不对的,只是他根本没有把牧师叫出来,却白白拿了你的钱……” 他垂下眼睛的时候,陆希觉得金渐层又回来了,于是心里一软:“没关系,钱还可以再赚,当时给他的时候也没想过能拿回来。再说,妮娜这不是得救了嘛。” “但你现在怎么办?”何塞左右看了看,见并没人注意他们,就往陆希手里塞了几个铜币,“我现在只有这几个,你先拿去用吧。” “那怎么行。”陆希反对。只有这几个,那她拿了,何塞岂不是就身无分文? 何塞又露出了那种稍微有点儿腼腆的笑容:“有个商人要往附近的城里运一些木头,我可以去给他推车,每天会给两顿黑面包。” 陆希顿时觉得受不了。就光明大陆这个交通状况,推车可真是个辛苦活,如果去的地方太远,还要防备盗贼和野兽。一般的壮年男人才会去干这种活儿,更何况何塞还跛着一条腿…… “别去了!”嘴巴比脑子转得更快,陆希脱口而出,“你跟我一起采蘑菇吧。”带着火把进黑松林固然也有点危险,但如果阿米莉那边计划顺利,这个收入要比去推车运货性价比高得多。 虽然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不经大脑,但话说完了之后再一想,陆希却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尽管还不知道何塞的具体身份,但他能够帮着救妮娜,至少证明他心地善良。一个肯对别人伸出援手的人,不管怎样都还值得几分信任。 当然,神弃者这个身份也让陆希比较安心:一个神弃者,一个双黑血统,大家半斤对八两,倒是不用担心谁嫌弃谁或者谁背叛谁。 黑松林毕竟还是个比较危险的地方,能多一个同伴也是好的,甚至连蘑菇都可以多采一点呢。如果阿米莉能重新夺回男爵的厨房,到时候蘑菇的供应量也会加大,陆希一个人还真有可能忙不过来。 这么一盘算,陆希就觉得自己这主意着实不错。假如在合作中发现何塞确实可以信任,那她还可以考虑把何塞拉到她的板棚里一起过冬呢,这样,那些总是窥探她的人多少也会顾忌几分。 至于何塞会不会对她不利,陆希觉得,至少到目前她还没有找到动机,所以不妨先合作着。她现在是举目无亲,困难不少,也不能太畏首畏尾了。 何塞似乎没有想到陆希会对他发出这样的邀请,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采蘑菇?”他可是知道陆希采的是之前从没有人吃过的蘑菇,还通过那个厨娘送进了本地领主的厨房。 要推广开一件东西,送给贵族们是个很好的办法。目前光明大陆的不少奢侈品都是这样流行起来的,包括松露菌自己,也是因为当年的某位红衣主教非常喜欢,才奠定了它的贵重身价。 这个道理不少人知道,但真能跟贵族们搭上线的可不多。伯斯男爵固然不是什么高贵的大人,但也不是一个双黑血统能随便见到的,甚至就算是那个厨娘也是如此。可是陆希偏偏就做到了,而且,是教给厨娘几道新菜的做法。 根据何塞打听来的消息,这个双黑血统的女孩儿以前是在农庄上种田的,她从哪里认识了这种珍贵的蘑菇,又怎么会比那个厨娘的手艺更好呢?即使不算上那件事,这也是谜。 但是这个一身谜团的女孩,现在居然邀请他一起采蘑菇?她究竟是真的不怕他发现她的秘密,还是另有所图呢? 不过——何塞低头笑了笑,不管她是为什么,这也是他的机会,当然要答应了。 回到贫民区,陆希就一头扎回了自己的板棚里,而妮娜则被周围的邻居们围着,又开始七嘴八舌地询问她治病的经过——两位苦行者,其中还有一位大主教的事儿已经传回了贫民区,简直比风吹的还快! 其实这事儿本来应该问陆希的,毕竟妮娜当时已经意识不清,但——谁让陆希是个双黑呢,所以尽管妮娜在外面拼命替陆希表功,说自己多亏她才活下来,但是并没有多少人买账,甚至还有人在问:陆希是怎么知道妮娜伤得很重的呢? 板棚并不隔音,这话陆希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光球愤愤地冲出来:“这些人怎么这样!”质疑的这个人,就差说妮娜的伤是被陆希诅咒的了。 “嘴长在他们身上,有什么办法。”陆希躺在硬板床上,这会儿才开始肉疼起来,“我的钱啊……也不知道阿米莉那儿进行得怎么样了。” 光球凑过来,亮晶晶地问:“不过,你怎么知道妮娜会伤得那么重,难道你能看见她肚子里吗?” 陆希翻个白眼:“我又不是蛔虫……”至于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工作之后见过呀。 “不需要用神术就能看到肚子里面受伤了吗?”光球喃喃地说,显然是很难理解。 陆希不得不相信,这货跟送她来的那个智能系统真不是一家的:“算了,你先给我讲讲教会的事呗。怎么一个大主教还要出来苦行呢?” 虽然刚才在教堂门口,光球并没有出现,但它可以通过陆希的眼睛看到外界,所以也是一清二楚:“啊,那位应该就是柯恩大主教了!他是有名的‘苦行主教’啊。” 大主教已经可以担起一个大教区,手中所握的权力也是十分可观。因此,这位每隔几年就要出来苦行一次的大主教就格外的——独树一帜,因为要时常苦行,他并没有担任一个固定的职位,自然也就放弃了许多权利,这才有了“苦行主教”的美誉。 当然,这种事儿也只是消息灵通的人才知道,像黑莓镇这种相对比较闭塞的小地方,就连那位牧师大概也得过一阵子才能反应过来呢,就更不用说平民了。从这一点来说,光球还是比一个普通平民有用很多的。 “跟着大主教的,应该是他新收的弟子吧。”光球在内存里搜索着资料,“之前大主教最年轻的弟子不是这一位——他有五年没有收过弟子了。” 苦行主教的徒弟,当然也要至少做一回苦行者的。柯恩大主教可不是随便走走的,他一出门至少就要走一年的时间,据说整片光明大陆都快要被他走遍了。那些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多半吃不了这个苦头,所以大主教更偏向于在平民出身的神职人员当中收弟子。 但是平民能得到神恩的很少,即使有,也多半就只停留在信徒的水准,再往上升就非常困难。据说这是因为平民杂念太多不够虔诚,不过平民们一般还是认为这是血统的问题——贵族里很多都能得到神恩,而得到神恩的人生下的子嗣,自然更容易被神所偏爱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吧,反正柯恩大主教也算是教会里的平民派了,有人说他这是真正践行了神的主张,将神的恩泽遍布大众,简直可以算个圣徒;但也有人私下里说他沽名钓誉,所以修行了这么多年都不能突破,连件红衣都穿不上,还说什么圣徒…… 但是柯恩大主教这些年的苦行,的的确确是给不少平民带来了福音,就比如像今天妮娜这样重伤被救的,就有不少例。至于那些轻症小病,大主教随手一救的,更是多不胜数。而且他在苦行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不少平民里的好苗子,据说现在级别最高的都快要升主教了! 当然这样的也是万里无一,就像今天大主教带的这位年轻修士,看级别是个见习牧师,就已经算得上天赋过人了。至于今后还能不能往上升,这就不好说了…… “见习牧师也这么难得的吗?”陆希觉得这种基层干部,还不是应该一抓一把吗? “对贵族来说是这样没错。”但是平民就非常少见了,所以才认为平民的血统不行,既不够虔诚,又不够聪慧。 陆希撇了撇嘴。作为一个被归类于堕落血统的双黑人员,她当然是天然抵制血统论的,但现在也没什么别的办法:“那么这位大主教到黑莓镇,总能带来点好处的吧?” “当然。”光球非常肯定地说,“至少会有免费的圣水了。”还是大主教祈福的! 光球说得一点没错,黑莓镇的教堂里,柯恩大主教现在就在跟牧师谈这件事。 赫克托牧师也终于从自己快被肥油填满的脑袋里找出了大主教的资料,更加的毕恭毕敬起来,听说大主教要发放圣水,他心里虽然不情愿也不敢说话——毕竟大主教祈福的圣水,那跟他弄出来的圣水都不是一个级别的,使用了之后真的能保证人小病全消,可能很长时间都不再需要圣水了,那他的钱袋就会损失一大笔…… 但他一个字都不敢反对。柯恩大主教虽然不担任固定的职务,可要碾压一个普通牧师还是轻而易举的,就刚才他拒不治疗贫民的事儿,如果追究起来说不定会免职的,那他这个有水份的牧师,恐怕就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了。 大概是看在他十分配合的态度上,大主教没有提那件事,于是赫克托牧师如蒙大赦,亲自为他们安排了休息的房间之后就赶紧退走了。 “老师——”年轻的修士看着那个圆胖的背影,皱起眉头,“刚才的事……”难道就这么算了吗?依他看,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资格管理一个教区,哪怕是很小的地方。 大主教对自己的学生微笑了一下:“安东尼,黑莓镇看起来还不错。” “可是——”安东尼还是有些忿然,毕竟那个叫做见死不救。 “他是救不了的。”大主教摇了摇头。如果赫克托能救而不救,那他一定会上报教廷将这种人免职,但事实上赫克托并没有治疗这种重伤的能力,所以就还情有可原,毕竟神职人员也不是一个圣光包治百病。 他这么一说,安东尼也沉默了。因为事实确实如此,柯恩大主教每隔几年就要出来苦行,为的就是到这些小教区来,救治一些普通牧师无力救治的病患。倘若牧师们就能治愈,他也不必这样辛苦了。 想到这里,安东尼不由得有些自责:“我学得太慢了……”如果他能够尽快地成长起来,也能给老师分担一些。可是就像刚才那种伤势,他根本无能为力。 大主教慈祥地对自己的学生笑了一下:“你已经很刻苦了。”不但虔诚,并且刻苦,虽然是平民出身,却很快地突破到了见习牧师——十八岁的年龄,即使是与贵族子弟相比也不逊色了。 只是,从正式牧师之后,再向上突破就不仅仅是虔诚和刻苦能够做到的了,就譬如大主教自己,四十岁就成为大主教,之后这二十多年无论怎么苦修,都在这个位置上止步不前。他难道还不够虔诚和刻苦吗?但有的时候,也许天赋就是已经给出了人的上限,无论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突破了。而自己这个学生,平民的血统能给他的上限又有多少呢?他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人,除了虔诚未见有什么长处,这样的血脉,能给他带来多少天赋呢? 大主教按下了自己心里那有些消沉的想法。这个学生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最像他的一个,当初他能够靠着虔诚和慈悲升到大主教,那么这个学生也可以的。虔诚与行善,难道不正是主最赞赏的品行吗?如果这样的人都得不到主的偏爱,那现在教廷里的那些红衣主教,甚至于有几位圣徒,又凭什么…… 大主教再次把自己心里这点不那么“光明正直宽仁”的念头按了下去。他不愿再想这件事,于是另起了一个话题:“刚才那个黑头发的女孩倒是非常聪明。” 安东尼并不知道老师刚才想了什么,所以也迅速被带开了思绪:“的确。她似乎——向什么人学习过……”别说是贫民了,就是他自己出身还算过得去的平民之家,在得到神恩恩泽,进入教堂学习之前,也不知道人的肚子里有那么多内脏,更不知道撞击到哪里会导致内脏受伤,当然也就更不知道受伤的后果是什么了。毕竟体表的出血人人都能看得到,可是肚子里出血却是看不见的。 “也有这种可能。”大主教若有所思,“也许有人确实已经在这样做了……” “做什么?”安东尼问了一句,忽然明白过来,“您是说有人在向平民传授这些知识?” 能够得到神恩的人都会被收入教会进行学习和培养,但刚才那个双黑的女孩看不出有任何被赐神恩的样子。所以,是有人向普通人传授知识了? “但是这样——”这是不合规矩的。 大主教摇摇头:“主从来没有禁止向人们传播知识,哪怕是最蒙昧的人。要知道,若是不让他们知道主的神圣,又怎么让他们知晓该信奉主呢?”只不过现在,手中掌握知识的人都不愿随便把它散播出去,先获得神恩再学习,升到什么级别就能获得什么样的资源,倒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了。 “这——”安东尼有些发怔地看着老师。获得神恩,才有进入教堂学习的资格,这不是人们一向都知道的吗?唯有如此,才能见得人的虔诚,倘若得到神圣的好处才去信奉,那信仰不就成了交换,还有虔诚可言吗? 大主教对满脸迷茫的学生笑了笑:“这些问题你以后再思考吧。现在,我们要在这里停留三天,做我们该做的事。” 第13章 苦行主教(三)、你见过苦行主教救治过神弃者吗 大主教说的“该做的事”,指的就是散发圣水了。 这个消息迅速在黑莓镇传播开来,又被那些小商人带去附近的城镇,于是这三天简直如同过节一般,教堂门口的人络绎不绝,不单是黑莓镇所有的人都拥去领圣水,还有从附近赶过来的人,真让穷人们大开了眼界。 “肯定是一辆神术马车!”开了眼界的人比手划脚,唾沫横飞,周围挤着一圈听热闹的人,有些人连手上的活都扔下了,激动地问:“真的吗?” “绝对是真的!”那人也激动得脸都发红,“拉车的不是普通的马,我听见旁边有人说是什么‘龙鳞马’!我看见了,那马的肩部真的不是毛皮,而是覆盖着好几片蜥蜴一样的鳞片,一片鳞片有这——么大!” “哇——”群众一片哗然。 虽然没见过,但他们都听说过,龙鳞马是一种中级魔兽,身上生长的不是鬃毛而是龙鳞,普通的刀剑根本砍不伤。而且这种魔兽擅长奔跑,比普通的马要快得多,简直有风那么快!不过既然是魔兽,那性情自然就很暴烈,普通的马车不能让它们拉,跑没多远就会被颠散架的——听说龙鳞马还要吃肉哩! 当然,如果配上神术马车那就不一样了。神术马车可不是用普通木头做的,再附刻上神术阵,无论什么样的路面都感觉不到半点颠簸,多么远的地方都能嗖一下就到达…… 第11节 “吹牛——”光球在陆希的耳朵边上小声哔哔,“这算什么龙鳞马,不过是劣等的龙鳞马跟普通马杂交的。就肩部长了几片鳞,连半鳞马都算不上。这种马还配什么神术马车,也就是比普通马跑得快一点罢了。这些人,半点见识都没有。” “你的见识也不大多。”陆希在意识里回怼光球,“好多事问你都不知道。” 光球蔫了:“我,我就只知道一些常识……”龙鳞马对于一些大领地里的平民来说也算是常识了,但对黑莓镇这等小地方,那就是另一回事。所以光球的“常识”比之许多平民的“常识”还是要高级一些,但,也就是“常识”而已。 “行吧——”虽然是个内存条,但现在也算是唯一能让陆希随意聊聊天的对象了,打了一巴掌少不得再给个甜枣,“你比他们是强多了。” 这几天听来听去,贫民区的人说的也不过就是教堂门口来了什么样华丽的马车,车里出来的是什么样的贵人,连具体身份也说不出几个来。陆希只听了几句,就转身离开了贫民区,她还得去黑松林呢。 这几天里,阿米莉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她给男爵大人献上了一道美味的沙拉。 沙拉是餐桌上再常见不过的菜肴,无非就是采来新鲜的蔬菜,然后用调料调味,随便什么人都会做。 伯斯男爵跟很多人一样,并不爱吃蔬菜,哪怕是新厨娘用了复杂的香料调味,他也就是吃几口而已。所以新厨娘大意了,任由阿米莉给男爵大人送上了自己调制的沙拉。 谁知道男爵大人竟然把沙拉都吃了,还点名下一餐要再上一盘,结果新厨娘送上去的菜却不能让男爵满意,阿米莉趁机夺回了一部分厨房,之后她就给男爵大人上了新菜——山鸡肉片滑山菌。 其实山鸡烹饪的菜肴,男爵大人一直不是太满意。因为普通山鸡的肉比较柴,倒是听说魔化的虹翼鸡十分肥美,但黑莓镇这里却是没有的,所以只好吃庄园里自己养的母鸡了。 不过母鸡要养来下蛋,而且养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伯斯男爵不过一个小贵族,手底下并没有能用神术养殖的人,时不时的鸡就会得病死一回,还不如树林里的野鸡活得顽强,经常有收获。 所以男爵尽管不太满意,还是得常吃山鸡。幸好新厨娘会调复杂的香料,的确让山鸡吃起来更美味了。 然而香料也有用完的时候,近些天他就觉得端上桌的烤鸡好像没有以前好吃了,但是总比从前阿米莉烹饪得好,所以他也就没说什么。 但是这次,阿米莉给他端上的菜肴却是出奇的美味。并没有那么多香料的味道,而是他没法形容的鲜美。之前烤着吃有些柴的山鸡肉,这次咬在嘴里却是又香又嫩,还有一些同样切成片的蘑菇,他之前从没吃过,竟然也是格外的美味! 于是,新厨娘出外找商人买个香料的工夫,厨房就被阿米莉夺回了一半去。 这样的好消息,阿米莉当然第一时间就告诉了陆希——她需要更多的猴头菇,好稳固住自己的地位。 “你不是说过猴头菇也很珍贵吗?”光球有些担心地嘀嘀咕咕。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陆希倒不怎么担心。那块松露菌浸的油还够用一段时间,而且伯斯男爵能接受猴头菇,就证明了她的办法是对的,那后头还有别的菌类呢,不怕糊弄不过他的嘴。 说真的,就那天在阿米莉家,陆希听她讲了男爵以前吃的菜,简直都要为这个小贵族掬一把泪了——就这还是个贵族哩,吃得还不如她一个普通社畜好,最主要就是单调! 肉就是鸡肉羊肉野猪肉——哦,野猪肉都不多,因为男爵养不起真正的骑士,他手底下的所谓“骑士队伍”,不过就是几个骑士侍从罢了。 嗯,骑士侍从就是获得了最初级神恩的那种,从等级上来说跟教会里的信徒差不多,他们比普通人是要强一些,但还没有激发斗气,算不上正式骑士,所以去杀头黑野猪才会那么麻烦。 总之,因为这些骑士侍从本领不济,所以也不敢常去黑松林打猎,因此就连野猪肉,男爵也是吃不到几次的,他的主要肉食,还是黑莓镇外的树林里常产的兔子和野鸡,以及偶尔从商人处买来的羊肉和牛肉——牛肉更贵,所以吃到的机会更少,只做调剂之用。 至于蔬菜,那就更是数量有限了,毕竟有些野菜贵族们是不吃的。所以能得到一个懂香料的新厨娘,他才那么高兴。 就这,男爵已经很满意了,毕竟他只是个低阶的小贵族,若不是运气好在领地里有一所教堂,连这都吃不上呢。而且他靠着黑松林,有时候还能吃到大贵族都未必买得到的松露菌——有了松露菌抬身价,还要啥自行车? 总之,伯斯男爵的餐桌是挺贫乏的,既然猴头菇能大得赞赏,那松茸菌羊肚菌牛肝菌一定也可以,陆希还是很有信心的。 而且现在她是两个人来采蘑菇了,效率也更高呢。 不过陆希并不知道,现在黑松林里,何塞并不是一个人在等她。 “团长,苦行主教那里,您真的不去试试吗?” 说话的人身材瘦小,脸上戴着张灰扑扑的笑脸面具,眼睛那里是一条窄缝,眼角有几片稀疏的灰色羽毛,跟他的面具差不多颜色,看着并不起眼。 何塞还穿着打补丁的麻布衣服,坐在一根矮枝上把玩手里的圣水瓶,闻言嗤笑了一声:“苦行主教?苦行主教又能怎么样?” 灰色面具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他和有些道貌岸然的神职不一样,您也看见了,他甚至愿意给贫民治那么重的伤——而且他的能力不弱,毕竟是一个大主教,也许他能治好您的腿呢。”还有句话他没说出来,比柯恩大主教能力更强的,他们也不可能再找到了。 “那不一样。”何塞轻笑了一声,“灰羽,你还是太天真了。苦行主教可以救治任何人,但不能救治神弃者。” 他琥珀色的瞳孔在黑松林幽暗的光线下有种别样的冰冷:“如果神弃者能被治愈,那之前又是谁的错误?难道是之前治疗的人错了吗?” “当然是啊!”灰羽有些不解地回答,但他随即明白过来,“这是不可能的。”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全无笑意:“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神弃者是出于神职人员的错误,那么任何人无法被治愈,都可以去质疑治疗者了。那样,教会还有什么权威呢?难道要让他们承认,他们当中有的是无能之辈,还有人是蓄意为恶吗?” “苦行主教这些年,有救治过一个神弃者吗?”何塞讥讽地笑了笑,“难道是因为这么多年,就没有一个神弃者去向他求助吗?” 灰羽沉默了。何塞向后一倚,双腿在空中晃了晃:“他确实是个难得的好人,但别忘记,他也是个虔诚的信徒。你觉得,他会自己去打破教会的权威吗?不,这不是教会的权威,这是神的权威,也是他的信仰。” 灰羽慢慢摇了摇头。他知道何塞说的是对的,柯恩大主教首先是个虔诚的信徒,他是决不会去动摇神的威严的。否定神就等于否定他自己的信仰,人又如何跟自己的信仰作对呢? 何塞的双腿只晃了一下就停了下来,他伸手摸了摸自己那条有些变形的腿,眼里闪过锋利的光芒:“但是谁又规定,神弃者就将一无所成,就该在泥泞里发烂发臭,就该去死呢?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向那些道貌岸然的东西证明,没有什么神弃者,神决定不了人的命运!” 灰羽抬头看着他,像是在看自己的信仰,喃喃重复:“对,我们会证明的,神决定不了人的命运……” 他出了一会儿神,才又说道:“既然这样,那团长你怎么还不回去?教廷的人不是已经离开了,龙晶并不在这里。” 何塞倚在树干上,摇了摇头:“虽然教廷的人离开了,但他们并没找到龙晶。反而是我遇到的那个女孩子的确有点奇怪。” 灰羽精神一振:“难道团长怀疑龙晶在她手里?这——不太可能吧?虽然她确实在那个地方出现过,但她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 何塞轻轻哼了一声:“普通人?那可未必。”一个普通人,能准确地判断出妮娜的重伤吗? 人的身体里有许多内脏,哪个脏器在什么位置,如何才能保护它们,这种知识可不是普通人能知道的。他还是从自己的剑术老师那里学到的这些知识,而他的剑术老师可是一位大骑士,是能准确了解自己身体内部的。 这种能力,只有成为正式骑士之后才能拥有。正式骑士将激发斗气,通过斗气流转身体,他们将对自己的身体有所了解。 并且这种了解也是有区别的。低级骑士只能在身体表面激发斗气,所以他们了解的就只有体表,至少要到高级骑士,才能深入了解自己的身体内部。 这个道理灰羽当然也明白的,因为他自己也是骑士。所以何塞只说了一句,他就有些惊讶:“难道她也是——”一名女骑士? “不是。”何塞断然摇头。 灰羽知道自己这位团长有些特殊的能力,并不怀疑他的判断:“那她难道,真的是堕落者吗?”他忽然有了个让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念头,“难道龙晶真的落到她手里,她用龙晶召唤了魔鬼——她是个契约者?” “我不知道。”何塞也皱了皱眉,“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必定是一只高阶魔鬼。我感觉不到任何的黑暗气息。” 灰羽越发悚然了。 契约者,是堕落者中十分特殊的一个群体。 众所周知,魔鬼生活在无尽深渊之内,是不能到人间来的。因为人间有着光明神的保护,神的结界在排斥着魔鬼,如果有魔鬼胆敢直接踏出深渊,就会受到光明的烧灼,无法久留。因此一般来说,魔鬼只能将自己的力量投影到人间来进行污染,被污染的人类即为堕落者,被污染的野兽则成为魔兽。 这种投影的力量比起魔鬼的本体来说,被削弱了许多,对人间的污染也是有限的,但是,如果有人类跟魔鬼签订契约,那魔鬼就可以侵入这个人类的灵魂,并把灵魂作为它的保护壳,从而可以自由地在人间行走了。而这个跟魔鬼签订契约的人类,则将从魔鬼处获得相应的报酬。 报酬是不固定的,与每个人的愿望有关,也与召唤来的魔鬼能力有关。一般来说,人们会选择获得魔鬼的一部分力量,巫师就是这样出现的。 当然也有人会选择财富或者权力,甚至还有驱使魔鬼去排除异己的。总之目的虽然千奇百怪,但他们都被统称为契约者,因为他们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魔鬼将逐渐吞噬他们的灵魂,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保护,最后人的灵魂被吞噬殆尽,便将坠入无尽深渊化为一块石头,而魔鬼如果吞噬了足够多的灵魂,就会拥有对抗结界的力量。 拥有对抗结界的力量,也就意味着神无法再将这个魔鬼挡在人间之外,它可以随意离开无尽深渊,到人间来肆虐。假如这样的魔鬼多一些,那么光明大陆又将陷入黑暗之中,又会重新回到教会建立之前那种腥风血雨,黑暗生物到处乱跑,撕裂吞噬人类的日子。 因此,教会对于契约者是极其警惕和严酷的,只要发现就会马上抓捕,然后用圣火焚化其灵魂,绝不让契约者为魔鬼提供养料。 被焚化的灵魂,是无法升上光明之山的。它们终将与躯体一起化为飞灰,飘散在天地之间,再无可追寻。即使是神的光辉,也不会再照耀这些灰尘了。 但是没有人指责这太过苛刻,因为契约者是在饲喂魔鬼,一旦签订契约,他们的灵魂就将成为魔鬼的养料,连光明神都无法中断契约,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立刻用圣火焚化,以免魔鬼得到更多的力量。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契约者更甚于神弃者,因为神弃者若虔心忏悔,在死后还可能得到主的宽恕,在神辉之下洗涤自己的灵魂。而契约者则是连灵魂都归属魔鬼,连忏悔的机会也没有了。 甚至契约者比堕落者还要可怕,因为堕落可能不出于自愿,而契约则是主动归附于魔鬼,更为可恶。 所以如果那个女孩真的跟魔鬼签订了契约,那…… “你想说我为什么不告发她?”何塞看出了灰羽的疑问,耸了耸肩,“我还不能确定。” 魔鬼的气息可以被感知,但与人类签订契约的魔鬼,因为外面套上了人类灵魂的壳子,那就难以被发现了。即使何塞有特殊的感知能力,也很难做到。 尤其是高阶的魔鬼。 第14章 你是女巫(一)、如果她是契约者呢? 魔鬼的等级越高,本身就越狡猾,蛊惑人心和伪装的能力就越强,也就越能完美地将自己掩藏在契约者的灵魂保护壳里。而得到它力量的人也会更加隐匿,不会轻易露出马脚。 因此,与低级魔鬼签订契约的人更容易被发现——比如他们会变得性情暴躁喜怒无常,因为魔鬼即是如此;再比如他们会生一些奇怪的病,因为低级魔鬼给予他们的力量也很粗暴,身体一时难以接受;甚至有些人会出现外形上的改变,这是因为魔鬼太愚蠢,分给了他们无法隐藏的能力。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但总之是容易被发现的。 然而高阶魔鬼更狡猾,他们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契约者,因为那就是保护他们自己。高阶魔鬼的契约者所发生的变化会很难察觉,可能只是某些小小习惯的改变,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发现。 何塞跟陆希相识也不过几天时间,至少在那天的试探中,陆希没有表现过任何魔鬼的力量。 “但是这个——”灰羽摸了摸自己腰间。现在他腰里也有个圣水瓶,那里头放的是一根点燃的草绳,他出来的时候点着的,但现在已经几乎烧完了。 这个草绳当然是仿着陆希那个做出来的,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能携带,可是坚持不久,因为草绳一直在燃烧。 这肯定是不对的。当初何塞拿到陆希那个火折子,根据她从贫民区走到黑松林的时间来算,就能推算出她的草绳燃烧速度极为缓慢,甚至有可能根本就没燃烧。然而他们仿制的火折子却做不到这一点。 “这个应该没有魔力……”何塞自己腰里还放着陆希给的那个火折子呢,“我没有感觉到任何魔力的波动。当然,也没有神术的波动……带回去给金羽看看吧。” 灰羽看着手里的圣水瓶:“这么说团长你也认为,真的有不需要神恩就能制造出来的炼金物品?” 炼金物品这个词儿,其实曾经有人质疑过,甚至连炼金术的名称他们都觉得不合适,因为炼金也需要觉醒者来进行,所以有些人认为,这些都应该叫做神术物品。至于许多年前有人狂妄地说过“炼金术不需要神恩”的话,那当然是更被湮没在了时间里,并没有人能够证实。 “这个也许还算不上炼金物品。”何塞虽然是这么说,但心里的想法就没人知道了,“总之让金羽去琢磨一下,这个可比火晶便宜。” 灰羽仍旧很是警惕:“但——如果她真是契约者呢?这个也许没有魔力,但并不代表……”并不代表不会是魔鬼告诉她的方法,毕竟巫师里也有不动用魔力就能害人的,比如说用毒。 而且,假如龙晶真的是她拿走的,那么根据力量原则,龙晶会让她召唤到至少一个高级魔鬼,毕竟那块结晶来自曙光时期的顶级魔兽,据传是魔王的坐骑。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但这块结晶聚集的是那头魔龙死后留下的所有力量,即使到今天也未曾消散多少,自然能够让持有人的呼唤进入深渊的更下层,召唤出力量更强的魔鬼。 一旦召唤成功,就将一只高级魔鬼带来了人间。 何塞却只是嗤笑了一声:“那又怎么样呢?”他将脸转向黑莓镇的方向,从高处还能隐约看见教堂顶端的十字架,那东西在阳光之下闪着金白色的光辉,看起来真是圣洁无比的样子。 可是这样洁白神圣的教堂下面,又藏了些什么东西呢?收受贿赂的信徒,见死不救的牧师? “你觉得,龙晶是怎么失窃的?” 灰羽被问得愣了一下:“不是说,被堕落者偷了?” “堕落者?”何塞的讥讽之色更浓,“堕落者就算再会掩藏,能进入教廷的核心吗?不要说堕落者,如果是你,你能偷到吗?” 龙晶放在哪里?它在圣城的光辉大教堂! 圣城是教会的总部所在地,教皇就在那里。虽然教皇平时并不在光辉大教堂,但那里也是有圣徒轮流镇守的,更有超大型的神术阵保护。一个堕落者力量再强,也休想潜入大教堂内部,更别说盗窃出被神术阵禁锢的龙晶了。 哦,忘记说了,堕落者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等于放弃了神恩。此后他将只能使用魔鬼的力量,而再不可能使用神术,哪怕他之前得到神恩也不行。而大教堂内部的神术阵,只有使用神术才能悄无声息地打开,如果用魔力硬闯,警报马上就会响彻整个教堂,甚至惊动圣城! 但是龙晶的失窃,直到现在也只有一些暗地里的消息流出来。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龙晶是被人无声无息地盗走——”灰羽身为一个盗贼斥侯,主要是打探消息而不是分析,但他毕竟也不是个傻瓜——傻瓜是干不了盗贼的,所以何塞一说,他就明白了,“团长,你是说这是教会内部的人干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堕落者! 可是,教会的人,偷龙晶做什么呢?这东西搁在光辉大教堂里,本来就是为了用神术力量净化其中的魔力的啊。把它偷出来,自己净化?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但是灰羽觉得更匪夷所思:“总不会是教会里有人想召唤魔鬼吧?”一个神职人员,还可能是高级的神职人员,自己召唤魔鬼? “为什么不可能?”何塞嗤笑,“那可是龙晶,不是什么低级魔兽的结晶。” 第12节 是的,召唤魔鬼,需要魔兽。 魔鬼当然不是一叫就来的,毕竟无尽深渊在哪里都不知道,人间又有光明神的结界保护,简直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空间,你喊一声魔鬼大哥,它们就能听见吗? 于是这就需要一个媒介——魔兽的身体组织。因为魔兽就是被魔鬼的力量影响才出现的,所以它们的魔力与魔鬼同源,利用这魔力,就能让魔鬼感知到持有人的召唤。 理论上来说只要是魔兽的身体一部分就行,但公认最好的是魔兽体内的魔力结晶,因为其中蕴含了更多的魔力,而且不像血肉一样易于腐败,所以力量不会很快散失。 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魔兽的结晶都能召来魔鬼的,低级魔兽的魔晶十分劣质,力量自然太弱,无法穿越结界,至少要是中级魔兽的结晶才有可能。 另外,是否能召唤成功,也取决于召唤的人,那些欲望不够强烈的人,即使手持合适的魔晶,也无法召唤来魔鬼,因为魔鬼喜欢的就是欲望的气味,这种气味越浓厚,就越容易打动它们——简言之,不好吃的东西,即使端到魔鬼面前,它们也懒得吃。 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是魔晶的等级。魔龙的结晶,如果再加上一个欲望强烈的灵魂,那简直有可能把魔王都召唤出来!而如果真的召唤了魔王,能够得到什么呢? “魔王的力量……”灰羽喃喃地说,“如果能得到魔王的力量……或者让魔王满足自己的愿望……” 这诱惑,好像也有点太大了呀! “是啊——”何塞垂下眼睫,轻轻笑了一下,“难道神职人员就无欲无求了吗?如果放弃神恩能带来更多,那么,为什么不呢?” 灰羽默然。作为一个盗贼,他看到过不少并不好看的事情,当然知道有些神职人员在那身圣洁鲜艳的袍服底下,遮掩的是一副怎样的灵魂。他们一样有着世俗的欲望,有着人性的卑劣,甚至有些人,灰羽都很奇怪凭什么能获得神恩。 这样的人,当他们发现神灵不能给他们更多的恩赐之后,确实可能转向魔鬼——只要能拿到更多的好处。 “神并不公平。”灰羽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还有后半句他没说——不但不公平,神有时候根本就是瞎了眼! 何塞又笑了一下:“瞎了眼吗?还是说,其实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 尽管对于教会早就失去了崇敬,灰羽还是被何塞的话惊了一下。但何塞没等他回答,就又抛出了一句:“神恩和堕落,真的有区别吗?” 他抬起了眼睛,“你我都是神弃者,我们的力量是怎么来的?” 灰羽很明白何塞的意思。神弃者,意即被神鄙弃的人,这样的人当然不可能再得到神恩。可是,他和何塞,都觉醒了斗气。 骑士,亦是沐浴神恩而觉醒斗气的,那么被神弃之人,斗气从何而来? 如果这个问题去问教会的人,得到的回答只有一个:魔化堕落。也就是受到魔鬼的影响而异化,从而获得了能力。这种被归类为黑暗骑士,跟女巫一样,都是要上火刑架的。 “你觉得,我们真的受到了魔鬼的影响?”何塞悠悠地问,“我们将来,会变成魔鬼吗?” 灰羽愣了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答案:“不是,我们并不是神弃者!团长你也说过,是那些神职人员无能!”是因为神职人员治不好所有的病,为了给自己开脱,才编出了神弃者这样的说法。所以他们并不是被神所鄙弃,既然这样,那他们当然还可以获得神恩,而不是只能被魔鬼所影响。 灰羽是不接受自己魔化堕落的说法的。而且,魔鬼不是真实存在的吗?既然魔鬼存在,那么神也存在,只是教会——尤其是某些神职人员,假借了神的名义在做坏事而已。 何塞没有再说什么。他的想法跟灰羽不太一样,但也没有必要在此时争论,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谁也没有见过神或者魔鬼,但也不能证明这两者不存在。 灰羽却有点担心:“团长,假如那个女孩真的是契约者——”团长该不会是因为敌视教会,就对魔鬼生出了接纳之心吧? “假如她真的是,那就证明了魔鬼确实存在。”何塞眯了眯眼睛,幽暗的光线下他的瞳孔近于黑色,完全没有了琥珀色的温暖,“而魔鬼倘若存在,就绝不容许踏上光明大陆!”无论再怎么憎恶教会,但魔鬼总是人类共同的敌人!而召唤魔鬼,为魔鬼提供养料的人,也是人类之敌。 陆希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何塞和灰羽扣上了“契约者”的帽子。天地良心,她都还不知道堕落者里还有主动和被动分类的。实在是因为契约者相当稀少,普通的平民甚至都不知道用魔兽结晶召唤魔鬼的方法,所以这个不算常识,连光球都不晓得,陆希自然也就无从得知了。 所以说无知有时候就等于幸福,于是陆希看见何塞的时候还很高兴:“来得这么早?” “没有很早……”何塞又露出了有几分腼腆的笑容,然后犹豫了一下,又从背篓里掏出一块东西,“这个,是不是你要找的那种蘑菇?” 那正是一块猴头菇,浅黄的颜色,毛茸茸的表面。何塞小声补充:“那天,我看见你背篓里好像是这种蘑菇——我,我没能再找到松露菌……” 他看起来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仿佛为没找到松露菌而惭愧,弄得陆希反而不知说什么才好了:“呃,是这种蘑菇没错,但你不用给我的,就算是找到了松露菌也不用……”吓走几头野猪而已,不用搞得好像欠下了终身之债一样,这要是在另一个时空,是不是还要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 场面一时间有点尴尬,何塞摸了摸腰上的圣水瓶:“可你还给了我这个——这个要很多钱吧?” “不要钱……”陆希更尴尬了,“那是我自己做的,就是一截草绳而已……” “一截草绳?”何塞显然是不相信的,“草绳怎么能像火晶一样……这难道不是——炼金物品吗?” “炼金物品?”炼金术的名称陆希当然知道,无论是历史还是小说里都有,在陆希的理解里,应该属于利用了化学知识制造出来的东西吧。要是这样说的话,火折子倒真可以算是炼金物品。 不过——陆希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仿佛并没有炼金术这个概念,只好在脑海里呼唤光球。 “炼金术的说法不太流行了,现在都归神术了。”光球翻了一下自己的内存,提出建议,“你还是说神术物品更保险一些,毕竟当初提出炼金术的那个人,曾经说炼金术不需要神恩……” 明白了,就是说炼金术在光明大陆上,跟神术相处得不是很和谐。 光球这个建议很稳妥,但陆希有些不愿意这样回答。假如面前是个黑莓镇的普通平民,她大概也就这么随口糊弄了,想必对方会很愿意听见这样的答案。但是对何塞——如果何塞希望这是神术,又为什么要提炼金物品呢? “我不太清楚炼金物品是什么……”陆希想了一下,觉得还是谨慎点的好,“但是制做火晶是要用神术的吧?这个,这个草绳——我叫它火折子——是不需要任何神术的,它其实跟我们在炉灶里保存火种是一个道理,只不过现在炉灶变成了一个密封——我是说,不透气的容器……” 何塞表面上一脸茫然,心脏却剧烈地跳动起来——他听见了什么?火焰在缺少空气的时候会被抑制,控制空气的量,就能控制燃烧程度? 这根草绳本身并没什么了不起,因为一枚最低级的火晶就能代替它,而何塞并不缺钱。至于在炉灶里保存火种也没什么了不起,大多数妇女都会干这事儿。让他惊讶的是,有人可以把这件事的原理说得如此清楚。 他记起自己多年前受过的那些教育,对于火元素,书里是怎么说的? 地水风火四种元素散逸于空间之中,获得神恩者便可感觉得到,而天赋偏向火元素的人,更容易吸收元素微粒……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魔力,魔鬼和魔兽也同样在争夺着元素微粒,构建它们的力量。但它们本身的黑暗会污染元素微粒,因此有些人会因吸收被污染的元素微粒,而成为堕落者。 学习这个的时候他才8岁,当时还被吓了一跳,很害怕自己将来会吸收到被污染的元素微粒。但是老师安慰他说:只要虔诚信仰,神恩可以净化被污染的元素微粒,只有那些不虔之人,本心里就有着黑暗的种子,才会吸引魔鬼的力量。 老师还教过他很多。虽然那时候他还没有得到神恩,但做为父亲属意的继承人,他提前就受到了成为神职人员和骑士的教育,一切都在准备着,只要他得到神恩。直到那一天,他从惊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腿,然后父亲请来了大教堂里的红衣主教…… 第15章 你是女巫(二)、我应该不会跟魔鬼扯上什么关系吧 何塞猛然从回忆中挣脱出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儿塞了回去,让自己的注意力回到眼前:“你是说,这是因为空气?是因为没有空气,所以草绳不燃烧?”空气中当然是有火元素微粒的,塞住瓶盖之后,因为空气少了,火元素微粒也少了,所以燃烧变得极其缓慢;而拔开瓶盖之后用力吹气,则火元素微粒增加,所以草绳又开始剧烈燃烧? 如果按照老师的说法,这样倒也解释得通,但何塞总觉得哪里还有点不对劲——问题好像就出在塞住瓶盖之后。 要知道瓶盖塞住,只是让空气中的火元素微粒不再得到补充,可是草绳本身所蕴含的火元素微粒仍旧可以起作用的,又怎么会不再燃烧了呢?要知道元素微粒被激发之后,除非有意将其熄灭,它就会一直作用下去,直到消耗殆尽。 当然,如果真的吹熄草绳,那确实不会再燃烧,但同样的,把草绳再拿出来的时候,也需要一个“点燃”的程序来再次激发元素微粒的作用——已经熄灭的东西,只吹几口气又怎么可能燃烧起来呢?除非吹的这几口气里带着神力,或者魔力。 所以,这个女孩还是有魔力的?她真是召唤者或者堕落者? 陆希感觉自己一个头有两个大。 要用这里的语言讲明白缺氧和复燃真的太麻烦了。原主根本不知道还有“氧气”这个词儿,她也就只能用“空气”来代替。至于什么火元素微粒的理论,她自己还没搞明白呢。 “草绳里,没有火元素微粒……”陆希说了这么一句,又觉得不太对——要是按这里的理解,任何能够燃烧的东西里都是有火元素微粒的,只要将它们激发,就是燃烧了。 但是这样的解释根本就是不对的,因为它抹杀了燃烧的本质——它是一种化学反应的过程,而不是某种什么微粒的独立作用。 果然,她一说草绳里没有火元素微粒,何塞就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没有火元素微粒,草绳怎么能燃烧?” 陆希想了想,觉得什么“化学反应”还是不要说的好,一来这跟光明大陆的知识体系不符,二来她也找不到相应的词汇来解释——光明大陆哪儿有“化学”这个词啊,只有炼金术而已,而且她还不能说! 不过,不提化学,也能反驳何塞的话:“如果草绳里有火元素,那么我们来做个试验吧。” 一根现编出来的草绳被点燃,然后陆希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圣水瓶,并且在瓶口处又缠了一层布。 火折子在缺氧的状态下可以缓慢燃烧,但是在无氧状态下就只能熄灭了。这些圣水瓶的密封效果也就那样,装火折子倒是正好,但要完全隔绝空气,还需要再加点手续。 到这个时候,何塞已经隐约猜到结果了,虽然他还有些无法相信,因为这跟他学过的东西是相悖的,但如果眼前这个女孩说的是正确的,那么他也知道了为什么灰羽仿制的那个草绳总是烧得太快——因为那个圣水瓶的瓶塞一定不好,导致进入的空气太多了。 果然,没过多久陆希就打开了圣水瓶,里面的草绳已经熄灭,任两人再怎么吹气也没复燃。 “所以就是这样。”陆希晃了晃这根草绳,“火元素微粒其实在空气中,草绳只是能帮助火元素燃烧,所以二者缺一不可。”哎哟妈呀,这解释可累死她了。虽然并不准确,但——就这么着吧,她是来采蘑菇的,不是来上课的呀! “火元素微粒在空气中……”何塞喃喃重复一遍,觉得不对。火元素微粒绝不仅仅是在空气中,至少他所能感受到的微粒绝不仅仅是来自空气,比如说这地下的泥土,四周的树木,都含有火元素微粒的。 但如果是这样,草绳为什么又熄灭了呢?难道是空气中的火元素微粒与别处的不一样? 何塞满心疑惑,但同时,他却觉得自己好像又明白了一些什么,就连体内的血脉力量,似乎也有些蠢蠢欲动起来。 难道是要突破了?何塞有些难以置信。他卡在中级骑士上已经很久了,无论怎么修炼,总觉得自己差那么一步,但现在——这一步好像可以跨过去了? “我,我有点不方便,要先走开一会儿——”这个借口有点拙劣,但何塞已经顾不上了,他甚至没等陆希回答,就离开林间小路,向旁边更茂密的树林走了进去。他总不能当着陆希的面来晋级。 “他拉肚子吗?”陆希看着何塞有点瘸的背影,叹了口气,“也是,就现在这个情况,拉肚子简直再常见不过了。”贫民区那些随地解决的人,也不见得就是喜欢在自己住的地方排泄,与他们肠胃不好,经常性的腹泻也有关系——人有三急呐。 说到拉肚子,陆希就不禁按了按自己的小腹。贫民区的人喝生水,吃半生不熟的食物,饭前便后都不知道洗手,肚子里菌群和寄生虫不超标才怪呢。而理论上来说,露西也应该是这种情况。 但是,她还真没有。 当然,自从顶替了原身之后,陆希是遵守卫生条例的,但是之前原身的生活习惯导致的问题,她也不能逆转时空去解决。本来她想找点驱虫药吃,但黑莓镇外的树林里又没有。但是她做好了拉肚子的准备,最后却无事发生。 这跟她头发里那些死去的虱子,倒是有点儿相似之处。所以在死去的露西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事呢? 陆希在这里思索虱子与蛔虫的内在联系,那边何塞已经离开了她的视线。 那个一瘸一拐的身影骤然加快,金发的发梢上也泛起了一层红色,假如有视力好的人能跟得上他的速度,那就能发现,那层红色其实是一小片跳动的红橙色火苗,而且随着何塞的奔跑,火焰的颜色也在变化,渐渐转为了更加明亮的黄色…… “何塞跑到哪儿去了?”陆希思索了一番寄生虫之后,发现何塞竟然还没回来!该不会拉肚子拉到腿软,掉到坑里——哦不,这里也没茅坑,该不会掉到沟里去了吧? 不过她的猜测并未成真,很快她就又看见了何塞,看起来很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对不起,我——” “没事,咱们去采蘑菇吧。”陆希善解人意地把话题转到蘑菇上:“这个猴头菇,你是在哪里找到的?一般生长这个猴头菇的地方,附近一定还有一个猴头菇。” “哦哦——”这还真是个新知识,何塞领着她往采摘的地方走,“离这里也不远。我还在那附近看到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我都不知道那是不是蘑菇,表面皱皱巴巴,简直像个蜂巢一样——” 何塞陡然停下了话音,但陆希并没有察觉,反而瞬间有些兴奋:“像蜂巢一样?在哪里?”像蜂巢一样的蘑菇,会不会是羊肚菌!如果是的话,那又是一种美味真菌啊! “好。”何塞不动声色,“刚看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还以为这里也有魔蜂呢。”他刚才是太兴奋了,居然随口把蜂巢说了出来。要知道光明大陆上的魔蜂十分危险,随便什么活物,只要接近它们的巢穴就会被攻击,普通人被蛰上三两下就会丧命。并且因为它们大型群居,就连正式骑士,人少了都不愿意去招惹它们。 而且魔蜂数量稀少,又居于深山老林之中,不深入山林根本见不到。只有某些大贵族甚至王室,才能用神术驯服它们,将它们饲养于领地之中,并采集其蜂蜜。 但更重要的是,魔蜂的蜂巢,跟地球上的蜜蜂还是有点区别的,它们只在内部的产卵区与储蜜区才有六边形巢房,外面则包围着一根根的圆形短管——这是工蜂的宿舍,其间有卵形囊——这是兵蜂的休息处。 所以魔蜂的巢穴基本都在洞穴之中,只有取蜜的时候才能取出布满了六边形巢房的巢脾,除此之外无缘可见。可以说,光明大陆上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曾见过这种精巧的六边形小建筑。 何塞见过蜂巢当然是因为他的身份,但一个双黑血统的农庄女孩,又有什么机会见过蜂巢?在大贵族的庄园中?那当然不可能。但如果是在山林之中,她有这个本事取出蜜脾吗? 可是看她的样子,听见蜂巢这个词的时候显然十分熟悉,且只有兴奋,毫无惧怕。所以她真的见过,并且,她的力量根本不需要畏惧魔蜂? 陆希真不知道何塞一瞬间又把她想歪了。她纯粹是用地球上的知识套了而已,压根没发现自己露了破绽。 至于魔蜂,这东西在原主的记忆里是有的,因为蜂蜜这种珍贵的食物名声极大,与果糖齐名,是光明大陆上两大主要甜味剂。凡知道蜂蜜,就不可能不知道魔蜂,只是不知道蜂巢长什么样子而已。 假如露西的记忆完整,陆希大概会发现这个问题,但问题就在于露西的记忆全是碎片,所以陆希并不知道蜂巢这东西在光明大陆属于“珍稀动物”“难得一见”,所以只顾着兴奋羊肚菌,全然不知自己应该先问一句:蜂巢长什么样子? 当然,如果光球是个靠谱的助手,也能提醒她一句。但无奈这个光球在某些方面相当智能——比如交流部分的情绪模块,可在某些方面又心大到似乎无脑,比如说总认为自己的内存就是“常识”,压根没想过对原主这样的身份来说,“常识”应该常到什么程度。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无脑也是智能的一个表现吧,至少证明在模仿人类方面很成功,因为只有人脑才会犯这种错误。 总之,光球没有任何动静,陆希也就高高兴兴跟着何塞找到了那种蜂巢一样的蘑菇,没错,正是羊肚菌,而且数量还不算少! “这一片发生过山火吗……”陆希把一枚羊肚菌放进背篓,环视周围。 这一片羊肚菌生长的地区大约是个不规则的圆形,她在几处树木的根部发现有一点火烧的痕迹,但是大部分都已经被苔藓或藤蔓遮挡,看不出来了。 “山火?”何塞反问,“你怎么知道?” “只是觉得这里好像是被火烧的。”陆希记得曾经在资料里看到过,说羊肚菌在山火之后的两三年内产量特别高,所以看到火烧的痕迹就随口问了一下——假如真的前两年发生过山火,那羊肚菌的产量就更有保证一些。 第13节 不过问完她又觉得自己问错了人,何塞也不是本地人,她应该回去问妮娜才对。但这事儿也没什么重要的,她又不打算在这里久住,眼下能挣到钱就行了:“这些蘑菇卖了之后,得的钱我们对半分。” “我,我不要。”何塞连忙摆手,“这,这也没有商人买……” “现在没有,以后就会有了。”陆希自信地也一摆手,“别跟我客气了,要是没有你,我也找不到这么多蘑菇。再说——”她看一眼何塞身上单薄的麻布衣服,“冬天快到了。”她自己还没御寒的衣服,也不知道何塞有没有。 何塞犹豫了一下,小声说:“冬天——你怎么办呢?”看她的样子,似乎还打算在黑莓镇停留一段时间。假如真的是契约者,这是要做什么呢? “先挣钱。”陆希想到很快就要来的冬天也不由叹了口气,“如果能有足够的钱,在镇子里面找一间房子就好了。” 所谓“镇子里面”,指的就是贫民区再往里的平民区。别看可能就隔一两条街,据说到了冬天,越靠近教堂的地方就越温暖,听说最冷的时候还有人会悄悄跑到教堂的外墙下面过夜,据说冻死的几率都会降低。 “那,我可以再找更多的蘑菇……” “那太好了。”陆希笑弯了眼睛,“我来负责把它们卖出去。另外,你再注意一下,有没有一种喜欢在松树根部生长的蘑菇——不是松露菌,它生长在地面上,菌盖是褐色,柄是白色,有一种特殊的香味……” 背着一篓羊肚菌跟何塞分开之后,陆希哼着歌往阿米莉的住处走。今天的收获实在不小,等羊肚菌再成功,阿米莉在男爵的厨房里站得更稳,她的生意基本也就稳定下来了。 “你很喜欢何塞吗?”光球忽然出了声。 “喜欢啊。”何塞简直像个蘑菇探测机,有这么一个野外知识丰富的人,谁不高兴啊? 光球被她的回答吓了一跳:“不,不会吧?你可别忘记,你是来完成任务的啊!” “当然没有。”陆希一想就知道光球想说什么了,“你以为我说的是哪种喜欢啊?”难不成以为她还要跟何塞结婚呐。 “可是你应该是很喜欢他的——”光球小声逼逼,“你总看他的脸,从心跳和情绪曲线上来看,你是很——” “等下!”陆希悚然,“你不就是个内存条吗?”怎么还能分析起心跳和情绪曲线来了? “我还可以监测你的体征啊。”光球耿直地说,“要不然怎么知道你的灵魂契和度?” “居然还能这样?”陆希倒还真没想到,“那你说我身上这个虱子的问题——”还有肚子里八成会有的寄生虫,都是怎么死的? 光球顿时就颓了:“这个真的不知道。我,我也不监测虱子啊……” 陆希顿时失望:“唉,还是没用。” 光球不是很服气,但又无从辩驳:“没有虱子,不该是好事吗?” “事情太过奇怪就一定有魔鬼在插手。”陆希别扭地用光明大陆的语言表达了一下事出反常必有妖的意思,“真要是跟魔鬼有关那就糟糕了。话说你能发现魔鬼吗?” “不能——”光球更颓了,“高等级的神术可以,但是……”它不会啊,它只是个内存条而已。 “算了。”陆希叹息,“指望不上你。不过我应该没那么倒霉会跟魔鬼扯上关系……吧……”她想起了她来这里的原因,加个班就出车祸,好像已经够倒霉了。 “应,应该不会吧……”光球小声说,“虽然教会总在宣传魔鬼,但,但其实如果没有人召唤,魔鬼也很少出现。尤其是有教堂保护的地方,魔鬼的力量并不能渗透进来。” “但露西可是在黑松林出的事……”陆希虽然是这么说,但其实不过是随口跟光球杠一下罢了,对于魔鬼什么的她其实并不怎么相信——什么堕落者,什么魔兽,真的跟魔鬼有关系,还是教会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想出来的宣传办法呢?中世纪的历史她又不是没看过。 如果在她身上真的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与其说是魔鬼,陆希倒更相信可能是人的问题。 不过这些暂时都可以放在一边,因为阿米莉家到了。 第16章 你是女巫(三)、你是说,再打断他的腿吗 今天阿米莉家里还有个陌生人。 “这是马克斯。”阿米莉带着陆希去厨房的时候小声警告她,“不要乱说话。他是供应蘑菇的商人。” 陆希瞬间就明白了啥叫“不要乱说话”。 买下陆希这些蘑菇,当然不是阿米莉自己出钱。但是男爵的厨房决不会跟一个贫民做交易,尤其还是个双黑。因此这里就需要一个供应商,明面上的账都是从他那里走。这个供应商显然就是马克斯了。 陆希当然不会乱说话。账目怎么走跟她毫无关系,只要能拿到钱就行了。有个商人更好,让这个商人也尝到美味,以后还可以扩大生意,总不能光指望男爵的厨房。 猴头菇的数量不是太让阿米莉满意,但红烧羊肚菌和羊肚菌鸡汤出锅之后,阿米莉就再也没有意见了。 马克斯也留在这里品尝,吃完之后眼睛就是一亮:“这么美味的菌类,黑松林里常见吗?” 常见也要说不常见呢,更何况这确实都不是满地乱长的草菇类,所以陆希只笑了一下:“这几天我只找到这些。可能要往树林深处再去找找。”马克斯如果真能进黑松林深处,那也是他的本事。不过要是真有这样的本事,大概也不会还是个小商人,要往黑莓镇这样的地方跑了。 果然马克斯的表情就有点不大好看。虽然他只是个小商人,但自觉跟陆希这样的双黑说话就已经是纡尊降贵了,没想到还碰了一个软钉子。但蘑菇又实在美味,如果能第一个把这种美味送到大贵族的餐桌上,那他这个小商人,也能一跃成为大商人。 想想那美好的前景,马克斯还是把恼怒压了下去。陆希观察着他的表情,适时地又补充一句:“其实黑松林里出产好几种美味的菌类,或许过几天我还能找到新的。虽然每一种单独的出产不多,但……” 马克斯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每一种不多,合起来就不少,男爵的厨房消耗不了,就是可以往外卖的。事实上这些东西的产量也不需要太大,就像松露菌,它的身价可不只来自于美味,还来自于稀有,如果到处都能挖到,那它还会那么值钱吗? 陆希从阿米莉家出来的时候,兜里又揣了一枚银币和十五枚铜币。这是马克斯付给她的,并且约定,如果下次能够带来更多的菌类,他将把多出来的部分另外付钱。 估摸着这笔收入还得给阿米莉一点儿提成,陆希摸着兜里的钱琢磨。这当然是损失,但能跟阿米莉打好关系也不错,如果她能攒够钱换个房子,有阿米莉这层关系,应该会方便很多。 “这些钱大概不够吧……”光球的计算能力还是很强的,“你没有食物,没有冬衣,没有柴火。想找一间好一点的房子,至少需要再有一枚银币才行。而且,这个钱还有一半是别人的。” “嗯——”陆希自己也在琢磨。天很快就会冷下来,而黑松林外围已经搜索得差不多,想要大量的供应蘑菇就要往山里去,这不安全。尤其冬天是野兽最易魔化的时候,她可不想靠着一根火折子去冒险。 这样的话,她最多还能给阿米莉送一次货,再给马克斯分一部分推销的样品。这样算起来,最好的情况下,她手里大概能有两枚银币。但这要应付一整个冬天的开销,也是捉襟见肘。 不过,如果她能跟何塞合租,那就便宜多了。 “你真要跟他一起住?”光球仗着别人看不见,又跳了出来,在陆希前面一上一下地飘着。陆希被它晃得有点眼晕,瞅瞅四下没人,一伸手把光球弹到一边去了:“你干点有用的事,别光想那些不着边的东西。” 光球气愤地飞回来:“我是怕你看人家长得好看,就忘记了自己的任务!” “哟,你还知道好看不好看啊。”陆希好笑。 “我是智能系统!”光球气得在她面前上下乱跳,被陆希又一指头弹开了:“你这智能可不怎么高级。” 说到这个光球就蔫了,哼哼唧唧无话可说。陆希把手抄回麻布衣服的口袋里,没什么诚意地安慰它:“放心吧,我不会见色忘那啥的。再说了,一个神弃者,这不是最好的传销对象吗?” “传销?”陌生的词汇让光球有点疑惑。 “哦,说传教你可能更熟悉吧。”陆希耸耸肩,“信仰值嘛,十万呢,我哪儿能忘记呢?” 光球闪动了两下,仿佛傻乎乎地眨了眨眼睛,才突然反应过来:“信仰值!你要把何塞变成你的信仰者?这,这怎么可能呢?虽然他是个神弃者,但……”就算是不信仰光明神,也不见得就要信仰陆希啊。 陆希用死鱼眼看着它:“合着你也知道这事儿不可能啊?”知道不可能,还给她收集十万信仰值的任务?是根本就没想让她完成对吧? “不,不是……”光球结巴起来,“就那个,那个,我的意思是说……”它总算找回了舌头,“我是说你要用什么办法?” 陆希又翻了它一个白眼:“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当然是医术了。”治别人,那些人很可能把她当成巫师,搞不好治完了还要倒打一耙;但是何塞不一样,被神抛弃的人,或许愿意试试别的办法。 光球好歹是个“智能系统”,运算了一下就明白了陆希的意思,简直不敢置信:“难道你要给他治腿吗?连苦行主教都治不好吧?”这可是长歪的骨头,要重新塑形,这,这不是大主教能做到的事! “不用那么麻烦。”陆希双手插兜,轻描淡写地说,“断骨重接就是了。” “断,断——断骨?”光球惊得跳了起来,“你是说,再打断他的腿吗?” “对啊。”陆希猛地吹了口气,把光球吹得滚了几圈,“别这么大惊小怪的。何塞的腿就是治疗的时候没有把断骨复合到正确的位置上去。只要从原先折断的地方再把骨头断开,正确复位,之后愈合的骨头就不会这么歪扭,他的腿也能恢复正常。”当然,这里的圣光治疗术自有其长处,如果在正骨之后能够使用圣光治疗术,比如说让那位苦行主教来,那唰的一下就能恢复如初,连复健都用不着了。 只可惜,陆希并不打算去找那位柯恩大主教。第一,她不敢。之前她就准确判断了妮娜的内伤,现在再提出来用断骨重续的办法治疗神弃者——嗯,别怀疑,那位大主教绝对能看出何塞是个神弃者——如果人家问她怎么懂得这些的,她能回答得出来吗?如果回答不出来,会不会被当成女巫? 陆希感觉这答案简直是必然的。即使苦行主教看起来像个一心救人的圣人,可是宗教的事情决不能掉以轻心,一边行善,一边烧死异教徒,这样的事还少吗?异教徒,就是异教徒,连人都不一定算得上,更不用说被魔鬼污染而堕落的女巫了。 “你,你说得对……”光球不得不表示赞同,毕竟这个断骨重续的方案,听起来就很黑暗的样子呢。 再说,就算不黑暗,陆希也不想让教会的人插手进来,那治好了,到底算是神的宽恕还是她的力量呢?何塞是会重新信仰光明神,还是会给她添一点信仰值呢? 这样的想法不免有点那啥,往深里说其实也不符合她进入医学领域时的宣誓,毕竟正骨之后使用圣光治疗术,对病人来说是最方便有效,也能减少痛苦的方案。 不过这种关乎自己小命的事儿,陆希觉得还是不必那么伟大了,再说那位苦行主教也不一定会答应治疗何塞呢。 当然,这时候陆希并不知道,其实柯恩大主教已经准备离开黑莓镇,往更偏远处去了。 “这几天没有再看见那个女孩子?”柯恩大主教随口问了一下自己的学生。 “没有。”安东尼收拾着两人简单的衣物,装进储物袋,一边回答老师,“我打听了一下,本地没有双黑血统的居民,应该是从别的地方流浪来的,在被您救了之后就离开了。今年春季的时候,有好几个地方遭遇了蝗灾。”于是黑莓镇就多了不少流民。但仅有少数能够在本地找到糊口的活计,其余人在得到喘息之后,基本都会返回来处。 “她会不会是堕落者?”安东尼从小就在教会的教导下长大,对双黑有本能的警惕。 柯恩大主教摇摇头,很温和地说:“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堕落者。” 安东尼有些不解。他今年随柯恩大主教出外苦行,一是柯恩大主教的习惯,二也是他本人极力要求来的,因为听说这几年魔鬼渐渐猖獗起来,魔兽与堕落者越来越多,有教堂守护的地方还好,偏远地区情况就差一些,所以他也想为净化魔鬼出一份力。 柯恩大主教看着自己英俊的学生笑了一下——到底还是年轻,说起来,他在安东尼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正直,冲动,嫉恶如仇,恨不得自己化身为太阳,用光明驱散一切黑暗! “多走走,你会看到的。”柯恩大主教最后也只是拍了拍学生那还略有些单薄的肩头。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才是事实,至于究竟能够看清多少,那也是个人的思想了。 “是,老师。那我们去哪里呢?”安东尼虽然想不明白,但还是恭敬地回答了一声,准备按照老师的话,去仔细观察。 柯恩大主教想了想:“就去那几个遭遇蝗灾的地方吧。”像这种地方,穷人的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很容易滋生怨气与黑暗的念头,也让他们更容易被魔鬼诱惑而“堕落”。 所以,究竟是魔鬼带来了灾难,还是灾难招致了魔鬼呢? 这个念头只在大主教心里闪了一下就被他按了下去:“我们正好也去看看,是不是有人在向平民传授知识。” 安东尼犹豫了一下:“老师,如果有的话……” 虽然教廷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但其实教授知识这种事,是不允许在教堂之外出现的。而所谓“在教堂之外”,其实指的就是不得随便传授知识,尤其是向平民和贫民,因为他们很少有资格能进入教堂内部。 像安东尼这样出身平民的神职人员,对此当然是深有体会的。平民在礼拜时只能在教堂门口祈祷,除非有人得到神恩,或者对教会做出什么特殊贡献——比如发现了女巫并向教会举报什么的——才能进入教堂,得到进一步的培养。 所以如果那个双黑血统的女孩真的是从神职人员处学来了知识,那么教授她的那个人,其实就是触犯了教会的律条,至少要被降职一级。 安东尼当然是很清楚这一点的,可是他私心里并不希望这样。当初他在教堂之外的时候,也十分羡慕着那些能够学习知识的人,如果那时候有一位神职人员可以教导他……难道他会希望这个人因此而被惩罚吗? “如果有的话,他是个好人。”大主教微笑着对他眨了眨眼睛,七十多岁的老人居然现出一点顽皮来,让安东尼顿时放下了心,也不禁微笑起来。 “如果能找到他的话,我希望能跟他交流一下对于人体的认识。”大主教认真地说。如果一个流浪的难民都能够准确地说出人体内脏的位置,还能判断受伤的话,那教导她的人知识必然更为丰富,但是他好像没有听说过,而那几个有蝗灾的地区,似乎也没有什么高级的神职人员坐镇,否则也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蝗灾了。 只可惜没人认识那个女孩,而他们又不能在此地耽搁太久…… 当然,安东尼并不知道,陆希就住在黑莓镇外围的贫民区里,因为他是让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去打听的,而赫克托牧师则示意这些神职人员,给了他这么一个回答:这几个人都是流民,得救之后就离开了黑莓镇。 赫克托牧师当然不希望陆希被找到。虽然他不知道柯恩大主教找这个双黑女孩是要做什么,但就是这个贱民,害得他在大主教面前背上了见死不救的罪名,虽然大主教并没有直接批评他,但谁知道大主教回去之后会不会说一句话,就此把他调离黑莓镇呢? 所以柯恩大主教和自己的学生就这样离开了黑莓镇,而陆希则继续按自己的计划在挣钱。 因为很想在冬天来临之前换一处更好的房子,陆希决定把钱尽量攒起来,不去采蘑菇的时候就去树林里挖野菜和芋头,争取在粮食上能做到自给自足是最好的。 不过,现在小龙虾的秘密已经完全藏不住,陆希再往黑莓镇外的树林去的时候,就看见好几个孩子在河里摸小龙虾,还有妮娜那个有多动症一样的弟弟。 老老实实抓小龙虾也就算了,偏偏班杰明还要给别人捣乱,摸不了一会儿,几个顽童就在河里打起架来,踩得水花四溅,尖叫声响得半个树林都能听见。 “不要打了!”陆希背着筐子路过,看见一个孩子手臂上被不知什么东西划开一条伤口,终于忍不住了,“都上来!回家去处理伤口!”这些熊孩子真的是不知死活,河里的水看着清澈,其实少不了微生物,伤口就这么在水里泡着,感染了怎么办?就算不感染,现在这个天气,河水已经冰凉,随随便便都能冻出点毛病来,圣水也不是万能的呢。 可惜她的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班杰明第一个跳起来冲她吐唾沫:“你这个女巫,别想诅咒我们!”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孩子!陆希强压着怒气,心里反复劝说自己“还是个孩子,别跟他一般计较”,索性不去看他,对其他孩子说:“你们都去领过圣水了,记得回家之后一定要用圣水擦一下伤口。这些河水并不干净,伤口泡在水里会溃烂的。” “你胡说!”班杰明在河里跳来跳去,简直像个活猴,“这么清的水,怎么会不干净!一定是你把诅咒下在了河水里,才污染了河水的!” 其余的孩子里有几个也用怀疑的目光看着陆希,倒是有个一直乖乖在河边摸小龙虾的女孩子扯了扯一个男孩的衣服,小声说:“哥哥,妮娜说过,那天她受伤,都是她救的……” 第14节 小男孩抹了抹脸上的水,也小声反驳妹妹:“可是玛丽亚说,那本来就是她的诅咒……” “玛丽亚不好。”小女孩认真地说,“妮娜好。”所以她觉得应该相信妮娜。再说,哥哥手臂上是有一条伤口,都被河水泡得发白了呢,看着有点吓人,“我们回去擦圣水吧。”圣水是那位苦行的大人免费给的,不需要花钱去买,现在每家都放着几瓶呢。 第17章 你是女巫(四)、他们要烧死你 说到玛丽亚和妮娜,小男孩就觉得妹妹说得对。就是爸爸妈妈也说过,玛丽亚很讨厌,妮娜则是个好人。这样一对比,仿佛还是妮娜夸赞的这个流民更可信一点了,于是点点头:“那我们回去擦圣水。” 这下仿佛踩了班杰明的尾巴,他跳上去要打小女孩,却被小男孩一把推开了。而且其余几个孩子也都对他做起了鬼脸:“玛丽亚就是不好!”虽然孩子们当中也有不同的小团体,但对于玛丽亚的观感倒是很一致,让陆希颇有些哭笑不得。 班杰明瞬间就失去了同盟,他吵不过孩子们,便对着陆希无能狂怒起来,捧起河水就往陆希身上泼,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 啊,去他的“还是个孩子”,陆希现在只想把这个孩子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当然最后她还是没打。一来她总归是个成年人,不是自己的孩子不好揍,有点以大欺小的嫌疑;二来要是打了,估计玛丽亚就得发疯,不但要来找她麻烦,妮娜也不会好过。 所以陆希只是狠狠瞪了班杰明一眼,就转身去叮嘱其他孩子:“记得要把所有的伤口都擦一擦啊。”有的时候一点小伤口也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虽然这种情况不多见就是了。 但即使是陆希也没想到,小概率事件有的时候,发生的概率一点儿都不小。 玛丽亚家的板棚里是第三天凌晨闹起来的。 贫民区没有灯烛——别说神术蜡烛什么的,就是最简陋的油灯也没有,有油当然要吃肚子里,谁会拿来点灯啊? 所以陆希推开门的时候,外头还是一片漆黑,只有玛丽亚家的板棚里传来她尖厉的声音:“快去打水!你磨蹭什么呢!” 然后有一点儿光亮从缝隙里透出来,应该是燃起了灶火,然后妮娜跑了出来,一手拿着一根燃烧的木柴,一手拎着打水的罐子。 “怎么了?”陆希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班杰明在发热!”妮娜也是一脸焦急,“我去河边打点水!”对付发热,现在的办法就是用水浸湿布盖在身上。 陆希心里顿时往下一沉:“我家里有水,你拎过去吧。圣水喝了吗?” “喝了。可是没有用……”妮娜也顾不上跟陆希客气,直接拎了陆希的水罐往回跑,陆希也跟了进去。 玛丽亚家的板棚要大一些,但四个人住照样挤得厉害。班杰明虽然是她的宝贝,也只能睡在窄木板上。这会儿他直挺挺地躺着,眼睛和嘴巴都紧闭着,旁边灶里的火苗跳动,在他脸上投下的光影也跟着闪动,仿佛他的面部肌肉也在跳动一样,带着几分诡异。 陆希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心里更沉了:“昨天他回来之后,有没有用圣水擦伤口?” “啊?”妮娜茫然不解,“伤口?”班杰明昨天回来只是裤子湿淋淋的,玛丽亚骂了他一顿,叫他赶紧换上了干衣服,并没有提到什么伤口的事。 像这种在河里扑腾的事儿,贫民区的孩子司空见惯。现在还是秋天,河水虽然凉了些,但也没有到不能下水的程度,很多顽皮的孩子在这个时候还喜欢打水仗,大人也并不多管。所以班杰明下了河,家里也没怎么在意。 “他身上可能有伤口感染了。”虽然光线不明亮,但班杰明已经有明显的肌肉强直,而且他口唇不张,玛丽亚和妮娜的爸爸鲍勃一起给他灌圣水都有些灌不进去。 陆希刚想去检查一下班杰明的身体,玛丽亚突然抬起头,冲着她尖厉地喊叫起来:“你这个女巫滚出去!别碰我的孩子!要不是你诅咒了他,他怎么会生病!” 淦啊!陆希觉得自己有一万句MMP要讲了!但是想到这个世界的教育程度,她又硬生生把话咽了下去:“圣水可能没有用了,你们赶紧把人送去教堂吧,找那位苦行主教,他应该还能救得了。” 如果班杰明是前天在河里打闹的时候受了伤,那么现在他的初次痉挛还不到48小时,这属于重症患者了,并且他还出现高热,那预后会更差。 尽管圣水是大主教祈福的,但这种大规模祈福的效果自然比不上单独治疗。反正陆希换算了一下,觉得破伤风这种症状,教堂里那个牧师应该是治不了的,但大主教也许可以,毕竟他连脾脏破裂都修补好了,这个圣光治疗是很高级了。 “你胡说!”玛丽亚看起来想扑上来咬陆希一口,“圣水怎么可能没有用!你不许诅咒我的儿子!” 妮娜忽然用力推开了玛丽亚,一步上前抓住陆希的手:“露西,你知道该怎么办的是不是?你,你来看看班杰明吧。” 陆希其实心里并不想看,但妮娜这么紧紧握着她,手心都是冰凉的,她又不忍心拒绝:“他身上一定有伤口,并且感染了。” 在河里打闹,那么除去手臂,腿脚上就最可能受伤的。借着黯淡的火光,陆希果然在班杰明小腿上发现了一个伤口,只有麦粒大小,似乎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戳了一下,确实不起眼。像这种小伤口,一般人都不会在意,更不用说贫民区的孩子了。 然而就是这么个小伤口,四周已经发红,整个小腿的肌肉绷得死紧,似乎还有液体从伤口里渗出来。 “就是这儿了。”陆希紧皱眉头,“有刀吗?”现在应该把伤口切开引流,用过氧化氢溶液仔细冲洗以消除厌氧环境,然后…… 还有什么然后呢?陆希苦笑。连双氧水她都没有,更不用说破伤风抗毒血清了。当然,青霉素也没有。 但是不管怎么样,该处理还是要处理:“烧开水,有盐吗?我要把他的伤口切开——” 她还没说完呢,玛丽亚就冲上来狠推了她一把:“滚开!你要害死班杰明吗?你这个女巫!” “他的伤口侵入了一种毒素。”陆希被推得险些坐在地上,忍了忍解释道,“这种毒素已经进入血液,把伤口切开,可以减缓毒素增加。” “你胡说!”玛丽亚破口大骂,“你这个贱民,你就是想害死我儿子!你诅咒他生病,还想借机杀死他!你一定还想把瘟疫传给所有人!” “玛丽亚——”妮娜想要阻止玛丽亚,陆希却摇了摇头:“算了,你们把人送去教堂吧。快一点去求救,再拖下去就真的没救了!”与其在这里跟玛丽亚争辩,还不如赶紧去找苦行主教,反正她确实也救不了班杰明。 陆希说完就回了自己的板棚,过了一会,只听乱糟糟的声音从隔壁出来,往贫民区外面去了。 贫民区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玛丽亚和班杰明的人缘实在太坏,有几个人出来看了看,见病倒的并不是妮娜,也就回去了,反正送一个生病的半大孩子,玛丽亚和鲍勃也足够了。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不然明天哪里来的精神去干活呢? 陆希却睡不着,她始终有种不祥的预感——班杰明这次可能真的救不过来了…… 破伤风本就是很麻烦的病,即便放在她那个时候,重型患者仍有死亡。反正——她是不指望教堂里那位牧师的,唯一的希望就是苦行主教了。 天亮了,但是今天的天气并不好,阴沉沉的,可能要降温了。陆希看看天色,决定还是不要在这种天气进黑松林,不如再去挖几个芋头。于是她把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背起背篓去了镇外的树林。 不过在出门之前,除了木棍之外,她还拿上了上次在集市上换来的鹿骨匕首。她说不清是因为什么,反正心里总有几分不安,把匕首带在身上才稍微安心了一点儿。 事实证明陆希的直觉总是靠谱的,时近中午她背着一筐芋头刚出了关卡,就看见一个身影拼命地跑过来,头发被风吹得纷乱,正是妮娜! “班杰明——”陆希下意识地问。 但她话还没说完,妮娜就用力抓住她的手:“快跑!教堂来人抓你了,他们说你是女巫,要把你烧死!” 一上午的不安突然有了结果,陆希在愤怒和恐惧之中竟然莫名的松了口气,仿佛是最后一只靴子终于落了地似的:“我是女巫?” “班杰明死了……”妮娜的眼眶还是红的,“苦行主教已经离开我们这里了,牧师给班杰明喝了很多圣水,还用圣水给他擦身沐浴,都没有用……” 赫克托牧师本来已经准备宣布班杰明是神弃者了,可是玛丽亚突然发起狂来,大声喊着是陆希这个女巫诅咒了班杰明,说她常去河边,还在那里捉红水蝎回来吃,一定是她把诅咒下在了红水蝎上,让班杰明发热。 当时玛丽亚像疯了一样,满嘴都是女巫和诅咒,妮娜根本拦不住她。她说很多人都捉了红水蝎来吃,到时候都会得瘟疫。 应该说,玛丽亚的话其实是给了赫克托牧师一个借口。宣布班杰明为神弃者并不难,但他认得妮娜。 同样是送到教堂来求救的两姐弟,一个被柯恩大主教治好了,人人都说她很幸运;另一个却被宣布为神弃者,何以差别如此之大呢? 说实在的,赫克托牧师自己都会想,这是因为他远不如柯恩大主教的缘故。那么其余的人,会不会也这么想呢? 如果仅仅是一群平民的想法,赫克托根本不会在乎。平民就像羊羔,只知道低头吃草,就算咩咩叫几声,又能怎么样呢? 但他怕这消息传到上头去……假如伯斯男爵也觉得他无能,闲谈之间传出去被他的上级知道,那他这个教区牧师怕就坐不稳了。 所以玛丽亚说到女巫,简直正中赫克托下怀。女巫啊,女巫使用的可是魔鬼的力量,他只是个牧师,抵挡不住魔鬼岂不是很正常吗?只要把女巫烧死就可以了。 至于说陆希是不是女巫——魔鬼都是很狡诈的,即使是柯恩大主教,也未必没有看走眼的时候不是吗? 妮娜当然是极力反驳,并且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明陆希不是女巫,如果真是要传播诅咒的女巫,怎么敢自己跑到苦行主教面前来呢? 这倒是赫克托无法反驳的,但就在这时候,伯斯男爵那边忽然来了人,他们是来求救的,说是男爵吃了蘑菇之后中毒了,而厨娘献上的蘑菇正是陆希采来的,有一位商人马克斯可以作证。 “他说他亲眼看到你给了厨娘有毒的蘑菇,你们合伙毒害男爵大人。而且你还使用巫术,试图迷惑他也购买毒蘑菇。是男爵大人的新厨娘发现了这件事,并拿出从公爵大人领地带来的圣水给他喝,他才清醒过来,所以特地来作证!”妮娜连跑带急,脸都通红,“露西,这个商人是谁?他怎么知道……” 陆希瞬间就想明白了。马克斯多半是跟那位新厨娘联手了。新厨娘毕竟曾为公爵服务过,她比阿米莉更能提供与“大人物们”接触的机会,也能让马克斯更顺利地推销自己“发现”的新蘑菇。 而对新厨娘来说,除掉阿米莉,就再也不会有人跟她争夺男爵的厨房了,至于阿米莉曾经献上的那些美味菜肴——马克斯不是可以供应新蘑菇么,从他手里买就是了。 妮娜还没有想明白这里头的门道,急急地说:“我们去找阿米莉吧,她能证明——” 陆希摇了摇头。她不能相信阿米莉。 新厨娘能跟马克斯联手,那阿米莉是斗不过的。而且对阿米莉来说,要证明自己没有下毒可不容易,倒不如像马克斯那样,把一切都推给她更简单。 “不,她不能——”妮娜说了一半就停下了。她想说阿米莉不可以在主的面前说谎,但马克斯能在教堂里睁眼说瞎话,玛丽亚也可以直接指责陆希是女巫,阿米莉又为什么不可以呢? “你快点躲起来!”妮娜想明白了,立刻就做了决定,“他们一定先去你的房子了,你不能回去。” 陆希思考了一下。其实她本来就没打算在黑莓镇定居。原本是想冬天过后去大城市,现在看来要提前了。只是,她的钱没带在身上! “你要走?”妮娜很是不舍,但她也知道现在这种情况,“你把钱放在房子里?那可能——我,我……”钱放在板棚里,肯定被人搜走了,妮娜想说她把自己家里的钱拿来,但那就是偷了。 盗窃,是教义之中明令禁止之事,律法之中甚至是要剁手的! 但是——就在刚才,那些在主的教堂之中胡言乱语的人,难道就没有违背教义吗?而牧师非但没有仔细查问,还想用女巫的说法来掩盖自己不能治疗的真相…… 妮娜咬住嘴唇,这些天来在她脸上微微闪耀的乳白光泽消失了,一时间显得她的脸色都黯淡了一些:“我给你拿些钱来,只是不多。”主厌弃偷盗,可是也教导过信众要帮助别人、坚持正义。陆希不是女巫,她不应该被送上火刑架! “不。”陆希一把拉住妮娜,“我把钱藏在屋顶的裂缝里,他们应该搜不到。”妮娜家里也穷得很,不然不住贫民区了。再说现在班杰明死了,玛丽亚本来就看妮娜不顺眼,假如发现她拿了家里的钱,恐怕会打死她的。 “我现在去黑松林。”陆希这些天也算知道了黑莓镇附近的地形。假如这些人要抓她,肯定会把整个黑莓镇四边都把守起来,她只能穿过黑松林,才能避开这些人的搜索。而且,明天她和何塞还约好在黑松林采蘑菇,也许她可以说动何塞跟她一起走,路上还能有个伴儿。 当然,黑松林在晚间更加危险,但她的火折子还带在身上,生堆火就会好得多。 两人在山路上分手,陆希把背篓里的芋头扔了几个在树林附近,希望能够让搜捕的人以为她又跑回树林里去了,然后直奔黑松林。 天气越冷,黑松林里越显得阴暗可怕。陆希先拾了几根枯枝做成火把,一手握火把,一手抓着火折子,把鹿骨匕首叼在嘴里,警惕地前进。 但也许因为还是正午时分,她一路的行进都很顺利,一直到了原身摔死的那条山沟。 这条山沟很隐蔽,不走到近前几乎不会发现。陆希用藤条系着爬到沟底,找到了一个浅浅的土洞。 光球这时候才晃了出来,绕着陆希转了两圈,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啊?”陆希把周围的野草拔掉,看看并没有什么虫子,这才舒了口气坐下来。 “要是——”光球只说了两个字就不吭声了。但陆希已经明白了它的意思,它是想说,如果陆希没有去看班杰明就好了。 “得了。反正那孩子死了,玛丽亚是肯定要扯个罪名给我安上的。”班杰明死了,玛丽亚的情绪必定要找个人来发泄,不说她是女巫,难道要说班杰明自己作死,还是说她这个做母亲的没有照顾好孩子呢? 恨别人永远比恨自己更容易呢。 再说,到底是做医生的人,眼睁睁看着人死不发一言,陆希自己良心上也有点过不去。 其实这也是班杰明自己倒霉。不大的伤口,放在别人身上没事,他却偏偏得了破伤风,而柯恩大主教又在前一天离开了……这可能真的就是命。 “你们可真是给我安排了个好地方啊……”陆希长长一叹——这艹蛋的人设,这艹蛋的光明大陆,这艹蛋的习俗和信仰啊! 就这,还让她赚信仰值呢。哪儿有信仰值给她,都要上火刑架了呢。 光球有些愧疚:“现在怎么办啊?” “希望妮娜能把钱给我带来,然后就去长云领呗。”已经这样了,陆希在心里算计。冬天赶路,需要保暖的衣服和鞋子。如果能跟上哪个商队就好了,如果她不是个双黑,可以给商队做饭。 陆希扯着自己的头发沉吟起来:眼睛的颜色没法改变,但头发是可以染一染的,只要不是纯黑就行。 第18章 你是女巫(五)、你的腿没有断 不过染头发也不是现在能做到的,陆希也只能做做计划,等着妮娜过来。 第15节 这一等就是一个下午,到天色将黑,陆希才爬出山沟,慢慢摸到黑松林的入口附近。 她和妮娜约定在一棵枫树下见面。那棵枫树的叶片已经大多变红,在周围的暗绿色针叶树衬托下十分显眼,只要往黑松林里走一走就能看见,肯定不会错过。 陆希隔着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直接爬上了一棵桦树,把自己隐藏在茂密的枝叶之间,向着约定的方向观察。 黑松林入口的小路上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动静。但是远远的,她隐约听见似乎有狗叫的声音。 换了一具身体之后,陆希的视力和听力都有大幅提高,她能确定自己没有听错,那正是黑莓镇方向传来的声音。 獠犬!陆希面无表情地想。看来那位牧师真是要赶尽杀绝了,果然让伯斯男爵把獠犬都派了出来。 陆希身上现在全是薄荷的味道,这是她一路上采集薄荷叶往身上涂抹的结果。一来驱虫,二来也能干扰一下獠犬的嗅觉。但这并不保险,如果能把獠犬杀了,那才是最保险的。 要是有弓箭就好了……陆希深深后悔,但后悔也没用,即使有弓箭,她也不会用,要是何塞在这儿,没准…… 轻微的脚步声打断了陆希的思绪,妮娜拿着个破布包袱的身影出现在小路上。 黑暗给人以难以言喻的压力,仿佛小路两边都有野兽在埋伏着,随时会扑出来一样。妮娜不敢点火,因为营养不良她还有点夜盲,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棵枫树在哪里,只能压低声音小声叫:“露西,露西——” 肩膀上轻轻的一拍让妮娜险些惊叫起来,陆希及时捂住了她的嘴:“是我,往这边走。” “露西!”妮娜连忙把包袱塞给陆希,“你的钱,还有一些芋头干和盐。他们在贫民区查问了好久,我等到他们离开才能把钱取出来。现在他们点着火把去树林里找你了,还把獠犬也放过去了。幸好你来了黑松林。”如果躲在树林里,一定很快就会被找到。 “黑松林也不保险。”陆希冷静地说,“他们在那边树林找不到,可能就会来这里。你赶紧回去吧,我要往树林深处走了。” 妮娜舍不得她:“我,我陪你往里走一走,我可以等天亮再回去。”陆希这一走,以后可能就再也无法见面了。 陆希摇头:“如果被他们发现你跟我在一起——” “不会的。”妮娜推着陆希往松林深处走,“我是本地人,大家都认识我,他们不能说我是女巫。” 陆希却觉得这不大靠得住。难道教会烧死的堕落者都是从外地来的? “你还是——”陆希话还没说完,就猛然拉住妮娜,“快走!” 然而她们两个才起步,后头火光一亮,已经有两个人手持火把,出现在树林里。 “老杜内!洛克!”妮娜脱口叫出了两个名字。陆希依稀觉得有点耳熟,应该都是贫民区里住着的人。 “玛丽亚说得没错,跟着你就能找到这个女巫!”老杜内一只眼有严重的白内障,眯着另一只眼睛露出贪婪的笑容,“洛克,这下可好了,赏金到手了!” 洛克才二十几岁,长相还算端正,脸上的表情却跟老杜内一样的贪婪猥琐:“对!教堂的赏金,还有男爵大人的!两个女巫,咱们发财了!” 两个?陆希愣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妮娜不是女巫!”这是连妮娜也算上了? “她跟你这个女巫在一起,当然也是女巫!”老杜内哈哈大笑,“两个女巫,就有两份赏金呢!” “老杜内!”妮娜愤怒得牙齿都在打战,“我曾经帮助过你!前几年冬天,如果不是我,你早就病死了!” 老杜内的表情僵了一下,但随即那点羞耻心就被贪婪压了下去:“我没死是因为主的眷顾,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连圣水都没给我弄来。” “你——”妮娜气得说不出话,牛奶白的肤色浮起激动的红晕,让洛克眼里冒起了贼光:“老杜内,你去抓那个女巫,我来抓这个……” 老杜内当然知道洛克是个什么德性,也知道他是想做什么,但并没有阻止。正好他也不想亲手去抓妮娜——到底还有那么一丝羞耻,让他没法面对妮娜,洛克的话倒是正中下怀,于是抬脚就朝陆希走了过来:“你别耽误太久,不然我可先带这个女巫去拿赏金了……” “急什么——”洛克抓住妮娜,嘿嘿笑起来,“他们在树林里还要找一阵呢,最好等他们找不到,都回去了,我们再去教堂,免得被他们分了赏金去。” “说得也是——”老杜内铁钳般的手也抓住了陆希。别看他年纪不小,满是茧子的大手却很有力。陆希被他一扯,身体顿时一晃,好几个闪亮的东西就从她衣服里掉出来,滚落到了地上。 老杜内的眼睛顿时一亮——那是几个擦得很亮的铜币,其中还有一枚银币,在火把的光照之下显得格外美丽。 银币啊!老杜内还从来没摸过一枚银币呢!他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跟着滚动的银币跑,手也下意识地松开陆希,想去捡拾。在他看来,这个女巫已经被吓得不会动弹了,跟普通女人一样毫无反抗能力,没什么可怕的。 所以当他脖子上传来刺痛的时候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被虫子叮了一下。但马上疼痛加剧,他扭回头的时候就看见那个女巫握着一根血淋淋的骨匕,脸颊上甚至都溅上了鲜血。跳跃的火光里,那双黑色的眼睛冷酷如同魔鬼。 老杜内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那里有一道豁口——骨片并不很长,但人的颈动脉也埋得并不深,骨质的锋刃划开的切口不大整齐,但这也无所谓,因为喷溅而出的鲜血瞬间就染红了他的脖子,也就没人能看得清伤口如何了。 陆希根本没有再看老杜内,直接就冲向了洛克。洛克已经把妮娜按在地上,为了方便控制妮娜,他连火把都扔了,所以老杜内倒下压住了自己手里的火把,光线就骤然黯淡了下来。 洛克疑惑地回头,迎接他的是一把打磨成三棱锥形状的利器,这东西直接刺破他的破麻衣,钉进后背,然后在一阵剧烈疼痛中一扭,拔了出来。 虽然没有血槽,但鹿骨锥表面本来也不是非常光滑,因此陆希也没费太大力气就拔出了骨锥,只是前端折断了一小截。 但也没什么。虽然骨头不如金属坚硬,但洛克并不坚实的背阔肌也无法阻止陆希的全力捅刺,骨锥尖已经刺入了心脏,这就足够了。 陆希面无表情地捡起火把,一手拉起了妮娜:“走!”洛克现在还没有死,但三棱锥捅出的伤口根本无法合拢,空气会在体内形成泡沫堵塞血管,洛克也活不了几分钟。 至于老杜内,动脉血管破裂,他身下已经血流成河,一定可以跟洛克在奈何桥上作伴的。哦,这里没有奈何桥,那他们就一起滚下深渊去见魔鬼吧。 妮娜还没有反应过来。她才十八岁,虽然因为干活有把子力气,但也敌不过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壮男人。而且洛克为了不让她反抗,上来就往她脸上打了一拳,到现在她的耳朵还在嗡嗡地响,甚至没听清陆希的话。 但她一句话也没说,陆希把她拉起来,她就跟着陆希跑进了黑松林。 粗制滥造的火把很快燃尽,不知是谁脚下一绊,两个人就一起摔倒,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露西!”妮娜惶急地想爬起来,然而一动,脚踝就一阵剧痛。 “我在这里。”陆希滚得更远,还倒霉地撞在一块石头上,疼得直抽气,半天才能爬起来。 这会儿也顾不得别的了,陆希摸出火折子,点着了一堆枯枝草叶,查看妮娜的伤处。 即使火光并不明亮,妮娜也能看清,自己的脚腕不正常地歪着,稍稍一动就是一阵剧痛。 “我,我的脚断了——”妮娜见过贫民区的人给商人搬货的时候压断过胳膊,又没有钱买圣水治疗,最后那条手臂就一直弯着,再也不能用力了。 手臂不能用力,就再也没法干活挣钱,最后一家人连贫民区那些板棚的租金都出不起,被赶了出去,在青黄不接的时节离开黑莓镇,不知了去向。 但那还只是手臂,现在她断的却是腿,而且正是在她们需要逃命的时候! “露西,你别管我了,快点跑吧!要是那两个人追上来——” “他们已经死了,不可能再追我们了。”陆希冷酷地说。 妮娜愣了一下:“死,死了?”她被陆希拉着昏头昏脑地跑,只看见有血,还不知道那两个人居然已经死了。是,是露西杀了他们? “死了。”陆希的表情仿佛一块冰,透着寒气,但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现在舌头发僵,连腿都是软的——她也没杀过人哪! 陆希想安慰自己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这只是她得到的一个任务,说不定连光明大陆都是那个什么时空管理局的智能系统虚拟出来的,毕竟都能管理时空了,来个虚拟真实有什么难的吗? 但她最终还是放弃了——说了是时空管理局,都能管理时空了,又何必再弄个假的时空来糊弄她呢?这里的人都是真的,不管是妮娜玛丽亚,还是刚才那两个恶棍! “露西!”手腕上一阵温暖,是妮娜抓住了她的手,“主说,不义的人行不义之事,惩罚他们便为正义。你遵从了主的教导,你又救了我!你没有做错!” 这句教义原主的记忆里倒是有的,其实原文是说遇到不义的人,宽恕他们是最高的仁慈,必得到主的嘉奖;而有权力的人惩罚他们,就是正义。 这段话要让陆希说,里头全是私货!有权力的人才能进行惩罚,那无权的人就只能逆来顺受,还美其名曰仁慈,其实质分明就是不许底层人民有反抗的心思,要以仁慈和福报来驯养一群羊羔罢了。 如果真要按照教义,陆希属于没有权力的人群,要做的应该是宽恕,而不是惩罚。但是妮娜却把教义截前搭后,重新组合了一下来安慰她,不管她是真心觉得陆希应该这样做,还是仅仅想减轻她的负罪感,又或者只是想为自己脱罪——毕竟陆希杀这两个人也与她有关…… 没等陆希想完,妮娜已经接着说:“我的腿断了,没法跟你一起走了,你快点离开吧。如果有人追过来,我会告诉他们人是我杀的,他们要对我行不义之举,我只是在保护自己,并没有做错!” 火光跳动下,陆希忽然觉得妮娜身上似乎又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光。 “你的腿没断。”陆希不自觉地笑了一下,似乎心里也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你快点——”妮娜还在催促陆希离开,话说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什么,我的腿——没断?可是——”这分明就已经折断了,不然为什么这么疼,而且脚踝还这样的歪扭着。 “是脱臼。”陆希轻轻托起妮娜的脚踝,“人体的骨骼相联的地方叫做关节。” 关节这个词儿倒是大家都知道的,因为人类在屠宰的时候,也会对牲畜的身体结构有所了解,即使是贫民区的人也知道。 说起自己的专业,陆希就奇迹般地冷静了下来:“成人的身体总共有208块骨骼。”话说光明大陆的人应该也是这样吧,千万别她科普了一番,结果这里的人多长或者少长了几块骨头。 这也是没准儿的事呢。虽然这里说是同源的平行世界,但都有魔法和神术了,野兽都能变异,人多变出块骨头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心里有些不确定,陆希表面上却是稳如老狗,仿佛自己在讲的就是真理无误:“有一些叫做不动关节,就是骨头之间通过一些结构致密的组织紧紧相联,比如说头骨的骨片拼成整个头颅。” 妮娜听得发呆,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骨,骨片?”头部难道不是一整个的吗?可怜她家里从来都没有什么钱买牛羊肉,也就无缘见识一整个牛或羊的脑袋是如何组成的。 “对。”陆希点头,“还有一种关节叫做可动关节,比如说手腕、脚踝、膝盖,总之一切能够活动的地方。可动关节相接触的两块骨头一个为凸面,一个为凹面,嵌合在一起,所以能够自由转动。比如说你的脚踝——” 她趁妮娜听得入神的时候,突然往上一托,只听喀的一声轻响,伴随着妮娜猝不及防的一声痛呼,关节已经复位了:“就是凸面骨从凹面里被撞了出来,把它放回去就好。” 妮娜被这一下疼得直抽气,可是抽气过后疼痛几乎就消失了,虽然转动的时候还略有点不适,但脚踝已经非常明显地恢复了正常:“这——”这太神奇了!难道是神术吗? “这不是神术,这是医学。”陆希坐了下来,疲惫地低声说,“人体有自己的结构,有自己生长和恢复的原理。如果懂得这个原理,即使没有神术也能治疗。或者说,神术,也同样遵循着这种原理,只是用另外一种方式展示罢了。” “生长和恢复的……原理……”妮娜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了一句,总觉得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抓不住,不过还没等想明白,她就吓了一跳,“露西,你流血了!” “是啊——”陆希苦笑着,“头撞在石头上了。”她的头一直在抽痛,这会儿血已经热乎乎地顺着头发流了下来,看来伤得不轻。 妮娜小心地拨开被血粘成一绺绺的头发,就见一片血肉模糊:“圣水!我,我没带圣水!”可恶,她只顾着拿钱,怎么就忘记把圣水也给一起带来! “不要紧。”陆希从包袱里翻出一块干净的麻布,“没有圣水也能治。如果能找到草药的话。这样的外伤看着很吓人,但其实远远算不上重伤。首先血液会在血管破裂处凝结,慢慢的就不再流血,然后血管、肌肉和皮肤都可以再生,让伤口逐渐愈合。这样的伤口,最大的危险在于两点:一是伤到了较大的血管,仅靠血液自己的凝固无法止血;二就是,伤口感染。” 不是陆希爱叨逼叨。这样的深夜,两个受伤的女孩身处真正的野外,就算神经粗得像胡萝卜也会紧张的,更何况她还刚刚亲手杀了两个人,总要做点什么来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她都听见远处隐隐的狼嚎之声了,那应该是被两个死人的血腥气吸引去的,而在这密林之中,还不知有多少野兽潜伏着,也许离她们并不远,只是被火堆吓住,不敢靠近罢了。 第19章 不是女巫(一)、这是主的意志 陆希想得并没错,狼嚎声确实是从黑松林的入口那边传来的。两具尸体血流满地,自然逃不过野兽的嗅觉,已经有三头狼在那里大快朵颐,还有一头孤狼在不远处等着吃剩饭呢。估计到了明天早晨,这里就只剩两具白骨了。 但在附近的树上,何塞两脚夹着树枝,向下俯视。他没有戴面具,脸上的表情有些阴沉。 他是天黑的时候才回到黑莓镇,听说了追捕女巫的事儿。听到女巫尚未落网,他马上就想到陆希可能来了黑松林,然而等他追过来的时候,这里只有两具男尸了。 虽然已经被野狼开吃,但老杜内的脖子还保存得挺好,何塞一眼就看见了那道割断颈动脉的伤口——下手可称干净利索。 以何塞的眼力,即使在树上也能看得清清楚楚,那道伤口边缘并不十分整齐,应该是割开伤口的工具不够锋利,可是割痕清楚明白,一击致命,甚至没有浪费更多的力气切得更深。 所以一个农庄上长大的女孩子,最多只杀过鸡,就会杀人了吗? 至于另一具尸体,虽然已经被啃得看不清楚,但两个男人对付两个女孩,却仍旧被干掉了,就可想而知动手的人——至少很会杀人! 难道真是他看走了眼?何塞抿了抿嘴唇,摸出面具扣在脸上,然后身子一晃,一头正在埋头啃食的狼就被揪着后颈皮扔到了一边。 嘴里还有肉的狼:“……?”我是谁我在哪儿? 其余两头狼猛然嗅到陌生的气味,正要抬头,那个影子一样飘落下来的人已经用刀尖挑着尸体翻了个身,看到后背上的深深伤口之后,又像风吹起的树叶一般飘走了。 懵逼的狼嚎叫了一声之后就发现人没了,攻击都无从下手,于是埋头又去啃尸体了。而何塞往前追了一段路就看见了一星火光,等他追到火光近前的时候,顿时睁大了眼睛。 其实别说何塞,连陆希现在也是目瞪口呆的。 刚才,就在她用讲课来调节情绪的时候,确切点说,正当她讲到圣水促进了血管、肌肉和皮肤的生长,加速伤口愈合的时候——她还准备讲一讲圣水是怎么对付感染的,据她推测,是促进了□□中的杀菌物质和吞噬细胞的生长,从而杀死突破皮肤防线的病菌。 总之她还没开启这个话题的时候,妮娜身上就忽然泛起了一层乳白的微光。虽然是微光,却连跳动的火光也没能掩盖住。 “神恩!”何塞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那层牛奶一样颜色的光他曾经见过不止一次,那分明是普通人成为信徒之时,身上所得的神恩,或者叫做信仰之光。 不仅如此,妮娜身上的神恩虽然不够明亮,颜色却颇为浓郁,在信徒当中要算是高资质的了。 可是她是个贱民,而且已经十八岁了! 第16节 觉醒神恩这种事儿,年纪越小,资质越高。像妮娜这种成年之后才得赐神恩的,大部分都是颜色浅淡到几乎没有,这一辈子也不会有多少进步,能做到见习牧师就已经很难得了。 这也是贵族们为什么早早就要让自己的子弟接受教导的原因,越早向神表明自己的虔诚,就能觉醒得越早,将来的发展余地也就越大。当然,平民也不是不虔诚,只不过他们的资质普遍都太差,所以能在成年之前觉醒的人少得可怜,而成年之后,即使觉醒也已经晚了。 可是现在妮娜却有点不一样,她得到神恩的时间已经太晚,可是看那神恩的颜色——以何塞的经验,得赐神恩的时候能有这样纯正的乳白色,将来多半能够成为正式牧师,甚至还有人会走得更远! 一个贫民,之前从未展示过什么天赋和资质——何塞当然也调查过这个跟陆希十分亲近的女孩,应该说她的行为简直符合教义里所要求的一切,不管是虔诚还是仁慈又或者是什么别的,可是她从未得到过神恩,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贫民。 但是现在,她跟着一个女巫跑了,还杀了人——就算不是她杀的,也一定有点关系——就在这种情况之下,她得到了神恩,觉醒了信仰之光,还是高质量的! 所以从前她未曾得赐神恩,是因为她太符合教义的要求?还是陆希这个双黑血统的疑似堕落者,能够给身边人带来神恩? 又或者她既不是女巫也不是堕落者,神为了证明她的清白,让她身边的人觉醒了信仰之光?但若是这样,神为什么不直接赐她神恩,这样不是更加直接明白吗? 即使是何塞,现在也有些糊涂,甚至连他曾经有过的“神根本不存在”的念头,都在这时候被动摇了。 他震惊,那边妮娜自己更加震惊:“露西,露西,我——”刚才她正在听陆希分层别类地在讲着血管、肌肉和皮肤的时候,只觉得豁然开朗,眼前甚至都有微微一亮的感觉,然后她就发现这不是感觉,而是她自己确实在发亮。 陆希后面的话都被自己咽了回去。听光球介绍神术什么的是一种感觉,亲眼看见发光的教堂是另一种感觉,而自己身边的人出现了觉醒,那又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了! “神恩,是神恩!”光球都忍不住跑了出来,仗着妮娜看不见,就在妮娜身上乱跳,“确实是神恩,她突然得到了神恩!这下不会再有人说你是女巫了,跟女巫在一起的人,怎么可能得到神恩呢!” 妮娜也同时想到了这个问题:“露西,这一定是主的意志,主宣告了你是无辜的!” 这跟我有关系?陆希反而是后知后觉:“主宣告我是无辜的?” “没错!”妮娜周身的微光衬得她特别圣洁,表情更是坚定,“这就是主的意志,你不是女巫!” 黑松林入口处传来了喧嚣之声,何塞回头看了一眼,远远看见了星星点点的火把——在树林里没有搜索到目标的人群,终于大起胆子进入了黑松林。 不过,现在已经不必再逃跑了。何塞目光复杂地思索了一下,转身放重脚步,向山坡下跑去:“露西!” 搜捕的人群被獠犬带到黑松林里的那片山坡下面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情景:三个人围着火堆坐着,面对他们,丝毫也没有惧怕和逃跑的意思。 “你这个女巫!”玛丽亚已经走得两腿酸疼,只有那口“为班杰明报仇”的气在撑着她,一看见陆希她就尖声叫了起来,“大人们,就是这个女巫在散布诅咒!” “露西不是女巫。”妮娜站起身来。本来她脱臼的脚踝在被接上之后还有些疼,但得到神恩之后已经完全治愈,甚至连她原本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发柴的头发都润泽起来,整个人都像是被打磨抛光一般,在火光的映照下竟然有种宝光莹莹的感觉。 玛丽亚竟然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但随即又暴怒起来:“她就是女巫!还有你,你已经被女巫诱惑,也堕落了!” “玛丽亚——”在一旁的鲍勃叫了一声。妮娜毕竟是他的女儿,是不是女巫,难道他真的眼瞎看不出来吗? 玛丽亚凶狠地瞪了他一眼:“你喊什么!班杰明都被女巫害死了!她整天跟女巫在一起,肯定早就堕落了!你想跟她一起上火刑架吗?” 鲍勃犹豫了。他觉得妮娜不会是女巫,只是被女巫蒙蔽了。可是想想教堂平日里的宣讲:女巫的家人如果包庇女巫,则一定是已经被女巫蛊惑而堕落,应一起烧死;若是向教堂举报女巫,则可得到赏金。 “我肚子里又有了——”玛丽亚放低了声音,同时狠狠拧了鲍勃一把,“牧师都说了,主会再赐给咱们一个儿子,你难道还想让儿子生活在这种地方,跟班杰明一样被女巫害死吗?” 鲍勃忍不住看了一眼玛丽亚的小腹,想起贫民区那间破板棚,想起班杰明痉挛僵硬的尸体,又想起男爵府的管家拿出的金币那美丽的光芒,终于沉默着往后退了退,缩进人群里去了。 男爵府的管家早就有点等不及了。伯斯男爵喝了好几瓶圣水,可是毒性并没有消除,新厨娘说这是女巫的诅咒,他也觉得肯定是这样,只有烧死女巫,诅咒才会消失,男爵大人才会安然无恙,他这个管家也才能继续在这里好好的当他的管家,否则不管谁来继任,都会有自己的心腹,到时候他去哪儿呢? “把这两个女巫——”管家看了一眼何塞,毫不在意地又加了一句,“还有这个男巫,一起抓起来,绑到教堂前面烧死!”虽然这个人他并不认识,但既然跟女巫在一起,那就一起处置了吧。就算弄错了,穿得这么破烂最多是个平民,烧死也就烧死了,没什么关系。 跟着管家来的几个骑士侍从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们每个人都带了大量的圣水,早就涂抹在自己的皮甲和武器上,这会儿一声吆喝就准备冲上去,圣水会帮他们抵挡女巫的诅咒的。 然而他们才踏出几步,就齐齐倒抽了口气,因为站在那里的女孩,也就是刚刚才被自己继母指责为堕落的妮娜,身上亮起了一层乳白色的光,那是神恩的光泽! 赫克托牧师没有来,他还在守着伯斯男爵给他做祈祷,来的是他的助手,一个高阶的信徒,很有希望成为见习牧师。此刻他嘴巴张开就合不上,因为妮娜身上的信仰之光颜色比他自己的还要浓郁!这意味着,她比他这个牧师助手,更得主的青睐! “露西不是女巫。”妮娜平静地说,把目光从鲍勃身上移开,再也没有看他一眼,“主赐我神恩,就是为了向所有人证明,露西不是女巫,我也不是。” “你胡说,你胡说……”玛丽亚尖声叫着,却在妮娜的目光之下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已经成了无力的重复,“你一定是在骗人,在骗人……” 牧师助手眼神闪烁不定。他自己就有神恩,当然知道妮娜的神恩是不是货真价实。可是,假如妮娜也得到了神恩,会不会他的位置…… 他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妮娜已经转过身,轻轻把带着微光的手覆盖在了陆希头侧的伤口上。刚才她就要给陆希治疗,不过被陆希拦住了,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看见陆希糊着鲜血的脑袋,以及正在愈合的伤口。 清凉与温暖交替,陆希只觉得疼痛很快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伤口愈合时的微痒。等妮娜拿开手,她随手一抹,凝固的血块就落了下来,当然也带下来几绺头发——她鬓角秃了一块儿,倒是更直观地展示出已经恢复如常的粉红色皮肤,被旁边漆黑的头发一衬愈发清晰明了。 还没等牧师助手说什么,人群里就响起了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还有人已经激动地喊出声了:“圣光!圣光治疗术!天啊,是真的圣光治疗术,是神恩啊!妮娜她得到神恩了!” 甚至还有人已经在说:“不要直呼名字,要叫妮娜大人了!” 牧师助手的脸更黑了。 这确实是圣光治疗术! 圣光治疗术,可不是所有得到神恩的人都能用出来的,妮娜现在展示出来的能力已经至少达到了见习牧师的程度,确实可以称一声大人了。 男爵府的管家眼睛却亮了,连忙挥手制止住自己带来的人:“男爵大人需要治疗!”赫克托牧师现在还没治好伯斯男爵,这再多一个人,不就多一份儿力量吗? 这一下情况急转直下,玛丽亚和鲍勃眼睛都瞪直了,玛丽亚终于还是忍不住叫起来:“她一定是在骗人,这不是圣光,这是女巫的巫术!” “让她闭嘴!”管家脸色一沉,“竟然说神恩是巫术!我看你才是女巫,是奉了魔鬼的意志,企图谋害圣女的吧?” 圣女是教会内部对于某些女性神职人员的称呼,这些人专修圣光治疗术,得病的人可欢迎她们了。平民们搞不懂教会内部的门道,有些就对能用圣光治疗术的女性神职人员统统称圣女了。 管家多少知道一些,但妮娜既然展现出了这样的能力,早晚都会进入教会,而且多半会成为一名圣女,那他现在先喊一喊也没什么,也算是在称呼上讨个好,好让妮娜尽力为男爵大人治疗,这才是最重要的啊。 玛丽亚被两个男仆拖了下去,一个男仆被她挣扎中挠破了手背,顿时气恼起来,一拳就打在她肚子上,打得她蜷起身体说不出话来。 鲍勃左右看看,见妮娜已经被人簇拥起来往黑松林外面走,终于还是追了上去:“妮娜——”女儿竟然得到了神恩,那他这个圣女的父亲,岂不是也要飞黄腾达了?毕竟谁都知道,家里出现一个神职人员,整个家庭便都会进入上流社会,再也不是原本最低贱的贫民了! 妮娜并没有听见鲍勃的声音。自从鲍勃默认了她是女巫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去看这个退进人群里的男人。何况,现在她也很紧张:“露西,如果我治不好男爵大人怎么办?”连赫克托牧师都没有治好他,妮娜不过是刚刚觉醒神恩,心里实在没有把握。 她倒不是怕自己治不好伯斯男爵,这些人会不承认她是神恩者,因为神恩是不能做假的,但这些人却有可能以男爵仍未被治愈为借口,认定陆希是女巫啊! “我们先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陆希其实到现在也有点懵,隐隐约约的,她总觉得妮娜觉醒神恩跟自己讲的那些话有点关系,但是现在又没有时间让她细想。 一行人就这么进了男爵府。 说真的,男爵府的陈设比陆希想的要逊色不少,虽然也有不少金银器和根本没用只为好看的装饰,但整体来说,比起黑莓镇普通平民的水准来说,并没有高到离谱的地步。 看来,即使是贵族,没有神力的“底层贵族”,其生活水平也就是那样了。陆希想起阿米莉的“手艺”,不由得对光明大陆的生活水准又有了一点儿认识。 第20章 不是女巫(二)、这是花生酱! 伯斯男爵在自己的卧室里,一进去就能听见他粗重的呼吸声,仿佛一个随时都会散架的破风箱,让听的人都感觉自己的呼吸吃力起来。 赫克托牧师已经从先跑回来报信的男仆那里知道了消息,此刻真是心情复杂。他其实很想把陆希当成女巫送上火刑架,更不想本地又多出一个善用圣光治疗术的圣女来。可是男爵府上下现在都把希望寄托在妮娜身上,他是绝对无法阻拦的,于是只能堆起笑容,先感谢主的眷顾,让教会又多了一位兄弟姊妹云云。 然而现在真没人有耐心听他说这些,男爵夫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人往床边拉了:“圣女,圣女快来看一看男爵大人!” 陆希不动声色地跟着妮娜往前走。男爵夫人一眼看见她的黑头发和黑眼睛,顿时皱起了眉头。但在她说话之前,妮娜已经一手拉住了陆希,男爵夫人到了嘴边的话到底又咽了下去——这个双黑女孩既然不是女巫,那她也就勉强忍耐一下吧,救男爵要紧啊。 陆希早就已经盯着伯斯男爵在观察了。男爵脸胀得通红,看起来分分钟都会憋死的样子,而且他脖子上有明显的红疹,如果让她看,倒有点像过敏的样子呢。 妮娜看不出来伯斯男爵是什么病,但她在贫民区里,见过的病重之人多了去了,比这还凄惨的模样不知有多少,心里虽然紧张,还能稳得住,照着之前她和陆希商量好的话,开始询问伯斯男爵发病的情况以及之后的治疗。 男爵夫人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赶紧开始治疗却要问这些,但又不敢得罪妮娜,只好叫伺候的女仆来回答问题,自己终于还是忍不住催促:“圣女,请赶紧使用圣光吧。” 妮娜看了陆希一眼,按照她的暗示,伸出手覆盖在了伯斯男爵的喉咙处。乳白色的圣光渗入男爵的皮肤,他喘息的声音明显地轻了一些。 男爵夫人却并没有放松,反而皱起了眉头,旁边的女仆小声说:“之前也是这样的,可是过了一会就又……大家都说是女巫的诅咒没有消散……”她说着,忍不住还看了陆希一眼。 男爵夫人也看向赫克托牧师,显然,她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陆希现在有圣女作证不是女巫,那么剩下一个可能是女巫的,应该就是被指下毒的阿米莉了! “把她烧死,男爵大人就会好了吧!”男爵夫人期待地看着赫克托牧师。 “夫人,请等一下。”妮娜已经没法应对这样的局面,陆希只能开口了,“阿米莉是不是女巫还无法确定,如果判断失误,可能会对治疗男爵大人造成延误的。” 男爵夫人的表情也复杂起来。她现在才想起来,如果说阿米莉是女巫,那她成为女巫的源头还是眼前这个双黑女孩呢。总不能说送来蘑菇的不是女巫,做菜的自己就成了女巫了。可是圣女又信誓旦旦地保证,而且神恩不能作假……男爵夫人矛盾起来。 “首先,请把房间的窗户打开一点,并且把这些蜡烛撤掉一些吧。”大概是为了观察伯斯男爵的病情,这房间里点了几十根蜡烛,窗户又紧闭着,空气里都是蜡油味儿。 在场的众人其实并不想听她的,但妮娜却坚定地点头,男爵夫人也只好让管家撤掉一些蜡烛,并开窗通风。 房间里的空气顿时清新起来,但伯斯男爵还是老样子。 “夫人,能否确认阿米莉在菜里下了什么毒呢?说是毒蘑菇,究竟是哪一种呢?能否让我看看剩下的菜肴?”陆希对众人的表情视而不见,进一步提出要求——要解决过敏,必须找出过敏源,而且伯斯男爵的情况有点奇怪,反复的治疗好转之后又恶化,这证明过敏源一直都在,可是她刚才观察过了整个卧室,除了蜡烛多点之外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 如果房间里没有,不是吸入式和接触式过敏,那最可能的就是食物出了问题了。最可疑的,当然是导致伯斯男爵发病的那盘蘑菇菜了。 男爵夫人完全不懂,她只是听女仆来说阿米莉给男爵下毒,被新厨娘抓住了而已,至于下的是哪种毒蘑菇,她完全不知道,只能茫然地把目光投向管家。 管家连忙回答:“菜都被吃完了,但大人毒发病倒之后,卡玛——就是新厨娘,在阿米莉的房间里找到了没用完的毒蘑菇。”他一边说,一边已经有个男仆跑去拿来了一小包东西。 陆希看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这不对。” 的确有那么一种毒菌跟羊肚菌是很像的,就是鹿花菌,又叫假羊肚菌。这种菌类跟羊肚菌外形颇有相似之处,只是颜色不同,但在切碎烹饪之后就难以分辨了。 陆希最初想过,会不会是阿米莉在别处见到了鹿花菌,把它当成羊肚菌做成菜了。但鹿花菌的中毒反应包括呕吐腹泻、头晕头痛,甚至还会有黄疸和肝脾肿大,却没有明显的憋喘以及皮肤出现红斑红疹。 并且,鹿花菌是春季蘑菇,也不是随处可见的东西,除非有人蓄意害人,否则在要这个季节找点鹿花菌,大概也不是容易的事呢。 但现在男仆拿过来的这包东西根本就不是鹿花菌,而是一种带着棕色鳞片小帽子的蘑菇,看起来有点像口蘑。 要说陆希还真认识这种蘑菇,这玩艺儿叫褐鳞小伞,也有叫死亡褐伞的,因为分布广泛,所以陆希也曾接治过因误食而中毒的病人,因此印象还颇为深刻——这东西食用之后先是出现恶心呕吐等胃肠症状,之后肝脏受损甚至衰竭。 有毒确实有毒,但跟鹿花菌一样,不会出现憋喘和红斑症状。 也就是说,至少伯斯男爵现在的病情,与这种蘑菇无关。而且说是新厨娘从阿米莉房间里找出来的,这里头就很有阴谋的味道。 以及还有另外一个重点:这跟马克斯在教堂说的话不一样! 马克斯说他亲眼看见陆希把毒蘑菇交给了阿米莉,所以陆希才会想到鹿花菌。但如果是褐鳞小伞中毒,那除非马克斯是个瞎子,否则绝不会把这种蘑菇跟羊肚菌混为一谈的。 当然,如果不是瞎子,那就更是明晃晃的阴谋了。 但现在也不是撕这件事的时候,先要把伯斯男爵救回来才好。陆希放下蘑菇,转头去看伯斯男爵。经过刚才妮娜的治疗,他的呼吸已经通顺了很多,明显圣光术对他是有效的。 “赶紧再喝点圣水吧!”男爵夫人仍旧很担心,“刚才也是这样,牧师大人治疗之后好转,但过一段时间又会恶化……”圣光治疗术是颇为消耗神力的,赫克托牧师也得治疗一会儿就休息一会儿,中间就只能灌圣水防止病情恶化了。但,就连之前苦行主教留下的圣水,也没能阻止恶化呢。 “治疗之后好转,然后喝了圣水?”陆希的眉毛顿时挑了起来,“也就是说,男爵大人生病之后,只喝过圣水?” “你该不会是怀疑圣水吧?”男爵夫人对于意有所指的话倒是十分敏锐,“圣水是不可能有问题的,这都是大主教大人留下来的圣水!” 苦行主教的圣水是每人一瓶,即使伯斯男爵是本地领主,也只有一瓶。现在他喝的这些圣水,都是收缴了仆从们所得的那一份凑起来的。 当然,仆从们心里自然是舍不得的,可是领主夫人发话,谁还敢不交么?现在不但上交了圣水,听起来似乎还要因此担责任,于是在房间里的贴身男仆忍不住就分辩了一句:“圣水里是不可能被下毒的!” 虽然这有点儿“没规矩”,但其他人却一起点起头来。没错,圣水本身就有神力,什么毒药、诅咒,本身就会被圣水消弭,又怎么可能借由圣水来下毒呢? 陆希却摇了摇头。过敏可不是下毒,圣水只能判断一样东西是不是毒药,可无法判断它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会不会引发过敏反应。 “请把圣水拿来给我看看好吗?” 男爵夫人心里很不痛快。她是希望圣女来医治伯斯男爵,可不是想让一个疑似的堕落者来指手画脚的。然而这个时候——人都已经来了,也只能试一试,因此还是拉着脸点了点头。 于是好几个圣水瓶子被放在盘子里被女仆送了上来。这都是柯恩大主教发的圣水,原装未动,用的还是那种简陋的陶管。但盘子送到眼前的时候,陆希却觉得闻到了一股有些熟悉的香味儿。 不是花香或果香的那种香,而是——油香! 第17节 是的,就是有点儿油油的那种香味。陆希环顾四周,从壁炉上方拿起一个水晶杯,把陶管里的圣水倒了进去。本该是清澈的,即使有乳白色圣光也不妨碍它内部毫无杂质的圣水,现在明显可以看到,其中有着一些悬浮的东西,有些是细小的颗粒,有些却是油珠! “天啊,这是什么东西?”男爵夫人眼尖,失声叫了出来。她真没想到,圣水里真的有别的东西被掺了进去,这是谁干的!这些东西又是什么?为什么圣水竟然没有消弭掉它们! “因为这不是毒药。”陆希用小勺子舀出一点儿颗粒使劲闻了闻,又直接放进了嘴里嚼了嚼,终于确定了这是什么东西——花生! 这圣水里被人加了一点花生酱,就是这点儿花生酱引起了伯斯男爵的过敏反应。 但是陆希没办法解释,因为她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里头并没有“花生”这种东西。 哦对了,光明大陆的人对于生长在地下的植物是没什么好感的。他们吃结在树上及草丛中的果实,吃生长在阳光下的野菜,吃奔跑在地面上、游弋在水波中的鸟兽和鱼虾,因为它们都“接受着光明神的照耀”。但是长在地底下不见阳光的东西,那就算了。 在人们看来,这也没什么错啊。小麦和豆子的果实可以吃,但麦根和豆根不能吃。苹果和梨子可以吃,但果树的根不可以吃。地下的东西不可食用,若能食用,神至少会让它们探出地面沐浴光辉——比如说白萝卜与胡萝卜。神已用光辉将世间万物都分别明白,人只需依照神的指示行事即可。 因此,花生这种长在地下的东西,至今尚未被发现其食用价值,露西作为一个农庄上的姑娘,自然也从未听说过。 不过现在已经不用她解释了。不管这东西是不是毒药,圣水里出现了这个就是不对的! 管家亲自动手,把每一瓶圣水都倒出来,结果发现里面都被加上了这种东西。然后他又检查喝过的圣水,也从瓶底里找到了一点沉淀物。 并且,在他们忙碌地翻查的过程中,伯斯男爵的情况并没有恶化,甚至在赫克托牧师又给他祈祷了一次之后,更加好转了一些——他的呼吸顺畅了,脸上的红斑也在消散。 到了这个时候谁都能看明白了,伯斯男爵久治不愈,好转又恶化,都是因为圣水里被人掺了东西!管家立刻盯住了贴身男仆,因为这些圣水都是他端来的! 贴身男仆在陆希倒出圣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冒汗,在管家大吼着叫他巫师的时候再也坚持不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不,不是我,这些圣水都,都是卡玛她……” 然后,陆希见到了这位新厨娘卡玛。 比起阿米莉,新厨娘看起来确实挺有范儿的,连讲话的口音都跟黑莓镇的人不大一样,似乎脑门上就贴了“我给公爵大人干过活”的标签。甚至当管家拿着圣水质问她的时候,她还能面不改色地一推六二五,并且主动让管家搜查她的房间,以证清白。 别说,这还真有点儿难住了管家。圣水里那些细细的颗粒状的东西,管家根本不知道是啥,女仆们在厨房和卡玛的房间里翻了一通,也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 正当她们要向管家回复“没有”的时候,那个悄没声就摸进了厨房的“前女巫嫌疑者”,却从装着各种食物原料的柜子里翻出了东西:“就是这个。” 那是一小包干瘪的花生豆,其实从颜色和形状上都跟鹰嘴豆有点像,因此刚才翻找的女仆们根本没辨认出来——首先她们把注意力放在了翻找“细碎颗粒”上;其次,这几个女仆都是男爵夫人的贴身女仆,根本没干过厨房和田地里的活计,她们只认识烹饪好的鹰嘴豆,不认识没烹饪前的原材料…… 当然,即使认识鹰嘴豆也没用,她们根本没有见过花生,又怎么能按照“花生碎”这个“图”,搜索到“花生豆”这个“骥”呢? “就是这个东西?”连管家都有点难以相信。可是一眼看见卡玛的反应,他就相信了。 卡玛脸上的从容和笃定都没了,陆希举起那包花生的时候,她的脸色就一下变得惨白,明明是秋天,她却冒了一头一脸的汗——如此反应,简直是不打自招了。 “你这个女巫!”管家冲着她吼叫了起来,“竟然在豆子上下诅咒来害男爵大人!”在他看来,这东西既然长得像鹰嘴豆,肯定也是某种豆子了。要说这豆子为什么能把男爵大人害成这样,还能逃过圣水的检查,那必定就是魔鬼的力量,说不定这豆子就是魔鬼交给卡玛的,就叫它魔鬼豆好了! 卡玛软倒在地:“不,我不是女巫,我没有下诅咒,这,这不是魔鬼给我的东西……” 然而管家已经不打算听她再说一句话了:“把她绑到火刑架上去!” “管家大人——”陆希轻轻咳嗽了一声。按光明大陆的法律,谋害领主是必死无疑的,陆希也没打算圣母,毕竟如果卡玛成功了,她和阿米莉,还有妮娜都得上火刑架呢。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魔鬼的帽子可不能随便乱扣,迷信宣传要不得啊:“这个东西,应该并不是魔鬼给的。之所以能逃过圣水的检验,其实是因为它并没有毒。” 第21章 不是女巫(三)、长云领来了两位骑士 十分可惜,陆希的科普宣传并没有人要听。 别看伯斯男爵被治好了,但大家都默认那是赫克托牧师和妮娜的功劳,至于陆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至于那包花生豆,卡玛也招了供,是她从公爵的领地里带来的。她曾在那里,看见过公爵夫人用这东西让公爵的一个情人脸上长满红斑,并且呼吸困难。虽然后来自己好转了,但公爵被她脸上的红斑吓住,从此跟她断绝了关系,于是这个曾经是最受宠爱的情人就因此风光不再,最后被公爵夫人悄悄地处置了。 卡玛发现这个秘密之后,并没有向谁举报,而是悄悄地自己也弄到了一点花生豆。在阿米莉凭借着新发现的美味菌类重新跟她争夺厨房的时候,她就想到了自己的秘密武器。 那盘红烧羊肚菌里当然没有什么毒,卡玛知道死亡褐伞的可怕,当然不会放这东西。她又不是要把自己的饭碗彻底砸了,只不过想除掉阿米莉而已。因此,她在里头加了花生酱。至于死亡褐伞,就是拿来栽赃的。 陆希听到这里真是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花生这东西固然可以引发过敏,但像伯斯男爵反应这么厉害的也是少见,更多的人是毫无反应的,否则花生在她那个时空也不会变成重要的油料作物,并且发展出各种吃法。 所以,应该说公爵夫人和卡玛的运气都够好吧,她们下手的对象居然都对花生过敏,这可真是小概率事件了。 当然,卡玛自己是觉得运气很不好的,因为她遇到了陆希。 本来她的计划十分顺利。马克斯抛弃了阿米莉,准备跟她结成同盟,因为他可以通过她与旧主的联系,往公爵那里推销美味新菌类,毕竟巴结上一位公爵——甚至只是公爵身边的人,都比伯斯男爵这样的小贵族更有好处。 至于贴身男仆,则是被她买通,拿到三枚银币之后,就任由她在圣水里做了手脚,导致伯斯男爵刚被治好就又接触过敏源再次发病,反反复复没个完。 “这不是毒药……”卡玛跪在地上哭嚎,“我并不敢毒害大人。只要不再吃这个东西,很快就会好的。”她是打算阿米莉一上火刑架就停止使用花生酱,到时候伯斯男爵甚至都不用喝什么圣水,自己就会慢慢恢复。 陆希不禁摇了摇头。卡玛根本不清楚过敏原理就敢乱用。伯斯男爵显然比那位倒霉的公爵情人体质更特殊,如果吞服的量太多,搞不好呼吸系统一个过度反应,人就憋死了! “这个女人谋害领主,应该砍头!”赫克托牧师其实很希望自己根本没听过卡玛的话,什么公爵夫人暗害公爵的情人之类的事儿,是他该听的吗? 其余人的想法跟他颇为一致。大人物的秘闻是有危险性的,像他们这种小人物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好奇心不但能害死猫,更能害死人啊。 于是不等伯斯男爵彻底醒过来,卡玛和贴身男仆的命运就已经定了下来——暗中下毒谋害领主,立刻处死。尤其是卡玛,使用魔鬼豆害人,她才是女巫! 哦,还有那位商人马克斯,他虽然不知道什么花生酱的事儿,但既然做了卡玛的同党,再多砍一个小商人的脑袋也不算什么。至于罪名,就说他被女巫诱惑,成为了堕落者好了,一并送上绞刑架——反正本来就准备烧死三个,现在不过是把人换一下就行。 陆希嘴唇动了动,最终没有说话。这判决并不符合她的观念,但这里是光明大陆。对赫克托牧师来说,能抓到一个女巫和两个堕落者,那是他的“成绩”,他是决不会放弃的。 而且,陆希也没忘记,她现在的处境还没完全脱离危险呢——如果花生最后被定性为“魔鬼豆”,那么认识“魔鬼豆”的她,跟魔鬼究竟有没有关系呢? 当然,赫克托还不至于现在就对她下手,但黑莓镇恐怕还是呆不下去,她还是早溜为妙。不管怎么说,治好了男爵,她总该得到点赏金吧?只要钱到手,她马上就走人!看来大冬天赶路的事儿,还是避免不了啊。 妮娜还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只是在为陆希高兴,因为虽然治疗的是她和赫克托牧师,但如果没有陆希发现了圣水的问题,治疗也将徒劳无功,更不可能揪出谋害伯斯男爵的卡玛。依她看,男爵很应该奖赏陆希才是。 把卡玛和贴身男仆拖下去之后,房间里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之中。半天,还是管家咳嗽了一声,刚要说话,就听见了外面的声音:“怎么回事?”这种时候,谁还敢在男爵府里随意喧哗出声? 进来回话的是男爵夫人的贴身女仆,表情有些紧张:“夫人,夫人,来了两位骑士!他们说,他们说是从长云领来的,要见男爵大人!” “两位骑士”这话先把房间里的人震了一下——正式的骑士哎! 之后就是“长云领”了——那个与教会不睦,以至于领地里连教堂都没有了的长云领? 两个从不敬之地来的骑士,要见伯斯男爵,会是什么事? 贴身女仆说话的时候也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他们说——骑士大人说,长云领伯爵大人的血脉,在,在我们府里!” “冯特伯爵的血脉?”赫克托牧师当然是听过长云领现任领主很多消息的,惊讶之中脱口而出,“伯爵哪有什么——” 他硬生生地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倒是男爵夫人忍不住给他做了个补充:“不是说那位伯爵没有后嗣,要把爵位传给侄子了吗?这怎么,又找到我们这里来了?”她有点方啊,听说那位伯爵杀人不眨眼的,以前他的领地边上有个小男爵,不知怎么触怒了他,就被他直接灭掉了,连王室都拿他没办法呢。 他们黑莓镇也是男爵的小领地呢,虽然中间隔着黑松林,可是假如那位伯爵要攻打他们的话…… 男爵夫人险些自己吓到自己,还是管家理智一点:“夫人,还是先见一见两位骑士,听听他们说的血脉指的是谁。牧师大人请一起去吧……”他们黑莓镇可是有教堂的地方,跟那些没有教会撑腰的小领地可不一样。 赫克托牧师也冷静了一点:“去看看。”贵族的血脉可不是能随便混淆的,假如来的真是长云领领主麾下的骑士,那他们多半说的是真的,那位冯特伯爵真的有血脉流落在外——啧,多半是个私生子啊。 这一瞬间赫克托牧师的大脑飞速转动,他想到了冯特伯爵对教会素来桀骜的态度,假如他真的有血脉在男爵府里,假如他能让这个血脉后嗣虔诚信仰着主,那岂不就等于教会间接地重新控制了长云领吗?到时候他的功劳…… 他就怀着这种激动和兴奋的情绪走进客厅,然后就看见了两个笔直站在那里的骑士。当这两个骑士把目光扫向他的时候,仿佛迎头给他泼了一头冷水,因为兴奋而发热的脑袋瞬间凉了一半,赫克托牧师的脚步情不自禁地慢了下来——他还没见过这样锋利如同箭矢般的目光呢,听说冯特伯爵麾下的骑士都是跟着他四处征战过的,剑锋上都染满鲜血…… “两位骑士——”赫克托牧师一冷静下来,就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你们远道而来——” 但是这两位骑士显然并不打算跟他先来一番礼节性的应酬,其中年长的那个直接就开口:“我们奉冯特伯爵大人的命令前来,就不耽误牧师的时间了,请让我们见一下男爵大人。” 好,好嚣张…… 赫克托牧师恨得牙痒痒——长云领果然是个不敬神明的地方,瞧瞧这两个骑士对他多么的不客气!虽然说他们俩看起来应该是中级骑士,但中级骑士跟牧师也就是平级嘛,而且他是教会的神职人员,是更应该受人尊敬的! 赫克托牧师真想指责这两名骑士,但他没敢。他这个有点水份的牧师,在战斗力上可跟骑士没得比,长云领的人又一向野蛮,万一真的动起手来——这说起来当然是不敬教会,可是教会真的会为他一个小小的牧师对长云领领主做什么吗? 要是真能这么容易,那当初教会也不会退出长云领,只用使长云领失去祈福和庇护的方式来慢慢惩罚他们了。 不过,也不用着急……赫克托牧师心里安慰着自己:长云领现在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粮食连年减产,野兽魔化增加,连领民都多有出逃,也坚持不了几年了。而且那位冯特伯爵连个继承人都没有,过几年只能把爵位传给侄子,而他的侄子可是有信仰的,到时候可就…… 等下!赫克托牧师突然想起来,这两个骑士不就是来找伯爵的血脉的吗?这要是找到了,那伯爵的侄子还能继承爵位吗? 但是这个时候,管家已经上前来跟两位骑士说话了。伯斯男爵不过是等级最低的小贵族,或许爵位上比骑士要高,但论起武力值来就差太远了。而且骑士是得到神恩觉醒了斗气的人,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就比普通贵族更为高贵了。 所以管家说起话来也是恭恭敬敬的,先说了一下伯斯男爵目前不能来亲自接待他们的原因,然后便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道伯爵大人是怎么知道血脉后裔在我们府上……” 年长的骑士随手就掏出了一枚水晶球,只见水晶球内部星星点点,仿佛是一幅地图的样子,其中有一颗红色的星光尤其明亮,正向着某个方向不停地闪动,似乎在指示着什么。 管家也见过用来占卜的水晶球,虽然跟眼前这个并不一样,但也能猜得到那枚红色的星光应该就是指示伯爵血脉后裔所在位置的。他不由自主地顺着红色星光指示的位置望去——那不正是男爵大人的卧房吗? 诶不对!就在此时,管家忽然发现那红色星光移动了!从男爵卧房的位置向旁侧移动,一直指向了——男爵府的后门? “你们在做什么?”年轻骑士突然抽出了长剑,还没等管家反应过来,剑锋就已经压到他脖子上了,“你们想藏匿伯爵大人的血脉吗?” “冤,冤枉啊!”管家都没看清这位骑士大人是怎么到他身边的,只觉得眼睛一花,脖子上就被凉气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等他反应过来,腿都要软了——这这,这把剑上还附着了冰霜之力呢! “我们怎么敢——”管家想说他们根本都不知道伯爵的这个血脉是谁,怎么藏啊? 但是他刚说到一半,忽然想了起来,如果说这个时候有谁会从后门离开,那,那就应该是刚刚救了男爵的圣女一行人啊。 难道,难道那位圣女就是伯爵大人的血脉吗?要是这么说的话,倒是能解释她为何会得到神恩了。就说嘛,一个普通的贫民怎么可能觉醒信仰之光,必定是有高贵的血脉才行。伯爵大人的血脉就很高贵啊,他这一支有着王室血统,本人就是大骑士呢。 虽然说伯爵大人对教会的态度不太——咳咳,但血脉高贵就是高贵嘛,神恩固然来自于虔诚,但也要归功于高贵的血脉啊。 管家一边想着,一边连忙说道:“我已经想到伯爵大人的血脉是哪一位了,那位小姐已经展现了自己高贵的出身,两位大人请跟我来,你们一定没想到,伯爵小姐她,她已经得到神恩了!” 此时此刻,已经走到后门处的陆希三人当然不知道前头发生了什么。陆希倒是对长云领来的骑士很有兴趣,毕竟她就是想去长云领定居的,但男爵夫人用几个金币就打发了她,并没有让她跟客人接触的意思。 当然,男爵夫人对妮娜是很客气的,但妮娜却并不想在这里多停留。她并不傻,已经感觉到了赫克托牧师对她的几分忌惮,更感觉到了男爵府上下对陆希仍未改变的轻视和反感。 陆希可是发现了圣水的问题!如果没有她,什么样的圣光都治疗不好男爵的!即使这样,都得不到他们的尊重。 妮娜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了,于是她借口疲倦,拒绝了男爵夫人的挽留,跟陆希和自始至终都没说过话的何塞一起,从后门离开了男爵府。 “圣女大人——”举着火把送他们的男仆倒是很想跟妮娜搭一搭话。别看他们这些仆人比普通平民过得好,可是生起病来也是很难得到什么医治的,而且一旦生病,还要从府里搬出去,如果治好了能继续当差,可要是拖延时间太久,说不定位置就被别人顶替了。 更不用说,他们从苦行主教那里得到的圣水,都被管家收缴上去为男爵大人治病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跟圣女搭上点关系,岂不也为自己的生命多加了一层保障么? 但是他张口刚说了一句,就看见那个默不作声的瘸腿小子忽然向后方看去,没等他反应过来,耳边就掠过一道风声,一个人突兀地出现在前方,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管家从后头连跑带喘地赶过来,脚都没站稳就指着妮娜大声说:“骑士、骑士大人!呼呼——这位就是,就是伯爵小姐啊!” 伯爵小姐?陆希疑心自己耳朵听错了,惊讶地看向妮娜,发现妮娜更是一头雾水的样子。 这会儿管家已经赶了上来,满脸都笑成了一朵花:“现在是圣女大人了!圣女大人,您就是——” 他正准备说“您就是长云领伯爵大人的血脉啊”,忽然一点红光从他身边擦过,像有生命一般飞到前方,绕着一个人打起了转。 这红光管家熟悉啊,不就是之前水晶球里的那一点红色星光吗?可是,可是被星光环绕的那个,却并不是他心目中的“伯爵后裔”啊! 这红色星光怎么回事?为什么绕着那个双黑的堕落血脉在飞? 管家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天哪,难道所谓的伯爵血脉后裔,居然是个双黑吗? 第18节 第22章 伯爵小姐(一)、我不该对你们的人设太有信心 别说管家惊讶, 所有的人,包括陆希自己,都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倒是两位骑士神情镇定, 仿佛早就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似的。年长的骑士收起手里的水晶球, 向前行了个礼:“中级骑士约翰、丹尼尔,奉埃里克伯爵大人的命令, 来迎接您回长云领。” 这什么跟什么? 饶是陆希智商不低, 也混乱了几秒钟才理清情况。埃里克伯爵大人大概就是现任冯特伯爵,但是刚刚男仆说的,他们是来寻找伯爵的血脉后裔的,现在要迎接她回长云领? 什么!合着她居然是伯爵的女儿吗? 哎哟妈吔,这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啊!原来智能系统还给她安排了一个隐藏人设!要这么看, 好像也不是很坑啊。 “我不知道啊……”光球缩在她的意识里也是一球懵逼。 “不是你们安排的吗?” “不, 不——”光球结结巴巴, “就,随机找了一下, 主要是看灵魂和身体的匹配度……”不是按身份找的啊。 陆希瞬间冷漠脸:“原来不是你们安排的啊……”真是浪费她感情。 光球:“……”变脸这么快的吗?就算不是他们有意安排的, 那至少, 至少也有点儿功劳的吧? 不过光球被怼惯了,并不计较,反而高兴起来:“长云领那位伯爵没有别的直系继承人, 如果你继承爵位,将来就是女伯爵啦!”有了一个贵族的身份, 做什么都更方便了。 这倒是真的。陆希倒也不是希罕什么伯爵小姐的头衔, 但她这个双黑血统实在太拉胯了, 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 当然是有个保护伞更好了。 “露西!”这会儿妮娜终于反应过来了,欣喜地抓住陆希的手,“这,这真是太好了!你竟然是,竟然是一位伯爵小姐!” 一旁呆住了的男爵府管家也醒过神来,心里暗暗埋怨男爵夫人,不该就这么把陆希从后门给打发了——当然,他选择性地忘记了,其实他自己也觉得给陆希几个金币就足够了。 总之这时候弥补或许还来得及,黑莓镇这一片小领地,可得罪不起长云领伯爵的女儿。管家脑子灵活地一转,立刻堆起笑脸上前,仿佛根本忘记了之前的冷淡一样,请伯爵小姐和两位骑士去男爵府暂坐——时间很晚了,伯爵小姐今天还没有用晚餐呢。 他一提起晚餐,别说陆希,连着妮娜的肚子都发出了一声轰鸣——她们两个在山里过了大半夜,当然是水米未进,不饿才怪呢。 可是没等陆希说话,那位年长的骑士约翰就淡淡地替她拒绝了:“伯爵大人命令我们尽快接回小姐。小姐,车队已经在外面等候,我们赶紧启程吧。” 这可不是征求意见的口气。陆希微微皱皱眉头,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现在就走?”她不仅仅是肚子饿,身上的衣服也在山里滚得又皱又破,甚至还沾着杀人时候溅上的血迹,而这些,这两位骑士好像根本就没看见似的。 对待领主的血脉后裔,还是将来会成为自己新领主的人,应该是这个态度吗? 陆希可不是个没有受过社会毒打的人,更不是个傻白甜,刚才因为新人设而产生的兴奋一过劲儿,她就又冷静下来了——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妮娜就曾经给她科普过,说长云领的领主是有个侄子的,而且似乎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 “是,是因为自己没有后嗣,所以才选择了侄子的吧?”光球小小声地说,“但是现在自己有了女儿,当然女儿才是第一继承人。” 这么说的话,这个制度也还是比“只有男胎传香火”强一点的。但这件事情的重点不在这里,而在于——“我不是私生女吗?” 这个她是不会搞错的,原身那破碎的记忆里说得很明白,正因为是私生,父母都不想抚养,所以才把她送到农庄上的。 这么一想,陆希简直是豁然开朗,好多事都能想通了:养母大概是知道她的身世的,在蝗灾之后带着她往黑莓镇来,会不会其实是想去长云岭找她的亲生父亲呢? 正如光球所说,即使是私生女,如果冯特伯爵没有别的子女,又肯承认她,那么她就是未来的女伯爵,养母自然也可以母凭“养女”贵了。 然而走到黑莓镇,长云领的消息就已经可以传过来了,比如说——冯特伯爵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 陆希深深怀疑,原身的养母就是听了这个消息,才抛弃了露西跟人走了的。她大概抱着很大的希望,带着露西辛苦走了这么远,最后却全部希望都破灭了…… 但是等她走了,被抛弃的露西反而有人来找了。世界上的事情,大概就总是这么出人意料之外吧。假如养母知道,大概会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再坚持几天。 不过现在这个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养母所说的“父母都不想抚养”,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冯特伯爵早就知道她的存在,却仍旧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那就证明这里头原本就没她什么事儿,人家根本就没打算承认她这个“血脉后裔”啊。 光球也终于觉得这件事有点儿不对了:“那,那可是,他们还是来找你了……而且他们使用的那种水晶球,确实是专门用来指示血脉联系的……” “那没什么用。”陆希嗤了一声,认回女儿可能是真的,但认回的目的却有很多种呢。比如说,侄子不听话,所以弄回一个女儿来给他施加点压力,告诉他“选择不只你一个,识相的就听话点”,不也是个挺好的办法么? “不,不会吧……”光球可怜巴巴地说。 “我觉得很会。”陆希现在已经完全冷静了,“说真的,我确实不应该对你们的人设抱什么希望才对。” 她说完就不理还在呜咽的光球了,转向约翰平静地说:“你的意思是说连夜赶路吗?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刚刚从山里回来,又因为救治伯斯男爵,费了很多力气。” “是是是——”管家尽管觉得费力气的是妮娜和赫克托牧师,但也不能否认陆希的功劳。再说他还怕得罪陆希呢,连忙添油加醋,“多亏了伯爵小姐——男爵大人和夫人都要好好感谢小姐,至少请小姐换洗一下,再用餐——”他当然看见陆希的狼狈相了,也很知道女眷们在这种情况之下,最想要什么。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个年轻骑士丹尼尔打断了:“我们自然有安排,就不必劳烦男爵大人费心了——”他把大人这个词儿故意拖长了,说实在的,对于伯斯男爵这样的小贵族来说,一位正式骑士或许在爵位上不如他,但实际的价值却可能比他更高,因为大家都知道,得到神恩的人,后代血脉中更容易出现觉醒者,这样的人,比世代平庸的小贵族更可贵。 而且,丹尼尔还是中级骑士。他看起来也就才二十出头的样子,就已经成为了中级骑士,那将来很有可能会升为高级骑士甚至大骑士,到了那个时候,一个小男爵在他面前就根本不算什么,到时候可能伯斯男爵还要反过来称他为“大人”呢。 这点儿讽刺管家自然听得出来,但他也只能陪着笑脸连连躬身,既不敢反驳,也不敢再挽留,眼睁睁看着两位骑士把伯爵小姐夹在中间,扬长而去了。 “牧师大人——”管家抹了把汗,“您看——”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对伯爵小姐失礼了啊。 赫克托牧师却呵了一声:“不要着急,我会把这件事上报的。”他可是看出来了,这俩什么骑士对新出炉的伯爵小姐也没多少尊敬的意思啊。也是,根本没听说冯特伯爵有什么女儿,伯爵夫人也从未生育过,这样看来,就算确实是伯爵的女儿,也肯定是私生女!再加上那样的黑头发黑眼睛,其生母的低贱身份也就可想而知了。 光明大陆的继承权是讲身份的,像陆希这种生母低贱的私生女,就算有着冯特伯爵的血脉,也实在高贵不到哪里去。再加上那两个骑士的态度,恐怕这个私生女撑死也就只是个伯爵小姐了。而且等冯特伯爵的侄子继承爵位之后,连这个“伯爵小姐”的头衔也要缩水不少。 只有一个名头的伯爵小姐,很稀罕吗?各处的领地里多得是呢。好一点的还能从父母那里分到一部分产业,嫁个有点身份的丈夫;过得差的,连丈夫都找不到,甚至连财产都没有,只靠着领主的施舍过日子呢。 赫克托牧师这么一想,就把陆希完全抛到脑后去了。只不过这件事情还是要上报教会的,毕竟长云领的一举一动,上级教区还是挺关注的,他如果能在第一时间递个消息,肯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了。 此时此刻,在赫克托牧师心目中已经贬值的伯爵小姐陆希,已经看到了骑士约翰所说的车队。 与其说是车队,不如说是个马队。十六位骑士中间,夹着一辆小小的马车。反正以男爵府做对照,这马车肯定不是伯爵的规格就是了。 到这会儿,妮娜也觉得不对劲了:“露西——” 陆希站住了脚:“约翰骑士,我还有两位朋友。”不但约翰和丹尼尔对她的态度不怎么样,连这跟车的十几个人,也就对她随便行了个举手礼而已,连马都没下,明摆着一副催她上车然后立刻就开路的架势。 “这两位朋友吗?”约翰的语气倒是挺温和,但态度却很坚决,“这位圣女是神职人员,长云领可没有教堂。” “妮娜并不是神职人员。”陆希连忙解释。 她知道约翰的意思,这也是光明大陆的习俗——觉醒信仰之光的人,都会进入本地的教堂成为神职人员,有能力的稳步上升,没有能力的也可以在教堂里谋求一份儿稳定的工作,也算是捧上了铁饭碗。 但习俗归习俗,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当然了,教会其实根本不需要规定,毕竟大家都知道,得到神恩之后就可以进入教会,一旦进入了教会,本人和家人,甚至整个家族都可以得到阶级上的提升,成为自己从前不敢想像的高贵的人。 要知道在这片大陆上,除了神恩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上升的渠道了。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自己的位置:贵族一直是贵族,平民始终是平民,如果说有变化,那大概就是向下的变化了:小贵族被大贵族吞并;商人破产成为平民;平民遇到灾祸变为赤贫…… 所以神恩这条登天的绳子,大家怎么能不牢牢抓住呢?众所周知:越是能够接近教堂的人,越是容易觉醒神恩,越是能够进入教堂接受大人们教导的人,越是能够走得更高…… 因此,教堂就成为了普通人心目中最想进入的地方,没有之一。而获得神恩的人,自然更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但是陆希觉得,并没有这种必要。因为据她看来,获得神恩恐怕跟什么信仰虔诚并没多大关系。觉醒者多集中于贵族世家,平民则少之又少,难道真是因为身份高贵了信仰就虔诚?可拉倒吧。要是说谁给教会的供奉值钱,谁就有更多机会得到神恩,这好像还合理一点儿呢。 当然,肯定也不是供奉的问题。就比如说妮娜吧,按照她的虔诚和行为,她早该获得神恩;或是按照供奉的数量,她一辈子也别想获得神恩。 可是,偏偏妮娜在一个不该觉醒的时候觉醒了,这不能不让陆希心里生出了个想法,只是这个想法目前并没有证据支持,还需要验证。 但是总之,她得把妮娜拉到长云领去才行。毕竟那里既然没有教堂,必定会缺少治疗者,妮娜会有很大用处,同时——也会是她的极大助力。 陆希承认,自己还是有点私心的。既然已经发现这些骑士的态度不对劲儿,自己这个“伯爵小姐”的前途不那么光明,她就必须多打算一点了——如果不想当一颗用完就被抛弃的棋子,那就得给自己多增加一些份量。 “不是神职人员?”丹尼尔倒是扬起了眉毛,似乎有了兴趣的样子,“如果不愿意进入教会,那我们倒是很欢迎。在长云领的土地上,可不允许那些虚伪的以‘信仰’为名而出现的谎言。” 完了! 陆希暗叫一声不好,恨不得捂上丹尼尔的嘴。然而已经晚了,妮娜原本还在犹豫,现在也皱起了眉头:“这位骑士大人,信仰并不是谎言。” “呵——”丹尼尔轻蔑地笑了,“一群愚昧的人。你们的信仰,就是你们的主吗?一个只存在于教会的谎言——” “丹尼尔!”约翰咳嗽一声,打断了丹尼尔的讽刺,“我们该上路了。”显然,他也不想再谈带上妮娜的事了。 “妮娜——”陆希还想劝说一下,但是妮娜已经摇了摇头:“露西,我想我还是留下来。” 她有一点生气,但是并没有对陆希表现出来:“主给了我能力,我将用它让更多人感受到主的恩泽。黑莓镇是我的故乡,我想这里有很多需要我帮助的人。你——” 她犹豫了一下,放低了声音:“如果在那里过得不开心,这里还有你的朋友。” 竟然被妮娜安慰了……陆希有些哭笑不得,却又觉得心里暖融融的,她情不自禁地握住妮娜的手摇了摇:“你也是。如果在这里过得不好,长云领还有你的朋友。” 妮娜微笑了一下,贴了贴陆希的脸,然后转身走了。陆希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还没转身就听见丹尼尔嗤笑了一声:“无知的愚民——” “你觉得她愚蠢,只不过是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什么才是真实的。”陆希面无表情地怼了回去,“她善良、热情、仁慈、宽厚,你只是比她多知道一些,但她比你多做了很多。至少她愿意帮助她能帮助的人,而不是仗着自己有点能力,就居高临下地嘲讽别人无知无能!” 这是陆希见到两名骑士以来说得最长的一段话,而且语气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刚硬甚至有点咄咄逼人的锋利,让约翰都微微有些惊讶,丹尼尔更是扬起了眉毛,但他随即收到约翰一个制止的眼神,便又控制着自己让眉毛回到原位,勉强向陆希躬了躬身:“您说的对,小姐,请原谅我对您朋友的失礼。” 话说得倒是挺客气,假如不是配上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陆希倒是愿意看在他那张脸的份上原谅他,毕竟这家伙虽然不如那位阳光一样的苦行者安东尼英俊,但细腰长腿的皮相倒也不错,而且带着年轻人那种青春活力的张扬,总是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 只可惜,一配上他的表情,青春活力也有点儿歪嘴龙王的意思,让人看着有点牙痒了,还不如刚开始他一直板着脸的沉默人设呢。 第23章 伯爵小姐(二)、你是要跟她结婚的 陆希不想再看见丹尼尔的脸, 因为她很知道这家伙根本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道歉也不过是因为约翰罢了。所以她直接转向了一直沉默不语地跟着他们的何塞:“何塞,你愿意跟我去长云领吗?” “我, 我吗?”何塞抬起头, 表情像是有些惶然,“但是我, 我的腿……我帮不上你什么忙……” 他这一句话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引到了他的左腿上。约翰仔细看了一下, 微微眯起了眼睛:“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刚才他倒是看见这个少年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但陆希占据了他大部分注意力,以至于他没有发现何塞的腿有些变形。作为一个本人受过伤,也见过许多伤者的骑士,他当然能看得出来,何塞的腿曾经断过又接受过治疗, 但却没有恢复原状, 也就是说, 他是个神弃者。 “我……”何塞在众人的目光之下向后退了半步,犹豫地看向陆希, 似乎怕说出自己的身份会给她带来麻烦。 “他的腿出过一次事故。”陆希倒是没有犹豫, “当地的牧师在圣光治疗上显然并不怎么出色。” 如果这里还有别的人, 比如说黑莓镇的平民们,必然会对陆希侧目甚至来个怒目而视,因为她等于是在尖锐地批评神职人员的无能。 而如果在这里的是赫克托牧师, 他必定要跳起来大骂陆希是个异端,立刻把她送上绞刑架, 因为如果大家接受了陆希的说法, 就等于推翻了“神弃者”这个词汇。 从这一点上来说, 其实赫克托牧师在某些方面的思想还是挺深入的。不过此刻他并不在这里, 所以也就无从展示。 但是除了赫克托,这里还有同样敏锐的人,约翰的目光就闪动了一下,不动声色地重新打量了一下陆希,仿佛要看清楚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丹尼尔倒是没想得这么深,只是明白了陆希没有直说的那个词儿:“神弃者?呵——” 这个词儿几乎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后面那一声冷笑更是让陆希确定,何塞的身份与妮娜不同,绝不会让他们有什么反感。 果然约翰再看何塞的时间,态度已经温和了很多:“既然是您的朋友,而您又想带他走,那就一起吧。长云领总会有事情给他做的。” “我……”何塞看起来还是有些茫然的样子,只是看着陆希。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长云领吗?”陆希又问了一遍。今天晚上,何塞会来黑松林找她,真的让她又感动又有点惭愧。在听说她是女巫之后,人家还冒着危险夜入山林,想帮助她逃跑,而她对于何塞那条腿的治疗,却一直在想东想西的有所顾虑…… 但是现在看约翰这些人的态度,长云领大概真的是最合适她和何塞的地方了:“何塞,我想治好你的腿。” 天色微亮的时候,车队已经离开了伯斯男爵的领地。 陆希靠在车厢里,昏昏欲睡,但睡不着。 伯斯男爵的领地里,除了黑莓镇之外就是几座农庄。农庄之间的道路可想而知,马车行驶在上头真是三步一晃五步一颠,陆希的头就在车厢壁上磕来磕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检查车厢内部有没有夹层呢。 啊——痛苦!马车这玩艺儿没有减震简直是反人类的!想想从这儿到长云领得走好几天,陆希简直怀疑自己到时候会不会连骨架子都被震散了。 “这个就是普通的马车——”光球在她耳朵边上小声地说,“没有使用风系法术……”高级的马车会镌刻风系神术阵,不但能够让马车轻盈从而减少震动,还可以加快速度。 “呵呵——”陆希闭着眼睛笑了一声。从这破马车,也能看出那位冯特伯爵的态度了,真要是接继承人回家,连辆好点的车都不派吗?这车还不知是不是在路上随便买的呢,看起来就像个二手货。她就说吧,这个啥时空管理局没那么好心,坑爹人设就是坑爹人设,你看现在这不就来了个坑人的爹了。 第19节 “但也可能是因为长云领没有使用神术阵的马车……”光球还在试图挽救一下时空管理局岌岌可危的名声,“普通马车也承受不了神术,需要特制的,只有教会才知道制造方法……”长云领跟教会关系这么糟糕,教会肯定是不会给的。 陆希不置可否,也不打算再怼可怜的光球了,毕竟中心智能系统的锅,一个小小的内存条是背不动的。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了长云领会遇到什么情况。 光球很会看眼色,发现陆希不打算再怼它,胆子就大起来,小小声地问:“你就那么说要治何塞的腿,会不会——引起怀疑啊?” “怀疑就怀疑。”陆希的脑袋又在车厢上咯噔一响,她无奈地换了个地方,“你看见那个丹尼尔的表情了吗?” 当然是看见了的。光球虽然没有出来,但它能通过陆希的眼睛来观察,陆希看见的东西,它自然也能看见。在陆希说出要医治何塞的时候,丹尼尔的表情真是十分复杂——可能就是既想要讥讽她不自量力,又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然而陆希也只说了这么一句,并没有提到具体的治疗方法,而是问何塞是否相信她。何塞当然是回答了相信,然后就坐上了马车的车辕,甚至没有多问一句。可是丹尼尔就难受了,看起来恨不得直接撬开陆希的嘴。可惜他自己也知道不能这么干,可把他憋死了。 其实也不只是丹尼尔,就连约翰,那个时候也没能维持住完全冷静的表情,剩下的骑士们也有轻微的骚动。陆希敢肯定,长云领只怕有不少何塞这样的人,不是说什么神弃者,而是受伤之后未能得到妥善治疗,落下了大大小小的毛病。 “他们需要一个治疗者。”陆希又挪了挪自己的头,可惜这车厢壁光秃秃的,连个垫子都没有,她把脑袋靠在哪儿都是硬梆梆的,“但是他们这种态度也太狭隘了,反对教会,就反对一切能使用圣光术的人,这不是硬把人往教会那边推吗?”难道拉一个妮娜去长云领,受益的不是长云领里的人? “一个个的,脑袋都跟花岗岩差不多吧?”陆希恶狠狠地吐槽。妮娜是多好的一个帮手啊,而且经过对伯斯男爵的治疗,妮娜对她的信任是别人都比不上的,她打开自己的面板看过了,信仰值那儿动了——从0,变成了0.5! 这0.5的信仰值没别人,肯定是妮娜贡献的!也就是说,妮娜对她已经有了信仰的趋势了,再培养一下就…… 现在好了,人都见不着,这0.5也就没了上升到1的希望!信仰值,帮手,朋友,都TM没了,没了! 光球小声安慰她:“长云领离黑莓镇并不远,等你继承了爵位,还可以来接妮娜的,到时候长云领该怎么做,就是你说了算了。” 陆希叹了口气:“我觉得这事儿没那么乐观。”但是好吧,这却是她必须要做到的,否则这十万信仰值从何而来,她又怎么才能完成任务回去地球呢? 唉,想想外卖,想想手机,想想网络,还是奋斗吧。 陆希在车里给自己做动员的时候,丹尼尔已经忍不住策马赶上约翰:“你觉得,她说的是真的吗?她真的会治疗术?” 约翰皱着眉头,没有立即说话。丹尼尔有几分焦躁地继续说道:“那个妮娜才是圣女不是吗?那个胖男爵应该是她治好的,而且还有个牧师——总不会那个秃头管家并不只是在客气,咱们的‘伯爵小姐’还真的会治疗?” 当时管家口口声声说多亏了“伯爵小姐”,伯斯男爵才能康复,约翰也以为他只是在说客气话而已,毕竟他们向镇民打听到的消息,是说妮娜忽然得到了神恩,成为了圣女,并且还当众使用了圣光治疗术。 “不可能的吧?”丹尼尔自己又否定了自己的推测,“我们都知道圣光只有那些虔信者才能得到,伦吉尔也是贵族出身,母亲还是圣女呢——她努力了那么久,也没能觉醒圣光,咱们这位伯爵小姐可是双黑……” 众所周知,信仰之光之所以被称为信仰之光,就是因为它是真正只有虔诚信徒才会得到的——信徒本人的品行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对神的态度。相比之下,骑士所觉醒的斗气虽然也是神恩,但比起信仰之光来,在虔诚度上却要逊色那么一点了。或者说,骑士虽然也是主所信重之人,但比起神职人员,还是要离主远了那么一点儿。 以此类推,被称为堕落血脉的双黑,是离魔鬼最近的人类,自然也就是离主最远的了。 “你别忘记,她是伯爵大人的血脉。”约翰终于开口,打断了丹尼尔颇为不敬的评价,“她的身上有一半王族的血。”冯特伯爵是王室后裔,陆希自然也是,尽管她的母亲是个身份低贱的双黑女奴,但从父亲这边来说,她却有一半的高贵血统。 丹尼尔撇了撇嘴。约翰眉头皱得更紧:“丹尼尔,你不要这样子。你是要跟她结婚的,无论如何,即使仅仅以妻子的身份而言,你也不能这样轻蔑。” “我不跟她结婚!”丹尼尔立刻就想跳起来,“约翰,你知道伯爵也中意你,你干吗不跟她结婚?反正我们当中只要有一个人跟她结婚不就行了?我觉得你更合适做领主。” “但是你跟她年龄相当,我毕竟年长她十多岁,并不合适。”约翰把语气放得更温和一些,“你要知道,她是无辜的。她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就像我们一样。我们拿走了爵位和权力,至少要保证她可以好好生活,这是我们的责任。” 丹尼尔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才不很情愿地说:“我知道了。如果伯爵大人最终选定我,我会好好对她的。就是——”他把话题转开了,“你说她究竟是不是说真的,那个何塞的腿都已经那样了,怎么才能治好?” 这个问题约翰也答不上来了。在他看来,何塞的腿已经畸形,是根本没法医治的。他们当中,伦吉尔出身治疗世家,代代都出圣女,可也没能治好任何一个类似的伤者,而这个一直生活在农庄上的私生女,难道就有什么本领吗? “她是不是在吹牛……”丹尼尔说了半句,就又自己把后半句咽回去了。吹牛的话,有什么用呢?欺骗一个神弃者跟她去长云领?意义何在?这么一个瘸子,难道还能替她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还是能帮着她继承爵位? 想到这一点,丹尼尔目光一闪:“难道她知道了什么?这不可能吧?”一个从小生长在农庄上的,从来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孩,能知道什么?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把人接回长云领再说。”约翰回头看了一眼在车辕上晃来晃去,极力想保持平衡的何塞,微微摇了摇头,“确实是个神弃者。” 丹尼尔冷笑了一声:“神弃者,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明白的。教会那些夜行人,不也有神弃者吗?他们还不是一样为教会卖命,甚至更疯狂。” “如果是那种人,处理掉就是了。”约翰收回目光,看向前方,“到了长云领,一个人又能做什么。对我们来说,如果她真的能治好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 陆希当然不知道这两名骑士说了什么,她被马车颠得头昏脑胀,直到整个车队停了下来,还觉得自己在颠簸不休。 “我们今晚要在这里过一夜了。”丹尼尔从前头走了回来,对陆希微微躬身,“条件是简陋了些,但这个村子已经是附近最大的村子了,请小姐暂时委屈一下,等回到长云领就好了。” 陆希狐疑地打量了丹尼尔两眼。虽然对方的笑容看起来很正常且有礼貌,但她总怀疑这人又在内涵她,毕竟原身从前住的那个农庄,比眼前这个村子也好不了多少,如果按那个标准来说,也谈不上什么委屈。 不过陆希也不打算费力气去琢磨丹尼尔的话,她现在真的只想找张床躺下。车队从早走到晚,只在中午的时候短暂地在野地里停下来用了一餐,也不过就是用葡萄酒送了几块白面包,外加一块冷肉而已。 说真的,白面包是比黑面包要强,但——也实在强得有限,尤其又不是新烤出来的,放冷的白面包也挺难咬,而且还有一股酸味,反正跟陆希概念里的“面包”完全不同,还不如让她吃个饼子呢。 肉也不怎么样,无非就是加了点盐腌了腌而已,可能还加了点什么香料,有股说不出的味道,反正不合陆希胃口就是了,甚至连肉的种类她都没尝出来,硬着头皮咽了。 希望晚饭能好一点吧…… 陆希抱着这点可怜的希望向村子里看去,却觉得有点不对劲:“没人吗?” 按理说像他们这样的车队——车虽然只有一辆,但每个人都有马,还能携带武器,对村庄上的人来说就是大人物了。尤其是还有两位骑士,就冲着约翰和丹尼尔,村长也会出来迎接并且好好招待,万万不敢怠慢的。 可是现在,连个人都没有。 “村子那边有动静——”何塞站在车旁边,向一个方向指了指,“好像那里有不少人。” 何塞说得半点没错,村子东头的一片空地上确实聚集了不少人,大概整个村子的人都在这里了。人群中间是个柴堆,上头树着一根木杆,杆子上绑了个女人。在女人脚下,一个瘦小的女孩儿被随便地扔在那里,抱着女人的腿抽噎。 小孩子身上的麻布衣服被扯破了,露出弯曲的后背,陆希从人群外头看过去,发现孩子不是驼背,而是后背上长着什么东西。 似乎是要解释她的疑问似的,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人举着火把走到柴堆旁边,一把将小女孩儿扯起来,将她的后背亮给众人:“大家看,这就是寄生的魔鬼!” 魔鬼?陆希用力踮起脚看过去,终于看清楚了——女孩儿后背隆起,顶端生着一张干瘪的脸,那是一个寄生胎。 第24章 伯爵小姐(三)、剑身上的纹章活了 寄生胎, 是指一个完整的胎体的某部分寄生有另一具不完整的胎体,其实就是在多胎孕育过程中,有胎儿未能完全发育, 最终只变成了一个寄生体, 被发育完全的胎儿包裹在体内。 一般这种寄生胎的好发部位在腹腔部分,被寄生的新生儿肚子显得比较大, 但因寄生胎包裹于体内, 倒是不易发现。 但是这个女孩儿的寄生胎却在后背,这应该是当初受精卵分化的时候分离不完全,原本形成了一对连体胎儿,但其中一个最终未能发育,就变成了女孩儿后背上多出来的一张脸。 说是脸,其实也就是形状相似, 五官都不那么清楚, 但寄生在一个小孩子的后背上, 看起来也确实有些诡异。 这张脸一露出来,在场的村民就齐齐倒抽了口冷气, 就连丹尼尔, 陆希都听见了他抽气的声音, 顿时就觉得不妙。 果然村民们抽完气,就有人大喊起来:“烧死她们,烧死女巫, 烧死魔鬼!” “这是做什么?”陆希用力扒拉一个村民,“你们在做什么!” “这是个女巫!”被她扒开的村民连头都没转, 亢奋地回答, “这个女巫, 她跟魔鬼生下了孩子, 还把魔鬼的诅咒带了来!必须烧死她,才能解除诅咒!” 他说着,忽然也举起拳头,大喊:“烧死女巫,烧死魔鬼,解除诅咒!” 旁边几个村民听见他的话,也跟着一起喊起来,一时间群情汹涌,已经有人举起火把,准备要上前点燃柴堆了。 被绑在柴堆上的女人脸色苍白,撕心裂肺地向周围的人喊:“我不是女巫!我没有见过魔鬼!求求你们相信我,我的孩子跟魔鬼没有关系!”但是她的声音被周围的呼喊声完全压了下去,几乎听不见。 陆希转头冲着约翰喊:“阻止他们!”什么女巫,什么魔鬼的孩子,一个寄生胎而已,跟魔鬼有一毛钱的关系? 约翰皱起眉头,目光落在小女孩的身上,眼神里闪过一丝怜悯,却没有立刻动手,只是说:“她看起来确实像是被魔鬼的力量侵蚀了。” “放屁!”陆希情急之下直接用自己的语言爆了粗口,“那不是女巫!她只是生病!你们这些人有没有人性!一个小孩子,跟魔鬼能有什么关系!” 她一边骂一边直接伸手就去拔约翰腰间的长剑。 作为一个中级骑士,约翰完全可以闪开或者按住剑柄,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任由陆希抽出了剑身。然后陆希转身就大吼了一声:“都让开,不然砍死了白死!” 然而已经疯狂起来的村民们根本不是马上就能驱散的,最外圈的几个村民被陆希手中铮亮的剑锋吓得退开几步,可里头还有些人一心都放在烧死女巫上,压根没发现身后的骚动,头都不回一下,更不用说让开了。 陆希也不能真的就一剑捅过去。这些村民固然可恨,然而他们蒙昧未开,被所谓的“信仰”欺骗,也并不是他们的错,不能一杀了之的。这可跟当初黑松林里那两个人不一样。 眼看那个穿长袍的已经要举起火把去点火了,忽然间一支箭从外圈射来,正正射中他的手背。虽然木制的箭头并不锋利,但冲击力也让这人痛叫一声,火把脱手落地,险些烧到自己的袍子。 这下狂热的村民才被转移了注意力,纷纷转头望向箭矢射来的方向,就见何塞已经爬上了马车的车箱,手里握着他那把自制的弓箭,开弓如满月,对准了人群中间,大声道:“谁敢动手,我就射死谁!” 按理说一把自制的简陋弓箭而已,实在没有多大的震慑力。但何塞高踞车顶,那居高临下的样子却意外地竟令人有几分胆寒,一时间这些狂热的村民们竟然安静了许多。 何塞抓紧时间,又大声喊道:“长云领伯爵小姐在这里,你们都不许乱动!” 这下村民们都愣住了。这里已经进入长云领的边界,他们都是长云领的领民,现在领主家的小姐来了? 对这些村民来说,平日里有富裕一些的商人经过,已经算是大人物了,若是贵族家的老爷夫人小姐们,那就更是云端里一样的人,更何况这是自家领主的小姐呢! 然而——领主大人有女儿?没听说啊…… 不过,他们看着身后这些骑马佩剑的人,也不敢随便质疑——毕竟这些人看着就像是骑士大人们,马和盔甲还有刀剑,这都不是一般人能置办得起的。 陆希不禁向何塞点了点头,随即举起手里的长剑,厉声说:“看看这个,你们不会不认识这个标记吧?” 贵族都是有特定的纹章的,长云领的纹章便是一尊张口吼叫的狮头——这是本国王室的象征,标志着长云领一脉有着王室的血统;四周缠绕着长云领本地常见的野玫瑰构成的花环。 这纹章在约翰的佩剑上也有,就在剑身靠近剑柄之处,狮头涂金,而野玫瑰好像是深红色珐琅,即使是在将暗的天光之下,也是一闪一闪亮晶晶的。 当然,这纹章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持有的,约翰的佩剑上能有,意味着他是冯特伯爵“自己的骑士”,还得是有地位的亲信才行。陆希琢磨着,大概就相当于骑士团团长什么的——如果长云领有骑士团的话。 不管约翰是什么身份吧,反正他剑上有这个,在此时此地是很有用的,不然陆希还真没法证明自己的身份,实在是她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看也不像位伯爵小姐,身上穿的还是作为流民的露西所穿的麻布衣服呢,要是混到这些村民里头都认不出来。 尤其是她的黑头发和黑眼睛,更是引发了许多村民指指点点,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居然都是落在她身上,而不是剑身的纹章上。 陆希心里恼火,猛地把剑身又举高一些,厉声道:“看这个!” 突然之间,剑身上的纹章仿佛活过来一样,那张口吼叫的狮头竟然微微一动,一声低沉的吼声传了出来:“嗷——” 轰的一声村民们都要炸了锅,不少人吓得连连后退,几乎要转身逃走。一直在旁边冷眼看着的丹尼尔脸色一变,向约翰投去惊讶的目光,果然也看到了对方同样惊诧的表情——纹章竟然动了! 是的,纹章并不是单纯的图案,它代表着冯特家族和长云领的力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就是活的!将这样的纹章镌刻在约翰的佩剑上,意味着允许约翰在必要的时候借用这种力量,这是对他的信任。 然而,并不是仅仅有信任就可以的。如果这柄剑本身无法承受这种力量,或者约翰的能力达不到,也都是无法借用的,那纹章也就仅仅是个图案了。 同理,身为冯特家族的血脉,与纹章有着天然的联系,然而同样要有足够的能力才可以激活纹章。陆希能够让纹章发声——虽然只是发声震慑,并没有实质性的力量激发——已经足够证明,她是有能力的,至少她的灵魂和意志,不是那种稀松平常不堪一击的货色,就像冯特伯爵的那个侄子一样…… 其实受惊的可不只是村民,陆希自己都吓了一跳,险些把剑扔出去——这玩艺儿难道还是活的吗? 但也只是哆嗦了那么一下,陆希就又握紧了剑柄——会叫就会叫呗,能发声的东西她见多了,只当拿了个尖叫鸡就是,能吓唬人更好,她现在就需要吓唬人呢。 这一声低沉的狮吼给陆希清开了道路,她几步就走到那个穿长袍的人面前,直接把剑架上了他的脖子:“是你说这个女人是女巫的?” 刚刚还会发出吼叫的长剑架在脖子上,是个人都要心里发毛的,这人的皮肤直接因为冰冷的剑锋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勉强才能站直了不趴下:“这位,这位——小姐……”他实在不知道该叫什么才好。 纹章的秘密只有贵族们才知道,所以这个人并不知道这声狮吼已经足够证明陆希的身份,但他知道这把剑一定是神术物品,而能持有神术物品的,即使是个双黑,也绝对不是他能得罪的人。 所以他结巴了半天,还是决定先把这个人当成伯爵小姐的好,至少冯特家族的纹章确实是这个样子,他们身为领民还是认识的:“小姐,这个女人她确实——她的丈夫死后,她跟魔鬼私通生下孩子,还把它隐藏起来。今年天气干旱,从牧月到现在有五个多月没有下雨了,这都是因为这个女巫!她私通魔鬼,她让神愤怒,还传播诅咒,只有烧死她才能下雨,才能消除诅咒!” 他越说就越流畅,连害怕都忘记了,只是用厌恶和仇恨的目光看向柴堆上的母女两个,而周围的村民也又聚合过来,都用力地点着头表示赞同。 “够了!”陆希不想再听这些胡言乱语,“你说今年不下雨是因为这个孩子?” “对对!”这人连连点头,“我们好不容易才从她家里把人搜出来,她把孩子藏在地窖里,如果不是跟魔鬼生下的孩子,为什么要藏起来!” 当然是因为防着你们了!陆希在心里回答了一句。看这些村民的模样,如果当初这个孩子就被发现,大概一出生就会被弄死了。 “不是!”柴堆上的女人意识到了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立刻用几乎喊破的嗓子叫了起来,“我没有跟魔鬼私通!我的丈夫死的时候,我已经怀上了这个孩子!” “胡说!”立刻就有一个半老头子出来呵斥她,“多克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孩子,这就是你跟魔鬼私通的!多克也一定是被你害死的,不然他怎么会从树上摔下来!” 第20节 “他喝酒了,自己要上树去捉那只鸟,才摔死的!”女人也豁出去了,大声反驳,“你们明明都知道他喝酒了,你们也知道我怀孕了!那天他喝了酒就打我,我告诉他我怀孕了,求他不要打我——你们听见的,你,你们!” 她的目光在人群里搜索,虽然不能用手指点,可是目光所落之处已经明白地指出了几个人:“索洛娜大娘,你知道,你知道的是不是?我们是邻居,你经常来帮我的,你知道我怀孕了!” 人群之中,一个老妇人面露不忍之色,看看女人,再看看被吓呆的孩子,终于还是小声说:“是的,在多克出事之前,她——” 但是没等老妇人说完,她旁边的一个老头子就往她后背上用力拍了一巴掌:“你胡说八道什么!还不赶紧回家做饭去!” “怎么,当着我的面你就想打人和说谎?”陆希心头那把火一蹿老高,抬手用剑指着那死老头子,“你再动一下试试!” 车厢顶上的何塞适时地把箭也指向了打人的老头子,厉声加了一句:“敢冒犯伯爵小姐,你想死吗?” 老头子吓得一哆嗦,赶紧缩回了手。打老婆他也是做惯的,在他看来,就这么随手拍一下根本算不了什么,更不知道哪里就冒犯了伯爵小姐。可是他也知道,大人们杀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的,甚至他什么都不做,伯爵小姐也可以下令杀了他。 虽然,虽然这位伯爵小姐穿得破破烂烂的好像个假货,可是这些骑着马佩着剑的大人们看起来却是真的,能有这么一队护卫,那小姐肯定也是货真价实的小姐了,万万得罪不起。 “约翰——”丹尼尔后退一步,低声说,“这样……会不会有点……”这位小姐倒是很会仗势,连伯爵大人的面都还没见到,就已经可以借着伯爵小姐的身份压人了。还有那个何塞,说句不好听的,简直就像她的役使魔兽一样,恨不得主人指谁,他就上去咬谁! 虽然说能让纹章发声就已经证明了她的血统,但现在就这样子……最主要的是,现在是要烧死女巫,她拦着是什么意思呢?要保护女巫? 约翰的眉头也打着结:“你觉得,那个女人是女巫吗?” 丹尼尔明白他的意思。他们见过教会以各种名义烧死的女巫,其中有不少看起来都不像堕落者,只是被扣上了诸如“深居简出潜藏行踪”、“疯疯颠颠诅咒害人”之类的罪名,最离谱的还有因为长得太美丽所以被认为是与魔鬼做了交易,得到了魅惑能力,从而上了火刑架的年轻女人,而举报她的那个人不过是因为追求她不到手,又是当地领主的儿子,所以随便一举报便成功了。 这些事见得多了,他们现在听见有女巫都不得不怀疑一下,但是这一个——那个孩子后背上的怪物是清清楚楚的,除了魔鬼寄生,他实在想不出其它的解释。 两人面面相觑的时候,陆希已经把剑又压回刚才那个长袍男人脖子上了:“你听见这位大娘的话了?” “即使她是在丈夫死去之前怀孕也是一样的。”那人缩了缩脖子,但还是继续说道,“这个孩子背后寄生的魔鬼已经足够证明,她甚至在丈夫死亡之前就跟魔鬼私通了。一定是因为丈夫打她,她心怀怨恨,所以才跟魔鬼私通。” 你TM还知道她丈夫打她啊。陆希怒极反笑:“这孩子背后寄生的就是魔鬼?谁能证明?你吗?你见过魔鬼?” 男人梗着脖子:“我没有见过。但是寄生在人身上的,只有魔鬼!”这个不用见过魔鬼也知道。 你知道个屁!陆希险些骂出来。寄生在人身上的只有魔鬼?那你知道你肚子里还会有蛔虫吗? “我说她是生病,不是被魔鬼寄生。”这时候生气是没用的,陆希勉强压下一万句MMP,“我以伯爵小姐的身份说这话,你又是以什么身份说话?” 男人有些哑火,底下却有人不知死活地说:“汉克是牧师,这当然是主告诉他的。” “牧师?”陆希一下眯起眼睛,“在长云领领地上的,牧师?”这居然还是个得到了神恩的人? 第25章 伯爵小姐(四)、不如我们来烧个牧师吧 汉克额头上冒出了冷汗。教会撤出长云领, 对外的说法是领主对统领此地教区的大主教不尊重,甚至对前来巡视的红衣主教都出言不逊,教会因此认为他不敬神明, 所以拒绝再为长云领护佑和祈福。 其实虽然有“不敬神明”的大帽子在, 但这事儿真要细说起来其实就是领主与大主教甚至红衣主教的个人冲突,所以长云领的民众们开始都没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还以为只是领主一时拉不下脸来赔礼道歉, 但迟早两边会重归于好的。 只是这事儿一下子就僵持了十七年,教会不再回到长云领,没有祈福、没有圣水,长云领的田地日渐贫瘠,民众无处求医,大家才渐渐慌张起来, 觉得领主大人太过份了, 不该这样跟教会硬顶下去。 然而即使到了此时, 民众也仍旧觉得领主只是为了面子,没有几个人会真的重视“不敬神明”这个罪名, 因为这怎么可能呢?不敬神明, 难道领主会是堕落者吗? 然而汉克——教会撤出长云领之前, 他就在本地牧师手下接受指导,只不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得到神恩,并不是教会的一员。 可是即使如此, 他也从牧师那里知道,冯特伯爵是真的不敬教会, 甚至还对神职人员有些敌视。教会不是自愿撤出长云领, 而是被他赶出去的。 牧师离开的时候留给他一封信, 告诉他, 冯特伯爵很可能已经受到了魔鬼的污染,但因为伯爵是有王室血统的贵族,教会也只能暂避锋芒。可是汉克做为一个愿意把全身心奉献给主的虔诚信徒——是的,因为他的虔诚,即使主还没有降下神恩,牧师也认为他可以成为信徒了——应该把主的恩泽与信念,在这片无神的土地上传扬下去。 就在汉克读完那封信的时候,他的身上泛起了乳白色的微光,神恩降临了。汉克在那一瞬间找到了自己要做的事情,他承担了主交给他的神圣的任务,他心里充满了虔诚。 之后他就在村子里悄悄地宣扬着主的荣光。 开始这事儿不怎么顺利,因为他那点儿稀薄的神恩,并不能支持他施展圣光治疗术或者祈福术,那点儿微光也只能证明他得到了神恩罢了,不能给人以实际的好处。但后来,随着村民们的田地收成年年减少,他们开始慌乱,汉克的传教就顺利了很多。如今,这个村子连着附近的两个村子,都把他当成了新的牧师,几乎变成了他的“教区”,甚至更远处的地方,也有知道他的。 传教顺利,汉克的消息也灵通了不少,所以他比村民们知道得更多,尤其是领主大人对教会的态度。 领主大人不单是对教会不尊敬,领主大人简直就是痛恨教会,痛恨神职人员!如果有机会给神职人员扣上罪名,领主大人绝对不会客气的。 而他虽然得到了神恩,但充其量也就是个信徒,传教主要是靠嘴皮子进行忽悠和心理安慰,连见习牧师的等级都没有达到,更没有教会给他认定身份,所以他其实根本不是神职人员。 不是正式的神职人员,却被人称呼为牧师,这个——如果深究起来,是可以说他冒充神职人员的——这是现成的罪名! “我,我并不是——”汉克想为自己辩解一下,可是刚才那个半老头子已经又跳了出来:“汉克大人就是我们的牧师!他是主选定的人!他说的一定是真的!” 蠢货!这是要害死他吗? 汉克恨不得找点什么东西把这人的嘴塞上。这是多克的哥哥,多克死后,他一直惦记着多克的那份家产,要是能把多克的妻子和孩子都弄死,家产当然就归他了。所以这个时候,他才如此积极。 多克从前做过小商人,那是在长云领还由前任老伯爵管理的时候,教会还没有退出此地。那会儿长云领的出产可比现在丰富,多克就靠跑商积攒起了一笔家业,可比他哥哥在村子里种地的收获多得多。 当然,这笔家产到手之后,多克的哥哥许诺会拿出一半来施舍给更贫穷的人。钱与其放在跟魔鬼私通的女人手里,当然不如拿出来救济穷人。所以汉克点了头。但是,现在是还惦记钱的时候吗?这个蠢货,真是被贪欲冲昏了头脑,而且还要害死他了! 汉克心里迅速地盘算,思索着如何保住自己的命——这个时候再否认牧师身份是不行了,但是他又没有正式的神职…… 猛然间灵光一闪,汉克突然想起了从前那位牧师给他讲过的教会史:“是主给我降下神谕,让我成为此地的牧师!” “主给你降下了神谕?”丹尼尔听得冷笑起来,“就凭你这点儿神恩?” 汉克两条腿都在打哆嗦,硬着头皮说:“那是因为我还没有接受神职,在,在荒芜的土地上行主的道尤为困难,但这正是主的考验——这是《教义》里对我们的训诫!” 这话说出来,旁边的一众村民们都连连点头。丹尼尔脸都黑了,却无法反驳,因为这确实是《教义》里的话。 荒芜的土地,原本指的是那些被魔鬼所占领的土地,但也可以指代没有受到神之恩泽的地方。而现在,汉克显然是在说,长云领已经是无神的地方了。 另外,教会方面确实也有这样的说法,就是神职人员与非神职人员的区别——得到神恩的人,如果被授予了正式的神职,实力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这个说法并不是瞎编乱造的,而是有许多例子,比如供职于宫庭之内的法师,与教会之中的神职人员对比;再比如王室的骑士,与教庭的圣骑士对比。其结果证明,得到教会认可的人,确实能够提升实力。 这也是各国王室一直很憋气的事儿,但又无可奈何,因为没法改变,也就意味着教会能够以此吸引更多的人才——谁不希望自己的实力能更进一步呢。 咳,扯得远了扯得远了。总之汉克搬出《教义》,丹尼尔还真没法反驳他。虽然他们都知道冯特伯爵对教会深恶痛绝,可是这事儿毕竟不能放到明面上来说,否则就是授人以柄,很可能被扣上堕落者的帽子。 假如真的被打成了堕落者,哪怕冯特伯爵有王室血统也不行,不单教会可以光明正大地对付他,连王室都要处理他了,毕竟在光明大陆上,魔鬼才是共同的敌人。 丹尼尔其实真想拔剑把眼前这个假牧师捅死——他才不相信什么神谕呢,这不过都是教会装神弄鬼的干法,用来欺骗世人,为自己寻找借口罢了!就算是真有神谕,也轮不到眼前这个家伙! 但是他不能,因为除非能证明对方说谎,否则他杀了这个人,就会被视为杀死神职人员,这是向教会宣战! 丹尼尔的手背上青筋暴起,他死死握着剑柄,却不能把剑抽出来。约翰脸色铁青地上前一步想按住他的手,却听见陆希若有所思地在旁边说道:“神谕的事儿,我好像听说过……是不是有位红衣主教,就是在成为神职人员之前就得到了神谕的?” 听说过?丹尼尔简直想怒目而视。这位小姐是怎么回事,这种时候了怎么反而还要去证实汉克的话吗?她难道没听出来汉克是在胡说八道试图脱罪吗? 可是汉克已经欣喜若狂地在点头了:“是的是的,那位就是胡安红衣主教,他年轻的时候,生活的地方甚至连教堂都没有,就是神在他梦中降下神谕,让他成为本地的牧师,并建起了教堂!” 这是教会历史上的十大著名人物之一,有不少事迹载入史册,汉克当然是如数家珍,说起来都滔滔不绝。不过他才说了几句就被陆希打断了:“我记得,这位红衣主教还曾经把自己绑在火刑架上求雨来着?”感谢原身的求知欲,在农庄本地的教堂里听了许多有关教会的“神迹”,其中就包括这位著名的红衣主教的伟大事迹。 “是的!”汉克不假思索地点头,“胡安主教的教区内曾经因为居民不敬神明,整整一年都没有下雨,主教就把自己绑在火刑架上,向神明许愿,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为这些人赎罪。当火点起来的时候,大雨倾盆而下,浇灭了火焰,也解除了干旱。”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仿佛有种不好的预感,让他把后面的一连串歌颂都咽了回去。但已经说出来的话却没法再收回去了,陆希已经笑眯眯地说:“这么看来,我们也可以用这个办法呀。” “什,什么?”汉克大脑空白了一下,“什么办法?” “求雨呀。”陆希漫不经心地说,“这个女人究竟是不是跟魔鬼私通,现在还无法准确判断,毕竟并没有人亲眼看见她跟魔鬼在一起。假如烧对了,那当然好,可如果烧错了呢?主会不会因为我们的愚蠢无知,处死无辜之人,反而更加降罪呢?” 这话说得周围的村民低声议论了起来。多克的哥哥连忙说:“她肯定是跟魔鬼私通了!”但也有人小声在说:“要是烧错了,主真的怪罪下来怎么办?主是仁爱的啊……” “你确定她跟魔鬼私通?”陆希转眼盯着多克的哥哥,“难道你早发现了魔鬼的痕迹,却没有说出来?你想做什么?你要包庇魔鬼吗?” “不,不,我不是——”多克的哥哥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我只是发现这个孩子——”他连忙指着柴堆上的孩子,“您看她的背后,不是魔鬼又是什么呢?” “这是一张人的脸,魔鬼不是奇形怪状,还长着山羊的角吗?”陆希不打算跟他们在这个寄生胎上纠缠,“总之谁敢说这肯定是魔鬼,愿意承担烧错了人的后果?如果有,那么你上来点火,这样主就会看清楚,究竟是谁的责任。” 其实大部分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如果是在人群里,那就胆壮气粗,仿佛对面是头老虎,他都可以做打虎的武松;可要是把他单独提出来,顿时就怂得一批了。 这些村民也是一样,刚才还嗷嗷叫着恨不得自己上去点火烧女巫,这会儿陆希问他们谁敢承担责任,就没人出声了,就连多克的哥哥都缩了缩头,有些心虚地看向汉克——他弟弟是怎么死的,他最清楚呀。 一时间场地上都没声儿了,陆希冷笑着看了一圈,最后又把目光放回汉克身上:“看来大家都不能确定,那我想,不如用个更稳妥的办法——”她盯住了汉克,“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这个女人是不是女巫,但我们可以确定,牧师你的确是主所选定的人啊。” 这听起来明明是好话,可是汉克硬生生听得后背有些发凉,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没错,果然陆希微笑着继续说道:“所以不如牧师你来求雨吧,就像胡安红衣大主教曾经做过的那样。” 汉克的脑袋嗡地响了一声,本能地拒绝:“不——” “我觉得这是最合适的。”陆希根本不听他的拒绝:“你们都是得到神谕的人,是主关注的人。主为了胡安红衣大主教降下雨水,一定也会为你降下雨水的。” “不,不——”汉克倒退两步,慌乱地摇手,“我怎么能跟胡安红衣大主教比……” “虽然身份上不能比,但众生平等,主对你们的仁爱是一样的。”陆希漫不经心地也摆摆手,“主绝不会让自己虔诚的信徒被烧死,一定会为牧师你降下雨水的。” 她说完就转头对丹尼尔下命令:“把那个女人和孩子放下来好好看管,还不能确定她们跟魔鬼没有关系。然后请牧师上去,准备点火吧。” 丹尼尔第一次把头一低,干脆利落地应了一声,对身后的骑士一摆手,就有两个骑士上前来把母女两个从柴堆上放了下来,而丹尼尔对着汉克皮笑肉不笑地一咧嘴:“牧师大人,请吧?” “不,不——”汉克直往后退。他心里明白得很,胡安红衣大主教那事儿不知道是真是假,他这可是假的,一上了火刑架,主肯定是不会为他降雨的。 然而他说什么没有用,丹尼尔轻轻松松就抓住了他,一只手就拎着他往柴堆上去:“牧师大人,还是快一点吧,旱成这个样子,大家都盼着主能降雨呢。” 村民们有一阵骚动,相互迟疑地看着,不知该不该阻止。陆希抢先大声说:“大家来祈祷吧,牧师大人一定会得到主的护佑的。” 她率先低下头在胸前画十字,寻找到原主的记忆:“主说,因为他专心爱我,我便要搭救他;因为他念诵我的名,我便将他置于高处。我若求告,主将应允;我若在急难之中,主将与我同在……” 其实这些记忆都是零碎的,陆希也不管那么多,拼拼凑凑地就念了起来。一众村民愣愣看着她,下意识地也跟着低头祈祷起来,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再去注意汉克了。 丹尼尔动作迅速,几下就把汉克捆在了火刑架上。眼看他拿起一边的火把,汉克的神经终于绷断,歇斯底里地嚎叫起来:“不要烧我,不要烧我!我说了谎,没有神谕,没有神谕!” 空地上有片刻的安静,许多村民都忘记了祈祷,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汉克。汉克满头冷汗,可是看着丹尼尔手里的火把,他只能继续说:“我没有得到过神谕,但是,但是那个孩子背后的怪物只可能是魔鬼寄生啊,我也是为了村子……再说,再说诅咒也是真的,有好些人都在肚子疼,这都是真的啊!” “而且——”汉克一边说一边伸出自己的手,想要释放力量,“虽然没有神谕,可是我真的得到了神恩,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主没有抛弃大家,只要虔心信仰,主一定会护佑我们的!” 之前他曾在许多村民面前展示过自己的力量,但这次,浅薄的白光只微微一闪,就像被风吹熄的火苗一样黯淡了下去。因为天色已经昏暗,这亮而又暗的变化显得格外清楚,又引起了村民们一阵骚动。 汉克自己也呆住了,他伸着手,仿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反复努力,但直到被丹尼尔拖下去,信仰之光也再未从他身上亮起。 第26章 伯爵小姐(五)、你先来做我的女仆吧 天彻底黑了。 整个村子都安静得像死了一样。 当然, 陆希觉得村民们在自己家里是肯定要议论的,毕竟今天的事对他们的冲击其实不小——长久以来被当做神谕的牧师居然是个假货,这简直就是信仰上的崩塌, 所以就连“女巫”被救下来, 他们都顾不上抗议了。 嗯,当然也有很大可能, 是村民们不敢抗议。毕竟伯爵小姐当时镇住了全场, 而随行的这些侍卫又看起来都很不好惹的样子。 陆希现在就住在“女巫”卡玛家里。本来村长诚惶诚恐要请她去自己家里住的,但村长的房子虽然是村里最大的,但他家人口也多,假如陆希住进去,他家里人就得出去另找地方了。倒是卡玛家,房子不小, 人还少。 别说, 陆希住进卡玛家里, 就已经能猜到为什么她会被当成女巫了——虽然来了光明大陆,但吃绝户这种事仍然不能避免。只不过在她原来的地方, 只要没有儿子就算绝户, 而光明大陆这边, 还要多一道手续把寡妇和女儿也弄死才行。 卡玛家的房子居然是石头的,就从这一点上来说,已经比村子里绝大多数人都好了, 就连她丈夫的那个哥哥——哦,就是那个哈里——家里的房子都没这么好呢, 再加上房屋里的陈设, 啧啧, 难怪看着弟媳妇眼红。 第21节 可能是钱财确实动人心, 哈里居然还恋恋不舍地一直跟到了卡玛家门口,嘴里还在念念叨叨什么魔鬼寄生之类的话,只不过并没人答理他,而当骑士们在门口站岗之后,他终于还是走了。 卡玛一路上都紧抱着自己的孩子。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看得出来这一行人里,哪怕是那几位骑士,其实对她和孩子还都抱着防备的态度,显然对于魔鬼寄生的说法还是心有芥蒂,唯有这位伯爵小姐,非但没有害怕的样子,还频频打量她的孩子,眼神之中甚至还带着怜悯。 这是唯一能救她和孩子的人了。 卡玛几乎是从柴堆上被救下来之后就打定了主意。伯爵小姐是路过此地,等她走了,这些村民还是不会放过她的。 尽管她自己清楚从来没有跟什么魔鬼私通过,可是就连她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孩子后背上会长着这么一个东西。当初刚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她也很害怕,但这终究是她的孩子,如今已经是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亲人,所以再怎么害怕,她还是把孩子养了起来。 孩子渐渐长大,除了后背上生了那么一个东西,她看起来跟普通的孩子完全没什么不同,甚至比村子里那些孩子都要聪明可爱乖巧懂事。卡玛敢发誓,她的孩子绝对没有被魔鬼寄生! 但是这些村民是不会信的,更有哈里觊觎着弟弟留下的财产,哪怕伯爵小姐说她不是女巫,但等伯爵小姐离开,这些人照样可以再把她烧死,又或者找个别的方法——反正一对儿孤儿寡母,死了还有谁会追究吗? 唯一的办法,就是跟着伯爵小姐走。 所以卡玛一进屋子,就直接给伯爵小姐跪下了。 “做我的奴隶?”陆希被她吓了一跳,“这怎么行?”好端端的良民呢,怎么能做奴隶。 是的,光明大陆上是有奴隶的,王室和大贵族都有蓄奴的习惯,对这个阶层来说,人口买卖是合法的,只要你买的不是别人的逃奴就行。 陆希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所得不多。因为露西原先居住的地方也是一块小领地,领主手里基本都是农奴——这些人比纯粹的奴隶地位要高一点儿,当然,高得有限——露西见过的也就是这种农奴而已。 教会倒是反对蓄奴的,而且一直在暗搓搓地用这一点来攻击贵族和王室,并宣扬“在主面前众生平等”的思想。不过暗中攻击归暗中攻击,也没见教会正式提出反对什么的,只不过要求进入教会学校的那些贵族不许携带奴隶。 这一条做起来也不难,不许携带奴隶,那还有仆人呢,用都是一样用的,所以也没人反对。 因此奴隶制仍旧在光明大陆上保留了下来,有些大贵族手下比较得宠的奴隶,那日子过得还挺不错,比普通平民都强。 但对于平民来说,除非日子真的过不下去,否则他们还是不愿意去做奴隶的,因为一旦成为奴隶,就再也没有了人身自由,生死都由主人随意处置。贵族打死个平民大概还要罚点钱,打死个奴隶那真是如同踩死一只蚂蚁,没人会多看一眼。 尤其是,这种失去自由不单是自己,还包括子孙后代。一代为奴,代代为奴,永远都不会有希望了。 以卡玛的情况来说,家里还算小有资产,也不会交不起税,在平民当中都算是中上阶层了,怎么能去做奴隶呢? 卡玛的眼泪涌了出来。她难道想当奴隶吗?可是她的女儿背上长着这么个东西,将来要怎么办呢?现在她还小,可以藏在地窖里,可是再长大一些呢?难道一辈子把她放地窖吗?那活着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何况地窖也没能把人藏住,还不是被村民们找了出来?这些村民说她的孩子是魔鬼寄生,换了别的人也同样会这么说,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把她们绑上火刑架,因为烧死魔鬼是每个人的权力!哪怕最穷苦的贫民都可以杀死女巫,然后他们不但不会受到惩罚,还能得到赏金。 但如果成为伯爵小姐的奴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奴隶是私人财产,除非主人同意,否则外人不得随意处置。也就是说,如果伯爵小姐愿意庇护她和她的女儿,那就没有人再能随便把她们抓上火刑架! 然而,这要伯爵小姐愿意庇护她们才行……那么伯爵小姐,愿意庇护她们吗?要知道如果手下的奴隶中出现了女巫,大部分贵族也是烧死了事的,否则如果被指有包庇女巫的嫌疑,即使是贵族也要承受压力…… 卡玛不敢把这些话说出口,她只能伏在地上,把前额紧紧贴着地面,并且拉着她的女儿也这么做。但是这样一来,小姑娘背后那张怪脸就从破碎的衣服里露出来,看得更清楚了。 陆希慢半拍地想明白了卡玛的用意,然后叹了口气:“你们起来吧。” 这是拒绝吗?卡玛有些绝望地想。也许她真是太贪心了,伯爵小姐已经救过她们一次,她怎么还能再得寸进尺地想继续要她的庇护呢? 不过还没等她想完,就听见陆希说:“你先来做我的女仆吧。” 女仆跟奴隶那可是天差地别,贵族夫人小姐身边的女仆,尤其是贴身女仆,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有地位的。卡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哆嗦着抬起头来,还在怀疑自己听错的时候,就见伯爵小姐对她的女儿伸出手:“你叫什么名字呀?过来让我看看。” 小女孩还在发愣。今天她受到了太多的惊吓,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只知道紧紧贴着母亲,耳朵里似乎还响着村民们疯狂的叫喊声,无论走到哪里都在响,让她恐惧得想找个地窖再把自己藏进去。 这时候她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说话——事实上她都没听清楚这个声音在说什么,只感觉到母亲把她往前推,然后就有人把她抱了起来。 除了母亲,还没有人抱过她。她短短的一生中,今天是第一次与这许多外人所接触,但却是不停地被拽来拽去,被扔到柴堆上,被拉扯着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后背…… 艾米打了个冷战,本能地缩起身体,准备好了承受接下来的拖拽或者又被扔到地上。但是并没有,陆希只是把她抱到了自己腿上坐着,摸了摸她细软的,因为不见天日而有些枯黄的头发,微笑着又问了一遍:“你叫什么名字呀?” 这孩子吓坏了——陆希感觉到小孩子身体的颤抖,本来想察看她的后背,现在也不敢随意去看了,她真怕这孩子被人一触摸后背,就会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这么小的孩子,很有可能给吓出毛病来的。 说实在的,对付小孩子陆希不是太行,她是个没啥童心的人,从前还曾被称做“莫得感情的学习机器”,要她哄小孩子那真是有点强人所难,所以她也只能摸摸小女孩的头发,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摇晃,等着她自己平静下来。 卡玛急得不行,抬起头想替女儿回答,被陆希做个手势制止了,只能干着急。等了很久,她才听见女儿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回答:“艾米……” “艾米——”陆希思索了一会儿,“是可爱的意思吗?”到底是同源而生,语言虽然有变化,但相似之处也颇多,包括人的名字。 艾米没有回答,只是怯生生地抬头看了看陆希。现在抱着她的这个人,跟她见到的其他人好像都不太一样——小孩子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双黑,什么是堕落血统,但也能察觉陆希的长相跟其他人都有点儿不同。 跟她一样,都是和别人不同的呢。艾米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个想法。 她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母亲才不让她出去。白天她都躲在地窖里,只有夜间才能出来,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放放风。所以她只见过夜空,黑色的,闪烁着点点微光的夜空——母亲说过,那些微光叫做星星。 而现在,她在陆希的眼睛里又看见了夜空和星星,那是她所熟悉,并且喜欢的。 陆希其实不知道艾米为什么忽然好像不害怕了,不过这总归是好事,于是她一边跟艾米说着没什么营养的话,一边仔细观察了一下小孩子的后背。 寄生胎是罕见病,但全球人口那么多,即使发病率只有五十万分之一,那也是个巨大的数目了。陆希本人倒没见过,可是看过的病例照片却多了去,别人也许害怕,她是绝对不会害怕的。 依她看,艾米背后这个寄生胎并不大,其实在子宫内的时候就已经被吸收掉大半了,只是恰好留下了头胸部,所以就在艾米背上呈现出一张人脸——这可比一个包块要吓人多了。 因为怕触碰会让艾米恐惧,陆希没敢上手摸,但也能确定这个寄生胎跟内脏是毫无关系的,应该只是寄生在后背的皮肤下面,如果离脊椎不太近的话,手术切除也没多大难度,只是创面会比较大,但如果有圣光治疗的话也不过就是一刷而已。 但是她现在并没有一个会圣光的人在旁边辅助,那么要考虑的事情就太多了。好在艾米还小,有的是时间。 陆希沉吟了一下,把艾米还给卡玛:“如果你愿意的话,带着孩子跟我走吧。她并没有被魔鬼寄生,不过是生了病,我会找到办法治好她。”得,这是她第二个许诺下的病人了。 卡玛完全没有想到艾米竟然是可以治愈的,一时间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能,能治好她?”她以为如果能在伯爵小姐的庇护之下让艾米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就已经是最圆满的了,但治好——这个意思是说艾米可以跟正常人一样的吗?这张仿佛魔鬼一样的怪脸,是可以消失的吗? 陆希又沉思了一下——如果没有圣光治疗,那么术后留疤大概是没跑了,但身上有疤对平民来说简直太常见了,日常干活的时候被擦伤划伤,或者蚊虫叮咬,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大或小的疤痕,这都是正常的嘛。 于是她就心安理得地点了点头:“是的。所以不用这么担心,带着孩子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 卡玛迷迷糊糊地抱着孩子离开了房间,感觉自己像走在云朵上,整个人都能飘起来。她有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等到梦醒了,也许伯爵小姐会消失,她仍旧是在柴堆上,或者好一点会是在黑暗的地窖里,抱着她的宝贝,生怕别人会发现。 所以她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不睡觉,就不会醒,那么即使是梦,也永远不会消失吧? 陆希不知道卡玛已经打定主意要熬通宵了,等人走了,她就看了一眼约翰:“我还以为你刚才就会打断我呢。”对于她救下卡玛和艾米,看得出来约翰并不赞同,甚至就在她伸手去抱艾米的时候,约翰还按住了剑柄。陆希真以为,她说带卡玛母女走的时候,约翰会立刻反对。 约翰的确是想反对的,事实上他当时的确想打断陆希的话,但他的手触到剑柄的时候,改变了主意。 “跟那个狮子有关吧?”陆希瞥了一眼他腰里的佩剑,似笑非笑。说来也是挺神奇的,尽管纹章镌刻在剑身上,但剑归鞘之后,剑鞘之上也会隐隐映出狮头的形状,若隐若现,假如仔细看还会觉得它好像在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光影造成的错觉。 反正就挺神奇吧,陆希觉得,这会儿她渐渐能看见“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了,大概时空管理局也……没那么坑爹,广告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约翰低了低头:“您是伯爵小姐,您的命令便是我们的意愿。” 陆希嗤地笑了一声——她信这个邪呢,从黑莓镇出发的时候,她还想回去收拾一下东西,那时候她的话怎么不管用了呢? 约翰把头又低下一点儿:“您展示了玫瑰家族的意志与勇气。”不过等回去之后,伯爵大人的意志才是整个长云领最高的声音。 玫瑰家族——陆希感觉自己一阵牙酸,不过这不重要,管它玫瑰还是玉兰的,一个称呼罢了,重要的是:“伯爵大人应该不会反对我收一个女仆吧?”可不能人带回去,再被那位冯特伯爵给送上火刑架,到时候她可真救不了。 这话问得约翰无法再回避,沉吟了一下只好说:“您是个仁慈的人……但是那个孩子——从来没有人说那只是病。” “那是因为没有人把那个当成病治疗过。”陆希哼了一声,“我以为骑士也应该是仁慈的。” “骑士是为了守护。”约翰纠正她,“魔鬼必须消灭,否则只会给更多的人带来灾难。那个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的后背,她还传播了诅咒。” “是汉克说的吧?”陆希揉了揉眉心,这个问题还真得弄清楚。现在她揭穿汉克,算是把村民们都震住了,甚至忘记了追究什么诅咒,但是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事还没那么容易过去。 “长云领绝不庇护魔鬼。”约翰坚决地说。庇护魔鬼的名声如果传出去,长云领都将被划为堕落之地,会被王室和教廷一起征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能喊打。另外,魔鬼是人类的死敌,这是绝对无法改变的,长云领厌烦教会的虚伪,可是他们不会与魔鬼为伍。 “那就把汉克带来吧。让我瞧瞧这诅咒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27章 伯爵小姐(六)、我会配置炼金药水 汉克被拎到陆希面前的时候, 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脸色灰败,目光涣散,显然在众人面前让他承认自己是靠造假上位, 对他实在是极大的打击。 不过拎着他进来的丹尼尔半分同情心都没有, 直接把他丢到地上:“伯爵小姐要问你话。” 汉克直愣愣地抬起头来,辨认出陆希之后, 忽然间好像活过来一点, 翻身就想爬起来:“那孩子——” 丹尼尔的剑直接就压在他肩膀上,把他又按回去了:“老实点!” 汉克被压坐在地上,却直着脖子盯着陆希:“小姐,那个孩子,那孩子真的是魔鬼!” “哦?”陆希一阵好笑,“就像你真的得到了神谕一样?” 汉克的肩膀一下子就耷拉下去了:“不, 我, 我说了谎……”他整个人都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 只差瘫下去,“主收走了赐予我的恩泽, 我, 我已经是主所厌弃的人了……” “嗯?”陆希这下倒有点诧异了, “神弃?” “是的。”汉克悲伤地看着自己的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已经是, 被神厌弃的人……” 丹尼尔轻嗤了一声,向陆希解释:“他说他已经没有信仰之光了。” 等下, 信仰之光还会消失?神恩还能收回去的? 陆希这下是真的诧异了:“你的信仰之光消失了?真的?”她倒是看见白光转暗, 但还以为是汉克后力不继呢。话说这个事做何解释呢?觉醒的能力, 还会再消失吗? 汉克双手掩面:“是的……我辜负了主的恩泽……”当他说出没有神谕的时候, 他看见那些村民诧异和失望的眼神,他们像在看一个骗子,而他能够感觉到,力量从他身上被抽走,信仰之光消失了…… 他不应该说谎。汉克痛苦地想。他不该因为怕死而说谎,更不该因为怕死而承认自己说谎,他应该让他们点火,哪怕被烧死,也比亲口揭穿自己要强。他这样做,失去的不只是村民对他的信任,还有他们对主的信仰。那位牧师给他留下的任务,他终究是失败了。 他应该死。汉克紧紧捂着自己的脸——神弃者只有这样才可以赎罪,才能得到主的宽恕。 但是,在他死去之前,他仍要揭穿女巫和魔鬼,不能让魔鬼继续散播诅咒,那会害到更多的人。 “你到现在还认为她是魔鬼?”陆希感觉自己也是搞不清楚这些狂信徒的脑回路了,“你说从牧月开始不下雨……”嗯,光明大陆用的历法就是这么称呼的,所谓牧月大概就相当于公历的五月底到六月初这段时间,这仿佛跟法国的共和历很像,就是陆希用起来很不习惯。 “从牧月到现在也就是五个多月,可是这个孩子已经出生三年多了,如果她是魔鬼,为什么她出生的时候神没有指示,一定要等到她长大了才用不降雨来惩罚你们?而且,如果卡玛真的与魔鬼私通那也是她一个人的错,为什么主不惩罚她,却要牵连整个村庄?” 汉克愣了一下,答不上来,好一会儿才说:“但诅咒确实是因为她而起……” 他说着,目光竟然又坚定了起来:“我背弃主的教导,因私心而说谎——我将以死赎罪,但魔鬼若不死,诅咒就无法解除,这里的人会死,还会继续诅咒更多的人……” “等等,等等——”陆希感觉这事儿更麻烦了。 本来她是准备把汉克当成一个谋财害命的神棍来处理的,但是现在看来,这货竟然还是有坚定信仰的。即使他也有私心,但他居然是真的认为艾米害了人,真的想守护村民不被诅咒伤害——这可真是,怪出人意料的呢。 这样的话,她还真的不能简单粗暴就给他判个邪*教的罪名。 啊,人生好TM麻烦啊!就不能直接把这人烧死吗?算了,她其实也做不到。 所以陆希只能耐下性子问:“什么诅咒?” 可能是忽悠惯了人,汉克的口头表达能力还不错,于是陆希就听到了一个还比较完整的故事:村长的儿子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办一场体面的婚礼。 这个要求也不算过份,尤其是现在长云领的日子不好过,女方作为隔壁领地的领民其实不想把女儿嫁过来了,但又不好随便毁弃婚约——那毕竟是在主的见证下立下的婚约——因此提出了体面婚礼做为补偿。 体面的婚礼,当然是要有酒的。而且女方家不要麦酒,要葡萄酒。 葡萄酒可不是平民随便能喝到的东西,葡萄本来是珍贵的水果,何况还要用神术来酿造……整个村子里,只有多克家的地窖里还有两小桶,那是他生前自己都舍不得喝的。 这事儿,多克的哥哥是知道的,并且为了讨好村长主动说了出来,卡玛虽然有些舍不得,但她一个寡妇要在村子里过活下去,同样不能得罪村长,所以还是把葡萄酒拿了出来送给了村长。 结果一场喜宴过后,许多人中了诅咒,逐渐开始腹痛甚至呕吐,就连汉克自己,一个月前也开始时常腹痛。本来他们还没有想到是被诅咒了,直到村长的小儿子,有一天调皮钻进了卡玛家的地窖,并在地窖里见到了艾米。 “迪克当天晚上就发起热来!”汉克有些激动地说,“我们打开地窖,就看见那个孩子,她背上寄生的魔鬼在对我们狞笑!算一算时间,正是从婚礼开始,主就不再降雨水给我们,那其实就是主在提醒我们,魔鬼已经来到世间,诅咒开始传播了!” 第22节 “小姐——”汉克往前移动了一下,“您不要被魔鬼蒙蔽,它——” “停,停!”陆希眼看他又对自己的魔鬼寄生论坚定起来,赶紧打断了,“照你这么说,是从牧月不再下雨开始,魔鬼才来到世间?可是这孩子背后的病变可是一出生就有的,否则卡玛也不用把她藏起来好几年。” 反正不下雨和艾米被魔鬼寄生,这两个时间不一致,汉克如果咬准一头,那另一头就对不上。 汉克果然又被噎住了,结结巴巴想不出合理的解释。陆希摸了摸下巴,忽然说:“要不然我们打个赌吧。” “什,什么?”汉克下意识地拒绝,“主不允许我们赌博、召妓——” 陆希不理他:“我说这些人不是被诅咒了,如果我能治好他们,就证明我对。” “治好他们?”汉克不由得仔细打量陆希,“您,您得到了神恩?”看起来怎么都不像啊…… 陆希一摆手:“你别管这个,带我去见见那个发热的孩子。” 村长家里正一片愁云惨雾,烧死女巫的仪式被中途打断,迪克所受的诅咒自然无从驱散,村长的妻子抱着小儿子直哭:“刚才要烧女巫的时候就好一些了,现在又喊肚子疼……怎么办啊,难道就让他们把女巫和魔鬼放走吗?” “有什么办法……”村长苦笑,“那是伯爵小姐。” “哪儿来的什么伯爵小姐啊?”村长的妻子没有去现场,“不是说伯爵大人没有子嗣,所以才要把爵位传给侄子吗?他们是不是假装的?” 村长连忙捂她的嘴:“别胡说!”他可是亲耳听到了纹章的吼声,这是做不了假的,是不是伯爵的子嗣不知道,可这一行人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大人却是真的。 “那可怎么办啊?”村长的妻子抱着小儿子又哭起来,“迪克是不是快——”孩子是不是快死了啊,毕竟他面对面地接触了那个小魔鬼啊! “伯爵小姐来了——”村长的长子惊慌地跑进来,“她,她带着骑士……”该不会是来找他家麻烦的吧? 于是陆希走进村长家的石头房子的时候,就看见一群诚惶诚恐跪地迎接她的人,说实在的,让她十分不适,仿佛她是来吃人的一样…… 不过迪克适时的哼了起来,也就让陆希免去了那些废话,直接开始查看孩子。 村长的妻子惴惴不安,她很怕这些人一声令下,说她的孩子已经被魔鬼污染,然后就……但是并没有,伯爵小姐在迪克的肚子上按来按去,还询问他哪里疼,又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问完之后,又来问其他人。 “所以并不是在婚礼之后才出现的腹痛,之前这孩子就有不适了是吗?”陆希感觉自己询问病情真的从没这么累过,主要是这些人不懂,满嘴都夹杂着诅咒和魔鬼,完全找不到重点,累得她口干舌燥,才从他们说漏的话里找到了线索。 “这——”村长瞪了一眼失言的大儿子,试图挽回局面,“但是迪克是在跟魔鬼接触之后才发热的。”至于说肚子不适,那谁还没个肚子疼呢?比如说喝了凉水,吃了野菜,都可能会不舒服,平民,生来不就是要受苦的吗?只有死后去了光明之山,才有永恒的欢乐。 “够了!”陆希简直不想听。啥个诅咒啊,这分明就是寄生虫的问题。 说起寄生虫,就光明大陆这些平民们喝生水吃生食的情况,肚子里长个蛔虫简直不要太平常。 一般来说蛔虫病可能反应不会很大,因为这玩艺儿在人体内的生存年限也就是一两年,主要是抢夺宿主的营养,有时候会引起脐周的疼痛,以及食欲不振等等,都算是比较轻微的。 平民生活得糙,即使有点小病痛也不太在意,而且本来就穷,孩子消瘦什么的,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饭都吃不饱,哪儿能长胖。 这就导致大部分人对自己体内的寄生虫完全无意识,就像村长一家——不,就像这村子里的人一样,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肚子里居然有虫。 “虫,虫子?”村长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下意识地把手按向自己的肚子,“诅咒,诅咒变成了虫子吗?” 陆希感觉一阵头痛。她今天在马车上颠了整整一天,又举着剑威胁人,到现在已经很累了,然而眼前这些人又完全无法科普,真是叫人头秃! “我说了,不是诅咒!”陆希猛地一拍村长家的木头桌子,砰地一声连桌子上的简陋油灯都颤了颤,吓得村长立刻闭了嘴。 陆希偷偷在桌子底下揉了揉手,板着脸继续说:“有玫瑰家族镇守长云领,什么魔鬼敢踏进半步?难道是你勾结魔鬼,把魔鬼引进来的吗?否则为什么别的地方都没有,只有你的村子里有?” 村长张着嘴,被陆希的倒打一耙惊呆了,他想说从前没有魔鬼是因为有教会在,现在教会都撤出长云领了,领主又不敬神明,魔鬼当然就会趁虚而入,他们村子只是比较倒霉而已。 但他到底还是有理智的,知道这些话说出来等于诋毁领主,一家子都要上绞刑架的,所以只好把话憋回去,直憋得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了。 他闭嘴了,陆希才满意地点点头:“魔鬼是不敢进入长云领的,你们只是生病,治好就行。” 治好就行?说得轻巧,用什么治? “您有圣水?”村长只能想到这一点,虽然他自己都觉得不可能——教会都退出长云领了,哪来的圣水呢? 陆希面不改色:“不,是炼金药水。” 村长茫然:“炼金——药水?”不是圣水,那能治病吗? “当然能。”陆希眼都不眨地忽悠,“你们知道苦行主教吗?” 从村长家出来,丹尼尔到底是没忍住:“您会炼金术?”别蒙他啊,炼金术也需要先觉醒神恩的。 “谁说炼金术也需要神恩?”陆希又不是没看过小说,炼金术不就是化学嘛,要什么神恩。 丹尼尔皱起眉头,显然是不相信,而且陆希觉得,他的眼神好像还有点警惕。 “你那是什么眼神?”陆希就搞不清楚他们这些人,“难道一定要我拿出圣水来治疗才行?”长云领不是不欢迎教会吗?如果要圣水治疗,当初还不如带妮娜来呢。 丹尼尔沉默了一会儿:“教会已经堕落了。” 陆希吓一跳,然后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堕落不是被魔鬼污染的那种堕落,或者应该说是腐败吧? 然而陆希找不到光明大陆的语言中跟腐败对应的词语,也就没法纠正丹尼尔,只能听他说下去:“黎明时期之后,教会大肆扩张势力,他们把握着得到神恩的方法,以此为要挟凌驾于贵族之上,甚至插手王权。这不是神的意志,而是神职人员的贪欲!他们只是借着神的名义来满足自己罢了。” 哦哦,这是神权和王权的冲突嘛。原来长云领是王权派,所以才反对教会啊。 陆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但又有点儿失望:“所以,你们反对的是教会,不是主?”还以为长云领搞无神论呢,结果——就这? “主,不过是教会伪造的神名罢了。”丹尼尔斩钉截铁地说,“神施恩于众人,怎么会以此来敛财聚势?什么《教义》,不过是教会为了遮掩自己,假神的名义编造出来的条框,想把所有的人都禁锢住,按照他们的心意行事,成为他们的傀儡和予取予求的羊群!” 羊群!陆希的思想不合时宜地跑偏了——光明大陆的畜牧业也需要觉醒者。 这听起来多荒诞啊,放羊放牛还需要特异功能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因为畜养需要“净化”,否则聚集起来的兽群很容易被魔鬼感染,不但自己会死,还可能把诅咒传到人身上。 说起来这不就是防疫不力吗?也是,这年头人都不讲卫生,自然更不会给畜牲创造什么卫生条件了…… 如果这样的话,她去长云领养个羊也行啊。 “小姐!”丹尼尔很快发现她在走神,不禁有些恼火,“不管你在外面听了多少教会的谎言,都请你清醒一点。看看你的那位朋友何塞,他不就是教会制造出来的受害者吗?苦行主教也许是个好人,但他改变不了整个教会的伪善。” “哦——”陆希回过神来,“行吧,你说得对。”用何塞来举例还挺有杀伤力的,如果是真正的露西,大概也会觉得有点道理吧。不过她就用不着了,事实上她比丹尼尔还先进呢,她连神都不信! 丹尼尔险些气结:“小姐!”什么叫“行吧,你说得对”?听起来怎么这么敷衍呢? 陆希摆摆手:“我并不相信教会。提出苦行主教,不过是让他们相信,否则我做出炼金药水,他们会不会怀疑这是女巫的巫术?” 丹尼尔的眉头又打起结来:“所以您真的懂炼金术?”据他所知,这位伯爵小姐可是一直当做一个普通农家姑娘养大的,她去哪儿学习炼金术?别说村民,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巫术了。 “至少我会配置驱虫的药。”陆希睁眼说瞎话,“而且,炼金术并不需要神恩。” “但是教会——”丹尼尔不由自主地才说了半句,就被陆希打断了:“你很奇怪啊,你自己说着教会是虚伪的骗子,却又要相信教会说的话?《教义》都是假神的名义编造出来的,这不是你刚才自己说的吗?” 丹尼尔觉得这里头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似乎陆希所说的虚伪跟他所说的有点不同,但还没等他想明白,陆希已经打断他的思维:“现在我们得去找炼金原料了,先把这些人治好才行。难道你要让领民们说,魔鬼已经能随意进入长云领,只有教会才能用圣水治好他们吗?” 这当然不行! 丹尼尔马上就做出了决定——当然还是由伯爵小姐治好他们才是最好的啊,那会让领民们对领主更有信心,也能减少向外流失的人口,毕竟这几年,长云领已经有不少自由民跑了。 第28章 炼金药丸(一)、这是炼金药丸 要炼金, 自然要有原材料。但是一说这个,丹尼尔的眉毛打结就打得更紧了,连约翰都面露难色:“您需要什么?蓝环菇?红砂?雄黄?” “等等!”陆希好容易听见一个熟悉的名字, 赶紧打断了他, “这都是什么东西?前面两个不说,雄黄——如果确实是她知道的那个雄黄——这玩艺不是方士炼丹用的骗人玩艺儿么?” 约翰看起来比她更惊讶:“不用吗?”这都是炼金术中最常见的材料啊。 “你仔细说说……”陆希叹了口气。其实现在她应该去睡觉了, 但是——得了, 就当是加班吧。 约翰对炼金术并不熟悉,但是对这些常见材料还是知道的,他一番描述之后,陆希已经完全无语了。 蓝环菇,是一种魔化植物,菌盖上长着蓝色的环形斑, 有点像蓝环章鱼。不过它没有毒——哦, 或者说炼金师们说它没有毒, 但根据约翰的描述,陆希断定这玩艺儿有致幻作用。 一种有致幻作用的蘑菇当成常见材料?陆希表示看不懂。 再说那个红砂, 她怎么听怎么觉得像是朱砂。如果再加上雄黄——行吧, 就是炼丹了, 反正古代不是也叫炼“金”丹么,差不多啦。 “我不用这些东西。”这种炼金药水的目的是啥?制造□□? 约翰思索了一下:“那您需要月下草,仙女花?” 陆希已经无心再去打听这又是什么植物了:“不用, 就——去咱们中午停车歇脚的那个地方吧。” 丹尼尔面露诧异:“那里?那里有什么?”那就是一片荒地,长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杂草和灌木, 并没有魔化植物——反正他是没看见有什么炼金材料的。 陆希心累得不想多解释:“去了就知道了。” 中午停下来用餐兼解决内急问题的时候, 她看见了一种攀援的小灌木, 虽然已经过了花期, 但她还是凭着那熟悉的种子辨认了出来——使君子。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在那片荒地上看见了使君子,陆希真不敢说自己能治村民的“诅咒”。如果她人还在医院里,那蛔虫压根就不算个事,但现在这样——她有肠虫清吗?有甲苯达唑吗?有噻嘧啶吗? 当然没有,她啥也没有。 啊,要是当初能带着药房穿越该多好啊…… 算了,还是别做梦了吧。陆希擦擦眼泪,回到现实:“现在就走吧。” “这么着急?”约翰有些疑惑,也不禁回想了一下,确定那片荒地上并没有如同月下草这种有着严格采摘时间的材料,“您还没用晚餐呢。” “弄点东西在路上吃吧。”陆希好好吃顿饭的念头早就打消了,而且想想这地方的卫生情况,其实很影响食欲。 丹尼尔皱皱眉头,目光落在她疲倦的脸上,以及那身还打着补丁的麻衣——在马车上坐了一天已经揉得像干咸菜,衣角上还沾着一点碎草叶呢:“诅咒已经出现这么久了,也不差这一夜,大家都累了,明天早晨再去不行吗?” “可能不行。”目前整个村子的情况看起来还可以,是因为蛔虫在一般情况下都呆在肠道内,除了跟人抢营养和引发点肚子疼之外问题不大。但这不包括出现某些并发疾病的情况,也就是蛔虫进了不该进的地方,比如说阑尾、胆道和肝脏。 而据她刚才的检查,迪克发热,右上腹部和剑突阵发性疼痛,且疼痛较一般情况剧烈,极有可能是蛔虫进入胆管了。如果不尽快驱虫,一旦蛔虫深入胆道引发严重的炎症,甚至出现胆囊坏疽,那她可就真的没办法救了——那需要手术,而她没有任何工具和条件。 于是在夜色之中,马车重新驶出村子,往来路赶去。 陆希面无表情地坐在车厢门口,毫无形象地把着车门两边,随着车轮的颠簸像个弹簧人一样上下起伏,带来的面包夹肉她根本不敢吃,怕吃了之后再给颠得吐出来。 “我真是自找罪受——”她在脑海里向光球吐槽,“劳碌命,就爱晚上加班,没救了。” 然而光球丝毫不知道体贴,兴趣都在另一件事上:“你说的那种植物,叫什么——使君子,真的能治肚子疼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些巫师倒是用过土木香……” “我谢谢你,能不提巫师吗?”陆希死死把着车门,很想把光球揪出来揍一顿,“而且土木香是治肠炎的,并不驱虫。” 光球兴致勃勃:“是吗?你还知道什么?” “不知道了!”陆希硬梆梆地把它怼回去。她的草药知识来自于早已过世的爷爷,小时候父母早早就离婚了,她是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长大的,虽然没有系统学习,但对一些常用草药却知道不少。 但她不想提这些。病逝的祖父母,离婚的父母,以及分手的男朋友,是她不愿意跟别人谈起的三个话题,即使对光球也一样。 光球缩了缩,不敢说话了。不过陆希倒反过来问它:“巫师们还用过什么草药?” “我,我知道的也不多,听说有些巫师用有毒的花草害人,”光球在自己的内存里搜索着,“有人用缬草让人入睡;有人用荨麻糊在皮肤上,说是能治手脚疼痛……” 陆希听了几样,不禁皱起眉头:“这都是不错的,为什么要说是害人?”缬草镇静安神,荨麻可治关节炎和风湿,这些药效也都是得到证实的,她不相信到了光明大陆就半点没用了,毕竟两个世界还是同源呢,人的结构都是一样的。 “可是用过的人后来都受到了伤害,有的巫师给哺乳的母亲使用鼠尾草治头痛,母亲却失去了乳汁。还有人服下睡眠的药,却再也没有醒来。”光球继续翻着自己的内存,“曾经有个女巫说紫钟花可以治呼吸急促胸口闷痛的毛病,可是后来,使用这个药的人却死了。还有的巫师居然说癞□□可以治病,有听信他的,吃了之后就被毒死了。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几次之后,人们就对用草药治病不再相信了,都说使用草药的人就是巫师,他们只是利用魔鬼的力量,让你的病暂时看起来好转,其实会借机取走人的灵魂供给魔鬼吞噬,而被取走灵魂的人日渐衰弱,最后一定会死的。” 它得出结论:“所以你刚才说炼金药水是非常明智的,如果你说是草药,那可能立刻就会被当成女巫了。虽然你现在是伯爵小姐,但长云领对巫师同样不友好,毕竟人人都知道,巫师是魔鬼的下属,就像幽灵和骷髅一样。” 第23节 嗯,这个她早看出来了,只要看约翰他们对卡玛母女的态度就知道了,所以她说要配置炼金药水,不只是在忽悠村长,也是在防备约翰这些人。纵然他们可能会有所怀疑,但在尚无铁证的情况下,她这个伯爵小姐的身份还能起点作用。 现在看起来,丹尼尔相对好忽悠一些,约翰就不好说,等见到那位冯特伯爵,也就是她的便宜爸爸,可能就更困难一些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开局啊……陆希实在是忍不住又要怼光球了:“瞅你们干的这事!” 光球缩了缩,然后非常聪明地转移了话题:“那个,你的信仰值增加了。” 虽然明知道它在转移话题,陆希还是没忍住:“增加了?”增加了多少? “呃——现在是1.5。”光球看了一下,“增加的这1点,来自于卡玛。” 增加了1点……陆希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望。应该高兴的吧,至少总是增加了嘛。而且这也证明,她之前的想法是正确的,救人是可以获得信仰值的,只是不知道,这次给村民们治病,能收获多少信仰值。 一想到信仰值,没吃晚饭,马车颠簸,半夜不睡都算不上什么了,陆希顿时干劲十足!一到白天歇脚的那片荒地,她就噌地蹦了下去:“火把!” 何塞默默地点起火把,走在她旁边。陆希本来让他在村子里休息的,但他坚持要来,她也拦不住。 “就是这种植物?”看见陆希找到目标,何塞不禁惊讶地出声,“这个,这个不是很常见的那种——会开白色或红色小花的……”这玩艺儿他在野外看见过不少,春夏时分开的小花还挺好看,秋天会结一种五棱形的果实,里头有些种子。 但这个有毒啊!他见过饿极的人采来吃,然后呕吐不止……并且他敢断定,这绝不是什么炼金材料,没有哪种炼金药水里会使用这种材料的! 何塞自信对炼金药水所知不少,毕竟他从前是做为继承人被教导的,除了骑士应有的功课之外,别的知识也要知道一些。而且认识了金羽之后,他又被迫补过一些课,至少,对于目前所用的各种炼金药水,不管合法还是不合法的,他都能说出个大概来,而这里头,绝不包括使用这些随处可见的植物。 这种搞法,其实有点像巫师所用的…… 何塞用眼角余光观察着陆希,然而对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植物上,并没有发觉:“对,就是这个,采它的种子。” 女巫的——草药。 何塞垂下眼皮,原来她是个女巫吗?但是她,是什么样的女巫?救人的,还是害人的?又或者只是用草药来骗人,换取自己的利益? 不过这些话他都只藏在自己心里,默默地跟着陆希采起了种子。 天色大亮的时候,他们又回到了村子里。 卡玛已经提心吊胆一整夜了,生怕伯爵小姐一去不复返,又把她和艾米扔给那些村民——这些人过了一夜也蠢蠢欲动起来,要不是还有两个骑士在她家门口站岗,可能就会有人冲进她家来救走汉克了。 嗯,汉克被关在卡玛家,至于看守他的骑士,其实是陆希防着他自杀,毕竟她还打算用汉克来做个实验,没打算就这么让他死了。 汉克当然也是一夜没睡,不过陆希有点过虑了,他还真没打算现在就死,还惦记着陆希跟他打的赌,毕竟这位伯爵小姐说,她能解除诅咒——啊不,她说她能治好村民的病。 老实说汉克并不相信。如果领地里有能治病的人,那长云领又何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呢?这位伯爵小姐也不知打哪儿蹦出来的,就更靠不住了。 可是,他又希望伯爵小姐真的能做到,免得诅咒散播开去,到时候不止这个村子,就连周围的村庄也都要被殃及的。 所以这两个人各怀心思,都顶了一对黑眼圈,终于盼到了陆希回来。 “给我一口大锅。”陆希一下车就发号施令,“还要最好的盐,葡萄酒……” 她一口气列了七八样东西,听得前来迎接的村长头晕脑涨:“小姐,这,这——我们没有……”前面的还好啦,后面的什么白矾,什么硫磺,他们哪儿有啊?有些东西根本连见都没见过呢。 不过这样听起来,村长倒相信伯爵小姐是要配置炼金药水了,毕竟他也听说过,硫磺什么的,炼金术师都很喜欢。而且,盐据说可以驱除幽灵,其余的东西虽然不知道有什么作用,但不明觉厉,听起来就很有炼金的派头。 “没有?”陆希皱起眉头,“那就把有的东西都送过来,看看配置出的药水能不能用吧。” 东西都送了来。其中盐和葡萄酒少得可怜——葡萄酒还是婚礼宴席上剩下来的,至于盐——长云领不产盐,最近来交换的商人又把盐的价格提得很高,全村凑起来也不过只有一袋,颜色还发黄发黑,都是穷人吃的最差的那种。 “这,这——我们没有雪盐……”村长小心翼翼地说。看看这些东西,他都觉得这玩艺儿不配被当作炼金材料。 但是没办法啊,那种雪一样洁白的盐都是用神术提取出来的,这个村子里的人怎么吃得起呢?就连他这个村长也不行啊。 “勉强用用吧。”陆希板着脸,很嫌弃的样子,“我会提取出可用的部分,剩下不能用的部分会还给你们。” “还,还能还给我们?”村长惊讶地问。这里头有一半都是他家的盐,拿出来也很心痛的,现在剩下的还能还回来,有这好事?听说炼金炉里扔进去的东西,一旦不成功也都会损耗掉,所以炼金才是昂贵的神术,炼金物品也才如此贵重。 “嗯,会还的,还有这些酒也是。”陆希睁眼说瞎话,其实这些盐啊酒啊的,她根本也用不到,只不过是采纳光球的建议,加进来混淆视听的。用不到的东西,当然都会原物奉还,毕竟穷人不易,拿出来的都是他们的财产呢。 “盐和酒都会提取精华来用。”陆希脑海里忽然闪过酒精这个词儿,不过随即被她抛开了,现在还不是想这个的时机,“好了,你们都出去吧,只留下卡玛就行。” “她?”村长顿时又不放心起来。这诅咒可就是从卡玛一家人身上传出来的,为什么又让她留下? 陆希看他一眼:“当然是为了让你们知道,这不是诅咒,也跟她们无关。” 村长其实依旧不大相信,但他的小儿子还在肚子疼,他也只好怀着焦虑的心情退了出去。 整个村子的村民都聚在卡玛家外头,有骑士挨家挨户地通知,让他们都不要吃早饭,伯爵小姐将赐给他们治愈腹痛的炼金药水。 半信半疑的村民们都竖着耳朵听着屋子里的动静,然而里面并没有传出什么巨大的声响,也没有出现各种颜色的光或火焰,仿佛有唰唰的声音,伴着这声音,一种气味越来越浓郁。 “这是什么气味?”村民们交头接耳。这味道他们从来没闻过,似乎有野菜汤的苦味,但又有种特殊的香味,好像还挺好闻的? 这问题很快得到了答案,伯爵小姐出现在门口,跟在她身边的卡玛,手里捧了一大盘颗粒状的东西,正散发着他们之前闻到的那种香气。 “小姐,这个是——”村长看着那些颗粒,迷惑不解,不是说要配置炼金药水吗? “这是炼金药丸。”陆希面不改色,“你们提供的材料不够,只能做成药丸了,来试试吧。现在,大人排在这边,孩子排在那边,快点分开!” 成年人们都有些疑虑。炼金物品都是很贵重的,吃了这个炼金药丸,他们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或者会加税?而且,这药丸由卡玛捧着,她,她可是还没有摆脱女巫的嫌疑呢。 然而小孩子就没有那么多想法,已经有被香气吸引的小孩跑过去了,陆希给了他几粒:“不可以多吃。要细细的嚼。” 小孩子不假思索就把这药丸塞进了嘴里,他的小伙伴在一边小声问:“好吃吗?” “好吃!”小孩子眼睛一亮,“是甜的!” 第29章 炼金药丸(二)、丹尼尔现在就是非常后悔 小孩子不假思索的话让陆希心里顿时就是一软。使君子仁确实是甜的, 所以才特别适合做为小儿药,但既然是药,那味道再好能好到哪儿去?可是这些小孩子却像得了什么糖果似的——好吧, 他们短暂的生命之中, 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糖果的吧。 一个甜字就吸引了所有的孩子,包括一些大人也忍不住过来了。总之最后所有人都由陆希亲手发放了“炼金药丸”, 各人的份量不等——村民们猜测这应该是因为每个人身上的诅咒侵蚀程度不同——当然这是他们瞎想, 只不过是成人与儿童用量不同罢了。 迪克当然也分到了药,而且比其他孩子的都要多一点。说实在的陆希有点担心,很怕服药之后会刺激蛔虫反而更深入胆管,所以给他药的时候也很想随便找个什么神佛来保佑一下,但想了想连这个世界的光明神都靠不住,其它世界的就更别提了。 “你们时空管理局来保佑吧。”最后她还是把锅甩给了光球, “要是他出了事……” “我, 我管不了啊……”光球哭唧唧的。它只是一个内存条好吗?为什么要它来做光明神该做的事? 陆希对它的回答是一声冷哼, 然后对卡玛说:“把这份药丸给汉克送去。” 汉克并不认为自己中了诅咒。他可是有神恩的人——虽然现在没有了,但之前一直有神恩保护, 他是不可能被诅咒的。 但是陆希根本不听他多说, 直接把药丸碾碎, 让丹尼尔给他灌了下去。 汉克差点被呛死,咳得脸红脖子粗:“小姐,您这是做什么……” “给你吃药。”陆希给他灌药, 是因为在他身上看到了跳蚤叮咬的疤印。她现在还不清楚觉醒神恩的人会发生什么变化,但汉克的信仰之光可能是太稀薄了, 估计没有多少保护作用, 假如体外寄生虫能叮咬他, 那体内寄生虫多半也行。 “我没有中诅咒!”汉克坚信神恩是能保护他的。 “但你有病。”陆希不客气地说。然后不想再跟他多费口舌:“等着吧, 明天你就知道了。”她要去洗澡! 这个村子里的人比黑莓镇的贫民区其实也干净不到哪里去,毕竟这里没有圣水发放,有些人连澡都不敢洗。甚至包括卡玛,听见陆希说要洗澡,表情都有点那个。但她到底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按照陆希的吩咐去烧了热水,然后把家里的洗衣盆和水桶都拎到了房间里。 “洗个澡也这么艰难……”陆希脱掉身上的脏衣服,哆嗦着站到木盆里,热气蒸腾,才算把寒冷驱散了一些。 这种天气,要是有个浴缸该多好。 “伯爵的城堡不会这么冷的。”光球安慰她,“房间里有神术阵保暖的。嗯——应该会有。” “什么叫应该?”陆希一边往身上抹草木灰一边怀疑,“听着就这么不靠谱呢?” “就是——神术阵需要按时修复……”但是以现在长云领和教会的关系,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来给维护了。 “不过至少壁炉是肯定有的。”光球连忙又补充了一句,“还会有沐浴水、牙刷牙粉、全套的梳子……” “听起来很吸引人……”陆希叹了口气,把草木灰从身上冲掉,哆嗦着给自己又加了点热水,随口问,“城堡里不会还有虱子和跳蚤吧?” “应,应该不会吧……”光球嗑巴了一下,“房间里,应该也有清洁的神术阵。” 它没说是哪个房间,但陆希已经理解了,忍不住追问:“那仆人的房间呢?”贵族家的仆人也是住在府邸里的,虽然是下人房,但下人房也在城堡之内啊。 光球想了想,绕了个圈回答:“约翰和丹尼尔都是正式骑士,他们身上是不会有虱子的,但是,其他人……”余下的那些只是骑士侍从,身上就还有那些小东西。 同理,城堡里的仆人如果是普通人,那当然更免不了会携带寄生虫了,而他们的房间想必不会装备什么特殊的神术阵,毕竟神术阵不是大白菜,随便谁的房间都可以堆一棵。 “你这样说,我更没期待了呢。” “还,还有别的呀。”光球绞尽脑汁搜索着它可怜的内存,“热牛奶,热香草汁,鲜嫩的烤肉——不是这种冷硬的肉干啊,是新鲜的,刚刚烤好的,撒了黑胡椒和柠檬汁的小牛肉……哦,还有烤鸡,不是野鸡,是家养的肥鸡,肚子里塞进蘑菇和香草,外皮浇上奶酪;还有蜂蜜烤鱼,魔蜂的蜜糖,像融化的黄金或者琥珀一样……” 陆希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想起卡玛刚才端上来的炖豆子和干鱼,还有掺杂着麦麸的面包,以及村长送来的已经不太新鲜的肉——唉,这还是一个村子里的富裕阶层呢,就过这样的日子,那些更穷的还不知是什么样,想想全村加起来只有一小罐盐…… “这么穷——”陆希深深叹口气,想起家乡全面脱贫的成绩,感觉种花家真是伟大。 “没有教堂庇护就会这样……”光球心有戚戚的样子,“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如果有大主教祈福就不会这样。” 不!种花家没有神术,但还不是一样养活了那么多人口?这个光靠天吃饭——不是,是光靠教会吃饭是不行的! 不过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也不到时候,她这个继承人还不一定到手呢,想那么远也没用。目前她应该先关注一下小迪克,希望这孩子不会出什么问题。 小迪克在中午过后就开始肚子疼了,全家人都惊慌失措,村长的妻子忍不住哭起来:“这是什么炼金药丸,不会是毒药吧?” “不可能的……”村长喃喃地说,看着抱着肚子喊疼的小儿子,只觉得浑身发冷,“也许,也许是主的意思,也许主想要把迪克召回去……” 他跟妻子生了六个孩子,但现在活下来的只有两儿一女,迪克是最小的,因为格外聪明伶俐也最得他心疼。大家都在想,如果有办法送他去教堂学习,也许他可以得到神恩的。 但也许就是因为迪克聪明伶俐,所以主要早早召他回去自己身边,毕竟他是一个愚昧的凡人,不该妄想自己的子嗣得到神恩,更不该妄想借此脱离平民的身份,进入更上一级的阶层…… 主在惩戒他的贪心吗?那为什么不把他带走呢,哪怕是让他去光明之山下的倒影池赎罪…… 村长低下头,想在胸前画个十字,但他手指颤抖,心里充满了悲伤,简直画不下去。而他的妻子已经哭喊起来:“不,这不可能!我们这么虔诚,迪克不会被神抛弃的!”她的儿子怎么会是神弃者,明明这些年他们都很虔诚,甚至在教会离开长云领之后,他们还把汉克当做牧师来供奉,他们从未舍弃神明,为什么神明会抛弃他们? “会不会真的是这个药丸……”村长的长子低声地说,“从来没听说过用炼金药水治病的……”治病不都是用治疗术和圣水吗?炼金药水,听说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用处,可是没听说能治病啊,更没听说过还有什么炼金药丸。 村长的妻子嘴唇颤抖,但不敢说话。她也怀疑药丸,可是她不敢说出怀疑伯爵小姐的话。 “父亲——”村长的女儿忽然跑进屋里来,“伯爵小姐,伯爵小姐来了!” 这是个瘦弱的女孩儿,她只比迪克大两岁,却跟她的母亲一起包揽了所有家务。其实从很早之前,她就经常觉得肚子疼,但是她说过一次,却被母亲斥责是吃得太多,以后她就不敢再吭声了。 就是现在,她的肚子也在疼,可是母亲在抱着弟弟,她就要去缝补父亲的衣服,还要跟哥哥的新婚妻子一起准备晚餐,所以肚子疼也只能忍着。 “伯爵小姐?”村长的妻子几乎就要口出恶言,但看见陆希身后跟着的丹尼尔,又没了勇气。 不只是她,村长也只能隐藏起自己的怨恨,弯下了腰:“小姐——” “孩子怎么样?”陆希的头发还湿着,只能蒙了一块头巾。这块头巾和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卡玛的,虽然干净但一点都不合身,看起来更不像一位贵族小姐了。 村长的妻子眼里露出鄙弃和怨恨,没忍住硬梆梆地说:“他吃了药就一直在肚子疼。” “让我看看是哪里疼?”陆希立刻严肃起来。她的神色把屋子里的人都镇住了,连村长的妻子也没敢阻拦,让她走到床边,开始在迪克的肚子上轻轻按起来。 还好,疼痛的部分还是在脐周,之前侵犯胆管部分的蛔虫并没有被药物刺激得再深入,反而是离开了胆的部位,这真是幸运。 第24节 迪克还在发热,体温应该在38度上下。陆希沉吟了一下,让人打来温水,给孩子擦拭全身,又重点擦了腋下和大腿根处。老实说,擦完之后真是——搓泥……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被惊呆了。丹尼尔第一时间就想冲上来阻止她的,但不知怎么的,看着陆希的表情,他的腿硬是没挪动,就那么震惊地看着伯爵小姐给一个脏兮兮的平民孩子擦身,而且还,还擦到大腿——那可是个男孩! 虽然只有六七岁,可那是个男孩!丹尼尔在心里咆哮——尊贵的伯爵小姐,给一个男孩…… 其他人跟他有相同的想法,总之是一个个的都呆若木鸡,直到有人的肚子发出咕噜的声音,不是饥饿,而是肠鸣。然后有人放了个屁。 村长的女儿瞬间无地自容,以及——恐惧。她的肚子实在是有点不舒服,没忍住就……在贵人面前做出这样失礼的事,是可能被处死的! “肚子不舒服?”陆希却抬头对她笑了笑,“吃了药是会有这样的反应的。”这女孩儿脸色发黄,看起来就很像爷爷说的脾胃虚寒,这样的体质对药物是会有更明显的反应的:“不用怕,估计今晚或者明早就会排泄,到时候,粪便里就会有被药死的虫子。” 全屋屏气静声,村长的女儿觉得自己肚子里的气体都被吓了回去——伯爵小姐在说什么? 丹尼尔简直想捂住陆希的嘴!一位淑女,竟然在说“排泄”、“粪便”这样词汇?不过,等等,她刚才说什么,粪便里会有虫子?粪便里怎么会有虫子,还是被药死的,那不就意味着,这虫子是从肚子里…… “虫,虫子……”村长觉得自己的肚子也不舒服起来了,他颤颤微微地捂住肚子,“是您之前说的,那个……”不是说诅咒吗?当时伯爵小姐说虫子,他还以为——所以真是虫子? “当然是虫子。”陆希严肃地说,然后忽然笑了一下,“连汉克先生的肚子里也有虫子,如果你们到时候看一看他排出的——” “小姐!”丹尼尔觉得自己头皮都要炸了,这都是些什么色香味形俱全的词汇啊,哪个淑女会说这样的话?哦对了,他忘记这位伯爵小姐根本就不是什么淑女了。 陆希看了丹尼尔一眼,其实她觉得自己用词已经尽量文雅了,要知道在原身的记忆里,贫民都是直接说“拉屎”的,她还搜索枯肠用了“排泄”和“粪便”呢。也怪这个光明大陆的陌生语言,如果允许她用中文,那她肯定能找到更隐晦的词儿了,比如说“五谷轮回”…… 村长的手由捂着肚子改为捂着胸口,他已经被震惊到不会说话了。什么,汉克先生也会,也会……这不可能的吧? 没等他想完,床上的迪克忽然哼哼起来,然后村长的妻子刚把他抱下床,一股子味道就弥漫在了房间里。 接下来的场面就很有点那啥了……因为除了小迪克,他的姐姐也忍不住了。 丹尼尔的脸都是黑的。作为一位骑士,他从小就接受严格的训练,其中包括被扔进某些危险或艰难的环境,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意志已经十分坚定,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可以冷静镇定,不为外物所动。 但是现在,他引以为傲的意志正在颤抖着想要崩溃,不单单是因为他得留在这个有味道的院子里,更是因为——那位伯爵小姐正在查看那些排泄物! 光明神在上!丹尼尔宁愿去面对一群暗影狼,也不想看见这种场面。而且更可怕的是,该死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也看了一眼那些污秽的东西,然后他看见了里面有几条长条形的东西,甚至有一条还蠕动了两下。 现在丹尼尔就是非常后悔,他不应该陪着伯爵小姐到这里来,更不应该被好奇心驱使——明明早已有哲人告诫过:好奇心会害死猫…… 然而这还没完,他还听见伯爵小姐对村长在说:“这应该不是所有的虫子,明天早上他们大概还会再排泄一次——哦,你们也会,我想全村的人差不多都会这样,所以你要去通知所有的村民,观察一下自己的排泄物里有多少虫子,以及服用药丸之后有什么感觉,明天我需要所有人都再来一趟,以确定是否需要发第二次药丸。” 陆希没想到药效发作得这么快,她估计应该是这些村民从没有服用过任何药物——唔,当然蛔虫也没有任何抗药性,因此效果格外明显。运气好的话,这一轮基本就能完成所有人的体内驱虫,然后就是给他们列一些“卫生须知”了。 村长一家都全程保持了梦游一样的表情,两个孩子开始排泄的时候他们害怕极了——这种失礼已经根本无法宽恕!然后当贵人在观察那些秽物的时候他们以为自己疯了,又或者是贵人疯了? 直到听见“全村人都会这样”,村长才清醒过来,并且想起伯爵小姐之前说的——汉克先生也会……主啊,拯救我们的灵魂吧,这些见鬼的虫子到底是哪儿来的啊?是我们的私欲和罪恶所化成的吗?主没有抛弃我们,所以借伯爵小姐之手送来珍贵的药丸,净化我们的灵魂,让我们不致因人性的罪恶堕入深渊吗? 这就离谱!陆希哭笑不得地想,合着她科普半天就科普了个寂寞?就心累…… “明天早上召集所有人,我有话告诉你们。”陆希最后只能留下这么一句话,然后离开了村长家。她真没力气一遍遍去辟谣了,干脆明天早上一遍搞定,至于这些人最后能不能相信,能不能理解——就随缘吧。 丹尼尔拖着脚步跟在她身后,好像失了水的蔬菜一样蔫蔫的,一直走到卡玛家门口,他才咳嗽了一声:“小姐,那个药丸……” “怎么了?”陆希回头瞅瞅他,在他开口之前一口气抛出了一连串的话,“药丸不能净化灵魂,虫子不是人性的罪恶,这只是饮食不洁净,喝生水吃生食,饭前便后不洗手,所以吃进了虫卵,才在肚子里孵化成了这样的虫子。” 第30章 炼金药丸(三)、这是有虫子的一天 丹尼尔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 以至于陆希都很难判断他想了些什么,两人面面相觑片刻,丹尼尔才抛下一句:“您劳累了一天, 早点休息吧。”然后掉头就走了。 “他没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光球跑出来, 在陆希耳边小声说。 “是啊,我也以为他要问的。”陆希叹口气, “你说, 我要是说这是某个路过农庄的苦行者告诉我的,他们会不会相信?” 光球也没有主意:“不,不知道……这种事情……”有些事儿在光明大陆简直是自由心证。比如说判断巫师的标准吧,你孤僻离群,那你肯定是巫师,是为了不被众人发现而隐藏自己;你热情好客, 那你还是巫师, 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面目而迷惑众人;你长得丑, 是巫师,因为你用美貌跟魔鬼交换了力量;你长得太美, 那更是巫师, 因为你用灵魂从魔鬼处换到了美丽…… “所以说, 如果他们认为这是巫术,那我说什么都没用,肯定会被绑上火刑架对吧?” “……嗯……”光球犹犹豫豫, 最后还是小声说,“如果你不给他们驱虫……” “那卡玛和艾米都无法洗脱嫌疑。”陆希叹了口气, “还有迪克, 他的情况比较严重, 如果蛔虫造成胆囊感染, 大概这里没有人能救他。”难道要指望汉克吗? 光球默然无语,陆希伸出手指安慰地摸了它一下:“放心吧,自由心证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说我不是巫师,那也有很多理由的。” 光球蓦然一亮:“对了,要不然你说你接受了神谕吧!” “就像汉克说的那样?”陆希沉吟了一下,“倒也不是不可以。”本来她以为长云领的人是不信神的,结果现在才发现,他们不是不信神,只是不信任教会。既然这样,那么神谕理论上来说对他们是有用的,但前提是,不能让他们以为,她跟汉克那种撒谎的货色是一路的。 但是最重要的,恐怕还是在冯特伯爵那里得到重视。 “你说,长云领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继承人呢?”投其所好很重要啊,假如她是冯特伯爵需要的那种继承人,那什么女巫嫌疑,自然就都不算数了。 陆希和光球在商量如何扯谎的时候,丹尼尔已经找到了约翰,他连门都没敲就进了约翰的房间,引来对方惊讶的目光。 卡玛家住的房子也不过在这个村子里算比较好的,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约翰是这支骑士小队的队长,这才捞到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原本是摆一些杂物的,现在也不过勉强塞进了一张木板拼起来的旧床,房间的门还是树皮做的,也就是个摆设。 但是环境归环境,礼节归礼节,即使树皮门一敲可能就会碎,丹尼尔受到的教育也会让他先在墙上敲出点声音来,等约翰让他进去他才会推门。 然而他这次根本没有敲门,甚至顶着约翰惊讶的目光,他都没有道歉,而是直接说道:“我们要不要,也吃几颗药丸?” “什么?”约翰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什么药丸?”该不会是说伯爵小姐做的炼金药丸吧? “就是——”丹尼尔把陆希刚才的话复述了一遍,难得是一字不差,“我们会不会……”肚子里也有虫子? 这下约翰的表情也有些难以形容了:“应该,不会的。”他们已经是中级骑士,甚至他离高级骑士只差一线,对自己的身体掌握远不是平常人能比的,如果肚子里有虫子,他们,他们应该不至于没有发现吧? 丹尼尔长吁了口气:“你说得对……” 他有点惭愧,刚才大概是被吓到了,居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更让他惭愧的是,他居然就这么被吓到了,不过是几条虫子而已啊…… 难道他没见过虫子?在魔鬼群山之中,他没见过能喷射毒液的巨蜈吗?没见过能钻入皮肤和血管的软蜱吗?没见过魔化的吸血蚯蚓,可以无声无息把人吸干的吗? 就,就从肚子里排泄出来的几条虫子,怎么可能吓得住他! 不过,这些虫卵用眼睛可以发现吗?它们长什么样子?他以前有没有误食过? “丹尼尔!”约翰沉声叫了他一声,“你看清楚了吗?”真的是虫子? 丹尼尔表情又有点扭曲。虽然他当时只看了一眼,但作为中级骑士,双眼又有特殊能力,一眼已经足够他看得太清楚了:“确实是虫子,有的甚至还没有死透。” “如果全村的人都能排出这些虫子,那么也许,事情就像小姐说的那样,真的不是什么诅咒,也跟那个孩子无关……”约翰沉思着说。 “但她怎么知道的呢?”丹尼尔终于后知后觉地想到了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也没有听说过这种炼金药丸。而且我觉得——”与其说这东西是炼金药丸,倒更像是巫师用的草药啊…… 其实约翰也这么觉得,因为这个药丸,感觉跟教会宣传的巫师所用的草药真的有点像——巫师用常见的野草伪称为药物骗人服下,其实是以巫术施展于人身,让人误以为病势好转,但魔鬼的力量已经借此侵入病人的灵魂,慢慢吸取病人的生命力,之后,病人终将死亡。 这都是《教义》上写明的,也是教会时时向民众宣传的——巫师乃是魔鬼的佣仆,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力量,然后用来害人。 丹尼尔对此当然也十分熟悉,但是他现在却又想起了陆希对他说过的话——你们说教会是虚伪的骗子,却又相信他们说出来的话?知道《教义》是那些神职人员假神之口所编造的,却又以此为依据去给其他人定罪? “约翰——”丹尼尔垂下眼睛,终于还是犹豫着说,“也许草药并不像教会说的那样,用草药的也不一定就是巫师?” 约翰没有发现他的变化,只是点了点头:“有些被烧死的所谓‘巫师’,确实是被冤枉了。”但是他们跟伯爵小姐又不一样,“等我们回到城堡,详细的禀报给伯爵大人吧。”究竟该怎么做,还是由伯爵大人来定夺。 丹尼尔挠了挠脸颊,感觉自己心情有些复杂:“我曾经听说,那个女人也曾自称——” “不要提那个女人,丹尼尔。”约翰打断了他的话,“你知道伯爵大人非常不喜欢。” 丹尼尔嘴唇动了动,最后说出口的话出乎自己意料之外:“我去看看那个汉克。” 圣神在上,他一定是疯了吧?居然要去看汉克!看什么?看他有没有排泄出虫子吗? 但是丹尼尔最后还是去了,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处于半疯状态的汉克。 看守汉克的骑士侍从感觉自己的三观也要稀碎了,因为汉克排泄出了几条虫子!神职人员的肚子里也会有虫子? “果然有虫子吗?”丹尼尔表情麻木地观察着汉克,再次起了去向伯爵小姐要几粒药丸吃的冲动。 众所周知,神职人员比骑士更得神明的偏爱,因为他们侍奉着神,离崇高的主更近一些。所以神也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比如说圣光治疗术。 圣光不单能治疗他人,也对自己进行净化并形成一层保护,将诅咒、恶念等令人堕落和不幸的力量排除在外。因此神职人员中几乎没有堕落者,而一些堕落者则投入教会,以祈求这种保护。 所以如果这虫子是一种诅咒,有神恩的汉克本应免疫,除非诅咒的力量太过强大,超过了他的等级。 但这些虫子甚至没有造成平民的死亡,只是让他们肚子不时地疼一疼而已,如果这是诅咒,那也是最轻微的那种,稀薄的神恩也足够将它们净化了。 还是说这种诅咒其实十分强大,只是目的并非致死?但假如是这样,那么能用几粒药丸就把虫子驱出人体的伯爵小姐,难道是有着强大的力量? 又或者她真的是个女巫,只是借用了魔鬼的力量来欺骗众人? 丹尼尔昏头昏脑地揉了揉眼睛,无比希望自己能快点突破升级,到时候或许他的眼睛就能看得更清楚,能够分辨魔鬼的力量。 其实这一夜,整个村子里的人三观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暴击,因为几乎是人人都排出了虫子,少的一两条,多的七八条,有些人甚至是上吐下泻——很难说究竟是因为吃药,还是因为看见了自己排泄出的虫子。 总之,这是有味道的一夜。 睡得好的可能只有陆希,反正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是神清气爽,一睁开眼睛,阳光已经透过窗户的缝隙落到脸上了。 低矮的石头房,所谓的窗户就是留出来的一个小口子,用草帘挡住,所以整个屋子里光线阴暗,可能还没她当初那四面漏风的板棚采光好呢。 但是就正适合睡觉,而且还有条被子盖。 陆希伸了个懒腰:“什么时候了?” “大概9点钟。”光球飞过来,“村民们已经都集中起来了……”大家都被虫子吓坏了,对伯爵小姐的命令不敢有半分怠慢。 “我还没吃饭……”陆希叹息。 这边的贫民每天只吃两顿,早晨起来就去工作,中午吃一顿比较饱的,然后晚上再吃一顿稀的。对此陆希实在不能适应,她需要早饭,而且不吃早饭,对身体也不好啊。 幸好卡玛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她曾听自己的丈夫说过,贵族都是一日至少三餐的,讲究的人还会有下午茶和夜宵,所以虽然家里并没有什么珍馐美味,她还是早早起身做了煎蛋,并往面包片上抹了村长送来的果酱。而且,她还烧了开水! 没有黄油,因为村子里没有人能养牛羊,所以就没有。而果酱是用野地里采来的蔓越橘和草莓制成的,因为没有加糖,味道显然不佳,酸唧唧的。 有得吃就不错了。想想外面饿着肚子的村民,陆希硬着头皮用水往下送掉面包,起身走了出去。 外面是一双双惶然的眼睛。 陆希咳嗽一声,随便找了块石头踩了上去:“大家不要害怕,我说过的,并没有魔鬼侵入到村子里来,你们只不过是生了病而已……”什么魔鬼哟,不过就是教会编造出来吓唬人的罢了,只可惜这些话现在还不能说出来,真是憋得难受。 接下来,陆希把几条卫生守则宣传了一下:“……虫子,你们日常都见过,有些好比跳蚤和虱子,是住在人体皮肤之外吸血的;有些就像这种虫子——”原主的记忆里都找不到相应的名字,陆希只好现编一个,“这种肠虫,就是在人体之内吸血的。如果食物饮水不清洁,双手不干净,就会把虫卵吞进肚子……” 村民们面面相觑,有人小声说:“咱们村外的河是很干净的呀……”水那么清澈,怎么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呢? 陆希噎了一下,无可奈何。她又不能现在变出一台显微镜来,让这些人看看那“清澈”的水里会有什么。 其实大部分村民都对什么卫生不感兴趣,不少人都在窃窃私语,有胆子大的发问:“小姐,可是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了,如果不是魔鬼,主为什么不下雨呢?”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她怎么会知道天为什么不下雨! “这件事——”陆希正打算糊弄过去,忽然间一片云飘过来,遮住了阳光,刚才还明媚的碧蓝天空暗淡下来,很快就转为了铅灰色。 “要下雨了!”村长惊喜地抬头看向天边,远处,更多的雨云堆积起来,沉甸甸的向这边缓慢移动。 村民们都欢呼起来:“要下雨了,要下雨了!”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地里的小麦和燕麦全靠他们从河里打水来浇,拼死拼活好歹没把作物干死。如今连河水都浅了一半了,再不下雨,明年的地还能种吗?就算他们还能用桶打水,河水都不够了吧? 第25节 但是现在,吹过来的风里也饱含了水汽,眼看就有一场大雨要落下了。不是说一场大雨就能用到明年,主要是,天肯下雨了,就证明主不再怪罪他们了呀! 那么,为什么之前不下雨,现在却下雨了呢?发生了什么? “一定是因为汉克!”有人的脑子转得快,“他欺骗了我们,说卡玛的孩子是魔鬼寄生的。伯爵小姐揭穿了他,救了卡玛和孩子,所以主就降下了雨水……主是仁慈的!” 这下引起了许多人的附和,多克的哥哥实在没忍住:“可是艾米背后——” “伯爵小姐都说了,那是生病!”立刻就有人反驳了。 纷纷有人点头,还有人开始揭穿多克当初怎么殴打妻子的:“卡玛怀孕他也一样动手,说不定孩子就是被他打坏了……” 多克的哥哥成了众矢之的,被骂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陆希都有些无语——多克打人当然是个混蛋,但这些人变脸也变得太快了,让她都有些心情复杂,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幸好哗哗落下的雨水替她解决了这个问题——雨水把所有的人都赶回了家,虽然很欣喜下雨了,但天气毕竟已经冷了下来,在这样的雨里淋湿,很可能就会因为风寒而丢了性命,毕竟现在村子里,连一个神职人员都没有了。 “小姐,我们要尽快启程了。”约翰跟着陆希,看她的目光也十分复杂,“已经在这里耽搁了两天——这雨不会下太久,雨停了我们就出发吧。” “可以。”陆希想了想,“把汉克也带上吧。” “是。”约翰居然没有质疑她的决定,直接微微低头,“那我去准备马车。” “他居然没反对?”陆希难以置信地对光球说,“我还以为得好好说服他,而不是现在就把汉克烧掉……” 光球小声说:“也许,也许他现在对你很信服,毕竟你刚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下雨了……” “这真是巧合……”陆希也不知道会这么巧啊,虽然这场雨的确解决了她很多麻烦,而且对村民们也有好处。 “但是太巧合了……”光球也有些感叹,“你看起来比汉克更像得到神谕的人。” “我看现在已经没有人关心汉克了。”陆希耸耸肩,“这样想来,其实平民的信仰也许不是那么不可动摇的,关键是什么更符合自身的利益。” 不过当马车在雨后的清冷空气中驶出村子之后,陆希就想推翻自己先前的话了,因为在她打开的游戏面板(大误)上,信仰值那一栏下面的数字仍旧是固执的1.5,没有任何变化…… 第31章 他是你爸(一)、长云领的主城到了 如果光球有脖子, 陆希一定会掐着它的脖子摇晃。但无奈光球没有脖子,车厢外面又还有人,所以她只能在意识里狂吼:“为——什——么!” “数字为什么一点都没变?信仰值一点都没增加?不可能吧?是不是面板数据统计会延迟?或者这面板坏了?”陆希抱着最后一点希望问。 然而回答她的是光球的沉默, 这意味着什么, 陆希完全清楚。 面板计数没有任何错误,她没白没黑忙了两天, 挖空心思编造谎言, 最后全都——白!忙!了! “为什么?”村子里有一百多人,除了吃奶的孩子,所有的人都吃了药,并且都有效果。这么多人,就连一点信仰值都没赚到?不是,下雨的时候, 村民们明明就对她欢呼来着啊?难道这都不算吗?一点都不算吗?到底为什么啊! “应, 应该是因为, 他们以为,你是光明神送来的人, 是神让你来驱除谎言, 治疗疾病的……”光球吞吞吐吐地说, “就像,就像神职人员之所以被人崇敬,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言人——如果用信仰值来衡量, 那么即使是苦行主教,信仰值应该也非常少, 因为绝大部分信仰值都是给教会的……” 一直到马车停下, 陆希都沉浸在悲伤之中没回过神来。早知道这样, 她当时就不提什么苦行主教, 更不会说炼金药丸是跟他学的了。 “如果你不这样说,他们可能会认定你是女巫,根本就不会吃你的药丸……”光球小声安慰她,“至少现在你救了人,那两个骑士不也对你更尊敬了吗?” “有吗?”陆希有气无力地说。 “有有有!”光球连忙给她打气,“你看,那个丹尼尔来扶你了。” 在光明大陆,女士是不应该独自下马车的,要不然就要有女仆或男仆搀扶,要不然就该有一位男士——不管是骑士还是同伴——过来让她搭一下,这是礼仪。 马车上路的第一天,陆希都是自己蹦下车的,那会儿她也根本不知道还要有个人来扶——原身倒是学过一点儿“上流社会的礼仪知识”,但死后也都散失了。当时她倒是注意过停车的时候丹尼尔会走到车厢边上来,但并没意识到那其实是想来扶她又不情愿,所以才磨磨蹭蹭。 但是现在她有卡玛了——新任女仆在后面一辆车上坐着,队伍一停就迅速跳下车,赶过来要伺候她。但是这次丹尼尔利索多了,已经抢在卡玛前头向陆希伸出了手臂。 于是陆希不免稀罕地打量了他一眼,看得丹尼尔有些尴尬,干咳了一声才说:“小姐,今天晚上只能在这里露宿了,这样可以节约些时间,明天就能回到城堡。” 他说完了,又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生硬,于是咳嗽一声,又补充了一句:“路上太辛苦,委屈您了,等回到城堡就好了。” 他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自己也有些别扭,说完之后赶紧把陆希交给卡玛,自己转头跑了。 “还真是殷勤多了啊……” 陆希不由得向光球感叹,同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之前这些人对她的怠慢,“算了,能有点好处就行。”信仰值以后可以慢慢攒,现在重要的是在长云领站住脚,等到继承了这片领地,那时候要攒信仰值不是更容易嘛。 随行的骑士迅速生起了火堆,并把马匹都安置下来。卡玛开始在火堆旁边忙着煮咸肉豆子汤,希望能给陆希弄一点比较好入口的饭食。 小艾米开始抓着妈妈的裙子不放,但她这样很妨碍卡玛干活,还容易摔倒,于是陆希向她招招手,从身边拔了几根狗尾巴草,开始给她编一个小狗。 丹尼尔在一边给自己的马刷毛。这是伯爵特地给他们弄来的上好的半鳞马——是优质龙鳞马与良马的后代,皮毛看起来柔软丰满,其实毛发底下却生有一层细细的软鳞,一般的刀剑都难以破开这层鳞片。速度也比普通马匹更快一些,却比龙鳞马要温顺一些。 当然这个温顺也是对比出来的,假如是普通人那就根本别想驾驭这种马匹,半鳞马一个后踢就能把夹不住它腹部的骑手甩飞,就算有马镫都不行。 丹尼尔和约翰作为长云领骑士中的佼佼者,得到的马自然是最好的,丹尼尔向来爱惜,都是亲手给它刷毛喂食,从不假城堡里的马夫之手。 但是现在,他却有点心不在焉,一边刷着马,一边忍不住去看那位正跟女仆的女儿嘻嘻哈哈玩成一团的小姐——等她回到城堡之后,要学的礼仪肯定不少,尤其是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条,绝不能让她像现在这样,容许下等人在她面前如此放肆,甚至还敢爬到她身上去。 尤其这个孩子,背后还有那么一张脸……尽管她说只是病,但这种病实在太过骇人,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只会被认定为魔鬼寄生。而她从前只在农庄上生活过,难道还见过这种“病症”吗? 这实在不太可能。那个农庄所在的领地离长云领也并不很远,如果那里出现过这种骇人听闻的“病症”,长云领必然会听到消息,不管是作为魔鬼寄生还是作为奇异病症,都不可能一点消息都传不出来。 还有她在黑莓领那个小男爵家里辨认出的奇怪豆子,约翰也算是跟着伯爵大人走过不少地方的,都不知道还有那样的生在地下的豆子。 丹尼尔不由自主地又想起长云领——不,应该说是仅在伯爵城堡之内的那个流言,据说这位伯爵小姐的生母,曾经自称“先知”,只是后来的事实证明,她说的大多数事情,都是个笑话…… 但,伯爵小姐好像不是这样。难道说,来自那迷失之地的血脉,真的有些古怪? 陆希可不知道丹尼尔要把她归于“先知”的类别里了,她哄着小艾米玩得还挺高兴的。 其实如果不考虑背上那个寄生胎,艾米是个健康且可爱的小孩,大概因为从小就被卡玛严格教导,她胆子有点小,还很会看人脸色,属于特别“懂事”特别乖的那种小孩,就连陆希这样不怎么会哄小孩子的,带她也感觉挺轻松,比起以前在医院里看见的那些为了拒绝打针而嚎破房顶的孩子,她就是个瘦弱的小天使。 确实,是瘦弱的。尽管卡玛家的条件在村子里算是富裕的,日常饮食也仍旧是那样。而且因为不见阳光,艾米皮肤苍白,个子也不长,就更显得瘦小了。陆希逗着她玩的时候,感觉自己都不敢用力,生怕把她的小胳膊小腿儿给碰断了。 这样的身体条件,就连手术她都不敢给做啊。寄生胎虽然生在体表,但切除之后创面肯定不小——陆希在艾米后背上轻轻地摸索,在心里琢磨着切除的位置。 创面大,感染的可能性就更大,而且孩子会经受更多的疼痛。就目前光明大陆的情况来说,比起她想办法实现消毒麻醉无菌室什么的,找一个治疗者可能更方便。 陆希把目光投向了在远处缩成一团的汉克。唉,如果妮娜在这里该有多好呀,可惜没有妮娜,只有这个已经要崩溃的家伙。 卡玛很快做好了晚餐——她主要是管陆希的晚餐,至于骑士们,就是自带的干粮再加上一碗咸肉豆子汤就行。 汉克也分到了一份干粮和汤。他现在肚子完全是空的——从昨天排泄开始就再没吃过东西呢。然而他捧着汤却不敢喝下去,毕竟从前他也是这样用餐的,可是那些虫子…… 想到虫子,汉克就想呕吐。那些东西到底是怎么钻进他肚子里的!现在他所吃的这些食物里,又有没有虫子呢? 呕吐声传过来,在火堆边上的丹尼尔顿时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陆希——这还怎么让她吃得下饭? 陆希误会了他的眼神,以为他在嫌弃自己带上汉克,于是笑了笑站起身:“我去看看。” “我——”丹尼尔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没等他想出来,陆希已经走到汉克那边去了,他只能闭上了嘴,暗恨自己不会说话。 陆希过去的时候,汉克已经吐完了。其实他胃里是空的,也只能吐点清水而已。 “怎么,还想着那些虫子呢?”陆希笑眯眯地看着他,在卡玛拿过来的一个小凳上坐了下来,并且咬了一口手里涂着果酱的面包。 汉克听见虫子这个词儿,胃里又是一阵翻涌,看见陆希不以为意地吃面包,表情都有些扭曲了:“你怎么还能……”这么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因为烹熟食物可以杀死虫卵,清洗双手可以驱除虫卵——”陆希把酸唧唧的果酱咽下去,脸上尽量不露出嫌弃的表情,“这才是安全进食的方法。” 啊,不加糖的果酱真难吃啊……这个时候,陆希居然十分怀念前世的各种添加剂了,随便来点甜蜜素什么的,也比这啥都不加,只煮熟算完的东西好吃啊。 “安全进食……”汉克有些茫然,“难道祷告还不足以去除诅咒吗?” 这就离谱!你说东他扯西,你讲卫生他谈诅咒,这叫人怎么还能愉快地交流? 陆希忍住把面包糊汉克一脸的冲动,心里不停安慰自己:打小就被洗脑的人,也不容易,要有耐心,就当治疗一个精神病人好了……唉,早知道她也应该去研究一下心理学的,免得被这种不可理喻的人气死。 “跟你说过这不是诅咒了,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陆希不打算现在跟他生气了,“你所谓的诅咒,不过是肉眼难以看见的一些生物罢了。” “肉眼难以看见?”汉克显然是不相信,“眼若不能见,岂不就是诅咒吗?” “那是你看的方法不对。”陆希心里有了主意,“等有时间,我会给你看看那个微小生物的世界。”想了想,她又报复性地补了一句,“还能让你看看那所谓的诅咒是怎么从虫卵长成你肚子里那种虫子的。” 汉克顿时又干呕了好几下。这时候他连胃里的水也吐光了,再吐出来的是黄绿色胆汁,烧得自己喉咙里一阵阵的疼。 小小的报复得手,陆希对汉克展开了一个笑容,在汉克看魔鬼一样畏惧的眼神里起身走开了。 当天晚上,陆希睡得挺好。虽然野外的风很大,时不时的还传来一阵狼嚎,但陆希照样在马车里一夜无梦到天亮,第二天启程的时候也是精神奕奕。 到了午后,她掀开马车的帘子,终于看见了前方青色的城墙——长云领的主城到了。 主城就叫青石城,名字十分朴素,来源于建筑它的青蓝色石材。 别看名字朴素,这种青蓝色石材可不朴素,切割成长方形的石块表面闪着类似青金石的光彩,在碧蓝色的天空映衬之下尤其漂亮,几乎让人疑心这石料是不是取自天空。 不仅如此,这青蓝色石材表面还有淡淡的银星,如果仔细看去,阳光下的星点似乎还在流动,仿佛城墙自有生命一般。 这比起黑莓镇那个地方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那当然啦——”光球小声向她科普,“这种天青石十分珍贵,表面的银星其实是附于其上的神术阵。本身天青石就已经颇为坚硬,其上的神术阵能让它更加难以摧毁,而且还附带了雷电功能。领地刚刚建成的时候,曾有一大群火焰鸟来冲击青石城,结果全部被上空的雷电罩击毁。据说当时红色的火焰与银色的雷霆交汇,简直像光辉大教堂的彩绘穹顶一样美丽。” 火焰鸟是中级魔兽,据陆希的认知可能是魔化红隼,本身就是猛禽类,身上的翎羽还可以当作火箭发射出去。最要命的是它们改变了独行的习性,以五十到八十只的数量群居,一哄而上到处点火的时候真是让人应付不来,所以其危害性和麻烦劲儿甚至还高于其魔化等级,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尤其对这种东西头疼。 “听起来场景就很美啊……”陆希不禁往城墙上空看了看,但并没看见什么罩子或类似的东西。 “呃——城墙已经很多年没有用神术维护过,也不知道现在雷电罩还能不能使用……”光球很扫兴地补充了一句。 陆希无语:“……那这城墙只剩下好看了?” “防御力应该还是有的。”光球小声说,“至少增强坚固性没问题。而且如果有合适的魔晶催动,应该也能发挥出威力。就是雷电系的魔兽少,魔晶也难得,嗯,很贵。不过长云岭本来就是魔兽的一处发源之地,在山岭深处大概是能猎到的。” “长云岭——”陆希往更远处看去。虽然眼前的城墙遮挡了一部分视线,但还是能隐隐看到那连绵的山。长云领便是因为顶部终年有浮云缭绕的这重重山岭而得名。不过看起来云也并不多呀。 “这些年教会撤出长云领了嘛,气候也变得干旱起来。”光球很明白的样子,“之前你经过的那个村子,不就说有几个月不下雨了嘛。” 陆希倒把这事忘记了:“教会撤出,对本地的气候竟然也改变这么大……” “这里可是大领地,以前驻守着一位大主教的!一位大主教驻守或者离开,那区别可就大了。整个长云领都受到影响,这些年越来越差。” “长云领有多少人口?”陆希望着越来越近的美丽城池,“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样子。”刚才光顾着被这天空一般的颜色震惊,现在回过神来才发现,其实这城并不大,城墙也不是很高,比起种花家的长安…… “你想什么呢!”光球大为吃惊,“用天青石砌的城墙啊,你还想要多大?要不是当初的老伯爵自愿降了爵位,又是来镇守这种魔兽发源之地,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天青石给他建城墙!就为了这城墙,他的城堡都没有全用天青石。” 它上蹿下跳,只差明着说陆希不识货了:“那时候长云领还到处都是魔兽,正因为有了这座城堡,玫瑰家族才能站稳脚跟,然后慢慢向前推进,建设起整片领地。难道你还想把城墙围住整个长云领吗?” 光球这么一科普,陆希倒是对那位老伯爵有点肃然起敬的意思。光明大陆真是阶层分明,领主最重视的永远是自己的城堡,多的是城堡金碧辉煌,领地里其它建筑乱七八糟的。这位老冯特伯爵居然能先建城墙后考虑城堡,这可是很难得了。 这样的话,她的便宜伯爵老爸——呃不,是原身的爸,总该继承到先祖的一点优良品质吧?或许她可以稍微有一点儿期待?假如他重视领民的生活质量,那她就有了更多的筹码来谈判。 第32章 他是你爸(二)、他说的是土豆! 马车顺着不怎么平整的路面向青石城驶去。 “这条路比外头也强不了多少啊……”陆希在颠簸里磕磕绊绊地对光球说。 第26节 当然, 路面是要宽阔了很多,看起来原本至少是个四车道,但现在路边已经生出了野草, 石子铺的路面在坑洼之后, 比土路更颠,硬木的车轮碾过去就是咯噔咯噔咯噔, 陆希感觉自己就在座位上像个跳跳球一样小幅度地轻快弹跳…… 光球同情地安慰她:“快到了快到了。你看外面都是田地呢……” 陆希巴着车窗向外看。外面确实是田地, 看面积还不小,但陆希再仔细就看看,就发现这些田地里不是都有人,瞧着一部分好像根本没人管的,地里头还有些残余的作物茎杆呢。一些人则在另一部分田地里,弯着腰不知道忙活什么。 “那些是明年要休耕的地。”光球小声给她解释。 休耕……陆希这才想起来, 好像欧洲以前就采取三年轮耕制, 把土地分为春耕地、秋耕地和休耕地三个部分, 轮流耕作,以免地力贫瘠。 “对的。”光球表示肯定, “没有牧师祈福, 土地就会贫瘠, 必须要让它休息。” 那是因为不施肥。陆希在心里叹气,默默把积肥知识从记忆里翻了出来准备上。 “那他们在种什么?”原身所住的农庄是有教堂的,所以没有休耕, 但每年也都是春种秋收,还没有在秋天进行过种植。 正在耕种的土地距离路边很远, 而且周围还有围栏, 根本看不见地里的人在忙活什么。但陆希觉得, 他们拿的不像是种子, 倒像是什么已经长出来的东西,谨慎地挖坑埋进地里,而不像种小麦或豆子那样洒种。 也可能是种子太珍贵?陆希猜测着,随口问跟在马车边上的丹尼尔:“那是在种什么?” 丹尼尔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了一个词。陆希习惯性地在原身的记忆里搜索了一下,发现从未听说过:“是什么东西?” “是——”丹尼尔竟然又犹豫了一下才说,“是下等人吃的,长在泥土里,结一些像鹅蛋一样的果实。” “哦——”陆希点了下头。在光明大陆,反正长在地下没见过阳光的东西都被视为不宜食用,因为它们没有接受过光明神的照耀,只配给下等人吃。比方说一个萝卜,贵族只吃露出地面的那部分,剩下的因为埋在土里而发白的部分就归仆人或者干脆扔掉。 不过这个“结鹅蛋一样的果实”好像有点儿耳熟——等等!陆希突然反应了过来,丹尼尔这个发音有点儿别扭,但如果把他当成外国人说中文的话,那他刚才说的那个词,是不是——马铃薯? 马铃薯!那不是土豆吗?高产粮食!被称为拯救欧洲的作物!居然,居然在长云领这里出现了吗? 丹尼尔一直在观察陆希的表情,尽管陆希很快就端整了神色,但那种从茫然到突然有所悟的惊讶并未能完全掩饰住,还是落入了他的眼里。 所以,她真的也知道?难道传说是真的,迷失之地的血统真的有着隐秘的能力?可是如果这个血统真能得到神谕,又怎么会被神所灭,连整块陆地都消失了呢? 因为各怀心思,接下来两边都沉默着,直到马车进入了城门。 青石城从外面看美得像天上搬下来的,但进了城门之后就——感觉有点拉胯。 当然,青石城整个档次比起黑莓镇来是强很多的,有不少盖得很不错的石头房子,木头房子也都是规规整整,但同样的,在城墙边上也有那种只用木板就搭起来的板棚,顶上盖着草,没有窗户,只有一些拳头大小的窟窿通风采光。 这样的房子必然是夏天漏雨冬天漏风,里面住的人是什么生活可想而知。陆希看见空地上聚着几个瘦弱的妇人,带着孩子一起不知在做什么,个个都是面黄肌瘦的,比黑莓镇的贫民区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天气已经冷下来,这些人还是衣不蔽体的,也不知道冬天要怎么过。 她脸上露出的神色让丹尼尔不由自主解释了一句:“伯爵大人会在冬天给他们发些粮食……” 说起来这种施舍的活儿本来是各地的教堂来做的,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平民每年收成的十分之一是要交“圣税”的,拿来救济穷人的粮食也就从圣税里出。 “其实没有了教堂,他们也可以省了这笔税。”丹尼尔对这些人并没有过多关注。在他看来,这些人已经少了许多税,救济却仍旧有伯爵来做,这已经是非常好的了。穷人总是有的,能怎么办呢?就算是王国的首都白都,不一样年年都有人饿死冻死吗?所有的国家都是这样的,就是圣城,教皇所在之地,光明笼罩之处,难道就没有穷人了? 陆希动了动嘴唇,干巴巴地说:“这里还算干净……”即使同为贫民区,倒也没见有什么人随地就解决问题。 “城里不允许他们——”丹尼尔忽然觉得自己知道为什么这位小姐总是提些排泄方面的话题了,毕竟当初城里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就是那一位提出来的啊,母女俩可能有相同的……“有固定的公共厕所。他们可以去那里解决问题,如果在街上,是要罚钱的。” 说起来,当初那一位提出这条法规,说是有两个好处:其一可以减少疫病,其二可以用那些肮脏的东西来让田地不再贫瘠。 这两条好处,第一条并不明显,这些年贫民区仍旧会有疫病,但都没有酿成大瘟倒也是真的。至于第二条,就更让人难以评价,那年施加了所谓“肥料”的田地情况不一,有些作物的确长得更好,有些却发黄枯萎,还不如平常;更糟糕的是田地里的虫子格外地多,直接造成了虫灾,最后算一算,还不如不要折腾。 那之后就再没有人提什么肥料的事了,倒是公共厕所还是沿用了下来,主要是这样确实让城里干净了很多,在教会撤出之后,没有了教堂的净化作用,这些排泄物的气味和形象确实让人生厌,如果走在路上踩到,那就更…… 类似的事情还有几件,所谓的先知最后都变成了一场闹剧,这也让伯爵终于对那个女人失望了。但是伯爵小姐所做的事情却成功了,她治好了那些人。所以,她跟她的生母是不同的吧? 丹尼尔这样想着,忍不住又偷偷地看了陆希一眼。按照伯爵的安排,他会跟这位伯爵小姐结婚,然后由他来行使权力,继承伯爵的意志,管理这片领地。至于伯爵小姐,不过是他得到权力的一个工具罢了。 本来丹尼尔对此是有些抗拒的。 婚姻是缔结一生的契约,按照光明大陆的律法,一旦结为夫妻,除非一方出现极重大的过错,否则真的只有死亡才把两者分开了。 丹尼尔不想这么神圣的契约却浪费在一个可笑的人所生出的后代身上。虽然按照风俗他可以找情人,但是这个人的另一半血脉却是伯爵大人的,仅仅为了这一半血脉,他也不能如此轻蔑,还是要给她应有的尊敬。 但是,有这样的一位妻子……反正丹尼尔实在是高兴不起来。从伯爵大人向他提起这桩婚事的那天起,他就一直不开心,在见到伯爵小姐本人之后,这种不开心达到了顶点——这位小姐竟然没有继承到伯爵大人的金发灰眼,而是像她的生母一样是个双黑!这,这说出去简直都有损伯爵大人的脸面。 然而这种情绪,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到了这个时候,他竟然有点期待——已经回到青石城,按照约定,在验明这位伯爵小姐的血统之后,他们很快就会订婚,然后花几个月来通知亲友,之后就会举行婚礼。 陆希没有注意到丹尼尔在偷看她。刚才丹尼尔说的公共厕所再加上之前的马铃薯,已经让她得出了一个结论——有老乡!青石城至少有一个穿越者,而且还跟她来自同一个地方! “对了,你的编号!”陆希高兴地问光球,“你是多少号来着?是有多少参加任务的人,就有多少编号吧?”我的天哪,光球的编号好像是6位数还是7位数的,那究竟有多少穿越者啊? “你很高兴吗?”光球反问她,“如果有穿越者在,你要跟他相互介绍身份吗?” 陆希的兴奋劲儿被它说凉了半截:“那,那倒也不是……”她又不是小孩子,不会那么天真的以为现在是什么“他乡遇故知”。 “那就好。”光球小声嘀咕,“我不知道光明世界有多少像你这样的人,但我知道能来到这里的人任务都是一样的……” “所有的人任务都一样吗?”陆希有点诧异,“到底要信仰值做什么呢?” “所有人都一样。”光球没有回答后面的问题,“所以你们之间是竞争关系,一个人只有一点信仰值,给了别人就给不了你了。” 竞争关系……陆希沉默了。竞争关系这几个字可太神奇了,有时候它可以让一个人面目全非——嗯,不必说别人,就说陆希自己,在“重活一次大礼包”的诱惑面前,她就真能抵挡得住吗? 这份儿沉默落在丹尼尔眼里,就成了陆希在回忆和思索相关知识,于是,他心里对自己刚才所想的倒更坚持了。 车队沉默着穿过半个青石城,到了城堡大门前。 城堡用颜色较深的天青石和一种浅灰色石头修建,因为没有闪烁的银星,看起来不免有几分沉重,倒也符合陆希想象中的中世纪神秘古堡的样子。 而且城堡四周种满了玫瑰,生长了上百年的玫瑰植株几乎遮蔽了城堡的外墙,即使现在已经是秋季,玫瑰的枝叶还是一片苍翠,其中甚至还有晚开的鲜红色花朵,展示出一种几乎是让人有些生畏的生命力。 不知道怎么的,陆希想起了“睡美人”里被玫瑰花丛包围的那座城堡,里面的一切都沉睡着,被玫瑰保护着,只等待一个能唤醒公主的人。到时候那些玫瑰就会自己向两边分开,露出一条迎接王子的道路…… 然后确实的,陆希真的看见,那些攀爬在围墙外面的玫瑰,动了! 城堡外面是一圈一人多高的围墙,中间镶嵌两扇巨大的雕花铁门,而从两边蔓延过来的玫瑰枝条都攀到了铁门上,看起来好像没有仔细修剪所以长得太长似的。 但是当马车驶到近前,守卫还没有动,铁门便自己打开了,陆希敢发誓她看见那些缠绕在铁门上的玫瑰枝条在滑动、在收紧,简直仿佛能听见它们“嗨哟嗨哟”用劲儿的声音。 活的玫瑰! 啊不是,玫瑰当然是活着的,但是这些玫瑰…… “这些是家族玫瑰。”丹尼尔看见陆希睁圆了眼睛,于是咳嗽一声,状似无意地说了一句。 家族玫瑰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这些玫瑰都是家族的一份子?不免有点儿惊人。 “家族玫瑰是说这些玫瑰就是家族纹章的一部分。”幸好还有光球及时科普,“只有少数家族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些玫瑰得到了家族的一部分力量,它们也是城堡的守护。你的血统确实出自这个家族,所以它们才会给你开门。” “是魔化植物?”陆希只能这么理解。 “呃……”光球噎了一下,“也算是吧……” 合着是美化了一下嘛。毕竟说是魔化就有点不好听了。 显然玫瑰开门这个事儿是挺有面子的,因为陆希清楚地看见,守卫们的表情都变了,望向马车的目光简直像在行什么注目礼一样。 不知是限于青石城本身比较小,还是石材不够,冯特家族的这座城堡并不很大。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马车一驶进大门,迎面就看见一个巨大的喷水池,中间是一尊铜狮子,四周簇拥着黄铜玫瑰花,正从张大的口中喷出雪白的水流。 狮子的眼睛是黑色的,陆希正在琢磨那是涂黑了还是镶的什么宝石,就发现狮子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将目光投向了她的马车。 “家族喷泉?”陆希下意识地喃喃了一句,“还是家族铜像?”又是活的? 光球却很遗憾:“据说这座铜像铸造出来是为了分辨魔鬼的,现在不知道还行不行了……” “屁的魔鬼——”陆希吐槽,“又是传说吧?” “这用的可是黎明时期的技术,是一件神术物品呢。”光球争辩,“据说那个时候,魔鬼可以化身人类,混进人群中来。很可能你敞开城堡大门迎来的客人里,就混着某个魔鬼。” 陆希才不信呢。据她从妮娜那里听来的这些光辉历史,对抗魔兽是真,对抗魔鬼那就呵呵了。反正除非有人现在捉只魔鬼放她面前,否则她统统都当故事听。 不过她也没跟光球辩驳,主要是来不及——马车已经绕过喷水池,驶到城堡主楼的门前,在那里,长长台阶的下面站着一排人,足有四五十个,应该是迎接她的吧…… 台阶下这一排人左男右女,泾渭分明,但是都穿着统一的服饰:男性是短上衣长裤,女性是带围裙的裙装,长到脚踝,露出了鞋子。显然,这应该是城堡里的仆人。 而站在这雁翼队伍中间的那位老先生,则穿着挺括的衬衣和羊毛背心,外套上镶着深红色的饰边,表情严肃得好像陆希高中的教导主任,就是头发比教导主任浓密很多,栗色里掺了银丝的发卷整整齐齐地垂到肩膀上——啊对了,他外套左胸前还绣了一丛玫瑰花,跟饰带的颜色完全一致。 一看就知道,这位的地位要比两边的仆人高得多了。 “伯顿管家。”丹尼尔已经露出笑容,翻身下马,向那位老先生打招呼了。 管家——这可是个特殊职业,陆希忍不住又往老先生头上看了看。没办法,一说管家她首先想到“英式管家”,而一提英式,她就忍不住想到发际线后退之类的……话说这位老先生不会戴的假发吧? 伯顿管家看上去有六十出头的样子,在光明大陆的普通人当中,这个年纪确实算得上“老人”了。而他脸上确实也有不少皱纹,但一双眼睛还是很精神的样子,甚至还有几分“锐利”,尤其是看向陆希的时候。 虽然他的态度看起来是非常有礼貌的:“欢迎小姐回来。伯爵大人盼望您已久了。” “我觉得他心里并不很欢迎——”陆希扶着丹尼尔的手臂下车,面带微笑,却在脑海里向光球吐槽,“他对我的头发和眼睛看起来挺不满意的——嗯,也可能我全身上下就没他满意的地方。” 说真的,就她现在穿的这衣服,还不如台阶下面站的女仆穿得好。至少人家的衣服剪裁还挺合身,看料子好像还搀了羊毛,瞧着就比她身上的又厚实又挺括。而且深蓝的颜色配白色的荷叶边,看着也比她身上的亚麻衣服新鲜多了。 “多惨呐——”陆希感叹了一句,“不知道那位伯爵大人看见我会有何感想……”大概也不会比这位管家更好吧。 第33章 他是你爸(三)、这是紧身胸衣 但是陆希还是想错了。管家可没打算让她以这副模样去见尊贵的伯爵大人, 在他说完“伯爵大人盼望已久”之后,就直接召唤了两个女仆过来,吩咐她们送陆希去沐浴更衣。 这两个女仆就站在管家身边, 围裙的边边镶的是深红饰带, 管家直接就向陆希说明:“这是琳和莉斯,她们以后就是您的贴身女仆。” 从后面马车上紧赶过来的卡玛听见这句话, 脸色顿时就白了, 双手紧紧攥住旧亚麻布的裙边——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尽管伯爵小姐仁慈地愿意庇护她,但伯爵大人不愿意…… 陆希沉吟了一下,觉得跟管家讨论这个问题并没有很大意义,即使她能把这位老先生说服,也仍旧得要冯特伯爵点头才行, 所以不如省省口水, 直接去跟伯爵本人谈判。 “那么, 约翰,丹尼尔——”陆希直接转向了两位骑士, “请你们照看好卡玛、艾米和何塞, 好吗?等我先跟伯爵大人谈一下他们的事情, 然后再做安排。” 约翰脸上露出点为难的神色,但丹尼尔已经脱口而出:“好的。” 这一声“好的”让管家都用诧异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直接向陆希躬了躬身,就示意两个女仆扶陆希进门。 “别着急——”陆希笑着对何塞三人挥了挥手, “一会儿见。” 卡玛仍旧很紧张, 倒是何塞镇定地点点头。管家审视他们片刻, 示意一个女仆上前将他们带下去, 然后把微带责备的目光投向了丹尼尔。 “伯顿叔叔——”丹尼尔干咳了一声。他等于是管家看着长大的,“这几个人只是小姐救下来的……” 陌生人一走,老管家对着丹尼尔也没那么严肃了:“尊重女士当然是好的,小丹尼尔总算有礼貌了。” 丹尼尔的脸顿时胀红了,连约翰也微笑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严肃的神情:“伯顿管家,我有事要向伯爵大人禀报。”虽然他已经用水晶球发回了一些信息,但这种通讯能承载的内容太少,许多事情都需要当面才能说清楚。 “嗯。”管家早有所料地点了点头,“大人在楼上等你们呢。”冯特伯爵也打算先跟这两个心腹谈过,然后再去见这个多年未曾谋面的女儿。 但是——伯顿管家的眉毛微微皱了一下,这位伯爵小姐跟他们之前了解的并不一样,从乡下突然来到这样的城堡,她竟然没有丝毫的胆怯,反而还想要自己拿主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管家仿佛看到了她那位总是不肯安份的生母,这个——仿佛不是个好兆头啊。 陆希不知道老管家已经给她贴了个“桀骜不驯”的标签,她现在正在热水里泡着呢。 这个浴室不太大,但是里面的白石浴缸很不小,满满的热水冒着水汽,还氤氲出玫瑰的香气,因为水里漂满了鲜红的玫瑰花瓣——没有圣水,家族玫瑰的花瓣也能给予保护作用。 “小姐,如果您有需要请叫我们,我们就在这里等候。”浴室门外,传来年长一些的女仆琳的声音。 第27节 更年轻的莉斯也站在她旁边,听到浴室里的回答之后,不禁轻轻撇了撇嘴——有身份的小姐夫人们都是由女仆伺候入浴的,不然怎么能更好地清洁身体呢?唉,虽然是伯爵大人的后嗣,可是到底是在农庄上长大的…… 琳轻轻地横了她一眼:“注意你的礼仪。”不管小姐怎么样,女仆就该有女仆的样子。她们可都是伯顿管家训练出来的,可不能像某些女仆一样没有规矩。 莉斯吐了吐舌头,小声说:“我只是担心伯爵大人不满意……” “没有关系。”琳也低声说,“过一段时间,小姐就会习惯了。”伯爵大人已经给小姐安排好了礼仪方面的教师,等小姐学了礼仪,自然就会知道应该让她们来伺候了。 莉斯的消息没有琳那么灵通,不禁问道:“是谁啊?不会是维卡太太吧?” “那怎么会。维卡太太是女管家,怎么会做礼仪教师呢。”琳摇了摇头,“听说是从外面请来的,大概新年之前就会到达城堡。而且,小姐这么年轻,身边有位礼仪教师也方便一些。” 礼仪教师既教导礼仪,又像一个同伴,可以陪同小姐出席不少场合。毕竟未婚的小姐是不能单独外出交际的,她们一般都要由母亲带领和陪伴,可是现在这位伯爵小姐又不是伯爵夫人所生,而伯爵夫人又跟伯爵大人的关系……反正有位礼仪教师总会方便些。 陆希在热水里狠狠地泡了一下,然后用旁边银瓶盛着的沐浴水把自己洗了个干净,终于心满意足地从浴缸里跨了出来,把自己用浴巾裹住,走了出去。 浴室有两个门,一个门专供仆人出入,好让他们清扫浴室的时候不会打扰到主人;而另一个门就通向她的卧室,一间不算很大却十分华丽的房间。 陆希一拉开门,就踩上了厚厚的浅黄色地毯。毛绒绒的地毯似乎是某种小兽的皮毛,裁成方块形拼接起来,不仔细看几乎找不到拼接痕迹。 与地毯颜色相协调,屋子里的家具也都是柔和的珍珠白色,并有描金花纹。 首先吸引陆希目光的就是那张挂着浅蓝色纱帐的四足大床,四根床柱被雕刻成玫瑰花树的模样,伸展出来的玫瑰枝条在床的正上方汇集,形成一个穹顶,并撑起那流水般的透明轻纱。 床旁边是一架梳妆台,半人高的珐琅框圈住了一面巨大的浅蓝色镜子,陆希好奇地往前一凑,就看见那光滑的镜面微微波动几下,浮现出了清晰的倒影。 这镜面好像是一整块水晶样的东西,按光学原理来说,根本不该有如此清晰的影像,所以这玩艺儿是面魔法镜? “这是水精镜。”似乎是看出陆希的惊异,琳体贴地解释,“是一件炼金物品,还是老伯爵夫人用过的。知道您要回来,伯爵大人特地把它从库房里找了出来。” “炼金物品?”陆希伸手轻轻触摸了一下镜面,手按到之处就像真正的水面一样浮起一圈涟漪,里头的人影也跟着微微模糊起来。 这感觉好像真正的水面啊。陆希沉吟了一下:“炼金的镜子都是这样吗?我的意思是说,贵族们,或者教会里的人,都用这种镜子吗?” 莉斯转过头,对着琳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在她看来,这位乍然上位的伯爵小姐,大概是生怕自己所用的东西不如其他人的好,会显得自己身份不够贵重。这也是那些暴发户常有的心态。 琳对莉斯回以警告的眼神,却并不严厉。事实上她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有表现出来,仍旧恭敬地回答:“炼金物品非常珍贵,整个城堡里除了伯爵大人和夫人之外,也只有您能使用。”至于说那两面镜子都比这一面更大更好,她就自然不提了。 可惜陆希要的并不是这个答案:“我是说,其它领地的贵族,也都是用这样的镜子吗?”她关注的是这个世界镜子的制作方法,谁管城堡里还有谁能用镜子啊。 “当然不是所有的贵族都能用。”莉斯没忍住,抢着回答,“那些小贵族怎么用得起这么贵重的炼金物品呢?单是里头的水精就是从深海取来的,再经过神术炼制——” 她说到这里忽然顿住了,明显有点后悔自己说的话。 琳皱起眉头,这次真是责备地瞪了她一眼,接过话题:“小贵族大多都用铜镜,只有大贵族才用得起这样的水精镜。”其实这种水精镜在外面都是被称作神术物品的,只有在这里,大家都默契地避免使用“神术”这个词儿,而是用“炼金”代替它。 但其实炼金也要使用神术,所以这么难免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但作为女仆,她们理应按照主人的喜好行事,而不是让主人不悦,这也是女仆的职责。 “也就是说,要么用铜镜,要么就用这种炼金镜子,没有别的镜子可用?”陆希算是确定了,玻璃镜并没有进入人们的生活,哪怕贵族也没有。 看来之前的穿越者还没有造过镜子啊,那不是给后来人留下了发财的机会吗? 陆希在心里开玩笑地嘀咕了一句,得到了光球的反馈:“哪儿有那么容易?炼金术掌握在教会手中,连王室都是近些年才开始设法培养炼金术师,你以为随便一个人就能拿出炼金产品来吗?那他要么会被送上火刑架,要么就要投靠某位大贵族为他赚钱,哪儿能那么容易就发财。” “也就是说,还是取决于身份是吗?”陆希若有所思,“的确,从你们人设的坑爹程度来看,确实挺难的……” 光球冷不防又被怼了一下,无言以对,半晌才“呵呵”了一声:“幸运的人总是少数……” 陆希觉得它这个“呵呵”很熟悉,稍微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货不就是在学她嘛,学习能力还挺强的。 “小姐——”琳当然不知道陆希在脑海里跟谁打嘴仗呢,看陆希还在镜子面前站着,便体贴地提醒,“伯爵大人还在等您……”这镜子放在这儿也跑不了,大可以回头慢慢看。 “哦对——”陆希猛然想起还有正事要办,但是她一转身就看见莉斯从巨大的衣橱里取出来一件奇怪的东西,顿时警惕,“这是什么?” 莉斯举了举手里那件三角形的东西:“这是紧身胸衣,小姐。用魔翼鲸的鲸须制成,是最好的。” 鲸,那可是在深海里生活的庞大生物,尤其是魔化的更是凶猛无比,只有装配有神术阵的大船才能出海去捕猎这些生物。 听说在那样的船上,就连水手都是觉醒了神恩的人,这才能与深海魔兽战斗。 这样捕猎回来的巨鲸,鲸须该是什么价值?这件紧身胸衣里用的鲸须,一根就价值十数枚金币,够一个中产之家过一年! 当然,魔须鲸的鲸须比普通鲸须更细长而耐用,还自带一种细微的香气,很近似于珍贵的龙涎香,所以贵重也是有道理的。 而且,这件胸衣上用的花边,也是珍贵的炼金物品,听说是变异魔蛛丝制成,不会被什么东西随便挂坏,且颜色鲜艳,不会像普通染料一样下水就褪色。 当然,这一件胸衣用的是最常见的浅黄色蛛丝,不如那些红色或蓝色的蛛丝更鲜艳,但那也是魔蛛丝花边,不是什么羊毛或者亚麻的便宜货! 莉斯正准备好好向伯爵小姐讲解一下这件胸衣的价值,陆希已经果断地拒绝了她:“谢谢,我不习惯穿这个。” 别开玩笑了,看这东西的尺寸,再看看自己的腰围,谁心里还没点数咋滴?而且这种“束身衣”的大名她早就在历史读物里见识过了,勒你个呼吸不畅是最基本的。要不然为什么欧洲中世纪的夫人小姐们动不动就来个晕倒?那也不全是装的——要是你被勒得已经喘不动气,再受点刺激,你也很容易晕过去。 其实原身并不胖——青春期的少女正抽条呢,又不是天天大鱼大肉,一个贫民区生活的女孩儿哪里还会有多少皮下脂肪?但是就跟原身的腰比起来,这件胸衣的尺寸都让人害怕,可想而知穿上之后会是什么感觉了。 “可是小姐——”莉斯觉得自己不能不说,“有身份的女士都要穿这个。”尤其是小姐,腰身不束得细一点,穿裙子能好看吗? 陆希当机立断:“不是说伯爵大人还在等着我去见他吗?我们就不要耽搁时间了吧。” 这个……莉斯犹豫了。束身胸衣当然是应该穿的,但让伯爵大人等候也确实是不对的,尤其是刚才陆希沐浴已经用了不少时间…… 于是陆希走去城堡的书房时,总算没有穿那能勒死人的紧身衣。 不过没有紧身衣,她其实也不是很自在。 这里的贵族女性穿的当然是裙子,而且是有裙撑的那种,鼓蓬蓬的效果看起来是挺华丽,但真穿在身上那就谁穿谁知道了。 而且因为腰部太强调曲线,所以陆希即使没穿束身衣,走起路来也是小心翼翼——那湖水蓝色的布料紧紧卡住她的腰身,好像做个深呼吸就会崩开线一样。可想而知,如果穿着这种衣服去赴宴,那你是一口东西都不敢吃的。 饶是这样,莉斯走在她身侧稍后的位置,还在不停地小声提醒她:“小姐,慢一点……”步子太大了不像淑女啊。 这还嫌步子大?陆希无语,忍不住向光球吐槽:“还不如穿一步裙……” “你有点晒黑了。”光球绕着她转了两圈,答非所问地说,“这个颜色不太适合你。” 的确,陆希刚才就在那面水精镜里看见了——话说镜子虽然本身只有六十公分高,可是在她穿好裙子站过去的时候,她在镜子里看见的是一个缩小的全身像,而不是半身像,即使本该被梳妆台下半部分挡住的身体,也一样出现在镜中,证明着这的的确确是面有魔力的镜子。 不过如此神奇的镜子照出来的人就稍微有点差强人意,最主要的就是湖蓝这种颜色并不适合她现在的肤色,显得她整个人都有点发暗,真是可惜了衣服上那些精心缝制的花边。 陆希曾表示能否换一件,但得到的回答是目前给她准备的衣服都是类似的颜色,所以她只能穿着不合适的衣服来见冯特伯爵了。 “话说为什么都是这种颜色……”陆希其实不是特别在乎颜色,但这种时候,她要来见一个能决定她命运的人的时候,却穿着这种不合适的衣服,也着实叫人无语,“准备这些衣服的人,是想坑我吧?” “那倒也不一定吧……”光球眼看已经到了书房门口,就嗖地一声钻回了她的头发里,“女性的衣服当然是蓝色比较多啊。” 陆希这才想起来,在地球上,红色原本代表鲜血的颜色,男士穿来表示自己的英勇和男子气概,反倒是蓝色这种看起来就代表宁静和柔顺的颜色,是女性的颜色。所以对方应该是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所以就捡了最不会出错的颜色? “行吧——”陆希揉了揉脸,把不合适的肤色丢到脑后,挺直了后背,看着莉斯恭敬地在门上轻轻敲了敲,然后那扇看起来就挺沉重的门无声地打开,站在门里面的伯顿管家向她躬了躬身子:“小姐请进来吧,伯爵大人在等您。” 第34章 他是你爸(四)、跟谁结婚? 城堡的书房是三间并列的房间联通起来的套间, 一排排棕红色的书架上摆着大大小小的书籍,一直向后延伸。 “哇,这可是珍贵的房间……”光球极小声地在陆希脑海里感叹。 的确, 单以羊皮纸的价格来说, 这房间里就等于堆了许多的金币,更不必说在光明大陆, 书籍可不是随便就能印刷, 更不是随便就能出版的。 虽然经过处理的羊皮纸并不易燃,但书房里仍旧没有安装壁炉。向阳的一面开了四扇宽大的窗户,透明的材料险些让陆希以为是平板玻璃,但光球却小声说:“那是炼金水晶窗,内部加入了神术阵,不但难以打破, 还会与城堡本身的神术阵结合起来, 用电流反击侵入者。” “这么一大块全是水晶?”穷兮兮的陆希不由得发出感叹, 人和人果然是不一样的。想从前,她第一次去继父家里的时候, 也曾有过类似的感慨。虽然时空不同, 但穷和富的区别在哪里都一样。 “往好处想, 这些将来都是你的。”光球小声安慰她。 那可不一定呢……陆希把目光投向窗户下面的一张宽大摇椅,上面坐着个头发斑白的老人——这一定就是埃里克·冯特伯爵,她这个人设的便宜老爸了。 “伯爵大人——”陆希两手提着裙边, 不是很规范地行了个屈膝礼。 跟冯特伯爵正面相对,她才发现自己可能对他的年龄估计有点错误。如果看脸, 冯特伯爵应该在五十岁上下, 只是他的浅金色头发里掺了许多银丝, 阳光一照显得雪白, 仿佛耄耋老人一样,看起来比伯顿管家还要苍老。 陆希默默计算了一下冯特伯爵的年龄。按她从妮娜那里听来的传闻,冯特伯爵的真实年龄大约还不到五十岁。而在光明大陆,觉醒神恩的人身体会得到一定的强化,年龄也会有相应的延长。冯特伯爵是大骑士,五十岁对他来说正当壮年,跟普通人的三十岁也差不多,不应该显现出这样的老态来。 不过冯特伯爵的眼睛却没有半分老态,反而由于经历过无数场战斗而格外锐利迫人。陆希都被他看得有点发毛,但还是镇定地站在那里随便他看,并没有再开口。 书房里跟坟墓一样的安静,伯顿管家仿佛一个隐形人,站在门口半点声音都没有。 过了许久,冯特伯爵才动了一下——不是说话,而是向管家点了点头,立刻,隐形人一样的管家就出现在陆希身边:“小姐,请把手给我。” 手?陆希莫名其妙地抬起手,一枚胸针样的东西就放在了她手背上。 胸针是银色的,打造成一枝玫瑰的样子,银色的枝叶顶端有一枚红色花苞,呈半开未放的样子,看起来很是精致。 陆希正在端详那红色花苞是用什么宝石雕刻的,就觉得手背一疼,玫瑰枝干上的刺竟然扎了她一下,一滴鲜血迅速渗出,立刻就被银色的刺吸收了进去。 这也是活的?陆希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甩了甩手,可是那枝玫瑰像是吸附在她手背上一样,动都没动。而且下一瞬,那看起来像是宝石雕刻成的花苞竟然开放了! 没错!那明明是硬质固体的花苞,在这一瞬间却像真的花朵一样绽开,陆希不由自主地上手摸了一下,发现手感还是光滑坚硬,显然不是真花。 不过她只摸到一下,原本吸附在她手背上的玫瑰枝就松了开来,伯顿管家一手把它收走,送到了冯特伯爵面前。 其实这个动作是多余的,花苞的绽放十分清楚,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见,所以冯特伯爵虽然接过了别针,却并没有去看,仍旧盯着陆希,把她来回打量了好几遍,才终于开口:“你很像她。” 陆希猜他大概说的是露西的生母,但她对这位生母实在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自己像不像她,所以只能僵硬地笑了一下。 “黑发黑眼——你们都是这样……”冯特伯爵似乎在自言自语,打量陆希的眼神却很复杂,陆希看不大明白,但可以肯定不是喜欢。 “没有人告诉过我……”陆希想了想,“她是——” 她还没说完就被冯特伯爵一摆手打断了:“坐下。” 对方显然是不想提,陆希也只能闭上嘴,老老实实在摆好的椅子上坐下。 尽管这裙撑也是魔须鲸的鲸须制成,弹性极好,但第一次穿的陆希还是坐得很别扭,在椅子上挪动了两下才找到合适的位置。 冯特伯爵看着她坐稳,眉头皱了皱:“我给你找了一位礼仪教师——现在看来这确实是必要的——新年过后她就会来,这段时间先让伯顿教导你。这种样子——”他眼睛往陆希腰上扫了一下,眉头皱得更紧了一点,“你的举止、衣着,都要好好学习,否则根本无法在白都的社交季露面。” 社交季……陆希一阵头痛,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从那件紧身胸衣上,她已经能够想像这个社交季的苛刻。再想想曾经读过的一些有关中世纪女性社交的资料,简直是让人眼前一黑。可是这显然是避免不了的,只能到学习的时候再看看,哪些能够应付过去吧。 冯特伯爵挑剔地又打量了一下,转头对管家说:“应该怎么做,这些天你安排一下,不要等礼仪教师来了,再挑剔她皮肤黝黑行为粗野,没有半点小姐的样子。”本来私生女的地位就非常低,如果按照习俗,陆希根本没有继承爵位的权力,如果行为再不合乎贵族风范,必然会引来更大的争议。 伯顿管家微微躬身答应了一声,也端详了一下陆希,建议道:“养护皮肤的药水都准备好了,小姐只是在外面没有注意保养,好好调理一下就会好的。另外——其实可以给小姐染一下头发。”单黑就比双黑强很多,再把皮肤养白一些,看起来就很有贵族的样子了。 陆希听着他们对自己评头论足,只能面无表情地坐着。好在冯特伯爵看起来对这些琐事也没多少兴趣,只听了几句就随意地点了点头:“染一下也好。你去安排吧。” 陆希正庆幸不用再听人当面指指点点,就听冯特伯爵有些庆幸般地叹了口气:“幸好只是一个社交季,也不用你真的表现有多出色,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反正回来就可以订婚。” 等一下!回来就订婚? “跟谁订婚?”陆希忍不住脱口而出。刚才还在说皮肤保养,这怎么就订婚了? “哦——”冯特伯爵仿佛现在才发现当事人在自己面前似的,随意地摆了摆手,“等社交季回来,你就跟丹尼尔订婚,过半年之后再举行婚礼。” 他好像给了陆希很大优待似地说:“所以你社交季能混过去就行,婚事我会给你安排妥当,等你结了婚,再出门社交就会轻松很多了。”毕竟对于未婚小姐,社交上的礼仪要求会更苛刻,但已婚的夫人就自由多了。 “我跟丹尼尔?”陆希万没想到是这个答案。 第28节 “怎么?”冯特伯爵的眼神带上了几分讥讽,“你不满意?” 在这一瞬间,陆希脑海里很不合时宜地跳出一句“头像是我,不满意?” 险些更不合时宜地笑出来,陆希绷紧嘴角控制自己,但这表情落在冯特伯爵眼里,却被误会了。 “那你想跟谁结婚?”冯特伯爵的讥讽里带上了一点愤怒,“伯爵?侯爵?公爵?还是国王?你跟你的母亲还真的是很像,不看看自己的身份,用尽办法也要往上贴!” 如果现在冯特伯爵指责的是真正的露西,大概会伤心委屈愤怒,可惜陆希对此完全免疫,反而觉得有点好笑:“也许像吧。我没有见过她,但作为她的女儿,我想我应该感谢她。”现在已经可以断定,露西的生母肯定是个双黑,这样的血统,她的出身必定不怎么样,绝对没有跟冯特伯爵结婚的资格。 所以露西才会成为私生女,并且从冯特伯爵的话来看,她的生母大概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也就是“爬床”。但是对露西来说,这给了她一半的贵族血统,否则她这一辈子,大概也就只能有农庄那样的生活水平了。 从这一点来说,继承了露西身体的陆希,确实是要感谢她的,否则双黑只能嫁给同样身份低微甚至低贱的人,那陆希现在的处境会更糟糕,十万信仰值恐怕就真会变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冯特伯爵完全没想到陆希会这样回答,脸色更阴沉了:“你还真是跟芭芭拉一样!”丝毫也不觉得羞耻吗? 陆希倒不是觉得那位芭芭拉姑娘做得很对,只是光明大陆阶级分明,不用这个办法,一个双黑的女孩根本没有上升的渠道。而且,双黑凭什么就是低贱的血统呢?因为容易被魔鬼的力量污染堕落?哈,这些话骗骗别人可以,骗她那就算了吧。 而且,芭芭拉爬床是不对,但冯特伯爵别觉得自己就清白得跟圣女一样,难道他不愿意,还是芭芭拉霸王硬上弓吗? “既然伯爵大人这么看不起她,为什么会跟她生下孩子呢?” 冯特伯爵的表情陡然僵硬,显然,陆希这一句话正中靶心。 “小姐——”伯顿管家终于从隐形人状态里脱离出来,“您不应该这样跟您的父亲说话。” 嘿,合着到了异世界也逃不过一句“他是你爸”?陆希囧囧有神地想,敷衍地哦了一声:“我只是有些好奇罢了。” 冯特伯爵脸色阴沉,明亮的书房里光线忽然就暗了下来,空气温度似乎都跟着下降了。 陆希只觉得脖子后面阴风阵阵的,那几扇宽大的水晶窗上爬上了许多阴影,乍看仿佛窗外有树木投下的影子一般,但刚才她分明看得清清楚楚,书房的窗外并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能够遮蔽阳光,那些影子的下半部分都联系在一起,形成一条深灰色的细线,线的另一端爬过墙壁,最终汇入了冯特伯爵投在地板上的影子里。 “这是冯特家族的血脉力量——阴影。”光球在她的脑海里小声科普,“这是个偏向于黑暗的力量,如果是平民中出现这种力量的人,多半会被当成堕落者的。所以当初的老冯特伯爵只得到了伯爵爵位,还选了长云领做领地……” 欧洲的爵位其实是按身份来的,比如男爵原本多数都是本地的地主,而子爵则是当地官员加封而来,侯爵则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按照冯特伯爵这一支的血统,他们既为王室血脉,原本是应该封公爵的。但最终冯特伯爵以生母出身低微为理由,自愿放弃公爵爵位,只得到了王室侍从才会封赐的伯爵爵位,并选择了长云领这样堪称偏僻和贫瘠的领地。但因为他的领地够大,又是世袭,最终成为了割据一方的领主,才多少掩盖了他不为王室所喜的事实。 现在看来,冯特伯爵这一支的问题恐怕不仅仅是出身的问题,与他们所觉醒的力量关系可能更大,选择长云领大概并不是老冯特伯爵深明大义,而是用一种近乎于流放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罢了。 毕竟阴影这个力量实在是有太多文章可做了。虽然不是完全的黑暗血脉,但阴影终归是听起来就偏向于黑暗的力量,只是因为阴影的存在必须依靠光,所以才岌岌可危地将这一血脉保在了“光明阵营”边缘的灰色地带,没有给一脚踢到黑暗阵营去。 窗户上的阴影如同干尸伸出的枯瘦肢体,巴着水晶窗扇,向四边的墙壁扩大。还有些阴影爬在地毯上,如同蠕动的鬼怪一般延伸向陆希脚下。 刚才踩着还感觉温暖的地毯,现在已经像冰块一样冷,寒气透过陆希的缎面鞋子,好像一只只冰冷的小手摸上了她的脚趾和脚背,甚至还想沿着小腿往上爬。 伯顿管家身体向前倾了倾,却被冯特伯爵投来的目光阻止了,只有些焦急和担忧地望着他。 陆希抬抬脚,稍稍提起裙子,看了看已经爬到自己脚下的阴影,镇定地问道:“这些阴影能做什么?” “哼——”冯特伯爵刚刚发出一个音,就听他的这个私生女问道,“它们这样从窗户和地毯上爬过,能把窗户擦干净吗?能杀死地毯里的螨虫吗?” 冯特伯爵后面的话全都噎在嗓子里。他们这一支的血脉激发之后,从自己的影子里投射出来的阴影如果抓住了人,即使是正式骑士都会被拧断骨头吸干生命。凡是见到这阴影的人无不惧怕和警戒,就没见过拿阴影当清扫地毯的仆役问的。 伯顿管家也呆滞了一下,下意识地问:“您说地毯里的什么?” 陆希是直接用了英语里的“acarina”来指代螨虫,这个词儿对光明大陆的人显然是陌生的,于是她又解释了一句:“就是一类非常细小的虫子,体形像蜘蛛,有些会存身于地毯或者被褥之中,会引起疥疮。” 这解释并不很科学,但是用光明大陆的语言和知识也就只能说到这样了。 地毯里的虫子?地毯里有虫子!这简直是对伯顿管家明晃晃的指责,老管家下意识地就挺直了身体:“小姐,地毯是每天都要拿出去清扫的,绝不会有蜘蛛!”书房的地毯要一直都保持着干净的乳白色,连一点污渍都不允许有,更别说什么蜘蛛了!哪个仆人如果敢把蜘蛛留在地毯里,那就等着被辞退吧。一个合格的管家怎么会容许这种事发生! “我说了是非常细小的虫子。”陆希耸耸肩,“长得像蜘蛛,但并不是蜘蛛,最小的螨虫,仆人的眼睛根本看不到,就连管家您也一样。” 伯顿管家的脸都胀红了,看他的样子恨不得马上趴到地毯上找一找,以证明陆希完全是无中生有。然而冯特伯爵的脸色却有点变了,延伸到陆希脚下的阴影退了回去,在地毯上弥散开来,像在搜索什么。 片刻之后,阴影不动了。 冯特伯爵的表情僵在了脸上。阴影能够吸收生命力,自然就能感应到活着的生命。只不过在陆希说之前,他从来没有想到地毯里还会有什么虫子,也就从没有注意过——他身为大骑士,五感都得以大幅加强,就这都没在地毯上看见过什么虫子啊…… 但是刚才陆希一说,他下意识就发动了感应,然后……许多极其微弱的波动从地毯的毛绒里扩散出来,竟然让这个曾经斩杀敌人无数的战士都有些发毛——在他的脚下,真的有这么多的虫子! 虽然这些虫子的生命波动细微到几乎难以感应,只需阴影随意扫过就能将它们全部吸干,可是这数量却着实有些惊人——太多了!在他以为是干净的地方,就在他的身边,竟然就有如此之多的虫子! 哪怕冯特伯爵并不怕虫子,心里也不舒服。 他不由得再次打量陆希——连他这个大骑士都没有注意到的,她又怎么会发现呢?难道她真的像她的母亲一样,也得到了神谕? 第35章 那是你妈(一)、看来你没有继承你母亲的能力啊 想到陆希的生母, 冯特伯爵顿时情绪复杂,那是受骗之后的恼怒,与自己居然上当的羞怒, 还有对那些糟心结果的愤怒, 以及还有几分连他自己都不肯承认的遗憾——有些事情其实也是有好处的,只是找不到能够只获得好处而不要坏处的办法…… 但是陆希好像跟她的母亲还不太一样, 至少在那个村子里…… 冯特伯爵还没整理好自己的思绪, 书房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声音,是琳在说话:“夫人,伯爵大人在书房里跟小姐谈话,您不能——” 但她的话还没说完,书房门就被推开了,一个穿着宝石蓝色长裙的女人, 昂着头走了进来。 这女人皮肤白皙, 一头灿烂的金发高高盘起, 露出修长的脖颈。一条三排的珍珠项链从颈间绕过,末端垂下一颗硕大的水滴形红宝石, 几乎把裙装露出的那部分胸口完全盖住。 说真的, 一样是蓝色系的裙子, 穿在这女人身上的效果跟陆希真的高下立判。而且这条裙子上满是金银线刺绣,还有层层叠叠的花边,映着阳光华丽耀目, 就连裙下露出的鞋子,瞧着也满是刺绣, 一派奢华。 “夫人——”伯顿管家微微皱着眉头, 向女人行了一礼, “您应该先让人通报一声的……” “我只是想早点见到露西。”女人似笑非笑, 显然也并没有把管家放在眼里,只看向冯特伯爵,“毕竟她现在也是我的女儿了,不是吗?之前在农庄那样的地方长大,真是吃苦了。” 她说着关心陆希的话,但是眼睛根本没往陆希身上看:“伯爵大人,我想法比奥回来见到这个堂妹,应该也是很高兴的。她很像芭芭拉。” 这几句话让冯特伯爵的脸色更阴沉了。窗户和地上的阴影已经收回他的影子里,但陆希觉得他的影子斑驳闪动,似乎那些阴影并没有完全消失,还在很不快地晃动。 “安娜,你不应该如此失礼地闯进来。” 别看伯爵夫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头昂得像天鹅一样,但冯特伯爵一开口,陆希还是发觉她下意识地把肩膀向后展了展,下巴也向后缩了缩,显然还是有点怯意的:“下午茶的时间到了,露西远道而来,有什么话都可以慢慢说不是吗?” 冯特伯爵看起来也不想跟她起什么冲突,还是点了点头,从摇椅上站了起来。不过在走出书房之前,他对伯顿管家说了一句:“让人把书房的地毯撤了吧。” 陆希低下头,如果不是心有余悸,她可能笑出来了。 “刚才很危险啊——”光球虽然是在陆希的脑海里说话,可是声音依旧压得低低的,仿佛再大点儿会被听见一样,“如果冯特伯爵想要杀你,那些阴影一下子就能把你吸干……” 陆希后背上也有点儿汗湿,不得不承认:“有点大意了……” 她的性格向来就比较硬,刚工作的时候就因为硬刚非要把侄子“介绍”给她的副院长,导致接下来什么下乡支边任务都有她的名字,好几年都只在各个偏远乡村奔波。 当时就有吃过亏的同事劝她服个软,行不行的先糊弄一下,等副院长的侄子自己腻了,自然就能自由。但是她一直都没松过口,宁肯在山区风里来雨里去地熬。 好在最后她靠这份资历和过硬的技术被越级提拔,副院长反而被双规掉了,总算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不过——陆希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她那个法制社会,跟光明大陆可是完全不同的,别说一个副院长,就算省长都不能抬手杀人,但在这里,假如刚才冯特伯爵真的发起疯来,她可没有自救的能力。 忍忍,忍一忍,陆希在心里安慰自己,好歹是你爸——不,好歹是露西的爸,看在他能给你一个更好完成任务的身份上,忍耐忍耐再忍耐…… 但乱点鸳鸯谱真的忍不了!何况这都不是“介绍”,而是直接包办婚姻了啊。 “我说为什么要把我找回来呢——”陆希算是看清楚这个操作了,“合着我就是个工具人,重点是让他的心腹当家做主啊。”所以丹尼尔这才是亲儿子呢。 光球有点懵:“亲儿子?不,不可能吧……” “我不是说血缘上的亲儿子。”陆希被这傻球气死,“我是说他打算把长云领留给丹尼尔,在他心里丹尼尔才是他的继承人,至少能继承他继续跟教会对着干的遗志!” 光球还在发懵,冯特伯爵忽然回头看了陆希一眼:“你在做什么?” “什么?”陆希被吓了一跳,“我怎么了?”难道冯特伯爵能感觉到光球的存在吗? 冯特伯爵皱起眉头打量了她一下,没说什么又转过头去了,倒是伯爵夫人似笑非笑地说:“是不是衣服和鞋子穿着不太舒服?我都是照着白都最时兴的式样准备的,也许不太合适?” 说是“不太合适”,其实是想说她一个乡下土包子突然穿上这么贵重的衣物“不太适应”吧?陆希回她一个假笑:“原来是您准备的,劳您费心了。”难怪给她准备这种湖蓝色,估计是早猜到原身会晒得比较黑了。 伯爵夫人挑剔地打量她一下,转头对等在书房门外的一个中年女人说:“看来这种颜色确实不太适合露西——可惜了,这可是白都的年轻小姐们最喜欢的颜色呢,明年社交季大概还会继续时兴。” 中年女人的长相很容易让陆希想起自己那位尖酸的远房姑妈,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有点儿像:“小姐应该好好用一段时间的美白水,以及防晒。出外交际的时候就只好多上点粉,毕竟芭芭拉的肤色就比较深,这可能是没办法改变的。” “那维卡你就多费心吧。”伯爵夫人愉快地说,看来这位维卡女士把陆希跟芭芭拉联系起来,让她挺开心的。 如此看来,芭芭拉就是原身生母的名字了。陆希瞄了一眼伯爵夫人——估计芭芭拉真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不过也可以理解,一位公爵的女儿,在长云领却只能做个名义上的伯爵夫人,还不如一个双黑能生下冯特伯爵的子嗣——虽然陆希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但在伯爵夫人看来,肯定是一种耻辱了。 那这位维卡女士肯定也不会让她好过。陆希在心里叹了口气,正准备给自己做点心理建设,就听冯特伯爵淡淡地说:“这件事伯顿已经安排了,包括礼仪教师在内,也找到了合适的人。至于明年社交季她穿什么衣服,等礼仪教师来了再安排。天气冷了,就让维卡好好照顾你吧。” 伯爵夫人的脸色顿时变了:“这些事本来都应该由女管家来安排。” “伯顿会做得很好。”冯特伯爵不容她置疑地说,口气十分强硬,“维卡更应该关心你的气喘病。” “我看伯顿才更应该关心你的病。”伯爵夫人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尖锐起来,“那些事情你原本都应该交给法比奥去管,反正他将来也要继承领地不是吗?” 看来冯特伯爵和伯爵夫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很糟糕。陆希默默地松了口气,对工具人来说,这是个好消息。更好的消息是长云领显然还是冯特伯爵当家作主,就是不知道他的身体究竟怎么样,还能坚持多久。 陆希不由得用医生的眼光打量冯特伯爵。但一时之间除了有些老态之外也看不出什么来,唯一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就是冯特伯爵走路的姿势有些别扭,似乎一条腿不太方便。 再想起他刚才一言不合就放阴影的做法,真不像身体不好的人哪…… 但是一提到冯特伯爵的病,伯顿管家那张万年不动的脸都一下子阴沉了下来,看起来还想顶撞一句的样子,丝毫也不顾伯爵夫人身为城堡女主人的尊严,可见冯特伯爵的身体确实是出了大问题。 但是,究竟是什么问题呢? 冯特伯爵本人倒是神色不动,只淡淡地回了一句:“不管谁继承领地,你做你的伯爵夫人就可以了。” 伯爵夫人美丽的脸顿时有点扭曲。的确,无论谁继承领地,她都仍旧是伯爵夫人,可是一个现任伯爵的妻子跟一个伯爵的遗孀那区别可就大了。 这些年来她一直都在等冯特伯爵去世。到时候没有继承人,她再通过父亲去运作一下,很有可能由她来继承爵位,成为女伯爵。哪怕不一定能够世袭,对她来说也足够了。 可是王室那边先是派来了一个法比奥——也不知道是冯特伯爵哪个堂兄弟的儿子,只因为有冯特这个姓氏,就有了继承权。 而且这个法比奥是个废物,冯特伯爵教导了他好几年,他到现在也只是个骑士侍从。听说他还曾向王室购买过能提高能力的炼金药水,可是服用之后仍旧没能成为正式骑士。 就这么个废物,她还不得不憋屈地去笼络他,以便在他继承领地之后仍然能够尊敬她,保证她现有的地位。 可是好不容易把人笼络住了,不知怎么的冯特伯爵又突然对他不满意,想着另换一个继承人了! 这算什么,她几年来都是白费力气了?更何况冯特伯爵要换上的是谁?是他的私生女,当年那个下贱的芭芭拉生下来的野种! 将近二十年的等待全都要落空,伯爵夫人可以忍受法比奥,却不能接受自己从前的女奴生下的孩子成为继承人!怎么,难道过几年,她这个已故伯爵的遗孀,就要看新任女伯爵的脸色吗?这么一个双黑的贱民,她也配! 伯爵夫人也不知道自己是在谩骂从前的芭芭拉,还是在骂这个跟芭芭拉长得颇为相像的小丫头了。又或者其实在她心里,她真正想痛骂的是那个让冯特伯爵拒绝跟她结婚的女人,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平民。 而对她来说,无论是芭芭拉还是陆希,反正都是耻辱——冯特伯爵竟然无视她的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却愿意接受一个女奴,还允许这个女奴留下孩子,这简直就是明晃晃在打她的脸! 当然,芭芭拉是自己找到机会主动爬了床,但之后呢?不要以为她不知道,长云领发生的事情怎么可能完全瞒过她的耳目?芭芭拉谎话连篇,而冯特伯爵居然相信了,直到她生产身亡之后,冯特伯爵才发现自己上了当,愤怒之下把私生女送走——这简直是个笑话! 更可笑的是,现在他又把私生女给接回来了,可见他心里还是惦记着芭芭拉,甚至忘记了当初她的欺骗,认为她的女儿比法比奥更好! 伯爵夫人只觉得自己的怒气都有些压制不住了——这些双黑血统的贱民,到底有什么好处,能够这样吸引男人? “您说得对——”伯爵夫人露出讽刺的笑容,“作为伯爵夫人,我应该做好自己事,比如说关心一下您的女儿。哦对了,我听说奴隶们又在种那种植物了,叫什么来着?对了,叫马铃薯是吧?露西——” 第29节 她转向陆希,虚假的笑容像花儿似的绽放:“你还没有见过吧?那可是芭芭拉依从神谕找到的植物,奴隶和贫民们都很喜欢呢。就是不知道种下去是会获得丰收,还是会引来虫灾。” 冯特伯爵和陆希的脸色同时有了变化——冯特伯爵是因为“虫灾”,而陆希则是因为“马铃薯”…… 天呐,马铃薯是芭芭拉找到的植物?那个穿越的同乡,竟然就是原身的生母?那公共厕所也是她的杰作了?等下,既然知道搞公共厕所,怎么没搞粪肥呢? 这消息太有冲击力了,以至于陆希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不过伯爵夫人显然以为她是被马铃薯这个陌生词汇引起的茫然,于是轻笑了一声:“怎么,露西你真的不知道吗?看来你没有继承你母亲的能力啊。” 神谕,多么可笑的借口。找到一种生长在地下的不洁植物,发现了只配给奴隶和贫民食用的低贱食物,就敢说自己得到了神谕?她身为公爵小姐都没有得到神恩,一个女奴凭什么得到神谕? 更可笑的是冯特伯爵还相信并且照做了。不仅仅是这种不见阳光的食物,还有那个什么肥料…… 呕——伯爵夫人想起十几年前的那件事简直都要呕吐,竟然想拿那些污秽之物去代替牧师的祈福,简直是异想天开——不,这就是渎神! 结果怎么样呢?那一年田地里到处都是虫子,有些田地的作物几乎被吃空!虫灾,这就是神降下的惩罚。如果这消息让教会知道,教会完全可以定这些人渎神之罪,把他们统统绑上火刑架! 伯爵夫人的目光从冯特伯爵和伯顿管家身上挨个掠过。真可笑啊,那时候她还对冯特伯爵抱着希望,希望他看穿了芭芭拉的欺骗之后会选择她,毕竟她才是他真正的合法妻子,有哪里比不上那个女奴呢? 如果早知道有今天,早知道这个该死的男人还会把这个野种接回来,当初她就应该狠心去举报!有虫灾作为实证,就是王室都无法为长云领开脱! 心里狠狠地咒骂着,伯爵夫人脸上还保持着微笑:“那么露西你会不会制作肥料呢?如果——” “安娜!”冯特伯爵猛地抬高了声音。他的声音在城堡的走廊里竟然引起了滚雷般的效果,震得陆希耳朵都嗡嗡地响,显然是用上了骑士的力量。 伯爵夫人也是脸色发白,后面的话都被噎了回去。她身边的女管家维卡虽然扶着她,自己的脸色也不好看,都是摇摇欲坠的样子。 好在冯特伯爵没有再说什么,迅速收回了力量。现在一行人已经走到了餐室门口,他却直接转身,拂袖而去,没有再给伯爵夫人留半点面子,同时冷冷地吩咐伯顿管家:“送小姐回她的房间。” 下午茶没了?陆希不由得往餐室里面看了一眼——她都闻到香味了呢。 这间餐室应该是专门用来吃下午茶的,房间不大,却同书房一样做了宽大的窗户。而且从这边窗户看出去,入目是一块修剪整齐的草坪,在这种天气里还保持着绿色,并开满了白色和粉红色的雏菊,色调轻快,看起来赏心悦目。 不过更吸引陆希注意力的是已经被仆人推进餐室的银餐车,三层的银架上摆满了三明治和松饼,散发着甜蜜的香味,让陆希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肚子里发出低低的一声“抗议”。 推着餐车的男仆仿佛察觉到陆希的目光,站直身体转过了头。这张脸一落进视野,连陆希都愣了一下——这年头的男仆,都要有超模的水准了吗? 第36章 那是你妈(二)、这个话题比迷失之战还糟糕 陆希知道贵族家的仆人也是一种脸面, 尤其是贴身的男仆和女仆,讲究的贵族都要精挑细选,不但人要忠心能干, 还要长得好, 所以这岗位竞争极其激烈。 但是,就没想到还能内卷成这样啊…… 推着餐车的男仆穿的衣服在袖口和领口镶了暗红色的窄边, 这个颜色表示他的地位比那些带白色荷叶边的仆人更高一些。嗯, 因为这个饰边比伯顿管家衣服上的饰边要窄,就表示他比老管家的地位又要低一些。 “夫人——”在陆希比较衣服饰边的时候,那个男仆已经走上前来,“茶点准备好了。” 嗯,所以这个是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了? 伯爵夫人的脸色却很不好看。她叫人准备了下午茶,原本是想了解一下陆希, 看看是否能笼络她的。谁知道一看见陆希那张颇似芭芭拉的脸, 她也不知怎么就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居然就闹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茶点准备好了有什么用,没人吃了啊。 伯爵夫人有气没处发, 索性一扭头, 自己也走了。 男女主人都拂袖而去, 气氛顿时降到冰点,餐室里的仆人都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只有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神情自若, 甚至还抬起眼睛对着陆希笑了笑:“小姐要不要用下午茶?” 这人有一双墨绿色的眼睛,让陆希想起她继父家的妹妹搜集的碧玺宝石。虽然那姑娘说绿色的碧玺不如红色的值钱, 但陆希就是很喜欢那种颜色, 像是一双在地狱里仰望阳光的眼睛。 咳, 那是中二病时期的念头了。陆希把陡然生起的回忆压下去, 但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却挥之不去。 是想家了吗?陆希有些疑惑地自问。 自从爷爷奶奶去世,她跟父母以及他们各自组建的新家庭都不亲近。她有工作有朋友,并不寂寞,为什么反而在这里开始想念他们了,是因为很有可能回不去了吗? “小姐——”琳的声音打断了陆希的思绪,“回房间吧,您喜欢什么茶点,我叫人送到房间里。” 于是陆希就被琳和莉斯一左一右地扶着走了,仿佛她不会走路似的。走出几步,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男仆还站在那里对她微笑。阳光从餐室的窗户洒进来,给他黑色的头发镶上了一层金边,显得那双眼睛的颜色也更深了,黑沉沉的似乎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他是谁?”陆希还是没忍住地问了一声。 琳的脸上露出一点为难的神色:“他是——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海因里希。” 她偷眼观察了一下陆希的表情,欲言又止。 “怎么了?”陆希注意到她的模样,“有什么问题吗?” 莉斯嘴快地说:“小姐您不要跟他说话,伯爵大人不喜欢夫人身边的人。” “不要胡说!”琳斥责了她一声,转而柔声细气地向陆希解释,“海因里希从前没有在别处当过差,所以有些不懂规矩……” 陆希明白这个“没有在别处当过差”的意思,就是说他从前没有在贵族家里做过仆人,属于“野生”的,所以很多规矩都不懂。 但是一个“野生”男仆,现在却成了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这个——真的不是因为脸吗? 当然陆希不是觉得伯爵夫人跟自己的贴身男仆会发生点什么超出下限的事情。光明大陆的风俗在某些方面与地球还是颇有相似之处的,男人可以跟自己的女仆滚床单,贵族还可以在外面找情人,但妻子如果出轨,被丈夫抓住把柄可是件大事,至少是可以立刻提出离婚的理由,这在“只有死亡可以把我们分开”的光明大陆,可是很不一般。 当然,对贵族来说,这事儿其实比表面上要宽松一些,尤其是当妻子找到的情人比丈夫地位更高的时候。比如说历任国王都有情人,情人们的丈夫也只能故做不知。甚至曾有一任国王,因为看上某家的小姐,又碍于已婚男人不能招惹未婚小姐的规矩,直接就硬给她指定了一门婚事。 婚后这位小姐就直接被接进了王宫,而她的便宜丈夫也没敢说什么。听说还有人因为他的升官而羡慕,也希望国王能给自己安排这么一个妻子呢。 不过陆希觉得,冯特伯爵大概是不能容忍的吧?而伯爵夫人自傲于自己的血统,应该也不会找一个男仆那啥啥……毕竟这个男仆虽然不是双黑,但眼睛的颜色那么深,显然血统也好不到哪里去。按伯爵夫人的脾气,就算要找个情人,也要找比冯特伯爵地位更高的吧? “他是法比奥少爷送给夫人的。”莉斯到底年轻嘴快没忍住,“很会说话。” 法比奥,就是冯特伯爵的侄子,原定的继承人。他送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仆给伯爵夫人,是个什么意思呢?而且还很会说话?吹枕头风吗? 琳稍稍迟疑了一下,想到伯顿管家对她们的叮嘱,还是说道:“法比奥少爷跟教会的关系近来很亲密,前一阵子他离开长云领去了白都,就把海因里希送给了夫人。” 陆希琢磨了一下,感觉自己明白了她的意思。 冯特伯爵愿意把爵位传给侄子,是因为自己没有继承人,心腹骑士或者管家再怎么亲近,也不可能继承长云领。但是他想找的这个继承人,必须要跟他一条心。 法比奥从前大概是能让冯特伯爵勉强满意的,但随着冯特伯爵身体日渐衰弱,他眼看自己继承爵位已成定局,就渐渐暴露出了与教会的亲近,这引起了冯特伯爵的不满。 离开长云领大概是法比奥对冯特伯爵的“逼宫”,毕竟这些年长云领也只有他一个人被当做继承人教导,他以为自己走了,冯特伯爵仓促之下不可能找到第二个人选,所以还留下一个眼线,好替他传递消息,看看自己什么时候应该回来,向叔叔递出橄榄枝。 然而他没想到,冯特伯爵比他更狠,直接弄回了一个私生女。 哦不,其实对冯特伯爵来说,这样做大概更方便,毕竟陆希要是跟丹尼尔结了婚,就只能当个招牌,而长云领的一切权力都归了丹尼尔,他才是真正跟冯特伯爵一条心的人呢。 想到结婚的事儿,那位英俊的海因里希都不香了,陆希直接把他扔到了脑后,问琳:“卡玛他们呢?” 结婚是不能结婚的,但要离开长云领也不行,只能投冯特伯爵所好,看看能不能让他改变主意这样子…… “他们都已经安排好了。”琳皱皱眉头,“小姐,您的贴身女仆不是随便就可以做的,需要训练。”卡玛一看就是个乡下女人,连基本的礼仪都不知道,怎么能带得出去呢? 而且,她还带了一个奇怪的女孩儿,不管走到哪儿都紧紧护着,不让任何人碰。 母亲护自己的孩子这很正常,但听女仆们说,这个卡玛的举动有些太过份了,而且那个女孩儿身上好像还缠了些布,似乎有意遮挡着什么。 另外,被带回来的那个瘸着腿的少年倒还好,听说他会赶车,现在已经被安排去跟城堡的车夫们一起了。 “车夫——”陆希一阵无语,但也没法说什么,谁让她现在没有话语权呢。 几人说着话,已经回到了卧房。有女仆推来了一辆同样的银餐车,吓了陆希一跳:“我吃不了这么多……” 餐车上摆着刚才她在餐室看到的三明治和松饼,什么夹鸡肉的,夹鱼肉的,抹果酱的,抹黄油的,至少够五个人吃! 琳却丝毫不以为意:“您是伯爵小姐。”难道就摆一块三明治一块松饼?那是伯爵应该有的气派吗?而且以后出去交际,贵族的宴会都会如此,如果在外面露出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模样,那就太有失身份了。 “您慢慢会习惯的。”琳拿过银茶壶,“这是红茶,您喜欢加牛奶,还是加糖?” “红茶——”陆希心里一动,“茶是哪里来的?” “这是真正从迷失之地来的茶叶。”莉斯有些骄傲地回答,“不是有些随便什么领地种出来的劣质茶叶。” 茶,原产地是种花家,如果两个世界同源,那这里的茶叶来源应该也一样。那么迷失之地指的是…… “迷失之地在很远的东方。”莉斯快言快语,“到那里去要绕很远的路,走过一片看不到边的沙漠。教会的东征军曾经去过,发现那里是魔鬼聚集之地,那里的人也都——” 她突然停住了,目光落在陆希的头发上,一脸尴尬。 陆希瞬间就明白了——果然所谓双黑的发源地,就是被称为迷失之地的东方?所以在这个世界,种花家就是迷失之地? “东征军在那里跟魔鬼战斗了一场——”琳拦不住莉斯的快嘴,只能接过话题给她善后,“整片大陆都在战斗中消失了,所以被称为迷失之地。有些人把茶种带回来种植,但是生产的茶叶不如原本生长在迷失之地周围的那些好。” 她硬生生的把话题终于拐回到茶叶上,莉斯才悄悄松了口气,再也不敢嘴快接话,默默地在一边打开一个錾花银罐,露出里面淡黄色的苹果形固体。 种花家在这个世界里已经消失了? 尽管知道是两个不同的世界,陆希还是觉得难以接受,尤其是——“那里怎么会是魔鬼聚集之地?” 这是造谣吧!即使是两个走向不同的世界,陆希也不相信种花家会成了魔鬼聚集之地,这绝对是诬蔑! 东方大国消失,幸存的子民流落在外,就成了容易堕落的双黑血脉?嘿,这可真是诬蔑一条龙服务啊。就那个东征军,要说他们是为了跟魔鬼战斗才远征东方的,鬼才信呢! “这个……”琳其实知道的并不多,她毕竟只是个女仆而已,东征和迷失之战虽然是载入史册的大事,可是其中的详细情形多由教会宣扬,其内容无非是远东的魔鬼多么凶残,东征军又是多么英勇,最后牺牲自我歼灭魔鬼云云,至于远东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魔鬼,倒是没人解释过。 琳能选为伯爵小姐的贴身女仆,是因为她对冯特伯爵忠诚,对于女仆的工作做得出色,礼仪方面也颇为熟悉,并不是因为她熟知光明简史什么的,甚至因为长云领对教堂的限制,她都没法从教会的宣传里仔细了解迷失之战,当然答不上多少来。 “小姐——茶要凉了……”琳努力把话题转回茶点上,“您要加几块糖?这是苹果糖,您喜欢吗?如果不喜欢,还有越橘糖,不过不如这个甜。” “什么?”陆希看了看那精致的银罐,“这是糖?”看着晶莹美丽,倒是挺像宝石的。 “是的,这是用苹果做的苹果糖。”琳说起这个来就从容多了,“伯爵大人也很喜欢。如果您喜欢蜂蜜——” 陆希对糖挺有兴趣,随手拿了一块放进嘴里,确实有一丝苹果的味道,但比苹果甜得多。 琳见她不再问什么迷失之战的事,松了口气,悄悄示意莉斯发挥自己的长处。 “这是从苹果里提炼出来的糖块。”莉斯连忙将功折罪,“这个是从越橘和蔓越橘里提炼的。邻近的绿玉领盛产这几种糖块,还有草莓糖和杏子糖,但因为口味比较酸,伯爵大人不太喜欢,城堡里就没有准备。如果您喜欢,管家回头会安排人向商人们采买。” “从水果里提炼出来的糖……”陆希搜索了一下原身的回忆,想起来光明大陆上的确是这么制糖的,从什么水果里提炼出来的就叫什么糖,而没有统一的果糖、蔗糖或葡萄糖之分。 当然这样的糖里难免有未去除的杂质,糖块越劣质,杂质就越多,味道也就越酸,但总归比水果本身要甜。 像冯特伯爵城堡里用的这种糖已经是优质糖了,水果本身的味道微乎其微,不仔细品尝几乎尝不出来。 当然,价格应该也非常可观。这一块糖可能就值一枚银币,普通人家就别想了,有个水果吃就不错,酸点就酸点吧。 想起以前喝咖啡用的方糖,陆希不由得又想起了同为穿越老乡的芭芭拉,难道她没有想想怎么制糖吗?还是没有找到甘蔗? “琳,说说我的母亲吧。”之前伯爵夫人说的那些话,她都很好奇啊。虫灾是怎么回事?还有伯爵夫人明明提到了肥料,既然老乡搞出了粪肥,为什么外面的地还是在轮耕?老乡究竟搞了些什么啊? 琳脸上的微笑都要保持不住了——这个话题比迷失之战还要糟糕! “这个……我是最近几年才进城堡来做女仆的……”而芭芭拉早在十五年前就没了啊。 “知道多少说多少吧。”陆希也没打算琳能什么都知道,但反正现在是下午茶时间嘛,闲着也是闲着,先打听一点,然后才能知道该怎么去跟冯特伯爵谈起这个话题啊。 琳支吾了半天,还是捡着城堡里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说了说。 芭芭拉原本是伯爵夫人带来的女奴。 第30节 伯爵夫人的年纪比冯特伯爵小整整二十岁,在提起这桩婚事的时候,她才八岁! “八岁?”陆希手里的茶杯都险些掉下来。搞笑呢,老夫少妻也没有这样的,难怪冯特伯爵对这桩婚事如此反感,教会这也干得太过份了,再怎么血统高贵,也不能让一个二十八岁的青年人娶个八岁的小女孩呀。 然而琳对此却仿佛司空见惯一样:“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喀山公爵的妻子去世之后,他娶了亡妻的妹妹,那位小姐当时只有五岁。”公爵的老丈人为了维持跟有权女婿的姻亲关系,想尽办法把仅剩的小女儿塞了过来。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因为旅途太过劳累,五岁的新娘才到新郎的领地,就一病不起,这门姻亲最后也没保住。 贵圈真乱……陆希默默地吐槽了一句。 冯特伯爵当然是不同意这桩亲事的,因为他当时另有心上人,便以议婚对象太过年幼而拒绝了。可是教会那边不肯罢休,这么拉锯一样拖了四年,冯特伯爵的心上人终于嫁了人,这门婚事才最终敲定。 十二岁的新娘也太年幼了一点,所以她带了不少女奴过来,其中很有几个漂亮的,准备尽量安抚丈夫。 芭芭拉本来不在这个行列之内,因为她是个双黑,尽管长得不错,但在奴隶群体中都是被孤立的,伯爵夫人选择她,是因为她有一手化妆的好本事,还会做衣服,很会打扮人。 但是没想到,冯特伯爵心爱的那名平民女子居然也是个双黑,或许是睹物思人,又或许是爱屋及乌,反正芭芭拉就爬床成功了。 “听说伯爵大人原本也是不高兴的……”琳观察着陆希的脸色,随时准备结束自己的叙述,“但她说,她得到了神谕,可以让长云领变得更好,即使不靠教会也可以……” 这本来是冯特伯爵禁止城堡里人提起的,无奈伯爵夫人把这事儿当成武器一样,近来时时提起,所以琳也知道了。 “神谕!”陆希精神一振。神马神谕啊,那就是穿越人士准备搞事了啊! “神告诉了她什么?那个马铃薯吗?” 第37章 那是你妈(三)、这个老乡运气真不好 关于马铃薯的事儿, 琳还真的知道,因为城堡里的奴隶吃的就是这个。 是的,冯特伯爵名下是有奴隶的, 而且待遇比一般贫民还强点儿, 因为能吃饱,尤其是种了这个马铃薯之后。 马铃薯也是芭芭拉带来的, 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弄到的。因为她会给伯爵夫人画美丽的妆容, 伯爵夫人对她有几分看重,因此她也就有了几分自由。所以她以种植一些可以做化妆品的植物为由,把马铃薯混在其中培植,竟然一直没人发现,直到她在爬床之后把马铃薯献给了冯特伯爵。 冯特伯爵对于一个女奴爬自己的床,原本是很恼怒的, 然而芭芭拉告诉他这种植物产出的粮食是小麦和燕麦的数倍, 并且她还知道很多别的事情。 芭芭拉说, 这是神谕。 她说消失的东方古国并非魔鬼聚集之地,双黑也不是堕落血统, 她得到神谕即是证据, 正是因为神谕, 她才能找到马铃薯。 陆希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她也不相信这个世界的种花家会是什么魔鬼聚集之地,更不相信什么堕落血统,这位老乡知道借此机会摆脱血统论, 做得不错嘛。 “可是——”琳小心翼翼地看着陆希,“可是这是假的……” “假的?”马铃薯是假的?难道种下之后没有丰收? “最开始的时候倒是丰收了, 可是后来就引来了虫灾。”琳战战兢兢地说, “听说那一年伯爵大人的田地里到处是虫子, 奴隶们抓都抓不完。连附近的农田也被殃及, 大家都说,都说——都说是因为有人冒称神谕,所以神降罪了……” “胡说!”陆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什么神降罪了,一听就是乱扣帽子。远的不说,她带回来的汉克不也是假称有神谕让自己当牧师的吗?结果怎么样,神降了什么罪给他? 伯爵小姐带回来的这几个人的情况,早在一行人到达之前,约翰已经传信回来了,像琳和莉斯这样已经被选定为贴身女仆的人都有所了解,莉斯忍不住说:“他的神恩被收回了,这不就是神降的罪吗?” 琳也跟着点头,倒噎得陆希无话可说了。 虫灾是大事,整个长云领都知道。那时候冯特伯爵跟教会的关系已经很僵,本地教堂里的大主教更以神降罪为由,逼迫冯特伯爵向神忏悔,否则就不会为虫灾出力。 说是向神忏悔,其实就是向教会低头,而且条件十分苛刻,冯特伯爵一怒之下非但没有服软,反而直接把圣城派来的红衣主教都赶了出去,于是教会对虫灾撒手不管,且之后也基本不再做什么实事,等于是白收税不干活,终于引得冯特伯爵与他们彻底撕破脸皮,教会索性就撤出了长云领。 “可是我来的时候,看见还有人在种马铃薯……”陆希想起在青石城外看见的情景,不禁发问。 琳有些尴尬:“那是,那是因为……因为种得不太多的话,就不会有虫灾……”实在是因为,马铃薯确实产得太多了。 最开始的时候因为种子少,所以只在冯特伯爵的土地里种了一小块,然后收获的时候引起了轰动。 琳的母亲从前也是城堡里的女仆,她还记得那一次,不少人好奇地跑去围观奴隶们收获,然后就为植株下面那一串大大小小的果实而惊呼了。 当然这种没有见过阳光的食物是很低贱的,只能供奴隶们食用,但因为奴隶们反映太好,后来仆人们也吃过。 很管饱。无论煮还是烤,只要熟了就是软糯的,虽然没有太多味道,却能吃饱,奴隶们都非常喜欢——这比煮豆子可好多了。而且一块地能生产出那么多,他们每个人都能多分到一些。 正是因为产量太高,冯特伯爵才打算大面积种植,让领地的平民也能吃上,他们是不会在乎果实到底长在阳光下还是黑暗中的。 然而大面积种植的第一年,就引发了虫灾,最后马铃薯的收成勉强抵上了虫灾的损失,没有出现灾荒,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于是马铃薯推广计划就此完蛋,人人都在说芭芭拉引来了神罚。原本伯爵夫人要直接把她处死的,可是这个时候她怀孕了。 琳尽量用委婉的话表达,但陆希还是听明白了。芭芭拉借着肚子里的孩子保住了自己,然而运气不好的是,她在生产的时候仍旧去世了,颇有人在私下里说,神要惩罚的人是逃不脱的,即使人不处罚她,神也仍会降下处罚。 “小姐——”琳看着陆希有些阴沉的脸色,不敢再说了。 “行了。”陆希这下午茶也吃不下去了,“我要休息一会儿。” 琳巴不得赶紧结束这个话题,跟莉斯一起把茶点收拾走,然后就跑去找伯顿管家了——她跟小姐说了那么多话,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不合适的。 房间里安静下来,陆希躺在那张大床上,瞪着眼睛看着床顶的纱帐。光球小心翼翼地爬出来:“你在想什么?” “在想为什么会有虫灾。”这个老乡的命真的不好,好端端种个马铃薯,怎么就引来虫灾了呢? 这肯定不是马铃薯的问题。虽然马铃薯确实容易有虫害,但琳也说了,因为产量太高,冯特伯爵舍不得放弃,至今还在种,可并没有新的虫灾发生,可见这虫灾不是马铃薯带来的。 那问题出在哪儿呢?难道真就是芭芭拉运气太差? 陆希忽然想起伯爵夫人说过的话:“肥料——忘记问问肥料的事了!” 当时伯爵夫人一提肥料,冯特伯爵整个人都像是要炸的样子,似乎这个事比马铃薯还要戳他痛脚,肯定是很重要的事! “我看那个女仆不会说了。”光球也在观察琳,“看她跟你说这些都战战兢兢的。” “也对——”陆希双手枕在头下,“其实她知道的也不详细,与其问她,不如去问伯顿管家,或者干脆去问冯特伯爵。” 一提到冯特伯爵,光球就哆嗦了一下:“他,他好像能发现我……” “对啊——”陆希也有这个疑问,“他怎么能发现你呢?你不是只在我意识里的么?”就是说话也只是在她脑海里说,怎么会被发现? “我不知道……”光球苦兮兮的,“也许是因为你当时情绪太过激动,他只是感觉到你的情绪波动……” 情绪波动也能感觉到? “他是你的父亲,你们有血脉上的联系,而且阴影血脉对于生命力的感知特别敏锐,也许跟这个有关系?”光球猜测着,“总之以后在他面前,我就不跟你说话了。如果他真的发现了我,说不定会认为你被魔鬼寄生了。” 陆希哼了一声:“什么都是魔鬼!教会的宣传还真是深入人心。”即使是长云领这些人,对教会如此反感,却仍旧相信着神和魔鬼的存在。 “可是神和魔鬼真的存在啊……”光球试图争辩。 陆希摆手不跟它争论:“先想想该怎么跟伯爵大人谈吧。”看起来,还是应该在马铃薯和肥料上打开缺口啊。 在陆希打谈判腹稿的时候,琳已经把她们刚才的谈话向冯特伯爵回复完毕,然后退出了书房。 冯特伯爵重新坐回了那张摇椅上,而书房的地毯已经被撤换下去,露出了棕红色的木板地面,被擦得微微发亮。 伯顿管家站在他身边,脚下微硬的触感让他也有些别扭,目光总是不自觉地投向地板。 “你怎么看?”冯特伯爵注意到了管家的目光,嘴角也不由得抽了一下。 “是我的疏忽——”伯顿管家有些惭愧。竟然在清洁方面出现这么大的问题。 冯特伯爵摆了摆手:“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我们所听说过的有关神谕的事情,几乎都能证明是假的。”伯顿管家沉吟了一下,还是持保留意见,“包括教会载入史册的那些……” 冯特伯爵讥讽地笑了一下:“你不如说,越是教会宣传的那些,越是最有可能是假的。” 伯顿管家表示赞同。因为眼下就有一个实证,汉克不就是假称得到了神谕,结果被揭穿了吗? “但她又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冯特伯爵问他,“还有药丸的事情。约翰和丹尼尔亲眼看见了,她治好了那些村民。而她应该从未学过什么炼金术。” 伯顿管家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您知道,巫师所用的草药,据说最早就是从迷失之地传出来的……” “你说她是女巫吗?”冯特伯爵望着自己忠心耿耿的管家,“以前你也是这样说的。” 这个以前,指的是十几年前了。 “是的。”伯顿管家低下了头,“我现在也是这样认为的。伯爵大人,迷失之地又被称为巫师之国,不是没有原因的。您懂我的意思,我说的巫师,并不是指教会烧死的那些。” 冯特伯爵当然懂自己管家的意思。管家说的不是那些被莫名其妙扣上“巫师”帽子而烧死的可怜人,那不过是有人以神的名义在残害异己罢了。他指的,是真正获得了魔鬼力量的堕落者,而这些人,相当大一部分都是双黑的血统。 “我知道——”冯特伯爵眯起眼睛,“十几年前,你就怀疑芭芭拉是巫师组织派来的人。但直到她死去,我们也没有发现她与什么人存在联系。” 巫师组织是一个“尚未被找到”的团体,但有几次事件都疑似有他们的身影,这也是双黑被认为是低贱堕落血统的原因之一,他们当中确实出现过不少真的巫师。 芭芭拉当时声称自己获得了神谕,但她的双黑血统让伯顿管家怀疑她是巫师,然而到最后这两者都未能得到证实。 “但是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合理的解释。”伯顿管家皱起眉头,“伯爵大人,一切变化都是从黑莓镇开始的,您能想像一个之前什么都不懂的年轻姑娘,忽然就知道了那么多事情吗?” “那为什么不可能是神谕呢?”冯特伯爵有些疲惫地说。 伯顿管家望着自己的主人。这位伯爵大人是他看着长大的。 他看着他从一个小小的孩童成长为少年,看着他经过艰苦的训练成为骑士,看着他坠入爱河不能自拔,看着他为了自己的爱情和领地与教会和王室苦苦抗争,也看着他在抗争失败后的痛苦和疲惫。 他知道冯特伯爵在想什么——他希望这位伯爵小姐是得到了神谕,就像多年前,与其说他相信了芭芭拉,倒不如说他希望芭芭拉说的是真的,希望芭芭拉能够带来神的旨意,能够证明他对教会的抵制并没有错。 其实伯顿管家觉得自己的主人并没有做错什么。教会干涉王室和贵族们已经干涉得太多了,偏偏这一任国王亲近教会,竟然由着教会打压贵族,还想借此机会收回长云领。如果不反抗,那才是把一切都拱手让人,然后任人宰割了。 但是没了教会,领地的日子确实很难过,领民们也渐渐开始质疑领主的决定,更有些人干脆就偷偷离开了领地。 更糟糕的是,选定的继承人法比奥少爷也倒向了教会,甚至以暗示拒绝继承领地来向冯特伯爵施压,要求他将原来的大主教请回来。 这是冯特伯爵绝对无法容忍的,比起法比奥的无能更无法容忍,所以他接回了自己的私生女,准备承认她的身份。 伯顿管家很清楚,主人是不喜欢这位伯爵小姐的。对冯特伯爵来说,她不是子嗣和血脉,而是他被欺骗又妥协,妥协最后却仍旧被欺骗的实证!只要看见这位小姐,就让他想起是怎么被芭芭拉爬床成功,又不得不忍耐,然而最后一切都变成笑话的。 这是他的耻辱,无法言说,也无法忘记。 而这位伯爵小姐呢,偏偏又跟她的生母太像了——她们都没有对贵族的敬畏之心,即使表面上装得恭恭敬敬,骨子里却写满了桀骜不驯。在被阴影笼罩的时候,伯爵小姐说话的语气,简直就跟当年她的母亲拿出马铃薯的时候一模一样! 然而即使如此,伯爵大人还是希望她真的得到了神谕…… 伯顿管家脸上那永远严肃得像上了浆一样的表情柔软了下来,他看着冯特伯爵,像看到了当年那个小小的孩子:“也许她确实是……您说得对,她从小就被送走,也并没有发现有巫师与她联系……” 他说着违背事实的话。大家都知道,当初把她送走的时候就默认再也不会让她回来,所以这些年根本没有人去关注她,谁知道有没有巫师与她接触呢? “不管怎么样,她比法比奥少爷要好一些。”这倒是伯顿管家的实话。教导了那么多年都没能扭过来的法比奥,还不如这位伯爵小姐呢。 再说了,一个女人,再怎么桀骜又能怎样呢?给她安排一个丈夫,结婚之后丹尼尔就能名正言顺拿到长云领的权力,然后有约翰,还有他,长云领还会按照伯爵大人的意愿延续下去。 冯特伯爵笑了一下,咳嗽了两声:“你说得对。现在就把订婚和结婚的礼服准备起来吧。丹尼尔应该有个隆重的婚礼。”算了,是他不该到现在还抱着一丝希望。 他一咳嗽,伯顿管家的心脏就紧揪了起来。如果不是那该死的诅咒,大骑士在这个年纪正当壮年,怎么会为继承人的事如此纠结? 不,假如没有诅咒,也许伯爵大人还可以升上天骑士,那时寿命也会延长,更不会陷入如今的困境了。 如果让他找到下诅咒的那个人……伯顿管家握紧了拳头,衰老的手背上青筋暴起,他真想把那个人的头都扯下来! 冯特伯爵轻轻地拍了拍老管家的手背:“不要担心,也许几年之内诅咒都不会发作呢。” 第31节 “是——”伯顿管家的眼眶有些发热,但还是顺着他的话说下去,“也许丹尼尔很快就会有孩子,到时候您还可以再教导一位小骑士……” 冯特伯爵笑了笑,没有接下去,而是说道:“安娜那边,你要让人盯着。” “是。”伯顿管家心知肚明。 冯特伯爵又笑了一下,笑容却有些讽刺:“安娜永远在一些小事上才有脑子……”比如准备颜色不合适的衣服,比如不停地提起芭芭拉,好让他厌恶露西。 出于礼貌,伯顿管家是不会跟着伯爵大人一起评论伯爵夫人的,不过他的表情已经说了他心里想说的话——伯爵夫人除了美貌之外还有什么呢?女人不过如此,从小学习的就是如何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得体,如何去吸引追求者,如何笼络自己的丈夫…… 说实话,伯爵夫人在这方面的学习成绩不错,可惜她遇上的是冯特伯爵,她的笼络和讨好都不起作用,剩下的也只能耍弄一些小手段了。 不过,只要她不要昏头到对伯爵小姐下手就好。 “明天我再见她一次吧。”冯特伯爵闭上眼睛,缓缓地说,“不管她是女巫还是什么,只要她能老老实实的……”也就够了。 第38章 那是你妈(四)、老乡的知识不够全面啊 陆希在第二天早餐之后再次见到了冯特伯爵。 本来一家人应该在一起用早餐, 然而冯特伯爵和伯爵夫人的关系已经坏到了连面子情都不愿意维持,所以陆希是自己在餐室里用的早餐,倒也自在。 只是她用餐到尾声的时候, 餐室门外传来脚步声, 陆希转头一看,就见伯爵夫人身边那个英俊的男仆端着一个银盘走进来, 对她躬身行礼, 然后将银盘放到餐桌上:“这是夫人从公爵大人家里带来的秘方做的点心,希望您能喜欢。” 说着,他将银盘上面的盖子一揭,一股类似焦糖的甜香就弥漫了开来。 在甜美的香气之中,英俊男仆的眼睛微微一弯,对陆希露出笑容:“小姐请尝一尝吧。” 陆希很稀罕地打量着眼前的人, 并没有动刀叉:“是伯爵夫人让你来的?”这货叫什么来着?好像是海因里希。 “是的。”海因里希仍旧微笑着, 直直地看着她。 莉斯露出不悦之色, 重重咳嗽了一声。这个海因里希真是不懂规矩,谁允许他这么直勾勾地看着伯爵小姐的?怎么, 用一张脸讨好了伯爵夫人, 就觉得也能用这张脸迷惑伯爵小姐了吗?真是太不成体统了! 别说莉斯, 就是陆希也觉得这家伙有问题,就算是放到她的时代,海因里希这样的做派也有点轻佻, 更不用说是在光明大陆呢。 所以这是准备撩她?难道她看起来就像是见色失智的那种人?太小看人了吧? “味道还不错。”陆希切了一块蛋糕尝了尝,“就是糖放太多了。”幸好是焦糖, 那微苦的香气还调和了一点, 要不然怕不是要甜得齁死人。 糖放太多了…… 这个评价让莉斯都顾不上海因里希了, 有些失态地张了张嘴巴——谁会嫌糖放得多啊?这可是糖!多珍贵多好吃的东西啊! 倒是海因里希, 一怔之后又笑了起来:“我记住了。” 陆希总觉得他笑得不对劲儿,仿佛猫儿见了一只特别有趣的耗子一样。这就有点奇怪了,就算他背后撑腰的是伯爵夫人和那位法比奥少爷,他也终究只是个男仆,有什么资本把自己当成猎手,而把她当成有趣的猎物呢? 不过这念头在陆希脑海里一掠就过去了,随便海因里希打什么主意,在她这儿反正是行不通的,她可是个莫得感情的任务机器,现在考虑的都是一会儿怎么跟冯特伯爵谈。 再次进入书房,陆希一眼就看见了撤去地毯之后露出来的地板,但是感觉到书房里的低气压,她十分明智地控制住了自己的嘴角,一眼都没往地板上多看,仿佛昨天说什么螨虫的人根本不是她似的。 可能她这识趣的举动让冯特伯爵稍微愉快了一点,他打破沉默开了口:“坐吧。” 说是让她坐,但还没等陆希屁股挨到椅子边儿,冯特伯爵的下一句话就让她差点又站了起来:“你是女巫吗?” 不带这么扣帽子的!难道昨天的见面让冯特伯爵对她这个继承人不满意,打算直接把她送上火刑架吗? “我不是女巫。”陆希镇定了一下,环顾书房里只有伯顿管家一个人,稍微放下点心,这看起来不像是要把她抓起来的样子。不过,如果真要抓的话,冯特伯爵一个人也足够就是…… “球啊,是生是死在此一举了啊……”陆希苦中作乐地向光球念叨了一句,“反正你们这人设要是把我坑死了,你也得跟着我格式化,到时候大家一块儿玩完。” 光球在她的意识里猛闪,大概是想说话又怕被冯特伯爵发现,更砸实了堕落者的罪名。 书房里的气氛像死了人一样凝固,陆希深吸了口气。虽然她没料到冯特伯爵会来这么一个开场白,但昨天打好的腹稿到底不是白折腾的,她抢在冯特伯爵前面开口:“您觉得,女巫是什么?” 冯特伯爵没说话,显然压根没想捧她的场,于是陆希只能自己接自己的话:“教会说,女巫是魔鬼的仆人,利用魔鬼的力量来欺骗和诅咒世人。但是教会说的,就是正确的吗?” 伯顿管家的眉心猛地一跳。这句话他曾经听过,十几年前的芭芭拉就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教会说的,就是正确的吗? 冯特伯爵面无表情,但伯顿管家可以肯定,伯爵大人肯定也记得这句话。 果然,冯特伯爵往后仰了仰头,打断了陆希接下来的话:“芭芭拉也曾说过这句话。” 嗯?陆希稍微有点尴尬。她可不是想抄袭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当时我觉得她说得对。”冯特伯爵淡淡地说,“她还说教会只是假借神的名义来夺取权力,教皇也根本不是什么神的代言人,神根本不需要代言人,反倒是教会垄断了得到神恩的方法,是在断绝信众与神之间的关系。”这些话每一句都说到了他心里,所以十几年过去,他也仍然记得清清楚楚。 陆希也不由得点了点头。没错,她想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所以英雄所见略同,她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看起来恐怕还是同时代的人,接受过同样的教育,当然会有同样的思想。 可是还没等她把头点完,冯特伯爵就露出了一个冷笑:“可是后来发生的事,跟她说的完全不一样。” “您是说虫灾的事情?”陆希沉吟了一下,“但是那应该是天灾,不能怪人吧?” 这话一说完,陆希就发觉不对了——在21世纪,天灾就是天灾,但在这里,天灾就是神罚啊! 果然冯特伯爵的脸色霎时间变得极其难看:“天灾,是啊,的确是。她说她得到了神谕,结果最后招来了神罚。” 他蓦然抬起眼睛,锐利的目光几乎要钉在陆希脸上:“我不管你是女巫还是什么,既然来了长云领,那你就老老实实的做你的伯爵小姐。等结婚之后,长云领的事就交给丹尼尔——你可以放心,丹尼尔保证你的生活,你想要什么他都会满足你。将来你们有了孩子,爵位也是你的孩子——” “等等,等等!”陆希大吃一惊。刚刚不是在讲马铃薯吗?怎么说着说着就变成她结婚生孩子了? 冯特伯爵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他确实曾期待着陆希是得到了神谕,但他心里清楚,事实上最大的可能应该是如伯顿管家所说——陆希是个女巫,芭芭拉也是。 而现在,一提起虫灾,他最后那点儿隐密的希望也被打破了。什么神谕,最后招致的只是神罚。如果他把希望再寄托于陆希身上,难道还要再来一次神罚吗? 算了吧。与其这样折腾,倒不如让陆希老老实实做个工具人,以保证长云领不会落进教会手中就行了。至于没有教会祈福这种事情如何解决,就交由丹尼尔这些年轻人去考虑吧。 冯特伯爵合上了眼睛。他累了,身体内的诅咒蠢蠢欲动,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压制不住,瞬间爆发出来。 而且,那个他一直心心念念了二十多年的人,在一年前也蒙主恩召,去了光明之山。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就这样吧。雄心壮志消磨之后,他只剩下了深深的疲惫,也许教会太庞大了,凭他的力量,根本无法推翻。 “小姐——”伯顿管家压制住心里的哀伤,想上前将陆希请出书房。伯爵大人已经拼搏了这么多年,如今他自己想放弃,那就让他休息吧。 “等一下!”陆希抬手挡住了伯顿管家的手,“您是什么意思?您是说芭芭拉带来了马铃薯,然后就招致了神罚?您觉得这可能吗?马铃薯不是现在还在种植?一种能填饱穷人肚子的食物,为什么会招来神罚?难道神不是爱世人的吗?” “不是马铃薯……”冯特伯爵已经不想再费口舌,尤其是不想再提起那件事,“你出去吧。” “您不讲清楚,我是不会出去的。”陆希稳稳坐着不动。 冯特伯爵这莫名其妙就转变的态度打乱了她的计划,陆希不得不再次采取她最熟悉的方式——硬刚。 “可能我还要很遗憾地告诉您,我不跟丹尼尔结婚。”这可是个原则问题,必须说清楚! 冯特伯爵的眼睛猛地睁开,脚下的影子都活动了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跟丹尼尔结婚。”陆希指了指在地板上伸长的阴影,“您不用这么激动。我倒想先问问您,您的领地目前的情况——您满意吗?” 冯特伯爵的眼睛眯了起来。满意吗?他怎么可能满意! “看来您是不满意的。”陆希观察到地板上的影子停止了活动,心里松了口气,“那么,十多年前您尚且努力想去改变,怎么到了今天,您反而是要妥协了吗?” “呵——”冯特伯爵上下打量陆希,仿佛不认识她一样,“你好大的口气啊……一个女人——” “女人怎么了?”陆希最不爱听这话,不客气地就顶了一句,“长云领倒一直是男人统治呢……”结果统治成什么好样子了吗? “小姐!”伯顿管家不得不出声。陆希这话说的,连他这张老脸都有点挂不住了。 “哈!”冯特伯爵倒没有如陆希想像的那么暴怒,反而是更讽刺了,“那要把长云领交给你来管吗?” 陆希毫不怯场:“那也不是不行。” 冯特伯爵的笑容收了回去,冷冷地注视她片刻,向伯顿管家点了点头:“告诉她,芭芭拉当初折腾出了什么事。” 哎哟我的妈呀,终于可以说到正题了。陆希暗暗抹了把汗,正襟危坐,准备听题。 伯顿管家的叙述像他这个人一样,感觉说出来的话都是横平竖直的——好吧,光明大陆的文字是字母构成的,没有横平竖直这种说法——反正就这么个意思吧。所以尽管他用了一些隐晦的说法,陆希还是听明白了:“您是说,粪肥?” 果然伯爵夫人当时说的肥料就是这个啊! 她的用词让伯顿管家的表情稍微有些破裂——在伯爵大人面前,怎么能这么直白地说出“粪便”这个词来,而且说话的还是一位小姐…… “就是这种东西。”冯特伯爵的表情仿佛有一堆五谷轮回的产物堆在他面前,“她说用这个,就可以代替大主教的祈福。” “这么说也不是不对啊。”陆希理所当然地点点头,“虽然不一定能代替大主教,但我想代替个牧师什么的完全没有问题。” 这下伯顿管家脸上的表情真的破裂了,他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陆希:“小姐,之后就神罚就降临了。” 神罚,就是虫灾?这下连陆希都有点懵逼:“怎么会呢……”种花家使用粪肥的历史源远流长,这要是用粪肥就招虫灾,种花家怕不早饿死了! 冯特伯爵哼了一声:“怎么会?我也很想知道。” 陆希大脑飞快地转动——不解决这个问题,后续她无论说什么,恐怕冯特伯爵都不会相信了。但问题在于,怎么会呢? “能告诉我粪——肥料的制备和使用方法吗?”粪肥绝对是可以用以及应该用的,那么问题一定出在使用环节上。 伯顿管家的表情又扭曲了一下:“就是……把那些东西集中起来——在城里修了公共厕所,把所有人的……还有马匹或者养的鸡鸭的……还割了荒地的草放进去……”后面这些就比较好说了,“吃剩的食物,以及从树林里弄了腐烂的树叶。” 总之就是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统统混在一起,然后加水搅拌均匀,浇进田里。 伯顿管家一边说,一边不免想起当年那一场有味道的耕作,表情于是再次破裂——今天真是个失礼的日子,竟然让他都无法保持合适的表情了。 陆希的表情跟伯顿管家已经快要差不多了:“等等,这么混一混,然后就用了?” 伯顿管家不得不又仔细回忆了一下那些色香味俱全的步骤:“是的。收集起来堆在一起,等它们腐烂几天,然后就可以用了……”这是芭芭拉说的。 “就随便堆着?”陆希按着太阳穴追问,“堆积了多久?粪肥的温度是多少?” “堆了大概一个月吧……”伯顿管家懵了,“温度?”这谁知道啊? 当时芭芭拉说了这个方法之后,他就安排奴隶们去收集众人和牲畜的排泄物、去外面弄树叶杂草等等,大概花了一个多月——毕竟光建那些公共厕所就花了不少时间呢。之后这些肥料就下地了,因为春耕已经开始,如果不是芭芭拉说马上使用会烧苗,可能还等不了这么久。 “啊!”陆希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感觉头疼。 老乡的知识不够全面啊!只知道预防烧苗,就不知道杀虫吗? 不说别的,从树林里弄来的树叶,荒地上的草,这都会带来多少虫卵啊。不经过杀虫,直接施进地里,那等虫卵孵化并繁殖,不闹虫灾才怪呢!尤其是光明大陆,杀虫都靠牧师,连个杀虫剂都没有啊。靠农夫们用手抓,就是人人都变成八爪章鱼也抓不完! “方法不对?”伯顿管家面露疑惑。 冯特伯爵也睁开了眼睛:“方法不对?”仅仅只是方法不对?而不是那种东西本来就不该用? “就是方法不对。”陆希斩钉截铁,“如果您不相信,我们再来一次。” 冯特伯爵面带犹豫之色,伯顿管家忍不住说:“如果再引起虫灾……” “不会!”陆希正视冯特伯爵,“肥料是可以代替教会的祈福的,这没有错。使用方法不对,只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点挫折而已。难道您在成为骑士的道路上就是一帆风顺,从来没有犯过错误吗?如果犯了一点错误、受到一点挫折就放弃,那您今天还能够成为骑士吗?” 冯特伯爵的表情微微起了变化,陆希趁热打铁:“您把我接回来,不就是不想向教会妥协吗?可是如果一直找不到正确的方法,也不过就是看着长云领日渐衰弱,这样的坚持又有什么用呢?” “不要说了。”冯特伯爵坐直了身体,“你知道正确的方法?” “我知道。”陆希点点头。芭芭拉用粪肥没错,可是她缺少了一个步骤,就是堆肥。 第32节 堆肥,有些人可能习惯叫做沤肥什么的,就是将肥料发酵腐熟的方法。不经腐熟的粪肥其实根本不应该使用,而高温堆肥则可以杀死病菌、虫卵、草子等有害物质,这样用起来才是比较安全的肥料。 “你——”冯特伯爵一句话已经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想问陆希是怎么知道的,可是又预感到不会有什么让他满意的答案。因为在没有证实她说的方法正确之前,无论什么答案都不能让他真正满意。 陆希错会了他的意思,立刻说:“这件事交给我吧。明年春耕,我一定能证实给您看。” 第39章 第一步棋(一)、我们来挖坑吧 “小姐!”卡玛一看见陆希, 眼眶都有些发红了。 自从进了城堡,她就被安排去做打扫。活儿并不累,可是她却心惊胆战, 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伯爵小姐之前答应给她的庇护无法实现, 伯爵大人正如她所担心的那样,不肯接纳她们母女。 所以她这几天吃不下睡不好, 把艾米紧紧带在身边, 生怕有人看到孩子背上的异样,下一刻就会喊人把她们拖上火刑架。 正当她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竟然又见到了伯爵小姐,这简直是坠入深渊的时候又被人紧紧抓住,怎能不让她激动得想要哭出来呢?就连感觉到了妈妈这几天紧张情绪的小艾米,都主动跑过来想拉住陆希的裙子。 不过陆希现在穿的衣服可跟在村子里的时候完全不同了, 艾米的小手刚刚伸出来, 又迟疑着往回缩——她的小手被那精细的衣料一衬, 显得又粗糙又脏兮兮,虽然她在来之前就已经洗过手了, 可是指甲里的灰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洗干净的, 小手背也晒得黑黑的, 衬在柔软鲜艳的衣料上格外明显。 然而她的小手还没缩回去,陆希就伸手拉住了她,笑吟吟地问:“艾米这几天过得好吗?” “好!”艾米立刻点头。对她来说, 这几天比在村子里当然是好多了。因为毕竟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每天还能分到一块白面包或者一碗带咸肉碎的汤, 比在家里吃得都好。而且她还不用被关在地窖里, 可以跟着妈妈到处走, 看到那些美丽的房间和走廊…… 莉斯盯着伯爵小姐的手, 很想把艾米的小手从她手里拉出来——这不像样子啊,伯爵小姐怎么能牵着一个女仆的小孩!如果去了别的贵族家里,也跟下仆如此亲近,那是会被人嘲笑,给伯爵大人丢脸的! 但是还没等她出言提醒,陆希已经把艾米拉到身边站好,然后拍了拍手:“大家,我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了。” 这个大家,应该是指现在站在这间屋子里的所有人,包括琳和莉斯这两个贴身女仆,还有卡玛母女,另外就是何塞和蔫头蔫脑的汉克。 哦,外面还有分配给陆希的二十个奴隶,不过他们没有进屋子的权力,所以莉斯压根就没把他们算进来。 也就是说,这里有伯爵小姐带回来的所有人,还有她们两个贴身女仆?莉斯环顾四周,觉得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伯爵小姐带回来的这都是什么人哪?一对村子上的母女,一个瘸了腿的马夫,还有一个据说是个打着教会旗号招摇撞骗的假牧师! 这么几号人能做什么?或者说得更直白一些,这些人能做的活儿,难道要她们两个贴身女仆也去做吗?莉斯有点儿不祥的预感,尤其是,今天早晨起身的时候,伯爵小姐特地要她拿一件旧衣服来穿。 城堡里怎么会有给伯爵小姐的旧衣服?这些准备好的衣服都是全新的,件件华丽昂贵。一般来说,这些衣服穿过一两次就都会赏给身边的人了,哪儿还能等它旧了再穿?那像话吗? 但是伯爵小姐坚持,所以最后琳去向厨娘那里找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是伯爵夫人有一次赏给她的,因为她做的鳕鱼合了伯爵夫人的口味。 衣服已经赏下来好几年,上面珍贵的花边都被厨娘拆下来偷偷卖给小商人了,只剩下毫无装饰的面料,厨娘舍不得穿,准备把它留着,等自己女儿结婚的时候当做礼服。 这件旧衣拿来的时候莉斯都觉得无法忍受,然而伯爵小姐看着却叹了口气,硬是向琳又要了一件女仆的衣服。虽然在琳和莉斯惊骇的眼神中她到底没有穿,但莉斯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好…… 果然,伯爵小姐下一刻就严肃了面容:“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是比较脏和累的,但是非常重要。你们都是我带回来的人,是我信任的,所以大家务必帮助我,好好完成这项重要工作!” “脏”……和“累”?莉斯觉得脑袋嗡了一下,不祥的预感成真了。她刚惊骇地看了琳一眼,就听卡玛已经第一个跳出来表忠心:“我不怕脏也不怕累,小姐说要做什么,我一定会做好的!” 脏和累算什么呢?伯爵小姐说她们是她信任的人,要让她们一起来做重要的工作,这不就等于把她们母女算做了“自己人”,会庇护她们吗? 何塞当然也点了头,倒是汉克有些茫然:“我,我也算?”他也算伯爵小姐信任的人? 陆希笑吟吟地看着他:“你嘛——我说过,早晚会告诉你那些虫子的事情,在这之前,你得替我干活。”汉克当然不能算可信的人,目前他就是个苦工兼试验工具人,如果能把思想转变过来,那将来倒还可以用一用。至于现在,反正他进了城堡就甭想再出去了,某些程度上来说,他用起来比奴隶还安全。 虫子……汉克本能地又有些胃部翻涌,但同样的,他也确实是很好奇。这些天他反复地想,始终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得到了神恩,肚子里却还会有那些肮脏的虫子。他甚至怀疑这是伯爵小姐搞出来的幻象,就像一些女巫做的那样……但是他又没有证据。 但是现在伯爵小姐又重申一次,说会让他弄明白那些虫子的事儿……是的,他要弄明白,他要搞清楚这究竟是不是诅咒!即使不是诅咒,这也可能是魔鬼力量的污染,说不定就是因为教会撤离了长云领,平民们失去了教堂的保护,肚子里才会生这种虫子呢! 如果他能证明这一点……汉克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他又有了目标了!他要证明这虫子就是因为不敬神明而得上的,那也能证明主的荣光!即使主已经收回了赐给他的恩泽,但这不会丝毫减少他对主和教会的虔诚。 甚至,说不定这就是主给他的考验!汉克振奋地想——也许等他证明了主的荣光,主就会重新赐他神恩,或许还能更进一步! 陆希看着仿佛满血复活的汉克,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不管汉克心里想什么,只要他肯干活就行了。 “小姐,我们现在做什么?”卡玛干劲满满地问。 “唔——”陆希想了想,“先去挖坑建房子。” 高温堆肥,其内部发酵要达到60度以上,并需要保持这个温度至少半个月左右,才能杀死肥料中的病菌和虫卵,达到无害化。长云领这个地方冬天寒冷,如果是在室外堆肥,陆希担心达不到需要的温度。所以她打算建几间板棚来当做堆肥舍,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生个火保保温。 莉斯吊着的心在听到挖坑建房子之后放了下来:“这些工作哪里需要您去做呢?吩咐给奴隶们就是了。” 陆希摆摆手:“他们不知道怎么做。”堆肥的坑也不是乱挖的,还需要通气沟,以利于好氧微生物的生长活动。而且挖坑只是最基本的准备工作,后面才是重点呢。莉斯放心得太早了。 划给陆希的二十个奴隶男女老少都有。因为冯特伯爵手下本来也没有太多奴隶,现在青壮又都要去田里秋耕,剩下还有养鸡鸭的干杂活的等等,所以分到陆希这里的自然就参差不齐。 二十个人里,壮年男人只有四个,倒是有六个壮年妇女,看起来也都很有力气的样子。剩下的十个就是有老有少了。 说是老,其实应该也就是四十多岁,年纪最大的那个大概有五十出头。别看跟冯特伯爵年纪差不多,可是这几个老人后背都有些伛偻,脸上更是皱纹深布,两只手也青筋凸显,陆希觉得21世纪六十岁的人都比他们看起来年轻有精神得多。 至于少,就在八到十二岁之间,一个个三根筋挑个头,胳膊腿儿伸出来都瘦成一把儿,小脸也都尖尖的,显得眼睛倒是特别大。 饶是陆希有心理准备,看见这些人也不由得沉默了一下。 然而她的沉默大概是被误会了,带着最小的那个女孩的妇女顿时紧张起来,大着胆子说:“小姐,我能干活儿,比男人不差!我,我的劳拉也会干活,她会割草,会拾麦穗和豆荚,每次都能拾很多!” 田地在收获的时候,总免不了有漏下的粮食,小奴隶们在收获之后就负责去田里拾捡这些粮食,劳拉一向是手快眼尖,比其他人拾的都多。 莉斯对不等主人开口就先说话的女奴皱了皱眉,旁边带着这二十个奴隶来的监工立刻瞪起眼睛:“小姐没有问你,再敢说话就让你吃鞭子!” 陆希眉头一皱:“吃什么鞭子!这没你什么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监工心里咯噔一跳,连忙赔着笑脸:“小姐,这些奴隶都不懂规矩,我只是怕他们冲撞小姐……” “你就弄些不懂规矩的奴隶来给我用?”陆希一句话就把监工怼得不敢说话,然后她向说话的妇女点了点头:“你叫什么名字?”这些奴隶都有些死气沉沉的,就连那四个壮年男人都畏畏缩缩,倒是这个女奴看起来还有几分活力。 “我叫胡安娜——”胡安娜心里其实也是呯呯乱跳。她丈夫去年冬天得病死了,只剩下她和女儿。这眼看又要到冬天了,这是一年里最难熬的日子,虽然领主大人给他们的食物不少,可是要想吃得饱饱的也是不可能。 而且到了冬天,要干活就会挨冻,不干活口粮就要减少,成年男女能熬过去,她的小劳拉可就不行了。去年她和丈夫两个人养一个孩子还勉强,今年只有她一个…… 现在她们被划分给伯爵小姐来干活,她昨天就打听过了,说是伯爵小姐从外面带回一对活不下去的母女做女仆,还带了个瘸子来做马夫,可见是个心软仁慈的人。她也有女儿,如果伯爵小姐愿意让她的女儿去做女仆,怎么也比在外面干活要强啊。 所以胡安娜一看伯爵小姐皱眉头,就生怕她不满意要换人,尽管心里害怕,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这举动在莉斯看来很不守规矩,但陆希倒是觉得不错,于是直接把胡安娜叫到了自己身边:“既然这样,你就来帮我吧。” 剩下的奴隶们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好几个人心里都有点后悔,暗自打定主意也要多说几句话,说不定能得到伯爵小姐高看一眼呢——他们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要伯爵小姐能多给一口吃的也就够了。 胡安娜也是受宠若惊,连忙拉上女儿,紧紧跟在陆希身后,下定决心不管伯爵小姐交待什么,都一定要好好完成。 挖坑和建板棚对奴隶们来说并不难,主要在于他们不知道应该建成什么样子的。陆希先在地上画出了堆积坑的图样——好在也就是比寻常的土坑多了通气沟,讲解之后奴隶们倒也不至于不懂,然后就是选定地点,并定下坑的大小以及板棚的修建。 这个地点选在城堡外面稍远处,附近都是冯特伯爵名下的田地,这一片地今年刚刚种过燕麦,准备明年休耕。陆希就打算用这片地来做试验田,这样可以最快且最直接地证明,有了肥料就不需要轮耕了。 长云领可耕作的田地并不太多。这片领地整体大概呈鸭蛋形,蛋的小头以青石城为中心,大约占领地三分之一的面积是城镇和耕地,而另外三分之二基本上就是荒山和树林了。 所以别看领地面积顶得上一个大公爵,可耕种的田地就差得太远了。而在教会不干正事之后,领地不得不采用轮耕制,如此一来产出就更少,领民的日子自然越来越难过。 民以食为天,这道理放到哪个世界都是准确的,所以尽管冯特伯爵心里不免还顾忌着上次的虫灾,但最后还是答应了陆希,让她来试一试。 所以这件事必须做好,成功了才能有以后。 陆希毕竟没亲自种过地,对于这一片田地要用多少肥料心里没数,最终还是决定多挖几个坑。她点了八个壮年男女,还有两个年纪不算太大的“老人”和两个年纪最大的少年,把他们分为两队,每队负责挖两个坑。 “就用这样的工具?”陆希对着奴隶们拿来的那些东西直皱眉头。锄头居然是石头的,另外就是她在黑莓镇用过的那种掘棍,铁锹都没得一把。这种工具挖土的效率,那可绝对是刚刚的! 监工连忙上前陪笑脸:“小姐,这都是很好的工具了……”奴隶们都用这些啊,这还是因为他们是伯爵大人的奴隶才有得用呢,外头的平民都未必用得上。 “没有铁器?” “铁器?”监工大吃一惊,“这些奴隶怎么配用那么好的东西呢?再说铁器那么贵……”就算打成器具,也不是用在这方面的。 陆希沉默了一下:“铁器有多贵?我是说,不用像刀剑那么好的。” 监工看起来都要被陆希的比较吓晕了,他比手划脚地讲了一通,陆希才知道,铁器之所以贵,其实是因为没人生产。 光明大陆有没有铁矿呢?有。有没有炼铁的方法呢?也有。什么方法呢?炼金术。 炼金术把铁的精华提炼出来,然后加入一些特殊材料,制成各种武器,比如说约翰和丹尼尔的长剑都是这么来的。 这种武器是附魔的——哦,在光明大陆不说附魔,说是神术物品——比如丹尼尔的长剑叫做霜冻,其上附有冰雪法术,击中敌人不但能破皮断骨,还能给敌人附加一层冷冻效果,冻得对方肌肉僵硬,反应自然就迟钝了。 而约翰的长剑则嵌入了冯特家族的族徽,里面储存着一部分家族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释放出来。这比附着某种法术还要复杂一点。 这种武器,当然不是普通的铁器能够达到要求的。再加上必须使用神术来制造,那成本自然直线上升,可以说,都是金币堆起来的! “可是农具又不需要神术……” 监工愁眉苦脸地说:“可是那些大领主的田地都有牧师和主教祈福……”用什么农具也都能种得不错啊。比如说他们长云领,以前也是这样呢。既然有这些工具就足够,又何必再花钱去换什么铁质农具呢?没有人愿意在这上头花钱,那自然也就没有人愿意制作这种东西了。毕竟,做一百件农具,也比不上做一把神术长剑来得赚钱啊。 而且,能制作神术长剑,那叫炼金术师,其地位不下于普通神职人员。而做农具,那叫工匠,也就是个平民而已。有手艺的人,谁不想出人头地呢? “那就连普通铁匠都没有吗?”陆希眉头皱得更紧了。光明大陆这技术发展完全畸形了啊。 那还是有的。毕竟神术长剑不是人人都用得起,很多正式骑士都只能用精钢长剑呢,更不用说骑士侍从之类。所以普通铁匠也还是有活儿干的。技术好的,靠打造点匕首短剑之类就过得不错,技术差的,大概就只能做个锅什么的了。 第40章 第一步棋(二)、开始干活吧 监工一通科普, 陆希就知道了不少事。 铁匠当然是个手艺活,只不过这碗饭也只能在大领地里吃,穷兮兮的小地方基本用不上什么铁匠。就比如说铁锅吧, 那不是有钱人还用不起呢, 穷人好的用个陶罐子啥的,穷极了的吃什么都是火上烤烤, 还要啥锅呢。 陆希不禁想起了自己留在黑莓镇的那口“锅”, 当时光球说那是“一口好锅”她还不相信,现在看来,可能真还算不错的呢。 不过现在她更关心“精钢”的事儿,谁知一问才晓得,这里的精钢,是指铁里掺进了某种“魔晶”的合成金属。 魔晶, 就是魔兽体内结出的晶石, 里面是有魔力的。把铁里掺进这种魔晶, 铁的质量就会发生变化,从而铸造出更出色的长剑。 陆希琢磨了一下:这不就还是神术长剑那个路子吗?只不过用魔晶里的魔力, 代替了制造者的魔力, 变主动为被动, 所以出来的成品就有点碰运气了。如果魔晶与原材料性状相合,出来的长剑就格外好,性状不合的, 那就差一些。 “是的是的!”监工点头如捣蒜,“听说火焰鸟、火蜥蜴这一类的魔晶特别好用, 还有大地蟒也不错, 就是效果不太稳定。要是冰羽鸟或者霜蜘蛛之类的, 那都不怎么样。” 火系行冰系不行?陆希觉得自己猜对了——炼钢炼铁都需要高温, 火系助燃当然有用,冰系那大概就是来帮倒忙的了。至于大地蟒,听名字有点搞不清情况,暂时存疑。 那要是没有魔晶,打造出来的东西就纯凭铁匠手艺了。听说特别出色的铁匠,拿着普通的铁石也能打造出不逊于精钢的长剑,那手艺差劲的,弄出来的就是黑铁刀黑铁剑,不少小贵族手下的卫兵会用这些东西,看着倒也能唬人,真打起来的时候说不定哪一下就折断了。 陆希嘴唇动了动,强忍着把话咽了下去——质量不好的铁刀铁剑,可不是容易折断么。看来钢铁这方面也是大有可为啊。 不过这件事暂时也做不了,炼钢炼铁的,首先要有铁矿石,然后还要有设备,她现在啥都没有呢,还是先搞她的堆肥大业吧。 “你在这里计数。”陆希其实很想让监工跟着一块儿挖坑,但想想还是放弃了,“每个人挖出来的土装满这一筐就算一个数。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口粮就按计数发放,挖得多分得多,挖得少分得少。” 监工愣了一下:“小姐,这,这计数……”他不会呀。城堡里的管事们能认字会计数,可是他只是个最底层的监工,从来没学过啊…… 陆希一阵头痛,只好换个办法:“谁上交一筐土,就给他一块石子。”连监工都是些文盲,真是叫人头秃。 这样的话,石子就要找比较特殊的了,不能用随地可见的碎石,免得有人作弊。 “有,有那种!”监工在这上头脑子倒是转得快,“我去拿!” 第33节 他跑得比兔子还快,嗖地一下就不见影了,等陆希把人分配好开始挖坑,他就抱着一筐东西回来了:“这是做颜料的白石……” 筐子里是一些白色的碎块,微带光泽,有贝壳样的断口,确实跟荒地上的碎石子儿截然不同。 陆希一眼看过去,顿时一愣:“这是什么?” “是做白色颜料用的……”监工连忙指给她看,“在那边有个做颜料的作坊。咱们长云领出的白色颜料极好,很多大贵族的城堡里都喜欢用这个涂墙壁和作画呢。哦,就连教堂也用。” 教堂的穹顶和四壁大都会绘画,当然绘的都是歌颂光明神或者宣传光明史的图画。因为有“光明”神,所以白色和金色是最常用的颜色,用量很是不少。 长云领的白色颜料极为纯正,用在壁画上真是圣洁明亮,所以销路很好,这也算是长云领目前的一项支柱产业,即使教会与长云领不睦,也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代替品,依旧要购买长云领产的颜料。 但是现在这东西看在陆希眼里,却根本没想颜料的事儿,这,这不就是白垩么! 白垩,天然碳酸钙,当然是能做成颜料的,但它是石灰石的一种,在陆希看来,它最大的作用是烧石灰呀! 本来堆肥也需要一些石灰水,陆希还在发愁不知去哪里找,结果瞌睡遇上枕头,这不就来了吗? “非常好!”陆希是真的笑了,“长云领产这种石头?” 监工不知道伯爵小姐为什么这么高兴,但还是立刻回答:“产的,在边陲镇那边就有矿场。” “嗯嗯。”陆希的脑海里已经开始发散石灰的用途,不过又被她迅速给压住了,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么多事的时候,先把眼前事办好再说。 “那么大家就开始挖坑吧,其余人跟我走。”发现了石灰石,陆希心情顿时大好,摆手示意监工在这里看着人挖坑,自己带上剩下的八个人转换战场。 “小姐,小姐——”监工追在她后面,“您去哪里?”怎么搞半天这还要把人分开的?他就一个人,看不住两边呀。这位小姐究竟要折腾啥哟。 陆希可不管监工心里苦,随便挥了挥手:“你在这里看着挖坑就行,剩下的我自己来。” “那怎么行——”监工一个头有两个大。怎么能让小姐直接跟这些下贱的奴隶呆在一起,还跟他们说话呢? 可惜他追了两步,发现小姐头都不回,更没有为他停下脚步的意思,只好一脸苦逼地停下来,回头冲留下的十二个奴隶瞪起眼睛:“还不快干活!谁敢拖延,小心吃鞭子!” 被带着走的八个奴隶心里其实也挺不安的,胡安娜胆子大一点,不顾莉斯的白眼,小心翼翼地问:“小姐,我们,我们是去砍木头吗?” 要盖板棚就需要木头,可是他们这一群人老的老小的小,只有两个壮年女人,真干不了这个活啊……当然伯爵小姐还带了几个男人,但一个是瘸腿的少年,另一个看着就不像能干力气活的样子。而且他们又不是奴隶,恐怕根本也不会干活吧? “不。”陆希笑了笑,“我们去——烧土。” 其实应该是烧土粪,但是想到大家对“粪”的敏感,陆希还是把这个词儿给去掉了。 然而如此一来众人都茫然起来,莉斯虽然翻了胡安娜白眼,自己却也忍不住了:“小姐,是要开荒吗?” 她家里也是农人,所以知道开荒就是用火烧掉荒地上的草和树,至于说烧“土”,土能烧吗? “你还知道开荒啊?”陆希笑了一下,“虽然不是,但有那么一点像。”反正也是烧草木就是了。 说走远,其实也就是在这片田地的另一端,陆希叫两个壮年女人整理出一块平地,其余的老少都撒出去在田间地头收集杂草枯枝,还有田地里的作物残杆。 要说光明大陆的耕作真的太粗糙了,就这片地,今年秋收之后,田里到处可见小腿长的麦杆,且还有不少杂草! 这种地能种得好吗?陆希直皱眉头,指示孩子们:“都收集起来。还有田边的杂草也拔过来。”沉吟一下,她又问,“平常奴隶们在这里种地,都在哪儿排泄啊?” 这一个问题出来就把所有人都问得瞳孔震颤,连琳都变颜变色地喊了一声:“小姐!”这这这,这是小姐该问的问题吗? 死一般的沉寂之后,又是胡安娜大着胆子向远处的一片灌木丛指了指。她也在这里干过活,奴隶们也只有解手的时候才能松口气,所以为了不让他们偷懒,监工就指定那一块地方让他们解决问题,免得他们跑远了看不见,就不知道在磨蹭什么。 不过胡安娜回答完这个问题就后悔了,因为陆希直接就抬脚往那片灌木丛走了过去。天呐,那是什么地方啊!不但有排泄物,还有随手扔掉的一些垃圾什么的,那味儿…… 琳狠狠瞪了胡安娜一眼,试图拦住陆希:“小姐,那,那太肮脏了,您不能过去!” “只是看看,有什么脏的。” 琳快要哭出来,还是卡玛机灵,率先跑过去看了看:“小姐,那里除了一些干掉的……就是一些吃剩的骨头……” 骨头不是奴隶吃的,他们可吃不到这样的好东西,倒是监工们有时能分到骨头汤,运气好的话还能带点肉呢。 然而骨头终究是不能吃下去的,所以被咂干净了滋味之后也就随手扔了,在那片荒地上散落着,跟一些污物混合在一起。 “都捡过来。”陆希没想到还能有点意外收获呢。骨头是好东西,农作物生长缺不了氮磷钾,骨粉肥料正可以补磷。 琳的脸都要扭曲了,就连一直跟着走的何塞也露出了难以言喻的表情——在村子里的时候,他没有跟着陆希去村长家,所以并不像丹尼尔那样直面冲击,虽然知道村子里的人排泄出了虫子什么的,毕竟不曾亲眼看见。 然而那会儿逃过去的,现在就全报回来了,而且正因为当时未曾被冲击过,现在更没有抵抗能力,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 “何塞去把那些土整理一下吧。把碎石头都挑出去,要细土。”陆希看出何塞的僵硬,偷笑了一下,给他安排了一个“好活儿”。 胡安娜第一个反应过来,提着筐子就拉着女儿过去了。捡这些脏东西算什么,难道她们没有干过脏活吗?至少这个活计并不算很累呢。 她一动,奴隶们也都动了,连卡玛都跑了过去——本来她就是要做伯爵小姐的女奴的,如果真当了奴隶,难道这些活计可以不做么? “用树枝夹。”陆希连忙指示,“不要直接用手抓,小心划破手。另外,抓了脏东西的手,不可以随便揉眼睛或者往嘴里放。” 然后,她笑吟吟地转头对汉克说:“别站着不动啊,去干活啊。” “什,什么?”汉克整个人也要僵了,“我,我也要捡这个?”他不能去整理土吗? “不想干啊?”陆希眼珠一转,伸手指了指另一边的一条小河沟,“那你去把那条沟里的泥挖出来吧。” 这片地其实说起来还可以,因为有一条小河从附近流过,也挖了两条沟渠往地里引水,浇灌起来还算方便。 只是这河水流量不算大,如今又是枯水之期,沟渠已干,里头只剩淤泥。汉克想想挖泥总比拾粪好,连忙拿了锄头往沟里走,谁知这沟渠自打挖了就不曾清理过,里头也不知积了多少枯草落叶,和水中生物的尸体之类,都已腐烂。他一锄头下去,底下的湿泥翻上来,顿时泛起一股子臭味,丝毫不逊于那边的灌木丛。 汉克脸上的表情简直难以形容,刚才的庆幸还没褪去就变成了崩溃,颇为滑稽。 陆希很无良地噗嗤就笑了出来,汉克还需要劳动改造啊。 因为汉克的表情实在太有趣,就连琳和莉斯也忍不住偷笑起来。主仆三人笑成了一团,直到在地头上刨土的何塞忽然转头,陆希才突然发现不远处多了个人影:“海因里希?”这人什么时候过来的! 从城堡出来到这里基本上都是一马平川,海因里希这么大个人过来,她们居然压根没有发现。这人走路没半点声音的,还是他会隐形啊? “小姐——”海因里希礼数周全地躬身,“夫人很关心您,让我来看看您是否需要什么?” 请原谅她不大相信。陆希暗暗地想。当然关心大概确实是关心的,但不是关心她需要啥,是关心她究竟在做什么,是不是在跟芭芭拉做同样的事吧? “我确实需要帮助。”陆希对英俊的男仆露出一个假模假样的笑容,“你来得正好,去跟汉克一起,把那条水渠里的污泥都挖出来吧。” 这下子,海因里希脸上的笑容也忽然间就僵住了:“小姐,您,您要那些污泥做什么?” “污泥当然没有用。”陆希笑吟吟地说着瞎话,“它们太脏了,需要清理出来然后烧掉,免得生出更多虫子。另外,挖去了污泥,水渠也会更好用。所以——”她做了个请的手势,“快点挖吧。” 海因里希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但他到底维持住了形象,没有像汉克一样表情崩坏。但是当他走到水沟边上之后,这张英俊的面具也有点保持不住了:“小姐,工具……” 即使是石头做的农具也不多,现在唯一的一把锄头在汉克手里,被他紧紧抓住不放,绝没有要交给别人使用的意思。所以海因里希就只能用——掘棍了。 用一根棍子在泥里戳来戳去实在有点好笑,陆希笑眯眯地在一边看热闹。不过必须说一下,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同样是在臭泥塘子里挖地,海因里希看起来就是比汉克要赏心悦目一些。而且他的工具虽然很不趁手,最后不得不换了一块长木板来铲泥,但工作效率却不比汉克差,两人挖出来的淤泥基本差不多。 “汉克你不行啊。”陆希无良地刺激着汉克,“唉,连挖泥都不行……” 汉克腰酸背疼。他在村子里的时候当然也是要干点活的,但因为全村人都把他当牧师来尊敬,有的是人来抢着帮忙,所以他已经很久没有干过这么脏且累的活计了。 更何况他听懂了伯爵小姐的话,伯爵小姐其实想说的是:当牧师不行,不当牧师了,挖泥都挖不好…… 这简直是身心的双重摧残,汉克简直想哭一场,但是那太丢脸了。而且这一定都是主对他的磨砺,如果连这都做不好,他还怎么窥破诅咒的真相,宣传主的荣光? 所以他咽下满嘴的苦涩,悄悄地揉了揉被磨红的手掌,在心里背了一小段教义:通向光明之山的路满布荆棘,若走过就得见光明;那满是鲜花的路通往深渊,乃是魔鬼的诱惑…… 陆希看见汉克嘴唇蠕动,料想他不知道又在用什么方法自我鼓励,大概也离不了他的主什么的。不过不要紧,劳动改造也不是一天两天就有成效的,慢慢来嘛。 现在能收集的东西基本都收全了。何塞干活很仔细,那些碎石子什么的都被他和两个女奴隶挑了出去,留下的全是细土。 一群孩子们抱来一堆堆草叶枯枝,把它们一层层铺上去,中间夹杂着老人们拾来的那些已经风干的便便,还有从水沟里挖出来的淤泥,铺了居然也有将近一米高。 还有那些扔掉的骨头也没有浪费,陆希让人把它们砸碎,同样扔进了草堆里,最后再在上面盖一层土,把枝叶压压实,准备工作就全部完成。 “行了——”陆希看着这一上午的工作成果,“点火吧。” “点火?”所有人都茫然。难道伯爵小姐折腾这半天,真是为了把这些脏东西烧掉? 可是,可是如果只是为了烧掉,那随便放把火不就行了,为什么要这么折腾呢? 第41章 第一步棋(三)、观察一颗心灵的挣扎与堕落,他最喜欢了 但是没人敢问, 大家只能看着伯爵小姐亲自上前,接过了琳手里的火晶。 陆希对这光明大陆版打火机也是有兴趣很久了。琳拿的这个是从厨房里弄来的,便宜货色, 整体看起来就是一块稍微发红的长方形石头, 大概有她拇指大小。外头装了个木质套子便于手持,使用的时候揭开上半截的盖子, 用配套的一块打火石一敲, 火晶顶端就冒出一团杏核大小的火苗。这种质量的火晶,火苗可以持续燃烧五六分钟左右,要熄灭的时候直接把盖子盖上即可。 敲击打火,这更让陆希想起打火机了。从本质上来说这两样东西还真像,都是在内部储存了可燃物质,然后撞击点燃, 只不过打火机设计更精巧, 使用更方便罢了。 所以, 尽管力量发展的方向不同,但技能树都是可以点起来的。陆希默默地想着, 点燃了草堆。 浓烟冒起, 一股不太好形容的气味散发出来, 琳连忙上前来拉陆希:“小姐,别让火烧着您。”她现在简直是身心俱疲,这半天折腾的, 总算结束了吧? “嗯——”陆希看着团团白烟,“这要烧上两三天。大家都看明白了吧?就是这样做。这几天, 我们要多烧几堆。” 什么, 还要烧?琳和莉斯简直都是眼前一黑了。伯爵小姐这是要天天出来折腾这些臭东西吗? 胡安娜倒是十分亢奋:“是, 小姐。我知道别的地里还有几条水沟。还有那条河里也有很多淤泥, 要挖出来吗?”这活不轻松,可也不比平日里干的更累,还能让伯爵小姐高兴,简直再划算也没有了。 至于说伯爵小姐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管那么多呢,她不过是个奴隶,能让主人满意才是最重要的。 其余奴隶也跟她是一个想法。他们老的老少的少,去挖地砍树的活儿实在是太辛苦,相比之下捡这些东西虽然肮脏却省力多了,大家都喜欢干。 “要的。”陆希很满意地看一眼胡安娜,“这件事情就交给你,领着大家多烧几堆。”这种积极干活从不质疑领导还会开动脑筋的人,她最喜欢了。 眼珠一转,陆希又笑吟吟地转向海因里希:“不如这几天你都来帮帮我的忙?” 海因里希手里拄着根掘棍站在那儿,鞋子和裤脚都无可避免地被沾上了淤泥。那沟里头上层的干泥还好,下层的湿泥都是臭烘烘的,只要沾到身上,就不免留下味道。 汉克听见还要再挖几条水沟,已经是一脸生无可恋。海因里希表情有些僵硬地站在那儿,听见陆希这话,再看看她脸上的笑容,忽然间也笑了,向陆希一躬身:“遵循您的意愿。” 他的眼睛在阳光下看起来颜色略微淡了些,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弯下来,硬生生添了几分魅惑,看得陆希心里都咯噔了一下,暗想这家伙还真能忍得住。 不过没关系,免费劳动力为什么不用?伯爵夫人想打听她的消息,怎么也要舍个人出来的:“很好。那我们现在吃饭去吧,下午还有活儿呢。” 田间地头上的这些事,自然很快就通过伯顿管家之口,传到了冯特伯爵耳朵里。 “随她去打听。不过对外的消息要盯住,不许她往外传递。”冯特伯爵对伯爵夫人的举动根本不放在心上,只要伯爵夫人不能向外传递消息,她在长云领就掀不起风浪来。至于那个男仆,看他那个便宜女儿还挺精明的样子,应该也不至于上当吃亏。 对冯特伯爵来说,他更关心陆希今天做的事:“那些奴隶还挺卖力?” 奴隶都是想偷懒的,就像牛马一样,这是共识。所以才需要有监工这种角色,不时用鞭子教训他们。 陆希说要人,冯特伯爵就随便叫下头给她拨了人,并没有特意去嘱咐什么,所以拨出来的奴隶才是男女老少都有。 冯特伯爵知道监工们拨过去的人肯定不是特别好的,特别能干又勤快的那些奴隶现在不是去种地,就是在颜料作坊里洗淘颜料,毕竟这两项前者是口粮,后者是城堡里的一大笔收入,都是重要的事,至于陪着伯爵小姐胡闹,那可不能耽搁秋耕和挣钱啊。 然而今天得到的回报却是,二十名奴隶没有一个偷懒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 一个偷懒的都没有?怎么可能! “的确没有。”伯顿管家早已经从监工处问明白了,“小姐说,多劳多得,今日去干活的奴隶,都拿到了比平日更多的食物……”虽然体弱的不如强壮的拿得多,但也有“奖励”,当然是干得起劲了。 第34节 冯特伯爵的眉头皱了起来:“胡闹。为什么给了她多余的食物?” 奴隶的口粮都是定量的,这些人多拿了,就要从别处扣出来;今天多拿了,就是预支了明天的。长云领的粮食出产本来有限,眼看着又要到冬天,陆希让这些奴隶“多得”的食物,都是从哪里来的?下头的人怎么能给她? 伯顿管家低声说:“小姐说,她不需要那么多食物,以后每餐把她的食物削减掉一半就行……” 贵族吃饭可不是扣着数儿来的,像冯特伯爵这样的大领主,每餐都有规矩,多少冷盘多少热菜,下午茶要多少点心,即使明知道吃不完,也不能不摆上来,否则实在是有失身份。 说起来冯特伯爵已经算是俭省的了,而且吃不完的食物还会赏给仆人们,但即使这样也总有不少的浪费,但是在这之前,伯顿管家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白都那些皇室贵胄们,隔三差五就要举行宴会,而且席间如果没有珍贵的魔兽肉食材,还要被人背地里笑话。相比之下,冯特伯爵在老管家看来就如苦修者一般了,如果再削减……那成何体统!怎么能让伯爵大人受这样的委屈! 而陆希虽然是私生女,现在已经是内定的未来女伯爵了,以前的事情不能再提,伯顿管家自然是按照伯爵小姐应有的份例来供给。其实他原本还有点担心,因为伯爵夫人太过奢侈,怕陆希会跟她攀比。但是他没想到,陆希非但没有攀比,还自己削减了自己的份例。 贵族削减自己的用度,给奴隶们增加食物?这简直闻所未闻。 哪个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之内不是尽其所能的享受?能少立一些杂税名目就已经是仁慈的领主了。像当年的老冯特伯爵,先建城墙后建城堡;再像如今的冯特伯爵,每年冬天都能城里的贫民发些粮食,这简直都是贵族里的异类。 就算是教会,对外喊着仁爱平等,暗地里还要抨击王室和贵族穷奢极欲、欺压百姓的,其实税也照收不误,圣城里到了冬天也就是发几顿汤水,照样还是有饿死的人。 而像陆希这样,竟然主动提出减少自己的享受……是因为她在农庄上长大,所以不知道贵族应该有的派头吗? 伯顿管家隐约觉得不是。据琳和莉斯的报告,伯爵小姐在某些方面比一般的贵族还要挑剔,比如说每天都要洗澡,还不肯重复使用上一次的洗澡水,必须要女仆们从厨房里一桶一桶的拎新水上来;比如说要求喝烧开的热水;比如说让厨房的仆人们统统都要洗手,甚至今天给奴隶们发放饭食之前,还要求他们洗手。 总之,尽管伯爵小姐来到城堡之后,看起来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样对什么都感兴趣,可是这种兴趣里并不包含羡慕和想要,只是纯粹的好奇而已。伯顿管家从前也见过一些贵族的穷亲戚,乍然见识到富丽堂皇的生活,免不了既胆怯又渴望,有些人会对享受着这些的人生出嫉妒与仇视,有些人却会讨好掌握权力的人,好让自己也能进入这个群体。 但是这些,伯顿管家在伯爵小姐这里统统看不到。 也许是伯爵小姐来的时间太短,所以他还不够了解?伯顿管家默默地想。 “让她晚饭后过来,我有话问她。”冯特伯爵沉默片刻,做了决定——就当是问问她今天为什么烧草吧,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与此同时,海因里希也走进了伯爵夫人的卧房。 这间卧房可比陆希那间大得多,还有个宽敞的阳台,玫瑰花枝攀进来,一朵朵深红色的花在微风中探头探脑,仿佛对卧房内十分好奇似的。 伯爵夫人看着这些玫瑰,脸色却并不好。她不喜欢玫瑰,不喜欢这深红的颜色,更不喜欢这些仿佛自有意识般的花朵,总觉得它们是在监视她,可是又没有证据。她也曾提过要剪去阳台上这些花朵,却被冯特伯爵拒绝了,因为它们是“家族玫瑰”,保护着整个城堡,是不可伤害的。 不可伤害,呵呵,在长云领,一棵玫瑰都比她这个伯爵夫人重要! 伯爵夫人一把抓住一朵玫瑰。坚韧的枝条摇动着从她手中溜走了,但娇嫩的花朵却被她揪下来大半,殷红的汁液从手指缝里挤出来,犹如鲜血一般。 海因里希注视着伯爵夫人手上沾染的血色痕迹,无声地笑了笑,向她汇报了一下白天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做了整整一天。并且伯爵小姐吩咐我明天也要过去。” 他说完了,又主动地表示疑问:“她究竟是在做什么呢?” “做什么……”伯爵夫人听见他说起捡拾粪便和挖掘淤泥,顿时露出厌恶的模样,“她跟芭芭拉真是一个样子,又肮脏又下贱!” 说到这里,她看着海因里希的眼神也有些变了,甚至往后退了一步:“你也挖了那些泥?” 海因里希非常自觉地后退:“是的。因为您吩咐说要讨小姐的欢心,所以我不敢拒绝。”其实他还真不在意那些淤泥的味道,难道他从前生活的地方还缺少这些粘腻的东西吗? 更何况,这只不过是一些死泥而已。伯爵小姐笑得那么开心,好像这点味道就有多可怕一样。她见过那些蠕动着的沼泽吗?有的冒着细小的泡泡,每个泡泡里都释放令人昏迷的气体,只要走上三步就会晕倒,然后被粘湿的泥土吞没;有的看似平静,底下却休眠着无数的幽灵藤蔓,脚步的震动会让它们苏醒,然后一瞬间就伸出无数的圈套。 伯爵小姐当然没有见过,她见过的最可怕的东西大概就是黑森林里的野猪了吧?哦不,她见过的最可怕的东西应该是他,只不过她现在没记起来而已。如果恢复了记忆,她还敢这样的耍手段,还笑得那么甜吗? 海因里希油然生起一点期待——假如伯爵小姐恢复了记忆,想起了那一刻,她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成为继承人的狂喜,能够抵消了恐惧吗?他真是有点迫不及待了呢。谁能想得到会有这样的运气,他还以为自己的运气这么糟糕,刚过来就要回去呢。 结果,他不但成功地留下来,还找到了这样的一个保护壳。 嗯,看在这个保护壳的身份上,他可以宽容一点儿。就让她再高兴两天吧,反正他也很好奇,想知道她究竟在做什么。 至于这些泥,呵呵,其实只有伯爵夫人在意吧。不过这样很好,正好可以让她离他远一点儿,他真的对这个整天抱怨的女人没有什么兴趣。除了抱怨,她又会做什么呢?做了十几年的伯爵夫人,却拿不到长云领的半点权力。总想着报复丈夫,却连找个情人都没有勇气。自我安慰是道德高尚,其实不过就是没有决裂的胆量罢了。 既然抱着一个空头的伯爵夫人的名号想要过一辈子,那就老老实实的呆着就是了。可她现在又想要干涉继承人的人选了。 海因里希微微地冷笑了一下。在烛光之下,他的眼睛颜色更深了,乍一看几乎像是黑色的。如果有人对着瞳孔看进去,或许会疑心自己看到了深渊。 可惜伯爵夫人并没有注意去看。她对黑色的东西已经是发自本能地不喜欢了,更何况她现在总觉得海因里希身上有股臭味儿,虽然明知道这不可能,没有哪个男仆敢带着一身臭泥来见主人,但她就是觉得有味道。 “既然这样,你就跟着她吧。”伯爵夫人有些心烦地摆了摆手,“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她也得有消息传递给法比奥才行。 海因里希做出一脸难舍的表情:“可是如果伯爵小姐要求我一直跟着她……” “那你就一直跟着她好了。”伯爵夫人有些不耐烦了。 “但是我毕竟是夫人您的仆人,按道理来说也不该跟着伯爵小姐的。当然我对您的命令绝对执行,可是如果伯爵大人以此为理由,随时可以把我从伯爵小姐身边赶走。” “你真是愚蠢!”伯爵夫人更不耐烦了,“她还没有男仆,我把你送给她好了。至于说赶走——你就不能想办法让她留下你吗?” 她冷笑着打量海因里希:“就凭你的姿色,连法比奥都能迷得住,还摆不平一个乡下丫头吗?”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到法比奥身边的,不就是靠这张脸吗?要不是法比奥不是那种男女通吃的人,恐怕也不会把这个人送给她呢。 “我明白了。”海因里希低着头,恭恭敬敬地回答,“我会努力达成您的愿望。” “那就好。”伯爵夫人昂起头。既然决定要把海因里希送出去,她不必再面对自己内心的动摇,于是又恢复了那种高贵的姿态,“我会找机会说的,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了。”反正这个也是法比奥的人,就算做得不好,法比奥也只能怪自己眼瞎。 海因里希保持着礼貌的微笑退出了伯爵夫人的房间,迎面就撞上了伯爵夫人的贴身女仆拉伊莎。 “听说伯爵小姐很看重你?恭喜啊。”拉伊莎抿着嘴,笑得十分矜持。 原来如此。海因里希瞬间就明白了伯爵夫人为什么会忽然生出把他送给伯爵小姐的念头。 这种女人,学着高贵的仪态,似乎侍奉着贵族就真的能让自己也高贵起来,其实使出来的还不是那些阴暗的手段吗? 哦不,又何止是这些人,哪怕是真正的贵族,用的也无非是这些手段罢了。还不如那位伯爵小姐,明晃晃地把胡萝卜摆出来,让那些奴隶像驴子一样地追逐。 但稀奇的是,她居然真的让驴子把胡萝卜吃了,而不是许下一个画出来的面包,最后让这个面包像水泡一样,噗地一声破灭无踪。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这个胡萝卜还小,让驴子们吃一个小的,然后再画出一个大的,让他们追逐到死…… 海因里希突然发现自己思索这位伯爵小姐已经思索得太久,以至于拉伊莎没有等到他的回答,还以为他无话可说,已经带着胜利的笑容去服侍伯爵夫人了。 蠢货!把他从伯爵夫人身边挤开有什么好处?难道她有什么办法能让伯爵夫人达成改换继承人的心愿吗? 人就是如此。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不顾一切,哪怕这点私利就像即将燃尽的蜡烛,撑不过几个呼吸就会熄灭。但在这蜡烛熄灭之前,他们宁可刮起一阵风,也要把这蜡烛抢到手。至于说蜡烛被风吹灭了会怎样——呵,宁愿大家一起黑暗,也不能让这蜡烛不属于我,不是吗? 不过没什么。他已经看腻了伯爵夫人的自我斗争,就像看腻了法比奥的自掘坟墓一样。现在他该换一个人来观察一下了,看看这位伯爵小姐在记起全部事情之后,会怎么做。 人心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观察一颗心灵的挣扎与堕落,他最喜欢了。 第42章 第一步棋(四)、让海因里希做你的贴身男仆吧 陆希走进冯特伯爵的书房时不小心打了个嗝, 立时得到了琳一个无奈中隐含责备的眼神。 “咳咳——”陆希掩饰地咳嗽了一声,自己也有点无奈。 其实她并不是吃撑了打饱嗝。身为医生,在能按时吃饭的情况下她是很注意“食不过饱”的。无奈在琳看来, 贵族小姐就该像猫或者金丝雀那样, 每顿只吃一小口,好保持腰身的纤细。 拜托, 原主这个身体才十五六岁, 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每顿如果就吃那么一点儿,能保证营养吗? 还有,既然只让吃一小口,又为什么要端上来好几道菜,合着只让看不让吃? 反正她确实是只吃了八分饱, 十分科学——陆希摸了摸自己的胃, 理直气壮地踏进了书房。至于说吃得多会穿不上胸衣什么的, 笑死,她根本没打算穿好吗。 冯特伯爵显然是听见了这个嗝, 他眼睛往陆希腰上扫了一下, 忽然说:“你准备社交季的时候也这样子?那你可会被人嘲笑的。更何况你还有这样的头发和眼睛。” “其实我并没有吃多。”陆希试图讲理, “您是骑士,应该最清楚人需要补充消耗的体力。”就她在路上看到的,约翰和丹尼尔那饭量才叫大, 其余的人虽然没仔细看,但反正都少不了就是了。说起来这骑士也不好养, 就不说装备, 单说这口粮就是一大开销, 难怪黑莓镇那样还算富裕的地方, 也就养几个侍从装装门面罢了。 冯特伯爵难得地笑了一下:“可你不是骑士。难道等那些贵族小姐们笑话你的时候,去跟她们讲什么补充体力?” 陆希并不在意:“我倒不在乎她们说什么——不过,如果您在乎的话,出外交际的时候我不吃就是了。”就跟郝思嘉一样,赴宴之前先填饱肚子,到时候好去宴席上表演小鸟胃么,这没啥难的。 再说了,其实光明大陆的饮食,大概也还没到能吸引她非吃不可的程度。现在她的饭菜水平比起在黑莓镇的时候那肯定是天上地下,但基本就是烤和煮,蔬菜就是沙拉或者浓汤。食材有限,调味料也不那么符合她的胃口,这么长期的吃下去,估计她很快就要怀念种花家的美食了。 冯特伯爵自己是个对美食没有多少要求的人,自然不知道陆希对城堡里的三餐还有什么挑剔,随意地点了点头:“也是,反正你也不需要像她们一样找丈夫。” “啊——”陆希根本不想听什么丈夫,赶紧换了个话题,“那个不重要,我想我应该先向您汇报一下今天的工作。” 冯特伯爵其实也很关心这件事,于是顺水推舟就问:“你今天是在做什么?”也是弄些了排泄物,难道也是做肥料?可是又与从前芭芭拉说的不同。 “这是烧土粪。”陆希别扭地用光明大陆的语言生造了一个词组出来,“这样烧上两三天,就能得到可以用的肥料,虽然不如堆肥好,但也可以用,对土豆应该是很不错的。” 烧土粪有点污染空气,但它材料简单易得,出肥时间短,在秋耕过的那些田地上马上就能用上,到明年作物出苗之后,用了土粪的田地与没用的田地,两相对照,冯特伯爵自然能看得出好处来。 “今年就能用?”冯特伯爵也有些出乎意料。之前他听陆希说了堆肥的事,那是要到明年春天才能施到田地里去的,等看到效果,怕不至少要到夏天。 老实说,因为有了之前的失败教训,冯特伯爵免不了小人之心,暗搓搓地疑心陆希会不会在拖延时间。 但现在施肥就不一样了。秋种的土豆生长时间短,到第一场雪之前就要收获,到时候这什么土……什么的,究竟有没有用,马上就能看得出来。 陆希也是这个意思。她是肯定不会跟丹尼尔结婚的,但是冯特伯爵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白,只是借她的身份,把长云领的大权转给丹尼尔和约翰那些人。如果她不跟丹尼尔结婚,那她必须要向冯特伯爵证明,虽然她是个女人,但也能管理好长云领,并且是在没有教会的情况下管理好。 不能证明这一点,她再说不结婚也没用。当初冯特伯爵还不想跟伯爵夫人结婚呢,他一个成年男人最后都没能自主婚姻,更何况她现在要啥没啥,还都指着冯特伯爵给饭吃呢。 面对衣食父母——这可是真·父母——没点本钱,还想要自由平等尊重?想啥好事呢,没有的! 好在订婚这事儿要等到社交季之后,她还有时间。 冯特伯爵不知道她心里的弯弯绕,但是对马上就能使用的肥料倒是很满意。但他沉吟了一下,还是提起了那些奴隶的事情:“……其他奴隶可没有这样。” “既然他们替我干活,那干得好我自然要奖励。”陆希笑嘻嘻地说,心里却在吐槽,口粮定量,干多干少都是一个样,那奴隶当然会偷懒,只要别被监工发现就行了呗。大锅饭是不能长期吃的,没有奖励机制和上升通道,谁不偷懒啊?换她她也偷! 奴隶社会为什么被淘汰,不就是因为奴隶没有主动性,社会不发展吗?当然贵族们现在看不到这一点,因为光明大陆还有另一条上升通道,那就是觉醒神恩。大家的眼睛都盯在这上头,都觉得只要自己能得神赐,生活就会发生变化,于是对其它方面就忽视了。 从这一点来说,教会做得真不错。仿佛一根胡萝卜挂在驴子眼前,驴子就再也注意不到别的了。 “奖励?”冯特伯爵表情古怪地看着她,“奖励奴隶?那些奴隶有什么好奖励的?” “为什么不呢?”陆希反问,“您身边的仆人,做事做得好的,您不是也会格外看重吗?您的骑士难道都是一视同仁,不是对丹尼尔和约翰特别优待吗?骑士如此,仆人如此,奴隶为何不能如此呢?” 冯特伯爵皱起眉头:“奴隶怎么能一样!” “奴隶不是人吗?”陆希再次反问,“如果奴隶当中出现一个觉醒神恩的人,难道因为他是奴隶,就不算数了吗?” 冯特伯爵仿佛听见了什么笑话:“奴隶怎么可能得到神恩!连平民都很少!你难道不知道,越是血统高贵,越是容易得到神恩?”他眯起眼睛,“你不会真听信教会那些话吧?什么众生平等?别傻了,你好好看看,教会里那些神官,大多还不都是贵族?平民能有几个?我知道你在黑莓镇遇到过苦行主教,但你以为他就真是平民吗?他的祖上也是贵族,只不过因为战败被剥夺了爵位,降为平民罢了。” 陆希静静听他说完,然后问道:“在王国建立之前,王室的祖先是贵族吗?贵族总不会是一开始就有的吧?那在贵族成为贵族之前,他们的血统不就是平民吗?” 冯特伯爵被她问得怔了一下。在王国建立之前,王室的祖先已经是一方领主,虽然那个时候还没有爵位,所以不算贵族。但他也知道,陆希所说的“贵族成为贵族之前”,指的并不仅仅是爵位。 而贵族在成为贵族之前…… 冯特伯爵的眉头不由自主地越皱越深:“贵族都是神所眷顾的,即使在没有爵位之前,也非普通人可比,否则为什么能出类拔萃?” “那贵族血统里没有出类拔萃的呢?”陆希再次反问,“难道他们的血统也那么高贵,值得神所眷顾?” 冯特伯爵很想怒斥她在胡说,因为质疑血统,就是在质疑贵族的根基。但是他一下子就想起了法比奥那个废物,以及他在白都见过的那些无能的贵族子弟。 其实又何止白都,贵族里头能觉醒神恩的比例虽然比平民高出千百倍,可是不成材的更多,败家子也很不少——从这点上来看,比例也比平民高很多呢,毕竟平民没那么多财产可败…… 陆希见好就收:“肥料的事毕竟不是小事,这批奴隶我打算以后让他们专门做堆肥,所以待遇上稍微特殊一点。至于其他奴隶,以后再说吧。” 一句话两句话不可能扭转冯特伯爵的看法,尤其他本人还是贵族,又有王室血统呢。 第35节 陆希也没打算把冯特伯爵转变成无产阶级急先锋,只要让他思考思考,别坚决反对她提高奴隶的待遇就行了。 冯特伯爵也不愿意再深思下去——本能让他抗拒仔细考虑陆希的话,于是再次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她:“那你去办吧。”既然是做特殊事情的,那待遇与其他人不同倒也合情理。比如不少贵族家里就养有哑奴,专门做一些不能外传的事情。 不过冯特伯爵想到这里又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因为别的贵族那里的哑奴并没有什么奖励,反而是被割了舌头或灌了哑药,比普通奴隶似乎还要更惨一些的样子…… 冯特伯爵感觉自己的脑子有点混乱了,于是他把这件事抛开,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对了,夫人的那个男仆去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陆希笑了笑,“他挺能干的。” 这还真不是说谎,海因里希确实挺能干,而且中午的时候他不得不跟奴隶吃一样的饭,看起来也很有趣。 冯特伯爵哼了一声:“你应该知道,他是法比奥送来的。” “啊,琳提醒过我。”陆希不在意地摆摆手,“您放心,多让他干几天活,他自然就不会来了。”至于后面堆肥的那些事儿,她可没打算让海因里希参与,就让他挖坑盖房,干几天苦力吧。 然而这次陆希可是预计有误,因为在她连让海因里希挖了几天泥之后,早餐桌上,海因里希端着一碟甜点走到她身边,伯爵夫人就直接开了口:“露西,这是根据你上次的要求,改过配方的甜点。” 专门根据她的要求改了配方?不了不了,她可担不起这样的优待啊。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伯爵夫人这是要再接再厉,把搞事进行到底? 伯爵夫人半点都没有辜负陆希的猜测,嘴角挂上优雅的笑容,她向海因里希轻轻点了点头:“这几天,听说露西你一直都把他带在身边,看来是用得很顺手,那以后就让他伺候你吧。” 什么?还没等陆希拒绝,伯爵夫人就轻笑着转向冯特伯爵:“从露西回来还没要过什么呢,难得她喜欢。再说,她出门的时候,也确实需要有男仆跟着,单是女仆还是不太像样子。” 并不喜欢好吗? 她就知道一块吃饭没好事!这个家庭本来就是支离破碎的,只要装出一副和乐的样子,那就叫事若反常必有妖了。 陆希半点都不打算接收海因里希。今天第一批土粪就烧好了,她要去看看能不能下肥,可没打算再让海因里希去凑热闹了。 冯特伯爵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一口就回绝了:“她现在还不必出门社交。到了社交季,伯顿会给她安排的。” “是吗?”伯爵夫人居然没有掀桌子,而是笑了一下,“我看还是让露西自己选择吧。” 什么意思?陆希震惊了。怎么伯爵夫人看起来好像胸有成竹的样子?不会吧?她不会真的以为海因里希靠那张脸就能所向披靡万事如意吧?难道她这个伯爵小姐看起来就这么——饥不择食吗? 冯特伯爵显然也觉得伯爵夫人的念头愚蠢之极,于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那就让露西自己选吧。” 陆希当然是立刻拒绝:“是夫人您得用的人,我怎么能夺人所好。而且我现在还用不到男仆,等需要的时候再向夫人商借吧。” 不知道是不是她最后这句话还是给了伯爵夫人脸面,伯爵夫人居然没有生气,反而又笑了一下:“好。那就等你需要的时候再用,反正人我已经送给你了。” 这更不对劲了吧?这么好说话?陆希不免又怀疑地悄悄打量了一下伯爵夫人——难不成她真的觉得,自己会收下海因里希?凭什么呢? 反正不管伯爵夫人转的什么念头吧,陆希今天是没带海因里希,而是领着自己手下的奴隶和女仆们直奔田间。并且在离开城堡之前,还特地叮嘱了城堡的守卫,今天不许放海因里希出城堡。 干完这过河拆桥的事儿,陆希心情愉快,直奔烧好的肥堆。 接连烧了几天,这一片地方的空气里都充满了烟火味儿,而原本堆得高高的土堆,现在也坍塌了下来。 “小姐!”琳拦住欢快地要上前翻土堆的陆希,欲哭无泪,“让奴隶们来吧。” 今天陆希穿的是一套下等女仆们穿的布衣。不单是她,连琳和莉斯都换上了这种粗布衣服,因为她们终于意识到,伯爵小姐是非要做这种奴隶才会做的又脏又累的活计,那些华丽贵重的衣服确实是太不合适了。 胡安娜立刻上前,拿着刚做出来的草叉翻动土堆。在她身后,老老小小的奴隶们真是踊跃争先。 跟着伯爵小姐干了几天活儿,他们一个个都比平常吃得更饱,恨不得一辈子都能继续被分派给伯爵小姐,哪有一个想偷懒的,都巴不得在伯爵小姐面前表现呢。 卡玛把小艾米放在一边,自己也是不肯落后。她比这些奴隶更清楚伯爵小姐是个怎样的好人,难道她还不如一群奴隶知道感恩吗? 第一批烧好的土粪很快就被全部摊开了,把里面没有烧干净的东西挑出来,剩下的就是细土和灰烬的混合物了。 跟过来的监工因为有陆希在旁,也装模作样地跟着搭了把手,但土粪摊开之后,他就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这不就是土吗?”他还以为伯爵小姐是在折腾什么,可这说到底,不就是些灰土吗?跟旁的土有什么不一样吗? 有个年老的奴隶倒是嘴唇动了动,但看看监工又没敢说出来。陆希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把监工打发远了,然后问那个奴隶:“你想说什么?” “小姐——”年老奴隶有些战战兢兢地说,“这个,这个土跟普通的土不一样,看起来很好。” “嗯?”陆希来了兴趣,原来这还有识货的呢,“说说看,怎么个好法?” 年老奴隶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原来他虽然不懂肥料,但从会走路就下地种田了,经验倒是颇为丰富。他曾经种过被大主教祈福过的田地,也种过现在的田地;种过肥沃的田地,也种过贫瘠的田地。据他观察,不同的田地里,那土质都是不同的,据他看来,陆希烧出来的这些土很是细腻,握在手里感觉蓬松而不干枯,如果用来种地一定非常好。 “很好。”陆希觉得颇有些意外之喜,所以说劳动人民是有智慧的,即使是这样被驱使着只知道麻木地干活的奴隶中,也有通过自己的观察积累起知识的人啊。 “你还知道些什么?”陆希非常愉快地问。她虽然有理论知识,但自己其实没种过地,如果能找到有经验的人,那真是太好了啊。 第43章 小丑是我(一)、这是她签下的魔鬼契约 陆希花了两天的时间, 把烧好的第一批土粪施进了地里。 土豆地里划出了界线,一边施肥,一边不施, 等收获时好做对照。 施过一次肥之后, 这些奴隶们就已经知道该怎么做,而且个个做得比陆希还仔细, 显然后面那几批土粪都用不着她再费心, 于是陆希腾出时间来,决定写一本《种植指导手册》。 不得不说,就光明大陆这个种植方法实在不咋科学。单看冯特伯爵那一片土豆地吧,不同的奴隶有的种得疏有的种得密,到浇水的时候,有的浇得勤有的浇得少, 收获当然也是参差不齐。 农夫们种地也差不多, 都是个人凭经验乱种, 反正领主只要收到足够的税就行了,整体产量如何没什么人关心。 陆希接触的那个老年奴隶名叫科林, 他的大部分知识来自于他父亲和母亲, 他们曾经是黄金领公爵的农奴, 专门种地的。 黄金领是一片富裕的平原,其领主是一位非常得宠的王室成员,在他的领地上有许多肥沃的田地, 麦子成熟的时候一片金黄,所以才得到了这个名字。 当然这位公爵早已经不在了。因王室成员身份所封的公爵一般是不得世袭的, 这位公爵却因为国王的宠爱而得以世袭。然而后来坐了王位的那一位看他很不顺眼, 就以豢养堕落者的借口把他给干掉, 顺便将领地收了回来。 领地回收, 领主的财产自然也归了国王,包括原领主手下的农奴。 这么好的领地,领主手里的奴隶可不少,然而国王只想要年轻力壮的,所以年老与幼小的那些就被他卖掉了。 科林就是那时候跟父母一起离开了黄金领的。尽管他的父母都很会种地,可是因为年 纪老了,就被毫不犹豫地卖掉了。 科林是他们最小的儿子,于是也被一起卖掉,至于他两个正在壮年的哥哥姐姐,倒是被国王接收,留在了原处。 一家人就此星散。而科林的母亲在被商人转卖的路上病逝,只有他和他的父亲辗转来到了长云领。 如今,科林的父亲早已逝去,而他自己也已年老。他也曾有过妻子,却在生产的时候发生难产,带着肚子里的孩子一起走了。之后他始终是孤身一人,直到他也跟父母当年一般衰老。 这个年纪的奴隶,在田里累死累活一天,也做不到壮年奴隶的一半。显然,这样无用的奴隶分到的口粮也会相应减少——在黄金领的时候也是一样,年老和年幼的奴隶,只能算半个人——如果奴隶也算是人的话…… 科林没有儿女,也就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口粮分给他,他一直觉得,自己的下场若不是被卖出去并死在路上,就是在劳累与饥饿中死去,总之不像他的母亲,就像他的父亲。 当然,这也是几乎所有奴隶的结果,光明大陆的人寿数都不长,而奴隶尤甚。 科林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在他的预计当中,他大概最多还能活一两个冬天,运气不好的话,也许这个冬天就会去见自己的父母了。 虽然已经接受了自己的结局,但人总是贪生,所以在被拨过来给伯爵小姐干活的时候,他还是竭尽全力,希望能多获得一点食物。 但让他万没想到的是,他获得的不只是一点食物——伯爵小姐竟然向他询问种田的经验,还说要把他的经验整理出来,以后让大家都照着做。 伯爵小姐说,他的经验有极大的价值! 极大的,价值!一个奴隶? 科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伯爵小姐随即叫来监工,吩咐增加他的口粮,才让他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之后科林就把自己所有知道的关于种田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别看他是个大字不识的奴隶,讲起这些来竟然很有条理,可见确实是经过思考与总结的,而不是一味的凭借本能种地。 这些琐琐碎碎的内容,陆希写了两个晚上才全部记录完毕。再加上她自己的知识,足够整理一本比较规范的种植手册了。 当然,手册的内容还是单调了一点,毕竟科林本人及其父母也就种种燕麦、小麦、鹰嘴豆和一些蔬菜,不过长云领现在种的也是这些东西,顶多再加上个马铃薯,这本手册已经足够了。 不过最令陆希惊喜的是,科林提供了一个杀虫的方法。在黄金领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曾经采过一种植物的地下块根,捣出汁后加在水中喷洒于作物上,可以杀死那些绿色的小虫。 绿色小虫就是蚜虫,这没什么,陆希对于杀虫剂的问题已经有了想法,只是现在暂时还没腾得出手来。让她有意外之喜的是,科林父亲用的那种杀虫块根,竟然是大蒜! 大蒜汁的确算是一种“植物杀虫剂”,但是对陆希来说,它的作用可不在这里。葱、姜、蒜,这可是种花家调味料里少不了的东西啊。当然还有辣椒、花椒、八角、桂皮…… 咕嘟——陆希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下——啊,好想念爆炒、蒜蓉、油泼、水煮的各种菜式啊……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连调味料也都会有的……陆希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把桌上的羊皮纸收好,伸个懒腰,觉得肚子有点饿了。 这时候已经是深夜,原本琳和莉斯必须有一个人侍奉在旁的,但都被陆希打发走了。主要是她们在旁边的话,简直十分钟就要问一句:“小姐需要喝水/牛奶/果汁吗”。 不然就是:“小姐时间已经很晚了您该休息了,不然明天起来会头痛的”。 再或者是:“这些事情您吩咐监工去做就好了,不需要您亲自动手的”。 监工,监工连数都不会数,能写字的更没有几个,指望他们去做?无异于天方夜谭。 于是陆希只好把这两个女仆都强硬地打发走了,且不允许她们睡在她屋门口的地毯上守夜——这什么规矩哟,要是半夜起来上个厕所,一开门还不要踩在她们身上?当然马桶是放在浴室里的,要想起夜并不需要开卧室的大门,陆希只是打个比方而已。 然而打发人走的时候挺痛快的,现在肚子饿就没人管了。陆希看看手边的摇铃,还是决定自己去厨房看一下有没有什么可吃的——如果叫了莉斯或琳,那她们一定会把整个厨房的人都喊起来,然后推来满满一个餐车…… 拉开卧室的门,陆希险些叫出来——水晶灯明亮的光线照进黑暗的走廊,也照在海因里希身上,这家伙笔直地就站在她卧室门口,手里端了个扣盖的银碗,笑眯眯地看着她。 大半夜的!见了鬼了! 陆希的心都差点从喉咙里跳出来,勉强把一声尖叫压回去,有些愤怒地问:“你怎么在这儿!” 贵族的城堡里,主人所居住的区域是不允许仆人随意走动的,有些讲究的人家,甚至两者平日走的通道都不一样。海因里希虽然是贴身男仆,但他现在还算是伯爵夫人的人,根本不应该到陆希居住的这片区域来。 更何况现在已经是深夜,陆希这边只允许贴身女仆出入,海因里希一个男仆,是怎么混进来的! “来给您送宵夜啊。”海因里希仍旧微笑着。黑暗的走廊里,他半边身体被灯光照亮,半边身体却仍潜藏于阴影之中,勾勒出来的轮廓俊美又诡异,配上那双墨绿色的眼睛,让陆希心里咯噔一跳,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挣扎着要从记忆之海里浮出来一般。 “所以您想起来一点了?”海因里希低下头。他个子高挑,比陆希这具身体高上一头,投下的阴影几乎要把陆希包裹起来,温热的呼吸吹在陆希耳边,让她后背一阵发麻。 现在喊人来不来得及?陆希目光扫过走廊,暗恨自己没把羽毛笔拿在手里,那玩艺是炼金产品,原料是啥魔化的坚羽鹅的鹅毛,经过炼制之后能比得上钢铁,拿来戳个人还是可以的。 似乎是看出了陆希的意思,海因里希轻笑了一声:“不用这么紧张,我又不打算做什么。” 不打算做什么你大半夜的跑我屋里来?信你就有鬼了。陆希呵呵了一声,继续寻摸趁手的武器:“那你打算做什么呢?” “嘘——”海因里希一根修长的手指压在嘴唇上,弯起眼角。浅黄色的炼金水晶灯光落在他脸上,墨绿色的眼睛、红润的嘴唇和白皙的手指都被涂抹上了一层象牙黄,把鲜艳的颜色氤氲出几分—— 等等!陆希猛然清醒过来,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这是魔法吧?这肯定是魅惑人心的魔法! 海因里希跟着上前一步,卧室的门在他身后无声无息地关上了。他弯着眼睛轻笑:“还挺警惕嘛……” “你到底想干什么?”门已经被关上,陆希反而冷静了,迈步走到书桌边上,先把羽毛笔暗暗地握在手里,同时用眼睛丈量自己与摇铃的距离,“我想你不至于真的愚蠢到想做什么吧?你也应该清楚,无论是伯爵夫人,还是那位法比奥少爷,至少在城堡之内,他们都不能违逆伯爵大人的意志——哦,即使能够违逆,我想他们也不会为了你而这么做。” 海因里希又笑了起来:“伯爵小姐大可放心,我不是说过了吗,并不打算做什么。”他把手中的银盘放下,有些夸张地活动了一下手腕,“总算把宵夜送到了。” 陆希信他就有鬼:“如果你只是来送宵夜的——”那现在放下盘子就可以滚了啊。 “当然不是。”海因里希很自如地倚到了书桌边上,两条长腿交叠,仿佛在自己房间里一样惬意,“我想来跟伯爵小姐叙叙旧啊。” “叙旧?”这个太过文雅的词儿在原身的记忆里从来没听过,所以陆希稍微花费了几秒钟才理解他的意思,顿时,刚刚那种古怪的,仿佛有什么东西要从脑海里冒出来的感觉又回来了。这下,陆希真的相信眼前这家伙不是想勾引她了,可能,他们真的是有旧可叙…… “你究竟是什么人?”陆希飞快地搜索着回忆,感觉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不像是那些因为原身死亡而模糊不可辨的碎片,而是另外一种——就像是谁在她眼前遮了一层纱,只要把这层纱揭开…… “当然是——”海因里希像个鬼魂一样,一眨眼就从书桌边上移动到了她身边,向前一倾身,他几乎是贴在陆希耳边吐出一个词:“魔鬼。” 第36节 轰地一下子,记忆如同泉水般喷涌而出,四周的光线仿佛骤然阴暗,带着玫瑰香气的空气也变成了树林里那种青草泥土与腐烂树叶混合的气味。陆希望着远处的那个人——她躲在一棵大树后面——那个人的皮肤已经开始腐烂,整张脸都像被雨水泡久了的泥,在慢慢地坍塌并粘成一团。 这个人要死了。即使从没见过这种情况,陆希也能判断出来。 不,做判断的不是她,而是露西。正因为判断此人将死,露西才敢靠近,因为她看到,这个将死之人,手里握着一样晶莹剔透的东西。 那是一块宝石,足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呈不十分规则的圆形,看起来像是高质量的水晶一般,内部却流淌着一汪金色,如同一颗星星,在阴暗的森林里闪着美丽的光。 这样一块宝石,即使是最没见识的人,也知道定然值许多钱。而露西那个时候大病初愈,家里已经再没有一个铜币,而黑森林里的搜索也全无所获,甚至没看见松露菌的一点残渣…… 一种难以宣之于口的心思让露西悄悄尾随此人走了一段距离。越往前走,这个人就腐烂得越厉害,但他不是去寻找教堂求救,反而走进了黑森林的深处。看他的样子,如果不是支持不住,可能还要再往更深处走。 假如这人真的走进黑森林更深处,露西也就不敢再跟下去了。再怎么对那块宝石有念想,黑森林也不是她敢深入的,到时候就算宝石拿到了,走不出来,还不是一样完蛋? 然而这人走到那片山坡上,看起来就是真的走不动了,露西看着他跪倒在地上,颤抖着也已经腐烂的双手,不知从哪里掏出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在地上画出了一个古怪的巨大符号。 最后,已经露出白骨的手将金色宝石放到符号中央,然后无声无息地,符号从中心开始亮起,仿佛融化的金液自宝石中流出,将整个符号都描成了灿金色。而中央的金色宝石却转为乌黑,且黑色的光还在向四周扩散,最终变成一个巨大的一人多高的漩涡。 再之后,漩涡如同一张幕布般从中间撕裂开来,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不,那不是个人! 陆希直直地盯着从漩涡里走出来的海因里希,盯着他额头上那对暗青色的角,还有身后摆动的尾巴。虽然尾巴尖儿不是心形,但任是谁看见自他肩胛处伸出的蝙蝠般的黑翼,也都能想明白他的身份——魔鬼! 所有的景象如同潮水一般退去,炼金水晶灯明亮的光线再次笼罩住陆希,窗缝里吹进来的玫瑰香也重新清晰起来。 可惜这一切都安慰不了陆希了,她直挺挺地站着,脑海里还是那个魔鬼走到她面前的画面:“他死了,我们来订个契约怎么样?” 谁能想到呢,那个烂脸烂手的家伙竟然是在召唤魔鬼,更想不到的是,他拼着最后一口气把魔鬼召唤出来,还没等签订契约就死翘翘了!而当时还留在原地目瞪口呆的露西,就成了魔鬼签订契约的对象。 许多记忆碎片争先恐后地从那层纱后面冲出来。合着露西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她的养母在离开之前都告诉她了。当然不是出于什么好心,而是发泄——毕竟她拖着露西走了那么远的路,最后却听说长云领要由法比奥来继承,之前的辛苦都白挨了,养露西得到的那份酬劳又因蝗灾化为乌有,等于十几年养了个寂寞…… 如此突变彻底把露西打懵了,十几岁的小姑娘在刺激之下生起了偏激的念头,她跟魔鬼签订了契约——魔鬼让她成为长云领的新伯爵,而她则将灵魂卖给了魔鬼。 “你——”陆希感觉舌头都硬了。就在记忆恢复的那一瞬间,她就感觉自己脑海里多了点什么。 是一张古老的羊皮卷,上头写着复杂的字符,她不认识——确切点说是露西没见过这种文字,但是很神奇的,这羊皮卷的内容她却知道得非常清楚。 这就是她签下的魔鬼契约。在生时,她的灵魂将成为魔鬼在光明大陆上行走的保护壳;而在死亡之后,灵魂则归魔鬼所有,会被它吞噬,用来增强自己的力量。 第44章 小丑是我(二)、小丑竟是我自己…… “都记起来了?”海因里希又靠回了书桌边上, 依旧是原来的姿势,只是那双墨绿色的眼睛闪亮亮的,含着点恶意的兴奋, 像是很喜欢看见她的震惊。 “很抱歉隐藏了一点你的记忆。”魔鬼说着毫无诚意的话, “毕竟那时候我不在你身边,无法保护你, 万一你泄露了什么被教会的人知道, 那就危险了。要知道那块魔晶可是从圣城的大教堂偷出来的,教会到现在还在寻找呢。” 陆希根本没把什么魔晶和圣城听进去,她现在心里反复呐喊的只有一句话:卧槽!魔鬼居然是真实存在的! 这怎么可能!它们不是教会编造出来的吗?怎么可能真的存在! “露西小姐?”海因里希很有兴致地向前探探身,“你还好吗?” 陆希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露西记忆里的恐惧慢半拍地翻腾了上来,尽管眼前的海因里希是人的模样,但在露西的记忆里, 他却是那副似人又似兽的模样。山羊的角, 蝙蝠的翼, 蛇的尾,鹰的爪——这正是教会所宣扬的最典型的魔鬼模样。 陆希的眼睛不受控制地向海因里希手上看了看, 呃好吧, 至少海因里希被召唤出来的时候手并没有变成鹰爪, 还是那双很好看的手。老实说,假如不是头上的角以及翅膀是蝙蝠模样还是浓得化不开的黑色,就凭他的脸, 可能还会让人当成天使。 然而不幸的是,他的确是个魔鬼…… 陆希转动了一下脖子, 刚才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现在再动起来, 仿佛每个关节都在咔咔作响, 好像骨头也被吓呆了一样:“所以这个继承人……”合着还是靠魔鬼才到手的? “是啊。”英俊的魔鬼现在笑得十分良善的样子,“我可是花了点力气才混到法比奥身边,然后煽动他来要挟你的父亲呢。说起来他真是个废物,费了我很大力气——这样看起来,还是露西小姐你更适合做个领主。” 法比奥那确实是个废物。冯特伯爵教导他这些年,他没能当上骑士也就算了,心里还暗暗地觉得是冯特伯爵教得不好,觉得如果他能进教会学校,那一定可以得到神恩。 假如他有这想法,敢于在冯特伯爵面前表现出来,那海因里希还敬他是条汉子,可这人只敢在心里暗搓搓地想,表面上却唯唯喏喏,连个屁都不敢放。 对冯特伯爵来说,这倒是个很好的傀儡,就算无能,那不还有约翰他们吗? 但是海因里希可不能让他们这么叔慈侄孝下去,所以他混到法比奥身边,以冯特伯爵命不久矣为理由,煽动法比奥早点向教会示好。 要说这可真花了他不少力气,主要是法比奥这个废物实在是太废了,但最终海因里希还是说动了他,当然,这也跟法比奥在王都打听来的消息有关——冯特伯爵所中的诅咒除非大主教级别的神官出手,否则根本无法解除。 而大主教级别的神官会出手吗?可想而知根本不会的。 就是这个消息让法比奥下定了决心。正如海因里希所说,冯特伯爵跟教会的关系已经降到了冰点,现在教会不动长云领,是因为冯特伯爵是个大骑士,而且还是极接近天骑士的实力,没人愿意跟他硬碰硬。 可是等他死了,长云领就成了教会的眼中钉,而约翰也好,丹尼尔也好,至少现在都不能与冯特伯爵相比,所以这个时候,教会还会忍耐吗?如果教会不忍耐了,法比奥还能保住长云领吗?如果保不住长云领,他做这个继承人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你就让他提前向教会示好,等他继承长云领之后,教会不向他动手?”陆希顿时就明白了,“你——真是会把握人心……” 海因里希最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说的全是事实。冯特伯爵没了,教会肯定要对长云领出手,而法比奥如果想保住自己的利益,也确实只有向教会示好。然而只要他的示好被冯特伯爵知道,这继承人的位子他就一定坐不稳了。 这是明晃晃的阳谋,能成功不过是把握住了两点:冯特伯爵与教会杠到底的决心,以及法比奥的废物。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是法比奥不知道的,那就是露西这个私生女的存在。如果他知道还有第二个继承人人选,大概就不会这么大胆了。 “你该不会叫梅菲斯特吧?”陆希沉默片刻,喃喃地念起了《浮士德》里的名句,“理论之树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树长青……” “嗯?”海因里希感兴趣地抬起眉梢,“虽然这两句话很有意思,但——我并不叫梅菲斯特,海因里希就是我的真名。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毕竟我们在契约上都签有名字。” 啊对了!名字! 陆希猛然反应过来!立刻在脑海里翻开那张羊皮卷——当时签订契约之后,这张颜色发黄的羊皮纸就无风自燃,在她面前化为了乌有,但此刻它却在脑海里栩栩如生,让她能清楚地看见契约末尾写的那两个名字——我去!有一个名字跟她的名字发音是一样的…… “这不是我的名字……”陆希有种日了狗的感觉,如果真是她来签名,当然是写中文啊! “想反悔吗?”海因里希微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在灯光下看起来有种锋利的感觉,仿佛随时都会择人而噬的猛兽,“非常遗憾,那大概是来不及了。毕竟你已经成为长云领的继承人,契约已经启动,无法回头了。” 他笑得颇带几分恶意:“这可是光明神都允准的契约呢。” 陆希瞪着那张只存在于意识中的羊皮卷,对他的话都些反应不过来,半天才有点木然地说了一句:“你想做什么?现在就拿走我的灵魂?” “不不不不。”海因里希又换了一脸无邪的表情,他现在就仿佛一只把老鼠按在爪下的猫儿,只差在脸上写上“我只是觉得有趣”几个字了,“我可没想做什么啊。” 但是对于老鼠来说,这就一点也不有趣了。陆希勉强控制住自己,板着脸说:“如果真是什么都不想做,那你现在就可以离开了。” “哦——”海因里希观察着她的表情,又可恶地笑了起来,“或许当时我真的看错了,伯爵小姐不愧是伯爵大人的真正血脉,果然也不是一般人。嗯,其实我今天过来就是想让您再考虑一下,是否接受伯爵夫人的好意。” 好意?陆希发木的脑袋咯吱咯吱地转了两下才明白过来:“你是说,来做我的贴身男仆?”见了鬼了,魔鬼来做男仆?想都不用想也知道魔鬼没这么爱劳动,必然是另有所图! “我想看看,接下来你会做什么。”海因里希抱着手臂,很有兴趣地说,“先知,或者女巫?我很想知道,跟我签订契约的究竟是什么人,又能做什么。” “女巫?”陆希捕捉到这个词,有点疑惑,“我是不是女巫,你不知道?”不是说女巫是魔鬼的仆人,就是得到魔鬼的力量才堕落的么? 海因里希把手一摊:“我们的仆人?不不,若不签订契约,魔鬼可不会随便把自己的力量分出去,我们可不是慈善家。说到这一点,我以为你应该很清楚的,你不是还带回了一个号称被魔鬼寄生的孩子吗?” 我清楚个屁! 陆希险些就爆了粗口。以前她是挺清楚的,但现在——魔鬼都是真实存在的,搞得她信念都要动摇了。 她恨得磨牙的表情让海因里希更愉快了:“我听说您觉得那个孩子是生了病,还说可以治好她。这是真的吗?您打算怎么治?” 怎么治关你屁事!管好你自己吧! “哦,看来您现在不想回答。”海因里希大概也觉得在这里耽搁太久有点不合适,于是潇洒地站直身体摊了摊手,“好吧好吧,我现在就走。尊敬的小姐请不要生气,生气会影响你的美貌。再说我也并不着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不是吗?” 他忽然又向前倾了倾身,红润的薄唇微动,清晰而又暧昧地补充了一句:“我的契约者。” 卧室门一关上,陆希直接就扑到了床上,在脑海里崩溃地大喊光球:“这是怎么回事!” 光球慌里慌张地飞出来,身上的亮度都在明灭不定了:“不,不知道啊……” “你还知道啥啊?”陆希感觉自己要崩溃,“我就知道不能相信你们!看你们找的这好人设!” 光球结结巴巴说不出个所以然,陆希自己倒翻身坐了起来:“这不对劲!跟他签订契约的明明是露西,既然是灵魂契约,那现在灵魂都换了,这契约是怎么绑到我身上的?”不是应该以一方死亡而告终吗? 光球像个呆瓜一样晃了晃,结巴道:“我,我不知道……” “翻你的内存!”陆希恶狠狠地说,“把你的常识都给我翻出来,想想怎么解释!” 光球快速地闪烁了几下,再开口的时候声音更小了:“那个,可能是因为,因为灵魂太相似的缘故……就是,其实给你寻找合适的身体,就是通过比较灵魂的相似度,利用两个相似灵魂的感应,让你进驻这个身体……因为太相似了,所以契约它可能,可能会把你们认为是同一个,所以就……” 所以她继承的遗产,除了这个身体和冯特家的血统,还有一个魔鬼契约? 灵魂契约,这么不靠谱的吗?连人都会认错? “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光球战战兢兢,“身体一样,灵魂相似,甚至你还继承了大部分记忆——记忆也是灵魂力量的一部分——这样说来,说你是露西,也没有什么错。” 陆希的脑袋又是嗡地一下,本能地反驳:“我不是露西!” “我,我们都知道你不是,但灵魂契约不知道……”光球小声说,“以它辨认灵魂的方式,又在同一个身体内,所以……” “那我还完成什么任务……”陆希咕咚一声仰倒在床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天花板,“大家一块儿躺平死吧。” 光球在她身边飞上飞下,如果有手的话现在大概已经急得抓耳挠腮了:“这,这不行啊……” “怎么不行?”陆希有气无力,“灵魂都归魔鬼了,我还忙活个啥?” “还有,那家伙说这是光明神允准的契约?这什么意思?”就算真的有神有魔鬼,神允许魔鬼跟人类签订灵魂契约?那要神来干吗,坑人吗? “不是……”光球艰难地解释,“神保护的只是契约,无论它是与谁签订的。” 陆希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不是说神全知全能吗?祂不知道这个契约的内容,就这么让契约签订了?签订了这个契约,魔鬼不就得到了在大陆上行走的自由,搞起破坏来不就更方便了?那光明神图什么呢?” 光球无话可说。陆希冷笑:“所以什么全知全能的光明神,根本不存在!” 光球沉默片刻,小声说:“你以前还说魔鬼不存在……” 这次轮到陆希被噎死了,一人一球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陆希才用生无可恋的语气说道:“小丑竟是我自己……” “什么?”光球没听明白。 陆希往枕头里一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现在怎么办啊!”是女巫没关系,但如果是与魔鬼签订了契约,那冯特伯爵绝对不会让她当什么继承人了,哪怕是个工具人也不行! 往最好里想,他大概会立刻让她跟丹尼尔举行婚礼,然后把她囚禁起来,等过一段时间来个自然身亡什么的——不,就算是囚禁一辈子也不行啊,她的十万信仰值,现在才只得了1.5份啊! 当然,要是往坏处想,那——那就还是别想了吧。 “有办法能解除契约吗?”陆希抱着最后的希望问,“要是不能解除,我也没必要收集什么信仰值了……” “这,这个……”光球闪烁了很久,大概是把它那点可怜的内存全部扒出来并推算运行,最后才犹犹豫豫地说,“理论上来说,契约都能撕毁。” 是撕毁,而不是解除。但是这已经提醒了陆希:“只要有足够的能力?” 契约精神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就是在陆希的时空也是一样,有些约束最后也是一纸空文,这取决于那个人能不能被约束住。 “如果我现在撕毁契约呢?”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你现在不行。”光球很干脆地回答,“你根本没有能力撕毁契约。” 它想了想,解释道:“这不是写在纸上的契约,撕掉就可以。它已经在你的灵魂里打上了一个印记,想要撕毁契约,就是要把这个印记抹去。”然后它很耿直地问,“你知道怎么使用灵魂的力量吗?” 陆希板着脸回答:“不知道。灵魂的力量是什么?” 第37节 “比如神恩,就是灵魂的力量。” 那不就是觉醒异能吗?陆希先是眼前一亮,随即又有点发黑——觉醒异能这事儿虚无缥缈的,要是她觉醒不了呢? “那信仰值也是灵魂的力量。” “嗯?”陆希怀疑地盯着光球,“你不是在骗我完成任务吧?” “当,当然不是呀!”光球着急地摇晃着,“就算完成了任务,你不回去,对我来说也没有用的。” “是吗?”陆希看着它,“你觉得你们时空管理局可靠吗?” 光球闪烁了一下,无话可说,半天才弱弱地说:“我真的没说谎……”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你说过你只是个内存条,等我的任务结束就会被销毁。”陆希无情地背诵着光球从前说过的话,“所以我觉得,我任务能不能完成,跟你关系都不大——不,或许我完成不了任务,在这个世界停留越久,对你还越有好处呢。”至少能多活几天。 光球自己也茫然了:“不,不是吧……但,但命令是让我辅助你,希望你能完成任务啊……” “算了。”陆希忽然觉得这光球也有点可怜的样子,“照你这么说,信仰值也是灵魂的力量,那我集齐十万信仰值,就能把契约印记抹掉?” 光球又支吾起来:“我,我不知道,只是要中断灵魂契约,必须要有灵魂力量,正是因为魔鬼有力量而你没有,所以你才无法主动中断契约。信仰值确实是灵魂的力量,但你能不能使用,就,就是另外一个问题……” “那要是把他咔嚓了呢?”陆希恶向胆边生,随手比了个横过脖子的动作。 光球思索了一下,然后说道:“理论上来说应该可行。但你必须保证一击必杀,否则魔鬼在死前催动契约的力量,你的灵魂也可能被摧毁。毕竟契约包含着双方的力量,这就意味着你的灵魂之中留有魔鬼的力量,如果你无法压制它,那在契约撕毁的同时它也会毫无顾忌——这也是保证契约完成的方式。” 陆希报以呵呵:“考虑得还挺周到的哦……” “所以说——”光球小心翼翼地说,“之所以你不能撕毁契约,就是因为魔鬼的力量比你更强大……” 这不都是废话吗?陆希用力搓了搓脸,感觉自己的脑袋彻底麻木掉了,“算了,反正这个问题一天两天的也解决不了,先睡觉吧!”明天醒来又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里总是会有办法的。 第45章 小丑是我(三)、这不是满满一坑的那啥吗…… 第二天早晨, 陆希是顶着一对黑眼圈起床的,把琳和莉斯都吓了一跳。 “小姐您这是——”莉斯张着手不知道该怎么办,“您昨夜都没有休息吗?” 别说, 这两天她跟着伯爵小姐忙活, 想法还真的渐渐有点改变。毕竟她的父亲也是农夫,虽然她现在在城堡里做女仆, 每月都能挣到一个银币, 但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们要养活,父母仍旧得辛苦地种田。 而科林说的那些种植的方法,她有好多都没听说过,也就是说,父亲并不知道。比如说那个用什么“大蒜”捣成汁去喷杀小绿虫的事儿——她是见过那些小绿虫的,每一只也就是针头大小, 可是成群结队, 数都数不清。一旦这些虫子出现在小麦地里, 父亲脸上的皱纹就展不开了。 莉斯还记得,有一年这种虫子特别的多, 她偶尔从城堡回到家里, 别说自己家了, 就连邻居家里都没有什么人,大家都下地抓虫子去了,每个人回来的时候, 手上都黏乎乎的,全是捏死这些小虫之后流出的粘液。 那一年因为这些虫子, 小麦的收成只有从前的三分之二, 如果不是伯爵大人免去了一些税, 恐怕她的弟弟妹妹们就要饿死几个。 可是小麦歉收, 教会却仍旧按数征税,一点也不减免。虽然冬天的时候他们在教堂门口施舍麦粥,可也不过就施舍了几天而已。莉斯听伯顿管家说,其实施舍出来的这些粮食,本来就是教会收上去的税,他们拿着领民的麦子来施舍领民们,不过是为了收买人心。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不肯好好祈福,根本也不会有这么多虫子,粮食也不会减产。 从那时候起,莉斯就觉得教会并不慈善了。后来教会退出长云领,虽然田里的麦子产量降低了,可是要交的税也少了,莉斯觉得也还行,只是父亲种田更辛苦了。 但是,如果当初就知道这个杀虫的办法,那岂不是就不用弯下腰一只只地去抓虫了,而小麦的收成也不会下降得那么厉害? 所以,虽然不知道那些烧过的灰土洒进田里会有什么作用,莉斯还是十分期待伯爵小姐弄的这本《种植手册》的,假如父亲和邻居们都能知道这些方法,日子一定会好过一些的! 而伯爵小姐竟然能想到整理这样一本书,莉斯虽然觉得这不像是贵族小姐们应该做的事,可心里仍旧不由自主地感激起来,对于小姐的两个黑眼圈,当然也更加担心:“我,我去问问拉伊莎吧?” 城堡里这么多年来也就只有一个女主人,琳和莉斯都从来没有伺候过她,这导致她们对于很多事情其实也一无所知,比如说眼下,如何消除小姐的黑眼圈,好让她出去的时候看起来一切正常,她就束手无策了。 “不用这么大惊小怪的。”陆希打了个呵欠,“去厨房煮两个鸡蛋拿来就行了。对了,把早饭给我端过来吧,我不去楼下用餐了。” 昨天晚上她一点都没睡好,开始是琢磨那见鬼的契约所以睡不着,等终于睡着之后,又开始不停地做梦,梦里全是长着各种角和翅膀的魔鬼,以及深渊。 是的,虽然没有证据,但她就是觉得,那肯定是深渊。 头顶的天空是黑的,只有前方赤红的火光极其醒目。那像是一座火山,山顶赤红的岩浆正缓缓向下流淌。 教会说,魔鬼就是从熔岩和毒气中诞生的,但她仔细看了半天,也没发现那岩浆里有爬出什么魔鬼来。 一阵风吹来了刺鼻的气味,她向后退去,然后脚下踩进了湿粘的软泥中。 这软泥看着很老实,可一踩进去,就开始疯狂往她腿上攀爬,仿佛是个自有意识的活物一般。 偏偏她在梦里似乎是光着脚的,所以那种仿佛被什么冷血动物的舌头在舔的诡异惊悚感觉简直清晰到可怕,并且还有一种刺痛在向皮肤里渗——这些软泥有腐蚀性! 不仅如此,当陆希迅速想把脚□□的时候,身后的软泥里忽然噗地一声冒出一个气泡,气泡破裂,却从里头弹跳出一只蜘蛛样的生物,借着气泡破裂时的气流,猛地向她扑过来。 这玩艺儿的身躯有苹果大小,长了十条腿,伸展开来如同蒲扇。而且这十条腿的颜色比身躯更淡——不,不是颜色淡,而是因为这十条腿看起来都是中空的,所以透光的甲壳质看起来就比身体的颜色要浅一些。 中空的腿,陆希在一瞬间想到了吸管,而生物身上长吸管是为了什么?不用想都知道啊!要是被这东西扎到身上,估计会被吸成人干吧? 尾巴比思想动得更快,只听啪地一声,十腿蜘蛛腹部挨了一下重击,顿时变成了一只被打烂的苹果,汁水四溅地飞了出去,而陆希顺势拔起脚,离开了泥潭。 等下,尾巴?她什么时候有尾巴了? “小姐?”捧着两个鸡蛋回来的莉斯有些担忧地轻唤,“您不舒服吗?要不然今天就不要去挖坑了吧?” “不。没事。”陆希接过两个鸡蛋,在自己眼睛上滚起来,一面含糊地说,“还有很多事要做呢。”只不过是做了个奇怪的梦而已,多半是因为海因里希突然变成了魔鬼,自己忧虑之下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罢了。 就是那个甩尾巴的感觉太真实了一点,好像她真的长出一条尾巴了似的,那种如臂使指的顺畅感太奇怪了,人怎么可能真的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搞得她起床之后还总想摸摸自己的尾椎,看究竟有没有长出尾巴。 总不会她跟魔鬼签订契约之后,身体也会发生异变吧? 想到这种可能性,陆希不由得一阵发毛,连忙在脑海里呼唤光球。 “应该不会吧……”光球也是犹犹豫豫的,“不,不过——” 陆希一听这个,心顿时往下沉,果然光球吞吞吐吐地说:“堕落者,也,也有外形变化的,这种属于最严重的魔化……”它赶紧又补了一句,“不过极其少见,你不用太担心。” 不担心才怪!陆希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直接吩咐莉斯:“让海因里希跟我们一起去。” “小姐?”莉斯愣了一下。前几天陆希还叫城堡的守卫拦着海因里希呢,今天怎么就……是因为伯爵夫人把他送给小姐了吗? 这么一想,莉斯顿生危机感:“小姐,伯爵夫人不是真心想把他送给您的,一定是让他来打听您的消息!”小姐可不能被他迷惑住啊。 “我知道。”陆希阴沉着脸把鸡蛋放下,“既然送给了我,就该给我干活了。”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她不好,海因里希也别想好! 海因里希来得很快——陆希怀疑他一早就在等着了——到了之后还一脸微笑地向她行礼:“小姐有什么吩咐?” 陆希回他一脸假笑:“恐怕你得先换身衣服,今天的工作穿这个可不行。” “换衣服?”海因里希的笑容有点发僵,应该是想到了前几天的“工作”。 “对。”陆希特别亲切地向他微笑,“大家都已经换好衣服了。快点去吧,就等你了。” 海因里希看了她一眼。陆希可没说瞎话,她今天穿的就是城堡里下等女仆的粗布衣裙,还像女仆一样围了一条大围裙,并且这围裙还不是白的,而是一看就用过很久、洗得都灰扑扑的那种。 从她的衣着上就能看出来,今天这工作不是什么好活儿。海因里希深吸口气,又深深地看了陆希一眼,转身去换衣服了。 几天过去,堆肥坑已经挖好,堆肥舍的地基和加热坑道也挖掘完毕。 说起来这个加热坑道什么的听起来挺高大上,其实十分简陋,陆希对这玩艺儿并没什么研究,不过是把炕的概念拼凑了进来罢了。好在只是用来沤肥的,且只在冬天必要的时候才加热,也没人要求美观大方效率高什么的。 但是在奴隶们看来就很复杂了,毕竟他们盖板棚就是往地上树几根桩子,然后桩子之间树上木板甚至是树枝编成的“墙”,然后最多把板棚里的地面铲铲平就算完,哪儿还有什么“地基”的概念? “那房子不会被风吹倒吗?”看这地方就知道冬天风肯定很大。 “板棚倒就倒了,再盖就是了。”监工随口回答完了,才想起来面前这是伯爵小姐,连忙收起随意的态度,小声补充,“奴隶们住的都是夯土房,不容易倒的。” 这几天相处下来,监工已经发现伯爵小姐对奴隶们的态度特别温和,还关心奴隶的吃穿住行呢。 虽然他在心里不免有些鄙薄,觉得这位小姐不够高贵,多半是在外面抚养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人教导,但也不敢有半点怠慢,毕竟法比奥少爷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伯爵大人却允许小姐做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这里头传达出的意思可有点耐人寻味。 要说监工们每天都在做什么,那监督奴隶只是一小部分,他们最多的精力都用来揣摸和迎合上意了。分配下来的活必须要让奴隶们做完,然后还要会讨好上面,这样才能往上升。所以监工这些天夜里都睡不着,琢磨来琢磨去,觉得还是要讨好伯爵小姐赢面更大些。 不过他说的不全是实话。夯土房也不是那么好建的。长云领这里的夯土房,是在地下先挖个大坑,然后上半截用夯土建成矮矮的墙,再加个屋顶。这样的房子像地上长出来的圆蘑菇,其实就是个半地下室。 抗风确实是抗的,因为建得矮也的确不容易倒塌。但这样的房子,也不是每个奴隶都能住。每年总有一些老年奴隶,因为夯土房不够住而只能去住漏风的板棚,然后没能熬过冬天。 在监工看来这很正常,奴隶老了就不能干活,都是吃白饭的,好房子自然没得住,死了也就死了。 所有的奴隶都是这样的,他们是主人的财产,就像旧衣服旧家具会被丢弃一样,年老的奴隶失去了价值,也同样会被丢弃。别说奴隶了,就是平民,老了干不动活了,也一样会冻死饿死。 但是这话他聪明地没有说出来。这几天伯爵小姐不但对那名年老奴隶科林十分赞赏,甚至还让他去询问其他的老年奴隶,收集他们的所谓“经验”,凡有献上有用经验的,都会赏赐食物。 监工不知道这些“经验”有什么用,但他知道最好别跟伯爵小姐对着干,所以现在他说起话来都小心翼翼的,连鞭子都不怎么动了。 当然,事实上这几天也确实不需要他动鞭子。分过来的这些奴隶勤快得可以,压根不需要鞭打,倒是给他省了不少事。 陆希没有细究监工的话,奴隶的问题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没有物质基础说什么都白搭。 夯土房盖起来太费时费力,陆希打算这堆肥舍就采用立桩子,然后桩子之间用稻草加黄泥砌墙的办法——暂时先这么搞着,等以后能烧砖了再说。 反正不是打算住人的房屋所谓的立桩也不过就是粗树枝就行,高度也无须过高,奴隶们听了陆希讲解之后就差不多领悟了,纷纷献计献策:“炭窑那边砍来的树枝就可以。” 是的,青石城边上有个炭窑,当然也是冯特伯爵的,烧出来的炭也主要是供给城堡里,多余的则卖给其他有钱人。 城堡的确有魔法阵,以陆希的体感,只要走进大门,就明显能感觉到比外面温暖,估计到了冬天感觉会更明显。 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节约魔晶什么的,城堡里的温度也不会太高,冬天还是需要壁炉。烧木头烟气太大,所以卧室的壁炉里都是用炭的。 当然,长云领现在的有钱人也不是太多了,很有些人当初跟着教会跑了,所以这个炭窑的规模也比从前缩小不少,以至于有几个炭窑都已经空置,正好给陆希拿来烧石灰。 这种条件下,陆希也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办法——把矿石与木材分层叠放,然后烧! 这种烧石灰的办法是费时又费力,为了能达到温度,还得往里不停地鼓风。不过好在这是炭窑,陆希干脆就用了炭烧,温度比用木柴要高。 只是炭窑的奴隶对此惴惴不安——他们烧炭已经很熟练,可从来没烧过石头,生怕烧不出伯爵小姐要的东西会挨罚,见到陆希来巡视都是一脸忐忑,看起来只差跪下表白他们绝没有偷懒。 陆希只能向他们保证失败了也不会责罚,还遭到了琳尽量委婉的反对:“小姐,您这样做,他们会偷懒的。要不然就会粗心大意,真的烧坏这些石头。”尽管她也没明白,这石头究竟要烧出什么来。 “从来没做过的事情,出错也是正常的。”陆希笑着摆摆手,“不过这件事很简单,应该也不会出什么错的。”看这些奴隶战战兢兢的样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偷懒和不负责任的人当然有,但这绝不会是人的常态,更不会像琳说的那么夸张。 琳拿陆希也没有办法,只能暗暗叹了口气,庆幸小姐没说给这些奴隶增加口粮。 陆希看琳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其实她是打算在烧出生石灰之后再奖励这些奴隶的,并且从里面选出手艺最好的专门来烧石灰——专业人员,待遇肯定是要提高的。 不过这话就没必要先说出来刺激琳了,所以陆希带着人选了合适的树枝就直接回了堆肥舍,开始调配人手。 埋树桩,编树枝墙,挖黄泥,拌稻草。人手一批批分派下去,很快就只剩下寥寥数人了。 “小,小姐——”汉克眼看自己被剩下,不知怎么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不祥的预感,“我,我做什么呢?”感觉仿佛没有自己要做的活了啊,但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而且,而且没分配的人里面,还有海因里希呢——汉克下意识地斜了他一眼,不祥的预感更浓重了,要知道上次挖那个臭泥巴的时候就是他们两个人,而目前的情况,跟上次很有点相似啊…… 卡玛被分配去拌泥了。何塞是埋树桩。而他和海因里希还没有分配…… “嗯——”陆希笑吟吟地转向他们,那笑容看得汉克后背一凉,顿觉不妙。果然陆希对他点了点头,十分欣慰的样子:“现在主动多了,这多好啊。那这次,还有重要任务交给你们。” 重要……任务…… 别说汉克,连海因里希都警惕起来。只见陆希指了指放在一边的锄头:“我们去挖几个坑。” 挖坑?就这么简单?汉克心里有些怀疑。过了一会儿之后,他的怀疑就变成了现实,因为他们挖开的这个坑——简直称得上臭气熏天。 第38节 “这,这是——”汉克瞪着那坑里的东西,简直想吐。这不就是满满一坑的那啥吗? 第46章 小丑是我(四)、得让冯特伯爵多活几年 其实不光汉克要崩溃, 连陆希也不禁捏住了鼻子。老实说,城市里最脏乱差的公共厕所也没这味儿大啊,她也有点受不了。 琳和莉斯脸色也很不好, 但都强忍住了。莉斯还瞪了汉克一眼:“让你挖就挖, 小姐不也在这儿站着吗?就你话多!” 倒是旁边的胡安娜丝毫不受影响,对陆希回报:“小姐, 这是最近的一个坑, 那边还有两个,也都是这么大,这么满。” 这里就是从青石城的“公共厕所”里清出来的排泄物。 青石城的公共厕所并没有地下排水,它本质上还是个旱厕,就是挖上一个大坑,上面留出蹲位罢了。所以一旦下面的坑积满, 就必须清理出来。 原本这方法很正确, 因为需要粪肥, 粪便当然不能直接冲走,而是要积攒起来。 然而在虫灾之后, 这公共厕所就只剩下了不许平民到处乱拉乱尿, 保持卫生的作用, 而坑里的东西则需要用人力挑出来,再扔到城外。 因为怕再引来虫灾,冯特伯爵吩咐在城外挖了大坑, 倒满之后再用土埋上。这些年下来,那积攒的数量——这一片地面上的草都长得特别好! 当然胡安娜并不知道最早的那些坑在什么地方, 她指的是最近的几个, 也是她参与清理运送的那些。因为时间比较近, 所以挖出来的时候还没有被分解掉, 那味道自然是绝了。 她报告完,还对汉克叮嘱了一句:“小心一点,坑很深,别掉进去。” 汉克仿佛被针扎了一样猛地往后退了几步,不幸退得太远,只听噗哧一声,他的脚就陷进了一块松软的地面里,然后随着他拔起脚的动作,散发出一股跟面前的大坑同样美妙的气味来…… 汉克感觉自己想死,然而陆希却半点没有同情心,反而指挥他:“就是那儿,既然都来了,就把这个也挖开吧,反正都要挖的,等挖完回去一起清洗。” 海因里希今天跟着出来的时候面带微笑,但是到了现在,微笑早就不见了,整张脸都是铁青的。趁着其他人都去挖第二个坑的时候,他落后一步,在陆希耳边咬牙切齿地说:“小姐,你这么捉弄我有意义吗?” “别这么自作多情。”陆希对他露出愉快的笑容,“我这么做可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长云领。” 海因里希气急反笑:“看来我们需要好好谈一谈。或许还可以请伯爵大人加入?” “悉听尊便。”陆希也笑,“想来那样我们两个的结果都会挺美好的。”硬刚啊,硬刚她就没怕过谁呢。 她明白海因里希的意思,无非是用冯特伯爵来威胁她,毕竟如果知道她和魔鬼签订了契约,她八成就只有上火刑架的份儿。 但海因里希难道就能捞到什么好处吗?假如冯特伯爵知道他是魔鬼,第一反应就该跳起来把他剁了吧?就算他能跑,契约也完蛋了,只要冯特伯爵真的烧死她,那海因里希连个灵魂都捞不到手,这一趟人间等于白忙,还有可能搭上自己的命。 陆希当然不想上火刑架,但她也很清楚,绝不能就此被海因里希威胁住。一旦被他掌握主动,后面她只会越陷越深任人摆布,有可能连十万信仰值都无法收集,那就连最后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所以她不能被海因里希一吓就全软下来,反而是要让他知道,如果他还想在光明大陆行走,那就得听她的! 说实在的,这么硬刚的时候她不是不紧张,但再糟糕又能怎么样呢?她本来就是一缕从车祸中侥幸留存下来的灵魂,如果能完成时空管理局的任务,获得继续活下去的资格当然好;但如果不能——也无非就是一死罢了。 比起当时就被车挤成一团血肉,她现在已经又赚了二十来天呢,而且还见识了有魔法的世界,就算现在死了也就死了。当然,被火烧死有点太惨,真要到了那时候,她可能得另想办法自杀。 两人四目对视,撞击的目光似乎能迸出火花来,不过只是极短的瞬间,海因里希就向后撤了一点,因为前头的琳已经回头了。 “我想晚上我们应该好好谈谈。”虽然后撤,但海因里希的目光还是瞪着陆希,语气更是隐含威胁。 只可惜陆希不吃这一套:“好啊。我等着你!” 接下来这一天,海因里希都没再说过一句话。 倒也不止是他,所有参与掘粪坑的人都尽量避免说话,这其中也包括陆希自己。事实上,除了那几个干惯活的奴隶之外,其他人连午饭都有些吃不下,以至于下午收工之后,陆希回到城堡的第一件事不是洗澡,而是让人做口罩——后头还有好几天要跟这些东西打交道呢。 “小姐——”一边往浴缸里注入热水,莉斯一边忍不住问,“您说的那个——堆肥,真的可以吗?” 陆希把身上的粗布衣服脱下来,闻闻都觉得一股臭味儿:“当然。你没发现吗?那地方周围的草和树,都比别的地方长得要好。” 这倒是真的。莉斯想了想,发觉真是那么回事!虽然现在已经是秋天,草木枯黄凋零,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一片地面上生长的灌木枝杈特别多,草也更厚实。 莉斯的心里不由得升起了一丝希望:“那,那虫灾……” “放心好了。”陆希笑着拍了拍小女仆的肩膀,“不会引来虫灾的。” 莉斯满腹心事地退了出去,甚至忘记了像平常一样询问一下是否要在这里伺候陆希沐浴——虽然陆希每次都是拒绝,但大概是伯顿管家培训过,她们总是要问一问的。 在水里洗到觉得身上没味儿了,陆希才爬起来。两个女仆给她准备的沐浴水据说是昂贵的炼金产品,用了什么名贵的幽灵花、无根草还有雪羽鸟脂油啥啥的,一小瓶就值十几枚金币,既能去除脏污,还能留下香气,是圣城炼金所的一项拳头产品,与香薰一起畅销各大王国,为教会赚了不知多少钱! 不过在陆希看来,那些什么幽灵花之类的魔植都是噱头,这个沐浴水里含有的雪羽鸟脂油可能才是真正起作用的东西——皂化嘛,肥皂不就是这么做出来的吗? 想想她以前买香皂的价格,再看看这瓶沐浴水,陆希都恨不得立刻就弄点猪油来自己做!一瓶十五枚金币,抢钱呐! 没关系,慢慢来,别人能抢钱,她也能的。陆希这么安慰着自己,又立下了一个新目标。 但是这雄心壮志在几秒钟后就遭到了无情的打击——陆希刚推开通往卧室的门,就险些叫出来——海因里希站在她的房间里,这次他可不是面带笑容了,那脸黑得跟锅底一样,只差再刷一层霜。 “你怎么进来的!”陆希问完就知道自己白问,果然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有什么难的吗?” “你用了魔法?”陆希裹紧身上的袍子——谢天谢地她有穿浴袍的习惯。但是,用魔法,这城堡里都没个警戒法阵什么的吗? 海因里希对她裹紧袍子的动作报以不屑的一瞥,只差在脸上写上“谁稀罕看”几个大字了。这人——不,这魔鬼现在也不装那副礼貌周全的模样了,直接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在这里还需要用魔法?伯爵小姐都要重用我了,难道还有谁敢阻拦我?只要避开你那两个女仆就行了。” 看来以后还真得留一个女仆在身边了,这里毕竟不是她以前住的地方,门上连锁都没有呢。 陆希反省着自己的错误,但是听见海因里希阴阳怪气,又忍不住想笑:“这倒也是。别说,以后还有不少要重用你的地方呢。” “你——”海因里希猛地踏前一步,几乎要贴到陆希脸上,“别激怒我,对你没好处!” “我没打算激怒你。”陆希被他这一冲也吓了一跳,心脏几乎跳到喉咙口,脸上却一幅八风不动的表情,还耸了耸肩,“不是你自己说的,想看看我要做什么吗?如果你不想干,那也大可以就在城堡里休息,我没有意见。” 海因里希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缓缓地说:“伯爵小姐似乎还没有理解自己现在的处境啊……” “你总不会觉得,我现在惊慌失措,看见你就下跪,那才叫认清时势吧?”陆希看了看大门,“你能不能先让我换好衣服再说?”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我对你不感兴趣,所以也没必要这么麻烦了。” TMD,谁关心你感不感兴趣,我是觉得冷!陆希暗暗骂了一句,捞起一条披肩围好,坐到了梳妆台前:“那我们就来谈谈吧。你所谓的处境是什么?如果你想享受让一个人类惊慌恐惧苦苦哀求的成就,那签什么契约呢,当时就在黑森林里说要杀我不就行了,说不定我立刻就跪下来求你放了我呢,那多痛快?” 海因里希从镜子里瞪着她。 要说这魔法制出来的镜子也有长处,那就是没有死角。尽管海因里希站的位置其实并未入镜,但陆希照样能从镜子里看见他。这魔鬼的脸色比刚才还臭,但看起来并没有要上来咬她的意思,似乎还可以谈一谈。 “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要的不是一时的痛快,而是能长久地在光明大陆上行走?” “是又怎么样?”海因里希沉默片刻,忽然又笑了,“伯爵小姐是不是觉得,你有时间去寻找解除契约的方法了?或者说,有时间去考虑,怎么把我干掉?” 妈的,猜这么准是要做什么? 陆希不免有些心里发虚,但还是强撑着笑了一下:“这个问题应该不仅仅对我实用吧?所有跟你们签订契约的人,大概都会这么想吧?你们作为掌握主动的一方,看着对方绞尽脑汁拼命挣扎的样子,也会觉得很有趣吧?”魔鬼应该都是这么想的吧? “的确。”海因里希这次真的笑了,“伯爵小姐看来很理解我们呢,果然每一个跟我们签订契约的人类,其实都跟我们是同类。” 陆希干笑了一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海因里希这话还真没法反驳,选择跟魔鬼签订契约的人,确实就等于自愿放弃了人的某些特性和规矩。虽然跟海因里希签订契约的不是她,但这话现在也没法说。 但是陆希还是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契约不会搞错人吗?比如说,要是有人代替了我呢?比方说有没有什么魔法可以把一个人的灵魂换成另一个?” “有。”海因里希倒是答得很痛快,“但不是原本的灵魂不能长时间容纳于身体之中,除非始终用魔力维持。”他走到陆希身后,随手牵起陆希的一绺长发拽了拽,“但你身上并没有魔力痕迹。而契约辨别的是灵魂,如果灵魂不同,即使塞在同一具身体里也没用。” 扯呢,你眼前就有个成功的案例好吗?陆希磨了磨牙,不死心地又问:“如果灵魂很相近呢?” 海因里希又笑了:“伯爵小姐该不会是想说,跟我签订契约的是另一个跟你相近的灵魂吧?理论上来说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事实上——”他嗤了一声,“哪里会有两个如此相近的灵魂?除非是双生子,伯爵小姐你有孪生的姐妹吗?” 显然没有。芭芭拉只生了一个女儿,这事儿很多人都知道。 “即使是双生子,灵魂依然不同。事实上在这个世界里,每个灵魂都是不一样的,就如同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海因里希随手把陆希的头发扔开,“想要找一模一样的灵魂,除非有一个世界像这面镜子一样——” 他伸手点了点镜面,镜面顿时泛起一圈涟漪:“如果这镜子里也有一个世界,将我们的世界完全反映,那镜子里的你,大概跟你的灵魂就是一样的吧。” 镜像世界,异空间!陆希在心里大喊——这魔鬼说的居然要接近事实了! 如果同一个世界里没有两个如此相似的灵魂,那在另一个同源世界里或许是会有的。只不过在海因里希看来,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罢了。 “理论之树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树长青……”陆希不禁喃喃地又念了一遍这句名言——这话放在这里居然也是非常合适的,理论之树上那灰色的“可能性”,在生命之树上实现了,或者还可以换个很不文艺的说法——活久见。 “而且这种问题对我们毫无意义。”海因里希摊开双手,“我已经完成了对你的承诺,现在轮到你了,这就是事实。” 行吧,对这个魔鬼来说,他只需要一个灵魂,至于这灵魂究竟是不是原装的,确实对他没两样。而且就算他相信陆希不是原装的,难道就肯做折本买卖了吗?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可能! “我们签订的契约,似乎是说让我继承爵位吧?”死了跟魔鬼讲理的心,陆希只能从另一个方向开辟战场了。 她昨天晚上把那份契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十遍,发现只能在这一点上做文章了。 继承爵位,和成为继承人还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法比奥吧,他当继承人当了好些年了,现在不也泡汤了吗?只要没有正式成为伯爵,那就不能算达到契约条件。 “的确。”海因里希看起来并没把这两者的不同放在心上,“但现在你已经成为继承人了,只要好好干,伯爵的头衔必然是你的。”等冯特伯爵一死不就行了嘛。 呼——陆希轻轻地舒了口气,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她又追问了一句:“可如果我没能当上女伯爵呢?比如法比奥突然回来夺位……” 海因里希轻笑了一下:“这个倒是不用担心,他是回不来的。” “这可不一定呢。”陆希装出一副担心的样子,“如果万一他回来了,我没当上女伯爵,还要把灵魂给你,那我岂不是太吃亏了!” 海因里希不耐烦起来:“我说过他回不来。如果他真的回来了——不到你成为女伯爵的那一天,契约不会完全达成。”他忽然嗤笑了一下,“如果伯爵小姐后悔了,现在结束生命也还来得及。你还没有成为女伯爵,我的许诺未曾完全达成,也就还没有拿到你灵魂的操控权。如果你现在死了,灵魂并不归我,说不定还能上光明之山呢。” 他显然是在讽刺。跟魔鬼签订契约的灵魂已经被污染过了,怎么可能再上光明之山?而且都肯用死后的灵魂换生前的爵位,又怎么可能在爵位没到手之前就放弃并且自杀呢? 但是对陆希来说,这些话不是讽刺,而像是音乐一般悦耳,因为它证实了一件事:只要她还没有当上女伯爵,灵魂就还不归海因里希! 既然这样,让冯特伯爵多活几年,就是当前最有效的办法了。如果伯爵大人能活到她攒齐十万信仰值,那她就可以直接跟海因里希说一声“撒油那拉”,然后拍屁股走人永不再见了! 第47章 什么诅咒(一)、冯特伯爵究竟中的是什么诅咒呢 一时间, 陆希只觉得眼前这个魔鬼都没那么讨嫌了。 甚至可能还有点儿可怜?毕竟费时费力的折腾了半天,却不知道锅里的鸭子换了只活的,一掀锅盖就能直接飞了。 真到了那一天, 不知道这张脸又该变成什么表情。陆希暗搓搓地想。 “你那是什么表情?”海因里希固然不知道陆希在想什么, 但本能地觉得有点不对劲,仿佛就在他说出她不成为女伯爵, 契约就不算完成的时候…… “你想一辈子做继承人?”不愧是魔鬼, 转瞬之间就琢磨透了这里头的文章,“你觉得那位伯爵大人还能活很久?” “他是大骑士,现在的年龄并不算大吧?”陆希忽然发现,有些事情还真不如问这个魔鬼呢,魔鬼都比她知道得多! 海因里希笑了起来,仿佛料准了猎物举动的猎人一般, 很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的确, 以他的等级来说, 这个年龄还远远不到必须考虑继承人的地步。事实上,如果没有诅咒, 你现在根本就不会在这里, 他完全可以再花十几年重新培养一个继承人。” 果然这个魔鬼知道得很多。 “什么诅咒?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其实也不用问, 肯定是从法比奥那儿打听来的! 海因里希的消息确实是从法比奥那里来的,但说得更详细一点,是他借用了法比奥的人手去打听来的。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冯特伯爵在一年前去剿灭了一支盗匪团。 这支盗匪团活跃在海风郡附近, 而那里是王国最主要的产盐地,长云领也是从那里购盐的。 第39节 因为产盐, 且有海港可出海, 因此海风郡极其富庶, 是王室的“自留地”, 从未被分封出去。就连驻扎那里的,也是王室的“耀狮骑士团”。 不过富庶吸引来的不只是商人,还有盗匪,海风郡附近据说有好几个盗匪团,跑那里的商人们大都要雇佣兵才能安全上路。 本来这种事与长云领关系并不大,冯特伯爵能打的名声传遍整个王国,长云领的商队也有骑士保护,没什么不长眼的盗匪敢打主意。然而就从几年前冯特伯爵与教会撕破脸开始,长云领的商队也屡次遭到打劫,强盗们仿佛忽然之间胆子就大了一样。 “是教会指使的吧?”陆希忍不住说。这也未免做得太明显了一点,教会真是有够嚣张。 “教会,或者王室,又或者两者皆有也未可知。”海因里希耸耸肩头,“这我可就不清楚了。” 但不管是谁干的,对于长云领的恶意都是明晃晃的——盐,这可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是个人都缺不了的。假如掐断这条线,简直就是要致长云领于死地啊。 为此,冯特伯爵直接向耀狮骑士团提出了抗议,但得到的回答是海风郡附近地形复杂,港口又是人来人往,骑士团还要分出人手预防海盗,所以实在对陆地上的盗贼无能为力,假如冯特伯爵觉得他们在推卸责任,大可以自己来剿匪,看看究竟能不能成功。 这回答十分之无赖,但又无法指责,毕竟海风郡的盗匪存在多年是事实,只不过什么分出人手预防海盗的说法就是闭眼胡扯了——骑士团防什么海盗,那是海风郡当地人自己的事儿。 总之这种话一听就是在推脱,以冯特伯爵的脾气怎么可能接受,所以他直接就带着自己的骑士队伍去了海风郡,然后一口气剿灭了整整四个盗匪团,真是杀了个人头滚滚血流满地,听说海风郡附近的山里,腾起的黑烟半个月都没有消散。 但是在战斗之中,冯特伯爵这边也不是没有损伤,最大的损失就是,他本人中了诅咒。 明面上的消息,诅咒是盗匪下的——海风郡附近那个最大的盗匪团“黑旗”里有好几个堕落者,其中就有一个是死灵法师。众所周知这种邪恶的最喜欢尸体的堕落者擅长诅咒,冯特伯爵就是在战斗中不慎被他种下了诅咒。 “所以诅咒也是教会或者王室的手段?”陆希真的要震惊了。用盗匪团来掐长云领的脖子虽然恶心人,但到底还有一层遮羞布,可是直接对冯特伯爵下手,这简直是——真的不要脸皮了?这跟攻打长云领也没多大区别了吧? “是啊——”海因里希微笑,“你们人类干起这种事来,真是特别起劲呢。” 靠!忘记这家伙是个魔鬼了,看这种人类互坑的把戏当然是看得很起劲。 陆希压下吐槽,问他:“你知道是什么样的诅咒吗?” “我怎么会知道?”海因里希不负责任地一耸肩。 “你真不知道?”陆希怀疑地问,“堕落者,那不也是被你们的力量污染的么?你总该有能了解的办法吧?” “被我们的力量污染?”海因里希冷笑起来,“人类真是无耻。你们自己干的把戏,别往我们头上栽。如果深渊的力量真能污染大陆,那我们就根本不会——” 他说到这里,陡然收住了话头,陆希正听得起劲,顺口追问:“不会什么?”结果得了一个大白眼,这才想起之前他说过的话,“你是说,这些堕落者啊魔兽啊什么的,都跟你们无关?” 魔鬼报以冷笑。 诶这就有意思了啊。 对于教会的宣传,陆希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她又不是没读过历史,这种宣传哪有几句真话,不都是为了美化自己兼诱哄平民的吗? 世界很危险啊,啥坏事都是魔鬼干的啊,我们教会就是天使,你们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都靠我们保护啊,没我们就不行啦。 所以你们一定要听话啊,让交税就交税,让服役就服役,绝对不许反抗啊。这样虽然生前受苦,但死后就能去极乐世界,永远享福啦。什么,你说有人能做到神职人员才能做的事?那绝对是魔鬼的力量,必须烧死!这世界上,只有教会一个正面典型,只有教会万能,其他人都死啦死啦滴! 是的,尽管教会也的确做过正面的事情,比如说为田地作物祈福,发放圣水什么的,但陆希听他们的宣传,尤其是关于堕落者、女巫什么的,就感觉一股子那啥教的味儿。也是因此,她从来不相信有神和魔鬼,总觉得都是虚构的。 直到她自己被一个魔鬼打了脸…… 行吧,就,这脸打得啪啪响,还是挺疼的。 然而现在问题来啦,魔鬼固然存在,可是魔鬼不承认是自己影响了堕落者和魔兽,那,究竟谁在说谎? 如果魔鬼在说谎——当然这是很可能的,毕竟魔鬼听起来就像是会谎话连篇的样子,但如果他们真的这么有能耐,又怎么会被压在深渊里走不出来,还要靠人类的召唤才能出现呢? 但如果教会在说谎——这好像又跟完全的虚构不太一样了,但陆希一时也想不清楚。 不过这也不是她现在急着要追究的事儿,目前重要的是搞清楚冯特伯爵中的是什么诅咒。 “说了我不知道。”海因里希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不过,听说白都派过大主教给他医治,说他的血液已经被污染,虽然最后把诅咒压制住了,但也只是压制而已。” 陆希不由得很怀疑:“这大主教真的尽力治了吗?”如果教会本来就想除掉冯特伯爵,那他们怎么可能尽力?说句治不好,然后顺手给冯特伯爵扣个神弃者的帽子,才是最顺理成章的吧? “那就不知道啦。”海因里希幸灾乐祸,“不过之后我们的伯爵大人就回到长云领了,再也没有向教会求助。” 血液已经被污染?这形容也太笼统了。 “怎么,你还真的想治好他?”海因里希贴近陆希,嘿嘿一笑,“你还懂诅咒吗?” 诅咒陆希当然不懂,但她γιんυā懂治病。诅咒作用于人体,其实也可以视作一种病,如果她能知道究竟是什么病就好了…… 但是这话可不能跟这个魔鬼说,那岂不是明摆着告诉他,自己想毁约了?也不知道这个魔鬼有多大本事,万一他去把冯特伯爵杀了呢? “我不懂,但说不定会有人懂呢……”陆希装出一副死鸭子嘴硬的样子,“再说伯爵大人是大骑士,说不定就能压制住诅咒……” “啊,那大概不太可能了。”海因里希果然对她的反应很愉快,“他已经发作过一次了,如果不是那位大主教来得快,也许当时就死掉了。据说那位大主教当时就下了结论,诅咒可能在两年之内彻底爆发,到时候就只能看光明神肯不肯保佑伯爵大人啦。” 陆希不免心里又沉了一下。大主教有没有尽力另说,但冯特伯爵自己压制不住这诅咒已经是事实了,这就更麻烦了。 “所以,不要指望伯爵大人了——”海因里希的脸色阴沉下来,“我知道你想毁掉契约——人类一贯如此,达到了目的,就想背弃约定,呵……不过我希望你弄清楚一件事,哪怕你不想履行契约,只要被人知道你跟魔鬼做交易,就是死路一条。冯特伯爵痛恨教会,可他更不会容忍魔鬼。” 他咧开嘴,露出两排牙齿:“当你跟魔鬼做交易的时候,这条路就无法回头了。” 陆希抿紧了嘴唇。 海因里希说得没错,她最害怕的也是这一点,一旦被人知道,不管她有没有做什么害人的事,甚至她就算救了冯特伯爵的命也罢,大概都逃不了上火刑架的结果。这可跟芭芭拉那个“疑似女巫”不一样,与魔鬼签订灵魂契约之人,其罪孽深重,更胜于堕落者。 而且芭芭拉还能用“神赐”和“先知”来遮掩,她这个灵魂契约怎么解释?总不能说她的目的就是役使魔鬼替她掏粪吧? 但是架子不能倒,不能被魔鬼全盘掌握主动。陆希抬头也冲海因里希笑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但你不说我不说,谁能知道契约的事呢?” “那可不一定——”海因里希的脸又拉了下来,“如果总是要做些让我厌烦的事情,那我说不定就忍不住了。” 嗯,果然挖粪的事把这魔鬼刺激得不轻。陆希尽管处境不妙,也忍不住想笑一下。 “你还笑!”魔鬼看起来要暴跳了。 “这事不能怪我吧?”陆希憋住笑意,也学着海因里希的样子摊开手,“别忘了你是伯爵夫人硬要塞给我的人,如果我对你优待有加,才会引人怀疑。说起来,这都得怪你不是吗?谁叫你指使着伯爵夫人这么着急的,如果能拖一段时间,我自己找个原因把你要过来,那不就好得多吗?” 这下轮到魔鬼无话可说,只能干噎气了。 陆希心里偷笑着,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只要你还是伯爵夫人的人,那我就只能这么对待你了。你看,要不然你先离开长云领,然后换个身份回来?比如说——” 她还没说完话,就被魔鬼怒冲冲地打断了:“让我离开?你以为我离开长云领你就可以随心所欲了?”为什么他遇上的契约对象跟别人的不一样呢? 人类从来都是欲壑难填的,不然你以为召唤魔鬼的都是走投无路穷困潦倒的人吗?别开玩笑了,召唤魔鬼需要魔兽的结晶,那是普通人能随便得到的东西吗? 就比如说这次召唤他的人吧,那块魔龙结晶来自圣城的大教堂,普通人别说拿到手,就连看都看不到,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东西存在。凡是能够触碰到的,都是教会内部的神职人员,且位高权重。 而这块魔晶最后用来召唤了他,这说明什么呢?即使有光明之山在前召唤,还不是有人最终选择了魔鬼的力量么,因为光明之山的幸福犹未可知,魔鬼却可以满足他们眼下的欲望。 凡是与魔鬼做交易者,莫不如此。有了财富,还想要权势;有了权势,又想要力量;有了力量,就想要更多财富、更高的权势…… 也正因为这欲望存在,魔鬼才能掌握人心,虽说灵魂死后才能交付,但其实在灵魂契约签订的瞬间,这个人就已经落在魔鬼手中,任他摆布了。 但是他遇上的这个怎么就不对劲呢?按照常理,她来到长云领之后不是应该战战兢兢,生怕自己不能压过法比奥,成为女伯爵吗? 这样,她就得依靠他的帮助,听从他的指派,而等她继承爵位之后,如果她不想被告发与魔鬼定契,不想失去这个爵位和性命,那就依然还会被他攥在手心里——那时候,整个长云领都等于落到了他手里,他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实施自己的计划。 结果现在事情的走向已经脱离了他的预期,这个女人竟然敢指使他去干那些既脏且臭的活计——不是说活计本身有什么可怕,而是现在发号施令的似乎成了她了! 并且,这个女人居然还反过来威胁他要同归于尽?如果不是契约仍在,海因里希简直要怀疑这是换了一个人。难道她真不想要女伯爵的身份了?不想要整个长云领了吗? 虽然理智告诉海因里希,这八成是陆希在硬撑,但问题是,他还真的不能闹到两败俱伤。毕竟他的计划是去圣城,这如果没有一个保护壳那是绝对做不到的,圣城外的神术阵就能将他分辨出来,而那里聚集着整个教会最顶级的力量,即使是他也不可能硬闯进去,更不用说进入光辉大教堂了。 而一个女伯爵的身份,则给这个保护壳更加了一层方便。虽然说长云领的头衔比之其它地方的领主要麻烦一些,但这已经是最优选了。其它领地的继承人,要么身份太低根本摸不到圣城的边;要么地位稳固不会选择跟魔鬼合作。即使有野心勃勃愿意与魔鬼合作的竞争者,上位的机会也太过渺茫。 这样算起来,最合适的还是眼前这个,毕竟只要打败法比奥那个废物就行了。而冯特伯爵又活不了多久,一切顺利的话只要一年左右,他就可以展开自己的计划了。并且长云领没有教堂,对他来说当然是最安全不过。 但是这样,难道就要忍受这个女人的折磨吗?海因里希暗地里磨了磨牙,觉得牙齿痒得厉害——为什么这个女人不能像伯爵夫人一样愚蠢,轻易就能把握心思! 说起来,这真是一个在农庄上长大的女人吗?魔鬼不禁再次打量对面的少女,有些怀疑起来。是她之前伪装得太好,连他都骗过了,还是真的被什么取代了灵魂? “如果我说不是,契约还有效吗?”这个问题还真是正中陆希下怀,不由得让她满怀希望地问了一句。 “呵——”魔鬼报以冷笑,“你还真是千方百计想要毁约啊。”得了,别管这个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不过是个工具人,只要契约仍在,让他能利用她的灵魂来伪装,也就足够了。 第48章 什么诅咒(二)、炼金术不需要神恩 对陆希来说, 跟魔鬼的这一番谈判其实也没有改变什么,至少接下来的几天,她还是照常忙碌堆肥的事儿。 炭窑那边已经烧出了生石灰——当然, 限于人员和设备, 炭窑的温度无法保证分布均匀,所以烧出来的石灰品质也不咋样, 其中难免有过火或欠火成份, 如果真拿去用在建筑工地上大概会被骂死,好在陆希只不过要用它来垫堆肥坑而已…… 烧石灰的几个奴隶战战兢兢。虽然从没烧过这东西,但以烧炭的经验,烧出的东西看起来颜色或质地都不一致,那其中必然是有次品的。若是伯爵小姐因此责罚…… “不错。”陆希很慷慨地给予了肯定,并吩咐监工, “凡是负责这几个窑的人, 今天晚上都给双份晚饭。” 她挑出其中看起来最好的那一窑——这一窑在烧制之前应该是把矿石都砸成了大小差不多的碎块, 又把有杂质的部分尽量捡了出去,现在烧出来的差不多都是雪白的小块, 结构和表面光泽基本一致, 可见成品质量基本相当, 而不像其它窑里或黄或灰的有不少杂质。 “这是谁烧的?赏他一枚红铜币,再把名字记下来,以后我要用他。” 这话一说出来, 烧窑的奴隶们顿时一阵骚动——红铜币!价值五十枚普通铜币呢! 奴隶是没有财产的,无论做多苦多累的活儿, 到手的不过就是一口吃食, 或者那种质量最差的麻布, 什么时候见过赏钱币的, 还一赏就是五十枚? 出来领赏钱的两个女奴隶又惊又喜。她们是姐妹俩,从小就被卖做奴隶,幸好是一直都能相互扶持着,这才得以长大。长云领已然是不错的地方,至少饿不死,也不会被监工或者别的什么大人们拉到角落里……但是得到赏钱,这还是破天荒头一回。 而且伯爵小姐还说以后要用她们?她们,她们做了什么呢?就只是在烧石头的时候,像烧炭一样先把原料弄得大小均匀些,把不好的挑出去而已,这,这就得了伯爵小姐的青眼了? “仔细做事就非常好。”陆希对两个瘦瘦的女奴隶笑了笑。别说,就连她让人烧石灰的时候,也没想到交待说把矿石先碎一碎,捡捡杂质什么的呢。那时候她想的是反正只用来垫堆肥坑,不管烧成什么熊样都行,没想到这两个女奴隶倒是细致。 所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多有价值啊,必须把它发挥出来! 发挥当然也不是现在发挥,陆希让琳记下烧石灰的几个奴隶的名字,然后把烧出来的石灰抬去了堆肥舍。 堆肥舍的板棚已经修起了大半,而堆肥坑的通气沟旁边,胡安娜带着几个孩子正把豆子和麦子的秸秆横一层竖一层地铺满整个沟道,卡玛和何塞则在十字形沟的交叉处竖上扎成把的长豆杆儿,作为堆肥的上下通气孔道。 通气沟设置完毕,就可以堆肥了。 最下头铺的是厚厚一层细土,足有成年男人一手深。这是底垫,为了吸收下渗的肥分,免得跑了肥。将来这层土吸饱了肥,洒在田里也一样能当肥料用的。 几个壮年男人在旁边切秸杆。堆肥里要有足够的植物,所以这会儿堆肥舍旁边垛着豆子和麦子的秸杆,奴隶们从野地里扯回来的杂草和不知名的藤蔓,河沟里捞起来的水草浮萍,树底下搂的落叶……甚至还有不知从哪儿捡来的实在无法再利用的破布头儿,简直是应有尽有。 为了更好的分解腐化,秸杆藤蔓这些比较坚硬的东西都要切碎,然而奴隶们连个切东西的工具都没有,最后还是从马厩那里借来了两把铡刀——马平常喂的料倒都是要切碎的,所以特地配备了工具,在这个地方,奴隶真的是不如马。 秸杆铡碎之后,主要工作就来了——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跟那个大坑里挖回来的好东西充分混合。 一时间,堆肥舍附近的这一片田地,都是十里飘“香”。 陆希当然是不用干这个的,琳和莉斯一左一右,看起来恨不得能把她架得再远一些,所以她只能对着手拿木锹的海因里希挑挑眉毛,送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即使戴上了赶制出来的口罩,都能看得出来海因里希的脸跟锅底有一拼。没办法,无论他怎么威胁陆希,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他是伯爵夫人送过来的,只有现在这样,才能让他留在陆希身边还不招怀疑。 所以今天的堆肥,他仍旧跟汉克一起,担起了最“重要”的任务。当然,因为工作量比较大的缘故,几个壮年的男奴隶也跟他们一起干这活儿。有了“同伴”,海因里希的心理总算稍微平衡了一点儿。 在他旁边,汉克已经完全放弃抵抗了,双手握着新做的木锹干得还挺起劲——毕竟鼻子被折磨了这些天好像已经适应了很多,现在口罩一戴,他居然也不觉得太臭了。而且伯爵小姐说过把这几个堆肥坑填满之后,他还可以休息几天,那自然是早干完早没事,反而是拖得越久,鼻子就越受罪。 充分混合后的肥料被填进了坑里,铺在垫底的土层上,边填还边压实。大约填满三分之一后,陆希叫他们停下:“这是第一层,加水吧。” 堆肥一大关键就是要加足水,尤其是秸杆类必须被浸透,这样才能保证发酵效果。 第40节 当然每一层要加的不光是水,还有能够分解纤维的细菌,这些东西可是腐化的主力。 “马粪呢?”陆希看着奴隶们往坑里浇水,一边问道。 她当然不可能有准备好的菌种,那就只能用骡马粪和暗沟泥来代替了。好在长云领有自己的骑士队伍,那么多马,马粪可不缺。 只不过,都跟马厩说过了今天送新鲜马粪过来,怎么这个时候了还不见人影? “小姐——”莉斯早就转头眺望,这时候第一个发现了从那边走过来的人影,“他们来了。呃,还,还有丹尼尔大人……” 确实是丹尼尔,在挑着马粪筐的奴隶后头,他牵着自己那匹心爱的半鳞马,好像是随便出来遛马似的,一路溜达了过来。 陆希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从她进了城堡的第二天,好像就再没看见丹尼尔了,他这是——不在城堡? 丹尼尔过来之前已经做了心理准备,毕竟前头的奴隶挑着两筐马粪呢。但饶是如此,等他走到近前,看见这堆积如小山般的干的湿的一大垛,表情也不由得抽搐起来:“小姐,您这是——”他是听说过十几年前弄的“肥料”那件事,但不知道亲眼目睹的时候这么有冲击力,毕竟这实在太多,跟他在村子里只看见一两个人的排泄又没法比了。 而且,一看见这些东西他就忍不住回忆起那些长长的虫子,忍不住就想看看这些堆起来的那啥里头有没有…… 偏偏他的视力又特别的好,哪怕连忙把自己的视线拉回来,可就那么匆匆一眼,也足够他看得清楚了——大概因为混合搅拌过,他并没看见成形的虫子,可是那或黄或黑的颜色,那或稀或硬的质地,简直一瞬扫过尽收眼中。再加上鼻子一起工作…… 反正丹尼尔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当初他怎么就跟着去了那个村长家呢…… 所以他只好强行把目光转到陆希脸上,以免自己再不自觉地去观察那些东西。别说,伯爵小姐的确是比那些东西养眼多了,尤其是她脱去了黑莓镇那身破衣服,又洗得干干净净——等下!脱了那破麻布衣服,身上怎么穿的还是粗布衣服呢?还有这围裙!丹尼尔不由得怀疑,难道伯爵大人又不打算让她做继承人了?不是已经说好了的吗? 陆希不知道年轻骑士已经想歪到哪里去了,她也根本对身上的衣服没有什么自觉——工作服呢,耐磨耐脏才最重要,就算是现在穿的这身,她都觉得不合适呢,跑到田间地头来,穿什么裙子啊,她应该穿裤子才对。 不过可想而知,她如果提出要穿裤子,琳和莉斯大概就要晕倒了,所以还是算了吧,反正她们也不会让她动手干活,能在这里指挥奴隶们弄这些脏东西,大概就已经是她们的极限了。 丹尼尔没等到回答,只听见伯爵小姐连声指挥那些奴隶:“把马粪拌上水,在这上头均匀洒一层!对了,稀一些不要紧——那石灰提过来,先碾碎,哎,不许用手去拿,也千万不能吹到眼睛里,不然眼睛会瞎掉!” 奴隶们都吓了一跳,半信半疑。这东西他们也认得,不就是颜料坊那边用来制作白色颜料的东西吗?那边的奴隶都是用手去拿的,也没见他们说弄到眼睛里会瞎掉啊。 不过一会儿之后他们就都倒抽冷气了,因为碾成碎末的那个“石灰”洒到粪堆上,接触到先前洒下的马粪水,登时就咝咝地冒出了白气,看起来像是烧开的锅一样,好不惊人! 不是没有奴隶被烧汤的锅喷出的热气烫到过,所以大家都知道那些白气是会伤人的,而现在这坑里头竟也冒出白气,难道底下也有人在烧锅吗?可是那些秸杆之类早就浸透了水,也没有人点火,又怎么能烧起来呢? 别说奴隶们,连丹尼尔都有些吃惊。无火而热这种事他自然见识过,可是那都是神术,而现在这——那些白色的东西就是长云领常见的白垩石烧了烧而已,把它碾碎并洒下去的都是奴隶,这其中根本没有任何神术,那这现象是怎么回事? “小姐——”琳声音有点发颤,“这,这是炼金术吗?”虽然她已经听说了伯爵小姐制作炼金药丸的事儿,但亲眼目睹还是十分震惊。而且这,这好像跟她听说过的炼金术不一样啊! 但是炼金术这个词儿却引起了奴隶们的骚动,好几个人都露出“原来如此”,“伯爵小姐真是太厉害了”的表情,劳拉甚至拉住了胡安娜的裙边,小声地说:“妈妈,伯爵小姐是要把这些东西炼成圣水,好让田地丰收吗?” 这么孩子气的猜测,居然得到了其他人的赞同:“对对,一定是的!” 这都哪跟哪啊……陆希哭笑不得。前几天他们不是还一起烧了一次土粪吗?难道那也是炼金术?一样都是制造肥料,怎么洒个石灰水就高大上起来了…… “这不是在炼圣水。”本来陆希想说这不是炼金术,但话到嘴边又忽然想起来,炼金术怎么了,炼金术不就是化学嘛,化学是科学的一部分,怎么不能宣传?只不过不能像教会那样宣传就是了。 “说这是炼金术,那也差不多。”果然陆希这么一说,所有的人就都露出了崇拜的表情——哦,不包括海因里希,那魔鬼如果不是戴着口罩,陆希觉得他的嘴可以已经撇到后脑勺去了。 当然,因为大家都戴着口罩的缘故,陆希没注意到,何塞的表情跟其他人都不太一样。当其他人都在“小姐太厉害了竟然真懂炼金术”的时候,他却露出了“果然是这样”的表情,只可惜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无人察觉。 就连丹尼尔都十分惊讶:“真的是炼金术?”别看陆希弄出过什么“炼金药丸”,无论他还是约翰,都觉得那更像是女巫的魔药,但眼前这个,看起来就真的像炼金术了——平平无奇的石头能将水蒸出白气,这不正是炼金师们最喜欢的夺人眼目的手段吗? “是炼金术的一部分。”陆希纠正他,“大家不要觉得炼金术是多么神秘的东西,事实上,这是人人都可以掌握的事。” 奴隶们都瞪圆了眼睛,但没一个人相信她的话。伯爵小姐说什么呢,炼金术怎么可能是人人都能掌握的,那都是神赐的能力啊,不得神恩之人,就不可能掌握炼金术。 “并不是这样。”陆希指了指坑里已经渐渐消失的白气,“这是炭窑的人烧出来的,是你们亲手洒进去的,你们当中,有谁得到了神恩吗?” 奴隶们面面相觑。那当然是没有的,他们不过是身份最卑贱的奴隶啊。虽然教会总说在主面前人人平等,死后都能上光明之山,可是——从没有听说过哪个奴隶得到了神恩的。 “所以炼金术并不需要神恩。”陆希直接得出了结论。本来就是,地球上那么多干化工的,谁知道神恩是个什么鬼哟。 在场的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凉气,但是看向陆希的眼神,却都是不相信的。 即使是长云领,教会已经退出好几年的地方,也不相信炼金术不需要神恩吗?陆希看着这些人的目光,略微有些无奈。 好吧,教会已经存在了数百年,宣传深入人心,哪里是一时半刻就能改变的呢? “好了。我知道大家现在很难相信,但以后你们都会渐渐明白的。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继续堆肥,记住,谁也不许用手去直接拿石灰,只要你们手上有一点水,也会像这坑里一样沸腾起来,把你们烧伤。” 虽然对炼金术的事大家不相信,但不能用手去接触石灰,大家却是印象深刻了,于是纷纷点头,小心翼翼地开始照着之前的步骤,在坑里堆上了第二层、第三层肥料。 一个坑堆满,再用一层厚厚的沟底泥封顶,这才算结束。 “好了。”陆希想了又想,她所知道的堆肥步骤也就是这样了。至于塑料薄膜盖顶什么的她实在做不到,好在有堆肥舍,等把舍顶封了之后,不受风吹雨淋,肥效也就不会流失了。 “这个坑就可以了,大家照着刚才的步骤,把其余三个坑也都堆上吧。”四个大坑堆满,明年这一片本来要休耕的田地基本就够用了。当然,等这些奴隶熟练了,她还打算再多积几坑呢,肥料哪儿有嫌多的,冯特伯爵自己的田地用不完,还有下头的领民呢。 莉斯忍不住问:“小姐,这,这就行了?”回头这坑里就能炼出那个什么肥料,比牧师的祈福还好用? “这只是第一步。”堆肥哪儿有那么容易呢,现在只是堆起来,之后还要观察内部的温度和湿度,随时准备加水。每隔三个星期左右还要翻积一次,将外面部分翻进内部,再次堆积腐熟。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这样的堆积要经过三四个月才能结束,如果堆的坑多了,后面这些奴隶要做的事还多着呢。 听了这话,奴隶们倒都松了口气。跟着伯爵小姐做事,分到的吃食都比别人多,他们还真怕这件事做完了,伯爵小姐就不再吩咐他们了。尤其是那些年老的奴隶,倘若这一冬天都有事做,那他们也不用怕饿死了。 陆希对着奴隶们庆幸的眼神,不由得有些唏嘘。奴隶们应该是光明大陆上最低的那个阶层了,即使她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似乎也应该尽力做点什么 第49章 什么诅咒(三)、瞧瞧人家的生意做的 奴隶们又开始热火朝天地堆第二个坑, 陆希在旁边看了一会,发现他们已经记住了所有的步骤,做得十分仔细, 用不着她在旁边指点, 于是转头对丹尼尔笑了一下:“这边的气味不大适应吧?我们去那边走走?” 她忽然想起来了,作为冯特伯爵最信任的下属之一, 丹尼尔应该知道冯特伯爵中的是什么诅咒吧? “我——”丹尼尔下意识地牵着已经好几次表示嫌弃的半鳞马, 一边跟在陆希身后,一边为自己辩白,“其实也没什么,斩杀魔兽的时候,什么场面我都见过。” “斩杀魔兽?”陆希有点兴趣。说起来她连一头真正的魔兽都没见过,倘若魔兽都像黑野猪那样, 那个味道也确实够人受的。 “黑野猪算什么呢。”丹尼尔不自觉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我当初为了晋升中级骑士, 在黑云山历练了一个月,期间杀了许多魔兽。黑野猪是因体外有些粘液所以臭得很, 但那还比不上巨腭甲虫, 不单能喷出带毒的臭气, 斩杀之后,体内流出的内脏更是臭死人!” 黑云山是长云岭那层层山脉中的一处,因为树林特别茂盛, 远望去如黑云重重,所以得名。那地方跟长云岭大部分有些贫瘠的荒山比起来格外不同, 所以有传说那里就是深渊的一个出口, 正因为不断有魔鬼之力溢出, 所以才有层出不穷的魔兽。 巨腭甲虫这种东西比黑野猪的级别还要高一些, 主要就是它喷出的毒气一次能够笼罩百米方圆,落在皮肤上便是阵阵刺痛,眼睛被薰便睁不开来,若是不慎呼吸进一点儿,那从鼻尖到胸腹简直就像火灼一样,能把人立刻臭晕在地,然后再咳嗽得醒过来。 所以对付这东西,要抢在它喷射臭气之前将其斩杀。当时丹尼尔就是那么做的,但谁知道他一剑下去,甲虫最脆弱的腹部大开,里头却哗啦一声涌出一堆腥臭粘腻的内脏和□□,险些把他埋了! 那真是丹尼尔最狼狈的一次了。他觉醒的斗气其实并不特殊,不过就是最常见的增加速度和力量,八成的骑士都会得到这个能力,所以说起来十分普通。但他的特殊在于双眼,面对对手,不管是人是兽,他都能窥见对手的弱点,击杀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而且他被冯特伯爵挑中之后,还花重金替他找了一柄神术长剑“霜白”,其剑上附有冰冻魔法,击中就能令对方肌肉僵硬,反应渐渐迟钝,更利于他攻击弱点。而且霜白的特性,也会让对手的身体都被冻住,少了那些热血四溅的场面。 所以丹尼尔那是头一次体会内脏糊脸的感觉。 在野外历练以求突破,这当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没有高床软枕,没有净水净衣,脏、臭、湿、腻,那都是难免的。可是这跟被一堆还有点温热的东西埋起来,那是两回事。 当时丹尼尔就吐了。不过吐过一场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再也不会在意这些了,那兜头的腥臭内脏算是把他身上最后一点儿娇气磨光了,他是一名绝对合格的骑士了。 不过,今天丹尼尔才发现,那其实……还不太够。否则他就不会到现在还时不时地担忧自己肚子里有没有虫子,以及看见那些东西就会忍不住地去注意…… 尤其是,这些东西是肥料?真的要把它们洒在田地里?那在这种东西里长出来的东西——还能吃吗? 如果只是拿来种土豆也就算了,反正那都是奴隶们吃的,奴隶嘛,什么东西没吃过?可是如果所有的田地里都要种这个,那岂不是他吃的东西,也都是从这些里头长出来的?那些小麦啊蔬菜啊,会不会都沾上了……他再吃面包,吃沙拉的时候,岂不等于在吃——那个吗? 这么一想,内脏糊脸都不算什么了,毕竟那些东西洗洗擦擦就能干净,这个可是要吃进嘴里,咽进肚子的啊。如果说那些虫子是因为饮食不洁净而进了肚子里的,那吃这些岂不是更不干净吗? 不,等一下啊! 丹尼尔突然反应过来——他这一路上都在讲什么啊!他从边陲镇风尘仆仆回来,一听说伯爵小姐在田里,立刻就跟着送马粪的奴隶过来,难道就为了给她讲那巨腭甲虫的内脏有多恶心人的吗? 简直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丹尼尔连忙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换个什么话题。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的来着?据他在王都时的经验,好像无非就是华服、鲜花和宝石吧? 他为什么不从边陲镇带几朵鲜花回来呢?有黑云山在,即使这个时候也还有魔植开花。当然它们大部分都有毒,但也有无毒的——比如说紫穗兰或者金百合。当然很稀少,但如果进山去找找也应该能找到的,这个时候魔兽还没有大量异动,他明明是有机会去找的,怎么就没想到呢? 倒是宝石……边陲镇那边虽然有个宝石矿,但出产的宝石质量和数量都并不高,别说跟出产大量宝石的彩虹领相比,就是跟那些小领地的宝石矿相比也不出色。 丹尼尔正在遗憾,就听伯爵小姐十分有兴趣地追问他:“你说的魔兽都藏在黑云山?我也听说长云领的魔兽很多,是因为教会撤离的缘故吗?” “不是!”丹尼尔立刻有些愤怒地否认了,“教会纯粹是诬蔑!当初第一位伯爵大人选择长云领,就因为这里是深渊的一个出口,有着大量的魔兽,即使教会来了也无法阻止深渊魔力的溢出,更无法减少魔兽。” 他露出了不屑的冷笑:“黑莓镇?黑莓镇算什么东西,他们的黑森林不过是黑云山一点尾巴的尾巴,魔兽稀少不过是因为我们长云领杀得多罢了。” 长云领最大的收入,就来自于魔兽。皮毛,魔晶,是长云领的两大拳头产品,而魔兽肉则是对口粮的补充,否则就凭这几年田地出产的糟糕情况,就是领主也要撑不下去了。 “撑不下去?”陆希不禁想起了她那间铺着厚厚皮毛地毯的房间,想起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还有衣橱里一件件华丽的衣服,和每一餐都摆满了桌子的食物。这,这叫撑不下去?这不应该叫做奢侈吗? “是啊。”丹尼尔却是理所当然的样子,“去年更换马匹和骑士队的盔甲就是一大笔钱——那些人是故意给我们提价,都是教会的走狗!” 至于说华丽的衣服和丰富的食物,那不是伯爵小姐应有的待遇吗?比起别的领地来,他们长云领的领主真的已经很俭省了,伯爵夫人那才叫奢侈呢,每年光是购买宝石就是一大笔开销,一个人都能顶得上他们骑士队的花费了。 丹尼尔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已经太多了。抱怨伯爵夫人,这可不是他一个骑士应该做的事,几乎已经要算是犯上了。当然,长云领的骑士们没有哪个喜欢伯爵夫人,他们都是忠实于伯爵大人的,而伯爵夫人——呵,一个名义上的女主人罢了。 但是私下议论归议论,表面上还是要恪守礼节的,而他现在的作法其实已经是失礼了。不过,伯爵小姐应该也不喜欢伯爵夫人吧?看看那位夫人给她准备的东西吧,完全的敷衍了事,根本没把她当做继承人来对待,大概是心里还想着让那位法比奥少爷回来继承长云领呢。 这个时候,丹尼尔选择性地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事实上在见到伯爵小姐之前,长云领里也没哪个人真的重视她,这从冯特伯爵把一切为她准备的事情都交给伯爵夫人就能看出来了。就连丹尼尔自己,也不过就是完成任务罢了。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丹尼尔悄悄地抬起眼睛看了一下,伯爵小姐虽然穿着旧的粗布衣服,可是那光洁细腻的皮肤宛如南边人最喜欢的象牙雕刻,似乎手摸上去都会留不住地滑下来。大概是来了长云领之后补充了营养,她的脸色也红润起来,显得那双眼睛宛如两颗宝石一般,让他想起长云领曾经出产过的上等煤玉——不,煤玉还不够明澈,那更像海山矿洞最顶级的黑水晶,晶莹欲滴、顾盼生辉。 以前他是不喜欢这种黑色的,因为那代表着堕落,但是现在……感觉脸好像有点疼。 所以他在边陲镇呆了几天,看看情况还算平静,就飞快地跑回来了。而按照往年的习惯,他本来应该把整个防线仔细巡视过才能回来,但那样一来,就还要拖上好几天…… 结果现在他回来了,却只跟伯爵小姐讲那些臭烘烘的魔兽…… 但是看起来,伯爵小姐好像还挺喜欢听他讲这些的? 陆希的确是听得挺有兴趣,当然她主要是对这些魔兽的用途最感兴趣。从丹尼尔的描述中可知,魔兽可算浑身是宝,低级魔兽还不能形成什么有用的魔晶,但它们的皮毛和肉也十分有用,有些甚至颇为美味,还有特殊的滋补效果,拿到王都去可是很抢手的货物。 皮毛也是一样,比方说近几年王都流行的羽毛帽子,最初就是用长云领的雪雀毛来制作,只不过去年国王找了一位新情人,这位在王都带起了用红色羽毛的潮流,所以雪雀毛就有点儿没落了。 但因为这位新情人行事太过嚣张,激起了不少旧贵族家夫人们的反感,所以偏有人要跟她唱反调,继续吹捧雪雀毛,所以如今雪雀毛还保留着一定的市场。 只可惜雪雀只有羽毛受人喜爱,它的肉并不怎么好吃,因为太过肥腻,所以不配登上贵族的宴席,如果羽毛再没有市场,捕捉它们就很不划算。偏偏这种小型魔兽冬天繁殖极多,缺乏食物就会向边陲镇进犯,不搞掉它们,它们能像蝗虫一样把田地里所有能翻出来的东西都吃光。 “可惜它们的脂油不值钱。”丹尼尔惋惜地说,“只能拿来点灯。倘若能像寒风岭的雪羽鸟那样,能制作沐浴水,那可就值钱了。” 雪雀,雪羽鸟……这两个近似的名字听得陆希晕晕的,经丹尼尔一番解释才明白,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鸟! 雪雀近似于陆希印象中的白孔雀,其一尺长的尾羽末端也带着眼斑,只不过是银灰色的,据说在日光下就像真正的银子一样,还会随着角度不同泛起由雪白到深灰的渐变色彩,十分之典雅,很符合有些贵族的爱好。 这鸟肥得可以,又拖着长尾巴,所以飞行能力不强,但两条腿跑得飞快,还成群结队,被饥饿逼迫狂冲过来的时候,其声势都不亚于野猪群呢。 而且这种鸟是冰系魔兽,尖嘴里一吐就是一道冰息,当然比不上高级魔兽的杀伤力那么大,但冲到人身上也能冻坏皮肉,而且很难治愈。最后往往造成伤处溃烂,轻则留下一个大疤,重则那一块皮肉都要脱落。曾有人不慎被多只雪雀围攻,身上到处溃烂流脓,最终高烧不退,连圣水都没能把他救下来。 而雪羽鸟则是一种麻雀大小的鸟儿,虽然生活在附近同样寒冷的寒风岭,却是一种火系魔兽。这种小鸟散居,喷出的火焰也不是很强烈,杀伤力不大,数量也不多,本来是一种不怎么引人注意的魔兽。 可是十年之前,王都的炼金协会有人用雪羽鸟的油脂配出了沐浴水,一下子就取代了之前常用的浴丸,成了贵族们的新宠。这一下子,雪羽鸟那不多的数量顿时变了味儿,成了“稀少”“珍贵”的代名词。 寒风岭就靠这种“特产”,嗖地一下富了起来,听说领主还聘请了神职人员,驯养起了雪羽鸟。 “其实我们跟寒风岭比邻,靠近寒风岭的那一片山林里也有雪羽鸟。”丹尼尔叹了口气,“只是数量太少,而我们又不能驯养,否则……”否则长云领也可以赚这笔钱啊。 陆希已经听愣了,脱口而出:“那个炼金师,是不是跟寒风岭有关系?” 第41节 “您怎么知道?”丹尼尔一怔,“确实,他是寒风岭的平民出身,十八岁才觉醒了神恩,即使进教会也没有什么前途,所以去炼金协会做了学徒。后来他配出沐浴水,有这一张配方,就成了正式的炼金师。” 我就知道!陆希简直想拍大腿。看人家这炼金师,多会带领家乡致富啊!什么雪羽鸟的油脂,油脂用谁的不行?黑野猪的猪大油都一样用呢!可是人家就用雪羽鸟,这么珍贵,这么难得,还只生活在寒风岭——哦,至少寒风岭是主要产地——这一下子,可不就把寒风岭给带起来了么? 不过说到寒风岭致富,陆希倒想起另一个问题:“我们长云领也有这么多魔兽,怎么我也没见到有多少商人来呢?”皮毛、魔晶、肉类,这么多买卖可做,怎么青石城总是冷清清的呢? “我们有自己的商队,都是直接把货物送去王都的。”丹尼尔随口回答,“在王都,卖的价钱比到这儿来的商人给得高多了。”他说着就露出厌恶的表情,“那些商人不但来压价,还有些根本就是来打探消息的,所以伯爵大人很讨厌他们。尤其是今年,伯爵大人受了伤——只能禁止外头的商人再进入长云领。” 不是,因为有探子,所以就不让商人来?这不对啊!而且你这禁止商人进入,不等于明摆着告诉别人,长云领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以至于怕别人发现吗? 陆希简直扼腕。商人到地头来收货,价钱肯定出得低,毕竟人家路上也要有得赚呢。可是来往的人多了,长云领才能活起来,否则不就成了一滩死水了吗? 现在倒好,商人不来,你自己去王都卖货确实挣得多,可是你需要的东西不也得自己去买吗?多不方便啊! 而且这么干,富的是领主,普通百姓可沾不到什么好处。众多商人进入,单是他们的吃住,就能提供不少工作岗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这些人除了种地就没别的收入,偏偏这地又越种越贫,那这日子怎么过啊! 陆希噎了口气半天才咽下去,感觉仿佛有无数金币在她眼前长着小翅膀飞走了一样。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决定不再谈这些糟心事,赶紧把话题转到目前她最想知道的事上来:“伯爵大人,到底中的是什么诅咒?发作起来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的?”既然是亲信,你总见过的吧? 第50章 什么诅咒(四)、他们还有守夜人 说起冯特伯爵中的诅咒, 丹尼尔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教会那帮无耻的家伙!” “确定是教会吗?” “除了他们还有谁!”丹尼尔冷笑,“海风郡附近那些强盗算什么,除了一个飞羽团之外, 其他都不过是些乌合之众罢了。只不过那些耀狮骑士们根本懒得去山林里追剿, 才让他们这么猖狂。” 他忽然又冷笑了一下:“也说不定,这些人劫掠的东西, 耀狮也有份呢, 伯爵大人剿灭的那个‘黑狼’,所用的盔甲和武器,八成就跟耀狮有关系。” 官匪勾结啊——这个陆希懂。只是还给强盗提供武器,这就有点太过份了吧? “他们就是为了对付伯爵大人。”丹尼尔狠狠地说,“专门打劫我们的商队,又推诿着不去缉拿匪徒, 就是要逼着伯爵大人过去, 然后借刀杀人。他们指望着‘黑狼’给他们当打手呢, 当然要提供点好东西,不然这些人算什么, 凭什么跟我们对抗!” “那诅咒——”陆希听得发急, 说半天了都还没说到正题呢。 “伯爵大人什么时候被种下的诅咒, 我们都不清楚……”丹尼尔有些蔫了下来,“本来剿灭黑狼还是挺顺利的,可是回来之后, 伯爵大人却忽然发起高热,甚至呼吸都困难起来。” 本来如果依着冯特伯爵的性情, 是绝不愿意去向教会求援的, 然而他高烧至昏迷, 手下的人却不敢拿他的性命冒险, 所以还是向王都求援了。王都的金色大教堂派出了一位大主教来,才算把冯特伯爵的高烧退了下去,然而大主教却说,这只是用祈祷把诅咒暂时抑制住了,并没有真正的根除。 “他说如果想真正的根除,要去圣城。”丹尼尔眼睛里压抑着怒火,冷笑,“他说圣城的一位圣徒能够去除诅咒——圣徒,呵……他们只不过想逼迫伯爵大人低头罢了。”人人都知道教会退出了长云领,他们就要逼着冯特伯爵亲自去圣城,这不仅仅是求救,也是请罪!并且是要所有人都知道的请罪。 “那能找到下诅咒的人吗?”陆希皱起眉头。原本想在丹尼尔这里找到具体病因,可是这高烧,呼吸困难——形容也太过笼统了,很难具体辨别是什么病症。 丹尼尔摇了摇头:“那么混乱的场面,没人知道是谁下的诅咒,事后我们审遍了黑狼所有的俘虏,都没有得到答案。还是王都来的炼金师提醒了我们——” “王都的炼金师?” 丹尼尔放低了声音:“国王对教会的态度太亲近了,王室里也有人觉得不合适,所以派来了首席炼金师——他也能炼制一些驱除邪疫的药水。他来了之后,抽取了一管伯爵大人的血液进行检验,说诅咒就作用于血液之中,只是他所能炼制的药水并不能将其全部清除,而无法清除干净的话,过一段时间诅咒又会再次恢复原先的力量……” “不清除干净,诅咒又会恢复力量?”陆希喃喃地说,心里不由得一动——如果联系冯特伯爵高烧的症状,这是不是很像体内有细菌或病毒感染,不能根除的话,病原体又会通过大量繁殖,重新导致病情加重? 如果是这样的话,广谱抗生素或许可以用来一试? 陆希立刻就想到了青霉素。 抛开容易过敏这一条,青霉素真的是很好用的抗生素,最重要的是,在现有条件下,它最有希望搞出来,而不像其他合成半合成的抗生素,她就算知道,也弄不出来呀! 不过这诅咒到底是谁下的?那位首席炼金师又提醒了什么? “他说十几年前,前任首相也曾经生过这样的病,喝了圣水也没有效果,有人私下说,这是因为他鼓动先王对教会不敬,所以被神所厌弃了。” “神弃者?”连首相也能扣这种帽子? 丹尼尔冷笑:“因为是首相,所以神弃者的名声最终没有传开。但他去世之后,先王就将王位传给了现在那位陛下,接着就扩建了金色大教堂。” 金色大教堂,就是王城白都里最宏伟的那座教堂。扩建之前它只有现在的一半大小,是前首相去世之后,由先王下令将它扩到了现在的规模。凡有各种仪式,王室都会在金色大教堂举行,包括新王的加冕、婚礼,小王子和公主们的洗礼等等,还有王室贵族们的婚礼,也都以在金色大教堂举行为荣。 说起来,王国内有名气有资格的贵族里头,大概也只有冯特伯爵的婚礼与金色大教堂无关了。 “所以这位首席炼金师的意思是说,教会当初也给前首相下了诅咒?”陆希琢磨了一会儿,“按说神职人员的能力里,不包括这种吧?”诅咒,这不是妥妥的黑暗能力吗? “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当然不行。”丹尼尔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句话的,“但他们还有裁判所和守夜人呢!” 裁判所,一听这词儿就是一股子血腥气扑面而来,而守夜人,虽然在陆希印象里那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但跟裁判所连在一起,八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守夜人,就是教会豢养的堕落者。”丹尼尔一脸厌恶地抛出了一个炸弹,顿时炸得陆希瞪大了眼:“堕落者?”就是像女巫这种要绑上火刑架的人吗? “对。”丹尼尔嗤笑,“很虚伪吧?教会嘴里喊着堕落者是魔鬼的仆人,可是他们却在用堕落者的力量害人。哦——加入教会之后,他们就不叫堕落者了,叫做守夜人。这些人只在夜间出动,专做见不得人的事。黎明之战刚刚结束那些年,裁判所就是用这些守夜人到处抓人,他们说谁是堕落者,就可以直接把人抓走甚至当场处决。他们到处叫嚣着别人是魔鬼的仆人,却宣称自己是为主守夜,斩除魔鬼……” 陆希沉思了一下:“神职人员,战斗力不行吧?” “对!”丹尼尔一点头,“教会里,除了隶属他们的教廷骑士,那些牧师主教,都不行。” 也就是说,牧师这职业还是增益和治疗比较擅长,杀伤力就不行了。当然他们也有骑士团,但大部分的骑士出身贵族,天然的更效忠于王室和自己的领主,加入教会的并不多,至少跟各国自己的骑士比起来是不够的。 所以,教会就豢养了堕落者,比如什么女巫啊、盗贼啊、黑暗骑士啊、死灵法师啊,这些人别的不行,杀人可是很拿手。比如说——诅咒。这种杀人于无形的东西,神职人员可搞不来,但守夜人就有不少擅长的了。 “真不要脸啊……”陆希喃喃地说,“究竟是魔鬼的仆人还是主的仆人,这不都凭他们说了算了吗?”这就叫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啊。 “教会就是这样。”丹尼尔冷笑,“用魔鬼的力量巩固自己的统制,他们真觉得自己死后还能上光明之山吗?” “所以神真的存在吗?”陆希趁机试图给他灌输科学的世界观,“假如神真的存在,教会怎么敢这样做呢?他们就不怕死后坠入深渊吗?还是说,其实教会的人才最清楚,根本没有神?” “没有神?”丹尼尔皱起了眉头,“小姐怎么能这么说?没有神,神恩又是怎么来的?只不过神选择的人,并不是教会所选择的,教会只是想借用神的名义,切断神与信徒的联系,好让他们成为‘牧羊人’罢了。” 陆希抬手揉了揉眉心。罢了,她失算了。已经得到神恩的人,当然要承认神的存在,这样也是在提高自己的身份,表明他们是神所选中之人,得到神的青睐,自然比凡人更为高贵。 洗脑不成,陆希立刻转移话题:“你看那边,好像有很多人?” 本来是想转移话题的,但现在陆希自己看过去都觉得确实不对劲了,因为远远的,那过来的像是一个车队。 “是商队回来了!”丹尼尔已经给出了答案,“去王都的商队回来了。” 这商队规模还不小。一辆辆的大车都装得满满的,陆希和丹尼尔走到城堡门口的时候,商队已经开始卸车。 “丹尼尔大人。”为首的中年男人摘下帽子,向丹尼尔躬身行礼,目光却往陆希身上瞥了一眼。 丹尼尔点了点头:“算着你们这几天就该回来了。这一趟怎么样?” “还好。”中年男人笑了一下,但瞧着有点勉强“这一路上都没人敢露头,盐也没再涨价,只是量不多……” 丹尼尔的脸立刻就阴沉了下来,咬着牙骂了一句:“海风郡!”自从冯特伯爵剿灭了好几个盗匪团之后,确实没人再敢劫长云领的商队了,可是要卡脖子有别的方法,比如说借口备货不足,让他们有钱也买不到东西…… 中年男人叹了口气:“我今年跟白浪湾的商人谈了谈,他们倒能弄出一些盐来,只是价格高出不少,毕竟那边没有足够的燃料,也煮不出多少盐来。” 陆希在旁边听得一阵疑惑,忍不住问:“煮盐?”要是原身的记忆没错,这个世界好像都是靠魔法——哦不,靠专门的神术阵来提取精盐的。 中年男人看了一眼陆希,还没回答,就听有人喊了一声:“丹尼尔!” 这么清脆嘹亮的声音——陆希一抬头,就看见一个人策马从远处跑了过来,穿着一身蓝色的骑装,半长的金发像男骑士一样随便扎在脑后,露出苹果一样饱满红润的面颊。 马跑到近前,还没放慢速度,马上的人就已经一跃而下,眼睛明亮地又喊了一声:“丹尼尔!你怎么在这儿?” 中年男人脸上露出了有点捉狭的笑容:“丹尼尔大人一定是知道商队今天回来,所以来接商队的吧?” 他说是接“商队”,但脸上的笑容怎么都表示,他其实是想说丹尼尔是来接“人”的。 但是没等他说完,丹尼尔就用力咳嗽了一声,瞪了他一眼:“我不知道你们会这么早回来,刚才只是陪伯爵小姐散步,看见你们回来才过来的。” 中年男人吓了一跳。他看陆希穿着低等女仆的衣服,还以为是城堡里新来的女仆,想要攀上丹尼尔呢。 他是多年为冯特伯爵服务的商人,自然知道这位女骑士伦吉尔小姐对丹尼尔心有所属,所以他才开了这么个玩笑,其实也是想警告这个女仆不要痴心妄想,因为大家都知道,丹尼尔对自己的骑士身份颇为骄傲且自律,是从来不跟女仆厮混的。 其实不只是丹尼尔,冯特伯爵本人就不近女色,下头的骑士们有样学样,都是很规矩的,这在各贵族领地里可是非常少见的。 所以中年男人自然觉得这个下等女仆是一厢情愿,想着靠上丹尼尔,摆脱自己双黑的低贱身份。但他万没想到,这位竟然就是在商队动身去王都之前,伯爵大人就商议着想要接回来的那位伯爵小姐! 怪不得是双黑呢,原来是继承了她的母亲。只是,怎么穿着这么一身衣服?难道伯爵大人把她接回来要当个女仆养吗?不,如果是这样,丹尼尔怎么还会说“陪伯爵小姐散步”呢? 中年男人一边思索,一边连忙弯腰行礼:“尊敬的小姐,请恕我失礼。” “这是商队的领队毕维斯先生。”丹尼尔有些不自在地向陆希介绍,“这是骑士侍从伦吉尔。她对账目也很在行,所以商队出行一般都由她随行。” 伦吉尔十八九岁的模样,正是青春恣肆的年龄,高挑的身材像一棵正拔节的竹子,带笑的眉眼间,那股子生命力压都压不住。不过她打量了一下陆希,笑容就收敛了起来,右手按在胸前,躬身行了个骑士礼。 陆希一下子就看出了这姑娘的心思,冲她友好地笑了笑,很想让她放心,她可没打算抢她的心上人。 可惜这话现在不能说,陆希于是看向车队:“除了盐,还买了什么?” 毕维斯有些拿不准该怎么回答,于是避重就轻地说:“都是日常用得到的东西,糖、布料,还有一些粮食什么的。” 陆希吓一跳:“粮食也要进——从外面买吗?”长云领口粮都不能自给,还要进口? 伦吉尔眼里露出了一点不屑的表情,把头扭了开去,但立刻她就听见丹尼尔抢在毕维斯前面回答:“冬天是够了,但明年春天的时候怕就不够,所以要多买一点,反正冬天容易保存。” 哦,是怕青黄不接的时候。陆希觉得自己明白了,但随即听见丹尼尔接着说:“毕竟冬季的魔兽潮如果太大,边陲镇那边就无法按时春耕,那收获就要差不少了。” 毕维斯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丹尼尔,心里暗暗把伯爵小姐的位置又往上调了一截——丹尼尔竟然抢着回答她的问题,那这位小姐可就不是来当女仆的了。 伦吉尔也一下子转回头来,脸上的表情几乎都有点控制不住了。但陆希并没有注意,而是被丹尼尔的话吸引了:“魔兽潮?” 顾名思义,这指的肯定是冬天魔兽会离开山林侵扰边塞。这说起来也算正常吧,冬季缺少食物,野兽很可能因为饥饿而下山。但搞到无法按时春耕?这兽潮得多大啊? “很大。”丹尼尔的表情严肃起来,“每年冬天骑士们都要轮番去边陲镇抵御兽潮。之前我说过,长云领的皮毛、魔晶和肉类,一大半都是从兽潮中获取的。一般来说我们能把兽潮阻止在边陲镇外面,但如果这一年的魔兽太多,那就只能将居民全部迁出到后方,把镇子让给魔兽了。这样,等再回去的时候,多半都已经过了春耕的时间。” “这几年兽潮越来越……”毕维斯不自觉地低声说了一句,又忧虑地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其实以前他几乎不必往回运粮食的,但最近这几年,粮食的缺口是越来越大了。 “总有办法的。”丹尼尔不想吓到陆希,于是截断了这个话题,“小姐,我们也回城堡吧。商队总会带回来不少王都的东西,您看有没有什么合心意的。” 他说着就跟陆希一起往城堡大门走去,留下伦吉尔站在原地,望着他们并肩而行的身影,慢慢咬住了嘴唇——她满心欢喜地回来,却没想到迎接她的会是这样的情景,丹尼尔这是什么意思,之前隐隐有消息说他会娶伯爵小姐,他还很不高兴听见有人这样说,可是现在……好像有什么东西已经变了。 第51章 生活不易(一)、那您就好好活着啊 “小姐, 您快点回去沐浴!”莉斯在城堡的走廊上找到了陆希,立刻拉着她往卧房走,“商队带回来的东西, 伯爵大人让您去挑呢。快一点, 不然就要被夫人抢先了。” “什么东西?”陆希有些莫名其妙,“不是粮食和盐什么的吗?”这玩艺有什么好挑的? “哎呀!”莉斯不由得跺了跺脚, “怎么可能只是粮食和盐呢?还有王都新有的衣料啊、首饰啊, 或者别的新鲜东西。您明年社交季就要去王都,当然要准备很多东西了。”不然去了王都,岂不会被别的贵族嘲笑是老土嘛! 社交季……陆希并不怕社交,但是一想起衣橱里的那可怕的紧身胸衣和麻烦的鲸骨裙撑,就觉得一阵头痛——那是人穿的东西么? 这么一想,她对王都的新鲜东西都有点儿失去了兴趣:“莉斯, 那位毕维尔先生, 我想听他说说经商的见闻可以吗?” “经商的见闻?”莉斯有些不解, “您想听什么呢?”经商,不就是买卖和把东西运来运去吗?小姐要听什么, 盐和粮食多少钱一磅?还是路上的强盗和野兽啊? 陆希知道她没法理解, 也不打算现在就解释:“也许有他没有买回来的东西, 我也感兴趣。” “哦哦——”这下莉斯理解了。伯爵夫人也常抱怨商队带回来的东西不够好,没有她想要的什么新鲜东西,毕竟毕维斯是个商人, 他的眼光跟贵族不一样也是很正常的。 往常伯爵夫人抱怨的时候,莉斯都是暗地里撇嘴的——商队主要是去贩卖皮毛和魔晶, 然后买回长云领必需的东西, 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至于什么新出的装饰品或者布料, 伯爵夫人手里已经有很多了,还要?她是想要被首饰和衣服埋起来吗? 第42节 但是现在伯爵小姐这么说,莉斯就觉得十分合理了,而且明年社交季伯爵小姐就要去王都,当然是事先多了解一些比较好呀:“我这就去找毕维斯先生,等他向伯爵大人汇报完毕之后,一定很愿意给您讲一讲王都的。” 结果陆希沐浴完毕就得到了莉斯带回来的消息——冯特伯爵让她现在去书房,听一听毕维斯先生关于今年商队的买卖汇报。 这是个好消息,意味着冯特伯爵愿意让她知道领地的情况了,虽然现在只是听一听,离着参与管理还差得远,但也是个好兆头。 “小姐——”推开书房的门,已经坐下的毕维斯连忙起身行礼。他也没想到伯爵大人会直接把小姐也叫了过来,不由得在心里将陆希的位置又往上升了一点儿。 冯特伯爵还是坐在自己的躺椅上,只是随意地向陆希摆摆手:“坐下来听听吧,毕竟明年你也要去王都的。” 只是因为这个原因吗?毕维斯在心里暗自想道。 他带领这个商队已经有好几年了。尤其在教会撤出长云领之后,有些商人也跟着教会跑了,虽然他们名义上还留着所房子在青石城,其实家当都收拾走了,只剩下一个空壳。 本来伯爵大人就讨厌那些以经商为名跑来长云领的眼线,现在他对商人的印象就更差了,毕维斯就是在这个时候到城堡来求见,并把自己的商队交给冯特伯爵的。 他选的时机很好。现在整个长云领的买卖几乎都握在他手里,而他也获得了伯爵大人的信重。仅从生意上来说,他不但没有损失,反而把买卖做得更大了。而且随着伯爵大人的信重,他的地位也不同了,尽管说是个商人,却能代表伯爵大人去与那些贵族打交道。 这无疑是成功的,尤其对不愿意离开长云领的他来说,是最好的局面了。 但是,如果以后换了伯爵小姐成为领主呢? 毕维斯隐约知道伯爵大人从前的计划,新的女伯爵不过是个招牌,长云领的一切还会如从前一般按部就班,不会改变。但是现在看来,情况似乎有些变化的样子…… 心里这么嘀咕着,毕维斯表面上却没有露出任何异常,仍旧像从前那样对冯特伯爵开始报告。 首先当然是粮食和盐的购买。 粮食的问题不大,因为产粮的地方不少,怎么都能买到。然而盐就不是这样了,王国内产盐的地方本来不多,而离他们最近的海风郡越来越不友好,麻烦就在所难免了。 “那么明年跟白浪湾谈一谈吧。”冯特伯爵的脸色也不好看,可是这种软钉子又很难碰,难道对方说没货,你还能冲到海风郡的仓库里去看吗? “其实白浪湾主要是被海风郡那边压着……”毕维斯叹了口气。 白浪湾离海风郡不远,细算起来两地其实是相连的,只是白浪湾的海岸线向内,形成一弯月牙样的海湾,海水清浅,而海风郡则凸出在外,水线更深。 因为地势不同,海风郡是建港口的合适地点,深深的水线能够停泊下出外海的大船,这些大船带回来的深海鱼类、鲸类或别的什么物产都是抢手货,港口建起来没多久,就挣得盆满钵满。 不仅如此,海风郡还有盐!靠着海呢,盐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吗? 相比之下,附近的白浪湾就有点惨了。 其实说起来白浪湾的海水比海风郡更清澈,海湾之内风平浪静,海水碧蓝如水晶,沙滩则细白如银。这样干净的地方,提炼出的盐一定也是如那些银沙一般细洁的。 然而这是海风郡不允许的。 谁会允许有人从自己的盘子里切蛋糕呢,哪怕只切走一小块也不行! 海风郡是王室的属地,而白浪湾那位子爵嘛,不好意思他的父亲跟新王的关系不那么融洽,所以你想建浅水港?休想!你想提炼盐?对不住,你找不到肯去应聘的神职人员或炼金师。 所以白浪湾只能用煮盐的方法,可他们那边又没有大片的树林来供应足够的燃料,用火晶的话那更是得不偿失,所以至今他们出的盐差不多只够供白浪湾一地所用,也就没有多余的可以出售赚钱了。 “听说奎因子爵的长女得到了神恩。”毕维斯说着自己打听来的消息,“所以明年也许能从白浪湾买到盐。” 陆希听了个稀里糊涂:“得到神恩跟买盐有什么关系?”是得到神恩,就有了跟王室对着干的资本吗? 伯顿管家在一旁解释了一番,陆希才听明白,原来得到神恩不等于就自动会了所有技能,后期也是需要学习的。 比如说当初在黑莓镇,妮娜一得到神恩,觉醒的就是治疗技能。而有些神职人员,第一个觉醒的则是祈福技能,也就是能让农作物好好生长的那个技能。之后你如果还想拥有其它技能,那就得学习以及提高自身等级了。 而且这个学习也不是一定就能学会的。比方从海水中提炼盐这个神术技能吧,这个技能叫做萃取,制做糖也能用上它,但这技能不是每个神恩者都能学会的,因为它跟治疗和祈福都不相同,对于神恩的用法完全不一样,能不能学会都看个人天赋。 说起来这个萃取远不如治疗和祈福高大上,但是对于一些神恩稀薄的人来说,升级什么的离他们太远了,可能一辈子都没啥希望,倒是如果能学会这些实用性颇高的技能,对个人的利益大有好处。 “炼金协会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人。”毕维斯补充,“不少领主都需要他们,待遇很不错。”就算不制盐制糖,也有别的事可做呢,比如说提取更细的面粉之类。而且技能又不止萃取一个,还有驯养啊、清洁啊,总之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有了神术都方便很多呢。 陆希听得已经无力吐槽了:“合着你是希望,那位子爵家的大小姐能学会萃取技能,然后提炼盐卖给我们啊?”你自己听着靠谱么? 毕维斯也稍微有点尴尬,但还是说:“但白浪湾对我们的态度不错。”他犹豫一下,看了看冯特伯爵,欲言又止。 冯特伯爵脸上没什么表情,伯顿管家却仿佛接收到了什么信号,给陆希说了个八卦:“去年,奎因家的这位大小姐在王都露面,国王就想给她安排一桩婚事。” 嗯?安排婚事?这要是放在中国古代叫做指婚,是挺有面子的一件事啊。就是不知道要指给谁,是奎因小姐不喜欢的人吗? 陆希脑子转了一会儿,才有点艰难地转换到了光明大陆的思维方式上来,要是原主听来的那点儿关于上流社会的八卦没出错的话,国王的情妇都是已婚的夫人…… “国王看上奎因小姐了?”而奎因小姐应该是不愿意的吧? 冯特伯爵瞥了她一眼:“虽然反应太慢,但总算还想明白了。” 不是我不明白,是贵圈太乱好吗? 不过这样一来,后面就好解释了,长云领跟王室的关系也不咋样,跟海风郡更是直接交恶了,所以白浪湾有示好的意思,是想搞个结盟,好抵抗海风郡的压迫?但是这示好看来也有限,不然去年冯特伯爵剿灭盗匪的时候就可以伸出橄榄枝了,等到现在,是因为奎因小姐有了神恩,才觉得有点底气了? “是的。”伯顿管家肯定了陆希的猜测,“而且,明年社交季,奎因小姐还是要去王都的。有了神恩,也许她还可以按自己的心意找个丈夫。” 说到这里,伯顿管家其实有点遗憾——如果伯爵大人还有儿子就好了……不过即使伯爵大人有儿子,那位奎因小姐的身份也低了一点儿,子爵,领地又只有一个白浪湾,给不了长云领太多支持,这门婚事也不太合适。 于是伯顿管家抛下自己那点儿遗憾,把注意力又转到了面前的问题上来,总之白浪湾示好是件好事,哪怕盐不多,补充一些是一些呢。 陆希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白浪湾真能跟我们结盟吗?”煮什么盐呐,谁家盐是煮出来的啊,要是白浪湾真像伯顿管家说的那么滩清水浅,这不是晒盐的大好地段吗?这要是归了自家,到时候白花花的,那都是银币啊! “结盟?”伯顿管家皱皱眉头,“您是说,联姻?” “不,当然不是!”陆希只想捂脸,“算了,我只是这么一说。”自己这一亩三分地还没搞定呢,想什么自行车。 冯特伯爵咳嗽了一声,缓缓地说:“等我走了,长云领就要谨慎行事了……” 陆希愣了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冯特伯爵一死,长云领失去一位顶尖大骑士,只剩下两个中级骑士撑场面,不低调也要低调了。结盟这种事,如果能拉到可靠的盟友当然是好,可是白浪湾是海风郡的眼中钉,结盟只会引起王都的注意甚至是反感,实在得不偿失。 “那您就好好活着。”陆希脱口而出。约翰是稳重,丹尼尔也有锐气,可是俩中级骑士,按骑士等级分——实在是让人心里不踏实啊。她是想在长云领安安稳稳住下来,积攒她的十万信仰值,而不是才当上什么伯爵小姐就朝不保夕啊。 而且,一旦她继承了爵位,跟海因里希签的契约就彻底完成,再也没有抢救的机会了啊! 虽然按光球的说法,如果能拿到十万信仰值,她也许就能摆脱这个契约,但——就看这人设吧,她实不敢把希望全寄托在光球的话上,当然还是自己掌握主动最好了。 说到这个问题,那青霉素真的要赶紧搞一下了,就算她的分析没错,那东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出来的呢。 陆希冲口而出的“活着”让伯顿管家和毕维斯都有些变了脸色,倒是冯特伯爵不知想到了什么,反而是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没接这个话题,只对毕维斯说:“继续。” 结盟也好,伯爵大人的身体也好,都不是一个商人该过问的,所以毕维斯立刻就忽略了前头的对话,继续汇报自己此行的成绩。 盐和粮食之外,采购的大笔开销就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比如说王都新出的布料和饰品,比如说只供给城堡主人的一些食品,像什么深海鱼子酱啦,南边宝石湖里的天鹅肝酱啦,青木森林里的蜂蜜奶酪啦,东边岛上产的香料和提神爽口的香丸啦…… 反正冬天长云领冷,这些东西就都好保存了,即使没有保鲜的神术也没问题。 “布料和饰品——”冯特伯爵略一思索就做了决定,“伯顿,一会儿让露西先挑,挑够了再送去那边。” 那边,就是伯爵夫人那里。陆希稍微有点受宠若惊:“其实我有几样就可以了……” “您明年要参加社交季呢。”伯顿管家不容置疑地说,“商队这次带回来的东西,大约到了明年还能用一用。这也是长云领的脸面。”之前伯爵夫人准备的那些,大概明年早就过了时了。 说到脸面,陆希就不吭声了。也能理解,假如她穿着一身过时的衣饰出现在宴饮上,看见的人要么质疑她的身份,要么质疑长云领的家底,所以有的时候,这脸哪怕打肿了,也还得充个胖子。 毕维斯于是继续报告,花钱的已经报告完毕,剩下就是挣钱的了。做惯的皮毛和魔晶没什么大变化,倒是雪雀尾羽这一项订单大大缩水了。 现在王都里,流行起了红色。 红色原本是男士的服色,因为是代表着鲜血的武勇。但是自打新王的那位情人开始,女士的衣饰也开始红色渐多,到了今年,传统的蓝色已经被红色压了过去,无论是衣服还是宝石或是别的饰物,都开始流行红色了。 所以银灰色的雪雀尾羽市场自然缩小了。 “我看了一下,火狐毛皮应该会有好价钱。”旧订单缩水,毕维斯自然要开发新市场,“如果用来镶衣领衣袖或者帽沿,也不必整块的。” 火狐不是陆希印象里赤狐的别称,这是黑云山的火系异兽,个头不大,颜色通红,只有一个白尾巴尖儿,看着确实好看,就是很难捕捉。而且一不小心,它吐出的火会连自己的皮毛都燎焦,到时候一张好好的狐皮这里黑一块那里秃一块的,就不值钱了。 以前这皮张都要求尽可能完整,这样才好做衣服,但今年王都又流行起在衣服边上镶皮毛,这样零碎小块的皮毛也有了市场,只要颜色好,大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这个说起来还要托福于教会,因为圣城出了新的布料,镶上皮毛边儿特别好看,所以带动起了一个市场。虽然不知道这市场能维持多久,但既然有得挣,那自然要赶紧跟上。 “我——先跟王都的制衣坊签了一笔契约……”这有点冒险,因为火狐数量不多,如果今年魔兽潮不大,出现的火狐不够,那就要深入黑云山,既麻烦又危险。 但如果不立刻做决定,等到明年带着成品再去王都,说不定这生意就轮不到长云领了。 第52章 生活不易(二)、生活不易,猫猫叹气 生活不易啊……陆希很想来个猫猫叹气。 换了别家的贵族, 大概根本不会听这套生意经,只管从封地里收税供自己享乐就是了。至于说封地没什么好出产,又或者缺粮缺盐?那关他们什么事, 没有钱, 再多收点税不就行了?至于百姓,谁管他们有没有盐吃! 所以, 冯特伯爵已经是个很好的选择了, 那些只顾享乐的贵族都能长命百岁呢,凭什么他不行呢? 陆希正在心里筹划,冯特伯爵已经点了点头:“应该签。今年冬天让丹尼尔他们多抓几只火狐就是了。” 毕维斯虽然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但听见冯特伯爵的肯定,心里也松了口气,把目光投向陆希:“还有一件事……” “跟我有关?”陆希有点诧异。她才来长云领呢, 什么事能跟她有关? “就是伯爵大人为小姐找的那位礼仪教师菲丽夫人——”毕维斯面有难色, “她, 她病了。” 冯特伯爵眼皮一抬,目光顿时锐利起来:“病了?还是她后悔了?”说好新年之前过来, 现在只差两个月, 忽然病了, 有这么巧吗? 毕维斯微微低了低头:“她的脸色看起来确实有点苍白……”但要说病到无法在新年之前来长云领,那就有点…… “不过她推荐了一个人。”毕维斯悄悄看了一眼冯特伯爵的脸色,还是说了下去, “是一位金妮小姐,从前在阿德让公爵家里, 给公爵小姐们做过‘伙伴’。” 伙伴, 指的是跟小姐们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 照陆希的理解比较像种花家古代的“陪读”。如果是公爵小姐的“伙伴”, 那大概就会跟公爵小姐接受相同的礼仪或知识的教导。这种伙伴,一般是贵族家的什么旁系或者远亲家的女孩,当然也不排除领地里某些身份较低的人家,因为与领主攀上关系,所以能把女儿送来做伙伴。 比如说毕维斯吧,如果陆希从小在青石城长大,那么他的女儿大概就有机会来做她的伙伴了。 菲丽夫人推荐这位金妮小姐,显然是因为她曾经跟公爵小姐们学过同样的礼仪,所以如果她学得很好,来做个暂时的礼仪教师是足够的,因为这也是大部分“伙伴”的出路——依靠着自己学过的东西,来做家庭教师。 只是,这种伙伴一般也就是在小贵族或者富商那里应聘,以冯特伯爵和长云领的身份,一位伙伴可不够资格来教导陆希。嗯,虽然在礼仪方面来说,她其实应该是足够用了。 毕维斯眼看冯特伯爵的脸色沉了下来,声音也不自觉地低了:“菲丽夫人的意思是,金妮小姐虽然不能陪小姐出外交际,但她可以暂时陪小姐熟悉一下礼仪,这样我们只要在明年社交季之前找到一位夫人……”两个未婚少女还是不能随便出门,因此仍旧需要一位已婚人士陪同,但礼仪可以先学起来。 “我,我跟金妮小姐谈过……”毕维斯也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他跟这位推荐的伙伴做过一番谈话,凭他到处经商所接触过贵族的经验来看,这位金妮小姐的礼仪确实没得说,举手投足之间都能看出曾经受过严格的教育,相比之下…… 毕维斯偷眼看看坐在那儿的陆希,不得不说自己家这位伯爵小姐完全不合格,如果仅仅从这方面来看,金妮小姐能教的太多了。 而且,如果不选择金妮小姐,短期之内并不能保证找到合适的人,那明年的社交季,难道就让伯爵小姐这样出去交际吗? “那就先选这位吧。”陆希想了想,“伯爵大人是担心,她来长云领别有用心吗?” “不能不防。”伯顿管家先作了回答。菲丽夫人已经是他仔细挑出来的人选,现在突然改变——谁知道这位金妮小姐究竟是不是阿德让公爵家出来的伙伴。再说了,阿德让公爵的家族出过好几位王后,跟王室的关系向来不错,谁知道是不是为王室插进来一个眼线? “只是教导礼仪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吧?”陆希沉吟,“她就在城堡里,一举一动逃不过我们的眼睛。而且如果没有神恩,也无法瞒过我们向外传递什么消息。至于明年的社交季,也不一定非要带她去。”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会儿,微微叹了口气:“那就这样吧。”主要是陆希这位新任伯爵小姐,实在太需要教导了,至少总得教会她穿胸衣啊。 在众人于书房里谈话的时候,商队还卸车,粮食和盐虽然有一部分要发给领民们,但现在都得先进仓库。 人来人往忙成一团,一个跟着商队,从最后一辆马车里下来的女子就只能站在车厢边上,免得碍事。 第43节 城堡的守卫用警惕的目光不时扫视她,因为这是个外人。但女子始终站在那里,虽然身上的裙子沾了些旅途的尘土,但她站在那里的姿态却十分优美,配上白皙的面颊和细细的腰身,真是我见犹怜。 所以守卫们的目光扫过得如此频繁,倒也不仅仅是警惕。而这个穿着旅行装的女子好像对这些目光全无察觉,只是欣赏着城堡外墙上爬满的玫瑰。 这个时候,在城堡外面堆肥的奴隶们也回来了。 奴隶们住在城堡外的一排夯土房里,远远看起来像是一片蘑菇。他们当然不会走到城堡前面来,但还有几个人是住在城堡里的,比如说海因里希,再比如说伯爵小姐带回来的那几个人。 不过这个队伍气氛不怎么样。海因里希铲了一天的好东西,脸臭得仿佛刚从那些东西里□□。何塞向来是沉默的,这时候也仍旧跟在队尾一言不发,搞得走在中间的卡玛和小艾米也不敢说什么。 他们当然不能走城堡大门,所以只能从旁边的小门进去。长长的商队就在旁边,自然吸引了几人的注意力。何塞开始是在默数着大车上的粮食数量,然后顺着看到最后一辆马车,他的嘴角猛地抽了一下。 “好多马和车啊……”艾米天真地惊叹。 小姑娘的声音惊动了站在马车边上的女子,她转过头来,浅金色的卷发轻轻一晃,露出一张何塞十分之熟悉的脸,然后眉毛轻轻一挑,那双宝石蓝色的眼睛就露出了笑意。 何塞却一点都笑不出来,他环视四周,正想找个机会搭话,城堡里已经走出一个仆人来:“阿德让小姐,请进来吧。” 阿德让小姐?何塞感觉自己的嘴角收都收不住了,这个姓氏——金羽她不是早就抛弃了吗?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个问题此时必然得不到答案,因为阿德让小姐,也就是金羽,已经微微提起旅行装的裙摆,姿态优雅地跟着仆人走了。 “这是哪里来的小姐啊……”卡玛喃喃地说。这走路的姿势真好看,连她帽子上翘起的羽毛都显得很高贵的样子。 “不是什么小姐。”卡玛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自然有人愿意答她的话,“听说是公爵家小姐的伙伴,学过贵族礼仪的,现在来给咱们小姐当伙伴了。” “伙伴?”卡玛茫然无知,她一个农妇,哪知道伙伴是什么意思。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转头走了:“高级女仆而已。”明明是亲戚,却把对方当佣人使唤,还要安个伙伴的头衔,人类,就是这么冷酷又虚伪。 既然是高级女仆,冯特伯爵自然不会见她,于是就是伯顿管家把人审核了一下,然后到书房来回复:“她的礼仪很不错,还会弹竖琴,对彩虹领也熟悉。不过按她自己的说法,因为不想接受公爵家安排的婚姻,所以几年前就离开了,给几个商人家里做过家庭教师。” 彩虹领,就是阿德让公爵的领地,因为一条出产宝石的河流而得名。那条河流里能淘出多种颜色的宝石,排起来就像彩虹一般绚丽,所以得到了彩虹河的名称。 因为宝石太出名,所以阿德让领的名字都没人叫了,直接称其为彩虹领或宝石领。如今新王王冠上那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就是出自这条河流呢。 伯顿管家在礼仪方面的眼光当然不是毕维斯能比的,他都说好,那这位金妮小姐至少在这一方面是无可挑剔的。于是冯特伯爵微微点了一下头:“你安排吧。” 这就是同意把人暂时留下了。 “明天你就开始跟她学礼仪吧。”冯特伯爵转向陆希,挑剔地看了一下她坐在那里的样子,“也确实该好好学学。” “啊——”陆希不情愿地应了一声,又补了一句,“但我还有很多事要做……”这位伙伴终究是外来的,有些事情不能让她看见吧? 冯特伯爵微微抬了抬眉毛:“还有很多事?”不就是弄肥料的事么,“既然奴隶们已经学会了,就让他们去做。” “可不只是这件事呢。”陆希想了想,大着胆子问了一句,“您身上的诅咒是怎么回事,可以跟我说一下吗?” 伯顿管家顿时就倒吸了口凉气——这在长云领可是大忌讳,谁敢当着冯特伯爵的面提起啊? 冯特伯爵倒是脸色不变:“怎么,担心你不能很快当上女伯爵吗?” 陆希有点无奈:“我也不至于那么傻……”前头不才说了呢吗,冯特伯爵一死,长云领都要忍气吞声过低调日子,她得有多着急才盼着冯特伯爵死呢? 冯特伯爵轻轻哼了一声,直接摆了摆手:“不管做什么事,该学的都要学,去吧。” 这就是不想再谈了,陆希也只能起身离开——算了,至少冯特伯爵没阻止她做别的事就行。礼仪么,他说得也对,该学总是要学的,就是希望那位金妮小姐不要太古板吧。 当天晚上,陆希就在餐室里见到了这位“伙伴”兼礼仪教师。 不得不说,金妮小姐这个“公爵家的伙伴”真不是吹的,就看吃饭的仪态就看出来了,全程没有发出一点儿不雅的声音,姿态还十分优美。 要说不发出声音,陆希没问题。她握惯了手术刀,切个肉排什么的自然也可以做到手上有数,但姿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医院的时候,大家都讲究个快点吃完好上班,空闲的时候能做到细嚼慢咽就很不错了,谁有时间像金妮小姐这样,还要注重手肘摆在哪里,饮酒的仰头角度……还有些琐琐碎碎的细节,她都说不上来。 而且,能看得出来这位金妮小姐在做这些的时候完全是自然而然的,是规矩和礼仪已经学进了骨子里,像呼吸一样根本不必刻意去做。就是跟伯爵夫人这种真正的公爵小姐比起来,都不显逊色。 伯爵夫人一直在挑剔地打量金妮,这会儿大概是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来,终于把眼睛从她身上挪开,皮笑肉不笑地对陆希说:“露西,你要好好跟金妮小姐学学了。” 金妮轻轻放下刀叉,微微向前倾身,柔声细气地说:“露西小姐的手其实很稳,坐姿也十分端正,只要细节上再雕琢一下就可以了。” 她的口音跟别人都不太一样,带着点儿颤音,听起来格外的婉转。 陆希对语言学没啥研究,除了汉语之外,她也就会个专业英语。也就是穿越过来之后有了露西的记忆,光明大陆的语言又跟英语有颇多相似之处,她才能顺利地把这一门语言拿下。 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不是语言学家她也能听出来,露西说话是没有这种舌颤音的,她接触过的人也基本没有这样说话的。所以这也是她认定这门语言应该跟英语同源的原因。 但是现在金妮说起话来,有好几个r在她这里都是大舌颤音,这可不是英语的发音,听起来倒有点儿法语味了呢。 伯爵夫人的表情微有点僵硬,半晌才笑了一声:“金妮小姐的王都口音也很标准。” 原来这就是高大上的王都口音?陆希有点迷糊,都是一国的,王都就跟其他地区差这么远吗?不过想想种花家的方言,好像有差异也不奇怪? “您过奖了。”金妮微微躬身,不卑不亢。 不过伯爵夫人显然并不欣赏她这个态度,一边切着送上来的布丁,一边貌似好奇地问:“金妮小姐在阿德让公爵府上住了很久吧?怎么会又离开了彩虹领呢?” 这就是明晃晃戳人痛处了,但金妮没有丝毫不悦或为难的神色,微笑答道:“公爵大人家的几位小姐出嫁之后,我就不太适合再留在那里,所以想出来看看。” 伯爵夫人并不罢休:“金妮小姐年纪也不小了吧?听说之前在给商人家里做教师?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婚事吗?” 陆希真是懒得听伯爵夫人这些话。是的,金妮如果给商人家里做过家庭教师,哪怕她是阿德让公爵的亲戚,也别想再嫁个贵族了。所以她的婚事就比较为难起来,要不然也不能现在这个年纪还不结婚了。 如果说怀疑金妮是眼线,对她的经历反复盘问,那也没什么,安全谨慎第一位么。但像伯爵夫人这样,闲的没事专戳人痛处,那就无聊得很了。不就是因为没挑出金妮的毛病,而且在口音上人家可能比她还正宗么? 陆希估摸着伯爵夫人肯定会说王都口音,但平常也没听她说过,所以她大概把这种口音当做一种装饰品,只在需要的时候才用。可能她说得也很准确,但是跟金妮这种把优雅浸透到骨子里的人比起来,好像就不那么高贵了。 其实陆希觉得伯爵夫人已经挺有高贵范儿的了,只要她别动不动就这么尖酸刻薄,看起来还是很有派头的。无奈…… “父亲大人——”陆希干咳一声,打断了伯爵夫人的话头,看向冯特伯爵,“既然金妮小姐来了,那明天我就开始上课吧。” 这是刚才在书房里就说定的事了,陆希现在又说一嘴废话,冯特伯爵自然明白她是替金妮解围,于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用餐的时候不要说话。” 这话听起来是向陆希说的,其实是说给伯爵夫人听。伯爵夫人当然听得出来,但她并不敢跟冯特伯爵呛声,否则岂不是在家庭教师面前丢脸吗?只好把后面的话都咽了回去,恨恨地用银餐刀在布丁上切了两下,又想起如果把食物切得乱七八糟也是失礼,只能悻悻收住手,端住姿态,慢慢切起甜点来。 第53章 生活不易(三)、你这个人还有两副面孔呢 陆希对布丁不感兴趣。城堡的厨娘做的布丁总是太甜, 而且据说里头加了什么名贵的丁香籽,有股子她吃不来的浓香。 要说光明大陆的人在饮食习惯上可真是让陆希无语。穷人那是盐都吃不起,日常的豆子汤黑面包什么的都是没滋没味儿——哦, 不是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黑面包还有股子酸苦味儿呢;富人呢,那就是猛放香料。 香料那可都是昂贵的东西, 除了陆希认识的桂皮、薄荷、胡椒, 辣根这些之外,还有她根本不认识的什么银光草、香荚叶等等魔化植物。更是气味浓郁,价比黄金。 但问题在于,香料再好,那是用来“调”味的,要是味道“不调”, 它再贵也没用啊。可是现在的厨娘, 有不少人的宗旨就是“香料多就是味道好”, 加起来简直是不管不顾。 冯特伯爵这里的厨娘按说水平应该算是高的,但在调味方面也是不足。就比如说这个鸡蛋布丁, 加在里头的丁香籽确实是香气浓郁, 可是跟鸡蛋的味道就不合, 结果一股子怪香还盖不住鸡蛋的腥味儿,要不是加了很多糖,这个缺陷会更明显。 好东西都给糟塌了……陆希暗暗叹气, 同时又觉得有点好笑——在黑莓镇上的时候没得可吃,她吃个烤芋头都觉得不错, 现在好日子过了没几天, 挑剔的舌头就又回来了——哎, 真是由俭入奢易, 由奢入俭难啊。 而且现在餐室里的气氛已经很不适合用餐了,冯特伯爵第一个放下刀叉起身,伯爵夫人也立刻气哼哼地走了,陆希终于可以把那道怪味儿布丁放下,反正这种甜点也不会浪费,最后都会进到仆人们的肚子里,于是她剩饭剩得毫无心理负担。 “露西小姐——”眼看陆希要起身,金妮轻声开口,“谢谢您。” “啊——”陆希其实有点尴尬,因为伯爵夫人实际上是冲着她来的,如果不是金妮接话说她用刀叉的手很稳,伯爵夫人大概也不会转移矛头,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金妮是来教导她的,那以后大概要常常被伯爵夫人的台风尾扫到了,“其实应该是我说不好意思。” 金妮微笑了一下:“您不必这么说,这本是我的工作。” 家庭教师在这年头也就是个高级女仆,所以工作范围可不限于教导知识,受气也是职责之一,在有些人家,可能还要包括点别的…… 陆希端详了一下金妮,不由得再次感叹,这世上谁都不容易啊。金妮相貌秀丽,风姿优雅,然而就因为出身,一辈子都是个高级跟班儿。相比之下,她这人设好像也没那么坑了…… 光球:“……”并不觉得安慰。 金妮的双眼是宝石般的深蓝色,瞳孔还格外的大,让陆希想起美瞳,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但是这么一看,她忽然觉得金妮有一只眼睛的瞳孔边上仿佛有一丝绿光,不过再看的时候却又没有了,好像刚才只是有什么绿色的影像在她的眼睛里晃了一下似的。 “露西小姐?”金妮似乎被她打量得有些窘迫,微微垂下了眼睛。 大概是餐室里的绿植映出的影子吧?陆希没往心里去,笑了一下:“我是想说,以后要麻烦你了,我对礼仪方面实在所知不多,有些事情也不太习惯。”尤其是紧身胸衣! 要是她没看错的话,金妮小姐现在就穿着这么一件,幸好没有勒到变态的程度,但估计也不会舒服了。 “其实您的仪态很端正大方。”金妮微笑着说,“这已经是非常好的,再学也无非是一些细节,以您的聪明才智,很快就能学会的。” 陆希打了个哈哈:“聪明才智不敢说,以后要请金妮小姐多费心了。时候不早,金妮小姐一路辛苦,早点休息吧。” 金妮点头起身,提起裙子优雅地行了个礼:“露西小姐,晚安。” 看着金妮的背影,陆希不禁摇了摇头:“金妮小姐也很会说话。”不过有些东西她能学会,有些她就根本不打算学,希望金妮小姐到那时候也还觉得她聪明吧。 莉斯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边把餐盘移开一边随口附和:“您刚刚还帮助了她呢。”难道不该说句好听的吗? “唉,本来也是因为我……” 莉斯有些气恼地竖起眉毛:“安娜夫人真是……”每次见面必要生事,就不能安生的吃个饭吗? “这就是闲的啊……”陆希摸了摸下巴。其实在某个方面来说,她对伯爵夫人还是有那么几分同情的。 就这桩婚姻来说,冯特伯爵和伯爵夫人都可以算是受害者。冯特伯爵固然是被强迫的,那伯爵夫人当年还只是个12岁的小姑娘呢,她就真的对这桩婚事有着清醒的认识并且自觉自愿兴高采烈嫁过来的吗? 而在婚后,她除了一个空空的“伯爵夫人”头衔之外什么都没有,在这个城堡里没人真的把她当成“伯爵夫人”来敬重,甚至连吵架都找不到对手,这种日子过的有多没意思啊。 “你叫海因里希过来一趟。”陆希沉吟一下,吩咐莉斯。 “啊?”莉斯的眼睛睁得圆圆的,一副很想劝谏的模样,“海因里希那个人……” “放心,我只是利用他一下。”陆希压低声音,对忠心的女仆也做出一副“事涉机密,你可不能说出去”的模样,“总要想办法让安娜夫人安份一点,别总给我们找麻烦啊,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一说“我们”,小女仆立刻就忘记了这些天是怎么不情愿地陪着主人去看那些脏东西的,点头如捣蒜:“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叫他。” “别让别人看见。”陆希还叮嘱一句,眼看小女仆像做贼一样溜走,忍不住笑了笑——到底是年轻小姑娘,真好哄。 不过海因里希就没那么好哄了,他出现在陆希卧房门口的时候脸板得像刷了一层糨子并用熨斗熨过五分钟,手里托的银盘更是敷衍,陆希一闻就知道里头装的就是今天晚餐时候端上来的不好吃的布丁,还是凉的。 “这就是你送来的宵夜?”陆希揭开上头的盖子看了看,啧了一声,“这也太敷衍了事了吧?” 海因里希把盘子往桌上一丢:“是你叫我过来的。”言下之意,压根没想送什么宵夜。 虽然知道他是魔鬼,身上还挂着她的灵魂契约,但陆希看他这样,还是很想再刺刺他:“这可没办法,你现在不是我的贴身男仆吗?这样显得我重视你呀。” 魔鬼明显地磨了磨牙,陆希咳嗽一声,赶紧转换话题:“其实确实是有件事需要你做。” “又是去哪个坑里挖粪吗?”这话几乎是从海因里希牙缝里挤出来的。 陆希拼命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以免真把魔鬼惹急了自己吃亏:“不,其实是有关伯爵夫人的……” “你让我去劝她做衣服?”听完陆希的话,魔鬼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她,“你让她自己动手做衣服?”那还要女仆做什么! “不是做衣服,是设计,设计!”陆希无奈地强调,“是让她设计出能够在王都社交场上令人眼前一亮的衣服,好引领潮流,大出风头。” 海因里希稍微消化了一下陆希生造的那些词汇,觉得不可思议:“你觉得她能做到这种事?” “怎么就不能了?”陆希反问,“我看她自己穿衣服挺有品位的。再说王都的那位什么提香夫人能引领时尚,她怎么就不能了?” “那个女人能做什么?”海因里希嗤笑,“她只会挑剔。” 第44节 陆希双手抱胸:“她没做过,你怎么知道就不行呢?”眼看魔鬼又要反驳,她一耸肩,“好吧,就算她不行,至少也让她有点事做,免得天天来找我麻烦。” 海因里希往桌子上一靠,学着她也双手往胸前一抱:“她找你麻烦,关我什么事?” 擦,这年头生活真是不容易,灵魂都攥别人手里了,还得哄魔鬼! “你瞧瞧你们给我找的这人设!”陆希在脑海里怒怼光球出气,然后转头和颜悦色对魔鬼开口:“怎么不关你的事啊,现在我们两个可是一条船上的。伯爵夫人不想让我当上女伯爵,这不就是在损害你的利益吗?给她找点事做,别来找我们麻烦,这样不是最好吗?” 不过“我们”在这儿好像就没那么好使了,魔鬼直接嗤了一声:“谁跟你‘我们’……” “好好好,我和你,这样行了吧?”陆希拿出在急诊科对待醉酒病人的态度,温声细语,“其实不只是伯爵夫人,就连冯特伯爵对我的态度,你其实也应该知道的吧?虽然我不太懂你要我的灵魂做什么,但我想其实对你有用的应该不仅仅是一个灵魂,还有女伯爵的身份吧?” 海因里希没有说话,但目光闪动,懒洋洋伸着的两条长腿也下意识地收了收——显然,陆希说中了他的心思。 “你想要一个女伯爵来做什么,我现在还不大清楚。”陆希乘胜追击,“但我想,一个实际掌握领地的领主,和一个只挂着空名的工具人,总该有区别的吧?” “实际掌握领地——”海因里希缓缓地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你觉得,你能掌握这块领地?” 陆希说得没错,冯特伯爵想让她当工具人的事,海因里希明白得很——这本来就是他一手操办的事儿,他怎么会不清楚呢? 不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只要陆希成了女伯爵,那工具人也无妨,有了这个头衔,她就有资格出入圣城,至于具体怎么做,他再筹划就是。 可是,假如陆希真的成了长云领真正的领主,她能做的事、能调用的力量跟现在可就不一样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她真能做到吗?就靠这些臭烘烘的东西? “我能做的事,可不止这一样。”陆希抬了抬下巴,“但我现在势单力薄也是真的,你和我既然在一条船上,那你帮忙,和不帮忙,这结果也会大不相同。”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唉,其实我也明白,你是魔鬼嘛,大不了事情失败拍拍屁股回深渊,也没什么损失,当然是我比较惨,更需要你的帮助……”这话说得她自己都牙酸。 “行吧……”海因里希目光闪动,到底站起了身,“我会去鼓动她做那个什么——衣服设计……” “时装设计。”陆希纠正他,“是时装,引领潮流,让众人追捧,极盛一时的服装。那位提香夫人不就是国王的情妇吗?她能做到的事,一位公爵小姐、伯爵夫人,有良好的教养和格调品味,难道还比她差吗?”对不起啦提香夫人,先拉踩你一下吧。 “行吧行吧,时装。”海因里希念着这个生造词,忽然盯了陆希一眼,“这些,你都是怎么想到的?”一个农庄上长大的女孩,会懂得这么多吗? 陆希随口敷衍:“可能是神赐先知?” 一听见“神赐”,魔鬼的脸马上唰一下拉长,冷笑了一声:“是吗?也是光明神让你挖粪坑的吗?” “你不相信那就没办法了。”陆希一摊手,“不然你觉得我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轮到魔鬼答不出来了。怀疑她被什么人操控,或者怀疑她根本就是另一个人扮演的?然而灵魂契约不会做假,除非这世界上有两个完全一样的灵魂。 但魔鬼知道,那也是不可能的。每个人的灵魂波动都是不同的,灵魂契约认的就是这特殊的波动,所以是无法做假的。 如果说有人能够左右灵魂契约,伪装灵魂的波动,那只可能是神,制定这个世界规则的神。 眼前这个农庄上长大的女人会是神?不,不对,就算她不是那个农庄上长大的露西,她也不可能是神! 神——哼!神难道会关心那些卑贱的奴隶能不能吃得饱饭?神难道会弄来那堆臭烘烘的东西,就为了田里的庄稼多结些穗子? 怎么可能! 神只会高高在上,冰冷地俯视世间万物。海因里希冷冰冰地想——没有什么惩恶扬善,只有弱肉强食。 教会宣扬着那套自以为是的理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是胜利者。而魔族不过是他们立出来的靶子罢了。什么魔兽、什么堕落、什么污染,统统都是他们栽在魔族头上的,为的不过是造出一个敌人,好让他们能愚弄那些底层的人类,就像人类建起羊圈,然后对羊羔说:“外面有狼,狼是要吃羊的。” 然后他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吃更多的羊,而羊仇恨害怕的,永远都只是狼。 真是可笑……海因里希真的很想笑,说什么魔鬼用力量或利益诱惑人堕落,以夺取人的灵魂,可是做出那些召唤的,难道不是人类自己吗?就连教会的神职人员都召唤魔鬼,教会又怎么好意思说这都是魔鬼的阴谋?又怎么能厚着脸皮说只有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保护者? 这样的教会,真的配被神厚爱和倚重?在圣城的光辉大教堂里,真的会有神存在?他一定要去看看! “喂——”陆希伸手在魔鬼眼前晃了晃。这人——啊不,这鬼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忽然间双眼发直仿佛神游天外的样子? 啪!海因里希直接把她的手打到一边:“那你就好好干吧,我会帮你成为真正的女伯爵。”不管她是不是得到了神赐——也许是的话更好,那么跟在她身边,说不定他还能更早地揭穿神的秘密! “哎——”陆希喊了一声,见海因里希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才吁了口气,“呼——他怎么忽然又不问了?也好,再这么问下去,我还真不好回答了呢。”她可不想真的把自己打造成什么神赐先知,那样她做出再多的事,信仰值都摊不到她头上来。 “唉——”脑海里的光球忽然细细地长叹了一声,“没想到你这个人,还有两副面孔呢……” “?”阴阳怪气的什么意思? “看看你对我,再看看你对那个魔鬼……”光球的语气简直幽怨得没法听,“我是帮助你的小光球,他是要拿走你灵魂的大魔鬼……行吧,我都理解。” “停停停!”陆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是,你也被夺舍了吗?”这还是她认识的光球吗?居然都学会当阴阳师了啊。 夺舍这个词儿有点陌生,光球琢磨了一会儿:“不,我是原装的系统。” 很好,这样才是正常的光球嘛。陆希摸了摸手臂上竖起来的汗毛,“你可别那么装腔作势说话了。” “都是跟你学的。”光球生气地怼她。 “好好,算我不对。”陆希毫无诚意地点头,展开自己的数据面板,“这不都是为了任务嘛。我这几天这么忙活——诶?数据变了?” 第54章 生活不易(四)、老约翰得的是咳嗽病 面板下方的数据确实变了, 长长的计数条虽然还是空的,但起点那里已经有一星肉眼可见的绿光了,旁边的数据变成了:4.5! “你看, 你看!”陆希激动得想把光球抓出来拍一拍, “涨了三个数,三个!这是谁给的?” 光球也有点高兴起来:“是艾米, 还有胡安娜和劳拉。” “嗯?”陆希既觉得意外, 又觉得没啥好意外的,虽然好感不等于信仰,但确实是对你有好感的人更容易产生信仰值。但是,好感究竟是怎么转化为信仰的呢? “3个信仰值都是今天增加的。”光球计算了一下时间,“好像就是在你展示了炼金术之后……” 炼金术吗?陆希有些哭笑不得,但这确实给她指出了一个方向, 那就是——不依靠神力而产生的奇迹, 所赢得的信仰就是她的。 要是这样的话, 等明年肥料全面铺开之后,她的信仰数值一定会有一个飞跃! 陆希情不自禁地一握拳, 然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长云领有多少人?” “呃——”光球想了一下, “现在可能, 有一万多人?” “什么?”陆希大惊,“这么大一个领就才一万多人?”搞笑呐!难怪她进青石城的时候觉得冷清,敢情这是真的人少? 光球却觉得这很正常:“长云领领地面积虽大, 能耕种的田地并不多,人多了也养不起呀。再说没有教会, 出产就更低——教会退出的时候, 有不少人都直接跟着跑了呢。” “还能跑了?” “都是自由民, 当然可以走。”光球给她解释了一下, 陆希才知道,原来这年头也没有什么严格的户籍制度,只要是自由民,完全可以随便迁住地的,只要你到新领地按人头交税,那新领主自然不会管,而旧领主也不能随便侵入别人的领地把你逮回去。唯一不自由的只有奴隶,逃奴在某种程度上比逃犯还惨,随便什么人都能把他们抓起来,并且送还原主还有赏钱,比抓逃犯可强多了。 当然,想要迁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别说你去了新领地能不能养活自己,单说这一路上能不能走下去就是个问题。如今这道路可不是陆希那时候,别说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就连路面都没人专门修整呢。野兽、强盗那都是常见的,身边没几个人结伴,那都不敢单独上路。 但是长云领这次情况不同。首先想追随教会的不少都是有钱人,他们自然有钱雇佣佣兵保护自己,更不怕没有马车可坐。 再者,这次迁移是有教会暗中鼓动的,附近几个领地都对移民给出了颇为宽松的政策,加上集体迁移不怕路上没人做伴,还真被教会拉走了不少人,其中还大部分都是有钱人。 “所以长云领剩下了一群穷人?”陆希得出结论,忽然觉得奇怪,“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只知道常识么?” “这就是常识呀。”光球晃了晃身子,“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呢。”当时的撤离行动搞得轰轰烈烈的,谁不知道? 陆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找不出来,于是也就暂时扔下了:“你还知道什么?” 光球想了想:“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我也就是知道那些传出来的消息。据说迁走的大概也有好几千人,里头也有特别穷苦的,但因为虔诚,所以被带去圣城过好日子了呢。消息传回来之后,陆续又跑了好几百人。” “跑去圣城过好日子?”陆希嗤之以鼻,“真是异想天开。在长云领都过不上好日子,去圣城就行了?以前教会怎么不带他们去圣城,难道以前他们就不虔诚了?”专门糊弄愚民罢了。 不过这样也好,能跟着教会离开长云领的,肯定都是铁杆信徒,少了他们还更方便呢。至于有钱人跑了,虽然会带走一些财富,但带走的不过是金银之类,本地的资源却是带不走的。 “是好事?”光球不明白,“现在长云领很穷……” “无产阶级才是最强的力量。”陆希像拍皮球一样拍了拍光球,“以后你会明白的。好了,睡觉睡觉,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无产阶级——”光球想了一会儿才理解,“就是什么都没有的贫民?他们有什么力量?他们当中甚至没有人能得到神恩。” 陆希已经爬上床了:“你不懂,所以说以后会明白的。快睡了,明天我得去找毕维斯,问问他王都的事儿。” “明天你要上课。”光球很煞风景地提醒,“学礼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啊——”陆希把被子拉高蒙住脸,惨叫一声,“那早点起,在上课之前先把奴隶们的活儿安排下去吧!” 所以第二天早晨陆希起得特别早,前来叫她起床的琳目瞪口呆:“露西小姐您——”她太失职了,伯爵小姐竟然自己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发,这这,还要贴身女仆何用! 竒 書 網 W w w . q í S ǔ W A И G . C ō M “没事。”陆希一手拿起她端来的热牛奶,一手抓了个三明治,“走,先去把奴隶们召集起来,我还有别的活儿要安排。” 这个“别的活儿”,指的是种植技巧。 前几她整理出了一本《种植手册》,可是想推广的时候才发现犯难——别说奴隶了,监工都没几个认字的,写了半天没人看得懂,更别指望他们读过了给别人讲解。 而且,因为这本手册有很多内容都是一些年老奴隶们提供的,所以根本没什么人信服,尤其是那些监工,让他们承认自己懂的还不如奴隶多?简直笑死人了。所以到现在为止,陆希也就是在土豆地上争到了一小块儿,按她的手册来折腾,做为对照的试验田。 但是都已经播种了的地,生长时间又短,再有一个来月就要收了,恐怕到时候也很难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差别,体现不出这方法的先进性来。没有对比,恐怕冯特伯爵都会觉得她瞎折腾,那底下人自然更是阳奉阴违,没人会重视的。 所以她需要一块真正的试验田,能够向所有人证明,按她的方法来就是好! 试验田是现成的,就是她堆肥的那块田地,她要把这块地分成两半,一半只施肥,还用旧方法种植,一半既施肥又用新的种植方法精耕细作,到时候用成绩打那些人的脸!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精细的耕作,需要消耗更多的人力,如果按现在的工具,她耗费上一倍的人力种出来的地,即使能高产,可能也不划算。因为受种子的限制,产量提高也是有限的,而且长云领的人口又不多,就是冯特伯爵手里这些奴隶,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呢。 人不够,工具凑吧。但她自己可不会做,得找几个会手艺的奴隶啊。 陆希起得早,奴隶们更早,二十个奴隶已经在堆肥舍转过一遍了,现在堆肥还没什么动静,他们就把堆肥舍又检查一遍,还商议着再挖几个坑——青石城好多年攒下的那些东西还有呢,既然伯爵小姐说有用,那就继续弄呗。虽然说有些脏,可奴隶怕什么脏呢。 所以陆希过去的时候,他们坑都挖好一个了,学着前面陆希弄的,也加了通气沟,还在周围划出了加盖的堆肥舍的地基。 “瞧,奴隶们并不笨。”陆希在脑海里跟光球说话,“无产阶级只是无产业,不是无脑子,更不是无力量。”虽然说不管堆肥坑还是堆肥舍都比较简单,但奴隶们能自己弄得像模像样,这已经证明他们是能学习的。 能学习,就能进步。 “非常好!”陆希看过那坑,对他们满意地点头,“这个肥料我们当然还是要继续搞的,不过光搞肥料也不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田地上来。有了肥料,我们也要知道怎么用,这个就是种植方面的知识了。” “就是小姐说的那个手,手册吗?”胡安娜现在对伯爵小姐已经是盲目的信仰了,只恨自己不识字,看不懂那羊皮纸上写的东西。 但她很聪明,知道好多东西都是科林提供的,所以早就向科林那里打听了许多事,自己还怕忘记,还让女儿劳拉来学。 所以现在陆希提出试验田,胡安娜第一个就明白了过来:“小姐是说,我们要给一半地,现在就要做那个——耕地?” 之前他们种地,都是在第二天春天,要下种之前去地里,把长出来的杂草一把火烧了,然后把地耙一耙——是的,就是耙,甚至都还不是耕——之后就准备下种浇水了。 第一次听说这种粗糙的种植方法,陆希都要晕过去,简直不知道这样是怎么能种出粮食来的,难怪以前光球说种地靠牧师呢,合着牧师就是施肥、除草、除虫三合一啊——哦,高等级的如主教大主教,还可以负责降雨,连浇水都省了,果然好用呢。 然而现在长云领可没这便利,再不深耕细作,这田是没法种了。 但是这个耕地的概念,这群奴隶里连科林都没有,因为黄金领那地方土地太好了,又有教堂,根本不需要什么深耕,每年也不过是用马拉着耙子在田里拖几次就行。 但是长云领没那么多马。半鳞马那都是骑士们的心头肉,又是战马,拿来耕田你是要找打吗?能用的,也就是商队的那些马了。这么一分配,可不是每块地能耙耙就不错了。 “没别的牲口吗?”陆希还是不想用人拉犁的,那实在太辛苦了,“牛呢?驴呢?” 奴隶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七嘴八舌地给陆希讲了一下:城堡里的肉类,主要来源于捕猎,也就是野猪野牛野兔野鸡;至于牛倒也有几头,都是奶牛,用来给城堡供奶的。驴这玩艺儿压根就没有,力气那么小,不如养匹马。 合着这地方就时兴用马,陆希算是明白了,那行,入乡随俗就用马呗。不过挺可惜的,其实牛力气又大又温顺,用来耕地再好不过的,喂起来还比马好伺候呢。 第45节 “牛不听话。”科林在这方面经验到底比别人多,“我听我父亲说过,牛拉到地里经常站着不动,若是用力拉,它还会顶人。除非有能驯兽的人,才能指挥它们。但是这样的人更少……” 而且有驯兽之能,何不去驯养魔兽呢,驯几头普通的牛有什么用? “听说圣城有一支魔兽骑士军……”不知哪个奴隶小声说,“里头的骑士大人们骑的都是魔兽,龙鳞马都不是最厉害的,听说最厉害的大人骑的是地行龙!” “听说诸岛之国的人就能驯海兽……”因为陆希和气,奴隶们跟她久了也没有开始那么紧张,这时还能说几句听来的闲话,“还有能驯魔鲸的呢。” “魔鲸?”大部分奴隶都是长云领本土的,连海都不曾见过,只听传闻中说海是一眼看不到边的大,就如长云领那连绵的群山一般,其中的海兽却比黑云山的魔兽更多更大,魔鲸更是巨大得如小山一般,这会儿听居然有人能驯服魔鲸,不由得都惊叹起来,也有不信的便反驳道:“那么大的魔兽,怎么可能驯服?” 几个奴隶争嘴,胡安娜倒是十分遗憾:“黑云山就有四角野牛,要是能驯服那个来耕地……” 四角野牛是一种群居魔兽,因头上格外多生出两只角来而得名。而因为角是魔鬼的标志,所以四角野牛也被认为跟魔鬼的关系格外亲密一些。这会儿陆希说用牛耕地,胡安娜不觉忽发异想:“魔鬼不会就用四角野牛来耕地吧……” 顿时有人笑话她:“魔鬼又不用种地。” “是呀,魔鬼都是吃人的。” 一顿七嘴八舌,听得陆希十分好笑。偏偏艾米还仰起小脑袋,天真地问陆希:“小姐,魔鬼会种地吗?” “不会。”陆希随口糊弄小孩儿,“魔鬼可笨了,都不如艾米聪明——”一眼看见旁边眼巴巴的劳拉,陆希又补上一句,“也不如劳拉聪明能干,哪儿会种地呢。” 于是两个小姑娘都心满意足,陆希也终于能把话题拉回正道:“你们有谁是会做木匠的?” 要耕地,得有犁,然而陆希只知道犁是个什么结构,却不会自己做。再说琳和莉斯也绝不会允许她亲自上手的。 “老约翰会……”科林看了一眼监工,小心翼翼地说。 监工的脸就拉长了点。老约翰的年纪比科林还大,得了咳嗽病,已经被扔在窝棚里好几天了,就等他自生自灭。现在科林说出来,是看着伯爵小姐仁慈,想给老约翰治病吧?一个老得要干不动活的奴隶,难道还想喝圣水吗? 当初就不该把科林弄来!监工气恨恨地想,却还只能向陆希陪着笑脸:“小姐,那个老约翰得了咳嗽病,已经不中用了。”他生怕陆希还想去看看,连忙又补充,“这个病还会飞到其他人身上,所以谁也不敢跟他一起住,只好放在窝棚里。” 陆希皱了皱眉:“咳嗽病?什么样的咳嗽病?” 咳嗽只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病因,能引起咳嗽的实在太多了,有的算得上烈性传染病,也有的只不过是小病一桩。 监工正想说话,科林已经壮着胆子抢在他前面:“老约翰的病不会飞到别人身上。之前跟他同住的人,都没有得病。” 监工简直想给他一鞭子,但陆希已经发话了:“那就带我去看看。”既然不传染,那就好办。 “小姐别听他的!”监工哪儿敢让陆希去看呢,“老约翰明明得的就是咳嗽病,去年就有个从外头买来的奴隶得了这个病,最后不但自己死了,还带走了两个小奴隶。老约翰跟他一模一样,天天咳,身上发寒热,甚至还会咳出血来。小姐千万不能过去!” 他狠狠瞪了科林一眼:“之前他还没有咳血,是我们及时把他弄了出来,所以才没有飞到别人身上。要我说,就应该赶紧把他烧了!” 烧了——陆希现在对这个词儿颇有些敏感,毕竟她曾经是很可能被人烧了的,所以脸色不由得沉下来,监工察颜观色,立刻知道自己说了小姐不爱听的话,赶紧闭上了嘴。 琳也不愿意让陆希过去:“小姐,时候不早了,您还要上课呢。再说,奴隶们住的地方,伯爵大人也不会愿意让您过去的。” 陆希沉吟了一下,问科林:“你知道老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咳嗽的吗?他在咳嗽之前都有过什么不舒服?” 她知道监工所指的那种“咳嗽病”多半是肺炎或者肺结核,但如果本身并不传染,又没有接触过传染源,那是肺结核的可能不大,最多就是肺炎,假如症状还不是很重,还可以试着治一治。 科林顶着监工要吃人的视线,壮着胆子答道:“老约翰是干活的时候摔进了河里,回来就开始咳嗽了……”他和父亲刚来长云领的时候,老约翰也帮过他们,现在他也要替老约翰说几句话,万一伯爵小姐仁慈,肯给老约翰一点圣水呢…… 第55章 生活不易(五)、魔鬼很笨的…… 听完科林的话, 陆希稍微松了口气。监工这个蠢货,信誓旦旦搞得她都紧张兮兮的,真以为老约翰是肺结核呢, 但现在听起来, 应该就是受寒后的重感冒啊。 眼下这个天气,她穿着厚厚的裙子, 琳还要给她加一件披肩, 老约翰掉进河里,被水泡个透心凉,大概是连件替换的衣服也不一定有的。自然,连衣服都没有的奴隶,也不会有厚被子、炭火和药物。 这样,重感冒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最初打喷嚏流鼻涕, 随后发烧, 再然后炎症到了肺部, 就开始剧烈咳嗽,直咳到胸痛, 嗓子也被咳破, 看起来就跟肺结核也很相似了。 不过, 如果真的是严重的肺炎,那在这个时候,其实跟肺结核也没多大区别, 可能还死得更快一些。啊——她怀念抗生素,搞出青霉素势在必行! 当然现在是肯定没有抗生素的, 陆希只能问科林:“之前你说的那种——葱, 能找到吗?” “能!”科林连忙回答, “之前出去砍木头的时候, 我还在那里看见过。” 他说的砍木头的地方,就是青石城外的小山,炭窑的奴隶从那里伐木回来烧炭,离得并不很远。 “那去找几根葱回来,连根挖回来洗干净了,拿那发白部分连着根须一起煮水给他喝。”陆希扭头吩咐监工,“给他找一床厚的皮毛被子,衣服、食物、柴火都供应上。” 监工一脸的不情愿:“可是小姐——”一个老奴隶罢了,哪里有这些东西给他? “这个人不是你说的咳嗽病。”陆希沉着脸,“我要用这个人,你给我把事办好了,有好处少不了你的。要是没办好,我这儿也不需要你了。” 监工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陆希回来这几天,她说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包括给这些奴隶多发口粮,都没见伯爵大人那边有什么不满,这样说来…… “是,我这就去安排。”监工迅速打定了主意,点头哈腰。 陆希沉吟一下,又补了几句:“这几天他还是要隔离——我是说让他单独住,科林你去照顾他,必须戴好了口罩才许进屋。记住,屋子里一定要保证暖和,这几天要给他热水热饭,不许吃凉的。” 其实如果老约翰跌进河里之后,立刻能喝碗热水,洗个热水澡,把身体里的寒气驱一驱,那这根本就没事了。正是因为这些措施都没有,他还要穿着湿衣服干活,才弄到现在这个样子。 葱白煮水能发表散寒,治疗风寒感冒,可是对于老约翰这么重的状况来说,就不知道还会有多少效果。然而陆希现在手里没药,也只能先用这个办法缓解一下。 她这一串要求听得监工牙都疼了,但也只能答应下来,赶紧拉着科林就走,生怕陆希再提出什么过分的条件,到时候他上头的管事不敢来找伯爵小姐,却少不得要骂他。万一最后老奴隶没活下来,他就是两头不讨好。 陆希说完,看看眼前这些奴隶们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不禁暗暗叹了口气。眼看就到冬天,没衣服没炭火,这日子可怎么过,她现在还只想先让所有的人都喝上热水,这都做不到呢。 长云领说是山多林多,可是多半都是穷山恶水,像黑云山那里,森林遮天蔽日,可是不但魔兽众多,还有变异的魔植,可谓危机四伏,不是正式骑士都不敢随便踏入。而那些没那么危险的山,便有好多是秃不拉叽的,多石少土,多草少树,所以可怜长云领守着这么多山,其实并没有很多燃料。 像青石城外这样草木还算茂盛又安全的树林,在整个领地里也就占那么一点儿比例罢了。而且这样的地方,不少还被开辟成了农田。 而且就算有树,你也得先砍回来才能烧啊。出了青石城,那路啊,真是啧啧。有些根本就不是路——就比如说通往城外小山的路,完全是烧炭的奴隶们硬生生用两脚踩出来的。要是去砍个柴,来回大半天的时间就没有了。 再说一个人能挑多少柴禾?真要是烧热水靠砍柴,穷人大概也只能喝热水了,饭都挣不出来。且这么个砍法,城外的树都保不住,到时候长云领的环境就更要恶化,简直是恶性循环。 “咱们长云领有那个——”陆希想说又找不到对应的词,“就是有一种会燃烧的石头……”连煤这个词儿她都在原主的记忆里搜不到,恐怕是凶多吉少的。 果然琳想了想:“您是说泥炭石吗?那多半都是在沼泽里,伯爵大人的领地里——倒是听说黑云山可能会有……”但谁敢去啊。 泥炭石。 陆希询问了几句,确定琳说的是泥煤,又叫泥炭。 泥炭是煤化程度最低的煤,也是煤的原始状态。它确实是一种沼泽地产物,出产它的沼泽就叫泥炭沼泽。 这东西无菌无毒无污染,通气性能又好,而且它富含营养,质地轻,又能持水保肥,其实最好的用处是拿来做栽培基质,而不是用来烧。 但是泥炭在堆积之后,由于外部的压力和脱水,就会变为褐煤。这种低级煤虽然烧起来对空气污染十分严重,但是它的燃点低,很容易被发现。光明大陆的人也不能很好地区别泥炭和褐煤,所以索性就把它们算做一种,都叫做泥炭石,目前在光明大陆算是一种比较重要的燃料。 不过这东西主要是炼金师和炼金作坊用得多,贵族们还是更喜欢又舒适又高级的魔晶和神术阵,实在不行也要用木炭,不会用这种烧起来气味不佳的东西。 “没有那种特别硬,看起来非常像石头,黑得发亮的吗?”陆希又问了一句。 褐煤再继续受到地下温度和压力的作用,就会转化成烟煤或无烟煤,这个才是陆希最想要的,也就是她概念里真正的“煤炭”了。 “石头?”琳有些茫然的摇头。她不明白伯爵小姐的意思,不是在说要烧的泥炭石吗?泥炭石都是灰褐色的啊,要黑得发亮的石头做什么?而且她并没有亲眼见过那种出泥炭石的沼泽,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没有这样的石头。 “毕维斯先生去的地方多,他可能知道。”琳出了个主意,然后又补了一句,“小姐,该回城堡了。” 陆希这才发现时间真的不早了,金妮大概都要等急了吧? “走走走,快回去!” 主仆两个急匆匆跑回城堡,才到门口就看见伯顿管家站在那里,一张脸绷得死紧,而莉斯蔫头蔫脑地站在他旁边,看见陆希回来,先是眼睛一亮,随即就向她偷偷使眼色。 什么意思?陆希还不能做到跟她心有灵犀,正在茫然,就听伯顿管家咳嗽了一声,严肃地说:“小姐,既然已经定下课程,就应该守时,这是一位淑女的美德。” “啊——是。”陆希认错态度良好,“我确实忘记了时间,非常抱歉。” 莉斯一脸“完蛋了,穿帮了”的表情,伯顿管家绷紧的脸倒是松了一些:“诚实也是美德,这样很好。那么,小姐请去西边的阅读室吧,金妮小姐在那里等您。” 这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做法显然出乎莉斯意料之外,她刚松了口气,伯顿管家已经转向她:“跟我走。” 莉斯顿时露出绝望的神色,求救地看向陆希。到了这会儿陆希已经猜到了,多半是年轻女仆怕她被责怪,所以给她编了一个出去的理由,谁知道主仆俩根本做不到心意相通,自己亲手把莉斯的台给拆了。 伯顿管家刚才说什么?诚实是美德,那不诚实的莉斯就是德行欠缺了,这被伯顿管家带走,至少一顿训诫是免不了的——陆希连忙露出笑脸:“伯顿管家,我还有事要让莉斯去做……” 伯顿管家不赞同地皱起眉毛:“小姐有什么事情让她去做?” 陆希眼都不眨:“我想找几种植物。奴隶们经常去城外,有可能见过。但是我总不能去向奴隶们一个个的问话,所以我想列出这些植物的特征,然后让莉斯去询问他们。” 这倒是很充分的理由。其实这些天陆希一直亲自带着奴隶们干活,就已经与身份不符了。但肥料的事情牵涉到一个“渎神”的问题,必须郑重对待,所以冯特伯爵和伯顿管家才都没有阻拦,但如果陆希真要这么“亲民”,冯特伯爵可就要不高兴了。 所以陆希这么说,伯顿管家反而有些欣慰:“小姐说得对,这些事交给莉斯去做就可以了。” 莉斯点头如捣蒜,这会儿别说让她去询问奴隶,就算让她去看堆肥也行啊。于是劫后余生的小女仆抹了把汗,跟在陆希背后溜进城堡,直到看不到伯顿管家,这才大松了口气:“谢谢小姐。”呜呜,幸好小姐发话,救我狗命。 “你跟伯顿管家怎么说的?”陆希有些好奇。说她去奴隶们那里不就行了吗? “我说小姐出去散步,想摘几朵花回来……”莉斯哼哼唧唧。其实这几天伯顿管家已经明里暗里提醒过她,不要让小姐跟那些奴隶走得太近,所以她今天怕伯顿管家责怪她做事不力,才编了个谎话,谁知道就被戳穿了呢。 “可是我已经叫海因里希去给小姐送个信……”莉斯说着就生气起来,“难道他没去吗?” “没看见啊——”陆希跟琳面面相觑。他们就在堆肥的地方,那儿又不是什么特别难找的犄角旮旯,海因里希难道找不到她? 陆希想了想:“会不会被伯爵夫人叫走了?” “夫人今天早饭都没下来吃呢。”莉斯撇撇嘴,“刚才还让拉伊莎她们整理东西,听说要把旧衣服都翻出来,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哪儿会找海因里希。” “那他去哪——”陆希还没说完,走廊已经拐了一个弯儿,前面就是阅读室了。现在阅读室的门半开着,海因里希漫不经心地靠在门边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扯他的袖口,一副悠闲到长毛的样子。 莉斯的眼睛顿时睁得滚圆:“你怎么在这儿?”看他这样,根本就没出过城堡吧! “不是让你去给小姐送信吗?”莉斯气愤之极,“你怎么不去!” “送信?”海因里希抬起头,“送什么信?” “就是说小姐出去摘花的信啊!”莉斯气得想跺脚,“我不是说了吗?去跟小姐说,她去摘花了!” 海因里希慢条斯理:“哦,可是我去了花园,没有看见小姐啊。” “你——”莉斯险些被气死!说摘花当然是假的,谁让你当真了啊?“你是笨蛋吗!” “是啊——”海因里希又理了理袖口,“我很笨的,还没有小孩子聪明呢,怎么能听懂你说话呢……” 陆希也险些被噎住——合着这是去了堆肥的地方,还听见她说魔鬼很笨的话了,所以口信也不送,还在这儿等着还她一句?这魔鬼的心眼比针鼻还小的吧! 但是她又不是很敢怼他,眼看不知内情的莉斯气得两眼圆瞪,赶紧咳嗽了一声:“金妮小姐已经来了很久了吗?” “露西小姐——”金妮已经走到了阅读室门口,微笑着行礼,“我们开始上课吧。” “上课上课。”陆希拉着莉斯进了阅读室,“金妮小姐,今天学什么呢?” 阅读室的门被关上了,海因里希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转身走了。不过走到半路他就撞上了拉伊莎,后者额头上一层薄汗,脸上还抹了两道灰,头发和衣裙上更是落了一层细细的碎屑,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里头有兽类的细毛,也有鸟类的碎羽,还有线头儿之类的东西,仿佛她刚刚在一堆衣物里打过滚似的。 以海因里希的视力当然是看得清清楚楚,于是微微一笑:“果然不愧是夫人宠爱的人,清早起来就这么辛苦工作。” 拉伊莎一大早的就被伯爵夫人喊去搬衣服,到现在连早饭都还没吃呢。伯爵夫人每年的衣服不知道有多少,十多年攒下来占了好几个房间。里头有厚重的呢料、绒料、皮毛,也有轻薄的纱料、蕾丝,轻罗;有华丽的舞衣,也有简单的旅行装;有冬季的大衣,也有夏季的短衫;有些要轻拿轻放,有些又入手沉甸。 伯爵夫人一会儿要这件,一会儿又要那件,拉伊莎在衣服堆里钻进钻出,简直累得头晕眼花。想想昨天晚上伯爵夫人还很正常,可是海因里希去跟她说过几句话之后,第二天早晨就变这样了,拉伊莎立刻认定这肯定都是海因里希惹起的麻烦! 第46节 现在迎头撞见,海因里希居然还敢对她阴阳怪气,她正打算骂回去,想不到才吸口气,鼻子里顿时仿佛钻进了什么东西,痒得她立刻就打了个喷嚏。 而且这一下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她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走廊中间开始打喷嚏,直打得自己眼泪横流,腰弯得像只熟虾,才算勉强止住。 海因里希早躲到一边去了,这时候才慢吞吞地说:“天哪,拉伊莎你不会是生病了吧?” 一句话就把拉伊莎所有的话都堵回去了:“你,你胡说!” 在城堡里——不,在所有的地方都是这样,仆人一旦生病,就不能再在主人身边服侍了,都知道得病就是受到了魔鬼的诅咒,需要服用圣水才能驱除诅咒。当然,也不一定就要圣水,主会庇护虔诚的人,即使不用圣水,主的光辉也会驱除魔鬼的力量,但是在你病好之前,肯定是要搬出城堡的,以免万一有什么问题,再把诅咒传播给了主人。 但仆人们也都知道,一旦你搬出城堡,又没有圣水,那么病会不会好,可就不取决于你是不是虔诚了——或者说,再虔诚也没用。 因此拉伊莎才被海因里希吓了一跳,如果伯爵夫人知道她得了病,那是肯定不允许她再留在城堡里了的。可是她这样疯狂地打喷嚏,如果让人看见,一定会说她得了病的。 一时间,拉伊莎再也没心思跟海因里希打嘴仗,连忙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威胁地瞪了海因里希一眼:“我告诉你,你少胡说——”话没说完,又是一个喷嚏,她再也不敢多说,捂着嘴连忙跑开了。 海因里希冲着她的背影嗤了一声,心里却有点好奇——他就是照着陆希的话对伯爵夫人说了几句,没想到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难道伯爵夫人还真的自己搞起那个什么“服装设计”来了? 有意思。这个乡下农庄里长大的伯爵小姐,身上的谜团仿佛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让他觉得有趣了…… 第56章 炼金之秘(一)、只有教会的人才能炼制翠绿之心吗 阅读室是间很宽敞的房间, 听说是专门给冯特家的孩子上课的地方,但是因为冯特伯爵这一支子嗣一直不多,所以这房间一直都填不满, 陆希坐在里头只觉得空荡荡的。 不过她倒是很喜欢这间屋子。向阳的窗户宽大, 这会儿满房间都是阳光,照得房间四角摆着的绿植都亮晃晃的招人喜欢。 金妮站在绿植前面, 听到陆希进来就转头微笑了一下:“这里居然有月亮藤, 玫瑰城堡真是名不虚传。” 这话陆希可真是不知道怎么接。玫瑰城堡名不虚传?传的是什么名,她不知道啊。还有月亮藤——这盆绿植叫月亮藤啊?有什么用啊? 幸好光球在耳朵边上给她提话:“长云领被称为深渊花园,不单有魔兽,还有众多魔植。以前老伯爵在的时候,城堡里移栽了不少魔植,就连现在的家族玫瑰, 其实也是普通玫瑰跟一种叫噬血藤的魔植一起培育出来的。” “噬血藤?”陆希感觉自己的嘴角想抽。这名字一说出来, 感觉爬在城堡外墙上的那些鲜艳玫瑰好像都有点血腥味了呢。 光球鄙视她:“不然你以为一种普通玫瑰花就能叫家族玫瑰吗?有了这些玫瑰, 普通的魔兽都进不了城堡。” “都会被吸成肉干吗?”陆希还是觉得有点心理不适,“话说这些玫瑰, 不会随便咬人吧?” 光球要是有眼睛, 现在一定奉送她一对儿大汤圆:“不会。如果随便就会伤人, 怎么敢种在城堡里,难道不怕它哪天半夜从窗口爬进来,把人都吃掉吗?” 这说的更吓人了!陆希没忍住嘴角还是抽了一下:“那这个月亮藤呢?” “你看这些半圆形的叶子——”光球兴致勃勃, “到了晚上它们映到月光就会变成银色,仿佛一个个小月亮。不过更重要的是, 白天它们会释放一种特殊的香气, 让人精神振奋且更加集中注意力, 对学习很有好处啊。” 合着还能健神醒脑?难怪放在阅读室呢。还是她孤陋寡闻了, 还以为就是普通绿植,放在这儿增加点氧气,并且养养眼睛呢。 “当然。”光球鄙视她的没见识,“用月亮藤的叶子为主料炼制的‘翠绿之心’药剂,能够提高资质,是贵族当中最流行的药剂之一呢。” “翠绿之心?”陆希情不自禁念出声来,看向月亮藤的目光顿时变成了金黄色的。 这个药剂能够提高资质,这是啥?这不就是脑白金啊六个核桃啊健力宝啊21金维它啊……反正总之就是对孩子有好处的东西啊!那这还不销量冲天啊,谁家没孩子,谁不希望孩子有出息?喝了翠绿之心,你孩子就有更多可能觉醒神恩,直接把你家带上新的阶级!就问你买不买? 金妮侧了侧头,看向陆希的眼神有些幽深:“露西小姐对炼金术很熟悉?”果然她是懂炼金术的吗?但是有点奇怪,刚才这位伯爵小姐进来的时候,对这几盆月亮藤完全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只把它们当成了普通的观赏植物。可是一提到月亮藤的名字,她却立刻能说出翠绿之心来——要知道翠绿之心作为药剂很有名气,可是药剂的配方就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了。 但是如果知道配方,就是对炼金术颇有研究的,既然颇有研究,又怎么可能不认识月亮藤呢?伯爵小姐这表现,好像有点违背常理啊。 “炼金术啊……”陆希一时因为太过财迷而说漏了嘴,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她当然不会跟陌生人说实话,于是随口打了个哈哈,“就是在藏书室看过几本有关的书而已。”冯特伯爵那么大的藏书室呢,里头和炼金术有关的书总有几本的吧? 骗人……金妮幽幽地想。如果她不知道底细,可能还真就被骗了呢。毕竟正常人都会觉得以玫瑰家族的底蕴,收藏几本炼金术有关的书籍非常合理,谁会想到这位小姐在外头当难民的时候就已经懂炼金术了呢?就算她看过书,这书也肯定不是在玫瑰城堡的藏书室里拿出来的。 “金妮小姐懂的也很多啊。”陆希才不干等着人问呢,立刻反问金妮,“公爵家的小姐们,还有学习炼金术的课程吗?” 然而这个问题可难不住人家,只见金妮不慌不忙地微笑了一下:“是的。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阿德让公爵家里的小姐们,也会学一些炼金术方面的知识。虽然并不是让她们将来去研究炼金术,但也要知道一些的。” “是嘛?”陆希顿时有了兴趣,“那金妮小姐就给我讲一讲炼金术的知识呗?比如说,怎么用月亮草炼制翠绿之心?” 金妮怔了一下:“这个——其实我也只知道一些皮毛……翠绿之心的主要成分是月亮藤,但还有别的配料。并且炼制的过程需要神术,所以具体怎么做,我并不知道。” 她说到这里,声音也微微低了下来。是的,尽管她自己认为炼金术可以不需要神术,但她又不能不承认,许多药剂在炼制的时候就是需要神术。 比如说这个翠绿之心,它所需要的月亮藤叶子不可带上任何水分,也就是要烤干或阴干。但植物的叶子只要摘下便会失去活性,烤干要用火加热,阴干则需要更多的时间,这两种方法都会让叶子的活性进一步消失,所以在去除水分的时候只能使用神术,才能让干掉的叶子仍旧“活着”,才能炼制出有效的翠绿之心药剂。 像她,就是无论用什么办法,都炼不出翠绿之心。 陆希没注意到金妮的失落,她正忙着在脑内询问光球怎么炼这个药剂呢。就算炼不了,向外供应月亮藤的原料,不也是一笔大钱嘛。 结果这就迎头被泼一盆凉水,被告知这玩艺儿是教会的拳头产品,一般的炼金工坊里都炼不出来。 “凭什么啊?”陆希不服气。 “这需要特殊的神术。”光球不得不从头给没见识的人搞科普,“首先它需要与植物亲和的神术。” 陆希瞬间想到了约翰。是的,来到青石城这几天,她也跟两个女仆打听了不少事,比如说约翰的能力就是木系的——这是按她的理解——他的斗气是绿色,不但抗打击能力强,还拥有植物的生长能力,也就是能自动回血。 这也是约翰的剑上为什么有冯特家族的族徽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的木系能力本身就与家族玫瑰契合。 但是光球就很无语了:“木系——不是,神术能力与植物亲和的人很多,教会的神职人员,只要能做祈福神术的,都是亲和者。”要不然能让作物丰收嘛。 可是亲和只是其中之一,月亮藤可是一种魔植,它是被深渊的力量污染之后变异的,也就是说它还含有魔鬼的能力,因此还要在保持活性的同时净化魔力,能够同时做到这两点的,那就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行了。 “净化魔力?”陆希沉吟,“怎么净化?如果按照教会的说法,圣光就能净化魔力,那么这个人选只要既会圣光又有植物亲和力不就行了?既能祈福又能治疗,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吧?”差不多每个教堂的牧师都要达到这个标准啊。 “不行。”光球否定她的话,“一般的牧师使用不好圣光,会毁掉月亮藤叶子的活性的!毕竟这是魔植啊,跟圣光本身就是冲突的。” 魔植怎么就会毁掉活性了?陆希在心里嘀咕,愤愤不平。再说了,能炼制的人就只有教会才有吗?各国王室或者什么炼金协会之类的地方,就一个都找不出来?这么巧合,她怎么就那么不相信呢? 灵光忽然一闪,陆希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该不会月亮藤起作用的部分,其实就是其中的魔力吧?所谓圣光会毁掉叶子的活性,其实不是活性的问题,而是因为消除了其中的魔力,也就是把起作用的成份消除了,所以药剂自然就没了效果?” “这——”光球被她的异想天开惊呆了,“你怎么会这么想?” “合理怀疑啊……”陆希越想越觉得挺有道理,“要不然为什么要用魔植呢?魔植与普通植物的区别,不就在于它们受到了魔力的‘污染’吗?所以用圣光净化并不行,才导致了普通牧师主教无法炼制这种药剂。” 不过要是这么说的话,所有的魔植起作用的大概都是其中的魔力吧?那么很多使用魔植的炼金药剂,岂不都是在利用魔力吗?所以,魔力可以作用于普通人身上?按教会的说法,魔力不就是深渊的力量,是魔鬼的力量,人被这种力量沾染,不是要么生病,要么就堕落吗?为什么还会有魔植可以治疗人类,甚至提高天赋资质呢? 难道说,其实魔力——陆希还没想完,就被光球给打断了:“炼制药剂的过程中就是对魔力的净化啊,再说,如果不是净化,为什么那些炼金师们没有人能炼制翠绿之心呢?” “这倒也是……”陆希被它打断了思路,那点儿像电火花般的念头消失在某条脑神经深处,找不到了,“不过,真的没有神职人员以外的人炼制出翠绿之心吗?” “反正现在是这样的。”光球被她问得恨不得出汗,不得不匆匆结束,“炼金术之所以难,就是因为魔植入药需要特殊处理——反正,就是这样的。” 陆希悻悻地哼了一声,不再追问了。光球讲又讲不清楚,她现在又无法验证——算了,等以后她有机会研究再说吧。 就是这个事很气!明明长云领产月亮藤,却没法赚教会的钱! “算了,月亮藤本来也不是常见的魔植。”光球安慰她,“它生长在密林最深处,而且还与一种叫做迷幻萤火虫的魔兽共生,要采集月亮藤,需要先突破迷幻萤所制造的幻境,然后再把它连根带土挖出来运走,否则离开原本生长的土壤,月亮藤就会枯萎。而且这种藤只靠根上再发新茎来生长,没有种子,所以除了连根挖,没别的办法。” 月亮藤又难采集又难移植,炼制药剂的时候还要当场采叶及时炼制,所以翠绿之心才一剂难求。即使是长云领,目前也就有种在城堡里的这几棵月亮藤而已,没打算把它当成一项能长期产出的产业。 陆希跟光球扯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把金妮给忘记了,但她一转头,发现金妮还在看着那盆月亮藤出神,脸上的表情还有些明显的失落。 “金妮小姐?”陆希伸手想在她眼前晃晃,“想什么呢?” “哦——”金妮眨眨眼睛,立刻露出温柔的微笑,“我看露西小姐好像在思考什么,所以不敢打扰,就想了一下今天要学的课程——对不起,想得有点入神了。” 嘿,真会说话呢。陆希不禁摸了摸下巴,这位金妮妹子真不愧是公爵家里混过,又在社会上磨练出来的人,瞧这话说的滴水不漏,还表白了一下自己的认真负责,高明啊。 “那今天有什么课程呢?” “嗯——”金妮还真的带来了一份儿手抄教程,“除了礼仪之外,我还懂一点绘画和竖琴,不知道露西小姐有没有兴趣。” 陆希端详了一下她的“备课本”。别看这东西好像不起眼,但这可是羊皮纸!这一叠羊皮纸有好几十张,可值不少钱呢! 这年头的羊皮纸价格那叫一个好看,不褪色的墨水则是用海中异化章鱼的墨汁制做,所以用羊皮纸写出来的书籍都是一副“我很贵”的样子,有些大部头还在硬壳封面上描金镶宝,更不用说一些具有魔力——啊不对,是用神术阵保护的书籍,更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 就金妮这一本羊皮纸的手抄教程,就很可以抬抬她的身份了,陆希估摸着,就金妮身上的穿着打扮来计算,可能这本教程比她的其它身家加起来都贵了。 做为家庭教师,这应该是个很大的加分项了吧……陆希心想。 金妮翻开羊皮纸本子:“其实常用的礼仪中,需要加以重点学习的主要就是那么几种,比如用餐时的礼仪,再比如您要参加社交季,那舞会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舞会礼仪也需要仔细学习——您,学过几种舞步呢?” 陆希刚才听见金妮说会绘画,心里顿时一喜。之前她在奴隶们当中稍微征集了一番线索,就发现了葱和蒜,所以她正打算把常用的一些可食用或可药用的植物都登记起来,然后让奴隶们出外的时候趁机寻找,能找到几样就有大用处。 但是这事做起来并不容易。首先就是文字描写的缺乏直观性,比如她写一句心形叶片或肾形种子,有几个人见过真正的心脏和肾脏呢?搞不明白还好说,万一以为她是个玩尸体的死灵法师啥的,那就麻烦大了。 再说奴隶们都不识字——别说奴隶了,平民们都基本不识字呢,到时候就算她写得再详细也没用,还需要人用脑子记住各种描述,然后再去寻找,简直是事倍功半。 但是有图样那就简单多了,按图索骥,怎么也能找个差不多。 可是陆希并不会画画。她这一辈子都在拼命地读书读书又读书,那点非专业知识还是谈恋爱的时候因为投男朋友所好而学习的,像什么舞蹈呀绘画呀这些陶冶情操的高雅艺术,她统统都没学过,明明那些植物的样子都在脑袋里,但就是没法把它们搞到纸上来。 但是现在有个会画画的了呀!这不是瞌睡遇到枕头吗? 陆希正打算问问金妮能不能按照她的描述来绘画,就忽然听见金妮提到舞步的问题,顿时就傻了眼:“什,什么舞步?” “就是社交舞会上需要跳的舞步。”金妮脾气非常好地回答,“比如说宫庭舞、小步舞、转圈舞——作为刚出来社交的未婚小姐,您掌握这三种舞步就差不多了,其余的并不太适合未婚小姐们,您可以暂时不必管它。” 听起来好像还不太难的样子?陆希硬着头皮说:“这些我都不太清楚,这个……” 金妮于是微笑着站起来:“这并不难——既然这样,今天我们就先来上舞蹈课吧。” 第57章 炼金之秘(二)、你不是为伯爵小姐的炼金术来的吗 这堂舞蹈课一直上到午餐时分, 陆希两眼发直地从阅读室里出来,感觉自己脚下直拌蒜。 倒不是说学舞有多么难,她并不缺乏运动细胞, 而且运动也是学习的一部分, 拿出当年考研的劲儿来,什么舞步还学不会? 再说这几种舞步也并不难。宫廷舞颇似华尔兹;小步舞则是在舞蹈中加入了屈膝礼和鞠躬, 但舞步相对容易, 只是需要注意行进中的队形构图,是个集体舞;至于转圈舞,则是跳着跳着就交换了舞伴,看起来眼花缭乱,但只要记住交换的顺序也没什么难的。 折磨她的,是金妮啊! 再没想到, 这位优雅的礼仪教师, 会弹竖琴, 自己唱起歌来却是个五音不全! 因为没有伴奏,所以金妮在教舞的时候都是自己哼着舞曲, 结果这一上午哼下来, 陆希虽然不知道原曲究竟是什么样, 但也觉得这位姑娘的调子可能已经从长云领跑到王都去了,这听起来那个别扭啊,时不时的就蹦出一个听着就不协调的音符, 简直是在折磨人的耳朵。 “唉——我先回卧室歇一会儿……”陆希按着太阳穴,“真不行了。”到现在耳朵里还在响着金妮那魔性的哼唱, 简直是摧心大法! 琳和莉斯还以为陆希学跳舞累成这样, 赶紧扶着她走了。后面的阅读室里, 金妮收拾好东西, 悠闲地从房间里出来,从走廊另一面的狭小窗户里看了一眼。 从这扇窗户看出去,能看见城堡后面的马厩。 马厩很大,因为骑士们的马都养在这里,有十几个马夫和奴隶照顾,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单是要给马吃的草料都堆成小山,两台铡刀几乎是从早铡到晚。 铡草这活儿也并不轻松。以前都是奴隶们在做,最近伯爵小姐从外头带回来一个瘸子,年纪不大,力气却不小,没事的时候也常自告奋勇来铡草,让原本负责这活计的奴隶很是高兴——毕竟能省点力气,谁不愿意呢? 这不,这个年轻人又坐在马厩外头开始铡草了。不过今天的天气不错,在那儿晒着太阳干活也挺好的 金妮手里握着一本薄薄的诗集,一路悠闲地走到了马厩边,远远望了望里面那些高大的半鳞马,露出惊讶的神色:“这里的马真多啊,全都是半鳞马吗?” 这位新来的礼仪教师,大家都知道,伯顿管家还特意发过话,说是谁也不准把城堡里的事告诉她,不管她问什么。 第47节 马夫们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但既然管家大人都这么吩咐了,他们当然要遵守。而不泄漏秘密的最好办法就是闭上嘴,别跟这位金妮小姐多说什么就是了。 所以对于金妮的话,离得最近的马夫呵呵干笑,然后假装忙碌地走开了。其余的人自然也都有样学样,一个个都好像很忙的样子,最后远远聚到一起,看着金妮走到了草料堆旁边,那儿只剩下一个还在铡草的年轻人。 “她要做什么?”一个马夫小声说。 “也不能做什么吧?”另一个嘀咕,“一位年轻小姐,就是随便走到这儿来的吧……”有必要搞得这么如临大敌的吗? 马夫里年纪最大的那个拍了他的头一下:“管家大人既然吩咐了,当然要离她远一点。”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哪怕这位小姐什么都不干呢,躲着也没错的。 几人盯着看了一会儿,见金妮捡起地上一根草,跟铡草的年轻人有一搭没一搭说起话来,并没有往马厩里窥探的意思,便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马厩里的宝贝也就是这些半鳞马了,既然这位小姐看起来不是在打这些马的主意,那就随她去呗。 倒是有个比较仔细的说了一句:“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就有人笑了起来:“管他们呢。那小子才刚来没两天,除了铡草就是跟着那些奴隶去田里挖土,就是有人想打听,他又能说出什么来?咱们只要看着,别让人往草料里下什么东西就行了。” 这人其实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毕竟一位看上去就出身挺高贵的小姐,难道大老远从王都跑来,就为了给他们长云领的马料里下毒吗?那又有什么用呢?哪怕把这些半鳞马都毒死了,难道伯爵大人买不到新的吗?有毒下到厨房里去才有呢——当然他们城堡的厨房,外人可根本进不去。 所以大家就都放下了心,还有喜欢说闲话的人笑着说:“那个何塞平时话都不怎么说,我还以为他不会说话呢,怎么见了一位小姐就会说了。” “那可是从公爵大人家里出来的小姐——”好事的同伴跟着笑,“人家不跟小姐说话,难道跟你说话啊?” 接下来就难免有些不成体统的话伴随着低低的笑声出来,马夫们以为那边说话的金妮小姐听不见,但他们没想到的是,铡草的人都听见了。 成堆的马料里,有小麦的秸秆,也有外头割来的杂草。何塞抓出一把整理一下,填进铡刀里,咔嚓咔嚓地切碎,声音十分清脆。 “你这是想切谁呢?”金妮手里捻着一根狗尾巴草,似笑非笑。 何塞没好气:“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昨天看见你的时候吓我一跳。” “也没见你跳起来啊。”金妮若无其事地又从草料堆里揪出几朵花来,跟狗尾巴草凑成了一把,拿在手里晃了晃,“你都跑来了,我怎么不能来?至少也得来看看,究竟是什么吸引了我们团长啊。” 何塞把铡好的碎料往旁边的筐里一扔:“我不回去的原因,灰羽没告诉你吗?” “说是说了。”金妮轻轻一耸肩,“不过,不也是你让灰羽安排我出来的吗?” 何塞彻底没脾气:“我是让你出去避一避,别让团里闹起来的时候伤到你,不是让你跑到这儿来!更不是让你再把阿德让的姓氏拿出来用。” “这真的不怪我。”金妮毫无诚意地端详着手里的花,“本来我就是想去王都看看炼金协会有没有最新的成果,没想到那位菲丽夫人硬是想把我推荐给伯爵大人。我想这么久没见到团长,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所以就来了。” 何塞被她气笑:“原来你是这么关心我啊……” “是啊。”金妮侧过头,挡住那些马夫们时不时瞄过来的视线,对何塞眨眨眼睛,“我一向对团长忠心耿耿——” 何塞险些喷笑,用力忍住了,瞪她一眼:“你不是为伯爵小姐的炼金术来的吗?” 金妮脸上的笑容顿时淡了,沉默了一下才说:“你确定她的身份了吗?” “没有。”何塞也沉默了一下,“我只能确定她直到现在做的都是好事。” “是吗?”金妮看着他,“她连翠绿之心的原料是月亮藤都知道,你确定她真是农庄上长大的女孩吗?” 何塞没回答。其实他刚才就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只能确定”陆希一直在做好事。不过,陆希竟然知道翠绿之心的配方,再想想那天泼进堆肥坑里的“生石灰”——这奇怪的陌生词汇——难道她真的精通炼金术吗?农庄上是绝不可能有人教给她这些的。 金妮弯了弯唇角:“而她今天还跟我说,能不能给她讲讲炼金术的事儿……恐怕我必须得提醒你,她可能并不是你所说的普通人。” 何塞铡草的手停了停,又想起了堆肥坑里冒起的白汽:“她说炼金术不需要神恩。” “真的不需要吗?”金妮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手上戴着一双齐肘的长手套,看起来又优雅又精致,就像她当年还在阿德让家时的样子,但她自己却很清楚,手套里面的那双手,已经不再是当年那又细腻又白皙又娇软的样子了。她的手指上有茧子,还有因为经常炼制药水而被腐蚀和染色的斑点,尽管她自己也配置过治疗的药膏,但那些痕迹还是无法完全抹去。 虽然她又拿出了阿德让这个姓氏,但她早就不是从前的薇拉尼卡·阿德让了。 但相同的是,她依旧没有能够得到神恩。 “我是仿照着‘白雪膏’炼制的修复药剂。”金妮活动了一下手指,“我用普通的雪盖菇代替了冰冻菇——只是调换了这一样原料而已,炼制出来的修复药剂就比‘白雪膏’差了那么多。” 她抬眼看着何塞:“而雪盖菇和冰冻菇的差别,只在于后者是前者变异魔化的产物。而我没有神恩,无法处理魔植。” 何塞也知道这个。冰冻菇很奇怪,它其实生长在雪原中的火山口上,极冷之地的极热之处,如果完整摘下不会有任何反应,可一旦弄破它,就会爆开一团低温的液体,沾到什么就会冻住什么。 但是炼制药水的时候,又必须把它切开来取其中的液体,金妮曾经弄到过几个冰冻菇来试验,但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她使用的容器被冻坏,无法保证炼制条件,有一次甚至冻伤了她的手指,险些连半截指头都保不住了。 “是容器的问题。”何塞轻声说,“如果是特制的容器,或者在神术阵之内——” 他说到这里就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一阵后悔。果然金妮笑了一下:“特制的容器都是用神术炼制的,或者本身就附着了神术阵。”说到底,还不是无法脱离神术。 “更不用说翠绿之心,就连普通的神职人员都无法炼制。”金妮的目光迷茫起来,“所以炼金术,也许只是在比较简单的地方,才不需要神恩吧……” 何塞试图安慰她:“即使是比较简单的,那不也能证明炼金术可以不用神恩吗?再说,你炼制出的沐浴膏,不也用普通的植物取代了无根草和幽灵花这两种魔植吗?而效果也非常好。这证明魔植也不是无可取代的,也许以后你就能找到合适的配方取代那些炼金药水呢。” 提到沐浴膏,金妮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可是雪羽鸟也是魔兽呢。” “魔兽和魔植又不一样。”何塞很快地说。 魔兽和魔植确实不同,魔兽有一颗魔力结晶,这是魔兽的魔力来源,魔兽体内的魔力,百分之九十以上都集聚在魔晶之中,其余的魔力则用来固化身体,比如说生出格外坚硬的外皮或骨骼,又或者变异出毒囊或更锋利的爪角之类。 而魔植的魔力蕴含于植物全身,因此对两者的使用方式并不相同,就炼金这一行来说,尤其是药剂方面,对于魔植的使用更多,而魔兽则多数直接使用魔晶。所以使用魔植需要特殊处理其中的魔力,而如果使用魔兽的身体部位,则通常不太需要专门处理魔力,尤其是雪羽鸟这样的低级魔兽,油脂中所含的魔力几乎没有,普通人也可以直接进行炼制。 所以金妮所说的问题,主要针对魔植,如果能用普通植物代替魔植,那也就不需要什么神术参与其中了。 但这并不容易。就如金妮刚才所举的两个例子,一个成功,另一个却失败了。 但何塞的话还是给了金妮很大安慰:“你说得对,也许会有新的配方。” “一定会有!”何塞给她打气,“你看,沐浴膏你都成功了呢。要不是这个配方给我们赚了不少钱,前一阵子恐怕就真要支撑不住了。” 炼金协会的沐浴水价格高昂,而金妮仿制的沐浴膏,通过替换两种魔植,已经将成本降低了三分之一,如果不是因为雪羽鸟油脂太难搞到,出产还能更多,能给他们赚到更多金币。 “所以我才来长云领。”金妮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我想试试,能不能在这里找到替代品,毕竟长云领有的是魔兽。” “原来不是为我来的……”何塞故意拉长了脸。 金妮用手里的诗集挡着脸笑了一声:“团长也不需要吧?不是有那位伯爵小姐吗?” “咳——”何塞干咳了一声,“别胡说。你在这儿停留已经很久了,赶紧回去吧,不然那些马夫都要把你当贼抓了。” 金妮也觉得说得有点多,她本来只是打算过来跟何塞打个招呼,确认一下他的安全,并告诉他团里的事现在也正按照他的计划在顺利进行,让他不要担心的,谁知道一见面就说起了炼金术的事,正事反而没提。 “那我就走了。放心,既然现在我是那位伯爵小姐的礼仪教师,我也会仔细观察她,不会让你误入歧途的。” 何塞对着她的背影一阵无语,好笑又好气地摇了摇头,正要低头铡草,已经有马夫凑了过来嘿嘿地笑:“何塞,你跟那位小姐说什么呢?” 这脸上的表情是人都懂,何塞稍微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淡淡地回答:“没说什么,她不认识这些野花野草,所以问我这都是什么。” “真是贵族家出来的小姐——”马夫撇了撇嘴,又转了转眼珠子,“就只问你这个了?你们说了很多话吧?” “她好像知道我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何塞早就想好了说辞,随口答道,“问我伯爵小姐喜欢什么。” 不用他多说,马夫已经自己找到了解释:“是想讨好伯爵小姐,生怕伯爵大人不肯聘用她吧?”别看他是个马夫,可是消息却是很灵通的,当然知道伯爵大人原本想聘请的并不是这位看起来也没有成婚的小姐呢。 虽然是在公爵大人家里学过礼仪的,可是毕竟自己出身并不怎么高贵,想在青石城长久地呆下去,当然要讨好伯爵小姐呢。 何塞瞥了这马夫一眼,没有回答。不过马夫也不用他回答,已经自说自话地接了下去:“不过她消息还挺灵通的,这么快就知道你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了——哎,说真的,伯爵小姐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吗?你也跟我们说说呗。” 他们也想讨好一下伯爵小姐啊。听说那些跟着她干活的奴隶都比平常吃得好了,虽然知道不该妄想,但谁不想提高一下待遇呢? 何塞把干草又塞进铡刀底下,慢吞吞地说:“我也只是在逃难的时候蒙小姐收留的,并不知道什么——不过小姐好像喜欢收集野外的花草。” “是为了炼金吗?”马夫还真是消息灵通呢,“哎,可是那些野外乱长的花草,真的有用吗?” “这我也不知道——”何塞偏头思考了一会儿,“但是我想,小姐自然是知道的。如果找回来的植物有一样有用……” “对啊!”马夫一拍大腿。如果有一样有用的,那不就好了吗?反正他们经常要出去遛马,就在外头随手弄些植物也不费力气,为什么不做呢? 何塞看着马夫嗖嗖地跑走跟其他人商量,轻轻笑了一下——她会向奴隶们询问这些,那一定是有用的,既然这样,他就帮她一把,也看看她究竟懂不懂炼金术,以及——炼金究竟需不需要神恩! 第58章 炼金之秘(三)、是裁判员所的守夜人 马夫们还只是刚刚知道伯爵小姐的喜好, 奴隶们那边却是更早就传开了。 没办法,不是有个科林在那里摆着吗?一个老得都要干不动活的奴隶了,就因为会种地, 还知道什么“葱”和“蒜”, 如今就得了伯爵小姐的看重,看看这几天, 连脸色都好像红润了一些, 显然活过这个冬天是不用愁了。 不仅如此,科林还按伯爵小姐的吩咐,跑出去弄了那个“葱”回来,煮水给病了的老约翰喝——科林说,这是伯爵小姐给的炼金药水的配方呢。 随便长在野地里,奴隶们都能顺手采得到的野草, 竟然是炼金术的原料?伯爵小姐竟然懂炼金术? 这话说出来奴隶们都不敢信, 可是科林都已经把那个葱煮水给老约翰喝下去了, 其余跟着伯爵小姐干活的奴隶也是信誓旦旦地作证,还说伯爵小姐已经用做白色颜料的那种矿石烧出了一种炼金物, 一洒到水里, 立刻就会冒起热腾腾的白汽, 十分惊人。 颜料作坊一直都在那儿开着呢,奴隶们就算没有进去做工的,也知道里面大概是怎么回事。那些白色的石头一直都老老实实的, 任由在里面淘洗颜料的奴隶把它们磨碎再放到水里漂洗,从来也没见过会冒出什么白汽来——真要是能冒说不定还好了呢, 他们冬天也要把手泡在冰冷的水里, 一个个手上生满了冻疮, 整个冬天手都烂兮兮的又痒又痛, 巴不得水能被烧热一点呢! 这么老实的石头,怎么到了伯爵小姐手里,就能把水烧热?那这必然是炼金术啊!听说炼金术能把黑铁变成黄金,那把石头变成火晶也是有可能的啊。 既然这样,有聪明的奴隶已经开始琢磨了:科林能凭着几根怪味儿的野草得伯爵小姐看重,他们为什么不可以呢?反正草都长在野地里,他们也能挖得到啊!就味儿越重的越好呗,万一要是有用,伯爵小姐说不定也会赏他们呢。 本来炭窑的活儿愿意干的人不多,木头要去城外的山上砍,窑也在要空地里烧,夏天晒干冬天冻僵,雨来淋雨风来吹风,甚至比地里的活儿还糟糕——至少冬天还不用下地了呢。 所以这活儿一向都是奴隶们轮流去做,夏天还好,冬天天气冷起来,真是轮到谁谁叫苦,监工们也时常借这机会整治不服管教的奴隶,特意把他们安排到这种时候。 不过今天的情况可大不相同,一早起来,一间光线昏暗的夯土房里就有人探进头来说话:“穆拉,你是不是今天要去城外?” “嗯。”被叫做穆拉的奴隶向来不爱多话,只闷闷地应了一声,把一块破麻布垫在了肩膀上——奴隶的衣服少,扛木头又很容易磨破肩头,所以讲究的奴隶会垫一块旧布,顺便还能暖和一点儿,而穷得连旧布都拿不出来的,就只能干脆脱了衣服用肩膀硬扛了——毕竟肉皮磨破会自己长好,麻布可不会。 穆拉这块布,是他妻子的一件旧衣服,先是改成过短衫,现在也磨得只剩下这一块可用了。 但就是这样,在奴隶们当中也算是很好的,凑过来跟他说话的奴隶有些羡慕地看了他一眼,咳嗽了一声:“你刚刚跟着商队跑了那么远呢,要不然今天我替你去吧。” 穆拉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看得对方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我今天该去清理那个公共厕所,至少不用出城……” 穆拉皱了皱眉。他不喜欢这个活儿,又脏又臭。而且为什么要搞什么公共厕所,拉屎撒尿还要规定地方,实在是太奇怪了。 但他还是点头答应了。跟着商队跑一趟,奴隶们不单是靠两条腿走,还要推车、扛货什么的,一趟下来也是很累。清理厕所虽然脏臭,但比去外头伐木还是要轻松点的。 只不过,为什么有人会主动要求去伐木呢?更别说来找他换活计的这个人,其实根本就不勤快。 很快穆拉就得到了答案,跟他一起清理厕所的老奴隶一看换人就笑了:“这几天都想着往城外跑,给伯爵小姐找炼金材料呢。” “城外有什么炼金材料?”穆拉难得地多说了几句话。 “怎么没有。”老奴隶也喜欢说话,反正干这个活儿,监工不会跟到厕所里来,所以可以大胆多说几句,“你这些日子不在,不知道伯爵小姐回来了……那个科林认识的葱,就能炼制治风寒的药水呢。老约翰喝了两天,病真的轻了。” 奴隶们也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也是看到老约翰真的要活过来的样子,才相信的。 穆拉却不信。他是跟着商队见过世面的,炼金药水用的都是魔植魔兽,哪里有用野草的?再说治风寒,那不是应该用圣水吗?什么老约翰喝药水治病,是因为他有吃有喝又有了炭火和被子吧?要是有那些,谁还会病死啊,都活得可起劲呢。 老奴隶直摆手:“可不只这一桩事。听骑士大人们说,伯爵小姐回来之前,在半路就用炼金药水救了一村的人呢……” 这事儿其实除了约翰和丹尼尔之外,其余的骑士也不是就很清楚内情,但他们确实都知道陆希用的就是野地里摘来的植物种子,那种开小花的植物他们也见过,绝对不是魔植。 当然他们不会事无巨细地向外传播伯爵小姐的事,也就是跟相熟的人提过几句,这么着东一句西一句的,再传到奴隶们耳朵里就更走形了,变成了一村子的人都中了诅咒,全是被伯爵小姐用炼金药水救活的。 “这不可能。”穆拉更不相信了,“那只有圣水能做到。除非伯爵小姐得到神恩。” 第48节 老奴隶也急了:“骑士大人们都看见的,不是圣水,就是炼金药水!而且伯爵小姐亲口说过,炼金术根本不需要神恩。” “你胡说!”穆拉完全不相信,“这根本就不可能!只有教会的圣水能救人,没有神恩,所有的人都要病死!” 两个人互相瞪着,老奴隶被他气得半死,但穆拉人高马大,老奴隶也不敢跟他起冲突,只能恨恨地嘟囔:“伯爵小姐的炼金药水就能救人,说不定以后都用不着圣水了。” 穆拉也急了,不假思索地说:“那她肯定是骗人的!什么炼金药水,别是女巫的魔药吧!” 老奴隶尖着嗓门叫了起来:“你敢说伯爵小姐是女巫!监工大人,监工大人,有人诬陷伯爵小姐是女巫!” 于是穆拉挨了十鞭子,被关进了板棚里。因为他的妻子被调去边陲镇干活儿还没回来,所以没有人能来照顾他,就把他一个人扔在了那里。 背后的鞭伤火辣辣地疼,穆拉趴在干草堆上,紧紧握着拳头——这该死的地方!奴隶竟然敢说用不着圣水,而监工非但不管,还反过来鞭打了他! 穆拉是不喜欢长云领的。他和他的父母,原本是一个小男爵的奴隶,因为有一次男爵大人骑马摔了下来,是他的父亲扑过去托住男爵大人,免得他脑袋触地,所以男爵大人许诺他们,会把他们一家都放为自由民。 可是没想到,放奴的文书还没下来,男爵大人所在的领地就打起了仗,并且打输了。 因为领主的征召,男爵大人是自带人马前去听令,结果被俘虏了。好在他身上有爵位,只要交纳赎金就能回来。 可惜男爵大人的财产并不很丰富,还以不动产居多,他的儿子舍不得变卖家里的东西,就把穆拉一家子放进赎金名单中,送了出去。 没错,这场仗的胜利者就是冯特伯爵,所以穆拉一家就成了玫瑰家族的奴隶。 穆拉的父亲活着的时候,常常私下里念叨,如果不是这场仗,他们现在就是自由民了。说到最后,他总要压低声音小声说一句:都怪冯特伯爵…… 当然这话是小声又小声的,毕竟冯特伯爵现在是他们的主人,诋毁主人的奴隶是要割掉舌头的。然而别人听不见,穆拉能听见,并且他和他的父亲想法是一样的,如果冯特伯爵不带人去打那位公爵大人,或者他不要打赢,那么现在他们就是自由民了,男爵大人说不定还会给他们一小块田地种呢。 然而抱怨也没有办法,他们是奴隶,又能怎么样呢? 父亲开始更虔诚地向主祈祷,希望自己和妻儿死后都能被允准升上光明之山——生前摆脱不了奴隶的身份,也只能期待死后的永久幸福与欢乐了。 再后来,穆拉娶了妻子,领主却跟教会的关系越来越糟糕,以至于教堂里的主教大人愤怒地预言长云领将再次招致“神罚”。 父亲向这里的老奴隶打听到了“神罚”是怎么回事,不禁就忧心忡忡起来,生怕主真的会再次降罪。而且他们都是领主大人的奴隶,如果领主大人有罪,说不定就会牵连他们也不能登上光明之山。 不幸的是,父亲的忧虑竟成真了。教会愤然退出长云领,连教堂都关闭了。那一年,穆拉的父亲在砍木头的时候失足滚下山,摔成了重伤。而穆拉怀孕的妻子被惊吓而提前生产,生下来的孩子像只小猫一般,脸色青紫,哭都不会哭。 没有教堂,穆拉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和刚出生的孩子就一起被主召去了光明之山。没过多久,太过伤心的母亲也在一个冬季离开了人世。 母亲闭上眼睛之前的叹息一直在他耳朵里响——这是主对长云领的惩罚呀,伯爵大人不该对主不敬,不该赶走教会呀…… 穆拉也是这么想的。神眷顾贵族,他们才能成为贵族,可是他们反过来却对神不敬,神当然要惩罚他们。 只可怜长云领的领民,还有他们这些奴隶,无辜被连累…… 青石城里那些有钱人跟着教堂撤走的时候,穆拉羡慕极了,他也想带着妻子跟他们一起走,可是奴隶是没有自由的,如果想离开长云领,除非他带着妻子当逃奴。 如果只有穆拉自己,他敢拼一把,去教会的人那里求他们带着逃走,哪怕没能成功,最多就是被吊死。可是他的妻子害怕,她不愿意逃跑,穆拉只能放弃计划,继续留在了长云领。 生活让他觉得无望,连教堂都没有了,他甚至连祈祷都不知该去哪里做,也不知道死后是否能够跟父母在光明之山再见。 他也不愿意跟其他奴隶说话,他们都只知道领主大人给了他们饭吃,却不知道不敬神明会招来什么样的祸患,甚至有些蠢货还因为能吃得饱而十分庆幸。 他们根本不知道自由的价值。他们接受了自己生来卑贱的事实。可是穆拉不一样,他牢牢地记得在原来领地的时候,教堂的牧师布道时说的话——在主的面前,众生平等,决定贵贱的不是身份,而是对主的虔诚。 今年初他加入了长云领的商队,终于有了出去的机会。虽然在商队里,奴隶还是被看得很紧,但至少在进入其它领地的时候,他可以再看一看那些圣洁的白色教堂。看着教堂外墙上发出乳白柔光的神术阵,他就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也被照亮了一些。 后来,有一次他利用商队歇脚的机会,半夜偷偷地溜到旁边的教堂门口做祷告,然后就有一个人招呼了他…… 想起跟他说话的那个人,穆拉还有些心悸。当时在黑夜之中,那个人就像一个影子一样出现在他身后,黑色的长袍几乎融入夜色之中,脸也被遮在兜帽里,如果不是手上那双白色的手套,穆拉大概根本都不会发现他站在那里。 其实他没有太看清楚那个人的脸,因为那张脸好像被什么撕裂过又缝合起来一样,蜈蚣般的暗褐色针脚,就像他妻子缝补在旧衣服上的痕迹一般,爬在脸颊和嘴角处,吓得他才看清楚就赶紧移开了目光。 而那个人是怎么自我介绍自己的来着?他说自己叫做“面具”,是裁判所的守夜人。 穆拉没有听说过裁判所这个地方。“面具”告诉他那是教会的隐秘组织,专门捕捉和审判那些被魔鬼的力量污染而堕落的人,比如巫师,比如黑法师,再比如那些虽然表面光鲜,但内心已经背离了主的贵族。 表面光鲜,内心已经背离了主的贵族——穆拉立刻就想到了冯特伯爵,想到了长云领。 是的,就是这样!冯特伯爵早已经背离了主,他诋毁并驱逐教会,导致领地里作物歉收,领民甚至找不到人治病,而他仍不悔改! 教会为什么不审判他!王室为什么不剥夺他的爵位! 但是“面具”告诉他,贵族们的势力很大,他们联合起来的时候,教会也很难应付。 穆拉脑海里还响着“面具”的话:曙光时期,教会在拼命抵抗魔兽和魔鬼的时候,贵族们却抓紧时机在巩固自己的势力,如今外部的危机过去,在贵族与王室看来,他们已经不再需要教会,自然也就不想再承认教会的崇高地位。 当时穆拉只觉得不可思议——不说别的,没有教会,谁来为田地祈福?谁来为病人治疗? “面具”给他的答案就是炼金术。 炼金术原本就是教会发现并开始研究的,为的是加强力量去对付魔鬼,但最后却被贵族和王室盗窃了去。毕竟教会所能容纳的人数有限,并且他们追求的是神术,是对主的虔诚,是将自己融入主的神光之中。凡不够虔诚者,在教会内部就无法走得更远更高。 而贵族和王室却想要利用魔植和魔兽的力量,炼制出可以取代圣光的药水。他们用金钱和权势来招揽那些不够虔诚的人,用神赐的能力来炼金,为的却是取代神的力量,这就是亵渎!贵族和王室,已经越来越不把神放在眼里,他们已经忘记了,是谁给予了他们现在的尊贵。 教会也谴责过他们的行为,但是贵族们却以“炼金术本就是教会开始研究”为理由狡辩,如果没有真实的证据,教会也难以将其定罪,否则便会让贵族们抓住把柄,名正言顺地向教会发难。 穆拉听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就为主献身。他询问“面具”他能做些什么,于是“面具”给了他一件小东西,让他回长云领成为“主的眼睛”。毕竟冯特伯爵不敬神灵已经众人皆知,只要能抓住他确实的证据,那么教会就可以制裁他,也狠狠地打击一下贵族的嚣张气焰。 所以,穆拉回来了。本来他以为他很难找到什么证据的,毕竟他只是个奴隶,连城堡都不能随便进入,更别说打听到什么核心的消息。 但没想到的是,他才刚刚回来,就听到了这么多事情——“面具”说得没错,贵族们研究炼金术还不够,竟然还开始宣扬“炼金术不需要神恩”了!他们是想把主完全抹掉啊! 很好,伯爵小姐是吗?他会紧紧盯着这件事,只要能抓到实证,教会就一定可以行动了! 第59章 炼金之秘(四)、这花的用处大了 穆拉的雄心壮志在当天夜里就受到了打击, 他发烧了。 因为是诋毁伯爵小姐为女巫,监工用上了最粗的鞭子,鞭子上还带着倒刺, 抽下一记, 就能带起一条血肉来。十记鞭子,他后背几乎被抽烂了, 身上的旧麻衣也被抽碎, 肮脏的布丝嵌在伤口之中,与血肉混为一体。 穆拉不知道自己的旧麻衣上有多少细菌,当然就算知道他也没办法——他被扔在板棚里,连一口水都没人给,更不用说来给他挑出伤口里的异物并清创上药了。 更何况他躺的那个稻草堆都不知堆在那里多久了,许多稻草本身就已经发霉, 还落满了灰尘…… 穆拉在半夜开始发冷。开始他没在意, 因为现在已经是深秋, 长云领的夜已然很冷,他又只穿了一件麻衣, 觉得冷也是很正常的。 很自然地, 他向着稻草堆里钻去, 希望靠这些干草来取暖,而浑然不觉那些长满灰尘霉斑的东西也粘在了伤口上…… 陆希是第二天下午才终于腾出手来去了奴隶们住的地方。 连上了两天舞蹈课,她走到哪儿耳朵里都响着金妮的洗脑魔音, 感觉整个人随时都能来个快步旋转似的。这么晕头转向,她险些就把曲辕犁的图旁边加个小人, 让它跟犁一起来个翩翩起舞。 琳和莉斯一路跟着她, 在最后时刻还想努力阻止:“小姐, 那些奴隶住的地方, 您真的不该过去……”又脏又臭的,怎么好让伯爵小姐过去呢。而且老约翰的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虽然伯爵小姐说那不是会传播的咳嗽病,可——万一她搞错了呢? 再说,小姐不是已经做出了药水,随便让什么人拿去给老约翰喝了不就行了吗?虽然说——她其实心里也有点疑惑的,那个什么药水,她是亲眼看见的,就是用的河边的柳树树皮放在水里煮,炼金药水,就这么简单吗? “药水不能随便乱喝。”陆希无奈地说。这跟圣水不是一个路子,圣水激发自身,不管什么病都能一口闷,哪怕治不好也不会治坏。但药可不一样,不对症的药喝了不但没用,还可能喝出别的问题来。 就比如说她用柳树皮煎的这个药汤吧——柳树皮含有丰富的水杨苷,人体吸收之后转化为水杨酸,是与阿司匹林类似的化合物,曾经被当做天然的消炎镇痛药来使用。但柳树皮本身是有毒的,没事可不能乱喝。虽然她基本可以断定老约翰是重感冒导致呼吸道感染,但还是要亲眼看一下才能放心用药。 “其实不用那么担心,我们都戴着口罩,去看一下不要紧的。”只要老约翰不是肺结核,那问题就不大,至于说奴隶住的地方又脏又臭——她在黑莓镇住过的贫民区还不是一样,到处都是那啥,相比之下,这些奴隶住的地方还建了一个简易的公共厕所,单论随地大小便的问题就比黑莓镇强多了。 只是,才到老约翰的窝棚附近,陆希就愣了一下,只见窝棚外的空地上,科林被几个奴隶围着,身边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净是些草根树皮,甚至还有几朵晚开的野花夹在里头。 监工大声喝斥,几个奴隶不敢停留,但一边走一边还忍不住回头看陆希,似乎希望她会做点什么似的。 “这是做什么?”陆希莫名其妙地问科林。那几个奴隶是指望她做什么? 科林有些忐忑地看了监工一眼,还是低声说:“他们听说小姐您炼金用得着,就把外头能找到的植物都给弄回来了……”同为奴隶,他自己现在吃得饱了,也希望别人能好过,所以虽然明知道监工不高兴,还是替这些人表了表功。 监工眼瞅这一地杂七杂八的东西,气得鼻子都要歪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往小姐面前送!”真以为这些破东西能当做炼金术的材料啊? 陆希倒是笑着抬手拦住了监工:“这样挺好。那些炼金术的材料也都是炼金师们试验出来的,最初说不定也只是不起眼的野草而已。是谁带回来的东西,今天晚饭多给他加一个土豆吧。” 监工一听又要给加口粮,不免心里暗暗叫苦,但也只能答应下来。幸好只是今天加一个土豆而已,如果是今后都要加土豆,那他还得去找上头的管事,指定要挨一顿骂。 但是这种事儿——监工头痛地看着地上的枯草烂叶,如果伯爵小姐赏了带回这些的人,那以后能出去的人肯定也会挖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难道到时候还要给他们都加土豆不成? “小姐——”监工吞吞吐吐,但想到事情如果闹得不可收拾,管事自然不敢责怪小姐,那肯定就要他来顶罪,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说,“您这样仁慈,可是这些奴隶不知道感恩,他们只会利用您的仁慈,来换取食物或者别的赏赐……” “不,不是的!”科林第一次敢于反驳监工,“我们感激小姐的恩情的……” 他知道监工是什么意思,但他收下这些野草,也是真心希望能够对伯爵小姐有用。那个“葱”和“蒜”,从前不也是没有人相信它们有用吗?如果他的父亲能发现那些东西的作用,那伯爵小姐一定能发现更多有用的东西吧? 监工怒瞪他:“就这堆破烂,能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不——”陆希摆摆手,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棵野花,“这个是谁带回来的?”挖得还很仔细,从已经半残的花,到快要干枯的茎,直到细细的根须都十分完整。 “是珍妮和朱蒂。”科林连忙说,“就是那天小姐您赏过的,烧那个——生石灰的姐妹俩,她们今天轮到去山上砍木头……” “很仔细。”陆希点点头,“问问她们,在哪里看见的这东西,生长得多不多,如果多的话——”她转头看一眼监工,“去把那儿圈出来,这些植物有用。” “有,有用?”监工难以置信地看着陆希手里的植物。这东西的茎已经变成了黄褐色,枝头上的花只剩下一个灰黄色的花盘,边儿上挂着几片尚未被风吹落的花瓣,因为也已经干枯,原本大概是深红的颜色,已经几近黑褐。 就这么个东西,有用?监工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自己在夏天的时候仿佛也见过这东西的,不是砍木头的那座小山上,而是在别的地方。 监工猛地一拍大腿!嗨,他想起来了,这不是在城堡后面的树林里,就有一片的吗?从牧月到热月,都开出这种黄色花芯的花,只不过围绕着花芯的细长花瓣颜色跟这个不尽相同,除了深红色,还有白色、淡红或者淡紫色,他有一次带着奴隶们去那里修剪草坪看见的。 “是吗?”陆希有些惊喜,“很多?那你有功了。” 监工的脸立刻笑成了一朵花:“真,真的吗?” “真的。”陆希笑着点头,“回头你带我去看看那个地方。” “好好好!”监工喜不自胜,再也不说捡这些烂草叶子回来有什么用了,“我记得那里开了很大的一片花呢。”虽然,这种花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啊? 陆希笑而不语,只让他把地上这些东西都收拾起来,等她回去慢慢查看,就进了老约翰住的板棚。 这花有什么用吗?这花的用处大着了。这可是除虫菊啊,与大名鼎鼎的烟草,以及南方植物毒鱼藤,并称为三大植物性农药的除虫菊! 她手里拿着的这株因为开红花,就叫做红花除虫菊,另外还有白花除虫菊等几个品种。除虫菊中所含的除虫菊酯,对昆虫、鱼类、爬行类都有较强的毒性,可是对鸟类和哺乳类动物的毒性却小,因此可以用来杀蚊蝇,防治多种农业害虫,她小时候还在用的那种盘式蚊香,就是用除虫菊的花朵磨粉制成的呢。 有肥料,有农药,有工具,这三者都齐备了,才好搞农业啊! 不过除虫菊有效成份主要在花朵里,今年花期早都过了,只能等明年再搞,所以也急不得。现在还是应该把精力放到农具上来,那就得先把这个会做木工的老约翰治好。 唉,长云领这人才太缺乏了,几百个奴隶,会做木工的居然就一个,哪里忙得过来?而且她还需要铁匠呢,又不知该去哪里找。 陆希一边琢磨,一边进了板棚。 有之前她下的命令,监工虽然心里不情愿,也给老约翰真的配好了炭火衣被,火盆上还有烧开的葱白水,老约翰已经喝了一天了。 别看管他叫“老”约翰,五十岁的年纪在光明大陆的普通人里也确实算得上老年人,但老约翰其实很结实,人瘦,却瘦得很有些筋道,可见年轻的时候身体一定很棒。 这热水热饭,热炭热被的养了一天多,老约翰的情况就好了很多,出了一身汗之后人也精神了,热度也退了些,一见陆希,他就要从床上爬下来磕头,被陆希连忙示意科林给按住了——开什么玩笑,再折腾得冒了风,这病还得加重。 要按陆希的意思,是想给老约翰仔细检查一下的,最好能听听肺部的呼吸音。然而琳和莉斯死命拦着她,坚决不让伯爵小姐靠近一个病了的老奴隶,陆希于是也没敢说她还想把耳朵贴到老约翰胸口上,否则这俩女仆大概会当场昏过去。 无奈之下,她只好拿出煎好的柳树皮水,让老约翰喝一点,并叮嘱科林好好观察病情的变化,明天她再过来。 科林自然是答应不迭,老约翰坐在床上,围着暖和的毛皮被子,感动得眼泪直流,语无伦次地表达了感激之情,就问起农具的事来。 第49节 陆希看他病还没好,原本不想把图纸拿出来,但老约翰一面拍胸脯保证他马上就会好起来,一面又说拿了图纸可以先好好研究,等病好了马上就动手。陆希无奈之下,只好把羊皮纸拿了出来。 其实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因为她没学过正式的制图,虽然把曲辕犁的结构记得很清楚,但自己画出来就有点儿难以形容——这也是她要带着图过来的缘故,要是不当面讲解,估计也很难按这图做出成品来。 果然老约翰看得一脸懵逼,陆希只好咳嗽一声,先讲了一下犁的原理,然后再讲了一下整个犁的样子,最后才分别讲解各部分的结构以及用处。等她讲完,整个板棚里一点声音都没有,所有人都是一脸钦佩的模样,只差仰望她了。 “咳!”陆希有点尴尬,“怎么了?” “露西小姐——”莉斯眼睛亮亮的,“您怎么想出这样精巧的东西的?您还会造炼金魔像吗?” 炼金魔像?陆希搜索了一下原身的记忆,把它理解为自动机器人,不由得摇了摇头:“这可不一样。”不会自己动的魔像算什么魔像啊,而犁不过是一种工具罢了,必须得有人操控才行。 老约翰却说:“炼金师大人们做的魔像,没有装魔晶也是不会动的。”他年轻的时候也是某个大商人的奴隶,跟着商队跑过许多地方,见过一些领地里有会自己在地里活动的魔像,耙起地来自然是又快又好,还会播种呢。但这些魔像造价高昂不说,还需要用珍贵的魔晶做为动力,可细想起来,魔像耙地的原理,岂不是跟伯爵小姐说的这个“犁”很相似吗? 而伯爵小姐的这个犁,虽然需要马拉人扶,可也同样不需要消耗贵重的魔晶。而且它用木头就可以做,做成之后只要在前面套一个铁质的犁铧——没有铁的话甚至用石头打磨的也行——这个价钱可就很便宜了,跟魔像根本没得比啊。 并且,木匠有的是,可会做魔像的人才有几个?哪个更方便,一目了然。 “是犁地。”陆希有点心累地纠正他们,“犁,跟耙是不一样的,以后种地的方法要改变,大家都要规范起来。” 老约翰激动得简直想立刻做一个试试,但是记起刚才陆希说的话,只能暂且按捺下心思,只是拿着羊皮纸舍不得放下。 陆希看得好笑:“不用急在一时。这样的犁可不是只要一两把就行,你一个人也做不过来。先琢磨着做出一架,之后还需要你带学徒,教更多的人做呢。” 监工在旁边听得有点着急,实在没忍住,小声说:“小姐,如果让更多的奴隶来学做木工,那种地的人就少了……”小姐对这些奴隶也未免太好了,一会儿要教他们种植,一会儿又要给他们做工具,有这个必要吗?再说奴隶总共就这么多,让他们去做犁,这些人就没法下地干活,这不是损失吗? “那是你不知道合适的工具能提高多少效率。”陆希随口扔出一句话,那几个听起来高大上的词儿就把监工砸得一脸茫然,“炼金就是在制造更好用的工具,人类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工具的产生和改进,工具改变世界,选择改变命运。” 这一个个高深的词汇把监工听得晕头转向,几个奴隶其实也听不太懂,但却是满脸崇拜,一味点头。陆希看得笑了一下,站起身来:“那就这样,你先把需要的木料和铁准备好,等约翰病好了就开始制做。” 监工懵头懵脑地点着头,忽然反应过来:“小姐,铁,铁可不行……”他一个小小的监工,可没处弄铁去,这玩艺又不像木头长在山上,叫人去砍就行。城堡里的铁,他所能知道的只有厨房里的烤肉架子和骑士大人们的盔甲兵器,这些,哪一个他也弄不到啊。 再说了,如果他跟管事说,要用铁来做奴隶们种地的工具,管事大人肯定会给他一鞭子,好叫他醒醒脑袋,少说胡话的。 “行吧,铁的事我来办,你把木料和木匠的工具准备好就行,这总可以了吧?”陆希也不为难他,铁质犁铧的事,等冯特伯爵看到了犁的效率,自然会答应的。 监工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声说:“但是奴隶里没有会打铁的……” 陆希挑起眉毛:“那骑士们的盔甲坏了怎么办?马具坏了怎么办?难道都是去外面修理吗?” “以前城里是有铁匠的……”监工苦起了脸,“但是后来跟着教会跑了。听说现在骑士大人们的盔甲——都是丹尼尔大人在修理……” “哟,丹尼尔还会打铁呢?”陆希不禁失笑,“行,那我跟他商量去。” 监工顿时傻了眼。他说这话是想提醒伯爵小姐,没人能做那个什么铁质的犁铧,而不是提议让丹尼尔大人去打铁啊!天啊,要是丹尼尔大人知道这主意是他出的,那,那他的头还保得住吗? 天呀,他多什么嘴啊!监工恨不得立马抽自己十个嘴巴子。正冥思苦想怎么才能打消伯爵小姐这个念头,就听外头一阵哭叫声响起来,好像就在不远处的板棚里。 “怎么回事?”陆希也被哭声吓了一跳。 莉斯连忙跑出去,没一会儿就跑了回来:“小姐,有个奴隶挨了鞭子,现在快死了。” 第60章 新的思想(一)、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领主 哭叫的人是穆拉的妻子阿法芙, 前些日子她被骑士队带到边陲镇做饭,惦记着这几天丈夫就该跟着商队的人回来,所以今天有骑士回青石城, 她就想方设法地跟了回来。 谁知道才回来就听说穆拉挨了监工的鞭子, 被扔去了板棚里头,她连忙跑去看, 一进板棚, 就发现穆拉已经烧得满脸通红,怎么叫都不醒,后背上的鞭伤湿粘一片,已经有了脓水。 阿法芙顿时就慌了。她见过受伤的人,这样的伤口,如果没有圣水来洗, 最后都会溃烂流脓, 而人则高热不退, 直到死去。 可是,她去哪儿弄圣水呢?想找别人帮忙, 却有奴隶悄悄告诉她, 穆拉是诋毁刚接回来的伯爵小姐, 才被监工抽了鞭子的。 诋毁伯爵小姐!阿芙拉都愣住了。她不知道哪来的伯爵小姐,但她知道诋毁贵族——尤其是奴隶诋毁自己的主人,割了舌头或者吊死都是有可能的。监工抽了鞭子又把人扔在板棚里不管不问, 恐怕就是要看着穆拉死的。 她也是个奴隶,她能做什么呢?阿芙拉绝望地哭了起来, 正哭得伤心, 就听见有人把半掩的板棚门推开, 走了进来:“怎么回事?” 这事儿监工是知道的, 虽然抽穆拉鞭子的人不是他,但因为穆拉是诋毁伯爵小姐为女巫才挨的鞭子,跟他吵架的老奴隶把这事儿传得尽人皆知,所以他自然也知道了,此时便不屑地说了这事,又道:“小姐别管他,这种人,割了他舌头吊死都是应该的!” 陆希皱皱眉头:“让我看看吧。” “小姐——”监工不明所以,“他敢诋毁小姐……”不管伯爵小姐是不是真的会炼金术,也不管她做出来的“炼金药水”是不是很像女巫用的魔药,但穆拉敢这样冒犯伯爵小姐,就该打死! 陆希知道跟监工讲什么“罪不至死”是没用的,人权啥的就更别说了,对他们来说奴隶等同于牛马——哦不对,可能还不如牛马,至少是比不上骑士们的半鳞马的——根本就不算个人,更别说有什么权利了。 这也就难怪教会有生存的基础,至少人家还喊个“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呢,虽然这平等有多平,那就很难说了。 陆希心里感叹,脸上却是淡淡的:“现在咱们长云领缺的就是人,这样的壮年奴隶可不能随便弄死,不然谁来干活呢?” 这话监工倒觉得非常有道理:“小姐说的是。不过……”看这奴隶的样儿,不像活得了的啊。 陆希已经走过去检查穆拉了。其实都不用怎么仔细看,一瞧那后背就知道是伤口感染了。陆希看着烧得满脸通红的穆拉,还有粘在他身上的发霉的稻草和那件不干净的衣服,忍不住按了按太阳穴:“找间干净的屋子把人抬进去。” 如果这时候有酒精就好了。陆希虽然明知道可能失望,但还是问了问琳。 答案果然令她失望了。光明大陆的酒基本上就是葡萄酒与麦酒,只有在黄金领这样粮食产量特别高的地方,才有粮食酒的酿制,酿出来的酒倒是很“够味”,但产量少,价格高,且因为酒坊都属于领主,出的酒除了进贡皇室,基本都是自己珍藏,在宴客的时候才拿出来,以提高自家宴会的身价。 毕竟这样不缺粮食的大贵族也不缺钱,反而觉得什么出产都拿来卖钱是商人的行径,有失贵族身份。 至于长云领,本来就缺粮,自然不会酿这样的酒,都是从外头买酒。不过因为冯特伯爵中了诅咒之后不合适喝酒,玫瑰城堡也不举行什么宴会,所以需要的酒也并不多。 至于说酒精——琳表示没听说过。 陆希不禁有点埋怨芭芭拉。老乡穿过来一趟,怎么不搞酒精的呢?别的不说,这些骑士们受伤也用得着嘛。 但是现在埋怨也没用了,就城堡里这点葡萄酒,用来提炼酒精根本不划算,而且也来不及,陆希只能换个办法。 “用,用盐?”琳这么沉稳的人都忍不住睁大了眼睛,“要厨房里的精盐?” 监工也张大了嘴合不拢。精盐,那可是只供贵族用的盐啊!就是他们这些监工管事什么的,家里吃的还是粗盐,更不用说奴隶们了——豆子汤里能加把苦盐已经是好的。 那精盐都是用神术提炼出来的,一小瓶就值几枚金币呢,用这个精盐来泡在水里,给这个奴隶洗伤口?一个奴隶才值几个钱呢! 琳也是这么想的。而且厨娘把精盐看得比自己的肉都重要,除非伯顿管家发话,否则谁问她要她都不会给的。但是如果告诉伯顿管家,管家会答应吗? “他会答应的。”陆希一边检查穆拉的伤口,一边说道,“另外,给我拿几根针来。告诉管家,我在试验治外伤的办法,也许可以替代圣水呢。”不用圣水来治外伤,这可不只是奴隶能用,骑士们也能用的。 琳于是飞快地跑了,陆希又指挥人去烧开水,再去河边扒了柳树皮来煎上,另外准备干净的布,顿时众人好一通忙乱。 过了一会儿,琳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果然带了一瓶精盐和几根缝衣针。把东西交给陆希的时候,她都有点手抖,精盐固然很贵,这针也不便宜啊,她在城堡里做几年的工,都挣不到这些呢。 阿芙拉端着一盆烧开之后又晾凉的水,一进板棚,就看见陆希把缝衣针在火上烧了烧,然后去戳穆拉的伤口,顿时就哆嗦了一下。 “端稳了,别洒了水。”陆希用眼角余光飘了她一下,手上丝毫不停,把已经嵌在伤口里的布丝一根根挑出来。 莉斯连忙过去接水盆,顺便离开穆拉身边。穆拉那后背血肉模糊的,她连看都不太敢看,更不知道小姐是怎么能面不改色地拨开伤处,又准又快地将里头那被脓血浸透了的布丝挑出来的。 小姐以前在农庄上,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没有多少阅历的小女仆忍不住想——难道天天都在给人挑伤口吗? 陆希可不知道小女仆在胡思乱想什么,挑干净伤口里的杂物,她就兑起生理盐水来——现在既没有碘伏又没有过氧化氢,也只好上盐水了,就是穆拉要多受点罪。 果然,盐水往伤口上一冲,穆拉即使在高烧昏迷中都挣扎起来。阿芙拉泪流满面,女仆们扭着头不敢看,连被陆希叫来按住穆拉的监工都觉得后背发紧。唯有陆希不为所动,翻着伤口又冲又洗,直到污物脓血都被冲干净,伤口处的肉都有些泛白,她才终于停手,用开水煮过又烤干的新麻布轻轻包住伤口,再把煎出来的柳树皮水给穆拉灌了下去。 监工看着那瓶用得干干净净的精盐,忍不住咧了咧嘴——又是精盐又是新麻布,哎哟,这钱都够买三个奴隶的了! 陆希其实也有点无奈,盐太贵了啊!要是换她那时候,几块钱一大袋,还不随便用?这可倒好,清一次创几枚金币,就算她不肉疼,那也得有那么多精盐给她用啊。 就这次从海风郡买回来的盐,供给城堡里厨房的当然是精盐,但分到给监工管事们这一档的就是颜色有些灰黄的粗盐了,再往下,就只剩下了那种成块的,味道甚至有些发苦的苦盐,这些盐分给平民们,如有剩下的,奴隶们的饭菜里也能见点咸味。 冯特伯爵这个做法,陆希也是很难评价。商队买盐,然后分给平民,这等于是他自己出钱来供应整个长云领的领民了,虽然说他的钱也是收税收来的,但在贵族当中,他真已经算个“爱民如子”的异类了。 可问题在于,长云领老这么死水一片的,就算领民人数再少,他也供应不过来啊。哎,要是白浪湾是长云领的就好了,那盐还不是源源不断…… 然而白浪湾至少现在都还不是长云领的,陆希也只能把这念头抛下,转头吩咐监工,照着老约翰的标准,给穆拉供应热水热饭。 监工一张脸拉得不能再长了,甚至都想去把鞭打穆拉的那个监工叫来,这些花费合该他出才对!可是照这样子,以后奴隶都不能责罚了,责罚完了还要花更多的钱给他治伤,那奴隶们岂不要反了天? 陆希也知道这样不行:“治伤归治伤,责罚归责罚。”穆拉敢说她用的是女巫的魔药,这要是传出去还了得?女巫,这可是能把人送上火刑架的罪名! 但是,之所以穆拉会这么说,其根本还在于教会的宣传,不,应该还不只是教会,王室和贵族也是这么说的,穆拉不过是个被洗脑的愚民,一方面他只是嘴上说说还罪不至死,另一方面,就是他死了也没什么用处,反而损失了一个劳动力。 当然,对陆希来说,穆拉最大的用处,是用他的伤,来给大众做个科普——不需要圣水,也能治病。 之前老约翰的病算内科,现在穆拉的伤是外科,把他们两个都治好,至少在这些奴隶们当中,就会发生观念的改变。之后再把这种方式向平民中推广…… 啊,还不行,因为平民用不起盐…… 陆希一阵头痛——盐都用不起,简直恨不得立刻向冯特伯爵提议,把白浪湾据为己有算了。 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也只能想想而已。陆希看看监工黑得仿佛刚蹭过地面的脸,只能咳嗽一声,先嘱咐阿芙拉按时给穆拉喝煎好的柳树皮水,然后——起身回城堡,有啥事儿都明天再说吧。 折腾这一下午,天都已经黑了,陆希还以为其他人应该都已经用过晚餐,谁知进了餐厅,竟发现冯特伯爵还坐在桌前,不知在出神地想些什么。 “伯爵大人?”陆希有点诧异。冯特伯爵每次出来用餐都跟完成任务似的,吃完就走,一分钟都不带多留的。今天这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倒像是在等她。 “伤治好了?”大概是被脚步声惊动,冯特伯爵把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 “应该差不多了。”陆希不敢说得太死,“我明天会再过去看看。” 其实穆拉的伤主要在浅表,彻底清创之后再消炎就应该没有问题了。但柳树皮煎的水到底不能跟陆希以前用过的消炎药比,所以陆希还是要谨慎一点。不过好在光明大陆的人应该也没有什么抗药性,所以如果不出意外,明天穆拉就可以停了口服药,等鞭伤自己长好就行了。 “明天还需要用盐?” “也许……吧……”陆希含糊地说,“其实再用也用不了多少——”她这次清创很彻底,即使后面再需要清洗伤口,也不至于这么麻烦。 冯特伯爵轻轻地哼了一声,问道:“你知道今天你用掉的盐值多少钱吗?” 不会吧,不会吧?陆希震惊——堂堂的伯爵大人,不会为了一瓶盐专门在这里等着她吧?而且她都已经让琳带话了,一个奴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不需要圣水就能治疗外伤的方法啊。 “但是这个方法,骑士是用不上的。”冯特伯爵对她伸出手,“你可以用刀划我一下。” 陆希无语地看了看桌子上摆的银餐刀。其实她明白冯特伯爵的意思,骑士——或者说觉醒者,身体素质已经超出常人,像穆拉被抽上十鞭子这种伤,普通骑士的恢复速度要比他快得多,如果换成冯特伯爵这样的大骑士,有去稻草堆里打滚的时间,这点皮外伤大概就恢复好了。 但骑士才有多少,这世上还是普通人多啊。 “他们有什么用呢?”冯特伯爵淡淡地问。 “他们怎么会没用?”陆希险些跳起来。她也是普通人,照冯特伯爵这么说,她也别活了呗?活着也是没用。 冯特伯爵却摆了摆手:“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身上流着我的血脉。” 这真是——陆希都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了:“在光明大陆上占大多数的人,您觉得他们没用?” “大多数?”冯特伯爵轻嗤一声,“那又怎么样呢?” 他抬抬手把陆希即将出口的反驳给压了回去:“你知道拜尔男爵吗?” 陆希根本不知道什么拜尔男爵,冯特伯爵也不用她回答:“他是个炼金师,最擅长做各种魔像,不但能做守卫,还有能充农夫和铁匠的。” 嗯?陆希忽然就想起奴隶们说过的话,会种地的魔像! “拜尔男爵这些魔像,不单是造价高昂,还要消耗魔晶。”冯特伯爵看着陆希,“当时很多人都说他疯了,明明能让奴隶和平民去做的事,他却要用魔像,这些魔像再买多一倍的奴隶都够了。可是拜尔男爵说,用这些魔像来干活,就能让奴隶和平民从繁重的活计里解放出来,有了更多的时间。炼金术的目的,就是要代替人来干活,节省人的力气和时间。” 陆希脱口而出:“这话说得其实没错。” 第50节 冯特伯爵露出了讽刺的笑容:“没错?他让奴隶和平民用这些时间去祈祷,教他们学习文字,甚至亲自为他们念诵教义,希望这样能让更多的人得到神恩。可是——”他轻轻敲了敲桌面,“这些人里头,根本没有出过一个神恩者。他想用这种方法来证明,奴隶和平民也能得到神的恩赐,但他失败了。这些奴隶和平民非但没有达成他的心愿,反而因为游手好闲而滋生出许多毛病,偷窃、斗殴、赌博……没有几年,那些魔像就把他的家产掏空了,而他没有得到半点回报。” “在他死后,他的儿子毁掉魔像,让那些奴隶和平民重新回去种地。可是他们懒惰已久,早已不服管教,还说教义教导他们众生平等,贵族也无权凌驾于平民与奴隶之上。”冯特伯爵说到教义两个的字的时候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这些贱民在农田里放起了火,整个领地的麦子都被烧毁,连拜尔男爵的房子也被烧了。最后是当地的领主派士兵杀死了这些贱民,而拜尔家也就此消失了。” 陆希轻轻抽了口气。冯特伯爵看着她,淡淡地说:“你明白了吗?有仁慈之心没什么错,但不应该给这些人超出身份的待遇。你跟他们不一样,是因为你的血脉,而不是因为你也在农庄上干过活。难道你是在农庄上学会炼金术的吗?” 他站了起来,显然是准备结束这番谈话了:“你该记住,领主要做领主该做的事,而奴隶和平民则要做他们该做的事。不要听信教会的那套宣传,不然你可以去问问,不要说教皇或是红衣主教,就连一个牧师,也不会觉得他跟一个奴隶是平等的。露西,如果你要做女伯爵,就该明白你的身份。你该不会以为,你的领地和爵位是靠着奴隶和平民才有的吧?好好想想清楚,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领主。” 第61章 新的思想(二)、说不定那一片地区会有石盐呢 眼看冯特伯爵起身要离开, 陆希清了清嗓子,也抬起了手:“请等一下。” 不能让冯特伯爵就这么结束对话,否则以后她做事就会束手束脚, 很多事干脆就没法干了。 但是要说什么呢?陆希头疼地思索了一下, 决定还是按自己的想法来硬刚吧:“您刚才说,领地和爵位不是靠着奴隶和平民才有的, 那您觉得, 领地是靠着什么能存在?” “当然是领主和骑士们。”冯特伯爵皱起眉头,显然觉得陆希这问题十分无聊,他还保持着一个要起身的姿势,浑身上下都透出一种“我不想再跟你讨论这么愚蠢的问题”的样子。 “那长云领现在有领主,也有骑士,您觉得长云领的情况好吗?”陆希毫不客气地打出了一记直球。她大概这辈子都学不会委婉了, 算了, 就这么着吧。 冯特伯爵的脸色唰地一下就沉了下来:“看来你对长云领还不满意?” “难道您很满意?”陆希反问, “人口流失,粮食歉收, 除了魔晶之外再没有稳固的收益——您如果满意, 就不会派毕维斯先生带着商队到处跑了。一个真正繁华的领地, 应当像海风郡一样,让别的商人趋之若鹜。” 海风郡这个例子不大恰当,但用来激怒冯特伯爵倒是很管用, 地板上瞬间就铺开了几道阴影,冯特伯爵额头上隐隐有青色血管要跳起来, 目光也变得冰冷:“或许你更希望自己是海风郡领地的继承人?很可惜, 海风郡并没有领主。” 陆希摆摆手, 对已经快延伸到自己脚下的阴影视若无睹:“不, 对我来说当然还是长云领更好,因为这里没有教会。但我想说的是,您赶走了教会,却没有找到接替教会的力量。这是长云领目前最大的问题。” 冯特伯爵嗤笑:“这不用你说。”这个道理他当然知道啊,不然为什么还要冒险种植土豆?为什么在粪肥已经招致一次神罚的情况下,还要允许陆希再次搞这个堆肥?这不都是为了增加粮食的产量吗? “您真的明白吗?”陆希摇摇头,“我觉得没有。您似乎觉得,只要主教祈福一下,田里的庄稼就会自己长出来,自己浇水除草,最后自己从麦穗或者豆荚里跳出来,排着队跑到粮仓里去。” 冯特伯爵到底不是个蠢货,陆希这么说,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你要如此宽容那些奴隶的原因?” “还有平民。”陆希叹了口气,“其实每个领地都是如此,内部要有平民和奴隶种地做工,外部要有骑士们保卫安全,这两者缺一不可。之前,因为神职人员特殊的能力,教会夸大了他们的作用,把奴隶和平民的成绩占为了己有。所以人们才会认为,教会不可或缺。但事实上,他们是可以被取代的。” 她说着,瞄了冯特伯爵一眼。果然,听到“教会可以被取代”,冯特伯爵整个人的姿态都松弛了,但眉头还是皱着:“难道你觉得这些平民和奴隶能取代教会?” “您总不能让您的骑士去堆肥和种地吧?”陆希反问。虽然她心里想的是这也未尝不可,没见南泥湾么?只可惜,冯特伯爵肯定不会同意搞什么“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了。 冯特伯爵想到那个“堆肥”用的是什么材料,就不禁皱了皱眉头。他不得不承认,在“取代教会”方面,骑士还真的无能为力,真的要靠这些奴隶和平民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在一个奴隶身上花费价值数枚金币的精盐,在他看来也是浪费。毕竟买一个新奴隶都根本用不到这么贵。更不用说,目前跟着陆希干活的那些奴隶的待遇明显提高,如果以后给所有的奴隶都有同样的待遇,那开销就更大了。 “关于这个问题,您不能单看奴隶的身价,要看他能为您创造的价值。”陆希简直是苦口婆心,“您要知道,一个被迫干活的奴隶,和一个主动想要干活的奴隶,那价值是完全不一样的。”主观能动性有多重要,看看奴隶制社会为什么完蛋就知道了。 冯特伯爵在这一点上显然不能脱离他的阶层来看问题:“奴隶难道还敢不干活吗?就是平民,规定收多少税,他们也必须交上。” “道理是这样没错,但您提高了税之后呢?交完税,剩下一堆要饿死的穷鬼,您是准备冬天多发点粮食,还是等他们饿死了,长云领的人口再减少一些呢?” 冯特伯爵难得地噎住了。事实上,长云领的税并不多,甚至在这几年,他还减少了一些税,比如柴火税什么的,而且还在冬天发放一些粮食,以及让商队去外面采购盐,也是为了让长云领的领民可以买到便宜一点儿的盐。 他这么做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不这样,长云领的领民就要过不下去了吗?他不想像有些领地的领主一样,不管领民的死活,只要能收到税金供自己花销就行。 所以在他的意识里,其实早就已经想到,不是定下税收就可以了,至少他的领地,不能这么做。 但是这不等于能任由陆希提高奴隶的待遇。长云领的人再少也有近万,不说别的,有人受伤就用盐的话,哪儿来的这么多盐? “其实这个问题——”陆希再次遗憾白浪湾不属于长云领,“如果我们也有一片海,那盐根本不需要这么贵,提取盐,根本用不着神术。” 她一边说,一边眼巴巴的看着冯特伯爵。然而没什么用,冯特伯爵也面无表情地回视她,仿佛在说:“用你废话?” 没有海,就没有便宜的盐;没有便宜的盐,就用不起生理盐水冲洗伤口…… 陆希有些烦躁地抹了把脸,低头看见自己坐的椅子上铺着的毛皮垫子,忽然之间灵光一闪:“长云岭里有很多食草动物吧?” 冯特伯爵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间思维就跳跃到了野兽身上,但还是回答:“很多。” “动物也是需要盐的。”陆希目光闪亮,“食肉动物从捕食的猎物的血肉里补充盐分,但食草动物没有这种渠道,就需要额外补充一些盐分,比如说从含盐的土块或者石头里……” 冯特伯爵的眼睛微微一眯,仿佛想起了什么:“你是说,吃草的野兽,会吃含盐的土或石头?” “应该是这样。”陆希眼睛一亮,“怎么,您想到什么了?”她刚说到土块和石头,冯特伯爵就直接得出了“吃”的结论,难道是有什么线索吗? 冯特伯爵眯起了眼睛:“家族的第二位继承人,年轻的时候为了磨练自身曾经深入长云岭。在他的日记里曾经写过,他在一处山壁上发现许多宽大的洞穴,他选择了其中一个过夜,可半夜却来了一群青犀继续挖掘洞穴。有一头青犀恰好走进了他栖身的那个洞穴,发现了他——这位继承人在生死关头升级成为高级骑士,并斩杀了六头青犀,但他始终不明白,青犀为什么要在那里挖掘洞穴,却又并不居住。” 对那位“二代冯特伯爵”来说,最重要的当然是他在生死关头晋升,所以他把这件事写进了自己的日记,留给后人“瞻仰”一下。为了让自己“凡”得不那么刻意,他详细描写了一下青犀挖掘洞穴的情形,并且还在日记篇末表示他始终很疑惑这些洞穴存在的意义,所以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简直等于在说“我不是要炫耀我晋升啊,我只是好奇这些洞穴,所以写出来给你们看看”。 冯特伯爵以前看这日记的时候,重点当然也是放在晋升上,至于什么青犀挖洞,他也就随便掠了一眼,压根没往心里去。 但大骑士的记忆力极好,今天陆希提起这件事,他忽然就想到了当初那本日记上的描述:夜色之中,青犀们纷纷啃咬着山壁,将山洞逐渐扩大……其中一头青犀径直走进了我休息的山洞,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用嘴咬下一块土,然后它看见了我…… 所以,也许青犀们并不是来挖山洞的,它们只是为了来吃土,所以才用了“啃咬”的方法? “什么日记?”陆希精神顿时一振。 “在书房里。”冯特伯爵的神情也凝重起来,“你先用餐吧,我去找一下。” 陆希这会儿也没什么吃饭的心情了——如果那本日记记载的是真的,说不定那一片地区会有石盐呢。所以她把厨娘送上来的晚餐匆匆划拉进肚子里,就连忙跑去了书房。 冯特伯爵和伯顿管家正在书架上翻找。 这是陆希第一次走进书房深处。入眼就是一列列硬木书架,架子上的羊皮纸书高高低低,有着各种各样的封面,有几本表面上镶的宝石,即使在暗处也看得清清楚楚,感觉比书都贵了。 “在这里。”伯顿管家站在一张小梯子上,突然出声,从一列书架顶端取下一本书来,“诺伊尔·冯特伯爵大人的日记。” 这本日记本看起来倒是十分朴实,淡黄色的羊皮纸封面看起来有年头了,上面印着玫瑰家族的族徽,在右下角是手写的名字——诺伊尔。 冯特伯爵几下就翻到了关于青犀的那一部分,扫了一眼就递到陆希眼前:“你看!” 陆希低头看过去,发现自己看不太懂…… 这就尴尬了…… 尽管原身努力学过文化,但教授她的也只不过是个管家的儿子,教过一些常用词汇罢了。这位诺伊尔大人不但用词十分的——文雅,好多都是露西没学过的,而且用的还是贵族专用的花体——可怜露西根本没见过这种字体,导致现在陆希还要连猜带蒙,认错一个字母,这个词可能读不懂了。 伯顿管家的眉头顿时也皱了起来:“大人,看来小姐还要增加文字课……”不认识不会写花体字怎么成?贵族之间的来往信函甚至契约都是用的花体,不认识的话怎么跟人书面交流? “的确。”冯特伯爵也不太满意,“要学的东西太多了。”他把日记递给管家,示意他念给陆希听。 陆·文盲·希只能面无表情,假装自己并不尴尬。真的,一个读了十多年书的人,到这儿忽然就变成文盲了,这落差太大,是个人都有点受不了,但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然而伯顿管家也不尴尬,人家详细地念了那一段日记,还把几个特别复杂的词儿特意解释给陆希听,以及顺便稍微教导了一下花体字的最大书写特点。 别说,伯顿管家还挺会教人的,就这一段日记看下来,陆希对花体字顿时就不那么陌生了呢。 当然最重要的不是花体字,而是日记的内容。看完日记,陆希几乎可以确认,诺伊尔当时见到的那一片山壁,土壤里一定含有盐分。 青犀类似于她比较熟悉的白犀牛,属于一种中低级魔兽,虽然不像地球上的犀牛那么孤僻,但也是比较喜欢独处的。像这样成群结队的出现,又不是□□期,那是非常反常的,陆希觉得,它们就是一起去吃土的。 “青犀确实只吃草和灌木的嫩枝——”伯顿管家对于生物方面的知识还挺丰富,“它们的肉有种特殊的香气,但是皮厚角尖,力气又大,很难捕猎,所以并不需要群聚。” 需要群聚的,多半是力量不足,所以需要依靠群体来保护自己。 所以诺伊尔当时也没想到会来一大群青犀,险些就没了小命。 “这个地方具体在哪里,能找到吗?”陆希搓着手,“我带人去看看!” 伯顿管家怔了一下:“您是说——您该不会说,您自己要去吧?” 陆希有些莫名其妙地回看他:“是啊……”她不去怎么知道那里是个什么样子? “小姐——”伯顿管家轻轻咳嗽了一声,“那是山里,还有魔兽出没……” 山里陆希倒不怕,可是魔兽出没就比较麻烦,她毕竟没有对付魔兽的能力,真要是遇上了只能拖人后腿。可是如果她不去,又怎么确定那边有没有石盐? “我,我带上约翰和丹尼尔?”陆希试探着说。 伯顿管家眉头皱得紧紧的:“约翰现在还在边陲镇,冬天马上就要来了,那里要有骑士镇守。丹尼尔一个人是不能带您去的。”那可是山林里,一个中级骑士根本不够。 俩人面面相觑片刻,冯特伯爵忽然咳嗽了一声:“我也去。” “伯爵大人!”伯顿管家立刻喊了出来,“您不能去!” “只是一些食草的魔兽,还奈何不了我。”冯特伯爵淡淡地说,“去告诉丹尼尔,带上二十个人,准备好东西我们就尽快动身。” 伯顿管家尽管一脸不同意的样子,但冯特伯爵下定了决心,他也只能去通知丹尼尔了。倒是陆希有点担心,忍不住又问了一句:“您真能去啊?” 冯特伯爵哼了一声:“还是先操心你自己吧。去山里别被吓哭了。” 陆希转过头去翻了个白眼,忽然听到冯特伯爵说了一句:“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他看着陆希:“芭芭拉说她是先知,从神那里得到了知识,可是你从未说过,你的知识又是从哪里来的。”经过芭芭拉之后,他本来是不相信有先知的,但现在,好像除了先知,也无法用别的方式解释陆希的知识了,毕竟无论是盐能驱除邪毒,还是那个能够耕地的犁,连他都未曾听说过,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在农庄上长大的女孩能够知道的呢?如果不是神将这些知识给了她,又是谁呢? 而且神将大海赐给了人类,让人类从中获得海产与盐,那么如果说神又要赐给人类另一种盐,似乎也很合理。唯一令人怀疑的就是,为什么野兽会比人先了解这一点?难道说这种盐,其实是神赐给野兽的?好让它们也能存活下去?难道真的像教会宣传的那样,神创造这个世界,将荣光照耀人类,也将仁慈给予万物——对于野兽神都心存怜悯,何况同为人类,在神的眼中自然是平等的。 不以血脉论高下,唯以虔诚量世人。难道这确实就是神的真意吗? 陆希被冯特伯爵的推论噎住了。怎么回事,她这尽量想传播科学破除迷信呢,怎么搞到最后倒好像要加强冯特伯爵对教会的信仰啦?这不完蛋了吗? 当然冯特伯爵的联想力真的很丰富,而且还通过错误的方式得出了相对正确的结果——对这个世界来说,万物本来就都是平等的,世界并未特地关照过谁。但如果他把“世界”跟“神”等同起来,那还真是没法讲理。 所以她的新思想,到底该怎么传播? 第62章 新的思想(三)、一个思想先进的魔鬼 陆希郁闷地回到自己卧室, 把自己埋进浴缸就开始叹气:“这叫个什么事啊?要是人人都这样,我这信仰值还挣得到吗?” 她碎碎念半天,没得到半点回应, 不由得有点儿诧异:“小八?你睡了?”光球咋没动静呢? “小八?”光球愣愣地冒出来, “喊我?” “是啊。”陆希翻个白眼,“你编号不是那个什么什么8吗?小八当然是喊你了。你今天怎么了, 怎么不说话?” “呃——”光球今天真的像运转不灵的样子, 过了一会儿才说,“其实我也在想,为什么盐能祛除邪毒……” “那不是邪毒——”陆希今天有点心累,实在没力气科普,也就懒得讲伤口为什么会发炎,清创起到什么作用, 盐水又怎么能杀菌, 只是简单地说了半句就停了下来, 有点疑惑地反问光球,“你也在想?” 光球的问题一向挺多的, 但是一直都是张口就问, 从来没有在前面加个“我也在想”。这句话一加上, 不免给人一种“它真的在思考”的感觉,似乎太过人性化了。 陆希瞬间就想到什么“人工智能觉醒”之类的科幻题材,忽然觉得脖子后面有点发冷:“你还是个正常的内存条吗?” 其实自从光球出现, 陆希也考虑过光球究竟是如何存在的,但她想来想去也无法解释。按她贫瘠的想像力, 只能认为光球类似一个植进了大脑的芯片, 虽然脑子里有个芯片有点吓人, 但这身体不是她的, 那就好得多了。 但是大脑里有个芯片,跟大脑里住了个有自我意识的智能体是两回事,哪怕这身体不是她的也不行啊。 “啊?”光球似乎被她的问题搞懵了,结巴了两下才说,“我,我正常啊。” “真的吗?”陆希有点怀疑,“总觉得你好像有点变化……” 第51节 “我是个会学习的系统啊。”光球有点委屈,“我可以向宿主学习的。不然怎么叫智能系统呢?” 陆希翻个白眼:“可别。我可不承认你是跟我学的。” “哦——”光球又被怼蔫了,“可是,你是怎么知道那么多的?会炼药水,会做简单的魔像,会种地,还知道野兽也要吃盐……你那个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么多吗?” 陆希沉默了一下:“不是。” 当然不是。她学的是西医,到目前为止,就连那个“炼制药水”都不算她的本行,而是她小时候从外公那里耳濡目染到的一些简单知识。至于其它的,有的是常识,但有的——却不是常识可以解释,而是她曾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记忆和学习的。 “我知道的事还多着呢……”陆希双手枕在脑后,又不想说话了。 她的确知道的多着呢。毕竟当初上学的时候,她学的可不仅仅是自己的专业,还包括男朋友的专业,以及他的爱好…… “你还知道什么?”光球十分好奇。 “呵——”陆希冷笑出声,“我还知道建桥铺路、大炼钢铁、分馏煤炭、火药配置、造枪铸炮、三权分立、君主立宪……” “什么?”光球前面还能听懂,后面就糊涂起来了,“什么分立?” 陆希却没有回答,因为她自己也有点吃惊——原来她当时学到了这么多吗? “人是应该读书的……”陆希喃喃地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哪怕是为了讨好别人呢,也应该读书。” 刚才她说的这些,全都是为了别人学的。 父母离婚之后,她不是不觉得难过的。虽然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但外婆身体不好,外公一边行医一边还要照顾她,难免对小陆希有所疏忽,而父母离得又远,等到初中父亲把她接到身边的时候,陆希已经觉得他有些陌生了。 母亲的感情来得更晚一些,是在她考上大学之后,才去了母亲所在的城市。继父对她也很和气,还会给她准备生日晚宴,但终究中间又隔了一层,陆希对他印象不错,对他的女儿印象也不错,甚至还挺高兴母亲遇到了良人,然而那都是对陌生人的好印象,而不是家人。 这样想一想,曾经跟她最亲密的人,其实就是周赫了。从高中认识他,到考取同一所城市的大学,她曾经以为,两个出身相似的人最能彼此理解,能一直走下去,但是现在想来,也许有些事情从开始的时候就有了预兆,只是她没有发现。 高考的时候,周赫就想让她跟他报同一所学校和专业,但她最终选择了学医。虽然她选择的学校与周赫在同一城市,甚至两所学校几乎相邻,但周赫还是发了脾气,以打工挣学费为借口,冷落了她一个暑假。 他的控制欲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暴露出来了,但陆希那会儿自己也忙着打工,还要跟母亲重新来往,所以忽略了。 进了大学之后,为了让周赫高兴,陆希经常往他那里跑。周赫说不适应大学生活,陆希就尽量多陪着他,有时候甚至逃了自己的课,来陪他上课和复习。 那会儿她简直像一部学习机器,自己的功课不能落下,周赫的专业课程她也学了不少,甚至连打工的时间都没了。 周赫不想学的她学,周赫喜欢的东西她也学,哪怕她其实对什么燧发枪、马克沁、榴弹炮之类根本不感兴趣,也不想构思如果自己穿越去了古代,该怎么制造玻璃和肥皂,更不想琢磨搞什么君主立宪——社会主义不好么? 但是为了在周赫兴致勃勃挑起话题的时候能够接得上话,而不是两眼发直地只会啊啊嗯嗯,她连这些跟她的专业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也学了。她觉得两人之间必须有共同的话题,否则就会像她的父母一样渐行渐远直至分手——她是想有个人一直陪她到底的。 结果最后等来的是周赫要出国的消息。 他们确实是出身相似,但相似的出身并不能保证塑造出两个相似的人,或者说即使有相似之处,但也可能在另一些地方背道而驰。 她知道消息其实并不算晚,因为往周赫那边跑得太勤,他的同学都认识她,就有个消息灵通的女生悄悄给她透了风——周赫跟他们副院长的女儿,要一起出国了。 那会儿周赫还以为自己瞒得滴水不漏呢。陆希直接在他们租的屋子里扒出了周赫准备好的材料,思考自己要不要一把火给他烧了。 但是想了很久,她还是把东西放下了。不为别的,她不想自己堕落成那种背后使阴招的人。周赫自己踩进泥潭子里,她不能因为他搞脏自己——周赫不值得她这么做。 所以她收拾自己的东西就走了,当然也没瞒着别人。所以没几天学校里就传开了——周赫为了出国脚踩两只船,自己有女朋友还傍上院长的女儿。甚至后头还传周赫平常吃她的花她的,连出国的费用都有不少是从她手里抠出来的。 当然这传言就稍微有点言过其实。她是给周赫买过些东西,但出国的费用她是掏不起的。但她也没去辟谣,有好奇心过盛的来打听,她一概说不知道,却把周赫送她的那几件廉价礼物扔了回去。 周赫这事儿,其实背后嫉妒他的人也不少,有人看了那几样礼物,再打听到她给周赫送过的礼物,顿时传言又增加了“实锤”,周赫就算长上十张嘴也解释不清了。 最终他还是出了国,但听说跟院长女儿的关系却冷淡了下来,等他回国的时候,两人已经各行其道,并没有成为他的助力。 再之后陆希就没再听到周赫的消息,因为她跟大学的同学也很少来往了。六七年花费的心血就当喂了狗,不过她没想到,原来喂狗也还是会有点回报的,这不,当时她学的那些东西,现在不就有用了吗? 男人不可靠,但知识可靠。古人诚不欺我。 好吧,并没有古人说过这话,但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这回忆并不怎么愉快,所以陆希也没跟光球提,直接就从浴缸里起来,裹上睡衣出了浴室。 一出浴室,陆希险些又叫出来,海因里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进来了,靠在桌子边上出神。 “你怎么又来了!”陆希再一次庆幸自己把浴衣都穿好了,“你能不能学会敲门!”不行,看来她必须要在房里留女仆了,这卧室门也没个锁,难道要让她自己装个门栓吗? 海因里希仿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慢吞吞地说:“锁没什么用,一个开关术就行了。” 陆希冷笑了一声,决定还是安个门栓,就算关不牢,门栓还可以拿来打人呢。 海因里希不知道她正在心里想着抡起门栓打破他的头,仍旧慢吞吞地说:“抱歉,我下次敲门。” 嗯?虽然这态度有点敷衍,但居然道歉了?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陆希怀疑地看他:“你又有什么事?” 要是换了别的时候,海因里希早就要跳起来跟她辩一辩了——什么叫“他又有什么事”?自从让她恢复了记忆之后,他没弄出什么事来,倒是一直被她使唤得团团转了。 但是今天海因里希心里有事,于是把这句话忽略了过去,径直问道:“那个奴隶,这样就治好了?” “哪个奴隶?”陆希下意识反问了一句,才想明白他问的应该是穆拉,顿时怀疑,“你怎么知道?”她今天去看老约翰,可并没带他。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不回答陆希的问题,追问道:“盐真的可以驱除邪毒?” “奇怪了——”陆希挑起眉毛,“魔鬼也说邪毒?那不是你们魔鬼的力量么?”按教会的说法,人受伤之后,魔鬼邪恶的力量就会通过伤口入侵人体,需要用圣水净化才行。魔鬼邪恶的力量如同毒药一般,所以就简称为邪毒了。 当然陆希知道这说法挺荒谬的,伤口发炎也跟魔鬼没什么关系,但听见魔鬼也用邪毒这个词儿,还是觉得怪别扭的。 海因里希冷笑:“关我们什么事?在你们人类看来,什么坏事都是我们的力量。奇怪了,你们不是宣扬光明神守护着你们吗?既然这样,祂为什么不干脆用圣光把你们全部包住,那不管我们有多少力量,不都没法伤害到你们了吗?” 因为根本就没有光明神吧?陆希暗暗在心里说了一句。但她现在不那么笃定了,因为之前说没有魔鬼,结果这脸被打得好痛,所以她现在也不能肯定究竟有没有神,虽然她觉得这个“神”,跟教会所宣传的“神”肯定不是一回事。 “因为神的力量不够吧……”陆希顺口敷衍,“人太多了,神忙不过来。” 海因里希倒被她这个态度噎了一下。尽管他不是教会的人,但现在却也忍不住想说一句“竟然对神如此不敬”! “你不是说,你是光明神的先知吗?”先知对神就这个态度? 噫——陆希险些忘记自己还立过这个人设的。 “所以你根本不是什么先知。”海因里希冷冷地说,“这世上若有神,也绝不会像教会宣传的那么广布仁爱,不过是个高高在上,冷酷无情的控制者罢了。” 诶?陆希有点诧异。海因里希这思想挺先进啊。 海因里希错会了她的意思,有些愤怒起来:“怎么,我说得不对吗?你们在这里宣扬神的仁爱正义,不过是以为祂偏爱你们罢了。让你们居住于光明大陆之上,沐浴于神恩圣光之下——岂不知你们今天的一切,不过是用卑鄙无耻的手段得来的,假如光明神真的那么正义,首先就该抛弃你们!” “等下——”陆希不得不打断他,“什么叫‘我们今天的一切,不过是用卑鄙无耻的手段得来的’?人类做什么卑鄙无耻的事了?” 海因里希反问:“你知道曙光时期是什么样子吗?” “知道啊——”妮娜给她科普过嘛,“那时候魔兽跟——咳,魔兽肆虐,你们,你们魔鬼也还在光明大陆上……” 妮娜的原话是说魔鬼带着魔兽、幽灵什么的在光明大陆上肆虐,但陆希话到嘴边,还是改了——万一激怒了这个魔鬼怎么办?好汉不吃眼前亏,稍微改一改也没什么的。 但是她委婉了,海因里希却不领情:“是说我们魔族带领魔兽,在光明大陆上迫害你们人类吧?” “就——大概差不多吧……”陆希尴尬地微笑。 “然后说教会带领人类,万众一心,终于把魔鬼赶进了无尽深渊,所以才有现在的平静生活。只是魔鬼贼心不死,仍然用自己的力量不停地制造魔兽,甚至使人类堕落为魔鬼的爪牙……” 海因里希说话的时候面带微笑,可是眼底却是暗涌起伏,看得陆希后背有点发凉,不得不继续尬笑:“那个,你其实挺清楚的哈……”看来魔鬼也没少听教会的宣传啊。 “无耻!”海因里希忽然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个词,简直是铿锵有力,“你们人类狡猾无耻,为了霸占大陆背信弃义,还要把什么事都栽在我们魔族头上,要不要脸!” 他向前一步,可能因为腿太长,这一步就跨到了陆希眼前,整个人似乎都要压下来:“当初我们魔族可是跟你们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的。” 啥?陆希这一下真的吃惊不小——魔鬼跟人类一起抵抗魔兽?那什么,魔兽跟魔鬼不是一家子的吗? “你们不是还说女巫是我们的仆人吗?”海因里希冷笑着反驳,“既然这样,你就是我的仆人了!” “我可不是女巫。”陆希下意识地反驳回去,然后又咳嗽了一声,“当然,大部分被指为女巫的人,其实也并不是真的女巫。”或者说,并不是教会所定义的女巫。 “所以教会根本就是在编造谎言!”海因里希冰冷地说,“魔兽不是我们制造的,女巫、幽灵、黑暗骑士也统统跟我们没有关系!教会编造谎言,不过是想隐藏一个事实——那就是你们人类并不高贵,你们堕落只是因为自己的血脉里就有堕落的因素,而不是出于谁的诱惑!而光明神对你们即使有偏爱,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更何况他也未必偏爱你们,毕竟你们即使再虔诚信仰光明神,该堕落的,还是会堕落!” 这一连串的堕落震得陆希耳朵嗡嗡响,她下意识来了个战术后仰,出于跟海因里希抬杠的习惯,顺口说了一句:“如果神不偏爱人类,怎么会赐给人类神恩呢?” “神恩如果是神赐的,那堕落的能力又是谁赐的?”海因里希冷冷一笑,“当然,教会是不会承认的。若堕落者的能力也是神赐,那谁是正义谁是邪恶?若神无善无恶,教会又怎么能把自己塑造成正义使者,世界的保护者呢?” 陆希吃惊地看着海因里希——合着她遇到这么多人,这思想最先进的居然不是教会的神职人员,也不是反教会的冯特伯爵,而是一个魔鬼啊! 第63章 新的思想(四)、风水轮流转 对于海因里希的这番话, 陆希是举双手赞成。不但赞成,还恨不得修个台子拉海因里希上去做个演讲,让那些被教会洗了脑的人好好听听! 然而现在是不行的, 而且出于自己的人类人设, 陆希还得干咳一声,反驳一下才行。然而她张了张嘴, 发现竟没什么好说, 违心的话又说不出口,最后只能再咳嗽两声把这一段儿岔过去,直入她最感兴趣的正题:“你说你们魔鬼曾经跟人类一起抗击魔兽,是真的?” 假如是真的,教会这个历史可就要全部翻过来重新写了啊,毕竟他们标榜的就是率领人类击退魔鬼, 由此成为光明大陆的保护者嘛。 其实陆希私心里是有点相信海因里希的。首先对于“魔兽是被魔鬼的力量污染而产生的”这个命题, 她就觉得是假的。就如她觉得“神恩是神对虔诚之人的恩赐与荣宠”是假的一样。 依她看, 无论是神恩,还是魔化, 都是一种觉醒力量的方式, 只不过一个往东, 一个往西罢了。 教会把人类觉醒的力量分为两种,什么光系火系生命系的,就归为光明系, 说是神所给予的。但陆希私下里猜想,这样划分只不过是因为教会的神职人员, 差不多都是这种类型罢了。 把自己人划分为光明系, 不对付的就划分为黑暗系, 说是接受了魔鬼的力量从而堕落, 这真是一个党同伐异的好办法。无非是利用了人类天生对于黑暗和未知的恐惧,就让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一把刀是杀人还是切菜,只看用刀的人在做什么。 如果把这理论推广开去的话,人的力量与魔鬼的力量也没有什么高下之分,两者说起来就只剩下利益的冲突,更无所谓正义与邪恶了。 不过这话也只有魔鬼能说,要是她说出来,马上被当成人奸送上火刑架,所以还是别提的好。 另外,人类与魔鬼共同对抗魔兽,这是件大事,不能凭海因里希上嘴皮碰下嘴皮就算,还是要有个证据的。 “没有证据。”海因里希没好气地说,“曙光时期都过去几百年了,你们人类打退了魔兽就翻脸,一直把我们逼进无尽深渊,难道还会留下证据,好让后人知道你们的卑鄙无耻吗?” 陆希皱起眉毛:“没有证据,这可就……” “你爱信不信。”海因里希嗤笑,“谁在乎?” 其实他今天说这些话也是有些冲动了。魔族与人类曾经合作的事情,即使在魔族内部也是个秘密,如果不是他身份特殊,也不可能看到那本记录。 但书中也只是记录而已。魔兽潮退去之后,人类突然翻脸,向魔族发起了攻击。魔族当时战力最高的几位大长老都在与魔兽的战斗中或重伤或力竭,以至于被人类绞杀,导致魔族无力抵抗,只得退入了无尽深渊。 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顾得上取证?至于人类那里,当然也不会自曝其短,把丑恶嘴脸留给后人证实。所以这件事,始终只是口说无凭罢了。 假如真的有证据,那只可能存在于一个地方——圣城的光辉大教堂。 这么一想,海因里希就更想去圣城了。 “圣城?”陆希大吃一惊,“你想去圣城?”一个魔鬼,跑去教会的大本营?不说别的,你打得过教皇吗?打得过那些圣徒、红衣主教吗?怕不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哦不,可能连出来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圣光净化成一缕白烟了吧? 海因里希的脸黑得像抹了一层墨汁一样,咬着牙挤出一句:“是你去!” “我去干吗?”陆希莫名其妙反问了一句,忽然明白了,“我去,你才能混进去?”是啊,灵魂契约就是干这个的吧?教会的宣传不都说了嘛,跟人类签定契约之后,魔鬼就等于找到了一个保护壳,躲在这个壳子里,就能减少圣光的伤害,在人间自由行走。 现在看来,这话大概只对前半截,保护壳是真的,但为的不是减少什么圣光的伤害——毕竟教会说的什么“圣光笼罩大陆”多半也就是吹牛——魔鬼需要这个保护壳,应该是掩盖自己,隐藏身份。 “圣城能够检测出你的身份?”只有这一个解释了。所以需要她这个壳子套在外面,到时候就只能检测到她的灵魂,而无法检测到海因里希。 第52节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但是,这是个什么道理呢?人类与魔鬼究竟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从而可以区别开来呢? 陆希思考了一下这个学术问题,发现暂时找不到答案。灵魂这玩艺儿太高深了,她又不是学脑外或者神经内的,就更甭想搞明白了。 而且,有一个更重要的发现啊! 陆希往椅子上一坐,抱起了手臂:“原来你需要我去圣城啊……” 她拖起长腔,要不是身上穿的是浴袍,连二郎腿都想架起来晃一晃了。 海因里希的脸更黑了:“那又怎么样?”他今天晚上真是一时冲动,结果爆出了一个大秘密,结果因为陆希对这个秘密的态度与他预想的不同,心神松懈了一下,竟然又爆了第二个秘密。 第一个秘密虽然大,但也正因为太大了,事关人类与魔鬼两方,不管陆希个人相不相信,其实都不影响什么。 但第二个秘密就不同,海因里希已经能想到眼前这个人会说什么了。果然陆希笑吟吟地说:“我还以为你签这个契约,为的就是死了之后拿走我的灵魂呢。” 死了之后的灵魂有个屁用!海因里希恨恨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仍旧保持着冰冷的神情没有说话。 无奈陆希已经不在意他的冷脸了,因为她现在可以确定,海因里希不敢轻易拿她怎么样,否则他失去这个保护壳,就没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风水轮流转,现在该是海因里希求着她了! 啊哈哈哈哈哈! “不要太高兴了。”海因里希的目光猛然凶狠起来,“我再换一个契约者也不是不可能!” “再换一个当然可以。”陆希笑眯眯,一点也不着急,“就是不太容易吧?如果我死了,你还能在光明大陆呆多久?这段时间够不够你再找一个契约者的?” 海因里希脸色阴沉得没法看。 当然是不够的。一旦没有了这个保护壳,他很快就会无法控制自己,露出魔鬼的本相。而愿意跟魔鬼签定契约的人并不多,光明大陆这么大,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碰上一个合适的?他不能赌这个运气。 所以如果陆希死了,最可能的结果就是他赶紧回到无尽深渊,然后等待下一个召唤魔鬼的人。 可是召唤魔鬼的人同样不多,而且他们使用的召唤物五花八门,谁知道下次感应到召唤的是不是他? 至于说把这个任务交给其他被召唤的魔族?海因里希目光微有些黯淡,进入圣城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他自己愿意这么做,却不能强制族人也这样选择。更何况新的契约者,可未必有陆希这么好的条件。 但是,要他受一个人类的要挟?也许他还是把人杀了再等下一个比较痛快。 “咳——”陆希眼看海因里希已经要冒黑气了,连忙见好就收,“其实我也没别的意思,主要是说,你以后不要再吓唬我了,有什么事可以商量嘛……” “商量?”海因里希嘴角泛起冷笑,“你是说,你还很愿意跟我合作?”人类果然如此,为了自己的私利,跟魔鬼合作也没关系。几百年了,人类从来就没有变过! 陆希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很痛快地承认:“是啊,好好合作,你好我好大家好嘛。”反正她的目的是攒够十万信仰值,如果像光球说的那样,有了十万信仰值她就能撕毁契约直接回去自己的世界,那她何必要跟海因里希硬刚嘛。 “只不过,去圣城肯定没有那么快的……”不攒够十万信仰值,她是不会去什么圣城的,“你也知道,长云领跟教会的关系那么僵,如果我去圣城,必定会被教会重点盯防,说不定你还没进光辉大教堂,就被发现了。” 海因里希沉着脸没说话。 陆希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继续说:“而且长云领现在这个样子,就算我说要去圣城,他们也不会允许的是不是?” “你到底想说什么?”海因里希终于开口。 陆希放下双臂,露出友好的笑容:“我的意思是说,我要先把长云领建设起来,只有长云领有了实力,他们才可能同意我去圣城对吧?” “牵强!”海因里希冷冷地吐出一句评价,“你就是还想让我去堆肥吧?” “不不不!”陆希马上否认,“怎么能让你再去堆肥呢,这太浪费了!”之前堆肥那是没得办法,只能这样整他一下,现在既然合作了,那用魔鬼去堆肥岂不是暴殄天物?魔鬼能做好多事的吧? 海因里希直接后退了一步:“休想!我不会替你做事!” “好好好,不做就不做。”陆希脸上笑嘻嘻,心里暗搓搓——说不做,好像前几天堆肥的不是你似的…… 不过这话当然不能说出来,陆希还是笑眯眯的:“就是现在你这个身份吧,可能还得委屈你一下,毕竟大家现在还都觉得安娜夫人是派你来找麻烦的。等以后——” 陆希还没说完,海因里希已经呵呵了一声:“等以后?”他嘴角上翘,眼睛里却毫无笑意,反而是凶光四射的感觉,似乎陆希再说一句,他就要咬人了。 “咳——”陆希干咳。这年头魔鬼都学会呵呵了,还能不能好好说话?“其实这几天我就没让你做什么啊……” “你是怕我知道怎么给那些奴隶治病的吧?”海因里希一针见血。 陆希眼睛都不眨地反驳回去:“你这就是瞎猜了。为什么怕你知道?我是给人类治病,又不是给魔鬼治病,难道还怕你学回去吗?” 海因里希嘴角抽动了一下,没有说话。陆希看着他,忽然灵光一闪:“难道魔鬼也需要治伤吗?”诶,总不能魔鬼也跟人类一样的吧?教会说魔鬼是出生在岩浆和地狱烈火之中,这话陆希肯定是不信的,但如果说人类的治疗方法也能用于魔鬼,那魔鬼跟人类的相似之处未免也太大了点吧? “我只是好奇!”海因里希生硬地说了一句,“炼金术我也知道一些,没听说过有哪种炼金药水是只用盐的。难道你用的是盐里蕴含的神术力量吗?” 盐里哪儿会有什么神术力量啊。陆希险些翻个白眼:“你要知道,伤口为什么会恶化。一道干净的伤口,只要不太大,人体的自愈能力是可以让它恢复的。” “干净的?”海因里希迅速就抓住了重点,“伤口恶化是因为不干净?沾染了邪毒?教会的圣光治疗,也是在祛除邪毒?” “别邪毒邪毒的……”陆希想了想,“所谓的邪毒,其实是一些细微到肉眼无法看到的小东西,它们无处不在,尤其是那些不干净的地方。当人体完好的时候,它们被隔离在皮肤之外,不能侵入人体,也就不能为恶。但当人体有了伤口,它们就可以通过伤口进入皮肤之下,腐蚀血肉。伤口的恶化,就是因为这些小东西侵入得太多了。” “所以盐水是杀死这些小东西?”海因里希皱眉,“盐竟然有如此功效?那么海水岂不是最好的药了?” “不不不!”陆希头大。不怕不懂,就怕半懂不懂,“那不一样,海水里可不仅仅有盐!” 其实盐水冲洗伤口,最重要的不是杀菌,而是“冲洗”掉已有的细菌,因此盐水本身的无菌非常重要。可是海水里有的是耐盐细菌,拿来冲伤口简直就是往伤口上倒细菌啊! “微小的——蘑菇?”海因里希重复了一遍,沉思着道,“是因为这些小东西也像蘑菇一样,可以生长在人的血肉里?” 光明大陆的语言里还没有“细菌”这个词儿,陆希不得不生造了一个词汇,用蘑菇来指代了真菌。 海因里希理解得非常快且正确,但——像蘑菇一样生长在人的血肉里是什么鬼!谁家蘑菇是生长在人的血肉里的?简直听得人毛骨悚然好吗? “无尽深渊的蘑菇差不多都是这样。”海因里希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仿佛他说的是一块无害的豆腐,“基本都是食肉菇。尤其有一种食脑菇,只要远远看到就可能被攻击,会顺着喉咙或鼻孔长进去,一直伸到脑子里,把整个脑子都变成一团蘑菇。最初没有人知道是怎么被寄生的,后来有人发现,风吹过来的时候,自己的护身魔法墙出现了反应,像是有什么在攻击保护罩,却找不到攻击者。最终他换用了魔蛛丝的保护衣,在衣服上发现了一些粉末。你猜是什么?” “是蘑菇的种子。”陆希肯定地说,觉得自己的耳朵和鼻子也有点发痒了,“蘑菇的种子就极其细微,都藏在伞盖下的褶皱中,种子成熟之后会从褶皱中飞出,顺风飘荡,会落在皮肤的伤口上,也会被吸入鼻腔或口腔。”当然确切地说不是种子而是孢子,一旦孢子扎根……妈呀,无尽深渊到底是个什么见鬼的地方啊! 海因里希点头:“是的。但是,你怎么知道的?”分明他刚才提到食肉菇的时候,陆希一脸吃惊,显然是从未见过。 “因为普通蘑菇也是这样。”陆希耸耸肩,“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许多知识看起来高深,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只是有的人能发现,有的人粗心就忽略掉了。” “所以你的先知就是这么来的?”海因里希盯着她,“你的炼金术,也是从生活里观察来的?”骗魔鬼也不用这么不上心吧? “当然不是我一个人的观察。”陆希随口瞎扯,“知识都是一代代人累积下来的。”其实她也不算瞎扯嘛,知识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只不过不是光明大陆的人累积的罢了。 海因里希嗤笑:“这会儿又不说你是光明神的先知了?” 呃——这两头堵就没劲。陆希破罐子破摔地摆摆手:“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呢?你自己不是都说了嘛,神从不眷顾人类。再说了,我是不是先知,难道你还打算去告发我吗?” 海因里希双手抱胸:“那也未尝不可。如果什么时候我觉得你不好用了,倒也不妨举报一下。反正我的目的达不到,留着你也没用,对不对?” 行吧,算你狠。陆希不得不堆起笑脸:“哪儿能呢,咱们好好合作,大家都有好处不是吗?真要是船翻了,一起下水也没什么意思。” “希望你真能记得吧。”海因里希冷笑一声,“不过你的‘建设’最好是快一些,我可不保证有多少耐心……” 第64章 新的思想(五)、神力和魔力,大概率在本质上是一种东西 海因里希一走, 陆希就一头扎到床上,乐了起来。 哎哟妈吔,终于不用担心死亡威胁了!别看之前她还拿堆肥来暗搓搓地报复海因里希, 其实心里总还是有点忐忑的——万一这魔鬼等她一当上女伯爵, 就想办法把她咔嚓了怎么办? 虽说那契约里说的是“死后”灵魂归属魔鬼,而不是说契约完成之后就死, 但真想让人死的话, 办法还不有的是吗? 现在就好了,她活着比死了有用,海因里希不但不会想着搞死她,估计还希望她长命百岁呢——哦不,也不需要长命百岁,只要活到能去圣城, 能进光辉大教堂就行了。 好了, 比起之前“让冯特伯爵活得再久点儿”, 她有了新目标——不去圣城! 说起来,这个目标可比前一个容易得多了, 嘻嘻…… 陆希自己偷着乐了半天, 才发现光球又没动静了:“小八?哎你不高兴吗?”她在这个世界活得越久, 光球才能存在的时间越长啊。 “啊?高,高兴。”光球有点结巴地回答,让陆希怀疑地皱起眉头:“你怎么听起来好像有点慌张?” “慌张?我没有慌张啊……”光球后面的回答就很正常了, “我只是在想,听到那个秘密, 你都不激动的吗?” “秘密?”陆希的注意力被转移了, “哦, 你说‘魔鬼跟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的那个秘密吗?咳, 其实我也不是不激动……” 其实她就是不激动。虽然来到光明大陆有一段时间了,但除了差点被送上火刑架的那一次,其余的时间里她都有一种隐约的不真实感,就像在玩游戏,虽然一切看起来都很真实,很“身临其境”,但大脑却总在提醒你,一切都是假的。 这让她始终没法真正地觉得,自己是开启了一段新的生活,而只是想着——只要完成任务,我就能回去了。 是的,光明大陆对她而言就是一个任务,而不是一个真实的空间。你想吧,假如你在上班的时候突然从病房里走出个魔鬼来,还把你的小命捏在手里,那你会是什么反应?怕不是要吓个半死,还会想着暗地里整整对方? 正因为一切都仿佛隔着一层,她才会做出这种“在作死边缘试探”的行为来。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海因里希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是人形,所以她没把他跟“邪恶的魔鬼”联系起来? 反正不管怎样吧,海因里希抛出的那个秘密对光明大陆上的人来说大概是个原子弹级别的大消息,换了教会的信徒可能翻身就要跳起来干掉这个造谣诬蔑的邪恶魔鬼了,但听在陆希耳朵里,只有一种感觉——还有这事?这可有意思了。 所以当她发现海因里希是需要她的灵魂做掩护,让她进入圣城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居然不是“这魔鬼进圣城真是想找证据,还是想做点别的”,而是“哎哟我终于有跟他讲价的砝码”了…… 而那个足以震惊光明大陆并改写历史的秘密,已经被她扔到脑后去了。 能够改写一片大陆历史的秘密,还没有自己讨价还价的资格重要……陆希不禁反省了一下,然后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深刻忏悔的心理——毕竟这一切,真的太像个梦境或者游戏了。 她忍不住问了一下光球:“你是真的吗?” 光球显然没跟上她的思维:“啊?我当然是真的。这里的一切都是真的啊……” “是吗?”陆希翻了个身,双手枕在脑后,把自己陷进柔软的皮毛床单里,“但我怎么总觉得不太像真的……” 光球想了一下:“其实对你来说真不真实也没有关系吧,反正你攒够十万信仰值就可以回去了。” “也对……”陆希想了想,也觉得没必要纠结这事儿,“圣城我都不需要去。” 哎,就是这么一想,好像海因里希有点儿惨…… 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海因里希没了这个契约还能再等下一个,陆希要是失败可就没了小命,所以这么一想,陆希顿时减轻负担,愉快地睡觉去了。 冯特伯爵说要出门,准备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决定第二天中午就出门,所以陆希抓紧上午的时间,又去看了一下两个病人。 别说,柳树皮煎水的效果比她预料的还要好一点,大概是光明大陆的人从不用药,所以第一次使用效果特别出色吧,老约翰的咳嗽大为减轻,陆希听他的呼吸也通畅了,不由松了口气——她其实很怕老约翰的肺炎是重症,如果是那样的话,以他这个年龄就很危险,柳树皮的疗效总归是有限的。 但现在看来情况不错,于是陆希又狠狠叮嘱了一下绝不许在这个时候急着工作,如果再次着凉或受累导致重新烧起来,她出门在外可是鞭长莫及。直看着老约翰连连点头,只差向光明神发誓一定听她的话,这才满意起身,去看穆拉。 穆拉已经醒了。到底是年轻底子好,一夜过去他烧也退了,后背上的伤口也开始愈合,吃了一碗热乎乎的豆子汤之后,他已经能坐起来,如果不看背后的伤,简直跟个好人没两样。 阿芙拉一看见陆希进门,就直接跪了下去,额头紧紧贴着地面,嘴里不断地说着感恩的话,还不断乞求光明神保佑陆希。 “起来吧。”陆希哭笑不得——阿芙拉这么真心实意的感激,可是她都没赚到她的信仰值呢。在阿芙拉眼里,陆希就是光明神派下来的使者,虽然拯救了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信仰还是归神的。 简直是在给神打工呢——陆希暗搓搓地吐槽,走到木板床旁边:“来,我看看你的伤口。” 穆拉还坐在那儿发呆,监工已经拿眼睛瞪他半天了,他都像是没有发觉一样。阿芙拉也觉得丈夫有点不对劲儿,连忙过来推他给陆希磕头,一面试图解释:“他刚刚好,脑袋还有些糊涂……” 陆希打量了一下穆拉:“还清醒吗?”年纪轻轻的,抵抗力应该没那么差,而且他昨天估摸着也就39度左右,还不至于烧糊涂了吧? 穆拉还有些发呆,直到陆希伸手要揭开他背上的绷带,他才猛地醒过神来,向后缩了一下。 “别怕。”陆希还以为碰到他伤口了呢,“我看一下伤。” “这,这怎么能行!”穆拉仍旧往后缩。 第53节 “有什么不行的。”陆希好笑,“昨天还不是我给你清洗的伤口。”要看早看过了。 监工有些不耐烦,按住穆拉的肩头:“伯爵小姐要给你看伤,你一个奴隶多大的福气!别耽搁小姐的时间。”这不知好歹的东西,扭什么扭! 陆希揭开松松包裹的麻布,仔细检查一下,放下了心:“好了。今天再喝一天柳树皮水,伤口记得不要沾水就行。”昨天她洗得够彻底,伤口没有再发炎红肿,接下来就等着它自己收口就行。 这是最好的结果了,陆希出门也能放心,笑吟吟地起身,拦住又想跪下去的阿芙拉:“你好好照顾他吧。” 阿芙拉没能跪下去,于是深深弯着腰送陆希出门,回过头来忍不住眼睛发酸:“幸好伯爵小姐仁慈,那个柳树皮做的药水实在太神奇了!” “什么药水——”穆拉看了一眼在旁边炉灶上煮着的药汤,“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治病。” 柳树皮他是吃过的,人饿极了的时候什么都想啃两口,这东西不但难以入口,而且还会肚痛腹泻,显然是被魔鬼污染过的,怎么可能拿来治邪毒! “可是你的伤明明就好了——” 穆拉瞪了一眼妻子:“你这个蠢女人,那肯定是因为盐!”盐都是用神术提炼出来的,精盐里一定还有神术的力量,所以才能驱除他伤口里的邪毒。至于这个柳树皮水,肯定是骗人的,谁听说过柳树皮还能做炼金药水的? 阿芙拉难得地顶了丈夫几句:“可是老约翰也是喝了这个药水才好的。”老约翰的病大家都看见的,那种咳嗽病很容易死人,现在不也好了吗?老约翰可没有用过什么盐呢。 穆拉的眼睛瞪得更大了:“那一定是女巫的魔——” 他话还没有说完,阿芙拉已经扑上来捂住了他的嘴:“你疯了!”刚刚才活过来,还想挨鞭子吗? 穆拉立刻感觉背上一阵抽痛,声音不由自主地放低:“没有神术根本不可能炼金,再说柳树皮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是炼金材料,难道你听说过有炼金师需要这种东西的吗?” 阿芙拉被问住了。虽然是奴隶,没什么见识,但对炼金术也略有耳闻,主要是听监工或者跟着跑商队的奴隶们聊天得来的。炼金术用的都是很贵重的东西,绝大部分她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一定是稀少、不易得到的好东西,值很多钱。 可是柳树皮——柳树到处都长着呀,也从来没见有人说这东西值什么钱的。如果真的是炼金材料,那不早就有人剥下树皮去卖了么? 但是阿芙拉还是小声说:“也许是别人都不知道呢……而且我听说,伯爵小姐说了,炼金术不需要神术的,前几天伯爵小姐还用做颜料的矿石炼出来一种能让水沸腾的粉末呢。那个粉末就是烧炭窑的珍妮姐妹俩烧出来的,她们俩肯定是没有神术啊。” 穆拉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那说不定是魔鬼的——” 阿芙拉再次猛地捂住了丈夫的嘴。向来温顺的她第一次反驳丈夫:“你别胡说!伯爵小姐怎么可能是魔鬼的仆人!”她那么仁慈,那么温和,怎么会是魔鬼的仆人,难道魔鬼会救人吗? “魔鬼向来善于欺骗,它们的仆人也同样会蛊惑人心。”穆拉压低声音念着从牧师那里听来的话,“他们用魔药来欺骗世人,谎称为病者治病,那魔药里即有魔鬼的力量,使用者看似被治愈,其实只是魔力造成的假象,等到魔力耗尽,人就会死去。” 阿芙拉被他说得害怕起来:“那,那你现在——”她明明看到穆拉背后的伤好了许多了啊,难道这都是假象吗?难道过几天,穆拉就又会像昨天一样发起热来,后背流血流脓,昏迷不醒直到死去吗? 如果真是这样,她可怎么办啊?她的父母都已经死了,所能依靠的唯有这个丈夫,假如穆拉真的出事…… 穆拉捏紧拳头坐了一会儿,终于低声说:“你去我们住的屋子,我那件衣服里,有一只纸折的鸟……”没想到,面具给他的东西,这么快就用上了。 陆希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对话,因为这个时候她已经坐上马车,离开了青石城。 这辆马车可就跟她被接回来的时候坐的那辆车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了。车厢宽大,她可以随便躺,打几个滚都没问题。身下铺着柔软的羊皮褥子,卷曲的细毛简直能把人陷进去,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 据说这个好像是一种中级魔兽麝羊的皮毛。听这名字,就知道这香气从何而来了,这外貌长得跟绵羊一样的动物,能从汗腺中分泌出一种带着香气的油脂,可制成一种十分有名的香料。而它的皮毛因为长期被这种油脂浸润,所以也带上了香气,是贵族夫人们十分喜欢的床品材料。 在王都流传的一些风流韵事里,这种麝羊皮作为重要道具经常出场,就说现在当红的那位提香夫人,据说就曾经跟国王陛下在麝羊皮的毯子上那啥啥来着…… 这是琳讲的。开头挺好,最后几句却让陆希目瞪口呆——倒不是说她这个灵魂有什么不妥,她什么没听过啊——但是露西才十五岁啊,跟十五岁的小姑娘讲这个合适吗?这里的贵族小姐不是没出嫁的时候都不许单独出门吗?难道不许单独出门,却许随便听小黄段子? 但是看琳的样子确实并不觉得这有啥不对,陆希也只能压下土包子的诧异,一脸若无其事的听了。 不过对陆希来说,最好的并不是车里的摆设,而是这辆车它车厢上刻有神术阵,内里温暖如春,外面还能减重减震,简直是旅行必备之佳品啊! 当然这样的一辆车子,造价也极其昂贵。车厢四壁的木板上,用一种银红色的颜料绘制出复杂的线条,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那银红色的颜料像是活的一样,在线条里缓缓流动,最终汇聚到车厢的四角,那里各自镶着一颗浅红色的晶石。 琳向自家的土包子小姐介绍,那就是火系魔兽火焰鸟的魔晶,而这银红色的颜料里,也有大量的火焰鸟羽毛的粉末。 “这是我们青石城特有的神术颜料配方。”琳很骄傲地说,“那种通用的神术颜料只能构成神力通道,所以必须要使用高级的魔晶才行。但我们青石城用这种颜料,就可以利用火焰鸟的魔晶,能节约很多呢。”火焰鸟才是个中级魔兽,数量又多,自然比高级的火系魔兽要省得多了。 不过陆希却听得很别扭。 用魔兽的羽毛,制造构成神力通道的颜料,并利用魔兽的魔晶?魔兽的魔晶,蕴含的不就是它们体内的魔力吗?所以神力通道是用来引出魔力的?魔力不该是魔鬼的力量,魔鬼的力量跟神的力量,不该是相冲相克,无法相容的吗?怎么听起来在这个神术阵里,大家仿佛相处良好的样子啊? “是因为神力净化了魔力啊。”琳理所当然地说,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但陆希觉得不对:“既然大家水火不容,净化之后魔力不该消失吗?就像纸被火烧过之后,不就只剩下灰烬了吗?” 琳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结巴着答不上来。 陆希仰望着车厢四角的那四颗魔晶,摸着下巴:“该不会这个神术阵,使用的根本就是魔力吧?” “不,不可能的!”琳脱口而出,“神术怎么能使用魔力呢?它只是净化了魔力而已。也许——”她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个解释:“也许魔力就像是被弄脏的布一样,神术就像水,洗去了布上的脏污,布就可以用了。” 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合理,但陆希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如果神术是水,那么它只能起到洗涤的作用,那需要用布的时候,岂不是只能用魔力?所以魔力才是不可或缺的,而神术在很多方面根本没有用处? 这就好比做衣服,弄脏的布也可以做衣服,但水再干净也只是水,不可能穿到身上来。如此一来,岂不是魔力比神术更重要吗? “小姐——”琳完全惊呆了,万没想到陆希能说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来,“您,您不能这么说,神也许会发怒的……这个,这个神术阵里,当然是神力在起作用啊,能绘画神术阵的人都是神恩者,这不就证明神力才最重要吗?” “不。”陆希并不想刺激可怜的女仆,但她不得不指出一个事实,“如果神术阵以神力构成通道,然后以魔力为能源,那可能只能说明一件事……” 那就是,神力和魔力,它们大概率在本质上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罢了。 第65章 我的领地(一)、这个宝石矿快废弃了 为了不把可怜的女仆吓出毛病来, 最后那句话陆希没说出来。当然,也是因为这只是她的猜测,还无法证实。毕竟她自己又不是觉醒者, 神力也好, 魔力也好,她都没有, 想试验也没得办法呀。 但即使是这半截话, 也把琳刺激得不轻。车队走了一下午,她都有些魂不守舍,大概还在思考陆希所说的“只能说明一件事”指的是什么。 陆希觉得这样挺好的。很多事情,别人给你讲明白,不如你自己想明白。不是自己打心眼里明白的,就无法扭转观念。 如果琳能自己想明白神力跟魔力的关系, 那她才会真正地怀疑教会的宣传, 怀疑光明神的存在。只有把光明神的存在抹去, 陆希才有机会赚到她的信仰值嘛。唉,这么一想, 真恨不得把刚才那段对话刊印成传单发出去才好, 只可惜第一纸用不起, 第二大部分人都不识字…… 陆希感叹完毕,就捞起手边的书来看,至于传单什么的直接被扔到脑后去了。造纸还早着呢, 饭都吃不饱的时候也甭想什么教育,不到明年粮食丰收, 她想做什么都会受到冯特伯爵限制的。 要说有神术阵的马车确实坐起来舒服, 这么糟烂的路都感觉不到颠簸, 还能让她看看书。 陆希捞的这本书是本魔兽图鉴, 作者是一位大主教克里斯·马特乌斯。 这位克里斯大主教在长云领初立时就作为教会的代表来到了长云领。虽然是神职人员,但他跟初代的老冯特伯爵关系很好,据说两人在王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一个是出身不怎么好的王子,一个是某大贵族的私生子,说得上同病相怜。 但这俩人都很有天赋,老冯特伯爵最后成了天骑士,长云领虽然偏远,但也算自立一方了。而克里斯得赐神恩直升到大主教,是自己向教廷请求来长云领建立教堂的。 那会儿长云领真是草莱初辟,老冯特伯爵亲自率骑士们以青石城为据点,一点点向前推进,击退魔兽,建立村镇。而克里斯大主教则一直紧随其旁,还把在长云领见到的众多魔兽,再加上他从前在其它地方游历时的见闻一起,写成了这本魔兽图鉴。 类似的书光明大陆上有不少人写,但克里斯大主教这一本以长云领魔兽为主,作者本人又是老伯爵的朋友,所以就被收录在城堡的藏书室了。 这本书厚得要命,陆希掂着得有七八斤重!只好搁在车厢的小桌板上,手都捧不住。 书的封面封底都是厚厚的皮革,陆希瞧着不像羊皮纸,但又不知道是什么皮。而且皮革上还绘着神术阵,并在封面四角和中间各镶一颗宝石,陆希怀疑这都是魔晶。 所以,这是一本魔法——啊不,神术书? 她怀着几分激动掀开封面,然后就是一愣。不说是图鉴吗?图呢? 羊皮纸上只有文字,第一行写的就是黑野猪,下注小字:在长云领常见的低级魔兽,性情暴躁凶猛、食肉,后腿有特殊臭味,不以神术净化简直没法忍受,但净化之后剥皮烤制,则肉有松子般的清香,香料反而容易遮住这种味道,因此烹饪时以只加精盐为宜,鲜香可口。虽然与普通野猪为伍,但其味道的差异就如体型差异一般巨大。唯一的遗憾是肉质较硬,厨师的火候稍过就像皮革一般,吃得牙疼…… 这文字写得怪轻松有趣,但旁边根本没配图,只在纸上贴了一小块带着硬毛的皮,看起来就应该是黑野猪的皮了。 这书的历史已经有几百年,可这皮看起来还挺新鲜的样子,甚至还能从侧边看见断面红润,像是刚刚才从一头猪身上切下来似的。 难道说就是让你摸摸这猪皮,对黑野猪有所了解?管中窥豹式图鉴? 陆希于是伸手戳了戳这块猪皮,感觉上头的毛硬得跟钢针一样,要不是倒伏着,按上去能把手指头戳破。 随着她这一触,那块猪皮猛地一动,陆希还没来得及缩回手,眼前就突然出现了一头牛一般大小的野猪,直接塞满了整个车厢!猪身颜色黑褐,头颅硕大,嘴边龇出匕首般的獠牙,足有婴儿手臂那么长! 而且这脑袋就顶在陆希面前,陆希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那獠牙就直接刺到了她的手臂上。 但是并没有痛感,尖锐的獠牙顶端穿过了陆希的手臂,她却毫发无损——这头巨大的黑野猪,其实是个投影。 不,只说是投影也不确切,因为随着黑野猪的出现,一股子臭味也扑面而来,简直薰得陆希喘不过气。她下意识地往后一仰,手离开了书页上那块野猪皮,顿时黑野猪的影像消失,连带着那股臭味也不见了,车厢里又飘起麝羊皮的香气,仿佛刚才的一幕只是个梦似的。 “琳?”陆希不禁转头看向车厢另一边的女仆。 “小姐?”女仆还在迷茫之中,不解地抬头,“您要喝茶吗?” “啊,不是——”陆希实在有点好奇,“刚才你看到什么了吗?闻到什么味道了吗?” 琳更茫然了:“什么味道?刚才有什么事吗?”糟糕,她想得太出神,忘记服侍小姐了。 “哦不,没什么。”陆希连忙摆手,“我没什么事,就是看书的时候忽然好像闻到有股特殊的气味,所以问问你。” 琳立刻做了几个深呼吸:“我没有闻到什么味道——小姐是不是闻到奶酪饼的味道?它就在您右手边的抽屉里。” “原来是奶酪饼的味道啊——”陆希睁眼说着瞎话,拉开车厢上的暗格,拿出一块浅黄色的奶酪饼来,“对对,就是这个味道,我还以为我闻错了呢。” 拿奶酪饼把女仆搪塞过去,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看来只有看书的人,或者说只有把手按在猪皮上的人才能看到黑野猪投影,神术还挺先进的,不光是全息投影,还带影响嗅觉的,那估计也能影响听觉吧? 事实证明她猜得没错,因为她再次把手按上那块猪皮之后,刚才的黑野猪又出现了。陆希屏住呼吸几秒钟,就听见黑野猪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呼噜声,跟她在黑松林听到的声音真的一模一样。 自然,这声音琳也是听不见的。 果然是真正的“图”鉴,陆希看得津津有味,整个下午都捧着书舍不得放下。就是魔兽身上大都有不太美妙的气味,像麝羊那样的凤毛麟角,倒是如黑野猪一般发臭的情况甚多,害得她整个下午时不时的就想捏住鼻子。 马车轻轻的一个摇晃,陆希几乎没有感觉到,但一会儿琳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小姐,我们到了。” “到了?”陆希耳朵里还响着飞行蛙的“孤寡”叫声,茫然抬头,“到哪儿了?” “到了今天晚上休息的地方了。”琳自己也有些脑袋发胀,还是听见马车外面的声音才反应过来,“应该是柳河镇。今天晚上在这里住一夜,明天下午就能到边陲镇了。” 陆希头晕脑胀地爬起来,车门一开,一股冷风迎面吹来,倒是让她头脑为之一清,接着就诧异了:“海因里希?你怎么在这儿?” 替她拉开车门的正是海因里希,他一边伸手来扶陆希,一边嗤笑了一声:“当然是管家大人吩咐我来伺候小姐的。”然后放低声音,“免得你们都走了,我在城堡里为非作歹啊。” 陆希第一反应是伯顿管家知道了海因里希的真正身份,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想太多,伯顿管家应该只是觉得海因里希是法比奥的人,怕他在冯特伯爵出门的时候鼓动伯爵夫人干点什么,所以干脆把他打发出来了,反正在冯特伯爵眼皮子底下没人能搞小动作。 而且野外有那么多危险呢,到时候骑士们一个疏忽,海因里希说不定就直接回不去了,那就彻底解决了问题。 “你可要小心点了……”陆希想明白之后,难免有些幸灾乐祸。 “不用那么高兴。”海因里希冲她一咧嘴,“我要是死了,一定会拉着你。” 陆希翻他一个白眼,走下马车,向四周看了看。 柳河镇并不大,在陆希看来也就是个村子的规模罢了。镇子旁边有一条小河,现在是枯水期,小河河道看起来像柳枝一样细细又弯曲,所以才得了这个名字,而并非陆希之前所想像的,是因为河边有很多柳树。 别说没有柳树,柳河镇附近都没有多少树的,土地也贫瘠,之所以在这儿有人聚集,是因为附近有矿。 “什么矿?”陆希有些兴奋地问琳,“能去看看吗?” “是宝石矿。”琳小心地看了她一眼,“以前这里出产很好的宝石,但是这几年就没有什么好矿石了,所以矿洞也渐渐荒废……”如今的柳河镇其实早不如从前繁荣,山坡上的矿区也越来越冷清,看应该是能看的,可是没有好的宝石,伯爵小姐只怕会觉得很扫兴吧? 陆希果然有点扫兴:“已经废了?原先出产的什么宝石啊?”其实她扫兴不是因为这矿不出好的宝石了,而是因为它居然是个宝石矿。宝石这玩艺儿不当吃不当喝的,虽然能换钱,但对现在的长云领其实没多大用处。 这个琳还是知道的,因为柳河镇的这个矿曾经出过高质量的宝石:“是紫水晶。”冯特伯爵的祖父就曾经用这个矿里最优质的宝石镶嵌了一套首饰,作为先王后封后的礼物,当时先王后曾戴着其中的紫水晶项链多次出席宴会,使得长云领紫水晶名誉鹊起。 只可惜这个水晶矿很快就被挖掘得差不多了,到了如今,几乎已经没有优质的水晶洞出现,出产的水晶大都是烟灰色的下等水晶,另外还有一些褐色或红褐色的宝石,虽然质地跟水晶一样坚硬,但透明度不高,颜色也不讨人喜欢,并没有多大价值。 第54节 而且当初承接这个矿山的商人也跟着教会跑了,还带走了一批矿工,搞得整个柳河镇都萧条了下来。 “水晶矿?”陆希却是眼前一亮。水晶是什么,就是二氧化硅,就是石英啊!石英的用途可大了去了,不比宝石差啊,“咱们去看看!” “啊?”琳想不到她会提出这个要求,不由得为难,“小姐,矿洞里又冷又脏,还很危险……”而且矿山上那些矿工又粗野又肮脏,小姐怎么能跑到那些人中间去呢? “那有什么危险的,我又不往深处走。”陆希比划了一下,“你,我,还有海因里希,不就够了吗?矿山又没有野兽,去看看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有个魔鬼保护,能有啥危险的? 琳立刻反对:“这可不行。”小姐只带一个女仆一个男仆就去矿山?成何体统啊!至少也要有护卫才行啊。 陆希正想说话,一转眼忽然看见一个人,立刻高兴了,抬起手招招:“丹尼尔!” 丹尼尔下车之后就在安排骑士们轮班值守,他嘴上跟别人说着话,眼睛却一直瞄着陆希的马车,这会儿见陆希向自己招手,眼睛顿时一亮,立刻就抛下同伴,直奔陆希这边:“小姐有什么吩咐?” “我想去矿山看看,你能护送我去吗?”陆希笑眯眯地问,转念一想他可能要保护冯特伯爵,于是又补了一句,“要是你没时间,帮我安排两个人也行,我只是去转一转,花不了多少时间。” 丹尼尔不假思索:“我有时间!” 这话是真的。值夜守卫这种事,还用不着他,而且这次出来,伯顿管家也早叮嘱过他,让他保护伯爵小姐,并且暗示他多跟伯爵小姐接触一下,增进感情。 既然这样,当然是由他来陪同伯爵小姐去矿山了,哪儿能交给别人? 有丹尼尔在,那什么都方便了,他叫了一个骑士去向冯特伯爵禀报,然后就让陆希又上了马车,再点上两名骑士侍从,就直接往矿山驶去。 陆希已经坐了半天马车,尽管有书可看,现在也觉得憋闷,直接把车窗打开,趴在窗口看着道路两边的风景。 说起来也没啥风景好看。柳河镇比起青石城来差得远了,大部分都是夯土房,倒是也有几栋石头房子,大概是宝石矿最兴盛的时候建起来的,其中一栋就是他们今晚落脚的地方,但是看外表也都已经陈旧了的样子,整体都是一种缺乏生机和活力的感觉,仿佛这个镇子也已经步入了暮年,再无半点朝气。 跟房子一样,镇子上的人也是死气沉沉,偶尔有妇人在路边揪着顽皮孩子的耳朵责骂,也是没什么精力的样子,看得陆希直摇头。 “小姐——”丹尼尔策马随行,当然注意到了陆希的表情,“您别生气,他们都是没有教养的人,都是这样说话习惯了……” 陆希叹了口气:“我不是生气。你不觉得他们都过得很没希望吗?” “很没希望?”丹尼尔有点不解。 “镇子萧条成这样。”陆希往外指了指,“他们靠什么为生呢?” 丹尼尔想了想:“原先的商人跑了,矿山现在又没有好矿,这也没有办法……” “不。”陆希打断他,“没有好矿,他们没办法,可是领主必须想办法。如果只会说没有办法,却让领民自生自灭,那是领主的无能。” 伦吉尔一直跟在马车后面。刚才她正在跟丹尼尔说话,丹尼尔就扔下她跑到伯爵小姐面前去了,然后还要陪她来看什么矿山,于是她也跟了上来,反正她是骑士侍从,跟着过来也是职责所在。 但是,听听这位伯爵小姐说的是什么?领主的无能?难道她是说伯爵大人无能吗? 伦吉尔皱起眉头,等着丹尼尔怒斥陆希,可是出乎她意料之外,丹尼尔居然吭哧了两声,才有些为难似地说:“小姐,这是教会煽动他们离开长云领的,与伯爵大人无关,大人每年冬天都会给他们发粮食和盐……” 这是什么态度啊?难道不是应该斥责她胡说八道吗?伦吉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丹尼尔能说出来的话吗?在他心里,伯爵大人就像父亲一样,怎么可能容许有人诋毁! “这不够。”陆希趴在车窗上,看着一个又瘦又黑的小孩子站在路边,用好奇的目光望着马车跑过,不禁又叹了口气。那孩子头发稀疏枯黄,小胳膊小腿都瘦瘦的,却有一个看起来特别大的肚子,在薄薄的麻布衣服底下十分显眼。 这样的肚子,多半是营养不良又总吃些难以消化的东西撑出来的……陆希见过的孩子,多半都是胖嘟嘟的,小脸儿跟苹果一样,甚至还有营养过剩的小胖墩,家人要为给他们减肥而烦恼。像这样瘦得可怜的孩子,她只在新闻上讲到什么难民的时候看见过。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陆希喃喃地说。光给救济是不行的,要给他们找一条新的出路才好。 第66章 我的领地(二)、这些宝石都不好的 柳河镇的矿山不小, 毕竟也是曾经出过贡品的地方,也曾极盛一时,巨大的矿洞入口远远就能看到, 只是并没有多少矿工出入, 瞧着便格外冷清。 马车在矿山脚下停住,原本这里是关卡, 有全副武装的卫兵看守, 矿工下工时都要仔细搜身,唯恐他们藏匿了珍贵的宝石。如今这关卡上只有两个人,手边拄着根棍子,在冷风里缩着头,看见陆希一行人居然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办。 丹尼尔皱皱眉头, 翻身下马:“你们管矿的人呢?” 两个守卫彼此对看一眼, 年纪小的那个壮着胆子回答:“镇长去见伯爵大人了, 骑士大人有什么吩咐?”这肯定是伯爵大人的骑士吧,他们没资格见到伯爵大人, 能见到骑士大人也是有眼福了, 看这银光闪闪的锁子甲, 还有这把一看就非常高级的长剑,还有那辆华丽的马车,行驶在他们这碎石子路上竟然连声音都没有, 肯定是神术马车啊。在长云领,除了伯爵大人, 谁还有神术马车! 丹尼尔眉头又皱了皱, 随手指了一下这个年纪小的守卫:“你带我们去矿洞里看看。” 年纪大的那个守卫早就胆怯得说不出话来, 年纪小的这个胆子大一些, 虽然心也呯呯跳得要从喉咙里蹦出来,却连忙点了点头:“是是,就顺着这条路上去,不过,不过矿洞里有些脏……” 他话还没说完,就看见海因里希从马车里下来,然后是琳,最后两人又转身把陆希扶了出来,顿时后面的话就都噎在了喉咙里——骑士大人已经很英俊了,没想到马车里这个人更是跟王子一样,但他穿的好像是仆人的衣服,那什么样的人才能用这样的仆人啊?是,是这位小姐?天哪,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华丽的裙子,光泽如同宝石一样,花边又那么的精细,山间最精致的蛛网都比不过…… 这守卫叫石头,是个孤儿,今年也不过就十五六岁。以前矿山是本地的大商人承包,他还是个小孩,也就干干提着篮子洗洗碎矿石的活儿,而且运气也不怎么样,连一颗好的宝石都没捡到。 后来教会撤出长云领,大商人举家都跟着搬迁,还带走了一些熟练的矿工,就连原本的镇长也跟着跑了,柳河镇上一下子就空了好多。 后来镇民们推举了一位新镇长,重新又组织人挖矿,可是矿山似乎已经枯竭,宝石越来越少,矿工们也挣不到钱,渐渐的又有些人走了,人手也开始不足,所以如今关卡上的守卫已经可有可无,是矿工们轮流值守了。像石头,在关卡上当三天守卫,就得再回矿山去挖矿了。守卫不过是个摆设,反正现在宝石这么少,哪儿还有人能夹带什么东西呢? 大家都说柳河镇完了,宝石矿也完了,可是他们这些做惯矿工的人,不挖矿又能做什么呢?他们不会探矿,又不够壮实能被大商人看中带走,又或者有些人不能扔下家人,最终也只能在这矿洞里消磨一生。 可是今天伯爵大人来了!石头虽然不知道伯爵大人为什么来,但这不就有贵人来矿山了吗?说不定,说不定有希望呢? 石头不知道自己在希望什么,或许是希望贵人能给他们带来好运气,让大家找到新的宝石?尽管他也知道这不太可能,但还是在隐隐地希望着什么,所以尽管心跳得两腿都在发软,他还是扛起棍子,非常勤快地在前面带路。 如今矿工们也不像从前那样编成几队,每队都有管事和监工了,他们现在都是跟关系亲近的人搭伙,松散地分成几个小团体,想在哪个矿洞挖就在哪个矿洞挖。每个团体里有一个年长或有威望的人领个头,小事他们解决,大事就上报镇长。 但是这样一来难免出现问题,比如说矿洞内部的支撑需要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没有人愿意做。 陆希一行人走到矿洞口的时候,就听见了吵嚷声。可能因为矿洞太大,增加了回声共鸣,听起来格外的喧闹。 “你们不能走!把支架安上!” “笑话!我们就挖了这么一点,安什么支架!” “又是猫爪那伙人!”石头一听声音就知道,“他们总是偷懒,只管挖矿,不管支架,这个洞里挖几天,那个洞里挖几天,看着不好了就休工,等别人放好支架,他们又跑进去挖!” 他说着,自己已经气愤起来,连带路的事都忘了,跑进去就大声喊道:“猫爪!你们要是不安支架,以后就别再来挖矿!” 山洞里头,两伙矿工正怒目而视。都是穿得破破烂烂,但其中一伙年纪都在青壮之时,为首的脖子上挂了个风干的猫爪子,显然,这个就是石头嘴里的猫爪了。 而另一伙矿工人数虽多些,却大都是老幼,甚至还有后背都弯了的,不免就有些处在下风。但他们中为首的那个却十分健壮,连猫爪都有些忌惮他,握着手里的镐头道:“艾伯,这矿洞明天又不是你们挖,你管那么多闲事干什么。你们挖的那个矿洞,我们可从来没去过。” “不是我们挖,也是镇子上的人来挖!”艾伯大声说,“人人都像你们一样,只管挖不管支架,矿洞塌了死人怎么办?你们不放支架,那就把你们挖的矿石分出来一些给搭支架的人!” “凭什么!”猫爪蛮不讲理,“我们自己挖的矿,凭什么分给他们!谁叫他们没本事挖矿,只会搭支架!” “那你们就别去别人搭了支架的矿洞!”艾伯寸步不让,“镇长早说过,分给你们一个矿洞去挖,到时候你们放不放支架都随便!” 石头在旁边捏着拳头附和:“对!镇长早就说了,最头上那个矿洞才是你们的!” 那当然不行。不搭支架,谁知道哪天矿洞就塌下来,人都得死在里头。猫爪不敢跟艾伯硬顶,眼珠一转就冲着石头叫骂起来:“小野种,你也来这儿张嘴!”说着伸手就要给石头一巴掌。 但他手才抬起来,眼前一道影子闪过,快得他眼睛几乎都跟不上,然后就是一声极细微的咔嚓声,他的手腕骤然向旁边弯折,之后才是剧烈的疼痛袭来,让他嗷地一声惨叫起来,抱着自己的手弯下了腰。 “什么人!”他的同伙叫嚣起来,“谁敢动——” 后面的声音像被刀截断了一样,因为一把冰冷的东西已经架到他肩膀上,寒气激得脖子上汗毛都倒立起来,哪儿还敢发出半点声音? 陆希提着裙子走了进来,看着被丹尼尔用剑架在脖子上的那个矿工摇了摇头。其实丹尼尔的剑都没出鞘呢,只是连着剑鞘压了他一下而已,这人就吓得□□都湿了。 “欺软怕硬,偷奸耍滑是吧?”陆希看看这个大矿洞,“既然这样,今天让他们把所有的矿洞支架都搭好,你——”她抬手点了点艾伯,“来监工,有一个地方搭得不合格,谁搭的就打断谁一只手,左手打完有右手,两手都打断了还有腿,我看看谁嫌胳膊腿儿多了,我替他解决。” 一番话说得猫爪这伙人心惊肉跳。猫爪忍着疼:“你们是什么人!伯爵大人可是来了柳河镇了!镇长现在就去见了伯爵大人!”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陆希好笑地看着他。 “我那死鬼老爹救过镇长!”猫爪梗着脖子说。 陆希眉毛一挑:“原来因为这个就任由你偷奸耍滑?我看这个镇长也不要当了。” 这下所有的人都变了脸色,有个年纪大点的矿工直接就冲着猫爪骂了起来:“都是你连累镇长!当初镇长自己的孩子都喂不饱也要养你,没想到养出个祸害!” 猫爪也没想到陆希会说出这话,硬着头皮说:“你是谁啊?镇长是我们大伙儿推举出来的,凭什么你说不让当就不让当……” 琳大声说:“这是伯爵小姐!” 这下猫爪张开的嘴再也合不上了,其余的人也都惊得说不出话,就连石头也傻了眼。他们猜得到这些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可是也没想到会是伯爵大人的女儿啊!谁能想到伯爵小姐会来矿山这种地方呢? “伯爵小姐——”石头忽然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小姐,镇长是好人,求您不要责怪他……” 一群矿工转眼就跪了一地,连猫爪都耷拉着脑袋跪了下来。这倒有点出乎陆希意料之外,看来这位新镇长还挺得人心的。 “镇长是好人。”艾伯也是急得满脸通红,“镇上的孤儿都得过他的救济。猫爪的父亲当初在矿洞坍塌的时候为了救人没跑出来,他救的人里就有镇长,所以镇长一直把他当自己的儿子养,是他自己不学好,不关镇长的事啊!” 陆希瞥一眼蔫头蔫脑的猫爪:“你父亲死于矿难,你居然还不想搭支架,是盼着还有人死吗?你父亲要是活着,恐怕会打断你的腿!” 猫爪不敢说话了。陆希看看他扭歪着的手腕,上前一步,握起他的手腕一推一送,猫爪又是一声杀猪样嚎叫,手腕又正了过来。 “这只手不要动了。”陆希左右看了看,用琳的一块手帕做了个三角巾,把猫爪这只手吊在胸前,然后一指矿洞,“搭支架去!搭不完这只手也可以不要了。” 猫爪刚才还以为自己的手断了,现在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腕,发现除了还有些疼之外,好像安然无恙,不由得喜出望外。知道了陆希的身份,又有丹尼尔的武力震慑,他哪还敢炸刺儿,老老实实拎起工具往矿洞里走。刚才跟着他的那些矿工也被吓得不轻,苦着脸跟了上去——好几个矿洞呢,这支架扎到晚上都扎不完,早知道就别想着占这便宜,这下可好,有得累了…… 陆希又指了下艾伯:“找人去看着他们,如果支架搭得不合要求,一律重来!” 艾伯连忙点了两个有经验的老矿工去跟着监督,一面小心翼翼地看陆希的脸色:“伯爵小姐,镇长他真的是个好人……” “好人也许是真的,但他成为镇长这几年,你们镇子上的日子过得怎么样?” “这——”艾伯连忙辩解,“其实矿山好几年都不出好宝石了,之前那个商人早就想把矿山转手,只是没有找到人肯接手。这,这也怪不了镇长啊……” 陆希不置可否,只问:“挖出来的废矿石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艾伯连忙在前面领路:“都在那边的沟里呢。” 堆废矿石的地方是一条山沟,陆希走到沟边上,先看见了几个打开的水晶囊:“这不是水晶吗?”就这么扔在废矿石旁边? “这些宝石不好。”艾伯黯然,“这个颜色——这几年出的水晶大多是这样的,根本没人要。”他们挖出水晶囊的时候也都很高兴,可是切开来就大多是失望。 “镇长想过把这些宝石雕成杯子什么的,但是会雕的人太少了,而且即使雕成了,夫人小姐们也不喜欢,只有些商人老爷们会买,但价钱也不高。”石头连忙在旁边补充,试图向伯爵小姐证明镇长是努力想过办法的。他实在没想到这位看上去高贵文雅的小姐居然这么厉害,张嘴就是要砍人的胳膊什么的,即使心里觉得猫爪可恶,也不免有些害怕,这会儿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有些打颤。 陆希瞥了他一眼,心想镇长倒是很受这些矿工的爱戴。不过这会儿也顾不上这些,她已经被这几个水晶囊吸引住了:“这样的宝石还不好?” 这几个水晶囊里的水晶簇都是烟灰色或烟黄色,偶有更深一些的黄褐色,正是在地球上被叫做“烟水晶”的品种。而且这些晶簇虽然不是很大,质量却十分好,天然水晶中常见的杂质或裂纹,这些晶簇中几乎没有,即使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也能看出透明度很高。 这要是放在她那个时候,是极上品的水晶了吧?而且烟水晶这个颜色,有很多人都觉得十分雅致,极富吸引力呢!结果到了这里,居然只能当废矿? “宝石商人最喜欢紫色、粉色和金黄色的水晶。”艾伯心里暗暗叹气,伯爵小姐果然是不懂的,“白色的也很好。这种颜色——只有治丧珠宝才会用一点,平常哪里有夫人小姐们肯要呢……”而且做治丧珠宝的话,这个颜色又不够深了,简直是高不成低不就。只有雕刻成杯子有点销路,然而晶簇太小的话,做杯子也不够。 扔在这儿的这些水晶囊里,大个的晶体都已经被取走了,只剩下这些不大的晶簇,什么都做不成,让人看着闹心。 陆希简直无话可说,想了想指着水晶囊:“有多少这样的水晶,都给我收起来。”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您要这些?”艾伯一脸不解。 “对。”陆希很干脆地说,“我会付钱的。” 跟过来的几个矿工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艾伯也是又惊又喜,但他生怕回头有人说他们欺骗伯爵小姐,于是又小心地重复了一遍:“可是这些,没有宝石商人肯要的。” 陆希点了点头:“我听明白了。放心吧,我就是要这些。值多少钱,回头我会跟你们的镇长谈。” 这下矿工们才大喜起来。哪怕给得不多,这里的水晶囊有很多呢,也能值一笔钱。眼看就要到冬天了,家家户户都缺粮缺盐缺衣服,能多赚一点儿钱也是好的啊。 矿工们立刻行动起来,自觉地把水晶囊往山下搬。丹尼尔皱着眉头让一个骑士侍从回去调车来拉,一面小声对陆希说:“小姐,您要这些东西做什么啊?”就算是想要点水晶做成首饰或别的什么,也用不了这么多啊…… 第55节 “我盖间水晶屋子怎么样?”陆希跟他开了个玩笑,眼看丹尼尔的脸色那叫一个精彩,不由得笑了起来,也不跟他解释,就往沟边走去。 沟里全是没有水晶囊的废石,几乎要把一整条山沟都填平,其中有许多呈灰白色,还有褐色或褐红色存于其中,陆希弯腰伸手捞了一块,仔细看了又看,不禁长叹一声:“浪费啊!”这都是质量很好的石英石啊,就这么当废物垃圾一样扔在这儿,石英石都要哭的! “什么浪费?”琳一直紧紧跟着陆希,看见她伸手去捡石头恨不得能拦下,这会儿又误会了,“您不想买那些褐水晶了?”又觉得浪费了? 陆希把石头扔回沟里,拍拍手对着可怜的女仆扔了个炸弹:“我不但要买那些水晶,连这条沟里的石头,我也要买下来。” “什么?”琳险些摔到沟里去,“您,您说什么?”还要买这些废石头?天啊,伯爵大人会怎么说啊?等回去了,伯顿管家又会怎么说啊,一定会觉得她这个女仆根本没用,竟然都不能阻止小姐做糊涂事的吧? 陆希冲她一笑:“放心吧,回头你就会知道,这些东西可不是废物。” 第67章 我的领地(三)、点石成金就是这个样子吗? 去的时候一辆马车, 回来的时候搬了两车的水晶囊,琳简直愁死了。 陆希看着都好笑:“你愁什么啊?难道还会有人怪你吗?就算要怪,伯顿管家现在又不在这里。” 琳简直不知道伯爵小姐是怎么还能笑出来的, 还拿她打趣呢。这一堆劣质的水晶弄回去, 到底有什么用啊? “这可不是劣质水晶。”陆希马车里就有一个小的水晶囊,比西瓜大一些, 是她让海因里希搬上来的。这个囊里的水晶簇基本就是一个指节长短, 颜色灰褐,瞧着不起眼,可是若对着光线看就能发现,这些短短的水晶簇透光性极好,如果打磨成珠子会更漂亮。 “可是这个颜色——”琳急死了,“谁会戴它啊?”颜色才是宝石最重要的东西啊, 不好看的宝石, 就算再透明又怎么样呢? 陆希不禁长叹:“你们这审美啊……”就知道金灿灿好看吗?可怜这么雅致神秘范儿的烟水晶, 就要被糟塌了啊。 琳不是很懂审美是个什么意思,但她知道什么重要:“小姐, 您每月的零花钱是有数的。”要是为这些东西花光了, 那可就别想买别的了。 然而陆希的反应跟她想的截然不同:“我还有零花钱呢?”哎哟, 她还以为她只有份例供应,没想到还有点儿活钱? 琳这个时候简直有点后悔来做贴身女仆了,感觉这日子没法过了——伯爵小姐不肯穿胸衣, 天天挖粪坑,把精盐拿来给奴隶洗伤口, 还因为可怜那些矿工, 随便花钱买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可怜她这个贴身女仆, 很想兢兢业业的劝阻不知在想什么的主人, 却总是鸡同鸭讲…… “要等您去王都交际的时候才会有……”琳无力地说,“可您要是这么花钱……”很可能还没等到明年社交际,就先把钱都花光了。 陆希摸摸女仆的头。别看琳算是“年长”的女仆,其实也不过才二十岁出头,放在她那个空间里,正经是可以叫一声“妹妹”的。所以陆希摸起头来毫无负担:“放心,我给的价钱并不高,毕竟这些还是要加工的。” “加工?”琳顾不上被还有几分稚气的伯爵小姐摸头,连忙问,“怎么加工?”可不要是雕刻成什么饰物之类,毕竟再怎么做,这颜色还是不行啊。 “嗯,雕刻当然也需要……”陆希回忆了一下伯爵夫人戴过的那些首饰,以及她自己梳妆台上的那些饰物——光明大陆对于珠宝的加工基本都还是抛光磨圆,所以珍珠才非常受欢迎,因为高质量的珍珠本身就已经成形且有光泽,相比需要加工的宝石可方便多了。 但是,如果放到陆希那个世界,宝石却大部分都会采取刻面的切磨方法,这才能让光线在宝石内部多次反射和折射,呈现更好的光泽。 当然,陆希不懂宝石切磨,更不会计算刻面的角度什么的。其实她一向都是个穷人,对珠宝的认识基本来源于一些科普书籍,还有继父的女儿。不过知识有限没关系,能派上用场就行。 “等回去你就知道了。”陆希又摸了摸琳的头发,嘿嘿一笑,“到时候可别惊掉下巴。” 坐在马车一角的海因里希翻了个白眼,一脸不相信的模样。琳很想斥责他无礼,但她自己心里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因此到了嘴边的话硬是说不出来,只在心里暗搓搓地想:等回去,伯爵大人大概早就在等着了,您还是先想想怎么应付伯爵大人吧。 陆希其实也料到冯特伯爵会在住的地方等着她呢。刚才她一说付钱,连丹尼尔的表情都有点无法接受的样子,跟来的两个骑士侍从的脸色也不好,尤其是那位女骑士侍从,陆希记得她是跟着毕维尔的商队回来的,名字好像是叫伦吉尔的,干脆把脸都拉长了,而且还主动要求回来叫马车——陆希猜,她肯定是抢先去给冯特伯爵报信了。 估计是为了面子,冯特伯爵没有直接驳回她购买水晶的主意,但这会儿肯定在等着她的解释呢。 冯特伯爵一行人下榻的地方就是原来那个承包矿山的珠宝商人的住处,他跑了之后这房子没人住,冯特伯爵自然不客气地就占下了,毕竟这是整个柳河镇最好的房子,领主大人不住这里,难道要住次等的旅店吗? 房子里能带走的东西当然都被商人带走了,甚至连神术阵镶嵌的魔晶都抠下来打包装箱了,但什么壁炉啊之类的设施是带不走的,所以陆希一进大厅,就看见冯特伯爵坐在壁炉旁边不知想什么,脚边还放着一个水晶囊,显然是在等她。 那位女骑士侍从也是很行,告状还不忘带上实证,陆希也是很服气了。那个水晶囊里的水晶簇很杂乱,颜色也是深浅不一,真是个好证据呢。 “回来了?”冯特伯爵看一眼陆希,又看一眼海因里希怀里抱着的那个水晶囊,最后把目光投向门外——奴隶们正在卸下车上的水晶,整整两大车! “嗯。今天发现了好东西。”陆希只当没看见冯特伯爵嘴角微微抽动的那一下,示意海因里希把他抱的那个水晶囊递给冯特伯爵看,“您看,多纯净的水晶。” 冯特伯爵根本没看那个水晶囊:“丹尼尔没有告诉你,这种颜色的水晶没有人要吗?” “他说了。”陆希笑笑,“你别着急啊。琳,去看看厨房是不是在做面包,给我拿几个生面包来。” 冯特伯爵出行可是带着厨娘的,这会儿果然已经在厨房揉好面团,准备烤面包了——毕竟即使是白面包,冷了之后也口感不佳,别人吃吃也就罢了,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可不能吃冷面包啊。 这个时候伯爵小姐来要生面团,厨娘也是莫名其妙,但既然是伯爵小姐要,自然是给了,无非自己再做几个面包就是。 然而没一会儿,刚才的女仆又回来了,把面团又递还给她,让她放进面包炉里去烤,还特别叮嘱这几个面包不可以给别人,烤出来之后就送去给伯爵大人。 厨娘完全不解其意——面团应该是被重新揉过,形状扁扁的,还在上头特意做了记号——不就是个面包么?莫非刚才拿过去,是往里头加了什么特殊的香料之类? 厨娘凑近嗅了一下,没闻到有什么特殊气味,倒是觉得这几个面团沉重了不少,绝对是加了东西的!难怪女仆指定这几个面包不许给别人呢。 既然如此,厨娘自然格外上心,把这一炉面包烤得金黄油亮,这才小心翼翼取出来,将做了记号的面包完整地放在盘里,跟晚餐一起送了上去。 餐厅里只有四个人:冯特伯爵、陆希、丹尼尔,以及一个负责端菜倒酒的琳,其余人都被关在了门外。 送上桌的肉排没人管,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几个扁面包上,那里头塞着之前从水晶囊里敲下来的水晶簇,颜色有深有浅。 陆希其实也是第一次干这个:“打开看看吧。” 丹尼尔直接上手,掰开了一个面包,零散的水晶簇从面包里落下来,在银盘里发出清脆的声音,引来了琳压抑不住的轻呼:“这是——” 盘子里的水晶已经从灰褐色变成了金黄色,虽不够匀净,却是真真切切的改头换面,判若两人——呃,判若两晶。 连冯特伯爵都不禁动容:“这是怎么回事?把其它的也都打开!” 丹尼尔不怕烫,立刻把几个面包全部掰开,发现里面嵌着的水晶无一例外全都变了颜色,原先深灰或褐色的,变成了金棕色,原先颜色略淡的,有些变成了浅黄色,有些甚至变成了正宗的金黄色,看起来晶莹剔透,金光灿灿。 “这样的宝石能卖得出去吗?”陆希明知故问。 冯特伯爵没有说话,琳却脱口而出:“夫人有一条这样的项链,十分喜欢。” 伯爵夫人都喜欢,那毫无疑问也会有很多人愿意花钱来买这种颜色的水晶。 琳钦佩地看着陆希——搬回来那么多水晶囊呢,而且那个矿以后还会出水晶,如果所有的水晶都能变成这个颜色,那这个矿得多值钱啊! “卖得太多也就不值钱了。”陆希拉过餐盘,把肉排切成小块,“但眼下需要用钱的地方多——这些水晶送去王都,还能卖点钱吧?” 这何止是“卖点钱”呢?丹尼尔看着手里的水晶,用力捏了捏,还是那么坚硬晶莹,并不是幻觉:“这是——炼金术吗?”炼金术的最高追求“点石成金”,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陆希思考了一下:“确实可以算是炼金术的一种。所以说,炼金术不需要神术,甚至还可以取代神术。” 丹尼尔嘴唇微动,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水晶簇是他从水晶囊里敲下来的,然后由琳放进面团里,而面团是厨娘做的,也是厨娘把它放进炉子里烤出来的,从头到尾,绝对没有什么神术的参与! 如果说上一次在村子在做那个炼金药丸,他还有所怀疑,那么这次,陆希从头到尾袖手旁观,只动了动嘴指挥,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怀疑她的话。 所以,炼金术可以取代神术,也是真的?丹尼尔想到那神奇的,把肚子里的虫子打下来的药丸;还有治好了咳嗽病和伤口邪毒的柳树皮水。所以,这真的不是女巫的魔药,而是能够代替圣水的东西? 冯特伯爵沉默地看着那些水晶,半晌才抬眼看了丹尼尔一眼:“这些水晶都运回城堡去。这件事不允许任何人知道。” 琳连忙低下头表示遵命。丹尼尔应了一声,又提议:“那些矿洞,还有矿工,需不需要……” 陆希被吓了一跳:“矿工怎么了?”难道还要杀人灭口?不至于吧? 冯特伯爵看着她:“他们都知道你买下的水晶是什么样子,如果传出去呢?” “传出去又怎么样呢?”陆希思索了一下,“炼金水晶,这个名头不好吗?” 要是放在她那个时候,这种加热染色的水晶肯定要被鄙视不如“天然水晶”,但光明大陆对炼金物品如此尊崇,经过炼金处理的宝石身价应该是不减反增的吧? “炼金水晶……”冯特伯爵叹了口气,“你以为每个人都会接受你的说法,认为这是炼金术而不是巫术吗?” 这下倒把陆希问住了,半晌才说:“那就麻烦了,我还准备开炼金工厂呢。”那一大堆的石英矿石,她还准备指望那个挣大钱呢! “炼金——”冯特伯爵琢磨了一下,“工厂?”为什么不是工坊? “哦,因为以后会开得比所有的工坊都大吧……”陆希随口敷衍,其实她是觉得工坊听起来很小手工业,还是工厂更气派。不过想想以长云领现在的条件,也就是个手工业工坊了,自动化工厂那都是做梦呢。 冯特伯爵瞪着这个捡回来的女儿,表情终于有些失去了控制:“你还想开多大的工坊?”这个矿山里的水晶囊够吗? “不是水晶。”陆希干咳了一声,“我还把那些挖出来的废矿石都买下来了。”当然,只是口头说买,还没讲价钱呢。 琳刚刚还为水晶的神奇变化而欣喜,这会儿想起那一山沟的废矿石,顿时又想缩起脖子,压根不敢去看冯特伯爵的表情。 冯特伯爵只觉得太阳穴又有点突突跳了:“那些废矿石?那能有什么用!” 陆希想了想,看看盘子:“一时半时的也讲不清楚,要不然我们先吃饭吧。”不然肉排都要冷了,这玩艺儿一冷可有点咬不动呢。 冯特伯爵闭了闭眼睛,很想掀了桌子。 陆希眼看他脚下的影子蠢蠢欲动,只好叹了口气:“您说,如果在我们领地里有觉醒神恩的人呢?” 丹尼尔没反应过来:“有吗?” 陆希咳嗽了一声:“没……有吗?” 丹尼尔一脸茫然,冯特伯爵的脸色却变了变,半晌才说:“你胆子倒大。” 他这么一说,丹尼尔也猛然反应了过来:“露西小姐!”伯爵小姐的意思,是要伪装神恩吗?这,这可是渎神啊! “不是我想渎神啊。”陆希把手一摊,“我是怕别人给咱们长云领扣上使用巫术的帽子,自保而已。”当她想伪装神恩吗?伪装了神恩,影响她的信仰值啊! 丹尼尔有些无法接受:“可这不行……”伪装神恩,假借神的名义,这是对神的不敬! “可是,是教会先说谎的。”陆希无辜地说,“炼金术明明不需要神恩,可是他们却不肯承认这一点,其目的不过是因为他们掌握着觉醒神恩的方法,所以才拼命夸大神恩的作用。这是利用神来为自己谋利,神理应先惩罚他们的不敬才是。”而不是允许教会以祈福术与治疗术来辖制领主们,却用虫灾来“神罚”长云领的无辜民众。 当然,假如真的有神的话,陆希觉得从利益上来说,祂应该也会允许教会的做法的,毕竟教会这样做也抬高了祂的身价嘛。但是这样一来,祂就跟自私的凡人也没什么两样,配不上教会所宣扬的那个公正平等、仁慈博爱的神明了。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现在光明大陆上所信仰的那个“神”,都是不存在的。 但是后面这些话陆希现在还不敢说,连海因里希一个魔鬼都相信有神,冯特伯爵和丹尼尔这样有了神恩的骑士就更会笃信了,现在要是跟他们讲无神论,或者抨击神明,都太过激进,不大明智啊。 “当然,我其实也不想欺骗的。”陆希见丹尼尔无话可说,于是见好就收,“我的意思是我们能不能对外不提神恩的事儿?万一真的有人质疑,那就——”她忽然灵机一动,“哎——其实我们也不是没有觉醒神恩的人啊!”眼前的冯特伯爵和丹尼尔不就是嘛,还有个在边陲镇的约翰,这不都是有神恩的? 丹尼尔从来没想过还能这么干:“可我是骑士……”没听说过骑士去炼金的…… “也没人说骑士不能炼金啊。”陆希理直气壮。当然了,对内还是要宣传炼金不需要神术的,这可事关她的信仰值! “就这样吧。”冯特伯爵倒是很快就下了决定,“如果有人质疑,就说我对炼金术有了兴趣。” 陆希对他竖了下大拇指——重伤骑士无法再临战场,心灰意冷沉迷炼金之术,这真是个合理的好人设呢。 “用餐吧。”冯特伯爵拿起刀叉,“有什么话,一会儿用餐之后再说。”他说着,深深看了陆希一眼,毫不掩饰地表明其实是他很有话跟陆希说。 第68章 我的领地(四)、看来你真的觉得,炼金术可以取代神术 这顿饭大概只有陆希吃得香, 闹得冯特伯爵在用餐过程中不时地看她,大概是诧异她居然还吃得下。 然而陆希也没办法。厨娘用的是柳河镇特产的一种野鸡,肉质比普通野鸡更肥嫩, 其实也是一种低级魔兽, 嘴特别坚硬,可以啄食石头。大概是因为啄食的是含二氧化硅的石英石, 有些野鸡会在胃内形成晶莹的小水晶珠子, 就像产珍珠的珠母似的,因此被叫做铁嘴珍珠鸡。 早年间这种珍珠鸡的胃里大部分都是成色颇好的紫水晶,因此还有人专门捕捉这种鸡,胃里掏出的水晶珠子可以卖给珠宝商人,鸡肉还能吃。甚至还有人收活鸡去饲养,希望它们吃下那些劣质的水晶, 再产出高质量的水晶珠。 不过随着水晶矿不再出产紫水晶, 这门生意也不行了。如今的铁嘴珍珠鸡基本只做为食物, 胃里那些褐色的小珠子则是给当地的孩子们当成了小玩具,若有白色或乳白色的, 也有女人收起来做件饰品。 陆希听说了之后也颇觉有趣, 与她那个世界的牛黄狗宝不同, 珍珠鸡这个竟然是把吞进去的二氧化硅晶体进行了再加工,简直好比生物机器人嘛,就是不知道工作原理是什么, 是染色,还是填充, 又或者是晶体结构重建?要是后者, 那可就太厉害太珍贵了。 不过在没搞清楚原理之前, 不妨碍她吃鸡肉, 反正铁嘴珍珠鸡数量并不算少,不怕吃濒危。 第56节 心满意足地吃下两块鸡排一份沙拉,补充了今天在矿山爬上爬下消耗的体力,陆希才推开盘子,准备接受冯特伯爵的教育——嗯,可能还有盘问。 不出她意料之外,把丹尼尔和琳都派去守门之后,冯特伯爵第一句话就是:“你到底是谁?” 终于开始怀疑她不是露西了吗? 这个问题也挺难回答的,主要是陆希实在有点可怜原身:作为一个没有选择权的孩子,她懵懵懂懂地出生,就被安排了这样的命运。假如露西能一辈子安稳地在农庄上生活下去,那倒也还好,可惜农庄又偏偏遇到了蝗灾。 陆希不了解芭芭拉,也不好说她生下露西是因为想要这个孩子,还是只想要个工具。她也不能全怪露西的养母,因为人家本来也就是拿钱养人,没钱了养不起就丢弃,心有些狠是真的,但归根结底首先要怪父母不但不养,甚至也不过问。 其实陆希很想明白地告诉冯特伯爵,你女儿已经死了,但这样做对她实在不利,而且冯特伯爵如果知道露西死了,真的就会难过后悔吗? “您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陆希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对露西有些抱歉——将来吧,等她攒够了十万信仰值可以回去的时候,假如冯特伯爵还活着,她一定会明白地告诉他,他的亲生女儿、唯一的亲骨肉,早就已经死了。 冯特伯爵盯着陆希仔细打量:“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懂这些的?”本来他想说的不是这个,但话到嘴边,想起那枚玫瑰胸针上开放的宝石玫瑰,又放弃了质疑她血脉的真实性——玫瑰胸针是作不得假的。 “那您想得到一个怎样的答案呢?”陆希当然不能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您想听我说我是先知,还是打算把我当成女巫呢?” 陆希叹口气:“我以为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谈过好几次了。难道不是对长云领有利最重要吗?” 冯特伯爵沉声说:“对长云领有利当然最重要,但那也必须是真正的益处,而不是魔鬼带来的虚假的繁荣。” “您又错了。”陆希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魔鬼带来的虚假的繁荣?您见过几个真正的魔鬼?哪个魔鬼给人类带来过繁荣?这一切不过都是教会的宣传罢了。我实在不懂,您明明知道教会是骗子,为什么还要用骗子的标准来衡量一切?” 冯特伯爵不为所动:“教会有些话是欺骗,可魔鬼是真实存在的。” “我不否认魔鬼真实存在啊。”陆希暗想这幢房子里就有一个呢,“可是魔鬼真实存在,就等于女巫是魔鬼的爪牙吗?就等于女巫会害人吗?就等于女巫带来的繁荣是虚假的吗?”她把双手一摊,“这些,您能证实吗?还是说您宁愿相信教会,而不要长云领的发展?” 冯特伯爵皱起了眉头,半晌才说:“我只是想要个答案。” 这话其实已经是让步了,但陆希还是没法给他答案:“答案应该由您自己去看。即使我现在对您说,我是神的先知,您就一定相信吗?您这么患得患失,是打算隔几天就问我一次吗?不如您说说,您想要个什么样的答案?” 冯特伯爵答不上来。他曾经想过即使陆希是女巫也不要紧,只要能给长云领带来好处,甚至只要她乖乖做个工具人,不让长云领落入教会之手就行。 可是现在,看到陆希把不值钱的暗色水晶变成珍贵的金黄水晶,他又觉得有些恐惧——是的,尽管自己并不承认,但冯特伯爵确实是有些恐惧——点石成金,这样的事情太过美好也太过轻易,反而让他觉得,这很像是魔鬼的许诺,看起来花团锦簇,实则包含着阴谋和算计。 “原来您是这样想的……”陆希不禁笑了。冯特伯爵倒是很有意思,他不是因为无法理解就把这一切当成巫术,而是因为觉得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太轻易到手的就有猫腻。 应该说这个想法很好。如果人人都能这么想,骗子就没有市场了。 “但我并不是点石成金。”陆希指了指还放在壁炉边的两个水晶囊,“首先这些水晶也是矿工们辛苦挖出来的,如果没有他们的劳动,没有这些质地上佳的水晶,我也不能凭空变出来什么金色水晶。实话对您说,那不过就是给水晶染了个色而已。” “染色?”冯特伯爵万没想到答案这么接地气儿,不由得怔住了,“水晶也能染色?” “能。”陆希肯定地说,“能染色,能改色,而且无须神恩,不是巫术。” 冯特伯爵喃喃地说:“那,那些废矿石难道也能……”一山沟的废矿石都能变成这样的水晶吗? “那不能用这种方法。”陆希连忙否认,“那个过程就比较麻烦。但同样的,不需要神恩或魔力。我打算招募人手,在这里开工坊……” 冯特伯爵打断她:“也能变成水晶?”说不能用这种方法,就是还有别的方法了?哪怕过程麻烦,只要能把废矿石变成宝石,那也划算啊! “并不是变成这种水晶。”陆希想的当然是玻璃,但又没法解释,她想了想,只能说,“如果这次去找盐有收获,那么可以用这些废矿石,给您的城堡全镶上像水精窗那样的窗户——当然,是没有额外防御的,只能透光透亮,不能防人防兽。” 其实如果能做出防弹玻璃来,也能防防低级魔兽,但这话陆希不能说,因为她并不知道怎么做防弹玻璃。 当初周赫看的那些东西,她就是再努力也不可能都跟着看完啊。当然现在就有点后悔——要是当时把陪周赫的时间再挪出来点多好啊!她陪周赫,周赫跑了;她要是看书,现在这些知识都用得上呢! 冯特伯爵当然不知道陆希在后悔,因为他已经被惊住了:“像水精窗那样的窗户?”那不还是水晶吗?那窗户本来就是以水晶为材料,经过炼制和纹刻神术阵而制成的啊。现在没有防御能力,不就是不需要纹刻神术阵,只用水晶切磨吗? “不是一种东西……”陆希也很难解释,“虽然可能看起来很像水晶,但其实是不一样的东西,没有水晶坚硬吧。哎,现在说也没用,等做出来您就知道了。” 冯特伯爵想起陆希说的话:“用盐?”盐能做出水晶?精盐虽然贵,但也比不上那么大的一片水晶窗啊,这这,这不也等于点石成金了吗? “哎,也不是盐。”陆希解释得头疼,“天然的盐里总有些别的东西,虽然同样是白色的,但更像面粉,而不是盐那样的细小晶粒。而且溶化在水中,比盐水要烧手……” 冯特伯爵脱口而出:“魔盐?”教会曾经说过,这是盐中被魔鬼之力污染的部分,不像盐能够调味,反而对人有害,所以必须用神术净化之后才是合格的精盐。这就是海水和地下的盐泉为什么不能直接食用的原因。 陆希对教会这操作也是一个服气——合着盐里有杂质,也能扣魔鬼头上?让人想不竖大拇指都不行呢。 “这不是什么被魔力污染的盐,它是另一种东西,叫做碱,是非常有用的东西。”三酸两碱,那可是工业的基础。 “所以,把它从盐里分离出来,也并不需要神术。”陆希决定学习教会,时刻不忘宣传科学,反对迷信,“如果我们这次能找到盐泉,您就知道了。”啊,但愿能找到吧,盐、碱,这都是她计划里非常需要的东西,只要找到了,她的致富计划分分钟就可以开展了啊! 冯特伯爵看着她,半晌才说:“看来你真的觉得,炼金术可以取代神术。” 陆希扬起眉毛:“我一直都是这样说的啊。”她都强调多少遍了,怎么冯特伯爵还当她在说胡话吗? “其实从前也有人这样说过——炼金术不需要神恩。”冯特伯爵轻声说,“那个人叫格里菲斯·康卡尔,虽然只是个小贵族,从来没有去过教会学校,却在十四岁的时候自己觉醒了神恩。” 但是格里菲斯的神恩,既不能治疗也不能祈福,亦不是斗气,对于对抗魔兽和魔鬼没有半点用处,所以他进入教会之后,就渐渐被人当成了废物。 从天才变成废物,格里菲斯根本无法忍受,所以他后来索性离开教会,进入了某王室的炼金协会。 他在炼金协会内部确实如鱼得水,并且创出了好几个炼金配方,尤其是用来治疗的药水。 “用来治疗的?”陆希一听这话就来了兴趣:“什么样的药水?” “药剂‘暴风雪’。”冯特伯爵难得今晚说这么多话,“据说主要原料是生长在冰天雪地中的尸鬼花。这种花生长在活活冻死的人的尸骨上,至少要吸收掉十几个冻死者的尸骨,才能开一朵花。‘暴风雪’服下之后,人会僵直冰冷如同被冻死一般,但一天之后就会渐渐恢复,其体内的邪毒也会被完全清除。” 这药水听起来也太小题大做了吧?陆希不禁皱眉,一个伤口感染,至于来个冷冻吗? “这当然是在邪毒侵入太深的情况下。”冯特伯爵淡淡地说,“如果是刚刚受伤,只要用药水涂到伤口上就行,伤口附近的皮肉会失去知觉,但几小时后就会好转恢复。” 这疗效倒是不错,陆希挺感兴趣:“不过,尸鬼花应该很少见吧?”十几个冻死的人才能养开一朵花,这原料太珍贵也用不起啊。而且一朵花能配多少药水呢? “一朵花,可以救一个人。”冯特伯爵淡淡地说,“能生长尸鬼花的高岭雪山曾属于一位侯爵,这个配方出来之后,他就大量种植尸鬼花,来配制药剂——” “等一下!”陆希忽然觉得有点发毛,“大量种植?怎么种植?”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眼,陆希突然就明白了,顿时一阵毛骨悚然:“用人?”把人扔进雪地里冻死,然后用来当花肥? “那时候魔兽还在肆虐——”冯特伯爵显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奴隶和罪犯有的是。但是教会的圣水可不是随便给的,有了‘暴风雪’,可以抵得上大主教级别的圣水。” 陆希张了张嘴,许多话都涌到了舌尖上,却又被她咽了回去,最终只是问:“现在这种药剂还在用?”有些话说出来也没用,你要问冯特伯爵,为了杀魔兽牺牲无辜的奴隶合不合适,那答案用膝盖想都知道是什么。 不过,这么效果超强的药剂都有了,不是应该很好地制约教会了吗? “最初的确是这样,有人被魔兽咬伤或抓伤之后,用药水涂在伤口上就能祛除邪毒。而用奴隶做的试验,即使邪毒已经深入骨髓,服下药水之后也能恢复,只是如果身体太过虚弱,苏醒之后也可能死去。但是对骑士来说,这不算什么问题。”骑士身体健壮,恢复能力也远超常人,即使药力凶猛一些也无妨。 “可是真正使用的时候出了毛病?”陆希试探地问。但是她想不出来是有什么问题,明明之前的临床实验不是都通过了吗? 冯特伯爵点头:“第一个使用的就是那位侯爵本人。他在战斗中被魔兽群包围,随行的骑士大都战死,他在三天之后才回到自己的城堡,当时身中黄金比蒙的毒液,人已经不行了。” 黄金比蒙是一种长得像鳄鱼样的高级魔兽,陆希听了描述之后就觉得好像魔化的科摩多巨蜥,唾液带着巨毒,喷出的恶臭气息能直接薰死人。而且这东西速度可比科摩多巨蜥更快,连半鳞马都跑不过它。 那位侯爵也是个狠人,硬生生把一只黄金比蒙的脖子扭断,自己也毒入骨髓,好歹被仅存的两名骑士拖回了城堡。 这个时候“暴风雪”药剂自然立刻就用上了,侯爵服下之后,整个人都变成了一具冰雕,足足过了五天才醒过来。 陆希忍不住问:“那还有什么问题?”这不是醒了吗?这药简直好得不行啊!神药啊! 冯特伯爵淡淡地说:“人是醒了,但也废了。他的斗气没了,从天骑士直接变回了普通人。” 这么大的后遗症?陆希皱起眉头:“是不是因为黄金比蒙的毒液?” “不是。”冯特伯爵摇头,“被黄金比蒙咬伤的人不少,但使用圣水或被神职人员治疗的,都没有问题。” “所以就认为是‘暴风雪’的问题?”陆希摇头,“这也不一定吧?每个人体质不同,而且中毒程度也不同呢,会不会是因为侯爵中毒太深呢?” 这倒是问倒了冯特伯爵,犹豫了一下才说:“教会认为,这是因为用来炼制的尸鬼花没有经过神术净化的原因,是其中未曾净化的魔力害得侯爵失去了斗气。”他看到这些记载的时候,也觉得教会说得是对的,但现在被陆希这么一问,忽然又觉得没那么肯定了。 陆希倒是立刻明白了:“所以教会用这个来反驳‘炼金术不需要神恩’的说法?可之前不也有人用过‘暴风雪’吗?” “但之前的人用得都少。”冯特伯爵解释,“只是涂在伤口上,少量使用,其实也失去了体内的一部分神力,但因为损失得少,所以没有发现。” “那之后还有人这样用过‘暴风雪’吗?”一个孤例不能下结论啊。 冯特伯爵摇头:“再也没有人敢用了。格里菲斯也被侯爵从自己的领地里赶了出去。” 尸鬼花本来就很稀少,侯爵本人不支持,那“暴风雪”药剂就连原材料都不足,自然也就没法炼制。这之后,即使有人想使用,也无药可用,大家仍旧回归了圣水的怀抱,确认了在治疗方面,圣光NO1,无可替代! 第69章 我的领地(五)、暴风雪药剂 关于“炼金术是否需要神恩”的问题, 在陆希看来,光明大陆与她的世界所差异的,就在于这里的炼金术使用了魔植和魔兽, 也就是说, 它有了魔力的加入。 对于魔力的问题,陆希也思考过, 虽然还搞不懂它是怎么来的, 但至少对于魔植,她已经初步认为,魔力在魔植体内,也是以物质的方式存在的。这跟魔兽体内的魔力主要以能量形式存在于晶核中还有些不同,其实是更容易理解和研究的。毕竟对她来说,只要是物质, 就是可观察可分析的, 而不像能量这玩艺儿, 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 既然魔植里的魔力是以物质方式存在的,那么所谓的净化就可以理解为消除了一部分在药剂中不但无用, 还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但是消除的这部分物质究竟是不是魔力, 那可就不好说了。 甚至陆希有个大胆的猜测,那是在听说了翠绿之心药剂之后生起的,只不过她没跟金妮提——她猜想, 翠绿之心药剂中起作用的,很可能就是月亮藤中的那部分“魔力”。 而如果魔力能够让人们提高神恩觉醒的几率——所谓的提高天赋也无非就是更容易觉醒神恩而已——那就能够证明, 魔力和神恩, 本来就是同出一源。 这想法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 而且肯定会被教会打成异端, 所以陆希也就是想了想,就暂时给压下去了,毕竟她现在也没法去验证。 但是今天冯特伯爵提到的这个“暴风雪”药剂,又把陆希这个想法勾上来了——那位侯爵之所以在醒来之后失去斗气,会不会因为这个药剂把他体内的斗气与黄金比蒙注入的毒液当成了一种东西? 斗气即神恩。而黄金比蒙的毒液则是魔化而来,或许就是以物质表现出来的魔力。而药剂把这两种东西全部给消除了,就像化疗既杀癌细胞又杀好细胞一样,因为这两种细胞其实皆来自人体,系出同源,所以不够靶向的药物就难以分辨? 这岂不是又从另一个方面证明,魔力和神力,很有可能就是同一种东西? 陆希忍不住观察了一下冯特伯爵的表情——他有没有产生类似的想法呢?她觉得有可能。 自从她来了长云领,冯特伯爵的态度很有些反复无常,比如一边放手让她搞堆肥之类的事,一边又忍不住追问她的身份;又比如对于她所说 “炼金术不需要神恩”格外上心,并没有斥责她是异端邪说,可又不停地拿反例来驳斥她。 从这里头,陆希感觉到一种很矛盾的情绪。很难说得清这是向往还是恐惧,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想想这也正常,毕竟冯特伯爵自己就是拥有神恩的人,尽管厌恶教会,可他还是把自己放在光明一边的。可如果有一天证明光明与黑暗原是一体,他与魔鬼并没什么区别,岂不是把他的信仰都给摧毁了吗? 不过冯特伯爵这种情况,对陆希当然是有利的,所以陆希打算揣着明白装糊涂,该搞什么搞什么,让冯特伯爵自己面对事实,慢慢消化吧。 冯特伯爵说完“暴风雪”药剂的事儿,也在等着陆希的回答,没想到她半天不吭声,只拿眼睛看他。两人大眼对小眼地看了一会儿,冯特伯爵有些忍不住了:“你怎么看?” “啊?”陆希眨眨眼睛,“我没见过这种药剂啊。以后如果有机会能弄到尸鬼花的话……”后面她不敢说了,怕冯特伯爵也拿奴隶去培育这种魔植,毕竟长云领这个地方,听说冬天也是十分冷的。 这个回答让冯特伯爵有些失望,却又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到底还是补了一句:“现在你知道,炼金术里不可能完全不需要神恩了?” “这个可不一定。”陆希摇摇头,“那位侯爵失去斗气可能有其它原因,与炼金过程中是否加入神恩未必有关系。”很可能是用药过量了,所以在中和了黄金比蒙的毒液之后,剩下的药力就把倒霉的侯爵大人的斗气也一块儿化掉了…… 只可惜,她没有试验材料呀。 “说得好像有了尸鬼花,你就能弄明白似的。”冯特伯爵哼了一声。 陆希无语地看着他,不打算说话了。她算是明白冯特伯爵这个心理了,就是非要压她一头不可,好像能够驳倒了她,自己心里就安定了一样。其实他根本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个什么样的答案吧? 心里吐槽,陆希嘴上却一声没吭。果然冯特伯爵也没再说什么,扔下一句“早点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就离开了餐厅。 在马车上趴了半天,说累不累,说不累吧浑身的骨头感觉都是酸的,再来这么一番头脑风暴,陆希也想休息了,然而她一推开卧室的门,脸立刻就不由自主拉得老长:“你怎么又在这儿?” 海因里希手里掂着两根六棱形的水晶晶柱,一根是烟灰色,一根金黄色。陆希一眼看见,简直佩服:“你怎么搞到手的?”她弄出来的那些金黄色水晶,敢打包票一定是丹尼斯亲自给收了起来的,这都能偷出来? “不是用面包烤吗?”海因里希反问了一句。 陆希想给他跪:“你还去烤面包了?”真有精力啊! 第57节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差吗?在马车里坐半天都累!” 陆希又想抽他了:“那是。我一个普通人类,没法跟你一个魔鬼比。”岩浆与烈火里出来的生物,那是没得比。 “岩浆与烈火?”这次看起来海因里希想抽她了,“教会的谎言,我还以为你至少有点分辨能力呢。现在看来,你的脑壳里装的大概才是岩浆。” “行行行,我是岩浆,那你就是从我脑壳里爬出来的,一定是我幻想的产物。现在我要休息了,幻想生物可以消失了——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诸鬼退散!” 海因里希太阳穴开始突突跳动:“你是不是太放肆了?真觉得我有求于你吗?” 陆希真的很困:“你总不能不让我睡觉吧?我是个普通人类,不睡觉是会猝死的!” 海因里希才不管她死不死,把两根水晶举到她面前:“这是怎么回事?” “你问这干吗?”陆希打了个呵欠,“无尽深渊也产水晶?就算产,你还打算跟人类做生意吗?” 海因里希强迫自己不拎着陆希的领子把她提起来:“我是问这里头的道理!水晶为什么会变色?” “因为染色啊——”陆希把给冯特伯爵讲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海因里希皱起眉头:“可是面包里有什么染料?面包无非是小麦、盐和水而已。”如果小麦和盐能染色,早就拿来当染料了。 “这我真不知道。”陆希老实承认,“我只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这种方法,具体的颜色从何而来,我也不明白。” 这个知识当然是从她继父的女儿那里听来的。 那会儿陆希第一次去她母亲的新家庭,就被惊住了——继父是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女儿学的是珠宝设计,家里有一间专门为她设的收藏室,里面放着各种宝石的样品。当然,每一件样品都不大,但那也是一笔当时的陆希根本不敢想的巨额财富了。 继父的女儿是个挺活泼的姑娘,跟陆希的母亲关系像似朋友,所以对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只比她大几天的姐姐也挺和气,不但带着她参观宝石,还讲了不少关于宝石的知识和趣闻。 这个烟水晶变黄水晶的方法,是归在染色类里的。说这是乌拉尔居民的染色方法,把烟水晶嵌在面包里烤,就会变成金黄色烟水晶。 当时陆希也好奇地问了跟海因里希相同的问题,结果那姑娘不好意思地跟她说,她也不知道原理。毕竟她也刚上大学,还没研究宝石的晶体结构啥的。 陆希也觉得这样不好。妹子带她参观还讲故事,她把人家问得答不出来,多尴尬呢。所以后来她有疑问也憋在心里,只管听讲就是了。 再后来她工作了,刚开始的几年被领导发配边远山区,连回来休息的时间都不多,也就渐渐跟继父那边疏远了。对于宝石的知识,也就基本到此为止,当然也就仍然不知道,面包究竟是怎么给烟水晶染色的。 海因里希盯着手里的水晶,一副很不甘心的样子:“还有别的染色方法吗?” “别的没有了。”陆希又打了个呵欠,敷衍地说。 其实给水晶改色的方法还有,但那归属于热处理和辐照处理,不算“染色”,所以她也不算骗人啦——陆希心安理得地想。 “不过你问这个到底要做什么?”又不是要给宝石染色卖钱,那刨根问底的究竟是想要知道什么呢? 海因里希瞪了她一眼,扭头走了。陆希困得要死,对着他的背影翻个白眼,爬上床瞬间失去意识…… 次日一早,一行人还是照原计划启程了。按照陆希的意思,冯特伯爵付了一笔钱给镇长,然后安排人把所有的水晶囊,连同一部分废矿石,送往了青石城。 “小姐不是要把所有的矿石都买下来吗?”琳听说只让往青石城送一部分废矿石,顿时心里一松,随口问了一句。虽然昨天晚上亲眼看见褐色的劣质水晶变成了金黄色的,但她心里仍旧不相信那些废矿石能有什么价值——难道小姐有铁嘴珍珠鸡的魔力,能把废矿石变成水晶吗? 啊呸呸呸,怎么能把伯爵小姐跟魔兽相比!至于用魔力那更不可能的,使用魔力,那不就成了女巫了吗? 不过琳还没有自我批评完毕,就后悔自己多嘴了,因为她听见陆希很愉快地回答:“是要把所有的矿石都买下来啊,不但是现在已经挖出来的,还没挖出来的那些也要。” 琳顿时眼前一黑——她就不该多嘴! “可,可是您刚才说只送一部分……”她还以为是只买这一部分呢。 陆希看着可怜女仆的脸色,笑了笑:“当然要先试验一下了。”能够成功的话,将来玻璃工坊自然是要开在柳河镇。再说这些废矿石也还要经过破碎和淘洗,这当然都是在矿山上就搞好最方便啊。 琳只想抽自己一嘴巴,但看陆希胸有成竹的模样,又不禁升起期待——这些废矿石,难道真的能变成好东西吗? 水晶囊买得太多,整个队伍都知道了,骑士们也挺好奇的,找不到丹尼尔,就有人来问伦吉尔:“你昨天跟着伯爵小姐去的矿山,知不知道那些水晶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买那些劣质的东西啊?” 伦吉尔的心情并不好。因为她发现丹尼尔现在变得有点奇怪,对伯爵小姐的态度跟他从前大不相同,简直判若两人了。 伦吉尔知道丹尼尔是要跟伯爵小姐结婚的。但那个时候丹尼尔自己都很烦这件事,只是为了长云领不落入教会手中,为了伯爵大人的心愿,所以他什么都愿意做,包括结婚。 对于这种情况,伦吉尔有点隐秘的欣喜。虽然她也知道这样不太对,但她能怎么办呢?丹尼尔二十出头就已经是中级骑士,很得伯爵大人看好,认为他以后可能成为大骑士。而她自己呢,只是个无论怎么锻炼都无法觉醒神恩的普通人,说得好听把她也算在骑士侍从里,其实说起来她根本不合格——神恩都没有觉醒,算什么骑士侍从? 这样的她,能跟丹尼尔结婚吗?她不敢想。 而丹尼尔如果跟伯爵小姐结婚,将来就是长云领真正的领主,这对他而言也是最好的了。甚至对长云领来说,也是最好的。 伦吉尔跟丹尼尔一样,都觉得冯特伯爵是最仁慈公正的领主了,而教会则是骗子和吸血鬼,还企图用控制觉醒神恩的渠道,来控制和压制贵族。不说别的,教会撤走之后,领民们的十一税就不必交了;而看看王国如此大的领地中,有哪位领主会像冯特伯爵一样,组织商队销售领民手中的皮毛等货物,以免他们被那些狡猾的商人欺骗?又有哪位领主会在每年冬天都给领民救济的粮食和盐巴? 而丹尼尔如果做了领主,也会跟冯特伯爵一样,这对长云领的领民来说不是最好的吗? 一切都很好,那她也会很替丹尼尔高兴的。当然,丹尼尔跟伯爵小姐没什么感情,这一点对她来说……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连这一点隐秘的窃喜,她似乎也要失去了? 那位伯爵小姐究竟做了什么,会让丹尼尔的态度发生这样的转变?伦吉尔很想知道,但同行的骑士们也都不清楚。而清楚的丹尼尔根本顾不上跟她说话。 不会是中了什么巫术吧?伦吉尔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她是听说过有些女巫会炼制“爱情魔药”的,这种魔药可以让你喜欢的那个人也爱上你,在药效消失之前都忠贞不渝。 听说,尽管嘴里喊着女巫都该送上火刑架,但有不少贵族的小姐和夫人,都对这种魔药很感兴趣,私下里也会购买,甚至为了得到魔药而庇护一些女巫…… 伦吉尔乱七八糟地想着,目光也不由得投向前方的马车。马车的车窗开着,能看见伯爵小姐趴在窗框上往外看,而丹尼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策马到了车窗边上,正弯下腰不知在跟伯爵小姐说什么。 从伦吉尔这个角度,她看不见伯爵小姐的脸,却能看见丹尼尔的。那个一向学着冯特伯爵一样不苟言笑的年轻人,居然眉眼间都带着笑意。如果不是魔药,那这位在农庄上长大的伯爵小姐,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能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呢? 陆希不知道有人在观察她,还怀疑她使用了魔药。她是在马车里坐得实在有些无聊,所以开窗透透气。然后她就发现这一路上虽然有田地,可是土质看起来就有些贫瘠,而且大片的地都空着,显然是准备休耕。这不能不让她想起自己堆的那些肥,顿时就恨不得在这些田地旁边也都搞起堆肥坑来。 可惜现在只能想想。毕竟肥料的效果都还没有出来,冯特伯爵不可能让她立刻就开展大炼粪肥,也许烧土粪倒可以先搞起来?毕竟光明大陆的烧荒也差不多,搞这个不用担心被人联想到什么巫术之类的事情上去。 就是烧土粪有点污染空气,效果也不如堆肥好。唉,她真的好怀念她的堆肥啊,再过几天,那坑里的肥就要翻堆了,到时候如果她回不去,那些奴隶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好。还有还有,老约翰和那个叫穆拉的,伤病也不知好了没有…… 当然这个时候陆希并不知道,在她想起穆拉的时候,穆拉搞了些什么事。 第70章 守夜之人(一)、这些守夜人很好用,但也太过狂热了 放飞纸鸟之后, 穆拉背上的鞭伤就开始结痂了。 如果是别的奴隶,伤口化脓还能这么快恢复,简直要跪下来感谢光明神保佑, 可是穆拉和阿芙拉却是满心惶恐, 几乎是隔一会儿就要检查一下后背,唯恐这只是假象, 实则魔鬼的力量已经侵入穆拉的身体, 正在从内而外地腐蚀他。 “你觉得疼吗?”阿芙拉再次看过穆拉的伤处,可是伤口已经变成暗红色,开始覆盖上一层薄薄的痂,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她只能发问。 “问问问!你别问了行不行?”穆拉自己也是恐慌的,根本安不下心来, 隔几分钟就下意识地感受一下后背, 然而每次都只是有些微痒。明明知道这是伤口在愈合生出新肉的正常反应, 可他心里就是不能踏实,恨不得把那些痂剥开, 看看里面究竟是不是真的长好了。 偏偏这个时候, 阿芙拉还要不停地问问问!问得他更加心焦了。 阿芙拉也很委屈:“我还不是关心你。”明明是穆拉自己说的, 魔药只是表面上看起来愈合了伤口什么的,要不然她现在得多高兴,怎么还会这么忧心忡忡的。 两个人斗鸡似地对视了一会儿, 阿芙拉先受不住了,带着点哭腔小声说:“真的是魔药吗?也许不是呢, 也许就是炼金药水啊!你看老约翰, 不是已经好了吗?”她真的盼着这是炼金药水, 为什么穆拉要说是魔药啊。 穆拉也是心烦意乱:“你小声点!老约翰那个老家伙, 说不定过几天就……” 他说了半句就停了下来。毕竟他并不想诅咒老约翰,也不是盼着他不好。 阿芙拉从板棚的门缝里往外看了一眼。老约翰的板棚掩着门,但能听到里面的声音,应该是老约翰已经在做那个魔像了——哦不,伯爵小姐说那不是魔像,是个农具,叫做“曲辕犁”。 而那个老奴隶科林,也还在老约翰的板棚前的空地上坐着。他现在跟老约翰住在一起,照顾他的咳嗽病。大家都看到了,尽管住在一起,可是他并没有染上咳嗽病,而老约翰更在好转,所以大家都说,那一定是炼金药水,伯爵小姐真的懂炼金术! 科林面前又堆起了一些杂草和树枝什么的。上次炭窑的那对姐妹找来的一朵什么花,伯爵小姐说了那是很有用的东西,所以管事的带着人去把那些花生长的地方都给圈了出来,还奖给了姐妹俩一大块新麻布,够她们俩做两件上衣的! 所以这些天,总有从城外回来的奴隶弄回些植物来,甚至还有人往回带石头的,都盼着自己能找到有用的东西,也得奖赏呢。 还有那些跟着伯爵小姐去搞什么堆肥的奴隶,这几天伯爵小姐出门,他们也还在干劲十足地挖坑建什么堆肥舍。而且听他们说,那个堆肥什么东西都可以,比如吃剩的骨头、路边的杂草,甚至铺旧的稻草什么的都有用,所以也有奴隶会去捡这些东西,送到他们那里去。 一时之间,好像所有的奴隶都有了盼头似的,都活动了起来。只有他们夫妻俩,在板棚里终日惶惶。 阿芙拉简直希望自己从没听穆拉说过什么女巫的魔药,那她现在就只会高兴丈夫的伤势好转,而不是在这里胆战心惊了。 穆拉其实也有些后悔,可是一想药是用在他身上的,万一这真是魔药,那他岂不是空欢喜一场,以后还会死吗?而且纸鸟已经放飞出去了,现在后悔毫无用处,只有希望教会的人尽快来救他,不管是魔药还是炼金药水,都不如一瓶圣水让人放心! 也不知道纸鸟飞到面具手里了没有,他们什么时候能来啊…… 被穆拉心心念念的纸鸟,在放飞之后就变成了一只不起眼的黄雀,像是被什么指引着,飞出长云领,于暮色降临之后飞入了一个镇子。 虽然天还未全黑,但镇子里已经关门闭户,偶尔有哪家窗缝里传出婴儿的啼哭,也迅速被堵上了。整个镇子仿佛一座坟墓,半点声音都没有。 黄雀在空中盘旋几圈,忽然双翅一敛,向地面急坠下去。在低过屋檐之后,它忽然就变回了一只纸折的鸟儿,因为身体骤然变轻而飘荡起来,被屋檐下伸出的一只手恰好接住。 一张仿佛撕裂又被缝合起来的脸从暗影中出现。也幸好现在街道上并没有人,否则若是有人看见这张脸,怕是会吓得尖叫出声。 “女巫的魔药?”那张脸在发出声音的时候,五官没有半点移动,连嘴唇都还紧闭着,仿佛这不是一张脸,而是一张覆盖在脸上的面具,就连声音都有些闷闷的,好像是从面具深处发出来的,“长云领的继承人,是个女巫?这可真是太好了!” “女巫?”站在他身后的人皱了皱眉,“这不太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面具的嘴角稍微往上扯了扯,幅度小得几乎看不出来,但熟悉他的“红龙”却知道,这是他心情十分兴奋时才会有的表情,“冯特伯爵自己就是个异端,否则为什么放着王室给他挑好的人不要,却弄回一个私生女?王室也是些废物,私生子不是根本没有继承权吗?” 红龙从他手中拿过纸鸟,将折叠起来的纸展开,借着最后一线天光可以看见,纸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这些字当然不是穆拉写上去的,他根本就不会写字,是他对着纸鸟口述的消息,被自动转化为了文字。 浏览着这些文字,红龙随口回答:“那是在有婚生子嗣的情况下,私生子无继承权。”但众所周知冯特伯爵根本没有婚生子女,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私生女,从血缘上也比王室给他挑的那个侄子更近,所以冯特伯爵如果愿意,是可以把爵位传给她的。 “可她是个双黑!”面具有些狂热地说,“当年长云领的神罚不就是因为埃里克·冯特找了一个双黑的女奴吗?双黑是迷失之国出来的堕落血统,天生的女巫!他当年找了一个女巫,又生下一个女巫,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就连他自己,也多半已经被女巫诱惑而堕落了!” 红龙不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他不禁按了一下太阳穴——这些守夜人是很好用,可有时候也实在是狂热过了头。双黑是堕落血统不假,可说是天生的女巫那就太过激进了,不说别的,教会内部还有双黑的圣女和牧师呢,难道要把他们也说成是巫师吗? 再说,一个大骑士堕落可没那么容易。一年前还有大主教给冯特伯爵治疗过诅咒,可以证明他仍旧是个光明骑士,并未坠落于黑暗之中。面具这样信口开河并没有多大用处,反而容易引起那些贵族的猜忌——如果随便就可以说一位骑士或领主堕落,那其他人也会感觉到危险,从而下意识地抵触教会。 可是面具并不算完。看见红龙不赞同的神色,他激动了起来:“难道不是吗?这上面不是说了,那个私生女在用女巫的魔药吗?难道你觉得用柳树皮煮点水就是炼金药水了?这明明就是女巫用的草药!而长云领已经称呼她为伯爵小姐,这还不能证明冯特伯爵也堕落了吗?” 这当然不能啊。红龙知道的可比面具多得多,毕竟面具只是个守夜人,他来自黑暗,为主守夜乃是自我救赎,本质上不过是个罪人罢了。而红龙身为火系骑士,正经的光明血脉,如果不是恰好克制这些黑暗骑士,他就会加入教会的光辉骑士团,而不是在这里做暗夜出行的裁判者了。 所以他跟面具虽是搭档,却并不可同日而语。 “你等一下,我要向大主教传讯,询问一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现在天也黑了,食尸鬼也该出现了,你注意警戒。”红龙简单安抚了一下面具,就以换个方向警戒为借口,离面具稍远一些,才取出了一块传讯石。 这块传讯石是由一种魔兽“循声蛙”的魔晶做成。这种蛙类彼此之间可以用一种人耳听不到的声音相互呼唤,其距离可长达数十里地。雄蛙与雌蛙若是□□,则相互之间的感应距离可以更远上数倍。 用这种雄蛙与雌蛙的魔晶配对,就可以炼制出传讯石,即使相隔百里,也能瞬间传信。 红龙把纸鸟上记载的药水配方传了出去,过了一会儿,传讯石里就传出了他熟悉的声音:“柳树皮确实是一种有效的药水原料,用这种药水治好的人,不会被魔力反噬。” 红龙在心里叹了口气。果然,并不是每一种草药都可以被叫做“女巫的魔药”的。凡是魔药,疗效必须是假象,而被治疗者在事后不久就会被反噬甚至死亡,而像这种真正能治好病人的,就不能算是魔药了,否则,岂不是在承认女巫也能治疗吗? “那我们对长云领……”其实当初把纸鸟给出去的时候,原是指望这个奴隶能找到真凭实据,谁知道他传出来的居然是这么个配方。因为怕被冯特伯爵发现,纸鸟是一次性的,现在传出一个无用的消息,那个奴隶也联系不上,就等于废掉了。 传讯石那头沉吟了一下:“这一个不是魔药,但可能还有别的。”女巫确实喜欢用草药,所以这种用草药治病的,很有可能就是女巫,“听说柯恩大主教正在那一带苦行?” 苦行主教的名声,红龙当然听说过:“是的。上个月他曾在长云领附近的黑莓镇出现过。” “那就去找他,让他去长云领看看。”长云领虽然拒绝教会进入,但苦行主教是不会被任何地方拒绝的。 竒 書 蛧 W W ω . q í s ú W à N G . c o M 红龙应诺了,看着传讯石的光泽黯淡下去,就走回了面具身边。 “怎么样?”面具已经很不耐烦,一看见红龙回来立刻亢奋地追问,“我们可以去长云领了吗?” 红龙顿时又有些头疼:“不,这个证据不足,我们——” 第58节 他还没说完,面具的脸上就猛然出现了一道裂痕:“怎么证据不足?用草药的难道不是女巫吗?” 他苍白的皮肤像被撕开的的羊皮纸一样向两边裂开,露出底下鲜红色、似乎还在蠕动的血肉,从那些血肉里,有一些像缝合线一样的东西开始蠢蠢欲动地想探出头来。 红龙的脸色微微变了,背在身后的手指间冒出一团火苗:“你冷静一点。这是大主教的命令。你不要轻举妄动,如果我们不能一次就把长云领钉死,那就会惊动冯特伯爵,事情会更难办。那毕竟是他的领地,主允准了贵族在自己领地里的权力,我们不能够轻易挑衅,这同样违背了主的意愿。” 也不知是大主教的名头起了作用,还是主的意愿起了作用,总之面具脸上的裂痕收敛了一些。红龙悄悄松了口气,收起掌心的火苗:“你要知道,为主守夜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更不是一味的激进和狂躁就能成功的。教会把魔鬼赶出光明大陆花了上百年,难道你觉得彻底清除它们会这么容易吗?” 面具沉默了几秒钟,用嘶哑的声音说:“你说得对,我太激动了,有些控制不住。” 他虽然这么说,但脸上的裂缝并没有完全消失,仍旧有些细细的缝线样的东西在裂隙边缘伸缩。红龙看着他这样子,心里也有些烦躁:“你要控制自己。裁判所知道你对主的忠诚,也在给你物色合适的圣女了。明年新年的时候会有一批新圣女,也许那时候你就能找到合适的契约者。” 面具自己也对自己现在的状态有些不满:“可是大主教都无法抑制我的病,圣女真的有用吗?”还是新的圣女,想也知道新圣女都是刚刚觉醒神恩的人,怎么能跟大主教这种级别的神职人员相比呢? “那不一样。”红龙安慰他,“圣女原本就是专门为治疗和净化而得到神恩的。并且契约者不是普通的治疗者,她会用自己的灵魂来净化你的灵魂,是专门为你配备的。之前有了契约者的守夜人都好转了,你也会好的。” 面具的目光亮了起来:“灵魂契约吗?” “应该是的。”红龙对这个也不是太清楚。守夜人的契约者是个秘密,即使他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只知道有了契约者之后,守夜人的狂化情况会得到改善,有些效果特别好的,甚至能够跟他们这些裁判者一样正常。 同时,教会只要把他们的契约者扣在手里,就可以更好地控制守夜人,也不用红龙这样的裁判者费心监督,可以把他们真的当成同伴了,而不必时时提防,生怕他们失去理智攻击自己的搭档。 虽然合适的契约者并不好找,但如果圣女数量足够的话,先随便配备一个也能减轻守夜人的症状。当然如果是级别特别高的守夜人,普通圣女很可能使用不了多久。但面具的级别还不算太高,中级黑暗骑士而已,哪怕是新晋圣女,也足够安抚他一段时间了。 红龙心里想着,面具已经忽然将头转向街道一端:“有动静了。” 他这么一说,红龙也立刻竖起耳朵,但足足过了几秒钟,才听见那极其轻微的脚步声——果然这些守夜人们,对黑暗生物的感应要比骑士和神官更灵敏,也许真是因为同出于黑暗,是同类之间的感应? 但不管怎样,等了半夜的食尸鬼终于来了!让面具去大肆杀戮一番,也能降低他的狂躁情绪。只但愿他不要杀得太过兴起,波及到了平民。 红龙这么想着,已经看见了走到街道中间的食尸鬼。 惨白的月光下,这种看起来像鬣狗一样的黑暗生物走走停停,不时转头四顾,像是在嗅闻死人的气味。 以红龙高级骑士的目力,可以看清食尸鬼那张似人又似狗的脸,以及双目中的两点红色光芒——这是一只高级食尸鬼,一般来说这种食尸鬼往往会统领数十只低级食尸鬼,也就是眼睛为苍白色,没有光芒的那种。 也不知道这个镇子究竟是做了什么,竟然会招来高级的食尸鬼,这也是当地牧师的失职。不过这样也好,能让面具杀个痛快了:“去吧。尽量不要伤人。” 面具脸上骤然出现一条极长的裂缝,几乎是从额头到下巴,将他的脸撕裂成了两半。并且被撕裂开的两半脸皮还在蠕动,各将一只眼睛向侧面转去,似乎是要各自为政。面具喉咙里发出快乐的咕噜声,一下子就蹿了出去。 他的脸似乎分裂得更彻底了……红龙生理性不适地眨了一下眼睛。之前裁判所认为面具是木乃伊血脉,但现在看来,他总觉得不太对——木乃伊有分成两半的吗?又或者他只是太过狂躁的缘故? 不管怎样,快点给他找个契约者吧,但愿明年的新圣女里有合适的…… 第71章 我的领地(六)、这是我的领地啊…… 穆拉在青石城望眼欲穿地期盼着守夜人的时候, 陆希已经到了边陲镇。 说是镇,其实边陲镇要比柳河镇还大一些,尤其是它呈一个弯曲的长条形, 横截面积看起来就更宽阔。 而且, 边陲镇有城墙的! 这里的城墙是一米见方的石块垒成,缝隙里填着一种发绿的东西, 陆希开始还以为是土, 但仔细看看,又觉得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东西在探出来。 “那是渔网草。”丹尼尔很有眼色地解释,“是一种魔植,只需要一点点土就能生长出许多根茎,把它们能碰到的东西都紧紧抓住。” 把石头垒在一起并不算墙,还得让它们结为一体才能抵抗住魔兽的冲击, 渔网草的根茎就起到这种作用。许多棵渔网草的根茎彼此相连, 就能把所有的石头固定住, 联成一堵坚实的墙。 不过渔网草并不好种,它们不但吃肉, 还怕冷, 一到冬天是要把自己缩成一团过冬的。为了不让它们的根茎收缩回去, 整个冬天城墙附近的温度都不能低于零度,这在冬天平均温度零下十几度的长云领来说并不容易。偏偏魔兽潮又是冬天才来,打火系魔兽得到的魔晶, 几乎都用在这里了。 丹尼尔这么一解释,陆希才看见城墙根部那些泛着红色光泽的魔晶——这一个冬天, 得用多少啊?再说, 这城墙也不高啊, 才一人多点儿, 能有两米五吗? “只能这么高了。”丹尼尔望着城墙摇摇头,“再高,魔晶不够用,顶部的温度达不到,石墙挡不住大型魔兽的冲击,石头被撞下来是会砸死人的。” 两米五的石墙,其实也就挡住一些不善跳跃的小型魔兽。不过渔网草只要不冬眠,有魔兽撞上来的时候,它们也会伸出新的根茎来抓住魔兽。一些小的魔兽会被它们直接杀死吸收,大的魔兽也会被它们的根茎阻碍一下,还是很有用的。 有用是有用,但浪费也是真浪费啊…… “大型的魔兽撞击力量有多大?”陆希打量着城墙,发现那些石头看起来并没什么特殊的,应该就是普通的花岗岩,就是不知道渔网草的力量有多少,“另外,如果城墙比现在高一倍或者再高一些,还能挡住魔兽的跳跃吗?” 丹尼尔还没回答第一个问题,就被她的第二个问题吓了一跳:“比现在高一倍?那不可能的。”伯爵小姐刚才是没听他说话吗?这个城墙已经不能再高了,否则高处的石头无法牢牢固定,不但无用还会伤到自己人。 陆希心里琢磨着水泥的配方,随手摆了摆:“我就问你高度的事,先不考虑它能不能牢固。”要把石头结合为一体,当然是用混凝土啊。要是再加个钢筋,大部分魔兽都只能撞个头破血流吧。 丹尼尔只能苦笑,随行的骑士侍从脸上的表情也有点不好看,伦吉尔实在忍不住:“小姐,您有没有听丹尼尔骑士刚才说的话?这墙是建不高的!” “丹尼尔骑士请回答我的问题,墙要建多高才能挡住魔兽的跳跃。”陆希并不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人在屋檐下的时候她都不一定肯低头,更不用说现在这些人名义上来说都是她的属下。而且别的骑士侍从都没有说话,伦吉尔就算想说,按照纪律也不该在她面前开口,想说就回去私下议论呗,别让她听见就行。 伦吉尔胀红了脸,丹尼尔也有点窘迫,只能回答:“如果能建到六米以上,大部分魔兽都没法直接跳上去了。”小型魔兽不用说,大型魔兽因为身体太沉重,一般都不善跳跃,城墙若能高到六米,就只有一部分中型魔兽或特别善于跳跃的魔兽能直接翻越。当然,飞行魔兽不算在内。 “那雪雀呢?”陆希突然想起了这种说是常见的魔兽,要知道她一直惦记着这些东西呢,毕竟如果这次能找到碱,这些满肚子肥油的胖孔雀就能物尽其用了! 丹尼尔想了想:“雪雀还是能飞进来的。”虽然说雪雀不善飞翔,但六米左右它们助个跑,还是能扑腾上来。 挺好。如果在城头再张几张网,说不定还能守网待雀呢。陆希很满意:“六米,我知道了。”说起来光明大陆的度量单位什么的都跟地球一样,倒是比较省事。 不过陆希的话让跟在马车后面的骑士们都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有嘴快的落后几步,小声开口:“好像城墙真能建六米一样……” “是啊——”伦吉尔在骑士中的人缘很好,刚才她被陆希无视,也有人心里不平,“伯爵小姐根本不知道渔网草是怎么回事吧?” 这些人小声议论,陆希自然是没听见的,但等到了住的地方,海因里希一边来扶她下车,一边幸灾乐祸地告诉她:“不少人在说你不懂装懂呢。” 陆希转过头,在琳看不见的方向送他一对白眼:“你可高兴了吧?” 海因里希没多高兴。因为他现在已经有点摸到陆希的脉了,既然她问城墙需要修多高,那她就是真有办法把城墙修高。但是他刚才已经琢磨了一路,觉得除非在城墙半腰加装火系魔晶,并没有别的办法。但这样一来消耗成倍,长云领可未必负担得起。 难道说她有办法搞到更多的魔晶?海因里希只是想了想,就抛开了猎获魔兽的念头——就目前长云领这些骑士的力量,来双倍的火系魔兽不是好事,而是增加了压力,很有可能连城墙都守不住。 那是去购买?用那些染色的水晶去换?海因里希也觉得不太可能。还有,她特意问雪雀做什么?要说是随口一问,海因里希绝对不相信! “雪雀啊——”陆希端详一下眼前的石头房子,以及从里面迎出来的约翰,转头冲海因里希一咧嘴,“不告诉你。”说完就把他的手一甩,笑吟吟地跟约翰打招呼:“辛苦了。” 海因里希磨了磨牙,但他现在的身份是个男仆,也只能退后一步,帮琳去搬行李了。 约翰没想到陆希会先跟他打招呼,连忙行礼:“露西小姐。” 把陆希送回青石城之后,约翰很快就来了边陲镇,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换了衣服的陆希。 虽然旅行装相对简单,并没有那么华丽的大裙摆和各种装饰,但柔软的布料和鲜艳的颜色已经足够让一个人改头换面。约翰眼前的伯爵小姐,已经不是那副裹在麻布衣服里的灰扑扑模样——蓝灰色的衣服衬得陆希的皮肤如同象牙一般光洁细腻,黑色长发高高挽起,露出修长的脖颈和耳垂上晃动的两颗宝石坠子。宝石是深红色,就像嘴唇的颜色一样,衬得墨色的眉眼更为醒目。 约翰猛然发现自己注视伯爵小姐太久,已经到了失礼的程度,脸上不自觉地热了一下,连忙低下头:“伯爵大人在等您了。” 因为长期有骑士驻扎,所以这幢石头房子是专门盖起来的,一切都比柳河镇要方便很多。冯特伯爵的行李已经全部安置下来,正拿着地图在看。看见她进来,就招了招手:“来看看。明天一早就出发。” 陆希凑过去看了一眼,发现看不懂。 光明大陆的地图画得十分抽象,对一个原本就不怎么会看地图的人十分不友好,陆希横看竖看,也只能看出一堆弯曲的线条来,对于哪里是山,哪里是树都看不明白。 “这里是边陲镇,这是城墙,这边是田地,这边再往外就是黑云山……”丹尼尔热心地给她讲解。 陆希还是搞不大明白,倒是发现边陲镇的田地似乎不少,只是大部分都在城墙之外,不大安全啊。 “再往外,要建城墙就更麻烦了……”丹尼尔也没办法。边陲镇这边的田地比青石城的好,是肥沃的黑土,田地可以连种两年再休耕。边陲镇的人也很勤快,一直把田开到了靠近森林的地方。可是他们没法建立起那么长的护墙。 不过,边陲镇冷得早,只能是春种秋收,魔兽潮来临之前田地就会收获完毕,平日里有少量野兽或魔兽出没的话,危险性倒也不是很大。 当然,最靠近森林的那部分田地,都是奴隶在种。每年少不了也要死伤十几个人就是了。 边陲镇也有一条河。比起柳河镇旁边那条一到枯水期就缩成一小条的柳叶河来,这条叫做银光的河水量颇大,据说站在河边看过去便是一片银光,因此得名。河水向下又分成几条支流,连接多处,所以从前柳河镇繁华的时候,到了枯水期,还会把货物送到边陲镇这边来,借着银光河运输。 单凭这条河,就得说边陲镇是个好地方,只可惜靠近山林,有魔兽为害,在教会撤出长云领的时候,镇子上跟着跑的人实在不少,现在除了来种田的奴隶,人口大约只有原来的一半,瞧着都冷冷清清的。 日记里的那个地方,就从边陲镇出发往西走,沿着银光河逆流而上,因为林深草密,又有魔兽出没,骑马大约也要走一天左右,到了那里恰好是晚间,很有可能遇上青犀群。 “所以我们不如在旁边山谷休息,天亮之后再过去。”约翰接到冯特伯爵传来的讯息的时候,就已经把行程规划好了。 “边陲镇没有船吗?”陆希悲摧地想起来,她压根不会骑马啊。有条这么宽阔的银光河,坐船多好啊。 约翰很有些抱歉:“这个时候,银光河里不太安全……我们的船太小……” 时已深秋,河里的鱼都在忙着多吃点,好存下脂肪过冬。这个时候的鱼见什么都想咬两口,以前给柳河镇运货的船只都是有神术阵保护的。 但现在柳河镇早就不运货了,边陲镇只有木头的普通小船,约翰很怕被鱼咬破甚至撞散了架,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河里也这么危险……陆希不得不对这个世界再提高一些警惕,也不知道这次进山,能遇到什么魔兽。 “小姐放心。”丹尼尔以为她害怕了,连忙解释,“其实那里离边陲镇不远,还在长云岭外围,这个时候并没有很多魔兽。”而青犀虽然性情暴躁,但只要别往它跟前靠,它也不会随便攻击人,毕竟只是食草的魔兽,杀人对它们没有什么意义,它们也懒得多费力气。 约翰看见丹尼尔这么殷勤,眼里露出一丝笑意,附和着说:“是的。而且那边山谷可以看到冰雨树,夜间映着月光的时候很好看。可以让丹尼尔陪您去看一看。” 丹尼尔耳朵红了,强作镇定地点头:“冰雨树还挺有意思的,如果小姐到时候不觉得累,可以去看看。” 冯特伯爵也微微笑了一下,屋子里顿时有一种心照不宣的暧昧。 陆希的脸可是要黑了,她现在不提婚约的事儿是因为没做出点成绩来没有谈判的筹码,可不等于她准备履行这个婚约,管它什么冰雨树,反正她是不要看的。所以她没接这个话题,而是问道:“我们有多少人去?琳去吗?” 她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冯特伯爵还真的回答:“她当然去,还有你那个男仆也带上,总要有人服侍你。” 陆希目瞪口呆——不是吧?去个山里,还要讲大小姐派头吗?再说琳一个女仆,能进山吗?早知道她不多嘴问这一句了。 “其实吧……”陆希想挽回一下,“就一两天而已……”她有手有脚的,也不需要专门的人服侍,还是两个! 冯特伯爵没听她说完就摆了摆手:“约翰会安排的。明天进山辛苦,你早点休息吧。” 陆希只得灰溜溜退出屋子,转头不免多跟琳说了一句:“你也不会骑马吧?要不然——” 然而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琳打断了:“我是小姐的贴身女仆,当然要服侍小姐的。”甚至对于海因里希一起去,她也觉得十分正常,“小姐出门,怎么能不带个男仆呢?有些事情,也不能让骑士们去做呀。” 陆希再次目瞪口呆——她是去山里呀,这个出门跟她想的那个出门应该很不一样吧?带个男仆是为啥?扶着她爬山吗? “当然是扶小姐下马,替小姐拿东西呀。”琳理直气壮,说着还瞪了一眼旁边的海因里希,仿佛生怕他偷懒不去一样,“伯爵夫人把他送给小姐,不就是来服侍小姐的吗?” 陆希想到一件事,小心翼翼地问:“那厨娘也去吗?” “去呀!”琳很干脆地回答,“不然谁给伯爵大人和小姐做饭呢?” 陆希只能不说话了。她忽然想起来曾经在周赫的书里看到过,说中世纪的骑士出征,都会有冗长的后勤部队,搬运食物帐篷啥啥的,平均一个骑士,可能需要十个八个的平民作为后勤支持。以至于两个领地之间的战争往往拖拖拉拉,光集结就需要好久什么什么的。 光明大陆的骑士比这要强,因为队伍里有神术物品的协助,什么运输和存储都方便得多,但相应的,可能领主的派头也要大一些吧…… 总之陆希不想再谈这个问题了:“冰雨树是什么?”爱带谁带谁吧,反正这也不是真的去打仗,就当野游好了,反正她说了也不算。 琳答不上这个问题,倒是海因里希回答道:“是一种魔植,叶片正面是绿色,反面是白色。在下雨的时候它们整棵树都会结成冰,还会把附近的雨水一起变成冰。这是它们的捕猎手段,冰雨落地,周围大片地面都会变成冰层,能冻死不少小动物供它们吸收。有时候夜间空气湿润,冰雨树也会结冰,远看过去就像冰雕一样,景色还不错。” “冰系魔植?”陆希倒有了点兴趣。这要是搬一棵养在屋子里,夏天岂不是个活空调? 琳被她的想法吓了一跳:“小姐,那是魔植啊!”多可怕啊。 陆希想了想,没告诉她阅读室里的月亮藤也是魔植,免得她以后不敢进阅读室,打发她去拿晚餐了。 “你倒是很体谅她。”海因里希看着琳的背影,“还是多想想你自己吧,山里可走不了神术马车。” 这点陆希已经想到了:“有什么办法,只好辛苦辛苦了。” 第59节 海因里希轻轻哼笑了一声:“你还真是……”没有哪个贵族小姐愿意吃这种苦头的,又不是女骑士需要磨练自身。 “这是我的领地啊。”陆希耸耸肩,“为了建设自己的领地,辛苦一点不也是应该的吗?” 海因里希嘴唇微动,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建设自己的领地?有几个领主会觉得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呢?大部分人在缺钱的时候只会想到征税。像冯特伯爵这样肯安排自己的骑士来对抗魔兽潮并且从中获得皮毛和魔晶的,已经算是个异类——莫非玫瑰家族就是专出异类的吗? 也许这个契约签得不错。海因里希心里忽然浮出这个念头——虽然没能直接控制一个神职人员混进圣城,但看看这个女人“建设她的领地”,或许也能给他带来不少收获…… 第72章 我家有矿(一)、那块地方的土壤一定是含盐的 到了第二天, 陆希才知道为什么冯特伯爵会把仆人和厨娘都带上。 整支队伍共计四十人,除了冯特伯爵和陆希之外,约翰与丹尼尔全都来了, 另外还带了八名初级骑士, 剩下的就都是仆人和奴隶了。 骑士们骑着半鳞马,还有几匹普通马匹拖着一种类似雪橇样的窄长滑车, 车上装载着食物和帐篷之类, 然后厨娘和琳也沾了光,她们可以跟杂物一起,坐在滑车上,由马拖着走。至于可怜的海因里希嘛,他和奴隶一个待遇——自食其力,用两条腿走。 丹尼尔绝对是在借机整海因里希。陆希毫无同情心地想, 然后上了自己的马。 是的, 她也有马, 是一匹温驯的小母马,并不高大, 浅褐色的毛皮配了一双同样浅褐色的大眼睛, 实在是很可爱。 并且, 虽然马是普通马,但马具却是刻有神术阵的,能保证这匹小母马乖乖的不乱跑乱跳以至于把乘客摔下来, 还配有一个保护罩,能够抵挡中高级骑士的全力一击。有这个配置, 陆希可算是很安全了, 不会骑马也没关系, 只要她能在马鞍上坐住, 别自己吓得掉下来就行。 这难不住陆希,这么矮这么乖的一匹小马,实在没啥可怕的。马鞍子也挺舒服,考虑到陆希第一次骑马,还装了厚厚的垫子,以免磨破大腿和屁屁。 她就坐在这匹小矮马上,走出边陲镇的城墙,穿过了外面的大片田地,一直走入了山林之中。 一进山林,陆希就开了眼。约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浅绿色的光芒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凡被这绿光接触到的植物,除了参天大树实在不能动之外,横伸出来挡路的树枝纷纷垂下,横跨半空的藤蔓被拉断,连同在上面爬动的虫子一起滑落下来,堆在了地面上。 视野骤然开阔,陆希还没感叹呢,就发现脚下那茂盛的野草也伏倒在地,成了一层草毡,正好让后面马匹拖拉的“雪橇”滑过。 诶,这不就是滑草嘛。要不是已经在马背上坐好了,陆希都想坐到滑车上去试试了。难怪冯特伯爵敢带厨娘,约翰这简直就是个开路机啊。 当然,开路机也是有限制的,约翰只能让植物们让开一条路,却不能移动土石,把起伏不平的山路变成大道,所以大家行进的速度依旧有限,再加上还有奴隶步行,真像出来郊游的了。 “那位伯爵大人,就到这么近的地方来历练?”要是按这个速度算,走一天也没有多远的。 丹尼尔策马走在陆希旁边,大概还是怕她掉下来,闻言连忙解释:“那个时候,还没有边陲镇呢,这里都是山林,魔兽也比现在更多……”那位诺伊尔大人可是从青石城出发,距离自然远了。 陆希一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那个时候魔兽很多吗?”老实说别看天天听见魔兽魔兽,其实她到现在为止一只都没有见过呢。 丹尼尔看见她的黑眼睛专注地望着自己,顿时莫名有些紧张:“很,很多。就,就像现在的魔兽潮一样。”他说完了,自己也觉得结巴得可笑,连忙定了定神,仔细解释,“那时候长云领的山林面积比现在还大,经常有魔兽离开山林去攻击人类……” 陆希听他描述了一下才知道,那会儿光明大陆是低级魔兽满街跑,中级魔兽随时见,高级魔兽不稀奇,顶级魔兽都不算。要不是人类奋起反击,搞不好光明大陆就成了魔兽大陆了。 不知道为什么,丹尼尔在讲述这段“草莱初辟”的历史的时候,陆希却忽然想到了海因里希说过的话——那个时候,魔鬼是跟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的。 老实说,听丹尼尔这描述,魔兽当时的优势真的不小,如果再加上魔鬼——单凭人类,真的能取得胜利吗? 当然在教会的宣传中,这主要是他们的功劳,是主降下神恩,而教会团结并领导民众,经过艰难的战斗,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没有教会,就没有光明大陆,没有现在的新生活! 虽然陆希并不怀疑人类的顽强坚韧,但出于对教会的不信任,教会越是吹,她就越有点怀疑,毕竟神职人员的能力似乎偏向祝福这一方面,比较缺乏直接的杀伤力,在与魔兽的战斗中能起到多大作用不太好说呢。那战斗前线就等于只有骑士顶上,这——真能顶得住吗? 打住!陆希在心里警告自己,现在还没证据呢,也不能直接就相信海因里希啊,虽然这个魔鬼看起来还挺诚实的样子,但别忘了,他可是最善于蛊惑人心,能把法比奥和伯爵夫人都玩得滴溜转的角色,要真是那么实诚,她现在大概还在黑莓镇的贫民区里采蘑菇呢,哪儿能当上伯爵小姐? 暂时抛开这个念头,陆希专心听起丹尼尔讲述魔兽来,这一听才知道,原来那本魔兽图鉴里的一些顶级魔兽,现在都已经绝迹了。 “比如说黄金比蒙,比如说狮鹫,比如说奇美拉,比如说三头犬双头犬……”丹尼尔说起这些,逐渐忘记了刚才的窘迫,开始滔滔不绝。 别说,他讲起来还挺生动的,魔兽图鉴毕竟限于篇幅,有些魔兽的习性就没有介绍得那么清楚。而且作者也是古早的人了,对于长云领现在的情况自然不如丹尼尔说得清楚。 原来长云领从前是出现过多种顶级魔兽的,但现在存在的最危险的魔兽,大概就是地行龙与雷鸟。 地行龙的外形像稍微缩小些的霸王龙,但尾巴更长,身体也更灵活。且它们背上还有一对儿发育得不很完全的膜翅,虽然没法儿飞起来——要是能飞也不叫地行龙了——但却能让它们转向更加灵活,甚至还能增加奔跑的速度。 这东西那张大嘴咬合力极强,连高级骑士的斗气盾都经不住一咬,高级以下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去送菜的。 教会曾经有位屠龙圣骑士,就是因为他独力斩杀过两头地行龙,所以得到了这个辉煌霸气的称号,载入史册。 不过地行龙虽然列入顶级魔兽,但其内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普通的地行龙还不脱野兽的范畴,主要还是在身高力大、牙齿锋利这一方面发展,其威力只算高级魔兽,但在此基础上再次魔化的地行龙会拥有吞噬之力,这才是它们被称为顶级魔兽的原因。 “吞噬之力?”陆希听得有点糊涂,霸王龙——啊不,地行龙长着一张大嘴,不就是用来吞噬的吗? “不是这种。”丹尼尔连连摇头,“有了吞噬魔力的地行龙,是能将攻击它的力量吞噬掉,不但能减免伤害,还能将其部分转化为自身的能量。” 既减伤又回血?陆希也是服气——这怎么打?那位屠龙圣骑士,斩杀的两头地行龙里,就有这么一头拥有吞噬之力的,现在想来,着实是牛B啊! 丹尼尔有些忧心地抬头望了望前方郁郁葱葱看不到边的森林:“现在黑云山里还有地行龙,去年就出现过两头普通的。”当时还是冯特伯爵亲自出手,跟约翰一起斩杀了一头,赶走了一头。可是有普通的就可能会有再次魔化的,假如真的来这么一头,整个长云领都没有人能抵挡。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陆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顿时也有些毛骨悚然:“会有顶级的出现吗?” “也许不会的……”丹尼尔恍然发觉自己吓到了伯爵小姐,连忙掩饰,“毕竟二度魔化的地行龙极其少见的。” 少见就是还有的意思。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这样想来,要对付这种地行龙,要么就是一击致命,要么就只能慢慢磨了……” “一击致命谈何容易……”丹尼尔观察了一下,看她确实并不是被吓坏的样子,才敢继续这个话题,“慢慢磨倒是可以,只是我们的力量不够,而且——”最麻烦的是,己方并没有回血功能,长云领现在可没有神职人员啊。 “地行龙是能吞噬所有的攻击力量吗?”陆希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比如说,普通人用弓箭去射它,它也能吞噬掉弓箭的力量,并且转化为己用吗?”要是这样的话,可有点不合理了呢。 丹尼尔茫然:“普通人?用弓箭?”那有什么用吗?谁会让普通人用弓箭去射一头顶级的吞噬地行龙啊? “我就是说说。”看来是没人试验过,陆希也就暂时把这想法压了下去,“再说说雷鸟吧。” 这么一边走一边说,旅途倒也不那么无聊,在天色未黑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预定的休息地——那个小山谷。 走到这里,植被就明显地稀疏了起来,仿佛一个到了年纪的英国人,只有靠近银光河的那一边还是草木茂盛的。 这样的地面看起来就比较像有矿的样子啊。陆希顿时激动,顾不得疲劳,恨不能马上就能去日记里记的那个地方看看。 然而不行,奴隶们已经在山谷里生火扎帐篷,冯特伯爵看陆希坐立不安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你哪里像贵族小姐的样子。” 陆希假装没听见。这跑到野外来了还讲究什么贵族小姐的样子,难不成还让她穿着紧身胸衣出来吗?真要是讲究,她连这里都不该来了。 冯特伯爵看她油盐不进的样儿也没办法:“让丹尼尔带你去看看冰雨树吧,离得远一点。” 别说,有神术阵的马具确实神奇,陆希这头一回骑马的人,在马背上颠簸了一天,居然没有被磨破什么地方,虽然也难免有些腰酸背疼,但还有精力跟着丹尼尔一直爬上了山坡。 “看那边——”丹尼尔指着远处。 陆希一眼看过去,还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湖。地面细小的白色晶体反映着西斜的最后一缕日光,乍看真仿佛湖面一般。但在这“湖”里生长着许多树木,并不十分高大,在这密林中之根本不起眼,可是它们的周围却少有树木生长,硬生生在高大的乔木之中圈出了一块“禁地”。 “现在还不是最好看的时候。”丹尼尔完全无视了跟在后面的琳和海因里希,在他心里这就是两个人的“单独出行”了,心口都莫名有些震颤的感觉,“这几年天气越来越干燥了,如果是前几年,太阳一下山,冰雨树的树叶上就开始结冰,映着阳光能反射出彩虹一样的光。” 但是这几年,这样的美景就看不到了,只有到了天黑之后,森林中的雾气凝结,冰雨树才开始下冰雨,连着周围的地面都会变成洁白的冰面,月光投射在上面,还会有白气蒸腾,仿佛其间有什么精灵出没一样。 这当然也很美,但毕竟映不出彩虹一样的颜色。不能让伯爵小姐看见这样的美景,丹尼尔还是有些遗憾。 但是陆希完全无心欣赏美景:“能走近点看看吗?”她很想挖一棵回去啊。 丹尼尔险些被她噎到:“小姐,伯爵大人刚才说……”这是一转头就把伯爵大人的话给忘到脑后了吗? 陆希这才想起来冯特伯爵说不要靠近:“很危险?” 丹尼尔只好再讲一遍:“……如果下雨,瞬间冰雨树所在的地方就会变成一片冰湖!” “瞬间是多久?”陆希追问。不是她抬杠,而是她有个猜测,可是离着这么远是无法证实的,“我想要一点地上的那种白色的东西。那是什么?” “这个——”丹尼尔犹豫起来,“那是冰雨树叶子背面分泌出来的东西,以前有人疑心是冰雨树用来诱惑猎物的,但尝过之后发现虽然没有毒,但味道是苦的,人不能吃,野兽也并不喜欢。”诱饵之说也就不攻自破了。 “苦的!”陆希觉得更像了,“那冰雨树是靠什么引诱野兽过去的呢?” “靠近冰雨树的地方,很多草木都无法生长,但也有些植物长得特别茂盛。”丹尼尔指着树下,“小姐在这里可能看不见,那里有一种草类,夏天的时候生长许多白色浆果,就会吸引来鸟类或鼠类偷食。夏天雨水多,可能这些野兽正在进食的时候,就有雨水落下,于是就被冻住了。” “这么说不下雨的话,冰雨树是没有什么杀伤力的?” “这倒是……”丹尼尔思索了一下,“也是因为这一点,有些人觉得冰雨树甚至算不上魔植。”除了被动地等待下雨,冰雨树也不能做什么。 如果这样的话,他去取一点那种白色的碎末来也很容易——丹尼尔还没想完,就听见低沉的隆隆声从远处传来。初时他还以为要下雨呢,但很快反应过来:“是青犀群。” 山坡上这个位置很好,向西可以看到冰雨树林,向东又正好可以看到日记里的那个地方。陆希转头看去,果然看见一片青灰色的脊背——至少有近百只犀牛样的野兽,从远处小跑着过来,蹄子踩踏着地面,真如同滚雷一般。 夕阳之下,背上披着天光的青犀群奔腾而来,这一幕堪称壮观。而且身临其境比在电视上看到更为震撼,陆希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 “小姐不要担心——”丹尼尔听到陆希屏住呼吸,还以为她在害怕,“我们离得这么远,只要不攻击它们,青犀就不会过来的。” 陆希当然不是害怕,只是想到一件事:“当初那位诺伊尔伯爵,能从青犀群里逃出来,也不容易啊……”这要是被堵在犀群当中,一犀一脚,石头都能踩成粉末了。 “是的。青犀的皮非常结实,很多攻击对它们都难以起效。”比如说他手里的霜白长剑,砍在人身上可以冻住人的肌肉和关节,但如果砍在青犀身上,也就冻个外皮,几乎起不到影响。至于非神术的刀剑,那就更难砍动了,“所以青犀皮制的软甲价格昂贵,比一般的铁甲还要受欢迎。” 价格昂贵……陆希眼睛里不由得闪了一下金光,但这一大群青犀没人惹得起,也只能想想算了。 青犀们狂奔到了地方,就散成了十几个小群。从陆希这个方向看不到山壁上被挖出来的洞,但也能看到有几头比较瘦弱的青犀落在队伍最后,大概是没有山洞给它们,所以就地低头,在地面上啃了起来。 陆希瞬间就把什么青犀皮甲和冰雨树都抛到了脑后,看那些青犀又舔又啃的模样,还有远远望过去就几乎寸草不生的地面——没跑了,那块地方的土壤一定是含盐的! 只是不知道含盐量到底是多少,但如果青犀挖洞,那山洞里的土壤一定含盐更多!假如能发现石盐或卤泉,那她一定要欢呼一声:我家有矿啦! 第73章 我家有矿(二)、冬天提前来到了 青犀们在天亮之前就走了, 轰隆隆的脚步声一远去,陆希就从帐篷里跳了起来,催着出发。 冯特伯爵虽然身体不好, 但还遵循着骑士的作息, 这个时候也该起身了。可是看着陆希兴奋的模样,还是忍不住皱皱眉头:“像什么样子, 就这么着急?” 陆希还是假装没听见。怎么能不着急啊。她来了青石城这些天, 除了能堆个肥之外什么都做不了。脑袋里空有想法,找不到原料,啥都不能干。要知道什么都不干,就是得不到信仰值,得不到信仰值,她就回不去, 真以为她喜欢留在这个地方啊! 其实冯特伯爵心里也是着急的, 所以天色刚蒙蒙亮的时候, 他们已经到了山洞前面。 山壁上一排有十几个山洞,越往高处的越小, 最顶上还有一排小坑。那个位置青犀是不可能够得到的, 陆希觉得可能是一些缺盐的鸟类啄食留下的痕迹。 他们进了最大的山洞, 越往里走,就越能看到山洞四壁的泥土跟外面的不太一样,里头夹杂着灰白色的东西, 在红色的泥土里看得很清楚。而且山洞是倾斜向下的,越往下, 这些灰白色东西越多, 在山洞底端, 一些已经风干的泥土表面, 甚至还有白色“霜花”析出。 “就从这儿往下挖!”陆希指了山洞最底端,“不过要小心,别把山洞挖塌了。” 钻探这种事儿,就用不着奴隶来了。约翰身上再次涌出了青色微光,这次微光聚拢起来,宛如一条粗壮的树根,直接就扎进了泥土里。 陆希好奇地看着这魔力钻探机,很想上手摸一下,又忍住了——这时候不是好奇的时候啊。 只是几分钟,约翰就猛地抬起了头:“下面有盐层!”青色的树根拔起,卷曲的前端放开,哗啦啦掉下一堆东西。一块白色石头落到陆希脚下,她弯腰捡起来——那不是普通石头,而是一块半透明的东西,虽然一半已经碎掉,但从另一半上仍能看出立方体的形状——那是一块盐结晶。 约翰的斗气是木系,不但能钻地,还能像植物的根茎一样大略辨别土壤的成份。他的斗气钻下去五六米就发现了盐层,且盐层相当厚,但问题同样存在——盐层里不仅有盐。 “盐层被魔力污染得很厉害。”约翰连续几次卷上一堆碎块之后,刚才发现盐层的喜悦已经消失了,“即使这些结成块的,也都有魔力污染。” 丹尼尔气得一巴掌拍在山洞壁上:“这些可恶的魔鬼!” 不过他随即又有些高兴:“但这到底是盐。我们也可以拿它去换净化过后的盐。”其实别的地方的盐也都有魔力污染,要经过净化才能食用。长云领没有能净化的人,但别的地方有能净化的人,却不一定有原料盐。找到这样的合作者,比用金币去买盐总是划算的。 冯特伯爵下意识地看了陆希一眼。 “不用去换。”陆希哭笑不得,用眼角余光瞄了一下跟在后头的海因里希。果然后者的脸都是黑的,旁人大概当他是遗憾这些盐不能用,但陆希猜得到,他肯定是在气丹尼尔刚才那句“可恶的魔鬼”,更气这些盐的黑锅也要扣到魔鬼头上。 第60节 约翰和丹尼尔一起看向她:“小姐,这些盐不净化是不能食用的。” “不需要净化。”陆希冲他们笑笑,“因为这与魔鬼无关。不能食用的那些并不是被魔力污染,而是因为它们原本就不是盐。” “与魔鬼无关?”丹尼尔难以置信。 “是啊。”陆希捡起一块白色的固体物看了看。这一块就不是盐结晶了,而是一些白色物质被挤压之后形成的块状物,乍看起来像石头一样。她用力抠下一点碎屑搁在嘴里,有咸味,但更多的是涩和苦,显然,这是一种混合物,可能是钠盐、钾盐和碱,还可能有别的什么东西混杂在里头。 很正常。天然的卤水或盐湖都是这样,包含了多种物质。这里的盐层,很可能原先地下就有个盐湖,在水分蒸发殆尽之后,又被挤压形成了固体的盐层,所以里面当然不只是盐。不过,这跟魔鬼就没半点关系了。 “不相信啊?”陆希笑着看看丹尼尔,“那约翰,你在这些盐里感觉到魔力了吗?” “当然——”约翰下意识地回答,但只说了半句就突然顿住了。是啊,他在这些盐里感觉到魔力了吗?就像面对魔兽时感觉到的那种魔力波动,有吗? 丹尼尔看着约翰是,仿佛明白了什么似的,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连忙捡了几块白色固体握在手里。不过没等他感觉出来,约翰就低声地说出了答案:“没,没有……”跟他在魔兽身上感觉到的魔力波动完全不同,盐层里没有魔力,或者说,至少是没有他所熟知的那种波动。 “也许是——”丹尼尔想说也许盐里的魔力跟魔兽的不同,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因为教会一直宣传说魔兽、魔植、女巫乃至被污染的魔盐,都是魔鬼的把戏,那么它们的魔力波动也应该是相同——至少是相似的,绝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区别。 果然,约翰脸色有些发白,但却清楚地说:“盐层里没有任何魔力波动……”不是有不同的魔力波动,而是完全没有。或者说,有极细微的连他都感觉不到的魔力波动,但那几乎等同于无,这些盐也应该只有极少量被污染才对。但现在他的感觉里,能食用的正常盐大概只占一半多些,另一半都是被污染的魔盐,又怎么可能只有微小到连他都感觉不到的魔力呢? 答案有两个。第一个就是魔鬼用了完全不同的方法来污染这些盐,但教会从未提过这一点;第二个就是,这些盐根本就不是魔鬼污染的,就如伯爵小姐所说,这跟魔鬼毫无关系。 约翰相信第二个答案。 可是这些盐怎么办呢?如果魔盐并不是魔鬼污染的,那教会所说的净化岂不毫无意义?但如果不净化,又如何去除这些魔盐呢? “既然没有魔力,当然有不需要神术的办法啦。”陆希笑笑,“目前我们先要做的是——把这些盐统统运回去!赶在青犀群再来之前,有多少运多少!” 青犀群来吃过一次盐之后,应该会有很长时间不再过来。但它们终究还会来,所以必须赶紧挖掘和运输。 一时间,整个边陲镇都被调动了起来。人们砍倒树,短暂地开辟出一条道路,运输从地下挖出来的盐块。 “这里的盐层范围有多大?”陆希站在山洞外,问约翰,“有没有办法探测一下?” 办法当然是有的。那就是隔一段距离就钻探一次。好在有约翰的能力,并不算太麻烦。 陆希指挥着他在草木稀疏的地方探测,结果花了将近两天的时间,两人才算探测到了盐湖的大致边缘——这一片地方,凡是草木不茂盛的区域几乎都在盐湖范围之内,就是银光河都沾了点边,只是它的水量大,即使有盐分渗透入河水中,也被稀释得难以察觉了。 而青犀群挖掘的这个地方,盐层最厚,离地面也最近,最适合开掘。其余的地方深浅不一,最深处甚至有八十多米,靠人工挖掘就很不方便。所以目前来说,他们还是得趁着青犀群没来的时候多挖些运走。 冰雨树林就在盐湖的另一边缘上,根据约翰的探测,这里的地下已经不是能食用的盐了,但跟他在山洞那边探测到的魔盐也不同。并且这里的土壤含的盐少,无法找到成块的结晶。 “可能也不需要找了。”陆希低声说,望着近在眼前的冰雨树林。最近这几天天气干燥,接近冰雨树也毫无危险,所以现在他们就站在树林外边,能清楚地看见每片树叶背面都有厚厚的一层白色粉末,风一吹,就成块的往下掉。 “把碗拿出来——”琳死都不让陆希自己动手,陆希只好指挥海因里希上阵,“装半碗那种粉末,现在把水囊拿出来,对,往里倒水。” 丝丝冷气从银碗里冒出来,碗外面迅速生成细小的水珠,而碗里的水则出现小块的冰粒,最终又结成大块的冰。 “这——”琳目瞪口呆,只想拉着陆希退远点儿,“小姐,这冰雨树太危险了!”就这么一点儿粉末就能冻出整碗的冰,那这么多粉末,岂不是分分钟就把人冻成冰雕? “不!”陆希笑得见牙不见眼,“这冰雨树是好东西啊!” 没错了,这就是硝酸钾,又叫硝石!这冰雨树,是把土壤里的硝酸钾全都给提纯出来了啊!她要给冰雨树换个名字,就叫提纯树! “这个也有用?”琳想了想,眼睛一亮,“夏天的时候可以乘凉,就能省下神术阵的魔晶了!” 陆希哈哈大笑。女仆这话也没说错,硝石嘛,种花家古代就是用它来制冰取凉的。至于省魔晶什么的,这不是很实际的事吗?当然,更重要的用途,她自然是想不到的。 陆希也没打算现在就说,她正准备夸奖琳几句,就听到远处忽然传来了低沉的吼叫声。约翰的脸色唰地就变了,青色斗气下意识地展开成盾形,把陆希护住。 “是什么魔兽?”这声音听起来很远,这么远就能让约翰变颜变色的,一定是很厉害的魔兽了。 “地行龙!”约翰沉声说,随即又怕陆希受惊,连忙补充了一句,“但离得很远,小姐不要害怕。” 陆希看了一眼绿色的斗气护盾。是她害怕吗?是约翰自己在紧张吧?既然离得还远,为什么这种反应?是那头地行龙要冲着这边过来吗?难道它也需要吃盐? “不。”约翰也发现自己反应有些过度,收起了斗气护盾,神色却十分严肃,“小姐和伯爵大人尽早回城堡吧。” “什么意思?”陆希本来在探测完盐湖之后也要回去的,但她是打算回边陲镇,约翰说的却是城堡,也就是让她回青石城。 远处的吼声已经停止,约翰却仍旧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神色沉重:“地行龙这么早就出现了,今年的魔兽潮恐怕也会来得很早。您和伯爵大人,必须早些回城堡。” 在这方面,约翰还真是说一不二,于是六天之后,陆希跟着几大车的盐一起,回到了青石城。 在路上她又恶补了一下知识,才知道每年的魔兽潮都是从第一场雪落下开始的。至于第一场雪什么时候落呢?那就要听一听地行龙的吼叫。 这种魔兽能够预知天气,在雪落之前半个月左右,它就会开始兴奋,大吼大叫,四处奔跑。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也没人能搞明白——怎么搞?谁愿意跟地行龙近距离接触?反正,只要知道一旦听见地行龙兴奋的吼叫,就是雪快要落下,魔兽潮快要来到就是了。 只是没想到,今年的冬天会来得这么早。 琳在回来的路上都很担忧。虽然她一直都在青石城,但也知道边陲镇的魔兽潮很可怕,每年都有人死去,甚至是正式骑士也有可能。 而且,冬天来得早,就意味着冷得早,人们需要更多的柴火和食物。可是今年秋天种下的那批土豆,生长期缩短之后,产量也会下降。 这意味着更多的饥饿和困难。 琳在城堡里做女仆,又是孤儿,可算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青石城还有很多人,比如说莉斯的父母就在农庄上种地,冬天来得早了,日子就会难熬。琳见过被饿死冻死的人,甚至她的家人也是死于某个冬天,她没法因为自己饿不死,就觉得一切都高枕无忧了。 不只是琳,其他人也一样。骑士们都要去边陲镇轮防,谁也不敢说自己就一能在魔兽潮里全身而退。奴隶们则担心着寒冷的冬天,没有厚衣服,没有足够的食物,但他们还一样要做活,能不能熬得到明年春天,都看运气。 大概只有海因里希半点忧心的意思都没有,惹得不少人悄悄地瞪他,暗地里议论他冷血。 “我说——”陆希趁琳离开马车去取东西的时候,伸脚踢了踢海因里希,“你怎么回事?就是装也装个样子啊。” 海因里希直接翻了个白眼:“我还要怎么样?难道我没干活吗?” 这倒是真的。为了在魔兽潮来临之前尽可能多挖点盐,所有人都上阵了,海因里希也没少干活。 “但是你别这么一副表情啊……” “呵——”海因里希毫不客气地笑,“这里的人跟我有关系吗?”他嘴角勾起完全没有温度的弧线,“伯爵小姐会担心我那里怎么过冬天吗?” 陆希噎了一下,后知后觉想起来这是个魔鬼,要求他关心人类似乎有点过份。主要是这些日子海因里希很认真地帮着干活,也没再搞夭蛾子,弄得她都忘记他是魔鬼了。既然不关心,那干得那么起劲干嘛? “因为我想看看你要做什么。”海因里希无所谓地拍了拍衣服——这一趟跑下来,他的衣服也揉成干咸菜了,要是被伯顿管家看见绝对要挨骂,“何况这些对我来说根本不费力气。”别以为他是真的在出力,只不过是装装正常人类的工作量而已。 陆希被他噎死了,幸好车队也已经到了城堡大门前,照旧是玫瑰花开门,伯顿管家亲自来迎接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一向规矩得如同戴了面具的脸上也难得地带着焦虑,直到看见冯特伯爵才松了口气:“大人身体可好?” “没事。”冯特伯爵象征性地在他手臂上搭了一下,“不用这么担心,还没有预兆呢。倒是今年冬天来得这么早,恐怕粮食又要成问题了。” 这一点,伯顿管家也早就想到了。本来秋季种下的这批土豆是冬天奴隶们的主要口粮,还可以给贫民们发放一些救济。可是现在冬天提前来临,土豆生长期不得不缩短,产量必然下降。 如果领地里有教堂,这个时候神术阵运转起来,风雪会被阻挡,足够让田地里的作物再生长一波——伯顿管家不由自主地向旧教堂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就收回了目光:“在天气彻底寒冷之前,还可以让商队再出去一趟……” 然而这个时候再出门,回来的时候路上就会很难走,说不定还会被雪封在路上。冯特伯爵皱了皱眉,就听一个脚步声赶上来,陆希在他背后脆生生地说:“厚培土,向垄里灌水,在田头烧柴火熏烟,再搭个棚子挡一挡寒气,还能让土豆多长几天。” 冯特伯爵和管家一起转身向后看,就见那个女孩子冲着他们笑笑,身上的旅行装已经皱巴巴的不像个样子,眼睛却很明亮:“总有办法的。即使没有教堂,也会有别的办法。” 第74章 启蒙之力(一)、小孩子就该多问问为什么 陆希没想到, 一回到城堡,首先要面对的就是一场“土豆保卫战”。 尽管担忧有虫害,但冯特伯爵还是在秋耕的所有土地上都种了这种植物, 看上去好大一片。只是走到地头望过去, 就能发现有一小半土地上的马铃薯长得特别茂盛,跟另一半田地上的植株有明显的不同。 “这就是你施过那个——土肥的田地?”冯特伯爵站在田埂边上, 神色有些凝重。 这种郁郁葱葱的样子他是见过的, 十几年前,芭芭拉让人在田里用过那种肥料之后,作物也长得这么喜人。那时候他满心希望,以为会有大丰收,从此之后都不必再被教会要挟。可是……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虫子。”伯顿管家很了解他的伯爵大人在想什么,立刻回答。自从这个土肥施下地之后, 他自己虽然不下地, 可天天都要向管事询问的, 有专门的人每天向他回报,确定直到现在, 田地里的虫子都还在正常范围之内, 奴隶们每天努力抓一抓就差不多能清除掉, 不会引起虫灾。 而且,据管事的回报,奴隶们还发现, 用了土肥的那半边田地,虫子似乎还更少一点呢。 “那——”冯特伯爵话还没说完, 伯顿管家已经迅速又回答, “也没有死苗病。” 死苗病, 比虫害还要可怕。虫害还可以让奴隶去捉, 但死苗病根本无法可治,只能把死掉的植株赶紧拔起丢弃,若是稍晚一点,病症就会向四周传播而去,有时候整整一块田地的作物都会死掉,甚至好不容易结出的薯块,在第二年用来种植也不出芽,还会继续传播死苗病,颇有些子又生孙,孙又生子的意思。 冯特伯爵不由得又看向陆希——这个土肥竟还能治死苗病? 陆希极力调动自己的记忆。说起来记忆这东西真的很有趣,在周赫出国之后,她曾经想把为了他而读过的那些知识统统忘记,甚至有的她以为已经记不起来了,可是现在当她用力回想的时候,那些资料还真的又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甚至有些清楚得宛如昨天刚刚看过。 该夸自己的记忆力好吗?陆希有些想笑,还是夸自己当初恋爱得用心呢?又或者谢谢周赫那个巨婴脾气?还是算了吧!这只能证明:开卷必有益,万事别求人。 “死苗病——”确切的说应该是叫马铃薯晚疫病,这个症状还是对得上的,“温暖潮湿的情况下比较容易得。一旦得了这个病,即使结出的薯块,内部也是带病的,不能再拿来种植了。”一旦当做种薯下种,不是不出芽直接死掉,就是在薯块中成功越冬的菌丝发育成熟,结出了孢子囊,来个顺风传播,掀起新一轮的病害。 这种病菌——陆希记得资料里说是喜欢日暖夜凉高湿条件,在春播秋收的情况下,种花家大部分的马铃薯产地都符合这个条件,所以晚疫病是种马铃薯要高度提防的一个问题,当然也是穿越者需要注意的事项。 周赫对种田一窍不通。虽然都是父母离婚的家庭,但陆希在乡下跟着外公外婆,是下过地的。而周赫一直住在城市,他连花都没种过,更别说种地了。而且他有点洁癖,如果让他去堆肥,他大概会发疯。 但是他却弄了一堆资料,仿佛真的随时准备穿越,然后就去种田一样。 现在想起来,陆希还有些好笑。但更好笑的是她自己,为了周赫喜欢,她也看这些东西,以便在他畅想的时候能有共同语言。结果现在周赫可能早把这些东西忘记了,她却用上了。 对付晚疫病,首先就是选用抗病品种,然后对种薯进行消毒杀菌,之后则在种植中多加注意。这些陆希都没有条件,只有一个“草木灰拌种”能做得到。好在长云领这一批马铃薯是秋种,气候也相对干燥些,所以没有出现晚疫病。 当然,施下去的土粪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里头就有草木灰,洒在田地里既可以当肥料,又能防止一定的病虫害,再加上奴隶们也很勤快,这一批马铃薯无病无灾,只要能躲过霜冻,收成应该不错。 关于长云领的气候,伯顿管家很熟悉:“往年的第一场霜冻都在进入霜月之后,那时候也就该收获了。”否则被霜冻过的薯块都容易腐烂,影响收获。 陆希在心里很不习惯地换算了一下,霜月好像就是从公历的11月21日开始,这个时候也确实到了秋种的马铃薯该收获的时间,所以霜冻如果这个时候来,影响倒也不大。 但今年就不同了,现在的时间才是10月末呢,还差整整二十天。这段时间正是薯块膨大的时候,提前收获会损失很多。 “地行龙既然叫了,那么第一场霜冻很快就会来。”伯顿管家一辈子都生活在长云领,对自己的估测很有信心,“可能就在今天或者明天晚上,之后会有几天的回暖,然后再来一次,直到进入霜月,可能就要开始下雪。”比往年提前了将近一个月,今年的冬天不但漫长,应该还会格外的冷。 陆希不太清楚长云领的气候,所以她的注意力就被回暖吸引了过去:“那好极了。能挺过这两次霜冻,就不会影响产量。” “这些——”冯特伯爵看着在田间忙碌的奴隶们,“能行吗?” “会有用的。”陆希也看向田间。前些日子由她带着堆肥的那二十个奴隶,现在成了领头人,有的带着人厚厚培土,有的就带着人在后面往畦沟里灌水。胡安娜和卡玛各自带着女儿,领着一群女人和孩子在田间堆起小堆的枯草和木屑之类能燃烧起烟的东西,每亩地安七八堆,预备着晚上熏烟。 活计并不轻松,因为有一半的地在种植的时候没有起垄,就那么平秃秃地种下,于是现在不得不临时挖出畦沟,否则水都无处可灌。 有奴隶一边挖沟,一边斜眼去看另一边的地:“早知道就该照着伯爵小姐吩咐的那个什么册子去做……”虽然下种的时候都是一样胡乱种的,但那边的地后来都划出了垄沟,看上去是一条条的线,虽然不太直,却也比他们这边的整齐很多。而且那茂盛的枝叶,一看就比这边的长得好。 如果前些日子都照着那边做,现在这边的畦沟也是现成的,根本没必要这么赶工。 立刻就有人反驳:“还不一定有用呢。”水灌进地里就能防冻吗?水也会结冰的,那不是更冷吗?你见谁冬天能泡在水里取暖的? 刚才埋怨的奴隶被问住了,说话的同伴有几分得意,舌头不由得更灵活了些:“伯爵小姐种过地吗?她都没在咱们长云领住过呢,她真的懂?” “伯爵小姐当然懂!”胡安娜的声音猛地插进来,她把抱着的杂草在地上放好,这才双手叉腰瞪着那个奴隶,“你眼瞎了,看不见这半边的马铃薯长得更好?伯爵小姐说应该怎么种,就是应该怎么种!难道你比伯爵小姐还更懂种地吗?别以为大家都不知道,你一惯偷懒,这会儿挖沟还在偷懒,监工就该多抽你几鞭子!” “关你什么事!”那个奴隶被戳穿,顿时又是恼怒又是心虚,不敢跟胡安娜争吵,连忙用眼睛去搜索监工的身影——如今大家都知道,胡安娜很得伯爵小姐重用,伯爵小姐出门的这些日子,都是由胡安娜和她从外面带来的那个女仆一起,领着奴隶们弄什么堆肥。听说伯爵小姐一回来就去看了那些肥,还称赞他们搞得很好呢。 现在,就连监工都对胡安娜客气了些,假如听见胡安娜说他该挨鞭子,说不定真的抬手就抽他几下了。 好在监工不在旁边,这奴隶连忙低头挖沟,眼角余光看到胡安娜走了,才敢小声嘀咕:“谁不偷懒啊?拼死拼活的干,还不都是几块土豆……” 他旁边的同伴有好几个都跟着点了点头,虽然没有出声,可是彼此交换的眼神都是一个意思:干多干少都一样,谁那么傻会拼命干?当然是能偷懒就偷懒,只要别被监工发现就行啊。 “都听好了!”忽然间监工的声音从前头传了过来,“伯爵大人有令,等到收获的时候,哪一块田的出产好,就奖励负责哪一块田的奴隶。要是哪块田的收获比平时的还差,那负责的奴隶就一起受罚!” 田地里的奴隶们安静了一下,然后有人小心翼翼地问:“奖励?” 第61节 “对。”监工粗声粗气,“伯爵大人说了,比照着往年收获的八成来算,只要田里的收获比这多,多出来的那些,就拿一成分给负责这块田的奴隶。” 这话顿时就引起了一阵骚动——多出来的土豆里有他们的一份! 有几个脑子灵活的奴隶已经迅速在算了,只要熬过这几场霜冻,马铃薯怎么也不会比往年的八成还少,也就是说,他们只要好好干这几天,几乎都能拿到更多的食物! 地行龙发出吼叫之后,天似乎都黑得更早了些。还没到晚餐时分,屋子里的水晶灯就亮了起来。冯特伯爵站在窗户前面,望着屋外。 从这扇窗户远远的可以看到外头的田地,有星星点点的火把亮光,那是今晚值夜的奴隶,如果有霜冻,他们就会点起田间已经准备好的柴火,用烟驱散那股寒气。如果今晚没有霜,明晚会换另一批奴隶值夜。 以前这种值夜的活计都是没人愿意干的,但现在……冯特伯爵沉默地转过身,伯顿管家陪在他身边,也没有说话——给奴隶奖励?这是从来没有的先例。奴隶要什么奖励?他们又馋又懒又笨,只有用鞭子抽着才会往前走,如果没有鞭子,他们只会更加偷懒。 “露西呢?”冯特伯爵沉默片刻,还是问道。 伯顿管家轻声回答:“小姐在院子里,说要提炼魔盐。” 陆希确实在院子里。田里那些事她只要动动嘴,但晚上的霜冻她不放心,所以这几天晚上都别想早睡,干脆就找点事情来做做。 至于做什么事情?当然是先把搞来的这些盐弄出来了。 “魔盐真的不是被魔鬼的力量污染了吗?”没跟着去边陲镇的莉斯还觉得很难相信,尤其难相信的是,伯爵小姐竟然不需要用神术净化,也能提炼出可以吃的精盐。 院子中间摆着一个透明的水晶缸。对的,是用白水晶雕的缸,有一人环抱那么粗。 这是一件奢侈品——这么大的白水晶很难找到,何况透明度还很好——是初代老伯爵为妻子特地制作的一个鱼缸,内部还刻有神术阵,防磕防裂防炸能过滤,哪怕养点魔化的甚至会喷火的鱼也没有问题。 但是这么贵重的一个东西,现在被陆希拿来当锅用。 水晶缸下面架着柴火,缸里的水冒着热气,将投入其中的白色固体迅速溶化。并飘起一些不能融化的杂质,被陆希用过滤网捞走。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有魔法也还是有好处的,比如说有过滤装置,再比如说有神术温度计,做起试验来就方便多了。 一群人围在火堆旁边,包括胡安娜等好几个奴隶,大人不敢随便说话,怕打扰到伯爵小姐进行炼金——是的,伯爵小姐说这就是炼金术——但小孩子就有些忍不住了。 劳拉看着那些投进去的白石头都消失在热水里,只捞出一些杂质,忍不住说:“捞出来的就是魔盐吗?” 胡安娜拍了女儿一巴掌,不许她多说,但陆希笑着摆摆手:“不,捞出来的这些应该是一起挖上来的土或者别的什么,魔盐跟好的盐一起,都溶化在水里了。”小孩子多问问为什么,其实不是坏事。 “那怎么才能分开呢?”劳拉想不明白,也顾不得会挨母亲的巴掌了。而且小孩子十分敏感,她已经感觉到伯爵小姐是不会因为她发问而责罚她的,所以胆子大了很多。 “魔盐,其实就是跟盐混在一起的其它东西。”陆希一边配置饱和溶液,一边开始讲课了,“它们看起来跟盐一样都是白色的,都能溶化在水中,许多人不能分辨它们的不同,所以才都归为了盐。但事实上,它们并不是我们吃的那种精盐。”而奴隶们吃的那种苦盐,其实就是有杂质不曾分离出来的。 奴隶们对这一点倒是清楚的。精盐多贵啊,味道跟他们吃的苦盐当然不一样。以前他们以为苦盐是没被神术净化过,所以被魔鬼的力量污染得发苦,现在听伯爵小姐这么说,原来是因为里面有不是盐的东西? “是的。”陆希表示肯定,“其实这次弄回来的盐,差不多也就是你们吃的那种苦盐。虽然看起来都是白色的,但既然是不同的东西,就会有不同的性质,比如说——溶解度。” 陆希用绕口的话解释了溶解度与结晶的概念。光明大陆倒也有这些词汇,但要让奴隶们都能听懂,那就麻烦了。所以她才当场展示实验,否则光靠嘴说,这些奴隶至少有一半都稀里糊涂。 “魔盐中的一种——我们暂时给它取个名字叫做碱吧——它的溶解度与温度紧密相关,也就是温度越高,在这缸水里能溶解的碱就越多,而当温度降低的时候,溶解度也迅速下降,水里能溶解的碱变少,那么多出来的碱就会从水里出来。而盐的溶解度与温度没太大关系,在降低温度的时候,这缸水还是能溶解掉那些盐,于是盐不会多,而碱会多,因此出现在缸底下的,就只有碱,没有盐了。” 分离盐和碱,就是利用它们各自的溶解度曲线不同。盐要析出靠蒸发水份,而碱要析出可以靠降低温度,这就是“夏天晒盐,冬天捞碱”的化学原理。 别说奴隶们,就连两个女仆也听得半懂不懂,但不管听不听得懂,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盯着水晶缸。 缸里的神术温度计跳出了80的数字,加入缸里的白石头终于有了无法溶化的部分。 “这就是饱和溶液。”陆希开启过滤装置,只留下澄清的液体,“虽然看不到,但这水里有很多盐和魔盐。” 劳拉的眼睛几乎要贴到缸上去——多神奇啊,看似透明的水里,竟然有这么多东西! “现在,我们开始降温。”陆希撤走了柴火,“因为温度降低而析出的,就是碱了。” 一圈人的眼睛都死死盯着水晶缸,然后也不知是谁脱口而出:“有,有了!” 温度计的数字跳到75,缸底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一层东西,而随着温度越走越低,析出的物质也越来越多。 温度降到20度的时候,陆希开启了过滤装置,滤出了水晶缸里析出的碱。然后她重新开始加热:“现在我们要蒸发一些水,对盐来说这很重要,所以接下来析出的,就是盐了。” 水被蒸发掉一半,过滤装置再次滤出了一些白色粉末。两种物质都放在碟子里,所有的人眼睛都是直的——这两样东西看起来好像确实不太一样,盐更像细小的颗粒,而碱就是粉末。 “尝一尝。”陆希笑着点了点碟子,“盐是咸的,而碱发涩。” 一圈人都小心翼翼伸出手指头蘸了点儿,然后一片哗然——伯爵小姐说得一点没错,一碟是咸的,而且是非常鲜美的咸味,绝不是他们平常吃的那种苦涩的味道;而另一碟则完全是另一种味道,这绝对不是盐! 陆希微笑着正想说话,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什么,她惊讶地转头,就看见呆站在那里的劳拉,身上泛起了浅淡的白光…… 第75章 启蒙之力(二)、也许是因为你没有弄清楚那些原理 凌晨时分, 夜空晴朗,点点明星清晰可见,空气冷得十分痛快。 但在秋耕田里, 地头垄间处处飘荡着烟气, 几乎把这一大片田地都笼罩了起来。 烟雾中有人影在走动,还有不时传来的窃窃私语:“真的没上霜……” “是不是今晚本来就没霜?” “你傻啊?今天晚上多冷啊, 怎么会没霜?” “对。以前有个老奴隶就跟我说过, 霜冻多半都在这种晴夜,越是云多的阴天,越是不容易上霜。” “这是为什么?” “你管那么些呢?知道了又怎么样?难道监工会少抽你一鞭子?还是多发你一块面包啊?” “就是。我们只要听监工的话干活就行了,知道那么多有什么用。就你说的那个老奴隶,他倒是知道,得了什么好处了吗?恐怕人早就死了吧?” “话不能这么说, 现在不是伯爵小姐来了吗?不说别人, 科林不就是因为知道什么蒜和葱, 就得到奖赏了吗?现在多少人弄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往他那儿送,不就是指望也能得奖赏吗?” “对对, 还有老约翰, 病都好了, 还在做什么犁……要不是他会木匠手艺,那咳嗽病谁给他治啊?” 一群奴隶说着,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有人小声说:“早知道就学点什么了……” “是啊……” “现在也不晚吧?伯爵小姐以后就是女伯爵,是咱们的领主大人, 只要她在, 那总有机会……” “你说得容易呢。咱们都是奴隶, 除了会干活, 还会做什么?还是老奴隶知道得多。” “嘿,你这会儿说老奴隶有用了?之前不是说老了最没用,只是累赘吗?” “那又不是我说的,是监工说的!” “哎,昨天我听说咱们的监工,悄悄去找老康巴尔了,嘿嘿……” “干什么?也指望老康巴尔跟老约翰一样啊?” 奴隶们边说话边走开了,他们要在每块田里都来回巡视,让柴禾一直燃着——伯爵小姐说了,这烟要到天亮才能散,他们得巡逻一夜。 辛苦是辛苦,但是这田里的收成有他们的一份呢,他们是在巡视自己的马铃薯,自己的口粮,那怎么能叫辛苦呢? 因为烟雾与夜色的双重掩盖,奴隶们没看见田边蹲着的人影,直接走过去了。虽然也有点疑惑为什么这块地里没人巡视,但这不是他们负责的地,烟又很足,他们也就不关心了。 海因里希坐在田梗上,嘴里叼着根草叶,听着奴隶们说着话走远,然后拍了拍身边的人:“其实奴隶也不笨啊,出了个科林和老约翰,他们就都知道经验和知识的宝贵了。” 汉克在他旁边蹲着,像只缩了头的乌龟,恨不得把自己包在一层壳子里,对外面的世界不听不看不问。 可是他毕竟没有龟壳,而且即使有,龟壳也挡不住声音,所以他很清楚地听见了海因里希的话,尤其是那句“奴隶也不笨啊”。 这话像根针似的扎在他身上,让他又把头往双膝间埋了埋——是的,奴隶并不笨,还有可能比他更聪明,更得主的偏爱。 “你说——”夜色和烟雾都丝毫不妨碍海因里希的视线,他能清楚地看到汉克的动作,当然也很清楚他受到了什么刺激,于是很愉快地又给他加了一下,“要是他们知道那个小丫头竟然得到了神恩,会不会发疯?” 汉克触电般地哆嗦了一下。他不知道奴隶们会怎么样,他只知道他自己现在快要发疯了。 是的,那天伯爵小姐讲完了如何把魔盐跟食盐分开之后,劳拉,那个小奴隶,她得到了神恩——那种淡淡的白光他是不会看错的,那的确是神恩,虽然很稀薄,但如假包换! 这怎么能让他不受到刺激呢?一直以来,所有的人都认为神恩与血脉有关,血脉最高贵的贵族中最容易出现神恩者,之后是平民,再下是贫民,最后才是奴隶。 哦不,可能根本没有人把奴隶算进去,至少他就没听说过,还有奴隶能得到神恩的。就算教会总是说在主的面前人人平等,他们也没有把奴隶算在“人人”里面。奴隶都是有罪的、下贱的血脉,就跟那些双黑的堕落血脉一样。他们需要用一生来赎罪,并冀望着死时已经赎清自己的罪孽,能得到主的宽恕,升入光明之山,跟其他人一样获得永恒的幸福。 汉克当然也是这么想的。哦,倒不是说他真的思考过奴隶的事儿,而是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接受了这种说法,默认奴隶是有罪的群体,只有在死后才能得到救赎。 然而现在,他感觉脸被打肿了,甚至脑袋都要被打爆了一样。一个奴隶,一个才八九岁的小奴隶,她甚至都没有进过教堂,却得到了神恩! 汉克很想欺骗自己,说这是因为她虔诚地信仰主,得到了主的恩宠。可是事实摆在面前,劳拉那小丫头如果有信仰,那她只会信仰伯爵小姐,跟她的母亲一个样!而若论虔诚,难道他汉克的虔诚还不如一个小奴隶?为什么他的神恩失去之后再未回来,而劳拉却觉醒了呢? “哎——”可恨身边的那个人还不让他安静片刻,又用手肘拐了他一下,“你说,那个小丫头究竟是为什么得到了神恩?” 汉克不敢回答。他怕说出来,他的信仰就要崩塌。 其实在看伯爵小姐析出那个碱的时候,他也有一种隐约的感觉,可是那时候他是惊恐的,因为魔盐竟然不需要净化,而且还有别的用处! 如果魔盐竟然也有用处,那是不是说魔力也是有用的,也是好的呢? 如果魔力是好的,那魔力的来源——魔鬼,又算什么呢? 当时他就陷入了惊恐之中,以至于根本没来得及去摸索和把握那种感觉,然后等他终于想起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劳拉身上泛起的圣光。 那一瞬间他就萎了,那种感觉像是刚伸出头的蜗牛,被什么惊吓之后又猛地缩了回去,再也不肯探头。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仅仅是有这种感觉,就已经让他更加恐慌了,这证明什么?证明他和劳拉在那一刻同时都有了觉醒的先兆,只是劳拉成功了,而他没有。 为什么他和一个小奴隶同时要觉醒了呢?明明是两个天差地别,毫不相同的人!唯一的相同之处只在于,他们都在听伯爵小姐讲什么溶解度和结晶。 所以觉醒神恩不仅仅是因为对主的虔诚吗?所以伯爵小姐也能让人觉醒神恩吗?她怎么能做到的?她甚至没有提到任何与主有关的事情,没有祷告,没有宣讲教义,她只是在讲一些炼金术的知识!仅此而已…… 如果这件事传扬出去会怎么样?汉克只想了一下就不敢再往下想了——主啊,您是要让一个没有神恩的人来宣扬您的道吗?还是说,教会所宣扬的一切都是错的? 海因里希清楚地感觉到身边这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恐惧、疑惑和痛苦的挣扎。这种强烈的感情让他愉快地翘起了唇角——越来越有趣了,一个能赋予其他人神恩的双黑?跟着她,还能看到什么更有趣的事呢? 以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什么“重结晶”的方法,不是跟中级魔法里的“类集术”很像吗?把同类的东西分到一起,不同类的放到一边——这个魔法方便好用,唯一的麻烦就是手中必须先有一份作为样本的成品,然后才能归集。 而这个“重结晶”则不同,甚至哪怕不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成份,也能把不同的物质分开来。这些东西能够溶化于水,所以才用水来萃取,那如果是不溶于水的,是不是可以用别的方法…… 劳拉得到神恩的消息被压了下来,当时在场的人都被告诫守口如瓶,不许向外宣扬。但是,总还是有人会把这个消息往外传一传的,比如说何塞。 此时此刻,他正在给马喂夜草。 倒不是马夫们偷懒,而是平常喂马的奴隶们都被调去地里了,于是何塞自告奋勇值夜班,好让马夫们好好休息,白天更好地工作。 当然,也方便他跟金妮小姐说话。 哦,现在金妮是不能说话,她已经在草垛旁边像木鸡一样站了好几分钟了,整个人都是呆滞的,仿佛一个没了魔晶的魔偶。 然后魔偶活了过来:“真的吗?你亲眼看见的?” 这个问题在几分钟之前已经问过一遍了,于是何塞耐心地回答:“真的,我亲眼看见的。”当时他就在水晶缸旁边呢,当然是亲眼看到劳拉身上的圣光亮起,绝不会错! 金妮脸上的表情难以形容:“这,这怎么可能呢?那个小奴隶,是不是很虔诚?” 何塞摇摇头:“长云领的奴隶……”说真的虔诚也有限吧?而且奴隶连进教堂祷告的机会都几乎没有,论虔诚,论血统,奴隶都是最数不着的那种。 “难道真的就是因为学习了炼金术?那我为什么不行啊?”金妮扑通坐了下来,双手抱住了头,“我学了这么多年的炼金术,为什么就不行呢?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奴隶?” 第62节 何塞站在她身边,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也许是因为你没有弄清楚那些炼金反应的原理吧?” “原理?”金妮喃喃反问,“我没有弄清楚原理?” “嗯。”何塞低头看着她,“你用普通的植物代替魔植,也能制出沐浴水,那为什么普通植物能代替魔植呢?” 金妮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沐浴水其实用不到什么魔力,所以使用普通植物就可以。” “那为什么要烧成灰呢?”何塞又问,“用植物的汁液,或者晾干之后捣后的粉末,为什么就制不出来呢?” 金妮被问住了,一时答不上来。当时她首先确定了沐浴水里根本没有魔力波动,能够清洁也绝不是什么净化问题,而只是带走了皮肤外的污垢。由此推断出,那些魔植完全就是噱头,并非不可替代。 有了明确的目的,她就开始试着用其它植物加入。什么榨汁磨粉她都试过,最后的成功是非常偶然的——她弄来的一种藜草,被团里的小孩子顽皮,一把火都给烧了。 这种藜草是金妮特地找来的,因为它生活在海边,跟沐浴水中用的一种魔植生活环境十分相似。 生活环境相似,其在炼金术中的作用也有可能相似,所以金妮对这种藜草抱了很大的希望,当时看着那堆灰,她简直想把熊孩子拖出来揍一顿! 然而揍是不能揍的,再找藜草又需要时间,她只能拿着烧出来的草灰,死马当成活马地去做试验,然后就成功了。 金妮当时以为自己的方向是对的——找到与魔植生活环境相似的植物,取代魔植。这证明了在相似环境中生长的植物,其必然有相似之处,只不过一种被魔化,另一种没有罢了。 并且她还有个想法:没有魔化的植物,是否意味着对魔力的污染抵御性更强?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应该在有魔力污染的地方多种这些普通植物,能够更好地抵抗魔鬼呢。 金妮觉得自己的想法已经十分深入了,但现在被何塞一问,才忽然发觉她有很多问题都根本没有考虑到:比如说,后来她曾用新鲜藜草试验过,却没能炼制成功,只有将它烧成灰,才能制出成品沐浴水。 那个时候,她竟然没有想一想,为什么必须把藜草烧成灰? 金妮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很爱思考也很会思考的人,比如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考虑过,为何彩虹河里的宝石有不同的颜色?她还试验过把宝石放在火里烧、盐水里泡等等,最终发现有一些宝石,用火烧之后会改变颜色。 就是靠着这种思考的能力,金妮虽然没有神恩,却仍旧成了一名炼金术师。或许炼金协会不承认,但金妮自信她不比协会里那些炼金师差,甚至还更好一些。毕竟她不用神术,也能用魔植或魔兽炼制物品——比如说她现在眼睛里戴的,就是用多目怪这种魔兽的瞳孔炼制成的“瞳镜”。 没有用神术净化,而是用自制的炼金药水鞣制之后,多目怪的瞳孔就变成了透明的蓝色,质地轻薄柔韧,即使直接覆盖在眼珠上也毫无不适,并能遮住她原本那两枚颜色不同的眼珠,呈现出来的就是相同的蓝色。 这种技术,至少据金妮所知,还没有哪个炼金协会有类似的产品。如果她真能被炼金协会所接受,单是这一项,就足够她拿到正式炼金师的资格,能够拥有自己的炼金房。甚至如果多目怪的数量足够多,她还能靠这个赚那些贵妇人和小姐的钱呢。 但是现在,金妮忽然发现自己疏忽的东西太多了,她以为自己搞明白了的那些“原理”,可能并不够“原”。 “但是你怎么会……”金妮仰头看着何塞。这人刚才说的话,简直比她这个炼金师还像炼金师。什么时候,一位骑士会考虑斗气和剑术以外的问题了? 何塞轻轻咳嗽了一声:“有一件事我没告诉你——我晋级了。” “什么?”金妮的眼睛猛然睁大,险些把瞳镜都崩出来,“你晋级了?成为高级骑士了?什么时候!” 虽然说何塞这次出来除了寻找龙晶,也是想要借机突破的,可是这也太顺利了吧?上回灰羽回团里的时候都还没提呢,证明那时候他还没有成功。然后从那会儿到现在——这才多久?而且算一算时间,他一直都跟着那位伯爵小姐,压根也没怎么去历练吧? 想到这里,金妮的眼睛再次睁大,真的要压不住眼眶里的瞳镜了:“是因为伯爵小姐吗?” “是。”何塞不再遮掩地点了点头,把陆希曾经跟他讲过的那些话又重复了一遍,“金妮,四大元素的说法也许并不正确。” 金妮作为一个从来没有觉醒过神恩的人,对于地水风火四大元素微粒的感受,那是一窍不通的:“我,我以为你跟着她来长云领,只是因为她有可能拿到了龙晶,跟魔鬼签订了契约。而且她还说……”还说要治好何塞的腿。 “有这个原因。”何塞沉默了一下,说,“其实直到现在我也很疑惑,她究竟从哪里知道的这些……”而且还越来越疑惑了,因为这些道理,教会也不是这样的教导方法,难道真的是魔鬼的办法? 可是——两个人对看一眼,彼此都知道对方没有说出来的话是什么——难道魔鬼的教导方法,还能促进骑士力量的突破吗?骑士的力量不是神给予的吗?更不用说,那个小奴隶劳拉,就是在这种教导面前觉醒的神恩啊! “金妮——”何塞不自觉地抬头望着晴朗的夜空,“你说,神真的存在吗?” 第76章 启蒙之力(三)、伯爵夫人做出了蛋糕裙 被震撼到的, 当然不止这几个人。 冯特伯爵坐在书房的躺椅上,伯顿管家在向他汇报霜冻过后田地里的情况——情况很好,那些烟雾神奇地消除了霜冻, 未曾耕种的田地布满白霜, 可是只隔着几条田埂的那些马铃薯连半点霜打的样子都没有。 接下来,如果安全度过第二次霜冻, 今年的马铃薯就可以跟往年一样, 足期收获了。而且伯顿管家已经在期待,那些施过土肥的地里,产量究竟能增加多少?能增加一成吗?马铃薯的产量高,能增加一成,就是增加上千磅。 这个时候,伯顿管家简直都在后悔, 为什么当初不再多种点马铃薯呢? 但是他的伯爵大人有点走神, 伯顿管家知道是为什么, 事实上他这几天也一直心神不宁的,始终在想着那件事。 “露西在做什么?”冯特伯爵到底还是没忍住。 “小姐在搞什么分离流水线。”虽然是个很拗口的生造词, 但伯顿管家还是准确地念了出来, “说是照着这个程序搞, 谁都能把魔盐和盐分离开来。” 冯特伯爵脱口而出:“不是有那个——那个小奴隶叫什么名字?” “劳拉。”伯顿管家尽职尽责地回答,“但是她的能力还太弱,并且小姐说, 能用普通人做的事情,就该普通人去做——”他犹豫了一下, 才补充说, “小姐说, 普通人是最大的力量……” 这话说出来未免有些不太合适——普通人是最大的力量, 那神官和骑士们又算什么呢?当着冯特伯爵的面,伯顿管家也觉得有些难以出口,但是遵从管家知无不言的原则,他还是忠实地重复了陆希的话。而且伯爵小姐说这话的时候,也并没有要遮掩或隐瞒的意思,他复述出来,也不算违背小姐的意愿。 果然冯特伯爵的眉毛拧在了一起:“普通人是最大的力量?”前面那句话说得还不错,后面这句算什么? “是。”伯顿管家微微低头,“小姐说,因为他们是最大的群体。” “最大的群体就是最大的力量?”冯特伯爵觉得可笑,“一群绵羊,比得上一头狮子?” 伯顿管家其实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没有说话,只是把头再低一点,表示他非常赞同伯爵大人,但并不好对伯爵小姐不敬。 冯特伯爵很想马上把陆希叫来,问问她究竟是怎么想的。之前他跟她说过那么多话,难道她根本就没听进去?然而他刚想开口,就想起了田地里的马铃薯,变成金黄色的水晶,还有那个看起来怯生生的瘦弱小女奴劳拉。 这所有的一切,都不是用神术做到的。 冯特伯爵抬起的身体又靠回了椅背上。奴隶都能够觉醒神恩,那普通人里可能确实蕴藏着他所不知道的力量? 但,可能吗?难道说奴隶和普通人里,真的藏着无数的能够觉醒神恩和斗气的人?比贵族的可能性还更高? 不,这不可能! 冯特伯爵纠结了半天,还是决定先不管。他还是考虑一下商队出行的事吧。但这个时候还没有皮毛和魔晶可卖,就算派了商队出去,要卖什么呢? “那些水晶呢?” “哦——”伯顿管家连忙回答,“小姐说选出一部分褐黄色的来搞那个……染色。剩下的,她说要换一种……”伯爵小姐生造的词汇太多了,饶是伯顿管家,也得考虑一下才能想起来:“要换一种切磨方式。” “水晶还要怎么切磨?”虽然词汇陌生,但想一想倒也能明白意思。冯特伯爵有点糊涂——水晶一般来说就是两种,一种是打磨成圆珠或扁珠,打孔串成项链或耳环;另一种就是用原石天然形成的完整晶棱,只把表面打磨光滑,即可镶嵌成胸针、领夹之类饰物。 除了这两种,还要怎么切磨,难道是要雕刻吗?冯特伯爵想不明白。而且水晶既滑且硬,并不好加工——当然,大部分宝石都是这样的,只有少部分比较软的宝石可以雕刻,比如萤石、珊瑚和琥珀之类。 而且,长云领有珠宝匠人吗?怕不都跟着教会和商人们撤走了吧? 伯顿管家思索了一下:“夫人陪嫁来的奴隶里,有珠宝匠。” 作为一位公爵小姐,当初还是要嫁到长云领这样的大领地来,伯爵夫人的陪嫁也还是很有气派的。而且既然陪嫁了衣料和宝石,自然也就要陪嫁个手艺人,不然难道要让伯爵夫人自己去制做首饰吗? 平民可以迁走,奴隶是逃不了的,伯爵夫人陪嫁来的珠宝匠当然也还在城堡里,只不过冯特伯爵从来不关心这些事,也就根本想不起来还有这样的奴隶。 “夫人在做什么?”伯顿管家这么一提,冯特伯爵才想起来,自从他回到城堡,好像还没见过伯爵夫人呢。不对,应该是在离开城堡之前,就没见过人了。 这对儿长云领里地位最高的夫妇,关系之冷淡用同床异梦都不足以形容,因为俩人根本连床都没有同过,甚至卧室都不像一般夫妻那样相邻,而是各占城堡一边。如果不是因为伯爵夫人时不时的还要求共进个晚餐什么的,或者有时会来找冯特伯爵闹点事,两人简直就是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尤其有时候闹得太不愉快,伯爵夫人就单方面宣布断交,好几天都不露一面。以至于冯特伯爵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已经有二十多天没见过伯爵夫人了,这比从前任何一次断交的时间都长! 冯特伯爵倒不是想见伯爵夫人,但也要保证她无恙才行,总不能出了事都不知道。 “夫人她这些日子一直在做衣服……”伯顿管家表情有些古怪。一方面他觉得伯爵夫人闭门不出也好,省得一出现就要跟伯爵大人吵闹,反而添些麻烦。可另一方面他又怕伯爵夫人又在搞什么奢侈玩艺儿,假如现在就把采购回来的布料都用完了,明年春季怎么办?难道还要伯爵大人花钱吗? 说起来,伯爵夫人的嫁妆大都是宝石金币之类,因为嫁得太远,她的父亲只在长云领附近给她买了一处山林,算做不动产。 可是那山林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山林,从前伯爵夫人年轻的时候,还愿意管一管,后来因为每年的产出都平平,无非就是一些木材和野物。野物只能给她的餐桌上添样菜,木材出售之后那点钱也就只够她添几件衣服,渐渐的也就不想再管。算一算,都已经两三年没有过去看看了。 所以伯爵夫人自己几乎是没有什么收入的,她的一切开销基本都是冯特伯爵供给,也就是说,她要奢侈排场,那就要花冯特伯爵的钱。 妻子花丈夫的钱倒是天经地义的,但如果这个妻子丝毫没有做到妻子的本份,却只会给丈夫添麻烦的话……反正伯顿管家是心疼那些花出去的金币的,毕竟伯爵大人自己都没有这么奢侈呢! 冯特伯爵倒不是很在意这些,如果用金币就可以让伯爵夫人安静过日子,他也觉得不错。 不得不说人是不大经得起惦记的,冯特伯爵刚问到妻子,晚餐的时候他就看见了伯爵夫人。 陆希在餐室门口跟伯爵夫人走了个对脸儿,直接就惊住了——没别的,伯爵夫人穿了一件蛋糕裙。 换到陆希的世界,蛋糕裙并不新鲜,但是在光明大陆,蛋糕虽然已经有了,可是那种多层式的塔形蛋糕都还没有出现呢。 如今贵族的衣服固然奢侈华丽,但主要装饰还是花边与缎带,层层叠叠地缝在裙摆和胸前,那复杂的花样能看花人的眼睛。可是总体来说,裙子还是伞式的,一滑到底,只在最底部搞事。 而伯爵夫人这件裙子,却是从腰部就开始叠加裙摆,每片裙摆都镶有花边,同样华丽到闪瞎人眼,而且还能把所有花边的细节都显露出来,可以说是十分高调的炫耀了。 “夫人这件裙子真是太漂亮了!”陆希真不是在说恭维话,伯爵夫人在审美上是没得说的,这裙子华丽到眼晕,可又不显得过于花哨庸俗,而且伯爵夫人身材高挑,完全撑得起来。要说有什么毛病,那就是配的首饰过重,显得稍微有点儿累赘。 陆希当初煽动伯爵夫人搞服装设计,不过是为了图个耳根子清净,但真没想到,这才多久呢,伯爵夫人就真的搞出成品来了! 伯顿管家也很吃惊。而且他比陆希更熟悉这些衣料,上眼一扫就发现,伯爵夫人这一层层的裙摆,大部分用的都是从前的旧料子,换到现在花样已经不时兴了,可是这么搭配起来,就有另一种华丽,丝毫也不显得落伍。 用旧料子做出一件新衣服来,这简直太划算了!伯顿管家举双手赞成! 伯爵夫人今天也是有心穿着新做出来的衣服来炫耀的。这式样可完全是她自己想出来的,之前从来没有人穿过!这样的衣服,穿到社交季上去,一定能够引来无数目光! 陆希当然能想得到这种效果,而且她还想到了别的——比如说那些水晶,如果伯爵夫人穿着新衣服戴着新首饰大出风头,那简直就是活广告啊! 于是毫不犹豫,陆希立刻就开始吹捧伯爵夫人,给她来了一个从头夸到脚,直到最后才谨慎地说:“只是我觉得这条宝石项链虽然漂亮,却有点太重了,加上裙子的下摆,似乎就……” 冯特伯爵面无表情地坐在餐桌旁边,他对这种华丽的裙装向来不感冒,硬梆梆地就接着陆希的话扔了一句:“重得像走不动一样。” 伯爵夫人的脸唰地就阴了,陆希暗叹钢铁直男无药可救,连忙说:“其实夫人有没有想过,可以不用鲸骨撑的。”其实蛋糕裙已经蓬起来了,再加上裙撑占地面积实在是有点大。 “不用裙撑?”伯爵夫人的注意力被引开,低头打量自己的裙子,觉得似乎也可以,只是这样一来,裙摆好像就不够大? “这样会显得更年轻。”陆希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才惊觉伯爵夫人其实才三十岁,比她过来的时候还要小好几岁呢! 如果是在她的世界,三十岁的女人好多还觉得自己是小姑娘呢,这种蛋糕裙也是颇多人的心爱,但都是冲着色彩清新甜美去的,力图让自己看起来青春可人,没几个人会像伯爵夫人这样——过份的华丽其实是把她自己钉在了中年女人这个位置上,生活于她,似乎只剩下了“伯爵夫人”这个身份。 其实也挺可悲的……陆希心里不期然地冒出了这个念头。 没错,别看伯爵夫人生下来就是公爵的女儿,出嫁之后又成为伯爵的夫人,其实作为女人,这样的生活也并没有外人想的那么惬意。 做未婚少女的时候,考虑的是学习各种有用没用的礼仪,穿勒得死人的束腰,想尽办法地打扮自己,为的是嫁一个高贵的丈夫,不幸这个丈夫,很多时候都不是她们能挑选的。 等做了已婚妇女,就开始了管家和生育。当然贵族有管家和奴仆,可以不在这上头花费太多心力。然而问题是,你不管家,又能做什么呢?贵族妇女的事业,似乎只有生育和社交了。 这么一想,也难怪伯爵夫人把精力都放在衣服和首饰上,她比一般的已婚妇女还要惨一点,因为她跟丈夫形同路人,玫瑰城堡也轮不着她管,唯一的发泄途径大概只剩下了去社交季上出风头。 所以对伯爵夫人来说,成了寡妇大概还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当然,比起那些生为奴隶,在繁重的工作中经常活不过三十岁的女性来说,精神空虚而物质丰富的生活,已经是她们根本不敢想像的美好了。 伯爵夫人不知道陆希在想什么,年轻两个字对她也是一种刺激,她恍惚了一下,竟然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表情才好。看看面前女孩年轻的面庞和饱满的苹果肌,她有点想发怒,可是年轻两个字又是那么吸引她,她连晚餐都不想吃了,直接转身就走——她得回去把裙撑撤掉看看,是不是会显得更年轻一点。 “诶——”陆希话还没说完呢,伯爵夫人已经走得不见影了。她徒劳地伸了伸手,最后还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过来吃饭。”冯特伯爵不太满意,“你跟她说那么多做什么呢。喜欢那个裙子的话,就让女仆给你照着做。” 那可千万别,这是版权问题,一声招呼不打就照着做,伯爵夫人非气疯不可。 不过陆希不会说出来,冯特伯爵也理解不了,于是她只是笑笑:“您别操心这个了,不知道边陲镇怎么样了?” 第63节 说起边陲镇,冯特伯爵就无心再考虑别的:“已经有零星的魔兽出现,今年的情况不会太好。”他向外看了一眼,虽然从餐室这边并不能看到外头的田地,“不知道今年的马铃薯能收多少……” 这个陆希就不敢保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这里的马铃薯产量是怎样的:“如果情况不好,边陲镇会怎么样?” “情况不好,就放弃镇子向后退。”冯特伯爵淡淡地说,“柳河镇那边,还有一道神术阵。”那是当初水晶矿出产好,镇子特别繁华的时候,一群宝石商人共同出钱建的,如果放上魔晶,还能启动。只是几年没有修缮过,可能也只能用这一回了。 陆希皱了皱眉:“其实我想去看看……”她过来的时间太晚了,什么水泥都来不及搞,而且也要看看魔兽潮的威力,才能确定水泥墙究竟管不管用。 “看什么看!”冯特伯爵一句话就给她否了,“你一个女人,又不是骑士,去找死吗?你知道魔兽潮有多可怕?如果遇上地行龙,恐怕都没人来得及保护你!” 行吧,听人劝吃饱饭,要测试总有别的办法。陆希老老实实拿起刀叉。可能是她的顺从让冯特伯爵高兴了,他也拿起刀叉,过了几秒钟有些别扭地说:“你想要什么魔晶或者皮毛吗?让丹尼尔给你多打几只魔兽。” “雪雀!”陆希顿时精神一振,“越多越好!或者别的肥肥的,有油脂的魔兽也行,比如黑野猪什么的。” “黑野猪?”冯特伯爵皱起眉头,“你要油脂做什么?”本来他以为陆希是要雪雀羽毛,但听了后半句就知道,她要的根本不是羽毛,而是油脂。而且怎么听起来半点都不挑剔,黑野猪那种臭烘烘的魔兽,不净化可能连油脂都是臭的,要那玩艺儿干吗? 陆希把手掌遮在嘴边,小声说:“做一种跟沐浴水很像的东西。” “沐浴水?”伯顿管家的身体都不由得往前倾了一下,“小姐能做沐浴水?”那玩艺儿给炼金协会和寒风岭赚了多少钱啊? “不是沐浴水。”陆希笑眯眯地说,“是跟沐浴水一样,能用来洗浴的东西。我想,应该能卖不少钱。” 第77章 启蒙之力(四)、这个魔鬼够聪明的 香皂, 这就是陆希现在能想出来的,最快的来钱之道了。 金黄色的水晶是很好,价格高昂, 可是也只能在贵族中推销了, 终究销量有限。而且陆希可没忘记,她这个金黄水晶是染色产品, 保不准什么时候颜色还会起变化, 这要是卖得多了,被大家揪出是假货,岂不是砸自己招牌? 所以她其实只打算拿金黄色水晶来开个路,之后就推销烟水晶的——光明大陆这些人真不识货,就知道喜欢金灿灿,烟水晶那么雅致又富神秘色彩的颜色, 她就不信没有市场! 而且宝石这玩艺儿终究是有限制的, 比如宝石矿会枯竭, 又比如宝石市场会饱和,因为它毕竟不是一个消耗品而是奢侈品。 但香皂就不同啦。买一颗宝石回去能传好几代, 可是买一块香皂回去很快就会用完, 用完就要再买——日用品的市场, 那可是无限的,且绝不只针对于贵族。 不过这些话她就没有说出来,因为从目前来看, 香皂也只能先推销给贵族,这是来钱的最快手段。 伯顿管家的眼睛亮得像贼一样, 好吧, 说一位恪守规矩的老绅士是贼, 实在是有点对不住, 但看他现在的表情,陆希真的只能想到“贼亮”这个词儿。 “小姐是说,雪雀的油脂能够代替雪羽鸟的?”沐浴水那么贵,最主要的就是因为雪羽鸟现在的价格被炒起来了,寒风岭的野生雪羽鸟越来越少,现在已经在与教会合作,开始人工饲养了。 其实伯顿管家从前也想过捕捉雪羽鸟来饲养的。长云领的气候跟寒风岭有相似之处,雪羽鸟在长云领应该也能生活。可惜他们没有掌握了“驯服”神术的人,教会也绝不会出借这样的人给长云领的。 但是,如果雪雀的油脂可以代替雪羽鸟,那可就太好了!不要说雪雀在长云领的数量巨大,单说一只雪雀身上的油脂,就足顶得上十只雪羽鸟了! 不过——伯顿管家又有些担忧,雪雀的油脂真的能代替雪羽鸟吗? 别看两种魔兽的名字相似,可魔力却截然不同,雪雀是冰系,雪羽鸟却是火系。沐浴水出现之后,也不是没有人想搞出替代品来,但始终没有成功,主要就是因为生活在寒冷地带的火系魔兽太少,而生活在炎热地带的火系魔兽油脂却并不适用。 火系不行,冰系的能行吗?还是说,重要的是生活环境,而不是魔力的系别? “试试就知道了。”陆希其实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与白担了污名的魔盐不同,魔兽可是确实有魔力的,尽管魔力主要集中在魔晶之中,也难保身体的其它部位不受影响。不过,只要皂化反应正确,别的问题那都是可以解决的啦。 这顿晚饭吃得颇有些复杂,就连冯特伯爵面对一座可能马上打开的金山,也有点不太淡定了。伯顿管家更是如此,只不过碍于管家的“自我修养”,让他到底没有失礼地追问伯爵小姐。 陆希无视了两人欲言又止的样子,干掉一份肉排之后,提出了一个新要求。 “教奴隶们识字?”冯特伯爵大吃一惊,“你要做什么!”这比用魔像代替农民来种田还要荒谬!合着他之前讲了那么多,这个女儿是完全没有听进去? “您别激动。”陆希早就预料到会是这种反应,所以她才先吃饱了再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需要识字的奴隶。”不是我,而是我们。 “您知道,我整理了一本种植手册。”防霜冻已经见了成效,过几天土豆收获,还会再确定肥料的重要性,借着这个东风,陆希准备把精耕细作推广并确立下来。问题是,手册她已经写好了,没几个人能看得懂。 冯特伯爵皱着眉头:“这个只要让人给奴隶们宣讲一下就行了。然后还有监工呢。” 陆希手一摊:“监工也没几个看得懂。”说得好像监工就识很多字一样,有些监工也不比奴隶强,可能还没奴隶聪明呢。 冯特伯爵被噎住了。陆希继续说:“而且这种种植方法,我想把它推广到整个长云领,那就需要更多能看得懂册子的人,他们懂了,才能去讲给种地的人听。” “推广这些不需要奴隶去。”冯特伯爵也是考虑过这个问题的,他也没打算只在自己的地里用新方法,如果长云领所有的地都能增产,领民交上来的税也会增加,而且他还不必再准备那么多的救济粮,怎么想都是划算的。 至于推广这件事,他打算召集各村镇的管理人,再从自己这里选会种地的监工去指导。还可以贴布告,让那些平民里识字的人去念就行了。 甚至就连堆肥,冯特伯爵也打算用自己的人去做,到时候平民可以来买肥料,免得他们再把这事儿传出去,又说什么渎神之类的话。 陆希听着冯特伯爵的安排,点了点头。挺好,从某些方面来说冯特伯爵比她考虑得更周到一些,而且他想推广精耕细作的种植方式,这就是件大好事。 “但是,种地可以,建炼金工厂,这样就不行了。”种地嘛,说得实在点儿,再怎么精耕细作,也不至于精细到不差毫厘。比如说要求垄沟整齐,也不至于非要划得直线一样;要求植株间距,但错个一点半点也没什么大妨碍。只要大步骤不错,种植这种东西,口口相传的经验也就够了。 可是工业不行。虽然陆希现在搞的还远算不上什么工业,可是她已经体会到手底下人没有文化的痛苦了——就只是析盐析碱的这么一个流程,她想搞得规范一点,都累了个半死。 说真的,这个流程已经是最简单的了,无非就是加温,搅拌,降温,结晶,过滤,蒸发这么六个步骤,并且因为盐块里的杂质多,为了提取出比较纯粹的碱和钠盐,她都不要求把饱和溶液完全利用起来,反正没提取干净的那些溶液,正好可以拿来给劳拉练习。 可就是这么个过程,她都给奴隶们讲得口干舌燥。那要是她后面还想制香皂、烧玻璃、做水泥,甚至还有别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为严谨的事情,难道都让她这么一点点的去教?恐怕工厂没建起来,她自己就累死了。 “我不需要他们懂得太多,只希望他们能识几个字,看得懂简单的要求。”陆希想想自己费的那些口舌,就觉得头大如斗,“比如说我写出提炼盐碱的简单流程,他们自己就能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她指着去讲去教。 冯特伯爵皱了皱眉:“你以为学习文字这么简单?奴隶愚笨,你有教他们识字的工夫,早就教会他们怎么做了。” 陆希觉得奴隶并不见得就愚笨。而且她又不要求他们成为大学问家,扫个盲而已,只要肯学 ,没几个学不会的。在初期他们刚刚接触文字的时候,确实教他们识字要比教他们学怎么提取盐更麻烦,但问题是,她想要做的又不仅仅是搞盐和碱。 当然,陆希也没打算上来就搞全民扫盲,她只打算先搞个小班开课,培养一批人出来做她的帮手。 冯特伯爵皱着眉头,并不想答应。奴隶就是奴隶,教他们识字?这是想做什么? 伯顿管家忽然轻轻咳嗽了一声,微微弯下身子,在冯特伯爵背后轻声说:“伯爵大人,奴隶是您的奴隶,他们不会泄露消息。” 冯特伯爵的眉头微微展开了一些。确实,在炼金工坊里,能进去的学徒都是签订了神术契约的,如果他们向外泄露炼金配方,就会受到惩罚。 但即使这样,每年还是有炼金配方会走漏消息,简直防不胜防。 长云领现在的情况,能跟着教会跑掉的都跑了,可是也不等于剩下来的人里没有信徒,有些人只是搭不上教会的边,没有被带走的价值罢了。 这样看来,倒还是奴隶更稳妥一些。 回到自己的卧房,陆希不由得长长吐了口气,打发走女仆就一头扎到床上:“好累啊……”价值观不同就是这么麻烦,开个扫盲班这么正确的事,还要费这么多口舌。 “我看你干得挺起劲的。”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陆希一下子弹起来,但弹到一半就又摔了回去:“你怎么又来了!”指望这魔鬼敲门大概是不可能了。 海因里希靠着她的桌子,低头看了看上头写的东西,发现自己完全看不明白:“这是什么?” 是皂化反应的化学方程式,用地球上的语言写的,这里的人自然看不懂。陆希也不想解释,随口回答:“乱写的。”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如果只是一排字母那可能是乱写的,但这里头还有其它的符号,比如“+”和右指向的箭头符号。所以虽然他不认识这些字母表示什么,但也能看明白这是在讲左边的两种东西加起来,会变成右边的两种东西。这像是一个炼金配方。 “嗯?”陆希有些诧异地从枕头里露出半张脸来瞥了一下海因里希,这魔鬼也很聪明嘛,完全看不懂分子式,却能从符号里看出是个炼金配方来。 说起来,魔鬼要受教育吗?有魔力小学,魔力中学什么的吗?按教会的宣传,魔鬼从无尽深渊的岩浆中生成,天生就具有魔力——可是她怎么看,都觉得海因里希不像是岩浆里蹦出来的,即使是原身第一次见到他从虚空中被召唤而来的时候,也并不像教义里所说的那样带着火焰与硫磺的气息。 不过陆希也只是想了想,并没有问出口。无尽深渊跟她关系不大,反正与她收集信仰值没什么关系。 “这个东西——”海因里希拿着那张纸仔细看了半天,忽然问,“跟你要雪雀油脂有关系吗?” “你怎么知道——”陆希话才说到一半就知道了,“你又偷听!”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还需要偷听?”餐室又没有隔音的神术阵,以他的耳力,在外面走廊上随便走走也就听见了。 “所以这些东西,有的表示雪雀的油脂。”海因里希肯定地说,“我从没见过有人这么写。”这上面的字母,无论怎么看都与雪雀和油脂这类单词无关,炼金配方也不会这么写。 陆希翻身坐起来:“你还看过炼金配方?” “当然。”海因里希并不是第一次离开无尽深渊,他去过很多地方,也扮演过不少角色,炼金工坊也混进去过,自然是见过炼金配方的。但不管是这里,还是千岛或者炎焰之地的王国,没有哪家的炼金协会是这样记录炼金配方的。 炼金配方是秘密,所以很多人会采用密语,但无论是怎样的密语,最终翻译过来也无非是所用的材料的名字——光明大陆只有一种语言,所以这些炼金配方本质上都是同样的记录方式。 但陆希这个不一样。海因里希看着这个配方,觉得这配方与其说在写字,倒不如说是在画画,而且画的是一些可以拆开的东西。配方左边出现的字母,在右边都能找到,而且数数两边的字母数量,会发现左边有多少字母,右边也是相同的。这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在告诉他左边的东西,是如何被拆开之后重新组合,变成了右边的东西。 所以炼金其实是个平衡的过程?海因里希盯着这张纸,在心里暗暗计算。配方的左边出现了三行C17,到了配方右边,它们没有分成三行,而是合起来写成了3C17。尽管写法变了,但其实数量并没有变。 所以这是在告诉他,左边的东西能够被拆开,然后重新组合成右边的吗?在炼金当中,消失的那些原材料其实并不是真的消失,只是变成了其它的东西? 海因里希若有所思。可是油脂这种东西,究竟要怎么拆开?这绝不是把油脂分成小块那么简单,或许,油脂内部还有他看不到的结构?就像把一只雪雀拆开,可以分成皮、骨、肉、血和脂油那样,脂油的内部,也有复杂的结构? 如果脂油有,那其它的部分呢?再推广一下,有生命的东西是这样,没有生命的东西,比如水,看起来透明又简单,也有看不到的结构吗?如果掌握了这种拆分的方法,那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随意地让它消失,变成别的东西? 屋子里忽然起了一阵风,明明四面的窗户都关着,桌子上的魔法蜡烛的火焰却疯狂地跳动起来,温度骤降。 陆希吓了一跳:“怎么回事!” 但是没等她说完,风就忽然消失了,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海因里希背上已经全是冷汗。刚才他体内的魔力忽然翻腾起来,竟然有点要奔涌而出的意思,要不是他回神得快,让魔力溢出,估计这会儿已经被冯特伯爵发现了——阴影血脉与黑暗能力靠得太近,感应也会更灵敏。 他倒不是怕冯特伯爵。虽然是大骑士,但他一个高级魔鬼,即使打不过,全身而退也不难,毕竟那两个有点威胁的骑士都不在,剩下的低级骑士根本拦不住他。 可如果被发现,他就没法再呆在长云领了。假如冯特伯爵因此怀疑到陆希,恐怕灵魂契约都无法再延续下去,他将不得不回归无尽深渊。 那可不行!魔族想探寻真相找回公道已经很久,每一次机会都不容轻失,更何况这次,他真的觉得很有希望。 只是,刚才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在那一瞬间,他分明觉得魔力之海掀起了波浪,魔力的震荡幅度太大,让他猝不及防,才险些失控。 现在他回过神来,魔力也得到了控制,但是——他体内的魔力明显增长了! 魔力取决于三点:天赋、努力,以及悟性。天赋决定了上限,努力的冥想和战斗是提高的途径,而悟性则决定你是否能达到那个上限。 海因里希的天赋无疑是高的,顶尖的血脉给了他极好的起点,但有起点,未必就能走到满意的终点。而且越是顶尖血脉,路越难走,因为你必须把魔力掌握得更深,才能更好地挖掘自己的潜力。 而顶尖血脉的魔力,从来都是很难掌握的。比如说他的血脉是暗星,是与星辰有关的一种黑暗血脉,与人类的太阳血脉,或银月血脉其实有相似之处,都是能被对应的星辰加持的一种力量。可是太阳与银月都是摆在那里的,能看得见,能观察到,也就能理解和掌握。而暗星却是看不见的星,看都看不见,又如何能得到启示呢? 海因里希用不断的战斗和对魔法的疯狂学习,把自己提高到了高级魔鬼的位置,然而再往下,他就不知道该怎么走了。到了这个时候,掌握再多的魔法,也只能拓开宽度,而不是深度。更不必说有些魔法,大约因为与他的血脉无关的缘故,学也学不会。 他卡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所以刚才,他是领悟了什么,魔力才提升的呢? 第78章 建设大业(一)、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 丹尼尔送雪雀回来的那天, 正好是马铃薯收获的日子。 负责种地的奴隶挥着各种工具在地里刨,脸上都是兴奋。尤其是负责施过肥的那部分田地的奴隶,当初他们种地的时候很有些抱怨, 嫌监工不知从哪儿想出来那么多事儿, 又要他们弄垄沟,又要他们多浇水, 还要用那个什么大蒜弄出来的水喷在地里, 甚至还要把有些苗拔掉,反正就是一时一个花样,害他们比另一块地的奴隶多干了不少活儿。 但是现在,什么抱怨都没有了,尽管才刚开始挖掘了几棵,他们就已经看出来了, 他们种的这些马铃薯, 结出来的薯块明显比旁边地里的更大更多, 虽然他们不会算数,但就是用眼睛看, 也能看出来! 要知道多出来的这些, 里面有一成会分给他们呀!这样, 即使冬天口粮少,他们也不会饿死了。 这么一想,当初多干的那些活儿又算什么呢?只恨当初没有再勤快点, 否则今天分到的可能会更多呢! 地里的奴隶挥汗如雨,根本不需要监工来督促, 所以监工们有了时间站在地头, 看着那堆积起来的马铃薯小山发呆。 监工们的文化程度也不比奴隶高太多, 但总归是要好一点儿, 尤其是因为工作需要,大部分监工都会算数,所以他们对于马铃薯的增产数量更清楚一些——三成!施了土肥的这块地,收获比去年整整增加了三成! 第64节 而且他们消息也灵通一些,听说伯爵小姐说过,那个土肥还不是最好的肥料,而且用得不够多,种植方法也不对。那要是用了更好的肥料、正确的种植方法,得多收多少马铃薯啊? 马铃薯刚出来的时候,已经让人大吃一惊了——同样的一块地,小麦只能收三百磅左右,没了牧师的祈福之后,大概最多就只能收二百磅。豆子多一些,但也多得有限。可是马铃薯,这种长在地下,根本不见光明的东西,居然能收到八百磅! 八百磅啊!还是没有牧师祈福的情况下!能收到小麦的四倍!这,这是多可怕的数字啊! 但是现在,这个数字又提高了,至少能达到一千磅! 一千磅!每个监工的脑袋都被这个数字冲得晕晕的。假如粮食能亩产一千磅,这是光明之山才会有的奇景吧?听说黄金领那么好的地方,小麦也就是五百多磅呢。 “可惜不是小麦……”一个监工喃喃出声,终于让其他人的头脑都清醒了一点——是啊,终究只是马铃薯,不是小麦。 “奴隶吃的东西……”另一个监工哼了一声。马铃薯烤熟之后是能填饱肚子,可是味道也就那样。再说了,埋在地下不见阳光,这样的食物也只配给奴隶吃。 一个最年轻的监工左右看了看自己的前辈们,最后还是小声说:“可是伯爵小姐说,种小麦也能用肥料啊……”还有那本什么种植手册,可不仅仅是种马铃薯呢。 “也对……”有些墙头草立刻就随风倒了,“用上肥料,小麦一定也能多产!说不定,说不定跟黄金领一样呢。” “不能吧……”有人唱反调,“黄金领有位大主教呢。”每年都风调雨顺,还没有虫害。他们长云领,毕竟是没有教会的地方。 年轻监工握了握拳头:“我觉得行。”听说那个种植手册上写的不光是肥料,还有怎么选种子,怎么育种,怎么栽种……这些都用上,未必就不如黄金领。 “你懂什么!”有年长的监工瞪起眼睛,“祈福,那可是神术,是借用了主的力量给田地赐福。是主的力量!”而他们终究只是人,人怎么能跟神相比呢? 年轻监工虽然心里也觉得人毕竟无法比得过神,但被这么一斥责也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不假思索地反驳说:“神术再好有什么用?教会都退出长云领了。那些牧师主教什么的,嘴上说着主爱众生,他们是主的牧羊人,还不是把我们扔下不管不问?你要觉得神术好,你也去别的地方啊,我们长云领现在,就要听伯爵小姐的,不需要神术,我们也能种好地!” 虽然是下意识的反驳,但年轻监工说到最后,自己也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了:“就算不如黄金领,我们还有别的呢!我们有毛皮,有魔晶,现在还有盐——我听说伯爵小姐还从柳河镇的宝石矿带回来一些宝石,一定是矿里又找到好宝石了!” 他这么一说,其他的监工倒忍不住都点头赞同起来,就连那个最年长的监工都无话可说。是啊,他们长云领以前粮食少,只靠着山林里的魔兽也能过下去,以后如果粮食再多产些,那日子肯定是越过越好啊。 “宝石矿里真的找到好宝石了吗?”有个监工的亲戚在柳河镇,对此特别关心,“倒是听说带回来不少水晶,可是听卸车的奴隶说,颜色好像都是灰的……”还是不值钱的那种啊。 “我听说有金色水晶。”另一个监工接口,“说是真正的金黄色!” “那可就值钱了……”有亲戚的监工兴奋起来。有好宝石,柳河镇就会活起来,那儿的人自然日子就好过了。 就在监工们的议论中,马铃薯收完了,田边堆起了小山样的薯块,称量出来的数量令人咋舌,施加了土肥的那片地,果然亩产超过了一千磅! 一直跟着陆希干活的监工今日被委以重任,拿着一张计好数的纸出来,公开了收获的数量,并挨个念出给奴隶的奖励,当场领取。 知道有奖励是一回事,亲自拿到手里又是另一回事。之前还有奴隶担心这奖励不能兑现,现在担心全没了,只剩下了兴奋。拿到手里的马铃薯沉甸甸的,得到最多的奴隶被奖励了整整八十磅,足足两筐! 种着没施肥的土地的那些奴隶们一阵阵眼热,虽然他们也都得到了奖励,但比一比真的让人不能不眼红啊。明年,明年他们一定也要这么种!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奖励了。 “当然有。”陆希等所有的奴隶都领走了奖励,嗡嗡的议论声也告一段落的时候,直接跳上了田边的一块大石头,“明年我们的种植方法要进行改变,但无论种什么,只要比往年产量高,就还会有奖励!收获越多,奖励越多!” 种田的奴隶们顿时哗然,一个个的眼睛都亮了。 “但是!”陆希提高声音,示意奴隶们安静,“我刚才说了,种植方法必须要改变,如果不照着新的办法来,导致收获不如旁人,那是要挨罚的!” 听见挨罚,有些奴隶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但更多的奴隶却是大力点头——怕什么啊,照着伯爵小姐的办法,一定能得到奖励的! 不过,新的种植方法是什么呢? “这个不用担心,整个冬天你们有时间来学习。”陆希拍拍手,“但是在入冬之前,要先做一件事——翻地。” 翻地?奴隶们都有些不解。收获之后,他们会把秸杆之类尽量的割回去,因为这些东西冬天可以烧来取暖,甚至在饿极了的时候还可以充饥。但是埋在地下的根就把它扔在那里,反正种过一年之后,这地也该休耕了,等到休耕完毕要重新使用的时候,点一把火烧烧就好了呗。 “对,翻地。”陆希指着脚下的地面,“我们要把所有的田地都翻一遍。这有什么好处呢?首先,地下有虫子和虫卵,我们把它们翻上来,接下来的严寒天气会把它们冻死,明年就不会有虫害。” 有些心细的奴隶不由自主地点头。他们也发现了,有些虫子就是从地下爬出来的,可是在它们爬出来之前根本看不到也抓不住,实在头痛。原来把它们翻上来,就会被冻死吗?那可太好了! “其次,土壤松软了,可以更好地吸纳冬天的雪水。地里水分足,明年种地的时候种子更容易发芽,还不用浇水浇得那么辛苦。” 这个,奴隶们就听不懂了。为什么翻了地就能保存下水分呢?明明不翻地,雪也是融化在田里啊,又没有跑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听不懂归听不懂,照着伯爵小姐说的去做就是了。就是这个翻地的活儿实在太累,这么多地都要翻,他们干不过来啊…… 然而监工已经开始念名单了,每个奴隶都要包下一片地,虽然他们不会计算,可是该轮休的地也都要翻,而干活的奴隶数量不变,那肯定每个人要翻的地都比从前更多啊,他们能翻完吗? “大家来看这个。”陆希在奴隶们的议论声升高之前就对后面招了招手,跟着她的几个奴隶向两边分开,老约翰昂首挺胸,扶着个古怪的东西站在地头上。 老约翰现在在奴隶当中也算是名人了,大家都知道他得了咳嗽病却没死,是伯爵小姐用炼金药水把他救活的。但是现在看起来,他何止是没死那么简单,好像还胖了,脸色也红润了,瞧他站在那儿得意的样子,简直像个国王。 而且他扶的那是个什么东西?木头做的,看起来古古怪怪。做什么用的? 不等众人议论,已经有奴隶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这是城堡里最劣的马了,年纪又老,不能给骑士们用,平常就是拉拉车什么的,还拉不动太重的。 一般这样的马,很快就会宰掉了,就像年老的奴隶一样,活不长。 但是今天不是这样。老马被套在了那个古怪东西的前面,而老约翰扶着那个东西后面的长柄,很意气风发地吆喝了一声,催促老马开始向前走。 奴隶们有一会儿都没看出来这是要做什么,但他们很快就看见了老马身后,那个古怪东西所过之处,向两边翻起来的土块。 这块是去年休耕过的土地,现在长着不少杂草。草这个东西,看着地面上只有那么一撮,地下的根却生得又多又长,拔起来费劲,用火烧又只能烧掉草叶,烧不掉根,奴隶们都很烦这东西。 但是现在,随着这个古怪东西下方的尖端插进地里向前划动,草根也随着土块被掀了起来,就像用锄头刨的一样,只要弯腰就能连根捡起来,往田边一扔就行。 如果用这个东西来翻地……哪怕没有马也行啊,来种田的多数是身强力壮的奴隶,看着那匹老马,感觉自己也能拉得动这个犁。 马很快走到了这块田地的尽头,老约翰吆喝着它调头,挨着刚才的犁沟,又开始犁第二道。 一干奴隶看着他的样子,眼睛都要烧起来,恨不得能自己上去试试。不就是把所有的地都翻一遍吗?有这个东西,他们也行! 这些天老约翰就跟几个奴隶一起在赶制这个犁。本来他担心教不出来,因为木匠手艺也不是一两天就能搞出来的,且这个犁虽然结构简单,却也有几个地方颇有些门道,比如说那曲辕,就得把木料用热水浸着、热火烤着慢慢弯折过来;或者接合之处如果粘得不紧,犁就容易散架。 而且胶呢?不管是鱼鳔胶还是蹄角胶,这都得慢慢熬啊。老约翰对熬胶还不是太熟,更没法教人,恨不得能把自己劈成两半。 结果伯爵小姐教了他一个“卯榫”结构。 老约翰感觉新世界的大门都向他打开了。就是这个结构要求很精细,那些没学过的人搞不好。于是伯爵小姐叫他们分工,新学的奴隶做简单的,比如把木头刨平,按规定的长度切断,而老约翰则做最麻烦的曲辕之类,最后再用卯榫把准备好的部件连接起来。 这么一分工,速度居然快得很,这些日子他们已经赶制出了十架犁。就是那个犁铧不太好弄,伯爵小姐弄了些铁片子来装上,跟图上画出来的V形铁片不太相同,但因为质地坚硬,所以用起来已经很好了。 老约翰觉得这些铁片子看起来像是骑士大人们盔甲上的碎片,但他没敢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一片铁片就比他做的这个木头犁都要贵重多了,他们等于是在用骑士大人的盔甲来耕地啊! 感觉就……非常奢侈! 十架犁,陆希给规定了使用次序,马可能不够,但奴隶们纷纷表示自己也能拉犁,肯定在地上冻之前把它翻出来。 不种地的奴隶们今天也来帮着收马铃薯,眼睁睁看见这些种地的奴隶们一筐两筐地领走奖励,一阵阵地眼热,只恨自己不能有这机会。 陆希看看场地上的气氛已经完全调动起来,就把手往下压了压,郑重宣布:“除了种地,还有别的工作,做得好,一样有奖励。”担心没活儿干?那是不可能的,不光奴隶们要动起来,青石城的平民也要动——不,整个长云领都要动起来才行,绝对不能这样死水一滩的过日子。 丹尼尔带着人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见田地这里人头攒动,热火朝天。虽然离得远,可是他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高处的陆希。堂堂的伯爵小姐,穿得跟个粗使女仆一样,可是她站在那里,就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冬日的阳光之下,她的黑色绸缎一样的头发,黑色水晶一样的眼睛,都在发着光,仿佛是那些仰望的目光把她点亮了一样。 风从那边吹过来,带来伯爵小姐的声音:“……所有的人都要工作,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我们自己!长云领是我们的家园,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我们靠自己的一双手,不靠教会也能把长云领建设好!家园好,我们就好;我们好,家园才好。建设家园,人人有责……” 为了自己?丹尼尔第一反应是“怎么能这么说”——奴隶是为主人干活的,他们有什么自己?他们连命都是主人的!伯爵小姐这么说,跟教会的宣传有什么两样,难道不怕鼓动他们逃跑或者生出什么贪念来吗? 他下意识地扫视下头的奴隶,看见的却是一张张兴奋甚至有点狂热的脸,他们都仰望着高处的那个人,好像她是能降下赐福的神一样。 算了,伯爵小姐高兴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如果有奴隶胆敢逃跑或者反叛,处理掉就是了。 丹尼尔表情漠然地想。 而且他喜欢家园这个词儿。以前他没有意识到,只觉得长云领是伯爵大人的领地,他效忠于伯爵大人,当然要保护伯爵大人的领地。 直到现在他才忽然觉得,原来这里不只是他所效忠的主人的领地,也是他的家园了,他是长云领的一员,长云领也属于他。所以他要好好保护长云领,毕竟自己的家园,自己保护,不是吗? 丹尼尔再次向石头上的人望过去,恰好看见伯爵小姐也向他的方向转过头来,满面笑容地冲他挥挥手,放开嗓子喊道:“丹尼尔,你给我带雪雀了吗?” 第79章 建设大业(二)、伦吉尔打铁的手艺很不错 丹尼尔不只带了雪雀, 还带了很多。 整整一辆大车,车里装满了冻得僵硬的雪雀,而且还都是死相比较好看的。至于不好看的那些——丹尼尔让边陲镇的奴隶们把雪雀的长长尾羽拔下, 然后把腹部那一层脂油取出来, 只带了这两样回来。 老实说,即使是这样, 他也很怕吓着伯爵小姐, 毕竟死掉的动物,再好看能好看到哪里去?就是那些脂油,上头也带着些筋膜血肉,看上去就让人联想到新鲜的尸体。 当然尸体这东西,夫人小姐们都是见过的,比如说, 餐盘里的各种肉排肉酱肉丸子。但那都是烹饪好了的, 即使牛排里还带些血丝, 又有谁会去想这是牛尸体上割下来的一部分呢? 可是这些新鲜的脂油……说真的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伯爵小姐点名要的东西,丹尼尔真不想把这些玩艺送到陆希面前——这还带着血腥味儿呢。 然而陆希根本没当回事儿。雪雀尸体?一只杀好的鸡嘛。脂油什么的, 熬个猪板油而已。至于血腥味儿——当外科医生的谁没闻过血腥味儿啊, 怎么说也比福尔马林味儿强多了。 所以丹尼尔看见伯爵小姐一脸兴奋地拿起一块脂油的时候, 感觉自己内心再次受到了冲击,不亚于那一次在小村子里,看见那些排泄出来的虫子…… 伯爵小姐, 跟其他的贵族小姐们,的确是不一样的。 陆希没注意到丹尼尔复杂的表情, 她就是很高兴丹尼尔带回来这么多材料。 雪雀长得的确像只胖胖的白孔雀, 就是漂亮的尾羽上没有眼斑, 而是闪烁的银灰色细点, 就像流动的水银一样,即使已经是尸体了,光泽也丝毫不减。 这么漂亮的羽毛,现在竟然没有市场了?光明大陆这些人真是没眼光! “都是那位提香夫人……”莉斯跟在陆希身边,忍不住也伸手摸了摸雪雀的羽毛。原本长云领的雪雀尾羽多时兴啊,不管是做成羽扇还是插在帽子上都很受欢迎,谁能想到有一天大家都一窝蜂去追捧红色羽毛了呢?红色原本是男士们的颜色呢,淑女谁会用那么像鲜血一样的颜色啊? 可是有什么办法,提香夫人到国王身边已经两年多了,还是如日中天。甚至私底下有人在说,国王就在等她的丈夫去世,然后立她做王后呢。 当然这个消息从未经官方证实过,但提香夫人的丈夫身体确实不好,所以他要是真的去世,谁说得准国王会不会这么干呢?毕竟王后去世也好几年了,国王再立新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抱着这种想法,很多人都想讨好提香夫人,自然就开始追捧她的爱好,红色也就迅速流行起来,搞得雪雀尾羽失去了市场。 莉斯也是没有办法,她一个女仆,连埋怨的话也只敢说半句罢了。 “会有办法的。”陆希沉吟了一下。羽毛可不仅仅能用来做扇子和插帽子,一个人再怎么喜欢红色,也不能全身上下穿得像个熟透的蕃茄一样,总要给其它颜色留个地方的。 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有油脂了! 雪雀的油脂在腹部那一块儿最为集中,直接就在皮下积存有一指厚的一层白色脂肪,看起来像熬好的猪板油一样,只是触手更坚韧一些,拿着仿佛一块半透明的软玉。 一只雪雀连皮带骨将近二十磅,单是腹部这一块儿就有三斤多重的脂油,如果再加上背部的一层较薄的脂肪,出油率能达到将近四分之一,管它叫油雀都没什么问题了。 “雪雀油不能吃吗?”陆希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长云领每年冬天都有大批的雪雀入侵,这么多的油,难道没人想过利用?不说别人,穷得吃不起油的人,肯定会想吃吧?但她记得之前丹尼尔说过,雪雀油只能用来点灯…… 丹尼尔却摇了摇头:“不能吃。有些低等的魔兽是没有魔晶的,也就是它们的魔力不能汇聚于魔晶之中,而是遍布全身。雪雀就是这样。以前有平民不知道,食用过雪雀油脂,结果被魔力侵入体内,整个身体都被冻坏了。” 陆希被他说的吓了一跳,险些把手上的油脂块给扔了。丹尼尔连忙补充:“拿在手里不要紧,只要不是吃下去就不会有事。” 那还好。陆希刚庆幸了一下就觉得不对劲:“为什么接触不起作用,必须要吃下去呢?”这不大合理啊,雪雀也是通过接触来攻击人的,为什么死后魔力不消散,而是变成了要吃下去才起效呢? 这个问题把丹尼尔给问住了,因为发现雪雀油脂不能吃之后,大家便觉得这种魔兽除了尾羽之外毫无用处,除了相互警告不要食用油脂之外,谁还会去研究它究竟是怎么起效的呢? “那吃了之后的状态呢?”陆希追问,“究竟是怎么冻坏的?是人结冰了吗?能确定是吃了才起效,拿在手上肯定没事吗?” 丹尼尔被她问得险些要抓耳挠腮,想了想先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拿在手上肯定没有关系。”这些油脂块都是奴隶们用手从雪雀体内剥出来的,所有的奴隶都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之前也是一样,正因为拿在手上没有异样,才会有人吃下肚的。 至于说吃了之后嘛…… 丹尼尔拼命回忆着,最终眼睛一亮:“魔兽图鉴上好像有!”雪雀油脂的事儿,还是长云领初建不久就发现的,那时候还没他呢。这些年大家都知道雪雀油不能吃,当然也就没人中招,他也就没有亲眼见过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一句话提醒了陆希,立刻跑回去翻魔兽图鉴——这么厚的一本,她也就在马车上来回读了一些,回到青石城之后就投入了农业大计之中,忙得连金妮的礼仪课都来不及上,更别说看图鉴了,这还有小半本没读呢。 第65节 要说编图鉴的这位克里斯大主教也是随心所欲,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根本没什么顺序,导致雪雀一个低级魔兽,位置还在图鉴的挺后面,跟雷鸟来了个前后座,难怪陆希没读到呢。 不过对于雪雀油脂死后还具魔力这一点,图鉴里倒是记载得十分详细:这种油脂颜色白净,无异味,加入汤中有香味,无异样口感…… 无异样口感?陆希吓了一跳,合着克里斯大主教还亲口尝过?真是猛士! 不过大主教在后面指明,雪雀油脂在服下后会于体内发挥冰系魔力,令人头脑昏沉,体温降低,呼吸减弱,如同置身于冰雪之中。且这种在体内生效的魔力,比之雪雀活着时吐出的冰息攻击更强。比如他这个大主教,雪雀的冰息落在身上,随便用圣光一扫就净化掉了,可是吃下一块雪雀油脂之后,连他都陷入了冰冻状态之中,过了两个小时才苏醒过来。而那些普通人,只要服下他所食用的油脂量的一半,就会在昏沉之中直接死去。 头脑昏沉,体温降低,呼吸减弱?陆希把这几个形容词反复看了看,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人被冻死其实并不是一开始就昏沉发僵的,而是先有一个兴奋期,也就是寒冷初期。这个时候人反而会呼吸和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神经兴奋,因为这是人体在产生较多的热量,来维持下降的体温。这是人体的一种自救。 在兴奋期之后,人体的努力没能得到回应,也无力再产生大量热量,这时候才会呼吸减弱,血压下降,出现意识障碍。之后出现一段“反常热”时期,也就是人的意识已经处于朦胧状态,反而会觉得自己在发热,往往有在这时候把自己衣服脱掉的。 最后,才是完全麻痹期,呼吸心跳抑制,各种反射消失,直至血管运动中枢和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可是克里斯大主教的描述,完全没有兴奋期,也没有提到反常热,难道是因为他是觉醒者,反应与普通人不同吗?又或者他没有意识到兴奋期已经是魔力在发挥作用了,所以没有记录? 又或者,这并不是什么冰系魔力,而是某种针对神经系统的毒素? 陆希很遗憾自己不能觉醒个神恩什么的,以至于对魔力这东西她还是无法理解。尤其雪雀在死后还有魔力发挥作用,这听起来就不大合常理,如果要让她说,她倾向于雪雀油脂有毒,食用的人不是冻死,而是食物中毒。 也就是说,雪雀的油脂有毒,这倒是要注意一下,先得搞清楚这种毒究竟是怎么起作用的。目前来看,它应该无法通过皮肤接触发挥作用,但如果皮肤有破损,毒素直接进入血液是否会有作用还未可知。另外,皂化之后毒素是否遭到破坏也是个好问题。鉴于香皂的使用方式,这些事情都要搞清楚。 陆希一边想,一边无意识地摸了摸手边的雪雀尸体,触手又厚又软,在最外层的硬羽之下,居然还藏着一层绒毛,蓬蓬松松,仿佛一团棉花。 陆希的眼睛顿时一亮:“哎,那些不好的尸体,都怎么处理了?”这么好的绒毛,不做个羽绒被什么的可惜了! “羽绒——被?”丹尼尔几乎跟不上陆希跳跃的思维,“那些都扔了……”雪雀的肉不好吃,有毒的油脂和最值钱的尾羽被取下之后,剩下的部分自然就丢弃掉了。 “可惜啊——”陆希叹息一声,“骨头还能做肥料呢。”其实那些肉都可以沤肥。 丹尼尔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真的没想到,在他看来只有尾羽有价值的雪雀,在陆希的眼里居然能利用到骨头。忽然之间他就开始后悔,从前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究竟浪费了多少东西? 但是这后悔的时间也不长,丹尼尔还要赶回边陲镇去。 “现在就走?”陆希有些惊讶,“都不休息一下吗?”从边陲镇到青石城也是不短的路,而且这路况还不怎么样。 并且,陆希还想拉着丹尼尔干点事啊,她的曲辕犁现在都没个正经的犁铧,而是用个破铁片儿凑合着呢。 “打铁吗?”丹尼尔其实是想留下来的,无奈边陲镇那边真的离不得人,就这些雪雀,其实都不用他亲自跑一趟的,他纯粹是想回来看看伯爵小姐在做什么。 在他的想像中,伯爵小姐现在应该在搞那些水晶,像点石成金一样,把灰色的水晶变成金黄色,而她在水晶环绕之中,就像染色后的水晶一样宝光灿灿。 结果呢?伯爵小姐穿着灰扑扑的麻布裙子,在田地里跟奴隶们混在一起,毫无顾忌地查看魔兽的尸体,最后还问起了脏兮兮的打铁。 丹尼尔并不喜欢打铁。他之所以干这事儿,只是因为青石城的铁匠被教会带走了,没人打铁,有些骑士最基本的装备坏了都无人修补。为了领主大人,为了跟自己一起战斗的骑士们,丹尼尔才拿起了打铁锤。 而且他在这方面似乎还颇有点天赋,想要什么形状就能做出什么形状,打出来的成品不逊于职业的铁匠。所以这活儿他就一直干下来了。 但是现在他真的没有时间,可是伯爵小姐既然提起,那一定是需要,于是他稍微一想,直接推荐了一个人。 “伦吉尔?”陆希大为惊讶,“她还会打铁呢?” “不但会,手艺还不错。”丹尼尔笑着说,招手叫搬运雪雀的伦吉尔过来,“你留在这儿听小姐吩咐吧。” “边陲镇还需要人!”伦吉尔立刻拒绝,“我要跟你回去,抵御魔兽!”这种时候,打什么铁! 丹尼尔并不在意。伦吉尔有点小脾气,有时候就喜欢跟他对着干,这也是常事。所以他只是笑了笑:“抵御魔兽哪儿用得着你上。”伦吉尔只是个连神恩都没有的普通人,靠着辛苦的训练勉强当上了骑士侍从,但其实如果不是因为长云领缺人,她根本不合格的。 这样的骑士侍从,靠着皮甲和长剑对付低级的小魔兽还行,等到天气再冷一些,大型的魔兽来了,伦吉尔根本不能上围墙——没有斗气保护自己,只要被魔兽爪子挨上就是皮开肉绽骨断筋折——每年在魔兽潮里都要死人的! 男人还在呢,哪里能让女人去拼命,更不用说还不是正式骑士。 反正丹尼尔是这么想的。就算今天伯爵小姐不需要伦吉尔打铁,过些日子他也会让伦吉尔押送新的猎物回来,然后就不必再回边陲镇了。 “我不!”伦吉尔脸涨得通红,“我也能上围墙!”她的确没有觉醒神恩,也没有斗气,可是她的弓箭用得还不错,一些正式骑士都比不上她!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 ._c_o_m 丹尼尔十分耿直地说:“不行。没有斗气的箭根本射不死魔兽。”光射中有什么用,大部分魔兽要么皮坚肉厚,要么就在周身环绕防御魔力,普通的箭矢射上去毫无用处,跟挠痒痒差不多。 伦吉尔被他打击得几乎要吐血。但是她无可反驳,只能咬牙看着丹尼尔带着人走了。 陆希站在她背后等了一会儿,直到丹尼尔连人影都看不见了,才清清嗓子:“行了,别看了,去打铁房吧。” 伦吉尔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陆希是伯爵小姐,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她的主人,她只能跟着陆希走,硬梆梆地问:“小姐要打什么?” “农具。”陆希不紧不慢地说,“不要以为只有去抵御魔兽才是为领地出力,每个人都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效果才会更好。” 伦吉尔在心里嗤笑,说得轻巧,要是没有骑士们浴血奋战,魔兽潮都可能冲到青石城来,那时候农具有什么用! 可恨这些话她都不能说,如果眼前这个女人不是伯爵小姐,她一定把这些话都砸到她脸上去! “不相信啊?”陆希瞥她一眼,女侍从高挑的身材绷得像杆长枪,陆希却莫名觉得看见了一只气鼓鼓的河豚,不免有点好笑,“骑士们在前线战斗,要不要吃饭喝水?领地里要是连粮食都供应不上,让他们怎么战斗?” “骑士们当然有吃的!”伦吉尔恼火地说。不管什么时候,骑士们怎么可能没有吃的?他们是优先得到供应的,仅次于伯爵大人和夫人! “那你想他们吃的再好一点吗?”不是陆希说,骑士就算伙食再好,也就是那么回事,详细的情况她都不想提。 伦吉尔张了张嘴,一时没话可说。她当然想丹尼尔他们吃的再好一点儿,可是还能怎么好?他们总归是不能跟伯爵大人比的,那除了伯爵大人一家,大家吃的不都是那些东西吗? “难道种马铃薯就能让他们吃好吗?”憋了半天,伦吉尔终于憋出一句话,声音却很小,并没有多少底气。 “嗯——”陆希笑了一下,“你好好打农具,我就能让他们吃的再好一点。” 骗人!伦吉尔下意识地在心里反驳,长云领能种的就是小麦豆子马铃薯,难道还能种出花来不成? 但是在她心里,其实希望陆希说的是真的,毕竟这位伯爵小姐能把不值钱的水晶都变成珍贵的金色水晶,那万一,她真能把地种出花样来呢? 她可不是为了伯爵小姐打铁,她是为了丹尼尔,为了伯爵大人,为了长云领——对,她是为了建设家园! 第80章 建设大业(三)、伯爵小姐缺人 所谓的打铁房, 听起来技术含量很高,但其实是间很偏僻的房子,在城堡的角落里。 这地方原先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反正后来变成了打铁房。因为是个技术场所, 所以清扫的奴隶不许靠近。而用的人又很少,所以这里成了个特别冷清的地方, 尤其是现在丹尼尔不在, 这里根本就没人来了。 不过现在这里有人,还是三个。 灰羽即使在白天,看起来也像个影子一样,再加上他习惯性地站在房子的阴影里,离得远的人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他把眼前的何塞和金妮都上下仔细打量了一下,才咧嘴一笑:“看起来你们过得挺不错嘛。就是金羽你, 怎么眼圈都黑了, 担心我们吗?” 金妮对他翻了个白眼:“想得美!我是惦记卡萝和伊莱他们……” 其实她心里有点儿虚, 因为她这些日子根本就没想起团里的事儿,也忘记了卡萝已经怀孕六个月, 而伊莱的关节病到了天冷的时候就要发作。她的失眠完全是因为——她在反复琢磨那个分离魔盐的实验原理。 只可惜, 那个原理她还没有琢磨明白, 伯爵小姐就用马铃薯的产量又抛给了她一个难题——为什么加一些土肥,马铃薯就能多长那么多! 因为肥料的事情何塞从头到尾都有参与,所以金妮很清楚那些土肥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过就是地里随处可见的土和草,还加上一些污物, 烧一烧而已。这些东西有什么奥秘, 竟然能够代替牧师的祈福? 再想到伯爵小姐建立的那个堆肥舍, 坑里堆积的那些秽物——就连这几天收马铃薯那么忙碌, 伯爵小姐都还要带人去把那些东西翻出来再次堆积——难道奥秘就在污秽之物当中?金妮都有冲动去把那些脏东西翻起来看一看了。 当然这是不行的。别看堆肥舍就是些脏东西,可是那几个负责堆肥的奴隶看得可紧了。而且从马铃薯收获之后,其余的奴隶也拿那地方当个宝,她一个外来人,根本就没法靠近。 而且,伯爵小姐还叫人弄回许多雪雀来,这又是要做什么?金妮这心里简直跟揣了二十五只兔子一样,抓心挠肝的,叫她怎么睡得着? 何塞看了金妮一眼,有些好笑地没有揭穿她。其实他也很好奇这些雪雀是做什么用的,但一来他跟在陆希身边,总有机会看到;二来他是骑士,不是炼金师,确实没有那么强烈地刨根问底的念头,所以还忍得住。 “团里怎么样?” 灰羽并不知道金妮受到了怎样的诱惑,所以根本没发现她不对劲儿,只是兴奋地说:“团长,你预测得太准了!黑羽那家伙,果然跟海盗有关系!” 海风郡陆地上有盗匪,海上还有海盗,否则王室也不会专门派个骑士团在那儿驻扎了。只不过陆地上的盗匪上次被冯特伯爵带人狠狠收拾了一顿,一下子少了大半,就连海盗似乎也被吓住了,不再那么猖獗,海风郡最近的日子确实安静了不少。 如果此时有海风郡的居民在此,听到“灰羽”、“金羽”、“黑羽”这些名字,就会立刻想到在海风郡一带非常有名的“飞羽佣兵团”,盖因他们的头目都是以不同颜色的羽毛作为代号,所以得到了这个名字。 同时,消息灵通一点的,就会通过灰羽的称呼分辨出来,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何塞,竟然就是这个佣兵团的团长,代号赤羽。而看起来像贵族小姐一样的金妮,则是佣兵团里最神秘的炼金师。 而灰羽则是在海风郡一带颇有名气的盗贼斥侯,所以此时在这偏僻的打铁房旁边,竟然集中了飞羽佣兵团的三大头目! 在如今这个时候,佣兵有时候跟强盗也差不多,甚至有不少打着佣兵旗号的组织,在找到一个好主顾之后就摇身一变成了强盗,然后他们的主顾就消失了…… 比如说冯特伯爵在海风郡附近收拾的那些强盗团伙里,就有至少一半打着佣兵团的旗号。 在这些半强盗里头,飞羽佣兵团的名声算是最好的,据查他们的主顾,有九成以上都安全到达了目的地,这已经是个了不得的成绩了! 不过非常遗憾,这种数据只对需要雇佣这些佣兵的商人们有意义,而对驻扎海风郡的骑士团与上门剿匪的冯特伯爵而言,佣兵团就等于是强盗团,灭掉就是了。 所以在剿匪行动过后,飞羽佣兵团也销声匿迹了,大家都说他们也被长云领的伯爵大人一起剿灭掉了,还有人声称看见过赤羽的尸体什么的。如果听了传言的人看见现在这副情景,大概会大呼上当,回头把声称见过尸体的人打一顿,因为头目都在,足以证明飞羽佣兵团根本没有受到多少打击。 何塞——或者说赤羽团长,穿着马夫的衣服,一条腿稍微有些歪扭地站在那儿,活脱脱是个瘸了腿的年轻下人,甚至头发上还挂着铡下来的碎草,说出口的话也是漫不经心的:“是跟哪伙海盗搭上关系了?” “黑章鱼。”灰羽嘿嘿一笑,“黑羽,黑章鱼,倒是挺配的。他还是跟黑章鱼里那个寡妇见的面。” “别小看她。”何塞伸手点点灰羽,“那女人可是个‘蛇眼’。” 蛇眼,指的是某种能力。人们早就发现过,蛇的探查能力很强,猎物明明逃出了视野范围之外,蛇却能看到猎物留下的痕迹,从而追踪捕获。虽然有人也曾质疑,认为蛇不是靠眼睛看到的,因为那些痕迹根本就是看不见的,而很可能像狗一样是靠嗅觉。 可是这种说法也只得到了部分的证实,因为在制造了大量干扰气味的情况下,蛇类仍旧能够找到猎物,这不是嗅觉能够解释的。 所以,至今人们仍把这种像蛇一样的追踪和探查能力,称为“蛇眼”。而黑章鱼海盗团里就有那么一个有此能力的人。 这种能力对于灰羽这样的盗贼堪称克星,很有可能在追踪监视的时候被发现,灰羽虽然有逃跑的本事,但如果被人堵住去路也很危险,更何况黑羽是个巨力骑士,硬碰硬的话,佣兵团里大概也只有何塞能敌得过。 当然,这是在何塞晋级之前,现在他已经突破成为高级骑士,黑羽自然也就不是他的对手了。 “什么?老大你就成了高级骑士了?”灰羽先是惊喜,随即沮丧,“那我什么时候能晋级啊……”他也卡在那个点上了。 不过只抱怨了一句,他就又回归了正题:“老大你放心,当时他们见面是在酒馆里,蛇眼在那儿不起什么作用。”这也是人们观察到的,蛇眼能够准确地捕捉到一个目标,却不能从众多相似目标里轻易分辨出某个目标来,所以在人多的地方,蛇眼的能力反而会受到干扰,只能使用直接的视力。 何塞却摇了摇头:“不能大意。这只是目前已知的能力,谁知道蛇眼还有没有未曾探明的能力?再说,她不能用蛇眼探查,还可以用嗅觉之类。之后你还可能跟她打交道,必须要小心防备。” 他考虑得周到,灰羽对他一向敬服,也就老老实实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小心,然后问道:“老大,现在怎么办?” 在佣兵团里,黑羽其实并不怎么受重用,虽然他是团长以下的最强战力。这主要是因为他更适合做强盗,是那种为了钱给主顾一刀绝不犹豫的家伙。但黑羽自己觉得,这是因为团长嫉妒他的能力,怕他有一天顶替自己,所以故意打压。 所以黑羽很想把何塞掀下去,自己取而代之,这样整个佣兵团就都是他的了。 抱着这种念头,在冯特伯爵去剿匪的时候他就暗中递了消息,如果不是何塞带人撤得快,估计就要跟冯特伯爵撞个正着。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不能再留着黑羽了。 但是黑羽在团里这么多年,也扎下了些根基,还跟外头一些人勾结,只除掉他一个是不行的,斩草就得除根,要把外头伸的手也一并斩除,佣兵团才能安全。 何塞用出外历练的借口离开了佣兵团,而如他预料的一样,黑羽觉得他是受了重伤在外头疗伤。尤其是金羽也离开之后,更是坐实了他的猜测——金羽可是炼金师兼治疗师,因为没有战斗能力,平常从不离开团里,现在忽然也失踪,当然是给团长治伤去了。 千载难逢的机会,黑羽怎么可能放过。但灰羽还在,凭他自己夺不了权,自然就只能借助外力,比如说他之前就一直来往的黑章鱼海盗团。 “应该不止黑章鱼。”何塞手里捻着一根枯草,“他跟骑士团肯定也有关系。”否则当初的消息怎么那么准确就透给了冯特伯爵?肯定是通过骑士团传过去的。 灰羽抓抓头发:“倒是没看到他或者他的人有跟骑士团联系。” 金妮嗤了一声:“他没有,黑章鱼可以有啊。你以为骑士团那些人,跟海盗真的势不两立嘛。” 对外当然是这样的,骑士团驻扎海风郡,为的就是抵御和剿灭海盗嘛。这些年他们也确实有些成绩,可惜海盗也跟野草一样,根本杀不绝抓不完,所以海风郡总是不安宁,骑士团就总得驻扎在那里。 第66节 灰羽一拍脑袋:“我怎么忘了这个!这么看来,黑章鱼就是跟骑士团有联系的海盗了。” “至少是之一。”何塞也嗤笑了一声,“这些年骑士团可没少捞油水啊。”海风郡因为盐而富有,油水自然多,骑士团不肯走,不就是因为有好处嘛。 “那——”灰羽又挠挠下巴,“我们要是端掉黑章鱼,会不会招上骑士团?” 本来他们的计划是将计就计,黑羽带人来攻击他们,他们就反过来端掉那一家,然后去他们的藏身之地过冬。 至于说骑士团嘛——金羽并不在意:“冬天骑士团不会出海。”再说没了一个黑章鱼,还有别的海盗可以打交道呢,骑士团只要保证自己总有“敌人”就行了,联系谁不行呢?他们才不会为了一个黑章鱼,大冬天的去海上吃风。 何塞没说话,灰羽有些疑惑:“团长?” “没什么。”何塞摆了摆手,“你先把人监视好,最好能找到黑章鱼跟骑士团联系的人。我们还有点时间。” 灰羽点点头,却又忍不住问:“那团长你什么时候回来?”真要是跟黑章鱼干起来,有何塞在他才心安。 “过几天就回去。”何塞在心里估算了一下,“这些日子王都会去海风郡收盐和税金,黑章鱼不敢在这个时候上岸的,总要等到这个月底。” 王都向海风郡收盐收税,是每三个月一次。光明大陆的一年从葡月开始,之后是雾月,霜月恰好是第三个月,也就是这个月会有骑士队伍去海风郡。 当然,黑章鱼也不会等得太久,因为一到雪月海上会起风且冷,黑章鱼还用不起有豪华神术阵保护的船,自然不想在海上跟狂风搏斗。所以何塞几乎能算准他们的行动时间,他在长云领还可以停留至少十五天。 灰羽得了准确指示,也就不再停留,正要转身离开,何塞却又叫住了他:“或许你该思考一下,风为什么会吹。” “啊?”灰羽下意识地张开嘴巴,发出一个疑问的声音。风为什么会吹?这是什么问题?风,不就是那么吹起来的吗?难道要让他回答教会的说法——风是神在呼吸? 他不由得看向自己的团长,希望他给点提示,但团长自己脸上的表情好像也有点糊涂的样子,两人面面相觑片刻,灰羽只好点点头表示自己会思考,然后嗖地一下消失在了阴影里。 “你是觉得——”金羽在何塞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表情就严肃起来。 何塞点了点头,望着灰羽消失的方向:“风系魔力,但什么是风呢?”弄清楚这一点,灰羽也许也会突破。 “凭什么这么说?”金羽的声音稍微有点不受控制的尖锐,“现在也只不过有两个例子。”一个是劳拉,一个是何塞,由此难道就能确定,思考可以突破吗? “是知识。”何塞纠正她,“我想,是知识可以帮助突破。” 金羽感觉自己再次受到了刺激。她懂的知识也不少啊,为什么就是没有突破呢? 何塞有些为难地挠了挠脸,尽量委婉地说:“虽然肥料很好,但我想如果是小麦,大概不可能有马铃薯的产量……” 金羽瞪着他,看起来像是想上去挠他两下:“你就这么看死了我没有天赋吗?我可是阿德让家的人!”阿德让公爵这一系的血脉并不差,家族里每代都有人觉醒祖传的坚石血脉啊! 何塞咳嗽了一声,试图安慰她:“但是那个血脉对你做炼金师并没有帮助……”所以没有也就别太遗憾了。 金羽恨恨地承认:“你说得对。”坚石血脉是在身体表面凝结出一层坚甲,以及还可以控制土壤变成石头,是很好的战斗天赋,但对于炼金师来说并没多大用处,可能唯一的用处就是保护双手,可以随意接触一些比较危险的药水? “另外——”何塞欲言又止,“算了,回去吧。” “怎么,你想说什么?”金羽看他一眼,突然问,“你不会是想,把大家带到长云领来吧?” 何塞的表情顿时有些尴尬:“那么明显吗?” 金妮哼了一声:“不然你在这里留这么久?难道还等那位伯爵小姐给你治腿吗?”说起这个她还有点生气,怎么伯爵小姐又不提这事了呢? 何塞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腿:“其实治不治并不要紧。”成为骑士之后,如果他愿意,根本不会让别人看出他的腿有什么不对。 “那不一样!”金妮没好气地说,但也不想把这个话题深入,免得腿治不好,反而让何塞失望,“你觉得,长云领肯接纳我们?” “那位伯爵大人不能,但伯爵小姐可以。”何塞肯定地说,“她缺人。” “她有的是奴隶,还有平民呢。”金妮反驳,“长云领人再少,也有万把人吧?” 何塞笑了笑:“如果她要建设长云领,就不嫌人多。”看看吧,她要把休耕地取消,单是每年种的地就会扩大很多。然后她还要奴隶们弄盐,现在又弄来雪雀,显然又要搞点什么。 就这么搞下去,何塞敢肯定,用不了多久,这位伯爵小姐肯定会缺人的。他有预感,陆希所说的“建设”,可不是件小事。 金妮翻了翻眼,正要说话,何塞忽然做了个手势让她噤声:“有人来了,走!” 两人过来的时候早就看好了退路,这会儿闪身就溜进墙角,借着灌木丛的掩护向外走,同时从枝叶缝隙里看见伯爵小姐倒背着双手,仿佛一只散步的大鹅一样不紧不慢地走过来,而那位女骑士侍从伦吉尔,则像只憋气的猫一样跟在她身后。 这什么组合?何塞好笑地跟金妮对看一眼,正打算溜走,忽然间眼睛一眯:“灰羽好像有麻烦了!” 第81章 不速之客(一)、苦行大主教来长云领干吗? 灰羽如同影子一般沿着城堡的围墙溜过, 拐入了一条街道。 这里曾经是商人聚居的街居,房子都是石头的,很多还是双层, 能够投下更多的阴影, 遮掩灰羽的行踪。而且因为大部分商人都跟着教会跑了,这条街道现在几乎成了一条死街, 大白天都没有多少声音。 往常走在这样的影子里, 灰羽总是会很自在,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可能天生就适合在灰色中行走,所以他的眼睛才会把这个世界看成一片黑白灰色,想给他更多的活动空间。 不过今天,当灰羽从一座房子的阴影溜进另一片阴影时,忽然间感觉到了有一道目光落在他身上。 一刹那间, 灰羽后颈上的头发都站了起来!这是盗贼天生的敏锐与佣兵磨练出来的直觉, 盯上他的是个危险! 本能让灰羽往阴影里又缩了一下, 然而没用,那道目光像根细线, 在轻轻的一顿之后, 又准确地粘着在了他身上。 难道是蛇眼?灰羽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猜测——那个女人没有这么危险, 尽管她能探查会用毒,但只是让人警惕,还没有这么有压迫感, 像是背后跟着一条随时准备发起捕猎的巨蟒,虽然同样是无声无息, 但那种压力, 绝不是一条蛇能比拟的。 灰羽猛地回头, 背后的街道、房子, 甚至两边的树木都是一片灰暗,但他确信自己在这片灰暗的背景之中,捕捉到了一个一闪即逝的身影——不会错,他的眼睛虽然分辨不出颜色,却能准确地分辨轮廓,尤其是会动的那种! 那肯定不是冯特伯爵。灰羽稍稍放了点心,原本他很担心碰上那个大骑士,毕竟玫瑰家族的阴影血脉,对于阴影中的一切都有感应,自然也包括他的影子。而一个大骑士,纵然是已经身中诅咒的,只要诅咒尚未爆发,他现在也不是对手。 但如果不是冯特伯爵,那又会是谁?长云领的两个得力骑士都在抵御魔兽潮,也不在青石城呀。 灰羽这么思索着,已经走到了城门。 青石城城墙上的神术阵平常是不开启的,只保持最基本的加固作用,门口的守卫只是骑士侍从,所以灰羽来的时候就是从城墙上翻过来的。但这次他却选择了老老实实地从城门走出去,就像个没有活计可干,想要出城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弄到一点野物或者野菜的人一样。 天气冷了,青石城里这样的人也很多。整个城市都是萧条的,不少人无事可做,领主大人发放的救济也不能让全家吃一个冬天,所以这个时候总是有人抱着希望出城去。 不过今年情况似乎变了一点儿,平民中也已经有人听说,新来的伯爵小姐收集一些奇怪的东西,不管是树枝还是草根,甚至是石头什么的,只要稀罕的,有用的就行。 什么东西有用,大家也不知道,但想来能吃的野菜,或者特别好看的石头都行吧?甚至有人听说伯爵小姐用柳树皮炼制药水,还有人跑出去剥了几筐树皮送过去。虽然最后说是并没什么用处,但那人也得了几枚铜币的赏,所以大家就更积极了一点儿,连出入城门的人也多了。 所以灰羽根本没有引起守卫的注意,就直接踏出了城门。走开几步之后,他回了一下头,看见一个人影隐在城门的阴影里,露出来的瘦腿裤看起来像是个很体面的仆人。 脸看不到,灰羽也没有耽搁时间再去细看,而是直接闪进了路边的树林里。他在树木投下的阴影里飞奔,却猛地又停下了脚步——又来了,那个人居然这么快就跟上来了!虽然他的目光还没有落在自己身上,但显然已经离得很近…… 灰羽贴着一棵树站立。这树只有手腕粗细,理论上根本不可能挡住一个人。但灰羽站在那里,就像融入了那细长的树影之中一样,无论从哪个方向都看不到他。 铮!灰羽紧握在手中的匕首闪过一道冷光,王都最有名的铸剑师打造的百炼钢匕首“夜影”跟什么东西撞在了一起,那是一只似人非人的手,手背与手指上都覆盖着细密的鳞片,看着不起眼,可是锋利的匕首划上去却也只有一道浅浅的白印,至于匕首上附着的暗夜力量,更是没能侵入鳞片之下,而是只荡起了一片水波样的涟漪就消失了。 不过同样的,那手指末端锋利伸长的爪尖也未能伤到灰羽,而是被匕首格挡开去。 是魔鬼!灰羽的脑海之中瞬间跳出一个词!人形,追踪,鳞片,爪子!这些概念集中在一起,只能让他想起书中记载的魔鬼!虽然,他至今为止还不曾见过一个真正的魔鬼,只见过幽灵。 思绪一闪,灰羽就要换过一个位置。虽然只看到了一只手,但如果书中记载不错的话,魔鬼的身形和身体结构与人类相似,所以他现在只要稍微移动一下身体,同时回手反刺,就能正中魔鬼的心脏——假如魔鬼确实有心脏的话。 但是刚刚移动重心,灰羽就忽然感觉到身体异常沉重,脚下的地面仿佛无尽深渊的入口,要把他硬生生地吸进去。 果然是魔鬼!灰羽再没有丝毫怀疑,他猛一跺脚,周身环绕起淡灰色的风,带着他挣脱了那股吸力,贴着地面向一侧滑行出去,同时挥动匕首,再次挡开尖锐的指甲。 深渊的入口并不算大,灰羽向侧面移动开三米左右就摆脱了吸引的力量,但是咔嚓一声,一棵树从中折断,正好迎头冲他砸了下来,在树干的断裂处,仿佛有一条黑色的尾巴一闪而过。 夜影匕首将树干从中分开,灰色的波动将两截树干向两边分开,擦着灰羽的身体落地,发出两声沉闷的响声,以及挂连着枝叶杂草的一连串哗啦声。 “老师,前面有声音——”树林外面忽然有人喊了一声,随即灰羽就看到黑色的轮廓线一闪而过,魔鬼的压迫骤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前方树林外传过来的圣光的波动。 来了几个牧师?不,不对!尽管来人没有完全释放自己的能力,但灰羽作为斥候的敏锐感觉让他判断,对方三人中有一个级别甚高的神职人员,可能是个大主教! 现在溜走并不合适,那无疑于告诉对方他心虚,见不得人,很可能反而引起怀疑。灰羽抬手抹了一下脸,面具被拆下一半,眼眶旁边的灰色羽毛消失,变成了覆着一只眼睛的眼罩。这种眼罩是佣兵常用的,与海盗用的那种黑眼罩样式不同,但作用是一样的——都表示这个人瞎了一只眼睛。 他刚把面具弄好,就有人进入了树林。 “什么人!”灰羽做出一副紧绷的样子,双手握着匕首,有些神经质地大声喝问。 迎头进来的是个年轻牧师,灰羽一眼就看见他袍子上的纹样,然后就看见那张英俊的脸。年轻牧师有一头明亮的浅灰色头发,还有一双略深一点的灰色眼睛。灰羽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他该是一头金发,但眼睛的颜色就比较难以确定,很大的可能是蓝色,但也可能是绿色。 不过这关系不大,重点在于他只是个牧师,而且这么年轻,威胁不大。 但是后面跟着的两个人就让灰羽提高了警惕。其中一个中年人虽然也穿着长袍,看起来像个刚刚加入教会的信徒,但灰羽从他的体态和轻快有力的脚步声就能判断,这是个骑士,而且可能是高级骑士。 而最后面那个老人——灰羽瞳孔微微收缩,他认识这个人,这是鼎鼎大名的苦行主教。 苦行主教来长云领做什么? 于是在离开青石城不久之后,灰羽不得不又回到了青石城,这一次,他是从玫瑰城堡的大门进去的。 “柯恩大主教。”即使厌恶教会,冯特伯爵对苦行主教也是抱有敬意的,虽然他也很意外苦行主教竟然会出现在长云领——众所周知,苦行主教只去小领地,尤其是那些没有教堂,没有牧师主管的偏远之地。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以没有教堂和牧师为标准的话,那长云领绝对是苦行主教最应该来的地方了,因为在这里,从东到西走上几天几夜,你也不会碰到一个神职人员。 “伯爵大人——”柯恩大主教在胸前划了个十字,“看到您身体康健十分高兴,愿主保佑您。” “谢谢。”冯特伯爵的身体在如果诅咒没有发作的时候也可以算得上康健,尤其是最近他心情不错,看起来气色也好了一些,倒也当得上这句话。 “这是我的学生安东尼。这位是红龙骑士。”柯恩大主教介绍了一下身后的人,以及灰羽,“这位是在路上遇到的一位佣兵,灰狼先生。” 第一位没什么,苦行主教经常带着自己的学生一起外出苦修,并且还是他选中的,认为能力与品质兼优的那种。 但第二位骑士就让冯特伯爵多看了一眼,这可是与苦行主教的习惯不符。而如果是在路上碰到的,只是顺路同行,那这人的目标就是长云领了? 至于第三位就更奇怪,一个佣兵?灰狼这名字一听就是个代号,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的佣兵,恐怕也就是个盗贼吧? “尊敬的领主大人——”红龙行了个骑士礼,“请原谅我们冒昧前来拜访,是因为这位佣兵在您的领地之地,遭遇了魔鬼。” 冯特伯爵的脸立刻就沉了下来:“是吗?那么魔鬼呢?” 红龙轻咳一声:“我们赶到的时候,魔鬼已经逃走了。” “哈!”冯特伯爵发出了一声讥笑,没有接这话,只是冰冷地扫了一眼灰羽,在他看来,这不过就是红龙找来的一个无赖罢了。 至于说什么魔鬼,冯特伯爵已经想明白了,假如他的领地里出现魔鬼,教会就可以大作文章,说长云领因为不敬神明、驱逐教会,才导致魔鬼出现。往轻里说,这会引发长云领的恐慌,便是之前没有跟着教会离开的那些人也可能会逃跑,到时候他的领地就成了空的。 往重里说,教会甚至可以用“招致魔鬼”这个罪名来审判他。因为按教义的宣传,不义不虔的堕落之人,虽然未曾进入无尽深渊,也已经是“魔鬼”了,所以才会吸引来真正的魔鬼在身边出现,就像发臭的鸡蛋会招来苍蝇一样。 只是,靠一个不知哪儿来的佣兵的几句胡话,就想给他扣上这个罪名?这简直是做梦! 灰羽在冯特伯爵的目光下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大骑士的威压即使未曾释放出来,对他这样感知敏锐的盗贼也是十分明显的,但问题是——他冤枉啊!他并不是红龙一伙的,也没有撒谎,他确确实实是遇到了一个魔鬼啊! 之所以再次回到玫瑰城堡,一来是因为红龙要求他回来作证,在周围有一个高级骑士和一位大主教的情况下,一个自称只是普通佣兵的家伙按道理说来根本无法逃跑,并且那可是魔鬼啊!即使是盗匪,在遇到魔鬼之后也会害怕,并且希望借助别人的力量把它抓出来。 总之,跟着红龙他们来报信,是最合情理的一种方式。 而且,灰羽也确实想把这个消息送到玫瑰城堡。长云领居然有魔鬼出现,这太危险了!按照计划,过些日子团长就会回去处理黑章鱼的事,而金羽则会单独留在长云领,倘若她遇上魔鬼可怎么办?灰羽才不相信长云领会对一个礼仪教师多加保护呢。 所以尽管知道冯特伯爵必然恼怒,他还是来了,但说话的时候,可得婉转一点儿:“我只看到了那怪物的手爪……”灰羽详细描写了一下自己看到的那只手,“当时我只能想到魔鬼,但究竟是不是……我之前从未遇到过魔鬼,所以实在无法确定。” 真可惜,之前跟踪者那仆人打扮的信息,他不能说出来,否则就会暴露他进入过青石城,跟他之前所说的“只是经过长云领”矛盾了。 不过灰羽这番话,倒让冯特伯爵对他略微重视了几分——如果是纯粹的诬陷,那这种叙述就是证据不足,所以这个佣兵或许说的是真的?毕竟如果长云领真的出现魔鬼,那可不能置之不理。 “伯爵大人——”柯恩大主教微微向前倾身,“我们都知道,玫瑰家族多年来辛苦地镇守长云领,就是因为此地地处深渊入口附近,魔兽众多,那么魔鬼利用这个入口侵入长云领也是很可能的,不能不防。” 第67节 这个说法就比较好听了——魔鬼出现是因为深渊入口,而长云领的领主一向全力抗魔,这不是堕落,而是英勇。 “另外,我与伯爵小姐有一面之缘。”柯恩大主教已经知道了黑莓镇上发生的事,说实在的他也有那么一分好奇,若是能再见伯爵小姐一次也不错,“她与您父女团聚,我应当对她说一声恭喜。当然,倘若能在抵御魔兽潮中出一份力,也是我的职责。” 最后这句话打动了冯特伯爵。如果有一位大主教治疗,那与魔兽的战斗伤损会大大减少。只是,这真的是苦行主教一行人前来的目的吗? “伯顿,去请小姐过来。”陆希迟早是要出现在众人面前的,不能躲着不见人,现在见一见苦行主教也好,权做锻炼吧。 其实柯恩大主教一行人进入城堡的时候,伯顿管家就已经叫人去通知伯爵小姐了,但下人颇费了点工夫,才在打铁房找到了人。 彼时陆希正跟伦吉尔大眼对小眼地僵持,面前摆着一堆从盔甲上拆下来的零碎。 陆希实在没想到,本来答应替她干活的伦吉尔,一看见这些盔甲零件,立刻就像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怎么能用盔甲来打造农具!”难道那个什么犁上,用的竟然就是盔甲的碎片吗?这,这简直是暴殄天物! “呃——”陆希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大反应,“这些东西堆在仓库里也没有用啊……”更主要的是,她没有别的材料去做农具啊,没铁矿,没生铁,啥都没有,自然只好用这些废铁了。 “废铁?”伦吉尔看起来像要咬人,“这都是盔甲,是盔甲!”而且上头还附以神术阵的,只是因为长云领没有人能够修补神术阵,所以在盔甲损坏之后就只好先放在仓库里,希望以后能招募到一个合适的人,或者——其实伦吉尔一直很希望自己能够觉醒这方面的能力的,她有打铁的好手艺,在盔甲上铸造出神术符纹对她不是难事,难的是她没有神力来激发,即使铸造出来了,也只能当做装饰的花纹而已。 这样的盔甲价格昂贵得很,因为上头附着的是两重神术阵——风系与土系,前者让盔甲不那么沉重以致妨碍骑士战斗;后者则让盔甲坚固,能抵御中级魔兽的冲击。 两重神术阵,使得这些盔甲的价格等于同体积的银的一半,说它是用银子打的都不夸张! 很不幸伦吉尔的话根本没有引来共鸣,她这么义愤填膺,对面的伯爵小姐却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等同于一半的银子?就这破玩艺?” 第82章 不速之客(二)、如果真的能大炼钢铁…… 真不是陆希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实在是在她看来,这些盔甲的质量跟破铁片子差不多,如果不是上面有神术阵, 还不如她的不粘锅! 好吧, 如果从材料和工艺上来说,她的锅随便搬一口过来, 倒确实比现在的盔甲都强。 然而她那一句话已经捅了马蜂窝了, 女骑士——哦不,女骑士侍从的表情简直是——要不是她是伯爵小姐,可能已经要上来咬她了。 但是现在也没办法啊,只有这些原材料嘛。 伦吉尔真想转身就走,可是陆希已经把打铁房的门堵住了:“我说,这些盔甲真的不值那么多钱。你跟我说说, 如果神术阵完整, 它有多轻, 有多坚固?” 这个问题伦吉尔原本不想回答,但想想总要让这个土包子伯爵小姐知道一下厉害, 免得她把盔甲当成废铁片! 于是一番解释之后, 陆希更无语了。 按陆希的总结, 光明大陆的盔甲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无机盔甲,就是用矿物锻造的——之所以不说是铁甲, 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里铁占的成份还真的并不太大,像她眼前这些, 都是比较便宜的货色。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普通的铁甲很难承担高深的神术力量。比如说长云领普通骑士们用的这种铁甲, 附加了两重神术阵不假, 但都是低级的神术阵, 假如想要附着中级神术阵,就得用别的办法。 啥办法呢?一种就是像丹尼尔用的那把霜冻长剑一样,利用魔晶来冶炼锻造。另一种就是往里加别的东西,比如银星砂。 银星砂算是一种矿物,是由一种叫做银蚁的魔兽排出的废物——呃,通俗地说,就是排泄物啦。这种魔兽兽如其名,是一种银色的大蚂蚁——也可能就是蚂蚁魔化而来的,体表银亮,有手指长短,排出的废物则如同银色的砂粒。把它加入铁中,就能得到高质量的银星铁,又称钢铁,也就能承担更强的神术力量了。 当然,其价格也是直线上升,跟它所承担的神术力量成正比。 除了这种无机盔甲,还有一种有机盔甲,就是用魔兽的皮或骨头制作的。这种对于技术——哦不,神术要求就更高了,因为不用神术,无法将魔力保存在皮或骨头里,所以普通人无法制作。 但是这种盔甲的好处就是附魔非常方便——啊不,附着神术力量非常方便。 陆希听了这个就想啧啧两声。听听,魔兽材料制成的皮甲或骨甲,附着神术力量非常方便?难道听了这种说法之后就没人质疑,为啥会这么方便吗?这要是如教会所说,是截然不同甚至背道而驰的两种力量,那它们是怎么结合得这么通畅的? 很可惜,平民盲从教会而不去思考,而贵族和神职人员是既得利益者,就算能思考,也不肯往这个方向动脑筋吧…… “你该知道我说过的话,炼金术不需要神恩。”陆希懒得再听这些盔甲知识了,主要是她没有魔力,听了也是白听,“所以同样的,制作好用的盔甲,也不需要神恩——啊,至少说,制作出这样的盔甲不需要。” 陆希一边说,一边用脚尖踢了踢她堆在打铁房里的那些旧铁甲。说话还是要严谨一点的,那种特别高级的又能防御又能回血,一会冒火一会结冰,冬天保暖夏天生凉的盔甲她是做不出来的。魔法的力量确实有科技无法取代之处,但是如果作为基础建设来说,后者更容易推广开来。 伦吉尔一个白眼翻到一半停住了。她第一反应当然是不相信的。她自己不就是个例子吗?论手艺她是个好铁匠,可是没有神恩局限了她太多,她能打出的最好的盔甲,也比不上附加了神术阵的,而且那花了她很久的时间,有这时间,两三套神术盔甲都打造出来了。 但是,大家以前不是都觉得,提炼精盐也需要神术吗?可伯爵小姐的确是用一些奴隶就把野外挖回来的那些石盐给提炼出来了。据说现在厨房里已经用上了伯爵小姐提炼的盐,总不会整个城堡都在撒谎吧? 相信,还是不相信?伦吉尔的白眼都不知道要不要翻下去了。 “还是收回去吧。”陆希好心提醒,“万一卡住了呢?眼球确实也会卡住的。” 伦吉尔尴尬地把眼睛收回来,刚才的一腔愤怒都像戳破的气球一样瘪了下来。于是陆希拿出一张羊皮纸:“这就是要打的农具。能打多少就打多少,有了它们,种地的效率才能提高。”木头耙子和撬棍什么的,真是够了! 伦吉尔听到“能打多少就打多少”,不由得脸颊肌肉一抽:“小姐,即使是把废旧盔甲都用上,也打不了多少!” “是啊——”陆希叹了口气,“没有材料。说起来,既然铸造铁甲这么费力,那买铁矿石应该不贵的吧?” “并不便宜。”伦吉尔不客气地说,“因为铁矿少。” “铁矿少?”陆希简直不能相信。铁在地球上又不是什么珍稀金属,就算这个是平行空间,应该也差不多的。 伦吉尔解释:“有探矿能力的人太少了。” 然后陆希就听到了不少奇妙的探矿法。 比如目光能够透过地面,看到地下的矿石。这方法非常好处,可惜有这能力的人太少。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这能力的人,先得能分辨各种矿石。以及,有这么一双神赐予的眼睛,多半都不愿意干寻矿的事,有更好的职位等着他们呢。 再比如驯养寻矿兽,凭借它们对某种金属的喜爱去寻找相应的矿区。但寻矿兽种类有限,目前有喜欢金矿的,有喜欢银矿的,还有喜欢铜矿的,但喜欢铁矿的却没怎么见过。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使用“溯源”神术。手握一块金属,感应附近是否有同样的金属,如果是在地下且量大,那多半就是矿石了。不过这种神术的感应范围有限,消耗精力却不少,往往找到一处矿区得在野外奔波数月,且寻找地区不对的话还会无功而返,实在辛苦,愿意干的人自然也不多。 听完这几种探矿法,陆希只能眨眨眼睛表示无语。神术神术,又是神术。这年头会神术的都是极少数派,珍贵得很,有几个人愿意去做辛苦的寻矿工作?要寻当然也是寻最值钱的比如金银宝石之类,也就难怪铁矿少了,因为不用铁矿,贵族和领主们也活得很好啊。 陆希没心情对这种破事儿吐槽,因为这个问题同样横在她面前——想要大炼钢铁,两样东西不可少:铁,与煤。 前者不用说了,没有原材料讲啥都没用。而后者同样必不可少,现在的铁质量不行,很大原因就是冶炼温度不够,要不然干吗还需要神术,还往里头加什么火系魔晶呢,不就是为了增加燃烧效果,提高温度嘛。 然而,陆希不懂探矿这事儿。对于矿藏,她唯一懂的就是老爸偶尔给她讲过的几个探矿植物的故事,比如什么乌拉尔被铜矿石染蓝的野玫瑰什么的——可惜长云领只有红玫瑰。 不过,听说有矿的地方草木就不爱生长,比如说她之前找到的石盐矿,还有柳河镇的水晶矿,在挖掘之前都可以发现地表草木不茂。如果按这个标准的话,长云领其实还有不少这样的地方,或许可以去那里探一探? 当然这一点现在是做不到的,马上就要入冬,那深山老林里头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陆希只能先画个大饼哄哄伦吉尔。 “大炼钢铁?”伦吉尔念出这个拗口的生造词,还稍微想了一会儿才算明白意思,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嘲笑还是感叹——听听这夸的海口,还大炼钢铁?钢?就算铁矿能找到,银星砂呢?那种银蚁不但稀少,还因为数万只聚集而无可匹敌,就连地行龙或黄金比蒙都不敢轻易去招惹,如今市场上所用的银星砂,都是在银蚁迁居之后,从旧蚁巢周围收集起来的。 可以说,找铁矿还比找银星砂更容易得多!伯爵小姐居然敢在这儿说“大炼”,简直是,简直是……伦吉尔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儿来形容。 “我不需要银星砂。”陆希眨眨眼睛,丝毫不在意伦吉尔那种呼之欲出的讽刺表情,“假如我告诉你,不需要银星砂,我就能炼制出效果跟这些盔甲一样——不,应该是比这些更好的钢铁呢?” 伦吉尔又想翻白眼了,可是陆希抢在她前面摇了摇手指:“想好再说啊——想想那些盐。” “真,真的吗?”伦吉尔确实想到了那些盐,而且,如果真的能在长云领炼出钢铁——不,根据伯爵小姐刚才的描述,是“大炼”,也就是人人都能随便佩上钢铁长剑,穿戴钢铁盔甲,那去对付魔兽的时候,会怎么样呢? “或许,还会有更好的武器……”陆希又扔了一个大饼,“你肯定知道吞噬地行龙吧?如果有对付它的武器呢?” 伦吉尔的眼睛亮了,既不可置信,又不能不心动:“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陆希这种笑眯眯的表情如果被海因里希看见,多半会疑心她是自己的同类,“只可惜现在无法实现。你知道的,连饭都吃不饱,又何谈什么新武器呢。” 几分钟之后,陆希脚步轻快地走出打铁房,而伦吉尔拉着脸,开始往打铁炉里加炭。她发誓,如果伯爵小姐是在骗她,那,那——那其实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所以她只能祈祷,伯爵小姐说的都是真的,那种大炼钢铁的好日子,终有一天会到来的。 不过陆希也没得意多久,她还没离开打铁房太远呢,莉斯就气喘吁吁地跑来给她扔了个炸弹——苦行主教来了,还希望能见见她。 苦行主教!陆希第一反应是,终于来了个治疗者,可以给何塞和小艾米做手术了! 不过她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苦行主教再仁慈也是个神职人员,很难保证他的仁慈会不会施舍给神弃者或者像小艾米那样容易被怀疑为魔鬼寄生的情况。要是他看见了小艾米,也把她当成魔鬼寄生该怎么办?她能让冯特伯爵接受小艾米,可封不住一位大主教的嘴,这要是再往外一传,给了教会攻击长云领的机会…… 所以走进会客厅的时候,陆希已经把急迫的心情压了下去——没有苦行主教,她也总有一天可以自己做手术的,既然这样,先不要急于求成,更何况,据莉斯的说法,苦行主教的态度虽然很和蔼,可是同来的那位红龙骑士可不是那样,他们说,长云领有魔鬼! 莉斯说这话的时候义愤填膺。她才不相信长云领有魔鬼呢!教会一直在说魔鬼会接近堕落的人,现在说长云领有魔鬼,难道是要诬蔑伯爵大人是堕落者吗?别看她只是个女仆,也听说过伯爵大人的血脉是容易落人口实的,教会分明就是想借机生事!他们长云领从来就没有过魔鬼,现在这些人一来就说有魔鬼,说不定还是他们带来的呢! 陆希可没莉斯这么理直气壮。一听见魔鬼,她是有点心虚的,因为长云领确实有个魔鬼啊…… 心里虽然这么想,见到柯恩大主教的时候,陆希表面上却没有任何问题,举止既符合贵族小姐应有的端庄仪态,又表示出了对于重见到苦行主教的喜悦,并且还提起了他对妮娜的治疗:“……之后,妮娜就觉醒了神恩,她说她看到您为众人治疗的仁慈,也非常想像您一样救治病痛,我想,她能觉醒神恩,一定是受到了您的影响,您是她的榜样——不,您是所有神职人员的榜样,您将主的荣光与仁慈传递到各处,您是一位真正的仁者!” 连柯恩大主教都没想到,再次跟陆希见面,当初那个穿得破兮兮的贫民少女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不但是位光鲜亮丽的贵族小姐,而且恭维话还说得这么好。只是这一连串的仁慈送到面前,听得他不知为什么觉得后背有点发凉,虽然这可能都是事实,但是…… “妮娜小姐能觉醒神恩,是因为她自己的仁慈与虔诚。当然,如果我能从中起到一点帮助和引导的话,那我会非常高兴。”柯恩大主教审视着眼前的少女,不过一两个月不见,竟好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也不能这么说,除去华服美饰,当初那个被视为堕落血脉的贫民女孩敢在教堂面前大声质疑牧师的勇气与见识,其实并没有变。 “您从黑莓镇来,知道妮娜的消息吗?”陆希其实有点心虚,如果真正关心朋友,自然该自己去打听联系,但她这个伯爵小姐做的也并不那么自由,所以如果柯恩大主教有消息,那她还是要问问的。 这个,柯恩大主教还真的知道一点:“她的天赋听说很出色,已经被送到上级教堂去了。” “不在黑莓镇了?”陆希有点诧异。妮娜的天赋很出色?按光明大陆流行的说法,妮娜过了十八岁才觉醒神恩,根本算不上天赋出色。而且她当时表现出来的治疗能力,也并没有超过本地教堂那个牧师。难道说她后来又升级了? 这个柯恩大主教就不知道了,他是从别的地方苦行返回才听到消息的,也不过是黑莓镇的镇民们的说法而已。 从他这里没法再追问到什么消息,陆希立刻转换话题:“那您来长云领,是选择了长云领作为苦行地吗?真是太好了,您知道,长云领的魔兽潮已经开始了,很多人在边陲关卡上与魔兽战斗,我们迫切需要一位治疗者……” 红龙不得不重重咳嗽了一声。不能再让这位伯爵小姐讲下去了,瞧瞧这一连串的谥美之辞,恨不得把柯恩大主教捧成主的化身,然后再把他送到魔兽潮面前去。 是的,红龙觉得自己看得非常清楚,这位伯爵小姐身兼了穷人的狡猾与贵族的虚伪,说这些话根本就是为了利用柯恩大主教,可恨柯恩大主教的那个学生还跟个傻子一样,对这番夸奖频频点头,完全没有意识到人家只是想把他的老师送上前线。 “伯爵大人——”还是把话题转回正题吧,“抵御魔兽非常重要,但魔鬼的问题更为严重。众所周知,魔兽就是被魔鬼污染而来,现在有魔鬼在您的领地内出现,必然有魔兽追随,恐怕今年您的领地里的魔兽潮会更为肆虐——” “是啊是啊!”陆希满脸庆幸地接口,“幸好大主教大人来了,要不然真不知道今年会死多少人。我想,如果长云领的民众知道大主教大人会为他们祈福,那一定会信心倍增!” 混蛋,三句话不离大主教,这是像疯狗一样咬着不放了吗?他来长云领可不是为了抵御什么魔兽的!他是来追查魔鬼——不对,本来他是要来查女巫和魔药的! 现在,红龙真的怀疑眼前这位伯爵小姐可能是个女巫了,瞧这狡猾劲儿,简直跟魔鬼一模一样!查,必须查! 第83章 不速之客(三)、你怎么不穿衣服? 红龙的目的最终达到了一半。 达成的一半, 指的是他终于以查找魔鬼为理由留在了长云领。至于没达成的那一半,就是柯恩大主教不但表示要像在黑莓镇时一样为所有人免费颁发一份圣水,还答应会前往边陲镇, 为抵御魔兽潮出一份力。 嗯, 前往边陲镇出力的队伍里,有大主教和他的学生, 还有红龙本人。 红龙根本不想去什么边陲镇, 可是柯恩大主教亲口答应了,他还能反对吗?他早该想到的,苦行主教的脾气古怪得可以,否则为什么苦行者那么多,唯有他几十年如一日地到处跑?大概是把长云领又当成他的修行了。 真是可惜了,不管他怎么修行, 还不是止步于一个大主教?红龙阴暗地想。 别怪他阴暗, 前往边陲镇直面魔兽潮难道是什么好事?在青石城祈祈福发发圣水, 顺便查一查女巫和魔鬼才是正理好吗?这时候还讲什么苦行苦修呢!而且自己去也就算了,把别人也拉过去算怎么回事?这样顽固不化的脑袋, 活该他一辈子都只是个大主教! 红龙可没有替长云领出力的想法。长云领这鬼地方, 从领主到现在还留下来的那些领民, 统统都是教会的敌人!不处置他们都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还要他替他们抵御魔兽?呵呵,让魔兽踏平长云领才好呢! 只是他大概真的选错了人。原以为拉苦行主教来做个幌子能够顺利进入长云领, 谁知道这老家伙搞这一手,显然是不愿意跟冯特伯爵起冲突, 要把自己从这事里摘出去呢。倒搞得他也束手束脚。 幸好还有面具。 因为面具那张脸太过扎眼, 所以红龙没让他出现在柯恩大主教面前, 现在看来这倒是件好事, 有他们摆在明面上吸引玫瑰城堡的注意力,正好方便面具在暗中追查魔鬼。只不过——面具可千万要按捺住脾气,别一时冲动搞出什么不好收场的事来才好,毕竟他那个情况,如果真被人发现也有点不好解释。 红龙心里祈祷着面具能保持冷静,这边冯特伯爵已经开口,让管家去给“客人们”安排房间了,显然,他根本没把魔鬼当回事。 “伯爵大人——”灰羽已经当了半天的炮灰,这会儿眼看自己也要被归进“客人”里头,连忙开口,“我,我还有委托要完成,恐怕这次没有机会在您的领地作客……”他还有事要做啊! 然而冯特伯爵根本没打算放他走:“有什么委托,我可以派人替你完成。你为长云领发现了魔鬼,长云领总要表示感谢。” 灰羽听得心里都发凉——天地良心,他真的不是编造出来的啊!冯特伯爵显然把他当成了教会雇来信口开河的所谓“证人”,但光明神在上,啊,如果没有神的话那随便什么在上吧,他真的真的,是遇上了魔鬼啊! 第68节 “伯爵大人。”柯恩大主教很随和地站起身来准备跟着管家走,“这位佣兵确实是我们在城外遇到的,而且,我也确实感觉到了魔力的波动。” 冯特伯爵这下皱起了眉头。他厌恶教会的人,包括眼前这个红龙。但苦行主教的名声太好,他是真正践行教会所宣扬的宗旨的人,博爱、诚实、俭朴等等这些品行都能在他身上找到,既然他再次强调确实遇到了魔鬼,那冯特伯爵就不能不重视了——魔鬼,应该是真的出现在了长云领。 陆希一阵心虚,出声说道:“既然这样,能不能请这位佣兵先生带领,我们去他遇到魔鬼的地方看一看?”千万不要是海因里希啊,好像已经有好大一会儿没见着他了。 不过,如果不是海因里希,那可能更糟,因为那就意味着又出现了一个魔鬼。谁知道这个魔鬼是什么性情,来干什么的?陆希可没天真到以为每个魔鬼都跟海因里希一样,一心只想去追寻什么历史的真相。万一这个魔鬼是来报复人类的呢? 说实话,如果眼前这个佣兵说的是真话,那么这个魔鬼连招呼都不打就出手要杀人,听起来很像反社会人格啊。这个佣兵自己有点本事,又命大遇上了苦行主教一行人,要是换了长云领的平民百姓,那还不是随便杀? 对陆希这个提议,倒是所有人都同意的。不管怎样,如果真有一个魔鬼出现,那先抓魔鬼才是正理。 “你不要去了。”冯特伯爵看了一眼陆希,“帮我把炼金房收拾一下,别让仆人弄乱了。” 炼金房?陆希愣了一下,但随即明白了,冯特伯爵开始扮演“身中诅咒后沉迷炼金希望通过炼金药水拯救自己”的人设了。而且这个收拾,肯定不是让她去收拾什么炼金房——哪儿有这种东西哟,她现在分离盐碱还只是找了间闲置的房子——这是让她把那些什么肥料啊药水啊之类的都收拾一下,不该让教会知道的就别让他们看见。 果然这个人设一立出来就很让人吃惊,红龙忍不住也问了一句:“伯爵大人在炼金?” 冯特伯爵傲慢地看了他一眼,摆出一副根本不打算跟他说话的模样,转向柯恩大主教:“大主教对于炼金药水怎么看?我最近发现,被神术净化过的盐,似乎有驱除伤口邪祟的能力。” 红龙的眼皮子顿时微微一跳。盐,驱除伤口邪祟,这听起来好像他们之前得到的女巫魔药的消息啊?难道那个奴隶所说的炼制魔药的人,不是这个伯爵小姐,而是冯特伯爵本人? 但就算是冯特伯爵本人都不行!即使柳树皮煮水确实有些效果,但那也是魔药,教会是不承认的!凡是教会不承认的,有人私下使用那就是…… 红龙还没想完,柯恩大主教已经点了点头:“的确。盐是一种奇妙的物质,主把它制造出来就是为了赐给人类。它能让我们强壮,亦可驱除部分邪祟。正因盐的好处多,所以魔鬼才刻意要污染它,好让我们畏惧害怕,不去发现盐的好处。” 尼玛这老东西在讲什么?红龙又惊又怒——盐的好处?他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莫不是又是《魔药研究》里记载的东西?那是秘不外宣的东西,苦行主教怎么敢直接讲出来? 而且,他这样说,岂不是等于肯定了冯特伯爵的话?那即使他们查到长云领用盐水治病,也没法说他们用的是女巫的魔药了。 红龙不由得盯住了柯恩大主教。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明明跟他说过,长云领有女巫使用魔药,所以要来调查。可是他是怎么做的?先是答应去抵御什么魔兽潮,然后又赞同冯特伯爵的话——难道他把来此的目的全忘记了?还是,他根本就不想来调查什么女巫和魔药? 对了,他说过认识这个伯爵小姐! 红龙猛然想了起来。之前柯恩大主教这么说的时候,他还有点高兴,因为这意味着柯恩大主教可能更了解这个女人的底细,但是现在想来,该不会他们早有交情吧? 不,不可能!红龙按住了自己想要自由发散的思维。不可能的,柯恩大主教不可能包庇女巫,他确实是虔诚的教徒,绝不会做出有损教会脸面的事。 但,如果不是包庇女巫,他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尽管心中疑惑,红龙也不得不跟着走了,而他们一走,陆希把收尾的事交给伯顿管家,立刻飞奔去找海因里希。 海因里希在他自己的仆人房里,陆希一头扎进去,正好看见他只穿着一条裤子站在房间中央,正拎着件衬衣要往身上披,从窄小的窗户里透进来一束阳光,给他的上身打了一条精致的金线,从宽宽的肩膀到结实的胸膛,再到有形有款的腹肌部分,最后沿着人鱼线一直滑进了裤子里。 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陆希用一个外科医生的眼光给出了评价——趋近于完美的大体老师,这要是做个解剖…… 然后她在海因里希难以形容的表情里收回了自己发散的思维。 伯爵小姐不敲门就闯进一个男仆的房间,这个时候伯爵小姐该做何反应?陆希沉思一下,抬起手意意思思地挡住了自己的脸:“你怎么不穿衣服?” 海因里希的眼角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伯爵小姐,难道不是您不该闯进来吗?”仆人房所在的地方,主人根本不该踏足,也没有哪位贵族想来这种潮湿阴暗的区域,更不用说一下子推门进来了。 现在,海因里希算是领会到了当初他突然出现在陆希房间里,陆希的感触。 不,可能不一样。毕竟他去伯爵小姐的房间,是为了要胁她的,但现在伯爵小姐看他的目光——仿佛有一点让人后背发凉的跃跃欲试? 这感觉太奇怪了。在这一瞬间,海因里希居然生出一点怀疑:他和伯爵小姐,到底谁是魔鬼? “别说那么多了。你知道教会有人来了吗?”陆希没时间跟他东拉西扯,毕竟她确实不该来下人房的。如果不是最近城堡里事情太多,仆人都被派出去做了些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活儿,她刚才跑到这个区域大概就被其他仆人给拦住了——这太有失小姐的身份。 “知道。”海因里希十分坦然,不紧不慢的语气,与他迅速扣上衬衫扣子的手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在城外遇见了他们。” “果然是你!”陆希也不知道该不该松口气。长云领没有第二只魔鬼很好,但这样一来,教会的人目标不就是海因里希了嘛。 海因里希自己倒并不在乎:“他们分辨不出来。”有灵魂契约在,只要他不使用魔法,哪怕面对面,那些人也无法把他跟普通仆人区别开来。 “但是你跑到城外去做什么?”难道是这几天给他安排的工作太少了? 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你知道那个佣兵是从哪里出城的吗?” 这问题听起来漫无边际,但结合海因里希的行踪就很容易判断出来:“他潜进了城堡?” “对。”海因里希得承认,这个女人还是很聪明的,“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很可能是从那个打铁房附近溜出来。” 打铁房偏僻,也没有什么可偷的,所以这个自称灰狼的佣兵很有可能,是在那里见了什么人? “见了什么人?”陆希皱眉思索。奴隶是轻易不能进入城堡的,他们住在城堡外面,如果没有主人交待的活计,他们日常都在外面干活。比如说跟着商队的那些奴隶,在把货物搬进城堡之后,就会回到自己的住处去。而且即使进入城堡,比如说清扫之类,也会有仆人看管,绝对不会允许奴隶随便乱走。 所以能知道打铁房附近无人,并且过去接头的,只有平常就住在城堡里的人。 这个范围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城堡里的主人虽然少,下仆却也有近百,会是谁呢? “他说他叫灰狼?”海因里希笑了一声,“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戴着一张灰色面具,在眼睛旁边有一圈羽毛的装饰。你觉得,这样的面具,跟灰狼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佣兵行里自有些不成文的规矩和习俗,通常一个人的名号,总能在他本人身上找出点相似之处,比如说灰狼如果戴面具,那么最常用的作法,就是他的面具上有狼头标志,或者别的什么能够让人联想到狼的记号,而不管怎么说,都不该是一圈羽毛,因为那跟狼毫无关系,反而容易让人联想到鸟。 “但是我没有看见羽毛面具……”陆希回忆起灰羽的模样,“他戴着的是灰色眼罩,是个独眼。”假如海因里希没看错,那就是灰狼换了面具,因为那个面具可能暴露他的真实身份。 “还有一件事。”海因里希把衬衣扣好,面无表情地又把自己整理成一个规矩的仆人,“当时那几个神职人员离得还远,那家伙如果想逃,应该是可以逃走的。” “这是什么道理?”陆希想不明白了。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下:“我猜,他也想让人知道长云领出现了魔鬼。” 陆希一下子睁圆眼睛——长云领的敌人? “不。”海因里希整理着袖口,慢条斯理地说,“很有可能,他只是担心跟他见面的人,想告诉那个人,小心魔鬼。” 所以说潜藏在城堡内部的那个人,跟这个假灰狼关系很好?然而很可惜,这暂时无助于找出那个人。 “这就是你的事了。”海因里希耸耸肩,“我反正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现在,伯爵小姐该离开这里了,要是被人看见您在这里,那可是有失身份的。” “你确定他们不会发觉你的真实身份?”陆希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另外,那个假灰狼能认出你吗?” “不会。”海因里希肯定地说,同时暗暗地看了陆希一眼。说实在的,他确实没有想到,临时签下的这个灵魂,对他的保护性还挺强的。除了那次魔力突然的增长险些失控之外,从签定契约到现在四个多月,他几乎没有受到光明大陆力量的影响,半点也没有烦躁暴戾之类的情绪变化。 而且真要说起来,当时他险些失控,其实也是因为没有预料到魔力会突然增长,而不是无法控制。 这证明陆希的灵魂跟他的灵魂相当契合,这样的契合度,灵魂保护是很难被看穿的。至于说那个假灰狼,对方并没看见他的脸,只要他稍微避着一点儿就行。 “那就好。”陆希松了口气,“你这几天小心一点,等把他们送去边陲镇就好了。” “别大意。”海因里希冷笑,“教会一向狡猾,你不会觉得他们真会愿意去帮你们抵御魔兽吧?” 陆希沉吟了一下:“我觉得有两个人是真心的。”苦行主教的确是愿意治疗受伤的人,而他的学生也是真的愿意追随自己的老师,但是那个红龙嘛,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他不情不愿,就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跟苦行主教师生俩走在一起,明明在黑莓镇的时候还没有他呢。 如果红龙别有所图,那还不如不让他去边陲镇。魔兽潮的时候丹尼尔和约翰想必都没有时间盯着他,倒不如把他留在城堡,让冯特伯爵看着他?但是那样又会妨碍她开展工作…… 啊,好烦!陆希不由得长叹——她现在都这么忙了,怎么还有人来给她添麻烦呢? “杀掉就行了。”海因里希淡淡地说,“想来伯爵大人也不会反对的。” “啊?”陆希吓了一跳,“不,不至于吧……”红龙毕竟还没有做什么,这就杀人未免有点…… 海因里希看着她笑了一下:“如果他们发现你跟魔鬼签订了契约,想来把你绑上火刑架,他们绝不会犹豫,包括你那位仁慈的苦行主教,和他英俊的学生。” 第84章 不速之客(四)、这个人才更像魔鬼吧 虽然很不喜欢教会的人, 但对于这几位不速之客,长云领明面上还是要好好招待的。 陆希在厨房指点着厨娘做了几道菜。近来在她的影响之下,厨娘也渐渐承认香料这玩艺儿不是越多越好, 并且开始把餐后甜点里的糖降了下来。 虽然最开始的时候伯顿管家颇有意见, 认为玫瑰城堡还不至于要节省这一点糖,但陆希向他指出了糖过量的害处, 以及让他看看那些浪费——比如伯爵夫人就因为甜点太甜, 为保持身材,都是只吃一小口的,剩下的大部分甜点,都被下人们瓜分了。 其实只要有人吃就不算浪费,但陆希实在觉得没有必要把钱花在如此昂贵的各式果糖上,这笔钱只要能省下一半来, 就能干好多事呢。 然而这个道理跟伯顿管家是说不通的。对他来说, 伯爵小姐减少自己的份例, 去奖励奴隶,这已经是惊世骇俗的事了, 但奴隶毕竟是领主的财产, 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有些男贵族,也会给宠爱的女奴隶打扮得漂亮点,吃得好点。 但, 扣掉伯爵大人的糖,为的是把钱花在平民身上, 那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跟偷盗领主的财产没什么两样了! 陆希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跟老管家辩论, 所以就直接指出那些甜点落进了下人的肚子, 其实也等于买糖的钱花在了仆人身上。 这可不行!连伯顿管家自己,都觉得不该让领主大人为自己多花一个铜币,更何况是其他仆人呢?于是他马上就同意了陆希的做法,甚至开始考虑端上餐桌的食物是否该再减少一些,免得撤下的食物太多,让仆人们占了太多便宜。 陆希连忙打消了他的念头。糖这种奢侈物仆人们尝不到就算了,要是连剩下的食物都分不到,那她这个伯爵小姐背地里肯定要被戳脊梁骨。要知道城堡里的仆人们虽然看起来比外头的平民挣得多,但其实睡着阴暗潮湿的房子,每天忙碌个不停,也是挺辛苦的。而且仆人比外头的平民更接近主人,保持他们的忠心度是件很重要的事,历史上可也有过被仆人谋杀的主人呢。 其实按陆希的想法,是不愿意搞这些灰色收入的。与其把主人铺张浪费的东西分给仆人,还不如提高仆人的待遇,并且规范他们的行为,把揩油这一项完全禁止掉。因为这种东西根本就是一团糊涂账,是好是歹全靠仆人的人品,这哪儿是管理呢? 但她现在也只能想想,因为城堡还轮不到她做主,除非将来等她成了女伯爵,那时候再说吧。 虽然不再放那么多昂贵的香料,但摆上桌的菜味道仍旧很好,尤其是那道肉酱意面,让红龙都有些惊讶:“这酱汁的味道虽淡却十分鲜美,好像比杜比兽肉酱还要特殊。” 杜比兽是一种长得像小羊的魔兽,激动的时候会呯地一声把自己炸开,跟敌人同归于尽。所以这种魔兽虽然不是什么高级凶兽,但也比较难捕捉。捉到之后把肉跟内脏一起剁碎腌渍,就成为颇具风味的鲜美肉酱。 意面,在光明大陆叫做通心粉,据说是本国一位国王想出来的吃法——这位国王被称为美食之王,因为他在位期间没别的建树,却发明了通心粉与披萨饼,还有海鲜焗饭,以及美味的鸡蛋布丁,到现在这种布丁还被称为国王布丁呢,而在国王布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甜点,到现在已经有数十种了。 陆希敢肯定,这位国王绝对也是穿越同胞,否则这么多美食集中于一人之身,实在难以解释。 这几样美食发明出来之后,有些囿于材料所以无法推广,但通心粉却走遍了光明大陆,并且衍生出许多种不同的吃法,比如说拌西红柿酱的,拌奶酪酱的,拌海鲜酱的,但最多的还是各种肉酱。 不过吧,光明大陆的肉酱都是不发酵的,说是酱,其实就是切碎的腌肉连着汁罢了。而且因为肉处理得不够仔细,总免不了有点不大招人喜欢的臊味儿,所以就需要往里头猛加香料来遮掩这股臊味。 因此,在光明大陆上清淡口味的酱,就只有最新鲜的鱼虾做的海鲜酱了。这种酱料既鲜美,又不需要太多香料,很为那些神经脆弱,受不了太刺激口味的贵族夫人小姐们追捧。 但是因为材料要求苛刻,又需要特别的保鲜措施,这种酱料在制做和运输中都需要神术,那价格自然也是非常可观的。就是红龙,也仅仅是只闻其名而已,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酱汁,也就是在某大贵族的宴会上尝过的杜比兽肉酱啦。 但是陆希指导厨娘做的酱,从工序上来说就跟这边的肉酱不一样。首先用姜去除肉里那些令人不快的气味——是的,她找到了姜,确切点说是奴隶们找到的,有人从城外挖到了姜的块根,虽然自己觉得入口辛辣不像什么好东西,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送到了科林那里。当然,之后他就得到了一枚红铜币和两个土豆的奖赏。 这是第二个因为找到了好东西而得到奖赏的例子,再也没有人怀疑伯爵小姐的话,而且奴隶们开始往地下去挖掘,甚至最近连平民都听说了这个消息,也有人开始往城堡门口送自己找来的植物了。 陆希对此很满意。她自己是没法这么去搜索附近的出产,但奴隶和平民们为了奖赏,绝对可以掘地三尺,比她自己找快得多了。 然后,陆希让厨娘把酱稍微发酵了一下,因为怕坏,没敢发酵太久,但也有了一点因发酵而来的特殊味道。 最后,她让厨娘往酱里加进了磨碎的干蘑菇。 光明大陆是讲究吃鲜菇的,蘑菇一干就视为坏掉,除了贫民拿来充饥以外,贵族是不吃的。陆希在厨房角落里发现了一些干蘑菇,里头除了常见的草菇,居然还有不少牛肝菌和鸡油菌。 这要是扔了简直浪费啊!陆希直接就让厨娘挑出完好的,碾碎成粉,当成味精来用。 事实证明,你永远可以相信蘑菇,味道就是好! 现在红龙都把她的蘑菇肉酱跟杜比兽肉酱相提并论,陆希感觉自己已经可以把蘑菇肉酱提上生产日程了——好吧,现在是冬天,已经没得蘑菇可采了,遗憾…… 在餐室里众人大快朵颐的时候,苦行主教来到长云领,并且将会发放圣水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 阿芙拉这几天都在挖地窖收拾马铃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激动万分,好容易才熬到一天的工作做完。一回自己的窝棚,立刻就忍不住了:“教会有人来了!” 穆拉的伤已经完全好了,这几天他一直在帮着老约翰做犁。说是做犁,其实他的活就是把送来的木材剥皮,然后按照规定的长度锯成段,供给其他人制做犁的各部分构件。 这是最粗也是最累的活儿,而且就在老约翰的眼皮子底下,就连撒泡尿都有人找借口跟他一起去。穆拉心里明白,这其实就是监视——尽管伯爵小姐没有问罪他之前说什么女巫的事儿,还给他治了伤,但他已经成了众人提防的对象。 是的,跟着老约翰做犁的这几个奴隶,都像盯贼一样盯着他呢。尤其是他们用犁试耕过之后,简直就像着了魔,言必称伯爵小姐,恐怕从前向主作祷告都没有这么虔诚的。 第69节 而且他们还得到了奖励。犁做出来之后,伯爵小姐给每个人都发了粮食,还搞了个什么“计件”,也就是他们每做出一架犁,都能得到一点奖励。听说以后这个犁还要供整个长云领的田地使用,那需要多少架啊?他们又能得到多少奖励啊? 不说以后,就说现在,老约翰的窝棚边上就堆了不少马铃薯,还得了一块麻布呢。老约翰看起来像年轻了十岁,说话的嗓门都大了不少。听说最近又在研究什么新的农具,叫什么脱粒机的。 只有穆拉没有奖励。 要是从前,奴隶干活儿没有奖赏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即使是穆拉,也不过想的是死后能够升上光明之山,重新成为自由人,却从来没想过在活着的时候,也能得到一点什么。 但是现在,看着别人都有奖励,只有他没有,这种滋味……隐隐约约的,他甚至都有点儿后悔了,如果当初别那么冲动,别把女巫的话说出口,那他现在是不是也能有奖励?阿芙拉太瘦了,如果他也能多挣些马铃薯,至少可以让她多吃一点…… 今天也是一样,看着那些奴隶们干得热火朝天,还有人不时地说起整个雪月能挣到多少马铃薯,甚至有人在想能不能向伯爵小姐请求,不要马铃薯而是要一块麻布做件衣裳,穆拉心里那个滋味啊,他甚至都想不出来该怎么形容才好。 想后悔,但是又不想承认自己后悔。 这样的矛盾心情一直持续到天黑了,活儿没法再干,奴隶们都各自散去,穆拉耷拉着头回了窝棚里,把今天分到的几个马铃薯塞到火堆里烤。 这个时候阿芙拉推门进来说了那句话,穆拉甚至一时都没有听清:“什么?” “苦行主教!”阿芙拉兴奋地压低声音,“听说还要给每个人都发圣水,你喝了,是不是就能把魔药解掉?” 魔药?穆拉愣了一下。这几天他心情太复杂,竟然都忘记了魔药的事了。主要是,他根本没有感觉到半点不适,除了前几天把自己吓得心神不宁,这几天干上活之后,晚上都是倒头就睡,并没有觉得魔药有腐蚀身体…… “我——”穆拉张了张嘴,下意识地反手摸了摸后背。鞭伤都已经结痂,甚至有的地方痂皮都脱落,露出了粉红色的新肉。前几天还有点痒,这几天也不痒了。 阿芙拉一看他去摸后背,顿时紧张起来:“是不是不舒服?别怕,我们去找苦行主教,他一定会救你的!” 穆拉心里动了一下:“能行吗?”他当初可不是跟苦行主教联系的,现在苦行主教会庇护他吗? “肯定会吧……”阿芙拉看丈夫这样子,心里不由得忐忑起来,“苦行主教是最仁慈的人,不会不庇护我们的吧……” “万一呢……”穆拉喃喃地说,“万一大主教大人拒绝了,我,我们就完蛋了。”这一次如果再被发现,又得不到大主教的庇护,他一定会被吊死的。如果他死了,阿芙拉怎么办呢? “那怎么办呢?”阿芙拉呜呜地哭起来,“你吃了魔药,如果……” 穆拉觉得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话好像都不是自己的声音了:“其实,其实我现在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 “真的吗?”阿芙拉不由得抬起头来,借着火光仔细打量穆拉。别说,虽然这段日子夫妻俩都过得提心吊胆,但穆拉在鞭伤没愈合之前都有热水热食,供给的数量还比他们以前得到的多,如果真的仔细看的话,穆拉其实比起刚跟着商队回来的时候,好像还胖了一点。 “那,不是说,魔药开始的时候好像治好了病,之后……”阿芙拉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什么都不懂啊。 “也,也许可以再等等?”穆拉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夫妻两个正面面相觑,忽然间窝棚的门无声地开了,一股冷风从打开的门缝里扑进来,吹得灶里的火苗猛地一暗。夫妻两个手忙脚乱地想护住灶火,冷风却又消失了,门像从没打开过一样,只有窝棚里多了一个人影。 阿芙拉失声尖叫,但她的叫声在窝棚里回荡了一下就消失了,根本没有传到窝棚外面去。而穆拉在恐慌中终于看清那张撕裂般的面孔:“面,面具大人?” “那个伯爵小姐又用了什么魔药吗?”面具的脸看起来比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撕裂得更厉害了,说话的语气也暴躁了许多。 穆拉被他迎头抛来的问题问糊涂了:“什,什么?” “魔药!”面具一把揪住了他破麻衣的前襟,几乎把穆拉提了起来,“那个女巫,除了柳树皮和盐之外,她一定还有别的魔药方子,快说!” 阿芙拉被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吓懵了。这个人就是穆拉说的教会里的大人?可是他长得好可怕,魔鬼也就是这个模样了吧?而且他为什么这么凶,他不会吃人吧? “大,大人——”穆拉也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话说上次见到面具大人的时候,他不这样啊,为什么这次看起来就像野兽一样? 面具的脸抽动了一下,放开了穆拉:“快说。” “可,可是说什么?”穆拉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几步,但是窄小的窝棚里也没什么地方让他躲避,“伯爵小姐,没,没再用魔药。” “不可能!”面具低声嘶吼,“一个女巫,怎么可能只有一种魔药!”他的目光在穆拉身上移动,忽然把他一把拽过去,哗地撕开了他的破麻衣,露出后背的鞭伤。 阿芙拉哭着瘫坐在地上:“真的没有。我们没有说谎。穆拉的伤好了之后,伯爵小姐就没有再管我们,也没有给我们再用魔药。” 面具瞪着穆拉后背上已经愈合的鞭伤,抬手把他甩到了地上。他脸上的裂痕扩大开来,暗红色的线从裂口处蠕动,吓得两个奴隶大气都不敢喘。 穆拉在这个时候已经完全忘记之前他还希望面具能带他离开长云领的事了,即使现在面具说带他走,他也不敢靠近对方,只盼着面具能赶紧离开。脑袋里灵光一闪,他想起一件事:“大人,城堡里弄来了很多雪雀,听说,听说是要用雪雀油脂做什么东西,也许,也许就是要炼魔药呢?” 不管什么都好,先把这个人糊弄走了再说,太可怕了! “嗯?”果然他的话让面具看起来情绪稳定了一点,“用雪雀油炼的魔药?” “大,大概是的,我也不太清楚——”穆拉结结巴巴地说,“您知道,我,我只是个奴隶……”究竟是不是炼魔药,他也不知道啊。 面具脸上的裂痕收缩了一些,但看起来还是不太像人,他两只眼睛在穆拉脸上转了转:“很好,如果查明她确实是女巫,教会一定会奖赏你!” 说完,他就像一片阴影一样移到门边,又伴随着一阵冷风消失了。 阿芙拉这才敢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几乎都要瘫成一团:“这,这是谁?这难道就是你说的……”不,比起教会里的大人们,这个人才更像魔鬼吧? 第85章 不速之客(五)、难道他想在平民里选出个教皇来吗 窝棚里的惊魂一夜没有任何人知道, 天亮之后,除了根本没睡的穆拉和阿芙拉之外,其余奴隶都十分高兴地起身, 因为他们要去排队领圣水了。 老约翰不大高兴, 因为帮他一起做车辕的那个小奴隶没来,影响了他的速度:“急什么呢, 反正都会领到的, 这个犁可是大家都要用的……” 有人反驳他:“那可是大主教祈福的圣水,能治病能救命的,当然重要了。你这个种地的魔像慢一点做又能怎么样?” 老约翰立刻恼火起来,拍着自己精瘦的胸膛:“我也没喝圣水,不是一样治好了咳嗽病?圣水晚一点领来也是放着,难道你有病急着等治吗?那不如请伯爵小姐来呢!种地不重要吗?不种地你吃什么!” 那个奴隶不敢说话了。所有奴隶都知道伯爵小姐的炼金药水救了老约翰, 这样看起来, 确实跟圣水也差不多呀。当然大主教的圣水还是要的, 多难得呀。可是圣水每个人只有一份,但你能保证自己只受一次伤吗?等到圣水喝完又怎么办呢?还不是要指望着伯爵小姐救命? “老约翰说得对。”也在“流水线”上做工的一个年轻奴隶坐到老约翰对面, “圣水反正会领到的, 早去也是排队, 不如先做一会儿活。伯爵小姐说了,赶在地冻之前把它翻出来,明年的好处多着呢。” 长云领的冬天太冷, 那地一冻上就跟石头一样,再过几天就根本没法干了, 当然是抓紧时间。 老约翰高兴了:“你来帮我做车辕。好好学着, 我看你的手也挺灵活的, 过几天说不定就能那个——” “升岗。”年轻奴隶替他说出了那个新词。伯爵小姐说, 这就是从简单的工作位上升到更难的工作位上,到时候得到的奖励也不一样呢。而且农具也不只是做犁,以后还会做很多东西,谁有手艺就不吃亏。 年轻奴隶很相信这话。看老约翰就知道了,要是论下地干活,老约翰怕是累死也没多大用处,可是他做这个犁,不但自己挣到了更多口粮,还开始管着手下十几个做犁的奴隶了。所以他一定也要学木工,将来一定比只会出力的人挣得多! 被老约翰这么一说,有些准备去领圣水的奴隶也不由得慢下了脚步。他们是管种田的,在上冻之前多翻一块田,明年说不定就能多收成一点。反正圣水每人都会有一瓶,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排队上,不如先去翻翻地,回头等人少了再去领圣水好了。 这么一搞,领圣水的队伍居然比预想的短了很多,几乎有点儿稀稀拉拉的意思了。 安东尼站在桌子前面,看着眼前这几行奴隶队伍,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个什么表情。他跟着自己的老师走过这么多地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不积极的领圣水的情况。以前,不管是在哪里,什么时候不是所有的人都一拥而来,争着挤着想要第一个领到手,以至于必须有人来维持秩序,以免相互踩踏反而伤人。 而眼前这些奴隶,当然可能是他们被监工看管久了,并不敢随意拥挤,这是好事。但是,这人数,比之前冯特伯爵说过的少了将近一半吧,其他的奴隶呢?难道会不来? 红龙也皱起了眉头。让所有的人都来领圣水,正好借机检查,看那个魔鬼有没有混在长云领的人当中。而因为苦行主教的圣水所有人都求之不得,那么如果有人不来,那这个人就是魔鬼无误!即便不是魔鬼,也是巫师或黑暗骑士之类,总之能抓住一个就行,到时候冯特伯爵就再也没有借口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不来的人也太多了吧?长云领总不能有这么多魔鬼,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啊…… 而且——红龙斜眼看看旁边的陆希——这位伯爵小姐居然堂而皇之地来了,如果她是女巫,那她还真是胆大呢。 不过,在长云领的地盘上,即使怀疑她是女巫,红龙也不敢公然对伯爵小姐做什么,毕竟她是冯特伯爵已经承认的女儿,那她的身份就是贵族。如今不是黎明战争时期了,贵族们对教会已经有些不满,如果贸然对一位贵族小姐出手,立刻就会被有心人煽动起整个贵族团体,这对教会可是不利的。 所以,要么抓出那个潜藏的魔鬼,要么就是——找到一些实证,比如公认的女巫魔药。 这一类魔药材料包括黑猫的尸体,活人的心脏,曼陀罗花,鳄鱼的眼泪,以及一些黑暗的魔兽部件之类,要是能现场抓获熬制就更好了。 但现在麻烦的是,冯特伯爵居然说他开始研究炼金术了! 红龙有些烦躁地瞥了一眼旁边那两个人。那个只有一张脸的傻瓜牧师在分发圣水,而苦行主教还在顺手治愈一些奴隶身上的伤病——这两个人真以为是来苦行的?有没有关心抓魔鬼和女巫的事? 尤其可恨的是,对于冯特伯爵提出的那几个炼金药水的方子,苦行主教居然没有反驳。当然,柳树皮煮水的事儿是记载在《魔药典》里的,但这是能公开说出来的吗?如果柳树皮可以用,那别的草药能不能用?如果说只有使用害人的草药才算女巫,那有些用明显有毒的草药治好人的,又算什么呢?难道毒药也可以用了吗?治好了这个,却治死了那个,这又怎么算呢? 假如以是否治好为区别女巫的条件,那就很容易被女巫蒙混过关。而且,为什么要女巫的草药呢?难道圣水不是比草药更好?有教会在,为什么要允许女巫这种生物存在,她们可是魔鬼的仆人,理应清除! 这个道理,红龙不相信柯恩大主教不明白,但是他偏偏不肯配合,他不反驳,红龙都没法说冯特伯爵在炼魔药,又怎么抓他的女儿? 现在看来,只能指望面具在暗中查出点什么,又或者那个往外传消息的奴隶会有点别的发现?但是,那个奴隶呢,怎么还不来?这城堡里的奴隶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免费的圣水都不积极的吗? 陆希过来其实是想给海因里希探个路,看这个领圣水的流程,会不会有什么圣光扫描之类的探测手段。结果看到的是近乎冷清的场面,忍不住问监工:“没通知到所有人吗?” 监工硬着头皮解释了一下,听得红龙脸都青了。陆希瞄了一眼他的脸色,勉强忍住笑:“让大家都放下手里的活过来吧,大主教还要去给城里的平民分发圣水,我们不要耽误他的时间。” 监工连忙跑去传话,红龙暗地里磨了磨牙,干笑了一声:“看来伯爵大人的盐药水真的很好用,奴隶们竟然都不需要圣水了。” “任何药水的效用都是有限的。”陆希笑吟吟地说,“不过我们长云领的奴隶确实没什么见识,不知道圣水的好处,毕竟他们大多数人从来没有用过圣水。” 安东尼本来对这种冷清的场面也有些不满,但此时听到陆希这句话,不由得生起怜悯之情,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轻声说:“我们应该早一点来的……” 红龙到了嘴边的反驳被安东尼给噎了回去,险些又闭过气去——苦行主教带出来的学生,果然也是个蠢货,这里的奴隶没有圣水不是应该的吗?圣水怎么可能给奴隶用。再说了,不是冯特伯爵自己把教会赶出长云领的吗?怎么就变成了他们应该早点来…… 真是奇怪,苦行主教总喜欢在平民当中选学生,难道就没看出来这种人资质有限吗?该不会因为这家伙长得好看吧?难道他觉得还能从平民中选出一位教皇来不成? 但是碍于柯恩大主教,红龙也不能说安东尼什么,只能转头把气撒在灰羽身上:“好好看着这些人,只有你跟魔鬼打过交道,只要能找到魔鬼,教会一定会奖赏你。” 灰羽就站在安东尼旁边,闻言就点头哈腰地答应,心里却是暗暗叫苦——这要是一直找不到魔鬼,难道就打算把他永远扣在这儿?那佣兵团那边怎么办啊?当时他怕魔鬼出现在此地,团长和金羽有危险,才想利用这几个神职人员把消息传回长云领,可没想到他自己也走不掉了,也不知道团长是不是知道他被扣了,怎么还没有过来领圣水呢…… 被灰羽惦记着的何塞和金羽其实离这里并不远。柯恩大主教的圣水是不分身份地位每人一瓶的,因此如金妮这样的外聘教师也可以来领,但问题是,她不敢来啊。 “柯恩大主教见过我……”金妮感觉自己一个头两个大,“从前,家里曾经请过他给我治病……”可惜,即使是一位大主教,也没能让她的双眼变成同一种颜色,从那之后,家里就彻底地放弃了她。 当然,那个时候金妮才九岁,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年之久,可是以柯恩大主教的眼力,很可能辨认出她的身份,那她岂不是露馅了吗? “冯特伯爵难道会相信我毫无恶意?”金妮烦躁地抓着头发,更糟糕的是如果冯特伯爵查到她“金羽”的身份……然而她又不能不去领圣水,因为这更会让人怀疑——圣水哎,谁不愿意要?除非是魔鬼或者魔鬼的仆人吧。 当然,金妮不是女巫,可是她是个佣兵团成员——在某些人眼里其实就跟女强盗差不多了。一个女强盗隐姓埋名伪装身份来到长云领,你说只是为了来教导伯爵小姐,你问问长云领的人会相信吗? 何塞皱着眉头,半晌才说:“今天晚上我们一起离开,带着灰羽。” “离开?”金妮惊讶地抬头,“这不行!你的腿——” “我的腿不治也并不妨碍什么。”何塞冷静地说,“我们三人一起离开。反正本来也要回去处理黑羽的。” “但是本来你还可以回来……”何塞找借口离开几天,跟三个人一起失踪是完全不同的。 何塞摇了摇头,不由自主地向陆希的方向看了一眼:“算了,我们本来就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神弃之人,不得不隐藏自己的身份,改头换面而活。现在想来,原本他还想把团里的人都带到长云领来,可能还是天真了一点吧,毕竟从开始他就骗了她。 金羽十分舍不得这个机会。伯爵小姐说能治好何塞的腿啊!并且现在苦行主教也在。 “别想了。”何塞冷冷地说,“苦行主教不会给一个神弃者治病的。现在我先送你走,然后发现你失踪之后城堡里一定会去搜索,我正好趁乱跟灰羽离开。” 金妮一脸的怅然:“我还没弄明白那个劳拉为什么能觉醒神恩,也还不知道那些雪雀脂油是用来做什么的……”还有为什么田地能增产,炼金术究竟是不是真的不需要神恩,好多谜她都没有解开,真舍不得走啊。 何塞哭笑不得。金妮对炼金术的执念真是让他无可奈何:“你回去也可以自己钻研。” “不——”金妮喃喃地说,“我觉得,伯爵小姐的方法跟我是完全不同的,我有这种感觉……”如果能多看看,也许会受到极大的启发,毕竟她现在就已经从她分离魔盐的方法里得到了灵感,对于配置翠绿药剂仿佛都有了一点儿方向。可是她还不明白原理,所以这灵感也只是偶然的,如果能够掌握原理…… 何塞沉默了。难道只有金妮得到了灵感吗?他不是同样得到了启示吗?如果能够留在长云领,或许他也可以…… “去收拾东西吧。”何塞压下一点隐秘的念头,“趁着现在没人注意。”他是佣兵团的团长,还要为团里的人负责呢。 穆拉和阿芙拉两人就是这时候过来的。夫妻两个一路上相顾无言,直到能看见分发圣水的人,阿芙拉才小声说:“我,我们怎么办啊?”昨天晚上他们俩对那个魔鬼一样的人告发了伯爵小姐,还能再留在长云领吗? 然而穆拉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来没想到面具会变得那么可怕,教会的大人怎么会是这样呢?他,他确实害怕了,真的可以投靠教会吗?教会真的会给他们更好的生活吗? 两个人几乎是弯腰低头地走到桌子前面,接过了盛在小皮袋里的圣水——嗯,这两个小皮袋其实是某种魔兽的蛋蛋,长云领的人习惯用魔兽的身体各部位制做大大小小的袋子,比如用胃或者膀胱来装水,毕竟这种材料在长云领要比陶器木器之类常见多了。 安东尼把这两个蛋蛋袋交出去的时候也有些想要嘴角抽搐,他们只负责圣水,装圣水的容器则由当地提供。这几年他见过教堂最常用的陶管,也见过竹管、树皮管甚至石头凿的小杯子一类的容器,但是这种蛋蛋制品就真是——大开眼界。 第70节 不止他,灰羽也不免多看了一下这几个袋子,作为男人,这个时候多少有点心情复杂。 不过红龙却没注意到这两个袋子的特殊之处,因为他认出了穆拉。面具到现在都没有动静,也许是没找到这个奴隶?于是在穆拉接过圣水之后,他有意无意地向前挪动一下,挡住了穆拉的去路。 穆拉心不在焉地抬起头,却猛然愣住了。那天夜里他跟面具说话的时候,红龙其实就在旁边,虽然他没有开口,但穆拉借着教堂门缝里透出来的光线,大致看到了他的侧面轮廓。 有一件事穆拉没有对人说过,他对于人的轮廓记得特别清楚,尽管当时只是匆匆一瞥,但因为知道是教会里的大人,所以他还多看了两眼。于是,哪怕现在的光线和角度都与那晚不同,但穆拉还是准确地认出来,这个人就是那个人,他跟面具是一起的。 面具狰狞的脸陡然又浮现在了眼前。不仅仅是因为那张脸撕裂得太可怕,更是因为面具那种疯狂的野兽般的眼神,他在看着穆拉的时候,根本就不像一个人在看另一个人,而像是饥饿至极的野兽在看着自己的猎物。 而这个人跟面具是一起的! 在穆拉眼前,红龙那张还算是有几分英俊的脸猛然被一张撕裂的脸孔代替了,他一个哆嗦,连手里的圣水袋都落到了地上,下意识地大喊了一声:“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86章 不速之客(六)、神弃者并没有罪 穆拉这一嗓子, 把所有的人都惊动了,刚赶过来领圣水的奴隶们都莫名其妙地看向他和阿芙拉,有大胆的已经在小声议论:“他怎么了, 疯了吗?” 就连红龙都被吓了一跳。他不知道穆拉夫妻俩昨天晚上刚刚经历了心灵风暴, 心里顿时就阴谋论起来——这个奴隶看见他就大喊大叫,是要揭穿面具鼓动他举报领主的事吗? 红龙很想把穆拉的嘴塞起来,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陆希当然也听见了这句大喊,顿时皱起眉头:“怎么回事?”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了”?那你以前是知道什么吗? “我,我——”穆拉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不打自招,顿时白了脸。这下完了,伯爵大人一定会吊死他的,现在怎么办?只有, 只有投奔教会一条路了吗? 穆拉绝望地转动着眼珠。眼前的红龙总是让他想起面具那张恐怖的脸, 他连看都不敢多看。但是刚才递给他圣水的那位年轻英俊的牧师看起来非常和气, 还有旁边那位年老的——那一定就是苦行主教了! “主教大人,救救我, 救救我们!”穆拉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扑到柯恩大主教身前, 把正在接受治疗疥疮的一个奴隶都给挤开了, “请您带我们离开长云领吧,我,我们愿意做您的奴隶, 求求您了!” 红龙心里一动,自觉理解了穆拉的举动——大概是因为接到纸鸟之后他们再也没跟穆拉联系, 所以这个愚蠢的奴隶以为他们不再管他了, 所以想求苦行主教庇护。 这可不行……红龙迅速打定了主意。本来他确实觉得这个奴隶没什么用了, 但现在长云领真的出现了魔鬼, 那可就不一样了。很有可能,这个魔鬼与女巫是有联系的,那么这个奴隶就还有利用价值——假如他能发现魔鬼的行踪呢? 至于说一个普通奴隶,假如真的发现魔鬼会不会被杀死,那红龙就不管了。不过是个奴隶而已,能有线索是意外之喜,死了也不算什么损失。 “柯恩大主教是苦行者,并不收奴隶——”红龙担心苦行主教松口,连忙抢先说了一句,“你——” 他是想给穆拉打个圆场的,弥补一下穆拉刚才说出来的话,好让他能继续留在长云领。然而神经已经绷到极限的穆拉,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他不想救我,他嫌我没有更多的消息给他们…… 必须跟着大主教走!穆拉脑袋里嗡嗡直响,只有这一个念头无比清晰——是他跟面具联系的,是他收下了那只纸鸟,是他向外传递了魔药的消息,可是阿芙拉会跟他一起被吊死的!他已经失去了父亲、母亲和一个孩子,不能再让妻子一起死了。 “您,求您带走我妻子!”穆拉死死拉住柯恩大主教的袍子下摆,绞尽脑汁,“他们,城堡里有个神弃者,他们收留了一个神弃者!我只知道这些了,只知道这些了……” 场地上一阵死一样的沉寂,这会儿过来的奴隶已经很多,有些人被神弃者这个词吓坏了;有些人莫名其妙,露出茫然之色,大概还在想哪一个是神弃者;也有人想冲过来揍穆拉:“你这个混蛋!是伯爵小姐救了你的命!” 虽然他们不知道谁是神弃者,但即使伯爵小姐收留了一个神弃者又怎么样呢?他们长云领这些年还不是被教会抛弃了?神不曾眷顾他们,现在好歹有个伯爵小姐来了,给他们带来了一点希望,为什么穆拉要把这事说出来? 红龙有点失望。收留神弃者算不上什么太大的罪名,顶多只能说这人不太虔诚,跟女巫和魔鬼比起来,这实在没什么价值。 但是穆拉已经崩溃了,语无伦次地反驳着那些奴隶:“神弃者就是有罪的!神都厌弃了他们,收留他们就是对主的不敬……” 灰羽的嘴唇绷成了一条直线,腮边的肌肉因为牙关紧咬而凸了起来,他正想说话,陆希已经抬起手,示意愤怒的奴隶们安静下来,然后她低头看向穆拉:“神弃者就是有罪的?你知道什么是神弃者吗?” 穆拉有些神经质地抬起头,对上陆希严肃的脸,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脑海里再次闪过面具的脸,一个人的脸长成那样,算不算神弃者呢? 红龙干咳了一声。穆拉怎么样他其实不关心,这个奴隶突然发疯,看来是真的不能用了。但伯爵小姐在说什么——神弃者就是有罪的?这话什么意思啊?难道她想说神弃者无罪不成?那岂不是在质疑神明?这种理论可不能容许她宣扬出来。 “伯爵小姐,难道你要说神弃者无罪吗?这个奴隶说得没错,神所厌弃的罪人,你收留下来,就是对主的不敬。” “是吗?”陆希本来也不想跟个奴隶辩驳,她就是想跟教会的人辩一辩这个问题,“那我就请问红龙骑士,什么是神弃者?我所收留的人,他的腿断了,经过牧师的治疗之后仍旧瘸了,这就是神弃者吗?请问神厌弃他的理由是什么?他的罪在何处?” 柯恩大主教的眼皮跳了跳,微微闭上了眼睛。 但是红龙没有注意到。伯爵小姐显然把矛头指向了他,那他就得驳回去:“他的罪可能不为人所知,但神一定能看得到!” “所以,你是觉得只要被圣光治疗过后未能恢复的人,都是神弃者?” “当然!”红龙铿锵有力地说,“教义也是这样说的,凡无罪者,他向神求告,神必回应他,神必护佑他,他必无恙!” 柯恩大主教把脸转开了一点,无声地叹了口气。 这口气只有在他旁边的安东尼注意到了,他还在思索老师为什么要叹气的时候,就听见伯爵小姐说道:“那么,如果有个人受了很重的伤,当地牧师治不好他,他是不是神弃者?” “当然是!”红龙理直气壮,“牧师奉神明的意志治疗他,无法治好,当然是因为他有罪。” 安东尼忽然明白伯爵小姐的意思了,果然陆希立刻就问:“那假如这个时候柯恩大主教正好苦行到此地,治好了他,那他还是神弃者吗?他的罪呢?” 奴隶们当中,有些反应快的已经发出了低低的惊叹,脑子慢的还在思索,但红龙的脸色已经一下子就难看了起来,因为陆希直接击中了神弃者理论的最大破绽——治不好就是神弃?那低等的神职人员治不好,高等的能治好,又算什么呢?这究竟是神弃,还是人弃? “我们都知道,牧师的治疗能力不如主教,主教不如大主教,大主教不如红衣主教——”陆希很满意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机会,“这也是为什么王都会有红衣主教坐镇的缘故,越是高级的神职人员,治疗的能力越强。既然这样,为什么有些人只是没有机会得到更好的治疗,却要被安上神弃者的罪名呢?‘治不好’,为什么就变成了‘你有罪’呢?神弃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又由谁来定下这个标准呢?” 红龙的表情比吃屎还难看。再让伯爵小姐说下去,她就要质疑神弃只是神职人员无能的借口了吧?甚至神弃者这个词,都不能再存在了。 “身份低贱,又怎么能得到主教和大主教的救治?”红龙在愤怒之中来不及过多思考,只想让陆希闭嘴,“难道你不知道之所以身为奴隶,就是因为自己的罪吗?难道伯爵小姐你,愿意跟奴隶一个样吗?”虽然这个该死的女巫应该上绞刑架,她的罪比奴隶还更重! 柯恩大主教嘴唇微动,似乎想阻拦红龙,但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又无声地叹了口气。 “不是教会说,在主的面前众生平等吗?”陆希笑着反问,“既然主都觉得众生平等,为什么红龙骑士你却觉得奴隶不配得到更好的治疗呢?究竟是教会错会了主的意思,还是骑士你要违背主的意愿呢?” 这是两头堵啊!红龙心里腾起愤怒的火焰,恨不得现在就聚起一个火球打爆眼前这个女人的脑袋,好叫她别再哔哔个没完。 陆希对着红龙微笑。其实教会的宣传与他们的行事有很多矛盾,只不过大多数人不会细究。有些人与教会的利益一致,所以不愿揭穿;而更多的人则是被洗脑太久了,根本不会多想。 尤其是奴隶与穷人,生活痛苦无甚希望,那套“死后幸福”的理论对他们而言很有吸引力,使得他们自发地愿意相信这些——生已无趣,若死也没有希望,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长云领毕竟与其它地方还是不太一样的。这里被教会抛弃已久,这固然造成了某些奴隶——比如说穆拉这种——更深的执念,但也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了,教会并不像他们自己宣传的那么仁慈,说抛弃他们的时候,也是会抛弃的。 失望了,才会有质疑,这很正常。这块阵地是教会自己让出来的,她当然要占领,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教会? 当然,红龙是个蠢货也是真的,四肢虽然发达,头脑可不怎么复杂,至少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辩论,他毫无准备,估计是从来也没有想到过会有人敢公开质疑神弃论吧。 “小姐——”已经有奴隶哆哆嗦嗦地问了出来,“那,那没被牧师治好的人,并不是被神厌弃了吗?我的哥哥,当初他被倒下的大树砸断了腰……”那时候教会还在长云领呢,但他喝了一杯圣水之后仍旧死去了,之后奴隶们都说他的哥哥被神厌弃了,以至于连他都被同屋的奴隶们孤立,生怕也沾上什么罪过。 “当然不是。”陆希暗暗地叹了口气,“我们要知道,神职人员也是人,并不是神。他们不是万能的,限于每个人的天赋和努力程度,他们能够做到的事情也是有限的,只要他们尽力治疗了,就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没能治好,是因为他们的能力不够,而并不是因为伤病之人有罪,更不能直接被扣上神弃者的罪名!” 柯恩大主教再次闭了闭眼睛。伯爵小姐这一番话,听起来像是在给能力不够的神职人员开脱——因为他们不是神,不是万能的,所以治不好病是正常的;但实际上,也剥夺了神职人员以神之名判断别人的权力——因为不是神,所以不能随便代表神下结论,更不能用神来掩盖自己的无能。 灰羽的眼睛却是闪亮的:“伯爵小姐,如果是红衣主教也治不好的病呢?” 陆希严肃地回答:“只要不是神,就有做不到的事。先出现病,然后才有治病的方法,治疗永远是追在病人的后面,所以总有些病,是目前无论什么人都治不好的,需要去探索和研究新的方法。这是病人的不幸,但绝不是罪。神若厌弃,该厌弃不仁不义不诚不信之人,而不是厌弃不幸之人。” 红龙没有柯恩大主教看的那么透澈,但陆希要推翻神弃者的罪名,就已经让他感觉到了愤怒:“伯爵小姐,请注意你的言词!你是在指责教会的神职人员无能吗?” 这种话对陆希毫无压力:“那么红龙骑士是觉得所有的神职人员都能与教皇比肩吗?”上纲上线谁不会呢,你能放大到整个教会,我就能给你提到教皇的高度上去。红龙这种话术,对付那些虔诚的信徒还可以,一顶指责教会的帽子就能让他们诚惶诚恐,不敢再多说一句。但是轮到陆希,她不但不害怕,她还敢把教皇拉下水呢。 红龙被噎住了。他当然不敢说一个牧师就能与教皇相比,别看教会整天说什么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教会内部等级森严,哪儿有那么多平等? 但他心里更加愤怒了——不过是个双黑血统的私生子,但凡冯特伯爵有别的子嗣,她就根本不会得到承认!就是这么一个女人,竟然也敢提到教皇,她怎么配,她怎么敢! 然而他再怎么愤怒,仍旧无话可说。说到底,陆希敢肆无忌惮地提到大主教、红衣主教乃至教皇,她骨子里就没有对这些人的敬畏,随便扯上他们毫无压力。但红龙不敢,在他而言,在这些不敬神的人们面前提到教皇都是对那位冕下的玷污! 红龙不想说话,红龙只想爆发血脉,喷一个超大的火球把眼前这个女人烧成飞灰。甚至他感觉自己现在如果出手,斗气一定会爆发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强度。 然而不行。红龙毕竟还有点理智。如果他现在给伯爵小姐一个火球,马上冯特伯爵就会给他一个阴影,把他直接灭杀在长云领,而教会还无法给他定罪,因为是他先出手的。 所以他只能按捺着心里的怒火让自己闭上嘴,因为再说下去只会给这个女人更多的诋毁教会的机会。 等他们找到她使用魔药的证据——红龙咬得牙根发疼,在心里狠狠地想,到了那个时候,他要亲手把这个女人绑到火刑架上去,而且要第一个往她的脚下扔柴火! 穆拉看着红龙转过身大步离开,整个人都懵了,随即他看见伯爵小姐打了个手势,监工面无表情地带着几个奴隶过来,把他和阿芙拉架了起来。 这是——要吊死他们了吗?穆拉绝望地想着,挣扎着还想拉住柯恩大主教的袍角:“阿芙拉,阿芙拉她什么都不知道……” “伯爵小姐——”柯恩大主教终于睁开了眼睛,“您要处死这两个奴隶吗?” 陆希沉思了一下。其实她没想处死穆拉。一个被洗脑的奴隶,知道得也并不多,从造成的后果上来说:“罪不至死,送他们两个去挖矿吧。” 她在黑莓镇的时候杀过两个人,那种感觉其实并不好。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对于血腥和杀戮都有本能的抵触。何况那时候她如果不杀那两个人,她和妮娜都会下场凄惨,但是至少对现在的她来说,穆拉和阿芙拉死与不死,并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他们无法再向外传递什么消息,就足够了。 “矿山——”柯恩大主教微微叹息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任由穆拉两人被拖了下去。但是他的情绪明显不高,说的话也更少了。 但是奴隶们的情绪却很有些激动。那个哥哥被树砸死的奴隶在领了圣水之后,一路走回去,一路向着遇到的人讲述伯爵小姐说的话:“我哥哥不是被神厌弃,他只是不幸没有遇到更厉害的大人给他治疗,他不是神弃者!” 这消息像飞一样立刻传遍了整个城堡,先领了圣水的仆人们都在议论。他们都知道穆拉说的神弃者是谁,虽然从来没有人明说,但不少人都悄悄地躲着何塞,怕跟神弃者走得太近,也会遭到神的不喜。 但是现在,听伯爵小姐怎么说的,神弃者并没有罪,只是不幸,遇到的治疗者治不好那种病而已。而且,就在旁边的苦行主教也没有否认呀,那不就是说,伯爵小姐说的是真的啦? 何塞站在墙角的阴影里,听着厨娘高声大气地在厨房里说:“伯爵小姐说的肯定没错!”伯爵小姐连做菜都做得那么好,她说的一定是对的! 伯爵小姐说的肯定没错吗?何塞缓缓把手按在了那块变形的骨头上——她是这样看待神弃者的吗?那么有没有可能,她也能接受一个佣兵? 第87章 不速之客(七)、来人啊,伯爵小姐被魔鬼抓走了 城堡里的仆人和奴隶数量有限, 分发完圣水之后,柯恩大主教和安东尼将要去青石城里原教堂的位置,在那里为青石城的居民发圣水。 本来红龙应该是一起去的, 但他现在人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柯恩大主教自然不会再花时间去找他,直接带着安东尼离开了城堡。 “老师——”走出城堡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他们两个, 连灰羽都没跟着出来, 只有几个奴隶替他们搬着那些各种材料制作的圣水容器,要把他们送到教堂门口。因为奴隶们恭敬地落后一段距离,倒方便了安东尼说话,可是他只叫了柯恩大主教一声,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其实他想说的话很多,当然全是有关“神弃者”的。 在今天之前, 安东尼从来没有质疑过“神弃者有罪论”, 尽管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老师在治疗术方面格外出色, 并且他的苦行就是为了治疗更多原本无法接受治疗的人,但他竟然从来没想过, 如果那些神弃者当初遇到的是他的老师, 又还会不会成为神弃者。 可是如果承认了伯爵小姐是对的, 那岂不是在质疑教会吗?而他的老师,究竟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呢?如果他考虑了,那他又是怎么看的呢? 柯恩大主教一直沉默地走着, 似乎没有听到安东尼那一声呼唤,但过了片刻, 在安东尼还在思考是否继续发问的时候, 他忽然开口:“三十年前, 我也对我的老师说过这番话。” 安东尼猛地抬起头:“老师?”三十年前?那个时候老师还没有成为苦行主教。那么早的时候, 他就已经发现了神弃者的错误之处吗? “错误吗?”柯恩大主教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是的,那是错误。神弃者并没有罪,那只是我们这些神职人员的无能,以及——推卸责任的借口。”甚至还有,用来控制众人的手段。 安东尼张了张嘴:“那么老师——”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是吗?”柯恩大主教垂下头,几乎是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我不但没有提过,而且苦行这些年,我从来没有治疗过一个神弃者。” “为什么呢?”安东尼忍不住问。 “为什么?”大主教转头凝视自己年轻的学生。这个学生像个天使——是的,如果光明之山上真有接引灵魂的天使,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满心的仁慈与热情,满心的虔诚与信仰,想把主的光辉洒遍这大地的每一处,就像他年轻的时候一样。 “如果我治好一个神弃者,那么当初判他神弃之罪的人又该怎样呢?” 安东尼完全没有明白老师的意思:“那就是宣判错误啊,改正过来就是了。” 柯恩大主教想笑一下。是啊,在他的学生眼里,既然有错误就应该改正,改正之后就没事了。可是,真有这么简单吗? “那么之后,还会有神弃者吗?”推翻了一个,就证明了全体,神弃者不存在了,那么宣判神弃的人便成了错误,那么允许“神弃”存在的教会,又是什么呢? 安东尼愣住了:“为什么……”明明只是某一个人的错误,为什么要说是整个教会的错误呢?而且,为了整个教会不被认为是错误的,就要允许那些人的错误存在吗? “我当时也是这样询问我的老师的……”柯恩大主教缓缓地说。而他的老师回答他:若承认神职人员的错误,便会让人推翻整个教会;若推翻教会,便是推翻神明;推翻神明,便是推翻信仰;而若推翻信仰,世界会怎样? 第71节 柯恩大主教无法回答。对于他来说,推翻信仰,世界便会崩塌。 他最终选择将这个问题深埋在了心中,可是自那之后,他也就失去了对教会的信仰,只能用光明神来维持自己的内心世界。 可是神太高高在上了,作为一个凡人,他无法与神沟通。而且不再信仰教会之后,他甚至还生出了一点隐秘的,自己都不敢深思的想法——选择这样一个教会的神明,真的如教会所宣传的那样无私而伟大吗? 又甚至,真的有神存在吗? 他的信仰岌岌可危,只靠一根蛛丝悬挂。从那之后,无论如何苦行苦修,无论如何祷告祈福,他的神术等级再无寸进,永远停留在了大主教的级别上。 这一点,他从未向任何一个学生讲述过,尤其是眼前这一个。可是没想到,竟然在此时此地,被那位伯爵小姐揭穿了开来。 太早了,对安东尼来说,实在是太早了。一旦对教会甚至神明产生了怀疑,就会动摇信仰,再难以提升自己,因为他们的能力都来自于神,若不信神的存在,又从何处去汲取力量呢? 安东尼或许迟早也会产生他当年一样的想法,可不该是这么早,他还只是个初级牧师,难道这一辈子都要止步于此了吗? 太可惜了……柯恩大主教回望玫瑰城堡,那位伯爵小姐,她知不知道她的话是在动摇教会的根基,甚至动摇信仰的根基呢? 人是不能没有信仰的,失去信仰将会失去希望,失去希望人生还有何意义呢?伯爵小姐明白这个道理吗?她想摧毁教会吗?那她能为失去教会的人们,找到另一种代替物吗? 伯爵小姐还没有想过这么伟大的问题,因为管事正在向她报告:“小姐,还有几个人没过来领圣水。” 本来按红龙的计划,是要所有的人都来领圣水,借此分辨魔鬼是否隐藏在其中。但现在红龙被陆希直接给气跑了,连自己的计划都忘记了。而管事当然不会如此多事地跑去提醒他,而是等人都走了之后,才小声告诉了陆希。 “有谁没来?”陆希随口问。她是知道的,海因里希没来,何塞也没来。前者因为是个魔鬼,后者大概是自觉身为神弃者不该来添麻烦吧。 然而管事报出的一个名字却让她惊讶:“金妮?”礼仪教师没来?难道是忘记通知? “昨天女仆就告知金妮小姐了。”管事连忙澄清,这可不是他们工作不力。 陆希微微皱眉:“我去看看。”难不成礼仪教师小姐也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然而礼仪教师小姐现在悄悄地摸进了实验室。 实验室是陆希新增加的部门,目前是利用了建在城堡后方的一排房子。当初这里是做仓库的,现在被腾出来做了新的用途。 当然这些房子比起陆希所想像的宽敞、通风、明亮的实验室还差得太远,但鉴于目前的情况,陆希倒也没有过高要求。 实验室东头是已经成形的盐碱分离流水线。说是流水线,其实就是一间屋子,里头放着几个容器,所经的工序无非是那么几个,分离出的产物也只有三种:食盐,纯碱,和剩下的残液。其中盐和碱各自收集起来储存,残液则挪到另一间屋里,给劳拉做分离练习。 这些残液里除了未曾分离出来的食盐和纯碱之外,主要的杂质就是钾盐,还有一点其它的杂质,目前陆希也分不清楚——她毕竟不是学化工的,能分出这三种主要成份就很不错了,横竖最后剩下无法辨别的杂质也极少,浪费了也不可惜。 钾盐可以制造钾肥,明年就能直接用上,只可惜量不多。主要是从那片石盐矿里挖出来的盐石看着很多,在流水线上分离起来却很快,这些天下来基本已经消耗殆尽,这条流水线也就暂时停了,只剩下一部分残液还放在那里,留待劳拉来分离。 劳拉自觉醒神恩之后,简直就像在长在了实验室里,恨不得没日没夜地练习。还是陆希严格限制了她的练习时间——用童工也要有个分寸,刻苦学习也不是这样干的。而且今天因为要领圣水,陆希格外放了她一天假,所以现在实验室里并没有人。 金妮悄然无声地摸到实验室外,伸手摸上了门锁。在她的手指接触锁面时,一道闪光,尖锐的报警声骤然响起。不过与此同时,金妮胸口佩戴的一枚长春花环胸针也荡开一圈红光,瞬间变成一个保护罩,将她周身三米的空间全部罩住,自然也包括了门锁。 这枚精致的黄金胸针其实是个防御护符,这个微带红色的保护罩对大多数攻击都有防御效果,当然也包括声音类的攻击。 不过现在金妮是把它反过来使用了,门锁被她圈在自己的保护罩内,既然保护罩能挡住外面的声音不传进来,当然也能把内部的声音锁住不得外传,等于废掉了这个报警装置,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自己也在保护罩内,尽管捂住了耳朵,还是被震得直咧嘴。 好容易声音停止,门锁脱落,金妮才松了口气,揉揉耳朵,迅速从门缝里钻进了实验室。 中间的实验室里,是一整套的水晶器皿,当然最惹眼的还是那个珍贵的水晶鱼缸,这东西终于摆脱了盐和碱的折磨,但现在处境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而是盛了半缸融化的油。 金妮仔细观察着实验室里的东西,确定这缸里的就是雪雀油脂,但好像又跟新鲜的雪雀油脂不太一样,颜色仿佛不再那么白得厚重,似乎更透明了一点。 但是把半缸油放在这里做什么呢?金妮看不出端倪,只好转而观察其它的器皿。 在鱼缸下面连接了一个小一些的水晶罐,现在里面也盛着一点油,仿佛就是从缸里的油分离出来的,不知是何用意。 而在另一边,金妮发现了两个容器,一个里面盛的就是魔盐——哦不,伯爵小姐说这个叫做碱,而魔盐其实包括了很多东西,碱只是其中之一;另一个则盛了些——石灰? 这个名字也十分陌生,其实就是用长云领制造白色颜料的那种白色石头烧出来的,但这玩艺儿不是拿来堆肥的吗,为什么也会摆在实验室里? 金妮仿佛觉得自己闻到了一股臭味儿——伯爵小姐总不会打算在实验室里堆肥吧? 但这其实是她的心理作用,这实验室里并没有那些排泄物的气味,反而有一种玫瑰香气。 金妮很快找到了玫瑰香气的来源,在旁边的柜子里,摆着一排暗红色的透明硬块,这些硬块做成玫瑰花的模样,还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若是放在银餐盘里,怕不会让人看成什么新式的布丁。 这就是伯爵小姐新做出来的东西?吃的?金妮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其中一块,又舔了舔手指,顿时皱起了眉头——绝不是吃的,这什么味儿啊! 但这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呢?看起来好像冻硬了的油脂,但金妮以一名资深炼金人士的专业眼光来看,这并不仅仅是把油脂变硬那么简单。 仿佛还有酒的气味?她又拉开下层的柜子,发现里面摆着的圆形硬块跟这些玫瑰花应该是一类东西,只不过散发出来的是一点极淡的葡萄酒的味道,若不是金妮嗅觉特别灵敏大概还闻不出来,颜色也更深一些,像是装葡萄酒的橡木桶的颜色。 啊啊啊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啊!金妮简直好奇得要发疯了! 她关上柜子,在实验室里来回地看。凭借经验,她可以推断出这东西可能是雪雀油脂加碱再加石灰炼制出来的,但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会出现什么她完全想不出来。至于说成品的不同她倒是能明白,无非一个里加进了玫瑰花,另一个可能加了葡萄酒吧。 加玫瑰花和葡萄酒?这第一就会让人想到在做甜品,但金妮又很确定,这东西根本不好吃!所以到底是什么东西需要加这些呢?难道是化妆品吗?比如说玫瑰香粉…… 正当金妮感觉自己似乎有了一点儿头绪的时候,忽然听到了门的轻响。 糟糕!想得太入神了!金妮暗叫不好,抬头看过去,打算着击倒进来的奴隶逃走,却猛然撞上了一张仿佛撕裂之后又被缝起来的脸——这是什么东西! 金妮的惊呼声硬生生被她压在舌头底下,她冷静地按住胸口的长春花环,微红色的保护罩及时出现,正好挡住了鞭子般抽过来的暗红色触须样的东西。 这触须样的东西抽打在保护罩上,立刻就腾起一股黑烟,保护罩仿佛被烙铁烙过一样,还吱地响了一声。 这触须竟然是高温的?金妮吓了一跳。就这么一下,她的长春花环胸针上已经有一片花瓣黯淡了下来,显然触须的攻击力不弱。 已经近乎于高级骑士的一击了。金妮在心里冷静地把这一下与灰羽的出手作比较——虽然灰羽是盗贼,在硬碰硬上不算出色,但他本身已经是接近突破的中级骑士,还是比不上这一下,那么眼前这个家伙的实力等级至少是不逊于灰羽的。 但是,这是骑士吗?并不像啊!金妮在保护罩挨了第二下的时候还在盯着来者的脸——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不,这不像人,简直像是魔鬼! 魔鬼?金妮心里猛然灵光一闪,这绝对是魔鬼!就是灰羽遇到的那个魔鬼!外面正在搜捕他,而他居然悄悄地潜进城堡里来了! “救命!”金妮毫不犹豫地大喊,随即就想抓自己的头发——保护罩打开的时候,她的声音也传不出去啊!见鬼,从前她怎么没发现,这个防御护符还有这么大的缺点! 既然无法呼救,金妮立刻提起裙子,向着窗户冲去。束得紧紧的胸衣勒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为什么要系着这种东西! 但谢天谢地,实验室并不太大,在她被勒断气之前,她终于冲到了窗口。呯轰一声,保护罩震碎了木头窗子,金妮头晕眼花地从窗台翻出来,骨碌碌滚倒在地。 有保护罩,她并没有摔痛,只是被紧身胸衣勒得几乎憋死。正当她想爬起来的时候,却看见正从墙角转过来的伯爵小姐,黑色的头发和眼睛在日光下特别显眼,正对着她露出惊讶的表情。 快跑!金妮想喊,又意识到伯爵小姐听不到。还没等她爬起身,呼地一声那个魔鬼已经从窗户里冲了出来,越过她直接冲到了伯爵小姐面前。然后金妮眼睁睁地看着魔鬼直接抓住伯爵小姐,把她像扛个沙包一样扛起来,翻过了城堡的围墙。 竒_書_蛧_W_ω_W_._q_í_δ_U_ω_ǎ_й_g ._℃_o_m 爬在墙头的玫瑰花们像被激怒的蛇一样竖起枝蔓,尖锐的玫瑰花刺撕破了魔鬼的外衣,但金妮惊骇地发现那衣服下面的皮肤长出了一层细毛,看起来毛绒绒的仿佛很柔软,可玫瑰的硬刺却很难刺穿这层毛皮。 最终玫瑰花网被冲开一个破口,仿佛被大黄蜂冲破的蜘蛛网一般,而魔鬼带着几道浅浅的血痕,扛着伯爵小姐消失了。 “救命啊!”金妮收起保护罩,放开嗓门大喊,“快来人啊!伯爵小姐被魔鬼抓走了!” 第88章 不速之客(八)、何塞居然是个骑士 整个城堡都响起了尖锐的响声, 玫瑰的叶片卷曲起来,在冷风中疯狂地挥动,发出哨子一样的尖响, 仿佛要把城堡唤醒一般。 空地上骤然笼罩了一片阴影, 似乎连正午的阳光都被遮住。阴影落地收起,冯特伯爵带着伯顿管家出现在阴影落地的位置:“怎么回事!” “伯爵小姐被魔鬼抓走了!”金妮狼狈地爬起来, 指着墙头, “就从那里!” “这是什么地方?”红龙裹着一团暗红的斗气紧跟着冲了过来,“是炼金房?” 窗户处被金妮撞了个大洞,能看见里面的水晶缸和温度计之类,红龙对炼金术也略知皮毛,当然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很想进去看看,说不定这里头就能找到女巫的魔药, 或者找到些制造魔药的材料也行啊!但是冯特伯爵挡在他前头, 阴影已经从他脚下延伸出去几乎布满了整片空地, 红龙不敢随意踏足有阴影的地方,只能盘问金妮:“魔鬼怎么知道伯爵小姐在这里?” 真的是魔鬼把伯爵小姐抓走了吗?会不会是那魔鬼根本就是跟自己的女巫在这个炼金房里见面, 只是被人撞见了, 所以才演出一场什么抓走的大戏, 来掩盖事实? 红龙越想越觉得自己分析得不错。要知道炼金房这种地方都是不允许随便靠近的,把魔鬼藏在这里,确实谁也不会发现。只不过那位伯爵小姐没想到, 真会有人走到这儿来——听说眼前这个女人是刚来不久的礼仪教师,应该是不知道禁令, 所以误打误撞才碰到了魔鬼。 “你确定魔鬼是抓走了伯爵小姐吗?”红龙意味深长地盯着金妮, “你看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伯爵小姐是不是在跟魔鬼交谈?” 伯顿管家在焦急之中突然听见这句话, 顿时警惕:“骑士大人是什么意思?” 金妮也听出来了。对于长云领与教会那些矛盾, 金妮可能知道得比长云领的人都要清楚,当然也能猜到红龙的来意。但是这都是什么时候了,魔鬼劫走人可是实打实的,如果伯爵小姐晚来一步,可能先死的就是她了! “我一走到这里,就看见魔鬼抓着伯爵小姐从屋里冲出来——”金妮指着窗户破的大洞,眼睛都不眨地把这个锅扣到了魔鬼身上,反正除了这一点,其它都是真话,“我看得很清楚,那个魔鬼的脸像是被撕裂之后又缝起来的样子,十分可怕!而且它冲破玫瑰花网的时候,身上的衣服被撕破,露出来的皮肤上还长着羊一样的细毛!”虽然惯常认为魔鬼一般都是长着羊脚或羊蹄,这个却是看到羊毛,但除了魔鬼,也不会有人长成这样了,肯定是魔鬼无误! 红龙:“……”这个女人在说谁?这听起来,这听起来不是在描述面具吗? 面具怎么跑到——红龙陡然醒悟,面具一定也是想到炼金房来找魔药的!可是魔药没找到就算了,怎么把伯爵小姐给弄走了?没有魔药就无法指证她是女巫,那劫持一位贵族小姐就是罪行! 更何况,面具的身份也根本不好见人。裁判所的守夜人名气虽然大,可是极少露面,凡在外出面的基本都是他们这些裁判者,主要是守夜人如果露面,有不少都会像今天这样,被没见识的平民当成魔鬼! “让所有的人都出去搜索——”冯特伯爵话还没说完,红龙连忙打断他:“伯爵大人,不可!”这要是搜出来面具劫持伯爵小姐,是把他当成魔鬼立刻打死呢,还是说出他守夜人的身份保他一命呢?哪样都没法善了啊! “什么?”冯特伯爵冷冷地看向红龙,脚下阴影也摆动起来,“什么意思?” 红龙的大脑疯狂转动:“一来,让人知道伯爵小姐曾经被魔鬼劫持,终究对名声不好;二来,如果魔鬼被惊动了,对伯爵小姐不利怎么办?还是悄悄搜寻,打他个措手不及,把伯爵小姐安全救回来最重要。” 冯特伯爵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可是玫瑰城堡人手不够啊!长云领这么大地方,魔鬼跑到哪儿都有可能,而丹尼尔和约翰还在边陲镇…… “我对追踪魔鬼的气息也受过训练!”红龙一心只想抢在前头,“还有柯恩大主教和他的学生也能帮忙。我先去追,伯爵大人让人去找他们两个,只要找到魔鬼的踪迹就好!”反正他和面具有约定的记号,只要他抢先一步找到人,怎么都好办。 只是红龙并不知道,已经有人比他更快一步追上去了。 陆希被面具扛着,胃部正好顶在他肩膀上,几乎要被颠得吐出来。更糟糕的是她现在身上连一件趁手的东西都没有,要是徒手袭击——搞个普通人还有可能,但眼前这个显然不是普通人类,一旦下手恐怕不但不成功,还会激怒他。 没办法,陆希只能装成被吓晕的样子,一动不动地任由人扛着跑,一面悄悄把自己裙子上钉着的那些小装饰品比如花边、蝴蝶结或珠母片什么的扯下来,隔一段就往路上扔一点。虽然这些东西实在太小了,但魔法世界也许对于追踪什么的特别擅长,就能发现她的指示呢…… 然而她才扔了几个珠母片,手腕就突然被抓住,陆希猛地睁开眼,正对上那张撕裂般的脸——要不是她见多了伤口,真得被吓出个好歹来。 “你在做什么?”面具一眼就扫见陆希手里捏着的碎花边,手上不由得一紧,“你这个狡猾的女巫!”居然在路上扔下东西,他还以为她已经吓晕了呢。 陆希手腕上一阵剧痛,碎花边脱手落地,放开嗓子就惨叫了一声。 这一声叫得面具皱起眉头。他的耳朵非常灵敏,这一声就在他耳朵边上叫出来的,震得耳膜都有些嗡嗡响。 面具当然不会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心情,陆希叫得他心烦,手上捏得更重:“闭嘴!” 陆希没法再忍耐,支起上身,一手肘就朝着面具的眼睛捣过去。然而捣下去的结果是自己的胳膊仿佛要断,而面具只不过侧了侧头,避开了眼睛的要害,让陆希捣在了他额头上。 这TM脑袋是石头做的吗?陆希咬着牙:“你是谁?”瞧这家伙长成这个鬼样子,该不会是个魔鬼吧? 面具根本不回答,单手将陆希的双手攥住,把她往肩膀上颠了颠,转身又奔跑起来。 “光球!小八!”陆希在心里骂了一句娘,“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这段时间她忙得像个陀螺一样,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上班的时候,到现在才突然发现,跟光球的交流骤然减少——不仅是她忙,光球也很少跳出来说话了。 “嗯,他是个堕落者。”光球果然出声了,“你不是他的对手,不要激怒他。” “是我想激怒他吗?”陆希要气死,“是他莫名其妙跳出来的。他为什么要抓我!” “不知道。”光球老老实实地回答,“但你最好是不要挣扎,否则会受伤的。他现在应该还并不想杀你。” 陆希当然知道,这鬼一样的家伙如果要杀她,刚才在炼金房外面就杀了,现在还没动手就是留着她还有价值,要不然她刚才也不敢攻击他。但问题是,让他这样带着越跑越远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没有人来救她,等她的价值被利用完了,就轮到死亡了。 但是这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炼金房呢?而且要是她没看错的话,当时从炼金房里破窗冲出来的是金妮——礼仪教师竟然能冲破石墙——城堡里的房子可都是石头的,不是什么破木板子搪起来的。 第72节 “你认识金妮?”陆希试着跟这个什么堕落者交流。要按教义里说的,堕落者就是被魔鬼力量污染的人;按她的理解,也就是觉醒了魔力的人。既然是人的话,应该还可以交流的吧?毕竟连海因里希这样的魔鬼,也能谈判呢。 面具毫无反应。陆希不放弃:“你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抓我?” “你这个邪恶的女巫——”这次面具开口了,“闭嘴,还没到你说话的时候!”说完,他攥住陆希的手又是一紧,仿佛老虎钳子一般,陆希几乎都能听见自己的腕骨响了一下。 她咬牙忍住了:“你再用力,我现在就要疼死了。”既然还要让她说话,那应该是暂时不打算弄死她。 然而面具冷笑了一声,并没有松手:“女巫死就死了。”虽然最好的办法是让她亲口招认使用魔药,以及长云领与女巫勾结这一系列事实,但假如她在半路就死掉,那也没什么可惜的,女巫还不该死吗? “凭什么说我是女巫?”陆希的脾气也上来了,硬抗着手腕上的疼痛,“你又是个什么?看看你的脸,你该不会是个邪恶的魔鬼吧?” “你说什么!”面具被戳到了痛处,猛地停步,直接把陆希扔到了地上,“胡说八道!” 幸好地面上满是野草,陆希才没有被摔出个好歹来,她一只手在身后摸索,一边冷笑:“你该不会没照过镜子吧?咱们两个谁看起来更邪恶?” “当然是你!”面具脸上的裂痕再次扩大,红褐色的触须愤怒地挤出来,像什么鬃毛在风中飘动一样,“我是主的守夜人,主的圣光庇护着我,为我洗去罪恶,我不是邪恶!而你这个女巫,表面上看起来像普通人一样,暗地里却使用魔药,迷惑众人,你才是邪恶!” 守夜人!陆希想起丹尼尔给她科普过的知识,简直骇然——守夜人就这样?教会这是养了一批什么东西? 但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眼前这个守夜人情绪明显不正常的样子,陆希紧握着摸到的一块尖锐的石头:“主的圣光庇护着你,给你洗去罪恶?骗谁呢?你倒是让我看看你身上的圣光啊?” 面具的脸抽搐了一下。他当然没有什么圣光,有圣光也不会做守夜人了。这正是他心里的痛处——不管再怎么虔诚,再什么为主消灭那些邪恶之徒,他还是不能有圣光,而且他的脸甚至越来越可怕,情绪也越来越暴躁,如果再找不到合适他的圣女,也许他最后也会像有些守夜人那样,终于还是成为真正的魔鬼。 不,不会的!面具勉强把这个念头按捺了下去。虽然身带原罪,可是他是虔诚的,他必定能在主的慈悲中洗涤去自己的罪恶,成为一个正常的人。他死后会去光明之山,而绝不会成为魔鬼坠入无尽深渊! 做了一番心理调节之后,面具重新走向陆希,但他刚走一步,耳朵忽然一动,猛然转身——从他身后的树林之中,一道金红色流光疾冲而出,噗地一声斩在他的左肩处,腾起一片火花。 陆希蓦然睁大眼睛,出现在面具身前的人脸上戴着一张赤红色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那面具在眼眶周围雕刻着羽毛状的装饰图案,映着火光仿佛也在颤动一般。 这面具她不认识,但是这个人她认得——不仅仅是身上那件衣服,还有熟悉的身高和轮廓——这是何塞! 何塞居然是个骑士!陆希险些叫出声来,她在心里抓住光球拼命摇晃:“这是何塞!我擦,这是何塞?”她不会看错了吧? “他是骑士?”光球也是很吃惊的样子。 “你都分不出来的吗?”陆希质问。 光球结巴:“分,分不出来啊……” “算了,你就是个内存条而已。”陆希嫌弃地说,同时挣扎着要爬起来,“我们快跑!”何塞拖住这个守夜人,她还不趁机跑呢,难道坐在这里等着守夜人抓她当人质吗?电影电视小说里这样的情节可太多了,明明主角已经占了上风,反派却突然扑向人质——那时候她就吐槽过好几次,有些人质也没被捆着绑着,不赶紧离远点儿,等着被抓走呢? 现在轮到自己了,她才不要给何塞拖后腿! 然而她刚爬起来,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陆希一抬头就失声大叫:“小心!”一个火球不知从哪里出现,像炮弹一样撞向何塞后心。 一声轰响,何塞身上也腾起一团火红色斗气,两团火焰相撞不分上下,炸裂的火苗四处乱飞,落在地面上就腾起了黑烟,而震荡的空气更是向四面冲去,陆希不得不蹲下来抱住了头。 然后她就感觉一只手强硬地抓在她的腰上,直接把她又扛了起来。 陆希很希望这个人是何塞,然而不幸的是她睁眼就看见何塞已经跟另一个人打成了一团,两人身上全都冒着火焰,四周的野草和灌木都被点燃,已经成了一片火海,而她显然是又被扛在了刚才那个守夜人肩上,正在离他们远去…… 面具的衣服原本就被玫瑰花枝扯破了,现在又被何塞斩了一剑,肩膀那里被烧焦一大片,但是跑起来仍旧快得很。陆希只能眼睁睁看着何塞几次想甩脱那个人却没能成功,然后这两人就从她视野里消失了。 “那个是你同伙吧?”那个家伙穿着战甲,还拉下了面盔,同样挡住了大半张脸,但陆希觉得,自己似乎可以猜到他的身份,“该不会是那位红龙骑士吧?”俩人一个在明一个在暗,跑到长云领来搅事? 面具闭口不答。虽然心里觉得他们是正义的,但他也还没蠢到直接承认这件事。而且那个戴着红色羽毛面具的家伙居然跟红龙不相上下,刚才那一剑已经斩伤了他的肩膀,如果不是他的血脉最近也发展出了火焰的能力,恐怕会伤得更重。 现在连红龙都暴露了,那这个伯爵小姐是必须带走的,只要把她带进裁判所,不怕找不到长云领的罪行。 被斩断了一半的肩膀血肉蠕动着,只要驱除附着在伤口上的火焰,以面具的身体,要愈合伤口也是很快的。最近,虽然他觉得自己快要失去控制,但实力似乎也增长得比从前快一些,他好像已经摸到了高级骑士的边缘,只差那一步就能跨过去。 假如能成功办完长云领的事,那么得到裁判所的炼金药水奖励,他应该就能成为高级骑士了吧?如果是那样,即使暂时没有合适的圣女,他也能再控制自己一段时间。 面具陡然停下了脚步,野兽的直觉让他直接转头,盯住了某个地方:“出来!”他从那里感觉到了危险,仿佛有一只比他更凶猛的野兽,正在暗处盯着他,随时准备出击。 玫瑰城堡里还有什么厉害的人物吗?不是除了冯特伯爵之外不该再有什么人了吗?为什么刚才跳出一个高级骑士,现在又来了一个? “原来教会还养着魔族——”随着声音,一个黑色的人影从山石后面走了出来。 嗯,说人影可能不太对,因为这个人额头上有两只暗青色的角,背后还有一对黑色的蝙蝠般的翅膀——这是典型魔鬼的形象。 是海因里希。 第89章 添人进口(一)、赤羽骑士何塞向您问好 “魔鬼!”面具的眼睛亮得骇人, “长云领果然藏着魔鬼!” “魔鬼?”海因里希往前走了一步,“你不就是吗?” “你说什么!”面具的声音陡然提高,“谁是魔鬼!” “当然是你。”海因里希笑得确实像个魔鬼, “难道你以为, 戴上这张面具就能掩饰你的血脉了吗?瞧瞧你的脸,这张面具还能替你遮掩多久?多有趣啊, 教会口口声声说魔鬼是万恶之缘, 自己却在豢养魔族。” 面具全身的肌肉都紧绷了起来:“我不是魔鬼,我是主的守夜人!”他的肌肉震颤得陆希都怕他突然炸开,可是声音却十分坚定,“我与你这种不知悔改的魔鬼不同!我为主守夜,为的就是清除你们这些邪恶化身。你们的血会洗涤我的罪孽,我将得到主的宽恕, 升上光明之山!” “这都是教会给你的许诺吧?”海因里希大笑了起来, “用同族的血来洗涤你的罪孽?难道你没感觉到自己血脉的沸腾?你已经在狂化了, 用不了多久,这张面具将彻底被你撕裂, 你会按照你的血脉变成自己真正的模样——” 他把声音降了下来, 从舌尖上吐出来的声音若有若无, 让人很难听清:“奇美拉……” 面具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想听清楚对方在说什么。一直以来教会那边判断他的血脉像是“双头犬”,但却又不能确定,因为直到目前他除了撕裂自身像是要分化出两颗头颅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表示。 教导他的红衣主教曾经说过, 了解自身的血脉,才能更好地挖掘自己的能力, 并控制自己内心的罪恶, 才能更好地为主效命。可是连教会都没搞明白他的血脉, 面具自己更是一头雾水, 不知从何下手。 所以现在听到对方提到自己真正的血脉,面具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对方的声音上,然后,那个单词钻进耳朵里,带来一种昏昏的睡意…… 睡意?! 面具陡然睁开双眼,同时毫不犹豫地后退——见鬼,他刚才差点就被催眠了!这个魔鬼实在太会利用人心,只差那么一点,他就会陷入深眠之中任人宰割! 但是即使这样也还是慢了一步,面具刚刚发力向后跳跃,就感到身体猛地一沉,像是传说中的深渊入口在脚下打开一般,一股力量硬生生把他按在原地,而原本扛在他肩膀上的伯爵小姐却像是失去了重量一样轻飘起来,被惯性直接扔了出去。 陆希又一次摔在地上。但好在这次摔得很轻,她整个人都像是没重量一般,甚至落在枯草上还小小反弹了一下。不过随着身体完全接触地面,重量就又回来了,使得她的后背被一块石头硌了一下,疼得龇牙咧嘴。 但这点疼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这一下子她就已经离开了面具的控制,而面具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猛地挥动拳头,对着自己面前的空气击打过去。 只听噗地一声闷响,明明是空无一物的地方却被这一拳击打出一层水波样的碎纹,然后面具就像挣脱了什么禁锢一样,转头就向陆希扑过来。 但是这一扑没有扑到陆希,因为海因里希已经挡在了两人中间。快得陆希根本没看清楚,面具就猛地向后蹿了出去——他肋下多了一条巴掌长的伤痕,血肉翻卷,几乎能看到白惨惨的肋骨。 面具的脸完全撕裂了。褐色的皮肤像牛皮纸一样向两边卷了过去,露出底下一张完全陌生的脸,其实也没什么陌生不陌生的,面具的脸不撕裂的时候让人不敢看,撕裂了之后露出来的那张新脸也一样让人心里发毛,因为那是一张左右不对称且都不太像人的脸——左半边垂下的头发像狮子的鬃毛,而右半边额头则长出了一只山羊样的角。 这绝对不是个人!相比海因里希,面具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活鬼!陆希敢肯定,当初那颗龙晶召唤来的如果是面具这副模样的魔鬼,原身就算再想做伯爵小姐,也绝对不敢跟这种东西签订什么灵魂契约——你都会怀疑这玩艺究竟有没有灵魂! 奇美拉!陆希想起了刚才海因里希念出的那个词。虽然当时她也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但现在想来,那个词儿应该不是催眠咒语,而是指的面具的品种。 陆希看过希腊神话,知道奇美拉是什么东西。那是堤丰的众多后代之一,据说是一只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喷火怪兽,它的前半部分像狮子,且还多长出一个羊头,而后半部分则是一条蛇尾,性情暴戾,既吞噬动物,也吃掉人类。最终被柏勒罗丰杀死。 光明大陆既然与她的世界系出同源,那么奇美拉这个词儿代表的意思应该也是相似的,至少从面具这张露出来的脸上,陆希觉得可以下这个结论。 果然,面具的胸膛鼓动着,然后伴随着一声大吼,一个火球从他嘴里喷了出来。 海因里希的黑色翅膀霍然张开,挡住了陆希的视线,也挡住了扑面而来的热浪。陆希只听见轰地一声炸响,接着就是面具吃痛的怪叫。 这一片轰响声中,陆希忽然听见了另一种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像是哨音,尖细到人的耳朵几乎捕捉不到。 但是这哨音响起之后,对面已经像要发狂的面具忽然往后退了两步,极其不甘心地盯了海因里希一眼,然后转身就消失在树林里。 海因里希没有追,而是收起了背后黑色的蝠翼,转头看着陆希:“受伤了?” 陆希说重伤倒也没有,可是现在的模样也是够狼狈的——身上磕碰的地方不必说,单是手腕上就有一圈醒目的青紫,衣服也是扯了个乱七八糟,头发上还挂着草叶:“他怎么跑了?” 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他的同伴叫他撤退。想来我们的伯爵大人要到了。”再不跑,等冯特伯爵来了弄死他们吗? “伯爵来了?”陆希先是一喜随即又是一惊,“那你还不快藏起来!”要是被冯特伯爵看见岂不完蛋了! “你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 “我就说我被打晕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解释什么啊,撒一个谎,就要一百个谎来圆,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推六二五,都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当然也就不需要圆谎了。 海因里希噎了一下,才从牙缝里挤了一句:“确实是个好办法。”人类在某些地方,真的比魔鬼还要狡猾。 不过这个计划没能成功,因为海因里希才走,陆希刚刚往地上一躺闭眼装晕,就听见了急促的呼唤:“露西!” 何塞落在她身边,脸上还戴着那副红色的羽毛面具,以至于陆希想装没看见都不行。两人面面相觑了几秒钟,何塞才吐出一口气:“你没事就好。”刚才远远看见她躺在地上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那个——”陆希心情复杂,“你原来是个骑士?”亏她还一直以为何塞是个倒霉的小猎人,当初还想带着人家捡蘑菇赚钱,原来人家是个高手,当初在树上躲野猪大概也是演给她看的吧?但——到底是为什么呢? 何塞在追赶面具的时候就已经想到自己的身份瞒不住了,他深吸口气,退后一步行了个骑士礼:“飞羽佣兵团团长,赤羽骑士何塞向您问好。” 飞羽佣兵团……陆希懵了一下,那个从冯特伯爵的剿匪行动中全身而退了的强盗团? “我们不是强盗。”何塞苦笑了一下,“事实上,我们只是一群无处安身的人,在寻找一个容身之地。”他指了指自己的腿,“很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您一样,认为神弃者无罪。” “所以你真的是神弃者?”陆希看了一下何塞的腿,本来她是很肯定自己的专业判断,但现在——看何塞战斗时候的样子,哪里像腿有毛病的? “只是依靠斗气支撑这条腿罢了。”何塞坦白地说,“事实上还是会受到影响。”如果不是腿有点不方便,红龙哪那么容易脱身! “好吧。”陆希沉吟了一下,“不管怎么样要谢谢你。”毕竟人家是追来救她的。不过,金妮为什么会出现在炼金房那个地方?再加上那个自称灰狼的佣兵…… 陆希不能不问:“金妮,还有灰狼……” 何塞再次苦笑了一下,虽然知道瞒不住,但没想到她会反应得这么快:“是的,他们都是我的团员。我们——” 他还没说完,陆希就觉得头顶的天空骤然黑暗,一片阴影瞬间就笼罩了两人,冯特伯爵的声音似乎是从四面八方传过来的:“赤羽!” 何塞身上猛然升起火红色斗气,但火焰立刻被阴影包围并压缩,陆希几乎能听见火焰斗气被压缩到极点的吱吱声,连忙放开嗓子:“父亲,何塞是来救我的!” 天空中的阴影收敛,冯特伯爵出现在她身边,但从他脚下延伸出的阴影仍旧像一只巨爪般攥着何塞:“你知道他的身份?” 也是刚刚知道啊。可是现在也不能这么说,于是陆希只好含糊地点了下头,赶紧强调:“刚才是他截住了那个家伙,也幸好您这么快就过来了。” 冯特伯爵显然十分恼怒:“红龙那个家伙留下的记号是错的!”他包围着何塞的阴影收回了大半,却还有一条影子仍旧连着何塞脚下,并没有完全放开束缚,“否则我早该过来。你受伤了吗?” “还好。”陆希决定把一切都推到面具和红龙身上,“红龙和那个家伙是一伙的,他们是教会的守夜人!” “守夜人——”冯特伯爵几乎是从牙缝里一个音节一个音节挤出这个词,“原来如此!” 他的目光掠过四周已经变得坑坑洼洼的地面:“守夜人里已经有这样的东西了!这难道不是真正的魔鬼?” 陆希干咳了一声。其实这里留下的有些痕迹是海因里希的,但没什么,谁让面具也用火呢,所以凡是火烧的痕迹都归何塞,其它的当然就都给面具了。所以冯特伯爵如果能感觉到什么魔力波动之类的,这锅自然是面具来背。 远处传来了马蹄声,是跟在后面的骑士们终于赶了过来。冯特伯爵阴沉着脸色扫了何塞一眼,伸手把陆希扶了起来:“先回去吧。回去之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面具这一通狂奔,已经跑出了青石城很远,所以陆希坐着马车回到玫瑰城堡的时候,天都已经要黑了,伯顿管家在门口迎接他们,就连几天没露面的伯爵夫人都出现了,毕竟被魔鬼劫持实在是件大事。 “难道是地狱之门打开了吗?”伯爵夫人得到的消息显然并不准确,“今年魔兽潮提前,是不是与此有关?” 冯特伯爵没有回答她,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另一边的两个人——柯恩大主教和安东尼。 这两个人已经结束了今天分发圣水的工作,现在非常安静地站在那里——嗯,安东尼看起来像是有点心神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柯恩大主教看起来跟之前没有任何变化,似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让他动容。 “今天劫走我的人自称是教会的守夜人。”陆希回答了伯爵夫人,同时也观察着柯恩大主教的表情,“他跟红龙是一伙的。” 第73节 “什么?”伯爵夫人完全不能相信的样子,“但礼仪教师说——”根据金妮的描述,那完全就是个魔鬼啊! “大主教——”冯特伯爵冷冷地说,“你是跟他们一起来的。” 安东尼仿佛如梦初醒似的,终于发现情况对他们不利:“我们只是在路上遇到了红龙骑士。”此人确实拿出了证明身份的徽章,但他并不知道暗中还有一个守夜人,更不知道那个守夜人怎么会是一副魔鬼的样子。 “我想,是否应该让我先给伯爵小姐治一下伤?”柯恩大主教这时候才开口,目光落在陆希已经红肿起来的手腕上。 “不用!”陆希脱口而出。她可不敢让柯恩大主教治伤,如果她跟海因里希的灵魂契约对圣光治疗有什么反应可怎么办?好不容易才把魔鬼的帽子扣在面具头上,现在可不能节外生枝。 柯恩大主教显然误会了陆希的意思,露出了一丝苦笑:“好的。不过圣水应该对您有点用处,受伤了还是要早点治疗。至于我们——只是想来为长云领的民众分发圣水而已。如果伯爵大人不相信,您可以随意处置。” 冯特伯爵脸上阴晴不定:“伯顿,请大主教先去休息吧。”说是随意处置,但鼎鼎大名的苦行主教,又怎么可能随意处置。 说是休息,写作软禁,但柯恩大主教并没有任何异议,而是向在场的人示意之后,跟着仆人走了。 “这怎么可能?”伯爵夫人还在震撼之中,她的信仰可比冯特伯爵坚实得多,“这不可能!教会不可能——露西,你是不是弄错了?你也说那个人是自称守夜人,也许根本不是呢?也许他只是冒名顶替,要败坏教会的名声呢?” “够了!”冯特伯爵并不想听她给教会辩护,冷硬地一摆手,“你也回去休息吧。” “可是——”伯爵夫人还想说话,但伯顿管家已经礼貌却又强硬地上前一步,“夫人,请回去休息吧。或许您可以明天跟大主教谈谈。”柯恩主教都没有说什么冒名顶替,这意思难道还不够明白吗? 伯爵夫人愤怒地瞪了伯顿管家一眼,转身走了。冯特伯爵看着客厅的门关上,又看了陆希一眼:“让女仆给你拿圣水过来。” “不,不用——”陆希赶紧活动了一下,“我没什么事,一会儿回去再治疗也来得及。那什么,我们先谈正事吧……”何塞还在这儿呢。 冯特伯爵终于把目光转向何塞:“确实。”他的阴影还始终跟何塞的影子连在一起,“现在说说吧,你跟着我的女儿到长云领来,究竟想做什么?” “事实上,当我认识露西小姐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是您的女儿。”何塞平静地迎视冯特伯爵,“当时我受了伤,只是在黑莓镇暂时栖身。伯爵小姐看到了我的腿,却并没有鄙视我,还说想要治好我的腿——” 他的目光转向陆希:“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想要治好一个神弃者。我跟着伯爵小姐来长云领,原本是为了治腿,但现在——我想要请求她收留我,和我的佣兵团。” 第90章 添人进口(二)、我不跟丹尼尔订婚 何塞被关了起来, 嗯,关进了城堡的地牢。 冯特伯爵等他被人带走,才看了看陆希:“我以为你要替他求情。”结果真眼看着人被带走了。那可是地牢, 跟柯恩大主教他们被软禁可不一样。 陆希也看他:“难道您还真打算关他吗?”带走何塞的不过是几个初级骑士, 地牢那个地方——难道不是做做样子的吗? 冯特伯爵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其实他想说的不是求不求情的事儿:“你打算收留他了?”这应该是明摆着的吧? 陆希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 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儿, 于是谨慎地回答:“我觉得这对我们长云领有好处啊。”至少增加了好几位骑士,对付魔兽不是都有了生力军吗? 这话说得真是太正确了,正确到冯特伯爵都无法反驳,噎了一下之后,决定干脆来个釜底抽薪:“你和丹尼尔还是今年冬天就订婚吧。” 陆希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又提到了订婚, 但这个问题早晚要谈, 她现在也算有一点谈判的筹码了, 于是坐直身体:“说到这件事情,我想跟您郑重地谈一谈。我不跟丹尼尔订婚。” “呵——”冯特伯爵发出“果然如此”的冷笑, “那你想跟谁订婚呢?赤羽吗?” 不过他说完了才意识到, 陆希说的甚至不是“不想”订婚, 而是“不”订婚,口气之肯定仿佛她自己就做了主似的。这简直是狂妄,难道是因为有了撑腰的人吗? “何塞?”陆希这才明白冯特伯爵的态度为什么有点奇怪, 不由得哭笑不得,“不, 我不打算跟任何人订婚。”订个毛线的婚哟, 她是要回去的, 在这儿搁个未婚夫, 不等于给人家一张空头支票吗?末了还让人家死个未婚妻,岂不是坑人。 “嗯?”冯特伯爵并不相信她的话,“不订婚?难道你不想结婚?” “我为什么想结婚?”陆希这些天也翻了翻有关光明大陆的法律问题,发现两个世界果然不愧是系出同源,在婚姻问题上,这里跟中世纪一样,对女性如出一辙地坑爹——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女性在婚后基本就成了丈夫的私有物品,完全没了个人的自由。 这种无自由包括女性的财产都属于丈夫——所以名义上来说,伯爵夫人陪嫁过来的一切都是冯特伯爵的,只是因为两人的关系太过冷淡,所以冯特伯爵才没有沾手她的财产,但这也就等于是说,冯特伯爵也不帮她打理这份财产,所以那座小山年年等于没进项,伯爵夫人也没办法。 这也是为什么冯特伯爵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让陆希跟丹尼尔结婚,因为一旦结婚,别看陆希还顶着女伯爵的头衔,事实上她就等于是个幌子,长云领的一切都属于丹尼尔,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架空。 当然,法律也规定丈夫有赡养妻子的义务,但怎么个养法却没有明文规定,有些丈夫为了自己的面子还会维持一个光鲜的派头,有真正糟糕不要脸的,甚至搞得妻子出来交际都穿着旧衣服,被人背后指指点点。 这说的还是有钱人,穷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虽然法律也明文规定女性与男性有相等的继承权,但事实上贵族还是更倾向于男性继承人,毕竟如果女儿继承了爵位和财产,那转头这些东西就成了女婿的,想想就让人憋气。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女性不能主动提出离婚呀,司空见惯的情人风俗啊,总之在陆希看来就是各种坑爹,这就难怪为什么光明大陆上有这么多的寡妇了,因为作为寡妇,她们所继承来的丈夫的财产,才是完全属于她们的。 死丈夫,即自由。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唯一一个可以部分摆脱这种命运的女性,只有一国女王。她的丈夫将冠以亲王的名称,只拥有名誉和各种物质享受,但不能拥有女王的财产和权力,因为那是整个王国,它其实并不完全属于女王,也同时属于各个有领地的贵族。 扯远了,总之对陆希来说,她当然是不会结什么婚的,她的目标是攒够十万信仰值,返回地球继续生活,哪怕光明大陆的婚姻对女性有百利而无一害都不关她事,更何况还这么坑爹。 然而冯特伯爵并不知道她的想法,因此一脸古怪地反问:“你不结婚,是要做一辈子的小姐吗?那你怎么出门交际?” 哦对了,陆希这下想起了光明大陆另一项坑女性的“习俗”,那就是对未婚女性的限制。如果她一直是伯爵小姐,那她就没有交际的自由,出门都得有礼仪教师陪着,甚至成为未婚女伯爵也一样,男人们依然不会把她视为一个有权力自己做决定的人。 当然,为人妻子者同样没有绕过丈夫自己做决定的权力,所以,还是寡妇好。 陆希感叹了一下,然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所以您要长命百岁。”虽说她将来总是要回去的,但也希望自己回去之后,为长云领做的一切努力都还能保持住,别等换个领主就全完了。还有卡玛、劳拉、科林那些人,也不要失去了她的庇护之后下场堪忧。 冯特伯爵沉默了。虽然他不知道陆希的底细,可是也从陆希的话里听出一点古怪来,怎么她好像并不打算继承长云领似的? 可是若说她是个不敢接下权力只想享受人生的娇小姐吧,看她在长云领折腾出来的这些事,也完全不像啊。甚至冯特伯爵觉得,即使是男性贵族,也没有几个能做到她这样子的。 难道她将来,是还想回归那个神秘的巫师组织吗? 陆希可不知道冯特伯爵的思想歪到了太平洋去,她只想敲定不结婚这事儿:“所以我希望,您跟丹尼尔讲清楚这件事。”要不然使唤起丹尼尔来,总有点骗人的嫌疑。 “不行!”冯特伯爵不假思索地拒绝。 真的是不假思索,完全出于他在长云领说一不二惯了,不容许任何人的反对和质疑。 然而陆希不惯他毛病:“我以为在您看来长云领的建设才是最重要的。” 冯特伯爵用死亡凝视压迫她——什么意思?这是威胁吗?难道没有她,长云领就没法建设了? 陆希完全不为所动。其实这些日子,冯特伯爵大概自己都没发现,他已经让步好几次了。比如说给奴隶们奖励;比如说允许她教几个奴隶识字;比如说同意给奴隶们打制农具,甚至是用铁…… 人只要让了一步,并看到了好处,就会为了更多的好处继续让步,即使是固执的骑士也不例外。所以陆希现在对于冯特伯爵的压迫已经可以很好适应了,没看见他只是用眼睛瞪,而不是伸出脚下的阴影来威胁她吗? “我新做出来的香皂,您还没看过呢。”陆希看一眼冯特伯爵,“炼金房应该没有损失什么吧?” 那倒是没有。面具并不懂炼金,他只看见屋子里并没有黑猫尸体之类的东西,就认为没有魔药的证据,继而对其它东西也就都不在意了。所以炼金房只是墙被开了个大洞,打翻了一罐石灰而已。做好的那些香皂,统统都在柜子里放得好好的呢。 冯特伯爵不由自主地就被她带着跑了:“那个就是你说的可以取代沐浴水的东西?”然而那是固体的啊。 陆希叫来莉斯:“去取一块方形的来。”方形的是她用热制法做出来的肥皂,到现在已经可以用了,而那些加了玫瑰和红酒的,则是用冷制法做出来的,至少要熟成一整个冬天才行。 当然,冷制皂对皮肤更好,所以她是准备做为高档护肤产品向王都推广的,因此才做得格外精致。而热制皂则主要起到清洁作用,属于中低端产品,所以简单点搞成长方形就完啦。 不过即使是简单的形状,这块皂看起来也挺好看的,乳黄的颜色看起来如同象牙一般,表面还有一个圆形标志,里面是一座山峰的图案——这是陆希设计出来的长云领LOGO,当然简单了一点儿,不过没办法,太复杂了也没法印在肥皂上,要知道面向平民的这款肥皂,是没有包装的,这年头没有包装纸,羊皮纸可用不起呢。 至于说面向贵族们推出的冷制皂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陆希打算使用玻璃盒子,狠狠提升一下它的身价。 总之这块肥皂——没错,平民皂里是没香味的——卖相已经很让陆希满意,主要是雪雀油脂跟猪油确实还是不一样的,做出来的皂颜色和透明度都给了她一份惊喜,而且泡沫还相当的多。 陆希在外头折腾这一趟,现在一双手已经没法看了,除了泥污还有草汁,抹得跟花猫一样。她把肥皂蘸了点水,然后在手心里一揉,白色的泡沫就冒了出来,最后用水一冲,简单快捷。 冯特伯爵尽管对金钱并不太放在心上,眼睛也不由得一亮:“看起来比沐浴水清洗得还要干净!” “当然。”陆希笑眯眯地擦干手,“这是专门给平民用来清洗的,还可以洗衣服。另外有专门供给贵族和商人的,因为制作方法不太一样,现在还不能用。” 冯特伯爵望着那块肥皂沉默了片刻:“不是说雪雀油有毒吗?” “哦!”说到这个,陆希还真有点兴奋,“有可能是一种有用的东西。” 她利用劳拉的能力,确定了雪雀油里的确有那么一种成份,是可以作用于人的神经的。因为这东西不溶于水,所以会安稳地呆在雪雀的脂肪层里,不会顺着□□中的水流遍全身,毒害到雪雀的神经。 但是这种神经毒素是可以氧化的,也就是说一旦离开雪雀的身体并接触足够的空气,它就会氧化产生一种易溶于水的物质,所以在皂化反应之后,这种毒素就会转移到废碱液里。 也就是说,如果把雪雀油脂在食用前先融化并加水进行长时间的搅拌,让它充分与空气作用,这种油脂就可以食用了。 不过这实在太麻烦了,而且也不能保证所有毒素都去除掉了,所以还是以不食用为宜吧。 但是对陆希来说,这种东西很可能是有用的! “有什么用?”冯特伯爵想不出来,难道是用来给人下毒吗? “麻醉剂!”陆希两眼发亮。之前误食雪雀油脂的人会昏迷,心跳呼吸都放缓,看起来就像被低温冻僵的人一般,所以才被认为是中了“冰系魔法”,但在陆希看来,这更像是被麻醉了。 并且食用量少的人会醒来,且没有什么后遗症状,这就更不像冻伤者了。 不过,因为氧化后的产物毕竟跟之前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陆希还需要做很多试验,但想想,如果这东西真的可以用做麻醉剂,那她岂不是就能做手术了! 不过这个就不用跟冯特伯爵解释了,因为把人切开什么的,听起来就像是魔鬼和邪恶巫师干的事儿,即使冯特伯爵接受了神弃者无罪的说法,也未必能接受手术的事儿。 所以陆希只是含糊地说了一下可以减少伤者的痛苦什么的,就不再往深里解释了。 冯特伯爵也没有细问,他心情复杂地端详着陆希——麻醉剂的价值他看不出来,但香皂的价值,除非是个瞎子才能视而不见,更不用说,在她的计划里还有一堆被叫做石英砂的废矿石等着处理。 哦对了,据说明年还要搞什么除虫水。 所以问题来了,如果伯爵小姐现在撂挑子不管,会不会影响到长云领的建设大业? 答案当然是:会! 其实之前,冯特伯爵是觉得自己的领地也还可以维持,只要继承人能照着现有的程序走下去也就行了。可是现在——人已经看到了希望,又怎么能再满足于现状呢? 但是,他已经答应了丹尼尔,又要出尔反尔…… “如果您同意的话,我可以自己去跟丹尼尔谈。”陆希看出了冯特伯爵的动摇,于是也让了一步。 “你——”冯特伯爵沉着脸正不知该说什么,莉斯已经非常适时地小声惊呼了一下:“小姐,你的手臂出血了!” 陆希的手肘膝盖这一次都饱经磕碰,腿上还好些,胳膊肘的血已经从衣袖里渗透了出来。 “赶紧回去吧。”冯特伯爵沉着脸摆手,“叫人请大主教给你治伤!” “那丹尼尔……” 冯特伯爵破罐子破摔地一甩手:“你自己去跟他说吧!” 陆希立刻笑弯了眼睛:“好的。但是大主教就不用惊动他了,现在让他给我治伤,明天伯爵大人就不好跟他谈红龙的事情了吧?” 红龙和面具这事儿绝对是个把柄,陆希觉得,至少可以用这件事把柯恩大主教扣在长云领一个冬天。所以现在长云领要拿出个态度来,假如这个时候请他去给伯爵小姐治伤,总感觉弱了气势呢。 “就这点伤,用盐水洗一下就好了。”确实都是皮外伤,就是用盐水洗——啧,她得受点罪了。 冯特伯爵嘴角抽了一下。盐水洗伤口,即使他没洗过,也知道一定是会疼的。贵族小姐们连手指上划开一个小口子用圣水洗涤时都会哭,而他这个女儿却为了跟柯恩大主教谈判,坚持不用治疗…… “为什么还叫我伯爵大人?”今天不是叫过一次父亲了吗? “嗯?”陆希迟疑了一下。其实今天她是怕冯特伯爵对何塞下狠手,所以情急之下才叫了那么一声,毕竟“父亲”比“伯爵大人”要简单多了。 但现在再让她叫,那就别扭了,毕竟她很明白,冯特伯爵可不是她父亲啊。 “算了。”冯特伯爵看她迟疑,眼神微有些黯然,摆了摆手,“去休息吧。” “咳,那我先告退了,您也早点休息。”陆希连忙溜了。 冯特伯爵望着关上的客厅门,半晌才缓缓地说:“她也没有把我当成父亲。” 第74节 从客厅小门走进来的伯顿管家没有说话。事实上,当初接回这位伯爵小姐的时候,冯特伯爵也没有把她当成女儿,以至于现在他们实在不能指责什么。 “小姐回来的日子还短……”长久相处,总会慢慢建立起父女之情来的,但问题是,有人的感情却来得很快,“丹尼尔……” 伯顿管家眼睛不瞎,看得出来丹尼尔已经对伯爵小姐倾心了,虽然他也没想到会这么快。本来他还在暗暗高兴,高兴丹尼尔的婚姻终究不必是那么勉强,结果现在可好,是伯爵小姐不愿意了。 “日子还长。”冯特伯爵倒是有信心,“等她去了王都,就会发现社交季上那些人是什么样子,就会看到丹尼尔的好处。”到时候,她自然会转回头来选择的。 “伯顿,先来想想今天的事,我们该怎么向外宣扬吧。以及那个佣兵团,等他们来了要如何处理。”至于结婚的事儿,就交给丹尼尔自己去努力吧。 第91章 添人进口(三)、我来看看你死了没 今天对于玫瑰城堡而言, 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经过一通盐水冲洗的折磨之后,陆希两眼含泪地躺上了床,无比怀念碘伏。 “小姐, 这样就行吗?真的不用圣水吗?”琳很不放心。虽然她亲眼看见陆希用盐水治好了穆拉的鞭伤, 但穆拉只是个皮糙肉厚的奴隶,怎么能跟伯爵小姐比呢? “其实我觉得不必浪费圣水了……”陆希不敢用啊, 她怕圣水往胳膊上一抹, 然后嗤拉冒出一股黑气什么的,瞬间揭穿她已经跟魔鬼签订契约的身份啊。 琳还是把圣水放到了床头,于是陆希改口:“放这儿也行,如果半夜我觉得不舒服就喝一点。” “小姐也不必舍不得。”琳气哼哼地说,“如果用完了,就请大主教再给一瓶好了。”伯爵小姐为什么会受伤, 不就是因为被魔鬼劫持走了吗?而那个什么红龙骑士, 居然跟魔鬼是一伙的! 虽然苦行主教名声很大, 可是既然他是跟那个红龙骑士一起来的,那也一样难逃嫌疑!不管怎么说, 再来两瓶圣水并不过份吧? “你说得对。”陆希从善如流地打发走了忿忿不平的女仆, 这才倒回柔软的枕头上, “哎,真是没想到,今天的收获还不小!” 她说的收获可不是指这一身伤, 而是突然暴涨的信仰值! 呃,当然, 所谓暴涨, 也就是忽然上升了几十个点而已, 比起十万的目标确实不算什么, 但比起之前的数值,直接翻了三倍,确实算得上暴涨了。 至于说为什么信仰值突然上涨,当然是因为大家发现,教会也在豢养魔鬼啦。 “真可惜,这个消息不能宣扬出去……”陆希点开面板,愉快地看着左下角那一星闪烁的绿色光点——嗯,勉强可以算是个小小光团了吧,“你说这消息要是传遍整个光明大陆,教会会失去多少信徒?” 只可惜,首先他们没有证据,公开宣传反而会受到质疑和攻击,甚至会给教会留下“造谣诋毁”乃至“亵渎”的借口,招来教会的正面清算。 这要是当时在炼金房装一个摄像头,拍下面具狰狞的模样;或者在身上藏支录音笔,录下几句对话……算了,想太美。 主要是,长云领和其它地方还是不一样的,这里的人——至少是城堡里的仆人和奴隶们,对于教会的信仰都比较淡薄了,所以才会对“教会豢养魔鬼”的事一听即信。 这么看来,系统给选的这个身体也很不错了,否则换成什么信仰坚定的地区,哪怕她当了公爵小姐甚至王室公主什么的,也不可能被守夜人袭击一次,就轻易地颠覆了这么多人的信仰。 “光球?小八?”夸奖完系统给选的人设,居然没听见光球应声,陆希不免有点儿诧异,“你这两天怎么啦?”现在回想一下,好像是从劳拉觉醒神恩之后,光球就有点安静过了头,只是她这几天太忙,所以并没发现。 “啊?”光球像反应迟钝似的晃悠出来,“怎,怎么了?” “问你呢。”陆希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光球,“你这几天怎么了?难道是没电了吗?” “没,没有!”光球连忙否认,“我不需要用电。” “那你是用什么?太阳能?还是用我充电啊?”陆希心情很好地玩笑。 “唔——都不用。”光球老老实实地说。 都不用?高科技咱搞不懂。陆希无心研究能源问题:“那你这几天怎么都不说话?” “你没叫我啊……”光球小声嘀咕。 “是吗?”陆希怀疑,“之前你不也会自己跳出来吗?” 光球憋了一阵儿,才终于问:“劳拉为什么能觉醒神恩呢?” 陆希顿时乐了:“就知道是因为这个!”她早发现了,光球这个小内存条大概因为存储的都是光明大陆的知识,所以它的逻辑也是光明大陆的。并且大概因为太智能化,遇到自己的逻辑无法自洽的时候还会出现卡顿现象,类似于人类的纠结和迷惑。 所以,劳拉身为一个奴隶却能觉醒神恩,这一点完全违背了光明大陆的常识,直接造成了光球的逻辑运行出现问题,所以卡住了。 “可是明明就不合理啊……”光球嘀嘀咕咕,“她的血统——” “觉醒本来就不局限于血统。”陆希其实也是从妮娜开始产生疑惑的,现在到了劳拉这里才有了证据,“除了血统,还有知识。”奴隶和平民之所以觉醒率最低,并不仅仅因为他们血统低贱没有天赋,也是因为他们根本得不到任何教育,离知识的距离最远。 “我猜,教会其实早就掌握了这一点……”要不然为什么他们建立什么神学院,让贵族们把孩子送去那里上学?虽然对外宣扬说是去了神学院能够更近地接触到主的光辉,所以得到神恩的机会才更大,但其实是因为神学院里会系统地教授知识,才增加了觉醒的几率吧? 而在神学院和教堂之外,教会永远只会宣扬教义,而不会讲授知识。 当然,一个劳拉还不能证明什么,她还需要更多的例外来支持。只可惜,全民扫盲什么的一时半时还做不到,否则绝对能把教会的根基给挖掉一块。 “更多的例外?”光球的语气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难道个个奴隶都能得到神恩吗?”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天赋也确实是存在不同的,知识教授出去,也要看个人学不学得会;即使学得会,还得看究竟有没有魔法的天赋,麻瓜体质的博士后,也一样上不了霍格沃茨嘛。 不过,眼下还真有一个人,可以帮助她完成证实。只可惜这家伙到现在还没开窍,枉费她做什么都带着他。 “谁,谁啊?”光球不解地问。 “汉克!”陆希恶狠狠地说。这是个已经得到过神恩的人,虽然稀薄得可怜,而且还因为自己崩溃而失去了神恩,但他却是个极好的实验对象。 得到过神恩,证明他有这个体质和天赋。已经失去了神恩,正好从零开始。如果能在教授知识的过程中让他重获神恩,那基本就可以证明,陆希的猜想是正确的——获得神恩不仅仅靠信仰,也可以靠知识。 问题就是,汉克到底要学到什么知识才会开窍呢?从这点看他的天赋大概还不如劳拉呢,难怪之前获得的神恩少到可怜,既不能治疗又不能祈福,也就发点光看看罢了。 唉,临床实验是急不得的,慢慢来吧。眼前先解决一个问题:“你说,我能用圣水吗?”这次是小伤,所以不用圣水也搪塞得过去,那下次万一受点更重的伤怎么办?还咬牙不用,岂不是让人怀疑? 光球停顿了一下,然后慢吞吞地回答:“妮娜给你治疗过。” “我在说圣水——”陆希话才说一半,抬手就给自己脑门上来了一巴掌。可不是嘛!她之前撞破头,就接受过妮娜的治疗啊,那时候原身还不是已经跟海因里希签定了灵魂契约,只不过那会儿还没正式生效而已。 诶,不过现在生效了,会不会有影响呢?陆希沉思一下,拿起圣水瓶小心翼翼往胳膊上最大的一块伤口处滴了一滴圣水,反正现在屋里没人,就算有不良反应也没人会看见。 但是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圣水滴在伤口上是一阵清凉,少了一块皮的伤口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痂,然后被轻轻一碰就脱落下来,变成一块浅粉色的痕迹。 “真没事诶!”陆希顿时高兴,“这么说根本没妨碍我接受圣水或者圣光治疗了?” “本来就没妨碍——”屋角的阴影里忽然传来海因里希的声音,魔鬼的身形渐渐显露出来,“你在那儿自言自语的说什么傻话呢。” 陆希吓了一跳,险些把圣水都扔了:“你怎么不走门!”走窗也行啊,从阴影里冒出来是怎么回事! 海因里希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外头那位伯爵大人在你卧室周围都布下了阴影,我怎么走门窗?” 经历了劫持事件,冯特伯爵提高了警惕,直接把阴影延伸到了陆希的卧室来,看来是生怕有人再对陆希下手。 “那你这是怎么进来的?”陆希看着那片阴影,似乎还在像水波一样轻轻动荡。 “魔法传送。”海因里希不欲多讲,打量了一下陆希,“你没什么事吧?” “没事啊。”陆希正好还有问题呢,“那个守夜人,他真是魔鬼?那他怎么会在光明大陆上?”魔鬼不是应该在无尽深渊吗? 海因里希冷笑了一下:“魔族本来就生活在光明大陆上,只不过是被你们人类逼迫进无尽深渊的。但是魔族在血脉觉醒之前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所以仍旧有漏网的魔族留在这里。只不过我也没想到,教会居然会豢养魔族,还给这些蠢货灌输了什么洗涤罪孽的念头。呵,他真以为替教会杀人就能得到教会的承认?魔族终究是魔族,留在光明大陆,最后的结局也不过就是失控狂化。难道到了那个时候,教会还会留着他吗?” 被洗脑了呗。就跟平民和奴隶一样,都想着死后去什么光明之山。一旦接受了这个概念,生前就只好为教会所用了。不过失控狂化是怎么回事? “还不是光明神的结界。”海因里希脸色阴沉,“魔族之所以不能留在光明大陆,就是因为在结界内生活,会令魔族狂化,最终完全失去理智,堕落成真正的魔兽。” 这个消息有点爆炸啊,合着教会里说的,光明神的结界是这个作用?另外,堕落成真正的魔兽?该不会长云领的魔兽潮里,还有几只魔鬼的吗? 种种念头一时间争先恐后地涌上来,陆希张了张嘴,第一句说出来的话却是:“那你也会狂化吗?”这要是狂化成那个守夜人的模样……简直不敢想! 海因里希没好气地翻个白眼:“所以才需要灵魂契约!”如果没有一份合适的契约,任何魔鬼在光明大陆上都会受到影响,比在深渊更快地狂化。 陆希到这会儿才算真正明白了灵魂契约的含义:原来是有了契约,就不会受结界的影响了,这样才能自由地在光明大陆上行走。 所以——光明神原来真的是存在的吗? 海因里希沉沉地说:“我很希望祂不存在,但很可惜,祂应该是存在的。” 陆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魔鬼亲口对她说有神存在,这真是太动摇人的三观了。 “但祂绝不是教会所宣扬的那样,什么创造世界,什么拯救大陆……”海因里希也只消沉了几秒钟,就咬牙切齿起来,“我必须去看一看,所谓的神,到底是什么东西!” 一个魔鬼都这么有质疑精神,陆希深深觉得自己应该反思,刚才为什么会三观动摇——太不坚定了! “那你这会儿过来有什么事?” 海因里希噎了一下,随即没好气道:“我来看看你死了没!” 陆希莫名其妙:“我死没死,你还需要来看才知道?” 海因里希只觉得一股气堵在胸口,让他简直想像那个奇美拉血统的叛徒一样喷个火球出来,可惜他是暗星血脉,不是什么火焰相关的血脉,嘴里是喷不出火的。而且房间外面就有冯特伯爵的阴影,真要在这里喷火,马上就会被冯特伯爵发现魔力波动。 他就不该来!来干什么?就算这个女人真的死了,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就是立刻回无尽深渊,大不了就是找不到之前魔力增长的原因而已! 但是——海因里希拼命把梗在胸口的那口气咽了下去——他需要这个机会。 虽然无尽深渊削减了光明神的影响,但事实上在深渊之中,魔族仍旧会无可避免地走向狂化,只是速度比较慢罢了。而且与人类等级越高寿命越长不同,提高自己的魔力等级并不能延缓狂化的速度,反而有的血统还会加速狂化,比如说那个“奇美拉”血统。 所以,即使是高等魔族,哪怕统领一层深渊,甚至坐到魔王的位置上,生命也依旧只是短短的二百年,他不能随意地放弃一次机会,然后去等待下一次有人召唤,他等不起。 “奇美拉的爪子有毒,如果被抓伤了,需要用圣水洗涤。”海因里希几乎是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挤出牙缝的,如果有可能,他真想把眼前这个伯爵小姐抓过来,用她的骨头磨磨牙,“我怕你太蠢不知道用圣水,明天早晨就会因为毒发而死掉!” “哦——”陆希抓了抓头发,“谢谢提醒。不过还好,他并没抓伤我。”虽然她手腕上被面具捏出了一圈圈的青紫,但并没有被指甲抓到。不过为防万一,她决定一会儿还是用圣水再擦一擦,可千万别因为倒霉就这么挂了啊。 “哎,我还没问,你受伤了没有?”当时两人跟彗星撞地球似的来了个硬碰硬,也不知道海因里希有没有被抓到,他是不能用圣水的吧? 海因里希的脸色总算好看了一点儿,口气却依然糟糕:“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他不是我对手。” “是嘛——”陆希随手拍个马屁,“我看他也不如你。就是看起来吓人。” 海因里希的脸色更和缓了:“倒也不是。奇美拉也是相当优秀的血统,尤其有狂暴增益,战斗起来可以发挥更强的实力。”然而狂化得也快,看那个守夜人的情况,不知是不是长期停留在光明大陆的原因,狂化程度格外的高,估计再有几个月就会完全失控,堕落成一只毫无神智只知吞噬的野兽了。 “会堕落成真正的野兽?”陆希有点骇然。狂化是一回事,她可以理解为狂躁症之类的精神疾病,但堕落成真正的野兽就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了,难道说海因里希以后也会变成野兽吗? 海因里希忽然冲她一笑,灯光下雪白的牙齿闪着冷光:“没错。而且我的血脉比他更高级,会堕落成更恐怖的魔兽!”当然,这得他真正掌握自己的血脉,把等级提高上去才行。那时候,他大概会以一条龙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这是魔鬼的荣誉。 陆希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随即安慰自己:别怕别怕,反正她攒够十万信仰值就能跑路了,到时候海因里希不管变成啥都跟她没关系了。就是——有点可惜吧,看起来这么精神的一个青年人——啊不,一个精神的青年魔鬼…… 但是她还是有那么一点好奇:“那你是什么血脉?” “关你屁事!”海因里希喷了一句,但顿了顿,他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暗星……”虽然不情愿,但是也许这位伯爵小姐,真的能对他掌握自己的血脉有所帮助呢? 第92章 添人进口(四)、我们三个,都是神弃者 深夜还没有休息的人当然不止是陆希一个, 在客房里,柯恩大主教面对着一个银缸正在做祈福,随着他的低声念诵, 银缸里的普通泉水渐渐泛起乳白色的微光, 仿佛有无数银色的星星在其中闪烁。 安东尼站在一边,他面前也有一杯同样的泉水, 但现在只有稀疏的白色光点在其中闪烁, 跟柯恩大主教面前的圣水一比,立见高下。 “安东尼——”柯恩大主教结束了祈福,转头看着自己的学生,“祈福要聚精会神。”安东尼平常祈福出来的圣水也不会如此清淡,这样的圣水喝下去也没有多少治疗效果。 安东尼有些惭愧地低下头:“对不起,老师, 但是——”他今天真的无法聚精会神。别的不说, 门外面还有个骑士在守着呢, 虽然只是象征性地派了个初级骑士来,但这也是看守的意思啊。 第75节 不过最让安东尼心神不定的, 还是关于魔鬼的问题。难道教会真的在豢养魔鬼吗? “并不是人人都自愿堕落。”柯恩大主教很清楚自己的学生在想什么, “有一些人, 虽然身居黑暗之中,但仍旧向往光明。他们在黑夜之中为主坚守,也是在洗清自身的罪孽。” “可是人因不虔诚而堕落——”安东尼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在教会的宣传中, 堕落者都是自甘堕落的,都是罪孽深重, 只有圣火才能净化他们黑暗的灵魂, 哪儿还有被迫堕落这种事呢? 可是他很快就想起了今天伯爵小姐所说的“神弃者无罪”论。是啊, 倘若神弃者并非真正的被神所厌弃, 那堕落者就一定是自甘堕落吗?即使是魔鬼,诚心忏悔之后也未必不能得到救赎啊,神是仁慈博爱的,祂宽大的胸怀愿意接受一切信仰祂的人——呃,或魔鬼? 但是如果守夜人都可以,那为什么每年还有女巫被绑上火刑架?当初在黑莓镇,听说伯爵小姐就差点上了火刑架呢。难道说,是那些女巫统统都不肯忏悔吗?还是,又出现了“神弃者”这样的错误? 柯恩大主教看着眼神迷茫的学生,低声说:“安东尼,人不是神。”当年他就是这么迷茫之后再无寸进的,难道他的学生真的也要步他后尘了吗?太早了啊,安东尼甚至还没有把他的天赋挖掘出多少来…… 然而出乎柯恩大主教意料之外,他的学生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居然明亮而坚定:“您说得对,人不是神,我们都会犯错误,即使是教皇也会有做错的时候——老师,我想留在长云领。” “什么?”柯恩大主教没想到话题会转得这么快,他刚刚还在惊讶于自己的学生竟然提到了教皇的错误,下一秒就被安东尼的决定搞得几乎反应不过来。 “我想留在长云领。”安东尼郑重地说,“三年前,教会不应该撤离长云领的。正因为教会抛弃了长云领的民众,才让他们疏远了教会。” 今天给奴隶们分发圣水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些奴隶完全不像别的地方的人一样,听说有圣水,有一位大主教来,就潮水般涌过来,哪怕是离得远远的看上一眼,也像是沾了什么福气一样庆幸不已。 这里的奴隶,连带着仆人都不急不慢的,仿佛领圣水还没有他们手里的活儿重要。甚至在青石城里,那些平民虽然比奴隶要积极得多,但看着他和老师的眼神也有几分猜疑。虔诚的信徒,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教会当初撤出长云领,是为了让长云领的民众知道,没有了教会,他们的日子就根本过不下去。 这种做法,其实安东尼是不赞成的。确实,教会撤离的时候,虔诚的教徒都跟着离开了,留下的人在信仰上难免有可挑剔之处。但是教会为神代言,不就该把光明神的仁慈与宽恕洒遍整个光明大陆吗? 阳光照亮每一处地方,并不因这里没有教堂而吝啬,主的仁爱也是如此,祂会对虔诚的人予以格外的奖励,却不会放弃那些不够虔诚的人。教会的神职人员,不就是替主传播仁爱的吗?为什么要把长云领这些民众都抛弃了呢? 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黑暗便会滋生。若不是因为教会离开长云领多年,长云领这些民众,又怎么会对教会的人如此生疏呢? “我想留在这里,重新帮助他们建立起对主的信仰。”安东尼认真地看着自己的老师,目光明亮,“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去做,就会让他们对教会改观,包括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 柯恩大主教看着自己的学生,半晌才说:“这恐怕很难。”冯特伯爵要改观就不会坚持到现在了,更何况守夜人还搞了这么一出,现在要挽回他们对教会的观感,柯恩大主教都觉得不太可能了。 “再难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不是吗?”安东尼轻声说,“我知道我的能力还不够,但是在这里,我想我还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的。”他今天也看到了,青石城十分冷清,前来领圣水的平民也都面黄肌瘦,在已经冷起来的天气里还穿着单薄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即使只治疗风吹着凉,或者手脚冻疮,他应该也有很多可以做的事。而且长云领好几年没有神职人员祈福,田地想必都贫瘠了,明年春天他会更忙碌——虽然以他的能力,做不到给整个长云领祈来风调雨顺,但他可以一块块田地走过去,至少让小麦和豆子能好好生长…… 柯恩大主教望着自己的学生,脸上露出了笑容:“你说得很对,安东尼,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让安东尼留在这里也好。这次裁判所做的这件事实在太蠢了,冯特伯爵一定会借此机会大力宣扬,那些原本就对教会有所不满的贵族也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当然,这件事其实跟他和安东尼并没有任何关系,红龙甚至在拉他们一起来长云领的时候都没有提过守夜人的存在。然而裁判所可不是讲道理的地方,柯恩大主教能想得到,红龙绝对不会不提他们也在长云领的。 而且,在伯爵小姐说神弃者无罪的时候,他确实没有反驳。在裁判所看来,这已经是大罪了吧?当然他身为大主教,裁判所必然会有所顾忌,但对安东尼一个小小的初级牧师来说,裁判所那头庞然大物,却是随便就能把他辗碎。 这样想想,倒不如留在长云领,至少在这里他很有用,即使是冯特伯爵也不会对他做什么的。 “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操之过急——”柯恩大主教还是叮嘱了学生一句,“主从未对人宣讲自己的伟大,但祂庇佑众生,抵御魔鬼,故而人们自然而然,信仰崇拜。”长云领这个地方,如果安东尼太过急于传教,恐怕会碰个头破血流。 安东尼点着头:“我明白。” 柯恩大主教觉得自己的学生并没有很明白,但有些事情只是听旁人说,是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理解的,还需要自己去碰了壁,才能知道该怎么做。 可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学生就这么去碰壁,于是沉吟了一下:“听说今年长云领的魔兽潮来得早,我们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为抵御魔兽潮出过力,冯特伯爵再怎么也不好对安东尼下手了吧。 所以,第二天早晨陆希醒来的时候,得到的是两个消息:第一,伯爵大人同意飞羽佣兵团迁入长云领,成为长云领领民;第二,苦行主教的学生,那位英俊的小牧师安东尼,向伯爵大人提出,要成为长云领的牧师。 带来消息的当然是莉斯,小女仆显然对后者更感兴趣,说起来眼睛都亮晶晶的:“小姐,伯爵大人会允许吗?” 陆希觉得好笑:“你希望伯爵大人允许吗?” “嗯——”小女仆被问住了,“我,我不知道……”虽然教会不在,大家的日子也一样过,但那位年轻的牧师,实在是太好看了。但是他又是跟着那个可恶的红龙一起来的,涉嫌绑架伯爵小姐呢,真叫人为难啊…… “我去替你问问伯爵大人吧。”陆希一本正经地取笑。 莉斯的脸顿时红成个苹果:“不,不要啊……”她就是说说而已,万一是教会想留下一个眼线或者奸细呢? 陆希觉得奸细倒未必。苦行主教做人还是有原则的,安东尼作为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的学生,在人品上应该也差不多才是。至于说眼线么——要是苦行主教留下还需要担心,一个初级牧师,难道长云领还看不住他吗? “小姐真的让他留下吗?”莉斯又有点觉得不平了,“他们早怎么不来,现在我们都不需要他们了!”伯爵小姐会治病!而且有了肥料,他们也不稀罕什么祈福了。 陆希笑了笑:“有个会治疗的人也不错。”主要是她现在缺医少药啊,很多事情都没法做,能有个牧师也好,顺便她还能好好研究一下神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研究明白了,才好有针对性地给领民们破除封建迷信啊。 不过陆希还没去找冯特伯爵,伯顿管家就先来传话了,何塞在启程去接佣兵团之前,想先见一见她。 陆希见到的并不只是何塞一个,还有灰羽和金妮。老实说,后者颇有点出陆希意料之外:“金妮小姐也是佣兵吗?”看着可不像啊,金妮一直穿着胸衣,那腰勒的可够细的,走路走快了都有点呼吸困难,就这能当佣兵吗? 看看伦吉尔就知道了,女骑士侍从身材修长,但绝不是那种蜂腰削肩的样子——腰真细成不盈一握,那肌肉都没有,哪儿会有力量呢?作为一名常动刀子的外科医生,陆希看看金妮这身材,就觉得她根本不是打架的材料啊。或者她是个法师,就是站着挥魔法棒的那种? “不,金妮是一位炼金师。”何塞迟疑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同伴,然后说,“我们三个人,都是神弃者。” “嗯?”陆希大为诧异,“他们两个也是?”看不出来有什么毛病啊。 “是的。”何塞轻声说,“之前你说会治好我……” 明白了,这是希望能给自己的同伴也治一治。这个事情陆希倒是可以答应,关键是大家都有什么病? “他们两个人的——病,”何塞显然还不习惯把神弃称为病痛,“都在眼睛。” 陆希惊讶地看着金妮从眼睛里拈出两片蓝色的薄片,脱口而出:“美瞳!”我去,金妮怪时髦的啊。 美瞳这个词她说的是中文,面前三个人都一脸茫然,还是何塞愣了一下之后,意识到陆希说的是这两片蓝色薄片,于是解释道:“这是百目怪的瞳孔,金妮用药水去除其中的魔力,然后放在眼睛里,挡住原本的异常。” “异常?”陆希望向金妮的眼睛,发现她一只眼睛是与百目怪瞳孔极相近的宝石蓝色,另一只却是绿色——难怪有一次她觉得金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光,当时还以为是盆栽植物的倒影,原来是从美瞳边上露出来的颜色啊。 只不过,这样的眼睛——虹膜异色症啊。 “什么?”何塞被这个生造词梗住了,半天都没能理解。 “其实就是两只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陆希耸耸肩,“金妮小姐是生下来就是这样吗?那就是先天性的。平常有什么不舒服吗?影响你视物吗?” 金妮连连摇头,抱着希望问:“可以治吗?” “这个不能。”陆希摇摇头,“因为这连病都不算,只是一种现象。人的眼珠可以是蓝色,也可以是绿色,这都是正常的。而你生了两只正常的眼睛,只不过颜色不一样而已,并不因为它们不配套,就变成不正常了。” “这还不算不正常吗?”金妮苦笑。因为这双眼睛,她自出生就被父母藏起来不敢见人,想尽办法为她医治。可是随着一次次失望,父母也越来越疏远她,生怕她这双眼睛传出去,让整个阿德让家族蒙羞。 “当然是正常的。”陆希认真地说,“一双视力正常,无任何不适的眼睛,为什么不算是正常的眼睛?就像有些人也认为我这样的双黑是不正常的堕落血脉一样,但我有哪里不正常吗?” “可为什么是我……”金妮掩住了自己的眼睛,“为什么选择我……” 陆希想了想,觉得这话很难回答,只能另辟蹊径:“你要知道,虹膜异色很多都是由眼部疾病引起的,像你这样仅仅是异色,而没有任何不适,已经是非常幸运且稀罕了,有一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物以稀为贵。” 金妮满心的怅然都被她最后一句话给噎回去了——物以稀为贵?神TM物以稀为贵啊!原来她还应该骄傲的吗?因为她很稀罕? “为什么不呢?”陆希反问,“异色,而没有病症,你知道这多幸运吗?有很多异色症是后天病症引发的,轻则需要长期用药,重则连命都可能丢掉。而你一直平平安安,今后也会平安下去,这不是幸运是什么呢?” 金妮怔怔地看着她,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病症可能连命都丢掉,但莫名的,真觉得被安慰到了。原来她不是生来不幸的?原来换一个角度看,她居然还是个幸运儿吗? “那我呢?”灰羽已经有点忍不住了,他也想知道,他是不是也有幸运可言? 无奈在他讲完之后,陆希只能叹气了,因为灰羽这个确实是病,而且同样无法治疗——他是全色盲。 色盲常见,但全色盲就很少见了,它是完全性的视锥细胞功能障碍,世界在其眼中只有明暗,没有色彩,就像老式的黑白电视机。患者畏光喜暗,还可能有弱视、视力差、眼球震颤等附加症状,是色觉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 老实说,陆希甚至都没有遇到过一个全色盲的患者呢,没想到在光明大陆却看到了。 “视力差?”何塞看看灰羽发灰的脸色,忍不住问,“会不会弄错了?灰羽的视力一点也不差,他的这双眼睛可以与鹰相比,尤其是移动的目标,不管怎么快都难以逃过他的眼睛!” 奇_书_网 _w_w_w_._q i_s_u_w_a_n_g_._c_o_m 动态视力强?陆希绞尽脑汁地搜索着这方面的资料,但她并不是眼科医生,只记得青蛙的动态视力特别好,而鹰眼之所以敏锐是因为视网膜的黄斑处有两个中央凹,且其中的感光细胞是人类的六倍多! 另外,鹰眼有三种颜色的光感细胞,所以鹰眼看到的世界其实是彩色的,比倒霉的灰羽丰富得多…… 所以灰羽这种情况,是眼睛发生了变异?他的能力觉醒,觉醒在了眼睛上? 如果这样,那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呢,总比既色盲又弱视强得多吧? “又是万幸?”灰羽苦中作乐地笑,“那么说,我也不是被神厌弃了?” 陆希沉思了一下:“我曾经听说过一种观点,全色盲看到的世界,才是世界原本的样子。” 人类能看到颜色,是因为人类眼中特有的锥体色素,光波遇到相应的锥体色素才会显色,而显色其实是人类大脑皮层的功能,也就是说,世界的颜色,只存在于有这一功能的大脑之中,而那个真实的客体世界,并无所谓颜色,而只有因为光反射和吸收的多少,所反映出来的明暗效果。 “也就是说,”陆希拍了拍灰羽的肩膀,“如果真的有神,那么神看到的世界,很可能跟你是一样的。” 第93章 添人进口(五)、人只要肯劳动,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何塞和灰羽走了, 他们还要完成原本的计划,除掉黑羽和他的心腹,然后灭掉黑章鱼。 只不过以前他们是准备去黑章鱼的老巢过冬, 现在则把计划稍微变动了一下, 准备做出黑章鱼偷袭飞羽佣兵团,然后大家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整个佣兵团就改头换面, 到长云领来定居。 金妮留了下来。一来她没有什么战斗力, 二来,也是留了个人质。 她重新戴起了那副百目怪牌“美瞳”,陆希仔细端详了一下,不由得问:“百目怪常见吗?”这要是能发展美瞳业务也不错啊,而且一旦发展起来,大家都戴, 谁还管你原本眼睛是个什么颜色的。 金妮不免有些哭笑不得。见过她眼睛的人都有些畏惧, 若听说这个镜片是百目怪瞳孔做的, 那就更难免害怕了,哪儿有像伯爵小姐这样, 还打算着做百目怪的生意的? 只可惜百目怪并不太多。这种东西并非魔兽, 而是类似于幽灵、木乃伊之类的黑暗生物, 以前只在无尽深渊生存,偶尔跑出来一只半只——不过这些年,这种东西好像多起来了——但不管怎么说, 大概还是做不到量产的,尤其是用来清洗魔力的炼金药水也很难配置啊。 “那还挺遗憾的。”陆希随口说了一句, “百目怪的眼睛有什么魔力呢?” “凡是看到它们的眼睛, 就会被它们发现。”金妮想起她得到这两枚瞳孔的过程, 不由得有些浑身不舒服, “百目怪就像一团软泥,浑身上下都镶嵌着大大小小的眼睛。它们与一种变异食尸鬼生活在一起,一旦发现有人,那些食尸鬼就会成群结队地冲出来……”战斗力弱一点的,自然就成了食尸鬼的美餐。 “不是魔兽?”陆希有点难以理解。不就是名字不大一样吗? “不是!”金妮肯定地说,“它们体内没有魔晶。”哪怕低级魔兽,体内也会有一块魔晶,尽管最小的可能只有米粒大,其中蕴含的魔力少到忽略不计,但那也是一块魔晶。没有魔晶的,就不是魔兽。 “好吧……”陆希是搞不明白这里头的复杂情况,不过眼前既然没有一只百目怪,她也就不费心去研究了。相比之下,她对金妮更感兴趣一些:“你的炼金术是在哪里学的?” “以前我跟您说过,在阿德让公爵家里。” “什么?”陆希大为诧异,“居然是真的吗?”她还以为是编造的呢。所以金妮居然真的是公爵家族的小姐吗? 金妮微笑一下,忽然提起裙摆,优雅地向陆希行了个礼:“阿德让公爵的长女,薇拉妮卡向您致意。” 长女?陆希简直要大吃一惊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伯顿管家给她的那本各大贵族的资料里说过,阿德让公爵的长子今年才十八岁,而金妮当初应聘礼仪老师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二十二岁,那么她其实才是阿德让公爵的第一继承人,未来的女公爵啊! “女公爵?”金妮轻轻笑了一声,“一个神弃者,怎么能够成为女公爵呢?”事实上,原本她的父亲还想让她嫁进王室,成为阿德让家的第四位王后的。然而他的一切计划,都被这双颜色不同的眼睛给毁掉了吧?更遗憾的是,她的妹妹也好,堂妹也好,最终也没有一个能成为王后的。 “我想成为炼金师,也是想寻找治疗眼睛的办法。”如果圣光不管用,那么炼金药水也许有用,不单是她,还有何塞和灰羽,以及佣兵团里其他的神弃者。 陆希吓了一跳:“你没有乱往眼睛里滴什么药水吧?”眼睛这么精密的器官,折腾坏了可没得救! 还有,难道佣兵团里还有神弃者?神弃者这么多的吗? “有啊——”金妮笑了笑,“比如安茹,她出生的时候,左脸就被打上了魔鬼的烙印——两只血红的山羊角。” 魔鬼的烙印?是胎记吧? “还有丽萃,三十岁的时候身上出现了神的鞭挞,被她的丈夫和兄弟们绑上石头沉进河里,是团长路过救了她。” 神的鞭挞?这又是什么玩艺儿? “就是红色的鞭痕。”金妮在自己的腰背部比划了一下,“她的丈夫说没有鞭打过她,是她自己出现的鞭痕,像火烧一样疼痛难忍。当地的牧师给她治疗过,但每次治疗之后不久又会出现。她的丈夫说,这是因为她没有生育,神在惩罚她。” 第76节 这TM听起来很像是带状疱疹啊,见鬼的神的鞭挞!难怪佣兵团里有这么多神弃者,要是这样算的话,那成为神弃者简直太容易了有没有! “所以这些都不是吗?”金妮凝视陆希,“虽然团长救了她们,但连她们自己都觉得是被神厌弃了。佣兵团里也有人嫌弃她们,如果不是因为团长本身就是神弃者,可能她们早就被赶出去了。” 毕竟很多神弃者并不像何塞和灰羽那样幸运——是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确实算是幸运了,因为尽管被定为神弃者,却仍旧能够觉醒神恩,成为骑士。 能够成为骑士,本身就已经可以驳斥“神弃者”的言论。而且成为骑士,也意味着能够保护自己。可是更多的神弃者,本来就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作为一个普通人过活尚且不易,更遑论成为神所厌弃之人了。 而何塞创立的这个佣兵团里,又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真正强盗作风的黑羽,还有人信仰颇为虔诚,对于何塞和灰羽这样觉醒神恩的还能接受,认为是光明神已经宽恕了他们,而对纯粹的“神弃者”则厌恶之极,甚至还有想直接杀掉的。 因为接纳这些人,佣兵团也出现了矛盾和解体,更有想趁机上位的黑羽一伙,所以何塞决定解散佣兵团,给大家另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原本他想跟教会做一笔交易,把所有人都借机洗白,但是没能成功。 “那枚龙晶最后传来消息就在黑莓镇附近。”金妮已经得到了何塞的授意,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这位伯爵小姐,而不是告知冯特伯爵,“如果能找到这枚龙晶送还教会,足以让所有的人都摆脱见不得人的身份。” 金妮有几分嘲讽地笑了笑:“也许所有人都能得到主教的治疗呢。”更嘲讽的是,这枚龙晶很可能就是教会内部的人自己偷出来的。 陆希没注意金妮的嘲讽,因为她正在心虚——龙晶吗?龙晶已经没有了,用来召唤了一个魔鬼。虽然这个魔鬼不是她召唤的,但她占了便宜,最后跟魔鬼签定了契约。 不不不,什么占了便宜,她是倒霉好吗?莫名其妙的就跟一个魔鬼绑定了! 但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这个魔鬼,原身的人设始终是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双黑流民,而没法像今天一样成为伯爵小姐。就算不在乎这个身份带来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也得承认新人设对她收集信仰值大有好处。 要是这么说的话,也许还是占了一点便宜吧……陆希矛盾地想。 算了,管它占便宜还是倒霉,反正事实都已经这样了,多想无益。陆希光棍地把契约问题扔到脑后,拍拍金妮的肩膀:“别担心,没有龙晶也一样能过日子,并不是没有神恩就没有价值,人只要肯劳动,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至于龙晶就别再追究了,万一追查到她头上就不好了。 金妮微笑了一下,然后看了看陆希拍在她肩膀上的手:“露西小姐要把这个习惯改掉。一位淑女,怎么可以随便拍别人的肩膀呢?如果在社交场合做出这种动作,是会被人嘲笑的。尤其是拍男士的肩膀,那更是万万不可以。” “啊——”陆希发出一声惨叫,“现在不是在上礼仪课啊。” 金妮板起脸:“既然我是礼仪教师,那么就要为露西小姐在明年社交季的表现负责。”以前这个礼仪教师还可以糊弄一下,现在佣兵团都要迁入长云领了,名义上来说伯爵小姐就是佣兵团的新主人,那自然是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来进行礼仪训练。 “不!”陆希垂死挣扎,“无论如何我也不穿紧身胸衣!” “那除非您是位骑士。”金妮无情地说,“否则会有许多人批评您的腰身。” “那我就说我在接受骑士训练好了。” “是吗?”金妮继续点破事实,“那您会骑马,会用剑吗?” 陆希两眼发直,然后下定决心:“我学!”学骑马和用剑再怎么辛苦,也比穿着紧身胸衣,把内脏都勒得移位强! “说真的——”陆希打量着金妮,“穿这种紧身胸衣对身体没有好处,我建议你也不要穿。如果一定要穿的话,我知道一种更舒服的样式,回头做出来送你试试。” “咳咳!”金妮不得不用咳嗽打断陆希的话,“伯爵小姐,这不是淑女该谈论的话题。” 陆希耸肩:“既然是女性要穿的衣物,为什么女性反而不能谈论呢?” 金妮答不出来。其实当初从家里逃走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已经足够离经叛道、惊世骇俗了,假如被阿德让公爵知道,他的长女竟然加入了佣兵团,怕不要立刻吓得闭过气去。 但是现在跟眼前这位伯爵小姐一比,她倒显得刻板守旧了。这位伯爵小姐对于约定俗成的东西仿佛丝毫不受影响,或许就是这样的人,才能那么笃定地说出“神弃者无罪”的话吧? 已经决定要让裁缝做胸罩的陆希不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反正只要别逼她穿紧身胸衣就行:“说起来,何塞说你是炼金师,这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位炼金师呢。”当礼仪教师未免太浪费了,还是炼金师有前途啊。 一说起这个话题,金妮的注意力立刻就被拉走了:“我正想知道,究竟怎么分离食盐与魔盐……”尤其是,为什么分离魔盐,就能够让劳拉觉醒神恩呢?呜呜呜,难道她的天赋还不如一个奴隶吗? 伯爵小姐正准备拉着前公爵小姐去炼金房的时候,女仆跑来报告——丹尼尔回来了。 “伯爵大人呢?” “伯爵大人跟大主教和那位牧师一起,去了旧教堂。”来回话的女仆小心翼翼地说,“伯顿管家说,伯爵大人让您跟丹尼尔大人谈话……” “居然让我自己去说……”陆希大感头痛。冯特伯爵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当初婚约是他决定的,现在都不自己取消的吗?算了算了,假爹是靠不住的,还是自己来吧。 不过冯特伯爵也不是完全不靠谱,至少他应该是已经告知了丹尼尔婚约有变的事,所以陆希见到的丹尼尔,就是个目光忧郁神色悲伤的失恋青年了。 夸张了夸张了,作为骑士当然不能露出那种水仙花一样的姿态,所以丹尼尔还是后背挺直,只不过脸上的表情叫陆希看了确实有点心虚:“咳,边陲镇现在怎么样?” “还可以。”丹尼尔抱着自己的头盔,“这些天又有一批雪雀过来,所以我就把它们给您送回来。接下来会出现更加危险的魔兽,下次再见到您大概要到一两个月之后了。” “辛苦了。”陆希干巴巴地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今年我们长云领要添人进口,到时候边陲镇的防线也会有生力军加入。目前看来至少有两位骑士和一位牧师,都很有用。” “是的,我已经听说了。”丹尼尔也干巴巴地回答。然后一阵令人窘迫的静默之后,丹尼尔仿佛鼓起所有勇气一样,打了个直球,“伯顿管家告诉我,您现在还不考虑结婚的事情。我,我能问问,是为什么吗?” 伯顿管家是这么说的?那还挺委婉的。陆希顿时松了口气,要是用这个理由那就好说多了:“是的,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你知道的,长云领有太多的事要做。推广农具,积攒肥料,提炼食盐,以及我还有很多别的计划——” 陆希原本只是想敷衍一下,但现在这么一说,突然发现要做的事情真的太多了。天气已经十分寒冷,而青石城的平民有很多还穿着单薄的麻衣,连过冬的柴禾都不足。之前她在村子里治蛔虫病的时候曾经说过,要吃熟食喝烧开的水,饭前便后洗手,才能防止病从口入。可是现在看看吧,平民连取暖的柴禾都不够,还说什么喝烧开的水。穷成这样,什么卫生健康都无法保证,她敢保证,假如现在给青石城的所有人都吃点打虫子的药,那打下来的虫子说不定能装满一个大坑! 不,别说什么虫子了,今年冬天青石城能不冻死人吗? “总会有人冻死……”丹尼尔情不自禁地替冯特伯爵辩护,“伯爵大人已经尽量救济他们了,即使是白都,每年同样有许多人冻饿而死。” “所以只是救济是不行的。”陆希认真地说,“重要的是给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更何况鱼还是瘦鱼,根本吃不饱的。 丹尼尔垂下了头。他忽然觉得自己跑来跟伯爵小姐说什么结婚实在是不合时宜——伯爵小姐正在为了整个长云领而忙个不停,他却只想着结婚…… “您说得对。”丹尼尔总算打起精神,对陆希笑了一下,“这些我帮不上忙,只能在边陲镇为您把守,不让魔兽冲进领地。” “哎——”陆希看丹尼尔这副模样,又觉得于心不忍,“你在边陲镇也非常重要。”但是她也没办法啊,丹尼尔这注定是只有个画出来的饼,就算现在答应跟他结婚,等她攒够了信仰值来个灵魂出窍回了家,丹尼尔就只剩下一个死掉的未婚妻了,岂不是更惨? 丹尼尔却因为这句干巴巴的夸奖又精神了一点:“我会为您战斗到底!另外——”他有些窘迫地揉了揉手里的头盔,“我在边陲镇附近捡到一块奇怪的石头,居然能浮在水面上。我想您或许会觉得有趣,所以……” 捡一块破石头送给伯爵小姐,实在是说不出口。但是那些奴隶们都到外头去捡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当然也可以。而且能浮在水上的石头,怎么说也比什么树皮草根有趣一些吧? “是吗?”陆希只想快点把人打发走,免得这尴尬的场面一直持续下去,于是露出好奇的笑容,“这还真是少见,我要去看看。谢谢你。” 丹尼尔的脸顿时红了:“不,不,没什么,只是一块石头……”他结巴了两句,终于下定决心,“那么,我就先回边陲镇了。” “一路小心。”陆希堆起笑容把人送走,一回头却看见伦吉尔站在不远处,目光跟随着丹尼尔的背影,直到人都看不见了,还在看。 陆希本来想悄悄走开,但她一动,女骑士侍从就迅速把目光转到了她身上,不知怎么的,陆希硬是从她的目光里看出了一丝谴责。 “咳咳——”陆希想起这几天一直忽悠着人家在打铁,不免有点心虚,“有事吗?”不是她不大炼钢铁,是现在没有条件呀。 第94章 快乐强盗(一)、她只想到一个办法:劫富济贫 伦吉尔确实是为了打铁的事来的。现在那一堆旧盔甲都被她搞成了犁铧, 可是伯爵小姐之后连打铁房都没来过,感觉很像是上了当。 于是在手头已经没有了材料之后,伦吉尔忍不住跑来找伯爵小姐, 结果就看见了丹尼尔黯然的表情。也许是旁观者清吧, 她不知道丹尼尔有没有明白,但她已经看明白了, 伯爵小姐是不打算跟丹尼尔结婚的, 所谓现在需要做的事,是真话,也是假话,只不过是为了不让拒绝显得那么强硬而已。 尽管知道有些事不是她可以过问的,但伦吉尔还是没忍住:“您是嫌弃丹尼尔不是贵族吗?”骑士虽然也可以有头衔和领地,但事实上真能分到领地的骑士很少, 因此在贵族们眼里, 骑士这个群体压根还没资格与他们同列, 也就是平民和商人会把骑士看做贵族,恭敬地称一声大人罢了。 当然, 丹尼尔和约翰是有领地的。不过长云领地方虽大, 却多数是贫瘠之地, 丹尼尔和约翰分到的领地自然也都是如此。说是领地,其实大半就是一片荒山野岭,只不过山脚下好歹有点能耕种的土地, 置一些农奴建起农庄来,就算做是骑士领了。 其中丹尼尔那一块领地就在边陲镇附近, 因为他得封比约翰要晚, 再近些的地方已经没有合适的土地, 所以他自己挑选了边陲镇附近的一片荒山, 也是向冯特伯爵表示了自己抵御魔兽潮的决心。 不过那块地方真的十分糟糕,农奴们忙活一年,所获大概也就够喂饱他们自己。丹尼尔也不上心,反正他平常都住在玫瑰城堡,一应开支也都是冯特伯爵包办,那块骑士领地有跟没有一样,对他并无影响。 在伦吉尔看来,丹尼尔比很多贵族都强了。毕竟贵族的子弟没有觉醒的也很多,而且若不是继承人,有些还要靠着兄长的施舍过日子呢,连荒山领地都没一块。 但这是她的想法,她只是个平民,到现在也只是个不怎么合格的骑士侍从,丹尼尔对她来说当然是无可挑剔。但对一位未来的女伯爵来说,一名骑士也许就不算什么了。伦吉尔明白这个道理,但她为丹尼尔委屈。 “贵族?”陆希还在思考怎么把炼铁的事糊弄过去,冷不防伦吉尔把话题给转了,一时竟然没反应过来,“什么贵族?” 伦吉尔默默地看着她,陆希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你说丹尼尔——你不是应该高兴的吗?”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伦吉尔的心思。 “我——”伦吉尔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说窃喜吗?可能是有的,但当她看到丹尼尔表情失落的时候,只觉得难受。 倘若真的喜欢一个人,是会希望他幸福的,哪怕他的幸福,与你无关。 伦吉尔觉得自己此时此刻能够写出一首诗来,尽管她从前学习的时候,对于作诗极其头痛,从来没能拼凑出一首完整的,但现在却感觉文思泉涌,似乎提笔就能写出十四行来。 可恨伯爵小姐却只会破坏气氛,居然在这个时候拉住了她:“别说这个了,我说伦吉尔,你教我骑马和练剑怎么样?” 已经酝酿了诗意的气氛咔嚓一下就被马匹和长剑给打碎了,伦吉尔那些呼之欲出的诗句无影无踪,只剩下惊讶:“为什么?”难道伯爵小姐也要接受骑士训练?她想做骑士? “啊,那倒不是。”陆希干咳一声,“我只是想,学会了总有好处。你看,假如这次我会剑术,至少在遇到魔鬼的时候还能反抗一下。”当然不能说她只是为了有借口不把内衣勒得那么死紧吧。 关于这一点,伦吉尔其实是同意的。其实她对那些把腰束得像快掐断一般的贵族小姐向来有些看不顺眼,这些女孩走路缓慢,说话的声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吃饭更是像雀鸟一样,哪怕遇到一个水晶杯摔碎在地上都要吓得晕倒过去,简直毫无用处! 但是,骑马和学剑,都是要吃苦的…… “先学学试试嘛。”陆希成功转移了女骑士侍从的注意力,拉着她往城堡走去,“说起来,不是说今年的雪会下得早吗?怎么到现在我都还没见到呢?” 长云领现在的温度已经很低了,即使加了铁质的犁铧,现在翻地也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奴隶们把田地翻了八成,土地就已经冻得硬梆梆的,只有马匹才能勉强拉得动。 至于平民们的田地,那就更来不及了,只好等明年春天再说。 但是即使地都冻硬了,陆希也没见片雪花飘下来,这可不好,冬天没有雪就表示降水不够,那明年春耕的时候灌溉就会成为大问题,青石城可没有什么水利工程啊。 果然,伦吉尔摇了摇头:“长云领的雪并不多,一般说到第一场雪,都是指边陲镇那边。到目前为止,边陲镇已经下过两场雪了。” 所以还是那边的土地适合耕种啊,如果没有魔兽…… 算了,没有魔兽不太现实,还是想点现实的事吧,比如说先把工坊建起来,让青石城的穷人冬天有活可干,有钱可赚。 “您要建炼金工坊?”伦吉尔大为诧异,“可是那些平民都是什么都不懂的……”炼金工坊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能在那里面做工的也都要有一些炼金知识,否则岂不是添乱吗? “最简单的工作是不用的。”陆希已经考虑过了。平民确实什么都不懂,但像把雪雀油脂融化并搅拌,再加水将其中的麻醉毒素分离,最后把顶上的油舀出来,这种活计找个仔细点的女人都能做。 再比如把水晶矿那些废矿石捣碎成石英砂,或者把石灰石粉碎,这只要有力气就行,并不需要识字。 还有堆肥也要继续,那么出去割割已经枯黄的野草,捡捡路边的排泄物什么的,小孩子也行的吧? 伦吉尔望着眼前的伯爵小姐。她出身平民,虽然在八岁的时候就成了孤儿,但也还记得每年冬天的时候家里是怎样的窘迫。存下的豆子只有那么一点儿,野地里也没有野果和野菜可以搜寻。父亲没有什么手艺,到了冬天就没有活儿可干,只能靠母亲洗衣服赚几个铜币,拿去购买涨价的黑面包。 那时候,父亲每天都满面愁容,一早就出门,希望遇到什么路过的商人,能够雇他搬搬货物。但是闲着的人那么多,冬天出来跑商的人却在减少,整个冬天都找不到工作的人太多了。 是的,没有工作对平民来说是最可怕的。他们没有储蓄,一旦失去进项,马上全家人都要挨饿,偏偏到了冬天一切活动都在缩减,工作的机会自然也是一样。 “您能给所有的平民一份活计吗?”如果伯爵小姐能做到,那意味着每年冬天饿死的人会减少许多。 “目前看来是不能……”陆希苦笑,她手头的项目有限,而且有些还是不能让平民知道的,只能交由奴隶们来做。当然,这已经很不错了,因为奴隶们同样需要工作,否则到了冬天他们的口粮会减少,一样也会饿死冻死。 就目前来说,她手头的项目只有盐、肥皂和堆肥三种,另外还可以先开始制造一点玻璃。但这几种规模都不算大,连整个青石城都顾不过来,更不用说青石城以外的地方了。 但是做总比不做好。 “走吧,我们去看看工坊。” “您已经建起工坊了?”这才几天啊?难道她在打铁房里过糊涂了吗? “当然不是现建。”哪儿有那么多材料哟,“不是有空着的房子吗?” 伦吉尔愣了一下:“那些房子都是有主的吧?” 青石城确实有空着的房子。比如说从前的旧教堂。再比如说那些跟着教会跑了的商人,住的房子还都很宽敞气派哩。但这些房子——人虽然跑了,可是房子还是他们的,并没有卖掉啊。 “有主?”陆希嘿了一声,这些天她可查看过光明大陆的法律的,凡某地领民,自由民的确是可以选择更换居住的领地,但你一旦定居于它处,就等于放弃了原领地的一切权利。 第77节 当然,这个法律是没有问题的,一般来说要迁居的人总会把原有的不动产处理之后才离开,这是不会受到什么损失的。但问题是,当时那些商人跑得太多太快,房子根本来不及卖掉——事实上也没人买,因为有钱能买得起的差不多都跑了嘛。 “所以,这些房子已经不属于他们了。”陆希很痛快地说,“这些房子现在都属于城堡,属于伯爵大人。”也就是属于本地的领主! 非但如此,领地之内如有自领主处得到爵位的人,比如说有些男爵或骑士什么的,他们的爵位是玫瑰城堡给的,那么跟着教会跑掉还属于叛逃,不回来则罢,回来了冯特伯爵是可以直接把他们吊死的。 所以,谁敢回来跟她说这些房子都有主? 伦吉尔张口结舌。这些年即使是精明的伯顿管家都没想到过这些房子,结果伯爵小姐一来,嗖地一下就都收归城堡所有了? 好吧,这也不怪伯顿管家,毕竟一座空房子能有什么用呢? 陆希瞧了伦吉尔一眼,没说什么。空房子没什么用?空着的石头房子总比那些木头板棚好些吧?完全可以在冬天拿来收容穷人啊。但是整个玫瑰城堡都没人想到这个问题,只能说他们没有这个意识了。 不过没关系,现在她来了嘛,这些房子早晚都会派上用场的。比如说做工坊,比如说做集体宿舍,比如说做收容所,比如说做孤儿院,再比如说还可以做医院,做学校,开旅馆,能用的地方多着呢,绝不浪费! 伦吉尔昏头昏脑地跟着伯爵小姐走了,隐隐约约地,她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似乎她本来不是为了跟着伯爵小姐去收房子的啊…… 但是没过一会儿,伦吉尔就彻底忘记了自己的疑惑,因为更大的震惊摆在她面前:“您这是要做什么?” “当然是搜刮每一点能用的东西啊。”陆希理所当然地说。 她选中的第一处房产,就是一个商人的宅子,双层的石头房子,还有花园呢。不过现在只有两个仆人在看门,花园也因为无人照料而有些荒芜了。 陆希让手下的奴隶叫开了门,然后宣布这房子被征用,之后在两个仆人的抗议声中,直接让奴隶们去每一个房间里搜索,看究竟有些什么可用的东西了。 “我们的主人只是去亲戚家暂住一段时间……”一个男仆被奴隶挡在一边,还在试图狡辩,“他的身体不好,去请那处领地的库克大主教治疗病症。” “哦,你是想说你的主人认识库克大主教,如果我收走他的房子,他会请库克大主教来讨回房产是吗?”陆希笑吟吟地说。 男仆噎住了。他只是想表明他的主人是跟大人物有交情的,以此震慑一下这位伯爵小姐。可是要说库克大主教会来替他的主人讨回房产——那怎么可能呢!别说他的主人见了大主教还要点头哈腰,就算是有交情,也不可能劳动大主教跑来长云领讨房产啊。 陆希嗤笑了一声,摆摆手示意奴隶把男仆推到一边去,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自己的裙摆:“把所有搜索出来的东西都仔细登记,什么时候这位商人回来,我们再来谈一下补偿事宜好了。” 仔细登记这事儿就需要会写字的人了,伦吉尔迷迷瞪瞪地就被交付了登记工作,于是拿着纸笔忙碌起来,但是在她唰唰唰写的时候,就听见伯爵小姐哼着歌儿从她身边走过,那歌词好像是:“我是快乐的小强盗……” 快乐的……强盗…… 伦吉尔瞪着眼前的羊皮纸。光明神在上,她立志要成为骑士,为的是维护正义,结果现在她在做什么?跟着领主做个强盗? 但是,好像确实还挺快乐的怎么办? 伦吉尔都觉得快乐,陆希就更快乐了。这家的主人走的时候当然是把便携的贵重物品都打包搬走了,比如钱币、珠宝和金银器皿一类,但剩下的笨重东西也不少,尤其是找到了一屋子的旧衣服! 是的,真的是满满一屋子的旧衣服。当然都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料子,那种什么神布、蛛绡、天鹅绒之类的高级成衣是没有的,女主人早就一起打包带走了,剩下的基本都是些毛料和皮毛的厚重衣服。 这里说的毛料可不是什么华达呢、哔叽之类的精纺呢绒料子,而是一种类似羊毛毡的衣料,专门给中产阶级的男士做大衣的,商人尤其穿得多。主要是因为这种料子硬,穿起来更有型,而且还耐磨。 当然了,这种面料贴身穿那是肯定不行的,但是如果用来挡风倒是很合适。 至于那些皮毛衣服,则基本都是长云领本地产的兽皮,一拿出来,件件都带着股子防虫的香料味儿,冲得陆希直想打喷嚏。 “这,这都不太好了……”伦吉尔一眼看过去就不禁皱起了眉头。放了好几年的旧衣服,有些已经被虫子蛀出了洞,颜色也暗沉了,看上去就是一片乌涂涂的。 “我们觉得不好。但他们觉得很好。”陆希退得远远的,向伦吉尔指了指那几个翻捡衣服的奴隶——他们都是一脸惊喜,显然觉得自己找到了很好的东西。 伦吉尔明白她的意思,对于衣不蔽体的人来说,这都是好东西。奴隶会这样想,许多贫民甚至平民都会这么想。 “开个二手成衣店怎么样?”陆希愉快地问女骑士,“这一家就找到这么多衣服,把所有的地方都翻一遍,我觉得整个青石城的御寒问题都能解决一下了。” 没办法,关于过冬的问题她想过很多方法,但最终都没法执行。 比如说做个火炕,但现在没有粘土,烧不出砖。 比如说做些棉衣,但没有棉花,甚至连羊毛都没有,毛衣都做不出来。 然后她也找不到煤,于是连取暖的燃料都不够。 最后她只能采取这个办法——劫富济贫。反正这些人当初跟着教会跑了,也没打算再回来,留下的这些不值钱的旧衣服,就捐给穷人吧。就连这些房子里用的窗帘、地毯甚至桌布之类的织物,在穷人手中都是难得的。 伦吉尔不由自主地向远处望去。这一带都是商人聚集的区域,等着被这样搜检的房子可不少,一时之间她居然都有些期待起来了——当强盗果然是很快乐的。 “是的啊。”伯爵小姐一本正经地在她旁边点头,“要不然那么多人当强盗呢,不劳而获真快乐啊。也不知道何塞他们说去打劫那个黑章鱼,能抢到多少东西呢?” 第95章 快乐强盗(二)、看看这海岛上有没有什么稀罕东西 何塞不知道陆希在惦记他的收获, 但他现在确实正在做跟她一样的事。 海上这些有点名气的海盗团伙,都有自己藏身的地方,如同蓝鲸群、青鲨帮这样的大海盗, 会占据一个相当大的岛屿, 甚至把岛屿打造成自己的城堡,就连王国的海上船队都不敢轻易来攻打。 当然黑章鱼并没有这种实力, 他们不过是近几年搭上了海风郡内部某些人的路子, 这才迅速地发展起来。事实上黑章鱼内部地位比较高的人都知道,比起黑章鱼明面上的老大章鱼杰克,那个绰号叫做珊瑚蛇的寡妇,才是真正说了算的人。 不过现在也没有什么老大了,整个黑章鱼已经完了蛋,过些日子在海上谋生活的人们就会发现, 黑章鱼这个名号已经消失了, 再也没有这个团伙了。 “团长, 都检查过了,没有珊瑚蛇。”灰羽像片叶子似的落下来, 皱着眉头向何塞回报。 何塞手里握着一柄细长的剑, 站在海滩上。在他脚下散落着四具尸体, 其中一具除了两条正常的手臂之外,还从腋下又生出两条细一些的手臂,也握着锋利的匕首——这就是章鱼杰克, 他正是因为有超出常人的手臂数量,就像多足的章鱼一般, 才得到了这个名号。 但在何塞看来, 四条手臂不过就是外形唬人一点罢了, 章鱼杰克本身不过是个初级的黑暗骑士, 仗着黑暗力量更加难以防备才能混出点样子来,但在一名高级骑士面前,这点儿东西根本不够看。 在另一边的礁石底下,身材高大的黑羽靠坐在那里,腹部一条贯通的赤红色伤口上还缭绕着火焰,无论如何也无法扑灭。 灼烧的剧烈疼痛和对死亡的恐惧让黑羽脸色惨白:“你,你怎么会是——”明明赤羽是卡在了晋升的关口啊,而他靠着从骑士团那里弄来的药剂,已经把自己的力量提升到了准高阶骑士的水平。只要有黑章鱼的人帮个忙,把赤羽和灰羽分开,他就可以各个击破,两个中级骑士也不在话下的。 可是现在——赤羽根本就不是什么中级骑士,他竟然不知什么时候晋升了高阶!难道就是出去的这几个月?难道他也得到了教会的药水? “教会的药水?”何塞晃了晃手里的长剑。这柄剑像极乐鸟的尾羽一样细长,而且也像鸟羽一样柔软,甚至连颜色也是艳丽的海蓝色,可以像腰带一样缠在他腰间而不被发现。 可惜黑羽毕竟只是一个强盗,见识还是太少了,如果他认识这柄剑的话,保证会十分惊骇,因为这是一柄神术物品,是教会内部一位擅长炼金的大主教的杰作。其主体是一条三星海蟒的脊骨,并大量使用珍贵的银星砂,还使用了火蜥蜴的魔晶。 众所周知三星海蟒是水系魔兽,而火蜥蜴则是火系魔兽,两种完全相冲的魔兽加入配方,最后却能融合得如此完美——既能承载火焰的力量,又像水一样柔韧——展示了这位大主教卓越的炼金技巧,与他雄厚的神术实力,当然,还有他受到的主的宠信——能够制造成功这样的神器,没有主的眷顾是不可能的。 这件神术物品是千岛之国的国王重金请大主教炼制的,原材料即是由其提供,并且还要另加一船上好的咖啡豆与没药,以及许多的珍珠。 这件神术物品,据说是国王准备送给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希望他能成为一位出色的骑士,并接替他的王位。 这位被寄予希望的王子并非国王的长子,但他却是王后所生。千岛之国的法律与其它国家不太相同,国王可以迎娶四位妻子,其中身份最尊贵的会立为王后,其余三位则称之为王妃。 因为妻子们的身份有了高低之分,所以在继承方面也就有了变化——王后所生的儿子将有第一继承权,无论他是不是长子。 但遗憾的是,这位小王子最终没能继承王位,他在十二岁的时候从马背上跌下身亡,如今是老国王的长子,第二王妃所生的那位王子成为了新的国王。 小王子去世之后,这把名为“海之焰”的神术长剑也跟着消失了,据说是被随葬入了小王子的棺木之中。当时还引起了不少人的唏嘘,觉得这样一件神术物品成了随葬品实在可惜,白搭上了高级魔兽的材料和大主教的神力。 当时曾经目睹过这柄神术长剑的人如果现在就站在海滩上,怕不是要把眼睛瞪得脱了眶,因为这把号称成为了随葬品的宝物就握在一个佣兵团长的手里。不过很可惜此地并没有那么见多识广的人,所以这把珍贵的宝剑也就没有引起多少注目,甚至是被它捅了个对穿的黑羽都没顾得上它,只在思考何塞为什么突然晋级了。 不过没有关注“海之焰”,不等于能忽略它带来的痛苦。黑羽只觉得腹部的伤口处像是冲进来一道洪水,那些无处可去的汹涌水流叫嚣着往他身体的其它部位冲击,把一道细长的伤口扩大到了他半个身体。 而且这些水流是裹挟着火焰的,水流每到一处,他几乎都能听到那燃烧的火焰将他血液烤干、骨肉烤焦的吱吱声。在这种冲击之下,他的“巨力”血脉几乎毫无防御之力,甚至连体内的力量都在不停地流失。 在死亡的威慑之下,黑羽什么都不敢想了,他愿意把一切都说出来,只要能让他活下去:“是,是教会的药剂!骑士团里的人弄来的,说是能提升能力。据说,据说裁判所里的人都在用!” “用了真的能提升能力?”灰羽怀疑地问。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药剂,教会一直都宣传说只有虔诚与刻苦方能让自己步步向上,而依靠外力是不可取的,比如说向魔鬼借力之类。 这么算起来的话,服用药剂自然也是不许可的,因为这也是外力。 “真的!”黑羽痛苦地说,“我用了一剂之后确实提高了力量,虽然没能突破,可是我确实有了高级骑士的实力……” “高级骑士的实力?”何塞嗤了一声。黑羽以为更强的力量就是高级骑士了吗?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来自何处,更无法自如地运用。至于晋升高级骑士所带来的质的变化,他更是毫无所知。 比如说,他在尚未晋升之前,这把“海之焰”如果刺伤黑羽,将会把他伤口周围的肌肉全部烧焦,即使以骑士的恢复能力也休想好转。但却做不到在长剑离开黑羽的身体之后,仍旧能够留下灼烧的力量。 这是因为他已经明白了燃烧的原理,只要有空气——不,有氧气的存在,即使他不再持续供应火之力,留在黑羽伤口上的那部分“火元素”也会继续与氧气反应,持续燃烧。 而相比之下,黑羽所谓的提升不过就是单纯的力量加大而已,算得上什么呢? “我,我用得太少了……”黑羽感觉自己的生命在被不停地抽离,“那个人说,这种药剂可以多次服用的,我只拿到了第一瓶……团长,你放过我,我可以搞来更多的药剂,一定有用的!你已经晋升了,可是灰羽还没有吧?青羽也没有吧?他们可以用啊!” 何塞嗤笑了一声:“裁判所的东西,你也敢用。”他可是在长云领亲眼见到了那个魔鬼一样的守夜人,如果这些人都是用过这种药剂的,那这玩艺儿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团长——”黑羽还想哀求,“我还知道别的事,我跟骑士团——”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一把匕首穿过他的喉咙,把他所有的话都切断了。何塞漠然地收起自己的软剑:“不需要了,你现在只要为团里做最后一点贡献就行了。”有了黑羽和他的手下的尸体,足以制造“飞羽佣兵团与黑章鱼同归于尽”的假象了。 “把尸体扔去火堆,留下半张脸能让人认出来就行了。”烧焦的尸体会掩盖腹部原有的烧灼痕迹,而黑章鱼的匕首想必很多人认得出来,毕竟也是神术物品,虽然级别不高,但在锋利和坚硬加成之外还有个毒蚀。尤其匕首柄上刻的章鱼印记,是烧也烧不掉的。 “可惜了这几把匕首。”灰羽有点遗憾。既然要伪造双方同归于尽的场面,就不好打扫战场了,否则这些武器都用得着呢,哪怕拿去长云领应该也很不错,毕竟那边很难购买神术物品。 “没关系,这些东西拿不走,可以拿别的。”何塞抬头看了看黑章鱼建在远处的营地,“让青羽去搜搜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和我去树林里看看。” 黑章鱼占据的这个岛其实也不算小,但因为经营时间太短,他们只在树林边缘建立了营地,应该是还没来得及探查整个岛屿。 “是。”灰羽已经去瞧过了,“他们在营地边缘还设置了神术阵来隔离,估计树林里有大家伙。” 所谓的大家伙,倒不一定是体积大,而是指难以对付的魔兽。别看海岛小,可是环绕它的海洋却极其浩大,里面有无数的魔兽,不乏能爬上海岸的。 黑章鱼一个小海盗团能占据这么大的一个岛,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岛上情况比较恶劣,大海盗团不要,才被他们捡了漏。 不过灰羽觉得,他们其实没必要进树林吧?又不打算在这个海岛上居住,难道还要替后来人扫清障碍吗? “谁管他们。”何塞笑了笑,“我就是想去看看,这海岛上有没有什么稀罕东西……”可以给伯爵小姐带回去的。 灰羽有点茫然,在他看来搜刮黑章鱼的藏宝库不就行了?虽然为了制造假消息,少不了要留点东西在岛上,但他们应该也能弄到不少东西才是。就算是整个佣兵团都迁去长云领,应该也够他们安顿下来了。 何塞拍了拍灰羽的头:“等你住到长云领就知道了。”那些以前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处的植物,比如什么蒜啊姜啊,还有野花,都能被伯爵小姐派上用场,那这海岛上应该有更多的长云领本地没有的植物,说不定也能找到宝呢,“尤其是往地下挖一挖。” 灰羽懵懵懂懂地点头。虽然他和何塞的年纪差不多,但在他心里团长就像一位见多识广的兄长,听他的准没错,挖就挖呗,虽然这不大像强盗的样子就是了。 “笨蛋!”何塞又拍了一下灰羽的头,“这怎么就不是强盗了。这个叫做掘地三尺,不放过任何一样东西!” 灰羽沉思——被团长这么一说,挖土忽然也变成快乐的抢劫事业了呢…… 飞羽佣兵团在章鱼岛上掘地三尺的时候,青石城里,第一幢被“征用”的房子前面,排起了两行队伍。 乔治站在男人的队伍当中,一面裹紧自己身上的衣服,一边时不时看看另一边的女人队伍,那里有他的妹妹爱玛,兄妹两个都是出来找活儿干的。 他们的父亲是个钟表匠,在从前的青石城里颇有主顾,所以一家人的日子原本可以过得很不错。只是父亲极其虔诚,每个月赚到的钱都要分出一半交给教会,说是为一家人祈福。 尽管赚得不少,可是交出一半之后的,剩下的钱用来养活一家四口也不免拮据。但没人敢违逆父亲,更何况他是家里唯一能赚钱的人,母亲只好自我安慰地对他们兄妹说这样也好,至少可以保佑家里人无灾无病。 然而母亲的话并未应验,她在生第三个孩子的时候难产,好容易挣扎了一天一夜,却生下来一个古怪的死婴。 这个死婴简直不能被称为婴儿,因为它长着四条手臂和四条腿,看起来简直像一只蜘蛛!前来帮忙接生的女邻居在惊骇恶心中甚至吐了出来,而父亲喊叫着说母亲一定是被魔鬼诱惑过了,要把她赶回她的娘家去。 然而母亲的哥哥拒绝她回去,于是父亲向教堂告发,说他的家里进来了魔鬼,而他的妻子堕落了,应该把她送上火刑架来净化灵魂。 乔治觉得父亲疯了,但幸运的是,在那个时候教会正准备撤出长云领,所以他们顾不上管一个平民堕落的事了。 之后父亲收拾了家里的东西跟着教会走了,他曾经想带走乔治,把妻子和女儿扔下。但是乔治拒绝跟父亲离开,他选择了母亲和妹妹。 这几年的日子他们一直过得很苦。虽然有房子可住,但却没有什么收入。乔治去帮人干杂活,而妹妹则在家里照顾病倒在床的母亲。幸好每年城堡里还会发些救济的粮食,好歹让三个人活了下来。 但是母亲的病始终不好,家里开始还有几件家具和旧衣服可以变卖,后来也渐渐地空了。今年冬天,乔治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卖的了。 第78节 所以当他听说伯爵小姐在招人干活的时候,他几乎是飞跑回家,又拉着妹妹飞跑回来,排在了队伍里——伯爵小姐说,她招男工,也招女工。 队伍并不太长,很快就轮到了乔治,坐在桌子后面的是个英俊的男仆,手里的笔蘸了蘸墨水,头也不抬地问:“姓名……年龄……住在哪里……” 乔治一一回答,对方终于抬头把他打量了一下,皱皱眉头:“十八岁?” “是……是的……”乔治的个子随了父亲,比同龄的男孩子都要矮一点,力气也不够大,所以去给商人搬东西也总比别人挣得少。而且,刚刚他听见这位男仆询问过前面的男人,好像是需要有人去做些砸石头这样的活计。这份工作需要力气,说起来乔治这种半大的男孩子确实是比不上成年男人的。 但乔治很需要一份工作,哪怕是砸石头也行!母亲一到冬天病症就会加重,家里需要柔软一点的吃食和足够的燃料! 一急之下,他脱口而出:“我什么都能做,先生!我,我还会做手工活——”说到这里他才后悔起来,说什么手工活呢,人家是要雇人砸石头啊! 但是对面的英俊男仆却扬起了眉毛,似乎有点感兴趣的样子:“你会做什么手工活?” “就……我的父亲是个钟表匠……”乔治结结巴巴地说。父亲曾经想让他接自己的班,所以从他十二岁起就教过他如何熔融金属并把它们拉成细丝做成各种精致的形状;如何打磨宝石成圆形或椭圆形——虽然父亲接触过的宝石也不是多么珍贵的那些,主要就是从前柳河镇出产的水晶。 “你会打磨水晶?”没想到这个答案竟然让男仆很感兴趣的样子。 “是,是的!”乔治硬着头皮回答,“我家里还有工具。”因为太过沉重,父亲没把它带走——虽然他已经好几年没碰过那玩艺了,因为根本没有宝石给他打磨。 “唔——”男仆沉吟了一下,然后在乔治的心脏已经悬到喉咙的时候终于给了他一个福音般的宣判,“那你跟我来吧。” 第96章 快乐强盗(三)、眼睛看不见,未必就是不存在 乔治一路狂奔回了家, 他跑得气喘吁吁,肺部因为呼吸进了太多冰冷的空气,有些火辣辣地疼痛。但他根本没有在意, 一口气跑到自己家的房子前面, 推开了门:“妈妈!我有活儿干了!在城堡里!” 迎接他的是妹妹爱玛的欢呼:“太好了!哥哥,我也有活儿干了呢!” 这套带阁楼的木头房子是他们现在唯一的财产, 当初在这条街上也算是不错的。不过现在各个房间都显得空荡荡的, 因为家具基本都卖掉了,只留下一张大床来保证母亲和爱玛晚上有地方睡觉,而乔治自己就只能睡地板了。 不过今天,光线不怎么好的房子里一派欢欣。乔治爬上阁楼翻腾那套打磨宝石的工具:“管家大人说,要试用三个月,这期间每个月有二十枚铜币, 如果做得好, 那个——转正以后每个月都有一枚红铜币, 还可以吃一顿午饭。”城堡里的午饭啊,如果他少吃一点, 也许还能攒一些食物带回来呢。 “我只有十枚铜币——”爱玛有点沮丧, “没有哥哥赚得多。不过我能吃两顿饭!”那就可以省下家里的粮食了呢。 “这不是很好吗?”乔治安慰妹妹, “你还小呢,能挣到十枚铜币就很好了。以前我给商人扛货物,扛一天也只有三个铜币呢。你是做什么活儿呢?会不会太吃力?” “不会的。”爱玛被安慰了, 又高兴起来,“说是要搅一些油脂, 一定要做得仔细, 就像做饭一样……我一定没问题的!”自从母亲病了, 家里的饭菜就都是她来做, 精打细算地用少量的柴火和有限的食物做出熟的饭食,那可是一点都不能浪费的。 他们的母亲倚坐在床头,脸上也难得地出现了笑容。前天他们一家去领到了圣水,把属于她的那份圣水喝掉之后,她感觉自己千疮百孔的身体确实好了很多,不会像从前一样稍微动一下就要晕倒过去。虽然她还不能做什么事,但至少女儿可以脱身出去找活儿干了。 而现在,两个孩子都找到了活儿,本来她以为自己会死在这个冬天,但现在看来,也许她还可以多活几年。 “不过,我刚才听见外面有人在说,如果家里有人做工,就不会发救济的粮食了……”其实救济粮也并不多,但对穷人来说,哪怕少一捧豆子都是极大的损失,刚才有人把这个消息一说,就有不少人都担心起来,甚至还有人在说这就是伯爵小姐不给救济的借口什么的…… “不发也没关系。”乔治搬着工具下来,“只要我们能挣钱,就能自己去买粮食。” 爱玛点着头:“而且监工还说,在工坊里做工,可以买到便宜的旧衣服。” “旧衣服?”乔治倒没听说这个,“什么样的旧衣服?” “说是从那些离开的大商人家里翻出来的旧衣服,还有布料什么的……”爱玛摸着床上单薄的被子,冬天冷的时候,她和母亲不得不挤在一起取暖,母亲的病到了冬天就加重,跟受寒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能买些旧衣服来——哪怕是破麻布的也好,也能给母亲再加一床被子呢。再说,大商人家里的东西,应该都很好吧? 青石城里的流言自然逃不过陆希的耳朵,早就有监工争着来给她报告了,一边说一边还摩拳擦掌地表示他们已经知道传谣的人住在哪里,只要伯爵小姐一声令下,马上就能把那个诋毁领主的家伙拖上绞刑架。 陆希对他们动不动就绞刑架也是无语:“好了,我知道了。有这种警惕性很好,造谣的这几个人,暗中监视一下,看看他们还有没有什么后续的行动,是不是有人暗中指使他们。” 监工们开始听她说“知道了”不免有些失望,听到最后又都激动起来,纷纷表示一定会盯紧了,假如有人暗中兴风作浪,一定会把他抓住云云。 把人都打发走了,海因里希才嗤了一声:“把人拖出来吊死不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吗?”那些监工跟傻子一样,都没看出来这位伯爵小姐其实根本没想吊死人,只不过是在敷衍他们吗? “为了一点闲话就把人吊死吗?”陆希也很无奈,要转变思想太困难了,现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她还顾不上思想建设,“每年靠着救济粮过活的人,会担心没有救济也是正常的。当然,传闲话的那些人里也不乏懒虫或者居心不良的,这必须区别开来,懒虫就该送去劳动,怕饿死的人要给他们工作,而煽风点火的人才该狠狠处罚。” 当然,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冯特伯爵那种发救济的作法是不合适的,一直这么发下去,解决不了生计问题,倒是会养懒虫呢。 海因里希向前倾身,趴在桌子上近距离地观察陆希:“他们是在诋毁你,你真的不在意?”有几个贵族会这么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填饱平民的肚子,如何让平民穿上保暖的衣物?可是这样做了之后,却被人质疑只是想赖掉救济粮,她就真的不生气? “当然生气啊,我又不是圣——”陆希把圣母这个词儿咽进肚子,“我又不是光明神。所以我得分清楚到底是谁在恶意传谣,等我查出来了,铁拳砸碎他们狗头!” “嗤——”海因里希观察着她的表情,不屑地嗤了一声,“算了吧,就算找出来他们跟教会勾结,你也不会打碎他们的头。”要打碎的话,那个穆拉早就该被送上绞刑架公开处决了。 陆希有点尴尬:“主要是罪不至死……”她都能想得到这些传谣的人是怎么回事,当初留在长云领的人里,也有一部分是想跟着教会走但没走成的,多半都是太穷,对教会而言没有带走的价值,而他们本身又没有能力在新领地重新开始生活。 这些人其实是可悲的,他们被教会抛弃了,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在这些人当中,狂信徒的成份其实很小,毕竟真正的狂信徒无论如何都会跟着教会跑掉,所以对这些人,只要让他们发现靠自己就能过上好日子,那么他们对于教会的信仰也会随之淡薄——毕竟人还是要看眼前的,只有眼前没有了希望,才会寄希望于死后。 当然,这种事也不能完全放任不管,等到温饱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她就要重新修订并颁布法律了。 说起来,如今光明大陆上这些王国跟种花家古代的王朝还不一样,并没有中央集权制,领主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制定法律,只要别搞出什么推翻国王之类的律法,王室就不会过问——当然也可能是根本无力过问,因为这些大领主们个个都有武装力量,相反王室名义上掌管着整个国家,其实真正能握在手里的只有王都。 因此,陆希如果想在长云领实行新律法,那是毫无问题的。 哎,这么一想这个人设还不错的,虽然开局惨了一点儿,但现在就越来越好了嘛。感谢时空管理局,没有把她一坑到底。 “本来就是说挑灵魂契合度最高的嘛……”光球在她脑海里小声嘀咕,“根本没有要坑你……看你现在多开心。” 确实挺开心,尤其是看着手上这张统计表。 这是几天来当强盗的结果,整理这张统计表的是女骑士侍从小姐。想起伦吉尔送表格来的时候脸上那种表情,陆希就很想笑。很显然伦吉尔搜刮得也很开心,但是又觉得这种行径跟骑士之道是相违背的,所以心虚地送了表格就走,甚至忘记再跟她提大炼钢铁的事儿。 “搜出这些东西来你很高兴?”海因里希扫了一眼表格,里头大部分都是留下的旧衣服,全部都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分开,还有窗帘、桌布、地毯、蜡烛、桌椅等分类,全是旧东西! “可以开二手店了。”陆希翻到底下,发现还有一项,里面统计的是从各家抓出来的看守房子的仆人,加起来竟然也有将近百人呢。 另外,还有各种植物。 是的,受伯爵小姐影响,去搜刮的奴隶们把那些房子前后花园里种植的植物都给搞来了。除了本地常见的一些蔬菜和花卉之外,凡是奴隶们不认识的,统统折了枝送进城堡,也都登记在表格里了。 而且,还有一家,因为奴隶们挖掘花园里的植物,竟然发现了一个暗道入口,找到了一处地下仓库,里头有满满一仓库的葡萄酒,还有大量的面包和粮食。只不过葡萄酒保存得还很好,而那些面包和粮食则已经腐烂生霉。 翻到仓库的奴隶们看见那些坏掉的粮食简直是心如刀割,这些东西如果是完好的,足够城堡里所有的奴隶吃好多天呢!可是却被埋在地下,而且还因为仓库潮湿而生霉了。 到现在还有奴隶在挑拣那些粮食,希望能找到一些可以入口的…… “叫他们都停下!”陆希看到这里,嗖一下跳了起来。粮食生了霉哪里还能吃,这吃死人都是可能的!另外,在生满霉菌的地下仓库里呆久了,知道青霉菌病嘛?大量霉菌进入呼吸系统,谁知道会引发什么反应!她现在还没法给奴隶都提供口罩呢。 “这会生什么病?”海因里希有些疑惑,“他们再笨也不会就这么把坏掉的食物吃下去的。”饿极了的人会这样做,但现在这些奴隶都是能吃得饱的,谁还会这么傻。 “不是吃!是呼吸!”陆希拔腿就往外走,“别以为霉菌只有看得见的那些。忘记你说过食脑菇了吗?”看不见的孢子才是最大的敌人。 海因里希一时还真没想起来,主要是他没有把那些霉斑跟食脑菇联系起来,现在听陆希这么一说,不由得诧异:“它们是一样的?”看起来完全不同嘛。 陆希边走边答:“你没见过摊在地上长的蘑菇吗?还有,把那些霉菌放大来看,就跟蘑菇相似了。” “放大?”海因里希皱眉,“怎么放大?”要说他的眼力是极好的了,甚至能看清霉斑上那一丝丝的细毛,但怎么看也跟蘑菇没什么相似之处啊。 “放大啊——”陆希叹了口气。她一直都想做放大镜来着,无奈现在没材料啊。玻璃作坊万事俱备,有石英砂,有纯碱,可是没有燃料,靠烧炭温度不够高啊。而且长云领连炭也不是那么足的,取暖还不够呢,烧什么玻璃! 不过——陆希灵光一闪:“等何塞回来!” 海因里希眉头皱得更紧:“等他回来做什么?” “烧火啊!”陆希两眼发亮,这么好的主意她怎么早没想到呢!火系骑士,肯定比炭能烧出更高的温度吧? 咳,其实也不能怪她,之前何塞深藏不露的,她也不知道他会放火啊。不过没关系,等他抢劫回来,以后就是御用烧火工了。 海因里希嘴角抽了抽,很想说他也会火焰术——搞笑呢,号称是生于火山岩浆之中的魔鬼,有几个不会搓火球的?还非要等一个人类骑士? 但是这样说未免就有点太那个了,倒好像他争着抢着要为她效劳似的。所以海因里希强行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换了一句话,“你说要烧什么东西?”玻璃是什么? “就是很像水晶的一种东西。”陆希随口解释,“透明坚硬,磨成合适的形状就可以把细小的东西放大来看。对了,还能观察天空中的星星。” 前几天海因里希曾经告诉她,他的血脉叫做暗星,意思就是看不见的星辰。陆希是不明白血脉跟星星有什么关系,但她知道有些所谓看不见的星辰,只不过是肉眼看不到而已,上个望远镜说不定就看见了。 “眼睛看不见,未必就是不存在,而是需要换一种观察方法。”陆希一摆手,“等着,等何塞回来,我就做给你看!” 换一种观察方法……海因里希不由得想起那张羊皮纸上的肥皂配方,究竟是用什么方法观察,才能把油脂用那种方式表达出来呢? 现在他渐渐有点明白了,那天他的魔力增长,是因为他发现了“规律”,发现了看似一整块的油脂,其实是一种比肉眼看起来更复杂的东西,可以用那种古怪的方式表示出来。 并且,炼金是有“规律”的,它不是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混在一起,然后指望着运气好出现什么新的产物,它有固定的规律,就像把碱和石灰混在一起会出现火碱,然后把火碱加入油脂之中便能造出肥皂。只要使用的材料是正确的,结果就是固定的,无论做多少次都一样,这就是规律。 关于规律,海因里希之前并不是不知道。太阳东升西落,星辰日隐夜现,树木春荣冬枯,这都是规律。甚至包括各种魔法,也自有规则,掌握了才能使用。 可是能看得到的规律容易掌握,看不到的怎么办? 就比如他的暗星血脉,连自己对应的那颗星都找不到,又何谈掌握规律呢。 但是那天,看着那张羊皮纸,他发现确实有眼睛看不到的规律。一块油脂,可以把它分成小块,小到只剩一滴油珠。但即使分到这么小,他也不知道油脂竟然是可以用那种方式表示出来的,那岂不是说,这滴油珠分得还不够小,在油珠内部,其实还有他看不到的结构? 而炼金术,大概就是这些微小的结构发生改变的过程,那么油脂变成了肥皂,岂不就是说总共的东西不变,但它们用这种结构出现的时候就是油脂,而换一种结构就成了肥皂? 海因里希觉得这其中蕴藏着太多的道理,只是他一时无法理清头绪。但仅仅是隐约窥见了“规律”的一角,就已经让他的魔力震荡增长,那么假如他能看清这些规律,又会怎样? 想到这些,海因里希更想毛遂自荐去烧那个什么玻璃了,然而他实在拉不下这个脸,只能忍着不说,跟着陆希去看那些霉变的粮食。 老实说,看见堆了一地的粮食,陆希也是一阵心疼,很想扒拉扒拉看还有没有好的。然而霉变的粮食真的不能吃,黄曲霉素了解一下?长云领人口本来不多,人均寿命也不长,再吃这玩艺儿那不叫果腹,叫做减员呢。 再说,这些粮食虽然不能吃,但也不是全无用处的。 “收集那些长了绿毛的?”被叫来的卡玛十分不解,但立刻就挽起袖子准备行动。 陆希给她弄了一块干净的麻布蒙住口鼻:“只要绿毛的,其余颜色的霉斑统统不要。把生了绿毛的粮食集中起来,我有用……”一直想搞青霉素的,但没有材料,现在既然有现成的,当然不能放过。 自然,长绿毛的未必全是有用的,但做个初步筛选还是可以的。 不过除了陆希,没人知道这些生霉的粮食还有什么用,连冯特伯爵都忍不住把陆希叫了过去:“要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第97章 黑暗之中(一)、不知道那个守夜人现在会怎么样 要说青霉素有什么用, 那地球人真是没有不知道的,无奈这话在光明大陆上说出来,恐怕陆希就真要变成女巫了。 想想看, 发霉的粮食都能吃死人, 结果你说这吃死人的粮食能做成药?怕不是致人死命的魔药吧?更不用说青霉素还有个过敏反应,那严重了是真能死人的。听起来是不是更像魔药了?肯定是只有魔鬼的仆人才能做出这种药来! 所以即使是对着冯特伯爵, 陆希都没法说, 只能含糊地说:“还要再研究一下,不知道究竟有没有用……” 冯特伯爵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不要做害人的东西。上次让守夜人得手是我的疏忽,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了。如果你用毒药,会给教会的人攻击你的借口。” 不,我真不是为了那个分裂男,我是为了你啊…… 陆希在心中伸出尔康手, 但对冯特伯爵的话也不是完全赞同。被守夜人劫持确实是大家都没料到的事, 但即使现在大家知道了, 难道就能防得滴水不漏吗? 长云领能打的都是男士,按照现在的习俗, 到了社交季连冯特伯爵都不可能时时陪在她身边, 只有未婚夫差不多可以贴身保护——这么看冯特伯爵催她订婚可能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但现在她没未婚夫了,必须得有点自我保护的手段才行啊。 然而她能用什么办法保护自己呢? 陆希心里正琢磨,就听冯特伯爵说:“这件事你自己斟酌。对了, 旧教堂那边,那个小牧师想要搬进去, 你觉得怎么样?” “啊?”陆希还以为他前几天跟苦行主教去了旧教堂, 就是已经下决定了呢, 原来还没有吗?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眼:“你是未来的领主, 这件事当然要你做主。” 第79节 陆希吓了一跳。这就未来的领主了? 冯特伯爵面对她惊讶又不敢相信的目光,哼了一声:“很奇怪?难道你不是已经在以女伯爵的身份做事了?”先是奴隶们,然后是青石城的领民,以后还将扩大到柳河镇乃至边陲镇吧?已经把整个长云领都考虑进去了,这还不是以领主的身份在思考吗? 这样也好,他需要的正是这样的继承人。相比之下,从前王室给他塞过来的那个侄子简直不值一提,那家伙从来想的都是继承了爵位之后就能如何享受,何曾考虑过领民的死活呢? 既然这样,那就让她去做吧。为了避免让她为难,凡是可能影响到她的事情,就都由她自己来做决定吧——比如说恢复教堂这事儿。 冯特伯爵是有些矛盾的。苦行主教提出的条件很不错,而且有一位牧师对长云领来说确实是好事。这几年因为一些风寒受伤之类死去的人也是长云领的损失,有一位牧师,这些问题就都能解决。 但是另一方面,安东尼进驻教堂,不就等于教会重新又回来了吗?难道安东尼会不宣扬教义,不宣传教会?他坚持了这么多年,而且眼看着肥料已经能够替代牧师祈福的时候,再让教会回来? 这个小牧师选择的时机真是可恶,简直仿佛是魔鬼教给他的,正好卡在了节点上,让冯特伯爵无法选择。 “同意,当然是同意。”陆希毫不犹豫地回答,她还要拉着苦行主教给小艾米和何塞做手术呢,当然要答应他的条件。只不过,同意安东尼留下,可不等于让他重开教堂。 “我打算把教堂改成医院。” “医——院?”冯特伯爵已经快习惯她时不时的自己生造词汇了,但医院是个什么地方?不就是换个名字吗? “不不不,不只是换个名字。”陆希斟酌着词句向冯特伯爵解释了一下医院的职责,而后者并不是个傻子,很快看出了其中的门道:“你把祈福的职责去掉了?” 没错。教会一直以来统治平民的两大法宝,一是治疗,一是为田地祈福。疾病与食物,这确实是所有平民都无法脱离的问题,所以有这两样,教会在平民当中就立于不败之地。 而教堂改成医院,首先就是职责的确认。医院是只管治疗的地方,农田从此就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至于说治疗,陆希也打算渐渐把自己的治疗方式加入进去。圣光治疗术是不能完全放弃的,何况光明大陆的条件也不容许她完全照搬现代医疗——她有X光吗?有呼吸机吗?好吧,她连个最基本的体温表和血压计都没有呢。现在就想着抛开圣光治疗,可能吗? 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抛开神术或者魔力呢?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力量,而且相对来说还是珍贵且先进的,不用是跟谁过不去呢?她只是要破除迷信,不是要拒绝能力。 更何况,假如她的预料没错,那将来,在她这里也可以批量诞生觉醒者,可能比教会做得更好! 当然,什么批量诞生觉醒者的事儿陆希没说出来,这想法有点太惊世骇俗了,而且她也没有十二分的把握,没见现在只有劳拉一个人得到了神恩嘛,她重点培养的前牧师汉克到现在还没动静呢,真是笨死了! 不过只说医院的事儿,也够冯特伯爵思考一会儿了。他看了看陆希,把到了嘴边的问题又咽了下去——现在问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事情,还有用吗?反正不会有答案的。 “苦行主教的态度很奇怪——”冯特伯爵当时还觉得不解,现在听陆希这么一说倒有点明白了,估计柯恩大主教早就想到了,伯爵小姐不会那么简单地说答应或者不答应。 但即使这样,苦行主教还是把学生留下来了。冯特伯爵想着,不由得冷笑了一声——想必也是知道,这件事可没完结呢。 “那守夜人的事究竟怎么办呢?” 冯特伯爵自然是不肯罢休的,他打算把这消息传给他所知道的对教会不满的贵族。 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长云领这么跟教会交恶,但也有不少贵族对于教会的手伸得太长不大满意。他们不打算推翻教会,但能限制一下教会的权力却是好的,否则今天长云领的伯爵小姐会被劫持,明天说不定被搞的就是他们了。 但是这消息究竟怎么说就不好办,毕竟一位伯爵小姐被人劫持,好说不好听啊。假如劫持者是人,那伯爵小姐就是被个男人带走了;假如是魔鬼,那不免又有人要说,伯爵小姐是不是有什么堕落趋势,才会招来了魔鬼呢? 所以冯特伯爵想说是魔鬼来刺杀他,但这样他就不好解释,为什么他连一个只有中级骑士实力的魔鬼也没能拿下。 总之就是,谎撒得太大,细节上就不好圆了,教会那边如果提出质疑,万一露了破绽,再说什么都难以取信于人。 “依我说,不如让毕维斯先生带着商队再出去跑一趟吧。”陆希提出了另一个办法。她算是看出来了,冯特伯爵比她还刚,就因为太刚了,弯弯绕的事儿他不屑去做,也做不大好。 商人到处跑,传消息是最快的,比如说今年长云领出现魔鬼,闯入冯特伯爵新开设的炼金房,还杀死了在附近散步的礼仪教师,最终逃跑,这就是个爆炸性的大消息啊。 “杀死了礼仪教师?”冯特伯爵愣了一下,才想明白陆希的意思——谁会相信魔鬼跑来长云领就是为了个杀个礼仪教师啊,肯定是搞错目标了呗,那它原本是想杀谁呢?自然是跟礼仪教师同为女性,年龄也相似的人啦。 并且这只是明面上的消息,大可以由商队里的奴隶传出去,而毕维斯作为专门为领主服务的商人,自然还有内部消息——比如说,当时魔鬼之所以能逃跑,是因为有位自称教会裁判所骑士的人接应…… “自称”这个词儿就很精准,长云领可没说他就是教会派来的。但贵族们——尤其是对教会也有所不满的贵族们会想得更多。至于说那“魔鬼”究竟是不是魔鬼,教会那神秘的裁判所里究竟养了些什么人,就留待大家自己去查证了。 然而,裁判所和守夜人,真的经得起查证吗? 竒_書_網 _W_w_w_._q ǐ_S_u_W_α_N_G_._C_ò_M 听完陆希的话,冯特伯爵表情有些古怪:“你——很懂这些啊……” “呃——”其实这是海因里希的主意,陆希自己跟冯特伯爵一样,都是能刚则刚的,论起半真半假蛊惑人心来,还真的比不上魔鬼玩得转。 但这个办法确实很好,比正面刚的效果要好得多,因为长云领现在还并没有实力跟教会真的叫板,所以散布谣言,挑动贵族们自己去查证,要好得多了。 再说了,红龙可是跟苦行主教一起来的,这是事实。假如直接指证教会,苦行主教为了教会的名誉也不能承认,以他的地位,想必会打消很多人的怀疑。但这种半真半假的谣言,难道苦行主教还能主动向别人去辟谣吗?那恐怕更是此地无银,会引发大家更多的怀疑。 所以,苦行主教的处境也会变得有些尴尬,大概这也是他执意要把自己学生留下的原因之一吧,好让这个小牧师躲开那些纷争。并且在长云领若能重建教堂,怎么也是一份功劳了。 冯特伯爵冷笑了一声——想重建教堂?可惜他的女儿自有办法对付。所以,在这件事上就听她的安排吧:“那就让毕维斯走一趟。你的那些金黄水晶,让他带一点出去,再买点粮食回来。你这个冬天要用的粮食看来不少。” 陆希连连点头,随即幸灾乐祸地笑了一声:“我倒是很想知道,等消息传出去之后,那两个守夜人会怎么样。” 其实陆希搞错了,面具是守夜人,但红龙并不是,所以他们两个此时此刻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就是这样,我也没有想到,面具竟然会采用如此激烈的办法,直接抓走了伯爵小姐……”在一处教堂的忏悔室里,红龙单膝跪地,向着面前穿着大主教袍服的人仔细禀报了所有的细节。 天气已经冷了。虽然教堂里有维持温度的神术阵,但阴冷的忏悔室中温度仍旧不高。可是这样的温度下,红龙却觉得自己的内衣都被汗打湿了——这次他们办砸了事,惹出了大麻烦,必定会受到惩罚,所以他在言词中极力把错误都推给面具,想要减轻自己的责任。 但他也不算说谎啊,事情就是面具惹出来的,他唯一的错误就是高估了面具的精神状态。但按照预测,面具应该是还处于平静期的,谁知道他怎么突然就发了疯呢? 站在那里的大主教没有立刻说话,红龙敏锐的耳朵却听见了从地下传出来的隐约惨叫声,不由得冷汗冒得更多了,他不会听错,那正是面具的声音。 对于面具的结局,红龙已经估计到了——面具算是失控了,这样的守夜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不过他现在还在惨叫,难道是还没有死吗? “列文大人——”忏悔室的门忽然被敲响,一个声音从门缝里传进来,“地下室的人,他,他好像不大对劲……” 红龙跟在列文大主教身后,踏着阴暗的石阶走下去。两边墙上的神术阵发出微弱的光,照亮了前方的牢房。 这里的空气有一种复杂的腥臭气味,像是野兽身上的腥臊与鲜血的腥咸,以及尸体的臭气,再加上潮湿泥土的土腥混合起来的味道。尽管有神术阵不停地通风,仍旧弥漫在空气之中,似乎是这座地牢都被浸渍久了,所以无法消除。 红龙是第一次来地牢,但他知道这里是处死失控守夜人的地方。只是眼前的情景出乎他意料之外,因为这里看起来倒更像个炼金室,只是比炼金室更为古怪。 地牢正中绘着一个复杂的神术阵,面具此时就躺在这神术阵里。他的四肢都被镌刻符号的银钢锁链缠住,赤身裸体地挣扎着,扯得锁链一阵阵鸣响,每一声鸣响都有乳白色的光从符号中闪烁升起,流过整条锁链,将面具的挣扎镇压下去。 这流光像是蛛网一般遍布锁链,而且在与面具的皮肤接触时,还有蛛脚一般的光线直接爬到面具的皮肤上,将那一处皮肤击出一条焦黑的痕迹。 这难道就是有名的“电光锁链”?红龙猜测着。只是要杀掉面具需要这么费力吗? “列文大人,您看——”一个执刑者用一根黑檀木削成的钩子钩住面具的下巴,将他的头拉起来。 这张脸已经完全不是原本那缝合般的面容了,原先褐色的皮肤已经完全被撕开,面具的头部出现了左右两张脸,左边的那张脸有浓密的狮鬃般的头发,右边那张脸的鬓角却像羊毛般打着卷儿,甚至额头还冒出了两个小小的突起,显然是两只初生的角。 “奇美拉?”列文大主教的声音里都带上了惊讶,“竟然不是木乃伊血脉?” 红龙对守夜人的血脉不清楚,但他能听出列文大主教的语气,而且他也听说过奇美拉这种魔兽,这可是顶级的魔兽之一。也就是说,面具的血脉比原先估计的还要高? “是。”执刑者的目光中也有狂热,“在用电光锁链刺激之后,他竟然出现了这样的变化,我想,现在处死他实在太可惜了。” 列文皱了皱眉:“但他看起来已经要失控了。” “还没有真正兽化。”执刑者很肯定地说,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至少还可以供我们研究几个月。” “可惜了……”列文大主教低声说了一句,“看来是催化药剂不对。”错估了面具的血脉,竟然刺激得一个顶级血脉的守夜人提前发狂了。 红龙的后背一阵发凉。可能是地牢里更冷的缘故,他刚才被汗湿的内衣贴在后背上,一片冰凉。鬼使神差地,他低声说了一句:“如果有合适的圣女……” 话才说了一半,红龙就恨不得咬住自己的舌头。他多什么嘴呢?处死一个失控的守夜人罢了,即使是他曾经的搭档,那也不算什么。守夜人原本就是堕落的血脉,教会给了他们赎罪的机会,让他们可以摆脱变为魔鬼的命运。 现在面具自己没有把握住机会,没能控制体内的堕落欲望,失控兽化,这都关他什么事呢?用得着他来多嘴求情吗? 再说了,他堕落到这种程度,还能有圣女可以挽救他吗?搞得不好,连跟他缔结契约的圣女都会一起堕落的。与其连累一个圣女,还不如他自己死了呢。 但是列文大主教却点了点头:“确实,如果有合适的圣女,可以试一试。可惜——现在平民出身的圣女太少,贵族出身的又不能随便用。” 执刑者却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好像有消息说,底下一个小教堂报上来一名平民圣女,说是十八岁了才自己觉醒的。是否可以试试?”反正平民家的圣女,死了也没有人敢追究的。 第98章 我家有矿(三)、这不是石头玫瑰,是铁玫瑰 发生在裁判所黑暗地牢里的事儿, 远在长云领的陆希自然不知道。她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浴缸里泡花瓣浴。 城堡外墙上的玫瑰是终年开花的,即使下雪也一样。 是的, 今天青石城下雪了。细碎的雪花, 像无数的精盐,从铅灰色的天空中簌簌而下, 在地上堆起薄薄的一层。 俗话说, 下雪不冷化雪冷,但这话在长云领可能不大适用,反正陆希是怪冷的。 说起来她身上穿的还是暖布——就是那种用火蛛丝掺进棉花织的布,穿在身上的感觉像厚实的天鹅绒。这种布不但能温暖身体,散发出的热量还能烘暖脸颊和双手,另外她还在外面披了件什么兽皮的斗篷。 就这样, 她都觉得寒嗖嗖的, 可想而知那些平民的日子怎么过, 听说都是在两层衣服之间塞些干草来取暖的。也幸而本地有一种草,有点像她以前听说过的靰鞡草, 晒干揉软之后塞到麻布衣服里, 可以充当“棉絮”。 当然这效果跟真正的棉花比起来差太远了, 但棉花是掌握在教会手里的。 嗯,没错,教会用来织造神术布匹的原料之一, 就是棉花,在这里叫做云果锦葵——这名字也很合适, 因为棉花本来就属于锦葵科。 陆希听说有棉花的时候简直眼睛都要发绿, 可是冯特伯爵告诉她这东西的种子都在教会手里, 有些领主与教会的关系特别好, 也能拿到种子,可是这些种子往往只能种植一次。如果把植株结出的种子再次播种,长出来的二代云果锦葵会瘦弱很多,不管怎么仔细地浇水和捉虫都不行,有些只长茎杆不结花朵,结出的云果又很容易被风吹落,根本等不到它们长成美丽的大云朵。 并且云果锦葵的种子还裹在云果之中,剥起来简直麻烦死了,一个手巧的女奴剥一天也不过只能剥出那么一把,而如果不把种子弄出来,云果又无法纺成布。 总之开始还有人想着偷栽这种植物,后来大家发现付出不值回报,于是就没人这么干了。到最后,棉花仍旧只掌握在教会手里,贵族们用金币去换那些细腻美丽的布匹就行——反正他们也不缺钱。 什么,你说金币不够怎么办?加税呀,这不比费时费力琢磨怎么种云果花简单嘛。 至于那些能种云果花的领地,因为跟教会的关系好,他们买神术布匹都便宜些,自然也是毫无意见的,反而觉得占了大便宜,毕竟他们即使能把云果纺成布,不经过特殊的神术处理,也做不出那些暖布凉布来,更染不出那么鲜艳美丽的颜色和图案。 没办法,他们手下的奴隶和领民真是太笨了,毕竟是低贱的人,智力也就跟牛马相当,能指望他们做出什么来呢…… 芭芭拉来到长云领之后,也跟冯特伯爵说过弄点云果锦葵的种子来,可是冯特伯爵问她怎么种,怎么把种子从云果里剥出来,她就说不出来了。所以冯特伯爵也没去费这力气,毕竟以他和教会的关系,想弄点种子比其他人更难。 说真的陆希听伯顿管家告诉她这些事的时候,简直想跑去抓着冯特伯爵摇晃:管它怎么弄,你先搞点种子来呀!芭芭拉不懂,可她看过相关资料啊! 不过现在是冬天,即使有种子也种不下去,所以陆希直接找来了毕维斯,给他列了列出去要打听和交换的东西。 毕维斯抱着一小箱的金黄色水晶十分惊喜,但是对于陆希列出的这些东西很多都表示不理解。但他是个聪明人,已经看出来伯爵小姐如今在城堡里的地位可跟刚来的时候远远不同,所以他决定不管理不理解,都尽心去做。 当然,他主要要换的还是粮食,现在边陲镇那边隔段时间就会送些冷冻的兽肉和兽皮回来,再换些粮食,今年冬天应该就过得去了。 当然他是很辛苦,在这种天气还要跑商。不过陆希给了他一件羽绒背心。 嗯,这件背心就是用那些雪雀绒毛做的。要说雪雀的绒毛质量真的不错,又厚又软,跟鹅绒有一拼。而且雪雀身上很干净,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躲避嗅觉灵敏的捕食者,雪雀几乎没有野生禽类的那种味道,所以这些绒毛只要用肥皂水清洗一次再晾干就可以直接往衣服里装了。 成品羽绒不太多,除了毕维斯分到一件背心之外,冯特伯爵得到一条小被子,给他在书房盖腿用。伯顿管家同样得到一件背心。另外伯爵夫人和陆希也各有一条被子——其实她们的卧室都有壁炉,这被子未必用得上,但真正需要保暖的人都得往后排,谁还能抢在领主一家前面呢? 即使这样,伯顿管家还觉得不合理。毕竟在他看来,伯爵大人都没能用上羽绒四件套,怎么可以轮到管家和商人呢? 不过东西是伯爵小姐叫人做出来的,愿意分给谁也是她的自由,伯顿管家总不好去指责小姐。再说伯爵大人身为大骑士,寒暑不侵,这东西也确实用不大着,伯顿管家也就只是私下议论一下也就罢了。 虽然说提了意见,但伯顿管家是真的很喜欢这件羽绒背心。他是管家,虽然冯特伯爵很愿意给他好东西,但他自己恪守尊卑有别,那些神术布匹他是坚决不用的。而且他又要保持形象,大冬天也不肯穿得厚墩墩,觉得那样没有管家的样子,给伯爵大人丢脸。因此也就是三件套过冬天。 年轻的时候这么着没什么,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就有点吃不消了。现在得了这件背心,看着薄薄的,可是穿在身上比厚厚的衣料还暖和,果然是件好东西呢!从前怎么没人发现雪雀的绒毛还有这等作用?伯爵小姐真是太厉害了。 伯顿管家都这样想,毕维斯自然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冬天的往外跑,他也冷啊,有这么件背心真是太好了。 至于跟着商队跑这一趟的骑士和奴隶们,那是分不到这样的东西,但也都换了行头。奴隶们是分到了一些旧衣服,都是抄家抄出来的,比他们原本的麻衣可好了不知道多少。骑士们则每人得到一双皮靴,高帮的,里头垫了兽毛,骑马的时候不冻脚。 有了新装备,毕维斯自然高高兴兴组织起商队,带上珍贵的水晶,还有伯爵小姐抄出来的葡萄酒——地窖的主人原本就是爱酒的,收来的都是好酒,又妥善地保存了三年,风味更佳,拿出去自然有贵族喜欢。 再加上新得的一些魔兽皮毛和低级魔晶,商队就赶在大雪降下之前出发了。 第80节 这里陆希泡在浴缸里,还能听见雪花落在窗户上的细微声响,不由得感叹:“这个天气出门可真不容易。” 没人接话。陆希不由得睁开眼睛:“小八?”光球最近这是怎么回事,这么不活泛?该不会是天气一冷,冻得程序运转不灵了?还是这阵子她太忙,把光球给冷落了? “啊?”光球的声音终于在脑海里响了起来。 “你怎么了?”陆希觉得这个内存条可能把所有的内存都用在拟人化上了吧?该不会连小气都给模拟了出来,她不理它,它也就不理她? “没有——”光球连忙否认,“我以为你不是跟我说话呢。” 浴室里安安静静,泡着有玫瑰花香味的热水,陆希心情舒畅,也想逗逗光球:“哪能呢,我不跟你说话,还能跟谁说话啊?哎,你出来一下嘛。” 光球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出现在陆希眼前,但它一露头,陆希就有些惊讶:“你好像大点了?” 确实,光球原本就指甲盖儿那么大小,仿佛一只萤火虫,但现在有小指指肚那么大小了,明显地大了一圈啊。 “就,就可能亮了一点……”光球支支吾吾。 “肯定不是亮度的问题。”陆希一口否认。浴室里也是有蜡烛的,还是最好的鲸脂蜡烛,又没烟,又明亮。而她从前看光球的时候还是在黑莓镇那间破板房里,只有灶里的火光照亮呢。 这样两下比较,她可以肯定光球绝对不是亮了,而是胖了! “是因为我的信仰值增加了吗?”陆希调出面板,信仰值那一栏数据稳步上升,现在已经有近百了,那一星绿光也大了不少呢,看起来倒确实跟光球对应了。 不过,假如现在光球就有指肚大小,那么等她收集齐十万信仰值,光球得多大一个啊? “等等!”陆希忽然觉察出不对来,“你说过,你其实不是实体,我看见你是个光球,只是因为我觉得你应该是个光球,你只是我想象出来的而已,为什么还会长大?” 光球僵硬地停在她眼前,半天才结巴着说:“这我就不知道了,应该是你觉得我该变大吧……” “是吗?”陆希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个道理,可能就是因为她看见信仰值的绿光变大,所以光球才在她的意识中也变大了。 “那你可别再大了——”陆希想像着光球越来越大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将来她一喊,跳出一个人头大小的光团?不说吓人一跳,也挡视线啊! 光球沉默片刻,说道:“这个我控制不了啊……” 陆希也只是说笑,不在意地摆摆手,随口说道:“我怎么觉得你不光变胖,还变懒了。这段时间不喊你,你都不出来。”以前光球可是经常自动跳出来给她做科普的,现在都没动静了。 “那不是有人跟你说嘛……”光球含糊地说,“你现在身边人多了,我怕有人发现我。” “这倒也是。”陆希想想自己现在拥有的人手,再想想当初在黑莓镇,还是颇有些感叹的,“也不知道妮娜现在怎么样,开了春我得找人去打听打听。” 想念了一下妮娜,陆希也泡够了,就从浴缸里爬了起来。然而她一推开通往卧室的门,顿时没了脾气:“你怎么——又,来,了!” 海因里希站在她桌子边上,冲她举起一只手,两根手指间挟了一颗金黄色的多面体:“你看看怎么样?” “磨出来了?”陆希顿时忽略了这魔鬼大晚上跑她卧室的事儿——反正说也没用,她自己都快习惯了。 海因里希拿的正是一颗切磨好的水晶。跟一般打磨成圆形的水晶珠子不同,这颗水晶用的是钻石常用的琢型,一个个平滑的小小切面将透进去的烛火反复折射,最后使得整颗水晶看起来光彩璀璨,明亮异常。 “效果不错啊。”陆希反复地看着这颗水晶。其实她是不会设计宝石切工的,毕竟那涉及到各种宝石不同的折射率,还有角度什么的。所以她只能照搬了她唯一记得的“马扎林琢型”,这是她继父的妹妹给她讲珠宝史的时候讲过的,总共三十四个刻面,是比较简单的切磨方式。 但是现在看来,即使是比较简单的切磨方法,比起现在把宝石磨圆的那种方式来说,也是强太多了。这颗水晶看起来简直像个小太阳了,若是在更明亮的光线下,必然会更加显眼。 “就是浪费了宝石。”本来很大一块的水晶,切磨出来只有原先的一半,如果不是海因里希知道这块金黄色水晶是用不值钱的灰色水晶染色来的,恐怕也要心疼了。更不用说亲手切磨出水晶的乔治,刚下手的时候那手都是抖的,切下来的碎石越多,那小子表情就越像要哭出来的样子。 “这怎么叫浪费呢。”陆希嘿嘿一笑。光明大陆的宝石主要还是注重重量,像红宝石这类颜色深重的宝石其实都还没能展示出它光彩夺目的美来。可惜长云岭没有红蓝宝石矿,要是能像彩虹领那样,那换用新琢型的宝石绝对能以一当十! 哎,假如金妮能继承彩虹领就好了…… “再让人多切磨几块,把这块送给安娜夫人看看,让她设计一套新首饰戴。”陆希已经开始展望了,明年的社交季上,伯爵夫人戴着新首饰光彩照人,就是一块活广告啊。 “给她?”海因里希打量了一下陆希,“你不考虑一下自己吗?” 陆希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考虑什么,我又不需要去找丈夫。”未婚的小姐们要打扮起来去社交季展示自己,就是为了找个好丈夫,她才不去凑这个热闹,她的人生目标不一样呢。 海因里希不由得又打量了她一下:“因为你已经有未婚夫了?”所以连打扮都不需要了?还真是替未婚夫着想呢。 “哪有什么未婚夫。”陆希拿着那块水晶在烛光下转来转去,随口回答,“我都跟伯爵大人说了,不跟丹尼尔结婚。” “那你还不在社交季上用用心?” “用什么心啊——”陆希险些要说自己根本用不着什么丈夫,话到嘴边硬给咽了回去,“我现在忙长云领都忙不过来呢。哎,那个——那个叫乔治的是吧?看起来手艺还挺不错的。”水晶虽然硬度不是特别高,但光明大陆这技术也有限,能打磨出这样的宝石,真是手艺不错了。而且听说还是个半大孩子呢。 “钟表匠出身,手艺自然不错。”海因里希答了一句,又追问道,“你难道真的不用找丈夫?” “你操心这么多呢?”陆希冲他翻了个白眼,合着来了异世界还有催婚呢,还是个魔鬼催婚,“我真找了丈夫,被他发现契约的事怎么办?” “算你聪明……”海因里希嘀咕了一声,靠回桌子边上,又用脚踢了踢地上的一个箱子,“这是那位丹尼尔骑士送你的东西,怎么叫人送到库房去了。” 陆希这才想起来,那天丹尼尔说了找到一块能浮在水面上的石头,所以给她带回来看新鲜。结果她把人送走就忘记了这一茬,大概是仆人当成跟兽皮什么一样的东西,就都给搬到仓库去了。 “你怎么知道这是丹尼尔送我的?”陆希随口问道,弯下腰把箱子打开了。 海因里希清了清嗓子:“随便看见的,问了问仆人。” 这回答明显前后矛盾,但是陆希也没听出来,因为她的目光已经被箱子里的石头吸引了。 “什么好东西?”海因里希也看了一下,只看见一块人头大小的灰黄色石头,上头满是细小的孔洞,倒是有些深色的部位,粗略看起来像是山峰的图案,但也没什么好看的。 倒是这块石头旁边,还有另一块巴掌大小的,由一种黑色的结晶体构成。这种黑色晶体表面反映出彩虹样的色泽,而且巧的是竟排列成了花瓣的形状,从某个角度看上去,就像是一朵玫瑰花一般。 想也知道,丹尼尔所谓的送石头,重点应该是这一块吧? “有这么好看吗?”海因里希看陆希两眼发直地盯着这朵“玫瑰花”,忍不住说,“一朵石头玫瑰——” 他还没说完,陆希已经像梦呓一般地说:“不是石头玫瑰,是铁玫瑰!”这样的标本,她继父的妹妹就有一块,不是宝石,而是一块赤铁矿石! 赤铁矿,成分是氧化铁。 啊啊啊啊为什么她拖了好几天才打开这箱子,这是铁矿石啊铁矿石,她又有矿啦! 第99章 我家有矿(四)、你有更重要的工作——大炼钢铁 丹尼尔看着自己眼前的这朵“铁玫瑰”, 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这块石头是他在自己的领地里捡到的。当时他去追击一只越过了边陲镇防线的双头鹫——这是一种中级魔兽,两翼展开有两米多宽,羽毛灰白, 生着两只带长颈的脑袋, 每个脑袋上都有一只弯曲锋利的喙,能够一下啄透普通铁甲, 人的头骨自然也不在话下。 而且这种魔兽在疾速飞行的时候翅缘的羽毛能够发出一种奇异的哨声, 尖锐到令人耳膜刺痛。因此当双头鹫扑击的时候,普通人首先会被声音干扰,对它们的两面夹击就更难以防备。 双头鹫能够飞上极高的高空,甚至超出普通人的视力范围,所以它们可以悠闲地越过边陲镇的防线,随便到后方去捕猎人类。幸好这类魔兽领地观念甚强, 不会大批出现, 否则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这也是丹尼尔为什么必须时刻守在边陲镇的原因之一, 他的眼睛是这条防线上唯一能对付这种高飞魔兽的武器,这次也是他看见了从天空中一掠而过的双头鹫, 然后追了上去。 这一追就追到了他的领地里, 在他终于把双头鹫钉在石壁上之后, 从崩裂的石头里发现了那块像玫瑰花一般的石头。那些石头里有很多都泛着虹彩色,但只有这一块看起来最像一朵完整的花。 是的,丹尼尔看见这朵“玫瑰”的时候就想把它送给伯爵小姐了, 毕竟城堡里的玫瑰不能随便乱摘。但是单送这朵“玫瑰”他又有些不好意思,正好有奴隶说发现了在水中不会沉底的浮石, 所以他索性把两块石头一起打包, 带回去以“稀罕”的名义送给了伯爵小姐。 结果, 他刚回到城堡, 甚至连礼物都还没送出去,就从伯顿管家那里得到了一个悲伤的消息——他和伯爵小姐的婚约取消了。 虽然最后他还是把石头送了出去,但在他想来,那朵“玫瑰”大概很快就会被处理掉吧,毕竟一直留着,未免让人尴尬。而且伯爵小姐——应该也不想再看见它了。 但是他没想到,几天之后他又看见了这朵“玫瑰”,而且伯爵小姐居然还说,这是一朵珍贵的“铁玫瑰”! 但是这是铁?丹尼尔不由自主地说:“我见过铁矿石,它们看起来像黄金一样……”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跟着冯特伯爵见过世面的骑士,铁矿石他当然也是见过的,跟这个完全不一样啊。 拿着“铁玫瑰”来边陲镇的是伦吉尔:“伯爵小姐说,那是黄铁矿,而这个是赤铁矿,也是铁矿石。” 黄铁矿是光明大陆上被开发最多的铁矿石,因为它的颜色实在太引人注目,经常被人当做黄金,所以得到了“愚人金”的别称。因为易于发现,所以它也是光明大陆的铁匠们使用的主要材料。而“赤铁矿”这个名字,其实伦吉尔也没听过,而且它看起来真的跟黄铁矿相差太远了。 丹尼尔也有这个疑问——既然都是铁矿石,为什么差这么多? 伦吉尔回忆了一下伯爵小姐的解释,但张了张嘴,又把话咽回去了。实在是伯爵小姐所说的那些,她也没完全听明白,似乎就是说,黄铁矿里有硫磺,所以是黄色? 唉,不对,好像不是硫磺,只是什么硫化物。而赤铁矿是铁跟空气中的什么成分起了反应,因为成分不同,所以颜色不同。 总之就是说,自然界里的铁是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的,所以有不同的铁矿石,而冶炼它们的方法也是不同的,但反正最后都能炼出铁来就是了。 丹尼尔其实也只是随口一问,既然伯爵小姐说这是铁矿石,那它就是铁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听从伯爵小姐的吩咐,先运几车矿石回去。 “矿石是在我的领地发现的。”这就简单了,他马上让自己的奴隶去挖掘装车,明天伦吉尔就能带着两车矿石回去。 伦吉尔注视着丹尼尔。只是几天不见而已,丹尼尔看起来憔悴了不少,大概今天忘记修面,下巴上还有乱七八糟的胡茬,看起来跟那个总是意气风发的骄傲骑士完全不同。 如果是从前,伦吉尔肯定会留在边陲镇,不管有什么事,她都要先陪着丹尼尔。但是现在——伯爵小姐跟她说终于可以炼钢了啊!伯爵小姐说她有更好的方法,不用像普通铁匠那样一锤子一锤子地打才能炼出一块精钢,也不用往里头添加什么魔晶。她说能让所有的骑士都用上更好的盔甲和刀剑,甚至还能让平民也用上钢制的工具呢。 这一切,都不需要神术,连她这个没有神恩的人也能做到。 这是可能的吗?伦吉尔觉得,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答案了。 所以,她不能陪着丹尼尔,她得赶紧带着铁矿石赶回城堡去,因为那个何塞回来了,伯爵小姐说,她可以先用何塞的能力,给她演示一下如何炼钢。 在玫瑰城堡,何塞确实带着人回来了。他去的时候只是跟灰羽两个人,回来的时候却是一支商队。 当然,这支商队的商品,都是从黑章鱼那个岛上弄来的。 说起来黑章鱼作为一支刚崛起不久的海盗团队,家底其实不是很足,他们抢来的东西大部分都已经脱手转卖,结果攒下的也不过是一百多枚金币和十几颗宝石,剩下的基本都是滞销品。 比如说,一堆绿矾。 绿矾这玩艺儿,曾经在刚发现的时候还被当做一种宝石来着,但因为硬度太低,在空气中又会风化氧化,所以很快就只有炼金协会才用到它们了。 黑章鱼的这些绿矾就是打劫了一艘炼金协会的船得来的。本来他们希望能得到炼金协会做出来的什么好东西,结果那只是一艘运送原材料的船,船上只有不值钱的绿矾,让黑章鱼大失所望,以至于这伙人把船上所有的船员都杀了,以宣泄他们没有收获的怨气。 再比如说,一批灯芯草垫子。 这其实算是好东西,灯芯草的垫子防潮性好,睡着还挺舒服的。而且这批垫子手工十分精细,市价也是值一笔钱的。 但是,它不好卖啊。难道让海盗搬着这么一堆笨重东西出去叫卖吗?唯恐不被人发现这是他们抢来的赃物? 所以这些垫子除了被海盗们自己用来睡之外,只能扔在仓库里跟绿矾作伴,搞得不少都受潮了。 但是何塞把它们都给带了回来,反正他有六十多个人,正好装成一支商队的样子,有这些笨重货物,沿途的关卡都不会怀疑他们。 至于说受潮的垫子不好了?烤一烤干,想必很多穷人都会喜欢的,总比直接躺在干草堆里好吧? 再说了,哪怕真的没法用,还可以拿来烧土粪或堆肥嘛,草垫子不就是草?还省得去外头割野草了呢。 青羽站在人群之中,有些忐忑地观察着伯爵小姐的表情。 其实他和佣兵团的其他人也都觉得带这些东西没什么用——哪儿有给伯爵小姐送草垫子的?更不用说还有那些不值钱的绿矾,和从岛上挖来的一些东西。他们带着这些破烂东西去投奔,真的能行吗?幸好还有些金币和宝石,不然怎么拿得出手啊。 而且飞羽佣兵团其实也没有什么大宗的财宝,随着团长收留的人越来越多,开销也越来越大,攒不下什么东西,否则黑羽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意见,甚至要背叛佣兵团了。 目前他们这六十多人里,能打的没几个,倒是作为累赘的妇孺占了一多半。这位伯爵小姐,真的愿意收留他们吗? 但是出乎青羽意料之外,伯爵小姐居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绿矾?有多少?” 那实在不少。当初炼金协会拉了半船呢,虽然船不算大,但他们捡着好的也装了几大车。但是,伯爵小姐用得上这么多绿矾吗?虽然听说她也精通炼金术,但绿矾又不是什么魔植,要这么多做什么呢? 陆希可不嫌多。绿矾,即硫酸亚铁晶体,干馏可制硫酸。什么,你说硫酸有什么用?三酸两碱了解一下?哪怕现在暂时用不上,将来也肯定用得着啊。 再说草垫子嘛,何塞说得非常对,烘烘干就比睡干草强。精打细算过日子,没毛病! 第81节 何塞脸上的笑意更浓:“我还从岛上挖了点东西带回来。” 黑章鱼岛的树林里确实有危险的东西,那是一种五色的魔蜂,有手指长短,跟大陆上的魔蜂还不太一样。 它们与一种五彩斑斓的花朵共生,五色蜂潜藏在花朵里,见到活物就是一针!这东西体形又小飞得又快,颜色还与寄身的植物完美融合,极难防备。 等到猎物中毒倒下,尸身就会被植物吸收,然后开出更多花朵,供五色蜂采食花蜜。黑章鱼的人也是被蛰死了几个之后,才不敢贸然进入树林了。 不过五色蜂的伪装对灰羽来说却是毫无用处,全色盲骑士根本看不到那些五颜六色的伪装,反倒是因为动态视力超卓,只要五色蜂一动就会被捕捉到,完全是来一只打一只。保证了他们在树林里不受伤害。 不过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岛上还有一种小型的熊类,生着极坚硬的皮和粗长的毛,而且不惧五色蜂的毒素,能去掏它们的窝,吃掉里面的蜂蜜。 “我想这种熊一定是喜欢甜食,后来看见它在地上挖掘一种像马铃薯般的块根来吃,我就尝了尝,这东西也有甜味,所以就挖了很多带回来。”何塞拿出两个纺锤形的块根,每个块根比马铃薯还要大,沾着泥土的外皮是暗红色,有一个被挖破了,露出里头黄白的颜色,比马铃薯也要深一些。 青羽还是有些紧张。这东西他也尝了,说是有甜味,其实也只是淡淡的。对他们这些佣兵来说或许已经是适口的食物,但对一位伯爵小姐…… 然后他就看见伯爵小姐的眼睛嗖地一下就亮了,比她听见有绿矾的时候还要明亮。她一个恶虎扑食地冲上来,几乎是从何塞手里抢过了那两个块根,声音都高了几个调:“你挖了多少回来?” 红薯,这是红薯呀!跟土豆一样产量也超高的作物啊!而且红薯还可以制糖和酿酒。这两样作物轮着种,长云领基本上就可以让大家不必饿肚子了! 何塞看着陆希灿烂的笑容,心里也生起一股喜悦——幸好当时他力排众议挖了很多,几乎把能找到的都挖了出来,足足带了一车。 “立刻去挖地窖!”陆希忽然想到现在的天气,顿时心就揪了起来,可不能冻啊,红薯一冻要坏掉,就没法储藏到明年春天了。话说回来,红薯储藏要注意什么来着,她得好好想想…… 按照计划,佣兵团被暂时安置进了旧教堂,也就是未来的医院,因为他们当中有孕妇,还有身体不好的老人与孩子,先由苦行主教给他们检查一下再说。 而陆希直接跑去挖地窖了,一直忙到天黑,红薯入窖,她才算松了口气。 红薯不像马铃薯那么易于保存,如果单是长芽也还罢了,但温度低或者湿度太大都是会腐烂的,那就全完了。所以陆希绞尽脑汁回忆着窖藏方法,还安排了专人来管理,务必保证地窖通风干燥还要温暖。 何塞做事仔细,带回来的大部分红薯都十分完整,而且还带着薯藤,这也是可以用来繁殖的。陆希让人把红薯藤剪下来,又找了干净沙子,一层薯藤一层湿沙铺在地窖里,祈祷能完好保存到明年春天,到时候不但能用薯块下种,还可以用薯藤育苗,能种好大一片地呢。 搞完地窖,陆希乐滋滋地盘算着——还有一些有破损或者太小不能做种的薯块,现在就可以吃了。红薯的吃法那就多了,当然冬天最好还是烤红薯,烤出来剥了皮,内芯又软又甜,绝对不比高价买来的那些什么苹果糖杏子糖差! 她正琢磨着,转头看见何塞,才突然想起来,何塞这一路奔波回来,都还没休息呢! “哎——”陆希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声,“那什么,你回来了,我正想跟你谈谈你的腿……” 金妮一直跟着他们,闻言不由得精神一振:“你已经有办法了?” “嗯——其实办法很简单。”陆希看了看何塞的腿,“你的腿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当初治疗的时候骨头没有在正确的位置上,但假如把它从原来的位置断开,重新纠正……” “断,断开?”金妮两眼圆睁,“这怎么行!”活生生把腿再打断一次? “这样就能治好?”何塞示意金妮不必激动。如果能治好他的腿,再断一次又何妨呢?骑士难道还怕受伤吗? “对。”陆希非常肯定地说。其实何塞这伤根本不是什么疑难之症,无非就是当初没有正骨罢了。 “而且并不会太痛苦——”陆希冲金妮笑了笑,“你忘记我们的雪油麻醉药了吗?” “啊——”金妮一拍脑袋,“那个,真的能行吗?” 陆希说的麻醉药,就是从雪雀油脂里分离出来的那种神经毒素。这些日子卡玛一直在用家禽来做试验,现在基本能够确定适量食用可以让家禽完全失去知觉之后还能醒过来,而如果割破皮肤将药水滴进去,还可以起到局部麻醉的作用,比食用更安全一些。 所以只要能顺利把腿骨在原先受伤的位置断开就好,至于之后,那不是有一位苦行主教吗? “他会同意吗?”何塞却并没有金妮那么激动,“我可是神弃者。”虽然当初苦行主教并没有反驳陆希的“神弃者无罪论”,但让他亲手来纠正一个神职人员的“医疗事故”,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陆希笑了笑:“谁让他治疗一个神弃者了?我只是请他来治疗一个刚刚受伤骨折的人而已。”何必逼着苦行主教做选择呢,她只是正常求医而已。 “说的也是。”何塞也笑了笑,“等我的伤好了,就去边陲镇抵御魔兽。” “不不不不!”陆希马上摆手,“你不去边陲镇,那儿先派其他人去,你有更重要的工作!” “更重要的工作?”何塞有些茫然。还有什么比抵御魔兽更重要呢? 陆希嘿嘿一笑,吐出一个在何塞听来十分陌生且别扭的句子:“大炼钢铁!” 第100章 初次手术、有求知欲就好啊…… 作为一个伯爵领的教堂, 长云教堂占据青石城一角,白色的建筑耸起高高的尖顶,与远处的玫瑰城堡遥遥相望, 很有些一时双璧的感觉。 尽管已经被废弃三年, 但内部的神术阵当时只被关闭并未损坏,现在打开来还能运转。 当然, 即使是柯恩大主教, 因为并非本教堂的主持者,所以也只能打开一部分神术阵,还不能让整座教堂都“活”起来。 饶是如此,现在呈双塔状的主教堂也已经恢复了洁白温润,原本覆盖在外墙上的灰尘被净化,长云领的寒风都未能吹损的石头又露出了光滑的表面, 泛出乳白色的神光来。 但是安东尼看着熤熤生辉的教堂, 却高兴不起来。 他跟着苦行主教走过不少地方。无论繁华或是贫瘠, 只要有教堂的地方,永远都围满了教徒。贵族们期盼能得获神恩, 贫穷者则祈祷死后之福, 更不必说求医乞暖, 领取救济。总之无论冬夏,人总是络绎不绝。 然而长云领的教堂重开,却几乎没什么动静。即使他和苦行主教这几天把青石城周围的村子都跑遍了, 现在来教堂的信徒也不过小猫两三只。 按理说,这个时候教堂应该开始施粥了。冬季天寒的日子, 凡信徒都可以来教堂求乞, 至少能有一碗热豆汤, 好些的地方还能再发一小块黑面包——有些穷人就指着这些熬过冬天, 若是没有,就只能冻死饿死。 安东尼做过很多次这样的事。领主们不关心自己的领民死活,尤其是自由民,因为自由民除了要交税之外,其实并不算领主的财产,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收拾东西跑去别的领地居住,只要能跑得了就行。 对领主来说,只有奴隶才是自己的财产,但这些财产太廉价了,所以也没什么人在意,反正死掉了再去买就是,奴隶还不有的是吗? 本着这种思想,就可想而知贵族们对自己的领民是什么态度了。像冯特伯爵这样还会给领民发救济粮和粗盐的,简直就是贵族中的异类! 在安东尼看来,正是因为贵族视人命如草芥,所以教会才要来查缺补漏。而教会高于贵族也在于此——主是博爱仁慈的,在祂的面前人人平等,祂视人如人,因此才应该得到所有人的爱戴与信仰。而教会是主的代言者,是践行主之道之人的集聚,他们就代表着主,自然也就比贵族更高尚。 安东尼自己是这么想的,而因为出身平民,能够更多地感觉到教会的好处,所以他觉得长云领的领民们也应该是这么想的。 然而现在事实并非如此,长云领的领民们对教会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敬爱,因为在教会离开的这几年里,领主兼任了教会的职责,所以教会对他们而言已经可有可无了。 安东尼真心觉得,当初教会撤出长云领是不对的。对领主不满,不该用放弃平民的方法来惩罚他。结果现在可好,平民们都视教会如无物了。这不能怪平民,要怪教会自己放弃了阵地,自然会被别人占领。 但是这一切都是可以弥补的,教会能做的事情毕竟比领主更多,而且教会才是真正怜惜平民的,贵族们无非就是做些皮毛罢了。 刚决定留下来的时候,安东尼是信心满满的,但是几天下来他就受到了打击——对于重新敞开大门的教堂,青石城的人大多数都跟看不见一样,除了几个格外虔诚的来做过祷告,其他人都在忙着往伯爵小姐建的什么工坊里跑呢。 当然,找活儿做是没错的,可是难道白天做工,晚上都不肯来做个晚祷吗?这还是刚刚发过圣水呢。 安东尼这下才真的觉得,任重而道远啊。 更糟糕的是长云领的领主还要在里面乱搅,居然说教堂可以重开,但不能像从前一样;说教堂这么大,空着可惜了,不如另派用场。 说着说着,就先给塞进来好几十人。 确实,现在长云领只有两个神职人员,等老师走了就只剩下他一个,对于这么大的教堂来说确实太少了。但如果人少,他可以另行招募信徒,或者请教会往这里派人啊,弄些外头的人住进来是什么意思? 可是这些人里头,有老人,有孩子,好些身体都不怎么健康,甚至还有个孕妇,难道他能把人赶出去吗? 但是就这么接受——安东尼有种隐隐的预感,后面恐怕还有别的事,比如说今天伯爵小姐又过来了,说要做什么“手术”,而接受手术的,就是那个一条腿瘸了的神弃者。 给神弃者治病,安东尼是不反对的。在神弃者无罪这件事上,他还是赞成伯爵小姐的,但问题是,伯爵小姐提出的这个“手术方案”,听起来怎么那么邪恶呢? “把腿重新打断?”安东尼眼睛都瞪圆了。没听说过要治疗还要先打断腿的啊。 “腿骨虽然错位,但已经愈合,任何外力都不可能再纠正它,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原先愈合的地方打断,重新接骨,这样它才能恢复正常。”陆希已经给何塞摸过骨头了,伤处很明显,但问题在于骨头愈合的地方有时候反而更结实,她现在没这个手劲干净利索地把骨头再折断,只好让何塞自己动手了。 不过还没等她说,安东尼已经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是腿骨错位?”骨头可是藏在皮肤和肌肉下面,根本看不见。如果想看见,那除非把皮肉切开啊。这太邪恶了,这是魔鬼才会做的事儿!哦,还有他们的仆人死灵师!驭兽食尸鬼!总之只有黑暗生物才会这么干! “你没见过受伤的人吗?”陆希不慌不忙地反问。她当然不能承认自己解剖过尸体,那可真是分分钟要上火刑架了。 安东尼不上当:“受伤的人我当然见过,可是也没有见过骨头全都露出来的!” “哦——”陆希笑了一下,“那你见过冻饿死在路边,被野兽啃光的尸体吗?” 安东尼噎住了。他跟着苦行主教走过不少地方,确实见过死在路边的人,多半都被野兽吃得惨不忍睹,连个囫囵尸体都留不下。 “我见过。”陆希平静地说。这个真不算完全说谎,她虽然没见过,但原身是见过的,当初因为蝗灾逃难的时候,露西真的见过有人走不动了就死在路边,被野兽啃咬。甚至还有更可怕的——她见过小孩子的骨头,据说是夜里被野兽叼走的,但其实真正的事实是怎样,露西并不敢想。 “安东尼牧师大概是连看都不敢看的吧?”陆希翘起唇角,似笑非笑,“也许你只能看到教堂里的圣光。” 这话真是太叫人恼火了,安东尼自认绝不是那种只在教堂里唱诗的神职人员,他向来是以跟着老师苦行为骄傲的,哪里经得住这种激将,立刻涨红了脸:“我也见过,还为他们收过尸!” “哦——”陆希拿出一卷羊皮纸,“那么安东尼牧师来看看,我画得对不对?” 羊皮纸上画着一副人体骨骼图。 安东尼虽然收过尸,但真没仔细看过尸体是什么样的,无非就是集中起来一把火烧了,然后挖个坑埋起来——除了王室和贵族,平民是连棺木都不配有的,更不必说饿死路边的孤魂野鬼了。 而且那样的尸体都是惨不忍睹的,更不用还有腐烂发臭的,安东尼还真的做不到仔细观察,所以看见这副骨骼图,他真的愣了一下。 这就是人体内完整的骨头吗? “这是股骨。”陆希指着图简单讲解了一下。何塞就是这根骨头折断,在治疗的时候没有对好位置。也亏得他最后觉醒了,否则现在走路肯定一瘸一拐,一条腿多半都不敢用力。 安东尼呆呆地看着这张图。羊皮纸足有半人高,画出来的图真是纤毫毕现。他都不知道,原来人的前臂和小腿都是两根骨头并列的,而且脊骨原来是这么多节,肋骨有这么多根,手掌和脚掌不大,可是骨骼组成却很复杂…… 但是,这些骨头又是怎么能让人活动起来的呢?他觉得人的身体其实很柔软灵活,不像有这么多根骨头的样子啊…… “骨骼彼此之间由关节联接,至于为什么能活动,那就是肌肉和肌腱的工作了。” 直到听见伯爵小姐的回答,安东尼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把问题说出口了。那,关节是什么样子的?肌肉和肌腱?肌肉他是知道的,但肌腱,这个词儿听起来像是根据肌肉造出来的,很陌生的感觉。 陆希对着年轻牧师露出了微笑——有求知欲就好啊。人最怕无欲无求,一旦有了欲望,就有了魔鬼施展手段的空间。 啊不,她当然不是魔鬼,也没打算诱惑安东尼堕落什么的,但知识是宝贵的财富,总不可能一点代价不付出就得到吧?那上学还要交点学费呢,对不对? 柯恩大主教同样被吸引住了。他比自己的学生对人体的了解要更多一些。一部分是因为他看过的尸体和伤者更多,另一部分则是因为他在治疗的时候,也会有意识地去感受人体的结构。 但是这么完整的人体骨骼图,他也是第一次看到。不过他还记得伯爵小姐的真正来意,于是仔细地看了几眼,把这图记在心里,就温和地转回了正题:“我明白了,什么时候开始治疗呢?”其实按伯爵小姐的说法,他只需要刷个圣光就行了,对他来说真是举手之劳,随时都行。 陆希这次只打算给何塞正骨。至于小艾米后背上那个寄生胎,她现在还不敢动。 一来麻醉药还不是完全可靠——临床实验都没做够呢,何塞是个骑士,又只要局部麻醉一下,用用倒也还行,小艾米可不能这么莽。 二来,艾米的手术需要动刀切除,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一套趁手的家伙什儿,没有手术刀,难道让她拿着神术长剑去切吗? 所以先把何塞的问题解决了,等她有了钢,有了麻醉药,那时候想做什么手术不行呢?什么,你说治疗的事儿?就算苦行主教走了,这不是还有个安东尼在吗? 但是关于手术的流程,陆希却打算按着正规的来。这不是正规给她自己看的,而是给卡玛和汉克看的。要从现在开始,就为未来的医院打下基础,就像她明明有了劳拉,但还要让奴隶们来搞盐碱分离流水线一样。 其实说是流程,也没有多么复杂。主要就是先确定一间手术室,然后消毒——现在只能拿石灰洒一洒;抬进一张手术台——石头做的,用开水狠狠烫过;铺单——这个倒是用开水煮过的白麻布,可能是消毒最彻底的了。 之后病人就自己爬上了手术台,卡玛拿着干净的麻布蘸了盐水,满脸通红地擦何塞的大腿。当然,因为所有人都戴着口罩,所以脸红倒也看不大出来。 “为什么要这样?”安东尼扯了扯身上新做的白麻布袍子,又不自在地拉了拉口罩。 “因为这样才能保证干净。”陆希也是这副装扮,就连打下手的卡玛和汉克也是一样。 安东尼皱皱眉头:“我的长袍很干净。”他的袍子上都有清洁的神术阵的。神职人员如果脏兮兮的怎么行,当然要保持身心的清洁才能侍奉主,才能引领信徒。 陆希耸耸肩:“你以为而已。”而且即使牧师长袍真的无菌也不行,从今天的手术开始就要给大家树立这个意识,所有人都不能例外。 安东尼想争辩,但现在消毒已经完成,陆希用一把小刀——也是开水煮过好几次,割破皮肤,滴进了麻醉剂。 何塞也戴着口罩,他看起来很镇定,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现在打个蛋在他脸上,分分钟都会煎熟,毕竟被一群人围着看大腿什么的……幸好还没把他脱光。 第82节 麻醉药起效很快,几个呼吸而已,何塞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大腿了,陆希用刀尖戳了戳他的腿,感觉也是钝钝的。 接下来,他得砸断自己的腿。 何塞吸了口气。在晋升为高级骑士之后,他对自己的身体更为了解,虽然这种了解主要在于血脉,但在看过陆希画的骨骼图之后,他发觉自己确实能够隐约地感受到断骨的位置——那是一个很别扭的地方,即使已经愈合,但时常还会给他带来疼痛。 喀嚓。 扑通。 陆希惊讶地转头,只见汉克已经脸色惨白地躺到地上去了。 “这是——晕血?”陆希简直哭笑不得,自己砸断腿的何塞还没怎么着呢,这旁观的先晕了。 卡玛也是心口呯呯乱跳。骨头折断的声音太清晰了,清晰到让她头皮发麻。但是她强忍住不适,拼命让自己保持镇定——伯爵小姐信任她,要让她“学医”,她就一定要学会!而且伯爵小姐也说了,以后艾米也是要这样“手术”的,她现在学得越多,将来就能为女儿做得越多! 她没有好好地生下艾米,没有给她一个正常的身体,难道现在还不能为了女儿好好地学吗?不,她一定能做到的! “现在要正骨。”在场的人大概只有陆希对那声“喀嚓”不为所动,“骨头的断口要对齐,要看到这条腿是直的……” 正骨之后应该上夹板打石膏,不过在这里就不需要了,陆希反复确定骨头已经正好,就该柯恩大主教上场了。 “愿主保佑你——”柯恩大主教低声说,伸手轻轻按在何塞的腿上。 乳白色的光渗进皮肤里,那道切开的小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疤,然后褐色的痂脱落,露出底下粉红色的一线。 “好了。”柯恩大主教轻轻吁了口气,收回了手。看起来治疗骨折在他并不算什么特别吃力的事儿,真是让人羡慕…… 何塞看着自己的腿。即使还坐在手术台上,他也能看出来自己这条腿跟从前是不一样的,他试着活动了一下,然后直接跳下了手术台——之前那种隐密的疼痛完全消失了,即使不使用斗气,他也能像小时候那样自由地跳跃和奔跑了。 安东尼沉默地看着。这就是一个“神弃者”,所以如果治疗的人知道人体内的骨骼应该是什么样子,只要多一步“正骨”的手续,就可以减少一个“神弃者”了。治疗,有时候只需要这么一点知识的辅助…… 柯恩大主教有些惊讶地转头看向自己的学生,即使四周被烛光照得很亮,但他仍然能够看得出来,安东尼身上泛起了一层白光,而这白光比起他晋升正式牧师的时候,仿佛还要浓郁一些。 第101章 大炼钢铁(一)、我们所在的世界,是由元素构成的 汉克蹲在墙角, 像个长出来太久被晒蔫了的蘑菇,不停地叹气。 在他旁边,海因里希双手抱胸, 不怎么耐烦地靠在墙上。他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汉克总是要来找他吐苦水, 难道是因为一起挖过那啥,这人就认为他们有交情了?哈, 那可就有意思了, 一个前牧师,跟一个魔鬼……这交情好啊! 汉克确实是这么想的。他从村子里被带到青石城的原因实在不怎么光彩,而且因为有卡玛和小艾米在,这个不光彩的原因永远都有人见证着,想掩饰都不可能。 因为这个,汉克自觉不好跟人搭话, 总觉得人人都知道他假称神授的事儿, 都在鄙视他。即使后来发现这里的人其实对教会并没什么特别关注也不行, 因为对他来说这是根本抹不掉的污点,他自己心里都过不去。 但是海因里希跟别人稍微有那么点儿不同, 主要是, 他到伯爵小姐身边来的原因也不是那么光彩, 而且同样不被伯爵小姐看重——当然,这是汉克自己的想法,毕竟他并不知道他眼里这个“不光彩”的男仆经常半夜去爬伯爵小姐的窗户(并不是)…… 所以, 出于某种微妙的心理,汉克就愿意跟海因里希拉拉近乎, 毕竟他们有一起挖“哔……”的交情呢, 所有跟着伯爵小姐的人里头, 只有他们俩是挖过的——奴隶不算, 汉克自觉自己还是比奴隶高一等的。 只是,说到奴隶,他就想起了觉醒神恩的劳拉——呜,他连个小女奴隶都不如呢。 “所以你就晕了?”海因里希听了半天,简直想把汉克一脚踹出去,说真的要不是他得隐藏身份,换了在无尽深渊,汉克这样的早被人分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见点血居然能晕过去?按他的说法,何塞腿上的伤也就只有半根手指那么长而已,还是浅浅的一条口子,算个屁啊! 汉克企图挽回一点尊严:“不是,他,他自己砸断了腿啊……”真的,本来看见血他其实还能坚持的,但听到喀嚓那一声,他又想到了伯爵小姐画的骨骼图…… 人的想象力有时候是很可怕的,汉克在那一瞬自己都无法控制,大脑疯狂运转,然后就把自己吓晕了。 但是不管怎么辩解,都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就是他确实被吓晕了,而那个卡玛却从头到尾成功地担任了伯爵小姐的助手,完成了这次“手术”。 当然,这手术究竟是怎么做的,何塞的腿怎么就恢复了正常,汉克统统不知道,因为他晕了嘛。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只看见了卡玛,她说她现在是“护士”了,所以要留下来照顾他。 护士是啥,汉克也没搞清楚,但是卡玛说话的时候十分骄傲,所以他想那肯定是个重要的职位。 想想卡玛现在做了多少事,她在给伯爵小姐培养那个什么霉素,现在又当上了护士,能够帮助伯爵小姐进行治疗——她不过是个平民女人,她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她除了会做饭洗衣服还能做什么?她还生下了一个有缺陷的孩子!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平民女人,现在都比他强,这岂不是在说,他就是个废物吗? “你是挺废物的。”海因里希鄙视地瞥了汉克一眼。他是看清楚了,伯爵小姐做什么事都带着汉克,其实是因为他曾经觉醒过神恩,所以觉得他大有潜力。结果呢,这一潜就潜到现在,可能在水里憋久了就憋成个废物了。 “呜——”汉克把头埋进自己膝盖里,几乎缩成了一个球。他对不起主,他还想着将功赎罪呢,结果他什么都干不了,他确实是个废物。 “行了。”既然是伯爵小姐寄予厚望的人,尽管是个废物,海因里希也不能随手把他撕了,只能拎着他的衣领把人揪起来,“伯爵小姐今天要炼钢,去不去看?” 汉克抹了把脸:“看。”不看怎么办呢,继续这么废物下去吗?不行,他不能比个女人还差劲呀。 第一次炼钢,依旧是在打铁房,因为并不是大规模的——毕竟还没有煤,只有一个何塞充做燃料,也不知道能炼多少。 而且在炼钢之前,陆希要先上课。她已经预料到等钢炼出来,女骑士侍从将疯狂地向她询问无数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用现在光明大陆的知识来讲解,那根本讲不通——好多词汇都没有呢,原身连听都没听过,叫陆希怎么讲? 一想当初给奴隶们讲分离盐碱的过程,陆希就一阵阵的头皮发麻,亏得盐和魔盐还是原本就有的概念呢。 现在让她来讲钢,那没点化学基础能听懂吗?要讲死她啊! 陆希深深觉得,教师这活儿真的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你自己明白,和把别人讲明白了,那是两回事。 总之第一堂化学课就这么开始了。 讲师当然是陆希,至于学生就有好几个:女骑士侍从伦吉尔、传言中已经被魔鬼杀掉的礼仪教师金妮、药剂师兼护士(现在还在学习阶段)卡玛、贴身女仆莉斯、男仆海因里希、已经获得神恩的重点培养对象劳拉,还有废物前牧师汉克,当然,还有重要组成部分——主管点火的何塞。 炼钢是件大事,至少从目前来说,是需要保密的技术,所以暂定人员就是这些了。 怎么讲解化学基础呢?陆希不知道。她又不是主管教育的。而且现阶段以实用为主,也不能让她以《十万个为什么》开头。 所以她就列了一张元素周期表。 这张表上来就把所有人的眼看花了:这都是啥?他们见过这么多的矿物吗? 当然没有。元素周期表里又不仅仅有矿物,而且很多元素陆希自己都没见过呢,更拿不出实物来。 “这个,只是给你们一个笼统的概念,让你们知道,我们所在的世界,是由元素构成的。” 底下有点知识的人面面相觑。 元素这个概念,光明大陆是有的呀——地水风火四大元素嘛,各种神术和血脉力量,基本都能归入这四大类型。 但是这四大元素是无形的呀,只有得到了神恩的觉醒者才能感觉和吸收利用,普通人根本就与它们无关,怎么说世界是由它们构成的呢? “地水风火,这四样东西难道在自然界中不存在吗?”所以说这就是两边技能树加点不同的麻烦,这概念都是乱的,讲起来真是让人头秃。 依照陆希的看法,所谓的四大元素根本不是什么元素,而是可以利用的不同能力。比如说通过何塞她可以大致了解火元素,这不就是通过化学反应来燃烧吗?所以它不是某一种元素,而应该是某种规律和力量。 当然这对伦吉尔等人来说就有些难以理解了,但陆希还有实物教授法啊,元素周期表里虽然有很多东西拿不出来,但也有现成的啊——比如说,金和银;再比如说铜和铁。 这么一举例,学生们就有点明白了,这个“元素周期表”,其实就是用元素来指代这些物质嘛,这总比伯爵小姐再生造一个词汇好嘛。 于是课程继续进行。 但是这个周期表真的太长了,好多元素听都没听过。可是如果跟这个世界比起来,那这些“元素”又太少了,要知道,光是石头就有很多种呢。 “石头不是元素,它是一种混合物。”好在这种问题陆希也算是早有准备,但是讲出来之后,依旧引起了一片混乱。 啥?看起来长得根本不相像的石头,有可能是同一种东西?而看起来完全一样的东西,比如说空气,居然是由好几种不同的气体组成? 这叫人怎么相信呢? 课堂上一片乱糟糟,连伦吉尔都忘记了今天是来炼钢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比如说,怎么就能证明空气是由好几种气体组成的呢? 其实这个问题是陆希有意诱导他们问出来的。实在是要证明不同的石头里含有相同的元素太难,而证明空气由不同成份组成却相对简单。 在光明大陆看来,空气就是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对人体有益,没有它人是要死的。 “那为什么没有空气人会死呢?”陆希老师提问,得到的是一双双瞪大的眼睛,都傻兮兮的。 过了一会儿,还是金妮回答:“应该是空气里有人体需要的东西吧……”这个问题她还真的考虑过,但究竟人体需要的是什么,她不知道。 “是氧。”陆希看了看何塞,“也就是你在空气中看到的火元素。” “原来是火元素……”有点知识的几个人都恍然大悟。人体也有火元素,魔兽和魔植也有,所以原来火元素是生命必需的东西,这听起来很合理啊。 陆希露出微笑,抛出致命问题:“如果空气只有一种成份,那么人吸入空气之后,再呼出来的空气,跟之前是一样的吗?” 全体呆滞…… 一样的吗?那不可能啊,如果火元素是必需的,那吸入空气之后,肯定是摄取了其中的火元素啊,那呼出来的空气肯定跟吸进去的时候不一样了。 但是,看起来完全一样的啊。 于是又是金妮开口:“也许火元素只是存在于空气之中,借空气为载体,而空气——只是空气。” 陆希又笑了一下。金妮作为炼金师,想的是比别人多,但在她心里还是把火元素归为物质之外的东西,这是还没有摆脱神术魔法那一体系的想法。 劳拉一直憋着,这时候终于忍不住了,弱弱地说了一句:“盐和碱溶在水中的时候,看起来也是一样的……”这不是跟空气一样吗?看着只是一种东西,但其实还可以从中分离出不一样的东西来。而且因为觉醒了神恩,她现在日常接触的东西,经常隐隐约约就能感觉到是由很多东西混合起来的,空气也不例外。只不过她觉醒日子短,能力也有限,虽有些感觉,却无法确定,也很难分离出来罢了。 几个没有觉醒神恩的人一起扭头看她,看得劳拉缩了缩脖子。她只是个奴隶而已,而她现在反驳的人却是骑士侍从和礼仪教师,比她的阶层高得多,心里当然是虚的。 但是伦吉尔和金妮其实并没有鄙视她的意思,这两人心里想的其实是一样的——为什么自己没有神恩啊!看人家一个小女孩有了神恩都能说出空气有好几种成份,而自己看来看去,什么也分不出来! 好气啊! 陆希看着这两人,笑了一下:“其实没有神恩,也一样可以看到,我们只需要换一种看的方法。比如说,我们可以来看一看,把空气中的火元素——或者说氧气消耗掉了之后,会怎么样。” 于是学生们就看见伯爵小姐亲手搬了个盆过来——吓得莉斯差点跳起来,她竟然让小姐做这么笨重的活儿! 不过陆希拒绝了她来帮忙,表示这个实验得她自己来。于是莉斯战战兢兢,看着伯爵小姐在盆底粘了一根点燃的蜡烛,然后用一个大水晶缸扣在了盆底,扣住了这根蜡烛。然后在盆里倒进了半盆水。 “现在会怎么样?”陆希问。 何塞毫不犹豫地回答:“过一会儿蜡烛就会熄灭。”无论是火元素说,还是氧气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伯爵小姐用水封住了缸边,空气无法再进入缸里,所以当缸内有限的氧气(火元素)被燃尽的时候,蜡烛就会熄灭。 陆希满意地点头:“如果空气只是携带火元素的载体,那么火元素消耗干净之后,空气将不会有任何改变,对吗?” 一干学生点头。 “那么假如采取氧气说,空气只由氧气这一种气体组成,那么氧气燃烧殆尽之后,缸里将没有空气了,对吗?” 一干学生继续点头。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蜡烛的火焰已经摇摇晃晃,然后熄灭了。 “现在我们来看看会发生什么。” 陆希轻轻挪动了一下水晶缸,小心翼翼地把它的一边抬起来,立刻,就有气泡从缸边钻了出来,从水底直升水面,发出细微到几乎听不见的轻噗。 “这只能证明里面还有空气——”金妮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水盆里的水颜色变了——原本清澈的水里出现了浑浊,气泡升起的地方,带起了细小的尘埃般的东西,在清澈的水中看起来十分显眼。 金妮蓦然失声——如果空气本身没有变化,为什么水会变得浑浊?这一个试验,足以证明很多东西了。 “这是什么水?”海因里希原本一直保持沉默的。他可是伯爵夫人送来的眼线,能来上课本来就有点不合人设,还是别引起什么注意的好。 但是现在他实在忍不住了,因为他觉得他发现了一条“观察”的路线——你想证实什么,其实是可以想办法的,只要设计出合适的“实验”,就能够在无法直接得出结论的情况下,拐个弯儿证实自己的想法。 正如他不能直接让陆希成为女伯爵,但却可以鼓动法比安使其失去继承人资格一样。物质与思想,其实有相通之处。 所以问题就是,你要怎么设计这个实验。比如说这到底是什么水,反正以他的感觉,这肯定不是普通的水,暗星血脉对于看不到的东西总是有点反应的。 第83节 “是石灰水。”陆希转身在黑板上——其实是白板,是一块打磨光滑的白色石板,然后用黑墨水在上面写字,写完洗掉就行——写下了几行化学方程式。 第一行是氧气燃烧成为二氧化碳;第二行是二氧化碳与石灰水反应生成碳酸钙沉淀。 然后她回过头来,收获了一群蚊香眼。 “碳——”海因里希第一个把字母C与那个什么碳元素联系了起来,“蜡烛是碳?”伯爵小姐刚才举例的时候,可是用木炭来表示碳的,这跟蜡烛看起来完全不一样啊。 陆希的成就感顿时被打得粉碎,所以笨学生如汉克这样的固然让人头痛,而太好的学生也一样能让人头秃的,难道再让她解释蜡烛的主要成份是烷烃什么的吗?那还有完没完了! 所以陆希当机立断地打断海因里希的提问:“关于元素学,你们要学的还有很多,今天只是给你们树立一个概念,不要忘记我们的重点是炼钢。” “对对对!”伦吉尔终于清醒过来,想起了这件大事,立刻就把什么看不懂的元素周期表和化学方程式抛在了脑后,“炼钢炼钢!”管它空气有几种成分呢,炼钢最要紧啊! 陆希怜悯地看了一眼可怜的女骑士侍从,觉得她在这方面多半是个学渣:“当然,这些以后你们都要好好学,因为炼钢首先就是元素的变化。生铁、熟铁、钢,它们的区别在于其中含碳量的多少。” 伦吉尔想了想,觉得这也不难——只涉及两种物质,啊不,两种元素,一种是铁,一种是碳,这不多嘛。 “嗯,现在是不多,但其实铁矿石中不只含有铁,还可能会有其它的杂质。”陆希看着一脸庆幸的伦吉尔,无情地打破她的希望,“如果有杂质,要清除杂质,而且如果日后想要炼出更好的钢,还要考虑加入其它元素。”当然,合金钢那是以后的事儿,她现在只是吓一吓伦吉尔而已。 果然伦吉尔两眼又开始发直,于是陆希嘿嘿一笑:“现在我们开始炼钢吧。” 第102章 大炼钢铁(二)、所以,这就是钢了? 关于光明大陆的钢铁事业, 陆希这些日子也了解了一下,就跟提取食盐一样,所谓炼铁, 就是用分离提取的神术, 把铁矿石熔化,然后直接把铁给分离出来, 因为温度太高, 所以一般都是设置大型的神术阵。 当然,有些火系能力的铁匠就不需要神术阵了,可以直接上手。 这种提取方法,全看神术的等级。等级高的,提取出的铁纯度高,即为熟铁。等级低的, 提取出来的铁里头杂质多, 就是生铁了。 如果换成别的物质, 那当然是神术等级越高越好,比如说纯金比杂金值钱, 纯银比杂银值钱, 但无奈铁不是用来做货币的, 生铁固然太脆,可熟铁却又太软,做成刀剑跟人对砍两下就弯了, 并不比生铁更占优势。 既然这样,谁还愿意用高等级的神术阵来提炼铁呢?成本都赚不回来好吗?大家凑合着用用生铁行了。 什么, 你说生铁的武器砍两下就断?那不是还可以往上附神术嘛, 不是还可以加入魔晶来增强嘛。当然, 这么干成本肯定要高, 但成品神术长剑的价格也高呀,总比高价提炼出些熟铁来却卖不出价要好嘛。 不得不说,在炼钢方面,正是太过方便的神术阻碍了技术的进步,也是很奇妙了。 在这种情况下,倒是一些低级的铁匠可能打出质量更好的铁器,尤其是那些有火系异能的。虽然他们自己不清楚原因,但他们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其实误打误撞反而让铁的含碳量达到了要求。 但是这些铁匠也有自己的问题,那就是他们的神术等级较低,在炼铁的时候温度不够高,因此铁中含有的硅、锰等杂质难以氧化去除,并且也不知道还需要脱硫脱磷,导致成品杂质过多,所以质量始终达不到最好。想也知道,如果真的具有高阶的火系异能,早就被贵族或教会搜罗去了,谁还打铁啊。 因此,有了一个高级骑士掌握火候的陆希,真可算是光明大陆上头一份儿了。 当然,首先要向学生们讲明白炼钢的过程——这也是为什么在座的人经过精挑细选的缘故,这个过程可不能流出去,否则以神术的方便,建立起大型神术阵来,炼钢将会比地球上更快捷。 这里头唯一不太可靠的就是汉克,不过有海因里希盯着,他是休想再离开青石城一步的。 是的,这就是汉克所以为的,他和海因里希之间友谊的真相,笑死…… 炼钢的过程要说简单其实也简单,赤铁矿即是氧化铁,用碳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把铁还原出来,即得生铁。之后生铁再加碳,脱硫脱磷(假如有的话),将多余的硅锰等元素氧化,排出炉渣,即是钢水。 再然后钢水冷却成钢锭,一切OK,可以开始铸造了,想做刀剑做刀剑,想做农具做农具。 然而就讲这么个过程,就讲出了陆希一头汗。这也不能怪学生太渣,没有点化学基础,尤其是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你叫学生们怎么理解赤铁矿是氧原子和铁原子的结合?又怎么跟他们说碳原子可以拉上一个氧原子,也可以拉上两个,而带上不同的小伙伴,它们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所以讲到最后,陆希不得不要求他们不许提问,先把这个过程记下来,以后有空再慢慢讲更多知识。 对于这个要求,伦吉尔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成。什么“原子”啊“分子”的,太难懂了,我们还是炼钢叭! 因为没有找到粘土,所以陆希还没有砖,于是她用建城堡剩下的天青石建了一个熔炼炉,就在打铁房的后半部分,限于材料,所以小得可怜,只有一人高。然后坩埚也是同样的材质,当然也同样不大,估计每次炼出的钢水大概也就有七八十磅吧。想想她见过的那些高炉,真是汗颜。 从丹尼尔领地上运回来的矿石质量相当好,稍加捡选之后,就跟木炭一层层地交叠起来,再加入用来造渣的生石灰,然后让何塞“点火”。 明亮的火光腾跃起来,在接触到被风箱鼓入炉中的空气之后更是白炽刺目,以至于在场的人除了海因里希之外,都不得不侧过头去,不敢直视。 何塞也是第一次用自己的能力来做这个,不必看他也能感觉到,堆积起来的矿石正像猪油一般在渐渐融化,有些成份结成了大块的炉渣沉下去,而坩埚内出现了暗红色的铁水。 搅拌可以加快铁水的脱碳反应,铁钎把下部沸腾的铁水和炉渣一起带起来,然后炉渣被捞进来,再加进一批造渣料。 “应该差不多了。”陆希在旁边做记录,“何塞你要记住这个温度。”没办法,她没温度计——测量温度的神术物品当然有,但没有能测量这么高温度的,而她现在也做不出来,只能依靠何塞对自身能力的把握了。 坩埚被何塞用坩埚钳夹出了炉子,顿时打铁房内的温度再次上升,大冷的天里在场众人居然都冒汗了。 汉克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即使不知道具体温度,他也能感觉到那一坩埚铁水——不,按伯爵小姐的话来说这就是钢水——的可怕,不仅仅是因为这东西如果浇到人身上会有可怕的后果,也是因为——假如这真的是钢,那么炼钢就真的太简单了,这真的太可怕了! 不不,没那么简单。汉克安慰自己,没看见需要一个高级骑士来纵火吗?高级骑士又不是大白菜满地都有,哪儿有那么简单呢。而且即使是高级骑士,最多也只能操纵两三个这样的炉子吧?外头堆了那么多铁矿石呢,靠何塞自己,要多久才能炼完呢? 与他相反,伦吉尔恨极了自己没能觉醒斗气,否则就能凑得再近点了。但是现在她只能退到安全距离之外,眼睁睁地看着何塞把钢水倾入天青石槽中。 终于将钢水倾倒完毕之后,何塞也不禁擦了擦汗。在鼓入空气之后,火焰燃烧得让他都有点吃惊。而且这钢水——真的手一滑倾倒出来,即使他是火系异能,有斗气护身,估计也吃不住劲。 所以,不用神术,普通人真的可以炼钢吗? 这个问题何塞还没有问出来,金妮已经先发问了:“这就是钢了吗?” 金妮可不是那些普通的贵族小姐,身边没有人陪着便不能出门,每年也只有社交季的时候才能活泛一些。她自离开彩虹领之后,走过不少地方,为了研究炼金术,她自然也看过铁匠们如何炼铁炼钢打造武器。 在她的印象中,那些地方大同小异,都是炉子里通红的炭燃出蓝色火焰,从炉子里取出的铁块也赤红如火。有些铁匠向铁块上洒下银星石粉,有些则会向炉子里投入不同的魔晶,有些则用铁锤一次次地敲打,最后在成品上镌刻神术阵,才能变成既坚硬又柔韧的钢刀、钢剑、钢甲。 当然,有些技术不佳的铁匠,或者未能控制好加入的魔晶,或者未能处理好银星石粉,出来的东西质量不佳,甚至无法承载神术阵的能量,便成了废品。 也有特别出色的武器大师,能将高级魔晶镶嵌或化用,铸造出附着各种神术的长剑——比如说丹尼尔的那把“霜白”,便镌刻了冰系神术阵;而约翰的剑则是被赋予了家族的力量,这是因为他的血脉能力与家族玫瑰相近。 但是不管怎样,一把合格的长剑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铸造出来的,哪里像现在他们眼前的这块成品,只是烧了烧,搅一搅,再倒出来冷却就行了?唯一算得上困难的,只是何塞这样的高级骑士不好找罢了。 金妮这么一说,伦吉尔也从兴奋之中回过神来,跟着点头——这看起来真的太简单了吧? 陆希知道他们会有很多疑问,所以也不废话,等钢水冷却成钢锭之后,就直接让伦吉尔上手。 伦吉尔夹起这块钢锭放到打铁的铁砧上,钢锭跟铁砧相碰的声音顿时就让她精神一振——这清澈的鸣音,绝对不是那些普通的生铁块能发出来的! 打铁炉熊熊燃烧起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钢锭就在这叮当声中变成了一把匕首,看起来寒光闪闪,确实不像普通货色。 伦吉尔一手操起这把犹有温热的匕首,另一手拎起她自己用的普通长剑,狠狠来了个对砍。 只听当地一声,伦吉尔瞪着自己的左手——她用的那把由王都某大炼金工坊出品的镌刻了初级硬化神术阵的长剑,剑刃上被砍出了一个大豁口,如果再来这么几下,这把剑肯定就断掉了。再看右手,那把匕首还是那么寒光闪闪的模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明显损坏的痕迹。 “材料应该还可以再改进。”伦吉尔听见伯爵小姐在旁边这么说,“而且我们还可以调整淬火的方法,以及铸造的时候,其实各个部分可以用不同的材料,毕竟一把刀或剑,各个部位的要求也不一样……” 后面的话伦吉尔已经听不见了,她只听见伯爵小姐说“还可以再改进”。 还可以再改进!怎么改进?可以改进到什么程度? 这个问题在十天之后得到了答案。 伦吉尔站在打铁房后面的空地上,这里支起了几根十字形的木桩,上头挂着一副副盔甲,其中一副是玫瑰城堡的初级骑士们穿的,一副则是她刚刚打造出来的。 骑士们穿的是锁子甲,做工细致,阳光下闪闪发亮。当然,也很沉,如果是没有觉醒斗气的人,穿上之后只会觉得活动困难,比如说她自己就是这样。 锁子甲上当然是附着神术的,同样,也是王都炼金工坊出品。这当然不是顶好的,但一般领地里的骑士们差不多也就是这样的装备了,即使是王都的炼金工坊,附着神术的武器和盔甲也不是敞开供应的。 当然,特别出色的骑士有资格穿更好的,但那还要取决于他自己的腰包是否充足,与他效力的领主是否大方。 答案是,大部分领主都不是很大方,能像冯特伯爵这样,给所有的初级骑士都配备这种盔甲的,可说是凤毛麟角。 但是现在这副锁子甲已经被砍出了深深的痕迹,只用一刀。虽然没能完全斩开,但到这种程度,盔甲上镌刻的神术阵已经废了,锁子甲的防御力立刻大幅下降,伦吉尔都不必后退,双手抡起刀再次砍下,只听一声脆响,盔甲断为两截,下半段稀里哗啦地从木桩上掉了下来,在伦吉尔脚下堆成一堆。 刀嘛,当然也是打铁房——现在改叫炼钢室了——的新出品,是伦吉尔亲手打造出来的。根据伯爵小姐的意思,这把刀的刃口使用了含碳量较高,硬度较大的钢来制造,而刀背则选用了含碳量低,更为柔韧的熟铁。 伯爵小姐说,刀刃是用来砍杀的,要够硬才够锋利;而刀背起到的主要是支撑作用,要保证在受到冲击时不会折断,因此要韧。虽然是同一件武器,但因为有不同的要求,所以理当使用不同的材料。 伦吉尔之前当然是用剑的,剑才是骑士的武器,刀——强盗才喜欢呢。 所以开始的时候,伯爵小姐说要铸刀,伦吉尔是拒绝的,但是之后她就“真香”了,这刀挥斩起来的时候,真是痛快啊! 冯特伯爵也在。对他而言,一剑斩断一副这样的盔甲并不难,但他很清楚伦吉尔不过是个普通人,即使受过训练,但未觉醒神恩,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力气大一些而已。这样的伦吉尔,能用两刀斩开一副低级神术盔甲,足以证明这把刀的高质量——假如这刀握在他手里,又会怎么样? “如果是这样的盔甲,只要力气足够,斩断三层也不成问题吧。”陆希回答,“但如果是更高级别的盔甲,那还需要试验,毕竟我还不知道更高级的盔甲防御力如何。” 她不知道,但伦吉尔知道啊:“如果是约翰大人穿的那种,我想仍旧能够斩得开!”约翰穿的可是附着中级神术的盔甲了——再高级的神术因为力量太强,已经很难附着成功,主要是盔甲本身无法承受这种力量。 但是如果是她手里的这种刀,伦吉尔觉得一定能够承载更高级别的神术! 陆希没吭声。她觉得钢刀钢剑最大的优势其实是拉高下限的,也就是把普通人和低级骑士的能力提高,毕竟他们才是基础。至于说附魔什么的,必须看清长云领的现状——他们没人能给武器附魔啊! 冯特伯爵把刀在手里掂了掂,用手指试了试刃口,目光又转向了木桩上的另一副盔甲,这副盔甲跟锁子甲完全不同,像是几块板子拼起来的,在阳光下明晃晃地闪着光,倒是比锁子甲还要亮眼。 “这是板甲——”伦吉尔向领主大人介绍自己的作品,“很结实,也很轻!” 是的,这身板甲包括头盔、护面、上半身护甲、下半身战裙,还有护腕,比起全副的锁子甲来,至少轻上三成! 想想看,轻上三成的盔甲,穿在觉醒了斗气的骑士身上,简直就等于没有重量了。至于说质量?这可是用她手里的刀一样的材料打造出来的! 冯特伯爵一言不发地拔出自己的剑,向面前的盔甲劈了上去。 他的剑叫做“血红荆棘”,剑身上布满了荆棘枝般的阴影,这些阴影可以顺着伤口侵入敌人体内,直接吸收其生命力。这是冯特家族的家传之宝,与他们的“阴影”血脉简直是天生一对,相得益彰。 不过这把剑砍在板甲上,当地一声竟然没砍透。 当然冯特伯爵只用了一半的力气,但以他大骑士的能力,一半的力气再加上这把神术长剑,竟然都没有砍透面前的盔甲,那么可以想像,穿着这件盔甲的骑士,对上高级骑士也能硬扛几下了。 能硬扛高级骑士攻击的盔甲不少,但眼前这件是没有附着任何神术的,而且是一个甚至没有觉醒神恩的女骑士侍从打造出来的,这个意义,细思极恐。 “我听说,是用了赤羽的火焰?”所以说,还是需要神恩? “只是暂时的。”陆希耸耸肩,“如果我能找到合适的燃料。”有煤就行啊!然而她并不会探矿…… 冯特伯爵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可以不用赤羽出手?”那就真的没有任何神术参与了。 陆希笑了:“我早说过的,炼金术可以不需要神恩。” 冯特伯爵凝视她片刻,把手中的刀扔回给了伦吉尔:“你说的那个‘煤’,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第103章 大炼钢铁(三)、这个弹簧真是太棒了 斯佩西是个行商。 其实在他祖父那一辈儿, 他们家的情况还不错,家里养着两辆马车,能够依附着大商人出外行走, 购进一地的特产, 再去另一地销售,赚取中间的差价。两辆马车的货物比起大商人的商队来无足轻重, 但却能保证他们一家有房子住, 吃得上饭,交得起税,甚至还能让孩子学一学识字。 可是到了他父亲这里,情况却急转直下。领主大人的一位朋友来他的领地做客,在进城门的时候看见了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从外地迁来的,而且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眼睛也是近似黑色的深褐色。 这种颜色表明她有迷失之地的血统, 如果不是她肌肤是牛奶样的白, 可能会被划入堕落血统之中。 这种样子本来在领地是不受欢迎的,但他的母亲生得很美, 家里也小有财产斯佩西的父亲对她一见钟情, 一定要跟她结婚, 斯佩西的祖父拗不过他,也就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十分幸福,很快就生下了斯佩西。 第84节 在斯佩西幼年的记忆中, 父亲继承了祖父的家业出门跑商,母亲就在家里照看他, 每次父亲归来的时候, 母亲带着他去门口迎接时的笑容, 就是他记忆中最美丽的花朵。 这一切都在斯佩西九岁那年戛然而止。他们家的房子被查封, 他的母亲被指认为女巫,证据是她长得过分美丽,有“女巫的魅力”。 母亲被抓进了领主的城堡,说是要“净化”她。父亲去教堂求助,却被牧师赶了出来。他前脚踏出教堂的大门,后脚就被流放到了生荒地。 所谓生荒地,是指两片领地之间无人管辖的荒野。这种地方往往盗匪横行野兽出没,普通人在那里很难生存下去,尤其被流放的人两手空空,许多人几天之内就会死在野外。 斯佩西家所在的领地叫做晚风岭,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山岭之地,那流放之处便是晚风岭与长云领之间的荒山——感谢长云领的防线阻挡了魔兽,生荒地大都是普通的野兽,但盗贼却有好几窝。 斯佩西和父亲加入了一伙盗贼,否则一个男人带着半大孩子,根本无法在生荒地生存下去,而被流放的人会在耳朵下面打上烙印,好提醒其他领地的人不要接纳他们。 然而这父子俩根本不是当盗贼的料,看见杀人抢劫能直接晕过去,幸好斯佩西的父亲揽下了替团伙销赃的任务,这才能带着儿子在团伙里栖身。 就这么过了十二年,斯佩西的父亲实在忍耐不住,借着销赃的机会想回晚风岭看看妻子,结果被领主卫队发现,被当做盗贼吊死了。 斯佩西彻底变成了孤身一人,他再也不想呆在这个盗贼团伙里混日子了,他想报仇,但是团伙是绝对不会为了他去攻击一个贵族的,所以他从团伙里逃跑了。 在被流放的时候他年纪还小,耳朵后面打的烙印并不深,过了这些年竟然渐渐变淡,看不太清楚了。再加上他用一种植物的汁涂在皮肤上,伪装成被野兽抓伤的伤疤,只要不仔细察看倒也能糊弄过去。 斯佩西于是重新做起了跑货的小商人。而且因为他离开晚风岭的时候年纪还小,现在的模样跟从前有了很大变化,倒是可以出入晚风岭而不被人认出来。 但是他跑了几趟之后却打听到一个消息——领主那个从王都来的朋友在他们被流放之后不久就回王都了,听说把他的母亲也带走了。 王都,那个地方对斯佩西来说太遥远了,一个小商人,如果没有大商队可以依附,根本不敢想走那么远的路。而且那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之地,即使他能去,又去哪儿找他的母亲呢? 但是斯佩西还是打算试一试,父亲死后,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只剩下了母亲,无论如何他也要去找一找。 结果他才离开晚风岭,就被从前的同伙发现了。 见鬼了!斯佩西一瘸一拐地在树林间绕行,心里暗暗诅咒。听说他之前所在的盗贼团伙不知被谁拉了去,说是一块儿去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长云领领主亲自带人剿灭了。他还以为这伙人都死干净了呢,怎么居然还有人活着,还认出了他? 在生荒地这些年,斯佩西好歹学到了一点隐匿和逃跑的本事,但是他受了伤,如果后面那两个人一直追着不放,他迟早是会被抓住的。 主啊——斯佩西习惯性地祈祷了一句,随即又停了下来。多可笑啊,当初他的父母没有按时去教堂祈祷吗?没有给教堂捐钱吗?可是当他的母亲被指认为女巫的时候,教堂的牧师又做了什么呢? 还有他们被流放的这些年,他的父亲被吊死的时候,神又在哪里呢? 斯佩西咬着牙往前跑,他的腿上被射了一箭,虽然他已经拔了剑,还用布条捆住止血,可是这条腿仍旧渐渐的吃不住劲了。 但是再坚持一下,他已经跑出了生荒地,进入长云领地面了,如果能遇到人——斯佩西眼前一亮,他已经跑出了树林,前面真的有辆马车! “救命啊,有强盗打劫!”斯佩西放声大喊,但是才喊完他就心凉了,因为一眼看去,马车周围的竟然全是女人!其中一个穿着还算利落的骑马装,另外两个却穿着长裙,还戴着面纱,看起来就是很有钱的样子。 天啊,怎么竟然会是几个女人在这里?她们的护卫呢?斯佩西慌乱地环顾四周,没发现有男人。 糟了,他不该跑到这里来的!背后追的那两个盗贼是什么德性他再清楚不过了,恐怕不但他没有找到救兵,还会连累这几个女人! “你们快跑,有强盗啊!”斯佩西绝望地喊。如果这几个女人赶紧爬上马车,还来得及——等等,她们应该会赶车吧?见鬼了,怎么会有单独出行的女人啊! 然而这个时候,斯佩西只觉得右腿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扑通一声扑倒在地,摔得头晕眼花。紧接着他后背被狠狠踩了一脚,一个高大的盗贼重重踏过他的身体,弯腰拎起刚才用来打倒他的短刀,看向前方嘿嘿笑了一声:“比尔,今天咱们走运啊!”有钱的女人,这是肥羊啊!抢完了财宝,把人享用一番,还能再卖出去呢! 另一个盗贼赶上来,直接一脚踩到了斯佩西腿上,一阵剧痛与骨头折断的喀嚓声同时传来,斯佩西发出一声惨叫,疼得几乎晕过去。 看来他今天是要死在这儿了,腿断了,即使这两个盗贼不杀他,他也只能在这里等死。可是他还想去王都找母亲,还连累了这几个女人……斯佩西伸手拉住了一个盗贼的脚踝,有气无力地喊:“你们快跑啊!” 然而那几个女人仿佛听不懂话似的站着不动,最前面穿着骑马装的那个还露出了跃跃欲试的模样,问另外两个:“试试?” 试试?试试什么?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试试? 偏偏另一个金发女人还点了点头:“试试呗。哎,你们先不要过来啊!” 斯佩西几乎要以头抢地——这女人是不是疯了,叫盗贼不要过去?你说了,他们就听吗?完了,他怎么会碰到这几个疯女人,今天她们死定了!而且说起来她们都是被他连累到的,他死后也上不了光明之山了呜呜…… 两个盗贼跟他是一样的想法,也相视大笑起来,觉得这几个女人是吓疯了。高大的盗贼抬脚往前走,嘴里还要怪声怪调:“你们不要过来啊……我们偏要过去啊……” 下一瞬间他就看见三个女人都举起手对准了他,她们的手臂上似乎绑着什么东西,像是小小的弓?笑死人了,那小弓能射出十步远吗?他身上穿的可是黑野猪皮甲! 然后三个女人一起不知扣动了什么,高大盗贼只觉得眼前一花,仿佛有人抡起棍子朝着他身上狠砸了一下,当他倒下去的时候,才感觉到胸口的疼痛——两根弩箭射穿他引以为傲的黑野猪皮甲,几乎是紧挨着钉进了他的胸口。 这是怎么回事?高大盗贼心里想。他偏过头去想问问自己的同伙,却发现同伙也已经躺在了地上,一根同样的弩箭钉进他的脖子,鲜血从破洞处像喷泉似的涌出来,他似乎都能听见汩汩的声音。 斯佩西被溅了一脸的血,整个人都懵了。这时候他看见树林边上出现了几个男人的身影——原来刚才那个金发女人不是让盗贼别过去,而是让这几个男人先别过来啊…… 伦吉尔转头看向金妮:“你怎么射了那一个?”说好的先干掉这个再去干掉那个的呢?结果现在金妮自己抢了个人头。 金妮嗤了一声:“不一下子把他们都干掉,那个家伙就会去抓人质了。”盗贼可不讲什么骑士精神,真以为会排着顺序一个一个上啊。 伦吉尔无话可说,对于盗贼,她了解的真不如金妮清楚。 但是这一下也就够了,伦吉尔高兴地看看自己绑在手臂上的弩箭:“果然这个什么——弹簧实在太棒了!”比弓弦还要给力,再加上精钢的箭头,黑野猪皮甲算什么,恐怕地行龙皮甲也能射透。 “如果真的是黑野猪,弩箭并不好对付。弩箭可以穿透它的皮,但除非射中眼睛或喉咙,否则很难一击致命。地行龙就更不用说了,比这长十倍的弩箭大概才能对它造成威胁。”何塞走过来——刚才他们几个男人在那边挖土,只留下伦吉尔和金妮陪着伯爵小姐,没想到居然会有不长眼的强盗撞上来,正好成了试新弩箭的靶子。 “小姐——”去另一边解个手的莉斯没想到会碰上强盗,险些连裙子都没整理好就急慌慌地跑过来,一边观察陆希的表情,“您怎么样?”一定是吓住了吧? 陆希摆摆手,把弩箭递给一边的金妮:“人抬到马车上去,要给他治伤。” 她确实做不到像伦吉尔和金妮这样,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守法公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适应这样的场面,幸好她将来会回去。 其实斯佩西的运气真的不错。 陆希一行人是来找煤矿的。 在给冯特伯爵展示了新的炼钢方法之后,整个玫瑰城堡的上层都“真香”了,然后找煤这件事就提上了日程。 无奈陆希真的并不懂探矿,而光明大陆的人对煤的概念又仅限于泥煤和褐煤,所以陆希只能形容了一番“黑色、光亮、坚硬、有光泽”什么的,然后就让大家按这个去找了。 结果这几天,长云领边境的村子就传来了消息,说他们发现了这样的石头,结果陆希高兴地跑过来,发现那些人找到的是黑曜石…… 虽然这也算是一种宝石,质地特别好的那些被制做成丧仪首饰,在寡妇当中应用还挺广泛,但对陆希来说没多大价值——她还打算用烟水晶抢夺寡妇们的市场呢,价值可比黑曜石贵重。 结果煤矿没找到,倒救了个人。更妙的是苦行主教正好要来这里分发圣水,跟他们是同行的。 如此一来,幸运的斯佩西虽然断了腿,却遇到了好医生。并且更幸运的是,他的腿骨没有完全折断,虽然骨裂非常严重,但并不需要开刀什么的,陆希给他稍微正了正,之后苦行主教一个圣光刷过,他就活蹦乱跳了。 但是,在给他治疗的时候,伦吉尔发现了他耳朵后面的烙印——尽管有植物汁染色,但女骑士侍从还是一眼就看破了他的伪装:“你是流放犯!” “我,我——”斯佩西死里逃生的兴奋顿时变成了恐惧,“我没有犯罪!”不,也许不能这么说,加入强盗团伙之后,他跟着父亲贩卖赃物,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罪。可是他被流放,却绝不是他的错啊! 伦吉尔皱起眉,手里已经握住了匕首——被流放,还能好好活着的人,不是本身凶悍,就是加入了强盗团伙,在她看来,都不是好人! 陆希摆摆手止住伦吉尔:“说说吧,你没有犯罪,为什么会被流放呢?”看这人之前抱着强盗的腿让她们先跑的样子,的确不像什么坏人。 斯佩西到现在才敢抬起头来看看这位伯爵小姐——之前他一听说这位是长云领伯爵的女儿,赶紧就把头低下去了。即使这位小姐据说是私生女出身,也不是他这种平民能够抬头直视的。 但是他一抬头就惊了,伯爵小姐摘掉了面纱,露出来的那张脸——好像他的母亲啊! 当然不是说长得像,而是这位伯爵小姐显然也是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她的轮廓在某些方面真的跟他的母亲很像,甚至她的眼睛颜色更黑一些,像黑色的琉璃,又像午夜无星的天空。 可是这位是伯爵小姐,所以尽管她是双黑,也能够平安尊贵地生活。而他的母亲,却不知道在哪里,甚至不知道是死是活…… 一股热流涌上了斯佩西的胸口,梗住了他的喉咙,冲出了他的眼眶,他忽然就在伯爵小姐面前哭了起来,像个傻子一样边哭边讲述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以及他的计划……等到他哭够了,才发现自己手里攥着一块手帕,镶着细致的花边,原本白得像雪一样,但现在已经被他的眼泪鼻涕给弄得一塌糊涂,显然是只能扔掉了。 斯佩西的脑袋轰地一声,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做了什么——这块手帕能值他一条命!现在把他杀了论斤卖肉,都赔不出这一条手帕的钱。 他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却看见伯爵小姐正在沉思:“王都吗?所以你想去王都找她?这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斯佩西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明年我们要去王都,把你捎带过去就是了。” 斯佩西一阵狂喜,语无伦次:“真,真的吗?感谢您仁慈的小姐,愿主保佑您!” “哦——”伯爵小姐笑了一下,“我倒用不着主来保佑。不过,你有想过怎么找她吗?” “我不知道——”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来,“但我听说,领主的那个朋友是公爵的儿子,即使在王都,公爵也不多……”他一个一个地打听过去,总能找到的。至于找到之后会怎么样,是不是会得到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的噩耗,他不敢想。 伯爵小姐点了点头:“既然你有主意了,那就很好。你的货物呢?把它捡回来,跟我们回青石城吧。” 斯佩西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之前逃命的时候他扔掉了一个包袱,不过里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真正的家当他都揣在身上呢。 这家当里包括两枚银币和一枚红铜币,一枚他低价收来的细银戒指,一个瓷盘子——然而摔倒的时候已经磕成了两半,以及他拿来做记号和算账的一块黑石头。 “这是什么?”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过来,拿起了那块黑石头。 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捏着那块黑乎乎的石头,更显得那石头脏了。而且也确实是脏,那种石头比较软,稍微一蹭就就会把手指染黑,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树叶包着它。 现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这该死的石头! 斯佩西一边想,一边脑袋昏昏地回答:“这是我在生荒地捡的石头,以前强盗团里用它来做记号……”比如说准备在哪儿集合抢劫什么的,就留个约定的记号。 “生荒地?”斯佩西惊讶地听到伯爵小姐的声音似乎很高兴,“能带我们去看看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但是,等等,伯爵小姐要这种脏兮兮的石头吗?这有什么用? 第104章 大炼钢铁(四)、他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 “这是石墨。”陆希把这块黑乎乎的石头放在桌子上, 又补了一句,“是碳的单晶体。” 在场的人都没听懂“单晶体”这个陌生词汇,但是“碳”是都明白了的, 伦吉尔脱口而出:“能烧?”之前说的那个煤好像也是碳嘛。 “不能。”陆希残忍地摧毁女骑士侍从的希望。笑死, 石墨的熔点有三千多度,火系圣骑士都烧不动吧。 “那有什么用啊?”伦吉尔大失所望, 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块石墨, 随即手指就染上了一块黑色。 金妮扬起眉毛:“可以用来做颜料或墨水吧?” 虽然没有完全说对,但不得不说公爵家的小姐眼界和思维都跟普通人无法相比——铅笔和颜料,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都差不多嘛。 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铅笔,而是——石墨跟煤可能是伴生的。这两者都可由有机物变质而来,甚至煤层可以在热变质作用下部分地形成石墨,因此煤矿经常伴生石墨。反过来说也就是——有石墨的地方, 就可能有煤。 伦吉尔立刻就站了起来:“那还等什么, 现在天还没黑呢, 我们赶紧去看看啊!” “生荒地可不好进。”何塞看看急不可待的女骑士侍从,摇了摇头, “那地方就是个盗贼窝, 虽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 但蛇虫都不少,有些地方是沼泽,甚至还有毒气。” 他一边说, 一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指尖一点几乎看不清的火光在木头的桌面上烧出细细的线条, 几下就画出了一幅简单的地图。 伦吉尔有点惊讶:“你怎么这么清楚?” “我去过几次。”何塞淡淡地说, “那边的盗贼团有些背后是有人的, 晚风岭那个领主, 估计在生荒地里就有眼线。斯佩西所在的强盗团大概就是因为太大又不服管,所以才被人骗去了海风郡,被收拾得一干二净。” 这些,伦吉尔还真的不知道。生荒地虽然乱,但劫掠的都是来往的小商人,长云领的商人几乎都跑光了,只有毕维斯这一支“御用”商队,等闲没人敢动,所以冯特伯爵也从未在意过此地,甚至不知道之前海风郡闹的强盗里,竟然还有从生荒地过去的。 既然这样,他们几个还真不能贸然进去。盗贼也就罢了,蛇虫和毒气可得做点准备,毕竟如果真的找到了煤矿,将来去挖矿的大部分还是普通人。 不能马上去找煤矿,伦吉尔蔫蔫地跑出去研究做好的小弩了,只留下何塞用手掌抹去桌子上浅浅的焦痕地图,轻声说:你要帮斯佩西找他的母亲?” 陆希咳嗽了一声:“我只是说可以把他带去王都。” 何塞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只是带去王都?”然后让斯佩西一个流放犯,在人生地不熟的王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这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 “好吧……”陆希承认,“我确实想帮他找找人。”并不是因为斯佩西的母亲也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哪怕她是金发碧眼或者红发棕眼也一样,只因为自己生得美貌,就该摊上这样的祸事吗? 第85节 想来,要打听一下晚风岭领主跟哪位王都贵族交好,还是不难的吧?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可能是海格勋爵。”何塞忽然说,“他是先王次子的后嗣。” “嗯?”陆希有点诧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没多少笑意:“因为我前几年也曾经注意过他。现在的国王是先王的长子,但并没有什么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错。所以当年,曾经有人希望现在的国王——也就是当时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让王次子登基。” 他耸了耸肩膀:“只可惜王次子的身体更差。据说他娶妻之后想要尽快生下继承人,来增加自己的份量——当时他的兄长结婚几年了,仍旧没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担心他绝嗣为借口,想要更换继承人。” 既然是打着无嗣的名头生事,王次子当然需要有个继承人,才好压倒自己的兄长。结果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药剂,儿子是生下来了,没几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没看到他兄长登基,也是让支持他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子的身体这么差?”陆希诧异,“王室不是有专用的红衣主教吗?” 何塞哂笑:“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外力无法改变。而且王室为了后代能觉醒神恩,大都追求纯净血统,经常有国王与自己的堂姊妹甚至亲姊妹结婚的。血脉之中的天赋得到了集中,但软弱也同样被集中了。” 近亲结婚哪!陆希瞠目结舌。不,如果是亲姊妹,这都是乱那个啥了吧?这么近的血缘,代代相传下来还能好?基因病不给你来点都对不起这婚姻制度。 何塞对王室的婚姻没兴趣多谈,继续说道:“即使现在,国王看海格勋爵也不顺眼,否则也不至于只给他一个勋爵的称号,连正式的爵位都没有一个。不过海格勋爵似乎也并不认命,大贵族们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贵族来往。晚风岭那位就算一个。” 陆希沉思:“不认命?他难道还想造反吗?”跟小贵族来往,是想要争取他们的支持?但是小贵族能给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过她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注意他是为什么?” 何塞又弯了弯嘴角:“我曾经想——也许可以为他效力。”当然不是纯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后,能够从他那里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么英明之主吗?”陆希不解。说实在的听听斯佩西的遭遇,这海格就不是个好东西吧!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现在的国王,海格勋爵对教会的观感并没那么好。” 当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吗?还是那个给他治疗的大主教别有用心?教会的手正在往各国的王室里伸,可是眼下这位国王对教会都快言听计从了,难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违背教会原本的意愿的。 但是如果换了海格勋爵,他应该更忌惮教会,也就更容易说动。 不过,那都是从前了。从前他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一个稍微强一点儿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在陆希听八卦的时候,晚风岭的城堡之内,领主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块蜜黄色宝石。 “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 “不错。”拜耳子爵挑剔地把玩了半天,终于点了头,“这都是在那个山谷里挖出来的?” “是的是的。”端盘子的人点头哈腰,心里顿时欢喜起来。他们真是运气好,当初不过是发现了一堆黑色的石头,里头有几块光泽特别好的,被他们当做黑曜石收了起来,想着这宝石献给领主,也许他们也就不用再在生荒地做盗贼了。 结果这宝石送到拜耳子爵这里,匠人验过之后却说并不是黑曜石,但做成丧仪首饰也很不错,可以与黑珊瑚相比。 但是丧仪首饰的市场终究太小,拜耳子爵虽然收下了这些宝石,却并没有赦免他们,只是给了他们一些食物和赏金。 但是没想到,他们再挖掘下去,竟然发现在黑色石头里还夹杂着这种美丽的宝石。这下,子爵大人一定会满意了吧?这种宝石可是全新的,一定很值钱! 果然拜耳子爵把宝石放回盘子里,看了看这个人:“我赦免你的罪过,以后你就管着这个矿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布莱克,我叫布莱克。感谢子爵大人,我一定用心为您效劳——”布莱克高兴得只差跪下去磕头。 生荒地的日子不好过。之前他依附于生荒地最大的强盗团,日子还不错。虽然生荒地条件恶劣,但抢劫商队什么的总有进项,还能喝酒吃肉,比他被流放之前还好些。 谁知道强盗团的老大被什么人忽悠了,居然跑去海风郡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人家一窝端,只剩下他们几个侥幸逃出来的溜回了生荒地。 但是就在他们跑出去作死的时候,老窝已经被其它强盗占了,于是这几个人就真成了丧家之犬,日子也难过起来。 布莱克当了七八年的强盗,早就过惯了喝酒吃肉的日子,要他像生荒地有些流放者一样开荒种地,那他是再也做不来的。于是他想到了搭上拜耳子爵。 这片有着黑宝石的山谷是他们从前的团长发现的,不过如果开掘难免会惊动其它强盗,都想着来分一杯羹,所以暂时没有动。谁知道,现在被他们这几个侥幸逃回来的捡了漏呢? 有了子爵大人的任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招募人手去开矿了。到时候他手下也能管着百十号人,比原来的团长还要威风…… 布莱克还没畅想完美好的新生活,就听拜耳子爵吩咐道:“不要让人知道。” “啊?”布莱克茫然地抬起头。不要让人知道,为,为什么啊?不让人知道,他怎么招募人手,难道就靠他们几个强盗自己挖吗?不要啊,挖矿很累的! 拜耳子爵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蠢相的人,皱了皱眉头,决定还是把自己的管家叫来。这些愚蠢的强盗,不过是运气好挖到了宝石,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惊动太多的人,他真想把这些强盗都吊死。 但是现在不行,还要靠他们去招募生荒地的人手。 当然,所谓招募,指的是强制性的那种。生荒地既然在他的领地旁边,那么在生荒地居住的人自然也归他管辖,招来挖矿有什么不行吗?这样他不必动用自己的奴隶,也就不会引来注意了。 “要小心一些——”拜耳子爵向自己的管家交待。他知道管家理解他的意思,毕竟他跟海格勋爵的关系现在已是人尽皆知,倘若他这里有动静,有些特别敏锐的人很可能联想到海格。 打发走管家,拜耳子爵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刚才在那个强盗面前,他装出一副不怎么满意的样子,但其实心里早就兴奋得要跳起来了! 这种新宝石好吗?当然好呀!说什么不够坚硬不够透明?可是它的颜色够好看呀!蜜黄色、金黄色、橙红色、深红色,甚至红棕色,这都是贵族们喜欢的颜色。而且这种宝石的光泽十分特殊,打磨好了之后一定能熤熤生辉,绝对可以卖出好价钱! 钱,他们现在就缺钱! 海格的父亲曾经是公爵,但那只是因为他是先王的儿子才得封,并非世袭。在老公爵去世之后,封地被收回,吝啬的新王只给了海格一个勋爵的称号,并把他召回了王都生活。 大家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王室子嗣稀少已经好几代了,比如先王总共才有两个儿子,而新王至今只有一儿一女,而且身体都不太好。 假如这两位王子和公主不能继承王位的话,论起继承顺序来,就轮到海格了。 王位的诱惑摆在眼前,即使以新王那只知道吃喝玩乐和祈祷的脑袋,也不能对海格的威胁视而不见。所以海格在王都的日子并不怎么自由,至少他本人绝对没有机会做什么招兵买马之类的事。 不过,有拜耳子爵呢。 晚风岭是片小领地,而且在外人看来位置并不好——到处是山,附近就是向来桀骜的长云领,中间还有一块三不管地带的生荒地,附近几个领地流放出来的犯人都会往那里集中,导致那个地方盗贼丛生。 但是对拜耳子爵来说却也有好处。生荒地有盗贼,意味着他随时可以把一些事推到盗贼头上去。旁边是长云领,意味着教会都不会关注这一片地方,王室也是同样。而无人关注,意味着他能自由地做很多事。 可惜有得便有失,晚风岭这地方实在是穷,除了能有些野兽毛皮的收益之外,拜耳子爵简直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就这样子别说支持海格了,连他自己的享受都成问题。 那只好靠生荒地了。 所以生荒地里有两个小型的强盗团都是拜耳子爵的人,他们专门打劫小商人,这种打劫是不会惊动太多的,小商人嘛,死就死了。 另外就是,生荒地里还有些药草可以出卖。比如说,有一种开着蓝色花朵的植物,迷失之地的人管它叫乌头,这种植物制作的壮阳药,在贵族当中就挺畅销的。 什么你说这是女巫用的草药?别胡说!贵族们都会偷偷购买的东西,怎么可能跟女巫有关系! 嗯,还有一种麻类,其叶子晒干之后燃烧起来的烟雾可以令人心神愉快,甚至还能提高人的艺术鉴赏力和灵感呢,许多喜爱绘画和音乐的贵族,甚至以此为生的画匠、吟游诗人、戏剧家也都会购买呢。 当然,如果有女巫使用这些草药,那必须马上把她们送上火刑架,必定是想害人无疑了!但是贵族们自己贩卖的,又怎么算是魔药呢?只不过是为了大家都快活些罢了。 但是卖这些东西毕竟是要偷偷摸摸的不痛快,而且还要防备被教会发现,哪比得上挖掘出一个宝石矿呢。有宝石矿在手,那金币还不是像流水一样滚进他的口袋?他们可以去买更好的盔甲和长剑,雇佣更多的佣兵,甚至可以招募更多的骑士! 当然,首先要把宝石推销出去,还有什么机会比社交季更好呢? 拜耳子爵在房间里激动地转了几圈,又把管家叫了回来。他得用这些宝石好好做一套首饰,等到社交季让他的妻子和女儿戴上,好好出出风头。如此一来,还怕宝石卖不出去吗? 这个时候,两拨人并不知道,他们将会在一处山谷的两头,同时开始勘探和挖掘。 第105章 大炼钢铁(五)、这一切都很可怕 汉克坐在墙角, 像个刚长出来的蘑菇。 是的,他又坐在那个他常坐的墙角了,以至于现在这个墙角默认是属于他的, 别人都不会来坐。 当然, 别人也没这么闲,无论奴隶还是仆人, 现在都是干劲满满的——以前怎么干都是那样, 但现在多干就能多得呢,做得特别好还有格外的奖励,谁不起劲呢。 再说,其实不太有人愿意跟汉克说话。虽然伯爵小姐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汉克的身份,但也没有人特意替他保密,所以他的事儿多多少少也被人知道了一些。再加上伯爵小姐明显对卡玛和艾米很好, 那自然大家相应的就亲近卡玛母女, 疏远了汉克。 所以目前汉克在玫瑰城堡里就只有海因里希一个朋友, 而且这友谊还是他单方面以为的,也是怪可怜了。 “你不会是要哭吧?”海因里希背完一遍元素周期表, 斜眼瞥了一下汉克。 “什么?”汉克哼哼着抬起头, “我才没有!”一个男人, 怎么可能哭!虽然他确实很想哭就是了。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那你要死不活的做什么?”每天看守这么一个人,真是没有丝毫乐趣啊。这家伙完全没有要逃跑或者向外传递消息的意思,就是对伯爵小姐展示出来的东西保持着一种两眼圆瞪仿佛见到魔鬼的表情, 反而搞得他这个真魔鬼十分无聊,预想的各种猫捉老鼠斗智斗勇的情节完全无法上演, 还不如跟着出去找矿呢。 汉克睁圆了眼睛, 看着这个冷酷的朋友:“那个, 你, 你不觉得很可怕吗?” “可怕?”海因里希简直想敲开汉克的头壳看看他在想什么,“哪里可怕?这两天不是没让你见血吗?” “但是这些也很可怕啊!”汉克几乎地颤抖地说,“炼钢,做弹簧,制酸……”所有的这一切都很可怕。 海因里希莫名其妙:“炼金术不是一直在做这些吗?” 汉克急促地摇着头:“不,不一样!” 炼金术确实也是在探索着世界的奥秘,但那只是像驾着船出海一般,盲目地撒下渔网,冀望着大海仁慈地给予一颗珍珠。然而即使船再大帆再多,即使捞到了再多的珍珠,对于海洋人类仍旧没有多少了解,也无法掌握,只能捧着珍珠感慨并敬畏——那是对神的敬畏。 然而现在,尽管伯爵小姐讲的那些东西很多人都无法完全理解,可是汉克从中听出了另一种含义——那是规律。 在海上撒网的时候,即使你在昨天捞起珍珠的地方下网,也未必能够再捞起第二颗。可是听伯爵小姐所讲的那些知识,就仿佛在告诉你:按照她说的下网,无论在哪里,都一定能捞到珍珠。 炼钢只是炼钢吗?那是掌握了铁和碳的比例就能成功。 弹簧只是弹簧吗?那是展示了“力”的规律。 制酸只是制酸吗?那是讲明了元素究竟是如何交换,从而变成新的物质。 这一切,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都是有规律的! 如果能够掌握伯爵小姐教授的全部知识,人对神还有敬畏吗?汉克不能不感到害怕…… “哦?”海因里希觉得有趣起来,“你是这么想的?” 看起来这家伙呆呆笨笨的,没想到在某些方面他竟然还十分敏锐,至少比那个一心只想着什么大炼钢铁的女骑士侍从聪明!要是这样说的话,伯爵小姐培养他还是可行的。 海因里希这么想着,也有了谈话的兴趣:“这样看来你学得不错嘛。” 汉克露出了一副苦脸。 其实他并没有怎么听懂。比如说他不知道原子长什么样,也看不见“力”的轨迹,但是他记性很好。在他还不认字的时候,就能凭着记忆把牧师布道的内容全记下来,现在只不过是换了一种东西来记罢了。 对他来说,可怕的正在于此——即使他完全不理解这些东西,但是事情仍旧按着他计算出来的规律发展,比如说你放进几份绿矾,干馏之后就能得到几份硫酸,准确得可怕! 神的秘密,如此轻易就被人窥探和利用,甚至是他这样完全不理解的人,和某些对神根本不敬的人——比如伯爵小姐,再比如他的这个朋友。 虽然在某些地方这位前牧师看起来呆呆笨笨,但是在另一些方面,汉克其实有些超乎常人的敏锐。 同样是听过伯爵小姐的“神弃者无罪”理论,很多人,甚至包括柯恩大主教在内,都觉得伯爵小姐反对的是教会。当然,像红龙这种认为“反对教会即是反对主”的思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狂信徒没什么道理可讲。 但是汉克却隐隐地觉得,这位伯爵小姐其实对神毫无敬畏,这点她比冯特伯爵还要过份,因为冯特伯爵只是反对教会,而不是反对神。或者说,冯特伯爵反对的是“教会所标榜的神”,而伯爵小姐则是——她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神,因为在授课过程中,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做xx事不需要神恩”。 第86节 种地不需要,炼金术不需要,治疗恐怕过不了多久也不需要了,那还有什么需要神恩呢?汉克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脑子有点想不出来。 所以他害怕,他觉得自己就像是漂在海上的小船,而伯爵小姐正在掀起风浪,把他带往不可知之处。 甚至这几天他已经在想——劳拉所觉醒的神恩,究竟是不是真的神恩呢? 海因里希稀奇地看着他,第一次蹲下来,让自己能跟汉克平视:“看不出来,你还真有思想啊。”还真是他小看这个人类了,“所以呢?你打算怎么办?” 汉克答不出来。他看出来了,然而无从反抗。 “想过去报告给教会吗?”海因里希笑得很温和,但隐藏着一种恶意。如果汉克有意去报告那就好玩了,他就终于可以出手…… 然而汉克确实在某些方面迟钝得可以,根本没有发觉他的恶意,只是缩了缩脖子,半天才小声说:“如果报告了教会,会怎样?没有什么用的吧?教会也没有禁止讲这些……”而不敬畏神这一点,伯爵小姐也没有明白地说过反对品牌已经,他并没有证据啊。 教会确实没有禁止过,因为教会根本也没想到会有人如此系统地讲述这些知识吧? 海因里希来过光明大陆几次,他的前辈也来过,但是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能精准地总结这些规律。当初他有一个前辈还成功地混进过某处教堂,但牧师所讲述的也无非就是那些字母,好叫信徒们能自己读懂教义什么的。 而宫庭里的教育要更完整一些,不过大多是礼仪、绘画、修辞和历史。当然,如果有感兴趣的人,还可以学习一下炼金术,但那多半也是与神恩有关,比如怎样用神术净化魔盐,这就上升到另一个层次去了。 所以教会没有禁止,是因为教会不认为在教堂之外,能有人传播这些东西,但假如他们知道了……海因里希敢保证教会的高层里一定有人比汉克更敏锐。 汉克看着他的笑脸,一脸天人交战的表情,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还是小声嗫嚅着说:“伯爵小姐给我的村子里也分了盐……” 那批岩盐拉回来之后,分离出的食盐就分发了下去。虽然从前冯特伯爵也会发救济粮,并且把换回来的盐便宜卖给领民们。但盐本来就贵,整个村子里能买得起盐的也没有几个,那还是发苦的粗盐呢。 而现在,发下去的都是雪白的精盐。虽然伯爵小姐说了,这是“预支款”,明年是要上交粮食的。但要求上交的粮食折算起来,也就只够之前买粗盐的,而且现在各村都在堆肥,如果明年大家的收成都能增加,多交些粮食也算不得什么。 尽管汉克觉得教会很好,但以前教会在的时候,也没有给平民发过盐…… 并且伯爵小姐建起几个工坊之后,青石城的许多平民都有了活儿干,还能用便宜的价钱买到二手的旧衣服——虽然那些旧衣服是从离开的商人家里搜出来的,这好像不太好…… 那么,假如伯爵小姐再建几个工坊,村子里的人也能有更多的机会挣几个铜币吧?比如说那个煤如果找到了,总要有人挖吧?大炼钢铁,总要有人干活吧?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天天跟卡玛和艾米都能见面,那孩子完全没有什么异样的地方,她背后寄生的魔鬼也毫无动静,并没有害人。 这太糟糕了,搞得汉克从前的坚持仿佛都没有了意义,而他的神恩又已经被主收回,那他生命的意义在哪里呢? “生命的意义啊……”海因里希难得有耐心地听完这一篇颠三倒四的倾述,其实颇有点失望,因为汉克显然不打算搞什么夭蛾子,所以他也就没有施展拳脚的余地了。 啧,失望。 不过幸好还有别的乐趣:“先来把元素周期表背熟怎么样?” “什,什么?”汉克大惊失色。那么长的一串东西,很多他根本就没见过,都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怎么背! “我记得伯爵小姐说过,等回来她要考试的。” 汉克的脸立刻就扭成了一团:“我,我背不过……”但是,“伦吉尔小姐也背不过吧?”有个垫底的就行呗。 “啧啧——”海因里希站起身,“你这样的神职人员……”真是不上进。 呜——汉克抱住了头:“我不是神职人员,现在也没有神恩了……”反正他就是背不过。 “你没救了。”海因里希无情地说,“你的生命真的没有意义了。” 汉克缩成一团,拒绝答话,半天才说:“那你难道都学会了?那你说说,原子是什么样的?” 伯爵小姐说把一样东西——比如铁,一分两半,再分两半……这么一直分割下去,总有一个时候它足够小,小到成为一个无法再分割的微粒,而它仍旧保存着铁的性质,那个微粒就是铁原子。 而其它的物质照此办理,最后都能得到一个既保存着本身的性质,还无法分割的微粒,即是原子。 汉克感觉自己仿佛鸭子听雷…… 他只能理解盐碾成碎末或者面粉磨到最细,但伯爵小姐说前者是化合物,后者是细胞,都不是原子。 这谁能听得懂啊!摔!既然都无法分割了,为什么还不是原子?而且化合物是啥,细胞又是啥?咋还越问不知道的事情就越多了呢? 这样学下去,他真的能学懂吗?会不会越学就越不会呢? 海因里希站着沉思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一点理解……”原子其实就是一个单位,一个物质变化的最小单位,物质就是用这种最小单位来进行各种活动。伯爵小姐写出的那些化学方程式已经很明白了,虽然他现在还看不到原子长什么样,但却已经能够知道它会进行什么样的活动和变化。 这也许就是伯爵小姐说的“换一种观察方法”? 只可惜这太抽象了,不够直观,也不能给他真正的领悟。因此他的魔力尽管有所上涨,但还远远不够……毕竟他的血脉天赋,重点似乎不在于这方面。 虽然说,他也确实对某些魔法理解更深刻了——比如说酸雨箭。 人类认为无尽深渊里的魔鬼们,天生就精通火与酸的魔法。因为它们就自火山口里孕育,是从岩浆和硫磺里爬出来的。 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身为一个魔鬼,海因里希当然知道他不是出生自火山口,他跟人类一样,都是从妈妈肚子里爬出来的。而且即使是无尽深渊的魔族,也有不精通这类魔法的。 当然,大部分魔鬼在学习这个魔法的时候都很顺利。 现在海因里希觉得自己比较明白了,无尽深渊里确实多火山与硫磺,而酸雨箭这个魔法,其实就是以硫磺为原料,制造出了硫酸而已。所以低级的小魔鬼们在最初学习这个魔法的时候都以硫磺为施法材料,而在魔力增长之后才自主施法,不再需要手持硫磺了。 但是原理并没有变,而这个魔法的效果则取决于转化硫磺的效率。转化效率高的,造出的酸液浓度大,杀伤力自然就强;转化效率低的,弱酸的雨箭自然就逊色不少。 以前,能否更好地掌握这个魔法,取决于个人的血脉和悟性,但是现在——海因里希轻轻捻了捻手指,在汉克未曾看到的地方,他的手指间出现了一团无色的液体,但仔细观察会发现那不是水,而是有点像油。 这是一团无水硫酸。海因里希用一个悬浮魔法把它悬在自己的手指上,因为倘若这东西碰到他的手指,立刻就会给他的皮肉来个脱水碳化。 假如酸雨箭射出去的是这种质量的酸液…… 海因里希轻轻一弹手指,这一点儿硫酸落在旁边的一棵树上,粗糙的树皮像被火烧过一样变黑,其面积远比硫酸溅湿的面积更大! 如果不看总量的话,在这个魔法的质量上,他已经可以胜过更高级的大魔鬼了。 知识才是力量。 其实这个道理,魔鬼们早就知道。 虽然血脉很重要,但是如果不能够掌握血脉,那就无法发挥所有的潜力。而掌握血脉,则需要很多有关血脉的知识。 所以魔鬼们对知识更为渴求,但知识又从何而来呢?从眼睛所看到的,从耳朵所听到的,从鼻子所嗅闻到的,从身体所感觉到的,从这一切可观察的事物中来。 那么无法观察到的知识呢? 但是现在,无法观察的事物,用另一种方式进入了他的认知。他观察不到原子,却可以掌握它的变化过程。 那么,如果他再学下去呢?是不是有一天,他就能学到与他的血脉相关的知识? 汉克完全不知道,就在刚才,他这个“朋友”就搞出了一团危险的东西。他还在发愁:“你们怎么都能理解似的……”真的就他一个人学不会吗? 海因里希扔掉那团硫酸,心情忽然变得很好,于是顺口安慰了他一下:“不是还有伦吉尔垫底吗?” 但是还没等汉克高兴,海因里希就又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但是等找到煤之后,可就不一定了。”看伦吉尔对炼钢的热情,至少在炼钢这一块儿,她一定能学得不错。 汉克还没高兴就又蔫了下去,忽然之间竟然不太希望伯爵小姐找到煤矿了。 然而他总是不能心想事成,因为前面已经传来了一些声音——伯爵小姐回来了,并且找到了很可能有煤矿的地方,只等着组织一支队伍去勘探了。 第106章 大炼钢铁(六)、知道什么是工业化吗 探矿队伍在五天后出发, 应海因里希的强烈要求,他和汉克也在队伍当中。 天气已经很冷了,尽管长云领这些年日渐干旱, 但到了这个时候也开始下雪, 使得出行更为困难。 不过天气寒冷也有好处,就是生荒地林间的蛇虫也要冬眠, 而且毒气也会减少很多, 比夏天的麻烦少多了。 另外,连强盗在这个时候都不大出来活动的。 但问题在于,斯佩西找到石墨的地方,其实是在一个强盗窝附近。斯佩西一个人经过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假如有一群人来开矿,那这些强盗除非是瞎了聋了, 否则肯定会发觉的。 “那就先把强盗窝端了呗。”海因里希轻描淡写地说。 前几天, 他向众人展示了他能够凭空“变出硫酸”的能力。 在伯爵小姐已经向大家讲述过如何干馏绿矾出硫酸的过程和原理之后, 海因里希被视为继劳拉之后的第二个觉醒者,并被认为属于水系。 对的, 同为水系法师的青羽也会制造有腐蚀性的液体, 所以大家认为海因里希也属水系。而且因为他自称是夜里独自在房间复习制酸公式时觉醒的, 并且立刻现场表演了把一杯水变成稀硫酸,所以大家因为太过吃惊,都忘记了应该先让他展示一下觉醒时的圣光…… 怎么能不吃惊呢?跟着伯爵小姐学习的总共才多少人?哪怕把最开始时的二十个奴隶都算上, 总计也不超过三十人。 而在这三十人当中,已经出现了两个觉醒者。惊人的十五比一的比率, 连贵族都做不到! 当然, 如果是送去教会的神术院里学习的那些人, 这个比率要更高一些, 但你也要看看生源质量,能让家族送去神术院的,无一例外都是要重点培养的、原本就被认为是有天赋的人,而不是像陆希这样随手乱抓,从奴隶和仆人当中选材。 陆希倒是记得这件事,并且她其实是不赞成海因里希这么做的——这搞得她的学习班太扎眼了,有劳拉一个已经足够令人震惊,这么快又出现一个,将会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她这里来,这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海因里希本来就是个魔鬼,把原本就有的能力归功于她,这不是造假么?而且最重要的是,造这个假也没有任何好处啊! 海因里希险些给她气死。尤其是陆希露出“知道你是想替我宣传,但这事属实没必要,反而添乱”的表情时。 谁说他是要替她制造声势了?他只是因为总这么束手束脚的太不方便好吗?有一个觉醒者的身份在,他也可以适当地展示出一些力量了。 再说,这也并不是造假,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因为她的教授而受益了。 至于说神恩么,反正他已经说了是独自一人时觉醒的,如果再有人要求他展示,他可以说自己根本没搞明白神恩的乳白微光是如何出现的,他目前只会制造酸液而已。 什么,你说觉醒神恩的人不可能不会使用它?对不起,他又不是神学院毕业的学生,只是一个听了制酸课程忽然觉悟了的平民而已,既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觉醒的,也不明白怎么能让它再次呈现。 再者说了,在长云领,现在也不会有人专门盯着他,非逼他再现圣光不可。这里毕竟不是裁判所,只要他不跑到苦行主教和他的学生面前去,谁会找他麻烦呢? 必须说,海因里希估计得没错,而且在知道他也觉醒了之后,冯特伯爵先封锁了消息——显然,这位伯爵大人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伯爵大人同样没想起来要检查什么,只是询问伯爵小姐是否能给骑士们也上上课…… 总之,海因里希顺利地在众人面前把自己的能力过了个明路,至少现在他可以不受拘束地使用“酸液箭”这个魔法了,可喜可贺。 有了觉醒做挡箭牌,海因里希干脆直接提出了剿灭方案,倒也并没有引起什么怀疑,反而得到了一片赞同之声。 主要是探矿队现在可算是一支精英小队了,有一位高级骑士压阵,还带了四位骑士侍从——注意,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觉醒神恩的骑士侍从,虽然还没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完整斗气,但也不是普通人能敌对的。 尤其是,队伍里配备的武器可不是一般的优良! 作为骑士侍从,即使是长云领这样的好主人,也只能给他们配备普通皮甲。但是现在,他们穿的可是在紧要位置全部镶了精钢部件的盔甲!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嗯,全钢的板甲倒也有几套,不过都送去边陲镇了,毕竟那边要对付的是更加凶猛的高级魔兽,好东西当然要尽着那边。 但是全钢板甲虽然轮不到,他们手里的刀剑可都换了精钢制品!比起这个,之前他们用的剑都可以直接回炉重造了——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那些生铁制品最后都被当成了废料扔进了炼钢炉,也许他们现在手里拿的长剑,其中就有一部分是原本的铁剑呢,嘿嘿。 啊,另外还有弩,这个可不能不提! □□这东西,光明大陆早就有了,而且工艺还不错。但是跟神术长剑一样,好的就贵,因为它们用的是魔兽筋腱或者魔植藤蔓作弦,威力强大,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控制的。 但是现在城堡打铁房出品的新弩就不一样了,它用的是那个什么弹簧,只要一按机括,嗖嗖嗖可以连续射出三支小箭,其力量当然比不上顶级的神术长弓,但在五十步之内,中级的魔兽皮甲都挡不住! 而且它用起来太方便了,并不需要像职业弓手那样经过长期的训练,只要抬起来瞄准,然后扣下扳机就行。队伍里的女士们也都配备了这个,听说在这之前,伯爵小姐就用这东西怒杀过一群强盗! 陆希:谁传的瞎话,就离谱!哪来的一群强盗,我总共只射了一下而已…… 除此之外,跟队的奴隶们也每人都有武器——啊不,伯爵小姐说那是工具,虽然这些工具的用料,跟他们的长剑是同从一个炼钢炉里出来的,如果拿来跟那些普通的铁剑对砍,绝对能把那些劣质玩艺儿一磕两半就是了。 有了这样的装备,铲平一个强盗团算什么呢?别说骑士侍从们,就连奴隶们都觉得自己可以上去打一打了呢。 只可惜大家攒了一肚子的战意,到最后却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出击的骑士侍从们带回来了令人失望的消息,强盗窝人去窝空,已经被人端过了! 第87节 “谁抢在我们前面了!”何塞在那儿转了一圈,很确定地对陆希说,“有打斗的痕迹,但是没有尸体,所有的人都被带走了。这倒有点奇怪,如果是强盗团彼此之间的争斗,多半头领是要死一个的。” 一山不容二虎,两个强盗团如果合并,听谁的?发号施令的人只能有一个,谁又肯居人之下呢?所以两边的头领只能活一个,而这过程难免要死不少人呢。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其中一方有压倒性的优势,另一边自知不敌先服了软。 但是根据斯佩西的说法,这个强盗团伙虽然不算大,但在生荒地的几个大强盗团被忽悠去送死之后,也没有哪个团队能够这么轻易地收服其它团伙了。 不过说到底,这只是生荒地的内斗,陆希也无心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强盗窝空了倒好,省得打扰他们勘探。 斯佩西很快找到了他捡石墨的地方。虽然在长云岭边缘,但这里的气候还是要比长云领温和些,地也没有冻得那么硬。于是奴隶们上阵了。 “这个铲子居然是这么用的?”伦吉尔在打造洛阳铲的时候莫名其妙,觉得这种仿佛半个圆筒般的东西毫无用处,难道种地还需要往地上戳这么个洞吗? 不过现在她就“真香”了,甚至还亲自跑过去试用。 陆希当然是想要一台钻探机的,但这当然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她确实可以用何塞来钻探,但这未免太大材小用,而且不利于培养熟练工人。所以,她还是想到了洛阳铲。 要说洛阳铲,放到种花家一定都不陌生,原本是盗墓工具,但现在已经在考古方面获得新生,应用十分广泛,另外,在钻探和建筑等领域,它也同样派上了用场。 何塞看着奴隶们有些笨拙地使用着洛阳铲在地上钻洞,有些不适地转开了目光。如果是他,给他一把重剑,他只要往地上来那么一箭——其实有不少矿藏都是用这种方式发现的,比如说青石城现在正开采的赤铁矿…… 海因里希也觉得这些奴隶笨得要命:“就不能利索点吗?那个高级骑士白放着不用吗?” “你嗡嗡得像只大苍蝇——”陆希揉揉耳朵,“知道什么叫工业化吗?” 海因里希被她那个比喻气得瞪眼,但随即就被陌生的词汇吸引了注意力:“工业化?”工业可以理解,“化”是什么意思? 陆希一本正经地解释:“就是让所有的人都能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来,形成一个固定的流过程,在此流程中随便替换哪个人,都不至于让流程停滞。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想办法让所有的人都能出力,而不是只靠着哪一个特殊的人。” 工业化当然不是她说的意思,但这个词已经足够高深能唬人了,就连海因里希也有点被唬住,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不是敬畏这个词汇,而是敬畏陆希言语中描述的那种景象。 所有的人都能参与其中吗?所有的人,哪怕没有神恩,也能像何塞那样炼出精钢?如果是这样,那长云领的精钢岂不能堆积如山?太不可思议了! 但是这种前景是多么的有震撼力啊,假如魔族也能如此,让低级的魔鬼也能做到高级魔鬼可以做的事…… 但是,让低级魔鬼去做什么呢?也炼钢? 海因里希陷入了沉思。 探矿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奴隶们需要在已发现的石墨矿周围到处打眼,来探测是否有煤矿,这工作有时候可能需要做上好几天,于是在他们工作的时候,陆希等人正好可以四处走走,看看有没有别的收获。 强盗团藏身的地方往往都不是什么坦途大道,比如这里的强盗团就依托着一片沼泽地带藏身。 这片沼泽据说从前在雨水充足的时候是一个浅湖,但长云领的干旱也渐渐影响到这里,如今水已经减少了许多,有的地方露出了生满杂草的丘冈,有水的地方则生着大片的芦苇,虽然在这个季节已经枯死,但放眼望去简直看不到头,可知夏秋之季得有多壮观。 “苇纸——”陆希喃喃地说。 想让长云领的领民们都接受教育,纸笔少不了。羊皮纸那玩艺儿完全不适用于扫盲教育,一人一张纸,就得多少头羊啊?简直不敢想! 所以还是要选种花家的纸! “真是好地方!”陆希感叹。刚刚找到石墨,等于解决了笔的问题,现在又看见这成片的芦苇,纸这不是也来了吗? “好地方?”带路的斯佩西迷茫地抬眼看去,入眼只有阴险的沼泽和一片枯草烂叶,好在哪儿? 陆希对他笑笑,并不解释,只问:“你走过这片沼泽吗?” 斯佩西被她笑得脸上一阵发热,连忙低下头去,又觉得莫名地惭愧:“我,我没有走过,以前我们团长——不,我是说强盗团的团长来过,但我没有跟着来……”那时候他还小,谁会带个小崽子去其它强盗团的地方? 真是可惜,他帮不上伯爵小姐的忙了。 陆希点点头,倒也不是很在意。沼泽的危险主要是对于单个的行人而言,反正到时候开发也是整队的人过来,只要不单独行动,哪怕不小心陷进去了,也有人相救。 而且,沼泽底部往往会有泥炭沉积,这可是好东西。如果这片沼泽有泥炭的话,那在这边找到煤层的可能性或许就更大了…… 伦吉尔望着这一片沼泽,不禁有些惊叹:“面积还真不小,藏在这里倒是个好选择。就是不知道端掉他们的那伙人,会不会也回头来选择这个地方藏身。要是我们挖矿他们捣乱,也是挺烦人的。” 海因里希无声地轻嗤了一下。这种沼泽就算麻烦了?不过是面积大一点儿罢了。如果是无尽深渊里的沼泽,潜藏着无数的幽灵,那才叫麻烦! 陆希却直接摆了摆手:“这片沼泽是我们的了。嗯,不光这片沼泽,生荒地将来也都是我们的。管它是什么强盗团,将来都得扫清,这里将会被纳入长云领,是我们长云领的一部分了。” 一片沼泽就有资源,那其它的地方肯定更少不了。这片生荒地面积不小,又没有什么高级魔兽,不要岂不是白不要吗? 何塞笑了一下:“露西小姐说得对!”在别人眼里看来,这里不过是强盗和蛇虫出没的荒芜之地,怕也只有在伯爵小姐看来充满着价值吧? 不过何塞这一次可是想错了,看到了生荒地价值的还有拜耳子爵。此时此刻,他派来的首席骑士正皱着眉头,站在新开挖的宝石矿洞口。 这是一位中级骑士,有了生荒地药草和□□的收入之后,晚风岭也养得起中级骑士了,当然,只能养一位。另外还有两位初级骑士,这已经是远超晚风岭领地规格的配置了。 “温格尔大人!”布莱克点头哈腰,倘若他有尾巴,这会儿大概已经摇成一团虚影了,“您真是太厉害了,要不是您,这些强盗怎么能乖乖为我们干活。” 端掉沼泽地强盗团的正是这位温格尔骑士,现在整个强盗团都被他送到矿洞里来了,布莱克自然是要大拍马屁。 “行了。”温格尔懒得听这个前强盗说奉承话。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银盒,盒子里是十支用纸莎草卷起来的烟。他捻起一支,手指尖上噗地冒出一团小火苗,点着了烟卷的前端。 一股白烟带着些奇异的香气冒了起来,温格尔急忙深深地吸了一口,像是舍不得浪费一点儿烟雾似的,把一口烟雾全吞了下去,半晌才长长地又舒了口气,惬意地眯起了眼睛。 布莱克抽抽鼻子,这几天他经常跟温格尔打交道,总是见他随身带着这东西。开始的时候他还觉得这个烟雾的气味呛人,但几天下来居然也从这烟气中感觉到了一种异香——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好东西,等他有了钱,也要试试中级骑士享受的好东西。 至于怎么发财?当然是依靠这个宝石矿啦。子爵大人总不能时时盯着,他只要昧下那么一两块宝石,嘿嘿…… “人手够了吗?”温格尔并不在意布莱克想什么。哪儿有不偷腥的猫?他又不是来看守布莱克的。他要偷就偷呗,等偷得多了,子爵大人把他弄死,东西不就都回来了吗? “够了够了!”布莱克连忙点头,又为自己表功,“沼泽那一边还有一群种地的,我把他们也都给抓回来了。” 身在生荒地,不当强盗却去种地,布莱克简直是打心里鄙夷——都被流放了,难不成还想当良民吗?既然有劲儿种地,那就来挖矿吧,反正种地是饿死,挖矿是累死,都没差的。 第107章 除暴安良(一)、这是一个小魔鬼 应该说长云领精英小队的运气很好, 两天之内,奴隶们的钻探就有了结果——煤层就在石墨矿的旁边,确切点说这片石墨矿的确曾经是煤矿的一角。 运气更好的是, 煤矿并不深, 虽然不像石墨矿直接露出了地面,但就目前的深度来说, 也可以露天开采。 这非常好, 因为陆希一个医生,虽然知道煤矿的瓦斯和地下水最为致命,但并不知道除了通风之外,具体应该怎么办。 “恐怕要去柳河镇招募矿工。”陆希拿到煤矿的大体分布图之后,想了半天只有这个提议。 虽然挖的是水晶矿,但至少有经验的矿工知道怎么在矿洞之内支起保护, 避免坍塌。在目前来说差不多就够用了。 然后还需要找一条河, 因为青石城没有足够的水源。 “找河?”海因里希疑惑地问, “沼泽这里不是有水吗?”是为了矿工们将来的饮水问题吗?也对,这位伯爵小姐操心的地方很多, 而且往往都是别的贵族根本不会注意之处。 别说贵族了, 就算是在无尽深渊, 上级魔族对下级魔族也不会有更多的怜悯。无尽深渊之内资源缺乏,魔族间的竞争更为激烈——有时候海因里希甚至觉得,大约正是因为魔族像魔兽一般彼此竞争着地盘与资源, 才导致每一个升至高级的魔鬼,最后都会以近似魔兽的形态发狂死去吧? 海因里希痛恨教会的虚伪, 痛恨那把魔族驱逐至无尽深渊的“光明神”, 但同样的他也不喜欢自己的同族, 更不会像陆希一样去关心那些低阶魔鬼。能活得下来就活, 活不下来就死,这就是魔族的命运。 弱肉强食之地,又哪里来的许多温情。 所以,这位伯爵小姐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么一副好心肠?即便是教会的人,也不会考虑到如此地步。 果然,伯爵小姐先回答的是:“沼泽的水最好是不要喝。”然后却又有另一个答案,“再说我们可能需要水来洗煤。” 洗煤?海因里希怀疑自己耳朵听错。这些黑色的东西需要洗?还能洗成白色是怎么的? “洗煤其实就是选煤——”陆希绞尽脑汁地回忆着关于水洗煤的知识。天知道她是个医生,这方面只不过是听说过那么点皮毛,好像就是说在向上的水流中,精煤上升快下降慢,而矸石则上升慢下降也慢,利用这一点,可以去掉矸石,提高产出煤的质量。 另外,洗煤还可以去掉煤中的灰分和部分硫,洗选后的煤燃烧起来对空气的污染更小,热量更高。而且分离出来的煤矸石还能派上别的用场,比如烧砖和水泥!老实说长云领内的这些道路真的让人无法忍受,早该修修了!而且就说挖出煤来往青石城送,没有条好路也运不动啊。 至于砖那就更不用说了,看看青石城里那些木板房子,四处漏风,这冬天不冻死人才怪!而夯土房和石头房子前者费力后者费钱,都不如砖房更经济。 啊,但是她没有粘土啊! 粘土粘土去哪儿找呢?又长啥样呢? 好像记得粘土就是高岭土,种花家又叫做观音土,饥荒年间还有人拿来充饥呢,那应该是很细的,颜色发白,看起来有点像面粉的样子吧…… 跟在伯爵小姐身边的斯佩西抓耳挠腮。又细又白像面粉一样的泥土?这是什么玩艺儿?不但没见过,听也没听过啊。 “算了……”陆希有点失望。但想想也没有那么好的事,想啥就能来啥,既然没有粘土,那就先烧点火山灰水泥好了。 “火山灰水泥?”海因里希的耳朵一动——要说无尽深渊什么最多?当然是火山啦!要不然魔鬼们被称为是熔岩与硫磺中生成的异类,还不就是因为无尽深渊到处是火山吗? 有火山,自然有火山灰,那玩艺儿简直烦死个人,无尽深渊本来就没有什么阳光,这些东西还经常在天空中飘荡,所以无尽深渊大多数时候都跟夜间一样,只靠火山口的红光照明。 而落下来的火山灰也是成堆成堆,有些地方能积起数米厚的灰堆,一脚踩进去整个都被埋住,常有野兽被活活呛死憋死,海因里希小时候还去捡过这样的死兽充饥呢。 假如这些火山灰也有用的话……这个念头只在海因里希心里一闪就被他自己嘲笑了——有用?用来做什么?修路?在无尽深渊修路是为什么?方便幽灵和食尸鬼吗? 但,假如无尽深渊也能像长云领这样呢? 陆希自然不知道海因里希在想什么,还以为他在问火山灰水泥是什么东西,于是随口解释:“是一种建筑材料,硬化之后像石头一样。”虽然她现在没火山灰,但之前丹尼尔送给她的那块浮石,其实就是类似的材料啊。现在有了煤,可以烧起来了! 斯佩西听不懂,但他有点沮丧自己没能帮上忙。伯爵小姐救了他的命,还愿意带他去王都,他却连这点忙都帮不上。不过好歹河的事儿他还是能帮上忙的:“在山谷外边就有条河,水量还挺大的。生荒地里有些人在那附近种地。” 其实如果不是想寻找母亲,他脱离强盗团之后也想去种地的。生荒地这边种地不需要交税,只要你能开出地来就随便种。 当然,在这里种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是蛇虫太多,二就是也会被强盗抢劫。 一般种地的都是老弱病残,强盗团压根不要,但因此他们也能躲过战斗和杀戮,常有身强力壮的强盗在抢劫中被反杀,活得可能还没有种地的老弱们寿命长。 总之生荒地这个地方,其实也跟所有的领地一样生活艰难,不比别的地方更好,但也不比别的地方更差。 其实沼泽的水道也是直通那条河的,这里的水有一部分也来自河流,顺着水道向另一个方向走,很快就看到了斯佩西说的那条河的一条支流。 “那些人就在这附近种地。”斯佩西指着支流附近的一块较为平坦的地面,“那儿应该就是他们开出来的田了。他们住的地方应该再远一些,不过具体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 陆希看了看那片“田地”。说真的,这地倒是整得不错,能看得出来土壤松软,里头的石子都被捡了出去,以光明大陆的标准来看,要算是“精耕”了。 此刻粮食当然都已经被收走,居然还知道把剩下的秸杆翻进了土里,这也算是另一种肥料了。 假如将来在这里开矿,倒也可以种点地自给自足,或者就雇佣这些人也不错。陆希理所当然地想,已经把这一片都算做自己的领地来规划了。 正当她在畅想未来的时候,海因里希忽然耳朵一动:“有声音!” 几乎是同时,何塞也把头转向一个方向:“有野兽!” 斯佩西和陆希面面相觑,俩人啥也没听见。 何塞不动声色地瞥了海因里希一眼。他能察觉到远处的动静是因为他如今已经是高级骑士,可海因里希一个刚刚觉醒的人,为什么能跟他几乎是同时警觉?难道说什么刚刚觉醒都是伪装?伯爵小姐又知不知道呢? 这个问题不是现在问的时候,何塞移开目光,向陆希解释:“像是婴儿的哭声。” “是婴儿鳄!”斯佩西立刻想了起来,“生荒地的河和沼泽里都是婴儿鳄,它们的叫声就像婴儿的哭声一样。冬天这些鳄没有东西吃,就会游出来叫唤,吸引野兽到河边去,然后把它们拖下水吃掉!” “是吗?”陆希侧耳听了一下,但是在呼呼的风声里还是啥也没听见,“去看看吧。” 斯佩西茫然:“婴儿鳄很凶的,它们能长到两个人那么长,一口就能把人的脑袋咬下来。”他说完之后才想起来,眼前可是有个高级骑士,怕什么婴儿鳄呢。 不过,能有什么好看的呢? 陆希却很有兴致:“去看看。”假如像斯佩西说的,河里和沼泽里都是这种鳄鱼,那必须处理一下,免得到时候咬伤了人。 第88节 再说了,鳄鱼好啊。鳄鱼肉可以吃,皮那是高级皮革啊。换了她那个时候,鳄鱼皮包包,鳄鱼皮皮鞋,贵得很呢! 切莉趴在一棵树上,死死抱着那并不粗壮的树枝。 在她下面,两只婴儿鳄半浮在水面上,只露出白色的脊背,看上去好像落满了芦花的草甸。刚才她就是看错了,一脚险些踩在鳄鱼背上,才惊动了它们。 虽然当时她幸运地躲开了婴儿鳄的大嘴,但现在的情况依然很糟糕,这两只鳄鱼已经认定了她,显然是守着不肯走了。 切莉想哭。生活在生荒地,她当然了解婴儿鳄的耐心,这些东西可以在树下一动不动地守上好几天,可是她不行。 雪月的风吹过她破旧的麻布衣服,里面填的芦花根本留不住体温,她现在已经冻得上下牙关开始打战,手也要抓不住树枝了。哪怕这根树枝不断,可能到了天黑她就会自己跌落下去,成为这两只婴儿鳄的腹中餐。 切莉不想死,她还想救爷爷!那些人抓走了山岰里所有的人,如果她死了,就再也没人能出去求救了。虽然她也不知道能找谁求救,生荒地里只有强盗…… 但是,不能放弃,否则爷爷怎么办呢…… 冷风在无情地带走切莉身上的热量,降低的体温使她脑袋昏沉,只剩下一个念头还在顽强地闪光——不能掉下去,不能死,她要活着去救爷爷…… 小女孩的指甲不知在什么时候伸长了,仿佛猫爪一般深深扣进了树皮里,将她牢牢固定在树枝上。但是切莉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她只是昏昏沉沉地用着力,直到有个声音模糊地传进耳朵:“哎,那树枝上有个小孩!” 婴儿鳄这个名字好像挺迷你的,但其实两条鳄鱼连头带尾都有两米出头,嘴里的尖牙比陆希的手指都长。但据斯佩西说,这只是没成年的小鳄鱼,假如是成年的婴儿鳄,就小女孩趴着的那棵树,一甩尾巴就直接打断了。 当然这种未成年小鳄鱼在何塞手下根本走不过一招,燃烧着火苗的精钢长剑从鳄鱼头顶直插进去,瞬间就破坏了大脑。但是把小女孩从树上抱下来的却是海因里希。 “这是——”何塞一眼就看到了小女孩伸长的指甲,顿时变了脸色,“这是个小魔鬼!” “什么?”陆希也吓了一跳,“别胡说,不就是个小孩子吗?怎么就魔鬼了?” 虽然这么说,但陆希心里已经相信了。难怪海因里希这么勤快,居然主动去抱孩子,原来是个小魔鬼吗?这是打哪儿来的? “的确是魔鬼。”何塞冷声说,抓起小女孩的手,“您看她的手!”不仅仅是指甲伸长,小女孩细嫩的手指也弯曲起来,手指上的皮肤硬化,用眼睛都能看得出来。 而且——陆希忽然发觉小女孩稻草团一般的乱发里有什么东西,用手一拨顿时无语——那是一对白色的猫一样的耳朵,还毛茸茸的! 这是魔鬼无疑了。光球曾经给她科普过,只有魔鬼的身体会出现兽化的现象,而堕落者本质上还是人,身体总还是人的身体,不会长出什么毛耳朵长尾巴来。 “杀了她!”何塞刚回鞘的剑又拔了出来,冷酷地说。 陆希下意识地伸手一拦,不只是拦何塞,她怕海因里希暴走起来,就什么都砸锅了:“先等等。那个,总得知道她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吧?” 切莉就是在这个时候醒来的,身上暖和了很多,她下意识地喊了一声爷爷,但没人回应。然后她睁开眼睛,看见了好几张脸,全是陌生人。 “所以是她的爷爷捡了一个小魔鬼?”听完小女孩略有些颠三倒四的话,陆希有些迷惑。 是的,切莉是她的爷爷捡来的,根本不知道是谁把她扔在了生荒地,没被野兽吃掉都是走了大运。至于说她的指甲和耳朵——小女孩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发现自己长出了一对毛耳朵之后,她直接吓坏了,但是就在她害怕得晕倒之后,耳朵和指甲都消失了,她又变成了正常小孩子的模样。 何塞沉默了一下:“也许是她魔化了……”说真的,现在让他下手杀,他也有点举不起剑。魔鬼当然是应该杀的,但一个被抛弃的小女孩,跟一个老人相依为命,现在老人被不知哪儿来的人抓走,只剩下她,还在想着努力活下去向人求救…… 要怎么样的狠心才能杀掉这么一个孩子呢? 陆希观察了一下他的脸色:“我们先考虑救人的事吧?” 根据切莉的说法,她和爷爷跟一群人一起生活在前方的山坳里。这些人来到生荒地的原因,大都跟斯佩西差不离,就是家里有人被扣上了女巫或者巫师的帽子,然后堕落者被烧死,其余人则被流放。 这群人老的老残的残,强盗团都不要,只能种地为生。可是这样的日子在前几天也被打破了,一群人闯进山坳,把人都抓走了——切莉当时被她的爷爷塞进了秸杆堆里,而另一个才两岁的小孩,则被那些人随手摔死,只拖走了他的父母。 “小孩子不要,那就是要能干活的?”还有两个十二岁以上的男孩子,也被一起抓走了。在这里,十二岁的男孩子已经可以算是一整个劳力了。 陆希沉吟:“你们说,那个被端掉的强盗窝……”会不会也是被拉了壮丁?毕竟成年的强盗身强力壮,能干的活更多呢。 “很有可能。”被陆希这么一提议,何塞顺水推舟地放下了“小魔鬼要不要杀”的议题,“只是他们要人做什么呢?” “管他们是要做什么!”陆希一拍桌子,能干出顺手摔死孩子的事,这些人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我们把他们找出来再说!”这里将来都是长云领的领地,对这种暴徒绝不姑息,必须除暴安良! 就是生荒地这么大,到哪儿去找呢? “切莉说——”海因里希出现在门边,声音冷嗖嗖的,目光有些阴沉地扫过何塞,“她在床底下,曾经听见有个人说什么‘人多就可以多挖些宝石了’。” “挖矿吗?”生荒地竟然还有宝石矿? “是的。”海因里希摊开手,“那个人身上还掉下一块石头来,只是他没有发现。”但切莉把它捡了起来,因为这可能是找到爷爷的线索。 陆希低头看去,海因里希手里的石头只有指肚大小,是一种她很熟悉的蜂蜜色:“琥珀?”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琥珀也可能出现在煤矿里,该不会那些人说的什么宝石矿,就是她现在准备发掘的煤矿吧? 第108章 除暴安良(二)、无尽深渊根本就是片疯狂之地 天已经完全黑了, 风吹过山谷,宛如鬼哭。 陆希盘腿坐在自己的马车里沉思,忽然说:“我有个想法。” 马车里只有她一个人, 这句话很明显是对谁说的, 片刻之后,光球不情不愿地开口:“什么想法?” “你说, 为什么之前没人发现切莉是个魔鬼呢?” “这个,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魔鬼在没有觉醒血脉之前跟人类很难区别,当初驱逐魔鬼,难免有尚未觉醒的被漏掉了……” 陆希打断光球:“是很难区别,还是根本没区别?” “什,什么意思?” “会不会魔鬼原先就是人类?”陆希发出灵魂质问,“普通人类觉醒了光明属性的能力就叫做神职人员或者骑士, 而觉醒黑暗属性的能力就叫做魔鬼?” “你怎么会这么想的?”光球倒并没有如陆希想像的一般跳起来大叫, 反而是很沉稳地问了这个问题。 “所以我说对了吗?”陆希怀疑地说, “你是有什么没告诉我的吗?” “并不是。”光球反问,“即使这样, 又能说明什么呢?魔鬼仍然是魔鬼啊。” “什么叫‘魔鬼仍然是魔鬼’?”陆希大为惊讶, “如果是这样, 就证明魔鬼也是人类,只不过是觉醒了不同的能力而已,凭什么就把他们当怪物, 一定要杀之而后快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海因里希说的话就是真的了——当初抵抗魔兽的时候, 魔鬼、神职人员、骑士, 以及普通人类, 大家是一起战斗的, 结果这头仗打完,那头反过来就把魔鬼当魔兽打了,这怎么看都不是魔鬼的错吧? “那你知道魔鬼为什么是魔鬼吗?”光球反问。 这个陆希也想了:“是因为身体有变异吧?”无论神职人员还是骑士,在外貌上都保持着人类的样子,唯有魔鬼长出了角、翅膀、爪子、尾巴什么什么的,看着就不像人了,自然会被当成“非我族类”,而认为“其心必异”了。 “不是。”光球十分坚决地否定了陆希的猜测,“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陆希有点诧异。 “你觉得那个挟持你的守夜人,他正常吗?” 那个守夜人?陆希回忆了一下:“狂信徒有正常的吗?”都说是“狂”信徒了,在陆希看来反正是跟疯子差不多的。 光球被噎了一下,吭哧了一声才说:“是不是信徒与此无关,他疯狂是因为他是魔鬼。” “啊哈?”陆希挑起一边眉毛,“所以教会豢养魔鬼实锤了?话说教会既然都养魔鬼,那凭什么说魔鬼是万恶之源啊?如果按他们说的,那裁判所里的人离魔鬼这么近,不得都堕落成巫师啊黑暗骑士什么的吗?” 光球又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教会是有私心的,不过,魔鬼是另一回事。” “你不对劲啊……”陆希手指在膝盖上敲了敲,忽然说,“之前你可不是这么跟我说的。你说你只是个内存条,只知道平民知道的常识——教会这个,是平民知道的常识吗?而且你之前对教会的态度也跟现在不一样啊。” 那会儿光球就像这里的平民一样,话里话外都觉得教会是神的代言人什么的,反正绝不会用现在这种语气说出“教会是有私心的”。虽然陆希没法精确地形容,但这种差异却是很明显的。 “就……其实是你的权限不同了……”光球吭哧半天,给出了解释。 “权限?我居然还有权限?”陆希大惊,“你早可没说过!”合着有很多权利自己都不知道的吗? “嗯,就……权限不到的话是不能知道的……”光球含糊地说。 “那我的权限为什么增加——哦!”陆希明白了,“是因为信仰值增加了。” “是的。”光球调出面板,现在的信仰值条上已经有了一小块明显的绿色光带,陆希瞄了一眼:“嗯?三百多了?”这些天又增加了吗? “突破三百之后权限上调一级。”光球又收起了面板,“如果突破一千,还可以再上调。” “那时候我能知道什么?”陆希好奇起来,“如果这么升的话,等我凑齐了十万信仰值,是不是整个大陆的事我就都能知道了?” “不,不能……”光球又被问懵了,“就,还需要触发点。” “触发点?”陆希恍然,“就是像遇到守夜人这种?”因为亲眼见到了守夜人,所以才能知道守夜人的秘密,所以才能触发权限内的资料? 但是这不对啊,这么一来,好像任务不是收集信仰值了,而是变成触发新地图了? “当然你的任务还是收集信仰值,这些东西知不知道,其实也没有多重要的。” 陆希皱眉:“怎么可能不重要?这关系着整片光明大陆的历史吧?” 光球沉默了一下:“但这与你有关吗?” 一句话问得陆希也沉默了。 是啊,这一切与她有关吗?她的目的只是收集十万信仰值,然后回到原来的世界去好好度过她的第二次生命,之后将与光明大陆再无交集。别说魔鬼什么的,就算整个光明大陆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也跟她无关。 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她持续不断地点亮科技树,就一定能收集到足够的信仰值,而点科技树这事儿,与教会和魔鬼什么的,都关系不大。 然而真的就与她无关了吗? 一转眼,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有四个月了,在费时费力地点亮科技树的时候,难道就只付出了精力,没有付出一点感情吗? 并且信仰值是什么呢?那代表着数百人对她的信任、敬仰和希望。一个收集感情的任务,难道能不涉及任何感情的交流?她又不是机器人。 “这儿——真不是什么全息游戏吗?”陆希不自觉地嘀咕了一句。 如果真的是游戏就好了,杀人不过是杀一串数据,救人也不过是救一串数据,等任务完成了拍拍屁股一走,还能毫不受影响地回去重新生活…… “嗯——”光球无情地说,“不是的。如果完成不了任务,你是回不去的。而且如果在这里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 陆希无语望天——好吧,只看见马车厢顶板——她想听的不是这个答案好吗? 等下,说了半天,光球还没跟她说,魔鬼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 “因为魔鬼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光球十分冷酷地说,“每个魔鬼最后都会疯狂,这是它们血脉中注定的。所以无尽深渊根本就是片疯狂之地。” “疯狂?”陆希想想面具那张脸,顿时一阵头皮发麻,“但是,海因里希……” “他只是还没到疯狂的时候罢了。”光球平静地说,“他的血脉应该更高级,毕竟是用龙晶召唤出来的——光明大陆与无尽深渊之间的结界不是随便就能穿过,越是血脉强大的魔鬼,就越需要更多的力量才能突破结界。不过,最终它们都逃不过宿命。” 所以海因里希也会疯?陆希想像了一下,发现无法想像:“所有的魔鬼?无一例外吗?”就像他们今天救下来的切莉,看起来像只小猫的小女孩儿?将来也会变成发疯的野兽? “血脉注定,无一例外。”光球淡淡地说,“所以为什么当初,教会要驱逐魔鬼呢,因为魔鬼留在光明大陆上,迟早会变成更加疯狂的魔兽。” 它下结论:“所以你还是把那个小魔鬼杀掉比较好。” 杀掉……陆希迄今为止已经杀过三个人了,但切莉还是个孩子,就算说她将来会变成发狂的野兽,可是她现在还是个孩子:“不可以把她送去无尽深渊吗……” “无尽深渊?”光球表示反对,“无尽深渊容纳的魔鬼越多,黑暗的力量就越强大,如果太强大了,它会冲破结界,入侵光明大陆。” “总觉得我的权限提高之后,你也变了……”陆希有些不舒服地嘀咕——这还是从前那个呆呆傻傻很好怼的光球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提高权限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而且,这些都是光明大陆的秘密吧?虽然说我触发了事件,但如果升到300信仰值就能知道这么多,那升到一千你还有什么可告诉我的?再往上升呢?等升到十万点,你早没得说了吧?” 第89节 光球仿佛被噎死了,半天才说:“你以为300点信仰值很容易得到吗?如果你不是伯爵的女儿,或者你虽然是伯爵的女儿,但他根本就不承认你,你现在能有几个信仰值啊?” 好的,这次被光球怼了。 陆希不得不承认光球说的很正确。事实上,如果没有海因里希在中间搅事,她现在最好的情况不过是刚刚搬离黑莓镇的贫民区,能在镇子上租一间好一点的房子,然后这个天气大概也还得进黑松林去找蘑菇…… 嗯,如果是这样,何塞肯定也不可能像她之前想的那样留在她身边,那采蘑菇肯定都更危险更困难一些。 至于信仰值?呵呵——先活过这个冬天再说吧。 这么一想,海因里希真的很重要,所以,他将来真的会变成一只疯狂的野兽吗? 陆希正在沉思,车厢外传来了动静:“小姐,那个矿洞找到了。” 与陆希那边已经休息的营地不同,山谷的另一头这个矿洞现在还是灯火通明的,一群脚上系着草绳和锁链的人有的执着火把,有的背着筐子,有的拿着简陋的石制或木制工具,这个时候还在干活。 当然,肯定不是自愿的,没见旁边有人拿着鞭子呢么? “爷爷!”被海因里希抱在怀里的切莉激动起来,用小手捂着嘴低声地叫,“那个就是爷爷!还有维特叔叔,汤姆叔叔,杰西卡阿姨,康塔哥哥……大家都在!”只有那个两岁的小莫丽亚死去了…… 斯佩西则是认出了另外一些人:“那是灰风强盗团,他们的人也在,原来,原来都是被这些人抓来了!啊,我认识那个人,那个拿着鞭子的!他叫布莱克,原本也是强盗!可是其他人好像不是,我好像没见过……” “那些是骑士。”何塞眯起眼睛,“尽管水平不高,但总还是受过骑士训练的。” 骑士?陆希已经有了猜测:“该不会是那位晚风岭领主的人吧?” 斯佩西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是拜耳子爵!伯爵小姐,伯爵小姐会怎么做呢? “现在怎么办?”何塞也把这个问题问出了口,而切莉眼泪汪汪地看着陆希,她尚且不知道自己是个小魔鬼,更不知道这些人大部分都在想杀掉她,还是含着期望地看向伯爵小姐。 陆希在这样的目光下心头仿佛被什么东西重重敲了一下:“所有的人都抓起来。然后,把洞口炸了。”说起来这些人也是无知者无畏,煤矿的矿洞,他们竟敢举着火把进出,这亏得是还在浅层,假如有瓦斯,怕是所有人都不知怎么死的。 至于说这个矿嘛,先炸塌洞口再说。这么一搞够那位拜耳子爵清理一段时间的,她得回去问问冯特伯爵,对于其它领地的领主,应该怎么对付。 何塞沉吟:“炸塌不难,但如果挖开,里面没有尸体,很快就会被发现不对。” “那——”陆希想了想,“咱们换个办法。” 矿洞边上,布莱克打了第八个呵欠,抹去眼角的一滴眼泪,他无精打彩地又吼了一声:“快干活,不然就吃鞭子!” 唉,给贵族老爷干活也不轻松啊,子爵大人硬要在明年社交季之前搞出多少多少宝石来,逼得他这里只能日夜赶工。问题是宝石矿也看运气的,这矿洞里大部分都是些黑石头,要出一块宝石哪里就那么容易了? 现在他有点后悔了。当时太想讨好子爵大人,所以把积攒了很久的宝石一股脑儿都献了上去,现在可倒好,子爵大人下了命令,这矿却又不怎么出宝石了。 哦,是不出大宝石,就是子爵大人要的那种,至少要有葡萄大小的,还要颜色光泽俱佳。至于那种小的碎的,颜色没那么鲜艳的,当然就揣进他的腰包了。说起来这种不值钱的碎宝石倒还出得挺多,嘿嘿…… 布莱克心里想着,忍不住又把手摸进了口袋,那里藏了他今天克扣下来的两块宝石,都只有半截杏仁大小,但是颜色却鲜艳如血,假如打磨成一对耳环,怎么也能值十几枚金币吧? 贵族老爷其实都靠不大住,只是他是个流放犯,现在没了强盗团做靠山,这宝石矿给他也挖不了,只能先献给子爵大人,自己好从中捞些好处。等好处捞够了,自由民的证书也拿到手,那拍拍屁股就去别的领地,把宝石卖了钱,也过过有钱人的好日子! 他正在幻想的时候,忽然一阵冷风吹过,所有的火把呼地一下子全灭了,眼前顿时伸手不见五指。 “怎么回事!”布莱克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摸出火晶,在风声里勉强又把火点着了。 但是风太大,火焰晃晃悠悠,眼前也是忽明忽暗。布莱克一边护着火苗一边看向四周,突然发现几个看守的骑士都已经倒在了地上。 “谁,谁?”布莱克后背冒汗。这可是好几个骑士侍从呢,怎么连点声音都没有的?还有那些矿工呢,怎么也没声音了? 他正在想着,就闻到了一股子硫磺的气味。紧接着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尖叫:“魔鬼!” 什么,魔鬼?布莱克惊惶地看去,矿洞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影——不,那可能不是人影,因为他周围烟雾缭绕,还弥漫着硫磺的气息——魔鬼不就是从硫磺和熔岩中生出来的吗? 一时间,布莱克从前听过的教义里关于魔鬼的描述全都涌了上来。明明他已经很多年没去听过教义了,可是这会儿翻起的记忆却特别的清晰。 魔鬼自火山中生出,浑身都有硫磺的气味,它们掌握着地狱的火焰和烟雾,头上生角,背后有翅,还有一条尾巴。 布莱克下意识地向地面看去,烟雾遮蔽着那个人,却没能遮住地面,他清楚地看见一条细长的尾巴从那人脚边绕了出来…… “魔魔魔魔……”布莱克倒退两步,感觉舌头和腿脚都不听使唤了。但他还抱着最后一点希望,没看见翅膀,也许不是呢? 还没等他想完,从烟雾之中猛地展开了两扇黑色的翅膀,晃动的火光把它们投影在石壁上,显得格外巨大而狰狞。 布莱克连半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可是腿脚却突然有了自己的意识,他猛地把火把扔向魔鬼,一个转身,撒腿就狂奔起来——他不想死啊啊啊啊,他熟悉生荒地的路,他一定能逃走的啊啊啊啊! 火把被一只手接住了,烟雾被风吹散,露出何塞背后两扇黑布做的翅膀,还有他无奈的表情——堂堂的高级骑士,居然要来伪装魔鬼了…… 不过这些煤粉还真能生出烟雾来,还有这硫磺味儿,难怪伯爵小姐说要做什么“洗选”,要不然等开始大炼钢铁,岂不是整个领地都好像魔鬼居住地一样,全是硫磺味了吗? 第109章 魔鬼课题、不能送切莉去无尽深渊吗? 探矿小队去的时候只有二十来人, 回来的时候却有六十多,再加上一堆煤和宝石,可算是满载而归了。 什么, 你问煤和宝石哪儿来的?当然是拜耳子爵的人从那个矿洞里挖出来的呀。 是的, 通过审讯那几个骑士侍从,他们已经确定抓人来挖矿的确实是拜耳子爵了。只不过子爵大人运气不咋好, 头几天晚上中级骑士温格尔嫌太冷, 又觉得这些强盗都已经被他打服了,所以回晚风城去了;而他们挖出来的宝石又正好要下一天才会运回晚风城,所以攒了几天的宝石就都便宜了陆希。 不过对陆希来说,琥珀还不如煤炭重要,尤其是现在琥珀暂时还不能拿出去亮相。 让她高兴的是这些煤的质量相当不错,矸石少, 现在不方便的时候甚至可以不必水洗, 只要脱硫就可以炼焦了。 所以现在最麻烦的是:切莉怎么办? “什么?你想饲养这个小魔鬼?”冯特伯爵惊讶地大声发问, 就连万年冰山脸的伯顿管家都破了防:“小姐,这, 这太荒谬了!”饲养魔鬼, 这是光明大陆上无论哪个国家都绝不允许的, 倘若教会知道了,绝对可以马上号召整个大陆,组建起一支联军来攻打长云领! “不是饲养……”陆希硬着头皮说, “是研究。” “有什么区别!”冯特伯爵立起眉毛,“魔鬼就应该立刻杀掉!” 杀掉……杀掉的话海因里希可能会暴走, 还有可能直接把她杀掉…… 再说, 那么一个孩子, 比劳拉的年纪还要小一点儿, 同样是觉醒者,只是一个觉醒了神恩,一个觉醒了魔族血脉,然后两个人的命运就背道而驰…… 命运真TMD是很残忍! “我是这么想的……”陆希组织了一下语言,“我们喊着魔鬼是万恶之源,但是我们对魔鬼真的了解吗?” 冯特伯爵直接打断了她的话:“人类不需要了解魔鬼!” “那教会为什么还饲养魔鬼呢?”陆希抛出唯一有说服力的筹码,“教会到底想干什么呢?” 这问题很好地转移了矛盾,立刻让冯特伯爵想起了该死的教会:“这些穿着长袍的伪君子!” “有句话说得好,我们越了解自己的对手,就有更多的办法去对付他们。”陆希小心翼翼地忽悠,“尤其是,以前我们只知道魔鬼是从无限深渊里出来的,但现在发现,魔鬼还有直接从人类变成的,这个,可就防不胜防了。” 伯顿管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小姐说得对……”生荒地可就在长云领边上,如果生荒地的人会直接堕落成魔鬼,那长云领也未必安全呀。 “所以我有两个想法——第一,把这个小魔鬼留下来,好好研究一下她是怎么由人类变成魔鬼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这样我们才能够预防,让我们的领民不至于也变成魔鬼。” 最后这句话打动了冯特伯爵,长云领如果有领民变成魔鬼,这可是毁灭性的打击。 看他微微点头,陆希趁热打铁:“第二,我想把生荒地收归我们长云领,说不定变成魔鬼的秘密也与生荒地有关呢。” 冯特伯爵不假思索:“可以。”生荒地本来就是无主之地,以他的身份,只要剿清那里的强盗,就完全可以把那里划为他的领地,事后跟王室打个招呼就行了。 两个想法都得到了赞同,陆希心里一阵高兴,然后提出第三个问题:“就是——嗯,那晚风岭那边怎么办?” “晚风岭?”冯特伯爵嗤笑,“晚风岭敢怎么办?”原本生荒地是无主的,晚风岭开挖宝石矿也没什么,但他们并不能据此就把那一片地方归为己有,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派过兵。 但等长云领把那儿收伏之后,拜耳子爵再敢派人进来,那就是偷盗冯特伯爵的私人财产,冯特伯爵甚至可以直接去攻打他。 “可以直接攻打?”陆希顿时眼睛一亮。那如果他们以生荒地强盗侵袭长云领为名占领生荒地,而不提什么宝石矿的事儿,再放松一点守卫,那拜耳子爵会不会忍不住来重新挖掘宝石呢? 到时候,嘿嘿嘿嘿…… 满心钓鱼执法的陆希还没笑出来,就听冯特伯爵问道:“你想要晚风岭?那边有什么?” 呃——这个陆希还真的没想到。 “所以你是为了那个流放的平民?”冯特伯爵微微皱起眉头,“是因为他的母亲跟你一样有迷失之地的血统?” “也不是吧……”陆希也皱起眉头,“难道因为是平民就可以随随便便家破人亡吗?就连我这次带回来的人里,至少有一半是因为被扣上了女巫或者堕落者的帽子,您应该也知道,所谓的堕落污染什么的,有多少水分。” 冯特伯爵侧头仔细打量她,像才认识她似的,半晌才说:“你倒是很像个骑士……”锄暴安良,怜悯弱小。 陆希没忍住轻轻刺了便宜爹一句:“我倒觉得是现在的骑士快要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就晚风领那个叫啥温格尔的中级骑士,这号人也配叫骑士? 冯特伯爵皱眉说:“骑士首先要忠于自己的领主。”忠君,护教,行侠,尚武,这才是骑士的精神。 陆希回忆了一下自己看过的那点可怜的小说:“但我觉得应该是: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怎么想都觉得她这个才是对的,不说别的,护教是个啥哟,要是长云领的骑士都来个护教,冯特伯爵会愿意吗? 父女两个对视片刻,冯特伯爵才沉着脸像挥苍蝇似的摆摆手:“做你的事去吧。好几天不在青石城,有不少事都需要你处理。还有那个小魔鬼,你可要看好了!” 陆希确实积攒了不少事情要做,她铺开的那几项工作虽然并不麻烦,然而头一次干这种事的人都战战兢兢,全准备了一堆若大若小的问题,再加上还要安排带回来的人,这一折腾,一天的时间嗖地一下就过去了。 “我放了热水,小姐好好泡个花瓣浴吧。”琳心疼地说,“其实这些事情明天再做也可以。要不然,我和莉斯给您做个香油按摩吧?” “哎,不用了,我泡泡就好。”光明大陆上的香油按摩——陆希总觉得有点像涂了油准备上烤架似的,再说,她也得赶紧洗完,要是没估计错的话,一会儿海因里希又要翻窗户了,赶紧把女仆们都打发了是正经。 陆希料得半点没错,等她洗完澡一进卧室,果然海因里希已经靠在桌子边上那个他常呆的位置了。 不过今天他显然没有平常的悠闲心思,一张脸阴得仿佛外头要下雪的天空,陆希都觉得他背后现在应该有一条尾巴,极其不耐烦地敲打地板才对。 果然,一看见她,海因里希张口就问:“切莉怎么办?”从生荒地带回来的这些人,那一批种地的统统都成了冯特伯爵的奴隶,对于这种安排,这些人都十分高兴,毕竟如此一来他们就不再是流放犯了,而且在路上的时候他们已经跟勘探队的奴隶们交流过,知道长云领的奴隶过的都是什么日子——这可比他们在生荒地提心吊胆,朝不保夕要强太多了。 至于强盗们,那对不住了,统统发配去铁矿,只不过手上有人命的要终身挖矿,而没杀过人的,表现好的话过几年还可能离开矿洞,转为干普通活的奴隶。 强盗们也没什么反对的——主要是他们的团长已经死在矿洞里了,而路上试图逃跑的又当着他们的面变成了一团火球,这时候谁敢反对马上就死,老实去挖矿还能多活几年呢。 至于他们去了矿山会不会逃跑?陆希直接下了命令,有人逃跑,全体连坐,谁要是抓住一个想逃跑的,酌情减刑。 这么一来,强盗们上路的时候就彼此虎视眈眈,想必到了矿山也会相互监视,别说合伙逃跑,到时候别把人脑子打成狗脑子就不错了。 至此,这次生荒地带出来的人基本都“皆大欢喜”(至于强盗们欢不欢喜,陆希觉得他们既然走的时候都很“活泼”,想必是欢喜的),唯一一个情况不好的,就是那个被摔死的孩子的母亲。 孩子在她面前被活活摔死的情景太过刺激,她已经半疯了。陆希决定直接吊死那个摔死孩子的骑士侍从,只是不知道这能否挽回她的神智。 目前这个半疯的女人就交给了切莉和她的爷爷照顾,并且以此为借口,陆希把他们三个隔离开来单独居住,这样,即使切莉偶尔出现什么异常,除了她的爷爷,也不会有别人看到。 “……斯佩西已经发誓绝不外传,何塞也不会说,我现在也只能做到这样了。”陆希叹口气,“我说,不能送她去无尽深渊吗?” 海因里希听到“饲养”和“研究”的课题之后,脸更黑了,但还是开口回答了陆希的话:“现在不行。无尽深渊与光明大陆之间的结界,她根本穿不过去。” 关于如何从无尽深渊来到光明大陆,即使光球都没有海因里希知道得清楚。 这片结界——怎么说呢,海因里希也无法准确描述,所以陆希也是听了个稀里糊涂,最后勉强总结了一下,觉得这结界就像狂暴的海流一样,必须要本身有一定的实力,才能冲过海流来到光明大陆。 这里就不得不说到“召唤仪式”了,之所以必须要用魔晶召唤,就是因为人类的呼唤要借助魔晶的力量,越过海流,让无尽深渊的魔鬼们听见。假如使用的魔晶太过低级,声音根本传不到深渊,自然也就召唤不到魔鬼了。 “那为什么越强大魔兽的魔晶,召唤出的魔鬼级别越高呢?”陆希听完,找到一个BUG,“照这样来说,只要魔晶的能量能够通过结界就行了呗,你们高阶魔鬼,总比低阶魔鬼耳朵好使吧?” 海因里希没什么感情地笑了一下:“召唤的不是级别,而是血脉。用的是什么魔兽的魔晶,召唤来的就是相应血脉的魔鬼。” “哇,那你用的是龙晶——”陆希大为诧异,“你不是说你是什么暗星血脉吗?” 第90节 海因里希淡淡地说:“暗星龙,龙的一种。” “暗星龙……”陆希假如有眼镜,这会儿大概已经在地上摔碎了,“你居然是龙?长,长什么样的?”话说西方龙那种大肚子蜥蜴的形象……咳,感觉跟海因里希不符啊。 对于这种愚蠢的问题,海因里希板着脸,根本没有回答的意思。 陆希只好把这个问题放过去,然后就想到了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相应血脉?”难道魔鬼的血脉都是对应魔兽的?那岂不是说…… “所以我们最后都会变成疯狂的野兽。”海因里希冰冷地说。他微微低头,墨绿色的眼睛忽然有种无机质的冰冷,瞳孔甚至都有些上下拉长,微微弯起的唇角露出雪白的尖牙:“魔鬼的确如此。” 听光球这么说的时候,陆希还抱着一点希望,但现在连海因里希都这么说了…… “可究竟是为什么呢?”魔兽也没都变成疯子啊。 “不知道。”海因里希没从她身上找到恐惧,心情复杂地又抬起了头,看向窗户外的夜空,“所以我才想去圣城,我想去问问光明神,为什么魔鬼的命运会是这样。” 陆希沉默了。 屋子里有片刻像坟墓一样,然后海因里希轻飘飘的声音又响起来:“你今天不杀她,以后她也会发疯,说不定你会后悔。” “说这些有意思吗?”陆希有些烦躁,直接怼了回去,“你要是不发疯,我现在就把她杀了怎么样?”明明不想切莉受到伤害,偏偏还要叨逼叨这些试探的话,无聊不无聊!说这些屁话,除了叫人不痛快之外,还有个卵用啊! 海因里希被喷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悻悻地说:“我只是提醒你……你,你身为伯爵小姐,怎么说话这么,这么粗俗……”屁什么的,卵什么的,是贵族小姐该说的吗? 陆希直接翻了他一个白眼:“你提醒得很好,我觉得其实现在你才是最危险的,我把你先杀了好吗?” 海因里希张了张嘴,发现居然无言可对,只好又憋回去了。 “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陆希耙了两下头发,“说起来教会敢豢养这些守夜人,总有点办法吧?” 海因里希皱起眉头:“但看那个守夜人的样子,离着发疯确实已经不远了。因为魔族不见容于光明神,在光明大陆上我们会受到更多的伤害,发疯的速度会比在无尽深渊更快。如果这样说的话……教会豢养一个守夜人,其实根本用不了多久……” 那就不划算了。合着冒天下之大不韪养魔鬼,总共就用几年?教会愿意干这样风险大回报少的事儿吗? 如果不是的话,那教会一定有什么办法能够延缓守夜人的疯狂。 陆希一拍大腿:“一定得搞明白这事!” 海因里希泼了盆冷水:“以长云领和教会的关系,恐怕难……”这显然是教会的绝大秘密,亲近的人怕都不可能知道,更别说冯特伯爵这种反教会派了。 “倒是也有一个办法……”海因里希轻笑了一声,听得陆希后背发凉,“如果我们送一个魔鬼给教会……” 陆希大吃一惊:“你该不会想把切莉送给教会吧?这不行!”这么小的孩子,这送进去谁知道是什么下场? 海因里希垂下眼睛又笑了一声:“你倒没想过把我送给教会?” “你?”陆希感觉自己也要无语了,“搞笑呢,你愿意去教会吗?”再说她还跟他有灵魂契约呢,这要是送进去被教会察觉——该不会海因里希要跟她同归于尽吧?活着不好吗? “活着……”海因里希轻嗤一声,到底还是承认,“活着挺好的,所以放心吧,我没打算跟你同归于尽,只是说想打听这个消息太难了,如果你在教会里能有认识的人……苦行主教不算,我想他是绝不会泄漏对教会不利的消息的。” 陆希想起了一个人:“其实我有个朋友的……”唉,也不知道妮娜现在怎么样了呢。 海因里希对妮娜不感兴趣,他还在想切莉的事。 其实他没有完全说实话,虽然切莉本身无法承受穿过结界的压力,但如果是他,还是可以把切莉送回去的,毕竟对于无形的空间乱流,“暗星”这种血脉有特殊的感知能力。 但他并不打算这么做。在光明大陆,切莉还有“爷爷”,如果去了无尽深渊,她就只剩下了自己。对切莉来说,会愿意用爷爷换取延缓的疯狂吗? 如果是他——海因里希想,至少在“爷爷”还是爷爷的时候,不会愿意的吧?幸运的小女孩,她还有时间,不妨就让她跟她的爷爷多相处一会儿吧…… 第110章 大炼钢铁(七)、这还不算大炼钢铁吗? 雪月的最后几天, 铅灰色的天空阴云密布,雪片简直是呼啸着劈头盖脸地往下砸。 往年这样的天气,青石城边上那些破烂的板棚里, 总有许多人只能靠发潮的稻草来保暖, 运气好的积攒了些木柴,在这种时候还能续一续命;倘若家里只有老弱的, 那么一夜之后就可能只剩下依偎在一起的尸体了…… 不过今年不同了, 伯爵小姐的工坊已经办了几十天,不少人家里都至少有那么一两个年青力壮的找到了活儿,不光有了粮食,还能在什么二手店里买到了御寒的衣服和靴子。 身上有了保暖的衣裳,肚子里有了饭食,连风雪都不那么可怕了, 这样的天气, 照样有人从家里出来, 沿着已经清扫过一遍的街道,跑去工坊上班——做一天的活就有一天的钱拿, 中午还管饭哩。 至于清扫街道的人——好些平民只敢偷偷地看一眼——那都是城堡里的骑士老爷!瞧有些人身上还闪烁着微光, 那就是神恩呢, 能让他们在这样的天气里抵御风雪,可不是普通人能比得了的。 “骑士老爷们出来扫雪,啧啧……”在一所两层的石头大房子里, 一群人聚集在一楼宽敞的大厅内,议论着这从所未见的奇事。 这幢石头房子当然也是逃跑的商人留下的, 现在里面所有的家具都已经搬空, 只在房间里铺了厚厚的草垫子做为床铺, 还有一床用旧窗帘布做成的被子。 不过没有人为此抱怨, 因为住在这房子里的都是家里实在没有劳动力的人,他们非老即残,或者是弱小的孩子,现在放弃了自己那所破旧的板棚房子,集体搬迁进了这处“养济院”。 养济院里的草垫子其实比他们自己家的破稻草好多了,又厚实又干燥。而且在进养济院的第一天,他们还分到了热水洗澡,并每人分到了一套旧衣服,取代了原本自己的破衣烂衫。 当时有些人心里其实略有微辞,因为换下来的破衣服都被收走,而每个人还要把头发剃光。但是房子里的温暖,还有在旁边大锅里煮的土豆浓汤,都让人把那些反对的话咽了回去,只剩下了满嘴分泌的口水——那汤闻起来好香啊,汤面上居然是飘着油花的! 养济院能这么温暖,是因为在大厅里装了一些管子,这些管子上连着些叫做散热片的东西,正源源不断地散发着热量。 当然,并不是很热,但比起他们自己那四面漏风的板棚,已经不知要好到哪里去了。以至于入住之后没两天,就有人把这里叫做“春宫”了。 是的,在他们贫瘠的想象力中,国王住的宫殿大概也就是这么温暖了吧? 养济院也不是什么都不用做的,有些人要照看特别幼小的孩子,有些人负责打扫楼梯和地板,有些人做饭;大一点儿的孩子则跟大人们一样,会拿到分配的活计——有时候是裁剪一些旧布,有时候则是在一堆羽毛当中把最轻软的那些绒毛挑出来。这些活计都不重,人们甚至可以一边干活,一边儿聊天。 比如说骑士老爷们扫雪这事儿,就很值得议论议论,毕竟谁见过骑士老爷做这种事呢?更可怕的是,扫雪是为什么?是为了领主大人吗?那不是的,这些街道领主大人根本不会来,雪扫去之后,只有利于那些要去工坊上工或者因为别的原因不得不出行的平民。 多可怕呀,骑士老爷们竟然为平民做事?这仿佛天和地倒转过来一样,世界该不是要毁灭了吧? “我听说是伯爵小姐的命令。”尽管都是老弱病残,但总有人天生就比较会交际,来了养济院也能跟负责这里的人多说几句,自然消息就灵通很多,“说是骑士老爷们就当是冬天的修行,顺便还能——那个叫什么——搞公益?” 于是众人七嘴八舌地问:“什么叫公益?” “就是说对大家都好?”说话的女人瞎了一只眼睛,但挑起绒毛来却很利索,因为做得又快又好,负责分配活儿的人也对她态度很好,允许她多问几句,所以她竟然还能解释一下这种新名词,“都是伯爵小姐说的。” “愿主保佑伯爵小姐——”有人习惯性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她给我们这样的好住处,还给我们饭吃……” 其他人点头赞同,但也有不同的声音:“教会也一样给我们发麦粥,还不用干活呢……” 然而这个老头子的话立刻被一群女人给喷了:“你怎么不懒死呢?打扫一下地面算什么干活,而且你还没扫干净,总要玛雅再扫一遍!” “就是!听说你在家里都不干活的,全是玛雅在照顾你?你这个样子,难怪会没饭吃!” 老头子被骂急了眼,大声说:“你们勤快,你们勤快不也一样没饭吃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勤快过的,结果怎么样!还是要听教会的,死后才能上光明之山去享福呢!” 大厅里有一阵沉默。在这里的人,除了幼小的孩子,谁又不是勤快干活的呢?可是勤快了几十年,到老还是没吃没穿…… 良久,瞎了一只眼睛的女人忽然说:“我没瞎这只眼睛之前,总是去教堂做祈祷,每次都会省下一点钱献给主……” 她低头捡着面前的鸟毛,淡淡地说:“教会离开长云领的时候,我曾去求牧师带我一起走,但是守门人根本不让我进去……” 再次沉默,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小声说:“我邻居也想跟着走的,但是教会不要……” “他们只要有钱的人……” 议论的声音由细碎渐渐抬高,老头子张着嘴想分辩,但刚才那个说邻居要走的人又补了一句:“今年他们的女儿进了那个做油脂的作坊,叫什么来着?反正我来这里之前听说他们的女儿选上做更仔细的工作去了,现在一个月就能拿到80铜币。然后他自己还能砸石头,总之现在过得可比从前强多了!” 听见80铜币,老头子张着嘴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80铜币,那都快是一个银币了,能买多少豆子啊! “别说豆子了……”那个人羡慕地说,“那天我还看见他们的女儿带回家一块肉呢,这么大的一块!”他比出成人手掌大的一方,“说是城堡里做好的什么腊肉,天又冷,能放好多天的。” 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过了一会儿,玛雅小声说:“其实我们现在吃的汤里也有油……” 她是个瘦小的老妇人,一辈子没有违背过丈夫的意思,尽管生活的重担把她压得后背都弯了,却仍把自己收拾得很整齐。进养济院的那天,只有她和她丈夫身上头上几乎没有虱子和跳蚤,随身带来的两件破衣服也被允许留下了。 她说话的声音永远很小,有时候小到几乎听不见,但现在大厅里很安静,所以大家都听见了。 瞎了一只眼的女人说:“是的,要是我现在还在自己家里,别说油了,连这样的浓汤都喝不上。” 玛雅再次发出了比蚊子还小的声音:“教会发的粥和汤里也不会有油……” “你!”她丈夫瞪着她,但是还没等他做什么,就被旁边的女人反瞪了回去:“你要干吗?还想打人吗?” “伯爵小姐不会允许的!” 玛雅又埋下了头,但是她丈夫也没了气势,讪讪地说:“我没有想打人……” 于是话题集中到了现在吃的饭上。说实在的饭食不能算好,但能到养济院来的人都是没有办法自己过冬的,这样的饭食他们也吃不上呢。现在有吃有喝,还不会冻死,那还要怎样? 甚至有人都不想离开养济院了。一般教会和领主们的施舍都是在雪月和之后的雨月,过了雨月施舍就停止了,因为那个时候已经“快到春天”了。 然而其实雨月之后还有风月,离着春天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并且气温还是很低,地里连野草都没有长出来呢。可是人却不能把脖子扎起来,整整一个月不吃东西啊…… “我听说养济院可以让我们一直呆下去。”还是瞎了一只眼的女人说,“我跟送土豆过来的那个管事打听的。伯爵小姐说过,愿意留在这里的就可以留下,不过家里的房子就不归我们了,但可以补我们一点钱。” “可以吗?”顿时有人激动起来。他们住的都是最破的房子,送给别人都不会要的,还能补一点钱——哪怕几个铜币也是赚了啊。 也有人怀疑:“一直养着我们吗?”就算领主大人愿意,养他们也要花好些钱的吧?总觉得很难相信呢。 “当然我们是要干活的。” “我们能干什么呢?”有人发出疑问。能干活的话,他们早就去工坊里找工了,不就是因为干不动了,才来养济院的吗? “这不就是在干吗?”瞎了一只眼睛的女人说,“听说这些绒毛会很有用,伯爵小姐还需要更多。” “什么?”有人震惊了,“这些东西居然有用吗?”她还以为干这个,只是管事看不得他们闲着,原来真的是有用的吗? 那如果是干这个活儿,他们干得了啊!尤其是女人,手脚比男人利索多了。 “以后可能还有别的,反正——”瞎了一只眼睛的女人想了想,“管事的说,只要肯干活,总能有活儿给我们干,饿不死。” 这简直太好了。这里的很多人是不想干活吗?当然不是的!是有些活儿他们干不动,人家也不要他们去干呀。 但是现在,只要肯干活就饿不死,这岂不是太好了吗? 就是——真的有那么多活儿给他们吗?就像捡绒毛这种的? “伯爵小姐一定有办法的。”瞎了一只眼睛的女人说,“你们看现在有好多工坊了,以后一定还会更多的。” 于是好几个人下意识地说:“愿主保佑伯爵小姐……” 不过他们在说这话的时候,其实心里没有想到主,只想到了伯爵小姐。主离他们太远了,就算能上光明之山,也是死后的事了,但现在又没人想去死,所以——还是伯爵小姐比较重要。 被人惦记着的伯爵小姐,正在巡视钢铁厂。 咳,现在叫厂实在还为时过早,因为这只不过能算个大号打铁房而已。 但是对伦吉尔来说,这就是“大炼钢铁”了。 难道不是吗?这里有“高炉”,烧着炼焦出来的煤炭,钢锭像流水一样的生产——呃,当然有一些不是非常合格,但还可以用渗碳的方法来调整,并且不太好的钢用来打造农具已经足够了,好钢才用来做盔甲和刀剑。 现在这里几天就能出一批农具和武器呢。这还不算“大炼钢铁”吗?要知道这种质量的东西,如果是普通的铁匠,那得花上几十倍的时间! 而且,这真的没有使用神术。 煤炭太好用了,比起从前很多人用的那种——伯爵小姐管它叫“泥煤”——这个烧起来简直太热了,完全不逊色于何塞。 而且只要先计算出原料的比率,然后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出来的就一定是钢材,而不是那些劣质的铁锭。 第91节 嗯,女骑士侍从现在已经把铁叫做“劣质货”了。 “但是你这个质量其实还不过关。”陆希提醒她,“等明年天气暖和,我们把生荒地拿下来,扩大炼钢规模,难道就这样一炉炉的出不合格的钢材吗?你知道真正的大炼钢铁,产量是多少吗?不能保证质量,根本就是在浪费资源。” 伦吉尔动动嘴唇,颓颓地低下头。 “所以你不好好学习,凭着蛮干是不行的。”陆希想了想,给学渣抛出一个诱饵,“你觉得现在的钢就是最好的了?”好的你还没见过呢。 “还有比这更好的?”伦吉尔瞬间两眼发亮。 “反正就这种质量,你是炼不出更好的来。”陆希无情地再给她一棒子。 棒子加甜枣,学渣也不禁精神抖擞起来:“那,那还要学什么?” “要学的多了。”陆希摆摆手,“行了,先让现在的工人继续打造农具,你跟我走,还有很多需要生产的东西。我们不能只靠手工打造,等将来扩大了生产规模,你长八只手都打造不过来。” “我们可以招收更多的人啊。”伦吉尔两眼发亮地说。炼钢厂现在工作的都是奴隶,打造农具的也是奴隶,但是还可以招收平民啊,多培养几个铁匠,总会有用的。 陆希叹气:“长云领总共才一万多人呢。” “一万多人还不够吗?”伦吉尔大惊。一万多人呢,小一些的公爵领大概也就是这么些了。 陆希哭笑不得:“除了打铁,不用干别的了?算了算了,把你那满脑袋的打铁放一放吧,今天要上新课。” 一听新课,刚才还要奋发图强的学渣顿时有些颓:“还,还要学什么啊?” “你刚才可不是这态度啊……”陆希凉凉地说,“就你这样,我看更好的钢——” “不不不,我学我学!”伦吉尔含泪表态,“我一定好好学!”为了更好钢,更好的盔甲和武器! 陆希摸摸学渣狗头:“好好学,我会教你造更好的武器,胜过神术武器的,你信不信?” 于是学渣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跟着走了。 新课在实验室上,还是原本那些学生,团团坐,分果果——不是,等听课。 实验室现在换了个样子,原本的制皂已经在另一个地方建起了流水线,挑来的都是最细心的女工,目前制造的主要还是玫瑰皂——因为原料方便,而且家族玫瑰入皂之后的颜色特别好看,卖相奇佳。 现在的实验室,已经是临时玻璃坊了。 当然,实验室里还用的是何塞,在摸索阶段,他确实比煤炭好用多了。 “这个是——水晶?”沉迷打铁的伦吉尔一进实验室就惊住了,桌子上摆着好些晶莹剔透的东西,比天然水晶还更透明洁净。从理智上她知道这不可能是水晶,但是……如果不是水晶的话,那会是什么宝石呢? “效果怎么样?”陆希拿起一盒玫瑰皂。 对,就是用玻璃盒装着的玫瑰皂。深红色的固体玫瑰花盛在晶莹的圆盒子里,简直全身上下都写着“我很贵”! “太,太好看了……”伦吉尔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这究竟是什么?” “是玻璃。”陆希微微一笑,“就是用那个水晶矿里挖出来的废矿石烧成的。”必须说这矿里的石英砂质量非常好,烧出来的玻璃颜色之明净,都有点出乎她意料之外呢。 “你说,要是这么一盒玫瑰皂拿出去卖,能值多少钱?” 第111章 黑暗之中(二)、把这个妮娜给面具怎么样? 风雪落在长云领, 也同样落在别的地方。 双塔大教堂两个雄伟的尖顶在昏暗的天光下闪着金白色的微光,越发显得圣洁不可名状,似乎向那里仰望就能窥看到主神圣法衣的一角似的。 有了神术结界的保护, 尽管是一年里最冷的时候, 教堂的花园里却仍旧温暖如春,还有花朵在开放, 娇嫩的花朵仿佛把天国的春意都带了下来。 列文大主教站在一个花坛边上, 这里种植着一些看起来很像虞美人的植物,细细的茎上捧起或深红色或粉红色的花朵,花瓣基部深紫色的斑点格外醒目。 不过在双塔大教堂里,这些花朵并不怎么引人注目。虞美人不是什么名贵花卉,只不过是在田间草地里都会长的草本罢了。在双塔大教堂中种植的贵重植物很多,还有一些珍贵的魔植, 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这些酷似虞美人的花。 列文大主教的目光转向不远处——那里是教堂的后门, 现在漆成浅金色的门徐徐打开, 两辆不怎么起眼的青布篷马车驶了进来,从第一辆车里跳下一个穿长袍的神职人员, 从他袍子上的纹样可以辨认出来, 这居然是个主教! 主教出行, 所坐的马车都是有规制的,若无特殊情况,谁会坐这种小商人才会坐的青布篷车呢? 不过列文大主教倒是没有丝毫意外的样子, 只是点了点头:“来了?” “是。”从马车里出来的主教堆起笑容,又补充了一句, “我送来了三个圣女。” 原本的一位圣女变成了四位, 列文大主教略有些意外:“都是平民的?” “是。”送人来的主教压低声音, “挺奇怪的, 这三个圣女都在今年苦行主教走过的路线上……列文大人,这件事可有点不寻常啊,您看……” 列文大主教瞥了他一眼:“看什么?” 送人来的主教不敢吭声了。列文大主教淡淡地说:“柯恩大主教对主的虔诚无可怀疑,他一生都致力于将主的光辉洒向四方,他所做的才是正道。卢卡斯主教,你要明白这一点。” 卢卡斯小声地说:“可是我们也是为了主……”为主守夜嘛,难道不是对主的虔诚和奉献吗? “柯恩大主教可以把自己做的所有事诉诸人前,你敢把自己做的事向教徒们宣扬吗?” 卢卡斯不敢再说话了。他敢宣扬吗?他怎么敢呢。如果那些平民知道他们的女儿获得神恩之后不是进教会享受无上荣光,而是被送到了裁判所来,那…… 但是,那些平民也不会在乎的吧?一个女儿而已,他们已经通过这个女儿脱离了自己原本的贫困生活,那这个女儿究竟是被送去哪里,与他们也没多大关系了不是吗?反正他这些年搜罗过十多个圣女,事后也没有哪个圣女的家人再来问问他,自己的女儿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这时候,后面的那辆马车里已经走下来三个少女,她们的年纪都不小了,最大的那个看起来已经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在光明大陆上,这个年纪的平民女孩都已经结婚了。 “这位是列文大主教大人。”卢卡斯瞪了一眼三个站着不动的少女,“还不快点行礼!” “大主教大人?”年纪最长的那个少女提着身上的白色麻布袍角行了个不怎么规矩的礼,“我叫妮娜,我要向您揭发卢卡斯主教,他违背教规,在来的路上欺辱了我们。” “嗯?”列文大主教把目光投入卢卡斯主教,后者压根没想到竟然真有圣女敢站出来指控他,一时间整个人都懵了,下意识地举起手呵欠:“你这个贱人——” “卢卡斯主教!”列文大主教猛地提高了声音:“你要做什么!” “我——”卢卡斯意识到自己失言——这是教会的圣女,是得神赐恩之人,不是什么街头巷尾的流莺,甚至也不再是他可以随便打骂的平民,“列文大人,请恕罪,我……” “你先退下。”列文大主教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回头向着三名新来的圣女展开一个微笑,“让你们到这里来,是因为主有一项艰巨的任务要交给你们,希望你们能够不畏艰难,完成主的信托。” 他微笑着说完,抬手唤来旁边回廊上站着的一个女人:“这是伊丽莎白圣女,让她带你们先去休息吧。” 伊丽莎白圣女长得并不漂亮,脸上有大片的雀斑,多到了无法忽视的程度。但她有一双海一样碧蓝的眼睛,微笑起来的让人很舒服,她带着三名新圣女走进左边的塔楼之中,一路上先是询问了三个少女的名字,又轻言细语地向她们介绍了一下双塔教堂。 尽管外面看起来雄伟圣洁,但塔楼内部却有些阴冷,新圣女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不禁打了个哆嗦,小声地说:“有点冷……” “啊,很抱歉——”伊丽莎白轻声说,“因为这里主要是守夜人们的居处,他们比较喜欢阴凉一些。” “但是,也很暗啊……”年纪最小的圣女名叫洁西卡,今年才十六岁,这个年纪做为普通人还有些未脱稚气,但对于觉醒者来说却已经太大了。通常这个年纪才觉醒的,潜力都不高。 当然,还有更差的……伊丽莎白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妮娜,暗暗叹了口气——过了十八岁才觉醒,主赐她神恩又有什么用处呢?难道就是为了让她来牺牲的吗? 三位新圣女的房间在塔楼二层,房间狭小,跟走廊一样的阴冷,房间里只有几张并在一起的窄床,甚至连桌椅都没有。伊丽莎白从壁橱里拿出被子给她们铺上:“这只是个临时住所,你们不会在这里住很久的,所以先凑合一下吧。” 妮娜过去跟她一起整理床铺,问道:“列文大人会怎么处置卢卡斯?他在路上威胁我们的时候,曾经说过之前也有圣女被他欺侮过。” 伊丽莎白看见她脖子上有被掐过的痕迹,不由得生起几分怜悯,低声说:“不要再问了,你不该得罪他的。” “什么意思?”妮娜抬起头,直直地盯着她。 伊丽莎白伸手整理了一下她有些凌乱的头发,轻轻叹了口气:“你们到这里来,是因为这里的守夜人……他们,他们需要一个契约者。卢卡斯主教就是负责送人的,所以,所以——他不会被处置的。” “为什么?”另一个圣女萝拉尖声质问。 妮娜定定地看着伊丽莎白:“是因为我们无足轻重吗?” “不——”伊丽莎白避开她的眼睛,“你们,你们很重要。守夜人的身份比较特殊,他们,他们常年与邪恶战斗,很容易受到邪恶力量的侵蚀,所以精神上会比较……如果有一位圣女在身边安抚,会好很多……” “安抚?”萝拉是小商人的女儿,知道的事情更多,而且刚刚在来的路上她还经历了一番折磨,此刻顿时像被针刺一样跳起来,“我不要呆在这里,我要回家!” 伊丽莎白轻轻摇了摇头:“不可能了。进了裁判所是不可能出去的。你们刚才指控了卢卡斯主教,恐怕……恐怕他们会觉得你们不安分,会给你们分配脾气更暴躁些的守夜人……” “什么?”萝拉愣了一下,猛地转向妮娜,“我就说不要声张不要声张,都怪你!” “怎么能怪妮娜呢?”洁西卡不高兴地说,“她在路上还保护了我们!” 萝拉捂着脸哭起来。伊丽莎白叹了口气,摸摸她的肩膀:“不要太难过。其实那些守夜人,他们只是被邪恶力量污染了而已,有些人并不是坏人的。好好跟他们相处,不要对他们发脾气……他们需要我们,有了我们,他们沾染的邪恶或许就可以被清洗。” “或许?”妮娜笔直地站着,像一尊坚强的雕像,“如果不能清洗呢?” 伊丽莎白垂下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才轻声说:“他们也很可怜……”他们可怜,我们也可怜,我们都是牺牲品。 伊丽莎白走了出去,顺手关上了门。她的脚步消失之后,洁西卡就眼巴巴地看着妮娜:“我们怎么办?” “我要回家!”萝拉也抬起了泪汪汪的眼睛。 “我们想办法逃跑。”妮娜冷静地说。 洁西卡又有些犹豫:“可是刚才大主教大人说,主交给我们的任务……” “主交给我们任务,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妮娜握紧拳头,这里的一切都不对劲,“如果是这样重要的任务,为什么选送圣女的却是个那样的人?他欺辱被主交托了重要责任之人,为什么教会却对他没有丝毫处罚?教义中说,要我们以纯洁的身心侍奉主,那为什么教会的神职人员,反而要玷污我们?是他们在违背教义,那么他们所说的话,还有什么可信的?” 萝拉有些心动,但又有些胆怯:“可是就我们三个人……”双塔教堂那么大,单是这座塔楼就很大了,他们三个女子要怎么逃? 妮娜沉思了一下:“受过卢卡斯欺侮的不止我们……”之前卢卡斯威胁她们的时候就露过口风,这些年他往这里送过好几拨圣女,几乎每次都会捡其中最漂亮的…… “而且,也可能有别的人像卢卡斯一样……”妮娜说出这句话来的时候,感到一阵难以形容的疲惫。 从前她在黑莓镇的时候,几乎是每次牧师宣讲教义都要去听。在她心里,教会正如牧师所宣扬的那样高尚和重要,里面的神职人员圣洁仁爱,一心只想在地上推行主的教旨,让主的光辉照耀于整片大陆,也照耀每个人的灵魂。 所以她虽然没有得赐神恩,却始终以教徒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可是在无事发生的时候,这一套还行得通,一旦有事发生,一切美好就像个水泡一样,被噗地一声戳破了,在水泡表面上反映出来的那些绚丽色彩,也就完全消失了。 先是她被马踏伤,黑莓镇的牧师拒不露面。当然那次她很幸运,苦行主教恰好走到那里,救了她。但如果没有她的朋友露西固执地守在教堂门口,她可能连苦行主教都见不到。 之后就是她的继母诬陷她是女巫,而平常得到她帮助的邻居却为了赏金去追捕她。又是她的朋友露西杀了那两个混蛋——本来她想帮助露西,那个时候却是露西救了她。 后来她得到了神恩,普通人对她的态度立刻转变,可是黑莓镇那位牧师反而对她更防备了。 妮娜虔诚,或许也单纯,但并不代表她是个傻子。她有了神恩,成为了教会的一员,她和牧师应该是兄弟姐妹,应该一起宣扬主的荣光,让更多的人沐浴主的恩泽才对! 可是牧师把她送到了这里来。 当时卢卡斯主教去接她的时候,牧师说的是让她去更大的教堂学习圣光治疗术,结果她被送到了这里来,而伊丽莎白说,是因为那些守夜人们需要她们的安抚。 这是把她们这些圣女当成什么了呢? 妮娜有种预感——不仅仅是她们这三个圣女出身都是比较低贱的,那个伊丽莎白,以及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圣女,她们的出身大概都不会太高。在这里,圣女更像是一种工具,所以要用那些不会引来麻烦的……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教会内部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情,这是不对的!既然她觉得这样不对,那她就不能随随便便地任由他们安排! 在另一座塔楼里,列文大主教站在一个房间里。 这里的房间要比妮娜她们所在的房间明亮温暖得多,在墙上有一排看起来像铜管似的东西,妮娜她们刚才说的话,就从这铜管里清晰地传了出来。 卢卡斯主教站在另一边,脸色很难看。 “你听见她们说的话了?”列文大主教没有表情地问。 第92节 “听到了。”卢卡斯咬着牙,“这个贱人,她竟然想逃跑,还要鼓动别的人也逃跑,还诋毁教会,应该立刻杀了她!” “杀了她?”列文大主教转头看着他,“那你欺负过的其他圣女呢?也都一起杀了?你要不要先问问她们的守夜人是不是同意?” “我——”卢卡斯额头上冒汗了,他终于发现列文大主教的意思好像并不是要听他说怎么处置妮娜。 “你上次被人揭发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收敛一下,但你显然没有听进去。”列文大主教淡淡地说,“她说得倒也没有错,你是在败坏教会的名声,理应被惩处。” “列文大人——”卢卡斯惊骇起来,“您,您的意思是……” “把他带下去。”列文大主教忽然稍稍抬高了声音。 没等卢卡斯反应过来,他身后的暗影里忽然冒出一个人影,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尽管职责主要是搜罗并运输圣女,但卢卡斯毕竟还是个主教,这一瞬间他感觉到极大的危机,所有的潜力都被调动起来,乳白色的圣光从他手臂上浮现,颜色甚至近乎淡银,抓住他的那个人影手掌部位顿时发出了细微的滋滋声响,仿佛正在烧烤的肉一样。 然而那明亮的银光立刻就被压了下去,抓住他的人即使脱离了暗影也仍旧看不清面目,仿佛本身就是一个黑暗的剪影一般,而且这黑暗从他的手掌一直延伸到卢卡斯的手臂上,只用了短短几秒钟就吞噬了银光。卢卡斯发出痛苦而沉闷的□□,整个人像被抽了骨头一样瘫了下去。 “把他关进地牢,明天就向大家宣布:卢卡斯因欺压圣女,剥夺神职,送去苦修院。” “列文大人——”卢卡斯挣扎着抬头,“您,您不能,我一直对您忠心耿耿——” 列文并没有看他:“等到苦修院认为你已经赎清了罪,你才能回来。” 这句话让卢卡斯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我,我知道了……”他还以为一辈子都要呆在苦修院了呢。 黑影拖着卢卡斯走了,却有另一个身影出现在屋角:“大人,可是这些圣女如果要求离开……” “我会给她们找几个守夜人,尽快完成契约。”列文转过头,看向屋角,“红龙,你觉得这个妮娜,把她给面具怎么样?” 屋角的那个人赫然正是红龙,听见这句话,他愣了一下:“这个妮娜,她,她的资质……”过了十八岁才觉醒,这资质显然很差,如果让她跟面具签订契约,那很可能无法拯救面具。 虽然红龙之前恨面具搞砸了事情,但毕竟两人做了好些年的搭档,现在听见要把妮娜给面具,他在“果然如此”的念头里又生起几分惋惜,以至于不由自主地说了这么一句,随即发现自己说得太多,连忙改口:“您的选择不会有错。” 列文笑了一下:“既然这样,就再给面具用一次药吧,也正好做个试验,看看刚刚契约究竟能有多少作用。” 红龙噤若寒蝉,低下头不敢作声。 列文大主教向窗外看了片刻,又说:“瘟疫的圣女死了?” “是的。”红龙小声说,“昨天半夜,死了……” “那看来瘟疫确实也保不住了。”列文大主教手指轻敲窗台,“总要让他再发挥一点作用才好——派他去长云领吧。他们传的谣言也够了!” “啊?”红龙想了想,“可是苦行主教也在长云领,恐怕瘟疫不会有太大作用吧?” “你不知道。”列文大主教终于笑了一下,“之前下在冯特伯爵身上的诅咒用的就是他的血,这次让他亲自过去,把诅咒引爆。柯恩大主教的圣光治疗术很好,但他对于血液里的东西没有多少办法。他善于治疗伤口,但瘟疫并不需要制造很大的伤口。” 他收起了笑容,平淡地说:“瘟疫死在长云领,也算是最后一次为教会做贡献了。” 第112章 黑暗之中(三)、这还是神术吗? 妮娜被带进了地牢。 其实当她们说完话之后就有人带走了萝拉和洁西卡的时候, 妮娜已经知道她们是被人监视了。 在这方面,她们的经验都太少了。那间房间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的地方,所以她们就以为伊丽莎白离开之后, 她们只要小声说话就不会被发现…… “萝拉和洁西卡呢?”妮娜第三次问道。 抓着她手臂的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 脸上也带着同色的面巾,只露出一双眼睛。可能是被问烦了, 其中一个人终于回答:“她们比你安分, 会给她们找个合适的守夜人,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 地牢很深,除了两边墙壁上镶嵌的魔晶发出浅黄的光,再也没有别的光源。而且妮娜闻到了复杂的腥臭,像是野兽,又像是鲜血, 或许还有腐烂的什么东西, 中人欲呕。 “你们究竟在做什么?”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妮娜反而镇定了。 “我们当然是在为主守夜。”那人咧开嘴笑了一下,在魔晶光照之下, 妮娜看见了他鲜红的牙龈, 甚至连牙齿根部都是红的, 仿佛在渗血,“我们都是被污染之人,只是这污秽的生命亦是奉献给主的。” 妮娜沉默了。 她踉跄地被带进长廊上最后段的一间牢房, 在她走进那间牢房的时候,对面的牢房门正好打开, 一个人——或者说一团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的东西, 被装在一个铁笼里搬了出来。 妮娜下意识地扭头去看。她觉得那应该是一个人, 但那个人的身体浮肿, 皮肤上似乎生满脓泡之类的东西,以至于看起来可能更像一只癞□□。 “少看两眼。”抓着她的人一边低下头避开去看那个铁笼,一边把妮娜的头也按了下去,“试验品可不能被弄脏,否则就不准确了。” 妮娜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只是看了这么一眼,她就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刺痛,喉咙也开始发痒想要咳嗽。不过体内的圣光随即浮起来,柔和地冲刷过她的身体,消除了那些异样的感觉。 “你能力还不低嘛——”按下她头的人有点诧异,“可惜了,要是早点觉醒就好了。” “行了,别说了。”另一个人似乎是嫌他说得太多了,“一个试验品,说这么多做什么?开始吧。” 牢房比长廊上更黑暗,妮娜根本看不清楚,直到绘制在地上的神术阵开始发光,她才发现牢房的地面上其实是有个人的。 哦,这个可能比刚才那个癞□□还要更不像人一点,因为他□□的身体上生着野兽才有的毛发,而且尽管他埋着头似乎想把自己藏起来,妮娜还是看见,在他头部两侧有两只角,如同山羊一般,根本遮不住。 山羊角?妮娜突然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向这人的后背看去——没有翅膀,但却有一条短短的尾巴。 魔鬼!一个词已经到了妮娜的嘴边,却被她紧紧压在了舌头底下,因为她听见那个似人非人的生物发出了低低的声音:“不要……” 这声音是人。 忽然之间,妮娜想到了伊丽莎白说过的话,她说守夜人是与邪恶战斗的,只是因为与邪恶接触更多,所以才会被污染。 所以,这是一个守夜人?刚才那个被装在铁笼里搬出去的,也是被污染的守夜人? 然后她看见之前抓着她的一个人走过去,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像鸟嘴一般的东西,前端尖锐,后端则像是一根管子,里面盛满着一种看起来有些发乌的红色液体。他把这鸟嘴戳在那个守夜人的后背上,骤然之间地牢里就响起了痛苦的嘶叫,蜷在地上的守夜人几乎要弹跳起来,却被六根银亮的锁链牢牢扣在地上。 红色液体逐渐消失,守夜人整个身体像一张弓一般反折起来,甚至再也顾不上遮掩他头上的角。痛苦的嚎叫声几乎要撕破妮娜的耳膜,她在这嚎叫声里也不自觉地大喊起来:“你们在做什么啊!住手,快住手!” 为什么他们要这样折磨一个为主战斗的人?难道这个人不是教会的一份子,不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吗? 但是并没有人理她,另一个人把她也按倒在了地上,利索地用四根链子扣住她的手脚,然后掏出一把匕首,划破了她的手腕。 妮娜受过伤,知道流血的滋味,但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样——手腕上的伤口像是被什么掀开一样,鲜血争先恐后地流出来,染红了她身下逐渐亮起的神术阵。 这还是神术吗?妮娜不由自主地想。 两个神术阵之间是相联的,妮娜的鲜血迅速把自己这边的神术阵描绘完毕,又向另一个神术阵延伸过去。 失血过快让妮娜有些头晕,在微微的眩晕中,她模糊地听见对面的守夜人在哀求:“不要她……我要死了……不需要了……让她跟别人……” 伊丽莎白的话忽然间又在耳边响了起来:“他们不是坏人……对他们好一点……” 所以我能救他吗?妮娜有些茫然地想。 这一切都不对劲,不应该是这样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能救他,或者说她就是为了救他而来到这里的。 如果她是注定要死的,那么也许她还可以再救一个人,这样的话,她的一生将无愧于自己,亦无愧于主。 就是——不知道现在露西怎么样了,希望她做了伯爵小姐之后生活幸福,一切顺利…… 这个时候,陆希正在实验室里,拿着一根玻璃棒,放在火焰里烧。 “为什么要烧它?”伦吉尔胆战心惊。 她不是没见过宝石,曾经长云领就出产水晶,而且她跟着毕维斯的商队走过不少地方,也见过各地特产的宝贝,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但这个不一样。这个竟然是用废矿石烧出来的,其晶莹洁净根本不下于水晶,却比水晶更容易雕琢——啊不,对于这个东西用不上雕琢这种费时费力的方法,伯爵小姐说,这漂亮的盒子都是吹制出来的,根本不需要去雕刻琢磨,一天就能弄出上百个来。 这简直就像是一座金山摆在眼前,而且是唾手可得的那种!这种完全可以掌握的金钱来源反而让伦吉尔有些无所适从,而且这些东西看起来如此精致而脆弱,简直让人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其他人的表情也都差不多。无论伯爵小姐再怎么解释这只是废矿石烧出来的,然而他们下意识地总觉得这就是一块顶级的水晶宝石。此刻看着伯爵小姐烧它,简直就像烧自己的心肝。 “嗯,给你们做一件有趣的东西。” 有趣……用这样的宝石——好吧,这是废矿石烧的,这是废矿石烧的!不行,还是觉得无法接受…… 陆希才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呢。玻璃棒在何塞手掌上的火焰中加热变软,融化的玻璃汁终于凝结成了一颗明亮的玻璃珠,何塞小心地操纵火焰让它变得更圆更规整,然后慢慢撤去温度…… “水晶珠?”伦吉尔第一个念头,是这样就可以串成项链或者耳环,又或者镶嵌在胸针上,不过——这没有打孔啊,这么小的一颗珠子,要打孔怕是很不容易吧? “不是用来做首饰的……”陆希哭笑不得。玻璃珠首饰?听起来怎么那么奇怪呢,“说了,是要给你们做一件有趣的东西。” 一段玻璃棒做成了五颗大小不太一致的玻璃珠,在冷却之后,陆希选出了最圆的一颗,把它嵌在准备好的小架子上,然后在玻璃珠下方夹上一块明净的玻璃片:“好了。” 什么东西?所有人面面相觑,连最有见识的金妮也一脸莫名。 陆希嘿嘿一笑,然后举起手边的一个碗向众人示意:“这个是从河里取来的水,看起来挺干净的是不是?” 青石城外的河虽然水量不大,但水质不错,盛在木碗里看起来清澈见底,连碗底的木纹都清清楚楚。 “之前我一直说水要煮开了再喝。”陆希用玻璃棒蘸了一滴水点在玻璃片上,“好了,现在让你们看看,水为什么要煮开再喝。来吧,轮着看。” 伯爵小姐来了之后,城堡里确实颁发过这条命令,但除了城堡里的奴隶之外,青石城的人执行得并不彻底,主要是没有那么多的柴来烧水啊。再说河里的水也很清澈嘛,大家祖祖辈辈都是喝河水的,也没什么啊。 汉克当然也是这么想的。虽然伯爵小姐曾经说过什么眼睛很难看到的虫卵什么的,但那用水冲洗干净不就行了吗? “汉克。你先来。”伯爵小姐直接点了他的名字。 汉克有些别扭地上前,在伯爵小姐的指点下把眼睛凑到那个“镜架”上,然后透过那颗玻璃珠看向玻璃片上的水滴。 呯!汉克带翻了凳子,还险些把镜架一起打翻。他几乎是跳起来的让眼睛远离了镜架,然后惊疑不定地去看玻璃片——但是从侧面看过去,玻璃片上的水滴还是那么清澈,根本看不到有什么虫子。 是的,刚才他透过那颗玻璃珠,看见了许多怪模怪样的虫子,有的像一块椭圆的长面包;有的像个绿色的瓶子,前端好像还伸出根须须;有的则像根杆子;还有的则是一根树枝般前端分岔……重要的是,它们还在动! “你看见什么了?”伦吉尔好奇死了。一滴水而已,怎么就把人给吓成这样? 汉克后退一步,看向伯爵小姐:“这个——”这不是真的,水里不会有这么多虫子吧?那如果直接喝河水…… 陆希无情地打破他的希望:“那就会把这些东西都喝进肚子里。” 汉克又觉得想吐了。上次想吐还是他在村子里看见拉出来的蛔虫的时候…… 其他人已经挤上去争着观察了,陆希把其余的珠子也装好,虽然因为形状大小不同,放大效果也不同,还有色差,但能看见水里这些怪东西,已经足够他们忽略这些不足了。 “这是——什么东西?”汉克有些艰难地问。 “如果你是指用来观察这滴水的东西,它叫做‘显微镜’。”陆希微笑着回答。 是的,这颗玻璃珠,其实就是最早的显微镜。就——陆希还是在看小说的时候得到的这个知识,说这就是列文·虎克——那位以亲手制作的显微镜留名青史的伟大发明家——制作的那种显微镜。 陆希当时看完这小说之后简直不敢相信,于是跑去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这竟然是事实!虽然网络上的消息有点混乱,也有说这种玻璃珠显微镜是罗伯特·胡克做出来的,但这种单透镜显微镜却真真实实是存在的,它设计制作简单,可是效果却出奇地好,放大倍数能到二百倍,分辨率可达到微米! 所以陆希在制造出玻璃,并发现玻璃质量很不错之后,就决定搞几台这种玻璃珠显微镜了。咳,当然了,如果有标准的透镜那当然更好,但问题是,透镜那方面的知识,她还得好好回忆回忆…… 显然,这种显微镜的效果确实很好,至少它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一片叽叽哇哇的叫声,金妮的脸色也开始发白——公爵小姐即使做了佣兵之后也还是个讲究人儿,而且炼金师本身也是个需要干净条件的职业。 但是!公爵小姐还没有讲究到只喝烧开的水!这么一想,她喝进去了多少…… “啊——”陆希及时制止了众人的脑补,“这些东西有些基本可算无害的,有些则在进入我们的胃部之后被胃酸搞死了,所以实际上的伤害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大。另外我不得不说一句,在这里,喝酒的习惯对健康是起了一定保护作用的。” 贵族喝精酿的葡萄酒,而平民喝劣质的麦酒。但无论是哪种酒,其中的酒精都起到了一定的杀菌作用,比喝生水是好得多。 第93节 当然,没钱喝酒而只能喝生水的,那就自求多福了。就算避免了霍乱之类的瘟疫,日常拉个肚子什么的那都是惯例了。至于说有没有因为长期腹泻而衰弱致死的?那谁知道呢,毕竟也没有人去做统计啊。 “所以,等正式开始挖煤,长云领内的所有人,都要喝烧开的水。”陆希郑重决定,“如果执行不力,我就要收生水税!” 不是开玩笑,光明大陆上这个乱收税,跟地球上的中世纪真是一模一样的。柴火税、结婚税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了,之前听说还有什么“拉屎税”,这就离谱! 在长云领,这种杂税不多,主要是都穷,就算有这税也交不起,而冯特伯爵又看不上这些一半个铜币的玩艺儿,所以干脆都免了。 就是这样,陆希还打算明年再免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说结婚税什么的,但是假如大家不肯好好喝开水,那——伯爵小姐就要露出贵族的凶恶本质了! 今年她来青石城其实比较晚,而且她还要先花时间博得冯特伯爵的认可,以至于当她真正得到权力可以大干的时候,天气已经这么冷了。 那么明年春天——陆希正要握拳,就听海因里希问道:“但是为什么这个玻璃珠能让我们看到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啊,问题终于来了,陆希只好收起自己的雄心壮志,开始苦逼地讲课:“关于这个,我们首先要知道,人为什么能看见东西。”噫,也许应该不要提眼睛,只讲光的问题?然而她对眼睛的结构比对显微镜的结构还要清楚一些,所以还是多讲讲自己懂的东西吧,这样可以显得更有知识,更权威一些吧…… 一堂苦逼的光学课讲完,陆希昏头胀脑,学生们也两眼蚊香。 “先下课吧。”陆希看看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明天我们来做‘小孔成像’的实验。” 学渣如伦吉尔已经一溜烟地跑走了,剩下几个好学生还在冥思苦想,陆希就跟何塞先走出了实验室。 “灰羽去了一趟黑莓镇。”何塞忽然说,“那位妮娜小姐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她的父亲说,她被送去大教堂了。” “大教堂?”陆希皱了皱眉,“可信吗?” “应该是可信的。”何塞笑了笑,“因为她的父亲很想从她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所以对于女儿抛下他不告而别十分气愤,还跑去黑莓镇的教堂闹过事,因为是那里的牧师把他的女儿推荐给了大教堂的。” “那个牧师?”陆希已经快忘记那家伙叫什么名字了,可是心里还是不怎么踏实,“那个家伙不是个好人。”对受伤之人见死不救,躲起来推卸责任,想把她当成女巫抓起来没成功,转头就把其他人以“女巫”之名送上火刑架——倒不是说陆希不恨那个想置她于死地的厨娘和商人,而是一个牧师如此不负责任,随便扣“女巫”帽子的作法,让人齿冷。 “现在天冷,边陲镇那边还要用人,灰羽不方便再打听下去。等明天春天,他一定能找到那位妮娜小姐的下落。” 陆希叹口气:“那就拜托他了。” 竒*書*蛧*w*W*W*.*q*Ι*s*ú*W*ǎ*Й*G*.*℃*O*m 她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前面一阵乱糟糟,接着就见原本在房间里打扫卫生的琳飞奔而来,跑得气喘吁吁:“小姐,不好了,边陲镇来了消息,说守不住了,伯爵大人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边陲镇呢!” 第113章 地行异龙(一)、有两只变异地行龙 陆希飞奔去找冯特伯爵的时候, 实验室里还有三个人在发呆。 汉克又想坐到屋角去了。原来伯爵小姐之前所说的都是真的,什么肉眼看不见的微小生物——刚才她说这些东西是什么来着?什么杆菌,什么藻类, 全是完全陌生的词汇, 但总之一句话,这些东西都不是魔鬼的力量! 而且伯爵小姐还说了, 人体内存在好几磅的这种什么菌, 有好的也有坏的,这这,好几磅重的菌?岂不是比肚子里有蛔虫还要惊人? 它们在哪儿呢?伯爵小姐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难道还能打开肚子…… 汉克制止了自己的想像,但是不可遏制地又想起了伯爵小姐讲解眼睛构造的样子,还有她在画板上画出来的那张图,那如果不是详细研究过, 绝对是不可能讲得那么仔细的。虽然他现在还不能证明那是正确的, 但…… 其实不需要再怀疑了, 伯爵小姐迄今为止所说过的话,都被证明是对的。在她的世界里, 一切都可以解释明白, 不需要神恩, 也不需要邪恶之力。那么,神的位置在哪里呢? “这个——光是直线传播,”一直守在桌子边上的金妮忽然开口, 打断了汉克的思绪,“你们怎么想的?” 光是直线传播——汉克抬头看着图板上那个什么“凸透镜”成像原理图, 只有光直线传播, 才能讲明白在显微镜下东西变大的原因。但是, 谁能看见光是怎么传播的呢?光是光明神的辉煌, 它洒落世间,照亮万物,却无人能窥得它的秘密。 神说要有光,便有了光。它就在我们身边,如同空气一般无处不在,汉克从来没有想过它竟然也是需要传播而来的,难道它不是说在就在的吗? “小孔成像实验。这个就能证明光是直线传播。”同样留在桌子旁边的海因里希也抬头,语气有几分狂热,“不用等明天了吧,这个实验听起来也挺简单的,不如我们现在就做一下?” 汉克张了张嘴想阻止,但那两个优秀学生已经开始动手了。 其实现成的工具都有,小孔成像是个很简单且直观的实验,只需要一张硬纸板(现在只有硬羊皮纸),一根蜡烛(有魔法蜡烛),一根针(骨针),然后就行。 于是汉克被迫在旁边观看优秀学生动手实验。为了保险,那两个人在羊皮纸上并排着打了四个小洞,有圆的有椭圆的有方的,甚至还有个三角的。 然后魔法蜡烛点燃,汉克直直地瞪着羊皮纸后方的玻璃片,那上面一排出现了四根烛焰的倒影,完全不因洞的形状而有所改变。只有其中最大的一个圆洞投射出来的倒影稍微有些模糊,不如其余三个清晰。 跳动的烛焰倒影跟羊皮纸前面的蜡烛火焰频率完全相同,而且,它们都是倒立的。 “这就能证明光确实是直线传播了。”海因里希凝视着那一排烛焰,手指无意识地在桌子上画着小孔成像的示意图,“我们刚把纸板放上去,烛焰就在那边出现了,光究竟有多快?” 金妮想的却是另一个方面:“所以光是发出来的,而不是原本就像空气一样存在在我们周围。那么,‘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这是真的吗?” 海因里希嘴角泛起讽刺的冷笑:“那得问问牧师了吧?汉克牧师?” 两人一起把目光投向汉克,发现汉克正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烛焰。 “哎——”金妮对他摆了摆手,“牧师,问你话呢。” 汉克有些茫然地将目光转向她,忽然之间天翻地覆,眼前的一切都在他面前翻了个个儿——地板在头顶,桌椅则倒悬着,而金妮头朝下地挂在椅子上,正向他挥手。 天旋地转,汉克发现自己不会走路了,他,他现在不等于是走在天花板上吗?这一走不就掉下去了吗? “你怎么回事?”海因里希一手提着总想往下蹲的汉克,简直莫名其妙,“你这是什么毛病?” “神恩?”金妮忽然站了起来,“他,他觉醒神恩了?” “嗯?”海因里希放开汉克后退两步。果然,缩成个蘑菇的汉克身上,正泛起一层乳白色的光。虽然这光不怎么明亮,但看那乳白的颜色竟然还颇为浓郁。 “这个颜色——”金妮有点失神地说,“好像够得上见习牧师的级别了。”竟然直接跳过了信徒的级别,进入了第二级! “为什么啊!”金妮哀号起来,“实验明明是我们做的呀!”为什么觉醒的却是汉克!这太不公平了! “呜呜呜——”金妮扑通一声坐倒在椅子上,额头抵着桌子,只想翻滚,“为什么,为什么啊!肥皂我也有帮忙!玻璃还是我一块儿造出来的!就连那个炼铁厂——你们出门的时候也是我监造的!我做了这么多,为什么一个闲得长毛的蘑菇却觉醒了!” “难道我没有搞明白原理吗?我很认真地在学习了呀!肥皂的原理我明白了,玻璃的原理我也明白了,连光的传播是直线的我也搞懂了,为什么就是不行呢?”金妮捶打着桌子,只差以头抢地。 “先别激动——”海因里希冷静地说,“我看这觉醒好像有点不对劲。不妨先让他起来走两步再说。” 几秒钟之后金妮就不羡慕了,因为汉克不敢走——这神恩觉醒之后,他眼前的一切都是倒过来的,天地倒转,谁还能如常走路啊? “这是什么觉醒?”金妮目瞪口呆,“快,快去找露西小姐!” 此时,陆希正在藏书室里跟冯特伯爵说话。 边陲镇的失守原因很简单,出现了两头变异地行龙。 对的,就是之前曾经提过的,那种对于神术有特殊防御能力,可以吸收一部分神术力量为自己所用的变异地行龙。 这样的东西来一头就够呛了,更何况是两头。 “伤亡情况怎么样?”陆希问前来送信的骑士侍从。 “撤退得及时,情况还好。”骑士侍从连忙站直,但脸上的疲惫完全不是他说的那样,“幸好有柯恩大人在……” 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奴隶和平民死了几十个。”刚才跟伯爵大人汇报的时候他根本没提这事——奴隶死了不叫死,平民的话,哪年冬天还不死一些呢? 今年这情况已经不错了,伯爵小姐颁布了新的法令,比如把跟着教会跑了的人剩下的家产全部抄了,抄出房子给贫民居住,抄出衣服便宜卖给平民,还雇佣闲着的人挖坑堆肥,找有手艺的做什么农具,又在边陲镇附近挖掘铁矿,总之林林总总的下来,往年冬天里只能忍饥挨饿等一碗救济的豆子汤的贫民们,今年倒是各家都有些收入,不知不觉的竟是没怎么死人! 正是想到伯爵小姐看重奴隶与贫民,骑士侍从才连忙多说了一句,果然看见伯爵小姐的眉头皱了起来,便又小心翼翼地补充道:“往年差不多也是这样……”伤亡率其实并不高。 陆希对于这句话有些无语,想了想对冯特伯爵说:“我跟您一起去吧。” 冯特伯爵看起来想拒绝,但略一沉吟还是说:“那你后面跟着来,我先赶过去。” 冯特伯爵说走就走,几分钟后就集合了城堡里的几名正式骑士,再加上何塞,一行人上马就出发。而陆希一边叫伯顿管家给她准备马车,一边得知了汉克觉醒神恩后不敢走路的消息。 “这都叫个什么事……”陆希原指望着汉克觉醒个治疗技能的,不然的话能给庄稼祈福也行,结果觉醒是觉醒了,人倒废了,这不是坑爹么…… 算了,现在也没时间跟他计较,她忙得很呢。 “这是搞什么东西?”金妮看着递到眼前的羊皮纸,里面只有几样简单的东西:硫磺、木炭,和硝石。 硫磺她知道,早期的炼金术经常用这个东西。但后来有人提出,魔鬼就是从硫磺中出生的,所以现在有地位的炼金师都不用了,导致硫磺的价格也从当初的一银币一磅掉到现在只需要几个铜币。 当然,因为用的人太少,也就没有人愿意运送贩卖这个东西,以至于硫磺在市面上很少见了。伯爵小姐这里的——还是劳拉从煤炭里分离出来的。 如果说硫磺还跟炼金术有关系,那么木炭就挨不着什么边了,这东西一般是当做燃料的,谁会把它当药剂原料呢?又不是什么魔植烧成的特殊炭。 至于硝石,这东西因为最初是从粪便里弄出来的,那用的人就更少了啊。这三样东西凑在一起,能出现什么,金妮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陆希要做的当然是火药。 变异地行龙之所以难以对付,就是因为它们能吸收攻击到自己身上的神术力量,等于一边减伤一边回血,自然难打。所以陆希想试试,纯粹的物理攻击法有没有用。 唉,原本她还以为火药这一块儿一时半时的用不上呢,所以也没紧着来,毕竟现在长云领连民生都还没搞定,而有冯特伯爵坐镇,她以为一时半时的也不用打仗的。就是没想到,居然被魔兽真破了城。 还是考虑得太少了——陆希暗自检讨。边陲镇这段时间一直挺顺利的,各种魔兽成车成车送过来,她就给忽略了……这个真叫做刀不砍在自己身上不疼,她在青石城,边陲镇离得远,没有亲眼见过魔兽潮,就不当回事…… 现在要做什么高级炸药有点来不及,陆希打算先用□□去探探路,看看这个变异地行龙到底吃不吃这一套。 “火药?”金妮思索着这个名字,“点火的药剂?硫磺和木炭倒是都能燃烧,但对地行龙恐怕没什么用吧?” “做出来就知道了。”陆希把任务分派下去,“不许见明火,全部采用魔晶照明,不想死的都仔细着。” 金妮将信将疑,想了想:“我能一起去边陲镇吗?她要看看这个火药到底有什么用。” 所以两天之后,陆希拖了一串人到达了柳河镇。 对的,就是柳河镇。因为前方的边陲镇失守,柳河镇的神术阵张开,将魔兽潮拦在了外面。 陆希在神术阵的屏障之内看着外面。雪地上到处都是魔兽的脚印,其中夹杂着已经凝固变色的鲜血和某些身体组织,有些小型魔兽就在啃着那些已经冰冻的东西。 神术阵的防御能力很好,但同样的,在屏障之内也无法再用神术力量攻击外面的魔兽,要打只能出去打。而柳河镇又没有构建相应的防御阵地,所以进入柳河镇虽然安全了很多,但也不能像在边陲阵那样有秩序地收割魔兽了。 看着魔兽在外面,却不知该怎么办,柳河镇里弥漫着一股子焦躁不安的情绪——这可是近几年来边陲镇头一次失守,而且外面有好几头地行龙! 把一只兔子放在狼的旁边,哪怕兔子在笼子里面,也一样会害怕。柳河镇里的人现在就是这种处境。 陆希进镇子的时候,先听见了街边的议论。 神术阵是挺厉害的,一张开来不但阻止了魔兽,还改善了屏障内的气温,以至于大家也都不在家里呆着,跑出来三五成群地议论——没办法,心慌,家里有点呆不住啊。 “……我看见那个人,一条胳膊整个被风狼咬掉了,要不是有主教大人在,怕是就没得救了!” “前几年不都是好好的吗?” “今年有变异地行龙啊,神术都没用的。” “听说他们死了好几十人,那天我还听见哭声……” “骑士大人们都没办法吗?” “领主大人都来了呢,那天还出去跟地行龙战斗来着!” “对对,我看见的,那天正好轮到我放哨,我亲眼看见领主大人脚下生出无数阴影,紧紧包裹住一头地行龙,硬生生把它拦下来——要不然让它撞到神术阵上,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可是那是普通的地行龙吧?” “普通的也很厉害了,那可是高级魔兽!” “我知道很厉害,就是说这都很厉害,那变异的岂不更可怕了?要是变异地行龙来攻击我们怎么办啊?” “也,也许不会来呢,这不是已经两天了吗……说不定等春天来了,它自己就退回黑云山去了……” 第94节 听着这些议论,陆希就觉得事情显然不是太好,果然,她在冯特伯爵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两头变异地行龙,冯特伯爵也挡不住。 “如果只有一头,我还能拼一拼……”冯特伯爵脸色不太好,显然之前动用阴影力量搞死一头地行龙,对他的消耗也不小,“但现在有两头……” 高级魔兽不像低级魔兽那么没脑子,两头变异地行龙很懂落单的危害,彼此从不远离,甚至还懂驱动普通地行龙来个前后夹击,委实难对付。冯特伯爵率领自己的两名中级骑士,再加上原飞羽佣兵团的三名骑士一起上阵,最后也未能成功把它们分隔开来。 “那它们会自己退走吗?” “难。”一旁的丹尼尔回答,“每年冬天都会有魔兽潮,一般来说低级魔兽看起来没头没脑,有些甚至像是被高级魔兽驱赶过来的。但高级魔兽若不击杀,很难自己退去,就仿佛有这里有什么吸引着它们似的……前几年第一头变异地行龙出现的时候,一直拖到春天都不肯离去,还是伯爵大人将它击杀才算完。” 但是那头变异地行龙并没有这次的两头这么凶悍,仿佛各方面都不如这两头出色,或许是未成年体,又或者是变异程度不高。而那时候,冯特伯爵也还没有中诅咒,正值壮年,是体力和神恩都在巅峰之时…… “我能去屏障那边看看吗?” 丹尼尔犹豫了一下:“这没问题,但这两头变异地行龙离得远,您可能看不清什么。”并不是人人都有他一样的眼睛,在这个距离上只有他能看清,倒是那个灰羽的眼睛颇有几分奇异之处,当变异地行龙动起来的时候,灰羽看得比他还要清楚几分。 陆希看看他。一段时间没见,丹尼尔瘦了些,倒显得轮廓更加刚硬,多添了几分成年男子的坚毅。 注意到陆希的目光,丹尼尔有些窘迫地后退了一步:“我没有梳洗,真是冒犯您了……” 他现在的模样是挺那啥的,盔甲上又是灰又是魔兽血,散发着一股腥臭味儿。大概也没顾得上使用清洁法术,头发也打了绺……反正就不大符合贵族们对于“骑士风度”的要求。 不过陆希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保家卫民,有什么冒犯的。走,去看看。” 丹尼尔把头盔抱在胸前——保家卫民?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骑士虽然有守护的职责,但他一直以为他守护的就是自己的领主。但是——家和民?原来他还守护了自己的家园,以及这些子民的吗? 他一路胡思乱想,把伯爵小姐带到了屏障边上。散发着淡淡乳白微光的屏障看起来像张纸一样单薄,却能承受中级魔兽的数百次冲击。不过,架设阵法的几根石柱上,镶嵌的魔晶颜色已经黯淡,标示着这个神术阵的使用也快到了尽头。如果明年再有这么一波,恐怕这个神术阵也要挡不住了。 但现在的麻烦是,变异地行龙却一代比一代强,明年说不定会出现更厉害的,到时候怎么办呢? 丹尼尔强压下内心的担忧,指着远处的一片暗影:“那边有一只变异地行龙,不知道您能不能看见,它躲在那堵墙的旁边,是半躺半坐的,几乎把自己藏在阴影里……” 这个距离太远了,即使是他,其实也不是“看见”地行龙,而是“看到了它应该在那里”,因为那里的阴影跟旁边的墙其实是不相配的,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一堵墙,它投下的阴影不该是那样。 丹尼尔正在试图讲解清楚,就看见伯爵小姐抽出了一个黄铜圆管,一头贴在自己眼睛上,一头对准了前方。她在那个圆管上扭来扭去地捣鼓了一会儿,然后肯定地说:“嗯,我看见了。” 第114章 地行异龙(二)、这魔晶不大对劲啊…… 看, 看见了?真的看见了? 丹尼尔很疑心伯爵小姐是不是看错了,把近处的普通地行龙给当成了变异的?然而伯爵小姐下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怀疑:“这家伙头上还有头冠?” 确实。普通地行龙头顶光滑,但这两只变异地行龙则有半圆形的棕灰色头冠, 当然跟它们的体形完全不成比例, 扁扁的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这确实是在外形上与普通地行龙最大的区别。 能说出头冠, 证明伯爵小姐的确没有看错, 并且还观察得很仔细。 所以,那个黄铜圆管是什么? “这个啊,我叫它望远镜。”陆希把这个质量不怎么样的望远镜递给丹尼尔,指点他该怎么使用。 说真的玻璃镜片真的比玻璃珠难磨多了,这两个镜片还是那个小钟表匠乔治加班加点磨出来的,尺寸都不是特别合格, 以至于视野里只有中间那么一小块是清楚的, 稍微偏离就有点哈哈镜的风味了。 但就这么一小块清晰视野, 已经足够丹尼尔大吃一惊了。他甚至下意识地身体后仰了一下,然后放下望远镜, 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那只变异地行龙其实还呆在原地, 并没有一下子就贴到屏障上来。 “这个是怎么……”丹尼尔看着黄铜管一端那晶亮的东西, “是水晶片?”这么晶莹剔透毫无杂质的水晶可是价值不菲。 “不是水晶,是玻璃。”陆希笑笑,“这个以后给你慢慢讲。对了, 你刚才说你并不是‘看见’地行龙,那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有点难以解释。其实丹尼尔自己都不是那么明白。 他在觉醒斗气之后, 就发现了自己眼睛的变化。最初的时候, 是他看到了对方的“弱点”, 所以他的能力, 被定义为“真知之眼”。 比如说,在两人对战之中,他能够看出攻击对方哪里才最方便最致命。又或者一只野兽奔过,他能够对着野兽前方的空地射出一箭,而野兽则在疯狂的奔跑之中,自己一头撞上了箭矢。 “我能够看到那个点。”丹尼尔有些困难地解释,“就是——尽管野兽不在那里,但点在那里,所以我就知道……” “就是预判呗。”伯爵小姐给他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预……判?丹尼尔琢磨着这个陌生的词汇,是这样吗? “那你能看见远处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丹尼尔不得不先抛开那个词儿:“其实,我看见的,跟用这个管子——望远镜看到的不太一样……” 比如他看见地行龙,是因为原本那块墙壁投下的阴影不该是这个样子。而他能在高空之中发现双头鹫,则是因为空中那些流动的线条,那些云和风,如果不是有东西飞过,也不该发生那种变化。 他用“真知之眼”看见的地行龙,像是画在平面上的一组线条,但是从这组线条里,他能感觉到地行龙背后有一对耷拉的膜翅,头顶有略高的突起;能意识到地行龙身上的皮肤硬韧光滑,风从那里掠过的线条,与掠过墙壁的线条完全不同。 但他用望远镜看见的地行龙,则是近在目前一般。仅凭肉眼就能看出那膜翅和头冠的形状,还有那皮肤的质感,而无须去分析那些线条。 “所以,你其实是很会计算?”陆希上下打量丹尼尔,感觉自己要刮目相看了,“你是个天生的数学家啊!” 预判本身就是一种计算,仅以奔跑的野兽来说,就需要计算它的速度,周围的地形,更精细一点应该还包括风阻之类,毕竟魔兽——尤其是高级点的魔兽,那速度可是杠杠的。 至于更多的……陆希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她只是个医生! 但是,这样不就有个人形计算机可以用了吗?哪怕不是计算机,是个计算器也行啊! “露西小姐?”丹尼尔眼看着伯爵小姐双眼放光,盯着他仿佛盯着一块肥肉——不,伯爵小姐不爱吃肥肉,所以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不管怎么样,反正伯爵小姐现在的目光,竟然让丹尼尔后背有点发凉,头一次产生了希望伯爵小姐别看他的念头…… 陆希可不管丹尼尔怎么说,搓着手笑了起来:“有预判能力,那我的计划应该就更顺利了,来来来,我们看看怎么搞这两头地行龙吧。” 一小时之后,长云领所有的骑士都集中在屏障边缘,看着伯爵小姐摆出来的东西——某种粉末,鼻子好的已经闻到了硫磺的气味。 “让地行龙踩上去,然后用火点着?”何塞看着这些很不起眼的灰黑色的东西,“火烧?普通的火虽然不会被地行龙吸收,但恐怕也烧不动它们……” “普通的火它们不能吸收吗?那太好了!”陆希一拍大腿,“就按我说的来!” “这是什么样子!”冯特伯爵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陆希,又看了一眼跟过来的金妮。按理说金妮现在还是礼仪教师呢,也不知道纠正这么不淑女的动作…… 算了,现在对外礼仪教师已经死了,没人教导也是正常。就是这副样子去参加社交季,不会被人笑死吗?冯特伯爵不由得开始考虑,是否提前让陆希继承爵位,这样至少敢于当面嘲笑一位女伯爵的人,应该也就没几个了…… 陆希不知道自己可能提前上岗,一边把手收回去,一边干笑:“我就是激动了一点,那什么,开始吧?” 两头地行龙休息的时候相隔百米左右,但这个距离对它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以它们那粗壮的大腿,几秒钟就能跨越这段距离,随时能给进攻者来个分进合击! “我可以躲开它们的合击……”灰羽眯着眼睛来回看着两头地行龙,“风能给我向上的力量,地行龙虽然有膜翅,但并不能飞。” “不行!”陆希吓了一跳,“必须离开一定的距离,这可不是光躲地行龙的事儿!”还有爆炸呢!甚至在某种速度上来说,爆炸会比地行龙更危险,因为它可是360度无死角的。 “算了,还是分开来吧……”陆希赶紧打消灰羽这个“引到一起一下子炸死”的计划,“火药有的是,我们不需要这么节约。” 既然不要求一下子就一网打尽,那事情就简单了,几分钟后,陆希就见识到了灰羽的速度。 他就像一阵风,几乎是脚不沾地般从雪地上掠过,如同在飞。而且还能在全力奔跑中突然变向。 相比灰羽的灵活,变异地行龙就要稍逊一筹。尽管直线冲刺的时候这家伙几乎不逊于灰羽,但在灰羽变向之后,变异地行龙身后的尾巴猛力晃动,仍然由于惯性向前又冲了几米才能调头。 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灰羽已经疯狂蹿出一道直线,拉开自己与地行龙的距离,然后根本无视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的一头普通地行龙,直接扑到了一个土堆后面。 轰地一声,雪地在那头刚刚转身的变异地行龙脚下炸了开来。 爆炸声甚至盖住了变异地行龙的嚎叫,雪块、泥土混合着鲜血和碎肉被抛上天空,又噼哩啪啦地掉下来。 地上多了个大坑,变异地行龙一条右腿已经消失,左腿则只有半截脚爪还挂在膝盖上,而最柔软的腹部被炸开了个大洞,流出来的肠子都是碎断的。 飞溅的碎块甚至被气浪溅到了那头跑过来的普通地行龙脸上,这头普通地行龙完全没有防备地受到了爆炸冲击波的攻击,整头龙都被掀了个趔趄。正在奔跑中的腿骨吃不住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只听咔嚓一声,尖锐的断骨刺破厚皮,白惨惨地露了出来。 “灰羽!”在另一边与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缠斗的何塞没想到这个什么□□会有如此威力,顿时提起了心。 “我没事!”灰羽从土堆后面爬起来。被气浪抛起的雪和泥洒了他一头一身,耳朵也还有点嗡嗡的,但除此之外并未受伤。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大坑,还有倒在坑边上垂死挣扎的变异地行龙,激动地吹了声口哨:“厉害啊!”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完呢,另一头变异地行龙陡然发出一声长嚎,向大坑狂奔而去。 所有人都以为这头变异地行龙是去悲悼同伴的,没想到这家伙跑到大坑边上,猛地张开嘴就咬向那头受伤的变异地行龙,只听又一声咔嚓,地上倒着的家伙脑袋就开了瓢。 “它要吃魔晶!”到底是长年与魔兽作战的人,丹尼尔第一个反应了过来。 “什么!”陆希直接跳了起来。越是高级魔兽的魔晶越值钱,何况是这种变异地行龙呢。这一口可能咬下去就是上千金币啊!就算不卖,还能自己用呢! 然而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其他人离得还远,而变异地行龙已经第二次张开了嘴——第一嘴咬碎脑袋,第二嘴就能啃下魔晶了。 忽然之间嗖地一声,一支短箭破空而至。听听这破风的声音,就知道飞到这个距离已经是强弩之末,但跟着一起来的,却是一股子硫磺的气味。 如果是在从前,变异地行龙根本不会理睬。这种短短的东西连它的皮都射不穿。但现在不一样,它的同伴倒下的地方还弥漫着一股硫磺味儿呢——变异地行龙那比普通同类大一些的脑子终于发出警告,战胜了它吞噬的欲望——它抛下快要到嘴的魔晶,转身跑了。 变异地行龙一跑,剩下的两头普通地行龙也跟着撤退,只剩下了那只断腿的跑不快,理所当然地被干掉了。 原本的紧张情形急转直下,他们转眼之间就干掉了对方一半的有生力量,连冯特伯爵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都有些发懵——从头到尾他们只是缠住了一只变异地行龙,而起到真正杀伤的,居然真是那堆灰黑色的粉末! 陆希吁了口气,收起了手里的□□。其实这行动里她最怕的就是把灰羽给炸到,还好丹尼尔计算得完全正确,而灰羽也做到了完美,尤其是最后那一段几乎拖出残影的直线狂奔,以及一气呵成的扑倒,再加上中级骑士的身体素质,使得计划完美达成。 就是,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的反应有点奇怪。 魔兽之间相互吞噬也是常有的,毕竟弱肉强食在哪里都是自然规则。但这种吞噬主要是还是为了吃肉果腹,像这头变异地行龙一样,第一口就照着脑袋下嘴,明显奔着魔晶去的,则很少见。 吃肉是为了果腹,那么吃魔晶是为了吸收魔晶里的力量吗? 陆希正琢磨着,旁边的金妮忽然扑过来,双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肩,满脸都是狂热:“那个,那个就是□□威力吗?它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不过是一些能燃烧的粉末而已!” “那叫爆炸,不叫燃烧。”陆希试图把狂热分子的手掰开,未果,“本质上,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的燃烧,在短时间内它积聚了大量的热,令气体迅速膨胀,就导致了爆炸。” “气体迅速膨胀?”金妮两眼迷蒙,喃喃地说,“竟然是气体?气体——是风的力量吗?” “先是火的力量,之后才是风的力量。”陆希龇牙咧嘴地想把她的手扒下来,“你哪来这么大手劲啊!想把我骨头捏碎吗?” 然而已经好像走火入魔的人死不放手:“所以才叫做火药,是让火增加威力的药粉是吗?那,如果有足够的这种火药,岂不是连山都能炸塌?” 陆希感觉前公爵小姐的十根手指头都要掐进她的肉里了,不得不抛出点让她清醒的消息:“理论上来说是这样,但实际上□□使用也是有限的,还有比它更具威力的东西。” “什么?”金妮倒抽了一口冷气,“还有更强的——爆炸?” “你要是把我掐死了就没有了。”陆希好容易把狂热分子扒开,抽着冷气活动自己的双肩,“我看你就是要掐死我……” “没有没有。”金妮一秒变脸,笑得像朵玫瑰花一样,凑上来替陆希按摩疼痛的肩膀,“还有什么比这更厉害的火药?” “那可多着了。”陆希实在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狗腿,“你安生一点,先把眼前这事解决了,以后上课慢慢会讲到。不过我得先提醒你一声——再厉害的火药,对你觉醒估计也没什么用处的……” 就觉醒异能这事,陆希觉得首先还是看天赋的,你基因里有魔法或者神术因子,那后天才可能通过学习或者信仰什么的获得突破,觉醒成为异能者;那假如没有,就别想了,怎么着也不行的。 说真的,陆希感觉金妮对于觉醒这事儿有点执念,都快成心魔了,就连汉克那种把自己觉醒到不会走路的程度,她都羡慕得要死要活,这要是对火药寄予厚望然后没成功——可别把人给刺激疯了。 谁知道金妮一摆手:“什么觉醒不觉醒的,我只要会做这种东西,还需要觉醒吗?” 陆希瞠目结舌。好家伙,我就一句好家伙,这位真是刺激大了,这360度大转变啊。 算,算了,以后需要各种火药的地方确实很多,如果有一位化学家自然再方便不过,毕竟陆希自己——再说一遍,她是个医生啊!现在都在不务正业,整天做些啥哟。 这会儿,外面的骑士们已经把两头地行龙都拖回来了。 别说,地行龙看着凶,其实肉正经还挺好吃,就是腥味重一些,另外肉质太紧实了,宛如牛肉干,得费点牙口。其中地行龙颈龙和腹肉更为柔软和鲜美,都是能上贵族们的宴席的高级菜品呢。 第95节 两头地行龙,尽管失去了一条很有肉的大腿,那去皮去骨去内脏也得有上吨的净肉呢,简直够整个长云领的人分一分。比起今天的收获,之前那大批的魔兽都有点失色了。 当然,更值钱的还是两头地行龙的魔晶。 不过,当两块魔晶摆在面前的时候,陆希略有些疑惑:“怎么看起来这变异的还不如不变异的?” 那头普通地行龙头颅内剖出来的魔晶有网球大小,颜色虽然是不怎么起眼的棕灰,但却极其明澈,看内部几乎没有杂质,对着光一照宛如上好的水晶。 而变异地行龙的魔晶更大一圈,颜色也是更好看的金棕色,可是内部却有无数黑色的细纹,仿佛蛛网一般,立马就给人一种身价大跌的感觉——这么多杂质,只有低级的魔兽才会这样呢。 难道这变异,还变得更不值钱了?这可不符合魔兽异变的规律呢,明明从能力上来看,变异地行龙才是更厉害的啊。 不过——陆希忽然想到一点——变异地行龙的变异方向可是有点奇怪,它增加的能力是吸收神术力量为自己所用,这个可以说是增强了防御方面的能力,但从低级魔兽往高级魔兽进化的过程中,防御方面的力量增加,都是体现在魔兽本身的魔力增强上。 比如说,魔兽的表皮更加强韧,或者周身环绕阴影、火焰、雷电等等魔力屏障——总之就是增强自己本身的力量,而不是这种吸收别人的力量…… 哎,陆希感觉已经要把自己绕糊涂了,也许是她想多了?毕竟在同一种规则之下,生物的进化方向应该都是一致的……吧? 第115章 地行异龙(三)、伯爵大人的诅咒爆发了 干掉一只变异地行龙并不等于万事大吉, 因为这种魔兽的性情颇有点睚眦必报,反而要提防它们更疯狂的报复。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把剩下的那只也干掉, 两只带头的都搞定, 剩下的再怎么疯狂也要知难而退了。 然而第二只要怎么搞掉? “这东西现在警惕得很。”灰羽有点丧气,“它不追我。” 是的, 变异地行龙居然记得同伴正是因为追赶灰羽才丧生, 所以现在灰羽哪怕大摇大摆从它旁边走过,它也不追。 以及,它现在闻到硫磺的味道就跑,所以火药埋得浅了,它闻出点味儿来立刻就绕行。 “这东西的鼻子太灵了。”约翰也点头。他曾经试图用自己的异能催发一些植物来掩盖火药的气味,但没能成功。主要也是因为, 硫磺的味儿确实比较明显。 于是众人一起把目光投向伯爵小姐。 “别着急。”陆希从面前的图纸上抬起头, “这次边陲镇损失不小吧?” 所谓的损失, 主要指的还不是死了人,而是边陲镇的房屋田地之类。 地行龙这么大的东西在镇子上横冲直撞, 还有些别的大型魔兽比如黑野猪或金角野牛什么的, 再有一些火焰鸟吐个火啥的, 边陲镇那些夯土或者木头的房子,可想而知会是个什么样子。 同样的,大部分还在镇子外面的田地, 也理所当然被踩得不像样子。不过这倒是常事,反正往年也是一样要等魔兽潮全部退去才行。边陲镇这边因为天气更冷一些, 春天来得晚, 耕种也比青石城那边更晚。大家都习惯了。 “但是种得太晚也会耽误庄稼生长。”所以边陲镇的土地虽然肥沃, 但是粮食收获也并不尽如人意。 “因为总有野兽下山来。”一个初级骑士很小声地说。 他就是边陲镇人, 父母之前都在种地,成为骑士之后,冯特伯爵在边陲镇又给了他一小块封地,所以他对这边的情况十分了解,甚至胜过只在冬天过来的丹尼尔和约翰等人。 “说得对,所以我们得想想办法,不能让田就这么放在外头给野兽拱。”边陲镇原本的布局实在是不怎么科学,现在也该纠正一下了。 而且在开春之后,丹尼尔领地上那个赤铁矿要加大开采,就凭现在这路况,这人手,能行吗? 所以防线要向前推进,比如说在田地附近建起地堡来,再加上混凝土城墙——柳河镇的神术阵用过这次差不多就要报废了,而变异地行龙似乎有数量增加的趋势,明年难道还要放弃边陲镇吗?再退就要退到青石城了吧! 然后边陲镇的房子要重修,道路要规划——妈呀,比起这些来,搞死一头变异地行龙都是小事了! “小事?”就连一向稳重的约翰,也被伯爵小姐如此凡尔赛的言辞惊住了——变异地行龙啊,这是小事? “有你们这么多人在,确实不难。”毕竟又不是十头八头的,而且变异地行龙大体优势还是在皮糙肉厚速度快上,并没有摆脱野兽的发展方向,之所以会难对付就是因为它能吸收神术力量,偏偏在这一点上,陆希完全不受影响。 □□直接埋下会被闻出来是吗?那换一种方法好了。再怎么变异,这地行龙还没聪明到能从防备□□延伸到辨别其它武器呢。 “所以?”何塞是知道这几天金妮和伦吉尔凑在一起捣鼓什么东西的,伯爵小姐能这么说,大概是已经有成果了。 陆希嘿嘿一笑:“所以,我们埋地雷吧。” 明朝初年,种花就有真正机械发火装置的地雷了。《玉龙经》就有记载,大体就是用生铁铸一个空壳,里头填满火药,然后拉个引信,然后安个发火装置,一旦有人踩中,地雷就炸,生铁壳被炸碎成铁块,四处乱飞,那杀伤力相当惊人。 当然,对于地行龙来说,同样的杀伤力就要减色不少。可是同样的,地行龙那么大的体重,都不需要特别精细的机关,而且还可以欺负它智力不行,不需要太多的伪装,来一串儿连环雷就是了。 地行龙后背和四肢都生有细密的鳞甲,就算是青石城炼钢厂新出品的钢刀钢剑都很难砍进去,只有腹部和喉下皮肤柔软——据说这是为了繁殖期用来□□和孵蛋,以及温暖刚出生的小地行龙的。 这个结构是很合理的,反正地行龙奔跑和攻击的时候会俯下身体,腹部和喉下都难以被攻击到,所以防御低一些并无妨碍。 但是如果遇到自地面而来的攻击,那这就成为弱点了。陆希在藏书室里还曾读到过,那位前辈里的屠龙骑士曾经在一头地行龙猛冲过来的时候躺倒在地,并支起长剑,然后借助地行龙自己前冲的力量,直接把它来了个开膛破腹。 当然,那把剑也报废了,尽管它是一把高级的神术长剑,也没吃得住这股劲儿。上头附加的神术全部被毁,整把剑的质量都直线下降,只能放进箱子,供后人瞻仰了。 陆希看了这本书之后心想,幸好那位屠龙骑士当时遇上的不是变异地行龙,否则恐怕神术长剑剖不开地行龙,他自己反而要被地行龙压成饼饼。 咳,扯远了,总之地雷对付地行龙很合适,而且还不需要有人冒险。 陆希在地雷上采取的是钢轮发火装置,当地行龙踏上机索的时候,钢轮急速转动与火石摩擦发火,引爆地雷。 对变异地行龙来说,钢铁的气味还算熟悉——之前攻击它的人类身上都带着这样冰冷的味道。而且这种东西对它的威胁不大,所以当走过去一脚踏上机索,听见钢轮转动的声音时,还有些好奇地想俯下身去看看,然后就迎接了一拨死亡碎片。 生铁脆而硬,炸开的碎片在气浪的推动下如同子弹横飞,一大半都打在变异地行龙最脆弱的腹部,几乎把那里打成了马蜂窝。 这威力并不逊于上一次的直接爆炸,变异地行龙庞大的身体晃动着,发出了痛苦的嚎叫——它搞不懂,难道钢铁的味道现在也这么可怕了吗? 它呼唤着远处的同类过来支援,但出现的却是一群人类,且还推着一样奇怪的东西。它看见其中一个人类手臂上笼罩着浅白色的微光,拉开了那件东西。 变异地行龙并没有觉得恐惧,事实上它反而有些期待。它知道那些人身上亮起的各种颜色的光其实对它还是有好处的,如果它吸收了这些光,甚至可以让现在的伤势好转起来。 那个人类不知做了什么,它听见了嘣地一声,紧接着一根锋利的长矛从那件东西里发射了出来。但是,上面并没有附着它喜欢的光。 变异地行龙试图躲开,但腹部的重伤让它移动不便,而且那根长矛速度来得如此之快,几乎是在它才看到的时候就到了眼前…… 血花飞溅。长矛的冲击力大得出奇,重重地从它的膝关节处刺了进去,变异地行龙已经受伤的关节承受不住这么重的冲击,发出了咔嚓一声脆响,然后它沉重的身体跟着压下来,数以吨计的自重压断了自己的膝盖,颓然倒在了地上…… 伦吉尔拿着那个劣质的望远镜看得目不转睛,金妮在旁边试图跟她争夺:“你看了半天了,给我看一眼啊!” “如果有了这个,那以后魔兽潮就根本无可畏惧了吧?”伦吉尔兴奋地转向陆希。 金妮终于抢到望远镜,闻言嗤了一声:“别说魔兽,骑士也不足为惧。” 伦吉尔不同意:“骑士哪有这么笨。再说了,这也是因为腹部是地行龙的弱点,假如炸的是背甲,恐怕效果没有这么好。”那些生铁碎片并不容易打穿地行龙坚硬的鳞甲,没见尾巴那一块儿就受伤较轻吗? 而骑士一则善于观察——地面上被翻动过的痕迹,以及露在外面的机索都是可以预先发现的;二则更为灵活且有更多的防御手段——不说别的,天骑士便可以在空中飞行,地雷怎么炸? 说着,伦吉尔自己倒发愁了:“是啊,飞行魔兽就没法对付啊。”比如说那种大群的火焰鸟。 “把地雷投到空中去呗。”金妮抢到望远镜的时候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她未能看到新式的弹簧重弩发挥作用的瞬间,气呼呼地翻了个白眼,“以为取个名字叫地雷,难道就只能埋在地下?” 伦吉尔不服气地说:“空中怎么拉机索?” “你真是笨!”金妮毫不优雅地又翻了个白眼,“这东西无非就是让钢轮转动打火,不用机索,就没有别的办法让它打火了吗?” 伦吉尔想了想,想不出来。 其实也不是完全想不出来,至少她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一些喷火的魔偶内部都有点火的方法,但那都是要用到神术阵的,但伯爵小姐的宗旨从来都是——炼金术不需要神恩。 更何况,她和金妮也没觉醒哪。就算伯爵小姐说咱们也用神术阵吧,她们也做不出来…… “所以说你就没好好听讲!”金妮鄙视地说,“伯爵小姐不是讲过了吗?这个叫做触发式地雷,什么叫触发?就是接触激发,就是通过接触对它施加外力而爆炸。空中不能用机索,难道就不能扔到魔兽身上吗?撞击魔兽的力量,不算接触的力量吗?不过是把拉动的力,变成撞击的力而已,只是受力方向不同!” 学渣伦吉尔一脸懵逼。什么触发式地雷,什么受力方向不同,当时有讲吗?再说了,啥叫受力方向来着? 金妮的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简单地说,就是把拉了才转动,改成一撞就转动。啊不,根本不用转动,用钢轮直接撞击火石,能打出火来就行嘛。” 两个女人在这里争吵,那边男人们已经拖着弩车和变异地行龙的尸体回来了,不出意外,这头变异地行龙脑袋里的魔晶,同样布满了黑色的纹路。 “先收起来吧。”陆希沉吟,“得找个办法测一测,这两块魔晶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然而使用魔晶需要对应的神术阵——骑士们没学过绘制神术阵,懂一点的金妮没觉醒神恩。 这就坑爹。 “算了。”陆希不得不先把这事扔开,“变异地行龙被干掉了最要紧,这样柳河镇也安全了。”剩下的两头普通地行龙可没有这种变异的能力,骑士们完全能干掉它们。更别说这两头地行龙似乎被连续两次的爆炸吓坏了,刚才变异地行龙向它们求援的时候它们都没出现,有可能已经掉回头往黑云山的方向跑了。 “这弹簧力量真强。”约翰这么稳重的人,此刻也有些激动,“如果多装备几台这个,再加上地雷,我们现在就可以把防线推回边陲镇了。” 当然,即使没有了地行龙,外面还有其它的魔兽,在如此强劲的弩车和火药面前,这些魔兽统统不足为惧。 “先让受伤的人休养几天吧。”之前边陲镇失守,回来报告的骑士只提到死了十几个,却没说受伤的有多少,陆希来了柳河镇才知道,受伤的少说也有几百个。有被魔兽咬伤抓伤顶伤的,也有因为在雪地里跋涉冻伤的。 小伤倒不算什么,一瓶圣水就能治好,但有些断胳膊断腿的伤,就全靠柯恩大主教了。说实话,如果这次他没有在边陲镇,死的人至少再翻一倍以上。 饶是如此,也有几个人彻底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一名初级骑士——他被地行龙咬掉了左前臂。 所以这几天柯恩大主教累得够呛,陆希来到柳河镇的时候他才刚刚能够休息,倒头就睡了两天。 其他的人也是一样。而且现在是一年中长云领最冷的时候,除了骑士们之外,让平民在这样的天气里再趟着雪回边陲镇……还是算了吧,反正柳河镇现在人也不多,两个镇子的人口并在一起还挤得下。 “伯爵小姐!骑士大人!”远处传来呼唤之声,一个奴隶气喘吁吁地跑来,扑通跪到地上行礼,“有个人病了,大主教大人怀疑是瘟疫,伯爵大人带着人去河边查看了。” 这说得不清不楚的,什么河边? 奴隶很紧张,他是在边陲镇的奴隶,还没见过伯爵小姐呢。而且瘟疫也太可怕了,幸好有大主教大人在——可是大主教大人都很郑重的样子——这么一想更紧张了。 不过他还是有些颠三倒四地把这事大体说明白了:河边就是柳叶河,得病的人是去河边打水,回来的时候却突然倒下,并且开始高烧。他的同伴给他灌了圣水,竟然没多大用处,这才惊动了柯恩大主教,判断这是瘟疫。 去河边打个水就能得瘟疫,这就太可怕了,瘟疫如果从河水中而来,整个柳河镇都要完蛋,所以冯特伯爵立刻就去了河边,他是大骑士,且是阴影血脉,对于疫病的抵御能力更强,如果能在河边直接清除瘟疫源头,那就最好了。 “瘟疫源头?”陆希一边往回赶,一边问,“打水的人怎么说,他看见了什么?” 奴隶有些茫然地摇头:“没,没看见什么吧,他只是去打水……” 确实只是去打水,但这个人是边陲镇撤下来的平民,他身上有伤。 当然,只是撤出的时候太匆忙磕碰出来的小伤口,这个平民自觉根本不算什么事,也就没有去找柯恩大主教治疗,毕竟大主教大人还要救治那些重伤的人,他这点小伤口过几天就好了。 然而现在他的伤口疼得厉害,不但红肿,甚至还生出了水泡,即使喝下圣水,仍旧在发烧,并且还出现了腹痛的症状。 “伯爵小姐,这次的瘟疫恐怕很厉害——”柯恩大主教这几天真是消耗得太厉害,即使休息了两天也没能完全缓过来,“邪毒已经侵入血液,这速度太快了。” “您也治不好?”陆希观察着伤者的伤口,转头吩咐跟过来的人,“去烧水,准备盐,把我的小刀用开水煮。要快!” “我——”柯恩大主教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我其实更善于治疗伤口……我的圣光治疗,是促进伤病者的生命力,让他们能够驱逐邪恶,身体自然好转。但这种——我治疗过了,可是没有太大作用。虽然伤口开始的时候愈合了一些,但内部并没有好转,很快反而红肿溃烂起来。” 陆希明白柯恩大主教这种治疗,其实就是促使身体自己修复,所以在需要愈合的伤势上非常有用,就如同他之前替妮娜治疗脾脏破裂一样。但他的圣光无法准确区分人体内部应有的组织与从外部入侵的病毒细菌等生物,靠的其实是提高人体自有的免疫力来杀毒杀菌,所以轻微的伤口感染他都能治,因为免疫力只消提高几成,就能把那些“入侵者”吞噬掉。 然而,如果“入侵者”太多太厉害,免疫力即使提高到极限也无法胜利的时候,那就没用了。 这个问题其实在于,柯恩大主教对自己能力的运用不够精细,浪费太多。因为他并不知道人体主要依靠什么来打这种“防卫战”,所以他的神术能力有很大一部分都根本没用对地方…… 当然这个时候陆希是没有时间来给大主教上课的,她得先做一件事:“准备清创。”伤口这个样子,不管感染的是哪种细菌,先清创再说。 然而这里刚刚把东西准备好,外头就又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初级骑士疯狂地跑进来:“伯爵小姐,伯爵大人他,他的诅咒爆发了!” 第96节 第116章 什么诅咒(五)、冯特伯爵所中的诅咒,可能是破伤风 冯特伯爵去河边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初级骑士, 一来是因为丹尼尔等人都在对付地行龙,二来是因为他怕瘟疫太过厉害,带的人多反而是累赘。 柳叶河到了冬天水量减少, 浅了许多, 但水面上漂着许多碎冰和水藻,反而看不清水底, 所以冯特伯爵走到河边查探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 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天气寒冷, 断断续续的降雪给地面覆上了厚厚一层冰雪,因此打水人经过之处痕迹清清楚楚,除了在河边选择打水处时来回逡巡了几步,他再没有往远处走。 冯特伯爵就在他打水的地方将阴影探入了河水之中。虽然彻骨冰凉,但水里仍旧有鱼,还在懒洋洋地不时摆一摆尾巴, 并不像染病的样子。 虽然没有找到瘟疫源头, 但冯特伯爵还是松了口气——不是在水里就好, 如果源头在水中,这顺着河下去, 不知道要传染多少地方! 然而就在冯特伯爵松弛下来的时候, 雪地里突然蹿起一只蛙形生物。 是的, 随行的初级骑士只能用“蛙形生物”来形容这似人非人,似蛙非蛙的东西。 这东西整个身体臃肿肥大,但倘若仔细看便会发现, 其实四肢看起来还是人的比例,只是仿佛肚里灌了气的烧鹅一般, 被撑了起来。 而且这东西的皮肤上层层叠叠生满了脓疱, 大大小小, 有黄有白有黑有红, 摞在一起已经看不出原本的皮色。 与身体相比显得格外小的头颅也是同样,脓疱挤在一起,连眼耳口鼻都分辨不清,仿佛一块会动的烂肉。 可是这块烂肉的速度却出奇地快,之前又潜藏得实在太好——它应该是在雪地里藏了整整一夜,表皮上那些脓液都被冻住了。也正因昨夜一场大雪,地面都被盖住了,所以这东西藏身之处平坦一片,且离打水人走过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冯特伯爵的注意力都在水中,也就没有发现。 作为大骑士,即使是被偷袭,冯特伯爵仍旧立刻反应了过来——脚下的阴影猛地扩张开来包住自己,然后提在手中的神术长剑就刺了出去——“血红荆棘”之上延伸出的狰狞剑气,直接将扑过来的烂肉劈成了两半。 但几乎是同时,冯特伯爵也晃了一下,明明他已经用阴影保护住了自己,烂肉连身上飞溅出来的那些脓液都没有沾到他,可是偏偏他却像受到了攻击一样。 初级骑士想过去,却被冯特伯爵大声喝止:“不要靠近!”他自己强撑着走出来,却不让初级骑士碰他:“立刻回去报告伯爵小姐和大主教,这里要马上净化!” “那伯爵大人现在在哪里?”陆希听完,心直往下沉。 “伯爵大人在河边找了间屋子——”初级骑士说到这里,忽然间咳嗽了起来,而且一咳嗽就止不住。 陆希脸色一变,冲着外面还想进来的人大声喊道:“都出去!从现在开始,不许聚集,接触过病人的,统统隔离,并且立刻喝下圣水!”本来以为是开放性伤口的感染,现在看来,还有飞沫传播,这究竟什么瘟疫? 想要在这里搞隔离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实说也就是因为陆希有伯爵小姐的头衔,手上还有骑士,不管有些人哭喊着自己没病,统统先被关了起来。 “伯爵小姐——”柯恩大主教惊讶之中露出了几分不悦,“您这是做什么?”难道要把无关的人杀掉吗? “瘟疫最怕的就是传播开来。”没有口罩,陆希直接用手帕系在脸上挡住口鼻,然后不由分说也给柯恩大主教脸上怼了一个,“现在您把这位骑士带去隔壁屋子治疗,我要清创了。”就不该让这个骑士进屋来,屋里的病人要是再来点呼吸道感染什么的,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小姐!”丹尼尔在屋子外面也急了,“伯爵大人怎么办!”为什么先救这两个,不赶紧过去看伯爵大人? “不许进来!”陆希厉声喊,“把河边一带全部隔离,暂时不允许喝河里的水,烧掉那具尸体,并且调石灰来,给我把那一片全部洒上石灰!记住,过去的人必须把自己全部包住,身上不许有破损的伤口!以及,派人回青石城,立刻让卡玛带着之前养的青霉赶过来!对了,给我把显微镜也带过来!” 陆希一边说,一边利索地用刀子切开伤者的伤口,直接把一整块皮肉都剜了下来,随后大量清水冲洗,最后又淋上一瓶圣水。 全部时间没超过十分钟,陆希让尚未愈合的伤口就那么晾着,走出屋外问已经结束治疗的柯恩主教:“怎么样?” “是肺部被邪毒入侵——”柯恩大主教苦行多年,治疗过的人数不胜数,尽管没有系统地接受过什么医学教育,却也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规律,“我为他治疗过后已经好转,也是因为他本身就是骑士,抵抗力更强。那个人——”他看向屋里,伤者看起来并未像有什么好转的样子。 “很麻烦,我要等药来。”陆希简单地说,“现在我们去看伯爵大人。” “这是什么瘟疫?”柯恩大主教一边走,一边凝重地说,“既能从伤口感染,又能从呼吸传播——” “不是一种瘟疫。”陆希打断他,“两个人得的是两种不同的病。” 骑士看起来很像是肺炎,而打水者的伤——陆希十分怀疑是海洋创伤弧菌,只是柳叶河是条淡水河,长云领也并不近海,让她无法贸然下结论。 而且光明大陆有魔法,就证明这个世界跟她从前生活的地方还是不一样的,所以细菌或病毒出现什么异化也很正常。 但归根结底,这是两种不同的病症,如果真有一种“邪毒”能够引起两种完全不同的病症,那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至少从她现在所了解的光明大陆来看,即使是神术和魔力也遵循着自然规律,那么“邪毒”也不应该有什么不同。 “所以那个蛙形生物携带着不同的邪毒?”柯恩大主教看向陆希,“伯爵小姐现在觉得怎么样?” “我还好。”陆希到现在尚未觉得自己有什么不适,那多半可以确定,初级骑士感染的病症传染力并不太强。 这是个好消息,但是想想当时他甚至没有靠近那个怪物,只是远远的说了几句话就咳嗽起来,而打水人只是身上有个伤口就被感染,可见那个怪物身上携带的病菌有多厉害! 那么,直面了怪物的冯特伯爵,现在又是什么样子? 河边已经火焰腾腾,以怪物尸体为中心,一大片地面上都被洒上了硫磺和煤粉开始燃烧,之后这里还将再洒上石灰再次消杀。 而冯特伯爵躺在一间废弃的屋子里——在柳河镇的水晶矿还出好宝石的时候,这里是某珠宝商人来柳河镇住的房子,虽然已经废弃多年,但因为用的材料是好石头,所以现在还能保持完整。 但这也绝对不是适合病人的地方,房子里连家具都没有,落了厚厚一层灰尘——哦,现在不是这样子了,灰尘已经被扫干净,冯特伯爵身下铺了厚厚的干草,身上盖着约翰的披风。 是的,约翰进了屋子,他要来照顾冯特伯爵,绝对不能允许伯爵大人自己在这废弃的屋子里躺着。 看见陆希和柯恩大主教进来,约翰的眼神有些复杂,一半是因为陆希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来看冯特伯爵,一半则是因为丹尼尔竟然把这间房子隔离了起来,不允许其他人接近——他竟然没有想到伯爵大人需要奴隶和女仆伺候,而是听从了伯爵小姐的命令。 当然,伯爵小姐确实是未来的女伯爵,但在约翰心中,冯特伯爵才是他的主人,尤其现在伯爵小姐还只是“伯爵小姐”,就已经撬动了丹尼尔这样的伯爵大人的心腹,还有那几个外来的佣兵团的骑士——伯爵小姐现在的力量,已经与刚来长云领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了。 约翰不知道这样好不好。此时此刻也不容他去仔细分析自己的心理,他只能先掩藏起自己的不满,沉声说:“大主教大人,请您治疗伯爵大人,他的诅咒又发作了。” 柯恩大主教点了点头,走过去将双手都覆在冯特伯爵胸前,浓郁的乳白光华浸入冯特伯爵体内,但片刻之后,柯恩大主教再次摇了摇头,转向陆希:“伯爵小姐,请恕我无能为力。” 约翰的脸色唰地就变了,手下意识地按到了自己的长剑剑柄上。陆希瞥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地问柯恩大主教:“跟打水的伤者一样吗?” “同样是血液内满是邪毒。”柯恩大主教收回双手,“我只能净化一部分,但诅咒会不停地产生邪毒,如果不能将诅咒的源头断绝,伯爵大人会很危险,因为邪毒产生的速度,可能比我清除的速度更快。” “如果是诅咒——”陆希看向约翰,“你怎么确定是诅咒?”诅咒这东西,总要有个触发点吧?难道就是因为那个蛙人?一个蛙人,这是第三种疫病了!这到底是个什么蛙! “伯爵大人现在发作的症状跟当初被诅咒的时候一模一样。”约翰现在真的急了,“为什么当初白都那位大主教能够把诅咒压制住?”而苦行主教却不行呢? 这话问得十分失礼,柯恩大主教却并没有不悦,反而苦笑了一下,“我确实在这一方面不如白都的苏亚大主教,当年他就已经快要能晋升红衣主教了……” “给我说说当初究竟是怎么被种下诅咒的?”陆希有些后悔。尽管当初听说过冯特伯爵中了很厉害的诅咒,但因为冯特伯爵看起来一直没什么事的样子,又不愿意多提这事儿,而她又忙着搞基建,所以说到底,她是没有很重视起来,以至于现在突然爆发,搞得手足无措。 这次轮到约翰摇头了:“不知道。连伯爵大人自己都没有感觉,只是在战斗结束之后才忽然病倒……其实战斗中,伯爵大人根本没有遇到什么有力的攻击,那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所谓下诅咒的死灵法师,其实是我杀掉的……”所以才不知道这诅咒究竟是怎么种下的。 陆希仔细观察着冯特伯爵,他现在高热昏迷,呼吸急促,脸上的表情却绷得很紧,时不时露出痛苦的神情。 “伯爵大人当时受伤了吗?”陆希隐约有个猜想,但现在什么设备都没有,无法确定。 “受伤?”约翰摇头,“没有。那些人根本不算什么。” “你再想想!”陆希提醒他,“哪怕是很小的伤口也算。而且伯爵大人第一次诅咒爆发的时候,他身边的人有类似病症吗?你现在有什么不适的感觉吗?” “没有。”当时冯特伯爵身边的人也就是约翰,现在仍旧是他,两次他都没有什么异样感觉。 但是说到很小的伤口……约翰有些犹豫,“当时,伯爵大人右小腿上似乎被什么刺了一下,但很快就愈合了。”大骑士的愈合能力惊人,在战斗结束之后,那个伤口就已经消失了。 “伤在哪里!”陆希呼地站起来,脱掉冯特伯爵的靴子,撕开他的裤脚,“快点指出来!” 刀子在约翰指点的地方切了下去。从外面看,皮肤并无损伤,那个小小伤口甚至连疤都没留下,但当皮肤被划开之后,约翰立刻倒抽了口气——皮肤下面全是脓液,从刀口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 “柳河镇有马吗?”陆希顿了顿,补了一句,“不要杂交的半鳞马,就是普通马。” 普通马还是有的。骑士们骑半鳞马,那些骑士侍从们自然就只能骑普通马了。 “找几匹年轻健康的马来,不能有病的。”陆希把冯特伯爵伤口涌出的脓液收集起来,“给每匹马腿上割一刀,抹上这种脓液。” “这是做什么?”约翰怔怔地问。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陆希低声说,然后提高了声音,“快去叫丹尼尔,让他立刻去找马!” 约翰跑出去了,陆希收集完脓液,开始配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她下刀下得毫不犹豫,在冯特伯爵整条右腿上都切开了深深的口子,只见这条腿从外面看完好,但内部已经充满了脓液,假如不是冯特伯爵是大骑士,陆希都不敢想现在会是个什么样子。 “为什么给马抹那个?”连最近很不活跃的光球都冒了出来,“马是无法抵抗这种诅咒的。” “如果不行,就只能用半鳞马了。”陆希哗哗地冲洗伤口,“我只知道这种方法,至于在这里能不能用,我也不知道……” 冯特伯爵所中的诅咒,如果她推测正确,应该是破伤风。 一个小小的伤口很不起眼,但破伤风梭菌是厌氧菌,那种小而深的伤口,反而特别有利于它们繁殖。而所谓的诅咒,很可能就是在利器的尖端,涂抹了这种细菌。 而陆希所知道的治疗破伤风的方法,除了清创和青霉素之外,只有破伤风抗毒素,是她在如今的情况下,可能弄出来的。 破伤风抗毒素,在地球上是用破伤风类毒素免疫的马血浆,经酶消化、盐析制成的血清制品。 破伤风类毒素,就是破伤风疫苗,是用破伤风梭菌产生的外毒素,经过灭活脱毒除菌之后的制品,用这个给马注射,让马产生抗体,再取有抗体的马血浆来抗毒。 然而陆希虽然大致知道这个流程,可她并不是学制药的,而且手头也没有甲醛灭活,只能直接用冯特伯爵的伤口分泌物了。 但愿能够有马抗得过这种细菌,产生抗体吧……但是冯特伯爵一个大骑士都抗不过的……也许她应该连半鳞马也试一下,尽管她实在不能确定这种与魔兽杂交过的马匹,血液会不会有什么特殊作用…… 青石城的人和药是在黄昏的时候送到的,那个时候,被涂抹了脓液的五匹普通马正全部倒在地上痉挛,而它们的主人则不顾隔离禁令在旁边陪着,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马呼吸急促,直到衰竭。 陆希闭了闭眼睛:“换半鳞马来吧。” 丹尼尔牵着自己的坐骑,已经等在外面了。听到这个命令,他沉默地摸了摸自己的马,然后牵着它走了过去,伸手去拿准备好的蘸了脓液的刀。 “我来吧。”陆希挡住了他的手,看看那匹高大的马儿,抬手轻轻拍了拍它结实的长腿,“抱歉了。” “小姐——”卡玛抱着一个玻璃箱,终于出现在隔离圈外,“青霉,青霉都在这儿了!” 第117章 什么诅咒(六)、有一匹半鳞马似乎好转了 当初在地下仓库里发现的霉变面包数量着实不少, 然而却并不是所有的绿毛都有用。 青霉属真菌有二百多种,其中能提取青霉素的只有特异青霉、产黄青霉等几种,反倒是什么桔青霉、岛青霉、黄绿青霉之类会产生对神经系统有危害的毒素, 不但没用反而添乱。 所以卡玛最初的工作, 就是在显微镜下挑菌种,以保证后期培养的都是有用的青霉, 而不是来添乱的。 这个工程堪称巨大到可怕而不可能完成——整整一房间的面包呢!还不敢随便增加人手, 怕不聪明的搞错了反而污染菌种。 然而卡玛以绝对的耐心和巨大的毅力把一大半的面包都用显微镜观察过了,然后还将两种挑选出来的青霉分开培养——老实说陆希觉得自己都未必有这个耐心。 以光明大陆的条件,自然是没有什么无菌室的,所以培养并提取青霉素也只能用土法,而且还要格外小心,甚至多增加人手, 也只是增加了污染的机会, 因此这件事从头到尾, 除了陆希之外,就只有卡玛在做。 没有无菌条件, 频繁出入制药房可能就会把外面的细菌带进来, 所以卡玛在制药房里一呆就是一天, 甚至不喝水不吃东西,免得自己想去方便。 就是这样,提取的过程也是频频失败, 比如蒸馏水被污染啦,比如酸性水碱性水没制好啦, 比如木炭粉末不干净啦, 甚至可能向着培养皿喘了口气, 这个培养皿里的东西就废掉了。 开始的时候当然是陆希来教导卡玛, 但她要管的事情太多,所以在卡玛学会了流程之后,就只有她一个人在做了,有时候劳拉会帮她分离点什么东西,但也就是在制药室外面,能做的有限。 但是现在,卡玛抱来的除了养好的青霉,还有她提取出来的一些青霉素。 玻璃皿里的培养基上,生长着一片黄色菌落,但在菌落中心部位却有一块空白地,仿佛被什么咬了一口似的。 黄色菌落是金黄葡萄球菌,而中心空白的地方,则是点了一滴青霉素溶液。 “小姐,这样是不是就是——成了?”卡玛在厚厚的口罩后面,几乎是在用气音说话。虽然她按照步骤一丝不苟地完成,而且中途没有出半点毛病,但终究还是要在这个试验成功之后才能确定。 “嗯。”陆希轻轻握了握卡玛的肩膀,“成功了。谢谢你,卡玛。” “小姐怎么这么说——”卡玛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眼眶酸涩,“这都是小姐您教给我的呀。”不然她一个生在村子里,所有的见识只局限于酒醉的丈夫吹牛皮的女人,怎么能知道看起来毫无用处的青霉,竟然能够做成救人命的药!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就是女巫用的魔药,但卡玛知道不是。这其中的每一步,伯爵小姐都给她解释过了。她亲手挑出了有用的青霉,亲手用马铃薯做成的培养基去培养它们,甚至连冬天里十分珍贵的水果,伯爵小姐都送到她这里来,让她用来养青霉。 第97节 然后她知道了这种药能治病的原理,她知道先加入油搅拌是为了除去那些脂溶性的杂质,她知道油下面的水里溶解的才是青霉素,她知道用木炭粉可以把青霉素吸收出来,然后再用蒸馏水、酸性水和碱性水去冲洗木炭粉,就可以把青霉素分划在某个特定的部分。 伯爵小姐说,这个叫做“分离管柱色层分离法”!看,这么陌生且拗口的词汇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其中每一步的原理她都明明白白,所以她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黑暗的魔药,不是什么传说中用老鼠尸体黑猫眼珠再加魔鬼头发熬出来的鬼东西,这是真正的药,是有治病原理的药! 而现在,培养皿里的菌落形状已经证明了,提炼出来的青霉素,确实能杀死那些有害的葡萄球菌——嗯,这个叫做葡萄球菌,她也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她在显微镜底下亲眼看见过,这些东西确实像葡萄一样圆圆的——哦,其实她是没见过葡萄的,但是她的丈夫曾经吹牛说吃过葡萄,确实就是圆圆的一粒,味道非常甜美,远胜村子周围生长的那些野果。 卡玛没吃过葡萄,也不知道那有多甜美,但现在看着这些葡萄球菌,她却真的感觉到了一种甜美,那是人认为自己真正有了成就之后的甜美,远胜于真正吃到一颗葡萄。 “现在可以试试了。”陆希起身,拿过消毒好的注射器——是的,除了青霉素,卡玛还带过来一套注射器,以及一架显微镜——不是那种玻璃珠式的简易显微镜,而是正式的,用两块透镜组成的显微镜。 这都是海因里希的手艺。目前这台显微镜放大倍率达到五百倍,而且色差方面比玻璃珠有了极大改进,使用起来已经方便多了,几乎能跟陆希以前用的显微镜媲美。 没人知道海因里希是怎么磨出这么两块“完美透镜”的,也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出符合要求的注射器的——光是那中空的针头就让人惊叹。 卡玛说起来的时候也不无羡慕:“海因里希说他是用神术力量做的。”大家都知道他在制取硫酸的过程中觉醒了,所以并没人怀疑什么,反而引来了无数的钦羡,毕竟跟到现在还没法恢复正常行动的汉克比起来,他简直太厉害了,这才觉醒几天,竟然就能造出这么好的东西! 只有陆希暗暗地吐槽:狗屁神术力量,是魔法吧? 但这些东西的确送来得太及时了,陆希用最细的针头吸出一点青霉素,横过针尖挑起了冯特伯爵手臂内侧的皮肤——这个针头不是可拆卸的,而是在做玻璃管的时候就直接把针插了进去,看起来还有些笨拙,但质量已经很不错了。 “这是什么?”约翰有些紧张地问。他没见过什么药剂是这样使用的,包括圣水在内,要么喝下,要么涂抹在伤口上,没见过没有伤口,还要用针扎进去的——而且冯特伯爵有伤口啊,他腿上被切开清洗的创口还在呢,就是有药不应该抹到那里吗?诅咒就是从那里种下的啊。 “皮试。”陆希看着冯特伯爵皮肤上鼓起的小包,“看好时间,从现在开始,20分钟之后看效果。你在这里守着伯爵大人,如果有任何反应马上叫我,我现在去隔壁屋子给那个人做皮试。” 疑似海洋创伤弧菌感染的那个伤者也被搬了过来,放在隔壁屋里。虽然到现在为止没发现第四个病人,证明他们彼此之间应该不会相互传染,但以防万一,还是把人给隔开了。 约翰想说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那个伤者的情况也不好,大概因为他是唯一一个被感染的普通人,抵抗力要差得多,明明没有直接接触到那个青蛙人,只是在它潜伏于雪下的时候从旁边走过,病菌就从伤口侵入,虽然已经清创,但仍旧高烧不退,腹痛不止,只靠着柯恩大主教时不时的治疗在拖时间。 能活吗?约翰不由自主地想。 但现在也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约翰紧盯着冯特伯爵皮肤上的小包,这个皮试是什么意思?伯爵大人会有什么反应?又应该有什么反应? 二十分钟仿佛漫长得永远过不完一样,冯特伯爵并没有什么反应,鼓起的小包也渐渐消失,除了一个针眼什么都没留下。 “好了,不过敏。”陆希换了针筒抽入足量的青霉素,“这个药可以用了。” “用了就会好吗?”约翰眼看着她将冯特伯爵的身体翻过来,直接开始扒裤子,顿时吓了一跳,“露西小姐!” “是肌肉注射。”陆希用力推着冯特伯爵高大的身体,“快来帮忙,别叽叽歪歪的。” 这实在不像样子,就从来没见过什么药剂是要扒裤子的,但——约翰满心矛盾地扶住冯特伯爵,把他的裤子褪了下来——伯爵大人如果知道,会提剑砍掉他的脑袋吧…… 一针青霉素推注完毕,陆希暗中计算了一下药量,有些头疼——药不够。 毕竟培养青霉的时间不够长,她也没有那么多的培养基,更何况土法提取成功率也不高,卡玛带来的所有青霉,其实稳妥点也只够一个人用的,只希望加上柯恩大主教的能力…… 陆希忽然抬头:“约翰,你能操纵植物对吧?”她怎么忘记了,就现在冯特伯爵睡的这干草床,这些草都是约翰催生出来的呢! 既然来了有魔法的世界,不能放着魔法不用啊。约翰能催生野草,肯定也能催生青霉! “催生这个?”约翰看着眼前的面包片上一小片绿毛,脸也快跟青霉一样绿了,“露西小姐,您的药——”该不会是用这种绿毛做的吧?这岂不是,岂不是毒药吗?长了这种绿毛的面包都不能吃了,怎么可能用来治病? 难道说,伯爵小姐真的是女巫?就像伯顿管家猜测的那样,她的生母就是巫师组织的人,她也继承了女巫的技能? “这才不是毒药!”卡玛愤怒地反驳,也不管眼前这是一位中级骑士,是有封地的贵族,“这个药是——” 陆希摆摆手,止住了卡玛的解释:“我们现在去看看药效吧。” 冯特伯爵的情况没有什么明显改善,可是隔壁屋子里的人却不同。 “他的体温在下降,血液里的邪毒也在减少。”柯恩大主教两边的病人轮流治疗,也是十分辛苦,但他现在却一点也不觉得疲倦,“这个究竟是什么药剂?” 约翰看着挂在床头上的玻璃瓶,那里头看起来就是清水而已,通过一根细细的管子连接在伤者的手背上,一滴滴地向下落。这用的也是那个“青霉素”?为什么不是扎在屁股上? 当然约翰并没有把这话问出来,毕竟这也不是执着于屁股还是胳膊的时候,重要的是,柯恩大主教都说这个药是有用的!但是,那种根本不能吃的绿毛,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药来呢? 而且,冯特伯爵的情况为什么没有这么明显的好转呢? “因为感染的病菌不同。”治疗破伤风最有效的还是血清,而且冯特伯爵的诅咒是早就种在体内的,这么长的繁殖时间,一旦爆发出来简直可怕,如果冯特伯爵不是大骑士,估计根本坚持不到现在。 并且,陆希很怀疑那个青蛙人就是针对冯特伯爵的,至于这个打水人,不过是倒霉从它身边经过罢了。 “那伯爵大人要用什么药?”约翰想到了外面的半鳞马,“是——那些马?”他原本以为伯爵小姐是要用那些马来试毒,难道是为了做药?可是马,马又能做出什么药来?不要说普通马,就是半鳞马,也只是半魔兽,甚至没有成形的魔晶,究竟哪里能入药呢? “是的,就是外面的马。”陆希直视约翰,“但在那之前,伯爵大人需要用这种药控制住病情,否则他可能等不到药做好。” 要说这句话比什么解释都好使,约翰什么都没说,转头老老实实去催生青霉了。 “伯爵小姐——”柯恩大主教刚才问出那个问题没有得到答案,反而听见了半鳞马之类的词汇,不由得注视着陆希,“您——是在制作什么样的药剂?” 陆希侧头想了想,仍旧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问道:“大主教之前说自己的圣光对于血液之中的邪毒治疗效果不佳,您想不想知道是什么原因?” “什么?”柯恩大主教尽管知道她是在转移话题,仍旧忍不住眼睛一亮,“原因?” 他想不想知道吗?他太想知道了啊!这么多年他卡在大主教的位阶上不能寸进——其实位阶对他来说倒还不是最重要的,毕竟在失去了对教会的敬仰之后他对于位阶已经不再那么重视,但假如能够提高治疗的能力…… “嗯。是因为您对人体不够了解。”陆希凝视着头发都已经花白的老人,“您了解血液吗?知道血液中有什么东西吗?知道它们分别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吗?” 柯恩大主教的表情随着她说的话而变化,嘴唇不自觉地跟着动:“血液中的东西?不同的作用?” 按照教会的说法,神在造人的时候,先以泥土捏出了人的身体,之后将生命力灌注入人体之中为血液,人才有了生命。所以人不能没有血,失去太多的血液就会失去生命力。而女性之所以每个月流血,是因为神额外赐予了她们一段生命力,好让她们用来孕育新生命。 因此对于不能生育的女性,教会认为她们是浪费了神所赐的这一段额外的生命力,这是罪过,是应该得到的惩罚的。所以女性在每月流血的时候,就意味着她们又浪费了一次生命,因此她们要掩藏自己流血的事情,因为她们是辜负神明,是有罪的。 但柯恩大主教已经发现,血液其实并不是纯粹的能量,如果将流出的血液静置,过一段时间之后它就会分层,下层是深红色,上层则是像清水一样的东西,就像葡萄酒放久了,下层有了沉淀物一样。 那么,生命力是在上层还是在下层呢?柯恩大主教思考过,但没有答案,因为离开身体的血液已经失去了生命力,无从考察。他也曾就此问题想向一位以治疗术著称的圣徒请教,却被警告不要窥探神明。 那以后柯恩大主教就没有再提起过这件事,但是现在伯爵小姐在说什么?她说血液里有不同的东西,而且她用的是“它们”,是复数,并且听她的意思,绝对不止是两种,也就是说他观察到的分为两层,其实还不够! “是的。”陆希笑了笑,“您愿意用显微镜观察一下血液吗?血液其实就像一条熙熙攘攘的道路,上面走着许多队伍,有的负责运输,有的负责保卫,有的则负责修理,它们各自分工,才能保证人体的健康。当邪毒入侵的时候,需要增加的是保卫人员,要有足够的战斗力才能打赢入侵者,而增加运输与修理工,其实用处不大。” “负责保卫的是什么?”柯恩大主教情不自禁地追问。 “它们叫做白细胞。是一种无色的球形,中间有核。因为堆叠在一起呈白色,所以叫做白细胞。在血液这条道路上,平时它们的数量比较少,但在有入侵者的时候,它们就会增多。如果把它们细分,又可以分成五种,各有擅长。”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l a “白细胞——”柯恩大主教下意识地说,“但血液是红色的,那么,是不是还有红细胞?” “非常正确!”陆希笑起来,“确实有红细胞,它们的体积小,形状像一个两面凹下的圆饼。它们是运输者,数量是最多的,也能打打仗,但战斗力不高。另外,负责修理的叫做血小板,血管受伤的时候,它们就迅速聚集在破裂处,止住出血。” “另外——”陆希想了想,“血液中除了这三种细胞之外,还有血浆,血浆就是这条供血细胞走动的道路,它的成分就更复杂一些,主要是水,以及各种——” “不要说了。”柯恩大主教忽然打断了她,“伯爵小姐,谢谢您告诉我这些,但是,请不要再说了。” 陆希愣了一下。刚才柯恩大主教还听得津津有味,为什么忽然又不听了。 柯恩大主教垂下眼睛:“我想,您该去照顾伯爵大人了。” 这就是逐客令了。陆希皱皱眉头:“我只是希望您能帮助我——”提高柯恩大主教的治疗能力,才能更好地治疗冯特伯爵。 “我会尽力治疗伯爵大人的,但请您不要再说了,我听不懂这些。” 听不懂就见鬼了。听不懂能从白细胞就自己推断出红细胞吗? 但是没等陆希再劝,外头就传来了声音:“小姐,小姐,有一匹半鳞马似乎好转了!” 第118章 什么诅咒(七)、伯爵大人突然又不好了! 眼看陆希的身影消失, 房间里只剩下了还在昏睡的病人,柯恩大主教的身上忽然漫开了一层白光。 这白光浓郁如同有形,宛如在他身上披了一件白色的衣袍, 而且仔细看去, 会发现白光如同海浪一般涌动不停,还在渐渐增厚, 甚至有部分向外辐射, 将整个房间都照亮了一些。 这一刻,柯恩大主教如同笼罩在圣光之中,端严圣洁,甚至连面容都被照耀得似乎年轻了些。 不,不是“似乎”!柯恩大主教的面容确实在圣光之中正在变得年轻起来——多年来风餐露宿的辛苦,以及时常竭尽全力救治甚至用尽神力的损伤, 在他脸上留下的皱纹和黯淡, 正在一层层从他脸上淡化和消失…… 然而这种变化才开始不久, 就被掐断了。柯恩大主教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最终还是微微闭上了眼睛。随着他这个动作, 身上翻涌的白光开始向身体内收敛, 刚刚淡化的皱纹又一层层地显现出来。 等到白光收敛殆尽, 柯恩大主教看起来跟原本的样子没什么区别,但如果仔细察看,会发现他原本因为年老和奔波而有些黯淡的面色, 现在变得红润了一些。 这样的变化,柯恩大主教自己当然是最清楚的。他伸出手, 看着自己同样略有变化的手背, 苦涩地笑了一下。 刚才在那一刻, 他体内的神恩忽然间涌动起来, 多年停滞的位阶瓶颈松动,只要他再努力一下,立刻就能突破大主教,直升红衣主教! 然而在突破的关键时候,他却自己压制了神恩,亲手又将打开的通道关闭上了。 柯恩大主教非常明白,这次他的突破,靠的不是对神的虔诚和对受苦之人的仁慈。让他突破的,是伯爵小姐关于血液成分的那番“谬论”。 是的,那就是谬论!如果相信血液的成分如此复杂,那么教会所说的“神将生命力灌注入人体成为血液”便是荒谬,甚至就连神造世人的说法都有些可疑了。 教会说神以泥土造人,这种说法在多年前就已经被质疑,因为人体有骨骼有内脏有肌肉有皮肤,怎么可能是泥土一体捏成的呢? 对此,《教义》中增加了新的解释,说神将生命力灌注入人体之后,泥土便分化为各种人体组织,并验证了人体之中的某些成分,确实也在泥土中能够找到,比如说“钙”,比如说“铁”,比如说“碳”。 当然,这些知识平民是不知道的,既然他们并不知道质疑“以土造人”的说法,那又何必再往他们可怜的脑袋里塞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呢?知道了人体中有钙有铁有碳,难道就能让他们每月多挣几个铜币吗? 知识,当然是上层人士才有资格享用的东西了。 事实上,在《教义》中增加了这些解释之后,底层神职人员的觉醒和晋升增加了,所以这一改动在神学院中就被加入了讲授范围。但高层的神职人员并没有从中得益,据柯恩大主教偶尔回到圣城时听到的消息,仿佛还有人因此而停滞了。 所以在高层之中,有人在质疑这种解释是不必要的,是妄自揣测和窥探神的领域,是不虔诚的表现。 这一派认为《教义》只应宣讲神的伟大与荣光,无须解释和猜测神的做法。神是直接用泥土造人也好,还是用钙做骨以碳为肉也好,那都是神的事,人类只需要明白是神力令他们诞生,并保持着虔诚与敬畏,这就够了。 他们认为,之所以在增加解释之后高层神职人员未能得益,就是因为他们失去了对神的虔诚,这是神的惩罚。 对于这种论点,修订《教义》的教皇一派自然是不能承认的,所以圣城里这些年高层之间也是暗流涌动,相互争斗。 柯恩大主教从未对此发表过任何意见,但大家都默认他是反对修订派的,毕竟像他这样坚持以仁慈和苦修来提升自己的神职人员,又怎么可能不是虔诚第一呢? 但其实柯恩大主教自己心里明白,他对教会的虔诚早就动摇了。 对教会不再虔诚,柯恩大主教觉得并不算错,毕竟教会也是人组成的,即使是教皇,再怎么接近于神,也并不是神。不是神,就会犯错,而对于犯错的人,又何必像对神一样虔诚呢? 但,刚才伯爵小姐所说的那些,动摇的是对神的虔诚。 人之所以对神要虔诚,是因为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创造了人类,并仁慈地赐予神恩,让他们能够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好。 可是,如果神真的创造了人类,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吗? 柯恩大主教不是没有知识的平民,他知道钙铁碳磷这些东西在泥土里存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比如说铁矿石,有黄色的“愚人金”,也有黑色的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矿石,但无论是哪种样子,都与人体内的铁不同——人体内的铁根本看不到,必须用分离提炼的神术,才能够分解出来。 神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为什么不直接用铁做成骨头,然后在上面覆盖肌肉皮肤,在腹腔中充填内脏? 再听听伯爵小姐说的,一个血液的成分就如此复杂,光是细胞——这还是个陌生的词汇,听起来跟神学院里讲的“人体微粒”类似,但仔细想想这个词汇的拼写,就知道这个词与“微粒”是不同的——光是细胞就分了三大类,其中那个“白细胞”还要再分五类。 然后,如果不是他没再听下去,伯爵小姐显然还要给他讲血清中有多少东西,看起来就是准备长篇大论的样子,那血清的成分肯定也不会简单啊。 所以,神在造人的时候,为什么要把血液搞得这么麻烦呢?柯恩大主教试图告诉自己,这是因为神注入的是生命力,可能生命力本身就是如此复杂的东西,而生命力的注入将原本以泥土捏成的、简单的人体也复杂化了,最终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但是,尽管听起来这个解释很合理,但柯恩大主教心里明白,这不合理。 如果造人如此,那么世界呢?魔兽是神造的吗?如果是,那么魔兽的生命力也是神给的,岂不是魔兽与人类等同了吗? 第98节 想得越多,就越会发现《教义》中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如果再深想下去,对神的虔诚也将动摇。 柯恩大主教不想动摇自己的信仰。 信仰贯穿了他的一生,否定他的信仰即是否定了他之前的生命。而且,假如神也不能相信,那还能相信谁呢? 教会中的确有人利用神的名义来攫取权力,但贵族的攫取更加的直接,甚至毫不掩饰。假如教会倒了,缺乏制约的贵族会让平民的日子更难过! 柯恩大主教垂下眼睛,脸上的皱纹似乎更深了——他看着知识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然而那光芒璀璨的宝石,在他看来却是涂着毒的。 身后传来轻微的□□声,柯恩大主教回过头去,发现床上的伤者醒了。明明伯爵小姐说过他还要再打几针的,但他现在看起来状态不错。 是他刚才未能收束而散逸出去的圣光吗?仅仅是因为知道了血液之中各成分的功能,知道了白细胞才是杀灭邪毒的主力,就能如此明显地提高他的治疗能力吗? 柯恩大主教苦笑。是的,璀璨的宝石也许是没有毒的,但是他自己封禁住了自己,无可解脱。 房间里亮起过的圣光并没有人知道,因为陆希已经跑去看半鳞马了。 与那五匹普通马不同,半鳞马大概因为是半魔兽,所以抵抗力更强。一夜过去五匹马都还活着,而且其中丹尼尔的坐骑状态确实好转了一些。 “原本一直抽搐——”丹尼尔也守了自己的马一夜,现在摸着马的鬃毛,充满希望地看着陆希,“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好一些了?嘴也能张开一点了……” 破伤风有个俗称叫做锁口风,因为发病之时牙关紧闭的缘故,现在这匹半鳞马的马口确实能够张开一点了,这的确是好转的迹象。 “嗯。”陆希伸手轻轻摸了摸马儿不断起伏的侧腹,也觉得有了希望。然后她就想起来一件事:“让人去打听一下,还有没有别的地方出现了奇怪的病症!”靠之,她竟然没想起来这件事,真的是疏忽了! 青蛙人肯定不是本地出产的,之前她把那本魔兽图鉴都读完了,也没见说长云领有这种传播疫病的魔兽出现过,可见是外来货,那么这东西走过的地方,恐怕也会有被传染的人,可是那些地方可不会有个柯恩大主教啊! 最初的慌乱过去之后,丹尼尔和约翰也感觉到了不对劲。青蛙人身上显然携带着不同的瘟疫,唯独冯特伯爵被引发了诅咒所以病得最重,但其实按道理来说,身为大骑士,他的抵抗力才是最强的。 “而且,那只青蛙唯独攻击了伯爵大人。”约翰沉声说,“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这次就是冲着领主大人来的!” 那么,谁会袭击冯特伯爵?又是谁能引发诅咒?这答案简直昭然若揭。 “教会!”丹尼尔狠狠咬着牙,向柯恩大主教所在的房间看了一眼,“他会尽力治疗伯爵大人吗?” “至少从现在看来,我们还需要他帮忙。”陆希想起刚才柯恩大主教阻止她继续讲下去的样子,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她的确是很想把柯恩大主教争取过来,但现在看来,信仰对于他可能太过根深蒂固了。 不知道那位安东尼有没有这么固执,希望不要,否则他留在长云领还是个麻烦,恐怕到时候她就不得不想办法把他给轰走,倒是可惜那张脸了。 打听消息的人派了出去,但是这大冬天的到处是雪,消息一时半时不可能传回来,倒是半鳞马这里先恢复了。 不愧是半魔兽,生命力就是顽强,四天之后,五匹半鳞马活下来四匹,丹尼尔的坐骑已经活蹦乱跳完全恢复,约翰的马也差不多,倒是另外两匹仍旧跛行,有可能要落下后遗症。 眼看马恢复了,丹尼尔和约翰刚刚提起希望,就听见陆希说要取马血,俩人的脸色立刻就变了——用血做药,这可是妥妥的巫术了! “难道那个青霉素不行吗?”约翰每天催生青霉,开始也是满心的怀疑,但冯特伯爵的情况却一直被维持着没有恶化,另一个打水的伤者甚至已经在痊愈中,青霉素的效果之好,完全不容置疑,所以约翰现在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再说了,用这种食物上生的绿毛,总比用马血听起来好一点……吧? “显然对伯爵大人不行。”用了四天也只是维持没有恶化,并无明显起色,就可见青霉素对于冯特伯爵效果有限。而且抗生素不是能一直用下去的,不治了根本,等病菌产生了耐药性,她现在可拿不出第二种抗生素了。 用来取血和分离的一切器械,统统都用酒精消毒。 在等待半鳞马自愈的这四天里,一边在疯狂催生青霉做青霉素,另一边就在蒸馏酒精。 这里的酒都是葡萄酒,即使是给冯特伯爵准备的酒,酒精含量也一样的低,蒸馏起来简直是在糟塌好酒,最后也只折腾出了几小瓶酒精而已。 提取出的马血清是淡黄色的,如果放到陆希从前的医院里绝对是不合格的,但在这儿——还要啥自行车呢? 血清同样要先测试是否过敏,冯特伯爵两边手臂上分别被注入了生理盐水和马血清,剩下的就只能向光明神祈祷了。 约翰下意识地这么做了,但是他才祈祷到一半,冯特伯爵的身体忽然抽动起来,头和脚都微微后张,有些像一张反过来的弓。 “小姐!”约翰大惊失色,“这个药不行!” “不是药不行。”陆希脸色也不好,“是病症突然加重。”这个世界到底还是跟她的世界不完全一样,同样的诅咒,冯特伯爵第一次发作的时候并没有出现角弓反张状态,而是比较像败血症,而这次,四天的青霉素打下来,病症还是加重——这个诅咒真的是不一般,很可能跟这次青蛙人的出现有关。 冯特伯爵手臂上的针眼有些发红,介于过敏与不过敏之间。假如是在医院,这种情况医生一定会换药,不会冒险注射,但在这里——陆希转头:“生理盐水拿来。”把血清再稀释一下,但愿可以降低过敏反应。 柳河镇这几天都被阴云笼罩着。变异地行龙被击杀的好消息还没让众人高兴起来,就被伯爵大人受伤的消息压了下去,而且大家连河边都不准去,也不准饮用河水,只能就地取雪融化烧水喝。 “听说是有疫病……”有消息灵通的在说,“我邻居去打水就得了瘟疫,被接到那边隔离好多天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说不定已经死了吧……”有人猜测。 “那也太惨了,年纪轻轻的——”有人怜悯地说,“扔下老婆孩子怎么办呢?” 正说着,忽然间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前跑过,说话的人把窗户推开一条小缝,正好看见他刚才提到的邻居的老婆正疯狂地在雪地上奔跑,不由得吓了一跳:“出什么事了?”别是邻居死了吧? 另一个从这边走过的人回答了他:“说是她男人病好了,可以回家了,她急着去接人哩。” “病好了?”这一个难以置信,“真的好了?当时都说不行了呢。” “是骑士大人来通知的,还能有假吗?”答话的人望着远处,忽然伸手指着前方,“看,那不是人吗?自己走着回来的,真好了!” 这一下整条街的人都跑出来看了,果然是那个受伤的人,当初是奄奄一息被抬走的,现在却是自己走回来,而且那条受伤的胳膊好端端的,整个人都完好无损。 “这不是有一块疤吗?”死里逃生的人举起胳膊,仿佛亮出什么荣誉勋章一般把手臂上的痕迹给邻居们看,“是伯爵小姐做的药剂救了我,要不然,就连苦行大主教也没办法呢。”所以他没让大主教给他消去疤痕,要留着给人看。 “什么药剂比圣水还要好用?”有人不太相信。 “这可是苦行大主教大人亲口对我说的!”受伤的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药剂,但不妨碍他对质疑的人翻个大白眼,“大人说,他救不了我,是伯爵小姐做出了新的药剂才让我活过来。难道大主教大人还会说谎吗?” 这个真不能想像,而且就算说谎,会谎称自己的圣水不行吗?应该反过来吧? “苦行主教大人可是从不说谎的……”柯恩大主教的名声,即使是长云领的民众也早有耳闻。 但是这样一来就更不可思议了,伯爵小姐做的药真的比圣水还有用吗? “那伯爵大人呢?”有人想了起来。如果药好用,伯爵大人也该病愈了吧? “伯爵大人也好转了呢。”受伤的人喜气洋洋地说,“我出来的时候听说好多了,说不定明天伯爵大人就回来了呢。”一个领地没有领主可是不行的,尤其他们的领主大人还是个好人,当然希望他平安健康啦。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乐观,就在街道上一片轻松的时候,约翰却从房间里直蹿了出来:“不好了!伯爵大人突然又不好了!” 第119章 什么诅咒(八)、所以这个诅咒就是破伤风? 冯特伯爵过敏了。 “为什么会这样!”约翰一个中级骑士, 硬是嘴角生出了一圈燎泡,两眼血红,从前的稳重已经全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不是已经好起来了?” 这是他亲眼看见的, 马血清注射进伯爵大人的身体之后,伯爵大人确确实实是好转了, 肌肉不再那么惊人地僵直痉挛, 柯恩大主教也说体内的邪毒在减少,就像那个打水的伤者一样。 现在那个伤者已经完全恢复,甚至自己走回家去了,为什么伯爵大人却突然又恶化了? “可是——”柯恩大主教眉头紧皱,看着陆希,“体内的邪毒并没有增加, 情况怎么会是这样?”完全不该啊, 应该好转才是。 陆希当然知道是什么情况, 但是她现在没有抗过敏的药。过敏不是没有办法,只要冯特伯爵能抗过这一会儿, 可以用脱敏注射法, 但是必须要抗过这一会儿…… 什么都没有, 她没有任何抗过敏药,而且就算她能想出来,现做也来不及。 不, 还有一种,还有一种药是现成的——肾上腺皮质激素! “大主教, 您知道肾脏的吧?”陆希双手直接压上了柯恩大主教后腰, “在这里, 脊柱左右各有一个。” 这个柯恩大主教当然知道, 猪牛羊肚子里的东西贵族们不吃,但平民可是求之不得,柯恩大主教苦行的时候,甚至被诊治的病人请吃过杂碎汤,里面就包括肾脏、心、肝之类。 “在肾脏上方,筋膜和脂肪包裹的两个组织,叫做肾上腺。”陆希直接拿过笔和纸,开始在上面绘图,“肾上腺内部称为髓质,周围则称为皮质。它是人体重要的内分泌器官,髓质与皮质各自分泌出不同的物质,调节着人的身体。” “在这个时候——”陆希抬头看向柯恩大主教,“如果肾上腺皮质分泌足够的物质,就是现在能救伯爵大人的药。” 柯恩大主教的目光本来有些游移,他不能第二次打断伯爵小姐,但内心又不无抗拒。但是当陆希开始画图的时候,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就追了过去,再也没法移开。 肾,他知道,而且因为行医经验多,他还隐约知道肾与小便有关,但并不知道,肾居然还有这么个连带的组织,而且看着这么小的一块,竟然有如此重要的功能! 柯恩大主教的手不由自主地就放到冯特伯爵两边腰间了——肾上腺,皮质——虽然他还不太清楚,分泌的物质究竟是什么,又怎么能在这个时候救冯特伯爵的命。 白光浓郁如同有形一般,涌进了冯特伯爵体内…… “伯爵大人!”约翰俯身下去,声音微微有些发颤,“您,您醒了?” 柯恩大主教后退了一步,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在他身周,白光已经无法压制,一层层如海浪般涌出,充满了整间屋子,甚至涌出了门外,覆盖了几匹半鳞马所在的位置——两匹之前还有些跛行的马发出欢快的咴咴声,兴奋地踢了踢原本不灵活的腿。 冯特伯爵嘴唇张开一条细缝,发出的声音十分含糊,但大家还是都听懂了:“红衣……主教……” 到底是晋升了。柯恩大主教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什么心情,连压制都压制不住的晋升,这是神的意愿吗?还是他自己内心的意愿呢? 约翰的反应最为正常,听到红衣主教这个词,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柯恩大人,伯爵大人的病……”晋升为红衣主教了总能治了吧?那个什么血清真的太吓人了。 柯恩大主教有些尴尬地看向陆希:“伯爵小姐,那个——白细胞……”其实在晋升之后,他已经第一时间感应了自己的身体,然而并没有在血液中感应到有什么“细胞”,更不可能分辨出白细胞是哪一种。 陆希也有些惊讶,没想到柯恩大主教竟然真的晋升了。但问题是,白细胞现在也治不了破伤风。 破伤风梭菌其实本身并不致病,是它大量繁殖时产生的毒素进入血液,才导致了破伤风症。以冯特伯爵的情况,现在毒素已经大量产生,所以仅仅是消灭致病原已经不够,重要的是中和毒素。 “还要注射血清?”约翰感觉自己的神经都要被折腾出问题了。他一向是个沉稳的人,然而亲眼看着冯特伯爵病情起伏,那种有了希望又被迎头一盆冰水浇下来的感觉——好吧,作为中级骑士,被浇一头冰水其实也不如他刚才看见冯特伯爵休克过去那么刺激,结果现在还是要注射! “可以采用脱敏法。”陆希安慰他,“再说,还有柯恩大人在,可以一起治疗。” 脱敏法其实就是把一次注射的剂量用生理盐水稀释,分成数次小剂量注射,让身体逐渐适应。现在柯恩大主教晋级之后,陆希的把握更大了一些——神术加药物,完全可以彻底消除冯特伯爵体内的“诅咒”。虽然这次发作实在是声势惊人,但现在看来预后可能很不错。 事情正如陆希预料一般,分次注射之后,冯特伯爵再也没有强烈的过敏反应,倒是病情眼看着好转。大骑士的身体素质终于表现出来,一天一夜的四次注射之后,他已经能够正常说话,柯恩大主教也宣布,血液之中的邪毒几乎消失,剩下的只要好好休养即可。 “所以,这个诅咒叫做——破伤风?”冯特伯爵靠坐在床上——他已经从隔离地搬回了柳河镇的府邸,人瘦了一圈,精神却很好。 “差不多就是这样……”陆希虽然不知道诅咒这玩艺是怎么种下的,但破伤风是怎么得的她却很清楚,“生锈的铁器很容易感染破伤风,伤口越小越深,越是危险。” 冯特伯爵微微地点了点头。他有记忆,当时他确实觉得小腿上被刺了一下,但因为伤口实在太小,甚至血都没流多少就自愈了。对于久经战阵的他来说,什么样的伤没受过,自然不会把这么一个针眼似的伤口放在眼里,却没想到诅咒就是这样埋下的。 但是——冯特伯爵嘴唇微动,到嘴的话却变成了:“辛苦你了。” 罢了,不必再问了。约翰已经告诉过他,这些天治疗他的都是什么药——青霉里提炼出来的青霉素,让马得病再痊愈之后抽出的马血清,随便哪一样听起来都像是魔药,可是却把他治好了。 大骑士对自己的身体感觉十分敏锐,他能肯定,体内的诅咒已经完全消失了。这么一场轰轰烈烈的爆发——那个蛙形怪物就是来诱发他的诅咒的——他几乎已经死去,结果却是诅咒被消解了。 这样的结果,绝不像教会说的那样,什么魔药只是借助魔鬼的力量骗人,让人以为自己病好,之后却会被魔鬼渐渐吞噬生命。要么他的女儿用的根本不是魔药,要么就是魔药根本不像教会说的那样。 “这种药……”冯特伯爵沉吟一下,“是什么样的伤都能治吗?”如果是这样,那以后岂不是不用怕再受伤了? “唔——”陆希不得不承认,“不是的。”在广适性这一点上,她的药确实不如圣光。 冯特伯爵稍微有点失望,但并没有说什么。能消除红衣主教都无法解除的诅咒,还要怎么样呢?更何况那个青霉素还治好了另外一个人,足以证明它的作用了。 说到另一个伤者,陆希还有问题呢:“那个打水的人是感染了一种叫做‘海洋创伤弧菌’的东西,跟您的病是完全不同的,跟那位得上肺炎的骑士也不一样。” “海洋创伤……弧形蘑菇?”冯特伯爵念出这个长长的词组,表情有点古怪,“蘑菇?” “就是——本质上,这些东西就是极微小的蘑菇。”陆希想起了海因里希说过的话,随口答道,“比如说食脑菇,就是把它的种子播洒出来,从人的七窍中扎根。这些细菌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虽然模样不同,但其实都可以归为一类。” “食脑菇——”冯特伯爵这次倒皱起了眉,“你见过食脑菇?” “这倒没有,只是听说过……”陆希觉得不对劲,“怎么了?” “食脑菇只在无尽深渊里生长——”冯特伯爵审视她,“你是听谁说的?那个人又是怎么知道的?” 第99节 啊这,这就尴尬了…… 陆希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在逃蝗灾的路上,有个同行的人晚上讲的,当时大家都饿着肚子,也没什么人有心思听他讲话,还有人怀疑他其实是身上有粮食,怕别人去抢才说吓唬人的话……” 这事无可考证,冯特伯爵自然不会抓着她问什么究竟,倒是听陆希提起逃灾有些尴尬,半晌才说:“本来觉得那个地方还算不错,没想到会闹蝗灾……”顿了顿,又不太自然地补了一句,“委屈你了。” 陆希干笑了一声没说什么。委屈的不是她,是露西。而露西已经死了,她并不能代表露西,说什么原谅或者不原谅的话。 一时间屋子里的气氛十分尴尬,于是冯特伯爵又咳嗽了一声:“刚才你说那个海洋什么蘑菇——” “哦,海洋创伤弧菌。”陆希也转回正题,“那个东西听名字您也该知道,是生活在海洋里的,喜欢盐水,不喜欢淡水,所以不可能出现在我们的河里。基本可以判断,是那个蛙形怪物身上携带的,所以它携带着不止一种瘟疫。” “魔鬼带来瘟疫。”冯特伯爵冷笑了一声,“在这一点上,教会倒是没说谎呢。” “魔鬼?”陆希没想到这顶帽子扣到海因里希的同族头上了,“又,又是魔鬼吗?” 冯特伯爵有些凹下去的眼睛里射出锋利的光:“只可惜我已经把他杀了,现在倒是没法弄清楚他从哪里来。” “不是裁判所吗?”陆希不由得想起了曾经遇到过的守夜人,要是海因里希也在柳河镇,说不定真能辨认一下这个是不是他同类。 冯特伯爵笑了一下:“裁判所只是一个名称,但并没有人知道究竟设在哪里,就像大家都不知道守夜人平常躲在哪里一样。” “原来是这样……”陆希沉吟了一下,“不过也许这一次,真能找到一点线索……” 冯特伯爵对此不置可否。找不找得到线索,他也已经认定这件事是教会干的了,他的重点是另一件事:“我打算让你提前继承爵位。” “啊?”陆希没想到话题如此之跳跃,“为,为什么?”爵位这种事可以提前继承的吗?不都属于遗产吗? 冯特伯爵打量了她一下:“现在已经是雨月了。” “确实——”陆希这些天忙得早忘记时间了,算了算才发现,今天确实是雨月第一天呢,如果按她习惯的说法,就是已经1月下旬了,嚯,这么一看元旦都稀里糊涂过去了呢。 然而好像光明大陆这边的新年是从春季的芽月第一天,也就是报春花日才开始的,离现在还隔着一个风月呢。据说神就是从这一天开始造世界的,所以就被定为新年了。 而新年过后第二个月叫做花月,社交季将从此月开始。 “对。”冯特伯爵很平淡地问,“那么你的社交礼仪和舞步,都学会了吗?” 啊这,这就更尴尬了。 天地良心,陆希真的有认真学习的,但这不是要做的事情太多嘛。再说了,礼仪教师都死了呢——不是,礼仪教师只是假死,但金妮确实没有尽到职责,因为她陷入了学习的狂热之中,根本不像从前那么积极教导啦。 毫无心理负担地把锅甩给不在场的金妮,陆希低下头做无辜状。就光明大陆这个贵族礼仪真他爹的麻烦,比如说吃个宴席吧,其实小姐们腰给勒得死紧,谁胃里还能装下比一只麻雀更多的东西呢? 但是不吃归不吃,上来的菜肴和饮料你都要动——这可不是动筷子,而是动对应的餐具。 陆希也是搞不明白,吃肉排和吃鱼排用的刀有啥不一样,吃豌豆和吃通心粉用的叉子又为啥不一样——金属冶炼技术又不咋地,刀子叉子倒是会搞花样。 还有喝酒。其实贵族的宴席就只有葡萄酒一种,麦酒那是狗肉上不了席面,是下等人喝的。 在陆希的理解里,葡萄酒就分个干红干白,结果人家是按产地分的,于是按产地不同,就有对应的杯子。有带颜色的有不带颜色的,有带花的有不带花的,而且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水晶杯子,可想而知这奢侈劲了。 而且如今这风气十分不好,大家都以能拿出更多品种的酒待客为荣,所以这酒杯也越来越多,据说王宫一次宴会,光喝酒的杯子有五十多种!这TM谁分得清啊。 然而假如分不清,那就等着被笑话吧。 此外,出来社交的小姐们还要学习至少六种左右的舞步,虽然不一定用得上。还要学习适当的扇语,据说是方便调情…… 艾玛,未婚小姐不是都不能一个人出来应酬吗?既要求纯洁如同小白兔,又要求会调情如同小狐狸?既要又要……可能还要……反正陆希是受不了。 行吧,她已经做好准备被嘲笑了,反正只要我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谁怕谁啊。 “如果你是女伯爵,那么嘲笑的人就会收敛一些。”冯特伯爵淡淡地说。他还有句话没说出来,如果陆希只以伯爵小姐的身份出去交际,考虑到还有法比安这个原定继承人在,以及陆希私生女的身份,恐怕众人对她会格外挑剔一些。 当然,继承爵位这种事,还是要经过王室的。冯特伯爵需要向国王上书,然后得他盖个章,再给陆希颁发一张证明书,才算她走完程序,是正经的女伯爵。 这个上书,冯特伯爵打算去王都参加社交季的时候提前抵达,然后觐见国王顺带办了这事儿,到时候陆希在社交季上正式露面的时候,就可以带着女伯爵的头衔了。 当然女伯爵不能写在自己脑门上,它靠的是特殊的穿着和饰物,以及使用家族徽章的位置什么的,也就是说,陆希的衣服要重新准备起来了,之前的设想都不合适了。 “王室会同意吗?”陆希比较担心这一点。 “本来爵位就是领主自己做主。另外,我会把诅咒爆发的事传出去。”冯特伯爵并没有这方面的担心,“只要说我侥幸被突然晋升的红衣主教救了,但隐患终究是隐患,早些把爵位传给你,也免得哪天突然出事,领地混乱。” 冯特伯爵这是打算扮猪吃老虎,让教会那边以为得手,顺便再给他们施加点压力,好拉拢更多被恐吓的贵族? 陆希想了想,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脑子不太够用。 “而且你不是想要晚风岭吗?”冯特伯爵漫不经心地说,“我这种情况,晚风岭那边的胆子会大很多,更可能向煤矿伸手。”到时候以侵犯领地为由拿下晚风岭,谁也不能说什么。 陆希顿时眉开眼笑:“晚风岭可能真的有点东西。”她上次说起高岭土,斯佩西没能提供什么有用的消息,心里十分内疚,于是搜肠刮肚把自己能想到的东西都整理了一份。除了一些晚风岭特产的野果之外,他还想到了一种“洗涤土”——颜色黄绿,加水之后变成糊状,是穷人用来洗衣服的,当然清洁效果也就那样,但比草木灰省钱——毕竟有柴火税,但暂时还没有泥巴税。 斯佩西没觉得这东西对伯爵小姐能有什么用,伯爵小姐当然也不会用泥巴洗衣服,但他只能想到这个,所以也还是列上去了。 但对陆希来说,这就是惊喜啊!这很可能是膨润土,也就是蒙脱石,虽然跟高岭土不太一样,但同样是一种粘土啊。 这样的话,晚风岭就更有拿下来的价值了。 冯特伯爵看她这样子不由得又好笑又好气——有哪家的贵族小姐一听要打下别人的领地如此兴奋的? 但是还不等他说话,约翰就在门外轻轻敲门,带来了一条不好的消息:出去调查瘟疫情况的人回来了,有一个村子现在正在发病,许多人都脸腮疼痛难忍,而且还有人病死了。 第120章 正式手术(一)、伯爵小姐要推广她自己的治疗方法 风过尚且要留痕, 何况一个瘟神,尽管它避开了人多的地方,但总会有人倒霉地碰上, 哪怕只是擦了个边, 都难免要落下病。 这些星星点点的病例,连起来就指示出了“瘟神”的行踪, 而现在, 陆希就是沿着这条“病的轨迹”在往前走,一路走,一路治。 目前来看,感染最多的就是“咳嗽病”。 光明大陆所说的咳嗽病,其实包括了很多种不同的病症,从最常见的流感, 到可以要命的肺结核, 都算在咳嗽病里。 还好, 目前发现的六例咳嗽病里,并没有肺结核, 其中四人是流感——这个陆希也没什么好办法, 就, 多喝热水吧…… 还有两个人得的是白喉——万幸不是小孩子感染,而且白喉是青霉素能对付的,这两人又恰好并不对青霉素过敏。 必须得说,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冬天的长云领格外的冷,使得很多病菌都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威力。而且因为寒冷与交通不便, 人们没有四处走动, 所以即使有些人染病, 也没有传播开去。 因为交通不便而避免了传染病扩散, 陆希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其实最大的问题在于,防护意识太差了!”陆希坐在马车里,一边整理手里的东西,一边对卡玛说,“白喉那个,是万幸没有传染开,否则麻烦就大了!” 得白喉的人是冬天里实在没有柴火了,所以冒着雪到村子外面扒拉枯草。当时他远远地看见一个影子在雪地里晃了一下,还以为是什么野物,想着追上去捉住,还能给家里添个菜。 当然,他没追上。也亏得没追上,否则现在说不定坟头草都老高了。 总之这人只是在雪地里踩过“瘟神”的脚印,就一路咳嗽着回了家。 这人有老婆孩子,但因为他懒惰不爱干活,所以老婆头天跟他吵架,抱着孩子回了自己娘家,所以家里只有这人自己。而另一个被他传染的跟他一样是个懒汉,俩人时常凑一块儿偷懒,大冷天的还想去对方家里蹭烤火,所以…… 看到对方咳嗽,那懒汉还嘻嘻哈哈在家里过了一夜,到第二天俩人都病得爬不起来,才知道冲着窗户喊救命。幸好邻居都厌烦他们,没人去看,而陆希派出去调查的人又恰好到了这个村子,才赶紧把这俩人隔离了开来。 两个游手好闲的人倒都在壮年,硬是熬到了陆希赶到,给他俩注射了青霉素。 因为懒被人嫌弃,所以没把病传染开去,陆希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过她走的时候就已经宣布,治疗不是免费的,这两个懒汉病好了就得干活还债,否则抓去矿山挖矿! 但并不是处处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比如说他们眼下要赶去的村子,情况就比较麻烦了。 在听到调查的人回来报告的时候,陆希就知道这个村子感染的应该是腮腺炎。 说起来腮腺炎不是什么重症,陆希自己小时候就得过呢,在家里发了几天烧,两边腮帮疼得吃不下饭,之后吃几粒抗病毒的药也就渐渐好了。 在她从医之后,见过得腮腺炎的小孩子也多得是,基本都没有性命之忧,无非是受几天罪。而且这种病发作一次基本终身免疫,算得上是一种“好病”啦。 然而就是易传染。凡得病的孩子都要在家里隔离,不许得着病就往学校或幼儿园送,防的就是传染。 不幸现在的人根本没有这个意识,再加上穷人营养缺乏,免疫力自然低,十分容易感染,没几天大半个村子的孩子都染上了,大家才恐慌起来,怕是什么瘟疫,各家关门闭户不出门。 如果仅仅是腮腺炎,那虚惊一场也没什么,偏偏腮腺炎也是会有并发症的,据调查人员报告的情况,有人并发了胰腺炎。 这就麻烦了。 陆希在马车上又把胰腺炎的治疗办法回忆了一番。安东尼已经赶到了这个村子,但他的治疗术并没起到太大作用,病人仍旧腹痛不止,再加上路上她耽搁的时间,可能已经有感染性液体积聚,或者包裹性坏死了。 需要动手术。 陆希看着自己的手术器械苦笑。 不得不说海因里希的手艺很不错,打造出来的手术器械几乎完全符合她画的图纸。但问题是,她还有什么? 无菌室?没有。但好歹有酒精和青霉素。 输血?没条件。但有柯恩大主教在,也许不需要那么血液。 助手?目前只有一个卡玛,但是只看过她割肉清创,还没见过内脏呢。 麻药?倒是已经让青石城送过来了,但临床只在何塞身上用过,而且属于少量外用,真要是开膛破肚,还不知道该用多少量。 不过往好里想,动手术这事儿,麻药不是最重要的,无非就是——现场惨烈吧。想想在战场上,没麻药的时候还不是一样锯腿? 陆希给自己打着气进了村子,然后发现事情比她想得还要糟糕一点,因为不但有一个并发胰腺炎的,还有一个男孩并发□□炎,而且形成了脓肿。 孩子全身高热,半昏沉中还在因为疼痛哭号,然而村子里的人却正吵着要把他送上火刑架,因为最先发病的正是这个孩子,他冬天跑去河边想捞鱼,才把病症带进了村子。所以村长说他惹怒了神灵才带来灾祸,因此要烧掉他来祭神,这样瘟疫才会停止。 “祭神?”陆希刚跳下马车就听见这个消息,仿佛火堆上浇了一瓢油,“谁想出来的主意!”哪个傻逼?祭的又是什么神? 来迎接她的人里还有安东尼,听见陆希这个问题,脸顿时胀得通红,还是旁边的人替他回答:“是祭光明神……” 陆希不由自主地又看了安东尼一眼,难怪这个表情:“你也阻止不了吗?”好歹是光明神的牧师,合着还不能阻止这些人了? 安东尼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他当然是阻止了的,因为来调查的人已经带来了消息,瘟疫的源头并不是这个孩子,他不过是倒霉了一点,在村子外面碰上了那个魔鬼而已。 而且这个孩子才七岁,他之所以会跑到河边去,是因为他的母亲生下了一个小妹妹,但因为没有足够的奶水,婴儿饿得直哭,他只是想去捞条鱼给母亲煮汤,这样她就有奶可以喂饱妹妹了。 然而他说的话最初还有作用,可是当村民们发现他治不好这个孩子,而且被传染的孩子越来越多的时候,他们就不再听他的了。 此时此刻,安东尼深深觉得自己无能,假如他能治好这些孩子,又怎么会让局面发展到这种程度?身为主的牧师,却连主的旨意都无法传达,说出来的话甚至不能让人相信,这简直就是神职人员的耻辱,他在给主丢脸! 所以安东尼盼着老师赶紧来,老师一定能治好这个病的! 安东尼这么想着,终于看见柯恩大主教从后面的马车走了下来,他连忙迎过去:“老师——” 话才出口,安东尼就愣住了。虽然柯恩大主教现在笼着双手,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老人,但作为一直跟随在他身边的人,安东尼当然能够感觉到,老师跟从前不一样了! “您——”安东尼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老师您,红衣主教,您晋升了?” 柯恩大主教对着自己的学生心绪复杂地笑了一下:“还没有向圣城禀报。”所以现在他暂时还是大主教。 “这真是太好了!”安东尼激动地说,“您来了,那个孩子一定能治好了!”红衣主教的治疗能力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柯恩大主教又笑了一下,望向前方:“先听听伯爵小姐要怎么做吧。” 安东尼怔了一下:“听伯爵小姐的?” 第100节 “你忘记她给何塞接骨的事了吗?”柯恩大主教轻轻叹了口气。其实从伯爵小姐带着那些手术刀和青霉素什么的上路,他就明白,伯爵小姐是要推广她自己的治疗方法。 柯恩大主教当然不知道陆希还有收集信仰值的目标,但有些事情不需要知道得太多也能看出来——伯爵小姐跟她的父亲其实是一样的,甚至比她的父亲,可能还更要激进一些。 所以伯爵小姐要用她的方法,因为只有这种方法才能让长云领在没有教会,没有神职人员的情况之下还能为病人治疗。 对此,柯恩大主教并不打算说出来,虽然他能想到,等他离开长云领之后,一定会被白都大教堂召见。到时候,他只会说伯爵小姐炼制了一些特殊的药水,至于配方,那他就不清楚了。 至于白都大教堂会不会对他的消息不满,那就是白都大教堂自己的事了,反正坐镇白都大教堂的也不过是位红衣主教,跟他现在是平齐的。 这样想来,能够晋升也是一件好事,只是他的晋升——唉…… “老师?”安东尼听到叹息,更加不解了。 柯恩大主教收起那些复杂的念头:“走吧,我们跟去给伯爵小姐帮忙。”他是要回圣城的,但安东尼既然要留下来,就该让他多看看伯爵小姐的治疗方法。他还记得,在给何塞接骨的时候,自己的学生身上就泛起过圣光。由此可见,伯爵小姐所讲的那些知识,对安东尼一定也是有用的。 陆希没顾得上管这师生两个,她正带着人气冲冲闯去了村子中央的空地。 一过去,她就看见了一幕熟悉的场面——空地中央架起了柴堆,柴堆上扔了个半昏迷的男孩,四周则聚集了一群人,包括二十多个孩子。 陆希简直要被气得眼前一黑了。都传染成这样了,还把孩子都抱出来,有病的没病的混一块儿,是生怕没病的不被传染吗? “给我按住他!”陆希直指在柴堆旁边正宣讲什么魔鬼和净化的村长。 这一幕跟当初她在另一个村子里救下卡玛和小艾米十分相似,但今时不同往日,她一开口,立刻就有骑士冲上前去扒拉开众人,凶神恶煞地夺下村长手里的火把,把一伙人全给按倒在地。 一片哗然。一干村民们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陆希已经一脚踩上了柴堆,厉声对众人喝道:“都给我滚回屋子里去,关门闭户,谁敢随便出门,格杀勿论!” 随着她的声音,几名骑士唰地一声长刀出鞘,开刃的钢刀在阳光下闪着锋利冰冷的光芒,吓得原本想要说话的人顿时噤若寒蝉,悄没声地往后退。还是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哭出了声:“可是我的孩子——”话没说完,就被丈夫捂住了嘴。 “这个病并不很重,孩子不会死!”陆希板着脸,“你们老老实实的,一会儿自然有人去给孩子看病。可是谁要是家里有病人还到处乱跑,害得没病的人也得上病——”陆希稍一示意,一名骑士立刻手起刀落,把树在柴堆上的木头十字架一劈两半,“这就是下场!” 众人其实不是很相信会有人来给看病,而且之前那个自称牧师的人也来过,发的圣水也喝过,结果孩子好了几天又病了,根本没用啊…… 但是看看那根被劈成两半的原木,大家都默默地退开了。 “这几个人先关起来。”陆希现在没时间处理这赫拉些人,但已经打定主意这村长是必须要换掉了。她一边抱起柴堆上的小男孩,一边吩咐卡玛,“整理病房,准备手术。” 卡玛现在对于她的指令听得很懂,马上就带人去准备了。这个时候男孩的母亲才跌跌撞撞地赶过来,一看见这个场面,顿时就给陆希跪下了:“小姐,大人,我,我儿子真的不是魔鬼……” “我知道。”陆希抱着孩子腾不出手扶她,“起来吧,回你自己家去好好呆着,我会给他治病。” 村长被按得半张脸都趴在泥地里,这时候拼命抬着头喊:“可是就是他把瘟疫带了来的,我们都喝了圣水,还是不好,这一定是神的旨意!我们村子一直总是不好——当初教会的大人们在的时候,我们每年都送一个孩子去祭神,就没有这些病!” “每年都送一个孩子去祭神?”陆希本来都准备走了,听见这句话猛地回头,“何塞,把他们关起来,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生祭吗?教会还搞生祭? “不可能!”安东尼刚跟过来就听见这话,连忙否认,“教会从来不用孩子祭神!但,但我确实……”他确实治不好,而且之前这个村子是发过圣水的,那可是他的老师祈福的圣水,然而也没能阻止住疾病的蔓延。 “那是因为没有隔离。”陆希瞥了安东尼一眼。小牧师眼睛都凹进去了,可见确实是辛苦了好多天,然而有什么用?就看今天全村人还聚集呢,这交叉感染起来还有个完? 当然,也是小牧师比较倒霉,腮腺炎这个病是孩子特别容易得的,因为孩子的免疫功能还不够健全,即使喝了圣水也用处不大,未必预防得住。如果是别的病,比如说流感什么的,可能全民灌圣水也就解决问题了。 总之,算小牧师点儿背吧。 现在整个村子都安静下来了。被赶回家的村民们几乎家家都有个得病的孩子,甚至还有大人也被传染的,彼此不安地对视,有人低声说:“不会是,不会是打算把我们都关在家里等死吧?” 他听说过的,有些领地里遇到瘟疫,就把得病的人都关到一起让他们等死,甚至听说还有把整个村子都烧掉的。 “我们逃走吧?”有人提议。 “往哪儿跑啊……”家里人绝望地说。冬天的长云领,外面还都是雪呢,他们能跑到哪里去?跑出去了,就连一间遮风的屋子也没有了,不得冻死吗? 有年轻力壮的不甘心:“也不能等死啊!如果他们把孩子抢去烧死呢?” “不会。”家里也有个把还算冷静的,“如果真的要烧死,为什么伯爵小姐要阻拦村长他们烧人祭神呢?” 也有在家里唱反调的:“这不让祭神,瘟疫根本过不去,难道让我们的孩子等死吗?” 正在议论纷纷之中,从外头忽然传来了一股香气,有鼻子尖的人猛闻了两下:“好像,是肉汤?” 确实是肉汤。村子里两条交叉的主路,每条路上都支起了两口大锅,开始熬着浓浓的汤。有人在吆喝:“所有的人都听好了,一会儿给每个病人都发一碗肉汤。你们好好在屋子里等着,伯爵小姐会给你们治病!” “真的会给肉汤?” “真的会给治病吗?” “那,伯爵小姐呢?” 伯爵小姐当然是在手术室,除开何塞接骨那次不算手术的手术,这应该是她来到光明大陆之后,做的第一台正式手术。 第121章 正式手术(二)、情况还不算太糟糕 卡玛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是个挺合格的“护士”了, 要知道给何塞骑士做手术的那一次,汉克直接被血和断骨的声音吓晕了,而她从头到尾都十分清醒, 而且直面伤口, 一举一动都按照伯爵小姐说的做了。 后来,伯爵小姐画了人体骨骼的绘图, 还有填充了肌肉与内脏的绘图2.0版, 她也都仔细学习了。那时候伯爵小姐还跟她说,等艾米再长大一点要给她做背部的寄生胎切除手术,那个时候她是要做为助手在一边帮忙的。 卡玛觉得自己一定能行! 但是现在她才知道,她还差得远呢。 小男孩做手术的时候她还觉得没什么,唯一担忧的就是男孩子那个部位可以动刀吗?不过伯爵小姐说只是因为出现了脓肿所以要切开一个小口子把脓放出来,这样会好得更快。 确实也只是切了一个小口子, 而且脓液放出之后, 站在旁边的柯恩大人就直接使用了治疗术愈合了这个伤口, 所以除了清创的时候看起来略有点惊人之外也没有什么——伯爵小姐在柳河镇给那个感染了海洋创伤弧菌的病人清创,比这个还吓人呢。 但是到了并发胰腺炎的病人这里, 卡玛就发现, 原来清创什么的, 还只是开胃前菜。 并发胰腺炎的是个青年人,他是村长的大儿子——这也是村长为什么喊着要祭神的原因。整个村子里,其实是他病得最重, 私底下有人说这是因为他对神不虔诚,因为从前他反对过村子里向教会进献孩子的事, 而在教会退出长云领的时候, 他还说过一些不敬的话。 卡玛对这些不感兴趣。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过教会什么的了, 自从被伯爵小姐救下之后, 她的信仰就只有伯爵小姐,没有教会的位置了。至于说神……其实她从来也没有见过神,向祂的祈祷也未曾得到过回应,如果不是有神恩,她都有点怀疑神究竟存不存在了。 当然,神存不存在,都不妨碍卡玛立志要做个护士,要跟着伯爵小姐做手术。但是当刀切开那个青年的肚子的时候,那个情形真的跟清创差得太远了。 鲜血像不要钱一样涌出来,而伯爵小姐还让她用钩子拉住伤口,保持那个伤口张开。 卡玛双手不能抑制地哆嗦着,感觉病人似乎也在痛苦地抽搐。 “不会的,他喝了麻药,现在没有知觉。”伯爵小姐的声音从口罩后面传出来,声音不高,但很清晰,“拉好,我们手术做得越快,他受的罪越少。如果手术还没做完他就醒过来,那才是最痛苦的。” 想到如果病人现在醒过来,肚子上被割开这么大一个口子会怎么样,卡玛就觉得自己颈后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伯爵小姐说麻药第一次使用,所以只用了少量,假如她耽搁了时间——卡玛连哆嗦都不敢哆嗦了,死死抓着那个钩子,僵硬得像个木偶。 画在羊皮纸上的内脏,还有切开动物肚子时看到的内脏,跟在人的肚子里看到的,感觉完全不同。 卡玛曾经以为自己用那些兔子之类的东西练手已经足够了,但现在她眼睛看进伤口里去,只觉得那些内脏是如此陌生,她忽然之间全都不认识了。 鼻子里充满了血腥气,口罩根本隔不断这气味,卡玛觉得自己都要不能呼吸了,她像是被鲜血的海洋淹没,正在渐渐下沉。这个人能救活吗?他会不会死?她,她要坚持不住了,也许她其实做不了一个合格的助手…… “情况还好。”伯爵小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声音像是一根浮木,把卡玛从没顶的窒息中拉了出来,她竖起耳朵细细地听着:“最坏的情况是有坏死部分,但现在看来,应该只是感染性积液,我们只要把这些积液引流出来就可以了。” 当然,假如是在从前,积液引流之后还有很多问题,但在光明大陆也有好处,这不旁边就守着位红衣主教吗?有什么不对的,红衣主教出马就行。 不过,也不能总是指望柯恩大主教。陆希放置好引流管,看着柯恩大主教的圣光抚过伤口,让伤口层层愈合,不禁手指动了动——她想缝合。 安东尼一直在房间里站着。上次观看了何塞的正骨手术之后,他也觉得自己能当这个“助手”了,不就是在肚子上开一个更深的洞,把里面坏掉的东西拿出来吗? 结果等到这个洞真的开了,活生生的人的内脏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其实不可以,开膛破肚这种事,真的跟皮开肉绽不一样。 好在他还是坚持住了——主要是两个女人都能做到,他身为主的牧师,怎么可以连看都不敢看?而且,老师事前也对他说过,要他仔细地看。 所以他咬着牙还是看了,虽然有点糊涂,因为伯爵小姐动作太快了,她在切开病人的肚子之后只看了看就说什么情况还好,不需要切掉什么,只需要那个——引流。而安东尼还根本没搞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没看出那个“胰腺”有没有坏掉的部分。 但是现在他却看出了一点问题,他的老师刷圣光的方式不一样了。之前如果有这种开放性的伤口,总是最先接触到圣光的表层皮肤先长好,然后内部再愈合。但现在不是,他用眼睛就能看得出来,老师是先让最里层的地方愈合,然后才是外面。 这是为什么?而且这肚子上为什么还留着一根羊皮管不让它完全长好? 陆希瞥了安东尼一眼。难怪柯恩大主教把他带在身边,还一个劲地为他打算,估计也不仅仅是因为三观相合,安东尼这个脑袋也并不是个呆瓜啊,观察十分仔细,这就能看出治疗方式的不同了。 对于这种深层的伤口,之前神职人员的治疗都是从外向内的,但这很容易导致表面上看起来好了,但其实内部没有完全愈合。如果是高级神职人员,比如说像柯恩大主教这样的实力,当然可以把内部也修复,但遇到实力不济的——比如说现在的安东尼这样的,就有可能做了“表面文章”,导致内部伤口长不好,甚至有时候还会继续发炎化脓。 当然,即使出现这样的问题,大家也不会怀疑到神职人员身上去,毕竟你看皮肤表面都没有伤口了,你说没治好,谁信呢?难道还要再把你身上割个洞看看吗? 如此,病人遭受痛苦那就不用说了,甚至还有因此而引发重病的,但这种人一般都被列为了“神弃者”。 “内部……”安东尼只觉得脸上一阵阵发热,他就从来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是不是在他没意识到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失误,甚至给病人带来更多的伤痛呢? 这个问题在安东尼心里不停地翻腾,直到伯爵小姐叮嘱完如何照顾病人,离开了手术室,安东尼才转向自己的老师,忐忑不安:“老师,是不是……” 柯恩大主教在手术室一角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受伯爵小姐的嘱托,他要在这里看顾两个病人。对于自己的学生,他一向并不虚言安慰,而总是实话实说的:“是的,之前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很有可能有些治疗并不彻底。” “不过——”他抬手摸了摸自己学生有些凌乱的头发,“你现在不正是在学习吗?以后,也要向伯爵小姐好好学习。” 这个像对小孩子一般的摸头动作让安东尼觉察到了什么:“老师,您,是不是要回去了?” “是的。”柯恩大主教微微一笑,“你既然选择留在长云领,那就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安东尼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不是应该让他好好干吗?为什么是学习…… 不过他还没有细想,柯恩大主教已经掏出一张羊皮纸给他:“来看看这个。” 安东尼展开羊皮纸,只见上面有一条流动的鲜红河水,不过仔细看就会发现,并不是河水本身红,而是因为河水中有无数红色的像被两边压凹的圆饼一样的小东西,所以把河水也染红了。而在这些红色的圆饼中间,还有一些更大的无色的圆球也在漂漂浮浮。再仔细看,还有一些更小的红色圆盘,也仿佛很活跃一样地在河水中沉浮。 “这是什么?”这种用神力拓印出来的图画,一般都是用在一些珍贵的书籍上,比如说记录重要历史,或者魔兽的图鉴,以及宣扬主的荣光的礼拜书。可是老师这张图,画这些奇怪的东西是做什么的? “这是人的血液。”柯恩大主教指点着那些沉浮的东西,开始给学生灌输自己刚刚学到的知识,“这个叫做细胞,用伯爵小姐的显微镜,就能看见它们……” 陆希并不知道柯恩大主教还会做这种全息投影式的动画片,否则一定会想把他留下来做PPT了。但她现在实在是太忙,虽然把两个手术的病人交给了柯恩大主教监护,可是这一村子感染的病人还是需要她来诊治啊。 好在除了两个重病号之外,其余的都只是普通的腮腺炎,虽然大小孩子们都肿着腮帮疼得嗷嗷哭,但在喝到了分发的肉汤之后,腮帮的酸痛好像也不算什么了。 尽管村子不大,但全部走完之后陆希还是感觉腰酸腿疼,卡玛扶着她,心疼地说:“小姐快点回去休息一下吧。”有哪家的贵族的小姐,会这样走遍每个平民的家里给孩子看病啊。 “哎——”陆希身上累,但心里轻松了很多,毕竟除了这个村子,现在长云领境内再没发现新的病例。这么想来,地广人稀某些时候也还是有好处的。 “可是小姐,那个怪物到底是什么呢?真是教会养的吗?可是教会养这种东西干什么呢?”卡玛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伯爵大人可是大骑士哎,都险些没熬过去,假如当时那个怪物不是一心想要害伯爵大人,而是跑到镇子上释放这些病菌,那会是什么样子? “谁知道呢……”陆希含糊地说。其实她心里也有点奇怪,教会养出这么一个病菌集合体来,就为了干掉冯特伯爵?她这个便宜老爹有这么重要吗?还是说,教会不敢随便使用这个怪物,因为一旦疾病爆发,他们自己也治不好? 总之,先要查出这个怪物究竟从哪儿来的。长云领内的踪迹好查,长云领外的,就要靠灰羽去想办法了。唉,说起来灰羽还要给她找妮娜呢,教会这么多阴暗面,她真有点担心妮娜。 陆希一边惦记着妮娜一边回到安排好的住处,才洗好手脸换过衣服,何塞就提溜着村长过来了。 村长在听说儿子已经得救,很快就会痊愈之后,就什么都招了。 过去的十几年里,当然是教会没有撤出长云领之前,青石城教堂的主教隔几年就会来他们村子里转转,然后带走一个小女孩或小男孩,美其名曰祭神。然后接下来的这一两年,他们村子的庄稼收获就特别好,还没有虫灾。 “祭神?”陆希笑了一声,“怎么祭的?” “我,我不知道。”大冬天的,村长被一路拖过来,脸上却全是汗,“只是把人带走了。说是侍奉主……” “你相信吗?”陆希弯起嘴角,眼睛却是冷的。 “我,我——”村长的汗出得更急了,半晌才颓然说,“但是如果不这样,村子里的地就种不好。我们村子人多,大家都要吃饭……” 他像是想为自己辩护一样急急地说:“主教大人说会让他们做圣子圣女,不会亏待他们的,那些孩子自己的父母也愿意,神会给他们赐福,一年无病无灾。” 第101节 就是付出一个孩子,换一家的平安,换全村的收获。 “圣子圣女啊——”陆希继续问,“圣子圣女,是按什么标准挑的啊?” 村长说不出话来。按什么标准呢?当然是按孩子的长相。 他们这个村子,村民们长得多数都不错,别看日子过得苦,可是不少人白白净净的。七八岁的孩子皮肤更加柔嫩,看起来就更可爱些。 其实当初,他的大儿子也长得很不错,他怕儿子被挑中,就狠心在儿子脸上留了一道疤。那一年,是村里一个寡妇的女儿被带走了,她当时已经十二岁,其实年纪有点大了,但因为个子瘦小,瞧着也就是十岁上下…… 所以他其实是明白的,什么圣子圣女,真要是得到神恩成了圣子圣女,家里人还不早就不用过苦日子了。 想一想,那已经是十年之前的事了,当时寡妇是不愿意的,但整个村子都愿意,寡妇的反对并不管用,之后不久,她就病死了。 “这些年,你送过多少孩子?” 村长像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从嗓子里挤出回答:“六,六个,四男两女……”他都记得,他都知道,但是他没有说过实话。 “你向青石城的教堂询问过吗?”陆希冷冷地问,“大主教知道这件事吗?” “我,我怎么可能见得到大主教大人……”村长呜咽着说,鼻涕眼泪都在往下流,“我只是个平民……而且,而且克利斯主教是大主教大人的侄子……”虽然是远房的,但也是亲戚,所以他做的事,谁知道大主教知不知道呢?如果大主教知道并且支持呢?或者更坏一点,他就是替大主教挑的人呢? 大主教只会在青石城做祈福,虽然说是惠及整个长云领,但他们村子在长云领边缘上,大主教的恩泽到这里也很稀薄了。更不用说领主大人与教会闹起来之后,教堂连祈福都不怎么做了。如果不是讨好了克里斯主教,他们村子会饿死更多人的。 “大主教索肯,主教克利斯。”陆希点点头,“我记住了。至于你,你觉得自己配当村长吗?” 村长说不出话。他想说他有罪,可是又觉得自己也是为了村子着想。 “为了村子着想,却留下自己的儿子?”陆希笑了一下,也说不上是觉得讽刺还是觉得可悲,“等所有人的病都治好,我会召集所有村民,你要把你做过的事向他们坦白。” 村长顿时白了脸:“小姐,伯爵小姐——”这样他就完了,不光他完了,他的家人也完了。 “你没有为自己谋好处吗?”伯爵小姐从上面俯视着他。她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是传说中无尽深渊的颜色,有这种双黑血统的人,最容易堕落。相反,像克里斯主教那样的纯金色头发和海蓝色的眼睛,就是高贵圣洁的血统。 然而此时此刻,桌子上的蜡烛点亮在伯爵小姐背后,她的头发映着烛光像描上了金边,似乎整个人都被笼罩在了圣光里一般。 她救了他的儿子,救了村子里的孩子,她才是救苦救难的圣女。 村长的头颓然地垂下来:“我,我有罪……但,但我的儿子他是反对这样做的……” “所以我救了他。”陆希淡淡地说,“不然你以为我谁都会救吗?” 村长捂住脸:“我,我会坦白……”为了他的儿子能活下去。 第122章 新的权限、假如这世界上不只有光明神呢 长云领的雪月一向名副其实, 三天两头就会落雪,雪片又大又白,一会儿就能在地上积起厚厚的一层, 仿佛一整年的水气儿都积攒在冬天了一样。 这样的雪天, 人们都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守着火堆烤火, 如果还能有块黑面包或者一把豆子烤一烤, 那就更幸福了。 陆希当然不至于没有火堆,也用不着烤木渣一样的黑面包,但同样的,她也别想落点空闲。 “哭完了?”陆希靠着椅背,只觉得头有点疼,腰上也不舒服, 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点感冒了, 毕竟她天天都要往各家跑, 再怎么穿着暖布的衣服,也有点顶不住。 不舒服的时候, 是真不愿意听见哭声, 更别提还是假惺惺的哭了。 地上的两家人品出味儿来, 都收了声,一个男人小心翼翼地说:“伯爵小姐,我们, 我们真是被村长害苦了啊。我的女儿就这么没了……” 今天早晨,陆希向全村宣布了之前所谓的挑选圣子圣女的把戏。总共六家人, 除了一个寡妇已经死了之外, 剩下的五家里, 有三家嚎啕大哭着回去了, 这两家则跑来见陆希,哭着喊着说被村长害惨了。 陆希看着他们哭,只觉得假得厉害。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五家人一起哭呢,谁真心谁假意,以为她眼瞎吗? “但我怎么听说,当初是你主动把女儿带到克里斯主教面前的?” “这——”男人噎了一下,“那什么,说是去侍奉主,就能成为圣女,我,我也是盼着女儿好……” “哦,那你觉得你女儿是能成为圣女的材料吗?”陆希不无讥讽地问。 说这话骗谁呢?平民里有多少人能得到神恩?说什么去侍奉主就能成为圣子圣女,不过就是个极其拙劣的借口,说的人没打算真能取信于人,信的人也不过是骗骗自己。 瞧瞧那回家哭的三家人,他们为什么不来闹?不过是因为心有愧疚——当初知道是骗局,可为了利益自欺欺人,打着为孩子着想的旗号答应了送人——那时候带走了谁家的孩子,当年各家田地里的收成,都要拿出一成来给这一家,另外克里斯主教还会给几个银币。 无非就是卖孩子罢了。 要说卖儿鬻女,陆希也没什么可说的。穷,穷到没饭吃,不得已把孩子卖了,这是整个社会的错误,不是这一家人自己的错。但明明是自己卖了,还要来装模作样地哭,打算着最后再利用孩子来捞一把,这种行径简直恶心之极! 更恶心的是,这一家还是自己主动把孩子送出去的。 “这一家子,跟村长一样,都给我去挖矿。” “什么?”男人傻了眼。本以为还能再捞点好处——村长都要被送去挖矿了,那家里的钱财怎么也要拿出来点赔偿他们吧?谁知道好处没捞到,自己都要去挖矿了? 另一家被吓得半点声音都不敢出,一家子跪在地上悄悄往后移动,趁着护卫们上来抓这一家的时候,悄悄从门口溜出去了。 陆希懒得管他们,好容易屋子里安静了,疲惫地往椅子上一倒。 卡玛捧着热水和面巾过来:“小姐快点洗把脸,喝杯热牛奶吧。”这个破地方什么都没有,一杯牛奶就是好东西了。 “那个男孩今天没再发烧吧?”陆希连牛奶杯子都懒得捧起来,感觉浑身骨头都在发酸,真的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她说的男孩,就是并发□□炎的那个。不过在脓肿消除之后,孩子好得也很快,昨天就送回家由他的母亲照看了。 “没有发烧,而且已经能下地了。”卡玛把牛奶捧到陆希嘴边,“骑士大人们按照小姐的吩咐,每天都多给他家一份食物,现在他小妹妹也有奶吃了。”母亲吃饱了,自然就会有乳汁喂孩子。 “日子太苦了……”陆希叹口气,两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这已经是全村最好的房子,也就是这个鸟样儿,也难怪这些村民明知道是骗局还把孩子送出去,几枚银币,上百斤粮食,在他们就是一大笔钱了! “明年就会好的。”卡玛信心满满地说,“明年各个村子都照着小姐说的办法种地,日子都会好过的!” 陆希觉得没有那么容易。肥料和农具的确能够提高收获,但如果种子还是原来的种子,提高到底是有限的。种地的收益从来都不多,必须要给他们在农闲的时候找到别的活儿干,增加收入,日子才会好过。 这需要因地制宜,还需要引进活水。 啊,想想哪一样都很麻烦的样子啊。做得越多,就觉得需要做的越多。 “小姐还是休息一下吧。”卡玛心疼死了,“这几天村子里都没有那个——新增病例,可见小姐说的防护隔离措施都是有效的。而且也没有新的危重病例,得病的人都在好转,很快就没事了。” 到时候就能回青石城了,至少城堡里更舒适,不至于让伯爵小姐就睡这样的硬床,吃这些咸肉豆子汤什么的。带过来一些白面包,伯爵小姐还分给了小孩子们,自己还吃黑面包。 说到黑面包,陆希顿时觉得腮帮一阵酸痛。说真的,在黑莓镇的时候如果不是找到了芋头,她可能嚼黑面包嚼到牙痛,这玩艺儿真的像掺了木屑一样,放上三天就能打死人。这几天因为物资运送不及,她啃了几块,感觉这腮帮就要不行了。 但到了要睡觉的时候,陆希发现她的腮帮问题其实怪不到黑面包:“卡玛,我可能被传染了……” 她这会儿才想起来,原身的年纪也就是十五六岁,正在易感人群的边缘上挂着呐。 “这下真是……”陆希躺在床上,一脸的生无可恋。这还巴巴给别人治病呢,结果自己成了新增病例需要隔离了。村子里的人会怎么想?啊,伯爵小姐说的话还能相信吗? 忙活这一通,本来指望着多挣点信仰值呢,这下白忙活了吧? 卡玛有点慌神。虽然伯爵小姐说这个病其实没多大危险性,而村子里的病人也都在好转,但伯爵小姐生病能跟平民生病一样吗? “小姐你等一下,我去找大主教大人!” 陆希想拦她没来得及,卡玛已经一溜烟跑了,大半夜的,不但把柯恩大主教给喊了来,还把所有的人都给吵醒了。 “都别进来。”陆希摸摸自己已经开始发热的额头,回答窗外的何塞,“我有个十天就会好,这几天村子里的秩序还要维持,不要乱,必须等到确定没有新增病例了才能解除隔离。” “这事交给我。”何塞还是想进来,“您应该赶紧回青石城休养。” “别。”陆希叹口气,“这会引起恐慌的。”哦,伯爵小姐得了病就赶紧回青石城,是不是这个病其实很严重啊,根本不像伯爵小姐之前说的,只要好好隔离讲卫生就不会有事。 如果引起了这些猜疑,那么她这几天刚刚给他们灌输的卫生思想就会被全部“吐出来”,搞不好还会有人怀疑她是在糊弄他们,这以后各项条例还怎么推广?得让他们看到,无论是谁生了病,都一样要用她的方法,这样她的治疗方式才能让人信服。 再说了,一个腮腺炎而已,很轻的病症了,用这样的病症树立威信已经是极大的运气,总比让她得个天花或者疟疾之类的强太多了。 宝 书 网 w w w . b a o s h u 2 . c o m 诶,这么一说的话,可怕的传染病真的太多了,幸好那个青蛙没有带着天花来,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 陆希正在胡思乱想,忽然觉得一股热流——她顿时僵了。 “为什么有血腥味儿?”何塞的声音猛地提高,“小姐,您怎么了?” “你别进来!”陆希哭笑不得,“叫卡玛吧。”就说她怎么被传染了,合着是生理期免疫力在下降呢。真是什么事儿都凑一起了。好像,好像这还是原身的初潮。初潮不要紧,没有卫生巾该怎么破! 卡玛紧张兮兮地又跑回来,提供了她的经验——用布缝一个扁口袋,里面装上草木灰……光明大陆的平民女性,基本用的都是这种东西。 “我拒绝。”陆希才不要这种东西,“用纱布。” 说是纱布,其实现在都是麻布,但按陆希的要求用开水煮过阳光暴晒,卫生条件还是符合的。当然用起来肯定是不大方便,但现在这种情况也没别的办法了。 伯爵小姐被传染的消息一传出去,果然是全村哗然。 “唉——”陆希躺在床上,脚底下搁了块烧热的石头,懒洋洋地召唤光球,“出来说说话嘛。” 光球延迟了几秒钟,才出现在半空中。 “嚯!”陆希差点坐起来,“你怎么成胖球了!”光球现在有以前两倍大还不止,真的是又“胖了一圈”。 想到光球的大小跟信仰值有关,陆希连忙点开面板,吃惊地发现这个数字已经到了九百多,马上就要突破一千大关了。 “竟然这么多?”陆希喜出望外,“可是我也没治这么多病人啊……”就算这个村子里的人都算上,她也以为六百人顶天了。 正当她在说的时候,发现数字还在时不时地变动一下,呈缓慢增加状态。 “我也想问你呢——”光球飘下来,“你做的那个火药,究竟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能对付变异地行龙?” “那个嘛……”陆希简单地讲了一下火药的原理,“之所以能对付变异地行龙,是因为它并不使用神术力量。”本质上来说,这跟扔一块石头去打变异地行龙是一样的,只不过石头没有火药的杀伤力强而已。 “那如果更灵活的呢?”光球追问,“比如说在天上飞的,或者能发现地雷的?” “那也有办法——”陆希挑起半边眉毛,“你这么关心这件事,是不是因为我的权限又要扩大了?”上次好像说是信仰值超过一千就可以再次提高权限,现在这个数已经只差一点点了。 光球僵了一下,然后含糊地嗯了一声。 “有什么新内容?”陆希嘿嘿笑,“就差这么一点了,你看它还在上涨,很快就能到一千,咱也不差那点时间了是不是?现在讲讲呗。”要不然腮帮子太疼,得有点事分分心。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看着面板的数值又往上跳动了一下,离一千真的只差那么一点点点了,才说:“变异的不只是地行龙。” “我想也是。”陆希严肃起来,“新的变异方向,就是能够吸收神术力量吗?但是这个变异方向好像跟这个世界不太合啊。”人类,魔兽,魔植,都是向着有魔力或神力的方向变化,现在这个变异地行龙却好像是禁魔方向的变化。 说起来有魔力就有禁魔,好像是挺合理的,但仔细想想,如果发展方向一致,那么应该发展出“禁魔魔法”,而不是直接以生物本身来吸收魔力。 “哎,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陆希抓了抓头发,“总之就是,感觉这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发展方向呢——” 光球打断了她后面的解释:“你有没有想过,世界上不只有光明神。” “我知道啊,还有魔鬼——”陆希说到一半就停下了。不对,在她的推测中,魔鬼应该与人类同出一源,只是点亮魔力的方式不同罢了。假如神力是光明神所赐,那么魔力其实应该也是受到光明神的影响,只不过被定义为了“黑暗力量”罢了。 但现在光球所说的“不只有光明神”,应该指的是,还有另外一种影响着这个世界的力量,而这种未知的力量,造成了地行龙的变异? “所以变异地行龙魔晶里的黑色纹路,是另外一个神造成的?”陆希立刻想到了那奇怪的魔晶,“那是什么神?教会知道吗?”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说:“其实这个跟你关系不大。那个神灵还未真正降临这个世界,你赶在祂前面收集到足够的信仰值,然后回地球去就行了。” “还没真正降临这个世界?”陆希追问,“为什么没降临?祂需要多久才会降临?”这样听起来,好像真的有神一样,难道光明神不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吗? 第102节 “时间也不会太久。”光球回答,“所以你要快一点,赶在它前面完成任务。” 这次轮到陆希沉默了,过了几秒钟才问:“如果祂降临,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光球想了想:“就是出现大量的变异魔兽或魔植吧,都能吸收神术力量。” 那会是什么样子?陆希皱眉想了想:“它们会像变异地行龙一样进攻人类吗?” “大概会吧。”光球的回答有些含糊,“不过只要你动作快一些,这也跟你没关系了。” 真的没关系吗?陆希眉头皱得更紧了。确实,等她回到地球,光明大陆的确就跟她没关系了。但是,她还有这么多认识的人在这里呢。假如变异魔兽越来越多,人类现在的战斗力就会被废掉——什么神职人员,什么骑士,还有魔鬼,在变异魔兽面前都会没用了,那到时候他们拿什么跟变异魔兽战斗呢? 这么看来,还是要加快武器的制造了。至少得给他们指出一个方向,这样等她走了,这里的人也可以继续点亮科技树,对抗变异魔兽。 在陆希琢磨这些事的时候,双塔大教堂的地牢门打开,有两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但并没戴上兜帽,所以沿途遇到的人都能够看清这两人的面容。 “竟然有人从地牢里出来了?”低低的讶异声在走廊里响起。 “那个,那个不是面具吗?”另一个人比他还惊讶,“我听说他已经完了,裁判所打算用他最后做一次试验,就像瘟疫一样……” “面具?是红龙的那个搭档?”同伴有些不相信,“我见过他,他脸上——这个人可不是啊。”面具脸上那些撕裂又缝合起来的痕迹,任谁见了都会留下深刻印象。而刚才走过去的那个人,脸上并没有那些裂痕。 另一个人却很肯定:“面具刚进裁判所的时候我就见过他,那时候他脸上没那么多裂痕,就是这个样子。你知道的,我的眼力一向很好,他的脸只是皮肤发生了变化,但头颅的形状是没有变的,就是他!” “但这怎么可能呢?能从地牢里出来已经很惊人了……”能送进地牢的,几乎都是濒临疯狂无法自控的守夜人,更何况是用来做试验的,地下那些研究者可是从不手软的。 “有一个可能……”他那个更博闻广识的同伴低声说,“如果是晋级……” “晋级只会更疯狂!”这一个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归根结底,能在双塔大教堂任职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内情呢,“而且你也知道,用药催起来的会更加……” “但是他有圣女了。”对方反驳,“你没看见后面走的那个是女人吗?” “圣女能抑制他的疯狂?”这一个有些难以置信,“你不知道瘟疫的圣女是怎么死的吗?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圣女能做到这种程度的,毕竟都是些平民出身,天赋也就那样……” 两人面面相觑——所以说,这位圣女是天赋异禀,出色超卓? 第123章 新的开始、父亲大人,我回来了 陆希在十天之后离开了村子。说起来也好笑, 因为生理期的缘故,她比其他人好得更慢,倒成了最后一个病愈的人。 下了几天的雪终于停了, 约翰带了一队人马来接她, 才到房门口,约翰就直接单膝跪地:“伯爵大人, 骑士约翰奉命来迎。” 腮帮子刚刚好的陆希正在屋里啃兔腿——何塞冒雪出门, 居然逮着了一只兔子——被约翰响亮的声音吓了一跳,差点噎着:“谁?伯爵大人也来了?” 约翰一抬头,就看见伯爵小姐——哦不,现在应该称女伯爵了——手里抓着根兔腿,啃得满嘴是油…… 这形象真有点惨不忍睹,但是看见新任女伯爵有些苍白的脸色, 约翰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大人已经颁布命令, 将爵位提前交给您继承, 您现在是伯爵大人了。” 陆希有点茫然,没想到便宜老爹动作这么快, 这才几天工夫, 她就继承爵位了? 诶, 话说,如果她现在是伯爵的话,那么冯特伯爵该怎么称呼?伯爵夫人又该怎么称呼? 约翰没想到新伯爵问的居然是这个问题, 又被噎了一下:“……称大人和夫人……”尽管不再有爵位,但他们仍旧是贵族。而且对冯特伯爵来说, 他本身大骑士的身份已经足够让人尊敬, 爵位对他而言并不是最重要的。 至于伯爵夫人……其实约翰都有点儿意外, 他本来以为伯爵夫人一定会闹一场的, 毕竟她之前一直支持法比安。但实际上,在冯特伯爵宣布提前让出爵位之后,伯爵夫人只是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还需要王室颁诏,之后就没有了。 真的就这么一句话,甚至都没等着听冯特伯爵的回答,伯爵夫人就跑回自己房间又搞那个“服装设计”去了。女人对衣服到底有多执着啊? 对了,伯爵夫人——好吧,现在该称呼安娜夫人了——居然还提出,要设计女伯爵佩戴的徽章!还要给新的伯爵大人设计徽章,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么? 总而言之,这件事进行得十分顺利,至少在青石城内,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才多久啊?约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新领主——连半年时间都不到,原先只被当做幌子的人,就成了真正的领主,全城归心。 不,何止是青石城呢,连柳河镇和边陲镇的人都知道,是伯爵小姐想办法打败了两只变异地行龙,所以继承爵位的命令传到那里,一定也不会有什么阻力。 虽然这些平民的意见并不能左右什么,约翰也从未把平民的意见多放在心上,但完全没有反对的声音,这还是有些让约翰惊讶。 要知道,就连冯特伯爵继承爵位的时候,都有人在暗地里议论,说他跟双黑血统的女子来往过密什么的,之后更因为与教会交恶,直接损失了不少领民。冯特伯爵可是老伯爵唯一的继承人,还不是私生的这种。 而且,就连约翰自己,其实也想不出有什么反对的理由。 想到这里,约翰的头更低了一些:“大人听说您病了,非常担心,让属下赶紧过来迎接。” “哎,其实也没什么……”陆希这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抓着兔腿呢,不免有些尴尬地咳嗽一声,把兔腿搁回盘子里,“这边的病不是瘟疫,问题不大,现在也差不多解决了。你们来了正好,帮他们挖几个旱井,咱们就可以回青石城了。” 旱井是她躺在床上养病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的。这个村子说是靠河,不如说是靠溪,那点儿细细的流水,据说到了夏天还经常断流,能够人喝就不错了,还说什么浇地。而每年冬天,长云领的降雪却不少,这些雪水如果储存起来,春耕的时候不就用上了嘛。 当然,旱井储水终究有限,这个水源的问题可能还是要打深井,但这就涉及一个地质和技术问题,陆希在这方面还真没多少知识储备,还得慢慢想办法。 于是前来迎接新领主的人马,就先挖了一天的土……人人都有点相顾无语,他们可是类似仪仗的角色,还是特意从城堡的骑士侍从中挑出长得好看的,换上了新的衣服,结果在这里挖土,回去怕不是会被没来人的笑死。 不过,有几个人在挖旱井的时候忍不住低声议论:“这个挺好用啊……” “是啊,等回去了,我也要给我父母的地边上挖一个。” “我姐姐家的地也可以挖一个。” 长云领这几年普遍缺水,能储点雪水就好过没有。而且这个旱井也可以储雨水,以前怎么没人想到呢?真不愧是伯爵小姐,总是有好主意。 “当然了,要不然怎么是伯爵小姐呢。”他们现在身上带的刀剑,还有挖地用的铁锹,都是伯爵小姐指点人做出来的呢。 “现在要叫伯爵大人了。” “对对,是伯爵大人,伯爵大人。” 把旱井列入推广计划之后,陆希终于可以启程回青石城了。她走的那天是晴天,虽然连续下了几天的雪,但道路早就被村民们清理了出来,整个村子都出来送别新的领主大人。 村长跟在马车后面,手上被绑了绳子。他会被送去矿山挖十年的矿,伯爵小姐——不,女伯爵大人在全村人面前宣布的,如果十年之后他还活着就可以回来。 另外,他家里的东西被分出去一些,赔给了之前失去孩子的家庭。但是分出去的不是很多,剩下的还够他的妻儿生活。而且房子和田地都在,他的长子已经快成年,又被女伯爵大人治好了病,他能带着两个小儿子种地的。 女伯爵大人还指导着他们修了堆肥舍,明年春天还会有人来教他们怎么用新方法种地,还有旱井——以后的收成一定会更好,即使他不在家,日子也能过下去的。 至于他自己,他一定会在矿山好好挖矿,争取十年之后还能回来…… 出了村子不远,柯恩大主教就来向陆希告辞了。 “现在走?”陆希略微有点诧异,她还以为柯恩大主教总要等到天气好转一点,现在路上可全都是风雪,而且,她还有很多关于医疗方面的知识没给他讲呢,看得出来,柯恩大主教对这些知识很感兴趣。 “风雪不算什么。”柯恩大主教微微一笑。他现在是红衣主教,就站在雪地里跟陆希说话,脚下也是虚虚地踏着雪面,根本没有陷下去。虽然寒风嗖嗖,他身上的长袍却纹丝不动,即使下雪,雪片也沾不上他的身体。 至于说那些知识——柯恩大主教微微有些怅然。他确实很想留下来,还有那么多的东西他还没有学习,单是一个血液,他也只知道了那几种细胞,还有什么抗体之类的都没来得及学习呢。 可是,真的不能再学了,再学,他的信仰就真的要崩塌了。像他这样的人,如果信仰崩塌,失去的将不仅仅是神恩。 所以能到红衣主教,就是他的极限了,再向上,信仰与知识的冲突将无法调和,他说服不了自己,就会失去一切。 但也许,安东尼还有机会。柯恩大主教的目光向后面的队伍看了一眼,轻声说:“伯爵大人,我想请求您,让安东尼跟着您学习。” “这倒可以。”陆希笑眯眯地答应了,“只要他愿意学。”能再培养出一个苦行主教来,对长云领也很有利的嘛。 “谢谢。”柯恩大主教低头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却没有习惯性地说一句“愿主保佑您”,而是说道,“那么我就告辞了,长云领外也许还有瘟疫需要我去治疗。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将穿过生荒地,通过黄金领,前往圣城。” 直到柯恩大主教的身影消失在雪地里,马车继续向前走动,陆希才跟光球嘀咕:“我怎么觉得他话里有话……”好端端的,干吗要向她汇报自己的行踪?如果是在长云领内还能说是向她这个领主报备,可是领地之外的事,告诉她有什么意义? 而且,他还提到了瘟疫,还在瘟疫这个词上加重了语气。 “他是想告诉我,那个青蛙人就是从这条线路上来的?”陆希灵光一闪,“甚至说,裁判所可能就藏在黄金领?” 黄金领那可是个特别好的地方,土地肥沃,简直是扔把种子下去就能自己长。平原地区,地势平坦,风调雨顺,是王国的大粮仓。 那里的领主杜克伯爵是老国王的心腹,也是老国王留给新王的重臣,有他掌握着这片粮仓,再加上王室直辖的海风郡,一粮一盐,就掌握了整个王国的命脉。 裁判所人在黄金领吗?陆希想了想:“黄金领的教堂叫什么名字?” “双塔大教堂。”光球回答,“它没建在黄金领的主城永春城,而是在领地边缘的半山腰。所以相邻的领地经常抗议,认为双塔大教堂算是横跨两个领地,不该只属于黄金领。所以现在里面有两位大主教,事实上下辖了周围的三四个领地呢。” 如果是占据了这么多领地,那要藏匿起一个裁判所好像也不难…… 但现在也没法去证实,黄金领离长云领可不近,一个在王国腹地,一个在北境边缘,差得远着呢,陆希的手还没有那么长。 “算了,先把我的长云领建设好再说吧。”陆希说完这句话,忽然发现自己在长云领前面加了个“我的”——咳,继承了爵位就是不一样了啊。 出了村子,外头可就没有人给清扫道路了。雪积到人的大腿,再加上路面本来就坑坑洼洼,神术马车都跑不快,时不时的还会陷到雪坑里去。要不是拉车的是半鳞马,说不定半路上就要抛个锚。 开春之后一定要修路!陆希刚刚握拳发誓,就想起来长云领的那点儿人口,以及今年还要用新方式耕种,顿时蔫了——算了,还是等春耕完毕之后再说吧。 这么晃晃荡荡两天,陆希才回到了“她的青石城”。 同样是经历了连续几天的风雪,但青石城跟外面完全不同。主要的几条道路已经被清扫出来,马蹄踏在只有一层薄雪的石板路上,发出轻快的嗒嗒声,全然不是在雪地里一步一陷的样子。 而且这样的天气,路上仍旧有不少行人,且个个都是步履轻快,哪怕穿得破旧一些,也都是干劲十足的样子。 马车驶过街道,陆希还看见了工坊的大食堂——原本的木头窗户已经变了样,镶着一小块一小块的玻璃,由于窗户不大,肯定没有宽敞的玻璃窗那么明亮,但屋子里的采光也必然比从前好很多。 因为屋子里暖和,玻璃块上都蒙了一层雾气,看不清屋里的情形。但从食堂里走出来的人都是一脸满足的样子,一从门里出来,就拉紧衣领,小跑着冲进工坊去干活了。 整个青石城,今年冬天都是生机勃勃的。 “真好啊……”卡玛趴在窗户边上,对青石城的变化很有些惊讶。好像他们离开也没多久吧? “以后还会更好。” “还会更好?”卡玛有些想不出来更好是什么样子。从前她在村子里,整个冬天又冷又漫长,大家除了在昏暗的屋子里坐着,就无事可做了。外面那么冷,如果不是家里实在没有食物和柴火,谁愿意出门呢。 可是现在青石城的冬天却这么热闹了…… 陆希笑而不语。这算什么热闹呢,而且街上的人还只是为了温饱而忙碌——连脱贫都还远远没做到呢。 玫瑰城堡倒是变化不大,主要是那些家族玫瑰即使在深冬都开着花,苍翠的叶片衬着深红的花朵,如果不是上面积着白雪,简直让人不敢相信现在是冬天。 伯顿管家带着人在城堡门口迎接。 这次几乎是整个城堡的仆人都倾巢出动了,加上城堡的护卫,在大铁门前排出了长长的两排,这气派,跟她刚回来的时候简直没得比。 陆希有点哭笑不得,但又有点感动,主要是站在伯顿管家身后的两个女仆都是一脸激动得要哭出来的样子——去柳河镇的时候她只带了莉斯,而去村子的时候担心传染,所以把她也扔下了,身边只带一个卡玛。 “伯顿管家——”陆希跳下马车,“不用搞这么大阵势吧……伯爵大人呢?呃,我是说,父亲大人身体怎么样?” “大人很好。”伯顿管家也很激动,他真没想到,伯爵小姐竟然能解除了伯爵大人身上的诅咒,这下子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诅咒爆发了。感谢光明神保佑,当初法比奥少爷忽然闹事,否则他们也不会接回伯爵小姐,更不会有今天的好事了。 在伯顿管家看来,只要能救冯特伯爵,哪怕陆希真是个女巫,那也值了! “哎——不用这样。”陆希对一干人摆摆手,“都回去工作吧,我去看看父亲大人。”别扭啊,现在她成了女伯爵,都没法管冯特伯爵再叫伯爵大人了。 伯顿管家走在前面给她带路,一面说:“大人听说您也病了,很是担心,本来想亲自去村子里的,后来想起您说过的隔离,太多人随意出入会把瘟疫扩散,才没有去。您现在,怎么样了?” “小病而已。”陆希摸摸脸颊,“我也已经全好了。” 伯顿管家连声说:“那就好那就好。”然后想了想又说,“毕维斯带着商队回来了,买到了一些云果。”他估摸着小姐愿意听到这个消息。 第103节 “嗯?”陆希果然高兴了,“带种子的?” “是的。只是种子都在云果里,回来之后已经让奴隶们试了,手巧的女奴一天也剥不出多少,确实非常麻烦……”而且对方仗着这是教会拿出来的东西,要价还不低,一车云果换走了好几块黄水晶,如果不是毕维斯知道这些水晶是从不值钱的烟灰水晶染色来的,恐怕还舍不得呢。 “这都不是问题。”陆希笑眯了眼。谁用手剥棉花呀,当然是有机器啦。 “可是还不好种……”伯顿管家不想扫小姐的兴,可是又不得不说,“种植的人告诉毕维斯,必须有专门的神职人员祈福,否则其实第一代种子也长不好,风一吹就掉果,根本结不了几个……” “啊——”陆希又笑了,“伯顿管家,你知道‘打顶心’吗?”种棉花,其实最辛苦的就是打顶心与摘棉铃。后者不必说,既然种了就知道要摘,但前者才是关键。 棉花有无限生长的特性,就是说不管它,它就会一直往高里长,不停地分化花蕾。但是随着秋天气温下降,后面分化出来的花蕾往往不能开花,或者开了花也不能结铃,反而会消耗营养,拖累其它棉铃都长不大。 这就跟果树要间果一样,把营养集中供给,才能结出更大更好的果实来。到了棉花这里,就是要打顶心,把顶上的嫩尖掐掉,不许它再往上长,把营养分给横向生长的枝条,让棉铃结得更大,减少掉落,这样才能丰收。 不过现在无须解释,反正有了种子,明年种的时候就见分晓啦。棉花耐旱喜干,对如今的长云领来说是很合适的,而且棉花的市场,说起来要比玻璃什么的更大——哎,她都有点等不及了呢! 怀着愉快的心情,陆希推开藏书室的门,对躺椅上的冯特伯爵灿烂地一笑:“父亲大人,我回来了。” 第124章 风雪之月(一)、卡萝难产了 为了庆贺陆希治好瘟疫平安归来, 今日玫瑰城堡里大开宴席,而且冯特伯爵还以陆希的名义,给工坊里的工人多发两个马铃薯一块冻肉, 这是除了工坊包饭之外, 可以带回家的“福利”。 如今各家差不多都有个把人在工坊干活儿,所以今天几乎是青石城里的每一家晚饭都有了肉, 简直就像过丰收节或者五月花节又或者神诞日一样热闹。 这样的热闹里, 安东尼却独自在教堂里坐着。 青石城教堂修建的时候十分气派,即使是一个小礼拜堂也极为宽敞,以至于安东尼一个人在这里,竟然显得空荡荡的。 墙上的照明晶石放出柔和的白光,落在彩色窗户上,反射出美丽的光, 给窗户前面的神像披上了一层五彩光晕, 越发显得神圣高贵。 安东尼有些出神地看着窗户。窗户上镶嵌的不是彩色水晶, 而是神术水晶,是圣城出品, 专供教堂使用的。除此之外, 连各国的王室都没有。可以说, 即使是一处小领地上只有牧师主持的小教堂,都有着比王室更珍贵的花窗,这就是神的力量。 这些神术水晶有各种各样的颜色, 甚至比彩虹领出产的宝石颜色更丰富,一小块一小块地镶嵌起来, 组成美丽的花朵形状, 仿佛鲜花开在了墙壁上。听说各国王都的大教堂, 以及圣城的教堂, 还用神术水晶镶嵌成整幅的画,那就更加壮观宏丽了。 只要站到这花窗或壁画之前,就能感受到神的伟大。 可是,他今天回到青石城的时候,在路上却看见一些房屋的窗户,也搞成了花窗般的式样。 哦,不是说那些窗户也镶上了五颜六色的神术水晶,而是说那些窗户效仿着花窗的样子,用木条分隔成小块——当然分隔得毫无艺术性,更没有做出花朵或是别的什么图案,但格子里镶嵌的东西,却跟神术水晶有点像。 安东尼特意走近其中一家去看了看,那是一处“养济院”,据说是收留了青石城里那些家中实在没有劳动力的老弱病残之地。 养济院,这又是个从来没有听过的词儿。 教会自然也是做慈善的,每年冬天大教堂会施舍免费的粥汤,也有像他和他的老师这样到处行走,免费分发圣水的。但是把老弱病残找个地方收养起来,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贵族们自然不做,而教会也没有把人养起来的道理。 但是长云领却这么做了。听说,里面也有好几十人呢。每天给他们找一些轻松的活儿做做,比如说捡捡雪雀绒毛,裁一些旧布什么的。 这算是些什么活计呢?做了又有什么用?能挣到几个钱? 安东尼可不是高高在上的贵族,他是平民出身,这些年又走过不少地方,知道平民是怎么谋生的——种地,砍柴,打猎,如果有点手艺那是最好的,没有的就只能去给商人扛运货物;女人则是替人洗衣服,如果当地领主宽厚,还可以去挖野菜捡野果。 就这么几条出路,他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出来。所以平民要养活自己不容易,老弱病残更是困难,一些大领地——尤其是王都,那些做不光采营生的女人那么多,甚至还有不少孩子,不就因为找不到别的活路吗? 安东尼很可怜他们,因为他知道他们不是像有些人以为的那样好吃懒做才选择这条“躺着赚钱”的路,而是因为他们实在找不到别的路可走。但是他除了怜悯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因为他也不知道他们还能做什么,只能送他们一瓶圣水,或者给他们治一治病。 至于没有人收容他们,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没有人能拿出那么多钱来养着这些人,连教会都做不到。 可是长云领却这么做了。难道伯爵小姐——不,现在是女伯爵了——难道她就养得起这些人吗?还是说她只养青石城,不管其它地方? 可是养济院的窗户上却镶了那种东西,听说是为了让里头的人白天干活也能敞亮些,而且在工坊的窗户上同样也镶了那种——玻璃。 虽然换了个陌生名字,但安东尼凭着神术感应确定,这种玻璃跟神术水晶十分相似。且不说女伯爵是怎么做出来的,单说这种东西镶在这种地方——女伯爵究竟有多少钱?总不会是她疯了吧? 疯当然是不可能疯的,否则老师离开之前,不会嘱咐他跟着女伯爵认真学习。安东尼又想到了那张画着血液细胞的羊皮纸——那是真的吗?血液不是神灌注的生命力吗?其中竟然还有这些东西? 当他发问的时候,老师没有直接回答,只让他好好学习。这说明什么细胞应该是真的,而且老师突破多年瓶颈晋升为红衣主教,很可能也是因为获得了这些知识,所以才让他也学习,希望他也能够突破。 可是他现在心里有很多困惑,根本无法真正静下心来学习。 首先是那个村子的村长,他所说的主教以欺骗的方式带走孩子,这是在做什么呢?一位主教,干出这样的事——他真想说村长是在骗人,但孩子又确确实实是被带走了。 这是干什么!不是什么初级的信徒或牧师,这是一位主教,一位高级神职人员! 而且,在长云领这个村子里挑走了六个孩子,其余的地方呢?长云领以外的领地呢? 安东尼是个很聪明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在身为平民的时候,只靠着从教堂牧师那里偷听就学会了拼写。聪明人就会想得很多,所以他从那个村子甚至想到了圣城——圣城,会有这种事吗? 这不可能的!圣城里住的是教皇、圣徒,都是最虔诚的人,怎么可能干这种事? 可是,克里斯还是个主教呢,不虔诚又怎么能晋升为主教的呢? 还有,全知全能的主,又知不知道克里斯干的这事呢?如果知道,那祂为什么不管?如果不知道——主不是全知全能吗? 如果主全知全能的话,那么这些血液细胞就可以解释了,主既然全能,那随便什么复杂的东西都是一挥而就,只是人不了解神的伟大,所以错误地以为灌注入人体的只是生命力。 那么,这就是撰写《教义》的人的错误了。 安东尼觉得这样就合理了。所以,主到底是不是全知全能呢?克里斯做出那样的事,主为什么不惩罚他呢? 又陷入了死循环…… 安东尼正在无限纠结之中,忽然听见外面乱糟糟的,他侧头听了一下,只听有人在喊:“快烧水,卡萝她要生了!” 卡萝就是原飞羽佣兵团的人,是个孕妇。 飞羽说是佣兵团,其实养了不少没有战斗力的人,卡萝就是其中一个。她是孤儿,因为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也被视作神弃者扔在了街头,是一个乞丐把她捡了回去。 乞丐养她,是看这是个女孩,想她长到七八岁就可以做童妓卖钱。不过没等他赚到这笔钱,就在一个冬天冻死了,而卡萝则靠着行乞长大,还在乞丐中找到了一个丈夫。最后因为打伤了一个雇佣他们干活却又不肯给钱的小商人,他们逃出城市,加入了佣兵团。 来到长云领之后,伯爵小姐检查了她的腿,最后说这个没法治,因为确实是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出了毛病,叫做什么“发育不良”。 但伯爵小姐又说了,这不是神弃的原因,而是因为她的母亲怀着她的时候没吃没喝,营养不够。所以这不是她的错。而且只是一条腿有些弯曲,并不影响什么。 伯爵小姐还给她做了一双特殊的鞋,一只鞋的鞋底高一些,穿上之后果然很好,如果不是走得太快,几乎没人能看出来她是个瘸子。 而且不仅是她,佣兵团里的病人基本都得到了治疗。有些治好了,比如说他们的团长,现在腿已经完全正常了;有些缓解了,比如伊莱的骨头疼,贴了膏药之后轻松了许多;也有些现在没治好,但伯爵小姐说以后可以想办法,比如说安茹脸上的魔鬼印记——哦,伯爵小姐说那个叫胎记,并不是魔鬼留下的,除了不太好看之外也没有别的问题。 总之佣兵团的这些人,大都觉得长云领是个好地方,伯爵小姐是个好人,团长的决策太英明,他们要有好日子过了! 目前他们基本都找到了“工作”,只是大家不想分开,所以暂时还都住在教堂里,等明年天气暖和了,大家再另外找房子,或者自己搭建房子也行。 卡萝也很高兴,准备等孩子生下来就找活干,那些搅油脂之类的活儿,她都能做得很好,一定能挣到钱的。 只有卡萝的丈夫不高兴,还跟卡萝说,等明年春天,他们可以找个别的领地去定居。现在长云领这边给他们解决了身份问题,他们不再是是乞丐,也不用担心因为打人而被通缉,随便去哪里都可以。 卡萝不想走。佣兵团的人都在这里,大家一起不好吗? 但是她的丈夫却说,长云领不是好地方,伯爵大人不敬神,伯爵小姐也不敬神,住在这里,迟早会被神降罪的。 卡萝不太相信。如果不是好地方,团长不可能带他们来的。但她丈夫说团长被伯爵小姐迷住了,说不定是吃了女巫的魔药。反正他一定要走,卡萝如果不走,那他就带着孩子走。 这是她的丈夫,卡萝只能听他的。虽然她心里很舍不得跟这些人分开,盼望着开春之后丈夫会改变主意,毕竟听说长云领现在用了新的种地方法,收获就像有牧师祈福一样多,说不定丈夫看了之后,就会相信神并没有降罪呢。 但是卡萝没想到自己会在今天生孩子,毕竟伯爵小姐给她算的“预产期”还有将近一个月,大概是因为她今天在地上滑了一下,虽然没摔倒,但还是惊动了孩子。 “找,找伯爵小姐——”卡萝心里很慌张,乞求地看着丈夫,“我,我害怕,我们的孩子……” “不会有事的。”丈夫握着她的手,“我们住在教堂里呢,有神保佑,肯定不会有事的。” “要不然,还是去请伯爵小姐吧?”来帮忙的女人有些紧张,“伯爵小姐说过,卡萝的——骨盆有点不对,生孩子可能会困难的。” 丈夫的嘴角扭曲了一下:“不需要。有神保佑,还有牧师呢。再说,你不是给好几个人接过生吗?我这就去找牧师大人。” “接倒是接过……”可是也有没生下来的啊。但是没等女人说话,卡萝就因为痛苦□□起来,女人只好忙活起来。需要烧热水,还要用肥皂好好洗手,这些都是伯爵小姐叮嘱过的,她都记得呢,说是这样才干净,能让产妇和婴儿都不得病。 “要不然,我们悄悄去请伯爵小姐吧?”等卡萝的丈夫离开屋子,另一个来帮忙的女人立刻建议。 “算了……”卡萝怕丈夫不高兴,忍着痛说,“伯爵小姐——不,是领主大人,也是刚刚从外头回来,很辛苦的……” 提建议的女人撇了撇嘴。她叫百丽儿,以前是个娼妓,性格十分泼辣。卡萝的丈夫不怎么喜欢她,所以卡萝跟她来往也不多。 “你是怕你丈夫不高兴?”百丽儿说话没什么顾忌,一向直来直去,“生孩子这样的大事,你就不能想想自己吗?伯爵小姐可是说过,你不好生。” “他是我丈夫……”卡萝低声说,“我要听他的话。”教会的人都是这么说的,女人应该听从自己的丈夫。再说,做乞丐的时候,也是丈夫保护她,她听他的也是应该的。 百丽儿嗤了一声:“你还相信教会的话呢?我看伯爵小姐就根本不信。” “可是教堂——”伯爵小姐不是还要重开教堂吗?还有一位牧师会留在这里。 百丽儿想说什么,但看卡萝疼得满头冷汗,又把到嘴的话咽了回去:“算了,你留着力气生孩子吧。但愿一切顺利。” 可惜她的愿望并未实现,卡萝还是难产了。 “孩子的位置不对……”接生的女人有经验,脸色发白,“这,这头在里面……”堵在产道口的,好像是孩子的小屁股啊,这怎么可能生得出来,是要死人的! 安东尼看着跪在自己面前求助的男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听见了卡萝的惨叫,但他没过去,就是因为生产这件事,即使是神职人员也帮不上忙。 治疗?怎么治疗?圣光可以让产妇强壮,也可以让孩子强壮,但并不能把孩子从产妇肚子里推出来。生育的事情完全是神的领域,这是在制造新的生命,是人力不能干涉之地,所以一条生命究竟能不能平安来到这个世界,完全是神的旨意。这无关于神职人员的治疗能力,因为人终究不是神。 就像卡萝这样,孩子的位置不对,就是神的意旨,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谁还能把它转过来吗?即使圣徒来了也做不到啊。 “伯爵小姐!”百丽儿从产房里冲出来,两手染血地随便抓住一个人,“快去城堡找团长,请伯爵小姐来救人啊!” “不用去了……”卡萝的丈夫失魂落魄地跪在地上,“这是神的旨意,我会向神祈祷,不能用女巫的魔药!” 呃?安东尼愣了一下,他没有说露西小姐用的是女巫的魔药啊。虽然,虽然那个血液什么的,确实很奇怪,但,但应该不是女巫的魔药吧?再说,敢在长云岭里提女巫…… 百丽儿却向男人啐了一口,用力一推被她抓住的人:“快去!不然卡萝就死了!” “我说不要去!”男人激动地站起来,“如果用了女巫的魔药,卡萝和孩子死后都不能上光明之山!牧师大人刚才都说了,哪怕是圣徒也帮不上忙,生产是主的旨意,没有任何人能违背主的旨意!” “我看你是疯了!”百丽儿双手叉腰,“伯爵小姐治好了那么多人的病,你敢说她用的是女巫的魔药?” “不是魔药是什么?”男人大声说,“她用霉坏的粮食做药,这不是魔药吗?只不过你们都不知道罢了!你问问牧师大人,霉坏的粮食能治病吗?”这可是他听到金羽亲口说的! 金羽是个什么人?她就是个疯子,整天想着不用神恩就学会炼金术。但是那怎么可能?做什么事能少得了神恩?团长如果不是得到了神恩,能组建佣兵团吗? 他就说团长为什么会选择了长云领,恐怕就是金羽这个疯子跟伯爵小姐沆瀣一气,把团长给迷惑住了! 他知道自己说服不了团长,他只是个打杂的,说话无足轻重,管不了别人,只能带着自己的妻子离开。他辛辛苦苦的生活,为的就是死后可以去光明之山过永恒的幸福生活。卡萝她虽然是神弃者,但神是宽仁的,只要他虔诚,一定能替卡萝赎罪,能够带她和孩子一起去光明之山的! 所以他不能让女巫的魔药玷污卡萝的灵魂,否则她死后该怎么办呢? 安东尼被男人的话惊呆了——怎么,难道露西小姐真的用了女巫的魔药?她真是个女巫?那他的老师知不知道呢?但如果她真是女巫,他的老师的晋升,难道得益于一个女巫吗? 正在他们争吵的时候,大门口忽然传来呼喊声:“露西小姐来了!领主大人到了!” 安东尼脑袋乱糟糟地看过去,陆希身边跟着卡玛,一脸严肃地走进了长廊:“产妇在哪儿?” 第104节 第125章 风雪之月(二)、怎么才能建设无尽深渊? 陆希没想到, 自己回到青石城的第一个晚上,就又要做一台手术了。 教堂这边的消息送到玫瑰城堡的时候,她刚沐浴完毕, 一边在水精镜前面往脸上涂她的自制甘油润肤露, 一边跟海因里希说话。 是的,海因里希又跑她卧室来了, 而陆希对此已经完全麻木, 看见他来内心毫无波动,还差点给他倒杯茶。 好吧,茶就算了,这种从迷失之地来的饮料太贵,陆希觉得与其花大量的金币在这上头,不如直接喝白开水, 反正光明大陆的茶就是红茶加奶再加糖的喝法, 也完全失去了品茶的精髓就是了。 “……还要谢谢你做出来的注射器和显微镜。”陆希从镜子里看了一眼海因里希——这就是神术物品的好处了, 明明海因里希并不在镜子的映照范围之内,但她想看还是能看见他的。 海因里希还是靠在桌子边上, 仿佛那地方已经成了他的专属位置似的, 随意摆了摆手:“有用就行。” 说得这么轻描淡写的?陆希不由得又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我还没想好怎么谢谢你呢。” 说起来, 一个魔鬼做出来的东西救了许多人类,这听起来怎么就那么奇怪呢?海因里希就真的没什么目的吗? “怎么?”海因里希仿佛猜到了她在想什么似的,嗤笑了一声, “我做的东西有毒吗?还是怕我有什么别的阴谋?” “怎么会——”陆希干笑,“我是说感谢你啊。”虽然有猜疑, 这也绝对不能承认。 海因里希双手抱胸, 又嗤笑了一声:“不用感谢, 我确实有阴谋。你现在不是已经成了女伯爵了吗?” 成了女伯爵算什么阴谋?陆希刚要发问, 突然想起来自己跟他签订的那个灵魂契约——啊不,是原主露西跟他签订的灵魂契约,就是以她成为女伯爵做为交换条件的!这,这么说,这契约现在已经完全成立了,她的灵魂就属于海因里希了? “光球光球!”陆希忍不住在脑海里喊,“我的灵魂有什么变化吗?” “跟以前一样——” 光球的回答还没结束,海因里希已经猛地抬头,一双眼睛像警惕的野兽一般四下扫视。 “怎么了?”陆希吓了一跳。海因里希这目光,简直像狼一样。 “有神术波动——”海因里希沉声回答,目光在她身周扫视,“你觉醒了神恩?” “没有啊——”陆希一脸茫然,心里却呯呯直跳,海因里这是,发现了光球?但是——神术波动?光球是神术波动吗? 海因里希皱起眉头:“那就不对,难道冯特伯爵在你身上放了什么神术物品?”这更不对了,刚沐浴出来,这人就穿了件浴衣而已,哪儿有地方搁神术物品。 如果不是佩戴在外的神术物品,那就更糟糕——可能是被人下了神术烙印! “什么叫神术烙印?”陆希有些莫名,“该不会是诅咒之类的东西吧?” 海因里希摇头:“倒不是诅咒。”神术烙印是类似于定位印记的东西,算是一种监视和感应的手段。说起来,她接触的人当中,应该只有苦行主教有这个能力。 “不会吧,他给我下神术烙印有什么用啊,你是不是感觉错了……”陆希干笑,扯开话题,“那什么,你刚才不是说有阴谋吗?到底是什么阴谋?” 海因里希无语地看着她。虽然他不是真的有什么“阴谋”,但如果有,阴谋是可以这么直白地问的吗?能问出来的还叫“阴谋”吗? 而且刚才他的感觉绝对没错,那一瞬间就是有神术波动!身为一个魔鬼,还是暗星血脉,对于这种言语无法描述,肉眼无法觉察的东西格外敏锐。只不过现在这神术波动又消失了,那刚才她是做了什么,才激活了烙印呢? “我觉得你搞错了。”陆希睁眼说瞎话,“刚才我好好的跟你说话,什么也没做啊。你有点太敏感了吧?那什么,这个烙印能看见我在做什么吗?” “那倒不会,又不是通讯法阵。”海因里希被她说得也有点疑惑起来,“神术烙印只是能感应到你在哪里。” “那就更不可能了。”陆希摆摆手,想赶紧结束这个话题,“苦行主教监视我在哪里有什么意义吗?我不在长云领,还能在哪里,难道去圣城吗?哎,你还没说你的阴谋呢。” 海因里希很想翻个白眼,但还是控制了自己,其实接下来的话题,他也有点不太好开口:“那个——” 陆希大为诧异,这魔鬼也有吞吞吐吐的时候?妈吔,这是什么惊天大阴谋吗?连他也说不出口?震惊! 海因里希不明白为什么他还没说话,对面新鲜出炉的领主小姐就露出了震惊的表情,但是本能让他没有发问,而是赶紧说出了自己的来意:“你去过无尽深渊吗?” 怎么可能去过,去过就完蛋了吧?陆希感觉自己后背发凉,难道海因里希改变主意,不打算留着她带他去圣城,而是准备提前来个阿瓦达索命,带她下地狱——啊不,下无尽深渊了吗? 可能是她的表情变化太过明显,海因里希这一瞬间忽然读懂了她的目光,赶紧咳嗽了一声:“我是说,如果你生活在无尽深渊——”行吧,对面的少女表情更惊恐了。 算了,海因里希放弃了迂回战术:“你觉得无尽深渊要怎么建设?” “建设无尽深渊?”原来不是打算现在就拉她下地狱啊。 海因里希又咳嗽一声,有点尴尬。本来他是没想过什么建设无尽深渊的,魔族最后的命运不过就是疯狂,既然如此,弱肉强食就是了,谈什么建设,岂不可笑? 但眼看青石城的变化,他有点心动了。 当然,不是说青石城现在就怎么脱胎换骨繁华无边了,毕竟也不过就是建了几个工坊,肥料还没有大规模用起来,现在食堂里头也就是豆子咸肉汤加黑面包或烤土豆,要不是冬季有魔兽潮,这些肉都没有。 但青石城的民众的精神面貌却不同了。不说别的,海因里希混迹于仆人之中,亲眼看见了那些奴隶们是怎么从麻木不仁变成干劲十足的。 他们的变化是因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忽然成了贵族可以锦衣玉食了吗?还是因为他们觉醒了神恩能够呼风唤雨?又或者是他们可以延年益寿不必一死? 都不是。他们还是要死的,注定的结局是不会改变的。可是他们现在活着,却有了意义。就比如说那个老约翰,到了他的年纪还能活多久?可是他天天带着一帮奴隶忙忙碌碌,离得老远都能听见他咋咋呼呼的声音,那叫一个起劲。 这是为什么呢?海因里希不是特别明白。但,这一切都在陆希开始“建设”之后,所以建设一定有用。 那么,如果无尽深渊也建设起来,会不会让魔族们也能摆脱“疯狂”这个宿命的压力,把有限的生命过得更积极更起劲一些呢? 海因里希觉得,也许可以试一试。但问题在于,无尽深渊能干点什么呢? 种地?无尽深渊没有光明大陆上这样适宜种植的土地,许多土地都是酸的,作物种上去活不了,而适应酸性土壤的魔植又无法像庄稼一样栽种。而且无尽深渊的地面并不稳定,时不时的这里裂一道那里裂一条,并没有大面积的稳定土地供栽种。 做玻璃和肥皂?有点能力的魔鬼们想要看清自己,随便用个镜面术就可以了。清洁也是一样,否则天天在飘着火山灰和毒雾的空气里走,还不脏死了。倒是低级魔鬼比较需要,可是他们买得起吗? 炼钢?道理同上。 海因里希知道,灰塔其实一直在研究如何让魔族在无尽深渊好好生活,但有效的成果并不多。所以魔族内部一直都觉得灰塔是错的,还是红塔那边研究如何增强魔力打回光明大陆,是一条正确道路。 以前海因里希是支持红塔的,但现在他觉得,在目前无法反攻大陆的情况下,灰塔的理念也可以一用。 于是问题就是:到底怎么才能建设无尽深渊?反正他考虑过,生搬青石城这一套,显然不行。 “无尽深渊啊……”陆希有些为难,“这种事因地制宜,我首先得知道无尽深渊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才能出主意啊……” 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说:“那就去看看。” 什,什么?陆希吓一大跳——不是吧,这就准备把她拉去无尽深渊了?不,不行啊! 但是她不敢直接拒绝,只能小心翼翼地问:“你不去圣城了吗?” “当然要去。”建设无尽深渊是一方面,能弄清楚光明神究竟怎么设下结界,让魔族重回光明大陆那是另一方面,两边都不能放! “那无尽深渊……” 海因里希忽然明白了陆希的意思,嗤笑一声:“怎么,你怕我现在就把你的灵魂带去无尽深渊?” 为什么要说得这么直白呢?彼此留点面子不好吗? 陆希心里抱怨,嘴上呵呵:“倒也不是,我这不是——我是当上女伯爵了,也要履行契约,帮助你达成心愿啊……”话说契约一旦定下不能乱改的吧?千万海因里希别又想改成让她建设无尽深渊了…… 海因里希很不给面子地冷笑了一声,笑得陆希有点恼火——笑她怕死吗?怕死怎么啦?她前途光明,只不过是倒霉遇了车祸,又不是不想活了搞自杀,当然怕死啦。她还要回去继续为前途奋斗呢。还要玩手机叫外卖看小说呢,哪一样都是光明大陆没有的,懂吗? 算了,一个魔鬼怎么可能懂。 “那怎么去无尽深渊?”其实陆希也是有那么一丝丝好奇的。 “我带你去。”海因里希淡淡地说。 “活着带去?”陆希瞪大了眼,那不就等于肉身入冥?魔鬼能这么干的吗? 海因里希没回答。当然不是所有的魔鬼都能做得到,但他可以。 也没等他回答,门外传来莉斯敲门的声音,“小姐,教堂那边有消息,说卡萝难产了。” 这下陆希顾不得追问去无尽深渊的事了:“什么?我这就过去!” 卡萝的生产不顺利是她早料到的,因为天生骨盆就有一点畸形,到时候肯定要费点力气。但没想到,明明之前她摸着胎位基本正常,临到要生忽然之间就变成臀位了,这孩子也是调皮! 不过臀位虽然生起来凶险,但一个剖腹产就可以解决,有麻药有圣水,这种小手术完全没什么危险的。 结果才到教堂,居然被阻拦了。 眼前的男人两眼通红:“卡萝不能用魔药,会玷污她的灵魂!我会和她,还有我们的孩子,一起去光明之山!” 嚯,自从穆拉被送去了矿山,还没人敢在她面前说什么魔药呢。 “谁说我要用魔药?”宗教洗脑真可怕,“而且你是要看着她死吗?” “我会陪着她和孩子一起去光明之山。”男人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看起来还很深情的样子,所以陆希真是无法理解,宁愿一家人整整齐齐死在一起,也不愿意有人救命? 再说了,她怎么就用魔药了?谁能证明她用魔药? “牧师大人都说了,生命是神创造的,人力无法干涉!”男人指着安东尼,“连圣徒都做不到!” 陆希看向安东尼,有点恼火:“你说的?身为神职人员,自己救不了命,还要妨碍别人?”她真是看走眼了,还以为柯恩主教这么重视的学生,怎么也该跟他一样不拘一格救人命,没想到居然是个脑筋僵化的货!脑袋僵成这样,人再聪明也没用! 安东尼有些难以分辩,他并没有说女伯爵用魔药,这是男人自己说的,但他确实说过生产无法干涉的话,现在也没时间一一分辩,只能承认:“生育是神赐予生命的过程,这是只有神能作主的领域。”创造一条生命,或者不创造,这是神的旨意。 而且他在民间,也看过有些人试图干涉神的领域,比如试图按压产妇的肚子让孩子转过来,或者把产妇放上牛背挤压,把孩子硬挤出来。结果都是十分惨烈——孩子仍旧生不出来,产妇也会大出血而死。神的旨意是无法违背的。 “林恩,你连我也不相信?”何塞跟着过来,结果阻拦的是自己的佣兵团成员,也让他有些恼火,“我说领主大人能够救萝拉,而且绝不会用什么魔药!” “团长,你早被迷惑了!”男人大声反驳,“当初就不该让金羽那个疯子加入佣兵团,整天说什么不需要神恩,她就是因为对主不敬才会成为神弃者!这样不知悔改,主永远不会宽恕她!” 房间里传出虚弱的痛呼,陆希不再跟男人废话,一摆手:“捆起来扔一边去。”然后对着安东尼一点,“你,跟我进来,让你看看什么叫做救人!” 男人试图阻拦,但他不过是个普通人,都用不着何塞亲自动手,旁边就有人把他捆起来了,百丽儿塞了块破麻布堵住他的嘴,还冲他冷笑了一声:“我看你才是疯子。”怎么会蠢到这种程度? 陆希也觉得蠢到这种程度很稀罕,穆拉还能为了老婆认罪呢,这男的比他还固执。 不过现在也没时间跟这种蠢货计较,卡萝的力气已经用完了,再拖下去孩子就要缺氧,赶紧做手术要紧。 安东尼被限制站在房间角落里,看见卡玛展开一块白布盖在产妇身上,只露出高高隆起的肚子,他忽然间眼角一抽——这个场面有点熟悉,这个叫做铺单,之前在村子里给那个胰腺炎的人引流时就用过。 所以说,她是要把产妇的肚子切开? 一瞬间安东尼只觉得脑袋轰地一声——他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呢?是啊,孩子在肚子里无法接触,所以没有办法转过来,但可以剖开肚子拿出来啊! 剖开肚子,在普通人看来简直等同于杀人,但对他来说,断手断脚开膛破肚的伤势他也见过,只要圣光术造诣够深,都是能救活的。比如说在村子里的那个手术,露西小姐切开了那人的肚子之后,他的老师不就立刻治好了伤口吗? 这样说来,难产的产妇,都可以用这个办法啊! 但如果是这样,那么生命创造还是神的领域吗?连圣徒都无法干涉的事情,没有神恩的普通人反而能做到?那么神恩的优势何在? 说什么炼金术不需要神恩,这对安东尼的影响并不大。主要是他并不研究炼金术,他所追求的一直都是像老师那样祛除凡人的苦痛,让他们体会到神的恩泽。如果说之前他有做不到的,那是因为他的等级不够——老师就做得很好啊。 但是现在,他敢肯定就算老师在这里,也无法用神术救助这个产妇,可是露西小姐却可以…… 所以说,神恩还有作用吗?生命,这么伟大而神秘的领域,居然是神恩不能干涉,而普通人却可以干涉的吗? 第126章 风雪之月(三)、这是个怪物 “哇——”婴儿响亮的啼哭声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等在外面的何塞顿时松了口气——孩子生下来了! 第105节 匆匆赶过来的金妮也露出了笑容:“好了好了,这下没事了。这孩子,哭起来还很有劲儿呢。” 等在外面的其他人也都高兴起来。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路, 他们都是混迹市井, 知道女人难产的危险,一尸两命的多着呢, 露西小姐来的时候他们还都很担心, 没想到露西小姐真的有办法。 就连被捆在地上的男人,也抬起头,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但现在,屋子里面,帮着接生的女人脸色却很难看:“小,小姐, 这, 这孩子——”这孩子不对劲啊!这手, 这脚,怎么会有这么多指头? 女人蓦然想起了刚才卡萝的丈夫在外面大声嘶喊的那些话, 难道说, 难道说这位露西小姐真的是女巫?因为她用了魔药, 所以孩子才变成了这个样子?这孩子,这孩子真的被魔鬼的力量玷污了吗? 看着床上双目紧闭像睡着一样的卡萝,女人抱着孩子的手不由得哆嗦起来——从来没看见什么药能让人连刀割开肚皮都不知道疼的, 莫非真是女巫的魔药?那这个孩子…… 一双手及时把孩子接了过去,百丽儿瞪了女人一眼:“你干什么?露西小姐不是说赶紧把孩子包起来吗?” “可是——”女人向后退了一步, 仿佛生怕再沾上孩子一点, “这孩子是个怪物!” “什么?”陆希正在给卡萝做缝合, 闻言侧头瞪了女人一眼, “别胡说!” 虽然有圣水,但毕竟不像柯恩大主教的圣光治疗术那么运用自如,陆希只能分层缝合一下,然后把圣水涂在伤处,在伤口要长好的时候再把缝线抽出来——毕竟这缝线不是她在医院里用的那种可自行吸收的缝线,所以宁可麻烦点也得抽出来。 而且她的速度还要快一些才行。做为全麻手术,呼吸必然会受到抑制,她现在没有气管插管的条件,所以为了保证病人术中不出现呼吸问题,麻药用量就要减少,所以手术就必须快一点做。 一边做手术,陆希一边庆幸,多亏得她那几年在偏远乡村的经历,就连妇产科的手术也做过好几台,否则她又不是专学妇产科的医生,这剖腹产真不见得敢下手。 至于说孩子,刚刚剖出来的时候她也看见了,这孩子是多指症。 多指症,顾名思义就知道是什么毛病——比平常人多长了手指或者脚趾。 其实多指症本身在现代医学上已经不算什么大毛病了,麻烦的是假如尺侧多指,也就是小手指那个位置的多指症,很可能有其它畸形,比如什么唇裂呀,闭肛呀,侏儒呀,脊柱畸形呀——这还都是从外观上能看出来的,还有一眼看不出来的,比如心脏病、耳聋、多囊肾之类,这可都是不好治的病。 不过这孩子却属于桡侧多指,也就是拇指畸形。虽然这种多指在手术治疗上比较麻烦,但比起那些合并的畸形来,陆希还是宁愿这孩子是现在这种情况。 但是她清楚,不等于别人也知道,接生的女人连连后退:“小姐,这,这真的是个怪物!” “不是怪物。”陆希眨掉流进眼睛里的汗珠,按捺着性子解释,“多出来的指头只要切掉就行了。” 可是女人并不相信,她满脸恐惧,忽然间转身直接撞开门跑了出去,接着就听见她在走廊上尖叫起来:“卡萝,卡萝她生了个怪物!” MMP!陆希只觉得一千匹草泥马从眼前奔腾而过——这TM是手术室,夺门而出算什么!敞着个大门,不怕产妇和婴儿受凉吗? “安东尼,去把门关上!”卡玛在旁边帮忙,百丽儿抱着孩子,也只有安东尼能用了。 安东尼的目光也盯在那个孩子身上——这个孩子确实是畸形的,是因为使用了魔药的缘故吗? 他脑袋嗡嗡的,根本没听见陆希说什么,还是百丽儿用准备好的襁褓包住孩子,跑过去关上了门。 陆希真想骂人,但是忍住了——骂人没用,听门外头的混乱劲儿,一会儿她还要准备打一场仗呢。 分层缝合,涂圣水,抽线——重复几次之后,一瓶圣水用完,卡萝的腹部也只剩下一条淡粉色的痕迹。放下抽出来的几根缝合线,陆希不禁感叹,有魔法的地方也是有好处的,要是在医院里,剖腹产怎么也得躺上好几天,卡萝现在这样子,一会儿醒了就能活蹦乱跳了。 “等她醒了,可以先给她一点水喝,然后让她尽快下地活动,只有排气——就是放屁之后,才能正常饮食。另外她可能会觉得胀得难受,这都要在活动之后才会减轻。”尽管刀口愈合得好,但气腹和肠粘连还是需要注意的。 交待完百丽儿,陆希又给孩子做了检查。检查之后她松了口气,这孩子至少现在看起来除了拇指畸形之外没有别的毛病,四肢七窍都正常,哭声宏亮证明心肺健康,对声音也有反应。 “运气不错啊小家伙。”陆希轻轻戳了戳小手心,看着孩子下意识地收紧五指——好吧,收紧六指,虽然这么说有些诡异,但从反应上来看,拇指的功能还可以,将来切除多余的赘生指,手掌形状会与常人有些不同,但通过康复训练,让手指保存正常功能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麻烦你照顾一下产妇和孩子。”陆希拍了拍百丽儿的肩膀。那个接生的女人跑了出去,百丽儿却从头到尾都很镇定的样子,并没有畏惧或者厌恶的样子,倒是很难得。 佣兵团的这些人,除了刚来的时候陆希给几个神弃者做过检查,其余人她都没怎么关注——几十号人呢,她实在没有精力全部关照到。 所以今天她还是第一次注意到这个百丽儿,面对血淋淋的开腹场面居然能够面不改色,甚至看起来还想帮帮忙的样子,感觉是可以培养的对象啊。 不过现在,先得应付外头的人…… 不出所料,陆希才一出门,卡萝的丈夫就想扑上来咬她了。 刚才接生的女人跑出去叫唤得人尽皆知,连何塞都震惊了,所以卡萝的丈夫居然趁机挣开了绳子都没有人注意到。不过他还没扑到陆希面前就被何塞又抓住了,所以只能隔着几步张牙舞爪,恨不得眼里能飞出几把刀子戳死她的模样:“你这个女巫,魔鬼的仆人!你换了我的孩子,你这个该死的女巫!” 何塞脸色很难看。虽然他也很诧异卡萝居然生了个怪物,但他绝不相信这是陆希的原因。但是他的佣兵团的人在这里大喊大叫说陆希是女巫,简直就是…… “让他喊。”陆希双手抱胸,冷冷地说,“让他喊个够。” 再怎么激动,男人喊了半小时也喊不动了。嗓子哑了,也没有新词,翻来覆去就是女巫、魔鬼、该死之类的话,喊得周围的人都尴尬了——主要是领主小姐跟没事人似的,仿佛当眼前的男人在放屁,这真是……只要领主小姐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喊完了吗?”陆希也是够耐着性子了。医院里的病人也是各式各样的,但至少没有这种叫唤着说她把孩子变成怪物的,破除迷信真是任重道远。 “喊完了,现在就听我说。”陆希扫视走廊上的人,佣兵团的人,除了灰羽出去探查瘟疫的消息之外,全都在这里了。现在这些人里,有好几个的表情都充满了怀疑甚至畏惧,其中还包括被她治疗过的一个老妇人,仿佛就是那个关节痛的,这会儿正在下意识地摸自己的胳膊,大概是怕她之前给她用的是魔药吧。 “孩子身体基本健康。”陆希才说了这么一句,那几个人脸上就露出了不信的表情,“不过,也确实是有点小毛病,叫做多指症。” 陆希不再理睬有些人质疑的表情,一口气说下去:“多指症,从名字上你们也应该能听出来,就是比正常人多生了手指或者脚趾。这种毛病并非罕见,有些轻有些重,很幸运,这个孩子属于轻症,只要切除掉多余的指头就行。” “你胡说!”男人大概歇了口气,又有力气喊了,“明明是你用了魔药,你用魔鬼的力量偷换了我的孩子!” “哦?我怎么偷换?”陆希冷笑着看向接生的女人,“你来说说,我是怎么偷换的?我有带孩子进产房吗?” 女人缩了缩脖子不敢吭声,卡萝的丈夫则大声说:“你是用魔法把我的孩子偷走,然后把魔鬼的孩子放进了卡萝肚子里!” “是嘛?”陆希啪啪鼓了两下掌,“真是好办法。不过如果能把孩子从产妇肚子里取出来,为什么还会有难产呢?神官们为什么不用这个办法救治产妇呢?安东尼牧师,你能做到吗?” 安东尼刚刚从产房里出来,就听见这句话,顿时噎住。如果他能,早就救治卡萝了,哪里还需要她切开产妇的肚子呢? “神官大人们不会,魔法只有魔鬼才会!”卡萝的丈夫梗着脖子,斗鸡一样大喊。 陆希对安东尼笑了一下:“听听,安东尼牧师,魔鬼会的办法,你们神官居然不会?这么说,你们这些神官还不如魔鬼啊,你们真的是神所宠信的人吗?” 卡萝的丈夫被狠狠噎了一下,连忙找补:“那,那是因为这种方法不好!魔鬼换了的孩子,也是会死的,一定养不大!” “这方法不好,但至少孩子和产妇现在活下来了。神官大人的办法好,可产妇和孩子都死了啊。那神官大人的方法好在哪儿呢?”陆希讽刺地问。 男人张口结舌半天,终于找到了词儿:“即使,即使死了,灵魂也会去光明之山。可是用魔鬼的办法,灵魂会被玷污,死后也只能落入无尽深渊!”他恶狠狠地瞪着陆希,“你玷污了卡萝,她死后就上不了光明之山了!还有我的孩子,都是你害了他们!” “所以,你宁愿你的孩子和妻子现在就死,也不愿意我救他们的命?”陆希微笑着问,但话是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安东尼牧师,这就是你们教会宣扬的教义吗?宁愿亲人去死,也不愿意他们获救,就因为救他们的人没有用神术?” 安东尼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其实他看得清清楚楚,陆希并没有换什么孩子,可是孩子却长成这个样子,如果不是受到了她的魔药影响,那就是卡萝的问题,她生下的是一个神弃者? “不,不可能!”男人大声喊道,“我和卡萝都是虔诚的信徒,我们还住在教堂里,不可能有问题,都是你!都怪你!” 正喊着,产房里忽然也也乱了起来,门呯地一声被撞开,卡萝跌跌撞撞跑了出来,嘴里还在喊:“这不是我的孩子!”她一眼看见自己丈夫,立刻扑了过去,“孩子,那个不是我们的孩子!” 陆希沉下了脸:“那就是你们的孩子。” “不是,你换了——”男人还没说完,陆希就冷笑了一声:“别扯了,没人能在肚子里就换掉胎儿,难道没看见还连着脐带吗?光明神的神官都做不到,谁还能做到?” 卡萝哭着说:“那就是因为魔药——我,我当时一点知觉都没有……”她的手不由自主地摸到自己肚子上,百丽儿告诉她孩子是剖开她的肚子取出来的,她开始还不相信呢,后来看到肚子上的痕迹才知道是真的。 天啊,剖开肚子,这不是魔鬼才会做的事吗?领主小姐竟然真的是女巫! “那不是魔药,只是麻药,让你感觉不到痛苦而已。”陆希感觉自己已经要发怒了,“剖开肚子是为了把孩子拿出来,否则你和孩子都会死!至于孩子的手指,也跟魔鬼毫无关系,而且将来只要把多余的手指切掉就可以了,他会跟正常的孩子一样。” 然而她说的话显然没几个人相信。男人对她怒目而视:“不是魔鬼,怎么会长出那么多手指!” “那是因为你们两个人的祖辈有人得了这个病。”陆希也不客气了,“是你们把这个病遗传给了孩子。” “胡,胡说!”男人目光猛然闪烁了一下,但仍旧嘴硬,“没听过什么遗,遗传的,得这个病只是因为不虔诚,可是我很虔诚,我就没事,怎么可能把病传给孩子!明明就是你,是你换走了我们的孩子!” 陆希不想再跟他费口舌了:“卡萝你呢?你也不要这个孩子?” 卡萝犹豫起来。百丽儿抱着孩子从产房追出来,狠狠瞪她:“这就是你的孩子,你怎么这么狠心!我亲眼看见露西小姐把孩子从你肚子里拿出来的,没有人换走孩子!” “别听她的!”男人拉了一下卡萝,“一个娼妓,她说的话怎么能信。” 卡萝眼泪汪汪,但最后还是撇过头去:“这不是我的孩子!” “那好。”陆希向百丽儿伸手,“那么这个孩子现在是我的了。” “什,什么?”男人结巴起来,显然完全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一个怪物,居然会有人要吗? 陆希把孩子抱在怀里,冷冷地说:“我说我会抚养他。我会治好他的手。将来他会像其他正常的孩子一样。” 说完,她把孩子裹进自己的斗篷里,抬脚就往教堂大门走去:“卡玛,我们走!” “露西小姐——”安东尼追出来,“这个,这个孩子它,它真的不是受了魔药的影响吗?” “用‘他’!”陆希冷冷地说,“这是孩子,不是怪物。”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安东尼有些尴尬:“对不起,我,我只是——”他只是下意识地用了个“它”。 这显然是越描越黑,所以安东尼赶紧扯开话题:“我想问问,您刚才说这个病是遗传——这是怎么回事?” 本来他也不信有什么遗传,因为卡萝和她的丈夫都没有这种情况,可是从男人的话里就能听出来,他一定是有家里的人得过这个病。虽然他死不承认,还说自己没事,但却也等于侧面证明了陆希的话是真的。 所以说,真的有遗传?孩子的这些多出来的指头,真的不是因为魔鬼的力量吗? 陆希打量了一下安东尼:“明天开始吧。我来这儿上课。” “上课?”安东尼愣了一下,“上什么课?” “生理课,医学课。”陆希冷冷地说,“第一课先给你们讲一讲,孩子是怎么来的。” 第127章 风雪之月(四)、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 陆希憋了一肚子气回到城堡, 一进门就看见大厅里灯火通明,冯特伯爵坐在椅子里,伯顿管家站在一边。 “怎么把您也吵起来了?”陆希停住脚, 有些尴尬——她就这么把孩子带回来了, 这,好像应该先跟冯特伯爵打个招呼? 冯特伯爵没什么表情, 只向她怀里示意了一下:“我看看。”诅咒消除之后, 他的身体恢复得非常快,甚至连面容都显得年轻了一些。 大厅里有壁炉,并不冷,所以陆希也不怕孩子着凉。 刚刚生下来的孩子并不好看,皮肤发红还皱巴巴的,肿肿的眼皮睁不开, 瞧着确实像只小猴子。不过冯特伯爵要看的也不是脸:“你说这手指也是病, 能治?” “能。”陆希轻轻掰开婴儿紧握的小手, 给冯特伯爵示意,“要切掉孪生的指骨……将来手指会跟正常人略有差异, 但能保存拇指功能, 不影响生活。” “唔——”冯特伯爵并没仔细看, 也没细问,“你要养他?” “是——”陆希有些局促,“本来应该先跟您说一声……” 冯特伯爵打断了她的话:“你还知道你现在是领主吗?” “啊?”陆希脑子还有点没转过来。 “听说你还跟他们解释, 还要给他们上课,讲解孩子是怎么来的?”冯特伯爵看陆希像看怪物, “你还记得自己是长云领的领主吗?几个来投靠的贱民, 竟然也敢对领主大喊大叫?露西, 你还像个贵族吗?” 陆希张了张嘴, 无话可说。其实她始终没有把自己当成什么贵族,对她来说这不过就是个人设,难道在游戏里你选个精灵职业,还会真的把自己当成精灵吗?她始终就还是原来那个医生而已。 “我早就对你说过,对奴隶,对平民,不能给他们超出身份的待遇,否则他们就会忘乎所以。”冯特伯爵看起来恨铁不成钢,“仁慈,也要有个限度。如果你当初处死穆拉,现在还会有人敢在你面前喊什么女巫和魔药吗?一个贱民都敢质疑你,你打算怎么做?” 陆希答不上来。 冯特伯爵一拍椅子扶手,喀嚓一声坚硬的桃花芯木扶手裂成了两半:“你难道都没打算处置他们吗?” 陆希确实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她看来这夫妻俩唯一的罪应该是遗弃罪,但如果以遗弃入罪,在这个根本没有避孕手段的时候,恐怕生下来又无力抚养的人会选择直接杀死婴儿,而不是把他们丢掉,因为这样可能会被问罪。 第106节 除此之外,陆希想不出来他们还有什么罪。 其实她明白冯特伯爵的意思,单是平民对着领主大喊大叫,就可以直接吊死了。但是对陆希来说,患者家属因为不满而对医生叫喊谩骂,那可太普通了,医生不但不能骂回去,还得防着被投诉——就是像她今天这种正面怼,直接说孩子的缺陷来自父母遗传的也是少数了。 “吊死他们。”冯特伯爵冷冷地说,“长云领收容了他们,难道是让他们忘恩负义,以下犯上的吗?” “别——”陆希脱口而出,“罪,罪不至死……” “嗯?”冯特伯爵坐直了身体,“这还罪不至死?你这个领主还想不想当了?以后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对你大喊大叫而不受处罚?” 他声音太响,原本就有些不安的婴儿哇地一声哭了。 陆希犹豫了一下,把孩子交给卡玛:“我记得有个女奴上个月生了孩子,你把她和孩子一起带到这边来,让她暂时先给两个孩子一起喂奶。” 打发走了卡玛,陆希才拉过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父亲,我不想处置他们,是因为他们从来也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们只知道教会给他们灌输的那一套,如果说有罪,有罪的是教会,而不是他们。”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冯特伯爵的表情缓和了一些,“但你忘记了一件事——他们除了知道教会给他们灌输的那些东西之外,还知道领主不是他们可以冒犯的。你不如去问问何塞,在佣兵团的时候,他们敢对何塞大喊大叫吗?何塞还是个神弃者,他们敢说你用魔药治好何塞,是玷污了他的灵魂吗?” 陆希沉默了。这个问题根本不用问,他们绝对不敢。就连反叛的黑羽,也只敢在背地里谋划,当着何塞的面仍旧毕恭毕敬。 “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冯特伯爵淡淡地说,“你是私生女,又是双黑血统,你母亲的地位很低——这些都对你不利。你要坐稳这个领主的位置,没有威严怎么行?你信不信,从今晚开始,将会有很多人在私下里议论你究竟是不是女巫,如果你不处置冒犯你的人,那么议论的声音就会越来越响,直到变成新的冒犯。” 他审视着陆希:“我真不知道你这种过份的仁慈究竟是从哪儿来的。但是你要知道,如果平民只顾着议论你是女巫,他们就会忘记你曾经和现在的仁慈。”他讽刺地笑了一声,“人的脑袋只有那么大一点儿,很多人一个时间内只能看得见一样东西。当他们只看见女巫的时候,你的仁政也将无法推行。” 陆希沉默地离开了大厅,慢慢走过长长的回廊,登上楼梯。 长廊两边挂着历代长云领领主的画像,个个都是骑士,全都顶盔贯甲威风凛凛,确实很有威慑力的样子。包括领主夫人们的画像,也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陆希闷闷地看着,光球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小小声地说:“你的信仰值下降了……” “什么?”陆希震惊——信仰值还能下降的吗? “能的啊。”光球解释,“信仰是可以转移的,今天他们信仰你,你就有信仰值,明天他们改信别的了,那信仰值就转移给别的被信仰者了。任务要求的十万信仰值,是指你同时持有的,而不是指曾经有过的。” 陆希瞬间悟了,为什么之前光球说信仰值没那么容易得,合着得到了还要保持,不然就会丢掉啊。 “掉了多少?” “掉了八个。”光球说道,“其实你父亲说得很对,如果明天这个消息传出去,你大概会掉更多的信仰值。所以你其实不应该留下那个孩子的。” “为什么?”陆希反问,“这个孩子有什么错呢?”这里终究不是游戏,一个婴儿也不是一串数据,她不能为了信仰值就结束一条无辜的生命,这孩子又不是那些手上染血的强盗,也不是一心为恶的平民。 “可是你要知道——”光球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你的任务就是收集信仰值啊。你知不知道你能有这样的机会多么难得,难道你不想回原来的世界了吗?” “我当然想回去,可是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杀掉一个无辜的孩子——”陆希瞥一眼光球,“倒是你的态度有点奇怪啊。我的任务,你急什么呢?急着被销毁吗?”她可还记得光球说过,等她完成了任务,光球就要被清零的。 “你该不会是骗我的吧?”陆希怀疑起来,“而且之前海因里希说感觉到了神术波动,他感觉到的是你吧?但为什么会是神术波动?”难道时空管理局点亮的不是科技树,竟然是魔法树吗? “哎,你这么多问题——”光球吭哧了两下,还是回答,“神术波动是我没错。但那是因为你收集的信仰值就是神术力量,现在这些信仰值都装在我肚子里,所以才会让他感觉到神术波动。这对你也有好处,身上有神术波动的人,就不会被怀疑是女巫了。” 居然还有这样好处?陆希不由得生出希望:“那我能用神术吗?” “不能。”光球残忍地打破她的希望,“信仰值装在我这儿,而且你没有天赋,是不可能运用神术的。” 陆希瞬间颓了。假如她也能觉醒点神恩什么的,应该就有威慑力了吧? 且慢,威慑力也不仅限于神恩和魔法,难道科技就没有威慑力了吗? 陆希的念头被转开,忘记了光球还没有回答她的第一个问题,开始思索自己能用的武器。说起来,也确实需要给自己准备武器了,明年社交季她将以女伯爵的身份去王都,到时候恐怕就是不少人的眼中钉。 当然她身边一定会有人保护,但求人不如求己,比如再遇上面具那样的,别人来不及救援的时候,她总需要有点战斗力才行。 光球看陆希的思绪已经歪得不知哪里去了,忍不住追问:“那么,那个孩子你究竟打算怎么办,真的要养着吗?那以后所有人都会知道你接生了一个怪物,你的信仰值……” “养。”陆希回过神来,坚决地说,“我不用无辜的生命去换信仰值,你也说过,这不是游戏。”人需要有底线,如果真要突破底线,这信仰值要着也没什么意思。以前她硬怼顶头上司的时候不就是这么想的吗?前程可以靠实力去挣,不能拿自己的尊严去换。现在也一样,信仰值可以慢慢攒,不能拿底线去换。 再说了,现在丢掉的信仰值,未必将来就拿不回来。固然会有人因为害怕和无知而怀疑她,但等他们知道所谓的怪物其实是跟他们一样的正常人,那他们对教会的信任就会坍塌,那个时候重归的信仰会更加坚实。 “那,那两个人,你打算怎么办呢?” 陆希犹豫了一下。她不得不承认冯特伯爵其实也是对的,收养这个孩子,和允许人任意质疑她是两回事。今天他们能质疑这个孩子,明天是不是就要质疑怎么种地?这么质疑下去,她所有的政令都别想顺利进行了。 “送去铁矿干活吧。”也免得他们出去胡说八道,对长云领不利。 这个时候,教堂里也乱成了一团。 “我们赶紧走。”卡萝的丈夫看向其余人,“你们还敢留在这儿吗?回头你们的孩子也被人换掉,你们不害怕吗?” 百丽儿呸了一口:“胡说八道!明明是露西小姐救了卡萝,否则她现在就已经死了,就死在这个地方,死在教堂里!你们有没有良心,还诬蔑露西小姐!” “露西小姐还替大家治病了呢……”脸上有红色山羊角胎记的安茹在一边弱弱地说,“她治好了团长的腿,怎么可能是女巫呢……” 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即使是卡萝的丈夫也无话可说,只能说:“你们要是不走,我们自己走,我们可不想再留在这儿了!你们不走,将来可别后悔!” “走?”何塞的声音冷冷地传过来,一道火墙倏然升起,截断了向外的路,“往哪儿走?” “团长——”卡萝的丈夫这一晚上太过激动,到这会儿才想起来何塞的态度,脸色顿时变了,“我,我们就是想换个地方住……” 何塞从阴影里走出来,脸色阴沉:“杀掉黑羽之后,我给过你们离开的机会,是你们自己选择要跟来长云领。怎么,现在有了自由民的身份,就想跑了?换个地方住,想换到哪儿去?出了长云领,去宣扬长云领的领主是女巫吗?” “不,不是——”男人后退一步,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太冲动了,长云领这位伯爵小姐对人的态度太亲切,到现在他才突然意识到,这位肯来亲手给人接生的小姐,是一位贵族,一位大领主! “我,我不会说什么的……”男人害怕起来,“团长,我真的不会说……” “你既然来了长云领,就是领主大人的领民。”何塞阴沉地说,“没有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余地。”他以前真没发现,自己的佣兵团里还有这么个信徒,以前也没见他对于团里的神弃者有什么反应,甚至还娶了卡萝:“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我……”男人只盼着何塞能放他一马,结结巴巴地说了实话,“我想只要够虔诚,神一定会宽恕我们的,团长你不就得到了神恩吗?”他确实喜欢卡萝,他们是一起乞讨,冬天里相互温暖才活下来的,所以他们要更虔诚,才能让卡萝死后也跟他一起升上光明之山。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和卡萝在乞丐群里挣扎着活了下来,打死小商人原本会被通缉,却又被何塞救了,甚至现在还有了自由民的身份。如果不是足够虔诚,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 但是他没想到,长云领的领主居然是女巫啊。什么遗传,他才不相信,他自己都没有多指的毛病,绝不可能是他把厄运带给了孩子,那个绝对不是他的孩子! “你以为我得到神恩是因为虔诚?”何塞终于搞明白男人的心思,不由得嗤笑了一声,“这么说,如果我只是个神弃者,并没有神恩,你是不是宁愿不被我救?” 男人答不上来,半天才说:“可是没有神恩,团长你也不会是团长啊……而且得到神恩不因为虔诚,又是因为什么呢?” “因为求生。”何塞淡淡地说,“因为我想活着回去报仇。”从他怀疑自己的腿是被人有意治坏的时候开始,他就谈不上什么虔诚了。 男人睁大眼睛,不敢相信何塞的话。 “所以你真是跟错了人。”何塞嗤笑,环视四周,“还有谁跟他一样后悔了?” 有几个人神色微动,但到底没有说话。虔诚没有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如果没有何塞允许他们加入佣兵团,可能很多人早就冻死饿死了。现在到了长云领,日子看起来会更好,相比之下,虔诚似乎……也并没那么重要。 何塞巡视一周,无人言语,男人心里更慌了:“团长——” 他话还没说完,门外就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这脚步声最近大家都常听见,所以十分熟悉——这是城堡里的骑士们的脚步声,他们穿的是特制的靴子,平常出来扫雪或巡查的时候就是这个声音。 “是谁诬蔑领主大人?”为首的骑士是约翰,一进来,目光就锁定了卡萝和她的丈夫。 根本也用不着再问了,约翰摆摆手:“带走!” “团长——”卡萝腿都软了,求助地看向何塞。 “约翰骑士——”何塞叹了口气,终于还是开口,“请问领主大人怎么处置他们?” 约翰冷笑了一下:“冒犯领主大人,该怎么处置呢?” 男人的腿也软了。冒犯领主怎么处置?那他自然是见过的。以前做乞丐的时候,就有同伴在行乞的时候不小心挡在了领主的马前,被直接踩死了。还有违背了领主大人命令的,被吊死,被打死,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约翰骑士——”何塞沉默了一下,低声说,“这个女人,她只是被吓坏了,能不能,能不能饶她一命……” 约翰瞥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领主大人仁慈,不打算吊死他们,每人抽二十鞭子,送去挖矿。”挖矿是陆希的命令,这二十鞭子是冯特伯爵额外奉送的,明天白天公开行刑,让所有人都知道冒犯新领主的代价。 其实约翰觉得这惩罚都轻了,不过露西小姐仁慈,而且还要看在何塞这个高级骑士的面子上,饶他们一命也罢。不过,何塞之前只是替这个女人请求不死,这个态度约翰勉强还算满意。但是这些佣兵团的人,看来还是要先监视一段时间才行。 “不——”男人大叫起来,“团长,团长你救救我们……”矿山他知道,以前他呆的领地里就有,凡是去挖矿的基本没有活着回来的,他不想死啊! 何塞转头看着天空,雪片又在纷纷落下了,他知道约翰在听他的回答:“今天晚上容许你诋毁领主大人,已经是我的失职。”但是以后,不会再有了。 第128章 风雪之月(五)、今天要讲孩子是怎么来的 青石城是很少公开处刑的。一来冯特伯爵不是个对领民暴戾的人, 二来在教会撤走之后,能生事的都跟着跑了,领地里人少, 麻烦也就少。 还是新领主被从外头接回来之后, 连续两次公开行刑,第一次是吊死了生荒地的强盗, 第二次就是这回, 对冒犯女领主大人的两个平民施鞭刑。 近来天气更冷,工坊里也没有那么多的活儿要做了。不过现在家家都有了点余粮,不太愁生计,也就有心思跑来看行刑。当然,也有了心思传播消息了。 这两个平民为什么被施鞭刑啊,因为冒犯了新领主——啊, 就是伯爵小姐。 什么?还有人冒犯伯爵小姐?为什么! 嗯, 因为他们说伯爵小姐是女巫, 把他们的孩子换成了魔鬼的孩子。 胡说!伯爵小姐怎么可能是女巫! 是啊,你们难道没在工坊里干活挣钱吗?诋毁伯爵小姐, 还有良心吗? 不是我诋毁啊, 是听说伯爵小姐给他们接生, 接下一个怪物…… 生了怪物那不是他们自己堕落了吗?为什么怪伯爵小姐? 可是伯爵小姐把怪物抱回去了,说要养着,说不是怪物…… 这……难道伯爵小姐真的…… 胡说八道!伯爵小姐说不是怪物, 那就肯定不是怪物,说不定是这两个平民信口开河呢。也难怪你们不知道, 伯爵小姐曾经说过, 神弃者并不是因为不虔诚, 是因为治疗的人不行。 对, 我也听城堡的奴隶说过,伯爵小姐这话可是当着苦行主教大人的面说的,苦行主教都没有反对。 什么?什么叫神弃者是因为治疗的人不行? 就是教会的神职人员治不好病,就说这是神弃者。好些被他们说是魔鬼,说是怪物的人,其实都只是得病。伯爵小姐已经治好好几个神弃者了。 原,原来是这样?那教会的神职人员……岂不是在骗人吗? 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啊?伯爵小姐都说了,最简单的道理,一个病,牧师治不好,大主教治好了,你说这个病人是不是神弃者? 这……听起来很有道理啊…… 可是听说那个孩子,是因为接生的时候用了奇怪的魔药才变成怪物的…… 这不可能,我才不相信呢!反正没有伯爵小姐,我家今年冬天肯定要饿死人,我绝不相信伯爵小姐是女巫,女巫难道会救人吗? 就是。我可听说那女的难产,要不是伯爵小姐去救,她连肚子里的孩子都一起死了! 啊,我家以前的邻居,他老婆就是难产死的,喝了圣水也没用——哎,他还跟着教会走了,这不是…… 这两个人真是忘恩负义! 可是……听说真的是用了奇怪的药,喝了之后,割开肚子都不知道疼…… 第107节 炼金药水本来就很神奇,你不懂就不要瞎说。伯爵小姐在外头还救了好些人呢,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哎,还是别说了,没看见这两个人被抽了鞭子吗?刚才骑士大人都说了,抽完鞭子,他们两个就得去矿山挖矿,而且以后都不是自由民了。你们也想吃鞭子吗? 也是,还是别说这个了,说点别的不好吗? 对对,说点别的——哎对了,你们听说了吗,现在有田的人可以去城堡那儿登记,明年租借那个犁了。 就是那个新农具吗?要多少钱啊?我家里人多,工坊挣的钱都买了粮了,剩不下几个…… 嗨,不是要现钱,听说明年要用新方法种地,就从这个比往年多收的粮食里拿三成出来当这个农具的租金。 三成?这么多?这比教会的税还—— 你听清楚了啊,是比往年多收的粮食的三成,不是你所有收获的三成! 啊啊原来是这样,可是,要是没多收呢? 怎么可能不多收啊。你们是不知道,今年领主大人的地就是用新办法种的,多收了好些粮食。据说明年还能再多收呢,顶得上神官们祈福了。 我听说就是用那个什么肥料。就是现在到处建的堆肥舍,用那个堆出来的。 真的假的?别是奴隶们在胡说吧?那个堆肥,都是用那些东西……这种出来的粮食能吃吗?奴隶吃什么都行,可是我们…… 我不想用,太脏了…… 是啊是啊。 你们爱用不用,反正我听伯爵小姐的。不,现在是咱们的新领主了,要是不好,领主大人能这么早就让她当新领主吗? 是啊,多收粮食,总比饿肚子强吧。 要是吃了死人呢? 你看见城堡的奴隶有抬出来尸体的吗?他们吃了都没死呢。 他们可是奴隶…… 嗤,奴隶是怎么来的?自由民交不上税就能变成奴隶呢,怎么,一变成奴隶,就跟原来不一样啦?说实话,要不是教会走了,十一税不用交了,我家恐怕前两年也要变成奴隶了。反正我听领主大人的,不管是伯爵大人还是伯爵小姐,城堡里说怎么干,我就怎么干。 对对,我也是,我觉得不会吃亏的,我家男人今年在工坊里就挣了好些铜币,还分到肉呢,听伯爵小姐的没错! 陆希站在远处,她听不见人群里的议论,但是能看得见眼前的计数面板,上面的数字在上上下下地变化,但下降的幅度极小。如果以这个趋势预估,即使消息传遍整个长云领,最终失去的信仰值也不会多于一百个,比她最初预计的要好得多。 “居然……”光球也颇出意料之外。 陆希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好了,去教堂吧。” 她的想法是没错的,对大部分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谁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他们就会信仰和服从谁。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慢慢转变他们的思想。 至于说某些狂信徒……说真的,这种不是物质或者别的什么条件随便就能够转变的,但是说得残忍一点儿,她也不需要非得去改变他们,物理上消灭可能更快一些,就是……她现在还下不了这个手。 哎,以后再说吧。假如这些人真的干出什么过份的事,那时候也就只能下狠手了。 陆希一路想着,走进了教堂。 这次教堂里鸦雀无声,佣兵团的那些人都退避三舍,除了去上工的,其余人都躲在自己屋子里不敢出声,只有何塞和金羽等在门口,见了她就行礼:“领主大人。” 陆希一时也不知道用什么表情面对他们了。 其实昨天晚上,她有那么一点儿失望。当然不是因为卡萝两口子对着她大喊大叫,毕竟是她自己让他们说的。失望是因为,自己就是神弃者的人,仍旧觉得新生的那个孩子是怪物,是令人厌弃的。 唉,思想改造任重道远啊。 要说也不能全怪他们,毕竟金羽自己到现在还戴着那副百目怪牌美瞳,自己都不能接受自己呢。 这么一想,陆希又觉得他们也怪可怜,不由得叹了口气:“行了,都来听课吧。”破除迷信,从学习科学知识开始。 “领主大人——”百丽儿从廊柱后面走出来,小心翼翼,“我,我可不可以也听听您讲的课?” “你也想听?”昨天晚上百丽儿力斥卡萝和她的丈夫,对孩子也没有畏惧厌弃,陆希对她的印象不错,于是笑着问她,“为什么?” 百丽儿跪了下来:“我是孤儿,从小被人收养。她是给人接生的,在当地很有名。可是那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要生产,让她去接生,却接下一个长着兔子嘴的孩子。那个商人就向教堂举报,说她是女巫,换走了他的孩子。”于是养母被送上了火刑架,而她流落街头,只能做了童妓。 可是她绝不相信养母是女巫,她是个多好的老妇人啊,给那么多女人接下了孩子,可是最后却被当成女巫烧死了。更让她不平的是,在养母被烧死的时候,那些被她接下健康孩子的人,竟然没有出来替她鸣不平的,反而都在庆幸自己足够虔诚,没有被女巫换了孩子! 她想反驳,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现在领主大人说要讲一讲孩子是怎么来的,她一定要听,她要搞明白这件事,这样才能证明那个孩子的畸形,绝对不是她养母的责任! “唇腭裂啊……”陆希轻轻叹了口气,想必那个孩子也活不成了,“那你就一起来吧。想听课的人,都可以来听,知道了究竟是怎么回事,才不会被一些乱七八糟的谣言所蒙蔽。” 等在充做教室的礼拜堂门口的安东尼表情顿时有些不大好看。“乱七八糟的谣言”?这该不会指的是教会的宣传吧? 但是没等他反对,陆希已经走进教室,示意卡玛,将她带来的两卷羊皮纸打开,悬挂到了墙壁上。 一下子,安东尼就顾不上抗议什么“谣言”了:“露西小姐,这,这,这是什么?” 羊皮纸上画的是两个人,确切点说是一男一女,并且都不穿衣服的。但这两个人像又不是那种普通的画像,而是在肚腹部位画出了一些……内脏?安东尼一下子就想起了之前看过的那副“人体骨骼图”,所以他才没把“有伤风化”这个词儿给说出来。 但是礼拜堂里也不只是安东尼一个人,还包括被海因里希强拉来上课的汉克,他好容易看清楚画的是啥,忍不住弱弱地说:“这也太有伤风化了,怎么能画这个呢,这太不像——” 海因里希一脚踩得他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陆希已经平静地说:“今天要讲孩子是怎么来的,汉克,你来说说,你认为孩子是怎么来的?” 汉克顿时满脸通红:“这,这个怎么能在这儿说……” “为什么不能在这儿说?”陆希反问,“教授知识,你认为应该在哪里说?教会难道没有宣讲过这件事吗?” 教会当然也是讲过的,但是这样的图画可从来没有挂出来过啊。 但是汉克没敢继续顶嘴。自从被陆希带来青石城,他已经亲眼见到太多颠覆常识的事物了。不说别的,他的神恩被陆希搞没之后,又因为一个小孔成像而重新觉醒了。虽然这新的神恩到现在还没发现什么用处,反而是他自己时不时的就视野颠倒以天作地,但不可否认,这神恩确实是陆希让他觉醒的,甚至可以说,是陆希赐给他的。 能够赐予神恩——哪怕只是影响到他人的觉醒,也是比手握他人生死更令人惊骇的事,因为后者是人类就能做到的,而前者则只有神才能为之。所以汉克现在面对陆希,有一种他自己不想承认的敬畏,让他也只敢弱弱地反驳那么一句,再后面就没有勇气了。 “教义中说……”汉克到底还是回答了,“主先创造了男子,然后取男子的一根肋骨,将它造为女子。故而女子是男子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主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当男子与女子结合,主乃取男子的一缕生命精华,与女子的生命结合,成为胎儿……主赐予女子一段特殊的血液,让她们可以孕育胎儿,所以女子才能生产,这乃是她们的责任……” “行了——”陆希打断了还在绞尽脑汁回忆的汉克,“说的全是废话。”没有一句科学解释,都是似是而非。 安东尼的眼睛又睁圆了,可是没等他反驳,陆希就说:“男人跟女人一样,都有24根肋骨,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所造,你们摸摸自己,谁少了一根肋骨?” 这一句话就把安东尼所有的抗议都噎回去了。还是海因里希似笑非笑地说:“也许神取完这根肋骨,又给男人重装了一根呢。”反正他是魔鬼,这里说的是人类,跟他没关系。 这解释听起来通,其实一想就知道,神是闲的没事干吗?取了再补,折腾着玩? 安东尼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多明显的漏洞啊,当他看见露西小姐画的那张人体骨骼图的时候就该发现,可是,他居然没想过! 当然,普通人也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少根肋骨,但教会里那些高级神官,甚至教皇大人,他们总该知道的,为什么还一直宣扬着错误的观念呢? “现在我们再来说孩子。”陆希站在礼拜堂的讲台后面,她背后就是一扇花窗。上午的阳光透射进来,仿佛给她也加了一层神圣的彩色光晕。可是她说出来的话,却跟神圣半点关系也没有:“大家见过鸡生蛋,然后鸡蛋孵出小□□?生育,其实就跟鸡生蛋差不多……” 安东尼只觉得自己的耳朵都在嗡嗡响——鸡生蛋,蛋孵鸡?孕育一个生命的伟大和神圣,竟然被她讲成跟鸡生蛋差不多? 他想跳起来驳斥这简直能算得上是亵渎的言论,可是身体却坐着不动,硬是让他听完了后面的讲解。 “荒谬,荒谬……”安东尼感觉自己只会说这个词了。什么排卵,什么受精,什么着床,这简直都是太荒谬了!孩子怎么可能是从一个小小的卵变出来的?难道,难道它不是神所赐予的生命力所化吗? 其他人也是目瞪口呆。百丽儿喃喃地说:“我,我以为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是一个小小的人……”难道不是从一个手指大小的孩子长大的吗?就像从婴儿长成大人一般,无非就是长高长胖而已。怎么胎儿最初的时候连个人形都没有吗?这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而且,这样听起来,确实跟鸡生蛋差不多的样子诶,要知道鸡蛋刚生下来的时候,里面也没有一只小小的鸡呀。 “这不可能!”安东尼到底站了起来,“露西小姐,这,这是亵渎!人给予人类伟大而神圣的生育之力,你怎么能把它跟鸡生蛋相比!孩子怎么可能是那样长大的!” “哦——”陆希早就料到他会质疑了,“你见过流产的妇人吗?” 安东尼又噎了,他没见过。 但是他没见过,有人见过。百丽儿一脸的恍然大悟:“是的,流产出来的——我,我们还以为,那是因为被魔鬼污染了,所以不成人形……”她做过童妓,自然也是见过同行有孕的。但是作这一行怎么能生育,所以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把孩子流掉,这也是一些平民鄙视她们的缘故之一,认为她们浪费了神所赐予的能力,杀害了宝贵的生命。 可是同时,民间又认为孩子流产是被魔鬼所污染,因此有些屡次流产的妇人,还因此被怀疑为与魔鬼私通。 以前她怎么没发现这些说法的自相矛盾之处呢?百丽儿简直想给自己一巴掌。同时,她也觉得眼前仿佛有一层迷雾正在被拨开,让她的眼睛明亮,看得更清楚了。 她想起看见过的同行们打下的孩子,太早的有时候只是一团血肉,而再大一些的便是初具人形。有的好像屁股后面还有条尾巴,当时那个妓-女就被拖下床赶了出去,因为她“生了一个魔鬼”。 原来那并不是魔鬼,而是孩子还小的时候的模样?它们靠着一根脐带,在子宫中慢慢地生长,一点点变成一个完整的婴儿…… “百丽儿!”身边传来惊呼声。百丽儿有些茫然地转头,发现自己看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人形”,在这个“人形”里,她模模糊糊地看见一些东西——太模糊了看不清楚,只能勉强分辨出来,在左胸位置,有个东西正在微微地收缩又扩张…… 第129章 风雪之月(六)、这是新的火药 “呜呜——”金羽又趴在桌子上哭。 “怎么又来了……”陆希正在观察伯顿管家摆上来的酒杯, 试图记住哪个杯子对应哪种酒,“你现在一言不合就开哭啊?”刚才不是讲餐桌礼仪讲得好好的吗?这是又想起什么来了? 金羽生无可恋地趴在桌子上:“我想起我祖父,据说他八岁的时候, 听到讲解圣餐, 就觉醒了神恩……” “这么厉害?”陆希随口敷衍,“圣餐怎么了?” “圣餐是神的赐予。”金羽看着眼前的一堆杯子, 悲从中来, “圣饼是神之体,圣酒是神之血,将生命力赐予领受之人……” 光明大陆的圣餐跟陆希那个世界的略有不同,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而是一种促进觉醒的手段,形式隆重, 礼仪繁多。什么圣饼切出来的形状啦, 圣酒的颜色和香味啦, 用来盛放的杯盘啦,都有严格的要求, 甚至连你用哪几根手指去取圣饼、端酒杯, 都是有讲究的。 阿德让家族的那位老公爵, 就是在听礼仪教师讲解圣餐的规矩时得到了神恩,尽管他后来也仅仅止步于一位主教,但世人往往将此归咎为他身体不好, 命数不长的缘故,仍旧津津乐道于他年幼便得赐圣恩的虔诚与悟性。 当然, 后面这些都是阿德让家族传出来的, 谁知道老公爵后劲不足是因为啥, 说不定是他天赋也就那样, 又或者他后来不求上进,不咋虔诚了呢? 这些话陆希当然不会说出来,不过她也明白金羽的意思了——祖父看见个盛圣饼圣酒的杯盘就能觉醒,她这认真听课努力学习,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觉醒神恩,确实也是会跟这些酒杯有共同语言的——大家都是杯具么。 “我的资质真的就这么差劲吗?”金羽现在都要怀疑人生了。瞧瞧现在城堡里觉醒的都是什么人——奴隶,男仆(大误),外来的流民还曾经是童妓,哦,还有那个一辈子没出过村子的汉克! 这些人都能觉醒,为什么她不能? 陆希想了想,放下手中的酒杯:“那你觉得我资质怎么样?”再这么下去,金羽都要有心魔了。 “这——”金羽无话可说了。 确实,论血脉,金羽是祖父做过大主教,陆希却有个做大骑士的父亲;论知识,金羽现在是学生,陆希是老师。这么看来,除了陆希的母亲是双黑,拖了后腿之外,陆希才是更应该觉醒的那一个。 “现在是不是得到了安慰?”陆希把那一堆杯子推远点儿,按了按太阳穴。 金羽毫无仪态地趴在桌子上,忽然说:“你不生气了?”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的,但陆希听明白了:“你说呢?” “我知道不应该这样……”金羽坐直身子,垂下了头,“我自己就跟别人不同……只是……”只是潜意识里,总还觉得自己贵族出身,不可能魔化堕落,所以自己只是病,而平民所生下的畸形的孩子,却可能是被污染。 陆希点了点头:“所以你总是不能接受,自己确实没法觉醒的事实。尽管你嘴上说着炼金术不需要神恩,但其实你心里很想要神恩。你觉得只有觉醒了神恩,才能证明自己。其实,你还是想回彩虹领的吧?” 金羽抿紧嘴唇,目光有些茫然:“我确实曾经想过……”曾经想过觉醒了神恩,披着一身圣光回去,让她的父母都知道,当初被他们放弃的那个孩子,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成就。 陆希摇了摇头:“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也许就因为金羽太执着,反而没法觉醒。 看看目前在她手下觉醒的这几个人,汉克先不说,劳拉与百丽儿有相同的特点:从没想过自己能觉醒神恩;对她的话深信不疑;或许还可以加上一条——对教会并没多少信仰。 所以神恩与神恩或许也是不同的,基于教会觉醒的那种靠虔诚度,而基于知识觉醒的,应该是要靠学习了。比如说劳拉觉醒到现在也几个月了,但并没什么提高,应该就是因为她还没学到足够的知识,只是在照葫芦画瓢而已。 第108节 还有汉克,到现在还时不时的分不清上下呢,陆希很怀疑这是不是因为知识与信仰的冲突。 如果这个理论成立,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其实柯恩大主教对教会和神的信仰也就那样?而他之所以急着离开长云领,正是因为害怕自己信仰动摇。 假如按照这个思路,那柯恩大主教把自己学生留下也就可以理解了——安东尼才是个牧师,信仰的基础并不深厚,这时候摧毁重建还来得及? 当然,即使是知识,也不是能给所有人带来觉醒的,比如说金羽这样的,可能就是没有这个天赋。 陆希胡思乱想了一番,看金羽还跟脱了水的蔬菜一样蔫着,不由得叹气:“你跟伦吉尔学学不好吗?我还以为你已经在爆炸里找到乐趣了呢。” 学渣女骑士侍从现在过得快乐得很呢。既不想觉醒神恩,也不想丹尼尔了,每天都在快快乐乐地研究武器,据说正在研究一种新的连环雷。 金羽仍旧蔫蔫的:“可是火药也就是这样了,我试了好多次,这已经是最强的了。”之前陆希说还有更厉害的,那时候她确实很有兴趣,但后来就发现,改变成份配比,或者加入别的东西,爆炸的威力反而不如原先,甚至有的噼哩啪啦一顿乱响,声音十分响亮,效果完全拉胯。这比她当初期待的差太远了。 “你试过了?”陆希被她吓了一跳,“在哪里试的,我怎么不知道?”这胆子也是大,居然悄没声的就搞爆炸? “当然是在城堡外面。”金羽摊了摊手。陆希去到处治瘟疫的时候,她就在试验□□,结果发现现在用的已经是最佳配方,并无可以改进的方法,只能在使用方式上做文章——可这是伦吉尔的研究范围,那些机关之类的东西,她确实不擅长。 陆希感觉有点儿后怕:“保护措施做好了吗?”金羽没觉醒神恩,这要是被炸一下…… “有何塞跟着呢。”金羽没在意。□□爆炸起来确实效果惊人,但没有明火也不会爆炸,她并不觉得很危险。 “你太小瞧火药了……”陆希感叹一声,“行吧,咱们去试验室,有些材料应该是准备好了。” 金羽顿时眼睛一亮:“真的有更强的吗?” “有。”陆希肯定地说,“而且用法也不仅仅是地雷一种。” 金羽跳起来,屁颠屁颠地跟着陆希走:“什么材料?我也没看见你让人准备啊。”这几天试验室没添新东西呢。 “嗯——我们先去看看轧花机吧。”材料,材料还在那儿等待处理呢。 毕维斯弄回来的那一车棉花,陆希并没有让人手工剥棉——虽然现在有足够的人力——而是叫老约翰制做了轧花机。 轧花机有皮辊与锯齿两种,陆希选的是皮辊式。不是因为她现在手头的棉花少,而是因为她只记得皮辊轧花机的结构图…… 不过从目前长云领的情况来看,皮辊式倒也暂时够用了,至于锯齿轧花机,她打算到时候交给伦吉尔去研究——反正锯齿也要用到钢材,都归她去动脑子吧。 老约翰虽然照着图纸做出了轧花机,但还不太自信。他知道这东西是用来把云果里的白絮和种子分开的,但真的能用吗?这个轧花机里头甚至连手指样的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个裹了皮革的轴,与两把“刀”,这怎么能把云果里的种子剥出来呢? 金羽也是这种想法,绕着轧花机转了一圈,十分怀疑:“就用这个剥云果?”作为公爵家的小姐,她当然也是知道云果锦葵的,更知道这东西加工起来不容易,现在陆希说就用这么一台简单的东西——随便一个魔偶都比这要复杂得多吧——就能分离出那些云絮来? “试试就知道了嘛。”陆希摆摆手,老约翰的徒弟立刻搬起准备好的一筐棉铃,小心地从喂料口倾倒了进去,而老约翰亲自站在轧花机旁边,开始摇动手柄。 这台轧花机用的是滚刀式,但目前陆希还没法给它通电,所以只能靠手摇,显然是达不到电动机械“每小时加工皮棉200千克”的标准,但比起完全人工手剥,效率已经让人吃惊了。 棉铃倒进去,轧花机内部就发出了窸窣的声音,还有滚刀旋转的动静,随着这些声音,开始有一团团的皮棉从出棉口落了下来。 “真,真的成了?”老约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说之前陆希教给他做的那些农具每一样都很好用,但那毕竟还都在他的理解范围之内,甚至有些他看一看图纸就知道该怎么用了。可是这个轧花机他就根本没搞明白,可没想到竟然真的好用! 陆希却很遗憾,这要是电动的……算了,先暂时就手摇一下吧。 轧花机是要多做几台的,明年他们要开始种植棉花,还需要新的纺织机械,这个冬天,老约翰有的是活儿要做呢。 既然轧花机好用,老约翰自然干劲十足,带着徒弟们投入生产,而这里也有奴隶负责将籽棉处理,陆希就直接取了一些刚轧出来的皮棉,带着金羽去了试验室。 是的,她打算制造硝化纤维,也就是棉花火药。这倒不是为了爆炸,而是为了后续的枪支。 这也是陆希能想到的给自己的最好武器了。 跟着伦吉尔学了几天剑术之后,她就发现自己不是这块料,用来锻炼身体则可,真战斗的话可能还不如她用把手术刀,说不定还能阴对方一下。 其实就算是伦吉尔,努力练习了这么久,也就对付一下普通人,真遇到觉醒斗气的骑士分分钟被人按倒。所以想来想去,还是热武器吧。 而且,光球所说的那个尚未降临的神,也让她总有些不太好的预感,思来想去,还是打算把热武器慢慢搞起来。 其实硝化纤维要制造并不难,无非就是棉花浸在硫酸与硝酸的混合酸液之中,大约十分钟之后就可以取出用清水冲洗干净,阴干即得。 硫酸和硝酸,现在试验室里都有,陆希只用了半小时就弄出了第一团火棉,当然这时候它还是湿的。 “就这?”金羽看着这东西,简直不相信这就是所谓的“新火药”。 云果——好吧,伯爵小姐管这东西叫棉花,虽然不知何意,但还是跟着叫吧——棉花这个东西织成的布是不耐火的,所以棉花肯定也能燃烧,可是爆炸……怎么看都不像有什么威力的样子。 “知道你不相信。”陆希小心翼翼地把火棉放到一边的容器里。这玩艺儿的爆炸威力是□□两到三倍,是很重要的□□。不过在未经处理之前,实在太容易爆燃,也就只有金羽没见识过这玩艺的威力,才这么不以为然。 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就知道了。 试验这种东西,自然要秘密。陆希选在了城堡外的山脚下,现在这么冷,这里已经基本没有人来了。不过,以后还是需要一处更好的试验场。 等量的火棉与□□装好之后,分别埋在两个地方,由何赛远距离引爆。 轰!两边的爆炸声几乎是同时响起,因为用量很少,所以声势也并不惊人,只是扬起了两团泥土碎石。但是非常明显,埋火棉的那一处爆炸力更强,不但扬起了更高的尘雾,地下的坑也更深更大。 金羽怔怔地看着地上那个坑,脑袋里已经迅速想像——假如炸变异地行龙的时候,把□□换成等量的这种棉花火药…… 她脑海里已经出现了一只地行龙飞上天的情景了。陆希半点都没骗她,果然是更厉害的火药!假如把这个埋在边陲镇…… “不是这么用的。”陆希摇摇头,“你自己都说过,地雷对付不了天上的东西,还让伦吉尔想想怎么让地雷在天上炸开,怎么现在又只会想埋到地里了。” “其实我跟她想过的。”金羽连忙说,“我们想可以用弹簧,像发射弩箭那样把地雷弹出去,只是怎么样能让它撞到魔兽身上才炸,这个挺难的,所以伦吉尔一直在想办法呢。” 陆希不由得扬了扬眉毛。别说,聪明人就是聪明人,虽然想的是用弹簧,但其实这个发射-爆炸的原理已经出来了。 “那你们就没想过,用火药把它弹出去吗?” “火药?”金妮怔住,“用火药把地雷弹出去?”好像,好像这个办法真的行,火药炸开之后,那个力量比弹簧可要大多了!就是怎么样保证地雷在击中目标的时候才炸,这个问题还是没解决啊。 陆希失笑:“不弹地雷,弹别的也行啊。”达到一定的速度之后,并不是只有爆炸才有杀伤力的。 “不弹地雷,弹别的……”金羽喃喃自语,忽然眼睛一亮,“如果是箭矢——”借着爆炸的力量飞出去,那击穿盔甲也很容易吧? “就是,该怎么让它击中目标呢……”爆炸的力量是向四面八方的,没看见刚才崩起来的那些泥土碎石毫无规律地四下乱飞吗?这跟弹簧只向一个方向发力是不同的。 “约束它。”何塞的目光却是一闪,“有些猎人在猎鸟的时候,用一种吹箭……” 其实不是“有些猎人”,是他自己小时候就用过这种吹箭。岛屿之上的树林由于雨水丰盛,长得十分茂密,置身其中,那种长弓大箭几乎施展不开,所以有不少人用吹箭——只需一根细细的竹筒,举起来对准目标用力一吹。 当然这种吹箭的杀伤力不强,多半只用来猎取小型鸟类。于是有些人会在箭头上涂毒,这样可以猎杀稍大的动物。 吹箭杀伤力不强是因为人吹出的气流太弱,但假如换了火药,何塞已经能想到那吹箭能射得多远多快,只要包裹吹箭的筒子能够承受得住爆炸就行——比如说现在城堡能炼出来的钢。 “很好。”陆希笑了笑,“现在我们去找伦吉尔,研究一下这件事吧。”看来,在这个风雪之月,长云领注定要掀起爆炸的热潮了。 第130章 风雪之月(七)、露西她才不是女巫! 雨月比雪月的气温更低, 仿佛是冬天发觉自己已经时日无多,所以要最后逞一逞威风。所以有的时候,人们都觉得雨月跟风月该换一换才对, 因为雨月的风, 往往比风月还要刮得更凶。 双塔大教堂。即使外墙的神术阵挡住了风雪,还是能隐约听见风声呜呜, 仿佛哭泣。 妮娜坐在窗边, 有些吃力地读着手里的福音书——她在黑莓镇教堂学过一段时间的拼写,但因为牧师并不用心教,所以到现在还是不太熟练。 门无声地开启又关闭,极其细微的脚步声在妮娜背后停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声音响起来:“这个字念错了,这个字母在这里不发音。” “为什么呢?”妮娜的手指按在书页上, “可是在别的词里, 它都发音的呀。” “这个——”面具有些答不上来, “没有什么原因,它在这里就是不发音的, 凡是放在词尾, 这个字母都不发音。” 妮娜转身看了看他:“你知道得很多。” 面具有些局促地摸了摸头:“没有, 也没有很多,就是学过一点……”他是从小就被送进双塔大教堂的,那时候也有牧师教他们读书——当然, 先读教义和福音书。说起来,虽然他们是有罪的堕落之人, 但教会对他们却很好, 像妮娜这样的平民都不通文字, 他们却有专人教授。 想到这些, 面具就觉得满心感恩,连被注射进药剂时的痛苦记忆似乎都淡化了一些。毕竟如果没有牧师的教授,现在他又怎么能帮助到妮娜呢。 他的表情有点很明显的雀跃,妮娜看了一眼,又把目光转回书上。面具观察了一下她的表情,有些小心翼翼地说:“你要是还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牧师教过我……”就这本福音书,他都是倒背如流的。 “牧师教你读书的吗?”妮娜手指摸着书页问。 这段时间以来,妮娜很少主动发问,而且还是问到面具从前最愉快的那段生活,面具的话就多了起来:“是的,教我的是个老牧师,他对我很好……” “教堂对你这么好,为什么那个时候——”想起在地牢里的场景,妮娜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紧了。那简直就是折磨,她决不相信真心对面具好的人,会忍心那样对待他。而且,面具当时的样子跟教会宣传的魔鬼十分相似,而那两个所谓的实验者,对面具完全就像对魔鬼一样。 “那是我们的原罪——”说到这个,面具也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当时的痛苦无论再怎么感恩,其实都牢牢烙印在心中了,“那时候他们以为我彻底堕落了,所以才用我做试验。反正我要死了,如果能试验出更好用的药剂,我的死也就有价值了。” 当然,后来他没有死,甚至还晋级了。这是主对他的考验和肯定。坚持下去,他一定能够赎尽身上的罪。 嗯,也得感谢妮娜,是妮娜分担和减轻了他的痛苦,才让他熬过那一关。教义里说主会派遣天使来赐福于世人,那么妮娜一定就是他的天使了。 妮娜没发觉面具在偷眼看她,皱着眉毛思索了一会儿,问道:“那个药剂是做什么用的?” 面具对她知无不言:“帮助我们净化的。不过不是所有人都受得了,能被净化,我们晋级就会更快。” “那你们是——”魔鬼两个字已经到了嘴边,又被妮娜咽了回去,“你们平常做什么呢?”自从地牢里出来,她也没见面具做什么,好像每天都无所事事。 这个问题面具很愿意回答:“我们为主守夜。消灭一切堕落之物。” “堕落之物?”妮娜看看他,语气有些古怪,“比如魔鬼吗?” “对呀。”面具没听出她语气中的意味,“魔鬼,女巫,男巫,魔兽,所有的黑暗之物,都是我们要消灭的!” “女巫——”妮娜对这个词儿有些特殊的敏感,“你见过真正的女巫吗?” “当然。”面具不假思索地说,“长云领那个领主的私生女就是个女巫!” 妮娜猛地抬起眼睛:“长云领?” “对。”面具以为她不知道长云领的事,还仔细地解释了一下,“长云领的领主一直都没有继承人,不知道他从哪儿弄回一个私生女,据说是他跟一个女奴生的,还是堕落血统。” “是叫露西吗?”妮娜打断他。 面具稍微有点诧异:“是的。你知道吗?” 这她当然知道。妮娜皱起眉毛:“你怎么说她是女巫?” “她就是女巫啊。”面具理所当然地说,“她可是个双黑。” “双黑就是女巫?”妮娜的眉毛都要竖起来了,“你们就是这样给人定罪的?”这样干,跟她那个继母有什么不同?甚至还不如她的继母呢。至少玛丽亚是在儿子死了之后,出于仇恨才去举报了露西,而这些人,仅仅因为是双黑就把人定性为女巫? “不是——”面具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发怒,试图解释,“她用魔药——” “露西不是女巫!”妮娜一点也不想听他再说下去了。 面具有些吃惊:“你怎么知道?”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妮娜怒气冲冲,“她是个善良的人,从来没有害过人!” “你怎么会认识她?”面具试图说服她,“一定是她欺骗了你。她用魔药害人,我都看到她用来配制魔药的东西了。” “她害了什么人!”妮娜呼地站起来,“露西绝不是女巫!我就是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得到了神恩,那时候还有人说我也是女巫呢。” 她气得有点语无伦次:“那是有人嫉妒她采到了好吃的蘑菇赚钱,所以才诬蔑她。而且有人给男爵下毒,也是露西发现,才救了男爵……” 面具目瞪口呆地听着,半天才说:“女巫有时候会假装救人,是因为她们要隐藏自己的身份——” 第109节 “你胡说!”妮娜气得脸都红了,“露西救人,你们还要说她是为了以后害人,那么害人的人又算是什么?连女巫都不如吗?真是可笑!就是因为救人,反而要被送上火刑架?欺辱圣女的主教,倒还能冠冕堂皇地继续做着主教,接受众人敬仰。这是什么道理?你们这些守夜人,眼睛都是瞎的吗?” 面具下意识地反驳:“你怎么能这么说……” 忽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两人的对峙,伊丽莎白推开一道门缝,小心地探进头来:“妮娜——面具大人也在啊……” “有什么事吗?”妮娜不想对伊丽莎白发怒,虽然她对这里的人都没多少好感,但伊丽莎白也算是间接帮助过她的,至少她和面具能一起活下来,就是因为她想到了伊丽莎白说过的话。 伊丽莎白有些畏惧地看了看面具,小声说:“妮娜,你是会圣光治疗的对吗?能不能,来帮帮忙?” 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妮娜才知道这座塔里的圣女都是刚刚觉醒神恩的那种,基本都是信徒的水平,也就是身上能浮一层白光而已,很少有人能生成什么具体的能力。就比如说像她这样可以给别人治疗的,整个塔里都没几个。 所以她们真的就只是供给这些守夜人的消耗品而已——尽管竭尽全力地救了面具,但妮娜仍旧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就目前来说,塔里能治疗的圣女,就只有妮娜。当然,整个双塔大教堂,会圣光治疗术的还有好几位牧师什么的,但他们都在南塔,是不会到北塔来的。 妮娜跟着伊丽莎白走进另一间房间,抬眼就吓了一跳,一个圣女坐在床边上,半边脸都是青肿的,额头上还撞破了一块,正在渗血。 “这是怎么了?”妮娜快步过去,抬手轻轻覆在伤口上。白光微闪,伤口很快愈合,连脸上的青肿也消退了一些。 妮娜挪开手。同样的圣光刷过,伤口已经平复,可是那些青紫却没有完全消退,这是为什么呢? 自从觉醒了神恩之后,她在黑莓镇的教堂里也给不少人治过病,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是圣光对于不同的伤病,效果是不一样的。 她曾经就这个问题请教过黑莓镇的牧师,然而那个家伙只说是她能力不够,完全就是在敷衍。当然,现在她也知道了,那家伙早就打着主意要把她弄走,当然不会用心教导她什么。 号称是为主传播仁爱与荣耀,其实嫉贤妒能,唯恐有人与他竞争…… 妮娜都有点奇怪,为什么之前她一直觉得,黑莓镇的牧师是位合格的神职人员,按时分发圣水,按时领导礼拜和宣讲福音,每年都为田地祈福…… 也许有些时候,当你置身在外的时候,总是看不清楚,只有加入其中,才会发现之前看到的,也许全是假象。 就比如说,当她还是个普通人的时候,觉得圣女高不可攀,神圣不可侵犯;可是当她成为圣女之后,才发现其实圣女根本算不了什么,她们就是教会中的贫民,只能任人摆布而已。 主说过的平等,其实并不存在。从前她对露西说过,谁做出更大的贡献,就该得到更高的恩泽,但事实上也许并不如此,比如说,卢卡斯那样的人,又究竟做出了什么贡献呢? “多谢了。”懒洋洋的声音,把妮娜已经飘得很远的思绪拉了回来,受伤的圣女随手抹了一把已经要干涸的血渍,冲着妮娜笑了一下。 她长得挺漂亮的,尤其是皮肤白净细腻,连个雀斑都没有,这是挺少见的。栗色卷发软软地贴在颈间,一双暗金色的眼睛却给人一种冷且坚硬的感觉,虽然嘴角弯着,笑容却没到达眼睛里。 “尤兰——”伊丽莎白半是心疼半是责备,“你又跟大衮吵架了?你就不能,不能软和一点吗?” 尤兰冷笑了一声,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软和一点?他打我,我还要软绵绵地讨好他吗?我又不是狗!” 伊丽莎白叹了口气:“如果你不要跟他硬来,也许——” 尤兰直接打断了她的话:“不是每个守夜人都像你的守夜人一样。不要总把错误扣到我头上来,我软和了,他就会忘记我从前的事吗?” 伊丽莎白不说话了,沉默片刻才抬手轻轻摸了摸她未褪的青紫:“可是你这样,总是吃亏……” “反正他轻易也不敢打死我。”尤兰满不在乎地说,显然不愿意再提起这件事,把目光投向妮娜,“这是新来的姐妹吗?” “是的。”伊丽莎白收起忧虑,给她们介绍。 “你跟面具定了契约?”尤兰啧了一声,“他居然还没疯吗?” “尤兰!”伊丽莎白很无奈,“你总是这样,怪不得会挨打。面具没有疯,他还晋级了。妮娜跟他的契合度很高。” 尤兰没说话,但脸上的表情明显是在说:晦气! “别这样。”伊丽莎白轻轻叹了口气,“这对妮娜也是好事。” “也对。”尤兰笑了一下,“契合度越高,在这里的地位也越高。低等圣女嘛,不就是这点用处吗?” 妮娜观察着她的表情,沉吟着正想说话,房间的木门忽然被大力推开,一个皮肤暗青色的男人大步走进来,一看房间里竟然有这么多人,顿时呵了一声:“又在这儿卖惨了?” 男人耳根处有几道痕迹,看起来像是鱼的鳃一样耳朵也有些异样地支棱着,显然是个守夜人。 “大衮——”伊丽莎白微微皱起眉毛,“尤兰是你的圣女,你们应该好好相处。” “少废话。”大衮并不买伊丽莎白的账,“既然是我的圣女,我爱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回去服侍你的吸血鬼去,少管闲事。” 他说着,就要走过来拉扯尤兰。 尤兰虽然挺直着身体,但脸上还是闪过一丝畏惧。大衮一眼看见,嗤笑一声:“现在知道怕了?跟你的主教鬼混的时候怎么不知道怕,没想到有一天会被他扔到这儿来吧?” 他已经伸出手,但却被另一只手挡住了。 妮娜站起来,挡在尤兰前面:“你不能打她。” “关你什么事!”大衮轻蔑冷笑,“你算个什么东西?” 他甩手就要把妮娜扔开,但刚抬起手来,从后面忽然伸过一只手,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 “谁!”大衮一回头,只见面具站在他身后,顿时竖起眉毛,“你多管什么闲事!滚开!” 随着他的声音,面具身周忽然出现了一个淡蓝色水泡,整个把他包围了起来。 “不想死就赶紧滚——”大衮话音未落,一阵滋滋声就响了起来,一层火焰从面具身上冒出来,水泡因为蒸发迅速地缩小。而且这层火焰还一直顺着面具的手臂延伸到了大衮的手腕上。 “你晋级了!”大衮又惊又痛,手腕上浮出一片青灰色鳞片,仍旧觉得抵御不住这股火焰的热度。他刚刚出去了一趟,还真不知道面具竟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水泡很快就蒸发殆尽,面具吐了口气,反手一摔,大衮就踉跄着退开几步,险些撞到墙上。他狠狠瞪着面具,又冲尤兰威胁地挥了挥拳头,转身走了。 伊丽莎白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得忧虑起来:“这可怎么办……” “有什么怎么办的。”尤兰倔强地说,又对妮娜说,“你回去吧,谢谢你了。” 妮娜抿了抿嘴唇,最终只低声说:“你休息吧。”她现在已经知道,在这里不会有人替圣女们主持公道,除非圣女们自己能反抗。 但是,究竟怎么才能反抗呢?很显然,守夜人的能力极具攻击性,而圣女们——即使是她,也只会治疗而已。 治疗,为什么圣女只会治疗呢…… 妮娜不由得又想起了陆希跟她说过的话。她说治疗要先了解人体,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 适得其反……治疗的反面…… “你受伤了吗?”面具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来,妮娜抿着嘴唇看了他一眼:“没有……谢谢你。”如果面具不及时过来,她是一定会在大衮手下吃亏的。虽然他们刚刚争吵过,但面具还是来维护了她。 面具搓了搓手,有些局促:“嗨,你是我的圣女,不用这么客气……你也不用怕大衮,我不会让他动你的。” 妮娜垂下眼睛:“你会像大衮对尤兰那样对我吗?” “不会!”面具急忙否认,“你救了我,我怎么会打你呢。” “那么尤兰呢?”妮娜回头看了一眼那扇门,“难道她不是为了救大衮才跟他定下的契约吗?为什么他要那样对尤兰?” 面具答不出来。他还真不知道其他守夜人是怎么跟自己的圣女相处的,毕竟那都是在各人房间里发生的事,有静音神术阵,只要关上门,房间里的动静就没人能听见。 所以他只能保证:“我一定不会。”如果不是妮娜,他现在已经疯狂而死了。他并不畏惧死亡,但如果能活着,谁又想死呢?何况疯狂的死去很可能去不了光明之山,只有活着,才有更多赎罪的机会啊。 妮娜垂下眼睛,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又抬起头来:“但是我还是要说,露西她一定不是女巫!” 第131章 风雪之月(八)、这一枪脱靶了 变异地行龙死后, 魔兽潮却仍未停止。柳河镇虽然有神术阵,但实际上不如边陲镇的城墙更适合防守反击,所以丹尼尔还是想带人去边陲镇, 把防线重新建起来。 可是这几天, 新一波的魔兽潮里骤然多了好几只双头鹰。虽然现在有了望远镜,大家都能看见, 可这些东西高飞在天, 骑士们眼睛看见了,手却拿它们没办法,可是一个不小心,这东西又能冲下来袭击人。 丹尼尔计算了几次,然后用□□和□□围剿了一次。双头鹰没料到这个,被当场射死了三只, 但剩下的一半却还是逃走了。 “□□力气大, 可是不够灵活。□□倒是灵活, 射程又太短了。”一个骑士十分遗憾,“要不然, 七只全给打下来, 现在就好办了。” 另一个同伴翻他一个白眼:“这不是废话嘛。但是现在这几只畜生盯上咱们了, 这片开阔地不好过啊。” 从柳河镇到边陲镇,中间有大片的荒地,有树林的地方还好, 可是在没有树木遮挡的地方,双头鹰简直就是如鱼得水了。而且这东西极之记仇又狡猾, 骑士们干掉了它们三个同伴, 它们就记恨上了这些人, 却又懂得躲开顶盔贯甲的骑士, 专门去袭击平民和奴隶。如果没有对付它们的方向,就从柳河镇到边陲镇这一路上,就少不了要损失人手。 丹尼尔皱着眉头,一时也没有主意。他能观察到双头鹰的动静,可是这东西只要飞高一些就超出了他的攻击范围,毕竟他只是个中级骑士而已。 “不然让约翰大人也过来,在树林里困住它们,一颗□□下去统统炸死!”先前说话的骑士咬牙说,“我做诱饵。” 是的,现在地雷已经有了新品种,叫做□□,可以扔出去,用力撞击的时候便会点火爆炸,生铁做的外壳炸碎之后四下乱飞,威力也不小。就是这东西爆炸的时间有点长,没法用来对付动作迅捷的魔兽,所以才需要约翰用植物枝条来围困。 丹尼尔摇摇头,没有同意这个骑士的提议。 双头鹰不是蠢货,只用一两个骑士做诱饵,诱不到四只双头鹰。如果被它们逃了,那下次这种树林围困的陷阱也就对它们没用了。 但如果诱饵太多,□□爆炸的时候人逃之不及,可是很容易炸死自己人的。尤其是那些普通人,他们可没有骑士的速度。 “我们有板甲呀。”另一个骑士眼睛一亮,“让奴隶也穿上板甲,我觉得炸不死。” 丹尼尔还是摇了摇头:“□□可不只是碎片有杀伤力。”他记得露西小姐说过,爆炸之后的冲击波也非常危险,板甲挡得住碎片,可挡不住冲击波。 “那怎么办呢?”出主意的骑士有些烦躁地挠了挠头,“这样下去,这神术阵可能就要耗光了……”他们还是想尽量保一保,万一下次有什么事,神术阵还可以再开一次,关键时刻能救命呢。 “队长!”一个骑士莽莽撞撞地冲了进来,满脸喜色,“伯爵小姐——不,领主大人来了!”哎哟,现在伯爵大人提前把爵位传给了露西小姐,一时间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呢。 丹尼尔顿时眼睛一亮,传话的骑士话都没说完呢,眼前的队长已经不见影子了。 “哎,队长这个——还能跟露西小姐那个吗?”一个骑士小声八卦。 --奇@ 书#网¥q i & &s u& # w a n g &. c o m-- “不知道啊……”另一个也满脸遗憾,“现在也不提这事了。”露西小姐多好啊,要是队长能跟她结婚,那多棒啊。 丹尼尔现在已经不去考虑什么结婚的事了,他只是单纯地听见陆希来就高兴,不过冲出去之后,他就看见来的人不仅是陆希,还有伦吉尔,正在兴高采烈地亲手从后面的马车上拿下了一把模样有些奇怪的武器。 之所以说是武器,是因为那乌黑铮亮的钢铁质地,让丹尼尔这么看着都感觉到了一种危险。虽然他还没搞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武器,因为除了坚硬之外,他没看出来究竟应该用哪儿攻击——这武器甚至没有什么尖锐的地方,反而是通体光滑流畅——总不能用来当棍子吧? 不过丹尼尔马上就打消了这个猜想,因为他发现这根棍子还是中空的,其实是一根钢管。虽然钢管打人也足够疼,但既然中空,那必然不是为了当棍子用的了。 所以,这到底是个啥? “马上就给你们展示一下。”陆希对着一群好奇的骑士笑着说,示意伦吉尔,“去屏障那边,让大家看看。” 伦吉尔嘿嘿一笑,把新鲜出炉的□□往肩膀上一扛:“走,让你们好好看看!” 陆希不忍直视——女骑士侍从这一副兵痞作派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 一群骑士紧跟其后,拥到屏障边上,眼睁睁看着伦吉尔掏出一把黄灿灿的东西,又把武器上方一个什么东西一扳,露出一道空槽,便开始将那把黄灿灿的东西一个个塞入空槽之中。 “这是做什么?”有个骑士莫名其妙地问。这把东西还没有手指长,倒是前尖后圆,可是那个尖端——没打磨的箭头都比它锋利,怕是连皮肤都戳不破吧。 伦吉尔慢条斯理地把弹仓填满:“急什么。来来,给我找只魔兽。听说最近双头鹰很麻烦?” 陆希险些笑出来:“双头鹰你打得中吗?快别吹牛了,找只速度慢的魔兽吧。”还双头鹰呢,天上随便飞只鸟儿,伦吉尔现在的射术也干不掉人家好吗。 伦吉尔抓抓头发,嘿嘿笑道:“就是那么一说。”扛枪上肩,“那就随便找一只吧。” 丹尼尔今天早晨才带人在屏障外又清扫了一遍,这会儿放眼望去似乎没什么魔兽。不过丹尼尔目光扫视,忽然说道:“有东西从地下过来了!是潜行蟒!” “什么?”陆希举起望远镜,发现自己仿佛睁眼瞎,“在哪儿在哪儿?”从地下过来的,丹尼尔怎么看见的? 丹尼尔指点着雪地:“看那里,有一条隆起的痕迹,在那里有块石头,被它顶了起来——后面又顶了一下,看来是一对。潜行蟒经常是成对出行的。不过这东西也只是在地表浅层活动,不像钻地腔虫钻得那么深。我们在那里埋了地雷,不过这东西的皮又韧又滑,头顶又有一层硬壳,地雷未必能炸死它。” 第110节 离屏障五百米开外,雪地星星点点有绿色的标记,标志着下面埋了地雷,以免自己人误踩。这些标记在雪地里十分醒目,但潜行蟒可看不见,所以丹尼尔才说完,就听轰一声,一处地雷被触发了。 雪泥飞溅之中响起一阵吃痛的咝咝声,一条黑色的潜行蟒猛地扬起头,头顶上的硬壳被炸碎了好几块,还有碎铁片嵌入伤口之中,看起来就像被砸烂了似的,十分狼狈。 但这种冷血动物最强的防御也在头顶,那层硬壳仿佛龟壳似的,打起架来的时候还能当撞城锤用——曾经有人被潜行蟒一个头锤,直接砸瘪胸骨原地升天的。所以这地雷虽然炸碎了硬壳,却并没有伤到根本——硬壳下面还有头骨,头骨下面才是脑子呢。 不过除了脑子之外,潜行蟒的要害还有心脏。心脏在脖子与躯干连接的地方,即是所谓的“七寸”。不过潜行蟒的皮跟所有的蛇皮一样外覆鳞片,并不好攻击。 “砰!”一声爆响,扬起头的潜行蟒身体猛地一顿,七寸部位炸开了一团血花。 “耶!”伦吉尔一挥拳头,“正中靶心!” “没有吧?”陆希泼凉水。从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这一枪倒是击中了七寸的部位,但并没有正中心脏——潜行蟒身上有一道明显的黄色色带,心脏就在这道黄色带子里,可是伦吉尔击中的位置其实还要向下一些。 “没,没中吗?”伦吉尔干笑一声,“也差不多吧。” “这是——什么武器?”丹尼尔吃惊地看着正疯狂抽搐的潜行蟒,又看看伦吉尔手里的“棍子”,直接伸手,从她手里夺了过去。 其余骑士也都目瞪口呆,这可是在五百米之外!这个距离,即使让冯特伯爵这个大骑士来,也未必能够攻击到如此距离! 更何况伦吉尔这次攻击直接破开了潜行蟒的蟒皮,可见绝不是什么强弩之末的小打小闹,而是在这个距离上也能直接致命的! 不管是骑士还是神官,不管斗气还是神术,都是有个距离的。所以飞在天上的双头鹰才让人无可奈何,因为远远超出了攻击有效距离。□□倒是能够攻击得很远,但不够灵活,速度也不够快。 但是这根棍子不一样啊。几乎是在他们听见那声呯响的时候,潜行蟒就已经血肉飞溅,这五百米的距离是真正的转瞬而至啊! “你小心啊!”伦吉尔没想到丹尼尔居然会动手就抢,“没关保险,你别走火打中自己人啊!” 一群骑士本来想围上去,一听这话也只得硬生生刹住了——这要是挨上一下,他们的皮可没有潜行蟒抗揍。 这时候第一条潜行蟒已经滚在了地上。这支枪用的是钢芯弹,穿透力极强,假如打在其它魔兽身上,估计就是这边进去那边出去,一个穿透洞。 但是潜行蟒的皮既韧且硬,钢弹没能那么轻易地穿透,倒是让它承受了更大的冲击——虽然没有直接击中心脏,却把它的脊椎给震得错位了一节。 这一错位,大概相当于腰椎脱出,潜行蟒滚在地上,几次想抬头,都使不上劲儿,急得另一条潜行蟒也爬了出来,围着它咝咝地吐信子。 丹尼尔看伦吉尔开了一枪,又把手里的枪端详一会儿,忽然也学着伦吉尔的姿势举枪上肩,呯地开了一枪。 全无动静,这一枪脱靶了…… 其余骑士们面面相觑,伦吉尔噗地就笑了出来。可是没等她笑完,丹尼尔已经开了第二枪,只听呯地又是一声爆响,第二条潜行蟒一头栽倒,颈部那一圈黄带上炸开一个洞,这才叫正中靶心呢。 丹尼尔这一枪击中潜行蟒,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把□□又仔细看了一遍,才激动地问陆希:“小姐,这个是——” “□□。”陆希直接用了自己的语言,毕竟这东西她在光明大陆的语言里实在找不到对应的词汇。确切点叫做栓动□□,是毛瑟式的。 丹尼尔对这个陌生的词汇倒不意外,而且他感兴趣的不是□□本身,而是射击的方式:“为什么那个钢做的尖端能飞得那么快?”□□射击之后,弹壳可以退出,所以丹尼尔立刻就发现,其实击中潜行蟒的只有那个尖尖,而后面黄灿灿的东西只是一个铜的壳子,摸起来还有些温热。 发热,又能把前端的钢芯以惊人的速度抛出,丹尼尔已经想到了一样东西:“难道里面装的是——火药吗?”地雷爆炸的时候,被炸开的碎片也有相似的威力,只不过这个目标可控,而且定点狙杀的威力似乎更大一些。 问题是,闻着味道跟之前的火药不一样啊。 陆希笑着对伦吉尔又摆摆手,于是伦吉尔又取出了一把枪。这次她没找什么魔兽,直接对着一百多米外的一块石头开了一枪。 熟悉的气味跟着一团硝烟散了开来,这下其余骑士也都知道了:“□□!” 这是燧发枪。 陆希指了指那把毛瑟□□:“这是给你用的。这种燧发枪一共十把,你看着分配。□□的射程在六百米左右,燧发枪是一百五十米。” 其实□□的射程最远可达八百米,燧发枪能到二百米,不过陆希对自己的产品没那么有自信,所以给了两个保守数据,毕竟在这个距离,也能更好地保证准头和威力。 燧发枪是用燧石打火的枪支,弹药还是□□。当然性能跟□□不好比,但是以现在长云领的生产能力,燧发枪也算是生产不易了。不说别的,单是这些钢管就不好弄,到了那支□□,零件都是海因里希利用魔力搞出来的,更不用说子弹了。 □□的子弹用的可是无烟火药! 硝化纤维性质不稳定,燃爆速度极快,需要用□□和乙醇的混合溶剂先处理,然后再辗压成型,才能降低燃速,做为比较稳定的□□。 就这几步做下来,就够麻烦的了。何况这东西现在除了金羽之外,陆希可不放心别人来处理——这比皂化反应危险多了。 而且棉花也不够啊。陆希还想留着棉花先做点儿卫生用品呢。那一车棉花,今年怕是连块棉布都纺不出来。 所以这支枪只能先尽着丹尼尔用了。不然给别人,光是训练的弹药都消耗不起。 不过丹尼尔确实没辜负她的期望,第二枪就已经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一击毙命。 “用这个对付双头鹰,可以了吧?” “没问题了!”丹尼尔用力握紧了□□,连自己的神术长剑都顾不上了。六百米的射程,足够了! “嗯。”陆希把一盒子弹交给他,“省着点用,目前就这么些了……” 一听武器有限,一旁的骑士们都忍不住苍蝇搓手起来:“领主大人——”只有十把燧发枪,他们不够分啊。 陆希笑了笑,对丹尼尔说:“不一定要分给骑士。这些枪,是给平民和奴隶们用的。” “什么?”就连丹尼尔也忍不住惊呼了一声。不给骑士,反而给平民和奴隶? “嗯。”陆希看着他,“□□是专门为你制做的,因为我觉得你最适合它。”丹尼尔的特殊能力是真知之眼,据陆希的理解他应该精于计算,既然这样,什么风向、气候、枪管震动、子弹重力、地转偏向力之类影响射击精度的因素,他掌握起来应该都不在话下。 至于燧发枪,她要的是提高整体的作战能力,如果平民和奴隶中有擅长射击的,由他们来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战斗力。如果给一个擅长近身战斗却不擅长射击的骑士,简直是既浪费了枪,又浪费了人。 “我明白了……”丹尼尔喃喃地说。把武器优先交给平民和奴隶,这实在是闻所未闻的举措,但是细细一想,这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如果这十把燧发枪充分利用起来——他已经有了度过开阔地,夺回边陲镇的计划了。 说起来,之前他还忧虑进了边陲镇怎么办,总不能在镇子里乱丢□□,炸死魔兽的同时不也把房子和街道炸得一塌糊涂了吗?这下有了燧发枪就好办了。再把城墙修起来…… “嗯——”这也是陆希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其实我的意思是不必太过着急,可以等魔兽潮退去,我想修一道更结实的城墙。” “可是魔兽潮要到风月结束后才会退走。”丹尼尔皱眉,“那时候就该准备春种了。” 修一道城墙可是费时费力。如果想修更结实的,势必需要很多大石,光是采石和打磨就十分麻烦。而且今年魔兽入侵了边陲镇,回去之后还要先维修房屋,事情比往年更多,哪儿有时间新修城墙呢? 陆希笑了起来:“这个别担心,这城墙修的时间不会太长,而且今年有了新农具,春种也能省时省力,会有足够的人手来修墙的。比起这个,我想问问,咱们能不能抓一些雪雀来自己养?”要持续供应肥皂工坊,得有稳定的油脂来源啊。雪雀好,雪雀妙,所以养雪雀一定呱呱叫啊! 第132章 风雪之月(九)、这把枪将是他一生的事业 黑皮是个猎人。他家祖祖辈辈都是猎人, 在边陲镇猎猎普通野兽过日子。 边陲镇紧靠黑云山,野兽众多,但能给普通人做猎物的却少。黑皮纵然有一手好箭术, 那日子也是冒着险过的, 毕竟若是运气不好,进山遇到了危险的魔兽, 那也就别想再出来了。 每年冬天的魔兽潮, 黑皮都会被征用去城墙上对付魔兽。这活儿当然是很危险的,但一日三餐都管饱,还发一套厚衣服。因为他箭术最好,一个冬天下来能挣十五枚银币,顶得上普通猎户一年的猎获了。 有这十五枚银币的补贴,黑皮家的日子在本地要算很不错的, 甚至还找到了未婚妻, 准备明年夏天就去请求领主允准结婚。 可是今年的魔兽潮来得太汹涌, 两只变异地行龙冲破城墙,黑皮的一只脚也被幻影狼咬掉了。 虽然有苦行主教坐镇, 但黑皮那只脚已经进了幻影狼的肚子, 没法找回来接上, 所以黑皮最终还是成了个残废。 整个边陲镇人退到柳河镇的第六天,黑皮的未婚妻就哭着来找他,说是她的父母让她跟柳河镇一个矿工结婚。 黑皮没说什么。柳河镇的矿工以前是个好营生, 后来矿里不出好水晶,矿工就被人人嫌弃。现在新来的伯爵小姐说是矿里挖出来的那种废矿——叫什么石英砂的也有用处, 于是矿工又吃香起来了。 比起一个残废, 矿工显然是个好选择。就黑皮这个样子, 以后既没法当猎人, 也不可能再被征用,还不知道要怎么糊口,未婚妻的父母变卦,那也是情理之中。 何况,都还没有经过领主大人允准的婚事,那根本都是不算数的,谁都可以反悔。 可是未婚妻并不想反悔,她想要黑皮跟她一起去见领主大人,只要领主大人允准,那她的父母也不能反对。 但是黑皮摇了摇头。他已经是残废了,以后自己都养不活,难道还要拖累未婚妻吗?为什么不让她嫁一个能养家的男人,吃饱穿暖地过日子呢? 未婚妻哭着走了,而黑皮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腿发呆——现在他的一条腿像根棍子一样,该长脚的地方光秃秃的,虽然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但他时常还会觉得那里疼,就好像那只脚还长在他身上似的。 “黑皮!”一名骑士忽然在门口喊了一声,“丹尼尔队长叫你去呢。” “啊?”黑皮愣了一下。丹尼尔大人叫他?叫他一个残废做什么呢? 等黑皮架着拐杖赶过去,迎面是一队骑士们嫉妒的目光。 嫉妒?黑皮感觉自己可能是疯了,骑士大人们怎么会嫉妒他? 不过没一会儿,他就知道自己大概是并没错了。 “大人,这个是……”黑皮眼看着丹尼尔大人用那个新的武器击倒了三百米以外的一头黑野猪——他都没看清楚武器里发射的是什么东西,只听见呯的一声,然后那头黑野猪的脑袋就开了花。 脑袋开了花!黑野猪那身弓箭都射不透的皮毛竟像是柔软的野兔皮一样,直接就被打了个洞! 天啊,这是什么新的神术弓箭吗?但是他也没看见有箭啊。 之后他就分到了一把新武器,跟丹尼尔大人的“□□”长得不太一样,但是十分相似,看得出来属于同一类。大人告诉他们,这个叫做燧发枪。 是的,是“他们”。在场的除了骑士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不是平民就是奴隶,黑皮对他们都挺熟悉,因为都是经常在城墙上一起抵御魔兽的,其中有两个还跟他一样是猎人。 “你们将跟骑士们一起训练,选出用枪最好的十个人。”丹尼尔大人对他们宣布,“以后,你们将组成□□队。” 黑皮简直惊呆了——他们,一群平民和奴隶,能跟骑士们一起训练?而且还要从他们当中选出最好的十个人?这是让平民和奴隶们跟骑士竞争?他,他们配吗?骑士大人们都是得赐神恩之人,他们怎么能比得上呢? 但是等他亲手扣动燧发枪的扳机之后,他就明白了——这种武器,居然不需要神恩也能使用的! “看见这个缺口了吗?”丹尼尔大人指点着他,“这个是准星。缺口、准星、目标,三点一线……” “为什么呢?”黑皮下意识地问。 他身边的一个平民为他的话倒抽了一口气——骑士大人怎么说,听着就是了,居然还敢质疑吗? 可是丹尼尔大人并没有生气,反而夸奖了黑皮:“问得很好。你箭术很好,那么你平常射箭,是怎么瞄准的呢?” 于是黑皮从丹尼尔大人那里听到了“抛物线”、“射速”之类完全陌生的词汇,但等他搞明白之后,他又觉得这些词汇十分熟悉,因为他之前在射箭的时候,早就跟它们熟悉了呀。 想明白之后,黑皮蓦然就觉得手里这把燧发枪亲切了起来,简直就如同他用了十几年的弓箭一样熟悉——火药即是弓弦,子弹便是箭矢,没差呀! 更妙的是,燧发枪能射出至少一百五十步,是他的弓箭射程的两倍,而且在弹仓里装满了子弹的时候,还省去了搭箭上弦的时间,即使他是个残废,停留在某个地方不动,也能射杀魔兽! 黑皮简直爱死了这把燧发枪,如果不是因为在训练之后枪支要收上去,他简直都想抱着枪睡觉了。不过他有信心,这把枪早晚是他的,他一定能在竞争中胜过其他人,甚至胜过那些骑士们! 果然,训练了十几天之后,黑皮他们进行了第一次“实战”——诱杀双头鹰。 这些东西真的太讨厌了,仗着能飞,总是从防守不到的地方发起偷袭。那两个脑袋上都长着坚硬锋利的长喙,一口就能把人的脑袋啄穿,黑皮的一个朋友就是被双头鹰杀死的。 而且自从上次被□□埋伏过之后,剩下的四只双头鹰更疯狂了,逮着机会就要吃人,即使在屏障之内,都时常能听到它们尾羽发出的那种令人烦躁的响哨声。 黑皮躺在一辆板车上,身上盖着兽皮被子,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一个初级骑士穿着身普通的麻布衣服,推着这辆板车。 这样的车还有好几辆,上头或者堆着些粮食,或者堆着些破烂衣服之类,拖拖拉拉倒也成了一个车队。 当然,车队前后也各有几名骑士骑着马领路,都是握刀执剑,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但黑皮知道,刀剑唬不住双头鹰,此刻在他们头顶,一定就有双头鹰在盘旋。 “有一只——”并排的那辆板车上摆着几个箱子,中间有个人手拿望远镜从空隙里向天空瞭望,“飞得不算高,估计是在侦查咱们。咱们这人也不多,能引下来吗?” 推车的骑士向前方看了看:“再走几步就能撞上那几头野猪,到时候这些东西一定会下来趁火打劫的。” 在失去边陲镇的防守之后,冲进来的魔兽已经随处可见,简直走不出三五步就能撞上。而且这些魔兽较平日里更为狂躁,比如说最常见的雪雀,其实春夏两季在山里见到也无非就是展翅飞远,并不会主动攻击人,可是到了冬季兽潮之时,那是见人便啄,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第111节 雪雀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脾气本来就暴躁的野猪了。也幸好一般来说一个野猪群中只会有一头黑野猪,否则如果撞上一群黑野猪,怕是不用等双头鹰出手,这个车队就要散架。 不过现在嘛——黑皮抱紧了手里的燧发枪,戴上了耳塞。 跟燧发枪一样,这个耳塞也是领主大人做的,据说里面用了珍贵的云果,堵在耳朵里,可以尽量减少双头鹰尾羽哨声的影响。 我才不怕!黑皮默默地想。少了一只脚,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以后甚至没法养活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 但是现在,他手里抱着的燧发枪就是他的希望,假如能选入□□队…… 前方果然响起了黑野猪暴躁的呼噜声,有骑士已经迎了上去。还有奴隶利索地从板车上拖下一架弩机,对准了前方的野猪群开始发射。 “来了来了!”躲在箱子里的人激动地喊,生怕已经戴上耳塞的人听不见,又伸出一杆小红旗连摇了四下。 他说的当然不是黑野猪,因为即使黑皮戴着耳塞,也仍旧听见了细微的哨声——那是双头鹰从天空急速俯冲的声音,它们开始攻击了。 很快,黑皮就看见了四个黑点,其中有一个正是以他为目标的。 这也在预想的计划之中。领主大人做了个什么“预案”,针对发动攻击的双头鹰数目不同,总共有四个方案,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叫做“启动4号方案”。 双头鹰从天空急坠的速度惊人,原本还在视野之外,只不过眨眼工夫就已经能看得清楚了。四声不同的哨响仿佛彼此回应一般,起伏回荡,声势格外惊人,就连狂躁的野猪们,也有些开始退却。 黑皮心脏不受控制地呯呯乱跳,眼睛却紧紧盯着从头顶直坠下来的那只双头鹰。其余几只在扑击谁,他不知道;那些野猪在做什么,他也不知道,他所有的心神都集中在自己的目标上,甚至连回荡在耳边的哨声似乎也远去了——他进入了忘我之境。 三百米缩减到一百五十米,几乎只是一瞬的时间,在这个距离上,本来双头鹰也要稍稍减速了,否则冲击得太快,万一猎物转向逃跑,它将来不及跟上。 但这次的目标躺在板车上,根据双头鹰的经验,这么推着走的,第一肯定是行动不便,第二就是有点身份,假如是毫不重要的,大概直接就扔下等死了。正如兽群被追逐之时,掉队没人管的都是弃子一样。 所以这只双头鹰丝毫没有减速,就那么一条直线地冲了下来,然而冲到一百五十米的时候,它突然看见猎物掀开了身上盖的兽皮,冲它举起了一根黑色的棍子。 棍子?用棍子来对付双头鹰?笑死鹰了好吗?要是那种很大的弓它还有所忌惮,但刚才已经看清楚了,这车队里只有那么一张大弓,现在正在对付野猪呢。这东西虽然射出的箭又快又重,但却不够灵活,等操纵弓的人把方向调过来,它早就抓着这个猎物跑了。 更何况它们有四只鹰,这一把弓能对付谁? 双头鹰志得意满的时候,忽然间看见那根棍子前端冒起了一团烟雾,之后才听见了呯地一声。 这声音有点像之前地面上响过的那种巨大轰响,那时候一整头青犀都被掀飞了,落下来的时候一条腿都没了,确实惊人。这个声音虽然远没有那个声音宏大,但感觉却是十分相似,顿时让双头鹰察觉到了一丝危机。 然而已经晚了,就在它刚刚有了危机感的时候,胸前已经狠狠挨了一下,仿佛被飞奔的黑野猪撞上一般,连俯冲的势头都猛地一顿。 之后,就是剧烈的疼痛,以及随之而来的脱力…… 黑皮眼睁睁看着双头鹰一头栽下来,巨大的身体咣一声砸到板车的尾部,然后身体一轻——他被猛然翘起的板车甩了出去,在雪地里摔了个脸朝下。 虽然被摔了,黑皮却想大笑。瞧见了吗?他,一个残废,打死了一只双头鹰!一只连正式骑士都有些头疼的双头鹰! 抱着燧发枪抬起头,黑皮正好看见另一只双头鹰也像块石头一样坠地,还有一只被射穿了翅膀,挣扎着还想飞走,但翅膀上多了一个酒杯大小的洞终究是飞不起来,划着斜线向远处坠落,自有骑士已经赶过去收拾它了。 只有最后一只双头鹰,是这一群双头鹰中的首领,最为狡猾,也是在最后才发起攻击。前面三只双头鹰被击中时,它还在二百米开外,一见不妙,立刻调头就跑。 伦吉尔从一辆车下面翻出来,举枪瞄准,但是二百米已经超出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她连开三枪,却根本没沾到双头鹰的边。 眼看双头鹰已经从下坠之势改为上飞,忽然间远处呯然枪响,双头鹰巨大的身体一震,颈部炸开一团血花,无力地拍动一下翅膀,如断线风筝般坠了下来。 黑皮扭头看去,只见丹尼尔大人从雪地里站了起来。他身上披了件白色披风,趴在雪中根本分辨不出,便是双头鹰都没有发现,被他一枪毙命。 这会儿,那一群十几头野猪也被杀死了大半,只有那头为首的黑野猪,身上虽然挨了两剑,但仍未伤到要害,还在左冲右突。 这头黑野猪不光块头大,两根獠牙上还带着丝丝电光,竟然也是二次魔化的。一名骑士一刀砍在它头上,却被它用獠牙挑中长刀,传过来的电流震得他半边身体都是麻木的,险些从马背上掉下来。 黑皮在雪地上爬了几步,跪起身来,用板车做支撑,瞄准片刻,趁着黑野猪与马匹擦身而过的时候,扣下了扳机。黑火-药推动的钢芯子弹穿破黑野猪腹部,发出噗地一声闷响,爆开了碗口大的血花。 黑野猪长声哀号,挣扎着还想逃走,但是另外几支燧发枪连连扣动,在它身侧开了几个洞,终于让它四蹄一软,倒在了地上。 雪地一片泥泞,白雪、黑泥、鲜血混成一片,粘在一具具魔兽尸体上。 骑士们有一刻的安静——四只中级魔兽,一只初级魔兽,再加上一群凶悍的普通野猪,换了别的时候,即使约翰大人和丹尼尔大人一起参战,他们也需要苦战一会儿。而且因为双头鹰会飞,战斗将更加困难。 但是这一次,如果刨除他们诱敌所花费的时间,从黑野猪发起攻击到所有魔兽都被歼灭,总共耗时大概十几分钟——这还不够吃一顿饭的时间呢! 而且他们有什么损失吗?没有人受伤,只有一辆板车被双头鹰尸体砸到,但那算什么呢,一辆破板车而已,能值到五十枚铜币吗? 何况参战的甚至只有一位中级骑士和四名初级骑士,剩下的都是平民与奴隶,如果让他们拿着刀剑,他们在魔兽面前简直就是不堪一击,但现在,击杀双头鹰和黑野猪的,正是这些平民与奴隶。 假如平民与奴隶也能对付中级魔兽,那边陲镇还怕什么魔兽潮?来的魔兽越多,送的肉就越多啊。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来自新领主送来的新武器——火-枪。 一时间,抱着枪的平民和奴隶都感觉到了骑士们灼热的视线。嫉妒啊!他们也想要啊。可是有什么办法,在考核的时候他们没考过这些普通人啊。 黑皮紧紧抱着怀里的枪,黑火-药的硝烟味此刻在他闻来简直是甜美的,他对光明神起誓,怀里的枪将是他一生的事业,绝不放手! 第133章 风雪之月(十)、这只食尸鬼大脑上,有黑色花纹 白都分为外城与内城。 外城是平民居住之地, 虽然有附加了神术的城墙保护,但街上仍是落了一层雪,且冷风呼啸, 从那些低矮的房屋间毫不留情地刮过, 带走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热量。 这种天气,外城的街道上一般是看不到人的。城门口倒是有一群不得不出来讨生活的人, 身上层层套着家里能拿出来的所有的麻布衣服, 衣服之间塞上干草保暖,在背风的墙角跺着脚,希望能有进城的商队,雇佣他们搬搬抬抬,挣几个铜币糊口。 但是在内城,风雪却仿佛被高大的城墙完全隔绝了, 虽然比不上圣城的温暖如春, 但比起外城来却是如同两个世界。 宽阔的石板路上行驶着一辆辆华丽的马车, 其中不泛有描绘着贵族纹章者。虽然来自四面八方,马车行驶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内城的银色音乐大厅, 在那里将上演一场音乐会, 庆贺皇家大教堂的苏亚大主教晋升红衣主教。 白都这样的一国之都, 皇家大教堂都是由红衣主教来主持的。红衣主教又叫枢机主教,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主管一方的大人物。 原本主持皇家大教堂的红衣主教阿方索近年来一心追求晋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 而苏亚大主教做为他的学生和助手,是实质上的掌权者。但这一点也被人诟病, 质疑阿方索是用人唯亲, 以及有以权谋私之嫌。毕竟主持王都的大教堂, 其管辖范围是辐射整个王国的, 一位大主教远远不够。 但现在苏亚大主教成为了红衣主教,便将名正言顺地接过皇家大教堂,也就等于接过了整个白都。这是一件绝对的大事,再加上阿方索红衣主教将回归圣城准备冲击圣徒,整个白都都动了起来,银色音乐大厅的音乐会只不过是其中一部分罢了。 银色音乐大厅正如其名,是一幢银白色的双层高大建筑,那些支撑屋顶的雄伟石柱都是用珍贵的落星石雕刻而成,据说这种石头对于声音有过滤及加成的效果,在落星石包围之中的音乐会更加纯净而宏伟,极其适合宗教音乐。 今天来欣赏音乐会的人可算是包含了白都所有的高等人士,身份最低的也是王国的高级官员,像那种低级的男爵之类的小贵族,甚至根本进不来,毕竟音乐大厅的座位是有限的。 二楼最中间的那个包厢是王室专用,在一楼落座的贵族和官员们一边小声谈话,一边不时地向那个包厢看上一眼。 过了一会儿,包厢那里果然有了动静。然而先露脸的居然是一个火红的身影,顿时下头有一群贵妇人们都皱起了眉头——提香夫人。 “为什么又是她……国王陛下还没有厌弃她吗?” “毕竟是冬季吧。”有人隐在羽毛扇后面轻笑,“明年社交季或许就会换一个人了,所以要趁着这段时间多露露面。” “说得是呢,我也听说那位子爵小姐上个社交季就吸引了陛下的目光。” “您是说翠西·奎因小姐吗?但她还没有结婚呢,而且听说并不打算这么快就结婚。” 不打算结婚,其实就是在变相拒绝国王,毕竟未婚小姐是不能做情妇的。 “可是国王陛下可以给她找个丈夫呢。” “但如果奎因小姐觉醒了,那这件事就很难了。” 众人议论纷纷,但如果仔细观察,便会发现这些贵妇人当中,不少人都用着红色的装饰,这都是提香夫人带起来的风气,然而也并不妨碍她们在背后议论提香夫人。 不过在提香夫人之后,国王出现了,全场顿时没有人再顾得上议论什么,全都站起身来向国王行礼。 国王长相倒是端端正正,甚至拍拍马屁还能称得上一声英俊,但是脸色苍白,精神看起来也有些萎靡的样子,仿佛这会儿还没睡醒似的。 按理说王室有着最好的圣水,还有皇家大教堂的神职人员按时治疗,实在不该这么缺乏活力的样子,但本国王室就是如此,历代国王的身体都不怎么样,包括他们的王后,以及生下来的子女。 现任国王只有一子一女,今天也都来了。公主朱丽亚已经十六岁,生得倒是颇为漂亮,但却缺乏少女的活力与鲜艳,即使穿着一身华服,那与国王同出一辙般的苍白脸色,也让她看起来像个假人一般。 而小王子乔纳斯今年才十二岁,不知是不是因为出生时的难产,他看起来反应有些迟钝,穿着深红色小礼服,像个精致的玩偶。 他们身边跟着一群宫廷侍从,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从扇风的扇子到擦汗的帕子,以及让口气清新的香丸、清洗双手的沐浴水,还有一些可能根本用不到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以至于包厢并不能容纳所有人,还有一大半侍从只能站在外头。 总之,单是国王一行人安顿下来,就花了半天时间,直到乐队登上舞台,包厢才算安静下来。 音乐会的开始,总是先由人上台向在场最高贵的人致意,只是这会儿人都开始致辞了,底下还有轻轻的议论声:“苏亚大人呢?” 今天这场音乐会就是为祝贺苏亚的晋升而举行的,可是苏亚到现在都还没露面……这可有点不大对劲了吧?国王都已经到场,苏亚不管怎么说,也不能比国王来得更晚,否则便是对国王不敬了。 苏亚当然并不是想对国王不敬。尽管他心里并不看重这位陛下,但也绝不会在明面上如此放肆,主要是因为,他现在实在是脱不开身。 “柯恩怎么会到那儿去?”苏亚身上的白色主教服已经换成了鲜红的长袍,但他现在的脸色反而被衬得有点发黑,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现在的心情就是黑的。 “这——”下面来的人回答不出来,“也许是,就是,凑巧走到那里……”柯恩是有名的苦行主教,专门往穷乡僻壤犄角旮旯里钻,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什么地方呢? 苏亚咣地一脚踢倒了椅子,没有收束的力量把椅子直接变成了一堆碎木块:“混蛋!” 虽然知道他是在骂苦行主教,然而下面的人仍旧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小声说:“虽然……但是他应该没有发现,只以为是瘟疫……” “你能确定他没有发现吗?”苏亚阴沉地看着自己的心腹。用爆发瘟疫的村子培养食尸鬼,这件事如果被揭穿,他即使是红衣主教也会很麻烦。 “没,没有吧……”心腹硬着头皮说,“这种地方,有食尸鬼也是正常的……再说封闭村子,本来也是当地子爵下的命令,与我们没有关系的……即使他要追查瘟疫的来源,那也应该去找双塔……” 听他这么一说,苏亚也稍微松了口气:“也对,他应该去找双塔才是。” “是啊——”心腹偷看了一下他的表情,感觉自己这一关算是过去了,“双塔那边本来就是秘密,就算苦行主教找过去,也不可能有人告诉他什么,那就更不可能牵扯到大人这边了。” 苏亚想想也是:“嘿,列文可不会给他什么面子。”这么一想,他倒是很期待苦行主教找去双塔,然后碰一鼻子灰了。 “不过——”心腹看他已经不再生气,这才敢把后面的消息说出来,“苦行主教好像,也晋升了……” “什么?”苏亚难以置信,“柯恩,那个老东西?他晋升了?怎么可能?你是不是看错了!圣城并没有确认的消息!” 心腹也希望这不是真的,但是他亲眼看到:“他看起来,比从前年轻了不少……”除非晋级,否则时光无法逆转,人是不可能变得年轻的。 “不可能!”苏亚又要暴躁了,“他怎么可能晋升!” 从大主教到红衣主教,看起来好像只是晋升一级,可是这一步哪里是那么好过的?就拿他自己来说,即使有一位能冲击圣徒的老师,在白都这样的地方主持教堂,最后都是靠冒险服用药剂才得以晋升,凭什么柯恩那个蠢货,明明资质有限,停在大主教的位置上那么多年,却还能晋级呢?他的年纪都快要比自己的老师都大了! 苏亚越想越不甘心。然而糟糕的消息还没完呢。 “他,他净化了一只食尸鬼……所,所以只带回来了一只……”两只眼看就要二次魔化的食尸鬼,只剩下一只了。 苏亚很想再踢一脚什么东西,但屋里的椅子已经被他踢碎,桌子上放的东西太多,踢翻了可能会打得粉碎,所以只能作罢。 心腹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说:“您看,音乐大厅……” 苏亚猛然想起今天的音乐会,只能恨恨地骂了一句,连忙赶去银色大厅。 心腹逃过一劫,松了口气,感觉浑身脱力一般走出房间,才走了几步,他就猛然一惊,连忙躬身行礼:“阿方索大人。” 阿方索的鲜红长袍在冬季看起来格外鲜明。他的外貌像个中年人,但其实已经七十多岁了,不过红衣主教的平均寿命都在一百五十岁左右,所以他现在其实还真可以算是个中年人。 阿方索有一双冷灰色的眼睛,如同钢铁一般。他看人的目光也如钢铁一样冷硬,宛若有形:“那个村子怎么样?” “柯,柯恩大人恰好苦行到那里,治好了不少病人……”苏亚这个心腹只是一个普通牧师,在阿方索的目光之下只感觉自己仿佛被扒光了一样,无所遁形。他连谎话都不敢说,只能挑拣着事实回禀,“当地的领主怕瘟疫扩散,所以把病人都集中在一起……” 其实并不是什么集中在一起,只是把得了瘟疫的村子封起来,准备一把火全部烧了。不管村子里有什么样的瘟疫,人都烧没了自然就不会传播出去了。 “我极力劝阻,延迟了几天……”有这几天时间,食尸鬼就能吃个饱,毕竟白都是王城,每天死的人有限,而这种将变异的食尸鬼,食量又特别大,喂不饱是不会变异的。 第112节 阿方索并没兴趣听他表功,一听到苦行主教到了那里,他就知道这次瘟疫不是自己这边派出的人出力解决的了,毕竟去的只是几名牧师,甚至连个主教都没有。 “瘟疫是怎么出现的?”他更关心这一点,毕竟离王都也不是很远。 “据村子里的人说,他们见到了高级食尸鬼,柯恩大人也确实净化掉了一只。”牧师说着选择过后的真话,“不过柯恩大人说,他怀疑是魔鬼,因为他在长云领的时候也见到了一只传播瘟疫的魔鬼。” 这些确实都是真话,阿方索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也并没有感觉到有谎言的成份,于是点了点头:“柯恩大主教呢?” “他还在村子里。”牧师低下头,偷偷地松了口气,“这次的瘟疫很厉害,即使有柯恩大人出手,也死了将近一半的人。柯恩大人想搞明白,这个瘟疫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你们就回来了?”阿方索皱起眉头。苦行主教还留在村子里,恐怕证明瘟疫并没有完全被消灭,或者是他担心还会再次复发,而他们派出去的人,却全部都回来了,没有一个想着留在那里,跟苦行主教一起把事情完全解决掉的。 牧师又出了一头汗,没想到阿方索会在这个问题上发难。这几年阿方索一心追求突破,已经不怎么管世俗的事了,也就是每年春耕出来祈福,没想到这次会对瘟疫这么关心。 “我们是想赶紧回来报告苏亚大人……这次,这次的瘟疫真的很棘手……”这句话要分成两半来听,他确实是想赶紧回来报告,但报告的是食尸鬼损失一只的问题;至于后半句话那也是真的,当地教堂里的牧师都被感染了,还是苦行主教治好了他。 他们也只是些牧师,自己都有危险啊。 阿方索不甚满意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白都的日子太好过,把人都养懒了。而且这些人多数出身都比较好,对于平民自然也不会太关心…… 难怪苦行主教总喜欢在平民当中挑选学生……阿方索叹了口气,因为只有这些人,才会传承他的理念,跟着他解救平民。否则,贵族即使加入教会,也脱不了贵族的本性。幸好他挑中的苏亚只是没落骑士家的后代…… 阿方索一边想,一边转头向银色大厅的方向看了一眼。希望苏亚能够好好管理白都和这个王国吧,毕竟王族与贵族都是靠不住的,指望他们践行主的道,恐怕是不可能的了。 还有,那个下令焚烧村子的子爵,也不应该存在了,把他的名字上报给裁判所吧——魔鬼出现在他的领地,必然是因为领主堕落,处死他,也是避免给整个领地带来厄运。 不过苦行主教说在长云领也见过魔鬼,他说的魔鬼,应该不是指之前传出来的所谓“杀死礼仪教师”的那个吧?最近因为这些传言,白都的贵族也有些暗流,或许他应该见一见苦行主教,问问他长云领是不是真的出现了魔鬼。 只可惜,长云领那个地方原本就号称在深渊入口附近,即使真的有魔鬼出现,但无法过分苛责领主…… 阿方索想着苦行主教的时候,柯恩大主教刚刚接到一只传信鸟。 灰色不起眼的小鸟落在他掌心,立刻就变成了一张折起来的纸,纸面上密密麻麻写着一堆字,柯恩大主教一展开,就有一个陌生的词汇落入眼中:炭疽。 看完这封信,柯恩大主教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他把这里的瘟疫情况用传信鸟详细告知了伯爵小姐,而伯爵小姐竟然真的知道这是什么病。她说治好的那些大部分都是皮肤炭疽,本身就属于轻症,而死去的那些属于肺炭疽和肠炭疽,还有继发败血症的,则是重症。 这跟他的观察是完全符合的,事实上那个继发败血症的,如果不是他在伯爵小姐那里学到了血液的各种细胞,他也无处着手。但即使他格外大量繁殖吞噬细胞,也仍旧有重症病人无法救治。 倒是严格的隔离和增强免疫力,避免了后续感染,救了不少人。 还有,伯爵小姐说这个病是青霉素可以治疗的,假如他手里也有青霉素…… 算了,即使伯爵小姐,现在手里都没有现成的青霉素了。已经死去的人无法再挽回,要考虑的是活着的人。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这种炭疽杆菌生命力极其顽强,在土壤中可以休眠的状态存活十几年,也就是说这个村子里现在虽然没有病人了,但却可能仍旧有病源,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爆发! 这真是麻烦。 而且还有另一个麻烦——柯恩大主教的目光落在面前的一具尸体上。 这东西像条狗,但头颅和面部却有点像人——食尸鬼。 在死人过多的地方出现食尸鬼并不稀罕,但柯恩大主教总觉得这次的食尸鬼来得太快了。何况这里离白都并不太远,当地还有教堂,真的应该出现食尸鬼吗? 而且——柯恩大主教看着食尸鬼的头部,那里已经被切割开来,露出了里面的大脑。食尸鬼不是魔兽,并没有魔晶,只有与普通野兽一样的大脑。但是这一只食尸鬼的大脑上,有着蜘蛛网一样的黑色花纹。 柯恩大主教看过普通食尸鬼的大脑,那是没有什么花纹的,只有灰白色似乎马上就要腐烂的一团脑质。 这一只食尸鬼,跟普通食尸鬼是不一样的吗? 第134章 春天来了(一)、春雷响起,长云领的冬天结束了 传信鸟再次回到长云岭的时候, 风月已经开始了。 陆希、金羽和伦吉尔在城堡后面的空地上一字排开,前方高高低低用绳子悬挂着一块块的小石头,都被风吹得晃晃荡荡。 呯呯呯呯呯呯—— 一连串枪声响过, 有些小石块被打得残渣飞溅, 有些却还悠哉游哉地悬在绳子上晃悠,显然没有击中。 “唉——”金羽放下手臂, 发出哀叹, “还是不行。” 这个“手枪”比“步枪”可难多了,主要是准确率实在太低。当然,不怪枪,怪她自己手臂力量不够。 “不是力量的问题。”陆希的成绩比金羽强点但也有限,“还是你没有摸清规律。”想光靠力量抵消后座力,连伦吉尔这样练过的, 能抡锤子打铁的都不行。再说这种燧发式的左轮, 也没个制退器, 那就更难搞了。 与其想着怎么跟后座力掰腕子,不如摸清规律, 把影响减少到最小。 当然, 理论知识她都知道, 实际操作起来效果如何那就另说了。你看她叭叭的能说会道,命中率也就那样嘛。 “我觉得这个准头还不如□□。”伦吉尔在三人当中算是臂力最好的,也很头疼。让她动脑子找规律, 好难啊…… “但是,首先这个比□□更好携带。”陆希撩起裙子, 直接把□□插进了长袜里。虽然说现在的裙子都是有裙撑的大摆, 但你把□□搁哪儿?袜带可吊不住那么重的东西。 “其次, 它有保险。”只要关闭保险, 可保证不会打到自己的腿。 “再次,它发射更快。”一次六发子弹完全可以在顷刻之间倾泻而出,而□□虽然也能装备同样的箭,但发射速度大概只有左轮的一半。而且你以为□□就很容易操纵了?用得不熟练一样打不准。 综上所述,对她来说,这实在是目前最好的防身武器了,只要距离足够近,哪还需要瞄准,扣扳机就是了。 “那个制退器是什么东西?”伦吉尔一反学渣的厌学状态,兴致勃勃地问。 一涉及到武器,女骑士侍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可惜陆希向来打击她不遗余力:“别好高骛远,先把现在的武器精度提上去吧。而且你带的徒弟都不出师,炼钢的质量都还不能完全保证,费了多少天才搞出三把左轮来?就这样,没有海因里希帮忙,你们搞出来的燧发枪我都不敢用,万一炸了膛,你是要打魔兽还是要打自己?” 伦吉尔被训得缩成一团,蔫蔫的不敢出声。因为陆希说的都是事实,她现在招收的几个徒弟手艺都不行,再加上这种新武器的结构复杂,对零件要求精度高,有时候徒弟做出来的零件都拼不到一起去,更别说射击了。 还是要学习,呜……伯爵小姐给她讲的那些什么炼钢的化学反应式,什么温度,还有枪支结构与各部件的尺寸角度的计算,她自己都学得半瓶子水,给徒弟们讲起来更是稀里糊涂,而且这些徒弟本来还不识字,还要先教他们认字,太难了,比她自己学都难啊。 传信鸟在这时候拯救了想缩到地里的学渣,陆希展开信纸仔细看完,眉头也拧成了一团:“疑似二次变异的食尸鬼?” “食尸鬼有二次变异的吗?”陆希在脑海里问光球。 光球这个冬天懒兮兮的,仿佛一只窝冬的猫,甚至在燧发枪投入使用之后,信仰值又上升重新突破一千,它也没精神起来。 这会儿听了陆希的问话,才开口回答:“以前没见过。食尸鬼达到一定数量之后会出现一只首领,也就是高级食尸鬼,这是正常变异,但其变化也就是体形变得更大,速度更快,力量更强,可以统领其余食尸鬼而已。”像这种大脑出现黑色花纹的,没见过。 陆希把信又看了一遍。柯恩大主教其实也不能完全肯定这是二次变异,因为以前也没人专门解剖观察过食尸鬼的大脑。为此他还试图找其它的食尸鬼来解剖比较,但最终只找到几只普通食尸鬼,大脑都是灰白腐烂的模样,并没有什么花纹。 而且这次在村子里出现的食尸鬼只有两只,按理说没有成为首领的条件,因为数量太少。可是柯恩大主教觉得这两只食尸鬼的速度却并不逊于他曾经见过的首领食尸鬼,这也是他产生怀疑的原因之一。 总之,虽然有怀疑,但是因为样本缺乏,所以无法下判断,怀疑也只能是怀疑了。 不过,如果把食尸鬼大脑的黑色花纹跟变异地行龙魔晶上的黑色花纹联系起来,那可就有问题了。 “听说食尸鬼跟魔兽不一样?”陆希其实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这种区别,就只是有没有魔晶的区别吗? “那是深渊生物。”光球给了一个比较笼统的解释,“跟百目怪、摄魂怪、幽灵之类的生物一样,不是在光明大陆上诞生的。” 这解释跟没说也没啥两样,无非就是产地不同,难道还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问题光球显然也答不上来,吭哧了一会儿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目前就是这样分类的……” 算了,一个内存条也不能指望他当百科全书了。而且至少目前来说,深渊生物还是大陆生物,对她并不重要,反正她现在也不能去抓个百来只食尸鬼解剖研究。 比食尸鬼还让人头疼的,是炭疽杆菌的问题。柯恩大主教倒是想按照陆希说的,让那个村子迁移,再把当地划为禁出入区,然而当地的领主却不允许。因为那个地方是一片不错的草场,放养着不少檀羊呢。 檀羊也是一种低级魔兽,虽然比不上麝羊的皮珍贵,但其皮张上有着天然的木质花纹,也是十分稀罕的。并且檀羊出肉量多,又没有腥臊气味,这一条可是极为实惠。 所以这片草场是当地领主的摇钱树,他怎么肯放弃呢,自然是表面上对柯恩大主教奉承有加,背后却是阳奉阴违,甚至连柯恩大主教要的石灰都推说搞不到,生怕石灰洒下去弄得寸草不生,害得他的羊没法养。 而当地的教堂也并不配合,牧师声称瘟疫已经过去,主自会怜悯那些生还者,无需再做什么额外措施了。 柯恩大主教虽然没有对该牧师多加评论,但陆希已经猜到了,这位牧师要么是懒得给自己添麻烦,要么就是跟领主已经是一伙的了。 教会——呵呵。即使初衷是高尚的,但发展到如今,也是腐败滋生了。像安东尼这样的人还在批判贵族的不平等,殊不知自己内部的人有多少已经跟贵族沆瀣一气了呢。说到底,觉醒者也大多数都是贵族或至少是“有产阶级”,真能指望他们真的践行什么“主的面前众生平等”吗? 就算能践行,那不也是要等到了主的面前嘛,至于没在主眼皮底下的地方,自然也就谈不上平等了。 陆希在心里把教会骂了一顿,但也没什么办法。当地领主和教堂都不干,她隔着这么远,能有什么办法呢?炭疽杆菌的繁殖体很容易杀死,但孢子却顽强得很,并没有药物能够一洒下去就把它们全部干掉,只能祈祷这个病以后别再爆发吧。 随手写了一封表示爱莫能助的信件,陆希也只能表示让当地人注意卫生,别再引起瘟疫爆发。 来回飞了好几次的传信鸟身体颜色已经变成了灰白色,估计飞过这一次便会化为纸灰了。 这种折鸟的信纸不是羊皮纸,而是用几种魔法植物的外皮制成,在手感方面跟陆希惯用的纸十分相似,不禁让陆希又想起了造纸。 唉,想做的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呐。 “领主大人!”有奴隶远远地跑过来,恭敬地停在数丈之外,“丹尼尔大人说,那个——水泥粉烧出来了。” “是吗?”陆希放飞传信鸟,拍了拍左右哼哈二将,“走,看看去。”她还是先顾着长云领的事吧。 水泥加工厂离着石灰窑不远,因为陆希烧的就是石灰火山灰水泥,这样更方便运输。 说是加工厂,其实就一个窑而已,主要是现在的原料不够多。 火山灰来自于之前丹尼尔发现的浮石,那东西其实跟火山灰是差不多的东西,数量又大,只等冬天过去,魔兽潮退却,就可以大量开采。 目前比较缺乏的是粘土。现在用的这些粘土,还是柳河镇的矿工们在矿山后面某处发现的,是一种质量不太好的高岭土,而且矿藏量很小,不过按陆希的估计,在边陲镇建一条城墙总还是够的。 至于说把村村镇镇都换成砖房么——陆希不由得惦记起晚风岭的蒙脱石矿来,根据斯佩西的说法,那个矿的储量才叫大啊,整整半面山都是!唉,也不知道啥时候能把晚风岭搞到手,名正言顺开始烧砖。 陆希一边想一边走到了水泥厂,远远的就看见丹尼尔迎了上来。 嗯,烧水泥的是何塞。变异地行龙被搞定,燧发枪又派上用场,魔兽潮的威胁小了许多,目前约翰跟青羽在前边顶着,已经开始收复边陲镇了,而何塞跟丹尼尔就转回了青石城,参与到生产活动中来。 对何塞来说,凡是用火的地方他都可以上手,既节约时间和资源,又可以锻炼他对自己能力的控制。像水泥厂这种刚刚开始试行的地方,用他最合适了。 而丹尼尔,就纯粹是惦记着陆希承诺过他的新城墙了。 不过现在丹尼尔的表情有点极力掩饰的失望:“小姐,烧出来的东西好像不太结实……”退火之后,水泥窑里出来的是一些灰色石头,他本来以为这种石头可能像天青石那么坚硬,谁知道随手捣了一下就碎成了好几块,这种东西也就比泥巴强一点儿,怎么能建城墙呢? “不是这么个用法。”陆希观看了一下烧出来的熟料,发现看不出好坏来——理论上她是没问题的,但实际上,她根本没见过刚出炉的水泥熟料,一般看见的都是已经铺好的水泥路什么的。 反正先试试吧。 水泥熟料需要磨成粉,再加入一点石膏粉,然后加水拌匀。 到这一步,看起来确实有点像在玩泥巴,陆希看看一众人等那一言难尽的表情就想偷笑,指挥着奴隶们掺入沙子,做出了一个水泥块。 “好了,现在铺上一层稻草,再浇上水,就这么摆着吧。” “摆着?”丹尼尔难以置信。这不就是一块泥巴吗?而且还要弄湿它,不怕它软成一滩吗? 陆希点头:“摆着,明天才能看到效果。” 丹尼尔已经基本不抱希望了,可是想想陆希做过的事,他又不得不重新生出一丝希望:“是会变得像石头一样硬吗?”哪怕是普通石头也行的。 陆希嘿嘿一笑,不打算提前满足他:“明天就知道了。来,咱们先来看看下个月要做的事吧。对了,关于雪雀饲养的事情……” 丹尼尔不得不先放下水泥,回答这个问题:“黑皮曾经在山里看见过雪雀聚集的地方,可以偷到蛋,但是……” 雪雀这种鸟的繁殖力其实挺强,但毕竟是魔兽,还有冰系能力,野生的成年雪雀是不可能当鸡养的,只能试试用蛋孵化,看从小养起来能不能变得温驯。 第113节 但想孵化雪雀蛋,可没那么容易。 雪雀是在夏季交配生蛋的,虽然它们把蛋生在一年里最热的季节,但孵化蛋却需要十度左右的低温,因此只有成年雪雀亲自孵蛋才行,这些蛋一旦离开父母,很快就会因过高的温度而死去。 这都是黑皮做猎人的时候观察到的。雪雀在夏季会聚集在一处产卵和孵化,就是因为大家聚在一起,能够更轻松地降温,让整片聚集地都保持在较低的温度,即使有父母偶尔离巢外出,也不会让蛋死掉。 那么如果想要人工孵蛋——这又是露西小姐提出的新名词儿——如何做到在夏季里维持低温呢?长云领可没有冰系骑士或神职人员,整个城堡能跟冰系扯上关系的,大概只有他的神术长剑霜白了。 可是即使用霜白,大概也只能管到两个蛋吧…… 陆希却是摩拳擦掌:“能偷到?那太好了!准备准备,明年偷蛋!”至于说低温孵化?那简单啊,“你忘记冰雨树了吗?” “冰雨树?”丹尼尔茫然。难道是要把蛋送去冰雨树林孵化吗? “哈,不是。”陆希想想应该还剩下点硝石,“走走走,给你们展示一下我的冰系能力。” “什么?”所有人都睁大眼睛,金羽嘴最快,“你觉醒神恩了?”不,不可能的吧?她没看见啊! 陆希嘿嘿笑,睁眼说瞎话:“昨天半夜觉醒的。” 满嘴跑着火车,陆希带着一群人回了城堡的试验室,然后找出最后几块硝石,以及两个盆。 大盆里盛水,把硝石放进去。然后小盆也盛上水,由陆希亲手拿着,放进大盆当中:“大家看好了啊,我要开始了……” 所有人都睁大眼睛,包括现在又“发病”的汉克,领主大人在他眼里是倒过来的,不过这倒不妨碍他盯着小盆看。 实验室里的温度一直保持在二十度左右,所以感觉敏锐的海因里希、何塞和丹尼尔等人很快就察觉到了盆子里的凉意。再过片刻,其他人也看见了——小盆里的水出现了冰渣,而且还在迅速增多,直到整个小盆里的水都变成了冰…… “真,真的?”伦吉尔目瞪口呆,“小姐您,真的觉醒神恩了?”可是怎么没看见有乳白色的圣光呢? “呜——”金羽已经想一屁股坐到地上号啕大哭了,又一个觉醒者,可是她…… 陆希哈哈大笑,把金羽拉起来:“别哭了,我没觉醒,骗你们的。” “不可能!”伦吉尔揉揉眼睛,又伸手进盆里拨了拨,确定这确实是一盆碎冰,“如果没觉醒,怎么能使用冰系能力?” 陆希笑着把小盆拿出来:“这不过是冰雨树的能力罢了。” 硝石溶于水会吸收大量热量,温度自然降低。有了足够的硝石,在夏天里低温孵化雪雀蛋还有什么难的吗?养殖场搞起来! 雪雀是杂食动物,用喂猪的方法来喂应该就差不多,两岁的雪雀就已经成年,到了冬天便会包着一肚子脂肪——这么一来,香皂作坊还愁原料吗? 而且雪雀绒毛可以媲美鹅绒,长长的尾羽能做装饰物,就是肉食用起来不大安全,但还可以连骨头一起当作肥料啊。 陆希想到这里,真恨不得时间立刻就跳到明年夏季,马上就办起雪雀养殖场来。 而其他人还在面面相觑,消化着硝石制冰的原理。海因里希首先发问:“为什么硝石溶于水就会吸收热量,而生石灰放在水里,却是发热呢?” “好问题。”这个问题其实陆希答不上来,因为她上学的时候只知道这是不同的化学反应,可是也没问个为什么。 由此可见,海因里希绝对是个好学生。 “有这么一个定律……”陆希想了想,决定采用她曾经听说过的一种说法,“能量是守恒的。硝石与水反应之后,生成的物质所包含的能量比单纯硝石与水要多,所以就要从外界吸收足够的热量来补充。而生石灰加水所生成的物质能量更少,所以多余的能量就释放出来,从而把水加热了。” “能量守恒?”金羽皱起眉头,“这怎么可能呢?” “可不可能,可以用试验来证明。”陆希笑着说,“你可以自己设计一个实验来证实它。” 她刚说完这句话,窗外忽然传来低沉的轰响——春雷响起,长云领的冬天结束了…… 第135章 春天来了(二)、这是渎神! 往年, 一到春天,长云领就像冬眠醒来的野兽一样,一下子活跃了起来。 人们纷纷走出屋子, 去整理田地准备下种, 也去野外寻觅那些早早生芽的植物——冬天太难熬,许多人家的口粮都已经吃光, 都盼着用野菜充填饥肠, 偏偏长云领的春日来得慢,野菜就算生芽也只是那么一点点,不知要扒开多少残雪冷泥,才能找到那么一点儿…… 不过今年可不一样了,人们忙忙碌碌,却并没有多少人扒在那冰冷的野地里寻觅草芽——在工坊挣下的粮食还有呢, 节省着点儿, 足够吃到春暖花开的, 那时候野菜就都长出来了,不怕饿肚子。 而且, 他们得早点去城堡登记, 租借那个新农具呢。 往年开了春, 有地的人都是拿着棍子木耙之类跑去自己的地里翻一翻,把一冬冻硬的土松一松,地里的杂草尽量拔一拔, 然后就把种子洒下去了。 有教堂祈福的时候,大家都是这么种的, 也还能勉强填饱肚子。后来教堂不再给祈福, 这般种下去的种子就有些生不出芽来, 而且能生出芽来的那些长得也不如从前好, 甚至是杂草都能长得比小麦还高,拔也拔不过来。 今年可不是这样种地了,租借了那个犁来,首先要把地深深地耕一遍。 别说,这个犁真的好用,那硬梆梆的土地,犁头插下去,就翻起一块块土疙瘩,犁出深深的沟来,连土里头的那些个草根都翻了起来,他们只要跟在旁边捡一遍,就能把田里的杂草去个大半。 捡起来的这些草根也不要扔,就在地头上,混着一些细土烧一烧,回头还能洒进田里去做肥料呢。 嗯,今年大家这田地,都要下肥了。 关于肥料这件事,其实还有些人是心存疑惑的,毕竟城堡里的奴隶来教的时候,说得都很清楚了,沤肥的东西都是什么啊?全是些没用的污秽之物,这些东西弄出来的肥料,真能抵得上牧师的祈福?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当然,奴隶们都是众口一词,说去年的土豆增产了多少多少,可是土豆地里用的也不是这种脏东西,而大部分是烧过的草啊。 “大部分人都是用了肥料的……”带着犁去给平民们耕地的奴隶自然不是光干活,还兼任统计任务,虽然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什么叫统计,要他们给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也是十分困难,但陆希还是基本掌握了青石城及周边最近的几个村子的情况。 大约有八成的人按照奴隶们指导的,深耕之后尽量将土块碾碎,然后在田地上均匀地洒上底肥,并再次耕翻入土。 这样操作是麻烦了一点儿,但长云领这些田地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如果照种花家的标准来看简直就跟生地没多大两样,头几年得好好伺候一下才能变成肥沃的熟地。 --竒@ 書#網¥q Ι & &δ u& # ω ā Ν g &. ℃ ǒ M-- 因为有了犁,耕地这一块省了不少力气,有些人家舍不得租用城堡的马,人丁多的就自己拉犁,辛苦是辛苦,但也大概做到了陆希的要求。 这跟之前她办起工坊和到处治瘟疫不无关系,凡是有人在工坊里干活的,以及她去过的村子,做得都特别认真。 既然认真完成,那就应该有奖励。陆希把做得最好的那部分地方划出来,准备今年分下红薯和马铃薯给这些地方种。 红薯安然越冬,甚至连陆希储藏的那些红薯藤也活下来一半。这东西插到地里就能活,亩产又高,在现阶段真是再好不过的粮食了。 当然,这种长在土里的作物,跟马铃薯一样都属于“下等人的食物”,但长云领现在也没有多少“上等人”了,自诩上等的人基本都跟着教会跑了,留下来的人饭都吃不饱,谁还嫌弃粮食是不是“没有沐浴光明神的恩泽”呢? 陆希也深谙“上赶着不是买卖”的道理,把马铃薯和红薯都做为奖励,叫奴隶们到处宣传——这东西可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只有耕作最认真的人才能分到这种“领主大人田地上种的粮食”,而且凡是种植这种粮食的,明年所有的收成,领主大人都会花钱把它们买回去,目前每亩地定下的价格,是从前小麦收成的两倍。 也就是说,如果你替领主大人种了这些粮食,明年你的收入至少是从前的两倍,并且领主大人还先给了一些定金,包括铜币、小麦、麻布,甚至还有腊肉可以选择。 一时间村子里得到薯种和薯藤的人家都成了村民艳羡的对象,要知道这种青黄不接的时候,大部分平民家里都是用豆子填饱肚子就行,哪里还有小麦和肉呢?不少人都开始后悔,当初应该再勤快一点,那不是也能得到奖赏,种这些“领主大人的粮食”了吗? 不过,这种新粮食他们从未种过,听来宣讲的奴隶说,种法也是很有不同,比如说这个不用种子而是把一些茎条插在土里,就颇让人疑惑——真能种活吗? 奴隶们当然是给出了肯定的答复,虽然他们也没种过,但伯爵小姐既然说能种活,那就一定能! 当然这种新粮食也有好处,据说产量比小麦和豆子高出很多,而且只要种活,之后对水的需求就少了,且不择地,有些人家的地甚至在山坡之上,照样可以种植。 种种的好处,让众人也是颇为期待,都小心翼翼地把茎条插下去,不敢有半分怠慢。 至于没得到新粮食的,也不用太沮丧,今年用了新方法耕种,一定比往年收获更好。 奴隶们卖力地四下宣讲,但还是有少数人并不相信。往年没有办法,今年这不是来了一位牧师吗?与其用那些脏兮兮臭烘烘的所谓肥料,还不如去请牧师来祈福呢。 鉴于新领主,原伯爵小姐大力推行肥料,却半句也不提准备祈福仪式的事儿,那些人心里倒也明白,并没敢去城堡请愿什么的,而是偷偷跑去教堂,直接求牧师大人了。 尴尬的是,这位安东尼牧师大人,并不会祈福…… 所以陆希去教堂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如此精彩的场面——几个平民满脸虔诚,安东尼被围在中间,一脸尴尬地解释自己并未学习过祈福神术。 平民们其实不太相信,他们颇疑心是因为他们送上的东西不够,毕竟现在长云领都不交十一税了,而他们一群穷人,拿来的东西也确实没多少,要说牧师大人不肯费心,那也是正常的。 可问题是,过了一个冬天,他们确实没有多少东西可送了啊,若是牧师大人为他们祈福,今年收成好了,他们一定送更多的东西来。 最后还是陆希的到来解救了安东尼,几个平民虽然不太甘心,也不敢在领主大人面前公然表示对肥料的嫌弃,只能不太甘心地走了。 虽然知道不应该,但安东尼还是松了口气。他一直的志向就是能够为人治疗,又是跟从以治疗出名的苦行主教,所以他的心思和能力都用在圣光术上,对祈福术确实是既没什么天赋,又缺少研究。 更何况这些日子,他满心都纠结于伯爵小姐教授的那些知识,哪里还有心思去研究祈福术,要不是这些平民来找他,他连春天到了都没发现呢。 可恨的是,伯爵小姐上课讲的那些东西,实在是对神太不敬了。 比如她前几天给百丽儿画的那些胎儿发育图。那都画的是什么?尤其是胎儿最开始孕育的那几张,竟然还长着尾巴!对了对了,还有一张仿佛有鱼一样的腮,这能是人的胎儿么?这不是怪物吗? 百丽儿拿着这些图仿佛拿着福音书一般,但安东尼心里却是十分不舒服,今天正好遇上陆希,安东尼到底是没忍住,隐晦地提了一句。 “那些图?哦,胚胎发育图嘛,没错的。”陆希虽然不是专精妇科,但胚胎发育的大致过程图还是知道的,也许限于绘图技术不那么可爱,但基本可以肯定是正确的。 “可是怎么会有尾巴?”安东尼不能接受,“难道是魔鬼吗?”众所周知,魔鬼才有尾巴! 陆希因为这句话走了一会儿神——确实的,不知道魔鬼的胚胎是不是这个样子,又或者说,魔鬼是不是从胚胎发育而来的,回头应该问问海因里希。 但是安东尼的问题还是要回答的:“人类的胚胎确实有尾巴,只不过再大一点就会退化消失。不信的话你可以摸摸自己的——尾椎。”好险就说成了屁股。 “之前我画的骨骼图你难道没有仔细看吗?”陆希反问,“我标明了尾骨一块的。并不是只有魔鬼才有尾巴,猴子也有尾巴,人类的尾骨就是由动物的尾巴退化而来,因为我们由四肢着地变化为直立行走,不再需要尾巴,所以它就退化了。” 这番话堪称惊世骇俗,因为她把人跟猴子放在一起说了。 猴子确实有尾巴,但猴子有尾巴,人就也有尾巴,这是什么道理?难不成人跟猴子有什么关系吗? “有关系。”陆希迎着安东尼既愤怒又谴责的目光,镇定自若,“因为人和猴子,都是从同一个祖先进化来的。” 进化这个词儿又是陌生的。但安东尼还没琢磨明白这个词汇,就已经出离愤怒了:“胡说!” 人和猴子是同一个祖先?这简直是侮辱!难道贵族的祖先是猴子?难道国王是猴子的兄弟,教皇是猴子的儿孙吗?这简直是大逆不道,是侮辱神灵,是该送上绞刑架的大罪! “你搞错了我的意思。”陆希其实也没想到这么快就会跟安东尼在这个问题上争执起来,但这是个绕不过去的问题,除非她承认自己画的图是错的,“我说的祖先,不是祖父辈的人。我是说,人和猴子,甚至包括别的动物,都是从同一个源头进化来的。在最初的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里,各自走上了不同的路。那个时间可不是家谱上能标注的百年或数百年,时间之长久,完全超出你的想像。” 安东尼当然不相信:“胡说八道!《教义》有记载,光明神造出万物,又以自己为范本造人,这个时间距现在一千九百六十七年。” 嚯,这还有零有整的?教会够能编啊。 “世间有万物的时间,绝对不只是什么一千九百六十七年。”陆希很平静地否定安东尼的话,“这个时间长久到有些生物灭绝,以至于现在我们都没有见过;长久到海洋可以变为陆地,平地可以变成山峰;长久到有些生物从前跟现在的样子都不一样。一千九百多年,做不到这一点。” 安东尼终于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因为太过气愤。陆希这话等于是在说教会胡编乱造,甚至连光明神造物之说,都是假的。 这跟批评“神弃者有罪论”还不一样。他可以接受教会之中有人犯错,因为人不是神;但他不能接受有人一句话就抹杀了神灵的功劳——不,不仅仅是窃神之功,这是根本否认了神的伟大甚至存在的意义,若不是造就万物,神于这个世界又有何意义呢? 这是渎神!是只有魔鬼才会做的事!他应该报告教会,也许守夜人并没有错,她就是个女巫! “我可能要提醒你一下。”陆希不紧不慢地说,“你的老师是在我的帮助之下才晋升红衣主教的,假如我是女巫,那么教会将会怎么看待你的老师呢?”真以为她说话的时候半点不考虑后果的吗?没有几分拿捏安东尼的办法,她怎么敢信口开河。就如同她敢把汉克带在身边,就是因为知道他逃不出手心一样。 “你胡说!”安东尼感觉自己的语言前所未有地贫乏,“老师是靠自己成功的。” “是吗?”陆希依旧不紧不慢,“那红衣主教大人是自己发现血液成份的吗?” 安东尼噎了一下,但并不肯认输:“是因为老师虔诚苦行,得到了主的恩宠。” “那之前他不虔诚吗?还是苦行得不够?”陆希笑笑,“猜猜看,一位大主教在跟女巫打过交道之后晋升了,大家会觉得这是因为他很虔诚吗?” “老师应该向教会告发你!”安东尼恨恨地说,“你的所谓知识,都是陷阱!”老师已经落进了这个陷阱,现在无法脱身了。何况,他并不是不知道,老师在教会内部,其实并不怎么受人欢迎。 “一千九百六十七年,这个时间教会又是怎么算出来的?”陆希不跟他纠缠告发的事儿,柯恩大主教要想告发早就告发了,无奈他既不能摆脱信仰,又不能泯灭良心,所以拖拖拉拉,终于搞得自己晋了级…… 虽然这种说法,听起来也有点搞笑就是了。合着晋了级,反而成了一件坏事。 “当然是《教义》中记载的。”安东尼不假思索地回答,“《教义》记载神于造人之处种下一株苹果树,以此纪年。苹果树所种的地方,就是现在的圣城,那棵纪年的苹果树,就在圣城的光辉大教堂!从它种下的时候开始,到现在已经一千九百六十七年了。” 第114节 人,为什么会傻到这种程度呢?为什么会被忽悠到这种程度呢?为什么呢? 陆希很想问一问。 就,什么一千九百六十七岁的苹果树,真的靠谱吗? “你知道怎么确定树的年龄吗?”陆希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当然是鉴定术。”安东尼再次不假思索地回答。他明白陆希的意思,但几任教皇和圣徒都亲自鉴定过,才把圣城定在那里,甚至教皇都是在那棵苹果树下加冕的,怎么会是假的? 陆希一阵无语,半晌才问:“鉴定术,你会吗?” 安东尼不会。确切点说,他只会最基础的。如这种鉴定物品年岁的鉴定术,其实相当于一种回溯,要一直追溯到这件物品最初的状态,才能确定中间究竟过了多少年。 所以,能回溯到将近两千年的鉴定术,至少是圣徒才能使用的。 再说,就算他真的能用,也根本无从接触那棵创世纪之树,光辉大教堂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入,更不必说进入后花园了。 “有一种东西,叫做年轮。”陆希缓缓地说,“树木在一年当中,因为季节不同,生长速度也不同。春天最快,夏秋减慢,冬季则几乎停止,再于第二年春季重新活跃加快。因为这一快一慢,就会产生明显的界限,在树木的横截面上,体现为一个圆形环纹。这种环纹,就叫做年轮。树木的年轮是一个个套在一起的同心圆,对大部分树木来说,一圈就是一岁,有多少圈年轮,就代表这树木生长了多少年。” 这个真不是她生搬硬套。来了长云领之后,她观察过砍伐的木材,确定年轮这玩艺儿也跟她原先的世界是一样的,所以现在才能这么理直气壮地科普安东尼。 “难道你还想砍伐创世纪之树吗?”安东尼厉声质问,但心里却有几分惊恐——如果年轮是真的,那么那棵苹果树的年纪就不是仅由教皇和圣徒判定的了,那假如真的有办法看到年轮——真的有一千九百六十七年吗? 不,他不能再听这些荒谬的言论了。其实这些也都只是她的一家之言不是吗?说什么有些生物灭绝,谁见过那些灭绝的物种?说什么海洋变为陆地,谁又亲眼见过? 这一切都是谎言,他绝不能被欺骗!如果想让他相信,除非把证据放在他眼前! 可是伯爵小姐,你做得到吗? 第136章 春天来了(三)、这大兄弟是来搞笑的吧? 安东尼气势汹汹地来, 却是狼狈逃蹿一样地离开。 是的,别看他走的时候昂头挺胸,还指斥了陆希是渎神, 是谎言, 但连跑出来的百丽儿都能看出来,这位牧师其实有些慌乱。 与他相反, 百丽儿的眼睛却是闪亮的:“领主大人, 您的意思是说,并没有——光明神吗?” 说到光明神,百丽儿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降低,像是怕被什么无处不在的存在听见似的,但到底还是说出来了:“都是教会在欺骗大家,没有神, 也没有魔鬼没有女巫, 是吗?” 光球在陆希脑海里有气无力地说:“有神……” 陆希把它按回去, 沉吟了一下,回答百丽儿:“至少可以肯定, 没有教会所宣扬的那种创造世界的‘光明神’, 也没有教会说的那种万恶之源的‘魔鬼’, 以及是魔鬼爪牙的‘女巫’。所谓的神,可能只是一种特别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可能影响到我们, 但绝不是像教会夸大的那样,左右我们的命运。至于说死后能上光明之山, 享受永恒的幸福之类, 就更是欺骗了。” 走廊里很安静, 所以陆希能听见有人悄悄推开门的声音, 显然有好几双耳朵都在偷听她的话:“所谓人生下来的原罪,这本身就是无稽之谈。人的罪从哪里来呢?假如像教会所说,我们的罪来自于最初被神所创造出来的那对男女,那么神创出那对男女的时候,知不知道他们会犯罪呢?如果知道,那神为什么要创造一对会犯罪的男女,为什么不创造一对完美的呢?如果不知道,那神还是不是全知全能呢?教会本身的宣传,其实就是自相矛盾的。” 百丽儿眼睛闪亮,用力点头:“所以教会就是在骗我们?” “对。”陆希很肯定地说,“教会只是想借由一个捏造出来的神的形象,标榜自己的地位,来命令和领导其他人。要知道人都是站在地上的,怎么分出高低上下呢?那么编造出一个站在天空之中的神,把自己标榜为神的代行者,他们也就能浮上半空,比站在地上的人高了。 至于说女巫是魔鬼的爪牙,这个是不是真的,那就要看看他们找出来的‘女巫’,究竟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了?就像你的养母,就像斯佩西的母亲,就像卡玛,她们是教会所说的女巫吗?不是。认识她们,跟她们相处过的人就都知道,她们不是什么女巫。这完全是有些人,又利用了教会的宣传,来任意地诬陷别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盲目地相信教会的宣传,就会被蒙蔽双眼,看不到真相。有时候甚至糊里糊涂,还会成为坏人的帮凶。就像安东尼牧师,他是不是个好人呢?从他来到长云领之后,一直在为大家治病,从没有想要害人,所以他是个好人。但他被教会蒙蔽了,所以他会认为小霍尔是被魔鬼污染了,那么在对待小霍尔这件事上,他就成为了迫害小霍尔的人。这都是因为,他听教会的话听得太久了。” 霍尔,就是那个有着多指症的新生儿,陆希把他抱回城堡之后,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在光明大陆通用语里,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荣耀”。 陆希从奴隶里找了一个奶妈,那个女奴隶自己的孩子才三个月大,对奶水的需求量不是很大,所以陆西给她增加营养,目前还能喂饱两个孩子。 女奴隶自己很愿意来喂这个孩子。虽然奴隶们现在的待遇有所提高,但毕竟条件有限,她自己的奶水也并不太多。倒是进了城堡之后,饮食水平直线上升,每顿都有肉,喂养两个孩子都不吃力,反而因为奶水营养也增加了,她自己的孩子倒比从前更胖了一些。 并且这个女奴隶属于铁杆的“伯爵小姐党”,她的丈夫就是最初跟着陆希堆肥的一个奴隶,现在一家人都言必称“伯爵小姐”“领主大人”,一听说要给伯爵小姐喂孩子(大误),立刻就自荐了。 陆希知道有别的奴隶私下劝过这个女奴,说小霍尔是被魔鬼污染的,结果不但被这一家子骂了一顿,还被别的奴隶指指点点,说他诋毁伯爵小姐,现在已经被孤立了。 可以说,至少在城堡的奴隶当中,陆希的基础相当扎实,要是问问他们是选伯爵小姐还是选教会,估计答案不会有第二个。 仅次于奴隶的,当然就是那个被腮腺炎祸害过的村子了。不过陆希觉得,那个村子的拥护,可能还要有一部分归功于曾经被带走的那六个孩子。 就是不知道,那六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还能不能找得到。以及,还有没有别的孩子也有这种遭遇。 看来,春天到了,教堂翻修成医院的计划也该提上日程,顺便把整个教堂都翻搜一遍了。 陆希仰头看看青石教堂那宏伟的尖顶及上面的十字架。这个十字架听说是纯金的,不如拆下来看看,假如是真的,那至少能值一千枚金币吧?有了这笔钱,修医院也差不多够了。 至于说尖顶空了怎么办?那好办啊,直接换一个红十字上去就行。当然,得是上下左右一样长的,跟现在这个得有明确的区别才好。 就是不知道,安东尼小牧师到时候会气成什么样。 陆希毫无同情心地想了一下,就把思绪转开了。教堂翻修需要人手,总得等春耕完了之后,现在只能先计划一下要翻修成什么样子。所以说起这件事来,还没有给小霍尔动手术来得急迫——最好是在孩子半岁之前就把这手术做了。 但是做手术得有个辅助啊——陆希看向百丽尔:“那些资料读得怎么样?” 花了一段时间,她总算搞清楚了百丽尔觉醒的能力——她不知道从哪儿发出超声波,然后在大脑里反馈了声波反射后的图像,一句话,这是个行走的B超机。 问题在于,百丽尔根本没有超声波的概念,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发出超声的,更遑论让她应用了。陆希于是在基础学习之外尽量整理了一堆有关超声的资料给她,先让她自己阅读一下。 一说到资料,百丽儿就面露羞愧。现在她不需要工作,伯爵小姐给了她一份“补贴”,就让她专门学习,好尽快掌握自己的能力。可是一个刚开始学认字的人,要读懂那些资料就已经很困难,更不用说还要理解了。 不用工作,还学不会,百丽儿感觉自己简直对不起吃下去的那些土豆和肉汤! “没有关系。”陆希也没指望她自己能读得懂,只不过前阵子太忙,实在没有时间备课,所以才让她自己阅读——说起来这些知识,对于一个基本还是文盲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了,读不懂是肯定的,不过是先让她熟悉一下概念罢了。但是今天有时间,可以来上一课关于“声波”的知识了。 课堂还在教堂的小礼拜堂里,学生还是那一群——嗯,安东尼没来。 “他来了……”光球冷不防地出了声,“在忏悔间……” 小礼拜堂旁边就有忏悔间。这东西说是让信徒对主忏悔的,其实都是神职人员在听,所以忏悔间看起来包得严严实实的,其实都有可以让声音传出来的渠道,还比普通房间听得更清楚呢。 看来牧师先生一方面斥责她渎神,另一方面也觉得她的知识是正确的呢。 陆希当然是假装不知道,径自翻开讲义:“今天我们来讲声波。声波,顾名思义,就是声音形成的波。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叫波。波,是一种振动的传播。” 最常见的,当然就是水波了。投下一块石头,水面就会泛起涟漪,形成一圈圈向外扩散的波纹。 好学生金羽首先举手。对于语言,贵族家的小姐当然掌握得十分熟悉,所以她一下子就听出了陆希的意思——波传播的只是振动,而不是物质,可是涟漪看起来,就是水被推开啊,为什么说只是振动呢? “好问题。”陆希看一眼还在两眼转蚊香的伦吉尔,暗叹学霸和学渣的差距实在是大,也难怪金羽总是不平衡——学霸居然跟学渣一样不能觉醒,谁是前者也会抑郁的吧?“那让我们来做个实验。” 教堂之内就有圣水池,当然这池子里平常都是普通水,现在正好拿来当实验场地。 一块碎木片浮在水面上,陆希发问:“如果我向水里扔一块石头,木片会怎样?” 海因里希沉思了一下:“如果波只传播振动,那么木片会在原地不动。” 实验结果当然是跟他说的一样。尽管涟漪一圈圈扩散,木片却一直停留在原处,只在涟漪扩散经过的时候上下波动。 “还有更直观的。”陆希把一根麻绳拿在手里,“现在看,我让绳子上下抖动起来。” 绳子连续不断地抖动,看起来波峰和波谷不断向前运动,但绳子却始终都握在陆希手里,并没有向前移动。 这下子,关于波的概念已经可以确定了,但是问题又来了——声音跟水波一样吗?也有波峰波谷,有波长和频率?可是声音看不见啊。 “能看见……”偷偷跟出来的安东尼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在偷听,也忘记了他刚刚还跟陆希大吵一架,忍不住开口了,“在防御声音的神术阵上……” 虽然是平民出身,但跟着苦行主教,安东尼能出入一些他本人其实无法出入的地方,所以他见过神术阵面对着一头狂象的样子。 狂象是中高级魔兽,其一种攻击方式便是从鼻中吹出低沉的声音,这声音闻听便即心脏狂跳,若是平民,甚至是一些骑士侍从,都可能听几声就会心脏破碎。 那次他在神术阵的防御屏障之内,看到狂象对着屏障吹出连绵不断的低音,而淡金色的神术阵则是一亮一亮。 神术阵在受到攻击之时才会发亮,而受到攻击越强,颜色就越明亮。狂象的声音连绵不断,听在耳朵里并没有明显的高低之分,那么神术阵为什么却会忽明忽暗呢? 当时安东尼并没有思考这个问题,但是现在跟陆希的课程结合起来,他就忽然明白了,这是因为声音就是波动向前的,波峰之时攻击最强,屏障便更亮,而到波谷之时攻击最弱,屏障便稍暗一些。 此时此刻,当初那明明暗暗的屏障,在安东尼脑海里就变成了一道道起伏的波浪…… 但百丽儿并没有这种幸运能够亲眼见识神术阵,所以仍旧一脸茫然。不过这也没关系,陆希还有新实验呢。 一根长钢尺——这个是她刚刚叫人做出来的,光明大陆各国使用的长度重量之类的衡量单位各不相同,甚至不同领地之中也有区别,倒是教会内部有统一的度量衡。在这一点上陆希赞同教会,所以这个冬天她叫人做出了标准尺和标准秤,准备在整个长云领先推行了再说。 这把钢尺就是成品之一,被她顺手拿了来做道具。 把钢尺一头按在桌子上,另一头伸出桌子之外,轻轻一扳再放手,钢尺发出嗡的一声,开始上下振动。 百丽儿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把钢尺,振动——声音,这两者终于在她脑海里联系了起来,而钢尺的上下起伏,岂不就像是水波的波峰波谷一样吗? 淡淡的白光再次从百丽儿身上浮现出来,虽然还不够明亮,但她转头看向其他人的时候,发现自己能看到的图像仿佛更清晰了一些。 “所以她在发出声音?”伦吉尔猛抓头发,一脸茫然,“为什么我听不到?”啥动静都没有啊。 “这个叫做超声波。”陆希也很想知道百丽儿究竟是怎么发出超声波的,现在看来肯定不是声带了,“人的耳朵对于声波的感知是有限度的,超过这个部分的声音人听不到,但有些动物也许能听到……” “听,听得到……”汉克在一边喃喃地说。 “什么?”海因里希转头看他,“你又怎么了?” 汉克整个人都在颤抖:“她,她在发出声音,很尖锐,很难听……”他一边说,一边身上也浮现出了乳白色的微光,仿佛在抵抗什么似的。 “你听到了超声?”这下连陆希都吃惊了。 百丽儿被吓了一跳,身上的光忽然熄灭。但汉克身上的光却没有消失,他看起来想退得离百丽儿远一点,但一走起路来整个人都像漂在水面上的小船一样,还走出了上下起伏的波浪线。 海因里希一把揪住他:“这是怎么了?” “声音……”汉克虽然站住了,但却不自觉地前后摇晃着身体,像喝醉了一样,“振动,传播……到处都是声音,在推着我……” 他颠三倒四地说了半天,大家才弄明白,现在对他来说,所有的声音都是振动,别人说一句话,他就感觉像有一波波水浪在推着他一样,让他不由自主地晃动。 刚才百丽儿发出的超声波,对他来说频率实在太快,让他晃都来不及,整个人都只能哆嗦了。 更麻烦的是,他现在觉得到处都是声音,脚下的地面仿佛都在动,晃得他要晕了…… 陆希目瞪口呆,这大兄弟一定是来跟她搞笑的吧?上回讲小孔成像,他觉醒神恩结果来了个天翻地覆上下颠倒,好容易练了一个来月才学会控制,不至于不敢走路。今天讲声波,他又来了一次觉醒,结果能听到超声波了? 这资质得怎么说? 说他不好,讲一次觉醒一次,简直是天赐良材。 说他好吧,这觉醒了之后的用处呢?上次是晕,这次还是晕? “那你现在——”陆希一句话还没说完呢,汉克一弯腰,哗一声吐了…… 行吧,被摇晃太多了,确实是会眩晕呕吐的…… 一堂课就结束在汉克的呕吐之中,最后还是喝了一瓶安东尼的圣水,才算勉强止住了呕吐,然而他仍旧晕得没法走路,被人抬回了住处。 陆希简直是哭笑不得,唯一的好处是百丽儿有了进步,总算让她有所安慰。只是百丽儿还搞不懂自己看到的究竟是什么,但这个比较好办,陆希直接给她指了一条路——屠宰处。 “从外面看,然后自己亲手解剖,就能搞明白你看到的究竟是什么。”陆希说完,又补了一句,“你不害怕吧?” “我不怕!”百丽儿一挺胸,很有些波澜壮阔的胸部顿时波动了一下,“我现在就去!” “看看人家——”陆希本来想借这个榜样教育一下伦吉尔,结果一转头,发现伦吉尔已经跑没影了,身边站的是海因里希,而且臭着一张脸。 第115节 看见海因里希这个表情,陆希稍微有点心虚。自从海因里希上次问她如何建设无尽深渊,她就一直逃避这个问题。 主要是,她还没搞明白魔鬼跟人类到底是个什么关系,万一资敌了怎么办? 可是这话又不能直说,陆希只能干咳一声,转移话题:“过两天我准备去边陲镇看看。那个,你去不去?”边陲镇要建钢筋水泥墙,她得去现场看看。 海因里希哼了一声:“去边陲镇?你是不是该准备准备去白都了?” 第137章 春天来了(四)、这是啤酒花呀 要不是海因里希提醒, 陆希还真把社交季的事儿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但显然城堡里的其他人都没忘记,陆希才问了一句,莉斯就立刻叫了出来:“可不是, 小姐您到现在才提, 还以为您都忘记这事了呢。” 虽然确实是忘记了,但陆希当然不能承认:“不是时间还早么……” “哪里还早啊……”连琳都没忍住, 轻轻地说了一句, “下个月就该出发往白都去了。社交季从花月开始,路上还要走十几天呢。” 陆希瞠目结舌:“那,那么快的吗?”但这么一算,也确实很快了。你总不能赶在社交季开始那天才到达白都吧?总要提前一点。 如今这路况可不行,从长云领到白都,十几天都算是比较紧张的了, 这么一算, 确实在芽月初就要动身, 那距离今天,也就只剩下半个月都不到了。 “还有好多事呢!”陆希掰着手指头计算, “棉花还没有开始种, 生荒地还没有扫荡, 边陲镇的城墙还没有开建……”哪一样她都放不下呀。 能不能,就不去白都了呢? “不能。”琳无情地打碎她的希望,“您现在是女伯爵了, 必须要去白都露面的。”且不说爵位的传承还需要王室给个名义上的认可,单说哪儿有没跟贵族们照过面的伯爵大人啊?谁都不认识, 难道以后永远都不要打交道了吗? 还有, 不去社交季, 将来可跟谁结婚呢? 当然, 最后这句,琳是不会说出来的。她只是个女仆,心里想想就行,出言议论小姐的婚事可就不合规矩了。 陆希十分失望:“那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花月里,除虫菊就要开了。” 是的,之前她关心的除虫菊,也还一直惦记着呢。 根据当时监工的“举报”,她果然在城堡的后面山坡上发现了一大片的除虫菊。还有奴隶们在城外山坡上发现的,合起来算算能有几亩之多,已经都被她圈了出来,而且还尽可能地洒了点骨粉肥料,给它们增加点磷。 除虫菊在五六月份,也就是这边的牧月盛放。花期的时候最好还能追加点氮肥,并且选在晴天,在花朵马上要开放之前采收,其中的除虫菊素含量才能最高。然后采完了花,还要再追施点磷钾肥。 再之后,就要把花朵阴干磨粉,这才算制好。等到使用的时候,还要兑200到300倍的水,最好再加点肥皂做成悬浮液喷洒,才能达到良好防治效果。 唉,这么多事,叫她怎么能放心呢?没有神职人员祈福,她就指望着肥料加农药了,除虫菊现在在她这里都要升级成保护植物了,可是重中之重! 琳有些哭笑不得:“这事儿不是有卡玛和劳拉吗?” 卡玛现在已经成了公认的制药专家,虽然她迄今为止制过的药只有青霉素一样。而劳拉更不用说了,前阵子盐碱作坊里出来的产品,都是由她来检验质量的呢。 “那还有边陲镇的防线呢。”这个更是大工程啊。 “可是那个,您不是都教给丹尼尔大人了吗?”琳好笑地说,“您不是还夸丹尼尔大人是难得的那个——数学家吗?” 这倒是真的。她料想得没错,丹尼尔在数学方面确实是点了技能点的,而且很能举一反三,她就讲了几个平面几何与立体几何的原理公式,丹尼尔就自己想出了如何根据太阳投下的影子来确定距离和平直度——老实说,让陆希自己来,她都不知道没有经纬仪和水准仪,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即使给她这套仪器,她也不会用,因为她没修过任何建筑。包括她给丹尼尔吹的那个钢筋混凝土,她自己也没搞过…… 这么一想,其实边陲镇有她没她,也没啥两样的说……就连将来把教堂翻修成医院,估计也得丹尼尔来。 “其实以前领地里有石匠的。”琳想了一下,“这种事情都是他们在做,连教堂也是从石匠会里选人建造的。”当然,教堂还有神术阵,这个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现在,石匠都差不多跑光了,丹尼尔现在招募的那几个,顶了天只能算石匠学徒吧。 不过虽然没有石匠,但城堡里上下人等都对城墙信心十足,主要是陆希弄出来的那个水泥块实在让人信心大增。 若不是亲眼所见,琳绝对不会相信一堆泥巴样的东西跟沙子混合之后,竟然会凝结成坚硬的石头。其质地简直跟青石城的城墙石料都差不多,尤其是,这个东西不需要像石料那样仔细打磨呀。 琳虽然不是石匠,但只要眼不瞎就能看见,在建筑的时候对于大块的石料有什么加工要求。 瞧瞧城堡好了,所有的石块都打磨得四四方方,这样才能稳稳地叠起来。据说白都的王宫,要求石头之间连一张羊皮纸都塞不进去呢! 如此,在石缝中灌以炼金药剂,才能让墙壁变为一个整体,并方便在上面镌刻神术阵。假如这块石头是方的,那块石头是圆的,旁边的石头又是三角的,这怎么可能垒得起来呢? 但是有了这个水泥,那就根本不需要对石头有那么高的要求了。小姐说了,只需要一些碎石做那个什么骨料,至于碎石的形状根本没有要求,只要大小保持在一定范围之内就行了。 那不就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做工了嘛,就跟之前制备石英砂一样,并不要求手艺。即使长云领没个厉害的石匠,那也不愁! 并且这样的墙可以砌得很高,连地行龙都休想一脚就跨过来!以后的魔兽潮,大家都可以躲在墙后面,安全地对付那些魔兽了。 小姐给长云领带来了多少变化啊。即使琳不太经常出城堡,但只看奴隶们高涨的情绪,就能想像到外面的平民会怎样。 可惜,她没有卡玛那么能干,也没有劳拉那么聪明居然能觉醒神恩,跟着小姐听了几堂课也是两眼发花,实在跟不上。那么,她就做好她的本职工作吧。 “这是给您准备的服装。这是骑马装,这是旅行装,这是跳舞服……”琳推来一个架子,“既然您今天终于有空了,那就来穿穿看,如果有什么不合适或您不满意的地方,还可以让裁缝修改。” 顿了顿,琳又补了一句:“这些都是安娜夫人的针线奴隶做的。” 说起来,琳都觉得不可思议。之前安娜夫人处处针对小姐,可是现在,她却主动让她的针线女奴来为小姐做衣服。 是因为小姐已经成为女伯爵,夫人将来必须仰仗她吗? 还是因为小姐把打磨好的金色水晶送给了夫人,让她能够在社交季上大出风头? 琳觉得这两个理由都有,但好像都不是全部。就——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夫人好像对这个继承人的位置不太重视了? 陆希笑了起来:“不是错觉。” 琳的感觉没有错,安娜夫人确实不那么在意这个问题了,对她来说,现在更重要的是她的“事业”,她有了别的寄托和目标,也就不大去惦记那位法比奥少爷了。 当然,陆希对她的态度应该也是原因之一,那些金黄水晶可不是白送的呢。 不过这骑马装是怎么回事?穿裙子怎么骑马? “当然是侧骑。”琳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夫人小姐们都是这样骑马的。” “难道不怕摔下来吗?”侧骑怎么坐稳马鞍? 琳犹豫了一下:“确实有,所以夫人小姐们其实……”说是骑马,就是做个样子而已,像露西小姐这样真学骑马的,其实不多,反正出门也有马车代步呀。 “没有裤式的骑马装吗?”陆希沉吟了一下,“我看伦吉尔平常也不穿裙子呀。” “她是骑士侍从!”琳无奈地说,“那其实……”一般来说,女骑士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再属于女人,所以她们可以像男人一样,穿长裤,跨骑马鞍。但是淑女不可以。 “那我也在接受骑士训练嘛。”陆希直接下了决定,“给我也做一套裤装,如果需要骑马的话,我可不侧骑。”她的骑术到现在就是能让马小跑一下而已,就这还搞个侧骑,是嫌自己摔不死吗? 琳有些傻眼:“可是您——”那哪儿叫接受骑士训练啊。再说,明摆着小姐也没有做骑士的意愿嘛。 “我说有就有嘛。”陆希看看那几套骑马装,“这几套再加点装饰,可以直接当出客装穿。至于骑马装嘛,我跟你们说,可以做成这样……” 新的骑马装设计图样一到针线女奴手里,立刻引来了伯爵夫人的兴趣,直接拿着图样来找陆希。这时候陆希才知道,原来伯爵夫人竟然曾经精通马术,侧骑还能跳个篱笆什么的呢! “那当然!”伯爵夫人一脸骄傲,“在家里的时候,姐妹们一起骑马,总是我得第一,她们都不敢跑。” 说起她做姑娘时的辉煌,伯爵夫人整个人都仿佛年轻了几岁,跟陆希第一次见到的那个端着架子,满脸假笑与刻薄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那时候我能跨鞍骑乘,一定能把我的兄弟都比下去!”伯爵夫人拿着那张设计图看了看,“但是你如果穿这个出去,一定有人在背后议论你。” “我想应该也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提香夫人。”陆希笑了笑,“但她们还是要紧追她带起的风气。”尽管陆希对情妇这个身份没甚好感,但那些一边鄙视一边学人的,也同样有够虚伪。 “王都,或者说交际场上,本来就是个虚伪之地。”伯爵夫人毫不客气地说,“既然你能顶得住,那我就叫奴隶照着这样子做。不过可以把后摆再加长一些,甚至再加个前摆,这样看起来更像裙子。” “前摆就……算了吧……”仿佛门帘似的。后摆加长点倒无妨,反正现在男士的礼服也有挺长的后摆。 正说着,女管家维卡在门口露了面:“夫人,您山上的管事来了。” 伯爵夫人很不耐烦:“又来交一些烂木头?” 维卡躬了躬身,显然是默认了,但是还是补充了一句:“他们烧出的炭还是不错的。” “那有什么用!”伯爵夫人冷笑了一声,“这么些年就只有木炭和一点卖木材的钱,再加几只野鸡兔子,可真是一处好陪嫁……” 她最后一句话说得很轻,但陆希还是听见了。说实在的,关于伯爵夫人陪嫁的那片山地,她一直怀疑是不是管事在暗中搞鬼,怎么可能一座小山,就只有那么一点儿收益? “夫人——”现在跟伯爵夫人关系好转,陆希也可以多说两句了,“如果山上的收益不好,不如种点什么东西?总像现在这样子——听说那块地方的气候比长云领温暖多了,收成总该更好吧?” “小姐不太清楚。”没等伯爵夫人答话,女管家就先开口了,“那座山在生荒地边上,虽说挨着绿云领,但其实土地远没有绿云领的肥沃,管事曾经想种些果树,可是产的果子都不好。您知道,没有牧师祈福,果子的品质很成问题。不但没挣到什么钱,还赔了买果苗的花费。” 陆希瞄了女管家一眼。她是不喜欢这个人的,而且这么抢着答话也有点可疑,该不会她跟管事勾结起来坑伯爵夫人的钱吧? 要说伯爵夫人,出身高贵,嫁了个丈夫又是大领主,虽然长云领穷兮兮,可并不影响领主夫人过着奢侈生活。而冯特伯爵除了不跟她履行夫妻义务之外,还是按照法律和习俗供应她的开销,所以伯爵夫人在钱上,真的没什么敏锐度。 “我去瞧瞧送来的炭吧。”陆希试探着问,“如果质量好的话,能用在炼钢厂,我可以出钱买。” “那才有几个钱。”伯爵夫人不在意地摆摆手,“你要就拿去好了。”就算没有送来的木炭,难道城堡里还会冻着她吗? 于是陆希就去看了,而女管家拉着个黄瓜一样的长脸跟在身后,活像陆希借了她谷子却还了高粱似的。 送来的确实是一些木炭,质量也确实不错的样子,但也就是那样了。押车的管事一脸老实巴交的模样,除了几枚金币,还有一份写在羊皮纸上的账目。 陆希没看那账目——几枚金币有什么好看的,而是问了问那座山的情况,包括占地面积是多少,地形如何,主要生长的是什么树木,去购买的又是哪里的商人。 结果前几个问题管事答得一塌糊涂,反而是一顿叫苦,满嘴说的都是树木种植不易啊,漫山遍野全是杂草啊,草里还有许多蛇虫咬伤人啊,雇人要花很多钱啊,木材运输不易只能卖给过路的商人所以卖不上价啊…… 总之理由一万,就是没钱。 陆希也没仔细听。管事说的这些话有可能都是真的,但这个管事无能也是真的。所以管事说管事的,她就随便看了看货物。虽然送来的木材都比较零碎,既不能上梁也不能立柱,但拿来打造农具啊小家具什么的倒也适用,不过边陲镇就在森林边上,这些木头也值不了多少钱就是了。 大概是怕被春雨淋湿,车上都盖着干草,最后一辆车上盖的草还挂着些干瘪的球形花穗,已经脏成了灰黄色。 这些花穗好像有点眼熟…… 陆希伸手捻起一根花穗,随口问:“这也是山上的草?” “是的。”管事连忙回答,“这东西在山上长了许多,凡是树木稀疏有阳光的地方就长,搞得林子里全是藤蔓,还有刺,非常讨厌。” 还有刺?陆希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难怪她觉得熟悉,曾经在村子里看见过有人家在房前种过几架,说是胃酸过多的时候可以泡点茶喝——这是啤酒花呀! 啤酒花,顾名思义,就是用来酿啤酒的。 说起啤酒,其实现在光明大陆上平民喝的麦酒就是啤酒的前身,但既没有加啤酒花,也没有气泡,那个味儿吧——反正陆希本人是不怎么喜欢喝酒的,但也喝得出来,她那会儿的啤酒比现在的这个麦酒简直味道好太多了! 就这个麦酒吧,口感还有些发粘,味儿更是一股子发酵的味儿。反正陆希觉得,平民们之所以喝这种酒,绝对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喝这个比喝生水好歹还卫生点,至少酒精还能杀点菌吧。 所以,如果加进啤酒花呢?就算做不出她那个时候的啤酒,至少也比现在的好喝吧? 而麦酒,在光明大陆上有极大的市场…… 假如这生意能做成,伯爵夫人的这座山,不说是座金山,至少也是只金母鸡了吧? 陆希把手里干枯的啤酒花扔下:“真的像你说的这么麻烦?那我可得劝夫人去山上看看,别让你蒙骗了。” 管事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小人绝不敢欺骗领主大人啊,不信您可以去看,那山上真的长满了这种讨厌的藤蔓。它们还特别能长,哪怕扯断了,第二年都会再萌发出来,几天就长得高高的缠到树上,简直漫山遍野都是啊!” 好了,现在至少可以确定那座山上的啤酒花确实不少,并且可以保证在她们去看之前,这些人绝对不会毁坏它们了。 第116节 第138章 春天来了(五)、魔鬼本来就是疯子 虽然有了啤酒计划, 但陆希并没声张。毕竟现在为时尚早,别说今年的啤酒花还没开花,就算有了花, 她也没那么多粮食去酿啊。 所以她只是默默把这件事列入自己的计划书, 然后就被海因里希看见了。 “这种东西也有用?”海因里希的脸拉得老长,一副仇富的模样。 陆希现在看见他就有点心虚:“你能不能改改这大半夜爬窗的习惯?” “呵——”海因里希报以冷笑。 算了, 陆希得罪不起:“无尽深渊跟光明大陆不一样, 你们魔鬼跟人类总归也有点不同吧?你就说要建设——难道你要照着长云领建设吗?首先没有足够的阳光,种植就做不到吧?” 陆希这么说的时候,其实已经想到了用人造光代替阳光的事儿,但,但人造光又怎么来呢?发电?能源呢? 这么一想就是一连串的事儿,她头都大了, 连忙打消这个念头。再说, 魔鬼的信仰, 算她的信仰值么? 这个问题连光球都答不上来,吭哧了半天还是说:“不知道……但现在你的信仰值里, 没有他的。” “好像又有神术波动!”海因里希再次敏锐地抓到了光球的动静, 吓得光球连忙沉寂。 “可能是这个吧……”陆希拿出一枚徽章, “刚给我的。” 这是冯特伯爵这一支的爵位徽章,玫瑰花环绕的狮首形象。整体为黄金铸造,玫瑰花则是红宝石镶嵌而成, 不知是不是内部镌刻了神术阵的原因,狮头上那两颗蓝色宝石镶嵌的眼睛, 陆希总觉得像活的一样, 似乎会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变换一下视线角度什么的。 徽章下面悬挂着一条三种颜色的绶带——这是爵位的标志。 在光明大陆, 爵位主要是靠绶带的颜色来区分的, 公爵是五色,侯爵为四色,依次递减,男爵当然就只剩下了一种颜色。至于只有个空头衔的勋爵,则是满布碎星的绶带。 在贵族家族之中,只有身负爵位之人及其正式配偶,才能佩戴有绶带的徽章,但会小上一圈,以表示此身份是因婚姻关系而来。至于子女,如身无爵位,则只能佩戴再小一圈的光头徽章,表示自己是这个家族的一分子。 以前这个绶带徽章当然是冯特伯爵的,但现在他已经把爵位传给陆希,这枚徽章当然也就给了陆希了。至于他和伯爵夫人,理论上来说已经成了无爵之人,只能佩戴无绶带的徽章了。 海因里希对徽章不感兴趣,但这上头确实是有神术阵的,所以他也没多问,就把这一篇给翻过去了,毕竟对他来说,还是无尽深渊更重要。 “无尽深渊也有阳光——”海因里希还是靠在桌子角那个固定位置,一手还按在陆希的计划书上,眼睛望着窗外,“但是有日光之地白昼酷热夜间极寒,甚至连魔植都不能生长,只余一片焦枯之土。” 就像沙漠加强版? “但有日光的地方还是少的,大部分地方都如同黑夜,只靠火山喷出的烈焰照亮。并且确实没有什么粮食能够长得好,低等魔族吃的主要是各种蘑菇——毕竟这些东西,在尸骨上就可以生长。另外还有一些魔植,果实味道不好,但还勉强能吃。也有味道甜美的,但这种都是诱饵。” 就像猪笼草和茅膏菜分泌出甜汁吸引昆虫一样吧? “当然,更多的魔族还是靠捕猎。无尽深渊里最多的是虫形魔兽,烤一烤,其实味道还不错,就是甲壳太厚,没有多少肉。而且这些魔兽都有毒,有些低等魔族甚至抵不住毒性,吃得多了就会死。”海因里希笑了一下,也说不上是不是讽刺,“低等就是低等……”甚至连块肉都不配吃。 就像河豚?陆希又想。 “但更糟糕的是那些幽灵。它们在树林里,在沼泽里,甚至在火山口都能碰到。如果被其中的变异者缠上,最后连灵魂都会被吸干。而且无尽深渊的空间是混乱的,或许你正在追捕一只魔兽,就会一头撞进碎裂的空间里,把自己也绞成碎片。偏偏那些幽灵却并不受空间的限制,它们可以从任何地方冒出来,也能按着任何轨迹追踪你……” “空间混乱?”陆希有些诧异。上次海因里希也说过一些无尽深渊的情况,比如土地酸化严重,地面不稳定什么的,难道说地面之所以不稳定,就是因为空间混乱吗? “是的。”海因里希想起自己曾经误入过的一处迷宫,他就是在那里领悟了一些空间之术,否则可能他现在还被困在迷宫里——当然,八成是以尸骨的方式了,毕竟那里虽然也有误入的魔兽,但少了不够吃,多了,就该是魔兽吃他了。 无尽深渊之所以被叫这个名字,也就是因为它的空间是破碎而混乱的,谁都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个小空间,也不知道假如误入了某个空间,结果会怎样。 所以如果没有召唤,很少有魔鬼能够走出无尽深渊,来到光明大陆,毕竟无尽深渊与光明之大陆之间同样是空间乱流,需要有“路标”指引。 “无尽深渊的环境还真是……”完全的大不宜居啊。 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可是人类就把我们赶进了这种地方。” 这个话题不接为宜,陆希只能假装没听见:“那你想要个什么样的无尽深渊呢?” 海因里希上次没能回答这个问题,这次他稍微有了点想法:“我想打一针青霉素。” 陆希瞠目结舌:“你什么意思?”闲没事打什么青霉素呢? “魔族也同样会受伤,会生病。”海因里希平静地说,“我想知道,青霉素对魔族有没有用处。” “这——”陆希有些无奈,“你们魔族,普通的病菌对你们也没多大用处吧?”就比如说像冯特伯爵那样,破伤风杆菌在体内留存了一年之久还跟没事人一样,如果不是碰上那个蛙形瘟神,说不定他还能继续保持安全状态,这要是换了普通人,坟头草早就老高了。 以及像丹尼尔和约翰,哦,还有何塞他们,在对战魔兽的时候受一点轻伤都不必处理,普通人就不行——野兽爪子上那都是细菌窝,不好好清创分分钟就败血症。 而海因里希——虽然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水准,但想想他是用龙晶召唤出来的,那水平能低吗?普通细菌估计直接就被他的免疫系统干掉了,哪里用得着青霉素。 “其实苦行主教说的那种瘟疫,无尽深渊也曾经出现过。”海因里希想了想,“你说那是炭疽,对吧?那种皮肤炭疽对魔族无用,所以那次生病的人都是呕吐腹泻。那时候还以为是吃到了什么有毒的魔兽,但是后来他们皮肤上也开始出现黑色溃烂之处,最后高热便血。我想,这应该就是你说的肠炭疽了。” 作为一个医生,陆希不由自主地皱紧了眉头:“后来呢?怎么治的?” “治?”海因里希笑了笑,“红塔派出一名大魔鬼,把那里烧掉了。”跟人类的处置方式也没多少不同,而且可能更糟糕,因为魔族没有人会圣光治疗术。 但是当时生病的魔族里,甚至有个中级魔鬼,所以可见炭疽杆菌对魔族杀伤力并不小。而青霉素,陆希是说过这个可以治炭疽的。 不过陆希还有点不太明白:“炭疽……怎么了?” 海因里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就是那种盛圣水的陶管,但是闪烁着乳白色的微光:“这是苦行主教最后一次用传信鸟寄回来的。” 什么!陆希险些跳了起来:“里面装的什么?”不是她想的那种吧?而且海因里希怎么截到的瓶子。传信鸟上怎么也没提有这个瓶子啊! 然而海因里希回答了她:“炭疽病人的脓血。”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苦行主教想请你验证一下究竟是不是炭疽杆菌,他写在信件最末的,不过被我抹掉了。” 难怪最后收到的那只传信鸟尾巴都是秃的,她还以为是用的次数太多坏掉了。毕竟那种可以给不会神术的人也能使用的传信鸟消耗会很厉害,但没想到居然是被海因里希动了手脚。 “你偷这个干什么!”陆希简直脸色大变,海因里希该不会想用这个传播炭疽病吧? 海因里希看着那圣水瓶外部的微光:“这东西能够通过神术阵的检验。” 陆希后背一阵发寒:“你想把它扔到圣城里去吗?” “这不是教会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吗?”魔鬼反问。这一刻他又像当初第一次溜进陆希房间时那样,是个活脱脱的“魔鬼”了,“你总该能想到那个青蛙是教会派来的吧?” 陆希沉默了一会儿,只能说:“但圣城里有百姓,他们难道也知情吗?” “我是魔鬼。”魔鬼把手里的圣水瓶抛了抛,“圣城里的都是教会最虔诚的信徒,也就是我的敌人。他们固然没有制造瘟疫,但他们一定很愿意杀掉一个魔族。” 他侧头端详了一下陆希的表情,又笑了起来:“不过我是打算把它扔进光辉大教堂的。如果苦行主教一个红衣主教都治不好的病,我倒想看看教皇和圣徒们有没有办法。”那些人在治疗方面,多半都还不如苦行主教。 陆希觉得扔进光辉大教堂也不是什么好选择。柯恩大主教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寄个这!这要是半路上圣水瓶被什么东西打碎了,岂不是在传播瘟疫吗? 她就这么暗暗往柯恩大主教身上撒气,并不去想一个红衣主教的传信鸟,并不是随便就能被截下的。 但是埋怨已经没用了,还是想想怎么处理这东西。 她还没想完,海因里希已经问:“肠炭疽,是要吃下去的吗?” “啊。啊?”陆希悚然一惊,“你什么意思?” “我要是把这个吃了,就能验证青霉素是否对魔族有效了吧?” 陆希险些把眼珠子瞪出来:“你开什么玩笑!如果万一无效呢?”虽然她觉得应该是有效的,但,万一呢? “你可别胡来!”陆希都有些语无伦次了,“那什么,你要是病死了,这契约也就白签了吧?想要验证,想别的办法啊。” 海因里希手里握着那个瓶子,仍旧侧着头盯着陆希,既不说话,也不动。陆希咽了下口水,试探着伸手去拿他手里的圣水瓶:“这个太危险了,万一……岂不是在长云领也传播了吗?还是给我吧,我肯定有别的办法验证的,行吗?” 海因里希不说话,手指仍旧紧紧攥着那个瓶子。 陆希绞尽脑汁:“其实确实也有别的霉菌能够提炼药物,就是,我这不是现在没有时间去无尽深渊嘛。那什么,你也不能回去,所以以后有机会——” 她的指尖碰到海因里希的手指,硬得跟钢条似的。 陆希只能继续说:“其实这个阳光不足的问题,我也有一点想法,但还需要再研究……” 海因里希的手指终于松了开来,陆希提心吊胆地把瓶子拿了出来。直到瓶子握在她手里,她才松了口气,同时脑子也灵活了一些:“其实水泥你们无尽深渊也可以用的嘛。”这不是已经有对魔族有用的事物了吗? “不够。”海因里希站直身子,淡淡地说,“你说的光照问题,别忘记了。” 等海因里希消失在阴影里,陆希才长出一口气,惊魂未定:“合着这是个疯子!” “不然你以为魔鬼是什么?”光球也终于可以说话了,“他们血脉里就有疯狂的基因。”跟着陆希混得久了,它对一些新词汇运用得十分恰当。 “但豢养魔鬼的教会也好不到哪儿去。”陆希看看手里的瓶子,小心翼翼收到一个安全的位置。这个明天得交给何塞,高温狠狠地焚烧它至少半小时,才能让人放心。 光球没法反驳陆希的话。不知道是不是陆希升级的缘故,现在光球已经很少对她说起教会的好处了。不像她刚来的时候,还告诉她神职人员的祈福和治疗如何重要什么的。现在基本上光球已经不再宣传教会,而是转为批判魔鬼。 陆希放好瓶子,心情终于轻松一点:“你说,要不是为了青霉素,他真的会把这东西传播到光辉大教堂去吗?” “你觉得不会?”光球反问她。 陆希答不上来。她隐约觉得他应该不至于这么做,而只是在吓唬她。但这也可能只是她的自我安慰,毕竟海因里希是个魔鬼。非我族类什么的…… “别把魔鬼想得太善良……”光球哼哼唧唧地说,“你要是不想为魔鬼出力,还是赶紧完成任务吧。等你回了原来的世界,他自然就混不进圣城了。” “你说得容易。”陆希打开面板看了看。随着火-枪队出战,最近的信仰值又陆续上升了不少,是一千六百多。不过她估计,在边陲镇的城墙建好之后还会再加一波,而等到今年秋收,这个数值绝对还会再飚一下。 但说到底,长云领也只有近万人而已,就算她把这里刷满了,剩下的九万信仰值,还要去别的地方挣。 所以社交季还是有必要的。 以及出门之前,先得把生荒地拿下。 其实拿下生荒地应该也不需要多大力气。根据她翻看过的藏书室里的那本法律书,似乎是只要冯特伯爵往生荒地那里立个碑界,就可以宣布那是自己的领地了——就,十分草率,跟清朝那跑马圈地似的。 当然,跑马圈地也不是谁都能干的,比如说要是拜耳子爵敢这么干,就得先看看邻居的脸色。但冯特伯爵就不用了,毕竟他是这一块儿最大的领主了。 当然,象征性的派兵扫荡一下强盗还是需要的,但先圈进来再慢慢整治也未为不可。这事只要派斯佩西这个熟悉地形的领路,然后派一队骑士即可。 但是,如果划了新领地,就需要按面积加税了。 对的,光明大陆上,领主向王室交税,是按照领地面积来的。所以生荒地没人要,因为这块地没出产,也没能交税的居民,圈进来纯粹是赔钱的,谁干这么傻的事呢?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有煤矿嘛,必须拿到手! 而且生荒地还有些强盗,虽然不指望他们交税,但却可以当成劳动力,挖矿这事儿,目前还是很吃劳动力的。 说起来假如需要扩大产量,那光靠人力也不行。现在既然有煤了,就是有足够的燃料,那么机器就可以造起来了,比如说搞一台蒸汽机拉拉矿石什么的,不就可以大大提高产量吗? 哎,这个问题早应该想到的!陆希有些扼腕,要不然一个冬天也够造一台…… 算了吧,想想现在铁匠们的手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是慢慢来吧。或许这次去白都参加社交季,可以从别的地方挖几个手艺人来? 第139章 挺进社交(一)、难道妮娜被送进了双塔大教堂? 扫荡生荒地果然总共用了三天, 约翰和何塞一起出马——实在是杀鸡用了牛刀,所以这三天里,倒有两天时间是用在煤矿那里, 抓过来的强盗们在被审判之前先狠狠挖了一通煤, 累得手脚都发软了。 当然,他们并没有白劳动, 本身没有太多罪行, 又比较出力的,被判挖五年矿之后可以“刑满释放”,到时候随便他们去哪儿。 至于几个强盗团的头目,那就得挖一辈子了。这还得庆幸他们是些小强盗,手上没有长云领人的血,而且也不是觉醒者, 否则统统都是上绞刑架的命。 第117节 然后, 生荒地边缘就立起了界碑。哦, 不是陆希以为的那种随便树块石头上写“长云领”的,而是镶嵌了玫瑰家族族徽——就是狮子头会动的那种!然后旁边还插上了家族玫瑰的枝条, 据说一个春季就够玫瑰在边界上蔓延开来, 划出清晰的界限。 听起来就很气派很二次元的样子, 但是她来长云领的时候怎么没看见这样的界碑呢? 冯特伯爵瞥了她一眼:“这只是怕有人不知道长云领有了新领地。”至于长云领原先的领地,都多少年了,谁不知道?没必要浪费——这种界碑可不便宜, 里面用了一颗高级魔晶呢。 当然,这种界碑也有好处, 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借口说自己看不见, 不知道, 因而误入了。 所以拜耳子爵什么时候会来呢?陆希有些期待。 拜耳子爵想来吗?拜耳子爵当然想来的。 其实在布莱克逃回晚风岭的时候, 拜耳子爵就想把他踢回生荒地继续挖矿。但问题是布莱克哭着嚎着说有魔鬼,拜耳子爵只好让他的中级骑士温格尔去看看,魔鬼究竟是不是真的。 结果温格尔不肯去。 哦,当然温格尔没有直接拒绝,而是找了一堆借口,反正就是拖着不去。他是拜耳子爵的麾下不错,但如果仔细说起来,是拜耳子爵拿钱招来的,假如拜耳子爵不用他,一个中级骑士,想到别的子爵那里找个位置也并不难。 拜耳子爵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憋了一肚子气,也没有办法。 中级骑士并不那么容易找到,有一个温格尔摆在这里,晚风岭就显得底气很足,轻易不敢有人闹事。而像对付强盗这类的事,温格尔干得也很不错,所以拜耳子爵还真的没有勇气说一声“不去就滚”。 但如果温格尔不肯去宝石矿,那就更没人敢去了——那里可是有魔鬼啊!布莱克虽然是个小人,但他并不是个瞎子,再说了,其余在那里的守卫,也一个都没有回来呀! 这么拖了一段时间,长云领那边就传来了魔鬼的消息,真的有魔鬼出现在长云领,虽然被冯特伯爵斩杀,但也散播开了瘟疫。 这证实了布莱克的话,于是宝石矿那里就更没人敢去了——因为布莱克并没有得病,所以他见到的魔鬼应该不是被斩杀的那个,也就是说长云领,包括生荒地,有不止一只魔鬼! 拜耳子爵再怎么想要宝石,眼下也没有办法了,他还得让人好好守着自己的领地,祈祷魔鬼别溜达到晚风岭来。 好在已经挖出来不少宝石了,除了供给自己的妻女之外,还有不少剩余。等这宝石打出名气,有了市场,他可以再招募更好的骑士来,到时候一定把温格尔踢了! 拜耳子爵这么想的时候,生荒地就已经成了长云领的地盘。 “什么?”得到这个消息,拜耳子爵傻了眼,“冯特伯爵——那老家伙圈了生荒地?”那片破地方,他要来干什么? “是。”来报信的手下缩着脖子,知道难免被领主大人迁怒,小心翼翼地说,“说是清剿魔鬼,还把生荒地的强盗也都清剿了,然后就立了界碑……” “那宝石矿呢?” “应该是没有动。”手下赶紧说。他知道这个问题很重要,所以抓到一个逃出来的强盗时首先仔细地问了这个问题,“据说那些强盗被抓起来之后,押在山谷另一边挖了两天河道,好像是想将沼泽里的水放干。但是最后也没成,又都给押回青石城去了。” “河道?”拜耳子爵仔细想了想,到底他还不是完全不学无术,“放干沼泽,好种地?难怪长云领要这块地盘,他们是缺地了。” 生荒地环境恶劣,但毕竟还有许多平地,比如说那片沼泽,假如能变成田地,将是极大一片良田。而长云领那地方多山多林多魔兽,能种的好地没几块,而且这些年又没有神职人员祈福,地自然越种越贫,必须轮耕休息,这么一来,可不是更缺了吗? 这么一比较,生荒地还成了好地方了。 拜耳子爵不由得起了一点鄙视——这还堂堂的伯爵,王室血脉,就混成这样。 但同时他也有些烦恼——假如要种地,那必定是要砍伐树林的,他的那些草药岂不都要被伐掉?这就少了一笔进项。 不过也有不幸中的万幸——宝石矿所在之地是一处山谷,而且地面贫瘠坚硬,并不适合种地,长云领大概不会注意的。 但毕竟宝石矿已经在对方领地里了啊…… 温格尔也很不高兴,因为那些草药如果得不到,那就表示他的烟也没有了。所以他出了个主意:“子爵大人,我们可以偷着去挖。再过几天,不就是社交季了吗?” 拜耳子爵当然知道,因为他也得全家都去白都呢。其一是觐见国王——这是礼节;其二是跟其他贵族联络感情——这是投资。当然他还有第三个目的——他得跟海格勋爵见个面,有些话总还是当面说比较方便。 他得去,那么冯特伯爵肯定也得举家去白都啊,他肯定是要带着他的骑士们走的,所以他派人去生荒地——现在是长云领的土地了——挖宝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温格尔自告奋勇领着人去,当然他心里想的其实是把那些种在树林里的植物挖回来,看看在晚风岭能不能种活。 拜耳子爵倒是很想温格尔随他去白都的,毕竟从晚风岭到白都也有挺长一段路呢,总要有人保护才好。但无奈——温格尔很坚决地要去生荒地。 他不去的时候拜耳子爵拿他没办法,现在他要去了,拜耳子爵还是拿他没办法——法克! 不过温格尔也考虑到了他的领主大人的安全:“您可以跟冯特伯爵一起走。” 这是个十分法克的主意,但出乎意料之外地可行。至少安全是绝对有保障的,而且拜耳子爵还想趁机打听点消息。 于是,长云领出行的队伍里,就加上了晚风岭的人。 拜耳子爵当然是想见冯特伯爵的,但是没见到。 冯特伯爵身边那位骑士首领约翰很礼貌地表达了拒绝,但是拜耳子爵的下人则从长云领跟车的奴隶和仆从那里打听到了消息——冯特伯爵身体不好,所以已经把领地交给了他的女儿,这次去王都,也是要向王室递交这个消息,宣布长云领以后有一位女伯爵的。 “就是那个私生女?”拜耳子爵当然知道长云领领主找回个私生女,但他一直以为那就是为了给原本的继承人压力的,不过是个谈判的筹码而已。结果,这个筹码还正位了? “确实如此。”他的心腹回答,并且压低声音,“听说伯爵大人也染上了瘟疫,虽然最后治好了,但是身体损耗很大,所以……” 所以是治理领地力不从心,所以才把爵位交给了女儿? 作为长云领的邻居,拜耳子爵还是比较熟悉情况的,比如说他知道冯特伯爵身中诅咒的事儿,所以说伯爵现在身体不好,这很合理。 不过立一个女伯爵……多半也就是个幌子而已,最后掌权的多半还是伯爵的心腹。毕竟一个女人——拜耳子爵想想自己的妻女,就觉得女领主什么的未免太可笑了,更别说一个据说在农庄上长大的私生女了。 但尽管人家出身再不好,现在已经被冯特伯爵承认,那还是要拜访的。当然不是拜耳子爵去——女伯爵尚未结婚呢,也没有在社交季上露过面,并不适合现在就认识一个陌生男人,所以得是他的妻子和女儿去求见。 “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人。”拜耳子爵嘱咐妻子,“再打听一下她和伯爵的关系。” 子爵夫人却另有想法:“听说长云领又出好水晶了。”还是金黄色的水晶,长云领的商队把它卖到了黄金领一带,并没有经过晚风岭。 “不是已经给你做了首饰了吗?”拜耳子爵皱眉。 子爵夫人并不喜欢新宝石。新的宝石,意味着还没有名气,而且这种宝石轻飘飘的,戴在身上都感觉没有份量。没有结婚的年轻小姐戴戴也就罢了,像她这样的夫人,戴起来就觉得不贵重,哪里有水晶这种早有盛名的宝石好呢? 所以子爵夫人决定,她得打听一下,看看能不能从女伯爵手里买到点宝石。 但是当子爵夫人带着女儿登上女伯爵那辆华丽的马车时,惊讶地发现这位长云领的新领主朴素得简直过份。 其实陆希只是没来得及打扮。 在子爵夫人过来拜访之前,她正在听灰羽的调查报告。 灰羽在他们启程之时恰好回来了,陆希不知道他是怎么打听的,反正他给她列出了一条瘟疫出现的路径,刨除掉一些可能的巧合误差——比如说某地冬天因为冻饿死人太多,所以尸体腐烂引发了一些混乱——这条线最终的末端,确实是指向黄金领。 “我在双塔大教堂附近盯了几天。”灰羽这一个冬天都在外面,看起来皮肤粗糙了一点,人也瘦了一点,但精神却十分好,“那里有点奇怪,两座塔,其中只有南塔才接待信徒,北塔则整天无声无息,只是偶尔有人出入,还是走的后门。” 两座塔的气氛很有些不同,开始灰羽还以为北塔是仓库什么的——据他向当地居民了解的消息也是这样,说北塔是禁止外人出入的,大家都猜测北塔没人居住,可能是藏了什么重要的宝贝——这是无知平民猜测的,略有点见识的,则认为那里可能是神术阵的枢纽。 但是灰羽确实见到有人出入北塔,而且都是天黑之后暗搓搓地来。他冒险靠近过一辆出入北塔的马车,发现出来的车是空的,但车座的角落里有不少落下的发丝,其中很多是长发,而且颜色质地大不相同。 “女人?”陆希皱起眉头。光明大陆基本只有女性才留长发,所以这辆马车是专门用来运送女人的?因为运得多,所以才会总有脱落的头发没打扫干净。 往一个教堂里不停地送女人? 这不能不让陆希想到那个已经离开长云领的克里斯主教干的事!尤其可怕的是,假如双塔大教堂真的是那个什么裁判所,并且豢养了魔族,那么送那许多女性进去,究竟是供给谁…… “另外——”灰羽犹豫了一下,“我有一个想法,但并未能得到证实。之前我先去了黑莓镇……” 他先去打听了妮娜的下落,得到的消息是她被送去上级教堂“深造”了,但是这个“上级教堂”在哪里,则无人知晓。 但他走到另一处镇子的时候,又打听到另一个消息,这个镇子上也有一名平民女子在得到神恩之后,被送去“上级教堂”“享福”了。 平民出身的,觉醒的女子,都被接去“上级教堂”。 这几个消息加起来,让陆希悚然而惊:“你觉得,送进双塔大教堂的……”就是那些觉醒的平民“圣女”?而妮娜,也可能是被送进了那个北塔? 陆希简直想让车队直接拐道去黄金领了。但是灰羽摇头:“双塔大教堂的防御非常严密。”他在那里观察了那么久,最后也只靠近过那辆空马车,而且就连那辆空马车,赶车的人都是一个主教! “我是在他进城的时候,装做招揽客人才能往车上看了几眼。”这辆车外表极不起眼,就像是小商人坐的那种运货马车,主教也穿着麻布衣服,于是他装做某旅馆派出来招揽客人的伙计,死皮赖脸地掀了车帘,然后还挨了那个主教一鞭子。 这足以证明,这是件对双塔大教堂很重要的事,并且见不得光。 “这样,即使你现在去,也不可能得到任何消息。”海因里希冷静地说,“而且还会招人怀疑。” 陆希明白,可是一想到妮娜,她就觉得冷静不下来。送这么多圣女过去,要么双塔养了一大堆魔鬼,要么圣女都是消耗品! “教会根本不该存在!”陆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双塔大教堂,我迟早有一天要掀了它!” 所以这个时候子爵夫人来访,自然不会得到什么耐心,陆希连衣着都懒得注意,就接待了那母女两个,并且对她们带着审视和一点鄙夷的目光视而不见,只抬手让了让莉斯端上来的茶:“请自己加糖吧。” 自己加糖这事儿,在社交中表示亲近,因为糖块很贵,所以还表现了主人的富裕和豪爽。 当然这在贵族当中是应该的,尤其是大贵族,不这样倒显得有些小气。所以子爵夫人虽然自己加了糖块,可态度却并没有多大变化。 “你这样子,她们可能认为你并没有实权。”光球小声嘀咕。 “那不是正是我们想达到的目的吗?”这样才能让拜耳子爵放下警惕,早点来生荒地呀。 子爵夫人喝了口茶,眼睛在马车里转了一下。 马车外表华丽,内里舒适,既温暖又平稳,显然是极好的神术马车。女伯爵身边有两位看起来训练有素的女仆,旁边还陪着一位很端庄的“伴侣”,最后,车门边还有一个英俊的男仆——怎么看都是很“高级”的配置了。 可以说,唯一不协调的,就是这位女伯爵本身。 衣服当然是很好的,虽然是较为简单的旅行装,但衣料应该是圣城的艾兰布坊出产,花边则可能出自白都的炼金工坊。 但是并没有多少首饰,只有耳朵上戴了一对珍珠耳环。这可不符合贵族的习惯,看来毕竟是乡下人。 而且更糟糕的是,她真的是双黑,头发和眼睛都是浓重的黑色,简直黑得像魔鬼一样。 子爵夫人这么想着,脸上的笑容就很难堆得真诚:“听闻您成为了女伯爵,这真是喜事。”长云领这是要完吧?居然真的让一个贱民的血脉继承爵位?为什么不选择自己的侄子呢? “多谢。”陆希对她笑了一下,“我还从来没有去过王都,子爵夫人应该对那里很熟悉吧?” 这个乡下土包子。 子爵夫人心里想着,不由得有些骄傲:“当然,从我开始社交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 然后她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王都的社交季,讲得特别起劲,以至于当她告辞离开马车之后,才发现她既没有来得及问水晶的事,也没问问她丈夫关注的那几个问题…… 第140章 挺进社交(二)、那也不影响我掀教会! 说真的, 听完子爵夫人一通吹嘘之后,陆希对于社交季更没兴趣了。 其实听到一半她就不想听了,然而金羽毕竟没有真正参加过社交季, 而伯爵夫人那里跟她也还没好到这种能事无巨细讲解的程度, 所以子爵夫人还是传递了一些消息的。尽管在陆希看来,这属于“没有用的知识又增加了”, 但今天没有用, 也许明天就会有用呢? 比如说,子爵夫人提到某男爵夫人的时候称其为“夫人典范”,素来跟丈夫关系亲密,夫唱妇随的那种。 这像是溢美之词吧?但子爵夫人接着提到了该男爵“喜欢特殊的猎物,所以在自己领地的林子里养了猪”。 陆希一开始都没搞明白这两者有什么关系,直到子爵夫人提到该男爵夫人需要多喷香水以掩去“猎物的气味”, 她才隐约明白过来, 合着这是在讽刺该男爵夫人身上有猪味儿? 这TM弯弯绕的, 听起来多费劲啊。 但是在子爵夫人说完之后,她发现一个问题, 这位男爵会养猪!而且听起来并不是像一般贵族在山林里放点野鸡兔子那一类的“散养”, 而是比较系统的、有意识的养殖了。 否则子爵夫人不会笑话, 因为能拥有一片山林还能在里头放养猎物,那证明地盘很不小。而且从这位男爵的爵位上看,他也不像能有那么大领地的样子。 养殖这个事儿, 在光明大陆上并不流行。主要一个问题就是,养殖的动物多了容易发疫病, 到时候不但动物死, 还容易传染给人。比如说曾经有某商人企图养殖母鸡来供应鸡蛋, 结果因为他没有买足够的圣水来给养鸡场做“净化”, 结果爆发了一场鸡瘟。 第118节 更糟糕的是,死的不仅仅是鸡,就连养鸡的奴隶和雇工也死了,并由此引发了一场瘟疫,还是圣城派了一位红衣主教,才将瘟疫平息。 这下子教会可是好好宣传了一波,宣称这个商人不听教会的劝告,不肯用圣水净化环境,这才引来了魔鬼。不信你看教会自己搞的养殖咋就不出事呢? 倒霉的商人自己也在瘟疫当中死去,他的遗孀最后把家产都捐给了教会,据说是带着女儿去修道院度过余生了。 从这之后,就没有人敢在养殖的时候不买专门的净化圣水了。当然,如果你买了圣水,那养殖成本就直接翻番,产出的商品自然也要跟着提价。 所以,不管是肉类也好,蛋类也好,还是什么皮毛类也好,养殖产品都不是平民所能负担得起的,只能供应给贵族了。 因此之前陆希提出要养殖雪雀的时候,大家反对也不仅仅是因为雪雀蛋需要特殊的孵化条件,也是因为这种魔兽要是养殖的话,会比普通家禽“更容易引来魔鬼”。 当然这对陆希来说都是废话。鸡瘟应该是因为卫生条件没有达到,但消毒却并不一定需要圣水。至于说引发瘟疫——估计那是一场人禽流感,而传染源,恐怕并不是那些可怜的鸡。 但是这事儿都过去好些年了,死无对证,倒也没法证实了,但反正光明大陆的养殖事业,之后基本就是被圣城垄断了,就跟棉花一样。 不过现在看来,也并不是人人都被教会吓住了,这位养猪男爵就很有勇气嘛。如果可能的话,或许她可以跟那位男爵夫人认识一下? “你要做什么?”在人都退出车厢之后,光球问道。 “要是可能的话,可以合作嘛。”陆希漫不经心地说,“听起来那位男爵的领地离长云领也不是很远,说不定我还可以提供点养殖技术呢。而猪油猪粪什么的,长云领也都用得着。” “你还要往这里运猪粪?”光球不敢置信。 陆希想了想,也觉得那画面太美:“当然是就地处理,然后再运输成品嘛。”运输的是制好的有机肥料,而不是一车车晃晃荡荡的黄汤子…… 话说回来,如果她能找到合适的微生物制成发酵剂……好像发酵剂主要就是酵母菌、放线菌什么的,要寻找和培养起来也并不是很难。 陆希已经开始思考放线菌的特性了,光球有些不解地问:“你要养的话,自己不能养吗?” “我自己养当然可以。”陆希往后一仰,十分没有形象地躺倒在柔软的麝羊毛毯上,“但我自己养多没意思啊,当然是养的人越多越好。” 光球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假如别人养,那你大概就得不到信仰值了。 “信仰值?”陆希冷笑了一声,“信仰值我总能攒够的,不急。但是成功养殖的人越多,就越能证明教会的话都是屁话!”她自己成功,别人可能只会觉得是她厉害,但大家都成功,就能揭穿教会的危言耸听,让更多的人相信,没有教会,他们也能过得下去! 质疑教会的人越多,教会存在的基础就越薄弱,只有这样,才能把教会连根儿掀起来! 光球被她的雄心壮志惊着了,似乎屏息静气了一会儿才弱弱地说:“那个,你的任务可是收集信仰值啊……” 陆希冷冷地说:“那也不影响我掀教会。”假如妮娜真的已经在双塔大教堂里被“消耗”了,那她掀了教会都不解恨呢。 要是这么一想,其实她也有点想把炭疽杆菌扔进双塔大教堂里去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光球沉默了一会才说,“教会可能就要全力对付你了。” 是对付你,而不是对付冯特伯爵。 陆希明白光球的意思。之前她所做的一切都缩在冯特伯爵身后,在教会方面,始终还是把长云领当成一个“领主不敬神,但也就是那样”的地方,有什么手段也都是朝着冯特伯爵使——比如说那个青蛙…… 但在教会眼里,冯特伯爵始终只是“个人”而已,而且他离开了教会,自己的领地经营得也并不好。这种情况,让冯特伯爵即使登高一呼,也未必有人肯跟从,毕竟大家眼睛里看的更多还是利益。 所以,教会虽然对付冯特伯爵,但也没有使出全力,也不过就是搞些暗中刺杀之类的阴招,只要冯特伯爵小心应付,还是能苟得过去的。 但假如她向其他贵族展示出了“没有教会也能过得好”,或者说她能给出和教会一样的好处,那影响可就完全不一样了。教会可以容忍一个穷兮兮的长云领存在,却一定不能容忍她挖教会的根基。 “如果教会开始对付你——”光球很有点苦口婆心的意思,“那你再想完成任务都很难了,至少要多花很多时间。难道,你不想赶紧回去吗?” 陆希也沉默了一会儿:“我也想。但是——是你自己说的,这不是游戏。” “对啊,这不是游戏。”光球显然没搞明白她的意思,“所以如果教会对付你,你真的会有危险。别忘记之前,你就差点上了火刑架!” “因为这不是游戏,所以我不可能玩完之后,就直接退出,把一切都只当成一串数据。”陆希沉沉地说,“妮娜不是数据,其他人也不是。我没忘记我差点上火刑架,所以我也记得,如果不是妮娜来报信,后来又是她觉醒了神恩,我即使不上火刑架,也有可能在黑松林里被野兽吃掉。就算我运气好,约翰他们终于找到我,至少我也得多吃很多苦头。” 也许最初她对妮娜的好感只来源于原身的记忆,但后来妮娜真真切切的帮过她许多忙。而且,妮娜是个纯粹的好人,觉醒神恩应该是她的好运,而不该是厄运的开始!教会又凭什么把一群对他们虔诚信仰的人当做“消耗品”? “我总要弄明白,双塔大教堂究竟在做什么!”要是跟她想的不一样那就当她小人之心,但如果跟她想的一样——难道教会真就觉得他们可以永远一手遮天吗? 光球没再说话,但陆希能感觉到,它不大赞成。 “你真是个内存条吗?”陆希忽然问,“你好像最近跟以前不一样了。”智能得有点——总让人怀疑它有自己的情绪和倾向了。 “你的信仰值又上升了嘛。”光球嘟囔,“权限解锁,我当然会有变化。” “不是吧?”陆希又琢磨了一下,“总觉得你现在仿佛特别愿意催我……” “我,我本来就是为了你完成任务而来的啊。”光球辩解,“你的任务是收集信仰值,我的任务就是帮助你啊。” 陆希想了想,又问了一句:“但是让我来收集信仰值,对时空管理局有什么用呢?” “啊?”光球仿佛没反应过来,“什么?不是为了让你有机会——” “是,当然是为了让我有机会重活一次。但是——”陆希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好像很没有良心,“时空管理局为什么要管我呢?”能重活一次当然是非常好的,但现在想想,她也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也不是什么经天纬地、能左右历史的大人物,时空管理局是怎么注意到她的呢? “你以为所有的灵魂都有这个机会吗?”光球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一般来说□□死亡灵魂就会溃散,像你这样还能存在并来到这里的是几千万中挑一了,不然难道谁还能把溃散的灵魂捞起来吗?” 这话说得挺好听的,陆希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是因为我的灵魂没有溃散,所以才被选中的吗?”这倒是比较合理了。否则每天光是地球上飘起来的灵魂就数以万计,时空管理局的人长成多眼怪也不够看的吧。 不过她还从来没有问过,时空管理局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在其中工作的人——嗯,也许不应该叫人,而应该叫作“生物”? “嗯。高等生物,或者高级文明。”光球对此予以肯定。 “每个没溃散的灵魂都有这样的机会吗?全都送到光明大陆来?” “啊——”光球有点支吾,“光明大陆的确是一个地点。但具体有多少,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只在这里有用。” 陆希伸出手指戳了一下胖乎乎的光团,发现已经不能像刚来的时候那样,轻轻一弹就把对方弹出老远了:“你是不知道,还是我权限不够?” “那我就不清楚了。”光球往后滚了两圈,“也许你再攒一点信仰值……” “知道了,我会努力的。”陆希坐直身子,“放心,任务我总会认真去完成的。” “我觉得不太放心……”光球嘀咕。 陆希假装没听见这话:“话又说回来,如果我想打听双塔大教堂的事,只能向教会内部的人员打听吧……” 光球想了想:“苦行主教?” “他不好忽悠。”陆希否定。再说,她总觉得苦行主教在教会内部恐怕也不大受欢迎。 当然,长云领的人也不受教会欢迎,所以如果想打听消息,恐怕要靠别人帮助了。 也就是说,社交季还是有用的,所以她还是要努力去交际。算了,路上这几天,先拿子爵夫人练练手吧。 不大受欢迎的苦行主教,现在正在陆希惦念的双塔大教堂里。当然,他是在南塔。 而在北塔,妮娜正把手从尤兰手臂上移开,那一片皮肤就又恢复了白皙,之前的青紫几乎看不到了。 “谢谢。”尤兰笑了一下,“其实稍微治一下就行,不疼就好了。”至于这些印子随便留着就行,她也不在乎。 妮娜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其实她并没有费什么力气,这段时间,她觉得自己的能力似乎增长了,就在她又开始仔细琢磨和回忆露西给她讲过的东西的时候…… 比如说尤兰的伤,其实皮肤并未破损,是内部的极小的血管——好像是叫毛细血管——破裂出血,并且软组织损伤水肿引起疼痛。 而毛细血管的出血很快就会自愈,所以她甚至无需格外治疗血管,只要让肌体吸收那些组织液,就能消肿止痛。至于那些青紫,就是从毛细血管流出的血液,同样也会被组织吸收,只不过需要的时间更长一些。 所以在有针对性的治疗时,她只需要花很少的力量,就能治好尤兰的伤,并不像尤兰想的那么费力。 并且这种精细的治疗,对她掌握自己的力量,以及更了解人体的组织和结构,似乎都有好处。 “尤兰——”伊丽莎白几乎是习惯性地叹了口气,“你不要总跟大衮顶着来,吃亏的是你呀。” 尤兰一脸不在乎的样子:“有种他就打死我。” 伊丽莎白只能又叹了口气,开始给她缝补被撕烂的衣服。 屋子里静得像个坟墓,妮娜忽然说:“我们的圣光,只能治疗吗?” 伊丽莎白有点不明白:“你能治疗已经很厉害了。我们都不行呢。” “那你们的圣光,难道就没有用处吗?” “没有吧……”伊丽莎白轻声说,“像我们这种最初级的……”她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说了一句似乎是不会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我们只不过是被盖上了一个印章的白纸……”主不过是随意给了她们一点承认身份的东西罢了,却并没有给她们权力,因为这张白纸没有内容。 “没有内容,难道我们就不能自己写上内容吗?”妮娜声音很轻,却很坚定,“难道那些大人们,不是从信徒升上来的吗?我们既然有了神恩,总要有点用处吧?” 伊丽莎白有些发呆,尤兰却抬起手,看着自己指尖浮起的一点点白色微光:“怎么才能让自己晋升呢?” “虔诚——”伊丽莎白才开了个头就不说话了。虔诚?即使是她,在沦落到这样的境地之后,又如何再虔诚呢? “我要是觉醒了斗气该多好!”尤兰收紧五指,像是想掐住什么似的。 伊丽莎白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因为她知道从神职转为骑士是不可能的,于是她另外提起了一个话题:“你们知道苦行主教吗?他来了南塔。听说他晋升了红衣主教,正要回圣城去授职。” “苦行主教?”妮娜目光一亮,“他来了这里?” 由于是北塔最温顺的圣女,伊丽莎白偶尔有机会走出北塔,所以她的消息也是最灵通的:“是的。并且他在晋升之后在治疗方面又有了新的心得,所以他这一路回圣城,会向沿途的教堂传授这些知识。这几天他都在南塔授课,我听说他要讲血液的成份。” “血液?”尤兰有些诧异,“成份?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伊丽莎白现在也答不上来,但她的守夜人黑翼会去听课,所以她保证说:“等他听完课回来,我问问他,再告诉你们。”既然姐妹们想知道,让她们听听又有什么不好呢?红衣主教大人讲的课,多难得啊。 第141章 挺进社交(三)、这不是孜然嘛 人一旦下定决心, 做事往往就效率猛增,可见主观能动性之重要。 车队走了三分之二路程的时候,陆希已经跟拜耳子爵夫人谈笑风生, 宛如一家子亲姐妹了。 子爵夫人得到一对镶着金黄水晶的丝带扣之后, 就已经忘记了陆希的黑头发和黑眼睛,每天不跑到陆希车上去说会儿话就觉得不舒服。就这么几天, 她已经把自己参加十几年社交季所知道的奇闻秩事都倒干净了。 当然, 女伯爵身边那位礼仪教师说话也非常好听,而且她那位男仆也十分英俊,每次礼貌周到地迎接和搀扶她上下马车的时候,总让子爵夫人心情愉快,然后难免会想到自己丈夫那日渐放宽的腰身,以及有些稀疏的头顶…… 唉, 女伯爵那里既有新鲜的茶点, 个个说话又好听, 实在是让人不能不喜欢啊。 拜耳子爵当然发觉了妻子的变化。他倒是乐见其成的,因为妻子多少也能给他带回一些消息, 比如说长云领确实出现了魔鬼, 但这魔鬼的身份十分可疑, 其身份疑似教会的神秘存在——守夜人。 这条消息让拜耳子爵大吃一惊,并且怀疑其中的真实性。但他随即就想到了,无论这条消息是真是假, 都不妨碍他——或者说他和海格勋爵来利用这条消息在贵族当中寻求支持,毕竟现在的国王, 大家都知道是个坚定的教会派, 而他的儿子也同样倾向于教会。那么, 海格勋爵就需要走另一条路, 才能与王子竞争。 当然,拜耳子爵也从妻子与女伯爵的谈话中觉察到了另一件事,那就是冯特伯爵的身体确实不行了,估计支持不了多久,否则他也不会把爵位匆匆给了私生女。而且他这次前往白都,虽然带了私生女,却把心腹骑士留在长云领主持“建设”了。 在拜耳子爵的概念里,所谓“建设”,不就是领地的诸般事宜嘛,主持这个的,才是真正的掌权者。所以这位“女伯爵”,不过就是个样子货罢了。 以及,冯特伯爵之下,他的两位骑士也不过就是中级,对于生荒地的控制并不严密,那么他的宝石矿……啊,不知道温格尔是不是已经行动了。 同样的,陆希从拜耳子爵那里,也同样打听到了不少消息。 比如说晚风岭确实有很丰富的粘土资源,因为他们有整整一片山都是那种粘土地,根本不能种粮食。 再比如说他们的树林前几年收获也不好,有一种藤蔓忽然多起来,缠死了一些灌木,以至于浆果的收成少了三分之一。 于是陆希也就基本理清了晚风岭的情况:跟大部分小领地一样,晚风岭的领民也是基本以种地为生,因为有附近大教堂的祈福,所以收成尚可。 不过晚风岭既然以岭为名,自然是山多地少,所以树林之中丰富的浆果资源是其另一支柱产业——那些醋栗、花楸、蓝莓、蔓越桔等制作的果酱,相当一部分销售给了海风郡的骑士团,算是子爵一家的重要收入。 第119节 子爵夫人颇有些自得地说,她家的果酱很受欢迎,虽然没有使用神术保鲜,但却也能保持很久,因此出海的人十分喜欢。 这些话里,蕴含的信息量其实十分丰富。 女伯爵的智囊团齐聚一车,开始讨论。 “如果这样算的话,其实晚风岭并没多少收入啊。”身为曾经的公爵小姐,金羽十分识货,“这位子爵夫人的穿着,还有她身上的香料气味,我觉得以晚风岭这样的收入,支撑不起。除非——”这家子为了要好看,把所有的底子都糊在外面。 但是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推翻这个猜测,因为子爵夫人和子爵小姐除了衣饰之外,能看得出皮肤洁白柔嫩,显然是养尊处优,不像是为了社交季硬充门面的样子。 那就是说,晚风岭还有另外的收入。这个收入可能是子爵夫人不知道的,也可能是不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 但是陆希觉得,前者更有可能:“子爵夫人说起那些果酱,十分得意。”显然她觉得她家的果酱殊为可贵,足以卖出很高的价钱。 “一般来说……”何赛被留在长云领监控生荒地的动静,所以灰羽代替他,头一次也加入了讨论,还有点小心翼翼,“如果是卖给骑士团,不太可能给什么高价……”骑士团不借势压价就不错了。这些上位者,可以为稀罕的奢侈品一掷千金,但在这种大宗的日用品上却不会。即使拜耳子爵不是普通的小商人,也不太可能从骑士团那里拿到足以让她购买珠宝衣料的进项。 “而且她家的果酱真的那么好?”金羽撇撇嘴,“如果没有神术保鲜,那就要加很多糖才能让果酱不要坏得很快,我看她可不像是舍得加糖的人。” 陆希沉吟:“果酱保质期长倒也是有可能的,即使糖加得不多,但还有别的防腐剂……”比如说——山梨酸。 山梨酸,在最初被叫做花楸酸,正是从花楸果中发现的,被称为天然防腐剂。看起来并不是子爵夫人胡乱吹牛,而是她家的浆果可能山梨酸含量特别高。 但是再怎么高,也不可能卖出天价,所以晚风岭多半是有其它的收益。但子爵夫人究竟知不知道呢? “多半是不知道。”海因里希嗤了一声,“她连在骑士团有认识的人都能说漏嘴,假如真的知道,恐怕是忍不住不吹嘘的。” 确实,子爵夫人吹得高兴的时候,确实说漏了这么一嘴。虽然她自己觉得是不动声色地掩藏了过去,并且泄漏的消息并不多,但落在一个善于揣摸人心的魔鬼眼里,那漏洞就大了。 “这个认识的人,恐怕不是她的丈夫的交情,而是那位海格勋爵。”海因里希坐在车厢角落里,不凉不热地说,“既然想争争那个位子,总要有点资本。” 所以说,海格勋爵的手伸得还挺长的,在骑士团里都有人哦。 不过谁当下一任国王,陆希觉得跟她关系不大,倒是海格勋爵那里——假如她想替斯佩西打听他母亲的下落,该怎么下手呢? 灰羽自告奋勇,表示到了白都可以试着去做这件事。 他所说的办法,就是偷偷潜进海格勋爵的府邸,按图索骥。 是的,陆希好歹还拼凑出了一幅斯佩西母亲的画像。其方法主要是让斯佩西从其他人脸上寻找与他母亲相似的五官,然后由金羽画出了一幅小像,据说有八成相似。 当然,这是指与十年前的人有八成相似,假如这个人现在还活着,估计也会有变化了。 “等去了白都看看情况。”陆希觉得海格勋爵的府邸肯定没那么好进,否则海格勋爵说不定活不到现在呢。 就在类似的讨论之中,他们到达了冷泉镇。 冷泉镇这片领地着实不错,主要是处于要道之上,所以南来北往的人给这里带来了人气与财富,比起冷冷清清的长云领来说——真是让人羡慕。 不过冷泉镇现在可不比从前。冬天的时候这里刚爆发了一场瘟疫,虽然领主声称并没有什么瘟疫,只是一些穷人饿极了胡乱吃东西,所以吃坏了肚子,且很快就被路过的苦行主教治好,但冷泉镇还是冷清了一些。 不过,即使冷清也有限,毕竟这地方居于大道之上,但凡没带什么护卫的商人,大概也不会想绕过这里走小路,去见识那些出没的盗贼之类。 而且因为这里也不是什么大城,领主仅是一位子爵,所以出入的税也收得没那么狠,相对来说,还是很适合留宿的。 不过像长云领领主这样的大贵族车队,镇子上的人也是第一次见。 镇子上最好的旅店老板飞奔出门来迎接,点头哈腰毕恭毕敬,陆希都担心他会把腰弯断。 子爵夫人带着女儿,很挑剔地看了看那家旅店,然后终于说了一句:“这还可以。” 确实,冷泉镇这家旅店,当然是比一路走来住的那些农家要强多了。 这是一幢两层的石头建筑,据旅店老板自己说,已经是从爷爷辈就开始经营这一行的。他也确实挺会说话,一边说他特别惶恐自己的旅店配不上贵人下榻,一边表示他这里的房间打扫得绝对干净,而且食物也绝对新鲜,其中最负盛名的清炖羊肉,用的材料都是就在附近山中草场饲养的小羊,每天早晨拉过来现杀现做,虽然厨子不敢跟贵人们所用的厨娘相比,但因为羊喝的是山里的冷泉水,吃的是泉水边上长出来的鲜草,再配上山里的新鲜果子,所以那个味道还比较特殊,勉强能配得上让贵人们赏脸一尝云云。 反正一直到把每个人都送进房间,老板的嘴就没有停,而且还并没让人觉得聒噪,这也真是个本事了。 不过对于这个清炖羊肉,陆希可是有点担心——这地方就是之前柯恩大主教治疗炭疽病的地方啊,那个村子不就是给领主养羊的吗?所以现在吃的这些羊,该不会还是那个可能有炭疽杆菌孢子潜藏的地方养出来的吧? 只是清炖羊肉最后也不是在旅馆吃的,他们刚刚安顿下来,当地的领主鲁克子爵就赶了过来,热情无比地邀请他们去他的城堡下榻。 冯特伯爵拒绝了,于是鲁克子爵又转而请他们赏脸去用一顿晚餐。陆希倒没怎么,但拜耳子爵夫人和小姐明显心动了——比起旅馆的饮食来,显然是领主家的晚宴更好一些。 冯特伯爵看了看陆希,然后点头答应了,于是一行人坐上马车,前往小镇边缘的城堡。 说实在的,这个城堡的大小比起玫瑰城堡来是差远了,但其内部的陈设也是有够奢侈,什么涂金錾银的烛台和餐具啦,什么绣花镶边的窗帘和台布啦,虽然搭配得倒是很好看,然而还是有那么点儿暴发户气息。 这城堡里的羊毛制品不少,比如说餐室里铺的厚厚的地毯,还有椅子上的软垫,虽然都是本色,但触手十分柔软,显然羊毛质量很不错。 想想这地方就是养羊的,陆希颇有点冲动想签个长期购买的合同,但一想那可能的炭疽,又打消了这个主意。 晚餐当然也有清炖羊肉,其中加了当地产的一种野果,其味清香,膻气少,确实很不错。 随着清炖羊肉上桌的,还有一小碟粉末。鲁克子爵介绍说这种调料是他新得来的,不知道客人是否喜欢,因此不敢贸然加进羊肉汤中,请各位自己酌情取用。 拜耳子爵小姐稍稍往后仰了仰身子,细声细气地说:“这是什么啊?”虽然没说出后半句话来,但那意思也很明白——什么味儿哟。 鲁克子爵还没答话,他的女儿已经回答道:“这叫安息茴香,听说是从南边某位公爵大人领地上传过来的。” 两位子爵小姐彼此对视一眼,隐隐有点火花四溅——这两位小姐地位相似,年龄相仿,到了社交季上那正是竞争对手,所以这会儿彼此都有点看对方不顺眼,倒也正常。 没人管两位小姐的棋逢对手,鲁克子爵的主要注意力还是放在冯特伯爵一行人这里,尤其是陆希这位“伯爵小姐”,而他的儿子更加积极,已经在询问陆希是否喜欢这个气味了。 要说光明大陆这个宴席上的座次也是很有意思,居然是男女相邻的,而且夫妻还不可以坐在一起。因此鲁克子爵巧妙安排,就把他儿子给放到陆希旁边了。 不过陆希也没工夫理这事儿,因为她确实被这个“安息茴香”吸引了——这不是孜然嘛!但为什么,端上来的不是孜然粉,而是整个儿的孜然籽呢?难怪不大受欢迎,这样整粒的籽儿往汤里加,份量不好把握,香味不易挥发,吃起来还咯吱咯吱的硌牙,真是白瞎了好东西! “这倒是从来没见过……”陆希对小鲁克微笑了一下,“这种香气稍微有点——不知道开花的时候会是什么气味呢?” 小鲁克马上回答:“花园里种了一些,如果伯爵小姐愿意,晚餐后我为您带路去看看,您喜欢的话,就带几粒种子回去种植?” 诶,从南边大贵族领地传过来的东西,就这么送她种子了?如果不是小鲁克昏头,就是这种香料还没有占领市场。 陆希不觉得自己倾国倾城。虽然她现在这个长相很符合自己审美,但显然双黑是绝对不符合光明大陆审美的,所以她认为原因应该是后者——现在没多少人喜欢孜然,所以小鲁克可以作主送出,来讨好一位伯爵小姐。 于是晚餐还算宾主尽欢,而餐后,小鲁克就殷勤地带陆希游花园去了。 拜耳子爵小姐对此没有兴趣,所以走进花园的就只有四个人:陆希,小鲁克,作为陪伴的金羽,还有园丁。 小鲁克一路上都在滔滔不绝,还好陆希作为未婚小姐,只要点头微笑也就够了。这么一路走到城堡后方,她才看见了种在花园里的那几株孜然——哦,安息茴香,这名字听起来还怪讲究的呢。 孜然属于伞形目草本植物,现在刚刚开花,要结果还得一个月以后。说实在的这不是观赏植物,所以伞状的小花也并不起眼,小鲁克见了,顿时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显然是觉得陆希看不上这野草一样的东西。 敢情这个安息茴香种下之后,他还没看过长什么样呢。 陆希心里吐槽,嘴上却表示没见过这样的植物,但花似乎还有点香味,也许可以回去种一种。 小鲁克喜出望外,马上吩咐园丁掘几棵种在花盆里,请伯爵小姐带走。 于是园丁小心翼翼挖出几棵,种进一个精致的花盆。但还没等陆希接在手里,就听见城堡方向突然传来一声轰响,几人猛然回头,只见城堡一扇窗户四分五裂,一个人影猛地冲出来。 在他背后,箕张的阴影宛如一只大手抓过来,但那人影仿佛游鱼一般,竟然从合拢的阴影里滑了出来,直向花园这边狂奔而来,正好跟四个人撞个正着。 “什么人!”小鲁克首当其中,十分勇敢地就想冲上去。 但是寒光一闪,鲜血飞溅,小鲁克的脑袋歪到了一边,而那道人影越过他尚未倒下的尸体,就冲到了陆希面前。 黄昏黯淡的光线之下,陆希看见这个人伸出的手臂上浮现出蓝绿色的鱼一样的鳞片,而指甲锋利如刀,上面甚至还有小鲁克的血…… 第142章 刺杀之后(一)、这好像是件炼金物品 一圈金光泛起, 金羽从侧面冲上来挡住了陆希,长春花别针上亮起的金色光罩恰好把两个人保护在内。 陆希耳朵里响起类似划玻璃的响声——这个光罩对所有的攻击都有防御力,所以如果它没有破碎, 那么也不应该有声音传进来…… 下一秒, 已经淡到几乎看不清的光罩啪地一声碎裂,仿佛水泡被戳破似的。一股冲力把陆希和金羽一起冲倒在地, 而那只长着锋利长指甲的手, 已经伸到了金羽眼前,甚至能让她看清,那五指之间展开的半透明薄膜,仿佛鱼鳍一般。 呯呯呯! 枪声在园丁歇斯底里的尖叫声中响了起来。陆希根本来不及从裙子里把左轮捞出来,她只来得及握住枪柄把它从长袜里抽出,然后就隔着裙子扣下了扳机。 子弹毫无阻碍地穿透她的裙摆, 然后从金羽腋下飞出, 斜着向上, 钉在了人影的小腹处。 噗噗噗三声闷响,炸开三团血花。扑上来的人影都因此向后退了一步——显然, 他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的攻击。 时间其实对于双方来说都不多。就在人影击碎防护光罩, 而陆希开枪还击的这几秒钟内, 从城堡那边已经追过来人了。 一阵晚风吹过,灰羽仿佛一片随风而来的落叶,毫无预兆地出现在那人影背后, 锋利的匕首闪着寒光,直插人影后心。 不过这一击没有成功, 因为一支闪亮的羽箭不知从哪里射了出来, 直直钉向地上的金羽和陆希——看这一箭的声势, 似乎能把她们两个串成一串, 来个一箭双雕。 防护光罩已经破碎,灰羽顾不上再攻击那个人影,连忙将匕首掷出。只听叮地一声,羽箭被匕首击中,碎成了许多块冰棱——这是一支冰箭。 花园里的植物忽然疯长起来,陆希身边那几株安息茴香伸展茎干,把她和金羽遮蔽起来,挡住了四处飞溅的锋利冰棱。 噗噗噗噗,被冰棱击中的安息茴香枝叶碎断,纷纷落下。 在被约翰的力量催促着生长起来的时候,它们也遵循着自然规律,花谢结果。所以现在落了陆希一头的,还有已经成熟的孜然籽…… 当然这事并不好笑,因为两个行刺的人都逃跑了,虽然其中一个受伤不轻,但城堡这边损失更大——小鲁克死了。 陆希回到城堡的时候,迎来的是鲁克一家的尖叫和痛哭。 在路上她已经听了灰羽的讲解:刺客是对着鲁克子爵来的,他殷勤地要给冯特伯爵看一本自己收藏的古书,所以跑去隔了一间的藏书室——当然这个藏书室跟玫瑰城堡的根本没法比,只是一间平常的房间,有一排木头书架上放了些充门面的书罢了。 但也正因为藏书室不大,所以在刺客从窗而入向他攻击的时候,冯特伯爵的阴影直接击溃两面墙壁,冲进藏书室,把鲁克子爵包裹了起来,挡住了致命的刺杀。 但是也因为中间还隔着一间房间,所以阴影没能抓住刺客,让他跑了。 如果冯特伯爵立刻追击,是能把人逮到的,但他现在的人设还是诅咒发作之后身体虚弱,所以在拜耳子爵面前他犹豫了一下,只由约翰和灰羽去追击了。 但是对方应该至少也是一个中级骑士水准,所以慢了一步的约翰始终落后,就连以速度和隐匿见长的灰羽也险些没赶上——如果陆希没在身上带着□□,或者金羽没有戴长春花别针,可能冯特伯爵就要因为维持人设而后悔了。 总之现在的情况对长云领一行人来说还算好,但对鲁克一家来说就是十分糟糕了。 “究竟是什么人?”鲁克子爵神经质地大喊,“是不是那些贱民!那些得了瘟疫的贱民来报复我们!” 冯特伯爵还在扮演一击之后有些脱力的人设,没有说话,但拜耳子爵已经开口说道:“贱民没有这种能力,他们怎么能动用这样的人物。” “那会是谁?”鲁克子爵既心痛又害怕。儿子死了,他唯一的儿子死了!而且刚才如果不是冯特伯爵,他自己也死了! 或者说,如果今天没有冯特伯爵一行人在此,他这一家子都只能任人宰杀——他家里既没有人觉醒神恩,也没有雇佣多少骑士,整个城堡里只有一名初级骑士和十名骑士侍从而已。 在鲁克子爵看来,一名正式骑士保护自己,十名骑士侍从维持领地秩序,这已经足够了。他这里是个小领地,但离王都并不远,没有什么强盗敢闯过来劫掠,而且附近还有教堂呢。 但是前些日子的瘟疫过后,那名正式骑士听了苦行主教说瘟疫日后还可能爆发的话,居然就离开了!要说现在的骑士可真是不行,哪还有什么忠诚之心啊,简直跟雇佣兵也没什么两样了。 所以如果不是碰巧今天有冯特伯爵这样的大人物光临,来的那名刺客,足以杀光整个城堡,而不只是他的儿子! 但是谁会对一名贵族做出屠杀满门的事情?他跟谁也没有仇啊。他一直老老实实在自己的领地上赚钱,就是搜刮过路的商人都是规规矩矩的捞点油水而已,唯一有仇的,只可能是那些当时自己准备全部烧死的村民了。 哦不,不只是那些贱民! 鲁克子爵突然灵光一闪:“是,是教会吗?”当时对他此举不满的,还有教会!那个苦行主教就不说了,还有从王都皇家大教堂来的那个牧师,也极力阻止他。 第120节 但是,为了这事儿,教会就要灭他满门吗?这,这不可能吧? 拜耳子爵目光一闪,他觉得自己看到了机会…… 当然,当着冯特伯爵的面,他不好说长云领的事儿,但是总能找到时间的,到时候他就可以好好跟鲁克子爵说说,教会是怎么派人袭击长云领领主,并且制造瘟疫的。 什么,你说这未必是真的?谁管它是不是真的,反正只要让鲁克子爵怀疑教会,并且把这消息传出去,就能引起更多贵族对教会的忌惮和怀疑,从而——担忧国王陛下以及他的继任者,会不会偏袒教会,而不管贵族们的死活? 至于冯特伯爵会不会出面反驳这种传言?那怎么可能呢!谁不知道长云领跟教会交恶。再说了,对长云领来说,瘟疫是教会制造的,和“因为没有教会主持所以魔鬼出现在领地之内”,这两种消息,他们愿意选择哪一种,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而且,这样还可以把教会的注意力也引向长云领,让他们在前面顶着,海格勋爵就可以在后面拉拢贵族们了。而教会要怪,就怪长云领放出的传言吧,反正没有他拜耳子爵什么事儿。 鲁克子爵的城堡里要办丧事,客人理当离开。但鲁克子爵已经吓破了胆,千求万恳让冯特伯爵一行人今晚留宿城堡,生怕刺客再回来。 所以陆希是在鲁克子爵的城堡客房里开始捡头发和衣服里的孜然种子的——可倒好,这下不愁回去没有得种了。 琳的脸色到现在都是苍白的:“太,太危险了!以后您绝对不能再独自出去了……” “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其实陆希自己也有些后怕。 这要说起来确实是有点大意了。主要是在别的贵族城堡里,压根没想到会突然有人刺杀。而且为了弄到孜然种子,她也是默许了小鲁克跟她“单独”出来,搞得身边除了一个金羽再没别人。当时她就应该带着灰羽的,这样也许小鲁克的命还能保住。 金羽倒是十分振奋:“□□太有用了,竟然连中级骑士都能击退!” 枪是还可以,但是用枪的人不大行。陆希在心里默默地说——还是训练得少了。 如果当时她反应能再快一点,或者能对准了刺客的要害,说不定直接就能把那家伙留下,哪怕有人接应也没用! 话说这个一人在明一人在暗的手法,倒确实有点熟悉。 “真的是守夜人吗?”琳当时在城堡里,并没有看见刺客的模样。事实上,只有花园里的四人直面了刺客,就连灰羽也只追到了背后。 “嗯——”陆希点了点头,“给人的感觉,像一条鱼……”像鱼鳍一样的五指,还有手臂和脸上浮现出来的蓝绿色的细鳞,都给她这种感觉。而且冯特伯爵也说,阴影抓握的时候就像抓到一条活鱼,又粘又滑难以发力,一扑楞就被他钻了出去…… 而接应的那个人,却是远程的冰箭攻击。冰系,在光明大陆是属于“神术”阵营的,应该是个审判者。 “他们真不是冲着大人和您来的吗?”莉斯还有些疑惑,“杀鲁克子爵做什么呢?” 陆希想起了柯恩大主教的那些信件。说真的,如果鲁克子爵被杀了,她是不会觉得遗憾的。但,这种暗中的刺杀算什么呢?见不得光的“替天行道”?假如今天他们这一行人没有在冷泉镇歇脚,鲁克子爵一家死后,舆论又会怎么说呢? 一位领主被刺杀,哪怕是小领主,也不是件小事。而且出现的还疑似魔鬼,所以附近的教堂牧师第二天一早就赶了过来——当然,他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热烈欢迎,鲁克子爵反而对他满心警惕,仿佛生怕他带来的执事当中就藏着个魔鬼,随时会再跳出来咬他一口似的。 而拜耳子爵更是煽风点火,唯恐事情闹得不大,所以当陆希一行人尚未离开冷泉镇的时候,附近几位贵族已经联起手来,开始大肆搜捕“魔鬼”了。 对此,冯特伯爵倒是乐见其成,陆希却有点担心,别因为“魔鬼”再连累了不相干的人被挂上绞架。 而且,她真不觉得,这些人能真的搜到那个守夜人。 事实上陆希并没有猜错,就在教堂牧师赶来冷泉镇之前,他其实已经在自己的教堂密室里见过两位“审判所的大人”,也听他们说了自己的任务。 牧师对杀死鲁克子爵的命令有点小小的意见——鲁克子爵因为守着一处南来北往的好领地,收入颇多,对教堂的供奉自然也比较丰厚,这样的一位虔诚信徒,为什么反而要杀掉呢? 至于说那些得了瘟疫的村民——那本来就是主对他们的惩罚呀,不然为什么瘟疫不出现在别的地方,偏偏出现在他们的村子里呢? 既然是主都惩罚的人,烧死又怎么样呢?毕竟这些贱民最多也不过是给教堂送几捧麦粒或一堆脏兮兮的羊毛罢了。 假如冷泉镇的领主换了人,新领主还会这么大方吗? 但是这些话,牧师当然都没有说出来,更不会蠢到要求看执行刺杀的手令之类——审判所的大人们,他可惹不起。 当然,在他听说鲁克子爵并没有死的时候,他心里还悄悄高兴了一下,但马上就变得糟糕了,因为审判者大人命令他去收拾一个烂摊子——他们在那里遇到了长云领的领主!哎呀那可是个麻烦的人啊! 牧师硬着头皮走了之后,大衮就一屁股坐倒在旁边的椅子上,并沉着脸掀开了自己身上那件连着兜帽的长袍。他的腹部衣服已经被血粘住了,此时血液尚未干涸,还在往外渗,而且随着他的动作,甚至有一股血又涌了出来。 随着这股血涌出来,大衮的脸色倒轻松了一点,他扒开破损的衣服,从自己的伤口处钳出了一颗金属的东西,扔给了自己的同伴:“最后一颗了。” 他的同伴是个中年人,其貌不扬,但肤色却是格外的白净,带着一种冰雪般的质感,与他的相貌其实十分的不相称——这是大衮的搭档雪人。 雪人接过这颗金属弹头,却没弄明白究竟是什么东西。 “应该是件炼金物品。”大衮腹部的衣服上有三处被灼成焦黑的小洞,而在衣服下面,蓝绿色的鳞片覆盖了整片腹部,这样近距离地看就更像鱼一样了。 雪人看了一眼他的伤口——大衮的鳞片是如羽毛一般层层重叠,十分柔韧,而且上面还有一层粘滑的液体,如果是箭矢射中,只要稍微一歪,便会有很大一部分力量被卸去,难以穿透。 但是现在,大衮腹部共有三处伤口,两处斜着划开血槽,还有一处则是正面击中,因此打出了一个深深的血洞,直到现在这颗金属物被他的肌肉挤出来,那个血洞仍未能完全愈合。对一个中级——其实实力已经能够达到高级,只是尚未能正式晋升的守夜人来说,这样的伤势已经是很严重的了。 “像是使用了火系魔晶,但又不太像魔力波动。”大衮往伤口上倒了一瓶圣水——这是刚才那位本地牧师给的,并不是双塔大教堂特地为他们配置的好货,所以伤口恢复起来自然没那么快。这其实得怪他自己,因为觉得这次任务没什么困难,所以没带配给的圣水。 劣质的圣水倒在伤口上,冒起了一阵白烟。圣水可以愈合他们“人类”的那一部分,但也同时会为“魔鬼”的那一部分带来痛苦。 大衮的脸稍微有点扭曲:“可恶的东西!”长云领那个领主竟然还真的做出成功的炼金物品了。 雪人捻了捻手里的东西,感觉这就是一颗纯粹的金属物品,其质地不下于银星钢,但只是这么小小的一颗,怎么能这样重伤大衮呢?这还幸好大衮的血脉让他在腹部正好生满鳞片,假如换了别的人,比如说他自己,如果没有及时撑起斗气,岂不是会被打个对穿吗? “你看见那件炼金物品了吗?” “没有!”大衮没好气地说,用袍子上撕下的布条缠住了缓慢蠕动的伤口,“应该是个弩机之类,但藏在她裙子里,我也没看到!” 雪人回忆了一下那位伯爵小姐穿的裙子,假如是弩机,也一定不大,可这威力却不弱。 “我不该贴得太近。”大衮狠狠地说,“如果再给我一点时间——”他就可以远距离用水泡包围住那个女人,活活地溺死她! 在他被攻击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这东西如果退远一些,就没有这么厉害。只可恨当时后面的人追得太紧,他想要速战速决,直接用指甲划开她的脖子,所以贴得太近了。 但现在怎么办?任务都没有完成。 雪人犹豫了一下。其实他想说大衮太过急躁的,如果他能冷静一点,等到所有人都睡下,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鲁克子爵的卧室——难道冯特伯爵还能跟主人睡一间房吗? 现在可好,一下子惊动了众人,大衮还被看见了脸,后面不知会引起什么反应,只能尽快返回双塔大教堂,向上面汇报了。 至于说任务失败——既然是大衮的失误,那主要责任自然由他来承担。 第143章 刺杀之后(二)、海因里希去哪儿了? 对于冷泉镇的大搜索行动, 陆希反正是不抱什么太大希望的。 “我觉得那个守夜人被打伤之后,应该跑不了。”金羽是知道□□在近距离的威力的,“他们八成藏在教堂里。要是咱们现在能去教堂搜就好了, 按着枪伤查人, 准能抓得到。” “不好办吧?”陆希正在擦拭自己的救命恩人,并且把子弹再填满, 随口回答, “教堂里又不缺圣水。”这都一夜过去了,十处枪伤也该治愈了。 金羽摇头:“不,圣水对魔鬼其实是有净化作用的,所以不能用来治疗。” “是吗?”陆希停下手,“魔鬼不能用圣水?”是因为圣水里所蕴含的神恩,与魔力有冲突? “当然。”金羽也在检查自己的枪, “教会用来检查魔鬼的一种方式, 就是让它们喝下足够的圣水, 假如是真正的魔鬼,会直接被圣水烧死。” “教会说的?”陆希顿时觉得可信度又不是那么高了。 金羽被她这么一问, 也不由得噎了一下, 又想了想, 才回答道:“我曾经听说过有人用圣水对付食尸鬼,圣水泼到食尸鬼身上就冒起了白烟,而食尸鬼哀嚎着逃走了。所以圣水对于深渊生物, 应该是有效果的。” 说起深渊生物,陆希忽然想起来:“海因里希呢?” 做为一名带出来充门面的男仆, 海因里希是不能像琳和莉斯那样贴身跟随陆希的。但现在大家都在收拾行李, 他本来也应该有一部分工作的。 而且, 昨天遇袭之后, 灰羽就寸步不离地守着陆希,而海因里希作为一个“觉醒者”,也是被安排保护陆希的——虽然在大家的印象里他目前只会制造硫酸和磨镜片,但至少也是有神恩的人,至少挡在陆希前面的时候比普通人抗揍一些。 但是这好一会了,陆希都没看见海因里希的影子,这让她忽然有点不那么好的预感:“他在城堡里吗?” 海因里希当然不在城堡里。 教堂并不在冷泉镇上,但离得也不算远,它在橡木城。 橡木城目前属于另一位子爵的领地,但论繁华富裕程度还不如近几年生意做起来的冷泉镇——它只有背后一片生满橡树的山岭做为主要进项,因为这种很适合造船的木材总是抢手的。 这片地区的领地小而分散。因为它原本是属于某位公爵的领地,后来这位公爵死去之后又被分割赏赐给了几位小贵族,所以这座教堂的规格还是按当初公爵领来的,如今摆在橡木城里就显得超标了。 当然,从前做为公爵城堡所在地的橡木城是很繁华的,但现在拆分出来之后,橡木城失去了冷泉镇做为对外窗口,就显出一些不方便来——毕竟砍伐下来的橡木,现在要通过别人的领地才能运出去。 这种拆得稀碎的领地其实对于各领地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但国王当然是不管的,而各个领地也想不到要联起手来,只会相互攀比。所以占据了地利的冷泉镇还颇为繁华,而原本是领地政治中心的橡木城……现在就比从前逊色太多了。 当然,每位领主都觉得是别人占了便宜,比如说冷泉镇的鲁克子爵,他就觉得得到橡木城的人才最划算,因为他直接得到了一处教堂,还有一座公爵规格的城堡!这可是谁都比不了的。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真的,所以在有些冷清的橡木城里,城堡与教堂都格外醒目,一眼望去就能看见。 这对海因里希来说很好,他很容易地就走到了教堂的后门,并且当他看见高大的教堂在地上投下阴影的时候,就更满意了。 被阴影挡住的后门无声无息地打开又关闭,丝毫也没有惊扰教堂内的人。 当然,这样规模的教堂,其外围的法阵是加入了防御魔鬼、分辨邪力的功能的,但是这种级别的法阵,对于一个已经签订了契约的魔鬼来说毫无用处,海因里希甚至能感觉到检查的神术如同一阵轻风吹在身上,但什么都未曾发生地掠过去了——法阵将他当成了普通人。 所以这里有了一个新问题:如果守夜人也是魔鬼,那么他是如何出入教堂的? 为了防止人为的破坏,这种法阵无法从内部选择性关闭,它与防御法阵是一体,除非全部关闭,但那样一来教堂围墙上那种神圣的白光就会消失,非常明显。 而如果探测到有魔力入侵,法阵的报警声会十分惊人,没法无视,也没法遮掩。因此,要么这个守夜人不是魔鬼,要么他就有特殊的方法掩盖自己——比如说,也跟某人签订了契约。 海因里希思考着,把自己融在阴影之中,缓步前进。 教堂里人不多,因为调出了一部分人四处搜索去了,哪怕是装样子,总也要装得像,所以现在教堂里只剩下几个见习牧师,和一位正式骑士。 这些人都根本不在海因里希眼里,甚至他的搜索都未曾惊动这些人,一直摸到了教堂后方的忏悔室。 大衮有些烦躁:“我们什么时候能走?”他也知道这次任务没有完成,回去一定会受到惩罚——教会嘴上说他们都是为主效忠之人,其实在心里还不是把他们当成异类,出生入死也不过就奖赏一个圣女,一旦失手就是毫不留情的惩罚……行吧,好歹还有个圣女可以撒撒气! 雪人没有回答这个明显毫无用处的回答,因为他们早就说好在天黑之后离开的,那时候大衮的伤势会好得差不多,至少不影响走路了。 跟大部分审判者一样,雪人并不喜欢跟这些守夜人搭档,尤其是大衮这样的——他真的是对主虔诚吗?呵呵,恐怕不过是因为自己堕落了,为了赎罪才勉强成为守夜人的吧?至于说完成任务,雪人倒觉得这更像是大衮在发泄自己杀戮的欲望。 就这样的,给他一个圣女又有什么用?与其给这些守夜人,还不如把圣女奖赏给他们这些审判者呢。 究竟能不能向大主教提出更换搭档呢?雪人想了一下,觉得不乐观。 毕竟审判者与守夜人的搭档,要考虑到制约问题。比如说最近新晋升的那个面具,之前他的能力被当成木乃伊血脉,所以就给他配了火系的红龙,但现在发现他居然是奇美拉血脉,也能控火,就要考虑给他更换搭档了。 而大衮的血脉是水系生物,所以他作为一个冰系骑士有一定的克制,才会被指定为大衮的搭档。如果要更换的话,除非有一个更合适的人…… 雪人正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感觉忏悔间里有些不对劲。 他来不及思索到底是哪里不对劲,而是直接调动斗气,瞬间就在身周撑起了一片冰墙——这是在搏杀之中磨炼出来的本能反应,甚至比大脑发出的命令更快。 但是这片冰墙才升到一半就被一种力量压制了,冰墙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竟然像是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住了一样,一副不堪重负的样子。 雪人在惊骇之中来不及思考,只是调动了所有的力量将冰墙往上拔,可是他才用出全部力量,重压突然又消失了,已经被压得有些碎裂的冰墙在雪人的全力上推之下,再也无法保持完整,咔嚓连声,冰块乱飞,雪人的防护顿时露出了破绽。 在听见冰墙碎裂之声的时候,雪人就知道不好,但他还有最后一点希望——他身上穿着圣城炼金坊出品的锁子甲,哪怕是高级的神术长剑斩下来,也能抵挡一下,然后他就可以…… 呯呯呯呯! 四颗子弹近距离打进了锁子甲的同一空隙——握着□□的手自碎冰之间伸进来,几乎是把枪口抵着雪人的身体扣动的扳机。 有三颗子弹在穿透身体之后遇上了前胸的护心甲,只有一颗自锁子甲的前襟空隙里又蹿了出去,带起飞溅的血花,把前方完整的冰墙也喷上了鲜红的颜色,然后迅速被冻住,仿佛一幅刚刚完成的画。 这一切都不过只是几秒钟的事,几乎就在冰墙染血的同时,在雪人上方突然出现了几十道水箭,倾泻而下。 第121节 但是水箭尚未降下,一大片冰墙就突然翻倒,水箭打在冰面上,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却只把冰墙打出了一片蛛网般的裂缝,并没有伤到藏在下面的人,反倒是雪人的尸体失去了保护,被几道水箭打穿了头颅。 大衮一击不中,人已经像游鱼一般滑向窗口,可是他刚要跃起,就觉得双肩上仿佛落上了两块巨石一般,身体不由自主地往下沉。 在听见那熟悉的呯呯声时,他已经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了,所以被硬生生压下来的时候,他身上立刻浮现出一层厚厚的蓝绿色鳞片,整个人瞬间就不太像人了。 然而这次他迎接的却不是子弹,而是一道酸液。 大衮的鳞片坚硬且有湿漉的粘液,对于酸液攻击是有一定抵御能力的,但不知道怎么了,这一道酸液溅到身上,那些粘液非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瞬间就冒出了一片白色水雾,让大衮觉得自己仿佛是被扔进了开水锅里的鱼一般。 这疼痛比之前被击中腹部的时候还要强烈,使得他的动作都迟缓了一下。就是这一下子断送了他,一道人影从他侧面突然出现,展开的双翼投下死亡的阴影,覆盖住了他。 竟然是个魔鬼?大衮骇然地转头,生满鳞片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还保持着人的样子,瞳孔里倒映出了那一对蝙蝠翼,还有那件炼金物品。 他终于看清楚那射伤他的炼金物品是什么了,不过是一件很小的东西,比□□还要小巧,但当那东西抵在他眼睛上的时候,他也就再看不清更多细节了。 由于忏悔室的门窗都紧紧关闭,附近也没有人——这原本是怕大衮和雪人被教堂里的人撞见,但现在倒方便了海因里希,六声枪响,竟然没有引来什么人的注意。 所以他还有机会置换出更多酸液泼在尸体上,浓硫酸的腐蚀将伤口变得面目全非,在他挖出了所有的子弹之后,还没忘记搜走了雪人手里的那几颗弹丸,这样,就没人知道他们的真正死因了。 陆希在翻过自己的行李箱之后,心里就是悬着的。 长云领总共在这个冬天做出了四把左轮,其中两把质量最好的归她,她随身携带一把,而另一把则放在珠宝匣子里以做备用。现在,这把备用的左轮不见了。 但是她没敢声张,毕竟海因里希目前在所有人的眼里都只是个侥幸觉醒神恩,只会做点手工的男仆,如果被人知道他拎枪出门,那他的真实身份马上就会被人怀疑。 早知道,她就不该问,自己悄悄找他就是了,这要是引起莉斯等人的怀疑…… 陆希正在心里后悔,就见莉斯气呼呼地进来了:“小姐,找到海因里希了,他居然跑出去买东西了!”都不向领主大人禀报一声,真是太不像话了! 那就是囫囵个的回来了?陆希心里一松,板着脸说:“太没规矩了,你叫他过来!” 天真的女仆还以为她要训斥海因里希,很乐见其成地把海因里希叫了进来,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你去教堂了?”陆希一看海因里希那个表情,就觉得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 海因里希从后腰抽出那把左轮,连同九颗有些变形的弹头,一起放到了她眼前:“让他们活着回去,总归是个麻烦。” 陆希张张嘴,半天才说:“那个守夜人确实是魔鬼吗?” 海因里希听出了她的未尽之意,嗤笑了一声:“不过是教会的走狗而已。”即使是魔鬼,也不是他的同族。倒是这个□□确实很好用,携带方便,动静也不大。如果没有这东西,假如他真的在教堂里大肆使用魔力,即使有契约遮掩,说不定也会惊动神术阵,恐怕收场就没有这么干净利索了。 “还有那个鲁克子爵。”海因里希瞥了一眼陆希,“要我把他干掉吗?” “你还要杀一个?”陆希大惊。 海因里希嗤笑:“你不是很遗憾死的不是他吗?我现在干掉他,还可以继续推给教会。” 陆希这次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海因里希端详着她的表情:“怎么,难道我猜错了,你不是想他死吗?” “我……”陆希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道,“我的确觉得鲁克子爵该死,但不是这种方式。” 海因里希眉毛一扬:“那该是什么方式?” “应该向公众宣布他的罪行,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身为领主,却在瘟疫来临的时候完全无所作为,甚至企图焚烧整个村子,将所有人都杀死。无所作为,意味着他根本不配做领主,应当被剥夺领主的身份;而草菅人命,因此而害死无辜之人,则应该处死。” 海因里希向后仰了一下,仿佛看着什么怪物似的看着陆希:“你觉得这些话可以说出去吗?身为领主,无所作为,意味着他应当被剥夺领主的身份?你觉得那些贵族,会认可这话?就连那些平民也不敢相信吧?领主是统治领地的,收税就是他们的作为。” “所以这都是错的。”陆希轻声说,“就像教会以行善为名,却肆意以神的名义杀人一样。这些事,贵族应该知道,神职人员应该知道,平民也应该知道。” 房间里有一阵死一样的沉默,然后海因里希忽然说:“你不是露西。” 他重新倾身向前,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陆希:“虽然契约仍在,但你绝不是她。”当初那个愿意跟他签订契约的少女,心里满是怨气,却又带着野心,那野心有几分天真,却也是无知的。如果现在继承爵位的是那一个,她绝不会说出这些话! “是或不是,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没有。”沉默片刻之后,海因里希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但其实应该是有区别的,他心想,假如还是那一个,他肯定是听不到这番话的。但问题是,这种想法从何而来? “巫师组织的人都是这样想的吗?迷失之地,从前是这样的?”听起来,倒像是个很好的地方。 “迷失之地?”陆希一时没反应过来。 海因里希却立刻就反应过来了:“你不是来自巫师组织?”那还能来自什么地方? 陆希又沉默了几秒钟,只能再次反问:“我来自什么地方,对你有影响吗?” “……没有!”海因里希的脸一下子黑了,没好气地说,“你不说就不说。我只是想知道,你既然能替代她,为什么还跟我保持了契约?”有这个本事替换一个人,灵魂又不同了,为什么不干脆摆脱契约呢? 这让她怎么回答?难道是她愿意的吗?这不是一穿过来就被契约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除啊! 但是这话也不能说,于是陆希只好第三次反问:“我保持契约,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这次,高级魔鬼脸拉得老长,直接摔门走了…… 第144章 刺杀之后(三)、双塔大教堂里的生死挣扎,陆希当然是不知道的 双塔大教堂, 北塔。 妮娜飞奔进尤兰的房间,就铜陵伊丽莎白抱着她,满脸惊骇:“妮娜, 妮娜你快来看看她!尤兰不知道怎么了, 她忽然就倒下了……” 尤兰在伊丽莎白怀里不停地抽搐,她的鼻孔和耳朵都在往外流血, 眼球上也满布血丝, 看起来仿佛随时能爆开的样子,好不骇人。 妮娜抓住她的手,正要把圣光灌注进去,尤兰却反过来握住了她的手:“他死了!” “什么?”伊丽莎白没有听清,“什么死了!不,尤兰你坚持住!我, 我去找列文大主教!你是大衮的圣女, 他不会让你死的!” “大衮死了!”尤兰一说话就开始咳嗽, 她费力地呼吸着,咳出来的也是血沫, 但她坚持着要说话, 而且甚至脸上还露出了笑容, “那混蛋死了!我能感觉得到!我不是他的圣女了!” “死……大衮死了?”这次连妮娜都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伊丽莎白倒是知道得多一些:“我们和守夜人签的血契,是把生命连接在一起的……”她的脸色变得惨白, “以前都是圣女先死去,然后守夜人也会慢慢疯狂。还, 还从来没有守夜人先死去……” “所以尤兰也会死吗?”妮娜猛地抬起头看着伊丽莎白, “在定血契之前, 并没有人告诉我们!” 伊丽莎白喃喃地说:“谁会告诉我们呢?”谁在乎她们是不是愿意呢?她们只是被送到这里来, 然后就被带进地牢,跟某个守夜人在神术阵中完成血契而已。 尤兰哈哈笑着,并不在乎自己血流满面:“不管怎样,那个混蛋死了就行了!” “不行!”妮娜忽然用力抓紧了她的手,“他死了,难道你就要死吗?伊丽莎白也说了,从来没有守夜人先死去,所以并没有人能够确定,守夜人死了圣女也就要死,不是吗?尤兰,你要活着!我会尽我所有的力量来治疗你,你也是觉醒了神恩的人,你的能力不是摆设,你要感觉一下,你身体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我——”尤兰已经有些涣散的目光,忽然又明亮了起来,“对,你说得对!我为什么要跟着那混蛋一起死?我不想死,我,我还有个孩子,我想去找她……” 尤兰身上泛起了乳白色的微光,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明亮:“我,我的身体像在燃烧一样……不,不是身体,是血,血液……我,我全身的血液都像在沸腾,它们,它们想从血管里冲出来……” 妮娜飞快地回忆着这几天黑翼给她们转述的那些东西,苦行主教说,血液是流淌于血管之中的,它的成份十分复杂,但最主要的是几种微粒——不,细胞,它们各司其职……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着这些知识的时候,妮娜总会想起露西。当初在黑松林里,露西给她讲了皮肤、肌肉、骨头、关节、内脏,也给她讲了穿插于肌体之内,无处不在的血管。 虽然当时露西没有讲到血液有什么成份,但妮娜现在想起来,假如当时有足够的时间,露西能够讲得更多,那她会不会讲到这些呢? 苦行主教大人关于血液成份的知识,该不会是从露西那里得来的吧? 妮娜知道,假如有人知道她这个一闪而过的想法,可能都要笑她不知天高地厚,毕竟关于治疗的知识,难道还有人比教会的神职人员更了解?可是妮娜就是觉得,这些知识跟露西曾经讲给她的那些非常像,而听说苦行主教大人,前一阵子正是在长云领。 现在想起露西或许有些不合时宜,但妮娜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露西在这里,她会怎么做?她会觉得怎样才能治疗尤兰? 当初在黑莓镇给男爵治病的时候,露西是怎么做的?她听到男爵呼吸困难,于是她就先考虑周围的空气和饮食,找到让男爵不舒服的原因。但是尤兰的病因非常明确,又无法加以改变,因为她总不能让大衮活过来…… 那么,就先研究尤兰目前的症状?她在不停地流血,而流血就是血管出现了破损。那么是要修复血管破损之处?可是血管遍布人的整个身体,以她现在的力量,不可能把所有的血管都修复一遍,那至少是主教才可能做到的事。 那么,让血管自己修补破损?那个,那个叫做血小板的细胞,不就是做这个的吗? “血小板?”伊丽莎白头脑中隐约有些概念,但还是糊里糊涂的。而且她还抱着怀疑:“真的有这种东西吗?”黑翼虽然听了课,但回来转述的时候也颇有些不以为然,毕竟教义里说过,血液是主灌注入人体的生命力,否则人便只是一座泥像。而生命力——哪里还需要分成什么细小的微粒呢? 但尤兰的眼睛却亮了起来:“血小板,就是最小的那一种……” 伊丽莎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两名圣女,她们身上的圣光越来越明亮,而尤兰七窍里流出的血也正在渐渐停止…… 双塔大教堂里的生死挣扎,陆希当然是不知道的,更不可能知道她所展示给苦行主教的血液细胞的知识,又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她只是收拾了行装,离开冷泉镇,继续向王都进发。 橡木城教堂的惨案,丝毫也没有传出来——这是当然的,当地的牧师也只能崩溃地把消息传达给上一级的大人而已。 说起来,这里本来应该至少有位主教来坐镇的,但因为原封地被分割得乱七八糟,教会也不太重视,原先的主教谋了一个更好的位置,这里就扔给他了。 原先牧师觉得非常好,因为他实际上管着好几片领地,油水也就更多,但现在他才知道当自己能力不够的时候,遇上事该有多麻烦。比如说,他知道这两位大人来自裁判所,可是他连裁判所在哪里都不知道,现在要送消息,都不知道送给谁,只好一级级向上报了,也不知道这消息什么时候能传到裁判所去。 牧师的痛苦同样无人所知,因为传言比陆希一行人的脚程还快,在他们进入白都之前,冷泉镇鲁克子爵被魔鬼袭击的消息就已经在参加社交季的贵族中传遍了。 尽管大家总是说魔鬼做了什么什么,比如传播瘟疫,比如制造女巫之类,但其实如今真的见过魔鬼的贵族已经没几个了,但最近好像这种事忽然多了起来,比如说长云领…… 而且长云领那次遇到魔鬼是怎么回事呢?似乎是跟审判所有关呢。 那么,这次鲁克子爵家里的事,又跟审判所有没有关系呢?假如有的话,那岂不是教会在谋杀贵族?如今又不是黎明之战那会儿了,教会不能这么想杀谁就杀谁啊! 大概正是因为这些传言,当冯特伯爵在自家的别墅歇下来之后,收到的表示问候与想要联系的信件竟然不少。 不过现在还顾不上那些,既然来到白都,第一件事当然是觐见国王。冯特伯爵遣人向王宫递交了请见的信件,很快就得到了回复,他们将在第二天下午,在王宫觐见。 觐见的服饰是有要求的,不能像舞会一般争奇斗艳,而是在颜色和式样方面都有规定,尤其是有爵位者的徽绶,更是严格。 但即使如此,也不妨碍爱打扮的男士女士们在细节上下功夫。 陆希跟着冯特伯爵走进王宫一侧的宫殿时,就看见了无数花边和珠宝。 别说,到了王都她才发现,长云领的领主生活真的已经很朴素了。比如说冯特伯爵的衣物很少有花边,而在宫殿里,连来往的男侍从的衣服上都镶着花边。而那些大贵族更是华丽,男装也能一层层的往上镶花边,有些甚至整个衣服下摆都是花边组成的,仿佛背后挂了半幅蚊帐。 至于珠宝就更不用说了,单是每个人胸前戴的徽章就镶珠嵌宝,以至于阳光从一侧的窗户照进来,整个屋子都在闪着各种颜色的光,跟迪吧的灯似的…… 好吧,没有射灯那么亮,但色彩之多是绝不逊色的。话说服饰有要求都能这样,真到了舞会上各展其能的时候,那得花哨成啥样? 陆希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然后就感觉到了四面八方投过来的目光,也跟射灯似的落到了她身上——啊,确切点说,是落到了她胸前的徽绶上。 前面已经说了,陆希现在戴的徽绶,是伯爵的形制,而冯特伯爵虽然走在她前面,胸前的徽章却小了一圈。 这种细微的变化,对于精于此道的贵族来说却是十分明显的,于是殿内顿时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埃里克——”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过来,看起来很有几分亲热地向冯特伯爵打招呼,“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冯特伯爵的气色其实看起来不是特别好,因为陆希在出门之前给他稍微化了一下妆,就是把眼周稍微扫上一点阴影,以及把额头中间也稍微扫了扫。很淡,但看起来就有一种印堂发黑双眼无亮的感觉。 当然这副模样,陆希在殿内的好几个贵族脸上都看见了,但鉴于冯特伯爵是位大骑士,所以他跟那些寻欢作乐熬夜过度的普通贵族有些相似,就很值得人思考了。 所以,这个开口就先提气色不错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 “曼德拉。”冯特伯爵也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给陆希介绍,“曼德拉·怀特伯爵,红云城的领主。” 陆希于是回忆了一下背过的那些贵族名单:红云城是个好地方,因为城内外草木在春夏之季多开红花而得名。因为花多而气候温暖,所以那地方养了许多魔蜂,出产最优质的蜂蜜! 在光明大陆,蜂蜜那可是畅销货,跟绿云岭的果糖一样齐名。哦,因为蜂蜜还可以腌渍各种蜜饯,还可以作为调味料烹制菜肴,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比只在喝茶时加的带着果味的糖块更受欢迎。所以红云城真可算是教义里说的那种“流淌着奶与蜜的幸福之地”了。 而众所周知,现在的蜂蜜都产自魔蜂,而驯养魔蜂需要神术……好的,这位怀特伯爵至少是跟教会关系不错的了。 第122节 不过话又说回来,恐怕王国之内——啊不,整个光明大陆上,也没有几块领地跟长云领似的,连教会都撤出了吧? 这么一想,陆希就觉得时空管理局挑的这个人设,也不算坑了…… 鉴于这种关系,怀特伯爵口中的“气色不错”,难免没有一点儿试探的意思了。 陆希心里想着,双手提起裙摆,微微屈膝——虽然这位怀特伯爵明显跟冯特伯爵是一辈儿的,但在光明大陆这里不那么讲究辈分问题,所以同为伯爵,她只需要这么行个礼就行了。 “怎么,我的老朋友?”怀特伯爵有些夸张地惊讶起来,“你难道要提前休息了吗?难道——是你还有什么不适?” “没有。”冯特伯爵有些生硬地回答,“我身体很好。只不过露西她做得很好,领地早晚也是她的,既然她能管好,我当然乐得放手。” 陆希眼角余光瞥去,几乎整个宫殿的人都在或明显或隐晦地观察着他们,不过看大部分人的表情,想来是都不怎么相信冯特伯爵的话的。 怀特当然也不相信,但他表面上却是一副“原来如此”的恍然模样,还对陆希笑了一下:“冯特小姐一看就是年轻有为。” 光说年轻有为,还没还礼呢!陆希于是暗搓搓在小本子上给他记了一笔。 不过后面来搭话的人就比怀特态度好多了。当然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小贵族,过来不是因为真的关心冯特伯爵,而是因为按规矩要向爵位高于自己的人行礼。而且悲摧的是,尽管过来的人里不乏年轻者,但居然没一个人特意向陆希献个殷勤。 啊这——说真的,就有点——面子上过不大去呀。尤其是——当近距离就有一个参照物的时候…… 陆希看了看那边身材修长的年轻女子,她身边刚离开一个贵族青年,这会儿又过去了一个,堪称络绎不绝。 因为女仆没有资格跟着进来,所以陆希只能悄悄问伯爵夫人:“那位小姐是……” 伯爵夫人的注意力基本都在女眷们的裙子和珠宝上。尽管她的裙子没有加那么多花边,但是戴的金黄水晶胸针却也并不比别人逊色,这枚葡萄胸针是由整块的水晶雕刻而成,原本是块质地极为通透的烟水晶,在面包里烤过之后是十分纯正的金黄色,而且唯一的那点杂质还被工匠雕刻成了葡萄藤和叶子上的纹路,就越发显得底下的葡萄串晶莹剔透。 这种质地的水晶也是可遇不可求,伯爵夫人看过一圈,确定以单件首饰的价值而言,自己绝不逊色于任何人,于是也颇觉满意,很愉快地回答了陆希的问题:“那是白浪湾的奎因小姐。” 啊,就是被国王看中的那位?要说国王还是有点眼力的,奎因小姐确实是个大美人,而且是男人很喜欢的那一挂。 显然伯爵夫人对这种花边消息十分清楚,轻轻地嗤了一声:“是啊。想来她婚后一定能够随着丈夫留居王都,所以愿意做她丈夫的人一定不少。” 陆希恍然大悟——国王如果想让这位奎因小姐做他的情妇,那么她的丈夫就必然要在王都有一个位置,这对一些凭自己没法挤进王都的贵族青年来说,可真是个好消息。只要他知情识趣,想来国王不会亏待他。 就是这也太恶心了,说是烂桃花都不大合适,可能得说是“绿桃花”?哦不,光明大陆不是用绿颜色来做帽子的,人家觉得黄色才是不忠实。 奎因小姐旁边的大男孩应该是她的弟弟,看这年轻人对这些过来献殷勤的家伙没好脸色,就知道奎因一家应该都很清楚这些人的目的,但是奎因小姐仍旧很有礼貌的样子,对每个人都点头示意,既保持了未婚小姐的矜持,也不让人觉得失礼。 “真是可惜了——”伯爵夫人现在比从前宽和多了,还很客观地表示了一下同情,“听说现在白浪湾的大部分事情都是她做主,比她的父亲可能干多了。不过她已经十八岁了,如果今年还是没有觉醒神恩的话……”就没法再继续推迟婚姻了。 伯爵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有侍从官来宣布,国王已经起床,可以接见贵族们了。 嗯,没错,国王陛下一般都是到了中午才起床的,今天这个时候就接见贵族,已经算是很早的啦。 第145章 挺进社交(四 )、奎因小姐伪造了神恩 国王接见贵族们的宫殿宽阔而华丽, 什么绣花地毯金银烛台就不用说了,窗户上镶着大块的水精——对,就是那种带神术阵的, 而天花板上则有大幅的绘画, 据说画的是黎明之战期间几位在任国王的英姿,可惜陆希不能失礼地仰头去看, 所以也就未能瞻仰。 不过也没啥好遗憾的, 因为两边墙上还有历任国王与王后的画像呢,这个想看倒是可以扫一眼。反正都是姿态差不多的人像,国王一般站立,手握权杖;王后则多半坐着,身穿华服,从两边墙壁上俯视着走过的人。 补充一句, 这些画像都是用神术绘制的, 所以跟哈利波特的故事里一样, 他们时不时的还会动一下,若是半夜看见, 可能会被吓一跳。 行过宽阔的走廊, 陆希就看见了宝座上的那位国王陛下, 还有坐在他下手左右的公主和王子殿下。 就——这一家三口,有一点是相似的,就是全部脸色苍白, 其中王子殿下可能因为年纪小还好一点儿,但看起来也不像健康的儿童那么红润。总之, 全都不健康。 这就有点奇怪了, 因为王室能够得到最好的治疗, 就像国王和他的子女, 是由红衣主教专门负责的,圣水估计是天天喝,为什么还这么一副病秧子样儿呢? 如果不是负责治疗的人别有用心,那就是属于基因层面的病症了?或者说,是天生的? 然后陆希的猜想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因为小王子殿下的反应在她看来可太明显了,这孩子智力显然是有点问题的。 智力低下?陆希不由得想起了金羽的家族,德罗让公爵家族之所以得到这个爵位,是因为出过三位王后,第一位也就罢了,等出到第三位,假如宝座上的人还是王后所生,那这不就是表哥表妹,近亲结婚了嘛。 真是想啥来啥,第一位上去觐见的就是德罗让公爵,而且他除了自己的夫人之外,还携带了一个少女。 “那不是他们家的小女儿吗?”伯爵夫人扇着手上的扇子。这把扇子是采用陆希建议做出来的“东方式折扇”,没用那些华丽的羽毛,而是用镂花的象牙扇骨和有刺绣的神布扇面显示其精致和典雅,最后还在下面悬挂了一个中国结做为扇坠,跟宫殿内的夫人们所用的羽毛扇果然大为不同。 说起来也是有些无语。迷失之地的双黑血脉被视为最易堕落的不吉之血,可是迷失之地的不少东西却被追捧,比如说茶叶和瓷器,再比如说有着所谓“东方风格”的装饰物——伯爵夫人这把扇子底下的坠儿,可是吸引了不少夫人们的目光。 虽然在陆希看来,这扇子跟伯爵夫人的衣服都不搭配,但别人不这么觉得就足够了。 总之伯爵夫人因为这些注目而心情颇好,话也多了起来,而且说得还颇一针见血:“要是我没记错,这个孩子今年还不满十四岁呢,这么着急,是现在就想着第四位王后了吗?” 女孩子必须满了十四岁才能出来交际,在这之前都只能算是小孩儿,即使被父母带着出来见见世面,也没有觐见的资格。所以德罗让公爵这么做,引来的可不只是伯爵夫人的议论,陆希看见还有别的夫人们也用扇子掩住嘴,低声交头接耳,估计话题都是类似的。 “自从他们家的大女儿病故之后,德罗让家也等了很久了吧?”伯爵夫人也用扇子遮住自己一半的脸,只露出精心描绘过的眼睛和额头,“总算又有一个能拿得出手的了。” 陆希有些吃惊:“即使是大女儿——要是到现在也就只有二十来岁吧?”难道德罗让家原本想让金羽跟国王结婚吗?可这年龄相差了将近二十岁,国王能当她爹了吧? “这算什么呢?”伯爵夫人露出一副“何必大惊小怪”的表情,“那位提香夫人,今年也还不到三十岁嘛。更何况——”她用目光往后一指,“如果是那位小姐,她今年才十八岁呢。” 陆希感觉自己无话可说,唯一庆幸的可能就是金羽没跟着进来。 不过德罗让公爵这个小女儿看起来确实挺可爱,圆圆的小脸,一笑还有两个酒窝,她提着裙子对小王子行了一礼,小王子的目光就落在她身上,虽然看起来还有点儿木木的,但明显是关注了。 “说不定还真能成功呢……”伯爵夫人用扇子掩着嘴轻笑了一下,“彩虹领是个好地方。” 不过国王陛下对这个未来可能成为自己儿媳妇的少女显然不感兴趣,说了几句话就打发了德罗让公爵一家,侍从官于是示意后面的人依次上前。 说起来这个觐见也是挺让陆希无语的,原来就是大家排队上来给国王行个礼,然后说几句话。据说以前的觐见还能在王宫吃个下午茶什么的,但现任国王懒得招待那么多人,所以就减少了觐见的天数,导致大家都一窝蜂地挤在同一天来,然后就只能给国王行个礼就算完了。 但陆希觉得,国王这么干,纯粹是为了高效率地挑情妇的吧?比如轮到长云领的时候,国王对于冯特伯爵说的已经把领地交给她管理的事儿无动于衷,眼睛直接就在她胸前打了个转,然后就一脸无趣地移开了,然后对冯特伯爵敷衍地点了点头,表示已经知道并且允许了。倒是朱丽亚公主,听说她成为了领主,露出了惊讶且十分好奇的表情。 说起来她和国王还是亲戚!陆希突然想起来,王室也姓冯特,所以国王这是在看自己的远房侄女啊! 真TM恶心!这种人也配坐在王座上? 陆希感觉自己的笑容都要维持不住了,一转眼却看见朱丽亚公主默默低下头,耳朵有些发红,显然也觉得自己的父亲举动很不得体。 但问题是这位国王陛下还有更不得体的举动呢,他往后面排队的人里看了一眼,然后居然提高声音:“奎因小姐!” 简直是一殿哗然! 奎因家的大小姐再怎么镇定,这时候也要保持不住表情了,整张脸都胀得通红,当她从后面走上来的时候,陆希都看见她握着扇子的手捏得死紧,手背上甚至暴出了青筋。 这个真的,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不忍又能怎么样呢? 陆希估计奎因家的大小姐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她上前向国王行礼的时候脸上甚至没什么笑容,虽然动作依旧优雅,但后背却挺得笔直,仿佛有把剑插在脊梁骨里似的。 然而国王绝对不是个会看别人脸色的,或者说他根本也不注意别人的脸色,开口就对奎因小姐笑:“你今年就满十八岁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生日礼物。” 跟过来的奎因子爵脸色也不好看,但还是要陪着笑脸:“怎么能劳动陛下……” 国王根本没听他说什么,自顾自地往下说:“满十八岁也该结婚了,倒是有个好人选——” “陛下!”翠西·奎因直接出声打断了国王的自言自语,双手提着裙摆又行了一礼,“多谢陛下关心,但是我现在还不想考虑结婚的事。” 国王怫然不悦:“你都十八岁——” 他还没说完话,就听见朱丽亚公主低声惊呼了一声:“奎因小姐,你的手——” 国王的目光下意识落到奎因小姐的手上,说真的他之前还没怎么注意过她的手,因为眼睛一般都看胸去了,这会儿注意地看过去,才发现奎因小姐的双手指间泛起了淡白的微光,甚至提着的裙摆都微微亮了起来。 神,神恩? 国王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 作为一国之主,他给一个男爵家的小姐指定一个丈夫,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当然可能会有人私下里议论几句,但他需要在意吗?他可是国王! 可是对一个觉醒了神恩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国王很不想相信翠西·奎因觉醒了神恩,毕竟去年她就拿这一套来搪塞他,但并没有成功。可没想到,眼看她就要满十八岁,觉醒的可能已经微乎其微,却偏偏在这时候成功了! 他想不承认,但是被朱丽亚公主那一声惊呼,殿内的贵族们都看见了翠西手指间闪烁的圣光,他已经听见了下面有人在抽气,也有人立刻就议论起来,还有人露出了点敬畏的神色往后退了退——这件事压不下去。 “我只是觉得,这个年轻人不错。”为了自己的尊严,国王还是坚持着把话说完了,“他叫法比奥,也是王室的一员,是个很好的青年,你可以考虑一下。” 法比奥?王室的一员?陆希惊讶地看了一眼冯特伯爵——噫,该不会是,她知道的那个法比奥吧?就是冯特伯爵之前被塞过来的那个继承人? 翠西·奎因手指间的神恩光泽消失,她优雅地微低下头:“谢谢陛下的关心,我会考虑的。” 这场乱七八糟的觐见其实对众人来说总共也就只有三件事:德罗让家在谋求第四位王后;长云领伯爵发了疯,真的把位置传给私生女;以及奎因子爵家的大小姐觉醒了神恩。再之后上来觐见的也都是每年社交季都能见到的人,连国王都失去了兴趣,所以很快就虎头蛇尾地结束了。 走出宫殿,冯特伯爵一直是若有所思的样子,陆希看看四周没人,忍不住小声问:“您在想什么?该不会是——奎因小姐有什么问题吧?” “你也看出来了?”冯特伯爵倒有点惊讶。 陆希顿时觉得心里抽了一下:“难道,奎因小姐真的是做假?” 她当然不是看出来的——奎因小姐的神恩之光只在手指间闪烁,而且同样是微白色,她哪儿能分辨出来是不是真的圣光?就是觉得,这个时间未免太巧合了点。而且,如果是真的神恩,为什么奎因小姐展示得那么隐蔽?难道是怕伤害到国王的脸面?还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发光? 冯特伯爵点了点头:“那不是神恩之光。”阴影对于光格外敏感,虽然只是一点微光,但与神恩之光的感觉有本质的不同,他能觉察得到。 陆希想了想:“其他人会发现吗?” 冯特伯爵嗤了一声:“现在的人——”整个宫殿里,其实就没有几个觉醒者。不说别的,这几年在王都见到的这些贵族青年,能出个初级骑士都像什么稀世珍宝一样,比起他年轻的那个时候,真的是差太远了! 级别低,又没有阴影血脉这样的特殊加成,只要不是贴在奎因小姐身边,应该就是发现不了的。至于说离得最近的国王,不过是个普通人,更加分不清楚了。看他那难看的脸色,就知道他没发现其中端倪。 “那个……”陆希试探地说,“您不会管这件事的吧?” 冯特伯爵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眼:“我当然不管。”不管的意思就是说不会揭破。难道国王干的这事很有脸吗?但问题在于,“这件事迟早会被揭穿,到时候伪装神恩是大罪。”奎因小姐用了这种手段,以后怎么办? 陆希咳嗽了一声:“这么说,奎因小姐这么做,其实等于同时得罪了国王和教会?” “没错。”冯特伯爵嗤了一声。国王这些举动,难道皇家大教堂没看见吗? 冯特伯爵并不是为奎因小姐抱什么不平,这与他无关,他也并没有那么多同情心,他只是觉得教会虚伪——在教会的宣传中,主的面前人人平等,他们也用这种话来打击贵族,争取那些平民的信仰,可是当国王是倾向教会的时候,他们就不提平等了,而是眼睁睁看着国王利用权势去逼迫小贵族。 这个时候,他们所谓的平等又在哪里呢?冯特伯爵敢肯定,假如国王不死心,提出要求,那么教会一定会想办法去验证翠西·奎因的“神恩”,假如发现是造假,那奎因一家就完了。 “那么父亲——”陆希又咳嗽了一声,上前一步,搀扶住了冯特伯爵一边胳膊。 冯特伯爵僵硬了一下,险些把胳膊抽出来:“你有什么话就说……” “咳!”陆希也感觉到了冯特伯爵的僵硬,不免也有点尴尬——讨好这事儿,她做起来果然不那么熟练,“那什么,您觉得,如果我们帮她一把怎么样?”能反对教会,冯特伯爵应该不会不愿意。 果然冯特伯爵迟疑了一下:“帮助她?怎么帮?” 没有直接反对就是赞同,陆希于是牢牢抱住了冯特伯爵的胳膊,压低声音:“帮助她们用海水晒盐怎么样?” “晒盐?”冯特伯爵怔了一下,随即明白了陆希的意思,“你要把提取盐的方法教给她,让她声称是用神术制出来的?” “是的。”陆希点点头,“白浪湾用海水制盐比我们更方便,到时候我们可以直接从白浪湾购盐,腾出我们的人手做别的事情。而且,有一个海湾的话,还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利用呢。” “有一个海湾……”冯特伯爵重复了一下这句话,颇有几分惊奇地看了看陆希,“晚风岭还没拿到手里,你已经在惦记白浪湾了?” “咳,我不是这个意思……”陆希干笑,“我是说,合作。当然,也要看看奎因家是不是有这个诚意。” “诚意——”冯特伯爵又嗤笑了一下,“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第123节 他说完之后,又厌烦地补了一句:“自从王后去世,国王这几年也是越发的不像样子了。” 关于对国王的评价,此时此刻,正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其内容与冯特伯爵基本相同。 “父亲,国王现在越来越不成样子——”坐上自家的马车之后,翠西·奎因开启了车厢内隔绝窥探的神术阵,才开口说道,“如果我不这样做,他马上就会给我定下婚事。” “可是——”奎因子爵一头的汗,“你那样做,那样做是欺骗国王——不,欺骗国王也就罢了,如果教会发现……”他当然不愿意女儿去做国王的情妇,国王都TM四十多岁了,比他年纪还大,而且看他那副纵情声色的死样子,奎因子爵只要想一想自己的宝贝女儿坐在国王腿上的情景,就想呕吐! 但问题是,现在能够欺骗一时,以后怎么办?觉醒了神恩,之后呢? “你还是要结婚……”奎因子爵开始在心里盘算合适的人选,如果能给女儿找一个有力量的丈夫做靠山,那…… “海格勋爵怎么样?”奎因子爵有些发狠,“其实乔纳斯王子的身体并不合适继承王位,海格勋爵未必没有机会。” “不行。”翠西冷静地说,“不论海格本身怎样,假如我现在跟他结婚,国王首先就会对付我们白浪湾。再说,我们能给海格带来什么?一个白浪湾,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那怎么办?”奎因子爵想了想,“不然我称病,我们赶紧回白浪湾吧,你要照顾病重的父亲,别人也不能说什么。那个植物果实不是吃了就会腹泻吗?我吃一些。” “父亲!”翠西轻轻拥抱了一下自己这个虽然有点无能,但还是很爱儿女的父亲,“这是最后的办法。不过我想,我们去拜访一下冯特伯爵怎么样?如果想找一个能够对抗国王和教会的人,他比海格勋爵更合适。” “可是他已经有妻子了。”奎因子爵下意识地说,“而且他还没有儿子。” “但是他有女儿,而您有儿子啊。”翠西笑了一下,“我还有两个弟弟呢,科尔不是跟她的年龄差不多吗?” 奎因子爵下意识地摇头:“你弟弟将来只是一个子爵,怎么能娶到伯爵的女儿呢?” “不是娶伯爵的女儿,是做女伯爵的丈夫。”翠西平静地说,“长云领的女领主,应该需要一个好性情,也不爱多管闲事的丈夫。” “好——性情?”奎因子爵终于明白了女儿的意思。他的大儿子——不,应该说他的两个儿子都算得上好性情,但同时也没有什么才能,有时候他都发愁,假如把爵位给儿子,他能管理好白浪湾吗?但假如送他去长云领…… 问题是,冯特伯爵愿意吗? “所以我们要去拜访一下。”他的女儿微微一笑,“不管伯爵大人和女伯爵愿不愿意,我们总要拿出诚意来。” “可是——”奎因子爵犹豫着,“长云领真的能……吗?现在都在说,冯特伯爵的身体不行了,在冷泉镇上,如果他还是当年的大骑士,区区一个魔鬼又怎么能杀死小鲁克呢?如果他没了,那他的那个私生女能顶得起长云领吗?” 翠西·奎因抿了抿嘴唇,沉默了片刻才说:“我也不敢确定,但我既不想向国王和教会低头,自己又没有能力对抗,那么也只能选择一边了。”这也算是赌博,但她别无选择。 第146章 挺进社交(五)、那个是神术镜子吗? 白都的社交季, 总是从赛马开始的。 说起来也是有意思,当骑士们都想要获得一匹龙鳞马,或者至少是有着龙鳞马血脉的半鳞马时, 普通贵族却致力于在纯血的普通马匹里培养出最快的马来比赛, 并且最优质的那些赛马,虽然速度其实远不如龙鳞马, 但其身价却可能比一匹龙鳞马更高。 所以教会其实对这种运动颇有微辞, 认为花钱培养一匹赛马,不如拿去救济几百个穷人。附带一句,陆希对这话倒是很赞同的,因为这些纯粹为速度而培养出来的纯血赛马,因为太过追求血统的纯正,都是近亲□□, 有不少生下来就有各种缺陷, 即使是获得成功的“金牌赛马”, 其实也是过份追求速度,而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畸形——比如说四肢过于细长, 令它们只能在平坦的跑道上比赛, 因为只要有一点儿不平坦, 就可能折断它们的腿骨…… 总之陆希虽然对赛马并不熟悉,但从骨骼的形状上并不妨碍她做出判断,所以对这些被打扮得华丽无比的马匹, 她多少觉得有点儿不舒服。 在这一点上,伯爵夫人倒是跟她观点一致:“这些马也就只能在这里跑跑了, 如果带它们去打猎, 一只兔子都能让它们跳起来, 然后在草地里跌断腿。” 她毫不留情的批判大概是引发了不满, 旁边座位上的一位夫人摇着羽毛扇转过头来轻笑:“安娜夫人,您还是那么钟意那项运动吗?我以为到了这个年纪,您总该不喜欢见血了才是。难道说在长云领,您也还总跟伯爵大人出去打猎吗?” “也很正常。”伯爵夫人毫不留情地回击,“布丽丝夫人您的身体,确实也不适合见血。幸好您遇到了体贴的克利夫特伯爵,不是吗?否则要您自己生育继承人的话,岂不是太为难了。” 陆希在旁边飞快地翻自己的内存,然而她之前恶补的资料太多,一时实在想不起来,幸好光球在耳边嘀咕了一句:“克利夫特伯爵夫人,她跟自己的丈夫关系很不好,那位伯爵偏爱自己的情妇,借口自己的妻子身体不好,长期把她留在王都,自己却带着情妇住在领地石头城,连孩子都不让她生。” 啊,陆希终于想了起来:确实如此。 光明大陆的贵族婚姻基本上都是利益的联合,所以夫妻感情这东西也就那么回事。但正因为有着共同利益,所以至少在明面上还都要保持友好,哪怕私下里各玩各的呢,公开场合都要表示夫妻和睦,感情融洽。 所以像冯特伯爵这样,公然反对自己婚事的真是少之又少。而克利夫特伯爵则是另一种——他妻子的娘家从前支持的是海格勋爵的父亲。海格一家子在争王中落败,支持他的人自然也跟着倒楣。这位布丽丝夫人娘家已经败落到龟缩在一小片领地上苟延残喘,于是女婿也就翻了脸,虽然没有离婚,但也把妻子像扔什么东西一样撇在一边了。 克利夫特伯爵夫人前几年狼狈得很,但后来她做了一项投资——她资助了当时还没有名气的提香夫人…… 所以现在克利夫特伯爵夫人的日子跟以前可不一样了,今年社交季之前,她甚至接到了丈夫的来信,表示今年将前来王都,与她一起出席社交季。 所以看到伯爵夫人没有丈夫陪同来看赛马,克利夫特伯爵夫人才会出言讽刺。从前她们确实是一样的,但现在她已经从那个泥坑里爬了出来,所以就迫不及待想踩一脚仍在坑里的人了。 当然遭到这样的反击也是她未曾防备的——安娜这个女人,她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地提起继承人的事儿呢?难道她自己不也没有生下孩子吗?瞧瞧她带来的是谁?一个私生女!她到底有什么资格这么回嘴啊? 克利夫特伯爵夫人正准备点明这件事,那个私生女忽然忽然低头向她的椅子下面看了一眼,然后轻轻拉了一下伯爵夫人,小声说:“好像有只——” 私生女的话并没说完,而是有点幸灾乐祸地对她笑了一下,又瞄了一眼她的椅子下面。 椅子下面有什么?克利夫特伯爵夫人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看到了她裙边上的一根灰色的毛茸茸尾巴——老鼠! 即使在王都,老鼠都是少不了的东西,以至于王宫内部的防御神术阵都要特别考虑如何驱除这些小东西。 克利夫特伯爵夫人当然也是怕这种灰色的小动物的,更何况这尾巴是从她的裙边上露出来的,那就是说,老鼠就在她的裙子底下!所以她直接就跳了起来,想大声喊叫仆役过来驱走老鼠。然而她忘记了自己穿着紧身胸衣——这种东西确实可以塑造出美丽的腰身,但同样的,那是通过紧紧的扎缚来达到目的。 鉴于这几年身材不知不觉地有些膨胀,所以为了迎接丈夫的到来,克利夫特伯爵夫人这几天把胸衣总是束得很紧,以至于她现在一跳起来,就觉得胸口一阵憋闷,眼前金星乱冒,又软软地倒了下去。 “夫人!”克利夫特伯爵夫人的侍女惊呼起来,这里顿时乱了起来。而陆希从容举手召唤场地里的侍者:“这边有位夫人身体不适,可能是中了暑气,请送她去树荫下休息吧。” 侍女神情复杂地看了陆希一眼。她很怀疑夫人晕过去跟这位女伯爵有关,但她没有证据,因为作为侍女,她并不能离这些尊贵的夫人们太近,所以她只知道自己的夫人跟这两位有点冲突,但不知道她们具体说了什么。 但是众目睽睽之下,陆希并未与克利夫特伯爵夫人有任何身体接触,实际上克利夫特伯爵夫人就像是自己忽然站起来然后晕倒的,的确很像是因为天热而导致了中暑……所以侍女除了跟侍者们一起将自己的夫人送去树荫下,也没有别的办法。 看来这年头光明大陆没有嗅盐。陆希摇了摇手里的扇子,毫无诚意地想,同时泰然自若地对侍女微笑了一下。 而伯爵夫人还有点没在状态,因为陆希一句话都还没说完,对手就晕过去了,所以她还有些茫然:“你刚才说有什么?” “没什么。”陆希轻咳一声,“我说那位夫人裙子边上好像沾了根草。”的确是草啊,虽然看起来有点像老鼠尾巴,但那其实就是一根随处可见的狗尾巴草而已, 哦,所谓的“随处可见”,指的当然是会走去田间野地里的平民,至于克利夫特伯爵夫人这样的贵妇人,她们的花园里当然不会出现这种卑微的野草,而她们走进马场的时候,也只会注意到被修剪得如同绒毯一般的特意种植出来的草地,而不会注意到在马场外围,栏杆之下或角落边上,会有一丛顽强生长出来的狗尾草。 另外,很显然地,克利斯特伯爵夫人也并不熟识她害怕的那种小生物,否则她就该知道,老鼠的尾巴根本没有那么蓬松多毛——即使事先陆希把那根狗尾草捋了捋,让它看起来显得瘦了一些,其实也并不很像老鼠尾巴。 当然这些陆希都不会说出来,她只是摇了摇扇子,顺手把刚才拔来准备无聊时编只小狗的狗尾草都丢到了自己裙子底下。唉,可惜了这些草。 克利夫特伯爵夫人晕倒,这么大的动静当然引来了周围不少人的注目,但是真正明白她晕倒原因的人可没几个,或者说,只有一个。 “姐姐?”科尔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巾,有点担心,“没有人介绍,我们这样过去会不会有些唐突?”按照社交的规矩,对一位尚未结婚的小姐,是需要有一位年长位尊的人居中介绍,他才可以跟那位女伯爵说话,否则就是失礼。 “嗯——”他的姐姐注视着那位女伯爵的方向,心不在焉地回答,“你需要担心的不是这个。” 科尔明白她的意思,但如果失礼了,不也会影响那位女伯爵对他的印象吗?假如那位女伯爵对他没有足够的好感…… “重要的是诚意。”翠西·奎因的话说到一半就停止了,她眯起眼睛——从她这个位置,能够看到那位女伯爵垂下手臂,手腕轻轻一动,把什么东西扔到了克利夫特伯爵夫人那硕大的裙摆上…… 这几年,在提香夫人带动的新风尚引领之下,夫人们的裙摆越来越大,尤其是坐下的时候,简直就是裙摆相接,想扔点东西上去实在太容易了。不过,那扔的好像是一根草吧? 翠西对自己的眼力很自信,她的视力超出平常人,所以家里一直认为她是能够觉醒神恩的。只是她马上就要十八岁了,却还全无动静,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能认出那是草叶而不是什么动物的尾巴——那种草虽然不会出现在花园里,但在海边的荒草地里却到处都是。 可是扔根草又能怎么样呢?不,等等,一根像某种动物尾巴的草…… 果然,克利夫特伯爵夫人才一跳起来,就晕倒了下去——翠西下意识地吸了口气,也想把自己胸衣松一松了,虽然她因为经常要出门活动,早就不习惯把胸衣束得太紧了。 “姐姐?”科尔的眼力虽然没那么好,但克利夫特伯爵夫人晕倒的动静他当然不至于看不见,“那是怎么了?有位夫人晕倒了吗?” 翠西轻轻把那口气又呼了出来:“我们一会儿过去,你向她行个礼,然后就不要说话了。” “啊?”这跟计划可不一样,科尔愣了,“不是说——”让他多向那位小姐献点殷勤,多表现一下自己吗? “不需要了。”翠西望着那位微笑着摇扇子,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的女伯爵,“之前是我想错了,她也许并不需要我们以为她需要的,所以,我要去问问,究竟有什么东西,是我们可以给的。” 陆希并没有发现翠西·奎因的注视,主要是因为她在关注伯爵夫人。 当克利夫特伯爵夫人的晕倒引来众人注目的时候,伯爵夫人掏出了一个只有巴掌大小的东西,然后对着它整理了一下头发。 立刻,夫人小姐们的目光就转到了那个亮晶晶的东西上去了。 光滑的平面反射的光线晃得科尔眯起了眼睛:“那个,是一面神术镜子?” 不,翠西微微摇了摇头,她觉得不是。 用神术制造的镜子比普通铜镜自然要好得太多,但是它也有一定的限制。譬如说,因为要在镜子背面镌刻完整的神术阵,并注入一定的力量维持它的运转,所以神术镜子的大小是有限制的。 太大的镜子需要太多的力量,那价格将高到连国王都觉得太贵的程度;而太小的镜子则因为材料无法承载一个完整神术阵的力量,很容易崩溃。 什么,你说小的镜子可以少注入点力量?请注意,神术镜子之所以能照出清晰的人影可是因为有神术阵的运行,如果这个神术阵不完整,那照出来的影像要么也不完整,要么就会出现滑稽可笑的误差——你愿意对着一面哈哈镜检查自己的妆容吗? 所以,像这种只有巴掌大小的镜子,一般来说都是铜镜。 但伯爵夫人手里那面绝对不是铜镜,再怎么打磨,铜镜也没有那么澄澈的表面,而且她看得清清楚楚,那镜面像水一样清澈,像是一块质地极佳,没有丝毫杂质的水晶! 的确听说长云领的水晶矿很有名气,但水晶是不能当做镜子来用的啊。 翠西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两步,然后才反应过来她今天来的目的可不是一面镜子。 连翠西·奎因都一时忘记了自己的目标,就更不用说四周那些离得更近,看得更清楚的贵妇人了,离得最近的,甚至从镜面上还看见了自己的脸,其清晰程度并不逊于质量最好的神术镜子,但质材又绝对不是神术镜。 而且它多便携啊,如果有这么一面镜子,岂不是可以随时随地检查自己的妆容,让自己保持在最好的状态,去艳压群芳吗? 稳了……陆希心想。赛马虽然尚未正式开始,但伯爵夫人已经成功地吸引到大部分人的注意力,今天这风头是出定了。 有些人可能天生就适合带货。陆希默默地不着痕迹地向后退了一点,把自己的位置让给对手镜感兴趣的夫人小姐们。 这镜子当然是长云领玻璃工坊出品,正经的镀银镜子! 因为是要打开贵族市场,越贵越好,所以陆希直接上了镀银工艺。伯爵夫人手里的这面镜子,通体都是雅致的银白色,手柄处开始雕刻一株月亮藤,藤身由乌银线条勾勒,而叶片则是光亮的银面,看起来明暗交织,仿佛真是一株在夜间发光的月亮藤。 而镜面就是最大的一片叶子,背后的银镀层反射出洁净的光线,与镜身结为谐调的一体——是的,长云领就是不走提香夫人带起来的性感热烈风!伯爵夫人要自己引领风气,才不要跟着别人屁股后面跑! 这样一面镜子,定价多少比较好呢?陆希听着有人已经忍不住开始询问价格,不由得在心里盘算——要是这么受欢迎的话,当初跟毕维斯讨论过的价格,似乎还可以再往上浮动一下。这样,也可以给伯爵夫人留出一点“打折”空间,好让她去做人情。 什么,你问镜子的成本?成本当然是很高的啦,比如说这手柄的乌银工艺,比如说别出心裁的图案……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买一面这么大小的神术镜子要多少钱呀? 啊,你买不到这么小巧便携的神术镜子啊?那就没问题了——不是,那就没办法了,那你说说看,你愿意为了这么一面神术都做不出来的精致小镜子,花多少金币呢? 看来王都的商店里可以上货了。 至于说这面镜子的真正成本——好吧,在众人眼里最值钱的那块玻璃,其实并不值钱。至少对于玻璃工坊来说,烧出这样的小块,要比陆希要求的那种大块玻璃容易多了,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现在工艺还不成熟,所以才只能做这种小镜子。 而且镜子小,后面镀的银自然用量也少,再加上手柄的工艺与镀银,总成本使劲儿算也不会超过一个金币,而卖价嘛……嘿嘿嘿嘿。 陆希正在畅想金币滚滚而来的美好场面,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人靠近,她转过身,翠西·奎因那张美丽的脸就映入了眼帘,后者提起裙子向她微微屈膝:“伯爵大人,您好。请原谅我冒昧打扰,我是翠西·奎因,这是我的弟弟科尔。” 这还是第一个直接称她为伯爵大人的。陆希饶有兴趣地想,果然敢拿神恩来做假的妹子,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奎因小姐,你好。” 第147章 挺进社交(六)、长云领依靠的是什么呢? 科尔感觉自己很懵。 为了今天的见面, 他把自己认真收拾了一遍,而且还预先想好了小姐们会感兴趣的话题,比如说王国各地出产的宝石, 或者千岛之国的绿色珊瑚与黑珍珠, 又或者迷失之海出产的贝母。 如果宝石不行的话,那就谈谈花卉, 谈谈园艺, 再不行对于布料与花边,他也知道得很多呀。 另外,为了以防万一,他还临时了解了一下长云领的出产,以便在女伯爵提起这些事的时候也能说上几句,毕竟长云领的银灰色雪雀羽毛曾经颇有名气, 以及还有些魔兽皮毛, 也是做大衣的好料子。 第124节 但是, 他准备的这些统统没派上用场,因为他姐姐只向女伯爵介绍了一下他, 然后就自己跟女伯爵谈了起来。 科尔倒不是对他姐姐有意见——在白浪湾, 名义上他们的父亲是领主, 其实领地里的事务早在两年前就已经由大小姐掌握了,科尔自己也很清楚,他和他弟弟两个人加起来, 也比不上他姐姐一个,父亲早就有意把爵位交给女儿来继承了。 当然, 在有儿子的情况下把领地交给女儿, 这多少有点不符合习俗, 如果想要名正言顺的话, 那最好当然是把他和弟弟“嫁出去”。 唉,这么说起来真是有点没有男子气慨,但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们两个从小就被姐姐压迫着,压啊压的就压成习惯了…… 而且如果是姐姐为他安排的,那一定是尽可能的好选择了,毕竟国王实在是让人忍无可忍。看看他找的那个结婚人选吧,以为白浪湾不知道吗?那个法比奥自从离开长云领跑到王都来,就没干什么正经事!更不用说他现在连长云领的继承权都没了,又想通过这种办法来讨好国王。 长云领的领主放弃他,真是再明智不过了!科尔恶狠狠地想。居然还敢肖想他姐姐——没钱买得起神术镜子,总有尿吧? 不过,他姐姐现在跟女伯爵说的都是什么啊?两个女人在一起,不是应该谈谈裙子和首饰吗?再不然谈谈王都炼金坊出的薰香,或者刚才那位伯爵夫人拿出来的小镜子也可以啊。 哦,当然他姐姐对这些话题一向是不感兴趣的。虽然在社交季她可以对这些如数家珍,但只要回了白浪湾,她就更关心田要怎么种,那些渔民能打上什么样的鱼来。 但是,为什么长云领这位女伯爵仿佛对这些东西也很懂的样子?听听她刚才在说什么?她说白浪湾的田地因为靠海太近,所以含盐太高,粮食才种不好? 地里会有盐?盐不是在海水里吗?而且盐不是好东西吗?为什么地里有盐,粮食反而长不好了呢?海边的野草不是长得很起劲吗? 科尔感觉一头雾水,且插不上话。 还有,女伯爵说靠海吃海,种地可能不是白浪湾的出路。问题是,这海怎么吃?他们的领地里没有人懂提炼盐的神术——有海风郡的打压,他们连一个懂神术的人都请不到。而且白浪湾又不适宜建港口,当地的渔民用的都是小船,进不了深海,也打不到什么珍贵的鱼虾,捞上来的净是杂鱼,别说吃了,他有时候到海边去走一走,都被那股子腥味儿顶得作呕——那种腥乎乎的东西,怎么能当粮食吃呢? 女伯爵是不懂海里能打到什么样的鱼吧?科尔不禁想。到底是个女人呢,长云领靠山,她自然不了解海,也不会知道宴会餐桌上那些喷香的鱼排,都是装备了神术阵的大船,从深海中打来的。至于像白浪湾这样的小海湾里,哪会有那种东西呢? 不过科尔明智地没有插嘴,他知道的这些,他姐姐自然更清楚,还是让她去跟女伯爵说吧。 太阳渐渐升高,那边的跑道上已经有马匹和骑手出现,掀起了一阵欢呼之声。但这边说话的两个人对那些矫健的骏马和英俊的骑手一眼都没看过,反而还往远处走了走,显然是嫌吵。 很想看赛马的科尔于是只能苦逼地跟在后面,一面顺手从侍者那里取了两杯果酒,预备着那两位女士说累了可以润润喉咙——姐姐不是说要有诚意么,这总算是够有诚意了吧? 虽然说,这位女伯爵——科尔偷偷地从侧后方观察了一下,觉得心里有点忐忑。 他倒不是在意这位女伯爵的黑头发和黑眼睛。对于女巫这事儿,他的姐姐向来是不以为然的。她经常说教会在很多事上都十分虚伪,所以虚伪之人的话并不可信,而且既然女巫是魔鬼的爪牙,那么必然先有魔鬼才有女巫,而现在只听说抓到了女巫,却没听说过抓住魔鬼,那么这种“女巫”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很可疑了。 科尔觉得姐姐说得很对——她总是有道理的。而且在国王看中她之后,他们一家也曾经努力向皇家大教堂的苏亚大主教求助过,希望他能阻止国王的荒唐做法,或者接纳姐姐进入修道院,因为在那里学习的人得到神恩的可能性更高。 但是教会一概拒绝了,他们甚至没能见到苏亚大主教,就被一个牧师挡了回去。牧师表示教会不干涉世俗之事,但即使科尔不怎么聪明,也知道那是因为国王能给他们的更多。 对于这样的教会,科尔也觉得他们的话是不可信的,因此女伯爵虽然是个双黑,但他是冯特伯爵的女儿,身上流淌着最高贵的血脉,跟女巫必然是没什么关系的。 他心里忐忑,只是因为他忽然觉得,这位女伯爵跟他的姐姐很像。他说不清到底是哪里相似,只是越听她们谈论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话题,就越觉得女伯爵的身影似乎在跟他的姐姐重叠起来…… 一想到他可能会有一个跟自己姐姐很相像的妻子,科尔就觉得后背一阵发毛,不,还,还是不要了吧…… 但是少年的想法并没人在意,第一场赛马结束之后,前方交谈的两人终于分开,科尔只来得及向走开的女伯爵行了一礼,就被他姐姐闪亮的双眼吓了一跳:“姐,怎,怎么样?”他们白浪湾的诚意,表现出来了吗? “快回去,我要跟父亲谈谈。”他姐姐一把拎起他,完全不管他对新踏上跑道的赛马投去的不舍目光,拖着他就离开了赛马场。 奎因男爵在家里转来转去。他不能不发愁,女儿这次太冒险了,居然伪造神恩,如果被人揭穿可怎么办呢?也不知道她跟长云领的女伯爵究竟能不能搭上话,以及科尔究竟顶不顶用……唉,说起来也是他的无能,居然要靠嫁儿子出去……关键是,儿子也不是特别出色,既没有他姐姐的能力,也不如他姐姐美貌,要是…… 没等奎因男爵想完,他已经听见了熟悉的脚步声——他的女儿日常走路真的不像个淑女,总是大步流星,她也许真的应该是个骑士,只是神为什么不眷顾她,让她获得神恩呢? 虽然在这个家里大概只有奎因男爵和他的女儿管事,但因为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关切,男爵夫人和两个“没什么用”的儿子科尔与伊万也都过来了,一家人齐聚一堂,听取翠西今天与女伯爵相见的结果。 “……她说地里的盐份太多,所以庄稼才长不好。”翠西说起这一点,仍旧有些兴奋,“不,父亲,重点不在于这个结论,重点在于,她告诉了我为什么盐多,植物就难以生长。因为在溶液之中,盐的浓度是均匀的,就像我们把一份浓盐水与一份淡盐水混合,它们最后的浓度会介于两者之间,这就是盐在水中的运动。” 科尔和伊万互相对看一眼,两脸懵逼,四只眼睛里都写着:“这有什么用吗?”然后分别挨了姐姐一个脑瓜崩儿。 还是温柔的男爵夫人救了两个儿子:“翠西,我也……不明白……” “植物是要吸收土壤中的水分的——”翠西对母亲就客气了很多,“所以植物体内的水与体外的水,也同样要趋向于均匀,那么当土壤中的盐更多,它就需要更多的水,这样,植物就难以从土壤中吸收水份,所以会枯萎焦黄。” 奎因男爵勉强听懂了女儿的叙述,但是他还没有明白过来:“但是这个……”值得女儿那么兴奋吗? “父亲!”翠西不满地喊了他一声,“您要明白,那位露西小姐,她讲明白了原理!连牧师都不明白为什么祈福都不能让地里的庄稼像别的领地一样的好,他连原因都说不出来,只会说我们不够虔诚,所以得不到神的护佑。但如果按照露西小姐的说法,这跟我们是不是虔诚毫无关系,就算圣城搬到海边来,庄稼也一样长不好!” “真的吗?”科尔这一句算是听懂了。确实,他们领地里的牧师只会说这是土地贫瘠,又说他们领地里有不虔诚的人什么什么的,原来这都是托辞吗? “当然!”翠西眼睛闪闪发亮,“露西小姐说,那些在海边生长得很好的野草,都是与小麦和大豆之类庄稼不同的,它们或者本身是肉质的,体内是更为粘稠的液体,能够防止水分被土壤中的盐分吸走,或者能够把吸收的盐分分泌出来——父亲,她生活在长云领,那里并没有海,可是她说的这些,我在海边的野草里都见过!” 科尔再次跟弟弟对看一眼,还是两脸懵逼——他们也去过海边,怎么就没注意过,海边的野草还能分泌盐分的吗? “这意味着什么?”翠西有些激动地在房间里走了几步才停下来,“父亲,这意味着她说的是真的,而这是牧师都不知道的。父亲,这是真正的知识,比什么礼仪和舞步,或者诗歌和绘画,都要更珍贵的知识!” 伊万听得稀里糊涂,小声问:“那知道了这些,能把地种好吗?” “有的地可以改善,有的地则不合适种粮食,但可以改种其它的东西。”翠西平静了一下,“但重要的是,发掘自己领地的长处,而不是一定要死盯着种粮食。” 她又停顿了一下,才缓缓吐出一句话:“女伯爵说,海水里的盐,并不只有神术能够提取,普通人同样可以做到。” “不就是煮吗?”伊万莽莽撞撞地说,“但是咱们领地里根本没有那么多树可以砍啊。”要不然他们早就可以向外卖盐,同时假称这些盐都是姐姐觉醒神恩之后提炼出来的了。 翠西摇了摇头:“不需要煮。” “不需要煮?”这句话是房间里其他四人同时问出来的,至少在这件事上,大家都知道其重要性。 “那,要用什么办法?”科尔激动地问。 他姐姐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你觉得第一次见面,女伯爵会告诉我这个吗?” 科尔噎住了。奎因男爵则看了儿子一眼:“今天的见面,你弟弟表现得还可以吗?” 翠西摆了摆手:“不需要他了。之前是我想错了,那位女伯爵,她不需要这样的丈夫。我们的诚意,需要换一种方法。” “不需要啊?”男爵夫人松了口气,“那也好。我也不想你弟弟真的去长云领。” “母亲——”翠西翻了个白眼,“如果科尔真的能跟她结婚,那才是他的运气呢。算了,我看他也不行。” “别这么说你弟弟。”男爵夫人温柔地责备了一句女儿,“但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诚意,才能……” 翠西犹豫了一下:“其实从目前来看,如果我们愿意跟长云领合作,差不多就可以了,毕竟他们也需要用盐。但问题在于,之后呢?如果我们与长云领真的合作,那就要跟他们站在一起了。” 一家人都沉默了。跟长云领站在一起,意味着跟教会的关系将是公开的恶化……长云领有一位大骑士,白浪湾可没有。 “可是听说那位伯爵大人身体不好……”伊万小声说,“难道他们不害怕以后吗?” 这句话听得男爵夫人满面愁容,翠西的眼睛却一亮:“你说得对!长云领难道就不考虑以后吗?他们敢这么做,依靠的又是什么呢?” 相同的话题,在另一个地方也有人讨论。 “我想白浪湾现在一定在权衡,究竟我们能不能对抗王室和教会。”金羽摆开了公爵小姐的思考角度,“晒盐的方法他们当然非常需要,但是假冒神恩不一定会被揭穿,而公然与我们合作,倒真的会惹到教会。毕竟,鲁克子爵家才刚死了人呢。” 陆希点头:“确实。所以我想,暂时可以先暗中合作。” “你也太好心了吧?”海因里希嗤了一声,“暗中合作,那他们岂不是只得好处不担风险?” 金羽同意地点头:“确实,这样对我们没有太多好处啊。” 陆希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其实我本来也没想他们能公开站在我们这边。我本来,只是想帮一帮奎因小姐。”帮一帮那个被迫用伪造神恩来抵抗国王的姑娘。 海因里希直接翻了个白眼。灰羽倒是比较乐观:“既然她是伪造神恩,那也只能跟教会作对了,不管怎样都不是件坏事吧?” 陆希点了点头:“是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无论他们是否真心与我们合作,动摇教会的基础都对我们有利。至于后面的事……嗯,我还没仔细想……” “这样怎么行!”海因里希毫不客气地说,“你连怎么掌控他们都没想好,就要把好处送出去?伪造神恩的确是个把柄,但根本不够大,如果他们拿晒盐的办法向教会交换,你觉得那个把柄还有用吗?”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能够万无一失呢?”陆希苦笑,“即使是联姻,牺牲一个儿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今天看见打扮精致的科尔,她就已经猜到白浪湾的意思了,但说真的,联姻有什么用啊?秦晋之好了解一下?人尽可夫了解一下? 至少目前,两地还可以有共同的利益,而且从目前来说,非公开的合作其实更有利于长云领的发展。至于以后……当长云领有了足够的力量,那时候即使白浪湾要背弃合作,也得好好考虑考虑了。 “这还可以……”听到这里,海因里希的脸色才缓和了一些,“我还当你要修善行,准备把好处白白给人呢。” “我也不至于吧……”陆希无奈。 “很至于!”金羽跟海因里希异口同声,连灰羽都小心地点了点头。对奴隶那么好,花钱建养济院,为平民设计好用的农具,把□□交给边陲镇的猎人使用……不是像苦行主教那样的善人,哪个领主会这么做? “不是……”陆希感觉无话可说,她觉得跟白浪湾合作,是自己在用技术干赚对方的盐和海洋资源啊,为什么在这些人说来,仿佛她在做慈善一样? 海因里希对她报以“呵呵”,而且还追问了一句:“您真的没看上奎因家的那位少爷吗?” “那还是个孩子……”听说才十五岁,还未成年呢! “我觉得不太行。”金羽评价,“他还没有他姐姐美貌……” 陆希投降了:“你们说点正经的……” “说正经的?”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说,“我想海格勋爵的事,可以交给他们去打听,那位翠西小姐,显然比您更会运用自身的魅力。” 这话就……真的挺伤人自尊的。更令人受伤的是,这是真话。 第148章 一场谈话、其实觉醒分为三种…… 今年王都的社交季, 从开始就波澜叠起,呈现了与往年颇不相同的趋势。 有人在私下里开玩笑,说国王在觐见时完全不顾礼仪的举动, 拉开了一个“不平凡的社交季”的序幕。 这虽然颇为不敬, 但听到的人差不多都点头以为然。毕竟国王的举动实在不太像样子,只不过奎因小姐觉醒神恩更为引人注目, 所以把国王的失礼之举给掩盖过去了。 并且, 奎因小姐也在继续吸引着许多人的注意力,因为据奎因家向外透露的消息,奎因小姐已经着手在白浪湾建立提炼精盐的炼金工坊,很快,白浪湾也可以对外售盐了。 如果说之前还有人议论奎因小姐的神恩来得“太是时候”,那现在质疑声也没了, 因为一个提炼精盐的神术阵可不是随便就能建起来的, 既然白浪湾准备在年底就向外售盐, 那这件事必然是从社交季之前就开始准备的,也就是说, 奎因小姐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觉醒了神恩, 只是未曾向外宣布罢了。 男人们对盐更感兴趣, 但女人们则对另一件事更为热衷,那就是长云领新出产的银镜。 据说这是冯特伯爵在炼金房里偶然发现的配方。这位大骑士因为身体虚弱而寄希望于炼金药剂,没想到消除诅咒的药剂没做出来, 倒是误打误撞制出了这种小巧的手镜。这种镜子虽然不能像神术镜子一样将全身影像收入其中,但其小巧便携, 照出的人影之清晰绝不逊色于最好的神术镜, 对女士来说非常有用, 所以一出现就引起了轰动, 不亚于当初的神术镜子问世。 十把最精致的手镜以一百枚金币的单价被抢购一空,还有五十把外形较为普通的,定价为五十枚金币,同样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便销售完毕。就这,还得是跟伯爵夫人关系比较好的才有得买,至于像克利夫特伯爵夫人这种,那是不用想了,捧着金币也买不着! 然而这还不算完,据说冯特伯爵的发现不止这一种,还有一样新鲜东西,会在过几天伯爵夫人的宴会上才拿出来。 这个消息随着手镜放出来之后,伯爵夫人的宴会请柬顿时大热,再也不复从前只有小贵族们趋奉的尴尬情况。 当然,风头也不能总让长云领出,晚风岭的拜耳子爵夫人跟小姐就戴出来了新首饰,用的是一种从前未有的新宝石,颜色从蜜黄到金红不等,轻而暖,既有适合春季的鲜艳,也有适合冬季的温暖,瞬间就得到了提香夫人的喜爱。 于是,新宝石与手镜,热烈的金红与雅致的银白,风尚与典雅,两边的交锋,把社交季又推上了一个高-潮。 在这样的风潮里,奎因小姐与海格勋爵的往来倒不那么引人注目了,毕竟在奎因小姐觉醒神恩之后,奎因男爵已经有意无意地表示爵位将来会交给女儿,那么她选择的丈夫多半是非继承人,婚后很可能要去白浪湾定居。 此言一出,不少贵族家的次子和幼子都对奎因小姐趋之若鹜——白浪湾若能产盐,那简直就是一座金山,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如果能找到这样一位妻子,那可真是掉进了福窝儿里。 至于海格勋爵,做出这个选择也不奇怪,毕竟他的妻子也去世好几年了,且没有留下儿女,并且以他的尴尬地位,留在王都也没什么意思。虽然他年纪比奎因小姐大不少,但毕竟是王室血脉呢,假如奎因小姐想替将来的孩子选一个高贵的血脉,那海格勋爵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人选。 相形之下,长云领的那位继承人,就有点相形见绌了。 “你好像有点无人问津呢……”海因里希凉凉地说。 “这么没面子的事你就非要说出来吗?”陆希看着眼前这几张少得可怜的帖子,越发感觉到这魔鬼的性格相当恶劣。 事情是这样的,明天就是“王后舞会”——听名字就知道,这是由王室成员主持的,级别相当高的舞会;更重要的是,这是为未婚的小姐们所举行的,目的当然大家心里都明白,就是让小姐们露一露面,跟与会的未婚男青年们彼此“增进一下了解”。 对未婚小姐来说,舞会上的舞伴可不是随便选的,而是预先由男方递来信函,表示希望在舞会上与小姐共舞一支曲子。然后根据这些信函,大家来安排自己的舞伴。 第125节 也就是说,王后舞会上的每一支舞,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如此,可让小姐们认识足够多的人,也保证不会受到冷遇,做了舞会上的“壁花”。 但是吧,从她接到的这寥寥几张信函来看,恐怕她真的要做壁花了。 陆希本人倒是不在意,事实上对她来说,有些舞步她都没完全掌握,不跳最好。然而堂堂的女伯爵做壁花,对长云领的名声来说显然不太好听,恐怕冯特伯爵不会太高兴…… “伯爵大人估计并没时间管你。”海因里希幸灾乐祸地说,“他这段时间正在忙着学习呢。” “学习?”陆希有点莫名其妙,“学习什么?” 海因里希耸耸肩:“就是你讲的课啊。你写下来的那些教程,他都抄了一份去读。” “什么时候!”陆希大吃一惊,“我怎么不知道?” “当然是你不在的时候。”海因里希嗤笑,“你又没把那些东西整天带在身上。” “不是……那些东西我都放在卧室里啊!”总不会冯特伯爵也偷偷地…… 海因里希翻个白眼:“让你的女仆把本子取出来给他看一下很难吗?” 哦,那还好。陆希拍拍胸口——总算城堡里有爬窗习惯的只有一个…… “你那是什么眼神!”海因里希恼羞成怒,“我不过是因为怕你被发现而已。别看你那位父亲大人现在不问你的来历,一旦他发现你跟魔鬼签了契约,呵呵——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我也没说什么啊。”陆希觉得好笑,“不过你终于明白了自己行为的不妥当,真是可喜可贺呢。” 海因里希报以冷哼,同时把头扭开,一副“我知道不对但就是不改”的死硬模样。 陆希也没打算按他头去改,毕竟只有夜间女仆不在身边,他们说话才能无所顾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不过她更好奇的是——冯特伯爵也在学习她讲授的知识,也就是说,他也觉得知识是有用的,就是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进步。 “我看不容易。”海因里希刻薄地说,“不是人人都像劳拉那么幸运,看看汉克那个倒霉蛋就知道了。而且你们玫瑰家族的血脉是阴影,你目前讲的这些东西里,我看不出有哪一部分与阴影有关。” 说起汉克,在大家出门之前,他还是处于一听见有人说话就“荡漾”的状态,也不知道现在好了没有。 唉,看来知识在不同的人身上,真是有不同的效果啊。不过还有一个问题…… “那对你有用吗?”这是她一直以来很想知道的。 海因里希的表情骤然冷了下来:“怎么,如果有用的话,你打算怎么做?不再让我听这些课了?” “喂——”陆希往后仰了一下,“你跟个斗鸡似的干什么……”她根本就没想禁止他听课,因为根本做不到好吗? “那你问这个做什么?”海因里希满眼警惕和怀疑。 “那就是——有用了?” 房间里的温度立刻下降了至少三度。 “我在考虑,如果知识对你,和对普通人,以及神职人员同样有用,那是否证明,无论神恩还是魔力,它们都是同源。”陆希缓缓地说,“也就是说,魔鬼和人类的力量,其实是相同的。” 海因里希眯起了眼睛:“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如果被人听见——” “如果切莉在变成魔鬼之前从未被人发觉,那是否可以猜测,她以前其实就是人类?”陆希没管海因里希说什么,继续说出自己的猜测,“其实觉醒分为三种:成为神职人员,成为骑士,和——成为魔鬼?”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海因里希再次一字字地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教会一定会把你先吊死再烧成灰不可。” 陆希看着他的眼睛:“那如果我的猜测是真的呢?你会怎么做?” 她不希望与海因里希为敌。 陆希当然知道自己的想法与光明大陆的人完全不同。大约是因为她笃信自己完成任务就能回归地球,所以从开始,她对海因里希有些忌惮,却并没有这个世界普通人对于魔鬼的恐惧和仇恨。 至于后来……只能说相处久了都会有感情的,哪怕是养只小猫小狗呢。 当然,海因里希不是猫狗,事实上,除非现出原形,他跟光明大陆的人类根本没什么两样,至少看起来要比教会养的那些守夜人正常多了。 如果这样一个人——不是,这样的一个魔鬼,由于她的知识而得到了晋升,他会做什么?会利用自己的力量,反回来报复和伤害人类吗? 陆希不希望这样。所以,她很希望自己的猜测是真的,魔鬼和人类如果不是敌人,而是系出同源,那么大家是不是可以和平共处呢?如果这样,那么她即使帮助无尽深渊进行建设,也可以问心无愧了。 海因里希脸色阴晴不定,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说:“人类仇视魔鬼已经很久了,从当初你们把我们赶进无尽深渊就开始了。” 他把陆希归在了“你们”当中,让陆希心里沉了一下。 “无尽深渊,并不是什么乐土。”海因里希微微眯起眼睛,“甚至我很怀疑,那里正是让魔族疯狂的原因。所有活得够久的魔族,最后的下场都是变成疯狂的野兽,无一例外。” 这更糟糕了……陆希感觉有点绝望。 “红塔的理念是打回光明大陆,夺回我们应有的东西。灰塔的理念则是改善无尽深渊的环境,让魔族能够更好地生存。以前我是红塔派——”海因里希嘴角讥讽地翘了起来,“因为无尽深渊根本无法改造,唯有光明大陆才适合居住。” “那现在呢?”陆希觉得又找到了一丝希望,“如果我能有办法改善无尽深渊……” “但是如果知识能够给魔族力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留在无尽深渊呢?”海因里希露出一个恶劣的微笑,如果被其他人看见,马上就会意识到这确实是个魔鬼。 但是陆希却认真思考了一下:“知识对双方的加成是平等的,如果魔族可以因此增强,那么人类也是一样。那最后无非是再来一次黎明之战,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而且,如果魔族向人类开战,那教会就会得到新的机会,再次巩固自己的地位。” “你这算是在说服我吗?”海因里希冷笑,“假如我把你带到无尽深渊去,让你的知识只能传授给魔族呢?” 陆希沉思。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不能把海因里希的话视为真正的威胁,倒觉得更像一场辩论:“如果魔族真的成功占据了光明大陆,那么你们将成为教会,等待着人类把你们的统治再推翻吧。”历史总是这样的,有压迫,就总会有反抗。 “既然总要有统治者,为什么魔族不可以呢?”海因里希双手抱胸,“比如说现在我是伯爵,而你是女仆,难道不好吗?” 陆希的脑子在这时候忽然开了一下小差,鬼使神差地回了一句:“然后我半夜来爬窗户吗?”不,她在讲什么!这种涉及到种族之间生死存亡的大事,她为什么会突然拐到这上头来。 就连海因里希都愣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冷笑了一声:“你爬得上窗户吗?” 还真不行。玫瑰城堡可不是什么粗制滥造的破房子,砌墙的石头都打磨光滑,彼此间严丝合缝,整个城堡的外墙几乎浑然一体,她又不是壁虎,真没本事从那里爬上二楼。 不,等等,这个回答更离谱好吗?这时候是该讲爬窗户的事吗? 但是如此一来,刚才那剑拔弩张的气氛却缓解了。正当陆希准备重新整理思路的时候,海因里希忽然说:“并没有人喜欢战争,尤其是平民。” 他敛去了刚才那副尖锐的模样,淡淡地说:“正像光明大陆的平民,只要活得下去就不会反抗领主和教会一样,低等的魔族也没有什么反攻光明大陆的雄心壮志,他们只想好好活着,哪怕最后变成疯狂的野兽,那至少证明他们已经活得足够长久。但战与不战,从来也不是底层能决定的,能做决定的只有灰塔与红塔的高层人物。而要进入双塔,至少要成为一地领主。” “领主?”陆希觉得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明白了,“你还差多少?” 海因里希的脸唰地就拉长了:“我现在只是高级,再晋升是大魔鬼,之后才是领主级别。” 知道了,就是还差不少呗。 “成为领主,视能力大小,可以稳定一城到三城。”海因里希拉着个脸,仿佛谁欠了他八百金币没还,“那时候才有说话的资格。” “那你到底是学什么才有用呢?还有,什么叫稳定一城到三城?” “之前不是跟你说过,无尽深渊的空间不稳定吗?”海因里希一脸不耐烦,“领主必须有稳定空间的能力,可以维护至少一座城的安全才可以。” 行吧,在无尽深渊当领主,比在光明大陆当领主要难多了。 “当然。”海因里希嗤笑,“像你们这种只会收税的废物,在无尽深渊分分钟都是喂魔兽的货色。” 陆希想抗议他把自己也归进“只会收税的废物”,想想还是算了,好容易谈话在向好的方向进行,万一惹恼了这个翻脸如翻书的魔鬼,又添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到底什么知识对你有用呢?” “……不知道……”海因里希一脸很不想回答的样子,但最后还是回答了,“暗星血脉的问题在于,无法从命运星空中找到对应自身的那颗星。在看到你写的皂化方程式的时候,我曾经得到过启发——即使眼睛看不到的,也能通过某种方法推算出来。” 就在那一刻,他的魔力曾经涌动过,但是后来,他并没能找到那个方法,所以涌动的魔力只能再度蛰伏,期待着他真正领悟。但是,那也许需要很久,需要他学习很多东西,才能发现对自己有用的究竟是什么。 不过,即使与血脉无关的知识,对他也同样有用,比如说,魔族最易掌握的火焰与酸的魔法,他现在用起来也比从前更顺手,威力更强了。 “命运星空……”陆希感觉自己完全懵逼了。算命的玩艺儿,她可不会啊,这得学什么,哲学吗? 第149章 王后舞会(一)、我们是堂兄妹啊! 尽管很有可能要做壁花, 但舞会还是要参加。 虽然叫做王后舞会,但因为现在没有王后,所以舞会的主持者是朱丽亚公主。 但是这位公主——嗯, 与其说是她来主持舞会, 不如说是她身边陪同的那位宫廷女官在做主持,公主全程都在她的提示下, 接见参加舞会的未婚男女们, 简直就像个提线木偶一样。 而且,她的脸色是真的苍白。光明大陆的贵族们追求皮肤白皙,所以使用胭脂之类的妆品是风尘女子才做的事儿,而贵族们只用□□。 但是公主脸上应该并没有涂粉,所以她确实是不太健康的苍白——陆希在上前向公主近距离行礼和交谈的时候仔细观察了一下,还趁机碰了碰她的手——很凉, 在这种天气仍旧是凉凉的, 跟她自己的温热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王室成员的身体真的都不咋样。包括海格勋爵。 对的, 陆希还见到了海格勋爵。在满场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里,海格勋爵这个快四十又已经结过婚的可以算大叔了, 十分之醒目。 他还真好意思来?陆希不由得啧啧称奇。说真的, 她这个心理年龄不符的都有点别扭, 海格勋爵居然堂而皇之地在这里邀请能做他女儿的小姑娘跳舞,真是……反正脸皮就够厚的吧。 不过从辈分上来算,海格勋爵还真是朱丽亚公主的堂兄, 啧! “他也是你的堂兄。”光球冷不丁地出声。 行吧,她还忘记了, 冯特伯爵也有王室血脉, 算起来她和朱丽亚公主以及海格, 也是远房的堂兄妹……可怕! 等等, 若这样算的话,王室也有德罗让公爵家的血脉,她和金羽还能算表姐妹哪? “是的。”光球很认真地算起来,“王室血脉不丰,但德罗让公爵这一支子女众多,如果这样算的话……” “别算了!”陆希赶紧打断它,“再算下去大家都是亲戚了。”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的。贵族之间的联姻很注重血脉,其实伯爵夫人如果细算起来的话同样有王室血脉,毕竟她也是公爵的女儿。”而公爵基本上都是王室成员才能得封。 一堆亲上加亲,全都不符合优生学啊。 “怎么会不符合呢?”光球对她的想法表示惊讶,“这样纯正的血脉,才能更好地延续啊。比如说你,只有玫瑰家族一半的血脉,就没能觉醒‘阴影’能力。要知道,继承的血脉越多越纯正,觉醒的可能性就越大呀。” 这种观念简直可怕! 如果不是因为在舞会上,陆希就得给光球上一课了,不过现在并不方便,因为她正在跟科尔跳舞。 说起来这次她在舞会上预订的几个舞伴里,奎因家的两个儿子全在其中,也是很努力地来给她撑门面了。但无奈这两个半大孩子都是典型的贵族子弟,能谈论的话题都是她不怎么感兴趣的,实在没有跟他们的姐姐说话有意思。 不过科尔还是给她带来了一个有用的消息:“我姐姐去过一次海格勋爵府上,那里有位女管家有点像您要寻找的人。” 科尔不知道这位女伯爵要找什么人,他只是转述姐姐的话而已,因为翠西虽然也来参加舞会,但她所有的曲子都安排得满满的,而舞曲间隙也总有人追在身边,根本找不到跟陆希单独说话的机会。 “姐姐说,如果有机会再去,她会跟那位女管家说几句话。”头一次上门的客人就跟对方的女管家谈话,未免有些可疑了。 “女管家?”陆希点了点头,“替我谢谢你姐姐。”不过,如果是抢来的人,做女管家未免有点……难道说斯佩西的母亲居然选择了海格勋爵? “我会向我姐姐转达的……”科尔说完这句话,感觉又冷场了。唉,为什么他所掌握的那些东西在这位女伯爵面前都用不上呢?别的小姐们喜欢的话题,很显然的都不太能引起她的兴趣,以至于时时就会无话可说。 不,他的姐姐也不喜欢那些话题呢,她喜欢海边,喜欢听那些渔民说起打捞上来的一些杂鱼和生长在石头上的贝类,甚至还弄回一点儿放到餐桌上,但那味道——吃过一次之后就再没有人愿意接受了。难道说,他要跟女伯爵谈论这种东西吗? “贝类?”陆希精神一振,“都有什么样的呢?”大海可是丰富的餐桌,虽然不能马上去白浪湾,但提前了解一下也是好的。 这个话题居然真的管用?科尔又惊又喜,开始绞尽脑汁回忆:“……那里最多的就是这些长在礁石上的东西,渔民们管它叫蛎。这些东西看起来就像是灰白色的石头,边缘锋利,时常会割伤他们的手掌。在厚厚的壳里只有一小块肉,平民会直接吃掉……我家的厨娘曾经把它放在奶油汤里,但味道……” 牡蛎奶油汤……谢谢,她也不想喝。光明大陆的厨娘——即使是贵族家的,烹饪水平也经常是没眼看。 当然,大贵族家也有美味的菜肴,很多家族据说还有秘方菜谱,但那基本都集中在一些“高贵食材”上,尤其是各种珍贵的魔兽肉。而越是普通的,被视为只有平民才吃的“贱食”,则根本没有人会花心思去想如何烹饪。 比如说这么美味的牡蛎,炒个蛋啦做个汤啦烤一烤啦,陆希瞬间就能想出好几种吃法,但在光明大陆,却是只有穷苦渔民才会拿来充饥……唉,不知道牡蛎营养有多丰富嘛,还有壮阳功效呢,就比如国王这样的,就该多吃点儿…… 第126节 还有贻贝、蛤蜊、紫菜、海带、蛏子、螃蟹、海螺……守着海湾却过着穷日子,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虽然科尔对于海产的了解有限,但他提及的几样常见贝类和海藻已经让陆希很高兴了,主要是,按科尔所说,这些东西在白浪湾简直都要成灾了,渔民们吃也吃不完——当然了,海货毕竟不能当饭吃,只靠白浪湾的人自然是消化不完的。但是产量大才好啊,蚝油、干贝、琼脂、蟹黄、鱼露……啊啊啊啊大海我来了! 下一支舞曲响起,科尔去跟别的小姐跳舞去了,陆希这一支舞曲却没有舞伴,也不想呆在舞厅里做壁花,看看上面朱丽亚公主不知什么时候也消失了,于是她干脆也离开了舞厅——反正她的下一位舞伴安排在两支舞曲之后,有这时间她完全可以在外面溜达一下。 舞会在皇家庄园举行,庄园仍在白都之内,但占地面积广大,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高大的树木和宽广的草地,完全像在郊外一般。 这里就连鹅卵石小路边上种的都是名贵花木,而且经过仔细修剪,简直像是园艺展览一般。而且,陆希发现了好几种花期不在这个季节的植物,也同样开得洋洋洒洒的,估计是神术? 总之这个庄园到处都展示出精致和富丽,不仔细观赏却把时间耗在舞厅里真是可惜了。 陆希正这么想着,就听见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一回头,有个打扮得像公孔雀一样的人出现在路径上:“我亲爱的堂妹——” 什么玩艺儿?陆希整个人都愣了一下,刚才在大厅里没看见有这人啊? 而且,管她叫堂妹? “咳——”来者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一声,“我是法比奥。” 这就是冯特伯爵原本选中的那个继承人? 陆希不由得上下打量这位法比奥·冯特。别说,此人的相貌跟冯特伯爵还真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相似的发色与瞳色,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恐怕他才更像冯特伯爵的后裔。 但是气质上就天差地别了,反正冯特伯爵是从来不喜欢这种层层花边的礼服,也绝不会在衣领和袖口都佩戴宝石别针,搞得全身上下亮晶晶,仿佛珠宝展示架。 “法比奥——堂兄?”陆希只能停下来,“你也在这里?”四周好像很安静,并没有仆人在附近,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她裙子里还带着武器呢。 “是的——”法比奥也下意识地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又咳嗽了一声,“本来该上门拜访伯父的,但因为前几天身体不适,所以……” 是身体不适,还是因为国王要把他安排给奎因小姐却没成功,所以不好意思露面? 当然陆希不会当面戳穿,只是随便点头应付:“看起来现在是没事了,那就太好了。” “啊,是——”法比奥干笑了一声,发现实在没得说,终于进入了正题,“白都的社交季其实十分严苛,亲爱的堂妹,你处处都好,但这个——”他意有所指地看了一下陆希的头发,“关于血脉,你知道贵族们一直都很看重。所以,容我说句实话,即使你继承了伯父大人的爵位,也很难找到一位血统高贵的丈夫。奎因家的血脉还是差得太远了。” 但是奎因小姐看起来比你聪明能干多了。陆希打量着法比奥衣服上的花边。经过金羽的教导,她已经具有了一些辨认能力,法比奥衣服上这些花边,应该是下水清洗过的。 在社交季,贵族们需要大量的新衣服,因为同一套衣服是不能在公开场合穿第二次的。而花边这东西,比衣料还贵,所以有些负担不起的小贵族,会把旧衣服上的花边拆下来装饰新衣服,因为没有花边装饰的衣服,同样也会让人讥笑。 法比奥衣服上的花边能让她看出破绽来,估计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拆下来了,毕竟只穿一次的衣服,花边还用不着清洗。所以说,别看他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其实已经入不敷出了吧?也是,毕竟当初王室把他选出来推给冯特伯爵,一方面是因为他长得跟冯特伯爵有几分相似,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啥也没得继承…… 所以生活窘迫,遵从国王的意思与奎因小姐结婚就大有好处了吧?陆希鄙夷地想,合着现在这事儿不成了,又跑她这儿来诋毁奎因家的血脉了? 但是陆希很快就发现,她还是低估了法比奥的厚脸皮,当他提出自己的目的之时,陆希简直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你说什么?我,跟你,结婚?” “是的。”法比奥满脸笑容,还向前走了一步,试图来握她的手,“我亲爱的——” 陆希倒退两步,强忍着没给他脸上来一拳:“你是不是疯了?我们是堂兄妹!”刚才不是还堂妹堂妹叫得很亲热吗?现在是失忆了还是怎么着? 然而法比奥的表情比她还惊讶:“是呀,正因为我们是堂兄妹,所以我们结合才能生下血统更为纯正的后代,这样,玫瑰家族的阴影血脉才更可能被继承。亲爱的堂妹,你总不想在伯父……之后没有一个觉醒血脉的继承人吧?那样你要靠什么来稳固长云领呢?靠手下的骑士吗?但你要知道,他们是忠于伯父,而不是忠于你,甚至——请原谅我说一句冒昧的话,对于伯父来说,他那两名心爱的骑士,就是约翰和丹尼尔,在伯父的心目中,恐怕他们比你更为亲近和信任,将来掌握领地大权的,很可能根本不是你啊。” 别说,这货在某些方面说得还挺对的。 “这就是你为什么要离开长云领的原因吗?” “呃——是的。”法比奥犹豫了一下,隐去了自己被挑唆的那部分,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我没有能够觉醒成为一位骑士,这就已经让伯父授权给他的骑士,而堂妹你只是个女人,难道你觉得伯父真会把领地交给你吗?如果你在社交季没能找到一个丈夫,那我恐怕,最后你必须要跟伯父的骑士结婚了。那时候你高贵的血脉会被分薄,后代觉醒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高贵的血脉……陆希感觉想吐槽都不知从何吐起,但她还是忍住了,反问道:“但你和我都没有觉醒,即使我选择了你,父亲不同意怎么办?又或者他即使同意了,但仍旧让他的骑士掌握权力,我们又有什么能力反抗吗?” 大概是这个“我们”让法比奥误以为成功在望,眼睛立刻亮了:“的确如此,只靠我们两人是不够的,但是,我们可以寻找别的帮手啊。” “你该不会是说国王陛下?” “当然不是。”说到国王,法比奥居然也露出了不屑的表情,“国王陛下也不过是倚仗着教会才登上王位的。我说的,当然是教会啊。” “什么?但是父亲——”陆希故意做出震惊的表情,“他绝不会同意的!” 法比奥连忙说:“我们当然不是公开向教会求助,可以私下里联系啊。”他观察了一下陆希的表情,又补充说,“我绝不是想对伯父大人有什么不利,只是他的骑士不得不防啊,一旦获得了权力,我亲爱的堂妹,你可不要以为他们会放手了,即使我们的后代觉醒了血脉,他们也不会甘心把权力奉还的。你是女人,不理解男人对于权力的渴望。但是有教会支持,我们不但可以把权力握在自己手里,还可以改善长云领,这几年没有教会,长云领的日子过得有多苦你一定也知道的,对比一下王都——我的堂妹,你觉得哪种生活更好呢?” 还真挺能说会道的。 陆希漫不经心地想,一面问道:“你这么说,是已经跟教会有所联系了吗?” “是的。就是克利斯主教,他原本就是青石城教堂的主教,而他背后还有索肯大主教。当初退出长云领是他们的耻辱,如果能再次回到青石城,他们当然愿意帮助我们的。” 克利斯!不就是带走六个孩子的那家伙吗?陆希心里一动,做出为难的样子:“这,我得考虑一下。而且,你说的也未必可信,父亲跟教会闹得那么僵,我是父亲的女儿,还是私生女,教会——我是说那位主教,真的愿意帮助我吗?” “一定会的!”法比奥迫不及待地说,却被陆希摆手打断了:“这不是件小事,我要再想想。” 法比奥从来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否则当初也不会被海因里希忽悠得直接跑来了王都,现在他也并不比从前有多少长进,冲动地就说道:“如果你跟那位主教大人见一面,应该就会相信了吧?你等着,我会安排的。” “见一面?”陆希摆出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真的能见面吗?万一被父亲发现。” 法比奥大拍胸脯:“放心!都交给我,绝对不会让伯父大人发现的。” “好吧……”陆希总算松了口,“那就,先见一面吧。” 看着法比奥像斗胜的公鸡一样趾高气昂地消失在路径尽头,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法比奥这目标转变得也太快了,这么几天时间,他就找到了新的出路,但是教会那边所谓的支持,是真的吗? 她一边思索,一边顺着小路往前走,忽然间听见了前方的花树后面传来了声音:“公主殿下,您怎么在这里?” 第150章 王后舞会(二)、这是圣痕! 在陆希前方是一片蔷薇花形成的花墙, 其花叶浓密到根本看不到后面的人,陆希不得不扒开一点枝条,才能露出一个缺口。 花墙后面正是朱丽亚公主, 她还穿着刚才接见众人时的那套华服, 坐在一条溪水旁边,而站在她对面的是个女仆, 正惊讶地在说:“刚刚还有几位大人在寻找您, 公主殿下您怎么在这里吹风?” 只不过是个在大厅里服侍的女仆而已,可朱丽亚公主却露出了惊慌的神色,甚至伸手遮住了自己的胸口:“没,没什么,你回去吧……” 这实在是太明显的异常了,女仆不但没有离开, 反而上前一步, 担心地问道:“公主您怎么了?您受伤了吗?” “没, 没有!”朱丽亚公主更慌乱了,“你快点回去吧, 我并没有——” “可是您——”女仆侧头向她手掩的位置看去, “您这是——” 她的话并没有说完, 因为脖子后面挨了一记重击,让她连一声惊呼都没有发出来,就软倒了下去。 这一下子连陆希也被吓了一跳, 朱丽亚公主更是险些要跳起来的样子:“奥丽!这,这是做什么呀?” 从女仆背后走出来的正是那位一直在提示她的宫廷女官, 这会儿她一手拿着一个镶贝母的精致匣子, 一手提着根棍子, 看起来像是园丁的什么工具, 她就是用这根棍子打晕了女仆。 “公主殿下,她看见了您的圣痕,不能让她说出去。”这位女官奥丽脸板得死紧,扔下棍子看了一眼女仆,“一会儿我会把她拖出去处理掉的,只要说她偷了您的东西就行。” “可,可她并没有偷——”朱丽亚公主看起来手足无措,“奥丽,她只是关心我,再说,她也不知道圣痕……” “那也不行!”女官板着脸,“不需要她知道,只要她说看见您的伤痕,那就会引来所有人的关注,到时候根本就瞒不住!” 公主眼眶红了:“都怪我不小心……” 女官的表情柔和下来:“这怎么能怪您呢?圣痕是神明的赐予,怎么能隐藏得住。” “可我并不想要这份赏赐——”公主缩成一团,几乎要哭了出来,“我并不虔诚,也没有能力,神明为什么要赏赐给我呢……” “公主殿下——”女官心疼地抱住她,“我们无法反抗神明安排的命运,还是别哭了,先想办法把圣痕遮住吧,您还要回去主持舞会呢,不能离开太久。” 朱丽亚公主擦着眼睛抬起头来,陆希就看见她锁骨的位置上有一道红紫色的痕迹,像是被什么东西磕了一下——确切地说,可能是酒杯边沿,因为那道痕迹十分规整,且呈月牙形。 确实,舞会中准备了一些酒水,陆希记得朱丽亚公主也确实端过酒杯,但酒杯磕在锁骨上能有多大力气?能留下如此明显的痕迹?这样的颜色,皮下出血可不轻呢,陆希自己就算摔一跤,也未必就有这么重…… 还有,女官说什么圣痕,这是什么意思?这道瘀血的痕迹,难道还有个好听的别名不成? 女官打开那个精致的贝母盒子,里头装的原来是□□,但是这时候的妆粉好像是珍珠粉,附着性和遮盖性都跟陆希用过的遮瑕膏和粉底差远了,女官忙活了一头汗,痕迹仍旧遮不住。 这时候,被打晕的女仆倒是醒过来了,她才一睁开眼,就正好看见了朱丽亚公主锁骨上的痕迹,顿时一声惊呼:“圣痕!” 这下子公主和女官同时变了脸色,而女仆嗖的一下爬起来,竟然动作很快地就要转身往外跑,同时似乎张嘴就要喊叫。 这会儿女官还差着她几步,根本来不及去捂上她的嘴。而且女官自己也穿着紧紧的束腰,还不如没穿束腰的女仆方便呢。 眼看女仆是拦不住了,朱丽亚公主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忽然间花墙后头闪出个人影,跟女仆撞了个满怀,而且她双手在女仆的脖子上一掐,女仆就一声不吭地软倒了下去,比刚才挨了一棍子倒得还利索。 女官顿时警惕万分,倒是朱丽亚公主毫无戒心,甚至有点惊喜地喊了一声:“露西小姐?” 掐晕——实际上是按住颈动脉把女仆“压晕”过去的当然就是陆希,虽然她还不知道那个“圣痕”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很明显跟教会有关系而且朱丽亚公主十分抗拒这个“神的恩赐”。 既然这样,抗拒神的就是同志,先帮了再说。 但是女官显然没有公主殿下那么单纯,警惕地盯着陆希,甚至还想去摸那根棍子:“女伯爵大人,您怎么在这里?” “出来走走,恰好看到了。”陆希简单且坦白地说,然后指了一下朱丽亚公主的胸口,“你用这种方法,是掩盖不住的。” 女官仍旧未放下警惕,朱丽亚公主却露出了求助的眼神:“那该怎么办呢?舞会的衣服,都是这样的……” 的确,光明大陆上这种舞会服全都是把胸口露出来的,也不知道这里的风俗是怎么回事,未婚小姐没个陪伴的人连逛街都不行,可是却能把胸口露一半出来…… 当然,这种衣服对陆希其实不太友好,因为她不像这些女士们那么“胸怀宽广”,估计有不少小姐都在笑她。 咳,又扯远了,重点是这种衣服根本就遮不住锁骨,当然也更遮不住那弯“圣痕”了。 “这里有新鲜的黑莓果吧?”陆希想了一下,仿佛放在酒杯上做装饰的确实有那种浆果来着,“与其费尽心思遮掩,不如用黑莓果汁把它染成一朵花,说不定公主殿下还能引领起新的潮流呢。” 黑莓果,就是黑莓镇当地盛产的那种浆果,那玩艺儿的果汁颜色紫红,跟朱丽亚公主锁骨上这道瘀痕几乎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那种果汁染在皮肤上就很难洗掉,所以黑莓镇的居民才不敢偷采黑莓果,因为采集时难免会染到手指上,立刻就会被关卡的守卫发现的。 说个笑话,很多彩色布料洗起来,都比这个容易掉色…… 很快,朱丽亚公主锁骨上就多出了一串摇曳的紫藤花,而陆希搓了搓自己已经被染成紫色的手指:“看起来还不错。”没想到她还有点艺术细胞哩。 “的确……”奥丽女官左看右看,放心了。 那弯月牙状的瘀痕,被涂抹成了紫藤的枝条,陆希用了好几层黑莓汁反复描画,呈现出一种近于黑色的深紫,完全盖住了瘀血本身的颜色。而颜色略浅的大串紫藤花垂挂在公主的锁骨下方,有一半还没入了衣领之中,自然而然把人们的目光往下带,去关注公主的胸怀了。 咳,这难免有点儿那啥的暗示,但遮掩圣痕的效果绝对刚刚滴。 “太感谢了——”朱丽亚公主眼泪汪汪,“幸好遇到你,否则这次一定会被人发现的。” “是的!”奥丽女官也终于改变了态度,甚至向陆希行了个礼,又厌恶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女仆,“这个东西不知道是谁安排进来的,恐怕一直在盯着公主殿下您了。” 安排进来的,盯着公主?就为了圣痕?圣痕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这些问题陆希并没有问出口:“时间不早了,公主殿下最好是换一件衣服,然后再回去,这样大家都会认为,殿下离开就是为了改换一个形象,这样就不太容易引起怀疑了。” “非常感谢伯爵大人,那今天的事……”奥丽女官还有些犹豫。 “我什么都不知道。”陆希耸耸肩,“我不过是因为没有舞伴,所以出来走一走罢了,公主殿下就请先回去吧。不过这个人……” 奥丽女官脸上露出了凶狠的神色:“把她扔进小溪吧。” “呃——不需要知道她是谁的人吗?”陆希试探着说,“或许我可以找人把她带出去……” “不,这样不合适!”奥丽女官显然还是对陆希不太放心,一口拒绝了。拒绝之后,她又发现自己对刚刚帮助过公主的人说话似乎太刚硬,不由得有些尴尬地躬身:“非常抱歉,我失礼了。但庄园里的女仆如果失踪会让人怀疑的。” 但是淹死了就不让人怀疑吗?陆希不由得叹了口气,还不如失踪,更能让背后的人摸不着头脑呢。而死——必然会有人疑心,她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第127节 她这么一说,奥丽女官又犹豫起来,倒是朱丽亚公主拉了她一下,低声说:“让露西小姐把她带走去审问一下吧,我想,露西小姐如果有别的念头,也不会帮助我了。” 啊,这可未必呢,公主殿下未免稍微天真了一点儿。 陆希心里嘀咕,嘴上却说:“确实是这样。并且奥丽女官可以宣布她偷了公主的首饰逃跑了,这样,无论以后谁想用她来散布什么消息,我们都可以说这只是她想逃脱罪责,所以胡言乱语罢了。” 这话说服了奥丽女官,于是她扶着朱丽亚公主匆匆去换衣服了,而陆希看着这两人的背影不禁又叹了口气——别看奥丽女官比公主能下狠手,但其实她比公主也强不到哪儿去,而且,很明显公主并没有自己的人手,所以就连审问一个女仆,也只能假手于人。 地上的女仆再次有醒转的征兆,但是很快脖子后面又挨了一下。这一下可比奥丽女官专业得多,即使用的不是棍子,女仆也头一歪又晕过去了。 “啧——”海因里希出现在花墙后的阴影里,“你是来参加舞会,还是来劫持人质的?” “少废话吧,把人弄出去。”陆希活动了一下手腕,“我也得赶紧回舞会上去,免得被人怀疑。哎,庄园里没有防御的神术阵吗?” 海因里希轻松地扛起女仆,嗤了一声:“神术阵只在几处宫殿才防守严密,花园里这种神术阵拦不住我。如果不是你非让我留在外面,我可以一直跟在你身边都不会有人发现——这些贵族里头,居然连个中级的觉醒者都没有。” 的确如此。虽然贵族拥有更好的教育,还有觉醒基因的血脉,但觉醒的几率那可真是很难看,毕竟如今的贵族子弟,肯好好磨练自己,努力奋发的实在不多,更多的人要么是能躺着继承爵位因此认为自己无须努力,要么就是虽然没有爵位但只想着娶个有钱的小姐——比如说法比奥这种,所以这次的舞会上,竟然也就只有两个骑士侍从和一个初级骑士而已。 相比之下,富裕些的平民阶层里,倒是有更多努力的人,比如说丹尼尔和约翰就是代表。这样,也就难怪教会看不上贵族,这种近乎糜烂的群体,实在没什么可尊重的。 陆希一边想着,一边慢吞吞地踱回了舞厅。不出她意料之外,朱丽亚公主已经换了一件颜色清淡的舞服返回了大厅,然后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许多小姐们都在窃窃私语,陆希听见有几个在酸溜溜地评价公主标新立异,不够矜持,但陆希敢打赌,等到下一次舞会,保证她们也都会往身上画上各种图案了。 舞会在下午三点钟左右结束,一辆辆带纹章的华丽马车离开庄园之后,公主殿下的女仆才发现,公主有一枚红宝石胸针不见了。 这枚胸针是用彩虹领产出的最优质红宝石镶嵌而成,是朱丽亚公主十分喜欢的一件首饰,只是因为与她在胸口描绘的紫藤花颜色不太合适才取了下来,谁知道舞会结束之后,这枚胸针却找不到了。 整个皇家庄园都被翻了一遍,胸针没有找到,倒是发现一名女仆失踪了。这名女仆虽然不是公主的贴身女仆,但也是在宫殿之内伺候的,所以她立刻成了嫌疑人,甚至连皇家大教堂都派出了有特殊能力的牧师来追寻她逃离的方向。 只可惜一无所获,这名女仆就像是凭空失踪一样,连神术阵都未能发现她从哪里离开的。最后,牧师宣布此女仆多半是名女巫,潜入皇家庄园必定另有所图,至于带走公主的胸针,也许是想诅咒公主。 女巫的罪名一定下,整个白都的巡逻卫队都动了起来,到处追捕这名女仆。 不过在巡逻队经过冯特伯爵府邸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追捕的犯人就在府邸之中。 “说说看,谁安排你监视公主殿下的?”陆希挥了挥扇子,虽然这并不能去掉地牢空气里的霉味儿,但至少在心理上是个安慰。 被铁链锁住的女仆露出惶恐的神情:“伯爵大人,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我只是个女仆……” “啊,你只是个女仆——”陆希点了点头,“一个女仆,身上却藏着月光花的粉末?” 月光花是一种魔植,其花粉看起来很像女仆阶层所用的劣质的妆粉,但其实这东西有催眠作用,也就是说,假如当时奥丽女官不是从后面一棍子把她打晕,而是让她掏出了月光花粉的话,那倒下的就是奥丽女官了。 女仆当即变了脸色,但仍旧紧咬嘴唇一言不发。 “或者你在等你的主人来救你?”陆希又摇了摇扇子,“那你恐怕等不到了,因为你的靴子已经被我扔到白都城外去了,当然,也包括靴子里的香料,所以我想追踪魔虫应该也找不到你了。” 这次女仆真的脸色惨白,仿佛被谁迎头敲了一棒子:“你,你——” “我怎么会发现?”陆希漫不经心地说,“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不过我挺想知道,你们打哪儿弄来这种无尽深渊的飞虫的?” 发现追踪魔虫的当然是海因里希,因为在无尽深渊就有魔鬼使用这种东西,然而这玩艺儿目前只产自无尽深渊,也就是说,这女仆背后的人还跟无尽深渊有联系呢。 陆希确实没想到,这次居然捞了条大鱼! “什,什么无尽深渊……”女仆仿佛也被吓住了,“那,那只是一只魔蜂……” “魔蜂?”陆希立刻想到了那位怀特伯爵,“你是怀特伯爵的人?”不该啊,她还以为这女仆是海格勋爵的人呢! “我没有说!”女仆惊恐地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我不知道什么怀特伯爵,我是海格勋爵派来的,他让我盯着公主,因为王子殿下心智不全,所以公主才是最可能继位的,假如公主也没了,他就成为第一继承人了!” 陆希点了点头:“所以你明面上是海格勋爵的人,其实暗中听从怀特伯爵的。” 女仆摇着头,但她看到陆希了然的表情,自己也知道没法再骗下去了。 “我觉得你还是说实话的好。”陆希指了指自己身后,“你看,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和气的,你要是不跟我说,换了其他人,可能就没这么和平了。” 在她身后,海因里希和约翰一左一右,都把半边脸藏在阴影里,火把跳动的光落在两人脸上,营造出的效果还是相当好的。 “其实您不必跟她说这么多——”海因里希很适时地开口,还把声音压得又低又嘶哑,听在耳朵里就让人难受,“换我们来跟她谈谈,只要用上一点点小工具,她会更识相的。” 瞧这演得多好,约翰就演出不这股劲儿来。陆希满意地想,作势要转身:“也是,我跟她说这么多也太有失身份了,还是你来吧,只要留下她的舌头能说话就可以了。” “不,不!”女仆看见阴影里露出来的雪亮冷光,顿时拼命挣扎起来,“我说,我都说!我确实是怀特大人送给海格勋爵的,但是海格勋爵把我送去伺候公主殿下的。我并不敢害公主殿下,我只是监视她而已。” “监视她做什么?”陆希想了想,“跟圣痕有关吗?” “是,是的……”一旦开了个头,女仆再说后面的话也就毫无阻力了,“朱丽亚公主很有可能觉醒圣痕,怀特大人就让我盯着这个。” “圣痕到底是什么东西?”陆希十分不解,那不就是一道磕出来的瘀痕吗?朱丽亚公主能被酒杯磕出这么明显的痕迹,毛细血管脆弱不说,血小板大概也有点少啊。 “是,是王室传下来的……”女仆对此大概也不是十分清楚,说得颠三倒四,“王室的公主有可能觉醒圣痕,那是神明的恩宠,光明大陆的王室之中,只有我国的王室才有这一血脉。觉醒圣痕的人,据说可以与神交谈,并且能为人赐福,就像圣徒一样!” 什么乱七八糟的…… 陆希觉得自己在听胡话:“为人赐福?怎么赐福?” “据说得到圣痕血脉的一滴血,就能驱除所有疾病。”女仆一脸虔诚,“王室的历史上,曾经有三位公主觉醒了圣痕,其中有一位在爆发大瘟疫的时候,庇护了王城内的贵族,凡是被她赐福之人,都没有染上瘟疫。” 大瘟疫?陆希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在藏书室读过的历史书上确实有写,那是一次遍及整个王城的大瘟疫,许多人腹泻呕吐,即使喝下圣水也无济于事,直到死亡。但是内城的贵族却得以保全——等下,她没有读到有什么公主庇护贵族的啊? “因,因为那位公主牺牲了自己,她把自己的血赐给了贵族们。”女仆说道。 这个答案让陆希后背一凉:“贵族们喝了她的血?” “是她为了王城而牺牲了。”女仆试图纠正她的说法。 屁啊,估计是那些贵族,包括王室,直接拿她当药了吧? 陆希只觉得自己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为什么历史书上没有写!” “因为圣痕是王室的秘密。”女仆一脸的理所当然,“如果被其他国家知道,会对我们不利的。” 恐怕是因为,喝公主的血活下来这种事,不能公诸于众吧?但这位女仆知道的倒不少啊。 “因为我的曾曾祖母,就是服侍那位公主的女仆。在公主牺牲之后,王室要让所有的仆人都为公主殉葬,但我的曾曾祖母被送葬的卫兵换了出来,逃去了红云城居住。” 这历史,可太TM精彩了! 第151章 圣痕历史、怀特伯爵的计划 “圣痕吗?”冯特伯爵听完审问结果, 露出了沉思的神情,“确实,王室的历史上出现过有圣痕的公主, 而且她们确实被认为是得到神明恩赐之人, 虽然她们本身可能并未觉醒神恩,但她们生育下的子嗣却可能更优秀——事实上, 建都于此地的那位国王, 他的母亲就是一位圣痕公主。” 作为光明大陆上占地面积最大,实力最强的王国,辉光之国最初只有如今的一半大,而且王都也不在此处,而在更南边的平原上,而定都于此的那位国王维奥拉一世, 则是一位黄金骑士! 黄金骑士是比天骑士更高一级的战斗力, 也是这片光明大陆上的国王曾经达到过的最高等级了, 单凭这一点,维奥拉一世就不仅仅是载入本国的历史, 而是载入了整片光明大陆的历史, 甚至在圣城的神殿之中, 他也有一席之地。 而维奥拉一世的母亲,就是拥有圣痕的一位公主,她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而维奥拉一世的弟弟成为一位主教,一位妹妹则是中级女骑士。 虽然这两位的成就没有维奥拉一世那么高, 但四个孩子有三个觉醒神恩, 这几率已经高到了可怕的程度!在事实面前, 人们终于知道, 那位圣痕公主所宣告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圣痕确实是神明给祂的宠儿赐予的印记。 “圣痕公主宣告的一切?”陆希疑惑地问,“是那位公主说圣痕是……”这怎么听起来像自吹自擂呢? “是的。”冯特伯爵点头,“这位公主是长女,但因她并未觉醒神恩,所以她的父亲瞩意于她的弟弟——他当时已经是初级骑士。” 所以公主宣扬自己身上的痕迹是神的印记,以此与弟弟的神恩对抗? 陆希觉得自己仿佛猜到了一些什么:“那最后呢?是这位公主继承了王位?”怎么好像历史书上没说过辉光王国有过女王啊? “不。”冯特伯爵摇头,“她成为了王后。” “什么?”陆希瞠目结舌。王后是怎么回事?难道她跟她弟弟结婚了? “是的。”冯特伯爵很平静地说,“不过掌握实际的权力的人却是她,因为在政事上,她比国王更出色。” 陆希感觉自己嘴张开就要合不上了:“他,们,是,亲,姐,弟!”这是乱那啥!是近亲那啥! “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血统的纯正,将高贵的血脉尽量完整地延续下来。”冯特伯爵伸手把陆希的下巴给托了上去,“也是王后自己提出的。” “这是不对的!”陆希简直想尖叫了,“既然她更出色,为什么不干脆让她继承王位?” 冯特伯爵叹了口气:“因为她没有觉醒神恩,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弟弟的血脉更优秀。于是这位公主展示了身上的圣痕,据记载那是一个狮头的形状,正是王室的标志。于是最后有了一场婚礼。” “这简直是胡闹!”陆希愤怒地说。啥的圣痕是神明给予宠儿的印记,她现在敢拿自己头赌,分明是这位公主为了夺取王位,制造出的噱头!问题是,假如她对政事确实比自己的弟弟强,那么为什么她不能继承王位?弟弟是骑士,难道就等于能做合格的国王了吗?对一位国王来说,到底哪样更重要? “觉醒神恩最重要。”冯特伯爵无情地否定了她的看法,“被神明所宠信的国王,比不得神明宠信的,有更高的威信。” “哪怕他在政事上一塌糊涂,是个蠢货?”陆希讽刺地问。能被王后掌握权力,这国王显然水平也就那样,而且才是个初级骑士,显然在这上头的天赋也不怎样嘛。 冯特伯爵被她噎住,卡顿了一下才说道:“但对领民来说,一位有守护能力的国王更能让他们安心。” “靠一个初级骑士守护吗?”陆希嗤之以鼻,“至于说什么神明宠信,那不又成了教会的那一套吗?骑士是刀是盾,而国王应该是会使用它们的人,难道说所有的战斗都需要国王御驾亲征吗?那么那位初级骑士的国王,打过几次仗,杀过多少魔兽啊?” 这下冯特伯爵彻底被噎死了。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但像维奥拉一世那样的国王,难道你不想要吗?仅仅从年龄上来说,黄金骑士的寿命在两百岁以上,他能带给国家更长久的安定。” 陆希耸肩:“他带给国家安定是因为他头脑清醒是个明君,假如是个暴君,他活得越久,臣民越痛苦。” 这就把天聊死了,俩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冯特伯爵才叹了口气:“也许你说得对。关于血脉——现在的贵族子弟觉醒率越来越低,没有坚强的心志和艰苦的锻炼,没有想要觉醒的强烈意愿,只想靠着高贵的血脉就能成为骑士,简直是……只是,圣痕固然是神明对自己最宠爱的孩子的印记,但往往最宠爱的孩子,也最容易被神召回自己身边。” 什么意思?是说那位圣痕公主没活多久? “她在生育最小的一位公主时去世了。”冯特伯爵摇摇头,“这就是王室不喜欢选择女性的原因,即使有圣光治疗,还是有很多人在生育时死去,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女王身上,整个王国都会发生变动,甚至可能是剧变,尤其是在还没有选定合适的继承人的时候。” 这话陆希倒是无法反驳,生育关即使在她那个时候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更何况是光明大陆,稍微有个难产恐怕就要出大事了。 等下,她最初说起圣痕的事儿是为了谈什么来着?怎么好像又扯远了。 “唔,你说朱丽亚公主为什么不愿意被发现得到了圣痕?”冯特伯爵又叹了口气,“这不是很明显了吗?王室史上的圣痕公主,多半都成为了王后,或者至少是为国王生育了子嗣。” “全都——”血亲相那啥了吗? 陆希想起了古埃及。为了保持血统纯正,法老的姐妹们很多都与法老结婚再生育子女,否则她们也就只有成为神庙祭司这条路可走。但是这种“亲上加亲”的办法最后得到了什么呢?那位著名的“图坦卡蒙”就是畸形啊。 所以,维奥拉一世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就有四人,可是现在的国王,总共只有一子一女,虽然有不少情妇,可是却没能再生下任何一个子嗣。而且这种人丁稀少的情况也不只是他,海格勋爵的父亲也同样只生了他一个儿子,比国王还惨一点呢。 这种情况,难道与这种婚姻状况没有关系吗?要知道朱丽亚公主一看就是身体不好的样子,而乔纳斯小王子则很有点智力缺陷的嫌疑,就身体健康来说,他们又不如海格勋爵了——国王兄弟两个倒是打平了…… “子嗣稀少?”冯特伯爵对陆希提出的这个问题愣了一下。他还真没注意过这件事,一来他本人就压根没有跟伯爵夫人生下子嗣,所以他也没觉得国王只有一子一女是子嗣稀少;二来么,虽然国王这里情况不佳,但有王室血脉的子弟却并不少。 但是如果细想一想,确实子嗣的问题是在渐渐地严重起来,生育得多的基本都是未登上王位的,毕竟他们的婚姻选择对象会更宽泛一些。而尤其到了最近这几位国王,不但子嗣稀少,似乎身体也大都不佳,比如海格勋爵的父亲早早就过世了——当然不少人怀疑这是国王暗中下的手,但如果不是呢? “但是王室很多都是这样做的……”冯特伯爵喃喃地说了一句,就没有声音了——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各国的王室似乎在子嗣上都有点问题? 可是,这种方式有什么不对呢?就像时下贵族们酷爱的赛马,也是要尽量保持马匹的血统纯正啊。而且,也是这种方式,让王室和贵族能够觉醒更多的骑士,而在平民当中,因为血统低贱,能够觉醒者寥寥无几…… “这当然不对!且不说人不是马,就是单说赛马,难道培育出来的马匹就全部都没有问题吗?那些马过于细长的四肢,就真的健康和正常吗?那还是能站上赛场的马,而被淘汰的那些,又有多少本身就不健康的,有人调查过吗?” 谁会调查这个……冯特伯爵下意识地想,然后便有些悚然,没错,正是因为没有人去关心被淘汰的马匹,所以这种大家都认为是选育优良品种的方法,其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也没有人发现。 “难道说国王身体不好,以及公主和王子的身体问题,都是因为血缘太近的原因?”冯特伯爵的神情凝重起来,“如果是这样,难怪皇家大教堂也没有能让王子好转……” “王子确实是有问题吗?”陆希皱起眉头。 冯特伯爵沉默了一下。乔纳斯王子的智力问题当然是保密的,但作为一位大骑士,又是一方领主,他总也能听到一些风言风语的,别看小王子长得俊秀精致,但他学习各种课程都成绩不佳,而且性情还有些暴躁,今年都十二岁了,还时常任性地哭闹,谁都无法制止。 第128节 当然,宫廷教师对外的说法是王子还有些孩子脾气,还说王子更喜欢骑士训练,所以对于课程不够用心。至于说任性,那不是贵族的权力吗?而且如果成为骑士,性情刚硬而不受外人影响也是必须的。 然而在这种溢美之辞下面,掩饰的事实则是王子并不聪明,且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这听起来,不能不让人怀疑,王子的脑袋是有点问题的。 这样的一位继承人,如果他真的坐到王座上,行使起国王的权力来,又会怎样呢? “如果是这样,国王会考虑朱丽亚公主继承王位吗?”陆希发问。 冯特伯爵毫不犹豫地摇头:“朱丽亚公主身体也并不好,而且同样没有显露出什么过人的才智,一般来说,她会嫁出去,嫁给某位大贵族,这样她的丈夫也会成为王子的拥趸。” “但是,如果朱丽亚公主是圣痕公主呢?”陆希想起了女仆的供词,“她难道要嫁给自己的弟弟吗?”简直日了狗了,乔纳斯王子比她小四岁,智力可能还有问题…… “如果没有人知道她拥有了圣痕,那么她仍旧会按照原计划嫁出去。”冯特伯爵沉声说,“以怀特伯爵的领地和身份,他的儿子也可以迎娶公主。” 陆希若有所悟:“等到婚后,再宣布公主得到了圣痕?那样的话……” “那样,他可以拥戴公主登上王位,取代乔纳斯。”尤其是乔纳斯还有缺陷的情况下。而且看起来,他在骑士方面应该也是没什么希望的。 这样,一位得到了神明宠爱的公主,自然比无所建树的王子更适合登临王位,而她的丈夫则成为亲王——虽然这只是个头衔,并无实权,但以朱丽亚公主的性情,估计大权最后必会旁落,亲王就成为实权亲王,甚至是摄政王了。 “所以他让女仆监视公主,如果公主确实得到了圣痕,他就求婚?”陆希疑惑地问,“但他怎么知道公主能得到圣痕呢?” “大约是赌一赌吧。”冯特伯爵淡淡地说,“毕竟他的儿子里也没有一个觉醒者。反正只是派出一个女仆,即使不成他也没有任何损失。” 说到这里,冯特伯爵不能不恨铁不成钢地感叹,现在这些贵族真的是——黎明之战已经过去太久了,当初贵族们那种锐意进取的风发意气已经被优渥的生活消耗殆尽,肯于磨砺自身的越来越少了。 陆希对此懒得置词,贵族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享受,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自动自觉去上进,那真是呵呵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冯特伯爵下意识地说:“向国王报告,朱丽亚公主——” “父亲!”陆希一下子拔高声音。 冯特伯爵也只是习惯性地做出了反应,被陆希打断之后他咳嗽了一声,硬生生转了话头:“这样当然是不行的,好在你把女仆弄回来了,怀特那里没有确切消息应该是暂时不会有所动作,我们还有时间考虑。” “如果他向国王求婚了呢?”陆希觉得并不十分保险,“怀特伯爵有几个儿子?”假如儿子多的话,完全可以拿一个出来赌一赌啊。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也无法阻止。”冯特伯爵皱起眉头,“我们现在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有心夺取权力,一个女仆的证词是不够的。”事实上怀特伯爵完全可以否认,因为这个女仆——按照她的说法,她是由海格勋爵安排进皇家庄园的,查下去也只能查到海格勋爵而已。 并且对国王来说,他应该会更相信海格勋爵对王座虎视眈眈,而怀特伯爵则算是他的心腹,他怎么会轻易怀疑呢? “假如我有儿子——”那么他可以向国王求婚,打破怀特伯爵的谋划。 陆希一阵无力:“您就只有这种办法?”就算真的有儿子,就这么随便地让他求娶公主,也不管这桩婚姻究竟是否被双方所接受,以及结婚之后是否会幸福? 算了,跟光明大陆的贵族们说什么两情相悦,大概率是说不通的。 冯特伯爵思考了一下,摊开双手:“我现在确实没有什么办法。” “好吧,我也没有……”陆希颓丧地靠在椅子上。 冯特伯爵拍了拍她的手臂:“至少你已经发现了这个阴谋,假如怀特真的向公主求婚,那时候我们再想办法阻挠就是了。再说,也许怀特会放弃公主呢。” 谈了半天就是这个结果,陆希感觉更颓了,她正打算结束谈话,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怀特伯爵派出来的那种追踪魔虫!” “什么魔虫?”对于这件事,冯特伯爵显然比对朱丽亚公主的婚事更为关心,“你确定那是无尽深渊特有的?” “虽然很像魔蜂,但它没有尾刺。”确切地说,是一种拟态成魔蜂的飞虫,陆希把这事儿推到了苦行主教身上,“柯恩大主教跟我谈起过这种飞虫,他说这种东西只生活在无尽深渊,因为它们赖以维生的花朵叫做暗夜魔芋,只开放在无尽深渊。” 反正柯恩大主教不在这里,冯特伯爵也无法向他求证真假。不过这条消息倒是千真万确,因为提供者正是无尽深渊的居民。 “这样的话倒是有办法了——”冯特伯爵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我们可以向国王报告,在庄园里发现了类似魔蜂的深渊生物,即使没有人因为它的外形去怀疑红云城,至少也可以震慑住怀特,让他不敢轻举妄动。但问题是,我们必须要弄清楚,这种魔虫,怀特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 陆希终于可以提出自己的疑问了:“无尽深渊在光明大陆究竟有出口吗?人类可以进入无尽深渊吗?” “据说是有出口的,而且不止一处。”冯特伯爵叹息道,“当初祖先选择长云领为封地,就是因为那里有一个出口。但是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人能真正深入那些山脉,所以也没有人能找到出口在哪里。事实上,我们只能通过魔兽的躁动与魔化来推测出口,却没能找到确切的地方。倒是如果用魔晶和仪式来召唤魔鬼,倒是能临时制造出一个出口。” 陆希顿时想到了海因里希被召唤出来的地方:“所以出口都是据说,并没人真的见到?” 冯特伯爵默认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也有人认为,出口都是临时的,是因为无尽深渊的魔力突破了神明的结界才造成的,当这魔力被结界压回去之后,出口就又消失了,所以出口虽然有,却并不是稳定的,否则什么幽灵、食尸鬼之类的深渊生物,就会大批地出现在光明大陆上了。” 所以出口还是有的,以及还可以人为制造,那么光明大陆上的人与无尽深渊建立联系也是可能的了。 “但是谁会这么做……”冯特伯爵难以置信地说,“那可是魔鬼!谁会跟魔鬼合作吗?” 呃——这个嘛,你眼前就有一个啊…… 但是陆希可不敢在这时候说什么魔鬼可能也是觉醒的人类,只是技能点点歪了,只能含糊地说:“也保不住有人鬼迷心窍呢。不是还有召唤魔鬼的人吗?” “你说得对……”冯特伯爵苦笑了一下,“黎明之战毕竟是过去太久了……” 陆希赞同他的看法,当外部没有压力的时候,内部就容易出现问题,而且贵族这个阶层,也注定了没有什么长远的希望。 但现在也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冯特伯爵决定明天就向国王报告魔虫之事,不管怎样先打乱怀特伯爵的计划再说。但对于查明怀特伯爵与无尽深渊是否有来往,他们还是一筹莫展,毕竟大家领地离得远,素无来往,长云领的手可伸不了那么长。 至于怎么引出这件事…… “如果有人发现了女仆的尸体,并且看见了魔虫停在尸体之上,最后又找到了鞋子里的香料,这就够了。”冯特伯爵淡淡地说,“而且陛下一定会查到海格身上,他也可以暂时老实一些了,那么我们拿下晚风岭的时候,也不会遇到什么阻力。” “那个女仆——” 陆希的话还没说完,冯特伯爵就瞪了她一眼:“她活着没有用,只有死了才有用。而且这种人能够出卖两个主人,你该不会还想把她留下来吧?你的仁慈有的时候已经多余了,这件事我来安排就好,你不要管了,去休息吧。有时间的话,好好想想如何利用这个机会与朱丽亚公主做个朋友;以及,你要怎么应付法比奥。” “不是,等等!”陆希连忙说道,“法比奥的事儿,您不出面吗?” “你是长云领的领主。”冯特伯爵板着脸说,“而且你不是说过你的婚姻要自己作主吗?既然是自己作主,当然由你自己处理。” 喂,这时候想起我是领主了吗? 第152章 深渊知识(一)、那里是黑水公爵的地盘 陆希骂骂咧咧退出冯特伯爵的房间, 回了自己卧室。 海因里希还是倚着桌子角等着她:“怎么这种表情?难道伯爵大人不同意你帮助那位公主殿下,把你骂了一顿?” “那倒不是……”陆希于是大倒苦水,把冯特伯爵强硬要求处理女仆, 却把法比奥扔给她自己应付的事儿说了一遍, “……这个时候倒说我是领主了,难道是要让我自己去谈婚事吗?” 高级魔鬼幸灾乐祸:“我看挺不错的。这不就是给你完全的自主权了嘛。说起来你要答应他吗?” “我疯了吗?”陆希恶狠狠地翻他一个白眼, “而且你到底在那儿高兴个什么劲, 我跟他结婚对你有什么好处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跟他结婚也不是不行,还可以骗取教会的信任,反正等他跟我回了长云领,大可以把他送到矿山去挖矿嘛,说不定劳动一段时间, 他还能觉醒点什么呢。” 高级魔鬼的脸唰地就拉长了:“见鬼, 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善变, 刚才不还说近亲结婚不好吗?” 陆希哼了一声:“确实见鬼,你不就是鬼吗?而且我总要有个名义上的丈夫, 不用他, 不然还用丹尼尔?” 海因里希嗖地跳了起来:“你不是说你根本不需要什么名义上的丈夫吗?不是说女人靠自己也能成功吗?不是说婚姻的自由吗?怎么这会儿又准备举手投降了?” 陆希又送了他一个白眼:“你刚才不是说我有完全的自主权吗?那我行使我的自主权不行吗?自由就是想结就结, 不想结就不结,所以我结也行,不结也行, 只要是顺从自己的心愿就行。懂?” 高级魔鬼的脸黑得没法看了,像只斗鸡似地瞪着陆希半天, 才恶狠狠地说:“随便你!不过你别以为结婚就只是嘴上说说就完了, 等你真的跟他结了婚, 以后出来交际都必须有他陪着, 你以为真能把他扔进矿山就不管了?” 看他仿佛一只鼓足了气的河豚,陆希的心情就愉快了起来,往后一倚,慢悠悠地说:“啊,原来是这样啊,那倒确实要好好考虑一下了。这样看来还是丹尼尔更好一些呢,你说是不是?” 海因里希站起来就要摔门而去:“本来我还想说调查一下追踪魔虫的事,现在看来你是顾不上了,还是好好考虑挑哪个丈夫吧。” “哎,等等等等!”陆希赶紧跳起来拉住他,气人不能气过头,耽误了正事就不好了,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说到结婚,高级魔鬼会像被戳了肺管子一样,“魔虫很重要,你有办法调查吗?” 海因里希黑着脸不吭声。现在形势倒转了,陆希只能嘿嘿一笑,给他倒了杯茶:“来来,喝口水消消气,正事还是要说哒。” “哒什么哒!”高级魔鬼怀疑地皱起眉头,“你又在发什么怪音?是不是想骂我?” 陆希是直接把这个卖萌的“哒”音放到了话尾,这种中西结合的古怪方式完全不符合光明大陆的语法,听起来当然是只有奇怪没有萌了。但这不重要,陆希只当没听见海因里希的质疑,把他按坐在椅子上:“快说说,你要怎么调查?” “哼!”海因里希用不屑的喷气先表示了一下抗议,然后才说道,“其实这也没什么难的,追踪魔虫本身并不少见,但能驯化它们供人使用的就不多了。即使在无尽深渊,有这种能力的魔族也不多。” “那,必须是无尽深渊的魔族才能驯化吗?觉醒神恩的人有没有这种能力?又或者那些守夜人里,会不会也有类似能力的?” “这都有可能,但是追踪魔虫所喜欢的暗夜魔芋却不是到处都能生长的。即使在无尽深渊,它们也只生长于黑水沼泽。” “黑水沼泽?” #VALUE! “那种地方到处流淌的都是一种粘腻的黑水,还发出刺鼻的气味。如果有阳光照射,水面上会反射出七彩的光泽,往往诱使一些飞虫投身其中,然后被黑水粘住淹死。”海因里希平铺直叙地形容着黑水沼泽,但语气里很有些厌恶,“黑水是有毒的,而且释放出的气味同样有毒,以至于沼泽中几乎没有生灵可以进入,只有幽灵出没。但是暗夜魔芋却非常喜欢那种黑水,它们就生长在沼泽边上,如果将它们移栽到远处,吸收的黑水不足,它们就会枯萎。而它们结出的果子才可以用来喂养追踪魔虫,追踪魔虫只喜欢这一种植物,包括在训练它们的时候,也是用暗夜魔芋的花粉来引诱和标记的。那个女仆随身带的香料其实应该只是个幌子,真正起到作用的应该是掺杂在其中的花粉。人类闻不到,但对魔虫来说味道却十分明显。” 陆希想了想:“那种起来也不算难吧?”无非就是需要特殊的培养剂呗,黑水沼泽虽然有毒,但进去取点黑水应该也不算太难,除非是碰到太多的幽灵。 海因里希摇摇头:“暗夜魔芋之所以叫做‘暗夜’,就是因为它还需要黑暗的条件,假如照射到阳光,它很容易自行燃烧起来——甚至如果阳光过于强烈,它还会爆炸开来。如果是集中种植却又无法保证阴暗,一排暗夜魔芋炸起来,可能不逊色于你的黑色火药了。” 咦,天然炸-药的么?这要是能控制它的爆炸…… 陆希暂时走神了一秒钟,赶紧又把自己拉了回来——算了,见阳光就爆,说明对于温度太过敏感,在想不出控制方法的时候还是别打主意了,又不是没有别的代用品,难道硝酸甘油不香吗? 不过这么一说,暗夜魔芋要种植确实不太容易,啊,不知道这种魔芋能不能吃呢?估计是不能了,长在那种有毒的水里,搞不好自己也浑身是毒,而且还无法去除。 陆希再次把自己的思绪拉回正题上来:“所以要查证这件事,只要去查谁能频繁进入黑水沼泽就行了?” 海因里希嘴角往上一翘:“黑水沼泽在黑水公爵领地之内,若没有他的许可,没有人能频繁进入黑水沼泽。” 所以与怀特伯爵联系的人,根本就是昭然若揭?但,一个魔鬼公爵与人类联络?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魔鬼与人类有联络有什么稀奇的,我们不就是要诱惑人类,让你们堕落的吗?” 陆希哑口无言。所以黑水公爵这根本不叫个事? “人类王国混乱,对无尽深渊而言只有好处,或者说,至少是没有坏处。”海因里希很“魔鬼”地回答,“无论是红塔还是黑塔,都乐见其成。而且,我想黑水公爵应该也能从中获得一些好处,既然那个怀特的领地那么富庶,从他那里交换到一些粮食或魔晶之类的东西总没问题吧?” 所以,其实人类和魔鬼早就开始交易了? 陆希感觉自己之前的顾忌和坚持仿佛一个笑话,她有海因里希这么个样板,且是个外来户,还在担心无尽深渊如果建设起来会不会对光明大陆的人类不利,结果如怀特伯爵这样的原住民,都已经为了自己的利益跟魔鬼合作起来了? 说真的,多少有点儿日了狗的感觉。 所以,就怀特伯爵这种货色,假如让他执政,那还了得?陆希敢说,他跟魔鬼合作,绝对不是因为发现魔鬼其实并不是教会宣扬的罪恶之源,更不会是忽然发现,魔鬼可能也是觉醒的人类! 这种为了自己的私利就敢跟魔鬼合作的人,难道还能指望他考虑到其他人的利益,指望他让平民过上好日子吗? “平民?”海因里希嗤笑,“谁会考虑平民?那位乔纳斯王子吗?” 算了吧,乔纳斯王子智力都不一定及格,如果坐上王位能起什么作用? 至于海格勋爵,那就更不用说了,十年前他能随便抢别人的老婆,还指望他登上王位就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变本加厉就不错了! 至于朱丽亚公主——陆希回想了一下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就觉得也可以放弃希望了。她应该是个善良的姑娘,但性情懦弱,而且大概丝毫也没有接受过关于处理政事的教育,连一个女仆都无法处置,多半也做不了一个合格的领导人。 “这国家怕是药丸……”陆希喃喃地说。扳着手指头数,所有的继承人竟然没一个好的,全都是麻线穿豆腐,提不起来。 然而高级魔鬼十分残忍地打击了她:“并不会。王位上即使坐着一个白痴,只要各地的领主不像怀特那样生起夺权之心,王国就还会像以前一样维持下去。毕竟对王国来说,靠的其实也不是国王,而是各地的领主。当然,至于你说的平民过上好日子……我想除了你之外,怕是没几个领主会觉得平民过得不好,他们应该都已经觉得自己足够仁慈了。” 陆希忍不住反驳:“难道平民过得好吗?”就说白都吧,这是整个王国的首都,可以算是最繁华之地了,可是内城尽管富丽华美,甚至因为有皇家大教堂而四季如春,却仍掩不住外城的污点。 比如说,乞丐;比如说,小偷;再比如说,去年冬天比较冷,白都冻死了数百人。以及在马车经过外城时,她看见的那些想迎上来为进城的大人们带路,从而赚几个铜币的瘦弱的半大少年们;还有等在城门附近替商人搬抬重物的劳力,年纪不大,背却已经要驼了…… 这还只是她看见的,而她没看见的地方,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第129节 陆希觉得自己已经算是见过世面的了,并不是不知贫困疾苦的象牙塔中人,但也仍旧不愿去想。 海因里希却冷笑了一声:“如果你指的是你在长云领搞的那种‘生活’和‘建设’,那我不得不告诉你,根本没有人能做到,无论是谁坐上那个王位,都不可能!对他们来说,搞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呢?让平民吃饱穿暖,意味着自己就要减少收入,减少享受,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招募骑士,武装自己。那么,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为什么要做呢?” 陆希哑口无言,半天才反问道:“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么建设无尽深渊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受益的也是底层的魔族,你又能得到什么?” 海因里希怔了一下,随即笑起来:“我?尊敬的领主小姐,你难道忘记了我是魔鬼吗?怎么能用人的标准和利害来衡量我呢?哪怕什么都没有得到——我们魔鬼,不就是这么随心所欲又不讲道理吗?” 陆希这次彻底被他噎住了,半晌才悻悻地说:“行吧,你赢了。” 海因里希顿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别说,他笑起来的时候真是好看得过头,一扫那种阴霾的感觉,说得文艺点儿,就仿佛地狱照进的阳光似的,虽然不像安东尼那样纯粹的明亮,但却因为明暗交织,仿佛更多了一层耐人寻味的东西似的。 不过鉴于这种笑容是他怼了陆希之后才露出来的,所以看在陆希眼里就有些牙痒,不甘心地哼了一声:“你说了半天,其实也没多少用处,什么黑水公爵之类的,根本就没法说出去……”这都要推给苦行主教的话,那也实在让人没法相信,毕竟苦行主教虽然走的地方多,但众所周知他都是行走于光明大陆,不可能对无尽深渊如此了解。 只可惜高级魔鬼并不为所动,反而继续露出让人牙痒的笑容:“那就不关我事了,反正我也没想阻止什么阴谋。既然所有的人都不合格,那么乱起来也未尝不好。” “乱起来有什么好的!”陆希有些恼火。平民日常过得苦,但好歹还能挣扎求生,可如果真的国家陷入动乱之中,那才叫朝不保夕,但凡读过点历史,就知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道理。 海因里希却慢悠悠地说:“因为乱起来,才有改变的机会啊。” “改变的机会?改变什么?”陆希没明白他的意思。虽说不破不立,但是——就光明大陆这种情况,破了之后又能立起什么来?难不成寄希望于那些平民起来推翻王室吗?但就现在的情形来说基本不可能,王室和贵族再怎么糜烂,觉醒的骑士和神官也远远多过平民的,这是力量上的巨大差距,无可逾越。 “当然是改变王座上的人选了。”海因里希似乎失去了耐心,翻了个白眼,“算了,你这种脑袋也不指望了……” 脑袋怎么了?你的知识还是我教的呢!陆希愤愤地想,不过这个时候,琳在外面敲了敲门:“小姐,灰羽大人回来了。” 是的,今天灰羽有任务,他趁着海格勋爵去皇家庄园参加跳舞会的时候,潜进海格的府邸去了。 “我见到了那位女管家,她跟画像确实很像。”灰羽这一天可没有白忙,当然更重要的是,那位女管家并没有被藏起来,看样子她在海格府上还有一定的威信呢,就像所有被主人倚重的女管家一样,管辖着手下的女仆,并且对一些日常事务颇有决断权,甚至也不像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样子。 海格的府邸自然也有守卫,以及用来防御的神术阵,但十分普通,守卫也不过是骑士侍从——这跟他落魄贵族的身份十分相衬,所以灰羽轻易就潜入了他的宅子。 但,这仅限于外围! “他居住的三楼有高级神术阵保护,我根本进不去,倒是那位女管家,身上竟然带着一把钥匙。”灰羽说着自己的观察,“应该不是全部的钥匙,但她至少能够出入外围。” 一般的神术阵就像一张鱼网,只有那些小于网眼的鱼——也就是符合筛选条件的人才能出入,但是对于某些特别注重防御的神术阵来说,网眼已经小到什么样的鱼都无法通过了,这时候就需要钥匙。 钥匙多半是某种魔晶制作,比如这位女管家身上携带的钥匙就是一块蓝色的水系魔晶,但是具体经过怎样的炼制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看魔晶外面包裹的金属的复杂纹路,肯定不是便宜货色。这把钥匙,能够让她通过神术阵而不被攻击。 但是根据灰羽的经验——这经验从哪儿来的,陆希就不想多问了,毕竟是个盗贼——包裹了海格勋爵居住与活动最核心区域的神术阵很有可能是多重的,所以女管家或许还不能进入最核心的部分,比如卧室之类。 但是,能够登上三楼,就已经表明她是被海格勋爵所倚重的了,因为灰羽在那里观察了半天,发现其余仆人都止步于二楼,女管家已经是最特殊的了。 “这么说,人家在海格勋爵那里过得挺不错嘛。”海因里希嗤笑,“也许她根本用不着别人担心,更用不着别人拯救。” “那也不一定。”陆希摇摇头,“需不需要,得问过她才知道。” “这个——恐怕也不太容易……”灰羽犹豫地说,“这位女管家所拿的钥匙,应该还可以调动神术阵进行攻击……”也就是说,只要愿意,她可以攻击在她面前出现的人。 陆希吃了一惊:“难道她是觉醒者?”魔晶之类的神术物品,普通人是无法调动的。 “应该是。”灰羽点头,“但是我没敢靠得太近,所以也不是很肯定……”血脉的直觉让他感觉三楼的神术阵像一张蛛网一般,也许碰触到一根最外围的丝线就会引发连锁反应,还是离得远一些才安全。 所以说,海格勋爵外松内紧,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只用得起普通神术阵的落魄人,其实府里的核心区域防备严密,也许还藏着什么大秘密;而斯佩西的母亲则疑似已经彻底投靠了这个抢夺自己的人,忘记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 唉,今天就没个好消息…… “这都是因为,你管得太多了。”海因里希凉凉地说,“这些事情,本来就都不该你来操心。滥好心的结果,就是给自己招来一堆麻烦……” 他啰啰嗦嗦说了半天,直到陆希想要爆发的时候,才咳嗽了一声,拿腔拿调地说:“不过如果你非要问的话,我可以去问问她。” “嗯?”陆希一肚子的气全被憋了回去,顶得她直接打了个嗝儿,“你说什么?” “我说我可以去问问她。”海因里希似乎十分愉快地欣赏着她不停打嗝的窘迫神态,“到时候她如果惊动了别人,就会被人看见是与魔鬼交谈——我想应该没有人敢公开与魔鬼来往,所以她如果不想被送上火刑架,就该懂得保持安静的可贵。而且如果只是最外围的神术阵,我想它应该没法限制我离开的自由。” 把顺利逃脱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吗? 陆希尽管吐槽,但还是有些感动:“这对你也没什么好处吧……”所以虽然嘴上说没好处不干,但其实还是会干的? “当然有好处。”高级魔鬼傲慢地说,“至少你欠我一次,将来总要为建设无尽深渊多出点力吧。不如你现在就开始想想,像黑水沼泽这种地方,有什么可以改造与利用的。” 真是不做亏本买卖!陆希悻悻地想。然而黑水沼泽听起来糟糕透了,要改造可不容易——等一下,为什么要想黑水沼泽? “因为如果我能够成为领主,就会选黑水沼泽。” “什么?”陆希莫名其妙,“但你不是说那是黑水公爵的地盘吗?” 海因里希耸了耸肩:“没错,但如果我成为黑水公爵,那就是我的地盘了。” “选那个地方?”陆希更不解了。无尽深渊难道不是地方很大么? “虽然地方很大,但能够居住的没有多少。”高级魔鬼给她又做了个科普,“封地有限,公爵的头衔也有限,如果我晋升,就会选择向黑水公爵挑战。”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你可别以为我是因为他跟人类合作,更别以为我是想阻碍那个怀特伯爵,我选他,不过是因为我们有仇罢了。” 所以你是让我别自作多情呗?这潜台词我听出来了。 第153章 带货女王、这是香皂 社交季对于王都之外的各领地影响不大, 毕竟领主在外交际,并不会少收一枚铜币的税,所以领民们该干活还是要干活, 王都的喧闹离他们实在太远了。 对双塔大教堂来说, 社交季同样没什么区别。倒是开始春耕之后,南塔的主教和牧师们因为祈福仪式而有些忙碌, 但对北塔这边来说, 毫无影响。 面具轻手轻脚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其实现在面具这个名字对他已经不合适了,他脸上的裂缝已经消失,如果长云领那边的穆拉看见他现在这个样子,保证认不出这个五官端正的青年人就是当初看一眼就让人心里发毛的那个守夜人。 房间里十分安静。尽管北塔素来比南塔安静,但比起其余的房间,这个房间仍旧安静得过了头, 从来听不到里面会发出别的房间不时会有的那种声音…… 妮娜少见地没有在读书, 而是站在窗户前面, 垂头注视着塔楼下的庭院。 双塔大教堂占地面积宽广,因为有足够的地方, 所以仅以面积来看, 能与王都的皇家大教堂媲美, 毕竟后者建在拥挤的王都之中,能够占到现在的面积已经难能可贵。 既然面积宽广,庭院当然也是一样, 而且到了春季,草木茂盛花朵众多, 看上去确实赏心悦目。 然而, 越是外面春光灿烂, 就越衬托得北塔之内冷清压抑。 面具站在门口, 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知道妮娜为什么心情不好——尤兰缔结了新的契约,跟一个刚升上来的守夜人。 面具不知道该说什么,大衮死的那天,尤兰是怎么挣扎着活下来的,他也知道——可以说,尤兰是靠着对大衮死的喜悦才硬撑下来的,当时她七窍都在流血,似乎整个人随时都会像熟得过透的喷溅果一样炸裂开来,把内脏和血肉溅得到处都是。 在这之前,守夜人与圣女的契约基本是个死结。因为圣女分担了守夜人血脉的一部分,所以她们可以延缓守夜人的疯狂,如果契合得特别好甚至还能对守夜人有治疗及促进的作用——比如说与妮娜结下契约之后,面具不但恢复了正常,甚至还晋升了一级。 当然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但延缓疯狂却是每个契约都能做到的。但是同样的,守夜人所承受的负面作用,也会在圣女身上呈现出来。比如说有几位圣女承受不住守夜人血脉中的疯狂,在缔结契约之后不久就郁郁而终。 圣女一旦身亡,守夜人也就无法遏制自己的疯狂——由于能分配到圣女的守夜人级别都比较高,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疯狂程度也更高,所以在圣女死后,守夜人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在转变成彻底的怪物之前被处理掉。 而先死去的如果是守夜人,因为多半是在战斗中被杀死,所以他们受到的伤害同样也会波及到结下血契的圣女——这些只不过刚刚觉醒神恩,绝大部分都只在信徒级别的女孩根本承担不住这种伤害,也会跟着死去。 但是尤兰打破了这一规律,在妮娜的治疗协助之下,她不但挺了过来,而且还晋升了一级,达到了实习牧师的水准。 这一结果惊动了整个北塔,许多圣女都想方设法地来见尤兰,为她高兴,也想向她讨教一点经验——毕竟她们每个人的性命都跟自己的守夜人捆绑在一起,不知道哪一天,她们就会成为下一个尤兰,而如果可以,当然人人都想活下来。 然而这样的欢乐只持续了几天而已,尤兰再次被在深夜中带去了地牢,然后她再次出现的时候,身边又多了一个陌生的守夜人,这一个的名字叫做毒液。 整个北塔再次变得像坟墓一样沉寂,但是面具总觉得这种沉寂跟之前不太一样,它似乎分成了不同的两部分,一部分如死水一般毫无生气,而另一部分,则似乎在寂静之下还压抑着什么东西…… 面具不能很清楚地分析被压抑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妮娜心情不佳,已经有好几天一言不发,连书都读不进去了。 “妮娜——”面具试探地往前走了一步。有些守夜人在背后笑话他,说他拿自己的圣女当成圣徒一样战战兢兢,简直可笑。但他总是觉得,是妮娜挽救了他,让他有继续为主守夜,清洗罪孽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妮娜对他的作用,不逊于当初把他带来双塔大教堂,开启他守夜人生涯的那位主教。假如他对那位主教感激涕零顶礼膜拜,那么对妮娜的感激和尊敬,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妮娜靠着窗户,没有回答,但是头微微地侧了一下,表示她听见了他的声音。于是面具就继续说了下去:“我接到一个任务,就是大衮之前去的那个地方……” “你要继续去杀那个鲁克子爵吗?”妮娜这次把头转过来了。 面具观察了一下她的表情:“你厌恶我杀人吗?”妮娜的能力是治疗,能够在信徒级别就有治疗能力的人,必然是内心仁慈而纯粹,多半不会喜欢杀戮吧? “如果是那个子爵——”妮娜很平静地说,“我并没有什么厌恶的。”包括之前大衮去执行的任务本身也没什么错,那个人封起整个村子,如果不是王都派去的牧师阻止,村子里的人都会被活活烧死,根本等不到苦行主教的救治。 当然,大衮死了还是很好的,尽管他执行的可能是一项正确的任务,但这也并不妨碍他该死。 面具松了口气,但是他这次的任务主要并不是去杀鲁克子爵的,因为那家伙在办完丧事之后已经跑去了王都,他的任务是另一件事:“那个村子里曾经出现过食尸鬼,苦行主教大人只杀死了一只,他恐怕另一只还会回到村子,所以希望有人去察看一下。” 其实这种事本来用不到他,一只首领食尸鬼而已,用不到一个高级守夜人出手,而且他现在还没有新的搭档——之前的红龙已经不适合了,转去跟毒液做了搭档,据说圣城将给他调一个新的搭档来,但那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 但是面具主动去申请了这个任务,并且,他申请带着妮娜一起去。 他的理由是妮娜会治疗,可以更容易地与那些村民们接近,能够得到更多的线索。而他的能力现在已经是操纵火焰,苦行主教要求如果可以的话,把村子周围的地面都烧一次,这正好用得上。 当然裁判所里会用火的人也不少,但他们对于无缘无故地把能力浪费去烧地毫无兴趣,所以最终他还是争取到了这个任务。 面具知道妮娜不喜欢北塔,虽然成为契约圣女之后她注定要在北塔里生活一辈子,但如果有机会能带她出去走走,她一定会高兴的吧?像王都社交季那样热闹的场合他是永远没有机会涉足的,但清静自然的山间村镇,他还是可以带妮娜去看一看。听说,冷泉镇的风景是很好的…… 其实王都的社交季也没有面具想的那么好,尤其是有人发现了失踪女仆的尸体,又被停驻于尸体上像似魔蜂的虫子攻击之后。 女仆的尸体上没有搜到丢失的首饰,而尸体于城外荒野发现也十分可疑,尤其女仆是被奇怪的虫子毒死的,死者靴子里又发现了香料夹层——要知道一个女仆而已,她有什么身份使用香料?尤其这些香料可不仅是在路边随便就能采到的薄荷之类,其中还有南边来的贵重的乳香粉末。 所有这些线索加在一起,绝对能引发无限怀疑,尤其是私下还有流言,说那种像似魔蜂的虫子其实不是光明大陆上的魔兽,而是出自无尽深渊,也就是说,那是魔鬼所居之地的虫子! 无论什么事儿一牵扯上魔鬼马上就严重了,哪怕国王到现在还满脑子惦记着奎因小姐,也不得不从提香夫人的床上爬起来,吩咐严查此事。 不过尽管闹得如此沸沸扬扬,影响到的也只是男人们——谁又会用这么可怕的事情去吓唬夫人小姐们呢?当然是还让她们把注意力放在裙子和首饰上,高高兴兴地度过社交季更好啊。 因此,伯爵夫人的宴会当然还是如期举行,并且客人丝毫没有减少。 比起别的大领主来,玫瑰家族在王都内的府邸不够大,也不够富丽堂皇。往年,这都是让伯爵夫人发愁的地方,因为这种硬伤是没法弥补的。 不过今年可不同了,府邸还是那个府邸,也并没有多添置什么,但伯爵夫人却是底气十足,笑吟吟地迎进了她的客人们。 “这个是什么茶?”一位夫人端着晶莹剔透的杯子,表情颇有些别扭——其实她更想问,伯爵夫人什么时候用得起这么多神术水晶杯了? 是的,仆人送茶上来,用的居然全都是这种神术水晶杯,而且据这位夫人观察,其质量都是最好的,绝对能够跟圣城出品的那种相媲美。 这样的杯子,一只就要好几枚金币,而且配套的茶具只要打碎一只就不再成套,必须重新购买……反正这位夫人家里开宴的时候是不敢全用这种杯子的,大概只会用来盛装葡萄酒,在桌子上做为点缀吧。 长云领现在这么阔气了吗? 这个疑问在每位夫人的脑海中升起。 长云领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啊,因为教会的退出,不但失去了祈福与治疗,还被带走了一大批有财产的人,如今就剩下一个空荡荡的领地和那么可怜巴巴的几个领民,每年就靠卖卖魔兽皮毛和晶石过日子。原本还有个雪雀尾羽比较畅销,但自从提香夫人引领了红色风潮之后,这份进项也大减了。 怎么算,都应该比从前更惨才对啊,没见冯特伯爵连原先的继承人都没能留住,只好找了个私生女回来吗? 结果如今一见,事情满不是那么回事啊。先是小巧的神术水精镜——不对,那不是神术镜子,而是不知用什么方式做出来的,反正是很精致很便携很好用的镜子就是了——然后就是这些高质量的水晶杯…… 当然,这并不是水晶做的,但其明澈度比最好的水晶还更剔透,只有这样的杯子才能叫做“水晶杯”,事实上,它甚至比用天然水晶雕刻成的杯子更好看,因为后者一旦体积较大,总难免有些杂质和裂缝。 还有茶壶呢。因为体积大,壶比杯子更昂贵,一把壶就要十几枚甚至数十枚金币了,而现在摆出来的六把茶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壶中盛的液体颜色不尽相同,几乎分辨不出来。而这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只要操纵炼金阵的人输入的神力有些变化,出来的产品也就会有相应的变化,要找到这么多完全相同的茶壶,也许要从上百只壶里挑选才行。 相形之下,杯子里盛的饮品究竟好不好喝,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饮品确实还很好喝,有蜂蜜的味道,还有柠檬的清香,但又不是柠檬那么简单,非常符合女士们的口味。 第130节 “啊,这是露西研究出来的花果茶。”伯爵夫人笑眯眯地回答,“我非常喜欢这个味道,所以才冒昧拿出来招待大家,如果大家也觉得不错,那真是荣幸。” 这年头各家族都有点儿美食的小秘方,虽然夫人小姐们都不下厨房,甚至不知道木炭在送上来之前居然还需要先点着,但如果小姐们研究出了某种小点心或汤品,那将会被认为心灵手巧,未来会是位贤惠的妻子。 当然,这点心或汤究竟是不是小姐们研究出来的,想必厨娘是最有发言权的,虽然她们绝不会发言就是了。 所以夫人们只把伯爵夫人的话当成了那种“宣传”,纷纷敷衍地夸奖了几句。 伯爵夫人当然听得出她们的敷衍,不动声色地笑了笑:“露西还做了一种新甜点,大家也要尝一尝。啊,现在已经出炉了,这个必须立刻品尝,否则美好时光就会溜过去,达不到最好的口感了呢。” 她一边说,仆人们已经鱼贯而入,将手中小巧的水晶碟子摆到各位夫人小姐们的面前,上面是一角嫩黄色的蛋糕。 蛋糕是贵族宴席上常见的甜点,虽然用料中的黄油和糖都是昂贵食材,但对贵族们来说却也不算什么,所以在座的夫人小姐们都对这角蛋糕露出了一点意味深长的笑容——长云领难道连蛋糕都吃不起了,还把这个当成好东西吗?不过,为什么又是这种水晶碟子,难不成现在厨房里的餐具也都是这样吗?这得需要多少金币! 伯爵夫人却怡然自得地拿起银叉,笑着招呼客人们:“这是品尝它的最好时候,再过一会儿可就要更换了。” 一块蛋糕而已……有人心里想着,但还是拿起了餐叉,毕竟今天不是来挑剔的,而是来跟伯爵夫人打好关系,以后买镜子更顺利一些的。 然而蛋糕入口,立刻就品尝出了不同——平常的蛋糕绝对没有这么轻盈柔滑,简直就像是云朵一般,一放进嘴里就化掉了,只留下淡淡的香甜,也正像散去的云一般。 “这个——”有心来交好的夫人已经惊呼起来,“这种口感太特殊了。” “是的。”伯爵夫人指点着碟子里的蛋糕,“所以要在刚出炉的时候食用,再过几分钟,随着温度散去它便会塌陷,这种云朵一样的口感也就消失了。” 看她得意的……好几位夫人心里不由得这么想,但手中的餐叉却没有停下——这么美味的甜点,谁能拒绝它呢?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一角蛋糕实在太小了,吃到胃里仿佛根本没有东西一样,让人无法满足。 但是赴宴本来就不是为了飨足而来,如果说嫌太少再要一份儿,噎埖那只有酒才可以要求。所以再怎么内心遗憾,夫人小姐们也只能吃这一块了。 “这种甜点,叫什么名字呢?难道是用了什么特殊的配方?”到底还是有人忍不住问了。 “啊,露西管它叫做舒芙蕾,很轻盈美妙的名字不是吗?”其实这个词儿在光明大陆的通用语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伯爵夫人当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是有些莫名其妙,但她硬是能面不改色地把这名字夸了一通,然后避开了关于配方的问题,笑着说:“吃过甜品总觉得手指有些粘腻,在宴席开始之前,如果大家需要的话……” 重头戏来了。 陆希带着微笑,看着仆人们端上了净手的银盆,以及——装在玻璃盒子里的,做成玫瑰花形状的香皂。 又是这种神术水晶的制品——夫人小姐们简直都要麻木了,长云领何不把整间宅邸都变成神术水晶的呢?他们到底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 但是紧接着,伯爵夫人拿起那玫瑰色的圆块洗手的样子,立刻就把她们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这是什么?” “是伯爵他炼金房里的新产品,香皂。” 好的,又是一个听起来就有些古怪的词儿。但是这玩艺儿是干吗用的? “就像沐浴水一样,只不过比沐浴水清洗得更加干净,而且更好携带。”伯爵夫人说着,已经在手心里揉出了细密的雪白泡沫。 带货女王又成功了。陆希看着纷纷拿起玫瑰皂清洗双手的夫人小姐们,仿佛又看见了叮当做响的一堆金币。 每位夫人小姐都被奉上一块装在玻璃盒里的玫瑰香皂,在使用之后如果喜欢可以带回去继续用,至于说用完了如果还想要怎么办……请参照之前的手镜,前往长云领开设在王都的店铺吧。 什么,你说用完了不想再用了怎么办?反正陆希看着这些试用过后的女士们,还没发现哪一个露出不满表情的。 而且伯爵夫人还在介绍玫瑰皂的优点:不单清洗干净,加在其中的玫瑰花水还能滋润皮肤,令皮肤更加细腻,毛孔也更细小。 当然,她没有直接说出“毛孔”这么粗俗的词儿,而是用一种婉转的方式令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毛孔确实是个大问题。因为常用妆粉,而沐浴水的清洁力又不够,所以毛孔难免因为皮脂积聚而越来越粗大,搞不好还会起一些小脓包,着实让夫人小姐们心烦。而香皂清洗之后明显可以感觉到油脂都被洗净,这可真是太好了! 陆希观察着她们的表情,默默地想后续可以推出甘油类的护肤品了,光清洗也不行,不保湿的话,皮脂腺会分泌更多的油脂。而光明大陆现在用的多数是花水类炼金产品,味道确实很好闻,对上香皂,保湿性却实在不大够。而羊油这种东西总归有点儿令人不太愉快的气味,也可以慢慢淘汰了。 不过这就是以后的事了,慢慢来,不但王都的这间店铺会日进斗金,还能吸引商人往长云领去,这才是最重要的。领主一个人有钱不行,要让整个领地都从中得益,才能让领地活起来。 手镜,神术水晶制品,香皂,这几样足够吸引一些大商人前往长云领了。等他们跑过去之后,啤酒也可以推出,这么沉的东西她可不想用自己人往外运,长云领的人手太少,耗不起啊,还是用别人的运输更方便。 但是啤酒要消耗太多粮食,或许先推出她的秘制蘑菇酱?这玩艺儿原料倒是丰富,边陲镇的森林里简直采之不尽。一会儿的宴席上也会有蘑菇酱调制的烤肉与焗饭,假如这些夫人小姐们喜欢这个口味的话,一定也会有很好的市场。 啊,还有她从鲁克子爵那儿弄来的孜然呢! 陆希感觉自己的眼睛可能都已经变成金币的形状了,发财致富就在眼前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手镜和香皂现在都已经推销成功,那么新式切磨的烟水晶呢?伯爵夫人又打算用什么办法带货呢? 第154章 圣女之力(一)、究竟要怎么样,才可以让圣女也有反抗的力量 冷泉镇最近气氛有点那啥。 领主死了儿子, 还是继承人,这在领地上应该是天塌下来的大事,领民们都该普天同悲才是。 可是, 有传言说, 杀死领主继承人的,是教会诶!还有更可怕的, 说是教会派来刺杀的, 是两个魔鬼! 妈吔,这是什么样的亵渎之语啊,教会怎么会派魔鬼前来刺杀贵族呢?这一定是得了热病的人发的癔症吧? 然而这样的传言却越来越多,而且还越来越详细,说继承人被杀的时候,园丁也在一旁, 亲眼看见凶手的身上长着蓝绿色的鳞片, 就像鱼一样! 众所周知, 魔鬼头上有角,背后有翅, 既有尾巴, 又有鳞片, 所以长着鳞片的怪物,不是魔鬼又是什么呢? 这位园丁世代都是冷泉镇上的花匠,早在这块土地还统一属于公爵领时, 他的家族就以能种活非本地的花卉品种而小有名气,直到鲁克子爵成了这块小封地的新领主, 才把他召进了城堡里打理花园。 所以镇子上的人都知道, 老哈里一家子都是诚实的人, 他们按时祈祷, 从不赊欠,既不乱传闲话,也不信口开河,所以他说自己看见了魔鬼,那八成就是真的,除非他老眼昏花看错了。 但是园丁信誓旦旦说自己的眼睛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身为花匠,他对颜色极为敏感,凶手身上的鳞片又是与人类皮肤完全不同的青绿色,即使是在黄昏时分,他也绝不可能看错! 他说凶手一出现就割断了子爵少爷的喉咙,鲜红的血像喷泉一样冲出来,当场就吓得他瘫倒在地。之后它就冲向当时在城堡里做客的伯爵小姐和她的礼仪教师,如果不是伯爵小姐身上带着神奇的炼金武器,击伤了那个魔鬼,死的人一定不只是子爵少爷一个了。 而他这个毫无自保能力的园丁,想必魔鬼在杀掉伯爵小姐之后,顺手取走他的性命也毫无难度。 这的确是园丁的衷心之语,自从那件事之后,他越发虔诚了,每天都要向主祈祷,并且还要为伯爵小姐祈祷,祈祷主赐予她永远的好运。 但是在祈祷的时候,园丁自己也难免有点儿迷惑——领主大人说那个魔鬼是教会派出来刺杀他的守夜人,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他现在向主祈祷是正确的吗?主派的魔鬼险些杀掉了他,而他却为救了他的伯爵小姐向主祈祷,那主会降福给伯爵小姐吗?该不会反而怪罪她阻拦了守夜人吧? 而且教会为什么要派人刺杀领主大人?如果领主大人犯了什么罪,教会为什么没有公开审判,就像抓到女巫把她送上火刑架一样。难道领主大人没有罪吗?话又说回来,领主大人好像确实也没有什么罪啊,他收税也不多,给教堂的供奉从来不少,已经是难得的好领主了不是吗? 那么,是领主大人搞错了吧?其实魔鬼并不是教会派来的?但是,那样的话,魔鬼为什么会出现在冷泉镇呢?该,该不会仍旧是上次那个村子的瘟疫招来的祸事吧?但那瘟疫不是已经被苦行主教大人治愈了吗? 园丁满脑袋疑惑,而且越想就越糊涂,只能放弃思考,习惯性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主啊,我实在是太愚笨了,愿您赐给我智慧…… 还在祈祷的园丁并不知道,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正有人对他怒目而视。 “这个愚蠢的老东西——”面具喃喃地咒骂。他一来冷泉镇,就听到了“教会驱使魔鬼刺杀贵族”的传言,而且在传言中,人人都在描述魔鬼的可怕,以及子爵继承人的无辜,难道他们都忘记了,就在不久之前,鲁克子爵还想要烧死整整一个村子的人吗? 他现在穿得像个体面的小商人,也是冷泉镇上最常见的那种人,来收购一些零散的羊毛或肉干,又或者一些本地特产的干果之类。这样的人是很受镇民们欢迎的,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与领主做大宗的生意,就会向镇民们购买这些零碎,让他们也能获得一些小小的收入。 所以面具很轻易地就打听到了这些传言,并且因此而愤怒——大衮是主的守夜人,他奉命来审判鲁克子爵,为什么却被这些镇民传成了这个样子!魔鬼?他们才不是魔鬼! 如果不是怕暴露身份,他真想杀掉这个满嘴胡言乱语的老东西! “审判?”一直沉默不语的妮娜却忽然开口,“如果真的是审判,为什么不向民众宣布那个子爵的罪,然后再处置他?这样做的话,镇民不就不会怀疑了吗?” 面具噎了一下,半天才找到理由:“他是贵族,这样的罪名,贵族不会承认的。而且,而且这些愚蠢的平民也不会明白,守夜人跟魔鬼的不同……” 妮娜嗤笑了一下:“是啊,平民不明白守夜人跟魔鬼的不同,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们。就像他们也不明白,被送上火刑架的那些‘女巫’,究竟有多少是真的,多少是假的,因为教会同样也不会告诉他们。” “妮娜!”面具皱起眉头。虽然现在周围没有人,但他还是下意识地向周围看了一下,生怕有人听到妮娜这种明显是对教会不敬的言辞。 “怎么了?”妮娜很平静地转头看了他一眼,“这里没有人,你要向列文大主教汇报我的话吗?” 她穿着一件平常的花布连衣裙,就是那种中产阶级朴素的主妇惯穿的,因为是旅行装,所以没有裙撑,裙摆也比较小,同时只在领口和袖口镶了一层简单的花边,颜色也是单一的青蓝色——这是用的染料不够好,所以染出的颜色不是天空一般澄澈的碧蓝,而带上了绿色调。 但是这种颜色穿在妮娜身上却十分合适,她牛奶一样白皙的皮肤很衬这种蓝绿色,而且棕色的头发和眼睛让她看起来像是森林里的精灵一样,斜戴在头发上的浅黄色草帽又添了几分暖意,面具不由自主地觉得,如果帽檐上再加上两朵鲜花,那就更合适了。 这样的妮娜,跟在北塔里那个沉默无语的冰雕完全不同,面具心里的不满也没法再维持下去,连忙辩白说:“我怎么会呢?我只是觉得,你说这些话不太合适……” “不合适?是因为说出了事实吗?”妮娜并没有停止,反而继续说了下去,“审判所不公开审判,真的是因为贵族们不会接受这样的罪名吗?教会践行的是主的道,难道就因为贵族不接受就不敢去做吗?我觉得不是这样。” “那——”面具本能地感觉到下面的话大概不是他想听到的,但他又没有勇气打断妮娜,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是因为——”妮娜很平静地说,“如果把这些公开,那么按照这个标准,不只有贵族需要接受审判,教会的神官同样也有罪。审判所现在的做法,不过是两套标准罢了,他们知道贵族们绝不会接受只针对他们的审判,所以才不敢公开。” 面具下意识地反驳:“胡说!” “我在胡说吗?”妮娜的目光像火焰一样,紧盯着面具的时候甚至让他脸上感觉到了一种灼烧般的热,“如果按照教会所说的标准,卢卡斯有没有罪?” 那当然是有的!淫-欲是原罪之一,比一般的小偷小摸之类更为严重。何况卢卡斯自己就是神官,明知故犯,至少也该褫夺主教的头衔,扔进忏悔处去苦行赎罪! 然而事实上,卢卡斯没有受到任何惩戒,甚至在今年春天,他还又驾着马车来了一趟双塔大教堂,送来了一批新圣女。 “教会对信众们说,主的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贵族高高在上是不对的。”妮娜的神情还是很平静,显然这些思想在她心中已经反复考虑过,已经完全思索清楚了,所以并没有任何激动,也不是在不可置信地质问,因为能做出那样的反应,其实就代表自己的内心还没有认识及接受。 而妮娜现在,只不过是在阐述一个事实罢了,她已经清楚地认识到的事实,也不接受任何人的辩解:“但如果教会真的践行人人平等,那么为何尤兰不能够拒绝第二次缔结血契?为什么罔顾圣女们的愿望,强行把她们送到这里来?难道圣女不是因为虔诚地信仰着主,才成为圣女的吗?所以在主的面前,犯罪的人获得了平等,虔诚的信徒却被罔顾了意志吗?这样的平等,意义何在呢?” 面具张口结舌,半天才能说出话来:“我也很讨厌卢卡斯,但是……为了主,我们都要牺牲一些……” “那么为了主,卢卡斯为何不能牺牲自己,来平息圣女们的愤怒呢?”妮娜反问。 “这不是牺牲的问题——”妮娜平静的面容终于被打破,露出了讽刺的表情,“这是牺牲谁的问题。狮子行杀戮之事,而被献祭的永远是无辜的羔羊,这是因为狮子有牙齿和爪子,而羔羊无力反抗。” 面具想否认:“你只是太生气了……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光明的背后都难免有一些黑暗,我们不是神,都会犯错误……” “不是错误。”妮娜冷静地纠正他,“错误是偶尔的,以及被认识之后就会被纠正。而北塔不是错误,是谋杀。审判所的人,根本没有把圣女当做人。在南塔的时候他们说着‘主座下的兄弟姐妹’,在北塔,圣女是他们的姐妹吗?” 其实不止是圣女,当初她走进地牢的时候,那些执行人对待面具,也同样没把他当做人。虽然妮娜现在知道,面具除了异变的时候之外,跟那些教士们是一样的,甚至比他们当中的某些人还更好一些。 “他们是错的。”妮娜缓缓地说,“尽管嘴上说得好听,但他们已经违背了主的训诫,而且他们心里很清楚,却并不在意。” 她将目光上扬,从面具头顶一直看上了天空:“以前我认为只是黑莓镇的牧师不好,后来我觉得只是卢卡斯不好,再然后我觉得只是双塔不好,但现在我想,审判所会这么做,而不担心被圣城惩罚,这说明了什么?” 面具忽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他下意识地上前一步,捂住了妮娜的嘴:“不要说了!你只是,只是,只是太生气了,冷静一些……”也许他应该杀了卢卡斯那个混蛋,如果那混蛋死了,妮娜就不会这么愤怒,以至于说出这样质疑教会的话。教会是主的代行之人,她质疑教会就是质疑主,假如被列文大主教——不,被任何一个神官听见,她立刻就会被推上火刑架的! 这么想着,面具不自觉地伸开手臂,把妮娜抱进了怀里。无论如何妮娜救了他的命,他不能让这种事发生。所以引起这一切的卢卡斯应该死,但是怎么干掉一位主教又不被发现,这倒是要好好想一想,毕竟假如他被发现杀死神官,立刻就会被当做无法自控的真正魔鬼而处死,那样跟他缔结契约的妮娜也有危险——尤兰当时也是险些活不下来,没人敢肯定妮娜熬不熬得过去…… 妮娜没有挣扎,看起来似乎是服从了他,但从面具的肩膀上,她毫无动摇的目光仍旧望着天空——审判所也许是在为主审判那些恶人,但主的道应该是光明的,黑夜会存在,但在黑夜之中驻守的人,却不该放弃光明,选择黑暗做为手段。 而审判所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它所存在必定是为圣城,乃至整个教会所允许并知晓的,也就是说,教会的上层也走上了这种黑暗的路,无论再怎么说不得已,这也是错误的。 错误,就应该被纠正。 审判所目前最大的错误,就是他们无所顾忌地牺牲那些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而圣女最大的弱点,也就是她们的无力反抗。即使像尤兰,在生死之间得到了晋升,可是能力依旧是治疗而无法攻击,所以她就被带走第二次成为了牺牲品。 妮娜握紧了拳头。其实那一次晋升的并不只是尤兰,还有她。但是同样的,晋升之后只是让她的治疗能力更强,却没有能够战斗的力量。究竟要怎么样,才可以让圣女也有爪牙,也有力量反抗和保护自己? 在他们两人做这番争执的时候,已经走出冷泉镇,接近了之前爆发瘟疫的村庄。按照苦行主教提供的信息,第一个发病的人应该是在附近的山谷中遇到了疫病的源头。 疫病的源头?面具忽然有了一个念头——当时接下这个任务的时候他还未曾想到过,疫病的源头到底是什么?据村民们说,他们见到了魔鬼…… 魔鬼会带来疫病,这不仅是教会的宣传,身为一个守夜人,面具自然知道,他的那些深渊中的同族确实有这种能力,因为在守夜人当中,也有具有这种能力的人。 但是,如果村民们的描述没错的话,他们所说的那个“魔鬼”,跟他所知道的那个守夜人…… 面具试图安慰自己,因为守夜人彼此之间并不怎么亲近,甚至在北塔之中分成好几个区域,不同区域的守夜人各有自己出入的通道,可能永远都不会碰面;即使碰面,大家也多数都掩盖自己的面容,像大衮那样肆无忌惮的反而是少数。 所以,他并不熟悉那个代号叫做瘟疫的守夜人同胞,自然也就不知道这些人说的究竟是不是他了…… 但是,假如真的是他——据说魔鬼的外貌与力量有关,因为没有两种完全相同的力量,所以也就没有两个外形完全相同的魔鬼,所以如果按照那些村民的描述,那个给他们带来瘟疫的人,极有可能就是“瘟疫”! 第131节 因为鲁克子爵要烧死感染了瘟疫的村民,所以应当被处死,那么传播了瘟疫的守夜人呢? 瘟疫由教会传播,最后再由教会来审判罔顾人命的领主——这个循环…… 面具打了个冷战,不让自己再想下去了。他是来执行任务的,至于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并不归他管。 苦行主教的建议,是尽量把瘟疫源头之处与村子周围都焚烧一下,这个任务对如今的面具来说并不太难。 天黑之后,村子里就安静了下来,因为没有钱买蜡烛,所以大家睡觉都早,再说了,明天一早还要起来干活呢。 在给羊放了一遍草之后,最后一户牧民家中也传出了细微的鼾声,面具才像个影子一样走进了村口。 村子就建在山坡之上,道路不过是人和羊一起踩出的窄道,路边还生着青草,也没人特意去清除,反正羊进出的时候还能啃一啃呢。 面具就从这些草地里走过去,在他的脚下,黑褐色的土地变成了微微的暗红色,在初夏时长得正丰茂的草丛迅速变得枯黄卷曲,但并没有明火冒出——这里村民的房子也是木头和干草搭建起来的,如果有明火,很容易把房子都烧着。而且没有火焰,也就没有明亮的火光会惊动村民,只要没有人这时候特意出门,就不会发现。 面具就这样花了大半夜的时间,走遍了整个村子。眼看东边的天空已经露出了一线鱼肚白,他也走到了村子后面的树林——这里就不太好烧了,他的地狱之火烧过,这一片树林恐怕也都会枯死,好几年都缓不过来。 这里好像不常有羊群来,面具记得村民们说当时的食尸鬼就是从这树林里出来的,所以现在他们都不敢来这里,都是把羊赶到另一边的溪谷去吃草的。 那就不用烧了吧?面具正想转身回去,忽然间后颈的头发静悄悄地竖了起来,这种感觉让他猛地向旁边一侧身,顿时有一股劲风几乎是贴着他的肩膀擦了过去,假如他没有让开,估计目标就是他的后颈了! 食尸鬼!尽管天色未明,树林中的光线尤其黯淡,但面具的瞳孔像猫一样放大,仍旧能让他辨认出来,这个从他背后扑出来的东西,正是一只食尸鬼! 但,这好像不是普通的食尸鬼。面具杀过不少这玩艺儿,自然能看得出来——这只食尸鬼仅从体形来说跟普通食尸鬼并无太大区别,但它身上没有味道! 是的,食尸鬼这玩艺儿,听名字就知道它是以什么为食的,所以身上永远都是一股子腐臭味儿,以面具的嗅觉,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可是,刚才这只食尸鬼擦着他肩膀过去的时候,他才闻到了一点儿淡淡的气味——难道食尸鬼还会洗澡吗? 不,不仅仅是腐臭味淡,这只食尸鬼身上还有一股子青草气息,甚至几乎可以说是好闻的了,因为这气息里好像有薄荷和百里香——见鬼,这两样植物可是能够做为香料使用的啊!食尸鬼在自己身上抹香料,难道是准备把自己送上烤架吗? 这些念头在面具心里只是一晃而过,因为食尸鬼已经龇开满嘴的尖牙,向他扑了上来。这东西的速度也比普通食尸鬼快得多,假如面具不是在晋升之后拥有了更加敏锐的野兽般的直觉,说不定刚才已经被它一口咬在后颈上了。 但是正面作战面具当然毫不畏惧,他握紧拳头,身体向下一伏避过食尸鬼的大嘴,一拳就向食尸鬼腹部砸过去,拳头上缠绕着一层暗红色的地狱火,哪怕没有能够击中,只要这火焰碰到食尸鬼的身体,就会缠绕燃烧,用水都难以扑灭。 噗地一声,食尸鬼虽然闪躲了一下,但还是被拳头击中了侧腹,发出沉闷的声响。 然而它并没被打得倒飞出去,而仅仅是向后跳了几步就站稳了脚跟,倒是面具觉得自己的手臂一阵酸麻,仿佛是打在了石头上一般。 但不管怎样终究是有了接触,地狱火立刻像有生命一般缠上了食尸鬼。一般来说这种东西的皮毛仿佛浸透了尸油一般,火焰攻击会有极好的效果。 可是今天的怪事实在太多了,地狱火竟然没有引起剧烈的燃烧,仍旧只是一团小小的火苗,虽然还在食尸鬼的皮毛上烧着,却跟预想中的烈焰焚身差得太远了。 这究竟是只什么样的食尸鬼?或者说,这还是食尸鬼吗? 第155章 圣女之力(二)、这只食尸鬼,有可能是被人豢养的 面具从没见过这样的食尸鬼, 他很快发现对上这只食尸鬼,常用的攻击手段竟然不起作用——不,不是不起作用, 而是伤害减少了, 这只食尸鬼似乎有特殊的防御能力? 不过伤害减少也还是有伤害,在挨了两拳之后, 食尸鬼身上缠着的地狱火焰终于还是烧得它有些受不了。食尸鬼发出呜咽般的吠叫, 开始向后退缩。 面具当然不能让它跑掉——这种变异的食尸鬼实在太奇怪了,必须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否则以后别的同伴再遇到它该怎么对付? 但是,难道苦行主教当时遇到的也是这种东西? 面具心里疑惑,手上却毫不放松,阴暗的树林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障碍, 食尸鬼眼看无法摆脱他, 那种似哭非哭的叫声更响亮了。 这是在召唤同伴?面具警惕地防备四周, 但并没有任何食尸鬼来增援。 奇怪了,如果不是召唤同伴, 为什么叫声会比从前更响亮, 总不会没有意义吧?难道说, 它的同伴离得太远,并不在这边? 离得太远?这个念头一闪过,面具顿时一惊——他追着这只特殊的食尸鬼, 已经离村子很远了,假如有食尸鬼去攻击村民……妮娜还在那里! 一想到这一点, 面具顾不上眼前这只很快就能抓到的食尸鬼, 转身就往村子的方向狂奔。 还没跑进村子, 他就听见了一片喧哗混乱, 有食尸鬼那哭泣一样的吠叫,也有孩子的哭声。这其中,妮娜的声音特别清楚:“不要慌,被咬伤的人退回来,后面的人顶上,再坚持一会儿,会有人来救我们!” 谢天谢地妮娜没事! 面具想着,狂奔进村子,就看见五只食尸鬼围着一群村民在扑咬,而村民们围成一个圈子,把孩子和老人护在中间,壮年男女则手持木棍石块,抵抗着食尸鬼。一旁的地上鲜血淋漓,一只食尸鬼被石头砸碎了脑壳,还在那里抽搐,嘴里则咬着不知从谁身上撕下来的一块肉。 而在圈子中央,乳白色的圣光闪烁,妮娜正在使用治疗术。一个村民被咬伤的大腿很快愈合,捞起棍子又冲到了外圈,将棍子的尖头狠狠戳向一只食尸鬼的眼睛,嘴里大喊:“来啊!有圣女为我们治疗,我们死不了!” “打死它们!”其余村民高声应和着,纷纷把手里简陋的武器向食尸鬼砸过去,虽然不过是些石块木棍,几只食尸鬼却有些畏缩——被砸死的同伴还没咽气呢,这里的人类好像不是那么容易捕猎的,召唤它们来的那个同伴似乎骗了它们,要不然还是算了? 但是没等它们打定主意,从后方的攻击已经到了。这几只食尸鬼都是普通食尸鬼,在已经晋升高级的面具这里几乎是一拳一只,拳头上的火苗沾上食尸鬼的身体,立刻熊熊燃烧,几下就把食尸鬼烧成了一团焦炭。 村民中发出一片欢呼之声,有人已经激动地跪下来向面具磕头道谢,但面具根本无心管他们,径直穿入人群去看妮娜。 妮娜还在给一个孩子治疗。在火把跳动的火焰下面,能看见她额头已经满是细汗,显然不停地治疗也是很大的消耗。而且她的裙摆已经破了长长的一道裂口,应该是之前也被食尸鬼攻击过。面具心里一紧,下意识地伸手去撩裙摆,想看她有没有受伤。 黑夜之中长裙的颜色显得暗沉,所以一掀开之后露出来的肌肤几乎白得耀眼,吓得面具立刻又把裙摆盖回去了。 不过这一眼看过去已经可以确定,妮娜腿上并无血迹,看来运气不错,食尸鬼并没有伤到她。 这个村子上次在瘟疫期间已经被食尸鬼攻击过一次,这次又见到这些可怕的怪物,一村子的人都恐惧极了。半夜正睡着觉呢,这些东西就撞开门窗冲进来——上次好歹有些已死的人供它们吞噬,所以苦行主教来的时候,村子里还没有人被咬死,可是这次,如果不是神明保佑有这位圣女,好几个人都根本活不下来。 就算有圣女的治疗,也有两个人被咬掉了半条胳膊。还有一个人被咬掉了一只脚。他们都是平民,没了胳膊和腿就没法干活,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而且,如果这些东西下次再来,他们还有这么好的运气,能遇到骑士和圣女救命吗? “都怪那个魔鬼!”被咬掉脚的那个人在妮娜的治疗下已经止住了血,但性命无忧,脚却不可能再长出来了,他抱着腿,狠狠咒骂着,“不光是瘟疫,食尸鬼一定也是它带来的,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藏在山里,要不然食尸鬼怎么会还来,现在村子里根本没有死人啊!” 一众村民纷纷响应。大家都知道,食尸鬼啊,幽灵啊,这些都是跟从魔鬼的怪物,教会都说这些全是魔鬼带来的,所以这件事肯定罪魁祸首就是那个传播瘟疫的魔鬼!神为什么不降罚给它,一道闪电劈死它啊。 面具的脸色已经黑得没法看了,只不过黑夜之中,那几根火把并不足以照明,所以村民们并未发现他的表情有异罢了。 但是他却无法说什么,瘟疫确实是“瘟疫”带来的,至于食尸鬼,即使他说“瘟疫”早已离开,至少这次的食尸鬼与他肯定没有关系,这些村民也不会相信,毕竟食尸鬼是魔鬼带来的,这是教会说的呀! 身为一个魔族,面具只能把这口气憋了下去,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抓住那只食尸鬼。 “这里确实已经不太安全了。”妮娜等村民们的咒骂声渐渐低下去之后,就开口对村长说,“食尸鬼怕火,不如大家把村子迁到别处,放火把这里好好烧一烧,或许食尸鬼就不会再来了。” 这样,也能清除潜藏下来的疫病。 之前苦行主教就希望村民们能够搬迁,但是村民们拒绝了,毕竟要去别的地方重新盖一间房子太吃力了,不到万不得已,谁想放弃自己世代居住之处,去另起炉灶呢?哪怕只是移到山的那一边去而已……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地方已经如此可怕,即使上报领主,领主也不会反对他们搬迁的。这样想想的话,其实除了麻烦,他们或许可以去溪谷那边,那里放牧羊群倒是比这边更方便一些呢。 在村民们商议的时候,妮娜已经治疗好所有的人,疲惫地呼了口气。苦行主教传授的那些知识确实让她受益匪浅,她能很快止住伤口的血流,即使是被咬到了重要的大血管也一样,而如果换了从前,这种伤势是会让人流血而亡的。 不过,这还不够。妮娜揉着胀疼的额头,心里有些难受。她能止住血流,也能够把受伤的皮肤和肌肉愈合,甚至被撕去了一块肉也可以再长回来,可是对于断肢,她现在还无能为力,那几个重伤的村民,都是断裂的肢体已经被食尸鬼嚼碎吞咽,以后也只能是残疾之人了。 假如能够让缺少的肢体再长出来该多好。但是她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而且她也能感觉到,失去的肢体可不仅仅是补充皮肉那么简单,光是骨头,要生长它就比止血什么的困难得多,因为她实在并不了解骨骼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是露西,她一定了解的吧?妮娜隐约地觉得,她的朋友知道的事情可能很多。 但是现在见不到露西……妮娜轻轻地叹了口气。在冷泉镇她总算得知了一点她朋友的消息——她现在是高贵的小姐,有身份有地位,而且既然有那么厉害的炼金武器保护自己,想必她的父亲对她还是很不错的。 至少露西能够幸福就好…… 妮娜收起自己的思绪——现在她该想的是食尸鬼的问题,为什么时隔这么久了,村子里也没有死人,却还招来了食尸鬼? “恐怕这些食尸鬼不是从无尽深渊里来的。”面具也在思索这个问题,他和妮娜走远了几步,确定那些村民听不到他们的谈话,才低声说,“我很怀疑,那只首领食尸鬼是有人饲养的!” 攻击村子的食尸鬼尸体就在不远处,跟所有的同类一样都充满了腐臭的气息,只有那只特殊的食尸鬼仿佛贵妇人一样干净,甚至还有点香味,这真的只能让面具联想到“豢养”这个词儿。 消除腐臭味,甚至还加上点香草气息,极可能就是因为这只食尸鬼平常就呆在人类活动的地方,为了不引起注意,才刻意清洁。 而且,这种特殊的食尸鬼,他也从未见过,说不定,也是人工养殖出来的?就像人们用龙鳞马养出了半鳞马一样。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饲养者就太邪恶了!必须把他找出来! “你想怎么找呢?”妮娜望了一眼村子后面的山,“难道把树林也烧掉吗?”草地烧一烧不要紧,反正一两年之内就会恢复一片绿茵,但树可不是一两年能长成的。而且树林之中还有一些野兽,如果烧掉了树林,这些野兽大概也会跑出来给镇民们添麻烦的。 “不。”面具晃了晃拳头,手背上是薄薄一层暗红色火焰,“它被地狱火灼烧过,在扑灭火焰之前,总会留下点痕迹。”而他现在能感觉到,火焰尚未熄灭,可见这只食尸鬼虽然有出奇的防御能力,但对他的地狱火也并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只要循着火焰留下的痕迹,总能找到那只怪物的! 在王都之中,这几天盘查深渊魔虫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但并未耽搁各式的舞会和宴会照常举行。 而连着出了两次风头的长云领,前几天又出了第三次风头——水晶。 说真的,连陆希都没想到伯爵夫人推销烟水晶的方式——她送了一匣水晶给一位寡妇。 那位苏菲亚子爵夫人,曾经也是国王的情妇,只是在艳丽逼人的提香夫人出现之后,她就失宠了。 然而前些天,某位侯爵的化装舞会上,苏菲亚夫人与伯爵夫人携手而来,化妆成了黎明女神与星光女神。 伯爵夫人身着乳白色长裙,胸前的金黄色水晶项链如同一圈金色的阳光,比她那天佩戴的葡萄胸针更加璀璨;而苏菲亚夫人则穿着合乎她寡妇身份的保守的黑纱长裙,但裙子上却镶嵌着一颗颗多面的烟水晶,虽然颜色并不怎么起眼,但随着她的步伐,水晶从各个切面上反映出的光芒,就像夜空中的一颗颗星星,闪烁不定,夺人眼目。 双生花从来都吸引眼球,尤其是白色与黑色的强烈对比,其效果绝不亚于提香夫人那张扬的火红。更重要的是,这些水晶太好看了,简直让人怀疑水晶里是不是藏了一小团阳光或火焰,比提香夫人的红宝石首饰更加耀目。 而当天,国王也是到场的——这是夫人们之间的战争,可不是未出嫁的小姐们那种还带着青涩的战场。 提香夫人原本当然是打算出尽风头再独占国王的注意力。她的红宝石首饰是德罗让公爵刚刚送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她在国王耳边吹吹风,帮助德罗让小姐坐上王子妃的位置。 提香夫人扮演的是花神,镶嵌成玫瑰花的红宝石颗颗都打磨圆润,颜色也是鲜艳夺目,可是跟那些不断折射彩色光芒的水晶比起来,忽然就显得暗沉了。 舞会尚未结束,国王就消失了,据之后的传言,说他偶然错入了女士们的更衣室,在那里遇见了苏菲亚夫人。据说夫人当时刚刚要换下星光女神的长裙,才露出雪白的胸脯,就落入了国王的眼睛里。 之后,国王的马车就带走了苏菲亚夫人,而提香夫人则青着脸勉强呆到了舞会结束。 苏菲亚夫人这几天据说都住在王宫之中,甚至还有一些更香艳的传言,说是夫人在入寝的时候只穿一件雪白的丝绸睡袍,戴着一根银色的细细项链,项链末端则是用烟水晶镶嵌成的几颗星星。 雅致的烟水晶在神术蜡烛的光照之下如同真正的星星一般闪着美丽的光,试想,谁不愿意看到雪白胸脯上落着几颗星星呢?反正国王是非常喜欢,甚至这几天还戴上了烟水晶的袖扣——据说这两颗袖扣,原本是苏菲亚夫人的一对耳环,它们从夫人柔嫩的耳垂上摘下来,然后就落在了国王陛下的袖子上…… 啧啧,这描述简直是如在目前,陆希都怀疑传言的人是不是趴在了国王的床底下。不过想想王宫里的“贴身女仆”,虽然不在床底下,恐怕也差不多了,所以这传言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 估计大家的想法都跟陆希差不多,所以嗖的一下,原本无人问津的烟水晶就忽然火起来了,其当红程度,已经要跟伯爵夫人戴的金黄水晶差不多了——差的那一点儿,主要是因为它被寡妇们所青睐,所以没结婚的小姐们难免要忌讳一点儿。 但是寡妇的市场可不小呢。这年头有钱寡妇还真不少。主要是女性在结婚之后财产就自动归了丈夫,所以只有寡妇才能掌握财政大权,所以真有不少丧夫的富有女性不再选择婚姻,而愿意做个自由自在的寡妇了。 当然,寡妇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假如是平民,那很有可能某一天就被人以女巫的罪名送上绞刑架,财产自然就归了别人。只有那些比较能够掌握自身命运的女性才能安全地做个寡妇,比如苏菲亚夫人这种。 不过,水晶首饰这东西,本来也不是为平民的寡妇准备的,不是吗?单是贵族里头的寡妇们就不少了,还有紧紧跟随贵族喜好的大商人阶层……反正带来王都的烟水晶,眼看又要跟手镜一样,被清空了…… 陆希看着毕维斯送来的账本,笑得合不拢嘴。 “小姐,已经有人下定金,要求购买手镜和水晶了。”毕维斯的嘴也笑得合不拢,“而且烟水晶时兴起来之后,那些雪雀羽毛做的饰物也卖出去不少了。”毕竟烟水晶颜色雅致,既然戴了这个,总不能搭配大红大绿,所以银灰色的雪雀羽毛重新受宠,在扇子和帽子上又占据了一席之地。 哎,这还是没有足够的手艺人啊,雪雀的尾羽其实真的很适合做成点翠首饰,可惜这个手艺陆希根本不会…… 算了,还是别做那么费时费力的东西吧,用玻璃挣钱它不香吗? “对对!”毕维斯眉飞色舞,“水晶玻璃也有许多人来问,要不然,我现在回长云领一趟,赶在社交季之前,就能运一批货过来。”虽然玻璃制品脆弱,但路上慢点走也是能赶得上社交季的。 陆希摇摇头:“不,我们不往这儿运,也不在王都售卖玻璃。商人如果想买,让他们去长云领,在那边的价格,我们可以给到神术水晶的一半。” “一,一半?”毕维斯大吃一惊,“可,可我们的水晶玻璃,半点都不比圣城的神术水晶差呀!” 陆希笑了笑:“既然让商人们去长云领,那我们总要让出足够的差价,好让他们赚钱。”对商人来说,当然是哪里的东西赚钱就去哪里贩卖啊。假如长云领的定价跟圣城差不多,那人家肯定不来长云领——去圣城还能顺便朝个圣,去长云领,那可是教会都不肯呆的地方啊。 信仰这东西,在被洗脑的时候确实很□□,但是!伟大的马克思就曾经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咳咳,她没打算让商人们践踏什么法律,但有百分之五十的差价,她相信商人们的信仰一定就不会那么坚定了。 第132节 毕维斯有些心疼,那可是一半的差价呀,一只杯子就能差出至少一枚金币,那么十只,一百只……简直仿佛是口袋破了个洞,金币不停地向外流失呀! “但是商人也能给长云领带来很多东西呀。”陆希好笑地看着毕维斯捂住胸口的模样,“你说说,海风郡为什么那么富庶呢?而在沐浴水被制造出来之前,寒风岭又是什么样子呢?” 毕维斯不自觉地放下了手,仿佛明白了领主大人的意思。 “是吧?”陆希笑了一下,她就知道毕维斯能明白的,“这个消息回头就慢慢放出去吧,我们长云领现在有不少好东西,很值得商人们去一趟呢。至于王都的店铺,像手镜或水晶首饰这样的东西,我们继续接受订购,还可以让主顾指定图案什么的,除此之外,没货就没货吧,不急。” 毕维斯连连点头,然后他就听见领主大人很愉快地说:“那么,你带我去逛逛外城的集市吧。” “外城?”毕维斯吃了一惊,连忙劝阻,“小姐,外城,外城可不是您该去的地方啊!”那儿都是平民甚至贫民,集市上没有多少贵重物品,因为最稀罕和珍贵的都会先送进内城,甚至直接送到贵族的府邸之中——外城的集市上,恐怕小偷和骗子比珍贵货物都多呢! 而且那里又脏又乱。说真的别看长云领穷,但在青石城住惯了,毕维斯都有些无法忍受其它城市街道上随处可见的那些污物了。 就连王都亦是如此!内城当然干净,而各贵族的府邸更是有着清洁神术阵,还有无数的仆人,自能保证处处干净。可是一墙之隔的外城就是另一个样子了,马车经过街道,车轮说不定在哪儿就会碾上一坨“哔——”,如果到了下雨的时候,更是满地污水乱流,简直都没处落脚! 毕维斯只要一想到伯爵小姐的脚将落在那些肮脏的地方,就觉得自己要晕过去了…… 可惜他的新领主大人自有主意,笑眯眯地听完他说的话,然后下了结论:“那么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第156章 圣女之力(三)、这是半个蚕茧! 陆希早就想去外城看看了。 内城的商业区与外城截然不同。 在内城, 只有店铺而没有集市——这么富丽堂皇的地方寸土寸金,怎么可能把宝贵的地皮用来建那种乱哄哄的东西?至于贵族们需要什么,自有商人们送上门, 再不济还有仆人出去购买呢, 哪里需要什么集市,只要有些华丽的店铺, 给夫人小姐们提供出门逛一逛, 花一花钱的机会也就是了。 当然,在这些店铺之内的货物,正如毕维斯所说,都是奇珍异宝。布匹、香料和宝石基本就涵盖了所有,另外就是一些来碰碰运气的机巧玩艺儿,比如某炼金坊里出来的有花香的蜡烛, 或者哪个工匠精心制做的会动的小玩偶之类。 但即使是这些东西, 也逃不过“精致、华丽”的范围。比如一个玩偶若用的不是珍贵毛皮, 又不是用宝石镶嵌双眼,那么即使看起来再可爱, 也不会被夫人小姐们选中——把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摆在案头, 只会让来访的宾客取笑寒酸。 因此对于陆希来说, 这些东西都没有多大的意义,它们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再深入研究。 并且这种东西再怎么挖掘, 也只属于上层社会能够消费的东西,于民生并没有多大意义, 于长云领就更没什么好处了, 比如说她若发现某种新宝石十分美丽, 但这个宝石矿又搬不到长云领来, 那就无法增加长云领的收入,也不能给长云领的领民们增加工作岗位,最终只是便宜了原产地的领主罢了。 所以,还是去外城商业区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捡漏的机会吧。 去外城区逛逛街这种小事,却被仆人们搞得如临大敌的样子,一群护卫、男仆和女仆们齐上阵,似乎恨不得弄个罩子把她连人带马车都罩起来。 “不用搞这么大阵势——”陆希一阵无语。想到在黑莓上逛过的小小集市模样,她只能削减出行的人手,“用一辆小一点的马车,所有人都穿得普通一点——哎,不需要这么华丽的裙子,集市上的地面……给我找双靴子来,再找一条裙摆最短的!” 总之一通折腾之后,来到外城他们仍旧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没办法,即使是换了最小的马车,单看拉车的两匹半鳞马,就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更不用说还有护卫和男女仆人。 好在到底是王都,即使外城的人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一路都有人行注目礼,但好歹没有像围观什么珍稀生物似的——其实这也是陆希过虑了,这年头平民若是冲撞了贵族,当场被打死都没人管,又怎么敢有人来近距离围观呢? 外城的商业区确实比较脏乱差,甚至因为有牲畜的原因,还有让人不快的气味。这时候陆希就发现女仆们准备的面纱实在有用,而且这种专门用来做面纱的料子还有过滤的功能,戴上之后仿佛戴了个口罩,瞬间就把不妙的气味去除了大半,而且还没有口罩的憋闷感。 所以神术物品自有其好处,就是太贵了没法推广啊。 陆希这么感叹着,走进了商业区。 应该说,在主要的道路上,还算是比较干净的,至少没有明显的“哔——”之类,不管是人的还是牲畜的,而且在主干道两边的店铺也整齐干净,毕竟这些也都是正经商人,只不过因为本钱小,没有资格往贵族府邸里送货,也挤不进华丽的内城区,就只能把货物摆到外城来了。 陆希让马车停在了外面,她和金羽只带了两名女仆和海因里希以及灰羽步入商业街,但是这副架势还是唬着了店铺里的人——这些人只是本钱少,并不是毫无见识,单看海因里希这张脸,就知道来者颇有身价,要知道,这年头女仆不大值钱,男仆才更能给主人撑脸面,像海因里希这种英俊到少见的仆人,基本都是贵族家的。 倒不是说大商人雇不起男仆,而是这年头风气使然,若是一张脸能被贵族家看上的,那就绝对不会去商人家,所以像海因里希这种水准的,肯定不会自降身份去给商人家做仆佣的。 当然,当初他也是这么干的,直接混到了法比奥面前,然后又忽悠着法比奥把他送给伯爵夫人,最后成功留在长云领,还跟陆希接上了头…… 所以,现在他被店铺的伙计们重点关注并且私下议论,也是很正常的嘛,对吧? 陆希是听不清那些人说什么,但只看海因里希黑着个脸,就知道议论的内容一定很有趣。 “他们说什么?”她故意问。 海因里希嘴角抽了一下,陆希觉得自己听见了磨牙的声音:“说你一定是大贵族的小姐!”这是实话,但不是原话,原话说的是:能用得起这么英俊的男仆,一定是大贵族! 灰羽转过脸,无声地咧嘴笑了一下。他当然是听得见那些人在说什么的,不过也无心戳穿。他是听底下的仆人们议论过,说海因里希的来路有点问题,所以伯爵小姐也不喜欢他什么的,但据他这段时间的观察,伯爵小姐这个态度可不大像“不喜欢”的样子,毕竟他们这些“伯爵小姐的人”聚拢起来讨论的时候,可哪回也没落下海因里希。 所以灰羽自己笑一笑就算了,并不打算拿这个去打趣海因里希。盗贼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仆还是不要随便开玩笑的好。 陆希也就是故意问一下,看海因里希黑了脸,她就偷笑着去看店铺里的商品了。女仆的死大概是惊动了海格勋爵,这几天他声称骑马的时候伤到了腿,一直在自己的府邸里闭门不出,连舞会都没参加,导致海因里希根本没机会潜进去见那位女管家,所以颇有几分恼火,这脸已经拉了好几天了。 说起来这魔鬼经常把她气得要命,现在看他拉着脸,还是挺有趣的——陆希无良地想,愉快地笑了起来。 这么一位尊贵的人竟光临自己的店铺,店主人早就受宠若惊地跑出来,把伙计挤到一边,亲自招待。现在看陆希面带笑容,还以为看中了他的商品,立刻卖力地吹嘘起来。 陆希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这个店里卖的是一些手工制品,内容倒是五花八门,大到铜制的烛台,小到打火用的火晶,属于杂货铺子。 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太贵重的,顶多就是镶嵌一些廉价的宝石,毕竟这是在外城区,太过贵重的东西摆在店铺里是卖不出去的。所以店主人也很聪明地没有夸耀材质,只吹捧制作者的手艺。 陆希对那些烛台之类的摆设都不感兴趣,倒是这里有一些小动物模样的玩偶,穿着人类的衣服,看起来怪可爱的。 店主眼尖地发现她对这些露出兴趣,连忙招呼伙计从后面的柜子里又翻出好几个玩偶,殷勤地送到她眼前,并滔滔不绝地介绍这东西是用“上好羊毛”,“精工细制”而成云云。 莉斯忍不住嗤了一下:“什么上好羊毛,这都是很一般的羊毛。”以为他们长云领没有羊毛地毯吗?她又不是没见过好羊毛! 店主干咳一声,陪着笑说:“太细的羊毛做这个并不合适……”他强行解释了一句,又连忙向陆希介绍,“可是这确实是好手艺,您看这简直就像是一只真猫……” 这点陆希倒是赞同。这是几个羊毛毡玩偶,都只有巴掌大小,确实做得活灵活现,比她从前在网上买的丝毫不差。 “这几个我都——”陆希拿起一只猫妈妈,声音忽然断了。 这只棕色条纹的猫妈妈怀里抱了一个小襁褓,里面包的却是一只小老鼠。小襁褓只有拇指肚大小,里面的小老鼠就更小了,却仍旧栩栩如生,可见手艺过人。 但让陆希失声的可不是什么小老鼠,而是这个不起眼的灰黄色襁褓。 这个襁褓像缩小的半个蛋壳,外面也是毛茸茸的,看起来跟玩偶的质地很相配,所以很容易被人以为也是羊毛戳出来的。 但陆希上手摸了一下就知道不是,这个襁褓是硬质的,绝对不是什么羊毛!最主要的是她认得这东西啊,这是半个蚕茧! “这玩偶是什么人做的?”陆希抑制住心中的喜悦,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问店主。 “是我邻居家的小子。”店主连忙回答,心里却嘀咕起来,看样子这位小姐很喜欢这类玩偶,甚至还要问制作者,莫不是要把他收做自己的家仆吗?要是这样的话,那个小子可交了好运了,能用得起这么体面的男仆,必定是贵族家的小姐,给贵族家的小姐服务,简直就一步登天了啊。 这么想着,店主都觉得自己要嫉妒起来了。哎,早知道应该让自己的儿子也学学这门手艺就好了。然而他之前觉得这些东西卖不了几个钱,让儿子去做珠宝学徒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尽管心里懊恼,店主仍旧满脸堆笑,殷勤地立刻叫自己的伙计:“快点回去把埃德加找来!” “埃德加——”伙计挠了挠头,“他今天早晨来送玩偶的时候说过,要出去收羊毛,明天才能回来呢。” “那就把地址告诉我们,我们会自己派人去找他。”琳立刻接过话头。难得伯爵小姐有喜爱的东西,虽然这种毛茸茸的玩偶并不贵重,但确实挺可爱的,收一个工匠专门替小姐做玩偶也没什么。 或者说,这才像贵族小姐的举动呢。之前伯爵小姐实在是太朴素了,甚至没有什么特别爱好的东西,简直都不像位小姐了呢。 金羽也被毛茸茸的小东西吸引了注意力,只有海因里希抬起一边眉毛,瞧了陆希一眼——要是他没看错的话,让伯爵小姐忽然打听制作者的应该只是那只猫妈妈,所以,它有什么跟别的玩偶不一样的地方呢? 在第一家店铺里就有收获,着实让陆希喜不自胜。蚕茧啊!这可是种花家的传统宝贝啊!丝国这名字难道是白叫的吗? 虽然说这个蚕茧看起来可能不是桑蚕,而更像是柞蚕,但对于长云领来说,桑蚕反而不好养,柞蚕倒是更合适呀!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个蚕茧是打哪儿来的?只可惜要明天才能知道答案了。 只可惜之后的店铺里就没有这样的惊喜了,都是一些比较普通的东西,哪怕在店主看来那些东西更贵重,但对陆希来说都没多大意义。 一行人沿着这条街逛了一段,“体面”的店铺渐渐消失,街道狭窄起来,分支的小巷像蛛网一样四面展开,里面都是低矮的小房子。 “这边的店都不大正经。”灰羽对这类地方很熟悉,“他们是什么货都收的,不管来路。” 也就是说,这是一些“黑店”,会收赃物的那种? “是的。”灰羽以前还混迹街头的时候,也跟这类店铺打过交道,城市里的小偷们基本都是来这里销赃的,而店主以低廉的价格收购这些东西,稍微改头换面就能双倍甚至三倍的出售。 另外,这种店铺还兼任“当铺”,一些周转不灵的人会把值点钱的东西拿到这儿来抵押,那就更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了。 “所以小姐还是不要进去了。”灰羽阻止陆希继续往前走,“那里什么人都会进去,东西也不会消毒的。” 消毒这个词儿因为时常被陆希挂在嘴边,所以现在玫瑰城堡的人都会说了。灰羽用目光指了指刚刚从一家店铺里走出来的女人,她的帽子压得低低的,花月的天气已经十分炎热,她却穿着高领的衣裙,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 “那多半是个有病的。”灰羽露出厌恶的表情,“在街头上……的那种女人,手头宽裕的时候会买些首饰,到了没饭吃的时候就来当掉。那些东西上都带着邪毒——呃,我是说,带着病菌,我就曾见过有人因为买了脏的首饰,也染上了病。” 莉斯睁大了眼睛:“那是个妓——天啊,小姐我们还是赶紧走吧,那种女人太脏了!” 陆希望着那个匆匆走开的女人,沉默不语。灰羽猜得没错,刚才女人像惊弓之鸟一样转头四顾的时候,露出了腮边的一些红点——可想而知,那一定不是青春痘或者湿疹之类的小毛病。 灰羽很不想让她再往前走,虽然他没来过几次王都,但这样的地方他却是见得多了:“那种偏僻的巷子都很乱,很多不正经的人——城里正经的风月场所她们进不去,所以就在路边……”虽然现在还没到天黑的时候,但有些人即使在白天也可能营业的,万一小姐看见那种场景,可就太糟糕了。 “不正经的人……”陆希轻轻叹了口气,“我们去别的地方。”如果一个地方有大量的这种“不正经”的人,那么就可能是这个地方出了问题。 但是现在多说也没有用,即使她能向灰羽他们讲明白堕落的原因,对于那些流莺也没有任何好处,毕竟对她们来说,一块面包或者黄油,要比什么尊重同情的口号更有价值。 灰羽和金羽面面相觑,包括两个女仆在内,都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还很高兴的小姐情绪忽然低落了下来,难道是因为不能进那些店铺里去?这也不像呀。 唯独海因里希瞥了陆希一眼,淡淡地说:“所有的城市都有这样的事。”长云领没有,只是因为能出钱的人都跟着教会迁走了,所以从事这一行的自然也跟着走了,而并不是因为长云领不允许。这种事,领主们是从来不管的。 陆希觉得心里更憋闷了。 气氛忽然就沉闷了起来,金羽小心翼翼地寻找了几个话题,莉斯跟着捧场,但一直到走出这条街,陆希的笑容还是很勉强。 “要不然——”金羽正想建议回内城去,就听见前方传来的喧哗之声,隐隐约约地,她好像听见了“女巫”的字样。 灰羽当然听得更清楚,立刻抬头望向前方:“好像是在抓女巫。” “女巫?”陆希眉头一皱,“去看看!”又是女巫,她现在就不爱听这个词儿,怕不又是在给什么倒霉的女人扣帽子吧? 拐过街角,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所小教堂。 王都之内的皇家大教堂声名赫赫,其宏伟的建筑老远就能看得见,但那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入的,人家只招待内城的贵族。至于外城的平民们,也就配去小教堂参加祈祷,以及购买圣水了。 这样的小教堂在外城大概有四五个,据说主持的牧师也是皇家大教堂里的人轮流值守,是真是假不知道,但这样一说反正就显得高了好几个档次呢。 现在他们眼前的这所“小教堂”,看起来跟黑莓镇的教堂差不多大小,实在也算不上小了。甚至连这边的街道都因为这所“小教堂”而拓宽了一些,还在教堂门前开辟了一处小广场,以便节日之时信众们集体祈祷之用。 此时,教堂门前挤了一堆人,走到近前就能听见有人在高喊:“烧死她!这个女巫,就是她害死了老爷!” 灰羽拉住一个举拳高喊的人,问道:“发生什么事了?有女巫?” “对!”喊叫的人激动万分,连头都顾不得转回来,“就是海蒂那个婊-子!我早就说她不是个好东西!好几个人都被她种下了邪疫!烧死她!” 灰羽硬把他扳过来:“什么邪疫?王都里哪儿来的邪疫?”如果王都有瘟疫,早就要乱了好吗? 男人一转过来,陆希就看见了他脸上的红疹,顿时脸色一变:“灰羽回来!别碰他!”不管他骂的那个海蒂是什么人,但这男的自己恐怕也不是什么干净人。 灰羽还没有明白过来,男人已经看见了陆希华丽的衣着,连忙弯下腰:“尊贵的小姐——”他很敏锐地发现陆希盯着他的脸,赶紧把头又低了低。 “你说的邪疫是怎么回事?”陆希盯着他,“你脸上的就是吗?” “我——”男人脸色发白,但是在贵族面前又不敢撒谎,“都是海蒂那个婊-子传给我的,她是女巫,诅咒了我——” 我信你MD鬼!陆希指了指人群:“她还害死了人?”按说这种病要死人也没那么快的。 “是。”男人连忙回答,“她害死了皮克老爷。他是个大商人……” 第133节 他叙述起来颠三倒四,陆希勉强听清楚了这件事:商人皮克把那位海蒂叫去了他的店铺,然后海蒂冲出来喊救命,伙计们跑进去的时候发现皮克呼吸微弱,于是迅速送他来教堂求救,当然也没忘记抓住“谋害老爷”的海蒂。 然而皮克连圣水都喝不下去,牧师说他被诅咒了,于是海蒂理所当然成为了种下诅咒的凶手。 众所周知,只有女巫才会下咒和用魔药,既然皮克老爷被诅咒,那海蒂必定就是女巫了。 皮克的妻子在教堂门前大哭大叫,而这时候又有人声称也被海蒂传染了邪疫,所以大家一致要求——立刻烧死这个女巫! “过去看看!”陆希毫不犹豫地说。 “小姐——”琳犹豫着伸出手来想阻止她,“那是个,那是个下贱的女人……”听这个男人说的话就知道了,海蒂是个妓-女。而且能被叫去店铺里的,多半就是那种在街上乱逛的流莺,属于最下等的那种。 她明白伯爵小姐想做什么,以前她也是这样救下卡玛的。但卡玛是个规规矩矩的女人,是她丈夫的哥哥想谋她的家产才诬陷她的。而这个海蒂可不一样,并且她可能真的把什么病传给了这些人——伯爵小姐如果牵扯到这种人,实在是太有失身份了! “职业是一回事,女巫是另一回事。”陆希摇摇头,“不能让他们随随便便就这样烧死人。” “让开!”其他人还在犹豫的时候,海因里希已经走到前面去,蛮横地把最外面的人扒拉开,“让我们进去!” 第157章 圣女之力(四)、并不是只有油脂才能形成血栓 围观的人群情正激愤着呢, 被人拖开当然不忿,然而海因里希的手像铁钳一般,有人才一挣扎, 就被他直接撞了出去, 感觉自己仿佛被公牛冲撞一般,一口气险些提不上来。 有旁边的人想斥责, 回头却看见了后面的陆希。再怎么换了朴素的衣服, 在外城的平民眼中看来也是华丽逼人,还有胸口上那枚胸针,镶着美丽的宝石,在黄昏的光线下都闪烁明亮,一定值很多钱! 这是他们惹不起的贵人!众人发热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意识地向两边退开, 把路让了出来。 教堂门口横着一块木板, 上头躺着个人, 牧师正伸出手用乳白色圣光刷过他的身体。只是这显然并没有什么用,那人肥胖的身体全无反应, 仍旧如同一滩死肉般躺着。 牧师收回手, 怜悯地摇头:“诅咒已经发作, 你们来得太晚了。” 旁边的女人发出一声痛苦的哭号,猛地伸手指向另一边:“牧师大人,就是她, 就是她向老爷下了诅咒!烧死这个女巫,烧死她!” “不, 我不是, 我没有!”另一边的年轻女人惊慌失措地喊起来, “我不是女巫!也没有下什么诅咒!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然而并没有人听她的, 牧师点点头,就有两个自告奋勇的平民冲上去把她拖了起来——旁边树起的十字架下面,已经有人自动自发地堆起了木柴。 “愿主怜悯你——”牧师对着年轻女人划了个十字,表情却十分厌恶,“你们这些因为淫-欲而堕落的灵魂,只有神圣的火焰能够净化你们身上的罪孽,愿你能得到主的宽恕,仍旧允许你升上光明之山……” 他念念叨叨,年轻女人已经被拖到了柴堆旁边,身上本来就没穿整齐的衣裙也被扯开,露出了半边肩膀,上头能看见几个红色疹子,顿时旁边就有人咒骂起来:“果然是她散播了邪疫!看她身上的印记!这个该死的女巫!烧死她!” 然而这一片喊打喊杀声里,却有人跳出来唱反调了:“住手!” 连牧师都愣了一下,转头看过去,就见一位贵族小姐正蹲在门板旁边,仔细观察着上面的人。 那个人可是快死了啊!不只是牧师,旁边围观的人也都小声议论起来。门板上的皮克老爷他们也都认识,平常里红光满面大腹便便的十分有派头,可是现在躺在那里却是面色青紫表情狰狞,看起来已经跟死人无异了。 而且这是被女巫诅咒死的人,挨近了说不定也会沾上诅咒,连男人们都不太敢近前,怎么这位小姐就敢离得这么近——瞧瞧,瞧她竟然还伸手去试皮克的呼吸,还把手按在他脖子上,这是干什么哟! “这位尊敬的小姐——”牧师的眼力比平民更好,他不但能看出陆希的衣料值钱,还能辨认出她的胸针像是贵族的徽章,因此说话十分客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黑发黑眼的双黑血脉,哪家贵族有这样的后裔,怎么感觉有点熟悉呢? 疑惑归疑惑,话还是要说的:“这是一个危险的女巫,她平日在街道上散播淫-欲的邪疫,今天又用诅咒害死了——” “这不是诅咒。”陆希打断他的话,“皮克先生是病死的。” “什么?”皮克的妻子不可置信地喊叫起来,“这不可能!他的身体非常好,大家都知道的,他没有病!” 她并没有牧师的眼力,泪眼朦胧中只看见陆希的黑头发和黑眼睛,顿时愤怒:“你这个堕落血脉的女人,你是不是也是女巫,才这样为一个女巫说话!” “大胆!”灰羽唰地抽出匕首,“这是伯爵大人!” 皮克的妻子猛地打了个冷战,畏惧地闭上了嘴——怎么,这是位女伯爵?怎,怎么可能呢?一个双黑的…… 牧师却是心头一亮,猛然想到了陆希的身份——这不就是长云领那位新领主吗?一个私生女而已!不过,听说苦行主教最近在到处传授的新知识,就是从长云领得来的,还有人说,苦行主教自己透过消息,说长云领这位伯爵小姐于治疗上有些见解云云。 但是,说皮克是病死的?这可不行! 他刚刚才跟众人说,皮克是中了诅咒,所以圣水才不起作用。假如说皮克是生了病,那圣水为什么没用?难道是说他祈福的能力不够,所以才治不好病吗? 这么一想,牧师立刻打定了主意:“伯爵大人也听见了,皮克并没有病。而且你应该也看到了,皮克的身体非常健壮,如果是有病的人,怎么可能是这样呢?”他随手向周围一指,“这里有不少身体不好的人,他们是什么样子,伯爵大人难道看不到吗?” 陆希当然看见了。虽然教堂很气派,但这一片儿显然住的都是平民,而且大概还是平民当中比较穷的那种,否则也不会出流莺之类了。就围在这里的人当中,就有至少一半面黄肌瘦的,还有人皮肤上生着疥疮,看起来就脏兮兮的。 但是这样的小病,如果有圣水洗一洗,马上就会好。很显然,这些人并没有得到圣水。 多么可笑,这个牧师居然还有脸让她看看生病的人是什么样子的! “这些病人,牧师都治不好吗?” 牧师没想到陆希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顿时结巴了一下:“什,什么?” “这些人——”陆希指着周围的人,“他们很多人都有小病,牧师的圣水难道治不好他们吗?” 圣水当然能治好,但是这些人没有钱买圣水啊,难道要他白送吗? 只是这些话牧师当然不会说出来,只能干干地咳嗽了一声:“这是主对他们的考验。要等他们赎清了自己的罪孽,才会解除他们的病痛。” “是吗?”陆希反问,“既然如此,那么皮克先生的病同样也是自己的罪孽造成的,与别人无关。” 居然用他刚刚说过的话来堵他的嘴?牧师皱起眉头:“伯爵大人,世俗之人不可随意揣测主的意旨,更不可以此来为邪恶开脱,否则将与邪恶同罪。” 所以你说得,我说不得呗? 陆希心里冷笑:“那么牧师大人是得到主的指示,让你不必为这些人治疗的吗?总不会是因为他们没有钱买圣水吧?” 牧师的眼皮子狠狠跳了一下:“当然不是!”这个女人简直太大胆了,她怎么敢当面问出这种问题来! 不能让她再说下去了,牧师连忙把话题扯开:“现在是在说皮克先生,伯爵大人说他是得病,有什么证据吗?” “并不是只有瘦弱才是有病。”陆希也知道不可能现在就把教会用圣水敛财的事揭穿。事实上治疗要收费完全正当,有问题的是教会一边宣扬着仁爱,一边把明码标价的事儿说成赎罪,这个就非常可恶了,因为他们钱没少赚,却还要给生病的人扣上有罪的帽子,不但掏空钱包,还要掏空脑袋,简直不要脸! 然而因为被洗脑太久,一句话是不可能让众人醒悟的,所以陆希只提了这么一句也就不再说,而是说起了皮克的病。 刚才她检查过了,皮克当然不是中了什么诅咒,他得的是“马上风”。 “马上风”这个词儿是个俗称,不过十分形象,讲的就是在房事过程中突然出现的呼吸与心跳骤停现象,假如说得比较科学一点儿,这属于急性心肌梗死。 急性心肌梗死即使在陆希那个时候,也是危重急症,更不用说是光明大陆了。这里连个速效救心丸都没有,人们更是毫无经验,送皮克过来求医之前竟然还怕他赤身露体闹得不好看,先给他换上了一身体面衣服。 这一耽搁,即使能救的人说不定也会没救了,更不必说圣水其实救不了皮克——圣水的作用是刺激人本身的生命力,但这种方式并不能融栓,所以灌下那点圣水,也只不过是勉强延长一点皮克的生命罢了。 陆希也没有办法。没有融化血栓的药物,没有做手术的条件,皮克现在尚未完全死亡,但死亡已经注定了。 “心……肌……什么死?”牧师听了个一头雾水,教会的治疗课上从来没有讲过这个。他当然知道心脏如果停止跳动人就死了,但这个心肌是什么东西?血栓又是什么玩艺儿?血里怎么会有什么栓,而且还堵塞了血管?再说,堵住了血管,又关心脏什么事呢? 不单是牧师,周围的人更是像听什么魔兽语言一样,不但不懂,还有点惊恐——什么血管,什么心脏,为什么这位女伯爵会知道人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这听起来像是那些玩弄尸体的死灵法师才会知道的事情啊。 不过,在围观的人群之外,却有一个人听得眼睛都闪亮了起来。 妮娜隐藏在低矮的屋檐底下,竖着耳朵听着陆希的声音——原来是这样,血液作为生命力,竟然是这样流遍全身的,是心脏为它提供了动力,而血液亦为心脏提供着营养。不,不仅仅是心脏,血液是为整个人体提供着营养,血液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危及人的生命! 难怪教会的宣传中说,血液是神明将自己的一缕生命力赐予人类。虽然这宣传并不准确,但它确实说明了血液的重要性。 而血栓,这实在是个危险的东西,只要在血液中形成并且随着血液流动,那么它迟早都会流入心脏,堵塞那里的血管,造成那个心肌梗死。 那么血栓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露西说是因为皮克太胖了,以至于体内储存的油脂过多,甚至在血液之中也积累了下来。它们最初是沉淀在血管壁上,但粘结成团并足够大的时候,就会脱落下来,被血液推动,在全身游弋…… 卢卡斯主教,似乎也有点胖,但是还不像皮克这样大腹便便,他的血液中,有足够的油脂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油脂进入血液中去呢? 不,并不是只有油脂才能够形成血栓的! 妮娜想起了黑翼向她们转述的,苦行主教讲授的那些知识——虽然黑翼十分高傲,看她们这些圣女都是用鼻孔的,但对伊丽莎白的恳求还是照办了——苦行主教说,在流血的时候,是血小板聚集在血管破裂处,形成了止血栓…… 止血栓……大衮死的时候,她就是用圣光针对性地促进了血小板的繁殖,才止住了尤兰的血。那么假如血液中的血小板在某个位置大量增加,那么即使没有血管破裂,它们是不是也能聚集成团呢? “妮娜——”背后传来的声音让妮娜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怎么了?”面具刚从教堂后门出来,就听见教堂前门的喧哗声,连忙赶过来,看到妮娜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才松了口气。但他才招呼了一声,就看到妮娜颤抖了一下,难道他吓到她了吗? “是的。”妮娜转过头来,脸色微微有点苍白,已经收敛起了激动的心情,“他们在喊烧死女巫,让我想起从前在黑莓镇的时候,有人也想把我当做女巫烧死。” 面具也听见了有人在喊女巫什么的,但是听妮娜这么一说,他立刻没心思去关心那些人在做什么,伸手握住了妮娜的手:“你放心,现在不会有人敢说你是女巫了。我刚才已经进教堂里去问过,他们没有见过食尸鬼的踪迹,我们走吧。”既然她害怕,那就不要在这里听了。 “不!”妮娜反过来拉住了他的手,“我要在这儿听着。当初他们说我是女巫,那是诬蔑,现在他们可能又在诬蔑一个人,我要听着,看她究竟是不是女巫!”也让面具看看,这个牧师究竟在做什么,而她的朋友露西,又是在做什么! 她为有这个朋友而骄傲,所以她得让面具知道,她的朋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面具皱了皱眉。烧死女巫什么的,他其实见过好几次,至于是不是真的女巫,他并不去深想——只要不是教会下达的,让他去做的事情,他都是不干涉的,教会需要维持威信,至于被烧死的人,反正都是有问题的,他深信一个高尚无辜之人绝无可能被诬蔑为女巫,而既然她们本来就有问题,那死也就死了。 但是妮娜又一定要留在这里,假如那个女人并不是女巫,妮娜是不是要上前阻止?那难免会跟教堂的牧师产生冲突…… 面具还没想完,就听见牧师在斥责:“荒唐!从没听说过血液之中会有什么油脂的!伯爵大人,这是哪里来的异端邪说?” 血液和油脂?什么鬼话? 然而立刻面具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牧师大人总吃过猪肉吧?如果血液之中没有油脂,猪肉煎烤的时候,滴下的油从何而来?” “那,那是在肉里的……”牧师没想到话题突然转到烤猪肉上,不免有些猝不及防。 “是在肉里的,但牧师大人可想过它是如何积累在肉中的吗?为什么又会分布于猪的全身?” 牧师大人当然没有想过,他只知道一块有肥有瘦的猪肉烤起来会吱吱作响,油香气扑鼻,哪儿知道肉里的油脂是从哪里来的! “我刚才说过,血液运送营养到全身,那么油脂自然也是血液运过去的。”其实原理不是这样,但这样说更容易让人们接受,“但是当人太胖的时候,多余的油脂就会积累在血液之中,最终将血液变得粘稠。”皮克的眼睑上方有明显的扁平黄色瘤,这主要见于高胆固醇血症。 陆希转向皮克的妻子和伙计:“皮克先生看起来脸色红润十分健康,但他平常是否不爱活动,多走几步路就会气喘吁吁?是否有时还会觉得头部胀痛,胸闷乏力?”这么胖,除了高血脂,多半还会有高血压。 而且,皮克很有可能已经有过冠心病的表现:“皮克先生是否曾经觉得胸口疼痛,但是过一段时间又会自己缓解?” 皮克的妻子嘴巴越张越大,因为陆希说的这些都对! “但,但是那是以前!”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后来他服用了一种炼金药水,病已经好了!” “炼金药水?”陆希笑了一下,“皮克先生一定曾经喝过圣水吧?圣水都无法治好他的病,什么炼金药水比圣水更好?” 海因里希在旁边轻轻地哼了一声——这个女人,她自己就能做出比圣水更好的药,现在却在这里说这种话,真是太狡猾,太会挑拨离间了。这下看那个牧师怎么说,他如果坚持皮克没病,就得承认圣水不如炼金药水;如果坚持炼金药水没用,就得承认皮克有病……反正两样里头,总得占一头吧。 牧师的脸色果然十分精彩,然而皮克的妻子根本没发现,她还在急急地声明:“真的!他喝了之后好多了!那可是花大价钱买来的,是贵族们都在喝的。” 陆希耸耸肩:“现在贵族们都不喝圣水,改喝炼金药水了吗?” 牧师的脸色更难看了:“伯爵大人,这只是你一个人的说法。” “并不是。”陆希笑吟吟地又把苦行主教拖了出来,“这是苦行主教大人发现的病症。他多年行走各地,已经发现了,过于肥胖的人,看似健康,其实却存在隐患,这与瘦弱的人病症不同。” 这话也不是全部胡扯,苦行主教真的发现了这个问题,只是他并没搞清楚原因而已。 不过他反正也不在这里,自然任由陆希拿他来当挡箭牌:“牧师大人,这些事情你都不知道吗?那你如何为大家治病呢?总不能是盲目地使用治疗术吧?” 牧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确实都不知道,但他的圣水治好过很多人啊! “是啊……”旁边的人群里传出一些人的反驳,“我喝了牧师大人的圣水,就治好了咳嗽病……” 立刻有人附和:“对!这个海蒂就是个女巫,她还传播了邪疫给我呢!必须烧死她!” 第134节 这话引起了不少共鸣,好几个男人都发出了声音,表示自己有朋友被海蒂传播了邪疫。 呵——我有一个朋友…… 陆希的目光转向那几个男人,发现最先说话的那个,在露出的手臂上已经出现了红色的脓疱,比刚才灰羽拉着问话的那个男人更严重! 但是海蒂——陆希再把目光转向海蒂,发现她只有颈部有少数粟粒样的红点,症状远不如男人明显。 这不对。假如是海蒂传染了这个男人,那么她的病程只会更长,表现出来的症状也只会更严重。而现在这种情况…… “在海蒂之外,你还找过别的人吧?” “什,什么?”男人结巴起来,他身边的女人立刻竖起眉毛,狠锤了他一拳:“你还找了别人?” “我,我没有!” 男人还没说完,陆希已经指着他手臂上的脓疱说道:“你比海蒂的病更严重,证明你得病的时间比她更早,究竟是她传染了你,还是你在别人那里感染了这种病,又传给了她?”她又看了一眼男人身边的女人,那应该是他的妻子,脸上也有稀少的红疹了,“你还传染给了你的妻子!” “不是我!”男人气急败坏,“是这个女巫!她的病轻,就是因为她是女巫,邪疫本来就是她传播的!这是魔鬼的力量,而她是魔鬼的仆人!烧死她,邪疫就会消失了!” “如果她是魔鬼的仆人,那么魔鬼的力量就不会伤害到她,她就根本不会得病。”陆希针锋相对,“现在她也得病了,那就证明她根本不是什么女巫。这里有好几个人都有相同的病,而你是最重的,所以你才是传播这种病的人!是你传给了她,然后又通过她传给了其他人!看看你的妻子,她总没有找过海蒂吧?那么她的病是怎么来的?” “我没有病!”那个女人却叫了起来,“这就是那个婊-子传播的邪疫!她还害死了皮克老爷!牧师大人,快烧死她!” 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陆希想发怒,但却看见女人的目光中带着恐慌,她忽然明白了——并不是女人深信海蒂是女巫,而是她只能寄希望于海蒂是女巫,期望着烧死她自己和丈夫的病就会好,因为他们没有钱去买高级的圣水,假如烧死海蒂都不能救他们,就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救他们了…… 在这一瞬间,陆希对着这个女人蛮横而又惶恐的目光,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第158章 圣女之力(五)、这不是乌头吗? 海蒂和这些人们得的, 无疑是梅毒。 梅毒在初得的时候可以毫无感觉,而发展到皮肤上出现红疹红斑的时候,就已经转变为二期梅毒, 苍白螺旋体已经在体内大量繁殖, 不是免疫力系统可以消灭的,所以这个时候再来购买圣水, 就像无法对付败血症一样, 已经是徒劳无功。 但是对平民来说,他们甚至连好一点的圣水都买不起,又能指望什么呢?就像这个被丈夫传染的女人,她的确是无知的,但即使把一切都向她讲明白,她又能做什么呢? 陆希压下心里的难受, 做出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对男人说道:“如果你觉得这是女巫传播的邪疫, 那你可要认准了,如果海蒂不是女巫, 那即使烧死她, 你的病仍旧不会好。” 她看着男人手臂上的脓疱:“你现在已经开始发痒了吧?知道再发展下去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吗?你会长出更多的脓疱, 然后它们越痒越厉害,你会恨不得把自己的皮肉都抓下来。然后被你抓破的地方会溃烂,疼痛——哦不, 即使你不再抓挠,这些脓疱也仍旧会自己溃烂的。不过这还不是最要紧的, 因为溃烂不仅仅会在皮肤上, 它会一直向下烂去, 皮肉将化为脓水, 露出白骨……对了,还忘记告诉你,这种病还会影响到你的内脏和脑袋,你会发现自己头脑混乱,甚至连嘴巴鼻子都分不清楚;然后你的眼睛会瞎,耳朵会聋,整个人从内到外地溃烂……” 不只是男人,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觉得身上痒了起来。尤其是那些已经出现红疹的人,更是浑身发毛,感觉自己从五脏六腑都痒了起来。 面对陆希的男人首当其冲,更是整张脸都没了血色,显得那些脓疱更红了。 “是卡菲,是卡菲!”他终于崩溃地哭喊了出来,“不是海蒂,是卡菲那个婊-子养的害了我!”他整个人都软了下来,跪倒在陆希脚下,“可是卡菲已经死了,她已经死了,我的病却没有好,怎,怎么办?大人,求您救救我吧!” 陆希冷冷地俯视着他:“卡菲是谁?” “是,是,是一个寡妇……”男人艰难地说,“去年她就死了……” “所以,并不是海蒂把邪疫传给了你,而是你在卡菲那里染上了病,又传给了她,对吗?”陆希步步紧逼,“海蒂根本就不是女巫,你明知道这一点,却在这里欺骗大家,妄图掩盖你才是疾病源头的事实,对吗?” “不,不是——”男人结结巴巴,“我不知道,我以为是她……大人,大人,求您救救我吧?您知道这不是邪疫,您一定能救我的!” 陆希冷淡地看着他涕泪交流的脸,丝毫不为所动:“你也传染给了你的妻子,怎么不替她求求我?她得病之后,你替她买过圣水治疗吗?” “我,我——”他哪儿还记得妻子呢,“我家里没钱买圣水……” “呵——”陆希冷笑。没钱买圣水,却有钱去嫖呢。而且,没钱买圣水吗?“你不是虔诚的信徒吗?也得不到圣水?” 这下轮到牧师的脸色黑如锅底了。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恶了,为什么又提起圣水的事!现在他该怎么说?这么多人呢,他总不能每个人都免费给圣水吧? 好在陆希的目的并不是逼他出圣水,后面就给他找了一个借口:“不过像你这样说谎成性,毫无道德的人,主也不会保佑你,圣水也不会拯救你的。” 牧师松了口气,觉得这句话倒还中听,但是一边的海因里希却露出了讥讽的笑,因为他已经听懂了陆希话里的陷阱——这个男人因为说谎成性,所以圣水救不了他,但其他人呢?总有人会认为自己什么错也没有,是虔诚的信徒,那么他们应不应该得到圣水呢?假如圣水也救不了他们,那时又会怎么样呢? “牧师大人,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陆希不再理跪在地上嚎哭的男人,转向牧师,“这个女人并不是女巫,那么所谓的‘她向皮克下诅咒’自然也不是真的,请释放她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说海蒂是女巫就跟睁着眼说瞎话没什么区别,而且还是大家都知道的瞎话,牧师也实在干不出来。再说了,死的也不是他,所以他虽然脸色不大好看,但还是点了点头。 “可是我丈夫——”皮克的妻子却叫了起来,“难道他就白死了吗?还不是这个女人害的!” 对不起,他还真的是白死。陆希默默地想——马上风这事儿,只怪自己情绪太激动了。 但是这话不好说出来,陆希正在思索怎么说,死里逃生的海蒂眼看还有人要给自己扣罪名,已经被吓得麻木的脑袋终于运转了起来:“皮克,皮克先生他先喝了一个药水……” “药水?”陆希皱了皱眉。如果她猜得没错,那多半是什么助兴的药,对皮克来说真的可能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是的!”海蒂从两个男人手里挣脱出来,连滚带爬地躲到了陆希脚下,她已经看出来了,只有这位女伯爵会救她,“一个银色的瓶子,非常好看的……” 皮克的妻子也愣了一下:“他又买那种炼金药水了?” “又?”陆希敏锐地抓住了这个词儿,“怎么,这件事你不知道吗?他喝了你不知道的药水?” 皮克的妻子连忙说:“我知道的,就是那种强健身体的药水,只是那个药水很贵,他上次说再也不买了……” 那个药水确实贵,虽然皮克是个商人,手里也有一家店铺,但他每月都要给教堂一笔钱做为贡奉,所以家里的开销仍旧紧巴巴的。最初皮克拿回这种“贵族大人才喝的药水”,跟她说比圣水还好,喝了就能强健身体,她也没有反对,毕竟丈夫身体好了,这个家才能支撑得下去。 但是后来丈夫又买了几次药水,还买回来一种号称也是大贵族才用的烟丝,价格都十分昂贵,甚至在他减少了向教堂的贡奉之后,家里也渐渐的捉襟见肘起来。 于是她向丈夫提出了抗议——他们还有孩子,女儿已经十三岁了,总要给她攒一笔嫁妆吧?不是她不想丈夫身体强健,而是喝过几次药水之后,丈夫看起来确实十分健康了——脸色红润,精力充沛,应该不需要再喝药水了吧? 丈夫于是答应不再购买,但——他难道又买了? “烟丝?烟丝好像也有——”海蒂小声说,“那个装药水的盒子里,还有一个袋子,我看见开口的地方漏出来一些……” “我能看看那些药水和烟丝吗?”陆希沉吟一下,问道。 皮克的妻子茫然无措:“当,当然……”她怎么敢拒绝一位女伯爵呢?但是难道药水会有什么不对吗?那是大贵族都喝的呀! 所以,她的丈夫死了,还是要怪海蒂!皮克的妻子将怨恨的目光投向海蒂——其实这条街上不少做妻子的都很讨厌海蒂,因为她赚走了她们丈夫手里的钱,而这些钱本来应该属于她们的。 皮克的妻子也讨厌她,而且如果不是海蒂,皮克说不定就不会出事了! “大人——”眼看陆希要走,瘫在地上的男人爬了两步,哆哆嗦嗦地说,“我,我真的要死了吗?大人,救救我吧?”他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拉过自己的妻子,“大人,还有我老婆,我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大人,我要是死了,他们都得饿死啊……” 他这么一说,围观的人群里顿时多了好几道此起彼伏的声音:“大人,救救我们吧……”显然,被传染的人并不止一两个。 金羽皱起眉头,示意灰羽去驱赶这些人:“要治病去教堂,牧师大人就在那里呢!” “我,我没有钱买圣水……” 还有低微的颤抖的声音在说:“我买了圣水……没有用……” 牧师的脸顿时更黑了,但很明智地没有说话,反而悄悄往后退了几步。他的圣水确实治不好这种肮脏的病,事实上这种病在很多地方都传播着,他的同僚们也同样治不好。所以一直以来,教堂的宣传里都在说,这是魔鬼传播的邪疫,是主对不虔诚者的惩罚,只要烧死一个女巫,人们自然也就接受了。 但现在,这个女伯爵已经证实了这是病而不是什么女巫传播的邪疫,他也没法用这种话再来安抚民众了——啊,他怎么这么倒霉,难道是他做祈祷的时候不专心吗?为什么要让他遇上这种事啊! 所以这个时候,这些肮脏的人找上这个女伯爵是最好的,假如她也治不好——她肯定治不好的,圣水都治不好的病,她怎么可能治好呢?皮克不也就在她眼前死了吗? 那么,她治不好的话,教会的声誉也就不会有什么大损失,反倒是她自己,一个贵族小姐跟这些下贱的流莺混在一起,能有什么好名声呢? 灰羽沉着脸上前一步:“都走开!没长耳朵吗?让你们去找牧师!”他瞪着几个男人,唰地抽出了匕首。 这一下吓住了那些人,人们朝后缩去,有些人眼里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等等——”陆希低声说。 金羽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低声急促地说:“你要考虑清楚!这会引起教会的注意。现在不是先去看那种药水吗?” 她不怀疑陆希有医治的办法,但这样一来,圣水治不好的病,陆希却能治好——甚至这次已经不能再拖出苦行主教来当挡箭牌了,那么教会必然会把目光投向她,并且警惕起来。 这可是在王都,不是在长云领自己的领地之内。公然救下一个“女巫”,就已经够引人注目了,假如还要给他们治病,那——恐怕就能轰动整个王都! 海因里希站在侧后方,并没有跟灰羽一起上前驱赶那些人,而是直勾勾地盯着陆希,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结果。 陆希站着没动。金羽的意思她明白,其实她自己也觉得在王都这样做太招摇了,会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长云领去。 这跟推出香皂或手镜之类的商品不一样,赚钱而已,身为领主,捞钱是应该的。而且一些炼金物品而已,对外打的还是冯特伯爵喜爱炼金的招牌——只要不公然宣布炼金不需要神恩,就不会触动教会的神经。 但是治病,这就不一样了。祈福与治疗,这是教会的两大根基,教会治不好的病她来治,这就在挖教会的墙角了,他们断然不会坐视不理! 可是,真的能不管吗?在她成为一名医生的时候,曾经发下过什么样的誓言呢?即使不提誓言,对于像海蒂,以及全无所知地被丈夫传染的那些女人,她真就能袖手旁观吗? 陆希并不是圣母,自觉也没有拯救天下人的本事,如果这些事不发生在她眼前,她也会装不知道,但是……当有人眼巴巴地看着她,把她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她又确实能够做这根稻草的时候…… “如果你们想治病,要去长云领。”陆希终于还是开口,“有谁愿意去长云领的——”她示意灰羽,“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 金羽轻轻叹了口气,放开手,扫了一眼目光愕然又若有所思的牧师,心里思索着怎么能把这件事压下去,别让它闹得整个王都都会知道。 在屋檐下站着的妮娜情不自禁地往前走了一步,看着陆希离开小广场,她回头骄傲地对面具笑了一下:“看见了吗?又是一个被诬蔑的‘女巫’。牧师做了什么?他既治不好这些人的病,也分不清谁是好人,如果不是露西,主就会看见他们又冤死了一个无辜的人!” 面具无言以对。刚才的整个过程他都听见了,海蒂非但不是女巫,还是被那个男人传染了病症,所以说牧师“又冤死一个无辜的人”,半点都不过分! “她也未必就能治好那些人的病……”面具憋了半天,找不到话替牧师辩解,只能死不认账,“她说要治病就要去长云领,有什么病非到那边才能治?说不定就是要把那些人骗过去,然后即使治不好,也没人知道……” 他的声音在妮娜的目光下越来越低,妮娜直直地看着他:“露西她救了一个无辜的人,又愿意给这些人治病,你却只在想她是把人骗过去?主教导我们心存善念,难道双塔教堂不是这样教导你的吗?那么要不要我们现在过去,告诉那些人不要去长云领,就留在王都等死?” 面具被噎个半死,半晌小声说:“也不一定会死……”但这话说得十分心虚,因为他自己也觉得,别人在救人,而他却在用最坏的心思去揣测,并不符合教义之中对于仁慈与善意的教导。 另外,其实妮娜说得并没有错,双塔大教堂对他们这些守夜人的教导,并不是对人“心存善念”,而是“为主守夜,消灭那些不虔不敬之人”。从这一点上来说,双塔的教导,同样与对外宣传的教义背道而驰。 面具微微低下了头。以前他从没有想过这些,对他来说,生而为魔族是最大的罪,他一生的意义和目标就在于听从教会的吩咐做事,以战斗和鲜血来洗清自己的罪孽。但是遇到妮娜之后,他确实从妮娜这里,看到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面具本能地觉得这似乎有些危险,然而妮娜说的每一句话都没有错,她的所为所说,无不符合教义,否定她即是否定教义中的宣传,但如果承认她,似乎他自己一直认定的某些东西,就开始动摇了。 想不明白,也无话可说,面具只能硬生生地转变话题:“这里没有打听到食尸鬼的踪迹,我们去别的教堂问问吧。”他追踪着地狱火留下的痕迹,竟然一路追到了王都。但还没有进入外城,那一丝隐约的感应就忽然消失了,应该是缠绕在食尸鬼身上的地狱火终于熄灭,无法再供他追踪下去。 王都太大,面具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找到食尸鬼,只能到各个教堂寻求帮助。好在他是守夜人,无论哪个教堂都有责任帮助他。 妮娜留恋地望了一眼前方,陆希已经走得太远,看不见了。其实她猜到面具不会让她跟露西见面的,但没关系,今天她已经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露西在帮助别人,她也要回去帮助那些圣女们。总有一天,她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见面的。 陆希并不知道她挂念的朋友曾近在咫尺,她跟着搬尸体的人去了皮克的店铺。 皮克已经彻底停止了呼吸,皮克的妻子一路哭着,等到看见两个孩子,她就哭得更厉害了。 店铺里乱糟糟的,一路都缩在陆希后面,却又小心翼翼不敢碰到她裙角的海蒂怯生生地指着一个柜子:“药水就是从那里面拿出来的……” 这个柜子显然是放一些贵重东西的,里面有钱币和账本,还有几块大概是刚收来尚未打磨的宝石原石。这些陆希都不去动,只拿出了那个装着药水和烟丝的盒子。 药水瓶正如海蒂所说,是精致的银瓶。贵族们喜欢用银器,一方面因其贵重美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可以验毒,所以炼金药水也多用银瓶子装,以示其中无毒。 当然对陆希来说,银不变色,并不等于药水就没毒,只能证明它不含硫化物罢了。她打开银瓶,里头的药水还有很多,显然是新买来的。 药水有一股花香味,但是细闻闻还有别的味道,只是陆希实在没有那个闻味识药的本事,分辨不出里面有什么成份。 “小姐!”灰羽脸色一变,想把瓶子抢下来,“可能会有毒!” “闻闻应该没事。”假如闻了也能中毒,这种药水也不敢拿出来卖了,即使有问题,也应该是长期饮用才会发作。 “伯爵大人——”皮克的妻子擦擦眼泪,“这药水有毒吗?不可能吧。之前皮克说过,喝了之后舌头会有点麻,别的就没有什么了啊。” 第135节 陆希正在端详药瓶。银色的瓶身上有着精致的花纹,但是这个花仿佛有点眼熟,却又不是最常见的玫瑰、月见草、雏菊之类的花样。 正琢磨不出来,她就听见了皮克妻子的话,顿时仿佛一道闪电照亮了脑海似的——麻舌感!她想起来这个瓶子上是什么花纹了,这不是乌头吗? 乌头,毛莨科植物,主根入药叫做乌头,侧根则叫附子。不过不管叫什么,它都是一种有毒的药材,其有效成份叫做□□,据说在西方历史上曾经被当成一种很好用的毒药盛行过,因为那时候的技术无法检验出体内的□□成分。 这东西能够镇痉、祛风湿,对肾阳衰弱的腰膝冷痛、精神不振确有疗效,如果皮克有这些毛病,那用了它自觉强身健体也是可能的。 但是,这东西有毒,在使用的时候是需要十分谨慎的。忌生用,忌超量,忌配伍不当,也忌与酒同服。听皮克妻子的意思,皮克已经喝过好几瓶了,即使这药水里的乌头是经过严格炮制的,这样的连续服用法也不合适,更不用说这味道闻起来——说不定用的还是生乌头! “有,有毒?”皮克的妻子骇然,不敢相信,“可是他喝了并没事……” “找一只老鼠来吧。”陆希命令。 外城区老鼠多着呢,灰羽没用几分钟就拎了一只肥大的进来,吓得屋子里的女人都一副要晕过去的样子。 但是很快她们就顾不上晕了,那只肥大的老鼠被灌了几口药水下去,先是激烈挣扎,然后四肢就麻木起来,很快就蹬了腿。 跟来看热闹的人在门外发出一阵阵惊叹,一层层地往外传话:“有毒啊!这药有毒啊,老鼠死了!” 皮克的妻子几乎软倒在地上,陆希拿着还剩一半的药水瓶,沉声问她:“这东西,到底是从哪儿买来的?” 第159章 树大招风(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所谓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等陆希回到内城玫瑰家族的府邸,她在教堂门口答应为人治病的消息, 居然已经先她一步到达了。 伯爵夫人正在生气:“一定是那些卑贱的平民, 看着露西心软,就死缠烂打!”毕竟是在农庄上长大的, 总还觉得自己跟那些贱民们亲切, 被缠上了就不忍心。 想起在长云领的时候,陆希总是优待那些奴隶,还建什么养济院,伯爵夫人就觉得自己想的非常正确——到底从小没有接受过贵族的教育,现在虽然已经是女伯爵了,还是总跟那些贱民断不了联系。 要说伯爵夫人本来也不想管这样的事, 但问题在于, 这事儿传出去, 哪家贵族还去他们的店铺里买东西啊? “露西,外面传得太难听了——”伯爵夫人感觉自己真是苦口婆心。到底年纪轻, 都不知道这事儿的后果, 一个未婚的贵族小姐, 跟那些下流的女人牵扯到一起,名声怎么会好听呢?那些贵族夫人小姐们,又有哪个愿意跟这样的事情沾上一点边? “已经有人要退掉在我们店里定的手镜了!”香皂也是销量大跌, 甚至还有人说什么用香皂洗手,会传染那种下流的脏病!虽然这是胡言乱语, 但是对他们的货物有妨碍啊, 跟贵族做生意, 名声是非常重要的, 又不是那些穷人,什么便宜就买什么,不在乎是哪个商人卖的。 陆希微笑着听完伯爵夫人的话,安慰她:“没关系。有人退订就让他们退吧,看看他们是不是能一辈子不买长云领的东西。”以为长云领只有手镜和香皂吗?呵呵了,嫌长云领脏?那就抬着神术镜子到处跑呗。真以为缺这一两个的客户呐。 “这次出门我还发现了别的好东西,您放心,明年社交季,还有更好的呢。” “是,是吗?”伯爵夫人顿时好奇起来。毕竟对她来说,带货很有成就,但能让自己出风头才是最重要的。 陆希微笑:“对。到时候给您看。保证是别人没有的。”这话真不是吹,她到现在还没发现神术布料里有与蚕丝质地相仿的,虽然冬暖夏凉的什么效果都有,但在质地上来说还都不脱棉、麻、毛的范围。 而丝制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陆希想起后世的绸缎晚礼服,跟现在这种硕大的裙摆风格也截然不同,穿出来绝对可以让伯爵夫人瞬间惊动全场! “那,那好吧……”伯爵夫人被新画的大饼迷了眼睛,不再纠结于货物销量受影响的事儿,反而叮嘱起陆希,“过几天的舞会要穿新裙子,你记得再试一试,有什么问题现在就改,不要到了那天再出问题。” 她指的是终于要现身人前的蛋糕裙,陆希从善如流地点头,把她给送了出去,这才关上门跟冯特伯爵说话。 “何必跟那些人搅在一起?”冯特伯爵显然对她今天的作法也不赞同,“那种自甘堕落的下流女人,也不值得你伸手。” 陆希坐了下来:“父亲,您有没有想过,如果您没有派人去接我回来,我现在会是怎样?” 冯特伯爵愣了一下,不自觉地拉紧了嘴角,半晌才说:“有很多正经的工作……” “是的。”陆希点了点头,“有正经的工作,也确实有人好逸恶劳,只想轻松赚钱,不愿意辛苦劳动,可是这样的人有多少呢?就拿我来说吧,在农庄上的时候我过得还不错,因为至少有一份产业,吃穿都不愁。”虽然吃是吃黑面包,穿也就是穿麻布衣服,但不至于冻饿是真的,而且因为露西本人机灵,还学会了一点文字。 “但是蝗灾过后,这些都没了,我们一路流浪到黑莓镇,因为生病用完了最后一点钱,萨拉养不起我,所以她就跟着过路的商人走了。”陆希顿了顿,回忆的碎片翻腾上来,露西当时的无助与愤怒历历如在目前,陆希想,如果当时是她,说不定也会跟魔鬼签订契约的,有什么比马上就要冻死饿死更可怕呢? “我愿意工作,还认得一点文字——”陆希把回忆压了下去,暗暗叹息,但愿原身那个小姑娘能够安息,“但是没有什么用,因为我是双黑,所以在黑莓镇没有人愿意给我工作。我靠去黑松林里捡蘑菇暂时活了下来,但我不知道到了冬天无法再进山的时候,我还能靠什么挣到一口面包。” 冯特伯爵嘴角拉得死紧,欲言又止。陆希继续说道:“城市里也是一样的。王都的人很多,这意味着需要工作的人也多,但是王都的工作岗位真的多吗?真的能够让每个愿意劳动的人都能有机会吗?我们进城的时候,那么多在路边等着带路的半大孩子,有几个能成功?那么多等着给商人搬运货物的男人,又有几个能赚到钱带回家去呢?” 冯特伯爵没注意过这种事。事实上他走到哪里也不需要人带路,只会觉得这些冲上来的脏兮兮的半大小子很烦,而且在街上偷窃的也多数是他们,所以他从来没想过,这些孩子也需要什么“工作岗位”。 “您想想我们长云领吧。”陆希终于把长云领作为例证举了出来,“您年年都要给青石城的人发救济,是因为什么呢?” 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不要让他们饿死啊?冯特伯爵的话已经到了嘴边,才忽然明白过来——陆希不是问他为什么要发救济,而是问他为什么不得不发救济,为什么不发救济就会死人! 因为,是因为那些人没有工作吗?冯特伯爵低下了头。他一直以为陆希开那些玻璃工坊、盐碱工坊、香皂工坊和炼铁厂什么的,是为了赚钱,为了打造更好的武器和盔甲,为了壮大长云领,为了荣耀玫瑰家族。 但现在看来,她其实是为了——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去年冬天好像确实没有发救济粮。冯特伯爵想起伯顿管家报上来的账,虽然只是草草一扫,但大骑士的记忆力足够过目不忘——那些支出里头,有给各工坊工人的工钱,有给奴隶的奖励,一笔笔的支出很多,却唯独没有救济的支出。 是因为有了工作的平民,也就不需要等着那点可怜的救济粮了。 要说起来,往年一个冬天过去,他的仓库里粮食和肉干都还会剩下不少,但今年虽然没有救济,仓库里却几乎空了。照这样看起来,似乎还不如救济更省钱,但是今年来王都,伯爵夫人举行的宴会上用着贵重的水晶玻璃器皿,店铺里的手镜和香皂已经赚了数千枚金币,顶得上长云领一年的税收。如果把这些金币都换成粮食和肉干,大概他的仓库都要堆不下了,更不用说今年长云领自己的粮食还会增产…… 工作岗位,原来是这么重要的吗? “平民并不都是不想劳动的懒虫。”陆希平静地说,“如果一个愿意劳动的平民却找不到工作,吃不饱穿不暖,要去偷去卖,那么父亲,这不是平民自己的罪过,而是领主的错误。” 领主的错误!这句话像针一样刺了冯特伯爵一下,因为他也是领主。他想训斥陆希一句,但话到嘴边又化为了沉默。 屋子里像个坟墓似的,过了一会儿冯特伯爵才说:“但是你这样做,教会一定会注意的。” “我想不会所有的人都愿意去长云领的。”陆希犹豫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不太合适,但我不能什么也不做。”说到底,她做不了高高在上的贵族领主,她也是这些平民当中的一员,只是她比他们更幸运一些罢了。 冯特伯爵点了点头:“那你就按你的心意做吧。反正教会一直都看我们长云领不顺眼。只是这么一来,以后你在舞会上大概更要做壁花了。” 这等破事谁在乎啊…… 反正只要冯特伯爵不反对,陆希就觉得肩头上轻松了很多,起身打算出去,却听见背后冯特伯爵慢慢地说:“露西,你心里还是怪我的吧?” 呃——这个问题就很难回答了。 陆希本人当然没什么怨恨的,甚至对冯特伯爵这倒霉的婚姻生活还有点同情,但她大概没资格替露西原谅这个父亲,毕竟如果没有她跟海因里希签订的契约,冯特伯爵大概到现在也不会想起这个私生女来。 左右为难了一会儿,陆希终于还是说:“您可以当我在黑莓镇的时候已经死了,现在在您面前的是个陌生人,我们可以重新认识。” 背后半天没有声音,于是陆希轻手轻脚地溜出去,把门关上了。 这个回答显然是会让冯特伯爵不快的,但陆希又实在不能痛快地说一声“我不怪你”,所以叹息一下,就迅速把这件事扔到脑袋后面去了,她有太多事要做呢,比如说蚕茧,再比如说治病,再比如说——我去,怎么忘记了乌头药水的事! 冯特伯爵正在椅子上坐着出神,门忽然又被推开了,陆希嗖地伸进头来:“父亲,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算了……冯特伯爵看着陆希有点心虚又有些期待的表情,缓缓地吁出一口气——已经过去的事情谁也无法改变,还是往前看吧。 不出陆希所料,乌头药水的事儿散播开来,比她要给下贱的平民治脏病,更让贵族们心惊——毕竟平民死啊活的跟他们也没多大关系,还是自己喝进肚子的东西更重要! 拜耳子爵从后门溜进了海格勋爵府上,满头是汗:“已经有几位大人在追索药物来源了……” 说真的,他也没想到这个壮阳药水卖得这么好,好几位大贵族竟然都在私下里用。 金币滚滚而来的时候感觉很好,现在被追究起来就没那么好了。 “子爵大人不必着急。”轻柔的声音传过来,一杯菲诺酒送到他的面前,来人将另一杯酒放到海格勋爵面前,从容地收起银盘,“那种药水确实能治病,而且只要不是一整瓶喝下去,不会出事的。”当然,日积月累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拜耳子爵看了她一眼。他当然认识这个女人,外面的人只知道她是海格勋爵府上的女管家,但他却知道,这位女管家当初就是在他的晚风岭被海格勋爵看中的,当时,她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海格勋爵这是什么毛病,为什么就喜欢有夫之妇呢? 不过拜耳子爵也得承认,这位名叫莉莉丝的女管家确实美貌,虽然是个双黑,但那细腻的肌肤,窈窕的腰身——迷失之地的血脉似乎能让女人长葆青春,莉莉丝已经三十多岁,但比起那些同龄的贵妇——比如说他自己的夫人,她甚至都还无须用妆粉来掩饰自己的皱纹。 不过,他真不知道,莉莉丝居然知道药水的事? “那种药水是我配置的。”女管家似乎看出了他的疑问,微微一笑,“所以效果如何,我是最清楚的。” 居然是她配置的?拜耳子爵脑袋里迅速跳出几个词:东方,草药,女巫…… 但他最终都给压下去了,管她是什么人,药水挣了钱不是吗?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已经有人质疑药水,并且用老鼠做了试验了! “老鼠?”女管家仍旧微笑着,“老鼠跟人怎么可能一样呢。再说老鼠也不是中毒而死的,是因为被灌下的药水太多,所以撑死了。如果强迫人吃下一头大象吃的东西,人也一样会死的。而且使用药水的大人们只喝一口,又有解决的方式,怎么会有事呢?” 原来是这样……拜耳子爵松了口气。说实在的,最近他也曾经用过几次那个药水,感觉确实是很有用,所以听说药水有毒他才急了,那不是连他都要中毒吗?现在听女管家这样一解释,他总算可以放心了。 不过,即使有这种解释,恐怕药水的销量也难免受到一些影响,毕竟总有胆小的人,是半点风险也不敢冒的。 并且,如果药水被质疑,那烟丝恐怕也……毕竟两种东西他们是一起出售的,人们难免会把这两样联系在一起想啊。 莉莉丝听着他说完,又微笑了一下:“这个,子爵大人就更不必担心了,没有人会不喜欢那种烟丝,即使暂时受到一些抵制,过不多久他们还是会来买的,因为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是吗?拜耳子爵倒是不抽烟斗,但他记得他手下的中级骑士仿佛是很喜欢的。 “好了。”海格勋爵把玩着莉莉丝的手指,对拜耳子爵道,“沉住气,就照莉莉丝说的去做,过一段时间客人自然会回来的。” 拜耳子爵连忙答应了一声,又小心翼翼地说:“但是如果有人要求退货,可能一时会周转不灵……”毕竟他得来的钱八成都交给了海格勋爵,一旦退货的人稍微多一些,他手里的钱就不够用了。 “不是还有宝石吗?”海格勋爵并没有给他钱的意思,“多出几块宝石就行了。” 宝石的销售情况确实不错,可是那个矿现在已经在长云领的领地之内了啊…… “生荒地有谁会盯着。”海格勋爵不太耐烦。最近国王追查那个女仆的动作很大,而且还有意无意地指向了他——他知道国王没有证据,只是在找借口除掉他而已,但是对一国之君来说,没有证据,难道不会制造证据吗? 所以他这些日子真是谨言慎行,绝对不能让国王抓到半点把柄,而且还要做好准备,万一国王真的发起疯来向他动手…… 这个时候,他怎么可能再去操心什么退货的事。你见过装进自己口袋里的金币还能再掏出来给人的吗?再说,他手里也没有多少钱,毕竟他要培养自己的势力,难道不要花钱吗? “现在长云领的人都在王都,正好挖矿。”海格勋爵不耐烦地说,“而且那个女伯爵不是多事吗?那就把消息散播出去,王都里得脏病的人可不少,她愿意治,就都让她带走好了。这样闹起来,长云领还顾得上生荒地那点破事吗?” 拜耳子爵得了指示,高高兴兴地离开,海格勋爵的脸色却仍旧没有缓和。他不能跟拜耳子爵说自己现在处境不妙——这种人的忠心,他可不相信,但不说,却不代表这件事就没有了…… “那些人真的离不开烟丝了吗?”他头也不抬地问。 女管家仍旧温顺地站着,任由他把玩自己的手:“过一阵子大人就能看到他们继续购买了。” “可是那不够!”海格有些焦躁,“国王也用了,可是也只是喜欢,并没有一天都少不了!” “当然,因为烟丝并没有那种效力。”女管家的声音都还是那么轻柔的,“烟丝并不是惑人心智的魔药。” 海格抬头看着她,眼神阴鸷:“你真的不知道那种魔药的配方?” “我其实并不太相信真有那样的魔药。”女管家从容回答,表情没有一丝变化,“毕竟我也没有见过。” 海格盯着她看了半天,才说:“那么,那些笔记里有吗?” “我不知道。”女管家轻松地说,“那么多笔记,我也只是翻看过一点而已。” 只翻看过一点,她就能拿出壮阳药水和那种烟丝…… 海格勋爵阴沉地又盯着地面看了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从今天晚上开始,你到三楼来看笔记吧。” “那也不一定能找到。”女管家却出人意料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我知道大人一直不放心我,那又何必冒险呢?我倒知道一种毒药,是银器验不出来的。” 海格嘴角抽搐了一下。直接毒死国王?他倒是很想,但他无法接近国王啊。能在朱丽亚公主身边安插人手已经是极限了,国王把自己和乔纳斯王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他并没有向国王下毒的途径。 至于冒险……这个女人已经在他身边呆了十年,为他出了不少主意,如果她另有所图,那银器验不出来的毒药不是正好用在他身上吗? 海格觉得自己后背有点发凉——这个女人竟然还知道那样的毒药,假如真的有心,岂不是早就能毒死了他?迷失之地来的女人,真的是——即使不是女巫,也太危险了。 只是,这样又聪明又漂亮又识趣的女人,他可真舍不得放手。既然她知道那种毒药却没有对他下手,应该是确实已经忘记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倒向他了吧?毕竟十年了,那两个人早死了,该怎么选择,聪明人都知道。 第136节 想起刚才女管家还给他泼冷水说未必有那种能够控制人心智的药,海格心里又踏实了一点。假如想带着笔记逃跑,她就应该用那种药来鼓动他,而不是反而否认了。 如果那种药能配出来,像她说的,看起来像烟丝一样无害,却能令人上瘾,甚至一天都离不了,那么他岂不是就能把国王攥在手心里?这怎么说都比他带着人打进王宫要容易多了。 “我对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海格堆起笑容,把女管家搂进了怀里,“只不过做药太辛苦了,我怕你受累。你放心,如果我能当上国王,你就是我的王后。现在我没法娶你当妻子,但等我成了国王,那时候我想给谁身份就能给谁身份!” 女管家坐在他腿上,温柔地微笑着:“我等着那一天……今天晚上我就去翻笔记,只要能找到药方,我一定能把它做出来。不过听拜耳子爵的说法,那位长云领的女伯爵似乎也懂一些草药,她又是从哪里知道的呢?” 海格随口回答:“她的生母就是个双黑女奴。当初说是生下孩子就死了,现在看来,说不定是一起被送出去了。多半就是她教的吧?不过这个该死的贱人居然在教堂门前救下女巫,说不定自己就是个女巫……” 他絮絮叨叨,把陆希骂了一通,却没注意到女管家温柔的眼神里,带上了一点若有所思。 第160章 树大招风(二)、过几天,我们都回长云领去 陆希不知道海格勋爵在背后煽风点火, 正在整个王都宣扬她能治病的事儿,因为她这里现在来的人并不多。 “有人在那一带散布谣言,说小姐根本治不好病, 只是把他们骗出王都, 然后随便杀了往哪个山沟里一扔也没有人会知道。”灰羽忿忿地说,“我查了一下, 多半是教会的人。” 陆希笑笑, 递给他一杯花果茶:“消消气,随便他们怎么说吧,说实在的,如果来太多的人我们也救不过来,谁愿意来,我们就给谁治, 挺好的。” 她现在的手段也就只有青霉素这一种, 假如有人对青霉素过敏, 她就没什么办法了,因为她既没有红霉素, 也没有头孢曲松。 而且就现在长云领那边青霉素的产量, 真的救不了太多人, 教会这样一宣传,倒是给她减少了压力。 灰羽忿忿地喝了一大口茶:“小姐说得对,爱来不来, 死了活该!就是教会太可恶了,不但自己治不了病, 还要诬蔑别人!” 陆希笑了笑:“等我们治好了人, 教会的谣言不攻自破。”而且还会自己打脸, 现在蹦跶得越厉害, 将来脸就被抽得越肿,不急。 “小姐——”莉斯从门外探进头来,“有人来了,就是,就是那个男人的妻子,还带着一个孩子……” 莉斯所说的男人,就是那天在教堂门前承认自己从一个寡妇那里染了病,然后传染给其他人的那个男人,但来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妻子。 “你愿意去长云领?”陆希打量着女人——她脸上有一块青紫,像是被拳头打的,怀里抱着孩子,胳膊上挎了个小得可怜的包袱,目测也就能放下几件换洗衣服。 看这个样子,可不像是准备带着孩子长途跋涉的模样。陆希没忍住还是问了一句:“你丈夫呢?” “他,他不肯来……”女人声音有些发抖。本来他们都商量好了,把家里的东西变卖了,凑钱去长云领治病——女伯爵没说治病要多少钱,但圣水都治不好的病,那要花的钱肯定比买圣水更多吧?再说,还要走那么远的路,路上的吃喝难道不要花钱吗? 但是男人出去转了一趟,回来就变卦了,说是大家都说这是个骗局,出了王都肯定会死的,几家得了病的人都不打算去,所以他也不去了。 而且得了这个病,也不一定就会死的。卡菲的病比他还重,但卡菲是因为从房顶上跌下来摔死的,又不是因为这个病而死,女伯爵不过是在吓唬人罢了,就为了救下海蒂。外头都在说,女伯爵是袒护女巫,毕竟她自己就是双黑血统,最容易堕落的那种人。 并且长云领一向都是不敬教会的,女伯爵自然也是如此。她说的什么血栓,教会的人都不知道——教会可是出了很多以治疗著名的大神官,难道还没有她知道的多吗?分明就是胡说八道,硬把主降下的考验说成是病,让大家以为教会无能。不然,谁见过那什么血栓吗? 至于说皮克喝了毒药,那可是大贵族们都喝的药水,大贵族们会喝毒药吗?显然更是诬蔑了! 总之男人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中心思想就是他得的病没什么要紧的,不需要治。他不需要治,作为妻子她自然更不需要治了。不需要治,自然也就用不着花钱了,有这钱他拿去喝点酒不好吗? 女人却不这么想。她不懂什么血栓,但她觉得女伯爵说的话听起来更有道理,因为她每一件事都说得非常清楚,并且符合她看见的事实,而不是像牧师那样,只会说主的考验、魔鬼的引诱什么的。 所以她也相信女伯爵描述的病重情形,她不想最后落到那样子,她不想烂死! 但是男人并不听她的,更不准她变卖家里的东西或者拿钱。最后让她下定决心的,是她发现女儿身上也出现了红斑…… “我,我的孩子,她还不满一岁……”女人两手颤抖着,想把抱在胸前的孩子递给陆希看,又怕她厌恶,“伯爵大人,求您救救她吧……”男人对女儿并不看重,但对她来说,这是她的骨,是她的肉,是她的宝贝啊! 胎盘传染吗?陆希顿时严肃起来:“把手套拿来。孩子给我。” 女婴只有九个月大,虽然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小胳膊小腿倒还圆胖,身上穿的是细麻布的小衣服,对比她母亲身上穿的补丁摞补丁的粗麻布衣,能看得出来母亲的确很爱她。她刚刚好像是睡着了,现在被陆希解开身上的小衣服,惊醒之后就放开嗓门哭起来,声音还怪宏亮的。 小婴儿的皮肤总是更光洁白嫩的,所以红斑看起来就更为醒目,尤其是还被她的小手抓挠过,看起来真是触目惊心。不过陆希仔细检查过之后,倒是松了口气:“不要害怕,这不是梅毒。我是说,这不是你们得的那种病。”这孩子得的应该是皮炎,看她总想去抓,显然痒得厉害,但红斑处有皮屑脱落,并不是梅毒。 女人两腿一软,险些坐倒在地上:“真,真的吗?我没有传染给她?”太好了,一定是主在保佑她的女儿,她没有得病,真是太好了! 陆希摘下手套,详细给她讲了一下梅毒的传播途径:“……因为有潜伏期,也就是虽然感染却还没有在皮肤上表现出来,所以我现在不能够完全排除她感染的可能。”因为没人知道女人是什么时候被传染的,所以她也不能确定婴儿是否在母亲肚子里就已经感染,但至少现在她身上出现的红斑并不是。 女人的心又悬了起来:“那,那怎么样才能确定呢?” 确定的办法有好几种,但陆希现在能用的,大概只有一个暗视野显微镜来检查分泌物中的苍白螺旋体。但是现在她连显微镜都没带来,所以还是只能回长云领。 “不过你不必太担心。”陆希伸手逗了逗还在哭的小婴儿,“一般来说,梅毒的潜伏期不会超过一个月,孩子已经将近一岁都没有症状,那多半是没有感染的。”她已经检查过了,孩子的身上没有梅毒一期经常出现的硬下疳,只要之后女人照顾孩子的时候仔细注意,日常接触是不会传染的。 小婴儿想抓自己发痒的地方,却被陆希握住了小手,于是愤怒地扭着头不许陆希碰她,一边继续哇哇大哭,还试图用小脚来蹬陆希。 “精神头挺不错嘛。”陆希笑着对莉斯说,“给她缝个小手套,不许她自己乱抓。”这里的人也不知道给婴儿剪指甲,那薄薄的小指甲杀伤力其实很不弱,把她自己都抓破了好几处,大概因为天气炎热汗水多,已经有点感染了。 至于说皮炎,这种情况下用圣水擦一擦倒是很快就能好,毕竟圣水治这种小病还是没问题的。 “我——”女人低下头,窘迫地攥紧了自己那个小得可怜的包袱。她决定抱着孩子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跟丈夫决裂了,最后她打了一架,才拿到了自己的一套衣服和一块黑面包,至于钱那自然是根本没有的。她都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走到长云领去,更不用说去买圣水了。 陆希看了她一眼:“我可以安排人去买圣水来给孩子治病,你还要去长云领吗?” “……去!”女人犹豫一会儿,一咬牙扑通跪下了,额头紧紧贴着地面,“求伯爵大人收我做奴隶吧,我,我一定拼命干活。” 她不能死啊。她的孩子还这么小,假如她死了,谁来照顾她的孩子?但她又没有钱……女伯爵这么和气,做她的奴隶日子应该也是好过的。只要能养大她的孩子,她一定当牛做马报答女伯爵。 陆希低头看着女人,想起了卡玛。奴隶很惨,但平民的日子也未见得好过,而无论在哪个阶层,女人的处境总是更苦一些。 “那就去长云领吧。”当不当奴隶的另说,“治疗需要一段时间。而长云领有很多活可干。”今年的棉花种植出来之后,又要增加不少岗位,估计过不了多久,长云领缺的就是人手而不是工作岗位了。 “小姐——”莉斯把母女两个安排下去,走回来询问陆希,“找人送她们回长云领吗?” “不。”陆希摇摇头,“再过几天,我们都回去。” 莉斯吃了一惊:“都,都回去?可是社交季——”王都的社交际从花月开始,直到热月才会结束,要持续整整四个月,甚至有些贵族还会过了果月才走。现在才刚刚牧月呢,社交季连一半都没有…… 陆希可没打算在王都呆上四个月。头一年种红薯和棉花,她怎么能离开那么久? 红薯的生长期是120天到150天,也就是四五个月的样子,真要等到热月,她还没回去,红薯都要收完了。 还有棉花,在获月初的时候就会开始现蕾,这期间要注意追肥,还要适量浇水,最重要的是,要在获月中期的几天集中打顶! 打顶是棉花种植的重要环节,通过打顶能够减少无效果枝,增加产量。之前那些偷偷种植棉花的地方之所以收成差,一是浇水过多,二就是没有打顶,导致棉株往上疯长,白白消耗了养料,且看着结铃多,其实最后能长大并留住的没几个,到了后期被风一吹就掉,只剩下一地的棉花杆子烧火用。 而且打顶十分讲究时机,陆希自己也不过是在乡村里看见过几次打顶,学了几句“凹打早,凸打迟,平顶打心正当时”、“时到不等枝,枝到不等时”的谚语,离着真正会种还差着一截呢,更不用说那些从来没种过棉花的奴隶们了,就凭着她临走时叮嘱的那些话,哪里能准确地摸到时机呢? 还有,除虫菊该开花了,除虫药做得怎么样?万一出现虫害…… 嗨呀,惦记的事情可太多了! 说真的,如果不是她继承爵位必须得到王室的认可,哪怕是走个形式也得来王都觐见国王,而且还有新商品要推销,陆希真是不想来。现在镜子和香皂还有玻璃都已经打出了名头,谁还耐烦在这儿多呆啊?真以为她喜欢在舞会上当壁花呢? 现在只剩下两件事:后天的舞会由国王亲自主持,海格勋爵也要去露面,海因里希要借这个机会去他府里看看那位女管家;以及她可能还要跟法比奥那个无聊的家伙见一次,确切点说,是要见克里斯主教。 等搞定这两件事,她马上就离开王都,她还得去看看伯爵夫人陪嫁的那座山,还想有空去白浪湾瞧瞧有什么海货可以吃……那么多有趣的事情,谁要在社交季浪费时间! 陆希并不知道,她计划里要见的法比奥,现在正想打退堂鼓。 法比奥在王都的房子地点并不好,实在是因为他并没有多少财产——真是有丰厚的家产,也不会去长云领了。所以他的房子在内城的边缘,远离了权力中心,但也无人注意,倒是方便与人联系。 “大人,……”法比奥一脸苦相,“她,她居然要跟那种女人打交道,还要给那些人治脏病,我,我实在是……”他想娶的是一个贵族小姐,就算是乡下长大的吧,也不能跟那种脏女人搅在一起啊。 坐在他对面的人皱了皱眉头。他穿得像一个普通人,如果不是认识的人,没人会知道他竟然是一位主教。 “法比奥少爷——”克利斯主教感觉自己很是头疼,当初为什么他们会选择了法比奥?这家伙除了一张脸之外,真的可以算一无是处,就连现在让他去说服一个女人,他居然自己先打了退堂鼓? “只是让您跟她举行婚礼就可以,至于结婚之后的事情,您大可以自己决定……” “但是——”法比奥眼珠乱转,“这样,她不会同意的吧?毕竟她也是为了孩子的血统才……” 克利斯又皱了皱眉头,发觉他其实不是真的害怕,而是想借此讨更多的好处:“冯特伯爵的身体已经很不好,等他去世之后,我们自然会扶持你。” “伯父他——真的身体不好吗?”法比奥有些疑虑,“我看他脸色挺好的……” 克利斯主教冷笑了一声:“如果身体好,又怎么会这么早就把爵位传了下去?”当时“瘟疫”出手的地方整个都被封锁了,冯特伯爵连城堡都没回,就在河边独自养病,可见情况之严重。 他能活下来,大概还是苦行主教出手。说起来苦行主教也确实有一手,他竟然还搞明白了血液之中的那些东西,索肯大主教研究了那么久才搞明白的事,他一个到处奔波苦行的人居然也能说得头头是道,还真是个天才。 估计就是他新弄明白的这些东西,把冯特伯爵救了下来。但这也只是拖延一时罢了,索肯大主教已经做过试验,诅咒不是治疗术能够祛除的,人的身体不管再怎么输入圣光,产生的力量也是有限的,譬如邪毒刚刚入侵的时候可以治疗,但等它布满整个身体之后,就不是血液中那些具备清除力量的小东西可以解决的了。 冯特伯爵这次高调前来王都,还声称自己的炼金房里产出了许多好东西,呵——如果他没有把爵位传给那个私生女,或许大家都被他骗过去了,但现在看来,他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能不能活到下一个社交季都不好说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法比奥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为什么不直接把她干掉呢?如果爵位传给我——” 克利斯主教真的想翻白眼了:“冯特伯爵大可以再选择别人。”这个蠢货怎么还没明白,他已经被放弃,就不可能再入选了,就算是现在,冯特伯爵也未必就会同意这桩婚事。 “那,那怎么办?”法比奥有点发慌,“假如伯父不同意,那可怎么办?” 原来这蠢货都没想过这个可能? 现在换人的话还来得及吗? 显然是来不及了。曾经他们想找个年轻英俊的贵族次子去勾引那个私生女,但是不幸那家伙的兄长忽然间蒙主恩召,他成了自己家爵位的继承人,没法再跟别的继承人结婚了。 失去了第一人选,他们才只好用上法比奥,至少这家伙只能依靠教会,不怕他横生枝节。 但现在的问题是,冯特伯爵不同意怎么办?那就只能在那个私生女身上想办法了。 克利斯主教端详了一下法比奥,不得不承认他的外貌其实也并不怎么出色,想勾引得女伯爵神魂颠倒鬼迷心窍实在不大可能,那大概只能用那个办法了…… “这是什么?”法比奥看着放到眼前的东西,有点发愣,“蜡烛?”一共十二支,做成各种花朵的模样,闻起来还有香味,又有点像贵妇们爱用的香薰。 “是秘制的香薰。”克利斯主教淡淡地说,“多约她出来见面,每次点一支蜡烛。” “这有什么用?”法比奥眼睛一亮,“是催-情的吗?哎,我可不想跟她春风一度啊。”他嘴上这么说,眼珠子却兴奋地转来转去,虽然双黑的血统不高贵,可是她们的一身肌肤却格外细滑,即使是妓院里的女妓,也比贵族夫人们娇养出来的皮肤更细腻。 克利斯主教冷冷地看他一眼:“如果你想冯特伯爵用血红荆棘砍下你的头……” 法比奥顿时不敢说话了。 “这种蜡烛有特殊的效果,相当于一种诅咒。”克利斯主教看他老实了,这才说道,“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她就会喜欢上这东西,一天闻不到这种香味都会难受。到时候你手里握着香薰,她就什么都得听你的。就算冯特伯爵不同意你们结婚,她也会坚持的。” “竟然有这么奇妙的东西?”法比奥新奇地看着这些蜡烛,“哎,那我送给她做礼物不好吗?” 当然不好。蜡烛点起来,你们两个人都会闻到香味,将来听话的就不止是她了。克利斯主教心里想,嘴上却说:“送给她,如果被冯特伯爵发现呢?” “行!”法比奥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身上去,高兴地收起蜡烛,“对了,那你还要跟她见面吗?” 那当然还是要见的,我不出面,你以为只靠你这个蠢货就能说动她吗?她要的是我们教会的支持! 克利斯心里大骂一通,总算能让自己维持住平静,跟法比奥约定好了见面的地点,这才起身离开。妈的,每次见到这废物都让人崩溃,等他们重新掌握长云领,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废物弄死,免得被他气到短命! 心里骂骂咧咧,克利斯回到了皇家大教堂。他现在并不属于皇家大教堂,但在这里有个房间居住。不过他这会儿回来,房间里只有一份已经冷掉的鱼肉和面包,还有一杯已经倒出来太久所以香味散去的葡萄酒。 这些人是越来越敷衍了。克利斯在心里暗暗咒骂。 从长云领撤出来之后,他和索肯大主教的处境就不太好,索肯大主教进入了王国边境的苦修院,他却还得在外面奔波,走到哪儿都有人嘲笑他们被长云领赶出来…… 皇家大教堂并不缺主教,之前阿方索红衣主教在的时候,一切还都过得去,自从换成了这个苏亚,这些人对他就越来越冷淡,仿佛他在这里白吃白住一样。 好在他跟双塔大教堂搭上了关系,而他们研制的特殊药物刚刚成功,正需要验证效力,他自告奋勇,终于拿到了这些香薰蜡烛。 这次如果办好了,就是一举两得——既能为双塔验药,又能重回长云领,到时候看谁还敢笑话他!说不定他还能取代索肯大主教,成为青石城教堂的主持者呢。 第137节 克利斯越想越高兴,连冷掉的鱼肉也不觉得腥气了。说起来,索肯大主教自从那件事之后,真是消沉得厉害,竟然躲进了苦修院“赎罪”去了。要不是失去了老师和靠山,他何至于在皇家大教堂受这样的气! 不过没关系,只要这次成功,失去的一切都会回来的,有没有索肯大主教,都不要紧了…… 第161章 树大招风(三)、连守夜人一起干掉 其实克利斯主教真的想错了, 皇家大教堂的人今天还真不是有意怠慢他,而是苏亚红衣主教大人心绪不佳,顾不上他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苏亚神色阴冷, 盯着面前的牧师, “你什么时候把食尸鬼放出去了?出了事为什么不向我报告?” 牧师瑟瑟发抖。他怎么敢说呢?食尸鬼根本不是他放出去的呀! 自从这只食尸鬼交给他饲养以来,从来没有出过问题, 但是前几天他忽然发现这只食尸鬼身上多了一缕火焰。 开始他还以为是食尸鬼进化出了新能力, 但是很快,这火焰就消失了,而食尸鬼身上显示出一点轻微的灼伤,他才突然发现,这火焰是外来的! 双塔大教堂里,除了他和苏亚大人之外, 没有人知道这只食尸鬼的存在, 而他和苏亚大人当然也没有使用火焰的能力, 所以这只食尸鬼身上的火焰必然来自其他人。 牧师一想到还有人发现了他在饲养食尸鬼,简直吓得魂都要飞了。他赶紧检查饲养处的神术阵, 却并没有发现有人进入的痕迹。 在教堂里饲养食尸鬼是十分冒险的事情, 也就是现在苏亚已经成为皇家大教堂的负责人, 他才敢稍微松口气。之前阿方索大人还在的时候,哪怕不怎么管事,他也是每天战战兢兢, 唯恐被发现啊。 为了不被发现,不但在地牢周围设下层层的遮蔽、消音、防御的神术阵, 他还要每天给食尸鬼洗澡, 甚至还在地牢里喷洒薄荷和百里香的汁液, 唯恐食尸鬼身上那股子腐臭味儿传出来——皇家大教堂里可是处处香薰, 就连地牢里也只有一点霉味而已,要是传出腐臭味儿,分分钟就会被发现! 好容易等到阿方索大人离开,他松了口气的同时稍微懈怠了一下,就突然出现了这样的事,怎能不吓得他魂飞魄散? 一通检查之后发现无人进入,牧师非但没有放松,反而想到了另一种更令人惊骇的可能——如果没有人进来过,那么就是这只食尸鬼自己偷偷跑出去了! 这比有人进过地牢更可怕!这只食尸鬼居然能自由出入禁锢它的神术阵而无人发觉! 牧师感觉自己要死了……他连忙加固神术阵,同时犹豫起来——到底要不要报告苏亚大人呢? 假如苏亚大人知道他竟然两天没来看食尸鬼,导致这东西自己跑了出去,那会如何处置他?苏亚大人在某些方面确实不愧是阿方索大人的学生,对于做错事的人从来不会客气。 牧师心里一害怕,就这么得过且过地拖延了两天,心里期盼着其实是自己多想,食尸鬼并没有跑出去,即使跑出去了,也没在外面惹什么麻烦——吃掉一两个人也没什么,王都每天都有失踪或饿死的人,只要不是攻击了贵族,那就没人会注意。 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内城果然没动静,牧师吊着的这颗心才慢慢放下来。谁知道,他放心得太早了,外城的教堂忽然有消息传进来,有守夜人追踪一只奇异的食尸鬼来到王都,要求教堂配合找出这只潜入了王都的食尸鬼! 奇异的食尸鬼!潜入了王都! 牧师觉得自己这次才是真的要死了!守夜人说的不就是他负责饲养的这只食尸鬼吗?敢情那两天,这只食尸鬼不但跑出去了,还跑出了王都,去了冷泉镇它上次进食的地方?这是,这是因为一起被饲养的同伴死在了那里,所以报仇去了吗? 不管它去干了什么吧,牧师知道再也不能隐瞒这件事了,只是还没等他去坦白,苏亚已经听到了消息,过来查看食尸鬼了。 “你这个蠢货!混蛋!白痴!”苏亚随手抓了个什么东西,就对着牧师暴打,“就该把你喂了食尸鬼!” 牧师抱着头,一声也不敢出。 苏亚也知道打他并没有什么用处,所以打了几下就停了手,看一眼牧师脸上的青紫,还顺手给他刷了个圣光:“看来这东西是不能养了。你确定神术阵没有问题吗?” “确实没有。”牧师抹去脸上的血渍,小心翼翼回答,“我检查了好几遍,没有半点被动过的痕迹。” 这就可怕了。没有人打开或损毁过神术阵,食尸鬼却跑出去了。有两种可能:第一,这个神术阵原本就关不住它;第二,从前关得住,现在关不住了。 无论是哪种可能,都令人细思极恐。如果是前者,这只食尸鬼是如何忍耐着不逃跑的,难道它有智慧吗? 公认食尸鬼或者幽灵都是没有智慧的,它们只是无尽深渊力量的一种体现,食尸鬼更近于野兽,而幽灵则近于一种“存在”而不是生物。它们与生活在无尽深渊的魔兽比如百目怪之类还不一样,它们没有魔晶。 正是因为食尸鬼没有智慧,苏亚才敢饲养,但是现在这东西疑似有了智慧,那他怎么敢养?假如它存着心思报复他呢? 如果是后者,则证明这只食尸鬼在进化,达到了更高级别。苏亚倒是很高兴它有长进,但明明能逃出去却又回来,这就很可怕了。苏亚可不敢寄希望于它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它的家,他怕这只食尸鬼把大教堂当成了自己的食物储存库! 再加固神术阵?可是谁能确定,加固之后的神术阵就一定能关住这只食尸鬼?毕竟它跑出去之前,苏亚也以为现在的神术阵关得住它呢。不不,说不定它跑出去已经不止一次了…… 想到这里,苏亚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算了算了,还是不留了! “过几天有一场狩猎——”苏亚打定主意,吩咐牧师,“把它带过去。再通知守夜人。” 狩猎?牧师想了想,吓了一跳:“是,是国王……”如果是那场狩猎,那是国王和各大贵族都要参加的啊! “就是那个。”苏亚淡淡地说,“放的时候小心点,别被人看见跟你有关系。” 牧师小声说:“可是那样,就闹大了……” “就是要闹大。”苏亚冷笑了一声,“到时候,连那个守夜人也一起干掉。” “守夜人?”牧师本能地打了个哆嗦。审判所的名声在教会内部很大,虽然他还没见过一个守夜人,但一听见这个名字仍旧觉得有些发毛。而且,问题来了,他们这些神官并没有战斗力,怎么干掉一个守夜人?他又不是骑士…… 这也是审判所为什么地位超然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能打! 教会不像王室,可以拥有自己的骑士团。教会的骑士少,而神官们的能力又不是战斗,据说成为圣徒之后才能使用信仰之力来战斗,但有几个神官能晋升到圣徒呢? 如此,审判所就成为了教会最强大的战斗力,当然,也十分神秘,譬如说牧师到现在都不知道审判所究竟设在哪里。 但这不妨碍他听说过审判所处置那些堕落的贵族,以及干掉棘手的魔兽或深渊怪物什么的,牧师真不觉得,他有什么能力干掉那个守夜人。就连食尸鬼碰上他都只有逃跑的份啊,而他——如果不是有神术物品保护,以及圣光特别克制深渊生物,他连靠近这只食尸鬼都不敢呢! “不是让你去……”苏亚快要无语了,自己的心腹手下是什么样子他难道还不知道,会指望他去除掉一个守夜人?“你只要把食尸鬼放出去就行,记住,务必小心,绝不能让人发现是你放的!如果被发现了……” 牧师又是一个哆嗦。他明白苏亚的意思,万一被人发现,那他的罪名是洗不脱的,而苏亚绝对不会留着他来连累自己…… “至于守夜人……”苏亚阴沉地笑了一下,“自然有人去处理他。”牧师不知道守夜人都是些什么人,他难道还不知道吗? 国王出行狩猎,身边必然有骑士保护,如果那些骑士看到一个魔鬼——呵,这可比除掉一只食尸鬼重要多了。 可不能怪他心狠。苏亚背着手走出去,这件事绝不能被人发现,要怪只能怪那个守夜人了,谁让他一路追到王都来的? 苏亚所指的狩猎,是一次盛大的活动——王都之外有一片皇家山林,里面养了许多野兽,专门供国王狩猎之用。王室在那边有一座城堡,每年社交季,国王都要那里住上一个月之久,期间舞会、宴会、狩猎各式活动数不胜数。可以说,社交季有一半的热闹都在那座城堡里。 这样盛大的活动,所有的贵族都不会缺席,海格勋爵自然也要去的,所以海因里希终于有时间去搞事了。 当然,也不是很方便,因为他靠着脸已经成了整个王都最有名的男仆,所以必须陪着陆希先去城堡亮相,然后再从城堡返回王都内城,去海格勋爵家。 “没什么难的。”海因里希对此嗤之以鼻。从城堡到王都那点距离根本算不了什么。倒是陆希,这次一去好几天,舞会也会举行好几场,恐怕她做壁花也要多做几次了。 陆希对此无语。其实她就是对海因里希现在的名气取笑了那么一下下,这魔鬼马上就说她要做壁花,真是半点亏都不肯吃! 海因里希跟她对着翻了个白眼:“我在替你出力!”结果她居然取笑他。 “行吧行吧。”陆希还能说啥,这魔鬼就是这么个狗脾气。 虽说这座城堡,国王一年也就只来住那么一两个月,但照样修建得美轮美奂,据说当初修建这座城堡的国王喜爱“天然”,所以挑选石材的时候,连石头上的纹理也要仔细挑选,以便在城堡外墙上形成美丽的花纹,而无须再“人工装饰”云云。 这可真是让人无话可说,这样的天然可真是太费工费时费料了。更让人想翻白眼的是,为了够天然,城堡外墙上现在爬满了藤蔓,什么石头的花纹根本就看不见好吗?那当初那么折腾究竟是为哪般呐? 反正这城堡吧,据说值一个伯爵领什么的,就非常之贵就是了。 但是环境也确实优美,毕竟是在王都之外,地方宽敞,甚至还有一连串的人工小湖,里面开满了睡莲和凤眼莲之类的水生花卉,仿佛一串宝石项链,给城堡更增添了几分美丽。 长云领气候比较干,这种美丽的小湖泊还真是少见,陆希放下行李,就忍不住跑去人工湖看花了。 人工湖边上已经有了一些先到的贵族,然而陆希一去,那效果真是好极了,不说个诸邪辟易吧也差不多了,人工湖边上顿时空出一块儿来。 “小姐——”莉斯气得脸都白了,“她们到底想干什么!” “无非是为了表示她们从不跟贱民打交道罢了。”陆希没所谓地低头去看水里的鱼儿,“理她们呢,现在这样不是正好吗,我们可以自在地玩了。” 莉斯没有这么豁达的心情,她要气死了,但无可奈何。不过一转眼,她就连忙小声说:“朱丽亚公主过来了……” 朱丽亚公主今天看起来精神很不错,她沿着湖边过来,跟几位贵妇人打了个招呼,就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走到了陆希身边。 “公主殿下日安。”陆希提起裙子对她行了个礼。 “我一直都想见你——”朱丽亚公主高兴地说,“我听说,你救了一个可怜的女人?” 这倒让陆希有点诧异,朱丽亚公主居然没嫌弃海蒂是特殊职业者吗? “以前我有一个朋友……”朱丽亚公主小声说,“她是王宫侍卫的女儿。” 王宫的侍卫也都是出身有产阶级的,就是那种“出身清白的良民”才能担任。不过即使如此,一个侍卫的女儿成为公主的朋友,也是很少见的。 “我们也是来这里打猎才认识的,她替我牵马……”朱丽亚公主露出回忆的神情,“那时候我才十岁,她十三岁了。” 陆希觉得自己已经猜测到了故事的结尾,果然公主轻声地说:“后来有人说她是女巫,把她烧死了……” “为什么呢?”陆希忍不住问,“她做了什么,会让人说是女巫?”扣帽子总要有个理由,比如说斯佩西一家就是倒霉遇上了海格勋爵,但是既然这女孩跟公主还有点交情,难道遇到事情不能向公主求助吗? “她——”朱丽亚公主犹豫了一下,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像是怕吓到陆希一样,“他们说,她身上长出了鳞片……” 鳞片?真的假的? 朱丽亚公主有些黯然:“她的父亲也说是真的,可我不知道,我没有来得及见她……” 如果是真的,那,那就不是女巫,而是魔鬼了! 朱丽亚公主观察着陆希的表情,连忙说道:“可是索菲娅她是个好人,她一定不会害人的,就算她真的长出了鳞片,那,那会不会是病呢?” 她带着期盼看着陆希:“露西小姐能够区别病和诅咒,那,那你知不知道,会不会有一种病,让人会长出鳞片呢?” 陆希满心惊讶。如果说女巫可以随便扣帽子,那么鳞片听起来可不像假的,难道是又一个切莉吗?如果真是这样,是否可以证实她的想法,魔鬼就是人类觉醒而来的? 但是朱丽亚公主那么期盼地看着她,陆希稍加思索,回答道:“确实有这么一种病,俗话叫做鱼鳞症。人得病之后,皮肤表面会干燥、粗糙,出现一些深色的斑点。这些斑点紧密相连,看起来就像鱼鳞一样,多数是生长在手臂和腿上。” “是的,是的!”朱丽亚公主连连点头,“他们说索菲娅的鳞片就生长在手臂上!” 她好像终于找到了什么支持似的,转头向陪在身边的奥丽女官说:“你看,我说索菲娅不是女巫吧?她只是生病,只是生病了!她那么好,怎么可能是堕落的女巫呢,她只是生病了!” 奥丽女官沉默着拿出手帕给公主擦眼泪,却向陆希看了一眼。两人目光相对,陆希已经明白了,奥丽女官八成是亲眼见过那个姑娘身上的鳞片,知道并不是像她讲述的这个样子,所以索菲娅并不是生病,而是真正出现了魔化的征兆。 但是两人心照不宣地没有说话,让朱丽亚公主自己呜咽了一小会儿,缅怀她的朋友。过了一会儿,公主才自己擦干了眼泪,看向陆希:“露西小姐,你怎么懂得那么多东西呢?如果我当时也知道这种病,就能救索菲娅了……” 陆希叹了口气,想了想还是有点残忍地说:“公主,即使您当时知道,大概也救不了她的。他们可能不会相信您的话。” 别说索菲娅真是魔化,即使她是生病了,朱丽亚公主的话也不足以为信。别看她是公主,可是手里并没有任何权力,而且国王本人就倾向教会,朱丽亚公主估计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法说服,更别说去对抗教会了。 这么想起来,做长云领的伯爵小姐,还真是她最好的选择了。感谢一下时空管理局给她挑的人设吧。 “哼——”这些日子基本不见踪影的光球终于跳出来,“现在知道好处了?” 知道了知道了。陆希在脑内敷衍了光球一下。 “你这是什么态度!”光球指责。自打它“胖”了之后,怕被人发现,就很少出来了。今天终于逮到海因里希、灰羽或冯特伯爵都不在,终于可以透透气,对陆希的态度大为不满。 “哎哟,我还有话要跟公主说啊。”陆希试图把光球按回去,现在这家伙有一枚金桔那么大了,在她的视野里晃荡的时候颇为碍事,想当看不见都不行。 朱丽亚公主是看不见光球的,因此只是不解地问:“为什么?” 真是太天真了。陆希都不知道怎么回答。还是奥丽女官说道:“公主殿下,索菲娅小姐的父亲自己出来指证女儿,您说是病又有什么用呢?” “也是——”朱丽亚公主情绪顿时低落下来,“他为什么要指证,索菲娅是他的女儿啊……” “那这个侍卫现在……” 奥丽女官冷笑了一声:“他进了教会的守护骑士团了。”虽然她知道索菲娅不是病,但还是看不上那个侍卫的行为,至少他作为一个父亲是不合格的。假如说公主殿下也出了同样的事,她死也不会去指证的! 第138节 呸呸呸!公主殿下怎么会出现那样的情况,殿下已经有圣痕了,她是得主眷顾的人,不会跟可怜的索菲娅一样的。 提起索菲娅的父亲,朱丽亚公主不说话了。大概是她也想到,她自己的父亲,那位国王陛下,对她也就那样。假如他知道她觉醒了圣痕,恐怕立刻就会安排她将来嫁给自己的弟弟。 “露西小姐,你准备跟奎因子爵家的少爷结婚了吗?” “啊?”陆希没想到公主会问这个问题,“并没有,我只是跟奎因小姐比较投缘,所以她安排她的弟弟在舞会上邀请我,给我撑撑脸面。” 奥丽女官有点惊讶地看了看陆希。她知道长云领的人一向都跟别人不大一样,但没想到这位女伯爵竟然如此豁达,对于自己在交际场上受到的冷落毫不讳言,也丝毫不在意。 但是这样,她就挑不到一个好的丈夫了啊…… “是这样吗?”朱丽亚公主笑了一下,“我也觉得奎因小姐挺好的。”而且她很羡慕奎因小姐,假如她也是觉醒神恩,那她就能去教会了,到时候即使是国王,也不能强行安排她结婚了。 但是现在……朱丽亚公主低声说:“我想去做童贞女……” 奥丽女官吓了一跳:“公主殿下!”这话怎么能说给别人听呢? “露西小姐不会说出去的。”圣痕的事毫无动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引到什么深渊魔虫上去了,没有任何人怀疑朱丽亚公主,所以她现在对陆希可谓十分信任,“只有做童贞女,我才不用结婚。” 光球在陆希耳边哔哔:“童贞女就是没有觉醒神恩,但是自愿将一生献给神明,虽然不进入教会,但终生保持童身,可以跟圣女享有同样的待遇。” 跟圣女享有同样的待遇?陆希一下子就想起了妮娜。什么待遇,被送去当试验品的待遇吗? 但是朱丽亚公主为什么会想做童贞女呢?不跟亲弟弟结婚,她还可以嫁别的贵族啊。 “我母亲告诉我,如果有了圣痕千万不要结婚——”朱丽亚公主脸上露出了一点恐惧的表情,“她说圣痕只会给人带来厄运,就像她一样,她在生我的时候就知道,她活不了多久了……” 第162章 树大招风(四)、每天一个恐王室的小技巧 直到回了自己的卧房, 陆希还在思索朱丽亚公主刚才爆出来的秘闻。 原来公主根本不是王后生的,她的生母就是国王的妹妹——当然,是老国王的情妇生的。因为很小的时候就出现了圣痕, 所以老国王把她接进了宫, 秘密地养着,而在现任国王结婚之后不久, 那位妹妹就成了他的秘密情妇。 这尼玛是什么狗血倒胃的剧情啊!每天一个恐王室的小技巧吗? 朱丽亚公主出生之后, 那位妹妹身体就不大好,但是因为她到了三岁都没有觉醒圣痕,所以国王希望再跟妹妹生一个孩子,就是乔纳斯小王子。 是的,合着王后根本没生孩子,国王的一子一女全是跟同父异母的妹妹生的, 王后只不过倒霉地担了个虚名, 也就难怪抑郁成病, 英年早逝了。 但是,朱丽亚公主的生母也没能长命百岁, 她死得比王后还早呢, 据朱丽亚说, 她生了小王子之后,就长年流血,流到小王子四岁, 人就没了。 所以她临死的时候才会对女儿说,如果觉醒了圣痕就千万不要结婚, 否则一旦生育, 人生就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难道是血友病吗?”陆希喃喃地说。 “什么是血友病?”光球好奇地问。 血友病在陆希那边可算是大名鼎鼎了, 简单地说就是因为凝血功能不足而造成的出血性疾病, 而且其致病因素主要就是遗传!一度还被称作英国皇室病。 不过血友病主要体现在男性身上,一般来说都是女性携带,男性发病,只有C型的血友病是男女都发病的,与光明大陆这边圣痕只出现在公主身上,不太一样。 但是病理应该是差不多的,都属于凝血因子缺乏。在她那边C型血友病确实比较罕见,但架不住王室这边是代代的亲上加亲呀,再怎么隐性的致病基因这么一代代聚集下来,也能“优中选优”了。 “血统难道不是纯粹才好吗?”光球嘀咕,“这样才不会被分薄血脉啊……” “好个屁啊!”陆希没好气地说,“长久这样下来,王室的血脉倒是没有被分薄,可质量怎么样啊?”第一位有圣痕的公主生了四个孩子,可见身体状况还不错,孩子的成材率也很高,但这么“萃取”到了现在,王室连子嗣都困难了。 而且瞧瞧生出来的孩子是什么质量吧,朱丽亚公主长年的脸色苍白,小王子智力有问题,就是海格勋爵看起来挺壮实的,据说到现在也没儿女啊,那精-子恐怕也是质量堪忧哟。 所以就这还为了王位勾心斗角,争来了王位传给谁啊?搞不好下一代质量更惨,最后都给别人做了嫁衣裳。 还有怀特伯爵,还想着娶公主?把致病基因引入家族吗? 陆希对着光球吐槽了一番,心里才算舒服了点。说起来最惨的还是朱丽亚公主和小王子,但是小王子尚且有继承王位的希望,朱丽亚公主想要保命,却只能去做童贞女。 童贞女虽说不属于教会编制,但也是发愿将终身侍奉神明,所以要弃绝一切声色享乐,就像古代去庙庵里修行的人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粗茶淡饭,青灯黄卷——哦,在这里不是黄卷,是祈祷与诵读教义,而且也不用剃光头发,而是戴那种修女一样的头巾。 当然对朱丽亚公主来说她可能觉得这样也还不错,但是对陆希来说——要保命不就是个不要生育的问题吗?生或者不生,这都是自己的权力啊。 “但是教义里不是这样说的……”光球哼哼着,“主赋予了女人生育的责任,如果容许女人这样放肆,都不生育,那人类还会存在吗?” “生育不是责任,是权力!”陆希毫不客气地说,“女人生育,是因为她愿意生育。生育确实是一种自然天性,不管她是因为爱自己的丈夫,还是因为喜欢孩子,只要环境让她觉得可以生育,她就会生。所以如果想让女人生育,就该给她一个好的环境,若是环境让所有的女人都不想生育,那人类确实也该完蛋了!” 而且像朱丽亚公主这种情况,是并不适合生育的,既然不适合,无论对母亲还是孩子来说都不是好事,那就应该有选择不生育的权力! “就算不说母亲生完就死,单说生下个傻子来,有什么好处?”陆希冷笑,“王子如果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海格勋爵还有什么可蹦跶的?”但凡对王国有点责任心的大臣,谁愿意看见王座上坐了个傻子?哦,怀特伯爵这种想取而代之的不算。 光球被她喷得无话可说,最后才弱弱地说:“你说了也不算……” 就憋气!这下轮到陆希无话可说了,半天才愤愤地说:“我就要说!” “说吧说吧……”光球的态度十分好,大有一种“反正你只能过过嘴瘾所以说啥我都不计较”的样子,让陆希更气了。 气归气,还要准备晚上的舞会。 社交季的作息时间颇有些昼伏夜出的意思,一天多半从中午才开始,舞会也好宴会也好,都是安排在下午和晚上,贵族们不过凌晨是不会上床睡觉的,当然再起床的时候也就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国王对这套作息时间执行得非常彻底,所以他主持的舞会都是在晚上开始,一直持续到凌晨才罢休。 此处城堡因为是“行宫”,所以不需要给行政之类的正事留出空间,整个都是照着吃喝玩乐来打造的,单是一处舞厅,就比王宫的接见厅还要宽敞。 而且这里没有王宫中常见的承重石柱,据说是因为穹顶镌刻了减轻重量及粘结牢固的神术阵,每年单是这个穹顶的神术阵,就要消耗数百颗魔晶。 没有柱子,舞厅自然宽阔无比。四面都是落地的玻璃窗,大块的神术水晶镶嵌其中,方便舞厅内的人观赏外面的花卉。 是的,舞厅外面就是花园,而且对着这一面种的全部都是夜间才会开放的花朵,其中还有不少是魔植。虽然参加舞会的人可能根本不会往窗外看一眼,但是园丁们必须保证花朵开放,否则就是失职,可能就要死啦死啦滴。 至于舞厅内部,自然更是奢华无比。穹顶上挂着纯金的悬挂烛架,上面燃烧的都是用深海中捕来的鲸脂做的魔法蜡烛,不但耐烧又明亮,而且在燃烧的时候不会有烛泪滴下,而是会整个化为淡烟散于空中。 另外,蜡烛里还加入了自香料中提取的“香精”——国王偏好龙涎香,所以空气里就全是那股子甜甜的香味。 而且香的不只是蜡烛啊。前来跳舞的夫人小姐们,身上的衣裙也都事先薰过香,什么玫瑰味、百合味、檀香味、安息香味比比皆是,据说肉桂香味也有很多人喜欢,陆希不由得暗搓搓地心想会不会还有八角大料味儿或者孜然味儿…… 总之舞厅内的空气对于嗅觉特别敏锐的人来说实在不是很友好,如果再有过敏性鼻炎就更惨了。陆希跟着伯爵夫人走进舞厅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胖男人在花坛那里拼命地打喷嚏,然后又灌圣水——多半没啥用,过敏这事儿又不是受伤生病,他越灌圣水,免疫系统说不定越精神,更加坚守岗位,警惕一切外来物质! 陆希不喜欢这些复杂的香味,伯爵夫人却是十分习惯的。今天她用的是薰衣草香,身上的蛋糕裙也是珍贵的紫色,戴着金黄色水晶首饰,那叫一个华丽。 相比之下,陆希的裙子就清淡很多,是彩色的小碎花,但是又用黑珍珠的首饰压了压,好显出几分女伯爵的威严,免得跟伯爵夫人站一起气质反差太大,有点不协调。 舞厅之内珠光宝气,陆希一眼晃过去,就发现女士们全部露出锁骨,皮肤上画着各种各样的花纹,花朵什么的都是最常见的,她们旁边就有位夫人画的是蝴蝶,而且蝴蝶翅膀用的不仅是颜色,还有宝石!用什么胶粘在皮肤上,一动就亮晃晃地反光。 而且还有不少人也开始用切面的宝石,不过切面并不是胡乱切的,大部分人并不懂计算什么折射率,所以尽管把宝石磨得到处是平面,效果却不怎么样,始终没有伯爵夫人的金黄水晶那种小太阳一般的火彩。 “安娜——”前方忽然传来声音,陆希一抬头,就看见一位穿莲青色舞裙的夫人。除了她和伯爵夫人,这位夫人大概是舞厅之内极少有的没来个“人体彩绘”的女士,而是空出雪白的胸脯,全给了一条烟灰色的水晶项链。 一看见这自家出的水晶项链,陆希就知道这是谁了——近来国王身边最红的人儿,连提香夫人的风头都给压下去的那位寡妇苏菲亚夫人嘛。今天人家连黑裙子都不穿了,难怪她一时没认出来。 苏菲亚夫人最近确实是如日中天,一群人围着奉承,一举一动都有人关注,她这么一招呼,所有人的目光顿时又落到了伯爵夫人身上,立马发现她穿的裙子别出心裁,跟其他人的都不一样!而且这裙子看着一层层的十分华丽,却又不像她们穿的裙子那么笨重——可恶,为什么她们没想到裙子还可以这样做! 行了,今儿伯爵夫人这风头又出定了。 陆希对于出这样的风头没多大兴趣,转头搜寻翠西·奎因的身影,想问问她晒盐池的事弄得怎么样了。如今正是夏季,是一年里晒盐的好时机,可不能耽搁了。 没想到她一转身,就对上了法比奥的脸:“露西——” 啊,扫兴! 扫兴归扫兴,这时候还不能翻脸,陆希只能敷衍着笑一下:“堂兄来了?” “我们去外面走走,那边的夜百合开得正好呢。”法比奥一边说,一边整了整衣领,悄悄拨弄了一下领巾上那枚硕大的錾金银别针,按下了开关。 自从拿到那几支香薰蜡烛,他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给陆希写信邀她出来,可惜连写几封,陆希全部都推了,让他不得不担心,自己那个结婚的计划可能真的实行起来没那么顺利。 既然这样,香薰蜡烛必须用上啊!可是来行宫城堡参加舞会,他可没有什么机会跟陆希秉烛夜谈,所以他别出心裁,把蜡烛切成小块,放进了别针里头。 这枚别针是特制的,其实是一个中空的银盒,外面镌了发热的神术阵,打开开关,别针就会发热,将搁在银盒里的香料加热,让香气传出来。 这个是他家里的旧物,从前还没有香薰的时候,女士们会选择直接佩戴鲜花香草,而男士则选择这种别针。 不过自从圣城的炼金坊制作出了“香精”之后,这种东西就没有人用了,法比奥没钱的时候险些把它卖了,还是因为没人肯收才罢休,现在倒是正好派上用场。 别针隔着领巾透出了温热,一股香甜的气味散发出来,法比奥轻轻嗅了嗅,心想这个味道好像还挺好闻的。 陆希也闻到了一股发腻的甜香气从法比奥身上透出来,顿时感觉大倒胃口。一想法比奥可能来之前还在涂脂抹粉,她就觉得腻歪。 “我还要跟奎因小姐说几句话,堂兄先去外面等我吧。”赶紧把这个移动的香水瓶子打发走再说。 法比奥乐颠颠地出去了,陆希转头就去找奎因小姐——让法比奥在外头等着吧,她才不会出去呢。有那时间,她还不如担心一下海因里希有没有成功进入海格勋爵家。 海因里希这时候确实已经进入了海格勋爵的府邸。 作为一个不得意的贵族,他的府邸并不大,花园里也缺少珍贵的花木,但却打理得井井有条,即使是普通植物也枝繁叶茂花朵鲜艳,看起来生机勃勃十分舒服。 海因里希在进入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里只有围墙上布置了普通的防御及示警神术阵,正如灰羽所说,并不难混进来。而且宅子里的男女仆人也不多,总之整个看来都很符合他“破落户儿”的人设。 “人设”这个词儿,他现在已经用得很顺口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对这些明显是生造出来的别扭词汇竟然已经使用自如,甚至觉得它们还很方便形象——这真是太可怕了。 高级魔鬼停下来害怕了一下下,然后继续在阴影里前进。根据灰羽提供的线索,他很快就找到了女管家的房间。这府邸里甚至连守卫都没有多少,大概都被海格勋爵带走了,估计他也很怕国王忽然间心血来潮,在行宫城堡就对他下手。 女管家正在魔法蜡烛下读着一本手记样的东西。如果有仆人看见这本手记,只怕要十分惊讶,因为它用的并不是羊皮纸,而是一种白色的,薄得仿佛最好的夏凉布一样的纸张,而上面的文字更明显地并非是光明大陆的通用语。 窗户外的树木被风吹动,把阴影投在窗上。即使是女管家,房间里也用不起镶魔法水晶的窗户,而是细竹片串起来的挂帘,于是树影透过帘子间的空隙,进入了房间里,恰好笼罩在她手边的魔法蜡烛上。 噗地一声,蜡烛爆出一个小小的烛花,然后陡然黯淡了下来。 这是不正常的。魔法蜡烛不是普通蜡烛,在全部燃烧完之前,它的亮光是一直稳定,即使风也吹不熄的。 女管家蓦然抬头,发现烛焰发出一种淡淡的绿色,明明烛火前面没有任何遮挡物,它却在对面的墙壁上投出了一个巨大的阴影。 这个阴影有着一对蝙蝠般的翼,还有一条来回甩动的细长尾巴。 “什么人?”女管家双手压在手记上,声音微微发抖。 阴影里传来了阴恻恻的声音:“你不认得我吗?” “你是——魔鬼?”女管家也无法维持镇定了,“你是怎么进来的!”所有的防御性神术阵都有针对魔力的部分,怎么可能有魔鬼毫无动静地就潜伏了进来? “啊——”阴影里的声音漫不经心,“我有人类的契约,自然可以随处行走。” 人类的契约?有人跟这个魔鬼签订了契约? “你,你想做什么?” “你不想知道跟我签定契约的人类是谁吗?”魔鬼不答反问,“他提出的条件可是与你有关呢。” 女管家的心脏猛然剧烈跳动:“是,是谁?”难道是她一直想念的那两个人吗? “斯佩西。”魔鬼的声音满是恶意,“你还记得这个名字吗?” “斯佩西——”女管家想要站起来,可是腿却在发软。她怎么能不记得呢?那是她的孩子,离开她的时候个子只有那么高…… 一转眼,已经十年了啊!斯佩西竟然真的还活着吗?海格勋爵居然没有骗她,真的没有杀她的丈夫和儿子? 第139节 不,魔鬼怎么能够相信?也许它只是在骗她! 可是无缘无故的,魔鬼又为什么要骗她呢?魔鬼根本不该知道她是谁才对。 女管家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反复辩论,但她最终还是问出了口:“斯佩西在哪里?他现在好吗?” “好不好我可说不上……”魔鬼的尾巴无聊地甩来甩去,“他的父亲死了,他在生荒地做强盗,现在被抓了。” 扑通——女管家猛地站起来,连椅子都带翻了,“他的父亲死了?是谁杀了他?斯佩西他,他又被谁抓住了?” 魔鬼似乎歪了歪头,露出了额头上的一边尖角:“告诉你又怎么样呢?你能做什么?让海格去救他?” 海格?海格是不会救人的。他现在焦头烂额的,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怎么可能去救斯佩西?他留着她,只不过因为她有用,而他现在对于那笔财宝还全无头绪而已。 但是在生荒地做强盗?她前一阵子好像听说,生荒地现在归了长云领? “是长云领的伯爵大人抓了他吗?”女管家连忙问,“我,我可以出赎金,能把他赎出来吗?” “强盗可以赎出来吗?”魔鬼懒洋洋地说,“我可不知道。” 强盗一般是不会的,他们只会被吊上绞架。女管家心里一片冰冷,但还不肯放弃最后的希望:“斯佩西跟你签定了契约,你,你不会眼看着他死吧?”她知道魔鬼与人类签订契约的目的,假如这个魔鬼还想在光明大陆自由行走,就要保证斯佩西活着才行。 魔鬼笑了一声:“你说得倒没错。斯佩西现在还活着,不过也快要死了。他的愿望就是给你自由,怎么样,现在我就可以带你离开王都,如果现在赶去长云领的话,大概还来得及在他上绞架之前见见他。” 一个“去”字已经到了女管家嘴边,却又被她压在了舌头底下。她当然想要自由,更想见到她的孩子,可是如果现在离开,那些东西就都拿不回来了,那是她的家族一直守护着的东西,是一段历史的真相。 虽然她不知道守护这段真相还有什么意义,可是她的父亲在去世之前握着她的双手叮嘱她,让她一定要把这些东西保护好,因为这些东西可以将真相公诸于众,告诉所有的人,迷失之地的血脉并非堕落,那更不是什么罪恶之地! 可是事实真的还能够大白天下吗?好几代人在四处漂泊中连自己的文字都已经忘记了,她现在读着这些笔记都十分吃力,更不用说找出回归的方法,去拿到那份证据了。 父亲坚守着这些东西,是因为他这一支是护卫,当初祖辈就发下誓言会守护这些,直到有一天将它交回王族后裔手中。每一位护卫临终,都会把这一任务再交给自己的后代,父亲去后,就轮到了她。 她很认真地保存着这些,并且小心地掩盖着自己的身份,可是无论怎么小心,厄运来临的时候是丝毫不讲道理的。为了这些被托付的东西,她忍耐了十年。可是十年前她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难道十年之后,还要再失去一次吗? 第163章 狩猎陷阱(一)、陆希没料到,她差点就回不来了…… “所以你把人家搞崩溃了?”陆希问。 “怎么怪我!”海因里希当然不肯承认, “我就是拿了个假脑袋给她看看而已。” 陆希按住太阳穴:“你什么时候做的假脑袋?” 也真亏海因里希想得出来,他居然用石膏照着斯佩西的脸做了个假人头!而且上色上得维妙维肖,陆希都不知道他怎么用长云领那点有限的颜色就描得真眉真眼, 而且还在中空的人头里塞了团浸满红色颜料的棉花, 那鲜红的液体往下一流,当场就让女管家崩溃了, 真以为那是斯佩西的脑袋, 扑上去就想抱进怀里。 海因里希就是在那时候,才问出了她的真话。 “一个假头而已——”海因里希一脸的不以为然,“对着斯佩西翻个模就行,有什么难的?” “那头发呢?” 海因里希嘿嘿一笑:“当然用的是他自己的头发。” 陆希目瞪口呆:“你把斯佩西头发剃了?”斯佩西又不是贴身男仆,根本不能近前,她进了王都之后就没怎么见着人, 也就是那天派他去城外收集柞蚕茧的时候匆匆见了一面, 当时见他戴了一顶草帽, 还以为是遮阳,谁知道是被海因里希剃成光头了! 光明大陆当然不会以秃为美, 人人都很爱护自己的头发, 所以炼金药水中的生发水护发水之类都卖得很好, 当然效果嘛那就不太好说,也属玄学范畴吧,倒是假发的生意不错, 据说国王陛下本人就有十多顶假发,都是真人的头发做的。 陆希今天在舞会上也远远看了一眼, 国王跟个移动的珠宝架子似的, 头发也是金光灿烂, 倒是看不出来是真是假。 总之, 海因里希把斯佩西给剃秃了这事儿——斯佩西要是有反抗能力,大概就得跟他打一架了。 海因里希嗤之以鼻:“你是替他找自己的母亲,要他点头发算什么。行了,说正经事,你老是头发头发,还要不要听了?” 对上这位海·常有理·因里希,陆希也没什么办法:“听听听,你说吧。既然她这么惦记儿子,应该不是真的想跟着海格吧?” 女总管当然不是真的对海格动了心,事实上她留在海格勋爵府上,都是只为了拿回祖辈传下来的一些东西。 光明大陆通史上记载:东方迷失之地,原名为夏,其国中没有神官,而是称为巫,而女性则为女巫,现在光明大陆上对堕落者称为女巫,也是延续了夏国的称呼。 夏国并不信奉光明之神,而是信奉自己的祖先,因此在深渊侵蚀光明大陆之时,就成为了魔鬼肆虐之地,甚至夏国人也纷纷堕落,成为了魔鬼的帮凶。 对于这样一处魔鬼在光明大陆上的据点,教会自然不能容忍,于是便有了十字军的远征。最后夏国败落,国中的魔鬼与巫师被一网打尽,而十字军中领军的三位圣徒一起出手,将夏国封闭起来,杜绝了魔鬼再从此地入侵光明大陆的机会,也让夏国变成了迷失之地。 国既亡,夏国后人自然也就星散,但因他们的祖辈多有受到魔鬼诱惑堕落,所以血脉之中也带上了堕落的天性,这便是双黑为何被称为堕落血统,被人轻视的由来。 陆希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只想说两个字:放屁! 历史真是胜利者随便写的,这种一面倒的记录反正陆希是不信的,虽然此处的夏国与她的祖国并不是一回事,但她仍旧可以确定,夏国不可能像通史上记的这么反人类。单看这书上写的吧,夏国成为魔鬼肆虐之地,是因为不信奉光明神——单从这一句,就能看出这所谓的通史里头夹带了多少私货! 不过尽管不信历史书里的东西,陆希却也没有什么渠道去了解那段历史的真相,甚至就连海因里希也不知道,因为魔族的历史里压根没这一段儿。 这也从另一方面佐证了陆希的想法——假如魔鬼真的以夏国为中心打开过进入光明大陆的通道,怎么可能没有记录呢?魔族历史没写,多半就是因为这根本就是教会编造的! 不过现在,她对这段历史有所了解了。 斯佩西的母亲,莉莉斯·安,如果用夏国叫法,应该是安莉。她所在的家族,曾经是夏国王室的近卫家族,在灭国之灾的时候,保护着王室的血脉逃了出来。 “按照她父亲那里传下来的说法,夏国成为迷失之地,应该在黎明之战之前,那时候魔兽成灾,夏国地大,魔兽当然也是众多,但并没有什么魔鬼。而当时教会的十字军进入夏国,是声称来帮助他们剿灭魔兽的。”海因里希复述着莉莉斯的话。 “十字军东征居然是在黎明之战之前?”陆希嗤笑了一声,“教会可真会造假。”连历史事件的发生时间都能扭曲,还有什么不能造的。 想想安东尼说的那个“创世纪的苹果树”,教会这是把一整个儿历史全部给重编了一遍啊! “所以十字军并不是去帮助剿灭魔兽的?” 海因里希摇了摇头:“关于这一点,莉莉斯并不是很清楚。”安家毕竟只是侍卫,他们知道的是:十字军领军与夏国国师商议,在魔兽为患最重的涿鹿野设下大型法阵,将一批最可怕的魔兽永远禁锢其中,不许它们再出现。 “涿鹿野?”陆希怎么觉得这个发音十分奇怪。 “是夏国的文字。”海因里希也是生记硬背的,比划着给陆希写了一下,“大概是这样,夏国的文字太奇怪,我只记得这个字指的是鹿。” 陆希看着他比划出来的那个字,感觉脑袋嗡了一下:“那个,所谓最可怕的魔兽,都有什么?” 这问题真是让海因里希猝不及防。他怎么也没想到陆希会问这个。幸好莉莉丝说了很多,他才能稍微答上来一点:“听说都是二次魔化的魔兽,有两个头的黑野猪,九个头的大地蟒,九条尾巴的摄心狐……” 陆希感觉自己晕乎乎的——神TM两个头的黑野猪,九个头的大地蟒,九条尾巴的摄心狐!这TM不是并封!九婴!还有九尾狐吗! “后,后来呢……”陆希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也像汉克一样,开始带着颤音了。 “法阵设立起来,夏国动用了无数的巫师,甚至国王与长公主因为已经觉醒,也加入了其中。可是在展开禁锢的那一天地动山摇,安家的祖辈得到命令,护送着夏国王室最小的王子和公主出逃……” 传来出逃命令的是长公主身边的贴身侍女,也是一位女巫,她说十字军根本不是来帮助他们剿灭魔兽的,他们是想要打开一扇“门”。 侍女并不知道这扇门有什么用,她只是得到长公主的命令,要保住夏国王室的血脉。在她离开之前,她听见长公主对国王说:“绝不能让他们得逞,毁灭两个世界!” “两个世界?”陆希忍不住问,“什么叫两个世界?” 海因里希耸耸肩:“当时大地轰鸣,这位侍女自己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听清楚了,就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安家与侍女一起,带着一对儿小孩子便装出逃。十字军声称只有军团长是圣徒,但其实军中还隐藏了两名圣徒,此时其中一人带领十字军冲入了王都,而王宫只剩下一位侍卫长和一位守护王城的将军,两人按现在的骑士等级分大约都只是天骑士,根本无法抵挡一位圣徒。 王城就此沦陷。后面发生的事情安家人就不知道了。他们乘着王室的宝船逃入大海,只听到背后雷鸣之声不歇,转头看去,只见一道乌光自地面升起,直冲天际。这道乌光看不到尽头,周身电光闪烁,仿佛一棵巨树,根植于地,枝插上天。 在这道乌光的极高处,安侍卫觉得自己仿佛看见了一片山野,仿佛是涿鹿野的倒影一般,却又好像并不一样。但还没等他看出有什么区别,乌光已经霍然收紧,远处的大陆晃动起来,海面也掀起了高达百丈的巨浪。如果不是宝船有法术加护,早就被浪头打成碎片了! 在剧烈的颠簸之中,安侍卫也头晕眼花,失去知觉之前,他只看见乌光向四面扩展,将夏国所在的整片大陆都圈了进去…… 宝船在海上漂流了许多天才靠上千岛之国的地面,一行人便听说,夏国消失了。 安侍卫不知道消失了是什么意思,他曾经想在事态平息之后再护送王子和公主回去,却听到了教会发下的命令——夏国勾结魔鬼,意图打开通向无尽深渊的大门,十字军为阻止夏国的阴谋,全体以身殉职才关上了大门,而夏国咎由自取,沉入了无尽深渊,从此消失在光明大陆上。 夏国的所在之处成为了迷失之地,而夏国人则成为了带罪之身。更糟糕的是小王子在逃生途中生病身亡,只剩下了一位小公主活着。 在这种情况之下,保住夏国王室的血脉都已经十分艰难,更遑论复国。 最终,一干人等兵分两路。安侍卫带着大部分人伪装护送,引着追兵离开;而那位侍女则带着公主,向另一方向逃跑。 人海之中,一别而后,他们再也未曾见面。 安侍卫一行人在追捕中陆续身亡,只剩下了他自己幸存。他用药草染黄了头发,冒充信徒,在某地住了下来,并以经商为名,到处寻找侍女与小公主。 在他身边,始终保存着一些当初从王宫里带出来的书籍,另外就是他自己写下的笔记,记录了他所经历的一切,并将这笔记传给后人,让他们牢记自己是夏国后人,有朝一日能揭穿教会的谎言,还夏国清白。 莉莉丝就是这位安侍卫的后人,她从父亲手里接过了那些书籍与笔记,但是在漫长的时间里,即使是她对夏国的文字也不是那么熟悉了,至于复国,更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她也曾想过放下责任,好好过完自己的一生,所以她违背父亲留下的遗训,跟斯佩西的父亲结婚,而不是选择一个有同样黑头发黑眼睛的夏国后裔结合。 然而被海格勋爵强占之后,她才发现,只要夏国的罪名仍在,只要教会依旧给予众人猎巫的权力与借口,那独善其身也将变成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 因此,她拿出了那些保存许久的书籍与笔记——海格勋爵与教会不睦,她想扶持海格勋爵继承王位,然后借他的力量与教会抗衡。 海格勋爵当然不是什么好鸟,他并不相信莉莉丝,看似让她管家,其实将这些书籍扣起来不许她接触。莉莉丝隐忍了十年,期间为他出谋划策,甚至献上药剂方子让他赚钱。终于让海格勋爵松口,允许她重新接触那些书籍。 海因里希一口气讲了很久,陆希听到最后只剩下了沉默。这十年真不知道莉莉丝是怎么过下来的,换了她,可能当天晚上就跟海格来个同归于尽了。 “不过,她应该还有没说出来的秘密。”等陆希叹息完,海因里希又扔出一句,“她说为了那些书籍和笔记,我觉得不太可能。或许那些东西对她来说很重要,但对海格来说,一堆记载夏国历史的东西对他毫无作用,为了这东西就把她留在身边?”难道不怕晚上睡着了人家来个为夫报仇,一刀抹了他脖子吗?海格也没觉醒呢。 “这也正常。”陆希表示理解,“你是个魔鬼呢。”就算莉莉丝痛恨教会,也不见得会对一个魔鬼敞开心扉,她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还能活罢了。 海因里希倒是完全无所谓:“那你想怎么办?说起来利用她,倒是可以监视海格。” 陆希犹豫了一下:“我想,把她接出来跟斯佩西团聚吧。”已经在敌人身边忍耐了十年,这样的日子还让她再过下去吗? 至于说监视海格什么的,其实没什么必要。等他们回了长云领,跟海格其实是彼此都鞭长莫及。与其因为这个原因把莉莉丝留下,不如让她回来跟儿子一起生活,那种日子能不过就不过吧。 “她想拿回来的那些东西,都藏在三楼?” “对。”海因里希严肃了一点,“三楼内部有高级的神术阵,海格从来不让莉莉丝接触核心,直到现在都是把那些书籍拿出来给她看,不允许她进入。” “你也冲不开?” 海因里希脸黑了一下,最后只能承认:“我现在也不行。” “这样啊——”陆希摸了摸下巴,“那能炸开吗?” “炸——”海因里希一怔,迅速反应了过来,“那你得用多少那种□□?”不要小看他这个高级魔鬼的力量,那种黑色火药炸起来威力确实很大,但想要炸开三楼的神术阵用量可不少。而且这里有一个麻烦,那就是硫磺的气味无法掩盖,会被神术阵探查到,并且报警。 陆希满头黑线:“硫磺的气味会让神术阵报警?” 海因里希冷冷地说:“教会认为这是无尽深渊的味道。”确切点说,教会认为这是魔鬼的气味。 就离谱!陆希敢打赌,海因里希身上根本没什么硫磺味儿!难怪贵族不爱用煤呢,没脱硫的煤,烧起来可不都是魔鬼味儿嘛。 不过,神术阵未免也太天真了,真以为有硫磺味报警就行了?嘿嘿…… “硝化——甘油?”海因里希别扭地跟着念出这个词儿,“甘油,不是你做香皂剩下的那种,用来擦脸——护肤的东西吗?”现在陆希的行李里就有一瓶呢,卧槽这东西会爆炸?那擦在脸上岂不是分分钟炸成烂羊头? “硝化,硝化!”陆希赶紧按住要暴走的魔鬼,“光是甘油怎么炸得起来。” 海因里希这才缓和了一些:“这东西很好用?那你怎么在长云领的时候没有制作?”香皂生产之后,甘油的量可不少,如果这个□□那么好用,对付魔兽的时候怎么没用上?边陲镇现在还在用□□呢。 陆希呵呵了一声。□□嘛,要论爆炸威力那当然没得说,就是它太易爆了,一个不小心就炸死自己人,还不如先让他们用着□□。 目前她手里有甘油,硝酸和硫酸嘛,海因里希就能制作啊,这家伙现在“酸液箭”的魔法运用自如,想要硫酸有硫酸,想要硝酸有硝酸,陆希都要给他竖个大拇指。要不是这玩艺儿要消耗魔力,产量有限,海因里希自己就能撑起一半的“三酸两碱”工程来。 第140节 不过这么一想,假如有一群魔鬼……算了,一群羊角蝙蝠翅膀的魔鬼生产酸液,那场面太美她不敢看。 “让斯佩西去见他母亲一面,如果莉莉丝愿意,就炸了三楼给她把东西抢出来。不过要执行这个计划,事先可一定要把情况打听清楚,否则一次不成,可就打草惊蛇。”陆希只能配置□□,爆炸之类的事都得海因里希去做。 海因里希点头:“我跟她约好,过几天她出门采购,让斯佩西跟她见一见。只是,要怎么说?” “假如她真的想离开,就让斯佩西告诉她,可以带她去长云领。至于你嘛,到时候就拿那套假翅膀给她看。”海因里希的真实身份当然不能说出去,正好上次在煤矿,斯佩西亲眼看见何塞是怎么装上假翅膀扮魔鬼的,这次,就让他自己去给他母亲解释吧。 这件事办起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能在行宫城堡里配,所以陆希这几天还是可以玩一玩的。虽然在舞会上她总是做壁花,但舞会到底也不是每天都举行,她有不少时间跟朱丽亚公主和奎因小姐说话。 这也是躲开法比奥的好借口,这货简直像块狗皮膏药,一个劲儿逮到空就来邀请她,不是散步就是喝茶,而且每次来的时候身上都带着一股子香味,有时候是玫瑰,有时候是薄荷,有时候又换了乳香,但不管是哪种香,陆希总觉得带着一股子甜腻味儿,仿佛她从前喝川贝枇杷膏那种化不开的粘腻感觉,让她很不舒服,越发不想见到这货了。 然而再怎么躲着不见,到狩猎这天也不能不见——法比奥会带克利斯主教来见她。 “亲爱的露西,你今天真是太漂亮了!”要说法比奥有什么比人强,大概就是厚脸皮和好心态,陆希放他几回鸽子,他也没见有丝毫不高兴,照样还是一见面就凑过来满脸笑容地拍她马屁。 就是言词比较匮乏,说来说去都是这么几句。而且不是陆希爱吐槽,法比奥这演技真不咋样,嘴上说着她漂亮,其实目光里都是:卧槽,你咋穿成这样! 没错,陆希没穿裙子,而是像骑士一样穿着裤子和长靴,只在外面罩了一件长外衣,虽然衣摆像裙子一样,但它是两边开衩的,往马背上一跨坐就看出来了。 对,陆希是跨骑,而不是像一些夫人小姐们一样,用的侧骑鞍。 “露西小姐——”翠西·奎因骑着马靠了过来。她是侧骑,但看人家在马上的舒展模样,那骑术比陆希强太多了。她打量了一下陆希的骑马装,顿时露出了惊艳的表情:“这可太棒了!你是怎么想出来做这种裙子的?” 其实不能叫裙子啦。而且,看看人家翠西的表情,再看看法比奥,就仿佛正版与山寨(还是质量不咋样的山寨)之区别。 陆希心里吐槽,脸上微笑:“你要是喜欢,回头我让女仆把样子送给你。我觉得这样方便多了。” “可是这样容易——”法比奥下意识地说了半句,终于想起来在两位未婚小姐面前说什么“少女的贞洁象征”很不合适,及时又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 翠西笑了一下,假装没听见法比奥的话,一提马靠近了陆希:“那就太感谢了,我很喜欢打猎,这样的衣服才最方便。对了,我听公主殿下说,那边有不少羽毛很好看的雉鸡,我们去那边看看?” 原来是看法比奥又贴上来,过来给她解围的啊。陆希一边想,一边对着翠西送了一个“我明白,谢谢姐妹”的眼神:“可惜我已经跟法比奥堂兄约好,去看他打狐狸,所以只能先去那一边了。如果我回来得早,会去找翠西小姐。” 当然,在说这话的时候,陆希也没料到,她差点就回不来了…… 第164章 狩猎陷阱(二)、好多食尸鬼! 皇家猎场是整整一座山, 别看贵族们挤在跳舞厅里显得人多,这一散开到山林之中,哪怕再加两三倍的仆人与护卫, 也都找不着了。 所以, 在这种情况下想跟人偷偷见个面,十分方便。 法比奥带了一个仆人, 给他牵马。 离着黎明之战可能确实太久了, 如今这些贵族,别说成为骑士的觉醒率了,一个个的恨不得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据说国王早晨起床就需要六个仆人伺候,其中一个专门负责把漱口水倒到他嘴里;然后上厕所也需要两个仆人,其中一个管给他擦那啥…… 这种八卦陆希都不想听, 不少贵族都已经没了自理能力, 他们那些在黎明时期跟魔兽对砍对杀的祖宗们如果知道, 怕不是棺材板都要压不住! 法比奥以前在长云领的时候情况还好,因为冯特伯爵还是希望他能成为一名正式的骑士, 而不是靠什么炼金药水提高点能力的“假骑士侍从”, 所以他虽然平常也有仆人服侍, 剑术和骑马还是要练的。 然而自打他离开长云领,日常训练也就扔一边去了,现在不过是仗着人还年轻, 新陈代谢比较快,所以身材还能保持得住, 但骑马在山林之中奔驰, 并且挽弓射箭的本事, 那就已经没有了。 所以他为保万一, 到底带了一个仆人,万一他控不住马,仆人还能拽一拽缰绳…… 也没什么好说的,来狩猎的贵族们有不少都是这么干的,他们所谓的狩猎,很多都是坐在马上让仆人牵着马前行,然后由护卫们把猎物赶到面前,再一箭射死。 嗯,能一箭射死的已经算不错,有些连这本事都没有,得侍卫先把猎物打瘸甚至打个半死,然后再……说出来都让人不想听,一群废物! 陆希也带了人。本来是想带灰羽的,但海因里希硬是给灰羽找了个差事——安排斯佩西和莉莉斯见面去了。灰羽不知道海因里希潜入过海格府上的事儿,还以为这事儿确实只有他做得,所以毫无异议地就回内城去了。 “你跟法比奥见面就不尴尬吗?”陆希那时候忍不住问。 “尴尬什么?”海因里希一脸平静,“他再笨,这时候也会装成不认识我的。” 陆希忍不住低声说:“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然后她看见高级魔鬼的耳朵尖儿红了。 但是海因里希说得并没错,法比奥自从凑过来,就没看海因里希一眼,仿佛他根本不存在一样,更不会煞风景地提起从前的事,比如说海因里希本来是他送给伯爵夫人的…… 总之四人就这么走进了山林,直往约定的地方去。 春夏之季,皇家猎场真的很美。乔木参天,蔽日树荫间尽是禽鸟鸣啭之声。一些藤蔓缘树而上,在枝叶之间拉起大网,还能开出各色小花,与树下的那些花朵上下映衬,毫不逊色。 鉴于如今这些贵族们的能力,猎场里自然不会有魔兽,甚至连过于凶猛的野兽都没有,最大的野兽大概就是鹿了,陆希一行人一路走来,只看见野鸡与兔子,简直是一派祥和。 可能为了遮掩自己是个开不了弓的废物,法比奥滔滔不绝地向陆希介绍起这片猎场来。 因为已经成为皇家猎场上百年,这一片山林都是精心养护,还有历代国王往里添加一些特殊植物,据说还有很多是从迷失之地来的。 “还有从迷失之地来的植物?那里不是已经无法找到了吗?” “其实外围还是可能进入的……”法比奥也知之不详,只晓得皇家猎场对外吹嘘就是植物众多,连迷失之地的植物都有移栽什么的。 一听这个,陆希倒是很有些兴趣了,当即开始观察左右。别说,法比奥还真的来过皇家猎场几次,很知道几种特殊的植物:“那边的那片树,千万不能碰它们。如果弄伤了树皮,会流出一种树汁,沾到身上就会红肿刺痒——也不知道是谁把种子带来的!前任陛下曾经要把它们砍掉,不知道为什么又没执行。就因为有那片树在,大家都不喜欢来这里。”所以克利斯主教才把见面地点选在此处。 砍?陆希仔细端详那片树林,感觉自己心口发疼——那是漆树啊!暴殄天物的人们,知不知道那是好东西! 漆树的漆液是良好的涂料与防腐剂,种子可榨油,种皮能取蜡,树本身还是优良木材,除了会导致有些人过敏之外,是天然涂料、油料和木材兼用树种,当初带种子来的人真是有眼光啊!就是后来人眼瞎罢了。 然而漆树喜欢温暖湿润的气候,白都因为有擅长祈福的红衣主教坐镇,王城周围的气候颇有些四季如春的意思,漆树自然能够生长。但长云领却不行,所以陆希再眼馋,也只能眼巴巴地与这一大片漆林擦肩而过。 心痛啊!她可是知道,《史记·货殖传》里都有记载:“陈夏千亩漆……此其人一千户侯等”。可见漆树有多少经济价值啊!然而她无法拥有。 法比奥当然不知道陆希的心痛,还以为她害怕那片漆树林,连忙安慰她:“只要不碰到就没有关系的。”为了佐证,他还指着另一边说道,“那里也是有毒的东西,但是不碰也不要紧的。” “那边又是什么?”陆希的眼睛还在漆树林上拔不下来,漫不经心地问。 法比奥想了想,仍旧没想起来那种植物的名字,只能含糊地说:“就是一种在地下结出果实的植物,大家都说这一定是被深渊污染过的植物,那些果实都是有毒的。之前有些穷疯了的平民,冬天偷跑到猎场边上挖了些果实去吃,结果吃完就都死了。当时还以为出现了疫病,皇家大教堂派人去查看,才知道是他们偷吃猎场的东西,被毒死的。” 他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听说那个果实在地下结的有这么大!而且吃起来还挺能饱肚子的,所以那些穷人都挖来吃,结果死了有几十人。” 他对于死了一些穷人显然并无所触动,只是感叹说:“所以教会说得对,没有光明神照耀过的东西就是不行。这些穷人不好好种小麦和豆子,却去挖那种长在地下,从不接受光明神净化的东西吃,不死才怪呢。” 陆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这货将来跟她回了长云领,马上就把他弄去种田,就按现在王都的税率来收税,看他种出来的小麦和豆子,交完税之后还够不够喂饱自己的肚子!等他饿上三天,看还有没有力气说这种风凉话! 不过现在——看他比划的那个东西,难不成这种所谓的被深渊污染过的果实,是木薯吗? “哦对——”法比奥终于想起那个植物的名字了,艰难地发出一串不怎么准确的音,“据说迷失之地叫它:苏葛。” 苏葛?陆希暗暗重复两遍,忽然心头一亮——不是苏葛,是树葛吧?那正是木薯的别名啊! 啊啊啊啊,漆树带不回去,木薯可以啊!虽然这东西更喜欢热带气候,但适应性很好,而且耐旱耐瘠,如果不那么追求高产的话,粗放种植也是可以哒! 之前她想做香水,可是缺少酒精——长云领的粮食都还不够吃呢,怎么舍得拿来做酒精?但是有了木薯就可以了啊! 等狩猎完毕,她出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当地平民来偷挖! 陆希面无表情,心里已经在计划如何挖皇家猎场的墙角了。猎场这么大,不可能完全看得住,既然之前平民能挖,那现在也能挖! 哎,如果能把这片猎场搬回长云领该多好啊,里头说不定还有什么好东西呢! 且慢,长云领也有森林嘛。之前冯特伯爵不让她进山,现在没人限制她的行动,而且还有了□□,她大可以带人进山探宝了,那么大一片领地,就不信没有好东西! 在陆希有些亢奋的计划中,克利斯主教出现了。 他穿着一件褐绿色的袍子,骤然从树荫里冒出来还有点吓人,至少法比奥就哆嗦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克,克利斯大人……” 克利斯主教并不在意法比奥——这个蠢货不过是个不怎么好用的工具罢了,倘若他能直接跟新的女伯爵搭上关系,这件工具分分钟都可以甩开。所以他直接向陆希致礼:“伯爵大人。” “克利斯大人——”陆希一边翻身下马,一边不着痕迹地摸了摸后腰上的左轮——她穿这件骑马装的好处,就是拔枪的速度可以更快一些。 克利斯看起来彬彬有礼的样子,但是陆希能察觉到他掩藏在礼貌下面的一股子居高临下劲儿,大概是从前高高在上惯了,骤然间要放下身段来说好话,还是对着她这一样一个双黑,仍旧是很不习惯。 “伯爵大人,您可知道您目前面临的困境?” 好么,一上来先危言耸听,这不就跟那些张口就说“施主印堂发黑,近期必有血光之灾”是一个味儿的么? 陆希心不在焉地想着,随口说道:“什么困境呢?”如果没有发现那些木薯,她大概还能打起精神来跟克利斯主教应付一下,但她现在惦记着招人偷木薯,真没心思听这些屁话啊。 果然克利斯的说法跟法比奥大同小异,只不过他比法比奥有文化多了,说出来的话也有理有据的,可信度很高。 比如说,她的生母虽然生下了冯特伯爵的子嗣,但实际上她也并不得冯特伯爵的欢心,冯特伯爵认为她不过是想借着攀附上他摆脱女奴的身份——必须说一句,法比奥就没有说得这么深刻,他只认为冯特伯爵是不喜欢芭芭拉的低贱身份,而克利斯主教却能说到“利用”这一层,更深刻地证明冯特伯爵并不喜欢这个私生女,谁会喜欢一个利用自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呢? 再比如说,芭芭拉曾经向冯特伯爵献上一些“巫术”,冯特伯爵听信了她,才导致了长云领的那场虫灾。作为领主,冯特伯爵险些因此而失去威信,自然会迁怒于出主意的那个人。 这件事法比奥根本不知道,所以自然没有拿出来说。 总之如果陆希不是陆希,而是原来那个可怜的露西姑娘,一定会觉得克利斯说得十分正确,从而对自己的位置产生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陆希琢磨了一下露西应该有的心态,于是做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模样:“可是我父亲已经把爵位传给我了……” 克利斯主教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他并不像法比奥那么夸张,看起来倒是更可信的样子:“其实您自己也知道吧,您的父亲更信任谁——您来了王都,看起来是在社交季露面,可是在此期间,留下来管理长云领的人是谁呢?您已经到长云领这么久了,除了爵位之外,您还得到了什么权力呢?不说别的,长云领这次带来的那些炼金产物,您都知道该怎么制作吗?” 老娘当然知道啦,那就是我搞出来的! 陆希心里吐槽,脸上却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父亲的东西,以后都会留给我……” “名义上留给您,跟实际上由您掌控,当然是不一样的。”克利斯一脸的诚恳,“其实冯特伯爵对我们教会实在有误会,当初本来是不必闹得那么僵的,我们很愿意跟您重新建立起合作的关系——当然,这需要您确实掌握了长云领的话语权才好。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我们都愿意全力协助您。” “你们——”陆希一脸犹豫,“是指索肯大主教回来吗?” 克利斯被噎了一下,生出一股怒气,又被他自己压下去了:“我的老师目前正在冲击红衣主教,所以他在苦修院修行,暂时脱不开身,由我来处理这件事情。您放心,我能够全权代表他。” 不对劲啊,看来这事儿不是索肯大主教出手?陆希心里迅速地琢磨了一下,执行B方案,也就是再跟克利斯打听一下:“索肯大主教不能脱身吗?那,那……我并不是不信任您,只是,您——索肯大主教,他毕竟是大主教啊,我听说以前的春季祈福,都是索肯大主教出手……” 意思就是,嫌弃他只是一个主教呗?克利斯的怒火腾地又升上一截儿,然后勉强再次被他压了下去。大主教与主教确实是有区别的,这无论怎么说都无法否认…… “而且——”陆希意有所指地看了法比奥一眼,“您现在……” 这蠢货都跟女伯爵说了些什么?克利斯主教迅速脑补了一千字。真不能怪他起疑心,实在是法比奥这货太没用了,眼瞅到手的爵位都被他自己搞丢,还能指望他干点啥? 总不能再让这蠢货坏一次事!克利斯恶狠狠地想,脱口而出:“我并不是一个人,双塔大教堂也会给予帮助的。”比如说这次的香薰蜡烛,就是双塔搞出来的嘛。 “双塔大教堂?”陆希装出一副思索的样子,“他们不是在——黄金领吗?我听说黄金领的土地和气候都特别好,其实根本不怎么需要祈福……” 她一脸“你是不是在骗我,别以为我读书少”的模样,简直看得克利斯怒火冲头,忍不住冷冷地说:“露西小姐,您太小看双塔了,您以为那里只是一处普通的教堂吗?” 我太知道它不普通了,我的妮娜搞不好就在那里头呢! 陆希正盘算着怎么套话,忽然间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喧哗混乱之声,其中还混杂着几声轰响。法比奥耳朵倒是很灵,一听那声音就紧张起来:“怎么回事?听起来像是骑士们动用了斗气,难道是有魔兽混进来了吗?我们,我们要不然还是先出去吧?” 克利斯简直不想跟他说话,他才跟陆希讲了几句话啊? “那声音听起来还很远,就算有魔兽,负责守卫的骑士们也能清除掉,不用这么害怕!”皇家猎场自然有隶属于皇家的骑士守卫,又不用法比奥上阵,他慌个什么劲的? 陆希也不想走,她还想套克利斯的话呢。但是克利斯话才说完,她和法比奥的马忽然都发出了嘶鸣,同时开始不安地踏动四蹄,瞧着很想后退的样子。 “不对劲!”海因里希一把抓住她,就要把她往马上送:“先退出去,这里不对!” 但是没等陆希踏上马镫,地面忽然晃动起来,马儿长嘶一声,直接把她甩了下来。海因里希连忙接住了她,但马却趁此机会挣开缰绳,拔腿就跑。 不单是她的马,法比奥的马也甩脱了仆人的手,跟着就跑。法比奥的仆人连忙追上去,可是他才踏入树林,就发出一声惊骇的尖叫,一步步退了出来:“怪,怪物!” 第141节 “是食尸鬼。”海因里希把陆希拉到身后,“不用怕,这东西没有多大本事。” 然而法比奥已经吓得尖叫起来:“很,很多!很多食尸鬼!” 其实也并没有“很多”,从茂密的林木之间冒出来的那种像似鬣狗的东西大约七八只而已,对于食尸鬼来说并不算是大群的,只不过这些食尸鬼的头格外大些,跟普通的食尸鬼不太一样, “难道是变异的?”海因里希虽然有些奇怪,但并不紧张,只是抽出了腰间的刀。他是高级魔鬼,这种食尸鬼哪怕再多两倍也能搞定,唯一的问题是他不能暴露身份,所以理当由克利斯主教出手——食尸鬼厌恶圣光,主教级别的圣光甚至可以灼伤它们,就像火堆可以驱赶野兽一样。 用圣光防守住,然后等待骑士团援助,这是最稳妥的方式。当然克利斯防不住的时候,他还可以用刀帮个忙嘛。 克利斯果然也并不怎么慌张,反而心里有些窃喜——好机会!如果他救下女伯爵,那么即使是冯特伯爵也没法对他摆出冷脸了,说不定计划会更顺利呢。 “你们都躲到我背后来。”克利斯主教抬起双手,乳白色的圣光从他身上涌出,形成了一个光球的模样。 法比奥第一个蹿了过去,紧紧贴在克利斯主教背后,看起来恨不得爬到他身上去。接着是他的仆人,也不管什么贵族与仆人的差别了,直接挤到第二。于是陆希成了第三,而海因里希有意无意地站远一些,并未让圣光笼罩自己,而是提着刀摆出一副防守后面的架式。 克利斯主教自然能感觉到海因里希不在他的保护圈内,但也并没在意——不过是个仆人罢了,自己不知道站进来,死了也无所谓。 他的圣光十分明亮——这正是克利斯自傲的地方。论祈福与治疗,他都不擅长,更比不上他的老师索肯大主教;但是论圣光对于黑暗生物的净化能力,他却比老师更强! 一直以来,神官们始终缺乏战斗力,祈福和治疗很重要,可是对于战斗却没什么用处。而克利斯在这方面却有出众的天赋,他的圣光甚至能够灼伤魔兽,这可是十分难得的! 只可惜他的老师不怎么看重他这份天赋,总是让他好好提升一下祈福和治疗的能力,说这才是教会的根本。 老师真是太迂腐了。教会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能把贵族们压下去,不就是因为贵族拥有更多的骑士,战斗力更强吗?如果神官们都像圣徒一样能战斗,那情况还会一样吗?也就用不着审判所了。 说起来,就是因为这么迂腐,老师才会因为跟一个女人发生了关系就自责到进了苦修院,害得他只能自己出来拼前程…… 克利斯心里正埋怨的时候,一只食尸鬼已经走到他的圣光边缘,试探着用爪子碰了一下。 滋地一声,食尸鬼肮脏的爪子上冒起一股白烟,嗖地缩了回去,仿佛被火炭烫到了一样。 克利斯不自觉地笑了一下。就是这样!可惜他现在只能对付这种黑暗生物,如果能够对付骑士…… 他还没有想完,另一只食尸鬼忽然从同类中跃出,一头就撞进了圣光范围之内!它身上同样冒起了白烟,但极其淡薄,甚至没有影响到它冲进来的速度…… 第165章 狩猎陷阱(三)、尤兰,她叫尤兰 谁也没想到, 竟然有一只食尸鬼敢冲进圣光之中,而且看起来还没有什么损伤! 并且这只食尸鬼的速度比普通食尸鬼更快,粗壮的后腿一个用力, 流着涎水的大嘴已经到了克利斯主教眼前, 口中喷出淡淡的腐臭气息,黄白色的犬齿龇得老长! 在这一瞬间, 克利斯整个人都懵了, 他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这食尸鬼喷出的腐臭气息里,竟然好像夹杂着一种有点熟悉的香气。 背后的法比奥发出惊恐的惨叫,猛然惊醒了克利斯主教,私下里也曾经进行过骑士训练的他一手抬起,手中爆发出更明亮的圣光,另一手反手抓住了法比奥, 硬生生将他从身后拖出来, 然后向着食尸鬼推了过去。 法比奥杀猪般的惨叫声戛然而止——食尸鬼一口咬掉了他半个脑袋, 鲜血和着脑浆喷溅而出,空气里一股难以形容的气味。 法比奥的仆从吓得直接尿湿了裤子。他猛地向后退去, 唯恐克利斯主教下一个就抓住他去喂食尸鬼。可是他忘记了周围还有在圣光外虎视眈眈的另外几只食尸鬼, 结果才跑出圣光范围之外, 就被潜行到背后的另一只食尸鬼自背后咬断了脖子。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陆希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已经死了两个人, 而且可以说,还都是克利斯主教害死的! 冲进圣光之内的食尸鬼一甩头, 法比奥的尸体就被它甩到了一边, 手脚还在微微地抽搐。食尸鬼身上仍旧在微微冒着白烟, 但谁都能看得出来, 圣光对它的伤害十分轻微。而它的眼睛盯牢了克利斯主教,冒出贪婪的绿光,似乎对它来说,克利斯主教要比已经到嘴的法比奥更有吸引力。 海因里希挥刀斩断一只食尸鬼的脖子,把陆希拉到身后,离克利斯主教远远的。这些普通食尸鬼他对付得了,但是冲进圣光里的那一只,着实有点奇怪。 克利斯主教慌了。引以为豪的圣光竟然失去了作用,他便再没有什么手段了! “救救我!”他惊慌失措地向海因里希和陆希这边跑过来,但是论移动速度他实在比不上食尸鬼,背后的食尸鬼只是跳了一下——呯地一声枪响,食尸鬼一条前肢炸开一团血花,跳跃的动作被硬生生打断,只抓下了克利斯主教的一片衣角。 “呜——”它发出仿佛婴儿哭叫般的声音,甩了甩那条受伤的前腿,似乎有些迷惑不解,究竟是什么伤到了它。 同样惊恐的还有克利斯主教,他瞪着陆希手里的左轮,惊骇莫名:“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他的圣光伤不到这只食尸鬼,而这个东西却可以?对付深渊生物,什么时候圣光竟然不管用了? 陆希却顾不上理睬克利斯。她的枪法不咋样,食尸鬼动作又太迅捷,这一枪明明瞄着前胸打的,结果只擦着一条腿过去了,看着皮开肉绽血花飞,其实没打伤骨头,甚至不怎么影响这只食尸鬼的速度——因为这玩艺儿发力跳跃主要靠后肢,前肢相对短小,不怎么管事的。 枪里有六发子弹,已经打掉一发,另外还有一盒备用子弹十二颗。陆希迅速盘算,十八颗子弹,总能把这玩艺打死的吧?但是如果有救援的骑士过来——或许她应该先把克利斯灭了口? 然而就在此时,脚下的地面再次震动起来,海因里希一把扑倒了她:“小心!深渊之门开了!” 什么玩艺儿?陆希仰头摔下去的时候,从海因里希胳膊下面看见天空骤然暗下来,而尖锐的风声从上方掠过,只听哗啦哗啦响成一片,无数断枝碎叶落下,落了她一脸的灰。 被迷住的眼睛不停流泪,等陆希好不容易能睁开眼的时候,她看见的是阴暗得仿佛被无数乌云封盖住的天空,而且,没有树木! 海因里希已经爬了起来,但是有什么东西还压在她身子底下——是翅膀,海因里希扑倒她的时候,把那对蝠翼伸出来包裹住了她。 所以她现在虽然摔在地上,却并没有伤到哪里,倒是海因里希自己的表情有点抽,显然翅膀被这么压着并不舒服。 “压到你了吗?”陆希连忙坐起来,然而才一起身她就呆住了,这里已经不是皇家猎场,而是一片阴湿的沼泽地带。黑色的稀疏树木离得很远,四周都是颇似菖蒲的草,而身下更是能渍出水来的湿泥,如果不是躺在海因里希的翅膀上,她现在已经摔进泥水里了。 只有散落在身边的那些绿色的残枝碎叶,能够证明她不是在做梦。 陆希想起海因里希当时说的话——深渊之门开了! “这里是——”深渊?无尽深渊?他们掉进无尽深渊里来了? 身边传来一声痛苦的□□,陆希转过头去,发现克利斯主教躺在地上,一只手齐着手腕消失了,鲜血正在向外奔流。而他另一只手泛起乳白光晕按在伤口上,却没法迅速将伤口愈合止血。 显然,他在圣光治疗上的造诣实在平平,跟苦行主教压根没法比。 但是这只手是怎么断的?陆希记得当时那只食尸鬼确实向克利斯扑了上来,但是食尸鬼的牙齿咬断的地方绝不会这么平滑,骨头甚至连个碎茬都没有,就跟教科书上印出来一般的完美切面! 但说真的,教科书上印的那种图片其实在现实中基本不存在,哪怕是用激光切割呢。那么克利斯的手…… “深渊之门打开之时,在门内的生物会进入深渊,而门范围之外的——”海因里希用别扭的姿势蹲在陆希身边,一边翅膀还垫在她身下,一手拄着长刀,环视四周,“当然就留在地上世界了。” 留在地上世界了……陆希品了品这句话,忽然一阵发毛——合着克利斯的手当时在深渊之门的范围之外,所以那只手就留在皇家猎场了? “嗯。”海因里希用刀尖捅了一下不远处的半截躯体,“瞧这个。” 那是半只食尸鬼,上下腭还大张着摆出一副扑咬的姿势,后半身已经消失了。幸好这种生物并没有内脏,所以没有出现心肝肠肺流一地的情景,只是散发出一股子腐烂的恶臭。不过在这味道本来就不佳的沼泽之中,倒也不算特别引人注意。 “能起来吗?”海因里希终于看了陆希一眼,“这次深渊之门开的范围不大,那些食尸鬼没有跟进来,可是有血腥味在,很快就会引来魔兽和幽灵的。” “啊——”陆希连忙跳起来,有些心虚地帮着拎起海因里希沾满泥水的脏兮兮的翅膀,“不好意思……” “哼!”高级魔鬼哼了一声,翅膀上乌光一闪,轻轻一抖,那些泥水立刻化为一颗颗泥珠子滚落下来,蝠翼就变得干干净净了。他再抖了一下肩膀,黑色的翅膀便收了回去,只剩下后背上两道对称的黑色卷曲花纹,仿佛什么精致纹身似的。 陆希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然后才猛然发现,海因里希他——变身了! 当然,变身没什么的,陆希脑海里还有原主的记忆碎片呢,当时海因里希以魔鬼形态出现的那一幕对露西冲击太大,以至于这个碎片在她死亡之后仍旧无比清晰且自带BGM(不是)。 所以陆希只要一回忆,就能想起海因里希当时的模样——两扇宽大的蝠翼,一条摆来摆去的尾巴,尖锐的手爪与脚爪,还有额头上的一对尖角…… 但是现在,海因里希收回了翅膀,尾巴——陆希下意识地把目光往下一移,发现他的裤子和鞋子都是完整的,只有上衣完全撑碎了。所以说,尾巴和脚爪都没有出现,只出现了翅膀? 哦,还有额头上的尖角。陆希目光往上一抬,就看见了那两只十几厘米长的暗青色尖角,近看的话能发现角上其实有着暗银色的螺旋纹路,纹路里仿佛还有些微微闪烁的东西,仿佛洒了层亮粉似的。 暗血龙血脉……陆希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理解了。 “魔,魔鬼!”克利斯好容易把自己的断手处止住血,一抬头正好看见海因里希收起翅膀,顿时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你,你是魔鬼!你居然跟魔鬼混在一起,你真的是个女巫!” 后面这个“你”当然指的是陆希,不过没等陆希说话,克利斯就举起那只还完好的手,五指间圣光迅速集中,形成一支箭矢模样——然而他还没把“圣光箭”投出来,海因里希已经一抬胳膊,把手里的长刀甩了出去。 克利斯手忙脚乱地将圣光箭重新化为一片光幕,挡在身前。光幕看起来薄薄一片,可是长刀刺上去的时候竟然发出了一种有些粘腻的声音,仿佛刺中的是什么有形之物。但它也只是让锋利的刀减缓了一下,然后光幕就被完全割裂,长刀直接钉进了克利斯的小腿。 又是一声惨叫。克利斯抱住自己的腿,眼睛却死死盯着那把刀:“不,这不可能!你怎么能用神术物品!”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那根本不是什么神术物品,只是伦吉尔牌刀剑工坊出品的最高质量的一批罢了。 克利斯好歹还是一主教,眼力还有,这么叫唤了一声之后,也发现自己判断错误了。这把刀上并没有加固法阵,也不是什么银星砂质地,看起来就像是一把普通的、铁匠们打出来的刀。 但这怎么可能呢?一把普通的刀,怎么可能穿过他的圣光屏幕?怎么可能如此坚固和锋利?看起来比银星砂打造出来的银星钢都不差! 海因里希根本不理他,转头问陆希:“怎么办?” 陆希摸了摸下巴,看看周围。海因里希立刻理解了她的意思:“这半天都没动静,看来这里暂时是安全的。” 那就好了。陆希转向克利斯:“还记得你从长云领村子里带走的那些孩子吗?” “什么?”克利斯显然是没想到她居然会问这个问题,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孩子?” “就是你说要让他们做圣子圣女的那些孩子。” “什么圣子圣女。”克利斯眼珠转了一下,却矢口否认,“我不知道。” 陆希转头看向海因里希:“切他另一只手。” 克利斯脸色大变:“不过是村子里的贱民!” “切他手!” “我说我说!”克利斯现在已经耗尽了自己的神术力量,面对着一个魔鬼简直是任人宰割,而且这个女伯爵——不,这个女巫同样毫无人性,他实在不想再失去一只手了,那他会流血到死的。 克利斯在长云领十几年,总共领走了八个孩子,其中六个是陆希知道的,还有两个是从青石城的贫民里选的。之所以只有这么几个,是因为他上面还有一个索肯大主教,他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 “那些孩子呢?”陆希不想问他把孩子弄走是为什么,换了现在消息闭塞的平民可能想不到,她可是太清楚了,总不会是为了做慈善就是了。 克利斯打了个嗑巴,显然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都死了,是吗?”陆希沉沉地说,“你把他们都弄死了,是吗?” “我,我……”克利斯确实是这么做的。他只喜欢十岁左右的孩子,超过十二岁就没意思了,所以一个孩子在他那里最多只能“用”四年左右,之后就“处理”掉了,尸体则埋在了教堂的花园里。 “你这个畜生。你不配当神官,你连个人都不配当。”陆希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声音也很轻,但听在克利斯耳朵里,他连后颈上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他脑袋飞速转动,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还,还有一个活着的,还有一个!” 那是个女孩,带回来的时候因为生得瘦小又有一双大眼睛,所以尽管当时已经十二岁了,他还是收下了——就是她的母亲闹了一场,后面也不知道村长是怎么摆平的。 但那不关他事,能换到他的额外祈福,让那个村子里出一个孩子还有什么好埋怨的? 不过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又瘦又小也不怎么聪明的孩子居然能觉醒,而且还跑到了他的老师面前。如果不是他拿她的母亲来威胁她,说不定她会把所有的事都给掀出来。 但即使如此,索肯大主教也猜到了他在做什么,所以之后他有好几年都老老实实的,直到索肯大主教自己也违背了教义…… 光明大陆的神官们是不提倡结婚的。虽然不少贵族出身的神官仍旧会娶妻生子,但特别虔诚的那些都保持了独身,比如说像苦行主教那样的,大家都觉得这样才能更好地侍奉主,毕竟成了家就会把精力分出去,无法全身心地奉献给主了。 所以,凡是能做到大主教级别往上的,几乎都是单身,这已经成了约定俗成——想往上走,就要放弃世俗的享受。 克利斯是索肯大主教的学生,有这位老师支持,他自然前途无量,所以他当然也是要保持单身的。 就是因为不能娶妻,克利斯才弄了一群孩子,但他没想到,他那位恪守准则的老师,最后竟然会跟那个女孩搅到一起去。 “那,那女孩怀孕了……”克利斯满头是汗地回忆着。现在他连断手和小腿处的疼痛都顾不上了,只要能保住命,他什么都肯说啊! 那个女孩的怀孕出乎人意料之外,因为索肯大主教跟她好像就……了一次,谁也没想到,就会那么精准…… 索肯大主教从那一天之后就一直在忏悔,甚至连笼络长云领领民这事儿都不怎么上心了,克利斯看情况不太妙,于是在那女孩生育之后,他悄悄把孩子扔掉了,还准备过几天让女孩也“伤心而亡”,期盼着能用这个方法让他的老师抛掉负担,不再消沉。 结果他弄巧成拙,老师反而更消沉了,还要让那个女孩正式成为圣女。 这怎么可能!一旦那女孩成为圣女,他的前途就完了! 第142节 “所以,所以我找人把她送去了双塔大教堂。”克利斯喃喃地说,“双塔大教堂需要很多圣女,她去了那儿,更,更有机会被培养……” 海因里希嗤笑:“你这话自己信吗?” 那自然是不信的。双塔收进去很多圣女,却没见有晋升的圣女从那里出来。但克利斯当然不能承认:“我只是——” “切他手!” “不不,我说我说!”克利斯嚎叫,“我真的不知道双塔要圣女做什么,只是听说,听说是给守夜人用的。好像是圣女能够治疗守夜人的疯狂,还是什么的……总之双塔总是在研究些奇怪的东西,但我并不是双塔的人,具体的东西我都不知道……” 他满头是汗,脑袋极力转动,想着能再说些什么:“对了!就是那个香薰蜡烛,也是双塔新研究出来的,据说是让人用了之后就会上瘾,再也摆脱不了……” “全部都说完了?”陆希面无表情地问,“所以你说什么要见我,就是为了用那个蜡烛来害我?” “不,不是——”克利斯感觉自己的眼泪都要下来了,“我只是想把青石教堂重新开起来。我的老师心灰意冷,为了赎罪进了苦修院,我,我已经无处立足……”正好双塔也想对付冯特伯爵,于是给了他一点帮助。 “这么说之前的瘟疫也是双塔搞出来的?” “大,大概是吧……”克利斯确实不太清楚这事,但他知道守夜人的能力都是黑暗类型的,瘟疫这种能力,很有可能就是他们。 “所以守夜人都是黑暗能力的觉醒者?这种不是教会所谓的堕落吗?” “但是他们的能力好用。”克利斯当然不会听信什么赎罪之类的说法,毕竟冠冕堂皇的事儿他又不是没干过。 陆希沉吟了一下:“那个女孩还活着吗?” “不,不知道,但他们保证过,她不会再走出双塔……” “她叫什么名字?” 这个克利斯倒是记得很清楚:“尤兰,她叫尤兰。”忽然间灵光一闪,他抓到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别杀我,我可以去找她,我能想办法把她从双塔大教堂带出来!我,我还能帮你们找回她生的孩子,那也是个女孩,我让人把她送去生荒地了,那地方也有人的,很可能就收养了她……” 这当然是撒谎。生荒地都是些强盗团,哪个强盗团会收养婴孩?但是不管了,只要能先保住命就行! 克利斯充满希冀地看着陆希,却听见海因里希忽然说道:“好像有幽灵的气味在靠近!” 幽灵!克利斯先是一惊,随即心里又轻松了一点,幽灵也是畏惧圣光的。 但他随即想到了那只不畏圣光的食尸鬼,而且他现在体力和神术力量都已耗尽,即使幽灵畏惧圣光,他也无力施展了呀! “带我走,带我走!”他向陆希爬过去,“我一定能把尤兰从双塔救出来!我还知道好些事,我都可以告诉你!” 陆希伸手握住刀柄,把长刀从他小腿上抽了出来。鲜血涌出,克利斯疼得又抽了一下,然而手握长刀的女伯爵却连眉毛也没动一下:“我觉得吧,像你这种人,应该由你的神来审判你。” 怎,怎么审判?毕竟谁也没见过神啊。 陆希站起身,把刀递给海因里希:“所以你就留在这儿,等祂的审判吧。” 这是要把他扔在这儿等死? 克利斯不敢置信地嚎叫起来:“难道你不想救尤兰了?只有我,只有我能把她从双塔带出来啊!” “不需要你。”陆希轻声说,“我会自己去把双塔大教堂掀了。”她要救的不只是尤兰,还有妮娜,还有很多像她们一样的圣女!她来光明大陆一趟,总不能真像打游戏一样,通关之后就算完。那些让她无法忍受的东西,她总要为此做点什么的。 “可是我——”克利斯眼睁睁看着陆希转头离开,忍不住绝望地吼叫起来,“你这个女巫!你跟魔鬼搅在一起,不会有好下场的!你们,你们都是些贱女人,都是你们害了我!”要不是尤兰勾引了老师,他也不会失去老师的支持;不失去老师的支持,又何必要跟这个私生女打交道;不跟她打交道,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陆希转过身,毫不客气地冲那个垂死挣扎的人形禽兽竖了个中指——去死吧你!罪有应得! 第166章 实地考察(一)、这里是霉菌沼泽 陆希第一次看见幽灵。 跟她概念中的那种半透明、找不到脚, 飘在半空中行进的类人生物不同,无尽深渊里的幽灵并不限于人形,而像是一种并无固定形体的东西, 倒是半透明的灰白色, 犹如一团烟雾般从地面滑过——在找不到脚这一点上,倒是符合了…… 克利斯也看见了从远处的黑色树林里滑动过来的幽灵——总共有四只, 嗯, 假如说分成几块就算几只的话,那就是四只。 这四只中,有三只是直立行走的,只不过看起来更像是猿猴而不像人,甚至有一只更像用后腿立起来的狗;另外一只倒是很像人,却是在地上爬行的扁平状。 克利斯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有名的东西。食尸鬼常出现在光明大陆, 但幽灵就比较少, 据说要像魔鬼一样被召唤才能出现, 而幽灵被净化之后留下的粉尘,是一种极珍贵的炼金材料, 加入武器之中便能铸造成珍贵的“龙牙匕首”。 没错, “龙牙匕首”用的并不是龙牙, 而是幽灵粉尘。被龙牙匕首刺伤的人,伤口会持续存在并流失生命力,无法用圣光治疗和愈合。 不过这种武器材料既稀少, 铸造也极其困难,听说——仅仅是听说啊, 这种武器与神恩无法共存, 所以只有没有觉醒神恩的工匠, 才能铸造成功。 克利斯此刻的脑袋里就混乱地转动着这些念头, 他竭力让自己镇定,然后聚起刚刚恢复过来的一点神恩,给自己凝出了一团圣光。 虽然没见过幽灵,但教会自然给神官们讲授过各种深渊生物的弱点,幽灵由于没有具体的形体,所以物理进攻的手段对它们并无杀伤力,只有用圣光净化。同样的,正因为没有一个外壳可以抵挡,所以面对圣光,它们比食尸鬼更为脆弱。 但是现在幽灵有四个!成群的幽灵是很麻烦的,因为它们会发出幽灵尖叫,攻击人类的灵魂,所以要在它们发出尖叫之前就把它们净化,或者至少是吓走! 克利斯努力回忆着自己学到的知识,然后突然张开手掌,让圣光球爆发出明亮的光芒——如果能把它们吓走,那他还有生还的机会……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团圣光一亮起来,有三只幽灵仓皇后退,像人立起来的狗儿的那只幽灵却非但不退,反而扑了上去,仿佛那团圣光是块鲜肉一样。 “不,不可能!”克利斯绝望地嚎叫起来,“救命,救命啊!”为什么继不怕圣光的食尸鬼之后,又出现了被圣光吸引的幽灵?这合理吗? 然而幽灵并不管合不合理,而是直接扑上去,形成脑袋部分的灰白色烟雾猛地扩展又收缩,将克利斯那只完好的手连带着掌心的圣光一起包裹了进去。 圣光迅速黯淡,而克利斯发出断续的惨叫,脸部的皮肤像是被晒干的树皮一样皱缩起来——不,他整个人都在皱缩,就好像水分被榨干了的浆果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陆希虽然见过各式各样的病人,但目睹这种场面也有些反胃,主要是这种情形,很容易让人想到,幽灵是在吸干克利斯,就像那些恐怖电影上演的一样…… 海因里希趴在她旁边,脸色也不大好看。这里是一个土包,旁边有灌木丛遮掩,但是离着克利斯并不很远,以他的视力,当然是把每一个细节都能收入眼底:“我也不知道……” 幽灵对于魔鬼来说很难对付。教会宣传说幽灵也是魔鬼带来的,仿佛它们是魔鬼麾下似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幽灵根本就是魔鬼的敌人,就像魔兽是人类的敌人一样。 而且因为幽灵无形体,魔鬼们最擅长的酸、毒等魔法对它们完全无效;因为无神智,所以迷惑、恐吓类魔法同样无可施展,唯有火焰稍微可以有点威胁,但那主要还不是靠火焰本身焚烧,而是靠火光来驱散。 一切都表明,圣光系法术对幽灵的杀伤力最大,无奈魔鬼们根本学不会——这天生就与他们犯冲的东西,是违背了自己本能的,怎么可能学得来? 在这一点上,魔鬼们其实还是有点羡慕神官的,哪怕是刚刚觉醒的信徒,靠着那点儿微薄的圣光,也能让幽灵们退避,正如野兽退避火焰一般,也是天性。 然而现在海因里希亲眼看见的场景却完全违反常识,这只幽灵非但不惧怕圣光,反而是——欢欣鼓舞,食指大动?反正海因里希有理由怀疑,克利斯如果不亮出圣光,说不定这只幽灵还对他没什么兴趣呢! 所以,圣光反而勾起了幽灵的食欲?这究竟是只什么样的幽灵? “如果它吞食圣光,那么魔法对它还有没有杀伤力?”陆希问道。 她有些不安,因为想起了光球曾经说过的,第二个正在降临的神明。圣光是光明神的赐予,或者说,是人类受到了光明神的影响而觉醒的能力;而现在应该畏惧圣光的幽灵却以圣光为食,该不会是标志着,第二个神明能够以光明神为食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光明大陆不就成了第二个神明的掠食场了吗?到处都是能吃的东西,只要伸手拿就行了。 海因里希握了握拳头:“我来试试。”这件事确实要搞清楚,否则幽灵如果连圣光都不怕了,还有什么敌人吗? 克利斯的哀嚎很快就消失了,他整个人都缩了起来,变成了一具伛偻的干尸。这时候那个幽灵才放开他同样干瘪的拳头,伸长了躯体。 是的,吸食掉克利斯之后,这只幽灵整个儿变大了一圈,而且躯体似乎也明亮了一些,仿佛那些圣光在身体里闪烁一样。它惬意地伸展了一下自己,忽然转头向着几个同类扑了过去。 两只直立的幽灵已经跑远了,只剩下那只趴着的好像腿脚不便似的没有远离,被变异幽灵一把扑出。 陆希觉得眼前的景物忽然模糊起来,耳朵也有些不舒服,她用力晃晃头,才感觉好受了一些。而这时候,变异幽灵已经把自己的躯体完全覆盖在同伴身上,并渗透了进去——两只幽灵变成了一只,而体积也增长了至少三分之一。 心满意足的幽灵从地上站起来,忽然间一蓬酸雨迎头就罩了下来,有些粘稠感的“雨滴”穿过它扁平的身体,把地面上的野草腐蚀出一片焦枯之色。 然而这对幽灵来说并无所感,它只是抖了抖身体,甚至都没怎么探究这雨是怎么从天而降的,反而是转身就要走。 然后落下的酸雨变成了一颗颗“流星”,一连串小型的爆炸响起,将刚被酸雨“袭击”过的地面又□□了一遍。 这次幽灵有反应了,烟雾状的身体像水波一样动荡了几下,散了开来,但在爆炸之后,这团烟雾又重新聚拢成原样,而且幽灵转过了头部,对准了陆希和海因里希藏身的土包——虽然没有眼睛,但陆希还是觉得:“看见咱们了?” “是感觉到了魔法波动。”海因里希并不惊慌,作为能够飞行的魔族,只要不被大群幽灵包围,他分分钟可以带着陆希飞走,所以他还能镇定地分析刚才的“流星爆”效果,“比普通的魔法火焰球更好。”假如是火焰球的话,对幽灵本身几乎没有伤害,只会用火光把幽灵逼退一点。 陆希对于魔法可是实在没什么研究了:“为什么?是因为你升级了?” 海因里希沉吟了一下:“不是。似乎是因为,我用的魔法原理不同了。” 魔鬼们对于火焰类魔法天生就学得更快,无尽深渊不少火山,哪个魔鬼没有见过那些喷发的熔岩,没有闻到过那强烈的硫磺气息呢? 所以用魔法来模拟火焰,对于他们来说更为容易——这也是海因里希在学习之后才打开的新思路,因为见得多,理解得深刻,所以容易模拟成功,就像生长在水边的多半会游泳一样。 这也可以解释魔族对于酸和毒类魔法的亲和天赋——硫磺既是□□一部分,也是硫酸的一部分啊,不少火山还会直接喷发酸性熔浆呢。至于说毒,火山喷发出的气体就是有毒的,目前他已经知道有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这些都能算在毒气类了。 但是单纯用魔法来模拟,即使是生长在火山之地的魔族,也仅能模拟到自己眼睛看见的东西,所以天赋成为无法跨越的界限,同样对着火山,有人能用一个大火球把地面轰出大坑,有人却只能在手掌上燃起那么一点儿火焰…… 海因里希自然是有天赋的,但是在晋升到高级之后他也发现,天赋到了这里似乎也遇到了瓶颈,如果不能对自己的血脉更深入地把握,就只能靠时间把魔力堆上去。 然而魔族又没有那么长久的生命,凡是活到二百岁左右的魔族,都由于疯狂而变成了毫无神智可言的野兽。 但是现在,海因里希虽然对自己的暗星血脉尚未有进一步的了解,可是他的魔法水准却已经增长了。 比如说他现在使用的“流星爆”吧。从前“流星”是有的,“爆”就差得远了,因为他的模拟对象就是火山口喷发出的那些飞溅岩浆,温度不低,但其实只能烧不能爆,管它叫“流星爆”,实在是有点言过其实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已经从陆希那里学到了“爆-炸”的本质,那就是短时间内的剧烈燃烧,让周围的空气快速膨胀而达到破坏性。关键就在于“短时间”和“剧烈”这两点! 而一旦空气膨胀目标达到了,后续的事其实连魔力都不必用了,空气自然会把后面的工作完成。 是以,他现在用的魔法不但是真正的“爆”,而且消耗的魔力也并不比从前更多。如果说从前他的魔力能够连续使用三次这种等级的流星爆,那么现在他至少可以使用五次,效果还更好一些。 而且,改良之后的流星爆,对幽灵的杀伤力也提高了。甚至对这种明显变异,不怕光亮的幽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 海因里希觉得,这问题就出在两种魔法的差异上,后者比前者多了空气膨胀之后的伤害,而这种伤害是不涉及魔力的。 “空气膨胀……”陆希喃喃地说,“那就是冲击力,冲击波?对幽灵有伤害的,是冲击波?” “而且是非魔力的。”海因里希补充了一句,“就像变异地行龙……” “是啊……”陆希想起了刚刚才见过的,不怕圣光的食尸鬼,“新出现的变异生物……” 海因里希眼看幽灵的身体重新变得凝实,并向他们飘了过来:“该走了,它还没有飞行能力,但假如太接近了,被幽灵尖叫攻击可不是好受的,你估计根本承受不了。”再怎么有知识,毕竟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类。 这只幽灵的速度不快,陆希和海因里希跑出一段距离,就把它甩得影子都看不见了。 这片沼泽面积很大,看起来跟光明大陆上的普通沼泽没什么两样,只是生物相对较少,不管是在沼泽中本来应该大肆生长的水生植物,还是水边扎根的树林,又或是喜欢在软泥里出没的虫子,都很少见。 “我大概知道这是哪里了——”海因里希环顾四周,“这里应该是——什么人!出来!” 前方隆起的土包后面,探出了一个小脑袋,上头长着一对小小的角,看起来就像新生的鹿茸角似的——这是一个小魔族。 “你,你们是谁……”小魔族显然也很害怕,哆哆嗦嗦地问,握紧了手里的骨矛。 如果不是额头上的小角,这个小魔族看起来跟人类七八岁大小的孩子没什么两样。个子瘦小,那小胳膊跟芦柴棒似的,居然能拎得动两米长的骨矛!身上穿着不知道什么皮做的小背心和小皮裙,如同原始人。 “这里是霉菌沼泽吧?”海因里希不答反问,“你一个小孩子,跑这儿来干什么?” “我,我是哨兵!”小魔族挺起单薄得可怜的小胸膛,“最近沼泽里老有一些奇怪的幽灵出现,我要盯着它们,一看见它们就报警!” “果然是霉菌沼泽。”海因里希摇了摇头,“苏赛恩还在你们村子里吗?” “你,你认识苏赛恩?”小魔族眼睛一亮,“你是什么人啊?”他圆溜溜的眼睛直往陆希身上看,重点观察了一下她的脑门儿,“她也是没有天赋的魔民吗?” 海因里希没有哄小孩子的心情,忽然之间发出了一声长啸,立刻,远处就传来了动静,一道黑影抢在所有人前面冲了过来,到了近前才突然惊讶:“海因里希?真的是你?” 这位苏赛恩脑门上不是一对角,而是单个的,长在脑门正中,笔挺溜直。而且他背后没有翅膀,但是奔跑起来的速度可是相当快,陆希目测可能比灰羽这个盗贼都更快一点儿。 第143节 而且他很白,而且还不是海因里希这种略带苍白的颜色,而是一种白得发光的感觉,甚至还带点儿圣洁感,简直跟“魔鬼”这个词儿有些不搭了。 当然,他确实还是个魔鬼,因为陆希看见了他的羊蹄,还有一根小辫子似的尾巴。就凭这模样儿,放到光明大陆上去妥妥的要被送上火刑架。 “听说你被召唤去了光明大陆?”苏赛恩的话才说到一半,目光就落到了陆希身上。跟天真的小魔族不同,他当然能看得出来,这位女士不是什么没有任何天赋的低级魔民,而是个人类。 所以这个,就是海因里希带回来的灵魂?不对啊,这也不是魂体啊。 “咳!”海因里希重重咳嗽一声,“契约还没有结束,她现在是我的领主。” 领主?苏赛恩没忍住,又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人类召唤魔鬼,并签订契约,不是希望从魔鬼处得到力量,就是想驱使他们为自己所用。前者自然是人类奉魔鬼为上宾,后者就是魔鬼奉人类为主了。 当然,这个“为主”也只是在契约持续期间,一旦契约完成,人类的灵魂就属于魔鬼,当然也就不必魔鬼再摆出一副效忠嘴脸了。 以苏赛恩对海因里希的了解——毕竟是发小,他可知道这家伙是个什么德性,即使被人类召唤,他铁定也会选择前者,毕竟让他一时伪装容易,长期低头却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这个家伙现在居然说,这个女人是他的领主?他签的居然是主仆契约吗? 天啊地啊,无尽深渊出太阳啦!海因里希居然跟人类签主仆契约啦! 幸好苏赛恩还有理智,没有把这话喊出来,但是表情也扭曲得很好看,招来了海因里希一个白眼:“霉菌沼泽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变动?” “有。”说到正事,苏塞恩控制了一下自己的面部肌肉,“最近沼泽里的幽灵特别多,而且还出现了一些相互吞噬的古怪幽灵,用火都驱不散,我们死了两个进沼泽采集的人。而且这几天空间也很不稳定,就在刚才,似乎就——等等,你是从那边过来的?” 海因里希拉着脸点了点头:“刚才打开了一扇门,我们掉了进来。” “竟然打开门了?”苏塞恩的眉头拧成了一团,“难道霉菌沼泽我们都不能住了吗?” 第167章 实地考察(二)、合着这里有一位魔鬼神官? 陆希见到了魔族的村庄。说实在的, 只看外表跟人类的差不多。 一样是矮趴趴的夯土房,房顶上盖着草和树叶,远望过去像刚钻出地面的一个个小蘑菇。 房前屋后的地面上种着些植物, 大概就相当于人类种的菜, 只不过陆希都不认识,而且看起来蔫哒哒的长得不怎么好。 不过看到村庄里走动的身影, 这就跟人类完全不同了。 所有的魔族从外形上都与人类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头上不是生着角, 就是有一对兽耳,下肢有些是爪子有些是蹄子,尾巴是人人都有的,翅膀就不一定了。 陆希看见一个老魔族,背部伛偻着,露出一对仿佛发育不良的翅膀, 破布一样耷拉在后背上, 丝毫没有什么威风, 只让人觉得凄惨。 “这儿——”陆希视野里能看见的魔族以老少居多,偶尔有几个壮年的, 看起来也不怎么结实——主要是这些魔族很多都不穿上衣, 只用皮毛或者一种看起来十分粗糙的纤维制品围住下身, 露出来的肋骨看得清清楚楚。 海因里希目光有些复杂,淡淡地说:“这些人都是苏塞恩捡回来的。他就是个——你说的那个,圣子圣女们的母亲。” 那叫圣母……陆希无力吐槽, 只顾着惊讶了:“都是他捡回来的?”这村庄差不多得有个百多人呢! “嗯。”海因里希笑了一下,“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低级的魔民, 没有血统, 没有天赋, 你瞧瞧那个——”他指着那个有翅膀的老魔族, “有翅的魔族血统都很好,但这种拟翅族只是样子货,不但飞不起来,还因为魔力都消耗在这对翅膀上,本身魔力都十分低下。还有刚才放哨的那个,头上的角都长不全。还有那个,那个倒是中级魔鬼,可惜残了一条腿,跑不动了。这一村子的老弱病残,放在哪个领地都是活不了多久的,都被他捡来了。” 这,还真的是个圣母啊…… 陆希环顾四周:“那他们在这儿……领主不管吗?” 海因里希又笑了一声:“领主?没有领主会关心这样的魔族。再说霉菌沼泽不属于任何领主的管辖区域,这里没人要。” 他转头指了指刚才走过来的方向:“我们运气不错,刚才落在沼泽边缘上,如果是落进沼泽中央,尤其是落进一些毒菌沼泽,我绝对不敢让你停在那儿审问克利斯——不,不需要我们审问,他自己就活不了几分钟了,他的伤口会迅速溃烂,十几分钟之内就会染上那个败血症然后死掉。” “毒菌沼泽……”陆希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这听起来确实有点让人心里发毛,应该是那里的空气中含有超量的细菌,只要有一点伤口就会感染。 “嗯。”海因里希望着那片看不到尽头的沼泽,“无尽深渊的空气十分糟糕,但霉菌沼泽是其中之最。再加上空间特别不稳定,这里没有任何人愿意居住,甚至连魔兽都不想来,所以苏塞恩才选择这里。” 这话说得就有点太惨了。连狗都不住——不是,连魔兽都不想来的地方,这些人却把村子选在了这里,因为魔兽不来对他们而言反而是安全的,至于说沼泽的危险——虽然身边有个定时炸弹,但这不是还没炸吗?在炸之前且苟延残喘一阵吧。 “可——那个孩子……”放哨的话不是离沼泽就很近了吗? “现在不是雨季,还稍好一些。”海因里希淡淡地说,“而且他身上没有伤口,穿的又是鲸猫的皮,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鲸猫?这什么名字?鲸跟猫是怎么联系上的? 陆希虽然疑惑,但并没有在这时候发问。显然海因里希虽然一副不屑口气地说苏塞恩是个圣母,但他也很为这些人的生存苦恼,这时候问什么鲸猫,未免太不合时宜了,应该想想怎么才能解决——等下! “我记得你那次问我,青霉素能不能治疗魔族……”陆希转头盯着海因里希,“那个时候,你是为霉菌沼泽的这些人问的吧?” 海因里希不自然地转开头:“谁为他们,我不过就是问问。” 扯呢!当时还准备自己感染炭疽杆菌来试试,这会儿又死不承认了? 陆希审视他:“你该不会知道门会开到这里来吧?” “我怎么会知道!”高级魔鬼顿时头爆青筋,眼看着就要一跳而起的模样,“你以为深渊之门是那么好开的?早跟你说过,无尽深渊的空间完全不稳定,这是因为深渊之内的能量不能平衡,所以到处冲撞,在某一点上力量足够大的时候会撕破结界,就开出一扇门来,谁能预料这扇门会开在什么地方!” 陆希冷静地指出:“但你刚才说,这里的空间特别不稳定。也就是说,这里开门的机会更多?” 这下海因里希噎住了,但也只是一瞬间,他立刻又吼起来:“机会多也不等于一定能开门,假如真的是肯定有门的地方,光明大陆早就派人把守了,否则岂不是让魔族可以肆意踏上光明大陆吗?” “行行,你声音小点,吓着人了……”陆希捂着耳朵,“其实我就是想确认一下,你是不是还挺关心这些人的。居然对这里的环境这么清楚,所以——” “关心个屁!”高级魔鬼仍旧死鸭子嘴硬,“谁关心他!捡了这么一群人回来,只靠他自己撑着,早晚都饿死!” 陆希默默翻了个白眼——她可说的是“这些人”,是海因里希自己拐到“他”上头去的呢。如此可见,这个苏赛恩跟他的关系确实还挺不错的。 苏赛恩一进村子,就帮这个提水,帮那个搬东西去了,陆希看着他白得发光的背影,忍不住问:“他是什么血统?什么等级?” 海因里希不怎么情愿地回答:“独角兽,高级。” “独角兽?”陆希大吃一惊,“独角兽——不算光明阵营的吗?”小说里都把独角兽描述成一种特别纯洁的生物,什么只被心地纯洁的处女吸引啥的…… 海因里希有几分幸灾乐祸地笑了一下:“确实是啊。他的能力就是圣光,所以他才敢带人住在这种地方,不怕幽灵出没呢。”他停顿了一下,凉凉地又补充了几句,“可惜有什么用呢,只要身体异化,就都会被人类视为魔鬼,他将来的命运也同样是疯狂或者死亡罢了。更妙的是他在深渊同样属于异类,别看是高级血脉,照样被排挤。” 陆希转头看他:“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明明是替苏赛恩不平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这么招恨呢。 “他是不会好好说话的。”苏赛恩终于忙完,搓了搓手上的泥灰,向他们走了过来,“海因里希就是这样,要他说句好听的话,比光明之神现身还要困难。” 陆希看看海因里希的脸色,忍住了没笑。苏赛恩倒是仔细打量了她一下,然后问海因里希:“你们什么时候回光明大陆?这位小姐恐怕呆不了多久。” “嗯?”陆希有些疑惑,“为什么?” 海因里希没好气道:“你以为无尽深渊是什么好地方吗?在这里魔族都要用原形存在,好对抗深渊的魔力压迫。你一个普通人类,如果不是有契约在,现在你路都走不了几步。” 陆希吓了一跳。难怪这些魔族都露着尾巴蹄子的,她还以为是本地风俗,敢情里头还有这么个原因?但是她现在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啊…… “有契约在的话,魔力压迫会被分担。”苏赛恩解释,“以海因里希的能力,至少可以保证三四天,但还是早点回去的好,霉菌沼泽对人类来说更加危险。” 陆希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这确实是个圣母,作为魔鬼,对一个人类也这么关心的吗? “他就是这德性!”海因里希看懂了陆希的眼神,没好气地说,“要不然能捡这么些老弱病残来照顾吗?他自己都没有多少战斗力呢。” “没有战斗力?”不是说是高级魔鬼吗? 海因里希嗤之以鼻:“高级是高级,不是战斗能力高级,是圣光高级。” 嚯!合着这里有一位魔鬼神官? “嗯。”海因里希哼了一声,“如果不是他的祈福能力,这些人吃什么?能种活点东西全都靠他。” 那,那这不是无尽深渊的宝贝吗?为什么还会被排挤?无尽深渊不是缺粮食吗? 海因里希又嗤了一声:“缺粮食的是低级魔族,又不是高级的。而且他的能力也只能祈福那么一点儿地方,不值得看重。再说独角兽一族理念与灰塔不合,就更没人敢用他了。” 陆希忍不住感叹了一下:“看起来无尽深渊其实跟光明大陆……也没什么不同。” 海因里希哼了一声:“至少你们光明大陆还能种种粮食,比无尽深渊日子好过。” 苏赛恩确实是脾气好,海因里希就当着他的面褒贬他,他也一点不悦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又问了一句:“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呢?” “怎么回去?”这事儿陆希其实一路都在盘算,但还没来得及问。刚掉下来的时候,她还以为这就要回不去了呢。 “结界虽然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但修复速度有限。”海因里希总算正经说话了,“被撕裂得太厉害的地方无法修复,就成为了固定的门;而撕裂较小的,虽然修复了,但短时间内仍旧很脆弱,可以再次撕开。五天之内,我们可以从进来的地方出去。” 五天之内?陆希觉得明白他的意思了:“我们在这里停留五天?” 苏赛恩诧异了:“为什么要停留这么久?雨季可能就在这几天了!”到时候霉菌沼泽的空气都会充满危险,对人类尤其如此。 当然,海因里希是个魔鬼,虽然签订了契约,但也可能他对人类并不那么重视,但这名人类女性竟然也没有露出害怕的意思急着离开,这——难道她是根本不知道霉菌沼泽的可怕吗?也有可能,毕竟人类的贵族…… 苏赛恩心里这么想的时候,忽然发现海因里希并没听他说话,而是在看着那个人类,而且——倘若不是他眼花了,海因里希那个眼神似乎,还带着几分恳求? 不,不是吧?是今天魔界出了两个太阳吗?苏赛恩简直想揉揉眼睛了。然后他就听见那个女性人类干脆地说:“那就五天吧,谁跟我说说,你们在这里究竟怎么过的,对霉菌沼泽又了解多少?” 苏赛恩直到把人带进自己住的夯土屋时,还有点回不过神来——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啥——不是!这女人是谁?她以为这是哪儿?她要干啥? 然而海因里希已经开始说了:“这破地方没魔兽还算安全,但也没猎物可打,除了苏赛恩能跑到远处去打猎,其他人就在村子周围种种地。种的什么?就是鹰嘴豆,燕麦,也种一点小麦。外头的菜就是萝卜和甘蓝——哦,倒是有一种白芽笋味道不错,长得也比其它菜好一些。” 苏赛恩张了张嘴,没有吭声。海因里希这些年对他看着不闻不问,没想到却了解得这么清楚。 陆希听了却是直摇头:“长得怎么样啊?” “当然不怎么样了。”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也就是他一个劲祈福,才能勉强有个收成。”要说以前吧,他还觉得产量也可以,毕竟在无尽深渊,这已经算是个不错的数目了。可是自从他在长云领看了陆希种出来的粮食产量——那不需要祈福都可以达到那么高的产量——相比之下苏赛恩这里简直都是渣渣啊! 无尽深渊当然不能跟光明大陆比,但如果这里也可以种那个马铃薯,是不是也能多产一些呢?是不是能让这些人多吃一口?也免得苏赛恩天天累得狗一样…… 苏赛恩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其实他觉得自己种得还不错的说……但是他知道只要他一开口,海因里希至少有一百句话在等着嘲讽他,所以还是算了。只是,这个女人——说是女人都不对,这就是个少女嘛——她难道懂种地?她不是个贵族吗?而且又不是觉醒者。 但是陆希只想叹气。她能猜得出来苏赛恩为什么会选择鹰嘴豆和燕麦,因为这两种作物不挑地,什么样的地都能种。他知道无尽深渊不能跟光明大陆比,所以选择了好种活的作物。 可是问题来了,那两种作物的“不挑地”,指的是在干旱少肥的贫瘠田地里能种活,可不是在霉菌沼泽这种湿哒哒的地方啊! 别说沼泽里面了,就是村庄所在的地方,一脚踩下去地面也不那么硬实,如果按刚才海因里希说的,这里还有雨季,那田地岂不是更涝了?哪怕鹰嘴豆和燕麦再坚强,人家不喜欢水呀。 “这些不能种对吗?”海因里希充满希望地问,“那马铃薯……”如果长云领肯分一点马铃薯…… “也不行。”陆希叹气,“这种湿乎乎的地方,又没有足够的阳光,马铃薯一样长不好。水分过多,薯块是会烂的。” “但总比麦子多!”海因里希不服气地说。 “别闹——”陆希无奈地起身,“先去看看他们的地。” 田地在村庄后面的高地上,陆希看了看那斜坡,正想感叹他们幸好还知道高处比较干,就听苏赛恩解释说:“每到雨季,沼泽里流出来的水都带着毒菌,如果淹到田地,里面的作物都会烂掉,所以我们只能把作物种在高处。” 行吧,原来不是因为知道太涝了不行…… 但是水里带着毒菌这个就有点吓人:“什么样的毒菌?” 苏赛恩苦笑:“看不到,只是水会变成黑黄色,即使作物没有烂,收下来的麦子也会变成黄色,吃了甚至能毒死人。我曾经尝试用圣光净化,但是没有用。” “不是绿色的吗?”海因里希问道。 “是黄色的。”苏赛恩想了想,“似乎偶尔也有绿色的,都是一样的。” 其实还是不太一样的,陆希想。 第144节 此时还没到雨季,但空气仍然湿漉漉的。田里的小麦和燕麦已经结穗,但是穗子很小,整株植物都矮趴趴的,叶子还有些发黄。鹰嘴豆比它们稍好一些,但也是不怎么健康的模样,挂荚虽然不少,但不少果荚都瘪瘪的,显然里面是不会结多少豆子的。 有几个孩子模样的魔族在田里拔杂草,看见苏赛恩带着陌生人来,几个大点的孩子露出警惕的神色往后退了退,只有一个拖着两条小歪辫子的小孩无知无畏地跑过来抱住苏赛恩的腿,把手里的草根递给他:“苏赛恩吃,甜的!” 小丫头长着一对白茸茸的耳朵,伸出来的小手上指甲格外尖利,让陆希想起了切莉。她手里拿的是白茅的根,确实会有那么点儿甜味,想来在这里,就已经是好东西了。 魔族也好,人类也好,生活在底层的人,其实都一样可怜。 陆希吸了口气,看一眼苏赛恩:“这样种地是不行的。不管你再怎么努力,方法不对,永远吃不饱肚子。” 第168章 实地考察(三)、你要晋级了? 苏赛恩看着眼前的两株麦子, 它们分种在两个土堆上头。 麦子是一样的麦子,只是土堆不一样。一堆是从田地里挖出来的土,另一堆——是从村子里的人经常排泄的地方弄来的土…… 虽然现在土已经被碾碎, 看不到成块的那啥, 但苏赛恩绝对忘不了那里面原来是有已经干结的那啥的! 现在两株麦子分别种在它们上面,然后要对这两株麦子施放祈福?这究竟是为什么啊? “是为了搞明白, 你的祈福究竟为什么能让作物生长。”陆希蹲在苏赛恩旁边, 开始上课,“你知道植物生长要靠什么吗?” 这个问题苏赛恩会:“土地和阳光,还有雨水。” “很好,那你知道这三种东西分别为作物的生长提供了什么吗?” 这题超纲了。苏赛恩只知道没水植物会蔫,没土不能种,没阳光植物会发黄, 还真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陆希也没打算给他讲太深, 总共就只有几天时间而已, 讲多了苏赛恩也学不过来:“你可以理解为:它们提供的都是营养。就好像人要吃饭一样,不吃就没有营养, 就要饿死。只不过它们所提供的营养是不一样的, 有些可以通过人力的方法来提供, 有些却只能依靠你的圣光了。现在,给这两株麦子都放一个祈福。” 苏赛恩老老实实抬起手,一层乳白色微光在两株麦子身上拂过, 两株植物便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变化——种在那堆“脏土”上面的麦子,明显比另一株变化更大, 甚至结的麦穗都更饱满了一些。 “这——”苏赛恩不是笨蛋, 当然明白这其中的含意, “这些土, 更好?不,更有营养?” “没错。”陆希戳了戳那堆田地里挖出来的土,土块板结,真真是贫瘠得没法看,“植物的生长,需要从土壤里吸收营养,田地种了一茬又一茬,里面的营养自然是越来越少,现在作物还能生长,是因为你的祈福当中有一部分魔力制造了营养。所以如果换上有营养的土,那么这一部分魔力就可以省下来做更多的事,明白吗?” 苏赛恩盯着那堆“脏土”,还有些不敢置信:“这些土……” “这个概念叫做施肥,通过不断的施肥,土地不但不会贫瘠,还会变成良田。”陆希不打算跟他纠结这个问题,“关于肥料,在长云领已经证实了它的价值,不信可以问海因里希。另外关于制作和使用肥料的方法,可以由海因里希教授其他人——凡是别人可以做的就交给别人,你来负责只有你可以做的事情。” 苏赛恩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我?只有我可以做的事情?是什么?”既然土壤可以变化,那他还需要做什么呢? 陆希面无表情地举手指指天上:“阳光!” 无尽深渊与光明大陆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在于无尽深渊没有足够的光照。而植物的生长又必须依靠光合作用,这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现在苏赛恩居然是光明系的能力,那还不可着劲儿造光啊? 但问题在于,苏赛恩虽然会祈福,却并不知道他的能力究竟是怎么起到作用的,这就好像他有一杯水,但他只会哗地一下泼出去,顶多泼别人一脸,甚至没泼准的还都浪费掉了,但如果他有一把水枪,还能加加压力,那打出的水弹至少也能打痛脸皮呢。 精准使用魔力,这是一门科学,目前对于苏赛恩来说,就是先让他明白光合作用是啥。 陆希给苏赛恩讲课的时候,海因里希自然也没闲着,正在干他在长云领干过的活儿——啊,现在不是挖粪了,因为这个小村庄并没有集体挖坑排泄再埋起来的习惯,所以他正在教他们烧土粪。 几个半大的孩子把地头拔出的杂草全都抱过来,还从附近挖来了湿泥,又把村庄附近的垃圾都捡了来,眼巴巴地看着海因里希。放哨的小鹿角男孩儿胆子大一些,问道:“这些东西真的能让庄稼长好吗?” “当然。”海因里希向来不习惯跟小孩儿打交道,板着脸说了一句,就看向烧肥队伍里唯一的一个成年魔族——这人瘸了条腿,力气也不大,但据说他是村子里最仔细耐心的人,所以才能管着这批孩子,“记好了,土——肥要这样烧:草堆好,加入细泥,骨头和粪便都是好东西,晒干碾碎洒进去一起烧……” 先讲土粪,烧一批还赶得上最后给豆子和麦子追一追肥,之后就要堆肥,以备明年种植之用。要讲明年的种植,就还得讲怎么耕地,怎么起垄,怎么施基肥,怎么浇水,怎么追肥…… 一天讲下来,海因里希感觉自己的嘴皮子都要磨薄了。这村子里的低等魔族没一个识字的,讲得太多他们又记不住,海因里希只能把所有的知识分成几个环节,每人记一样。 所以别人只要学一样,他却是每一样都要重复好几遍……现在海因里希深刻认识到,为什么陆希说识字很重要了,他现在巴不得这些魔族全都识字,然后他扔出一本种植笔记,叫他们自己照葫芦画瓢多省事啊! 带着嗡嗡的脑袋回到村子里——海因里希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现在耳朵里响的还是他自己的声音,在反反复复念叨着“粪便”、“深耕”、“发酵”、“翻动”之类的词儿,简直痛苦! 然后他看见了苏赛恩,苏赛恩的情况比他还糟糕,几乎能从他的眼睛里看见水波一样的漩涡,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的:“海因里希~~~” 呵呵,听听,都拉出波浪线了。 看见苏赛恩这么惨,海因里希马上满血复活了:“怎么,学到了什么?” “光合作用……”苏赛恩看着眼前的图,“植物的叶子里,真有这种——叶绿体吗?”他只能看到叶脉和叶肉,可是这位女伯爵居然说这些东西都是由一种极小的微粒组成的,甚至连他的身体都是由无数细小微粒组织起来的,这可能吗?难道他是一座沙子堆成的塔?那不是晃一晃就散了吗? 说到细胞,海因里希就很起劲,因为现在长云领最好的显微镜镜片都是他做的! “确实有!如果你有机会去长云领就好了——”海因里希一时忘记了那是人类的领地,开始大谈特谈,“在显微镜下面,有一个平常无法看清的世界……” 苏赛恩目瞪口呆地听了半天。海因里希是不会骗他的,这家伙会讽刺他打击他,但绝对不会坑骗他,尤其是在知识这么重要的东西上,他绝不会做假。所以女伯爵说的都是真的,原来他的祈福能力最为重要的就是制造阳光,让植物来进行光合作用。 土壤和水都可以让其他人去解决,只有阳光不行,所以他的魔力,应该全部用来制造光,这样他的祈福就能让田地里的作物得到更多的好处,能结出更多的粮食! 苏赛恩只觉得周身的魔力忽然涌动起来,仿佛要冲破什么禁锢一样…… 海因里希瞪着苏赛恩身上的白光:“你要晋升了!” “不……”苏赛恩身上的白光虽然不停波动,但最终没有再扩散,反而是缓缓收敛了回去,“我,我还不知道怎么制造光……”他对自己的能力已经有所了解,可是却还不知道要如何精确运用。 “吓死我了,还以为你马上就能晋级大魔鬼了呢……”海因里希既有点放心,又有点遗憾,嘴上却不饶人,“结果还是不行嘛。” 苏赛恩知道他的德性,难得地对他也翻了个白眼:“你行,怎么还没晋升呢?” 海因里希扑过去要揍他,苏赛恩打架不是他对手,虚抬一只手吓唬他:“我放圣光了啊!这可是要晋级的圣光!”对魔族的杀伤力比从前更胜一筹。 “呵——”海因里希照他肚子上一拳,“我也快晋级了,而且我是暗星龙!”虽然是暗星,但作为龙族血脉,对圣光的抵御力总是强一点,换句话说就是——皮厚…… 苏赛恩也不能真放圣光刺激他,只能白挨一拳。好在独角兽也是抗揍的,揉揉肚子躺在地上感叹道:“真想不到,召唤你的人居然是这样的……她召唤你到底要做什么呢?” 海因里希不想说召唤他的其实不是陆希,也不想说当初签订契约的可能也不是这个陆希,于是也翻身躺下,含含糊糊地说:“我也没想到……不过她说的种地的办法确实好用,她的领地上作物都长得很好,我觉得我们深渊也应该用起来。” 苏赛恩沉默了一下:“但她是人类,我们是魔族……”所以她是真的愿意把种植的方法与魔族分享吗? 海因里希沉默了更久,才问:“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回到光明大陆,你说,魔族能跟人类和平相处吗?” “怎么可能。”苏赛恩不假思索地说,“教会根本不会容许我们回到光明大陆的。” “如果没有教会呢?” “没有教会?”苏赛恩呼地坐了起来,“什么意思?没有教会,也还有光明神啊,难道光明神会接纳我们?” “光明神?呵——”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是不是真有光明神还不知道呢。而且,假如我们魔族本来也是人类呢?” 苏赛恩诧异地看着他:“你是知道了什么吗?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们本来也是人类?这怎么可能?我们生下来就跟人类不一样啊。” “那,没生下来的那些呢?”海因里希忽然灵光一闪,也坐了起来,“魔族生育困难,有不少孩子都是没等到生育就死在了肚子里,那些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问题还真没有人研究过,苏赛恩倒是听明白了海因里希的意思:“你该不会觉得,没生下来的那些,都是人类的模样吧?你这段时间在光明大陆,到底打听到了什么消息?你不会已经去过圣城了吧?” “哪儿有那么容易。”海因里希一摆手,又躺下了,“我现在也是忙得很。再说有些想法还没有证实……” 苏赛恩想了想:“即使证实我们魔族原本也是人类,又能怎么样呢?难道人类就会接纳我们了吗?我觉得不可能。” 他看了看海因里希:“你现在的想法……”从前海因里希时常说他天真,但现在看来,海因里希这个念头倒是比他更天真了。 海因里希没说话,只哼了一声,过了一会儿才说:“种你的田吧!先把田种好,你还能再捡几个人来,把这村子扩一扩呢。等人多了,说不定你也能做个领主。”以前他当然也是认为这不可能的,但现在,他竟然隐隐约约地觉得,也许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 苏赛恩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忍不住好笑。领主?且不说要做领主首先要有公爵的实力,就说霉菌沼泽这一块儿,能建领地吗? 首先,即使土壤可以使用肥料,种植仍旧是件困难的事。估计他真的要能晋升到魔鬼公爵的层次,才能代替太阳来洒下光辉吧? 其次,即使他真的变成了太阳,霉菌沼泽也没有多少地方可以让他种田。沼泽里面不能进去,可是再往外走得远了,魔兽可就会出现了,就他捡回来的这些老弱病残,靠什么抵御魔兽? “就算不想那么远——”苏赛恩叹了口气,“现在这些粮食也不够。虽然一到雨季霉菌沼泽就格外危险,但我们还是盼着雨季,那时候沼泽里总会生出些能吃的蘑菇……” “所以说种豆子和麦子是错误的选择。”陆希从屋外一脚踏了进来,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两个魔鬼,“功课做完了吗?” 苏赛恩嗖地跳了起来,瞬间把后背挺直:“我,我在做!”在海因里希证实了叶绿体的存在之后,他的态度比之前更客气更敬重了,因此说话的时候不免就带了几分心虚,因为他刚才还在怀疑叶绿体是真是假,所以偷懒了…… 陆希看了看地面,没有揭穿,只问海因里希:“把他们教会了?” “唔——”海因里希慢吞吞爬起来,抱怨道,“一个个笨得不行,我嘴唇都要磨破了,好不容易才教会,还是每人只记得一个环节……” 苏赛恩的嘴稍微张开了一点,有点合不回去——假如他没搞错,为什么他觉得海因里希这个语气,很像是在表功加……撒娇? 然而当事两人完全没有自觉,陆希只是毫无诚意地拍了拍他:“辛苦啦。”而海因里希居然只是哼了一声就算完了,居然没有质疑这种敷衍了事的口气! 苏赛恩深深怀疑,海因里希在光明大陆上是不是被砸坏了脑袋。 不过他立刻就看见了陆希手里拿着的叶片,连忙说:“这个是有毒的,不要碰它,如果它的汁液粘在手上再吃下去,会——” 他还没说完,陆希就摇了摇手里的叶片:“仔细看一下,这个是毒马蹄吗?” 苏赛恩愣了一下。他之前以为陆希是不认识毒马蹄,因为这种东西总是生长在一些阴湿的地方,那显然都不是贵族小姐们会涉足之处。但是很显然的,他眼前这位贵族小姐不是这样。 但是,难道这个不是毒马蹄吗? “当然不是。”陆希刚才在村子里转了一圈,观察了每一家的房顶,果然找到了这种叶片,“这是芋头,跟毒马蹄很像,但没有毒,可以吃。”当然,大部分用来盖房顶的叶片确实都是海芋的叶片,就跟她在黑莓镇时的情况很像。 “可以吃?”苏赛恩险些想把陆希手里的叶子抢过来。毒马蹄在霉菌沼泽周围算是比较常见的植物,一长就是一大片,正好用来盖屋顶防雨。但是里面竟然还有可以吃的?早知道的话他早就弄回来给大家吃了! 仔细看看,虽然陆希手里的叶片已经有些枯萎,但形状确实跟采回来的另一种叶片不太一样…… 再仔细回想,苏赛恩发现在青色沼泽那边生长的似乎都是这种植物,而不是毒马蹄!天啊,他竟然不知道有那么一大片的食物在那里!要是都挖回来,今年雨季是不是大家就能多吃一口了?虽然魔族比普通人类要耐饥,但能多吃一口谁还不愿意呢?哪怕只是一些茎叶,那也能填填肚子啊! “能吃的不只是茎叶。”陆希再次给他扔了一个震撼的消息,“能吃的部分主要是地下的块根,而且就像麦子一样,它可以饱腹。” 更重要的是,这就是她为霉菌沼泽这些人选定的“庄稼”。 种地是个技术活,不看天时地质物种,只靠头铁硬种是肯定不行的。无尽深渊缺乏阳光是事实,而苏赛恩再怎么能发光也没法跟太阳比,与其榨干他去种那些普通作物,不如选点喜荫喜水的作物来种——比如芋头。 第169章 实地考察(四)、你这是让我资敌吗? 整个村子的人都出动了。 无尽深渊很不适宜种粮食, 哪怕是大领地,有更多的魔民种植,种出来的粮食产量也就是那么回事, 所以魔族的食物来源主要是猎获的魔兽——是的, 包括外形看起来像虫子的那种,只要没毒都能吃;以及一部分能在无尽深渊生长的魔植。 但是魔植并不好吃。如果仅仅是味道不佳也就算了, 这些在光照不足的深渊里还能生长良好的魔植自然有其特异之处, 那就是它们并不适合食用! 比如说在深渊常见的火棘果,看起来颜色鲜艳水分充足,如同放大版的越桔浆果,甚至吃起来味道都有些相似,颇为酸甜可口,随便就能吃下一大堆。但这种看起来柔嫩多汁的果子完全不能被魔族消化, 甚至汁水在遇到胃酸之后都会结块。假如谁真傻乎乎地吃下一堆, 其结果就好像人类饿极了吃观音土一样, 虽然能一时哄骗住饥饿的胃,但最终都会堆积在可怜的肠子里, 能原样排出已经算是幸运, 如果排不出来, 结果就是活活胀死。而火棘果的种子则正好在尸体的内脏中生根发芽…… 再比如说有一种很像面包果的蛋果树,结出的果实仿佛一个鸵鸟蛋那么大,厚厚的外壳里包裹着一大团淀粉类物质, 可以用来烤面包。然而这种植物被深渊之力污染得太过厉害,它的果实对于低等的魔民来说与毒药无异, 只有达到了高级魔鬼才能食用, 而且还不能多吃, 因为它会加速魔鬼们的疯狂进程。 当然, 也有适合所有人食用的,没有受到多少污染的食物,比如说陆希都听过的食脑菇。这东西味道鲜美,营养是普通蘑菇的六倍以上,在领主们的餐桌上都能算一道数得着的美食。然而它的危险性与美味成正比,低等魔族别说吃了,就连靠近都可能被寄生丢掉性命! 至于捕猎魔兽什么的,这事儿的艰难还用说么? 所以苏赛恩才把村庄选在了霉菌沼泽。对于他捡回来的这些老弱病残来说,艰难地种地然后只吃个半饱,也比在魔兽嘴里送了命好。 但是,饿肚子的滋味真的太难受了,哪怕魔族的生命更强韧也一样难熬。 作为在霉菌沼泽生长比较繁茂的毒马蹄,不是没有人打过它的主意,可是不管怎么煮,毒马蹄仍旧是毒马蹄,仍旧不能吃。村子里的小孩肚子饿的时候,不知有多少次遗憾过这事儿,结果现在忽然被告知,其实是可以吃的,而且还很好吃? 第145节 这谁忍得住!当然是全村出动来挖了! “这个真的能吃吗?”小鹿角男孩仰着脸问陆希,表情很有些矛盾的样子,“它们是埋在地下的……” 陆希摸摸他的小圆角:“埋在地下为什么不能吃呢?” “因为——没有被阳光照耀过……”小鹿角结结巴巴地说。 “是因为没有被光明神净化过吗?”陆希叹了口气。现在她越发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魔鬼绝对也是人类的一个觉醒分支,听听,就连食物的观念都是一样的,你们可是生活在无尽深渊的魔族,是光明神口中的“敌人”,难道吃个东西还要靠光明净化吗? 其余的魔族没说话,但有好几个人都把目光投过来,显然也有类似的想法。 陆希想了想:“这个倒确实要谨慎一点。种在光明大陆上的可以吃,我就吃过,但是生长在无尽深渊的——我们先少量地试试,慢慢来。” “干吗这么说……”海因里希不在旁边,光球终于可以冒冒头,“这东西明明跟你之前在黑莓镇吃过的一样……” 这个问题陆希也已经发现了,但凡是被“魔化”的植物,都与原本的外形有所差异。比如说那个食脑菇,这还是可以吃的,都进化出了孢子寄生的可怕能力,而且表皮也是一种类似大脑样的灰白沟回状,上头还分布着红色经络,反正一看就不“正常”。 而外形没有变化,与陆希认知中的植物完全相同的,就是没有受到“污染”的,比如村庄里种的那些小麦和豆子,虽然长得蔫蔫的,但外形与光明大陆上的麦豆完全相同,也就可以正常食用。 当然,不能被“污染”其实也就意味着不能适应环境,所以这些粮食长得不好也是正常且必然的了。 而生长在沼泽边缘的这一片芋头,比之它们在黑莓镇的同类也是有点营养不良,叶片没有那么大,边缘还有点发黄卷曲。然而原本就喜荫爱湿的芋头,再怎么也比那些可怜的豆子和小麦要精神得多,挖出来的块根足有陆希双拳合并大小,周围附着六七个更小的。 “好,好像有股香味……”有个半大孩子抽了抽鼻子,小声说。 旁边一个中年魔族阴沉沉地说:“别馋嘴,哈里斯!闻起来很香,吃起来却有毒的东西,深渊还少吗?” 这人从开始挖掘的时候就不怎么勤快,一直拿警惕的眼神盯陆希,现在更是盯着这些挖出来的芋头,仿佛这是一堆定时炸弹一样。 “话就是说给这些人听的啊……”陆希在脑海里回了光球一句。她能肯定没用,这些人本来就没吃过芋头,又怎么能让他们全都相信呢?而且入口的东西,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你们看这个颜色!”忽然有人惊呼出声,拿着一个被挖破的芋头,“这,这好像有毒啊!” 红褐色还带着泥的外皮裂开,露出了里面莹白色的肉质,可是众人都看得清楚,那看起来十分诱人的白色之间,夹杂着紫褐色的花纹——就,看起来颇有点儿诡异。 中年魔族脸色立刻变了,如果不是苏赛恩就在旁边,他现在可能已经要呵斥起来了。虽然之前他们都以为苏赛恩的朋友带来的是个跟他们一样的低等魔民,但一夜过去,消息灵通的人就已经知道了这其实是个人类。 人类!就是对魔族喊打喊杀的人类!据说魔族当年就是被人类驱赶到无尽深渊的,否则现在他们也许还生活在光明大陆上,也不用过着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了。 如果不是苏赛恩的朋友是个高级魔族,这里没人敢得罪,他们早就……只有苏赛恩这个异类,对一个人类竟然这么客气,而且居然还有点礼敬有加、言听计从的意思! 是的,在一般魔族看来,苏赛恩就是个异类。明明是个高级魔族,战斗力却弱,反而是点亮了圣光魔法——这,这还像个魔族吗? 当然,再怎么不像魔族,到底那也是同胞,而且他们整个村庄都靠苏赛恩养活呢。可是这个人类女人,她怎么可能跟魔族一条心呢?别看教会整天说什么女巫是魔鬼的仆人,黑暗骑士、亡灵法师是魔鬼的随从啥啥的,可是魔族从来没有得过这些人的帮助好不好?那都是人类,人类!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年魔族如果知道这句话,一定会把它贴在脑门上,让周围的魔族每天都能看见这句话。 可是苏赛恩居然因为这女人说要帮他们寻找食物,就真的听信了,来挖这一片什么“芋头”——这不就是毒马蹄吗?虽然叶子有差异,但明明就是同一类东西,这怎么能吃! 现在好了,看看这颜色吧,多诡异,这谁敢吃! “是啊……”有人小声地附和,“让,让谁来试吃啊……”他们都是低等魔族,对毒素的抵抗力低得可怜,谁敢先拿自己来试毒啊? 苏赛恩的脸色不太好看,刚说了个“我”,就听一个声音冷冷地说:“我先吃!” 海因里希大步走过来,身后跟着几个跟他去沼泽里挖泥的人,都是满腿的泥点子。海因里希也脱了鞋挽了裤腿,露出来的脚变成了带鳞片的爪子,配着身上那条裤子——说实在的,看起来着实有点不太搭,但他大步流星走过来的模样,却让陆希有点感动。 “我先吃!”海因里希环视四周,最后把目光落在刚才说话的人身上,嘴角一翘,露出一丝冷笑,“不用担心,要毒也是先毒死我!” “海因里希——”苏赛恩伸出手,“应该我先吃!” 海因里希直接把他的手挡了回去:“你是光明系的血脉,在有些人看来跟他们不是同类,你吃了,不代表他们也能吃。” 顿时就有人脸色赤红地低下了头。中年魔族咳嗽了一声:“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圣光本来就能净化毒素,也许……” “你们吃苏赛恩打回来的魔兽肉的时候怎么不怕被毒死呢?”海因里希嗤笑一声,“这么不放心,为什么不自己去捕猎?哪怕挖几条虫子回来吃,也是你们亲手挖的,吃起来多放心啊!” 他从前只是觉得苏赛恩太好心也太天真,无尽深渊有那么多无力自保的低等魔族,他救得过来吗?但既然苏赛恩愿意救,那就救吧。 可是这次到这个村庄亲眼来看了看,他才发现,合着这些人是什么都靠苏赛恩啊?那些孩子和老人也就罢了,壮年的魔族如果合起伙来,总能抓到一点猎物的。尤其有几个魔族还是有战斗力的血脉,即使是有些残缺,难道还不能出去狩猎吗?抓不到大的,总能抓到小的,打不过魔兽,远远避开就是了。 可是这些人居然就守着霉菌沼泽寸步不出,只等着苏赛恩出外狩猎。 地又种不好,猎又打不了,要他们干什么?躺着吃白饭吗? 现在更好,这些人居然因为陆希的人类身份,对苏赛恩都敢猜疑不满起来了! “等等!”陆希眼看海因里希抓起一个生芋头,就准备掰一块往嘴里塞,赶紧拉住了他,觉得好笑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心暖,“不是这么吃的。走,回去我烤给你吃。” 村子里的房子比陆希在黑莓镇住的破木板房是强些,但内部结构其实是差不多的。陆希蹲在屋角的土灶前面,一边翻烤着切成片的芋头,一边跟苏赛恩说话:“我想建议你种的,就是这个东西。” 火焰舔着串起来的芋头片,渐渐散发出了淀粉类的香气。苏赛恩的眼神都有点发直:“闻起来……真的很香……好像……”比豆子和燕麦还要香! “嗯。”陆希笑着点点头,“你们运气不错,这是最好的一种芋头。”啥紫褐色的花纹是有毒,这是槟榔芋好吗?就是有名的荔浦芋头啊! 槟榔芋,又叫香芋,产量高,淀粉多,味道好,摆上集市那卖的也是好贵的! 当然,在这儿没什么集市啦,但好好种,这玩艺的产量可比小麦和豆子高太多了。 “这种芋头还有很多吃法。”陆希分别递了一块烤好的芋头给苏赛恩和海因里希,自己也叼了一片进嘴——昨天晚上她就吃了半碗豆麦杂煮,现在肚子也在叫啊,一想到荔浦芋头的n种吃法,不由得口水也要奔涌出来,“可以跟肉切片一起蒸,用有肥有瘦的猪肉,一片肉间一片芋头,蒸出来之后油都渗在芋头里……还可以跟豆沙一起蒸成甜品——算了,现在还是不说了。” 苏赛恩捧着一块烤芋头猛啃,一边呜呜噜噜地问:“什么是豆沙?” “唉,现在做不了,不说了……”陆希摆摆手,“你也看见了,这些东西就那么随意地生长在沼泽边上,可是也比你们田地里的豆子和麦子好多了。这是因为它们更适应这里的环境,尤其是——芋头不需要那么多的阳光,同样的祈福,对小麦和豆子来说远远不够,但对芋头来说,或许就差不多了。” 苏赛恩两眼发亮,芋头都顾不上啃了:“要种多久,它们才能长这么大?” 陆希有点怜悯地看着这没见过世面的娃:“如果种得好,它们的产量至少是小麦的十倍以上。就用这种小的芋头做种,一年下来,它们就至少应该有今天这一棵的大小了。”其实今天挖出来的这些芋头也不算大,种得好的槟榔芋,单个就有三四斤,能长到这些芋头的一倍大! 不过就还是别说那么高了,毕竟这里的种植条件不行。 但饶是陆希直接把产量说少了一半,苏赛恩也直跳了起来:“十倍!真的吗?” “没事骗你干吗?”海因里希没好气地说,把苏赛恩往外赶,“教你那群宝贝们烤芋头吃去吧!别在这儿净等着吃现成的。” 苏赛恩激动地对陆希傻笑,被海因里希直接推了出去,并且砰地一声关上了那扇破板门,险些把门给震掉下来。 “他还真是……”陆希摇摇头,又笑了笑。独角兽——可能真是天生的心灵纯洁?苏赛恩这样的圣母,在教会的神官里怕也找不出几个来,居然是个魔鬼…… 海因里希没好气地说:“他是个傻子!” “得了。”陆希瞅一眼口是心非的高级魔鬼,“明明想帮人家,干什么总是说不出句好听的话来。也亏得苏赛恩脾气好,不跟你计较。” “他敢跟我计较!”海因里希一跳而起,犹豫了一下又蹲了下来,“你也觉得他不错?在魔族里他真的是异类了,你看他知道你是人族,也没有半点怀疑或者敌对的意思……” 陆希把一块烤芋头吃完,拍拍手上的残渣去烤下一块:“行了,你究竟想说什么?不需要再替他刷我好感了。” 海因里希手里的芋头捏来捏去都没往嘴里放:“我带着人去挖泥的时候跟他们打听了,这一带的沼泽虽然连成一片,但也有区别。根据颜色不同,他们把这里分为青色沼泽、黑色沼泽和黄色沼泽。其中青色沼泽据他们说是没有毒的,甚至有人还曾经看见过,有受伤的魔兽跑进青色沼泽,用沼泽里的泥糊在伤口上,最后又活着跑出去了。” 陆希的手猛然停住了:“你是说——” “那会不会是你说的青霉?”海因里希两眼闪亮,“能不能提取那个青霉素?” 这个还真有点可能。魔兽用沼泽里的泥糊伤口,也许就像种花家古代就有裁缝用长绿毛的浆糊涂伤口一样,发现了这些绿毛对伤口的愈合有好处。 但问题是,在魔界提取青霉素?太匪夷所思了吧? “可是你要给那些女人治病,不就需要青霉素吗?”海因里希盯着她,“在长云领培植青霉需要用粮食和水果,你要给那么多人治病,得浪费多少东西?假如这沼泽里的真是青霉,真的有用……” 陆希抿了抿嘴唇:“你想要什么?” “呃——”海因里希试探着,“苏赛恩其实战斗力不强,让他去狩猎,一些大点的魔兽他也很难对付,假如有合适的武器……我不是说燧发枪,比如说精钢刀剑,或者弩箭……” 陆希看了他一会儿:“你这是想让我——资敌吗……”毕竟对人类来说,魔鬼就是敌人,而对魔鬼来说,亦是如此啊。 第170章 活学活用(一)、去把那个圣女杀了 霉菌沼泽发生的事, 白都王城当然并不知晓,他们现在已经乱成一团了。 皇家猎场竟然出现了魔鬼,而且还携带着它们的召唤兽同伙——食尸鬼, 最糟糕的是, 长云领的新任女伯爵被食尸鬼追赶,与仆人一起失踪了! 相比之下, 法比奥这个前长云领继承人的死都不算什么了, 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证实了女伯爵被食尸鬼攻击过,因为白浪湾的奎因小姐亲眼看见他邀请了女伯爵去打野雉。 所以食尸鬼出现的时候,他们应该是在一起,但现场只有法比奥和仆人残破的尸体,甚至法比奥的脑袋都少了一半,还是靠着身上的衣服才勉强确认了身份。 然而问题在于, 奎因小姐并不清楚皇家猎场的情况, 负责管理的人却是知道的, 法比奥他们去的那个区域并没有什么漂亮的野雉,那里已经靠近猎场边缘, 基本是没有猎物的。什么漂亮的野雉, 肥胖的兔子或小麂这种又有趣有好到手的猎物, 自然都是给国王及贵族子弟们准备的,都投放在他们常去的区域呢。 要是放在猎场边缘,万一被摸进来偷东西的泥腿子们撞上, 还不就打了水漂?猎场负责人才不会那么干呢,有这油水他不会自己揩吗? 所以, 法比奥这个邀请明显是有问题的! “有人利用法比奥这个蠢货, 谋害我的女儿!”冯特伯爵从王都赶了过来, 这位被传生命已将到了尽头的大骑士身披钢甲, 在猎场负责人面前须眉皆张,声音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猎场负责人也是位高级骑士,然而仍旧被冯特伯爵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伯爵大人,这个,这个……法比奥先生他,应该不会,他毕竟是您的侄子……而且——”猎场负责人不得不说了一句实话,“他应该没有这个胆量。” “正因为他没有,所以他背后必定有人在指使!”冯特伯爵声如雷鸣,寸步不让,“日前我刚刚接到长云领传来的消息,晚风岭竟派出骑士偷入我的领地,意图在那里打开与深渊的通道!” “什,什么?”负责人瞳孔地震,“这,这是真的吗?”打开无尽深渊的通道,这个罪名可太大了,比起有嫌疑谋害一位女伯爵来还要大! 冯特伯爵面色森冷:“那是晚风领最出色的主力骑士,而且他们挖掘的山洞一股硫磺气味,证据确凿!” 硫磺气味……猎场负责人的表情有些抽搐。当然,教会对外的宣传大家都知道,无尽深渊是一片火山与熔岩之地,到处都冒着硫磺味儿的黑烟,所以连魔鬼都是硫磺味的。 但是,做到猎场负责人这个位置——虽然这里不是什么王室内核之地,但也正经是个有点地位的人,见识当然不像平民那么浅薄,所以也就知道,只有硫磺味道并不能说明什么,就连魔鬼身上,也不见得都是硫磺味儿呢。 可是——负责人看了冯特伯爵一眼,在冯特伯爵公然说出这件事的时候,长云领对晚风岭就已经志在必得了。毕竟深渊之门可能是假,但派出骑士偷偷进入领地是真,在这种情况下,除非那位骑士肯把所有责任都背到自己身上,把自己的领主摘得干干净净。不过那样一来,他的下场可就很惨了…… 但看冯特伯爵的样子,估计晚风岭那位骑士并没有这么忠贞吧…… 不过这些话,负责人当然不会说出来。要知道一位女伯爵在猎场失踪,还是因为遇到了食尸鬼,他身为负责人是有责任的——魔鬼出现在猎场,你竟然不知道? 但有晚风岭那位拜耳子爵在前的话,那大部分罪名自然由他担当了,能在长云领领地内试图打开通往深渊的通道,自然也能在猎场搞事,如此一来,他这个管理者的责任就轻得多了——有人蓄意勾结魔鬼嘛,相比起来,他顶多算个救援不及,这点罪名算什么呢? 所以负责人绝不会像个顽固不灵的木头骑士一样去追问冯特伯爵有没有实证,而是满脸惊讶及痛恨地表示了对于拜耳子爵勾结魔鬼的谴责,以及再次表示他们正在搜索整个猎场,仔细寻找女伯爵。 “我也去!”冯特伯爵脸色阴沉。借此机会把晚风岭拿下是一回事,陆希真的失踪就是另一回事了。 负责人巴不得有位大骑士可以加入,食尸鬼也就罢了,他们发现的那个魔鬼可是十分厉害,七八名骑士都未能困得住它,若是让它就此跑掉,那他也同样无法交代。 猎场负责人既不拦阻,冯特伯爵立刻带着自己的骑士进入了猎场,从陆希失踪之处开始搜索。 “大人——”约翰放出绿色斗气,从法比奥尸体发现之处向外延伸,一面安慰冯特伯爵,“这里没有小姐血液的气息,至少在这里她没有受伤。而且她身上带着武器呢,还有海因里希在旁边,不一定会有事的。” 冯特伯爵阴沉着脸点了点头:“我知道,命牌还没有碎。” 当初那枚玫瑰别针可不仅仅是鉴定血脉之用,它吸入别针中的鲜活血液还可以用来铸造一面“命牌”,只有当鲜血的主人死去时,这滴血液才会跟着“死去”,那时命牌便会因失去生命力而碎裂。 现在那块命牌还在长云领的城堡里好好呆着呢,这是伯顿管家那边亲眼看过之后送来的紧急消息。正因为有这条消息,冯特伯爵才有心思顺势拿下拜耳子爵一家,否则若是陆希没了,要了晚风岭又有什么用! 可是尽管命牌未碎,冯特伯爵也忧心如焚——现在未碎不等于陆希不在危险之中,说不这下一刻他就会得到命牌碎裂的消息——必须赶紧把人找到!□□虽然好用,可陆希只是个普通人,至于那个海因里希,只会制造酸液,他有什么战斗力? “克利斯也没有消息?”冯特伯爵当然知道这次的事跟拜耳子爵没半毛钱关系,陆希是来见克利斯的,所以假如有阴谋,就是教会的阴谋! 第146节 “现在还没有……”约翰搜取着周围植物传递的信息,眉头紧皱,忽然间抬头看向斜上方,“大人您看!” 在他们前方,一棵粗壮的榆树不知被什么齐刷刷切去了一根枝杈,连带着缠在枝杈上的藤类也从中少了一截,但是树下却并没有落枝,就仿佛这根枝杈凭空消失了似的。 “这种切口不是刀剑能做到的。”冯特伯爵一眼看过去就下了结论。那切面光滑平整之极,甚至连最外面易碎的树皮都没有半点崩碎,简直比用热刀切黄油还要完整! 当然,食尸鬼就更不可能做到了。 “圣光剑——”冯特伯爵盯着树枝断口看了半天,脸色忽然一变,“只有圣光剑能做到!但——圣光剑是圣徒级别才能施展,假如有圣徒在这里,食尸鬼又算什么?何况,露西也不值得一个圣徒出手!” “大人——”约翰眉头拧得更紧,“可是再往外,就没有痕迹了。”也就是说,露西小姐和海因里希是突兀地消失在了这里,植物丛中再没有留下任何逃离的痕迹。而且,这里也不像有圣光照耀过的样子啊…… 冯特伯爵摇摇头:“圣光剑不是治疗圣光,那只是绝对无情的武器。不管怎么样,这件事肯定跟教会有关,现在立刻通知皇家大教堂,让他们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克利斯的事不能公开地说,但这里出现了疑似光剑留下的痕迹,却正好向教会问责。 皇家大教堂里,苏亚脸色阴沉地盯着自己的心腹手下:“你究竟还能做点什么事?只是让你把食尸鬼带到猎场去放掉,好让那些骑士把它干掉,为什么又会牵扯出那个女伯爵来?这么简单的事,你怎么都办不成!” 负责饲养食尸鬼的牧师额头上冷汗滚滚而下。其实苏亚交代的并不是件“简单”的事。他不但要把食尸鬼扔去猎场,还要用食尸鬼把守夜人带到那些骑士面前,最后还要保证这两个都被骑士们干掉以免后患,哪里就那么简单了呢? 但是现在他又不敢跟苏亚分辩——上次食尸鬼出逃,苏亚已经对他不满,这次再出错,怕是他也就完了。 教会里也有人会因各种原因死亡,这名牧师既然是苏亚的心腹,知道的事情当然更多,也就更不想哪天自己也死于非命,所以他这次真的是小心翼翼思虑周全才去做的。 可是事情虽然由他开始,最后是否结束却不是他说了算啊。他确实把食尸鬼和守夜人都送到了猎场骑士们面前,可谁知道废物那么多,竟然让食尸鬼当时就逃了出去,还撞上了女伯爵一行呢? 更糟糕的是,那些骑士竟然到现在还没能拿下那个守夜人,据说现在还在猎场里包围搜索呢。一个魔鬼都对付不了,这些骑士到底有什么用? 苏亚暴躁地转了一圈,沉声说:“你去把那个女人杀了。” “女人?”牧师愣了一下,“大人是说,是说那个圣女吗?”那,那可是圣女啊。守夜人是魔鬼,可圣女,那是真的觉醒神恩的人啊! 苏亚冷笑了一声:“去把他杀了,那个守夜人也就不用你管了。”真没想到,还有守夜人敢带着自己的圣女出来,难道是不知道他们的命都挂在圣女的身上吗?原本想着自己不沾手,骑士们把那个不识相的守夜人杀了,圣女自然也活不成,现在指望不上那些蠢货,就只好自己出手了。好在对付一个女人,也不过是抬抬手的事罢了。 牧师有些犹豫。但想想如果这次的事办砸了,自己以后的日子……到底还是狠下了心:“是,我这就去!” “这次如果再办不好……”苏亚阴鸷地盯了他一眼,“你也想想你自己,饲养食尸鬼都是你经手,假如被查出来,你觉得会怎么样?” 牧师打了个哆嗦。他资质平平,能成为正式牧师已经十分勉强,教会里有他一个不多,没他一个不少,如果真的查出他经手了饲养的事儿,苏亚一个红衣主教或许还有人有所顾忌,但他这样的,大概填坑都不够吧。 苏亚盯得对方汗如雨下,才慢悠悠地说:“这事结束之后,我会给你找个合适的教堂,虽然管辖的地方不大,但责任也小,够你舒舒服服过日子。要知道现在,可不是每个牧师都能有自己的教堂。” 他也是个人精,当然看得出手下有些抱怨,万一破罐子破摔把他卖了可不行,倒不如先许他一点好处把人稳住,等这件事过去了,再慢慢处理。去了偏远教堂的牧师,出什么事都不会有人注意的,不是吗? 果然他许诺之后,牧师眼睛立刻亮了,马上转身出去,想来也是巴不得早点离开他,远远的找个教堂享福吧? 苏亚看着牧师背影消失,冷冷地笑了一下——都已经上过船的人,还想安安分分的下船么? 不过此事也不急在一时,倒是那个失踪的女伯爵有点麻烦。 当然,苏亚从来没有把陆希看在眼里,想来是被食尸鬼给吃了,等到打死了食尸鬼,自然这事就完了。他觉得麻烦的,是同时失踪的克利斯主教。 克利斯主教以为自己行动掩人耳目,可这皇家大教堂是他苏亚的地盘,有什么能瞒得过他?克利斯真以为他怂恿着法比奥那个蠢货往女伯爵面前凑,别人都不知情?只不过此事与皇家大教堂没什么关系,所以他懒得管罢了。反正以冯特伯爵的脾气,是断然不会让法比奥成功的,苏亚就等着看克利斯被打脸呢。 万没想到他们会约在猎场见面,偏偏还撞上了食尸鬼。倘若冯特伯爵发现现场还有教会的人,必定会把事情闹大,说不定还会把食尸鬼的事儿也扣在教会头上,到时候他这里费尽心力要抹平痕迹,说不定绕了一圈还是会被人闹出来。 不能把克利斯抖出来。苏亚在屋子里绕了几圈,下定了决心——长云领那边不是说有人在他们的领地里企图打开深渊之门吗?那就用这事来做做文章好了。晚风岭一个破子爵没这本事,但他跟海格勋爵关系不是蛮不错吗? 当然,苏亚也知道长云领传出来的消息只怕是假的,多半是想借机惩治晚风岭,但死一个晚风岭,总比克利斯掺进来的好。再说,海格勋爵对他向来态度不怎么样,也早就叫人看不顺眼了。 从前他的老师阿方索红衣主教是不太喜欢插手王室之事的,一心追求更高境界,所以也弄得他碍手碍脚。现在老师已经回去圣城,这里都是他说了算,自然可以放手去做了。 再说他也没做错什么啊,一个倾向于教会的国王不是最好的吗? 苏亚拿定主意,立刻去见了国王。 猎场出现魔鬼,国王虽然没有亲自撞上,但仍旧立刻离开行宫,转回了内城王宫。苏亚求见的时候,他正在发脾气:“长云领也未免有点太放肆了,一个子爵说抓就抓?” 苏亚内心其实十分同意国王的话,如果换了别的时候,他肯定要劝国王借机给长云领一点颜色看看,但这次不行,他得先把自己这边摘出来啊,那就只好让晚风岭倒个楣了。 果然,听说晚风岭的拜耳子爵跟海格勋爵关系亲近,国王的脸色顿时更不好看,语气上却转了个弯:“居然是这样?难怪胆子这么大,敢把手往生荒地伸,怕是海格看上生荒地了吧?” “如果仅仅是看中生荒地的东西倒也罢了——”苏亚十分忧虑地说,“只怕长云领说他们想要打开深渊通道是真的。会不会是在生荒地那边试验成功了,然后……” 国王顿时想起了猎场:“难道猎场的魔鬼和食尸鬼也是他们干的吗?”该死的海格,是想谋逆的吧? “这——只是没有实证啊。”苏亚一脸叹息,“海格总归是公爵之子。” “什么公爵之子!”国王直接骂了娘,“他不过是个贱种罢了!” 苏亚劝他:“但您总不宜这样随便对他动手的,对您的名声也不好。” 国王目光一闪:“让埃里克他去查!生荒地现在是他的领地,就让他去查,查出来了,晚风岭也给他!” 这正是苏亚想要的结果,虽然有点便宜冯特伯爵,但也不是没有好处:“去年我记得长云领还出现了魔鬼,我想为了自身安全,他们也一定会追查到底的。”想要晚风岭,长云领就得说魔鬼是拜耳子爵弄出来的,那自然就跟教会没有关系了。到时候冯特伯爵再喊教会逼迫长云领,可就是自打嘴巴! 苏亚不禁有几分自得起来。去年双塔就被长云领放出的消息搞得十分尴尬,现在他也算是替双塔解了围,就冲这一点,双塔谅来也不好跟他计较,守夜人死在王都的事了。 要说这一手他还是现跟长云领学的,也算是活学活用了吧? 现在,只要那个蠢牧师把圣女那边搞定,这次捅的娄子就算是补上了。 云 第171章 活学活用(二)、她找到了圣女的方向 妮娜住在外城的一家旅店中。 这是专门为来往的小商人提供住处的小店, 自然不能跟内城的旅店相比,但打扫得倒还算干净,至少明面上看不到蜘蛛和蟑螂, 虽然饮食上难免粗糙, 但妮娜是吃惯了苦的,并不觉得难以入口。 一切看起来都还好, 但妮娜却有些不安。 面具是昨天出去的, 他倒是说过,食尸鬼潜藏在城外的山区,一天时间可能根本搜索不到,所以让妮娜在旅店中安心等待几天。他也保证过假如发现有什么不对就先撤回来,再向双塔那边报告或救援,不会自己硬拼。 但是妮娜看得出来, 面具虽然这么保证了, 心里却并不以为然, 毕竟那只食尸鬼虽然有点古怪,但也并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他即使发现了有什么古怪——比如说那只食尸鬼确实是有人豢养——大概也会自己一直追查到底, 而不是先撤回来向双塔报告。 妮娜心里明白, 面具原本以为接下的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任务, 所以才会向双塔申请带着她一起外出。假如这次的任务并没有成功,那么下次大概她就不会再有机会出来了,面具必然会重新找一个骑士搭档一起行动, 以保证完成任务。 所以面具是打定主意要自己完成这次任务的。 正因如此,妮娜才觉得不安——太过执意, 有时候是会冒进的。 她有点后悔没跟着面具一起去, 以至于现在她连面具在哪里都不知道——听说城外那一座山都是皇家的猎场, 面具从哪里进山她都一无所知, 只知道消息是教堂提供的…… 教堂……妮娜走到窗边,从窗户里向外看。 天已经黑了,小旅店自然安不起神术水晶的窗户,所谓的窗户不过是在墙壁上留了一个窄小的开口,然后用草帘或木头挡上。如今是夏季,所以用的是草帘,掀开来也能透入阳光,若是到了冬季寒冷之时,木头窗户一关,屋子里也就跟个地窖差不多了。 这样的房间让妮娜想起北塔。 虽然南塔有大块的神术水晶窗,北塔却是个冰冷又压抑的地方,正如这间旅店的房间,夏季与冬季的比较一般。 只是旅店的房间随便看看也能猜到在不同季节的差异,而双塔——外人,尤其是那些虔诚的信徒们,又怎么会想得到,两塔之间,宛如光明之山与无尽深渊的区别呢? 那么,只有双塔之下,掩藏着这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吗?只怕未必吧。 妮娜知道自己并不是个有见识的人。她出生在黑莓镇,这一生走过最远的路也不过是从黑莓镇到双塔大教堂,然而就是这样,她已经看到了巨大的秘密,那么她没有去过的那些地方,又会怎么样呢? 是的,妮娜对于教堂送来的消息,已经很有些不信任了。 之前面具怀疑那只食尸鬼是有人饲养的,但他的怀疑主要是针对王城的贵族,而妮娜与他有同样的怀疑,怀疑的却是——王都的教堂! 如果双塔能藏匿着魔鬼做守夜人,那么别的教堂为什么不可能驯养食尸鬼呢?反正妮娜现在对教会已经不那么信任了。 一只食尸鬼在王都附近自由出没,说教堂不知情,这可能吗? 而且,没有神恩的贵族,有这个能力驯养食尸鬼吗?怕不是给食尸鬼送菜的吧。 不得不说,虽然妮娜的推测并不完全正确,但靠着她“不惮对教堂抱以最大恶意”的这种思考方向,她居然准确地猜中了事实! 就……也不能说是误打误撞,只能说看透了教会吧。 妮娜深悔昨天没把这些想法告诉面具。因为她知道面具不会相信,所以只是自己心里想了想,准备等面具无功而返的时候,再向他提出一条新的思路。 但是现在,就有点后悔——万一真的是王都教堂内部有人在做这种事,贸然追查的面具,岂不是扎了别人的眼睛吗? 抱着这种念头,她连睡都睡不着,只能站在窗边往外看。 但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外城区可不比内城区,夜间路边会燃起火把,一些主要的道路甚至会灯火通明,供贵族们往来于舞会或剧院之间。外城区这边,天一黑路上也就黑了,只有邻街的人家偶然有烛火透出点光亮。此时还在外头出没的不是小偷就是流莺,总之没有什么正经人,就说这家旅店,到了晚餐之后也就没有人再出门,大家都关起门来休息了。 咯吱——细微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隔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又是轻轻一声。 这家旅店总共两层——在外城这就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毕竟是接待商人的,倘若弄得跟平民住的破房子一样,哪还有客人肯上门呢? 但是再怎么好也是有限的,譬如说那木头楼梯已经好些年没更换过,只要有人走上来便是咯吱连声,叫人颇有些担心会不会忽然塌下去。甚至妮娜曾经听到过老鼠从上面爬过的时候,也会有窸窣声响。 可现在这个声音不像老鼠,倒像是有人刻意放轻了脚步,在慢慢地摸上楼梯……老板一家都已经歇下,那楼梯上的究竟是什么人呢? 妮娜环顾房间,但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可藏身之处,更没有武器…… 塔多摸上楼梯,心脏砰砰乱跳。 他本来是想雇几个本地无赖来干的,但又怕无赖们发现这是个圣女——平民是绝不敢向圣女下手的,反而会坏了他的事。 但是亲手杀人这种事,塔多也从来没有做过。饲养食尸鬼,知道它会吃人,跟自己亲手杀掉一个人,这是不同的。 可是这件事绝不容许出错,塔多只能硬着头皮摸进了旅店。 对于这种小旅店,一个开关术就可以对付所有的门栓,当然也包括房间里的。塔多知道,圣女跟他一样都没有什么战斗力,而他是个男人,天生就有体力上的优势。 只要打开门,然后一刀就解决问题了。到时候追查起来,外城区这边治安本就如此,出了事无非就是客人和旅店老板倒霉罢了,谁能想到是内城的大教堂来人下手呢? 塔多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轻轻把手覆在门板上。开关术这种小法术其实不是什么“光明法术”,多半是盗贼和刺客之类才会学的,教堂里的牧师不教这个。但这么简单的法术,觉醒的人只要想学,也并不难。 门无声地开了。这种小旅店的房间不大,内部陈设更是简单,除了一张床之外,只有做工粗糙的桌椅,客人的行李都要放在房间角落。 一片漆黑,只有窗外微微的月光透进来,勉强能让塔多看见床上的隆起。 圣女已经入睡,这是最好的机会。 但塔多没有着急,他先是关好门,并将一颗扣子样的东西贴到了门板上,顿时一阵轻微的波动沿着门板铺开,爬遍了整个房间——这是一件神术物品,能够消除房间里的声音,以免惊动隔壁和楼下。 然后塔多按下了自己的另一颗扣子——这也是一件神术物品,能够抵御外来的攻击。 这两颗做成扣子样的神术物品是苏亚给他的,用来在饲养食尸鬼的时候不引起注意,并且保护自己。塔多是个谨慎的人,即使是对付一个并无战斗力的女人,他也先把预备措施做到了最好,毕竟这是守夜人的圣女,谁知道守夜人给她留了什么武器没有呢? 启动两件神术物品,塔多的心也安稳了很多,现在不必再怕有脚步声,他大步走到床前,将匕首对着床上人的胸部位置狠狠刺了下去。 匕首刺穿单薄的被子,以及被子下面塞的衣物,扎进了床板。即使没杀过人,塔多也知道不对劲了——床上根本没有人,这是假的! 几乎是在他反应过来的同时,一个人影猛地从床铺后面扑出来,塔多衣领上的扣子亮起温润的白光,然后又消失了——因为扑过来的人根本没有做出什么攻击举动,她只是抓住了塔多的双手,然后手上也亮起了乳白微光——她只是对塔多施展了圣光治疗术! 抵御攻击的神术物品,当然不会抵御圣光治疗。但是这个圣女在这个时候使用圣光治疗是什么意思? 第147节 即使在这种时刻,塔多都不禁愣了一下,然后他忽然清醒——不管这个圣女在做什么,她已经发现了他的“刺杀”,那她的举动一定是在反抗,虽然他还不明白这算什么反抗,但反正杀了她就对了。 塔多用力拔-出了扎在床板里的匕首,向圣女刺去。两人隔着一张床纠缠成一团,压得床板都岌岌可危,但是因为有静音神术的缘故,半点声音都没发出来,所以塔多甚至都没发现这床板根本承不住什么劲,还在用力地想把圣女压下去,结果就是床猛地塌了,把两人摔成了一团,塔多的匕首失了准头,擦着圣女的肩膀过去,又扎进了地板里。 塔多暗叫晦气,而且假如楼板也塌了,那静音阵也会破裂,到时候还是会惊动楼下的人。 这样一来,塔多不免有些束手束脚,又跟圣女纠缠了半天。让他不解的是,即使在厮打过程之中,圣女仍旧在不停地对他使用圣光治疗术——到底什么意思? 但他毕竟是个壮年男人,到底还是挣开圣女抓着他的手,将圣女压到地上,举起了匕首。 然而匕首还没刺下去,塔多忽然觉得胸口疼痛起来,头也开始发晕。 怎么回事,是厮打得太久累了,还是刚才摔下去的时候磕到了胸口?但是圣女一直在对他使用圣光治疗,即使有摔到也不应该——等等!明明是在生死相搏,圣女怎么可能是在给他治疗?如果不是治疗,那她究竟做了什么?假如是攻击,那他怎么没有感觉呢? 不对,并不是没有感觉,他现在胸口疼痛,头晕,不就是感觉吗? 但,这个圣女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只可惜塔多已经没有时间再去思考了,胸口的疼痛来得又快又急,像把他的胸骨放在石磨底下压榨一样,而且他开始呼吸困难,原本就不明亮的室内现在在他的视野中已经是一片黑暗…… 妮娜用力推了一把压在自己身上的沉重身体,那具身体就沉重地向一边倒了下去。屋子里如同坟墓一般死寂无声,妮娜点起油灯,就看见躺在地上的人痉挛地抓着胸口,整张脸都胀得青紫,张着嘴似乎想大口呼吸,却丝毫无法缓解痛苦。 油灯的火焰晃了晃——妮娜定定神,稳住自己的手。露西说的那个什么血栓梗塞都是真的!她学到的知识真的用上了!她靠着自己击败了想杀她的敌人,她终于有了一点自保的能力,也找到了圣女拥有战斗力量的方向! 塔多挣扎着伸出手,他想质问这个圣女做了什么,想哀求她放过自己,但他的声音都被静音神术消去,甚至他自己都听不到半点声响。 油灯的那点微弱光芒在他的视野里渐渐暗下去,他坠入了黑暗。 妮娜用有些颤抖的手扒开塔多的外衣——麻布外衣看起来像是外城平民惯常穿的,但之前她抓住塔多的手的时候就发现,平民不会有那么光洁的皮肤,她在觉醒神恩之前手掌就因为洗衣和采摘磨得十分粗糙,更不用说还带着蚊虫叮咬或是树枝划破的疤痕。 而且还有神术物品——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得到的! 果然,衣服扒开之后,露出了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 妮娜一把将十字架扯了下来。真的是教会的人!假如教会的人来杀她,那么面具现在怎么样了? 面具现在的情况不好。 猎场虽然大,但猎场守卫豢养的追踪魔兽有好几种——大型的獠犬,小型的血松鼠,甚至还有能飞的夜枭,可以从白天追到黑夜。 而且他受了伤。没有妮娜在身边治疗,他也没有机会停下来让自己恢复,伤口到现在还有轻微的渗血,对于嗅觉敏锐的獠犬和血松鼠来说,血腥味就仿佛黑暗中的火把一样明显。 面具顺着一条山溪向前走了一段。山里的溪水即使是夏季也仍旧冰凉,淹没小腿的溪水多少缓解了一点他体内的沸腾感,但对他的伤口没有什么实际作用。 他后背上的伤是中了一支破魔箭——原本用来对付大型魔兽的破魔箭造价昂贵,用来游玩打猎——还真不愧是奢靡的大贵族呢。 面具在溪边终于找到了细瘦的鬼手芦荟,挤出的汁液涂到伤口上,可以消除血腥气。但这也并不保险,毕竟破魔箭的力量还在他的伤口里,持续渗出的血迟早会盖过鬼手芦荟的气味。 他不是魔兽,可是对付魔兽的破魔箭对他仍旧有效。而且那些骑士发现他的时候,口口声声都在大喊着“魔鬼”…… 面具闭了闭眼睛。那些骑士出现得实在太不是时候,他为了对付食尸鬼正好使出了地狱火。虽然都是火系魔法,可是跟以前的搭档红龙的火焰比起来,地狱火的硫磺味道根本无法掩盖,让人一见就知道他不是骑士,而是魔鬼。 运气太糟了……假如那些人早来一会儿,他还没有使用地狱火,就不会被看破身份;假如他们晚来一会儿,他杀死了食尸鬼,至少不会被误认为是“带着食尸鬼出现的魔鬼”。 远处又传来了獠犬的吠叫之声,但是离得还远,而且溪水会带走他的气味,獠犬一时也无法确定他的位置,只要小心别被夜枭看见就行。 但他要怎么离开猎场?四面都有人看守,而且其中不乏高级骑士,甚至傍晚的时候他还远远看见过冯特伯爵!如果不是他当时立刻后退,而且冯特伯爵似乎在寻找什么,恐怕他就跑不掉了! 而且妮娜还在外城旅店等着,她现在已经等急了吧? 獠犬的吠声靠近了一些,看来是他们又找到了痕迹,要追上来了。 面具加快脚步,幸好他的伤不是在腿上,现在还能走。但是一直这样下去,他迟早会被包围,那时候怎么办? 或者现在回头,杀掉一队最弱的人?假如他没有判断错的话,现在追在他身后的两队人里,有一队只有两个中级骑士,他可以在两分钟之内干掉他们,然后从那里突围。 面具停下脚步,心里摇摆不定——那两个中级骑士,应该是本地教堂的守护骑士,如果杀了他们…… 不,不行。生为魔鬼,成为守夜人就是为了赎清自己的罪孽。遵从教会的指令去杀那些堕落的贵族没什么,可是杀教会的守护骑士,那岂不是更为自己加了一层罪孽吗? 可是假如不能突围出去,妮娜怎么办?万一他死了,妮娜不也会死吗? 也许不会吧?毕竟大衮死后,尤兰还是活了下来。 但那可能只是侥幸,万一妮娜挺不过去呢?她一看就不如尤兰那么健壮泼辣啊。 面具纠结着,脚步时快时慢,反而让背后的犬吠声又靠近了些。 正在他无法下定决心的时候,西边的天空忽然亮了起来,隐约还有喧哗之声。面具转头看去,只见半边夜空都有些发红,那边应该是烧起了大火…… 第172章 意外一见、我一定会去长云领找你的 陆希和海因里希从“门”里跨出来, 入目便是一片浓烟烈焰,热气怼脸,呼吸都困难了。 “怎么回事!”陆希被呛得直咳嗽, “起火了?” 霉菌沼泽的雨季提前到来, 他们也只能提前回来,结果这一回到光明大陆, 迎面就是山火拍脸?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会烧死人! 海因里希是魔鬼, 天生对火焰抵抗力更强,挥手召出一阵风,把迎面扑过来的火舌和烟柱都逼退几步:“别慌,我带你飞出去!” “等等!”陆希被薰得眼泪汪汪,“我们往那边去,那边树少, 去砍出隔离带来才能安全!”皇家猎场可是一座山, 现在也不知道火场有多大, 而且烟和热空气都是往上走的,飞高之后可能更糟糕! 在霉菌沼泽她已经对海因里希的飞行能力有了大体上的认识, 假如带着她的话, 不可能飞得太高, 搞不好正撞上上升热空气,如果一时半晌飞不出火场,海因里希顶得住, 她一个普通人可能就变烧猪了。 而且皇家猎场起火,不可能没人来救火, 如果被人看见海因里希带着她在天上飞——好家伙, 那还不人人都知道长云领跟魔鬼勾结, 彻底完球了。 好在现在是盛夏, 草树都是一片浓绿,山火烧起来倒还没那么丧心病狂,蔓延速度也还有限。海因里希在前面开路,召出一股旋风不停地将火焰和热气推开,陆希在后头用裙子捂着脸,总算闯过火墙,进入了一片较为空旷的林地。 这处林地上原本生了几棵极其高大的橡树,树龄有近百年,枝叶铺展开来遮天蔽日,弄得树下的植物得不到足够阳光,几乎生不出来。结果去年国王忽然想翻修几处宫殿,这些橡树就被砍了去做梁柱。 这么大的木材要运出去,自然也要开一条路出来,所以从这片林地往外,不少树木也被砍掉,形成了一条“天然隔离带”。 当然,一年的时间足够这条路再次被杂草和小灌木填满,但要清理起来终究是更方便一些,海因里希一招手,无数小流星沿着这条路落下,炸得枝叶与泥沙俱飞,瞬间就清出了一道浅沟,山火烧到附近,果然火势就缓了下来,虽然烟气还是呛人,但有海因里希召出的旋风,将飘过来的浓烟都往天上推,倒还能保持空地上的新鲜空气。 陆希刚才也忙着拔草,这会儿手上身上全是泥土,脸抹得像花猫一样,眼看火头烧不进来,这才松了口气,坐在一截枯树桩子上叹气:“幸好是在这条路附近,要不然刚刚回来就烧死了,上哪儿说理去?” 海因里希哼了一声:“有我在这儿,怎么可能让你烧死。”他还要说两句,却突然住了口,警觉地转头看向背后的树林,一只手已经抬了起来,随时准备召唤流星。 原先那把刀已经留给了苏赛恩,但陆希的左轮却还带在身上,这会儿也拔枪在手——结果树林深处两个人影钻出来,借着火光才能勉强看清轮廓,陆希就失声叫了起来:“妮娜!” 虽然身上脸上同样是脏兮兮的,但陆希认出了妮娜,对方也认出了她:“露西!”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露出惊喜的神色,然后同时把目光投向了对方身边的人。妮娜并不认识海因里希,陆希却认得被妮娜搀扶着的那个人:“是你!”这不就是当初在长云领绑架她的那个魔族吗?虽然脸上那种开裂般的可怕痕迹没有了,看起来倒像个正常人了,但——烧成灰她都认识好吗? 面具的脸色也在同时变了,他不但认出了陆希,还发现跟在她旁边的,就是当初在长云领跟他打过架的那个魔鬼! 当时面具在这个魔鬼手下吃了亏。但那时候他先是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火系骑士斩了一剑,后来又被红龙召唤离开,所以并没有真能放开手痛快打一场。现在他虽然也受了伤,但在跟妮娜结下血契之后他的狂化被抑制,反而是晋升了一级,实力比起之前有增无减,所以一认出海因里希,他就直接扑了上去——先下手为强,他杀不了这个家伙,就会被这个家伙干掉,那妮娜也会随着他死去,他一个人,身上系着两条命呢! 呯地一声闷响,海因里希跟面具撞在了一起。暗红色的地狱火焰带着硫磺味道呼地腾起,又被无形的力量向内部挤压。 面具死死箍住海因里希,心中惊骇——这个魔鬼的力量似乎也比上次更增强了,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的力量压得他骨节都咯吱作响,几乎要把无形无质的地狱火都压回他身体里面!要不是他晋级了,恐怕坚持不了几个呼吸的时间,整个人就会被压扁! 海因里希其实比他更吃惊,因为面具的变强是提高了整整一个层次,如果不是他自己也领悟到了一些魔力的奥秘从而有所提高,恐怕这一下就要吃亏——面具的地狱火能够贴身烧,他的流星爆在如此近的距离之下却不能保证不伤到自己,而且暗星龙虽然皮粗肉厚,但奇美拉本身就是用火的,论起对火焰的耐受来,甚至更强一些! 如果海因里希能飞起来,那面具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但他身后还有陆希,陆希可飞不起来,倘若被面具的地狱火沾上,那是能烧进骨头里的! 两人就这么死死顶在一块儿,一个被烧得直蹦,一个被压得吐血,但是谁也不敢先松劲,就这么狠顶。 “妮娜!”陆希终于醒过神来,嗖地拔出了左轮,“叫他住手,不然——”近距离给面具一枪不知行不行,如果能打中眼睛的话就没问题,然而他和海因里希靠得太近了,万一误伤可怎么办。 “不要动她!”面具终于发现自己失算了,这个伯爵小姐居然也有武器! 妮娜也是刚刚从惊喜中回过神来,急忙也大喊:“面具,快住手,后面的人要追上来了!” 半分钟后,两个魔鬼终于分开,面具气喘吁吁地后退几步,摇晃了一下,吐出一口血来。 妮娜惊慌地去扶他,被他拉住手:“我们走!” “可是——”妮娜好容易跟朋友迎面碰上,怎么舍得现在就走。 “她跟魔鬼勾结!”面具狠狠瞪着陆希,“她是个女巫!” 海因里希两条手臂都被烧得通红,有些地方已经起了水泡,闻言冷笑:“说得好像你不是魔鬼一样。豢养你们的审判所里,恐怕都是巫师吧?” “妮娜——”陆希怎么能让好容易见面的朋友就这么离开,“我一直都在找你!你是不是被人送去了双塔大教堂?那里的人对你做什么了?你怎么会跟这个家伙一起出来?” “露西——”妮娜眼圈忍不住红了。她也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在双塔里挣扎求生,从不流泪不过是因为眼泪没有任何用处而已——没有人心疼,哭给谁看呢? 陆希一看妮娜落泪,立刻把枪口指向了面具:“把妮娜还给我,我会掩护你离开猎场,怎么样,这笔买卖划算吧?否则拖到猎场的骑士赶过来,让所有人都亲眼看见审判所的守夜人是魔鬼,你猜教会要怎么做?他们会不会承认你是守夜人,还是说你是守夜人中的堕落者,看着别人把你送上火刑架!” 面具的脸色变了。他当然知道守夜人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尽管在他看来,他跟海因里希这种魔鬼绝对不一样,他知道自己生而有罪,并在努力赎罪,可是在那些愚民眼中,他只是个魔鬼…… “你也跟魔鬼勾结,以为你就不用上火刑架吗?”仓促之间,面具只能想到反过来威胁对方。 陆希哈地笑了一声:“那我们就一起上火刑架啊。我死了,长云岭会完蛋,但你死了,整个教会都会被质疑,所有人都会知道教会跟魔鬼是一伙的,我觉得这买卖划算,你觉得怎么样呢?” 面具嘴唇发颤,简直想扑上去咬死陆希,然而旁边守着个海因里希,他也知道这根本不可能:“你……你究竟想怎么样!” “让妮娜跟我走,我刚才就说了!”陆希其实心里也是着急的,她当然不想上什么火刑架,也不想让海因里希上,更重要的是,如果让人看见妮娜跟面具是一伙的,妮娜少不了也要被当成女巫,一并送上火刑架呀。 死面具一个挺好,再搭上三个就不划算了。 “她,她已经跟我签订血契,不可能离开。” “什么契?”陆希脸色立刻变了。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不管什么契,杀了他契约都会解除。” “不是——”妮娜有些哽咽地向陆希摆了摆手,“露西,我,我还不能跟你走。这个契约,无论哪一方死了,另一方都会跟着死的。”虽然有尤兰在前,她觉得自己能够撑得过去,但让面具死,她还真的没有想过。 “妮娜!”陆希急了,一指面具,“那就把他一起带走!” 妮娜摇了摇头:“我不能走,我,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双塔大教堂里还有很多跟她一样的圣女,她不能只顾自己逃出去,她要把她们都带出去! “露西,听说你已经是女伯爵了,你好好的,我一定能去长云领找你的。” “妮娜!”陆希当然不知道妮娜回双塔大教堂要做什么,还想再劝,但海因里希已经拉了她一下,“有人追上来了……” “我先走了。”妮娜拖起面具,“我一定能去找你的!” 陆希只能眼睁睁看着两人消失在烧过的树林里,气得直跺脚。 “别跺脚了。”海因里希竖着耳朵听了听,“那些人带的有獠犬,这里肯定留下了那个奇美拉的气味,得把这儿再烧一烧。” 于是猎场负责人带的队伍追踪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前方火光熊熊,火墙后面有两个人爬在一棵大树上,正在声嘶力竭地喊:“救命啊,有没有人,救命啊!” “不是魔鬼——”牵着獠犬的人见獠犬开始在原地打转,显然是失去了魔鬼的气味,不由得有些失望。但他马上就挨了负责人一巴掌:“快去救人,那是长云领的女伯爵!”天呐,找到了女伯爵,终于不用再承受大骑士的压力了! 这一番轰轰烈烈的“魔鬼围剿记”最终落幕的时候还算不错,虽然没有抓到魔鬼,却找回了失踪的女伯爵,而烧掉的山林面积也不算大——当然,以后国王还愿不愿来这里行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猎场负责人的想法,对苏亚大主教来说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放出去的变异食尸鬼消失了,双塔大教堂来的守夜人跑了,更糟糕的是他派出去的心腹牧师塔多也没有回来! 最后这一件事才真是让苏亚眼前一黑,他怀疑是塔多发现了他准备干掉他,所以跑了! 第148节 当然,苏亚完全没有想到塔多会被一个圣女杀掉,更没想到旅店的那对夫妇在发现一具来历不明的尸体之后,为了避免被城防巡逻队借此机会敲诈,就把塔多的尸体悄悄扔到了城里的贫民区——在那儿每天都有倒毙的尸体,城防队连多一眼都懒得看。 所以苏亚尽管想方设法地打探消息,也找不到塔多的,毕竟他已经被城里的抬尸人弄到城外去埋了,而抬尸人根本无从知道塔多的身份,他们也不是苏亚能接触到的人群。 这实在让苏亚惶惶不安。他最怕的是塔多跑去别的教堂揭发他,虽然塔多手上并没有实证,但假如双塔要深查下去,完全可以请出擅长问心术或时光回溯术的大神官来询问,那是不可能糊弄过去的! 不提苏亚的惶惶不安,陆希安全回归,倒确实让国王松了口气——假如这个继承人死了,冯特伯爵发起疯来,谁知道能干出什么事,国王也有点心虚的。 至于这次的事发原因,陆希当然一推二六五,全栽给了法比奥——这也并不冤枉他,虽然食尸鬼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法比奥想坑她总是事实。 于是事情变成了:法比奥意图谋杀女伯爵(这顺理成章,毕竟原本就是陆希顶替了他的继承人位置,假如陆希死了,他还有机会上位),于是弄来了几只食尸鬼,想要伪装成意外死亡(至于法比奥怎么有本事弄来食尸鬼,那是另一回事)。 国王立刻接受了这个说法。毕竟对他来说,长云领自家继承人内斗,他基本就不必负什么责任了,总比“皇家猎场有人搞事要干掉长云领领主”要好。 当然,魔鬼的问题他是要追查到底的,那可是皇家猎场,王室的产业呢!如果那里都能随便出现魔鬼,他的安全又如何保证!万一哪天魔鬼出现在王宫里呢? “国王正在追查海格。”冯特伯爵带着人疯狂地在山上搜了两天,但见到陆希的时候反而又像没事人一样,好像陆希不是失踪了几天,而是出去参加了一场舞会似的,甚至立刻就跟她说起了这几天王都发生的事,“拜耳子爵已经被拿下,晚风岭归我们了。” 但是陆希还是看见了冯特伯爵眼睛里的血丝。一名大骑士,即使几天不睡觉精力也是充沛的,何至于两天就满眼血丝?当然是因为这两天不仅仅没有睡眠,还极度忧心了。 “父亲——”陆希暗暗替死去的露西有些遗憾,抱住了冯特伯爵的手臂,“让你担心了。”不管之前怎么样,这两天,冯特伯爵是真的担心她。 冯特伯爵有点僵硬,不大自然地咳嗽了一声。说起来他虽然结婚多年,但其实绝大部分时间都跟个单身汉没什么两样,伯爵夫人从来没有机会跟他这么亲热,别人就更不用说了。算一算,将近五十岁的人,还是头一次被女儿抱住了手臂,这个感觉可真是……难以形容。 “你太不小心了,居然还会迷路。”虽然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冯特伯爵嘴上却不会说句软话,仍旧硬梆梆的,“幸好是被发现了,否则火再烧大一些怎么办?” “哎,是——”陆希笑眯眯地答应,“实在没想到会遇到变异的食尸鬼。”去了无尽深渊的事暂时不能说,但是食尸鬼变异和克利斯用法比奥来挡灾,这当然是可以说的。 “克利斯——”冯特伯爵咬牙切齿,“以前也没看出来,竟然这么混蛋!”幸好他是推了法比奥上前,如果当时推的是陆希可怎么办! “他还有更混蛋的事,回头我再好好跟您说。”听说晚风岭已经到手,陆希简直归心似箭,“我们这几天就回长云领吧。” 冯特伯爵对社交季也向来没多少兴趣:“你休息两天,我们就回去。” 等陆希回了自己房间,约翰才轻声说:“大人——”当时他们在发现法比奥尸体的地方仔细搜查过,没有任何关于陆希的痕迹,可是最后陆希被发现的地点却离那里并不远。而且这两天为了搜寻魔鬼,猎场的人也几乎把整座山都翻过来了,这种情况下居然没有人发现陆希,实在是有点奇怪。 冯特伯爵望着陆希消失在走廊末端,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臂,那种被抱住的热乎乎的感觉仿佛还在,让他第一次觉得,这是他的女儿,是跟他血脉相联的:“如果有什么事情,她会说的。” 第173章 我妈是谁(一)、您长得真像公主殿下 陆希一回到自己房间, 就被自己的亲信们包围了。 “小姐——”莉斯眼睛哭得红红的,要不是还记得自己是个女仆,大概就要上来抱着陆希哭了, “您总算安全回来了!” “当时就该让灰羽跟着!”金羽也是心有余悸, “皇家猎场也是一塌糊涂,怎么能让食尸鬼跑进去!” 真不能让灰羽跟着。陆希暗暗地想, 假如这次跟着她的是灰羽, 俩人现在可能还在霉菌沼泽种芋头呢,鬼知道几时能回来。 然而这话不能说,陆希于是不谈这个问题,而是询问了一下这几天的情况:“晚风岭归我们了?” “是啊。”这两天冯特伯爵带人在猎场里搜寻,金羽在家里呆着也不是什么都不干,王都的消息她掌握了不少, “晚风岭那个中级骑士早就被何塞抓住了, 伯爵大人指控他们入侵生荒地, 意图在那里打开通向无尽深渊之门——国王竟然很快就通过了指控。现在拜耳子爵一家都下狱了,听说国王还在追查他背后的人, 海格勋爵最近可是有些自顾不暇了。” 按理说冯特伯爵给拜耳子爵扣的那个罪名其实有些勉强, 入侵他人领土是确凿无误, 但打开深渊之门什么的……国王居然这么快就采纳了这个说法,据金羽分析,多半是想借此打击海格勋爵。不过让金羽有些疑心的是, 听说皇家大教堂的苏亚红衣主教入宫之后,国王才转了口风, 也就是说, 这位苏亚红衣主教推动了这件事进行。 不是金羽多疑, 实在是长云领对教会的态度就那样, 要说教会愿意看见长云领扩大领地,鬼才相信呢。 “这几天外面都在说,当初在长云领出现的魔鬼就是拜耳子爵放出来的。”金羽一脸阴谋论的样子,“虽然这听起来是借机洗脱了咱们放出的‘守夜人是魔鬼’的消息,但——我总觉得这件事,教会完全不必这么着急,如果他们等上一段时间,咱们既没有这么容易拿到晚风岭,他们也照样可以这么宣传。” 陆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你觉得,苏亚太着急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就像法比奥那货一样,一个劲约她出去,合着是为了拿薰香引诱她上瘾呢! 金羽点头:“但我又没有证据,也想不出来他急什么。”找不到动机,事情就很难分析下去。 陆希也想不出来。毕竟在座的人都根本不知道那变异食尸鬼居然是人工饲养的,自然也就不可能把大开脑洞把两者联系在一起,最后只能给苏亚下了个“动机不明,仍应提防”的结论。 不过,不管苏亚有什么目的,反正晚风岭是拿下了。但这事儿也有坏处,就是海格勋爵焦头烂额地窝在家里想对策,倒是不方便他们潜进去搞事了。 “斯佩西已经跟那位莉莉丝女士在外面见过面了。”负责此事的灰羽报告,“斯佩西告诉她,他现在是长云领的人,那位莉莉丝的反应很——惊喜。她还要求如果能可能的话想跟您见一面。” “惊喜?”陆希扬起一边眉毛。这反应——惊喜啥呢?是因为长云领没有教堂,也不会再有人把她打成女巫?但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的话,倒也没有必要格外提出想见她一面,毕竟等她来了长云领,有的是见面的机会,何至于这么迫不及待呢?倒像是,想要确认什么似的。 “我也这么想。”金羽点头,“我怀疑是与她手里的那些东西有关。因为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能扳倒海格勋爵的理由——海格勋爵和拜耳子爵联手,在贵族中间贩卖所谓的‘健体药水’和‘快乐烟草’。” 陆希脑子里骤然一亮:“健体药水?该不会是那个——□□壮阳水吧?” “就是那个。”金羽点头,“还有一种烟草,吸食之后会让人愉快甚至产生一些幻觉,在贵族们当中市场更大。据说原材料就是拜耳子爵在种,配方则是她提供的,海格勋爵用这些钱招揽骑士,养了一支海盗。但是一支海盗对他来说并不够,所以在生荒地发现宝石矿之后,他们才舍不得放手,趁咱们来了王都,就进入生荒地偷偷挖掘。” 哎呀,这个信息量可就太大了一点,听得陆希都直搓手,很期待跟莉莉丝见一面了——不说别的,当初他们从夏国带出来的知识不香吗? 这事儿有灰羽安排。海格勋爵自己不敢出门,莉莉丝倒是能以打听消息之类的借口自由出入,要在外面见面倒不难。 除此之外,其它的事件也进行得颇为顺利,比如说柞蚕茧已经找到了。 说到柞蚕茧,金羽的表情就有些一言难尽的样子:“皮埃尔——就是那个用茧子做玩偶的匠人,他说这个茧子是一种蛾子弄出来的,做茧之前是一种绿色肉虫,做茧之后就变成了蛾子……” 皮埃尔还捉了一只刚刚开始做的茧拿来剖开,当时金羽看着里头的肥胖肉虫就觉得汗毛倒竖,险些把虫子摔到地上踩死。陆希到底要这玩艺做什么呢? 陆希只是笑:“采了多少茧子?” “把那边能找到的茧子都采了,装了一小箱呢。”金羽一想到这些茧子里都是那种蠕动的肉虫,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太好了!”陆希以拳击掌,兴奋起来,“我跟你说,这可是好东西,等回头你就知道了,还能吃呢。”一只雌蛾能产卵200到400粒,一年两放,马上就能养上一大片啊! 而且柞蚕比桑蚕皮实,取食范围也广,能让它们作为食物的柞树就有七八种之多。其中有一种陆希在黑松林采猴头菇的时候就见到不少,而黑松林其实就是长云领的黑云山森林延伸过来的一角,那可想而知,长云领内的柞树就更多了,要养多少柞蚕都行! 然而她一说能吃,金羽顿时想到那虫子肥胖的身躯,险些呕吐出来,连忙摇手:“你可别说了,我不吃,我死也不吃!反正茧子已经采回来了,你叫别人去弄吧,我,我跟你说说那些流莺的事儿……” 最终到伯爵府上来求医的人只有二十多个,全是女人。有两个人已经病得很厉害,身上出现成块的溃烂,甚至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女人已经出现了神经梅毒的症状:一条腿不能走路,手脚还时常抽搐。 说实在的,就连同样来求医的女人们,都下意识地离这两个人远了点,只有那个出现神经梅毒状况的女人的女儿,在照顾着这两个重症患者。 金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病,既本能地厌恶,又觉得这些人可怜:“她说,她妈妈是为了养她和她哥哥,才去干了这一行……现在病得厉害了,她哥哥听信教会的话,认为这是主对堕落之人的惩罚,要送她的妈妈去城外忏悔……” 所谓城外忏悔,就是把患病的人送到城外,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地过几天,假如几天之后人还活着,就认为是神宽恕了他们,家人就可以把他们接回来;假如死了,那自然就是不被神原谅,可以就地掩埋了。 做妈妈的倒是同意去城外忏悔——她也觉得自己满身罪孽,活不下去了,倒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女儿那天在教堂门口听见了陆希的话,最终决定带着母亲来求救。 “三期梅毒……”陆希深深叹了口气,“让灰羽安排我尽快跟莉莉丝见面,然后我们回长云领,这些人的病不能再拖了。” 莉莉丝第二天就递出了消息,陆希在内城的蔬果市场见到了她。 贵族们平日的饮食材料都是有专门的商人送上门的,但海格勋爵多年来都保持着一个落魄的人设,所以莉莉丝经常亲自带人出门采购,蔬果市场是她走惯的地方,在把挑好的蔬果让仆人先用马车运回去之后,她就大大方方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店铺,然后从店铺后门出去,登上了停在那里的另一辆马车。 “安女士。”陆希摘下带着面纱的帽子,向莉莉丝点了点头,“你好。” 莉莉丝,莉莉丝没反应。陆希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发现她正直直地盯着自己,似乎要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公主殿下,您,您真的很像公主殿下……” 啥?陆希整个人都懵了,她像谁?公主殿下?哪个公主殿下? “这就是公主殿下。”莉莉斯拉出藏在衣服里的项链,项链末端是那种圆形的小银盒,就是专门用来装亲人照片的那种。 这个小银盒里是一张小女孩的照片,黑色长发用红色蝴蝶结束在脑后,虽然打扮得跟光明大陆的贵族家小孩很相似,但面部较为平滑的轮廓和黑色的眼睛都是非常明显的区别。 “我对别人说这是我的祖母小时候的照片,但其实这是永和公主的照片,在分开的时候,我的祖辈留下了公主的影像,而女官留下了去世的王子殿下的影像,以便日后再相见的时候作为证据。”莉莉斯看着银盒里的照片,“只是我的祖辈再也没能见到公主殿下。” 陆希瞪着这张照片,别说,这照片跟原身露西真的挺像,只是露西因为是混血,面部轮廓已经变得深邃了一些,但眼睛和嘴巴的形状确实十分相似。 所以,她那位沦为陪嫁女奴的生母芭芭拉,竟然是夏国公主的后裔? #VALUE! “是的。”莉莉丝痛心疾首,“女官带着公主离开之后,被一伙海盗劫持,就此失去了行踪。我的祖辈到处寻找,直到前些年,我的父亲才在公爵领找到了您的母亲。可是她是公爵小姐身边的人,我们很难联系上,还是在她跟着公爵小姐嫁到长云领之后,我父亲以做生意为名进入青石城,才找机会跟您的母亲说上了话。但是当时她不肯跟我们离开,于是我们一家就迁居到晚风岭,想着也许她会改变主意。可是没多久就听说她生下一个女儿,自己却……那时候您被送走了,打听不到下落,我们就守在晚风岭,希望有一天您会回来,谁知道……”她还没有等来消息,自己先遭遇了灾祸。 “如果我父亲知道您回来了,还成为了长云领的领主,他一定会很高兴的……”莉莉丝泪盈于睫——她的父亲在去世的时候都在后悔,明明找到了公主的后裔却没能劝她离开,甚至连她生下的孩子都不知下落,好几辈人都在寻找,却在他手里失之交臂……带着遗憾离开的老人,到死都不肯闭上眼睛。 陆希张了张嘴,感觉能说出口的话都有些干巴巴。作为现代人,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种数辈人都以一个目标为己任的使命感,这太沉重了,尤其当这个目标是她自己的时候,这份沉重就压得她都有点儿喘不过气。 但是有些话还是要说的:“你们真的能确认,我就是……”这要是弄错了人可怎么办?长得像其实不能说明什么,尤其是好多年都失去联系,又凭什么就能认定芭芭拉是夏国王室后裔呢? “我父亲确认了的。”莉莉丝又哭又笑,“您的母亲身上还带着当初公主手腕上戴着的五色丝——那一天,神术阵启动的那一天,正是端午。公主和王子戴着的五色丝,是陛下亲手制作的,用的是冰蚕丝,入水不湿,入火不烧,不朽不腐。王子殿下的五色丝与他一同下葬了,公主殿下的那一条,就在您母亲的身上。而且,她比您更像公主殿下!” “就凭一条五色丝……”陆希觉得这不怎么靠谱的样子啊。 “那是只有夏国才有的冰蚕丝啊!”莉莉丝知道陆希大概是根本不知道这些的,便向她解释,“冰蚕只产于夏国的极北之地,数量极少,只有陛下登基之时的礼服才能由冰蚕丝织就,并不会传往国外。自从夏国成为迷失之地,冰蚕也消失了,天下间绝不会再有第二条这样的五色丝手串。而且您母亲也还继承了一些传承,她会用肥料,还认得茶叶,这些都是我们夏国的传承啊!” 陆希张了张嘴,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芭芭拉,她可是个穿越同乡,认得茶叶有什么稀奇的?至于说会用肥料,还是算了吧,那位老乡对堆肥根本就是一知半解,要不然也不会闹虫灾了。 “还有您!”莉莉丝欣喜地注视着陆希,情不自禁地向前倾身,“您做出来的手镜,那个乌银工艺,不就是夏国的工艺吗?” 是夏国的没错,但……陆希感觉自己有口难言了。 “我觉得还是要慎重……”陆希左右为难了一会儿,还是本着良心开口,“我真的不一定就是公主后裔,但——我们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把你接出来,跟斯佩西团圆。”反正本来她的目的就是替斯佩西接人,至于什么公主后裔的,以后再说吧。 莉莉丝脸色沉了下来:“可是海格还藏着一些东西!” “是王室传下来的书籍吗?” 莉莉丝摇了摇头:“是有一些文书,但我这些日子也都偷偷誊抄了一份,只有一件最重要的东西被他扣着,就是那个……那个陛下用的印章!下达诏令的时候用的……是王室的象征!”叫什么名字来着? “陛下的印章?”陆希重复了一遍才忽然明白过来,“玉玺?” “对对!”莉莉丝有些惭愧,“我,我对夏国的语言学得不好……”竟然连玉玺的名字都记不住。看来眼前这位肯定是公主后裔了,否则怎么可能一口叫出玉玺的名称?这就是在血脉中的传承啊,不会错了! 海格勋爵虽然不知道玉玺是什么东西,但那么大一块温润的玉石,雕刻得又极为精致,上面的图案还是从未见过的魔兽,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东西——即使夏国的玉石早已湮灭在历史中,不再入宝石之列,但只要看到的人都会意识到,这绝不是普通的石头! 所以他把这东西藏得牢牢的,而莉莉丝也想不出借口把它拿到自己手里。尤其最近海格足不出户,天天就呆在三楼的神术阵里,生怕国王派人破门而入把他抓走——他招揽的人出海劫掠去了,这时候可是鞭长莫及。 “您带着文书先走吧。”莉莉丝恋恋不舍地说,“我留在这里,如果有机会我会带着玉玺去找您。如果暂时没有机会,我还可以给您通报一下王都的消息。” “那玉玺有什么用处?”陆希稍微一思考就下了结论,“如果没什么用处,就不要了。” “不要了?”莉莉丝大吃一惊,“那是玉玺呀!是夏国的象征,要复国怎么能没有玉玺呢?” “就是说没别的用处,只是个吉祥物了?”陆希当机立断,“不要了!那些文书之类你不是誊抄了吗?把誊抄件带上,我们这几天就离开王都!” “怎,怎么能这样呢?”莉莉丝还转不过弯来,“那是宝贝啊!没有玉玺,要怎么复国?”她的祖辈一直保管得严严的,就是因为它是夏国的象征啊。 陆希摇摇头:“能复国不需要玉玺,有了玉玺也未必能复国,人才是最重要的!听我的,不要那个东西了,回去收拾一下那些文书,我们离开王都,回长云领去。”跟海格虚与委蛇的日子已经过了十年,莉莉丝不应该再继续这种生活了。 第174章 新的商路、你想做香皂的买卖? 长云领一行人离开王都, 提前结束了社交季。 提前离开这种事,往年也是时常有的,毕竟失意者总是避免不了, 就像今年突然从颇受欢迎的座上宾变为阶下囚的拜耳子爵一家, 这种极端的例子也不少见,譬如说先国王刚继位那两年, 这种事就没少发生过。 但这种提前离开的人, 基本上都是失败者,可今年的长云领这一家,却是正好相反。 先是伯爵夫人带着新奇的商品和别致的裙子出现,在短短一个月里就出尽了风头,如今出来交际的女士们,谁不在宴席或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拿出一面手镜来整整妆容, 简直就等于自曝自己不够时髦。 还有那种香皂, 比沐浴水更方便携带, 而且还实惠——大贵族可能不在意这中间的差价,但是对小贵族来说, 一块香皂只有一瓶沐浴水价格的一半, 使用次数却在十倍以上, 这么大的差异,省下的可都是他们的金币呀! 更重要的是,沐浴水这个东西, 它产量是有限的! 第149节 想想就知道嘛,一只雪羽鸟才多大一点儿?油脂又能有多少?一瓶沐浴水就需要好几只雪羽鸟, 寒风岭一年又能养出多少只来? 所以沐浴水不但是昂贵, 还不是谁都能买得着的!往往每年的产量被顶尖的大贵族们瓜分一下就基本没了, 剩下的人——阶层若是不够高, 哪怕你再有钱也没处弄去。 但是香皂就不一样了,不但比沐浴水更耐用,而且看这个价钱,显然这东西对长云领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原材料稀缺到产量有限的,所以它会有更大的市场。 路特就是一个看到了市场的商人。 他不是顶尖的大商人,只能算中游,手上的资本其实不算少,却缺乏门路,挤不到贵族们面前去,那些最时髦最稀缺的好东西,自然也就轮不到他手里。 但是这次,这个香皂可是新出现的东西,而且长云领的领主跟其他的大贵族看起来都不太一样,不说别的,他们居然真的肯接收那些有脏病的流莺,这就非常奇怪了。 路特想了想,决定还是试一试,所以他在妓馆里找了两个有病的流莺,出钱替她们赎了身,然后把她们送去了伯爵府邸。等到长云领一行人动身返回的时候,他也跟了上去。 果然,走了几天之后,在途中歇脚的时候,他就被骑士带去见了长云领的女伯爵。 “是你替罗丝和潘茜交了赎身钱?”那位年轻得过份的女伯爵笑吟吟地问,“为什么呢?” 妓馆里的女人跟街头流莺是不一样的,她们是“有组织”的,说起来妓馆给她们住的地方,还给她们包吃包穿,好像是待遇不错,但同样的,她们也绝对没有自由,别说生了病想去治,就算是死了也得死在妓馆里。 罗丝和潘茜虽然得了病,但年纪还轻,还能给妓馆挣钱呢,妓馆绝对是不会放她们走的。路特也是交了足足二十枚金币才把这两个人赎出来,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够妓馆再买十个年轻女人了。 路特在拿出这笔钱的时候也有些肉疼,但除了这个办法,他真的没有本事能挤到一位伯爵的门前去,守卫连通报都不会替他通报的。 但是现在,他已经站在女伯爵的面前了。路特激动得手都有点抖,原本想好的话一下子都忘到了脑后去,结巴了两下,才老老实实地说:“我想通过她们,能让您注意到我。” 周围响起一片笑声,路特紧张得头都不敢抬,隐约听见有人在说:“还挺诚实的。” “诚实好。”女伯爵轻笑了一声,“诚实才是做生意的基础。” 诚实是做生意的基础?路特不禁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没听过这样的说法,倒是商人们都知道,凡是往贵族那里送的东西,就只管往上加价好了,加得少了,管家还不愿意呢。至于卖给平民的东西,那就以次充好,反正那些穷鬼也分不出好坏。 路特自己倒是没打算这么干,但也免不了见人下个菜碟,卖出去的东西价格上下浮动一点,那也是常有的事。无奸不商嘛,真要是那么老实,还赚什么钱呢? 说实在的,就路特这种,都有人在背后笑他是个笨蛋胆小鬼,挣不了大钱呢。至于说夸赞他诚实的,他活了三十多年还没听到过一句。 没想到今天,居然有位伯爵大人夸赞他了! 路特正在胡思乱想,就听女伯爵又说:“既然这样,就说说你的计划吧。” 计划?什么计划?路特一脸懵逼。然后他听见女伯爵说:“就是,比如说你计划从长云领采购哪类货品?准备投入多少资金?希望得到什么样的进价?这些货品你又打算如何销售,售价多少?是准备长期合作还是短期合作?你从长云领运走货物,那么再来长云领采购的时候又能带什么货物来?” 这些……路特感觉自己更懵了。难道来买货不是拿着金币就行吗?怎么进价他还可以提要求的吗?而且货物到了他手里,怎么卖难道不是他说了算?怎么听起来,好像女伯爵还要干涉似的? 但是,路特从这些询问里好像也找到了一点头绪,尤其是最后两个问题——女伯爵是说可以长期合作,意思是说他能够一直从长云领拿到香皂吗?而且回来的时候还可以带货物来卖给长云领,那不就是来回都不空,两头都能赚钱吗? “我,我马上就回去做计划……”路特也不知道自己是紧张还是兴奋,他隐隐地觉得自己这次的20金币投资是走对了路子,假如他的计划合了女伯爵的心意,恐怕他就能在长云领这里站住脚了啊! 路特挑灯夜战,第二天挂着两个黑眼圈,战战兢兢把自己歪歪扭扭的“计划书”呈到了女伯爵面前,深恨自己从前没好好练练那笔字——哎,谁知道做个买卖还要搞这些花样呢?写契约都有政事厅的书记官,也用不着自己动笔啊。 陆希把这份计划书看了一遍。其实她也是外行,不过听了毕维斯一点儿生意经,再加上以前的知识,揉巴揉巴搁一块儿,唬唬路特罢了。 其实在见路特之前,她已经向那两个妓馆里出来的女孩子打听过了——这年头不少生意都是在妓馆里谈成的,有些精明的女孩子,凭着自己听到的那只言片语,也能拼凑出不少信息来。 罗丝就是这么一个精明的女孩。路特时常请客人来光顾她的生意,她就发现路特其实挺有资本的,而且他跟海商有交道,做的生意里有不少海货。 这年头的海商可有钱!能跑远海的那种大船,都是要附上顶级神术阵的,一艘船不客气地说,那造价都是以万为单位的!就长云领如今这样儿,一年的税收可能还不够人家日常维护几条船的…… 当然,顶级的大海商,路特搭不上,那人家都是直接跟大贵族们交易的。但大海商出海的时候,经常有搭伙的。这些普通海商自己的船没那么高级,就交点保护费跟在大海商的船后面,遇到风浪或者魔兽什么的,自己抗不住,还有大海船保护。 当然,这种跟随的船是拿不到最好的收获的,肉都是大海商吃,他们就跟在后面捡点肉渣喝口汤,也能赚不少。而大海商拿他们当苦力用,省去自己雇佣太多人手,还能收笔外快,倒也没什么意见。 路特就是跟这种跟随的海商打交道。这些海商手里的货可能很零碎,自己卖的话太麻烦,路特一家家收起来,最后自己凑个整,再往外卖就好叫价了。所以路特买卖倒没有做得特别大,认识的各路商人却很不少。 陆希就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毕维斯也是很有经验的商人,但他替冯特伯爵做事,打交道的也都是贵族,推销奢侈品没有问题,但推销日用品就不行了。长云领今后的产品大部分都会是日用品,这就需要路特这样的商人了。 “所以,你想把香皂卖给海商?”陆希笑眯眯地合起计划书。应该说,路特这份计划书写得还是很实在的,虽然简单,但她要求的那几条都写明了,甚至连他准备联系的几家海商都标了出来,这要是换了她那个位面,透露自己客户,那是绝不可能的! 路特心里也有点打鼓。他在做这份计划的时候也想过要不要写得这么老实,但考虑之后还是都写上了。一来对方是大贵族,他一个商人,就算有点钱,惹得这样的贵族不快下场也会很惨;二来就是,他记住了女伯爵说的“诚实是基础”,他觉得他诚实一点,可能会更好。 写都写了,现在女伯爵询问,他当然只有实话实说:“不但是海商,其实我觉得香皂在商人里的市场会非常大。” 商人这一行并不好干。海商一出去就得在海上漂个一两个月,船上的淡水永远要省着用,那满身的盐粒子你去试试,绝对不好受。 陆地上的行商也好不到哪儿去,就如今光明大陆这路况,走一天灰头土脸,身上随便一搓都能搓下泥来。 路特自己就是商人,当然知道这滋味。沐浴水这东西太贵实在用不起,他用过草木灰,还有皂荚树的果实,但那个清洁效果都跟香皂没法比,而且还没有香皂这么方便!他敢说,只要能买到,没有一个商人会不愿意为此掏钱!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女伯爵愿不愿意给他货。 他提心吊胆等了半天,就听女伯爵笑了一声:“不错,香皂作坊里现在应该也有上千块存货,打开市场差不多够了吧?” 路特眼睛都亮了——成了,这生意做成了!而且听女伯爵的意思,是把所有的香皂都给他?那这不就是独门生意了? 他刚喜出望外,就见女伯爵又弹了弹那份写着“计划书”的羊皮纸:“就是你要往长云领带的货,这些可不合适。” 不合适?路特不由得有点苦了脸:“这——伯爵大人,这是我能弄到的最好的东西了,最顶尖的翠绿珊瑚和海螺珠,都在那些大海商手里……”像那些跟随的海商,能弄到一些鲸须和质地较差的龙涎香,或者是形状圆润的珍珠、比较完整的珊瑚,也就是极限了。 “不不不——”陆希笑着摇摇头,“我可不要珊瑚和珍珠。”要那玩艺儿干啥,又不当吃又不当喝。鲸须她也不要,要是鲸油便宜倒可以弄一些来,可惜光明大陆上非常喜欢鲸油蜡烛,有鲸油就都被那些大的炼金工坊给包了。 “那您要什么呢?”路特糊涂了。海商不就是弄这些东西吗?另外就是珍贵的鱼肉和海中魔兽的魔晶了,但那东西同样不是他能沾得到的。 “嗯——”陆希展开一张羊皮纸,上头是她这几天让金羽画出来的画,“我需要这些东西,你问问你认识的商人们,有没有见过。” 路特茫然不解地看过去,羊皮纸上画的居然是一些植物:“这,这是什么?” 纸上画的是甜菜、玉米、水稻、高粱、向日葵和油菜。这都是陆希现在能想到的,能够在长云领种植的作物。其中水稻和高粱本来是夏国的主要农作物,但自从夏国消失之后,水稻和高粱也跟着消失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散落在外的植株能够找到。 这些东西没头没脑的,陆希也不指望路特马上就能找得着,只希望他多联系几个商人,广撒网碰碰运气。至于说海里的特产,她倒是也想要几样。 “晒干的,那种海里的大叶草?还有那种紫红色的红海草?晒干的小虾?扇子形的贝壳肉干?”路特完全想不到女伯爵要的居然是这些东西。那种褐色的大叶草,在海上漂浮着,经常妨碍船只前行,非常讨厌。红海草从来没有人要,只有海边的穷人,会把晒干的红海草拿来代替干草铺床。至于那种晒干了只有指节长短的小虾,还有贝壳之类,海商们从来不屑一顾,都是海边的穷人才拿来充饥的啊…… 而且,要这些东西的话,根本不需要出海的大海船,那些普通的渔民就能弄到,反而是大海船不会浪费地方捎带这些没用的东西。 “对呀,就是让你向普通渔民收购啊。”陆希根本没打算向出海的大船伸手。没有保鲜措施,她想要也运不过来,那些深海的美味基本都是靠神术保鲜的,能让普通人运输的也只有这些干货。 路特一头雾水,但马上答应了下来。向普通渔民收购这些东西才几个钱呢,就算运回来不赚钱,能拿到香皂的买卖就已经够他赚了,只当讨好女伯爵了——要说这可比往那些大贵族的管家处送礼要便宜太多太多了。 还有女伯爵要找的那些植物——路特小心翼翼将羊皮纸折好揣在怀里,他一定用心去找,至于说找来了有什么用,那关他什么事呢?他只要听女伯爵的吩咐就行了。 “要那些东西有什么用?”等路特走了,海因里希才开口,“难道那些干海草什么的,还能吃吗?” 自从他跟陆希一起“失踪”过一回,陆希又闭眼瞎吹,说全亏他用酸液泼食尸鬼,两人才能安全逃脱,海因里希的身价就直线上升,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伯爵夫人送过来的,不讨大家喜欢,只配去挖臭泥的角色了。 就说现在,莉斯在外头忙活,他就能在陆希身边坐着啥都不干,包括冯特伯爵在内,都没人觉得不好。 “能吃啊。”陆希却是看见他就头疼,“不但能吃,还能治病呢。”要知道在光明大陆,甲状腺肿大严重,喝圣水又没有用的话,也是会被当成堕落者的。尤其甲状腺肿大又是青年女性发病较多,所以这也是女巫的“标志”之一,你说坑爹不坑爹呢? 长云领不靠海,居民吃盐都少,更别说碘了。以前听说教堂就烧死过大脖子病的患者,陆希要打击教会的威信,怎么能错过这种机会呢?弄点干海带回来,正是惠而不废的办法。只可惜海带生长在比较寒冷的海水之中,而白浪湾的气候却颇为温暖,否则要是在白浪湾搞个海带种植,岂不方便呢? 海因里希对于跟教堂对着干的事一向上心,今天却听得有点心不在焉,等陆希说完了就问:“霉菌沼泽的事,你想好了没有?” 陆希顿时就头大如斗:“还没有呢……你一天问三回,哪儿能那么快的。” “谁一天问三回了?”海因里希瞪起眼睛,“我昨天都没问!” 陆希抱头,海因里希却不肯放过她:“你不是说,那里的青霉和那个——黑曲霉,都是有用的吗?既然有用,为什么不能用呢?在霉菌沼泽里培养那些霉菌,不是比你在长云领培养还省粮食吗?” 陆希长叹一声,不得不放下手:“难道这件事,是省不省粮食那么简单吗?”霉菌沼泽,那可是在无尽深渊里,要利用霉菌沼泽,就要在无尽深渊与光明大陆之间,建立起一扇固定的“门”来啊! 第175章 新的生活(一)、这样的待遇,她们怎么还得起呢? 要说霉菌沼泽有没有用, 那当然是有用的。 光明大陆的人不知道,陆希还不知道吗?人类最早使用的几种抗生素,大部分都是从霉菌家族里提炼出来的。 青霉素就不用说了, 治疗肺结核的链霉素, 在光明大陆一样有市场;还有与青霉素抗菌谱相似的红霉素也是常用药,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就十分重要了。不说别的, 就她收来的这二十来个人里头, 如果有人对青霉素过敏怎么办?就不治了? 而且除了抗生素,还有别的用处啊。就那个黑水沼泽,她看着就很像黑曲霉,假如真的是的话,那可是重要的工业发酵菌种,什么醋曲啊, 酒曲啊, 都是它;还能把大分子有机物和难溶的无机物裂解, 变成更利于作物吸收的生物肥料。 另外,黑曲霉生产的柠檬酸, 在她的专业上也大有用处啊!柠檬酸是天然的血液抗凝剂, 有了这个东西, 才能用凝集反应进行配血试验,做过配血试验,才能进行输血。而如果有了输血的条件, 假如她再遇上妮娜那样的内脏破裂的伤情,才有了动手术救人的条件。 可以说, 能输血能手术, 陆希绝对顶得上一个红衣主教, 还得是精于治疗术的那种! 霉菌沼泽, 简直就是一个大宝库呀! 而且,在无尽深渊里培养霉菌,比把菌株取出来在光明大陆上培养更好。这不只是因为省钱省培养基的问题,还可以避免万一无尽深渊里的霉菌更有侵略性,拿到光明大陆来变成入侵物种,或者对普通人有伤害的问题——魔族们既然能在霉菌沼泽附近居住,抵抗力应该是有的。 反正,从目前的条件来看,霉菌沼泽真的可以建成一处医药生产基地的。但问题就在于,那可是无尽深渊! 如果要利用霉菌沼泽,就势必要在那里开一扇固定的门,这扇门让霉菌沼泽与长云领之间方便来往的同时,也会方便魔族离开无尽深渊,进入光明大陆。 无尽深渊与光明大陆之间是有固定通道的,但是那些地方都有圣城的守护骑士和神官,以及各王室的骑士团轮流看守,怕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怕魔族进攻呀! “你说,我在长云领开一扇门,这扇门如果被别的魔族发现了怎么办?比如说被你们的那个啥塔——灰塔还是红塔的,利用这扇门运送军队进攻光明大陆,怎么办?”陆希决定还是把话敞开了说,“我都不说那个村子里的魔族可不可靠,就说外头那些仇恨人类的魔族吧——哎,就说你自己,如果是从前,你发现这么一扇门,你用不用?” 海因里希的脸色沉得能滴下水来,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还是不相信我。” “不是不相信你。”陆希也坦白了,“虽然在我看来,魔族也是人类,但魔族自己恐怕都不这么认为。而且即使同为人类,教会与贵族,贵族与平民和奴隶,甚至十字军与夏国人,又是如何相处的?我自己一厢情愿是没有用的,只要我还是人类,我现在就只能多替人类考虑,就好像你是魔族,就必须替魔族考虑一样。屁股决定脑袋,这话虽然粗,却是没有错的。” 海因里希沉默地走开了。陆希开始抓头发——她也想要霉菌沼泽啊啊啊啊……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保证这扇门完全掌握在她手里,不会被魔族利用呢?有单向门这种东西吗? 获月是夏季的第一个月,天气已经热了起来,赶路当然也是辛苦的,对那二十几个生病的女人来说更是如此。 罗丝从河里提了一桶水,歪歪倒倒地往火堆旁边走,就见珍飞跑过来帮忙:“我来提我来提。” 这些女人当中,珍是唯一没有生病的,所以打水烧水这些事她都主动承担,但她母亲病得很重,照顾母亲占用了她许多精力。 水桶被接过去,罗丝松了口气。她身上的红疹还不多,但因为终日在妓馆里,手上并没有什么力气,一桶水都有些提不动,让她发起愁来:“等到了长云领,我能干什么呢?” 这个问题其实女人们都在想。能跟着走这么远治病的,自然都是家里毫无办法的穷人,好些的还能带几个铜币,大部分人都是空着手来的。 相比之下,罗丝和潘西已经是最富有的了——她们是路特出了赎身钱的,离开妓馆的时候还有一身完整的衣服,另加一点钱。 但是!罗丝看着放在锅边上的那罐盐,就觉得自己那点钱已经根本不属于自己了。 现在她们还没有开始治疗,因为听说药水都在长云领,炼金工坊现做现用。但是因为她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出现了溃疡,天气又热,路上灰尘又大,为了防止“感染”,她们每天都要用盐水来自己擦洗一下身上的患处。 水要烧得滚滚的,然后放凉,再加入盐,变成尝起来淡淡的盐水,再分到各人的陶罐里去,用干净的、开水煮过的软布蘸着清理自己。 盐啊!那可是盐啊!而且还不是贫民们吃的那种带些苦味的、颜色发黄甚至有些发黑的粗盐,而是有钱人才吃的雪白的好盐!罗丝不是个没见识的,她听来妓馆的商人们说过,那种盐都是用神术提取的,每天就她们用来擦身的那些盐,就值一两个金币! 金币!像她这样的女人,在妓馆还不是最好的,就算给妓馆卖力到死,能挣几个金币? 而现在,还没开始给她们治病呢,这金币就哗哗像水一样流出去了,那等到给她们治病,还要花多少金币呢?她这一辈子都还不起吧? 听她这么说,其余的女人也都面面相觑。她们当然也是一样,早就发现这些盐很值钱了,只是不像罗丝能算得那么清楚。而且她们还不如罗丝,过来的时候身上就是几件破衣服,一进门就已经被人扒下来丢掉了,现在身上穿的是女仆发给她们的新衣——是的,虽然是最普通的本色亚麻布,但却是崭新的衣服呀! 这样的一身新衣服,她们当中有些人就从来没穿过呢。更不用说每天还给他们吃的东西——一些掺了野菜和面包丁的粥,粥里还有干肉碎,能吃饱呢! 而且这一路上,也没让她们就用脚走路,分配给她们的有三辆马拖的平板车,虽然简陋,但都坐得下。 这样的待遇,她们,她们怎么还得起呢? 第150节 “我反正没钱……”有个女人哼哼唧唧地说,“牧师说了,反正是伯爵大人自己说要给咱们治病的,要什么钱……” 但是这种近似无赖的话并没有得到什么响应,反而是海蒂也嘀咕了一句:“牧师也没免费给发圣水啊……”自打险些上了火刑架,她反正是再也不相信教堂和牧师了,当然是选择救了自己的女伯爵大人啊! 珍有点直愣愣地点头,赞同海蒂:“我就是买不起圣水,才带着我妈妈来求伯爵大人的。反正我想好了,听说长云领现在有好些活要人干,妈妈治病,我就给伯爵大人干活,干一辈子!” “有很多活吗?”这句话引起了好几个女人的兴趣,“肯用咱们吗?要是打猎,咱们不行的吧……” 这些女人都知道找活儿干有多难,如果不是这样,她们也不会出来卖身了。可是长云领出名的每年都有魔兽潮,出产也是兽皮魔晶居多,那肯定是猎人最多,可是这种活儿,像她们这些女人实在是做不来啊。 海蒂连忙说:“我也听说了,不用打猎也有活儿干呢。现在青石城就有好些女人干的活儿,比如说煮油脂啊,挑羽毛啊,还有给‘食堂’做饭洗菜的活儿,咱们都能做!” 她是第一个来的人,消息自然比后来的人灵通,立刻就被人围着问:“煮油脂是怎么回事?挑什么羽毛啊?‘食堂’又是什么地方啊?” 这个海蒂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她只不过是跟照顾她们的仆人多说过几句话而已,但仆人确实告诉过她,长云领有许多活儿可干,连老人和小孩子都能做得了,那她们这些或青年或壮年的女人,自然也能做得了。 这话给了女人们希望,虽然她们不敢贸然去向仆人们打听,却忍不住私下里议论。也有人不太敢相信,毕竟大家都听说过长云领连教堂都没有,当初还跑了好些人,哪儿能那么好呢?她们在王城都找不到活儿,难道去长云领就能找到了? 这样的争论之中,车队终于进入了长云领。 还没有到青石城,女人们就惊呆了:“那,那是小麦吗?” 这些女人不是没有见过小麦田,王城周围就有,甚至她们当中有些人还种过田的。但是,就算是王城周围的好田地,到了收获的季节也就是这样了吧?一片金黄,看起来就能收获很多的样子。 “那里,那里种的是什么?”有女人眼尖,看到了更远处的田地已经在收获,仿佛是在挖掘什么,“看起来收获好多!”田地边上堆着小山一样的草袋,都装得满满的! “像是什么根……”有人脸色不好看起来,“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东西……该不会是拿来给我们吃的吧?”种在小麦田旁边,稍微用脑子想想也知道肯定是吃的东西了。 但是立刻就有人嘲笑了她:“不吃?你没有挨过饿吗?”她可是挨过饿的,什么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食物啊,她连地里的虫子都挖出来吃过呢。 矫情的人只有那么一个,其余的女人根本顾不上管她,都伸长了脖子去看:“竟然有那么多,都能吃吗?” 赶车的车夫这时候回答了一句:“当然能吃,很好吃。”马铃薯他去年冬天都吃过的,烤着吃,炖在肉汤里吃,又软又香又糯,比煮豆子好吃多了。什么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东西不能吃,那都是教会编出来吓唬人的,他吃了整整一个冬天,什么事都没有好吗?而且,而且现在教堂里新来的那位年轻牧师,他自己冬天都吃这个呢。 女人们惊讶不已的时候,莉莉丝却是满心欣慰,因为她听斯佩西都说了,这些全是伯爵小姐弄的堆肥的功效。 堆肥的事儿,她在父亲留下的笔记里也有提到,只是她并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只晓得是将一些废物利用起来——盖因她祖辈都是在宫里做侍卫的,压根也没有下过田地,自然不晓得堆肥是怎么回事。 但是她不知道没关系,公主殿下的后人知道就行了。嗯,由此也可以肯定,女伯爵一定是公主的后裔,否则怎么可能知道如何堆肥呢?毕竟这是她祖辈都不知道的事,那位宫廷女官肯定也不知道,带出来的文书里也没有关于堆肥的详细资料,女伯爵能够知道,肯定是因为王室血脉传承的记忆。 陆希对此也是无话可说。在路上这几天,她跟莉莉丝谈过几回,才知道夏国王室真的有通过血脉传承知识的办法,所以这个世界,是真的有“生而知之”这回事的。得,这就更说不清楚了,莉莉丝知道生而知之,却从来不知道还有“穿越而知之”这码子事呢。 不过这会儿陆希也顾不上莉莉丝了,一回青石城,她心里惦记的事多着呢! 春种的马铃薯正在收获,今年的产量比之去年秋天种下的那批又增产三分之一。但这也在意料之内,春种生长期长,肥料又充足,自然会长得好。 马铃薯不能连种,收获之后的地平整之后,还来得及种一季豆子,既多点收获,还能养养地。 至于小麦,在施用肥料以及精耕细作之后,产量在别人看来已经不少,但在陆希眼里并不怎么样。随便在田头找株麦子来看就能发现,一株麦子上大概也就是两个麦穗,偶尔有三个穗的;每个麦穗上二三十粒麦粒,这样算起来,繁殖系数也就是六十倍左右,她那个时候,小麦的繁殖系数一般也是100倍呀,也就是一株小麦应该结到一百粒左右才算达标的。 “种子不行啊……”陆希看着麦子叹气。也幸好籽粒还是很饱满的,否则真是让人伤心了——就这样子,估计每亩地的产量顶天也就五百斤了,想想她从前听说过的什么“丰收亩产千斤”之类的不算新闻的“新闻”,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兴高采烈跑来迎接她的监工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就是最早带着二十个奴隶听陆希指挥的那个监工,如今已经升了职,手底下管着上百号奴隶了呢。今年的麦田都是他负责,看着田间一片金黄,麦子挤挤挨挨的都被沉重的穗子压弯了腰,他心里十分得意,但怎么看伯爵小姐的样子,好像是很不满意呢? “哦——”陆希也知道种子的事儿怪不到种田人身上去,光明大陆一直靠祈福种地,压根没有改良种子这么一说,不退化已经算是好的了,这方面只能以后慢慢来,“没什么,你们做得很好。这几天就该收割了吧?镰刀都准备好了?” 以前光明大陆的收割就是直接上手拔,镰刀那是铁器,平民家里都难有一把,更不用说奴隶了。 但是今年可不一样,打铁坊那边源源不断地出农具,现在连下头的村子里,一户人家至少也能有一把镰刀了。当然,目前来说还是赊的,就跟租借的犁一样,秋收之后再拿麦子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还债。但是大家都没意见,今年用了新的耕种办法,家家的田里都丰收,就算是要额外给租金什么的,也比往年剩下的多呢。 监工趁机大拍了一番马屁,又讨好地笑:“大人,我们这片田收割之后,也种豆子吗?”虽然他们收割要比土豆田晚一些,但再种点豆子应该也还是能收获的。要知道今年都是“承包责任制”,他管着的田地和奴隶种出的作物收获越多,他的奖赏也就越多呀。就因为这个,今年种地的时候,他自己都下地干活了呢,虽然干得不多,但——也很辛苦呀! “不,这片地不种了,收割之后重新平整上基肥,争取明年产量再创新高。”陆希随口画个饼给他,“我有新任务要给你。我记得那边不是有一片边角地吗?我从王都带回来一种新作物,你现在就组织人种上。” 她说的新作物就是从皇家猎场挖回来的木薯了。 因为时间紧,而且闹出那么大事之后皇家猎场看得也更紧了,她雇佣当地平民也没挖到很多木薯,只弄回来一车。而且挖了之后才想起来,她不知道木薯怎么种啊!这玩艺一般好像不在穿越人士的种植图鉴上,她并不像对玉米红薯之类“穿越者必备粮”那么了解,只知道怎么吃,并不知道怎么种…… 所以现在只能先把它们重新栽回土里去,先让它们活下来,再慢慢研究怎么种植吧。这一路上这些木薯都靠约翰的植物系异能活着呢,还是赶紧让它们“入土为安”的好。哎呀,找到的新东西太多,太忙了太忙了,今天也很烦恼呢…… 第176章 新的生活(二)、好好干,新生活在前面等着你们呢 冯特伯爵回到城堡, 先沐浴了一下,当然,用的不是沐浴水, 而是自家的香皂。 其实到了大骑士这个层次, 已然不像普通人那么容易沾染灰尘了,大骑士对自己的身体控制更为精微, 譬如这种炎热的天气下赶路, 普通人必然汗流浃背,而对大骑士来说不过是一层薄汗而已。更何况冯特伯爵坐的是有神术阵的马车,车里温度适宜,根本也不必流汗。 但是自打有了香皂之后,冯特伯爵有事没事也想去洗个澡了,毕竟那香皂在身上一抹, 再用水冲了, 全身上下就都是一股子清凉劲儿——哦, 他用的当然不是什么玫瑰皂啊红酒皂什么的,而是陆希专门给他做的艾草皂, 冲洗过后身上有股子淡淡的清苦味儿, 闻起来十分舒服。 舒舒服服沐浴完毕, 冯特伯爵才有心思问留守的伯顿管家:“小姐呢?” “去云果花地里了。”伯顿管家说话的时候,两条眉毛都有点守不住规矩,总是高高兴兴地想往上飞。 他实在有太多事要向伯爵大人回报了。 马铃薯今年的产量, 比去年秋天又高了许多。而小麦收割在即,只是目测也知道肯定比去年高得多——据有经验的奴隶说, 怕是至少也要顶去年一倍半的收成! 一倍半呀!再加上马铃薯和豆子, 今年长云领的粮食大概能自供八成, 再也不必像前几年一般, 还没到收成的时候就要出去买粮,叫外头的粮食商人胡乱叫价了。 而且,田里还种了好些红薯呢! 原本红薯下种的时候,伯顿管家还有些担忧,他真没见过有什么粮食是拿发出来的秧子往地里插就行的,直到那些秧子活了八成,他提着的心才稍稍放下点儿,但是对于最后的收成,还是有些担忧。 也不是他瞎担忧,这东西原本就是在海岛上长的,谁知道挪到长云领来能不能长好呢?而且伯爵小姐还没让用最好的地来种,捡的是一片沙壤土地,这种地伯顿管家都知道不好拿来种粮食呢。 直到前几天,他实在忍不住了,跑去红薯地里偷偷地捡一棵小的刨了开来,发现就那么一棵红薯,根子上居然有四五个拳头大小的果实挂着,掂一掂也得有六七磅呢。这会儿才是获月,伯爵小姐说这东西得等进了果月才收获,那还得长一个多月,到时候还不至少也有十磅以上? 这不是跟马铃薯差不多了吗?天呀,假如这个红薯真的像伯爵小姐说的,能当粮食吃,岂不是今年都不必出去买粮食了? 伯顿管家连忙把那红薯又埋了回去,还险些被巡夜的奴隶抓到。这说起来多少有点丢人——他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不体面的事呢?不过在伯爵大人面前,到底还是没忍住,反正伯爵大人应该不会笑话他的。 冯特伯爵果然是没有笑话他,而是同样惊讶:“能跟马铃薯的产量差不多?” “可不是!”伯顿管家长年雷打不动的严肃表情如今都有些维持不住了,眼角的笑纹如同雏菊似的一层层绽开。且不管这东西好不好吃——嗯,伯爵小姐说是好吃的,反正单看产量就是好东西了! 如今,伯顿管家是坚决不相信什么“未经光明神净化的食物不能吃”之类的话了。前些年他还信,是因为马铃薯烤出来虽然顶饿,但并不怎么好吃,在他看来还是只配给奴隶和贫民充饥的东西。但自打陆希做出了酸果酱配炸薯条、鸡汁马铃薯泥、冷冻蓝莓马铃薯泥、牛肉炖马铃薯之类的美食之后,伯顿管家可没少吃。以至于现在,虽然红薯还没吃到嘴,他已经开始期待了。 而且,既然马铃薯这么好吃,那埋在土里的根茎能吃的恐怕也不只这几样吧?伯顿管家都想叫奴隶们都去森林里头挖一挖,看还能找出什么好东西来了。 冯特伯爵看他这样子,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还有好事告诉你。一会儿毕维斯大概就要来给你交账了。” 伯顿管家眼睛顿时又是一亮:“那些东西……” “全都被抢光了。”冯特伯爵也有些感慨。既感慨陆希做出来的东西好,又感慨伯爵夫人会带货——话说,他从来都没发现,他娶的这个在他看来一无是处的女人,居然也是有长处的。 伯顿管家一听这话,更是喜不自胜。那些镜子啊水晶啊香皂啊,当时定价他都是知道的,现在心里稍微那么一算就能知道有多少金币进账,可不是大喜过望吗?这一笔,就顶长云领几年的税收呢。 “还有——”冯特伯爵好笑地看着他,“先不用这么高兴,露西她还从王都弄回来一些新东西,以及一些麻烦。” 伯顿管家连忙拉平自己的嘴角,做出一个有规矩的管家应该有的严肃神态来:“是说那些得病的女人吧?人已经被灰羽送去教堂了。” “教堂?”冯特伯爵嗤笑了一下,“倒也不错,说起来治病救人,本来不就是教堂该干的吗?那个小牧师怎么样?” 说起这些,伯顿管家就一板一眼了:“还是有人去找他讨圣水的……”下地干活难免有个碰伤擦伤,现在教堂的圣水是免费的,甚至那位安东尼牧师还经常自己跑出来向人赠送圣水,碰到谁受伤或者生病,就会主动治疗。 这么一来,他的名声就还挺不错的,去找他的人也增多了一点儿。 伯顿管家对此不大高兴,尤其是,安东尼现在一日三餐,都是城堡供应的。伯顿管家很想给他停掉,但这是陆希的命令,一个有规矩的管家是不会在不请示的情况下就擅自违背命令的。 他主要是想不通,为什么伯爵小姐看起来并不打算把这个牧师赶走,好像还想收归己用的样子,但是——要他有什么用呢? 冯特伯爵也不是很懂,不过他已经学会了不深究,让陆希自己去折腾就是了。 伯顿管家不能赶走安东尼确实有点遗憾,但想到那二十多个生病的女人都被安排进教堂,他心情又愉快了一点:“倒要看看他有没有本事治好那些人。” 安东尼没这个本事。 这种脏病他见得少,主要是得了这种病的女人几乎没有人还能厚着脸皮来教堂求助的,大家都知道,这都是因为她们自甘堕落、不检点、放荡,如果有人把这种病显露于人前,岂不等于告诉所有人她是如何下贱吗? 但是,虽然他没治过,却听说过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因为它是光明神的惩罚,毕竟淫-欲是原罪,不是那种小小罪过。 当然,如果陆希在这儿,一定会狠狠把安东尼驳斥一番。别的不说,梅毒这个病之所以不好治,是因为它起病隐匿,一期的时候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得了病,而到皮肤出现病灶之时就已经到了二期,苍白螺旋体在人体内已经繁殖起来了,再怎么激发免疫系统也干不掉了。 所以,如果在最初感染病症的时候就由主教级神官来治疗的话,陆希觉得还是能治好的。不过反正并没有主教这么干过,所以究竟能不能行,她也不知道。 反正安东尼自觉是治不好的,而且当他看见二十多个得了这种病的女人走进教堂的时候,感觉自己头顶上都在冒烟了——怎么能,怎么把这样的人放进教堂来?这是对神的亵渎! 无奈并没有人听他的,百丽儿一边给这些女人安排房间,一边理所当然地说:“这里是医院啊,她们都是来治病的。” 安东尼一口气噎在胸口。陆希一行人前往王都的这段时间,雇佣兵团里的人都陆续找到住处搬了出去,百丽儿却一直住在教堂里——哦,按她自己的说法,她要做医生,所以要住在“医院”里。 这个女人开始是去观看别人屠宰,后来就自己带了兔子或者野鸡之类的小兽回来切割——唔,或者叫做“解剖”,有时候卡玛也会过来,跟她一起用雪雀油脂里提取出来的麻药做“临床试验”。 她们两个把教堂弄得血淋淋的,可安东尼还没法说什么,因为她们是在研究那种麻药对人体的影响,说是要为两个孩子的手术做准备。 安东尼现在已经知道了,卡玛的那个女儿,看起来挺可爱的小姑娘艾米,后背上生着一个魔鬼疮。 那种东西他也是有所耳闻的,是魔鬼之力留在婴儿身上的印记。一般来说,这都是因为女人首先堕落并与魔鬼□□,生下的婴儿将来也会堕落。但偶尔有时,女人是被骗的,因为魔鬼在黑夜之中冒充她的丈夫,而她只是一时不察…… 虽然两者的情况不同,但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全都是被送上火刑架,包括那个婴儿,因为魔鬼疮是深入灵魂的,即使是圣徒都无法令其消失,唯有火刑才能将灵魂净化,使之未来不至于堕落入无尽深渊。 他真没想到,卡玛那个看起来非常规矩并且勤快能干的女人,竟然跟魔鬼……但更没想到的是,就连这种人,伯爵小姐竟然也带来了长云领,并且宣称那不是污染和堕落,只是生病。 而且,她还能治! 安东尼真的感觉长云领的日子不好过。 他早知道长云领的日子不会好过,但没想到是这种不好过法。他预想中的,长云领领主对他横眉冷对的场景根本没有,甚至人家还供应他的一日三餐,都没让他自己种地或者找信徒讨饭。 更甚至,伯爵小姐讲课都特地带上他呢。 然而这日子真的很难过,伯爵小姐做的每一件事,甚至说的每一句话,都好像在挑战着他的底线,偏偏很多事情,最后都被证明她才是对的。 安东尼感觉自己的底线在一步步后退,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被一点点打碎,难受,又说不出来。 有时候他也想干脆离开长云领,可是想到自己对老师说过的话——这样离开简直就是溃败逃跑,并且他清晰地意识到,这样的逃跑,其实就是对主的信仰的崩溃——他已经没有信心在这个地方继续坚定着信仰,所以才要逃避。 但是如果不离开,安东尼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总有一天他碎着碎着,信仰就再也粘不起来了。 进退两难。而这个时候,伯爵小姐又塞进来一群堕落的女人,来挑战他的神经! “露西小姐呢?”安东尼感觉自己的火气都要压抑不住了。这里是教堂,是教堂!不是随便什么肮脏的人都可以进来的地方! 百丽儿忙得团团乱转,随口回答:“在云果花田里。” 陆希确实在棉花地里。回到青石城,冯特伯爵还抽时间先沐浴,她可是连城堡都没回,就直接蹿来棉花地了。没办法,打顶这事儿她担心好久了,一分钟都不想耽搁。 其实她还真不是瞎担心,打顶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有人不同意。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把植株的顶掐了,必然影响生长,这种地都是要护着作物的,怎么还有自己来损伤的呢? 不过分管棉花田的是胡安娜,这位是伯爵小姐的铁杆拥护者,不管自己想不想得通,对于伯爵小姐的命令那是坚定不移地执行。前几天要打顶的时候还有人说,伯爵小姐马上就回来了,是不是等她回来再搞? 但胡安娜牢记着“时到不等枝,枝到不等时”的最高指示,牢记着伯爵小姐说过的“顶心与顶部两叶持平”的打顶时机,硬是在两天前带着奴隶们把棉花田全部打了顶。 “非常好。”陆希当然是没打过顶的,只有一点理论知识,现在看着这一片绿油油的棉田,也不知道打顶效果到底怎么样。但不管怎样,胡安娜坚决执行了她的命令,没有因为怕担责任而耽搁打顶时机,单是这一点就值得好好表扬。 第151节 “今年秋收之后,我会让你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自由民。”这是陆希早就考虑过的事了。 奴隶制是要不得的,长云领的奴隶迟早都会成为自由民。但这事儿也不能一蹴而就,太容易了反而有些人不会珍惜,所以陆希准备分批的来。像胡安娜、老约翰这样的奴隶,今年秋收之后都会获得自由身。 陆希这么一说,棉田边上围着的奴隶们都愣住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半晌才有人小声说:“让,让我们成为自由民?” “对。”陆希微微一笑,“努力工作,成绩优秀的人,会第一批获得自由。” 听到“成绩优秀”,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胡安娜身上。这不明摆着么,胡安娜最早跟着伯爵小姐干活儿,现在又负责这些云果花,而且刚才伯爵小姐还夸奖了她,那她肯定会是第一批成为自由民的奴隶了。 “可是,劳拉不是获得神恩了吗?”人群里终于冒出个不和谐的音符,“她获得了神恩,胡安娜不就也……” 按照教会的做法,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家庭中如有获得神恩之人,整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会一起从原本的阶层里脱离开来,成为人上人。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放在光明大陆那是特别的准确。 然而在长云领不是这样。劳拉去年就觉醒了神恩,但她和胡安娜仍然是奴隶。之前大家忙得团团转,倒是忘记了这件事,现在被人一提醒才想起来——是啊,胡安娜理应已经不是奴隶了啊。 “不是因为劳拉。”陆希可不打算搞这种“连坐”法,“一个人地位的提升,取决于他自己为集体做出的贡献和价值。即使劳拉没有获得神恩,胡安娜一直认真工作,勇于负责,她靠着自己,也能够成为自由民。神恩不代表什么,觉醒神恩也并不等于高人一等,要看他用神恩做了什么。人的价值也不在于神恩,神恩就像果树上开出的花,假如不结果,那最终也没有多少价值。而没有神恩的人,或许开不出美丽的花,但做一片绿叶,努力为树木的生长制造营养,那么最终结出的果实里也会有他的一份功劳。” 奴隶们面面相觑,有人露出了笑容,也有人显然还是有点无法接受这种“神恩不等于高人一等”的说法。但是他们看着胡安娜的眼神都有些羡慕,伯爵小姐都这么说了,就等于告诉大家胡安娜今年肯定会成为自由民了啊! 自由民啊,这是多少奴隶想要的身份啊。当然在长云领做奴隶,现在的日子也很好过,可是自由民,那毕竟是不一样的。 胡安娜已经泪流满面了,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哭出来。劳拉获得神恩的时候她确实欣喜若狂,觉得女儿从此就有一条光明大路可走了。但她没想到,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有一天也能为自己挣到自由民的身份! 陆希拍拍她的肩膀,对周围的奴隶们笑了笑:“好好干,新生活在前面等着你们呢。” 第177章 新的生活(三)、两个孩子的手术,要安排上了 陆希回到城堡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沐浴完毕她就一头栽在床上,哼哼着要求琳:“把饭给我端上来吧……” 按理说没结婚的小姐是不该在卧室里用餐的,但是看陆希累成死狗的模样, 琳立刻就让莉斯去取晚餐, 自己拿了软布给陆希擦头发:“今天刚刚回来,您应该明天再去田里的……”一路颠簸已经很累了, 还往地里跑了那么久, 能不累得爬不起来吗? 种地本来是那些奴隶和农夫的事情,哪有领主家的小姐自己跑去辛苦的? “不行啊……”陆希连饭都不想吃了,眼皮子直发沉,“棉花、红薯,他们都没种过,还有新弄回来的木薯, 都在路上十几天了, 不赶紧种下去, 死了怎么办?明天还有明天的事,那些柞蚕也得赶紧找地方, 很快就要化蛾了, 化蛾就要下卵, 下卵就要孵蚕,蚁蚕得有得吃啊……” 虽然有些陌生的词汇,琳还是大致听懂了——反正就是还有很多重要的事需要做就是了, 看陆希眼睛都要合上的模样不禁一阵心疼:“那个什么柞——蚕,有什么用呢?”不就是虫子吗? “有大用啊!”一说这个陆希都不困了, “你知道圣城的蛛丝布吧?” 圣城的蛛丝布, 原料是魔蛛的无粘性蛛丝, 纺出来的布料光滑柔韧, 轻薄如蝉翼,穿在身上舒适不说,还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当然,防御能力这一点基本上算是白费了,因为买这种布的主要是女性,做的也是披巾或者睡衣晨衣,用不上它的防御能力,只能算是个噱头了。 还有用蛛丝勾的花边,那也是细腻精致,比别的花边都贵重。 眼红这个市场的人可多了,但是魔蛛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驯服饲养的,那东西一繁殖就是一大群,见什么都吃,包括饲养它们的人,都在它们的食谱上。一个搞不好,蛛丝没弄到,自己却进了蜘蛛肚里,那不是不可能呢。 所以蛛丝布现在是最贵的面料,没有之一!价格是十倍于其重量的黄金——纯金,而不是金币!就连伯爵夫人这么爱奢华的,也没有蛛丝布衣服,只有一些蛛丝花边。 所以一听蛛丝布,琳的眼睛顿时瞪得滚圆:“能,能跟蛛丝布,一,一样吗?” “咳——”陆希赶紧纠正一下,“不是说跟蛛丝布一样……” 蛛丝布那种面料,如果不谈防御功能,只谈薄如蝉翼和光滑柔韧的效果,那大种花家还真有相应的丝织品可以跟它媲美。然而那种料子都是桑蚕丝,柞蚕丝比较粗,是做不到的。 但是柞蚕丝也自有其好处。虽然只能做出中厚型织品,但柞蚕丝有种独特的珠宝光泽,织出的柞丝绸富丽而挺括,很适合光明大陆上的制衣风格。而且柞丝绸吸湿透气,夏季里穿起来不逊于圣城出的那些凉布,又柔软又舒适。 当然,柞蚕丝不好染色,尤其是现在光明大陆这个染色主要还是用天然染料,再用神术固色,不会神术的话那染上的颜色就褪得太快了。但是用神术固色后的衣料又太贵,导致有些小贵族的礼服都变成了一次性的,公开场合穿一次就折价卖掉,否则一旦下水清洗,马上变成“新衣服”。 陆希对于染色没啥研究——她又没有两个脑袋,学自己的专业之外还真能涉猎那么多知识?所以她确实没有本事把柞蚕丝染成五颜六色的,顶多就是漂白一下,在颜色上大概不太符合光明大陆贵族们的喜好,但没关系,还有带货小能手伯爵夫人呢。只要是别人没有的,伯爵夫人就一定能把货带出去!陆希现在就是这么有信心! 当然,在信心之前,还有很多事要做。柞蚕一年两季,从王都周边收回来的是春茧,再过几天就会羽化成蛾,然后□□产卵,之后孵出的蚁蚕便是秋蚕,要赶紧找一片合适的柞树林放养,到得再结茧便是秋茧,蚕虫将在茧里以蛹的形式越冬,明年春天再化蛾出茧。 现在手头上这点茧子什么也做不了,可怜的柞蚕在王都周边的树林里是被当成啃食树叶的害虫对待的,翻了整整两天树林子才找到这一口袋茧。但是只要养上那么几季,今天一口袋,明天一大片,美好明天就在前方呀! 你说说,这谁还能坐得住呢?要不是现在还没找到柞树林,陆希哪儿还等得了呢? “柞树……”琳听了陆希的形容,有些犹豫地说,“听您这么说,有点像是橡树?” “啊?对对!”陆希一拍大腿,“也叫橡树!” “咳——”琳马上说,“城堡后头就有呀!秋天的时候会结一些硬壳的果子,有些奴隶会去捡来吃,就是味道很不好。” 城堡后头就有?陆希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大领主的城堡都要有个“花园”,一般来说这个花园包括树林、草地、甚至有些还包括溪流什么的,仿佛一个小型公园,供领主和夫人小姐们散步和招待客人一起散步的。 玫瑰城堡也有这么一个“花园”,虽然这里基本没什么客人来,但伯爵夫人没事的时候还是要去散散步的。 当然长云领的风格比较“糙”,所以这个花园就是圈出了一片山坡,并没有特意去整理,景色虽然也不错,但陆希半点都没有意识到那是自家“花园”,她单知道那里长了一片除虫菊,但是因为去王都参加社交季,除虫菊盛开的景色她也没看到。 说起花园,琳可是比陆希熟悉多了,毕竟她进城堡做女仆好些年了呢。所以她清楚地记得城堡后面有一小片橡树,每年秋天都会引来储存橡果的花栗鼠。有些奴隶会绕到树林边上捡些橡子充饥,只要不遇上伯爵夫人,倒也没人管他们。 虽然只是一小片橡树,但养这一口袋柞蚕应该足够了。第一年上手养,陆希也不放心,能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当然是最方便的。 “您先吃饭吧!”琳看陆希一副马上就要去树林的样子,不由得一阵无语,“现在天都黑了啊。您也不用这么着急……” “对了,天黑了——”莉斯推着餐车进来,扣着盖的银汤碗里传出草菇鸡汤的香气,勾得陆希的肚子顿时大唱空城计,“先吃饭,先吃饭。对了,海因里希呢?” “啊?”琳愣了一下,“没,没看见……”现在海因里希可自由呢,干不干活都没人管他,所以他没过来服侍,琳也没注意。 陆希手里的勺子停顿了一下,暗暗叹了口气。自从那天在路上惨遭拒绝之后,海因里希就沉默了很多,也不在她身边转了,时不时的就不见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算了算了,眼前还有这么多事儿排着队呢,等她都办完了,再想想该怎么跟海因里希讲和吧。 头一件,两个孩子的手术要安排上了。 说起来卡玛和百丽儿也是兢兢业业,这几个月里,两人用各种大小动物做了麻醉实验,还去当初感染腮腺炎的村子里走访了当时被手术的人,甚至还用矿山里的强盗又做了两次人体全麻试验,基本可以确认这种麻醉药相当好用,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后遗症。 既然这样,小霍尔的多指切除,和小艾米的寄生胎切除,都可以安排上了,再拖下去,两个孩子可能还无知无觉的,陆希看卡玛精神上可能要有点顶不住了——毕竟陆希一直跟她说艾米可以恢复正常,但手术总是不做,卡玛的压力可想而知。 还要练练手啊……陆希对着自己的双手看了看。算算从去年冬天做剖腹产之后,她快有半年没再动过手术,要不是平常还有意做些练习,恐怕手都要生了。 所以手术之前要练练手,趁着练手的功夫,那二十几个女人的病就要开始治,等到治疗进入正轨,她也正好找回手感安排手术。 当然,两场手术只有麻醉药是不够的,还需要安东尼。这就是陆希为什么留下安东尼,还管吃管住管教课的原因——论起手术后恢复来,还是圣光治疗术靠谱,病人能少受好多罪呢! 话又说回来,假如汉克能顶用的话,倒也不一定需要安东尼,可汉克那家伙——唉,好容易现在能正常行动了,还在堆肥呢。 于是,安东尼在第三天终于见到了伯爵小姐,当然,是在课堂上。 这是一堂解剖课。解剖对象是一只兔子。随堂生则不多,只有三人。 卡玛激动万分。她当然是相信陆希的,可是正如陆希预料的那样,手术一直不做,小艾米一直顶着后背上那么个鬼脸一样的东西,连人多的地方都不敢去,卡玛怎么可能不揪心呢?有的时候她都忍不住会想,是不是这个东西,一辈子都要巴着她的女儿不放了? 现在陆希给了准话,她之前做的那么多试验都要派上用场了,艾米就要变成一个正常人,过自由的生活了!卡玛感觉自己浑身是劲儿,分分钟都能做出十份八份的青霉素来! 百丽儿也很高兴。这几个月她没有浪费一分钟,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和练习自己的能力,自我感觉又提高了不少,就等着伯爵小姐有用她的地方呢。毕竟自来长云领就是有吃有喝,连活儿都没给她安排——什么,你说去屠宰场看杀魔兽,以及日常学习?那也叫干活吗?那不是在享福吗?要是去做学徒,你看有没有这么轻松的日子过。 所以这一堂课的学生,只有安东尼脸色发沉。看着陆希注射麻醉药让兔子失去知觉,然后在腹部开始剃毛,安东尼到底没忍住:“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这些动物?” “这怎么是折磨呢?”陆希一边给兔子备皮,一边回答,“这是必要的练习。没有练习,怎么敢在人身上动刀?你以为我能给人做手术,是没有经过大量的练习,举刀就来的?” 安东尼旁观过她在村子里给人做的胰腺炎引流手术,但当时太过震惊,更多地只注意到陆希镇定的态度和稳定的双手,竟然没有考虑过她是怎么才能做到的。现在才想到,她能切开人的肚子,在这之前不知道先切开了多少兔子了吧…… “但你,你明明已经很厉害了,为什么还要……”当时她下刀多么利索啊,怎么现在还需要切兔子呢? “第一,长时间不做手术不练习,手也会生的,所有的手艺都是这个道理。”而且小孩子的手术要格外小心,尤其是霍尔,才半岁左右的小孩子,那么小的手指手掌,又是神经丰富,不能影响其使用的关键部位,她可不敢像对那个胰腺炎手术一样硬赶着就上。 而且——陆希瞥了安东尼一眼,暗搓搓地心想,当然是因为你不如你的老师,我怕你的圣光刷出来不尽如人意,所以只好自己尽量多做点了。 当然这话不好当面说出来,陆希只能把这一条咽了下去,继续说道:“第二,我要做给你们看,尤其是卡玛和百丽儿,如果将来也想做医生,那么先观看,再练习,这都是必要的过程。” “她们?”安东尼的脸色这下真的有点变了,“你是说,让她们也像你一样?”也能拿起刀子来切人? “当然。”陆希给兔子备好皮,再次清洁双手,“这样的人越多,病人求医就越方便不是吗?你也应该学一学——” “她们——”安东尼觉得有些难以接受,“你这样说,岂不是屠夫也可以治病了吗?太荒谬了!”伯爵小姐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他勉强可以接受,但如果这种事情所有的人都能做,那,那岂不是乱了套吗?到了那时候,人们还需要教会吗? 陆希笑了一下:“绝大部分屠夫不可以,是因为他们只了解牲畜的身体结构。而要治疗人,当然要了解人的身体结构。如果有屠夫能够做到的话,那为什么不能呢?” 她猜得到安东尼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就是引以为傲的,认为高高在上,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治疗术,忽然有一天要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甚至连他看不上的人都能掌握,这落差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但是,无法接受也得接受。 陆希早就发现了,安东尼大概是被教会那一套洗脑太久了,表面上看起来他仁慈、怜悯、博爱,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但其实不是的。他只是对他的“病人”一视同仁,而在这种“医患关系”里,他是那个站在高处的人,所以他可以对站在低处的、需要他帮助的人一视同仁——他并不是真的摒弃了身份,只是为他们重新设置了一个身份,就是“病人”,而病人与病人之间,当然是没什么区别的。 但是,当脱离开“病人”这个身份之后,他就没那么平等了。比如说他对那些流莺们入住教堂不满,是因为觉得她们没有资格进入教堂这么神圣洁净的地方,在这时候他眼里看到的不是“病人”,而是“罪人”。而对之前住在教堂里的雇佣兵团的人,他倒没那么大意见,大概是觉得雇佣兵的工作还算是正当的吧。 再比如说现在,他可以接受陆希有治疗的本领,却无法接受卡玛和百丽儿也可能学会并具有这种本领,因为她们俩现在不是病人,所以在他看来,她们跟陆希就是不同的,她们不配有这种非同一般的本领。 这种思想仔细分析起来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教会所谓的“众生平等”本来就是虚伪的,正如有句话说的——“主的面前众生平等,但有些人更平等”。一个本来就虚伪的理论,又怎么可能教导出真正的平等来。 对于安东尼的这种思想,陆希当然是要不遗余力地去打破的,否则怎么能让他融入长云领呢?安东尼必须得意识到,自从他选择留在长云领,就要面对一段全新的人生了,假如他觉得自己还像从前一样,只是换了个地方苦行而已,这可是绝对不行哒! 所以陆希才强按着他每节课都要听,甚至这种解剖课,金羽他们都不需要来,安东尼也必须来! “好了,现在我们开始手术。”陆希拍拍手,拿起了盘子里的手术刀。安东尼这种情况,还需要一个彻底打碎他固有观念的契机,正所谓不破不立,得把教会灌输给他的那一套从根上掀翻,才能改变他的思想。 这个契机嘛,做手术不够,种地新法也不够,甚至奴隶觉醒神恩也不行。陆希倒是想到了一个方法,就是不知道她需要的东西,在煤矿里能不能找得到…… 第178章 新的生活(四)、圣女的日子,跟从前不一样了 获月的黄金领, 看起来真的仿佛遍地黄金。 这里的小麦总是丰收——田地肥沃,风调雨顺,没有虫害, 麦穗总是能把麦秆压弯了腰。 但是在田里劳作的农夫们, 脸上却并没有太多笑容——收获多,意味着上缴的税也就多, 还有献给教堂的贡奉, 毕竟若没有双塔大教堂里的主教们祈福,黄金领又怎么能年年丰收呢? 农夫们当然都是很感谢教会的,但是——贡奉也实在是一项负担,毕竟他们交给领主的田税就占了自己收成的一半以上,还有给教会的十一税,另外就是结婚税、人头税、冬天的柴火税……等等等等, 而在此之外再拿出一份贡奉…… 尽管黄金领是公认的日子最好过的领地, 农夫们还是很难吃饱肚子。 面具和妮娜远远地看着田里弯腰劳作的农夫们。小麦抢收就是这几天, 虽然双塔大教堂有好几位主教,但都还没有能到改变风雨的地步, 夏季天气难测, 万一下雨, 一年的收成就要完蛋。所以农夫们都是全家齐上阵,连小孩子都跟在父母后面,在烈日下捡拾着遗落的麦穗, 争取把每一粒粮食都收进口袋——此时多收一粒,到了冬天就能多吃一口。 有些女人们不但收粮食, 在田埂间看见蒲公英之类的野菜也要挖起来。即使是收获之月, 农夫们的饭碗里也不敢全是粮食, 总得杂上一些野菜——现在还有野菜可挖的时候就要多挖多吃, 否则到了冬天,想要野菜充饥都不可得了。 “黄金领的地这么好种,为什么农夫们还是那么瘦呢?”妮娜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面具。 面具不假思索地回答:“都是那些贵族收的税太重了!如果他们也像教会一样只收十分之一的税,农夫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但我听说,在圣城,没有领主,但也要交税的,而且不是十一税?” 面具噎了一下,想了想才说:“但是没有领主,教会就要负起领主的责任,要保护圣城,要修建城墙、修路,冬天要发放热粥,十一税当然不够。” 他一口气说完,看见妮娜似笑非笑的神情,才忽然醒悟过来自己说的是什么——教会做领主要多收税,那么贵族做领主自然也要多收税,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面具涨红了脸:“可是教会跟贵族是不一样的,教会绝不会像贵族那样贪婪狠毒,不会把人变成奴隶,也不会逼死人!” 妮娜又笑了一下:“圣女跟奴隶有什么区别吗?” 面具再次被噎得满脸通红:“那,那怎么会一样……”他想说圣女们不会吃不饱穿不暖,也不会被逼着去地里干活,更不会挨鞭子,但他这话还没出口,就想到了尤兰。 第152节 尤兰经常挨大衮的打,除了妮娜,没有人会去阻拦;在大衮死后,尤兰好容易活了下来,但很快又被分配了一个守夜人——这跟领主们肆意占有女奴隶,似乎也没什么两样,至于尤兰的意愿,并没有人在意。 还有妮娜,妮娜是不愿意来双塔的,不,应该说很多圣女都是被骗来双塔的,而卢卡斯欺辱了好几个圣女,却至今都没受到惩罚,仍旧在往北塔输送圣女。 而进入双塔的圣女,除了妮娜,大概还没有一个再离开过北塔,因为守夜人中没有哪一个愿意让自己的圣女在外头乱晃,毕竟她们的生命与守夜人息息相关,万一圣女死了,守夜人也多半要跟着死,所以圣女最好是乖乖待在北塔里,像是被保护着的珍宝一样。 面具以前也觉得这是对圣女的保护,但是自从他有了妮娜,他才发现这种“保护”其实是另一种囚禁。妮娜不喜欢待在北塔里,这次跟他出来完成任务,即使遇到了好几次危险,可是他仍旧看得出来,妮娜更愿意留在外面。 如果妮娜不喜欢北塔,那其他圣女呢?她们就喜欢北塔吗?反正尤兰肯定是不喜欢的。 面具嘴唇动来动去,最终后面的话也没说出口,只能弱弱地说:“教会跟贵族是不一样的……”教会怎么可能跟那些贵族一样呢?教会,教会不管怎样,都是要拯救民众的呀,而那些贵族,他们怎么会替平民着想呢?他们只会压迫平民! 妮娜没有反驳他这句话,只是问:“那你觉得露西怎么样呢?” 面具又噎住了。他恨这个露西!妮娜总是露西露西的,而他偏偏还无话可说! 长云领女伯爵提前结束社交季,他也听说了,理由是要带那些得病的女人回长云领治病。 面具本能地不相信。领主还有干这个的?连教会都不愿意治这种病人呢。 可是他又没法反驳,毕竟他不能带着妮娜追上去,亲眼看看那位女伯爵是不是把人带出王都就扔路上不管了。 虽然面具不知道什么叫“犯冲”,但他已经发现了,但凡遇上这个露西女伯爵,准没好事儿!要是妮娜不认识这个女人就好了。 但是妮娜还在等着他的回答呢。面具知道,妮娜是怕他向教会说出女伯爵也豢养了魔鬼的事儿。 可是这件事怎么能不说呢?虽然教会也有守夜人,但面具可不承认自己是魔鬼,他们跟无尽深渊里的魔鬼可不一样! “那你想过,为什么会在猎场里遇到皇家骑士吗?”妮娜没有继续追问,而是换了个话题。 说到这个,面具就不禁皱起了眉头。那天的情况真是糟糕,如果不是妮娜看他一直没有回去,跑到皇家猎场放了一把火,恐怕他还没有那么快脱身。但即使是这样,破魔箭的伤也是养了十几天才恢复。 “我不太懂——”妮娜缓缓地说,“皇家猎场的骑士,都是携带破魔箭的吗?” 破魔箭可不是什么大路货,这东西是专门用来对付魔鬼和高级魔兽的,造价不菲,只有看守两界裂缝的圣佑军团里的高级军官才能配置,就皇家猎场这种地方,全都是普通野兽,有什么必要配备破魔箭呢? 而且,面具只中了一支破魔箭,就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后来骑士们大肆出动搜捕的时候,反而没有人再用破魔箭了。 面具不傻,这样细想起来,那一支破魔箭,好像就是专门给他预备的一样。但是,什么人会预料到他要去猎场呢? “皇家护卫,配备一支破魔箭也没什么……”面具心里怀疑,但嘴上还是这么说,“也许只是凑巧……” 妮娜笑了一下:“你是想骗我呢,还是想骗自己?食尸鬼是有人饲养的,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面具脸颊的肌肉不由得抽动了一下:“你总不会觉得,是教会的人养的吧?这不可能!”他说着不可能,但眉头却不由得紧紧皱了起来。 破魔箭本就是教会研究制作的,皇室和贵族需要的话都要向教会高价购买,但教会的人想要弄到破魔箭倒是相对容易,甚至一些大教堂本身就配备有几支破魔箭。如果饲养食尸鬼的是教会的人,那么一切都顺理成章:用食尸鬼把他引到皇家猎场,然后用破魔箭射伤他,剩下的事就可以交给皇家猎场的护卫了。 这里面唯一的破绽,就是背后的人没想到他已经晋升高级,所以那支破魔箭并没能让他立刻失去行动能力,猎场的骑士没能围住他。而且那时候长云领的女伯爵又撞上食尸鬼而失踪,猎场护卫也只能分出一部分人去寻找,才让他拖延了那么久,一直拖到妮娜来放火。 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个饲养食尸鬼的人——面具绝不愿意相信这个人真的是教会中人!双塔的守夜人虽然生而有罪,但他们都是虔诚地信仰着主,双塔接受他们,也是为了救赎他们的灵魂,是给了他们新生的机会。 但是饲养食尸鬼就不同了。食尸鬼没有灵智,只是一种近于野兽的怪物,甚至还不如能够驯化的龙鳞马或魔蜂有用处,它只会吃人! 那么饲养它要做什么呢?用来吃人?这么做的人是想干什么呢?他想用食尸鬼达到什么目的? 其实答案已经在面具心里了——用食尸鬼杀人,是一个极其方便的、除去目标者的好办法,因为没有人会想到食尸鬼也能饲养,所以人人都会以为是意外,甚至会觉得是死者自己有问题,才引来了这种堕落的生物。于是那个在背后操纵食尸鬼的人,自然也就安全地隐身了。无声无息,不留痕迹,可能比派出守夜人更为安全。 妮娜观察着面具的表情,从衣袋里摸出一个十字架:“这个,是我在猎场里捡到的,就从你进入的那条路上。” 自从六岁那年第一次去黑莓镇的教堂门前听牧师宣讲,妮娜就发誓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和虔诚的人,就像教义中宣讲的那样。那之后,无论遇到什么事,她都没有说过谎,哪怕实话会招致玛丽亚的打骂和克扣饭食,她也一样坚持。 但是这一次,她却说谎了。这个十字架当然不是她捡到的,而是她杀死了那个前来杀她的人之后,从他身上搜到的。 可是如果说了实话,她势必要解释自己是怎么杀死那个男人的,那样她新获得的能力就会被揭穿,然后所有的人都会警惕起来,会对圣女看守得更严,打压得更重! 妮娜平静地把十字架递给面具。破掉了坚守十几年的誓言,其实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痛苦。她要保守着这个秘密,然后把这种能力教给那些圣女,跟她们一起去打破禁锢她们的牢笼! 如果没有遇到露西,其实她连这个十字架都没有打算拿出来。不过这样也好,总该让面具看清楚,教会并不像他想的那么光明正大、冠冕堂皇。 当然,这必然会让面具难以接受,甚至觉得痛苦,但这也是很正常的不是么,毕竟在她刚被送来北塔的时候,她也不愿意相信,阳光之下,竟然还有这样的黑暗。 面具看着手里这个十字架,脸色更难看了。在光明大陆,十字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佩戴的,甚至就连王室和贵族,如果没有正式受过洗(出生时受的洗不算),或者没有进入神学院学习过,也是不能佩戴十字架的,更不允许将其做为一种装饰。 而且教会内部人员的十字架还相当于一种身份证明,是严格的一对一,圣城颁发,不会有错。现在面具拿着这个十字架,就能根据这个十字架查找到佩戴人的身份,所以他丝毫不怀疑妮娜是在说谎,因为是真是假,一查便知。 “你可以去查一查这个人出自哪个教堂。”妮娜点了点十字架,“我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已经不在了。”当然是不在了,她确认了那个家伙的死亡才离开,虽然不知道他是哪个教堂的,但除非他背后的人能让他重新活过来,否则这个人就只能成为“被灭口”。 面具攥紧了十字架:“我会去查!” “所以是露西救了我们。”妮娜提醒他。 面具再次感觉自己跟那个女伯爵犯冲:“是你救了我!” “没有露西,我们两个都会被追上。” 面具把嘴角拉得死紧,半天才说:“但她确实勾结魔鬼!你也看见了,她身边那个就是魔鬼!” “你不也是魔鬼吗?” “我怎么可能跟他一样!”面具愤怒起来,“我难道做过什么坏事?我是守夜人,我使用魔力,是为了替主清除黑暗,不是为了做坏事!” “那露西身边的那个魔鬼又做过什么坏事?”不管面具怎么激动,妮娜始终心平气和,“在你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魔鬼,只听牧师说,魔鬼是万恶之源,野兽魔化、人类堕落都是被它们的力量所污染,食尸鬼和幽灵是魔鬼召唤来的,女巫是魔鬼的仆人……总之什么坏事都是魔鬼做的,对吗?” 面具觉得这问题有点陷阱,以至于明明是这么明显的答案,他居然踌躇着没有马上回答。 不过妮娜也不需要他回答,只停顿了一下就继续说道:“如果食尸鬼是魔鬼召唤来的,那么饲养食尸鬼的人又是什么呢?说女巫是魔鬼的仆人,可是那天,就在教堂前面,你也看见了,牧师说是女巫的那个女人,不过是生了病。那么,到底有多少女巫是真正的‘女巫’?或者说,究竟有没有真的‘女巫’?” “当然有!”这个问题面具答得出来,“我就遇到过用草药害人的女巫!” “如果用草药害人,那么她是坏人,就像用刀子杀人的人一样,为什么要单单说她是‘女巫’呢?被送上火刑架的,有多少是真女巫,又有多少是无辜的?那些把无辜人指为女巫的,牧师,他们有没有罪?” 面具又无法回答了。妮娜望着前方已经现出轮廓的双塔大教堂,平静地说:“你已经证明了魔鬼也有好坏之分,而大衮则证明了守夜人并不都是好人,所以我觉得,魔鬼不应该被划分为守夜人和万恶之源,不能说教会里的都是好的,教会外面的就都是坏的。如果要这么区分的话,卢卡斯早应该被驱逐出教会了。” 一提到卢卡斯,面具就溃不成军。而且这个话题还不能细谈,因为再细谈下去,牵扯的人就更多了。卢卡斯是坏人,明知他不好还继续用他的列文大主教呢?如果列文大主教也不是好人,那他领导下的双塔大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又是不是好人呢? 瓜瓜葛葛下去,没完没了。 面具只觉得脑袋一阵阵发疼。他感觉妮娜的话一句连着一句,像是一张网,一点点把他缠了进去。更可怕的是他找不到反驳的话,他越是思考,就越觉得妮娜说的是对的。 妮娜用眼角余光观察着他的表情,轻轻地松了口气。为了不让面具把陆希的事情说出去,她这些天来反复地想了又想,要怎么样才能说服面具守口如瓶。现在看他这个样子,她又补了一句:“如果跟魔鬼在一起就是女巫,那么愿意给人治病的女巫,和要把无辜者送上火刑架的牧师,你觉得主会赞同谁呢?” 这问题更难回答了。毕竟光明神的教义基础就是“神爱世人”,按这个理论,主反正不会喜欢一个草菅人命的牧师。 这还没完,妮娜再补了一句:“你没有做过坏事,所以主接纳你为守夜人,而不是把你当做万恶之源。露西也没有做过坏事,而且还在做好事,那么主会因为她是女巫就降罪于她吗?如果你把主不降罪的人杀死,主会赞同吗?” 面具张了张嘴,他想说如果那个女伯爵做了坏事,主也不会降罪的,如果做了坏事主就降罪,那也用不着守夜人了。可是这话要说出来,那主是做什么的?做好事的人不加恩,做坏事的人不降罪,这主有和没有,有区别吗? “不是这样的……”面具最后只能痛苦地挤出了一句,他的脑子已经成了一团浆糊了。 “我觉得,你应该先好好思考一下。”妮娜眼看这锅粥熬得差不多了,就指了指面具手里的十字架,“有人饲养食尸鬼才是重要的事,得先把这个人抓出来才行。而且,我们也要看看,露西她是不是真的能治好那些人,还是欺骗了她们,只为博自己的名声。” 面具乱成一团的脑袋里终于抓到了一个线头儿,顿时下意识地点头:“你说得对。我们先把食尸鬼的事搞明白。还有那个女伯爵,如果,如果她只是在欺骗那些女人,我一定要揭穿她!” 妮娜转过头去,无声地笑了一下,望向已经近在眼前的北塔——尤兰,还有别的姐妹们,从这一刻开始,圣女的日子,就跟从前不一样了! 第179章 新的生活(五)、教会是在垄断 觉得日子跟从前不一样的, 还有住进了教堂的女人们。 “这个东西是……”挽起袖子的罗丝,看着盘子里铮亮的钢针样的东西,声音有些发抖。 她在妓馆里是受过惩罚的, 用鞭子或者棍子打, 会在身上留下伤痕,惹得客人不快, 所以大部分妓馆都是挨饿, 但有些时候,也会用细针扎,罗丝就挨过几针。 细针扎在身上隐蔽的地方,留下的伤口很小,但带来的痛苦却并不少。以至于罗丝对于细长的东西都有了心理阴影,就连首饰都不喜欢佩带胸针。 其余的女人没有她的遭遇, 但看着这些完全陌生的东西也有些发毛。而且走进来的人都穿着白布长袍, 还用白布遮住了半张脸, 只露出一双眼睛——这种古怪的打扮就更让她们害怕了,因此罗丝一开口, 不少人都想附和。 “大家不要着急, 现在我来讲一讲治疗方案。”柔和的女声一响起来, 罗丝才发现,其中一个打扮古怪的人,居然是女伯爵:“伯爵大人?”难道说, 竟然是女伯爵来给她们治病吗?她还以为就是给点药水喝一喝,再像路上那样每天清洗呢。 陆希对罗丝点了点头:“是我。现在大家听我说。之前我说过大家是得了病, 感染了一种邪疫, 现在我要给大家讲讲, 这种邪疫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是一种非常细小, 细小到我们眼睛都看不见的东西,大家可以把它想像成一种极小的蚂蚁,这种蚂蚁存在于病人的血液、□□,以及皮肤上生的红疹和硬块之中……” 跟在最后面的安东尼皱着眉头听着,当听到陆希讲解□□时的□□传播时,他简直想把口罩拉上去挡住整张脸!一位贵族小姐,尚未结婚,怎么能说出这么……就连底下那些得病的女人,看起来都不好意思听呢。 但是陆希根本不管。光是用光明大陆上的语言,尽量简单形象地给这些女人讲清楚梅毒是什么,就够她费心的了,至于说有人会不好意思?对不起啦,不好意思也得听着!要做医生的人,难道因为不好意思,就可以不去学习了吗? “现在大家明白了吗?这种邪疫已经在身体里繁殖了起来,就像一个巨大的蚂蚁窝,想要灭掉这些蚂蚁,就要把药水喷到蚂蚁窝里去。所以我们所用的药,也需要进入身体才可以。我知道有人想问喝下去可不可以,病症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同,这个病要治疗的话,喝药是不行的。”陆希拿起一根注射器,“我们需要用这个东西,把药水打到身体里面,才能起作用。” “至于我们为什么穿成这个样子——”陆希又指了指自己,“已经给大家讲了这种邪疫的详细情况,那么,大家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样穿了吗?有谁能回答一下呢?” 海蒂有点畏缩地小声说:“为了不被我们传染……”毕竟刚刚才说了,她们身上的红疹子和硬块,里面就藏着这种含有邪疫蚂蚁的液体,一旦碰触到皮肤上的伤口,哪怕是非常小的,这种邪疫也能钻进去,就像蚂蚁能钻进细小缝隙一样。 “很好。”陆希用鼓励的目光看着众人,“还有吗?” 还有?女人们都茫然了,不就是怕被她们传播邪疫吗? 珍看看自己的母亲,忽然间眼睛一亮:“是,是怕有什么脏东西沾到皮肤溃烂的地方吗?”这种叫梅毒的邪疫可以钻进破损的皮肤,那么别的邪疫也可以的吧?她的母亲身上就有不少溃疡,如果有邪疫靠近,这么大的伤口更容易钻进去的吧? “对了。”陆希肯定地点头,“邪疫不止一种,皮肤在有破损的时候很容易被乘虚而入,所以凡有溃疡的人更要注意清洁,不要给自己的病雪上加霜。” 原来,原来不只是防备我们,也是为我们好吗? 女人们绷紧的身体不自觉地放松了,再看那些闪着冷光,一看就十分锋利的针头,好像也没那么害怕了。 陆希环视四周:“那么我们再来讲一下治疗要使用的药物,这种药叫做青霉素,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用的,假如不适合的人用了,可能会发烧、呼吸困难,甚至是死掉,所以在用药之前,我们必须先在皮肤上做个试验,确定不会对这种药有不良反应,才能够使用。” 刚刚放松的女人们一下子又紧张了起来,珍声音有些颤抖地说:“会,会死吗?” “在皮肤上做试验只会使用极少一点,即使有不良反应也只是会红肿,不会死的。”陆希看了看珍的母亲,暗自祈祷她不要过敏,像她这种神经性梅毒本来就难以治疗,假如疗效最好的青霉素又不能用,那就更麻烦了。 但这话就不用现在说出来了,先做皮试吧。 二十几个女人一针针地戳下来也要费点时间,这种皮试还是挺考验手艺的,所以陆希只是让百丽儿和卡玛在旁边跟着看,一边告诉她们要点:“只需要这么一点药,注射出一个这样大小的鼓包就可以。然后等二十分钟,一定要看准时间,这是不能乱来的——假如时限之内鼓包消退不留痕迹,就可以用药,假如红肿不消甚至反而扩大,就是对药物过敏,不能用药。” 女人们开始还有些慌,不但因为害怕过敏,也因为皮试真的很疼。陆希趁机讲解:“皮试疼,是因为人体的皮肤表面是最敏感的,分布着无数的神经末梢,所以我们的皮肤能够感觉到微风吹过,甚至能够感觉到一根头发落下来。等到用药的时候要进行肌肉注射,肌肉之内的神经末梢要少得多,所以那个时候反而不会这么疼了。” 屋子里安安静静的,女人们都被陆希的话吸引,几乎忘记了自己手臂上的疼痛,珍小声问:“神经……末梢是什么啊?”从来没听过这个词啊。 陆希沉吟了一下:“神经就像一张蜘蛛网,蜘蛛趴在网中间,从每一根丝上传来的震动它都能感觉到。我们的大脑就好比这只蜘蛛,而神经就是蛛丝,在皮肤上的蛛丝特别多,所以最轻微的触动都能够让蜘蛛发觉。” 然而这话引起了另一个方向的讨论:“蜘蛛能感觉到蛛丝上的震动?我以为它是看见了有虫子碰在网上……” “我也以为是看见的……” “蜘蛛?我从来没注意过,只打扫过蜘蛛网。” “是的,蜘蛛网真的很烦,以前我在一个商人家里做女仆的时候,女主人经常因为蜘蛛网没打扫干净而责骂我。但我已经很勤快地打扫了,可是那些蜘蛛一天晚上就能结出一张网来……” 大家开始热烈地讨论如何能驱除家里的蜘蛛,让陆希哭笑不得,只有珍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伯爵大人,这个药,如果开始治疗的话,需要,需要多少钱才能治好我母亲呢?” 一谈到钱,女人们顿时全部安静了下来,都紧张地把目光投向了陆希。 陆希沉吟了一下,还是说:“你母亲的病,很难完全治愈了。她病得太久,目前最好的情况,只能减少她体内的邪疫,让她的病情不会再恶化,也不会再感染别人,也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好转。但要让已经被损坏的身体重新恢复,这不是我的药水能够做到的。” 第153节 这也是她为什么要留下安东尼,又想方设法刺激汉克觉醒的原因。已被梅毒破坏的神经和内脏要恢复,恐怕还是要靠圣光治疗。 陆希并没打算用医学完全取代圣光和圣水——有好用的办法为什么不用呢?她要推翻的只是教会,并不是神术和魔法,后者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应该利用而不是抛弃。这么好用的东西,她真恨不得自己也能觉醒,这不是不行嘛……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医学与神术相结合,怎么效果好就怎么来才对。 “所以还需要圣水?”珍喃喃地说。她有些失望,但想想能够让病情不恶化,母亲就不会像她自己恐惧的那样“烂死”,这已经很好了。 所以珍很快就振作了起来:“那,那这样的话需要多少钱呢?” 关于治疗费的问题,陆希现在还真的没有考虑好。想了想,她只能大概做个比较:“如果是一位大主教祈福的圣水,那要多少钱?” 大主教!女人们简直震惊了。她们最多能接触到的也只是牧师而已,一位大主教简直是她们仰望都看不见的人,更别说拿到他祈福的圣水了。还是罗丝和潘西比较有见识,两人对看了一眼,试探着说:“大,大概至少要十个金币以上吧……” 安东尼嘴唇动了动。他当然是比较知道行情的,大主教的圣水真不止十个金币,重要的是从大主教那个级别开始,就不是这些平民能接触到的了。要不然他的老师为什么每年都要长途苦行?就是为了给那些永远不可能接触到高级神官的人治疗啊。 这都不是钱的问题了…… 但是安东尼没说出来。他又不是傻子,这时候不会说这种蠢话。而且还有一点也让他无法开口,那就是——大主教的圣水,也真未必能治愈珍的母亲。 “十个金币!”有人脱口而出,“我一辈子也挣不到啊!”而且,她们在长云领,吃的穿的难道不要钱吗?要知道这些天给她们的饭食,根据她们自己估计,怕不也要值十几个铜币——单是一碗漂着油花的肉汤,在王都就要两个铜币呢! 这样算起来,她们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能挣到足够的治疗费用啊…… “伯爵大人——”珍下定了决心,向陆希跪了下去,“请您收我做您的奴隶,我会拼命干活,用一生来偿还您的恩德。”这几天她已经偷偷向来送饭的人打听过了,长云领的奴隶过得也不错,一些有点手艺的奴隶日子更好,“我,我会织麻布,我织麻布很快的。” 陆希有点无奈地把女孩子拉了起来:“长云领不需要奴隶,现在的奴隶,只要好好干活,也能给自己赎买一个自由民的身份。你想为你的母亲付治疗费,那我这里可以提供工作。” 女人们都激动起来:“伯爵大人,真的有工作给我们做吗?我也会织麻布!” “我,我会洗衣服,做女仆的时候我给女主人洗过衣服,我洗得很干净,还不会把衣服洗破……” 一片声音里,有个女人小声说:“可是我们干活真的能挣够治病的钱吗?”十个金币,织多少麻布才能值到十个金币呢? 女人们顿时又没声了。 陆希却摇了摇头:“事实上并不需要这么多,因为一瓶大主教的圣水,并不值十个金币。”那不过是因为垄断所以炒作起来的高价格罢了。 女人们哗然不解。安东尼的脸都黑了,只是戴着口罩看不到。 要讲垄断那就太深了,所以陆希决定讲一下“物以稀为贵”,这个大家就比较懂了,也就是说因为神职人员太少所以圣水才贵到大家买不起,但是制作药水不需要使用神术,所以给她们治病是不需要那么贵的,只要肯认真工作,一定能挣够医药费的。 “所以我们现在来看看皮试结果,好开始安排治疗。工作都会有的,愿意劳动的人,在长云领就不愁活不下去。” 皮试结束之后,安东尼紧跟在陆希后面出了教堂,快走几步拦住了她:“伯爵小姐!” “嗯?”陆希有点心不在焉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有事?” 皮试的结果不是很美妙,罗丝和海蒂过敏,不能接受青霉素治疗。百分之十的过敏率,陆希不得不说,不怎么走运。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人的病症都比较轻,还有时间让她再去想别的办法。但这个“别的办法”也并不那么容易实现,陆希不免有点发愁。 然而安东尼并不打算看她脸色,他很愤怒陆希之前说圣水不值的事情。其实他也觉得有些教堂的圣水定价太贵了一些,但那不是因为不值得,而是因为他觉得教会要遵循主的意志,对于平民应该更仁慈一些,对于实在拿不出钱的穷人,应该看在他的虔诚上加以施舍,而不是只抓住钱不放。 但是对于圣水本身来说,能够觉醒神恩本来就是极其难得的,既然陆希自己也说“物以稀为贵”,那么高级神官的圣水,又为什么不能贵呢? “那么,安东尼牧师知道为什么觉醒神恩这么难吗?”陆希一边思索红霉素,一边不太客气地说,“都说只有进入神学院才能觉醒神恩,但你已经看到了,我身边的人有好几个都觉醒了。劳拉,百丽儿,海因里希,甚至汉克也算一个,我觉得这件事情并不像教会宣传的那样呢。” 当然,海因里希觉醒的是魔力这种事,就不必对安东尼说了。 “那是因为——”安东尼说到一半就忽然闭上了嘴。 “其实你已经发现了,对吧?”陆希却不给他自欺欺人的机会,“觉醒并不像教会宣扬的那样,谁最虔诚谁就能得到神恩。教会的神学院之所以能让更多人觉醒,是因为他们在那里教授知识。” 安东尼脸色有点难看,过了一会儿才说:“难道知识就没有价值吗?” “知识当然有价值,甚至神恩也是有价值的,因为即使得到了知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觉醒神恩。”陆希点了点头,“但问题在于,这个价值到底是多少。安东尼,如果我现在把领地里的粮食都收到我手里,然后我规定,一斤小麦价值一个金币,你觉得会怎么样?” “一个金币?”安东尼脱口而出,“这怎么行!” “为什么不行?”陆希歪歪头,“现在所有的小麦都在我手里,有人想吃粮食,就要按我的价格来,不给我一个金币,我就不卖给他小麦。” 安东尼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他已经隐约明白了陆希的意思:“可是他们可以去别的领地买小麦!” “凡是从别的领地买来的小麦,统统都是魔鬼种出来的。”陆希干脆利落地说,“谁敢吃那样的小麦,谁就是魔鬼的帮凶,我自然会送他上火刑架!” 安东尼嘴唇有些哆嗦:“你,你这是,这是——”他想说陆希这是诋毁教会,但是话到嘴边还是没能说出来。因为陆希的比喻残酷而又直白,他到最后也只能说,“教会不是这样的!魔鬼确实给光明大陆带来了灾祸,也确实有女巫用魔药害人——” 陆希打断他:“你见过魔鬼吗?” “我见过!”安东尼的回答却有些出乎陆希意料之外,“我亲眼见过魔鬼,他屠杀了整整一个村子!” 他瞪着陆希,一字一顿地说:“所以,伯爵小姐,教会还是不一样的,因为魔鬼真的存在!” 第180章 主奴协议(一)、我以深渊的名义起誓 陆希有些郁闷地走出了教堂。 “明明是我占了上风的。”她向光球抱怨, “结果到最后一下子被他扳过去了,看他得意的,要是有尾巴大概就翘上天了吧。” 光球嘀咕:“并没有吧……”安东尼走的时候脸还黑着, 哪里像得意的样子了? 陆希想了想, 也只能承认:“行吧……但是这样一来,我前面说的话效果就差了很多啊。弄得好像教会垄断知识还有理了似的!” 光球并不怎么关心垄断的问题, 而是问她:“那两个不能用青霉素的, 你打算怎么办?” “不能用青霉素,就得用红霉素啊。”陆希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得先找到红霉素链霉菌……”不得不说神术这玩艺儿还是有用的,有了劳拉,她就不必担忧提纯效率的问题,只要她能提取出一点合格的产品, 后面劳拉就能按照这个标准给她提纯, 省了多少力气啊。要不是有劳拉, 这一下子二十几个病人接回来,青霉素哪里够用。 要是有十个劳拉——算了, 这梦做得有点大了, 现阶段能有一个就不错。但劳拉只能后期使用, 前期寻找霉菌、培养并提取,还得她自己来。 “霉菌沼泽……”陆希把自己的头发抓得一团乱,懊丧地叹气, “你说,我究竟该不该答应海因里希啊?”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 才说:“其实你已经想答应了吧?” 陆希不吭声。光球继续说道:“就算安东尼告诉你, 他见过魔鬼屠杀村民, 你其实也想答应。你根本不相信魔鬼真的会那么做——” “不对。”这次陆希打断了光球, “我从来没觉得每个魔鬼都能像海因里希一样,甚至就连海因里希,我想他如果见到教会的人,杀起来肯定也是不会手软的。但同样的,即使海因里希什么事都不做,教会如果发现他的身份,也绝对不会放过他。魔鬼和人类已经有了太久的仇怨,甚至现在已经没法说谁对谁错了,我只不过因为自己是人类,所以才站在人类这边。但是我也知道,不管魔鬼还是人类,都有好有坏。至少在苏赛恩那个村子里,那些魔鬼跟人类的平民也没有什么两样。” “那你想怎么样呢?”光球真的有些疑惑,“如果你站在人类这边,那就应该消灭魔鬼才对啊。” 陆希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悻悻地说:“但我又不是光明大陆的人类……” 光球显然对于这种“屁股坐在了人类这边,但又没完全坐住”的情况毫无经验,噎了半天才说:“那你管那么多呢,不是应该赶紧完成任务回家吗?”它说着就有点兴奋地跳了出来,“你的信仰值又增加了不少呢!” “我去,你离远点!”光球一跳出来,陆希就情不自禁抬手遮眼,“你跟个灯泡似的,晃眼!” 确实,光球现在仿佛一个15瓦的灯泡,那叫一个又大又圆又亮!在黄昏的光线中特别的显眼。 “这都是你自己的感觉!”光球抗议,“我并没有实体!” 陆希试图想像光球暗一些,无果:“明明你就是在亮!算了,看看信仰值吧。” “六千六百六十六!”光球兴奋地展开面板,“小麦成熟之后,信仰值直线上升,估计等红薯收获,还能再上一等。”毕竟红薯是个新作物,假如也能获得高产,那就是另一种意义了。 陆希:“……”是挺6的…… 光球高兴了一会儿,又催她:“晚风岭不是拿下来了吗?你什么时候去推广你的种植技术?” “晚风岭啊——”陆希揉揉太阳穴,“晚风岭的情况可不一样。” 晚风岭连个“领”都称不上,子爵的封地,其面积比生荒地大不到哪儿去,虽然气候比长云领温和多了,但可种植的田地却不多,不少人都在做小商人,比如斯佩西家里原本就是商人,走南行北的赚辛苦钱。 要不是因为领地里穷,拜耳子爵也不会在生荒地里种麻草了。 嗯,在这里叫做麻草的那种植物,其实就是大--麻。这东西在夏国是做为药物来使用的,其果实就是麻仁,用来润肠,治大便燥结;花则可治恶风和经闭;叶子则用来减轻疼痛,还能缓解癫痫症状。 拜耳子爵用来做烟丝的,就是麻草的叶子。 据莉莉丝说,从六年前开始,他们就在生荒地里试种麻草,这些年下来,市场渐渐打开,生荒地里种的麻草面积也越来越大,甚至已经要代替了之前的“乌头壮阳药水”,拜耳子爵还雄心勃勃地想继续开拓市场呢,却没想到一朝风云突变,他就成了阶下囚,连领地都没了。 莉莉丝和斯佩西都是晚风岭的原住民,前几天他们回到长云领,斯佩西就跟着何塞一起,去接收了晚风岭。当然,公开出面宣布晚风岭易主的是何塞,斯佩西则是去摸底的。根据他带回来的消息,晚风岭的情况跟他小时候也没什么两样,田地依然是种得半死不活——晚风岭有个小教堂,里头也有位牧师,但祈福的能力差强人意,田里的收成也就是那么回事,所以许多人还是跑小生意糊口。 可以说,十年了,晚风岭就跟一潭死水一样,毫无变化。 因为田地太少,所以陆希也没打算把重点放在种植技术上——就那点田地,哪怕产量翻一番也就那么回事——只是先让何塞把晚风镇的厕所建起来,肥料还是要搞一搞的,得防着那个牧师跑路,没了祈福的人,至少不能让田地产出再下降。 “既然那儿的人习惯做小生意了,那就还是让他们继续吧。长云领的产品也需要多一些渠道往外推销。另外的人,我倒是想让他们进生荒地呢。” 其实生荒地的土地要比晚风岭好多了,要不然拜耳子爵选在生荒地种麻草呢,不但隐蔽,而且土地还肥。据莉莉丝说,那里的麻草长得可茂盛了! 这么大片的麻草,陆希可不打算浪费。麻草浑身是宝,茎皮纤维长且韧,跟光明大陆常见的亚麻一样可以纺线织布,如果嫌织出的布料太粗,也可以制成绳索和渔网——现在跟白浪湾有了合作关系,渔网也有销路。 不但茎皮有用,麻草的籽还能榨油,这种油加入到香皂里,还有保湿消炎的护肤功能呢。榨完油的油渣还能做饲料。 啊对了,麻草还能造纸!这玩艺造出来的纸成本可比羊皮纸低太多了,低成本的纸,才可能让教育走入千家万户,让平民也能识字读书啊。 陆希脑海里已经建成了一座油坊、一座造纸厂了。而且晚风岭还有她一直眼馋的粘土,砖厂眼看着也要拔地而起,甚至后面还跟着一座座砖瓦房…… 哎,就要干的事太多啦! 光球美滋滋地盘算:“晚风岭好像有四五千人,到时候信仰值又会提高——” 它还没说完就忽然没了声,嗖一下缩回了陆希的意识里,陆希被它吓了一跳,抬头才发现暮色之中,有个人站在不远处的树下,正是海因里希。 “咳——”陆希现在面对海因里希多少有点别扭和心虚,“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 海因里希自从回了青石城就神龙见首不见尾,他现在地位跟从前不同,陆希不问,冯特伯爵和伯顿管家也就不管,随便他出现不出现。当然也不是没有仆人在背后嘀咕,但也不过是嘀咕而已,毕竟新老领主都不过问,他们还能怎样? 陆希也是没话找话,已经预备着被海因里希怼了,没想到这魔鬼却垂着眼睛,很平和——不,甚至可以说是温驯地答了一句:“到处去看了看。” 这态度惊得陆希都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了,半天才干巴巴地说:“到处?” “嗯——”海因里希缓缓地说,“去了田里,去了村子,去了柳河镇,还去了边陲镇。” 这话又吓了陆希一跳:“你跑那么远?”不对呀,就算白天不见人,可如果连续几天都不在城堡,必然会引人疑心的。 海因里希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飞过去很快。而且汉克很好哄。”他跟汉克住一个房间,随便编个理由,晚上不回房间,汉克也不会追问,更不会去汇报。 “你飞去了边陲镇?”陆希没管好骗的汉克,实在是这位大兄弟太奇葩了她也不知道怎么评论,她关注的是——飞过去!用魔鬼的原形飞的吗? “放心,没人发现。”海因里希漫不经心地说,“我知道丹尼尔手里有望远镜。” 陆希感觉跟他说话真的很难平心静气:“知道你还飞过去?万一被发现了呢?” “那不是很好吗?”海因里希轻笑了一声,“你就正好摆脱我了。” 陆希抬手指着他,感觉自己想倒气儿:“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上火呢?这是摆脱的事儿吗? 海因里希看了一下她的那根手指:“我只是想去看看,长云领变成什么样子了。” 陆希愣了一下,手不由得慢慢放了下来:“变成什么样子了?” 从他们回到青石城,丹尼尔还没回来呢,据说是边陲镇的“城墙”马上要完工,正是关键时候,他走不开。 第154节 陆希也想看看,那钢筋混凝土的防护墙究竟建成什么样儿了,只是她现在事情太多,同样走不开。 “有六米高。”海因里希慢慢地说,“上端最窄的地方也有两米宽,足够三到四人并行。整体是灰色的,像一条巨蟒——不,像一座小山一样保护着边陲镇。” 陆希对于六米这个高度其实并不满意,但以长云领目前这个情况,六米高的城墙也已经消耗很多资源了,毕竟里头可是加了钢筋的,就算其质量不能跟真正的“钢筋”比,那也是钢厂的大部分产量。 “很结实。”海因里希不知道陆希的不满意,反正他看到的时候是很有些震撼的。固然这个高度挡不住他这样会飞的,但要知道会飞的魔族也不多,对于魔兽亦是如此,六米的高度,已经足够挡住大部分魔兽,包括弹跳力出色的那些。 而且他去摸过城墙,深灰色的墙面光洁平整,看不到任何凹凸不平或者缝隙什么的,即使有着利爪的魔兽也没法像爬树一样顺利地攀爬城墙。这样,守在城墙上的人可以从容地攻击墙下的魔兽,不管是用弓弩还是那种燧发枪,自身都会更安全。 边陲镇以前是什么样的,海因里希不知道,但这次他看见的边陲镇是充满活力的。修建城墙的人并不以为苦,因为他们不需要搬扛巨大沉重的石块,也不需要担心万一石块滑落被砸死。 而且他们还能吃饱饭。海因里希躲在阴影里听那些人说话,他们一面吃,一面还在谈论今年家里种的地用上了肥料,小麦和豆子长得如何如何好。有人在羡慕那些选入了射击队的人,说他们经常进入山里“拉练”,总能带回不少猎物。还有人说起家里人找到了什么“工作”,每天能挣多少铜币…… 在别的地方也一样。村子里的田地都丰收了,而柳河镇那样的地方,矿工们兴高采烈地挖掘,毕竟除了水晶之外,连那些白色的废矿石也都能算工钱的。 所有的人都很高兴,因为他们都觉得生活更好了,比从前更能吃饱了。 假如这一切发生在无尽深渊该多好呢? “有两个人对青霉素过敏?”海因里希再次垂下眼睛,下定了决心。 “你消息怎么这么灵通……”陆希没好气地说,“是扒在教堂窗户外面听了吗?” 没想到海因里希直接承认了:“是。我听说你今天给她们做过敏试验……” 陆希瞪着他。但是海因里希并不抬起眼睛:“你说要换用别的药,是什么药?” “……红霉素!”陆希憋了半天,还是恨恨地开口,“需要找到一种链霉菌,然后用它发酵提取药物!” “霉菌沼泽有吗?” “不知道!”陆希破罐子破摔地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我怎么知道!如果你是想拿这个让我开门,我——” 海因里希忽然打断了她的话:“有一种门,是有钥匙的。” “什么?”陆希愣了一下,“钥匙?”与无尽深渊的连通毕竟不是真正的“门”,要什么钥匙? 海因里希这时候才抬起眼睛来看着她:“这种门由钥匙打开,也只有钥匙可以自由出入,如果想要彻底关闭这扇门,只要毁掉钥匙就行了。” 陆希一直听到最后,才有点明白:“等等,你说的钥匙是——”什么叫做“只有钥匙可以自由出入”?难道这个钥匙,是个活物吗? “是。”海因里希平静地说,“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钥匙,需要他本身就有操纵空间的能力。也就是说门是由他的能力打开,只要他死了,门就会消失。” “这——”陆希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你该不会说的是你自己吧?” “就是我。”海因里希点了点头,“如果开这样一扇门——” “你等一下!”陆希差点跳起来,“先不说这扇门是不是像你说的这样,单说毁掉钥匙——嘿,怎么毁?一刀剁了你吗?你往天上一飞,我开枪都未必打得着你吧?而且咱们俩不是还有灵魂契约吗?你毁了,我怎么办?”搞笑呐,她一直被海因里希压着不就是因为有那么个灵魂契约嘛,海因里希手里等于有个人质,谁敢毁他?又有什么办法说毁就毁?连冯特伯爵都不敢保证肯定能干掉他好吧? 海因里希静静等着她说完,才向前跨了一步,单膝跪了下去:“所以我愿意与您签订主奴契约,奉您为主,把我的性命无条件交到您手中,由您任意处置。如果无尽深渊之中的魔族意图利用这扇门进犯光明大陆,而我又不肯关闭这扇门,无论我逃到何处,您都可以根据契约随时处死我,门就会自然消失。” 他顿了顿,抬头看着陆希震惊的脸:“如果是这样,您是否愿意救助霉菌沼泽的那些魔族,让他们能够像长云领的领民一样,分享到您的仁爱和怜悯?” 陆希下意识地倒退了一步:“什,什么?”她耳朵出毛病了吗?这是唱的哪一出? 海因里希没有再重复一遍。他当然知道陆希听明白了,只是不敢相信而已。所以他只是把头深深低了下去,像被穗子压弯的麦子一样,单手捧起陆希的裙边,将额头印了上去:“我以深渊的名义起誓,将永远奉您为主。” 第181章 主奴协议(二)、我,同意了 一般来说, 召唤魔鬼若是成功,签订的是主仆契约,魔鬼为仆, 奉召唤人为主, 替他办事,同时借他的灵魂掩盖自己的魔力波动, 从而自由地在光明大陆上行走。 这份契约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似乎一旦召唤成功,召唤者便能役使魔鬼,肆意行事一样。但其实,契约成立之后,召唤者的灵魂便已经归属了魔鬼,虽然说是死后才可以带走, 实则魔鬼是可以想方设法害死召唤者, 提前结束这份契约的。 也就是说, 主虽然可以役使仆人,但真正手操生杀大权的, 其实反而是看似身居低位的魔鬼。倒是名义上是主人的召唤者, 往往限于能力, 并不能对契约主动做什么。 这也是陆希为什么刚开始的时候想要废除契约的原因。别看有了这个契约,她好像就有个高级魔鬼可以使唤,挺威风的, 其实小命都捏在人家手里呢。所以她就是想整整海因里希,也最多就敢指使他去堆个肥挖个泥什么的, 还得时时观察着别把人真惹急了, 直到后来知道海因里希要借她的掩护才能在光明大陆上自由行走, 估摸着不可能轻易对她下手, 这才敢放肆了一些。 说起来,这放肆着放肆着,好像也就忘记契约的事儿了,忘记了自己的小命其实还捏在海因里希手里…… 陆希对自己也有些无语,但她也从来没想到,有朝一日情形倒转,居然轮到她主宰别人的生死了? 主奴契约与主仆契约,一字之差而已,但此时此刻,从海因里希说出“深渊的名义”那句话开始,陆希意识里的那份契约就改变了。 契约上的文字仍旧是陌生的,但她却能感觉得到,这份新的契约一旦成立,海因里希的生死,就在她一念之间了。此后,这个魔鬼将对她再没有半点威胁,更绝不会妨碍到她完成任务回归原来的时空。甚至连这份契约能否废除,也只能由她单方面来决定。 “这个,这个契约可以随便变的吗?”陆希忍不住在脑海里问光球。 “嗯——”光球看起来也很震惊,连回答都慢了一拍,“真的是主奴契约,这,可能你是第一个能跟魔鬼签订主奴契约的人了……” 陆希感觉自己脑袋有点嗡嗡的,她低头看着跪在自己脚下的海因里希,半天才干巴巴地说:“你这个——真,真要这么做吗?” “是。”海因里希低着头,陆希看不见他的脸,只看见他的脊背像一张拉满的弓一样,虽然弯了下来,却仍旧稳稳的,“我已经向深渊起誓,只要您同意,契约就会成立。” “不,我是说——”陆希头一次有些语无伦次了,“为什么……你上次还说苏赛恩是个圣母,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你从前说魔族都是自求多福……”所以你其实也是个隐藏圣母吗?人家苏赛恩好歹只是做做慈善,自己日子过得苦点,但性命至少无忧;到你这儿可直接就变成舍身饲虎——呸呸呸,她才不是虎呢! 海因里希沉默了一下,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红塔虽然想要反攻光明大陆,但其实魔族已经不适应光明大陆了,离开无尽深渊只能让疯狂的过程加速,只有签订了契约,借着人类灵魂的保护才能避免这种变化。红塔这些年,始终未能解决这个问题。” 陆希想了想,试探着问:“你的意思是说,其实魔族反攻这事儿,并不现实?” “是。”海因里希苦笑了一下,“红塔保守着这个秘密,也是为魔族保留一分心气。而灰塔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只想让魔族能够在无尽深渊生活得更好。想必你也知道,召唤所用的魔晶级别越高,能召唤到的魔族能力也就越强。” “这个倒是知道……”陆希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件事。 海因里希语气里略带了几分讥讽:“其实并不是这样。能力越强的魔族,越能够感应到微弱的召唤,反而是能力弱的魔族,只有召唤力量足够强的时候才能感应得到。” 陆希目瞪口呆:“但是你之前跟我说……” 海因里希把头一低:“那时候我欺骗了您。” 陆希:“……”我去,当时你说得一本正经,而且听起来就很有道理的样子,合着还是蒙我呢! 海因里希倒是完全没有谎言被拆穿的尴尬,语气自若地继续说道:“所以如果用低级的魔晶去召唤,多半不会成功,因为低级魔族感应不到,除非当时距离很近,而高级魔族懒得响应——连高等魔晶都拿不出来的,能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响应这样人的召唤,又能得到什么好处?人类的灵魂也分三六九等,一个拙劣无能的灵魂,能提供的保护都是有限的。” 陆希嘴角抽搐,感觉自己想打他:“所以我的灵魂提供的保护还行?” “很不错。”海因里希十分坦然,“我当时响应那个人的召唤,一是因为我离得比较近,二是因为能拿出龙晶来召唤的必定不是一般人物,我想借由他进入圣城。但是刚出来就发现他已经要死了——暗星龙的血脉并没有治愈能力,所以我只能看着他死,还以为白跑了一趟……” 陆希呵呵了一声:“然后发现了我?” “是。”海因里希终于肯从她的裙摆上抬起头了,就是虽然半跪着,他说话还是坦白得让人生气,“当时我想简直太倒霉了,难道真的就白折腾一趟吗?实在太不甘心了。所以当时看见——” 他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两人对视片刻,陆希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嘴角不由得又抽了一下,干咳一声没让他再说下去:“说起来所谓的灵魂保护——到底什么样的灵魂才有保护力?我可没觉醒。” 她知道海因里希为什么忽然停顿,因为这家伙现在大概已经确认她不是原本的露西了。但这件事说出来并无意义,就像冯特伯爵现在不问她的知识从哪里得来一样,大家心照不宣也就是了。 “什么样的灵魂?”海因里希笑了一下,“不在是否觉醒,而在于意志。”当初他碰到的那个女孩,虽然瘦弱、紧张,但满眼的不甘心,这说不上是好是坏,但她的意志是足够坚决的。 当然,现在这个也是一样。她比那一个平和,也缺乏那一个的野心,但某些时候,她的意志甚至比那一个还要坚定。 不过这种比较,海因里希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他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顺着自己原先的话说下去:“我当时在想,魔族不能进入光明大陆,是因为光明神笼罩着这片大陆,那么如果没有神了呢?” “等下!”陆希又惊了,“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你只是想去问问光明神,为什么要驱逐魔族!” 海因里希对她咧了咧嘴:“那当然——也是谎话。问出原因又怎样,魔族仍旧是被驱逐了。只有光明神消失,魔族才能重新自由地行走在大陆上。只不过那个时候,我当然不敢向您说真话。”那会儿我也不敢相信,你是真的不信神啊。 “你想弑神?”陆希都不知道该惊吓还是感叹海因里希的野心了。 海因里希倒是摇了摇头:“我自知并没有那个能力,但我想,教会既然宣传信仰,那么信众的信仰一定是对光明神有益的。我虽然无能弑神,但倘若我能摧毁教会,或者至少让他们受到重创,那么对光明神,这也一定是一种伤害。” 陆希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先有神还是先有信众,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不太好说,但神与信众确实关系密切,海因里希能想到用摧毁教会(其实是摧毁信仰)来削弱神明,陆希得说,她反正是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不过,现在我有了更好的办法。”海因里希注视着陆希,缓缓地说,“毁掉光辉大教堂,甚至毁掉圣城,都未必能够给教会多少打击。”想摧毁教会,就得从他们的根基下手。 就像现在的长云领,教会撤走那么多年,长云领的领民得不到治疗,田地得不到祈福,在这种情况下,苦行主教和安东尼前来,应该会受到热烈的欢迎。尤其是安东尼还选择了留在长云领,他本来应该成为长云领那些平民心中的阳光,应该对他感激涕零,顶礼膜拜才是。 可是,看看安东尼现在过的日子吧。教堂门可罗雀,都没几个人来做礼拜,搞得他还得自己跑出去给人治病,甚至现在教堂都要变成医院了。 现在,在长云领,悬挂在平民头顶的太阳,是他们的女伯爵。 当然,长云领的情况比较特殊,那些最虔诚的信徒当初都跟着教会离开了,剩下的这些都“不太虔诚”。但“不太虔诚”能变成“太不虔诚”,那么“虔诚”也能变成“不太虔诚”……如此层层弱化,挖倒教会根基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呃——”陆希无语,“你还真是对我有信心……但这个,跟你建设无尽深渊有什么关系?” 海因里希笑了一下。其实有点很难用语言描述,但在发现了这条有效,并且一定能走得通的路之后,他的心态忽然平和了。 是的,这种能够看得见希望的未来,抚平了他身上的那些戾气。那些戾气是因着魔族必定疯狂的末路而产生的,并且因为无处发泄而越积越重——凭什么魔族就是这样的命运呢?凭什么他们就拿教会和光明神毫无办法,而只能接受这种命运呢? 无力滋生怨忿,绝望助长戾气,海因里希觉得,假如他刚刚签订契约的时候就能进入圣城,他大概会拼尽全力毁掉光辉大教堂,哪怕自爆也要多带走几条人命。 但现在他不打算那么干了。光辉大教堂现在还矗立着,还是那么光辉灿烂,但他已经能够预见到它被剥去光彩,轰然倒塌的那一天了。也许他不一定能看到,但魔族总有人能看到。为了能够看到教会的末日,魔族应该好好地生活,应该充满希望地生活。而要过这样的生活,他们需要就改善和建设无尽深渊——灰塔的宗旨,他现在体会到其中的正确了。 “所以你放弃弑神了?”陆针砭时弊果然是听得稀里糊涂,重点都抓不准,“也不想让魔族回到光明大陆了?” 海因里希沉吟了一下:“我担心,光明神和结界,是两回事。”光明神可能是一个存在,就像教皇那样具体的存在,哪怕他至高无上,力量超绝,终究还是能够做为消灭的目标。但假如教会所说的光明神,与笼罩着光明大陆的那种力量,并不是一回事呢? 这次陆希感觉自己也要变成蚊香眼了,她艰难地思考了好一会儿,还是只能颓然承认:“没听懂。” 海因里希自己也感觉有些难以组织语言:“这还是你教给我的,一种……规律……法则,或者别的什么……” 灵光一闪,陆希突然明白了:“你是说,笼罩光明大陆的不是结界,而是魔族已经无法符合光明大陆的规则!”就像他们所在的宇宙,光速无法超越一样。这不是哪一个人,或者哪一位神定下的法则,而是宇宙本身的存在规律,只要你是这个宇宙孕育出来的生命,就无法超越这一规则。 你可以弑神,但你能掀翻自己身处的宇宙吗? 所以,即使真的干掉了光明神,魔族大概仍旧无法自由地在光明大陆上行走,因为他们的灵魂已经不适合光明大陆了。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建设无尽深渊这一条路,更实际,也更好走。 而且建设无尽深渊不吃亏啊,哪怕海因里希判断失误,日后魔族还能够返回光明大陆,那也不知要等多久了,在这之前把自己现在住的地方建设好了,生活质量提高了,难道不好吗?至少还能多养活几个魔族,就算将来要反攻,力量也更强不是吗? “你这——”陆希表情又有些扭曲了,“前面都挺好,就最后……”要是魔族将来真反攻了,她这算是养虎为患吗? “那个时候,我们恐怕都无法看见。”海因里希收起了笑容,肃然回答,“我也只能说,我用自己的性命担保霉菌沼泽的这道门,至于以后,谁能预见呢?” 陆希叹了口气:“你这样说,我很慌啊,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海因里希重新低下头去,保持着这个姿势,不说话了。 天色更暗了,陆希站在原地抓了一会儿头发,终于又叹了口气:“你之前还说过想做黑水沼泽的领主,等你做了领主,会做什么?” “建设黑水沼泽。”海因里希干脆地回答,“我希望霉菌沼泽也能自建领地,等我拿下黑水沼泽,就至少有两块领地听从您的命令了。” 陆希呵呵了一下:“听从我的命令?不包括转回头去跟你的同族开战吧?” 海因里希反问:“您会下这样的命令吗?” 那当然不会,好端端的掀起战争干吗?她又不是啥战争狂人。而且等她完成了任务就撒油那拉了,谁还管以后呢? 陆希这么想的时候,忽然有些怅然。但是她随即就把这丝怅然给甩到脑后去了,还有好多事情没做,想什么任务完成之后呢?十万信仰值怎么收集?妮娜怎么救出来?这都还不知要奋斗多久呢。 话又说回来,魔鬼的信仰,算不算信仰值呢? “喂,海因里希有没有贡献信仰值啊?”陆希偷偷问光球。 第155节 光球似乎翻了翻面板:“没有。” 没有?那究竟是魔鬼不算信仰值呢,还是海因里希这家伙嘴上说得好听,其实心里压根还没信仰她? 陆希疑神疑鬼地寻思,海因里希又补充了一句:“我至少可以保证,决不会站在您的对面。当然,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站在了敌对两方,您也随时可以解决我,不是吗?” 虽然怪残酷的,但倒真是事实。陆希又抓了抓头发,叹了口气:“看起来,这好像对我有利无害啊。我说,你真的不叫梅菲斯特?” 海因里希的眼神有点变了:“这是您第二次提到这个名字了,他究竟是谁?” 陆希想了想:“一个很会诱惑人的魔鬼。” “很会……诱惑……”海因里希眼神逐渐危险,“您是在哪儿遇到他的?他长什么样子,是什么等级?” “啊……”陆希听出了一点儿不对劲,干笑了一声,“那什么,倒不是我遇上的。咳,我们还是来说说契约的事吧。我,同意了。” 第182章 主奴协议(三)、我可是要拿下黑水沼泽的 契约并不是签完就了事的, 或者说,在契约签订完之后,才是真正的麻烦呢。 首先第一条, 门开在哪里?总不能开在玫瑰城堡, 冯特伯爵眼皮子底下吧? 然后,这门是海因里希来管, 跟霉菌沼泽也是他来交接, 但他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事都管了,这里头涉及到制药、肥料甚至食品等好几个方面呢,他一个人也忙不过来。 “门可以开在城外。”海因里希胸有成竹,“我看好了山脚下一个地方,很僻静,地势也平坦, 正好盖厂房。门开在厂房后方的山坳里, 你可以把那里设为培养车间。至于主管人, 可以用莉莉丝和斯佩西。” 陆希看着他,感觉今天这嘴角是放不下来了, 非抽不可:“你这是都想好了?”瞅这话说的, 什么厂房呀, 培养车间呀,主管人呀,这词儿用得叫一个溜! 别看主仆契约换成了主奴契约, 海因里希也就刚才请求改换契约的时候态度好点儿,现在契约一签完, 这货仿佛没意识到现在他的小命都攥在陆希手里了, 马上又回复到原来的模样:“这几天我在周围转了一圈了。门放得太远你肯定不放心, 离得太近又会被那位大骑士发现, 城外倒还合适。至于人选——莉莉丝是不会在意你这位公主殿下跟魔鬼合作的,只要能复国,让她去做魔鬼她都会愿意。斯佩西大概会有些难以接受,但有莉莉丝在,不成问题。” 陆希也觉得莉莉丝是个好人选。夏国覆灭尚在教会所谓的黎明之战之前,也就是说那会儿教会还没把魔鬼打成万恶之源呢。所以莉莉丝应该非常清楚,什么双黑血脉容易堕落,什么迷失之地是与魔鬼勾结,统统都是扯淡!这不过是教会的阴谋,以及事成之后的诬蔑罢了。 所以对莉莉丝而言,要说服她魔鬼不是教会宣传中的那样,应该是不难的。毕竟对于夏国而言,教会绝对比魔鬼更可恶! 至于斯佩西,陆希倒是不想让他干这个,而是想让他长驻晚风岭,开一个商品批发部,专门把长云领的零碎产品批发给晚风岭的小商人们。 海因里希摸了摸下巴:“这也不错。既让这些小商人帮我们推销了商品,还可以让他们去打听周边的消息。” 陆希不由得瞥了他一眼。她的初衷可只是帮晚风岭的小商人们致富的啊。毕竟没有受欢迎的货源,这些小商人的经商范围又只在周边几处领地,大家的货物都没啥特色,生意也不好做的。 至于打探消息什么的,她可没想的啊,都是海因里希想的。 海因里希泰然自若,半点心虚或者别的什么表情都没有,反而侃侃而谈:“我听说晚风岭的小商人经常跑绿云领到黄金领一线,他们不起眼,打听点消息正好。” 陆希干咳一声:“打听消息……黄金领就算了,绿云领的消息打听来做什么?” 海因里希看了她一眼:“你不想要绿云领吗?” 陆希:“……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啊!” “是吗?”海因里希扬起眉毛,一副欠抽的模样,“要掀翻教会,只靠一个长云领加晚风岭能够吗?” 那肯定是不够的。这两块领地加起来一万多人,就是离她的任务也还差八成呢。绿云领是个好地方,虽然与长云领邻近,可人家气候温暖得多,漫山遍野的都是果树,人口也有三万多,如果能拿下,她的任务就能完成一小半了。 等等!陆希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在想拿到绿云领之后的好处了,赶紧把思维拉回来:“先说眼前的事。” 海因里希笑了笑,把头一低:“是。遵从您的意志。” 这个肉麻劲儿——陆希哆嗦了一下:“那,霉菌沼泽……” “我去找苏赛恩。” 霉菌沼泽已经开始了雨季。 这段日子不好过。雨水时大时小,但就是不见个晴天。幸好高地上的小麦和豆子已经收获,否则如果淋了雨,没几天就会霉坏。 当然,收获也就那样,少得可怜。 往常这个时候,霉菌沼泽边这些人就不得不往外走去捕猎了——平常还能进去挖点野菜的霉菌沼泽,在这个季节格外危险,甚至那些涨起来的水里都带着霉菌,不知道哪一种就能侵入身体,把一道本来微细得根本无法察觉的伤口变成一个溃烂的大洞! 无法从沼泽里获取食物,不想饿死的话就只能出去狩猎,然而这对霉菌沼泽这些或伤残或低等的魔族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有苏赛恩这个高级魔鬼,但这个季节里总会损失一两个人。 但今年不太一样,他们在沼泽边上发现了那么一大片的芋头,不但储存了更多的粮食,还把那些小的芋头种了下去——那位不知从哪儿来的小姐说得没错,这个东西在沼泽这里长得比小麦和豆子都好,假如种下去的那些“芋子”真的每个都能长得像他们挖出来的芋头那么大,那他们就能吃饱肚子了! “我们今年还出去打猎吗?”一个少了一条胳膊的中年魔族站在芋头田边,问苏赛恩。 苏赛恩正在给芋头地祈福。 即使是芋头,淋太多的雨也是不行的,所以魔族们在田里搭起了草棚挡雨,又挖开了田垄让积水流出去。再加上苏赛恩的祈福,芋头们现在已经抽出了芽,一点点的新绿看在眼里就十分舒服,仿佛看到了明年的收获。 现在,草棚之下闪烁着白光——苏赛恩牢牢记得那位伯爵小姐的话,但是他现在还不知道究竟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完全转化为光,只能尽力而为了。 听到中年魔族的话,苏赛恩结束祈福,转头看了他一眼:“大家都不想去?”其实他也不怎么想,毕竟离开霉菌沼泽便是危险重重,他本人也不擅长战斗,还想尽力保护其他人,几乎每次出去都是带着伤回来的。 “这点芋头还要吃到雨季过去,不打猎不行。”中年魔族沉声说,“我跟你出去。” 他是墨狮血脉,属于中级魔族,虽然是个残废,但在这个村子里已经是主要战力了。而且今年他们还有了新武器,比从前的魔兽骨刀好用多了。 苏赛恩苦笑了一下:“墨狮,只靠我们两个和一把刀……”虽然那把刀质量真的非常好,但如果只有他们两个人,出去狩猎必然更困难,不说别的,两个人要怎么包围住猎物呢? 中年魔族沉默了一会,才低声说:“他们的血脉都太弱了……”不怪他们害怕,不敢出去狩猎,有了一点食物就想得过且过,实在是无尽深渊太危险了,没有能力自保的魔族,畏缩也是正常的。 苏赛恩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呢?假如真是能够自己狩猎的魔族,也不会被他捡回来了。现在大家不愿出去,他也无可奈何,只能想了想说:“让大家编几张网吧。”人不够,陷阱凑,哪怕用网兜魔兽一头呢,也能起到一点作用……吧…… “苏赛恩!”小鹿头上顶着一片大叶子,在雨里啪嗒啪嗒地狂奔而来,“你,你的那个朋友又来了!” 苏赛恩湿淋淋地赶回自己的木屋,就看见海因里希正在嫌弃地用陶罐接他家屋顶上漏下的水——连绵不断的雨水把木头之间糊的泥都冲开了,屋顶上的草也湿透了,水自然往屋子里漏。 “你怎么又回来了?”苏赛恩有些惊讶,但是等海因里希一转身,他就更觉得不对劲了,“你这是——” “签订了主奴契约。”海因里希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却把苏赛恩险些惊得眼珠子都掉出来:“主奴契约?你?你疯了吗?” 海因里希笑了笑,没回答这话,反而又补了一句:“我要在霉菌沼泽开一道门。” 苏赛恩当然明白“开一道门”的意思,而且前面加上了固定地点,就意味着这道门——也是固定的。 他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半天都没合上:“什,什么意思?”门是随便开的吗?苏赛恩好歹也是个高级魔族,虽然属于被排挤的那一类,但有些常识还是知道的,霉菌沼泽这地方根本没有天然的大型结界裂缝,这固定门要怎么开?好像,他是听说过有那么一种方法…… 于是,半个小时之后,苏赛恩终于知道了所有的事。过度震惊,让他脑子都有些发昏,半天才问出了一句话:“你真的没疯吗?” 一位高级魔鬼,却跟一个毫无战斗力的人类缔结了主奴契约,自愿把自己的性命交到了对方手上?一位人类的贵族小姐,却愿意教导魔族怎么过上更好的生活? 这要不是海因里希疯了,那就是他疯了! “你如果不愿意的话,我可以找别人合作。”海因里希有点不耐烦了。 “当然愿意!”苏赛恩这下顾不上琢磨谁疯了,谁不想把日子过得舒服点,要是不答应,那就是他疯了好吗?但问题是,霉菌沼泽,真的有什么价值吗? 于是他就被上了长长的一堂课,一直上到天黑。 为了挡雨,木屋的窗户也用草席遮挡着,天色稍黑,屋里就暗得看不见什么东西了。但是苏赛恩用不着点灯,他现在的眼睛已经亮得能把空气点着了:“你说的,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霉菌沼泽里的那些霉菌竟然有这么多用处,以至于还需要“培养”!虽然这个培养听起来也并不是那么简单,还需要挑选出特定的霉菌,不允许掺杂进其它的菌类。但,不管怎么说,培养霉菌也比出去跟魔兽战斗要安全一些吧? 而那位贵族小姐能给他们什么呢?粮食,还有盖起更好房子的方法,甚至武器,以及别的必需品,比如说盐什么的——是的,盐在魔族里同样也是缺少的,像霉菌沼泽这些人,对于盐份的摄取主要来自于魔兽的血液…… 如果有了这些,他可以让现在这些人过得更好,不必再害怕挨饿,也不必再忍着恐惧去狩猎魔兽了。 “不止这些。”海因里希淡淡地说,“霉菌沼泽是一块无主之地,黑水沼泽当初也是如此。既然那里能够成为领地,这里为什么不行?你不是喜欢捡人回来吗?不妨多捡一点,把这里也建成一片领地。” “领地?”苏赛恩失笑,只觉得海因里希在开玩笑呢,“这里建领地?你知道领地要有多少人吗?而且我,我怎么能管一片领地。”靠捡人能捡出一片领地来?怕不要笑死所有的魔族呢。 海因里希却嗤笑了一下:“为什么不行?你难道一辈子就只想停留在高级上?你不想向其他人证明,独角兽也能做领主?你要是不行,以后别说是我朋友,我可是要拿下黑水沼泽的。” 苏赛恩悚然地看着海因里希。他是没有“吃错药”的概念,否则一定会把这句话糊海因里希脸上——他从来没有听过他这个朋友如此明晃晃地亮出自己的野心,嗯,也许应该叫志向…… 而且,这跟他从前的想法,好像不太一样啊? “你不是打算……” “除掉教会,打败光明神,让魔族重返光明大陆?”海因里希笑了一下,“我一直是这么想的。现在我也正在这么做。”他又想了一下,“重返光明大陆这一条可能不太合适,但,如果我们能把无尽深渊也建设成光明大陆呢?” 他在苏赛恩肩膀上拍了一把:“不做怎么知道行不行呢?反正我是要为了这个目标奋斗的,你呢?来不来?” “所以苏赛恩来不来呢?”陆希吃着宵夜,听着海因里希的叙述,懒洋洋地问。 “当然。”海因里希拿出几个密封的玻璃试管,“这是我根据你画的图寻找的霉菌样品,你看看对不对。” 陆希刚伸手,他又把试管拿回去了:“不是让你现在看。还吃着东西呢——你不是说要注意卫生的吗?” 陆希平白无故的挨一顿训,但她太累了懒得反驳:“行吧,放那儿,明天我来看。”如果挑选的菌种无误,那就要在霉菌沼泽开始培养了。 海因里希把试管在一边书架上放好,想想不放心又收起来了:“我还是一会儿放到炼金房里去。放在这儿万一泄漏出去……”这可是她的卧室,虽说这些菌种应该是无害的,但万一呢? “随便你吧。”陆希把最后一口布丁填进嘴里:“我已经跟伯爵大人说好了,制药厂就选在山脚下,这样也能减少药物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不管是人污染药,还是药污染人。”说实在的,现在冯特伯爵很信任她,她这么忽悠人家,心里实在有点发虚,虽然说的理由是实,但…… 海因里希一看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只要对长云领有利无害就行了。莉莉丝那里答应了?” 陆希白他一眼:“你不是早就猜到了吗?”莉莉丝果然在一阵惊愕之后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甚至陆希对她讲到自己怀疑魔族本来也是人类,只是被教会扣上罪名的时候,莉莉丝的态度比陆希本人都支持这个猜测!在她看来,教会能够诬蔑夏国,那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至于说万一魔鬼真的反攻光明大陆会怎样,陆希觉得莉莉丝根本不在意,反正夏国都没了,光明大陆属于教会还是属于魔鬼,对她大概没什么两样,甚至可能后者还更痛快点呢。 当然,莉莉丝也小心地、婉转地、隐晦地提到了复国的事。陆希只能表示目前并没有复国的基础,还是站稳脚下的长云领更现实一些。 “她想去寻找当初埋藏的那批财宝。”陆希叹了口气,“我说还是算了吧。那种东西就是锦上添花的,而且还不知道藏在哪儿。有那寻宝的时间,我都能干好多事了。” 海因里希随手从书桌上捡起计划表,上头列得密密麻麻:“确实……”看这一条条的,恐怕连轴转都忙不过来,还寻宝呢…… 陆希也瞥了一眼计划表:“后天就要给艾米做手术了。手术顺利完成,卡玛才能真正安下心来。” 海因里希倒是更关心小霍尔:“那个孩子呢?”毕竟艾米的秘密知道的人少,而霍尔是剖腹而生,出生的方式已经让人惊骇,更不必说还是畸形。他又被收养在玫瑰城堡里,到现在青石城都有人在议论,说霍尔的畸形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生产方式,造成的影响可比艾米大多了。 陆希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艾米的手术更简单,如果安东尼能配合好,再做霍尔的。”这些天她练手也找回了感觉了,该干干老本行了! 第183章 不破不立(一)、现在我有证据了 安东尼在手术之前终于看到了艾米的后背。 第一眼看上去他就倒抽了口气, 如果不是因为伯爵小姐在盯着他,可能“魔鬼”两个字他已经喊出来了! 但是这不是魔鬼又是什么呢?小女孩的后背上凸起一张人脸,五官分明可辨, 面容却十分古怪, 这不是被魔鬼寄生了,又是什么呢?看这东西的头部两边, 仿佛还有两只角呢! “这是一个寄生胎。”陆希平静地说, “之前我们讲过精子和卵子是如何结合而孕育成胎儿的,但是我们只讲了单胎的情况。今天我们来讲一讲双胎。” 天气炎热,但设在教堂里的手术室却很凉——房间的四角摆着大盆的冰,正冒着白气。 艾米上身的衣服已经脱了,只反穿着一件“手术服”。她有点冷,也有些紧张, 眼巴巴地看着陆希。 陆希对她笑了笑, 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摸她的头发或脸蛋, 因为她的双手已经消过毒,正在检查手术要用的器械:“艾米你也不要怕, 你背后的这张脸, 只是你死去的一个兄弟姐妹。既然已经死去了, 那么他自然不会害你,也不会害到别人,更不是什么魔鬼寄生了。” 第156节 卡玛声音有点哑:“它, 它本来也是我的孩子吗?” 其实自从上次听了如何孕育胎儿的课程,卡玛就想到了——既然母亲的肚子里只会有胎儿, 那么这张脸就必然也是一个胎儿了。 “是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胎儿都能正常发育并且出生。”陆希检查完所有的器械, 开始调配麻醉剂, 因为戴着口罩,她的声音有点闷,但每一个字却都说得很清楚,“有些是因为父亲的身体不好,精子质量不高,就像种子不好就不能发芽;有些是因为母亲怀孕时没有足够的条件,就像土地不好,作物也难以生长。艾米本来是双胞胎,但是在发育过程中,也许是因为营养不足,另一个胎儿停止了发育,就以它生长到一半的样子,依附在了艾米的身上。” 卡玛看着那张古怪的脸,心里忽然有些难受。一直以来她害怕这张脸,巴不得艾米赶紧摆脱它,却原来,它本来也是她的孩子…… “这种情况不多见,因为大部分胎儿要么健康地生下来,要么因为太过虚弱而在母亲肚子里就死去流产,很少出现这种一死一活的状况。正因为少见,所以大家才引为怪事,但再怎么少见,它也只是一种病,而与魔鬼毫无关系。”陆希配备好麻药,对着艾米笑了一下,“今天过后,你的病也会消失,乖乖的睡一觉,等睡醒之后,你就是个健康的小孩子了。” 艾米安静地伸出小手,让陆希把注射针头扎了进去,随着麻醉药进入体内,小女孩的呼吸渐渐均匀并放缓,心跳也缓慢了下来。 “卡玛观察心跳。”陆希把孩子翻过来平卧,铺好手术单,“百丽儿观察切口。”早在手术之间,百丽儿已经打开她的“B超”系统仔细检查过艾米的后背,并且给陆希指出了寄生胎的位置——还好这并不是个连体胎儿,可以说它只是粘在了艾米的后背上,并没有侵占得太深。 但即使这样也不太好办,因为百丽儿自己能看得到,却没法把自己看到的影像传到陆希脑子里,所以陆希不得不用泥做了模型,跟百丽儿折腾了好几次,才大致弄清楚了这个寄生胎的范围。 但模型还是有误差的,手术中既需要百丽儿观察,陆希自己也要判断。 房间里安静得落针可闻,只听见陆希的声音:“镊子……剥离器……钳子……” 安东尼站在一边。他今天也穿着消毒过的白麻布长袍——这个“手术室”已经反复消毒过几次,今天能进来的人也全部都消毒过,甚至包括他这个实际上不需要碰触到艾米的人。 他有点不太敢看那血淋淋的切口。他当然是见过血的,跟着苦行主教,他看着老师救治摔断胳膊腿的、白生生的骨头戳出皮肉之外的伤者;也救治过皮肉溃烂流脓,甚至有蛆在里面爬动的伤者;甚至也看到过被滚落的石头砸得肠穿肚破,连苦行主教都无法挽救的人。但是眼前这一幕,跟那些好像都不一样。 圣光治疗,是把一个血淋淋的伤者变得完整如初,可是眼前,却是把原本完好的皮肉切开,分离出那个叫做寄生胎的东西。切口处的皮肉分层是那么清楚,而做手术的那个人则——安东尼难以形容自己的感觉,他甚至觉得做手术的伯爵小姐有几分冷酷,她怎么能把一个完整的人就这样分割呢?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陆希长长舒了口气:“好了,剥离了。” 一块血淋淋的肉落在了旁边的托盘上。白色的盘底,衬着那些血格外的鲜红夺目。那块肉有成年□□头大小,里面甚至还有未完全消失的骨头,而那张古怪的脸歪在一边,似乎在看着安东尼一样,又似乎在对他笑。 “持针器!”陆希一面伸手,一面问百丽儿,“看看是不是切干净了。”虽然她心里已经有数了,这个寄生胎并没有跟艾米的身体融合,而是呈一种“包裹体”的模样,剥离下来的时候还十分干净利索,但仔细一点总是好的。 百丽儿现在已经有些手脚发凉了。她以为自己是胆子很大的,都敢自己动手去解剖那些兔子和青蛙,但现在她才发现,在人身上动刀是不一样的。 但是她还是咬着牙不许自己把眼睛移开——她是要像伯爵小姐一样救人的,将来有一天她自己也要能给人动手术,伯爵小姐说过她的天赋非常有用,她天生就是来救人的,所以她怕什么?她在救人,她什么也不怕! “已经切除干净了。”百丽儿用力地清一下嗓子,过于大声地回答,同时强迫自己看向切下来的寄生胎,这不是什么魔鬼,也不是艾米的一部分,只不过是需要切掉的一处病灶而已,怕什么!切好了,艾米的病也就好了! “安东尼牧师——”陆希头也不抬地招呼,“轮到你了。” 安东尼几乎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使用圣光治疗的,反正伯爵小姐一边缝合一边指挥他刷圣光,一层又一层,直到白布中间露出的那个小小的脊背重新变得完整——那张魔鬼一样的脸,像是从未存在过一般! 所以这真的只是病?安东尼有些恍惚地转头看向托盘里的寄生胎,他都没注意艾米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又是怎么被又哭又笑的卡玛抱出去的,甚至没听到外面那些等手术结果的人发出的惊叫和欢呼。 “为什么……”安东尼无意识地发出了声音,“这竟然真的是……” 他以为房间里只剩下了他自己,但是陆希的声音从他背后响了起来:“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人把它视为魔鬼寄生?一部分原因是未知,未知带来恐惧,人总是对与自己不同且又不了解的事物有抵触心理,这很正常。但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有些人需要理由,好名正言顺地贬低和压迫别人,从中谋利。比如说,教会。” “不是这样!”安东尼几乎是本能地反驳。 “那我这种治疗方法——”陆希指了指托盘里切下来的寄生胎,“算不算女巫?” 那简直太算了!玩儿人的身体,这不是邪恶的女巫还能是什么?甚至这是玩儿活人,比玩儿尸体的死灵法师还要罪恶! 安东尼的嘴张张合合,最终想出来一句:“但那些女巫确实是用魔药害死了人……” “唉,这话我都说累了……”陆希脱下身上的白大褂,用一种看朽木的眼神看着安东尼,“如果治死了人就是女巫,那你们教会救不活人,怎么有脸说人家是神弃者呢?” 安东尼彻底无话可说了。关于神弃者这个伪命题,之前在陆希怼红龙的时候,他已经听得再明白不过了。但是他不能承认教会是在诬蔑,吭哧了半天还是硬着头皮辩解:“教会也是担心有人被魔鬼诱惑……” “快别自欺欺人了。”陆希不客气地说,“教会撒的谎太多了,已经不会说真话了。你也是听的谎言太多了,所以不敢接受事实了是吗?从这一点来说,你比你的老师差远了。” 安东尼知道自己不如老师,但陆希的话显然是另一个意思:“你胡说!”难道他的老师也觉得,教会是在欺骗吗?难道他的老师也已经不再信仰教会了吗? 陆希耸了耸肩。她当然知道苦行主教没有放弃教会,否则他也不会在晋升红衣主教之后就狗撵着一样离开了长云领。 是的,在陆希看来,苦行主教的行为几乎就是落荒而逃,他放弃了继续获得知识,增强自己治疗能力的机会,估计是因为再这样下去,他的信仰就要完全崩塌了。 但是他却把自己的学生留了下来。陆希觉得他应该不会害安东尼,所以有一种可能——信仰崩塌,对依靠虔诚而觉醒的人是有影响的,已经升至红衣主教的柯恩无法承受这种后果,大概是因为他已经站得太高,一旦脚下的支撑崩塌,他只会摔死;但安东尼还没有站到那么高,他可能摔得很痛,但他还有机会再站起来,并且站得比从前更高。 想想柯恩主教是个好人,就算为了完成他的心愿,陆希也得把安东尼的信仰给碾个粉碎才行。嗯,安东尼要怪的话,就怪自己的老师好了。 陆希在心里给自己扯了个理由,毫无心理负担地睁眼说瞎话:“你觉得柯恩大人看不清事实吗?” 光球在她脑海里很吃惊地说:“你竟然把谎话说得这么顺了,还给自己找理由……” 陆希也觉得可能是跟海因里希在一起呆久了,近墨者黑。但她当然不能承认,于是继续睁眼说瞎话地应付光球:“我根本没说谎。”只是含糊其辞而已,假如安东尼自己想歪了,那可不怪她。 安东尼确实想歪了,一脸的无法接受,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反复地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陆希又指了指切下来的寄生胎,“你也看见了,能治疗的不只有教会的神官,那些被烧死的所谓女巫,很多也都用草药救活过人。但是教会不能承认,就像我之前说过的,如果平民能从别的领地购买小麦,那我就没法把小麦卖出高价了,所以我要给其它领地的小麦扣上一个罪名,正如教会树起了魔鬼这个靶子一样。” 这下安东尼找到了反驳的话:“但魔鬼确实——” 陆希再次打断他:“我知道你亲眼看见过魔鬼屠戮村民,那么被你们教会放弃治疗而死掉的人,又有多少呢?那些因为没有钱,买不起圣水而病死的人,算不算教会害的呢?那些被扣上女巫的罪名活活烧死的人,跟被魔鬼屠戮的村民比起来,哪一方死得更多呢?” “这怎么能算是教会……” “可是你们教会不是就靠吹嘘仁爱救人来赢得声誉的吗?”陆希两手一摊,“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无条件的仁爱,一些人以仁爱为名在敛财,另一些则以仁爱为基础,建立自己的势力罢了。” 这话说得太狠了,安东尼终于反弹:“并不是这样!你也说了是一些人!我没有,我的老师也没有,我老师的老师,还有很多的牧师、主教、大主教、红衣主教、圣徒,我们都没有!” 然而陆希既然早就想着搞他,又怎么可能被他的反弹给弹回去呢? “你没有吗?你没有看见过烧死女巫吗?你真的觉得她们是做了坏事应该被烧死吗?那个时候,你救她们了吗?你的仁爱呢?” 安东尼不禁倒退了半步。这话太尖锐,他接不下来。然而陆希还不打算放过他:“如果有人要烧死艾米,你会救她吗?她只是个小孩子,既没有屠戮村民也没有用魔药害人,那,你会救她吗?” 不会……安东尼又退了一步。他知道,假如在今天之前,他是不会想着救艾米的,因为他也觉得她是被魔鬼寄生的,只有火焰才能净化。而在那个时候,他根本没有想到,她只是个小孩子,没有做过任何坏事。 堕落是原罪,教会是这么说的,哪怕堕落者没有做过任何事,仍旧有罪。这话不剖开来讲也就罢了,一旦被条分缕析,就像是摆在眼前的那块切下来的肉——血淋淋的无法掩饰。而这一切甚至比那块肉还要可怕,因为它泯灭了人性,只剩罪名! 安东尼身上闪烁起了乳白色的微光,但这光仿佛风里的烛火一样,颤颤巍巍,仿佛随时会熄灭。他自己却一点都没注意到,只是紧紧皱着眉头,半天才有些虚弱地说:“这确实是错误的,但教会建立起来,确实是为了保护光明大陆,抵御魔鬼。我们受主的指引而行,也许有些人走错了路,但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在遵循主之道。在黎明之战中,也是教会——” 陆希眼看他身上的神恩又稳定了一些,于是再次打断了他:“你确定黎明之战是真实的吗?”以前海因里希说魔鬼曾与人类共同抵御魔兽,那时候她还是半信半疑的,毕竟双方各执一辞,但现在有了莉莉安这个第三方人证,教会连迷失之地的来历都是编的,那黎明之战的可信度自然也直线下降了。 “那当然!”安东尼有些恼怒了,“黎明之战怎么会是假的?那么多牺牲的神官和骑士,怎么可能是假的!” 没说战斗是假的,而是说对手…… 但是这话现在也不能说,总不能这会儿就大喇喇地承认“我想给魔鬼平反”吧? 陆希于是绕过这一点,抛出了她早就准备好的论点:“教会连这个世界的来历都是编造的,黎明之战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安东尼显然不常跟人辩论,被陆希带着就偏离了原先的论点:“谁说教会编造了世界的来历?” “就是上次我们讨论过的啊——”陆希泰然地说,“什么创世纪的苹果树,一千多年什么的。你不会忘记我说过的话了吧?” 那怎么可能忘记呢?安东尼立刻就想了起来上次陆希的“胡言乱语”,什么人和猴子是同一个祖先,什么海洋可以变为陆地,什么苹果树活不到一千多年,还有那个“年轮”能够检验树的年龄…… “你没有证据!”安东尼想起了上一次自己是怎么狼狈地退走的,主要是那个年轮真的太真实了,在长云领这段时间,他也悄悄去看过砍伐下来的树木,树干的断面上真的有一圈一圈的车轮一样的纹路!小的树年轮少,越粗大的树木年轮越多,似乎真的跟她说的一模一样! 假如年轮真的代表着树的年龄,那么有着一千九百六十圈年轮的树该有多粗呢?光辉大教堂里的苹果树,有那么粗吗? 但是,神所栽下的苹果树也许是不同的呢?安东尼勉强安慰着自己,又重复了一遍:“你没有证据!” “对不起,现在我有证据了。”陆希笑了笑,“就在昨天拿到的。如果你想看的话,给霍尔做完手术之后,我就可以带你去看了。” 第184章 不破不立(二)、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关于那个“证据”, 感兴趣的并不只是安东尼——呃,或者说有些人比安东尼更感兴趣,毕竟对于安东尼来说, 他真的不想看见什么证据。 陆希对于这件事也并无遮掩, 所以没过多久,冯特伯爵就把她叫了过去。 当然, 冯特伯爵先提起的是艾米的手术。 手术做完之后, 激动的卡玛抱着女儿,恨不得给所有认识她们的人展示一下女儿正常的后背,告诉他们艾米不是什么魔鬼附体! 当然,在展示艾米的时候,自然也会提到霍尔,提到几天之后他的手术。卡玛毫不怀疑霍尔也能恢复正常, 到时候看谁还敢说霍尔的不正常, 都是因为伯爵小姐用了女巫的办法把他接生下来的! 也就是霍尔的父母现在都在铁矿上呢, 否则卡玛恨不得把话扔到他们两个的脸上去! 这样的热闹,冯特伯爵自然都听到了, 事实上他也关注着这个手术, 毕竟这个手术的意义太大了。当约翰向他回报艾米确实恢复了正常之后, 他也站在窗户边上沉思了良久,才把陆希叫了过来。 “给霍尔的手术,能成功吗?”陆希一进来, 冯特伯爵就直截了当地问。 “能。”陆希跟安东尼辩论得嘴都干了,接过伯顿管家倒的茶水就灌了一大口, “霍尔的情况并不复杂, 圣光治疗用于后期恢复真的不错。”比如说艾米那种, 切除了那么大一块组织, 圣光一刷连个疤都没留下,这要是放在她那时候,要美观后期可能还得再做手术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她可以再大胆一点,不必考虑后期恢复的困难,而是在切除多余手指的时候顺便给霍尔整理一下手掌形状,让孩子的手看起来尽量正常一些? 冯特伯爵沉吟了一下:“如果成功,消息是捂不住的。而且还有你带回来的那些人,白都和教会一定都会关注。”他看一眼陆希,“你现在想要这个名声吗?” “名声?”陆希想了一下,“我倒不是想要名声,但我希望更多的人知道这只是病,不是什么堕落或者神弃。我希望那些得了病的人能够来长云领求医,即使不能来,至少也不会被扣上堕落的罪名烧死。得病已经很可怜了,我不希望他们明明无辜却落到这种下场。” 冯特伯爵叹了口气:“教会不会容许的。你之前只在青石城里驳斥神弃,教会都要派守夜人来,现在如果再传出去……” “教会会直接派人来攻打我们长云领吗?”陆希比较关心这个。派守夜人来行刺什么的,其实相对来说反而好对付,她身边随时不离人就行了。倒是教会如果真的动用什么守护骑士团就麻烦大了——长云领人少啊,总共才几个骑士呢? 冯特伯爵冷笑:“那倒不至于。教会无权干涉贵族的领地,要打,也会以王室的名义。” 也就是说,只要国王不想打长云领就行? 冯特伯爵嗤了一声:“国王顾不上。而且你以为他真的信仰就那么虔诚吗?只不过因为信仰了,才能得到教会的支持,登上王位罢了。” 陆希很想问,教会知不知道国王其实是利用他们。但转念一想,知道了又怎么样呢?他们不是一样在利用国王,巩固自己在王国内的地位吗?国王是不是真虔诚,对教会来说没那么重要,只要大家利益一致,能一直合作就行了呗。 但是合作这种事儿,不触及自己的利益肯定是不会往死里出力的,就比如说攻打长云领,对战一位大骑士这种事儿,国王并不是很想做,更何况他现在更关注的是自己的王位传承问题,他的精力更多地放在找个啥借口干掉海格上,一时半会儿的大概顾不上长云领,毕竟说起来能治疗也好,不需要祈福就能丰收也好,对国王都没啥坏处嘛。 不过国王不动手,教会也是可以动手的,假如他们不需要国王出人,只借他一个名义呢?想必国王不会不同意。 冯特伯爵皱了皱眉头,陆希已经干咳了一声:“我想过,把安东尼捎带上——也不算撒谎啊,手术确实是他和我一起完成的……”虽然安东尼只负责后期恢复。 “用这种方法先稳住教会?”冯特伯爵沉思,“这也是个办法,但如果教会下定决心要动手,可能直接放弃安东尼——他不过是个牧师而已。”到时候就说安东尼被诱惑而堕落,那诱惑他的是谁呢?自然是长云领的女伯爵啦。既然如此,教会出手岂不是顺理成章。 陆希嘿嘿笑了一下:“但是安东尼的老师可不一定同意啊。一位红衣主教的话,总会有点份量吧?” 冯特伯爵略有些意外地看她一眼:“有道理,原来你让苦行主教离开,是打着这个主意?” 陆希干笑了一下。其实冯特伯爵真的过奖了,这主意是海因里希出的,陆希能想到的办法是赶紧提高自身实力,比如说帮助冯特伯爵突破什么的,但晋级哪儿是那么容易的事呢?于是海因里希就直接把安东尼给推了出去。 当然,这样做的结果绝对是把安东尼坑得死死的,教会内部对他肯定会不满,连带着把柯恩也给坑了一把。但是——陆希本来就是打算把安东尼洗脑成自己这边的,那早坑晚坑,反正都要坑的。 所以,良心并不痛的陆希,只是想了一想就同意了海因里希的计划。 不过这话就不必说出来了,并且这个主意也能拖延一时,重点还是自身的强大。毕竟教会不能明着来还能暗着来,长云领最顶级战力只是一位大骑士,不保险啊。 冯特伯爵表情有些古怪,用拳头掩着嘴干咳了一声,才有点尴尬地说:“你给他们讲的那些,我也学习了,但是——” 他还没说完,陆希已经睁大眼睛,脱口而出:“您也学了?连妇产——”她及时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但好像已经有点晚了。 但是更尴尬的是,冯特伯爵的表情居然更尴尬了,他甚至不得不又握起拳头放到嘴边,掩饰地咳嗽了好几声,才保持镇定地说:“不知道为什么,讲到生命的孕育,我似乎有些触动……” 陆希有些呆滞地看着冯特伯爵,过了几秒钟才能控制住自己的表情:“生,生命的孕育……哦,呵呵,那可能是,可能是……” 第157节 她“可能是”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合适的话来。毕竟这个生命的孕育,说白了还是妇产科知识嘛,冯特伯爵竟然从这里得到了启发,难道他的阴影…… 阴影!陆希忽然愣了一下。是啊,冯特伯爵的血脉是阴影,但这个阴影,真的是“阴影”吗? 一直以来,陆希真以为那是影子,还想过要给冯特伯爵讲讲光学知识,毕竟有光才有影嘛。但是纯粹的影子是不会有生命的,冯特伯爵又怎么会因孕育生命的知识而有所感触呢? 陆希把目光移向书房窗外,现在是夏季,爬在墙上的家族玫瑰开得像熊熊燃烧的火焰一般,香皂工坊每天都要采走许多花朵,但对这些玫瑰仿佛毫无影响,目光所到之处,仍旧有无数的花朵在摇曳。 家族植物与一个家族的能力也是息息相关的,并不是随便什么植物都行,也不是所有的家族都能有对应的家族植物。因此,从家族植物身上,也能窥见这个家族的能力之一斑。 所以,有这么盛开的玫瑰,冯特伯爵这一支的家族血脉,必然不会是什么毁灭或死亡的能力,相反的,它应该跟生命有关才对。 因此,阴影不是真的阴影,它应该是一种生命,由冯特伯爵——嗯,或者说,是由长云领这一支的人孕育出来的生命。 这需要学什么呢?物种起源?还是细胞的分化? “物种起源?”冯特伯爵很有些兴趣地说,“就是你跟安东尼说的那个,我们人类和猴子有相同的祖先?这难道是真的吗?不是你胡说来激怒他的?” “当然不是——”陆希哭笑不得,“胡编乱造的话,怎么能证明教会的谎言,又怎么可能打破他的信仰呢?” 冯特伯爵微微一扬眉毛:“打破他的信仰?你有这样的信心?” 陆希双手一摊:“本来是很难,但现在有证据了。何塞给我送回来一样有趣的东西。” 何塞目前坐镇晚风岭与生荒地交界处,一边监视着晚风岭的小教堂,一边盯着煤矿的工作。前几天,运煤队回来的时候,他让随队的灰羽捎来了一块石头。 这块石头颜色灰黑,看上去跟一块劣质的煤矸石没什么两样,但把上面的灰刷掉之后,就能看见一种特殊的花纹。 嗯,说花纹不太确切,因为冯特伯爵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之后,就看出了端倪:“这怎么像是——某种贝壳的样子?” 他说得没错,这块石头上呈现出来的颜色微白凸起的扇形纹路,仔细看的话就像是一枚贝壳的样子,只是这贝壳像是陷在石头里,只露出了一小部分。 这是一块贝壳化石。 “化石……”冯特伯爵咀嚼着这个陌生的词汇,神情有些恍惚,“所以那里,那里曾经是海洋?” 他当然知道贝类是生活在海洋里的,但生荒地明明是一片陆地,甚至离着最近的白浪湾都有很远的距离,陆希说海水曾经淹没到那里,怎么听怎么都让人难以相信啊。如果那里曾经是海洋,那么海水是怎么退下去的?海洋又为什么会后退,把一大片海底都变成陆地呢? “那是因为我们脚下的陆地也在生长。”陆希沉吟了一下,用了比较通俗的说法,“海底渐渐升高,直到高出海面,成为陆地。而海底的贝类来不及离开,就沉积在泥土之中。贝壳中的肉腐烂分解了,而相对坚硬的外壳则留了下来,渐渐变成了这种石头样的东西。” 至于什么地球层次、大陆板块之类的,以后有时间再详细地讲吧。 “所以创世纪……”冯特伯爵虽然早已经不信任教会了,但有一些教会所宣传的知识,他却并没有怀疑,比如说神创世纪。但是假如海洋都能变为陆地,创世纪的说法便显然的靠不住了——教会说神创造了天空、陆地和海洋,可没说神还让陆地跟海洋轮换着玩啊。而且创世纪的时间也对不上,“这些化石,需要多久才能……” 陆希想了一下:“如果仅仅是形成化石,那么在合适的条件下,短时间内也可能完成,但如果是让海洋成为陆地,那么反正一千九百多少年的,肯定不够。并且,海洋变为陆地这么大的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创世纪之后,那么教会连苹果树都能记载下来,又怎么会不记载这样改天换地的大事件呢?” 冯特伯爵稍微摇晃了一下:“果然都是假的,那么连神,也没有吗?可我的神恩,又是怎么来的呢?” 陆希又想了想:“也许这个世界有神,但不是教会所说的那种神。神就像太阳,他洒下阳光,于是地上生出花草树木,孕育出兽鸟鱼虫,但太阳是无知无识的,它洒下阳光不是为了照亮这个世界,而是因为它本来就在发光,即使没有东西让它照耀,它依然发光。而在阳光之下,有些植物成为了树,有些植物成为了草,这也不是阳光的选择。觉醒者就像高树,而普通人就如小草,但无论是树还是草,都与阳光无关,更不是谁的恩赐。” 既然阳光并非为这个世界而照耀,那么自然也就没有人能够成为阳光的使者,因为阳光不需要使者。所谓的使者,不过是找借口抬高自己的身份,以利于攫取权力罢了。 这个道理无需陆希点明,冯特伯爵也能明白。他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其实在教堂拒绝为长云领祈福的时候,我就看透了他们的虚伪。什么众生平等,拯救民众,口号喊得很好听,但他们用不祈福来威胁我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想过民众。那个时候我就想,他们这么做,这么违背了教义,难道不怕神的惩罚吗?如果他们不怕,那是不是说,根本就没有神,也就不会有惩罚。” 陆希有点惊讶地看着冯特伯爵:“您的信仰动摇了,所以实力才不能再有提高?”居然跟苦行主教是一样的吗? 冯特伯爵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是的。当年我获得神恩的时候,是真心信仰着光明神的。我为能获得祂的恩宠而兴奋不已。这是无上的荣耀,我立誓将为这荣耀而战,为主的荣光而战。我以为只是教会里的一些人可恶,他们的罪恶必然会受到惩罚。但是,一直都没有……” 所以他渐渐地开始怀疑和动摇,他疑惑自己的力量来自何处,又疑惑是不是自己的想法才是大不敬,他总是处于矛盾之中,总是在怀疑,既然怀疑别人,又怀疑自我。这样的动摇,又如何去践行骑士的道路呢? 但是现在,眼前的迷雾被拨开了。 当然,迷雾散去之后,呈现在眼前的景象并不那么美丽。从神明的宠儿,变为一颗只是因为运气好才长高的树,花团锦簇的荣誉消失,剩下的只是适者生存的原野。 但不管这片原野如何的杂草丛生难以落脚,甚至找不到一条现成的道路,但眼前的视野是清晰的,这比之前隐藏在迷雾之中的鲜花大道更让他安心,至少无论走向哪里,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冯特伯爵脚下的阴影蔓延开来,但颜色看起来淡了许多。冯特伯爵低头看了看地面,然后笑了一声:“靠信仰来的那些,也该还给信仰了。” “什么意思?”陆希觉得心里咯噔一下——别啊,她是想给安东尼来个不破不立浴火重生,没想着先把长云领的最强战力搞残啊!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冯特伯爵笑得很爽朗:“别担心,我已经感觉到我的力量重新焕发了生机。一直以来我走的都是骑士之路,不像那些神官一样依赖神明——更何况我已经对神明失望很多年了。嗯,我对你的生命起源很感兴趣,什么时候讲一讲这个?” 第185章 不破不立(三)、是不是伪造的现场,一目了然 何塞走过开放着玫瑰花的界碑, 进入了生荒地。 嗯,现在这里已经不能再叫生荒地了,伯爵小姐说, 这里将建起一座卫星镇, 以煤矿为主,辅以种植。因为像星星一样拱卫着青石城, 所以叫做卫星镇。 当然, 镇子现在连个雏形都还没有,在这里挖煤的矿工们住的还是帐篷——夏天住住还行,冬天却是顶不住风雪的,所以去年冬天矿工们只能住在附近的村子里,然后每天都要花很长一段时间上下工,导致开采效率不高, 炼钢厂要开工都是断断续续的。 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 今年冬天不能再这样了, 下雪之前要把房子盖起来,保证冬天矿上不断工。 盖房子这种事, 何塞当然是懂一些的。在千岛之国, 因为天气温暖, 所以平民们都盖简单的木屋即可,只有王宫与贵族的庄园,才用石头为建材——顺便说一下, 岛上要寻找合适的石头并不容易,需要到水下开采才行, 比如说王宫就是用水下开采到的玄武岩与珊瑚礁盖起来的。 而在辉光王国, 情形其实也差不太多, 区别只在于这里没有千岛之国那么温暖, 所以木屋不大顶得住,有些平民就会建起夯土屋,虽然看起来不好看,而且低矮阴暗,但却比木屋挡风御寒,冬天冻死的可能性更小。 长云领这边的气候,到了冬天木屋是不行的,但夯土屋盖起来真的太麻烦,至于石屋那就更不用说了…… 何塞看向前方,那里是新建起来的“砖厂”,原材料之一就是从新近占领的晚风岭运来的“粘土”。 生荒地现在已经开辟出了一条道路,现在还是一条泥路,运输的车辆不太好走——如果是在别的地方,重要的道路可由土系的觉醒者用能力修整并硬化,要是不重要的,那就随便它坑洼着吧,反正颠不到贵族老爷们就行。 不过,生荒地的这条路可不一样,砖厂旁边就是水泥厂,这条路将会被铺上水泥,成为一条能够并行两辆马车的、坚硬平坦的道路。不但有利于运送粘土,晚风岭与长云领的人也可以通过这条道路来往——嗯,晚风岭现在已经并入了长云领,所以应该说,这条路有利于从晚风岭方向进入的人们,深入长云领,比如说,那些从绿云领来的商人什么的。 商人的嗅觉真的是非常灵敏,有时候何塞都觉得他们肯定能胜过獠犬。这不,就刚才他沿路走过来,路上就遇到了一拨商人。 当然,不是什么大商队,只有七八个人,三辆车,也就是东奔西跑赚一些辛苦钱的那种,但是按伯爵小姐的意思,这都是客户,非常欢迎,所以何塞甚至跟他们同行了一段,还给他们指明了前往青石城的方向,毕竟这条路还没有修好,万一车队走歪陷进了泥地里,还得分出人手去帮忙,怪麻烦的。 这些东奔西跑的商人都颇有些眼力,虽然何塞没有穿什么锦衣华服,但骑士式的打扮和他骑的半鳞马,也足够让商人们毕恭毕敬,并且还试图从他这里打听一下青石城的情况了。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伯爵小姐巴不得多有商人来呢,所以何塞非常平易近人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同时也打听了一下这些人的情况。 不出所料,这支商队没有什么跟大贵族打交道的门路,所以他们虽然听说了青石城有极其精美的手镜和水晶玻璃制品,但也没打算做这门生意,他们想要的是香皂。当然,如果有好的皮毛也不错。 再者,王都正流行着烟水晶,最上等的水晶他们不敢沾手,有零碎的水晶石倒是很可以收购一些,没有那么多钱但又想附庸风雅的人永远不少,哪怕身上有一两件烟水晶的小饰品,对中产阶级来说也是有面子的事呢。 关于这一点,何塞倒是能给他们提供一些消息:毕竟伯爵小姐手里确实有一批这样的小饰品,比如袖扣啊、别针啊、戒面啊、耳坠啊,都是用边角料打磨出来的,因为体积小,杂质反而少,看起来也是晶莹剔透的,戴在身上还怪好看的。 比如说,何塞现在的腰带上就镶着几颗散碎的烟水晶,玫瑰型切工让水晶在鞣制成金褐色的皮带上一闪一闪的,看起来就很有身份的样子。这几颗水晶都有指肚大小,反正是镶在腰带上,倒也不必考虑有没有杂质或裂纹,反正谁也不会凑到别人腰上去细看,只要能亮闪闪的就行了。 为首的商人得到这个信息,脸上的笑容掩藏都掩藏不住,还殷勤地给何塞送上了一盒某种植物的种子:“这是我们从别的商人手里买到的,听说是只有南边出产,虽然味道发苦,但嚼过之后口中会有芳香的余味,并且令人心情愉快——我们只是些小商人,实在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礼物,只有这样东西,好歹还不算俗气,请骑士大人笑纳。” 商人略有点忐忑。何塞一看就不缺钱——骑士呢,得到神恩的人跟他们这些普通人可不一样,随便为哪里的领主服务都能吃香喝辣,假如用银币去感谢他——不,可能得上金币才行,但他们的本钱也是几家人一起凑的,送出去几枚金币,就可能少买不少货物呢。 倒是这盒种子,其实没花多少钱,而是当初那个南边来的商人没有钱了,用来抵扣货款的。东西是好东西,还能保护牙齿呢,可惜穷人用不起,有钱的人又嫌它苦苦的,不如炼金协会推出的漱口水味道好。最后这些货他们推销不出去,只能一边让自己人在经商路上慢慢消耗,一边时常做为礼物往外送一送——好歹也是南边来的,当做香料拿来送礼还勉强能算得上档次。 何塞并不图他们什么礼物,本来是不想收的,但听说嚼过之后会让人心情愉快,不由得有些警惕——关于那种烟丝,他可是审问过晚风岭那个中级骑士,麻草的叶子正是嚼起来苦涩,但做成烟丝点燃吸食之后,却让人飘飘然十分愉快呢。 所以他改变主意伸手接了过来,还很关心地打听了一下这种被叫做“树豆”的果实的来历,决定等下就把这东西送回青石城,交给伯爵小姐研究一下,假如也是那种什么毒……品,那可不能轻易放过! 当然,有了这个理由,他回青石城一趟也是理所应当的吧?毕竟伯爵小姐从王都回来好些天了,他除了送回去一块像贝壳一样的石头,一直都没有回去见她呢——晚风领和生荒地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 身在生荒地,倒也不意味着他消息不通,灰羽经常跑来跑去的,既给他转达伯爵小姐的指令,也会告诉他一些最新消息。比如说伯爵小姐连续进行了两台“手术”,现在艾米和小霍尔都已经是“正常人”了。 尤其是小霍尔,灰羽亲眼看过他的手,多余的手指已经消失,虽然手的形状还是有那么点儿别扭,但不仔细观察的话根本就看不出。尤其是,伯爵小姐说手的功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霍尔将来会跟正常人一样灵活地使用手指。 当初霍尔出生的时候,可是整个雇佣兵团的人都看到的,其中也不乏有人暗暗觉得这孩子是有问题的——他们倒不是觉得伯爵小姐换了孩子什么的,反而是觉得是不是这孩子的父母,尤其是母亲,在什么地方沾到了不该沾的东西。 但是现在霍尔真的恢复了正常,这足以证明当初伯爵小姐说的都是真的,根本没有什么魔鬼偷换孩子或者污染孩子的事儿,孩子如果有什么毛病,只是因为孩子生病了而已,跟魔鬼半点关系都没有! 这些人现在已经分散在青石城里居住,跟青石城的原住民打成一片了,有爱说话的,自然少不得向自己的新邻居或新朋友们讲述当初他们如何的惊骇,伯爵小姐又是如何的驳斥了“魔鬼偷换”论,结果事实证明伯爵小姐才是对的云云。 而且雇佣兵团里的不少人都流浪过许多地方,不是青石城这些连领地都没有出过的人可比的,他们中也有人看见过畸形的婴儿或小孩,不是被当成魔鬼烧死,就是被当做神弃者到处驱赶,现在想来,假如他们能遇到伯爵小姐,是不是也能恢复正常呢? 两相对照,反差格外强烈,不由得人不对教会有了那么点儿意见——明明只是病,怎么就非说人家是魔鬼或者神弃,非要把人弄死呢? 总之,现在青石城里,伯爵小姐的声望更上一层楼。无论是种植还是治疗,她都证明了她是对的——啊对了,今年麦田里还出现过一次蚜虫,那时候伯爵小姐还在王都呢,城堡里只是按照她留下的办法做了什么除虫药水,往田地里喷了两次,那些蚜虫就死光了,小麦照样丰收。 那,既然伯爵小姐是对的,跟她说法相反的教会呢? 即使不在青石城里,何塞也能想到众人会怎么议论。而且一想到这样的言论,何塞就觉得十分愉快——就是很可惜,他不能让他原来的家人听到这些,至少现在还不行。 不过这不妨碍他让人把消息散播到晚风岭去,让那些人知道知道自己的新领主有多好,别整天战战兢兢的还想着跑去别的领地。 唯一不太满意的就是,这些传言里还有那位安东尼牧师的位置,都说是他辅助伯爵小姐做的手术——什么辅助,不就是让伤口长好吗?要知道伤口不需要安东尼也能长好,但如果没有伯爵小姐,安东尼能让霍尔恢复正常吗? 何塞习惯性地腹诽着回到煤矿,就见一个矿工飞跑过来:“骑士大人,伯爵小姐来了!她——小姐要下矿!” 这片煤矿埋藏得非常浅,几乎近于露天,但毕竟也是挖出了矿洞的,怎么看也不适合伯爵小姐进去呢,多脏呀!反正矿工想想自己每天从矿洞里出来的脏样,再想想伯爵小姐漂亮干净的衣服,就觉得不能让她走进矿洞里去。 他是附近村子的村民,因为地不好种,每年辛辛苦苦也就混个半饱,现在到矿上来挖煤,活儿是累,可是管饱,每个月还能拿钱回去。而家里的人,今年用了新的种地方法,收下的麦子和豆子也比往年多出许多,交了税和农具的租金之后还有不少剩余,再加上他的“工资”,攒两年他们家自己就能买犁了呢。 在他们村子里,尤其是这些一起来当矿工的小伙子们心目之中,伯爵小姐简直就是——哎,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假如伯爵小姐想要矿里的东西,不管要什么,他们去挖去找就行了,怎么能让伯爵小姐亲自走到这种脏兮兮的地方来呢。 年轻矿工激动地,甚至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地向何塞表示自己愿意为伯爵小姐赴汤蹈火——不是,是下矿找东西的心愿,可惜何塞压根没心思听,敷衍几句,就嗖地不见了影子——下什么矿找什么东西!有他在,还轮得到这些矿工吗?天真! 伯爵小姐的车队停在砖厂附近,但何塞飞奔过去的时候,心情一下子就不大美妙了,因为站在那里的不只有伯爵小姐,她身边还跟了个阳光一样的英俊年轻人,正是那位讨厌的安东尼牧师。 “何塞——”陆希笑着朝他招招手,“这边搞得真不错,辛苦你了。”从当初在煤矿设伏拿下那个中级骑士温格尔,到控制晚风岭,再到现在把砖厂、水泥厂都搞起来,何塞真的是做了很多事。 何塞轻咳了一声,心里高兴,脸上却微微有些发热:“没有……到现在人手还不多,砖也还没烧出多少来……” 砖厂的效率不高,是因为人工制砖坯速度有限,陆希这次过来,也是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能够弄个水力制砖的。生荒地这边还是有河流的,比青石城水源要充足一些。 当然,最重要的事,还是带着安东尼来“粉碎信仰”。 “那种贝壳一样的石头?”何塞没想到陆希对自己送去的石头这么感兴趣,“确实,最近扩大矿洞,其中一个矿洞里挖出不少那种石头,都堆在了那边的矸石区——这东西是有什么用吗?”不得不承认跟伯爵小姐混的时间久了,他也有点像个吝啬鬼一样,想到什么原本别人以为是废物的东西可能有用,就兴奋得像是捡到了金币。 这一处煤矿质量很不错,矸石数量少,所以陆希也没打算连它们都利用上,全部先堆在矿区一侧,现在制砖倒是可以用上。 新挖出来的化石,就跟这些矸石堆在一起,只是颜色普通较浅,倒是易于辨认。 “看这个——”陆希用一把小刀剔去石头表面的一些碎屑,底下露出了螺旋形的纹路,“这个叫做菊石,有很多种形状,这个看起来像海螺一样——瞧这里头的一道道放射线,其实它们是壳里的一层层隔断。菊石小的时候只有最小的这一块,然后它长大一点,就在外面加盖一层,最大的菊石能够长到两米,这个只有巴掌大,已经是很小的了。” 何塞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自己送去的那块石头不是“长得像贝壳”,而是它原本就是一枚贝壳!但,贝壳不是应该在海里的吗?是谁把这么多贝壳从海里捞出来,然后埋在了地下? 陆希笑了起来:“我想应该是没人会干这种无聊的事的。”说着看了安东尼一眼,半开玩笑地说,“就是不知道神会不会这么做。” 安东尼沉默不语。其实他倒是很想相信这是神做的,但是理智告诉他,神不会闲得想屁吃来干这种事。 “我不认识这种东西,没有见过——”安东尼最后也只能说,“也许它并不是生活在海里,溪流里不也有田螺吗?” 虽然何塞不知道伯爵小姐为什么带安东尼来看这种东西,但还是嗤笑了一声:“那贝壳呢?这种贝壳我认识,就是生活在浅海的。” “那也许是你们从别的地方挖出来的!”安东尼垂死挣扎,“是你们伪造的!” “那我们下矿看看吧。”陆希止住何塞的恼怒,很好脾气地笑了一笑,“去挖出这些石头的地方看看,我们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石头当然是真的。新开的矿洞里,一眼就能看见这些颜色较煤炭更淡的石头处于煤层之间,彼此紧密相连,如果硬说是有人闲的在煤层里挖洞然后把石头嵌进去,那就确实有点可笑了。尤其大部分石头处于矿洞下方,还连续成片,真要挖出能容纳它们的洞来,上面的煤层早塌下来了,哪里还能保持得这么完整? 安东尼瞪着下方的一块石头,极其凑巧,那块石头正好被锄头从中凿开,露出嵌在中间的“化石”,是一条鱼。鱼头、鱼骨,甚至连鱼鳍都是完整的,尽管尾巴尚未露出,但只要不瞎,都能看出那是一条鱼来。 这种鱼安东尼还真的认得,因为它长得古怪,整个身体扁平如同舌头,而两只眼睛还是长在同一边的。这种鱼只生活在海里,安东尼从未听说淡水之中会有类似的鱼。 第158节 是不是伪造的现场,一目了然…… 第186章 不破不立(四)、神费了这么大力气,就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屁? 安东尼望着那些嵌在煤层中的化石, 仿佛看到了很久之前,这些鱼和贝壳在海底的样子——它们把身体半埋在泥沙之中,随着海浪的方向轻轻晃动, 而在它们上方, 则是深蓝色的海水,因为太深, 阳光难以透进, 所以近于黑色,正像这黑色的煤层一般…… 其实安东尼没有去过海底,他甚至不知道这种舌头一样的鱼其实生活在浅海,而海水要暗成阳光无法穿透的黑色,那得是很深很深的深海了。 安东尼不知道这些,因为他关于海洋的知识, 都只是从别人嘴里听来的, 支离破碎, 不成系统。但这并不妨碍他展开想像,那些一鳞半爪的关于海洋的知识在他脑海里集汇起来, 恍然间让他仿佛已经置身海底, 而黑色的海水如同有形一般, 从他的头顶沉沉压下,给他带来了窒息般的感觉。 然而并没有人来拯救他,这样深深的海底, 就连黄金骑士也不敢贸然进入,除非他本身觉醒的就是水系或风系的能力。至于安东尼, 像他这样牧师, 更是没有生还的可能, 更何况他感觉自己仿佛还在向下沉——听那些去过远海的人说, 海洋底部正如山峦一般高低起伏,有些“山谷”深不见底,谁也不敢进入,亦不知有无活物。 有人说那里就是无尽深渊的真正入口,神把它们隐藏于海洋最深处,好让魔鬼不能轻易地出来。所以那些“山谷”也只有神明能够到达。 但是现在,安东尼只感觉到绝望。真的有神明吗?如果一切都是编造出来的,那么,还有谁能够拯救他呢? 空气从肺部被挤了出去,形成一个个晶莹的气泡,向上飘去,那些气泡泛着微微的乳白色圣光——神恩如同当时悄无声息地降临一样,也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但“无声无息”这事儿其实只是安东尼以为的,他并不知道,整个矿洞里已经只剩下了他自己,陆希已经被何塞硬拉到了远处护在身后,甚至靠得最近的一条矿坑之中的矿工们都被疏散了开去。 一道乳白色的光从安东尼站着的位置直冲天空——好吧,因为安东尼在矿洞之中,所以这道光柱是直冲矿道顶部,霎时间他头顶的煤层开裂,被光柱冲碎的矿石哗哗地往下落,又被白光排开,只能落在光圈之外,眨眼之间就垒到了半人高。 陆希目瞪口呆,拼命呼唤光球:“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信仰崩塌啊……”光球在她脑海里嘟囔,“这不都你干的吗?” “是,是我干的不假,但我没料到这么声势浩大啊……”陆希傻眼了,当初汉克信仰崩溃的时候就只是忽然无法使用圣光而已,除此之外什么反应都没有,哪里像安东尼这么惊人——这是想把自己埋了吗? 光球嗤了一声:“汉克那时候,能跟安东尼比吗?安东尼现在是正式牧师,其实实力已经快要升主教了,能力越强,信仰崩溃的时候自然失去的就越多啊。”至于汉克,当初也就是能发点白光而已,啥祈福治疗都不会,也就是个信徒,得到的神恩就那么一丁点儿,失去的时候自然也就跟放个屁——不是,跟吹口气差不多的动静吧。 陆希现在算是真的明白了,为什么苦行主教跑得那么快,他可是晋升了红衣主教,这要是来个信仰崩溃,那怕不是要放一场冲天的烟花? “搞不好还能把自己炸碎了呢。”光球哼哼着说,“觉醒太久的人,力量已经与灵魂结合太紧,就像城堡里的玫瑰,根茎都长进了墙里,想要把它连根拔起,那城堡外墙也不可能保持原来的样子了。” 家族玫瑰可不只有地下根,它们攀援在城堡外墙上,还会从叶腋间生出类似气生根的根须,深深扎进砌成墙壁的石头缝隙之间,这严格说起来其实也算一种侵蚀,但同样的也会对外墙形成一种保护和支持,假如到了现在说把这些玫瑰全部拔干净,那外墙上也肯定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了。 陆希顿时一阵牙疼:“有这么严重?你怎么早也不说?” 光球理直气壮:“我看你那么胸有成竹的,还以为你都明白呢。” “我明不明白你不知道啊?”陆希简直要被气笑,“我一个从异世界过来的人,根本没接触过什么神术魔法的,怎么可能了解!” “那谁知道……”光球哼哼唧唧,“你们都不一样……” 陆希没听清光球说什么,因为矿洞里的白色光柱终于消失,露出了跪在地上的安东尼。在他身边,落下的矿石已经堆起了半人高的圆圈,失去光柱的推力之后哗地又塌了下去,险些把圆圈中心的安东尼给埋了。 “快把人救出来!”陆希眼看矿洞顶部还在往下落煤粉,顿时揪心。 何塞没等她说完就冲进了矿洞,直接把安东尼扯了出来。安东尼身上的长袍已经破破烂烂,肩膀处被撕开长长的裂缝,半边肩膀和胸膛都露了出来,但他自己仿佛完全没有感觉到,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情。 “你,你还好吧?”陆希多少有点心虚。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是想害安东尼啊。 “神恩——消失了。”沉默良久之后,好歹安东尼还是开口了,虽然声音沙哑充满苦涩,但吐字清晰,看来没有变成傻子,“我对主的信仰已经崩溃,主自然收回了神恩。” 听了这话陆希就忍不住摇了摇头:“并没有崩溃啊,真崩溃的话,你就不会觉得是主收回了神恩了。”真崩溃就是根本不相信有神,那自然也就不存在神收走恩赐的事了。 安东尼把有些茫然的目光转向陆希:“那你能解释,神恩为什么消失了吗?” 陆希想了想:“是你原本的认知世界结构崩塌了。我们来打个比方吧,玻璃与石英石的成份是相同的,但它们因为结构不同,而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模样。神恩就好比石英石的光泽,当你是一块石英石的时候,你就会发出这样的光泽;现在你被打碎并送进了熔炉之中,却还没有成为一块玻璃,所以你既没有石英石的光泽,也没有玻璃的光泽。这一切都与神明无关,或者说,它至少与你所信仰的主没有关系,因为这都取决于你自己,假如你只是一块煤炭,那主也不能让你发出石英石的光泽。” 这个比喻确实简单又生动,安东尼的表情不由得有些变化,但还是有些顽固地说:“但石英石具有什么样的光泽,难道不是主选中了它,并赐与它光泽的吗?” “主真没那么闲。”陆希忍不住吐槽了一下,但眼看安东尼的表情不大好看,还是把后面想吐槽的话咽了回去,严肃地说,“如果是这样,那我把石英石变成了玻璃,赋予了它另一种形态,我算是神吗?” 不单是安东尼露出“你简直狂妄得没边”的表情,就连何塞都忍不住眼角抽动了一下——虽然他早就不再信仰神明,但还从来没有过“我即是神”的念头。 但是这句话却又让安东尼无法反驳。假如他坚持有神,那么陆希的作法确实可以称之为“神迹”了,但如果他说陆希狂妄自大,那么就得承认这种“创造”与神无关,那么“创世纪”也就不需要存在了。 陆希观察了一下安东尼的表情,趁热打铁:“当然,教会可能会说,这一切都是神假我之手进行的。其实炼金术也是一样,神假炼金术师之手,向人类展示物质的千变万化。” 安东尼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其实他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教会对外也是这么宣传的,他们说炼金术每一个成功的配方,都是炼金术师得到了神的眷顾才创造出来的,所以这依然是“神迹”。 “那神可太忙了。”陆希嗤笑,“如果这一切都是神所为,那么神想借我之手说明什么呢?” 安东尼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我啊——”陆希指着自己,“我没有神恩,却能治疗你和你的老师都不能治愈的病症,这是神要证明圣光治疗术的无能吗?我不会祈福,却能使用肥料和农具农药让土地丰收,这是神要证明祈福并不是无可替代吗?我治好了被视为魔鬼的艾米和霍尔,是神要证明关于魔鬼污染和堕落的事儿都是胡说吗?神创造我,就是为了证明教会是一派胡言吗?” 安东尼的脑袋在嗡嗡地响,偏偏他的耳朵还在接收陆希的话:“如果教会一派胡言,那么教会所说的神也就是个谎言,神费了这么大力气,就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屁——谎言吗?” “噗——”一旁的何塞险些失控,连忙转过头去,狠狠地闭紧嘴巴。 安东尼都没有力气计较陆希这不敬的言辞了,他挣扎着,喃喃地说:“也许,也许只是教会走错了路,神只是想让大众不要被迷惑……” “那神干吗不直接一道雷劈了教皇呢?直接把教会干掉不好吗?”陆希耸耸肩,“神既然无所不能,为什么还要绕这么大的弯子来反对教会呢?直接一个天罚,把所有神官的神恩全部收回不就行了吗?神做不到吗?” 安东尼答不出来。神无所不能,连世界都能创造,哪儿能有做不到的事呢?但假如做得到,又为什么不做呢? “你不会还要说神另有深意,要让民众觉醒并自救吧?”陆希一口气把安东尼的路都堵上了,正所谓走小牧师的路,让小牧师无路可走,“真要是那样的话,我才是神的代言人呢,你是不是该信仰我啊?那我说神不存在,你信不信啊?” 安东尼毕竟不能自我欺骗,他是虔诚的信徒,但并不是已经信仰到失去理智的狂信徒,陆希都说得这么明白了,难道他还真的能认为神绕了这么个大圈子,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根本不是教会所宣传的无所不能的神明? 再说了,即使真的有这么一位要揭穿谎言还要费这么大力气的“神”存在,那也不是他所信仰的那位“光明神”了。 光明神是假的,主也是假的,死后的永恒乐园还是假的,想当然耳,一千九百多年的创世纪苹果树肯定也是假的。一切都是谎言,就连他曾经得到的神恩,仿佛也只是一场虚幻,只有眼前这些化石是真实的,它们讲述着一段历史,虽然他无从目睹,却是真实存在过的。 “哎!”陆希准备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见安东尼整个人往后倒下去,失去了知觉,几乎是同时,新开挖的矿洞也终于不堪重负,轰地一声塌了半边,煤尘飞舞,扑了她一头一脸一身…… 把安东尼送上马车,确定他只不过是脱力昏睡,陆希连身上的煤尘都来不及拍,就跟何塞重返矿场了。 幸好当时让附近坑道里的矿工全部疏散,所以并没有人受伤,而塌掉半边的矿洞也没什么大碍,甚至崩塌下来的那些矿石还省了让矿工去挖掘呢,只要把它们运出来,然后做好支撑就行了,毕竟现在的矿坑几乎还是在地表,并没有深入地下,并不怕塌方。 但陆希还是觉得需要未雨绸缪。煤矿跟水晶矿还不一样,将来向下挖掘还有透水和瓦斯的问题,就之前拜耳子爵让人来挖琥珀的时候直接打着火把开夜工,没有燃烧和爆炸纯粹是因为刚刚开采,地表通风好的缘故,要是让他挖上一年半载的,总有一天会轰的一声…… “所以通风一定要做好,也不能见明火。”陆希对着矿场的工头板着一张脸,“如果这两点有一点做不到,你这个工头就别当了。必须告诉所有的工人,这是性命攸关的事情,每天早晨集合工人下矿之前,先把三条守则背一遍。不要怕麻烦,死了人才是最大的麻烦呢!” 三条守则:注意支撑,做好通风,不见明火。 这三条守则其实早就颁布了,但是从工人到工头,其实都没有很放在心上。毕竟他们并没有见过什么无色无味就能燃烧的气体——燃烧这种事儿没有木柴怎么烧得起来,尤其是爆炸,那不都是得到了神恩的骑士老爷才能使用的神术吗?谁见过空气莫名其妙就会烧起来啊?就算是神术蜡烛,那也得有根烛身才能烧呢。 所以陆希这次直接就把安东尼的圣光当做一场爆炸来宣传了——她可不能真等到矿上出事死人了,让血淋淋的人命来教育这些矿工。 应该说,效果不错。有离得不远的矿工看见了从矿洞内溢出的明亮光芒,他们当然不知道那是安东尼险些把自己当烟花放了,于是对陆希的话深信不疑,尤其是当时就在旁边矿坑里的工头,十分庆幸疏散得快,没把自己的小命赔进去。 所以这次他对陆希的话点头哈腰,再不敢有半分疏忽,小跑着去召集矿工,准备先把守则背上十遍再下矿。 陆希不免叹了口气。再怎么强调安全守则,总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不当回事,不死到自己头上,真是不知道害怕。 何塞有些惭愧:“是我做的不好……”他确实之前也强调过安全守则,但没想到这些工人和工头表面上答应得挺好,其实心里并不重视。 “算了,你要管的事情太多了。”陆希摇摇头,“你也不可能盯住每一个人,还是要靠他们自己管理,自己重视。”现在最主要的是这些人并不清楚发生事故的后果,大部分人从前只种过地,现在的工作对他们来说也只是“挖石头”而已,无知者无畏,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 还是需要教育,但是现在还顾不上。 “我们去看看那片麻草吧。”饭要一口一口吃,陆希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这些人就都成了知识分子,毕竟这扫盲班都还没开呢,慢慢来吧,不先喂饱了大家的肚皮,谁也没有心思去学习知识啊。 “不休息一下吗?”何塞看看陆希身上落满尘土的衣服。难怪她穿了这么一身朴素到近乎寒酸的衣裳,哪家的贵族小姐肯穿成这样…… 陆希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早呢,先看完再说。这片麻草大概也快到收割的时候了。看过了,我好考虑招人来收割。” “哦对了——”何塞忽然想起一件事,“我今天收到了一份礼物……我有一点怀疑,这会不会也是一种毒,品。” 陆希接过何塞手里的盒子,拨了拨里头棕色的种子,觉得很是眼生:“这什么东西?” 何塞回忆了一下自己向商人打听来的消息:“说是南方一种树上结的,原本是这么大的梭形的豆荚,外壳很硬,劈开之后就是这些种子,但外面包裹了一层乳白色的果肉。因为颜色很像圣光,所以被称为圣光豆,但一般人还是管它叫树豆。”圣光豆,不过是抬抬身价的称呼而已,就硬拉关系呗。 “乳白色的果肉……”陆希觉得这个形容仿佛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似的,究竟是在哪儿听的呢? 第187章 局势变化、厄运已经来到他的背后 果月与葡月是社交季最后的狂欢。此时热月的酷暑已经过去, 天气渐渐凉快下来,又开始适合户外活动,比如赛马和狩猎了。 只不过今年的社交季实在是有点……反正现在是没人会提狩猎的事儿, 皇家猎场都给翻过好几遍了, 也没见国王再提要去行宫,而是一直憋在王宫里不出来。 如今最活跃的大概就是提香夫人与苏菲亚夫人了, 这两位现在是较上了劲, 一个花枝招展走性感热烈风,一个雅致低调穿衣服就是黑白灰,无论在什么场合出现都是针锋相对,着实是盖过了其他人的风头。 跟着这两位而来的,就是奢侈品的销售风潮,不少店铺都赚了。相比去年只有提香夫人独领风骚, 今年这一场流行大战, 倒是让大家赚得更多, 不少商人都在暗地里祈祷,巴不得这样的事每年都来一回呢。 当然, 赚钱之余, 大家也会想起这场竞争的功臣——毕竟若不是长云领捧起了苏菲亚夫人, 哪里会有他们的好处呢? 于是,尽管长云领已经退出了今年的江湖,但江湖上仍有长云领的传说。 而且这么一说起来, 大家就发现,长云领可说的并不止烟水晶这一项呢。据说王都已经有商人往长云领去了, 目的就是想谈下香皂和手镜的生意, 嗯, 还有他们研究出来的神术水晶。 啊对了, 长云领说了,他们的炼金配方跟教会的不同,所以不叫神术水晶,而叫水晶玻璃。虽然不知道玻璃是个什么意思,但反正念起来怪好听的。 当然,对于消息特别灵通的人来说,长云领倒也不是唯一出风头的地方,因为最近增加了一个白浪湾。 “那个婊-子真的得到神恩了?”国王愤怒地摔了一个神术水晶酒杯,鲜红的葡萄酒洒在雪白的地毯上,如同一滩鲜血般刺眼。 前来报告消息的侍从深深低下头,同时窥伺了一下,见国王手边没有第二只杯子,才悄悄松了口气:“这是白浪湾对外销售的海盐……”眼看国王的眉毛又要跳起来,他连忙加补了一句,“但是售出量很少,白浪湾对外说奎因小姐刚刚觉醒,提取精盐的效率不高……” 但是这句话对国王来说并没有什么安慰。刚觉醒的人自然能力不强,但只要觉醒了,后面只会越来越强,而不会再失去神恩。也就是说,奎因子爵家的大小姐,已经不是能够随便安排一个丈夫就弄到王宫里来的了,即便他是国王也不行。 哗地一声,盛盐的盒子也被国王打翻了,里头的白盐洒落出来,甚至落到了国王的膝盖上。被深紫色的华丽王袍映衬着,就更显得这些盐又细又白,不仔细看甚至看不出它跟海风郡所产的雪花盐有什么区别。 “把它们弄走!”国王神经质地跳起来,把衣摆上的盐往下抖,一面还跺着脚,“赶紧给我弄走!这些婊-子弄出来的盐,它们弄脏了我的衣服!” 立刻有奴隶跑上来擦地换地毯,而侍从连忙往宫殿门外看了看,他很想提醒国王,不能管一个觉醒神恩的女人叫“婊-子”,假如被人听见的话是对主的不敬。 但是他毕竟只是个打听消息的侍从,又不是国王的贴身男仆,想也知道国王不会听他的话。而且门外反正有守卫呢,应该也不会有外人听见的。 所以侍从把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只管恭恭敬敬地站着没动。 国王发了一通脾气,但对既定事实并没有什么帮助,他只能粗重地喘了几口气,像头红了眼的公牛似的在御座前面打了个转,忽然阴沉地说:“说起来,海盗会去白浪湾吗?” 啊?侍从有几分茫然:“不去吧?白浪湾并没有港口,也没有商船经过……”海盗跑那儿去劫掠谁啊?难道抢那些穷渔民吗? “下去吧!”国王显然很不满意这个回答,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把里卡多叫来!” 里卡多是国王的贴身男仆,还是一名骑士侍从。他做为骑士的天赋不高,但做侍从倒是十分成功,如今堪称是国王最信任的人,也就是说,有点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国王都会交给他去办。 里卡多这几天也不是闲着没事干,他一直在盯着海格勋爵呢,此时被国王召回来,正好顺便向国王回报:“海格勋爵这些天,听说是在找一个逃跑的女管家,据说这个女人卷走了他不少财宝。” 国王嗤了一声:“你相信吗?”一个女管家?一个女人能卷走海格的财产,还逃得无影无踪?以为他会相信吗? “是。臣也不相信。”其实根据里卡多的调查,这事儿是真的,问题只在于那个女管家的来历有些问题,似乎有些女巫的嫌疑。 但是既然国王不相信,那这事儿就是假的!里卡多能混成国王的心腹,靠的可不是跟国王陛下对着干。 第159节 所以里卡多立刻改了口:“据臣的调查,那个所谓的女管家很可能是个女巫,这样想来,皇家猎场事件恐怕跟海格勋爵脱不了关系。”所以什么卷了财宝逃跑,不过是把人送走免得被查到罢了——不,说不定根本没有什么逃跑,那个女巫已经被灭了口,尸体都不知在哪里了。 “混蛋!”国王又暴躁起来,“去,让侍卫们直接去把海格抓起来!” 这个可不行!里卡多连忙劝说:“陛下,没有实证啊……”好歹海格也是王室后裔,这可不能像对付平民和奴隶似的说抓就抓,说杀就杀,贵族们会有意见的。最主要的是,他们没找到那个女管家,这女巫没有,罪名就不好扣啊。 这个道理国王当然知道,不然他多少年之前就把海格给咔嚓了,还容他活到今天吗?但是今天他心情极其不好,并不想讲道理,所以稍微思索了一下就命令道:“你去皇家大教堂,女巫这种事,应该由教会来处置。我想他们应该也是非常擅长寻找女巫的——当然,那些被女巫卷走的财宝必然被污染了,也需要由大主教来慢慢净化才行。” 里卡多心领神会,这就是说只要教会把海格处理了,海格的大部分财产都可以归属教会。 这种事儿要是放在从前阿方索红衣主教在的时候,那是搞不成的,但是现在这位苏亚大主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海格再怎么落魄,财产也是有一些的,单是他在王都外的庄园和内城的店铺也值不少钱呢,苏亚大主教想必是很愿意笑纳的。 在国王向里卡多下达命令的时候,海格勋爵正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眼前的一个水晶球。 这个水晶球虽然不大,但是质地极好,完全没有天然水晶常见的裂缝和杂质,简直清澈得像一汪水,以至于球面上照出的人影清晰如镜。 是的,水晶球的表面虽然是凸起的,但照出的人影却像是在平面镜上一样,丝毫没有走形,所以海格勋爵能够清楚地看见,水晶球内的自己身后出现了一道黑影,紧紧地挨在他的影像后面,仿佛已经与他结成了一体。 这是他的父亲传下来的一件物品,与一般的水晶球不同,这一枚不是“神术物品”,而是用某种黑暗法术制作而成,是一件“违禁物”,用来指示观察者的厄运。像现在海格勋爵看见的这种情景,意味着他已经十分危险——厄运已经来到他的背后,并且马上就要抓住他了! 这厄运来自哪里,海格勋爵也很清楚。自从拜耳子爵被投入监牢,还是以那样可怕的罪名被剥夺了领地和爵位之后,海格就知道自己要有大麻烦了。偏偏这个时候,莉莉丝又失踪了,导致他甚至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更糟糕的是,莉莉丝说的那种可以控制人心智的魔药,他也还没有拿到配方! 海格像一头困兽,这些日子只敢呆在自己的府邸里,生怕一出门就被国王的骑士团拿下。之前为了向教会表示他没有篡位的意图,他在自己的府邸里甚至没放多少人,许多事情都是让拜耳子爵去做的。这个办法确实保护了他好些年,但现在也限制了他,以至于国王一旦下定决心要拿下他,他就毫无还手之力。 该死,为什么阿方索红衣主教要在今年回去冲击圣徒!那个接任的苏亚,可跟他的老师不是一回事。那个野心勃勃的家伙,假如国王许以重利…… 海格忽然站了起来,他发现自己疏忽了一件事——苏亚可以接受国王的许诺,那为什么不能接受他的呢?毕竟以他对国王的了解,那货是舍不得出什么大价钱的,多半就是把他的财产许了出去。但是,除了外人都知道的财产,他还有一些秘密的东西呀! 现在的问题就是,他要抢在国王前面,先跟苏亚谈好价钱! 皇家大教堂里,苏亚也很糟心。 他派出自己的心腹牧师去杀那个圣女的时候,以为这件事就能圆满结束,只等自己再找机会处理掉牧师,就再也不会有人发现他的秘密。谁知道圣女没死,牧师却失踪了。 苏亚险些以为这家伙临阵倒戈,把自己给出卖了,那几天急得他差点没跳墙——不是,差点没放弃皇家大教堂而逃跑! 幸好,拿着那家伙的十字架上门来的审判者并没有把他抓起来,而只是查问牧师的下落,那时候苏亚才知道,这十字架是那个圣女从猎场捡到的。 苏亚实在想不明白,那个废物怎么会把十字架掉在猎场。但不管怎么说,哪怕是那家伙逃跑了,也比出卖他要强。 当然,因为这是他的心腹,所以审判者重点盯住的也是他,但幸好,皇家大教堂里还有一个失踪的人——克利斯。 苏亚向来是看不起克利斯的,他跟他的老师索肯大主教一样,都是废物,居然连一个长云领都守不住,还全部退了出来。看起来教会退出长云领,还带走了他们大半领民,把长云领的财富掏了个差不多,仿佛是极大的胜利,但其实也等于把长云领完全让给了那个冯特伯爵。 这不,索肯大主教进入苦修院之后,克利斯就跟丧家之犬一样,连个容身之处都找不到了,只能死皮赖脸在皇家大教堂蹭吃蹭住,而且蹭着蹭着,还失踪了…… 不过他失踪得倒恰是时候,苏亚直接就把锅扣到他头上去了,而且审判者们看起来也接受了这个结果,毕竟猎场出事,克利斯就失踪,实在太凑巧了。 但是审判者们离开之后,苏亚并不安心。只有他自己知道克利斯与此事根本无关,倘若有一天他重新出现,或者那个心腹牧师被找到,事情都还有被揭穿的可能,到时候他该怎么办呢? 就在他满脑袋官司的时候,教堂的守卫来告诉他,海格勋爵求见。 苏亚哪里有心思见他,正准备一句话拒绝,守卫却补充说,海格有重要的东西要还给他。 什么重要的东西?苏亚满头雾水,难道说是之前阿方索老师给过海格什么东西吗? “让他进来吧。”如果真是老师给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要拿回来。 但是海格勋爵拿出来的东西,苏亚完全陌生:“这是什么?是我的老师给你的?”这东西看起来像是一枚印章,就是王国的官员们通用的那种印章,专门用来在收税和服役的通告上盖印的。 但官员们的印章基本都是铜制,且是圆形,章面也不过一枚金币大小;而这枚印章四四方方,又大又厚,质地是苏亚从未见过的一种细腻的白色宝石,看起来像是洁白的羊脂一样,并且印章上方还雕着一只奇怪的魔兽充当提手。 “这不是阿方索大人给我的,是我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的。”海格把这枚印章小心翼翼地放到苏亚面前,“这种白色宝石叫做‘玉’,是夏国人最喜爱的宝石。” 夏国?苏亚愣了几秒钟才突然反应过来——迷失之地,原本就是夏国的领土啊!这,这是从迷失之地来的宝石?海格勋爵是要送他一块宝石? “不仅仅是宝石。”海格看着那枚玉玺,感觉自己的心肝脾肺肾都在疼——那是宝藏啊宝藏!如果他能找到,那可是一笔足够让夏国复国的宝藏,他能养多少骑士啊! 但是现在宝藏毫无踪影,连莉莉丝都失踪了,国王的刀倒是悬在头上马上就要砍下来,舍不得宝藏的话,恐怕小命都要保不住了。 海格深吸一口气:“这是夏国王室的印章,这枚印章里藏着一个秘密,我希望用这个秘密,换得教会的庇护。” “秘密?”苏亚虽然被印章温润的宝光吸引住了,但很快就回过神来,似笑非笑,“什么秘密能够换取教会的庇护?而且海格勋爵——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很少来做礼拜……” 海格看见苏亚这副用鼻孔看人的模样,就很想给他鼻子来上一拳!苏亚算个什么呢?小贵族家的次子,是那种成年之后就被家里给几百金币打发出去自己谋生的货色,找不到出路只能去追求有钱的寡妇——如果不是得到了神恩,这种小贵族根本都不放在他眼里,他的父亲可是前任国王的长子! 然而苏亚得到了神恩,现在还是大主教,借着教会的势力足够在王都作威作福,反而是他被国王步步紧逼,被迫来向苏亚低头。 海格暗暗握紧了拳头。他恨教会,也恨那个教会口中无所不能的光明神。如果不是这个神降下什么神恩,光明大陆就不该是这个样子! 人是低贱还是高贵,一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奴隶就是奴隶,贵族就是贵族,最高贵的血脉,自然就该有最尊贵的地位,享尽这大陆上的一切。可是神恩的出现,让一些泥腿子都翻身成了神官和骑士,这简直是荒谬!即使神要降恩,难道不该先降恩给最尊贵的人吗?为什么他和他的父亲就没有得到神恩?难道他们的血脉不够高贵吗? 但是不管海格怎么仇恨教会,现在也不得不低头,他总要先保住自己的命,才能谈“以后”。 “这个秘密——”海格不回答关于礼拜的问题,而是径直说道,“关系到夏国王室留下的一批宝藏。” 不出意料地,他看见苏亚的眼睛微微瞪大,表情虽然还装得很镇定,可是翕动的鼻翼已经暴露了他的急切。果然,没有人能够抵抗宝藏的诱惑,即使是得到神明眷顾的神官,还不是那么回事…… 海格的心彻底稳了下来,对着苏亚微微笑了一下:“这是夏国王室为自己复国而留下的宝藏,数目惊人,我虽然已经有了一点点线索,但仅凭我一个人是无法找到宝藏的,所以我想——苏亚大人,是否愿意为教会寻找这批宝藏呢?” 无须苏亚回答,他已经知道了答案。 第188章 多点开花(一)、盐,可不仅仅能当成“盐”来卖 王都的情形发生转变的时候, 陆希正在白浪湾看盐田。 什么奎因小姐刚刚觉醒级别不高,所以产能不足的问题都是假的,海岸边整理出一长溜的盐池, 远望上去一片白花花——单是一个热月晒出的盐, 就足够整个白浪湾的领民吃上半年呢。 如今白浪湾家家都喜笑颜开地买到了白盐——价格只相当于从前商队带来的粗盐的一半——剩下的都堆在仓库里,在少量地向小商人出售。 奎因子爵如今一则以喜, 一则以忧。喜是喜白浪湾也出盐了, 忧——也是忧的这一点,假如白浪湾向外售盐,海风郡会有什么反应呢? 要知道,白浪湾现在晒出来的盐,虽然在质量上还比不得海风郡的精盐,但也是如同海滩上的白沙一般晶莹透亮, 口味更不是那些发黑的粗盐可比。而且!晒出来的盐成本是多少呢?几乎等于没有呀! 是的, 奎因子爵就觉得这些盐几乎是没有成本的, 因为他们用来开盐田的就是自家的奴隶,场地是根本不能用来种植的海滩, 材料就是白浪湾的海水, 晒盐则依靠太阳和海风, 这不等于就没有成本吗? 当然,一年里只有夏季和初秋可以晒盐,多雨的时候还不行, 这样算起来,适合的时间大约只有三个月。但三个月也足够他们的仓库里堆满盐了, 这些盐如果卖出去, 哪怕定下海风郡精盐一半的价格, 他们也是赚得盆满钵满呀! “假如现在白浪湾用这个价格售盐, 海风郡——不,国王大概会疯掉的。”陆希看着眼前的盐田,不是很适应地把眼睛转开了,这白花花的反射着阳光,眼睛有点受不了。 翠茜·奎因带着两个弟弟都陪在她身边,闻言苦笑了一下:“是的,所以我只敢少量销售给一些小商人,而且价格只比海风郡低一成。”再低的话就要妨碍到海风郡的盐价了。 可是问题是,现在已经晒出来了这么多盐,难道就这么放着吗? “给您的盐已经准备好了。”当初谈生意的时候就说好了,陆希用晒盐的方法入股三成,现在这三成盐已经能装上一两车,等到葡月结束之后,恐怕还要再多一倍。 翠茜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有点忐忑,因为她在谈这笔生意的时候有些急迫了,没有说清楚陆希的“三成”究竟用什么来支付,毕竟当时她被国王逼迫得铤而走险假冒神恩,一个晒盐的办法等于是救她的命,人在捞救命稻草的时候,难免就会顾头不顾腚——啊不是,是难免会只顾眼前,甚至饮鸩止渴了。 所以现在,如果陆希不是要盐,而是要这些盐按市价计算的金币,那白浪湾可就惨了,一个夏季晒出来的盐,把奎因子爵的所有家产都算上,也未必够赔。 “所以,现在盐卖不出去?”陆希其实早就料到这一点了,笑眯眯地问。 走在后面的科尔忽然觉得有点发毛。他现在就像一只走到了陷阱前面的小鹿,虽然还没有发现陷阱的所在,却凭借本能感觉到了危险。 翠茜胸口窒息了一下——老实说,她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挫败感。 自从她十二岁开始,父亲在处理领地事务时就开始听取她的意见了,而她总是能做出最好的选择。只有这一次,因为太急着摆脱国王,决定做得仓猝了,结果就把自己按坑里了…… “行了,”陆希也没有吊人胃口的爱好,“我说的三成,当然是指收入,没卖出去的东西,不叫收入。” 翠茜松了口气,但又觉得有些羞惭,主要是第一次出这样的错,脸上挂不住:“我们会想办法——” 科尔不禁露出有点发愁的表情——说是想办法,可是这么多盐要卖给谁呢?而且海滩上的盐田还在继续产盐,他都不知道有一天他居然会因为盐多了而发愁! 陆希看着这个少年的表情就觉得好笑:“盐,可不仅仅只能当成盐卖啊……” 翠茜愣了一下,顿时精神一振:“您的意思是——”然后她反应十分迅速地补充了一句,“其实我想过,三成少了一点,毕竟晒盐的成本并不高……” 这妹子可以,很知道什么时候应该下本钱,而且还舍得!陆希在心里夸赞了一下,却没有立刻接这句话:“奎因小姐觉得,一个合格的领主应该是怎样的?” 这个问题翠茜当然是早有答案的,并且她觉得她就能做个合格的领主。但不知道怎么的,在伯爵小姐问出这个问题之后,翠茜总觉得她的答案可能不符合伯爵小姐的要求,所以谨慎地没有立刻回答。 于是她就听见伯爵小姐继续问:“奎因小姐觉得,我们这位国王陛下,是一位合格的陛下吗?” 那当然必须肯定不是!国王是个什么德性谁不知道啊?他不理政事,每天就是跳舞打猎宴饮和找女人,这玩艺如果合格,那一头猪都能合格了。 “是啊——”陆希假装没听见翠茜说得很含糊的那个“猪”字儿,“我一直以为白都既然是王都,必然是人人安居乐业,至少是都能吃饱穿暖的地方,可是看看外城——听说每年冬天冻死的人数以百计!” 一个王都也就五万多人口,每年冬天都冻死上百人,这比例简直了!这还不包括因为别的原因,在其它季节死掉的呢。 说真的,陆希都有点怀疑,这么些年了王城的人居然都没死光的? 翠茜·奎因微微皱起了眉头。伯爵小姐确实跟她一起批判了国王,但切入点却跟她并不一样,以翠茜的敏锐,她立刻就察觉了,伯爵小姐的重点,是王都的平民。 联想到之前的问题,翠茜觉得自己已经知道伯爵小姐想要什么样的答案了:一个合格的领主,要让领民吃饱穿暖。 翠茜觉得自己是个合格的领主,她也确实关心领地要如何创造财富,但是她得承认,当她关心领地财富的时候,她考虑的不是要让领民吃饱,而是如何保证税收。 她的想法,跟伯爵小姐的出发点是不同的。 翠茜并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事实上所有的领主都关心税收,而她不会因为收税而逼死自己的领民,反而是考虑从其它方面赚取财富,这已经是非常仁慈的领主了。但是听伯爵小姐的意思,这还远远不够,因为她的家族富裕了,但领民还没有。 所以,她的盐田应该雇佣平民来做工?但这能雇佣多少人呢?更何况晒盐是极大的秘密——这里头根本没有什么难度,只要有海水有海滩就能晒,所以更需要保密,就算是奴隶,也得是最得信任的才能来盐田呢。 “假如一块面包只有这么大小。”陆希用自己的巴掌比了一下,“那么即使全吃掉也还是饿。但如果面包有桌子那么大,分到一个角就能吃好几顿了。我想这个道理,奎因小姐一定是明白的,但你也要明白,一个桌子那么大的面包,需要更多的人出力,而如果出力的人却分不到面包,那我敢说,这个面包八成是做不到桌子那么大的,因为没有人愿意白白的干活。” 翠茜沉默着,走在最后面的伊万却愣头愣脑地说了一句:“奴隶和平民本来就应该为领主干活啊……” 科尔想让弟弟闭嘴已经来不及了,伯爵小姐似笑非笑地看了伊万一眼:“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要让奎因小姐假冒神恩呢?领主不是应该为国王陛下奉献的吗?” 伊万遭受了姐姐一个狠狠的白眼,受到一千点暴击,再也不敢张嘴了。陆希冲这半大孩子笑了一下:“你骑过马的吧?你的马儿是不是有马夫照顾,天天饲喂呢?为什么不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呢?马儿买来不就应该跑吗?” 那是因为马儿会饿,饿了自然就跑不动——这话伊万没有说出口,因为他已经明白了。 陆希看这姐弟三人都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觉得这样也就可以了。要求这些贵族家的孩子来理解什么共同富裕啥的也太不现实,只要他们知道让平民过上好日子,就能给领主创造更多财富,这就很不错了。 “现在,我们来谈谈销售的问题吧。”陆希把话题转到这几位最感兴趣的事上,“我刚才说了,盐,可不仅仅能当盐来卖啊。” 盐能用来做什么呢?在光明大陆上,它当然是用来吃的,没有第二个用途——事实上只用来吃都不够呢,还想用它干吗? 但是在长云领,盐可以清洗伤口,还能腌肉。 “腌肉?”翠茜眼睛顿时就是一亮,“咸的肉,也可以当成盐来吃!” “可是那好吃吗?”科尔有点怀疑,“盐放多了味道并不好,会有贵族肯买吗?”他压根没考虑平民,因为平民买不起肉,更不用提加了盐的肉了。 腌肉好不好吃,看你会不会做了。陆希在心里吐槽,但没说出来,因为白浪湾并没有畜牧业,所以谈腌肉没有什么意义,但白浪湾产鱼!盐腌,最大的用处是延长保质期呀! 不靠海的人很难吃到海鱼,因为鱼类比肉类更容易腐败。那些海商们从远海捕捞回的鱼虾都需要用神术保鲜,这就注定海产品只能走最上层路线,只有贵族和大商人才消费得起了。像白浪湾,渔民也能打上些鱼来,但没有防腐办法,也只能用来自己充饥而已,最多可以往周边卖一卖干鱼,但腥了巴唧的,也没多少人感兴趣。 但是咸鱼,做得好的话别有风味,最重要的是,它们不以“盐”的名义销售,而是销售“近海海鱼”。当然,吃咸鱼的话就会省得放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第160节 这个产品,主要是冲着家里还有点儿钱的平民和小商人去的,特别穷的那种——陆希现在也救不了,毕竟不管是鱼还是盐,他们都负担不起。 不过陆希已经想到了,咸鱼的销售也可以分为两等:大块的完整咸鱼,和咸鱼碎末。后者就以铜币定价,让那些实在买不起鱼的人也尝尝味儿。 当然,这种生意对于奎因家来说,实在没有多大吸引力,因为这虽然能把鱼卖出去,但对于盐本身来说,售价却低得可怜。尽管盐田晒盐几乎没有成本,但明明能值十枚金币的东西却用一枚银币就卖掉,恐怕即使是翠茜·奎因也无法接受。 所以陆希有针对高端消费的计划:芳香盐浴! 用牛奶和红酒洗澡有什么意思啊,来试试芳香盐浴吧! 一包细腻的“护肤盐”,加上十滴芳香的“玫瑰油”,置于浴缸的水中,然后就享受这芳香精盐的护理吧。假如皮肤有瘙痒或者太过粗糙的关节之处,还可以用一点护肤盐滴入香油轻轻按摩。这既能治疗皮肤病,又能让肌肤白嫩细腻,还能消除疲劳改善睡眠呢。 而且这是一个“捆绑销售”,护肤盐当然是白浪湾售卖,玫瑰油则出自长云领——什么,你说你只买一种?那要是达不到效果可别怪我们哟。 “真的有这么好的效果?”翠茜的眼睛先亮了,没有女人不喜欢自己变美的,要不然牛奶浴啊花瓣浴啊红酒浴啊长盛不衰,还不都是为了美貌,不怕折腾! “长期使用,效果绝不逊于牛奶浴和红酒浴。”陆希淡定地说。而且以现在光明大陆这个卫生习惯吧,就是贵族家的夫人小姐们,皮肤也会有些暗疮甚至疥疮之类的小毛病,在这一点上,用盐肯定比用牛奶有效果! 就是这个名字要改一改,别带出“盐”字来,不如索性就叫芳香晶浴,把精油直接加在盐里,用玻璃瓶装着出售——整个产品都不带出“盐”的字样来,你海风郡总没什么意见了吧? “我今天晚上就试一试!”翠茜兴致勃勃,她已经能想到这种“芳香晶浴”的广大市场了,这玩艺卖出去,可以比海风郡的盐卖得更贵! “还有一种方法。”陆希等这位大小姐兴奋了一会儿才又说道,“之前我不是提过白浪湾的贝类?” 这个,科尔还记得:“就是那种蛎类吗?这里的海边礁石上长得满满的,还有一些别的贝壳。深水里也有。”每次一退潮的时候,凡是有礁石的地方都能看见这些东西,密密麻麻,挤都挤不下。 “是的。”陆希想了想,“今天晚上,我想借贵府的厨房用一下。”食用盐,最终还是应该走进厨房的。 奎因子爵家的厨娘看到陆希的时候简直吓了一跳——竟然有一位女伯爵光临她的厨房!这简直是荣幸——等等,女伯爵是来做菜的?而且这送来的是什么东西?这些黑黄色的干瘪东西,不就是海边那些渔民晒干的什么贝类吗?这种卑贱的东西怎么能进入贵族的餐桌呢? 还有这些石头一样的东西,好像就是海边礁石上生长的,这东西剖开来——噫,这种看起来粘粘糊糊的东西,既不是鱼也不是肉,怎么能给子爵大人一家送上去呢? 陆希并不向受到冲击的厨娘解释:“把这些放在锅里熬汤,现在就开始吧,要熬很久呢。”把生蚝熬到汤汁粘稠,颜色棕褐,就是最初版的蚝油了。这可是既方便又美味的调味料,凡是咸食都能用它调味,鲜美无比——陆希自己以前做菜的时候就喜欢用呢。 把蚝油里加点盐,然后以调味汁的方式推销,海风郡想必也没有什么意见的吧? 如果说熬制蚝油还要消耗燃料,那么晒干贻贝和蛤蜊就很简单了,把这些晒干的贝类碾成粉,也加点盐,取个名叫“海鲜粉”,海风郡应该也不会在意吧? 于是奎因家的厨娘就接受到了第二轮冲击——为什么没加胡椒,没加桂皮,没加茴香,没加鼠尾草……总之没加任何她知道的香料,做出来的汤也这么好喝?还有这个粘糊糊的石头贝熬出来的浓汁,竟然该死的鲜美,加在牛肉里,有一种她从未品尝过的滋味,就连只用它来烹制蔬菜,也是特别的好吃! 光明神在上,这真是她常见的那种卑贱食物吗?明明它们晾晒在渔民家门前的时候一股子腥臭味儿,可到了女伯爵手里却成了美味,这一定是主赐予的神之双手吧? “跟我的手没关系。”陆希笑起来,“用这些你也能做出美味的食物来。说起来,你觉得像你一样的厨娘,会不会愿意买这些东西呢?” “当然!”厨娘靠的是什么,不就是做菜的手艺吗?菜做得不合主人的胃口,是要被辞退的!厨娘敢打赌,这种随便加一点就能让汤菜更加鲜美的调味品,绝对会受到厨娘们的追捧,成为厨房必备用品! “那就好极了。”陆希看着自己做出来的成品菜肴,满意地点点头,“那么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些菜合不合你的主人们的口味吧。” 第189章 多点开花(二)、要怎么才能把商品推销出去呢 要说蚝油和海鲜粉合不合奎因子爵一家的口味, 只要看那几盘被吃得干干净净的菜就知道了。 说起来这是不符合贵族用餐礼仪的——贵族的餐桌上至少要剩下一半的菜才行,要是把盘子吃空,那就被认为跟穷人一样“恶形恶相”了。奎因子爵家虽然没有这么讲究, 但把盘子里的菜全吃光的事儿, 也还是第一次发生。 当然,这里头多少也有陆希的面子, 毕竟可是女伯爵亲手做的菜, 不吃光怎么能显示捧场的诚意呢?嗯,菜也非常好吃就是说…… 既然经奎因子爵一家的舌头肯定了,这门生意当然要做起来。 这可不是奎因家那几十个奴隶能干得了的事,奎因家立刻发布公告,向领地内的渔民们收购近海的鲜鱼和贝类。 这条公告一出来,整个白浪湾都动了起来。 白浪湾领地的形状, 就像一条依着海岸游动的鱼, 比起具有一个深水港的海风郡来说, 它面积小得多,但海岸线却跟海风郡差不多长。这导致了白浪湾领地里有三分之二的人都以打渔为生。 这些渔民当然不能跟那些海商相比。白浪湾水浅, 又多礁石, 所以能够出入的也就是一些小木船。这样的船不敢去深海, 自然也就搞不到那些珍贵的深海鱼类,只不过靠海吃海,不致饿死罢了。 说起来也是可怜, 明明守着无边的咸水,白浪湾的平民吃盐却也是数着粒儿下锅的。今年热月过后, 领主忽然发布公告, 向他们出售便宜的盐, 价格只有商队带来那些粗盐的一半。领民们在兴奋之余, 却有不少人发现,即使是这个价格,他们也买不起。毕竟若实在嘴淡,海里捞起来的鱼蘸点海水也有咸味儿,还不如留着那少得可怜的钱去买大海里种不出来的粮食。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收入太少,没有进项,少不得就要把那几个珍贵的铜币捏得死紧了。 没想到时隔半月,领主府里又出公告了,还是要向他们收购沿海随处可见的鱼和贝类?不少人都不敢相信,围着公告不停地询问:“真的要鲱鱼吗?青花鱼也要?”这可都是贵族们并不吃的鱼类,平常最多能卖到周围的领地一点儿,鱼贩子要的数量也十分有限,毕竟这东西卖不出去很快就会腐烂发臭的。 至于那些贝类,他们都没敢问。那些东西就长在礁石上,成垛成团的,家里的孩子和老人随便去扒扒都能弄到不少,领主大人要这东西做什么,竟然还肯用钱买吗? 宣读公告的人嗓子都快说哑了,心里不耐烦之极。然而这次翠茜小姐明确地告诉他们几个出来发公告的人,无论领民们怎么反复地问,他们都要解答,务必要让领民们都知道公告里究竟写了什么,以及他们应该去捕什么鱼挖什么贝类,捕到挖到之后又该怎么处理。 不仅如此,翠茜小姐还要求他们直接去渔村里向渔民们宣传,这样比起来,他只要在镇子上站着念念布告就行,还不用跑腿,已经很幸福了。 所以这人不得不再次打起精神,大声地说:“我再念一遍啊,都听清楚了!鲱鱼、青花鱼,领主大人都要!但是这些鱼必须按照大小分开,一肘长的鱼每斤20铜币,半肘长的10铜币,再小的就不要了。另外,领主大人大量收购贝类,但是要求不同,你们都好好给我记住了!石蛎,不要外面的壳,只要里面的净肉,新鲜的净肉,每斤也是20铜币!贻贝和蛤蜊,去壳晒干的,30铜币一磅!还有小的虾子,去皮晒干,也是30铜币一磅。听好了,领主大人许给你们这样高的价格,但不许有臭的坏的,如果发现有人以次充好,与盗窃领主财物同罪!” 人们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在光明大陆,盗窃领主财物,轻则砍手,重则吊死,全看领主心情。 但兴奋还是压倒了恐慌,毕竟领主许诺的铜币真的不少。尤其是那些贝类,不是随便在海边都能弄到吗?甚至有些人家里还晒了不少呢。 “我,我这里有一些晒干的贝类,可,可以吗?”有行动快的,已经把家里晒的贻贝干给拎来了,小心翼翼递上去,“我都挑的大的,上个月新晒的,绝对不敢有不好的……” 都是在海边长大的人,宣读布告的人虽然不常吃这东西,但也大略能分辨个好坏,翻了翻确实只只肥大,颜色瞧着也新鲜,便慷慨地指示:“去那边,那边过秤给钱。” 于是一群人呼啦一下又跟着去了收购处。 所谓收购处,其实就是搬了张桌子摆在奎因子爵家的庄园门前罢了。是的,因为领地小,奎因子爵家都不能叫个城堡,只能算庄园了。 称量,之后负责的人数出了三枚红铜币:“总共是五磅多点儿,给你一百五十铜币。”至于那点儿零头,当然是习惯性地抹掉了。 要说这抹掉的份量,也能值一两个铜币了,但是现在,提着贻贝干来的渔民完全顾不上计较,他已经被这三枚红铜币惊呆了——这可就等于一枚半银币!银币啊! 这些贝类根本卖不出去,都是家里晒来自己充饥的,吃多了一股子咸腥味,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吃这个就能少吃盐。可是现在,就今年新晒下的这些,就拿到了一百五十铜币!这要是再晒一些,有三枚银币,今年冬天就够买粮食的了! 想到这里,这渔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把铜币揣进怀里,提着空桶就往家里狂奔——他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个老母亲,他们都不能出海打渔,可是撬撬贝壳又不难,这些贝干就是他们晒出来的呢! 想不到不能当做劳力的老人和孩子,也能挣钱了! 随着这三枚红铜币发出去,原本还围着的人群轰地就散了——谁家没点晒好的干货啊?都拿过来,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钱,领主大人没有骗他们! 不到天黑,调味作坊已经收到了近千磅晒干的贝类,还有两百多磅新鲜的蚝肉,这些已经足够做出第一批货了。 不过,要怎么才能把这东西推销出去呢? 陆希嘿嘿一笑:“当然是先往王都送了。包括浴盐,我都打算给苏菲亚夫人送一份,想来苏菲亚夫人应该也愿意用它来招待国王陛下的。” 是的,陆希就是打算趁着社交季最后的狂欢捞一把——不是,宣传一下。至于怎么宣传,还要靠工具人苏菲亚夫人。 翠茜一愣,随即就忍不住笑了出来。白浪湾自有消息渠道,她当然也听说了苏菲亚夫人与提香夫人争风的事儿。说到底,苏菲亚夫人有点吃亏,因为她比提香夫人大好几岁,在青春貌美上还是略逊一筹,虽然当初靠着烟水晶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最近又有些落在下风了。 这个时候,她会拒绝帮助吗?用膝盖想也知道不可能。而如果她能借着浴盐和海鲜调味料再占回上风,那这几样东西,自然也会像烟水晶一样,被贵族们追捧。 “蚝油——不,妙鲜汁要定价得贵一些,至少不能比胡椒更便宜,而且这东西保质期不会太长,所以要搞限量供应,并事先说明,买了就要尽快使用。” “限量供应……”翠茜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饥饿营销,但物以稀为贵她是明白的,瞬间就领会了陆希的意思,“也好,这东西熬起来还是挺费时间的。”之前在厨房里熬制的时候,用的可是有神术阵的灶具,所以才能在短时间内就熬出一份妙鲜汁。现在如果建起工坊,用普通锅慢慢地熬,那要费多少燃料呢。 这样说起来,海鲜粉就容易得多了,只要把晒干的贝类磨成细粉,再加入同样磨细的盐粉就可以了。 “还可以加一点胡椒,或者别的香料,出几种不同口味的。”陆希想起了自己用过的花椒盐和五香粉,顿时就遗憾起来——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发现辣椒和花椒!光靠胡椒,真不是那味儿啊。还有,等她种出孜然,这不就又多了一样生财之道吗? 要论吃,真的没有比种花家更会琢磨花样的了,翠茜觉得纯加干贝类粉的调味料就已经非常好了,竟没想到还可以再加别的:“您真是,太睿智了!” 咳,做个调味料而已,睿智就实在太过奖了,毕竟她不过照搬现成的知识而已。陆希脸上发热地摆摆手,“装调味料的瓶子我会按时让人送来。”加上玻璃瓶子,这售价妥妥的能再上一层楼。 翠茜深以为然。要知道她已经见过样品了。也亏长云领能做得出来,装浴盐——咳,商品名称叫做“芳香晶油”的瓶子,竟然是一只优雅的天鹅形状,晶油就从天鹅的喙部倒出来。在盛满晶油的时候,就是一只玫瑰红色的天鹅,简直像是某种宝石雕刻而成的。 至于装妙鲜汁的瓶子,则是鲸鱼的模样,头顶的水柱成为开口,不用的时候还有玻璃塞子塞住,跟妙鲜汁的海鲜味儿相得益彰。 说实在的,就冲这些瓶子,翠茜都想把价格再往上至少翻一半!这样精致的东西,难道不需要使用神术吗?反正翠茜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工匠有这样的手艺,能够把脆弱的水晶玻璃中间凿空。 对于这个,陆希只是笑,并不回答翠茜的疑问。这怎么可能是凿得出来的呢?这种东西,当然是吹出来的。翠茜没见过液体玻璃的模样,自然想不出来还有“吹制”这种方法。甚至这东西还用不着特别高超的技术,只要事先做出一批“范”来,然后在范里吹制就行了。 当然,更便宜量大的调味粉,用的就是最普通的圆柱形瓶子了。这东西定价就相对低了不少,家境尚可的平民也能购买,若实在买不起一大瓶,跟邻居或亲戚合买,然后回去自己分装也行,反正这东西好放,只要不受潮,能够储存很长时间。 同理,那些咸鱼也是一样。好的鱼肉用盐和一点香料仔细腌制,贵族们大概瞧不上,但商人们应该会很欢迎——这东西跟干肉一样便于携带在旅途中食用,味道还能更好一些。至于边角料就用盐随便腌腌,给那些穷人也尝尝鱼肉的机会吧。 而且光明大陆这边有个习惯,每隔十天都有一次斋戒日,这一日不能吃肉,却可以吃鱼。单冲着这个斋戒日的习惯,鱼也应该有市场的。 高中低档商品都已分好,陆希也就不打算再在白浪湾停留了。奎因子爵一家都还算踏实,翠茜更是精明能干,道路都已经规划好了,她自然能搞得利利索索的,保证两家一直财源滚滚。 唯一担心的,倒是生意做得太好会招人眼红。 这个问题,翠茜在品尝过蚝油牛肉和蚝油生菜之后就想到了。刚开始的时候不起眼,但以后生意做大了,就算不以“盐”的名义卖出去,但有了这些带盐的调味料,自然会影响海风郡的食盐售卖,到时候海风郡——不,是国王,真的会那么讲道理吗? 而白浪湾,是没有什么力量反抗的。 翠茜真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成为骑士,她从七岁就开始骑士训练了,可是就是不能觉醒斗气,直到十八岁,她才终于放弃了,转为伪造神恩。可是如果真的打起仗来,伪造的神恩可没有用处。 倒是长云领——还曾经跟海风郡对着干过…… 其实早在陆希把晒盐的方法教给奎因家的时候,奎因子爵就跟女儿提过结盟的事——他当然最希望的是自己的儿子能娶到伯爵小姐,联姻,自然也就会联合。 但翠茜没有答应。如今她对自己的弟弟已经半点都不抱希望,这家伙一看就根本不合伯爵小姐的口味;而且联合的话,白浪湾有什么资本呢?即使只看爵位,冯特伯爵会愿意跟一个子爵“联合”吗? 倒是白浪湾如果愿意成为长云领的“附属”,冯特伯爵大概会愿意笑纳的。 但是,附属……就因为自己这边没有一个人能够获得神恩吗?翠茜心里总是觉得不服气,即使附属之后就能得到庇护,她也总觉得这口气顺不下来——并不是针对长云领,而是针对这该死的命运! 因为这口气顺不下来,翠茜到底还是没有提这件事,只是态度特别尊重地送走了伯爵小姐,并再三保证一定会好好制作调味料,并严格按照伯爵小姐所说的去经营,尤其是用散碎的咸鱼肉末让贫民多一条获得“盐”的渠道,这一点她绝不会因为基本没有利润就阳奉阴违,因为她总是觉得,伯爵小姐对于这最不赚钱的一件事,其实看得很重。 陆希还真不知道翠茜·奎因的心思这么深,主要是她也顾不得再去深究翠茜的思想,她还得赶着去伯爵夫人陪嫁的那座小山看看呢。 这次的社交季虽然没能留到最后,但伯爵夫人可是大出了风头,并且香皂、手镜和烟水晶的销售收入,陆希都分出了一成给她,算是她的“代言费”。 这笔钱也有几百金币了,对伯爵夫人来说,既出了风头还有进项,这简直是意料之外的美妙。如今她对陆希的态度不说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至少也有一百二十度了,已经开始期盼明年社交季,陆希又会拿出什么新鲜东西让她“代言”。 与此相比,一座没什么出息的小山,也就根本不放在她眼里。陆希一提出想去看看,她就立刻大手一挥,来了个“全权委托”,把整座小山都交给了陆希管理,如果有收益就两人平分,气得那位女管家维卡太太,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就从维卡这个态度上,陆希就觉得伯爵夫人这处陪嫁多半是被人揩油了。不过没关系,等她过去,吃了的就得给她吐出来,要是吃得少还则罢了,要是吃得多,哪怕吐到只剩胆汁,也得给她吐干净了! 还是上次送木炭来的那个管事远远地就迎了上来,陆希才稍微问了一句,他就开始诉苦,说一个夏季山上的那些藤蔓又疯长了多少多少,缠死了好些棵树,最后没办法只能当柴卖云云。 陆希懒得现在跟他废话,也不打算承管事的“好意”在山下的房子里休息,直接带着人上了山。 她带的人里,就有老科林。 老科林也是内定的今年要放为自由民的人了。他不但“奉献”了葱和蒜,之后的工作也一直兢兢业业。先是把自己所有的种植经验都毫无保留地贡献出来,后来又主管红薯的种植,成绩斐然。只等今年收获之后,就会宣布他脱离奴籍。 如今老科林工作更起劲了,仿佛整个人都年轻了几岁。而且他对于光明大陆的植物确实认识不少,所以陆希干脆就把他带了出来,跟自己一起来“扫山”。 第190章 多点开花(三)、哈哈,有好东西! “你跟我说, 这树是被缠死了,只能当柴烧?”指着面前的树墩子,陆希似笑非笑地看向管事。 这蒙二傻子呢?这树砍了之后的茬口还新着呢,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这原本是一棵活树好吗? 第161节 管事的脑门上开始冒汗了。他哪里想得到, 伯爵小姐居然能一路走到山里来,就为检查一下他说的“被藤蔓缠死的树”?难道她不该像伯爵夫人一样, 听听管事的汇报就算完吗?这样的山路, 有哪个贵族小姐愿意走上来?明明她们尊贵娇嫩的双脚,都是只在舞会上才愿意踏在地面的。 “说说吧——”陆希打量着眼前的树林,“这些年被‘缠死’的树,到底有多少啊?还是需要我一棵棵给你点出数来?” 就眼前这一棵,有一人合抱那么粗,虽然陆希还没本事从半截树墩子就辨认树木的品种, 但看这断口木料十分致密的样子, 想必是挺好的木材。 “你也真是蠢得可怕。”她用脚踩了一下残余的树墩, “路都踩出来了,你就真觉得不会有人来查看?” 管事汗如雨下。这算什么路啊?硬生生就是伐木的人踩出来的羊肠小道而已, 路面坑洼不平, 两边都是杂草灌木, 伸着胳膊腿儿的拉扯人的衣服。就是管事自己,如果不是为了挣钱,都不爱走这样的路, 哪里能想得到伯爵小姐硬是走上来了呢? “让我想想——”陆希假做思索,“你这是侵吞了夫人多少钱财?这个, 应该怎么判罚呢?” 这方面的律法, 何塞十分熟悉, 想都不必想就回答:“侵吞主人的钱财等同于盗窃, 一枚金币以下砍手,一枚金币以上直接绞死。” 管事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张着个嘴不知道是该认罪还是该硬顶。认罪吧,他这些年贪的钱可远不止一枚金币了;不认吧,罪证都确凿了,而且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伯爵小姐一定要处置他,有没有罪都一样啊。 说真的陆希也被何塞的“律法”吓了一跳,这未免也太一刀切了,显然并不能起到真正的好作用,所以她沉思一下,又问一句:“那么,假如侵吞的钱财能全部找回来呢?” 其实并没有什么找不找回来的区别,把人绞死之后没收家产,自然就能补回来了。但何塞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听不出陆希的意思呢,于是装模作样地应和道:“假如能全找回来,主人没有什么损失的话,自然不必遵循盗窃的处置方法,即使有惩罚,也不至于砍手或绞死了吧……” 他还没说完呢,管事已经一迭连声地叫了起来:“大人,我愿意把所有的钱都赔出来,我的家产都赔出来!还有,维卡太太她也拿了钱,她那里还有!”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得多了,有管事肯招认,陆希都不急着处置他,而是带着科林在山上“扫”了起来。 这里确实有许多啤酒花,只是因为野生野长无人照顾,看起来乱七八糟的。这个时候其实已经过了盛花期,只有少数晚开的花序还垂挂梢头,穗状的雌花花序看起来像是一串发育不良的绿葡萄。 “就摘这种。”陆希向带来的奴隶们下令,“摘最好的那些,有多少摘多少就好。”反正长云领现在的粮食还没多到可以大量酿酒,今年先试试水好了,主要是看酿出的啤酒能不能达到要求,以及大家对新口味是不是接受。 科林还真的认识这种东西,小心翼翼地辨认了一会儿才说:“小姐,这个东西,好像是蛇麻?我,我曾经听说有女巫会用这个来给人治疗腿肿或失眠,但,但教会说这是用蛇的骨头培养出来的,所以才叫蛇麻……”听着就吓人好吗。蛇这个东西,在光明大陆上可不是什么正面形象。 陆希不禁摇头。蛇麻确实有消肿利尿的作用,也能治疗失眠多梦,当然,是跟其它药物配伍一同服用才有明显效果。但是教会这种“凡女巫用的草药都是邪恶”的干法,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东西跟蛇没什么关系,叫蛇麻不过是因为它盘曲的藤蔓像蛇而已。而且,用这东西来酿麦酒可是别有风味,比现在的麦酒好喝多了。” 光明大陆的麦酒其实就是啤酒,只不过这种酒只有平民才喝,口感并不爽快,还因为发酵程度不一质量相差甚远,有些甚至粘乎乎的一股子刷锅水味儿,真是浪费了那些粮食。 正因为这玩艺儿不好保证质量,所以贵族们才不喝,只能由平民们消费了。现在陆希一说这东西能够增加麦酒的风味,科林第一个念头就是——伯爵小姐又在为平民谋福利了,怕他们喝的麦酒太难喝,所以要把它变得好喝一些。 这么一想,科林就激动得想立刻跪下来向伯爵小姐行个大礼。他活了几十岁,从祖父那辈儿起,换了好几位主人,哪里有像伯爵小姐这样,总是替平民着想的领主啊!他竟然能碰上伯爵小姐,一定是光明神垂怜——呃,伯爵小姐好像不喜欢大家提起光明神,那还是算了吧,他只要感谢伯爵小姐就好了。 总之科林对于陆希的话那叫一个深信不疑,既然陆希说教会的宣传都是骗人的,那就肯定是骗人的!所以在看见又一样被教会称为邪恶之物的东西时,他立刻就向陆希指了出来。 那也是一种藤蔓植物,喜欢缠在小灌木上,但是与蛇麻不同,这种植物往往把缠住的小灌木包裹得严严实实,造成对方因为缺乏阳光而死去。 “教会说,这种植物叫做血草,跟白丝藤一样都是堕落的植物。”科林说的白丝藤,其实就是菟丝子,因为会将寄生植物缠死,也向来被恶魔化。但是血草另有一种特点,就是它的根茎被水一泡,就会渗透出一种暗红色的液体,仿佛不新鲜的血液一般。 科林老老实实地重复:“以前我的家乡就有这种植物,生长在坟地上,牧师说它根茎里的血就是从死人的尸骨上吸取来的。”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但是有些不长在坟地上的血草,根茎也一样是红的……” 诶,这么一想的话,牧师说的肯定不对啊,这血草里的血,根本就跟死人无关吧? 科林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个谎言,陆希却看着眼前的藤蔓苦苦思索起来——怎么科林的这种形容,她又觉得有点儿熟呢? 上回何塞跟那个商人换回来的种子她就觉得熟悉,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现在看着这种藤草,又仿佛似曾相识,真是急人…… 不管了,先挖几棵,带回去慢慢研究。 科林已经看透了牧师的鬼话,当然不会再觉得血草邪恶可怕,立刻就动手,全须全尾地挖了一大捆才停下。他刚想问问伯爵小姐这些够不够,就听见伯爵小姐在前方发出了一阵怪叫:“哈哈,好东西!” 陆希确实是发现了好东西——猕猴桃! 说起来这座山原本植被相当茂密,不得不说伯爵夫人的父亲给女儿挑陪嫁的时候也是有眼光的,就长云领附近,能像这座山一样绿油油的地方,那也不多。 但是这十几年,伯爵夫人压根没管过,更没有好好照看,而她派来的管事又顾着捞钱,把这山上最高大的树砍了不少,还只管砍不管补种,要不是他胆子还没那么大,说不定再过几年山都要被他砍秃了。 不过现在嘛,最高大的那些树砍伐之后,阳光便从缺失的地方照了进来,倒是驱散了一些密林的阴湿,误打误撞的倒是让某些地方特别适合喜欢半阴环境、既喜水又怕涝的猕猴桃生长了。 这些藤本植物你挤我挨的成块分布,此刻正是结果的时候,叶片下面垂着一挂挂的果实,因为是野生的,大概只有鹌鹑蛋大小,棕绿色的外皮满布细毛,并不像越桔或蔓越莓之类的浆果那么鲜艳可爱,以至于何塞看见这东西,首先发出的疑问就是:“能吃?” “当然!”陆希笑嘻嘻地摘下一个,“尝尝?” 何塞拿在手里,更觉得这东西毛茸茸的不像好吃的样子,但这是陆希递过来的,哪怕不好吃他也打算捧场的,只能硬着头皮咬了一口。 “先剥皮——”陆希一句话没说完,就见何塞已经咬掉半个了。 这个外皮确实很败口感,但果肉的味道却出乎何塞意料之外,入口先是有些酸,但之后就泛起了淡淡的甜味,还有一种清香——总之,竟然是一种还不错的浆果! “当然了。”陆希自己也捡了一个熟透的,剥去皮,露出了里面绿玉一样的果肉。野生猕猴桃啊,这要是在她那儿,价钱可不便宜。这里的真是纯野生,虽然个头小,但香味却很足。 不要以为光明大陆的平民有多少吃到水果的机会。就陆希在黑莓镇那些日子,妮娜能摘到十几颗浆果都要当宝贝一样揣回家,“贡奉”给全家的小皇帝班杰明。要是那时候妮娜能碰上这么一片猕猴桃,怕不要高兴坏呢。 想起妮娜,陆希就不由得叹了口气——她说要回去,究竟是要做什么呢?还有,她自己承诺会去救她,可是究竟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去把双塔大教堂掀了呢? 算了,这个问题现在想也没有用,等回去跟海因里希商量一下吧,只要是对教会不利,那家伙一定能有好主意的。 “小姐?”何塞发现陆希走了神,试探着唤了一声。 “哦,没什么——”陆希笑了一下,把剩下的半颗猕猴桃塞进嘴里,“把这些都摘回去!” “味道的确还不错,但不好卖吧……”何塞多机灵的人,当然看得出来陆希刚才其实是“有什么”的,但她不想说,或者说,她不想跟他说。 对于这一点,何塞很有些怅然。当初刚到长云领的时候,他和陆希可以算是关系最亲近的了——那时候冯特伯爵对陆希来说都只是个陌生人呢,反而他们俩一起采蘑菇,一起想办法赚钱的经历,让两人联系得格外紧密。这也是他之后果断决定将整个雇佣兵团都拉来长云领的原因之一,并且对陆希承认身份,又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近了一分。 但是在陆希去往王都参加社交季的时候,他因为要盯着煤矿,只能留了下来。这一分别就是两个月,再见面的时候不免就有了几分生疏——不,也并不是说生疏,而是——何塞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但他总觉得,如果是在社交季之前,陆希一定会告诉他,她刚才在想什么。 可是这话无法出口,何塞最终也只能有些涩然地说:“这些果子看起来不像能久放的样子,如果做成果酱的话,我们没有足够的糖,恐怕……”有钱的人大概是不爱吃的。 “这个果子的用处可大着呢。”陆希没发觉何塞的心思,笑嘻嘻地说,“自己吃也行,还可以酿酒,酿醋——嗯,我是说一种酸味的调味汁,比柠檬汁更好用。另外,做成果酱的话,可以卖给那些海商,这东西,多吃点能够预防远海病。” 远海病,其实就是指出远海的船员们常见的坏血症。这种病缘于船上少有新鲜的蔬菜和水果,船员们缺乏维生素C,就很容易得病。 顺便说一句,这种病,一般圣水也治不好,因为它不是免疫力的问题,所以教会自然而然,又把它给推到了“神弃”上头。在出海的大船上,如果有人得了坏血症,就会被抛入海中“祭神”,据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他人不被“污染”。 当然,祭过神之后也并不妨碍继续有人得病,但教会反正统统甩锅给病人,绝不承认是自己不会治就是了。 要想不得这个病,当然就是多吃蔬菜水果,但是在远海船上要携带这些,就需要神术阵来保鲜,那个成本多惊人哪,哪里轮得到普通的水手们食用呢?果酱倒是不太需要额外保鲜,但加入了糖和蜂蜜的它们成本同样高昂,一样是普通人高攀不起的。更何况,根本也没有人知道如何预防这种远海病啊。 所以出一次海,船员的损耗也不小,假如有一种较为便宜的食品可以预防远海病,海商们是不会太过吝啬的,毕竟船上出现远海病,按照教会的说法,就是招致了神明的不满。 “死个把船员,商人们还能找到替代者,但是如果招致了神明不满,万一给航行带来别的厄运怎么办呢?”陆希嗤了一声,“与其到时候提心吊胆,我想他们应该是更愿意花点钱的,只要别太贵就行。” 猕猴桃可是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既然要便宜,糖都可以不加,无非就是酸一点罢了。再不然,也可以做成果脯,还更好携带。 只不过,就目前这些猕猴桃的产量,要大批量出售可还差得远呢,需要好好照顾这些果树,然后再扩大种植——哎,早知道这座山上有这样的好东西,她早就来了,伯爵夫人这些年,少挣了多少钱啊! 既然要靠着这山挣钱,自然不能再像从前那么野放了。陆希决定,把老科林留下,管这座山。毕竟他在种植上很有经验,虽然种的是麦豆,但有些东西是举一反三的,有经验的人,就是比毫无经验的人更容易教会。 老科林完全没想到,他还没有正式拿到自由民的资格,就先一跃成了管事! 这可不是在田里的监工那种半工半奴的“管事”,远离了伯爵小姐的视线,他要自行决定怎么管理这座山,需要雇佣多少人,甚至能决定要花多少钱……这,这可是伯顿管家这种层次的人才能做的事呀! 他祖辈都只是个种田的奴隶,竟然能当真正的管事了吗?这何止是光宗耀祖,简直就是全家升上光明之山啊! 不不不,与光明之山无关,就算他全家都上了光明之山,主大概也不会让他一个老奴隶去管事的,他今日的一切,都是伯爵小姐给的! “哎——”陆希看着科林五体投地行礼,哭笑不得,“你都要成为自由民了,不需要再这样了。” 科林很固执:“即使我成为自由民,也是您的领民,永远忠实于您!”这几天抄之前那个管事的家,他也跟着去看了,那家伙这些年卖掉了山上好些木材,赚来的金币还很精明地拿去打通了绿云领的关系,因此得到了一些糖来贩卖,竟然也积下了一笔不小的家产呢! 别人或许会羡慕,但科林此时的想法却是——他绝不会像那个管事一样,辜负领主的信任,只想着塞鼓自己的钱袋! 伯爵小姐想的是酿出让平民觉得更好喝的啤酒,想的是让远航的船员们不要得可怕的远海病,那么作为一个马上就要成为平民的奴隶,他一定会跟着伯爵小姐,兢兢业业,直到她的愿望实现! 第191章 多点开花(四)、虫子也能养? 陆希带着几车猕猴桃回到青石城的时候, 正好碰上了从边陲镇回来的丹尼尔。 几个月不见,丹尼尔整个人的气质都有些变化,沉稳了许多, 而且陆希隐隐约约地感觉, 他好像…… “他晋级了。”光球用一种听起来多少带点儿酸味的口气说道,“现在是高级骑士了。” “丹尼尔, 你晋级了?”陆希不由得惊喜起来。她记得丹尼尔论实力比约翰还要差一点儿, 只是他的眼睛——或者说他的能力比较特殊,冯特伯爵曾说他在三十岁左右大概能晋升为高级骑士,这算算,少说还差五六年呢! 丹尼尔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您看出来了?” 他的晋级十分平静且自然,就是在边陲镇的钢筋混凝土墙建成的那天晚上。 当时欢欣的人们都已散去,他独自一人走上了将近八米高的城墙, 站在墙的一端, 放眼往另一端望去。 灰黑色的城墙仿佛一条蜿蜒的巨蟒, 平坦的外墙面甚至在月光下还有点发亮。老实说,除了王都, 他还没有在其它领地看见过如此巍峨的城墙呢。 而且这条城墙的坚固程度, 绝不逊于那些刻印了神术阵的城墙, 它的坚固不在于其上雕刻的神术阵有多么玄妙,又借用了多少魔晶的能量;这座城墙的坚固来自于它的材料、内部钢筋的支撑,以及它梯形的横截面。 假如现在有一只地行龙以最高速度狂奔而来, 猛撞在墙上,那么墙接受的撞击力将会在微微的斜面上被分散掉一部分, 剩下的那部分则会被内部的钢筋承受…… 整条城墙在丹尼尔眼中, 忽然被拆分成了无数的截面与线条, 他能够清晰地知道城墙的防御能力, 以及有哪里因为弯曲的弧度而能够承受更多的冲击,哪里又是防御的薄弱之处。 这一次,他清楚地明白了自己的能力来自哪里。然后,他就自然而然地晋了级。 “是您教给我的立体几何。”丹尼尔很肯定地说,他已经确认了自己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路,但立体几何还不够,因为就在修建这座城墙的过程之中,他就已经发现有些问题细细思考的话,已经不是立体几何能够完全解释清楚的了。 所以他这次回来,一是向陆希报告城墙完工的消息,并且确定边陲镇今年的防守任务;二就是还想向陆希请教一些更高深的知识。 陆希:“……”这就尴尬了,更高深的知识是什么?解析几何?还是微积分?高等数学都忘光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老实说,陆希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大学毕业十多年,一些日常生活里不会用到的知识被忘光简直是理所应当的,她现在还能记得高中的数学知识,已经要给自己点32个赞了。 然而她又不是数学专业的,有把握的记忆基本就到这里为止了,微积分啥的,已经只记得教科书的封面了…… “这个我可能……”陆希决定还是实话实说,“再深入的知识,我也不会了。你可能需要,自己探索了。” 丹尼尔虽然稍微有点失望,但却也觉得这理所当然。伯爵小姐教他的那些东西,看起来好像很简单的样子(陆希:凡尔赛!),但实际上每一个公式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是千百次的计算与经验结合的产物。丹尼尔从前也会有些隐约的想法,觉得有些事情应该是有规律的,但他自己总结出来的规律跟这些公式比起来简直就太粗浅且不准确了。 所以这些知识,一定都是许多人潜心钻研,历经多年才总结出来的,伯爵小姐在这个年纪能够知道就已经非常了不起,她说不懂更深入的知识,那简直太正常了。再说,自己的能力,也确实需要自己去钻研,哪儿能光指望着从别人那里拿现成的东西呢? 只是这样一来,前方的路忽然就变得很长很长了,他还有多少需要去研究的东西呢?但与此同时,他的方向也更明确了,而不是像前几年那样,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该怎么努力…… 真是学到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无知啊。 但是,丹尼尔一直还有一个疑问,到这时候终于问了出来:“小姐,您说神恩,究竟是什么呢?”如果说神恩是神明的恩赐,来源于他的虔诚,但他这一次的晋级,实在是跟神明毫无关系,当他站在城墙上的时候,他可根本没想到光明神。 这个问题,陆希现在已经有标准答案了:“神恩就是对世界和自身的了解,因为其实与神无关,所以叫做觉醒更为恰当。” 丹尼尔微微皱起眉头:“这个——”如果对觉醒的人来说,这个答案很正确。骑士需要训练和对自身血脉的了解,而神官同样需要理清内心,以便更接近主,而接近主的过程,亦即是他们了解世界的过程,毕竟对于神官而言,主即世界。 但是,如果是伯爵小姐,那就不对了。在丹尼尔看来,她对世界的真理难道还不够了解吗?为什么没有觉醒呢? “这里自然还有天赋的原因。”陆希倒是已经考虑过如何自圆其说了,“事实上,知道自己的天赋,亦是对自身的了解。而且,你真觉得没有觉醒的人,就没有得到什么吗?”她随手抽出不离身的左轮,“我用这个,可以对付一个刚刚觉醒的骑士侍从,那么我岂不就相当于自己也有了匹敌骑士侍从的力量,这难道不是另一种觉醒吗?” 丹尼尔有些同意,但又不完全同意:“可是这种力量,与您对世界的了解实在是太不相称了……” 陆希笑了一下:“不相衬吗?我用肥料、农药和农具,能够让粮食的产量提高一半,你说说看,我能跟什么样的神官相比?” 丹尼尔恍然——他是骑士,所以光想着武力去了,竟忘记了神职。单说粮食的产量,伯爵小姐只怕能跟一位大主教媲美,如果再说到治疗,就算新出炉的红衣主教柯恩,也不敢说就能胜得过她吧? 第162节 “你还是说得少了。”陆希笑了起来,不无骄傲地仰了仰头,“我可不只是一位大主教啊。一位大主教的祈福能为多少田地增产?可是我只要把种植方法传授出去,整个世界都能得到好处,你说,这要顶得上多少大主教?” 丹尼尔心里剧震——没错,他想得还是浅了。一位大主教最多庇佑一片领地,而伯爵小姐的办法却可以造福于整片光明大陆,这,这是教皇都做不到的事,只有神才能做到啊! 而且这还只是种植,如果再加上治疗呢?还有别的,比如说教授知识,引导人觉醒——尤其是最后一件事,这难道不是在赐予神恩吗?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神才能做的事,那她岂不就等于是神了吗? 恍惚之间,丹尼尔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伯爵小姐对于教会素来不屑一顾,还总是强调人不需要神恩也能做得很好——自身就能做到神所做的事,又怎么会在乎教会呢? 陆希真不知道丹尼尔已经把她提到了神的高度,她听见了后面马车上传出来的声音:“你马车上装了什么?”怎么听着叽叽的,是鸟吗? 丹尼尔猛然醒过神来:“是那些小雪雀!”他怎么一见伯爵小姐就只顾着谈知识,竟把这事给忘记了。 今年天气最热的时候,猎人们找到了一个雪雀下蛋的山谷——嗯,就是那个少了一只脚的猎人黑皮带的队。 黑皮被咬掉一只脚,虽然当时得到了苦行主教的救治保住了性命,但脚是不可能长出来了,所以陆希给他做了一只木脚,经过锻炼之后,他虽然不能再像从前那么灵活,但居然还能爬山,更带着人找到了那个山谷。 雪雀都是集体下蛋,所以黑皮他们一次就捡回了两百多枚蛋,然后就用陆希教的办法——用硝石制冰,开始孵蛋了。 头一次搞这个,大家没什么经验,所以破壳率只有七成多,在饲养初期又死掉了几只,现在养到两个多月,还剩下了一百四十六只半大的小雪雀。 到了这个时候,小雪雀们已经不那么怕热,而且天气也渐渐凉快,所以丹尼尔就把它们送回青石城来了——冬天快要到了,黑云山的魔兽又要开始骚动,边陲镇要准备防御魔兽潮了。 雪雀在最热的月份破壳,刚破壳的雏鸟灰扑扑的毫不起眼,但生长得却很快,22个月之后就能成年,换上一身银灰色的美丽羽毛,并且可以□□产卵,再次孵化小雪雀了。 魔兽在未成年的时候,不太受到冬季的影响,所以雪雀在出生的第一个冬天里不会躁动并加入兽潮,但是在雀生的第二个冬天里,它们就会成群结队来袭击边陲镇了。一岁半的雪雀还不够肥,所以它们会生长更多保暖的绒羽;而到三岁之后,因为有了足够的脂肪层,绒羽便会减少,反倒是那些银灰色的硬羽长得更加丰满漂亮。 而人工饲养的雪雀,大概是因为食物充足的缘故,比野生雪雀长得更快,这一百多只小雪雀才养了三个月,就已经像胖母鸡一样了,在笼子里叽叽喳喳,看起来十分有精神的样子。 对此,丹尼尔也有点头疼:“它们爱吃虫子,在边陲镇的时候都是让孩子们去捉,蚯蚓、蝗虫、蜘蛛,甲虫,菜虫,甚至蜥蜴……现在它们长大了,虫子也捉不到那么多,就从银光河里捞鱼喂它们。”再不送过来,要养不起啦! 魔兽基本都是食肉的,顶多荤素搭配,光让吃素可无法满足。现在养一百多只还好,假如还想扩大养殖——丹尼尔想想就觉得还是要提醒一下伯爵小姐,城镇里毕竟跟森林不能比,去哪儿抓那么多虫子呢? “不愁。”陆希却是很豪气地一摆手,“明年还可以继续找蛋。”虫子?虫子有什么愁的。丹尼尔一定不知道,还有养殖虫子的办法吧? 丹尼尔果然是没听说过,闻言不由得目瞪口呆:“这——”虫子也能养? 陆希嘿嘿一笑:“正好,现在城堡里就养着一些虫子呢。”当然,不能给雪雀们吃就是了。 养殖雪雀的地方已经建好,在城堡一侧,避开了奴隶们居住的地方。一来这样更安静,免得相互打扰,二来也更卫生,避免传播什么疫病。 雪雀要笼养,因为怕它们飞走。所以养殖场就是一个个的大笼子,下方是一米高的水泥墙,耐得住雪雀的尖嘴和冰系攻击,上方则是半圆形的铁丝网罩子。每个笼子直径足有十米,保证这些雪雀成年之后也能住得下。 当然,就现在这一百多只小家伙,只要两个笼子就足够了。这还是陆希怕养得太密彼此打架,特意给它们分散一点的。 笼子里已经用生石灰做过仔细消毒,选上来饲养的人员进出都要穿工作服并洗手,保证既不会把病带进来,也不会把病带出去。 当然,因为饲养数目还少,所以工作人员也少,不过是从奴隶中间挑了几个养过鸡鸭的先充数,等以后养的数量多了,这里也会像香皂工坊和玻璃工坊一样,成为一个产业——哦,这个产业不但跟香皂工坊联动,还能带起羽绒加工和麻醉药加工,简直就是一带一路呢。 小雪雀们在马车上狭窄的笼子里拥挤颠簸了两天,乍一放到宽阔的地方,立刻活泛地跑来跑去。等到饲养员在食槽里倒下饲料之后,就欢喜地围了上去。 这些饲料是肉碎加骨粉。肉碎的主要成分是下水和边角料,说起来,要不是边陲镇时常往这边送猎来的野兽,现在还真没这么多饲料可喂呢。青石城这边可没有银光河那么丰富的水产。 说起来,自从有了燧发枪,□□队经常进山“拉练”,每次都带着猎物满载而归——这时候多猎杀一些大型的魔兽,也能减轻冬季魔兽潮的压力。 枪能对付山里的魔兽,自然也能对付水里的,丹尼尔这次就带来了一车的干鱼,是银光河里特产的“狮子鱼”。这种鱼长着一个大脑袋,因为脑袋上的鳞片经常翻立起来,仿佛顶着一头鬃毛一般,所以得到了这个名字。 脑袋大,嘴巴自然也大,这货就跟陆希在记录片上看过的巨型鲇鱼一样,经常埋伏在浅水之中,等待来喝水的野兽。这嘴巴一张,能直接把鹿或羊的头都咬进去,除了不能上岸之外,简直比鳄鱼都不差了。 这玩艺对人也很有威胁,所以丹尼尔有事没事也会去河边干掉几条。只可惜这种鱼肉不少,却粗糙难吃,只能拿来喂雪雀了。 一条干鱼简直有一个少年人大小,但是剁碎之后被小雪雀们一争抢也就没了一半,不由得丹尼尔不担心:“真的能养虫子吗?”这得多少虫子才够吃啊? 陆希笑起来:“养虫子其实容易得多。走吧,我带你去看看新养的虫子。” 她说的新养的虫子,当然是指自王都带回来的柞蚕。 城堡的后花园里果然有一片蒙古栎,柞蚕就养在那里。 带回来的茧子基本化蛾,满屋子的大扑楞蛾子当时确实让陆希有点发毛,因为这玩艺儿实在个头太大,尤其是雌蛾,翅展在十五厘米左右,快跟她的手一般大了。不过这些蛾子在□□产卵后就很快死去,只剩下了数千粒卵。 卵还要先孵化成蚁蚕。陆希拿不准什么时候才该放到树上去,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都是照着桑蚕的养法,都放在了室内,直到它们长到四五厘米长,才敢放到室外的栎树上去。 必须说被选来照顾这些柞蚕的女奴们都很仔细,尽管是第一次饲养,连陆希都只能提供一些半瓶子醋的指导,但最后这批柞蚕也成活了九成——当然,这可能跟柞蚕本身也比桑蚕更皮实有关。 反正现在,那一小片栎树林里,到处都是这些已经长到了八厘米左右的虫子,在欢快地啃着树叶。 丹尼尔面对这种情景,表情很有些一言难尽。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会对这么小的虫子有不适感……可,可能是因为凑在一起就太多了吧。 他按捺住自己想要站起来的汗毛,尽量客观地评价:“如果喂雪雀的话,倒也不错。”看着就挺肥的,就是这个数量可能还不太够。 陆希笑了个前仰后合,笑够了才对丹尼尔说:“骗你的,这些可不能喂雪雀,要用它们做衣服的。” “做衣服?”丹尼尔愣了一下,倒是立刻就反应了过来,“难道它们也像魔蛛一样会吐丝?” “嗯,也差不多。”陆希笑着说,“估计再过些日子,就能弄一点成品给你们看看了。嗯,就给你先做床被子好啦。”化蛾之后的茧子抽不出长丝,倒是可以用来做丝棉,加上今年的棉花——哎,忽然对冬天都有点期待了呢。 第192章 多点开花(五)、前面损失了多少钱呀 看过柞蚕之后, 丹尼尔对于养殖虫子忽然就没有什么兴趣了,借口要去见冯特伯爵,准备一溜了之——这些软虫子虽然无害, 但实在是太那啥, 溜了溜了。 如果换了从前,不管这些肉虫子怎么让人身上发毛, 丹尼尔都会硬着头皮陪在伯爵小姐身边的, 但是现在——几个月不见,丹尼尔发现自己对伯爵小姐的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要怎么说呢?男人会对一个美丽或可爱的女人抱有亲近的想法,哪怕有时候这女人并不美丽可爱,也可能会有点那样的念头,但是对于一个神,他不能想像自己可以站在她旁边, 成为她的丈夫——就是说, 没有那种世俗的念头了。 “哎——”陆希还没抬起手, 丹尼尔已经嗖嗖地溜走了,不由得失笑, “跑这么快……” 何塞一直默默地跟着, 这时候才开口:“我去叫他回来?” “算了。”陆希摆摆手, “我只是想问问他,边陲镇那边的森林里,橡树多不多。这也不急在一时, 晚餐的时候再问就是了。” 这个问题何塞就能回答,毕竟他和青羽灰羽去年都参加过边陲镇的防守战, 还真的知道一点:“离边陲镇不远的地方, 从西边往森林里稍微走一点, 就有一大片橡树林——是要把这些柞蚕养到那里去吗?但那里野猪非常多。” 有橡树的地方就有橡子, 一到秋天自然就吸引了大群的野猪。这种野兽即使不魔化也十分凶悍,普通人拿着燧发枪都不太好对付,所以何塞实在不觉得那里是养虫子的好地方。他可是知道的,这种虫子好像还挺娇贵,需要人时时照顾,边陲镇那边的森林,可真不是适合人呆着的地方。 “你说得对。”陆希笑着说,“我没打算把柞蚕放到那边去养,边陲镇现在确实还不适合搞这些。这些柞蚕,我准备发到那附近的各村里去养。” 长云领这片领地,说起来到现在只有三个主要的聚集地:青石城、柳河镇、边陲镇。 其中青石城不必说了,边陲镇虽然要对抗魔兽潮,但总能靠山吃山;柳河镇从前靠的是水晶,现在靠的是石英砂,也能过得不错。但散布在这三大聚集地之间的那些村庄,日子可就没那么好过了,绝大部分除了在地里死刨之外就没了进项。 “我已经叫人去统计过了,有些村子附近有合适的树,就让他们放养柞蚕。”柞蚕的好处就是食谱比桑蚕要广,蒙古栎、栓皮栎、麻栎、槲树等等都可以,反正这些树基本都能在长云领存活,看自己村子外面有哪种就用哪种。树多的多养点,树少的少养点,到时候统一收茧子,多少是个补贴。 “有些地方的土地适合种棉花,明年就分一部分种子出去。”还能顺手让村子里的女人进行加工,也给她们多一条挣钱的路子。 其实还有的地方能种甜菜,无奈现在她还没找到。 何塞静听着,心下惊讶。他以为陆希建起这样那样的工坊,给领民们提供许多工作岗位,就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了;却没想到,她会考虑得这么细,甚至还要想到每个村子的活路。 不止何塞惊讶,光球也很震惊:“还要这样吗?每个村子都要你管?” 陆希对它的震惊也很惊讶:“啊不然呢?”这有啥好吃惊的?领主管的不就是这个吗? “领主管的是收税……”光球声音渐低,自己也觉得说不下去,停顿了一下才硬着头皮说道,“那也用不着每个村子都……不是已经有很多工作给他们做了吗?” 但这样的事在陆希看来却是很自然的,这不就是乡村的脱贫扶贫吗?开工坊确实能够集中提供大量工作岗位,但那些不能离开村子的人,难道就不管了吗?不说别的,就现在光明大陆这个交通情况,她在青石城开工坊,就只有最近的一两个村子可能有人来工作。在生荒地开煤矿,也是离得最近的村子出矿工。 就这,还得是身强力壮能跑路的来,那村子里的老弱妇孺怎么办呢?家里走不脱的又怎么办呢?种花家一直大力推行的“带领乡村致富”,不就是为的这个吗? 陆希自己没干过扶贫,但她下乡治疗的时候也没少见扶贫干部是怎么做的,不就是要为穷乡僻壤找生财之道吗?所以——这不都常规操作吗? 至于她想在边陲镇那边找到大片的橡树林,其实为的是橡子。 橡子这东西,可不是只有野猪才知道好处的。 “但是这东西好像是苦的……”何塞出身好,腿瘸了之后也仍旧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日子,等到后头离家出走,又觉醒了斗气,即使要养着一个佣兵团,也不至于饿到去跟野猪抢食,但他是听那些贫民说过的,橡子虽然能充饥,但味道苦涩不说,吃了之后还容易那个,那个,排便困难! 当然后者他是不好意思在陆希面前就直说的。虽然伯爵小姐当初能去检查别人便便里的蛔虫,但他还是不好意思说! 陆希当然知道橡子是苦的,但是要的就是这个苦啊。 苦,是因为橡实里有单宁,事实上橡子壳里含的单宁更多,但这东西提炼出来就是栲胶,被称为植物鞣剂,可以用来鞣皮的呢。 说起来陆希也是今年才知道,原来青石城里现在连个皮匠都没有,以至于长云领往外卖的魔兽皮,都是直接晒干的生皮,根本没做什么加工的! 直接卖原材料,多亏啊!而且未加鞣制的生皮很容易坏掉,这就导致长云领还得及时处理,都不能留一留等个高价什么的…… 想起来,陆希就觉得心如刀割,那可都是她的钱呀! 好吧,不是她的钱,而是长云领的钱。但四舍五入就是她的钱,没毛病。 “用橡子能够鞣皮?”何塞对于皮革工艺还是知道一些的,主要是因为光明大陆的皮革鞣制中,脑鞣革占很大比率,而脑鞣革所用的鞣剂之一就是乳化的鱼油,恰好他所在的千岛之国,就产这种叫做温鳕的鱼类。 这种鱼属于低级魔兽,能够从尾部腺体喷出一种腐蚀性液体,当大群聚集的时候效果尤其惊人,能够在几分钟内将一个人活生生地融化,只剩下一副骨架。 但是温鳕的肉味道不错,腹部的鱼油和鱼卵都能做为鞣剂,涂抹在皮张上就能令皮革柔韧光亮——还能自动染色哩,用鱼油鞣过的就呈象牙色,而用鱼卵鞣过的,就呈与鱼卵十分相似的金红色。 尤其是处理魔兽的皮革时,这种鱼油的效果比某些神术都好。 对,鞣制皮革都能用到神术,你说坑爹不坑爹! 不过神术鞣法主要用于皮毛,尤其是某些毛发丰厚的皮料,可以减少脱毛,鞣出来的皮料色泽简直跟活兽身上没什么两样。 反正,何塞就没听说过,到处都能见到的橡子,居然也能鞣皮! 不过对于这一点,陆希非常肯定。其实要是在种花家,皮子一般就是硝制,也就是俗话说的“硝皮子”,但陆希一直没发现芒硝,所以就只能用橡子壳了。 当然处理起来多少是有点麻烦的。陆希曾经看过一个博主的视频,从剥皮开始,足有十几道手续。该博主对于“玩皮”甚有心得,什么植鞣法、铬鞣法、油鞣法、脑鞣法、醛鞣法的,全部演示了一遍不说,还加上了一些染色教程。这视频做了有好几期,陆希也没看全,但还是了解到了不少知识。 虽然看起来是多了几道手续,但鞣制之后的皮革,价格可比生皮高出几倍!长云领一个冬天打到的魔兽,那收入就可以翻番啊! “直接卖原材料,是最亏的!绝对不能这么干。”陆希痛心疾首,前面卖生皮,卖了多少年呀,损失多少钱呀! 何塞顿时想起了千岛之国。 号称千岛当然是有些夸张,但四五十个岛屿是足够了,能够住人的则有二十多个,其中一大半都种植着香料,什么肉豆蔻、桂皮、丁香、胡椒——光明大陆上的香料,至少有四分之一出自千岛之国。 但是,这些香料,基本上都是一摘下来,就直接以原料的样子卖了出去。尤其是丁香,因为需要特殊的神术阵来提取香味,千岛之国又没有这种神术阵,所以就像长云领的生皮一样,甚至都不敢拖时间,一到了收获的季节就得赶紧找到买家,否则花期一过,或是花蕾干瘪,那就等于颗粒无收了。 这就造成了,有时候在丁香丰收的年头,价钱反而低到离谱。甚至有些岛屿很适合种丁香的,都因为收入不佳而不肯种了。 而其它的香料也差不多,肉豆蔻同样需要提取其中的香精,只有可以直接使用的桂皮和胡椒还耐储藏一些,能够让卖主有时间挑一挑买家。 如果他们也能够加工香料,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肉豆蔻和丁香只要提炼出香精来,价格就是原料的数十倍!这里头的钱,都被别人赚走了…… 尽管已经离开千岛之国好几年了,何塞依旧在此时感觉到了心痛肉痛——那可都是钱啊,多少年的钱啊! 两个心如刀绞的人默默相向,彼此都在想着自己的腰包,四只眼睛都要冒出金币的光芒之时,终于被人打断了:“伯爵大人——” 陆希一回头,就看见海因里希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表情倒是很符合他男仆身份的恭敬,眼神却是符合魔鬼人设的阴阳怪气,陆希几乎都能听到他没说出口的话:“哟——在这儿干什么呢?” “啊——”陆希一拍手,看看何塞,“我得去看看那些病人了。你先去忙吧,过几天我们一块去边陲镇看看冬季防御的事儿。” 第163节 何塞其实是有心陪着陆希一起去教堂的,但是陆希显然并没有让他一起去的意思。想想她给那些女人看病的时候可能还要脱衣服,他一个男人也确实不合适,何塞也只能点头离开,但走了几步他才忽然想起来:海因里希不也是个男的吗! 男·海因里希丝毫没有自己不合适的自觉,才一离开何塞的视线就开始阴阳怪气:“我还以为伯爵大人不打算回来了呢……” 陆希其实很想问问他,是不是打算要做大阴阳师?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吧,首先她得解释什么是大阴阳师,太费劲。 但是她不说,海因里希也看出来她欲言又止,当即恼怒:“又心里骂我什么呢?” “没——”陆希慢吞吞地说,“我就是觉得,你现在这个态度吧……” 海因里希愣了一下,掩饰地咳嗽了一声:“我态度怎么了?你出去这么久,领地里很多事的知不知道……”其实他只是等得有点着急,明明早就进城了,为什么这半天还没去药厂,而是跟何塞到处乱逛? 这么一想,海因里希就理直气壮起来:“那个红霉素的事,你是不是早忘记了?还有人急着等治病呢。除了那两个,还有两个人前几天出现了过敏反应,不能再用青霉素了。” 这也在陆希意料之中。不同批次的青霉素,在注射的时候反应也可能是不一样的,有人前期不过敏而后期过敏,这也是正常的。 “那找到合适的链霉菌了吗?” “当然找到了。”海因里希不自觉地挺直了一下身体,“我不光找到了你说的那种出红霉素的链霉菌,还找到了黑曲霉。苏塞恩那边已经培养了不少,所有的前期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就等你回来提取红霉素。” 他说到这里,不由得露出一种“万事俱备只欠你,结果你却不回来”的谴责表情。 行吧,陆希觉得这种工作热情还是很值得表扬的:“这不是有你在,我才放心的吗。” 要说这话还真不是闭眼瞎吹,就这趟去个白浪湾就能看出来,论办事,真还没有几个人能像她现在手下这些人一样好使。就看那个收购海货的家伙吧,随手克扣都成习惯了,陆希十分怀疑,假如她让那个人来管制药这一块儿的事,她说使用百分之零点九的生理盐水,那家伙多半就敢随手给她把这点零头抹了,直接使用蒸馏水…… 唉,这么一想,海因里希还是很好用的,大阴阳师就大阴阳师吧,做事儿别搞阳奉阴违就行了。 “那我出去这几天,有没有什么事?” “都是好事。”海因里希得了她一句比较有诚意的夸赞,态度顿时有所好转,也不那么阴阳了,“这几天来了好几拨商人,你的香皂作坊已经把货全部卖光,没得卖了。” 行吧,这家伙好好说话,也还是一股子阴阳味儿,没救了。 香皂作坊的原料确实不够充裕。魔兽潮里逮来的所有野兽,除了雪雀之外,凡是有点脂肪的也都留下来了。并且边陲镇那边猎得的野兽,如今也是先刮脂肪,真用得上那句话“蚊子腹内刳脂油”了。 但就是这样,做到现在原料也供应不上,只能暂停了。幸好最近生荒地那边运回来大批麻草,又提供了一批沤麻纺麻的工作岗位,才把香皂作坊的失业工人们给消化了。 “所以还是要养殖啊……”陆希叹息了一声。雪雀很好,但要是能再养点猪和羊就更好了,猪油和羊油也一样制皂,肉还比雪雀肉好吃呢。 “野猪可不好养。”海因里希十分客观地评价,“这些东西可不像雪雀,你做的那种笼子都未必困得住成年野猪——尤其是公猪。” 陆希搓了搓手:“其实可以试试。”公猪啊,呵呵呵呵,种花家可是很早就有对付公猪的好办法呢。 当然这都是明年的事了,现在也没有小猪给她抓啊,倒是先把雪雀养殖起来试一试吧。 不过接下来,海因里希报告的就确实是好消息了。 首先,金羽研究出了麻醉弹。麻醉剂当然是从雪雀油脂里提取出来的,香皂消耗得快,但麻醉剂就消耗很少了。 这种麻醉弹其实更像手榴弹,投掷出去之后爆开,里头的麻醉剂大约能覆盖十平米左右,在其覆盖之下的野兽会像被丹尼尔的神术长剑霜白斩中一样,肢体僵硬、动作迟缓,一些小型兽类比如兔子或野鸡,甚至能直接睡倒过去再不醒来。 这东西在对付魔兽潮时倒是很有用,因为那时候魔兽们挨挨挤挤仿佛夏天的海水浴场,麻醉弹随便扔扔都会有效果的,只要别在防守人的脚底下炸就行。 虽然这不能像地雷一样轰隆就把魔兽炸死,但对于需要魔兽的皮毛和魔晶的长云领来说,麻醉弹就是最合适的。 第二个好消息,那些得了梅毒的女人当中,有人病愈了。 第193章 多点开花(六)、谁不想过好日子呢 人和人的体质确实是不同的, 尽管这些女人大部分都是梅毒二期,使用的药物也相同,但效果却颇有些区别——有些人身上的硬下疳尚未完全消失, 就已经有人痊愈了。 陆希也有点惊喜:“劳拉已经做过提取检查了?” 在光明大陆上她是没法检查抗体的, 所以采用的办法就是“劳拉检测法”。 劳拉检测法,就是让劳拉从患者抽出的血样中试着提取梅毒螺旋体, 能提取到就是尚未治愈, 等提取不到了,自然就是血液中已经没有梅毒螺旋体了。 所以现在劳拉是陆希的心头宝,其地位甚至远胜安东尼——呃,还是失去神恩之前的安东尼,甚至她自己都特别想能够拥有这个能力。想想看,只要是能让劳拉理解的东西, 她就能给你提取出来。 比如说当初向她展示了盐和碱的结晶法, 她就能从溶液里结晶出盐碱来, 甚至还不只是食盐与纯碱,还包括了盐卤里别的可以结晶的物质——比方说现在田里用的肥料里, 就有劳拉提取出来的□□和氯化镁。 再比如说陆希用土法提取了几次青霉素之后, 劳拉就能直接从培养液里提取青霉素, 跳过了什么用菜籽油去除脂容性杂质,用碳吸收,以及又是酸性水又是碱性水冲洗的这些过程。而且人家提取出来的青霉素基本都是有效成分, 不像土法还有失败率。唯一的缺点就是浓度不算太高,这主要是因为劳拉对于青霉素不像对盐和碱理解得那么清楚, 在整套提取过程中, 她看不到青霉素具体是个什么样子, 只是照葫芦画瓢而已。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劳拉在显微镜下终于看到梅毒的苍白螺旋体时,她对这个东西就算有了一个极其直观的认识,所以能够从血样中精确地提取,一点儿也别想逃过。 陆希有时候甚至会想,假如劳拉将来的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是不是能直接从人体内就把所有的苍白螺旋体一下子提取出来,那这梅毒岂不就是不药而愈了嘛。同理,凡是因为细菌和病毒而引起的病症,劳拉都可以精准治疗了,说不定连癌症也能…… 就是不知道那得要多强的力量,因为劳拉现在检验几毫升的血液都还比较慢呢,而且她年纪还小,陆希不知道这么早觉醒会不会影响身体,所以并不敢让她过度使用力量。 总之“劳拉检测法”的准确度,至少在梅毒方面绝对精确,所以能够通过检测的,那至少从现在来说,的确是临床治愈了。 被治愈的,就是第一个抱着女儿来向陆希求助的那个女人,她叫芦苇。 一听这随意的名字,就知道她的出身是什么样了。与她的出身十分相符,芦苇生着一副普通的面容,粗手大脚,随便往人群里一扔就找不到的那种。但是现在她两眼发亮精神奕奕,竟然还变好看了一些。 看见陆希进来,芦苇立刻跪下去额头贴地,行了个大礼。 陆希真是不习惯这种礼,示意她起来之后才说:“首先要恭喜你康复,但是有一件事必须要说清楚,现在你只是暂时治愈,并不能保证没有复发的可能。” 芦苇顿时吓了一跳:“我,我再也不会跟人——” 她想说她再也不会跟有病的人亲近,但陆希已经摆了摆手:“不,我指的你自己。” 梅毒的确是有复发可能性的,这种复发不是指再次感染,而是在治疗时,如果有苍白螺旋体已经进入脑脊液等隐匿部位时,常规的青霉素治疗就未必能够全部清除,所以存在复发可能。 当然,芦苇的情况只是梅毒二期,且不算重,所以她复发的可能性不大,但即使如此,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应该按时复查三年,才能确定真正治愈。 陆希原先担心芦苇听了这话会被泼一头凉水,没想到她反而眼睛亮了一下,嗫嚅着说:“那,那,伯爵大人,我,我还能在这里呆三年吗?” 这下轮到陆希愣了一下:“你想留下?” “当然想!”芦苇脱口而出。 在这里多好呀!吃得饱,穿得暖,连她的女儿都胖了呢。而且,这里有工作,可以挣钱呀! 这些女人现在也是要干活的,除了珍那个病得太重的母亲之外,所有的人现在都有一份“做煤饼”的工作。就是把一些黑色的仿佛石头碾成的粉末,再掺上土和一些碎秸杆,做成一种带孔洞的厚饼样东西——教给她们的人说,这个叫做蜂窝煤,是拿来烧火的。 虽然不知道石头和土怎么能烧,但女人们都很听话。这活儿不算太累,虽然脏一点,但黑粉和碎秸杆都是给她们准备好的,她们只需要像玩泥巴一样把这些东西按规定好的比例加水搅匀,然后放进模子里按成煤饼就好,只脏一双手而已。 而且这东西是按量计钱的,做得多,算的钱也就多,芦苇力气大,做顺了手之后每天都能挣到六七个铜币——六七个啊!她以前在王都做洗衣妇的时候,因为手粗脚笨,只能洗那些粗布的衣服,洗得腰酸背痛也不过就挣三个铜币,现在的收入,已经快能顶得上她丈夫的收入了! 还有珍,因为她是没有病的,所以出入都比她们自由一点。最近她真的找到了纺麻线的活儿,回来之后就告诉她们,在长云领纺线用的纺车都跟别的地方不一样,她一天能纺好几斤麻线,最多能挣到十二个铜币! 这个收入引起了女人们一致的羡慕,一天十二个铜币,十天就能挣到一枚银币了啊!假如是在王都,这个收入,珍养她自己再加上她的母亲都没问题的。 当然,这种养也不是什么太好的日子,也就是黑面包能够吃饱,冬天能穿件暖和的衣服,如果想像现在一样天天吃那个“病号餐”,恐怕就是不行的了。 对于“病号餐”,所有的女人在最初的时候都觉得难以相信。几乎每顿都有肉汤,有时候里面还有肉碎,盐也放得足,嚼起来又咸又香。肉汤里有时候煮的是豆子,有时候煮的是黑面包丁,也有时候煮的是鲜嫩的野菜或一些根茎,配着烤土豆吃完,肚子饱饱的简直不要太舒服。 这样的饭,在王都的话她们是吃不起的。不说肉,单说盐,有谁家舍得这么往汤里加的?但是在长云领,这样一份病号餐只要两个铜币。 第一次听见这个价格的时候,女人们都怀疑自己听错了,或者是来分发食物的人记错了,还是珍大着胆子向女伯爵求证,才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就是两铜币,如果能够再加一铜币,还可以得到一小块肉或者鱼。 为什么会这么便宜?女伯爵也给了她们答案。 第一,因为长云领的农夫们不需要交许多税,所以他们种地的成本就低,那么粮食的价格自然也就低了。 第二,则是因为长云领用了正确的种植方法,虽然不必给教会交税,但收成却能比牧师祈福过的田地更高。 老实说,女人们听不大懂,什么农夫的成本——粮价难道不是领主和商人老爷们定的吗?跟农夫有什么关系? 但是她们至少搞懂了一件事,那就是在长云领,粮食的价格就是很低的,比王都要低一半! 罗丝跟商人打交道比较多,稍微懂一点儿买卖的事儿,不由得为长云领的农夫担忧起来——如果给她们吃的粮食卖得这么便宜,那么从农夫手里买来的粮食价格岂不是更低?那农夫,能吃饱吗? 结果她向来送饭的奴隶询问,奴隶顿时笑起来,告诉她农夫们只用交三成的税,剩下的七成都归他们自己,再加上田地出产提高,农夫的日子比从前还好过呢。 三成的税简直震惊所有人!据她们所知,最低的税也是五成吧?于是女人们又替女伯爵担心起来——只收三成的税,女伯爵的钱够用吗? 当然这个问题就没人敢去问了,只是罗丝很快就发现,女伯爵的衣着十分朴素,也向来不佩戴那种镶嵌硕大宝石的沉重首饰,这,这应该是钱不够用吧? 自从罗丝有了这个发现之后,女人们不知怎么的竟然都有些惭愧,仿佛她们每天吃的都是女伯爵的华丽衣裙和宝石首饰似的…… 但是,她们还是想留在长云领,尽管这好像是在占女伯爵的便宜,但——谁不想过好日子呢?她们,她们一定努力干活,这样,这样也就不会占太多便宜了吧? 陆希真不知道这些女人心里会有如此单纯的念头,否则她真是要感慨贵族和教会的洗脑确实成功,被压迫和剥削的人,竟然还会惭愧于自己占了剥削者的便宜,而事实上她们所谓的便宜,只不过是一碗肉汤和几个烤土豆罢了。 不过她倒是很欢迎她们留下来。一来她们治愈之后也需要复查,留在长云领当然是最方便的;二来,长云领缺人。 原本就是地广人稀,还被教会带走了一半人,就现在留下的这些人里,老弱病残的比率可不低。而这些女人都能算壮劳力,她当然是求之不得了。别说二十个,她恨不得现在来两千个才好呢! 倒是有一个女人犹豫了一会儿,小声说:“我,我想回去。”她在其他女人的目光下红了脸,急忙解释,“我还有朋友也得了病,可是她们听信了牧师的话没有来,我想,如果让她们看见我治好了病,她们就会相信了。” “这倒也是!”潘西有些激动地说,“我们妓——我们那里也有好几个人都——”她说到这里又沮丧起来,“但是她们没人给赎身……”她和罗丝实在是运气好,但别人可就没有这个运气了。 “就是没有病,如果能来长云领也好啊。”另一个女人眨巴着眼睛说道,“我娘家的村子在猎场边上,那里都不许种地,只能去给路过的商人搬运货物。大家都有力气,要是能来长云领,我听说男人们去挖矿,一天就能挣三十铜币呢。” 于是好几个女人都把忐忑的目光投向了陆希。这些人都还是对自己家里抱着感情无法割舍的,虽然当初家里人不支持她们来治病是很让人伤心,但她们现在过得不错,心里又不免挂念起家人来。 陆希当然不会拒绝劳动力:“如果有想回王都的,明年可以跟着我一起去王都。你们的家人或朋友,只要肯好好干活,都可以来长云领。”能离家千里的基本上都是穷得丁当响的无产阶级,这样的人虽然说是自由民,但哪个领地都不会在意的,说不定对王都来说,穷鬼们少一点,都城看起来还更体面呢。 给女人们做过检查之后,陆希又安慰了一下几个对青霉素过敏的女人,这才离开教堂。不过一出门,她就忍不住问海因里希:“安东尼现在怎么样了?”她在教堂里呆了一个多小时,安东尼却连面都没露。 海因里希翻了个白眼:“好吃好睡,能怎么样?难道你希望他唱着圣歌来迎接你吗?” 陆希哭笑不得:“别胡说八道。我是说,他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啊——”海因里希拖长了声音,“没有。他的主看来是放弃他了。” 他说话的时候很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思:“从你去白浪湾,他就把自己关在礼拜堂里。不过放心,每天送去的饭菜他可都吃了,我看并没有去光明之山觐见他的主的意思。” 陆希拿他没办法:“他的能力有恢复吗?” “我看是不行了。就算真能再觉醒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海因里希凉凉地说,“你看汉克,到现在还不是那个样。” 一说到汉克,陆希就十分无语,感觉仿佛买了一支股票,尚未来得及出手就已经停盘了,只能放在手里压资金。 她去王都的这几个月,汉克好歹是不会一听有人说话就开始波浪线了,但是要说有什么能力——还是没有。反正陆希对他寄予的希望,至少目前来看还是遥遥无期。 “可能真是找错了人……”到这会儿陆希也不能不承认自己的眼光可能也不那么好,“我本来以为得到神恩的都像妮娜……”结果没想到妮娜应该是属于绩优股,而汉克……就一ST股吧。 但问题是,明明汉克看起来对知识相当敏感,应该是资质很不错的样子啊,为什么就是没有正确的产出呢? 海因里希轻嗤了一声:“因为他打心里并不想接受你的知识吧。还想着他的主呢。” 陆希叹了口气:“也真是够固执的。”学生不想学,老师累死也教不会的。 海因里希倒是不以为意:“急什么,他早晚要承认的。对了,那个化石我也拿给他看了,还跟他讲了安东尼大牧师的神恩是怎么飞走的。” 陆希抽了口气:“你什么时候干的?他有什么反应?” 海因里希把手一摊:“也没见有什么反应,至少没放烟花。就是这几天也不大出来见人了——我说,不劳动者不得食,他这不出来干活,可以扣一下口粮了吧?” 第164节 “你这——”陆希又好笑又好气,“他不还是你朋友吗?” “我可没当他是朋友。”海因里希嗤笑,“我可是个魔鬼。” “汉克会伤心的。”陆希半开玩笑地说。汉克可是一直觉得跟海因里希同病相怜呢,毕竟有过一起挖臭泥的交情。 海因里希呵呵了一声:“你不是还跟何塞有一起采蘑菇的交情吗?” 陆希莫名其妙:“怎么又说到何塞了?” “没什么。”海因里希把头一扭,“赶紧去制药厂吧。” “这不是在往制药厂走吗?”陆希从回来就没停过脚,这时候也觉得有点累了,想想到制药厂还有一段路要走,且还是不怎么好走的路,不禁叹气,“明年一定要修路!”这骑着马颠过去真够呛,要是道路平坦,骑个自行车都比骑马强。 海因里希看了一眼她疲惫的面容:“要不然明天再去吧。”要不是怕人看见,其实他可以带着她飞过去,那就省得颠簸了。 “还是今日事,今日毕吧。”陆希打起精神,“何况我只要演示一次就行。”只要成功提取了红霉素,以后的事儿就可以交给万能的劳拉。 不知道怎么的,海因里希忽然有点嫉妒起劳拉的能力来,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说,劳拉的能力对她实在是太有用了,而他——现在顶多只能制造一下硫酸和硝酸,用处不大呢。 第194章 多点开花(七)、你是说,光明大陆有吸引力? 其实红霉素的提炼与青霉素最大的区别就在于, 使用的萃取剂不同。青霉素溶于水,而红霉素只是微溶于水,而易溶于甲醇、乙醇和丙酮。这三样溶剂里, 对陆希来说, 当然是乙醇最容易获取。 乙醇,即酒精。为了做演示的这点酒精, 陆希直接“糟塌”了冯特伯爵好几桶葡萄酒, 可把伯顿管家心疼坏了,因为冯特伯爵收藏的可都是“陈酿”。 事实上陆希还不想用葡萄酒呢。酒精含量就那么点儿,光蒸馏提炼就累死人。无奈长云领现在粮食都还不能完全自给,没那么多淀粉让她自己去发酵酿酒。 有了乙醇,陆希顺利萃取出红霉素溶液,然后从中析取出白色结晶, 这就是红霉素成品了。 劳拉从头到尾看完, 眼睛闪亮:“小姐, 为什么这个红霉素它不会溶解在水里,却会溶解在酒精里呢?还有之前提取青霉素的时候, 还要用油溶解掉一些杂质。明明看起来都是差不多的东西, 为什么不一样呢?” “问得好。”陆希摘下手套, 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就凭劳拉这个求知的劲儿,将来的成就也不会差, “这个嘛,就要谈到不同物质的不同结构了。” 说到物质结构的问题, 就完全是纸上谈兵了。这不是显微镜能直观看到的问题, 甚至陆希自己也不敢说就完全了解, 所以她只能拣着最基本的讲了讲, 但即使是这样,也听得小丫头两眼亮晶晶的,末了还十分遗憾地叹气:“要是能看见那个‘结构’就好了……” 陆希摇摇头:“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们能够用眼睛看到的。这个世界大体地说,可以分类成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凡是我们能看到的东西,基本都属于宏观世界,即使用显微镜才能观察到的那些细胞啊什么的,也属于宏观世界。” 劳拉张大了嘴巴。她现在跟着陆希学习了将近一年,可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小丫头了,宏观与微观这样的词儿虽然陌生,但结合一下陆希说的话也能理解,但让她惊讶的是,需要用显微镜才能看见的细胞什么的,居然还算是大的吗?那小的——就是微观世界,要小到什么程度呢? “什么程度啊……”陆希沉思了一下,“如果我们看到的细胞是长云领,那么微观世界里的东西,最大的可能就一间屋子吧……”这比喻可能不恰当,但原谅她也没有算过。 劳拉的嘴巴张得更大,喃喃地说:“那,那还有小的吗?” “小的——”陆希有点为难。据她的了解,有人把原子核与电子的大小就比喻成地球与沙子,然而她也没法给劳拉解释地球有多大,所以想了半天,只能不太负责任地说,“那可能就相当于房子里的我们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细胞吧。” 现在不光是劳拉,连海因里希的嘴都忍不住张开了。 “有,那么,小的吗……”劳拉梦呓一般地说,“可是,怎么知道的呢?既然都没法看见……” “不只是小得无法看见,还有大得无法看见的呢。”陆希好笑地把小姑娘的嘴巴合上,抬手指了指窗外的天空,“我们所在的光明大陆就像蛋黄一样,蛋黄外面包着蛋白,光明大陆外面包着空气,仅仅是这一层空气,我们就看不到尽头,而在空气外面,才是那些星星所在的地方。” 劳拉仰头看着黄昏的天空,刚刚合上的嘴巴又张开了:“星星,星星离我们有那么远吗?”她是觉得星星很远的,但是有时候,在晴朗的夜里,星星特别的明亮,特别的大,看起来好像也不是特别远啊。有时候她甚至会想,如果她会飞,只要往上飞那么一些些,说不定就能摘到一颗星星了呢。 “对啊。”陆希很喜欢小姑娘这个飞翔的念头,话说她小时候也想过飞到天上去摘星星呢,只不过到了五岁以后,她就知道她既不能飞,星星也够不着了,“劳拉要知道,星星有大有小,有的星星像玫瑰城堡一样大,有的星星像一座山,有的星星甚至比光明大陆还要大得多,那么大的星星,我们看起来却只有这么小,那它该有多远呢?” 远小近大这个道理,劳拉已经明白了,但她的脑袋里还想像不出比光明大陆更大的星星,于是满眼呆滞。 一旁的卡玛也听得呆住了,半天才下意识地说了一句“神明在上”,才说完她就意识到自己失言,不由得有点慌张。但是,但是,这么多根本无法想像的事物,只有神才能创造出来吧? “并不是。”陆希笑了,“正是因为世界如此之大,教会所谓的神明才是假的。设想,如果这个大到根本无法想像的世界是神明创造的,那么神还需要留在光明大陆上收集信仰吗?神连世界都能创造,还要信徒的信仰做什么?难道国王会需要一只蚂蚁的信仰吗?” 卡玛有些激动的表情渐渐平复了下来。国王当然不会需要蚂蚁的信仰,事实上国王根本就不会注意脚下有没有蚂蚁,所以教会所宣传的神一直注视着祂的信徒,并为他们创造了光明之山什么的,确实不可信——国王会为蚂蚁专门造一处乐园吗? 劳拉却没有想到神的事儿。她生来就是奴隶,从来没有去教堂的机会。她的母亲胡安娜整天想的都是怎么才能让自己和女儿都吃饱,也没有那个闲心去向女儿传播信仰,所以劳拉对于神的印象非常浅淡,甚至经常都想不起来。所以她只顾着追问陆希:“可是,这,这都是怎么知道的呢?”她就想不到,星星会离得这么远啊。难道是有人飞到星星上去过吗? 陆希倒是很想告诉她,确实已经有人飞上了星星,但现在说这些也差得太远了,因此她只是说:“虽然不能直接看到,但有些东西是可以通过观察和推算得到的,比如说,我们测过的密度。” 劳拉一下子想起了陆希把石头和铁块扔进水里的实验,两块重量相等的东西,排出的水体积却不同,证明了它们的密度是不相同的。虽然密度这个东西用肉眼也很难看出来,但这么一计算,就发现了不同的东西,密度确实是不同的。 而且伯爵小姐还用冰和水做了实验。奇怪,冰不就是水做的吗?为什么成了冰之后,反而比水要轻了呢?就是因为“结构”不同吗?真是奇妙啊…… 从一个红霉素扯出这么多东西来,陆希感觉自己的嘴都要说干了。要知道制取出红霉素来并不算完呢,还有个注射问题。 红霉素微溶于水,所以如果用水来稀释那得往身体里打多少水进去才能有足够的用药呢?可是酒精这东西,又不能往血管里输。 陆希以前用过的注射液都是乳糖酸红霉素,是乳糖酸与红霉素酸碱反应之后形成的盐类,易溶于水,才好注射。但是现在——她弄不出乳糖酸来啊! 所以,陆希只能把主意打到青羽这个水系法师身上了。 青羽号称骑士,但陆希觉得他其实更像法师,把他放在边陲镇抵御魔兽都有点用得不对,倒是他如果能晋升到高级,去灌溉农田肯定好用。 咳,灌溉什么的就再说,现在需要先搞注射液。 其实乳糖酸红霉素进入人体之后,起作用的也仍然是红霉素,没乳糖酸啥事儿。从头到尾,乳糖酸就起了一个中介作用,把红霉素带进血管,然后自身恢复成安全无害的乳糖酸,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所以,只要能让红霉素被注射液带进身体,用不用乳糖酸都行。 “青羽啊——”陆希指着试管底部沉淀的红霉素,仔细讲解,“这个东西不能这么堆着,我需要它均匀地分开,悬浮在水中,要非常细,必须能通过那个针头才行。” 青羽并没有那么多机会听陆希的课,这个年轻人性格腼腆,平常在佣兵团里就很少说话,来了长云领之后更不怎么吭声了,多少有点社交恐惧症的意思。这次陆希让他来帮忙,其实他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也想听那些新知识,但是他不好意思说。 幸好他今天来了,就刚刚伯爵小姐讲的那个,什么物质能溶于水的问题,就让他大受启发——原来水并不是由一滴滴构成的,而是由那么小的“分子”构成啊! 要知道,水系骑士的战斗力其实是有点尴尬的。 你说水要怎么样才能用于战斗呢?冰系骑士还可以化水为冰形成武器,水系就只能扔水球和放水龙了。 咳,偏偏他只是个中级骑士,放出来的那都不能叫水龙,顶多叫个水蛇吧。那股子劲儿,只能在近距离战斗的时候冲一冲对方的眼睛鼻子。 所以逼得他不得不想方设法把自己的水流改变为酸液,这样杀伤力还大一点儿。可是将水变酸真的不容易,还不如他直接抡着刀剑上去砍来得痛快。 但是现在他才知道,不是水没有力量,而是他实在还不够了解水。 比如说现在面对着这一管水,如果是从前,他可能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最终可能会选择让水波震动,慢慢将这些无法溶化的东西冲散开来。但如果那样的话,最终能不能把这些东西分成足够细小的颗粒,使得悬浮颗粒能够顺利通过针头,就很难说了,毕竟他可看过了,那个针头本来就很细,里头的中空通道就更细了,颗粒略大些就会堵住,按伯爵小姐的说法,那就没法继续注射了。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既然伯爵小姐说水分子是那么小的东西,那么用水来分割这些沉淀,一定能分割得很细。这个道理,就像用一把锋利的薄刀和一把厚厚的钝刀来切肉是一样的。 可是道理虽然他都懂,水分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呢?青羽把全副精神都灌注在试管里,试图将水分割再分割——伯爵小姐说了,分割到无可分割的时候,就是水分子了。 陆希眼瞅着试管里的水微微颤动,可是底部的沉淀却没个动静,反而是青羽头上见了汗,不由得大为惊讶:不会吧,一个中级水系骑士,水平就这?难不成她高估了青羽的能力?那这可就麻烦了。 “你这是……”陆希终于没忍住。 青羽一脸尴尬:“我……”这半天他都没分割到底,实在是有点……要不然还是用旧办法试试? “等等——”陆希倒是来了兴趣,“说说看,你想用什么办法来着?” 听完青羽的话,陆希不由得咋舌——就说有的人确实是聪明的,只是没有接受足够的教育,瞧瞧,青羽这就想到分子刀了呢。只不过,他现在的能力跟他的想法不太匹配啊。 青羽一脸惭愧:“我……没有很好地练习……”主要是练来练去都不行,所以他的重点放在了亲身战斗上,利用最多的是觉醒斗气之后提升的身体素质,倒是把本职的水系力量忽略了。 “可惜!”陆希直摇头,“这样吧,我来给你安排练习。”一瞬间她就想好了,要练习,那还不有的是办法! 但是现在还得先解决悬浮液的问题啊。 陆希沉思许久,终于想起了布朗运动。悬浮液就是因为布朗运动才会让悬浮颗粒不会很快下降,而布朗运动是无秩序的运动,那么让青羽来模仿一下布朗运动,让试管里的水也来个无序运动呗。 当然,不能让整管水做为一个整体来运动,那一个无序恐怕就直接冲出试管了,要运动,当然是以水滴为单位喽。 这个要求比分割出水分子要容易多了,不过也是青羽从前没有想过的方向——毕竟一点水内部都杂乱无章,岂不是自我抵消,哪里还能发挥什么力量呢? 但是现在看来,好像的确是有用的。青羽先将试管内的水形成一个上升并向两边排开,再沿着试管壁下沉的循环,很快就把试管底部的沉淀冲得散了开来,但是这些沉淀分布不够均匀,既容易顺着水流下沉,还会贴到试管壁上。 “然后把这一管水分成许多小股,让它们随便乱蹿——”陆希指挥着,“你分出的水滴越多,最后的效果就越好。” 青羽满头大汗,但是试管内的固体物确实在这样的混乱冲击之下很快分散成了细小的颗粒,把整个试管里的水都变成了不大透明的样子。单是用眼睛看就能看出来,这里面的固体颗粒小得几乎看不见,肯定能通过针头的。 从制药厂出来,天都已经黑了。陆希感觉自己是心累加身累,好歹青羽还是做到了,这几天再让他练习一下,等劳拉提取出足够的红霉素,就可以开始给罗丝等人治疗了。当然到时候青羽还得在旁边看着,毕竟他这个“魔法”的时效比较短,悬浮液只能保持十几分钟。 “唉,要是有乳糖酸,何必费这个力气……”陆希伸了个懒腰,顺口感叹,“真的是不方便……” “那什么地方才方便?”走在旁边的海因里希忽然开口。 “啊?”陆希猛然醒悟自己说漏了嘴,打了个哈哈,“就是说我不会制备乳糖酸,要不然的话就方便多了。” 海因里希没说话,只是盯着她看。陆希被他盯得有点心虚发慌,干笑了一声:“看什么呢?” “有人曾经去过星星上吗?”海因里希没有回答陆希的话,反而问了一个新问题。 哦哟,就知道说到星星会有这个问题。陆希想了想,反问:“你很在乎这件事吗?” 海因里希诡异地沉默了一下,他想起了从前陆希的三连发问,一时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这个问题对他来说还真是挺重要的,毕竟他是暗星龙,血脉能力就与星辰有关,假如他能自己亲手去触摸一颗星辰…… “那恐怕是不能。”面对的不是爱幻想的小朋友,陆希只能打破他的希望,“至少以你的能力,现在不行。星辰离得太远,而且它们还在蛋白之外。” 海因里希愣了一下,迅速明白了她的意思:“没有空气?”或者应该说,没有氧气。 “嗯。”陆希仰头望着星空,“看见星星一闪一闪了吗?就是因为这一层厚厚的空气,由于从里到外的温度和密度都不同,导致星光穿过的时候多次折射,最后落到我们的眼睛里,就会忽左忽右,忽明忽暗,总在不停地变化了。而在没有空气的地方,光线是直的,不会发生变化,也就不会一闪一闪了。” “那为什么会有这层蛋白,而外面就没有了呢?”海因里希也仰头望着天空。 “那是因为地球——我是说,光明大陆的引力。”陆希比划了一下,“就像磁石吸铁一样,离它越近的铁越容易被吸引,而离得太远的地方就吸不到了。所以距离我们越远的空气就越难被吸引,超出了一定距离之后——呃,你眼睛瞪这么大干什么?” 海因里希的眼睛确实瞪得很大:“你是说,光明大陆有吸引力?”他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第195章 多点开花(八)、你和我之间,也有吸引力吗 海因里希这个反应稍微激烈了一点儿, 把陆希吓了一跳:“是,是啊……” 在地球上,万有引力这东西大概是人尽皆知吧?呃不, 可能也不是人尽皆知, 不是到现在还有人坚信地球是平的么?所以,或许应该说, 在种花家这是常识。 但是对光明大陆的人来说, 显然就不是这样了。 海因里希两眼放光——是真的放光!在夜幕之下,陆希清清楚楚看见他两眼都微微泛着绿光,跟夜里的狼似的!行吧,他可是个魔族…… “为什么光明大陆会有吸引力?”海因里希迫不及待地问,“我飞起来的时候会感觉到下坠的力量,石头扔上天空总会落回来, 这些, 这些不是因为往上去的东西总会落下来吗?难道是因为光明大陆的吸引力?” 要不说学霸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呢。这不, 她就提了一句,海因里希已经提出牛顿的疑问了:苹果究竟为啥会落地呢? 陆希心里嘀咕着, 反问道:“往上, 往下, 你觉得光明大陆是什么样子的?” 海因里希下意识就要回答是平的。这不是常识吗?光明大陆就像桌子一样,海洋和山峰就像是摆在桌子上的杯盘,而无尽深渊则在桌子下面, 桌子上面便是天空——就是教会里宣传的,光明神所在的地方, 而光明之山则在光明神足下, 悬浮于空中, 地面上的人类死去之后, 虔诚洁白的灵魂会升上光明之山,黑暗堕落者则落入无尽深渊。 作为一个魔鬼,海因里希当然不相信什么灵魂有不同归宿的话,事实上以魔族与人类签订契约的经验来看,契约者死去之后,灵魂就会直接化为魔族的力量,也谈不上落入无尽深渊的问题了。既然这样,那么虔诚的灵魂上光明之山的事儿,也就很可疑了。 但是关于光明大陆是什么样子的,这一点魔族倒是同意教会的说法,就是地面是平的,而天空则如同半个蛋壳一样倒扣于头顶。 不过——海因里希的话到嘴边又停住了,因为他想起了陆希刚刚说过的话。 第165节 “光明大陆是——圆的?”她说得清清楚楚,光明大陆如同蛋黄,而气体包围它如同蛋白,蛋黄岂不就是圆的吗? “没错。”陆希很满意海因里希的反应,“确切点说,应该是个球体。” “何以见得!” 这一点,陆希在白浪湾已经证实过了:“站在海边向远处看,海平面其实是弧形的。如果有一艘带桅杆的大船从远处驶来,那么我们会发现,先冒出海平面的是桅杆,之后才会看到船身冒出来,如果光明大陆是平面的,怎么会有这种情况呢?” 海因里希站在原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出生在无尽深渊,那里的空间支离破碎,与光明大陆是不同的,所以他从来没有观察过什么海平面,也没有看过出海的船归来——在无尽深渊,海洋可能也是被不同空间切割开来的,海平面忽然抬高或降低都是正常的,别说弧线,波浪线都没问题。 但是,如果光明大陆是个球体,那无尽深渊又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念头在海因里希脑海里一闪,被他暂时压了下去,因为他还有好多问题要问——既然光明大陆是个球,那么就根本没法说什么上下了,说不定这个时候他就是头朝下站在球的下半部分呢,那么他怎么没有掉下去…… 哦对了,陆希说光明大陆就像块磁石,他就像铁屑,被牢牢地粘在——不,是吸在这个球上。既然这个球连看不见的空气都能吸住,那吸住他也肯定没问题了。但他又不是铁,光明大陆也不是磁石,究竟是怎么吸住的呢? 陆希反问:“那你考虑过磁石又为什么能吸住铁屑吗?” 这还真考虑过,但是没有结果。甚至就连灰塔的贤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大部分魔鬼对于这个问题只会回答说:磁石就是这样的。 还有魔族说磁石是铁之母,所以能吸引铁屑。甚至有那么极少数的魔族,竟然认为这都是光明神的安排——是的,魔族之中,也有那么一小撮信徒! 因为这个问题想不明白,所以大部分魔族只把它作为一个现象,知道就行了。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你难道还要问问它为什么每天都这样吗?问得越多,想得越深,却偏偏又无法解释,就不免会使人生起一种“这果然是神迹”的想法。 这是灰塔和红塔所不能允许的。魔族怎么能去信奉光明神!如果魔族都信奉了光明神,那岂不等于认可了被驱逐到无尽深渊的遭遇吗? “所以无尽深渊不许可这样的研究?”陆希目瞪口呆。教会为了掌握晋升渠道,为了推行信仰而垄断知识,不许随便传播;而无尽深渊则为了不让魔族从科学走向神学,所以限制了科学? 海因里希苦笑了一下:“因为有些事情如果想得太深,的确会——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有这种想法。其实在双塔建成之前,并没有这种禁令,无尽深渊有不少这种聚集起来研究各种秘密的小团体,其中有一个叫做‘探秘会’,就是他们研究出了不少新的魔法。但是最后,探秘会变成了无尽深渊的‘教会’,他们用自己探究到的秘密传教,声称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 事情闹得很大,以至于当时魔族的长老们不得不出手毁掉了探秘会,而后决定成立一个组织,严格管理这些知识。那就是双塔的前身,叫做长老会,只是后来因为观念不同,又分裂成了灰塔与红塔。 “长见识了……”陆希抽着嘴角喃喃地说。怪不得有人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探秘会这就是活生生的榜样啊! 但就还好,至少目前能用得上的科学道理,她大致还都是能讲一点的,不至于给大家讲成虔诚信徒就是了。 “嗯——”海因里希看着陆希,“你今天说得对,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神创造的,有那么多星星,那么广阔的空间,为什么要蹲在光明大陆上,又为什么还会计较什么信仰不信仰?所以,教会说的肯定都是谎言!” 陆希默默擦汗——你能这么想就好。 “但是探秘会确实研究出了不少东西,比如我这个‘地狱之门’魔法就是他们的成果。”海因里希第一次跟陆希详细谈起了自己使用的魔法,“这个魔法的能力是借用了无尽深渊的力量,把人向下吸……” 陆希听完他的讲解,问道:“在光明大陆上这倒说得通,那你在无尽深渊里使用这个魔法的时候,又怎么借用无尽深渊的力量呢?” 海因里希却理所当然地回答:“无尽深渊有很多层,借用下一层的力量就是了。” 陆希:“……”输了,居然能自圆其说。 “所以这不是无尽深渊的力量对吗?”海因里希紧盯着她,“这就是光明大陆的吸引力?” “是的。”陆希回忆了一下关于万有引力的知识,“这种吸引力,是因为质量。严格说来,不仅仅是光明大陆,只要是两个有质量的物体之间,就会产生这种吸引力,只不过当物体不够大的时候,这种吸引力非常小,小到我们感觉不到,也就不会发现了。” 海因里希眨了一下眼睛:“所以你和我站在这里,彼此之间也会有吸引力?” 呃——这话好像很容易让人想歪啊……但说起来又确实是这么个事实。 于是陆希很严谨地回答:“确实也有的,但因为我们的质量太小,所以相互之间的吸引力可以忽略不计。” 海因里希不知道为什么脸哗地就拉下来了:“知道了。回去睡觉!” 陆希:“……”怎么啦?这不讲课呢么,还没讲到公式呢,咋就黑脸了呢? 反正不管怎样,红霉素弄出来了,而且有青羽帮忙就可以注射了,陆希最近在制药方面的工作也就算告一段落。 当然,这不是说制药厂就没活儿干了,能干的事多着呢,比如说从黑曲霉里提取柠檬酸啦,培养酵母菌啦,培养做酱的米曲霉菌啦——什么,你说酱不是药?那有什么关系,反正研究就是了。 另外,既然有莉莉丝带来的一些夏国传下来的书籍,合适的中药也可以搞一点嘛。 总之陆希把任务交给莉莉丝和卡玛就先不管了,她还有别的事要做呢,比如说,去王都给苏菲亚夫人送浴盐和调味汁的人回来了,还带回了好消息! 苏菲亚夫人在争宠上确实也有一手,据说她先是用调味汁给自己家的晚宴打开了名气,然后当国王来她家里赴宴的时候,她就取出浴盐——啊不,芳香晶油,跟国王来了一场鸳鸯浴。 之后调味汁和芳香晶油就成了王宫用品。 送东西这一趟是毕维斯亲自跑的。本来往年这个时候,他都在到处购买粮食和食盐,预备长云领过冬。今年眼看需要外购的粮食大幅缩减,还有别的商人跑腿,不需要他再奔波,结果动惯了的毕维斯倒有点坐不住了,干脆自己往王都又跑了一趟。 这一趟可是跑得他又合不拢嘴了,调味汁和芳香晶油籍由国王的风流轶事在王都打响,所有尚未离开王都的贵族也都知道了。毕维斯尚未离开王都的时候,已经有商人飞速赶往白浪湾,去订调味汁和海鲜粉了。 至于芳香晶油嘛,陆希和奎因一家商量之后,决定由长云领这边出售,如此一来就能掩饰其中“盐”的部分,也使白浪湾不那么扎海风郡和国王的眼。 所以对外,白浪湾的产盐量还是不多,除了自用之外只能少量出售,所以要靠奎因小姐新发现的调味汁和海鲜粉赚钱。 对此,毕维斯其实稍微有那么点儿——嗯,也不是说不平吧,就是觉得伯爵小姐替白浪湾考虑太多了,毕竟把盐从白浪湾运过去,要比从长云领把玫瑰精油运过去更麻烦一些。 “要吸引商人啊。”陆希笑了笑,“毕维斯先生知道,截止到现在为止,今年青石城来了多少商人吗?” 说到商人,毕维斯更有点郁闷了:“可是小姐,您都不收他们进城税……” 对各地领主来说,进城税都是固定税种了,不管是人还是货,只要进入领地就要交税的。而且长云领的道路可比别的领地好得多,那可都是用水泥铺起来的,车走在上头又稳又快,还不容易颠坏车轮或车轴,替那些商人省了多少啊?为什么别的领主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都可以收钱,他们长云领却不收!损失不少钱呢。 “还是因为我们现在要吸引商人啊。”陆希摆摆手,“进城税那点儿钱我们可以不收,只要收货物的成交税就可以了。毕维斯先生,我们现在需要来的人越多越好啊。让商人们往这里送货,不比你出去购买要省力得多吗?” 那倒是真的。毕维斯一个人带着商队,如果想多买些东西就要跑很多地方,哪里有坐在家里等着商人们把各地的货带来更方便呢?就是,就是这样一来,他好像没用了呢。 “怎么会没用呢?”陆希一扬眉毛,“看,这一次不就是您在王都宣传得好吗?”调味汁和芳香浴油只有上层人士才用得起,但海鲜粉和咸鱼什么的,却主要是面向更低阶层的人的。这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见到苏菲亚夫人和国王陛下,所以自然要靠毕维斯去宣传了。 “而且您对经商是最有经验的,跑的地方也多,我正想让您给拟一份市场规范呢。”陆希笑眯眯地捧了一下有些失落的商人,不出意外地看见他的眼睛一下子又亮了,“比如说从各地运来的那些货物应该定价多少,这只有您知道,有些货物只怕长云领的领民们都根本没见过,被奸商乱开高价骗了怎么办?以及怎么开设市场,如何管理,怎么收摊位费,怎么收仓管费,怎么保证卫生等等等等,要考虑的问题多着呢。现在商人少也就罢了,但以后商人会多起来,我们需要严格的管理,从开始就要树起规矩来呀。” 毕维斯立刻就忘记了自己的郁闷。伯爵小姐说得对呀!长云领对于商业最有经验的人就是他了,他不干这事儿,难道让伯爵小姐自己去跟那些商人打交道吗? 接受了任务的毕维斯刚打算起身告辞,回去梳理自己的经验,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王都发生了一件大事,海格勋爵,向皇家大教堂捐赠了自己的庄园。” 这可真是件大事,其轰动堪比芳香晶油和妙鲜汁横空出世。连冯特伯爵都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要知道海格勋爵的父亲就是因为失去教会支持而在王位争夺中败下阵来,所以海格跟教会的关系一向稀烂,说他会给教会捐赠,还是一座庄园?连国王都没那么慷慨呢! 嗯,说起来国王是挺小气的。皇家大教堂虽然雄伟壮观,但其实在王都,教会占有的庄园与农田并不多——王都那儿寸土寸金的,国王都舍不得把地分出去呢。只不过以前主持皇家大教堂的阿方索红衣主教不大在乎这些,所以并没什么意见罢了。 海格勋爵的财产其实不是很多,那个庄园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了,面积不小,位置也不错,他忽然把这个捐给教会——陆希只能想到一种可能:“他要投靠教会寻求庇护,避免国王向他下手?” “哼!”冯特伯爵重重哼了一声。亏得他还觉得海格虽然没别的长处,但至少有点骨气,现在看来,呵呵。 但问题是,一座庄园能换来皇家大教堂的庇护吗?这可不是小事,是要跟国王作对呢。一座庄园算不上什么有力的筹码吧? 这一点毕维斯也很疑惑,但是他打听不出来:“对外说的就只有庄园,据说是海格勋爵得了病,苏亚大主教不计前嫌,上门治好了他。于是海格勋爵幡然悔悟,决定虔诚地信仰主,并把庄园捐给了教会。至于别的——海格勋爵保留了自己的府邸和商铺,也并没见他变卖什么家产……” 事实上就是没有更多的筹集财物的动作。毕维斯到底是个老道的商人了,知道怎么打听这些事,倘若海格勋爵私下里还筹了钱,他一定能打听到蛛丝马迹。 “没有钱,那就是拿出了别的东西……”陆希沉吟,“但海格还有什么东西呢?他在外面招募的那些人?但是皇家大教堂要那些人做什么?”一群海盗什么的玩艺儿,教会需要他们?又或者,只是苏亚大主教需要? 冯特伯爵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不要管他们了,反正与我们无关。不是要收红薯和棉花了吗?收完这些,就可以过丰收节了。” “对哦!”陆希马上转移了注意力,至于王都那边,先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第196章 丰收之季(一)、好不好吃,很快就知道 棉花的采摘, 其实从几天前已经开始了。 头一年种棉花,胡安娜可谓是兢兢业业,每天都带着人在棉田里巡视, 务必要把每一朵棉铃都捡最好的时候摘下。虽然陆希跟她说差不多的时候就一次性摘完即可, 但她舍不得——这种子听说只有圣城才发,弄这些来就好不容易的, 以后还指着自己留种扩大种植面积, 那每一朵棉铃都是钱币呢,岂能随便? 陆希也就随她去了。反正第一年种面积也不大,等再过两年想种多少种多少,就是让胡安娜再这么干,她也干不动了——到时候一眼望去白茫茫的看不到边,眼都给她看花, 哪里还分得那么清楚。 所以陆希跑去看刨红薯了。 红薯种植面积小, 收获这事儿奴隶们就包圆了, 伯顿管家破天荒地亲自跑来田边督阵,吓得监工们都不敢在田边站着闲看, 全部下田去刨了。 刨出来的结果当然是喜人的。伯顿管家拎起一棵红薯, 看着下面根须上悬挂的四五个比马铃薯还大的薯块, 只觉得手里沉甸甸的——这,这一棵得有50磅还多吧?那么算一算,这一亩地的产量将在六千磅以上! 六千磅!老管家一阵头晕目眩, 感觉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这,这么多, 这难道是在主的乐园里种的好东西吗? 慢着!伯顿管家迅速清醒——这红薯可跟马铃薯一样, 都是在地下结的果实啊, 按照教会的说法, 这都是没有接受过神明祝福的食物,吃都不应该吃,更不用说什么生长在主的乐园里了! 嘁,就说教会是一群骗子!伯顿管家鄙夷地想,幸好他和伯爵大人很多年前就识破这伙人的嘴脸了! 最早跟着陆希的监工厚着脸皮凑到陆希身边:“伯爵小姐,这,这红薯怎么吃啊?是像马铃薯一样吃吗?” 这个家伙叫巴德,据陆希观察,在一众监工里还算是比较不错的——最主要的是,他肯干活。刚到陆希手下的时候他跟别的监工一样,只会指挥别人,自己连鞋子都不肯沾脏。不过后来陆希都亲自动手,巴德很会察颜观色,立马也转变了态度,甚至可以自己下田了。 当然,他下田绝不是因为热爱劳动,这会儿凑到陆希身边,有意无意的把自己沾满泥土的手露在前面,其用心十分之明显。 陆希忍住了笑,冲他点点头:“干得不错。”虽然不是热爱劳动,但是只要肯干,还是可塑之材,总比那些到现在还舍不得自己手上磨出半点茧子的人强多了。 要说监工这个职业,陆希天然的就不喜欢。而且现在玫瑰城堡的奴隶一个个都干劲十足,哪里用得着监工挥鞭子了?再说将来这些奴隶都要成为自由民,监工这个职业也将消失,倘若自己不能再找到合适的出路,恐怕就只有下岗了。 巴德看起来,就是其中比较聪明的一个。当然,这可能跟他与陆希相处时间久,消息更灵通有关系。 “巴德啊——”陆希打定主意,就笑眯眯地把人往旁边领了领,“说起来,种植红薯的过程,你都学会了吧?” 巴德果然是个机灵的,听了陆希的话先是一愣一惊,随后眼珠子一转,猛地把胸脯一挺:“是的小姐,我都学会了!” “那,你去下头的村子里领着人种红薯怎么样?”陆希仍旧笑眯眯的,看起来是很好商量的样子,“上次我去治病的那个村子,也没个合适的村长,你去当这个村长怎么样?” 那个村子就是被克利斯带走六个孩子的村子。回到青石城之后,陆希派人在教堂悄悄翻了翻,找到了三具孩子的尸骨,也没再往村子里送,就在青石城外悄悄埋了——那些孩子的亲人已经痛苦过一次了,何必让他们再哭一回呢。 但是正如陆希所说,那个村子的村长被抓去了矿山之后,村子里就有些群龙无首。虽然今年陆希优先给他们村里供应农具,但临时上任的村长能力平平,搞得春耕都有点乱糟糟的,最后粮食的收获也只是一般,远比不上青石城这些田地。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村民们不努力,实在是田地质量差,即使施了肥,也不是一两天就能肥沃起来的。不过这样的地,种点红薯和苜蓿却是没有问题的。 “那个村子周围荒地不少,如果把这些地的面积都算进去,建一个镇子都够了。”陆希不紧不慢地画大饼,“你如果能把这个镇子建起来,将来你就是镇长了。柳河镇你知道吧?最初连个村子都没有,可是发现了水晶矿之后,没几年就扩展出一个大镇了。”当然现在又缩水了一些,不过那是另一回事了。 巴德并不想当什么村长。当村长就是要去村子里,那就得离开青石城,离开伯爵小姐身边啊!更不用说村子里自然一切都不如青石城好。 但是听到后头,他却不由得心里一动——如果能把村子扩建成镇子,他能当镇长!镇长跟村长,那可是差远了,村长不过是村民自发选出来的,说破天也只是个普通平民,但镇长,镇长是官员呀! 柳河镇他知道啊,以前的镇长就是官员,只不过后来跟着教会跑了。 官员,那跟平民是不一样的。 巴德深深知道自己不过是个监工,比普通平民日子好过点儿,但这一辈子也只是个过得不错的平民罢了。至于说王国的官员,那都是贵族子弟才能担任的,又或者有些大商人搭上了贵族的路子,能把自己家的子弟推荐过去。至于说普通百姓想当上官员?做梦比较快。 但是现在,一条路就摆在他面前了,只要他能做出点样子来,伯爵小姐就会为他弄到一个小官的位置!虽然是最低的,可是那也是王国的官吏呀! 巴德毫不怀疑伯爵小姐的话。自从伯爵小姐来到长云领,她哪一句话没有实现呢?说能让田地丰收,田地就丰收了;说能治好人的病,就治好了疫病;说艾米和小霍尔不是被魔鬼污染,现在那两个孩子不是全都好了吗?卡玛那个女人走路都要飘起来了呢。 所以,伯爵小姐向他许诺一个镇长的位置,那肯定就会给他。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能不能把一个村子建成一个镇子?巴德觉得自己没这个本事。但是伯爵小姐却挑中了他,这是为什么呢?巴德脑袋从未如此灵活地转动过——他跟别的监工,有什么不一样的吗?是了,他最听伯爵小姐的话,凡伯爵小姐吩咐的事情,哪怕是不懂的,他也照做不误,而且发现伯爵小姐不喜欢监工光看不做之后,他连下田的活都干了呢。 “小姐,我一定能教会所有人种红薯!不过,那个……村子里除了种红薯,还,还能做什么呢?”光种红薯肯定不可能种出一个镇子来,但伯爵小姐既然这么说,就肯定有办法的吧? 陆希笑了。要不说巴德还算是可塑之材呢,现在自己不会干不要紧,能听指挥肯出力就行。说到底目前也不是要建设四个现代化,对人材的要求还没那么高——当然,要求高也没用,就现在这文盲率,她要求再高点,就找不到人了。 光种红薯当然不行,陆希是准备就在当地开粉条厂,加工红薯粉条。 何塞从海岛上弄回来的这种红薯味道不咋甜,淀粉含量倒是不少。而且红薯本身不好存放,做成粉条那就耐储存了,还不会有吃多了闹胃酸的毛病。 第166节 并且粉条不但耐储存,还好携带,商人们走在路上,支起锅用水煮把粉条,再加点调料就能吃,味道怎么也比啃面包干肉强。而且调料也是现成的——海鲜粉嘛,比现在光明大陆上最负盛名的“方便食品”通心粉还要方便呢。 而且,价格还会更便宜,毕竟红薯的产量比之小麦可高得多了,哪怕这小麦是红衣主教祈福过的也不行! 要推红薯粉,当然要先给自己人尝尝,所以红薯收上来,除了留种之外,陆希立刻就叫人挑了一些来做粉条。 做粉条其实在技术上没什么难的,不过就是把洗净的红薯加水粉碎,将淀粉淘洗出来,再做成粉条即可。使用的工具原始点都不要紧,无非就是干活的效率低一点。 比如说眼下,没有电动打粉机,打粉的是约翰和丹尼尔。 被发去洗红薯的几名骑士侍从原先心里还有点嘀咕,等抬着成筐的红薯回来,发现两位队长在努力打粉,顿时目瞪口呆。 约翰面无表情地挥动菜刀,把送上来的红薯切片再扔进粉碎机,同时从他脚下伸出两根藤蔓,缠住粉碎机的手柄不停摇动。在他对面,丹尼尔把打出来的糊状物倒进过滤包中,用力挤压,表情也是十分崩溃的,发现手下人在呆看,顿时把脸一沉:“发什么呆呢,还不快点!”伯爵小姐可是弄来了上千斤的红薯,这要干到什么时候哟…… 红薯糊在过滤包中粉渣分离,挤干的渣倒进桶里,被切莉一声不吭地拖走——即使只是个小魔鬼,力量也不小。 丹尼尔看着切莉在自己身边来来去去,表情有点不好维持。尽管切莉现在看起来就是个普通小女孩,甚至还长得挺可爱,但是她毕竟是个魔鬼啊……伯爵小姐说要观察她,把她隔离起来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还要让她出来,甚至跟大家一起干活啊? 只是切莉的身份只有几个人知道,丹尼尔再怎么疑惑也不会在这时候说出来,只能拉着个脸继续过滤。 而从过滤包中流下来的淀粉浆,则顺着水槽进入了沉淀池,在那里有劳拉和海因里希在等着。 “水里悬浮的就是淀粉颗粒。”陆希给劳拉讲解,“需要让它们沉淀到池子底部,然后把多余的水弄出去,剩下的湿淀粉才能做粉条。” 沉淀这个活儿比结晶更容易,劳拉把小手伸进沉淀池,就看见她双手搅动过的地方,混浊的水变得澄清,而沉淀池底部则多出了一层白色。 “非常棒!”陆希不吝夸奖。但是刚夸了一句,就见海因里希抬手在池子上方晃了晃,顿时一整池的水都清澈了,淀粉全部沉进了池底。 劳拉小嘴半张地抬起头,只见海因里希对她得意地挑了挑眉毛——不就是沉淀吗?淀粉颗粒比水沉,所以会落到水底,这不还是利用了引力吗?哦不,在这里应该叫做重力。 陆希被他吓了一跳,背过脸冲他做口型:“你疯啦!”不怕被发现吗!就在这里使用魔法?周围这么多骑士,冯特伯爵还在楼上窗户边看着呢! 海因里希唇角一弯,也冲陆希用口型回答:“发现不了。”自从了解了重力来自于光明大陆本身之后,让淀粉颗粒这种小东西下沉根本不需要使用那么多魔力,他只是把原本就有的重力再加重一点,等于给原本就在进行的沉淀过程加一把力罢了。 陆希提心吊胆地环顾四周,发现真的没有人被惊动,这才松了口气——妈哟,吓死她了!别看切莉能在这里,刚觉醒的小魔鬼只不过是个孩子,要是海因里希被发现是个成年魔鬼,那完全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即使是少量魔力也是魔力啊,真的就没有人发现? “你有新能力了?”旁边传来何塞的声音。 何塞今天的任务是烧火和漏粉。大锅里的水沸腾着,调好的粉团从漏勺里漏下去,形成的丝条在锅里煮得半熟,漂起来之后,再由灰羽捞起,投进冷水缸中。 对于用火系能力来烧水,何塞表示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所以他十分从容。再说烧一大锅开水对他来说简直不要更简单,倒是漏粉这一道工序需要一点儿手艺,不过干熟了之后也就游刃有余,以至于他还有精力顾及四周。 嗯,或者可以说,他特别关心海因里希,所以很快就发现了他沉淀粉浆的能力。要是他没记错的话,在去王都之前,这个人只有制造酸液的能力吧?所以,他觉醒的确实是水系能力,而且衍生出了新的使用方法? 海因里希对何塞报以假笑:“是啊……”可能是因为火系能力属于教会最推崇的“光明系能力”之一吧,反正他是不喜欢这个何塞。 “感觉跟青羽不太一样……”何塞望了一眼旁边的青羽,他本来以为陆希会让青羽来控制这些粉浆的,没想到是安排了海因里希,更没想到这个刚觉醒不久的男仆居然还真的胜任了。 海因里希不阴不阳:“对知识的掌握不一样,方法当然不一样。”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水系能力好吗?当然跟那个玩水的不一样了。 陆希却是心惊胆战,唯恐何塞说出“不是感觉不一样,而是力量波动不一样”的话来,赶紧偷偷拧了海因里希一把示意他闭嘴,然后喊青羽:“来,咱们来干燥粉条!” 用冷水降温后的粉条捞起来挂到横竿上,青羽就对着一挂挂湿淋淋的粉条嘴角抽搐;“抽,抽干?” “对啊。”陆希催促,“正好练习你的能力。” 青羽:“……”原来之前伯爵小姐说会想办法让他训练自己的能力,就是干这个? “别以为很简单啊。”陆希指着粉条,“水分要抽干,还要保证粉条不破不碎。来吧。” 几分钟之后青羽就发现,这确实不是件简单的事。要保证粉条的形状完整笔直,就要将水分均匀地抽出。而且速度还要快点,因为后面的粉条还在源源不断地做出来…… 青羽感觉自己眼前发黑。 灰羽倒是对自己的活儿挺感兴趣,捞着柔韧的粉条还抽了抽鼻子:“仿佛有点香。” 在旁边打下手的金羽跟他意见完全相反:“香应该是那些渣子的味道,这个粉条什么味都没有嘛。”会好吃吗?她怎么觉得那个渣子的味道可能会更好一点? “那个不是用来吃的。”陆希成功引开了何塞的注意力,松了口气,“粉渣可以酿酒,还可以做饲料,用处多着呢。” 五斤红薯才能出一斤粉,剩下的红薯渣能占到鲜重的一半还多,要是拿来喂猪可是好东西,只可惜现在没有猪崽能喂,而雪雀又不吃素的,只好先酿酒啦。 “酿酒?”金羽看了看那些红薯渣,暗自把它们跟水灵灵的葡萄比较了一下,十分怀疑自己能不能接受这东西酿出来的酒。不过她现在最关心的还是做好的粉条,她确定这东西真的不香,完全没有小麦磨出来的面粉那样的香气,真的能好吃吗? 陆希冲她一笑:“好不好吃,很快就知道。” 第197章 丰收之季(二)、真的没有主吗? 粉条好不好吃呢?嗦过粉的人都知道。 当然, 限于材料,陆希非常遗憾,做不出正宗的酸辣粉。 不过, 对于胡椒粉和柠檬汁调出来的酸辣味道, 光明大陆的人也接受良好。 伯顿管家年纪大了,又只是个普通人, 所以第一个放下了碗。当然, 这可能跟他很不习惯跟主人在一起吃饭也有关系。 现在这个吃饭的样子,在伯顿管家看来就很不合规矩,除了伯爵夫人在自己房间里用餐,其余的人——冯特伯爵也好,陆希也好,约翰和丹尼尔也好, 何塞跟海因里希也好, 大家居然统统围坐在室外, 从同一口锅里捞粉条吃! 这,这成何体统!没见连厨娘的表情都控制不住, 行将崩溃么? 说起来, 这都是伯爵小姐的主意! 老管家心情十分之复杂。都知道伯爵小姐长于农家, 这个礼仪教养上有所缺失是肯定的,所以当初的计划是先让两个贴身女仆帮助小姐适应一下贵族的生活,然后再请一位礼仪教师来教导——也不需要教导得多好, 只要社交季上不丢人就行了。 结果呢?完全不是他们预料的样子。伯爵小姐根本不需要适应什么贵族生活,她根本没有半点农家女的自卑和惶恐, 打从一到青石城, 就在强势地行事。两个贴身女仆根本管束不住她, 连伯爵夫人她都不在意。 原本指望着礼仪教师来, 谁知道请的居然是个假冒伪……咳,倒也不能说劣,毕竟人家正经是公爵府上的小姐,接受的礼仪教养也是实打实的。但问题是,既然你担着礼仪教师的名头,倒是好好负起责任来啊!结果呢?总共就上了那么几堂礼仪课,然后就反过来,成了伯爵小姐给她上课了! 公爵小姐又有什么用呢!老管家简直痛心疾首。 要说自家的伯爵小姐礼仪学得好不好呢?伯顿管家真也很难就闭着眼瞎指责,毕竟在社交季上,伯爵小姐并没有失礼的地方,甚至还跟公主有了点交情,这也不能说学得不好了。 但要说得好?看看这聚众吃饭的地方!看看这不分主仆,没个上下尊卑的座位!全都是伯爵小姐安排的!这到底成什么样子了! “伯顿管家?”陆希笑眯眯放下碗,“粉条味道怎么样?” “很不错。”这一点伯顿管家不得不说。这个粉条看起来跟通心粉差不多,吃起来的感觉却全然不同。虽然他略微有点不太适应这种滑滑的口感,但一吸溜就下肚,可比面包要柔软多了。而且在汤里一煮,原本没什么味道的粉条,立刻就滋味丰富起来了呢。 伯顿管家的年纪在光明大陆已经要算是老年了,他没有觉醒什么能力,到了这个时候自然也像普通的老人一样,牙齿不太给力,舌头也略有些麻木了,日常吃面包的时候,嚼着面包边和烤肉排已经有点吃力,对于只加黄油的菜肴也觉得缺少点滋味。 但是伯顿管家从来不说什么。怎么,一个管家而已,能吃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难道还要去跟伯爵大人抱怨吗?白面包和烤肉都嫌不好,那还有什么好呢? 不过话可以不说出来,牙齿的松动却是事实存在的,所以这个粉条对他来说就十分友好,甚至不需要太多的咀嚼就能咽下,而稍重的口味则能刺激有些退化的味蕾,让他胃口大开。 是的,必须承认,虽然这个食物有点奇怪,但挺好吃呢。 “不仅仅是好吃哦。”陆希看向几个食量大的骑士,“能吃饱吗?” 几名坐得远的骑士连忙点头。这粉还挺饱肚的,再加上汤里煮的肉丁和蔬菜,他们吃了四碗之后肚子都圆起来了。 “味道不错,能饱肚,便宜,还耐储藏。”陆希一根根伸出手指,“粉条做成之后,只要保持干燥,至少能放两年,要吃的时候只要用水一煮,往汤里加佐料即可。” 伯顿管家的眼睛一点点的就亮了起来。 毕维斯虽然没有参加粉条的制作,但也在院子里有了一席之地,闻言比伯顿管家还要激动:“这,这是最好的旅行食品啊!” 通心粉为什么一经出现就风靡光明大陆呢?就是因为它好放好带好烹饪。但它是小麦做的,还需要优质小麦面,不能像黑面包一样往里头掺麦麸甚至木屑,所以价格就居高不下,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起的。 可是粉条就不一样了。毕维斯迅速心算:五磅红薯出一磅红薯粉,根据他的胃口来计算,一磅红薯粉跟一磅通心粉的饱肚程度也差不太多,这样看来,五磅红薯大约能顶一磅通心粉。 但是!小麦的亩产才多少呀?就算是黄金领那样的地方,有大主教的祈福,一亩也不过在五六百磅左右,而他们长云领种的红薯,产量是小麦的十倍!十倍! 哦对了,一磅小麦,可做不出一磅通心粉哦。这样一算,红薯粉的定价甚至可以定到通心粉的一半! 毕维斯仿佛已经看见了粉条代替通心粉,卖给每一个商人的美好前景,那个市场之大,可以铺到整个光明大陆! 陆希对毕维斯笑了一下。毕维斯所说的定价,是按照产量来计算的,而且是与通心粉比较。但事实上,光明大陆的粮食本身价格就过于高昂了,而且那些小麦的成本里,还要算上给教会的那部分呢,比如十一税,比如给本教堂和牧师的供奉,零零碎碎算下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呢。 如果论定价,陆希可以把价格定到通心粉的三分之一,自己还有得赚。毕竟通心粉的赚头也不小呢。 这不仅仅是为了冲击市场,也是因为这个定价,才能让更多的人吃饱肚子。 不过这个话现在倒不必说出来,毕竟长云领也没这么多的红薯能做粉呢,还得扩大种植面积才行。就现在来说,红薯粉和土豆粉只能内部供应,先管长云领的领民——哦,现在还得加上晚风岭啦。 “马铃薯也能做粉条?”伯顿管家还没为红薯粉高兴完呢,就听见了第二个好消息。 粮食的储藏是个技术活,一般来说大型粮仓都是用神术保鲜的——嗯,没错,在这里也要用神术,所以你知道为啥粮食会贵了吧? 而且小麦和豆子会成为主粮,也不仅仅是因为味道,还因为它们更耐储藏,而马铃薯这个东西,稍微不好就要长芽,一长芽就根本不能吃了。 但是,如果做成粉条,那储藏就简单了啊! 于是红薯种植扩大计划就此定下,而为了向领民们推广红薯粉,陆希决定就用它来做为丰收节的主食了。 丰收节按传统是在青石城的广场上进行,领主将会拿出一部分粮食来用大锅烹煮,分发给领民们。原本这个分发的量应该是能让人吃饱的,但如今已经没有几个领主愿意这么慷慨了,就连冯特伯爵也没这么大方——倒不是他舍不得,而是让领民们吃一顿饱的并没多大意义,反而是发给他们一些能储备的粮食过冬更好些。 所以陆希也打算沿用这个方法:让大家都能当场尝到煮好的粉条的美味,然后每人再发几斤粉条拿回家。 所以,骑士们,法师们,吃完了粉,还得继续干啊,能发给所有领民的粉条,可不是个小数目呢。 在这种时候,整个青石城里最安静最冷清的地方,大概就是教堂了,毕竟连住在里面治病的女人们,这个时候都出去帮忙干活了,只剩下两个人:安东尼,还有汉克。 安东尼瘦了一圈,跪坐在祈祷台下,沉默得像座雕像。 汉克提着一个食盒走进来,看着安东尼忍不住叹了口气:“安东尼大人,吃饭了。” 同病相怜啊。他以为他是最倒霉的那个,没想到安东尼牧师会跟他一样倒霉。不过问题来了,他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事才被主收回神恩,安东尼又是因为什么呢?听说是去参观了一下煤矿? 安东尼根本不想吃什么。自从那天走出煤矿,他就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已经死掉了。太多的东西崩塌了,他甚至想祈祷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只是那么木然的跪着,像个被设置好了该做什么的魔偶一样,虽然在做,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但是,一股陌生的香气在礼拜堂里弥漫了开来,在安东尼的大脑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肚子已经咕噜一声,同时嘴里开始分泌唾液。 “安东尼大人,还是吃一点吧。”汉克打开食盒,端出一碗热腾腾的粉条,“这个是伯爵小姐新做出来的食物,放得太久就不好吃了呢。”他也吃过了,味道真的很不错。 安东尼想拒绝,但是他的肚子显然不想,叫的声音更大了,甚至让他觉得这个礼拜堂里都响起了回音。 汉克挠挠头,想笑又有点笑不出来:“还是吃吧。要是不吃,就更没办法找回神恩了。” 神恩……安东尼嘴角动了一下,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信仰都没有了,即使重新有了能力,那还能叫做神恩吗? 他又不瞎,伯爵小姐身边连续觉醒的人他都看得见,当然知道知识在其中起的作用。但是,知识能够代替信仰吗?支持了他十几年的精神支柱一朝失去,不是自我安慰一下说还能二次觉醒就能过得去的。 “我理解啊……”汉克对安东尼向来是尊敬的,在他心中安东尼这样才是“正统”的觉醒者,跟伯爵小姐身边那些人可不一样。嗯,当然他的朋友海因里希可以除外,毕竟,毕竟也是此地唯一的朋友,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但是,您究竟是为什么……”汉克到底还是没忍住。 一被问到这个问题,安东尼就觉得崩溃:“假的,都是谎言。” “啊?”汉克茫然。 安东尼苦笑着看了他一眼:“教义里的话都是谎言,没有什么创世纪,光辉大教堂里也没有创世纪时种下的苹果树。”别看那化石推翻的似乎只有创世纪的时间,但雪球一旦开始滚动就会越来越大,正如一个谎言会牵出十个百个,教义在这个世界开始那一点上就是谎言,之后所有在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切,自然也都会土崩瓦解。 第167节 听完他的讲述,汉克的脸色也白了,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汉克才有些茫然地说:“真的没有主吗?”他可是一直认为,他留在伯爵小姐身边,是为了接受主的考验啊。 安东尼同样茫然地说:“我不知道……也许,也许是有的,只是不像教义里说的……”但如果不是教义里所说的那样的神,那么神还能称之为神吗? 咕噜噜——肚子又叫了一声,安东尼望向身边的大碗,默默地端起来,用叉子卷了几根褐色的粉条送进嘴里——唔,味道还真不错,只是,这口感既不是小麦面也不是豆面吧? “是红薯。”汉克虽然已经吃饱了,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安东尼吃,他下意识地又咽了一下口水,实在是这个酸酸辣辣的味道太特别了,闻着香味就让人分泌唾液,而伯爵小姐还说这个味道根本不正宗,并且说了一堆有的没的,大意就是这个味儿还不好吃。天呐,这样还嫌不好吃,那还要吃什么呢? “红薯……”安东尼的手不由得停顿了一下。他知道红薯,跟那个马铃薯一样都是长在土里的,都是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东西。之前烤马铃薯只给奴隶和平民们吃,他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总不能让人饿死。但现在,这个红薯做成的食物,是已经可以端来给他吃的了? 安东尼倒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直以来伯爵小姐给他的待遇其实是跟城堡里的骑士差不多的,所以烤马铃薯那种东西就没有端到他面前来过。但是现在——这是因为他失去神恩了吗? “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都吃了。”汉克倒不知道他是这么想的,还以为安东尼只是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做出来的,“这东西还是伯爵小姐带着骑士们一起做的,都用了神恩,不然没有这么快做出来的。” 用神恩做这种东西?连冯特伯爵也吃了? “安东尼大人今天没去看收获红薯吧?”汉克倒是很兴奋,自从来了长云领,他倒是不怎么在意食物有没有接受过神的祝福了,毕竟吃饱肚子最要紧呀,“红薯的产量,是小麦的十倍!伯爵小姐说,这些东西不需要好地也可以种,长云领多多的种了,不但领民能吃饱,还能卖给外头的平民,比小麦可便宜多了!” 吃饱……安东尼低头看着碗里的粉条,半天,又苦笑了起来。让领民吃饱,现在还有多少领主会这么想呢? 教义里说,神曾显露神迹,让饥饿的人脚下长出麦子,让湖水变成麦酒,令数千人免于饿死。神爱世人,所以要让饥饿的人吃饱,所以神官们的祈福才是最基本的能力。正因为贵族们不关心民众,所以教会才要关心。 而如果伯爵小姐能让领民吃饱,那她所做的事,不就是教会和神应该做的事吗? 安东尼望向窗外,长云领今年应该是丰收了吧?在没有神官祈福的情况下,能够喂饱所有的领民了吗?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使用什么食物来喂饱这些肚子,似乎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嗯,听说今年是不必去外头买粮食了。”汉克的消息比安东尼灵通得多,“而且前些日子还有商人到青石城来,有人也带了粮食来。”说起来,伯爵小姐今年又减了田税,那他的村子里,大家的日子肯定也比往年好过了。 安东尼默默地把已经有些凉的粉条吃了下去:“丰收节,定在什么时候?” “三天之后。”汉克想了想,“伯爵小姐说,总得把粉条先做出来,到时候领民们每人都能领两斤粉条,孩子领一斤,让大家都尝尝。所以现在那些骑士们又在赶着做粉条了。” 安东尼把空碗放进食盒,自己提了起来:“走吧,我也想去帮忙。”也许并不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主,但教会存在就是为了拯救世人,这一点,不因主的变化而变化。他的老师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疗民众而接受了伯爵小姐的知识,那他也应该这么做。 第198章 丰收之季(三)、不用去圣城,我也能治 长云领丰收, 但晚风岭并没有。 不但没有丰收,因为原领主拜耳子爵爆出跟魔鬼勾结的事儿,搞得小小的晚风岭人心惶惶。更糟糕的是, 听说领地被并入了长云领, 小教堂里的牧师居然立刻就带着人跑了! 牧师跑了!这不仅是收获前的最后一次祈福没人做,还让晚风岭的人陷入了一种被抛弃的惶恐——难道他们晚风岭真的被主放弃了?拜耳子爵引来的魔鬼已经污染了晚风岭吗? 这么惶恐不安, 连田里的作物大家都无心去照看了。还是长云领来接手的骑士老爷发号施令, 大家才勉强安定一些,下地把粮食收了回来。 晚风岭种的不过就是平常的麦豆而已,本来产量也平平,今年又少做了一次重要的祈福,胡乱收获之后才发现,竟然只有往年的七成! 这下子各家都是愁眉苦脸。虽然骑士老爷已经宣布既然牧师跑了, 今年就不必交十一税, 但, 但即使去掉十一税和年末给教堂的供奉,剩下的交了领主的田税之后也要饿肚子了。 农夫皮特家里就是如此。晚风岭不少人家都跑小生意, 因为地少而人多, 家里有个人出去跑跑腿, 赚几个活钱回来,日子就能好过一些。 可皮特不行,因为他家里离不开人。 皮特有个儿子, 但这个儿子生了一张兔子样的嘴巴——鉴于皮特的妻子是在山脚下的草地里把孩子生出来的,皮特十分怀疑是不是魔鬼用一只兔子调换了他的儿子。 虽然有所怀疑, 但皮特到了三十岁才有这么一个孩子, 当然是舍不得扔的。他把孩子包好了带回家, 然后拿出家里所有的麦子送去教堂换了一瓶圣水, 给孩子喝了下去。 然后,孩子没好。皮特祈祷了整整三十天,孩子的嘴巴还是那样三瓣式的嘴巴,没有半点变化,倒是肉眼可见地白胖了一些,哭的声音也更响亮了一些。 这是一个怪物无疑了,或者至少是一个神弃者。 按理说,这样的孩子应该送去教堂,只有火焰才能净化他。但是皮特踌躇再三,还是没有这么做。因为耽搁了这一个月,原本红皮皱脸的小东西成了白胖的一小团,仿佛刚刚烤出来的白面包,除了那张古怪的嘴之外,眼睛和鼻子都跟皮特的妻子很像,而脸的形状则像皮特。 总之,不管皮特怎么看,都觉得这就是他和妻子的孩子,而不可能是一只兔子。 但是孩子的嘴又是怎么回事呢?皮特想不明白。他和妻子都是虔诚的人,从来都是尽力供奉教堂,儿子更是什么都不懂,怎么就成了神弃者呢? 虽然想不明白,但他知道一旦成为神弃者就完蛋了,领主大人知道,也许就会把他们一家子都流放出去。所以他隐瞒了这一点,对外只说儿子容易生病,然后把儿子在家里藏了十二年。 这十二年里,他的儿子从来没有走出过家门。他很乖,知道自己的脸不能见人,所以从来不像别的孩子一样要到外面玩耍,每天除了帮母亲做事,就是用稻草和树枝做一些小东西。后来儿子能做出精致的小纺车、小房子之类,甚至还有邻居家做小生意的挑几个拿去别的领地卖,经常也能换几个铜币回来。 每次拿着儿子赚到的铜币,皮特就觉得疑惑:明明儿子这么聪明这么乖巧,怎么就会被神厌弃了呢?会不会是他和妻子做错了什么,才连累了儿子呢? 怀着这种心思,皮特越发虔诚,每年收获之后,都要尽其所能地送一些麦子去教堂,只盼着能有那么一天,神明会看在他的虔诚上,忽然让儿子的脸变成正常的。 然而儿子的脸并没有好,倒是领地易主,牧师直接跑了。 对着空空的教堂,皮特满心茫然——牧师都离开了,去向谁祈祷呢?而且今年的收成又少,虽然现在家里堆了不少麦子,但新领主还没有来收田税呢,等收完了税,还能剩下多少? 最主要的是,无处祈祷,儿子的脸不就永远不会好了吗?他今年十二岁,还能在家里躲着不出门,等到他十八九岁了,还能这样吗?可是只要一出门,不就会被发现是神弃者吗? “要不然,咱们去圣城……”一向沉默寡言的妻子,忽然少见地发表了意见,“听说有好些神弃者去圣城忏悔,都得到了神的宽恕……” 这个事儿皮特当然听说过。圣城可不是谁都能去的,但正因如此,能够千里迢迢走到圣城的,就更见其虔诚。唯有这样,才有可能求得神的宽恕不是吗? 但是妻子开口之后,竟然特别的坚持。皮特这时候才发现,很少说话的妻子,对于希望求得神明宽恕这件事上,比他还更执着。毕竟这个孩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她身上的血和肉。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皮特收拾了家里所有能带上的东西——麦子是不能都带的,一来带不走多少,二来那里头大部分都是要交的田税,所以他只带了两口袋新麦,然后就是几件麻布衣服和两块黑面包,另外还有二十几枚铜币——这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了,本来如果牧师没有离开,这些铜币里至少有一半会送去教堂。 他们选在天色将明的时候离开——夜里是不敢的,怕遇上野兽;而白天出去则容易被发现儿子的脸,尽管他用一块破布把儿子下半张脸蒙住了,但这样子显然是更会引人注意的。 不过到了陌生的地方,应该就没有会来问他们了,皮特这么想。 他没料到,会撞上人。 那个人皮特是认识的,他是拜耳子爵手下的小管事,往年的田税就是经他的手收上去的。 这样的人在他们这些平民眼里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人了,因为他们在称量麦子的时候手松一松或紧一紧,要交的税就会相差出好几磅去——那可是一个人好几天的口粮啊! 虽然拜耳子爵已经不再是此地的领主了,但管事们并没有落魄,难道新领主就不需要他们来收税吗?尤其是今年这种情况,新领主到现在还没有收田税,平民们心里惶惶的时候,就更要讨好这些管事了。 这个管事就是从别人家出来的,那家的情况跟皮特家差不多,只不过多了一个寡妇。 正因为是这种事,所以管事才早早地离开,没想到就撞上了皮特一家。 “挺早啊——”管事是丝毫不觉得自己这种干法有什么了不得的,虽然那家人并不想弄得人尽皆知,但被人看见他也无所谓,倒是对皮特一家出去贩卖的货物有些兴趣——是的,他以为皮特三人是早起出门的小贩,而他从这些小贩手里拿点零碎便宜已经成了习惯,所以一边说着,一边就上前来想翻皮特的背筐。 然后他就看见了躲在父亲身后的肖恩,并且把他当成了女孩。确切点说,他以为肖恩是个漂亮女孩,出门怕被别人骚扰才蒙上了脸——主要是肖恩日常不出门,捂出的白皮肤让他误会了。 既然觉得是个漂亮女孩,管事的手就不听自己使唤地伸出去扯肖恩脸上的布:“这怎么还捂着脸——啊!” 这一声尖叫,打破了晚风岭清晨的安宁,也打破了皮特一家想悄悄离开的愿望。 太阳升高的时候,皮特一家三口都被绑在了晚风岭镇子入口处的小广场上。 “看见没有,这就是潜藏在咱们晚风岭的魔鬼啊!”管事口沫横飞,指手划脚,“就说咱们晚风岭这些年收成不好,连子爵大人都被魔鬼诱惑了,这魔鬼就藏在咱们中间啊!多危险,多可怕!幸好今天被我遇上了,不然魔鬼逃跑了,还不知道要去害多少人!” 皮特在人群里找到了自己的邻居:“沃夫,你知道我们从来没有害过人,我们不是魔鬼!” 沃夫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小声说:“皮特是个好人——”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管事就冲着他啐了一口:“他家藏着魔鬼,你是邻居难道不知道吗?你知情不报,还没追究你的罪过呢!” 沃夫不敢说话了,对着皮特投去复杂的眼神,退进了人群里。 “去个人禀报骑士大人!”管事意气风发,自觉这下立了大功,“我抓住了一个魔鬼,请骑士大人来主持净化仪式。” 所谓净化仪式,就是火刑。皮特一阵绝望,最后的求生欲望让他大声喊起来:“我们不是魔鬼,我们没有害过任何人!我们只想去圣城,求神治好肖恩的病。” “别听他们胡说!”管事亢奋地挥着手,“魔鬼都说自己没干坏事!”他正愁没办法讨好新领主呢,这下可好了,抓到一个魔鬼,这不就立大功了吗? “都让开!”人群后面忽然传来了响亮的声音,把管事的声音都压了下去,人群向两边退开,皮特绝望地抬头看去,只见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镇子入口处,一个英俊的男仆从马车车辕上跳下来,恭敬地拉开车门,扶下了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女。 “伯,伯爵大人!”管事第一个反应过来,冲上去行礼,“晚风岭城堡管事马拉向您问候,忠心为您效劳。” 这位就是女伯爵,他们的新领主?皮特心里稍微浮起一丝希望——女领主会不会心软一些,对他们有那么一丝怜悯? 然而马拉抢在所有人前面,大声说:“伯爵大人,这里有一家魔鬼,您千万不要靠近,它们会伤害到您的!” “是吗?”女伯爵的语气听起来漫不经心,“又是魔鬼?你们晚风岭有这么多魔鬼的吗?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魔鬼。” “当然是魔鬼!”马拉信心十足,“您看那个小子的嘴,不是魔鬼谁会长成这样子!” 皮特拼命抬起头:“我儿子不是魔鬼,我们没有害过任何人!” “你闭嘴!”马拉捡起一块干柴扔向皮特,“你这个魔鬼,还要狡辩!” 但是这块干柴在半路就落了下来,女伯爵身边那个英俊男仆只是抬了抬手,干柴就像被什么人拽着似的,落到了地上。 这一手引起了镇民们一片惊呼抽气的声音,马拉也瞪大了眼睛。女伯爵瞥了他一眼:“你们镇子上之前不是有教堂和牧师吗?那怎么会有魔鬼?” “呃——”马拉愣了一下,“那个,魔鬼很狡猾……” “那就是说,牧师和教堂其实根本没什么用了?”女伯爵问道,“牧师在的时候魔鬼没做什么害人的事,牧师走了他们反而要离开,有这样的魔鬼吗?” 一句话问住了马拉,一些镇民也情不自禁地点起头来,沃夫尤其激动地点头,还小声地说:“皮特没有害过人……” 马拉瞪了沃夫一眼,刚想说话,陆希就把目光转向他:“你叫马拉?我听说你经常在收税的时候有意多收农夫的粮食?” 这样的事马拉当然没少干,要不然为什么总有人想讨好他呢?为的还不就是让他称重的时候手松一松,能够多给他们留几磅麦子吗?而马拉自己觉得这很正常,当管事的,没有点儿权力还算管事吗? 但是现在是女伯爵在问,马拉的汗一下子就出来了:“我,我,这些人种的粮食不好,还总想着少交,我只是为了领主大人——” “是嘛?”女伯爵似笑非笑地打断他,“但是听说如果有人给你好处,你就少收他们的税,这可是在偷盗领主的财产啊。” 马拉直接就跪到地上去了。还没等他说话,女伯爵身边的那个英俊男仆就摆了摆手,当即上来一位穿着半身甲的骑士,跟拎小鸡似的把马拉给拖走了。 小广场上静得落针可闻,那些贿赂过马拉,希图给自己多留一口粮食的人家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但是女伯爵并没接着追问这件事,反而是对着皮特三人摆了摆手:“把他们放下来。” 皮特昏头胀脑地从柴堆上走下来,第一反应就是扑到女伯爵面前的地上去:“大人,我的儿子真的不是魔鬼!我们离开,只是因为牧师走了,没有人再替我们将忏悔和祈祷传达给主。我们只是想去圣城,求主拯救我的儿子,他从来没有做过坏事,为什么会被神厌弃呢……” 他语无伦次,虽然感觉到自己可能不用死,但还不敢完全相信。 陆希看着这一家三口。女人一言不发,只是死死拉着自己儿子的手,想把他挡在自己后面。于是她向那个十二三岁的瘦弱男孩招招手:“过来让我看看。” 广场上的镇民有人发出细微的抽气声,他们眼睁睁看着那个面貌像兔子般的男孩走到女伯爵面前,女伯爵甚至伸手碰了碰他裂开的上嘴唇!天呀,这,这可是魔鬼——不,只是可能是魔鬼……但不管怎么样,长成这样子多吓人呀,女伯爵不害怕的吗? 陆希当然没什么可怕的,唇腭裂而已,又不是没见过。而且这个孩子的情况不是很严重,属于不完全性腭裂,牙槽基本是完整和正常的,只有单侧唇裂较深,看着骇人,其实大部分是软组织缺损,骨组织看起来就还好。 “这个孩子,并不是什么魔鬼。”陆希摸了摸满脸惶恐的男孩的头,又拉起他的手,“他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母亲在怀孕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也就是说,母亲没有吃饱喝足,所以孩子也就没有长好。”太复杂的这些镇民也听不懂。 小广场上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小声说:“大家都吃这些啊……”可也不是人人都生下这样的孩子。 “母亲没有养好,对孩子的影响有很多方面。”陆希对付这种质疑现在是手到擒来,“有些胎儿根本没有足月就流产了;有些虽然生下来,但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有些长大了,但瘦弱,而且很笨;也有像这孩子,会有一些外貌上的缺损,比如说腿短一截,或者天生不会说话。这些情况,你们应该听说过的吧?” 这下众人面面相觑了。都是穷人,谁家没有死过孩子啊,生五六个,能养活一半就是好的,牧师只说那是主喜爱他们的孩子,所以早早把他们召唤去了光明之山,难道竟然不是的吗? 他们不太想相信女伯爵的话。对他们来说,尤其是对十月怀胎的母亲来说,相信自己的孩子是被召唤去了光明之山,是得到了神明的偏爱,对她们来说自然是更容易接受的。 但是那些流产的胎儿,又往往会被归咎于母亲没有好好地保护自己的肚子,归咎于她们没有讨得神明的欢心,让神明允许她们生下婴儿。那么按照女伯爵的说法,流产也不是她们的过错了。 一时间,女人们陷入了矛盾之中。男人们没有这么多感触,不免都议论起来,有人壮着胆子发问:“可是如果主不厌弃他,为什么圣水不能治好他?” 第168节 女伯爵笑了一下:“因为这里的牧师只是牧师,他的能力不够。为什么有些神弃者去了圣城就治好了呢?因为圣城里的神官比地方上的更出色啊。” 这听起来就很合理,圣城住着教皇呢,那里的神官当然更厉害。但有些聪明敏锐一点的人,就发觉女伯爵这话里包含着别的东西了。至少,她是在指责原来的那位牧师——无能吗? 但是不管怎么样,肖恩这张脸看起来还是很吓人,所以就让他们去圣城吧,不管治不治得好,反正别呆在他们晚风岭就是了。 这样的声音渐渐地大了起来,站在一旁的海因里希翻了个白眼——这群蠢货,让这一家子去圣城?现在长云领正缺人呢,怎么可能放劳动力离开?再说了,既然是病,难道陆希不会治吗? 果然,陆希在这一片嗡嗡声中又笑了一下:“不用去圣城,我也能治。” 第199章 丰收之季(四)、诚实听话是不会吃亏的 陆希到晚风岭来, 本来是为了丰收节的。 虽然光明大陆的作物收获基本都在获月到果月,但丰收节却多在雾月,盖因真正收获的那时候, 领主们大部分都还在参加社交季呢, 谁会跑回来给领民过节啊? 所以这么一年一年的,丰收节就约定俗成的定在了雾月, 至于哪一天倒是没个准数, 大概就是领主什么时候从王都回来,就什么时候开始。 当然,现在晚风岭已经并入了长云领,丰收节就应该是同一天举行,不过毕竟是刚刚并进来的新领地,在丰收节之前, 陆希得亲自走一趟。 自从王都回来, 陆希一直忙着长云领的事, 晚风岭这边都是何塞在管理,基本是延续了之前的生活, 唯一的大动作就是开采岭上的粘土, 并且为了运输这些粘土修了一条路。 而且, 开采粘土和修路的活儿,晚风岭的人参与得并不多。尽管有工钱,但仍旧没多少本地人参与, 还是长云领的人来得多。 晚风岭跟长云领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现在, 当陆希说她能治好肖恩的时候, 除了皮特一家三口惊喜到不敢置信之外, 其余人的表情就都——怎么说呢, 并不很在意的样子,也不是很相信,而且不感兴趣。 “他们看起来并不在乎你治不治。”光球嘀咕着,语气有点儿微妙的样子,“他们好像更希望这一家三口离开就行。” 这确实是陆希的医术第一次吃瘪,但也在她的意料之中。 晚风岭毕竟跟长云领是不一样的。这地方一直有教堂,牧师能力不强但也还尽到了责任,所以除了斯佩西那种被流放过的人之外,其余人对于教会并没有什么清楚的认识,甚至还抱着好感——就看皮特一家吧,牧师跑了,他们并没有怪牧师放弃了他们,反而担忧应该向谁祷告…… 总之就——这里的人,跟当初长云领那一批会跟着教会离开的人,其实是一样的。 又或者说,在光明大陆,这样的人才是常态,长云领反而是一处特异之地。 这么一想,陆希不得不再说一次:系统给她安排的人设,其实已经是最好的了。 “那当然——”光球骄傲地说,“但是这样你的信仰值……” “别担心。”陆希也没打算拿着治疗走天下,治疗不感兴趣,总有晚风岭民众感兴趣的事儿,比如说——田税。 光明大陆的田税明面上是五成,再加给教会的十一税。但实际上各种乱七八糟的税至少再扣你一成,假如还想再给教堂交些供奉——呵呵,能剩多少自己算吧。 这也就难怪农夫一年到头地辛苦,自己肚子都吃不饱了。 但是也不要以为干别的就轻松,比方说这些小商贩,进出别人的领地都要交出入税,时不时的还要被守门或巡逻的卫兵薅一下羊毛。另外你即使不种田,人头税要交吧,结婚税要交吧,柴火税要交吧,道路税要交吧……反正只要你想得到,领主都想得到,你想不到的,领主也想得到。 算到最后,只有领主赚了,其他人不管做什么,不过都是在饥饿的边缘挣扎罢了。 当然,对于平民来说,不饿死就已经很好,他们也早就麻木了。能让他们担心的,倒不是换了新领主,而是牧师跑了,以后没人管他们的信仰了,他们该向谁祈祷呢?若是没有牧师,主又能不能听到他们的虔诚,给予他们死后永恒的乐园呢? 麻木,愚昧,但这难道是平民的错吗? “听说今年的收成不太好?”陆希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微笑着提起了另一个话题。 果然一说到这个,镇民们的表情就不一样了,很多人都露出了惶恐的神情,显然也在为这事儿发愁,但是,出乎陆希意料之外,竟然没有人出来说年成不好,恳请领主能少收一点税的。 这么搞,陆希这独角戏都要唱不下去了,幸好海因里希机灵,看底下镇民没一个出声的,于是主动接口:“伯爵大人,今年收成不好,是因为牧师没有做收获前的祈福就跑掉了。” “原来是这样。”陆希向他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看样子,牧师是不打算回来了?” 于是镇民们的脸上又露出了沮丧和哀愁的神色,看起来这事儿竟然比今年可能交不上税更让他们难受。 “是的。”海因里希眼睛都不眨地往拜耳子爵和牧师头上同时扣了一顶帽子,“看来他害怕拜耳子爵真的带来魔鬼,所以就扔下这些领民逃跑了。” 这次镇民们就有点动容,有人低声说:“牧师真的不回来了吗?” “是的。”何塞反应也不慢,不让海因里希专美于前地接口说道,“我们去查过,卡加拉牧师已经去了海风郡的教堂,做出海祈福牧师了。” 出海祈福牧师指的是在船只出海之前为这艘船做祈福的神官,祈祷光明神保佑船只能够安全满载而归。 一般来说,大海船上会直接养一位神官,跟随船只出海,可以随时治疗和祈福,而小船养不起固定的神官,就会在出海之前请人来祈福——再怎么抠门的商人,这一道手续也是不能省的,海上的风浪可不跟你讨价还价,谁也不敢说不需要祈福。所以在海风郡做出海祈福牧师,不愁找不到活儿干。 当然,这个出海前的祈福能起到多大作用,陆希就只能呵呵了——多半就是吃淀粉的那种对照组,来个心理安慰吧。 但是不管怎么样,反正牧师到了海风郡不愁过不下去,所以多半是不回来了。毕竟大家都知道,长云领跟教会关系不好。 晚风岭的人当然也知道,所以有人看向陆希的眼神就有那么点儿——说怨恨吧是不敢的,但还是有点哀怨,因为如果不是并入长云领,他们还是能有牧师的。 这些,也都在陆希意料之中,于是她拍了拍手,无所谓地说:“牧师跑就跑了,没有他,大家就不必交十一税和供奉了。另外,今年既然年成不好,田税就照着两成收吧。” 前半句话引来了镇民们不赞同的目光——不交十一税可能是省了一笔,但没有牧师怎么成呢? 不过马上他们就顾不上牧师的事了,因为听见了后半句话——只收两成的田税?这,领主还有少收税的?他们不是在做梦吧? 小广场上轰地一下就乱了起来,人人都在交头接耳,相互询问是不是自己听错了。直到大家都确定并没听错,声音渐渐小了下来,陆希才又开口:“从前晚风岭是什么样的,我管不着,但今后晚风岭就是长云领的领地,一应事宜都要遵从长云领的律法,你们明白吗?” 这没人不明白。当然是谁当领主听谁的。但是大家最关心的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律法了,大家关心田税! 事关今年冬天能不能熬得过去,终于有人大着胆子开口了:“伯爵大人,真,真的只收两成吗?那,明年……”明年还是没有牧师啊,而且连开春的祈福都不会有人做,恐怕收成连今年都比不了啊。 “长云领的田税是三成。”海因里希非常有眼色地站出来回答问题,“并且明年,晚风岭要按照新的种植办法,种植新作物。”他举起一只手压下那些嗡嗡的声音,“你们知道长云领今年的麦子收成是多少吗?一亩地五百磅以上。不需要牧师祈福,只需要用新的种植方法。” 这个数字让镇民们激动了起来。这些日子,虽然长云领来了人接管城堡,并且还维持晚风岭的秩序,也有人在招募人挖粘土的时候说过长云领丰收云云,但没人有心思去听,就算听了也不大相信。 但是现在,新领主亲自来了,她身边的人这样公开地宣布,事情就可信了起来。而且大家就算不会算数也能明白,不用交十一税,田税又只交三成的话,一亩收五百磅麦子,那家里就有足够的粮食能够过冬了呀! 至于新作物什么的,没人关心。啥新作物,没听说过,他们种惯了麦子,还是种麦子吧。 对于这种态度,陆希也看出来了——不只是她,海因里希和何塞当然也看出来了,所以当他们进了拜耳子爵那座城堡之后,海因里希就直接指出了这个问题:“宣传可是不够啊,我们长云领这么丰收,晚风岭这边竟然好像都不知道似的,这个管理可不大合格啊……” 他虽然眼睛看着天花板在说,但谁都知道他说的是谁——这段时间晚风岭一直都是何塞在管。 何塞脸色也不大好看。他真不是没宣传,自从把晚风岭接到手里,他就让人先在镇子里修起了公共厕所,开始宣传堆肥的重要性。而晚风岭这些领民也挺听话的,大家都开始用公共厕所,而且镇子外面也挖起了堆肥坑。 他还以为这些人是知道了堆肥的重要所以积极响应呢,敢情就只是提线木偶,牵一牵动一动而已? “算了。”陆希摆摆手不让海因里希继续阴阳怪气,“当初我刚开始教他们堆肥的时候,不也没人信吗?”其实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耳听为虚,眼见方为实,等到明年田地收获了,他们自然就知道好处了。 “那今年怎么办?”海因里希瞥了一眼何塞,因为陆希不让他继续阴阳这个人,所以对何塞的意见更大了,“田地要精耕,现在就要开始了吧?” 确实是的。虽然作物要到明年才下种,但收获之后首先要翻地,把那些剩下的麦根豆根翻出来,如果还有草根也翻出来,一把火烧烧就是挺好的钾肥。另外,这也能把地里的虫卵和虫子翻出来,让很快就来的冬天狠狠冻它们一回,明年春天虫害就会少得多。 要是有养鸡,那其实把鸡放出来吃点虫子也不错。比如说青石城现在养的那些小雪雀崽子,就时常放出来在地里跑一跑。雪雀在成年之前还没有捕猎的能力,就靠吃虫子,那些小东西的眼睛既尖,嘴巴又快,经它们搜索过一遍的田地,比洒了除虫药还干净。 更妙的是它们的嘴巴坚硬,用爪子扒土去搜索虫子的时候,假如遇到石块甚至能一嘴啄碎,所以等于顺便松了松土,还省了农夫好些工夫。 明年多养一些,每块田里都来这么一遍岂不是好?唯一可惜的是它们不吃草籽,要不然连除草都省事好多。 陆希把思绪从雪雀崽那里拉回来,笑了笑:“既然他们肯接受堆肥,那也就能让他们精耕。”木偶也有木偶的好处,只要现在命令他们耕地,他们也会去照做的,哪怕并不知道这么做会有什么好处,但他们至少畏惧领主的鞭子。 有点可悲,但是事实。不过陆希有信心——老百姓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之前拜耳子爵和牧师没让他们饿死,他们就觉得领主跟教会都足够好了,那么如果陆希能让他们的生活再好一点,他们也会以同样的安分顺从来拥戴新领主。 “再说了,这不是有丰收节吗?”要让他们知道并入长云领有什么好处,丰收节正是好机会。 广场上架起大锅煮汤的时候,离得最近的人先闻到了香味。 “这是什么味道?”有人忍不住走出了屋门。 丰收节,是领主对领民一年辛劳的酬谢和奖赏,但是往年,拜耳子爵对他们总是不满意的,所以丰收节也不过就是在广场上煮起掺了豆子的麦粥,再加点盐进去,每人分一碗罢了。 但是因为会加盐,而且粥煮得还挺稠的,所以领民们就已经觉得不错了,至于说别的领地可能给得更多……哪个领主会那么慷慨呢?领主们本来也都差不多的。 所以镇子前面的这个小广场上,从来就没有这么香过,有大胆的人去远远看了一眼,跑回来的时候口水都要流出来:“汤里加了骨头和肉!” “那肯定不是给咱们吃的了。”年长的镇民当即就得出了结论,“一定是给骑士老爷们的。”肉,谁会给平民吃肉呢?能让他们闻闻香味已经不错了。 结果年长者的智慧竟然也有出错的时候,到了中午,就有人来挨家挨户地通知:丰收节开始了,让他们去广场上领肉汤煮粉条。 粉条是什么东西大家不知道,但肉汤已经足够惊喜了,小广场上顿时排起了长队。 “真的是肉汤?”有人抱着家里拿来的缺了口的木碗,还有些不敢相信地踮起脚往前看,生怕肉汤分完了,轮到他的时候就没有了。 但是广场上有两口大锅,过一会儿就有人往里头添水,还会再扔进去一些肉和骨头。显然,新领主真的打算让所有人都吃上肉汤。 相比肉汤,那个煮进去的粉条好不好吃都不重要了,哪怕再不好吃,用肉汤煮了也好吃啊。再说,看前面领了的人好些都在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倒的样子,那肯定是好吃的! 不过在领肉汤之前,还有别的事。 广场入口处摆起了桌子,所有人进入广场前先要在此登记:家里有几口人,几个老人,几个壮年,几个孩子,孩子多大,一一都要问到。 “这是为了收人头税吧……”有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了。 “是啊,今年的人头税还没收……”家里人多的,或者今年添了丁口的顿时有点发愁,连前方的肉汤都不大香了。 也有人自我安慰同时也安慰着别人:“反正今年才收两成税,人头税凑凑也能交得起,明年要是真能一亩麦子收五百磅,三成税也不多啊。” “还有别的税啊。”总有聪明人想得多,“说是三成,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呢?” “就算不是真的,又能怎么样呢?”有人唉声叹气。 聪明人没说话,已经想着少报几口人了,反正这个登记的人是个陌生脸,一看就不是他们镇子上的人,哪能知道他家究竟几口人呢? 以前他也是这么干的,不过那时候是讨好马拉或是别的管事,让他们通融通融,现在马拉没了,倒也省下了买通的钱呢。 虽然离得远,但这些人的议论都落在海因里希耳朵里,他看了陆希一眼:“不管?” “管什么。”陆希看了看广场上的秩序还不错,没有出现拥挤和踩踏,就准备回去了,“反正到时候发丰收礼是按今天登记人头的,谁少报了人口,自然就少领东西呗。” 海因里希险些笑出来:“难怪你不让今天发东西。”本来他还想,所有的人都来了广场上,顺便就把东西发下去呗,还省下了按户统计的麻烦,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呢。 长云领今年已经有了新政策:十五岁以下的孩子,跟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不需要交人头税。这新政当然也会推行到晚风岭,所以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少报人口并不影响收税,倒是没报上来的人就没有东西发,到时候他们就知道心疼了。 陆希笑笑:“总要让他们知道,新领主新气象,诚实听话是不会吃亏的。”在人头税上如此,在种地上也是如此。 第200章 丰收之季(五)、这些景象本身就是一种成就感 关于晚风岭的丰收节, 跟着来的人回去之后,有了许多谈资。 其中最好笑的,当然就是那些少报了人口的“聪明人”在收到丰收礼的时候后悔的模样。 反正莉斯听一次就乐一次:“一定后悔死了, 那可是粉条和腌肉呢。” 晚风岭的丰收礼跟长云领一样, 成年人二斤粉条,孩子一斤粉条外加二两腌肉, 所以少报一个孩子, 就是少了一斤粉条二两腌肉…… 其余的男女仆人们听了也觉得解气:“看他们以后还听不听小姐的话。” “就是。我们都丰收了,难道还会骗他们吗?亏小姐还特别拨了一些红薯给他们种,我们这里都抢不过来呢。” 第169节 “就是就是,红薯粉多好吃呀。” 对于这些仆人来说,他们的日常饮食算是不错的了,但也觉得红薯粉味道很好, 那就更不用说外面的平民和奴隶们了。今年收税的时候, 那些农夫都是自己带着税粮送上门来, 根本用不着管事们下去催缴,而来交税的人众口一词, 都想明年自家地里也能种上红薯或者马铃薯——他们也不挑, 有一样就行呀。 就现在, 种薯抢都抢不过来的时候,居然还要分出一些给晚风岭的人,就很有些人觉得不服气, 难道有好东西不该先给“自己人”吗?晚风岭那都是后来的,还不知好歹呢。 不过也还是有明白道理的。莉斯乐归乐, 笑完了还是要给大家讲道理:“晚风岭那个地方适合种红薯。小姐说了, 红薯和马铃薯虽好, 小麦可不能少, 好地都要拿来种小麦。你们看边陲镇,不就还要种小麦吗?都是因为他们那里的地好,随便就比咱们这里的地产量高呢。” 但是大家还是不懂:能种小麦的地方,种红薯不是能收获更多吗? 莉斯想了一下,只好把自己也半懂不懂的话拿出来:“小姐说,小麦是主粮。红薯和马铃薯虽然好,但小麦也是必须要有的。” 男女仆人们面面相觑,都听不懂为什么小麦就一定要有。但是听不懂没关系,反正伯爵小姐说的就是对的,听就完了。没看今年听话的都得到了好处,没听话的,比如说不肯照着新的种植方法种地的,都后悔不迭吗? “就是。”有人不无嫉妒地说,“看看海因里希,还有那个小奴隶劳拉……”就因为听了伯爵小姐讲的课,人家都得到神恩了!前者说是仆人,其实拽得二五八万;后者今年就要脱离奴籍,变成自由民了。这日子,简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呢。 “要是我们也能听就好了……” “你们要听吗?”莉斯消息灵通,“小姐说了,今年冬天要搞个识字班,专门教文字和算数,咱们城堡里的人优先,谁愿意学都可以报名。” 一群人都瞪大了眼睛:“教我们文字吗?都可以去听?”学习文字,那可是有钱人家才能做的事啊,要给教堂里的牧师一笔丰厚的供奉,牧师才会教导。他们这些人,要是家里有这份财力,也就不来做仆人了。 最主要的是,现在他们已经认定了,凡是伯爵小姐号召要做的事,紧跟上去绝对没错的。他们是不能去种地,或者去工坊里做工的——那未免也太自降身份了,但同样的,种地和做工的红利他们也就拿不到了,没听说吗,那个监工巴德,都要去做村长了! 所以现在伯爵小姐要教他们认字,那还不赶紧跟上啊,说不定你学得好,将来就有被提拔的机会呢,不说别的,伯顿管家就识字呀,那等老管家年纪大了,谁来接他的班呢? 一众男女仆人们纷纷报名扫盲的时候,陆希在自己卧室里清点从拜耳子爵的城堡里搜刮来的财富。 要说收获真不小。这跟之前在青石城里搜刮那些逃走的有钱人还不同,人家那是把能带的值钱东西都带走了,剩下的全是笨重的;但拜耳子爵这是全副身家一点都没弄走,结结实实被她抄了个底。 这些东西里头,有一部分还留在晚风岭,那基本上都是用过的东西,比如窗帘地毯铁锅碗碟之类,都是斯佩西挑出来的,可以发给晚风岭那些小商贩,拿去外头卖的东西。 在这一点上,斯佩西颇有经验,毕竟之前他和他的父亲在强盗团干的就是销赃的活儿,哪些二手货最好卖,他心里有数。 至于搬回青石城的,当然就是特别值钱的东西了,比如说珍贵的布料——归了伯爵夫人;金银器皿——抛抛光可以再卖出去;近千枚金银币——这是硬通货,可以拿来给工人们发工资;另外就是一堆琥珀宝石。 宝石挺好,明年社交季有材料了,倒省了给伯爵夫人置办新首饰的钱。 陆希拿起几块宝石看了看就放下了,宝石很漂亮,不过对她来说并不怎么重要,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光球正在她耳朵里嘀咕:“你这信仰值没涨几个啊,就连那一家三口都没有。” 一家三口当然指的就是皮特一家,陆希把他们带了回来,暂时安顿在教堂里——唇腭裂的手术做起来要麻烦得多,现在长云领又连一个治疗者都没有,这手术一时半会是做不了的。 但是即使现在做不成手术,她至少是把这三个人从火刑架上救了下来,仍旧没有得到一点信仰值,这也确实有点让人无语,当初卡玛——算了,卡玛打心眼里就认为自己的女儿跟魔鬼毫无关系,而皮特这一家三口,恐怕还不太相信她说的话,还认为自己肯定是做了什么错事,才导致了孩子出现这样的缺陷。 再次感叹长云领是个好地方啊。 “那你打算怎么办啊?”光球趁着室内无人,跳出来在陆希眼前蹦来蹦去。虽然是白天,但是一个灯泡也晃得人眼花,闹得陆希抓起一卷羊皮纸册子,像打乒乓球一样把光球啪地抽出去:“你安静点行不行?不知道你现在又圆又亮吗?伤眼!” 光球在半空中完全违反物理定律地又沿着原路线飞回来了:“都说了这是你的意识,我可以不亮的。而且我现在说的是正事,正事!信仰值对你难道不重要吗?” 陆希随手把它再拍开:“你急什么?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慢慢来呗。” “什么太监?”光球不大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也无意追究,显然,它更关心信仰值,“怎么慢慢来?” “就是慢慢来啊。”陆希丢下羊皮纸册子,走到窗前,“帮他们种地,帮他们做生意,让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信仰值自然会有的。” 从这里能够看见城堡后面那片橡树林,现在树叶已经变黄,在蓝色的天空下显得十分鲜艳。有人在树林里进进出出,那是养柞蚕的女奴隶们,不过现在她们应该是在捡橡实。 在稍近一点的地方,也有人在忙碌,那是在照顾大片的除虫菊,让它们好好越冬,明年可以开出更多的花。并且还要在旁边整理出更多的地方,明年春天可以洒下种子,再种一片除虫菊。 这是她能看得见的地方。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有人正在深翻田地、除去杂草并施下底肥,保证土地在来年能保证作物第一阶段的良好生长。也有人在新旧工坊里干活,旧工坊在继续烧制玻璃打造铁器,新工坊则在纺织棉麻,当然还有已经歇业了一段时间的香皂工坊,现在又在打开大门收拾东西,预备着接纳魔兽潮送来的大批雪雀了。 总之,现在整个长云领都是生气勃勃的,冬季不再是让人畏惧的日子,反而让人生出了期待。 “你看这些——”陆希有些出神地看着草地上晾晒的橡实,“不仅仅是信仰值,单是这些景象,本身就是一种成就感。”所以她想想麻木的晚风岭将来也会变成这种样子,即使信仰值没有那么多增长,她也很高兴。 “而且,到了那个时候,我想信仰值也会有的。”陆希拍了拍光球的“头”,虽然光球也很难说究竟有没有“头”,“所以不用那么着急,我们慢慢来。” 光球沉默了一小会儿,才小声说:“你不急着回去吗?” 陆希不吭声了。要说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确实恨不得立刻就能飞回去——她的手机,她的小说,她的网剧,她的外卖,她的游戏,哪样不香?但是现在…… “反正十万信仰值也急不来。”陆希哼哼了一声,随手把锅推回给光球,“这还不是怪你们,硬给个十万信仰值的任务,要是只要一万信仰值,完成起来不就很快了吗?” 光球无话可说。于是陆希心安理得地收拾起桌子上的东西:“行了,去看看丰收节的准备吧。” 青石城的丰收节,当然要比晚风岭更热闹。首先发的东西更多,除了粉条和腌肉之外,每家还能按人口多寡分到数量不等的盐,节约的人家就足够过一个冬天了。而且每个工坊都要评出“先进工人”,是可以发到一块麻布的,够做一件上衣呢。 平民是这样,奴隶们也能分到东西,另外,还有升为自由民的名额。 这些都是在青石城的广场上公开举行的。不管是奴隶还是平民,这一天都来到了广场上。 这边的广场可比晚风岭的更大,场地上不但用大锅煮着肉汤粉条,还架起了烤肉的架子——每个人不但能领到一碗有肉有蔬菜的粉条,还能领到一块烤羊肉,据说是用了一种新的香料,所以在炙烤的时候就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气,引得人口水都要流下来。 人人都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虽然基本上都是没染色的麻布,有些带颜色的还是去年抄家抄出来的二手货衣服,但至少都是整整齐齐的,补丁几乎没有,彼此看起来都很体面的样子。甚至一些年老孤寡的,本以为活不过上一个冬天的,也能打扮整齐了出来。 有些特别手巧的女人,还用带颜色的碎布头给自己的衣服镶了边,或做成花饰扎在头发上,看起来就更有节日的气氛了。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热闹啊……”老约翰今天难得地放下了他的木匠活儿,带着几个徒弟也来到了广场上。这次他也在自由民的名额里,等下要由管家当众宣布的,所以他也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服——这一年他得到的奖赏可不少,这衣服是新麻布的,连一个补丁都没有呢。 徒弟们十分羡慕,但伯爵小姐说了,只要认真干活,都有成为自由民的机会,所以他们好好学手艺,迟早都能脱离奴隶身份。 当然,奴隶们最羡慕的还是劳拉,她可不只是成了自由民,还能分到一间房子!一间伯爵小姐许诺的,用砖建起来的房子! 虽然目前的砖都送去了边陲镇,青石城里还没有开始大量用砖建房,但奴隶们都听说了,那个砖跟石头差不多硬,加上水泥盖房子又快又方便,盖好的房子既不透风又不漏雨,还有取暖的烟道,就跟工坊和养济院一样,烧一把火做饭,整个屋子都会暖和起来呢。 哎哟,想当初胡安娜因为拖着这个女儿,想在奴隶们中间找个搭伙的男人都找不到,都嫌累赘。结果现在呢?好几个人悔得肠子都青了呀!只可惜后悔也没用了,人家已经成了自由民,还是伯爵小姐身边的红人,别说奴隶,就是平民里也没几个配得上了。 不过,劳拉羡慕不来,这神恩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学学老约翰或者卡玛,也一样能过上好日子。这么一想,就觉得日子有奔头了。 广场上的烤羊香味弥漫到每个角落的时候,陆希登上了广场的高台:“我的领民们——” 整个广场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她,听着她的话:“今年的丰收节,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丰收节!” 确实——底下种地的人们不由得都点起头来。前几年那哪叫丰收啊,没有牧师祈福,田里的麦穗和豆荚都是瘪瘪的,如果再生出些虫子,全家人下地都抓不过来,最后就更收不上多少粮食了。 那会儿的丰收节,谁也高兴不起来,嘴里吃着伯爵大人发的粥,心里还在发愁这个冬天要怎么过。哪儿跟现在一样,还有心思穿件最体面的衣服——不,那时候根本也没有体面的衣服可穿呀。 更不用说,今年哪家都有一两个进工坊干活的,还能额外赚些钱来贴补,这些日子陆陆续续来青石城的那些商人带来的货物,差不多哪家也能拿出钱来买那么一两样呢。 “这是第一个丰收节,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丰收节……”伯爵小姐的声音还在广场上回荡,让每个人脸上都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明年,我们会有更多的收成,能赚到更多的钱,吃得更好,穿得更暖,这一切,靠我们的双手都挣得来!” 靠双手吗?有不少人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不靠牧师,不靠祈祷,不靠神明的垂怜,只靠自己的双手,就能挣到更好的生活吗? 在人群的边缘,安东尼沉默地望着高台上说话的人。 长云领确实已经不需要教会了。此刻,他再次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即使已经想清楚了,此时此刻安东尼仍然觉得有些痛苦——老师让他留下来的时候,想到这一点了吗? 如果没想到——不,他觉得老师应该比他看得更长远,所以一定是想到了。但如果老师想到了这一点,又为什么把他留下来呢?是希望他依靠着伯爵小姐传授的这些“知识”,重新找到自己的路吗?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他根本找不到自己的路了。假如这一切都根本不需要神恩,不管是种田还是治疗,又或者是炼金或者别的什么,全都不需要神恩的话,那么神恩又从何而来呢?像劳拉和百丽儿那样的人反而能够觉醒,倒是他,似乎越是学习知识,就越没有了神恩存在的余地。 忽然响起的欢呼声把安东尼的思绪拉了回来,伯爵小姐不知道说了什么,广场中间已经有年轻人跳起了舞来。很简单的舞步,大家拉着手绕成圈子,一边喊着号子,一边踏脚前进。简单到了简陋的程度,却依然带起了欢乐的气氛,越来越多的圈子绕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进去。 看着这热情的场景,安东尼觉得自己又鼓起了劲——平民对于生活都充满了希望,他总不能现在就颓丧放弃吧,老师还在圣城等着他呢,他绝不能一事无成地去见老师。 第201章 丰收之季(六)、这些魔鬼都需要手术 广场上的气氛在伯顿管家宣布奴隶升为自由民的人选, 以及各工坊的“先进工人”时达到了顶点,而且粉条已经煮好,烤羊也已经切好, 只等宣布完毕, 大家就可以开吃了! 陆希就是这个时候溜出了广场。 “你应该亲自去宣布的。”光球不满意地说,“刚才你讲话那会儿, 信仰值还增加了几个呢。” “居然还有到这会儿才信仰我的?”陆希感觉不可思议, “该不会是被粉条和烤肉打动来的信仰吧?”该信的不是早就信了么。 光球不管这个,它只关心信仰值是不是上升,“反正你应该亲自去宣布,能增加几个也是好的。你别以为所有奴隶的信仰值你都赚到了啊……” 陆希还真是没这么想过。别看长云领剩下的这一万来人口是已经被筛选过一次的,但她也没想着能一网打尽,想想看吧, 之前奴隶里头还有穆拉那样的死硬派呢, 也不知道他在矿山改造得怎么样了。 所以, 陆希也不稀罕那几个信仰值了,十万诶, 要是靠几个几个的攒, 猴年马月能攒够?还不如趁着这个时候…… “你要干吗?”光球蹦来蹦去地问。 然后它被陆希按了回去:“嘘——别让人发现。”她打算趁着这个机会, 去无尽深渊一趟。 制药厂的工人今天当然也都去过丰收节了,制药厂里只有莉莉丝一个人在,看见她和海因里希一起过来, 表情复杂:“小姐,您, 您真的要去无尽深渊吗?”虽然对夏国的后人来说, 魔鬼反而没有教会可恨, 但毕竟——那毕竟是无尽深渊, 而眼前这个男仆,他毕竟是魔鬼啊,就算不像教会宣传的那样,魔鬼也终究是魔鬼,她实在是不放心自己的公主殿下就这么跟一个魔鬼跑去魔鬼的大本营啊。 海因里希直接翻了个白眼,陆希于是伸出手来狠掐了他一下,才把他后面的话给掐回去。 莉莉丝看见了陆希的小动作,于是心情更复杂了。 制药厂坐落在山坳口,再往里就是“培养基地”,属于“闲人禁入”的地方。目前眼睛能看到的地方确实是一片“药田”,种的是使君子、黄连和艾蒿。但是再往里,在山坳深处,可就不是这副“田园风光”了。 这里的地面上有着外人看来很不起眼的标记——这可真不是闹着玩的,底下埋着地雷呢! 陆希走到这儿来都有点战战兢兢的,毕竟地雷这东西可不是魔法阵,它炸起来不分敌我啊。但也正是因为不分敌我,所以不必担心会有人做手脚…… 走过地雷封锁线,迎面是一座山洞,外封铁门,而铁门内部空空荡荡,只在地面上用水银和硫磺画出了一个传送阵。 是的,所谓的门,就是一座传送阵,这一头在长云领,那一头在霉菌沼泽。之所以能固定住,是因为两边的传送阵里都加入了海因里希的血,这就是固定两头的“锚”。 霉菌沼泽那一端的“门”建在沼泽边缘,苏赛恩在这里盖了一排蘑菇房,传送阵就建在某一间蘑菇房的地下。 为了隐蔽,这间地下室也只有十五个平方大小,尽管四壁用水泥抹过,仍旧掩不住一股淡淡的潮湿泥土味儿。 当然这挺正常的,种蘑菇的地方,有这种味儿正说明种得不错。 水泥墙壁上也绘着魔法阵,这是用来警戒的,海因里希观察过那些流动的水银线条安静无恙,才推开了头顶的木板暗门。 霉菌沼泽旁边的这个村子,这段时间以来变化颇大。 六间宽大的、半地下室形式的蘑菇棚一字排开,彼此间有门相通。每个棚子里都摆着一层层的架子,架子上用坚硬的魔植叶片编成箱子,里头装满了从霉菌沼泽里挖来的泥土和木屑草叶的混合物,现在这些箱子上头,长着一片一片的蘑菇。 最多的当然是常见的草菇和平菇,另外还有香菇金针菇,而他们爬出来的这个棚子在最后面,门口的架子摆得特别的多,为了挡风还挂上了草帘,如果有人从那里推开门往里看,是绝对看不清里头忽然出现两个大活人的。 “还真的种出来了。”陆希看着身边的架子,培养箱顶上长着几个椭圆形的猴头菇,颜色还是白的,但块头已经不算小了,“霉菌沼泽的土确实适合种蘑菇。” “嗯。”海因里希关好地板上的暗门,把用来遮盖的草席重新铺平,语气里略有些骄傲,“苏赛恩手很快,他还想再多建几间大棚。” 阳光稀少的无尽深渊,种蘑菇实在比种粮食划算多了,甚至不需要苏赛恩,其他魔族也能把蘑菇照顾得很好。 陆希把门推开一条缝,向外看去。 入目是一圈毛石围墙——有了水泥之后,建围墙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捡来的毛石不需要打磨成合适的形状,只要用水泥胶粘起来就能成为一体。 幽灵没有形体,所以它们能任意穿过障碍物。但不同的障碍物终究还是有不同的作用,比如这种毛石围墙,不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幽灵的感知,而且幽灵要从中穿过时,所花的时间和力气都比普通的土墙要多不少,甚至还有些最弱鸡的幽灵会卡在水泥使用较多的地方一时挣扎不出来,就给了魔族们从容攻击的机会。 所以拿到水泥之后,苏赛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围墙。 第170节 但围墙的屏蔽能力始终是有限的,何况这毛石围墙撑死也就三米高,完全挡不住声音,所以日常村子里的人都是轻声轻气,极少大声喧哗,免得惊动可能出现在村子附近的幽灵。 可是这会儿陆希推开门,就听见了村子另一头传来的声音,这是极其少见且反常的。 海因里希耳朵比她还尖,当然也听到了,顿时脸色一变:“我去看看,你在这儿等着。” “不——”陆希竖起耳朵仔细听,“好像有人受伤了,我跟你一块儿去。”看海因里希眉头一皱,她补了一句,“还有什么地方比跟着你更安全的。”她一个人,假如碰上个幽灵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海因里希的眉头顿时松开了:“那走吧。” 六间蘑菇房现在是供应了整个村子三分之一的口粮,所以苏赛恩不许人轻易靠近,村子里的魔族也没有一个违背的,这边确实安静许多。相比之下,村子那一头就是一副兵荒马乱的场景。 “这个怎么办?”小魔鬼鹿角蹲在一个受伤的魔族旁边,手足无措,“很多血……” 地上那个魔族原本有两扇翅膀,但现在有一扇几乎从根部断开,血流如注,即使他算是身强力壮的,这么个出血法也出得面色惨白,意识微弱。 “让一下!”忽然间有声音响起来,鹿角下意识地退开一步,就看见两只手伸过来,按在了伤口处,一边在血淋淋的伤口里按着,一边还说,“要缝合!” 缝合是什么,小鹿角不知道,但看见那双手直接按进伤口里,他只觉得自己后背也疼了起来。然而那双手还不罢休,不但用手指按,还不知从哪儿弄了布条来往里头塞——天啊,这该多疼啊! 地上近乎昏迷的魔族果然发出了痛苦的低吟,惹来另一个魔族虚弱的叫喊:“你在干什么?别抠他的伤口!”但是他一条腿还在不正常地弯折着,除了喊叫也不能做别的。 所以那双手根本就不理会他,还在往伤口里塞布条:“叫苏塞恩收拾一间干净的屋子,这里头不少人都要做手术!” 鹿角终于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他抬起头来,发现确实是个熟人——这不就是几个月前出现过的那个姐姐嘛。 对于陆希,鹿角挺有好感的,一来是因为她找到了芋头,二来则是因为她跟他一样也是血脉浅薄——嗯,甚至她还不如他,连角都没有,看外貌完全跟人类一样,这在魔族里是最弱的了。 鹿角曾经有个妹妹。他的父亲和母亲就是最弱的魔民,生的孩子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像鹿角,除了有一对角,魔族的血脉浅薄到几乎感觉不到,连力气都不大。而他这个妹妹,连角都没有,一岁的时候就生病死去了。 当时鹿角很伤心,但父亲和母亲却早有准备的样子,还告诉他像妹妹这样弱的孩子是注定长不大的,她身上根本就没有魔族的血脉,在无尽深渊里活不了多久,魔族有不少像她这样的孩子,基本上都在三岁之前就死掉了。 那是鹿角第一次知道,原来无尽深渊是这么困难的地方,甚至没有血脉就活不下去。当然,后来他就知道,活不下去的原因并不只有这一条。 总之这件事给鹿角留下的印象太深,以至于他第一次看见陆希的时候就在想,她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而且他心里还因此有了那么一点点希望——假如陆希都可以活下来,那像他这样好歹还有一点血脉的魔民,应该也能活吧…… 不过现在鹿角不觉得自己比陆希厉害了,因为对方可以眼睛都不眨地抠着那么长的伤口,而他只会在一边手软脚软。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眼花了,他仿佛看见被这么抠来抠去还塞进布条的伤口,血流得似乎没那么快了…… 陆希当然不知道小魔鬼在心里想了这么多事,因为她顾不上。 这满地的魔鬼有二十来个,其中一多半都需要手术,除了这一个翅膀从根部被拔断的之外,还有断腿的断手的,肚子上后背上开了口子的,假如就这么放着,任是魔族皮糙肉厚恢复力强,估计也得死上两三个。 虽然是魔族,但,她作为一个医生,总不能见死不救。而且苏赛恩总不会救一群为非作歹的回来吧?里头还有小孩儿呢,看起来更像是逃难的。 幸好霉菌沼泽的雨季已经过去,现在空气干燥,用生石灰洒一洒,勉强还能搞出一间手术室来,而传送阵那一头就在制药厂,她的手术器械和药物也都能马上拿过来。 所以陆希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天都要黑了,她做了整整六个小时的手术。 “断了翅膀的那个有点危险。”陆希两条腿都要站硬了,扶着椅子哆嗦了一会儿才能坐下,“失血太多,只输生理盐水是不行的。”喝糖盐水也不成,最好还是能输血。 她看一眼苏赛恩:“你不会圣光治疗吗?我听说独角兽的角能解毒,所以你真的不会治疗吗?”这要是有苦行主教在,圣光一刷,基本上这条命就保住了,甚至伤口也能马上愈合,哪儿用她一个个的缝过去,折腾了六个小时呢? 苏赛恩下意识地捂住了额头上的角,而海因里希发出了一声嗤笑,端着一碗汤走过来:“你在哪儿听说的这种故事?就算他会圣光治疗,魔族也不能用——圣光能直接烧灼魔族的身体,是教会用来对付我们的武器,怎么可能用来治疗。” “那算了。”陆希接过那碗蘑菇汤,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还是想办法输血吧。” “输血?”苏赛恩显然不明白她的意思,“是,要血吗?我的血可以吗?” “行不行,要看血型配不配。”想想这些是魔鬼,陆希抓了抓已经有些乱蓬蓬的头发,“他有个兄弟不是吗?”谁知道魔族到底还是不是四种血型呢,还是找近亲先碰碰运气吧。 “兄弟”就是之前嚎叫着不许她压迫止血的那一个,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她清理了半天,才勉强把骨头对个差不多。因为没有钢板和螺丝来内固定,只能给他打个石膏,最后能愈合成什么样全看自己身体素质了。 不过失血倒是不多,看起来精神也不错,献个四百毫升血应该问题不大的样子。 “为什么一定要他的兄弟?”苏赛恩不解,“我的血不行吗?” 行不行,当然要做过配型试验才能知道。陆希叹口气,忽然觉得有点庆幸——幸好接受了海因里希的建议,把霉菌沼泽做为药物培养基地,这些日子不但有了青霉素和红霉素,还有了黑曲霉提取出来的柠檬酸,不至于让她在需要输血的时候还要想办法现制柠檬酸。 柠檬酸是最原始的血液抗凝剂,加入柠檬酸后不会凝固的血才好分成血浆和血细胞,然后才能做正反定型——虽然她不知道魔族还是不是四种血型,但至少可以鉴定两者的血究竟能不能融合,也就是可不可以相互输血。 苏赛恩听得两眼发直:“血——还不一样吗?”大家的血不都是红色的,热乎乎的吗? 不过他这个问题只维持了一会儿,就得到了答案——不一样! 眼前的两只碗里放的都是那个需要输血的魔族的血,其中一只碗加入了他的血,另一只碗则加入了他兄弟的血。现在前者已经结成了一团团的东西,仿佛那种叫做史莱姆的低级魔兽,而后者还是原本的样子,看不出什么变化。 “还不错。”陆希晃了晃碗,“兄弟俩的血还是相合的。可以输血了。如果没什么变故的话,基本上命可以保住了。” 除了这一个实在失血太多需要输血之外,其余的魔族情况都还可以,清创缝合之后再打一针青霉素预防感染——谢天谢地没有人过敏——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 直到这时候,海因里希才顾得上问苏赛恩:“这是怎么回事?哪来这么多受伤的魔族?”都是陌生人,而且还不全是魔民,比如这个断掉一边翅膀的兄弟俩,就是初级魔鬼,似乎还是石像鬼血统,所以才能失血那么久还没死。换成普通魔民的话,可能都挺不到陆希过来。 苏赛恩搓了一把脸。他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看起来十分狼狈,一点儿也不“白得发光”了:“黑水沼泽的领主攻击了附近的领地,这些人是从红炎领地逃出来的,半路上又遇到了一头剑齿虎。” 幸好当时他带着两个魔族在那附近狩猎,听到动静赶过去帮忙干掉了剑齿虎,才把人给活着拖回来。石像鬼兄弟就是在跟剑齿虎的战斗中受伤的,至于其他魔族,有些的伤是从红炎领逃出来的时候受的,有些则是在路上磕磕绊绊,总之就没有几个囫囵的。 “黑水沼泽?”海因里希眉头一皱,“他攻击了红炎领?” “对。听说是因为红炎领发现了一条宝石矿脉。”苏赛恩疲惫地搓着脸,“但宝石对我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为什么……”宝石这种纯粹的装饰物,在无尽深渊基本上属于鸡肋,为了宝石矿掀起战争,简直就是吃饱了撑的! “宝石也许只是借口。”海因里希淡淡地说,“黑水公爵一向野心勃勃。” “但他选择红炎领……”苏赛恩仍旧不能理解,“那里除了火山还有什么?就算要扩大领地,不该选东境吗?”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东境?东境是他能吞得下的吗?先吞掉红炎领,至少有了一批奴隶。”他说到这里,忽然停顿了一下,“宝石……” 陆希跟他目光对上,忽然间明白了他的意思——魔族不需要宝石,但是人类可能需要啊。 第202章 丰收之季(七)、明天就是2022年啦,大家新的一年要一切顺利哦 陆希从山洞里走出来的时候, 等在外面的莉莉丝已经要哭了:“小姐,您终于回来了!”再不回来,她就要去报告冯特伯爵了!这要是在无尽深渊出了什么事, 可怎么办呢! 然后她看见陆希身上皱皱巴巴还沾了血和泥的衣服, 顿时真的要哭了:“您——这是怎么了!” “别担心,我没受伤。”陆希累得要死, 也没有向莉莉丝解释的力气, 只是摆摆手,“帮我换衣服梳头吧。”幸好她有先见之明,换了一身骑马装才去无尽深渊,现在只要把华丽的裙子再换回来就行了。 虽说现在冯特伯爵对她的行踪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要是这么满身血污地回城堡,那真是逼着冯特伯爵把两眼都睁开了。 从制药厂出来, 海因里希才轻声说:“辛苦你了。” “这不算什么。”陆希倒不是假谦虚, 魔族这个手术做得其实有点粗糙, 六个小时什么的,对医生来说还不算顶累的那种, 而且她回去就可以休息, 不需要考虑后续, 明天也不会再有同样强度的工作——做一休六,这可是难得的好工作啊。 不过海因里希不这么觉得。在他看来陆希整天忙得像个陀螺,相比之下冯特伯爵——别说冯特伯爵了, 就连伯顿管家比起来都要闲出屁,整个长云领既劳心又劳力的人就数她了。 忙成这样, 今天还在霉菌沼泽狠狠干了一整天……说起来长云领还是她的领地, 可霉菌沼泽又算什么呢? 海因里希低下了头——这才是陆希所说的合格的领主吗?别说那些贪婪的贵族和虚伪的教会神官了, 就是灰塔里那些贤者们, 也没有哪个能做到这种程度的。陆希曾经说过她也是有所求的,但海因里希想不出来,究竟所求的是什么,才能让一个人肯这么劳心劳力,替那些只能随波逐流、挣扎求生的下等阶层着想。要知道这些人,只要稍微有一点好日子就能温驯地过下去,就如羊群只要还有一口草吃,就会继续产肉产奶一样。她本不必做到这种程度,本不必如此仁慈,也能将整个长云领攥在手里,让那些领民对她如同仰视神明一般的。 陆希不知道海因里希把她想成了圣人,她累到有点转不动的脑袋,还在思考黑水公爵的问题:“你说,那个黑水公爵,是不是打算拿宝石去换点什么?” 海因里希于是收回那些飞散的思绪,开始考虑眼前的问题:“换粮食,换武器,这可比自己种植要快得多了。”无尽深渊实在是不适合种植,但是挖掘宝石那就方便多了。 “会是怀特伯爵吗……”陆希不能不想到那只追踪魔虫,“说实在的,有点不可思议,居然有人比我的思想还超前……”她这儿还布下地雷阵防着霉菌沼泽那些弱弱的魔民呢,怀特伯爵就敢跟魔鬼领主合作啦? 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思想超前?”虽然这个词儿也很陌生,但结合前后语境他还是能听明白的,“不,只是利欲熏心而已。倘若他需要,说不定会直接敞开大门迎接魔鬼呢。”否则,召唤魔鬼的黑巫术是谁发明出来的呢?不就是人类吗! 不过这么耸人听闻的说法到底不是很能站住脚,所以海因里希夸张了一下之后,又转回到了比较正常的轨道上:“直接使用魔族不太可能,被教会发现就完了。但是无尽深渊的宝石矿是不少的。”这东西在无尽深渊没什么价值,但拿到光明大陆上就是钱!海格勋爵和拜耳子爵这么看重煤矿,不就是想要里头的琥珀吗?他们可以这么干,怀特伯爵自然也可以。 陆希喃喃地说:“我有一种危机感……该不会过几年王都那里就换了个主人吧?” 海因里希哼了一声没说话。陆希自己也觉得问了句废话——国王总要退位的,看他那沉迷声色的样儿,到现在身体没掏空大概都是靠皇家大教堂供应的圣水好。但如果皇家大教堂支持了海格呢? “算了——”陆希一阵头疼,“离太远了管不着。那什么,那个黑水公爵发起战争,苏赛恩是不是能捡不少人回来?” “嗯——”海因里希不知在想什么,语气有些心不在焉,“那个家伙肯定会那么干的,能收留的他都会收留。不过这样也好,人多了,领地才建得起来。” 陆希想了想:“那他得需要更多粮食了。” “嗯——”海因里希猛然醒悟,目光灼灼地看向陆希,“能先给他一些粮食吗?”之前陆希只是教了他们养殖蘑菇的办法,并且约定培养出的猴头菇用来跟长云领交换,但是现在猴头菇的产量显然还没上来,而之前培养的青霉、链霉和曲霉,基本都换取了水泥和煤球。 陆希没好气地看他一眼:“不给能行吗?”等到那边没得吃了,海因里希一准还得来找她,还不如她先计划一下呢。不过,能给的也不多,小麦和豆子是没有,只能支持点红薯和土豆了。 “什么都行!”海因里希搓了搓手,居然有些不好意思,“其实做粉条剩下来的那些渣,也能——” 陆希突然想到了另一种东西:“其实可以给他们橡子!” 橡子面是苦的,因为其中含单宁太多,但把单宁淘洗出来之后苦味就会大大减少,当然比不上麦面,但果腹也不是不行,反正都是淀粉。如此一来,还省下了这边处理橡子的人手呢,毕竟今年边陲镇可是弄了不少橡子,据说堆得像小山一样,光是晾晒就需要不少人手。 到这个时候,陆希感觉出人少来了。不夸张地说,就目前长云领这个情况,再来一倍的人,也能安排得下。可恶,为什么当时教会居然带走了那么多人啊,都带哪儿去了? “想要人的话——”海因里希说了半句话又不吭声了。 陆希莫名其妙地看他:“想要人的话怎么办?”她忽然警惕起来,“哎,你不会想说直接把魔族弄到长云领来吧?我跟你说这不行啊!” 海因里希目光闪烁,让陆希惊了:“你还真这么想的?” “其实你现在已经在用了。”海因里希嘀咕了一句。 陆希感觉无法反驳。确实如此,她刚才已经在考虑增加的魔族吃掉橡子面之后返给她栲胶的事儿了……这样真的省她很多人手,而且魔族力气大,干起活来比普通人类方便多了,假如有会魔法的,还可以…… 不要再想了,再想下去,她曾经想像过的一排带角带翅膀的魔鬼一起制造三酸两碱的场面可能就要变成真的了! “其实不用魔族也行——”海因里希忽然又来了一句,“人族不也有的是吗?” 陆希哭笑不得:“不是看上哪个领地就能去占的。光明大陆也不是无尽深渊。”就拿个晚风岭,还是利用了国王对海格的忌惮。比如她现在觉得绿云领真不错,人口也多,她能去直接划为己有吗?那国王绝对不能再坐视不管了。 海因里希的眼睛在黄昏的最后一缕光线下亮得惊人:“如果你成为国王呢?那整个辉光之国的人口不都是你的了吗?” 陆希脚下踩到一块石头,差点歪倒:“你说什么?”这人——呃不,这魔鬼受什么刺激了吗? “我说——”海因里希拉长声音,一字一顿,清晰得让人都不能装作听不清,“如果你成为国王,就可以按照你的心意,改变这个国家!” 陆希下意识地反驳:“我怎么可能当国王?” “为什么不可能!”海因里希反问,“你不是也姓冯特吗?” “啊——”陆希这才想起来,长云领的第一位伯爵,是那一任国王的儿子啊!也就是说,她——从理论上来说,也是王室后裔,确实有继承权的那种,就是继承顺位很靠后…… 等等!陆希再想了想,悚然发现,其实她的继承顺位真的还不太靠后啊。因为王室子嗣日渐凋零,为了争夺王位还要彼此咔嚓掉一些,导致现在从姓氏上来说,姓冯特的竟然已经不多了,要不然当初给冯特伯爵过继继承人,也不会找到法比奥那么个货色。 这样算一算,综合上姓氏、血缘还有身份——陆希赫然发现,她的继承顺位好像仅排在冯特伯爵后面,而冯特伯爵的继承顺位,好像就排在海格勋爵后面! “想清楚了吗?”海因里希静静看着她扳了半天手指头,终于露出恍然的神色,才问。 陆希有点尴尬地放下手,干笑了一声:“按照我的心意?我,我有什么心意……” “让所有的人都像长云领这些人一样,有活儿干,能挣到钱吃饱穿暖。”海因里希直视着她,毫不含糊。 “我……”陆希想说其实不是这样,她只是为了赚那十万信仰值,好能让自己回到原本的世界,继续过完她的一生。 但话到嘴边,忽然有点说不出来。 青石城已经近在眼前。这个时候了,青石城里已经亮起了点点的灯火。这是在她刚来青石城的时候看不到的——灯油和蜡烛都是要钱买的,平民没有几个舍得用,有那油吃到肚子里不好吗?谁会拿它来点灯呢。 第171节 所以去年的青石城,夜晚是一片漆黑的,只有玫瑰城堡才奢侈地明亮着。但是今年,从这里望过去,星星点点的灯光虽然还稀疏,但却是确确实实地在明亮着。 “而且,你成为国王,就可以驱逐教会,打开双塔大教堂,把你的朋友救出来。” 陆希咕嘟咽了一下口水:“你一定是叫梅菲斯特……”蛊惑人心这种事,魔鬼怎么就做得那么得心应手呢? “又是梅菲斯特!到底这家伙是谁!”海因里希暴躁起来,“你必须说清楚!你还认识别的魔族?” “没……”陆希恨自己嘴瓢,转头就走,“我怎么会认识别的魔族呢,没有没有。” “站住!”海因里希追上来不许她走,“说清楚!到底是谁?” “没谁没谁——”陆希也没法给他解释《浮士德》,只能转移话题,“这样我打算过几天就去边陲镇看看,你跟我一起去吗?” 海因里希翻个白眼:“你还打算不带我吗?” 陆希一本正经:“我这不是怕你嫌累不想去吗?” 海因里希的白眼快要翻到天上去了:“你不想说梅菲斯特是谁,也不需要找借口,我难道还能逼着你说吗?” 说得这么客气,你啥事儿干不出来呢?陆希一边腹诽,一边脸上带笑:“那咱们就早点去,也看看边陲镇现在是什么样了。” 海因里希轻轻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这时候两人已经走进了青石城,甚至还能听到街道两边的房屋里,偶尔有歌声或说笑声传出,显然是丰收节的余韵犹在。 陆希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随即忍不住又想:妮娜现在,有没有在过丰收节呢? 黄金领确实也正在庆祝丰收节。 比起其它领地,黄金领的农夫最多,而且日子相对也好过一些,至少他们交完税之后留在自己家里的粮食,能比别的领地的农夫多一点儿。 但多出来的这一些,也不是完全属于他们的——黄金领有这样的好收成,一方面是因为土地肥沃,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大教堂的神官们尽职尽责为田地祈福啊,那么收获之后,你不去向教堂献上你的供奉以表示感谢吗? 农夫希伯就是这么做的。他用布袋装了满满一袋的小麦,这些小麦都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一粒粒挑出来的,是最好的最饱满的小麦——他家里人口多,不能给大教堂太多的供奉,那就选最好的,希望主能够明白他的虔诚,不会计较他给自己留下的太多…… 他扛着小麦走向双塔大教堂的时候,看见一辆马车行驶在他前方。这辆马车他也眼熟,每年都要来至少一次,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马车当然是送新圣女来的。卢卡斯主教把马车赶进双塔大教堂后门的时候,心情十分愉快——他就是赶着丰收节来的,黄金领的领主杜克伯爵一向大方,在丰收节的时候总会给教堂送来丰盛的节礼,他也可以跟着蹭一些油水了。 这么想着,卢卡斯主教跳下马车,就去招呼车里的两名新圣女:“快下车,到了。”赶紧把她们安顿下来,他好去南塔。 就在卢卡斯带着两名圣女往北塔里走的时候,恰好却有一名圣女从塔里走了出来,她脚步很快,似乎赶着去做什么事,于是迎头就跟卢卡斯主教撞在了一起。 “哎呀——”圣女被撞得倒退了几步,险些摔倒。 这是个十分漂亮的圣女,栗色的柔软卷发,一双暗金色眼睛仿佛宝石般亮闪闪的,她看了卢卡斯主教一眼,忽然抿嘴一笑,也不道歉,转身就小跑着离开了。 卢卡斯被那道带笑的眼波晃得有点失神,不自觉地伸长脖子,目光跟着那名圣女的背影,完全忘记了自己被撞到的肩膀。但是他今天可能运气不太好,就在他扭着头去看人的时候,又被撞了一下。 这次撞得有点重,轮到卢卡斯哎哟了一声,转过头就对上了一双冰冷的眼睛。 “你——”卢卡斯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他可记得这个圣女,他往双塔大教堂送过几十名圣女,就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还害得他去苦修院受了几个月的罪。 偏偏这个圣女还真的跟一个守夜人结成了血契,听说那个守夜人还晋级了,所以现在卢卡斯也不得不让她三分,毕竟她已经有主了,而守夜人,他还得罪不起。 妮娜冷淡地看着卢卡斯:“撞到大人了吗?要不要我给大人治疗一下?” “不用了。”卢卡斯看见她就浑身不舒服,哪里还敢让她治疗呢。 妮娜似乎冷笑了一下,又似乎没有,转向那两名新圣女,语气就温和了下来:“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见伊丽莎白。” 卢卡斯当然巴不得把两名新圣女交出去,反正都进了北塔了,难道还能跑得了吗?于是他心安理得地转身去了南塔。 丰收节礼果然丰盛,卢卡斯当然毫不客气地坐下来跟几位主教一起吃吃喝喝起来。只是当他伸手去倒一杯葡萄酒的时候,忽然觉得肩头一阵刺痛,仿佛就是刚才连续两次被撞到的地方。 难道是撞伤了吗?卢卡斯悄悄伸手按了按,但是皮肉并没有什么疼痛感,甚至只要胳膊不动就完全没事。但只要他试图抬手伸手,肩膀就又痛起来,而且还越来越厉害了。 该,该不会是那个妮娜对他下了什么诅咒吧?卢卡斯一想到这个,顿时坐不住了,找个借口就溜出去求见列文大主教。 “并没有什么诅咒。”列文大主教用自己戴的十字架在卢卡斯的痛处划过,十字架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他又顺手刷了个圣光治疗,“也许是你扭伤了。” 乳白色的圣光浸入皮肤之内,带来温暖的感觉,让人十分舒适。卢卡斯于是松了口气:“感谢您——”他想抬起手来在胸前划个十字,然而胳膊才抬起来,熟悉的疼痛再度袭来,让他情不自禁地痛呼出声:“大人,还,还疼啊!”怎么就连圣光治疗都不管用了呢? 第203章 丰收之季(八)、她们也会得到丰收的 北塔的忏悔室阴暗而湿冷, 只有一扇巴掌大小的窗户在高处,虽然也镶了彩色的神术玻璃,但透过暗红和暗绿玻璃投进来的阳光, 不知怎么的也有一股子阴冷的感觉, 尤其在这种季节,丝毫也不能让人感觉到温暖。 这样的地方, 走进去就先感受到了一种压力, 更不必说还有列文大主教在上面盯着。 但是妮娜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既不激动,也不紧张,就像在其他人面前一样。 这种感觉让列文大主教有些不舒服,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只是用严肃的语气说道:“妮娜圣女, 今天你撞到了卢卡斯主教?” “对。”妮娜并不否认。 “为什么?”列文没想到她承认得这么痛快, 皱了皱眉。 “他用觊觎的眼神盯着尤兰圣女,所以我就用力撞了他一下, 提醒他这里是双塔大教堂, 而不是在他的马车上。”妮娜的语气不无讥讽, 噎得列文大主教有点说不出话来,因为卢卡斯并没告诉他,之前他还遇到了尤兰。 但是, 想也知道卢卡斯是个什么德性——列文大主教有点头痛,索性直接说道:“现在卢卡斯主教疑似中了诅咒, 所以我要检查你是否有问题。” 妮娜毫不客气地嗤了一声:“诅咒?我想他应该是受到了主的惩罚吧?” 虽然这么说, 但她并没有任何抵抗的意思, 于是列文大主教手里的十字架放出的白色光芒就毫无障碍地扫遍了她全身, 并且没有任何异常的反应。 这当然是很正常的,妮娜是圣女,她拥有的只有治愈系的神恩,原本就不该有什么诅咒的能力。事实上,卢卡斯身上也根本没有什么诅咒的痕迹,如果不是他抬手的时候疼得脸色都变了,列文大主教都要怀疑他是装的了——根本就检查不出什么毛病啊,而且他还给卢卡斯刷了好几遍圣光治疗,虽说他的治疗能力比不上苦行主教,也不至于连治好几次却毫无用处,甚至还有加重的趋势。 “是否需要我为您把尤兰叫来,也检查一下她?”妮娜的语气平铺直叙毫无起伏,但列文大主教就硬是感觉到了一丝嘲讽,让他浑身不自在,只能板着脸说道:“那就把她叫来吧。” 妮娜转身就走了,列文大主教盯着她的背影看了一会儿,到底也没说出什么来。 他其实很想斥责妮娜这种不恭敬的态度,但面具很维护妮娜,而且近来妮娜一直在向北塔内的圣女们传授治疗术,怎么看都是个“积极分子”,所做所为完全符合教义,根本挑不出毛病来。他要是斥责——当然以他的身份不需要理由也能斥责她,但总归说起来有点站不住脚,也不符合他一向在众人眼中的形象…… 这些守夜人都是些魔鬼,能够驱使他们,都是因为他是“神”的代表,假如他像个俗人一样动辄发怒,失去了“神性”,对他领导裁判所是不利的。所以——有的时候,他也只能把个人的情绪压下去,为“神性”服务了。 尤兰来得很快。这些日子她似乎度过了刚刚被分配给毒液时的反抗期,情绪稳定了不少,甚至脸颊还丰满了一些,只是仍旧没有笑容,走进忏悔室也一言不发,站在那里不说不动。 列文大主教不禁有些头疼。尤兰也是个刺头,但她却能在大衮死后仍旧活了下来,还跟毒液成功绑定,这实在是自有血契以来的第一桩例外,非常有研究价值——要知道无论守夜人还是圣女,都不是什么随便就能捞着的大路货,尤其圣女,那是珍贵的消耗品,只配发给那些有能力有价值的守夜人,但守夜人一死,圣女也就跟着没了,着实让人肉疼。 倘若每个圣女都能像尤兰这样,还能二次利用,那使用守夜人的效率就能提高不少,免得明明有守夜人却不敢派出去,或者必须配一个搭档牢牢盯着,以防万一守夜人发疯,不但完不成任务,还会暴露了教会的秘密。 嗯,至于现在外面的流言——众所周知长云领跟教会关系恶劣,他们放出来的消息,能信吗?至于那个冷泉镇的鲁克子爵,在拜耳子爵以勾结魔鬼的罪名下狱之后,也不蹦跶了,挺好。 列文大主教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跑偏了,连忙拉了回来,抬手将十字架对准了尤兰。 结果——结果跟刚才是一样的,十字架毫无反应,被圣光扫过的尤兰同样毫无异常。很显然,这也不是能给卢卡斯主教下诅咒的人。 “你也可以回去了。”列文大主教头疼地摆了摆手——两个圣女没问题,卢卡斯身上也看不出问题,那到底问题出在哪儿呢? 要是柯恩在这儿……列文大主教脑海里不由自主地生出了这个念头。 他和苦行主教当然是认识的,但是列文大主教从前是看不大上柯恩的,毕竟那家伙年纪比他大很多,却一直也不过只是个大主教而已,只靠着苦行和治疗就想晋升,列文大主教一直觉得那根本就是徒劳的。 神固然欣赏信徒的虔诚,但只有虔诚是无用的。 但是,被他认定毫无希望的苦行主教,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却已经是红衣主教了。这简直就等于往他脸上狠抽了一巴掌,以至于苦行主教在南塔授课的时候,他根本就没去听。 结果现在,他又想起了苦行主教,列文大主教自己都觉得脸上有些发热,心里也对自己恼火起来——红衣主教怎么了,等自己到了他那个年纪,说不定早就当上红衣主教了! 再去给卢卡斯刷几遍圣光好了,他就不信自己一个大主教,有什么病是多刷几次圣光治不好的! 二楼上,尤兰目送列文大主教快步离开的身影,回头有些兴奋地笑了:“你说,他会怎么做?” 妮娜站在走廊拐弯的地方,谨慎地隐藏着自己,但嘴角也微微翘了起来:“虽然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这些神官们会的,不就是不停地刷圣光治疗术吗?” 尤兰几乎要笑出了声:“再多刷几次,那个卢卡斯的关节就更完蛋了吧?” 妮娜轻轻地笑了一下,点点头:“有些时候,并不是越生长得快越好。不明白治疗的原理,也许反而会适得其反。” “可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尤兰激动地问,“开始我还觉得这样不行呢……” 妮娜露出了一点回忆的神情:“是一个朋友跟我讲过的。她说关节不是两根骨头直接连在一起,中间要有一层软骨,还有润滑的液体。但是在长时间的使用中,软骨会磨损,然后骨头上会有一层过分生长的组织,这一层组织叫做增生,它会形成一种骨刺,导致关节的每次活动都会疼痛……” 尤兰愉快地笑了起来:“也就是说,越是刺激骨头生长,这层‘增生’就会越厉害,然后骨刺就会越长……” “差不多就是这样。”妮娜淡淡地说,“卢卡斯的年纪也不小了,我看见过他活动肩膀,显然,他的软骨已经有磨损了,所以我们特意刺激他的关节位置的骨头,才能成功。而列文如果不了解关节的奥秘,那么他再怎么刷圣光,也只是同时让骨刺与软骨同步生长——已经生长出来的骨刺,软骨可没办法再包住它了。” “所以我们的办法是有效的!”尤兰激动地握住拳头,“治疗术也能有攻击力,圣女也不是任人宰割的!” “是的——”妮娜终于露出了笑容,“我们圣女,也不是毫无力量的。只不过现在这种方式,毕竟还是弱了一些,还是得找到更迅速的方法。” 尤兰的眼睛忽然一亮:“这么说,我倒确实有一个想法——大衮,你知道他是用水的,所以我在想,我们所治疗的那种‘水肿’——你记得吗?那次我挨了打,你说被打的地方就会引起水肿疼痛,当时你替我消除水肿……” “你是说控制水?”妮娜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水肿是人体内的组织液,那么血液不也是人体的组织液吗? “大衮当初曾经觉得自己的能力杀人不够快。”尤兰的眼睛也变得冷冷的,“那时候我就想,要杀人快,直接把人身体里的血抽干不就行了吗?血也是水。他只想到制造水从外面包住人,却没想过人身体里的水。” 妮娜都有些吃惊地看着尤兰。说实在的,这个思路她之前都没有想到过呢,因为她一直听教堂的牧师宣讲,说血液是神赐给人的生命力,甚至在听苦行主教的课之前压根就没往水这方面想过。 “我早就不信他们那些话了。”尤兰冷笑,“当初我被克利斯那个禽兽带去青石城大教堂之后,我就没信过他们说的一个字!我只靠眼睛看。”看见从人的身体里流出来的血,跟水其实是很像的。 尤兰笑得很痛快:“大衮那个蠢货,虽然有力量,却不知道怎么去使用,蠢透了,却还以为自己很厉害……”而她想到了,却绝不会提醒他! “我们可以试试这个办法。”妮娜轻轻拍了拍尤兰的后背安抚她,“大衮已经死了,不用再提他了。”只不过,新来的这个毒液,对尤兰也并不好,总觉得尤兰是“二手货”,在什么地方都表现出一副嫌弃的样子。 尤兰自然也想到了毒液,不禁又冷笑了一声。据她观察,毒液制造出来的毒素也像液体一样流动,那么假如她能够抽干其中的水份,那些毒素又会怎样呢? 想到这一点,尤兰简直已经有些跃跃欲试了。不过她还记得现在最重要的是悄悄的教导圣女们,不能过早地暴露自己的能力,所以强行把这个念头压了下来,说道:“我看,跟你一起来的那两个圣女,其中萝拉非常努力,是不是可以发展她?” 妮娜想了一会儿,慢慢摇了摇头:“不行。”萝拉就是那个小商人的女儿,当初在一起来双塔的路上,她保护了萝拉和洁西卡,可是萝拉并不感激她,反而指责她的反抗给她们带来了更大的厄运。 现在洁西卡跟着她的守夜人调去了别处,萝拉很努力地学习圣光治疗术,只不过是为了讨好自己的守夜人。假如她知道她们的计划是反抗,恐怕会去向列文大主教告密的。 尤兰有些烦躁地搓了搓脸:“但是她的能力挺强的——算了,你说得对,不能泄密才是最重要的。可惜,还有伊丽莎白……” 关于血液的知识,让伊丽莎白的守夜人黑翼受益颇多,本来就是高级守夜人,现在听说更是快要晋升了,伊丽莎白又是本来就拥有治疗能力的,所以现在她在北塔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俨然是圣女们的首领了。假如能把她拉过来,计划自然会更…… 尤兰打消了自己的念头。伊丽莎白跟黑翼的关系很好,所以她虽然同情其他圣女,却多少总觉得是她们不会跟自己的守夜人相处,比如说她从前挨大衮的打,伊丽莎白就会一边给她治疗,一边劝她对大衮再好一些,再温驯一些。 就连现在妮娜传授治疗术,打的旗号也是“既治疗自己,又钻研能够治疗守夜人的方法”,所以伊丽莎白才欣然加入并且积极交流。假如她知道她们的目标是反抗,那是肯定不会支持的。 “我看中了巴霞。”妮娜轻声说,“她经常说起她的父母,想要回家……而且她有一个好朋友,之前跟一个叫瘟疫的守夜人结契,然后没有抵抗得住……”守夜人的疯狂也会对圣女形成很大的压力,而瘟疫的能力又是纯粹伤害性的,所以巴霞的朋友身体迅速衰弱,结契没几年就病死了。 “我觉得,那不是因为什么疯狂,只是因为那位圣女感染了疫病。”妮娜思考过这个问题。说到疯狂,她跟面具结契的时候面具不够疯狂吗?她当时确实感觉到了压力,但之后很快就适应了。就算那位圣女承受的压力比她大一倍,也不至□□速身体衰弱,精神与身体之间的联系,还不至于紧密到这种程度。 但是疫病的感染却是无孔不入的。尤其是这一次出去,在那间教堂前面听到了一番关于“梅毒”的讲解之后,妮娜十分怀疑,是瘟疫不自觉地传染了自己的圣女,毕竟虽然她和面具并没有……但很多守夜人跟自己的圣女都是形同夫妇的。 “我想,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巴霞,会怎么样?”巴霞的守夜人名叫傀儡,擅长使用召唤亡灵和骷髅的黑魔法,所以他整个人总是像跟尸体呆在一起似的,不但有种奇怪的气味,就连身上的污渍都有点让人怀疑是不是尸体的…… 巴霞看起来很温驯,但妮娜看得出来,她非常反感傀儡。假如她知道傀儡这种不讲卫生的习惯可能对她也有不良影响,那会怎样呢? 尤兰有点犹豫:“但巴霞的成绩……”巴霞学习并不上心,到现在也还是只有那么一层淡淡的神恩,连治疗作用都起不到,更不要说攻击了。 妮娜浅淡地笑了一下,有点讽刺:“因为她不想学。”她根本不想找到治疗傀儡的方式,这是她唯一能采取的反抗方式了。 第172节 尤兰的眼睛顿时一亮:“我明白了!”有反抗意愿的,才是会加入她们的人! “不要着急。”妮娜这话既是说给尤兰,也是说给自己,“我们慢慢来,现在已经比从前好了,以后还会更好。”田地需要一年辛苦的耕种才会丰收,她们的丰收就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没有一种努力是不会得到报偿的,迟早有那么一天,她们也会丰收的。 “还有一件事——”妮娜想了想,“虽然我不是很确定,但面具听到的消息是这样的,那个克利斯,现在失踪了。他被怀疑是私下饲养食尸鬼,攻击平民,而且意图谋害守夜人以遮掩自己的罪恶,所以现在已经被教会通缉了。” “哦?”尤兰扬起眉毛,“听起来倒是很像他会做出来的事!”她是不惮用最坏的想法来推测克利斯的。 妮娜犹豫了一下:“但我倒觉得,他未必是——也许是有人把他推出来当替死者。” 尤兰倒是并不纠结:“就是说,要么他是真的罪人,被抓到就会被审判;要么他是被人陷害,那么背后的人肯定是不想让他说话的。反正不管怎样,他都是倒霉了对吗?只要他倒霉就行了。” “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死了。”妮娜补充了一句,“他失踪得太突然了。” “那就更好了!”尤兰双眼放出锐利的光,“他死了,我就只剩下了一个要报仇的对象。”索肯大主教!总有一天,她会找到机会的! 第204章 新的边陲(一)、会有更好的东西 边陲镇的变化真的不小, 甚至比青石城还大,毕竟从80分变90分不容易,但从30分变60分却很快。 当然, 边陲镇现在可不止是60分了。 高大的防御墙一建起来, 边陲镇镇民的安全感立刻直线上升——墙边还配备了供暖管道,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根供暖的陶管,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温乎乎的, 从墙头上值守下来,靠着它焐焐手,再喝上一碗热汤,立刻就能从里到外都暖和起来。 而靠着这些陶管种下的渔网草也不必再休眠了,这些魔植的主根扎在城墙内部,而枝叶和气生根则顺着城墙脚下留出的水泥管钻到墙外, 基本爬满了两米以下的城墙——这几天跑到城墙下面来的小型魔兽基本上都被它们抓住了。 守城的民兵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十几只狐狸和三十来只雪雀, 甚至还有一头野猪被渔网草绊住了四蹄, 急得嗷嗷叫。至于零散的兔子之类,民兵们甚至懒得去收, 就直接给渔网草加餐了, 倒还省得再去喂养。 当然, 供暖管道还暖不到城墙上,但民兵们也不是从前的装备了。 从前他们穿什么呢?几块兔子皮或者狼皮的外套就顶天了,里头的麻布衣服之间还要夹稻草来保暖。这样的衣服哪里顶得住冬天的冷风, 有些在城头防守的民兵,就是因为手脚冻僵反应迟钝, 才被魔兽咬伤咬死的。 但现在可不一样了, 他们现在都是有“编制”的民兵, 有统一发放的制服, 有统一发放的武器,从今年夏季开始就接受统一的训练,现在更是编好小队,轮流值守,一切都井井有条,跟从前那些为了几枚银币来拼命的猎人和农夫,可大不一样了! “今年这衣服,可真暖和啊……”站在墙头,一名民兵还是忍不住小声说。 “值班期间不许交头接耳!”小队长立刻出声制止,但自己却也没忍住接了一句,“当然暖和,这可是云朵花做的棉衣!” 是的,今年发的制服,外头是加厚的细麻布,里头还絮了一层云朵锦葵的棉花——小队长好像听说过这个棉花其实不是花,而是云朵锦葵结的果,但反正都没差啦,新领主说它叫啥它就叫啥。 听说这东西就是织造那些珍贵的凉布暖布和各种漂亮衣服的原料,原本只有圣城的人才有办法种活,领主大人也是用金黄水晶才换来的一车种子,结果种出来的棉花就优先给他们做了棉衣。 这么一想,身上这件衣服简直就是金币做的,小队长甚至觉得自己这支小队都金光闪闪。 之所以给他们这样的优待,就是因为他们是“保卫家园”的人! 小队长不自觉地把身板挺得更直了一些,更仔细地用目光搜索着远处。第一场雪已经降下,大批的魔兽潮就要来了,他们身上穿着暖和的新制服,手里拿着铮亮的精钢长矛和刀剑,必须要好好表现! 当,当,当!城墙上的小铁钟响了三声,这标志着瞭望塔上的人发现了一波兽潮,不过规模不大,只要常规防守就行了。 常规防守的意思就是,一半人在城墙上就行。而如果大铜钟响起来,那就是大型兽潮,所有人都要上城墙了。 小队长眯着眼睛向远处看了看,但什么都没看见。但瞭望塔上的人拿的可是领主大人研究出来的望远镜,他们发出的警报从来没有错过。 果然,十几分钟之后,他看见了远处的兽群。 “有,有黑野猪呢——”一个民兵略有些惊慌。 野猪是边陲镇人最讨厌的野兽,没有之一。这东西无须魔化就很有杀伤力,而且它们性情暴躁,很爱攻击人。如果是魔化之后的黑野猪就更讨厌了,其杀伤力比个头更大的青犀更甚,毕竟青犀性情还较为温驯一些。 这一波兽群里,至少有四头黑野猪,如果换了从前,只这几头黑野猪,就需要全体上城墙,连骑士们也不例外了。 “慌什么!”小队长呵斥那个民兵,“有射击队呢。”今时可不同往日了,怕什么! 黑野猪们冲在最前面,这些家伙看任何东西都不顺眼,当然也包括城墙前方林立的水泥锥。 只听呯地一声,一米高的水泥锥被硬生生撞断,黑野猪也撞了个头破血流,不得不晕头转向地停下了脚步。 就在它这一停顿的时候,城墙上一声枪响,几乎有牛那么大小的黑野猪左眼鲜血迸溅,猛地一头向前冲去,又撞裂了一根水泥锥,这才倒地气绝。 突然倒下的同伴对冬季的魔兽们毫无触动,其余三头黑野猪就像没看见似的,照旧猛冲,于是在后面的水泥锥上也撞了个七荤八素。随着枪声响起,四头黑野猪尚未冲到城墙近前,就已经全部被干掉了。 “哟嗬!”一名年轻民兵一手握着长矛,另一只手攥拳忍不住挥动了一下。 不过他的举动立刻挨了小队长在后脑勺上的一巴掌:“握住你的矛,再分心就给我滚下城墙去!” 年轻民兵连忙把手收回去握住长矛——这时候离开城墙就是要关禁闭了,而被关三次禁闭,就会被踢出民兵队的。他可不想被踢出民兵队,他还想进射击队,甚至还想有一天,能够扛上丹尼尔骑士那样的枪,也在这么远的距离就干掉那些大型魔兽的! 此刻,在高处射击点上的丹尼尔已经开始装填子弹了。一口气干掉四头黑野猪,这在从前是很需要花一点力气的事,现在却是轻轻松松,只不过扣动了四下扳机而已。 “枪不错。”陆希打量着闪耀乌黑色泽的长枪,“这就是伦吉尔给你量身定做的?” 比起去年那把□□来,这把枪的射程又提高了,还配备了简易的瞄准器,已经有狙击枪的架势了。 当然,对丹尼尔来说,其实这种机械式的瞄准器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倒是光学瞄准镜能够将他的视野推得更远,这才更有用处。 只可惜从目前来说,枪的射程跟不上,丹尼尔能看得到的地方,子弹飞不过去也是白搭。 “目前已经够用了。”丹尼尔珍惜地摸了摸刚刚击发过,还有微热的枪口。自打有了这个,他心爱的霜白长剑就惨遭抛弃,已经给了另一名最有潜力的初级骑士使用了。 四头魔化的黑野猪倒下,剩下的普通野猪倒是可以绕过水泥锥,但奔跑的速度终究是慢了下来,于是城墙上响起了燧发枪的声音,随着硝烟冒起,野猪们也东一头西一头地倒了下去。 直到最后,能够冲到城墙前面的野猪竟然十不存一。而且八米高的城墙对这些只有蹄子的野兽来说极不友好,它们除了在城墙下面无能狂怒,根本做不了什么,倒是爬满墙面的渔网草欢欢喜喜,伸出根须来缠它们的蹄子。 有几头野猪不信邪地用獠牙去戳水泥墙面,倒是戳出几道白印子来,甚至有生猛的还把墙面撞出了一道槽沟,但那货的獠牙也被崩了。 而在城墙上方的射击队,居高临下对着这些野猪,要是打不准就可以直接回家吃自己去了。 夹在野猪群里的是一些狼,这些家伙狡猾得多,借着野猪们庞大身材的遮蔽冲到城墙前,忽然间狂风大起,二十多头浅灰色的狼脚下生风,嗖地一跃三米,躲过了渔网草的抓捕同时在微微倾斜的城墙上一借力,再度跃起时就扑上了城墙顶端。 “刺!”随着一声大喊,一排长矛同时刺出,刚刚跃上墙头的三头灰风狼被长矛刺个正着,精钢还带烤蓝的矛尖跟跃扑向前的灰风狼撞个正着,两边都在用力,只听噗噗几声,矛尖突破灰风狼猬立的长毛和坚韧的狼皮,捅进了胸前和腹下,顿时鲜血四溅。 “二排刺!”小队长扯着嗓子大喊,于是前排民兵收矛的时候,后排民兵的长矛已经从他们身侧刺出,恰好对上后面跳上来的灰风狼。 两轮矛刺过后,只有三头灰风狼成功在城墙头着陆,其中一头身侧还被长矛捅出了长长的血道。 疼痛和鲜血让这些本来就失去理智的魔兽更加疯狂,受伤的狼张嘴长嚎一声,正要大开杀戒,一枚子弹已经从它的左颈侧穿透过去,将它的嚎叫和疯狂都扼杀在了摇篮中。 不过另外两头狼比它要精明得多,并不浪费时间去嚎叫,一跃就向民兵们扑去。 然而每段城墙都有一名骑士镇守,这会儿已经赶到了位置。初级骑士对付灰风狼这种轻型魔兽还是有优势的,毕竟城墙上空间狭小,灰风狼的风系能力有些施展不开,倘若腾空而起,那就是给射击队当靶子呢。 于是几息之间,两头灰风狼也相继躺在了城墙上,被民兵们拖了下去。 这一波兽潮至此基本就收拾完了,至于夹杂其中的一些更小型的魔兽,自然归渔网草收拾。 小铁钟当地响了一声,这表示这一波魔兽潮搞定,而远处暂且没有动静,所以可以打扫战场了。 于是在城墙下面的民兵就出去拖回那些尸体——这可是皮毛、兽肉和魔晶啊! “有点太松散了。”陆希在瞭望楼上看着那些民兵欢天喜地拖拽猎物,微微皱起眉头,“今年到现在都很顺利,可不等于一直都能这么顺利,武器装备其实还不行,民兵的反应也不是太好……” 伦吉尔的炼钢厂目前的生产能力还是很有限,用来打制这些刀剑盔甲那是没有问题,但对于枪械,至今还停留在燧发枪上——倒不是说伦吉尔不努力,而是手下没几个能用的人,大家都在从最基础的开始学习,也甭指望立时就能赶上来。 就这么着,现在燧发枪也只有五十条,大部分钢铁都在这座城墙里头呢,还有一部分重头就是农具和锅具——民用占得多,军用自然会少一些,伦吉尔也不容易。 丹尼尔有点惭愧:“训练上确实……”他今年大半时间都在建城墙,训练的重点也在射击队,其余的民兵则是交由下面的骑士训练的。要说骑士们训练也不是不用心,但关于纪律这一点做得不好。 平常看不出来,刚才一遇到袭击就能发现,两排长矛刺出去的时机不错,这得归功于指挥的小队长,但刺矛的时候,明显有个别人退缩了或者因为一时慌张而没有及时执行命令,否则这些灰风狼都会被逼退,根本没有能够登上城墙的。 这一波兽潮并不算多大,而且最有冲击力的野猪都被收拾掉了,可是遇上灰风狼还是暴露出了问题,那假如兽潮全面铺开呢?假如小队长根本来不及指挥呢?假如有更多的魔兽突破上了城头呢?假如负责这一段的骑士没有及时赶过来呢? 但这其实也怪不得训练的骑士,骑士守则里的确有“服从”这一条,但这个服从指的是服从于领主,而不是纪律方面的服从。所以说,骑士自己都不在意纪律,怎么可能训练出来有纪律的队伍呢?就现在这种情况,还是陆希拟了几条注意事项的结果。 然而陆希到底不是专门搞这个的,再加上今年她的精力主要在种田和赚钱上,又跑去王都浪费了几个月,放在这方面的精力自然就少了,本来想着打打杀杀的事儿有骑士们呢,而且他们也更知道怎么对付魔兽潮,结果现在一看…… 等今年的魔兽潮过去,绝对要给他们搞军训!陆希狠狠地想。 战场打扫完毕,暂时又恢复了平静,陆希于是也下了瞭望塔,去看了看今年的收获。 大批的雪雀群还没有到来,但是狼皮狐皮倒可以先收拾起来——野兽一拖进镇子,就有一些女人接手,皮剥下来,肉则用盐一腌,一部分直接给民兵们加餐,一部分则进入市场,供居民们购买。 以前,这些剥下来的生皮都只是简单地清洗晒干,之后就等着运去青石城,再由毕维斯带出去找商人收购,但从今年开始,边陲镇又多了一个“皮毛加工坊”。 当然,这个加工坊目前只有两种加工手段,一种是利用盐来加工盐湿皮,一种就是利用橡实里浸出的单宁来制成植鞣革。前者因为盐现在还有点舍不得,所以主要还是进行后一种制作。 橡实工坊建在河边,因为处理橡实需要大量的水。 先是把收回来的新鲜橡实壳仁分离,然后分开浸泡。浸泡用的是百分之零点五的火碱溶液,嗯,这一步倒跟肥皂工坊有点像。 这浸泡后的溶液之中,就含有大量的单宁物质,蒸发浓缩之后就是可以用来做鞣剂的栲胶了。橡子壳里的单宁含量更高,所以是不能丢弃的,浸泡完之后,倒是可以拿去堆肥,最后发挥一点余热了。 至于多次换水之后的橡实,现在里头的单宁经过至少40小时的浸泡已经可以去除四分之三,虽然不可避免地也损失了一些蛋白质和脂肪什么的,但大大减少了苦涩味儿,口感已经好多了。 如果换了是从前的边陲镇,这样的橡实已经可以让镇民们拿来果腹了。 当然陆希没打算把这些东西给人吃,她本来的想法是用来养猪和酿酒。前者不用说,养殖提供的肉食比狩猎要稳定得多;后者么,酒精可是有很多用处的。 不过现在计划就要改变一下了,这一批做出来的橡子面,得打包送去霉菌沼泽了。 “真的能吃吗?”海因里希闻着工坊里浸泡的碱水味儿,眉头打结。这味儿闻起来……当然饿极了草根树皮都可以吃,但是——他自己在青石城里好吃好喝,却给苏塞恩弄去这么些东西,好像是有那么点儿不大够意思。 这次轮到陆希冲他翻个白眼:“有得吃就不错了啊。”她总得先保证长云领的人吃饱,不可能让自己的领民饿着肚子,却拿好粮食去给魔鬼们啊。 工坊的负责人是个中年妇人,闻言却很高兴地说:“能吃,能吃的!磨出来的橡子面在后头呢,我们都吃过,好吃的!”没了那股苦味之后,蒸熟的橡子面还有点别有风味呢,何况还能加点盐,对于这些今年刚刚能吃饱肚子的人来说,并没什么可挑剔的。 陆希轻轻地叹了口气,对着中年妇人笑了一下:“以后就用不着吃这些了。会有更好的东西。” “哎——”中年妇人答应了一声,但有些茫然的眼神明白地告诉陆希,她其实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更好的东西”,毕竟在她看来,如今能吃饱肚子,每天的菜里还能放盐,就已经是好日子了。而粉条和腌肉就是最好的吃食,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好呢?就算真的有,那是他们这些平民能吃的吗? 陆希感觉自己很神奇地竟然完全理解了这个女人的想法,于是她又拍了拍女人的肩膀,加重语气说:“以后的日子会更好。”她一定能把这个边陲镇变成全新的模样! 第205章 新的边陲(二)、谁才是你的人 以往, 一到冬季,边陲镇就会成为整个长云领的重心,除了冯特伯爵之外, 有点能力的骑士都要过来, 像去年那种情况,就连冯特伯爵都要动一动。 今年的情形明显好转, 但边陲镇仍旧成为了重点, 只不过这次不是因为魔兽潮,而是因为新领主。 “这几间房子盖得不错。”陆希端详着眼前的砖建小二层。 这座小二层是给她住的。边陲镇今年的大事是建城墙与新法种地,另外就是修葺通往柳河镇的道路,等到想起来要盖房子的时候天已经开始冷了,地基不好挖,仓促之中只建起了这一处小楼, 就是专门给她来边陲镇的时候住的。 这也是惯例了, 就如皇帝要出行, 地方上得先建行宫一样,别的都可以放下, 领主来了可不能没住处呢。 当然, 边陲镇原先也是有一座“行宫”的, 石头建的,还挺结实,只不过去年边陲镇防线被魔兽潮冲破, 这座“行宫”也倒了楣,破损几处不说, 还被野兽在里头做窝, 留下了一地的兽毛和便便, 那叫一个狼狈。 反正在丹尼尔看来, 都被这么“糟塌”过的地方,那即便再怎么修好了,也是不配给领主大人住的了,既然有了砖,那正好新建一处,原来的旧“行宫”,随便修补一下,暂时当做“养济院”吧。 说实在的,要不是原“行宫”还变成了养济院,陆希就真的想骂人了。这个世界真的是,你一眼不盯着,就不知道事情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她本来把砖头先供边陲镇,是希望他们赶在冬季之前多盖几所砖房出来给平民居住,尤其是关于火炕这种节约燃料又御寒的好物,她不是特地把图纸都给送过来了吗? 第173节 结果呢,砖头变成了一座小别墅…… 陆希都不晓得该咋说。怪丹尼尔吗?但是作为玫瑰家族的骑士,他一切都优先自己的领主,其实也并无可指责之处,毕竟这年头大家的思想都是如此,没看那些给她盖别墅的工匠,自己还住着夯土房呢,脸上却是“这座别墅盖得不大好,都怪我们这些下等工匠手艺不行,实在是太惭愧了,但领主大人居然认可真是喜出望外,并且更加惭愧当初没有再用心点……” 也是,好工匠当初都跟着教会跑了,剩下的这些手艺真的都勉强,也就是个石匠学徒的水准,要不是砖头这东西实在用起来太方便,恐怕这别墅到现在还建不起来呢。 陆希觉得自己可能点亮了读心的技能点,要么就是这些人的想法真的太简单太明显了,明显到她都不知道该说点啥,最终也只能每人发点奖金,并且让这些工匠们回去计划一下,明年开春如果要在边陲镇盖出一片居民房来,以他们的专业眼光看,有没有什么建议和想法。 工匠们受宠若惊地走了。丹尼尔的脸色却不太好看。他也是个聪明人,从陆希对工匠们的话里就听出来,他这事儿做的并不合陆希的心意。 “小姐——”虽然丹尼尔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但不符合领主的意愿就是他的不对。 “哎——”陆希有些无奈地摆了摆手,“这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有说清楚。”确切点说,是她理所当然了,认为自己既然不住在边陲镇,自然不必占用边陲镇的资源,却没想到还有行宫这一说呢。 丹尼尔顿时涨红了脸:“不,是我的错!”本来他还有点委屈,但陆希把错误往自己身上一揽,他又半点委屈都没有了,只觉得陆希很委屈。 “不争了不争了。”陆希再次摆了摆手,“这样也挺好的,正好父亲和夫人也要过来住几天。”她能去住那个旧行宫,冯特伯爵可能真的住不了,更别说伯爵夫人了。 丹尼尔愣了一下:“夫人也要来?”冯特伯爵是为了魔兽潮,伯爵夫人是为啥? 陆希也不知道伯爵夫人是哪根筋不对了,居然想来边陲镇。但是让她来看看也没啥不好,能知道一点民间疾苦也总比啥都不知道强。 这俩人要来的话,这间红砖小别墅其实规格都不够……不过陆希可没打算再去扩建,反正冯特伯爵和伯爵夫人这形同虚设的夫妻俩能住下就行,她只需要有个晚上睡觉的地方就够了,大部分时间可能还是要泡在橡实工坊那儿——要以酿酒为借口抠出一批橡子面儿送去霉菌沼泽,她得给海因里希打掩护啊。 “小姐——”丹尼尔听她这么一说,脸上的表情又纠结起来了,“我不明白……您是领主,领地里的一切都属于您……”建这么一座别墅算什么呢?事实上除了建筑材料和样式新颖之外,论气派还比不上原本那座石头行宫呢。 陆希其实也纠结呢——这让她怎么解释呢?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丹尼尔没法理解的,因为光明大陆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均不均的说法,贵族和教会占着百分之八十的资源,这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天经地义的,甚至连食不果腹的奴隶和贫民也觉得这很正常——谁让他们没有尊贵的血统,也没有神所恩赐的能力呢?而且,想要平等和幸福的话,死后升上光明之山,自然就有了。 那么这幸福的光明之山要怎么到达呢?首先你要温驯地接受教会的领导和压迫…… 得,完美闭环了。 所以陆希想来想去,只能勉强地解释:“这太浪费了。我一年能到边陲镇来住几天呢?不来的时候,这房子就是空置的,什么用处也没有。” 丹尼尔一脸不解:“本来就是供您使用的,怎么会是浪费呢?” 真是好问题。陆希只好绞尽脑汁地再解释:“你看,我已经拥有很多了,而那些平民什么都没有。我拿出一些对我来说并不是必须的东西,就能让他们的生活提高很多,甚至可能是生与死的区别。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做呢?” 这次丹尼尔好像是明白了,然后他非常诚挚地说:“您的仁慈就像阳光一样,能够照亮整个长云领。” 他这真是发自肺腑的话,但陆希却觉得好像胸口噎了团棉花,上不来也下不去,最终只能说:“那以后就多考虑一下平民吧。” “是。”丹尼尔郑重弯腰行礼,“遵从您的意志。” 丹尼尔一走,陆希就听见有人在背后嗤了一声。都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是谁:“自己的活儿干完啦?” 海因里希拍了拍衣角上沾着的一点橡子面:“干完了。不过,橡子真的能酿酒?”当然,他的“工作”主要是利用酿酒的借口“中饱私囊”,偷出一批橡子给霉菌沼泽送去,但这不妨碍他也关心酿酒的事呢——听说过葡萄酿酒、大麦酿酒,可没听说过橡子酿酒啊。 “道理是一样的。”陆希心不在焉地回答,“大麦酿酒也是因为其中的淀粉糖化,然后葡萄糖再水解生成乙醇。依此推理,只要是含淀粉和糖的东西理论上来说都能酿酒,葡萄和其它水果是一类,大麦和橡子,以及红薯马铃薯,甚至任何一种粮食,都能酿酒。区别只在于口味罢了。” 但反正她用橡子酿酒也不是为了喝的,这魔兽潮很快就要扩大,到时候受伤的人可就多了。野兽那爪子和牙齿,都是细菌窝,不好好给伤口消毒杀菌,一道抓伤可能就会溃烂成大片,甚至得上败血症。抗生素虽好,清创就能解决的事儿,还是别劳动它了吧。 “会这么严重?”海因里希想了一下,“去年——”去年的环境和装备都不如今年呢,似乎也没有这么…… “去年有苦行主教啊。”陆希叹气,“咱们那位安东尼牧师,还有汉克准牧师,不是顶不起来吗?”这俩过几天也会过来,在抗兽前线咱也得继续上课,赶紧觉醒啊! 想到没治疗者可用,陆希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别那么快打击安东尼,谁知道他竟来了个一蹶不振,再也不觉醒了呢…… 神恩指望不上,那只好自己奋斗了。这样一想,幸好早早跟霉菌沼泽搭上了线,现在除了抗生素和柠檬酸之外,利用曲霉菌生产的淀粉酶这不也派上用场了吗?酿酒可少不了这东西。 外用消毒的酒精,内用抗生素,预备大手术输血时鉴别血型的柠檬酸,陆希掰着手指头算算,后勤这边能准备的她都准备了,就看能不能顶得住魔兽潮了。 海因里希不吭声了,半天才忽然笑了一声:“你替他们考虑了这么多,有几个人能理解呢?” 陆希知道他说的是丹尼尔:“理不理解的,能照做就行了。” “不能理解,也就未必会照做。”海因里希淡淡地说,“你让出自己的东西给平民,别说他们,谁都没法理解。” 陆希想了想:“我不是让出自己的东西……”有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民众自己的财富,只不过被贵族们掠夺了而已。如果是她自己的东西,比如说谁要是想克扣她的工资和奖金,你看她跳不跳起来撕呢。 海因里希反问:“谁会觉得那不是你的东西?”哪个贵族不觉得领地里的就是自己的?甚至哪个平民不觉得,自己的就是领主的? 陆希噎了一会儿,最好只能悻悻地说:“不理解就算了,反正我问心无愧。” 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如果冯特伯爵也不赞同,你觉得他们会支持谁?” 陆希又被噎住了。冯特伯爵会赞同吗?冯特伯爵心里应该是不赞同的,毕竟从前他们的谈话里多少也涉及到这些事,而冯特伯爵说起来——是一个对自己的领地比较负责的领主,但,也只是一个对自己的领地负责的领主了。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增加领地的力量,冯特伯爵当然是赞同的,但还有一些举措……陆希不禁想到了她的奴隶转变为自由民的计划。她跟冯特伯爵说的时候,说的是用这种方式来鼓励奴隶们的积极性,但她好像没跟冯特伯爵说过,她是打算把所有奴隶都放为自由民的…… 假如到了那个时候,冯特伯爵还会支持她吗? 想来想去,陆希只觉得头疼,不由得对提出问题的海因里希有些迁怒起来:“你说来说去,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你得有自己的人。” “自己的人?”陆希愣了一下,抿了抿嘴唇,“我有啊,何塞、灰羽、金羽他们——”然后她福至心灵地又连忙补了一句,“还有你,不都是我的人吗?” 海因里希风雨欲来的脸稍微放晴了一点儿,但还是轻轻地哼了一声才说:“他们?你确定他们是你的人吗?” 这下陆希觉得问题有点严重了,因为如果仔细想一想的话,其实灰羽他们都是何塞的人,是因为有何塞,他们才到长云领来的。 所以如果说有谁真正是她的人,那…… “你该不会是想说,只有你才真正算是我的人吧?” “难道不对吗?”海因里希眉毛一扬,“你觉得你这些举措,不管是减税还是释放奴隶,以及你搞的那些什么‘基础建设’,有谁真正理解你?” 这说起来确实有点让人无语。虽然海因里希这个语气十分欠打,但陆希想了半天,发现身边的这些人里,如果有谁真正的理解并赞同她,那可能真的除了海因里希还没有别人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呢?”陆希有点烦躁,“不管他们理不理解,只要他们跟着我干能得到好处,不就会一直支持我吗?”再说了,何塞从一开始就是支持她的吧?他选择长云领,并且宣誓向她效忠,不就是因为认可她吗? 海因里希盯着她。陆希觉得他似乎想喷她一句什么,但海因里希还是忍回去了,闭着嘴过了一会儿才说:“要说谁真正算是你的人,应该是卡玛和劳拉那样的。” 这话倒是没错的,卡玛和劳拉,还有胡安娜、老约翰那些人,对她应该是真正的忠心了。但这个问题不是明摆着的吗?海因里希拿它出来说是什么意思? 海因里希向城墙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城墙上的那些人,算是你的人吗?” 陆希愣了一下,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海因里希想说的是:军权在谁手里?长云领的武力属于谁? “你怎么——”陆希有些吃惊,“怎么忽然想到这个……” “我早就想到了。”海因里希冷冷地说,“我效忠的人,如果连握住权力的力量都没有,那我岂不是白签了这份契约。” 陆希有些艰难地说:“这个,是不是太严重了……”她这一年当领主当得是很顺心,但是现在这么一想,确实长云领里的武力,其实真的不在她手里。大头属于冯特伯爵,毕竟他本身就是长云领最高战力了;而另一部分,实际上属于何塞。 海因里希想了一下:“现在谈这个,确实还早了一点。”其实他原本也没打算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只不过看见她那么“理解”丹尼尔,心里一个不爽,这话就冲动出口了。 不过冲动也就冲动了,能让她看清楚丹尼尔其实不算她的人就行——嗯,当然,顺便也能把何塞坑一把,何乐而不为呢? 陆希长出了一口气:“那你搞得这么严重的样子!我还以为你要叫我现在就搞武装暴动呢。” 海因里希理解了一下“武装暴动”的概念,嗤了一声,“你现在不做准备,以后想搞都没得搞。”虽然他现在提出这个问题的确有点冲动,但他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就算不在长云领搞,以后你想要王都那个位置,以为别人就会乖乖交出来吗?” 陆希被带偏了:“这倒也是……”但是转念一想就发现了破绽,“不对!如果我是要那个位置,长云领所有的人都会支持我吧?”那个时候才真叫利益统一呢,整个长云领都算是她的人了。 海因里希目光闪动——其实冯特伯爵的继承顺位还在陆希前面呢,但是陆希根本就没有想过让冯特伯爵上位,更没有想过冯特伯爵跟她争夺王位的可能性…… 太天真了……海因里希默默地想。 有时候他真搞不清楚陆希到底是怎么长大的。她在某些方面显示出超越年龄的智慧,不单是知识的广博,还有替人思考的周到——她连平民冬天取暖用火炕最划算都能想得到,就更不用说在给人治疗的时候了,那是连哪个手指头要不要洗干净都有明确规定的。 可是在另一些方面,她又天真得可笑。她向平民施恩,仿佛是根本不求什么回报的,却又天真地觉得,得她恩泽的人自然就会认同她的理念。她在想办法让整个长云领都富有起来,却丝毫没想到要怎么把这些财富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就连她想做女王,理由都是为了推行自己的理念,为了有能力把她的朋友从教会里释放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农庄,会养出这么一个奇怪的女人呢? 或者根本不是那个农庄养出来的,甚至就连整个光明大陆,海因里希都想不出会有这么一个地方。 虽然承认他算是她的人,但其实她的秘密,他根本还一无所知…… 海因里希垂下眼睛,但随即又抬起来。没关系,时间还长着呢,她不知道要做的事,他可以去做。不是说相同的利益吗?他和她的利益可以紧紧地锁在一起,这样,他总有一天会知道所有的秘密的。 唔,当然在这之前,他可能得想办法换个身份——贴身男仆这个位置虽然离得很近,但能做的事情却有点少…… 第206章 新的边陲(三)、光球是个乌鸦嘴 陆希当天晚上有点睡不着觉。 海因里希这个家伙真是挺可恶的, 在蛊惑了她之后,又逼着她做选择题!妈哒,他一定别名梅菲斯特, 没跑的! 陆希恶狠狠地想, 但是翻了个身之后,她又不得不承认, 其实这也怪不到海因里希头上。 魔鬼的蛊惑, 不过是把人内心深处的欲望扒拉出来并加以放大而已。就比如说,难道没有海因里希,她就不想救妮娜了?就不想让长云领富强起来了?就不想推翻教会那些胡说八道,让老百姓别再被他们PUA了? 其实她想的。毕竟系统给了她十年的期限呢,在收集信仰值的过程之中,为什么不能多做点儿事呢? 既然想多做点儿, 那么海因里希关于“谁是你的人”的问题, 就不得不正视了。 “你觉得他说得对吗?”陆希翻来覆去, 不得不逮着光球聊天。 光球犹豫了一下,然后老实地说:“我觉得他说的是对的。” 陆希叹了口气:“我也知道他说得对。”前人早就教导过我们, 枪杆子里出政权, 没有足够的力量, 再怎么仁政,推行不下去也是白搭。 光球想了想:“其实你不想接受的,是要跟冯特伯爵和何塞骑士划分开来吧?但是, 你本来跟他们也不是一起的啊……” “哎,你别说得这么——”陆希觉得有点憋气, “我跟何塞的关系难道不行吗?” 光球十分耿直地说:“你都不知道他的来历吧?” 陆希顿时被噎住了:“怎, 怎么不知道?他不是因为腿没治好, 被当做神弃者赶出来的吗?后来觉醒异能就当上了佣兵……”她说着说着, 声音就越来越低。 “你看吧——”光球难得能把她怼得说不出话来,声音里居然有几分雀跃,“你就知道这点儿事而已。看看金羽,你知道她是德罗让公爵家的女儿,那何塞呢?他家在哪里,家里有什么人,你都知道吗?” 确实不知道,当初何塞说得含糊,而陆希觉得那是人家的伤心事,当然不会特意去打听。再说了,出身哪里有什么关系,她既不会按出身划分群体,也不会在乎是神弃者还是觉醒者,只要大家能走到一路上,不就行了吗? 光球似乎思考了一会儿,然后难得尖锐地提出:“其实你是觉得他跟你是一样的吧?” 陆希被噎得直翻白眼:“当初其实,是差不多的吧……”虽然何塞是觉醒者,但,但当个佣兵,养着一堆人,这也算社会底层吧? 光球很不给面子:“现在是底层,也不等于跟你一样。比如说金羽……” 陆希悻悻地说:“我也不算社会底层好吗?” 光球呵呵了一声:“每天累成狗,说加班就加班,连个佣人都请不起,晚上回到家还要自己洗衣做饭……” 陆希:“……”妈哒,被光球这么一说,怎么好像日子过得那么惨呢? 光球还不算完呢:“上层人士,可不像你这样,闲下来就难受。” 陆希怒摔枕头:“你懂什么!我这是实现自我价值!” 光球:“呵呵——” 第174节 陆希要被它气死:“跟你说也白说!”这就是一光明大陆的土著光球,不指望它能理解什么叫做自我价值和成就感。 要是这么一想,似乎还真找不到能理解她的人了——除了海因里希之外……那家伙能为了霉菌沼泽的人跟她签订主奴协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陆希觉得自己都做不到这么舍身呢。 “你真的要相信他啊?”光球不很赞同,“别忘记,他到底是个魔族。如果你觉得跟何塞都不能一直保持共同的利益,那你觉得你跟一个魔鬼能永远有共同的利益吗?” 陆希想了想:“永远这种东西,不到最后是不能确定的。但是在分歧还没有出现之前,提前考虑有必要,但是现在就开始猜疑,那是不对的。”她现在就这么几个坚定的支持者,不相信他们,还能相信谁呢? “你这么想我就放心了。”光球嘀咕,“我觉得那个魔族不安好心。” “但海因里希有一句话是对的,我也得有自己的力量,真正属于我的那种。” 光球大惊:“你也想觉醒吗?那估计不大可能了,你的灵魂来自别的世界,恐怕——” 陆希翻白眼:“我说的不是我自己。”就算能觉醒神恩,陆希觉得自己大概率也会点在医疗技术上,指望自己上阵冲杀那是不可能了。 光球松口气:“那你想怎么做?” 它这么一问,陆希的脸就有点往下垮:“老实说,我也不是很知道该怎么做。”她就是个医生,平常最关心的不过是怎么提高自己的医术,何曾学过如何王霸之气一抖就收服忠心小弟——不是!是没有学过怎么掌握军队。 “我,明天还得去城墙上看看。”先混个脸熟吧。都不接触这些民兵,还谈什么掌握呢。 光球不解:“那些普通人?你指望他们?” “是的。”在这一点上,陆希倒是十分确定,“从信仰值上你就该能看出来,信仰我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当然都是那些因为她的举措而摆脱了贫困、饥饿和痛苦的人啊。而那些本来日子就过得不错的人,能从她这里得到多少好处,凭什么要信仰她呢? 光球不吭声了。长云领一万余人口,现在收集到的信仰值是九千多,还有差不多一千人没有贡献信仰值,这里头就包括原本属于玫瑰家族的骑士们。 说得再确切点,玫瑰城堡里数得上名号的人里,贡献了信仰值的只有丹尼尔和伦吉尔。嗯,就连佣兵团的人,也不是个个都有信仰值呢,比如说青羽就没有,倒是灰羽有实实在在的一点信仰值。 “那是因为神弃者无罪论。”陆希很明白。灰羽的全色盲实在是少见,对他的心理压力估计是非常大,而且还不像何塞那样是被外力伤害,他是出生即色盲,按光明大陆的逻辑,实在是除了神的厌弃之外再无解释。她挑明了神弃者理论的破绽,对灰羽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才能得到他的信仰值,以及那些不辞辛劳的奔波。 所以她如果要有自己的力量,必须要从这些贡献了信仰值的人里找,而这九千信仰值,除了极少数之外,基本上都是普通人。 光球小心地说:“你不会觉得这些人都能够成为劳拉和百丽儿吧?而且这两个也没有攻击能力啊……” 陆希反问:“谁说劳拉跟百丽儿不能有攻击能力的?”能力多种多样,要看你会不会用了,一根针头都能杀人呢,何况是异能。 而且,没有异能就没有战斗力吗?呵……但凡她要是个军工大佬…… “你是说,靠着那些枪?”光球也不是傻瓜,“可是,你见过真正的高等级异能者出手吗?不用说别的,那些燧发枪对上冯特伯爵,基本就没用了。如果他晋升到天骑士,所有那些射击队的人放在一起,都不够他挥下一剑的。” “嗯,我知道。”陆希淡淡地说。如果不是有这么强的武力,教会和贵族也不能这么稳坐金字塔最顶层的位置。 但是,金字塔最高的顶层,也是人数最少的那一撮啊…… “再说了,就算你能把所有普通人都变成劳拉和百丽儿或者灰羽,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啊?” “不是有十年的期限吗?” “什么!”光球惊跳,“你还真打算在这里停留十年啊?喂,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神要降临啊?” 陆希还真把这事忘记了:“说起来,今年好像还没有出现变异地行龙?” “还没到时候呢。”光球哼了一声,“等着吧,很快就会出现的。” 要说光球可能是个乌鸦嘴,它这句话第二天就应验了。 “兽潮后面有三头地行龙!”瞭望塔上拿着望远镜的岗哨大喊一声,直接撞响了大铜钟。 嗡——沉闷的钟声响起,所有的民兵都上了城墙,脸上的表情也都紧张起来——他们都是经过去年那一场战斗的,那时候地行龙直接冲破边陲镇的土墙,逼得大家往柳河镇逃命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呢。现在的城墙虽然比从前强了十倍不止,但能不能经得住地行龙的冲撞,尚未可知。 陆希当然不打算用城墙去试验地行龙的头铁程度。撞坏了修起来不麻烦吗?为什么在城墙前方设立了水泥锥防线,不就是为了阻拦那些喜欢奔跑冲撞的魔兽,减缓它们的速度,保护城墙的嘛。只不过对上地行龙,水泥锥也是不顶用的,所以要在更远的地方解决掉它们。 地行龙从来不是自己出现的,这种家伙一出动,总是会先驱赶起一大群魔兽。这次都不用望远镜,远远就能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兽群如海浪一般扑了过来。 “小姐,您立刻下城墙去!”丹尼尔从他的射击位向下大喊。本来以为陆希上城墙看看也没什么,没想到会撞上这么一波兽潮啊! 但是现在,城墙下面的民兵正在纷纷往城墙上跑,陆希这时候要下城墙就是逆行,纯属添乱呢。 “不用管我!”陆希上城墙穿的当然不是碍事的长裙,而是裤装的骑马服,两把左轮自然也插在腰间,这时候直接拔枪在手,对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让路的民兵们大声说,“站好你们自己的岗位!不要分心!” 丹尼尔急得头顶都要冒火,然而他的位置非常要紧,尤其是对付地行龙。而其余的骑士们各有各的位置,谁移动了,城墙上就会出现防守缺口。 “小姐——”丹尼尔的声音淹没在一片燧发枪响中,射击队已经开火了。 今天狂奔在最前头的还是野猪与狼群的混合,其中黑野猪只有两头,但个头却比昨天的更大,跑起来仿佛两辆轿车,轰轰轰轰带起一路的烟尘。 黑皮在城墙一侧的射击位上眯起了眼睛。 在射击队中,他现在可是首屈一指,甚至他用的枪都不是普通的燧发枪,而是从丹尼尔骑士那里淘汰下来的那把□□。昨天他没捞着开火,但今天有地行龙,按照演练的规矩,丹尼尔骑士要集中精力对付那三头地行龙,黑野猪就归他了。 新的领主大人可是在城墙上呢。黑皮心里这么想着,他可绝不能让黑野猪冲到城墙前面,惊吓到女伯爵。 对于新的领主,黑皮是满心感激。当初没了一只脚,他以为自己能不饿死就算好了,谁能想到他还能拿到这样的武器,并且在射击队里成了第一人呢? 别说不会饿死,就连他喜欢的那个姑娘,家里人也绝口不提他少掉的一只脚,而是催着他们结婚了。如果中间不出什么岔子,明年春天他就能攒够钱,布置一间舒适的房子,然后提着厚厚的礼,去向领主请求结婚许可。 哎,女伯爵可是颁发过命令,结婚税已经取消啦! 所以,一定不能射失啊。黑皮默默地想,瞄准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头黑野猪。 墙头的民兵们眼看着两头黑野猪一前一后地栽倒,不约而同地都松了口气——这么大的家伙,气势惊人地冲过来,确实给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当然,如果比起后面那三头庞然大物来,可能还差点。 但是他们现在顾不上看后面的地行龙,因为冲在前面的兽群已经到了城墙下面了。 普通野猪照样在城墙下面打转,还是灰风狼跃起攻击,其中还夹杂了几头金眼豹——这种魔兽倒没有风系能力,但它们会爬墙,而且金系能力让它们的爪子格外尖锐有力,八米高的城墙,也不过就是它们扒着墙面蹿上两下而已。 不过民兵们也比昨天更严整了些,尤其是人数多了一倍,一排长矛出击,灰风狼被逼退大半,金眼豹也讨不了好,当即就有两头站不稳脚跟,只能又跳了下去另换地方攻击。 一只漏网的灰风狼躲过两根长矛,三只脚爪已经落在墙头,刚要发力起跳,一颗子弹就击中了脑门,打得它往后一仰又摔了下去。 陆希右手握枪,左手托着手腕充当支撑,转手又对着一只跃过民兵头顶的灰风狼开了一枪。城墙上就这么点儿地方,只要她不慌,根本不可能射失。这只灰风狼刚跳到半空,肚皮上就被一枪崩开一道口子,鲜血哗地浇了下方的民兵一身。 射击位上的丹尼尔:“……”他不知道该高喊一声伯爵小姐威武,还是该大骂跟着她的海因里希,居然到现在还不知道赶紧把她弄下去,居然真就让她在城墙上对付起魔兽来了! 第207章 新的变异(一)、是狮鹫! 然而海因里希并没有让陆希下城墙的意思。 不但没让陆希下城墙, 他自己还拿了把刀,守在了陆希身边,对丹尼尔的喊叫置若罔闻——退什么退, 这个时候站在民兵们身后, 一战就能赢得所有人的尊重,退了, 就等于宣告了自己的胆怯, 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她退却是应该的,但所有人也都会在潜意识里认定,新领主不能与他们并肩战斗。 再说了,有他在,这样的冲击还伤不到她。 不过考虑到陆希可能会胆怯,海因里希还是抓紧时间回头说了一句:“别担心, 如果有危险我会带你走。”实在不行, 他不是还有翅膀吗? “我不担心。”陆希真不是傻大胆, 当然也是因为有海因里希在,她才会站在城墙上不退, 否则万一遇险, 岂不是给大家伙添乱? 再说,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其实也并没有严重到一定要她先撤的程度。甚至城墙上的一部分混乱还是因为民兵们缺乏经验引发的,基本都是有惊无险, 到现在也只有两人受了轻伤,到一边酒精消毒之后略一包扎, 又可以上阵再战了。 究其原因, 这道八米高的城墙和前方的水泥锥阵真的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再怎么善于攀爬腾跃的魔兽, 除非本身就像灰风狼一样属于风系, 否则根本不可能一下子就跳上城头,只要中途需要借力,就给了射击队攻击的机会,而哪怕射不中要害,打伤也能严重削弱魔兽的战斗力,因为一部分射击手配备的是达姆弹。 达姆弹,在陆希那个世界已经被禁用了,因为这种子弹在体内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这种子弹的弹头没有完全包裹,而是露出铅心,因为铅的柔软,在进入人体之后就会破裂,从而扩大创面,造成严重伤害。 达姆弹的穿透性差,但只要能穿透皮肤进入身体内部,就能炸出弹丸截面积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创口,因此又得名“开-花-弹”。 这东西用来打人实在太过残忍,但是对付魔兽,那就非常合适了!燧发枪的射程也就那么点儿,再加上射击移动目标会更困难,所以即使是对射击队来说,真正能保证他们“百发百中”的有效距离也就是五十米左右,对于快速的魔兽来,也不过就是几扑的距离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贯穿性强的子弹作用并不大,除非是能一举击中致命点,反而是能够大幅削弱魔兽攻击力的达姆弹最为有用,只要击中躯干,铅头子弹就能在体内翻搅出偌大的血洞,即使是青犀这种膀大腰圆的耐艹型魔兽都得失去战斗力。 所以一头金眼豹才跳到城墙上,正要加力冲上城头,一枚子弹就从侧面钻进了它的腹部,这一瞬间,金眼豹的侧腹皮毛甚至出现了明显的波动,子弹穿透它坚韧的皮似乎有些困难,速度也慢了下来,然而一旦钻进皮下,四面炸裂的铅头在瞬间就绞碎了它的半边内脏,这头体长超过两米的成年三级魔兽连一声吼叫都没发出来,就像个面口袋一样摔落了下去,还顺便砸倒了两只刚扑腾到半空的雪雀。 看到城墙上并未因这波兽潮而混乱,丹尼尔才松了口气,将精力集中在了最后面的三头地行龙身上。 一眼看过去,他就确定这三头地行龙里有一头是变异的——今年地行龙刚刚出现就有了变异的,这不是个好兆头啊。 心里这么想着,丹尼尔伏下身,握紧了手中的枪。在他眼中,前方的视野充满了运动着的线条,其中有一条稳定地连接着他的枪口与地行龙两眼之间,但他毫不犹豫地把枪口继续放低,主动断开了那条线——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子弹很难穿透地行龙额头上的硬皮,而如果仅仅是击中,并不能保证击毙地行龙。 一条新的线从枪口延伸出去,落在了地行龙前方的地面上,当这条线的末端落在某一处时,新的线条从地面上四射开来,细而密的线条像一团云一般,然后丹尼尔扣动了扳机。 在水泥锥带的前方,是地雷带。但那里埋设的地雷已经不是去年的连环触发型,刚才那么一群野兽从上头狂奔过去也毫无动静——这些新地雷的触发,需要一颗子弹。 钢芯子弹准确地沿着那条线,击中了露在地面上的,只有拇指大小的□□,顿时轰地一声巨响,虚幻的线条云朵蓦然由虚而实,刚刚奔跑到那个位置的变异地行龙被掀得歪向一边,腹部破开一个大洞,四脚抽搐地倒了下去。 这头变异地行龙倒下得这么干脆利落,让丹尼尔也不由得吸了口气。地雷是他和金羽一起去埋下的,大小比起当初的□□地雷要小得多,虽然金羽告诉他这种“硝-化-甘油”的威力比黑-火-药要大得多,但没有亲眼看见,他总是不太敢相信。 所以他才在这么远的距离就出手,为的就是假如一颗地雷干不掉这头变异地行龙,他还有时间再引爆一颗。只是没想到,金羽竟然丝毫都没有夸大,这种新地雷真的威力大胜旧地雷! 这样,即使是遇上千头青犀的狂冲都不必害怕了。丹尼尔愉快地一边想,一边将枪口对准了另一头普通地行龙。 新地雷据说生产起来十分不易,而且埋设也需要时间,兽潮期间不一定有机会出去补充,所以用一颗少一颗,他还是省着点儿。这把新枪的射击距离更远,意味着子弹的速度和冲击力更强,他可以等这两头普通地行龙走近一些,射击它们的眼睛。 如果是在晋级之前,丹尼尔还不敢这么冒险,因为一千米的距离,对狂冲起来的地行龙而言也不过是几个呼吸就能跑完,假如他一枪不中,地行龙撞上城墙,难免对城墙造成伤害,这可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这城墙建起来可不容易,如果损坏了再修缮,终究会降低它的强度。 但是现在,从瞄准器里看出去,那些流动的线条清晰可见,而在这些细微的线条之中,有一条格外明亮。当这条从枪口延伸出去的线条末端落在地行龙右眼上的时候,丹尼尔的手指动了一下。 顶在他肩膀上的枪托几乎没有任何晃动,保证了子弹是完全按照那条线飞出去的。而沿途的空气、吹来的风,以及地行龙本身的奔跑与晃动,所有那些更细微的线条共同作用之下,这枚子弹将沿着那条明亮的线前进…… “噗——”丹尼尔嘴里轻轻地发出一声。随着他的声音,一团血花炸开,子弹从地行龙的右眼直穿入颅,准确地击中了它藏在偌大头颅里的,那一团柔软的脑子。 最后一头地行龙终于发现有些不妙。高级魔兽的智力终于战胜了疯狂的本性,它晃动着尾巴,半途一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于是第三颗子弹从它的后颈处擦了过去,只留下一道血痕。 这样的伤对地行龙厚厚的皮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这头地行龙一头扎进了前方的树林,然后惊起了一片鸟影。 那是一大群雪雀,银灰色的翅膀中拍得像海浪一样,连飞带跑地冲向城墙。在它们上方则是体形更小一些的火焰鸟,鲜红色如同漫开的晚霞一般。 丹尼尔眉头一皱——不是因为这些鸟太多,而是因为雪雀是冰系魔兽,与火系的火焰鸟是很少混在一起的,即使每年兽潮这两种鸟都会出现,但向来泾渭分明各自成群,不会这样混到一起。 雪雀和火焰鸟同时出现的景象美丽倒是很美丽,但城墙上刚刚战斗过一轮的骑士们却都紧张了起来,主要是火焰鸟能够进行空中攻击,而且这些体形不大的魔兽十分灵活,用枪和箭都不好打。 相比之下,飞翔能力有限的雪雀倒不足为惧了。果然这些胖孔雀一样的鸟冲到城墙之下,就发现这太高了,它们扑腾着翅膀也够不着墙头,倒是爬在半墙上的渔网草十分高兴,伸出根须卷来卷去,一会儿城墙的下半截就有数百只雪雀被草根绑到了墙上,远看仿佛这一段城墙涂了一层银灰色涂料似的。而雪雀们吐出的冰息落到城墙上,也不过就是结出了一根根小冰棱,被冻住的渔网草根茎倒是会回缩,但对于水泥墙来说毫无感觉。 不过火焰鸟群在这时候已经飞到了城墙上方,这些看起来鲜艳漂亮的小鸟一张嘴,就有无数道火箭落了下来。 噗噗连声,城墙上的骑士们同时撑开了自己的斗气盾,一时间浅白色的、淡绿色的或者是赤红色的斗气仿佛支起了一条穹顶,火箭投入斗气之中,或者直接被吞噬,或者被扑灭,只有少数穿透了斗气落到城墙上,立刻就被人用堆在边上的沙子扑灭了。 “换霰弹!”丹尼尔的声音在高处大喊,而射击队里有手快的已经换好了新子弹,开始射击了。 霰弹打出来的是无数细小钢珠,在穿透力上当然是要差一些,假如对上黑野猪估计也就是挠个痒痒,但火焰鸟的羽毛可没有黑野猪的防御力,一蓬钢珠打出去,半空中就炸开了火星与鲜血——射击队放过一排枪之后,密集的火焰鸟群就稀疏了许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空洞。 “别让它们飞进镇子里——”陆希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丹尼尔尖锐地喊了一声:“小心!” 陆希下意识地仰头看去,火焰鸟群已经散开,明亮的阳光自头顶倾泻下来,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更看不清那从高空直坠而下的黑点究竟是什么。但是海因里希却看清楚了:“狮鹫!” 不是双头鹰?陆希只来得及让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就被海因里希直接扑倒了。 啪啪啪啪! 一连串响声像爆豆似的炸响,陆希感觉到迸起的水泥碎屑打得脸侧一片火辣辣。城墙上一片混乱,还有人受伤吃痛的声音,以及混乱的枪声。 轰地一声,陆希从海因里希身下抬头,只见一个火球在半空中炸开,爆炸中心的火焰鸟尸骨无存,而被冲击波及的则像下雨似的往下掉,这一下就几乎清空了剩下的火焰鸟。而在这火球后面,一道血红的剑光紧跟而来。 第175节 这剑光仿佛一丛荆棘,在半空中骤然伸展开来,狠狠拍在半空中那只巨大的飞行魔兽身上。也就是这一下子,陆希看清了那只狮鹫的样子——鹰一样的头和颈,却连着一个狮子样的身体,尤其是那属于兽类的强健四肢,看起来都觉得有份量。然而这么沉重的身体,却被后背上巨大的翅膀带着,轻盈迅捷地在空中飞行。 “伯爵大人来了!”城墙上的骑士都兴奋起来,“还有何塞大人!”一位高级骑士加一位大骑士,不管什么都…… 然而还没等骑士们想完,这兴奋就被冯特伯爵宏亮的声音打消了:“小心!它是变异的!” 陆希爬起来,城墙头上已经被狮鹫的风箭打出无数麻坑,骑士们撑起的斗气罩都被击碎,还有几名民兵倒霉地被风箭射中,血流满地,痛苦□□。 “把他们抬下去!”陆希大喊,扑向离她最近的一名伤者,但只看了一眼,她就闭了闭眼睛——这个民兵被风箭擦过颈侧,切开了颈动脉。血像喷泉一样,直接溅上了旁边的垛墙,把那里染得一片血红。 这个民兵还没有死去,他睁着眼睛,向陆希投来求救的眼神,但是因为气管也被割开,只能发出呼呼的声音。 陆希又闭了一下眼睛。她知道这是救不了的。动脉出血极其危险,除非这个人现在是躺在她的手术台上,有器械有血浆,或许还能…… 就在她这样想的时候,伤者的眼睛已经迅速失去了光泽,试图抓住她衣角的手也垂了下来。 陆希抿紧嘴唇转过头去,扯下自己的发带,开始给另一个伤者做止血。这一个是被风箭穿透了大腿,很可能伤到了股动脉,血也是喷涌而出。但这个还能救,陆希用发带缠在他的腹股沟处,直接把打空的左轮塞进发带,代替手指压住了动脉血管:“叫卡玛立刻验血,不需要战斗的成年人,都去验血!”如果她们速度快,手术加上输血,也许还能保住他的命。 就是在这个时候,陆希才会遗憾,为什么她就不能觉醒异能呢?假如她也有圣光,那么只要一刷,至少能止住出血! 城墙上的重伤者倒是并不多,狮鹫的风箭被斗气罩抵消了一部分,再落下来的时候稀疏了许多,除了这一死一伤的之外,只有一个人后背上被风箭打出两个洞,剩下的基本都是轻伤。 但这已经足够陆希忙的,她甚至没时间去看空中的狮鹫——冯特伯爵那一剑虽然斩中了它,但一半的血红剑光却融入了狮鹫那金红色的毛发之中,让它身上仿佛亮起了一圈红色的光罩,以至于另一半的剑光只劈开了那光罩就其势将尽,虽然在它背上划开了一道血槽,却并不深,更没有重创。 受伤的狮鹫发出愤怒的吼叫,嘴一张,一道几乎凝为实质的风箭疾射而出,对着冯特伯爵就去了。 绿色斗气抢先在半途出现,约翰撑起的护盾被风箭击碎,但也消磨了风箭的力量,让它被冯特伯爵脚下的阴影包住,直接拖进了地下。 狮鹫眼看冯特伯爵不好攻击,立刻一扭头对着城墙上又张开了嘴,但是它的风箭还没有出口,庞大的身体忽然向下一沉,从空中直坠下好几米,几乎要贴到城墙头了。 何塞已经冲上城墙,眼看狮鹫下沉,他双手一张,一柄火焰巨剑出现在手中,自下而上,劈向狮鹫的腹部。 然而就在此时,两声枪响同时响起,何塞头顶骤然传来压力,他不得不把火焰长剑在半途中化成一片火焰盾,撑开在了上方。 只听噗噗连声,火焰盾被打得摇摇欲坠,但终究是顽强地挺住了。自天空中急冲而下的第二只狮鹫发出吃痛的嚎叫——它来支援同伴,却没想到不知从什么地方打出两颗奇怪的小弹丸,一颗打中它的前胸,另一颗打中了后腿。 这两颗小弹丸还不如地上的碎石大,力量却很足,尤其是打在后腿上的那一颗,甚至打穿了它坚韧的毛皮,击中了腿骨! 这只狮鹫不敢再往下冲,只能招呼着它的同伴赶紧飞上来撤退。 但是它的同伴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海因里希冲出火焰盾,一脚踩上垛墙,整个人跃起,迎头撞上了那只被他硬生生用重力环拽下来的狮鹫…… 第208章 新的变异(二)、这是世界本身的规则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海因里希身上。 狮鹫的体型比真正的狮子还要大上一圈, 再加上颈部那些浓密的鬃毛,更显得庞大可怖。尤其是它的脖子上接着的是一个鹰头——想想看,一个跟狮头差不多大的鹰头, 那鹰嘴该是什么样子? 狮鹫的嘴就像起重机的铁钩, 那沉沉的黑褐色,仿佛浸透了不知多少鲜血才染出来的, 只是远远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毛, 更不必说是近在眼前了。 相比之下,冲上去的海因里希,简直就仿佛自己投到猛兽爪下一般,与狮鹫撞在一起的时候,仿佛下一秒就会被撞得骨断筋折,倒飞出去。 城墙上的人同时发出了一声惊呼, 但预想中的场面并没有出现, 海因里希左手抓住了狮鹫的鬃毛, 紧紧贴在了狮鹫身上,那样冲撞的力量竟然没把他撞开, 反而是他右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抓到了一杆燧发枪, 顶着狮鹫的肚子开了枪。 刚才火焰鸟来袭的时候,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射击队成员都换上了霰弹。这是射击队的规定,总要留下几个人继续持有开-花-弹,以防备有个体强大的魔兽来袭。 不过现在, 城墙上的一个射击队员满脸懵逼——他手里的枪,刚才忽然间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给拖走了, 他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枪就不见了。 然后他就听见了熟悉的枪响——虽然射击队员们用的都是燧发枪, 但每支枪在击发的时候声音都有微小的不同, 他这支心爱的枪是晚上睡觉都恨不得要搂在怀里的,所以别人的枪声他分辨不出来,但是自己的枪响一定能听得出来,这声音,这声音分明就是他的枪! 这种燧发式□□一次能装填五枚子弹,现在枪膛里还剩三枚,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连扣三下,将所有的子弹全部倾泻了出去。 枪膛里装的是开-花-弹,铅制弹头穿透性不够,所以刚才有两个射击队员向狮鹫开了枪,虽然也击中了它的前肢,但根本穿不透坚韧的皮毛,所以狮鹫对于顶在自己肚子上的枪口根本毫不在意。 但是挨一枪,跟近距离连挨三枪是不同的。狮鹫的皮终究不是什么合金龟壳——这种魔兽以善于飞行和机动灵活著称,防御点自然不必点得那么高,所以三枚子弹连续轰击在同一位置上,到底是打破了防御——第一枚子弹破开皮肤,第二枚子弹掀开肌肉,第三枚子弹便自破损处钻进了腹腔。 在坚韧的皮毛与紧密的肌肉之下,狮鹫的内脏却是柔软的,所以铅制弹头炸开十分顺利,瞬间就把它的肝部搅成了一团肉酱。 狮鹫的弯嘴已经啄到了海因里希的肩部,冯特伯爵须发皆张,血红荆棘再次拉出一道张牙舞爪的红影,试图包住狮鹫的头将它向后扳;而丹尼尔枪口的线条也已经对准了狮鹫的弯嘴——钢芯子弹未必能打碎它的嘴壳,但至少能缓一缓…… 然而这一切都尚未落到狮鹫身上的时候,一声震耳欲聋的嚎叫已经响了起来,狮鹫巨大的身体在半空中就翻滚起来,掀起的气浪几乎把城头上的人都吹飞,几名骑士连忙撑起最后一点斗气试图保护民兵们。 海因里希也被狮鹫的翻滚掀得飞了出去,一道阴影像只大手般把他抓住,而一个火球突然在狮鹫身边爆开——受伤的狮鹫试图吸收其中的神恩之力,但这个火球离得不远不近,由神恩之力模拟出的火焰并没有烧到它,反而是爆炸之后的气浪狠狠撞在了它身上,将它冲出了城墙。 这气浪虽然是由于火球爆炸而引起,但它原本只是普通的空气,因突然升高的温度而迅速膨胀,从而形成了强劲的冲击。这其中不含有任何的神恩之力,而是法术使用之后的“二次产品”,所以狮鹫从中得不到任何的补充,直接就被气浪掀翻了。 腹腔里还在疼痛,但它还能挺得住——高级魔兽的生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不是低级魔兽能比的,只要它能逃回去,一定能活下来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向外翻滚并极力试图重新扇动翅膀的狮鹫忽然发现,城墙上那一堆乱糟糟的生物里头,有一个正举起一个长管样的东西,对准了自己。 这个长管狮鹫认识,刚才就是另一个生物,把这玩艺儿顶在自己肚子上,给它造成了这样的伤害。 丹尼尔手里握的当然是从旁边的射击队成员手里抢过来的燧发枪。在狮鹫翻滚着掀起的那一团线条当中,从他枪口延伸出来的线条连续三次都将另一端连接上了狮鹫腹部的伤口。 那个指肚大小的伤口在狮鹫庞大的身体上根本不起眼,但是在线条三次连接的时候,丹尼尔已经把三颗开-花-弹顺着那个伤口送进了狮鹫的腹腔。因为有前面那枚开-花-弹“开路”,这三枚子弹一枚比一枚进得更深,自然伤害一次就比一次更大。 狮鹫痛苦的嚎叫声震得城墙上不少民兵都捂住了耳朵,即使是骑士们的斗气盾也挡不住声波。高空中的另一只狮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看不出外表完整的同伴腹腔里却已经被搅成了粥,还在唳叫着催促它赶紧起飞。 但这个庞然大物已经不可能再飞起来了,它挣扎着,还是打着旋儿重重坠地,惊得在城墙根底下乱刨乱撞的一些魔兽都四散逃跑,甚至还有没来得及跑开的,竟然被活生生地砸死砸残了。 空中的狮鹫发出尖锐的唳鸣,城墙下面的雪雀像疯了似的往上扑腾,有些竟然趁着墙头上民兵们混乱的时候飞了上来,张嘴就吐出了密密麻麻的冰息。 海因里希人还在阴影之中尚未落地,双臂一张,那些扑腾在半空的雪雀就像被什么拽着似的,呼地又落了下去,连吐出的冰息也失了准头,大多数都打在垛墙上,只结出一撮撮冰棱。 这个时候,有些反应快的人已经重新组织队伍抵御魔兽,而高空中那只狮鹫眼看同伴坠地,似乎是终于发现它不可能再飞起来,于是长唳一声,掉头向森林里飞去。 至此,这一轮混乱才算过去。冯特伯爵脸黑如锅底,正要说话,就见他的女儿满身血污地从城墙上冲下来,吓得他差点闭过气去。 不过陆希并没有受伤,她身上的血全是别人的,嗯,还有狮鹫的——丹尼尔连开三枪的时候,她正在狮鹫下方,直接就被溅出来的血扑了一背。 但这个时候陆希根本顾不上别的,这些伤者得赶紧做手术,甚至她都没来得及跟冯特伯爵打招呼,就领着担架队呼啸而去。 海因里希被冯特伯爵的阴影放在了城墙上,他半边肩膀的衣服已经被狮鹫的喙尖撕破,幸好没有受伤。 这会儿许多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有脑子比较简单的满眼佩服——刚才如果不是海因里希,这头狮鹫扑下来,城头上还不知道要多死几个人;有稍微多想一点的则露出了羡慕之色——这身手堪比骑士大人们,必定是得到了神恩的;另有更精明一些的,则就是警惕与怀疑交杂了——这能力是不是太强了,海因里希之前可就只是个男仆而已啊。 冯特伯爵大步走上城墙,阴影从他脚下延伸出来,像一张巨大的手掌,从城墙上方直按下去。阴影扫过之地,城墙外这一波兽潮中残余下来的那些魔兽,就全都没有了动静。而冯特伯爵连看都没看下头那些尸体一眼,只看着海因里希:“没受伤吧?” 海因里希随手拉了一下肩膀上的衣服:“谢谢伯爵大人接住了我。” 冯特伯爵问的其实不是这个,但以他的目力,随便一扫就能看清海因里希没有受伤,所以也就不再纠缠这个问题,径自问出自己最关心的:“你刚才是怎么把那只狮鹫拽下来的?” 那天制作粉条的时候,他就知道海因里希觉醒了新的能力,当然,都是听他的女儿说的——陆希告诉他,海因里希是她亲眼看见觉醒的,当时他们在炼金实验室里制备硫酸和硝酸,海因里希观看了制酸过程之后,忽然觉醒了神恩。 冯特伯爵以为海因里希是觉醒了水系的能力——毕竟酸液嘛,怎么想都应该归于水系,比如说青羽就有类似的能力。所以在制作粉条时海因里希能够迅速沉淀水中的淀粉,他也将之归于了操纵水的能力。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对海因里希并不怎么上心。虽然陆希的知识连续让好几个人觉醒,但不是奴隶就是流莺,还有男仆,并且觉醒出来的能力也并不高的样子——比如说结晶盐或者沉淀淀粉什么的,冯特伯爵看不出这种能力有什么战斗力。 这也算是骑士的偏爱了吧,虽然结晶盐能给他们省一大笔金币,但在冯特伯爵看来,还是不如能够战斗的力量更让他重视。 所以,当陆希随口提到海因里希又觉醒了新能力,并夸他天赋出众的时候,冯特伯爵一耳朵进一耳朵出,压根没往心里去,毕竟觉醒神恩之后,接下来即使有新的能力,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出现的。最初的觉醒好比树干,后续的能力都是树枝,是离不开这个范围的。 但是刚才,冯特伯爵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出来,那跟水系异能绝对没有关系!而且也不要说那只狮鹫是自己飞下来的,他眼不瞎!那东西绝对是被海因里希拉下来的!以及后面那些雪雀,也同样是被他按下去的。 这合理吗?这不合理!尤其不合理的是,他的能力居然能够把那头变异的狮鹫硬生生地拽下来!这有两种可能:其一,海因里希的能力强悍到一半能力被狮鹫吸收的状态下还能达到目的,那么他的等级会比冯特伯爵自己还高!其二,就是海因里希有办法让自己的能力不被狮鹫吸收,因此提高了效率。 无论哪一种可能,都让冯特伯爵不能不心生疑惑甚至警惕——说起来,海因里希的来历,他一直都是听法比安说的,并没有仔细地调查过啊。 当然,一个男仆,又是个普通人,也根本不值得冯特伯爵花什么精力去调查,但问题是,现在这个男仆,他显然不再是个普通人了! “是重力环。”海因里希仿佛没有听出冯特伯爵的怀疑来,很平静地解释,“这是大地本身的力量,不是神术的力量,所以即使是变异的魔兽,也无法免疫。” “大地的力量!”冯特伯爵瞳孔不由自主地一缩,“大地有这样的力量吗?” 海因里希指了指头顶:“鸟儿若不挥动翅膀,就会下坠。骑士若不能成为天骑士,便无法飞上空中。这就是大地的力量。它不是神术也不是魔力,而是这个世界本身的规则。” 说着,他忽然一个转身,指向站在城墙另一边的何塞:“刚才使用这种方法的可不只有我,何塞大人同样是这么做的。” 冯特伯爵顿时想了起来,刚才那个火球确实把受伤的狮鹫轰出了城墙之外。原本他以为是狮鹫受伤之后无法抵御,但现在想来,垂死的狮鹫反而爆发了更大的力量,翻滚中搅起的气浪连初级骑士都难以靠近,何塞能用一个火球把它炸出去,其实是十分反常的。 何塞站在那边,也正看着海因里希。两人目光相接,竟然有点儿火星四溅的意思。不过何塞随即就转开了脸,对冯特伯爵解释道:“爆炸其实就是空气剧烈膨胀产生的冲击,所以只要用斗气在狮鹫附近急速加温,就可以利用气浪来冲击。气浪只是升温的后果,本身并不是斗气形成的,所以狮鹫无法吸收,只能用自身的力量硬抗了。” 变异魔兽最大的麻烦就是能够吸收攻击的神术力量来反哺自身,等于一边削弱对手一边给自己加血加防,自然就特别难以对付。而重力环和冲击波却是利用了世界本身的规则,并不是直接使用神术力量攻击,变异魔兽无可吸收,打起来也就跟普通魔兽差不多了。 “是这样——”冯特伯爵有些吃惊。虽然他知道陆希的知识是有用的,而且自己都开始学习这些知识了,但万没想到,力量还能这么用!居然能够让难以对付的变异魔兽都无法借力! 冯特伯爵是知道燧发□□和火药有杀伤力的,但对他这样已经觉醒并且达到了高级的骑士来说,热武器未免有些鸡肋了。可是使用斗气,对上变异魔兽又十分憋气。但是现在,他分明听见了可以对付变异魔兽的方法,怎能不让他精神一振呢? 同时,他也忍不住要对何塞和海因里希刮目相看了——同样是觉醒,怎么这两个就能想得出来呢? 以及,原来他这个捡回来的女儿所讲的知识,竟然是这么的重要! 冯特伯爵简直想拉着这两个人,立刻让他们讲一讲那个重力和空气膨胀是怎么回事,但是这时候,城墙下头气喘吁吁跑来一个莉斯,冲着城墙上大喊:“海因里希,小姐叫你赶紧过去帮忙,要做手术了!” 陆希也是要上手术台了才忽然想起来,她把海因里希给扔城墙上了。刚才情况紧迫,海因里希当着冯特伯爵的面出手,怎么可能不引起冯特伯爵的疑惑?假如冯特伯爵出手试探他,很可能会发现他的真实身份。 所以,虽然手术根本用不着海因里希,她还是直接派莉斯跑来喊人。 果然,冯特伯爵只是一时被知识的力量所吸引,现在一听莉斯的喊声,立刻就不由得重新审视了一下海因里希——当他听不出来吗?这个捡回来的女儿明摆着是要把人叫到她身边去护着,是怕他对海因里希做什么吗? 别说,其实还真有点怀疑——能力可以在短时间内因觉醒而提高,可是战斗的经验却不能,而海因里希刚才踩着垛墙飞跃上去攀住狮鹫的那一连串动作,只要有一处没有把握精确,不是扑空坠地,就是被狮鹫撞飞,都不可能达到那样好的效果。这种能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觉醒”出来的。 要不然骑士为什么从小就要接受各种艰苦的训练呢?一来是这样的训练能帮助他们觉醒,二来就是在觉醒之后有利于他们的战斗能力——倘若只有斗气而不会战斗,那能叫骑士吗?就是斗气,也只能拿来当个龟壳使了。 但是现在陆希都来叫人了,还拿手术当幌子,冯特伯爵也只能压下疑惑,看着海因里希跟着莉斯跑了。 这一轮攻击过后,边陲镇外面又恢复了暂时的宁静,民兵们有伤的治伤,没伤的继续守城,再有组织起来的镇民和奴隶,打开城门,去外头收拾那些魔兽尸体。 这一波可算是大丰收。雪雀数百只,都是要送进香皂作坊的。至于那些灰风狼和金眼豹,都是皮毛值钱,全部要仔细剥下来。再有野猪与两只地行龙,就是小山一样的肉,都要或腌或风干——新领主还教了怎么烹饪内脏,所以那些心肝肺肠甚至血液也都有了去处,足够大家忙活了。 这样的忙碌之中,那只狮鹫也被拖了回来。虽然大家不知道狮鹫的肉好不好吃,但去年的时候他们还吃不饱呢,只要是肉,那必须都弄回来! 狮鹫的尸体近看更加庞大狰狞,有些女人胆小,甚至不敢正眼去看。骑士们却都围了过来,脸上的表情都有些严肃——狮鹫是传说中早已灭绝的顶级魔兽之一,现在忽然又出现,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冯特伯爵皱着眉头看了看,眉头忽然微微一皱:“不对劲,这——跟书上记载的狮鹫似乎不太一样?” 第209章 新的变异(三)、他有尾巴! 海因里希和莉斯跑去手术室的时候, 陆希已经上了手术台。 手术室是专门建起来的砖房——除了小别墅之外,这就是边陲镇的第一幢红砖房。在四周的石头房和夯土房的衬托下,这间房子简直像宝石一样耀眼。 边陲镇冷, 所以房子的窗户都留得小, 以便冬日里关闭起来,少进些寒风。而这幢被称为“医院”的红砖房却留着大大的窗户, 上面还镶着水晶一样的炼金玻璃, 阳光照在上面,可不是就像柳河镇出产的水晶一样美丽吗? 所以这间医院,私下里也被边陲镇的居民叫做水晶屋。 不过水晶屋平常是不开放的,外头的人不能随便进去,屋子里还要时常用生石灰“消毒”,说是要专门留着做手术救人的。 边陲镇的居民们不太知道什么叫手术, 不过现在他们知道了。 第176节 卡玛在屋子外面, 正用试纸在给人逐一验血型。排成队的人一边有些畏惧, 一边却又忍不住好奇地议论着:“这个抽血,是要怎么抽啊, 被挑中的人会不会……” “不会有事的。”一个年轻女孩打断中年人的猜测, “领主大人不是都让人来宣传过了吗?每人只抽不多的血, 只要是身强力壮的人,回家养两天就好了,血会自己补回来的。” “可是——”也有人还是心里忐忑, “教会说血是神赐予的生命力,怎么会自己补回来呢?你们女人有神的特别恩赐, 我们男人可没有。我邻居有个儿子, 就是前几年守城的时候被金眼豹咬断了胳膊, 流血流死的。” “那不一样!”年轻女孩非常自信地反驳, “你一定没有仔细听大人们的宣传。少量流血是不会死的,但是流得太多就不行。所以如果受伤了流血很多,就要马上做止血措施,然后来水晶屋求救。现在里面的伤员就是因为流了太多的血,自己不能马上补回来,所以才要抽我们的血补给他用。我们每人抽一点,就足够补给他了。等到他活下来之后,缺少的血也可以自己慢慢补回来,就不需要再输血了。” “你知道的真多……”有人惊叹地说。 女孩有些骄傲地挺起有些单薄的胸脯:“我在水晶屋做工呢,大人们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仔细听着呢。”她顿了顿,终究还有一些小小的自得掩盖不住,“大人们说,我很仔细,以后说不定也能学会怎么给人治伤。” 有排队的男人嗤了一声:“算了吧,你们这些女人胆小得要命,还敢给人治伤?” 这话引起了一些男人的附和:“就是,女人能干什么,只会做饭洗衣服……” 年轻女孩恼怒地瞪着对方:“领主大人就在里面给人做手术,你敢去把这些话对领主大人再说一遍吗?” 男人顿时缩了缩脖子,周围的人也都尴尬地住了嘴——他们倒是忘记了,新领主就是女人啊!当着她的面说女人只会做饭洗衣?这是诋毁领主,是要吃鞭子的! 不过心里到底不服,有人不阴不阳地嘀咕:“真以为自己也是领主大人了?有本事,怎么不见你们上城头去打魔兽呢?” 队伍里立刻有女人声援年轻女孩:“你倒是男人了,你怎么不去呢?刚才大人说要找人来抽血,你还不情不愿的,一个劲问抽了血会不会死,你可真是勇敢呢!” 排队的女人们不少发出了哄笑,笑得男人脸胀通红,却无话可说。年轻女孩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挺着脊背把他挤开:“不敢抽血就别在这儿装样了,别耽搁伯爵大人救人。” 被挤开的男人狼狈地往后退了几步——他确实不敢抽血,只是刚才管事过来,把这周围干活的人都给叫了过来,见谁拉谁,他又不敢拒绝,怕被管事记恨,这才跟着过来,其实心里是害怕的。 这会儿被挤开,他倒是顺势退开了,心里却又不服气,便跟旁边的几个人嘀咕起来:“现在这些女人,真是不像样子,竟然这样跟男人说话……” 这话还真引起了一些共鸣:“可不是。我家那个自从进了工坊,跟我说话也跟以前不一样了,昨天竟然还嫌我回家就躺着,不帮她做活——哪家有男人在家里扫地洗衣的!我在外头上工累了一天,回家怎就不能歇一会了?” “就不该让这些女人进工坊!”另一个男人也附和道,“真不知道伯爵大人怎么想的,还给她们那么高的报酬——” 他刚说到这里,忽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阴沉沉地说:“你是在说伯爵大人的坏话吗?” 这几个男人是躲在一边小声议论的——他们也知道这些话不该说,假如是从前,被管事听到平民批评领主,那是上来就要给一顿鞭子的。但是新领主的规矩不一样,管事都不许随便打人了,所以他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以至于现在敢于聚集在一起表达对领主的不满了。 但是再怎么胆大,他们也知道这些话是不能让别人听见的,去年的时候,还有好几个人,因为诋毁领主是女巫,对领主不敬,直接被送去矿山挖矿了,也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有。 所以这个声音一响起来,几个男人都像烫了屁股一样险些跳起来,他们都认得说话的这个人——主要是这么英俊的人,整个长云领也没有多少,除了那位外来的年轻牧师,就得数这位女伯爵的贴身男仆了,甚至有人在私下里说过几句荤话,猜疑他和女伯爵的关系…… 不管有没有什么不大好公开的关系吧,这人也是女伯爵的贴身男仆,而且很受信任,现在这人听见了他们在背后说女伯爵的坏话…… 海因里希阴沉沉地看着这几个哆哆嗦嗦的男人,招手叫来管事:“抓起来,等领主大人做完手术,再来发落他们。” 管事带着人,立刻就把这几个已经跪下去想磕头求饶的男人抓了起来:“敢说领主大人的坏话?你们是忘了谁让你们吃饱穿暖的吧?” 海因里希听见了管事这句话,他转过脸去冷笑了一声——人类,啊不,还是谨慎一点,有些人类。有些人类就是这样,就像陆希曾经说的那句话: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不过,总算还有些有良心的。海因里希看了看排着队等待验血的那些人,嘴角总算往上弯了弯,然后他往手术室里看了一眼,立刻嘴角又拉平了。 手术室宽大的窗户一是为了采光,二是为了向民众宣传,让他们都能知道手术是怎么回事,能够亲眼看见不需要神恩也能治疗。 当然手术室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凑过去,这样不能保证卫生条件,所以手术室前方有隔离带,过来验血的队伍距离手术室也有二十米的距离,但这点距离对海因里希来说当然不算什么,所以他随便一瞥,就看见了在陆希旁边站着的安东尼。 对于这个牧师,海因里希简直是天然地讨厌,尤其讨厌的是陆希还在他身上花了很多心思,堪称是绞尽脑汁地在培养他——就连对他这个契约者,陆希都还没这么上心呢! 可惜的是,安东尼到现在还是个废物。 海因里希这么想着,不由得对着手术室里的安东尼露出了一个带点恶意的微笑——继续保持,这样挺好。 在手术室里忙活的陆希,当然不知道海因里希正在暗搓搓地诅咒安东尼,事实上,她现在连安东尼在旁边都快忘记了,因为安东尼实际上也派不上什么用场,给她递器械,辅助她手术的是百丽儿——啊对了,角落里还有一个怕血的汉克来着,也是没什么用的。 好在手术其实并不算太复杂。两个伤者,背部被穿了两个洞的那个,幸运地没有伤到内脏——狮鹫的风箭锐利,但体积小,打入人体之后仿佛钢针一样,形成穿透伤。伤口会很深,但不会像铅头子弹那样在体内爆炸,所以只要不伤到要害,问题就不是很大,甚至还因为无须取出异物而不必扩大伤口,只要止血缝合即可。 倒是这个伤及股动脉的失血过多,即使缝合血管也还要输血才能救命。万幸她之前已经把验血型的试纸好歹搞了出来,并确认了光明大陆的人类也同样是四种血型。 当然,这里没法将抽出来的血再做加工成为血浆制品,所以找到血型相同的人,还要再进行进一步的试验,必须要确定两者的血液不会有不良反应才能输血。 这么折腾下来,直到输上血,手术台上的病人脸色渐渐有了点红润,开始忙活另一个伤者的陆希才松了口气:“今天晚上要好好护理,伤员很可能会发烧。准备好抗生素,但是先别忙着注射,如果只是低烧,先用物理降温,超过38.5度,再考虑使用药物降温。” 百丽儿答应了,又忍不住问:“为什么有伤口就会发烧呢?” #VALUE! “不是有伤口就会发烧,是伤口感染才会引起发烧。”陆希再次检查一番,确定该做的都做了,这才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看着玻璃瓶里的血液一滴滴落下,给百丽儿讲解,“如果伤口干净,没有细菌侵入,那是不会发烧的,只要等伤口自己愈合就可以了。然而伤口一般都会被污染,比如魔兽的爪子上都会携带细菌,再比如空气之中也有细菌存在,所以皮肤这道屏障被破开之后,细菌就会长驱直入,就像打破城墙的魔兽潮一样。这时候,就需要人体的免疫系统出来工作,白细胞会增加,好来围剿这些外来的敌人——因此如果进行血液检查,发现白细胞数目大量增加,多半就是体内有细菌引发的炎症。” 百丽儿好奇地问:“白细胞是怎么增加的呢?”这个问题她早就想问了,她在显微镜下已经观察过一些细胞,比如什么蕃茄细胞啦,洋葱细胞啦,还有人的口腔上皮细胞,但这些细胞都是“不动”的,伯爵小姐说这是因为细胞一染色就死掉了,所以她观察不到细胞究竟是怎么变多的,只能通过观察洋葱根尖细胞在分裂的不同时间里产生的不同状态,自己整理出细胞分裂的过程来,总归是不太直观。难道白细胞也是这样让自己增多的吗? “不,白细胞已经是分化非常完整的细胞,不具备分裂增殖的能力了。”陆希摇头,“骨髓里的造血干细胞才是可以分裂的细胞,白细胞就是造血干细胞分化而来,因为已经是分化完成的成熟细胞,所以不能再分裂了。就像胎儿在母亲体内的时候还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但正因为不完整,没有发育完全,所以才有继续发育的余地。所以小孩子可以长高,而成年人的身高基本固定,没有再增长的可能了。” “越不完整的越能再变化吗?”百丽儿用自己的语言进行着归纳总结,“就像泥巴可以烧成砖,但是烧完的砖就不能再变了?” 这个比喻不是非常精确,但确实更好理解。陆希沉吟了一下才说:“或者也可以说,越是未定型的,越存在着无限可能。干细胞里包含着很多东西,但是在它的分化过程中,只有一部分能力会展示出来。就像泥土可以烧砖,也可以做成水泥,但不能要求它既是砖又是水泥,当它分化完成之后,就会固定成某一种样子,无法再变化了。” “干细胞这么厉害的吗……”百丽儿惊叹地说,“它怎么就能变成所有的细胞呢?” “我们都是从最简单的原始单细胞生命发展而来的啊……”这个问题讲起来范围就太大了,陆希自己其实也讲不了那么清楚,但大略地讲一讲,也足够百丽儿像听传奇故事一样惊叹不已了。 但是陆希在讲的时候,却不由得有了一个想法:人类有返祖现象,比如多毛,或者长出尾巴。对此,遗传学上的解释是人本身就携带了这种基因,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被关闭了,所以未曾表现出来。 比如说胎儿在发育到两个月末的时候,其实是有尾巴的,但后来有尾基因被关闭,这条尾巴就停止了发育。而长出尾巴的孩子,则是因为基因未关闭,所以这尾巴就一直长着了。 那么现在的魔鬼有尾巴,算不算返祖现象呢?或者如果胚胎返祖返得再彻底一点,回到了当初海洋生物上岸的那个点,然后又走歪了一点路,没有沿着灵长类的这条路走,而是开启了一些别的基因,那么表现出来一些类似其它生物的外在特征——比如说长个翅膀生个角什么的,是不是也算顺理成章呢? 她正想得出神,忽然听见百丽儿惊呼了一声:“汉克!” 陆希下意识地抬头,不觉眯起了眼睛——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正好落在汉克的头发上,闪烁出了近乎耀眼的银光。 银光?陆希简直想揉揉眼睛。她明明记得汉克是一头栗色的头发,现在怎么会反射出银光来?难道是她看错了吗? 然而事实证明她并没有看错,汉克好像很难受的样子,靠着墙滑坐了下来。离开了阳光直射的区域,在较为阴暗的屋角里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汉克栗色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白色——真正的银白,金属色能反光的那种,而不是老人那种白发。 不仅如此,汉克的身上也浮起一层淡淡的光晕,有点像神恩,但又不是那种纯粹的乳白色。 “汉克——”离得比较近的安东尼想过去扶他,但他自己脸色也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怎么回事?”陆希第一个反应是屋子里的空气有问题,但是她自己毫无感觉,百丽儿看起来也活蹦乱跳的,甚至躺在床上的两名伤员都表情安详,整个屋子里有反应的好像只有汉克和安东尼,又以汉克最为明显。 “伯爵大人!”百丽儿忽然抓住了陆希的手,不让她靠近汉克,“他,他不对劲,尾巴,有,有条尾巴!”她有些语无伦次,指向汉克的手指泛起乳白微光,显然是不自觉地使用了自己的力量。 虽然百丽儿说得没头没尾,但联想到她的能力,陆希忽然就明白了,而且一个让她都有点难以置信的念头嗖地一下跳了出来:她这是,觉醒出了一个魔鬼? “快,把海因里希叫进来!”她用力拍了百丽儿一下,“把人弄到别的房间去,不要让人看见!”这要是大庭广众之下露了模样,可就麻烦大了! 幸好取了足够的血之后,外头的队伍也就散了,只有两个伤者的家属还在外头等待。陆希走出手术室的门,就招手把家属都叫了过去,微笑着告诉他们伤者已经没有性命之忧,但是必须要在水晶屋里住院观察几天,暂时还不能让家属入内探望云云。 她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去看手术室的大门,果然片刻之后,海因里希就横抱着被裹得严严实实的汉克走了出来,一拐弯就往后面走了。安东尼跟着他,脸色看起来倒是已经恢复了正常。 陆希稍微松了口气,正打发家属们先回去,就见一个骑士飞奔过来:“小姐,伯爵大人请您赶紧过去,那只狮鹫,好像不是狮鹫。” 第210章 新的变异(四)、很显然,汉克成为了魔鬼 在这一天, 冯特伯爵这对塑料父女,彼此给了对方一个“惊喜”。 当然,先接到“惊喜大礼包”的是陆希, 她跟着来报信的骑士过去的时候, 就看见一群人围着狮鹫的尸体。 凑近了看,狮鹫更显得庞大可怖了, 但是陆希绕着狮鹫转了一圈, 也没看出它哪里不像狮鹫:“父亲,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看眼睛。”冯特伯爵示意她。 眼睛?陆希不由得将目光投向那两只失去光泽的眼睛,半睁半闭的眼睛仿佛两枚无机质的珠子,瞧着就十分诡异。 “据书中记载——”冯特伯爵缓缓地说,“狮鹫乃是‘狮身之鹫’, 虽然生着狮身, 但它其实是鸟类。而诺伊尔伯爵——你还记得吧, 就是发现青犀掘食盐土的那位。” 他这么一说,陆希突然明白了:“瞬膜!” 诺伊尔, 就是那位爱写日记的二代伯爵。说起来那位先祖最后也只是个高级骑士, 等级不咋能拿出来炫耀, 就只好炫耀自己的经历了——他为了晋升也确实很认真在努力,经常出门磨练自身,所以日记里记载了许多对大自然和动植物的观察。 如果放到陆希的时代去, 诺伊尔做个野外直播什么的铁定能火!而且他还真的发现了很多别人没注意到的事儿,比如说狮鹫的眼睛。 诺伊尔见过狮鹫, 不过不是活的, 而是别人的战利品, 是一具狮鹫尸体。那位斩杀狮鹫的天骑士把尸体用神术制成了标本, 保存在自己的城堡里,诺伊尔去参观的时候,曾经仔细观察过。 当时有人也在疑问:狮鹫究竟是狮还是鹫?大部分人还是认为它是一种鸟类,其依据是它长着翅膀会飞。但也有人提出,龙也有翅膀,可并不是鸟,因此认为它是生了翅膀的狮子。 而诺伊尔在日记里支持前者,但不是因为翅膀,而是因为这位爱野外考察的骑士发现,狮鹫的眼睛跟普通鸟类的眼睛一样,在眼皮之内,还有一层透明的膜覆盖着眼珠。并且他发现,爬行类动物比如说蜥蜴什么的,也有这层透明眼膜,可以覆盖住整个眼球,因此能够在长时间不眨眼。 而狮子的眼睛却不是这样,不止狮子,熊虎猪牛一类的野兽,都没有鸟类如此透明完整的膜,所以时不时的就要眨眼。 诺伊尔甚至还观察过人的眼睛,确定人完全没有这东西,所以人的眨眼频率极高,否则眼睛就会干涩难受。 当时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陆希都觉得这位先祖真有点钻研精神,他发现的不就是瞬膜嘛!这玩艺是两栖类、爬行类和鸟类特有的一种半透明眼睑,而哺乳动物的瞬膜退化,或者仅存痕迹——人类的瞬膜就已经完全没有了,只留下一点点儿残存在内眼角,就是那点儿肉红色的、不能活动的半月皱襞。 用神术制造的标本是绝对保鲜的,那只狮鹫跟活着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就只差一口气而已。所以诺伊尔得以仔细观察它的眼睛,并确定它是有那层透明眼膜的,因此肯定属于鸟类。 而眼前这只狮鹫——陆希到底是专业的,稍微一检查就能发现,它只有不完整的瞬膜,而且瞳孔到现在还是椭圆的,更不像鸟类的瞳孔了,陆希估摸着,应该是这只狮鹫来袭击的时候是正午,做为猫科动物,它的瞳孔应该是缩成一条线的。 当然在它死后,瞳孔括约肌失去活性,瞳孔是应该扩散的,但魔兽可能组织失活要慢一点,这只狮鹫的瞳孔还没完全扩散,就更能看出与鹰鹫类眼睛的区别了。 “那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陆希蹲在狮鹫的尸身旁边,迷惑起来,“要叫鹫狮吗?” 旁边有年轻的骑士没搞明白,低声说:“也许是一种新的魔兽?从前有狮鹫,现在也可能……”再出现类似的魔兽,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不。”冯特伯爵沉声说,“魔兽之中,最多的是像黑野猪那种,看得出是原本的野兽魔化。即使高级魔兽比如说雷鸟,也是遵循着这种魔化的方向。但狮鹫或奇美拉这种不同,似乎是几种野兽拼在了一起。这样的魔兽极其稀少,在将魔鬼都赶回无尽深渊并建立起结界之后,这一类的魔兽也绝迹了。” 陆希听明白了他的意思:“现在这种拼装型的魔兽又出现,而且还跟以前的狮鹫不同,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当初的漏网之鱼,而是新出现的……”这证明了光明大陆上一定出现了某种变化,而这种变化,谁也无法预料它会不会像当初一样,又掀起一段新的“黎明之战”。 这下年轻骑士才知晓了问题的严重性,脸色不由得大变:“是深渊之门失控了吗?” 说到这个深渊之门,陆希忍不住问:“咱们长云领里,真的有深渊之门吗?”有数的几处深渊之门,都被圣城和各国王室合力看管着,长云领这里,总说有深渊之门,可是她也没见教会多把这儿当回事,否则当初又怎么敢撤走呢? 对于这个问题,冯特伯爵也苦笑了一下:“黎明之战时期,长云领这里就涌出无数魔兽,那时候就有人说这里有深渊之门,但因为万山重叠,也曾经派人去寻找过,都没有找到。但直到现在每年都有魔兽潮,如果没有深渊之门,又怎么会是这样呢?” “可是教会——” “教会?”冯特伯爵冷笑,“教会知道我不会放弃长云领,他们有什么可着急的。而且长云领离圣城远着呢……” 所以长云领到底有没有深渊之门,还是弄不清楚。 然而这个问题也确实很难。长云领有一半的地方都是山山山山,山里就有无数魔兽,想要进山探查深渊之门,可想而知有多困难了,若是那地方在密林深处,得派多少人的队伍才能耗得过那无数的野兽与魔兽? 而且这么长的距离,其实很考验后勤运输问题。光明大陆并没有空间道具,陆希以前在此类小说上看到的什么空间戒指啊之类的东西是根本没有的,靠的是驯服的魔兽来背扛。但是魔兽也是要吃的,有些魔兽背的东西还不够它自己的口粮……反正这运输是很拉胯,所以几次对群山的探索都无功而返,到底也没搞清楚深渊之门有没有,如果有的话又在哪儿。 如今,教会撤出长云领,只剩下了冯特伯爵自己的力量,就更不可能组织起这样的探索了。 陆希也没有过多地纠结于这个问题。反正现阶段也没法解决,想那么多没用。但如此一来确实要提高警惕——有狮鹫出现,那么其它的混合种魔兽也有可能出现,比如说羊头狮身蛇尾的奇美拉,或者狗头鳄身的黄金比蒙之类,想想肯定是比普通地行龙更难对付了。 “还有逃走的那只狮鹫——”虽然已知这东西不是从前的狮鹫,但目前也找不到合适的名称,冯特伯爵只能还这么称呼了,“狮鹫通常是成双活动,死掉一只,另一只会为配偶报仇,不死不休。” 这么一个东西,倘若是盯准了要来报仇,还真是个大麻烦。 如此一来,城墙上的情况就要调整,民兵们对付普通魔兽,而骑士们则要加强防守,不干掉那只狮鹫就没法放心。 对于城防的问题陆希不太懂,只能交由冯特伯爵处理,但是她还有一个坏消息得告诉冯特伯爵:“有件事儿,您得来看看。” 第177节 冯特伯爵还以为狮鹫的出现就是最大的麻烦了,谁知道等他跟着陆希去了,才知道这儿还有更糟糕的事呢:“这是——汉克?” 想说不是汉克也不成啊,人明晃晃的摆这儿呢,模样基本没变,变化的只有他身后多了一条尾巴,额头中间多了一只小角。 饶是冯特伯爵自觉自己见多识广,哪怕一条活龙出现在眼前都不会变变脸色的,现在也感觉到了崩溃:“这是怎么回事!” 很显然,汉克成为了魔鬼。但问题在于,他从前可是有过神恩的,虽然淡薄到毫无能力,但那也是神恩,丹尼尔和约翰都亲眼看见过的!虽然因为被当众揭穿撒谎,他的神恩消失了,但在之后那个什么小孔成像的实验中,他又再次觉醒了神恩的——有金羽与海因里希为证,其神恩的颜色还颇为浓郁! 虽然说汉克的那次觉醒有点像个笑话,因为觉醒神恩之后,他看到的一切都是上下颠倒的,以至于连路都没法走。但不可否认,他其实还挺有几分天赋。 冯特伯爵自己是受过贵族教育的人,自然知道觉醒之不易。如汉克那样的平民出身,就靠着给本地牧师跑腿就能觉醒,已然属于天赋过人,更不必说他之后在陆希的授课过程中,曾经连续有所感应——虽然说这些感应都有点儿让人无话可说,但那确确实实也是一种觉醒。 然而这样一个觉醒神恩的人,现在却成了魔鬼? “是因为他当初说谎,所以神惩罚了他吗?”冯特伯爵第一时间还是只能想到这个解释。虽然他恨教会,但神跟教会是两回事,在他心中,神的位置仍在,所以此时下意识地说出了这句话。 陆希叹了口气:“这都隔了多久了,神忽然又想起来要惩罚他——神的反射弧是不是也太长了……” “露西!”冯特伯爵皱起眉头。 安东尼一直守着汉克,此刻也觉得太阳穴在一跳一跳的疼。他现在知道什么叫做反射弧,也明白这句话的讽刺之意——作为一名神官,听见有人这么形容神,其中的不敬简直是满得要溢出来了,让他既难以接受,却又找不到什么话来反驳。 汉克现在的情形,如果让他说,他也只能说出跟冯特伯爵一样的话。但同样的,他也很清楚这话毫无道理——神若要惩罚他,当初收回神恩就已经是惩罚了,而且之后汉克又觉醒神恩,难道神明如此反复,给了收,收了给,现在又收回去,甚至让汉克堕落? 如果真是这样,那连他都要说一句:折腾什么呢! 更何况汉克的情况他看在眼里——这家伙至今还想着重新得到神赐之恩,好证明他的虔诚,这样的人,有什么错处,会让神给予堕落成为魔鬼的惩罚呢? 但,假如这并不是神的惩罚,那对他来说,可能是更难以接受的结果。 冯特伯爵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自己说完那句话,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一时间,整个房间像个坟墓一样死寂,只能听见昏迷之中的汉克蜷缩着身体,发出的沉重呼吸声。 海因里希站在房间角落里丝毫不引人注目,但是这时候嘴角却弯了弯——他已经猜到陆希是要做什么了。果然陆希又叹了口气:“父亲,有些事情,闭上眼睛不看并不等于它不存在啊。” “你这是什么意思——”冯特伯爵声音有些喑哑,安东尼更是猛地抬起头,甚至顾不上什么礼貌,厉声说:“伯爵小姐,请谨慎!”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陆希已经不紧不慢地说:“要怎么谨慎呢?汉克做了什么堕落的事吗?安东尼牧师,我以为你失去神恩的时候就已经想清楚了。” 安东尼胸膛起伏,嘴唇蠕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没错,他失去神恩的时候,其实就是对神的存在动摇了,可是一个得到神恩的人却堕落成为魔鬼,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难道神官跟魔鬼竟然可以划上等号吗? “魔鬼真的是堕落的吗?”陆希都能猜得到安东尼的想法,还有冯特伯爵的——这并不难,事实上整个光明大陆的人大概都是这么想的,所以太好猜测他们在想什么了,“除了教会的宣传,还有别的证据吗?” “我亲眼看见魔鬼屠了一个村子!”安东尼咬着牙说,“我可以向主起誓,绝没有撒谎!”他习惯性地说完这句话,才发觉有点儿不对劲——现在向主起誓还有什么说服力吗?假如主根本都不存在的话…… 不过没人揪着他这一点不放,冯特伯爵也沉声说:“之前长云领的瘟疫是怎么来的?露西你难道忘记了吗?魔鬼只会带来灾难,这怎么不是堕落的明证?” 陆希抬手往下压了压:“别急,我们慢慢来。” 她先面对安东尼:“我相信你没有撒谎。那么,把患瘟疫的村子封锁起来,让整个村子自生自灭的贵族,与魔鬼有什么区别吗?如果屠杀就是堕落,不知这些年,是魔鬼杀的人多,还是领主和教堂压榨平民,导致平民冻饿而死的数目多呢?” “教堂没有——”安东尼下意识地辩驳。 “教堂没有收税吗?圣水没有收费吗?”陆希追问,“为了死后能升上光明之山,教堂没有向信徒索要供奉吗?光明之山真的有吗?为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地方索要供奉,这不是欺骗和压榨吗?教会号称收税是为了赈济穷人,一个教堂每年拿出来的赈济跟收上去的税相抵吗?教堂里那些金银祭器、神术水晶、魔晶法阵,都是不花钱的吗?这钱是从哪儿来的?” 说真的陆希之前虽然时常在安东尼面前怼教会,但还真没这么长篇大论,也没有说得这么仔细,简直等于是把教会的遮羞布都给掀开了。 安东尼想说话,但是陆希并不让他组织语言:“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教会祈福、治疗,用神术炼金、驯兽,因为神官们有这些本事,所以才挣到了宏伟的教堂,挣到了锦衣玉食,对吧?说起来这也没错,有本事的人自然能过得好一些。但这个样子的教会,跟贵族有什么区别呢?你们既然自认为高人一等,又为什么要假惺惺地哄骗那些信徒说什么众生平等呢?你们享着现世之福,为什么要哄骗信徒们为了虚无缥缈的死后之福,把自己口袋里最后一点麦子和铜币都交给你们呢?贵族压榨平民的钱财,而教会不但要钱,还要信仰——你们不觉得自己太贪心了吗?” 安东尼张了张嘴,却一时想不出怎么辩驳。然而陆希还没完呢:“你们仗着觉醒了神恩就能高人一等,为什么同样有了超出普通人能力的魔鬼,就变成堕落的象征了呢?为什么教会的力量就是光明的,魔鬼的力量就是黑暗的?因为你们的力量是神给的?可是神在哪里呢?” 神在哪里呢?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安东尼答不上来。当他已经亲眼看到了那么多证据的时候,再自欺欺人地说神明就在头顶,他也实在说不出口。 陆希喷了一顿,也觉得挺痛快的。这些话她早就想说了,只是没有机会,现在有个汉克的例子摆在面前,她终于可以说了:“汉克自从来了青石城,就没有做什么坏事——”也根本没机会啊,“所以他现在的变化,根本不是什么神的惩罚。而且他的虔诚你也是看见的,所谓堕落也毫无理由。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只是因为他觉醒的方向与神官和骑士都不相同。” 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在安东尼近乎惊骇的目光之中说出了那句话:“魔鬼,也不过就是觉醒的一个方向,跟神官和骑士,在本质上并无不同。” 第211章 新的变异(五)、伯爵小姐,也是一种新变异 陆希这句话说出来, 房间里比刚才还要安静,所有的人都盯着陆希,似乎都不知道该怎么控制自己的面部肌肉了。 还是冯特伯爵先反应过来:“这不可能!魔鬼的力量是黑暗的!” “父亲——”陆希眼看已经把安东尼打得溃不成军, 于是转向冯特伯爵, “什么样的力量算是黑暗的呢?瘟疫可以杀人,所以是黑暗的, 那么什么样的力量不能杀人呢?” 冯特伯爵下意识地握住了腰间的剑柄。要论杀人这事儿, 骑士们都跑不了。没有杀人的力量,还能算骑士吗? 但是,这怎么会一样呢?骑士跟魔鬼,那是绝对不一样的! “父亲啊——”陆希忍不住又叹气,“您觉得,晚风岭用的那个中级骑士温格尔, 他跟魔鬼有什么区别吗?” 温格尔那可是妥妥的反面教材。受雇于拜耳子爵, 手上可没少沾血。而且他还沉迷于吸麻草烟, 刚把他关起来那几天,他要麻草烟的样子简直是让人没眼看。这号人物居然是中级骑士, 冯特伯爵都觉得丢骑士的脸! “到我们领地来传播瘟疫的那个魔鬼确实可恨, 但是豢养他并且指使他来传播瘟疫的人呢?”陆希继续说道, “教会一面宣传着魔鬼是堕落的黑暗的,一边自己把他们当成守夜人,来对付不听他们话的人——如此虚伪的东西, 我们还要相信吗?” 安东尼的脸色简直都没法看了:“裁判所并不能代表教会!裁判所的事情,其实教廷中也有很多人不赞同——我的老师就不赞同!那是双塔大教堂在做亵渎的事!” 陆希耸了耸肩:“放任双塔大教堂行事, 然后享受成果, 这就是你所说的不赞同?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 我没有要多收税, 只是我的管事们擅自行事,我并不赞同。不过,收上来的税金,我还是要揣进口袋的。假如这样,教会也无权指责贵族,毕竟事情都是下面人做的,贵族们心怀仁慈,并不赞同呀。” 安东尼被噎了个死。陆希又转向冯特伯爵:“父亲,力量就像铁矿石,我们把它打造成武器它就可以杀人,打造成农具它就能种地,即使是身带瘟疫之力的魔鬼,如果他不是来害人却是去传染魔兽,那他也是无害的;而即使手握圣光的神官,如果指使他人散播瘟疫,那他也是邪恶的。” 安东尼听见她这么说神官,太阳穴都在崩崩乱跳,却偏偏无话可说。陆希却还没说完呢:“以力量和身份来划分善恶,本来就不合理。别人不清楚,父亲您应该最清楚啊。” 这也是陆希敢直接公布汉克新身份的原因之一,冯特伯爵的血脉力量是阴影,这个力量只是勉强被划分在光明阵营,第一任冯特伯爵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而被王室排斥的。至于说到身份——冯特伯爵如果承认身份论,那他当初拒绝跟伯爵夫人的婚事,而硬要娶一个双黑的平民女子,又是在做什么呢? 冯特伯爵脸色复杂地看着陆希:“那你是什么意思呢?” “我是想问问您是什么意思?”陆希反而回视冯特伯爵,“您要烧死汉克吗?” 冯特伯爵还真没有这个念头。说起来像汉克这种身份的人根本不会被他放在眼里,但汉克整天跟着陆希,时不时的还闹出点新闻来,不知不觉也在他这里混了个脸熟,被他下意识地归到了“陆希的人”里。 而从走进这房间开始,冯特伯爵确实是被惊到难以相信,但他还真没想起来既然变成了魔鬼,就应该被送上绞刑架。说白了,很多人坚信魔鬼就该被烧死,只不过是因为那个“魔鬼”与他们并无关系,假如这个“魔鬼”是你身边的熟人,又没干什么坏事,恐怕到时候还能狂热地喊出“烧死他”的,并没有多少——人,毕竟大部分还是有人性的,哪怕这人性被蒙蔽了,但它终究存在。 “您没有想过烧死他,对吗?”陆希很殷切地看着冯特伯爵,“就像您也没打算烧死切莉一样。”那个小魔鬼,在玫瑰城堡里也已经成为默许存在的异类了。 冯特伯爵有些不自然地转开目光:“一个小崽子……”那么小的孩子,要是别人烧他管不着,让他来下令烧,那就有点…… 陆希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她就知道的,冯特伯爵虽然是个地道的封建领主,可是他以骑士自居,更看重的是骑士之道。以贵族的标准来看,他并不爱奢华享受,收税也不多,每年还会想办法从外头买粮买盐,免得领地内的领民们去买商人手里的高价盐,为此甚至不允许商人进入长云领。 他的所做所为有很多不合适的地方,比如拒绝商人进入就是不对的,导致了整个长云领都死气沉沉,连点活水都没有。但他的这些举措,本质上还是怜悯自己的领民。也许这种怜悯只是出于对自己领地的维护,但他确实对于平民是有怜悯之心的,并没有仅仅把他们看作是一件东西那样的冷酷。 所以,对于奴隶他会觉得驱使他们工作是正常的,会觉得陆希给他们的待遇太好,但他既然不会把年老的奴隶直接饿死以减少开支,自然也就不会主动把毫无过错的孩子直接送上火刑架。 她脸上的笑容自然没有逃过冯特伯爵的眼睛,冯特伯爵沉下脸,重重咳嗽了一声:“但他们毕竟是魔鬼!” “我知道我知道。”陆希一改刚才剑拔弩张的样子,蹭过来抱住了冯特伯爵的手臂,脸上笑得花一样,“我就知道我的父亲大人是个公正仁慈的骑士!” 这马屁拍的真是恰到好处,冯特伯爵虽然还板着脸,但嘴角已经有点忍不住地想往上翘。他自己也发觉了,连忙再把嘴角拉平,斥责道:“你知道什么!我在说魔鬼的事!” “是是是,是说魔鬼的事。”陆希仍旧笑颜如花,抱着冯特伯爵不撒手,“您看,我之前一直在研究切莉,但是她太小了,目前只观察到她平日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但始终没法搞清楚她究竟是怎么变成魔鬼的。” 这确实是个关键。一般的看法,被魔鬼引诱而堕落会成为女巫或黑暗骑士或死灵法师这一类生物,但要成为魔鬼,体内必须有魔鬼的血脉。就比如当初说小艾米是魔鬼附身,就要指责卡玛一定曾经与魔鬼发生过关系,才让孩子有了魔鬼的血脉。 切莉是被她爷爷捡来的,父母皆不详,所以这种“魔鬼血脉”的说法还可以套用,陆希也没法证伪,因此也就没法提出“魔鬼只是觉醒的另一种方式”的理论。 但是现在汉克的情况,却是有力的证据。最重要的是,它驳斥了“魔鬼即邪恶,魔鬼即堕落”的说法——汉克是个啥样,谁不知道啊?这就是个逗逼,觉醒神恩能觉醒到自己走不了路,他要是算邪恶的,那邪恶的魔鬼真的生存堪忧啊。 冯特伯爵也不禁嘴角抽了抽。假如汉克并不邪恶,那事情岂不是就像陆希说的那样,魔鬼也只不过是觉醒的方向不同吗?那么,难道魔鬼也是人类吗? “你——”冯特伯爵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只能说,“这件事,不能让外人知道。”就像切莉必须要藏在玫瑰城堡一样,要是传到外头去,会给长云领招来麻烦的。 “那肯定的,现在在这里的,都是我们自己人呀。”陆希连连点头,“刚才汉克一不对劲我就把他转移到这里来了,手术室里的伤员都不知道,外面的人就更不知道了。” 冯特伯爵不由得环视房间。他带来的伯顿管家、约翰和丹尼尔那都是绝对没问题的,但是——海因里希和安东尼,这也划进“自己人”来了? 然而想想也没什么问题,安东尼自己神恩都没了,他要是去举报别人,自己先得想想怎么解释失去神恩的事儿。至于海因里希,要举报的话,之前切莉就可以举报了。 于是冯特伯爵就被他女儿抱着胳膊送出了门,走出好远之后才有点反应过来——本来他第一眼看见汉克的时候,可没打算还把他留在长云领啊。 但是转念一想,不留下又能怎么着呢?真烧死吗?但即使不烧死,似乎也不该像现在这样无事发生一般? 冯特伯爵自己都有点纠结起来了——怎么陆希说的时候他就觉得顺理成章了呢?明明这事儿…… “你们怎么看?”冯特伯爵自己理不清楚,只能问身边的人。 伯顿管家已经出现花白的眉毛紧拧着就没松开。他的心思跟冯特伯爵差不多,觉得魔鬼不该这么轻描淡写的接受,但又找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最后只能说道:“只要消息别传出去就行。” 丹尼尔倒是没这些纠结,他比较好奇的是:“不知道汉克究竟是听了什么才会有这样的变化……”他现在已然完全相信了伯爵小姐之前的推测——对自身的了解才是觉醒的关键,信仰是,知识同样是,甚至比信仰更加有效率。就是这个效率的方向可能有那么点儿出乎意料。 约翰一直沉默着。直到回了住处,伯顿管家去安排晚餐,丹尼尔去安排城防,他才开口:“伯爵大人——” “怎么了?”冯特伯爵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有什么话还需要犹豫吗?” “是关于伯爵小姐——”约翰低下头,“我觉得,伯爵小姐她,对于贵族似乎——有些反感。” 这一点几乎是明摆着的,冯特伯爵自己也不喜欢那些人呢:“没几个好东西!” 约翰抬头看了他一眼,不知该怎么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他总觉得,伯爵小姐并不是对那些不好的贵族十分反感,而是她对于贵族这一整个阶层都是不认可的。听听她刚才说的那些话,在贬斥教会的同时也并没有放过贵族,甚至可以说,她完全赞同教会对于贵族们的诋毁,只不过觉得教会自己也在干这样的事,所以比贵族更多了一层不要脸罢了。 小姐出身农庄,她会更多地考虑奴隶和平民的利益,约翰觉得可以理解——自己有过底层的经历,所以更能了解底层需要什么,并且产生“感同身受”的怜悯,这是很正常的。而且事实也证明,有过类似经历的领主会更出色。 比如说辉光之国最出众的那位国王,就曾经作为一名普通骑士游历过。所以他并不骄奢淫逸,而是政令英明,比起如今王位上坐着那位一出生就被包裹在柔软布料里,吃着美食长大,手上从不曾因握剑而起过茧子的国王,简直就是光明之山与无尽深渊的区别! 所以有过农庄生活经历的伯爵小姐,才能体恤平民与奴隶的辛苦,并且提高他们的待遇,让他们能焕发出更大的热情来生活和工作,约翰觉得这是正常的,而且是很好的。没见现在奴隶们根本不需要监工督促,平民也没有懒惰得不干活或者乞讨的吗?整个长云领现在都有着从未有过的干劲,再过几年,约翰敢打赌他们领地会变得比王都还要富有! 但是这里头有那么点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伯爵小姐似乎从未将自己当成“伯爵小姐”,甚至从今天她的话里,约翰隐约觉得,她根本就没把贵族这个群体放在眼里,更未曾将自己当成一个贵族。 约翰还不知道什么叫做“背叛自己的阶级”,但他隐隐地觉得,陆希这个态度不对劲,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所以他想了半天,只能词不达意地说:“也许她其实并不想做领主……” “嗯?”冯特伯爵有些诧异,“你怎么会这么想?她不想做领主,怎么会这样用心?” 约翰又无话可说了。于是冯特伯爵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会是觉得,她会倾向魔鬼吧?” 这也确实是约翰担心的一部分,但不是正题啊。约翰憋得要死,却又表达不出。于是冯特伯爵对他的表情更误会了,笑着说道:“不用担心,她这样做应该是为了打击教会。” 但是说到这个问题,冯特伯爵自己也有些感触:“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教会的宣传几乎就全是谎言了。尤其是裁判所还豢养魔鬼!那人类与魔鬼——难道魔鬼真的也是人类吗?”总觉得这确实有点难以接受呢。接受汉克是一回事,但想想无尽深渊里也全部都是人类——还是有点太不可思议了。 而且作为一个也曾经被打压过,接触过政治斗争的领主来说,冯特伯爵也不禁要想一想,假如魔鬼也是人类,那么他们为什么会被赶去无尽深渊,这后头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只是这么一想,冯特伯爵也觉得有些头大——假如有秘密,那这个秘密可能牵扯了太多的东西,就像一座山一般沉重,并不是一个伯爵能够承担的。 所以他收起了那个深究的念头,把思绪转到了眼前。毕竟长云领自己还有问题没解决呢。比如说新出现的混合种魔兽,再比如说,陆希究竟讲了什么知识,会把汉克忽悠成了魔鬼呢? “你说,我还要不要学习……”冯特伯爵摇摇头,自己也觉得有一点好笑,“我竟然也有些畏怯了……”万一学着学着,他也变成魔鬼了怎么办? 约翰犹豫了一下:“您已经是大骑士了,其实按照原本的方向……” 冯特伯爵摇头,神色严肃起来:“我成为大骑士已经很久了。”当他因为婚姻的问题跟教会起了冲突,并且最终交恶的时候,他就放弃了晋升的希望,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继续虔诚了。 现在就更不用说了。他都在玫瑰城堡里容下了一个小魔鬼,再谈虔诚岂不就是笑话了?更何况教会豢养魔鬼,还放他们出来散播瘟疫害人,这样的教会又怎么配让人虔诚呢? 所以,如果他还想晋升,那就必须另走一条路,就是丹尼尔走过的那一条。 第178节 说起丹尼尔,约翰无话可说了。事实上大家都认为他才会是更早晋升高级骑士的那一个,而丹尼尔还差着火候。但结果却是,丹尼尔修了一条城墙,就悄无声息地晋升了,而且有了那支狙击□□之后威力更强,说是一击必杀都不为过。 知道丹尼尔晋升的消息之后,年轻骑士们简直要炸了锅,都想知道丹尼尔学的究竟是什么知识。虽然最后他们发现丹尼尔学的那些东西,在他们眼中简直就像是无尽深渊一般可怕,但大家对于伯爵小姐所说的“知识”都有了兴趣。 唯有约翰没有问过,甚至在冯特伯爵得到了一套“讲义”之后,他虽然跟着冯特伯爵,却对这些知识并没有很关注。 这都是因为,约翰总觉得这位伯爵小姐走的路不一样,而这条路,他很可能是走不了的。果然,现在汉克成了魔鬼。如果说突然出现的异样狮鹫是新的变异,那么约翰觉得,伯爵小姐很可能也是一种新变异,而这变异,不知将向他们带向何方…… 第212章 新的变异(六)、水里的魔兽上不来的 海因里希提着餐盒走进房间, 不出意料地看见墙角那个假蘑菇。 只不过跟前几天不一样的是,今天的蘑菇背后没有了尾巴,额头上的尖角也消失了, 只有头发还是银白色的, 但也没有那天刚刚变化的时候亮得那么惊人了。 “吃饭了。”海因里希把食盒放下,打量汉克, “终于能变回来了?” 蘑菇不动, 也不说话,脸朝墙壁,一副自闭的模样。 海因里希见怪不怪,自顾在椅子上坐下,翘起了腿:“你真不吃?今天可是发酵的燕麦面包配煎猪肉脯。野猪肉太粗硬,所以伯爵小姐让人把它先打成肉糜, 然后再腌制之后压成片熏烤——半点野猪的腥臭味都没有, 可香了。” 这次, 蘑菇的肚子发出了咕噜一声,蠕动了一下。 海因里希只当没听见, 仍旧自顾自地说下去:“说起来, 这个发酵过后的面包跟之前的面包可不一样, 又松又软,就算只吃面包都很好吃,仔细嚼嚼还有甜味呢。这个酵母菌真是好东西, 据说酿酒什么的也靠它,可惜从前都不知道, 要不然也不至于总啃硬面包了。伯爵小姐说, 如果在面包里加一点蜂蜜或糖, 再用鸡蛋和牛奶来和面, 更会又香又甜……” “哪儿有那么多鸡蛋和牛奶——”蘑菇终于出声了,汉克从墙角转过身,表情还是恹恹的,但眼睛已经忍不住盯在食盒上了——不用海因里希说,他也闻到了食盒里的肉香。 鸡蛋和牛奶是没有的,面包就只是普通的面包——不过不是黑面包,没有那种酸苦味儿,反而像是海因里希说的一样,有一股微甜的麦香。这就是发酵面包的味儿吗? 海因里希看他的样子,很不客气地笑了一声:“确实还没有鸡蛋和牛奶,那你吃不吃?” 吃吧……前几天他还不是一样吃了?第一天吃的酸辣粉条,第二天吃的凉拌粉皮,第三天吃的豆油炸蘑菇——哪一天他也没坚持得住! 既然这样,还摆出这副模样干什么呢?汉克自暴自弃,又忍不住悲从中来——都变成魔鬼了,伯爵小姐还肯给他饭吃就不错了,有什么脸还装腔作势地绝食呢?偏偏还没成功…… “这就对了。”海因里希看汉克自己动手打开食盒,破罐子破摔地开始狼吞虎咽,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你这不都已经变回来了嘛,干什么还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汉克手里的肉脯顿时都不香了:“我,我成了——”变回来又怎么样?所谓的“变回来”,不过是他暂时恢复了人类的形象罢了,可是本质上他仍旧是个魔鬼,更不用说还有这头变成银白色的头发在时刻提醒着他。 “你怎么还是这副腔调——”海因里希皱眉,“我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伯爵小姐已经说了,魔鬼不过是觉醒的一个方向,跟神官和骑士是一样的。” 要是在从前,汉克一定要跳起来大喊荒谬,但是现在——这话还能说得出口吗?可是要说让他接受,那之前几十年所形成的概念,又怎么可能立刻就放弃呢? 所以汉克吭哧了半天,也只能悻悻地说:“又不是你变成魔鬼,当然说得轻松……” 海因里希眉毛一扬,似笑非笑:“哦,这么说,只有我也变成魔鬼,你才高兴了?” 汉克顿时又觉得心虚起来:“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在青石城里就这么一个朋友,并不是真想他变成魔鬼啊。 海因里希却不打算放过他:“来来,跟我说说,当时你怎么就忽然觉醒成魔鬼了呢?之前你两次有反应,也没变成魔鬼啊。” 汉克被他“魔鬼魔鬼”的直戳心窝,但是听到他的话,还是赶紧阻拦:“你还是别问了,万一……”万一听了之后,也变成魔鬼怎么办! “那不就正好跟你做伴了吗?”海因里希其实早就从陆希那儿已经了解了当天的“授课内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逗一逗汉克。不过看汉克不肯说,他也就放弃了,主要是,他最感兴趣的不是这个,而是汉克成为魔鬼之后,究竟觉醒的是什么血脉! “能,能力?”面对海因里希的问题,汉克却结巴起来。 “对。你现在有了什么能力?”想要知道是什么血脉,当然是从能力上分析了,“祈福?还是治疗?”鉴于汉克的原形有单角和毛刷般的尾巴,头发又是银白色,海因里希十分怀疑他跟苏赛恩一样,也是一只独角兽。 然而对于他的问题,汉克是一脸懵逼样儿:“祈,祈福?治疗?怎么可能,我,我不是魔鬼吗?”那些不都是神官们的能力吗? 这倒把海因里希噎了一下,他又不能说他有个朋友就有这能力,只能问道:“那你究竟是什么能力?” “我,我——”汉克耷拉下脑袋,手里的肉脯都不香了,“我还是什么能力都没有啊……” “不可能!”海因里希几乎要跳起来,“魔鬼怎么可能没有能力!”除了那些最低等的魔民之外,魔鬼都是有能力的,比如说酸雨和硫磺火焰,就是大部分魔鬼与生俱来的能力,或许有强弱之别,但再弱的魔鬼也是能制造几根酸雨箭或火焰球的。 再比如说切莉,也许是因为她觉醒于光明大陆,从未见过酸雨和火山,所以她最初只是会本能地部分兽化——主要是长出爪子;但是在听过陆希讲的课之后,她也能制造出一点酸液了,只不过因为她的血脉是金猫,所以对于酸液并不擅长。 而像汉克这样已经成年的魔鬼,觉醒的时候还挺高光的,怎么看也不像低等的魔民啊。至少也总会个部分兽化吧?而且他也知道如何制造酸液,难道连个酸雨箭也搞不出来吗? “我,我——”汉克憋得满脸通红,最后还是颓然地放下了手,“我,我弄不出来……” “难道你真的是魔民吗……”海因里希一脸绝望,“也对,你连翅膀都没有……不是,你这不是白白变成魔鬼了吗……”既然都成了魔鬼了,就不能觉醒点儿高级血脉吗?折腾了一通只是个没有魔力的魔民,那你这魔鬼当得有啥意思呢? 汉克也是一脸绝望——难道他想这样吗?他也不想的啊!但是这几天他什么都试过了,什么制酸流程啊,什么黑火-药的成份啊,什么硝化棉的制法啊……总之能回忆起来的知识他全部都复习了一遍,然而最后也不过是发现,自己的耳朵眼睛比从前灵敏了些,力气更大了些而已。 “力气更大……”海因里希只想摇头,“算了,力气大也行,明年春耕的时候还能拉犁。工匠坊那边正在制造更重更大的犁,但是缺少畜力,你也能顶一下。” 汉克:“……”所以他只能顶个畜牲用了吗? “吃饱了?”海因里希看他拿着面包夹肉半天都不往嘴里放,“那就走吧。” “去,去哪儿?”汉克有些惊慌,下意识地看向门口,仿佛外头就是无尽深渊一样。 海因里希眉毛一扬:“当然是出去干活,你都没事了,还打算赖在屋子里?边陲镇有多少活要干,你不知道吗?”就连他现在都在城墙上轮值,汉克还想躲在屋子里睡大觉吗? “我,我——”汉克感觉自己的舌头不好用了,“我现在是……伯爵小姐,伯爵大人,不,不处置我吗?”他是魔鬼啊,是魔鬼啊! 海因里希眉毛吊得更高了:“你想上火刑架?” 那谁想上! “这不就完了?”海因里希劈手夺下汉克手里的面包夹肉,“别吃了,去城墙!既然都觉醒了,总得有点用处,去城墙轮值去!” 汉克被拽上了城墙,并分配到了一根长矛,旁边则有四个民兵跟他一排。 “在队长下令刺出的时候,就这样把长矛刺出去!”一个热心的民兵教他,“灰风狼最会跳跃了,以前墙只有那么一点高,它们随便一跳就能越过,很难对付。现在城墙高了,它们一跃也就是刚上墙头,所以只要看准时机刺过去,哪怕刺不中也能把它们逼得落下去。别怕,还有骑士大人们在,如果有漏网的灰风狼,骑士大人们会解决的,我们只要听命令刺就行了。” 这个动作现在对汉克来说是很简单的,甚至他随手一挥,长矛就带出了破风之声,让其余几个民兵都露出了羡慕之色:“觉醒真好啊,我也想这么厉害……” “我——”汉克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这几天他躲在墙角里,先是震惊于自己竟然会变成魔鬼,后来就是恐惧了。 他当然不想死,谁闲的没事想死呢?何况他来了青石城之后,虽然要干活,但日子也很过得去啊。甚至说起吃喝来,比他在那个穷村子里做牧师的时候还更好些呢。 虽然说现在他的尾巴和角都消失了,可是他毕竟已经是个魔鬼,别人会怎么对待他呢?就算伯爵小姐说魔鬼只是觉醒的一个方向,可是其他人呢? 想想吧,当初他以为艾米是被魔鬼寄生,一句话,整个村子都喊着要烧死她。那如果村子里的人知道他是魔鬼,会怎么样? 更糟糕的是,他确实是魔鬼啊!如果像教会说的那样,魔鬼是邪恶的,是堕落的,那,那他就是邪恶堕落的了。可是,他究竟哪里邪恶,哪里堕落了啊?明明他在青石城的这些日子里,一心想的还是重新获得神恩,向伯爵小姐证明她是错的,神才是正确的啊! 他这么虔诚,最后变成了魔鬼,而信仰动摇崩溃的安东尼牧师反而没事。汉克这几天一直在反复地想,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伯爵小姐最终还是正确的,觉醒这事儿真的只有方向不同,没有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之分吗? 而现在,这些民兵竟然是很羡慕他的样子,羡慕他什么,羡慕他变成魔鬼了吗? “这头发颜色很好看啊。”一个民兵说道,“这个颜色就像骑士大人们的精钢胸甲一样,大人你是能变出盔甲和武器吗?或者能让武器变得更坚固更锋利?” “不,不能……”汉克感觉很惭愧。他真的白白当了一回魔鬼,结果啥也不能。 “现在不能,以后通过学习也许是能的。”海因里希巡视了一段城墙,这时候转回来,正好听见他们的话,“所以明年领主大人要扫盲,你们都积极点儿,学到了知识,说不定哪天也能觉醒。” “是。”民兵们连忙答应,有年轻胆大的,还壮着胆子问:“大人,您也是学了领主大人讲的那个知识,才觉醒的吗?” “当然。”海因里希说起谎来从不眨眼,“你们知道建城墙的水泥是怎么做出来的吗?知道这些精钢的长矛和盔甲是怎么打出来的吗?知道燧发枪和子弹是怎么回事,外头埋的地雷又是怎么回事吗?学了知识,哪怕不能觉醒也能做出这些东西来。” 一排民兵都瞪着眼张着嘴:“这些,这些不是炼金术吗?也,也教吗?”天啊,即使不能觉醒,会炼金术也是了不得的。这个什么扫盲,他们一定要好好地学,积极地学,认真地学!不但自己学,连家里人也要一起学,说不定就出个有能耐的呢? 看眼前这位海因里希大人,原本只是个男仆,可是杀掉了狮鹫之后,一下子就成了一支中队的队长,不光领着民兵,还有几位骑士大人也要听他的呢。 再说了,就算做不到海因里希大人这样,能像这位白头发的一样,有那么大的力气也好啊。民兵里,力气特别大的,或者射击特别准的,又或者身手特别灵活的,都给挑出去了,待遇也比普通民兵要好呢。 像他们这些普通人,也不指望自己真能成为什么神官骑士,但是如果能比现在的日子过得再好一点,谁会不愿意呢? 学学学,必须学! 在没有魔兽潮来袭的时候,城墙上的民兵只要保持队形不乱,还是允许说几句话的。毕竟天气这么冷,哪怕有暖气也仅仅是让大家不至于冻成冰棍而已,真要求所有人都笔直地站着握紧武器,怕是真等到魔兽来袭的时候,大家腿都不会打弯了。 所以城墙之上,大家一时都激动起来,纷纷表示要好好学习。正在热闹的时候,汉克却忽然晃了一下,整个人都像被谁推了一把一样,甚至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下他就从整齐的队伍里显了出来,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怎么了?” “有,有魔兽来了!”汉克用长矛支住自己,伸手指向一个方向,“在那边!” 他指的是银光河的方向。 那个方向的防守是比较薄弱的,主要是银光河本身就是一道屏障,河里都是鱼类魔兽,没有什么魔兽敢贸然渡河发动进攻,否则自己首先就得填了别兽的肚子。而这些鱼类魔兽尽管魔化,仍旧是鱼类,并不能爬上岸来攻击边陲镇,所以那边其实算是“安全区域”才对。 所以汉克这么一指,就有人笑起来:“大人,那边是银光河啊,没有魔兽能过来的。” 而且银光河离城墙也不算很远,从这里大家都能看见,银光河边上根本没有什么魔兽啊。甚至在瞭望塔上拿着望远镜的守卫也没有动静,连小铁钟都没敲呢。 “不,有的!”汉克仍旧伸着手,“是在那里,还在靠近,好像,好像是在水下。” “那就不用怕了。”一个民兵安慰他说,“水里的魔兽上不来的——”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银光河宽阔的水面上,忽然翻起了水浪,一个巨大的蛇头从水里升了上来,而且越升越高,甚至连蛇身盘踞的那块石头也露出了水面。 不,不对,那不是石头!因为在石头前面,还有另一个脑袋也拱了起来。这个脑袋的大小不逊色于那个蛇头,还生了一张鹰样的硬嘴,青灰色的皮肤上往下滚着河水,并且正向着岸边移动。 海因里希打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敌袭!”这东西虽然还没有完全显露出来,但就看它向岸边移动的样子,他丝毫也不怀疑这东西能上岸,而且能来攻击边陲镇的城墙! 第213章 新的变异(七)、他现在是大魔鬼了 陆希赶到城墙上的时候, 那只魔兽已经爬上了岸。 一眼看见这只魔兽,陆希险些没忍住把一句“卧槽”说出口!这,这TM不是玄武吗? 蛇身盘踞的那块“石头”, 其实是一只大龟的背壳, 青灰色的甲壳上还生着苔藓,乍一看跟水里被冲得光溜的礁石十分相似。 单是这只龟从背甲到地面就有三米高, 从头到尾的长度至少在六米以上, 再加上高昂的两米多高的蛇身——哦哦,还有伸出来的龟腿,这要是从前那道两米来高的墙,放在这东西面前就跟个高门槛似的,根本不算个事啊! 城墙上所有的民兵都目瞪口呆——狮鹫还听说过,这是个啥呀!仔细看看, 那蛇身是从龟尾处探出来的, 难道这就是巨龟的尾巴吗? “幸, 幸好现在城墙高了……”一个年轻民兵情不自禁地说道。好歹他们在墙头上,这蛇头够不着他们。 海因里希却没有那么乐观:“必须拦下它, 不能让它撞上城墙!” 这玩艺行动缓慢, 但身上的甲壳看起来坚硬无比, 而且能拖动如此沉重的身躯,力量必大!海因里希记得陆希说过,混凝土不怕压也不怕烧, 但并不抗拉抗折,所以才要在其中加入钢筋。 但由于长云领那个炼钢厂规模人手有限, 这条城墙里的钢筋还没有达到陆希所说的要求, 所以这城墙仍旧还是要小心使用的。 而所谓的拉和折, 指的就是在横向上的冲击, 这也是为什么遇上野猪、青犀和地行龙这种大型魔兽的时候,要用地雷和水泥锥减缓它们的速度,不能让它们肆无忌惮地冲撞城墙。 但是这个东西,水泥锥对它可能是没什么用,更不用说,对着河的这一片儿,也没设多少水泥锥——当初根本没想到,河里也能爬出这种东西来啊! 城墙上响起了枪声,众目睽睽之下,巨龟的甲壳上溅起一点碎末,但龟壳几乎是完好无损的。而龟身上盘踞的大蛇只是把身子一扭,一颗子弹就擦着它滑溜溜的鳞甲过去了——是的,这条蛇身上的鳞甲表面还有一层鱼一样的粘液,看起来厚厚一层极其滑溜,射击时稍微歪一点儿,子弹就会被滑开,甚至难以破开粘液层,就更别提击碎鳞甲了。 “这边没有埋地雷?”陆希沉声问。 何塞的脸色也不好看:“这里本来是没有兽潮的……”顶多就是从森林那边过来的兽潮会往这里分散一点儿。事实上冬季的兽潮是没有多少理智的,并不会自己寻找什么薄弱点,所以他们只要守住正面就可以了,谁能想到银光河里也会爬出来魔兽呢? 第179节 而且还不只这一头巨大魔兽,这会儿,银光河水面翻浪,一群螃蟹也跟着从河里爬了出来。这些螃蟹只只八脚伸开都有一米长,颜色暗红,挥舞着大螯,一边往前爬,一面还在相互攻击。一时间整片河岸上都是这些东西咔嚓咔嚓地开合大螯的声音。 何塞说着话,抬手便轰了一个火球出去。 自从上次掌握了爆-炸冲击波的用法,他现在已经很熟练了。掷出去的火球紧缩成拳头大小,颜色也是不起眼的暗红,但靠近魔兽的时候却突然迸发出刺眼的金红色光芒,迅速膨胀了开来。 骤然遇热的空气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膨胀起来,形成的冲击波把地上的螃蟹扫飞了一片,有些在半空中就被热空气烤成了鲜艳的红色,甚至散发出一种河鲜特有的香气。而爆炸中心的巨大魔兽也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巨龟嗖地把头缩回了壳里,连尾部的大蛇也在往回缩。 然而蛇身太长,只缩回去三分之一,就被骤然炸开的空气冲击得向后直直仰去。鳞甲外面包裹的粘液顿时蒸干一半,又被肆意冲撞的空气撕开,仿佛从蛇身上活活扒下了一层皮来,甚至连鳞甲都有被撕裂的地方。 一场爆-炸过后,河岸上被清空了一片,四仰八叉着不少半熟的螃蟹,甚至靠近河岸的水面上都落了不少,引得河里的鱼类魔兽蹿上来吞食。 “那个——”陆希骤然看见一条跳起来的鱼竟然仿佛长了两条后腿,不禁吓了一跳,“我看错了吗?”毕竟那东西只是在水面上停留了一瞬,就潜入水中看不见了。 “没有看错。”海因里希也看见了,“确实有腿,虽然很短。” 说是腿,倒也不如说是两片延长的肉鳍,甚至还有一点软塌塌的感觉,并不像是什么有力的肢体。但当初刚刚从海水里爬上陆地的鱼类,大约也就是这个样子而已。 所以说,很有可能到了明年,这银光河里也能爬上一群鱼来攻击了? 想想那种场景,密恐患者肯定要受不了。 然而这还是明年的事,眼下的困难还没解决,那只巨型玄武虽然被炸得倒退了好几步,但并没有受什么重伤,冲击波过后,巨龟的脑袋探出一点,又开始向前迈步,而大蛇吃痛也恼怒起来,直接立起身体,冲着城墙就喷了一口。 顿时,只见无数支水箭喷射过来,海因里希立刻双手一压,大部分水箭都被压低一头,没能越过城墙,只落在了墙壁上。另外一些零星飞上了城头的,则被骑士们的斗气盾挡了下来。 但是这些细小的水箭打在斗气盾上,便发出一种令人牙酸的细微吱吱声,还泛出细沫,瞬间就把斗气盾腐蚀出一个个小洞来,显然是有剧毒的! 不过在大蛇张口的同时,丹尼尔手里的枪也响了,一枚子弹从蛇口中直钻进去,打得蛇头又往后仰了一下,顿时蔫了不少。 连续两次挨揍,这头貌似玄武的魔兽大概也发现城头上这些人并不好对付了。于是巨龟直接把脑袋一缩,连蛇尾也收回去大半,只留一个蛇头在龟壳上趴着警惕四周,然后就闷头往城墙这边爬了过来。 通往城墙的路上倒也零星立了几根水泥锥,其高度正好超过龟腿,于是巨龟爬了几步,龟甲前沿就抵住了一根水泥锥。只是这东西既不绕路,也没有设法把身体撑高,反而是身体颤动,让龟甲反复地撞击水泥锥。别看它体型巨大,抖动频率却不低,只听一阵低沉的摩擦声之后,水泥锥的头部被切断,剩下的锥体划过巨龟腹甲,发出难听的吱吱声,被它抛在了身后。 切断一根水泥锥,所用的时间不过十秒而已。照这个速度,最多十五分钟之后它就能爬到城墙下了。到时候故技重施,尽管城墙够高够厚,但也不过是时间长短罢了。 “上炸-药。”陆希冷静地说,“得塞到它肚子下面去。” 但是后面的银光河里又爬上了一群新的生物,这回不光有螃蟹,还有类似小龙虾和田螺的东西了。何塞再次轰出一个火球,这会儿巨龟学了乖,头尾全部缩起来,冲击波和火焰虽然将它甲壳上附着的苔藓烧得精光,但对于巨龟本身显然没有多少伤害,它甚至还能伸着四条覆盖了厚厚甲壳的腿往前走。 而且地面上那些田螺似的东西分泌出了一些粘液,竟然也把自己牢牢粘在地上,没有被气浪掀飞。 何塞一手撑在垛墙上:“我下去!” 不过在陆希说话之前,有人惊呼一声:“海因里希大人!” 陆希一转眼,正好看见海因里希从城墙上一跃而下,而那个提着炸-药包跑来的人一脸懵逼,还张着两手发愣。 何塞的脸顿时就黑了——他干吗还想着要说,直接下去不就行了吗? 但是现在已经晚了。说起来去取炸-药的人也不像话,难道不会多拿两包,居然只拿了一包来!以至于他现在想下去,都没有理由! 不,理由还是有的!何塞转头对陆希说道:“我去帮他。” “哎——”陆希刚想阻拦,何塞也已经从八米高的城墙上跳下去了。她只能把后面的话都咽进肚子,有些羡慕地看了看高高的城墙,这可是两层楼高还多点,说跳就跳了啊。 海因里希一跳下去,那一地的螃蟹和小龙虾就像看见了美食一样疯狂爬过来,各自挥动着大螯,咔嚓咔嚓响成一片。他正打算放一把硫磺火焰,一个火团就从他身后飞过来,轰地一声炸开,将他面前清出一大片空地来。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么,这火团炸得离他近了那么一点儿,热气扑面不说,气流几乎要把他的头发都掀飞似的。 海因里希在心里骂了一句,脚下却没停,几步就冲到了巨龟眼前。 人都到眼前了,巨龟自然不能再缩着头,尾部的大蛇忽然就探出身子来,张嘴就想喷毒水。然而这嘴才一张,一颗子弹就嗖地钻进了蛇口,把那一口毒液硬是给憋了回去。 连吃两颗枪子儿,还是在口腔之内那么柔软的地方,大蛇也有些受不住,嗖地一下又缩了回去。海因里希已经趁机向前一滚,钻进了龟腹之下,利索地放下炸-药包,顺手拔起引线,顿时一股白烟冒出,引线燃烧了起来。 巨龟的头部弯不下来,但反应却是极快,四条腿也往壳里一收,整个身体轰地就沉了下来,准备把海因里希砸死在肚子下面。 这一下倒是大家没想到的。何塞离得最近,脸色顿时就变了。但是如果这时候他塞一个火球到龟腹下面,恐怕会连海因里希一起炸了。 就在他犹豫的一刹那,下沉的巨龟忽然往上一浮,甚至何塞自己都觉得身体一轻,仿佛是置身水中一样,有种上浮的感觉。 这种感觉只是一刹,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如果不是巨龟旁边的几只螃蟹整个都往上飘了一米多高,何塞简直都要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了。 随即,炸-药包响了。 这声轰响震得地面都抖动了一下,巨龟的头尾和四肢猛然间全部伸了出来,巨大的脑袋几乎是直接伸到了何塞面前,那鹰样的硬嘴几乎要触到何塞的头,但下一瞬间,这脑袋就直接耷拉了下来,连拳头大的眼珠也失去了光泽,只剩下脖颈还在微微抽搐。 一股污浊的血从巨龟身下漫开,里头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碎块,瞬间就流了一地,散发出一股刺鼻的腥味。 但是何塞已经顾不上了,他绕到巨龟身后,心惊肉跳地喊了一声:“海因——” 后面的音节全部噎在了喉咙里,何塞瞪着眼前的人——虽然是背对着他双手撑地,但从身形上他认得出这就是海因里希,然而此刻的海因里希,上衣已经变成了碎布,两扇翅膀从后背伸展出来,乌黑的蝠翼上竟然有碎银般的星光闪动。 这是一个魔鬼! 何塞的第一反应就是将手一张,一柄火焰长剑在掌心成形,但并没有下一个动作——伯爵小姐刚刚说过,魔鬼只是觉醒的另一个方向,而汉克才恢复了人形呢,即使海因里希此刻也魔化,那照着伯爵小姐的说法,也只不过是另一种觉醒而已…… 但是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海因里希这是刚刚觉醒成为魔鬼吗?他怎么觉得不太像呢? 不过时间已经不容他想完了,海因里希站起身来——在他起身的过程中,两扇蝠翼已经收了回去,只剩下后背上对称的两道闪烁银光的花纹。 “你——”何塞虽然心里怀疑,但到底还是先问了一句,“没受伤吧?” “没有。”海因里希看起来心情很好,似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变化被何塞看到而有什么忌惮或不悦,当然更没有害怕什么的,反而是主动说了一句,“那东西砸下来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一点什么,所以就这样了。也幸好是突然觉醒,才能保住性命。” 何塞心情复杂地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死得透透的巨型魔兽——没了这家伙,那些跟着爬上岸的水产也都畏缩起来,甚至有些已经退回了河里,剩下的也一时不敢靠近他们:“就是刚才,那些螃蟹忽然飞起来?” “对。”海因里希当然不是像他说的什么突然觉醒,而是比这更好——他晋级了。 当时巨龟突然压下,即使他是高级魔鬼,力量也没有大到可以将这东西撑起来。或许这一压还不至于把他直接压死,可那不是还有一包硝化-甘油吗?那东西炸起来可是不分敌我的! 不过就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想到了重力的另一种用法:如果有加重,那么必然也有失重…… 只不过重力来源于脚下的光明大陆,而失重来源于哪里呢?他只能想到头顶的星空。 按照陆希的说法,在头顶的天空之中,那些看起来微小的星辰,其中有很多比光明大陆还要大,有些则是比光明大陆更重更密实,所以它们当然也是有吸引的力量的,比如说海水的潮汐,就是月亮的吸引力造成的——连无垠的海洋都会被引力左右,更何况一只魔兽呢? 在那一瞬间,他借用了自己那颗暗星的力量,让巨龟浮了起来,然后抓紧它浮起的那一秒钟,从龟腹下滚了出来。 在连上暗星的一刹那,魔力鼓荡,冲破了原有的限制,充盈全身——他晋级了,已经是大魔鬼了。 这些话,海因里希当然是不会跟何塞说的,但他很想马上告诉陆希。而且,虽然他在那一刹间与自己的暗星有所联系,可是暗星究竟在何处,他还是没有找到,那种联系隐隐约约,若断若续,仿佛笼着一层迷雾,仍是让人看不清楚。 就着急! 此时,被刚才的爆-炸吓破了胆的水产们,又开始向他们逼近了——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螃蟹之类想必也差不多,而且冬季对它们的刺激很大,本能的畏怯很快就被驱散,又只剩下了疯狂。 不过没了巨龟,这一地的甲壳类也不过是送菜罢了,何塞的火剑斩出去,凡被扫到的水产,纷纷散发出香气,仿佛进了厨房一样。 “你在干什么!”何塞正忙活着,却见海因里希捡起一个螃蟹,直接把钳子掰了下来,露出断口处雪白的肉,然后直接揪了一块塞嘴里了! 塞嘴里了!这是当场吃起来了?难道他在这里辛苦放火,是为了给海因里希烤螃蟹的吗? “味道还真不错。”海因里希略有几分惊讶地扬起眉毛,“伯爵小姐说这东西好吃,我还不太相信……”长得这么张牙舞爪的东西,跟蝎子和蜘蛛相似,光明大陆上根本就没人敢吃。之前陆希说她在黑莓镇吃红水蝎,他就很惊讶了,没想到这种比红水蝎还要可怕的多足钳虫,竟然味道真的很好! 这可真是——又多了一盘菜啊! 第214章 新的变异(八)、你终于有用了! “所以汉克你能感觉到靠近的魔兽?”一波魔兽收拾完, 陆希终于能腾出手来询问汉克了。 汉克点点头:“那种——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能感觉到魔兽在移动时的波动……很重,迎面冲过来, 像浪头拍打一样……” “波动……声波?震动波?”陆希嘀咕了一会儿, 分析不出来。但分析不出来没关系,知道汉克很好用就行了!水里那么隐蔽的地方他都能发现, 那毫无疑问从森林方向来的兽潮也逃不过他的耳目——呃, 可能不是用耳朵和眼睛发现的,但反正都一样,只要他能发现就行! “太好了!”陆希竖起大拇指,“你终于有用了!这下边陲镇还愁什么呢?”一个人就顶几座瞭望塔,连望远镜都比不上!唯一还不能确定的,就是从空中来的袭击, 不知汉克能不能发现, 倘若也能发现的话, 那只狮鹫啥时候来报复都行,管教它有来没有去。 冯特伯爵打量着汉克, 表情有点复杂。虽然之前他算是接受了陆希的“魔鬼只是觉醒方向不同”的论点, 但总归还是有那么点儿无法避免的偏见, 觉得汉克不会有什么好用的能力——黑暗系能力除了杀人之外,他反正是想不出来什么好用处,就比如他自己的能力“阴影”, 还只是在黑暗与光明之间的灰色地带,都只有杀人这一条用处而已呢。 但是现在事实证明, 魔鬼可不是只能干“坏事”, 这不, 汉克觉醒出来的新功能就很好用啊, 有了他往城墙上一站,早早就能知道魔兽潮从哪个方向过来,有多少,该如何做好准备等等等等,岂不是边陲镇一大助力吗? 这么想着,冯特伯爵不由得又看了陆希一眼——也许他的女儿一直都是对的。如果是这样,那他真的要好好学习了,靠着知识也再往天骑士努力一把! 汉克自己也十分激动。要知道前几次他觉醒,却把自己搞得不会走路,简直是要多郁闷有多郁闷。结果现在才绝望于自己变成了魔鬼,就出现了这样的能力,这简直是,简直是——嗯,不能说如果早变成魔鬼就好了,但反正是很高兴自己终于有了用处。而且这样的能力,不能说是堕落和邪恶的吧,那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被神厌弃啊! 呃——至于说神好像并不存在……算了这个先不想了。 于是汉克立刻编入城防序列,而且是重要人物,暂时都找不到人来轮替的那种。既然如此,工资自然加倍,是普通瞭望人员的两倍!如果预警得好,防止了重大损失——比如说今天这种情况,那就还有奖金。 搞定汉克,再转过头来说海因里希和何塞。这两人干掉了巨型玄武,一样要奖励。尤其是海因里希,第一个跳下城墙,亲手把炸-药包塞进碉堡——不是,塞进巨龟肚子底下——那就是首功了。当然,何塞打辅助,功劳也是有的,一起奖励。 说起这个奖励,现在也就是多发一个月工资的那种。在冯特伯爵看来,这一两个银币的事儿,哪里值得拿出来说,如果是他给骑士们赏赐,那肯定不是就这么点东西。但是他仔细想想,其实跟着他的骑士们,也很少得到赏赐。 毕竟对于骑士们来说,能够得到领主赏赐的,基本上都是立了大功劳。比如说上次他去剿灭了海风郡周围的强盗,回来之后就犒赏了一番自己人,其主要内容就是开了一场宴会,然后把从强盗窝里抄出来的东西分给了骑士们一些。 再比如说每年魔兽潮结束之后,也会大开宴会,让大家吃吃喝喝。 但是吃喝其实是落不到什么东西的,毕竟装进肚子里的,消化完就没有了。而剿灭强盗这种事,又不是经常有的。所以细细算起来,他给骑士们的待遇,除了包吃包住之外,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更不必说细致到像陆希这样,有一份功劳都要提出来格外赏赐——不,奖励一次。虽然每次可能就是一个银币的事儿,但立功的机会很多,一年下来骑士们得到的奖励,可能比他给过的赏赐更多。 主要是,这种方法,对低级骑士甚至是平民都是一种激励——他们立大功不行,但小功劳难道也不能去努力一下吗? 虽然冯特伯爵天然认为,他的骑士和领民理当为他效力,但他也知道“效力”和“效力”是不一样的,所以才会自己培养骑士,而不是像拜耳子爵和海格勋爵一样,用钱去招揽现成的——瞧瞧那个温格尔,是个什么货色哟。 所以冯特伯爵不得不承认,陆希的做法更好,对那些没有那么出色或者还没有出头的人来说,会有更多的机会,自然也就会让他们更加积极。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整个长云领都那么生机勃勃、活力无限的原因吗?冯特伯爵确实觉得自己仿佛又明白了一点什么。 奖励的问题说完,大家就要研究这只突然出现的魔兽了。听陆希说这只魔兽很像迷失之地曾经出现过的“玄武”,几个熟悉历史的人都皱起了眉头。伯顿管家首先说道:“迷失之地当初就被认为处于深渊之门上,所以有许多特有的魔兽。根据教会的说法,十字军东征,就是为的关闭那处深渊之门,而且之后那些魔兽确实消失了。如果现在出现的这只魔兽跟当初迷失之地的魔兽一样,那麻烦恐怕就更大了。” 虽然说教会的“说法”现在看来就是个屁,但迷失之地的魔兽当初确实多且麻烦,在大夏国消失之后那些魔兽确实也消失了,所以“深渊之门”的说法还是有那么几分可信的,所以伯顿管家的担忧是正确的。 “如果能去迷失之地看看就好了。”陆希喃喃地说。总是听着各种道听途说或者被教会改头换面的消息,根本看不到真相啊。 “不行!”冯特伯爵立刻打消她的念头,“那里现在是一片迷雾海,就连配备神术阵的大船都不敢进去!”更何况长云领是山林之地,自己连船都没有呢。 “我就说说……”陆希也没打算现在就跑去迷失之地,眼下还是先建设领地,把脚跟站稳再说。只不过魔兽这样频繁地出现新变化,着实让人有些担忧,“依我看,这件事情还是要通知王室和圣城的。” 不管怎么说,魔兽可是大家的敌人,怼教会归怼教会,有问题还是要通知的。当然,通知之后教会怎么做,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冯特伯爵也知道这件事的重要,点头让伯顿管家安排人去通知最近的几个教堂,大家又商议起怎么加强防守的事儿——虽然他们今年增加了生力军,但魔兽看起来也在进化,如果对目前的形势盲目自满,万一后面魔兽异军突起,边陲镇可就被动了。 抛开对未来的忧虑,今天的边陲镇其实又是一次丰收。银光河是一条淡水河,虽然陆希个人更喜欢海产,但河蟹和小龙虾还有田螺也都是好东西,唯一的问题就是——怎么做才既好吃又卫生。 陆希自来了青石城之后就研究过,变异过的魔兽体内都没有寄生虫,大概是普通寄生虫都被体内变异的魔力干掉了,所以冯特伯爵这样长年吃野味的人才算没有寄生虫病。但即使如此,吃水产还是要小心,必须煮熟煮透才行。所以爆炒田螺什么的她是不敢的,只能发动大家把壳里的肉弄出来,然后再加工了。 于是青石城内就飘起了一股子奇异的香气,而剥下来的各种壳子也堆成了山——伯爵小姐说了,虾和蟹的壳子磨成粉可以做饲料,还可以沤成肥,至于田螺壳,有些缺容器的人家可以直接拿去盛水盛豆子,有些特别漂亮的螺壳,还可以做成首饰呢。 一时之间,不少人一边剥着虾肉蟹肉螺肉,一边已经开始琢磨这些东西的用处了。如今在新领主的影响下,大家都知道了一个道理:你以为的废物,只不过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处,所以多想想,说不定就能发现新用途呢。 陆希在厨房里指挥着厨娘们做肉蟹煲。这一米长的大螃蟹,一只就能做一锅! 唯一遗憾的就是她到现在都没找到辣椒,话说马铃薯啊红薯啊蕃茄啊这些作物都有了,怎么辣椒和玉米找不到呢?大家都是美洲的原产植物嘛,虽说光明大陆的地形跟地球不完全一样,但既然有了那些,其余的怎么能没有呢? 第180节 陆希念叨着辣椒回了自己屋里,准备把身上的油烟味儿洗一洗,才关上门就听见窗户那里有动静,一回头果然看见海因里希冒了出来,不由得有点奇怪:“什么事?”这会儿天还没黑呢,有什么事不能等到夜深人静了再说——不是,这好像也不太对劲? 海因里希没立刻回答,而是矜持地咳嗽了一声。 陆希上下打量他:“有好事?”瞅他那样儿,假如有尾巴现在大概已经翘到天上去了,还要故做矜持地保持不乱晃。一准儿是有什么可对她炫耀的事了,难道是今天打魔兽,掉落了什么好东西? 陆希正胡思乱想,就听海因里希又咳嗽了一声,然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也没什么,不过是我晋级了。” 哦嚯!晋级了!陆希稍微愣了一下才算过来:“你升到大魔鬼了?”这是怎么就升了?哪些知识起作用了?上回还说要晋升需要了解命运星空,她琢磨着自己也不懂算命,没讲这方面的知识啊! 海因里希的脸已经又拉长了:“我晋升,你不觉得高兴吗?” 哎哟,忘记道喜了! 陆希马上把那些问题扔到一边,先拍马屁。什么年轻有为啊,什么自学成才啊,什么期盼已久啊,什么前途无量啊…… 可怜她从来不是会拍马屁的人,一向都是怼人多过奉承,也就是对海因里希,真是绞尽脑汁才找出那么几句来,好歹把这个魔鬼哄高兴了一些。 “到底是怎么晋级的呢?”陆希对此极为好奇。 海因里希于是简单讲了一下自己在生死之间的“顿悟”,倒让陆希倒抽了口气:“当时那么危险?”她在城墙上,并没看清楚巨龟下压的动作,以至于周围的几只螃蟹因为失重而飞起来的时候,还以为是爆-炸的气流掀起来的。但现在想想,确实是螃蟹先飞起来,才听见轰响声的,只是当时紧张过头没有发现。 见她一脸后怕的表情,海因里希心里才舒服了,哼了一声,口不对心地说:“也不是很危险……” 陆希:“……”这死鸭子嘴硬的毛病究竟是哪来的?暗星龙有可能是鸭嘴兽吗? 但不管怎样,晋级是个大好事。不过海因里希立刻又扔出来一个炸-弹——他晋级的时候,被何塞发现了。 “何塞应该没事。”陆希倒是不大在乎,“再说前面有汉克,我本来就想,既然有了汉克,那么你的身份也可以不用那么掩饰了。” “不行!”海因里希断然拒绝,“你也不想想,再怎么说魔鬼也不是马上就能让人接受的。假如我和汉克连续都‘觉醒’成魔鬼,你教的那些知识,会不会被人认为是堕落和邪恶的?那些人还敢学吗?” 陆希不吭声了,半晌才说:“你说得对。”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要接受“魔鬼也是人”的概念很容易,但对于光明大陆的土著来说,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所以我跟何塞说了,我只会向你表明身份。”海因里希很满意她的态度,“等到你的知识再教导出一些骑士和神官来,那时候我是不是魔鬼就没什么影响了。” 陆希叹口气:“那就这样吧。我只是觉得你还得费心隐藏……”恐怕心里不会舒服。 海因里希倒是不怎么在意地摆了摆手:“你刚才念叨什么辣椒呢?” “啊,是一种非常好的香料啊,比肉桂胡椒什么的都好吃!”陆希想起大名鼎鼎的川菜湘菜,就感觉自己的口水要流下来了,“如果能找到辣椒,单是酸辣粉就能好吃十倍!” “辣——”海因里希倒是沉吟起来,“说起来,无尽深渊有一种伪火果……” 伪火果生在树上,整棵植株都是暗红色的,其果实在吃下之后能够让人暂时拥有一点火系能力,但是几小时后就会消失,因此被称为“伪”火果。有些居住在寒冷地区的魔族,会大量种植这种伪火果,出门在外的时候随身携带,在快冻死的时候是能救命的。 只不过这种果实也有很大的副作用,其中蕴含一些毒性,其果汁能够让口腔像着火一样疼痛,甚至被灼伤,低级魔鬼很容易因为中毒而腹痛腹泻,所以非到万不得已,他们也不敢吃。 “伪火果?”陆希怎么听怎么觉得这玩艺像魔鬼椒的变种呢,“能拥有什么样的火系能力,喷火吗?” “不。”海因里希摇头,“只是在体内拥有火焰的热能,并不能外放。所以才叫做伪火果。如果真的能让人拥有真正的火系能力,那早被抢光了,还能轮得到低级魔鬼吗?” 陆希表情扭曲地看着他。这叫什么火系能力啊?这难道不是被辣得浑身发热吗?还有那个什么果汁有毒,导致腹痛腹泻,真的不是因为吃太辣了所以胃疼拉肚子吗?她甚至很想问问吃了之后便便的时候会不会屁屁痛,但话到嘴边还是咽回去了——堂堂的一位女伯爵,问魔鬼会不会屁屁痛……还是算了吧。 但是那个伪火果,必须弄一点来研究! 这个,海因里希倒是随口就答应了:“那东西并不难找,让苏赛恩给你弄一些来就行。除了寒冷地域,别的地方没有魔族喜欢那东西,不小心碰触之后会导致皮肤灼痛,如果进入眼睛就更难受了。不过你真觉得这东西,像你说的辣椒?” “要研究一下才知道。”毕竟是无尽深渊的东西,谁知道经过无尽深渊的力量改造之后会有什么变化。无尽深渊可不是美洲呀。 “美洲?”海因里希又听见一个新词儿,“那是什么地方?” “就……”陆希又不知该如何解释了。 美洲那是个好地方啊,经济作物杠杠的。光陆希能数出来的就有一大串,除了粮食之外,还有她喜欢的腰果呀,可可豆呀——等等!为什么说到可可豆,她好像有点印象? 第215章 忙碌冬季(一)、做啥提神药水啊,做巧克力不好吗 商人卡朋第二次进入了长云领。 老实说, 大冬天的往长云领跑是桩苦差事,毕竟他们这些小商人拼凑起来的商队,既没有能御寒的神术马车, 也穿不起圣城出的暖布, 冒着风雪和低温跋涉是很辛苦的。 但是卡朋和同伴们还是来的,没别的, 上次他们前往青石城买到的那些小饰品, 可是在其它地方太受欢迎了。那些用小块水晶打磨出来的小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谁见了不爱呢?他们拜访了几家小贵族,手里的货就被买光了。 而且,上回他们还买了一些“玻璃”饰品,主要是圆形或水滴形的珠子, 已经打好了孔, 自己用金银线一串, 就能做成耳环或项链。 珍珠向来是稀罕的宝贝,天然的规则珍珠很难得, 所以也有把其它宝石打磨成珠子来做装饰的。但是宝石往往含有杂质, 且穿孔也是一项技术——打得不好, 说不定一颗珠子就废掉了。 而这些玻璃珠子颗颗都晶莹剔透,仿佛质地最好的水晶一般,还打好了孔, 孔洞周围甚至没有任何碎裂的痕迹,可见技术高超——如果被陆希知道, 大概是要笑的, 她的玻璃工坊都是在玻璃珠子尚未硬化的时候穿孔, 谁要费那个劲哟——拿到外头去, 价格能跟水晶珠子相仿,一点都不少挣钱! 总之长云领这一趟生意,卡朋的商队赚到了以往跑三个月都未必能赚到的钱。有这么大的好处,几人一商量,哪怕是冬天也得再去!要知道商人的鼻子都灵,他们去得晚了,东西都让别人先买走了怎么办? 于是几人顶风冒雪的,又奔长云领来了。 冷确实是冷的,但进了长云领路就好走了。他们上次来走过的那条坚硬的路,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是坚硬得跟石头一样,半点都没有被雪水泡软,除了有些地方结了点冰需要注意别滑倒之外,竟然是出乎意料地好走。 而且他们走这一路,发现竟然还有人在路边扫雪,身上穿得厚厚的,但又不像穷人常用的那种往麻衣里头塞稻草的保暖方法,至少看那人的样子,并不像冻得缩手缩手的可怜相。 卡朋没忍住,停下了马车跟扫雪的人打招呼:“你好。” 扫雪的人有四十多岁,后背已经有些弯,但精神还十分好,看见卡朋从马车里探出头来,便笑呵呵地也向他打招呼:“这位老爷有什么事?” “这条路是往青石城走的吗?”卡朋趁着说话的时候仔细打量了一下对方,果然发现对方身上穿的绝不是什么塞稻草的麻布衣服,而是一件厚厚的,中间不知道填塞了什么的夹衣,虽然外面还是麻布,但看着就很暖和的样子。 扫雪的人不知道他是随口找话题,连忙十分热心地给他指点:“老爷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行,这水泥路一直通到青石城,再不会走错的。” 卡朋问完了路,拿出几个铜币做酬劳,顺口问起了这人身上的衣服:“这么冷的天还出来扫雪,能顶得住吗?” 扫雪人顿时有些得意地拍了拍身上:“不怕,有棉袄呢!” 这个拗口而陌生的词汇顿时让卡朋一愣:“什,什么?” “这个,棉袄。”扫雪人扯着身上的衣服,“这是领主大人给我们准备的工作服,出来扫雪的人都有,可暖和了!” 卡朋看不出个端倪:“这衣服里头填的是什么?” “这我可不知道。”扫雪人摇头,“只听说叫棉花,是青石城那边做出来的。”他有些炫耀式地又把脚伸出来,“还有这毛皮的靴子,穿着也可暖和呢。”他看得出来这位商人老爷虽然给了钱,但其实有点瞧不上他干这个,觉得他很可怜,所以颇有一点想证明自己——像他这样年纪已经不小,干不了什么重活的人,以前的确是处境堪忧,但现在可不一样了,领主大人有很多不太费力的活计安排,只要肯干,总能吃饱饭的。 这样的冬季里能吃饱饭,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很满意了,更不用说饭菜都不错,还有油水呢。一天两顿吃得饱饱的,出来扫雪也不会觉得多冷了。 马车继续往前走动,卡朋跟几个同伴面面相觑:“棉花……是什么东西?” 他们对这个棉袄十分心动啊!商人在外头经商辛苦啊,那叫一个冬凉夏暖,倘若有这么件棉袄,就说他们冬天跑长云领也能舒服多了啊。 “去青石城打听打听。”卡朋这会儿更觉得自己来得对了,青石城这不又出了新鲜东西? 只是他们的马车才到青石城门口就愣了一下:城门处居然在排队啊! “果然人多起来了……”一个同伴看着前方排着的商队,眉头紧皱。他倒不是嫌人多,而是——城门税大概是要收起来了吧? 这种操作他们跑商的人也见多了,前些日子来的时候没收城门税,但现在人多起来,加个税还不是领主一句话的事吗?就是不知道能加多少,可别加到他们这些小商人承担不起的程度…… “我们青石城不交城门税。”一个扫雪人扛着工具走过,听见卡朋等人的话,立刻便说道,“领主大人说了,只交买卖货品的税,哪怕你带着一百车的货物来,只要不卖出去,就不会收你一个铜币的税。” 他指着城门边上:“那边有告示栏,你们自己去看嘛。” 一个年轻人立刻跑去了,卡朋不由得好奇地问那个扫雪人,“你读得懂告示?” 这个扫雪人跟他之前碰到的那个看起来也差不多,年纪不小,身体也瘦弱,难道还识字吗? “我不会读,但告示贴出来,会有人读给大家听。”扫雪人一边说,一边对着卡朋仔细端详起来,“这位老爷,你是从南边过来的吗?” 卡朋被他打量得有些奇怪——之前那个扫雪人,可没敢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仿佛有哪里不对…… 还没等他想完,去看告示的同伴已经跑回来了:“卡朋,卡朋,那边在通缉你!” 这个年轻人其实认字也不算多——小商人而已,去教堂给牧师送礼才能跟着学一学文字,所以他现在读起告示来也是磕磕绊绊的,但是画像他看得明白啊,告示栏那里,贴着卡朋的画像呢! 这画像画的真是太逼真了,几乎跟卡朋本人一模一样,虽然是黑白色的,但偏偏看起来就像把卡朋的脸贴在纸上一样——肯定是用什么神术制作出来的,就像王国里那些被通缉的大海盗一样! 所以这同伴一看见画像就立刻跑了回来,满脸都是慌张:“卡朋,为什么通缉你啊?” 卡朋,卡朋哪儿知道呢?他就是一个商人,一向都老老实实的啊。难道是他把玻璃珠子卖给那个小贵族,人家现在嫌他卖得贵了?可是他当时就说了那不是宝石啊! “不是通缉,不是通缉!”还是扫雪人摆着手开口,“是领主大人在找一位商人老爷,想买他的货——怪不得我瞧着您眼熟,您就是那位商人老爷啊……” 于是一脸懵逼的卡朋,被卫兵带进了玫瑰城堡。 说起来以卡朋他们这些小商人的身份,还真没资格来面见伯爵这种大贵族,所以一行人走在城堡的走廊上,都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样。那个看告示的年轻人,甚至偷偷掐了自己一把,才小声说卡朋说:“这不是做梦啊……可是,可是咱们有什么货物……” 当然他们马上就知道了。在喝过一碗热汤,并且检查了他们身上并无什么武器之后——检查的仆人还特意看了看他们的头发,幸好卡朋他们上回来也买了几块肥皂,这些日子大家有条件也都会洗一洗,加上冬天气温低,他们身上并没有多少那种“小东西”——就被领去了另一间大房间,见到了长云领的新领主。 “这,这个东西——”卡朋看到桌子上那一小盒的植物果实,不禁愣了一下,这不是他卖不出去只好拿来送礼的那种清新口腔的香料吗?女伯爵说,她是想要这个? “对。”陆希珍惜地看着那个盒子,“你能搞到这个东西吗?” 可可豆啊!这个东西就是可可豆!只不过地球上对这东西的处理不一样,她也就一时没认出来——主要是这样直接干燥而未经发酵的可可种子,根本没有那种巧克力的香味,她辨认不出也很正常嘛。 “能!”卡朋脱口而出。不过停顿了一下,他还是小声说,“但,但这个东西其实,其实是卖不出去的……” 这种香料,虽然卖给他的商人说是香料,但其实在商人本国,这东西好吃的就是种子外面包的那一层薄薄的果肉,但因为果肉实在太少,所以也没什么吃头,主要是因为生长得多,平民会采来吃,然后把种子扔掉。 后来有些人发现种子也是有点作用的,可以清洁口腔,还能提神,所以才把种子拿出去卖。 然而销路平平,主要是这东西苦了巴唧的,有钱人嫌它味道不好,如果要清洁或提神,他们自然可以购买味道好的炼金药水;而没钱的人——没钱的人清洁什么口腔又提什么神啊,不提神他们也得工作好吗?再说了,这可是香料!香料,那是穷人买得起的吗? 可是如果这种子卖得太贱,那就根本不值得商人们把它带出来了。所以弄到最后,想把这玩艺推向市场的商人都失败了,他们当中也有人想过将它推荐给某些炼金师,希望他们能用这东西炼制出药水来,到时候这东西也能像雪羽鸟油脂一样,因为一个沐浴水而身价百倍。 说起来陆希听到这里,真的要拍拍胸口了——这样想的商人着实有眼光,假如有一个炼金师接受他的提议,今天这可可豆大概也轮不到她手里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没有炼金师接受呢? 卡朋挠挠头:“我,我听说是因为那位大公得罪了一位神官大人,所以……” 出产可可豆的是南部联邦王国中的一个小公国,其领地面积不算大,而且因为南联邦湿热多雨,并不怎么适宜种地,很需要一位神官为土地和作物祈福。因此,该公国内的教会势力也格外嚣张,盖的教堂据说比光辉大教堂都奢侈,行走在公国内的神官也个个趾高气扬,横行无忌,据说欺男霸女的事儿也常有。 直到后来,一位胆大包天的神官直接把主意打到了大公的女儿身上,大公终于忍无可忍,把那名神官赶出了公国。 然而那名神官之所以敢如此嚣张,是因为他有一位做圣骑士的父亲,所以当公国的商人出来推销本国的可可豆时,他便从中作梗——对于炼金师来说,提神的魔植又不是没有,实在没有必要冒着得罪一位圣骑士的危险,所以这可可豆自然也就滞销了。 “南部联邦?”陆希对于别国的历史读得不多,但也知道南部联邦是一些小国家的集合,其中面积最大实力最强的其实是居于海中的千岛之国,其余的小国零零碎碎,仿佛散在海岸边上的一串珍珠似的,说是联邦,其实十分松散。 至于这个小公国的名字,她都没什么印象。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货就行。 “有!”卡朋很肯定地说,“当初那个商人运了一船来,最后都积压在海风郡附近的仓库里。” 海风郡因为有个深水港,从南部联邦过来的船自然在那里停靠。只是最后货物没卖出去,那个商人还得交仓库的租用费,如果现在知道有人要,想来多少钱他都愿意脱手,只要能保住本钱就行了。 “原来就在海风郡?”陆希不禁想起了跑海风郡去跟海商做买卖的路特。早知道在海风郡,就叫路特直接带回来了。 卡朋连忙请缨:“伯爵大人如果想要这些货物,我立刻就去跟那个商人联系!” 第181节 陆希想了想,同意了:“但是我可不要霉坏的货物,如果送来的货物不好,我是不收的。” 卡朋吓了一跳:“那他怎么敢呢!”用次等货物糊弄大贵族?商人的脑袋不想要了吗? 陆希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既然这样,听说你上次对水晶玻璃的小饰物很感兴趣?” 卡朋顿时心头一热——女伯爵的意思太明白了,只要他能介绍成这桩生意,在青石城拿货就会十分顺利了。再次庆幸自己冬季也往青石城跑的想法太明智了,卡朋立马决定,他今天就奔海风郡去,否则如果去得晚了,万一那商人失去了希望,直接把货扔了怎么办?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事。海风郡那样的地方,每天有多少货物流入流出,租用仓库的费用也不低呢。有些人觉得手头的货没了销路,也会直接将货物丢弃,还能省下一些成本呢。 卡朋一行人离开,一直陪坐在旁的金羽才拨弄了一下盒子里的可可豆:“我们是准备出提神药水吗?还是什么新的调味料?说起来,我确实听说有一款提神的炼金药水,原料是来自南联邦的,但不是这个样子的。” 她回忆了一下:“那种植物叫做红珠果,果肉很甜,可以提取果糖,里面的白色种子就有提神醒脑的功效。产红珠果的那个小国跟圣城的关系非常好,他们种出的红珠果专供圣城的炼金坊使用,据说炼制出的高级药水甚至能够提高晋级的成功率。所以那个小国得到圣城的保护,有十字军常驻国中,还有两位红衣主教轮值,替他们的作物祈福呢。” 陆希听得嘴角抽了一下。十字军常驻国中?不属于本国的军队驻扎在境内,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这个红珠果,听起来怎么有点像咖啡豆?不过咖啡的提神效果确实更胜一筹,如果圣城已经搞到了咖啡,那可可确实就成了鸡肋了。 “我们不做提神药水。”拿可可提神那多浪费啊,做成巧克力不好吗? 不过巧克力的原料除了可可,至少还需要糖,她得先找到甜菜啊!不知道路特跑去海风郡那么久,到底能不能给她带回好消息呢? 第216章 忙碌冬季(二)、路特回来了 在路特回来之前, 陆希还有别的事要做,其中最要紧的,就是关于新武器的问题。 新魔兽频频出现, 长云领的武器也必须升级了, 燧发□□的杀伤力显然不够,他们需要更大口径的武器。 这个时候, 陆希真心要感谢过去的自己。虽然当初为了男朋友去读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是件挺傻逼的事儿, 但开卷有益却是诚不欺我——男人靠不住,但知识靠得住! “你说什么?”海因里希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自言自语,追问。 “没说什么。”陆希立刻否认。这魔鬼晋级之后耳朵更加尖了,而且还越来越小心眼,如果被他听清楚刚才说的话,一准儿要跟她“说清楚”。 幸好伦吉尔救了她, 对着图纸上结结巴巴地念:“加农——炮……重, 重机枪?” 光明大陆是有“炮”这个概念的, 当然,实质上是一种神术阵, 比如大海船上就装备了, 模样跟陆希所画的炮也不一样, 大部分就是十字架的形状,从中心的太阳图案处发起攻击。所以伦吉尔对图纸上画的这个仿佛大号吸血虫兽一样的长嘴家伙也叫“炮”,就很莫名其妙了。 而且, 这个“加农”是什么意思?伦吉尔想不起来光明大陆的通用语里有这个词儿。 “这是我们那边的方言。”陆希睁眼说瞎话,“意思就是穿破。” 伦吉尔虽然是个学渣, 但也并不傻, 闻言眼睛就是一亮:“是对付那种龟壳魔兽的?”玄武这个词儿在光明大陆的通用语里毫无意义, 伦吉尔很不习惯使用。 “对。”陆希担心的可不止是玄武, 至少这东西爬得还慢一些,无论设地雷还是扔炸药都方便,但假如下回遇上速度快防御还高的呢?像那些地行龙,其实也就是丹尼尔还能在奔跑中击中它们的要害部位了,除他之外,就连一意要当狙击手的黑皮都不行。 万一到了明年,地行龙也进化出一身硬壳子怎么办呢?更糟糕的情况可能还有——那就是魔兽们不再仅限于冬季发疯了,万一它们别的季节也跑来边陲镇遛弯儿呢?万一那时候丹尼尔或者其他骑士们不在呢?地雷阵在冬天的时候很好用,可是总不能把边陲镇城墙外一年四季都埋雷吧?自己人踩了怎么办? 事实上,就连现在她敢于埋雷,还是因为骑士当中有金属系的能力,可以感知到地雷的位置,绝对不会出现野外遗雷,然后哪天出城的人一脚踩到的情况。 陆希觉得必须未雨绸缪,因为她比其他人多知道一点——这个光明大陆上,有两种规则在较量,前者就是光明神带来的魔法规则,后者,大概就是光球所说的“新神”带来的魔法失效规则了。 而且,这位“新神”目前还没有完全降临,谁知道它真正降临之后,魔兽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所以热武器必须准备起来!大炮,上吧! 当然,炮跟炮也是有区别的,最早的大炮十分笨重,还是前装滑膛,使用颇为不便。而现代炮——算了,别说陆希没研究那么深,就算研究了现在也搞不出来,所以她直接选择了75毫米野战炮。 这是第一代现代化的加农炮,其优良性能的奥秘就在于——它解决了炮身后坐力的问题。 75毫米野战炮的炮身是可以在炮架上前后滑动的,而炮架与复进筒里的活塞杆相连,并加装了油阀和气室。当炮身后坐时,活塞压缩液压油,液压油再通过油阀对气室里的空气进行压缩。等炮身后坐到尽头了,就会在压缩空气的反作用下恢复原位。 看,多么简便的方式。如此一来就可以迅速连续准确地击发,轰轰轰轰一番洗地,管你什么魔兽都抗不住! 嗯,只要她能解决液压油和密封的问题。 “所以很简单吧?”陆希环视她的手下们,“只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行。或者说,主要是后者。”液压油嘛,现在有雪雀油、野猪油还有豆油,无非就是成本高一点而已。 “密封……”海因里希的眉头皱得死紧,“很简单?” “所以说目前的炼钢厂是不合格的。”陆希避而不谈这个问题,先批评可怜的学渣伦吉尔,“手工制造是不行的,你们必须要学会制造和使用机床。”一旦真要搞起现代化武器来,那什么手工作坊就根本不行了,必须要工业化流水线。 伦吉尔头都要低到胸前了,陆希趁机教育她:“你看看,不学习能行吗?” “数学——”伦吉尔眼含热泪。那玩艺儿真的太可怕了! 说到数学,露出畏惧表情的也不只是伦吉尔一个。陆希也很发愁——能用的人真的是太少了。伦吉尔纵然是个学渣,也是受过基础教育的,她手下那些铁匠们,连字都认不全,目前能把加减乘除都算明白的都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这件事,只能丹尼尔你多投入点精力了。”这里头的计算问题,也只有丹尼尔来,陆希自己都有点头大。而且她得琢磨这个密封问题。 密封,在有橡胶的情况下不算个问题,但问题是并没有橡胶,她需要寻找替代品,或者指望炼钢厂能直接制造出合适的成品——算了,想想也知道没可能,还是琢磨替代品的问题吧。 “橡胶是一种树汁——”陆希竭力描述了一下天然橡胶的样子,然后环视四周,“有人见过或者知道这种植物吗?又或者是跟这种树汁性质相似的东西?” 大家面面相觑,片刻后都摇起头来。 “它可能生长在南部联邦。”可可豆和疑似咖啡的植物都来自于南部联邦的小国,那么与可可和咖啡生长环境相似的橡胶树也很可能生长在那里。 “等卡朋联系上那个卖可可的商人,我再向他打听。”至于目前——哎,反正这炮现在都还做不出来呢。 说起来,她感觉缺少的东西真是太多了,现在只觉得来青石城的商人还不够多,如果各地商人云集,消息就会灵通很多,毕竟有时候也许只是商人们随口说出来的逸闻趣事,其中可能就有着重要信息呢。 丹尼尔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冯特伯爵很讨厌商人,觉得他们除了会哄抬物价,把只值一个银币的东西卖出三个银币的价格,还会什么呢?所以长云领才不允许商人进入。要是早知道商人还有这样的价值…… 但是这还不仅仅是炮的问题,如果重火力上场,那么适配的弹药就是第二个问题了。 “实验室那边,也要量产了。”陆希看向金羽,“重机枪子弹和炮弹对于火-药的消耗,可不是你跟劳拉两个人能承担得了的。” 金羽面色凝重:“这个可就太危险了……”因为硝化-甘油的易爆性,实验室到现在都禁止不相关的人入内,而量产意味着有普通人加入。 “早晚是要这样的。”陆希叹了口气。觉醒者毕竟是少数,不说别的,金羽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呢,如果只指望用觉醒者来从事这些工作,那是供应不上的。 “研究尽量安全的操作流程,严格制定操作规则,把危险降到最低。”陆希沉吟一下,“我们挑出生产过程中最危险的地方,针对它来制定流程。” 金羽还是很担心:“可是地雷都是临时制造出来之后就直接埋进地里,即使误爆也伤不到我们自己人,可——”显然那个重机枪子弹和炮弹需要大量的存货,而且使用的时候还是放在自己人身边的。 “我们采用双基火-药。”硝化-甘油用硅藻土吸收之后就会安全,但她不知道去哪儿找。所以她想起读过的一份资料,讲的是建国前,华北敌后军工成功研制双基火药的过程。 那里面采用了不少“土办法”,都是在机械化达不到的情况下十分实用的,就目前长云领的情况来说,真的可以照搬过来。 那里生产的双基火-药,就是用硝化棉吸收硝化-甘油,然后用温热的辊子轧成片,即可做为底火,再用雷-管起爆即可,安全性就大大增加了。 所以,还要制造雷-管…… 这一通折腾下来,初步安排了各人的工作之后,天都要黑了。走在路上,陆希忍不住长叹:“这生活可太充实了……” 海因里希没吭声,陆希不禁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你这是怎么了?” “我在想——”四周已经没有别人,海因里希才开口,“你说的那个橡胶,有点像追踪魔虫的巢。” “什么?”陆希大惊,“就是在王都发现的那种,长得像魔蜂的追踪魔虫?” “对。”海因里希点头,“那种追踪魔虫也会像魔蜂一样筑巢,巢一般都是圆球形,颜色黑褐,质地有些像皮革,但十分坚韧且有弹性。追踪魔虫因为也能酿出带甜味的蜜,所以无尽深渊中有许多魔兽都喜欢寻找它们的巢,但是它们的巢很难打碎,甚至连剑齿虎的长牙都难以刺穿,只有一种双刀蜘蛛,能够分泌出一种毒液,腐蚀虫巢……” 坚韧且有弹性?这听起来确实很像是橡胶,但还要亲眼看见才行。 “嗯,我让苏赛恩去弄一点虫巢。追踪魔虫的废弃虫巢很多,因为巢本身不能吃,还不会腐烂,所以黑水沼泽的领地里有很多。有些低级魔族会拿来挡雨或者做成头盔保护自己,要弄一点来不难。” 陆希有些迫不及待:“那好,弄到了我们就去深渊。说起来,也确实该去看看,不知道霉菌沼泽现在怎么样了。”收留逃难的魔族,人口固然会快速增加,但恐怕也会有不少麻烦。 海因里希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这位伯爵小姐自己大概都没发现,对于霉菌沼泽,她已经不是原来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甚至已经开始关心起苏赛恩来了…… 不过还没等去无尽深渊,路特先满载而归了。 虽然是冒着雪回来的,但他精神奕奕,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 “大丰收啊?”陆希站在窗口就看见一辆辆马车都装得满满的了,其中有一车堆得老高,用绳子才捆住,正是干海带。 “是的。”路特去把自己洗干净了才来见陆希,这会儿头发上还滴着水呢。他脸上有被风吹出来的皲伤,但眼角嘴角都在往上扬,“那些绿桃果酱全部都卖出去了,那家船队已经出海,大概三个月之后回来。船长说了,如果真的有用,他们还要。我已经与他们说好,一部分货款就用干海带来抵,他们很痛快地答应了。” 绿桃果酱,就是之前的猕猴桃果酱,因为不添加糖所以成本相当低廉,比请一位治病的牧师要便宜多了,而且味道也过得去,即使效果不像说得那么好,船队也并不吃什么亏。但假如真的管用,在治疗这一块上就能省下一大笔钱,所以自然有精明的商人愿意试试——毕竟一位熟练的水手要培养起来也不容易呢。 至于说干海带什么的,船跑到深海就能捞到不少,晒干了随便往哪儿一塞就带回来了。事实上这种只能让下等水手充饥的东西居然还能抵货款,船长高兴得要命呢——有时候船出海也未必就一定能满载而归,如果这种大叶子海草也能卖钱,那捞点回来总能减少损失的。 “嗯——”陆希暗暗心想这要是以后做出维生素C片来那就更方便了,“香皂怎么样?” 一说到香皂,路特笑得更高兴了。香皂当然是全都卖了,而且供不应求,甚至有海商愿意先付定金,让他赶紧回来取货。只不过香皂这是他的买卖,而绿桃果酱则是他替女伯爵推销的,所以他才先提了果酱的事儿。 “香皂有。”自从魔兽潮以来,雪雀又“货源充足”了,香皂作坊那边除了生产出“高级香皂”来配着芳香浴盐卖高价之外,也生产出了一批平价皂——其中加的是艾草,连造型都选择简单的方形,甚至不需要复杂的雕花——必须要跟贵族们使用的“高级香皂”区别开来。 一听香皂有,路特提着的心顿时放了下来——他还挺担心这条商路打开之后,女伯爵会放弃他改用自己的商人,毕竟香皂那个东西,谁卖都挣钱啊。 陆希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放心,只要你能让我满意,我也希望一直用熟手。” “是是。”路特连忙躬身点头,“我一定会尽心竭力为您效劳。”说完他赶紧表功,“我找到了一种您要的植物,好像是那种甜菜,但,但——但它好像跟您画的图不太一样,也,不怎么甜……” 所以他回来这一路上都在担心,这究竟是不是女伯爵要的那种东西呢?不过反正他收这一车玩艺也不过花了5枚金币,假如弄错了,这钱他就自己包了——走这一趟,光是香皂他也挣了上百枚金币呢,不在乎这点钱。 陆希早料到路特找到的甜菜不可能跟她印象里的甜菜是一个样子——在这里,甜菜也是埋在地下,“不被光明神所祝福”的植物,也就是穷人会挖来充饥而已。没有仔细的栽培,也没有什么育种之类,那能好到哪儿去? 不过等她亲眼看见那一车东西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嘴角一抽——这,这不是营养不良的小胡萝卜么……细溜溜的,不但没有甜菜应有的圆胖,有些还没她手指头粗好吗?要不是那种特殊的红颜色,她都不能确定这究竟是不是甜菜。 然后味道——陆希切了一块细品了品,其实是有甜味的,只不过有一股子不怎么好吃的土味儿,所以把甜味盖过去了。 之所以有这种味儿,其实是因为甜菜糖蜜里有好几种带刺激性味道的物质,比如说土味素什么的。所以虽然甘蔗和甜菜都含蔗糖,但甘蔗可以制红糖,甜菜红糖就不好吃了。 但这对陆希来说毫无关系,只要让劳拉把蔗糖提取出来就行,本来她要的就是白糖嘛。至于说剩下的甜菜糖蜜和甜菜渣什么的,可以做饲料也可以发酵制酒精,反正都不会浪费。 说干就干。这一车甜菜榨不出太多糖来,但她只要先制出明年社交季可以推出的巧克力样品就行了。至于后续,路特不是还带回种子来了吗?自己种起来呀!她种出来的甜菜,肯定比野生野长的好! 哎,说起来长云领的冬季太长,确实也有点耽误时间,要是能早点开种就好了,糖这个东西,哪怕什么都不添加,拿出去也极受欢迎。虽然说长云领今年靠香皂和浴盐——以及配浴盐卖的玻璃容器——赚得金币滚滚而来,可是她花出去的也多啊。而且之后随着摊子越铺越大,全部指望自给自足已经不太可能,长云领必然还要向外收购各种原料,那时候钱更是留不住。 咦——要想冬季也种点东西,大棚走起呀!她现在都有平板玻璃了,为啥不搞大棚呢? 什么,怕植物还是长不好?那不是有约翰同志吗?植物系的骑士,不用来催生植物岂不可惜了? 第217章 忙碌冬季(三)、滚出霉菌沼泽 玻璃大棚这种东西, 其实搞起来并不难——钢架往地里一栽,平板玻璃嵌上去,四边用树脂一抹防止漏风就齐活了。 当然, 在光明大陆的人看来, 这简直就是浩大工程,奢华无比!玻璃, 那可是炼金玻璃啊!圣城的神术水晶, 那是只有教堂和贵族的城堡才用得起的,他们长云领的炼金玻璃虽然不像那个有那么多颜色,可是那也是像顶级水晶一样澄澈的好东西啊!而且,而且那么大块的玻璃,得值多少钱呢?要知道一面巴掌大的手镜,价格就是几十金币起呢。 到现在也只有玻璃作坊里的几个主事人知道真正的玻璃配方, 其余的工人虽然知道送进作坊的原料都不值钱——比如被认为是废矿石的石英砂, 从前堆在那里都没有人要——但原料不值钱, 炼金术值钱呀,这个炼金玻璃, 可是冯特伯爵这位大骑士搞出来的呢!大骑士的神术, 你说值多少钱? 因为能够预料到这种情况, 所以陆希没有把玻璃大棚搞到外面去,否则这事儿恐怕会一直轰动到王都,到时候再把玻璃制品卖那么贵, 好像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于是玻璃大棚建在玫瑰城堡后面,并且像实验室一样圈出了地方不许人随便接近, 但即使是这样, 约翰头一次看见这座大棚, 也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么多, 这么大片的玻璃,就为了用来种菜! “种菜可不是小事。”陆希领着人进入大棚,“民以食为天,吃可是最重要的。” 冯特伯爵对她没出息的言论侧目而视,但没说什么,倒是对玻璃大棚内部明显温暖的环境更感兴趣:“为什么会这么暖和?”大棚里也埋有加温的陶管,但冯特伯爵自然能够感觉到,现在加温设备并未工作,大棚仅仅是靠这些不透风的玻璃外壳就达到了——冯特伯爵瞥了一眼悬挂在大棚一角的温度计——7摄氏度。 第182节 长云领的冬季,按照这个摄氏度来计算,最冷的时候能够达到零下二十多度。当然,青石城的情况要好一些,而且现在已经是白天,但7度这个明显比室外要提高十几度的温度,还是让冯特伯爵有些吃惊——这比一般的保温神术阵都要有效了,而且还不必使用魔晶! 说到魔晶,冯特伯爵就不由得要皱皱眉头。今年冬季已经过了一半,他们杀死的魔兽比往年都多,可是得到的魔晶质量却不怎么样,如果还是像往年一样主要靠毛皮和魔晶的话,长云领今年的收入会跌掉不少。 譬如说在狮鹫脑中,他们得到了一块青色的苹果大小的风系魔晶,在玄武脑中则得到了蓝色的足有婴儿头颅那么大小的水系魔晶,但是其中都布满了黑色花纹,就像那些变异地行龙一样。 这些花纹损害了魔晶的品质,如果要出售的话,要么按照有杂质的价格出售,要么就是将整块魔晶分割,磨去黑色花纹,按照小块魔晶的价格出售。这两种方法,都会令价格狂跌,根本与他们杀死这样庞大的变异魔兽所付出的代价不符。 当然,这个代价指的是用从前的方式——要对付这样的变异魔兽,一位大骑士都未必够,还得磨上好几天才行。如果是这样才得到有杂质的魔晶,那简直就是赔本赚吆喝。 咳,冯特伯爵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用上了女儿常用的一句话——这话真是太不贵族了,完全是小商人的嘴脸,而且又长又拗口,但不知怎么的,这话特别的有画面感,所以他想到收益与代价不符的时候,居然第一个就想到了这句话。 冯特伯爵不动声色地咳嗽一声,把这句话从脑海里抛开,问道:“你是要种那个——甜菜?”顾名思议,甜菜就是甜味的菜。既然甜,就应该有糖;有糖,就意味着有钱。 但问题在于,不是说那个甜菜既不怎么甜,还有股子不太好的味道吗? “那都是杂质,去掉就行了。”陆希摆摆手,“别担心,甜菜榨出来的糖,一定比绿云领的糖还受欢迎。” 绿云领的糖都是带着果味的,口感丰富,很受欢迎。但也正因为它自带口味,导致它的使用范围反而受到了限制。想想看,如果你做菜的时候要来点甜味,偏偏这种菜与那种水果味儿犯冲,怎么办呢?有人不爱吃那种水果味,又怎么办呢? 所以不如白糖是纯粹的甜,想加哪里,就加哪里。 这么大的市场摆在眼前,还不赶紧玻璃大棚走起吗?先种一茬甜菜再说! 鉴于甜菜的价值,负责这座大棚的都是奴隶,管事的则是胡安娜——她把手头原先负责的棉花田交给了另一个人,自己一头就扎到玻璃大棚来了。 也不是小题大做,甜菜这东西虽然很适合在北边种植,但种植起来却也并不简单。它需要肥沃的土地,既不能旱也不能涝,当然更不能有虫害。尤其是糖分积累时期,需要充足的光照和较大的昼夜温差,还得有适宜的水份——水少了甜菜不长,水多了光长叶不长根,还耗费根茎里的糖分,降低根茎品质。 因为是深根作物,所以在大棚建起来之前就要深松浅翻,至少松到35厘米左右,还要上实下喧,好让甜菜的根茎充分生长。 因为甜菜不适宜跟其它作物连作,所以陆希选了一块从没种植过的地。这块地肥力虽然还好,可是一块生地侍候起来麻烦着呢,也就是交给胡安娜,她还比较放心。 胡安娜也不含糊,而且因为大棚里比外头暖和,她差点就把铺盖都搬来要睡在这里,还是被陆希逼着放弃了的——再怎么暖和也不是正经休息的地方,何况晚上甜菜们也要呼吸,排出的都是二氧化碳,万一睡出缺氧来怎么办? 现在大棚里已经施上了底肥,经过晒种的甜菜种子也种了下去。甜菜在播种之后需要镇压,让种子与土壤密切接触,还有利于土壤中的水分上升。 陆希理论知识怪丰富,但一些具体细节,因为她从没种过,所以也不清楚。比如说这镇压具体要压多实;种子应该种多深;甜菜应该合理密植,多密算密植呢? 这全都得胡安娜自己琢磨了。也幸好第一批的甜菜种子并没有多少,也就种个两亩,她有更多的精力分区试种,来比较一下哪种方式最合适。 总之,胡安娜是信心满满的。她现在已经是自由民了,返聘为试验大棚组长,不但有固定薪水,如果甜菜丰收,还会视丰收情况给予奖励。跟着她干活的奴隶们都羡慕极了,个个下定决心好好干,争取明年丰收节,自己也能成为自由民,种上自己的田地! 出了玻璃大棚,约翰沉默了一会儿,才忽然发问道:“小姐,您是要把所有的奴隶都放成自由民吗?” “差不多吧。”陆希是这样打算的,但有些年老的奴隶确实没有一技之长,其工作贡献达不到放成自由民的标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不过只要他们肯认真干活,城堡也不差他们一碗饭吃。 “可是——”约翰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他们都是伯爵大人花钱买来的奴隶啊。”奴隶,就是冯特伯爵的个人财产,将来也会是陆希的个人财产,把自己的财产放出去,这到底是图什么呢? 而且,约翰还有一个念头没有说出口:冯特伯爵买来的奴隶,陆希却放了出去,这,这是不是有点慷他人之慨呢? 当然,约翰也不是很能理清自己的想法,反正他就是觉得不太对劲——去年陆希把胡安娜几人放为自由民,还可以说是为奴隶们立了个榜样,让他们努力干活。但他后来听陆希的意思,是准备分批把所有的奴隶都放成自由民,这……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啊。 “但是放出去之后,他们能创造更多的价值。”陆希早就想过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了,“以前我不就说过吗?与其独吞蛋糕,不如分享更大的蛋糕,这样反而能得到更多。” 跟封建领主说人权是没有意义的,但封建制比奴隶制更能提高生产力则是实打实的。与其费尽力气说服约翰人人平等,还不如摆出利益问题更简单——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背叛自己的阶级,约翰作为冯特伯爵的心腹骑士,也是有土地有奴隶的。 “这不一样。”约翰无法反驳,却又本能地感觉不对,最后也只能说了这么一句。 “有什么不一样呢?”陆希拍拍他的肩膀,“明年长云领的税收会再增长,而且还减少了每年救济的支出,你去问问伯顿管家,城堡的金库情况怎么样。” 约翰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怎么会不知道伯顿管家对金库的满意呢?单是卖往王都的那些芳香浴盐就让金币滚滚而来,而那些盐和玻璃容器的成本之低,简直让人吃惊! 但是,这是两回事啊! “好了。”陆希不让约翰再说话,“最近我得去药厂呆几天,顾不上这边,大棚就交给你帮忙了。甜菜是头一次种,你多费费心,种好了,明年社交季咱们又有好东西推出去。” 约翰能说什么呢?只能点点头。 等两边人分道扬镳了,陆希才叹了口气:“果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海因里希浑不在意:“他不接受又能怎么样,你是他的领主。” 其实并不是啊……陆希心想,她这个领主最多也就当十年——说起来,十年之后她如果回去了,之前她建立起来的这些制度还能维持下去吗?被放成自由民的那些奴隶们,该不会再被重新抓回来做奴隶吧? “难道你还打算留在这里不走吗?”光球顾不上海因里希在旁边,大惊失色地跳出来,引起海因里希警惕地转头——他晋级之后感觉更加敏锐,虽然看不到光球,但目光却准确地落在了光球所在的位置:“什么东西?” “没什么。”陆希没有回答光球的问题,而是借着整理头发的动作把它按回去了,“咱们去制药厂吧。” 所谓去制药厂,就是去无尽深渊——苏赛恩找到了伪火果和追踪魔虫的废弃虫巢,他们得去看看。 一段时间没来,蘑菇房又扩大了一倍,说真的,看得陆希都有点眼馋,想在长云领也搞蘑菇种植了。只可惜目前只能种种普通蘑菇,最珍贵的就是猴头菇——假如能种出松露菌来,那这个价值可就大了。 不过苏赛恩看起来却不是很精神的样子,甚至有点憔悴,惹得海因里希皱起眉头:“这是怎么了?” “来了很多人。”苏赛恩叹了口气,“事情比较多……” 海因里希直接戳穿了他:“是有人生事吧?不服你这个领主?” “领主——”苏赛恩苦笑了一下,“我哪儿是领主啊……” “你怎么不是?”海因里希眉毛一扬,“霉菌沼泽是你的地盘,既然要建立领地,你当然是领主!”没有苏赛恩,又哪儿来的霉菌沼泽边上的村子呢? 陆希问:“是有人不服吗?”苏赛恩的村子确实起始规模太小了,外来人一多,反而是他们占了上风。尤其是,他本来收养的就是老弱病残,而现在逃难来的人里不乏有战斗力的,自然是不好降服。 苏赛恩自己虽然是高级魔鬼,但长处不在战斗力上,更何况他的独角兽血脉,还是在魔族之中被排斥的那种…… “前几天来了几个——”苏赛恩终于说道,“里头有兄弟两个是比蒙血脉,一个高级,一个中级。”俩人对付一个,他打不过。 “比蒙血脉?”海因里希冷笑,“就算是黄金比蒙又怎么样?走,带我去看看。” 霉菌沼泽的村子也跟他们的蘑菇房一样,又扩大了不少,但是看起来乱七八糟,丝毫没有规划的样子。 嗯,也不是说就完全没有规划,其实一部分还是有规划的,但另一部分就完全是随意乱搭,跟违章建筑似的,看着格外扎眼。 “那就是那对比蒙兄弟带来的人。”苏赛恩指着挤在一起的那些房子,“村子里也有人投靠了他们,然后他们就看上了村里的房子,只不过现在还没动手抢——”但那也是迟早的事了。 村子刚刚开始建设的时候,苏赛恩是有规划图的,建起来的房子也是砖房,里面还砌了炕——魔族比人类更能对抗外界的恶劣条件,但能生活得舒服一点,谁又会嫌弃呢? 后来逃难的人涌入,住的是“集体宿舍”大通铺,条件当然比不上单人房了——虽然单人房也是排建,但毕竟私人空间更大,住着也更舒服。 苏赛恩是许诺过,大家共同劳动,把领地建起来之后,按照贡献分房。在他想来,到时候领地建好了,房子还能没有吗?无奈不论哪个群体,总有那想不劳而获的。 比如说那对比蒙兄弟,他们在逃难路上就仗着自己的能力收拢了一批青壮魔族,沿路欺压其他魔族,而在霉菌沼泽呆下来之后,也就安份了几天,就开始想着役使别人了。 霉菌沼泽现在已经有了六百多名魔族,但基本都是低级魔族,比蒙兄弟两个一个高级一个中级,在这里确实可以横着走了。 此刻,很多人都在劳动的时候,那俩却带着几十个魔族,大白天的就瘫在村子中间晒太阳,远远看见苏赛恩,其中一个还露出了挑衅的笑容:“哟,这是谁来了?” “滚出去!”海因里希一步跨到了苏赛恩前面,“滚出霉菌沼泽的领地!” “哎哟——”两个魔鬼一起跳了起来——这两兄弟长得很像,头顶不是角,而是一种角质突起,自两侧头顶一直延伸到太阳穴的位置,而身后的尾巴则粗且扁平,同样遍布角质突起,跟鳄鱼的尾巴十分相似。 这倒是一眼就能看出血脉来。其中高级的那个头顶的突起更为明显,也更长一些,眼睛斜起来的时候几乎能跟突起连接起来:“你又是个什么东西?苏赛恩找来的帮手?” 他话还没说完,已经被海因里希一拳揍在了下巴上,整个人都往后跌了出去:“再说一遍,马上滚出霉菌沼泽,这里是我们的领地!” 比蒙是出名的皮糙肉厚,这哥哥挨了一拳,但立刻回过了神来,冷笑一声:“你的领地?现在是我们的了!” 话音未落,兄弟两个同时扑了上来。 第218章 忙碌冬季(四)、得提高你的战斗力啊 狗头鳄身的比蒙, 以力大厚防著称,其狗头既能噬咬,还能喷出硫磺火焰和酸液。虽然这两者算是魔族的普遍技能, 但技能等级还是有区别的。 至少这兄弟俩一动起来, 周身冒出的火焰温度可就不低,陆希隔着老远就闻到了硫磺的气味。 因为逃难的人涌入太快, 村子里现在十分拥挤, 在这里动手很容易毁坏已经建好的房屋,甚至伤到正在村子里干活的人。所以刚才海因里希上来就让两人滚出去,就是不想在这里动手。 但是这比蒙兄弟俩却没有任何顾忌的样子,身上冒出火焰,尾巴也凶狠地左右摇摆,还没起步就把好容易平整的地面刮出个坑来。 海因里希的脸阴沉得没法看了, 突然冷笑了一声:“不知死活的东西!” 他在无尽深渊的时候原本是保持着人形的, 但现在却突然打开了翅膀——纯黑色中夹杂着点点银星的蝠翼猛地张开, 比蒙兄弟两个脚步还没迈开,整个人就像被什么按住似的, 突然矮了一截。 “大, 大魔鬼!”有在远处看着的魔族失声惊呼起来。 连苏赛恩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固然是知道海因里希天赋出众的, 但从高级魔鬼到大魔鬼是一个瓶颈,一半多的高级魔鬼终生都会卡在这个瓶颈上无法通过,因为这不但取决于天赋, 还涉及到对自己血脉的掌握——越是高级的血脉越是难以分析,像海因里希的暗星龙血脉, 连自己命运中对应的暗星在哪里都找不到, 又何谈掌握呢? 比如说苏赛恩自己, 也算是极有天赋的了, 上次又从陆希那里知道了植物生长的奥秘,将他的祈福技能提升了一大截,实力也是飞跃,一步就跨到了大魔鬼的门槛前面。但是由于他现在还无法把握如何让自己的祈福倾向于“光的输出”,所以这一步始终迈不过去。说到底,他还是不知道光究竟是什么,所模拟的无非是透入无尽深渊的阳光,而又只得个皮毛而已。 苏赛恩曾经以为,自己也许能比海因里希更早一步突破,毕竟他已经看到了希望,而海因里希的命运之星还不知在哪儿。可是没想到,这家伙一段时间不见,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跨过那一步,成为大魔鬼了! 比蒙兄弟两个在海因里希的翅膀张开之时就知道不妙了,然而为时已晚,两人仿佛被山压着一般,全身的骨骼都开始咯咯作响。这种压力将他们身周的硫磺火压了回去,压得皮肤下渐渐浮出了比蒙特有的角质突起,可是即使这样也抵抗不住,两人的腿还在慢慢向下弯…… “我,我们……输,输了……”哥哥艰难地开口,“我,我们……”认输没什么,先留下一命,等这个大魔鬼走了,他们还怕什么? 这个霉菌沼泽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他们不过是想暂时歇歇脚罢了。等这个大魔鬼离开,他们大可以抢了村子里的食物,然后远走高飞,去投奔其它领主。 其实黑水公爵也没什么不好的,之前逃难是怕黑水公爵的军队胡乱屠杀,现在听说已经要稳定下来了,他们大可以再回去啊。他们兄弟俩有本事,身边跟着的也都不是没用的魔民,何愁在黑水公爵那里得不到重用呢? 至于今天的仇——他们大可以找机会把黑水公爵的军队领过来,到时候这个村子都会不复存在,至于这个大魔鬼可能是难搞一些,但总有办法报复的。 他的主意还没转完,就听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输了就死吧。” 肩膀上的压力骤然又加重了,还是中级魔鬼的弟弟发出一声沉闷的惨叫,整个人都扑倒在地,浑身骨骼连续发出断裂的声音,咔嚓咔嚓响成一串。他整个身体都像团软泥一样瘪了下去,从嘴里喷出一蓬带着内脏碎块的污血,就没了动静。 剩下的哥哥骤然发出一声狂吼。这些人逃难来的时候身上都穿得破破烂烂,即使沿途一路抢夺别人的,也只不过裹了点毛皮罢了,大半个身体都是露在外面的。现在,无数角质突起从他皮肤下面浮现出来,隐隐还透出黄铜般的色泽,整个人都像是膨大了一圈。 “原来还有黄金比蒙的血脉啊……”海因里希用一种带点可惜的语气说道,“还真想把你留下来了。可惜啊——” 没等对方高兴,他已经猛地一跺脚,对面的高级魔鬼脚下地面顿时颤动起来。 这点颤动在平时倒是没什么,以高级魔鬼的身体素质,稍微一晃也就站稳了。然而此刻他肩膀上扛着一座大山,身体的稍微失衡都会令重心瞬间不稳。正当他想努力把重心再纠正回来的时候,那种沉重的压力又忽然消失了。 这种突然的变化令高级魔鬼整个身体都向一边扑倒下去,所以当重量再次压下来的时候,他再也无法稳住自己,更无从卸力,就像他弟弟一样,直接被压了下去。 一连串的骨骼碎裂声再次响起,跟着这兄弟两人的那些魔族腿都是软的,有的已经扑通跪了下来——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大魔鬼跟苏赛恩可太不一样了。 “还有谁不服?”海因里希环顾四周,淡淡地问。他往前走了几步,直接从那两具尸骨旁边踏过。两具被压成烂泥一样的尸体漫开一片血污,他踏过那血污,留下一个个暗红色的脚印,那刺眼的颜色仿佛印在了一众魔族心口上,没人敢出一点声音。 “这里是霉菌沼泽的领地。”海因里希阴沉沉地说。他在空地中央绕着那两具尸体慢慢地走,因为鞋底的血液渐渐干涸,所以脚印也渐渐由深而浅直至消失。但脚印虽然消失了,他的脚步声仍然一声声地踏在一干魔族的心上。 “你们从前在红炎领地不是过得好好的吗,怎么现在到了新领地,就不知道该怎么过了?”海因里希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但目光主要是落在那几个跟着比蒙兄弟的青壮魔族身上,“如果谁不懂规矩,现在就说出来,我可以教教他。” 半点声音都没有,凡是被海因里希眼睛扫过去的魔族,统统低下了头。 魔族有什么规矩?强者为尊而已。 要按这个规矩来说,之前苏赛恩压不住阵也是正常的,虽然同为高级魔鬼,但独角兽血脉不好战,论打的真不如比蒙血脉,更何况那是兄弟两个,还纠结了一帮青壮,算是一股小势力了。 但也是按这个规矩来说,现在海因里希出现,那在场的这些魔族,只要是脚踩在霉菌沼泽领地内的,就都得服他的管。在人类那边,还有自由民与奴隶的区别——虽然说在领主面前大家都是泥地里的,但自由民至少还有离开的自由,除了交税之外还能有自己的财产——但在无尽深渊这里,海因里希一句话,来到这里的魔族就都是他的奴隶! 哦,魔族倒是没奴隶这个说法,因为有些血统低下的魔民,想当奴隶都轮不着,高等级的魔鬼压根不把他们看在眼里,就当是虫蚁一样。 第183节 魔族,只看强弱。强的就能往上爬,受领主的器重,弱的只能为人鱼肉。这也是为什么逃难出来的多数是弱者,因为对新领主来说他们是毫无价值的,甚至是累赘。 无尽深渊资源有限,一片领地能养活的魔族是有限的,只有最富庶的领地才能多养些人口。但那绝对不包括黑水沼泽。 黑水沼泽出名的穷,因为大片的有毒黑水,魔兽都不爱靠近,更别说种植了。要论起来,那地儿跟压根没人看得上的霉菌沼泽有一拼的。 而红炎领地也一样,到处是火山,在那儿过日子都战战兢兢的,谁知道啥时候就给你爆发一回呢?红炎的领主会选择那里,是因为他自己是奇美拉血脉,喜爱硫磺与火焰,住在那边也更适合他探索自己的血脉。 但是他喜欢,不代表地方好,领地里的魔族们,尤其是低级魔族,也就是续命而已,会住在那里,只是因为有领主镇着,红炎领地的空间是稳定的。 现在红炎被黑水公爵攻破,想也知道以后红炎的资源,都会被黑水领主搜刮去养自己的人,他们这些原红炎领地的低级魔族们,是不会被黑水公爵看在眼里的,只会沦为黑水军搜刮和随意杀戮的对象。 当然,像他们这种,逃到哪儿其实也都差不多,但人都是怕死的,尽管知道换个地方也是这么苦,但还是不能停在原地等死,哪怕死在逃生的路上呢,也总还多活了两天不是? 其实说起来,能在霉菌沼泽歇下脚,其实已经出乎很多人意料之外了。这里不但接纳他们,还给他们饭吃,甚至比他们从前在红炎领地吃得还要好一点。所以逃到这里来的大部分魔族都是老实的,也接受苏赛恩的安排,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只是这两个比蒙血脉的兄弟来了之后,气氛才不对劲了。有些个原本还安分的,估量了两边的势力之后觉得苏赛恩不占优势,所以才靠向了比蒙兄弟,弄得村子里乱糟糟的。 现在海因里希出手就解决掉了这两个领头的,别说墙头草们吓得要死,就连这兄弟俩那些“心腹”也吓破了胆——他们中间最强的也不过是中级魔鬼,在海因里希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恨不得能在地上挖个坑躲进去,免得被他看见,随手给干掉。 “你们应该庆幸。”海因里希看全场死寂,许多人都恨不得把头低到肚子上,总算收起了威压,“霉菌沼泽领地刚刚开始建设,愿意加入的都可以被接纳,而且只要愿意工作,就有饭吃。如果有谁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现在就可以离开!马上就走!” 没人动。就连比蒙兄弟两个想的也是霸占这个村子自己当主人呢,根本没人想走。 白脸唱罢,红脸就该登场了。陆希眼看场地里噤若寒蝉,空气仿佛凝固了一样,再压就要碎了似的,于是轻轻咳嗽一声,推了推苏赛恩:“现在挑衅生事的也解决了,把人找个地方埋了,重新整顿一下秩序吧。”虽然海因里希这手法有点凶残,但——看那比蒙兄弟俩也不像好东西,留着早晚是祸害,干掉就干掉吧。 有她这一句话,全场的气氛才好像活了一样,终于有人敢喘口气了。苏赛恩点了两个人去埋尸体,原先那兄弟俩的跟班屁颠屁颠自动清扫血迹平整地面,其他魔族也都松快了一些,有小孩子刚才被父母捂住嘴的,这会儿也终于可以自由地哭出来了。 “这样子不行——”陆希看着眼前乱糟糟的村子,直皱眉头。 苏赛恩有些惭愧:“是我做得不好——我当不了领主。” 海因里希走回来就听见他这句话,顿时眼睛一瞪:“你要是这么想,那就永远当不好领主!” 苏赛恩苦笑了一下:“你也看见了,今天如果不是你来,恐怕我才是被赶出去的那个……” “这个问题我们回头再说。”陆希打断他,“现在,趁着这些人都服贴了,现在就把规矩立起来。现在村子里有多少人,都分配了固定工作了吗?各人都有什么能力?” 苏赛恩愣了一下:“能力?不,还不知道……” “没有统计吗?”陆希不禁摇了摇头,“这也有一段时间了,陆陆续续来的人,你没有一一问过他们的能力吗?” 苏赛恩更惭愧了:“没……还没顾得上……”他还真的没有管过这么多人,这些天光是想着怎么让这些人吃上饭,就已经足够他焦头烂额了,更别说还有比蒙兄弟两个捣乱。 “你该想的不只是让他们现在吃上饭。”陆希想了想,“既然这样,现在就开始登记吧。让他们排好队,一个一个来。”幸好现在还只有几百人,从这会儿开始把人口档案搞起来,免得等人攒上千把号再一起干,那可就累死了。 今年冬天,长云领已经开始造纸了。生荒地种植的那片麻草,好纤维拿去造了麻绳麻布,零碎下脚料就送进了造纸厂。还有砍伐下来的木材利用之后剩下的树皮零碎啊,一些实在没法再利用的破麻布啊,统统利用上。 当然,现在造出来的纸质量还不怎么样,厚薄不均,有些软而易碎,有的虽然硬却不光滑,但它便宜啊,比起羊皮纸来简直是便宜到家了!如今城堡里都用上了草纸来擦屁屁,陆希也终于不必用昂贵的羊皮纸写计划书了。 所以她现在面前摊开的就是一叠麻纸——硬度和韧性都不错,就是表面不那么光滑,但没关系,有铅笔呢,铅笔在木板上都能写,还怕一张不光滑的纸吗? “姓名,年龄,性别,血脉,等级。”陆希直接列了一张表格,“有没有家人同来,家人的情况一并登记,都站到这边来。” 逃难的魔族们拉家带口的不少,这样的群体一般来说也是最老实和稳定的,只要有个遮风蔽雨的地方,能有口饭吃,他们就能安定下来,且轻易不会生事。 陆希先把这些人挑了出来,重新给他们安排住处——有家庭的以家庭为单位,大概凑到五十人左右,就挑出一正一副两个负责人来,监管这五十人。 一般说来五十人大概有六到十个家庭不等,两个负责人从不同的家庭中挑出,一男一女。说监管,其实并没有多大权力,而是负责每天看看这五十人有没有生病、闹事、受伤、失踪之类。 如果有不安定的情况,负责人要解决,实在解决不了要向上报告。假如自己负责的这一片儿秩序不好,或者有情况而不报,就是他们的失职。假如做得好,这几个家庭都平安无事,那么每个负责人能够得到额外的一份食物。 这其实就是种花家的里甲制,陆希先借来一用了。 剩下孤家寡人的魔族,又要区分为老弱幼残群体与青壮群体了。 老弱幼残群体好办,跟家庭群体一样——他们甚至都不必分家,因为连五十人都凑不齐,毕竟这是逃难,老弱幼残若是无人帮忙,能活着到这儿都是天幸了。 至于青壮群体,则是十人编队,选出一个队长——魔族也不那么讲究男女之分,倒是按血脉算更适合。 几百人登记下来,也耗费了整整一天时间。好在海因里希震慑在前,一众魔族都是老老实实,虽然有人对于陆希的身份有些疑惑,但也没一个敢质疑或是敷衍的,统计效率倒是很高。 “暂时先这样。”陆希把一叠纸交给苏赛恩,揉了揉发酸的手腕,“我看他们干的活也是乱七八糟的……” 苏赛恩耷拉着脑袋。这些魔族今天来一批明天来一批,所以他也是这里塞几个人,那里加几个人,确实乱糟糟的。 “现在共计是六百八十一人。”陆希拍拍他肩膀,“没关系。前期乱点也是正常,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个规划,把人重新安排下去。”有些事情上了轨道,后面照做就容易多了。 “我——”苏赛恩苦笑了一下,“就怕后面还会来这样的人……” 陆希沉吟了一下:“确实,得提高你的战斗力啊……” 第219章 忙碌冬季(五)、外部矛盾这不就来了吗 求问:怎么从无到有建立一处领地?在线等, 挺急的。 这个经验,陆希没有,苏赛恩当然也没有, 海因里希从前倒是想过, 但他更多的想的是怎么夺过一处现成的领地来,而且自从见过陆希如何建设长云领之后, 他发现他之前的设想都得推翻重来。 于是三个人面面相觑, 都有点发愁。 还是陆希先说话:“既然确定要建立领地,就得有个规划,不能再这么乱七八糟的搞了。霉菌沼泽周围的地形,哪里适合种植,哪里适合盖房子,哪里是我们的制药厂, 哪里可以打猎, 猎物在什么地方处理……虽然说领地要从小到大地建, 但规划总要先做好,心里要有个数才行。” 苏赛恩看着她画出来的简易示意图表情有点抽搐:“这, 这至少要几千魔族……” 魔族可没人类那么能生。怀孕难, 婴儿夭折率高, 无尽深渊资源少,导致魔族的数量跟光明大陆上的人类是不能比的。像长云领有个一万左右的人口,作为伯爵领来说都少得可怜, 而无尽深渊一个领地若有一万以上的魔族就是一流的了。 陆希现在做的这个策划,一看就需要几千魔族, 苏赛恩压根不敢想。事实上, 就现在这六百多魔族, 他都觉得养不起——光靠芋头和蘑菇, 还有他种的那点麦子和豆子,怎么能填饱六百多张嘴?要不是前阵子海因里希弄了一批橡子来,这里的魔族就要断顿了。 而且,他能指望伯爵小姐一直发善心接济他们吗?她可是个人类! “在无尽深渊种粮食是不现实的……”陆希沉吟着说,“缺少阳光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无尽深渊的定位永远不可能是粮食产地,这一点,除非她是神,否则无法改变,就算把教会的神官们都送过来都不行。 所以霉菌沼泽只能定位工业,然后通过长云领输出工业产品,换回农产品。 “说到这个——”苏赛恩突然想起来,“伪火果和追踪魔虫的虫巢,我都搞到了一些。但,但是,伪火果还能种植一点,虫巢却……”追踪魔虫的虫巢不少见,但因为这种魔虫只在黑水沼泽生息繁衍,让他零碎搞一点不难,要大规模弄到手却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只是零打碎敲的,能换回多少粮食来啊? 到目前为止,他们从霉菌沼泽里挑出了好几种菌来培养,产品有青霉素、红霉素、链霉素、酵母菌和黑曲霉菌产出的柠檬酸。听起来种类不少,但产量却都有限。青霉素用量最多,不但送去伯爵小姐那儿,就连他们村子里有时候也用得上,但这东西也没有天天用的,最近听说是几个需要一直用药的病人都好了,所以青霉菌一直培植着,但是药品的产量却不多。 还有那个柠檬酸,是用来判断血型的,虽然非常神奇,但用途显然十分狭窄——毕竟有多少人需要输血呢? 这样算起来,倒是酵母菌最为常用,做面包用得着,酿酒也用得着——可是现在长云领自己的粮食也才刚刚能自给自足,根本酿不了多少酒。 而他们培养的那个猴头菇也是一样,产量有限,换不回多少东西。 即使再加上伪火果和虫巢,他也养不起几千魔族——咳,别说几千了,能养活眼下这六百多再说吧。当然,现在增加的魔族里多了不少有战斗力的,他们还可以出去打猎,但霉菌沼泽缺少猎物,再往外去,空间就又不稳定了,指望靠狩猎喂饱这些嘴,也难。 “嗯,所以我们需要大规模的生产。”关于这个问题,陆希倒并不像苏赛恩那么愁,“事实上,可以大量生产的东西并不少。” 首先就是伪火果。如果真能用这东西代替辣椒,那由此衍生出来的调味料市场绝不比蚝油和海鲜粉逊色。 其次,霉菌沼泽可挖掘的东西还很多呢。比如说曲霉生产的柠檬酸,还能做食品防腐剂用,这个用途可就比验血型要宽广太多了。 “柠檬酸……防腐剂?”苏赛恩又遇到一个陌生词儿,但想了想也能猜到其中的意思,“就是让食物保鲜的办法?”又是不用神术或魔法的那种? “对。”陆希自从让路特跟那些海商搭上关系之后,就在考虑这件事了。在果酱里加点柠檬酸,既能调味,还能防腐。如果有足够的水果,还能做水果罐头呢。哦,甚至肉罐头也不是不能做呀。在海船上储存一批罐头,不比保鲜的神术阵成本低吗? 甚至还可以生产维生素C钠盐呢。有了它,再也不怕坏血病! 说起来霉菌沼泽确实是个奇妙的地方。陆希有时候都怀疑,这沼泽里恐怕不是泥,而是淀粉吧?不然为什么那些青霉、曲霉、酵母菌什么的都能长得这么好呢?假如直接用这沼泽泥做成面包烤一烤,会不会也能吃呢? 当然这并不行。陆希真的试过,但沼泽泥烤过之后还是干泥土,并没有变成香喷喷的面包。也许让各种霉菌生长的是“魔力”,而不是什么实在的物质吧。这种魔力让很多植物无法生存,但也让另一些植物长得特别好,而其中的规律,她现在反正是摸不清的。 “我看这里有两个魔族登记的,他们的能力是水系。”陆希拍拍那叠登记表,“得给这两个培训一下,看他们能不能做萃取的工作。”真要是大量供应海商,总不能都指望着劳拉一个人干啊。 苏赛恩有些茫然:“水系跟萃取……”有关系吗? 这两个人的能力他当然是知道的,事实上这两人也是处理橡子的主力——橡实碾粉之后要用水浸泡除去其中的单宁,这两人就负责在充分浸泡之后提取出其中的水分,只留下淀粉。 “这其实也是一种萃取啊。”陆希不打算放过这两个魔族,“如果他们能分辨不同的溶液,那就能从发酵液里提取出不同的物质,必须试试。” 说起来,魔族的觉醒率可比人类要高多了。这六百多人里,只有两百左右是没有能力的魔民,剩下的基本都是低级魔鬼,少数还有几个中级的。这么多觉醒者,不用岂不是浪费? 苏赛恩从来没有想过还能有这种干法。他当然也是要使用众人的魔力的,比如说烧水泥这事儿,许多魔鬼都能施放火焰,连燃料都省了。但是他没有想过,还能这样精益求精的——他最多只能想到比如精确控制火焰的温度,不能烧起来忽大忽小的那种…… 还有一些能力他都想不到用法,比如说许多魔鬼都会的酸液箭。 “怎么会没有用处呢?”陆希指了指海因里希,“你问问他,有没有用处?”硝酸-甘油正好产量不够,那种强酸生产起来还怪麻烦,万一出现生产事故还容易有人受伤,如果魔族们能生产出质量稳定的酸——哎哟,那她曾经想过的,一排魔鬼来生产三酸两碱的场面,这不就要成真了吗?甚至说,无机酸能制造,那有机酸行不行呢? 苏赛恩被她描述的前景震惊了:“这,真的这么有用吗?”真能这样的话,那岂不是很多魔族都能自己养活自己了? “所以并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他们肯努力工作。还有——”陆希皱皱眉,“必须保证秘密不会外泄。你这里的人,有能安心工作的,但我看恐怕也有只是暂时混口饭吃的,这可不行。” 就像她在长云领,在很多关键位置上用的还是奴隶。并且长云领的人已经筛选过一遍了,能留下来的都是比较有归属感的,轻易也不会离开长云领。但苏赛恩这里可不一样,就算海因里希当场杀了比蒙兄弟,震慑了那些心怀不轨的魔族,但这可不等于就收拢了人心。甚至可能有那么一部分魔族,还因此对海因里希心怀畏惧,想着要逃跑呢。 但这个问题就——海因里希也解决不了。他能威慑,可是并不能让所有人都立刻归心。 陆希沉思了一下:“解决内部矛盾其实倒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施加一个更大的外部矛盾。 比如说苏赛恩建立起来的这个村子,原本那百十号人之间就没有矛盾吗?那当然是有的。可是为什么大家都不离开呢?因为他们比较弱,离了村子,没法独自面对外面的危险啊。 但是现在人多了,老幼病残自然是觉得能留在这里吃口饭就行,可有点能力的魔族就未必这么容易满足了。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外部矛盾来压制他们。 “比如说——”陆希举例,“假如他们落到黑水军队的手里会很惨吧?那些没逃出来的人现在怎么样了?”这些人逃难到霉菌沼泽就是因为害怕黑水军,那现在最简便的方法,就还是利用黑水军吧。 “听说不是被杀,就是被拉去挖矿了。”这个问题苏塞恩就能答得上来。被杀当然是很惨,但挖矿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那条宝石矿脉,就在火山口一带,如果挖着挖着火山忽然喷了,那即使是皮糙肉厚的魔族,多半也是被岩浆化为飞灰的下场。 “那就宣传一下!”陆希一拍大腿,“让他们知道外头还在抓人,抓到了就送去火山口挖矿。以及附近还有别的领地吗?他们跑去别的领地,待遇怎么样?我们再宣传宣传那些领地有多糟糕。” 先把人留下来,等到过一段时间领地建设走上正轨,大家日子越过越好,自然就会对自己建设起来的地方产生归属感了。 还有就是,海因里希不能一直呆在这儿,苏赛恩需要提高战斗力。 说到这个苏赛恩也很愁,他的能力就是不适合战斗啊…… “可是你是光系能力啊!”陆希也觉得很愁,“你明明应该很有战斗力的。圣光不是对魔族有克制作用吗?光还能产生高温,怎么就不能战斗呢?” “高,高温?”苏赛恩一脸茫然,“阳光的温度,对于魔族并不能……”阳光能有多少温度啊?无尽深渊里最酷热的地方也就是能把魔族烤得皮肤干裂——如果没有水喝,那倒确实也能热死人,但那得烤几天啊?打架有这么打的吗?对方能老老实实站在那儿就让他烤吗? 陆希扶额:“阳光的温度——你知道太阳表面的温度是多少吗?算了,你要是能模拟出太阳表面的温度,那你可以照亮整个无尽深渊了……” “太阳……表面的温度?”苏赛恩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天空——霉菌沼泽的天空多数时间都是灰色的,太阳时常隐隐约约看不清楚,但即使是最晴朗的天气里,阳光也没有多么炽裂,那么太阳表面的温度又能有多高呢? “你得知道太阳离我们究竟有多远啊……”陆希叹气,“真的需要给你们统统上起课来。一堆火离得近了可以取暖,离开几米远就根本感觉不到温度了,那么阳光穿越了如此遥远的距离仍旧能够让你感觉到温暖,你想想太阳的表面该有多热?火山喷发的岩浆温度都远远不及,大概只有太阳表面温度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苏赛恩一脸震惊,显然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下意识地举起手,掌心里亮起一团温暖的白光,白光颤动着加强,但温度始终也没有提高多少。 陆希发愁地叹了口气:“那什么,先给你配备几支枪吧。你从村子原来那些人里挑出最可信的,组织一支射击队。”她打算给长云领的武器更新换代,淘汰下来的燧发枪可以给霉菌沼泽用。 至于说这算不算资敌——光有枪没用,子弹还不得长云领供应么,掐住这一点就不怕。 “海因里希——”陆希转头喊人,“你来教——你去哪儿?”这半天都没听他说话,怎么人都打算往外走了? 第184节 “我去找找附近的黑水军。”海因里希展开翅膀就飞了起来,只留下一句话,“很快就回来!苏赛恩你给我把人保护好了!” “哎!”陆希简直无语,“这怎么说跑就跑?找黑水军干吗?” “是去看看有没有黑水公爵的人追过来吧?”苏赛恩猜测。 “算了。”陆希也没长翅膀,追不上海因里希,“不管他了,咱们先干咱们的吧。” 被海因里希震慑了一番之后,魔族们至少目前都很乖,苏赛恩安排他们干什么,就没见一个人敢炸刺儿的,而且干起来还很卖力。 于是陆希就有时间考虑了一下,叫一个冰系的魔族凝出了一块冰制的凸透镜——要让苏赛恩了解太阳表面的温度是不太可能了,那么先教教他如何聚光吧。 “这个叫做焦点。”陆希晃了晃手中的冰块,地上那个特别明亮的光点也跟着动了动,“在这里聚集了许多的光线,所以这一点接收的光的能量也就格外多,温度自然就更高——” 她话还没说完,在一边蹲着听讲的小鹿角已经把手伸到光点上去了,顿时咝地一声抽了口气,飞快把手指收回来。 陆希吓了一跳:“你怎么手这么快!烫到没有?”这孩子…… 小鹿角搓着手指:“很热……”他手指上已经红了一块,好在并没有起水泡。这孩子烫到了也没觉得怎么样,反而对凸透镜投以敬畏的目光,“像火一样……” 陆希瞪他一眼:“不许再乱伸手,想知道究竟热不热,有别的办法。”她把光点投在准备好的一小堆干苔藓上,只过了一会儿,光点投射的地方就开始发黄变焦,还冒出了烟。 “啊!”小鹿角两眼发亮,“能烧起来吗?” 这当然是能的,干苔藓开始冒出了细微的火苗,陆希吹了几口气,它就燃烧了起来。 “真的烧起来了!”小鹿角几乎要跳起来,“为什么这个冰块就能把光聚在一起,别的冰块就不行呢?” 还是个爱学习的孩子呢?陆希感觉自己仿佛看见了劳拉,抬手摸了摸小鹿角的脑袋,正打算给他上一堂课,忽然听见有人在喊:“黑水公爵的人来了,黑水公爵的人来了!” 几个魔族满脸惊慌地跑进村子——这是出外狩猎的队伍,由村子里的原住户墨狮率领,大部分是低级魔族,只有墨狮和一个女魔族是中级。不过他们的血脉都是不错的,要么防御力强,要么有攻击性,即使碰上一两头三级魔兽也能对付。 但是现在好几个人身上都挂了伤,墨狮手里拎着的长刀上也是血淋淋的,头发被燎焦了一片,十分狼狈。 “怎么回事?”苏赛恩急忙问。 “是一支黑水军!”墨狮脸色很难看,“有四五十人,最低也是中级,还有至少三个高级!他们的探子发现了我们,紧跟在后头追过来了!”如果不是没有能飞行的,恐怕他们在路上就得倒下几个。 “准备战斗!”苏赛恩的脸色也唰地变了,转头回来找陆希,“您先回去!” “可是海因里希还没回来呢……”陆希也没想到黑水公爵的军队来得这么快。 “您得先回去!”苏赛恩焦急万分,海因里希这时候偏偏离开了,“三个高级,村子可能守不住!” “不会守不住。”海因里希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两人一转头,就看见他从一片阴影里冒了出来,“三个高级而已,我就是看他们没有大魔鬼,所以才把他们引过来的。” “你引过来的?”苏赛恩和陆希异口同声,都是一脸惊愕。 “是啊。”海因里希理所当然,“你不是说要有外部矛盾吗?这不就来了。” 陆希瞪着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就,有自己主动去招外部矛盾的吗? 第220章 忙碌冬季(六)、想杀多少,就杀多少 陆希感觉自己要看不会了。 她设想中的外部矛盾:向魔族们宣传离开霉菌沼泽的坏处, 如果能找到几个从红炎领逃出来的矿工现身说法那就更好了。她还想着,海因里希作为大魔鬼,说不定找机会能去救几个人出来, 这活生生的例子不就有了吗? 结果事情的发展出乎她意料之外…… 海因里希认为的外部矛盾:没有矛盾, 制造矛盾不就行了?所以他直接引来了一队黑水军! 到了这个时候,再批评他对外部矛盾的认识不够正确, 实在已经来不及了, 陆希只能跟苏赛恩跑去先御敌。 “你不要去!”海因里希拉住她,皱着眉头,“让他们先打一阵,我自然会解决。” “哎,你这样——”陆希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 “怎么了?”海因里希眉毛一扬,“这不是外部矛盾吗?他们有些还没见过黑水军队是什么样的, 现在亲眼见见, 不就知道霉菌沼泽好不好了吗?” “但是这样, 墨狮他们岂不是很危险?”陆希想起狩猎小队的人那副狼狈相,不禁也皱起了眉头。 海因里希的脸唰地就拉下来了:“我把黑水军引过来的, 当然会在旁边盯着, 有什么危险的!”难道他会真让这些魔族死了吗?死一个少一个, 劳动力永远不嫌多,这不是她以前说过的吗? “啊?”陆希倒真没想到这一点,眼看海因里希拉着个脸转身就走, 她赶紧开口想找补一下,“不是, 我没想到——” 然而没等她说完, 海因里希往旁边的阴影里一晃, 嗖地一下就没了。 这下陆希傻了眼。对于这一类魔法她根本还没摸到窍门, 也不知道海因里希这个“没了”,是出于光线折射原理隐身了,还是出于她搞不明白的空间传送去了别的地方,傻站了片刻,听见村口的动静越来越大,只好转身跑了出去。 等她走远了,海因里希才从阴影里重又现身出来,脸黑得跟锅底一样,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陆希的背影,再次消失在阴影中。 陆希跑到村口之后,感觉自己今天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村子建在沼泽边的高地上,一圈毛石围墙上已经趴了不少魔族,受了轻伤的墨狮手握长刀,紧张地盯着下面。 陆希也挤进了这一圈头上生角,背后拖尾巴的魔族中间,有点后悔今天应该直接带着军火过来的。不过马上她就没心思想这些,而是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黑水军人数确实并不多,只有五十人而已,还穿着统一的黑色盔甲,陆希觉得那像是某种甲壳类的东西拼起来的——当然遮挡面积并不大,上面护心,下面护裆,其余部分就……自由奔放。反正魔族皮糙肉厚,有的还明显生有鳞片,倒也不怕磕碰。 当然,这样虽然很省材料,但看起来就……不由得让陆希想起“七擒孟获”或者“黄帝战蚩尤”之类的场面,尤其是,这居然还是一队骑兵! 不过他们骑的不是龙鳞马之类,而是一群高脚蜘蛛,连腿带身子高达两米的那种。蜘蛛带着灰白条纹,八只长脚一划拉就能蹿出好几米,速度着实不算慢了。陆希跑过去的时候他们还离得很远,但没几分钟就已经靠近,甚至能看清为首的几个魔族长什么模样,以及他们座下的蜘蛛还是双头的! “这,这些蜘蛛会喷丝网!”一个魔族声音有点颤抖地说,“他们就是用蛛网来捕人的,只要被罩住就完了!不,不能让这些蜘蛛靠近!” “那怎么办?”其他魔族也很慌张,“这些蜘蛛甲壳可硬了。”他们低等魔族反正是砍不动的,酸液箭和硫磺火对于这些甲壳也效果不大,对骑在上面的中级魔鬼就更没多大用处了。 “把前面的泥地弄松软!”陆希盯着下方通往村子的道路,“有谁是地系血脉的?还有水系的,地系把泥土弄松之后,水系往里灌水!”八脚蜘蛛的脚又细又长,自重既大,还要驮一个魔族,在类沼泽的地面上肯定是一走一陷,跑不起来。 四周的魔族们面面相觑,立刻就有魔族弱声说:“我,我会化石成泥,但,但距离……” 陆希抬手一指高地前那一段比较陡的土坡:“那一段够得到吗?” 接下来陆希就目睹了低级魔鬼的能力——就那一段离得不远的土坡,十几个魔族得心惊胆战地爬出毛石围墙,才能勉强将魔力延伸到那一块儿。好在那两个水系的魔族已经是中级了,能力比他们强得多,很快就把松软的土地灌饱了水,成了一大片湿哒哒的粘稠浆糊。 于是蜘蛛骑兵们果然不得不停了下来——饱含水分的泥地把蜘蛛的八只脚脚都要粘住了,蜘蛛们走了几步就烦躁起来,开始不安分地乱晃,险些把背上的魔族晃下来——无尽深渊里的魔兽性子燥烈,而且蜘蛛的智商也不算特别高,并不适宜驯化。平常让它们奔跑倒还不难,但现在前路难行,蜘蛛就不太乐意做违背自己本能的事了。 “能用火的人都到这里来!”陆希还在指挥,“这个距离,谁能打得到就站前面,打不到的后面站。能用风的人呢?也到这里来!” 结果站到前面来的总共三个魔族,有一个还要格外声明一下:“我,我能打得到这么远,但是我的火球不,不大……”他说着双手搓了一下,捧出一个只有乒乓球大小的红色火球,又眼巴巴地补充了一句,“但我的火温度还可以……” 陆希站在他旁边都感觉到了热腾腾的,看来确实温度很高。而且这个火球说是“火”球,其实看起来更像个岩浆球。她不由得想起了海因里希说过的,魔族的魔力是天生的,但也是他们模拟自然的结果,看来这个魔族对岩浆的认识更深刻一些。 “不错!”陆希立刻就有了主意,“你这个,对准那些蜘蛛的眼睛扔!”岩浆跟火焰还不完全一样,它是有形之物,可以附着在目标上继续灼烧的。 至于其余两个魔族么…… “你们两个用火球干扰对面。剩下的人注意,你们是最重要的,盯着那些蜘蛛,如果它们准备喷丝……” 然后陆希就挨了一通酸液箭和硫磺火的攻击——对面显然比他们更加训练有素,眼看蜘蛛们攻不上去,为首的魔族立刻就把手一挥,哗啦啦陆希头顶就落下了一片。 “防护!”墨狮大喊,自己猛地握拳向前挥出,拳风轰响,把到了头顶的硫磺火雨扫开一片。 在他身后,不少魔族使用了防护魔法。能力弱的只能放出防护墙包住自己,能力强的便撑开一把大伞把周围的人也护一护,没人护的就只能靠自己硬撑或者看运气了。 陆希下意识地抱头,不过苏赛恩就在她身边,淡白的光罩撑开,把她连同周围的十几个人都护住了。 硫磺和酸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呛得陆希咳嗽了两声,喊道:“反击!” 一面喊,她一面抽出自己腰间的□□——这也是更新换代的型号了,仿柯尔特左轮,加长枪管大口径,有效射程可达200米! 当然在这个距离上,她的射击也就谈不上什么精度了,但架不住那些高脚蜘蛛目标大啊,第一枪就打中了一只蜘蛛的肚子。 虽然不是打中关节连接的脆弱地方,但子弹的冲击力还是击碎了蜘蛛腹部的甲壳,钻进了它体内。相对于坚硬的外壳,昆虫类的魔兽体内更为脆弱,那只蜘蛛立刻就猛烈地晃动着身体,直接把背后的魔族甩了下来。 其实这样一枚小小的子弹并不能对蜘蛛造成致命伤害,但在这个距离上根本没有人料到会中招,所以那个魔族完全没有防备,直接就被甩了下来,还被暴躁的坐骑踩了一脚。 这一脚可踩得不轻,高脚蜘蛛的脚如同钢钎一般,直接刺穿了这个魔族的小腿,险些把他的腿骨踩断。 不过除了这枚子弹之外,其余的“反击”都没什么太大作用。那个岩浆魔族扔出的岩浆球倒是附着在了一只蜘蛛身上持续灼烧,但随即就被坐骑的主人用水给浇灭了——那是个水系的魔族,耳朵像鱼鳍一样张开,皮肤还带点蓝色,看起来就跟水有点关系。 至于另外两个魔族,弹射出去的火球威力有限,并未能对蜘蛛们造成多少伤害。反而是霉菌沼泽这边,有七八个魔族都受了轻伤,还有一个倒霉鬼被火球炸到,半边肩膀都烧伤了。 “先用清水给伤口降温!”陆希一边指挥,一边又开了两枪,再次击中一只蜘蛛,只可惜这次打中的是该蜘蛛的口器,那些比铁还硬的大腭直接把子弹挡开了,没能造成什么伤害。 “这里不是红炎领地!”陆希躲在围墙后面大声喊,“这里是霉菌沼泽的领地,你们越界了!” 底下轰然响起了一片大笑,被坐骑踩了一脚的那个魔族往地下吐了一口,瘸着一条腿站了起来,看向村子的目光都像是血红的:“什么狗屁的霉菌沼泽领地,打上去,把这些杂种都灭了!” “也别都灭了。”另一个轻佻地笑,“得带回去挖矿呢。要是有漂亮的,你舍得现在就杀了?” “别人我不管!刚才打伤我的蜘蛛的那个,必须喂我的蜘蛛!我可不能让他多活一天!” “也多活不了几天,前天宝石矿里还死了几个,把他们送过去,三个月大概也就死光了……” 底下的谈话,高地上面听得清清楚楚,顿时不少魔族都慌了:“怎,怎么办啊?我们逃吧?”这显然是打不过啊,一轮攻击自己这边伤了七八个,对面只有一个倒霉蛋受伤,这实力相差真的太多了。 “往哪儿逃?”墨狮沉声喝道,“这些人根本不管你逃到什么地方,只要他们能追得到,就会杀了你!只有把他们打回去,我们才能活着!” 说得好!陆希一握拳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可是,怎么打啊?”有魔族快哭了,“我们打不过啊——领主大人,领主大人呢?” 顿时响起一片呼应的声音:“对啊,领主大人去哪里了?”那位可是大魔鬼,有他在,还怕什么呢? “领主大人不在,你们就不活了吗?”陆希一看这样也不行,向心力可不等于只指望海因里希一个,“领主大人会来救我们的,但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救自己!怕什么!大家都是魔族,他们实力强,但我们人多,一定能顶住,不要自己慌乱!这个时候,我们自己乱了阵脚,等不到领主大人来,就都要死光了!” “可是——”还有魔族想辩解,“我,我不行的,我——” “不行就滚到后面去!”狩猎队里的一个女魔族忽然暴躁起来,“别在这儿哭哭啼啼的,不打就是死,你不打就滚开,别妨碍别人!” “说得对!”陆希盯着下方,“不打就是死!不想死,就拿出本事来!不会打,难道不会帮忙吗?把容易燃烧的东西都清开,免得对面的攻击引起火灾,这总能做到吧?看到有人受伤了,把人抬到后面去包扎一下,总能做到吧?”几百号人全乱糟糟的,等这场仗打完了,就该好好训练一下! 那个要吓哭的魔族被骂得不敢出声,抹了一下眼泪到后面搬东西去了。陆希拍了拍女魔族的肩膀:“你是风队的对吧?一会儿看你们的了!” 此刻,下面的黑水军也不耐烦了。几十只蜘蛛一字排开向前推进,虽然地上泥泞难行,但因为上方的攻击对他们构不成威胁,所以蜘蛛们还是向前又推进了一段距离,眼看离村口已经很近,黑水军中一声唿哨,蜘蛛们整齐地抬起身体,将腹部指向前方,腹部末端的纺织器打开,一股股白色的丝液从其中喷出,瞬间就结成了一张大网,向着上方铺天盖地压了下来。 “打火!”陆希大声喊叫,顿时一个个火球从围墙后面弹射了出去。虽然质量和速度都是参差不齐,但一排火球呼啸而出,还是有点气势的——就是,看起来高度不大够啊…… 不过就在此时,半空中的蛛丝网忽然往下沉了沉,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把它们往下压了一下似的,正好撞上了那些火球,顿时烈焰腾腾,一股子蛋白质烧焦的气味弥漫开来,满天的蜘蛛丝都烧着了。 “风队吹风!”陆希知道海因里希在暗中帮了个忙,连忙大喊出第二条命令。 不过其他魔族在紧张之中却没看出蛛丝网下沉的秘密,反而因为这一成功而信心大增,几个风系的魔族使出全身的力气掀起一股气流,把喷过来的蛛丝网向对面掀了回去。 按陆希的计划,最好是能把这张烧着的网反掀回那些蜘蛛头上去,然而重重叠叠的蛛丝竟然也颇有些分量,几个魔族的能力又有限,蛛丝网眼看着只能推回一半,就在半空中往下坠了。 忽然间几个火球在蛛丝网下方爆了开来,没有烧到蛛丝,但受热膨胀的空气却掀起了第二道气流,有一部分较薄的蛛网被这股气流一冲,呼地倒卷回去,糊了最前面的几只蜘蛛一头一身,连它们背上骑着的魔族也被兜头兜脸地糊上了。 这些蛛丝都是粘性十足,假如网住陆希等人,一时半会的根本挣不开。那么反过头去也一样,被糊住的魔族一时也挣扎不开,于是火焰直接蔓延到了他们和蜘蛛身上,烧了个黑烟腾腾。 “干得漂亮!”陆希激动地一拍身边那个魔族——这就是开始那个扔岩浆球的,也是他刚才迅速理解了陆希的指挥,掌握了用爆炸来制造推力的诀窍,用几个火球帮了大忙。 第185节 这会儿他自己也有些发愣——为什么扔出火球,却能制造出跟风一样的效果?而且看起来,好像比其他人吹的风还要厉害一些……这,这是什么道理呢? 蜘蛛再怎么魔化和驯化,终究还保留着本能,面对扑回来的火焰它们开始不听指挥了,有几只胆子小的,直接掉头就跑,拉都拉不住。而被烧着的那几只更是乱跳乱滚,险些把旁边的同伴也点着。 这一通混乱让高地上发出一阵欢呼,也让下头的黑水军脸色阴沉得没法看了。 一个高级魔族手中执着一柄不知用什么骨头做成的长矛,反手一矛就捅穿了旁边那只着火的蜘蛛的头。长矛穿过之处凝成点点冰晶,迅速扩散到蜘蛛全身,也包裹住了被蛛网缠住的同伴。 被冻住的蛛丝失去粘性,被烧的魔族终于挣开蛛网,灰头土脸地钻了出来。他头上脸上都被一层土甲包住,倒是没有烧伤,但坐骑死了,自己也如此狼狈,仍旧让他气得要发疯:“我要杀了他们!” “是我小瞧他们了。”手执长矛的魔族阴沉着脸,看手下好不容易才把蜘蛛们都重新控制住——有三只蜘蛛被杀了,还有两只跑没了影,剩下的也明显有些畏惧,不肯再往前走了。 当然,即使再次喷蛛丝也没用了,对方已经掌握了用火对付蛛丝的诀窍,想轻易活捉是不可能了。 “既然这样,就全杀了。”这个高级魔族挥了挥手中的长矛。从刚才的交手中,他也已经摸清了对方的实力——顶多就是有几个中级,其余的都是低级,甚至还有毫无力量的魔民,虽然有几百号人,但也抵不过他们,“冲上去,你们想杀多少,就杀多少!” 对魔族来说,等级越高,内心的疯狂也就越盛。参加黑水军有一个好处,就是能用杀戮来缓和内心的疯狂,既然这些人不肯乖乖的束手就擒,那就成为他们释放疯狂的药物吧:“上!” 第221章 忙碌冬季(七)、苏赛恩晋级了 但是黑水军的冲击没能开始, 因为为首的高级魔族刚刚下了命令,就听见队尾传来了一声惊恐的喊叫:“幽灵!” 他猛然回头,就看见刚刚一个因为座下蜘蛛乱跑, 好不容易才拉回来, 所以落在了最后的同伴,被两个幽灵扑在了身上。而与此同时, 还有更多惨白的面孔从地面升上来, 看起来竟然源源不断。 陆希趴在围墙上,倒抽了口冷气。在这个位置,她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下方冒出来的幽灵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半圆,竟然是把黑水军包围在其中了。 “我们——”陆希悚然转头,接着就听见自己的后方也传来了同样的惊呼, “幽, 幽灵, 好多幽灵从沼泽里出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竟然被幽灵包围了! “安静!”陆希压着声音命令身边的人, “不要乱跑乱喊, 更不要随便使用魔法!” 这都是海因里希曾经跟她说过的, 如何不引起幽灵的注意。而且比起在下方的黑水军,他们有更好的条件,那就是水泥毛石围墙。之前村子里的情况已经验证了这种完全不含魔法的防护墙对于幽灵的屏蔽作用, 现在只要他们安安静静的躲在这墙后面,幽灵们应该会首先被下面战斗的黑水军吸引过去才是。 在这一点上, 苏赛恩比她更清楚, 所以陆希这么一命令, 他立刻就招呼村里的原住民, 四下安抚一干新来的魔族,小声告诉他们水泥围墙的好处,让所有人都尽量保持安静。 与高地上的宁静相反,下方的黑水军却混乱成了一团。也不怪他们慌张,主要是在这样的空地上被大批幽灵包围,正是最可怕的事情——没有任何地形能让他们暂时遮挡幽灵的视线从而有隐藏的机会,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攻击以延缓幽灵靠近的速度;然而越是攻击,魔力波动就会吸引更多的幽灵前来。 幽灵的视力近乎没有,主要靠对魔力波动的探测来追寻目标,所以只要有一道单薄的屏障稍微那么一阻挡,让他们可以跑远一点再停止使用魔力,幽灵就无法再锁定他们。或者只要拉开一点距离,他们可以驱动高脚魔蛛狂奔而去,让行动不算迅速的幽灵望尘莫及。 然而现在这些办法都不行。他们在空地上,并被大群幽灵包围,没有任何屏障,亦无法轻易突破包围圈而逃走…… 为首的魔族挥动骨矛,靠近他的一只幽灵被冻成冰雕,随即被他重重用骨矛敲碎。散落一地的碎片如同宝石般闪闪发亮,尤其中心那一块坚逾钢铁,被封锁于其中的幽灵碎片蠕动了几下,终于被低温逐渐消磨生机,化成一撮闪烁微光的粉末——这只幽灵终于被消灭掉了。 高级魔族的心里却没有半点轻松,这只幽灵已经被他反复冻了三次才彻底消灭掉,而放眼看去,周围至少还有一百多只幽灵!有一个魔族已经被几个幽灵附上了身下的魔蛛,魔蛛发出嘶嘶的尖叫乱喷蛛丝,但对于无实体的幽灵毫无作用,反而被缠得动作迟缓,显然是没救了。 他们是没有可能杀掉这么多幽灵的,唯一的办法是向着一个方向冲刺,突破这包围圈!但这样一来,冲在最前面的将正面与幽灵对抗,不可避免地会被缠住。而被幽灵缠住,就是死亡。 但是如果再拖延下去,所有的人都会死。高级魔族心里稍微盘算了一下,就向左右看了过去——他是这支小队的队长,另外还有两个高级魔族是副队长,其余的队员就都是中级魔族。他们三个有指挥全队的权力,但在这个时候,恐怕这些魔族也不会那么听从他们的指挥了,毕竟谁都不想死。 但,他们还能指挥这些魔蛛! 不是每个魔族都有驯服魔兽的本领,这些作为坐骑的魔蛛是被专门的人驯养,然后再交给他们的。日常的驾驭可以通过固定在魔蛛头部的缰绳来控制,但在魔蛛慌乱的时候,这些缰绳就没有用处了。 能起到用处的,只有交给队长的副队长的魔药与口哨。 尖锐的口哨声骤然响起,几十只魔蛛排成了一个尖锐的箭头,向着幽灵苍白的包围圈最薄弱一处冲了过去。 然而即使是最薄弱的地方,也有十多只幽灵挡在那里,排在箭头上的那只魔蛛背上的魔族大惊失色——他是实力最弱的一个,最为擅长的攻击魔法就是酸液箭,可是这对于幽灵来说是完全没有用的。 他极力想勒住魔蛛,让它躲到其它同类后面,但魔蛛根本就不听他的指挥,疯狂般地前冲,几步就冲进了幽灵群里。 尖锐的叫声让高地上的陆希都想捂住耳朵。幽灵的尖叫如同不锈钢勺子划玻璃,还带着一股子形容不出的怨毒味儿,简直是精神污染! 面对着幽灵尖叫的那个魔族整个人都往后仰过去,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顿时浮起了一层细毛。在激发血脉的同时,他身前就燃起了一个暗红色的火球,同时飘散出浓重的硫磺味儿。 火光可以让幽灵暂且退后,但对于幽灵的尖叫并无抵挡作用,即使有血脉帮助对抗,这个魔族的耳朵和鼻子里也流出血来,整个人都像被锤子敲头一样,昏昏沉沉。更糟糕的是这群幽灵对于火焰似乎并没有那么畏惧,仍旧有三只幽灵直接扑到了他的坐骑上。 长脚魔蛛嘶嘶叫着,跌倒了下去,连带着那个魔族也消失在了幽灵群中,而没有瓜分到的幽灵,又对后面冲上来的魔族欣喜地拥了上去。 不过幽灵在这一个方向上的数目终究有限,吞掉了七八个魔族之后,缺口就已经被打开了,居于箭头阵形最后方的队长心头一喜,正要吹动哨子催着魔蛛们从缺口冲出去,忽然觉得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在了身上,连同身下的魔蛛动作都迟缓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拖着它的八只长脚一样。 这种感觉持续的时间并不太久,但只拖延这么一刻,两边的幽灵就补上了那个缺口,而背后的幽灵也赶了上来,队长由最安全的位置,变成了最危险的位置…… 高地上的魔族们目睹了五十名黑水军最后只有七人冲出了幽灵的包围圈,消失在远处的全过程。而在圈子里面,幽灵们终于覆盖了最后一个还在战斗的魔族,之后地面上只剩下了一堆尸体,还有一些微微闪亮的幽灵粉尘。 “这些幽灵有点不太对劲……”苏赛恩几乎是在用气音说话,因为从沼泽里出来的幽灵正穿过村子,而魔族们躲在屋子或者围墙下面,连半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 “哪里不对劲?”陆希也用气音说话,心提到了喉咙口。要知道现在有些幽灵跟他们仅仅是一墙之隔,假如判断失误,马上被包围的就是他们了。 “他们在吞噬……”苏赛恩低声说,“普通幽灵只会伤害,不会通过吞噬灵魂来修复自己,除非它们都是变异的,但变异的幽灵体型应该明显更大……” 陆希仔细观察着下头的幽灵——确实如苏赛恩所说,她看见一只被冻过一次所以形体缩小了的幽灵,在离开地上的尸体之后,又涨大了一圈儿,基本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了。 这不能不让她想起刚来霉菌沼泽的时候,遇到的那只不惧圣光的幽灵,那东西不但吞噬了克利斯主教,还吞噬了自己的同类……而下面这些幽灵,虽然目前还没有相互吞噬,但…… 没等她想完,一声尖叫瞬间打破了沉寂,整个村子都惊悚了! 陆希咔咔地转动脖子看过去,是一个幽灵把半边身体穿进水泥围墙,从里侧探出了头来。 对付这种东西,村子里的原住民已经有了经验,随手抡起什么东西,把它打散就好。只要不使用魔力,就不会引来围墙外的幽灵注意,而露出半身的幽灵则因为有一半卡在围墙外面,也只能被动挨打。只要不让它发出尖叫,打散它七八次之后,这幽灵就多半废了。 当然这也很费力气,毕竟你得不停手地用力打上至少二十多下才能打散一次,反正陆希自忖自己的胳膊要是抡上将近二百下大概也要废了,但相对来说,这已经是很安全的办法了。 然而躲藏在这个地方的魔族都是外来的,所以当一截幽灵从围墙里探出来的时候,他们想的都是——完了,被发现了!于是尖叫声响起之后,就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反应,一团硫磺火就丢了过去。 被烧灼的幽灵立刻发出了尖叫,这声音比刚才受惊魔族发出的尖叫更刺耳,于是所有的幽灵,都转向了这尖叫传来的方向…… “不要叫了!”陆希头大如斗,“不要用魔法!都镇定一些!利用围墙和房子躲开幽灵,趁它们穿过围墙的时候用棍子打!” 然而完全没有用了。更多的幽灵围过来,而更多的魔族开始慌乱地奔跑、尖叫、使用硫磺火攻击,场面已经乱成了一团。 混乱之中,陆希被人猛地拉了一把,海因里希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快走!” “去哪儿?”陆希反手扯着他,“这里全乱了!” “管不了了!”海因里希脸色阴沉得没法看,“你马上回去!” 回长云领!陆希脑海里忽然跳出一个选项——如果她把这些魔族都带去长云领,是不是就能躲过这些幽灵? “不能!”海因里希看出了她的想法,残酷地说,“这么多人,一时间根本没法全部传送过去。如果被幽灵盯上,它们也能通过传送阵进入光明大陆!” “那我们现在走也不安全啊!”陆希急得冒汗,“不能用魔法,还可以点火烧!”可恨这边烧石灰烧水泥用的都是魔法,所以根本没准备多少燃料,毕竟直接用魔法,可比收集燃料方便多了。 海因里希表情冷酷:“让他们四处散开,一来不会被幽灵包围,二来也能吸引幽灵的注意,你借这个机会回去,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他下巴绷出冷硬的线条,“我先毁掉这个门就是了。” 陆希觉得这样不行,但她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哪样才行。然而就在这时候,一团乳白色的光忽然爆了开来。这白光十分柔和,但是从光团上延伸出去的光线聚成一束的时候,就骤然变得明亮刺眼起来。 这束光线从一个幽灵腰间划过,幽灵上半身已经搭上了一个魔族的后背,却被这束光线一斩两段。而且这断开的两截并没有能再接起来,反而是从被截断的地方开始,像太阳下的雪一般融化,瞬间就消失了大半,只留下一些闪光的粉末轻飘飘地落在地上。至于剩下的那点儿残片,在空气中挣扎了片刻,也像纸灰一般被风吹散了。 “苏赛恩晋级了!”陆希被明亮的光闪得睁不开眼睛,只听见海因里希在她耳边十分复杂地说了这么一句。 苏赛恩成了大魔鬼?陆希一阵喜悦,她很想看看现在是个什么情形,但海因里希把她的眼睛捂上了:“你眼睛受不了。” 等到陆希终于能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视野里已经看不到什么幽灵了,整个村子都像打扫过一样干净,大部分魔族都安然无恙,只有少数几个特别倒霉的,已经倒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 村子里干净了,但高地下面还有百多只幽灵呢。陆希心里正这么想着,就听海因里希倒抽了一口气:“苏赛恩,收起圣光!有变异的幽灵!” 在高地下面,向村子聚拢过来的那群幽灵里,飘起了一个特别凝实的影子。这影子越飘越高,上半身看起来略具人形,下半身却像章鱼一样拖着许多条触手——不,那不是触手,而是正在被它吞噬的一些幽灵,被拉成长长的形状,拖在地上。 这个幽灵,它在一边吞噬同类,一边向前。即使这玩艺儿没有眼睛,陆希也敢确定,它就是冲着苏赛恩来的! “都散开!跑远一点!”海因里希冲着惊呆的魔族们大喊,“苏赛恩,你也快跑!这东西吸收圣光!”他一边喊,一边向着底下的幽灵扔了一个火球出去。 火球在离幽灵不远的地方爆开,气浪猛地冲到凝实的变异幽灵身上,却只让它向后退了退,并冲断了两根触手。那两个尚未被吞噬完的幽灵死里逃生,连忙贴着地溜开了。 于是变异幽灵的脑袋嗖地转向了海因里希,这可是真的一百八十度转头,仿佛弹簧一样。 海因里希一把推开陆希,毫不犹豫地跃上半空,陆希摔倒在围墙下的软土上,只觉得耳边似乎掠过了一阵疾风,然后才听见了刺耳的尖叫声,让她不得不捂住了耳朵——这还是避开了幽灵尖叫的正面攻击,并且有围墙替她挡了一下的结果,而眼前的毛石围墙上甚至已经出现了一道道细微的裂缝,可想而知假如刚才海因里希没有推开她会怎么样…… 变异幽灵下半身的章鱼触手缩短了一些,那群幽灵已经被它吞噬了一大半,这略具人形的东西背后开始伸展出两扇翅膀,看起来像是在模仿海因里希,然后就突然起飞了。 它的速度不快,而且飞得还摇摇晃晃,但并没有掉下去的意思,直接就飞上高地,越过了围墙。而一越过围墙,一群魔族连同陆希在内,就都在它的视野之内了。 陆希觉得这东西没有五官的面部似乎出现了微妙的表情,但是下一秒一道明亮的光束就打在这只幽灵的头上,直接穿透了它的脑袋。 圣光穿过的地方发出细微的滋滋声,但并没有造成多少伤害,反而让这个幽灵再次锁定了目标,向苏赛恩追了过去。 苏赛恩也飞到了半空中。他的两扇翅膀雪白,浑身还笼着圣光,简直像个大天使。不过对变异幽灵来说,他可能更像一只烤得香喷喷的烤鸡。显然,苏赛恩是想把这东西引离村子的,无奈这只变异幽灵并没有上当——陆希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了智力,又或者是因为村子里的几百号魔族实在是不能忽视的大餐,所以当变异幽灵发现自己追不上天上飞的那两个之后,就会落下来向地面的魔族下手。 这使得苏赛恩和海因里希不得不一次次地飞回来攻击这东西,以引走它的注意力。但是火球的轰击无法对它造成太大的伤害,圣光更是在给它送菜呢,而普通魔族只要被它伸出的触手碰到,那一片的皮肉就像被腐蚀了一样干瘪下去。 再这样拖延下去,要么村子里的魔族死光,要么就是人都逃光,更糟糕的可能是苏赛恩和海因里希耗尽魔力,被它追上。 陆希仰头看着空中,脑筋急转。火球造成的气浪攻击其实是有效的,只是这只幽灵吞噬了太多的同类,海因里希又不是何塞,制造的火球不够“狂暴”,偏偏这里又没有火-药! 不,虽然没有现成的火药,但能爆炸的东西却还是有的! 陆希在一处围墙的墙角看见了小鹿角:“你们弄好的那些橡子面粉在哪里?” 第222章 忙碌冬季(八)、光球真的是一个程序吗? 橡子淀粉跟小麦粉当然都放在仓库里。新建起来的水泥仓库, 为了防雨防潮,窗户开得很小,仅仅够一个成年人钻出去, 而且像镶玻璃一样镶着半透明的虫兽甲壳。如果关上门, 这里就可以算一个封闭空间了。 “把这些面粉吹起来!”陆希扯着那个风系的女魔族,“让它们飘到空中, 就像搅拌一样, 混和得越均匀越好!” 小鹿角把一袋芋头干拖到仓库外面,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位漂亮小姐在浪费他们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粮食! 这些橡子面粉需要淘洗好几次才能吃,而且因为最近来的人多,橡子面粉也是好不容易才省下来的呢。至于小麦粉就更不用说了,不管苏赛恩怎么祈福,收获都是有限的, 只有狩猎队的魔族才能吃上一点, 小鹿角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麦粉是什么味道了。 但现在, 这些珍贵的面粉就这么被掀得整个仓库里都是!如果不是这位漂亮小姐教给他们种芋头和种蘑菇,刚才还指挥着他们烧掉了魔蛛的蛛网, 小鹿角说不定会跳起来打人的:“我们的粮食!” “先把那个幽灵搞定, 以后有的是粮食!”陆希当然也想尽量多保存一点粮食, 但那么凝实的一个变异幽灵,不下点血本怎么成?所以只能把仓库里储存的芋头干和豆子尽量往外搬一点了,“你们快点搬, 我去找海因里希!” “你到底想做什么?”光球都不能再沉默了,仗着别人看不见, 跳出来在陆希眼前乱飞, “那是个高级的变异幽灵, 只要碰你一下, 你的灵魂就会被全部吸干!刚才那个魔鬼不是说了吗?你得赶紧回长云领去!” “这时候我怎么能自己跑了!”陆希一把挥开碍事的大灯泡,“不搞掉这个幽灵,不知要死多少人!” “那个魔鬼死不了。”光球又弹回来,“幽灵追不上他们两个的。毕竟是大魔鬼,又能飞行,想跑总能跑掉的。” “那其他人呢?”陆希瞪着它,“他们跑得了吗?” 光球上下乱跳:“你难道能救所有人吗?他们四散开逃就是了,至少也能逃掉一半的。可你要是被沾一下,就别想再回去你的世界了!” “你别碍事,我有办法!”陆希一巴掌又把它拍开了,“我死不了!其他人也不能死!” “什么办法?就用这些面粉?”光球又弹回来,“你是不是疯了?你连那个火-药都没有!” “我可没疯!”陆希喘着气边跑边对空中的海因里希拼命招手,“是你对知识的力量,一无所知!” 第186节 几分钟之后,海因里希从村子中间的那条泥土路上狂奔而来。他一边翅膀向下耷拉着,仿佛是已经飞不起来的样子。而在他背后,那只变异幽灵也发生了一点变化——原本似人的外形更为流线化,倒有点半人半鱼的样子了,只不过是上半身像鱼而已。 这样的形状让它飞行的速度又加快了一些,几乎是紧跟在海因里希后面,一头撞进了仓库。 沉重的门在背后关上,但幽灵并不在意——这种像石头一样的墙壁虽然有点阻力,但并不是无法通过,所以关门毫无意义,倒是空气里到处飞舞的白色粉末有点烦人。 但这也不算什么,幽灵追踪不靠眼睛,而前方那个魔力波动的目标如同暗夜里的火苗一样醒目,根本不可能追丢。 不过忽然之间,火苗拔地而起,骤然向着高处冲去。 幽灵内部微微闪亮的核心里有一道波动——刚才不是不会飞吗?但这点波动与其说是思考,倒不如说是本能的反应,所以波动也仅仅是一瞬,幽灵也调转方向,向上飞起…… 呯地一声,海因里希撞碎窗户上的甲壳,从窄小的框里挤了出来,他的翅膀都无法展开,所以现在能向上飞起完全是利用了星辰的引力,在这一瞬间,他再次感觉到了自己与命运暗星的联系,正是这颗星自上而下地吸引着他,抵消了大地的重力,让他能够飞上半空而不是坠落下去。 但是在这个时候他来不及寻找暗星的踪迹,而是甩手把一个火球从窗户里丢了进去。 他不知道这究竟有没有用。硝化淀粉是爆-炸-物,但这仓库里的面粉可没有经过硝化,所以他生怕达不到效果,直接扔了一个头颅般大的火球,而不是陆希所说的小火球即可。 下一瞬间他就听到了一声轰响,窗口处冲出的火龙直接把他在半空中掀飞了,然后,仓库的房顶也被掀了,熊熊烈焰,冲天而起…… 莉莉丝现在越发觉得,制药厂这个活儿真是不好干。 倒不是说工作特别困难,制药都有固定的工序,只要人够仔细认真,怎么都能做个差不多。而且这里种的药材也都是不需要特别炮制的,至于需要提纯的那些什么抗生素,自然有劳拉来做,并不需要她一个没觉醒的人动手。 就是每次守在这里,等着伯爵小姐从那扇“门”里归来,实在是个熬人的差事啊! 反正看见陆希的时候,莉莉丝又想哭了:“这,这又是怎么了?” 上回去了几天,满身血渍地回来,就把她吓了个心脏停跳。但好在那血都是别人的,伯爵小姐本人没受伤,只算虚惊一场。这次可更好了,去的日子倒没那次的久,可是这回却是真带着伤回来了啊! 陆希其实主要是摔的——说得惨一点,就是那只变异幽灵展开尖叫攻击的时候,被海因里希往旁边一推才摔的——膝盖摔青了两大块,手掌也擦破了,幸好没伤到脸。 其实在她自己,觉得这都是小伤。谁日常不经心还不磕碰两下,当初在乡村里忙活的时候,因为路太偏远走得脚上起泡,或者在路边田梗里绊摔几下也都是有的;就算在医院里,在病床啊手术台上磕一磕也是司空见惯,不过是伤到点皮,假如在无尽深渊再拖几天,可能自己都要愈合了。 无奈莉莉丝并不这么想。这可是公主殿下的血脉,又是女伯爵,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一样已经很辛苦了,竟然还要受伤!这简直,简直是人间惨剧!如果不是夏国被教会害得亡了国,如今这位也是皇室血脉,哪儿用吃这样的苦呢? 都TM是教会的错! 这么一想,莉莉丝就更恨教会了,甚至对无尽深渊都有了那么一丝好感——不是,伯爵小姐正是在无尽深渊受伤的,所以没好感! 而且这个海因里希是怎么回事,不是信誓旦旦说会保护伯爵小姐的吗?怎么就让人受着伤回来了! 海因里希对于莉莉丝的指责一声没吭,还是陆希给他解围才算完。等出了制药厂,海因里希才闷着声说了一句:“是我没保护好你……”如果他不是那么贸然把黑水军引来,就不会惊动那么幽灵,没有那么多幽灵围村,也就不会催生出后来的那只变异幽灵了。 至于说是他把陆希给摔了——当时的情形莉莉丝是不知道,假如他没有把陆希推开,让她直面了幽灵尖叫,人说不定现在已经疯了或者傻了,甚至是没了!如果莉莉斯知道,怕不刚才就要上来挠他了。 陆希没想到他现在还记着这事儿,不由得好笑:“多大点儿事,我就擦破点皮而已。” 海因里希摇了摇头,光球却在陆希耳朵边上大叫起来:“擦破点皮?你知不知道那个幽灵有多危险啊!幸好你身边都是魔族,所以它没注意到你,否则如果它来攻击你,只需要稍微——” 没等它叫完就被陆希在意识里打断了:“所以它会优先攻击魔族?” 光球被她打断了抱怨,悻悻地说:“当然了,要不然把魔族赶去无尽深渊——” 它说到这里突然没了声音,但陆希已经听见了:“要不然什么?把魔族赶去无尽深渊,是为了幽灵吗?”不是因为魔族会疯狂吗? 一直以来,陆希都觉得魔族会被赶去无尽深渊,主要出于教会在信仰上占据制高点的需要——把明显外形与人类有别的魔族打为黑暗的对家,就显得自己特别白了,然后就可以用这一套来忽悠普通人。 当然,魔族也是有缺陷的,如果一个人最终总会变成失去神智的野兽,那这真是给别人送了好大一个把柄,让别人可以“名正言顺”地驱逐他们。 这种理由虽然很混蛋,但还是陆希能够理解的——异教徒和非我族类嘛,她懂。 但是现在听光球这么一说,合着这里头还有幽灵的原因? “嗯……”光球咳嗽了一声,“你现在的信仰值突破一万了。” 信仰值什么的,陆希最近都没看。不过她是知道信仰值破万了的——在丰收节之后,晚风岭居民的信仰值就一直在上升。 晚风岭的小商人多,虽然现在还没到种植红薯的时候,田地里的好处暂时还看不到,但已经有许多小商品供应给他们了。 比如说生荒地新出的铅笔。价钱上跟羽毛笔加墨水差不多,但它携带方便啊。而且不仅仅是羊皮纸,就连石头上木板上,铅笔也能涂画,对一些工匠来说,做个记号简直方便极了。而商人也一样用得着,假如再配上一本巴掌大的麻纸“记录簿”,那比羊皮纸做账册就便宜了许多倍! 当然,这种麻纸不如羊皮纸结实,但小商人又没有什么需要长期保存的账,当然是用麻纸更划算啦。所以这纸笔搭档,就连晚风岭的小商人也有买来自用的,往外卖就更不成问题了。 再比如说长云领出的新布——听说是麻线和棉线混纺的,棉线是啥不太清楚,但这布拿在手里可比纯麻布柔软,还染了色呢!精穷的人家当然买不起,但有点钱的人家还不买吗? 是的,现在长云领已经是出彩色布了,目前以红色居多,用的染料就是当时从伯爵夫人陪嫁的那座山上挖出来的“血草”根。 说起来陆希把那些草根挖出来之后,自己都忙忘记了,还是有一天仆人收拾东西,才发现不知从哪儿来的草根堆了一大堆。正好劳拉从旁边过,看见扔出来几根发霉的——她现在随时随地都在练习,于是顺手就“萃取”了一下,结果染了一手的红。 这红色落到陆希眼里,才突然想起来——啥的血草,这不就是红色的天然染料茜草嘛! 茜草,又名血见愁、活血丹什么的,既可药用,又是很有名的染料植物,种花家从商周时期起就开始大量使用,能够染出从浅至深的不少种红色,虽然没有红花那么鲜艳正红,但也很漂亮了。 既然有染料,那必须用起来啊!当然,天然染料有个毛病就是染色不牢,这一点,光明大陆上的染坊是用神术来解决的,因此彩色衣料的价格之高也就可以理解了。 陆希要染布,当然不可能用什么神术——媒染剂不香吗?虽然效果不如神术那么好,但成本可低廉着呢——明矾才能值几个钱? 就是现在染出来的布品质不那么稳定,往往这一缸染出深红来,下一缸颜色就浅了些。但这也不妨事,又不是要做统一的服装,颜色有点差异怎么了?这个价钱卖有颜色的衣料,要买的人多着呢!有钱的整匹买回来,钱少的扯上几米,甚至那些碎布头都有人抢着要,拿回家做个花边什么的,镶镶衣裳也好看啊。 晚风岭这些小商人们也没有那么大的本钱能成车地贩布,但现在长云领也没那么大的产量,零售正合适。 另外,还有结实的麻线,染色的棉线,形状不太规则的玻璃珠子,甚至还有味道不一样的麦酒。总之能贩卖的东西多得是,价钱有高有低,无论是略有些本钱的,还是勉强糊口的商人,都能找到自己要的东西,而且还不愁卖不出去! 而且那批东西给他们的“部门”——这也是女伯爵兴起的新事物,在晚风岭镇上就设了一处“批发部”,专门让小商人们不必跑到青石城去进货——部门的负责人可说了,若是他们能找到长云领没有的新鲜东西,一旦证明有用,就能给他进货“优惠”。甚至批发部的墙上,还贴了一些画儿,有的画着石头,有的画着植物,有些画的甚至是虫子,让他们比照着那画的样子去寻找。 这还真不是骗人的。比如说有个商人常跑绿云领的,在那里找到了一种叫做“姜黄”的植物,挖了根喜滋滋拿回来给负责人看了,下次进货就得到了九折优惠。他是个没什么本钱的,只能贩点零碎布头,但九折优惠也能省下几十个铜币呢。 这个商人脑子也颇灵活,带着几个儿子跑去绿云领就挖了好些姜黄回来——这东西在绿云领长得极多,种果树的都当成杂草清除,他连本钱都不用花就挑了好几担回来,直接在批发部那里换到了不少货,转手卖了就赚了一笔,立马就有本钱了。 自从有这个先例在,其余的人出去贩卖东西也都睁圆了两只眼睛,只盼自己也能找到什么好东西,换得一笔钱来。 人人都想着挣钱,家家也都增加了些收入,日子比从前还好过,念叨教会的人自然也就越来越少了,陆希面板上的信仰值,也在不声不响地往上升,今天加两个,明天又多五六个,不知什么时候就突破一万大关了。 但是突破之后,光球也一直没什么动静,陆希正忙得脚打后脑勺,也忘记了突破这个关口还有新资料解锁,没想到现在光球倒自己说出来了。 可是这有点奇怪吧?如果程序是这样设定的,那么信仰值突破一万的时候难道没个提醒?假如没有她这次在无尽深渊跟幽灵正面刚的一出,这资料是不是就得不到了? 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已经设定好了的程序,倒像是——临时起意? 可是一个程序,会出现临时起意的情况吗?还是说解锁资料也需要有什么关键词?可这也未免太随便了,谁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解锁,如果无法触发,该知道的资料就无法知道? 一个智能程序,搞得这么随心所欲,究竟是太智能了呢,还是……还是只有智能,没有程序? 陆希想到这里,忽然间后背上冒了一层冷汗——自从醒过来,她就认为光球是一个智能程序,但这一直都是光球自己说的,万一…… 不,不会吧?她还记得那个主程序跟自己谈话时的情况,光球跟它确实很像。但假如,主程序也是假的呢? 如果那样,她这个“再活一次”大礼包会不会也是假的? 第223章 忙碌冬季(九)、手心被人掐了一下 有些怀疑, 一旦生出来,就像草籽发芽一样,没法再按回去了, 只会渐生渐长, 蔓延成一大片。 陆希现在就是这样,一旦开始怀疑光球的真实身份, 从前那些曾经被忽略过的蛛丝马迹, 就全部都被想了起来。 不过现在她无暇细思,只想知道一个问题:如果光球不是时空管理局的辅助程序,那么它能窥探她的内心和思想吗? 好像是不能……比如她对这个世界有疑问的时候,如果没有呼唤光球,也不会得到解释的。 但再回想一下,也有的时候她没有呼唤光球, 光球自己也会跳出来, 比如说在无尽深渊, 她布置粉尘爆-炸的时候,光球就很激动地要求她赶紧离开, 而那时候她忙得早把光球抛到脑后去了, 甚至都没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个“程序”。 假如真的是个程序, 那么“激活”这个程序的开关是什么呢? 是危险吗?可她当初被面具劫持的时候,光球并未出现。甚至在幽灵对她发出尖叫攻击的那一刻,也没见光球出现呀。 是她有意的呼唤?这个猜测刚才已经被推翻了。 难道激不激活由程序自己判断?那判断的标准也没有啊。 “哎——”陆希状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平常我不喊你,你也不出来, 这会儿怎么这么激动自己就跳出来了。至于的嘛……” “怎么不至于!”光球果然在激动之中压根没注意到这个问题里的陷阱, “灵魂如果受损, 你就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 “唉——”陆希故意叹了口气, “真回不去也只能认了。说起来,车祸死了之后还能再活一次已经是赚了,真要是留在这儿,仔细想想其实也不错……” 光球直接发出了刺眼的光,以至于海因里希猛地转头:“什么在亮!” 光球嗖地一下消失了,而海因里希紧紧皱起了眉头,伸手把陆希拉到了身后:“不对劲!刚才有神术波动!”他还特意看了一眼陆希,确定她并没有戴那枚伯爵徽章。 陆希当然是没戴的,要去无尽深渊,她戴那玩艺儿干吗?但这样想来,会不会光球近来的“不活跃”,就是因为在信仰值上升之后,会被海因里希发现呢? 之前她竟然都没想过,为什么海因里希会感觉到“神术波动”,光球跟神术……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陆希有一个可怕的猜想,但是她不敢往下想,因为她首先要确定一下,光球究竟能不能窥探她的思想——从目前来看,光球能看到她的行动是无误了,如果她呼唤它,跟它对话,那么所思所想光球也能接收到。但是,如果她没有呼唤它的时候,它能知道她的思想吗? 究竟能不能呢? 以及,如果光球不是个程序而是个“生物”,那么它是以什么方式存在于她的大脑里的?是寄生,还是别的什么?它——能够伤害到她吗?就像拥有了主奴契约的她能够一念之间结束海因里希的生命一样? 因为不敢确定,陆希连这个念头都不敢转得太深,生怕被光球发现自己的怀疑,然后直接就在她大脑里轰地炸开——虽然这个大脑应该是原身露西的,但大脑炸掉之后,灵魂是否还能独立地存在,那可就不好说了,多半是不能的,毕竟就是在光明大陆上,其实也没有“鬼魂”这种东西。 海因里希转过头来的时候就感觉到神术波动已经消失。但是刚才的波动太过明显,他敢肯定就在陆希身边,但是现在却又什么都感觉不到,难道是有神官在陆希身上留下了什么追踪之类的法术吗? 陆希现在可没法跟他说实话,只能干笑了一声:“不可能的。你搞错了吧?” “不可能!”海因里希在该自信的时候绝对不会自我怀疑。 陆希咳嗽了一声,在意识里喊了光球一声:“这怎么办?叫你不要乱出来蹦跶,这下被发现了怎么办?” 光球悻悻地辩驳:“你没说过……” “我说现在怎么办?”陆希半开玩笑半试探地问,“他要是怀疑了,你有办法干掉他吗?” “干掉他?”光球一愣,“你要干掉他?你不是要通过他从无尽深渊收东西的吗?”看这大包小包带回来的……再说了,“你自己也能干掉他啊,主奴契约不是假的。” “就是说万一。”陆希仍旧用玩笑的口吻说道,“万一哪天这个契约作废了,我又被逼到那份上,你究竟行不行嘛——哎,不说他,就说哪天我遇到危险了,你能顶用吗?” 光球惭愧了:“不,不能……可我,我只是个辅助程序啊!早就说过,来了光明大陆,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的确,早在她刚从黑松林里醒过来那会儿,遇到了一头普通灰狼的时候,就已经问过光球“有没有新手保护期”了,而光球则无情地拒绝了她,说能量仅够送她过来并且修复了一下身体,其余的就只能看她自己了。 现在的答案听起来跟那时候是一样的,但光球的回答却不像个调出已知答案的程序,倒像是先回答了不能,才想起来当初的说辞一样。如果说这是智能拟人,那真是拟得太厉害,以至于“智能”都没了。 “那你能干掉我吗?”陆希只当没有听出破绽,继续玩笑地问,“万一哪天我陷入困境,想自杀求解脱呢?这总能帮忙了吧?” 这次光球的回答倒是很快:“都说了我只是个辅助程序啊,没有攻击性的,更不可能干掉宿主啊。” 听起来似乎是真的?那是不是暂时不用担心小命? 陆希心里一松,嘴上叹气:“那你其实真的没什么用啊。你看我想跟你说什么还得特意召唤你,就不能我心里念头一动,你就全部知道了吗?” “这,这也不行……”光球被她说得几乎想缩起来似的,“程序就,就是这么规定的,难道你们的世界,智能程序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第187节 “能啊。”陆希信口开河,“扫描脑电波嘛。比如说我跟别人说话,你能听见的吧?那是收集了声波。再比如说我看见的东西,你能看见吧?那是收集可见光。那脑电波也一样啊……” 她说着,忽然发问:“你能看见我背后的东西吗?” “能啊。”光球下意识地回答,“不过后面……没什么异样啊……” 那就是说,它并不是通过她的眼睛来看东西的。那么大概率也不是通过她的耳朵来听声音。它更像是寄生于她身上的一个活物,比如说跳蚤或者虱子什么的,只不过比这更高级的是,可以在意识之中对话。 但是如果不召唤它,它也不能了解她的思维——假如这是真的,那又是什么道理呢? “唉——”陆希又叹了口气,“如果你能扫描别人的脑电波,说不定我还能装出觉醒占卜或者读心术的能力来,那信仰值可能就收集得更快了。但你这设定真的太坑人了,既然咱们能在意识里对话,那你就应该是能扫描脑电波的啊,不然怎么对话?” “这——”光球答不上来,半天才说,“这是设计好的,我也没有办法,除非我寄宿到那个人的意识里去……” “那你能吗?”陆希很感兴趣地追问。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光球为难地说,“我是专为你设计的,跟别人的灵魂不合适。如果要强行寄宿的话需要耗费很多能量修改,再回来的话还需要再修改回来,这是要消耗信仰值的,会影响你的任务完成。” 陆希做出大吃一惊的样子:“会影响我的任务?我任务不是收集齐十万点就行了吗?难道消耗掉的,还要从十万点里减啊?” “是的。”光球在这点上倒是非常确定,“十万点信仰值所具有的能量,才能保证你的灵魂回到原来的世界,这不是个数值的事儿。” 陆希还想再问,但海因里希已经盯着她半天了,这时候一个劲儿地追问光球问题,仿佛也不太正常,于是她只能先放下光球,若无其事地拉起海因里希的手:“没事,就是你搞错了,走走,这儿还有好多东西得交待给金羽呢。” 她一边说,一边在海因里希手心里掐了一下,示意他内有蹊跷,不要多问。 海因里希从仓库粉尘大爆炸之后脸色就不好看,刚才被莉莉丝指出陆希受伤,那脸更拉得仿佛有人借了他的麦子却还了麦麸一样,说话的口气都硬梆梆的仿佛搁在室外冻了一夜,现在被陆希忽然拉住手,整个人都一哆嗦,好像受了惊的兔子。 不过他反应很快,立刻就镇定了下来,就是耳朵尖不能抑制地红了,脸上却是八风不动,随手拎起了从无尽深渊里带回来的那些东西,刚想再问问刚才神术波动的事儿——这确实不是小事,任凭陆希怎么说是他搞错了,但他自己很清楚绝对没有错,极可能真有神官在他不知道的时候给陆希下了什么印记,此事不可不察。 然而他还没张嘴,就感觉到手心里被人掐了一下。这一下实在是让人没法冷静了,他的耳朵霎时候全部红透了,刚才想问的话也忘记了,老老实实闭了嘴,被陆希拉着走了。 陆希也确实是惦记着从无尽深渊里带出来的东西。光球的问题是大问题,甚至连它刚才透露出来的“把魔鬼赶去无尽深渊是为了抵挡幽灵”这事儿都很重要,但都不是她现在就能解决的。 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她现在连长云领都没建设完毕,十万信仰值只完成了十分之一,就算这个世界有什么惊天大变化,她也只能干瞪眼,与其想得太多,不如赶紧干起来,先把手头有的东西搞好了再说。 金羽这几天都在跟伦吉尔和丹尼尔研究那个加农炮,就是油阀的密封问题不好解决,现在听陆希说带回来能解决问题的材料,连忙飞奔回实验室,一回来就看见实验室里堆了一大堆东西,不禁吓了一跳:“这都是什么?” 不过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也不禁先看了一眼海因里希:“你的耳朵怎么了?”怎么红得好像煮熟了一样,是被晒伤了,还是过敏了? 金羽又不是傻瓜,陆希每次号称去制药厂,一呆就是好几天,还会带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这怎么可能就是呆在制药厂里,制药厂也没这些东西啊! 制药厂没有,那就是外头的东西了。但是哪个外头呢? 这位伯爵小姐也不是没从长云领之外的地方弄来东西:海岛上的红薯;晚风岭的粘土;伯爵夫人陪嫁那座山上的啤酒花、染色茜草、绿果;更不用说特地让商人们去外头淘来的甜菜、石花菜什么的了。 但是这些,从来也没有瞒过人,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堪称心腹的人,根本无须打着制药厂的名头啊。 那么,是什么东西需要隐瞒来路呢?金羽那么想一想,就觉得可供选择的答案也并不多,而且无论哪一样,恐怕都是“犯禁”的。 但是管他呢?这些东西都是有用的好东西,比如那个抗生素,比如那个柠檬酸,哪样不好?至于犯禁——呵呵,犯的是教会的禁吧?那不是挺好吗! 所以如果说金羽还有什么不满,那就是陆希没跟她和何塞等人说实话,倒是更信任海因里希和莉莉丝,多少让人心里有那么点儿不平衡。但现在实验室在长云领是重中之重,从这里出去的每一个炼金方子都有她参与其中,甚至陆希还有日渐放手,全部倚靠她的意思,这也不能说是不信任不重用了。 金羽一直都想做一名炼金术师,让人知道哪怕没有神恩也能炼金,现在她经手的这些炼金方子都是不用神恩的,可是哪一样拿出去都能让那些炼金作坊大惊失色——无烟火-药,双基火-药,媒染剂,肥皂和玻璃的配方…… 可以说,这已经比她能想到的更好了。而且她现在还在学习那些知识,从已经学到的知识里,她甚至窥看到了一个更深奥、更宏大的世界!现在她只是在伯爵小姐的指导下照葫芦画瓢,但这样学习下去,迟早有一天她会拥有真正是自己找到的炼金配方的! 有这个前景在,金羽也就顾不上那么一点点的不平衡了,对于陆希今天拿来的东西也装聋作哑——这个伪火果,她作为前公爵小姐,又是在佣兵团里混过的人,也算是见多识广,却从没听说过;至于那些碎虫巢就更稀奇了,她可没听说有哪种虫形魔兽会筑出这样的巢来,说起来,虫形魔兽,似乎是无尽深渊最多吧…… 金羽揣着明白装糊涂,只管听陆希讲述自己的想法。听着听着她就激动了——伪火果提炼出新的调味料?能跟海鲜粉和妙鲜汁相媲美?那必须搞出来! 别说,长云领搞出来的那些美食,材料也并不贵重,可是就是好吃!以她前公爵小姐之尊,都得说一声好!现在前方又有一大~波新美食在招手,这一想就动力十足呀!反正现在她是很同意陆希那句话了——民以食为天呢。 伪火果这个比较好办,但那个虫巢碎片就比较麻烦了。这些碎片确实十分坚韧,用力按按还有那么点弹性,但是都是固定的形状,要怎么才能变成那个什么密封阀的样子呢? “不只是形状,现在这个性质也不行,还是太硬了。”陆希回忆了一下橡胶的历史,指出方向,“要试试在这其中加入别的成份,看能不能改善它的性质。比如说可以试试硫磺什么的?”不过,当初在天然橡胶中加入硫磺,是为了改善它软和粘的特点,这跟虫巢碎片的情况好像恰好相反,硫化未必就有用,但利用化学方法则肯定是正确的方向就是了。 金羽若有所思地点头:“我会一样样的试——” 后半句话消失在嘴边,金羽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希拿出来的树皮盒子:“这,这是什么?”要是她眼睛没瞎的话,从盒子缝隙里漏出来的,好像是…… “幽灵粉尘。”陆希给了她肯定的回答,“我想试试把这东西应用在咱们的新武器上行不行。” “幽,幽灵……”金羽的舌头都不听话了。幽灵粉尘,极其珍贵的炼金材料,拿着钱都买不到的东西,现在摆在她眼前整整一盒子,还是用这种拙劣的、会漏的树皮盒子装着! 这是浪费!这是犯罪!这究竟是打哪儿弄来这么一大盒子?是有幽灵围了长云领吗? 幽灵在无尽深渊最多,所以这么一盒子幽灵粉尘足以证明,所谓的“在制药厂”,其实就是去了无尽深渊吧?那么,在制药厂,有一扇门吗? 第224章 忙碌冬季(十)、这俩人都做过什么事啊 实验室里有那么一瞬静悄悄的。金羽一脸复杂地看着陆希——她猜测制药厂有问题是一回事, 但这么一盒子幽灵粉尘摆在眼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简直等于直白地告诉她, 制药厂那里, 就是直通无尽深渊的! 陆希也泰然回视。两人对看了一会儿,金羽才咳嗽了一声:“那个……幽灵出没的地方, 毕竟是比较危险……而且……”她吭哧了半天, 终于还是决定单刀直入,“我知道切莉和汉克都是无辜的,但无尽深渊跟光明大陆不一样……”无尽深渊的魔鬼,也跟切莉和汉克不一样。 “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陆希笑了一下,“我很高兴你会跟我这么说, 毕竟我有很多想法, 都需要大家一起去实现。” “很多想法……”金羽微微张开了嘴, 有点合不拢来,“你的想法, 该不会是连无尽深渊也……” “连无尽深渊的资源也要利用起来。”陆希巧妙地换了个更容易让人接受的说法, “我们得用一切办法强大自己, 毕竟教会可不是什么一般的力量。” “教会——”说到教会,金羽可就不困了,“你是想……”以前她以为陆希是要像冯特伯爵一样, 保持自己的领地不让教会染指,庇护像她一样的“神弃者”也就是了;但现在看来, 情况恐怕不只是这样, 她大力要求研发的那些武器, 难道只是用来对付魔兽的吗? 陆希想了想, 觉得金羽既然都能接受利用无尽深渊的资源,那想必有些话也是可以说的了:“你想推翻教会吗?” 金羽怔了一下。她的确是厌恶教会的,假如不是教会弄出什么“神弃者”的事儿,她又怎么会被逼着离开彩虹领,好好一个公爵小姐,最后却成了佣兵团的炼金师,靠着做假的沐浴水赚钱? 不仅如此,在她当佣兵的这些年里,也更看清了一些牧师主教的嘴脸,对教会更没有什么好印象了。 但是要说推翻教会,这个……她还真的没有想过。 陆希倒也理解。教会在光明大陆存在得太久了,几乎已经成了“理所当然”的东西。就好像现在很多贵族对国王不满,但大部分人想的都是希望下一任国王能是个好的,而不是干脆把这国王直接推翻。 嗯,也不是没有想取而代之的。海格应该就很想,但他的出发点根本是另一回事,可以忽略不计。真正有这种思想的,说不定倒只有怀特伯爵呢,虽然他也不是什么好鸟就是了。 “我,我还没有想过……”金羽果然有些局促地说,“而且,那,那太难了吧……教会的圣光骑士团……还有圣徒——他们可就不仅仅是会治疗了!” 教会能够在黎明时期那段魔兽肆虐的黑暗日子里成立并壮大,当然不是只靠做慈善,人家那武力也是刚刚的! 不过这真的不稀奇,想想教会手里握着觉醒的诀窍,神学院里聚集了无数的好苗子,一旦觉醒了就是教会近水楼台先得月——也还亏得王室也要笼络一批骑士和法师,否则好的可能都被教会挑走了。这么日复一日的,再加上用信仰蛊惑,教会可谓是集中了光明大陆上最有天赋的一批觉醒者,这实力哪里是一个长云领能对抗的呢? 陆希当然也清楚这一点。 虽然她至今为止还没有见过比冯特伯爵更高等的骑士,也没见过比柯恩红衣主教级别更高的神官,但稍微想一想也能推算出来,更高级的战力不是闹着玩儿的,至少以她目前能搞出来的热武器,还真抵挡不住。 当然,假如她真能搞出一团蘑菇云来,那大概连教皇都不够看的,但问题这不是弄不出来吗?她只是个医生,不是啥军工大佬啊。 再说在这个异世界,爬科技树当然很重要,但也不妨碍同时点魔法技能啊。神学院是聚英才之地,可是挑选的也就是贵族或大商人那一阶层的,是从金字塔尖上选人——效率固然高,但基础是有限的,数遍光明大陆,那个阶层才能有多少人呢?真要是人才那么富裕,双塔大教堂又何必豢养魔鬼呢? 所以对教会来说,这光明大陆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对他们是没什么用处的——除了交税和供给信仰。 但是对陆希来说就不一样了,这百分之九十的人口,对她都是有用的啊。什么叫做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呢?而且她有十年的时间……哦,现在只剩下九年了,不过这也是一段不短的时间了。 “困难当然是困难的,但事在人为。”陆希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虫巢碎片和幽灵粉尘,“所以才说,我们要利用一切有用的资源啊……” 金羽也望向那一盒幽灵粉尘——这是极其稀少的炼金材料,用它炼制打造出来的龙牙匕首是珍贵的武器,可以破除防御类神术,而刺出的伤口即使圣光也难以治疗,这东西可算是骑士和神官们的噩梦了。 只不过幽灵粉尘首先是稀少——光明大陆上出现的幽灵就很少,而且还难以对付,只有用圣光将其净化之后,会留下极少的一点点粉尘,有些幽灵本身就稀薄,净化之后连点肉眼可见的粉尘都没有,还需要用特殊的神术阵来收集。 其次就是它的使用方式——只有未觉醒神恩的匠人才可能炼制成功,而未觉醒神恩的匠人本身又难以打造出合格的武器,这简直就像个死循环。 所以至今为止,龙牙匕首都少而又少,甚至因为其稀少而被冠以了“龙牙”的名字,称其为传说中早已消失的巨龙的牙齿,可见其可遇而不可求了。 但是现在她眼前就放着这么一盒子!这一盒能打造上百把龙牙匕首了吧?但是,这东西的来历…… “为了推翻教会,哪怕跟魔鬼合作吗?”金羽到底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切莉和汉克是一回事,但她毕竟身为人类,跟无尽深渊的魔鬼不是同类啊。 “魔鬼只是觉醒方式比较特殊的人类而已。”陆希在这一点上却摇了摇头,“看过切莉和汉克,你应该知道的。不分魔鬼与人类,只分好人与坏人。正如教会里有柯恩红衣主教这样一心救人的善人,也有克利斯那种人渣一样,魔鬼同样如此。只不过在从前,他们与光明大陆的人类,利益不同。” 金羽追问:“那以后利益就相同了吗?”魔鬼跟人类,可曾经是死敌。 “以后——”陆希沉吟了一下,决定还是透露一点,“你知道这些幽灵粉尘是怎么来的吗?” 这一树皮盒的幽灵粉尘,主要来自于那只变异幽灵。仓库爆炸之后,面粉自然都被烧成了飞灰,却留下了一地亮晶晶的幽灵粉尘,其数量让海因里希都有些吃惊——即使变异幽灵吞噬了近百只同类,但一百只普通幽灵,也搞不到这么多粉尘! “不畏惧圣光的幽灵?”金羽骇然,立刻就想到了那些变异的魔兽。魔兽不怕神恩,幽灵不惧圣光,这世界真是要不对劲了。 要是这么一想,无尽深渊出现了变异的幽灵,光明大陆出现了变异的魔兽,那……那这两个世界,或许确实还是同一个世界,将来也要面对同样的变异。 到了那个时候,大家的利益和立场,大概也就相同了。 在某些事情上,金羽参与得多,所以了解得也就更多一些。比如制药厂出产的那些青霉素,之前是用粮食和水果自己培养青霉,但后来有了制药厂,就再没耗费粮食,也一样出产了大量青霉素。反而是在那些得了梅毒的女人们基本都治好停药的时候,又以培养霉菌为借口,往制药厂送了一大批橡子…… 这种事具体经手的人因为各自只负责自己那一块儿,所以没觉察出时间上不对。而冯特伯爵和伯顿管家这样的,因为并不在乎什么橡子淀粉,所以也没注意到。只有金羽,既参与了一部分,又细心,这时候回想起来,立刻就能推算出来,至少从那个时候开始,恐怕这位女伯爵,就已经跟无尽深渊有来往了…… 而且,她每次去制药厂,负责的人除了莉莉丝就是海因里希。莉莉丝是个普通人,反而是海因里希已经觉醒了。那么说,海因里希其实是觉醒成了——跟汉克一样? 海因里希在有外人的时候都很像个礼貌周全的男仆,即使金羽的目光都盯到他脑门上了,他也还恭谨地微微低头站着,一副绝世好仆人的模样。 然而金羽只觉得后背有点发凉——想想能陪着女伯爵出入无尽深渊的,怎么可能是个只会低眉顺眼的仆人呢?这俩人,这俩人这段时间,在别人都不知道的时候,都做过什么事啊! 利用无尽深渊的资源,还跟变异的幽灵战斗,甚至是用面粉炸死幽灵……金羽有些发凉的后背忽然又发起热来,只觉得那些吟游诗人们唱的故事,或者以前见过的佣兵们吹的牛皮,相比之下都没什么意思了。 陆希设想过金羽的反应,事实上她早就想过,总有一天她得把自己的计划告诉身边这些人,不可能永远地隐瞒下去。所以她真的设想过这些人可能的反应,尤其是比较要紧的几个,比如说冯特伯爵和他的心腹,再比如说她自己倚重的几个人——金羽是首席化学家,呃,炼金术师,所以当然也是重要人物。 但是她就没想过,金羽会是这种两眼亮晶晶,仿佛十分兴奋的样子,更没想到她居然没有继续指斥魔鬼非我族类,也没有继续关心推翻教会,甚至没有继续追问世界可能将要降临的大变,而是兴奋地问她,能不能也去无尽深渊看看…… 行吧,不愧是前公爵小姐,又当过佣兵的人,真是——关注点清奇,啊不,真是有胆气!也难怪当初她能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自己逃出彩虹领,大概就是骨子里也有着一股子探险家的气质吧。 “行吧,如果以后时间合适——”陆希只能先答应下来,“但是现在,先得解决这些……” 金羽的注意力被拉回到桌子上,忍不住又摸了一下那盒幽灵粉尘:“用这个铸造匕首或者刀剑倒是不难——”以前没觉醒神恩的匠人铸造成功率低,那是因为他们方法不对,打出来的铁质量不行,难以承受幽灵粉尘的力量,但现在不是有炼钢厂了吗?精钢的匕首,啥承受不了? 陆希直摇头:“匕首刀剑怎么行。”龙牙匕首虽然有破魔的能力——是的,她想来想去,这个幽灵粉尘的特殊之处就是破魔,就像现在的变异魔兽能吸收和免疫神术魔力一样,幽灵粉尘也能让魔力无效,所以才能无视防御和圣光治疗,实在是用来对付教会的骑士与神官们的对症之药。 但问题在于,她手下的人不行啊。龙牙匕首再好,普通人拿着它,还没等能刺到对方身上,就已经被骑士们一道斗气打死了吧? 必须得把这种破魔材料跟热武器融合起来才行。 这次轮到金羽直摇头了:“那也太浪费了!”把幽灵粉尘放到子弹里吗?子弹可是消耗品啊,这么个打法,多少幽灵粉尘经得起这么用? 陆希沉吟:“如果是涂抹在枪膛内部,子弹击发的时候沾上那么一点点,能够起到破魔效果吗?”子弹本身的冲击力就不低,再加上一点破魔加成,威力岂不就能提高很多了? 金羽眼睛不由得一亮:“这倒是可以试试!”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你跟伦吉尔合作搞搞试验。”陆希想了想,向金羽虚心请教,“你觉得何塞对这件事,会怎么看?”何塞肯定是厌恶教会的,但对于魔鬼,他的态度似乎还是有点尖锐的,自从汉克成为魔鬼之后——唉,不过之前他对汉克好像印象也一直不好就是了。 关于这个问题,金羽也要沉吟一下:“如果说推翻教会,何塞一定会赞成……”但是跟无尽深渊的魔鬼合作,这个事她就不敢说了,“但是他最近倒是也在思考变异魔兽的问题。” 说到这个,金羽也想起来追问了:“可是为什么会变异呢?” 陆希没法说又有一位新神要降临什么的,只能说:“原因现在也没法知道,也许以后可以慢慢地查出来。现在最主要的是研究新武器,先对付这些东西要紧。所以你和伦吉尔,还有丹尼尔要抓紧啊,都靠你们了。” 第188节 金羽也觉得肩膀上颇有压力,当然是答应了,然后又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对了,那个南联邦公国的商人,已经把可可豆送过来了。而且他们还带过来一个消息,好像是有一支教会的船队,在远海遇上了大批的魔兽,折掉了将近一半的船只。” 教会的船队那都是大海船了,每艘船上的水手船员都有数百人之多,而且基本上都是觉醒者,一般船队有十艘左右的船只,折掉将近一半的船只,就算救上一些船员来,估计至少也得损失千把人的性命! 千把个觉醒者,哪怕只是最低级的,也够让人肉疼的了…… 陆希也吃了一惊:“遇到了什么样的魔兽?会闹得这么惨!”然后她就有点明白了,“会是那种——变异的吗?” 教会的海船上会少了神术阵和骑士神官们吗?海里的魔兽向来比陆地上的更难对付,但在教会的海船面前还不是手到擒来,那些被贵族们追捧的鲸油蜡烛、龙涎香料、魔鲸鲸须,或者什么迷光砗磲的珍珠、魔化珊瑚礁上的翠绿珊瑚,不都是这样大海船弄来的吗?怕什么魔兽呢? 能把教会搞得这么惨的,那只可能是神术无法对付的东西了。 “教会把消息封锁得很紧。”金羽耸耸肩膀,反正她对教会的损失是乐见其成的,“甚至根本没在海风郡的海港登岸,还是有海船远远看见他们的狼狈样,才把消息传出来的。”至于具体是什么样子,那支船队也没看清楚,只是数着他们的船少了几艘而已。 而那个南联邦公国的商人,对于教会吃瘪自然是暗暗高兴,所以颇花了点力气打听这消息,并且把消息带来了长云领——两家都不喜欢教会,这样的好消息自然要分享,说不定长云领这边的女伯爵一高兴,还能多买他一些可可豆。 公国现在的情况可真的不是太好,再这么被教会针对,日子就要过不下去啦! 第225章 暗流涌动(一)、我曾经是千岛之国的王子 陆希就喜欢跟这种被教会迫害而要活不下去的地方打交道, 所以她接见那名可可商人的时候面带微笑,丝毫也看不出来刚刚从无尽深渊大战归来的样子。 当然,也看不出大贵族那种高高在上的架子。 瓦希德战战兢兢地进来, 看见这位女伯爵微笑的样子, 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气。虽然商人卡朋在路上已经跟他讲过长云领的领主如何和气,如何对商人宽容, 甚至连城门税都不收的好事儿, 但他心里总是有些忐忑——真会有大贵族那么和气吗?也许只是对他们本地的商人好,对外地商人就不这样了吧?毕竟就连他们本公国的阿古斯大公,也只是对自己的国民和气呢。 而且他还担心,女伯爵虽然看中了他的香料,也未必愿意出什么好价钱,说不定是知道他们的香料卖不出去, 只想给个低价逼着他脱手。 不过即使是低价, 他也卖了。听说长云领有不少好东西, 能换一点来,到别处转手卖了, 再买点粮食回去也好啊。 所以当他听到女伯爵说现在的香料不太合格的时候, 心里竟然有种“果然来了”的释然——算了, 就便宜卖了吧,换一点长云领的那种炼金玻璃珠子,那是不愁没有销路的。 但是陆希并不是打算往死里压他的价——只要巧克力能做出来, 就是又一座金山,不需要压什么价也能赚钱。更何况, 一个被教会迫害的公国, 这不是天然盟友吗?为什么要往死里坑盟友呢?应该是大家一起赚钱才对啊。 所以瓦希德听到女伯爵开出的那个收购价钱, 一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据他所知, 教会派人去千岛之国采购那些肉豆蔻、丁香花,都没有这个价吧?也就是胡椒,因为无须加工就直接能出来贩卖,所以才有好价钱,其它的都不行。 但是女伯爵给的这个价,跟胡椒当然是没法比,但比起其它的香料那就高出不少了,纵然他们阿古斯公国地方小,可可产量也有限,但女伯爵说了有多少要多少,这个收入也是十分可观了! 瓦希德简直高兴得昏头昏脑,忙不迭地答应了女伯爵的要求,并且马上掏出无须蘸墨水的神术笔和羊皮纸,立刻就要记下来。 陆希的要求,就是再送过来的可可豆不能这么扒了外皮晾干,而是需要保留种子外面的那层果肉,将其堆积发酵,。 可可豆在发酵之后,才能去除苦味,并产生具有巧克力特色的香气。这样的原料生产出的巧克力或可可粉,才是真正的好味道。就像阿古斯公国现在搞的这样,光是剥皮晾干,那可不是只剩下苦味没有香气了吗? 另外,送来的可可豆不能有霉坏的,不能有虫蛀的,不能有发芽的;就是发酵不够完全的或者瘪的,那都要归到二级次品里头去,拿不到这个价钱了。 这条件挺苛刻的,但瓦希德还是都答应了——阿古斯公国最常见的就是这种可可树,因为气候过于湿热,虫子很多,又没有神官祈福,种小麦和豆子都长得不太好,许多人都靠可可豆外层那白色果肉充饥,所以整个公国简直到处都是可可树,种子又卖不出去,即使优中选优,产量也不低。长云领如果肯全包,那也是一笔大数目,算得上阿古斯大公最大的财政收入了。 嗯,瓦希德之所以这么了解情况,并且敢做主应下这笔大生意,因为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而是阿古斯大公宠信的宫廷侍卫,还是个觉醒了神恩的骑士侍从哩。 他本来是个孤儿,从小就被收养在宫中做侍从,后来觉醒了神恩,本来是想做个能保卫大公的骑士的。谁想到他这神恩的等级也就这么高了,虽然比普通人是健壮了很多,但也就是那么回事。而且他在战斗方面确实没有天赋,倒是对于数字十分敏锐。 于是他先是管了一些宫内的账务,后来索性就替大公出来经营了。实在是阿古斯公国的财政堪忧,他也想为大公分忧的。 要分忧怎么办呢?当然是想办法把公国内最常见的东西卖出去啊,那就只能是可可豆了——嗯,虽然女伯爵给这种植物果实起的名字很古怪,但还挺朗朗上口的。 他带着可可豆出来转了有半年多了,可谓到处碰壁,碰得他都不好意思回去见大公。现在终于找到了大买主,呜呜,他可以回去向大公交差了! “你们这可可豆,大概每年能交多少货?”陆希既然说是要全收,那必须问问产量,别搞得资金不足才好。 瓦希德连忙在心里盘算起来。他们公国的可可树都是老树,能结果的那种,只可恨每年都有虫害,产量是要受影响的。 “虫害?”陆希听他描述了一番虫子的模样,不禁一笑,“那么我给你们提供一种灭虫药怎么样?”目前她手头的农药也就是除虫菊素这一种,但听瓦希德的形容,当地主要的虫害还是蚜虫类,清除掉这些,可可豆的产量就能增长不少,而长云领也能用灭虫药抵一部分货款。 当然,还可以让瓦希德选择一些长云岭的特产,再减轻一下货款的压力嘛。 长云领现在真是有不少好东西,瓦希德在路上就从卡朋嘴里打听过了,现在听说可以让他自己选货,简直喜出望外——送一船可可豆来,再带一船货物回南联邦售卖,这简直是两头赚钱啊!如此一来,船只利用率高,利润又上一层楼。 他一高兴,忍不住就多说了两句,其主旨就是抱怨一下教会对阿古斯公国的压迫,以及相邻的,出产咖啡豆的布迪王国如何仗着教会的偏袒,高价卖给他们公国垂穗麦的事儿。 陆希本来没听懂他说的“垂穗麦”这个词儿,毕竟这个词汇对她来说太陌生了,原身露西根本没听过,所以在陆希听来,这也就是一种麦子罢了。 但是她对于粮种总是比较敏感的,说不定又能找到什么高产作物呢?所以她就追问了一句:“那个‘垂穗麦’是什么东西?” 然后等瓦希德形容完,陆希就惊了——这不是水稻吗?神TM垂穗麦!那是米,不是麦! “这种粮食产量很高?”陆希揣着明白装糊涂地问,“听起来布迪王国的面积也不是很大,他们有那么多田地来种植吗?” 瓦希德顿时抱怨起来:“可是他们有一位红衣主教在!其实布迪跟我国差不多,并不适合种麦子,但这种垂穗麦是圣城给他们的好东西,还有红衣主教祈福,听说一年能种三回!”要不然怎么还有多余的能卖给他们公国呢? 三季稻!陆希简直眼都要红了:“那你们自己不能种吗?” “不会种啊……”瓦希德深深叹气,“他们给我们的粮食都是不好的,不能当种子。我们试过,产量很低,更不能一年种那么多回……我们毕竟没有神官祈福……” 不会种!陆希连忙追问:“你们是怎么种的?” 瓦希德身为王宫的侍卫,对于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太清楚,但是当初王宫里确实也很重视这种垂穗麦,大公曾经让自己的奴隶种过,所以他想了半天,还是有了答案:“就是——像种麦子一样,非常仔细……”田地里的草拔得干干净净,奴隶们甚至用手去一只只地捉虫子,怕雨水太大还给垂穗麦盖起棚子挡雨,但是没有神官祈福,最终产量也是十分惨淡,纵然一年能种上两回,也根本不够吃的。 像种麦子一样……陆希感觉自己的表情都要维持不住了!用种麦子的方法来种水稻,那能好就奇怪了! “这种麦种可以卖给我一点吗?”她绝不会用种麦子的方法来种这个! 瓦希德一口就答应了,但是小心翼翼又补了一句:“但是这种麦子不太好吃,做出来的面包也……” 用米粉做面包?呵呵了。而且这种三季稻味道必然不会太好,生长期太短了。但一年能产三季,这产量高啊!布迪王国种这个,不就既能粮食自给,还能卖给邻国了吗? 假如把这种稻子拿到长云领来种,三季那是不可能的,但生长期长一些,味道也会好一点的,她真的馋大米了!米粥,米糕,米粉,蛋炒饭,爆米花……不行了,再说口水要出来了。 至于说产量,她不是还会施肥吗?种了! 瓦希德欢欢喜喜地去挑商品了,陆希想了一会儿,叫人去找灰羽。水稻是种花家——啊不,是夏国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夏国消失之后很多东西都跟着消失了,咋这个水稻却是从圣城传给布迪王国的?是不是圣城还藏了不少从夏国弄来的东西啊? 所以,要是有人能进布迪王国看看就好了。 灰羽很快就来了,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何塞。 “你是南联邦人?”陆希颇为惊讶。所以说,不是什么枫叶城的人了? 何塞的表情明显有些窘迫。陆希连忙咳嗽了一声,把这话题兜开:“你对布迪王国知道多少?”她可不是故意要当面揭穿他的谎话,两人初见的时候隐瞒点事儿也是很正常的,她自己还有大秘密不可告人呢。 “我——”何塞沉默了几秒钟,看了看房间里只有陆希和灰羽,才慢慢地说,“我是千岛之国的人。曾经,是那里的王子。” 啥?陆希眼睛唰地瞪大,连灰羽都面露惊色:“团长你——”虽然他是觉得团长跟他这种盗贼出身的人不一样,但也没想到,竟然会是个王子? 何塞下定决心要说出自己的秘密,这时候反而轻松了一点,只是他不太愿意回忆从前的那些事,所以只是简单地讲了讲自己怎么坠马摔断了腿。但是他这么一讲,陆希就已经明白了:“那个给你治疗的神官,是故意的吗?” “我不知道。”何塞略带讥讽地笑了一下,“反正我变成了神弃者就是了。”那位神官,若不是故意,就是无能,反正必占一样。 “行吧,这个事现在讨论也没有意义了。”陆希点点头,“但是你的腿现在已经好了,是打算怎么办呢?回千岛之国吗?” 何塞稍微有些迷惘。当初离开千岛之国的时候,他确实是想着有一天成为高级骑士之后就回去,把属于他的位置再抢回来。 但是现在他渐渐觉得,那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他现在回去,他的父亲大概是会重新立他为继承人的,但情况就像从前一样,王妃跟教会大概还是会勾结在一起继续害他的,毕竟如果他登上王位,他们都不会有好下场。 那样的日子,跟现在比起来,实在是有些无趣的。 而且,他至今还没有想到,如何才能建设好千岛之国。长云领推行的一些方法,并不完全适合千岛之国,比如他们缺乏矿产,而盛产的香料还不知道该如何加工,才能免于被教会低价收购…… 如果不能改变千岛之国,那么他即使回去重新做了继承人,也仍然无法改变现在的境况,并没有多少意义。 所以他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这个并不急。我先讲讲南联邦的事吧。”虽然他离开南联邦已经好几年,但也一直关注着那边,所以一些大致情况他还是清楚的,比如说这个布迪王国,这几年已经把自己相邻的那个小公国基本吞并了。 “布迪一直都想成为南联邦的首领。”何塞冷笑了一声,“他们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所处的地形不好,国土面积才有限,而千岛之国占据了许多岛屿,天然就比他们占优。” 南联邦那一带并不是没有土地,只是宜居的土地不多,各王国和公国之外,就是茂密的雨林。而且据说那里也曾经有过一扇门,所以魔力影响之下,各种蛇虫特别多。 陆希嘴唇忍不住动了动,很想说蛇虫多大概是跟魔力没什么关系,应该是热带雨林本来就适合那些动物生存,别总把锅扣到魔鬼头上去。 “布迪觉得他们只是被密林限制了国土,却不想千岛之国位于海中,海里的魔兽也不少,千岛之国能守住岛屿,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何塞对布迪王国是半点好印象都没有,“他们自己不敢去开辟雨林,生怕触动了门,遇到魔鬼,所以就对相邻的国家下手。苏拉公国离他们最近,名义上是结为兄弟之国,其实是已经被他们吞并了。当然,这里头肯定也少不了教会的作用。” 教会并不想看见南联邦真的变成“联邦”,所以就扶植布迪来对抗千岛之国,这样两边都要更加讨好教会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至于剩下的那几个小公国,也就拿不定主意到底是倒向哪边更好。所以南联邦打着联邦的名义,其实却是一盘散沙。 陆希沉思了一下:“所以其实南联邦的各国,对教会也不是那么喜欢吧?”千岛之国难道不知道教会是故意扶植布迪的吗?而被吞并的苏拉公国,难道又会喜欢支持布迪的教会吗? 阿古斯公国就更不用说了——哎,这么一看,南联邦至少有一半是可以拉拢的盟友啊! 何塞点头:“问题就在于,没有教会,无法解决粮食的问题。”南联邦多雨水,如果没有神官祈福,小麦根本长不好。豆子倒是长得还行,可是豆子不好吃啊,吃多了还胀气。倒是布迪那个垂穗麦应该不错,但显然教会不会让良种传出来,能卖给阿古斯公国的,肯定都是次品。 “这个吧……”陆希忍不住一拍大腿,“豆子有别的吃法啊!”做成豆腐,马上变成美味! 咦,说起来她竟然把豆腐给忘记了,来到长云领这么久,竟然没想着做一回豆腐呢。 但现在不是吃的时候,豆腐也不能当成主食。听起来南联邦那边儿的气候就跟东南亚似的,粮食当然最好还是种水稻,现在没有种子的话,种芋头也行啊。霉菌沼泽的芋头就种得不错,南联邦同样雨水丰沛,还有足够阳光呢。 还有那些经济作物,如果能够自己加工,不依靠教会,要换粮食还有什么难的吗? 嗯,也不完全对,毕竟光明大陆其实到处都缺粮,都指望着神官祈福呢。粮食产量有限,想进口也没处进口去。 所以,还是得把水稻弄到手!再辅以别的作物,做到粮食自给,才能彻底摆脱教会。 灰羽已经听呆了,这时候才回过神来,立刻就要拍胸脯:“我去布迪王国,偷也要偷出来种子!” “我跟他一起去。”何塞沉声说,“我对那边的情况更熟悉。”现在冬季已经到了尾声,边陲镇的魔兽潮很快就要结束,他和灰羽正好可以跟着瓦希德,以查看可可质量为名往南联邦走一趟。 第226章 暗流涌动(二)、海格有什么关于夏国王室藏宝的消息吗 “哎, 我这儿居然有个王子哎——”躺在床上,陆希还是没忍住感叹了一声。 光球蠕动着出来,也有些感叹:“是啊。等你帮他夺回王位, 也能从千岛之国弄到一些信仰值了。千岛之国总得有四十多万人口呢。哪怕十个人里——” 陆希赶紧打断它:“你想得太远了。哎, 先说说,白天那事儿还没说完呢, 当初把魔鬼驱逐去无尽深渊, 跟幽灵有什么关系?” 光球沉默了一下,终于还是说道:“无尽深渊,其实是新神降临的通道,如果没有魔族在那里抵挡,幽灵早就涌入光明大陆了……” 被驱逐的“邪恶魔鬼”,居然是人类抵挡新神的第一线? “为什么!”陆希情不自禁地提高了声音, “凭什么!”为什么偏偏选中了魔族?为什么选中了却不明说, 还要扣他们一个邪恶的帽子? 光球却很淡定:“因为魔鬼确实是邪恶的, 他们是受到了新神影响的生物。” 这句话讲得真是冷冰冰的,尤其“生物”那个词儿, 倒是真的很像一个人工智能系统能说出来的话了。 “你是说, 魔鬼是同时受到了光明神和新神的影响而觉醒的人类, 所以他们才在外形上与骑士和神官有明显的不同?”陆希不想听见这么冰冷的评价,于是自己总结了一下。 “对。”光球也不在意她怎么遣词造句,“光明神首先降临在光明大陆上, 但新神也在通过无尽深渊渐渐降临。魔兽就是受到两神的影响而产生的,每年冬季魔兽的疯狂, 就是因为在这个季节, 新神的力量更为活跃。” 魔族也是如此, 他们从光明神处得到的神恩, 却被新神所污染,才使得他们出现了类似于魔兽的变化,这就是“魔族血脉”为什么都与魔兽有关——比如什么奇美拉血脉、石像鬼血脉、独角兽血脉,统统都是这片大陆上曾经出现过的魔兽的形象。 “然而新神与光明神的力量是相互抵触的,所以同时接受了两种影响的魔鬼,最后都会因为这两种力量的冲突而疯狂,堕落成为失去理智,只知杀戮的野兽。因此,教会才决定将他们驱逐去无尽深渊,在那里他们可以远离光明神的影响,两种力量的冲突也会缓和,能够将他们疯狂的速度放慢;而有他们在那里对抗幽灵,也能让光明大陆被新神侵蚀的速度更慢一些。” 第189节 光球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停顿了一下,又抛出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其实当初驱逐魔族的时候,魔族中地位最高的三长老都是同意的。” “三长老?”陆希惊了,“这都是解锁出来的新资料?”魔族竟然是自愿被放逐的? “呃——”光球冷不防被她这么一问,不由得嗑巴了一下,“是,是的。信仰值升到一万,是个比较关键的数值,所以会解锁不少资料。” 编,你就编!陆希肚里冷笑,却没有质疑这个解释,只追问说:“那么魔族是自愿被驱逐的吗?” 光球想了想:“不,这件事情,只有三长老知道并且决定的。如果向整个魔族宣布,那么不可能所有魔族都愿意被放逐。” 不是“不可能所有魔族都愿意”,恐怕应该是“绝大部分魔族都不愿意”吧?毕竟魔族也不是自己想疯狂的,而且愿意牺牲自己的,终究只是少数人。 倒是这“三长老”能做出这样的决定,牺牲了自己的种族,实在是——这比教会还要神圣无私了吧? “因为黎明之战里,当时等级最高的几名魔族都出现了疯狂的情况,三长老之首的暗星龙阿托亚也感觉到了自己行将疯狂。”光球果然像捧读资料似的机械播报,“在他做出决定之后,他就失去理智,化身成一条魔龙,开始疯狂攻击,连自己的同类也没放过。最终另两位长老跟教会的神官和骑士合力才将他击杀,魔族的一位长老也伤重不治,仅剩一位女长老,带领剩余的魔族退入了无尽深渊。” 陆希沉思了一会儿:“既然魔族是在黎明之战后才被定为邪恶的,那夏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时候就打着魔鬼的名义去攻击夏国?事后还把十字军东征的时间都给模糊了,制造假历史? “呃——”光球顿了一下,“这个就是尚未解锁的资料了。” 如果是之前,陆希还会相信,但现在她连光球都在怀疑,就更不会相信这个“解锁”的说法了。 “为什么我觉得,你念的这些资料,也不是很像事实呢?”陆希慢吞吞地说,“即使魔族的长老自愿退入无尽深渊,也没有必要给自己的族群背上一口黑锅。为了延缓疯狂而换个地方居住,或者为了抵御外敌而坚守无尽深渊,哪个名头不比现在的被人类驱逐出光明大陆好听?三长老都这么牺牲自己的同类了,难道还不能给族群要个好名声吗?非要自己的族人像过街老鼠一样见不得光,人人喊打,他们才愿意吗?”这是跟自己的同类有仇吗? “嗯——”光球又嗑巴了一下,“这是我内存的资料,也是教会内部的消息。” “呵呵。教会的消息可信性必须打个折扣了吧?”就冲他们圣城大教堂里种的那棵创世纪的苹果树,也必须怀疑一下。 光球无话可说。陆希就自己说了下去:“我很怀疑,当时魔族的三长老虽然知道了这个情况,但未必就真的愿意退入无尽深渊,或者说,至少他们是要留下余地,让同族仍旧有回到光明大陆的机会的。” 依陆希看,这就像她当初去乡村一样,固然是要去困难的地方发光发热,但也真没高尚到就真打算在那儿奉献一生了,干上几年,总还是要回来的。 无尽深渊那个地方资源稀少,环境恶劣,魔族去了那儿是能延缓疯狂的速度,可是日子也不好过啊。年幼的魔族能受得了吗?年老的魔族能顶得住吗? 如果陆希是魔族长老,那首先得争取到光明大陆上的资源支持——这么一大群魔族,去了无尽深渊吃啥喝啥? 其次,年幼的暂时不去,年老的也得有个退休待遇——哦,年老的魔族可能会临近疯狂,但假如在哪儿都是疯,自然是送回光明大陆过几天好日子更好一些啊。 但是对留在光明大陆上的人来说,魔族就仿佛一大批定时炸弹,巴不得远远地推出去。所以趁着魔族长老失去神智化为野兽的时候,立刻以此为借口围歼魔族,直接就给他们定性一个“邪恶堕落”,驱逐去无尽深渊,这不就一劳永逸了吗?从此光明大陆无须再有负担,而无尽深渊也自有人去守卫了。 简直是一举两得! 而被迫带着残存同族退入深渊的那位女长老,大概就只剩下了满心的愤恨,所以魔族传下来的历史就是“共同抵抗魔兽却被人类背刺”,从此人类与魔鬼就势不两立了。 陆希问光球:“我说得对不对?” 光球支支吾吾:“下面的资料还没解锁……” 行吧,解不解锁的,反正对陆希的计划也没很大影响。不过关于夏国的消失,她倒是很想“解锁”一下资料——教会究竟看中了夏国的什么,要千里迢迢地跑去找麻烦呢?总不能就为了个水稻吧? 然而光球坚决不肯再“解锁”了,反而很关心何塞继位的问题:“你支持他成为千岛之国的国王,那王后的位置肯定是你的了。再拿下南联邦,十万信仰值肯定能凑够了。” 只可惜陆希对于十万信仰值已经不怎么热心了——假如光球不是智能系统,那么“再活一次大礼包”也可能只是张空头支票,那么十万信仰值对她就毫无意义,反而是十分关注这个的光球颇为可疑——究竟需要十万信仰值的是谁呢? “拿到十万信仰值的话,我要怎么回去?”陆希漫不经心地问,“就像游戏一样,原地升级换地图?” 光球费了一会儿时间才理解了“换地图”的概念:“嗯,需要去光辉大教堂。” “去那儿干吗?”陆希顿时警惕。 “需要拿到一样东西,才能通过空间裂隙。”光球这回学精了,“等你信仰值达标之后,到了那里就知道要怎么做了。” “到了那儿才解锁?”陆希不无嘲讽地说了一句,“行吧,等我攒够了信仰值再说。” “你要积极一点。”光球义正辞严地教训她,“新神降临,这个世界会越来越乱,直到被吞噬。你这么拖拖拉拉的,小心完不成任务,回不去了!” 陆希敷衍地点了点头:“知道了知道了。不过我现在更想知道,教会对于新神的事,知道多少?” “嗯——”光球犹豫了一下,“这是秘密,知道的人应该很少。” 新神降临确实是能动摇信仰的大秘密,当然不能广而告之,但她派人去各处教堂传递的变异魔兽的消息,应该是能传开的吧? 这个消息确实传开了,虽然得到消息的几处教堂都严密封锁,只把消息向自己的顶头上司传递,但身为裁判所的主持人,列文大主教当然是有自己的消息渠道的。而且出海的那支船队上也有裁判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所以船队的消息他也是得到的,两下这么一对照,就证明了长云领所说的并不是谎言或者危言耸听,而是事实。 双塔大教堂的几位高级神官都在座,有人犹自不敢相信:“真有神术无法消灭的魔兽?那怎么可能!船队的消息确切吗?他们不是在找借口吧?” 对于这种总是要否认别人的话,以显示自己别具一格的蠢货,列文大主教是懒得跟他多话的——要不是这人确实精于祈福术,他早就把人调离双塔大教堂了。不过听说南联邦那边很需要会祈福的神官,不如回头把人送过去? 幸好双塔的神官并不都是蠢货,有人已经反驳:“船队是什么样的配置,如果不是真出现了那样的魔兽,怎么会损失了三艘船!你总不会以为,是船上的人自己内斗起来了吧?” “那也……”杠精仍旧忍不住要嘀咕一下,“失窃的龙晶还怀疑是……” 他后面的话消失在列文大主教冷厉的目光之下。别看列文只是大主教,连红衣主教都还没升上去,但他的能力却是圣光处罚,双塔的神官没有不畏惧他的。 列文大主教虽然把人给瞪哑巴了,但心里却很不舒服。因为杠精虽然杠,说的话却也没错,当初光辉大教堂里那块维持神术阵的龙晶,确实只有教会内部的人才有机会偷走,然后至今都没了下落…… 说起来,这一任的教皇实在是平庸无能,固步自封,畏首畏尾,什么都不敢做,却又管辖不住下面的神官。偏偏这样的人,因为神恩深厚,竟然就成了教皇!可是他能做什么呢?替人治疗,提升天赋?前者不过是治疗那些平民,后者则根本是个虚无缥缈的事情,提升的天赋谁看得见呢?简直跟炼金工坊出的那个翠绿药剂一样,效果根本就是自由心证罢了。 这样一位教皇,连一点战斗力都没有,就仿佛种在光辉大教堂里的那棵苹果树一样,纯粹是个摆着的吉祥物。如果不是有骑士团,各国的王室和贵族怎么会对教会毕恭毕敬? 总是宣扬信仰,说什么信仰才是力量,可是信仰就能约束所有人吗?信仰连龙晶都没保得住呢!没有力量的信仰,完全就是一句空话,没有力量的教皇,也根本毫无用处。 当初就不应该这样选取教皇!如果没什么事就罢了,一旦有事,这样的教皇又能做什么? 王室和贵族作恶,他管不了;神官们沾染恶习,他管不了;最关心的是种粮食——呵……难道这么多土地种出的粮食还不够吗?还要往贵族们的粮仓里送多少呢? 好了,现在出现了神术无法对付的魔兽了,看看教皇能做什么吧!如果他依旧这样无能,就该退位! 列文大主教在心里批评了一番,却也对自己颇有些不满——他的等级就卡在大主教这一级上,无论如何都无法再进一步,总这个样子,就算教皇逊位,这个位置也离他太远了。不说成为圣徒,至少要成为红衣主教才行啊! 他草草结束了这次会议,也不过是让人注意着,看圣城有没有命令传过来,要如何对付这种变异魔兽。等其余人都走了,他才召来自己的心腹:“白都那边怎么样了?” 他的心腹就是黑翼。这个守夜人能够变化成蝙蝠的形象潜入任何地方,只要给他携带一件能够掩盖自身魔力波动的神术徽章,就能躲过皇家大教堂的神术阵。 当然,动用一个一流的守夜人去窥探自家教会的教堂和神官,听起来很大材小用,而且——很不应该,但列文大主教知道,他的作法是对的。 疑似被豢养的食尸鬼事件之后,皇家大教堂那边把事情都推到了失踪的克利斯主教身上,但他却并没有完全相信——克利斯不过是附居皇家大教堂,他能在皇家大教堂里豢养食尸鬼而不被发现?难道当阿方索红衣主教是吃白饭的吗? 所以在教会四处搜寻克利斯的时候,他却派出了黑翼监视皇家大教堂,主要是监视接替阿方索的苏亚大主教——他才是负责并且掌握皇家大教堂的人,如果说有人有条件豢养食尸鬼,他岂不是最有嫌疑的? 当然,这事如果说出去很多人都不会相信的。苏亚有红衣主教做老师,这位老师还将冲击圣徒,他的路都是老师给铺好的,有什么必要干这种事呢? 但是列文大主教不这么想。他看过太多阴暗的事了,苏亚纵然表面光鲜,也并不能保证内里不阴暗。而且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对的,苏亚确实背着教会在搞事。 “他们像是在找什么东西。”黑翼即使在大白天也显得有那么点虚幻似的,苍白的脸色让他看起来不太像个实体,即使在屋内,也习惯性地要站到光线最为阴暗的角落里去,“海格勋爵养了一队海盗,苏亚正在给他们筹备出海的物资,像是要去海外找什么。” 列文大主教冷笑了一声:“我就知道他们有阴谋!”海格献个庄园,苏亚就会接受?绝对没那么简单!但问题是——他们到底要找什么呢? 黑翼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我打听到一点消息,但不知是不是真的。据说海格家里失踪的那个女管家,是迷失之地的血脉,还懂一点巫术。” “迷失之地?”列文大主教眼睛猛地一眯。凡跟迷失之地有关的,就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事。据说教会内部其实也有人一直在研究迷失之地,还想找到当初夏国王室藏匿的宝贝…… 等等,夏国王室的藏宝?据说那批藏宝,是被用船从海上带走的啊。难道说海格手里,有什么线索吗? 第227章 暗流涌动(三)、今天算是双喜临门 其实关于夏国王室的那批藏宝, 莉莉丝也一直惦记着呢,无奈她的公主殿下不怎么上心。 对陆希来说,那确实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为了便于携带和使用, 藏宝都是金银珠玉这种硬通货, 值钱是很值钱,但陆希缺钱吗?如果想要钱, 她自己就能赚一个财源滚滚——不客气地说, 有寻找藏宝的这个时间,她也能赚出一份藏宝来了,毕竟当初夏国那些人走得急,其实也没时间带上太多的宝贝。 当然,白拿的钱谁都喜欢,可问题是, 她没有船啊! 根据莉莉丝父辈留下的信息, 那份藏宝应该就是埋在了哪个无人的海岛上, 没有具体位置,只能按照当初航行的路线来推测——妈吔, 从迷失之海出来, 这一路上大大小小的无人岛多了去, 有些根本就不在已有的海图上,这一个个找过去,得找到猴年马月? 啊对了, 说到海图,海图她也没有啊。长云领世代都是在陆地上过日子, 哪儿有海图这种东西?这玩艺基本上都掌握在一些大海商手里, 最齐全的海图, 当然藏在教会呢。 没有地点, 没有海图,没有航船,哦,现在还没有玉玺,那拿什么去找藏宝呢?还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搞点什么。 别说,金羽在化学方面确实有天份,那些虫巢碎片拿来之后,陆希又给出了研究方向,没多久金羽就拿出了成品——人造,啊不,虫造橡胶!而且一口气还拿出了三份不同的样品! “这个应该最适合做油阀密封。”金羽眉飞色舞,显然也十分得意于自己的成绩,而且除了这虫巢碎片之外,添加进去的东西都是平常的,不像那些炼金工坊里的配方,动不动就某某魔植的根茎叶,或者某某魔兽的骨头血肉,仿佛不加这些东西,就显不出配方珍贵似的。 比如说这三份不同的样品,这个密封用的算是最贵重的,因为虫巢碎片用得最多,只是进行了“硫化”而已,其中硫磺的添加量还须少且精,否则就会影响质量。 但是这个三号的样品就便宜了——虫巢碎片只用一半,倒是往里头加了不少松脂,结果出来的成品弹性略差,但十分耐磨。依金羽看,用这个代替马车的木轮,坐起来必定舒服! “可以啊!”陆希不禁拍了一下金羽的肩膀,“都能举一反三了。”别看没有觉醒神恩的天赋,可是金羽这脑子真的没话说。 虽然说她还没能想到充气轮胎,但这不就是点拨一下的事吗?能搞出合适的材料来才是本事呢。 至于二号材料,则是一种“乳胶”状样品,加入了盐和石灰之后做出来的,在空气中会渐渐凝固,所以金羽把它涂在一块麻布上,然后晾干,就成了一块防水的“雨布”。 三种样品,有三种不同的颜色:密封阀颜色暗红如血,轮胎材料是类似树脂的暗黄色,乳胶却是颇为雅致的银灰色,表面甚至还能反映出微微的星点状光亮。 看着这些样品,陆希只有一个想法:快把黑水沼泽拿下来,饲养追踪魔虫啊! 这么可爱的,基本上没有危险性,只吃吃暗夜魔芋果实的小虫子,怎么能不养呢?这不比养魔蜂容易吗? 不过黑水沼泽现在还不是她的,而且按海因里希的说法,他现在还没有稳定一处空间的能力,想能拿下黑水沼泽还早着呢,这事儿也只能想想,再让苏赛恩他们多搜索点碎片来吧。 只是这么一来,这些碎片怎么使用就要精打细算了。当然得先供军用,加农炮先造出来,趁着这波魔兽潮还没过去,先试试手。 于是边陲镇的民兵们就又一次目瞪口呆了。 冬季已将过去,魔兽潮也缩小了,但是时不时的,依旧还有成群的野猪或野牛出现,而这台名字古怪的武器,能在兽群离着还老远的时候就发起攻击。 从长长的炮口飞出去的炮弹也被叫做霰弹,但跟他们的燧发枪口里打出去的细小钢珠可不同,每颗铁丸都有指头大小,当炮弹外壳炸开的时候,这些铁丸每一颗都能穿透那坚韧的猪皮或牛皮,在兽群里直接爆起了朵朵血花。 有些野兽直接就倒了下去,离得远的侥幸没死,但也被连续不断的轰鸣吓住了。 是的,这门古怪名字的炮是可以连续发射的,每发一炮,它长长的炮身就向后滑去,可当滑到炮架尽头的时候,又奇异地自己滑了回来,恢复了原来的位置,让炮手可以迅速再次发炮,根本无需调整。 后座力这种东西,民兵们现在都知道了。□□在射击的时候一定要紧紧抵住肩窝,否则会被后座力撞得很疼,甚至有个倒霉鬼还被撞断过锁骨哩。 最初大家不明白,但现在他们在轮值的间隙也会组织学习,讲的都是一些生活中时常可见,但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东西,还教识字和拼写哩。 不客气地说,民兵们现在都觉得自己是很厉害的人了,说不定比教堂里的信徒还有文化哩——对了,文化这个词儿也是伯爵小姐教的,所以大家都知道文化很重要,也都想当个文化人呢。 反正甭管能不能算文化人儿,民兵们现在都明白了后座力的道理,所以这门加农炮能把炮弹打得这么远,那后座力可小不了,要不怎么一开炮就往后滑呢?但滑完了为啥还能回来呢?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这么有学习精神,有些民兵就只是感叹一下,然后就把注意力放到远处的兽群上了。在那里,甚至连黑皮的特制□□都打不到的地方,兽群正在溃散。 连续的四炮,基本上已经把向前狂奔的兽群打了个落花流水。当然,因为只有一门炮,所以落点覆盖范围有限,但野猪野牛什么的并不懂变换阵形,拉开间距之类的战术,所以依旧挨了个结实的。 许多野兽身上都挨了两到三颗弹丸,直接倒地不起。最惨的是为首的一头黑野猪,体型格外硕大,正是最初瞄准的目标,直接被打成了筛子样儿。剩下的野猪们群龙无首,又被巨大的轰鸣惊到,不往前跑,反而是四处乱蹿起来。 与野猪群一起狂奔的野牛们运气好一些,为首的四角野牛位置较偏,没有被击中,但有几头较小的四角野牛却或倒或瘸,也都心生惧意——魔化的冲动、兽性的本能,终究还是敌不过恐惧。 然而首领野牛想要拢住族群退回去的计划,却被惊慌乱蹿的野猪们打乱了。这些家伙龇着獠牙乱跑乱冲,反而撞伤了身旁的同类,于是牛猪大战无可避免,混乱的兽群自己就先自相践踏了起来。 这一波兽潮还没冲到城墙下面就退去了,只留下远处一地的兽尸。一枪都没来得及开的民兵们面面相觑片刻,大声欢呼起来——这么厉害的吗?有了这种武器,还怕什么兽潮呢? 第190节 陆希却摇了摇头,对凑过来的年轻民兵笑了笑:“没有这么简单,炮弹对付这种成群的魔兽非常好用,如果遇到上次那种巨龟也没问题,但对付狮鹫一类的飞行魔兽就差得多了,还需要其它武器来补充。” 年轻民兵的眼睛却仍旧亮亮的,丝毫也没被陆希打击到,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道:“那这个加农炮为什么会自己复位呢?” 复位这个词儿用得好,显然在扫盲班学得不错。陆希嘉许地点点头,给他讲了液压的原理。 “空气压缩……”年轻民兵看着炮身后方的气室,喃喃地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汇,“空气,还能压缩的?” “当然。”陆希指了指射击队员手里的枪,“枪的原理你们也都学了,火药燃烧让空气膨胀,推动子弹出膛。既然空气可以膨胀变大,自然也就可以压缩变小。” 年轻民兵下意识地比划了一下:“空气难道是……就像发酵的面团一样吗?”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难道是像发酵起来的面团一样,内部有许多洞洞,所以一压就扁了吗? 这个比喻虽然不是很恰当,但倒是挺形象的,而且还挺会活学活用,最近长云领家家户户才开始用酵母发酵,这会儿就用上了。陆希笑起来:“有那么点儿意思了。你们扫盲班上讲到分子了吗?气体分子之间结构松散,就像你们在城墙上防守的时候一样,彼此之间隔得很远,就能站满整条墙头。现在让你们一个挨一个地排紧,那你们就只能排出这么一小段距离,这就是压缩。” “可是分子……”年轻民兵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表达。扫盲班上确实讲了分子,还说世间万物都是分子构成的,但是他看不到啊。很难相信,看不到的空中,有许多空气分子,像他们民兵队出操一样,整整齐齐地站成一队…… 陆希被他结结巴巴的形容逗笑了:“分子很小,肉眼确实看不到。正因为气体分子结构松散,彼此之间离得太远,所以我们才无法看见空气。这么说吧——”她指了指远处那些倒地的野兽,“一群野猪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在这个距离上看过去,即使离得远,也还是能看见黑色的一小块,但如果它们分散开来,彼此之间离得很远,我们还能看到‘一群’野猪吗?也许能看见一个个小黑点,也许根本就看不到了。” 眼看年轻民兵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陆希又说:“液体的分子结构就紧密一些,所以我们能够用眼睛看见水,或者油。而固体的分子结构更紧密,紧密到大家挤在一起无法动弹,所以液体可以改变形状,而固体不能。就像你们排成一队,可以排成直线,也可以排成曲线。但如果把你们都捆在一起,根本无法活动,你们还能改变队形吗?” 这个比喻就更生动了。城墙上不少人都情不自禁地点头,年轻民兵更是十分振奋地说:“水,水就是这样吧?所以水冻成冰,就是分子挤得更密了!” 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气态—液态—固态”的观察范本,但陆希还是必须讲清楚:“水结成冰,并不是压缩,而是凝固。”这个就不是压力的问题,而是涉及到热力学了。 说真的要一个医生讲热力学简直太残酷了,陆希只能搜索枯肠,把自己还记得的那点儿知识简单地讲了一下。 说到这些,已经有不少民兵明显地不感兴趣了,只有那个年轻民兵还在认真地听着:“液体凝固要向外散热?固体熔化要吸收热量?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温度的本质就是分子间平均动能的一种表现形式啊。分子所具有的动能越多,运动越快,物体温度就越高;而动能越少,运动越慢,温度就越低。所以凝固是将动能降低的过程,多余的能量就会以热量的形式散逸出去;而熔化恰恰相反,是需要从外界吸收能量,让分子更加活跃的过程。 这道理对于一个刚上扫盲班的人来说实在有点难,陆希讲得绞尽脑汁,不禁暗叹当老师真的不容易,你自己知道的道理,未必能给别人讲得明白。 很显然,这个年轻民兵对于热量什么的就不太明白,陆希讲了半天,他还是懵懵懂懂的样子。不过这也很正常,几个月前他还是个连字母都认不全的文盲,现在让他听什么热力学,实在是太难为人了。 陆希正打算安慰小伙子一下——虽然现在不懂,但这么好学,完全可以在扫盲班毕业之后再深造啊——但是年轻民兵已经张开了嘴,失态地抬手指着后面:“青,青羽大人……” 陆希下意识地转头,扑面就是一股寒气,青羽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城墙,站在拐角那里听她说话。此时,他身周都包上了一层晶莹的冰壳,仿佛一座冰雕,在阳光下流光溢彩。 不仅如此,从他脚下,有一道道冰线向外延伸,甚至攀上墙头,在附近的城墙外沿也凝起了一层冰壳。 下一瞬间,青羽身上的冰壳融化成水,哗地落地,又顺着那几道冰线倒流回他体内,只在城墙上留下了一滩湿痕。 这简直是变魔术! 好吧,这不是魔术,这干脆就是魔法了。 陆希在心里吐槽了一句,青羽已经激动地握紧了拳头:“领主大人,我,我晋级了!”不仅晋级,还领悟了新的能力,以前他算水系,现在要算冰系了! 这确实是件很值得庆祝的事。那么今天也算是双喜临门了:加农炮首秀成功,水法师开悟升级。 于是陆希一挥手,慷慨地许诺:“今天加菜。” 城墙上顿时一阵欢呼。女伯爵向来大方,今天又来了一批野猪野牛,那许诺的加菜当然就是肉食了。 虽说现在的生活已经比从前好,但肉食仍旧是珍贵的。民兵们自己的日常伙食倒不错,但家里人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还是素多荤少。既然是加菜,那就是在日常之外再多给的,大家都能省几块肉带回家,让家里人也跟着香香嘴了。 民兵们兴高采烈,只等着下值之后吃饭,但陆希这边却还要把这门炮的各项数据再记录一下,毕竟一门炮太过单薄,后面必然还要增加。 这一通忙活下来,一天也差不多要过去了。陆希还去“医院”看了看,才回到自己那间红砖小别墅。 一进别墅就闻到了酸甜的香味儿。路特拉回来的那车甜菜已经被制成了糖,但目前来说只供伯爵一家三口,还得省着点用,所以陆希闻到这股子糖醋排骨的味道,肚子里顿时激动地唱起了空城计。 海因里希像个受过严格训练的高级男仆一样,替她摆开餐具,铺好餐巾,拉开椅子,然后躬身行礼:“请尝尝我的手艺。” “你的?”陆希这才想起来,她跑来边陲镇的时候嫌麻烦,并没带厨娘来,这糖醋排骨边陲镇的厨子肯定是不会做的,“排骨是你做的?”还有这手艺呢! 海因里希矜持地点一点头,又取出一瓶葡萄酒,不过刚打开,他忽然停了手,抑扬顿挫地说:“抱歉,忘记先为您冰镇了。” 这什么天儿喝冰镇的酒?而且她也不喜欢葡萄酒,用餐的时候很少喝酒啊。陆希不由得疑心地打量了海因里希一眼,总觉得他这套作派有问题,仿佛明晃晃在脸上写了“我在搞事”四个大字。 果然,没等她出声询问,海因里希已经伸手在酒瓶上一敲,一片白霜从他手下蔓延开去,迅速变成一层薄冰包裹住了瓶身。 合着这是给她炫技呢? 不对!陆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险些跳起来:“你怎么会冰系魔法了?”这跟他的血脉没关系,按理说是不可能会的呀! 第228章 暗流涌动(四)、知识就是力量 在光明大陆上, 天赋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仅指的是能觉醒神恩的资格,还包括神恩觉醒之后的方向。用教会的说法, 就是按系别来归类;用魔族的说法, 就是按血脉来区分。 比如火系骑士不会冰系技能,比如独角兽血脉也不会具有石像鬼的能力, 天赋既成全了你, 也限制了你,你等于走在一条规划好的赛道上,比没有赛道的人确实要更快,但也没有再换一条赛道的机会。 海因里希的血脉叫做暗星龙。因为是龙,所以他对于火和酸的魔法都比普通魔族掌握得更好;而因为与星辰有关,所以他可以利用重力和星辰引力。但是, 他不是冰龙, 所以他不会冰系魔法;不是绿龙, 所以不能催动植物生长;不是蓝龙,所以不会控水;不是黄铜龙, 所以不懂控制金属。 以上, 就是陆希对这个世界魔法体系的了解, 其中关于魔族的部分,更是海因里希亲口讲述的。 但是刚才,海因里希明明使用了一个冰系魔法, 虽然这点冰实在不多,但魔法的本质却在那儿摆着, 不是用别的魔法能搞出来的。 这个跟他当初听了制酸方法, 就精进了对于酸雨箭的掌握, 还不一样。今天在城墙上操炮的骑士们也都有觉醒的, 丹尼尔当初使用的霜白长剑还是冰系附魔的呢,可是真正得到提升的只有一个青羽——等一下,水系听起来跟冰系很相近的样子,但细想一想,这实质上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啊。后者涉及的是温度,只是表现出来的形式是冰封,那是因为空气中的水蒸汽丰富,最容易结晶罢了。 所以说,她今天讲的热力学的知识,是让人跨了赛道了? “但,你是怎么做到的?”陆希实在是太好奇了,为什么她就不能觉醒点力量呢,不需要多,让她能体会一下就行嘛。 海因里希一翻手,手心里出现了一小滩水一样的液体,但这点液体随即就冒出一缕白雾,嗖地一下消失殆尽了。 “这是——液化的气体?”陆希觉得自己好像找到脉络了。 海因里希点头:“你说的‘降低分子动能’,不就是不许它们活动吗?那用压力也可以做到。只是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我试了试,只能液化这一种,应该是你讲的二氧化碳。” 也对,二氧化碳是在常温下加压就可以液化的,然后大量液化的二氧化碳再气化时就会吸收热量,自然能够降低周边的温度。 “你可以啊!”陆希真心想感叹了——海因里希绝对是学神级别的,居然能够另辟蹊径,得到天赋没有给予他的能力。 “但是实施起来有些困难……”海因里希炫耀过之后,又对自己不满起来,“为什么只有二氧化碳能够液化呢?” 那当然是因为还有个临界温度问题啦,高于临界温度的气体,只靠压力是很难液化的。虽然理论上来说应该也是能够做到,但海因里希现在的能力可能还达不到。 “如果你跟青羽联合起来,降温加压,那就厉害了……”陆希不禁想到了液氦,如果能预先制备然后妥善储藏,到时候做为实施魔法的辅助材料,那冰冻效果将是惊人的! 不过这东西制备和储藏都不是容易的事,就目前来说还只能想想,倒是海因里希这种学习和使用魔力的方式,值得大力推广,说不定能让一些鸡肋的能力在其它方面发挥作用呢。 虽然这种跨赛道使用魔法更费力一些,但艺多不压身,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有用了。 海因里希对于陆希这时候想起青羽来不大满意,并没有接这个话,而是说到了重点:“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发现这样,对于魔力的增长很有用。” 对于觉醒者来说,是魔力的总量决定了他们的等级,比如魔民那点少得可怜的魔力连一个最简单的魔法都无法支持,而红衣主教的祈福术施放出来,其范围能够覆盖一片领地。 但是魔力——或者说神力要如何增加呢?教会的说法是由光明神赐予的。修行的过程就是向光明神表明自己的虔诚,而光明神则会赐下相应的神力,因此级别越高的神官越虔诚,而不够虔诚的那些,则无法得到神的赏赐,也就会卡在瓶颈上无法晋级。 魔族当然是不鸟教会的这一套的,因为他们跟光明神毫无关系,但魔力也一样能够增加。问题是,他们更找不到魔力的来源,所以在提高自己的问题上就更一头雾水,最终只能提出一个“深入了解自己的血脉”。 这个提法比起教会的“外来神力论”要积极一些,毕竟指望着神的恩赐总不如自己努力可靠,然而这种“内部挖掘潜力法”又太过注重天赋,以至于一些血脉不大高级的魔族对自己毫无信心,干脆利落地就躺平了。 更何况,越是高级的血脉越稀少,越稀少就越缺乏相应的资料,连个指导都没有,全靠自己去“深入了解”,哪儿那么容易呢? 所以魔族要增加魔力,比神官和骑士们还困难。 但是海因里希自从认识了陆希,那真叫一个突飞猛进。了解重力的本质算是让他更深入了解了自己的血脉,而今天学会这个冰系魔法,按理说与他的血脉其实没有太大关系的,但他在领悟这种方法的时候,竟然也感觉到了自己体力魔力的波动——完全不相干的魔法,竟然也能反馈成为自己的力量! “所以说——”陆希又惊又喜,“你的魔力又增长了?”她还指着海因里希赶紧成长为魔鬼公爵,把黑水沼泽给她拿下来呢。 海因里希点点头:“但我想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 究竟为什么……陆希倒确实有点不同的想法。 教会所说的“神力是光明神的恩赐”,谁虔诚谁就能多捞着点儿,显然是根本不靠谱的,柯恩红衣主教就是明证!他晋升红衣主教是因为他虔诚吗?不,是因为他了解了血液与细胞。 所以陆希是比较赞同魔族的说法的,那就是知识增加魔力。但挖掘自身血脉不等于只研究自己,因为个体包含在这个世界之内,对世界一无所知,又怎么可能了解自己呢?而认识世界,亦是同时在认识自己。 所以海因里希学会冰系魔法,其价值不在于这个魔法本身,而是他对于这个世界的规则又了解了一些,所以增长的魔力,有可能就是规则给他的回馈。 “知识就是力量。”陆希铿锵有力地挥了挥拳头,“这句话是绝对没错的!” 海因里希沉默地点了点头。 其实早在之前,他就感觉到了知识对魔法学习和运用的指导作用。说起来,骑士和神官们如何使用神术他不清楚,但魔族如何使用魔法,他可是太知道了——那完全就是自由心证,硬拼天赋。所谓“用魔力模拟其它力量”,究竟怎么模拟?对于“其它力量”又怎么定义?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 就拿苏赛恩那里的魔族来说吧,同是火系,有的扔出的是火球,有的扔出的是岩浆球,这都是因为对于“火焰”的观察和理解不同,从另一方面也能说明,根本没有人告诉他们火焰究竟是什么,只靠个人的观察,自然结果是五花八门,没个统一答案。 海因里希自己,从前对于火焰的理解也就是从观察火系魔兽喷出的火焰得来的,然后从空气中、或其它的物质中去搜索吸收所谓的“火元素”,但对于“火元素”究竟是什么,他并不清楚。 还是在听了陆希讲的课之后,他才明白“火元素”即是“可燃性物质”,但这些物质燃烧的条件各不相同,存在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而且对于火元素的感应和吸收,甚至使用,也同样受限于个体的认知。 譬如说大家都知道草木可以燃烧,所以对于草木之中所蕴含的火元素,基本都能感觉并且吸收。但空气中火元素虽然丰沛,却因为太过活泼难以捕捉;而且空气中的元素成份复杂,水元素与风元素同样丰沛,就更增加了对单一元素的吸收难度。 如此一来,大部分魔族都会选择吸收草木之中的火元素,而对空气中的火元素则吸收较少,结果最后搓出来的火球效果不佳。现在他明白了燃烧的原理,才知道那是因为缺乏氧气,即使是草木也无法充分燃烧,魔法效果自然不好,只有各种成份合理搭配,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而这个合理搭配,只要你学习了燃烧的知识,就能知道。这可比自己观察什么火山熔岩或者山林之火要明白得多了。 知识,是魔法的指导。有了这个指导,魔法就成为可以按部就班地学习的东西,而不再只靠虚无缥缈的天赋与悟性,且事半功倍。 而现在,魔力的增长亦有赖于对世界规则的了解,就更证明了学习的重要性,陆希说得没错——知识,就是力量! 那么,如果所有的魔族都能得到系统的教育…… 陆希跟海因里希的想法是完全一样的——假如魔法可以靠学习而不是纯靠觉醒,那完全就是另一种形势了啊!论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必要性…… “在整个长云领推行扫盲班,还要建学校?”听了陆希的计划,伯顿管家首先就瞠目结舌了,“那,那得多少钱!”学校啊,不就是神学院、贵族学院那样的地方吗?贵族学院一年的学费就需要数百金币,神学院在交钱之余还需要天赋,长云领有几个人交得起?别说金币了,铜币也不是人人都能拿出来的。 可如果学生不交钱,那这学校得贴进领主多少金币去?伯顿管家当然知道最近金币滚滚而来,但是也不知道怎么的,玫瑰城堡的金库倒比从前还空了,金币总是进来呆不了多久就又出去了,反而是城堡里也并没添置多少贵重的东西,甚至开支还少了一些呢。 伯顿管家其实也不是不知道那些金币都跑到哪儿去了:给工坊工人的薪水,向外购买的各种东西——什么本地不出产的矿石啊,什么南联邦的香料啊,什么海上捞的海草啊,林林总总也出去不少,更别说还今天要修路,明天要修房——边陲镇都已经快要变得他认不出来了,这不都是钱啊? 就这,还要再建学校……伯顿管家真心忧虑,再出这么一大笔,伯爵小姐是不是就连圣城出的衣料都不打算再买,就穿长云领纺出来的布了?这,这也太委屈了。 陆希知道伯顿管家是心疼她——在这位管家眼里,她整天穿着既没有金银刺绣也不镶珠缀宝的裙子,吃饭的时候没有摆上一桌的菜,还要亲自指导工坊的生产而不是坐在餐室里约上几个贵族小姐喝下午茶,这就是受苦了。 这么大年纪了,观念轻易扭转不过来,陆希也不费这个力气,只跟伯顿管家算了一笔账:“其实花不了多少钱。学校不是人人都能上的,得先在扫盲班毕业,有了足够的基础,自己又愿意深入学习,那才能进学校呢。” 贵族学院的学费为什么那么贵?待遇好呀。平民学校哪儿需要搞那么高档?房子么建几间砖房,奢侈的就是窗户上得镶玻璃;笔就用粘土和石墨烧的铅笔芯,外头连个木头杆都不必装,用麻绳缠一缠就能用,成本连一个铜币都不值;纸自然也不是昂贵的羊皮纸,而是麻纸草纸;中午供应一顿午餐,粉条就行。 这么算下来,一个人一年下来才能花多少钱呢?一个金币都用不了!但能出几个觉醒者,那就大赚特赚了。 之前她就想要展开教育,但那时候啥基础都没有,现在她有点钱了,领民也信服她了,这教育还不搞起来吗? 伯顿管家明显被说服了,冯特伯爵却摆了摆手。他对那些经济账不感兴趣,反正他已经看清楚了,陆希有许多挣钱的法子,但她不喜欢把挣来的钱放进金库里堆着,而是转手就花出去了。 这种干法其实在贵族中并不少见,甚至有些贵族会把明年的税收都先拿去买了珠宝或是衣料,根本存不住钱。陆希倒不是这么爱奢侈享受,可留不住钱的事实其实是一样的。 反正冯特伯爵自己对于享乐也不是那么看重,所以钱花就花吧,他感兴趣的,是陆希的理论——神力来自于知识,来自于对世界规则的掌握,是规则给予的反馈。 “我最近一直在学习你讲的那些知识,还有约翰也在学,为什么没有反馈呢?”这一个冬季他对边陲镇的关注都少了,整天埋头于那些奇怪的知识,然而学了一个冬天,见识倒是长了,骑士等级却并没有突破,实在让人有点沮丧。难道他的天赋还比不上一个男仆吗? 第191节 那可能确实比不上……陆希在心里小声嘀咕了一句,然后看了一眼约翰:“约翰也没有突破?”这不大应该啊,冯特伯爵那个阴影血脉比较特殊,但约翰的植物系能力的发展方向非常明确,田里的小麦和土豆都增产那么多了,他的能力却没突破,这正常吗? 除非是——约翰心里其实是抵触这些知识的,虽然他学习了,但却并没有想要运用到自己的能力之中,正所谓的入眼不入心,他学了,但又没完全学…… 这却是陆希没有办法左右的。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了,当机遇与变化的列车驶来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登上这趟列车,跟着它滚滚向前,也有许多人或自愿或非自愿地被抛弃在车后,只能目送别人远去。 所以陆希只能关心愿意学习的人:“您觉得,您这个阴影血脉应该学习哪个方面的知识?” 这个问题,冯特伯爵自己当然也想过,然而似乎没有关于“阴影”的知识,因为影子本质上只是反映了光的直线传播性,而本身其实并无实际意义,非要说的话,无非就是有点隐匿和遮蔽的能力,但这跟冯特伯爵的能力还不一样,他的“阴影”可不是隐匿,而是能够直接作用于对手的。 “那您有没有想过,您的阴影不是影子,而是一种有生命的实体呢?”陆希低头看着冯特伯爵的影子,她记得第一次见到冯特伯爵的时候,那些延伸出来的“阴影”其实根本不遵循什么光学定律,肆无忌惮地就在根本不可能出现投影的地方伸展。 依她说,那不像影子,倒像跟约翰控制的藤蔓类植物有点相似。当然,如果比喻成章鱼之类的腕足类动物,也不是不行。 “哪有这样的生物?”冯特伯爵想了一下,想像不出来。在他脚下,阴影又延伸了出来,薄薄一片地紧贴着地面,完全就像是什么东西投下的影子。连实体都没有,有什么植物或者动物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陆希看着这片阴影,却忽然想到了一种确实有点相似的生物——幽灵。 第229章 暗流涌动(五)、教皇要接纳他的知识? 圣城的城墙是浅浅的天蓝色, 这颜色不是石料本身的颜色,而是神术阵的光辉。这比天空稍浅的颜色在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上升到城墙之上,并在整座圣城的上方聚合成一个半圆形的光罩, 将圣城完全笼罩在保护之下。 据说在黎明时期, 圣城曾经遭受过一次疯狂的冲击,无数的魔鬼与魔兽从天空和地面向圣城发起攻击, 魔鬼的翅膀甚至连阳光都遮住了。但铺天盖地的攻击最终也未能攻破这神术阵, 圣城顽强地坚守到了骑士团的回援,甚至现在的城墙上都还残留着那时攻击留下的痕迹。 这种说法在圣城以及附近的民众中广为流传,甚至有许多人都声称自己在经过某段城墙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上头被魔鬼的爪子抓出的痕迹云云。所以对圣城的民众来说,能够居住在这城墙之内就意味着安全,而附近的民众,则都以能够迁入圣城为荣。 不过, 即使没有入住圣城, 能住在圣城附近也是好的。因为圣城有教皇与诸位圣徒坐镇的缘故, 这一带永远风调雨顺,作物年年丰收, 饲养的家禽都肥壮健康, 真是名符其实的神佑之地。 柯恩红衣主教还穿着一身苦行者的褐色袍子, 从田地边经过的时候完全看不出红衣主教的样子。但已经在田间开始翻地的农夫们看见这身袍子,还是连忙放下手头的活儿,诚惶诚恐地向他行礼。 柯恩皱了皱眉, 想要让农夫们不必行礼,尽管做他们自己的活儿, 但农夫们仍旧躬着腰站在那里, 直到他走远才敢直起身来。 这让柯恩不得不打消了想跟他们说话的念头, 只能远远地看着。 农夫们手里拿的都是木头做成的农具, 主要是耙子,有的干脆就只是一根棍子,把经过一个冬季的土地掘松,翻出里头的草根,再点火烧掉。 圣城的冬天并不寒冷,所以土地也并不会冻得坚硬无比。但即使这样,也仍旧有结块的硬土。太大的土块,农夫们会用棍子捣碎,但小一些的就会被无视,就那样留在田地里。 柯恩远远地看着,见农夫们只把表层的土块翻了一趟就算完,最终还是没忍住走过去,对一个农夫说道:“这样就可以播种了吗?” 那名农夫刚刚直了直腰,转身看见柯恩,连忙又把腰弯了下去:“尊敬的神官大人,是的,明天我们就会开始播种了。您放心,我们一点时间也不会耽误。”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柯恩抬了抬手,硬是把农夫扶得直起身体,“不需要行礼了,我只是想问问,这样庄稼能够长好吗?你看那里还有草根呢。” 还埋在土里的草根往往不会被完全烧掉,农夫回头看了看,用手中的耙子勾住草根拽了一下,结果草根被拽断,还有一部分埋在深土里,他手里的木头耙子也断了一个齿。 农夫的脸上顿时出现了痛心的表情,仿佛断掉的不是耙齿,而是他的手指头一样。他不敢再用耙子,只能走过去,弯下腰把剩余的草根用力拔起来。 柯恩一眼扫过去,就能看到这一块田地里还有不少残余的草根,如果农夫这样一根根地拔,恐怕一天下来也拔不完。这样的草根,需要用犁耙深耕才行,但是这种木头耙子…… 他不禁想到了长云领弄出来的那种犁——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但那犁铧是铁制的,翻土自然轻松,只消从田地里犁过去,草根自然都会被掀起来,而不是像这里,棍子挑断的草根都留在土里,到处可见。 农夫看他脸色还算和善,大着胆子说道:“这不要紧的,神官大人们会祈福,庄稼总是会丰收的。” 柯恩从前并没有注意过田地的产量,只知道圣城的作物下种比别处更早,生长得更久,到了秋季就是一片金灿灿,看着就知道会比别的地方收获更好。 但是这会儿他想着长云领的粮食,忍不住就问了一句:“一亩田地能收多少小麦?” 农夫赔着笑脸说:“有神官大人们祈福,怎么也有六百磅的收成呢。” 六百磅。听起来是挺多的,可是柯恩记得,长云领那位女伯爵说过,今年他们的小麦也能收到五百磅以上。虽然他现在不能回长云领去看看实际的收成,但对比着他们原种的“马铃薯”在施肥之后增加的产量,就能推算出女伯爵没有说大话,用了她的新的耕种方法之后,小麦大概真的能达到那个收成! 那可是没有神官祈福的收获啊。而圣城这边,有教皇亲自祈福,没有虫害,没有旱涝,竟然也就只比长云领高出一百磅?这可是教皇的祈福,就值这一百磅吗? 这么一来,柯恩连跟农夫说话的兴致都要没有了,但他还是坚持着说:“我听说草木烧成的灰洒在地里,可以让小麦长得更好,你可以试试。”至于粪肥什么的,他没有提起,毕竟那个东西听起来实在是太……而且还需要经过处理,或许他应该写封信给安东尼,问一问那东西的效果究竟怎样。 说起来,他离开长云领不知不觉也有一年的时间了,这一年里他忙着到处给人讲血液和骨骼的知识,都忘记跟他的学生联系了。也不知道他在长云领到底学习得怎么样,有没有晋级。 农夫欲言又止,柯恩注意到了,便从对学生的思念里脱出来,问道:“你是不相信吗?这是我在别的领地亲眼看见的。那里的领主用麦秸和杂草跟细土混在一起烧,烧出来的东西洒在田地里,小麦就能长得更好了。” 他穿的不是显眼的红色主教服,这个农夫也还没到能从苦行袍子上的纹饰就分辨出身份的份上,所以只把他当成了一位年纪虽长,但能力不强,地位不高的普通苦行者,于是大着胆子说了实话:“领主大人们有的是柴火,我们那草木灰,还要留着洗衣服呢……” 柯恩悚然一惊。他是见过穷人的,当然知道穷人家捡个柴都要交柴火税,所以连收了粮食之后剩下的一点麦秸豆杆都要弄回去好烧火。而烧出来的草木灰,那就是穷人的沐浴水了。 他只是没想到,圣城的农夫,也是连这点草木灰都舍不得的吗?要知道圣城没有领主,农夫只需要交收获的三分之一就可以了啊。 “那,那还有给教堂的供奉呢……”他说话实在太和气,农夫的胆子也就大起来,一时忘形,竟然掰着手指头给他数了起来,“大人以前没来过圣城吧?这三成是交给教廷的,可是本区的教堂也要收一成的,不然难道牧师大人们白白给人驱邪吗?要是没有牧师来驱邪,魔鬼的邪恶会让大家生病的。” 等一下,驱邪是怎么回事?圣城有教皇和圣徒们坐镇,哪儿有邪? “那是城里呢。”农夫一脸羡慕地说,“得特别虔诚的人才有资格住进去,进去就不怕邪疫了。去年我的邻居把家产全部捐给了教堂,他就迁进了城里,今年连地都不种了,不知道在城里怎么享福呢……” 住进圣城的资格,现在是用捐的钱财来衡量了吗?不是由德性吗?勤劳、善良、仁慈,这些品格,都不如捐出的一份家产? “我也每年都给教堂另外捐钱呢……”农夫还在数着,“可是我有五个孩子,捐得多了,他们就要饿肚子了。而且还有给骑士团的巡逻钱——”他说着又连忙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请主宽恕我吧,我并不是在抱怨,今年我的大儿子可以跟着我下地干活了,收获之后,我一定多给教堂捐一些钱……” 柯恩已经不想再听下去了,他看着脸色黝黑中透着些不健康蜡黄的农夫,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一层乳白色的微光从他手拍的地方扩散开来,自农夫的旧麻衣里渗透了进去。 农夫惊讶地感觉到身体忽然温暖了起来——圣城的冬季纵然并不冷,但这种早春时节,吹来的小风仍旧不是他那件单薄的麻衣能完全抵挡住的。但是现在,他感觉身上热乎乎的,仿佛揣了团火苗一样。而且,他因为长年劳作而总是酸疼的后背与双腿,也忽然轻松了许多,疲惫的身体充满了力气,仿佛忽然年轻了几岁似的。 这,这一定是位高级的神官大人!负责他们村子的那位牧师,可没有这样强大的能力! 农夫情不自禁地抬手抬腿,等他从惊喜中回过神来想要向那位大人道谢的时候,却发现人已经走得不见影了。 柯恩可没有农夫那么好的心情,他沉着脸回了城内。其实进入那壮丽的城墙之后,看到的景象就跟其它城市并没有很大的区别,有漂亮的石头房子,也有破旧的木板房子;有宽阔的大道,也有在乱七八糟搭起来的房子中间拐来拐去的小巷。甚至大道上干净光鲜,小巷里也有些脏兮兮的。 当然,圣城整体还是比其它领地更好的。不说别的,就是白都的外城,大道上也时常能见便溺的污物呢。而且城里的居民看起来也还体面,且神情都颇为沉静而虔诚…… 如果是从前,柯恩会觉得这就是圣城该有的样子,但是现在——他总是不自觉地会想起长云领,想起那些在农田里干得热火朝天的奴隶们。相比之下,圣城的沉静,竟似乎都有点缺乏生机和热情似的。 马蹄声响起,一队巡逻的骑士自街道上行过,几名路人迅速避到一边,都恭谨地低着头,仿佛多看一眼就会惹来什么祸事似的。 教会的骑士应该是民众的救星,什么时候变成让人畏惧的存在了? 柯恩阴着脸回到自己暂时借住的教堂,才进门,一位牧师就迎了上来:“柯恩大人,您总算回来了,教皇冕下要见您呢。” 他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打量着柯恩。大主教晋升为红衣主教之后,都要来圣城光辉大教堂觐见教皇接受赐福并更换身份的。但近年来大部分所谓的“觐见”都不过是在光辉大教堂内行个礼就算了,教皇会降下赐福之光,但会不会露面就不一定了,像柯恩这样,教皇冕下主动召见的,真是少之又少。 苦行主教的名头,牧师也听说过,但并没在意——在圣城,大主教又算得了什么呢?何况还是年纪不小,看起来没有什么晋升前途的大主教,只靠为穷人治疗而出名而已。但是他却得到了主动召见,究竟是为什么呢? 光辉大教堂就像一座小型城堡,最中间的主塔建筑高指天空,雄伟的十字架顶端就是神术阵圆罩的顶点,阳光从天空洒下,十字架上铭刻的神术阵花纹仿佛活了起来,闪亮的线条耀人眼目。 大教堂没有围墙,因为这座教堂建起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将信众挡在门外”,这是初代教皇的原话。 当然最初的教堂也没有这么大,它只是现在的主塔前面的那座建筑而已,但那却是整个圣城的“圣地”,教皇接见神官们的时候也都是在那里。 这个地方,柯恩从前还没有资格进入,所以即使是他,走进去的时候也觉得心脏砰砰乱跳——这地方十分朴素,跟雄伟璀璨的大教堂比起来甚至显得有些阴暗,不过站在祈祷台前的那个人身上流泻而出的光彩已经足够照亮这个地方。 “教皇冕下——”柯恩单膝跪地,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捧起对方的手,在那枚镶嵌白色宝石的权戒上虔诚地吻了一下。 “愿主保佑你。”教皇在他的额前划了一个十字,示意他起身,“很高兴你晋升红衣主教,你的虔诚得到了主的认可和奖赏。” 柯恩微微低下了头,有些含糊地说:“我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恩赐……”他的晋升究竟是不是因为虔诚,他自己非常清楚,就是不知道教皇清不清楚。 但是教皇立刻就提到了这一点:“听说你这一年来,沿路向各处教堂讲解血液的知识?”一条觐见之路居然走了一年,哪个新晋升的红衣主教不是想着赶紧来圣城接受赐福并更换身份的,唯有柯恩特殊。 “你所讲解的知识,跟教义并不相同。” “是的。”教皇问出了这句话,柯恩反而觉得心里安定了,他不再低着头,而是将头抬了起来,虽然没有直视教皇,但目光也平视到他胸口的十字架,“血液内确实存在着不同的细胞,它们随着血液流经全身,给身体输送养份,维持生命的运转。虽然有许多神官都斥责我,但这确实是事实。” “嗯。”教皇却出乎他意料之外地点了点头,“血液本就是神所赐的生命力,生命力周转于身体来维持生命,这很合理。” “冕下——”柯恩有些惊讶地抬起了眼睛,“这——”他所讲解的知识并不是这个意思,但教皇这样解释,是代表着接受了他所说的理论,并且还要纳入教义之中? 难道教皇今天召见他,就是为了接纳他的知识? 第230章 暗流涌动(六)、教皇要篡改教义 教皇周身都笼着一层淡淡的光晕, 让人不敢轻易直视。但柯恩一抬头之间,还是看见了他已经雪白的头发——教皇原本是一头银发,那是顶级的光系能力的外在表现, 但现在, 才一百二十岁的他,银发已经失去了那种润泽的光亮, 变成了代表衰老的雪白。 因为有神恩之光的遮掩, 所以这从银白而雪白的变化不那么明显,但柯恩作为红衣主教,又是最擅长治疗神术的人,仍旧是看得很清楚——教皇老了,虽然神色慈祥,但眼睛不再那么明亮有神, 眼角也出现了深深的皱纹。 这不是太合理。毕竟以教皇那浩瀚如海般的神恩来说, 一百二十岁还远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 更不该显出这样的老态来。 教皇自己倒是抬手摸了摸头发,笑着说了一句:“老了……” “冕下——”柯恩知道这时候他应该说什么, 但他说不出来, 奉承的话很好听, 却没有什么用处,甚至这也不是可以治疗的,因为在圣城就有一位善于使用圣光治疗术的圣徒, 更不用说教皇自己身负神恩,即使他的所长不在治疗上, 神恩也会自然而然地强健他的身体。所以现在这种情况, 肯定就不是圣光能够治疗的了。 柯恩也知道自己不应该问的。教皇的事情, 岂是他一个红衣主教能够开口询问的?但他想了想, 还是遵从了自己的内心:“冕下,您的身体——” 教皇宽容地笑了笑,并没有斥责他,却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说:“你在各教堂传授知识的时候画出了血液中细胞的形状,是怎么看到的?” 柯恩就知道教皇是不想谈自己的健康了,于是也就顺着转开话题,讲起了显微镜。 “两片玻璃镜片合在一起,就能将微小之物放大?”教皇沉吟了一会儿,还是没想明白这个道理。 然而这个问题柯恩也回答不了。他可没上光学课。而且当初他看到了知识的力量,却在那力量面前退缩了,只学习了与血液相关的部分就匆匆离开长云领,并没细究显微镜的原理。 原先是怕自己的信仰完全崩塌,现在却有点后悔当时没有再细问一下了…… 教皇倒是很宽容:“没有关系。圣城有神术玻璃工坊,让他们试着做一下就是了。” 柯恩欲言又止——他觉得这件事恐怕不好成功,因为那个玻璃片好像也不是随便什么样的两片合在一起就可以的,而且圣城的神术玻璃以彩色的为主,长云领的玻璃却是无色透明,犹如最好的白水晶一样。 “那就让他们多试试。”教皇摆了摆手,又问道,“这些,都是长云领的人发现的?是冯特大骑士吗?” “不。”柯恩叹了口气,还是说了实话,“是他的女儿,长云领现在的女伯爵……” 长云领虽然抵制教会,但找回露西是在黑莓镇发生的,教皇当然已经收到了消息,闻言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但是,听说那位女伯爵只是在农庄上长大的,后来甚至成为流民……”在黑莓镇的时候还穷困潦倒要住贫民区,去了长云领就有了这样的发现?连同长云领现在制造出来的那些炼金玻璃、芳香浴盐、护肤香皂,都是她做的?这可能吗? 这个问题,柯恩也同样回答不上来。如果真要让他说,他只能说,也许先知确实存在,神是会对某些人有这样的偏爱,让他们生而知之的。但是这话他又说不出来,那位女伯爵可是个双黑!说一个双黑是先知? 更重要的是,女伯爵自己就否认是什么先知的。先知来源于神的恩赐,可是那位女伯爵对神的态度…… 教皇思索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神的用意,不是我等凡人能揣测的。你回去吧,把你讲授的那些知识好好整理一下交上来。” 柯恩退了出去,教皇又在这窄小的礼拜堂里站了一会儿,便有一扇小门从旁边打开,走进一个人来:“冕下,您该回去休息了。” 这人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头发早早的就已花白,掺在棕色的卷发中十分显眼。他身上穿的只是主教服,但能走到这个礼拜堂里来,就已经彰显了他的与众不同。 “于格?”教皇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看了看那人手里端着的一杯药水,不禁笑了一下,“又该喝药了?” 那药水盛在银杯之中,看起来平平无奇,既没有翻滚冒泡,也没有折射出什么冰晶或彩虹的颜色,但散发出的气味却让人忍不住想皱眉。就连教皇看到这药水也露出一点头痛的表情:“其实我觉得最近情况一直不错……” 于格摊开右手,露出装在小银盒里的糖块:“冕下,您的身体可是关系着整个教会,甚至是整片光明大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教皇从他手中接过药水一饮而尽,苦中作乐地笑了一下,“其实如果冲淡一些,跟提神药剂也差不多。” 于格也笑了,把糖块递给他:“水放得太多,就要喝很久……” 第192节 教皇慈祥的脸上于是露出了一个有点孩子气的表情:“那还是就这样吧。” 他取了一块糖放进口中,于格随手关上了银盒子,问道:“我刚才在门外听到了您跟柯恩红衣主教的几句谈话……您,真的要改写《教义》吗?柯恩红衣主教的那些‘知识’,其实,其实是跟教义相悖的啊……” 教皇轻轻叹了口气:“现在的情况,你是知道的。龙晶失窃之后,这里的神术阵只能靠人力来维持,几位圣徒都不合适,而阿方索还不知道究竟能不能成功晋升……于格,我已经支撑不了很久了,而教会现在的情况,其实并不乐观。” “您怎么这么说呢……”于格仿佛有些惊慌,“您自己都说,身体情况不错……” “那只是因为你的药水真的太难喝了。”教皇半开玩笑似地说了一句,脸色就沉重了下来,“于格,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连卡蒂亚都无法再治疗我,可见我的寿命也就是这样了。”各任教皇年龄不一,第二任教皇确实活到了二百岁,但他本身擅长的就是圣光治疗;而首任的战斗教皇,就是创立教会的那一位,因为太多伤病透支生命,甚至只活到八十岁就殒落了。 这样算起来,他活到一百二十岁已经不算短寿了呢,更何况整个笼罩圣城的神术阵都要靠他来支持,虽然不曾战斗过,也算是透支的一种了。 “或许,我们可以把神术阵停一停……”于格露出难过的表情,“您的身体才最重要。即使神术阵停了,您也可以为那些田地做祈福——” “不行!”教皇断然否决了他的提议,“不仅仅是祈福,还有气候呢。光辉大教堂下面就镇压着深渊之门,如果没有神术阵,圣城的气候会变成什么样子,你难道不清楚吗?” “那也只是不像现在这么好——”于格想要争辩,“但您的身体就会减少许多负担。” 教皇摇了摇头:“粮食的产量一直上不去,祈福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如果气候再恶化,情况就会更糟。现在圣城的人口已经不少,一旦被人知道圣城的粮食竟然养不活圣城的人,那么圣城还能够成为圣城吗?” 圣城一直是整片光明大陆的人所最向往的地方,不知有多少人心心念念的就是能够迁到圣城去居住,而居住在圣城外围的人,又想进入圣城之内……这么多年来,圣城的人口已经接近饱和了。 而作为圣城,假如粮食都不能自给,还要去别处购买,那还能称作圣城吗?那还是光明大陆人心目中的圣城吗? 而且圣城四季如春,这也是圣城的招牌之一,如果有所改变,必然也会让圣城的光环褪色,教皇实在不能冒这个险,更不能让外人知道,这么多年来维持圣城四季如春的,竟然不是教皇的能力,而是原本放在光辉大教堂神术阵中心的那枚龙晶,也就是当初那位魔族之王留下的魔力结晶。 其实这枚龙晶历经数百年,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但如果没有人盗走它,再辅以圣徒们的力量,神术阵至少还可以再维持百年左右,也许到了那时候,继任的教皇会出现一个有相似能力的人。 可是龙晶被盗走之后,缺少核心的神术阵几乎要停止运转,圣徒当中没有具有相似能力者,只有教皇自己,因为是顶级的光明能力,所以勉强还能维持一下神术阵。 然而他的光明神术属于祈福类,与当初那条暗星龙所掌握的星辰力量还是有所不同,所以要维持这个神术阵可谓事倍功半,于他的消耗就格外的多。而他同时又还要为圣城的田地祈福,这更是丝毫都不能放松的事情。 偏偏这些年,教会的后备力量并不乐观。神学院的学生们获得神恩的确实不少,可是能晋升到正式牧师的都不多,更不用说再高的级别了。要等这里头出现一个合适的圣徒,得等到什么时候呢? 究竟是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那段黑暗的时期过去得太久,人们都不够虔诚了吗? 教皇得不到答案,他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追寻这答案了。既然信仰不行,那就只能另寻途径。 “柯恩红衣主教的晋升是很明显的,他自己也很坦诚,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试试这条路呢?”教皇轻轻叹息了一声,“其实一直以来,神学院能教导出那么多的神官与骑士,也是因为我们有比平民与各国王室更丰富的知识。” 这是事实,但却是从未向外宣称的事实。所以之后,也不必向外公开。 于格微微低下头:“可是您在南联邦那边已经在种植水稻了,就算这边的小麦产量稍低一些……” 教皇仍旧是摇头:“南联邦只有那么一点土地,即使一年能够收获两次也不行,除非整个南联邦全部种上水稻。可是——”南联邦会放弃让他们富裕的香料,来种水稻吗?贵族们又会放弃对各种香料的需求吗?对他们来说,让自己吃上胡椒,用上肉豆蔻和丁香提炼的香油,可比平民吃饱要重要得多。 而且水稻的产量也并不高。夏国覆灭之后,他们的那些巫术也都失传了,水稻种子虽然被保存下来,可是种植的方法都需要教会慢慢摸索,现在也不过才能确定,水稻跟小麦不同,需要种在水分充足的田地里。 并且南联邦那边的人种惯了香料,他们的香料都是灌木或小乔木,只要成长起来就年年收获,不需要像小麦和水稻这样每年都要辛苦耕种,所以惰性颇大。让他们好好种植水稻,那个“仔细尽力”也是打了折扣的。 “应该把整个南联邦拿下来。”于格轻声说,“那些地方用来种香料真的太可惜了。香料有什么用呢?只不过能供贵族们挥霍和炫耀罢了,没有肉豆蔻,没有丁香,难道他们就不能活了吗?” 教皇目光闪了闪,没有说话。他何尝不想掌握整个南联邦呢?但自从千岛之国那位王子失踪之后,千岛之国的国王对教会的态度就疏远了不少。再加上有一些神官的行为不端…… “还是慢慢来吧。”教皇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教会不应插手世俗权力的争斗,南联邦要不要统一,应该由他们自己决定。” 于格于是低下了头,轻声说:“遵循您的意旨,冕下。” 他退出了礼拜堂,往生活区走去。 光辉大教堂里当值的都是正式牧师,一个主教并不起眼,但于格不同,大家都知道他长于炼制炼金药水,是个在神官中颇为罕见的炼金术师,而且近几年极得教皇信任,在光辉大教堂里是个特殊的存在,走到哪里都有人微笑着向他打招呼,那些等级比他低的牧师更是格外讨好一些。 所以当有人走上来跟他说话并与他并肩同行的时候,也并没有人在意——这很正常。于格虽然得教皇宠信,但本身等级低,所以也格外的好脾气,跟谁也能说几句。 不过,假如陆希在这里,一定会觉得与于格并行的这名主教有些眼熟,主要是他的耳朵——耳廓长得有点奇怪,软骨突兀地多出一个尖来,使得整个耳朵看起来像是半展开的蝙蝠翅膀,支支楞楞的。 “教皇要篡改《教义》了。”于格眼睛看着前方,还在向对面经过的牧师点头微笑,嘴里说出的话却令人惊骇,“把这个消息传给裁判所那边。” 长着蝙蝠耳朵的人却没有他这么镇定,脸上的表情不由得变了一下:“什么?” “海耶尔,注意你的表情。”于格瞥了他一眼,“惊讶什么,这不是你一直盼望的吗?教皇能力有限,对于马上要来临的第二轮魔兽潮并没什么抵敌能力,换一位更有能力的圣徒,不是很合适吗?” “那为什么要传给裁判所?”海耶尔表情有些警惕。 “当然是让裁判所那边发难啊。”于格用一种看傻子般的眼神又瞥了他一眼,“不然你难道想让你的路克菲西圣徒跳出来先说话吗?信不信到时候一定会有人攻击他,说他意图篡夺教皇权柄?而且如果他们深查,难保不会查出当初盗走龙晶的是你们的人,到时候,就算你已经把人灭口了也没用。” 这些蠢货是怎么回事,难道连点策略都没有吗?就是这样的蠢货,到底当初是怎么灭掉夏国的?于格感觉到了一阵心痛…… 海耶尔不吭声了。于格顿了顿,又说:“长云领的事情,你们知道多少?”怎么那个柯恩,就从长云领得到了那么奇异的知识呢? “这个——”海耶尔有些为难,“长云领的情况,你也知道的……”没有教堂,拒绝教徒,而且那地方又偏僻,好些年没人关注了。 “那就去调查。”于格不怎么耐烦地说,“长云领那个新的女伯爵,去查一查。听说最近那里出了不少新东西,都是她弄出来的——长云领都跟从前不一样了,你们还不闻不问?” 海耶尔不服气地说:“他们再不一样又能怎样?不就是一个大骑士么。” 于格可比他想得多:“别忘记当初那个家伙召唤魔鬼就在长云领附近!” “又不是在长云领。”海耶尔满不在乎,“而且那家伙已经死得透透的了,即使他跟魔鬼缔结了契约,人都死了,魔鬼也只能回到无尽深渊去。”这个时候,他已经忘记他当时随手杀死的那个女孩了,毕竟当时他都没有多看她一眼,只是随意地用了一个死亡咒术而已。 于格对他的愚蠢和不受教很是恼火,但海耶尔是圣徒路克菲西的人,他和路克菲西合作,但并不代表能够随意支使海耶尔。所以这口气在胸口憋了一会儿,他还是只能咽下去,冷淡地说:“既然你不愿意去,那么往裁判所传消息的时候,麻烦你也多说一句,让他们查一下长云领的情况。” 明明事情都在顺利地进行,忽然出现了这个变数,确实让人烦躁。但于格毕竟已经不是少年人了,他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也有耐心再去把劣势变为优势——教皇要修改教义,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把柄吗?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而如果把教皇掀下来,新上任的教皇,无论是哪一位,他们能维持得住神术阵吗?他拭目以待…… 第231章 暗流涌动(七)、这圣城里又有多少是真的虔诚呢 柯恩花了一夜时间, 整理出了一份资料。这份资料里除了关于那些血细胞的图样,还有一份精准的人体骨骼与内脏的剖面图。 这是用神术投印在羊皮纸上的,当图样放大的时候, 看起来真是栩栩如生。教皇都对着这张图仔细看了一会儿, 然后有几分感叹地说:“原来人的骨头是这样的……” “冕下——”柯恩把骨骼图放进来也是有原因的,“据我所知, 有不少人因为断骨之后没有正常愈合而被认为是神弃者, 但那其实是因为在治疗的时候没有正确对骨而造成的,我们在神学院推行新的知识,也该对神弃者重新下一个定义了。” 教皇抚摸羊皮纸的手停住了,他没有接柯恩这个话题,而是翻到了下一页。不过这一页上的内容与治疗无关,反而让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这是什么?” “是粮食。叫做马铃薯。”柯恩对于自己写下的东西自然是最清楚的, 甚至不必看就知道那一页上是什么内容, “这是长云领种植的一种作物, 产量比小麦、燕麦和豆子都要高得多。”甚至比一年收获两次的水稻还要高。 “长云领已经种了好几年,每株作物都能结出五六个拳头大小的薯块, 两个薯块烤熟之后就能让一个成年人吃饱, 等于一株作物就可以供应一个成年人——” 柯恩充满激情的话被教皇轻轻打断了:“可是这种东西, 是生长在地下的?” “……是的。但是这马铃薯产量真的极高,味道也很是不错。”他没说谎,对一个苦行者来说, 烤土豆也极能入口,比起干硬的黑面包和咸鱼来已经不错了。更何况伯爵小姐还发掘出了一些新的吃法, 比如油炸土豆条、香脆的薯片、绵软的土豆泥等等, 洒上一些盐就不错。听说如今还出了一种新的海鲜粉, 想来若是用上海鲜粉, 味道必定更好了。 但教皇却摇了摇头:“这是未被光明神祝福过的食物,不能吃。” “冕下!”柯恩忍不住微微提高了声音,“我吃过这东西,是可以吃的!” “柯恩红衣主教!”教皇的声音也微微提高了。他身上的乳白光晕霎时明亮起来,一种无形的威严扩散开来,让人如对神明,提不起半点违逆的心思,“你怎么能这么做。” 柯恩的头被无形的威压压得有些沉了下去,甚至他身上也已经本能地浮起了乳白色光泽试图对抗,但他仍旧坚持着想把自己的话说完:“您也说了,不想让圣城的百姓饥饿,甚至要试种新的作物,那为什么不能种马铃薯呢?这东西甚至不需要您耗费那么多力量去祈福啊!” 教皇身上的力量收了回去,微微地叹了口气。他翻了一下柯恩后面的羊皮纸,随即捡出前面的画图,然后双手一合,将后面的几张记载着马铃薯种植技术,还有简单堆肥法的羊皮纸在掌心一搓,羊皮纸便连同着附着于纸面上的神恩之力,一起化为了点点白光消散于空中。 “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教皇收回力量,仿佛又老了一点似的,叹息着说,“修改《教义》,可以只在神学院内进行,这是神赐给某个人的知识,是为了增长我们的力量。但——如果我们说没有接受过光明神祝福的食物也可以吃,那么从前我们所坚持的那些,就都会被推翻。” 柯恩沉默了。 这种道理他不懂吗?他懂的。甚至当初他匆匆离开长云领,也是害怕自己的信仰因为一点点改变而崩塌——再宏大的神术阵,也可能因为一只食灵虫的蛀蚀而慢慢被掏空,直到轰然倒塌。 但是,圣城的农夫,种出的小麦也只不过有六百磅的收成,那么别的地方的农夫又能收获多少呢? 从前他到处苦行,但只能为那些穷苦的平民或贫民治病,却解不了他们的饥饿。那时候他觉得是贵族们占据了太多的财富和粮食,如果他们肯少收一点税,农夫们自然就能吃饱肚子了。 但是,想让贵族们不收税,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不说别的,教会自己除了十一税之外,还收信徒的供奉——当然,供奉是自愿的,求的是死后能够升上光明之山,跟强制的苛捐杂税有本质的不同,但柯恩不是刚刚入教的年轻人,他的足迹几乎走遍半个光明大陆,有什么事情是他看不出来的?教会所收的供奉,跟贵族的税一样,都增加了平民的负担。 所以,教会有多少理由,能让贵族们减少税收呢?更不用说,神学院里收的学生,大都是出身贵族,也就是说,教会的神官、骑士,大半都是贵族出身——用贵族来维持运转的教会,还能抑制贵族吗? 所以,柯恩才明知道马铃薯是不被承认的食物,仍旧把它写在了羊皮纸上。有高产的作物,为什么不用呢?不单是马铃薯,长云领还有从海岛上挖回来的那个什么红薯呢,那位伯爵小姐可是说过,收成可不比马铃薯差。 现在长云领会是什么样子了?想必平民要比其他地方过得更好吧?哪怕是一样的税,可是田里的收成更多,他们自己留下的也就更多啊。 而且,长云领还开办工坊,招收工人。那些普通人也能去工坊做工,领工钱。这样的日子,又怎么能不好过呢? 可是在圣城,教皇都不允许种植马铃薯,就因为这种作物如果推广开去,就将推翻教会从前的宣传,从而动摇教会的威信。 柯恩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他还想争辩一句,但教皇已经继续说道:“上个月出海的船队遇到了变异魔兽,你知道吗?” 这个柯恩还真的不太清楚。他这一路上都在给各个教堂教授知识,可是遭遇了不少冷眼。要不是他的名气大,现在又晋升了红衣主教,说不定就有人把他当异端给逮起来了,自然也就没有什么人跟他交换消息。 “出海的船队,遇上了一对巨型变异章鱼。”教皇按了按眉心,脸上的皱纹似乎更清晰了一些,“船上的防御神术阵对于这对变异章鱼竟然毫无用处,被它们一连掀翻了三艘船,船上的人员伤亡惨重……” 在远海之中魔兽无数,船被掀翻,即使船员没有被困在船舱之中,坠海后也会遭到魔兽攻击,能被其它船只救上来的寥寥无几,而且多是自己有能力抵抗魔兽的,那些级别较低的甚至是普通人的船员,落水就等于死亡。 教会的船队纵横外海,从未有过这样的损失,柯恩也不由得动容:“变异章鱼?”还是一对! “是。”教皇叹息着说,“目前船队还在内查,有几位圣徒不相信神术阵对魔兽会失效,正在盘查是否有人破坏了船上的神术阵……” 柯恩可不会怀疑,他一下就想到了长云领的变异地行龙:“长云领——” 教皇点了点头:“长云领在月前就已经向几处教堂都送了消息,说是出现了一种变异的魔兽,能够对神术免疫。但是……”但是那几位圣徒不相信。 “船队上的人都亲眼见到的事,怎么可能是造假呢?”柯恩只觉得可笑。 教皇却摇了摇头:“当时几艘船是分散开的……” 教会的船队从未出过问题,所以渐渐的,警惕性也在下降。甚至因为出海的收获是各船算各自的,这些年来船队之内竟然还分成了几个小团体。此次出事的时候,另外几艘船竟然都不在周围,而是各自盯着自己的目标,这才导致救援不及时,损失如此惨重。 所以,变异魔兽的事情,就只有这三艘船上的幸存者为证。甚至如果不是长云领那边送出了相似的消息,这些幸存者的话还会被当作推卸责任——毕竟损失三艘大船,这个责任可是极大的! 教会的这种大船,都是以珍贵的魔植红雨松制造。红雨松的花粉是浅红色,有迷幻作用,因为在开花时节经常下雨,花粉将雨水都染成了红色而得名。 这种魔植的木材不是最坚硬的,但能极好地承载铭刻于其上的神术阵。并且因为具有迷幻作用,在海中可以掩去人类的气息,让魔兽误认为是漂流的无生命之物,是一种极好的保护,所以是造海船的首选。 当然,红雨松跟所有魔植一样都不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数量有限加上获取不易,使其身价居高不下。而且造这种出海的大船,只有生长时间在五十年以上的红雨松主干才可以——单是这些木材,就是一笔惊人的数字,更不用还有铭刻神术阵所使用的水银、朱砂、魔晶等等等等…… 所以每艘船都等于一座移动的金山,现在一下子损失了三座金山,这个责任谁负得起?反正这三艘船的船长是负不起的。 但柯恩对于船只的损失并没有太多感触,一来他并不知道这些船的具体造价,二来对他来说,船再怎么也是死物,如果在这次事故之中损失的只是船,那还是件很值得庆幸的事呢。可是问题在于——变异魔兽已经出现,有些圣徒想的却是借此机会排除异己? 是的,就是排除异己!远海航行的利润之大众人皆知,所以连圣徒都抵不住诱惑,要争夺这份利益了。 柯恩忽然觉得一阵心灰意冷:“这都是什么时候了……”如果变异的魔兽数量增加,谁都无法出海了,就算把船队的控制权争到手又能怎么样呢? “是啊,变异魔兽的消息传出去,已经会引起恐慌,如果这个时候教会再推翻之前的宣传……”教皇苦笑了一下。难道他不想要高产的作物吗?可是如果信仰动摇,教会的根基都会随之动摇,就算有高产作物还有什么用呢? 柯恩的嘴唇动了动,最终没有说话。是啊,教皇要考虑的,终究是以教会为重。 “这样——”看柯恩不再说话,教皇便和缓地说,“你先去神学院授课,过一段时间就接手负责神学院吧。” 原本负责神学院的是一位圣徒,柯恩倘若以红衣主教的身份成为神学院的院长,那要算是越级提拔了。 然而柯恩却摇了摇头:“我愿意去授课,但——院长的事,还请冕下另委他人吧。我仍旧是一个苦行者,以后也一样。” 第193节 昨天他连夜整理资料的兴奋,此刻已经完全消失了。圣城跟他当初离开的时候没什么变化——不,或许争权夺利还更明显了一些,因为教皇老了。 “前几天我在城外遇到了几位农夫……”柯恩勉强打起精神,讲述了一下他与农夫的谈话,“有些人把进入圣城的资格当成了谋利的手段,我想,圣城不应该这样,恳请冕下——” “我知道了。”教皇很温和地点了点头,但显然,对于柯恩拒绝了神学院院长这件事,他是有所不满的,“之后你要去哪里呢?” 苦行者是没有目的地的,之前柯恩出行也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要去何处,但现在教皇却问了。于是柯恩想了想,回答说:“也许会去长云领,打听一下变异魔兽的详细情况。” 他向教皇行礼之后,退出了礼拜堂。这时候那扇小门又打开了,于格像个影子一般出现,面带忧虑之色:“冕下,柯恩大人拒绝了您的任命?他是什么意思呢?该不会是已经有哪位圣徒……” 教皇摇头打断了他的话:“柯恩不会的。他是把身心都投入了治疗神术,是真的为光明大陆上的民众忧虑。”虽然柯恩的拒绝确实有点伤他的面子,但柯恩的人品如何他是知道的,如果想要争名夺利,那他早就可以利用他攒下的苦行者的名声,无须等到今日。 “但这样一来,神学院那边——”于格仍旧忧虑地说,“加菲尔圣徒他——” “没有那么严重。”教皇笑了笑,“本来的计划里也没有柯恩。”只是他一时兴起,想要借助柯恩的名气取代加菲尔,把神学院握得再牢一些。 但没有柯恩也不要紧。神学院里多数是贵族子弟,在他们尚未进入教会之前,作用并不大。 于格观察着他的表情,小心地说:“其实我有一个想法——加菲尔圣徒想要利用贵族的能力,那我们也可以。为什么我们不支持一位贵族呢?” “支持一位贵族?”教皇略有些诧异,“支持贵族做什么?”贵族不过有一块领地,而且很多贵族本身的能力也就那么回事,有些糟糕的甚至连神恩都没有觉醒,有什么用呢? 于格轻声说:“贵族或许没有什么用,但国王就未必了。” “国王?”教皇微微皱眉。光明大陆上各个大小王国的资料都在他脑子里,目前算是一个比较和平的时期,各国王室基本都有直系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哪个非王室的贵族能够登上王位的。 “辉光之国的国王,说是信仰我主,其实并不虔诚。”于格轻声说,“长云领当初驱逐教会,国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近来,王室中的那位海格勋爵皈依我主,国王也十分不满……” “你是说扶持那位海格勋爵?” “当然不是。”于格虽然低着头,但教皇的反应却早在他的预料之中,“海格又怎么是真心信仰我主,无非是为了自保罢了。如果扶持这样一个人,等他登上王位,只怕还不如现在的国王。” 他微微抬头,瞄了一下教皇的脸色,抛出了一个名字:“怀特伯爵。他一向对领地内的教堂供奉周全,是个虔诚的教徒。” “怀特并没有王室血脉。”教皇摇了摇头,“如果扶持他上位,等同篡位,贵族们不会答应。” 想成为国王的肯定有不少人,但如果没有王室血脉也能成为国王,那么没有贵族血脉能不能成为贵族呢?这么一来,贵族们自己的世袭爵位都岌岌可危了。 血统是贵族的基础,这一点是不容动摇的。辉光之国尚有王子在,怎么能容许一个没有王室血脉的怀特伯爵上位? “那位小王子的身体——”于格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头,“如果让这样一位继承人得到王位,辉光之国将变成什么样子?到时候自然有人为了把持政权而兴风作浪,整个王国都将不得安宁。相比之下,公主殿下显然是更好的选择,如果她跟怀特家族的继承人结婚,那么她的后代就将具有正当继承权。” 当然,公主殿下对于政事同样一窍不通,所以身为王夫的小怀特就可以插手了。 “你很了解那位怀特伯爵?”教皇注视着于格。 “是的。”于格并不否认,“要扶持的人,自然是要知道底细才行。假如扶持了一个不虔诚的人,那怎么可以呢……” 至于说怀特伯爵究竟是不是真虔诚——呵,一个能跟魔族做交换的人,怎么能称得上虔诚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在这圣城里,在这宏伟的光辉大教堂之中,又有多少人是真的虔诚呢? 即使是教皇,他难道就真的遵从了第一任教皇留下的《教义》,真的把仁爱之心无差别地给了整个光明大陆的民众吗?假如是真的,那么柯恩的提议就不会被驳回,而柯恩也不会拒绝进入神学院了。 于格抬起头。在他面前,窄小的礼拜堂有些昏暗,但镶嵌着彩色的神术玻璃的花窗却绚烂美丽,就如同教义中所宣扬的光明之山。 但可惜啊,教会根本没有资格登上什么光明之山,他们的先辈欠下的血债,终究是要偿还的。他或许无法再让夏国复国,但他却可以拉着整个教会坠下无尽深渊…… 第232章 新的一年(一)、长云领的消息现在可灵通了 圣城里发生的事情, 陆希自然无从得知。 不过因为冬季已到末尾,天气稍稍回暖,青石城最近来的商人越发多了, 所以她的消息也灵通了不少。 比如说教会的船队当时遇到了一对儿巨型章鱼, 那章鱼生着六只眼珠子,最大的眼珠子比人头还大, 还能发出莹莹绿光。那长长的腕手, 有船的桅杆那么长那么粗,上头的吸盘像盛菜的盘子一般大,而且生满尖锐的中空骨刺,随便往人身上一卷,就能把人吸干血肉,变成一张满是孔洞的人皮! 再比如说随着这些章鱼一起游弋的还有许多虎皮蛟鲨, 牙齿锋利得像刀子, 且有水系能力, 一群蛟鲨就能卷起一个巨大的漩涡,即使教会的海船不仅有风帆, 还有用来驱动救命的神术阵, 都冲不出那漩涡, 只能被越吸越深! 再比如说,现在外头都在传言,说海里的魔兽变得更厉害了, 所以敢出海的船队少了,那些什么鲸脂啊、深海的美味鱼类啊、珍珠珊瑚啊都更难到手, 所以价格也随之上涨。甚至连海风郡产的精盐, 最近也涨价了。 不过这种说法遭到了一些人的否定, 有商人说自己有内部消息, 精盐涨价与魔兽无关,毕竟海水又不需要去深海才能取到,而是因为海风郡的盐今年销量少了一些——卖得少了,自然就要提提价,才能跟往年的收益齐平嘛。 带来这消息的商人确实是在海风郡有门道的,但这不是海货生意不好做了嘛,所以他转向长云领来做水晶玻璃的生意。做生意先要讨好当地的领主,长云领的女伯爵也不收他们多少孝敬,就喜欢听各种消息,那这样的消息怎能不拿出来讨好她,好给自己换一笔更大的订单呢?要知道现在长云领的工坊出产有限,他得跟好几个大商人争货源呢。 也有从白都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说是今年白都的贵族们简直是人手必有芳香晶浴和海鲜汁,蛋糕裙更成了流行,一直扩散到好几处领地,不少人都在期待,今年的社交际,长云领还有没有什么好东西能拿出来。 当然,那位苏菲亚夫人借着长云领的东风,已经彻底把提香夫人给压了下去,如今她一个寡妇,家里的沙龙却开得如火如荼,甚至有人在传说她可能真的成为国王的妻子了。 除了这种远距离传来的消息,还有一些比较近的消息更让陆希感兴趣。比如说白浪湾的咸鱼卖得不错——当然有不少贵族都在笑话白浪湾,因为他们那里没有珍贵的远海鱼类,只有一些海边的小杂鱼,去骨去鳞之后,能拿出来卖的不过是一些碎肉条,甚至还有肉末…… 这不是穷疯了么?奎因家大小姐也是觉醒了神恩的,都能提炼精盐往外卖了,怎么还能连这点碎肉都不放过?那最便宜的碎肉末才几个铜币一斤,听说还能论两卖——只要一个铜币就能买一小包——天哪,哪怕卖上十车的碎肉末,能挣到一个金币吗? 反正贵族们在背后是笑得前仰后合,尤其是有些贵妇,看不惯奎因小姐被国王看中,又有许多追求者,简直是不遗余力地在背后宣传她如何穷酸抠门,连穷人的生意都做。什么,你说有何证据?去看看吧,那些穷人对那些碎鱼肉末可追捧呢,甚至有人说味道咸滋滋的,能当盐用! 笑死人了,这些碎鱼肉末当盐用?这些穷人也是穷疯了吧?他们知道什么是盐吗?谁家的盐让他们一个铜币就买一包啊?要不然说白浪湾可笑呢,跟这些毫无见识的穷人做生意,简直是自失身份! 总之,奎因家的大小姐虽然觉醒了神恩,但如今的身价反倒不如从前了。国王虽然不再把眼睛盯在她身上,但想要向她求婚的人却比从前少了。 这消息是翠茜·奎因自己在信中说的,她在最新一份的收入及分成明细后面半开玩笑地说了这件事,并说往年冬季,总会有几个贵族借口白浪湾气候温和过来度假,今年冬季却是数量锐减,只来了一个小贵族,还被海边的咸鱼工厂的味儿熏跑了。 陆希对着这封信笑了5分钟,然后给了信使一份《海产养殖、下脚料利用及环境保护手册》。 信使就是奎因家的首席骑士——说是首席,也就是个中级,不过在领地之间跑一跑是毫无问题的。这个四十多岁的骑士拿着手册,仔细地看了一下手写封面,就露出了迷惑的表情:“养殖……环境保护?” “海鲜汁的销路很好,海边的牡蛎和贻贝的数量也没有从前那么多了吧?”陆希问道,“而且来做客的贵族被咸鱼工厂的气味熏跑,恐怕那个气味确实很大了吧?” 首席骑士微微低头表示对陆希的敬重,但还是有点不太服气地说:“是他自己娇生惯养,不过是一点海腥味……”不过,牡蛎和贻贝确实数量有所减少,虽然至今还不愁原料供应,但首席骑士有时候跟着自家大小姐去海边,确实就能看到礁石上到处都是被撬过的痕迹,原本密密麻麻看得人心烦的贝类群中出现了大片空白。 海边的渔民也是良莠不齐的,一部分人对于捕捞有着“抓大放小”的原则,但也有一部分人,如今看到了赚钱的机会,生恐自己赚得少了,不分什么大小,只要捞进网里的就绝不放过! 从前家家都只有一条破木船,有些家连一张渔网都置办不起。如今有了点进项,还有长云领这边运去的便宜渔网,有些人竟买了新船,还雇了人,每天就是出海疯狂捕鱼。 “这样是不行的。”来青石城的商人多了,从他们的闲谈里就能知道不少消息,比如说白浪湾卖的咸鱼肉条大小不均,有些肉条只有手指头那么长——足以证明这捞上来的根本就是小鱼崽儿,“渔民的船并不能去远海,近海的鱼捞完了,贝类撬干净了,又该怎么办?” 事实上,长云领自从有了射击队之后,陆希就颁布了“狩猎守则”:幼兽不得捕猎,怀孕的母兽不得捕猎,多捕魔兽少捕普通野兽,春季□□期封山禁猎等等。 当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长云领山多人少,还远远到不了无猎可捕的地步,甚至连燧发枪都只是仅限军用,平民还在用弓箭、陷阱、罗网这些比较原始的手段。所以不少人都不理解这守则有何意义,甚至射击队都有人在质疑——野猪这么多,打死一头怀孕母猪,来年就能减少好几头野猪出生,这不是好事吗? 对此,陆希暂时也没有时间去给他们一一解惑,亦无法向他们讲述未来可能出现的景象——燧发枪,或者说□□早晚是要普及的,而长云领的各项建设也无可避免地要吞噬掉那些连绵的山林,现在不开始建立保护制度,难道等将来资源枯竭了再来折腾吗? 幸好现在长云领的民众对她很有点盲目相信,即使有那么一半个的质疑之声,也被她的拥趸们骂回去了——女伯爵说的话会有错吗?你比女伯爵还能吗?要么你来开工坊? 咳,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好滴,但目前这样很效率。 “我的造纸厂,对于废水处理就很谨慎。”造纸厂对环境的污染可是不小,从前种花家为了治理那些中小造纸厂,可花了不少力气。好在这是光明大陆,有合适的魔法的时候,污水处理反而简单了。 “你们白浪湾,也不能搞得整个领地都是臭鱼烂虾的味道,那大家的日子也没法过啊。” 首席骑士嘴唇动了动,无话可说。确实自打这门生意做起来之后,海边的味道是有些一言难尽。但在他想来,这桩咸鱼生意真的没多大意思,还不如一心就卖盐,即使碍着海风郡不能多卖,但以盐的价格,也算得上一座小金山了啊。 但是大小姐坚持这桩买卖必须要做,而且还特地让管家亲自去盯着,说这是女伯爵很看重的事——首席骑士感觉不能理解,长云领这位女伯爵靠着芳香晶浴就能把多晒出来的粗盐卖出精盐的价格,还不招海风郡的眼,她怎么会看重这个根本不值钱的咸鱼买卖呢? 说起来首席骑士不解的地方真的不少。比如说他往长云领跑这一趟,其实是因为长云领要了几车螃蟹壳! 螃蟹壳!这玩艺有什么用呢?别说壳了,就是螃蟹,以前也没什么人感兴趣的——那么多硬壳子,里面还没有多少肉,跟贝类一样都是穷人充饥的。就是现在,海边的工坊里要加工什么蟹□□,都没有多少人送原料来,主要是从蟹壳里剥肉太麻烦了。 而长云领这位女伯爵,居然不是要螃蟹,而是要那些被挖空丢弃的壳子!即使清洗干净了,也摆脱不了这是些垃圾的事实啊。要它做什么呢? 不过作为首席骑士,最重要的就是忠实地执行领主的命令,所以心里再怎么不解,首席骑士也不会质疑,而是仔细翻了翻手册里面写的污水处理的部分。 有些看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比如说用鱼类的内脏制成饲料养鸡鸭;比如说鱼鳞鱼骨这些都可以沤肥,能让白浪湾的土地变得更肥沃…… 首席骑士想了想那些鱼类下脚料的气味,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怀疑这玩艺儿是黑暗魔法的念头。他再看下去,看到污水处理的部分,就不禁皱起了眉头:“这么……麻烦……”卖咸鱼总共赚不了多少钱,可能都不够处理这些污水的啊。 “如果现在还实施不了,可以先用神术处理一下。”长云领造纸厂现在的污水就是交给劳拉的——啊,万能的小劳拉真是太棒了,小姑娘前几天还晋级了,能处理的污水更多,效率更高了! 说起来按照光明大陆这种情况,物资的利用应该更有效率才对,比如说鱼内脏可以提取鱼油,那些虾蟹的皮壳能提取甲壳质,那都是一门门的生意,一堆堆的金币啊! 可惜没人能做到。陆希现在也只能说个贝壳粉烧石灰,内脏制饲料,下脚料沤肥的措施而已——可恶的教会,看起来仿佛专注神术研究这么多年,结果都研究出了些啥?昂贵的暖布凉布,花里胡哨的神术玻璃,贵得死人的炼金药水,没几样是民生能用的,全供了贵族享受去了。 嘴上说着拯救民众、众生平等啥的,实际上除了祈福和治疗之外,真的没有一项是专门面对民生的,合着只拯救死后的灵魂,不管生前的肉-体怎么过呗? 陆希在心里把教会又大骂了一通,就见眼前的首席骑士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用,用神术来处理污水?” “对啊。”陆希知道这种事有些人一时无法接受,但用神术真是目前最方便的干法了,“比如我们长云领,劳拉就干得非常好!”年终必须发双倍工资外加奖金! “但,但我们白浪湾没有觉醒了萃取能力的人……”首席骑士结结巴巴地说,心里不免有点遗憾——听起来确实是很方便的样子,可惜他们白浪湾的奴隶没有这么聪明的。 陆希上下打量他:“你不是水系能力吗?水系能力难道不会处理污水吗?”说白了污水处理无非就是把水中的有害成份提取出来,能再利用的就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也别放它出去到处乱流污染环境嘛。 反正不管采用啥办法,第一步总是要把水跟有害成份分离开来,那水系能力不是正好专业对口吗? 首席骑士听得目瞪口呆:“我,我是骑士!”让他一个骑士去处理那些洗鱼和腌鱼的脏水?他不是奴隶! “骑士就不能做别的工作了?”陆希不紧不慢,“我这里也有一位水系骑士,照样能做啊。” 她说的当然是青羽——劳拉忙不过来的时候,青羽就负责先分离,干净的水提出去,剩下的成份也就那么一些,留着劳拉再来分解就是了。 相比之下,白浪湾的污水甚至都称不上工业废水,无非就是一些生物成份,处理起来更简单,基本只要分离就可以了——先是水中的固体物质,比如鱼鳞或别的什么组织碎片,直接沉淀下来拿去沤肥即可;再就是腌鱼的咸水中溶解的盐份,这个把水提取出来,盐自然也会结晶出来,卫生搞得好的话还能再利用呢。 经过两步处理之后,这咸鱼工厂里的水基本就是清洁的了,咱不说饮用,直接排海绝对没有问题。 首席骑士本能地要抗拒——他堂堂一个中级骑士,怎么能做这种事? 但是同时,却有另一个声音在他心里呐喊,甚至压过了因为身份而产生的抗拒:“还,还能这样?”水系能力还可以这么用的? “那你是怎么用的?”陆希反问。就说这些人吧,脑筋真的太僵化了,除了战斗,似乎就找不到自己能力的其它用法,简直是浪费! 首席骑士结巴道:“就,就那样……”就是因为水系攻击力不够,所以他也很尴尬呀。以他现在的级别,操控不起能够呼啸冲撞的水龙,所以战斗还是要靠刀剑。然后又因为使用能力的机会少,无法提高等级,整个就卡在这里不上不下十年了,自己都觉得绝望。合着闹了半天,竟然还有别的用法吗? 一时间无数想法从首席骑士心中泛起,有些清晰,有些还只是隐约的想法,但已经给他指出了一条更光明的路…… 白光在客厅里亮了起来,陆希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海因里希拉开了。 空气中腾起了水雾,浓厚到简直让人没法呼吸,不过只是一瞬间,雾气就消失了,甚至连空气都似乎干净了许多——首席骑士站在那里精神奕奕,一见陆希就单膝跪地向她行了个大礼:“感谢您的指导!”在他眼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他这就回去帮忙处理污水,那几个工坊的污水他全包了!说不定处理几年他还能晋升呢! 大小姐说得没错!这位女伯爵的话一定要听,哪怕不知道为什么,也一定要执行!大小姐永远是对的! 第233章 新的一年(二)、无论她来自哪里,都一定是个美好的地方 这一年对于陆希来说, 确实是有一个很不错的开头。 虽然海因里希对于白浪湾的“破骑士”竟然也因为她的指导而晋升有点小意见,但陆希早就看破了这魔鬼的本性——这家伙就是爱刷存在感而已,随便他唧唧歪歪一顿就好了。 而且这指导也不是白指导, 首席骑士回到白浪湾之后, 白浪湾就直接送了一份新契约过来,把海鲜汁和海鲜粉的分成又提高了, 而且还保证坚决执行《手册》里的规定, 以及——会把便宜咸鱼的生意继续做大。 “那个女人比你精明多了。”海因里希在旁边看信,凉凉地说。 这些小咸鱼的生意是为了挣钱吗?当然不是。正如首席骑士疑惑的那样,这门生意实在挣不了几个钱,都是些小贩在穿街走巷地做平民的生意,稍微有点身份的商人都不想沾手的。 不过,白浪湾已经决定实施新政策, 给肯做咸鱼生意的小贩们更大的优惠——每贩卖一定量的咸鱼, 就可以批给一小批海鲜粉。这个的利润可比咸鱼——尤其是那些鱼肉碎末大得多了, 想来愿意做咸鱼生意的小贩们一定会更多。 第194节 说真的,连陆希都没想到, 翠茜·奎因肯花这么大的力气去推广这门利润微薄的生意, 对她的想法“执行”得如此彻底。 “她是很能干。”虽然奎因子爵有两个儿子, 但翠茜却是他最倚重的孩子,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过我也没想到,她真肯这么下力气……” 其实有些事情的好处是稍微一想就能看得到的, 比如说面对中产阶层的海鲜粉——这东西虽然卖不出精盐的价格,但却打击了海风郡的市场。贵族们确实舍得花钱, 但贵族阶层总共就那么多人, 又能消耗多少盐呢?总不能顿顿用盐做主食吧? 盐的最大市场, 其实是人数为贵族数十倍的中产阶级——人数最为庞大的穷人暂时不算, 因为他们很多人一年也吃不了几回盐。 中产阶级有点儿财产,但还负担不起太过奢侈的东西。所以他们吃最上等的精盐有些肉疼,但又不想吃下等的苦盐——没办法,海风郡的产品就是这么艹蛋,简单粗暴只分两个档次:用神术精心提取的美味好盐,和随便煮煮海水弄出来的苦盐。前者归贵族,后者是贵族买给奴隶吃的,毕竟奴隶不配吃好的,但如果长期不吃盐又会生病干不动活…… 在这种情况下,海鲜粉横空出世,简直是可着中产阶级们打造的。价格比精盐便宜,但吃起来味道却非常好!是的,甚至比精盐都好,只不过没有精盐那么纯的咸味,所以用量要稍微大一点。 但这点消耗和价格比起来就根本不算什么了,因此一时间,凡是海鲜粉能供应得到的地方,精盐的销量可算是直线下降。哦,当然海鲜汁也让贵族的厨房里不需要那么多盐了,因为海鲜汁里同样已经加好了盐——这样有利于延长保质期嘛。 所以现在海风郡为什么给精盐提价呢?就是因为他们的盐实实在在地销量下跌了,并且下跌数量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那种。 但是那些不值钱的小咸鱼,却是真的没有太多利润。对白浪湾来说,也就是提供了一批工作岗位而已。甚至在某些人看来还有些浪费,因为腌鱼用的也是好盐,而这些盐随便搭上长云领的玫瑰精油或者别的什么精油,都能以百倍的利润卖出去。 卖咸鱼,在白浪湾来说,其实已经近于“做慈善”了。而对光明大陆的贵族来说,即使是再善心的贵族老爷,也顶多对自己领地内的奴隶和平民“发发善心”,绝不会管其他领地人的死活——那些人又不给他交税,管了有什么用呢? 所以当初在定这桩咸鱼生意的时候,陆希也是让利了的,为的就是让白浪湾愿意干这活儿。这种举动,在贵族当中简直可以说是完全不合常理,当时奎因子爵家那位管家就用一种看奇葩的目光隐晦地看了她两眼,大概觉得她这善心已经能烧出舍利子了吧…… 在这种情况之下,翠茜·奎因会这样表态,实在是——很出陆希意料之外。她固然知道翠茜很精明,一定能看到海鲜粉不定高价的好处,但是咸鱼…… “嗤——”海因里希不屑一顾,用手指点着信上最末那几句话,“人家这都写得多明白了,愿意遵从你的命令——你以为她在遵从谁?” 对光明大陆的贵族来说,小贵族自然要敬让大贵族,但说到遵从,贵族们只遵从两个人:一个是他们的领主,比如有些大领地里的男爵是本地领主分封的,那他就要效忠分封自己的这个人;另一个,就只有国王了。 “你想太多了……”陆希干笑了一下,“只不过是做个咸鱼生意而已,共同打击一下海风郡……”当然,也打击一下从海风郡的盐里分好处的教会。 “呵呵——”海因里希十分熟练地回了陆希一句,甚至还十分过分地用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顿时空气里浮现出一个维妙维肖的表情包,除了颜色不是黄的而是半透明的银灰色…… 陆希无言地抬手戳了戳那个表情包。这玩艺儿的手感居然像果冻一样,戳一下还颤颤微微地变了形,导致那个笑脸歪掉了:“你这脑洞也够大的。” “那你自己怎么想的?”海因里希很犀利地说,“我不知道你究竟想要什么?但是不管要什么,能登上那个位置,才对你最有利!” 陆希干咳一声,转移了话题:“冬季过去了,春耕的事准备得怎么样了?”她想要什么?以前当然是只想要十万信仰值,但现在么……信仰值说不定是没用的,那她现在做的这些,究竟有没有用呢? 这问题陆希自己想不明白,也不敢深想万一这只是个骗局会怎么样。所以她只能逃避——这虽然可耻,但至少在稳定情绪上还是有点用处的。 春耕的事儿自然有下头人准备——胡安娜成为自由民之后,目前已经总领青石城的春耕事宜了。这个女奴隶在整个冬天里积极参加扫盲,现在已经能磕磕绊绊地自己写告示了! 虽然这告示里总还有会拼错的字,需要由劳拉帮她检查,但她已经能用常用字,表达清楚一件事了,真是可喜可贺。 不仅如此,因为有她这个榜样,奴隶当中很有些人也积极主动地学习,尤其是年轻人,着实让陆希有点惊喜。 总之胡安娜现在已经是一个挺能干的管事了,再加上有老约翰等人帮忙,春耕的工作是有条不紊。 而且今年新农具基本已经推广到整个长云领,红薯、马铃薯和棉花都重点选取了几个土质合适的村子集中种植,甚至连去年成功越冬的木薯,胡安娜都雄心勃勃地要展开种植——虽然她还不太知道这东西究竟有啥用。 至于被分配到种植新作物的村子,也都是干劲十足,因为有了合适的农具,新作物又不怎么挑地,都打算多开几亩新地呢。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畜力不足。 光明大陆上最普遍的畜力还是马,陆希倒是很想养几头牛,但没处买去,暂时也只能用人力顶上了。 所以农夫们要春耕,猎人们的责任则是要在春天弄几头小兽来,什么小野猪仔啦小野牛仔啦,试试驯养起来。 要是搁在以前,这事儿一定没人觉得靠谱,毕竟驯养野兽什么的,一直都是教会才能做的。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们养的那些雪雀不就很成功吗?这一个冬天过去,个个都胖墩墩的,跟成年雪雀差不多大,区别只在于羽毛还没有那么华丽罢了。 养雪雀的奴隶们开始害怕,但发现未成年的雪雀性情并没有那么暴躁,魔力也不充沛,只消穿好了特制加厚的防护服就不会受伤之后,胆子也大了起来,竟已经盼着今年夏季猎人们再多弄些雪雀蛋来,明年好多养一些呢。 毕竟这些雪雀养得越多越肥,他们拿到手的奖金就越多,而且除了养虫子有些让人心理不适之外,这活儿比种地可要轻松多了呢。 提到雪雀,海因里希的表情就有点一言难尽。无它,实在是那一屋子一屋子养出来的黄粉虫和蚯蚓太那个了,饶是他在无尽深渊的沼泽里见识过各种软的硬的虫子,仍旧觉得心里有点发毛,坚决不想靠近那些养殖屋。 但养出来的虫子确实有用,雪雀们吃得胖嘟嘟的,比野外的雪雀长得还快些,甚至比喂鱼喂肉都不差。 “那当然了。黄粉虫那是高蛋白高脂肪,人都能吃。”陆希看海因里希扭曲的表情,不禁嗤了一声,“我以前在黑莓镇的时候吃的红水蝎,还不是被人当成虫子。无尽深渊里吃的虫形魔兽,难道就不是大号的虫子了?” 海因里希无言以对。确实,无尽沼泽虫形魔兽多,不少低等魔族都以之果腹,什么烤蜘蛛腿儿啦、风干沼泽蠕虫啦、脆烧双角甲虫翅根啦,只要能吃的谁还嫌弃呢?他也就是因为血脉等级高,从小实力就强,没尝过那种苦日子罢了。 想想无尽深渊缺少阳光难以种植的现实,海因里希不得不向“黑暗势力”低头:“这个虫子,也能吃吗?”虫形魔兽毕竟是魔兽,总觉得跟这种虫子不是一类呢。 “真能吃。”陆希很认真地解释,“其实不少昆虫都能吃。”真应该把海因里希送去种花家让他尝尝烤蜘蛛烤蚂蚱、炸蝎子炸蚕蛹、炸蜂蛹知了猴竹虫豆虫,再给他来碗土笋冻。 海因里希被她说得脸都绿了,但还是很勉强地说:“要不然,让厨娘弄一点来吃吃试试吧……”如果真的能吃,相信霉菌沼泽那些魔族不会有意见的。 自从上次干掉黑水军和一群幽灵之后,逃难来的魔族们中有几个被幽灵吓破了胆,逃去了别的领地,但更多的魔族却留了下来——这里有两位大魔鬼做领主,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的? 于是霉菌沼泽的领地开始飞速扩建,后面逃过来的魔族基本都被先过来的魔族科普了一番那场大战,于是也死心塌地留了下来。没办法,红炎领地被攻破之后,黑水军对原住民实在不友好,烧杀抢掠那是家常便饭,留下活口也只是为了抓去挖矿。 要只是干活,魔族们也能忍受。魔族天生皮糙肉厚比较“抗造”,挖个石头也不算啥。可那矿是在火山里,越靠近火山口的宝石越多,也就越危险,不定什么时候一爪子挖下去,喷出来的就是岩浆,把这一条坑道里跑得慢的魔族都埋掉! 所以,只能逃了。而逃到霉菌沼泽这个地方,发现只要干一些不危险的活就有饭吃,还有领主保护,不让黑水军抓他们,那还不赶紧的留下来?虽说这个领地吧……看起来实在是简陋了一点,但领主是确实有本事的啊。 于是现在霉菌沼泽的村子已经扩大了一倍,蘑菇屋几乎翻了三番,但食物还是不够。主要是之前一场爆炸把小麦粉和橡子面都给炸没了,只靠芋头哪里供应得上?而且长云领现在,也还没有足够的粮食可以支持住整个霉菌沼泽。 这样的话,如果虫子能吃,那也不错。至少饲养这些虫子,不比去捕捉虫形魔兽容易多了吗? “其实黄粉虫真的算是好食品。”陆希也挺头疼霉菌沼泽迅速增长的人口,一个长云领自己的领民也才能吃饱饭呢,至少这一两年不可能大量接济霉菌沼泽,两者间的贸易关系也还没确定起来——霉菌沼泽还在盖房子养蘑菇呢,生产流水线都没建起来。 当然,如果再给陆希两年的时间,供应一个霉菌沼泽也没什么问题,可现在这不是一切都还没上正轨么,只能另辟蹊径了。 正好这些雪雀的生长速度比预计的快,再过一个月,等它们那些丰厚的过冬绒毛将脱未脱之时,就可以宰杀了。到时候这些饲养出来的大量黄粉虫,正好可以供应给霉菌沼泽。 这倒也不是虐待或者歧视魔族什么的。陆希尽量向海因里希解释了一下:“黄粉虫的脂肪含量将近百分之三十,蛋白质含量百分之六十,还有多种常量元素和微量元素,身体所必需的氨基酸也有很多种,实际上只要克服心理障碍,这真的是好东西!一斤黄粉虫的营养能顶二十五斤麦麸呢。” 脂肪、蛋白质都是海因里希已经了解的——各种肉食就是这些东西。至于氨基酸是个啥东西他还有点陌生,但知道是身体需要的就行。他也不觉得陆希是搬出一些陌生词汇来糊弄他,别的不说,雪雀就是吃这些虫子就吃得肥肥的,可见这东西是有营养的。 不过陆希愿意这么认真地向他解释,倒让他心里舒服很多,哼哼唧唧地说道:“我又没说你是糊弄我,解释这么多做什么……” 陆希如今已经看透了他,只当他在唱赞歌,点头说:“你没意见,我就叫人做点出来先尝尝。” 黄粉虫吃法很多,但既然现在是要代替粮食来充饥,那油炸之后碾碎跟粮食一起做成饼,味道既好,也能充饥,吃起来还方便,还能减轻心理不适呢。 两人在养殖场逛了一大圈,又顺便去看了看那些越冬的柞蚕。 去年收的秋茧保留了一部分做种,剩下的就拿来缫丝织绸了。 在手工纺织的时候,织绸跟织布的织机区别还不太大,唯是被挑出来织绸的女奴隶看着这淡黄色的细细丝线,以为是什么特别高级的魔蛛丝之类,简直都不敢下手。 当然最后绸子还是织出来了,而且颜色淡黄,稍微一漂白就呈现美丽的象牙色,且还有种珠宝般的光泽,看起来就很高档的样子,即使是见过许多高级衣料的伯爵夫人,一见这柞蚕丝绸也十分惊喜。 于是成品就给伯爵夫人做衣服去了,想必在今年的社交季上,带货女王又能掀起一波热潮。 “再加上巧克力,今年又稳了。”陆希搓搓手,感觉金币又滚滚而来了。来得好!她正有很多要用钱的地方呢! “巧克力?”海因里希听不懂这个词儿,因为在光明大陆通用语里毫无意义。 “等可可豆来了你就知道了。”陆希想到牛奶巧克力、巧克力蛋糕什么的,自己也觉得十分期待。玻璃大棚里的甜菜在约翰的力量催生下已经种了两茬出来,攒了一些白糖,只等可可豆一到,就可以动工了。 海因里希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低声说:“夏国一定是个很美好的地方……” 其实他心里想的不是夏国。虽然夏国早已成为迷失之地,但从莉莉丝父辈保存下来的那些资料里也能看得出来,夏国或许比辉光之国或圣城好,但陆希的知识,却并不是全自夏国传承而来。 尤其是她的思想——海因里希敢断定,夏国的王室绝不会是这样! 所以她并非来自夏国,那么又是来自哪里呢?但不管来自哪里,那一定都是个美好的地方…… 第234章 新的一年(三)、迟早有一天,冯特伯爵会去争那个位置的 关于白浪湾的那封信, 其实奎因子爵也曾经向长女发出过疑问:至于要这么对长云领言听计从吗?虽然长云领确实帮助了他们,但他们现在也在给长云领赚钱啊。 而且,他心疼自己的女儿啊——每天一睁眼就有一堆的事情等着她处理, 跑一趟咸鱼加工厂或者盐田, 回来就是满身的腥咸味儿,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条咸鱼, 得用香皂好好洗洗才行。 再说了, 海边那地方风那么大,冬天的海风更是硬得跟鞭子一样,再怎么保养也把脸吹红了手吹粗了,这哪儿是贵族家小姐应该做的事呢? 不就是处理什么鱼杂碎吗?让管事去做不就完了?现在已经有贵族在说他的女儿自贬身价了,如果让他们从翠茜身上闻到的不是优雅的香气而是咸鱼味儿,那…… “可是我很喜欢这样, 父亲。”翠茜·奎因看完一份写得乱七八糟的报告, 在上头圈出两处拼字错误, 又在末尾批示了一句“数据清楚,下次修正格式, 很好”的批语, 这才抬起头来对念叨的奎因子爵微笑了一下, “如果您是担心我不够香的话,您看,露西小姐送了我一瓶香水。” 奎因子爵被香水的名字所吸引, 注意力不由得被拉了过去——那是一个只有拇指长短的小玻璃瓶,看起来并不是多么复杂的造型, 但收紧的中部却让人想起女性柔美的腰身, 瓶子里装着一些透明的液体, 乍一看就像水一样。 翠茜打开瓶盖, 在自己手腕上点了一滴,奎因子爵立刻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甜香,作为一个有品味的贵族,他立刻就辨认出了这种气味:“桃子?” 这就让人惊讶了,这种大冬天的,哪里来的桃子呢? 光明大陆上的香水,都是花香味儿的,毕竟大家都知道,只有花朵中蕴含着最多的香气,所以才能用神术提取出来成为香水。 圣城在各地的香水工坊所出的香水,基本都提取自当地盛开的花朵中,比如千岛之国的丁香水,比如北地的玫瑰水和蔷薇水,比如阿尔纳斯山区的薰衣草水,比如较为便宜的紫罗兰水和鼠尾草水,大概只有薄荷水是提取自叶片之中,所以有些人不视之为香水。 但是果实味道的香水,反正奎因子爵从未见过,否则盛产水果的绿云领,早就该开起香水工坊来了。 果实确实是有香气的,但比起花朵来含量少得多,甚至有些根本就是若有若无——这一滴香水就有如此清晰的桃子香味,那这瓶香水得用多少桃子来提炼?长云领有桃树吗?就算有,这大冬天的能结果吗?能结多少果实,才够这么一瓶香水呢? “不只这一瓶呢。”翠茜也深吸了一口气。在冬末之时,能闻到成熟果实的气味,实在让人心旷神怡,“还有一瓶柑桔味的,和一瓶——啊,是松针叶味道的,露西小姐在信里说,这瓶叫做男士香水,可以给您和科尔、伊万用,但我也很喜欢那种略带辛辣感的清香,所以我就自己扣下了。” 奎因子爵感到了一丝遗憾,毕竟炼金工坊所出的香水基本都是给女士用的,虽然男士也可以用薄荷水,甚至有人就直接使用女士香水,但却没有专门的“男士香水”,如果他现在有这么一瓶——算了,宝贝女儿喜欢,就给她用吧。 “我说笑的。”翠茜笑着拿出一个方形的瓶子,这个瓶子的颜色微带绿色,倒是十分搭配“松针香”这个味道。 奎因子爵心满意足地打开瓶子往自己手腕上来了一滴,那种松叶的清香弥漫开来,带着一点松脂的辛辣气味,却没有松林中常有的腐叶和青苔掺杂进来的令人不快的潮湿气息,对他来说确实比水果味道更让人喜欢。 “谢谢,我亲爱的宝贝。”奎因子爵拿着香水瓶转身想走,走了两步才想起来他是过来干吗的,赶紧又转了回来,“你刚才说,你喜欢现在这样?”险些就被女儿又糊弄过去了呢。 翠茜转了转手里的羽毛笔,轻笑了一下:“是的父亲,我喜欢现在这样,就像喜欢漂亮的裙子和宝石首饰一样——嗯,或许比这还要喜欢一些。” “可是为什么呢?”奎因子爵一点都不明白。家里没人喜欢这些事——哦,金币多了倒是很喜欢,可是这么辛苦就没人喜欢了,他的两个儿子就…… “父亲。”翠茜半是无奈半是责备地瞪了奎因子爵一眼,“您对于科尔和伊万实在是太放任了。还有母亲,对他们太过娇惯,才弄到今天这个样子。等咸鱼工坊的污水处理项目结束之后,他们俩都得给我去工作,盐田或是调味料工坊,自己选一处。否则的话,就都给我去腌咸鱼!” 奎因子爵打了个哆嗦:“这,这太……那些活儿也不是他们应该做的啊……” “是让他们知道不能游手好闲!” “那,那——”奎因子爵没想到自己来跟女儿谈话,却把两个儿子送进了火坑,不免有些心虚,“也,也不至于……” 翠茜哼了一声:“不至于吗?您有没有想过,将来他们两个能做什么?真的靠娶一个有钱的寡妇过日子吗?或者您把白浪湾给科尔继承,他这也不懂那也不懂,能管得起来吗?您可不要说全都靠管家,您能给他找到一个会办各种工坊的管家吗?” 那去哪儿找啊?要有这样的管家,白浪湾还至于一直穷穷的吗?但是话又说回来,除了那位女伯爵,也没别人能做到这样啊…… “是的。”翠茜承认,“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她,但至少要能跟上她的脚步才行。以后要管理好白浪湾,就要知道怎么办工坊,怎么管盐田,怎么搞养殖,怎么治污水——不,恐怕还不只是白浪湾,也许以后还有更多的工坊开在别的地方,就算让科尔和伊万去娶一位有家产的寡妇,人家的家产里可能也有工坊,科尔和伊万连如何管理都不懂,难道就真的只管吃喝玩乐吗?” 贵族的生活不就是吃喝玩乐吗? 但是奎因子爵不敢把这话说出来。面对着神采飞扬的女儿,他总感觉自己要是敢说这话,女儿可能就敢暴起——咳,弑父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他的宝贝闺女一定会把科尔和伊万这两个弟弟狠狠教训一顿,那为了儿子们的生命着想,他还是闭嘴吧。 “但是——”其实奎因子爵还有另外一件事想说,“我们跟长云领的关系……”虽然在明面上,长云领只是向白浪湾购买一些调味料什么的,就跟别的贵族领地一样,但实际上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之紧密,而且主要是白浪湾依附于长云领。 之前开盐田的时候奎因子爵还没觉得怎样,但现在看女儿这架势,真的是打算跟长云领绑在一辆车上了。当然,白浪湾因此而财源滚滚今非昔比,自然不能说跟长云领毫不相干,但看女儿唯那位女伯爵马首是瞻的样子,奎因子爵心里总有点儿嘀咕。 第195节 “我明白您的意思。”翠茜直截了当地说出了父亲的想法,“长云领现在的做法是在动摇教会的根基,您怕有一天长云领会招来教会和王室的怒火,到时候连我们白浪湾也牵连进去。” “咳!”奎因子爵脸皮微微有点发热,毕竟用人家的方法赚了钱又怕被连累,这说出来确实有点……但道理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他的确是担心这件事。 “父亲,我很高兴您看到了咸鱼生意真正的价值和力量。”翠茜站起身来,绕过书桌,亲热地挽住奎因子爵的手臂,“但您难道不明白,我们早就没有选择了。” 虽然前半句话稍微有那么点儿讽刺他这个父亲不大聪明的嫌疑,但奎因子爵被女儿挽住手臂,就晕陶陶得不知东南西北了,直接把这话忽略过去,问道:“早就没有选择了?” “是啊。”翠茜冷笑了一声,“如果我不假装觉醒了神恩,那么国王不会放过我;但我假装觉醒神恩之后,也就触犯了教会的禁律。” 奎因子爵晕陶陶的脑袋顿时清醒了过来。他张了张嘴,想说当初不该那么着急铤而走险,但想想国王的嘴脸,这话又被咽了回去,化作了一声叹息,“还是因为我的爵位太低了……”领地也太小了,如果他是一名公爵,拥有一大块领地,国王也要顾忌几分,又怎么敢喊着要给翠茜随便找个丈夫呢? 翠茜并没有安慰他,说句“不是他的错”之类的话,而是尖锐地说:“您说得对,正是因为我们自己没有力量,才会被人左右。只可恨我终究没有这个天份,不能真的觉醒神恩。”所以她为人所称道的美貌有什么用呢?那些贵族敢于对她评头论足,不就是因为她的美貌于他们就像一朵花,人人都觉得有资格采摘吗? 奎因当然舍不得女儿自我批评,连忙说:“现在贵族能觉醒的本来就不多——” 翠茜摆了摆手打断父亲的安慰,很冷静地说:“国王恐怕也不会就此死心的。”虽然她“觉醒”了神恩,但实在是太薄弱了,至今也只能出产有限的精盐而已,这一点,从白浪湾对外销售的“精盐”数量上就能推算出来。 这点儿神恩,很可能不足以挡住国王,因为拥有这点神恩,可能并不值得教会因此而与国王作对。最糟糕的是,她甚至无法真的向教会求救,因为她的神恩是假的。 但是,长云领也只有一位大骑士啊…… “您看到鲁伊斯了吗?”翠茜反问,“他走了一趟长云领就晋升了,您觉得长云领现在还是只有一位大骑士吗?冯特伯爵或许早就晋升了天骑士,只是没有对外宣扬罢了。” “天骑士也……”靠不住啊。 “今年长云领也出现了变异魔兽,可是被他们消灭了,而教会的船队却在海上损失了三艘神术大船!”翠茜仍旧很冷静,“父亲,对我来说,如果不选择国王,那么跟着长云领就是唯一的选择。当然,这对您和母亲还有科尔他们,是不太公平的。” “说什么呢!”奎因子爵心疼死了,“我们当然跟你在一起。就是,长云领毕竟还是……” 翠茜沉默了一下,才低声说:“他们也姓冯特。” “当然是姓冯特——”奎因子爵话说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什么!国王有儿子的!” “那个头脑不清的小家伙吗?”翠茜带着几分轻蔑地说,“教会都治不好他的脑子,他还不如公主清醒。如果按照我国的传统,冯特伯爵可比他更有继承权。当初的维奥拉一世国王的母亲,那位圣痕公主,身为长女却未能成为女王,不就是因为她的弟弟觉醒了神恩,而她没有吗?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如今王室里,冯特伯爵既是血缘最近的继承人,又是级别最高的骑士,他甚至比国王都更有资格呢。” 奎因子爵不得不重重咳嗽一声打断了女儿这“大逆不道”的话语:“但王子是国王的直系继承人,冯特伯爵毕竟是——哎,不管怎样,长云领的实力越强当然是越好,希望伯爵大人真的已经成了天骑士,要是能成为黄金骑士那就更好了……” “很可能有那么一天,冯特伯爵会去争那个位置的。”翠茜低声说了一句。毕竟伯爵大人的女儿做的那些事,可不是一位伯爵会做的,那里头隐藏的——叫做野心也许是不太合适,因为她能感觉得到,露西跟她是不一样的人,但那位所隐藏的东西,却比她的野心更宏大。所以有那么一天,总会走到那一步的…… 然而在翠茜眼中目标远大的女伯爵陆希,此刻正在跟她尚未晋升为天骑士的父亲大人品尝巧克力呢。当然,还有伯爵夫人和伯顿管家,以及两位心腹骑士。 “这个,就是那种苦苦的香料做出来的?”伯爵夫人最初对巧克力黑漆漆的模样十分不感冒,只是因为那种香气才尝了一点,之后就真香了,她吃过的各种糖果,都从来没有这样香醇而又丝滑的感觉,简直是…… “光明之山的糖果也不过如此了……”伯顿管家说出了她的感慨。 “恐怕不行。”陆希耸耸肩,“光明之山不欢迎这种黑色的食品吧?”现在的巧克力这种颜色,拿出去可能被教会诬陷成什么黑魔法做出来的,还是要往里多加一点牛奶,把颜色做得浅一点——褐色的,教会就没得可说了。 伯爵夫人其实本来还是比较虔诚的,但是——就是陆希给的实在太多了,从前的香皂、手镜、玻璃茶具,现在又是丝绸礼服、果味香水和巧克力,很难让人不向黑暗势力低头啊:“这些,今年在王都一定又能引起轰动!” 她敢打赌,没有女人能拒绝这些! “那就好。”陆希露出微笑,“那这件事就交给您了。” “没问题!”伯爵夫人包拍胸脯,已经在设想该举行什么样的宴会才符合巧克力的格调了。还有,她的新丝绸礼服要搭点什么首饰呢?有了这么与众不同的礼服,又有香水,首饰也不能流俗才行——啊,说起来她已经期待起今年的社交季了,天气快点暖和起来吧! 冯特伯爵也提起了社交季:“领地里的事都安排好了吗?”他这女儿操心的事太多,而且据他看,恐怕比起社交季,她更想留在领地里干活儿。 果然提起要去白都,陆希就露出一副想要消极怠工的样子:“我真的还有很多工作……”目前她正在用白浪湾送来的蟹壳提取甲壳质,然后制作伤口的缝合线。毕竟现在长云领,连一个会圣光治疗的都没有了…… “在走之前,我想给肖恩做第一次手术。”肖恩就是那个唇腭裂的孩子,在青石城生活了一个冬天,他的父母已经要耐不住了,再不做手术,说不定这俩人就要带着孩子奔圣城去了,现在还能留下来,都是卡玛天天给他们洗脑的结果了。 当然,小霍尔的手也是证据,虽然还是能看出来跟正常人的手略有不同,但比起原本的样子已经改善很多,不仔细看都不太会注意到。 “唇腭裂手术一般要做好几次,现在做第一次,天气还没有热起来,有利于伤口愈合。等今年冬天再做第二次手术,就能修补得差不多,后期视恢复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再精修……” 伯顿管家露出了牙疼般的表情:“那个——这种毛病真的不是魔化吗?”比如说兔子类的魔兽什么的…… 陆希好笑:“当然不是。肖恩就是个普通的孩子。”或许也不是很普通,这孩子其实很聪明,扫盲班上到现在,他已经可以去给别人进行初步扫盲了。就是因为唇腭裂的缘故,他说话不清楚,没法担任这工作,实在太可惜了。 陆希忏悔了一下——她现在已经要压榨童工了,但是识字的人真的好缺啊!能在扫盲班当老师的少之又少,可是需要扫盲的人却有那么多! 想着,她不禁看了约翰一眼。约翰现在是青石城扫盲班的教师,教拼写和阅读,还教一些基本的计算方法,真的很好用。但是,这家伙消极怠工啊,只教他从前学会的东西,自己却不肯进修。 也许只有让冯特伯爵成为天骑士,才能让他改变心意?但问题是,冯特伯爵的影子,到底是种什么样的生物呢? 第235章 新的一年(五)、革新才能有新的生机 陆希思索着影子的问题, 离开餐室,溜达去了玻璃大棚。 玻璃大棚现在成了育苗室,里头主要是一片片的红薯藤, 然后在大棚的一角, 种着一些水稻。 何塞、胡安娜还有莉莉丝三个人聚在那里,对着这一小片田地商议。 关于水稻, 大家都没种过。胡安娜一个奴隶出身就不用说了, 莉莉丝虽然是夏国后裔,但也没见过,相比之下,还是潜入布迪王国的何塞知道得更多一些,但——知识正确与否那就不好说了。 “我看到那些人选的都是低洼潮湿的地方。”何塞费了不少力气,因为那里看守得有些严格, 成片的田地附近竟然有成队的骑士巡逻, 如果他不是高级骑士, 恐怕还不容易靠近呢。但即使如此,因为停留时间短, 又是冬季, 所以他除了弄回一些种子来, 获得的消息并不多。 “所以这东西是需要很多水?”胡安娜认真分析,“而且南联邦的天气温暖,所以它们一定喜欢温暖的天气。” “对。”何塞对此表示赞同, “南联邦天气温暖,雨水又充沛, 我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已经在下种了。” 陆希在边上听了一会儿, 直到何塞转过身来才走过去:“辛苦了。”大冬天的跑出去不是什么好差事, 何况还是做危险的侦察工作。 何塞摇了摇头:“没什么辛苦的……”这句放说得有点干巴巴的, 自己也觉得是这样,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努力地想多做一些事情,但出去了这么久,反而两人好像更陌生了点儿? 也许他不该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何塞有些苦涩地想。毕竟他已经失去了继承权,现在只不过是个“曾经的王子”罢了。如果不拿回千岛之国,又怎么配得上她呢? 陆希其实也有点儿尴尬,主要是当初以为人家是个流浪儿、雇佣兵,跟她是同一阶层的,现在才发现不是的,敢情人家是个货真价实的王子,她只是个冒牌儿的贵族——这,这难免就有点儿……想当初她还想跟人家合租贫民窟的房子,拉着人家采蘑菇分成,这一桩桩一件件穷酸的事儿回想起来,好像着实有那么点儿不搭调。 两个想法走岔了路的人面面相觑了片刻,还是陆希先打破了沉默:“这个水稻确实需要很多水。” “水稻?”何塞沉吟了一下,“南联邦的人管它叫垂穗麦,但我确实好像听到把守田地的骑士提过一个类似的词儿。”只不过那骑士发音不太准确,而且这个词在通用语里又没什么意义,所以他听过就忘记了,并没有意识到指的就是这种作物。 “是迷失之地的作物。”陆希对于水稻种植技术当然也是了解的——嗯,这还不是仅限于纸面知识,她下乡的时候看见过稻田、还有插秧什么的,自信一定能种得活,但究竟产量能有多少,那还得看种子。 但是这些种子吧…… “布迪对于这些水稻看守得很严格,我打听了一下,这些水稻在布迪每年能成熟两季,现在布迪——还有紧邻的苏拉公国,除了还有一部分那种做提神药剂的咖啡树之外,大片树林都被砍伐,种上了水稻。” 这是很多田地了。南联邦这些王国和公国,再怎么说小,也是一国之地。这样砍伐树林全国种地,又有专门的主教祈福,所产的米粮自然不是小数。但大部分米粮都被运回了圣城,极少一部分由当地的官吏转手倒出来卖给了阿古斯公国的商人,而种植水稻和布迪与苏拉,农夫还是食不果腹。 “不过这几年,阿古斯能买到的水稻也少了,听说是教会派了人严格看管,不许粮食外卖。”但这样的严格看管也没防得住蛀虫,甚至因为何塞这次出的价格高,这批稻米就是由一名主教那里买出来的。 而且那边还打包送了何塞一个消息,就是这几年这些水稻的产量也在减少。 “最好的水稻都送回了圣城,剩下的种子质量平平。”何塞以前是不懂种地的,但在长云领跟着陆希看上半年多,她身边的心腹们都能说得出深耕、除草、选种、施肥、杀虫等等一连串的概念,所以何塞当然也一眼就看穿了最明显的弊端。 什么样的粮食最好呢?当然是能做种粮的那些。种子都是优中选优的,什么粒大饱满啊,毫无破损啊,这样的粮食是最好的粮食,当然吃起来也是最好的。 所以,最好的粮食都送去了圣城给大人们享用,剩下的一些,布迪和苏拉的王室或贵族都不够吃的呢,农夫自然只配拿到一般的种子,反正不管给你什么种子,你总得交上那么多税就是了。 然而这理论在一般领地里还可以用用,因为老爷们虽然只管收税,农夫们还是会在自己留下的那点粮食里多少挑挑好点的留种。可是现在南联邦的水稻都是要送去圣城的,农夫们手中不会留下一粒米,只能给发什么种子就种什么,那收获能高才奇怪呢。 即使有主教祈福,收获也在下降,于是就需要更多的田地,所以就砍伐更多的树林…… “恶性循环。”陆希看得比何塞更多一点,“树林砍伐之后,农田的水土保持不住,土壤里的营养也会流失,田地当然种不好。再这么下去,说不定布迪的气候都会产生变化,到时候教会就准备指派能左右风雨的圣徒过来吧。” 圣城显然是把南联邦当成了粮食基地,并且还采用了竭泽而渔的方法…… 那么,等最后南联邦的林地都变成了耕地,他们就将彻底被教会握在手里,因为一旦失去了教会的庇护,他们就连原来的生活都回不去了。 何塞脸色阴沉:“布迪的国王已经在打阿古斯公国的主意了。”他想统一南联邦,那么最后南联邦岂不都要落在教会手里! 相比之下,千岛之国离得远一些,又在海岛之上,有享誉盛名的香料与珍珠和珊瑚,都是不可取代的商品,所以暂时应该还不必担心。但是千岛之国的气候与雨水也很合适种水稻,那么,是不是早晚教会都会盯上千岛之国? 粮食是很诱人的。千岛之国出产香料,说起来确实让人羡慕,可是何塞知道,他的父王也很头痛粮食的问题——海岛之上种小麦和豆子都必须要依靠神官的祈福,否则收获都会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除此之外,就是一种面包树,树上结的球形果实切片烤熟了吃,酸甜可口,像最松软的白面包一般,也能充饥。但是这样的树并不多,结出的果实只供应给贵族,而无法供所有的国民食用。 所以,大部分平民的食物是海草和鱼类,以及生长在礁石间的贝壳。但是海洋是魔兽众多之地,普通的渔船并不敢走远,捕捞到的鱼类也仅够果腹而已。 当然这比有些贫瘠的领地已经好很多了,毕竟千岛之国饿死人的事很少发生——他们多半是在采珠或采珊瑚的时候死在海中——但是只吃鱼和海草令他们瘦弱,现在的何塞已经知道,那是因为缺乏淀粉质的缘故。 但现在何塞已经能想到,海岛上应该是适合种芋头的,红薯也行啊——之前他不就是在黑章鱼占据的小海岛上挖到的红薯吗?说不定千岛之国的海岛上也有,只是大家从来不吃根茎类的食物,所以没有发现。 那么如果他——何塞刚刚兴奋了一下,就不禁苦笑着自己摇了摇头。适合种又怎么样呢?芋头也好,红薯也罢,都是埋藏在地下,未曾接受过光明神的祝福,他的父王又怎么能容许自己的国土上种植和食用这种东西呢? 毕竟,在千岛之国,主的地位高于一切,高于他这个曾经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王子,也高于那些瘦弱的国民。 在这一刻,何塞忽然觉得冯特伯爵真是个很不错的领主,他竟肯在自己的田地里种植马铃薯,更容许他的继任者继续种植更多的根茎类植物,还有堆肥之类简直能让人三观颠覆的事情。 而千岛之国——所以陆希才反对教会,因为不掀翻教会,平民就不会有好日子过。 长云领已经焕然一新,而千岛之国也需要这样的革新,才能有新的生机! 陆希忽然觉得身旁热了起来。玻璃大棚里的温度比外头要温暖得多,但忽然增加的热量还是十分明显,她有些诧异地转头,就看见何塞的卷发发梢上有细小的火苗在跃动:“你——”这是干吗呀?是要晋级,还是要火烧大棚啊? 当然这两者都不是,何塞只是忽然又向她单膝跪下,行了个大礼:“请您教导我!”他需要知识,需要更多的知识来升级! 现在他只是个高级骑士,即使回到千岛之国也无法与教会抗衡,他需要更多的力量,至少要成为大骑士甚至天骑士才可以! 陆希被他吓了一跳:“那什么,你快起来。”学习就学习呗,这是好事,她巴不得呢,何必这么吓人地上来就行大礼呢? “其实我也想过,如果只是学习燃烧什么的,终究是有限的,应该深入本质才行。”而燃烧的本质是什么?就是元素之间的化学反应啊。要学这个,你能不学分子和原子吗?也就是说,只学宏观不行,还要学微观啊。 自从青羽从水系变成了冰系之后,陆希也反省了一下自己:之前她总想“因材施教”,其实是有点急于求成了。 没有一种知识是能够不依靠其它知识而独立存在的,专精当然不是坏事,但首先你得把基础打牢啊。比如说冰系涉及热力学,那你能不学分子吗?连分子都不知道,你怎么理解布朗运动?分子热运动都不懂,你又如何理解温度究竟是个啥呢? 所以,如果真的想要踏上更高的级别,那需要学的东西就不能仅仅是针对自己的血脉方向的了。 而且,有些血脉方向她理解得对不对,还不好说呢。比如说冯特伯爵那个阴影血脉,她讲过细胞分裂,后来又怀疑跟幽灵相似,结果都跟白讲一样,冯特伯爵的血脉力量安安静静,没有半点想要奋起晋级的意思。 还有可怜的汉克,她一心想给他培养成治疗者,结果最后把人家催成了魔鬼,并且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血脉——目前只证明了他对魔力的波动十分敏感,能够预报魔兽而已。但随着冬季结束,魔兽潮退去,可怜的汉克也失去了作用,如今回来有些沮丧地在种地…… 哦,还有安东尼……陆希都觉得有点心虚,她把人家的信仰彻底地摧毁了,却没能重建,这要是柯恩红衣主教知道,自己把他的爱徒给折腾成这样,不知得做何感想,说不定想拿棍子揍她呢。 所以别说什么因材施教了,她可能就不是这块料,还是实施填鸭式教育,让学生们自己领悟去吧。 “等我给肖恩做完手术,就给你们集体上课!今年去白都,你们都跟着去,路上也不能停课!”社交季真是太浪费时间了! “是的,我听金羽说,用蟹壳做出了一种缝线?”一见面,金羽就兴奋地向他炫耀了这段时间的成果,其中做出这种“外科手术线”是最让人惊奇的,坚硬的蟹壳竟能变成柔软的细线,而且缝合在人的皮肉中非但不排斥,还能促进伤口愈合。 何塞现在当然知道“排异”的道理——人体对于非本体的东西,是有本能的排斥,比如说在接受圣光治疗的时候,假如皮肉内有外来的异物碎渣什么的,那么伤口在愈合的时候,会自动把它们挤出来。 据说曾经有女巫试图把鸡的血灌进人体内补充失血,还有更疯狂的试图用狗的腿代替人腿,但最终都只是引来了“神的愤怒”,这些实验自然没有成功,还害死了可怜的病人。 以前何塞相信这是神罚,但现在他明白这个就叫“排异”反应,而蟹壳很显然是“异物”,用它制成的线却不被人体所排斥,这确实很奇妙。 也就难怪金羽那么兴奋了。她已经很久没抱怨过自己不能觉醒神恩。相反,她热衷于做各种研究,而这些研究统统不需要神恩! 世界要变得不一样了……何塞有种预感。 第196节 “嗯,手术线做起来实在不容易,多亏了金羽帮忙。”如果不是要做这个手术线,给肖恩的修补手术早就可以做了,毕竟对她来说,操刀可比做药更熟练。 “你救了太多的人……”何塞感慨地说。像肖恩这样的,也许不危及生命,却是拯救了一家人的灵魂。 “咳——”陆希被他说得脸上有点发热,“这是我的职责。”救死扶伤,医生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何塞理所当然地把这个“职责”理解成了领主的职责:“如果千岛之国能是你的领地就好了……”即使他能够成为千岛之王,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得像她一样好。 陆希其实不习惯被人这样直白地夸奖,这让她浑身都有点不舒服,反倒觉得不如海因里希的阴阳怪气更顺耳,至少那样她还可以怼回去,而面对赞美,她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不过这个时候,有人给她解了围——琳抱着小霍尔走进了大棚:“小姐,这孩子闹着要找您。” 小霍尔一岁多了。除了天生的多指之外,这孩子没别的毛病,耳聪目明,活力十足。虽然没有亲生母亲哺育,但显然他并不挑剔奶-妈,而且也很喜欢添加的辅食,现在已经是个结实的小胖子,以至于陆希有时候要考虑该不该给他减减肥。 说起来陆希跟这孩子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她太忙,而且又不是儿科医生,日常跟小孩打交道也不算多。但不知道为什么,小霍尔稍大一点能分辨人之后,就对她特别的亲近,甚至胜过给他供应口粮的奶-妈。 以前他不会走路的时候还老实点,现在他两条小胖腿已经能支持住自己的身体,女仆们就看不住他了。时不时的这小家伙会闹着要找他,为了避免他自己偷跑,琳只好把他抱过来。 “妈妈——”小家伙学走路快,说话就慢一些,到现在还口齿不清。但妈妈这个词儿也不需要发音多么清晰,大家都能听得懂。 琳的脸色就有些难看:“小姐,一定是他听见哪个孩子喊自己的母亲——”现在不少女奴隶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得到允许把孩子带在身边,所以虽然女仆们绝不会教导小霍尔叫陆希妈妈,但他还是自己学会了。 这真是太乱来了!回去她要立刻杜绝这种事,带着孩子可以,但不许在城堡之内喧哗! “没有关系。”陆希笑了笑,“我都说了收他做养子。不过,那两个人在矿山怎么样了?” 她指的是小霍尔的生父母。但是这个问题大家都答不上。事实上,就连何塞都快把那两个人忘掉了,反正长云领的矿山也不会把人往死里使唤。 “派人去看看吧。”陆希摸摸小家伙的胖脸,叹了口气,“如果他们还惦记着孩子,可以告诉他们,孩子很好。” 其实她主要想的是小霍尔的母亲,至于做父亲的那个,她不抱啥希望。 小霍尔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咧开嘴,把小胖脸往她脸上贴。于是陆希也笑起来,跟他来了个贴贴——行吧,反正她也不会在这个世界结婚生子,注定没办法给冯特伯爵留下后代了,也许小霍尔能弥补一点点?只是不知道冯特伯爵究竟能不能接受。 还有,她——也许还是能回去的吧? 第236章 新的一年(六)、她可以回去,但回去的,或许不只是她 往常, 在忙碌了一天之后,陆希总是能很快入睡。 不过今天她睡不大着,因为小霍尔今天特别粘人, 缠着一定要跟她睡, 所以这小家伙现在在她的床上四仰八叉打着小呼噜,吵得她有点睡不着。 “你还真打算把他当儿子养啊?”光球飘了出来, 在小霍尔上方停顿了一会儿, “我看他没有多少天赋。” “你说的天赋是哪方面的?”陆希手枕在头后,不凉不热地问。 这段时间光球十分之安静,很少出现,所以不知是不是太久没见,陆希总觉得光球似乎又凝实了一点。对,不是更亮, 也不是体积变大, 而是原本透明的光体似乎有点半透明的样子, 就像是水凝成了冰一样的感觉。 倘若她穿越过来的是修仙世界,那她就会说, 光球可能要结丹了。可惜这里不是, 所以陆希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我是说, 他大概没有觉醒的天赋。”光球没察觉到陆希的打量,或者说,它还没有能从陆希的目光里解读思维的能力, “而且,那位伯爵大人也不会承认他吧?别忘了, 等你任务完成可以回去的时候, 他最多不过十岁, 能做什么?” “那谁知道呢……”陆希懒懒地说, “也许我到时候还完不成任务呢……” 光球立刻就放弃了小霍尔:“怎么这么说?” “明摆着啊——”陆希叹了口气,“人口就这么多了,还差八万多,去哪儿弄人呢?” “千岛之国嘛!”光球立刻说,“有一个王子在这儿你不用?或者南联邦那几个还没被吞并的小国,你也可以联系啊!阿古斯公国现在不就联系上了吗?只要你肯给他们红薯,帮他们解决粮食问题——” “那是块飞地。”陆希摇摇头,“离得太远了。”她人过不去,国民感激的就只会是阿古斯大公。 其实千岛之国也是一样的,何塞若成为国王,那么国民的信仰和感激也是给他的,不会给到她头上来。 “但你可以跟他结婚啊!”光球恨铁不成钢地说,“你成为王后,以王后的名义施政,自然能收集信仰。只要你支持,何塞难道还争不过他的兄弟吗?他在你的扶持下得到王位,你的地位就跟普通的王后截然不同。” 在光明大陆上,王后一般都是国王的附庸,但能给国王有力支持的就不一样。比如说阿德让公爵家族出来的第一任王后就颇有权势,盖因当时阿德让家有一支有力的骑士队伍,能够为国王征战,所以那位王后说话的分量也就不一般,国王也要考虑一下她的心情。 当然随着阿德让家的血脉越来越弱,再也没出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这影响力自然也就越来越低,如今只剩下那条盛产宝石的河流能引以为傲了。 但是陆希的地位比当初的阿德让家更高,如果她把何塞送上王位,那她这个王后几乎就可以摄政了。而且在民政方面,只要是她提出来的政策,何塞一定不会反对,而且应该也不会反对以她的名义去施行。 “但我不想跟他结婚。”陆希面无表情地说,“你都说了我将来是要回去的,结了婚王后忽然消失了?他怎么办?” “这个——”光球显然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一时卡了壳。 陆希倒是暗暗松了口气。她拒绝跟何塞结婚,一来是结婚不是儿戏,二来也是想试探一下,她究竟能不能回去。 现在光球被问住了,那是不是证明,她确实还是能回去的,所以才存在着“王后突然消失”这种可能? 光球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说:“不当王后也行。如果何塞愿意,是可以把收集到的信仰转让给你的,只是要损失一部分而已。” 陆希一下睁大了眼睛:“信仰能转让?” “需要特殊的契约。”光球似乎不是很情愿,“但是这样一来,你们的灵魂就会纠缠太多,等到你回去的时候,也会更麻烦一点。” “那我和海因里希——”陆希一下子想到了跟海因里希的主奴契约。 “幸好你们现在是主奴契约了,你可以随时单方面地解除契约。”光球很愉快地说,“如果是从前的契约,到时候你可能需要更多的信仰值把他的灵魂一并带过去。” “等等!”陆希又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该不会又是解锁的新资料?” 光球这次稍微停顿了一下,大概也是意识到这个解释有点太糊弄了,所以它哼哧了一下,另给了一个解释,“反正会预先扣除需要的信仰值,不影响面板使用。” 所以,面板上的信仰值数量显示多少,完全取决于光球——陆希默默在心里又得出了一条结论,状似无意地问:“那要是带着他的灵魂过去,他也没有身体,到了那边怎么办?” 这个问题光球似乎从未考虑过,又噎了一下才说:“可以找个刚刚死去的人,如果灵魂波动相似的话就可以代替。” “这万一找不到怎么办?”陆希露出忧虑的神色,光球不由得诧异起来:“你真想带他回去?” “要是带他回去,需要多加多少信仰值?”陆希回忆了一下从前医院里那个实习小护士说起自己男朋友的表情,有点拙劣地模仿了一下。 虽然拙劣,但光球可能是没见过恋爱脑,还真被她唬住了:“你,你这是真的——这可至少要再加一万多信仰值啊!” 一万多! 如果陆希没记错的话,当时光球告诉她的是:必须要有十万信仰值,才能有足够的力量保证她的灵魂穿越过时空裂缝。也就是说,一魂十万! 但是现在又添了一个海因里希,才只需要加上一万多信仰值?这是因为穿越裂缝有基础值,而在基础值上再附加一个比较容易;还是因为本来一个灵魂也只需要一万多信仰值,剩下的都根本不是给她用的? 而且,别忘记光球刚才还说了,如果有超出十万之外的额外需要,是会在面板上预先扣除的,所以如果光球扣一点,她也不知道。 假如光球扣掉一万信仰值呢?陆希不由自主地思索——十分之一的差额她是发现不了的,因为她自己没法检查一个人的信仰,就算能检查,她也不可能对着数以万计的人挨个去查验啊!她又不是人民币,即使从政策之中得到好处的人也未必就个个信仰她,比如现在还有人去教堂做礼拜就是明证! 所以,会不会面板上显示的十万信仰值,统统不是给她用的,而是有另外一个灵魂需要——或者不是灵魂,因为十万的数值明显比普通灵魂要高——而是别的什么,要跟着她一起返回裂缝那边的世界? 陆希躺在那里,觉得后背上渗出了冷汗…… 之前她只考虑过自己回不去了,却没有想到,假如只是回不去,谁会费这力气把她弄过来呢?所以她可以回去,但回去的,或许不只是她。 这种猜测让陆希两天没睡好,还是因为要给肖恩做手术,她才强迫自己抛开这个想法,努力睡了一觉。 但即使如此,眼睛底下也出现了两道青痕,并且被海因里希发现了。 “这是怎么了?”海因里希这两天跑去了霉菌沼泽,他给魔族们送了一批石灰让他们自己烧水泥——霉菌沼泽周围有很细腻的土,跟晚风岭的粘土质量差不多,当然沙子和碎石也不缺。另外,他带去了第一批黄粉饼。 嗯,黄粉饼,即用黄粉虫和豆粕,再加一点小麦面或橡子面做的饼。因为不想把“虫”字带出来,所以就采用了这个名字。 虽然海因里希表示魔族对食虫没什么排斥,但陆希想想当初他尝第一口油炸黄粉虫的表情,就觉得他纯粹是死鸭子嘴硬,所以还是起了这个名字。 但不得不说,这个饼的味道其实挺不错的。黄粉虫是高蛋白,豆粕则是大豆榨油之后剩下的,里头还有尚未榨干的油份,再加一点面粉——橡子面当然不如小麦面味道好,但淀粉的本质其实都是一样的。 最后,陆希在饼里放了足够的调料,有盐,还有孜然粉。 是的,她从鲁克子爵花园里弄来的伞形目的小茴香种得很好,现在有了不少孜然粉。这东西很受骑士和猎人们的欢迎——在野外弄到一只猎物的时候,只要把孜然粉与盐洒上去,烤出来的肉味道就提升一大截,连那种野兽惯有的膻腥味都减轻了。 没人不喜欢吃好的。穷的时候,哪怕是白水煮肉也都是稀罕至极的美食,就连肉汤上漂着的血沫都没人浪费。但如果能有味道更好的,谁又会拒绝呢?何况女伯爵十分仁慈,这种美味的香料只比盐稍微贵一些,虽然大部分人现在还舍不得买来自己吃,但青石城的旅店已经对外来的商人们推出了这种“香料烤肉”。 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加“香料”二字,身价就倍增。而这种“长云领特供香料”比之胡椒什么的要便宜一半,烤出来的肉却有特殊的香味,自然大受商人们的欢迎,现在已经成为几家旅店的固定菜了。而第一个购买孜然并推出这道菜的旅店老板,更是赚得盆满钵满——他的旅店被认为是“最正宗的”,大商人们总是优先选择他的店。 这让其他人在羡慕眼红之余更坚定了一个信心:女伯爵拿出来的一定是最好的,听她的准没错! 如此经过调味之后的黄粉饼,受到了魔族们热烈的欢迎。没人关心它是不是用了虫子的肉,关键是它又咸又香,还能充饥呀!甚至有魔族舍不得当干粮吃,而是把它当成了菜肴,跟味道有些寡淡的芋头夹着吃,这样就能吃得更省,时间更久。 而且海因里希还带回了一批干制猴头菇——霉菌沼泽的蘑菇房里终于养出了成批的猴头菇,其美味与长在黑松林里的完全相同,也是陆希准备带去帝都推销的产品。 总之,这个社交季需要做的准备基本完毕,按理说陆希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毕竟她准备的那些东西,无论哪一样拿出去都绝对会受到追捧。 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挂着两个黑眼圈,海因里希用膝盖想也知道这不正常,一定是出了别的什么事! 难道是手术很困难?海因里希觉得不太可能。他现在对陆希有着盲目一样的信心,陆希既然说过这手术不难,那就一定不难! 所以,是因为别的事情?难道就他走开这两天,又有商人带来了什么不好的消息? “啊——没什么,我只是这几天被霍尔闹得没睡好。”陆希一边把锅往无辜的小家伙头上扣,一边暗地里咽苦水,她不能对海因里希说呀,光球虽然无法窥看她的思维,但只要她说出口,光球肯定能听到。 要是光球知道她现在有这种猜测,而且很可能还猜到了一些真相,那会怎么样?陆希不敢冒这个险,虽然光球自己说过不能把她怎样,但既然能把她的灵魂从裂缝那边拉过来,那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海因里希不相信这个借口。霍尔一个小不点,随时可以被女仆抱走的,而且陆希也不娇惯他,怎么可能让他打扰到睡眠呢?尤其是在做手术之前。 但是他也没有问,因为陆希看他的眼神充满烦恼,却没有敷衍的意思。所以她不是不想跟他说,而是有别的原因? 那就等做完手术吧。就算做完手术她也不想说,以后还有的是时间。 手术其实对于陆希来说真的不算什么难题。肖恩的唇腭裂情况并不复杂,也不是非常严重,只是要把裂口割开再缝合这种事是平民们从没听过的,所以他的父母确实被吓坏了,甚至在手术的过程中,他们已经在门外脑补了儿子是如何被刀割开并因疼痛而哭喊挣扎的——虽然事实上手术室里根本没有哭声,但他们却被自己的想象力吓到腿软。 所以陆希打开手术室大门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两个脸色惨白,得相互扶持着才能不坐倒在地的人。 “不至于这个样子……”陆希哭笑不得地让开身子,“你们可以进去看看,肖恩还没有醒过来,但你们不能随便碰他,也不要让他说话,他会先在病房里住几天,伤口需要慢慢愈合。另外,一次手术不能完全恢复,等到了冬天,我还会再给他做第二次手术,到时候情况会更好。现在进去吧,可以呆到他醒过来。” 皮特扯着妻子,俩人哆嗦着走进手术室——这里太干净了,墙壁是雪白的,床上铺着同样雪白的床单,明亮的阳光从大大的玻璃窗透进来,照得整个屋子都像在发光。夫妻两个不约而同地冒出一个念头:教堂的礼拜堂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虽然晚风岭有个小教堂,但皮特夫妻俩是没有资格进礼拜堂的,那里只接待拜耳子爵和他的骑士。皮特夫妻俩只听人说过,说礼拜堂如何光明,如何洁净,走进去就沐浴了主的光辉云云。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但在这一刻,夫妻俩同时觉得,他们确实看到了神的光辉,但这光辉不在虚无缥缈的“主”的身上,而是另外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给他们带来的…… 在这个时候,床上的肖恩轻轻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 陆希听着手术室里夫妻两人欢喜又慌乱到颠三倒四的话语,笑了笑。做医生是有回报的,这种病人和家属的欢乐会给人带来成就感,会在那么一刹那让她觉得,她的人生高尚而有意义。 跟着出来的海因里希默默地给她递了一杯热水,杯盖打开,就弥散出热巧克力的醇香。 甜食真是世间宝藏。陆希喝了一大口,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丝滑了起来,从头舒坦到脚。 “发生了什么事?”海因里希环视了一下周围,“现在没有人能听见我们说话。” “现在不能说。”陆希叹了口气——海因里希是很执着的,糊弄不过去他就会一直追问,还不如说句实话。 “很重要?” “也许……”陆希苦笑了一下,“如果几年之后我不在这里了,会怎么样?”也许对于光明大陆来说,不过是一个异界的灵魂来过又消失,但对她来说,自己的生命怎么也算是很重要了吧。 “你要去哪里?”海因里希猛地挺直身体,脱口而出,“回到你原来的世界?” 陆希的眼睛瞬间睁大了:“你说什么?”什么叫“原来的世界”?海因里希,这是知道了什么? 第197节 第237章 新的一年(七)、父亲您其实不是阴影血脉 “有什么可惊讶的?”海因里希沉着脸, “这个问题我早就问过你,你是谁,从哪里来?虽然你当时并没回答我……” 陆希想起来了, 确实有那么回事来着。但那时候他们才认识不久呢, 她当然不会说实话,因此海因里希问了三次, 她就反问了三次“对你有影响吗?”。然后这魔鬼当时摔门而去, 之后他们也没有再提过这个话题。 “只不过——”海因里希紧紧盯着她,“你还会回去?”他确实猜测过,甚至后来可以肯定,陆希绝对不是光明大陆人,没有一个在光明大陆上出生长大的人会有她这样的知识和思想,尤其是后者! 初时他猜测陆希来自迷失之地, 但是认识了莉莉丝之后他就否决了这个念头——夏国也养不出这样的思想, 他们自己也是王室政权, 只不过没有教会而已。 知识可以从任何地方产生,其内容可能大同小异, 但思想不是。 身为魔族, 自己就处于光明大陆之外的无尽深渊之中, 海因里希当然会想到陆希大概来自光明大陆之外的地方,可是他没想过,她有一天居然还要回去的? “你怎么能——”海因里希觉得一股怒气从胸口冲了起来, 但是他话说到一半,才忽然想起来他并没有质问的权力。 质问什么呢?如果她是从异界而来, 那么回去不也是顺理成章的吗?但是他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明明是签定了契约的! 不, 不对。其实当初跟他签定契约的并不是眼前这个露西啊, 虽然不知道灵魂契约到底是怎么能换了一个灵魂绑定的,但海因里希可以肯定,当时跟他定下契约的那个胆怯却又有着野心的女孩,肯定不是现在这个! 这么说的话,他甚至都不知道现在这个露西究竟叫什么名字!一股更大的火气简直要把海因里希点着了——露西露西,他一直是这么称呼的,结果这个女人根本就不叫露西! 尤其可恨的是,他还自己把契约改成了主奴契约!海因里希简直想起来就要爆炸! 假如现在还是从前那个召唤契约,他还能拿着契约威胁一下,但现在——假如主人愿意,完全可以单方面废止契约,而他什么也做不了! 陆希感觉肩膀上忽然仿佛多了什么东西一样,仿佛空气都有了质量,沉甸甸地向下压。不过这种感觉转瞬即逝,但随即而来的是一片阴影笼罩了她。 “你干吗?”陆希大吃一惊。 在她面前,海因里希额头上的角顶了出来,一圈圈银黑相间的颜色从角顶一直延伸下来,甚至蔓延到皮肤上,形成两道若隐若现的花纹,向两边太阳穴延伸。而在他背后,黑色的蝠翼张开,在阳光之下更显得银星闪烁,于阴暗之中又透出一种华丽。 “这是大白天!”陆希简直要被他吓死了,“你会被人发现!”到时候冯特伯爵不得带人来围剿吗? 然而海因里希连一句话都没说,翅膀一搧,扑面而来的风刮得陆希睁不开眼,等她把挡风的手放下来,这魔鬼已经早飞得没影了…… 于是几分钟之后,陆希连白大褂都没来得及脱,就得去面对冯特伯爵了。 “这是怎么回事?”冯特伯爵皱着眉头,“怎么海因里希也觉醒成了魔鬼?之前他不是好好的吗?难道他一直在隐瞒?” 虽然确实是在隐瞒,但陆希怎么敢说呢? “之前确实好好的,今天帮助我做了个手术,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陆希含含糊糊,“有可能跟汉克一样……” 汉克确实是一块好挡箭牌,有他这个由准神官觉醒的魔鬼顶在前面,后面一切都可以推到他身上去。 真是对不起了——陆希默默在心里对汉克道了个歉——以后再也不笑话你了,一定好好给你上课,争取早日搞清楚你的血脉是啥,然后帮助你进步升级。 呃,也不太对的样子,升级对魔鬼来说也未必是什么好事,毕竟他们最后都是会疯狂的…… 这么一想,陆希又发起愁来了,就算她能回得去,那海因里希怎么办呢?他迟早也会像其他魔族一样,变成失去神智的野兽? 不止是他,还有汉克,小切莉,甚至苏赛恩和那些上次一起打过黑水军和幽灵的魔族,也都会疯狂而终吗? “你这个知识——”冯特伯爵皱着眉说了半句,又说不下去了。 目前,陆希所带来的“知识”已经显示了足够的威力。从高大坚固的城墙和能射击坚硬弹丸的燧发枪,到今年冬末才投入使用的、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加农炮;从治疗疫病,到治疗神弃者;从让奴隶也能觉醒神恩,到让骑士晋级甚至增加了能力……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足以证明知识是有用的。 但是,这个知识不光培养神恩者,还培养魔鬼,并且出魔鬼率还很高,这就让人心里发毛了,万一接受了知识,却从骑士变成黑暗骑士了,这怎么办? “不是这样……”陆希也无语。这下真得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实她至今为止也只培养出了汉克一个魔鬼而已,但又不能说海因里希本来就是魔鬼…… “其实您也看到了,汉克——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切莉也是一样……”切莉除了力气超乎寻常地大之外,跟普通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她跟劳拉也是好伙伴,并没有神恩者与魔鬼的隔阂。 冯特伯爵不赞同地摇了摇头:“如果真的没有区别,魔鬼也不会被驱逐了。你也见过守夜人,那些家伙看起来像正常人吗?” 确实如此。那个跑来散播瘟疫的家伙几乎已经失去了人的模样,还有面具,当时劫持她的时候就疯疯癫癫的。 不过等等!说起来在皇家猎场的时候,她见到的面具好像还挺正常的?仔细回忆一下的话,似乎是因为妮娜在场的原因,面具比当初劫持她的时候还要正常一点,至少沟通起来还很顺利? 妮娜当时是怎么说的?不,是面具说的,他们签了血契,所以不能分开。 血契这个东西,陆希回来之后也向人打听了,但包括冯特伯爵和海因里希在内,都没人知道啥叫血契,显然这是裁判所自己弄出来的东西。 尽管不知道血契的内容,但它的作用倒是可以推理一下的,比如说,对裁判所来说,最担心守夜人什么呢? 应该不是忠诚问题,就面具刚出现的时候那样儿,明显就是一狂信徒,他们认为自己身为魔鬼就是罪恶的,只有为教会效忠才能赎罪,将来灵魂登上什么光明之山。反而对于自己的同胞魔族,他们可能比一般的神官和骑士更为憎恶。 这样的人不必担心信仰和背叛,自然也就不必在这方面下功夫,所以血契不是用来束缚守夜人的,而应该对他们有好处。而这种好处不外乎两种:其一,能帮助他们晋级;其二,能缓解甚至遏制他们的疯狂。 从面具两次见面的表现来看,陆希倾向于后者。 擦,这样一想,更想把双塔大教堂现在就掀翻,然后把搞血契的人揪出来了! 但这件事现在显然是做不到的,而且海因里希现在看起来挺正常的,离着疯狂应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慢慢来应该来得及……吧? 想起刚才海因里希忽然间就怒气冲冲飞走的场景,陆希忽然觉得不太确定起来。 “这样不行。”冯特伯爵看着明显走神的女儿,抬手敲了敲桌子,“我可以接受领民觉醒成为魔族,但不能允许他这样任意地行动。而且就这么直接以魔鬼的形态飞行,如果被领民们看见会引起什么样的混乱,你是知道的!” “是。”这次陆希真的没什么可说的,只能低下头老老实实承认,“我会约束他。” 应该说海因里希还没有太过份,他虽然显露了魔鬼的原形,但飞得很高,事实上除了冯特伯爵这样的觉醒者之外,普通人是根本看不见他的。但一个魔鬼这么肆无忌惮地飞行,本身就是不能被允许的,毕竟接受魔鬼也是觉醒者的一个方向,跟容许一个魔鬼在人类的领地上肆意行动,这是两回事。 “你怎么约束?”冯特伯爵沉着脸,“他的等级现在有多高?” 陆希可不敢说海因里希已经是大魔鬼了。虽然魔族与骑士的等级区分有些不同,但大魔鬼的力量比大骑士还要略高一点,假如自己的领地上有一个比自己这边最高战力等级还高的魔鬼,那冯特伯爵的反应——陆希用膝盖都能想得出来。 而且,她还不能说她有个主奴契约…… “他觉醒时间并不久,我想应该是快要晋升高级了吧……” “不一定。”冯特伯爵在这上头可不是能随便糊弄的,“他对付狮鹫的时候,就已经有高级骑士的实力了。” 陆希咽了下口水,弱弱地说:“其实今天在手术的时候,我也忽然想到一件事,是有关于您的阴影的……” 当时,为了方便手术,手术台周围放了好几面镜子来反光,以尽量消除她的手和器械可能带来的阴影,也就是在那时候,她忽然想到了冯特伯爵的影子。 “假如四面都有光照向您,以至于没有影子出现,那您的阴影还能使用吗?” “怎么可能没有影子出现。”冯特伯爵不假思索地说,“即使太阳照在头顶,影子也只是缩得极短而已,但仍在我的脚下。” “那假如在您周围都点上一圈蜡烛呢?” 冯特伯爵怔了一下,情不自禁地低头看向自己脚下。 影子的产生,本质是有物体遮住了光线,因为光是直线传播,所以会在地上投下相应的暗影。而暗影中最为黑暗的部分称作本影,较浅的部分称为半影。可以说,本影就是绝对没有光线照到的部分,而半影则是有部分光线照到。 由于自然界中的光源并非严格的只有一点,所以影子总归是有本影也有半影的。那么假如光源来自四周,那么本影将消失,而半影则淡到几乎看不见——手术中的无影灯就是根据这种原理制作的。 一圈蜡烛点了起来,站在中央的冯特伯爵,果然看不到自己的影子了。 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几秒钟后,光圈中央出现了一条极淡的影子,开始淡到几乎看不清,但后来就渐渐清晰起来。虽然冯特伯爵站着没动,但这条影子却在延伸,一直到伸出光圈之外,把蜡烛的影子都吞了进去。 “这,这说明什么?”伯顿管家一头雾水地问。 “嗯,这说明父亲的能力根本就不是阴影。”光圈中央,根本不具备产生影子的条件。 “不是阴影,而是某种生命。”约翰也忍不住了,“您之前就说过的。”但是冯特伯爵学习了一顿细胞学,还用显微镜观察了许多分裂或者不分裂的细胞,却也毫无用处。 “嗯,也不是生命。”陆希叹口气,“只是我以为那是生命而已。”毕竟能变形的影子,看起来多像植物啊。 伯顿管家睁大眼睛:“也不是幽灵吧?”上次陆希那么一说,可真把他吓坏了。阴影血脉还能让人接受,幽灵血脉可不行! “就——这样说可能是有点绕,但我觉得,这影子其实是吸收了可见光线才造出来的,所以父亲的能力不是阴影,而是光。” “什么?”冯特伯爵、约翰和伯顿管家异口同声,“这不——”这不可能啊!光明与黑暗,光线与阴影,这分明是两个完全对立的面,怎么可能操纵阴影的人,能力却是光? 其实陆希自己都觉得很绕,但光与影其实是不可或缺的两极:“父亲,如果您处在一个完全黑暗,没有光的屋子里,能力是否可以提高呢?” 冯特伯爵愣了一下:“不,不能……” 这就矛盾了。如果他的能力是阴影,那么黑暗应该能够给他加成,但现在显然不是。而这个问题,他竟从未注意过。 这个结论给了陆希更多的支持:“我记得,王室的血脉是光明系。” 辉国之国之所以被命名为辉光,正是因为建国的那位国王是光明系血脉,而最伟大的那位成为黄金骑士的维奥拉一世陛下,更是雷电系的骑士。他在战斗之中挥舞长剑,就会有蓝色电光自剑身游走而出,击倒敌人。 雷电系在光明系的能力当中,其“高贵”仅次于光系,首位国王没有这么厉害,但也是光明血脉,所以第一任冯特伯爵居然觉醒出个“阴影”血脉来,才只能以天骑士之尊跑到边陲之地来做个伯爵,而不能依靠他在那一代王室子弟中最高的骑士等级去继承个王位什么的…… “但是那位曾——”陆希稍微算了一下辈分就放弃了准确的称呼,“总之那位伯爵大人,他其实也是能操纵光的。您的阴影在白天也能使用,不会被光线削弱,就足以证明它不是真正的黑暗了。” “我还是不明白……”冯特伯爵两眼发亮,但神情却还是有些迷惑的。他真的能操纵光吗? “您知道一个东西为什么会显示出黑色吗?”因为它吸收了所有的光。冯特伯爵在光圈中心制造出来的这个阴影,其实就是吸收了蜡烛的光线而出现的,如果不能控制和吸收光线,他又怎么能制造影子呢? “吸收了所有的光?”冯特伯爵看向地上的影子,“可是黑色的东西,不是因为它本身有颜色吗?” “我们能看到物体的颜色,本质就是它反射出某种色光,被我们的眼睛接收的结果。它反射红光,则我们看到红色,反射绿光,则我们看到绿色。如果不反射任何光,则我们就看到黑色。颜色跟阴影的本质并不相同,所以在绝对黑暗的环境中,我们被阴影笼罩,却看不到任何物体,自然也就无所谓看到颜色了。” “红光,绿光?”伯顿管家却第一个发问,“哪来的红光和绿光啊?” “当然是阳光。”陆希随手指了指窗外,“看起来像是白色的光,其实是由七种色光组成的。” 什么!伯顿管家直接就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虽然年纪不小了,可是一向对眼睛保护得很好,绝对没有花,所以他看到的光是白色,绝对不是他眼睛不好啊! “嗯——这一课其实已经快要讲到了……”并不是。其实是她在编教材上实在没什么经验,想到哪儿编到哪儿,忘记了先把光的组成写进去。 “光,是由七种色光组成,当它们混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显示白色,但如果分散开来——雨后的彩虹,就是水滴将阳光分散开来之后形成的。” 屋子里的三个人几乎是同时看向窗外,仿佛现在就能在天空看见一道彩虹似的。 “虽然现在看不到,但是——”陆希抓了抓头发,“让玻璃工坊送一块三棱镜来吧。” 第238章 新的一年(八)、光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陆希感觉自己真的是个劳碌命。 辛辛苦苦做完手术, 还没能休息呢,就被海因里希摆了一道,不得不给他擦屁——算了, 这么说也太难听了, 还是说善后吧。 然而那家伙不管不顾的那么一跑,算是捅了马蜂窝, 冯特伯爵显然是不能允许的。而对冯特伯爵来说, 最能让他安心的办法,就是他晋升为天骑士——只有自己仍旧是长云领的最高战力,才能让他对海因里希不那么忌惮。 所以她现在就只能坐在这儿,一边给冯特伯爵讲着自己灵机一动想到的东西,一边等着玻璃工坊送三棱镜来。 万幸的是,她的那点灵机居然是对的, 冯特伯爵根本就不是什么阴影血脉, 而是继承了王室的光明血脉, 只不过他的能力在外显的时候呈阴影的状态罢了。 但是这事儿要说起来只能怪第一位冯特伯爵,因为“阴影血脉”是从他那里传下来的, 这位先祖明明有着很好的天赋, 为什么却在觉醒的时候会把能力外显为“阴影”呢? 这个问题, 长云领没人能回答。因为没有人知道,当初那位不被人重视的王子,虽然有着王子的头衔, 却因为生母身份低贱而被兄弟们欺凌。他初次觉醒是有个兄弟在国王面前诬陷他,而国王不分青红皂白就直接把他关进了地牢。 第198节 当诬陷他的那个兄弟跑到地牢窗外来羞辱他的时候, 小王子身上亮起了明亮的圣光, 然而地牢半埋在地下, 小王子只能看见窗口的铁栏杆被光映出的阴影, 那影子长长地延伸出去,一直伸到那个兄弟的脚下。 在被阴影扣住脚踝拖倒在地的欺凌者惊恐的哭喊中,无论是小王子本人,还是赶来的侍卫都认定,他觉醒的力量就是这些影子了。 当时,并没有人想到,地牢里原本是漆黑的,只在小王子身上亮起了光之后,栏杆才在外面投下了影子…… 光与影,本来就是一体的。 当然,这件事情现在是无人可以知晓了,第一任冯特伯爵并没有留下什么回忆录之类的东西,他既不想回忆自己由光明而转为阴影的血脉觉醒,也不想再去面对那个已经登上王位的兄弟。他成为了天骑士,幸运地遇到了一位可爱的妻子,那么他守好长云领,完成自己身为骑士对于这片大陆的责任,也就足够了。如果有回忆,那么他希望他的回忆中全是幸福与快乐,而不需要那些痛苦的往事来占据哪怕一点儿空间。 所以陆希猜不出来,冯特伯爵也猜不到,大家漫无边际地说了几句,最后也不过只能想到“有光才有影”,所以能自由地控制影子,亦即是控光的一种表现。 在他们猜了一会儿之后,三棱镜送过来了。 送三棱镜进来的是海因里希,他已经换过了衣服,看起来又是一副训练有素的高级男仆的模样了。 陆希看见他,松了口气——主奴契约虽然让她能够决定海因里希的生死,但除此之外也做不了啥,既不能来个心灵连线即时沟通,也不能让她直接把海因里希拽回来——现在既然他看起来规规矩矩地回来了,那应该就是冷静下来了吧? 冯特伯爵倒是犀利地看了他一眼:“回来了?” “是。”海因里希低下头,“请您宽恕,之前太突然了,我一时无法接受……” 他虽然嗖地一下飞了,但并没有跑去平民眼前乱晃,而是直奔城外的山里自闭了一会儿。 现在春耕已然开始,整个长云领都在田地里忙活,山里基本没人,所以他的解释还是能让冯特伯爵接受的,但他还是沉着脸:“再有这样的事情,先问过露西!”虽然说海因里希原本是个仆人,但按照光明大陆的习俗,在他觉醒之后,其阶层就自动上升,不能再以仆人视之了。 其实如果依照光明大陆的习俗,现在长云领觉醒的这些人,无论是奴隶出身的劳拉,还是女妓出身的百丽儿,又或是仆人出身的海因里希,都应该在觉醒之后就被教会或者贵族收揽了去,不是成为神职人员,就是成为骑士,最差也是个预备役,早就脱离自己原本的身份了。 然而在长云领,劳拉不是因为得到了神恩才摆脱奴隶之身,而是因为她工作出色得到了平民的身份——是平民,而不是有什么特殊待遇的高贵之人,甚至她的母亲胡安娜都是依靠自己的工作能力而脱离奴隶身份,而不是因为她生了一个能得到神恩的女儿。 而百丽儿毫不讳言自己曾经做过站街女的过去,她也没有比她那几个曾经是神弃者的佣兵朋友们更特殊,她们现在还同租一处房子,只不过工作不同罢了。 至于海因里希,依照他在边陲镇的战斗水准,已经可以成为有封地的骑士了,就像约翰和丹尼尔一样。可是他现在还做着陆希的贴身男仆,以及在各种事情上的助手。 长云领跟其它地方是不一样的。冯特伯爵再次清楚地认识到自己领地的变化。比如说吧,民兵队伍里那个叫黑皮的猎人,尽管他没有觉醒,还少了一只脚,却能得到仅次于丹尼尔的尊敬,因为他能用燧发枪做到一些骑士都无法做到的事。 这种事情,在别的领地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一个残废的平民猎人,与一位高级骑士相比较?脾气暴戾的骑士可能因此就要杀人的! 但是在长云领,它就是发生了,甚至一些因为没有射击天赋而摸不到燧发枪的骑士,还挺羡慕黑皮的呢。 种种不合常理的事情都发生了,冯特伯爵虽然只是看着,但也不由自主地有了一些改变,比如说现在他没有第一时间抽出剑来砍一个魔鬼,反而觉得自己这么斥责他仿佛有点没有必要,因为他毕竟也没做什么,而且还特意避开了人多的地方。 算了,毕竟这不是个普通的男仆,而是已经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了。训斥一个男仆没什么,但对骑士理应有更多的尊重。 冯特伯爵这么安慰着自己,把后面的话吞了回去。然后他就看见自己的女儿脸上明显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顿时心里又不对劲起来——这是什么表情,她在担心一个男仆,一个魔鬼嘛? 且慢,说起来也是一位骑士,而且可能等级跟丹尼尔一样,还比丹尼尔更英俊! 虽然冯特伯爵不懂种花家的语言,但他的心情此刻用“卧槽”来形容是绝对的贴切,甚至连光明大陆的通用语里都没有这么精准的能描述他此刻心情的词汇了。 一个男仆!虽然骑士是不太论出身的,但这家伙现在还是个魔鬼啊! 这绝对不行!身为女伯爵,能掌握自己的领地,那么可以选择一个身份较低的丈夫,而无须太过考虑门第,但也绝不能是一个出身男仆的骑士,更不能是个魔鬼——这甚至都不能公开地带出去让他显示力量啊! 冯特伯爵险些现在就要拿出打鸳鸯的大棒子来,但陆希此时已经拿起了那枚三棱镜,然后对着窗外投进来的阳光转动了一下。 三棱镜早就做出来了。玻璃工坊成立之初,陆希就要求他们做一些特殊的东西,其中包括各种型号的透镜,当然也有三棱镜。只不过后来她自己把三棱镜的事给忘记了——实在太忙。 工坊里的人也曾猜测过这是个什么东西,毕竟凸透镜和凹透镜还都能找出点用处来,但这个三棱的家伙就叫人实在琢磨不透了,它既不能放大什么东西,甚至也无法成像,用料还比其它的透镜多,难道是一枚特殊的压纸物或垂坠之类的东西吗? 不过假如工人们现在在这里,就能知道三棱镜的作用了——随着陆希手腕的转动,在合适的角度,一束彩虹被她释放了出来。 这实在是太过明显的结果了,甚至不需要陆希再多加解释。玻璃这东西在座的人都早就研究过了,它不含有任何魔力或神力,所以这道彩虹绝不是玻璃制造出来的,它只能来自于阳光。 白色的,圣洁的,被教会称为最纯净和神圣的阳光,竟然是由各种颜色的光混合起来的…… 尽管冯特伯爵对教会早就没了敬畏,甚至对光明神也没那么——但此时此刻,他还是感觉自己受到了震撼! 毕竟,那是光啊。那是沐浴了万物,却不可捉摸的光啊。甚至就连能够获得最顶级的光明系能力的神官或骑士们,也都无法真正了解的光啊。 他们会说感受到了神圣或温暖,甚至有人在觉醒之初就得到了飞翔的能力,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能说出光究竟是什么,更无法像陆希这样,随手就将其分解成了一道彩虹。 有那么一瞬间冯特伯爵都要怀疑自己这个女儿才是真正的神明了…… “为什么会分散——”倒是伯顿管家颤巍巍地先问出了这句话。教会一直宣称彩虹是光明神的神座之底座,能够在雨后看到清晰完整彩虹的人是有福气的,这标志着他们的灵魂被神认可,将来能够升上光明之山。 但是现在看起来,彩虹怎么好像——那么廉价的样子?就,真的让人感情复杂啊…… “之前我们讲过波。”陆希环视四周,每个人都在点头,包括伯顿管家,可见学习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连老管家都…… 不过大家都明白那就太好了,省了她很多时间:“光,也是一种波。只不过它的振幅非常小,小到肉眼无法分辨,以至于看起来像一道直线。” 已经张开嘴要问“为什么光是直线传播”的海因里希:“……”嘴巴张了一半就收不回去了。 陆希不想在这个时候解释什么波粒二象性,赶紧往下讲:“不同颜色的光波,振幅与频率都是不同的,当它们直射下来的时候,这种不同无法体现,所以我们看起来就是混合起来的一束白光。但当它们通过三棱镜,在两个面上进行了折射之后,这种不同就被放大了……” 她想了想,打了个不怎么准确的比方:“就像不同的草,没有风的时候它们都是直立向上,但一旦风吹过来,坚硬的只是稍稍倾斜,而柔软的则深深弯倒,区别就一目了然。” 这解释虽不准确,却很形象,所有人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所以这就是光的本质?”冯特伯爵喃喃地说,现在他也很习惯于陆希新创的词汇了,本质这个词儿用起来得心应手。 其实并不是啊,光的本质复杂多了,真要总结的话或许应该总结为“能量”的表现。但陆希觉得自己现在讲不了那么深,这些人也不能理解,所以只能含糊地说:“这只是可见光的情况,还有肉眼不可见的光,真正要讲的话还有很多呢……” 但是冯特伯爵没听见这句话,他的眼睛盯着那道彩虹,喃喃地自言自语:“血色荆棘……” 屋子里忽然泛起了红光,冯特伯爵铺在地板上的影子瞬间就转为了血红色。挂在墙上的那柄神术长剑发出了低沉的嗡鸣,甚至整柄剑身都因之颤动起来,仿佛急不可待地要冲出来跟影子汇为一体似的。 而且这影子还在向外延伸——不,现在要说这是影子可能就不太合适了,因为哪儿有影子发光的呢?应该说这是一道深红色的流光,直接倾泻出了窗外。 呯地一声,窗户炸碎了——这可不是工坊生产的那种普通的玻璃窗,而是城堡原先安装的,属于神术阵一部分的水晶窗,虽然神术阵的力量已经所剩无几,但其坚固程度也是能抵挡高级骑士一击的。 但是这么高档的窗户,一下子就碎成了渣,而且是细碎得不能再细碎的渣,仿佛落了一地精盐一般。 在窗户消失的同时,冯特伯爵就不在房间里了。陆希没看见他是怎么飞出去的,因为窗户炸开的同时她就被海因里希按下去了,只觉得有细小的雪花似的东西从头发上滑下来,耳朵里听见冯特伯爵的大笑声:“光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这声音来自于天空。陆希从海因里希胳膊底下探头,就看见一道红色流光冲出了城堡。 “晋升了,晋升了!伯爵大人现在是天骑士了!”伯顿管家兴奋得完全忘记了管家的礼仪,甚至开始手舞足蹈了,“大人的寿命也能延长了!主啊——”他习惯性地刚要在胸前划个十字,忽然又停了下来——这好像跟主没多大关系呐…… “天骑士就能这么飞了吗?”陆希眯眼看出去,已经完全看不见冯特伯爵了——飞得还怪快的。 “不——”约翰现在心情复杂至极,“天骑士有飞行的力量,但并不是所有的天骑士,都能像伯爵大人这样肆意飞行。伯爵大人能这样飞,是因为他觉醒的是光系血脉……” 最后这句话说出来真是怪怪的。光系血脉?大家都知道长云领这一支是阴影血脉啊。结果现在变成光了。 而且因为光本就来自于天空之中,所以冯特伯爵也能像光一样在天空中自由飞翔。仅以飞行的能力来说,一些其它血脉的骑士——比如说大地血脉或者金属血脉——即使成为更高一级的黄金骑士也未必能飞得这么自如。 “能达到光速?”陆希大吃一惊。 “光速?”约翰愣了一下,“光的速度?那是多少?”他曾经见过光系的神官使用神术,乳白色的光如海浪一般奔流而出,速度确实很快,但也就是比真正的狂浪巨涛快一些…… 陆希双手捂脸——好的她知道了,这里的人们应该从未想过测算光的速度,而且因为阳光充满于天地之间,他们也从未认识到光究竟有多快,所以她所想的光速飞行什么的,应该是想多了…… 约翰不知道陆希这个捂脸究竟是什么意思,但他也顾不上思考了。之前他拒绝接受陆希的知识,是因为他从这些知识里,以及陆希的处事方法之中,看到一些不利于贵族的东西。 别的贵族他并不关心,但冯特伯爵也是贵族,这些东西迟早有一天也会剥夺掉属于他的权利。所以约翰虽然跟着冯特伯爵学习,但在他内心里,他把这些知识拒之门外,不肯真正的接受和吸收。 但是现在,随着冯特伯爵晋升天骑士,约翰的内心动摇了。 晋升天骑士,给冯特伯爵带来的不仅是力量的强大,还有寿命的增加——天骑士与大骑士之间的晋升是一道坎,这其中的变化近乎于“质变”了。 大骑士算是“量变”的尽头,力量虽然强大,但对自己的血脉能力是一种压榨式的使用,反而会掏空骑士的身体,导致寿命缩短。这也是为什么冯特伯爵五十出头就显得衰老的原因之一。 但是现在不同了。在冯特伯爵冲出城堡窗户的那一瞬间,没有闪避的约翰清楚地看见了他的变化——脸上的皱纹在舒展,已经有些失去光泽的头发又变得金黄发亮,这是掌握了自身血脉力量,进入了另一个境界的表现! 等冯特伯爵再回来的时候,他将比原先更年轻更健康更强壮。无论今后怎样,在这一时刻,知识显示出了强大的力量,以及对于冯特伯爵的慷慨而善意的赠与。 知识是善意的,那么带来知识的人,也不应被定义为恶意。 绿色的光蓬勃而起,陆希又一次被海因里希拽到身后——约翰也晋升了! 第239章 新的一年(九)、这是无知,还是信任? 青石城迎来了一个“节日”, 庆祝冯特伯爵晋升天骑士的节日。 领主的晋升是一件大好事。尤其是在高位上的晋升更是稀罕而重要的,值得好好庆祝。而且还有一位骑士,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约翰大人也一起晋升了, 这可是喜上加喜。 所有青石城的居民, 都能得到一份礼物:一小包调料,可选海鲜粉或孜然粉, 如果不要, 可以用一斤粉条代替,另外还有一块麻布或一块熏肉——这是给成年人的;而小孩子得到的,则是一块成年人手指那么长的糖。 至于青石城之外的村镇,也会有同样的礼物,只不过距离较远,还需要一点时间运送。所以很遗憾他们不能在第一时间, 就庆祝伯爵大人的晋升了。 虽然现在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 但粉条和麻布熏肉都是必需品, 得到哪一份都是好的;也有日子宽裕的人家咬牙选了调料——已经能吃饱肚子了,还不能吃点好的吗?这可是香料呀! 而孩子们得到的, 就更让人吃惊了——糖!那是糖呀! 光明大陆上的甜食, 只有真正的有钱人吃得起, 许多平民一辈子都没有尝过甜味——是的,小麦粉作为淀粉,本来应该能够嚼出一点甜味的, 但因为平民们吃的黑面包里面掺杂着太多的东西,甚至还有木屑或泥土, 所以也是根本不可能吃出甜味了。 但是现在, 每个孩子都得到了一块糖, 颜色微带红褐的糖块, 足足有成年人的手指那么长,两根手指并拢那么宽!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一下,就能品尝到的美妙滋味,就是“甜”吗? 虽然不是正经节日,但青石城这一天却比节日更欢腾。许多人自动地在广场上歌舞,唱着赞美领主的歌。还有人特意从外面采来早绿的树枝或早开的草花,恭敬地放到城堡的大门外——这意味着生机与力量,是对领主的衷心祝福。 本来这种时候,有钱的商人或中产会为领主也准备礼物,比如家禽、麦子或钱币什么的,但换了女领主之后,城堡已经不兴收实物礼物了,如果有人送去,城堡即使接收,也会给以等值的钱币,相当于购买。 现在就连外地商人都知道,老老实实做生意别耍滑头就行,甚至不需要讨好或贿赂领主以及相关的管事。 领主现在不收礼,收礼只收守规矩…… 既然如此,他们再送实物去就不好了,仿佛要强买强卖似的,还是送自己亲手采集来的花草更好,祝福伯爵大人与女伯爵健康长寿,永富生机。 欢腾之中,只有陆希蔫搭搭地爬回自己的卧室,一头栽倒在了床上——她真的好累哦。 “你今天跑到哪儿去了?”勉强把脸偏向枕头一侧,陆希有气无力地问,“幸好今天父亲晋级了,不然他就要忌惮你了,以后怎么办?” 海因里希站在墙角的阴影里,半晌才冷冷地说:“这对你有影响吗?” 嘿!这魔鬼真是…… 陆希只好换一个谈话方向:“那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一言不合就直接亮明魔鬼身份跑了,这举动也太莽撞了,根本不像个心机深沉诡计多端的魔鬼好吗? “这对你有影响吗?” 真是现世报,来得快! 其实当然是有影响的。这不她就得替他擦——呃,善后嘛。 然而这话也不能说出来,否则陆希觉得海因里希这时候很可能直接怼一句“谁让你擦——善后了?”那才真叫气人呢。 “行吧,那你知道我从哪里来吗?” “这对你——从哪里来?” 嘿,这家伙还真是打算把当初那三句话全甩回来啊! 第199节 “这句话不说完吗?”陆希睁开一只眼睛,似笑非笑地瞟了一眼海因里希。 大魔鬼看起来仿佛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但是这口气他硬是憋回去了,还把声音尽量放平了一些:“你从哪里来?是哪一层的异世界吗?离光明大陆——远吗?” “这个啊……”陆希坐了起来,有些烦躁地扯下头上的缎带和发饰,让头发乱七八糟地散了下来,“说起来话可就长了。” 海因里希冷眼看着那头黑发被陆希扯得跟个鸟窝一样,到底没忍住走过去,有些粗鲁地从她手里扯过缎带,用上头系着的金梳子把头发理了理:“你看起来根本就不像个贵族。” 陆希耸耸肩:“我本来就不是贵族。我们那儿也没有贵族。”确切点说,是种花家现在没有贵族,不过那讲起来就更麻烦了。 海因里希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也没有领主,没有国王,对吧?”他真的早就看出来了,这位女伯爵对那些“上位者”毫无天然的敬畏之心,尤其是对国王这种在她看来“无德无能”之辈,简直就是不假辞色的鄙夷了。 光明大陆的人是不会这样的。他们自生到死都受着身份的限制与教育,平民理所当然地要敬畏贵族,贵族理所当然地要尊奉国王,一层压着一层,谁都脱不开。 所以如果真是农庄上长大的露西,想要成为伯爵领的继承人就已经是她最大的愿望了。她渴望进入贵族的阶层,并且进入之后便会循规蹈矩,更加地恪守着贵族的规矩,免得其他人将她看做异类。 更不必说,在农庄上长大的女孩,哪里来的那么多知识呢?他知道冯特伯爵还在用“神授先知”来自欺欺人,但其实看看陆希一直在宣扬的,就知道如果真有“神授”,也不会授给她这种根本不敬神的人啊。 所以有些事情,只要认真地推测一下就能得出结论,区别只在于想或者不想罢了。 “没有领主,只有领导者。有等级,但等级的划分不在于血统,而在于个人的能力。当然,免不了也有出身和门第的影响,但没有世袭,人们最多的还是要靠自己。”陆希扯过一个枕头抱住,加重语气,“有宗教,但没有神;有奇迹,但没有魔力。” “没有神,也没有魔力……”海因里希喃喃地说,不知道在想什么,“都是炼金术?” “嗯——都是不需要神恩的炼金术。”算了就这么说吧。 “那确实也不需要魔力了……”一门加农炮轰出去的炮弹,或者一颗地雷爆炸的威力,并不逊于高级骑士的全力一击——哦,在使用了新的火药配方之后,这力量更强了。而且据陆希说,还有更高级的武器,真正最顶级的,甚至可以毁灭整片光明大陆。 如果能做到那种程度,跟神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吧? “魔力有其方便之处,但魔力不是全部。”其实陆希也想有个魔力啊,比如随手搓个小火球放个烟火,比如抬胳膊就能飞一飞啥的,多有趣啊……可惜没有。 而且她实在不善于宣传,此时此刻让她讲自己的世界,她脑子里想到的东西太多,讲出来的话却干巴巴的。 不过海因里希似乎对她的介绍已经满意了,又或者他关注的重点不是这些:“那你,究竟叫什么名字?” “我叫陆希,是个医生。” “陆希——”海因里希重复了一遍,发音稍微有那么点别扭,但学得还挺准确的,“跟——原来的名字差不多……”原来这个名字也不算完全的虚假。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这个名字之后,海因里希一肚子的闷气居然消散了不少。不过意识到这件事,他忽然又郁闷起来,而且暗暗地骂了自己一句——嗯,还不知道该骂啥…… 陆希观察着他的脸色:“这会儿能不生气了吗?” 海因里希立刻把脸又拉长了:“你还没说完呢。这个世界离我们很远?你是怎么来的,又要——怎么回去?” 这问题就很难回答了。远不远的,两个世界的距离能用远近来衡量吗?不过对魔族来说,无尽深渊和光明大陆大概是很近的,毕竟只需要人类召唤,他们就能穿过结界到光明大陆来串门儿。 至于怎么来的——或许得说说她是怎么没的了…… “这些现在还不能说。”她还没有摸清楚光球的底,海因里希知道得太多也许是没有好处的。 不过看着大魔鬼的脸色黑得跟锅底一样,陆希还是补充了一句:“等到能说的时候,我会第一个告诉你。”这不是一句敷衍的话,在光明大陆上,假如她真的能够说出真相,那最合适的对象确实就是海因里希。 嗯,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 有这句话,海因里希的脸色就好看了很多:“你今天不累吗?还在这儿扯东扯西的不休息!” 这就叫倒打一耙!是她不想休息吗?刚才她就只想往床上一倒马上睡着了,不是这个魔鬼跟要债的黄世仁一样跟进来的吗? 魔鬼黄世仁还在嘀咕着,一脸嫌弃地梳她的头发:“你看看你这样子,头发乱七八糟,简直——” 后面的话陆希没听见,因为她睡着了——真的很累啊,体力和脑力上双重的疲劳,管什么头发,先睡了再说! 屋子里没了声音,海因里希后面的话也消了音。他笔直地站在床前,沉默地看着这个敢在大魔鬼面前毫不设防地睡去的人。虽然有主奴契约,但如果奴隶想要同归于尽,也还是有一搏的机会。即使主人能够在一念之间就剥夺奴隶的生命,那也需要心念的“一动”,而在睡梦之中…… 所以这是无知,还是信任? 海因里希悄悄地退出了房间——其实这个问题不需要答案,早在当初陆希答应救助霉菌沼泽的时候,就已经给出答案了。 不过在城堡外墙下面,有人在等着他。 何塞站在阴影之中,他虽然是火焰系的骑士,但雇佣兵的经验让他对于隐藏也很在行,巡逻的骑士压根没注意到在那里居然有个人。 但海因里希一落地就发现了他:“何塞大人在这里做什么?夜已经深了。” 何塞对他貌似恭敬的态度不为所动:“我在等你。我们出去谈谈?” 如今冯特伯爵升了天骑士,城堡之内的动静只要他愿意都能注意到,所以两人心照不宣地离开城堡,向远处走去。 此刻夜已深,欢乐的领民们也都各回各家,整个青石城都安静了下来,只余零星几处还传出孩子们兴奋的笑声,听起来自有一种温馨与愉快。 在长长的街道上行走,两人脚下发出轻微却干脆的声音——现在青石城内的街道都铺上了水泥路,路面坚硬而平整,还在路边挖出了排污水的暗沟,即使在下雨天,街道也不会变得泥泞肮脏,更没有白都外城都避免不了的异味。 其实以何塞和海因里希现在的层次,完全不必发出任何脚步声,但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种方式,似乎是这样更能让他们体会到青石城的夜,更能与青石城融为一体。 “你不是今天才觉醒成魔鬼的吧?”虽然是疑问句,但何塞的语气却十分肯定,“当初灰羽在城外遇到的那个魔鬼,就是你。” 当初那个魔鬼一击即走,此后再也没有现身,谁都没发现他的踪影,倒是教会的守夜人跳出来搞了些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倒把魔鬼给忘记了。 但灰羽没有忘记,何塞也没有忘记。只不过灰羽没有看见那个魔鬼的样子,只知道他有一种魔法能够将人牢牢吸在地面上难以移动。 那时候何塞没想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魔法能够做到,因为灰羽的身体上并没有被缠绕什么,不管是触手或是藤蔓之类都没有,亦不是因为中毒而失去行走的能力,只是脚底有一股力量将他往下拖,就仿佛无尽深渊在他脚下开了个口子似的。 但现在何塞觉得自己有答案了——重力。伯爵小姐所讲的,让飞鸟下坠,让苹果落地,让一切物体最终回归大地的力量。 有了对重力的了解,再加上海因里希今天突兀地现出了魔鬼的形象,两下一联想,何塞难道还想不到吗?当初那个突然出现又销声匿迹的魔鬼,原来天天都在他们眼前。 “嗯哼——”海因里希发出一个意义不明的鼻音,然后反问了一句,“这对你有影响吗?”哎哟,终于可以把第三句话说出来了,刚才在陆希那里被噎了一下,他到现在还不舒服呢。 虽然说话的对象换了一个,但总算是把这句话甩出去了,他就痛快一点儿。而且想想是甩给何塞,就仿佛更痛快了一点呢。 何塞的手已经按到了剑柄上:“伯爵小姐知道你的身份吗?”这可跟汉克那种刚刚觉醒成魔鬼的情况完全不同! 海因里希对他露出一个带点恶意的微笑:“你说呢?” 何塞收紧了手指。他很想说陆希是被海因里希骗了,但是他又想到了一件事:“从守夜人手里救人的也是你?” 当时他被红龙拦住,而冯特伯爵还没追上去,按理说面具应该直接把人抓走,可是最后陆希却被毫发无伤地扔下了。那时候她说自己失去了知觉,所有人都没有怀疑,最后也只能认为面具怕带着人被冯特伯爵追上,所以扔下人质跑了。 但是现在想起来,这中间应该还有一个人也在救人,那这个人——不,这个魔鬼是谁,也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陆希早就知道海因里希的身份,可是她还是把一个魔鬼放在身边,不但替他隐瞒,还看重他,培养他…… “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何塞声音有些沙哑,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 “是偷了龙晶的人把我召唤来的。”海因里希迅速地也想到了这一点,“很有趣不是吗?你猜偷走龙晶的是什么人?”他绝不介意让何塞以为他和陆希的关系再紧密一些,但召唤魔鬼这事儿可不能含糊。 果然最后这句话既让何塞松了口气,又引开了他的注意力:“是教会的人?”当初他也是这么猜测的,原来真的没错。 “是啊。”海因里希嗤笑了一声,“教会一面宣传着魔鬼就是邪恶,一边豢养着守夜人,一面又想召唤魔鬼,究竟是为什么呢?” “他们一向是虚伪的。”何塞冷冷地说了一句,但并没被他绕开话题,“那你为什么没有跟着那个召唤你的人?” “因为他死了。”海因里希一摊手,“说起来也怪可怜的,他临死之前召唤了我,可是还没来得及签订契约就死了,白忙一通。” 何塞唇角抽搐了一下——难怪没人找到龙晶,原来还是被用了,但他随即抓住了重点:“你跟伯爵小姐——”签订了契约?签订了契约! 人类与魔鬼签订契约!这件事比把一个魔鬼留在身边更…… “怎么,你打算去告发吗?”海因里希露出了微笑,但这笑容充满了危险。 不过何塞不为所动:“如果被人发现,你该知道伯爵小姐要冒什么样的风险!” “风险?”海因里希又笑了一下,“如果没有人告发,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你真以为签订契约的人,那么容易被发现吗?当然,如果有人被举报为与魔鬼签订契约,那么想要证明自己没有,倒是挺困难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何塞很明白,他自己不就是个神弃者么,深知要证明自己无辜实在太难。 但,这也不代表伯爵小姐没有危险啊! “放心吧。”海因里希终于说了实话,“她可以随时解除跟我的契约——”然后他停顿了一下,又不无坏心地补了一句:“只要她愿意。” 第240章 突如其来(一)、把他们抓起来! 跟去年的时间一样, 长云领的车队离开青石城,向白都进发。 汉克没精打采地送走车队,蔫蔫地打算回自己的住处。 冬季已过, 魔兽潮也消失了, 边陲镇的民兵们甚至都需要自己进山去找魔兽来打,他这个预警器当然就用不上了。 “唉——”汉克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叹息。海因里希跟着车队走了, 他唯一的朋友也不在身边了——真没想到, 海因里希居然真的跟他一样觉醒成为魔鬼了,如此一来汉克觉得他们的友谊更加牢不可破(大误),也就对他的离开更加怅惘。 而且,另一位能跟他同病相怜的人这次也跟着去了白都,那就是至今都没有再次觉醒的安东尼牧师——唔,现在也不能叫他牧师了。 两位“病友”都离开了, 汉克只觉得有一种被抛弃的悲伤, 忍不住长长叹息。 “你也想去白都吗?”一起来送行的劳拉问道。 虽然已经是觉醒者并且在好几个工坊里都被尊称为“劳拉技术员”, 但劳拉本质上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而已,其实她是很想去白都看看的, 但好几个工坊里现在都离不开她, 比如造纸工坊和染料工坊的排污;比如盐碱工坊在提取盐碱之后剩下的残液需要再次分离……哎, 好烦恼的啊,被需要当然是非常高兴的,还能靠自己挣钱, 但偶尔也想出去玩玩呢。 “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去王都,是去推销新产品的。”胡安娜摸摸女儿的脑袋——原本稀疏发黄的头发现在已经浓密了许多, 而且呈现出有光泽的深栗色, 个头也蹿高了一截, 不再是原先那种脑袋大身子小的样子, “汉克先生也有自己的工作,你以为是想去白都玩吗?” “可是罗斯和朱迪也去了……”劳拉小小声地嘀咕。她说的是来到长云领治病的那二十多个女人中的两个。 “她们是去白都接自己的朋友和亲人过来的。”这种事胡安娜还是比女儿知道得更多些,毕竟没有人会跟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讲那些事。 罗斯是从妓院出来的,这次她打算回妓院去看看,有没有生了病而失去“用处”,以至于妓院愿意便宜放人的那种“朋友”。在长云领这一年,她攒了一点钱,并把它们换成了一些小东西——比如说圆润的彩色玻璃珠子,或者结晶的冰糖,以及马上要推出的“巧克力”。 这些东西在长云领买到只需要成本价,尤其她属于“内部人员”,自己人,又是为了这种用途,所以她拿到这些小东西的价格低到会让外头的商人不可思议,但是拿到白都去,这是可能换出好几个人来的。 跟她一起从妓院出来的朋友没有回来,但也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一起来治病的女人们也都凑了一点——她们在长云领都找到了工作,最差的人也能养活自己,像罗斯这样识字还对商业上的事有所了解的,甚至在“商业部”找到了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 她们有些人惦记着自己的朋友和亲人,想把他们也带到长云领来。有些人对自己的家人早已冷了心,但对于跟自己一样命运的女人们却怀着同情…… 汉克当然是知道这些事的。从前他觉得这些出卖身体的女人简直是魔鬼的仆人,她们引诱人堕落,掏走人口袋里的金钱,总之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但是现在他必须承认,邪恶的真不是这些女人,而是逼着她们走上这条路的这个世界。 嗯,那是因为他自己现在也成了魔鬼,也知道了“身不由己”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想到这一点,汉克更郁闷了。他正打算转身走开,忽然间一种奇异的感觉让他猛地抬起了头,望向远处。 “你们,你们听到什么声音了吗?”他有些犹豫地问。 “没有。”旁边的百丽儿摇头,“你听见什么了?” 汉克也不太确定,那仿佛是一种并非用耳朵听到的声音,但也许是离得太远,他此刻再去仔细倾听就没有了,似乎刚才只是他的错觉一般。 “也许,也许是我搞错了吧?”他摇了摇头,没再往下说。冬季已经过去,魔兽潮确实已经消失,否则领主大人也不敢带走这么多骑士,所以大概就是他的错觉,毕竟一整个冬天他都这么紧绷着精神,可能是太过敏感了。 “唉,为什么我就听不到呢……”百丽儿十分羡慕他,“你接收到的是声音,我也能接收声音,为什么就听不到呢?” “因为声音和声音是不同的。”劳拉这个好学生非常雀跃地举手回答,“伯爵小姐讲了,百丽儿姐姐你是超声波,是超过了耳朵能听到的范围,所以叫做超声。除此之外,还有次声波,是低于耳朵能听到的声音范围的,所以也听不到。” “所以我只能高不能低吗?”百丽儿有些失望地说,“能有什么办法让我也接收到次声波呢?”既然都不是用耳朵,那她为什么就不能接收低的声波呢? 第200节 这个问题劳拉就答不出来了。于是一群人一边研究着超声与次声,一边回去了。 假如陆希在这儿,就会说百丽儿跟汉克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这可不仅仅是谁超声谁次声的问题,而是因为百丽儿是自己发出超声波然后自己接收,除非她能自己发出次声波,否则当然是没办法接收到的。 至于汉克那就不同了,他接收的也不仅仅是声波,似乎还包含了很多的东西,比如魔力波动,比如光——细说起来,他简直像个万能检测器,从根本上就与百丽儿是不同的。 可惜陆希现在已经走远了,也不知道被留下的人有这样的谈话,否则她一定会揪住汉克让他再仔细捕捉一下刚才接收到的信息,并且让他对自己再自信一点儿。 然而陆希没听到,所以队伍就这么一径向前出发,而没有人注意到,那种让汉克警惕的感觉,来自于大海的方向——确切点说,是来自于海风郡的方向。 而此时此刻,海风郡前来白都送盐税的车队已经进入了王都的内城,带队的是一位大骑士——耀狮骑士团的副团长之一。 这位大骑士只管路上护送,所以将税金交进国王的金库之后他就不管了,但他带来的人当中,却有人进了王宫。 没过多久,正在花园里欣赏一位美貌女士弹奏竖琴的国王,就看见他的贴身男仆里卡多向他走来,并且表情有一些忧虑。 “出了什么事?”国王十分不悦。他很清楚,里卡多露出这种表情,就表示又有让他烦心的事了。 “海风郡送来了盐税,但是——”里卡多恭敬地低下头,“今年的盐税比去年少了一成……” 海风郡的盐税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可以说国王的奢侈生活基本都靠着盐税,听起来一成似乎不太多,但对国王来说,哪怕减少他万分之一的享受都是不允许的! “怎么回事!”他直接就把手里装着葡萄酒的金杯向里卡多丢了过去,吓得那位弹琴的女士提起裙子就溜走了——万幸她不是女奴也不是王宫内的女仆,她是有丈夫的人,这个时候还可以溜走,而不是留下来当国王的出气筒。 “难道是教会又找到借口加税了?”国王第一就想到了这里。 确实,教会明面上只收十一税,但其实——就说海风郡这里吧,因为提供神术的是教会,所以他们每年就要从盐税里再提走一成。而且如果这一年海风郡阳光和煦——这对提炼精盐大有好处——这就是当地的大主教祈福的成果,需要再给教会一笔供奉,以图明年仍旧让神如此降福。 总之,教会这些年是变着法儿的向海风郡伸手,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当然,国王是虔诚的,是敬重教会的,但那TMD不能损失他自己的利益啊! “嗯——并不完全是教会的原因……”里卡多犹豫了一下。 来托他说话的人确实示意他主要把错误推到教会身上去,但里卡多另外有一点想法——如果他能跟奎因子爵家的大小姐结婚…… 别误会,里卡多可不是因为爱慕翠茜·奎因。那个女人虽然漂亮,但美貌的女人到处都是,里卡多也无意“征服”什么“烈马”,漂亮的女奴不是更好吗? 但是如果娶了翠茜·奎因,他一定能得到一个爵位——都为国王行方便了,赏赐还会少吗?而且一旦结了婚,女人就像套上了笼头的马,不驯服也要驯服了。到时候,白浪湾的金库,不也要分他一半吗? 白浪湾去年可没少挣钱,那些昂贵的调味料简直就是打开了一座金矿,财源滚滚,谁看了不眼红呢? 再说了,里卡多难道愿意一辈子做国王的贴身男仆吗?国王脾气那么坏,又十分吝啬,对于他的赏赐从来都不多…… “白浪湾在偷偷地出卖精盐。”里卡多决定还是加上这句话,“他们所卖的海鲜粉,里面就掺了许多盐。” 这不是假话,用萃取术确实能够从海鲜粉里分离出大量的盐来,可见海鲜粉分明就是在卖盐。 “海鲜粉掺盐?”国王反而不敢相信了,“他们是傻瓜吗?”海鲜粉可比精盐还要便宜。 “他们是想挤垮海风郡,抢占盐的市场。”要说在商业方面,里卡多总还是比国王要精明一些的,“今年海风郡已经提高了盐价,可是盐税仍旧少了……” 国王还是不明白:“可是把盐便宜卖,他们难道不亏吗?” 诶这个问题…… 里卡多真的都觉得挺难回答的。这么卖亏本吗?精盐的价格一直很贵,但,它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呢?里卡多隐隐约约地也能感觉到,其实那些神术物品,也许并没有那么贵重。 但是这话可不能从他嘴里说出来,于是里卡多含糊地躬了躬身:“他们可能是想,等抢出一块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总之,这是侵犯了您的利益,毫无疑问的!” 国王有些迟钝的脑袋转了转,但没有转清楚。不过有一件事他是明白的,那就是海风郡交上来的盐税少了! “混蛋!”国王愤怒地咒骂了,“他们怎么竟敢这样做!把他们抓起来!” 里卡多向前走了一步:“陛下,现在还没有证据。”假如奎因家的爵位被剥夺了,那他怎么办?他娶翠茜还有什么用?又怎么能把白浪湾攥到手里为自己谋利呢? “我认为,您可以为奎因小姐找个丈夫,然后——” “我要把他们抓起来!”国王根本没听他说什么,“我要剥夺他们的爵位!骑士团不是有人押税到王都来了吗?去,把他找来!” 里卡多张口结舌:“但,但是陛下,您不能随意剥夺贵族的爵位的……”贵族的爵位是因他们的血统而从父辈处继承,这跟王室的继承是一样的,假如贵族的爵位可以随意被剥夺,那么从规则上来说,王室也…… 然而国王是不听人话的,或者说,他只听自己想听的话:“把骑士团的人叫来,立刻!”随着他的吼叫,一个杯子擦着里卡多的脑门飞了过去。假如不是里卡多好歹还有那么一点儿身手,这个沉重的镶着宝石的金杯子可能会在他脑门正中砸出个坑来——毕竟国王也是个觉醒者,虽然他得到的神恩也就是那么一咪咪…… 里卡多几乎是崩溃地出去了。他简直要后悔自己的多嘴——完了,这下子他得到爵位的路又断了,这可怎么办?作为一个骑士侍从,如果只靠自己,那是根本无法得到爵位的啊。 他向副团长传达了国王的命令——其实他内心是十分希望这位副团长能够向国王再进言几句的,然而副团长从不多说,他所做的就是执行命令,所以他立刻就离开王宫,看样子是去调动海风郡的人马了,毕竟从那里直扑白浪湾,要比从白都调动骑士更方便。 这样看来,等奎因子爵一家到达白都的时候,他们的领地也已经落入骑士团之手,这一家子就可以直接去跟拜耳子爵做伴了…… 里卡多沮丧透了。不过这时候,他听见了熟悉的声音:“里卡多,我的朋友,你这是怎么了?” 是小怀特——红云城怀特伯爵的长子。其实他比里卡多的年纪要小很多,但他是伯爵的继承人,所以即使喊一声朋友,也是给足了里卡多面子。 “小怀特先生。”里卡多心都要碎了。看看人家,因为有一个贵族父亲,所以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有爵位可继承了。而且也因为他的好血统,现在已经是正式骑士,哪儿像他…… “你总是这么客气——”小怀特十分亲近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之间难道还需要这么客气吗?这太让我伤心了。嘿——”他不等里卡多道歉,就对他挤了挤眼睛,“今天晚上我有个聚会,你会来的吧?” 这种聚会的内容不外乎美食美酒与美人,凭里卡多自己,那是享受不起的,所以他连一秒钟都没有抵挡住,就不由自主地点下了头:“我非常荣幸……” 小怀特笑着又拍了拍里卡多的肩膀才离开,但是一转过王宫的回廊,他就厌恶地掏出一张手帕擦了擦刚才拍过里卡多肩膀的那只手:“这种虫子一样的东西,如果不是父亲要求我……”他才不会去拍一个仆人的肩膀! “他是国王陛下信任的人。”跟在小怀特身边的护卫对这位小主人也有几分无奈,“您不要在王宫里……”好歹离开王宫再表示厌恶呢?这要是被人看见了,刚才对里卡多的拉拢不就白费了吗? 小怀特耸耸肩:“又没有人看见。”他身边这可是个已经到达了高级巅峰,只差一步就晋级的骑士,四周有没有人,他当然是知道的。 护卫暗暗叹了口气。他其实并不想这么讨嫌,但小怀特实在不能让人放心,偏偏他又是怀特伯爵的独子,唯一的继承人……护卫能怎么样呢?护卫只能再叨叨一遍:“今天晚上的聚会,您可不要失态。您知道的,无论是您娶朱丽亚公主,还是将来——都还要借助里卡多这张嘴。” “我知道。”小怀特不太耐烦,但他对护卫还是尊重的,毕竟这是他们红云城战力最高的“自己人”了,除此之外当然有力量更强大的,但那不是属于他们的骑士。 只不过,他真的并不喜欢朱丽亚公主。一个苍白的、沉默的,就像用羊皮纸剪出的剪影一般的存在,他有时候都怀疑她真的能算是女人吗? “但她有王室的血统。”护卫当然知道小怀特的爱好,“将来您如果能成为那个位置的继承人,那么翠茜·奎因当然也属于您。” 小怀特这才有点满意:“算了,也只能这样了。只要她听话就行。对了,不知道这个社交季,长云领那边会不会再带什么新鲜东西过来,我真是有些迫不及待了呢,冬天真是太无聊了……” 第241章 突如其来(二)、王子病了 被许多人所惦记着的长云领一行人, 可算是姗姗来迟。 实在是因为这一行人当中,除了伯爵夫人之外,其他人对社交季都没有多少期待, 所以他们光是在王都外围, 让带来的女人们回自己家里向亲朋好友宣传,就花了不少时间。 说真的, 当初跟着他们离开的那些女人, 基本都是已经被家里放弃的,现在有人回去,可是让家人、邻居和亲朋大跌眼镜——呃,可惜现在没有眼镜。 总之,这几个女人的回归,确实引起了轰动, 尤其她们还是被伯爵的下人们送回来的!做那种营生的女人, 得了那样的病, 不但治好了,还被伯爵的下人送回来!长云领的大贵族非但没有把她们当成污秽的东西踢开甚至烧死, 还好像她们是什么尊贵人物一样地送回来! 而且看她们的样子啊。脸色也红润了, 人也丰满了, 身上穿的竟然是细麻布的衣服!细麻布哎,还不是那种最粗劣的、麻线稀疏的粗布哎! 她们还有内衣和鞋子呢!要知道不少人在现在这个季节都已经光着脚了…… 总之,她们看起来简直是脱胎换骨, 简直让人不敢认了。 有几个女人立刻被围住了,人们羡慕地打量她们, 听她们讲述长云领的好生活, 并且不可遏制地动了心。但也有个女人, 是被仆人们护着跑回来的。 “他们不但不相信我说的话, 还说我是跟魔鬼做了交易,才治好了病!”女人气得眼圈通红,“不,他们说我根本没有治好病,只是魔鬼掩饰了我身上的异常,说我是回去继续污染他们的!” 以为她那么想回那个家吗?并不是!她只不过是自己治好了病,也希望那些同样染病的人能被医治罢了。 她现在知道是谁传染给她这种病的了。她厌恶那个人,但也说不上恨,毕竟从前为了一口吃的,也是她自己愿意的。现在,在长云领她有了工作,她成了一名熟练的纺织女工,她能养活自己,而无须再出卖身体。 本来她对自己从前生活过的家并无多少留恋,毕竟当初她用身体换回来的食物分给了一家人,可是她想治病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支持她。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就不想再跟那个家有什么联系了。 但是在长云领,她听卡玛医师说起医生的职责,卡玛医师说人都不应该被愚昧所蒙蔽,把可以治愈的病当做什么神的惩罚或魔鬼的污染,有病,都应该得到治疗。 所以她才回来的,她是敬佩卡玛医师和医院里的工作人员,更敬佩建立医院且传授治疗方法的女伯爵。她想要更多的病人得到治疗,被“医学”的光辉所照耀和赐福,所以她才回来的! 结果,就落到了这样的下场!倘若不是女伯爵让仆人护送她回去,现在她说不定已经被绑上火刑架了! 这么一想,她又不禁后怕起来。她想回长云领了,只有那里才是最安全的! “不要怕,现在没人能伤害你。”陆希对此也是无话可说,“派人去那个村子,是谁打伤了长云领的人?”居然还有人在后面扔石头,两个仆人都挨了几下,其中一个还被砸了脑袋,幸好没有打破,但也鼓起了一个小包。 自己不相信医生,愿意生病那她管不着,打伤长云领的人可就不行了,必须给点教训! 幸好让人生气的只有这一处地方,其余几个女人回来的时候都是很高兴的,纷纷表示她们有家人或朋友愿意一起迁往长云领,甚至有一个小村子,几乎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愿意迁移。 那个村子就是在皇家猎场外面,因为猎场侵占了土地,又不允许他们进入猎场——别说打猎了,就是挖点野菜都不行——所以这个村子里的男人女人们整天都在大路边上晃荡,男的希望被商人挑中干点拉车的活儿,女人则希望被挑中过那么一夜,换点面包来。 这些人名义上是属于王都的平民,但除了每年秋天收税官会来一趟,其余时间是没有人管他们的。而收税官除了会拿走他们家里的粮食或者别的什么略微值几个钱的东西,甚至不会跟他们多说一句话。 今年情况更糟糕了。在皇家猎场出现了魔鬼和食尸鬼之后,国王不再来打猎,就连商人们都不往这条路上走了。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冬天是怎么熬过去的,但是他们知道,下一个冬天,他们熬不过去。 在这个时候,有人治好了病回来了,活生生地站在他们面前,而且一看就是过上了好日子的模样。想想必将来到的又一个冬季,哪怕真是要跟魔鬼做交易,这些饥饿的人们也会愿意的。 对这些人,陆希也不打算拖到社交季结束了。车队还带了一些粮食,先让这些人吃一顿煮粉条,然后就直接把他们组织起来,分几名骑士和奴隶护送他们先回长云领。这些人也不会要求什么有车有船,他们愿意用自己的两条腿走到那能让他们吃饱穿暖的地方去。 如此忙活,进入白都内城的车队自然是比预计时间还要晚到了几天的,闹得许多人都在翘首以盼。尤其是开在白都的商铺,每天都有人来打听有没有什么新货物。 新货物当然有,但必须先得在贵族当中亮过相才能放进商铺里。甚至有些东西连商铺都不进,不是贵族,你捧着金币都买不着! 比如说,第一个来登门拜访的苏菲亚夫人,就受到了伯爵夫人一顿精致下午茶的招待。然后她带着两小瓶精致的香水离开,接着消息就像在空气中扩散的香水气味一样,迅速地传开了:长云领又带了好东西来! 香水还好一些。原本大家也有用神术提取的鲜花香水,现在长云领带来的这种不过味道有些差异,以果实的香气为主罢了。 当然,价格也更实惠,差不多只有神术香水的一半呢,而香气的持久性却并不逊色。可想而知,顶尖的大贵族可能会因为价格而依旧追捧神术香水,但中小贵族一定会转向长云领的香水的。 但这不算什么,据苏菲亚夫人所说,最美妙的是那顿下午茶,确切点说,是下午茶里的那块巧克力蛋糕! 去年的舒芙蕾蛋糕惊艳了许多人,不少贵族都试图找出蛋糕的配方,甚至有些人让自家的骑士往蛋糕里充入空气,希望做出那种云朵般的绵软口感。 当然,基本都失败了。 更可恨的是,长云领的商铺并不出售这种蛋糕,声称它只是伯爵夫人的一点“小秘方”,只给她招待朋友使用。 可恶!长云领那个地方——难道要让他们为了一块蛋糕去做客吗? 结果,舒芙蕾蛋糕还没搞明白配方呢,长云领又推出了新的好东西。 据苏菲亚夫人的形容,那个巧克力有着惊人的美味,它有着蜂蜜一样的甜美,还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香醇,更有着蛛丝布一般美妙的丝滑口感,你简直都不能相信自己居然是在吃一种食物…… 总之,就是比舒芙蕾蛋糕还要美味的东西! 不过这次,苏菲亚夫人也带出了好消息——虽然那种云朵一样的蛋糕的做法依然不会外传,但这个巧克力是要出售的。这东西既可以像糖果一样单独吃,也可以加热融化为一种热乎乎的美味饮料,还可以像做巧克力蛋糕一样浇在松饼或者面包上,做成巧克力松饼或巧克力面包。 当然,用它做巧克力蛋糕也行,只不过黄油蛋糕没有那么松软,但这绝不影响巧克力的美味! 一时间,长云领的众人还没有露面呢,伯爵夫人的宴会又是一票难求,而长云领的商铺则已经有人跑来要预订巧克力了。 不过在伯爵夫人露面之前,国王托苏菲亚夫人的福,先尝到了美味的巧克力。 “这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国王的生活穷奢极欲,可是他也得承认,从未尝到过如此美味的糖果。 现在绿云领的各种糖口味已经十分丰富,但你吃着总能知道它是怎么来的——苹果、杏子、葡萄,或者别的什么水果,你总能分辨出来。但是这种巧克力,它绝对不是来自于水果,它简直,它简直……对不起,国王甚至都想不出什么话来形容,他能想到的就是——光明之山有没有这样的糖果呢? 第201节 “据说是来自某种南边的香料……”巧克力的配方,伯爵夫人自然不会透露一个字,不过长云领有南联邦的商人往来,这是无法遮掩的。 “香料?”国王难以相信。南联邦的香料是有名的,比如做菜的胡椒和肉桂,比如提炼香水的丁香与肉豆蔻,再比如制作提神药水的红粒果,甚至一些不太出名的香料比如姜黄、香茅、酸角之类,王宫的厨房内都有。可是他从来没有尝过有类似巧克力味道的香料啊! “据说也是某种炼金配方……”苏菲亚夫人也有些贪婪。长云领现在的好东西太多了,每一样都相当于滚滚而来的金币,而她眼看着金币之河从自己身边奔涌而过,却不能从那河里捞起一些,实在是…… 她确实有丈夫留下的遗产,但那份遗产并不足以让她过上奢侈的生活,所以她才要依附国王。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大了,国王越来越吝啬,给她的赏赐也越来越少。再说,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再过几年,即使再有调味汁、烟水晶或巧克力的加成,国王也会慢慢对她失去兴趣,毕竟每年社交季上出现的年轻少女都不在少数,纵然不是个个都像翠茜·奎因那样艳光照人,但青春即是资本,将开的蓓蕾,总是比已经显出凋谢之势的花朵更吸引人。 “真遗憾,冯特伯爵在社交季后就要回长云领,如果我能学会制做巧克力,那就可以经常为陛下做这种美味的糖果了……”苏菲亚夫人到底还是把这话说了出来。 国王又吃了一块小小的巧克力方块,没有说话。炼金配方是个人的财产,即使他是国王,也不能直接索要。但是长云领这几年真的有很多好东西,相比之下,他们交上来的税,比起他们的收入来,就不值一提了。 当然,长云领的税都是足额上缴的,去年他们拿下了晚风岭,又把生荒地也划进了自己的领地,今年他们交上的税就是按照新地盘的大小来算的,税务官计算过,一点都没有缺少。 新划进的领地面积并不小。要知道,虽然以前长云领的地盘名义上是包括大片山脉的,但人人都知道那些密林与荒山根本不能按大小来收税,所以收税的面积只是划到边陲镇,也就是密林之外。 当然这片面积也不小,导致长云领前几年交税都很艰难。但今年加入的生荒地和晚风岭,相当于之前计税面积的一小半了,可是长云领交起税来却十分干脆,而且没有用魔晶和兽皮抵税,而是直接交的金币! 由此可见,长云领真的有钱了! 假如所有的钱都能进他的金库,那么短缺的盐税也就不算什么了。 “我要娶他的女儿。”国王突然说,“他该不会拒绝吧?” 苏菲亚夫人目瞪口呆,险些把嘴里含着的巧克力掉出来——天啊,陛下你直接向冯特伯爵索要巧克力的配方,也比说要娶他的女儿更好吧? 说真的,即使身为国王的情妇,苏菲亚也得说,这位国王陛下,到底是怎么有自信觉得可以娶到冯特伯爵的女儿的? 论年龄,他都能当那位女伯爵的父亲了。论人才——国王从来也不是什么英明神武的人,虽然依靠着获得的那点神恩,他现在还没有变成一个啤酒桶,但头发已经在减少了。假如他不是国王,甚至假如苏菲亚夫人年轻二十岁,她都不会选他! 然而国王可没这个意识:“我让她做王后,这总可以了。”他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仿佛是要为自己辩解一样,他又补充了几句,“乔纳斯的身体不好,长云领也是王室血脉,如果她生下孩子,血脉也会更纯正。” 这么一说,仿佛他就是为了王国的继承人而娶妻了,国王顿时觉得理直气壮起来。 苏菲亚夫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好在还没等她说话,仆人就敲响了餐室的门,并带来了一个不妙的消息——乔纳斯王子发病了。 虽然国王知道儿子的身体不好,但听见发病,他还是着急起来——就算能娶冯特伯爵的女儿,生不生得出孩子还是两说呢,已经有了的儿子可不能出事啊! “怎么回事!”国王一边催促着车夫赶车,一边厉声问仆人。 带来这种糟糕的消息,仆人也吓得腿软,生怕国王下一句就是命令人把他拖下去:“王子殿下在跟教师学习的时候,忽然抽搐起来……” “把那个教师杀了!”国王大声喊叫着,“他怎么敢让王子生病!神官呢?神官去请了吗?” 那当然是请了。王子一倒在地上,就有侍卫飞快地去了皇家大教堂,请来了苏亚大主教。 所以国王赶回王宫的时候,看到的是已经睡着的王子,他躺在床上,而苏亚大主教站在床头,正为他祈祷。朱丽亚公主也在,正忧虑地看着弟弟。 “大主教,我的儿子他怎么了?”倒霉的皇家教师在国王尚未回到王宫的时候就被砍了头,所以只有当时在门外伺候的女仆能够略微描述一下王子是如何因为拼图未能完成而生气,然后倒在地上抽搐并口吐白沫的。至于究竟是什么病,那女仆可说不上来。 “非常遗憾,王子殿下是癫痫……”苏亚大主教面带怜悯之色,“陛下,您要接受主的安排,祂喜爱王子殿下,所以——” “不可能!”国王失态地打断了苏亚大主教的话。 癫痫病,国王是知道的,这是一种“神罚”。很多看起来好好的人,就会忽然倒地抽搐,整个人都抖动起来,有些甚至会咬断自己的舌头并因此死亡。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即使是圣徒都无法治疗,所以才被称为“神罚”。 但他的儿子是王子,王子怎么会遭遇神罚!难道神厌弃了他,也厌弃了他的儿子吗? 苏亚大主教没有与他争辩,而是悲悯地叹了口气:“不如,您向圣城申请,请我的老师来为殿下治疗吧。但,请您记住,主要召谁去光明之山陪伴祂,那是被召唤者的荣耀,应该感恩地接受。” 这是屁话!国王脑袋难得清醒地想着。被神罚的人怎么会被召去光明之山,这只不过是苏亚说的好听话而已。 “去圣城请阿方索红衣主教大人!”国王这时候反而冷静了。这么多年王室都是由阿方索红衣主教照看的,还是请他来才能让人放心! 有仆人跑出去传达命令了。国王站在床边看了儿子一会儿,也转身走出了房间。他有些害怕面对儿子苍白的面孔,他在被子里昏睡着,简直像个假人一样。 他的儿子居然是这么苍白和不健康的吗?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啊。 “陛下——”这个时候,里卡多小心地凑近了他,“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第242章 突如其来(三)、把骑士团给我召回来 一般来说, 当有人跟你说“我不知道该不该说”的时候,都表示他其实非常想说,并且认为自己说的话很重要。 国王总归还是知道这个道理的, 而且里卡多毕竟是他的贴身侍从, 于是他还是忍下了不耐烦:“说!” “您觉得——”里卡多把声音压得更低了,“苏亚大主教, 他真的用心为王子殿下治疗了吗?” 国王愣了一下。涉及到阴谋诡计的时候, 他那被葡萄酒薰得已经迟钝的脑袋就会好用一点,一瞬间他就想到了海格勋爵,想到了那家伙献给皇家大教堂的庄园,并且那庄园还被接受了。而做主接受的,不就是苏亚大主教吗? “他难道敢——”国王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嘶嘶的气音,听起来简直像是一条蛇在愤怒地吐着信子, “他怎么敢!乔纳斯的病, 会不会是他们做了手脚!伺候王子的仆人, 统统都给我抓起来审问!” 里卡多心里紧了一下。伺候王子的男仆女仆们多达百人,如果统统都抓起来, 最后能活着走出来的恐怕没有几个。 但这关他什么事呢?国王越是相信, 他就越容易完成怀特伯爵的嘱托, 就能越快地拿到自己的报酬呀。 “是的,应该把他们统统抓起来审问。”里卡多迎合了国王一句,然后轻声说, “可是陛下,如果找不到证据呢?即使教会不用心为王子殿下治疗……”也没有证据呀。 国王握紧了拳头。是的, 教会的治疗一向都是圣水和圣光, 而使用之后仍旧无效的, 就被视为神弃者, 与教会再无关系了。 这一点国王一向都是知道的,但他从前觉得这与他无关。神弃者与他有什么关系呢?他是国王,他有着教会专门指派的红衣主教来照管,无论什么病都可以给他治好,反正他永远不可能成为神弃者,那么别人成为神弃者,又关他什么事呢? 但是有一天,他的儿子也被定义为神弃者了,而他完全没有力量和证据反驳! “把阿方索红衣主教请回来!”国王只能想到这个办法,“阿方索红衣主教,他,他一定会为乔纳斯治疗的!” “可是苏亚大主教,就是阿方索大人的学生啊,他是接替阿方索大人管理皇家大教堂的……” 国王僵住了:“不,不可能的……”阿方索红衣主教照顾了王室多少年啊,如果说连阿方索红衣主教都会——国王是不能相信的! “阿方索大人,他毕竟属于教会……”里卡多观察着国王的表情,把怀特伯爵交待给他的话慢慢地说出来,“教会从前是支持您的,可是现在——不然阿方索大人为什么在这种时候忽然离开了白都回圣城呢?即使您派人去请,可是阿方索大人之前就说回圣城要冲击圣徒,那他就有理由不回来……” 国王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是的,阿方索离开白都不久,他就发现了海格跟晚风岭勾结,然后他才处理了拜耳子爵,苏亚就接受了海格的庄园,之后就开始为海格说话。 这么说,是教会不想再扶持他了?他们选择了海格?为什么呢! 因为他老了?还是因为乔纳斯的身体? “不会的——”国王挣扎着,还是不肯相信,“如果教会……为什么从前……”从前他们是支持他的呀! 但是,从前支持他,是因为他觉醒了神恩,而且他比他的兄长更亲近教会。而现在呢?乔纳斯的身体确实不好,虽然以前没有发作过癫痫,但确实教师委婉地提到过,小王子的脾气有点暴躁,身体也比较弱。 当然这些话国王之前都是当作耳旁风的。弱点就弱点呗,反正有神官呢,不生病就好。辉光之国如此和平,也不需要一个能战斗的国王,像他这样就足够了。 结果这并不够。 “把骑士团召回来!”国王的脑袋转了一圈,终于想到了这个问题,“不要去打白浪湾了,把骑士团召回来护卫王宫!” 辉光之国有好几个骑士团。一个叫皇家骑士团——别听这名字挺高大上的,其实是个样子货,因为它另有一个名字叫做“荣誉骑士团”,是给贵族专用镶金的。 这个骑士团里的骑士叫做“荣誉骑士”,其中既包括怀特伯爵和冯特伯爵这种真正的骑士,也包括阿德让公爵这种等级只到骑士侍从的人物,甚至还有根本就没觉醒的。与其说是个骑士团,不如说是为了表明这些大贵族都是王室的“骑士”罢了。 所以这个皇家骑士团其实是空的,辉光之国真正的属于王室的战略,都在耀狮骑士团。 哦,还有一个小型的守护骑士团,主要是守卫王宫的,但因为这活儿基本上就是个王宫看大门的,没什么油水,所以有点本事的都挤破头也要钻到耀狮去,导致守护骑士团剩下的人都水平堪忧。 国王以前对此是不在意的。太平时期,有个骑士充充门面已经足够了,难道谁还敢到王都来作乱吗?王都可还有皇家大教堂,那里面还有神官和教会的骑士呢。 至于他的精锐耀狮骑士们,自然是要放到更重要的地方去。比如说海风郡那种既能收盐税,又能收海港码头税的地方;比如说黄金领那种产粮之地;又比如说跟西边那群野蛮人交界的地方…… 所以现在他忽然感觉到了王都的空虚——之前教会是倚仗,但当教会不再站在他这边的时候,那么巍峨的大教堂内的神官和教会骑士们,可就都成了新的威胁了。 还是把海风郡的骑士召回来!国王迅速下定了决心。 黄金领的骑士本来就少,而且那里有一座双塔大教堂,裁判所很有可能就在那座教堂之内,不能撤人。西边边境太远,且也要防着他国入侵。倒是海风郡,在教会的船队遭受重创之后,大部分人撤回了圣城,海风郡现在并没有多少教会的人,驻扎在那里的骑士完全可以拨回一部分来。 就这么办! 里卡多顺从地执行了国王的命令,等到国王稍微冷静了一点儿,他才又低声说:“陛下,您不只有耀狮骑士团啊,还有别的贵族也要听从您的召唤和指派呢。” 国王没吭声。贵族确实应该听从国王的召唤,但那一般来说是在外敌入侵的时候,国王的命令就是不可违抗的。但对于王室内部的事儿,贵族们怎么站位都是有理由的。 不过国王还是想到了一个人:“你说得对!冯特伯爵不是已经进了王都了吗?立刻召他来见我,我要娶他的女儿!”女儿做了王后,冯特伯爵难道还不拥戴他吗? 里卡多吓了一跳。国王这想一出是一出的劲儿,尽管他当了多年的侍从也有点不习惯啊。而且娶冯特伯爵的女儿?这可真是——算了,国王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让他娶,否则还有怀特伯爵什么事儿啊? “冯特伯爵——”里卡多露出为难的表情,“那位女伯爵是双黑,而且她的出身……” 国王果然想起了陆希的黑头发和黑眼睛——迷失之地的血脉,生母还是个女奴。如果不是因为冯特伯爵没有儿子,怎么也不可能轮到这个私生女继承爵位。 里卡多看出国王的动摇,立刻凑上去:“陛下,您怎么忘记了,还有公主殿下呢。本来她也应该选择一位大贵族成婚的。” “让她嫁给冯特——”国王昏头昏脑地说了半句,猛然想起来冯特伯爵可是有妻子的。 “那,那个可能不行……”里卡多简直要给国王跪了:“如果说年纪,怀特伯爵的长子还是挺合适的,而且他已经是正式骑士了。尤其是,怀特伯爵对您是忠心的,也许在骑士位阶上他不如冯特伯爵,但冯特伯爵实在是……当初为了继承人的事,他对您也许还有怨恨呢。” “怀特……”国王沉思起来,然后瞥了里卡多一眼,“你对怀特家的事倒是很清楚。”毕竟,在他身边的仆人或者官吏们,时常就会有人这么干,或者推荐这个,或者推荐那个,嘴上说是为他考虑,但其实不过是自己得了好处罢了。 里卡多早就预料到国王会这么说了:“怀特伯爵确实希望儿子跟公主殿下结婚,他想以此抬高自己的身份,但您也就得到了他的全力效忠——请恕我说一句不敬的话,虽然以前他对您也是忠心的,但在联姻之后,那就不同了……” 这个道理国王当然知道:“又他给了你什么好处?” “一些赏赐,比去年的丰厚一些……”虽然早有准备,但对上喜怒无常的国王,里卡多也有几分忐忑,“我已经都把它们登记下来了,还有别人的——对了,阿德让公爵为他的女儿也……再过几天,我会像往年一样,把这些东西整理好上交金库。” 要不说国王越来越吝啬了呢,自己没有赏赐,还要把他从别人那里拿到的好处剥夺一些。幸好一些聪明的人,比如怀特伯爵,这些东西都是准备双份的…… “阿德让——”国王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给了你宝石?” 国王对于珠宝和黄金简直就像传说中的巨龙一样……里卡多腹诽着,脸上却只能保持着恭敬的笑容:“是的,是一颗彩虹石,只是不大……” 彩虹领的彩虹石以颜色丰富质地坚硬洁净著称,其坚硬程度,需要使用神术才能将其打磨光润。有一些最为稀少的,在打磨之后会闪烁出六芒星光,称为星光彩虹石。 这次阿德让公爵给他的,就是一颗星光彩虹石,颜色鲜红,虽然个头只有樱桃核大小,但六条星光清晰可见,他也非常喜欢。 现在,这彩虹石显然是要上缴给国王了…… 国王难道缺宝石吗?去年阿德让公爵带着女儿在社交季上露面的时候,就给国王送上了满满一盒子的彩虹石!结果现在他捞到这么一小颗,还要被国王搜刮走。 还是让怀特伯爵来当这个国王吧,到时候他怎么也能分到一个爵位的,总不会比现在更坏了! 当然,从来不给他好处的冯特伯爵一家子嘛,那就休想了。尤其是那个出身低贱的女伯爵,一辈子都休想坐上王后的位置! 陆希当然不知道有人在背后诋毁她,更不知道乔纳斯王子得病,因为王宫里没有传出任何消息,反而是各种舞会和宴饮一直都在正常进行,包括国王举办的那些。 “棒极了!”陆希对着伯爵夫人啪啪鼓掌,“您一定是舞会上最引人注目的!” 伯爵夫人穿着一条鱼尾裙。 是的,就是那种晚礼服风格的鱼尾裙,柞蚕丝绸,天然的淡黄色,自带珠光,如同流水一般贴着身体垂下,勾勒出曼妙的线条,又在身后拖出波浪般的形状。假如能染成蓝色,必然是海水一样的感觉。 只可惜现在的染色工艺还不行啊——陆希扼腕叹息。目前长云岭的染坊里除了茜草染出来的红色之外,还有姜黄与槐花染的黄色,以及蓝草染出的靛蓝色,但是整体来说工艺还不过关,更染不出她想要的那种渐变的海洋蓝,所以只能用柞蚕丝天然的淡黄色了。 不过染色不行,还可以想别的办法。这条鱼尾裙上缝缀着一粒粒小小的蓝色玻璃珠,深浅不同的颜色连成海浪的纹样,同样给人波光起伏的感觉。再配上一套珍珠首饰,伯爵夫人现在看起来,就像是海浪中的人鱼——呃,不幸人鱼在光明大陆属于魔兽类,所以伯爵夫人只能装扮成自海洋中跳出来的晨曦女神了。 第202节 稍微有点儿牵强,但舞会主要为的是争奇斗艳,有些人还为的是猎奇猎艳,所以有这么一条标新立异的裙子,没人会真去细抠伯爵夫人到底cos得像不像。 伯爵夫人自己在等身的穿衣镜前面照了照,也露出了笑容:“今天之后,这种丝绸一定会被追捧的。你得考虑怎么样才能出更多的丝绸了。” 带货女王,就是这么自信! “没关系。”陆希嘿嘿一笑,“物以稀为贵。”这玩艺定位就是奢侈品,专门打劫那些大贵族的腰包,出货少怕什么,多了恐怕那些人还不稀罕呢。 但是这次,她不要金币了。 “知道。”伯爵夫人点点头,“矿石,种子,粮食,奴隶,工匠……”这些东西可不像金币一样,用箱子装一装就能拿来付款,得送到长云领才可以。 “宾果!”陆希冲伯爵夫人翘起大拇指,“冲鸭,您是最光彩夺目的!” 一边的冯特伯爵嘴角抽动了几下。以前这种舞会他是根本不会去参加的。事实上每年的社交季他都是能躲就躲,去年还是因为要把爵位给陆希,这才到王都来。结果今年他还得来,甚至还得参加舞会,因为要推出那个松针味儿的男士香水。 当然,冯特伯爵也不是反对来王都——晋升天骑士,他也想出来亮亮相,让当初那些暗算他的人看看,他非但没有因为诅咒而死去,反而晋升了!想想有些人看见他年轻了许多的面貌会是什么反应,他就隐约也有了那么点期待。 但是,需要参加化装舞会吗?虽然这身衣服倒是挺好看的,但是——这是装扮成了谁呢? “啊,装扮成谁不要紧,您就当是一位骑士好了。”陆希拉了拉冯特伯爵的军服下摆,又正了正帽子,“非常英俊勇武的一位骑士呢。” 冯特伯爵穿的是一套军装,根据光明大陆的习俗略微做了一点改良,但整体还是现代军服式的,尤其是帽子…… 说起来,海因里希穿这个应该很合适——陆希的脑海里不合时宜地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然后就被她掐灭了。 “什么骑士会穿成这样,这连皮甲都不是啊……”冯特伯爵对着镜子里的人看了好几眼,嘴上却还在嘀咕。 “嗯,是休闲的骑士服装。”陆希睁眼说瞎话,“骑士也不必时时都顶盔贯甲对不对?您是去亮相,不是去打架呀。再说盔甲也不适合香水。” 冯特伯爵有些无奈:“你不是已经送了奎因子爵这种香水吗?难道他不能给你那个——带货?” “哎呀,让他带货,那到底是我们长云领出品,还是白浪湾出品呀?”陆希推着冯特伯爵转身,“去吧去吧,香水就靠您了!”打开男士市场,冲鸭! 冯特伯爵没有立刻抬脚,反而看了她一眼:“不管要去哪儿,你要小心,带上合适的护卫。”这么急着把他和伯爵夫人都打发出去,必定有事儿! 尤其是:“这里是王都,你小心些!”不要带着一个魔鬼到处乱跑! “嘿嘿——”陆希冲他心虚地一笑,“我知道了。”她正是打算带着海因里希出去呢…… 第243章 突如其来(四)、忽然之间,面具心灰意冷 冯特伯爵猜得一点没错, 陆希把他和伯爵夫人都送出去,正是打算带上海因里希,去探一探海格勋爵府上。 虽然之前为了把莉莉丝弄出来, 放弃了玉玺和一些资料, 但是既然又来了白都,总该找机会去看看——毕竟那是夏国的玉玺, 还可能跟王室藏宝有关, 陆希不稀罕,但也不想被海格勋爵拿到手,替反派加了油。 当然,也是因为海因里希现在是大魔鬼了,而且对于空间的掌握又进了一步,陆希才敢定下这个计划的。 不过现在嘛…… “伯爵大人命令我, 无论到哪里都要护卫您。”何塞面无表情, 躬身行礼。 “其实吧……”陆希试图说服他, “我并不出城的。”这是真话,海格勋爵府邸就在内城, 她连外城都不用去。 何塞站得笔直, 注视着她:“您——是不信任我吗?” 哎哟, 这话可怎么说…… 海因里希很是“适时”地在旁边嗤笑了一声:“不信任?不,是怕你累赘而已。为什么不能学学那位安东尼牧师呢?”自从离开长云领,安东尼一直安安静静, 就连到了白都也没出门,连教堂都没去呢。 “你别火上浇油了……”陆希感觉自己脑袋都大了, “主要是, 我现在只是想去个地方看一看, 你的能力不太合适——哎算了, 一起去吧,你在外面接应也好。” 海因里希脸色一沉,但是陆希暗地里用力掐了他一把,这个家伙有时候真难搞。 不过出乎她意料之外,海因里希被她一掐,竟然真的什么都没再说,而且脸色居然还好看了一点。 奇奇怪怪的,莫非就喜欢挨掐吗?抖M啊…… 海格勋爵的府邸现在真是彻底安静了。 拜耳子爵下狱之后,知道点内情的人自然不敢再跟他来往;等他把庄园献给教会之后,倒是有些人想登门打听一下内情,可他自己又摆出了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直接闭门谢客,说是在家里修行起来了。 如此“修行”了一个冬季,王都里就好像再没这个人了一样,大家似乎都把他忘记了,甚至他的府邸所在的这条街道上,都已经没有了贵族的车马往来,一些送牛奶或酒水的商人们赶着马车也敢从这里经过了,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普通的街道一般。 “防护阵可是比从前更严密了呢。”海因里希从马车窗口观察了一会儿,嗤笑了一声。 陆希顿时觉得不怎么放心了起来:“能进去吗?不然就算了……”为了一个玉玺太过冒险也不是那么很值得。 “没什么难的。”海因里希哼了一声,又停顿了一下,“不过,我先进去看看,如果没事再带你进去。”他自信自己出入没问题,但却不敢拿陆希冒险,毕竟环绕在外墙的神术阵比上次又复杂了许多,且有圣光附着其上,应该正经是教会铭刻的神术阵,跟之前那个可不一样。 看来,海格勋爵真的跟教会合作得不错了。而他能拿出来的、压过国王的筹码,估计除了夏国的那些东西,也没有别的了。 “假如这样的话,玉玺很可能已经不在他手里了。”陆希却摇了摇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更没必要进去了。” 海因里希不太满意:“总要进去看看才知道。如果里面没有东西,何必搞得这么严密?” “不管里面有什么,只要不是玉玺,其实跟我们关系不大。”陆希冷静地说,“就算我们在里面发现王冠什么的,也不是我们能管的事儿。”哪怕海格明天就造反呢。 “王冠?”然而这个龙袍梗显然没戳到两个本土人士,何塞有些疑惑地说,“难道辉光之国的王冠丢了?” 哦对了,这个世界的王冠可不是那种自己做一顶就能戴上的东西,这里的王冠比“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玺还有代表性,因为它本身是有神力的。一国之内,只有这一顶王冠才是真的,就算海格现在自己制做一顶一模一样的,也是没有效力的。只有那一顶“正牌”王冠,才能让佩戴者真的坐稳那张椅子。 陆希干咳一声:“我就是打个比方。” 随即她就听见海因里希轻轻地嗤了一声,显然,他已经知道她这属于常识性错误了。 所以说,有些时候有共同的秘密也未必是好事,那可能只是给别人送了个把柄而已。 陆希牙痒痒地想着,借着衣服的遮挡,又掐了海因里希一把。 她觉得没人看见,但何塞仅仅是从她衣袖的线条起伏上,就已经猜出她在做什么了。 所以她跟这个魔鬼,关系已经亲近到这种地步了?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会选择一个魔鬼? 何塞觉得自己的头脑都有些混乱。如果让他说,他一定会觉得陆希是被这个魔鬼迷惑了,可问题是,她看起来又很正常。 别看光明大陆上教会一家独大,但其实私下里崇拜魔鬼和无尽深渊的也不是没有,所以教会有时候搞掉的那些所谓“堕落者”里头,也有个把真的“异教徒”。 作为一个到处跑过几年的佣兵,何塞很见过一些黑暗的场面,其中也包括真的堕落者,但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有些异常的疯狂,有些或许在外表上看不出来,但一谈到某些话题,就能看出他们的异样了。 但是陆希没有半点异样。不,应该说,她比大多数人都要正常,都要理智,甚至比绝大多数人都要仁慈,她对那些受苦之人的怜悯和帮助,绝不是任何一个堕落者会有的样子,所以她肯定不是堕落者,更没有被魔鬼所迷惑。 那么,为什么她会选择一个魔鬼呢?难道说,这个魔鬼身上有他都无法相比的地方? 这说出来未免就太有点伤自尊了…… 陆希当然不知道何塞心里在想什么,她也并没注意到何塞的表情,因为她忽然看见了一个人——有个戴着头巾的年轻女人,手臂上挎着一篮子野草莓,从街道那头走了过来。 因为白都气候温暖,现在野外的草莓已经有早熟的,但数量很少,所以这样一小篮野草莓算是很新鲜的水果,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就连海格勋爵府的大门上也打开了一个窗口,有人向外招呼着那个卖草莓的女人。 “是妮娜!”陆希一把攥住了海因里希的手,“是妮娜啊!”虽然这女人的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但她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就是妮娜! 上次在皇家猎场,因为有追捕“魔鬼”的骑士,她甚至没能跟妮娜讲上几句话就匆匆分别了,但现在妮娜又出现在她面前,而且好像是单身一人,那她不趁这机会把人弄走,更待何时? 妮娜挎着篮子走到了大门前,打开窗口的是守门人,目光落在野草莓上就有些挪不开眼:“拿点来尝尝。” 自从女管家莉莉丝失踪之后,海格勋爵家的大门就没怎么打开过,他自己经常不在家,也不许家里的人随便出门。但是他的饮食自有人采购,仆人们可没这个条件啊。 当然,在大多数贵族家里,仆人们吃的都是老爷的剩菜,以前海格勋爵家也是如此。但那时候莉莉丝把家管得很好,尽管是剩菜,仆人们也总有得吃。但现在提拔上来的新管家很会克扣,而海格勋爵又时常不在家,所以仆人们有时候居然连剩菜都没有,只能啃黑面包。 别的仆人是没有办法,但守门人就守着大门,从街上经过的小贩那里买点东西吃总还是可以的。他做了几次,并没有人发现,所以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当海格勋爵不在家里的时候,他就会这么干。 当然,他其实没打算真的买这些草莓——春天的草莓,即使是野外摘来的,也必然需要更多的铜币来买,他可不花这个钱。 于是他从年轻女人手里接过几颗草莓,只吃了一颗就大皱眉头:“什么烂东西,快走快走!” 嘴里这么说,手上却把那几颗草莓攥得死紧,接着就把门上的铁窗关上了。 这么一来,他既尝了鲜,又不必付出一个铜币,真是好买卖。 守门人这么自鸣得意着,把手上的草莓塞进嘴里,却咬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险些把他的牙崩下来。 “什么玩意!”他连忙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果然发现了一颗石头——这颗石头足有黄豆粒大小,乍看倒像一只甲虫,似乎是嵌在了草莓果里面。 居然往草莓里塞石头?守门人捂着还在发疼的嘴,恨恨地把石头扔到地上。幸好他没有买这些草莓,否则岂不是要上当了! 转身走开的守门人并没有发现,地上那颗滚到角落里的石头忽然动了动,然后两片石头样的甲壳自后背张开,搧动了几下——这只石头甲虫竟然像真正的甲虫那样飞了起来,然后贴着地面,向海格勋爵的府邸深处飞去。 而完成了任务的妮娜,挎着篮子已经走出了那条街道。她并不太关心送进去的石头甲虫究竟能不能探听到什么消息,对她来说,白都发生的事情她并不怎么感兴趣,目前她全心全意做的事,还是在双塔大教堂里联络圣女们。 不过,面具接下这个调查苏亚大主教的任务,也是为了带她出来透透气。妮娜明白他的心意,所以她走在街道上并不着急,而是抬头看着蔚蓝的天空,深呼吸着街道上的气息——这是自由的气息。 正当她要走过街道去跟面具汇合的时候,一辆马车停在她身边,车门猛地被推开,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妮娜!快上车!” “露西?”妮娜一直到坐进了车里,仍旧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我又见到你了?”来白都之前她确实也想过,现在是社交季,也许她还能见到陆希,但没想到,真的心想事成了? “你怎么会来这儿?”陆希也很激动,“你这是——不,不管它了,你现在能跟我一起走吗?我们马上就可以回长云领,无论是谁都休想再强迫你回双塔大教堂去!”尤其冯特伯爵升了天骑士,她底气更足了,把人往长云领一藏,只要没有实证,谁还敢强行去搜吗? 然而妮娜还是轻轻摇了摇头:“不,我现在不能去……” “是因为那个血契?”陆希眉头一皱,“那个血契到底是什么东西?是面具可以用那个来操纵你的生命吗?” “不。”妮娜还是摇了摇头,“那个血契,是用来延缓守夜人——异变的。”双塔大教堂内用的是“堕落”,但妮娜觉得,这些守夜人同样有好有坏,虽然是魔鬼,但相比之下,身为神官的卢卡斯主教也一样堕落,所以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们现在的样子就说他们堕落,那未免太不公平了,毕竟并不是他们自己选择成为魔鬼的。 “延缓守夜人的异变?”陆希心里猛地一跳,“什么样的异变,是,是他们身为魔鬼,就会变得疯狂的那种异变吗?”双塔大教堂竟然有办法延缓魔族的疯狂? 海因里希坐在车窗旁边,妮娜的话让他也不禁心头一跳,但随即他就在街道远处看见了面具的身影:“嘿,那家伙来了。” “不必理他。”陆希冷冷地说,握紧了妮娜的手,“既然他不能用那个来操纵你,那还理他干什么?我们回长云领,不管什么样的契约,总有办法解除。” 妮娜轻轻叹了口气,也握住了陆希的手:“露西,我知道你不会放弃救我的,但是,我现在真的不能跟着你走,我想离开双塔,但我更想带着那些圣女们一起走……” 面具看见了那辆马车,他看见了妮娜登上马车,然后在马车车窗的缝隙里,看到了半张脸——虽然只有半张,但他一下子就认了出来,那不就是跟在长云领女伯爵身边的那个魔鬼吗? “把妮娜还给我!”他迅速地靠过去,走在马车一侧,压低了声音愤怒地说。上次他是看在妮娜的面上才没有向教会揭发这个跟魔鬼勾结的女伯爵,没想到这次又碰上了,而且看起来他们还打算直接把妮娜带走。 车窗的窗帘掀了起来,那个魔鬼仆人冲他笑了一下:“说话注意一点,这位圣女可不属于你。”陆希最讨厌的就是说谁属于谁谁谁的说法,她早就对那些来治病的女人说过:人属于自己,也只属于自己。 所以这家伙如果再说妮娜属于他,恐怕陆希就不会放妮娜回去了。 其实杀了他才是一了百了,但真可惜,那个血契竟然是把双方的生命联系在了一起的,假如杀了他,妮娜也很可能会死——虽然有活着的例子,但陆希应该是不愿意让妮娜冒险的。 海因里希从头到脚地打量着面具,十分遗憾地啧了一声,然后把窗帘一甩:“等着吧。” 面具险些被他气死。但是从海因里希打量他的目光里,他感觉到了一种压力——这个魔鬼的力量又增强了,如果动起手来…… 而且,面具往车辕上看了一眼,赶车的那个人,不就是当初在长云领跟红龙动过手的骑士吗?曾经是个佣兵,居然一直留在长云领了吗? 一个海因里希已经对付不了,再加上一个……面具咬紧牙,跟在马车旁边:“你们不要伤害妮娜,否则……” 车窗里一声嗤笑打断了他:“谁伤害她了?不是你们那个虚伪的裁判所吗?” 面具无言以对。虽然他很想反驳,但他也知道,当初裁判所把妮娜送进地牢跟他签订血契的时候,其实根本没把妮娜的命放在心上,甚至那个时候,他们都认为他会和妮娜一起死去的。所以裁判所其实是已经放弃了妮娜…… 第203节 而那个女伯爵,她是妮娜的朋友,一直惦记着妮娜。她还是一地的领主,如果妮娜跟着她去长云领,一定能够过得很好。 忽然之间,面具只觉得心灰意冷,他忽然间也觉得应该解除血契,让妮娜离开了。为主献身很重要很高尚,可是他来献身就行了,似乎并不需要拉上别人。只可惜,他并不知道该怎么样解除血契。 这样想来,妮娜应该是恨他的吧?毕竟如果没有他,没有这个血契,妮娜现在就可以跟着女伯爵走了…… 马车走过一条条街道,终于停了下来。面具已经跟得整个人都麻木了,但车厢门打开,妮娜走了下来。 她还挎着装野草莓的小篮子,站在那里平静地看着他,跟往常没什么两样。但是面具却觉得,在她走出来的一刹那,整个世界似乎都亮了。 他现在终于发现,能救赎他的不只是主的光辉,还有另一道光辉,早就进入了他的生命之中。主给了他信仰,但这道光辉给了他生活…… 第244章 突如其来(五)、我想,要有光 时近黄昏, 初夏的落日金红一片,像是有谁在天边铺开了大片的颜料。 不过这金红的颜色看在陆希眼里,却像鲜血一般有些刺眼。 当然, 这也可能是因为她对着桌上那张用红颜料画出来的图案看得太久的缘故, 所以才会看什么都是满眼的红色。 这个图案是残缺不全的,用红色描出来的主要线条相对比较完整, 构成了一个从间分割开来的圆形图案, 但内部一些更为纤细的线条则用灰色铅笔描绘,表示这些线条是不确定的,并且这些还不能确定的线条,也断断续续,并没能连缀起来。 桌子旁边围了一圈人,大家都盯着那张纸, 但是没人说话。 “这个——”最后还是陆希打破了沉默, 点了点纸面上的图案, “就是裁判所签订血契用的神术阵。” 确切点说,是圣女们回忆拼凑起来的神术阵。 妮娜从自己签订了血契开始, 就慢慢地向每一个圣女打听, 询问她们在签订血契的时候看到的那部分神术阵的线条。 大部分圣女在惊恐与疼痛之中什么都没有注意到, 只有少部分“虔诚”或性情坚韧的圣女因为心情较为平静,反而能看到自己身边亮起的那些线条。 在这里面,尤兰因为进行了两次血契的签订, 所以贡献了比别人更多的线条,但给出最多线条的, 是今年才新被送进北塔的一位年轻圣女, 那个才十六岁的女孩儿, 不但记住了自己身边的大部分神术阵纹路, 甚至还仔细观察了神术阵的另一边,也就是跟她签订血契的那个守夜人身边的纹路! 妮娜说起这个的时候,一脸的骄傲。陆希也觉得应该骄傲,但她更多的是愤怒——教会拿这些圣女当做什么呢?不过是工具而已! 但是这些,陆希没有说出来。她只是点着这张纸:“据裁判所的说法,这种神术可以延缓魔族的疯狂。有人知道这方面的消息,或者见过这一类的神术阵吗?” 围在桌子边上的人里也包括安东尼。 虽然陆希没有多加解说,但听见“血契”这个名字,安东尼心里就有种不安——裁判所的守夜人,是靠跟圣女签订这种契约来延缓疯狂的? 对于魔鬼,安东尼现在的想法跟从前是不太一样了。最初他听说裁判所的守夜人是魔鬼的时候,开始是不肯相信的。在他看来,那不是魔鬼,只是一些不幸被深渊之力污染了的人,他们通过为主守夜来赎清自己的罪孽,死后灵魂才能升上光明之山。 这不是教会与魔鬼勾结,这是主给了堕落的人重生的机会。 但是后来,煤矿里找到的化石给了他重重一击,直接把他的信仰打得粉碎。此时他再回头来看裁判所,就更看出了其中的虚伪——既然根本没有主,那么所谓的为主守夜,也就是一个谎言。裁判所只是利用了那些守夜人的信仰,欺骗他们为教会效力而已。 虽然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在教会的生活与教育,还是让安东尼下意识地想为他们辩解:虽然是欺骗,但裁判所的初衷总是好的,与其让堕落的人继续堕落,还不如用赎罪的名义让他们为教会做事,至少他们惩处了那些草菅人命的贵族,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但是现在,血契又给了他重重一击。那些被惩处的贵族确实没有把平民的命放在眼里,他们该死,可是用圣女来安抚守夜人的裁判所,就把这些圣女当做人了吗?在他们眼里,得到神恩的圣女——原本该是教中姐妹的圣女们——都只不过是一件工具,那他们真的会把平民当做人吗? 教会,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这些事情,圣城知道吗?圣徒们知道吗?教皇知道吗? 教会,不该是现在这样的!他从《教义》里读到过的,那个为了保护平民,为了联络整个光明大陆的力量才建立起来的教会,难道不是真的吗?那位被整个光明大陆所传颂,被称为播光者的第一任教皇,难道是假的吗? 一层明亮的光从安东尼身上透出来。虽然那层光很薄,只像个蛋壳一样包裹着他,甚至不能再向外扩散一点儿,但却是明亮的,像在阳光下的剔透水晶一样,将整个房间都照得亮了起来…… “光明系的力量?”海因里希蓦地眯起了眼睛,稍稍往后退了一步。 “神恩?”陆希吃惊地看着安东尼——这是触动了什么契机,让他终于又二次觉醒神恩了? “不是普通的神恩。”海因里希缓缓地说,“这是纯粹的光明力量。”神恩是一种乳白色的微光,比如像苦行主教柯恩那样,在他晋级红衣主教的时候也会大放光明,但那光再怎么明亮也带着乳白色,就像毛玻璃似的。而安东尼身上包裹的这层光,却像阳光一样,完全是透明的。 有句话海因里希没有说出来,就是安东尼的这层光,跟苏赛恩给田地祈福的时候发出的光,看起来挺像的,都是透明光亮,如同日光一般。 不过这光仅仅只是包裹着安东尼,并没有向外扩散,片刻之后,它渐渐黯淡下来,最终消失了。 “你又觉醒神恩了?”海因里希挑起一边眉毛,问道。 安东尼却是面带茫然:“不,我不知道……”这些光是自他的身体里透出来的,但似乎也只是光而已,并不像他从前所获得的神恩那样,让他可以为伤病者治疗。这,这是神恩吗?他都已经不再相信有神了,还会得到神恩吗? 陆希刚要高兴终于有了个治疗者,就被兜头浇了一头凉水:“不能用来治疗?那,你刚才是怎么觉醒的?”神官不是觉醒就自动有治疗或者祝福的能力吗? “我——”安东尼不好意思说他刚才有一种强烈的想要改变教会现在样貌的念头——那实在是太狂妄了一点儿,他不过是个最高只达到过正式牧师的人,却说想要改变教会?那除非他能做到教皇。 “我只是想到了第一任教皇冕下……”虽然是托词,但他说出口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说得也并没有错,那个时候他确实是想到了第一任教皇,想到了他被载入《教义》的名言:如果世界没有光,那么我们就来做第一束光。 “我想,要有光……” 在夕阳金红色光线下沉思的,还有妮娜。 这里是一户人家的二楼——原本是小商人的这一家在去年冬季因为生病而花费了太多的钱去购买圣水,以至于现在需要出租房间来赚一点钱补贴生活。 从窗口看出去,能够看见四周低矮的房子,一些女人在门口晾起刚洗干净的衣服,男人们则拖着沉重的脚步从狭窄的街道上走回来。有一些神情比较轻松的,多半腋下夹着黑面包;还有一些低着头两手空空,显然是这一天也没挣到几枚铜币。 而在更偏僻一些的地方,有女人从男人手里接过一点什么东西,然后两人就转进了角落…… 妮娜在贫民区生活过,知道这是什么样的交易。王都听起来是多么荣光的名字,然而在那些角落里,其实跟黑莓镇的贫民区也没什么两样。 当她还生活在黑莓镇的时候,她想不到王都也会有这样的角落,就如她还是平民的时候,也想不到教会里还有双塔那样的地方,还有卢卡斯、列文,以及那些执刑者那样的神职人员。 “妮娜——”面具刚才在她背后捣鼓了很久,她闻到了热面包的香气,还有一些别的气味,现在他终于出声,“吃饭了。” 面包是这一家的主妇烤的——自己烤的面包要比外面买来的便宜,但同样的,也会多消耗柴禾。不过前几天有人用柴火向男主人抵了一批还不上的货款,女主人只好一边骂着这个“用卖不出去的破柴火糊弄人”的家伙,一边自己烤面包——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刚出炉的面包,即使是黑面包,也还是有些香气的,而且面包片上涂了一点黄油,旁边还有一碟烤热的干鱼,再加上篮子里剩下的那点野草莓,已经是挺丰盛的一餐了。 当然,这跟双塔没法比。双塔的日常伙食有整块的肉和白面包——守夜人们吃得都不错,否则也没有充足的体力去战斗。而圣女们的待遇是跟着自己的守夜人的,像面具,食物里最好的那部分,他总会让给妮娜。 所以这种手指头长的小干鱼,妮娜自从进了双塔就没有吃过,但她拿起一条鱼咬了一口,就怔了一下:“你放了很多盐?” 守夜人外出的时候,伙食自然就得自己料理了,双塔会拨给他们钱,但这些钱在外面是不经花的——比如说双塔有专门的商人送来肉和蔬菜,以及香料之类的日常用品,这是“供奉”,不是“买卖”,价钱当然是跟外面市场上不一样的。 而在外头,黄油、鲜肉、香料,以及盐,都是昂贵的东西,所以面具才买干鱼,因为这可比新鲜的肉便宜。但是这鱼咸味很足,耗费的盐本身大概都能抵得上这鱼身价的几倍了吧? 妮娜在心里计算的时候,面具也咬了一口鱼干,顿时也露出了惊讶又茫然的表情:“不,我买的时候就是咸鱼,我以为……”这鱼并不贵,他还以为所谓的“咸”,不过是能有点儿盐味罢了,没想到味道会这样的足。 “听说是从白浪湾贩卖来的,专门卖给平民的……”面具有一点惭愧。这次出来调查苏亚大主教,本来列文大主教是不想让他带妮娜出来的,但他还是把妮娜带了出来,但是双塔那边给他的,只有一个人的“经费”。 如果是从前,一个人的经费也足够,守夜人可以在当地的教堂得到“资助”,有些守夜人甚至出外一趟,连一个铜币都不必花。 但是这次不一样,他们就是来调查白都的教堂,自然不能再在教堂里吃吃喝喝,要花钱的地方骤然就多了起来。 所以面具不得不精打细算,甚至买起了供应给平民——确切点说,是供应给那些穷困的平民的食物,但是他没想到,这鱼竟然是真正的“咸”鱼。 “这个盐,不是苦盐。”妮娜吃过苦盐,当然知道用那种便宜的盐腌出来的东西是什么味道,挥之不去的苦涩,哪怕是鱼和肉也遮掩不住。但是这碟咸鱼并没有苦盐的苦涩味道,竟然好像是,好像是精盐腌出来的! 但那怎么可能呢?精盐是什么价格,谁会用精盐腌出这种鱼,然后再卖给穷人,这是连教会都不会做的事——只见过施舍麦粥和豆子汤的,谁见过施舍精盐的啊! 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对着桌子上的咸鱼都不知道该不该吃了。最终还是妮娜把鱼推到一边:“明天我用它做个汤吧。”这个咸味儿,当菜吃都有点过咸了,感觉真的可以当盐用了,话说她以前在贫民区的时候,苦盐都舍不得放这么多呢。 这么一想,妮娜不禁低声感叹:“白浪湾是什么地方?这个咸鱼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要是到处都有卖就好了……”人不吃盐不行,虽然听说苦盐吃多了也不好,因为盐里被污染的部分没有完全去除,但穷人除了吃苦盐之外,还有别的选择吗? 那假如这个咸鱼能够代替盐的话…… “不可能吧?”面具品了品嘴里的滋味,还是觉得无法相信,“我看那些碎掉的鱼肉一个铜币就能买一包,如果当做盐的话,能用很久呢。”一个铜币买一包的东西,能当盐用吗? 这个问题自然是讨论不出答案的,因为他们两人都不会萃取和鉴定的神术,也就无法确定这咸鱼究竟能不能当盐用了。 不过因为讨论咸鱼,饭桌上的气氛倒是轻快了不少,面具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今天……那个女伯爵跟你说了什么?是不是让你跟她走?” 妮娜的眉梢轻轻跳了跳:“我告诉了她血契的作用。” 这是实话,但不是全部的实话。她告诉了陆希一些事,陆希也同样告诉了她一些事。 妮娜垂下眼睛,想起了在马车里,当她告诉陆希她曾经用凝聚血小板的方式杀死了一个教士的时候,陆希并没有如她想像的那样,对她露出难以置信和惊恐的表情。陆希确实愣了一下,但之后她发出的感叹是:“妮娜,你太聪明了!” 她没有害怕一个手上沾了血的妮娜,而是真心地称赞她聪明。而且在听了她的“圣女教导计划”之后,还给出了一个建议:“那样太慢了,僵持对你,对圣女们都会很危险,还有更快的办法!” 更快的,用圣光治疗来杀人的办法…… 妮娜又想起在黑松林,当洛克把她按在地上撕扯衣服的时候,陆希握着那把鹿骨打磨的匕首插进他后背的情景。当时她看不到洛克的伤口,但在陆希把她拉起来奔跑的时候,她看见了老杜内那血淋淋的脖子。 是的,陆希是理解她的,陆希认为她做的是对的,并且支持她! 甚至陆希直接就告诉了她一个新的杀人方法,因为陆希认为她在做正确的事情,并且信任她绝不会滥用这种方法来随意杀人! 妮娜觉得眼睛有点发酸发热,但是她忍住了。她不是从前的妮娜了,她要做的事情不需要眼泪,只需要坚强。而且她不是一个人,她有朋友,无论在双塔教堂内部,还是在双塔外面。 肾上腺素。 妮娜的手下意识地沿着自己的腰往侧后方摸过去。 陆希在马车里给她画了一张图,那是人体内的器官分布。在后腰两侧,是一对肾脏,肾脏上端有两个小小的组织,那就是肾上腺。 虽然只是小小的组织,却还分为皮质与髓质,而髓质分泌出的就是肾上腺素。 这种激素能够让人呼吸加快,心跳与血液流动加速,给人体提供更多的能量,让人的反应更加快速。 这是一种可以用来救命的激素,因为它会使心脏的收缩力更强,它能紧急救治心跳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的病症,是拯救濒死之人不可或缺的东西。 所以在适当的时候,用圣光促进肾上腺素的分泌,是能救命的。 但同样,能救命的东西,也能夺命。 过量的肾上腺素反而会令血管紧缩,血压飚高,甚至会阻塞血液运送到心脏,在几分钟之内,就能令人从恶心呕吐、心跳过快,一直到心肌缺血或者脑出血而死亡! 能救人,也能杀人,这是圣光的力量,也是圣女的力量。有了力量的圣女,就不再是工具和符号了。她们终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也终将获得自由。 第245章 突如其来(六)、埃里克跟我真是天生的敌人! 没人注意过海格勋爵家门外的这场小小偶遇, 因为整个白都的上流阶层又因为长云领而沸腾了。 贵妇人们看到了伯爵夫人的新裙子——说真的这裙子可太大胆太不像话了!什么,你说希腊式的裙子也露得很多?那怎么能一样呢?希腊式的衣服模仿的可是远古那些自然的神灵,而伯爵夫人这裙子, 什么晨曦女神, 那分明就更像人鱼魔兽嘛。 而且,你看见了吗?那裙子在后背上竟然还开着口子, 哎哟哟, 虽然是化装舞会,但还是太不像话了! 确实太不像话了!不过,你知道那种裙子该怎么做吗?啊当然不是说裙子的式样,是说那裙子所用的布料——那种布料可没见过呢,简直像流水一样,虽然不像圣城的蛛丝布那么纤薄, 但那种顺着裙摆顺着脚步轻轻翻动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哎这个我倒是问过了, 据说是长云领自己出产的一种炼金布, 叫做“丝绸”,据说现在也只能少量产出, 我已经买了一些, 真的好贵! 什么你已经买了?我亲爱的瓦西丽亚, 你花了多少金币,快给我看看好吗?还有那种裙子要怎么裁,你的针线女仆学会了吗? 不, 那样的裙子我可不穿,我就是觉得料子还不错而已。不过也真的是太贵了, 跟圣城的蛛丝布都快要一个价钱了, 我买了之后就后悔了, 太不值得了。亲爱的玛丽亚, 我劝你还是买蛛丝布吧。 可是蛛丝布也不能做裙子,它太轻薄了,只有做花边才是最好的。哎,亲爱的瓦西丽亚,你到底花了多少钱……啊,这也没有蛛丝布贵啊,我也要去买一匹!还有那种蓝色的水晶珠子,太好看了。 第204节 那可不是水晶,只是炼金玻璃。劝你不要买,太贵了,明明不是水晶,却跟上好的水晶一个价钱。 什么你已经买了吗?天哪天哪瓦西丽亚,你竟然没有告诉我,我们还是不是最好的朋友了?快给我看看!我太喜欢那种颜色了,比教堂里的花窗玻璃还要好看呢。 唔,其实听说长云领的炼金玻璃还有别的颜色,安娜说她有一套彩色玻璃的茶点碟,过几天会请我去用下午茶,正好尝尝那种巧克力蛋糕。 什么,她竟然没有邀请我!为什么只邀请了你?我们明明都是子爵夫人! 可是亲爱的玛丽亚,你丈夫只是一个孤零零的子爵,而我丈夫是公爵的分支,是有职位的。 什么!瓦西丽亚你这是侮辱我!我们不再是朋友了! 虽然“好朋友”反目成仇的事仅仅只是孤例,但类似的对话却并不少,长云领的丝绸就像当初的手镜一样被追捧起来,然而可恨的是,丝绸的产量可比手镜少太多了,以至于小贵族们只能含恨放弃。 当然,也有些大贵族对此是不屑一顾的,比如说德罗让公爵。他不但表示丝绸远不如蛛丝布珍贵,只是企图用来代替蛛丝布的劣质产品,就像有些商人企图用养殖的珊瑚代替深海中采出的珊瑚一样;而且他还大力抨击了长云领商铺里新上货的一种叫做“琥珀”的金红色宝石,表示这种轻飘飘的劣质东西,根本不能与德罗让公爵领出产的彩虹石相比云云。 有理由相信,德罗让公爵的重点其实在后者…… 其实长云领对琥珀宝石并没有像对丝绸那么大力推广,只是在商铺里低调地上了货,甚至伯爵夫人在化装舞会上都没有佩戴琥珀首饰,更没有让这种宝石跟彩虹石相争的意思。但是德罗让公爵也是未雨绸缪——实在是长云领之前推出的东西就没有不火的,他不现在就把琥珀的价值压下去,难道等它被人追捧之后再来忙活吗? 但是德罗让公爵没想到的是,他确实把琥珀给压下去了——嗯,也可能根本就不是他压下去的,而是那些贵妇人们,对长云领的彩色炼金玻璃太感兴趣了。 圣城早就有了神术玻璃,但彩色的神术玻璃只能在教堂里用,被教会吹嘘为珍贵无比,其价值不下于自然界中的水晶宝石。只有王室和最顶尖的大贵族,还要跟教会关系好的,才能弄到一些神术玻璃,镶嵌在自己的窗户上,观赏阳光透过那些彩色玻璃,也被染成七彩的颜色,照耀得屋子仿佛建在彩虹之中一样。 贵妇人们没有人不喜欢这种五彩缤纷的东西,但神术玻璃只有用特殊的方法才能完好地分割,她们没法把装在窗户上的玻璃弄下来自己切割打磨成首饰,所以这种喜欢也就只能打个折扣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啊,长云领弄出了同样多彩的炼金玻璃,还能做成大小不同的珠子,既能镶嵌成首饰,又能缝缀在衣服上,这可是给女性的装饰品方面带来了一股新风,相比之下,被德罗让公爵打压的琥珀宝石都没有多少人注意了——德罗让公爵很快就发现,他打压了个寂寞,根本就把重点搞错了!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像德罗让公爵一样,错得如此离谱,比如怀特伯爵府上,气氛就不太好。 “德罗让是个蠢货。”怀特伯爵脸色阴沉,“这些人都是蠢货,难道他们只看见了女人的裙子和首饰吗?就没人看见埃里克的变化?” 小怀特倒是注意到了的:“冯特伯爵看起来比从前年轻了一些。看来之前他中的诅咒真的被彻底驱除了。” “不止!”怀特伯爵看向儿子,“我刚刚得到一些消息,雨月的时候,青石城进行过一次狂欢,玫瑰城堡给整个青石城的居民全部送了礼物。当时有商人在青石城,听说那是为了庆祝领主晋级。” 小怀特愣了一下:“领主晋级,难道是冯特伯爵他——长云领现在的领主不是那个女人吗?” “哼!”怀特伯爵冷笑,“那个女人根本就是一块招牌罢了。当初埃里克中了诅咒,王室给他找了个继承人,不过是想着等他死了,继承人拿到长云领,就会把教会重新迎回去——这是王室奈何不了长云领,又想向教会示好,才想出来的办法。偏偏那个所谓的继承人也是个蠢货,埃里克还没死,他就跳出来蹦跶——真以为埃里克那家伙是会忍气吞声的人吗?” 小怀特不由得点了下头:“是的,当初大家也都猜测,那个私生女只是为了顶替继承人,只是没想到,他真会把爵位直接交出去,所以大家才觉得,他的诅咒确实是没救了。” 怀特伯爵阴沉地说:“现在看来,全是假的!他不但消除了诅咒,还晋级成为天骑士了。之前也怪我大意,没有盯紧长云领,以至于他晋级这样的消息,居然到现在才知道……我们的计划要加紧了。” 小怀特有些茫然:“这跟我们也没有太大关系吧?就算他真的成为天骑士,我们还有一个魔——”他硬生生地把那个词儿的后半截给咽了回去,“有个公爵呢,天骑士也算不了什么。而且——他总不能向公主求婚吧?” 怀特伯爵看了儿子一眼:“但国王可以娶他的女儿。” “什么?”小怀特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国王?” “是里卡多的消息。”怀特伯爵冷笑了一声,“我们的陛下觉得他可以娶那个女人做王后,这样长云领的一切就都是他的了。” “冯特伯爵难道会答应?”小怀特还是觉得匪夷所思,“国王跟他的年纪差不多吧——” “愚蠢!”怀特伯爵斥责自己的儿子,“年龄重要吗?埃里克自己的妻子就比他小十多岁!别忘了,国王想许出王后的位置,埃里克为什么不答应?难道他那个双黑血统的私生女,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婚事吗?” “这,这倒也是……”小怀特不禁喃喃地说,“也没人愿意向她求婚了……”就是,他觉得冯特伯爵可能不会答应,冯特伯爵那个人…… “他为什么不答应?”怀特伯爵嗤笑自己儿子的天真,“一个私生女而已,能做王后还要怎么样?你不要管这些了,黑水那边送来的宝石准备好了吗?过几天有公主主持的舞会,你要把握好时机。也不要光知道送宝石,说几句好听的话。公主可不是你平常鬼混的那些女人,你脑子清楚一点!” 小怀特撇撇嘴,还是答应了:“我知道了父亲,您放心吧。哪有女人不喜欢宝石的。” 怀特伯爵又瞪了儿子一眼:“公主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难道她没见过宝石吗?你不但要送,还要让她穿戴出来,这才能压过德罗让家的彩虹石!”公主佩戴的新宝石,一定也会引来贵族小姐们的追捧。 小怀特有些犹豫:“但是父亲,最近那些贵族小姐们的注意力,都被长云领的彩色玻璃吸引了……”他们在这种时候推出新的硬晶宝石,似乎时机有点不对,正碰上了一个劲敌呀。 怀特伯爵也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想要咒骂:“我就知道我跟埃里克是天生的敌人!”如果黑水送来的那些宝石不能卖出去,那他答应供给黑水的粮食和盐,就得他自掏腰包了。说起来,盐价最近还提高了——啊,怎么就没有件顺心的事呢? “父亲,不如我们买白浪湾的咸鱼吧?”小怀特提议,“反正不管是不是真正的盐腌的,吃起来有咸味就行了呗。咸鱼比精盐便宜太多了,我们买一些咸鱼,再加一些苦盐,应该也就能糊弄过去了。反正魔族又不是人类,吃魔盐应该也没什么问题。”魔盐不就是被魔鬼的力量污染的嘛,那魔鬼吃魔盐,岂不是正好? 怀特伯爵稍微犹豫了一下。黑水公爵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假如他不满意,难道他还能用“魔鬼就该吃魔盐”来对付吗? 但是黑水要的实在不少,粮食、肉食、盐……说起来怀特伯爵本来觉得这些东西都不算太贵的,除了盐之外,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会缺粮食和肉。可是在供应了黑水之后他才发现,原来他自己吃跟供养一批魔族是不一样的! 他的领地不算小,因为驯养魔蜂而产蜂蜜,每年都有大笔金币的进项。而且领地之内也有足够的田地,每年收税之后他的仓库里都堆满了麦子,根本吃不尽。有些丰收的年份,还可能因为储存不当而有腐坏的。 可是黑水简直就像个无底洞,他把自己仓库里的麦子都给了出去还不够,还需要他向其它领地购买。 可是在自己领地里收税的时候,麦子根本不值钱,去外头买的价格就不一样了。而且长途运输过来,那些狡猾的商人报出的损耗都让人无法接受!这些狡诈的东西,竟然跟他说外面并没有那么多的粮食,他买得虽然很多,却得不到便宜的价格,因为周边领地的粮食都被买没了! 听听,这不是胡说吗?粮食怎么可能买没了,哪个领主家里不是堆满了粮食?没有粮食,再向农夫多收些税不就行了吗? 但是那些可恶的商人,硬是说买不来便宜的粮食。而且他又没有足够的人手自己组织商队,只能接受这些商人的价格。 肉就更不必说了。鲜肉根本无法长途运输,只能购买干肉,同样也要损耗。 还有盐……明明他的领地里,领民一年也吃不掉多少盐,为什么黑水那边会需要这么多! 魔鬼简直太能吃了吧! 怀特伯爵丝毫也没有意识到,他的领地之内的人并不是不需要吃盐,而是吃不起盐。而他自己的厨房里有各种香料,自然也不需要太多的盐。 “那就买咸鱼吧,还能抵一部分肉食。”怀特伯爵还是被巨额的金钱支出压倒了,“先买一部分送过去看看。”先看看黑水接不接受,如果能糊弄过去,那以后就全买咸鱼好了。 说起来这些咸鱼是白浪湾出的吧? “是的。”小怀特的目光里也带上了贪婪,“白浪湾靠调味汁和海鲜粉真的赚了不少钱,还能出盐。父亲,我觉得翠茜·奎因她——”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怀特伯爵也眼馋白浪湾,但他更知道儿子的德性,“你给我哄好了公主!等我坐上那个位置,十个翠茜·奎因你也能到手!” 小怀特撇了撇嘴。虽然计划看起来很好,但坐上那个位置终究需要很长时间,说不定到那时候翠茜·奎因都已经青春不再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呢?唉,说起来她怎么还没到王都来?虽然现在弄不到手,但看看总行吧? 被惦记的翠茜,现在仍在白浪湾。 往年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动身了,但今年领地里有太多的事情要处理,翠茜索性把出发时间延后——反正只要在国王主持的正式活动开始之前到达王都就不算失礼。 然而还没等她出发,就有消息从海风郡送了过来——国王派骑士团来捉拿他们一家了! 这消息是白浪湾的商人捎回来的。 白浪湾的调味汁也卖到了海风郡,带着调味汁过去的商人在当地很受欢迎,所以他的消息也灵通了不少——骑士团里有人向他透了个口风,说是国王对白浪湾卖咸鱼不满,已经命令骑士团去抓捕他们,要像对付拜耳子爵一样对付白浪湾了。 骑士团的人透这个口风,得到的是整整一箱的调味汁,这可是极大的好处,只要他转手倒出去,就能挣到上百枚金币! 至于说这消息走漏了会带来什么后果?那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了,就算白浪湾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一个小小的子爵,家里总共养了几个骑士啊?难道还能抵挡耀狮骑士团的进攻? 用这种不会改变结果的消息给自己换点好处,他心安理得。 而得到消息的翠茜,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决定:向长云领求援! 第246章 突如其来(七)、海风郡那边不是强盗很多吗 “骑士团要进攻白浪湾?”伦吉尔从炼钢厂被叫回来, 迎头就听见这个“大消息”,“为什么?” 金羽这次也没有跟去王都。一方面她还在致力研究如何使用那些幽灵粉末,另一方面, 她能想得到今年的社交季, 德罗让公爵一定会带着小女儿频频出现,她不想看见他们。 所以现在她也从实验室出来了, 提出自己的意见:“只可能是因为盐吧。除此之外, 白浪湾也没有做什么了。” 丹尼尔摆摆手:“现在不管是什么原因,白浪湾求援,我们怎么办?” 伦吉尔不假思索地说:“立刻让传信鸟送信给伯爵小姐啊。” 灰羽摇头:“来不及。如果是让附近的领主进攻白浪湾,那我们传信的时间足够,就算伯爵小姐从白都回来说不定都还没打起来。但是耀狮不一样,如果他们出动骑士, 两天之内就能对白浪湾发起攻击。而传信鸟来回也要将近两天, 我们还要赶去白浪湾呢。” 这一点, 做过佣兵的人是很清楚的。 普通的领主如果要发动战役,他手下的骑士固然可以随时出战, 但后勤辎重可不行。一般一名正式骑士总要带至少一个侍从, 然后还需要几个民伕, 后勤人员比战斗人员的比例少说也是一比四,如果路途太远,考虑到人马的粮食消耗, 那需要的民伕就更多了,往往出征的队伍里骑士只占一个尖儿, 后面拖拖拉拉全是民伕。 这还没有考虑如果骑士不太够, 再添加雇佣兵的情况, 毕竟招募也是需要时间的。 就这样的队伍, 从组建到上路,其速度可想而知。所以之前有两个领主之间的战役,从俩人在王都撕逼到互发战书开始,一直拖到半年之后才真的开打…… 但是耀狮骑士团则不同。那里头的骑士都是正经的骑士,海风郡又离白浪湾近,龙鳞马可以无视路况的好坏,一天就到。 尤其是——白浪湾并不是什么大领地,真打起来也不需要那么长的队伍,只要耀狮能拨出三十位骑士,就可以奇袭白浪湾了。比如说他们不公开宣战,而是以巡视或收税又或者别的什么理由进入白浪湾,只要见到奎因子爵一家就行。 “那我们要去吗?”伦吉尔虽然说着征询的话,脸上却是跃跃欲试的样子,“我们人手也不够吧……” “耀狮派出的也不会全是高级骑士。”金羽环视众人,“我觉得我们的射击队可以去。” “射击队?”一直没开口的伯顿管家终于说话了,“但他们都是普通人……” 丹尼尔看向他:“您觉得要支援吗?” 伯顿管家稍微犹豫了一下。他有些矛盾。 从理智上来说,他知道国王对贵族有生杀之权,白浪湾引起了国王的忌惮,那么国王是有权力这样做的。而且假如国王征召长云领去攻打白浪湾,冯特伯爵也必须奉命。 然而作为长云领领主的管家,他又是应该为自己的主人考虑的。白浪湾是长云领的合作伙伴,现在合作伙伴受到攻击,长云领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应该援助,哪怕是违抗国王的命令——毕竟这个国王从没有给过长云领一点好处。 但是这样一来,贵族违抗国王的命令,这,这可是一件大事! 伯顿管家无法准确地用语言描述自己的感觉,如果陆希在这里,就会明白他顾虑的是什么。 贵族服从于国王,骑士服从于领主,平民俯首于贵族,这是贵族阶层存在的基础。假如贵族可以反抗国王,那么也就意味着贵族自身的统制也没有了地基,平民同样可以反抗贵族了。 这不仅仅是违抗了一个国王的命令,这是动摇了整个光明大陆的阶级架构。 然而现在他一时还想不到这么明白,因此只能犹豫着说:“射击队真的能行吗?那可是耀狮骑士团……”骑士跟魔兽还是有区别的。 “我的研究有进展了。”金羽忽然说,“有一批特殊子弹……” 这批特殊子弹,就是利用了幽灵粉末的武器。 子弹的特殊之处,在于弹壳——铸造弹壳的黄铜之中,加入了幽灵粉末,使得弹头在出膛的时候,会携带上一点点微量的幽灵粉末。 虽然仅仅是微量的幽灵粉末,但已经能够起到破魔的作用,击穿正式骑士的斗气保护罩毫无问题,还有那些只铭刻低级神术阵的盔甲,在特殊子弹面前也跟普通的生铁甲没什么两样了。 在场的骑士们,包括在角落里不吭声的青羽,同时露出了“卧槽”的表情——燧发枪还能这么用的! 金羽笑了一下,隐藏着一点得意:“现在的麻烦是特殊子弹用完之后必须回收弹壳重新填装,以后或许有别的解决方法。”她已经很久没有伤感过自己不能觉醒神恩了,甚至她现在还有点儿庆幸,毕竟如果她有神恩,有些实验也许还不好做呢。毕竟实验室的成果最后都需要批量生产的,而工坊里的工人并没有神恩,如此一来,有神恩的实验要投入生产反而更麻烦了。 所有人都对她投以复杂的目光——填装子弹算什么麻烦啊?本来子弹也是要回收重装的啊。那可都是黄铜弹壳,他们长云领也没富裕到可以把子弹壳乱丢的程度啊。 然而金羽还在说呢:“目前我们还在研究,如何能让炮弹也具有同样效果。” 骑士们已经不想有什么表情了……他们从没想过,炼金术也是这么可怕的。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伯顿管家还有些迷糊,他隐隐觉得他刚才想表达的并不是怕射击队不是骑士团的对手,怎么现在特殊子弹出来之后,好像大家就一致达成了“要打”的决定呢? 伯顿管家一脸懵逼地去拿传信鸟了,一样被叫来议事但一声都没吭过的汉克犹豫半天,还是追在他身后请他在信里补一句话:他感觉到海的方向似乎有一些波动,但因为离得太远无法确认。 第205节 这听起来像是一句废话,但是伯顿管家看看传信鸟的身上还有空白位置,于是还是给写上去了。 于是陆希在白都,就收到了一只报告战役要打响的传信鸟。 在飞翔的时候像一只普通燕子一样的传信鸟,一握在手里就自动成了一张经过特殊处理的纸——不是羊皮纸,而是一级魔兽夜蝠的皮,取自夜蝠的双翼,已经描上了特殊的神术阵,没有神力的人也能直接使用。 其实教会还是能弄出好东西的,就是成本下不来。比如说这种传信鸟,从教会的炼金工坊里购买,一只就要五十金币,而夜蝠这种魔兽压根不值钱,因为只是口器有毒,普通猎人有张结实的大网和给力的弓箭,合作一下也能捕到不少,只要注意不要被咬到就行。 所以这传信鸟,贵就贵在上头的神术阵了。但既然是炼金工坊都能生产的东西,这个神术阵应该并不复杂,至少不至于几十金币。 再者说,传信鸟的速度也不够快,要是有电报…… 陆希短暂地走了会儿神,思考了一下离自己专业实在太远的无线电知识,最后不得不承认,她不行,她搞不出来。 叹了口气,摊开信纸,陆希就把电话电报的事情忘记了:“国王要拿下白浪湾?” “这是迟早的事吧?”海因里希凉凉地说,不过随即又补了一句,“但他反应还挺快的。” 确实,白浪湾的调味汁和海鲜粉挤占食盐市场,国王早晚会意识到的,但在陆希的计划里,这至少得等个两年左右,直到海风郡的盐销量到了提高售价也补不回来的程度,国王那边应该才会采取行动。 这不是陆希把国王当白痴,而是她来光明大陆这段时间,也算是对这些贵族们有所了解了。这些人根本不关心什么市场,对他们来说,没钱不算事,加税就行,提高售价就行,至于东西能卖出去多少,那不是他们该操心的。 而放到海风郡那边,骑士团难道会去调查盐为什么卖不出去了?呵,高贵勇猛的骑士可不是去跟商人打交道的。 所以,国王怎么这么快就下令了?这可真有点出乎陆希意料之外。 “这有什么。”海因里希轻嗤一声,目光在信上一掠,“打回去就是了。” “你说得容易——”陆希对他也是没脾气了,“怎么打?造反吗?好了好了你不要添乱,先去找父亲他们商量一下。” 冯特伯爵对这消息也皱起了眉头:“国王就因为这种事要剥夺奎因家的爵位?”这是不合理的,即使奎因只是个小小的子爵,但他的爵位来自于继承,来自于他的血统,并不是能轻易剥夺的。除非有更严重的罪名,比如背叛本国,或者像拜耳子爵那样,勾结魔鬼。 但是从目前来说,奎因家这两条罪名都扣不上,毕竟翠茜·奎因对外还是个得到神恩的觉醒者呢,想给觉醒者扣勾结魔鬼的帽子,得先看看教会答不答应。至于背叛本国,白浪湾跟其他国家都不接壤,背叛了有啥用? 而且国王根本就没提什么背叛之类的罪名,他也不是公开颁布旨意,而是直接给骑士团下了个命令,等同于秘密行动了。 约翰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但这是国王的旨意,我们如果帮助白浪湾反抗,就是违背国王的意愿……”那可就真有点“背叛”的意思了。 海因里希不冷不热地说:“但是射击队已经出发了。”信上确实是这么写的,按照传信鸟的飞行速度,现在射击队应该已经快到白浪湾,马上就要跟骑士团打起来了。 约翰沉默了。跟白浪湾合作赚钱他觉得没错,国王要拿下白浪湾自然不是他想看见的,但像现在这样,直接帮着白浪湾与骑士团对抗——他跟伯顿管家一样,感觉到了其中有些不对,但一时又说不清楚。 冯特伯爵也沉默了。他的想法跟约翰是差不多的,虽然他对王室多有怨言,但直接对抗国王…… “露西——”冯特伯爵看了一眼陆希,“你是想援助白浪湾?” 其实这都不用问。要是今天能不管白浪湾,当初陆希也不会去找翠茜·奎因合作了。 “但是国王可以给他们随便扣个罪名。”冯特伯爵叹了口气。难道当初的拜耳子爵就真的勾结魔鬼了吗?他们能用这种莫须有的罪名把晚风岭拿下,那么国王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拿下白浪湾。 陆希不得不反省了一下:有些手段也许是真不能用的。如果你用了,那么别人也一样能用。 但问题在于,只靠“以净化女巫为借口,强抢民女残害平民”这种罪名,根本拿不下拜耳子爵和海格勋爵啊。在光明大陆的律法中,残害平民从来不是罪。不,确切点说,光明大陆根本就没有什么合格的律法,完全都是领主和教会说了算而已。 如果她能做女王,那么第一件事就是制定律法,让所有的人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陆希脑海里蓦然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海因里希几次向她提过王位的问题,但是她始终没有多想。一来王位更替是件大事,可能比挣十万信仰值更费心力;二来她毕竟是要回去的,就算真拿下王位,回头她拍拍屁股走人了,必然又是一场争夺,反而搞得整个王国都不安宁。 平民现在过得是挺惨的,但如果争夺王位起了战争,那他们或许会比现在还惨,陆希觉得自己负担不起这些人命啊。 但是现在,她说不定都根本回不去了…… 陆希压下了忽然浮起来的想法,先关注眼前的事:“父亲,我们不需要直接违抗国王,海风郡那一带,不是强盗很多吗?” 海因里希眼睛一弯,直接露出了笑容——他就喜欢这种阴谋诡计! 连何塞都侧过头,掩饰了一下脸上的表情。 没错啊,海风郡一带有很多强盗,当初不是还抢劫过长云领的商队吗?还是冯特伯爵亲自出马才清除了一些。这几年,当初的漏网之鱼又回来了,抢劫一下骑士团,也是很合理的嘛。 冯特伯爵有些心情复杂地看着女儿,半晌点了点头:“你处理吧。” 陆希的话也让他想起了很多事。当初他也没有做过什么对王室不敬的事,甚至在与教会交恶之后还去边境上为保卫辉光之国而战斗过。可是国王呢?国王的做法是给他找了法比安那么一个蠢货来做继承人——他为王室而战斗,国王回报的是跟教会勾结在一起算计他。 既然这样,他现在做这件事,也没什么错吧。 承载着陆希回信的传信鸟再次落进丹尼尔手里的时候,他已经带着人到达白浪湾了。 与他们所想的不同,白浪湾虽然有些紧张,但也没太紧张,甚至各个工坊还在正常开工,因为骑士团的人,还没离开海风郡呢。 没错,虽然接到国王的命令已经好几天了,但他们还没出发。 “是国王收回命令了吗?”丹尼尔都有点懵。 “不——”翠茜的表情也有些一言难尽,“是他们还没有商量好,究竟让谁来……” 虽然骑士团可以快速行动,但他们没有,因为他们还在讨论要如何分配“打下白浪湾之后的好处”。 白浪湾这一年很赚钱,当然这块领地归属国王陛下,大部分财富也属于国王,但作为拿下白浪湾的骑士们,他们当然要先替陛下查看一下白浪湾的金库什么的啦。而在此过程中,有些零碎的东西,他们当然也就笑纳了。 骑士团驻扎海风郡的有二百人,抛掉那些没有发言权的初级骑士,上头还有五十来人都想争一争这口肉呢。于是这几天大家像拉锯一样拉来扯去,竟然还没有报信的商人回来得快…… “……挺好的。”丹尼尔有点艰难地说出了这句话,“正好伯爵小姐回了信,我们可以预先布置一下了……”骑士团来得这么慢,倒是给了他们充足的时间,可以伪装强盗,打个埋伏了。 奎因子爵至此终于松了口气,等丹尼尔走了,他才对着女儿长长吁口气:“之前我还真害怕……”怕长云领那边不会管他们,毕竟那可是对抗国王呢。 “不会的,父亲。”翠茜轻笑了一声,“您看着吧,那个位置一定会换人的。”能够想出咸鱼计划的女伯爵,怎么可能会畏惧国王而放弃白浪湾呢?毕竟她的目标远远不在长云领一地啊。 第247章 突如其来(八)、似乎有人在窥探着他们 在突发事件当中, 连陆希都忽略了信件末尾写的那句话,实在是汉克的感觉太模糊,他自己都无法确定, 当然也就无从采取什么措施了。 海风郡的骑士团自然更不清楚这件事, 他们在一番扯皮之后,终于派出了十二名骑士前往白浪湾——这十二人大概分属于四个阵营, 已经是最“公平”的情况了。 虽然扯皮的时候慢, 但骑士们行动起来还是挺快的,耀狮统一配置的龙鳞马,根本无视坎坷不平的路况,跑起来追风逐电,早晨出发,只需要小半天就到达了白浪湾边境。 “停!”为首的骑士一勒马缰, 高速奔跑中的龙鳞马立刻就收住了四蹄, 轻松自如, 完全没有刹不住车的意思,只是狂暴的性子让它有些不耐烦, 转过头来对着主人喷了口带着火星的热气。 骑士并不以为意, 身周淡黄色斗气一闪, 就把坐骑那口能将人烧熟的龙息阻隔在了外面。 “昆茨队长——”身后传来轻佻的声音,“为什么忽然停下了,难道是看见什么美人儿了吗?” 这地方当然没有什么美人。 白浪湾与海风郡之间也是一片三不管的生荒地带。比起土地贫瘠的白浪湾来, 这片生荒地倒是树木茂密,所以从前才会成为盗匪潜藏之地。就是他们脚下这条“路”, 其实也是从前那些强盗走出来的, 所以狭窄坎坷, 只能勉强算是条“小径”罢了。 “似乎有人在窥探我们——”昆茨环视四周, 眉头微皱。 “有人?”后面策马挤上来的骑士嗤笑了一声,“现在这地方还有什么人,难道咱们还不知道吗?只剩下一些想逃税的穷鬼了吧?” 这话说得很有些深意,立刻有两个骑士附和着笑了起来:“皮埃尔说得对。” 昆茨很明白他们的意思。从前海风郡附近的“强盗”,也有骑士团的手笔,皮埃尔跟那两个附和的,就曾经扮演过强盗呢——这也是骑士团里心照不宣的事儿,吓唬几个商人,既能让骑士们活动一下身手,又能赚点外快,何乐而不为呢? 皮埃尔轻拍马头,他座下的龙鳞马张嘴喷出一口龙息,直接烧掉了路边的几棵小灌木,腾出空地让他上前来跟昆茨并肩:“队长,不会是长久不出门,连白浪湾都让你害怕了吧?” 昆茨冷笑了一声:“我记得白浪湾的首席骑士是中级,皮埃尔,抢惯了那些小商人,你还记得怎么跟中级骑士战斗吗?” 长久不出门?皮埃尔以为他抢劫商人就叫战斗了?蠢货!几年前长云领的领主来“剿匪”的那场战斗,才叫战斗呢。那时候皮埃尔在哪儿?哦,他根本没敢出来领战嘛。别说那场战斗了,就算平常出来抢劫,这货都不敢抢那些有强力护卫的大商人,就凭这,也敢说他胆怯? 皮埃尔的脸色不太好看,也冷笑了一声:“我当然记得。该不会队长你反而连比自己级别低的骑士都害怕吧?如果这样的话,队长你带着你的人在这里等着,我们去白浪湾就行了。” “如果那位首席骑士晋升了呢?”昆茨不冷不热地反问,“你能保证完成任务吗?” 皮埃尔噎住了,过了几秒钟才笑了一声:“晋升?就凭白浪湾吗?小破领地,还能养出高级骑士?” 话虽这么说,他却有些底气不足。骑士团之所以派出昆茨,其实也就是防备着白浪湾的那个鲁伊斯万一晋升。假如鲁伊斯真的成为了高级骑士,皮埃尔一个火系的中级,还真干不过他。 但是又不能直接承认这一点,皮埃尔只能抬手往周围一挥:“队长你也太谨慎了,这地方能有什么人?看都看不见,难道还能袭击咱们吗?” 众所周知,骑士是近程攻击,即使是顶级的圣骑士,也只能攻击自己眼睛看到的地方——哦,当然如果成为圣骑士,那种恐怖的移动速度会让他们的攻击范围扩大到不可思议,但白浪湾有圣骑士吗? 当然没有!他们连个高级骑士都不一定能有呢。 所以皮埃尔才敢说,这周围根本没有什么威胁,至于昆茨所说的“被窥探”的感觉,大概率就是他自己多疑罢了。就算有个把骑士潜藏在远处,这么远的距离,他们能做什么呢? 在远处的树林里,丹尼尔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冷冷地说:“领头的是熟人呢。”别以为换了一身骑士团的盔甲他就不认识了,他辨认人可不是看他穿什么衣服,哪怕盔甲更换了,人的身体比例,头颅形状,乃至举手投足的一些习惯动作,都是辨别身份的证据——这个家伙,就是当初围攻伯爵大人的“强盗”之一! 呵,果然当初的事情,是王室跟教会一起干的。 丹尼尔想起那几年冯特伯爵虚弱的样子,就恨不得把王室和教会一起干掉!现在他终于有了个机会,那这来的十二个人,就别想回去了。 在他旁边,白浪湾的首席骑士鲁伊斯也伏在树梢上,手里同样拿着一个望远镜舍不得放下。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能让他看得这么远?这个距离,以他高级骑士的眼睛也仅仅能看见一些人影而已,可是把这个东西放在眼前,他甚至可以通过盔甲上的神术阵花纹辨认出来,来者是一名高级骑士,一名中级骑士,再加十名初级骑士。 当然,这种望远或放大的神术阵,鲁伊斯也是听说过的,比如说教会的炼金工坊里,如果没有放大的神术阵,又怎么能铭刻出那样细的神术阵花纹,或者做出那样精致的炼金物品呢?要知道,像钟表这样的东西,有些零件简直小如米粒,还要在其上铭刻神术花纹,这可不是肉眼可以做到的事。 但现在他手里拿着的这个东西,却是没有神术波动的,也就是说,这既是一件没有使用神术就制作出来的炼金物品,也是一件不通过神术就能起作用的炼金物品。 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呢?鲁伊斯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仍旧一头雾水——这看起来就是一个筒子里镶了两块玻璃片,可是哪怕是圣城的神术玻璃,也没听说有放大或望远的能力啊…… 不过现在不是他研究炼金物品的时候,鲁伊斯小心地收起望远镜,问道:“现在怎么办?” 说实话,只有一个高级骑士和一个中级骑士,让他的压力骤然减少了许多。毕竟在他眼前的丹尼尔就是高级骑士,而他自己也已经晋升,虽然晋升的日子还短,但对付一个中级骑士毫无问题,还能再附加两到三名初级骑士呢。 可这样也还剩下七名初级骑士,他带来的那几名骑士侍从是挡不住的,而长云领带来的队伍——三十多人,竟然只有一名初级骑士,其余的人都是普通人! 这未免也太托大了一些吧……还是这位丹尼尔骑士自信能够挡下所有的人?鲁伊斯心里有点嘀咕。倒不是他得了援助还要挑三拣四,实在是翠茜大小姐一定要跟过来观战,他担心啊! 本来照鲁伊斯的想法,子爵大人一家都赶紧躲到安全的地方,他也能腾出手来拼一拼,无论怎么样至少能保全子爵大人一家。可是翠茜小姐——唉,算了,连子爵大人这个做父亲的都得听女儿的,何况他只是个骑士呢。 但是,现在应该怎么打呢? 在远处,昆茨那一丝隐隐的被窥探的感觉已经消失了,而他还没有在视野中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似乎一切都只是他的错觉。 但是昆茨并不这么想。他虽然只是个高级骑士,但他的等级是在战斗中一点点提上来的,天赋或许不高,但在战斗中磨练出的直觉却异常敏锐,他能确定就是有人在暗中观察他,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个人。 “所有人,进入战斗准备。”昆茨略一沉吟,还是下达了这个命令。哪怕是小题大做,也总是谨慎为好。要知道他就是凭着谨慎与直觉,才能在上次面对冯特伯爵的时候全身而退,而那个贸然上前的同伴,虽然成功地刺伤了冯特伯爵,将诅咒种进了他体内,却也被他一剑斩成了一具干尸。 立功很好,但要先活着才有享受功勋的机会。 他是这十二人的队长,几个初级骑士都打起精神,有几个甚至抽出了长剑,全神贯注地戒备着周围。 然而皮埃尔却偏偏要给他拆台,故意问道:“队长,到底看见什么了?要不然,还是我来开路吧。” 他嘴里说着,已经拔剑一挥,一道红色的火蛇从剑尖蹿了出去,呼地点起了一条火线,如果不是早春的植物有充足的水分,火势还会更大一些。 他这样一来,倒是也确实把前路清出来一片,让人看得更清楚,前方并没有任何人影,更不必说有什么埋伏了。 皮埃尔畅快地笑了一声,一提马缰,竟然直接从昆茨身边挤了过去,抢在了队伍最前面,向白浪湾奔去。 第206节 他这么一搞,昆茨也只能跟着往前走了,他脸色不大好看,但仍旧手握长剑,一层黄色的斗气紧贴在盔甲之外,这才提了提马缰跟上。 这条路十分狭窄,两边的树枝不时就擦过骑士们的腿,虽然对他们而言并不能造成伤害,但还是蹭上了泥土之类的脏污,让人有些不快。 骑士团配备的盔甲,还没有自洁能力那么高级,皮埃尔脸上露出了一些厌恶之色,直接将马头一拨,走进了那些刚刚耕种过的田地里。 不过这些田地,好像太软了一些? 皮埃尔这么想着的时候,他的龙鳞马四蹄已经陷了下去——这块田里有些地方的泥土竟然像沼泽一样潮湿粘腻,龙鳞马一时不察,居然就陷到了膝盖。 龙鳞马很不舒服地嘶叫一声,正要拔腿跳出来,忽然间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轻响,皮埃尔猛然抬头,红色的斗气从体内涌出——虽然没看见,但他已经感觉到了危险! 在这一瞬间,他有点后悔了,应该听昆茨的话,预先将斗气加持才好。不过,不过他穿的盔甲可是有神术阵的,本身也会形成防护罩,应该不会…… 不会怎么样,皮埃尔是来不及想了,随着噗地一声轻响,一枚子弹击穿他的盔甲防护罩,又穿过他尚未完全聚拢起来的斗气,从他的头盔与胸甲连接处钻了进去,干脆利索地打断了他的颈椎。 皮埃尔的头颓然垂了下来,而他座下的龙鳞马恰好在这时候腾跃着跳出泥潭,于是他的尸体震动一下,从马背上滑了下来,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只是一瞬之间,皮埃尔就失去了性命。事情发生得太快,连昆茨都来不及反应,直到皮埃尔的尸体落地,他才厉声喝道:“小心,敌袭!” 一个中级骑士瞬间殒命,剩下的初级骑士们都大吃一惊,连跟着皮埃尔的两个人都顾不上别的,先放出斗气笼罩住自己,这才环视四周。 然而他们仍旧什么都没看见,倒是昆茨作为高级骑士,已经锁定了之前攻击袭来的方向。但是在那个方向上,他也没看见任何人,难道对方还在他的视线之外?那对方又是如何能攻击到这么远的地方呢? 不过没等昆茨想明白,他就看见了从另一边出现的人影,只一眼他就认了出来:“鲁伊斯!” 鲁伊斯只穿着一身轻便的皮甲,从骑士队伍一侧一掠而过。一名初级骑士惊呼一声,环绕着自身的蓝色水盾瞬间消失,与此同时他捂住了自己的脸:“眼睛,我的眼睛!” “他晋升高级了!”昆茨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们还没有进入白浪湾的地盘,鲁伊斯就已经出现,可见白浪湾已经知道了国王的命令,这是要抵抗到底了。 既然这样,说出国王的命令毫无用处,他必须把鲁伊斯拿下才行!否则放任他这个高级骑士一次次偷袭,这些初级骑士们可顶不住! 这些念头像电光般在昆茨心中闪过,他已经操控龙鳞马向鲁伊斯冲过去,同时双臂一振,前方的地面立刻像活物一样翻腾起来,几根土柱冲起,把鲁伊斯团团围住。 但是鲁伊斯头也没回,直接就向挡在面前的土柱冲了过去。 昆茨冷笑一声——这些土柱虽然是泥土形成,但在他的能力操纵之下已经压实得像石头一样,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撞断的。 不过他的冷笑声还没落,就感觉到一根土柱有些不受控制地软了下来——泥土里被掺入了大量的水,像石头一样坚硬的土柱直接变成了稀泥柱子,鲁伊斯直接挥手就斩断了已经要往下坍塌的泥柱,直接冲向了前方的树林。 树林里不好跑马,昆茨毫不犹豫地从马背上腾身而起,同样追了进去,同时对其余十名初级骑士喝道:“你们注意警戒!”白浪湾的骑士少得可怜,就算鲁伊斯晋升高阶,剩下的人也不过是些侍从之类,根本不能对十名初级骑士造成什么威胁。 只不过,昆茨在冲进树林的时候,忽然想到了皮埃尔的死亡——那似乎并不像是鲁伊斯的手笔,那么,他还有别的帮手?如果用那种手段对付那些初级骑士…… 这么一想,昆茨便悚然一惊——他大意了!现在应该做的是立刻回撤,向骑士团报告。 一声隐约的轻响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昆茨的黄色斗气已经笼罩了全身,可是在此刻,他的斗气盾忽然颤抖了一下,有什么东西钻进了斗气盾,但未能完全穿透,而是卡在了斗气盾里。 昆茨眼珠向上转了一下,赫然看见一枚尖头的金属弹丸就在自己的额头前面,正卡在斗气盾里颤动。 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他刚才根本没有感觉到有神术力量的波动?甚至就在现在,他都能辨认出来,这枚弹丸就是普通的金属,既不是什么人的神力凝聚而成,也没有附着什么神术阵。那么,它为什么能突破他的斗气盾? 在远处,丹尼尔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破魔子弹对付中级骑士没有问题,但还无法穿透高级骑士的斗气护盾,也许还需要增加幽灵粉末的用量吧。”虽然他已经选取了昆茨斗气盾的最薄弱之处,但仍旧没有击中他。 在他旁边是拿着望远镜的金羽:“也许是枪还不够好。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更好的枪支更能增加子弹的威力。” 丹尼尔眼睛一亮:“我很期待新的狙击枪。”他再次装上一枚子弹,“我靠近一些试试。” “行吧。”金羽这就不能跟过去了,“我正好看看射击队那边怎么样了……” 第248章 突如其来(九)、我们为女伯爵而战,也为我们自己的家园而战 十名初级骑士已经围成了一个圆阵, 彼此背部相对,手握长剑,各自的斗气盾紧紧相联, 连自己身下的龙鳞马也护住, 警惕地观察四周。 他们脚下的地面已经被龙鳞马喷出的带火龙息烧干,成了坚硬的地面, 不会再陷下去, 只要坚持到昆茨队长杀掉鲁伊斯回来,就没有什么事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一名骑士忽然间又听见了那种轻微的响声,只是这次距离听起来并不太远。他本能地一侧身,感觉一股热风几乎是紧贴着脸颊过去了。 感觉上那像是箭头或者弹丸之类的东西,可是为什么他没有发现丝毫的神术波动呢? 不过这个问题来不及思索, 年轻骑士激动地指向前方:“敌人在那里!应该是地系元素的骑士, 像是疾风矢!” 疾风矢, 是地系元素中能够操纵金属类的骑士常用的远程攻击神术,神力凝聚出金属的长矛或弓箭, 可以投掷得很远。不过像刚才那样, 只有一个短短的箭头似的, 倒是比较少见。 “那么远?”他的同伴看向他手指的地方,有些难以相信,“疾风矢可以投掷这么远?难道, 难道是大骑士吗?” 头脑有些发热的年轻骑士这才猛然醒悟,他所指的地方一片都是低矮灌木和小块田地, 显然藏不住人, 而能藏得住的人的树林, 至少在五百米以外!这个距离, 确实是大骑士才能勉强攻击到的范围啊。 “怎,怎么办?”几名骑士面面相觑。昆茨才只是个高级骑士,他们还是初级,如果去面对一位大骑士……那结果连想都不用想。 “我们走!”一名年纪大些的骑士迅速下定了决心。他既不是昆茨一派,也不是皮埃尔一派,只是想来沾点好处,可不想把命送在这里。 “不行!”昆茨一派的两个骑士顿时急了,“你们想怯战逃跑,违抗国王陛下的命令?”人都走了,昆茨可怎么办呢? 跟着皮埃尔的两名骑士一声不吭,拨转马头直接就往来路跑去——他们跟着的人已经送了命,还留在这儿干吗?现在这种情况,就算真的能拿下白浪湾,他们这一派也捞不到多少好处了,还不如赶紧回去呢。 当然,临阵脱逃这可是有罪的,所以两人一边跑,一边说道:“白浪湾竟然藏匿着大骑士等级的强者,还没有对外公开,一定是有阴谋,我们要赶紧回去报告团长,再派更多的人过来剿灭白浪湾!他们怎么可能有大骑士,说不定是勾结了魔鬼呢!” 这话给其他人找到了理由,之前建议撤退的年长骑士第一个响应:“不错!我们要赶紧回去报告团长,调集人马过来消灭魔鬼!” 他也连忙调转马头,但是随即发现,刚才率先逃跑的两名骑士,现在已经勒住了马,因为在他们的来路上,现在出现了一排人。 “一群普通人而已!”年长的骑士到底是经验更丰富一些。虽然同为初级骑士,但他已经积累了十多年,其实达到了晋升中级骑士的要求,只是对自身的力量尚未有进一步的认识,所以卡在那个瓶颈上了。 但年纪倒也不是白长的,他仅从眼前这些人只穿着轻便的皮甲,而不是沉重的铁甲,就能判断出他们并不是觉醒者——厚厚的铁甲,普通人穿上了走路都不方便,只有觉醒者被神恩赋予了足够的力量,才能够举重若轻。 既然是普通人,那么只需要直接策马冲过去就行,这些人还抵挡不了龙鳞马的一踏,或者是一口龙息呢。 “他们拿着武器。”有人低声说。 “一根棍子也算武器?”年长的骑士冷笑了一声,“恐怕是吹箭一类。”那棍子是中空的,他知道有些地方的猎人会做一种吹箭,从中空的竹竿里吹出小小的箭矢,射一些鸟或小兽——这是没有弓箭的穷人会干的事,因为这不需要铁。 但是吹箭能对付骑士?不要说这个距离根本射不到,就算能射到,吹箭一般都是木制的,木头箭尖连骑士的皮都戳不破呢。 他这样想的时候,前面的两名骑士已经策马冲了上去,他们显然是想更稳妥一点,因此腾出手来先驱动了龙鳞马,让两匹马一起喷出了一口龙息。 火舌直蹿出几米远,虽然那些人远在百米之外,但声势已经先可夺人,足够吓得普通人转身就跑了。 可是那一排人都没有动,虽然能看得出其中有几个脸色发白,但他们都稳稳站住了,并且那根棍子也一直抵在肩膀上,用开口处的小孔对准了冲过来的人。 “射击!”有人吼了一声。 后面的骑士只看见那棍子前端升起了一点烟雾,然后冲在前面的两名骑士的身体就向后一仰,连着他们的龙鳞马也发出了长嘶。其中一匹马歪过身体向一边跑去,显然是背上的骑士已经失去了对它的控制;而另一匹马干脆直接跌倒了,把身上的骑士都压住了。 “怎,怎么回事?”剩下的骑士们面面相觑,他们甚至都没看清楚,那些人做了什么!是那根棍子?可是他们根本没有感觉到神术波动啊! “瞄准!”那排人里又有人喊了。 “调动斗气,冲过去杀光他们!”年长的骑士虽然没看明白,但他知道再拖下去是对自己不利的。要知道树林里,可能还有一个大骑士呢! 此时,趴在树林里的黑皮极其遗憾地叹了口气——现在这个距离,已经超过他的有效射程了。 “金羽小姐——”黑皮不禁转过脸去看向在旁边观察的金羽,“我什么时候也能有丹尼尔大人那样的一把枪呢?” 他可馋丹尼尔大人的枪了。尤其是有了加农炮之后,他就更觉得自己手里的枪射程太近了一点。看看那几个“炮兵”得意的样子,走路都要把鼻子翘到天上的模样,竟然好像他们射击队的人都不值一提了一样。也不想想,加农炮只对付特别大个的目标,今年冬季总共也没开过几炮,主要还是靠他们射击队好不好? 当然,要是以前,他是绝对不敢跟金羽说话的。虽然是佣兵,但听说从前是贵族家的小姐,又是这么漂亮体面的样子,根本不是他一个穷猎人可以对话的。而且那把枪可是高级骑士在用的,他怎么有资格要求呢?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黑皮还是说了。他实在是太想要那样的一把枪了。而且……似乎就在他学会了“狙击”之后,在他的心里隐隐也有了一种自己都不敢去细想的念头——他和贵族小姐,以及骑士大人之间,似乎并没有那么大的差距,至少女伯爵大人把枪交给了他和一些普通人,而不是优先给予骑士。 就像骑士必须是觉醒者一样,他们射击队,首先要看的是有没有用枪的天赋,以及对女伯爵的忠心,当然,还有作战的勇敢——这些,跟有没有得到神恩,或许是一样重要的。 当然这些话黑皮还不敢说出来,但他心里是有这样的念头的,而且他觉得,女伯爵也是这么想的。 果然金羽小姐既没有斥责他失礼,也没有露出厌烦的表情,反而是点了点头:“本来过两个月也要给你们换装备了,但是这次事情来得太急,暂时来不及了,只能先换子弹。” 黑皮顿时大喜过望。他有点兴奋过头,所以大着胆子又问了一句:“这个子弹,为什么能打穿骑士的斗气啊?” 关于幽灵粉尘的秘密是不能说的,于是金羽只是敷衍了一句:“是特殊子弹。” 听见“特殊”这个词,黑皮就知道自己不应该再问了,但是他实在太兴奋了,有点控制不住,于是顺嘴又问了一句:“要是不用特殊子弹能行吗?比如那个加农炮……” 金羽还举着望远镜在看前方,闻言终于转头看了他一眼:“你很想跟骑士战斗吗?你知道这些人是从哪儿来的吗?” 黑皮不知道。丹尼尔带他们来的时候只说是要与骑士战斗,并没有说跟哪里的骑士战斗,也没有说为什么战斗。但是黑皮也有自己的智慧——什么样的人才能养得起十几名骑士呢? 所以,他们至少是在跟一位大贵族作战,就像当初拿下晚风岭一样吧?只不过那会儿根本没用他们这些民兵罢了。 “如果对方是国王呢?”金羽问。她很好奇,这个民兵,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猎人,如果知道了要面对的是国王,会怎么样? 黑皮果然吓了一跳:“为,为什么呢?”女伯爵也是大贵族,贵族跟贵族之间是一样的,但国王…… “因为白浪湾跟我们合作卖盐,影响了国王卖盐收盐税。” “卖盐……”黑皮想起了听到的一些商人们带来的消息,“听说外头的盐更贵了?”是他们长云领盐价的几十倍! 但是,为什么长云领这里的盐价能很便宜,外头却要那么贵呢? “为什么?”金羽笑了一下,“当然是为了赚钱啊。”说真的,在她来长云领之前,也认为盐贵是有道理的,毕竟那需要神术来提炼。但是现在——呵,只要有海,白浪湾要多少盐就有多少盐。 而且,提取盐没有神术也做得到。那么,教会有那么多有知识的聪明人,能设计出复杂的神术阵,难道就没有人能想出不需要神术来提炼盐的方法吗? 恐怕还是像伯爵小姐说的那样,他们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意想吧,因为那样的方法将使他们失去那个——啊对了,是失去“垄断”地位,就无法赚取暴利了。 她没有跟黑皮讲什么垄断,估计这个猎人也听不懂。但是黑皮想了一会儿,说出来的话却让她有点意外:“是不是,这个东西如果只有贵族能吃到,就能赚很多钱?” 金羽略惊讶:“是的。”这个猎人居然能想到这一点! 黑皮被肯定了,胆子就更大了一点:“但是女伯爵大人说过,生活必需的东西,不应该太贵。”像盐和粮食,还有普通的麻布,或者取暖的柴禾,都不应该太贵。 所以他们长云领卖的蜂窝煤,几枚铜币就能买到一块。每家都能存上那么几块,今年最冷的时候都没有冻死人呢。 至于粮食、麻布和盐就不用说了,甚至他还听说,那个给他们做军服的“棉花”,以后也会卖给所有的人,到时候大家都不用在衣服里塞稻草保暖了。 金羽不由得把头转过来,正视着黑皮了。她确实没想到,这个猎人竟然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明白。是的,不见得多聪明,但是很明白。 黑皮在她的注视之下有些紧张:“是,是我妻子,她在学习班里学到的,然后回来讲给我听……” “学习班”是比“扫盲班”更高级一些的,要在扫盲班毕业,然后还愿意再学习的,才能进学习班。黑皮至今还在被扫盲的水平,但他新娶的妻子学习速度很快——她是想将来成为一名教师,能够去教导别人的。 教师这个职业,是平民想都不敢想的。毕竟他们连识字的机会都少之又少,还说什么教导别人。 而且教师只有有钱人和贵族才会聘用,而担任教师的,也基本都是落魄的贵族,没人会请一个平民去做家庭教师的,单是礼仪,平民就不够格。就好比说金羽,倘若她开始不是打着“德罗让家小姐”的名义出现,那根本就没有来教导陆希的资格。 不过长云领的教师跟外头的可不一样,他们教导的不是礼仪什么的,而是传授基本的知识。 不过这些,黑皮就不说了,他怕说出来,会让金羽笑话。 但其实金羽半点都没有笑话他的意思,反而是有些惊讶。 她当然知道陆希在办扫盲班,但她并没多加关注,毕竟在她看来,给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平民教授的能是什么知识呢?无非就是拼写什么的,顶多……能讲一点粗浅的光明大陆历史或者各地风土什么的吧? 第207节 至于说这些平民能学到什么,金羽就更不看好了。平民的眼界就在那里,他们出生的时候看到的地方,大概就是他们一辈子能看到的地方了,到死也还是那么一点儿。有些平民——比如说出生在边陲镇的,大概一辈子连青石城是什么样子都看不到。 这样的人,能学到什么呢?或者说,给他们讲授知识,他们真的能听懂吗? 但是现在,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她眼前呢。一个猎人,还是少了一只脚,现在安着一只木头脚的穷猎人,居然能明白商品的销售对象的意义,并且还能说出“生活必需品不应该那么高价”的话来。 当然,这话是伯爵小姐说的,而且是他的妻子告诉他的。但那不是又一个证据吗?一个女人——即使在贵族中,女性仍旧是被轻视的,绅士们觉得他们的妻子和姐妹只知道裙子和首饰,唯一有价值的只有容貌而已,更不用说在平民当中,女人除了生孩子和做饭洗衣之外还晓得什么呢? 然而黑皮的妻子不但能自己学习知识,还会讲给她的丈夫。这种事如果换成贵族,怕不是有多少人都要口吐白沫了吧? 金羽想着那种场面,不禁笑了起来:“那么,你觉得国王做得不对?” 黑皮咽了下口水,不管怎样,批评国王?作为一个平民他真的还是很有些惶恐。 “我,我觉得女伯爵大人是对的……” 平民的狡猾。金羽几乎是有些愉快地想——女伯爵是对的,那么国王自然就是不对的了。 “所以你也不在乎这些骑士是国王陛下的骑士?” 黑皮又咽了下口水,正当金羽以为他又要狡猾地避开直接回答的时候,却听他郑重地说:“我们为女伯爵大人而战,不管对手是谁。”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女伯爵大人说过,我们也是为自己的家园而战的,有人对我们的家园不利,那我们就要战斗。” 金羽沉默了一下,一时间她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恰好在这时候,前方传来了一声轰响,于是她顺势拿起望远镜,把内心翻涌的念头暂时按了下去。 前方的战场上,已经又有两名骑士从马上摔了下去——他们已经冲到了百米之内,但一排子弹将他们的斗气盾打得千疮百孔,继而又穿透了他们铭刻着神术阵的盔甲——生铁甲在这时候显出了劣势,它太脆了,没有了神术阵的保护,在钢芯子弹面前是顶不住的。 不过最年长的骑士借着这两个同伴的遮掩,也冲到了近前。他把龙鳞马的速度催到最快,整个人几乎都贴在马背上,斗气不再包裹全身,而是聚集起来保护自己和龙鳞马的要害,甚至因此而干脆地把腿部都暴露给了对手。 一颗子弹果然崩开铁甲,钻进了他的小腿,但他也向前又冲了几十米,距离那一排人只有五十米了! 骑士猛地抬手,双手握剑挥下,刃面宽阔的大剑带出一声哨子般的锐响,几道风刃像扇面一样平铺开去,宛如刀刃。 这是他的全力一击,这样的风刃在近距离可以斩开一头黑野猪,更不用说这些人身上单薄的皮甲,那上头甚至根本没有神术阵,只在要害的地方镶了一层薄铁皮,倒是亮晃晃的挺好看。 但是风刃才冲到一半,空气中就突兀地出现了一道冰壁,风刃撞上冰壁,发出一声轰响,两边一起炸开了。 还有觉醒者!年长的骑士猛然转头,但他还没看清楚那个藏在一边的骑士长什么模样,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他直到现在才出手,一排整齐的枪声就响起来,他的斗气盾也被打成碎片,好几颗子弹随即在他身上溅开了血花…… 第249章 突如其来(十)、海里有什么问题吗 “有人受伤吗?”青羽问道。 “没, 没有。”有人声音发抖地回了一声。 虽然穿的只是轻便的皮甲,但那皮用的是魔化黑野猪的皮,鞣制之后又用桐油反复浸泡, 最后还在外面涂了一层防水防火的虫巢胶, 坚韧性不逊于中级魔兽的皮。而且要害的地方还加了钢片——对的,是钢片, 可不是那些劣质的生铁片啥的。 所以刚才风刃与冰壁相撞的时候, 虽然也有碎片飞溅出来,但只要没有伤到面部,打在皮甲上的,基本都被钢片挡住了,一排三十名民兵,除了三四个手上脸上有点擦伤划伤的, 都安然无恙, 而这点小擦伤, 民兵们根本不认为是受伤。 但是他们的脸色不是很好。一大半的人面色都有些发白,有些人很快恢复了过来——这是被刚才的风刃攻击有点吓到;但还有几个, 看着眼前倒下的尸体, 一脸要呕吐的模样。 他们当然都是有战斗经验的, 都是证实了自己的能力才会被选中带出来,但是杀魔兽,跟杀人是不一样的。 青羽把所有人的脸色都观察了一下, 然后咳嗽了一声:“如果有人觉得受不了,可以提出申请。女伯爵有令, 无法接受这种战斗的人, 可以专门守卫边陲镇, 与魔兽战斗, 同样光荣。” 其实青羽觉得,女伯爵这条命令简直是太过仁慈了。 当过雇佣兵,青羽自然也能理解这些民兵——第一次杀人总是有些不适的,但既然是为领主战斗,这些不适总是要克服的,哪儿有说一句受不了,就能让他们当逃兵的呢? 是的,青羽觉得,这就是逃兵嘛。可是女伯爵居然允许他们自己选择,还说与魔兽战斗同样光荣,这,这不是鼓励退缩吗? 果然那几个民兵互看一眼,脸上都出现了犹豫的表情,甚至还有几个原本恢复了一点的,也有些意动了。 青羽正在心里叹气,就见一个脸色最白的年轻人有点颤抖地举起手:“报告,以后,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战斗吗?我,我是说,跟,跟人的……” “会。”青羽点了点头,“也许是跟其他的贵族,也许是跟国王,也许还有教会。” 事实上,他们佣兵团的这些人——也就是他和灰羽、金羽还有何塞,早就在私下商议过了。 长云领这样发展下去,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别说跟其它领地不同,再过几年就是王都只怕都要逊色了。尤其是,女伯爵的作法,放在其它领地是绝对不会被那些贪婪的领主贵族所接受的,所以他们会容许一个异类存在吗? 那显然是不会的。之前冯特伯爵为什么被种下诅咒?长云领为什么会被拐走了一大半的人口?不就是因为冯特伯爵跟其他贵族不同,他不肯听从教会的安排,是贵族中的异类吗? 所以针对长云领这件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只不过那时候他们用的是比较温和的排斥,毕竟只要教会撤出,不再为长云领治疗和祈祷,这片领地就会无可挽回地颓败和衰弱下去,只要冯特伯爵因为诅咒而死去,一切就都结束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冯特伯爵没死,反而晋级为天骑士,而女伯爵更是有了代替教会的力量,那外界对长云领会怎么样呢?他们会一反从前的排斥,重新接纳长云领吗? 即使不太爱思考这些,青羽也觉得,至少教会是肯定不会这么干的,真要是这么干了,岂不就是承认他们并不是无可替代的,那他们还怎么维持至高无上的地位呢? 而且,何塞他们都觉得,女伯爵的野心可不只是建设长云领,毕竟,她身上也流着王室的血脉,也在王位继承者之列呢。 当然,这些话他们只在私下里议论,女伯爵也没有表现过有这方面的意思,但有些事是不必说出来的,否则,女伯爵现在所做的事——那些远远超过了一地领主应该做的事,又究竟是为什么呢? 所以青羽才对民兵们说出了这些话。这个时候他好像有点明白了,女伯爵允许这些民兵选择,应该就是已经考虑到了日后的战斗会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守卫长云领,与魔兽潮战斗;另一部分就是与其他人的战斗了。而后者——与王室,与教会的战斗,如果不是目标直指那个位置的人,又怎么会考虑呢? 脸色惨白的民兵仿佛也被震撼了:“国王?教会?会,会跟他们……” 其他人也小声议论了起来:“为什么要跟国王战斗呢?” “教会,教会也要来打我们吗?” “那很可能吧?之前教会撤走,还带走了好多人,不就是想我们病死饿死吗?现在我们过得好了,他们会高兴吗?” “可是不是还有牧师来领地了……” “那是苦行主教,他是不一样的。” “苦行主教也离开了,现在那位安东尼牧师也不给人治疗了,更不会祈福,都靠我们自己呀。” “对,我们现在都不需要教会了吧?” “就是因为我们不需要教会,所以教会才会来打我们。他们能允许我们不需要他们,不给他们交税吗?” 一时间,民兵们把纪律都暂时抛开了,也忘记了面前还有尸体,纷纷地说着话。 脸色惨白的年轻民兵咽了下口水,特意地把后背直了直:“那,那我要留下!”他像是给自己打气一样,郑重地又重复了一遍,“我要留下!谁,谁来打我们的领地,我就跟谁战斗,我不怕!对,我不怕!” 旁边有人小声说:“但我们现在是出来打人……” 立刻就有人反驳:“那是因为白浪湾跟我们是一起的,我们吃的盐都是从白浪湾来的,还有那些干鱼什么的……有人打白浪湾,就跟打我们一样啊。” 这话有理有据,民兵们不由得都点起头来。 “总之!”年轻民兵的脸色恢复了一些,没那么白了,他甚至强迫自己往地上的尸体又看了一眼,再次强调:“我要留下!我为伯爵大人而战!为长云领而战!” “为伯爵大人而战!为长云领而战!” 这声音开始的时候参差不齐,但后来就渐渐地整齐宏亮起来,甚至连远处树林里的昆茨都隐约地听见了。 昆茨的脸色极其难看。作为高级骑士,他当然听见了刚才的枪响以及初级骑士们的惨叫,而现在只剩下了陌生的声音,很显然,骑士们已经全军覆没。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白浪湾哪里来的这么多骑士呢? 现在他知道了,白浪湾这是找到了长云领来当靠山啊! “长云领是要违抗国王陛下吗?你们是要一起反叛吗?” 在他对面,鲁伊斯冷笑了一声:“反叛?你们毫无理由地来犯,难道我们只有束手就擒才叫不反叛吗?” “你们竟然用低价出售盐!” “难道只有海风郡能卖盐吗?” 昆茨无话可说。有些事大家都明白,但如果以此为理由抓捕一名贵族那就很离谱了。如果换成教会,那必然是以“与魔鬼勾结”的理由,国王这次就有点太冒失了——但谁知道长云领竟然会出手呢? “你们一定是跟魔鬼勾结了,否则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你们卖的一定是魔盐!”昆茨一边说,一边用眼角余光扫着四周——鲁伊斯虽然已经晋升了高级骑士,但显然他晋升的时间并不长,而且水元素的骑士向来杀伤力弱一些,而他是大地骑士,防御力强,所以如果他现在逃跑,鲁伊斯也很难留下他。 对,他想逃跑了。其他人都死了,他不跑等什么呢?现在他仍然觉得,还有人在窥探他,难道他要等那个暗中潜藏的人出来,跟鲁伊斯一起夹攻他吗? 可恨的是,刚才他跟着鲁伊斯冲进树林,就把在树林里行动不太方便的龙鳞马给丢下了!不过现在也还来得及,他离树林边缘还不算远。 昆茨猛地打出一个尖锐的口哨,树林外立刻响起了龙鳞马狂暴的嘶叫。作为高级骑士,他骑的龙鳞马自然也比其他人的更强壮,此刻直冲进树林里来的时候简直像一辆卡车,一边狂奔着撞断一棵棵树,一边还向外喷着龙息,带着火苗的热气所过之处,就是一片焦黑。 龙鳞马直冲向了鲁伊斯,而昆茨则转身狂奔——他并不是想骑上龙鳞马逃走,而是让龙鳞马阻挡鲁伊斯,自己则逃进树林更深处去。当初他曾经在这里伪装过强盗,对此地的地形还算了解,如果逃进山里…… 昆茨的思维就在这里断了。他又听到了啪的一声脆响,瞬间他已经意识到了那是什么,但刚才那枚弹丸没能穿透他的斗气盾,所以他并没有回头,而是把斗气聚集在后背处护住了自己。 但是这次,射击的距离拉近了一半,而且子弹也换了一种——只可惜昆茨并不知道,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斗气盾竟然被击破的时候已经晚了,如此短的距离已经不容他有所反应,子弹准确地从他后颈钻了进去,打断了他的颈椎,就像对皮埃尔一样…… 五百米外,丹尼尔爱惜地收起了自己的枪:“也许应该先用一级子弹,这样的话,没法确定到底是距离拉近起了作用,还是只能依靠子弹上的幽灵粉末。” 被他拎着过来的金羽舒了口气:“这个回头可以再做试验,把所有人都干掉才是最重要的。这么一来,就随便我们怎么说了。”说是强盗杀的,就是强盗杀的! “说得对!”丹尼尔冷笑了一声,“可惜,没法把那家伙的脑袋带回去了。”就凭当初这些人敢对冯特伯爵下手,就该把他的脑袋挂到青石城的大门上去。 不过算了,伯爵小姐应该不喜欢这样,她爱干净,一个会腐烂的脑袋挂在城门上,她一定会大喊不讲卫生的。 “就是不知道国王会是什么反应,还会不会派更多的人来。”金羽瞥了丹尼尔一眼,“你们有没有想过,以后长云领会变成什么样子?” 丹尼尔也瞥了金羽一眼。其实这个问题,他也想过,尤其在冯特伯爵晋升天骑士之后。只是他没有人可以商量——按说以前他是什么事都跟约翰商量的,但约翰吧……丹尼尔也说不太清楚,只是总觉得,约翰现在跟他的想法不太一样,以至于有些话,他竟然不太想跟约翰说了。 但这件事,还是得跟约翰说,金羽这些人,毕竟是外头来的佣兵,虽然何塞声称向伯爵小姐效忠,可是他连正式的骑士誓言都没立下,这能算数吗?反正丹尼尔觉得不能。 两个人各怀心思地对着看了一眼,正打算再说点什么,就听到一阵呜呜的风声——整片树林都被狂风吹得弯下了腰,许多树枝直接被吹断,噼哩啪啦地往下掉,泥土和草叶之类更是满天飞舞,弄得人睁不开眼睛。 丹尼尔直接放出斗气盾把风隔了开来:“这是怎么回事?有点不对劲!”白浪湾的海风确实不小,但这里已经出了白浪湾的领地了,还有这样的狂风就有点不对劲。尤其是,他在这风里闻到了一股海水的腥气——隔着这么远,海水的气味还能传到这里来? 这会儿,丹尼尔忽然想起了之前汉克说过的话,他说他感觉到海的方向有一丝波动……难道,真的是海里有什么问题吗? 不过他现在暂时还顾不上这件事,先得把这十二名骑士的死伪装好才行。估计再过两天,骑士团那边见他们没有回去,就该过来找了。当然伪装成强盗杀人并不难,但如果国王一定要拿下白浪湾,即使没有证据也还会硬栽赃给白浪湾的。 那么接下来,他们面对的可能就是更多的骑士——伯爵小姐那边已经接到了消息,她应该会把何塞和海因里希派回来帮忙吧? 然而丹尼尔的预料出现了错误,因为骑士团在昆茨等人出发之后就接到了国王新的命令——让骑士团分拨至少一半以上的人返回王都,并且要求是中级以上的骑士! 耀狮骑士团在海风郡驻扎了二百多名骑士,但中级以上的只占三分之一,国王的命令等于是让所有的中级以上骑士全部返回白都了。 “陛下这是为什么?”驻扎的团长有些迷惑地询问自白都返回的副团长,几天前他刚刚带来了攻打白浪湾的命令,而现在的新命令则是不要再管白浪湾,立刻返回白都——这,朝令夕改也未免太快了吧?而且白浪湾卖盐的事儿,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副团长没什么表情:“我并不清楚之后发生了什么。” 团长有些不满地看了他一眼。耀狮有三位副团长,这一个是最老实的,所以他才把他带在身边。但现在看来,老实过头了也没什么用处,已经是大骑士了,却还是像根木头一样,对于命令只知道执行,连多一句都不会问的。 这种性格在听自己的吩咐时是挺不错的,但需要他提供消息的时候就完蛋了。 “那你就带人先返回王都。”团长迅速做了决定,“昆茨那边我会召他们回来。”但是算算时间,昆茨这时候恐怕已经到了白浪湾,甚至已经把奎因子爵一家都拿下了。他晚走几天,正好可以先接手清点一下白浪湾的财富嘛。反正国王说的是不要再管白浪湾,而不是赦免白浪湾,他只要先把白浪湾拿下来,就不算违背命令。 副团长没有提出异议,转身就去整顿人手了。不管怎么样,耀狮的骑士们一旦决定行动的时候倒也是很快的,只有半天工夫,一百人的骑士队伍就整顿完毕——因为国王的命令是加急的,所以他们就像去白浪湾的昆茨等人一样,不带随从或辎重,轻装上路。 一百匹龙鳞马能组成一支惊人的队伍了——这些比普通马匹高大一半的低级魔兽,虽然戴着神术笼头,呼吸之间仍旧会迸出些火星子。硕大的蹄子踏在地面上发出隆隆低响,若不是骑士们控制着,海风郡的石板路在这支队伍走过之后就会全部碎裂。 行人们极其自觉地退到了路两边,生怕躲得慢了被这些龙鳞马踩上一脚,那大概率是要没命的,这些年海风郡“不长眼”的行人死亡人数每年都有数十人,最高的一年甚至突破了一百,只不过因为其它原因死的人更多,所以这点数目也没人注意了。 团长在骑士团的营地里,听着隆隆的低响声渐渐远去,稍微皱了皱眉头——国王为什么忽然召回这么多骑士呢?还说是回王都护卫,难道王都有什么人敢对国王不利?可是之前也没有任何消息啊…… 不过联想国王对白浪湾的朝令夕改,团长不禁又摇了摇头,多半是那位陛下又心血来潮了。说起来,陛下刚继位的时候还不错,最近几年却越来越随心所欲了,想到什么就是什么,丝毫也不顾忌其他人的想法——当然,身为国王倒也无须顾忌他人,但至少也应该有点体面…… 第208节 算了。管国王体不体面呢,反正他在海风郡日子过得很舒服就是了。团长放下心中的疑虑,等待起昆茨那边的好消息。 但是到了第二天,昆茨也并没有送消息回来——这个效率可不怎么样啊,该不会这些骑士胆子大了,还想先多捞点好处吧? 正在团长思考是否要派人去白浪湾看看的时候,他听见了港口处远远传来的骚动与喧哗之声…… 第250章 海的狰狞(一)、那是一头变异魔鲸 骑士团的驻扎地离港口不远, 当然也不近,因为没人想天天闻那股子海腥味儿,以及海船会带回来的猎物的腥臭气, 还有港口扔下的各种垃圾污物的气味。 不过团长身为天骑士的敏锐五感, 即使在这个距离也能让他听见一些声音在喊着“怪兽”或“变异”之类的词儿。 怪兽?变异?团长瞬间想到了几个月前狼狈回来的教会海船,顿时有些坐不住了。人影一闪, 他已经从窗口飞了出去。 晋级到天骑士之后, 基本都有了飞行的能力。但血脉的不同,导致这种能力也参差不齐。 团长属于大地系的骑士,他能具现出金属的外甲与武器,甚至还能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金属化。当然刚觉醒的时候,他具现出的外甲和武器也就跟那些劣质生铁差不多,但现在, 最好的铁匠打造出的精钢也不能与他媲美了。 这是他的骄傲, 但同样因为这种“沉重”的能力, 他的飞行能力就受到了限制。飞是能飞,但高度有限, 速度嘛——比龙鳞马还要慢一点儿。 不过在拥挤的港口, 飞行倒是比骑龙鳞马更方便, 而且团长从天而降也更有震撼力,港口上一时都安静了下来,有人在说着:“团长来了, 团长来了,没事了……” 团长当然听见了这些议论, 心里不免也得意了一下, 但随即他的注意力就被那几艘破破烂烂的海船吸引了过去, 船头上的金十字架下面钉着一条鱼身兽头的怪兽——那是沙尔特商会的标志。 沙尔特在海商里的实力数一数二, 他们的海船配置也就比教会的稍逊一筹而已。但现在,铭刻了神术阵的桅杆都是残缺的,甚至有一艘船连船头都被大力扭歪了,船头上的金十字架都不知去向,只露出一个空洞,和里面焦黑的魔晶。 金十字架其实就是神术炮口,现在后面的魔晶显然是多次使用导致能量耗尽而损坏,可见这门神术炮是大力开火过,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金十字架都被拧掉…… “怎么回事?”团长直接飞上了主船。 主船的船长脸色灰败。他也是个中级骑士——虽然海上航行更看重航海经验,但本身实力也要过得去才行。然而此刻他看起来狼狈不堪,还需要有人搀扶着才能走出来,一条左臂消失了,断口处显然用圣水治疗过,皮肉已经结痂收口,但大量失血却让他颇为虚弱,说话都有些底气不足:“我们碰上了变异的魔兽。” 沙尔特的商会主要经营魔鲸产品,光明大陆上制作神术蜡烛的鲸脂,以及制作女性内衣的鲸须,还有龙涎香,有将近三分之二由他们供应,当然钱也是滚滚而来,毕竟能使用这些的都是贵族。 所以沙尔特的船也是配备了高级神术阵,而且一般以四艘为单位,四艘大船拉起的光网,足够捕捉最强悍的成年雄鲸。 这次他们瞄准的是一头带着小鲸的雌鲸,一般来说这样的母子鲸更容易捕猎,因为雌鲸要顾忌小鲸,既无法真正放开手战斗,也舍不得扔下小鲸独自逃跑。 本来两头鲸都已经被神术炮轰出的鱼叉叉中,又被光网围住,已经是胜券在握了,谁知道忽然从海水下冲出来一头雄鲸,一头就先撞翻了一条船。 船由铁橡木打造,在海水下的船身上更是刻满了高级神术阵,不但让船身坚逾精钢,而且还有令魔兽麻痹的电流。但神术阵在那头魔鲸面前好像半点用处都没有,整个船底都被撞碎,拉出的光网也因此打开了一个缺口。 雌鲸带着小鲸冲了出来,跟在雄鲸后面,冲撞和用尾巴拍打海船,商会打开神术炮连发几炮,却都被雄鲸挡住了。 “完全没有作用……”船长脸上也带上了惊恐之色,“神光落在那头变异魔鲸的身上,只伤到了一点表皮,而且很快伤处就愈合了。骑士们的攻击也是一样,简直就像给那头鲸挠痒痒一样!” 最后他们只能扔下两条受伤严重的船逃跑,也亏得有一条船上的骑士自我牺牲,横船挡住了魔鲸的去路,否则他们恐怕还逃不出来。 然而回程的路上,他们又遇到了大王章鱼的攻击。万幸这几条大王章不是之前教会遇到的变异大王章,所以用神术炮轰击之后,还是将它们全部干掉了。 现在船上运的就是大王章鱼的尸体——这种魔兽烤起来吃味道极好,而且保鲜期长,易于运输。另外,大王章鱼的吸盘是很好的炼金材料,还有它体内的墨囊,其中的墨汁可以制作止痛和迷幻的药水,还可以做成特殊的墨水——现在那种图画可以动起来的炼金书籍,都是用这种墨水来绘制的。 当然,即使没有变异,大王章鱼的战斗力也惊人,团长在这里说话的时候,就看见走过的水手身上,大部分都带着被大王章的吸盘留下的伤痕——最小的骨质吸盘也有碟子那么大小,附着在人的皮肤上一吸就会破皮入肉,倘若被吸牢的是个普通人,那就是连皮带肉都会被撕掉——有好几名水手出现了这样的残缺,而运气好一点的也留下了紫红色的伤痕,有些还在往外渗着血。 “□□,你在发热。”不远处传来了两名水手的对话,“快去教堂求一瓶圣水吧。” “我已经喝了船上的发的圣水,应该没什么事。”船上发的当然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牧师搞出来的圣水,出发之前每人能得到两瓶免费的,自己视情况使用,多了没有。 “但是你脸色不好看啊……” “可能是被吓到了,哎,我现在这心还是呯呯乱跳——” “□□!”惊慌的喊声突然高了起来,团长下意识地转头看了一眼,就见那个叫□□的船员已经一头栽了下去。 “快拖下去!”旁边的大副皱着眉头踢了喊叫的水手一脚,“不就是发个热,弄瓶圣水灌了就行,快拖下去,别在这儿碍手碍脚,船得好好修呢!” 团长瞥了□□一眼,这名船员看样子已经有四十出头,大概率是个仅仅觉醒了神恩的信徒。这样的人在海船上最多也就干到五十岁,如果还能好手好脚退下来就已经是幸运了。 海上的活儿挣得多,但也辛苦,四十出头生些什么病也正常。团长漠然地想着,把目光转了开去——他更关心变异魔鲸的事儿。 尖锐的警报声忽然在前方响了起来,那是海港的出口,布置有大型的神术阵,既保护港口,也能对港口附近的船只进行救援。当然,这样的船只每个月是要交一笔钱的,然后就会得到一块警报石,在遇险的时候按动即可。如果没有警报石,那对不起,神术阵可是不会认人的…… 但是这种警报声已经很少听到了,毕竟海捕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行业,每艘船都大体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水准,能去哪儿,所以也都能尽量地保护自己,毕竟如果按动一次警报石,事后还要另外支付救援费用,那可不是一笔小钱。 团长直接飞了起来,然后他就看见,港口外面正有两艘船扯着风帆,拼命地向港口驶来。但是有一艘船的桅杆断了一半,扯起的风帆兜不住风,速度始终快不起来,而在它后面,却是一道波浪自远处像箭矢一样,越追越近。 这个距离,还没有进入神术阵的保护区域,那道波浪已经插到后船下面,然后轰地一声,整艘船都向上飞了起来,在半空中就断成了两截。 “啊!”港口发出一片惊恐的喊叫,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都惊呆了,“魔,魔鲸!” 从船下方露出来的确实是一个硕大的头颅,银灰色的皮肤里嵌着一双人头那么大小的眼睛,这个形象很多海员都熟悉,正是魔鲸。它把头往下一扎,露出来的巨大尾鳍啪地一下,就将前半截断船又打成了碎块。 此时,前面的那艘船已经冲进了神术阵的保护区,乳白色的光芒在海面上亮了起来,仿佛一张大网,圈住了港口这一片海水。 魔鲸被这光芒吸引了注意力,它不再去追另外半截船,而是向光网冲了过来。随着一片惊惧至极的惊呼,原本应该将魔鲸直接切碎的光网竟然被冲破了! 跑在前面的船刚刚松了一口气,就落入了绝望的深渊之中:“救命,救命啊!神啊,我们是你虔诚的信徒,救命啊!” 光网被冲破,港口的灯塔上顿时亮起了一团光,一道光柱发出嗡地一声鸣响,对准魔鲸发射了出去。 魔鲸猛地沉入了水中,神术炮紧跟而至,海面无声无息地变成了一个深洞,飞在半空中的团长清楚地看见,光束准确地落到了魔鲸头上。 但是之后,爆开的刺眼光团就让团长无法再直视了,等他再能去看的时候,魔鲸已经不在那里,几秒钟之后,前方还在拼命行驶的船只像被人踢了一脚似的,再次飞上了半空…… 这一定就是那头变异魔鲸!团长此刻头脑异常地清醒,虽然不知道它怎么就找到了港口来,但现在他得想办法拦住它! 海风港是个深水港,往常这是海风郡引以为傲的事儿,因为这样才能接纳那些出入深海的大海船。但是现在,这个深度也能让魔鲸进入,那么港口所有的船就都完了。 船是各个商会的重要财产,如果都被毁了,这些商会加起来,王室也顶不住压力的,毕竟这里头还有别国的船呢! 到时候,国王必然会把他这个团长推出来当替罪羊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团长低头看向脚下——海风港是个葫芦形,外大里大,中间却有个细腰。原本是一边山脉的延续,当初建港的时候又刻意运来石头在另一边也加了一道岩壁——这半是天然半是人为的干法最初是为了让船逐一进港,免得有船逃税。但是现在,这个缩小的入口倒成了救命稻草。 团长飞进灯塔:“用神术炮轰两边的石头,把入口再缩小!” 神术炮对魔鲸无用,但对石头还是有用的。尽管那上面还有防御的神术阵,但现在也顾不得了。 乳白的光团一下下爆开,高耸的山壁滚落下大块的石头,落入海水之中砸起一片片水花。 魔鲸在岩壁外面停下了,岩石在海中堆积起来,入口处变浅了,以它的庞大身体,从这里游过去很容易搁浅。 魔鲸一摆尾巴,整片海域的海水都在动荡,一些刚堆积起来的小块石头被海水推开,但神术炮还在不停地轰击,数十米高的山壁直接被炸得矮了一半。太多的石头落下来,把入口处的海底变成了一片“高原”,即使魔鲸再怎么调动海水去冲刷,也不可能把石头全部冲走了——毕竟在得到了一些“特异”的能力之时,它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免疫魔力的生物,自身必不可能掌握太多魔力,那是矛盾的。 “呜——”魔鲸头顶喷出高高的水柱,发出既像示威又像愤怒的鸣叫,在入口处徘徊了片刻,终于转身游走了,而且还顺道把两艘被毁坏的船又用尾巴狠狠拍了几下。 但是现在没人去关心那两艘船上的人了,港口里的人只庆幸他们逃过了一劫——幸好团长当机立断啊!团长太英明了! 至于说变浅的入口?回头再把石头捞起来就是了。什么,你说这样保护港口的神术阵也被毁坏了?嗯——那个再说吧,先顾眼前。 一时间整个港口都是对团长的欢呼赞美,但团长心里却是沉甸甸的。如果说上次教会的船只遇袭还能质疑,那现在亲眼所见,魔鲸连神术炮都不惧,这就太可怕了。海里出现这样的变异魔兽,他还能安慰自己一句不必出海,但陆地上如果也出现大量的变异魔兽呢? 骑士团就是战斗的,但跟不惧神术的变异魔兽战斗,这仗要怎么打呢? 团长满心沉重地回到了营地。他的小楼对面就是教会的教堂,还没飞进自己的窗户,团长就看见教堂门口有不少人。 想必今天的魔鲸袭击吓坏了那些商人,都到教堂来祈祷了吧? 团长没怎么在意地想,一头扎进自己房间,去给王都写信了——这么大的变故,他急需向国王报告,至于教会要怎么反应,他现在顾不上。 而教堂里的主教也在头痛着呢。这些挤进教堂的人不仅仅是来做祷告的,他们是来问神术阵为什么不起作用的! 谁都知道海风郡港口的神术阵是教会亲自来铺设的,所以进出此地的海船还要给教会额外交一笔“维护费”,但刚才,就在众目睽睽之下,魔鲸直接闯入神术阵的保护范围之内,还视神术炮为无物,直接撞断了一条船! 这太可怕了,神术阵竟然不管用!那他们在港口这里,岂不是根本得不到保护? “应该是神术阵出现了一点问题。”主教面对着一群海商,还不能像对平民一样拉下脸来斥责,毕竟他们都是有钱人,很多人身后有着大贵族的关系,而且还给教会大笔的供奉。 金主,是值得好言抚慰的。 “所以,是维护神术阵的人失职吗?”有人大声问。 主教狡猾地推卸了一下责任:“这件事,骑士团正在调查之中,毕竟管理神术阵的是王国派来的人。”港口的管理者当然还是辉光之国的人,并不是教会。 “原来是这样……”有人稍稍放心。管理者失职,当然比神术阵失效更好一些。 “必须严查严惩失职者!”有人愤怒,因为那两条船是他们国家的。 “骑士团一定会严查的。”主教满口打包票,心里却咯噔咯噔的,只想赶紧把这些人打发走了,好往圣城传消息——圣徒们都不用争了,变异魔兽是实锤无误了啊! 然而事情偏偏要跟他作对,又有人从外面挤了起来,大声地喊:“主教大人,我是沙尔特商会的人,我们的船长病倒了,请您去治疗一下!” 这种事本来也是正常的,一般来说一瓶他亲自祈祷的圣水大都能解决问题。但不知怎么的,今天主教心里总是不能安稳,在听见这个喊声的时候更是心脏猛地一跳,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251章 海的狰狞(二)、港口出现瘟疫了 海风郡港口被袭的事, 暂时还没有传到帝都,所以此时此刻陆希当然是不知道的,甚至她连白浪湾伏击战的战况都还没了解到, 因为朱丽亚公主请她去作客了。 朱丽亚公主从十三岁起就会举行一些舞会或乐会, 但是这次她并不是举行这种公开活动,而是单独请了陆希, 去她的一处庄园作客。 这可是难得的荣耀, 许多眼红的人都在背后议论,公主可能是看中了丝绸,又或者是巧克力,所以才这么赏脸,毕竟这位女伯爵的血统可太——双黑实在是上不了什么台面的。 然而朱丽亚公主根本不是对什么东西感兴趣,陆希见到的, 是一个两眼红肿, 很有些惶惶的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 出了什么事?”陆希都被吓了一跳。 奥丽女官的脸仿佛在架子上吊到了十月的老丝瓜,愁得满面皱纹:“是有关公主殿下的婚事……国王陛下, 有意把公主许给怀特伯爵的长子!” 如果正常按身份来说, 这门婚事倒也算合适, 可问题是,公主不适合结婚啊! “为什么忽然就提到婚事了呢?”在光明大陆倒是没什么法定结婚年龄,但王室一般结婚会比较晚, 除非国王早就有意思用公主的婚事来笼络某位贵族。 但是看国王这样子,早先他也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念头啊。他的两个儿女在他那里跟没有也差不太多, 从来也没见他提过朱丽亚公主的婚事, 那就只能是怀特伯爵那边在用力了。 “怀特伯爵——”陆希不能不说一句, “他似乎, 不太可靠……之前监视您的那个女仆,据我得到的一点线索,她可能就与怀特伯爵有关。” “真,真的?”奥丽女官两眼圆睁,“难道他,他知道了公主殿下有圣痕,所以才……” 朱丽亚公主的脸色白得像纸一样,整个人都抖成了一团:“我,我不,我不要……”她身体弱,今年才第一次有了月经,然而这第一次就把她吓坏了,血仿佛永远止不住一样,她几乎都怀疑自己身体里的血液是不是都流干了。 然而奥丽女官告诉她,这只是女人每个月都会有的事,而且不算什么。尤其是跟生育比起来,这简直就像吃顿早饭一样容易。 那么,假如她怀孕了,要生产,那又会是什么样子? 陆希不禁握住了朱丽亚公主冰凉的手:“不要害怕,月经的问题不会很大的。”如果在现代,这种情况可以注射一些帮助凝血的药物,而在光明大陆,圣水对于人体的激发是全方位的,因此公主喝下圣水之后,凝血虽然会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同时它还会活血,导致疗效不佳——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针对性治疗才行。 “您是否可以向双塔大教堂提出要求,请一位圣女来给您治疗。”陆希忽然灵光一闪,“我知道有一位圣女,她应该能够对您的情况有所改善,只要在每月让她来陪伴您几天。”这样妮娜就可以经常离开双塔了。 “向双塔大教堂?”朱丽亚公主有些茫然地去看奥丽女官。 第209节 女官也有些糊涂:“圣女?但圣女不是都在圣城……双塔大教堂难道也有?” 从前说过,圣女其实指的是一些专修圣光治疗术的女性神官,只是由于平民们搞不清楚教会内部的结构,所以才把觉醒了圣恩的女性都胡乱称呼为圣女。 但是奥丽女官身为王室的女官,当然是很清楚的——教会有圣女团,她们住在圣城,但是教会会按时组织她们出现在圣城之外,为平民们进行“神赐”,也就是类似于义诊一类的活动。 可是,双塔大教堂可没有圣女呀? “有的。”陆希肯定地说,“双塔对外并没有公开,但他们有圣女,而且还是向苦行主教学习过的。”虽然不是面对面授课。 苦行主教的名头是真好使,奥丽女官的眼睛顿时也是一亮,但随即又沮丧起来:“可是,陛下是不会答应的。陛下他……” 她压低了声音:“陛下召骑士团回王都了,因为,因为他怀疑皇家大教堂不好好给王子殿下治疗。” 这真是王室内部才有的消息了,外头的贵族们还没人知道呢,陆希也不免吃了一惊:“召骑士团回王都?陛下这么提防教会了?”国王不是一向唯教会马首是瞻的嘛,当初他就是靠着跟教会关系好才登上王位的,这会儿怎么,狗咬狗了? 这个消息也是奥丽女官绕了一圈儿才打听到的,她也知道不该说出来,但——已经是事关公主的生命了,奥丽女官到底还是偏心了自己从小服侍的公主,狠了狠心还是说出了王子的病:“……苏亚大主教说,王子殿下是,是神弃者。” “又是神弃者!”癫痫确实是不好治,尤其是这种近亲结婚的,有可能是遗传的病症,说个无解倒也不为过,但说什么神弃者,陆希就不爱听。但是苏亚大主教竟然敢直接把王子定性成神弃者,这是要直接把王子的继承权给否决掉呀。 如此看来,苏亚这真是要扶植海格了? “双塔大教堂跟皇家大教堂,恐怕不是一条心。”双塔都派面具来调查苏亚了,可见是自有打算。虽然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想在王室继承里插一手,还是仅仅怀疑当初那食尸鬼是苏亚豢养的,但他们跟苏亚不会是一条战线,这是可以肯定的。 说真的,陆希听了妮娜说的那些消息,都觉得食尸鬼这事儿跟皇家大教堂脱不了关系。倘若真是苏亚豢养的,那这家伙简直就是披着神官皮的魔鬼了,要是让他把控了辉光之国的王室,那准没好事! “我想,如果给双塔大教堂一个机会,他们应该很高兴给苏亚大主教添点麻烦的。”陆希沉思一下,“我们先让圣女给公主治疗一下,然后再慢慢处理结婚的事。” 朱丽亚公主眼里重新有了光彩:“这,这样可以吗?” 奥丽女官比她更了解权力斗争里的猫腻:“我想是可以的。只是,圣女能治好公主的病吗?”她是不再把圣痕当成什么神迹了,公主成为成熟的女人才几个月呢,脸色就比从前又差了许多,这神迹是要命的呀! “要根治是不太可能,但每个月治疗,是可以保证公主像普通女人一样的。” “那,那如果将来公主怀孕……”奥丽女官抱着一点希望问道。 “不,我不要!”朱丽亚公主神经质地往后猛地一缩,“我不要像我母亲一样!我,我不跟他结婚!” “好好好!”奥丽女官赶紧抱住了公主,“不结婚,我们不结婚!殿下放心,我们不结婚!” 朱丽亚公主自己反而流下了眼泪:“可是现在乔纳斯这个样子,我怎么能不结婚呢?双塔大教堂能够治好乔纳斯吗?如果他真的成为了神弃者,那——”那国王是绝对不能让海格继承王位的,一定会用她来笼络怀特伯爵,跟苏亚对抗。 奥丽女官的嘴唇也抿得紧紧的。其实她想得更深一些。虽然现在她们可以利用双塔与苏亚的矛盾,但万一之后教会那边统一了意见,都支持海格呢?那时候国王就更需要怀特伯爵的支持了,公主的婚事将无可避免! 但如果——奥丽女官把目光投向了陆希——如果长云领支持公主殿下继位呢?她可是知道,冯特伯爵晋升天骑士了!就目前来说,整个辉光之国最高的战力,也就是天骑士了。 当然,朱丽亚公主没有受过相关的教育,毕竟她从未被视为继承人的人选,但长云领这位女伯爵却是非常能干啊,假如她支持公主,那么很多事情都可以交给她去做,甚至让她辅政,提升她的爵位到公爵,也不是不可以啊…… 从庄园出来,才上马车,海因里希就开口了:“那个奥丽女官可是在打你的主意。” 奥丽女官其实也并不善于掩饰自己,她最多也就是能做到面无表情,但游移的目光还是会暴露她的念头。 “如果有了长云领,那红云城也就可以不要了。”海因里希往后一靠,轻笑了一声,“王子成了神弃者,那公主就是第一继承人了。我看,过不了几天,王子的病就瞒不住了。” “坦白地说——”陆希叹了口气,“如果王子这么小就开始发病,那他后面的情况可不乐观。”当然,就算没癫痫病,这位王子也不像是能做个合格国王的样子就是了。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难道这位公主就很像个合格的继承人吗?”不过他随即就摸了摸下巴,“这种方法其实也行,你可以先做女大公来摄政,然后——” 大公,是比公爵更高的爵位。某些公国里最高的权力者就是大公了。而在辉光之国这样的王国之中,大公其实就相当于摄政王了。 陆希没说话。海因里希的眉毛直接就挑了起来:“你还是在想着回去吗?” 如果能回去的话就好了……陆希默默地在心里说了一句。 这些日子,光球异常的沉默,陆希有时候忙起来,都会忘记还有这么个“系统”在她的意识里。但只要一想起来,就像肩膀上压了铅块一样,整个人都觉得沉甸甸的。 “你真的是要回去?”海因里希探身过来,紧紧地盯着陆希的眼睛。这么近的距离,陆希能看见他的瞳孔里倒映着自己的脸,似乎要把她吸进那深绿色的湖泊里去。 “不可能留下来吗?”海因里希仿佛在问她,又仿佛在自言自语,“那一定是个特别美好的地方,才会让你一心想着要回去……那么,你能在这里停留多久呢?三年?五年?或者——明天就走?” “我的家乡——”陆希不能不说话了,“确实是个很好的地方。但是长云领的变化,证实了这里有一天也能像我的家乡一样好。” 她稍微转头,避开了海因里希的目光:“但是对我来说,当然是家乡更让我感觉到亲切。” “所以呢?”海因里希却跟着又绕到了她的正面。虽然陆希是这么说,但他敏锐地感觉到了其中有那么一丝其它的意思——家乡更亲切,但是如果这里变得像她的家乡一样好,并且也有让她感觉亲切的人和事呢? “我不知道……”陆希有些茫然。对她来说,当然还是原来的世界更亲切更熟悉,但是如果真的说起来,那个世界没了她也并不影响什么,而长云领如果没有她…… 不,不要给自己增加负担,还是从别的地方想…… “我的家乡有很多东西……”美食,游戏,小说,各种便利的条件,还有和平与平等的环境,这都是光明大陆没有,并且短时间内不可能有的东西。 但是长云领也有别的东西。有成就感,有愿意相信她,甚至是信仰她的领民,还有朋友……甚至在朋友这一点上,比她原来的生活里还要好一些,毕竟那时候她在社交上是有点短板,而且还眼力很不怎么样地看上了那么一个男朋友。 这么一想,陆希忽然发现,随着时间过去,光明大陆对她而言,份量竟然是在慢慢加重的。 但是,如果让她现在选择,可能,可能还是要选择回去吧。但如果最后是回不去——那么最大的问题就是,当初光球说给她十年时间,如果未能完成任务灵魂就会溃散,这是不是真的呢? “也许我只有十年时间,十年之后我可能就不在了……” 海因里希的脸色唰地变了。他当然能听得出来,这个“不在了”,指的可不是离开了光明大陆。 “为什么!”难道是有什么伤病吗?可是看不出来啊,毕竟陆希根本也不像有病的样子,从来都是精力充沛的。还是寿命将尽?又或者,不回去自己的家乡,所以才会死去? 这个问题陆希现在也难以回答:“以后再说吧。” 海因里希简直想揪住她咆哮了——什么以后再说?生与死的事儿,也能以后再说的吗? 但是他还是忍耐住了。陆希的表情纠结而伤感,在这种时候逼着问她,也许只会让她难受。而且她曾经说过,假如能说的时候会对他说。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像是敷衍,但海因里希觉得是真的。 “那么就以后再说吧。”把胸口蹿动的那口气硬咽下去,海因里希坐直身体,“现在,先跟双塔联系?那位有了光的安东尼牧师,现在能派上点用场了吗?” 他嫌弃的语气让陆希忍不住笑了一下,伤感的心情都被驱散了一点儿:“派什么用场?让他去游说双塔吗?不过说起来,如果想要指定妮娜来为公主治疗,倒是可以借用他的名义。”确切点说,是通过安东尼,借用柯恩红衣主教的名义。 就说柯恩向公主推荐了妮娜好了,想来柯恩应该不会出来辟谣的。 “应该这样。”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说,“要不然他除了能当一支蜡烛,还有什么用?” 陆希笑着摇了摇头:“他现在只是没有明白光的本质。”当然,陆希也不敢说自己就明白光的本质了,不说别的,光一个波粒二向性,陆希自己还没能确切地理解呢。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不明白本质还能觉醒光的能力,运气真是好。” “他想要有光,想照亮黑暗的地方……”陆希轻轻叹了口气,“这终究是好的。”虽然说这可能让她培养治疗师的愿望又落空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她也没有看错安东尼,柯恩红衣主教教导出来的学生,终究是个善良的人。 海因里希撇了撇嘴,但没再说什么酸话,而是凉凉地说:“也行。他有光系的能力,就算还不会用,也很能唬人了。” 行吧,还是挺酸的。 陆希好笑地看他一眼:“你的星辰天赋也很好啊。”干什么还酸人家呢。 “其实我也很想要光……”海因里希沉默了几秒钟,说了老实话,“从前我很羡慕苏赛恩的,因为无尽深渊最需要的就是光。”然而他是暗星龙,是一颗没有光的,甚至无法用眼睛看到的星星。 根据他学到的天文学知识,他应该就是一颗不发光不发热的星星了,也就是无垠星空中的一块石头而已。 “那也不一定……”陆希想了想,“有些星星并不是不发光,而是因为本身的引力太强,把光都吸引住了,无法离开,所以看起来就没有光了。” 她讲着黑洞的一点知识,海因里希静静听着,直到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是骑士团——”陆希把窗帘撩起一个小角,看着那一队人高马大的骑士,“这龙鳞马看起来劲很大,要是用来拉犁一定很不错。” “你会把骑士们气死的。”海因里希也凑在窗户上看着外面,“都是高级骑士和中级骑士,看来那位女官没有说错,国王确实在防备皇家大教堂,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挺高的。到时候你就能多见见那位圣女了。” 可惜海因里希的话没有兑现,因为跟双塔的交涉刚刚开始,海风郡的消息就送进了王都——港口出现瘟疫了! 第252章 海的狰狞(三)、提尔团长有一万句mmp想要讲! “怎么回事?”团长几乎是闯进了海风郡的教堂, “为什么会出现瘟疫!难道没有治疗吗?” “提尔团长——”主教的脸色也很不好看,“请注意你的态度!我们正在努力治疗。” 然而现在团长已经顾不上什么态度了:“努力治疗为什么还是出现了瘟疫!” 主教提高了声音:“提尔团长!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质疑教会吗?这些年我们驻扎在海风郡,海风郡出现过瘟疫吗?” “呵——”提尔团长冷笑了一声。 别人不知道, 他难道还不知道嘛?海风郡为什么没出现过瘟疫, 是因为教会治疗得好吗? 海风郡的本地人口,除了一些商人之外, 基本都可以归到穷人一类。男人给船上搬运货物, 女人则给船员清洗衣物,至于稍微大点儿的孩子,就可以清扫那些成年人不好钻进去的小角落了。 说实在的,在海风郡只要身强力壮,找一碗饭吃还是很容易的。但在码头上来来去去,搬运的又常是一些魔兽类的商品, 受伤也是常有的事。比如说被鲸须或鱼鳍划伤, 或者不慎摔倒磕在哪里, 穷人们多半也就是用海水洗一洗,或者弄点儿草木灰捂上。 如此一来, 伤口感染是时常的事, 有些特别严重的就会发起热来, 甚至是死亡。 另外,这些穷人也不讲卫生,搬过货物的手就去抓着食物吃, 也会造成腹泻或呕吐,严重的也会发热甚至死亡。 但是教会治疗这些人了吗?当然没有!这些穷人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哪里还有多余的铜币去买圣水呢?至于说神官们, 他们只治疗那些商人和船主。 那么, 如果一个地方的穷人扎堆儿发起热来怎么办呢?当然是把他们驱赶出海风郡了。外面荒野和丛林之中的强盗或野兽会很快把他们解决掉, 避免了在人口稠密的海风郡内部出现瘟疫。 所以,没有瘟疫是教会的功劳吗?分明是他们骑士团的功劳啊!不是教会治得好,而是骑士团管得好,及时清除了隐患,才保住了海风郡的平安! 但是现在争论这个也没有用,因为沙尔特商会现在的情况已经有点严重了。 当时团长看到的那个忽然倒下的船员□□,只是一个开始,而他现在已经死了。因为只是一个最低等的船员,当时并无人在意,甚至还有人调侃说他是被变异魔鲸吓死的。而教会因为无人去给他治疗,因此自然不知道他的死因。 但在□□之后,好几名船员都出现了腹泻发热的症状,即使喝下船上发给的圣水也没什么用处。更糟糕的是,船上的大副和船长这些高级船员们,也开始出现类似的情况了。 “他们可是骑士!”提尔团长简直满头冒火星子,“这到底是什么病?” 到了这个时候,主教也没法维持自己的派头了:“很可能是变异魔鲸带来的污染力量……不过他们正在好转之中,再过几天应该是会痊愈的。” “你说的是所有人,还是只有船长和大副?”提尔团长有些狰狞地问。这可涉及之后骑士团要采取的措施! 主教哑然,过了一会儿才说:“普通船员的话,沙尔特商会应该也不会太计较……” 这个意思就等于是承认,普通船员治不好了。 提尔团长的表情更难看了:“他们也都是觉醒了神恩的人,难道也不行?” “你也知道有些人的神恩极其稀薄……”主教放软了态度,叹了口气,“这么多年没出过事,海船上的水手要求也在降低,毕竟……”毕竟这样省钱呀。 所以沙尔特商会这几条船上的低级水手,甚至还有普通人。无非是觉得自己的船装备精良,船长和大副们经验丰富,就足够了。至于船上的苦力们,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呗。 当然,一些普通人已经在船只被魔鲸攻击的时候就先死掉了,但剩下来的幸运儿也有,比如说□□——当然现在看来,他的幸运也仅仅只有那么一点儿,到了岸上还是死掉了。 提尔团长已经不想说什么了:“那就让他们立刻把得病的普通船员都驱逐出去!” “我会跟他们说的。”主教也不能再硬撑了,毕竟瘟疫真传起来是吓人的,海风郡的人可不少。平民死多一些倒没什么,可是这里更多的是大小商人,有不少大商人本身并没有得到神恩,他们可没有多少抵抗力啊。 “那就——”提尔团长正想再催促一句,忽然间尖锐的警报声又在港口处响了起来。 “混蛋!”提尔怒骂一声,从窗口飞了出去。 第210节 那天用垫高海底的方法阻止了魔鲸的进攻固然是很英明,但也毁坏了海港的防御神术阵。这几天提尔一边命令苦力去海里捞起那些碎石,一边尽力修补神术阵——这也是为什么教会治疗的人手不足的原因之一,还要分出人去修神术阵呢! 而在神术阵修好之前,那些海兽对于港口的进攻,就只能靠骑士团来抵御了。 前两天就有一些零碎的魔兽前来,比如虎鲛之类,但还不成什么气候,都被骑士们收拾了——但即使这样,其实也稍微有点吃力,因为中级以上骑士都返回了王都,而在海中作战又于人类不利,也就是提尔团长能飞,所以他配合着乘船出战的初级骑士们,才维持住了港口的安全。 但是现在,这警报声响得又急又尖,几乎扎得人耳膜发疼,显然来袭的魔兽就不是小打小闹了。 果然,提尔团长才飞到码头,就听见了一片混乱的喊声:“大王章,大王章!虎鲛!成群的虎鲛!” 一听见大王章,提尔团长的脑袋就嗡了一下——这玩艺儿最讨厌的就是,它能离开海水活动! 果然,他已经看见了,一条大王章爬上了尚未修复完毕的山壁,那里的两个来修复神术阵的神职人员正狼狈地闪躲着它长长的触手,而他手下的几名初级骑士挥舞着长剑,与另外几条触手在战斗。 而在海面上,骑士们乘坐的快船也被虎鲛围住,而灯塔上的神术炮左瞄瞄右瞄瞄,仍旧不敢贸然开炮,怕打到自己人。 “混蛋,混蛋!”提尔团长咒骂着,猛地一个俯冲。锋利的冷光闪过,大王章的一条触手就齐根断掉了,灰色的触手断掉了也还在扭动,上头的骨质吸盘居然还能发挥作用,在最后滚下去的时候,吸住了一个神职人员。 “救命!”神职人员拼命想抓住点什么,但还是被沉重的触手拖了下去——他只是个信徒而已,面对大王章这种魔兽,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提尔团长没去管他。在某些时候,一个信徒跟一个穷人也没什么两样,战斗之后他幸运就能活下来,不幸的话死也就死了。 大王章其余的触手都对着提尔团长挥舞了起来,这个时候提尔团长就感觉到自己的飞行不够自如了。但他可以外化金属铠甲,所以大王章尽管抽到他两次,但都打在了外甲上,并没有对他造成什么伤害,反而是提尔借着机会,又砍掉了两条触手。 大王章竭力地扭动着,有新的触手从断口处生长了出来,但很细,也更弱一些,初级骑士们就能对付。提尔团长于是飞到半空之中,先做了一个要飞走的假动作,然后当大王章的两条触手想去拦截的时候,直接加速冲进了大王章的“怀抱”之中。 幻化出来的三叉戟准确地刺进了大王章的“额头”正中,那里是它的心脏所在。 大王章的触手狂乱地挥舞起来,一名初级骑士被打飞了出去。但是提尔团长已经飞开,被他幻化出来的三叉戟也消失了,大王章脑袋上留下了三个血洞,蓝色的血液从里面泉涌而出,落在海水之中,漂起一层奇异的色彩。 “可惜了。”提尔团长面无表情地嘟囔了一句。大王章的血液也跟它的墨汁一样有迷幻作用,如果能收集起来,那些海商们能出到每磅五金币的价格。 但是现在已经顾不上了。提尔飞向那些已经绕过快船封锁线,向港口游去的虎鲛。金属箭雨挟带着风声落下,海面上顿时浮起一团团鲜红,再过一会儿,就有虎鲛的尸体缓缓翻了上来,露出白色的肚皮。 有些虎鲛对着同伴的尸体扑了上去——这就是魔兽,仍旧保留着野兽的习性,哪怕还在遭受攻击,也只知道吞噬! 提尔团长轻蔑的念头尚未转完,一种低沉的嗡鸣声就在远处响起,甚至让他都觉得耳朵有些难受。 糟糕了!提尔望向前方,同时急速发出信号,让骑士们的快船赶紧回防——这多半是个大家伙! 也幸好虎鲛们被同伴的尸体所吸引,争先恐后地扑上去撕咬,被虎鲛群围住的快船才能迅速回撤。但在几艘船都撤回了狭窄的入口处之后,嗡鸣声已经近到连码头上的人都能听到了。 一根粗壮的水柱在海面上升起,魔鲸的头部露了出来,而在哗哗的水声之中,魔鲸巨大的尾巴挥动着重重拍在海面上,掀起的巨浪呼啸着向狭窄的入口扑来,哗地几乎漫过那只剩下半截的山壁。 更糟糕的是,在这海浪之中还挟带着无数的小乌贼,它们像蜘蛛一样,有些附着在了山壁上,有些则跟着海水涌过入口,向着码头游去。 这种半截手臂长短的乌贼是魔鲸喜爱的食物,它们成群结队,有时候甚至能够在海中形成长达数百米的队伍。一般的小海船也愿意捕捞这些乌贼,它们的肉鲜美且不易腐烂,体内还有一根半透明的骨板,能够炼制止血的药水,更不必说魔晶也能使用,算是一种“经济生物”了。 是的,这种乌贼是一种魔兽。虽然看着个头不大,但它们属于二级魔兽,拥有隐藏自身的能力,并且可以用鸟一样尖利的嘴吸血。除了皮肤防御力出色的魔鲸和游动速度极快的旗鲨之外,海洋里的其它生物如果见到超大型的乌贼群,也都是要退避三舍的。 本来这种魔兽对海风港是构不成什么威胁的,笼罩整个港口的神术阵灭杀这种低级魔兽是很容易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前几天为了阻拦魔鲸,神术阵已经被毁坏大半了! “魔鲸是有意驱赶它们过来的……”不知什么时候赶过来的主教脸色发白,“怎么办?一定要拦住它们啊提尔团长!” 这TM还用你说?但这东西太多了啊! “组织码头上所有的人,一起来杀这些乌贼。”提尔还是迅速想到了对策。 二级魔兽并不难打,而且乌贼的能力主要是控水,只要离开海水爬上了陆地,这能力的效果就要打个折扣,别说得到了神恩的人,就是普通人拿着武器,两三个人围殴一只也不成问题。 现在码头上停着许多海船没开出去,船上的水手加起来也有数千人,再加上平民,守住码头还是可以的。 “我,我去喊人。”主教转身跑了。 “懦夫!”提尔暗暗地骂了一句。但也没办法,要让所有的船长都把自己的水手派出来作战,也只有教会能做得到。 提尔不再去想借机退却的主教,飞到半空中双手一握,手掌中就浮现出一柄巨剑,剑身向下一划,海面顿时像被剖开了一样,长长的裂缝一直延伸出百米之远,还没等裂缝合拢,两边的海面上就已经漂起了无数乌贼的破烂尸体,甚至还有几条没来得及逃跑的虎鲛。 在快船上的骑士们则一边将船往回划,一边跟水里的魔兽战斗。快船外层也铭刻有加固的神术阵,虎鲛撞不破船底,但这些乌贼却能用吸盘吸住船的外壳然后爬上来,有的骑士稍一疏忽,就被爬上来的乌贼扑到了身上,要不是都穿着盔甲,说不定已经有人受伤了。 更糟糕的是,这些乌贼实在太多,有些狡猾的已经沉到水下,潜往了码头。 这个时候,主教也已经回到了码头,他一面招呼跟来的牧师们去各艘船上召集水手,一面自己亲自去了沙尔特商会在码头的驻扎地。 沙尔特商会组织横跨几个国家,派在这里驻扎的分会长也是个觉醒者,他是一名炼金师,能够准确地估量海船捕捞的魔兽的价值——这对商会来说当然是非常重要的。 平日里分会长跟主教的关系相当不错,但是这会儿分会长的态度也不怎么友善:“船员?我们的船员还在生病呢。” 主教脸上难免也有点火辣辣的:“可是现在情况紧急,已经有大量魔兽进入港口了。” “不是有骑士团吗?”分会长不为所动,“还有各位教会的守护骑士啊。我们每年都给教堂交税,不就是希望教会的庇佑吗?” “我们的守护骑士当然也会去码头战斗,但是您要知道,如果魔兽到达码头,商会的船要怎么办?” 分会长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什么样的魔兽,连骑士团都拦不住?” 这个事说起来还真的是有点太“寸”了,骑士团的主力如果还在,这些乌贼还构不成威胁,但现在的问题是中级以上的骑士都回王都了! 骑士团的人当时离开了一半,整个海风郡都是看见的,但大家并不知道,离开的都是能打的,所以分会长判断起形势来难免有些误差,甚至就连主教也是一样,所以两人居然先谈起了那些患病的普通船员的事情。 分会长当然是不想放弃那些船员的。虽然神恩微薄,可是那是在船上做熟了的人手,如果再换人还要重新培训,期间还会对收获有影响。而且,海风郡早就应该驻扎一位大主教了,这样每日吞吐数以万计金币货物的领地,难道就不配来一位大主教给大家治疗吗?难道海商们给教堂的供奉还少吗? 对此,主教不想吭声。要知道他会来这里,就是因为他背后的那位圣徒,手下没有合适的大主教,假如真驻扎来一位大主教,那就意味着是别人的势力了。 然而这个时候是要用到沙尔特商会的,主教只能捏着鼻子许诺,会弄到大主教级别的圣水——人不能来,圣水可以来。 于是分会长也退了一步:那些水手可以找个地方圈起来,假如能够病愈就还回海船上工作,实在好不了的,再扔到外面去。 两人终于在扯皮中达成一致的时候,就听见了外面的喊叫:“魔兽上码头了!” 此时此刻,提尔团长有一万句mmp想要讲! 第253章 海的狰狞(四)、海洋在他们面前开始显露了狰狞的面目 海风郡的人从前都是喜爱海洋的, 因为海洋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财富,不管是盐还是海货。甚至就连穷人也感激海洋,毕竟有了这么多商人, 他们才有足够的工作机会, 不至于像有些穷乡僻壤一样,只能在贫瘠的土地里劳作, 却永远都吃不饱肚子。 但是现在大家的心情都有些改变, 因为海洋在他们面前开始显露了狰狞的面目。 这一轮乌贼袭击,对码头造成的麻烦着实不小。 因为沙尔特商会的拖延,他们的船员根本没有召集起来参战,当然这跟他们已经有一半船员染病需要休息也有些关系,而剩下的那一半船员,除了在船上轮值看守的下等船员之外, 有不少人都跑去寻欢作乐了。 水手是本地风月场所最受欢迎的客人, 他们兜里多半都有几个钱, 而海上长时间的枯燥与危险的作业则让他们有着及时行乐的心态,以及在某个方面的强烈需求, 所以即使是身体稍微有那么点儿不适, 仍旧有人跑去了妓-院。 结果, 就有人闹了笑话——都已经挑中了人,然后他开始腹泻了…… 这个船员当然遭到了同伴无情的取笑,一直笑到商会的人跑来找他们, 命令他们立刻回去,把潜进船里的乌贼找出来! 是的, 因为码头上根本没有如提尔团长构想的那样形成防线, 所以有不少乌贼都溜进了海船里。 这就很麻烦了。前面说过, 这种魔兽有隐藏自己的能力, 还能长时间的离开海水而活动,它们像老鼠一样钻进海船,不知道往哪个角落里一藏,就跟背景融为一体,连魔力波动都收敛起来,不注意的话根本无法发现。 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是你熟睡的时候,也许是跟同伴说笑或工作的时候,又或者仅仅是从它们旁边走过的时候,饥饿的乌贼就会瞬间收起伪装,八条腿一弹,直扑到你的脖子上,尖锐的喙刺入血管,在吸血的同时注入一种麻醉毒液——即使船员都是觉醒者,但信徒如果同时被三只以上的乌贼注入麻醉液,也会立刻晕倒,失去呼救或反抗的能力。 沙尔特的商船上的轮值水手,就被咬伤了六个人,还有一个险些被吸干了血,幸而被其他人发现了。 事实上这种乌贼在刚离开水的时候是最好对付的,那时候它们的颜色还没有变过来,仍旧是海水蓝,在岸上或者船帮上都十分显眼。而且八条腿也还习惯性地保持着在水中划动的样子,扭来扭去的行进,而不是弹跳。 在这个时候,它们跑得慢,还好找,拿着棍子重重砸上最多十下,这玩艺就会被彻底打瘫成一块鲜肉,可以直接扔到火上去烤了。 但偏偏,码头上根本没有人在防守!竟然让这些乌贼顺利地爬上了一条条海船。最终是听了号召聚集起来的人打死了许多乌贼——这基本都是一些小型的海船,还有一些在码头上搬货的苦力;但如沙尔特商会这样的大海船,反而是被钻了空子! 提尔团长从港口返回来的时候脸色铁青。他们在前面至少杀掉了一百多头虎鲛和五千只以上的乌贼,骑士们基本个个带伤,而后方的码头却被这些软体动物掏了家! 而且还是大商会被掏家!看人家那些小海商,不但组织起了人手,还搞得很不错! 这一伙被提尔团长认为“很不错”的小海商们,其实是路特组织起来的。 对的,就是如今固定在长云领与海风郡之间做生意的路特。 白浪湾的调味汁在海风郡大受欢迎,但是长云领的货物还更胜一筹,毕竟调味汁是海鲜味儿的,而海商们可没少吃海鲜,他们往外贩卖调味汁,但自己对这东西就不是很感兴趣了。 相比之下,路特带来的烧烤粉更受欢迎。 烧烤粉,是孜然粉与辣椒——啊不,伪火果粉的混合物,再加进一些盐和花椒。这是路特最近卖得最好的东西。 伪火果已经被制药厂——对的没有说错,就是在制药厂被研究透的。这种深渊植物除了超级辣之外,还有一种刺激性的物质,有小毒,会令人肠胃不适,上吐下泻。 所以吃了伪火果的不适,不能全怪辣味儿…… 但是这种有毒的物质,是可以被霉菌沼泽里的某种菌类分解掉的,所以把伪火果用这种菌发酵之后,毒性就消失了,只剩下极类似朝天椒的味道,当然也就可以当成朝天椒来用了。 陆希一研究出伪火果的食用成份之后,立刻就在城堡里来了一顿红油火锅加烧烤,除了伯爵夫人觉得实在太过刺激之外,其余人都吃得不亦乐乎,连伯顿管家都无法维持礼仪了——毕竟吃这个,没办法不边吃边咝咝哈哈,然后眼泪什么的难免涌出来…… 也正是因为有碍于礼仪,所以陆希没把这东西带去王都推销,而是瞄准了商人们。海上的夜风硬且冷,不来点吃了能让身体发热的东西吗?至于说礼仪——在船上谁讲究那么多呢? 于是烧烤粉成罐成罐地卖出去,有时候路特还会带一些褐色糖来。这是甜菜的粗制糖,其中甜菜糖蜜的那种气味也没有完全去除,但对水手们来说已经够好了,毕竟价格不贵,还挺甜的。 靠着这些“紧俏”的货物,路特在海风郡也是如鱼得水。这次他是来跟海商们预订一下今年的猕猴桃果酱的,另外还想推销一下新出的“维生素C”片。 结果生意还没谈完哩,魔兽来了! 在长云领呆了大半年之后,路特的胆子也比从前大多了,如今他听见魔兽来袭,第一反应竟然不是逃跑,而是聚众抵抗了。 当然,他的装备很好,随着他一起运货的二十个人——一半是玫瑰城堡的奴隶,一半是他自己雇佣的人手——全部装备长云领自产的锋利精钢武器,剁起乌贼来一刀一个,比棍子打可利索多了。 而且他也看到了长云领是怎么抵抗魔兽潮的——对付低级魔兽,只要有合适的方法和给力的武器,那即使是普通人也没什么可怕的。当然,他没有长云领民兵用的那种强大武器,但他要面对的也只是一群乌贼而已啊。 于是他召集了自己认识的海商们,把全部水手都拉出来,每三人为一组,在码头上大战乌贼。 最终他们有将近一半的人受了伤,但伤得都不重,而被他们“留下来”的乌贼却有两千多只,也能值百多枚金币哩。 一场战斗,自己不亏,还赚到了一些魔兽,海商们不由得对路特比起大拇指:“路特先生,你的勇气和能力堪比一位骑士了!” “啊,杜洛华先生您太过奖了。”路特连忙摆手,压低声音,“可不能让骑士大人们听见啊……” “嘿——”海商也连忙压低了声音,“不是我说……您也看见了,沙尔特商会的人都躲着不出来呢,他们当中可是有很多位骑士。” 沙尔特商会规模大,行为也霸道,中小海商们自然都是颇有微词的,只是平常不敢讲罢了。但这次的码头保卫战是他们出了更多的力气,自然多了几分底气。 另一个海商也凑上来:“听说他们船上钻进去不少吸血乌贼,有好几个值守的船员都伤得不轻呢……” “活该,谁叫他们不出力,以为吸血乌贼还会绕着他们的船走吗?” “就是。这都进了港口了,神术阵都关了——怕不是平常在海上得意惯了,早忘了这事儿。” 其实别说沙尔特商会,港口这里一直都是安全的,连他们这些人也没想到会受到袭击啊。 也有人稍微有点酸意地说:“路特先生的仆从们,用的武器好像是银星钢啊……”加入了银星砂打造的银星钢武器,他的海船上都只有船长和大副能配备,路特却给每个随从都配了一把。刚才看那些人拿着刀砍吸血乌贼,那坚韧的触手都能一刀砍断,简直叫人眼馋! “那可不是银星钢。”路特嘿嘿一笑,压低声音,“我怎么用得起银星钢,那是我认识的一名铁匠打造出来的普通精钢。价钱只有银星钢的三分之一!” 他这还是虚报了。这种钢刀钢剑,在长云领的价格只相当于银星钢的十分之一。嗯,事实上长云领现在很多人家都有菜刀了,那个菜刀的品质就跟他手里的武器也差不太多。 第211节 但是这个价格已经让海商们震惊了:“真的?我亲爱的路特,能不能把那位铁匠介绍给我?我也想要几把刀剑。” “还有我还有我……” “哎,这没什么不能说的。”路特笑眯眯地,“这位铁匠就在长云领。”这不,又能给女伯爵大人拉一笔生意了,这里头可有他的提成呢。哎,当初他真是英明,花了二十金币跟女伯爵搭上关系,现在的回报已经是百倍了。女伯爵这条大腿一定要抱得紧紧的,他成为大商人的日子就近在眼前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要跟大家说。”路特忽然想起那些受伤的人,“受伤之后,用香皂好好清洗一下伤口,大有好处。” “用香皂?”顿时有商人露出了肉疼的表情,“用海水冲冲就行了吧?” “那不行。”路特牢记着女伯爵说过的话,“海水里头也有毒素,如果运气不好,伤口就会溃烂的。你们看我的随从,都是用香皂水冲洗伤口的。别小看这些皮肉伤,搞不好也会死人的。” 商人们当然也见过因为小伤而死去的人,但用香皂给水手冲洗伤口?那也太……岂不是跟用圣水差不多了? “有便宜的。”路特趁机推出了又一样东西,“清洗伤口是一样的,只是不香,也可以用来洗衣服,比草木灰洗得干净呢。” 他说的是肥皂。比起香皂来,肥皂只缺少一点香气和好看的颜色而已,但它的价格只是香皂的十分之一,这是真正可以大众化的东西。 不过这次他的推销看起来效果不佳。海船上的水手受伤都是用海水来冲洗的,基本上都会愈合,从没见谁就死了。这跟陆地上的人用土来敷伤口的效果完全不同,被视为海神对人类的赐福——当然这话不能在教会的神官面前说,因为他们是只承认光明神的。 所以,买肥皂来给水手们洗伤口虽然比香皂更便宜,但——还是没这个必要吧?有这个钱,不如多买点精钢武器呢。 路特当然是善于察颜观色的,一看这些海商把话题重新转回了武器上,他就不再推销肥皂了,至于更贵的“炼金药水”酒精,他就更不会提起了,那东西据说现在产量还很少,长云领的领民自己用还不够呢。 不过他的推销对海商们不起作用,却有别的人听进去了。 路特带来的奴隶们正在包扎伤口。他们都是在玫瑰城堡接受过培训的,既能打,还能简单地处理伤口,不但给自己处理,也给其他受伤的人清洗一下,反正他们每个人都带着一小块肥皂的。 他们刚弄完,就有几个低级水手凑了过来:“路特老爷刚才说的那个肥皂,是不是就是你们用的这种?多少钱能买一块呢?” 这些水手从前也是用海水来洗伤口的,但是他们记得,曾经有一个同伴就是被鱼鳍划伤,然后用海水洗了伤口之后,人就发起热来,喝圣水也毫无用处,还没等到船返回港口就死了。 现在听了路特的话,他们不禁就有些担心起来——谁想死呢?他们这些小海商雇佣的水手可没有觉醒神恩,只是普通人而已啊。 虽然肥皂有点小贵,但水手的收入总比普通平民还强一些,几个人凑凑还是买得起的。 “就是这种。”奴隶很热心地给他们科普。如今女伯爵出了政策,工作努力,能做出足够贡献的奴隶就能成为自由民。他们能被路特带出来跑商,自然也是奴隶当中能力强的,好好做出点成绩来,今年丰收节,说不定他们就能成为自由民了呢。 至于说到海水不干净的事儿,这当然是他们的女伯爵说过的了:“你们想啊,海水里那么多魔兽呢,吃喝排泄都在海里,难道能像圣水一样干净吗?虽然海很大,这些脏东西在整片大海里显得不多,但万一碰上了就惨了……” 奴隶们卖力地解说了一会儿,竟然陆陆续续地有几十个人过来表示要买肥皂。 当然也有人在笑话他们:“大家都是用海水洗,也没见怎么样。死了的那是命不好,谁让咱们是平民呢。再说了,那几个只是奴隶而已,能知道什么,他们出过海吗?” 买肥皂的水手没吭声。虽然是奴隶,可是这些奴隶身上穿着干净的麻布衣服,身体看起来也是健壮的,相比之下,别说这码头上搬货物的苦力平民显得面黄肌瘦,就是他们这些水手,有些还没有人家的肉多呢。 而且他们还配备着精钢的武器! 什么样的奴隶能过得这么好呢?那位长云领的女伯爵必定是个非常仁慈的人,对她的奴隶的性命是看重的。既然这样,那些奴隶用肥皂水洗伤口必定是有好处的。别说奴隶不懂,他们讲的那些话听起来挺有道理的啊。 “算了算了。”讽刺他们的水手轻蔑地摆了摆手,“你们愿意花冤枉钱就花吧,我可是要拿着钱去找个女人快活快活。哎,希望别再有魔兽跑来,港口的神术阵也快点修起来吧。” 就,愿望是很好的,所有的水手——不,海风郡所有的人都是这么希望的。但不幸的是,人生不如意事常□□,沙尔特商会那些腹泻的船员还没痊愈,码头上又有船员出现了发热的症状。 而在众人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港口的妓-院里,还有妓院附近的平民区里,也出现了腹泻的人…… 第254章 海的狰狞(五)、白浪湾的人都在海边战斗呢 海风郡是个大郡, 因为有港口,人流吞吐量是很大的,但是它的基础建设其实是跟不上发展的——或者说, 整个光明大陆, 压根也没有基础建设这种念头。 每个城镇都是这样的。贵族住的房子自有配套的神术阵来维护清洁,当然如果是特别穷的小地方, 落魄的小贵族没这条件的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但不管怎么样, 配不起神术阵至少还有奴隶打扫,总不至于脏到哪里去。 有钱的商人们同上。 除此之外,别的地方就没人管了。 这就是为什么连白都那样的王城,外城的街道上也是屎尿齐流的,因为外城跟贵族们无关,那是穷鬼们住的地方, 谁会关心穷鬼们要不要干净呢?穷鬼又配要什么干净呢? 所以什么下水道呀, 污水处理呀都是没有的, 什么你说干净的饮水?穷人不就是河里或井里打点水来喝吗?至于干不干净,那谁知道呢? 仅以妓-院所在的区域来说吧, 那里还算是平民区, 毕竟穷光蛋也不能去那里消费。但那里同样是没有任何排污设施的, 为避免顾客不快,妓-院也努力了,会有人每天把排泄物来收拾一下, 然后拉出去倒在旁边的河里——别问河水会流到哪儿,问就是不知道。 但是这管的是妓-院里的人, 假如有顾客随意地在妓-院外边干点啥, 那可没人管。即使旁边就是平民区的一口水井, 也是一样的。 而穷人如果出现了腹泻之类的病症, 他会去医治吗?那当然不会的,圣水可不是人人都买得起。再说了,穷人经常都是有病的,不是这病就是那病,如果一病就要治疗,哪怕是富裕一点儿的,也承受不了。 于是,病症就这么从水手到平民,开始传播起来。最初它是一个一个来的,然后就像烧荒一样,原本星星点点的火苗,忽然一下子就着了起来,成了燎原之势。 但是此时此刻,传播的源头并不知道,因为他们也有些焦头烂额——那天的码头保卫战之后,又有些水手病了。 路特的肥皂现在已经卖光了——他本来带了三箱来试卖,头一天还乏人问津,第二天就被抢光了。 “这个是不是就是你们说的,那个海里的毒素?”几名海商围着一个人,紧张地问路特。 路特其实并没有见过具体的病例,所以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跟来的奴隶。 奴隶们看看躺着的那个水手,又相互看了一眼——这就是那天嘲讽他们,说别人买肥皂是白花钱的那个。现在他的一条胳膊肿得比大腿还粗,颜色红亮仿佛被烤熟了的猪腿,人已经在高热中近乎昏迷了。 奴隶们当中有两个人当初是在边陲镇抵御魔兽的,他们经历过柳河镇的“魔鬼瘟疫”,见过当时第一个中招的那个人,就是因为有一点儿小伤口感染而导致的险些死去。他们也听女伯爵后来说过,魔鬼带来的瘟疫当中,那一种就是存在于海水之中的,好像是叫什么海洋创伤半圆形菌的? 这名字好像不太准备,可能不是半圆形?但反正是有海洋这个前缀,就是说它在海水里就有!而且症状看起来也是对的,那很大可能就是了。 “海水里真有……”一名海商张大了嘴巴,“路特,亲爱的路特,你那个肥皂还有没有了?快,快卖给我一箱!” “暂时没有了……”路特摊了摊手,虽然知道这时候不应该幸灾乐祸,但难免还是有点儿痛快。这个海商一向刺头,一边买他的东西,一边还要挑三拣四,甚至在背后说他的坏话,说长云领的东西都是在骗人花钱。尤其是对猕猴桃果酱,直接说那是“虚假宣传”,就是打着防备远海病的旗帜来骗海商们的钱的。 路特早就看这人不爽了,但做生意又不好翻脸,现在终于有机会能怼他一下:“实在抱歉,亲爱的柯克,我以为你不会买这些东西,所以没有给你留。” 虽然他没有明言“这些东西”是什么东西,柯克还是明白了。但他脸皮很厚——命重要还是脸重要?柯克一向分得很清楚。所以他脸都不带红的:“我的老朋友,请你务必给我弄一些来。还有,还有今年的果酱,我愿意订一百罐!” “哦,这个可不容易——”路特装模作样,“果酱有很多人已经下了订单,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有……不过说起来我们长云领最近有一种新的炼金药片也能预防远海病,叫做维生素C片……” “我买,我买!”柯克连价钱也不问了,“那有没有,治这种海洋什么菌的药水啊?” 这次路特真的摇头了:“我手里没有。这种炼金药水只有长云领有,而且需要让医生看过之后才能使用,也不是人人都适用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人根本撑不到长云领了。 路特感觉到了一种危险。虽然他在这个时候还不知道,瘟疫已经在平民区传播开来,但他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危险——海风郡这个地方,没有女伯爵,也没有她的那些药水啊。 “我这就回去运新货来!”路特迅速做出了决定——领着他的随从们马上跑路,回长云领报告海风郡的情况去! 然后,他还本着一点良心,向几个交情特别好的海商发出了邀请:“跟我一块去长云领看看怎么样?反正最近你们也不方便出海了,不如带上船员们去长云领——有些货物我也没有销售权,你们自己去了反而能买到。” 有几个海商动心了。现在这种情况,他们确实不敢出海,谁知道魔鲸还有没有在外面停留呢?至于去长云领,虽然他们是海商,但长云领的好东西买一些回来,往别的地方贩卖一定也能赚钱,为什么不见缝插针地挣一笔呢? 就是这么多人不好走吧? “只要到了白浪湾就好走了。长云领往外修了很好的路,你们走过就知道——马车走在上面,比你们的海船还要平稳!” 路特信誓旦旦,最终拉着两个海商,带着他们的水手一起离开了海风郡。 从海风郡到白浪湾并不远,但路是真不太好走,不过一进白浪湾界内,海商们就看见了平坦的道路:“石板路?白浪湾现在……”这么有钱了吗? 石板路贵的可不仅仅是石头,而是手艺。把坚硬的石头切割成大小均匀表面平坦的石板,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么是凭着石匠的好手艺,要么就是使用神术,反正哪种都不便宜,更不必说还有铺路的时间和人手呢——石匠只管切割,铺路那要另加钱。 但是马上就有赶车的人发现了:“不是石板!这,这看起来是一整块石头!”好家伙,赶着马车走出少说几十米了,都没看见个石板缝儿,这就是一个整体啊! 路特矜持地微笑:“这是炼金配方。白浪湾向我们长云领买的。”他的家乡原本在更靠南边的位置,但他已经打算今年冬天之前把家搬到长云领了,女伯爵许诺他可以在青石城买下一处房子,所以他现在已经以长云领人自居了。 “炼金配方!”海商们感叹着,“白浪湾还是有钱了啊……”炼金配方好贵的呢! “并不贵。”路特依旧微笑,“我们长云领的炼金配方,是不需要神术的。”这个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而且据我所知,修这么一条路,也花不了很多钱。”女伯爵说过,修路是什么基础建设,不是指望修路赚钱,而是修好了路,引来更多的商人,这才赚钱。当然后面这些话就不用说出来了。 海商们也就是稀罕一下。他们的产业在海上,路不路的关系不大,反正到了码头把货卖给其他商人就是了。 不过也有人感叹:“要是我家乡的路也能这样就好了……”下了船,还是要靠马车的呀。 “对对!而且我看这种东西,是不是还能拿来建围墙或房子呢?”也有聪明人发挥了想象力。既然石头能盖房子,那像石头一样硬的东西应该也可以的吧? 他们热烈地讨论着,路特却有些不安。他是常经过海风郡的,现在这有点不对劲呀,怎么一路过来不怎么见着人呢?别看海商们已经觉得路很好,但他知道,这路还没修完呢。 一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应该说路特的直觉是正确的,这个时候,白浪湾的人都在海边战斗呢。 从昨天早晨开始,白浪湾的盐田处就出现了成群的螃蟹。这些东西跟渔民们捕猎的螃蟹不太一样,身体仿佛一个圆形的面包,腿却细长如蜘蛛一般,站起来有半米多高,假如再加上挥舞的巨大钳子,那就有一米多了。第一个碰到这些东西的渔民正打算乘船出海,就被一只钳子直接钳掉了两个脚趾。 幸好当时盐田里的工人多——夏季已经到了,正是盐田出盐的季节,工人们一早就跑来盐田,检查昨天制备的卤水——他们手执着耙子一拥而上,从螃蟹群里把那名倒霉的渔民抢了出来。 然后战斗就开始了。这些螃蟹简直是无穷无尽的,海滩上不多久就挤满了螃蟹,仿佛铺上了一张暗红色的、会动的地毯,只不过这张地毯是会吃人的。 工人们跑回去报信,因为他们手里的木头耙子根本打不动这些螃蟹——显然,这是一批魔兽! 这个时候,丹尼尔还没有离开白浪湾。海风郡还没有人来寻找昆茨一行,而海洋那边的异动也让他们总有些不安,所以他们一直留了下来,而且还派人回长云领,又往这边调了一批人和药品过来。 这个未雨绸缪的举措让白浪湾多了底气,于是民兵们加上白浪湾的领民,一起开始了人蟹大战。 真的要说,白浪湾这一半年办起工坊,一大好处就是许多渔民家里都配备了钢制工具。比如鱼叉,比如铁钩,甚至是一把菜刀——这都是他们从前压根不敢想的,谁买得起铁器啊?更不必说还是钢的了! 在与螃蟹的战斗中,这些工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否则要让他们拿着木棍去与魔兽战斗,那场面就太可怕了。 当然,鱼叉和铁钩,还是不如长云领的新武器好用啊,只见那些人举着新奇的武器只是手指一动,就有一只大个儿的螃蟹甲壳炸开,倒在螃蟹群里。这比他们用鱼叉捅上十几下都管用啊! 不少年轻人都对那些民兵投以羡慕的目光——好威风,好厉害啊! “别看了!”有工头吆喝着,“快打魔兽!那个东西一下子就能消耗一枚银币呢!”他是听说过的,那个子弹是炼金物品。 一枚银币的消耗让渔民们咋舌不已,同时又不免感激起来,长云领竟然肯拿这么贵重的武器来帮助他们啊…… 鲁伊斯:“……”虽然子弹确实是炼金物品,但在长云领,好像是不值一枚银币的。 但是这时候也不适合说这个,鲁伊斯从螃蟹群里掠过,立刻就有十几只螃蟹“口吐白沫”了——它们鳃盖里的水分已经被抽干,再怎么鼓动也无法呼吸。这些螃蟹想回到水里去,但前后左右都挤满了往前爬的同伴,它们只能对着同伴攻击起来,希望打开一条回到海里的路。 引发了一片混乱之后,鲁伊斯在两名侍从的接应下回到了防线后面,他的力量被消耗得不少,需要恢复一下才行。不过在没有使用神术力量的时候,他也抽出长剑,跟旁边的渔民们一起砍着想冲过来的螃蟹。 如果是从前,他是万不可能跟平民一起作战的——又脏又臭的平民,跟一位中级骑士之间,相隔何啻天渊。可他现在是高级骑士了,反而跟平民站在了一条战线上,这算不算退回去了呢? 鲁伊斯瞄了一眼长云领的人。算了,他只是跟平民一起作战而已,看看长云领的人吧,有的骑士甚至还捞不到那种新武器,还不如一个平民呢。 他这么自我安慰着,丹尼尔已经走过来:“这是什么魔兽?” 对海里的魔兽,当然是白浪湾的骑士更清楚:“这是蛛形蟹。很奇怪,这种东西应该是在更深的海底,白浪湾很少出现这种魔兽,渔民出海都很少遇到。” “那怎么会忽然成群结队地爬上岸来……”丹尼尔看着眼前的蟹群。他们已经打了一天一夜,砍死打死的螃蟹已经堆成了小山,可是看蟹群还是不见少。 两人面面相觑。鲁伊斯自然是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的,因为他并不知道在更远的海中,有一头蓄意报复的魔鲸在驱赶这片海里的魔兽上岸。而这群蛛形蟹正在春季□□期,它们急需补充消耗的营养。 不过等到路特来了之后,丹尼尔就知道了原因:“变异魔鲸?”他瞬间就想到了冬季里从银光河爬上来的玄武,以及它带领的那一地的小龙虾和螺蛳。 现在大概还应该庆幸,魔鲸针对的是海风郡,白浪湾只是被波及到了。别看蛛形蟹膀大腰圆很能唬人,但它们只是一级魔兽,比吸血乌贼要好对付一些,硬碰硬就可以了。只要有长武器,普通人也能把它们挡住。至少目前白浪湾的人轮番上阵,到现在还没有什么重伤的。 第212节 “不,可能不只是魔兽,还有瘟疫。”路特对着丹尼尔说了实话,“那些魔兽带来了瘟疫,我跑出来的时候,有可能瘟疫已经在传播了。” “这就麻烦了。”丹尼尔知道领主们是怎么对付瘟疫的,无非就是把得了病的人关起来自生自灭。但海风郡的人可太多了,而且商人们可不比没钱没势的平民,那是关不住的,必然会向外流动。 如此一来,离海风郡最近的白浪湾,恐怕少不了会有染疫的人跑来,那可比这些蛛形蟹麻烦多了。万一到时候海里有魔兽,陆地上还有染疫的人,白浪湾的人到底是对付哪一头呢? “立刻给伯爵小姐传信!”唉,他还以为他就能自己解决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要惊动伯爵小姐了。 第255章 人的决定(一)、使者带回了两位圣女 海风郡的疫情慢慢发酵的时候, 安东尼带着王室的使者到达了双塔大教堂。 正如陆希的预计,国王果然同意了自双塔邀请圣女的提议——他并不是关心朱丽亚公主的身体,因为听了奥丽女官的话之后, 他甚至都没问一问公主到底是得了什么病, 而是先揪住奥丽女官,问公主是否也成了神弃者! 奥丽女官当时的心情, 那就不用说了。而国王在听她说圣女一定可以治好公主的病之后, 又开始琢磨圣女是不是也能治好乔纳斯王子了。 这个奥丽女官可不会承诺下来,毕竟当初陆希说得很清楚了,圣女只治疗血液方面的问题,不管治脑袋。 再说了……奥丽女官在心里对国王冷笑了一声,乔纳斯王子无法治疗,公主才能成为继承人啊。她当然不会阻止国王去请人治疗乔纳斯王子, 但反正她是不会主动提供什么帮助的。 国王对于这个回答有些失望, 但也仅仅是“有些失望”而已, 他马上就看到了拉双塔来与苏亚对抗的好处,然后极其痛快地派出了使者。 作为“推荐者”柯恩红衣主教的学生, 安东尼算是代表他的老师, 其地位——嗯, 按教会那边的算法,他还排在王室使者之前呢。 所以他就去面对列文大主教了。 “柯恩大人为什么会推荐了两位圣女?”要说这事儿,列文是十分疑惑的。 首先他怀疑王室, 但北塔的圣女与守夜人的血契计划是对外保密的,王室根本连这里有圣女都不知道, 更不知道此圣女非彼圣女, 所以这事儿如果说是王室在搞阴谋, 那不合理。 但是相同的道理, 柯恩红衣主教是个苦行者,根本不是双塔的人,当然也不可能知道血契的事儿,所以他的推荐——可能就真是推荐? 可是问题就又来了,柯恩来双塔授课的时候,也没见过圣女,更没有圣女在听他的课,听课的都是双塔大教堂的牧师和主教们,他为什么要推荐根本没见过面的圣女呢? “牧师和主教吗?”安东尼微笑了一下,“列文大主教真的能确定,他们有认真学习我老师讲授的东西吗?” 列文噎了一下。 那当然是没有的。柯恩那会儿从长云领出来,一路上在好几个大型教堂授过课,但这些教堂接待他,只是因为他苦行主教的名气,以及他晋升了红衣主教的身份罢了,有几个真觉得他讲的是好东西的? 别的地方列文不好说,反正双塔这边,来听课的都是被随便点到的人,他们就是敷衍,有些人甚至擅长的都不是治疗。就这几个人,听完了之后还私底下笑话柯恩,说他这是疯了,根本就是违背《教义》的疯言疯语。如果不是因为柯恩晋升了,恐怕连渎神的罪名都可以给他安一个。 “相比之下,有几位没见过面的圣女,反而是通过一位守夜人,向我的老师认真询问过问题。”安东尼在说这话的时候,内心是十分复杂的。 身为教会的一员——是的,尽管对于光明神的存在已经信仰崩溃,但安东尼仍旧认为自己是教会的一员。教会最初组建起来的时候是为了救助和庇护光明大陆的民众,在它组建后的漫长时间里也有很多人是这样做的,甚至现在也同样有人还遵守着这一宗旨,比如说他的老师,比如说他跟着老师苦行的过程中遇到的那些尽职尽责的牧师和主教们。 总之,至今安东尼仍将自己视为教会的一员,他内心之中也是偏向教会的。甚至他能猜得到,伯爵小姐让公主向双塔请求圣女的治疗,其目的必然没有那么单纯。 但是,他能说什么呢?让双塔不要派一位圣女去?那让他们派谁呢?派那些对他老师的授课不以为然的人去?有用吗? 教会应该救助世人,所以既然要治疗公主,就要派真正有治疗能力的人去,而不是像苏亚大主教那样,随便就给王子定下了“神弃者”的罪名——根本就没有神,又说什么神弃呢?不过是人无能罢了。 所以此时此刻,尽管安东尼很想对列文说点什么,但他最终说出口的,就是这些了。 我在说谎……他在内心忏悔了一下。 也不算说谎——另一个声音替他反驳。 是的,整件事里,只有“柯恩红衣主教推荐了圣女”是假的,而他刚说出来的话字字是真。 而且,列文问的是“柯恩红衣主教为什么推荐圣女”,而不是“柯恩红衣主教真的推荐了圣女吗?”所以,他也并不算说谎……吧? 幸好列文没有问下去了:“伊丽莎白确实是一位善良好学的圣女……” 其实并不是。好学的当然不是伊丽莎白,而是那个不驯的妮娜,即使她现在看起来挺老实的,几次跟着面具出去都很好地完成了任务,但列文总觉得在老实下面潜藏着别的东西。 所以如果让列文选择,他只想派伊丽莎白去。但无奈的是,伊丽莎白根本不会治疗,她至今也不过只是个普通信徒,只有妮娜才会圣光治疗,而且级别估计已经达到了正式牧师的程度。 “王子殿下目前的身体状况也不太好,正想请我的老师或者阿方索红衣主教来治疗。”安东尼心里在流泪,但还是得按着伯爵小姐教的话说——没办法,这都是实情,苏亚随便就把乔纳斯王子打成神弃者,这是错误的,难道让他眼看着苏亚作恶而袖手旁观吗? 只能说,这位伯爵小姐太会把握人心了,简直堪比传说中的魔鬼! 啊不,这太不合适了。虽然她接纳了魔鬼,但她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护和施惠于民众,我不能这么诋毁她。 等等,我只是说她在把握人心方面像魔鬼,没有说她干坏事啊…… 安东尼在心里纠结个没完,这都是因为他其实不知道,这些话里有一多半都是海因里希拟的草稿,所以他说有魔鬼那味儿,其实是没错的。 就在安东尼纠结的时候,列文已经自己脑补完了。假如陆希在这里,她也得冲海因里希挑个大拇指夸奖他一声料事如神。 列文的想法完全就跟海因里希分析的一样:苏亚与王室的关系糟糕了,以至于王室竟然要另外寻找治疗者,而向他们请求圣女,应该只是柯恩红衣主教捎带着提了一句,王室的重点肯定是在乔纳斯王子身上——既然请求柯恩红衣主教的治疗,当然对他的话也要表示重视了,请个圣女又花费不多,还能治疗公主,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双塔,虽然治疗不是他们的强项,但有圣女在,也等于他们有了插手的机会啊。 列文已经料定阿方索红衣主教不会来了,他自从回了圣城就闭门苦修要冲击圣徒,那么来的只能是柯恩。苦行主教是出了名的只管治疗不管政治,那到时候这机会不都是双塔的了吗? 即使苏亚饲养食尸鬼的事暂时查不出证据,但如果双塔能取得国王的信任,取代皇家大教堂也并不难。只要苏亚没有了皇家大主教的身份支持,裁判所完全可以正式地对他进行检查和裁判。 而且——列文想起了圣城那边传来的消息,这是一个动荡的时候,也是充满了机会的时候,但他作为一名大主教还是太弱了,即使有裁判所,他也不能与圣徒相比,但假如能有一国王室的支持,那就会给他增加一些筹码,毕竟教会与领主贵族也是相互扶持的关系。 这么一想,列文顿时收起了之前的心思,决定按王室使者的要求,把伊丽莎白和妮娜一起派出去——这样也好,说不定在王宫里,还能得到一些外面查不到的消息。 另外,王室也喜欢出尔反尔的,为保万一,薰香蜡烛也可以派上用场了……但这件事不能交给妮娜,还是由伊丽莎白来吧。 列文在几分钟之内就考虑清楚了其中利害,迅速做了决定:“在治疗上,柯恩红衣主教绝对值得信任,我们当然也非常愿意让圣女出一份力。” 果然不出伯爵小姐所料……安东尼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叹息:“那就非常感谢您了。”如果不知道内情,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看起来如此高尚的列文大主教,竟然会把圣女用来…… 列文也在打量安东尼:“柯恩红衣主教说,他的那些知识是在长云领学到的,不知道安东尼牧师是不是也学习到了,可不可以再给我们的牧师解答一些疑惑呢?”他能感觉得到,眼前这个苦行主教的学生,身上的力量还强于一般的牧师,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能晋升了。难道说长云领真的有什么特殊的知识,既能让柯恩成为红衣主教,还能连他的学生都获益良多? 老实说,列文自己都有点想学了。 安东尼:“……”学什么?学光的本质吗?他自己还没掌握呢! “我在治疗方面并没有什么天赋……”本来是有的,但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就转变了…… “嗯?”列文皱起了眉头。众所周知,苦行主教带出去的学生基本都有治疗天赋,这个小牧师当面说瞎话,是不给他面子吗? “那么安东尼牧师的天赋是什么呢?”列文面带微笑,身上却亮起了乳白色的微光。就算他是柯恩的学生,这里也是双塔,是裁判所,容不得有人当面拒绝他! 这层光像海浪一般层层铺开,虽然比起柯恩晋升红衣主教的时候是差不少,但也充满了整间屋子,将安东尼也包围在内。这是大主教的威严,是高等级者对低等级者的威压。 但是下一瞬,更明亮的光爆发了。安东尼身上爆出来的还不是乳白色的光,而是正白色的,近乎透明的光线——不是神恩,而是真正的光! 列文呼地站了起来:“光明天赋?” 神恩当然也是光,但这种光不是光明天赋。光明天赋也不是常见的治疗与祈福,而是——那可是一种战斗的力量,是最顶级的天赋! 列文感觉自己内心涌上了强烈的嫉妒,简直都要让他面目全非了。光明天赋啊,他一直都希望自己能有的——不,何止是他,哪个教徒不希望自己能有光明天赋呢?在教会之中,凡是光明天赋的信徒,不管起初多么弱小,都会成为重点培养对象。教会的圣骑士,只有光明天赋者才能获得这个称号! 甚至现任教皇,有些人在暗地里传的闲话,也是认为他竟然不是光明天赋,所以并不是神真正眷顾的人…… 但是眼前这个小牧师,却觉醒了光明天赋?为什么柯恩那么好运,收个学生都是这样的天赋? 而且这光线是如此明亮而稳定,甚至在他的压迫之下仍旧如此,这证明了安东尼的能力远超普通牧师。是因为他的天赋超群,还是因为光明系就是被神所宠爱的?反正不管哪一种,都让人嫉妒就是了! “真是要恭喜柯恩红衣主教了。”列文到底是掌管裁判所多年的人,在短暂的失态之后,他已经镇定了下来,“难怪柯恩大人放心你独自在外。”原本他还以为柯恩留下学生在长云领,是给长云领的平民治疗的,原来不是。那他究竟打的什么主意?真是要在长云领重建教堂吗? 安东尼收起光芒,微微低头:“您过奖了。老师只是觉得我还需要修行,让我多在外面锻炼一下。”他这真不是谦虚,在长云领,他是真的“锻炼”了…… 列文只觉得安东尼在假谦虚,但这不妨碍他再说几句赞美的话,毕竟刚才他是在威压一位光明天赋者,总要把这一点掩饰过去才好。 于是两人算是相谈甚欢,在双塔大教堂住了几天之后,使者就带着两位圣女返回了白都。 这是一趟非常圆满的任务,使者觉得,他肯定能得到国王的奖赏了。但很可惜的是,他才进王宫,就听说国王正在大发雷霆,因为海风郡出了大问题,那里爆发了瘟疫! “怎,怎么会有瘟疫呢?”使者都不由得有些难以相信,“那里有教堂啊!”海风郡的盐业是王室与教会合作的,教会当然有人守在那里,什么地方会有瘟疫,海风郡也不能有啊。 来见他的奥丽女官沉着脸:“听说教会治不好那些水手。” 其实这算是以讹传讹了。沙尔特商会的大部分接受治疗的人员,现在的情况都已经稳定下来,等级高的甚至已经痊愈了。至于他们治不好的,其实是海洋创伤弧菌的感染者;而现在海风郡爆发的瘟疫,却是他们已经治好的那一种。 说得再简单一点儿,假如当时沙尔特商会船上所有的水手都接受了治疗,那瘟疫是不会爆发的。海洋创伤弧菌感染之后来势汹汹,但它其实并不是一种传染病。会有少数几名水手死去,但其他人都会好的。 无奈可不是所有水手都有资格接受主教级的治疗的,于是没有接受治疗的水手将病菌传播了开去,而且是先从妓-院那种地方开始,经由平民,逐渐传遍了海风郡的城区。偏偏这个时候,骑士团还在一边抵抗魔兽一边跟教会和商会扯皮,等到他们发现瘟疫的时候,星星之火已经燎原,根本救不得了。 更糟糕的是,人实在太多!如果只是少数人染疫,他们可以把人扔出去就算清理了,但半个海风郡的人都染了病,甚至还有些商人也包括在内,你怎么扔? 奥丽女官说完,烦躁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算了,这不是我们能管的事情。你接来了圣女吗?” “是的。”使者回过神来,“两位圣女都来了。”女官说得对,这事儿与他无关,他应该当心的是别在这时候触怒国王。幸好两位圣女都来了,感谢光明神。 “那就请两位圣女去看看公主吧。”昨天又到了公主的行经期,按照规律,今天就要大量流血了。 于是妮娜和伊丽莎白还没有见到国王,就先被请去了公主的宫殿。 “妮娜——”伊丽莎白已经很久没有出过北塔了,现在站在北塔之外的地方,她竟然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甚至还有几分恐惧,“你知道的,我,我不会治疗……” “没有关系,让我来。”妮娜其实心里也有点忐忑,使者没有向她们透露过公主的病情,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帮助公主。哎,要是露西在就好了,她一定能有相应的办法…… 妮娜还没想完,已经被引进了宫殿之中,然后她就看见,在一位脸色苍白衣着华丽的少女身侧,陆希正对她微笑。 “两位圣女,这就是公主殿下,以及露西·冯特女伯爵。” 第256章 人的决定(二)、这是装病 伊丽莎白很无措。她听说过这位冯特女伯爵, 她的守夜人黑翼会跟她讲一些闲话,其中就包括长云领的消息。 这些消息里包括这位女伯爵不登大雅之堂的出身,也包括长云领不敬神的传统, 还包括他们疑似与魔鬼勾结什么的, 反正没什么好话。 这导致在伊丽莎白心目中,长云领就是个渎神之地。而现在她忽然发现, 这位渎神之地的女伯爵, 竟然好像跟公主殿下关系很好的样子。 那,公主知道长云领渎神吗?她是被蒙蔽,还是明知道却并不在意呢? 这么一想,伊丽莎白顿时对这位脸色苍白的公主也有点…… “这位圣女怎么了?”陆希看着伊丽莎白,微笑着说,“是不是远道而来, 有些劳累了?不然就请圣女先去休息一下, 让另一位圣女给公主殿下先做治疗?” 选择请谁来, 当然是再三斟酌过的。假如按陆希这边来说,请妮娜和尤兰才最好呢, 然而双塔是不会答应的, 还可能引发他们的疑心。所以最后还是换成了伊丽莎白。 对于这位伊丽莎白, 陆希也是有些无话可说。她固然得算是个善良的人,对新来的圣女都照顾有加;可是另一方面,她已经被双塔洗脑了, 自身成为守夜人的附庸不说,在某种程度上还帮助双塔来压迫其他的圣女。 当然, 这不能算是她的错, 因为没有人教过她这样是不对的, 罪魁祸首还是双塔。但陆希也不可能信任她, 还得要提防着,并且不能让她知道公主真正的病情。 好在伊丽莎白是根本不会治疗的。这一点妮娜早就告诉过陆希了,伊丽莎白对于学习圣光治疗并没什么兴趣,因为守夜人是不适合接受圣光治疗术的,所以在她看来,圣女们学习这些并无用处。 所以治疗的事儿,想必她也没资格要求在场的。 果然,陆希这么一提,伊丽莎白便忙不迭地点头,奥丽女官便亲自出面将她送走,并且顺手关上了宫殿的门,禁止一切闲杂人等出入。 第213节 伊丽莎白一走,陆希顿时张开双臂,先给了妮娜一个拥抱。 朱丽亚公主有点羡慕地看着她们。她已经知道妮娜是陆希的好朋友,但是现在看着她们这样亲近,还是感觉自己有点孤独——从来没有人这样拥抱她,那些贵族家的小姐们不会,奥丽女官也不敢。 “公主殿下,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妮娜。”陆希拉着妮娜的手,“她是一位真正善良的治疗者,当初觉醒神恩,就是因为有人诬陷我是女巫,要把我送上火刑架,她想要为我证明,因为这样强烈的救人的愿望,才成为了圣女。” 妮娜被说得脸都有些红了:“不,当时他们也说我是女巫来着……” “是啊,曾经被你帮助才能熬过冬天的人,却反过来说你是女巫……” 假如奥丽女官在这里,她可能听出一点问题来——比如陆希说,妮娜是因为有强烈的救人的愿望才觉醒了神恩,而不是说她向光明神祈祷,神才赐下神恩,以彰显她的无辜。 但是朱丽亚公主半点没听出来,她只听见有人说陆希是女巫——这怎么可能?女巫会帮助她隐瞒圣痕的秘密?会理解她的恐惧,还替她寻找最合适的治疗者? 哦,你说魔鬼居心叵测,不想王室发现她觉醒了圣痕,是不愿王室生下更强壮的血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宁愿跟魔鬼合作,也不要去生什么孩子。她不想死! “我跟你讲一下公主的病。”陆希没提圣痕的事,而是开始讲解什么叫做血友病。 朱丽亚公主还是头一次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居然是血液之中缺少什么东西,可又不是教会所说的生命力吗? “说血液是生命力也没有错,但教会的问题是他们没有深入地研究。”陆希在朱丽亚公主面前还不打算上来就把教会说个一无是处,“就像公主您接受宫廷教育的时候,难道只要认识字母就可以了吗?认识字母,您就能阅读和写作了吗?” 朱丽亚公主情不自禁地点头,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但教会为什么不深入地研究呢?” “因为傲慢。”陆希毫不犹豫地回答,“他们认为自己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就足够了,无须再去学习。对于治不好的病,他们可以直接将病人定义为神弃者,而自己无须负一点责任,那他们还有什么必要学习呢?” “更糟糕的是——”陆希不能在朱丽亚公主面前全盘否定教会和神,但不妨碍她夹带点私货,“整个教会的风气都是这样,就导致了愿意学习和研究的人反而受到了阻碍。正如我向您说过的,柯恩红衣主教在好几个教堂都教授过自己新研究出的知识,可是仅以双塔大教堂为例,您就看到了,那位伊丽莎白圣女根本就不懂这些,只有妮娜认真学习了。甚至连那些可以直接去听课的牧师和主教们,他们都拒绝学习,否则我也不会专门提出只要妮娜来。” “教会怎么能这样呢……”朱丽亚公主想起了自己的弟弟,“有多少人需要他们的治疗啊……” 您这就不错了,至少这些人还是不会治。如果换了穷人,会治的病他们也不治的。 陆希忍住了这句吐槽,转而对妮娜说:“目前来说这还是我对病情的一种推理,真正确认,还需要对公主的血液进行分析。你能分辨不同的细胞,那么你应该也可以感觉到,公主的血液中,是否血小板的含量偏低。” 这要是有小劳拉在,取公主一点血就能搞定了。但从理论上来说,妮娜也可以做测量的。 “我还可以这样?”妮娜顿时眼睛一亮,“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用圣光来杀人,只是因为妮娜想要为圣女们争取到自保的力量,可并不代表她很喜欢杀人。对她来说,怎么样能更好地诊断和治疗,才是她最感兴趣的事,才是圣女的职责与根本之所在。 而现在陆希又给她指出了一条路——既然她能分别治疗不同的细胞,那么她也应该能感觉到它们在单位区域里的数量与比例,这样就给她指出了治疗的方向,治疗从此不再是,也根本不应该是盲目地“刷圣光”了。 当然,就目前来说,能够分辨血液中细胞的数量,对她来说已经是极限了,但她的能力还可以再增长啊! 事实上,自从学习了血液细胞,并且将之投入实用之后,妮娜已经感觉到了自己力量的增长。如果说她刚刚觉醒的时候就比普通信徒起点更高,那么她现在觉得,自己在治疗方面与双塔的见习牧师相比,应该是只高不低了。 能与见习牧师相比,那么有一天她就能够与正式牧师,甚至更高一级的主教相比!她是能进步的! 妮娜的手上亮起了乳白色的光,轻轻地覆盖在朱丽亚公主的手臂上,然后向她的皮肤下渗透进去。 这屋里仨人,其实没一个对教会的等级有什么清楚的认识。假如现在柯恩红衣主教在,那他必然会发现,妮娜的神恩已经可以抵得上一名正式牧师了。而且如果仅以治疗效果而言,她比正式牧师还强,毕竟她是针对性治疗,而别人不过就是“刷圣光”。 不过对自己认识不够清楚,并不妨碍妮娜的实际操作。沉下心来感觉了一会儿,她就惊喜地抬头:“是真的!”她真的感觉到了,当她用自己的能力去刺激别的细胞时,都有许多响应,唯有那个血小板,真是应者寥寥。 而且她还在自己身上试了试,虽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可以大致判断,公主的血小板,大概只有普通人的一半左右。 陆希也松了口气。其实对于朱丽亚公主的病,她也只能根据经验做个大体的推断。比如说,血友病其实缺少的是凝血因子,而不是血小板,有相当一部分血友病人的血小板值是完全正常的。假如遇到这种情况,那妮娜也没有办法,毕竟凝血因子什么的,那比血小板又难搞得多了。 虽然说公主的病可能更复杂,但从目前来说,提高一下血小板数目肯定是有效的。而且妮娜还可以刺激一下血红细胞的增加,免得公主贫血太厉害。 也许以后她能彻底弄清楚公主的病究竟是怎么回事,但现在能改善一下也很不错。 “治疗要分步来。”陆希沉吟着,“不要一下子提升太多,一点一点来,不能过量。” 这个妮娜现在是非常清楚的。她都用治疗过度的办法杀过一个人,还坑掉了卢卡斯——那家伙已经彻底废掉了,现在往双塔送圣女的都换了个人。 “这样,就能让我不再有那个了吗?”朱丽亚公主充满希望地问。虽然陆希说血液里有许多看不到的微粒,这个太颠覆她的观念了,但陆希讲的通俗易懂,又仿佛很合理的样子,让她不能不相信。 “您是说圣痕?”陆希又沉吟了一下,决定还是说实话,“首先,如果您的病属于遗传病症——遗传,就是说这个病根是从您的祖辈那里带下来的,那么想要彻底根治是不太可能的。这就好像您种下的是薄荷,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能长出玫瑰一样。” 朱丽亚公主的眼睛黯淡了一下:“我的母亲……”她一定就是那个什么遗传病了,毕竟圣痕可是王室一直都延续的,而且她的母亲就是那样的。 “但是我们可以尽量改善它,至少在您的正常情况下,也就是正常行经,没有受伤的情况下,能够像普通人一样。但是如果有大创伤……这种方法就未必可行。”到时候那就必须输血了。 这样对朱丽亚公主来说已经足够了。毕竟她是公主,能有什么大创伤?只要她不必生孩子,那是日常走路都可以让人抬着走的。 “那么我们现在就开始吧。”陆希早就琢磨过了治疗过程,现在有妮娜,她也可以更好地掌握朱丽亚公主的病情。 第一阶段治疗本身花的时间不多,但加上之前讨论的时间就不算短了,然而奥丽女官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女官去哪儿了?”陆希不由得疑惑。按说奥丽女官是最关心公主的,她一定会尽快赶回来看妮娜怎么治疗才对。 守在宫殿外的女仆回答了这个问题:“刚才女官带着那位圣女大人去休息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王子殿下……” 乔纳斯王子自从上次发病之后,他身边的人就再也不敢拘束他了——开玩笑呢,宫廷教师因为批评他令他发病,已经被国王砍啦,谁还那么不怕死呢? 所以王子这几天无拘无束,课也不上了,到处乱跑,就在皇宫的走廊上撞到了伊丽莎白。 这是一个陌生面孔,还穿着教会的袍子!乔纳斯身边已经有人告诉了他,皇家大教堂的苏亚大主教说他是神弃者,国王反而从双塔请来了圣女给公主治疗…… 不要以为这些人就是随意说点闲言碎语,他们都是伺候乔纳斯的人,假如将来继承王位的不是王子而是公主,那他们前头这些年的辛苦小意可就都打水漂了啊! 他们不能治好王子的病,也不能让那位大主教收回神弃者的断言,但他们可以提醒王子小心公主殿下啊。 于是乔纳斯看见伊丽莎白,就立刻想起了仆从们说过的话。然后,他就直接要求伊丽莎白去给他摘樱桃——是的,就是爬上树去摘的那种。 伊丽莎白并不会爬树,而且就算会爬,她也不可能去的——圣女爬树?像什么样子!而且她是国王请来为公主治疗的,不是来给王子做仆人的。 可想而知她拒绝之后,乔纳斯王子会怎么闹,然后当他发现仆人们并不敢听从他的话上前抓住这个圣女的时候,他就口吐白沫躺了下去。 “乔纳斯又发病了?”朱丽亚公主急忙站了起来,“我去看看!露西,妮娜——” “我们去看看。”陆希虽然知道癫痫不好治,但也没有拒绝。 乔纳斯的宫殿离朱丽亚公主的宫殿也不算太远,但朱丽亚一路过去也是走得气喘吁吁。他们一进宫殿,就看见一群人都围在王子床前,而伊丽莎白远远地站在角落里——她倒是没什么事,奥丽女官却被王子宫殿的总管揪着不放,脸色也很难看,因为伊丽莎白是她带来的。 “如果王子出了事,陛下一定会砍下你的头!”总管心里也怕得要命,这事儿不找个替罪羊,脑袋落地的就是他呀。 “文森特!”朱丽亚公主急了,“这怎么——”怎么能怪奥丽女官呢? “公主殿下——”陆希眼看朱丽亚公主显然是不会吵架的,连忙抢着开口,“这位总管看起来不太合格啊,他是怎么照顾王子殿下的,为什么殿下要吃樱桃都没有仆人去摘,让殿下着急到发病呢?” 总管险些被噎死。公主殿下不善言辞,这个女伯爵可是够牙尖嘴利的啊! “还不快去报告父亲!”朱丽亚眼看总管没话可说了,感激地看了陆希一眼,上前去把奥丽女官拉了过来。 总管不敢拦公主,可他也不敢去报告国王啊。 “让我看看吧。”陆希看这样子不好收场,只能上前。癫痫在初次发病之后就应该好好治疗,如果能尽量拖延下次发病的时间,有些患者是可以控制得不错的。但如果频繁发病,那病情就会越来越重…… 陆希在床前停下了脚步——乔纳斯王子两眼紧闭,满嘴白沫是不假,但他身体根本没有强直或痉挛的表现,甚至眼珠子还在眼皮底下转了一下,然后嘴皮动了动,又吐出点沫子来——这家伙是装病呢! 这TM妥妥的熊孩子啊! 陆希简直要气笑:“王子这种情况,需要用针灸。” “针灸?”朱丽亚公主对陆希是盲目信任,“要怎么做?需要什么?” “需要一根长长的缝衣针。”陆希一本正经,“在王子殿下这里,这里和这里扎下去……” 她一边说一边在乔纳斯的人中、合谷等几处穴位上点了下去,她点一下,乔纳斯就不自禁地哆嗦一下,直到陆希要解开他衣领的时候,他猛地睁开了眼睛:“你敢用针扎我!” “看,效果不错。”陆希耸耸肩,往后退了几步。 一时间整个殿内都鸦雀无声,所有的仆人脸上都是表情复杂,既有劫后余生的庆幸,又有掩饰得极深的厌恶,还有几分对陆希的感激——要是王子装病装到底,那他们的脑袋可能就都保不住了! 伊丽莎白站在角落里,眼睛里也露出了厌恶的表情,大主教说得没错,贵族是从来不会管仆人的死活的,他们眼里只有自己。 她的手下意识地伸进了袍子内的口袋,手指摸到了几根细长的东西——如果这东西真能让这位王子殿下安静一些,应该也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吧? 第257章 人的决定(三)、放弃海风郡,我们回王都 如果你以为熊孩子被揭穿了装病, 就会自觉惭愧而老实一点,那就太小看熊孩子了。 乔纳斯被陆希戳穿之后,直接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嚷着叫总管立刻去禀告国王, 说伊丽莎白把他气病了,陆希还要用针扎他。 总管也是左右为难。他当然是支持乔纳斯王子的, 可是硬说圣女把他气病了, 这也未免太离谱了。国王难道能把圣女杀了吗?用膝盖想都不可能。 那么,国王会处置女伯爵吗?看起来也不太可能,冯特伯爵可是已经成为了天骑士,国王也得掂量一下分量呢。 所以这事儿如果闹大,最后顶缸的一定还是他。想明白这个道理,总管都有些后悔跟王子说过的那些话了。毕竟他如果不说公主的坏话, 王子就不会找圣女的麻烦, 那么现在也就不会闹出这些事了。 幸好, 总管看来是命不该绝,正当他考虑如何哄骗王子息事宁人的时候, 有个很有眼色的仆人带来了一个消息:“海风郡爆发瘟疫, 还有魔兽上岸, 陛下正在发脾气呢。” 国王发脾气,王子也不敢轻撄其锋,所以告状的事儿就不了了之, 伊丽莎白也得以全身而退了。 朱丽亚公主替弟弟向伊丽莎白道了歉,然后让女仆送她去休息, 这才回了宫殿。 “海风郡出了什么事?”陆希更关心海风郡——之前不还在派骑士去打白浪湾吗?怎么前几天说有瘟疫, 这几天又出来魔兽上岸了? 奥丽女官觉得这事与公主殿下无关, 但既然陆希想知道, 她自然也有办法打听到详情。出去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些惊慌地回来了——真的出了大事! 瘟疫在海风郡大面积爆发了,得病的人呕吐腹泻,喝圣水也止不住,直到虚脱死去。从确定有瘟疫之后,短短两天死去的人已有数百,这还不包括被发现并赶出去的几百人。 偏偏在这个时候,那条魔鲸又来了,这次被它驱赶来的不是吸血乌贼了,而是爆炸水母群。 爆炸水母的魔力等级比吸血乌贼还低一点,它们的能力是在被攻击的时候会自爆,水泡一样透明的身体里除了水之外还有一部分甲烷,所以炸开之后还能喷出一股火焰来。 如果是在海水之中,因为缺少氧气,未完全燃烧的火焰杀伤力倒不大,这也是它们的等级不如吸血乌贼的原因。魔鲸很喜欢捕猎这些水母——张嘴吸进一大口,等它们在嘴里都炸完了再过滤残片吞下去,再把多余的甲烷从头顶喷走。 对魔鲸来说,这玩艺可能就像跳跳糖…… 但是对骑士们来说,这东西讨厌死了。一打就爆,爆开来之后麻烦的不只是火焰,还有那些细细的触丝。 这些触丝上带着细小的针,细小到不注意根本看不到,但是针里有毒,贴到皮肤上就会灼起水泡,又疼又痒。 对觉醒者来说还好些,但对普通人来说这东西就是毒了,假如一个人身上被大片的触丝贴住,那就不是痛痒,而是火烧般的剧痛了,甚至能把人疼昏过去。有些特别严重的,会因皮肤溃烂而死去。 本来嘛,如果不在海水之中,人穿着整齐的衣服,触丝是伤不到皮肤的。但在码头上的苦力和低等水手们有几个穿戴整齐的?他们要搬搬扛扛,衣服是会被磨烂的,还是自己的皮肉省钱。 所以对付这东西,竟然比对付吸血乌贼还麻烦,因为你可以躲过一只乌贼不让它叮到你,但水母一爆开,那些炸成片段的触丝根本避无可避,你甚至都看不清那些透明的触丝在哪里,又怎么避开呢? 沙尔特商会上次扯皮导致自家受了损失,又被提尔团长直接冲进商会大发了一通雷霆之怒,这次总算学了乖,把自家那些已经痊愈的船长和大副们都拿出来了,反正对于他们来说,打打水母小菜一碟,只要别让他们去跟魔鲸战斗就行。 所以这次,虽然魔鲸驱赶来的水母连绵成片,放眼望去整片海面上都是这种微微泛亮的东西——虽然是透明的,但因为重重叠叠得太多,也呈现出了一种淡白的颜色,仿佛神恩泛起的光彩一般,着实有点讽刺——但是码头总算没有失守,只有两艘小船太倒霉,被喷出的火焰点着,烧掉了半拉。 这总算让提尔团长对沙尔特商会的怒火消弭了一些,但沙尔特商会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的低级水手几乎全染上了瘟疫。有好几个人像当初的□□一样,正忙着搬东西的时候倒头就死了;还有几个或是胳膊或是腿红肿到发亮,用刀子划开,里头的血肉都像蜂窝一样,在高热中也死掉了;更多的则是不停地拉肚子,一直拉到虚脱…… 按说这些人都该赶出海风郡去自生自灭,但沙尔特商会舍不得。等到他们舍得的时候,也没多少人手能把他们赶出去了——低级水手基本都躺下了,平民区更是大爆发,整个海风郡都充斥着一股不妙的气味,那不只是污秽的气味,那是死神的气味…… “不能让这些人死在城里。”提尔团长已经几天没有睡好,眼珠子都开始发红。作为一名天骑士,他不是劳累,而是心累。 他的骑士跟他一样,因为等级低,比他看起来还糟糕:“但是没人手……”骑士团调回白都一半,剩下一半分成两班,日夜轮值守卫港口,哪儿还有时间去挨家挨户把人搜出来撵出去呢? 第214节 主要是,这会儿得病的不是一两个人,也不是一两个区域,而是遍地开花呀。 提尔眼神一厉:“把人都迁到北角去,晚上一把火烧了。” 北角是贫民区,都是些破草棚子挤在一起,烧起来很容易。而且贫民区离着繁华的城区远,只要有水系的骑士照看一下,火就不会蔓延开来。 这样做是容易得多,只要找个借口,就能让那些病人自己走过去——比如让教会放出风声,说过去给他们治病。 主教也很同意这个办法。病人太多,普通牧师的圣水不管用,而主教的圣水难道是给那些穷鬼喝的吗?就算他愿意,教会也管不过来这么多人啊。 于是风声放出去了,也有人真的听信,往那边去了,毕竟开始几天,确实有教会的人在那里分发圣水,是免费的。 但是这个办法的效果却并没有提尔与主教预想的那么好。往贫民区去的人少,反而是往海风郡外跑的人多了。一些还能动弹的病人,都由家人扶着背着抬着,悄悄往外溜了。 提尔团长不知道,那几个在贫民区分发圣水的小牧师里,有一个表面上只管发圣水,其实却在暗地里悄悄地阻拦居民往贫民区迁,还叫他们往外跑。 他知道这不是治病,而是要把这些人聚起来烧死。也许为了清除瘟疫是应该这么做的,但是他就是海风郡的人,虽然他成为牧师之后,就想方设法把父母送去了圣城附近居住,但他毕竟还是在海风郡长大的,后来又回到海风郡的教堂来做牧师。他在这里有一些邻居,有一些亲戚,也有一些儿时一同长大的朋友,尽管大家已经是天与地的差别,但那毕竟也是他熟悉的人啊。他治不好他们,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被一把火烧死。 而且,这里治不好,也许别的地方能治得好呢?比如说——长云领。他可是听说了,长云领治好了一些流莺的脏病。 当然治脏病这件事一点都不风光,甚至教堂里的人谈起来都是一脸恶心欲呕的模样,还有人用下流的语言谈论那位女伯爵。但小牧师却觉得,能治好病终究是一件好事,这不是证明了这种病也能治得好,以后得了这病的人就不需要等死了吗? 妓-女当然是肮脏的下贱的,但在主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主也没有说要抛弃这些妓-女,那么她们能被治疗,应该也是主乐于见到的吧,否则主为什么不让她们死去呢? 当然,再往细里想,有些东西小牧师就不太敢想了。比如说,为什么长云领能治好,而主教们却治不好呢? 不过不深想,并不妨碍小牧师觉得,长云领那位女伯爵可能是有点本事的。那么现在这些病人,既然在海风郡是必死无疑,为什么不让他们去长云领碰碰运气呢? 他的思考并不周全,比如说他没考虑过这些人跑出去,假如把瘟疫传得更广该怎么办?也没考虑这么多人假如真的都去了长云领,长云领又该怎么办。 不管怎样,因为他的提醒,海风郡的病人开始出逃了,即使不打算去长云领,他们也不愿意被烧死啊。 提尔团长要炸了!一百名骑士,终究看不住海风郡数万的人口。不出事的时候平民是温驯的,仿佛一群羊,只需要一条牧羊犬就能管得服服帖帖。但当羊发现自己要死了开始逃命的时候,狗就不太够用了。 “去杀了他们!”他点了十名骑士,“谁要逃出去,格杀勿论!我看谁还敢跑!”逃的人太多了,有些人家里有一个得病的,其余的人也跟着逃。这么个逃法,好人也都逃没了,活儿谁来干?码头谁来守?难道就靠他们一百骑士,看守偌大一个海风郡? 他甚至都没法怪教会,因为教会最近在忙着修复神术阵,这玩艺要是修不好,那条魔鲸只需要天天驱赶着魔兽群来,就能把他们全累死。 这个时候提尔不禁想起了长云领——以前他们在背后对长云领的兽潮不以为然,觉得冯特伯爵就靠着抵御兽潮给自己刷名声而已,要是没有那兽潮,他敢跟教会对着干吗?后来教会撤了,他们就得自己扛了,这也是自找苦吃。 当然,对于兽潮的可怕,他们是没有经历过的,毕竟黎明时期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所以很多人都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山里的魔兽再多,还有海里的多吗?长云领只不过是因为没有了神术阵,所以才艰难点。 现在提尔不这么想了。看看吧,他这些天对付的还只是一些低阶魔兽,只是数量多,就把他搞得焦头烂额。那长云领年年都有魔兽潮,手下的骑士远不如他的多,那看来也确实是不容易的……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不是他不行,是他倒霉,不但被调走了所有中级以上的骑士,还赶上了瘟疫,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狼狈! 被点到名的骑士齐声应喏,正准备出发,忽然有人匆忙跑了进来:“团长,团长!布克他得了瘟疫!” 布克是去年刚调到海风郡的年轻骑士,刚刚升为正式骑士,能进耀狮当然背后是有点门道的。他的实力平平,日常也是有点拈轻怕重偷懒耍滑的。港口没事的时候这自然没什么,他只要巡逻就行,但现在这打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他在第一天的战斗中就被虎鲛的牙齿划破了手臂,因为是很小的一个口子,所以他拔下嵌在伤口里的鲛牙,用圣水冲了冲,伤口就结痂了。 按理说都结痂了那就是好了,可是没想到过了这几天,他却突然发起热来。 “是那种发热病……”提尔见过那几个死去的人,都是小小的伤口,却让整条手臂或腿都肿起来,然后高热死去。只是他没想到,骑士也抗不过。 “圣水就一点用都没有?”他转身揪住了主教,“拿你的圣水来!把伤口切开,把圣水倒进去!” 主教赶紧拿出了圣水,提尔亲自切开伤口,把里头的脓挤出来,再倒进圣水。从头到尾布克都在高烧之中,而且圣水倒下去之后,伤口处看起来像是好了一些,人却仍旧没有起色。 “这有用!”提尔朝主教一伸手,“再拿圣水来,把他身上肿的地方都切开倒上圣水!”普通人这么切那是死定了,但骑士总是恢复力更强。 主教一脸苦相:“提尔团长,没有那么多圣水……”他的能力也祈祷不出来啊,这不得要好几十瓶才行? 而且据他的观察,布克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皮肤和肌肉了,应该是内脏也被瘟疫侵蚀了——毕竟做了这些年主教,也治过不少病例,他还是有些眼力的——你能切开皮肉,难道还能把他整个人都切了用圣水淹起来吗?真这么个切法,怕是只有提尔这样的天骑士才能顶得住,不然光流血就要把布克流死了。 布克在几个小时之后就停止了呼吸。 他的死,影响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骑士团为什么不怕瘟疫?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觉醒神恩的人,瘟疫侵蚀不到他们,就算是得了,还有教会的人给医治呢,没见之前那些船长和大副都痊愈了吗?死的不过是平民和低级水手,不会是他们的。 结果现在,死神降临到他们头上了。瘟疫用布克向他们证明,低级骑士是不免疫的。 这下子,人心就已经惶惶了。 布克的尸体被装殓好了,预备送回他家里去。有人主张现在就派人去送,拖得晚了尸体腐烂,到时候家人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不过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这不过是有人想找借口离开海风郡罢了。 这么一闹,先前受命要去杀那些逃跑的病人的骑士也没出发,现在他们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遗憾。 “团长!”提尔的心腹一头扎进房间,“教会的人撤了!” 教会的人手大部分都在抢修神术阵,现在神术阵好歹是修复完了,但是那些人没回教堂,而是直接溜走了。等到有骑士发现的时候,教堂已经人去楼空,连主教都不知啥时候跑了。 “团长,现在怎么办!沙尔特商会的人也想跑!”都跑了,光靠他们骑士团去守码头吗? 一只传信鸟从窗外飞了进来,提尔伸手抓住,一目十行地扫过自动摊开的信纸,吁了口气:“陛下有旨意,放弃海风郡,就让那些人跑去白浪湾或者长云领吧,我们回王都!” 让那两个地方的人先去头疼吧,反正海风郡将来还能重新建起来的。 第258章 人的决定(四)、陛下把海风郡交给了埃里克…… “国王放弃了海风郡?”陆希接到丹尼尔的传信时, 简直难以置信,“海风郡那么多人,王室和教会都不管了?” 她的心腹们都在看信, 没人吭声, 只有安东尼说了一句:“王室和贵族一向这样……” 然后海因里希凉凉地回了他一句:“看信上说,教会跑得比骑士团还快呢。” 安东尼顿时就被噎死了。他嘴唇动了动, 很想说让他去海风郡, 但是忽然间他想到他现在没有治疗的能力了,他现在是光明系的能力,而且还是自己没搞明白怎么使用怎么控制的光明系,就是让他去了,有个屁用? 但他还是想去。以前平民得了瘟疫,当地领主怕染病, 也不愿意费心思给他们治病, 就关起来自生自灭。教会管不到领主, 救不了那些人,也是没有办法。 可是海风郡原本就有教堂, 甚至骑士团还没说走, 教会的人就先跑了, 这简直就是耻辱!那个教堂里的神职人员都辱没了自己的身份,他们都该…… 但是他没有处置那些人的权力。 他到现在也只是个牧师——大概是个牧师吧,因为神恩消失又再次觉醒, 他都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水准,但反正不高就是了。一个牧师, 能管得了什么呢?海风郡的教堂是主教掌管, 要想处置主教, 得比他高出两个等级才行。 他可能成为红衣主教吗?就像他的老师一样? “露西小姐——”安东尼还是开口了, “我……能让我去海风郡吗?”海风郡的瘟疫里头,那些因为有小伤口就肿胀死掉的,显然就是伯爵小姐讲过的什么海洋创伤弧菌,这个用制药厂的抗生素是可以治愈的。即使他现在已经没有了治疗能力,但他至少会打针,会洗清和包扎伤口,他可以去海风郡救一些人的。 “而且那种腹泻的瘟疫,您讲过,应该隔离,有清洁的饮水和食物,洗澡,这样就可以隔断传染。”这也是他能做的啊!就算救不了已经得病的人,至少可以避免更多的人再被感染。海风郡如果所有的人都跑出来,那瘟疫的传播将一发不可收拾! “国王已经下令封锁海风郡到王都的路了。”海因里希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路子,总能弄到消息,有时候陆希都疑心他没事是不是就用魔法去听墙角——不是,是搜索信息去了。 “那么海风郡的人不是往山里跑,就是白浪湾了。”陆希站起来,“传信给长云领,让制药厂带上所有的抗生素,重点是链霉素。还有劳拉和卡玛,组织救护队,立刻赶往白浪湾,按照防疫手册执行。收拾东西,我们也去!” 丹尼尔现在做事很细心,他在信上仔细描述了先跑过来的一些病人的情况,陆希觉得,这次的瘟疫很像霍乱。 霍乱弧菌在海水中也是能生存的,以及在鱼和贝类等食物上也能存活一到两周。大部分时间它们是经口传染,并不侵入血流,但在极偶尔的情况下,也有通过伤口进入人体的。 安东尼说得对,这些病人如果不管理和隔离起来,他们会污染水源,引起更广的传播。国王大概觉得封锁道路让他们不能去王都就行了,他根本不知道流行性疫病的可怕! 海风郡的消息传开得很快,不过大多数贵族关心的不是瘟疫——因为那离他们远着呢——而是变异魔兽。哦,别以为他们是觉得魔兽变异的事儿离自己近,他们关心这个,是因为假如海里的变异魔鲸这么厉害,那海船还能出航吗?他们还能吃到美味的深海海鲜,点上鲸脂蜡烛,穿上鲸须束腰吗? 嗯,鲸须还有一大用处是做裙撑,不过从去年开始流行蛋糕裙,今年伯爵夫人又带起了丝绸类裙装的流行,那种大摆裙渐渐开始退出市场,倒用不着裙撑了,真是可喜可贺呢。 啊不对,丝绸裙装非常贴身,假如里面穿束腰那就不好看了,所以干脆束腰也不要了。这么一来鲸须的需求量大幅下降——很好,能不能再捕猎到魔鲸也不重要了,反正没了鲸须蜡烛还有蜂蜡的蜡烛,他们需要担忧的事情又少了一样,真是太棒了! 所以贵族们有更多的精力来关注别的事了——比如说,长云领那位女伯爵,要去援救海风郡! 她是不是疯了?那里现在有瘟疫啊!骑士团和教会都撤出来了,国王甚至让封锁了海风郡通往王都的道路!这个时候她要去海风郡?她以为她是谁,光明神吗? 立刻就有看伯爵夫人不顺眼的贵妇人在猜测,长云领那些商品以后会不会也有瘟疫啊?那还能买吗? 于是伯爵夫人的下一次茶会就变成了应者寥寥,接到请帖的人也不再喜形于色,而是哼哼叽叽不给个准话。 “没关系。”陆希一边让女仆们赶紧收拾东西,一边随口回答伯爵夫人,“肯来参加您的茶会的人,您就还按原价卖给她们巧克力和丝绸,至于不来的,回头我就让商铺那边提价。”现在这些商品的产量都没上去,本来就是饥饿营销,不来更好,回头连那啥都吃不上热乎的。 “你真的要去吗?”伯爵夫人自己是不敢去海风郡的,所以她也很担忧陆希,“那个,听说得了疫病的人非常多,连骑士团的人都有病死的……” “那是因为没有做好防护。”只要不是呼吸道传染的病症,目前对陆希来说就没什么可怕的。 “唉——”伯爵夫人小声嘀咕,“你才应该是个圣徒……”就,这真的是芭芭拉能生得出来的女儿吗? 陆希没听清她在说什么:“您就先留在王都,如果在这儿呆得不开心了,先回长云领也可以。” “不!”伯爵夫人瞬间就有了斗志,“我得先把东西卖出去!”让那些女人在背后诋毁她,她非叫她们哭着来求她卖东西不可! “那也很好。”陆希笑了笑,“我们现在缺钱,您可是带货主力军!” 伯爵夫人也搞不大懂为什么现在反而缺钱了。长云领的工坊简直都能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没见他们一家子花多少钱,甚至她现在都不怎么添置贵重的首饰和衣料了——创新与带货更能令她快乐——结果现在还缺钱…… 行吧,想来也确实是缺的。陆希能挣,花起来可也不手软。单是给工坊的工人发的钱和“福利”那就是多少啊?还有给边陲镇要培养什么“正规军”,给老弱病残的领民办的养济院;甚至还有给奴隶修的宿舍房…… 哎哟,光是给边陲镇配备什么枪炮,就用掉了多少钢铁啊!还不是那种劣质的生铁,是精钢哎!这要是去外头买,光是做那一门什么不需要神术的神术炮,就能把一个男爵的家底都掏空! 哦对了,他们还要买人——最近她已经跟两家贵族谈好了,一批丝绸和巧克力,换来了一千奴隶,还有一些畜牲跟粮种什么的——别问她这些有什么用,问就是伯爵小姐需要。 “所以就靠您啦!”陆希一顶高帽子就给伯爵夫人戴上了,“整个长云领都指望着您吃饭呢。” “你又在哄我。”伯爵夫人白了她一眼,但难免也有点自得,“交给我你就放心吧。” 要说带货陆希还真没什么不放心的,要不是有些商品她刻意压价,伯爵夫人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卖出天价。 “这样的话,父亲也留在王都——”陆希还没说完,就听见了冯特伯爵的声音,“我跟你一起去海风郡。” 陆希诧异地回头,只见冯特伯爵穿着礼服从外头大步进来,这副行头可是他觐见皇帝的时候才肯穿的,平常都嫌累赘。所以说—— “您进宫了?” “嗯。”冯特伯爵把那件用金银丝绣了不知多少道还镶着花边的外套毫不在意地扯开,“我对国王陛下说,海风郡不能放弃,应该派骑士过去,毕竟那里供应着整个王国要吃的盐,丢掉之后,平民们就连苦盐都吃不上了。还有海港——那还涉及其它国家的海船,骑士团这样弃港而逃,是丢了王国的脸面!” 陆希有些惊讶:“您跟国王说这个?”国王那种货色,会在意平民有没有盐吃,或者别国的海船吗?要是跟他说没了海风郡就没了盐税,他大概还会更在意一些。 冯特伯爵一向端正严肃到近乎刻板的脸上极其少见地带出了一丝笑意。这笑容里有点儿得意,而且还是那种“阴谋得逞”的得意劲儿,简单让陆希大吃一惊——这是吃错啥药了? “国王陛下很生气,所以他说,我要是有本事就去管理海风郡好了,他可以把海风郡交给我,只要每年的盐税和商税不少就行。” 陆希的眼睛难以控制地一亮:“让我们去管理海风郡?” 当然她是应该愤怒的。国王这么说,其实就是压根不打算管海风郡那些病人的死活了。而且别看国王这么说,他肯定不是真要把海风郡交给冯特伯爵,只不过是挤兑他罢了——有本事说我,你有本事去管海风郡啊,你去治瘟疫,去打魔鲸呀! 但是对陆希来说,治瘟疫?可以啊!打魔鲸,也行啊!海风郡到了她手里,国王再想拿回去可没那么容易了。 国王跟冯特伯爵这番对话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王都的交际圈——这当然是冯特伯爵让人传出去的,连伯爵夫人都在茶会上不经意地提起国王的话,然后满面愁容地叹一口气说:“陛下既然这样说了,埃里克他就真的带着人去了海风郡,我实在是很担心,瘟疫不说,也不知道那些魔兽退了没有。我们长云领每年冬天都要面对兽潮,现在还要再加上一个海风郡,我真不知道埃里克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唉,可是国王陛下的命令,那是不能违抗的,他也是骑士,骑士团退了,他不能退……” 她太忧愁了,既担心冯特伯爵,又担心陆希,以至于担心到吃不下饭,只能吃几块巧克力。 巧克力有加坚果的,就是把坚果仁炒熟之后碾碎加进巧克力里,有榛子仁的,也有松子仁的,既香且甜,还有巧克力特有的那种香醇丝滑。 第215节 还有酒心的巧克力,里面放的还不是葡萄酒,当然也不是麦酒,而是长云领特别酿造的一种酒,有特殊的香气。据说这种酒很难酿造,做成的酒心巧克力又难以保存,所以只有今天这次茶会上能够吃到。 至于你问这些巧克力好吃不好吃?反正拿到了请柬却没去赴约的那些女士们,都后悔了。她们不好意思去找伯爵夫人,都派出仆人去长云领的商铺要购买巧克力,或者那种特殊的酒也行。 然而仆人们带回来的消息是:这些珍贵的东西需要特殊的保存方法,因此商铺里是没有的,想要购买的话只能去跟伯爵夫人商量了…… 问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国王当然也知道,外头已经在传说他把海风郡交给冯特伯爵了。 要说国王其实也有那么一点后悔的——不过当时冯特伯爵的言辞太激烈了,口口声声都是什么王国的脸面,国王的责任……国王有什么责任?国王不就是来享受的吗?难道那些贱民吃不上盐,也是他的责任? 既然他这么振振有辞,那就扛起这个责任好了。大概是晋升天骑士让他膨胀了,居然还谈起责任来了。那让他去试试供应整个王国的盐好了——国王都能想到,教会是不会跟冯特伯爵合作的,那到时候他去哪儿弄盐?只要他拿不出盐来,海风郡理所当然就能收回来了,等于让长云领出兵打了一次魔兽,国王反正没损失。 这么一想,国王那点后悔也就消失了,甚至还觉得自己足够聪明,连心情都好了一点,不为海风郡而心痛了——反正明年他可以找冯特伯爵收盐税嘛。 但是很快他的心情就不那么好了,因为渐渐有人开始传,说乔纳斯王子的身体不好,可能连教会都无法治疗了。 国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把手里的金杯砸到了来报信的仆人头上,直接把倒霉的仆人砸得头破血流,被其他人拖了下去。 “一定是海格这个混蛋,我当初应该杀了他的!”其实他还想骂苏亚,但毕竟是大主教,哪怕他是国王,也不能肆意辱骂教会的神职人员。 如果是里卡多在,那他一定会借机再提起怀特伯爵,然而今天里卡多出去了——小怀特又约他去温柔乡——守在国王身边的,是另外一个仆人。 这个仆人伺候国王的时间也不短了,论奉承与察颜观色也都不差,无奈他不像里卡多能觉醒神恩,所以一直被压着。就连怀特要收买人,选中的也是里卡多,没他什么事。 里卡多一直觉得国王吝啬,但他自己其实也是一样小气,有好处务必全部占尽,绝不会分给其他仆人一点儿。 他这么个干法,还霸占国王身边的位置十几年,其他仆人能不恨他吗?如果有机会能把他拉下来,或者只是跟他对抗,谁会不愿意呢? 现在的这个仆人卡迪自然也不例外。而且今天是难得的机会,里卡多可是极少离开国王身边的,就算国王在跟情妇鬼混,他也会守在门外边。 所以卡迪抓紧时间,就附和着国王把海格骂了一通,并且还暗戳戳地提到了苏亚。最后他绕着弯子表达了一点自己的“愚见”——苏亚不能代表教会,公主那边不是还有两位圣女吗?难道她们不是教会的圣女吗? 再说了,苏亚能够“诬陷”王子殿下,可没有理由“诬陷”公主殿下,公主殿下可是健康的,海格的继承权,难道还能越过公主殿下去吗? 这句话提醒了国王。 别看女性的继承权有写在法典里,但其实实施起来那差远了,比如说国王就从来没想过他的长女也能继承王位的。 但是比起海格来,朱丽亚可就高贵多了,这是他的亲生女儿,是名正言顺的公主啊! 国王难得夸奖了一句:“你说得不错。” 卡迪心里乐开了花。这是奥丽女官教他说的话。奥丽女官还教了好几句,让他找机会分成几次说给国王听,只要他说出一句去,就能从奥丽女官那儿得到一枚金币。奥丽女官没有别的承诺,但卡迪心里明白,假如将来公主殿下能够成为女王,他就是功臣,到时候王宫的总管是跑不了的,至于里卡多——呵呵,到时候他要把脚踩到他脖子上去! 第259章 防疫救灾(一)、你懂这个,你说了算 王都里的消息现在已经不关陆希的事了, 她和冯特伯爵一行人全部上了半鳞马,日夜兼程往白浪湾赶。 对,先去白浪湾。一因为白浪湾近, 二是因为现在海风郡的病人, 大部分都在往白浪湾跑。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有钱的, 有马车坐着, 想去王都——海风郡的教堂治不好他们,但王都的教堂应该可以啊,那里可是有大主教的呢! 这个时候谁也不会去想,大主教肯不肯给他们治病,毕竟他们是有些家产的,给教堂供奉, 教堂应该就会给他们圣水的。 然而这一小撮自认为最有希望的人, 都没能进入王都。国王派人封锁了道路, 并颁布了命令:凡是试图越过关卡的瘟疫病人,统统格杀勿论。 于是, 最先那几个自觉有点身份别人不敢杀他的, 或者觉得可以用钱买通的, 统统都撞上了南墙,道路上鲜血横流,甚至连还没有染疫的人也一并杀掉, 然后一把火烧光——当然,烧过之后还能从灰堆里捡到一些好东西, 毕竟金子是烧不掉的, 而且经了一把火, 拿起来也更安全。 后面的人终于胆寒了, 于是调转马车,去了别的地方。他们有钱,可以穿得体体面面的,装做从其它地方来做生意的商人。离海风郡远一点的地方,因为消息不灵通,他们还是能混进去的。不管哪里,只要先逃离海风郡就好。 国王派出的人也不关心这些人逃去了哪里,反正只要别把瘟疫传进王都,就算他们完成任务了。假如其它地方有了瘟疫,那是领主的责任。 但是更多的人涌向了白浪湾,因为通过那里,他们就能去长云领。现在小牧师的话已经一传十十传百,大部分穷人,甚至一部分有点钱的人,都已经听说了:教堂的牧师告诉他们,长云领能治好他们的病! 虽然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不知道长云领在哪里,也不知道长云领的领主是谁,但当眼前只有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谁会不伸手去抓呢? 而且毕竟还有一些消息灵通的人,他们说:长云领的领主是位很厉害的大骑士,前几年还来海风郡打过强盗,被他打过一次之后,强盗就少了许多;那位领主这些年建起了炼金工坊,炼出了许多好东西,时常有商人到海风郡来贩卖长云领的东西。 甚至还有特别明白的人,还知道长云领也曾经有过瘟疫,但是被治好了! 这些人,有些其实并不很相信这种消息,但他们还是要说,仿佛这样说了,消息就会变成事实,他们就一定能在长云领得救似的。 但是这种传言给了更多的人希望,于是几乎是一窝蜂地,海风郡能走得动的人,都走上了这条路。 所以白浪湾就面对了恐怖的压力。 “人还在增加!”鲁伊斯身为高级骑士,脸上都出现了一种类似于畏惧的神色,就连在面对大群蛛形蟹的时候,他也没露出过这种表情。 人跟魔兽毕竟是不同的。面对魔兽可以毫无感情地斩杀,但是人不行…… “把他们隔离在外面。”丹尼尔眼睛下面也多了两圈青黑,“告诉他们,会有人给他们医治,但不许他们再往前走,否则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现在其实已经吓不到这些人了——开始人少的时候胆子还小,现在聚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胆子也渐渐大起来,反正都是要死了,死在这里和死在海风郡有什么两样呢? “我们要过去!我们要去长云领!我们要治病!” 所有的人呼喊着,人潮仍旧在往前涌。 “开枪!”丹尼尔毫不犹豫地下令,“不能让他们冲进来,否则治不了病,只会把白浪湾和长云领都变成下一个海风郡!”这会儿他心里甚至庆幸起来,幸好那些蛛形蟹已经被打退了,如果这些灾民再早几天来,白浪湾腹背受敌,那就完全没有阻止的能力了。 本来民兵们是不忍心开枪的。这不是魔兽,也不是来杀人的骑士,只是一些平民而已。可是听到他们涌进来,会把长云领也变成这个样子,就有人别过头去,闭着眼睛扣下了扳机。 子弹出膛,跑在最前面的人惨叫一声倒了下去——不致命,只是打到了腿。 但是这人摔倒在地,后面的人却刹不住脚,直接踩了上来,而再后面的人仍旧在往前拥挤,很快这个人就没动静了。 丹尼尔额头上也冒出了汗。现在挤在白浪湾界碑之外的,已经有五六千人了,刨除那些已经病得没有力气的,也还有至少一半的人还能喊叫,还能向前用力。越是在后面的人越着急,而在这样的拥挤中,一些病得没力气的人,不需要他们开枪,也会被挤倒并活活踩死的。 “用火药!”金羽忽然说,“你打死前面的人,后面的人也不会知道,吓不到他们。只有用巨响,让所有的人都害怕,才能让他们冷静下来听你的话!” “那会炸死太多的——”丹尼尔还没说完,金羽已经递过来两个□□,“减了药量的,往空地上扔,扔远一点。” 连续两声巨响终于压过了数千人的喊叫,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的人们发懵地转过头去,还能看见被炸起来的泥土从半空中落下,以及大坑旁边东倒西歪的树木。 他们稍微安静了一会儿,丹尼尔终于能让所有人都听见他的声音了:“老老实实呆在原地,会有人给你们治疗,谁再往前走,打死不论!” 金羽非常及时地补了一句:“谁不听话,所有的人都得不到治疗!” 这个时候跑在最前面的人才有机会把自己脚下的人拖起来,然后发出惊恐的尖叫:“挤死人了!” 死人,加上不给治疗的威胁,以及震耳欲聋的“神术”,终于让这些人安静了一些,于是卡玛站了出来:“从现在开始,所有人不得喝生水,只能喝煮开的水。吃饭喝水之前必须先洗干净手。所有的人不许随地便溺和呕吐,都要到指定的地方排泄!” 这都是什么指令?逃过来的人面面相觑。但是他们很快就看见有人搬了巨大的锅过来,在界碑附近垒起柴堆,开始烧水。并且他们拿来了一些条状的东西,还有一些野菜,一起切碎了放进锅里去煮——最后,他们还往里头加了些碎的鱼肉! 虽然居住在海风郡,但也不是人人都能吃到鱼肉的。海风港是个深水港,只供商人的海船出入,穷人的渔船可不行——就算港口允许,出了港就是深水区,普通的木头渔船根本抗不住海中魔兽的一击,所以说到这些小海产,他们反而不如白浪湾获取起来方便。 锅里很快冒出了热气,灾民们开始情不自禁地咽起口水来。他们当中多数是家无存粮,现在是两手空空腹中也空空,全凭一口气撑着罢了。现在这口气被刚才的巨响吓破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有孩子小声地哭了起来,因为饥饿。当然也有根本哭不出来的,因为病。 “过来排队,每人能得到一碗汤。”丹尼尔下令,同时简直想跪下来感谢神明让他们找到了土豆和红薯——呃,好像土豆是芭芭拉找到的,红薯是何塞找到的,都跟神明没啥关系…… 这汤其实很稀,大部分还是水,但有这么一碗热汤,就能抚慰那些灾民的情绪,让大部分人心里都踏实了一些——这些人真的不是想让他们自生自灭,他们真的给吃的! 但是拿汤之前还有别的事情:先洗手。并且他们自己带的碗不许用,要用这边提供的碗。 所有人自带的东西,只要是有病人的家庭,能煮的东西比如碗筷和衣服都要用开水煮过,太破烂的那些就要烧掉。 这让有些人心痛起来——那是他们为数不多的财产啊!而且洗手已经很麻烦,碗又不够多,一批人先吃过,那些碗还要用开水煮过,才能分给下一批人吃。这让另一些人也不满起来,有个男人一把将一个女孩推开:“有病的往后排,别在这儿耽搁别人!” 女孩的母亲病了,而且她们没有食物了。她的母亲甚至没有力气来领汤,而她好不容易快要排到了——于是女孩像只野猫一样跳起来,狠狠咬了男人一口。 男人吃痛的叫声还没结束,肩膀上就挨了一刀鞘,维持秩序的骑士一脚把他踢到旁边:“不遵守秩序就不要吃了!” “她有疫病!”男人叫起来,“我是商人!我是收获商会的主人!为什么要让我们跟这些传染瘟疫的贱民呆在一起?”他已经忍耐了半天,而且他刚才找机会去瞧过了,那声轰响虽然很响,但也只是把地上炸出一个坑来,并且震歪了几棵树而已,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东西,就是特别响罢了。 而且那个坑离他们那么远,应该就是因为这些人不敢杀人的。 他不知道丹尼尔是长云领的人,还以为是白浪湾的。白浪湾他知道,只有一个子爵而已,领地也很小,所以他们应该是不敢杀海风郡的商人的。 他所说的收获商会,也算是海风郡比较有名的商会了,当然他不是主人,只是一个普通成员罢了。不过这种时候还是把旗子扯大一点的好,反正也不会有人出来反驳他的。 而且他真的是商人,甚至原先还有马车,只是因为路太窄所以不得不放弃了。但他有奴隶,还替他搬着箱子,箱子里有他的钱,也有食物,只不过吃起来太干了,所以他才想来领一碗汤。 结果这碗汤要等这么久,还要跟这些贱民们一起排队!他本来想让奴隶来排队的,但他又怕箱子被人抢走,所以只能让奴隶守着,他来拿汤。当然他只会拿一碗,奴隶嘛,自己想办法好了。 商人觉得自己已经很委屈了,然而这碗汤还迟迟拿不到,于是他终于暴躁起来:“让我过去,我只是想去长云领,并不打算呆在你们海风郡!我没有病,我不跟这些贱民呆在一起!” 他一边说,一边还想煽动别人:“你们难道想跟这些贱民们呆在一起吗?我们可是商人!” 确实有不少衣服穿得比较体面的人,明显地心动了。但是还没等他们响应,寒光一闪,一把刀已经架到他的脖子上了。丹尼尔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随手从旁边骑士腰间拔出刀来就比到了他脖子上:“死了你就能过去了,怎么样?” “你们敢随便杀人?”男人并不相信,他梗着脖子继续喊,“怕什么!我们都是商人,我们冲过去!他们不敢杀——” 他的后半句话再没有机会讲出来了,因为丹尼尔一刀就砍掉了他的头,头颅滚在地上的时候,那张嘴巴还没有合上,仿佛还想继续喊叫。 排队的人发出惊骇的尖叫,但是叫归叫,没有一个人跑开,他们牢牢守着自己的位置,等待着轮到自己领汤。 “把人头挂起来。”丹尼尔面无表情地一甩刀,“谁再敢制造混乱,这就是榜样!” 所有的商人都噤若寒蝉。有些人悄悄退出人群,想要逃跑。但是风声急响,刀刃擦着他的脸过去,钉在他脚前的地上,丹尼尔的声音依旧平静:“谁乱跑,这也是榜样。” 人群里有些胆小的已经在后悔了。他们也许不该往白浪湾来的,说不定留在海风郡会更好,至少那里还有他们的房子,也许他们能逃过瘟疫不会被污染呢?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现在想退走,丹尼尔也不能允许了——谁知道这些人有没有染病,让他们乱跑,瘟疫只会传播得更广。 不过这些人很快就老实了,因为到了后半夜,又有人从海风郡的方向逃了过来,他们带来了最新的消息——海风郡被放弃之后,又有一批魔兽涌入港口,而且爬上了岸。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藏在船上,希望逃脱瘟疫,却被这些魔兽发现,变成了一具白骨。 这一批魔兽里,主要是螺类与蟹类,它们离开水也能活动,已经在港口到处爬了。 这样一来,谁还敢回海风郡?倒是目前他们所呆的地方,已经成为唯一的希望了。 而丹尼尔的头更大了。这一波又过来几千人,这里已经挤了近万人了!而他们还不知道这瘟疫该怎么治,目前能做的不过是将这些人隔离开来(话说近万人挤在一起,还算隔离吗?),然后就是洗手,以及集中便溺,再用生石灰消毒。 但是仍旧有人在死去。再这样下去,人群迟早还会乱起来,那时候杀人恐怕也压不住了。 丹尼尔觉得自己的头发都在一把把地掉,他们甚至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瘟疫! 但是出乎他意料之外,从长云领赶过来的卡玛却比他镇定多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瘟疫,但伯爵小姐给我们讲过,这种腹泻呕吐的病症,怕的就是大量失去身体中的水份,脱水会引起电解质紊乱和代谢性酸中毒,最终肾衰竭,人也就完了。” 丹尼尔听到一串陌生的词汇,感觉头又大了一圈:“什,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要给他们喝水,以及补充盐分——”卡玛犹豫了一下,又加了一句,“还要补充糖分。越是腹泻严重的,就越要不停地补充。” 她记得伯爵小姐讲过,最快速的补水当然是直接输液,但现在并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就只能让他们多喝水来补充。 “这样,至少能够让他们撑到小姐赶回来。” 糖分——在旁边听着的鲁伊斯不由自主地看了卡玛好几眼——她可真敢说啊! 如果是从前,鲁伊斯在听见“糖盐水”的时候怕不会要跳起来,盐和糖要多少钱啊! 第216节 现在白浪湾倒是有足够的盐了,可是他们没有糖——盐可以从海水里晒出来,糖可不能。 而眼前有万把人,其中发病的至少占一半,数千人不停地补充盐糖水,请问需要多少糖?别说糖了,就是现在给这些人喝的那种汤——里面有粉条有菜有鱼肉,都得算粥了——就已经是一大笔支出了。 最让他吃惊的是,说出这话的竟然是一个女仆!她竟敢提出给这些人喝盐糖水!要知道即使他是白浪湾的首席骑士,也不敢对奎因子爵说“给这些病人吃盐和糖吧”。哦,盐可能还敢说,但是糖……所以长云领有很多糖了?但即使是有,他们会耗费在这些人身上吗?得病的那些,几乎都是穷人,给他们喝的盐糖水,那是比他们本人还要值钱的,哪怕他们卖身当奴隶都还不起。 然而更让鲁伊斯吃惊的是,丹尼尔居然立刻就同意了:“你懂这个,就照你说的办!” 鲁伊斯默默地向后缩了一点。他有点担心等那位女伯爵赶回来的时候,会不会因为糖的事情发怒。 但是他随即想到了自家大小姐曾经说过的话,于是他又不那么担心了。大小姐说过那位女伯爵的眼睛看到的不只是长云领,她的目光会笼罩整个王国甚至可能更远。目光如此长远的人,看到的一定不是这些糖和盐…… 第260章 防疫救灾(二)、海风郡一定还有人等着救援 陆希赶到白浪湾的时候, 其实很怕看到尸横遍地的惨状,但事情比她想的要好得多——固然每天都有人死去,但多数是老人或孩子, 而且死亡人数比起染病人数来说, 已经算是极少的了。 当然,如果这个数字放到从前陆希的世界里去, 那就已经是要号召各地支援的大消息了, 然而在这里,被困在此处的一万多人眼里,这已经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数字,小到他们竟然已经不怎么害怕了。 最先定下心来的,是那些本来还没有患病的人。他们很害怕跟这些病人挤在一起,会导致自己也染上病症。但是他们被划分成两边, 有病的住一边, 没病的住另一边, 连领汤都不在同一口锅里领。 这么过了两天,除了极少数人出现了腹泻的症状被移到另一边去, 绝大部分人都没事。尽管他们所谓的分成两边, 也只是中间留出一条一米多宽的通道而已。 但这样竟没有染病, 可见白浪湾说的洗手消毒什么的是对的,这能庇佑他们不被瘟疫所感染! 尤其是那些自己没有患病,却有家人生病, 因而不得不跟着划分到病人区的那些人,他们可是离病人更近, 居然大部分也没事! 于是, 所有的人都开始勤洗手, 谁也不再嫌白浪湾的人规矩多了。 而且, 他们还救活了一个重症。这个女人不是腹泻,而是在抱着孩子逃出海风郡的时候摔了一跤。当时急着逃命,就按照土法子,随手抓了一把土按在伤口上止血。结果等逃到白浪湾,她就开始发热说胡话,身上出现了大片的深色瘀斑,吓得其他人都躲得远远的,生怕碰了之后自己也变成这样。 卡玛作主,给她清洗伤口,然后打了一针青霉素。幸而没有过敏,然后第二天早晨,她的烧就退了。可是她的两个孩子,有一个因为腹泻严重,在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死掉了…… “小姐——”一看见陆希,卡玛顿时两条腿都软了。 她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坚定。每当有人死去的时候她都恐惧得要命,害怕自己的做法是错的,害怕下一刻有更多的人死去。她想要治好他们,但是她不知道该用什么药,她也不敢乱用,因为陆希说过药要对症,不然轻则无效,重则害人。 每一个决定都意味着人命,卡玛现在算是明白这话的意思了。 “你做得很好。”陆希拍拍她的肩膀,“你快要能独当一面了。” “我,我不行——”卡玛想哭又想笑,“死了一百多人……”其中有一半是来到这里的当天晚上就死了的,他们的病情太重,仅靠喝汤喝水已经来不及补液,一旦出现肾衰竭,就是无法逆转的。 “准备镜检。”陆希询问了一下这些病人的情况,已经基本能够确定是霍乱了,但为防万一,还是检查一下的好,“另外,准备链霉素注射。”最严重的那些病人,只靠补水是挨不住的,如果卡玛当时就能给他们用抗生素,也许还能保住几个。 但这话陆希没有说。 卡玛并没有多少经验。她只是一个村子里的农妇,虽然见过村子里的人死去,但那种死亡跟瘟疫是完全不一样的。 她也没有独立给人治疗过,至今为止不过就是跟着陆希打下手,她学到的东西只是纸面上的,压根就没有实际应用过。 就是这样,卡玛面对着这一万多人,竟然很镇定地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虽然不太完善,但她的每个决定都是对的,不管是洗手消毒,还是不允许随地便溺,又或者是给病人喝盐糖水,都是对的。 不要小看盐糖水,在现在的光明大陆,就连国王都不会下这样的决定,而在光明大陆,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 就是放到陆希的世界,大部分霍乱病人的治疗方法,也就是严格隔离消毒,并且补充液体了。只要不是重症,都能恢复,只有极少数的病人需要使用抗生素。 可以说,除了没有大胆使用抗生素之外,卡玛做的全对! 作为一个毫无基础的人,她已经很好了。 陆希的到来,在这批灾民里引起了轰动。平民们万万没想到,一位伯爵大人竟然会来看他们,还给他们治病。而那一小撮商人,却打起了送个礼让自己离开这个地方的主意。 至于鲁伊斯,他在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就亲眼看见女伯爵取了一些病人的排泄物,然后在那个“显微镜”底下观察了起来…… 那是病人的……鲁伊斯感觉胃部一阵翻涌。作为骑士,他可以被溅上满身魔兽的腥臭□□而面不改色,但这么近地去看人类的排泄物……他,他做不到! 陆希也知道有些人可能接受不了,但是这非看不可,不看就没法确定究竟是不是霍乱。她看了好几十份样本,确定就是霍乱。 霍乱传播快,主要是因为病人的排泄物带菌,在人口密集地区,这些人又不讲究什么卫生,一旦水源被感染,那就是大面积的传播。 但如果真的论病症的程度,霍乱并不算什么。它容易隔断,也比较容易治疗,只要知道方法就很好实行。与炭疽和鼠疫之类的传染病比起来,简直可以算是非常“温柔”了。 注射链霉素引发了一点小小的慌乱。但是比起眼看着自己的亲人死去,被针扎一下好像也不算什么了。再说,眼看着别人的病情都在好转,都能活下去,难道你甘心就自己的亲人死掉吗? “他们治好了那么多人,也一定能治好你的……”一个女人握着丈夫的手,小声地祈祷,“光明神请保佑我们,我们虔诚地信仰您,恳请您——” “妈妈——”他们的儿子,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忽然开口说,“光明神并不保佑我们。” “什么?”女人吓了一跳,连忙去捂儿子的嘴,“不要胡说!我的主啊,他还只是个孩子,他年幼无知,请宽恕他的罪过吧……” 男孩用力扒掉了母亲的手,固执地说:“主没有保佑我们。我们一直都是虔诚的人,每年都给教堂供奉,可是妹妹和弟弟们都死了,主根本不管我们!” 女人的手无力地落下来。她生了四个孩子,男孩是最大的一个,顺利地活到了现在。但是他后面的三个弟弟妹妹就没有他的好运气,有一个在两岁的时候得了病,喝了圣水却仍然死掉了;还有一个生下来就死了;只剩一个女孩,在瘟疫爆发之前长到了三岁。 男孩很喜欢这个小妹妹,从海风郡逃出来的时候,女人要搀扶丈夫,男孩就背着妹妹。但是妹妹也开始喊肚子疼,开始腹泻和呕吐。她太小了,病发得又急又快,在他们好不容易走到这里的时候,妹妹就已经喝不下汤了。 这一路上,男孩一直在祈祷,他的母亲也在祈祷,可是妹妹还是死了,而且因为是得了疫病死的,她甚至不能下葬,而是跟其他死者一起,都被烧掉了。 “我们一直在祈祷,别人也在祈祷——”男孩在这几天里仿佛长大了很多,“但是为什么,还是一直都有人死去?我们这么多人在祈祷,主就听不到吗?” 其实人死得最多的,还是在逃出海风郡到白浪湾的这条路上。那时候逃出来的,都是家里已经有病人,甚至还有人死去的。所以这些人病的时间都比较长,身体虚弱还要走路,人就衰弱得更快,许多人都根本没能走到白浪湾来。 每个人都在祈祷,可是毫无用处。男孩亲眼看到妹妹从没有病到有病,再到病重死去。他几乎每一刻都在祈祷,但是妹妹还是死了。 所以主没有眷顾他们,不管他们怎么虔诚。 这一区域的人都是重症,旁边忽然有人小声说:“我去教堂求过圣水给我妈妈喝,但是根本没有用。” 有一个人说话,就有第二个:“我家根本没钱买圣水,我求了守门人很久,他也不肯放我进去……” “我每次都在教堂外面跟着做礼拜,一次都没有错过。可是我家人都死了,现在只剩下我弟弟了,这个药水如果再治不好他,我就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小声的议论中,忽然冒出一个沙哑的声音:“教会本来想烧死我们的。”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那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他来的时候就已经是重症了,但因为还在壮年,靠着那些汤汤水水还是坚持了下来,等到了新的“炼金药水”。 他瘦得脱了形,以至于脸上都没有什么皮肉可以做表情了,只有眼睛亮得可怕:“就是那个所谓的医治点。我差点就进去了,是我家邻居的儿子在教堂里做牧师,他拦住了我,叫我快逃,他说长云领能治好我的病……” 这里的人也是听了这个消息逃出来的,但他们现在才知道消息的确切来源:“真,真的吗?” “真的。”男人面无表情地说,“我以我死去的父母的灵魂起誓。”他的父母年纪太大,在来路上被他传染得病,没熬过去。 “我,我的妹妹,她和她的丈夫好像是进去了……”另一个女人惊悸地抽着气,“可是他们交了钱,教堂说会给他们治病……”她嫁的人不如妹妹嫁的那家富裕,所以没有钱交,所以才跑出来的。她以为妹妹比她幸运,总会被治好…… 女人的眼泪涌了出来:“我妹妹,我妹妹……” “也许还没有烧……”又有人迟疑着插嘴,“我跑出来的时候,听说是教会的人先跑了,说不定他们还没来得及烧……” 还没等女人高兴,这人又补了一句:“不过魔兽上岸了……” 女人简直像是被海浪抛起的小舟一样,一会儿在波峰,下一瞬又被打到了谷底。她呆坐了一会儿,忽然要爬起来:“我,我要去求那位伯爵大人,求她派人去救救我妹妹……” “能行吗?”有人没什么信心,“魔兽都上岸了……”现在的海风郡,还有人敢去吗?教会和骑士团都跑了呢。 “我,我……”女人也不知道,但她还是想去求一求。那位女伯爵刚刚还给病人打过针,她走到这些又穷又脏的病人中间来,态度是那么和气。这些天他们吃了多少东西啊?没病的人都有汤喝,有病的人更是给许多盐糖水——那是盐和糖啊!她都不敢想那得值多少钱! 这些东西是他们这种穷人能吃的吗?很多人一辈子连苦盐都要省着吃,更不必说糖了。就冲这几天吃的这些东西,她愿意去给女伯爵当奴隶,一辈子给她干活! 能对他们这样仁慈的人,也许,也许会愿意去救救她的妹妹吧…… “我也去……”有其他人应声了,“我也有亲戚没跑出来……” 海风郡人口多,去除那些只在此地出入海船的“流动人口”,海风郡至少还有五万人。现在只跑出来一万多点儿,那其他人呢? 这么一说,在这一区域的病人忽然发现,他们或多或少的,总有些相识的人不在这里。有些或许只是点头之交,但有些是老邻居,有些是亲人,有些是朋友…… “我们一起去求那位大人吧……” 在这些人动起来的时候,陆希正被几名商人包围着。这些人献了一堆礼物,想要离开隔离区,先进入白浪湾。 “现在不行。”陆希没看那堆光彩夺目的礼物,“隔离有时间限制,必须呆满隔离期,没有发病才能离开。” “可是大人,我们都是商人,跟那些穷鬼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的。”陆希面无表情,“你们现在都是从海风郡逃来的病区人员。如果不一样,当初为什么要一起逃难?” 这话把商人们噎死了。 “你们其实看到了,遵守防疫规定,即使在隔离区,你们也不会染病。隔离期结束之后,经过消毒,你们想去哪里都行,不要在这种时候添乱!” “小姐,他们有几个人不肯消毒……”卡玛适时地补了一句。 现在没有陆希那个世界的条件,所谓的消毒只有两种办法:开水煮和生石灰。但是这些商人带的东西,这种办法都无法使用。 “大人,我,我这带的都是珍珠,不会有瘟疫的……”珍珠要是煮一煮,或者用那个□□子烧一烧,还能卖吗? “是啊大人,我这是龙涎香……” “小姐——”卡玛又补了一句,“那个人带的奴隶,专门替他抬东西的,后来发病了……” 在进入隔离区之后出现的新病例,卡玛总是特别注意,她就发现一个商人的奴隶,明明刚来的时候好好的,可是呆过一天之后却生病了。她细细盘问了那个奴隶,发现他替自己的主人从珍珠箱子里挑出过十几颗珍珠准备拿来送礼,这之后没有洗手就吃饭了…… 当时卡玛就想把这箱珍珠弄出来消毒的,但这个商人跟之前那个虚张声势的商人还不一样,他有贵族血统,是某伯爵的侄子,做生意的本钱都是伯爵的,也就是说,他带的这箱子珍珠,其实也属于那位伯爵。 这个,就连丹尼尔也不能说砍就砍了。 “大人,那是那个奴隶自己不小心,谁知道他跟哪个贱民接触过了。”商人连忙辩解,“我的叔父是——” 陆希没听他说什么:“把他们送来的这些礼物,分别加水浸泡然后取样检查,如有病菌的,全部按规定消毒。” “大人!”商人发现陆希油盐不进,终于急了,“您这样,可是不合规定的。我是在海风郡做生意的商人!” 陆希终于肯抬头仔细看看他了:“你胆子不小啊。要知道,第一,不管你是哪里来的商品,只要进入我的领地,你知道后果……” 这是一件很艹蛋的事儿,就是各地的领主对于商人,其实是有“抢劫权”的。当然不是说明目张胆的就抢,但领主如果足够强硬,可以有一万个借口把商人的货物收归己有,顶多象征性的出点儿钱。 不过这个商人,因为自己有后台,所以从来没有尝过这种滋味罢了。 “第二,”陆希忽然冲他笑了一下,“海风郡现在也归我管了,国王陛下亲口许诺的,所以你这个在海风郡做生意的商人,当然也归我管。” “这不可能!”商人脱口而出。 陆希懒得多说,把手一摆:“照我说的做吧。”啥的珍珠珊瑚龙涎香,只要是带菌的休想出隔离区,现在这卫生条件,就是长云领那边都不是很合她的标准呢,难道让她救了海风郡,自己家却要后院起火吗? “跟他们废话真是浪费时间。”陆希转头看向卡玛,“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得赶紧去海风郡,那里肯定还有人活着。”正等着人去救援呢。 第261章 防疫救灾(三)、而她陆希,只是个容器而已 陆希从白浪湾带走了五十人, 三十名民兵,二十名护理。 第217节 其实这个人数,加上她原本身边跟着的人, 总共也就一百出头, 这里头还包括着冯特伯爵、约翰、何塞等长云领“高级战力”。 这点人往海风郡那样的大城里一投下去大概就看不见了,但没办法, 白浪湾这边压力已然不小, 而且谁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波海兽上岸呢? 但是丹尼尔还是让她把最精锐的三十名民兵给带走了,尤其是,其中出现了一个觉醒者。 这觉醒者就是之前那个因为杀人而脸色苍白,后来却第一个喊出要“为伯爵大人而战,为长云领而战”的年轻民兵,他觉醒的天赋跟他的枪有关, 是可以用能力凝结成子弹, 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或许是他觉得开枪是件很省力的事吧, 他虽然是刚刚觉醒,但却能一口气凝结出三十颗子弹, 而且射击速度真的跟他们使用的普通子弹基本相当! 这个技能的含金量可不低。如果他的等级再晋升, 或许还能出现无限子弹呢。 不过缺陷也是有的。首先, 魔力子弹无法与幽灵粉末共存,所以无法具备破魔功能;其次,子弹由魔力构成, 那么遇到变异魔兽就将不起作用。 但是这个能力在目前已经非常实用了,而且陆希还给这个年轻人找到了能力的新用法:“这不是就能检验出魔兽是否变异了吗?” “是, 是啊……”只要不是杀人, 年轻民兵就没那么紧张, 摸着头傻笑起来, “我怎么没想到……” 他的同伴嘲讽他:“你要是能想到,你也有伯爵小姐那么聪明了……”虽然这么说,表情却很是羡慕。虽说射击队分到的子弹不少,但这毕竟是贵重的东西,谁也舍不得随便用,训练的时候打空了都是要心疼的。而现在却有人能自己变出子弹来,那谁不羡慕啊! 别看现在就三十颗,三十颗那已经是一次拉练发下的子弹数量了。而且这小子以后还能再晋级的话,子弹就更多了! 羡慕的口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 “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有人忍不住要问。大家都在射击队,都练得很认真啊。再说了,射击技术最好的黑皮,也没有觉醒啊。当然黑皮年纪大了一点儿,听说是年纪越小越容易觉醒的,但是这个小子也已经满20岁了,不是什么觉醒的好年纪啊! 年轻民兵自己也挠着头:“我,我也不知道……我只是那时候忽然想到,子弹的结构,还有射击的原理……我想这样就不需要弹壳了,能省下好多钱。”问他的人有点傻眼:“不,不要弹壳?那怎么可能呢?” 子弹很贵,底火贵,钢制的弹头贵,黄铜的弹壳当然也贵。并且在他们长云领,是没有铜矿的,制做弹壳的铜得从外头买。刚配上这枪的那年,因为城堡里的铜不够,还把一些铜币都给熔掉了呢。 就算是现在,商人们来得多了,运进来的矿石也多了,子弹壳仍然是重要物资,他们日常训练,还有跟魔兽战斗之后,都要把弹壳收集起来,然后再次装填使用。 所以他当时就想着,如果不用弹壳呢? 弹壳的作用,其实是用来装火药的。火药在弹壳底部,被撞针点燃之后迅速燃烧,然后因为升温而急剧膨胀的气体,将弹头推出枪膛,冲向目标。 那么,假如火药跟弹头是一体的呢? 在那一瞬间,年轻民兵感觉脑海里仿佛被什么照亮,而飞出枪口的子弹,就变成了能力凝结而成的。 “还能这样?”另一个民兵喃喃,“我,我就从来没有想过……”关于枪械,他们在训练中当然是讲解过的,包括枪枝的结构——有利于他们自己拆卸和保养;子弹的结构——没事的时候还要自己手动装填火药呢。 可是他也听了学了,但只听在耳朵里,觉得自己会保养枪枝,会装填火药就足够了,至于说里面有什么道理,以及弹壳的用处是什么,他从来没有仔细想过。知识听进了耳朵,却没有走进脑袋。 难道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吗? “嗯,这就是区别。”陆希被马车颠得头晕眼花,还是趴在车窗口跟这些精力十足的年轻人们说话——咳,这话说得她仿佛不是年轻人一样,实在是这种路啊——海风郡每年钱也不少挣,就不知道修个路!除了通往王都的那条能算是条路,其余的都是一言难尽。 尤其白浪湾跟海风郡关系不佳,两地之间的这条路啊……更何况现在路两边时时都能见到倒卧的尸体,现在甚至连收尸都来不及,只能让何塞一把火烧了,烧得太多,就会冒出蛋白质被烧焦时的特殊臭味…… 那还是跟这些民兵说说话好一点吧,顺便也能教育他们学习的重要性。 现在长云领虽然开始扫盲了,但大部分人的态度在陆希看来都还不够端正。确实,一边工作一边扫盲是挺辛苦的,但陆希还是希望他们对知识能够更积极一些。 当然,过一段时间之后,有知识的好处会慢慢显露出来,人们自然会提高积极性,但如果能早一点,又有什么不好呢? “不是每个人都有天赋,但有天赋的人也不是每个都能觉醒。有些人的天赋是被浪费掉的,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个世界,没有掌握与自己的天赋相关的知识。”陆希感觉自己真是苦口婆心,仿佛小学时候教育学生要好好学习的班主任,“但是我们在觉醒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天赋究竟与哪一方面相关,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去学习,可以说,掌握的知识越多,觉醒的可能性越大!而毫无知识的人,有天赋也会浪费掉,根本无法觉醒。” 有民兵愁眉苦脸地嘟囔:“学习好难……” 陆希板起脸:“学习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比饿肚子干活还要难吗?” 民兵不吭声了,脑袋耷拉了下去。其实也不是太难,毕竟现在只是扫盲阶段,再难能难到哪儿去?只是许多人都觉得,现在的生活已经非常好了,他们很满足了,自然也就缺少一点向前的动力。 “何况,我们长云领,难道现在这样就满足了吗?”陆希环视跟着的这几十个人,“你们已经在白浪湾打过一仗了,不,应该是两仗!一仗是跟人,一仗是跟魔兽。” 说真的,陆希虽然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怎么变,但其实她还是有变化的,至少换了是从前,她说到“跟人打仗”的时候,肯定不会这么轻巧,因为这个其实更应该说是“杀人”。 她不是没见过死人,做医生的,每天都能见到有人去世,如果不能学得心如止水一点,这工作就没法干了。 但那是不一样的。医生握着手术刀是为了救人,他们有救不活的人,但没有杀死的人。 结果她一到光明大陆,就杀掉了两个。 那时候她没感觉到多少压力,是因为她告诉自己,那两个人该死。他们接受过妮娜的帮助,却依旧想着恩将仇报,还想借着举报的机会实施□□,想在两个注定将死的女人身上满足自己的欲望,这种人不死,留着过年吗? 后来她命令绞死过强盗,理由同上——都是双手沾满鲜血的恶人,死有余辜。 至于在霉菌沼泽的时候杀死黑山军,那毕竟是帮着魔族打魔族,也还可以搪塞一下。 但是从这次帮助白浪湾开始,那些借口就都没有了,因为这就是利益与权势之争了。跑来打白浪湾的骑士固然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士,估计也没少干坏事,但他们日常还是在维持海风郡的安全,跟魔兽对抗,并且,他们只是奉了国王的命令而来。 现在,那十几个人,全部都横尸野外了。当时为了伪造“强盗杀人”的场面,这些人连块葬身之地也没有,最近又因为瘟疫和海兽上岸的事儿,根本没有人来寻找他们,更没有人给他们收尸,现在尸体可能都已经进了野兽的肚子了。 而且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发生,假如她真的打算要那个位置的话…… 陆希稍微恍了会儿神,但很快马车重重的一颠就把她拉了回来,于是她继续讲下去:“我们边陲镇有城墙,有炮,而且我们对付山里的魔兽已经有了多年的经验。但是在别的地方,那就不一样了。这一点,你们应该已经感觉到了。” 民兵们一边跟着马车行进,一边点头。白浪湾这里可没有城墙,就说对付那些骑士,最强的一个被人引走了,另外一个被丹尼尔大人成功狙击,但就是这样,他们最后的时候,假如不是有青羽的冰墙,也肯定是抵抗不住那些骑士的攻击的。 自从有了燧发枪,尤其是有了加农炮之后,抵抗魔兽轻松多了,而且领地里的骑士也多了,竟然让他们有点飘飘然,以为战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 民兵们纷纷表示等回去就好好学习。虽然不知道这份热情能持续多久,但总归是好的。 陆希笑着鼓励了他们几句,就被马车的又一下重颠给扔回了车厢里,幸好被海因里希给扶住了。 “我现在心比从前硬了。”陆希靠在垫子上,叹了口气。 海因里希从上到下把她仔细看了两遍,才嗤了一声:“没看出来。”现在这如果叫心硬,不知道从前得软成什么样?不过反过来想,一个心软如斯的人仍旧能够过得很好的世界——难怪她想回去,那一定是个美好得像光明之山一样的世界吧? 海因里希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这些人手不够。”海风郡那么大的地方,这些人去码头杀杀魔兽还行,但如果要像陆希所说的“搜救”,那就根本不够用。 “我知道,但现在没有人。”长云领的人口本来不多,白浪湾现在也分不出人手来,她能怎么办?到时候,组织海风郡的幸存者“自治”吧。 海因里希舔了舔嘴唇:“其实不是没有人手……” 陆希抬头看了他一眼:“人能过得来?” 海因里希又舔了一下嘴唇:“我,我可以开一个临时门……” “你上次跟我说,只能开一个门。”陆希面无表情地说。 “我没有骗你!”海因里希急了,“那时候我确实只能开一个门,而且那种是固定门!” 陆希审视他:“现在你可以开两个门了?” “在我晋升大魔鬼之后……”海因里希低声说,“但那也是因为,已经有了固定门在霉菌沼泽的锚定,我才可以定位……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固定门用得是我的血,所以就给了我一个锚点,让我可以从其它位置,找到那扇门。” 陆希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在大骂光球:“你跟我科普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吧!”说好的魔鬼难以突破光明大陆的结界呢?说好的不召唤,魔鬼过不来呢? 这段时间跟死了一样的光球终于活了过来,嘟囔着说:“谁知道这还是一条特异的暗星龙呢……” 原来是海因里希异能特殊吗? “可不是——”光球嘟嘟囔囔,“谁知道你会给他讲什么星球和大地的引力——整片光明大陆的引力,在结界上开一扇门也不难。而且,而且现在结界确实在减弱……” 陆希有一点明白了。以前她看过一种说法:在纸上随便选两个点,两点之间的最短距离是多少? 如果有外力把纸折起来,让两个点重叠在一起,那距离就是零了。 不过结界减弱又是怎么回事?跟新神有关? “嗯——”光球不怎么情愿地承认,“新神的力量在侵蚀结界。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变异魔兽,就是因为透过结界的新神力量在增加。” 原来是这样,所以是不是有一天,结界会完全被侵蚀掉,然后深渊与光明大陆之间的门就会敞开了?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确实会有那么一天。”光球叹了口气,“所以你要快一点,如果等到结界完全消失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魔鬼,都跟你的海因里希一样。” 然而这句话,现在吓不着陆希了:“我不用他们跟海因里希一样,他们只要跟霉菌沼泽那些魔族一样就行了。” “呵呵——”光球报以冷笑,“霉菌沼泽那些都是最低等的魔族,他们是没有本事抢掠厮杀才那么老实,你看看黑水军吧。” 陆希没说话。这不是因为她无话可说,而是她觉得自己可能又发现了一件重要的事——新神的力量能够侵蚀结界,而结界是光明神建立起来的,那是不是说,新神能够侵蚀光明神的力量?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变异的魔兽不但能够免疫魔法攻击,还能吸收神术力量为自己所用,就合情合理了,因为它们接受的是新神的力量,而且应该说,它们比魔族更成功。魔族因为接受了两种神的力量而产生冲突,使得自己必将走上疯狂的道路,而魔兽却能用新神的力量来抵抗魔法与神术——只是不知道它们将来的结局会不会也是疯狂。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新神可以侵蚀光明神的力量,那么当祂降临的时候,光明神会成为祂的猎物吗? 如果会的话,光明神难道要束手就擒?不,祂一定要想办法自救的。那么自救的方式是什么呢? 最简单的办法,大概就是逃走吧?新神从深渊进入光明大陆花了上千年,那么如果有另外一个空间让光明神躲藏,新神将不得不再花至少千年的时间…… 陆希感觉自己后背上冒出了层层的冷汗——她积攒十万信仰值,带回原来世界的,会是光明神吗? 她忽然想到了消失的夏国,那里的魔兽怎么看都跟《山海经》很相似,会不会《山海经》所记载的,就是这些魔兽呢? 那是否意味着,光明大陆曾经与她的世界有过交集,所以才有魔兽的记载流传。但是《山海经》之后再未见过这些怪物,是因为两个世界重新分开了。 但因为曾经交集过,所以还保有了一丝联系,那就是所谓的“裂缝”。正因为有裂缝存在,她的灵魂,以及芭芭拉的灵魂,或者还有别的灵魂,才有机会穿过裂缝来到光明大陆。毕竟光球曾经自称什么什么8号,说在她之前有几十万灵魂来做过任务呢。 几十万可能没有,但几十个一定只少不多。 光球不是什么时空管理局的系统,大概也根本没有什么时空管理局。她被拉过来也不是得到了什么“再活一次”大礼包,而是因为有一缕灵魂——或者说,有一缕神魂,想要附着她的灵魂,离开光明大陆,去往她的世界…… 所以光球才说,魔族的信仰不算信仰。那是因为魔族也接受了新神的力量,它们的信仰对光明神来说毫无用处,反而会侵蚀普通人的信仰。 信仰不只是面板上的数字,在光明大陆,信仰是一种能量,是能让光明神藏身其中,穿越裂缝的能量。 而她陆希,就是个容器而已。 第262章 防疫救灾(四)、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海风郡常年都有海风的味道, 微腥微咸,闻惯了之后也觉得不错。 但是现在不是海风的味道了,整个海风郡都是浓重的腥臭气, 到处都有尸体——有人的, 也有魔兽的。当然更多的还是活着的魔兽——半米高的螺类,由头到尾一米多长的蠕虫, 还有七八根触手的海星, 都在街道上乱爬,看到猎物就会扑上去…… 西妮趴在门缝上,大气都不敢出地看着外面。一只巨大的海星刚刚从她家门前爬过去,那东西有六个角,全部伸展开有两米长。西妮亲眼看见它抬起身体,把胃翻出来, 包裹住了墙角下的残肢, 又全部吞回了体内。而在它身后, 许多只有半米左右的小海星,则收拾着四周的碎屑, 在地上留下一些亮晶晶的粘液带, 散发出一股腥气。 在街道对面, 就是水井。西妮家的房子好就好在这里,离着水井近。虽然井水有些咸,但取水方便已经是非常好的了。 但是现在, 距离只有这么近,却像是隔着千里万里。 西妮回头看了一眼。因为不敢随便生火也不敢开窗, 所以房子里黑乎乎的, 只靠从缝隙里透进来的一点阳光照明。但即使没有阳光, 西妮也知道屋子里现在是什么样子——她的父亲是码头上的搬运工, 母亲给水手洗衣服,日子还过得去,但现在两个人都躺在床上,不停地腹泻。 其实西妮已经闻不太到外面的腥臭气了,因为她家里现在的气味已经够糟糕的。但可能也正是因为这种糟糕的气味迷惑了那些魔兽,它们从她家门口过去好几次,都没有发现这里还有活人。 西妮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随即被她自己按住,习惯性地揉了揉,似乎这样就能安抚它不要再叫苦叫饿。 父亲病倒之后,就有人来游说他们把父亲送去教会的“集中救治点”,说只要交一枚红铜币就能得到医治,但母亲拒绝了。 西妮有时候觉得母亲真的是非常胆大,因为她“不虔诚”。她给水手洗衣服,也会时常得到一点船上的消息,她告诉西妮,不管船主在出海前请了什么样的人来做祈福,不管他们花了多少钱,又有多虔诚,每次出海仍旧有水手会死去。 “主的面前并不平等……”母亲曾经对她说过,“祂的微笑给的是那些有钱的人,并不给我们。” 父亲因此而责备过她,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因为母亲反问过他:“我们每年都拿出所有粮食的一半供奉给教堂,我们还不够虔诚吗?商人们供奉了多少,他们有把家产的一半拿出去吗?所以主看的不是谁更虔诚,而是谁给的更多。” 第218节 西妮觉得母亲这话简直说得太吓人了,可是又非常有道理——为了供奉教堂,他们确实是节衣缩食,两年前母亲生了一个小弟弟,也因为奶水不足而夭折了。 嗯,应该就是从小弟弟死掉之后,母亲才开始这么大胆起来的。 而且,小弟弟死后,母亲就不许父亲再拿那么多粮食供奉给教堂了。父亲曾经担心这样会引来主的惩罚,比如说让他和母亲都失去工作什么的,或者给西妮降下什么灾祸。但是一直没有发生,他们一家的日子反而比从前宽裕了一点儿,所以父亲也慢慢地不说话了。 这次父亲生病,西妮以为他会埋怨什么,但他没有。而母亲拒绝了把父亲送出去之后,就亲自照顾他。现在母亲也病倒了,但父亲的病却没有加重,反而像是稍微好了一点儿。 可是现在家里只剩下西妮一个没病的人了。父亲病倒后,母亲就不许西妮靠近他,所以西妮没有被传染。可是因为父亲病着,他们也没能离开海风郡,而是被魔兽困在了这里。 更糟糕的是现在家里的小麦和豆子都要吃光了,十几天没有收入,即使他们只是熬些稀汤喝,粮食也要见底了。而且,现在连水都没有了。 西妮再次把眼睛贴到门缝上:外面的最后一只海星也爬走了,街道上看起来空空的。如果她现在快点跑出去打一桶水,也许来得及! 井边也都是那种讨厌的粘液,西妮一边把水桶扔进井里,一边恐惧地看着四周。然后她看见远处有另一家的门打开,一个男孩也拎着水桶跑了出来。 那是阿卡,西妮很不喜欢的一个男孩,因为他喜欢恶作剧,这条街上的孩子都被他捉弄过。 但现在这条街上的小伙伴都不见了——他们有些跟着父母逃了,也有些——西妮不敢去回想,要知道刚才那只巨大海星吞下去的残肢,可能就是哪一个邻居的…… 总之在这时候看见阿卡,西妮忽然一点都不讨厌他了,反而觉得很高兴。 阿卡看起来也很高兴,他弯着腰跑过来,脏兮兮的瘦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你还活着?” 两个人一起打水,速度就快得多了。但是当第二桶水刚刚提到井口的时候,阿卡突然用力把西妮按了下去。 西妮的头撞在了井台上,她还以为阿卡又在恶作剧,但是阿卡在她耳朵边上小声说:“别动!”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使得西妮立刻僵住了,然后她就听见了沙沙的声音——又有魔兽过来了。 “是一些海螺。”阿卡咽了一下口水,“别出声。” 但是他们没有出声,那刚刚被提上来的水桶却在这个时候非常不识相地从不怎么平坦的井台上滚了下来,发出了一连串的声音。 西妮心里一阵绝望。她不知道那些魔兽的耳朵长在哪里,但她看见过一家邻居因为婴儿啼哭,就被魔兽闯进了门去。 那种海螺,看起来慢吞吞的像是完全无害的样子,可是它们的力气却很大,木板做的门根本挡不住它们,被硬生生地挤碎了。然后它们慢吞吞地蠕动进去,屋子里传来搏斗和喊叫的声音,最后,就没有声音了…… 婴儿的哭声并不大,远没有水桶叮叮咣咣滚下来的声音大,那些魔兽是不可能听不见的。 “我们快跑!”阿卡忽然推了西妮一把,“跟我来!” 西妮几乎没用脑子,就跟着阿卡跑了出去。阿卡一边跑一边说:“别怕!它们跑得慢,我们只要能把它们甩开一些,然后翻墙过去,就能把它们甩掉!” 他没有往自己家里跑,而是跑进了一条横插的小巷,那里的墙并不高,土墙,也只比一个成年人高一些而已。 “快爬上来!”阿卡飞快地爬上墙,然后伸手来拉西妮。 西妮往后看了一眼,已经有海螺跟着进了小巷。它们的身体从螺壳里伸出来,一伸一缩,就能向前滑出一大步。但是因为伸缩的速度不快,所以确实被他们甩下了一段路。 只要翻过这堵墙,他们就能从另一条路绕回去,跑回家! 西妮平常是个很乖的女孩子,她从不爬墙,也不跟别的孩子打架,因为如果把衣服弄脏撕破,妈妈就要费时间去洗和缝补。但是这会儿她突然无师自通了如何爬墙,在阿卡的帮助下,她三下两下就爬上了土墙,但正在她和男孩要从另一边跳下去的时候,忽然间都僵住了——在墙的那一边是某户人家的院子,但现在院子里正趴着一只巨大的海星,仿佛吃饱的人在晒太阳一般。 “主啊——”阿卡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救救我们!” 西妮却喃喃地说:“神不会救我们的……” 在这个时候,陆希一行人已经进入了海风郡。 海风郡号称是“没有城墙的开放港”,它也确实没有正式的城墙,所以灾民们逃难的时候才那么顺利。但是在陆希看来,简直就是一片乱搭乱建,尤其是在海风郡的外沿,那些七歪八倒的房子——还是叫板棚吧——也就比黑莓镇的贫民区强那么一点儿。 据说住在这里的都是穷鬼,就是穷到强盗都懒得抢的那种,所以他们从来不担心强盗(什么鬼),只需要担心野兽就行了。可惜海风郡虽然有强大的神术屏障,但却是用在港口的,而在这个方向居住的人,则并不受什么神术阵的保护。 不过现在这一片儿也没有活人了,只偶尔有几具尸体,因为魔兽还没有涉及这个区域,所以尸体也没有被吃掉,而是在阳光下自由地腐烂。 “把这里烧掉。”陆希看见不远处有一条溪水流过,这是活水,而且没有流经内城,被污染的可能性小,“第一个治疗处就在这里。食物和药品都放下,再留下十名护理十名民兵看守。剩下的人分队往城里走,一路扫清路上的魔兽,留出一条安全的出城通道。如果在城里遇到还能走动的,就让他们组织起来,抬着重病号往外走。” 冯特伯爵看了女儿一眼:“你怎么了?” 这个女儿接回来这么久,他虽然对很多事情都睁一眼闭一眼,从不刨根问底,但毕竟相处多时,了解是有的。尽管她有主意有主见,很多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都能做到,但她说起话来一般还是比较婉转的,除非是怼人,否则她大部分时间都用着商量的语气。 比如说刚才的第一句话,冯特伯爵觉得,以这个女儿的习惯,应该会说“把这里烧掉吧”。尽管她在发号施令,但语气总是有那么一点儿“我们商量商量”,“你们看这样可以吧”的意味,哪怕她已经是领主,而且明知道在这件事上不会有人反对,但她仍旧会用一种类似商量的语气来下命令。 可是刚才不是。刚才她从头到尾,用的全是命令式的语句,甚至像是没注意到他这个父亲一样。这么强硬的态度,意味着一定出了什么事! 但能是什么事呢?她只不过是在马车里,甚至还教导过那些年轻的民兵们要好好学习,用的还是那种柔和的,简直像哄孩子一样的口气。但是她从马车上下来之后,就忽然变了…… “我?”陆希完全没理解冯特伯爵在问什么。她刚才的冷汗浸湿了衣领,现在被风一吹已经变成了冰凉的一圈,仿佛有把刀架在脖子上,时刻在提醒她的处境似的。 虽然还没有向光球求证,但陆希觉得,她的猜测应该是没有错的。也就是说,她确实可以回去,但跟她一起回去的,还有光明神。也许穿过裂缝之后她这个容器还幸运地保持了完整,但她的世界会怎么样呢? 最大的可能,大概还是变成光明大陆这样子吧?所有的生命都会受到光明神的影响——或者说,是受到光明神带来的新规则的影响,出现异变。 如果在小说里,全球进化听起来挺酷的,但因此而死去的生命数不胜数。即以光明大陆来说,单是一个黎明时期,就有多少人死于魔兽潮? 当然,陆希的世界跟光明大陆的基础是不一样的,但即使如此,这也是一场极大的变动,会使整个世界都动荡起来。 陆希只是个普通人,她对政治不太感兴趣,所以有些事情她也无法衡量得失对错,但她知道这种变化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她放弃回去的机会,光明神也就无法去往那个世界了。 而且,这个选择,之前也许已经有人做过了。 陆希想起了消失的夏国。 根据莉莉丝的讲述,十字军以禁锢魔兽为名,欺骗夏国王室开启了一个巨大法阵,但是法阵最后失败了,只留下长公主的一句话——绝不能让他们得逞,毁灭两个世界! 当时陆希还不明白两个世界指的是什么,她还以为说的是光明大陆与无尽深渊。但现在看来,那个巨大的法阵,或许就是在打开通往她的世界的通道,两个世界,指的根本就是光明大陆与她的世界! 但是在最后时刻,法阵失败,通道被关闭了,而因此产生的后果,就是夏国被能量反噬,成为了迷失之地。 付出了整个国家消失的代价,夏国都要关闭通道,可见他们对于“毁灭两个世界”的结论是认真的。 有一个国家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来阻止的事情,陆希要怎么选?她敢冒着两个世界毁灭的危险,把光明神带回去吗? 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那么,她在光明大陆这里所做的一切,还有意义吗?她收集的信仰值,还有用吗?她费心费力做过的事情,还有价值吗? 反正对她“活着回去”这一点来说,是毫无意义了。 一时之间,陆希都不禁产生了一点阴暗的猜想:如果光球没有把她拉到光明大陆来,会不会她其实也可以活下来的?虽然说那种程度的撞击多半是没救,但万一有奇迹呢? 这种念头一生出来,陆希对于光明大陆都不可遏止地产生了一点怨恨,毕竟如果没有光明大陆,也就不会有什么两者间的裂缝,更不会有后来发生的事了。 但是怨恨归怨恨,救灾还是要救灾,躺平又不可能躺平,那只有把怨气不自觉地发泄一点才能活下去这样子…… 所以陆希甚至没有发现自己的语气有什么问题,而是直接把手一挥:“我没什么事。父亲你和约翰去码头,看看能不能截住魔兽不再上岸,否则杀都杀不完。时间不等人,出发!” 冯特伯爵欲言又止,起身带着约翰飞上了天空。 他飞得很低,一条影子长长地拖到地上,凡是影子所过之处,无论是坚硬的海螺还是韧皮的海星,又或者是弹性极强的蠕虫,都被切成了碎块。 “大人——”约翰当然不能飞,所以他被冯特伯爵分出来的一缕影子拎着,稍微有那么点儿滑稽,但他说出来的话可就半点都不滑稽了,“露西小姐她一定是有什么事……” “我知道。”冯特伯爵掠过街道,在他的视野之内,偌大的海风郡安静得像坟墓一样,只有那些魔兽在活动,“但很多事情我从前没有问,现在——也让她去做吧。” “所有的事情吗?”约翰忍不住问,“哪怕是——很过分的事情?” 冯特伯爵嗤了一声:“能有什么很过分的事情?推翻教会吗?” 这确实是很过分的事,甚至被人听见都要惊跳起来的那种。但对冯特伯爵来说,这真的只是个冷笑话:“她除了特别关心穷人,还能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吗?” 约翰沉默了一下:“露西小姐她,还关心另一种‘人’。” 他在“人”字上加重了语气,于是冯特伯爵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说魔鬼?为什么现在会说起这个?” “我……”约翰斟酌了一下语言,才有些艰涩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我有一种预感,露西小姐有一天会公开地把魔鬼推到人前。就像让汉克登上边陲镇的城墙一样。” 到底是跟随自己多年的骑士,冯特伯爵从他乱七八糟的话里听明白了他的真意:“你是想说,露西会让魔鬼来救海风郡?”让魔鬼以拯救者的身份,亮相人前? “你怎么会忽然有这种想法?” “并不是突然……”约翰低声说,“您难道从来没有关注过制药厂吗?”那个地方的秘密,难道伯爵大人从来就没怀疑过吗? 第263章 防疫救灾(五)、海风郡现在归我管了 陆希不知道约翰会有这样的猜想, 事实上,约翰是高看她了,她还真的没有“处心积虑”地考虑过魔族的亮相方式。 之前人手不足, 她想的是海风郡里不可能全都是无法自理的重症, 肯定有轻症甚至未患病的人,那么没病的照顾重症, 轻症相互照顾, 大体上也就这样了,毕竟霍乱需要的主要是补液和消毒,不需要太多的专业护理。 但是进入海风郡没多久,陆希就发现自己的估计是有点偏差的。 这尼玛的魔兽也太多了,果然海洋辽阔无边,孕育出来的魔兽也多到让人头大, 一眼望过去, 大的小的中不溜的, 站着的趴着的扭动着的,多到让人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些东西论级别并不是多高, 可是它们皮糙肉厚, 还挺难杀——这玩艺没有一个主管所有反应的大脑, 没法一枪毙命不说,如海星和蠕虫,还有再生功能!真要是一砍两截就丢着不管, 还不如开头就别杀…… 这种情况下,只有用火烧最合适, 就连海因里希都没招——重力一下是可以把海星或蠕虫的内脏都挤出来, 但人家不怕呀, 没了内脏回头再生一套好了。除非能把它们直接压成肉酱——但那太费力气了。 “先切几块吧, 先让它们失去行动能力再说。”杀不死是吧?那炖了吃,看你们还能活不? 在这种情况下,民兵们的枪都用不上,只能操起刀硬砍了。 这么一来,推进速度就尤其的慢! “有声音!”海因里希忽然抬头,“好像有人在喊救命。” 今天的天气似乎是要跟陆希作对一样,从海面上吹过来的风带着缕缕雾气,快到中午了也不肯散去,顽固地遮挡着大家的视线。 阿卡和西妮坐在墙头上,看着海螺和海星从两边逐渐逼近,都绝望了。 “对不起西妮,我以前不应该总绊你的……”阿卡开始做临终忏悔了。 然而西妮没心思听他忏悔:“我爸爸妈妈还在等着我回去呢!我不想死!你不要忏悔了,没有用的,神不会眷顾我们,祂根本就不爱我们!” “说得没错,神是不会管你们的。”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过来,吓了两个孩子一跳。 两人一起转头,先是看见了一张英俊的脸,然而还没等两人高兴一下,就看见了那人背后漆黑的翅膀:“魔,魔鬼!” 如果不是墙下面有魔兽,两个孩子现在已经跳下去了。 “嗯,魔鬼。”那个魔鬼摸了摸下巴,“神不管你们,但现在魔鬼可以救你们,要不要我救呢?” 西妮情不自禁地往阿卡身后缩了一下,这个时候,小伙伴忽然间就特别可靠起来了:“魔,魔鬼会救我们?” “会的。”魔鬼一本正经地说,“我来海风郡就是为了救你们的。” “不可能的!”阿卡反驳,“魔鬼只会带来灾难。瘟疫就是你们带来的!” 西妮轻轻扯了他一下,小声说:“瘟疫是海船上的水手带回来的……”这事儿好像真怪不到魔鬼。 阿卡嘴硬地说:“也许他们就是在海上遇到了魔鬼!” “哦——”魔鬼站起身,“那看来,你们是宁愿被魔兽吃掉,也不需要被我救了?那好吧——” 第219节 “不!”西妮急了,“我,我需要!”她不想死,她还有爸爸妈妈要照顾啊! “可是你朋友看起来不需要呢。”魔鬼双手一摊,“如果我救了你,他去举报我怎么办?” “我才不会!”阿卡涨红了脸,完全没发现魔鬼话里的漏洞,“我不出卖朋友!”虽然他喜欢恶作剧,但他从来没有出卖过小伙伴好吗?以前他跟小伙伴们一起调皮捣蛋闯的祸,他就从来没跟家里说过,怎么问也不说,挨揍也不说的! “海因里希!”墙下面传来了另一个声音,“不要再逗孩子了,快点下来,他们家里一定还有病人!” 两个孩子这才发现,在他们跟魔鬼说话的时候,墙两边的魔兽不知什么时候都被切成了好几块,并拖到了道路两边。现在那些碎块有的还在蠕动着,但暂时是没办法再构成什么威胁了。 而墙下面站着的是个年轻女人,她没有穿裙子,而是像男人一样穿着长裤和紧身上衣,两个孩子见过城里的商人这么穿,说是骑马装。 看见人类,两个孩子都松了一口气,这口气还没松完,他们就忽然觉得被人提了起来,然后眼睛一花,两脚就落在了地面上,正好落在女人面前。 “你们怎么在这里?”陆希看着两个孩子,“你们家里还有人吗?” “我爸爸妈妈都病了。”西妮下意识地回答,“我出来打水……” 阿卡也一样。他的父母比西妮的父母病得更重,因为他的父亲是给妓-院搬货的,他们几乎是最早染病的那一批人。 所以当他们回到阿卡家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两具刚刚停止呼吸,甚至还有一点点温度的尸体。 “爸爸,妈妈!”阿卡摇晃着床上两个瘦脱了形的人,不敢相信自己只是出去打了一趟水,父母就都不在了,明明他们之前还有呼吸,甚至妈妈还醒着,还说让他不要出门啊! “把门关好,回头我们再来收殓吧。”陆希把男孩拉开——那张床铺上有许多污秽,两个大人都倒下之后就没有什么清洁可谈了,阿卡没有被传染已经是万幸。 “不,我不走!”阿卡挣扎着还想冲到床边去。他甚至想要踢打陆希,以挣开她的手。 陆希没松手:“这是瘟疫,留在这儿你会感染的。你的爸爸妈妈一定不想让你也得上瘟疫,他们保护你,是希望你能好好长大。等到把魔兽都消灭之后,我们再来好好埋葬他们。” 阿卡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没有……没有钱,教堂不会给爸爸妈妈行礼……也没有地……”海风郡的穷人,死后如果没有钱去买墓地,都是扔进大海的。 阿卡的父母一直想存一点钱,这样死后可以在海风郡外面有一小块葬身之地,免得被扔进大海。他们还想能够请牧师来给他们主持葬礼,这样他们的灵魂就一定能升上光明之山。 所以他们工作得很努力很辛苦,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攒够那笔钱。而且现在教会的人都跑了,还有谁会来为他们主持葬礼,谁洗涤他们的灵魂,让他们能够升上光明之山呢? “会有人主持葬礼的,而且他们也会有一块墓地。”陆希沉思了一下,许下了诺言。 “真的吗?”阿卡泪眼朦胧地看着她。 陆希摸了摸他脏兮兮的头发:“真的。海风郡现在归我管了,我会给他们一块墓地。至于葬礼——也会有人来为他们主持的。所有在这次瘟疫中死去的人,都会有。” 西妮家门口传来响动,阿卡扭头看去,看到西妮的父母被人抬出来,西妮跟在后面,脸上的表情充满了希望。阿卡看着他们走远,眼泪哗地又流了下来——西妮比他幸运,可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爸爸妈妈想攒钱,所以给教堂的供奉不够吗? “不是。”陆希摇摇头,“是因为你的父母得病比他们更早。如果能够早些得到救治——抱歉,我们来晚了。” 阿卡有些茫然地看着她。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可抱歉的。他们没有拿出过一个铜币,又能要求谁来救他们呢? 陆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最终只能轻轻拍了一下阿卡的肩膀:“你也沿着这条路去护理点吧,他们会照顾你的。” “不!”阿卡忽然抬手抹了一下眼泪,“小姐,你们,你们真的是来救我们的吗?我还有朋友在别的街上,我带你们去好吗?”也许还有别的小伙伴跟他和西妮一样,都被困在屋子里,正等着有人来救,早一点找到他们,他们也许就能活下来,不会死去,也不会像他一样成为孤儿。 必须说,阿卡的念头救了不少人。因为当他们过去的时候,一只足有一米半高的巨大海螺,正从那条街口向里蠕动。 这里说是街,其实就是一群七歪八扭的违章建筑,中间勉强留出了一条通道而已。房子不是木板的,就是泥土的,被海螺壳一挤,就发出了各种要倒塌碎裂的声音。 海螺壳前端伸出了一些触手状的软肉,啪地粘住一面木板或者泥墙,然后向后一拽,这面墙就多了一个大洞,房子里的人便无可遁形,完全暴露在了海螺面前。 “啊啊啊!”房子里的人夺门而出,顾不上别的地方还有魔兽,就要往外面跑。 但是海螺的触手嗖地一下拉长了——这是一只变异魔兽,探出来的触手有一米多长,而且那不是触手,而是一条软管,既能吸住墙壁,还能向外喷射水流——水箭喷出去,立刻就把那个人打倒了,他在地上重重摔了一跤,没等爬起来,海螺已经到了他身边。软管的前端膨大,像蛇张开嘴一样,吞进了他的一条腿。 “啊!”男人乱踢着腿,在地上爬行,但海螺的软管无情地将他往后拖,并且把它吞进去。 “救命啊!”男人向其它的房子伸出手,“救救我,救命!” 有人从别的窗口露了一下脸,但是看见那只巨大的海螺,脸上就只剩下了恐惧。 第二根触手探了出来,吸住男人另一条腿。男人绝望地号叫着,直到一片阴影从空中笼罩下来,然后他看见了寒光一闪。 两根触手齐根而断,海螺发出了一种古怪的声音,仿佛把两块瓦片对搓似的。它探出了更多的触须,但这种等级的魔兽,在海因里希面前根本翻不起水花来。 巨螺坚硬的外壳出现了裂缝,随着不断的咔嚓声,它的硬壳碎成片片,随着硬壳一起被压碎的,还有它藏在壳里的软肉。 地上的男人像疯了一样往前爬,连腿上的软管被蹭了下来都不知道,直到他撞到一条腿上,才总算停了下来。 “喂——”海因里希还没说话,男人就又发疯似地叫了起来:“魔鬼!魔鬼!救命啊!” “别喊了!”陆希从后头走上来,“我们是来救你们的!屋子里的人都出来,生病的也带出来,我这里有药!” “你是魔鬼!”男人坐在地上往后蹭,“你们想干什么!” 海因里希没理他,转身掀开了另一间房子的门板:“这家还有人。” 这条小巷因为太破烂,到处都堆满了脏污和杂物,所以那个味道真是跟下水道一样的。但大概就是这种味道掩盖了“人的气味”,使得那些低级魔兽们都没注意到这里。只有这只巨大的变异海螺通过别的方式发现了猎物。 所以这条巷子里,居然还有好几十个活人。当然,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都是染病的——也不只是瘟疫,还有别的病。 “胖子!”阿卡发现了他的小伙伴,立刻叫了起来,“你还活着,太好了!” 胖子以前可能是个胖子,但现在已经不是了,而且他蔫蔫的,身上还有着排泄物的痕迹,显然也染了病。他的母亲抱着他,警惕而恐惧地看着海因里希。 “他们是来救我们的!”阿卡连忙向小伙伴的母亲介绍,“这是我们的新领主,海风郡以后都归领主大人管了!” “他是魔鬼!”刚才被救的男人叫起来,“别相信他们!他们要骗我们坠入深渊!” 但是胖子的母亲动摇了。她是个寡妇,只有这一个儿子,如果能让儿子活下去,哪怕是让她跟魔鬼做交易呢? “他的情况还好。”陆希给胖子检查了一下,又打了一针,“现在你带着他从这里出去,顺着那条大路往外走,那里有人会照顾你们——没有关系,那里会给他准备药水,也会给你食物,听从他们的安排,他会好的。” 所谓药水,就是盐糖水。没脱水的人还来得及通过这种方式补充液体,而且最主要的是截断传染源。 有第一个人动起来,后面的人就会有样学样了。不只是家里有病人的,还有虽然侥幸没染病,但因为躲藏了好几天已经吃光存粮的,听说外面有食物,也开始动了起来。 “真,真的有吃的吗?”刚才还鬼喊鬼叫的男人也咽了口唾沫。 陆希看他一眼。这人没病,而且现在看起来还算壮实,可见之前一直都有食物:“没有病的人,要帮忙干活才有吃的。”不劳而获可不行! “凭什么!”男人耍起赖来,“你不是来救我们的吗?难道要让我们饿死?”他斜着眼睛看海因里希,“给我食物,不然我就向教会举报你跟魔鬼勾结!” 随着他的话,又有两个男人也探头探脑地从屋子里出来了,附和着说:“对!给我们食物,不然我们要举报了!” 这是几个无赖,是这一片穷人区的一霸。他们日常就是欺压邻居,敲诈小商贩,盗窃之类更是干顺了手。对他们来说,最好用的一招就是“举报”。 因为教堂对于举报是不会费心去核实的。如果有人举报说某人采草药,他们不会去研究一下那究竟是草药还是野菜,只会把人当成女巫送上火刑架。 所以人人都怕被举报,举报就成了他们无往而不利的武器。 陆希看着这几个人,忽然间生出一股戾气。她倒霉地被拽到了这个又穷又落后的地方,倒霉地被扣上了任务;她努力完成任务,却倒霉地发现原来任务都是假的;但是她还是想救这些的人,不想他们为了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瘟疫而悲惨地死去;她都不指望所有的人都感激她,可是这些无赖却非但不肯配合,还要举报她! 举报你们妈妈!算了,妈妈是无辜的,毕竟她们也不知道自己可能养大了一个胎盘。 “海因里希——”陆希轻声说,“把这几个人扔到魔兽群里去,让他们去那儿举报吧。” 她环视这里的幸存者:“谁不愿意接受魔鬼的帮助,可以留在这儿。” 没有一个人敢出声。三个无赖眼珠子都瞪圆了,这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们现在面对的,可不是小商贩或他们的邻居,而是一个真正的魔鬼! “不不,我们只是胡说的!”男人第一个反应过来,直接趴了下去,“我是胡说的,我不会举报,去,去哪儿举报啊,教会都跑了!我干活,我干活!我一定努力干活!” “那就滚起来,拿上棍子,跟我一起去救人。”陆希冷冷地说。 三个男人屁滚尿流地爬起来去找棍子,海因里希低声说:“这几个人靠不住。” “我知道。”陆希平静地说,“现在人手不够,先用着他们。如果发现他们要逃跑,直接杀掉。”她转眼看了一下海因里希,“不是能打开临时门吗?开吧,但你要确保过来的魔族会听话。” “你确定?”主意虽然是海因里希出的,但他这会儿反而有点紧张了,“为什么……”在马车上的时候她看起来还是不同意的,为什么现在忽然改了主意呢? “应该有一片新天地。”陆希答非所问地说。既然她回不去了,那就不能白来这一趟。 第264章 我来做主(一)、以后我们的女伯爵,就是海风郡的领主了 冯特伯爵一路推进到了码头。他是沿着大道飞的——海风郡因为要出入大量货物, 总算城中央那几条大道还是修得挺宽阔的,能让两辆马车并排而行,还铺了坚硬的青石板, 虽然边角上难免有被压碎的地方, 但整体来说已经算是很好的路了。 大道两边住的当然都是有钱人,一幢幢都是双层甚至三层的石头房子, 还带着小小的花园。 但是现在每幢房子都像坟墓一样, 没有半点声息,只有满大街的魔兽爬来爬去。 不过冯特伯爵飞过,他拖在地上的赤红色影子仿佛一张大网,凡被这张光网捞过的魔兽,都无声无息地被分成了几块——啊,也不是无声无息, 被分割的地方会发出细微的滋滋声, 仿佛被放在烤肉架上一样, 留下了焦黑的痕迹。 即使是再生能力极强的海星,被这红光分割之后, 也像被扔在沙滩上晒了十天八天一样, 再也活不过来了。 所以跟在冯特伯爵身后的这一队搜救人员也格外轻松些——漏网的都是小个头的魔兽, 一刀剁下去就基本可以解决问题,甚至连救人也容易得多,因为冯特伯爵的飞过, 许多房子里都忽然冒出脑袋来:“天骑士!天骑士大人!我们有救了!” 这些房子里的有钱人得病的倒不算太多,因为在瘟疫一开始, 他们就缩在了屋子里, 有事也只派仆人或奴隶出门。他们的饮食相对更干净, 又不跟平民们共用水源——海风郡的水井出的多半是咸水, 有钱人可不喝,特别有钱的人家,甚至是用水系神术阵自空气中收集洁净水来使用的。 对,是使用,而不是饮用。因为有钱人多半喝酒而不喝水,所以他们用神术阵聚拢来的洁净水是用来洗漱的。而与此同时,外面的穷人还在喝着咸水。 海风郡的两极分化,丝毫不逊于王都。 所以这一片儿的幸存者还真不少,而且他们都有些见识,看见冯特伯爵飞过去,立刻就意识到是有天骑士来了。 这些人被困在这里,主要是因为骑士团和教会跑得太突然,以至于魔兽毫无阻碍地登岸,一下子就占领了整个海风郡。而这些在屋子里躲避瘟疫的人那时候还不知道——毕竟他们都清楚往常对瘟疫是怎么处置的,他们只需要保证自己不得病,然后等着那些得病的穷鬼死光就行了。 于是他们把自己家里得病的仆人和奴隶赶了出去,然后关起门来等待。结果瘟疫尚未过去,魔兽却来了。 这些人家里有干净的水和足够的食物,有舒服的房间和被褥,甚至在这期间他们的享受也没有停止。但是,他们的房子没有装足够强大的防御神术阵。 毕竟这是海风郡,有骑士团坐镇,有教堂守护,他们又是有钱人,那些穷鬼从来不敢到他们的房子里来偷盗,那他们还需要防备什么呢? 谁也没想到,魔兽竟然能登岸啊! 凡是发出声音被魔兽发现的人家,雕花的铁门和石头围墙都被魔兽挤倒,那些东西从门和窗户甚至随便什么管道钻进去,然后房子里就发出连续不断的惨叫,直到声音彻底消失。 在这个时候,这些有钱人也跟贫民区那些住破板棚的人一样恐惧了。他们不敢发出半点声音,不敢生火,只靠干面包和葡萄酒填肚子,哪怕房间里堆满了金币,这时候也没有用了。 有些人家里雇佣有觉醒者护卫,他们试图冲出去,但成功的寥寥无几,绝大部分都在魔兽的重重包围中被吞噬干净,只留下一地不能吃的华服和钱币。 但是他们总算等到救援了! 第一个大着胆子伸出头来的人,看到自己家门外一地的魔兽碎块,才敢相信终于是获救了。他激动地冲出来,一把拉住跟在后面的民兵:“是骑士团回来了吗?我是商人米切尔,我的商队是为德罗让公爵领运送货物的!不管你们是谁,送我离开这里,我会用一袋金币做酬谢!” 刚才飞过去的那位天骑士好像并不是提尔团长,他也没听说过骑士团里还一位天骑士,也许并不是耀狮骑士团——但管他呢,只要能赶紧离开这个被魔鬼诅咒的地方就行! 而且能跟德罗让公爵做生意,这是一块金字招牌,能够出入大贵族的城堡,可不是普通商人就能做到的。 然而他这话在民兵这里并没什么作用,民兵对他所许诺的金币压根没注意,只问道:“家里有病人吗?” “没,没有。”其实是有的,他有几个仆人和奴隶得了病,被他扔到地下室了,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但仆人和奴隶算什么呢,他得赶紧离开才行! “救命……”微弱的声音从地下室那小小的通风口传了出来,民兵们立刻动了起来:“人在那里!快把人弄出来!” “门呢?门在哪里?” 第220节 一个民兵揪住米切尔:“门在哪里?快打开!” “只是几个仆人和奴隶!”米切尔恼火地说,“等他们死了就行了。我把他们关起来,瘟疫就不会传播。我和我的家人也没有染病,你们快点送我们离开!如果你再对我无礼——” 他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他眼前这个看起来普通的年轻人,身上忽然亮起了浅金色的光。 骑,骑士?怎么可能! 米切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然这个年轻人穿得也不像个贫民,他有一身很挺括的衣服,甚至都不是那种普通麻布,比麻布还柔软一点,但又很结实耐磨。而且他身上有简单的皮甲——哎,米切尔现在才发现,之前他以为最多就是个雇佣兵的年轻人,皮甲上竟然还有闪亮的钢片护心镜! 还有他手里的刀,也不是什么劣质的铁刀,而是跟他的护心镜一样闪亮! 米切尔是个有眼力的商人,他很能分辨武器的好坏,但是刚才他太心急,被这个年轻人身上的麻衣迷惑住了——不过,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是位正式骑士!这怎么可能呢?他不会看错的,这个年轻人就是个平民而已,怎么可能成为骑士呢? 但是这金色的斗气是无法作假的,这个人确实是一名骑士! “门,门在那儿——”米切尔抖着手指向门的方向,“但钥匙——”他让人锁了门之后,生怕瘟疫跑出来,直接就把钥匙丢掉了。 但是也不用什么钥匙,年轻民兵拿起枪,直接轰开了门锁。巨大的声音让米切尔打了个哆嗦——这就是这位骑士用的武器?这必定是一件神术物品,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但是,但是其他人,还有十几个人都背着这样的武器啊,难道他们都是骑士吗? 这太可怕了!这是哪位大贵族,随随便便就能拉出十几位骑士来,还穿得这么简陋?难道这些骑士在他那里,都不需要用盔甲仔细装备起来的吗? 米切尔当然不知道,这些民兵里面,只有一位是他以为的骑士,但大家的武器确实是一样的。所以他眼看着这些“骑士”们打开地下室,竟然毫不在意地进入那满是臭气的地方,而且还把已经脱了形的奴隶和仆人亲手抬了出来! “这两个人已经死了。” “这个还活着!要不要打针?” 于是从后面跑上来一个女人。 女人?米切尔的眼睛再次瞪得溜圆。他看见这个女人穿着一身也非常结实的衣服,衣料跟骑士们一样,只是式样不同而已。她倒是没有那种神术武器,但腰里也佩着短刀。而且她手里拿的是什么?水晶的小筒?她在对那个奴隶做什么? “快点抬去护理点。”女人竟然对骑士们发号施令了? “人手不够。”年轻民兵转头看向米切尔,“把你的人叫出来,送他们去护理点!快点!” 米切尔想拒绝,但是面对十几位骑士,他一句话也没敢说,老老实实把没病的仆人喊了出来,用木板抬起那几个满身恶臭的病人,往城外走去。 然而这还没完呢。年轻民兵继续问他:“你家的粮食呢?” 他们来海风郡救人,当然不可能带着大批的粮食来。一来他们要赶时间,二来白浪湾那里一万人已经要吃掉海量的粮食了,一时哪里还有那么多粮食给海风郡呢? 但是陆希对此已经有计划了。没粮?海风郡那么多有钱人,他们家里有粮啊!还有,满街的魔兽,那都是肉!有粮有肉有药,抗疫救灾就没问题。 当然,还缺人。答案也是一样的,没跑出来的,就是人啊! 米切尔嘴唇动了动。他想骂人!但他最终也没把话说出来——面对的可是骑士,骑士如果要杀人,哪怕他是跟公爵关系良好的商人,也只是商人而已。 但他还是没完全忍住:“请问您的主人是——”这到底是哪个贵族,来抢劫的吗? “我们是长云领的人!”年轻民兵骄傲地说,“刚才过去的是我们的伯爵大人,还有女伯爵,也一起来了。国王已经把海风郡交给了我们的女伯爵来管理,以后我们的女伯爵,就是海风郡的领主了!” 米切尔目瞪口呆。海风郡一向是王室直辖的,怎么会交给别的贵族呢?而且,要是他没听错的话,长云领跟王室的关系……还有,长云领不是连教会都退出了吗?这样的领主,来管理海风郡? 可是他不敢有所质疑。长云领的冯特伯爵晋升为天骑士的事儿他也听说了,只是刚才一时没想起来。面对一位天骑士,哪怕是沙尔特商会也要低头,更何况他呢。 所以他只能打开自己的粮仓,出借自己的仆人,去“救灾”。 米切尔不知道他们要救什么灾。他们这些商人不是没有病吗?如果要救,不是把他们送出海风郡就行了吗?或者不送他们也行,只要打退那些魔兽,再烧死那些得病的穷鬼,这灾不就救完了吗? 然而他看到的是什么?商人们被扔在家里不管,并勒令他们不得乱跑,而他们的仆人和粮食被“借走”,却是去救那些得了瘟疫的穷鬼?这算是救的哪门子灾? 这样的疑惑,在这一片区域反复不停地上演。几乎每家都是这样的结果——得了病的下人被抬走,健康的仆人被叫出去干活,而他们的食物被拿走了大半,还假模假样地打了“借条”? 领主“借走”的东西,难道还会还回来吗?万幸他们只是拿走了些粮食,而不是拿走金币和宝石,或者别的贵重东西。 但是没人敢反抗,所以最后这一条街上,剩下的全是一脸懵逼的商人,彼此看着自己的邻居。 “我家的仆人都被带走了……” “我也是。厨娘都被带走了,晚餐怎么办呢?” “只好用面包蘸葡萄酒吧,就像前几天一样。” 也不是没有闹事的。有一个商人自己得了病,他的妻子喊叫着不许人把他带走,并且举出了一连串的贵族大名,要求找牧师来治疗。但是屁用都没有,跟来的护士不容置疑地给那个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的商人打了一针,然后把人抬走了。 女人在原地喊了半天,最后自己收拾了一下东西,灰溜溜地跟着去找商人了…… 看完了这场闹剧的一众商人们…… “米切尔——”米切尔的妻子偷偷地溜出来,把他拉回了家里,“听他们的吧。至少现在我们安全了,没有魔兽了。”就连那些魔兽碎块,都被收拾走了许多,他们现在确实安全了,只是没有仆人听候使唤了而已…… “你说得对。”米切尔其实也没有反抗的心思了,顺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感谢主庇佑我们,拯救我们……” 他的妻子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小声说:“可是救我们的不是教会……”而是以不敬神明,不友教会出名的长云领领主。 米切尔无言以对,最终只能胡乱地说:“反正这一定是主的安排……”但他心里怎么想,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而冯特伯爵是不管后面这些什么征人征粮治病护理的事的,他消灭沿路的魔兽也只是顺手为之,目标是港口。 港口现在的样子——如果陆希在,可能会觉得像某部什么电影里的景象——那些停泊在港口的船只,现在看起来就像是幽灵船,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船身上已经生满了藤壶和海草,只有最大的几艘船的防御神术阵还在起作用,而码头上残存的所有人,都在那几艘大船上了。 一群人手臂那么长的虾蛄在船的四周游弋,不时能听见嘭啪的声音,那是它们在用两根夹子撞击船身。通常这样的一阵撞击,就会令船身泛起一片波动的金光,而每次金光亮起之后,下次再亮起就会稍稍黯淡一点——神术阵的能量在被消耗。 船头上还有人站着,正奋力地用武器攻击这些虾蛄。但这些东西太多了,他们杀死一只,还有更多只。 “啊——”一名船员发出一声痛叫,他的身体探出船边的时候,忽然间有一条鱼从水里蹿了出来。这是一条飞鱼,两片胸鳍张开,从他身边飞过的时候,削掉了他的半只耳朵。 但他已经是幸运的了,因为在船尾的另一个人被跳起来的虾蛄夹住了手腕——那刀一样的夹子咔嚓一声就切下了那只手,并且带着断手落进了海水里。 然而这两名船员已经是这条船上最后的战斗力了。有些人因为腹泻已经倒在甲板上无法动弹,还有人受伤太重死去了。不过也许死去的人更幸运,因为等这条船的神术阵也被消耗干净,魔兽登上甲板的时候,活着的人就会被活生生地撕碎吞噬。 断掉手的船员疼得已经不能思考,但少了半只耳朵的那个已经拔出匕首,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了。 但就在这时候,一片红色的阴影罩了下来,像渔网一样从水里哗啦一声捞起了上百只虾蛄,这些颜色鲜艳的魔兽在半空中就被网线切碎,在码头上垒起了一堆。 然后这张网又移动到了另外几艘船边上,哗啦哗啦几网之后,码头上堆起了海货的小山,而海水的颜色竟然都有些变了——恢复了原本应有的暗蓝色,而不是被各种各样的魔兽染成斑斓之色。 冯特伯爵停在半空中。向下看去,整个港口都被这些低级魔兽占满了,而在港口外面,一条水柱冲天而起,那头变异的魔鲸居然还在那里。而且它似乎感觉到了冯特伯爵的威胁,银灰色的巨大头颅从水中冒出来,一只眼睛睁开,向冯特伯爵投来了冷冷的目光…… 第265章 我来做主(二)、谨尊您的命令 比起富人区那边的鸡飞狗跳来, 陆希在穷人区的搜索可能更——反正就挺一言难尽的。 海因里希打开了那扇临时门。比起制药厂那扇“门”,这确实挺简陋的,只是用他的血在一间板棚的破门上画了几道古怪的线条, 从那间板棚里走出来的, 就是一队魔族了。 “苏赛恩应该告诉过你们了,今天过来是做什么的。”海因里希在这几百名魔族面前走了一圈。他漆黑的蝠翼在背后张开, 似乎把身边的海雾都染成了黑色, “这是女伯爵给我们一次狩猎的机会。” 陆希乍一听见“狩猎”还真有点吓了一跳——狩谁啊? 不过她马上就明白了。正好前方有被声音吸引过来的一群海螺,魔族们的目光立刻就炽热了起来,有人甚至失声说了一句:“好多!” 确实,无尽深渊那个地方太贫瘠了。没有阳光导致许多生物都无法存活,能活下来的不是各种没多少肉的虫子,就是高级别很难打的魔兽, 而像这种低级别又成群结队的海洋魔兽, 在魔族的眼里简直就是行走的肉排, 还没有骨头呢! “狩猎队分成两队,左右两边并头推进, 看到魔兽一律干掉。其余人, 分出二十个搬运, 其余的,听从女伯爵指挥,救人。” 听到“救人”, 魔族们稍稍起了一阵骚动,有人露出了不情愿的表情, 小声嘀咕了一句:“为什么要救人类……” “谁在说话!”海因里希忽然提高了声音。 其实他明明知道是谁——虽然过来的有五百名魔族, 但以他的能力, 还不至于无法分辨到底是谁出了声。 这不是询问, 而是施压。 随着他的声音,大魔鬼的威压也蔓延了开来,仿佛一片乌云压在一众魔族头上,而且这压力还一直延伸出去,刚爬过来的海螺群被压成了一地的软肉。顿时所有的魔族都噤若寒蝉,刚才嘀咕的那个更是把头埋了下去,连个屁也不敢放了。 如果是往常,陆希是不打算说话的。有海因里希在,能压得住这些魔族就行了。但是今天,魔族们安静下来之后,她就开口了:“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你们觉得人类跟魔族有仇,所以不想救人。” 魔族们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看她。 关于陆希的身份,来的这些魔族都是当初一起打过黑山军的,所以他们都知道她是人类的贵族,而且跟他们的双领主关系都非常好,甚至还有人私下里说,其实海因里希领主是效忠她的。 当然这话很多魔族不相信。他们觉得应该反过来,应该是这个女伯爵召唤了海因里希,然后把灵魂抵押给了他。 这种契约,魔族们都听说过。人类贪恋魔鬼的力量,所以用自己的灵魂来换取。这说起来像是一种雇佣,但其实是魔鬼掌握了人类的灵魂。 不过听归听,霉菌沼泽的魔族可没人被召唤过。光明大陆与无尽深渊之间隔着光明神的结界,人类的召唤是很难透过来的,弱小的魔族更是听不见。再说了,太过弱小,连响应召唤穿过结界都做不到,更别说去缔结什么契约了。 而且得到人类的灵魂有什么好处呢?唯一的好处也不过就是能在光明大陆上行走而不受光明结界的压迫罢了。 可是光明大陆毕竟是人类的大陆,他们受着光明神的保护,而魔鬼则是被神所厌弃,被神驱逐的族类。他们即使侥幸去了光明大陆,仍然是人人喊打的异类,一旦被发现,下场可想而知。 并不是所有魔族都有海因里希的心气和能力的。大部分魔族在无尽深渊生存下去就已经消耗了他们全部的精力,他们还恨光明神,也嫉妒地面上的人类能够得到神的眷顾,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不能做什么了。 大多数魔族,已经不会想什么毁掉结界重新杀回光明大陆了,他们只想在无尽深渊里能好好过完一生就足够了,然而这个愿望也很难实现。 所以当他们发现霉菌沼泽里出现了一个人类女伯爵的时候,大部分魔族其实并无什么波动。他们要有什么波动呢?把这个女人吃了?不行她可是领主的所有物。 那么抗议此地有个人类,然后为表示反对离开霉菌沼泽?别开玩笑了!这里是一块新领地,他们好好干活就有饭吃,这对低等魔族,尤其是那些毫无能力的魔民来说简直就是光明之山了,傻子才会为这种事离开呢! 何况后来陆希跟他们一起战斗过,并且很多魔族都知道了,那只超大的变异幽灵,还是这位女伯爵想出的办法,用面粉把它炸掉的! 虽然不知道面粉怎么就能炸掉幽灵,但既然一起战斗过了——甚至可以说这个主意救了许多魔族,那就不一样了…… 但即使不一样,他们也只把她当成一个人类罢了,因此没人料到,在海因里希说话之后,这位人类女伯爵还要说话,而且话还说得这么——不太客气? 但是没等他们做出什么反应,海因里希已经阴沉地说:“仔细听着!这是我的主人。” 所有的魔族齐齐发出了一声倒抽气的声音,整齐到简直像是一个人发出来的——这,这绝对不是召唤契约的内容啊! 就连陆希都愣了一下,转头看了海因里希一眼。然而海因里希无视魔族们的目光,径直单膝跪地,向陆希行了个礼。 魔族们再次发出了整齐的倒抽声,这次比刚才抽得还要短促,仿佛每个人的喉咙都突然被堵上了。 老实说海因里希这个举动把陆希都快要整不会了。她本来打算讲一下互助互利的思想观念,比如说她雇佣魔族们来救人,然后报酬就是这些魔兽肉,以及还可以再加上别的一些什么。建立起这个观念之后,长云领跟霉菌沼泽就可以长期合作了。 但海因里希显然是要把她放到更高的位置上,甚至不仅仅是个雇主,而是凌驾于他这个领主之上。那也就是凌驾于霉菌沼泽,和该领地所有魔族之上的了。 陆希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表明位置问题,但既然海因里希这么干了,她总不能坍台,所以到了嘴边的话就换了内容:“霉菌沼泽所用的水泥是我给的;养殖蘑菇的方法是我教授的;你们以前吃的橡子粉和现在吃的黄粉饼也是我提供的,你们的领主,用对我的效忠给你们换来了这些东西。当然,也包括你们这次狩猎的机会。” 这下魔族们不是抽气了。他们的眼睛都睁得滚圆——陆希所说的这些,几乎就支撑起了整个霉菌沼泽领地,原来都是她给的? 有人想要不相信。但是只要仔细一想就知道,霉菌沼泽的魔族平常干些什么大家都能彼此看见。别的不说,那些橡子根本在无尽深渊就无处收集,还有那些美味黄粉饼,更不是他们自己做出来的。所以,这些东西都是这位女伯爵给的?因为领主向她效忠? 那岂不是说,霉菌沼泽领地,其实就等于是这位女伯爵的? 魔族们表情茫然,内心复杂。 对他们来说,当然是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最重要,但本以为领主是一位大魔鬼,结果竟然是个人类……这个——这位女伯爵,看着也根本不像什么厉害的骑士或者神官啊? 陆希自己内心更复杂。 第221节 她是个好医生,也能做个不错的领导。啊,自从到了长云领之后,她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以至于现在自信可以做个出色的领导了,哪怕回去之后当个院长,她都觉得自己绰绰有余了。 然而,她并不是个出色的“主人”,尤其是光明大陆这边的“主人”,是手握生杀大权的那种,这是真不会当…… 但是海因里希给她把台子都搭好了,这要是坍台可就坍了两个人的,所以她只能硬着头皮,尽量模仿冯特伯爵:“他希望魔族——包括最低等的魔族,都能过上温饱的生活,为此,他跟我做了一笔交易。我想,你们应该也知道,魔族的脚踩上光明大陆的地面,意味着什么。” 魔族们一头雾水。 踩上光明大陆的地面,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就是被净化的目标。这只需要我一句话。”陆希一边说,一边用眼角余光瞥一眼海因里希——见鬼了,这角色演起来很难的好吗?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对魔族“恩威并施”啊,快来教教她! 但是好在魔族们明白了她的意思。海因里希冒着这样的危险,交出自己的自由,就是为了给魔族谋求更好的生活。 如果这是一群高级魔族,大概不会为这话感动。魔族要谋求更好的生活,竟然需要向人类交出自由? 但眼前这些魔族,最高的也不过就是中级而已,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尤其是那些魔民们,他们在无尽深渊艰难度日,连温饱都是奢望。现在霉菌沼泽的日子,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不敢想像的好了。 而这些好,都是海因里希给他们换来的。 所以说不管是人类还是魔族,底层的思想都是差不多的。说什么自由与骄傲,如果肚子都吃不饱,没几个还能坚持住“贫贱不能移”的。 海因里希对陆希这一番发言也是心情复杂。 他当众表明陆希的身份,是想让这些魔族敬畏她,对她的命令丝毫不打折扣地执行。但是被陆希这么一说,接受魔族们感激目光的居然变成了他! 天知道他牺牲了什么。自由?陆希没限制过他。自尊?陆希没侮辱过他。安全?陆希又不会杀他。利益?他能这么快晋升到大魔鬼全靠从陆希那儿学来的知识。 所以,他到底牺牲了啥?光明神在上,他只是想把这些魔族也变成陆希的子民,好再给她加一点“负担”,这样,在她考虑要不要回去的时候,或许就会再迟疑一点…… 心情复杂的三方沉默一瞬,陆希终于可以结束这赶鸭子上架的演讲,再说下去,下一波魔兽又过来了呢! “所以,我希望你们珍惜机会,不要让我觉得,选择你们是错误的。”陆希顿了顿,也提高声音,“刚才的安排,都听明白了没有!” 海因里希适时地展开蝠翼,释放威压,一面应声回答:“听明白了,谨尊您的命令!” 于是魔族们很不整齐地一起回答:“谨尊您的命令!” 好在回答虽然不整齐,动作倒是很利索。或者说,他们扑向猎物的动作是非常利索的,毕竟那就是一堆堆的肉! 这一带都是穷人住的地方,环境当然十分糟糕。但对魔族来说,无尽深渊有的是比这还糟糕的地方,这都不算啥!所以他们毫无心理障碍,直接就踩过那些脏污甚至残肢碎肉什么的,到每间低矮的泥巴房子或者木头板棚里头去,顶着屋子里的臭气,把还活着的人弄出来。 除了水手之外,平民就是最先感染的那一批了,尤其是这些穷人,他们连存粮都没有多少,一旦病倒不能做工,很快就会断粮,而没有营养补充,免疫力与抵抗力就更为低下。所以这一片平民居住的区域,死亡率是高得惊人的。 说起来可能还要感谢这些魔兽,因为他们吃掉了尸体,否则在这个天气,尸体腐烂起来,等陆希赶过来的时候,面对的就不只是霍乱了。 刨去逃跑的人,平民区的死亡率达到了三分之一。而如果陆希没有来,那么留在城里的这些人,最终的结果应该是全部病死或被魔兽困死。至于逃出去的那一万多人,在缺乏医药食物的情况下,能活下来的估计也最多就是一半。到时候,海风郡的五万多人,大概只会剩下十分之一! 即使在这个并不怎么关注人命的地方,这个死亡数字也将是惊人的。 而此时,这些已经绝望的人,终于看到了希望。 “好像有声音,是不是有人来救我们了?”一个女人有气无力地说。 “不可能的……”她的丈夫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教会都逃走了,魔兽来了,没有人能救我们了……” 他们一家没有得瘟疫,被困住是因为男人在码头上搬货的时候摔断了腿。买不起圣水,他只能躺着不动,期盼这条腿不会烂掉,而会慢慢地长好,哪怕变成瘸子也行。虽然说变成瘸子就再不能去搬货,之后家里要怎么生活也是个大问题,但人也只能先顾眼前。 就因为男人不能动,所以他们也不能逃出城躲避瘟疫,只能关起门来想着能熬过去就好。谁知道海港会失守,魔兽会来呢? “当初应该让你带着儿子先逃的……”男人喃喃地说。他的腿到现在还没有烂,但他真的宁愿当初它就烂掉,如果他死了,妻子就能带着孩子逃跑,而不会跟他一起留下来…… “逃出去也是饿死……”女人搂着自己的孩子,孩子在昏睡,开始时是因为睡着了才不会饿,现在则是醒的时候少,睡的时候多了。一家子都要完了。 “让魔兽吃掉吧……”女人绝望地说,“我们死在一起也好,就可以一起去光明之山了。” 这个时候泥巴房子的门被踹开了,女人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虽然说着让魔兽吃掉也好,但谁不怕死呢? 但是并没有魔兽,他们听见了人的声音在喊:“这里有三个人,好像还没臭。” “真的是人,有人来救我们——”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呼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可是她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那个人弯腰钻进了低矮的房子里——不,那不是个人,即使光线极暗,她也能看见对方头上的角。 “主啊,是魔鬼!”天哪,他们没有被魔兽吃掉,却要被魔鬼吃掉了吗? 可是魔鬼并没有吃他们,而是简单粗暴地看看他们:“你们得了瘟疫吗?” 没人敢回答。于是魔鬼又简单粗暴地说了一声:“算了。还能走吗?快点出来,有人给你们治病!” 女人当然不相信魔鬼的话,但魔鬼可没有什么好脾气,直接就对她伸出手,将她从床上拽了下来。 “我丈夫的腿断了!”女人抱紧孩子,惊恐地尖叫,“不要杀我们!主啊,救救我们!” “你们的教会都跑了。”魔鬼不客气地反驳,“你们的主也不会救你们,是我们在救你们!” 女人想反驳这句“大逆不道”的话,但是魔鬼已经把她家的床板直接掀了起来,几乎是“端着”她的丈夫往房子外面走,并且因为门太窄床板出不去,他还一脚踢倒了这面泥墙。 完了,房子也没了……女人绝望地想,麻木地抱着孩子跟着走了出去。 一出去就是满耳朵的尖叫,她看见了还有人一样被从别的房子抬了或者端了出来,有些人还有力气叫喊,但有些人已经只能任人摆布了。 而在不远处,还有一些魔鬼正在宰杀魔兽。 “要吃了我们吗?”女人呆呆地问。把他们跟魔兽一起炖汤? “嗤——”她听到了魔鬼轻蔑不屑的笑,“谁要吃你们。走吧,送你们去安置处,到了那儿就有吃的了。” 女人对他的话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是听到“吃的”,她又不由自主地抬起了无力的双脚——哪怕是要被炖汤呢,如果在死前能给她一顿饭吃,那,那也可以吧…… 第266章 我来做主(三)、没有设备,那就靠魔法吧 安置点, 被陆希设在了在海风郡的教堂。 海风郡有五万多人口,逃出来一万多,就算再死掉一两万, 现在城里也还有一万多人, 要救他们,药品可能还在其次, 粮食最重要。 那什么地方有粮呢?除了有钱人家里肯定有存货之外, 就是两大粮库:教堂,还有骑士团驻扎处。 陆希当然首选教堂。 海风郡的教堂比不上王都的皇家教堂那么高大,但占地面积也不小,而且各种好用的神术阵都不少。比如说挡风御寒的,比如说调节温度的,比如说阻挡尘土的, 再比如说净化水源的…… 当然, 按理说这种大教堂都有防御神术阵, 尤其是防御魔鬼的。据说在黎明时期,只要有魔鬼进入任何一所教堂附近五十米, 神术阵就会报警并准确攻击。 但是黎明时期都过去多少年啦, 别看教会天天喊着魔鬼魔鬼, 不时的这边烧个女巫,那边抓个堕落者什么的,其实没有人比教会更清楚, 魔鬼早就没有什么威胁了。 所以,这个功能模块就可以省掉了, 要知道维持这种功能, 神术阵的开销也是很大的, 省下这笔资源, 拿来享受点别的不好吗? 尤其在海风郡,还有皇家的骑士团驻守——不,即使没有骑士团驻守,难道还有人敢攻击教堂吗?那信徒都能撕了他们! 所以海风郡的教堂外观宏伟,但防御神术阵就是个意思,相当于挂了一把大锁,防君子不防小人。 对于魔兽来说,它们当然是不会看门上有没有锁的,因此现在教堂外围的神术阵已经被破坏了大半,甚至白色的围墙都倒掉了好几处。 不过因为教堂里已经没有人了,所以魔兽们付出不少同伴的生命代价,却没能找到什么目标,进来绕了一圈就没了兴趣,只留下了地面上一些已经干涸掉的粘液,以及把花园里的花花草草祸害了。 不过这都不妨碍拿来做灾民安置点。陆希带着海因里希进来,就开始翻找粮库。 教堂的建筑模式都差不多,知道长云领教堂的布置,找到粮食就很容易了——海风郡教堂总共有神职人员六百余名,其中一大半是信徒和见习牧师,只用保证基本生活条件的,但就剩下这二百多正式的神职人员,那待遇可真不错。 仓库里不但有足够的小麦,还有咸肉干肉海货和葡萄酒,香料跟盐也齐全,甚至还有一个房间,用保鲜神术阵存放着一些菜和水果! 好家伙,这相当于一个冷库啊!在光明大陆,这可是绝对的奢侈了! 哦对了,还有糖!绿云领出产的果糖,有整整两大箱!这下连盐糖水都没问题了。 幸存的人被带进教堂的时候被吓得不轻。这可是没有神官大人的允许,他们是私自闯入教堂,主会惩罚他们的! 然而魔族根本不理睬他们的抗议,直接就把人塞进了教堂。几乎是一进入教堂的大门,他们就闻到了诱人的香气。那是复杂的香气,是有些人从来没有闻到过的,他们仅能从其中分辨出谷物的芳香,但这一点已经足够诱惑了。 在教堂的小广场上,原本作祈祷的地方已经架起了火堆,火上是一口口锅,美妙的香气就从那些锅里散发出来,而魔鬼站在圣水池前面,大声地命令着:“还能动的过来洗手,然后领粥!” 粥!这个字眼简直比牧师的祝福还要好听!一时间这些人们忘记了病痛,忘记了魔鬼,甚至忘记了他们侵占了主的教堂,在他们眼里,只有那一锅锅的,将要分给他们吃的粥! “你用魔鬼来救他们——”光球在陆希耳朵边上絮絮叨叨,“他们不会感激你,只会觉得你跟魔鬼勾结了……你把他们都吓坏了……” “随便。”陆希撸起袖子,一边搅拌着锅里的肉粥,一边淡淡地说,“反正我也不要他们的信仰值。” 光球吓了一跳:“什么?不要信仰值?那怎么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陆希反问,“难道我来一趟光明大陆,就只为了赚信仰值吗?救灾,难道不是人命为重?难道他们不信仰我,我就不救了?” 光球被问得结巴起来:“不,不是……但,但魔鬼……你用了魔鬼,他们就绝不会再信仰你了,说不定还会向教会举报你……” “举报?”陆希笑了笑,“我在救他们的命,如果这样还有人要举报,那就杀了算了。再说,真这么信仰坚定,宁愿死了也不要魔鬼拯救的,现在也不会来领粥了。” 光球看着火堆前面排起长队,从打粥的魔鬼手里领走一碗碗汤粥,然后或者惊喜地跑去自己家人身边,或者连走开都来不及就大口喝粥的人,无话可说。 陆希冷笑了一声。她知道光球怕的不是有人举报,而是这么多人被救了,却没法提供信仰值——哦,也可能还是怕她被人举报的,毕竟她要是被教会烧死了,岂不又是白忙一顿吗? 不过光球不吭声了,陆希也就懒得再理会它。看魔族们分粥分得挺好,还尽职尽责地监督这些人洗手,陆希也就把袖子一挽,去洗干净了自己的手,下去给病人挨个看诊。 这批病人的情况要比逃出去的那些严重得多,有一半都需要注射药物,还有不少虽然移过来的时候还有呼吸,但其实已经进入衰竭状态,无法救治了。 “不可能!”病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也病倒了,但大儿子还能走路,一听陆希说没有办法,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皮包骨头的瘦胳膊一把就拽住了陆希,“我父亲刚才还能说话呢!” 陆希没忍心跟他说,那是回光返照。当然,也有一些病人,根本连回光返照都没有,就在昏迷中停止了呼吸。 “一定是你带来的魔鬼害的!”大儿子眼睛都红了,举起拳头想打陆希,但随即被一股大力压到了地上。他趴在地上,开始拼尽全力叫骂起来,“你这个女巫!一定是你召来了魔兽,召来了瘟疫,害死了这么多人!你还带来魔鬼,要把所有的人都害死!” 海因里希太阳穴上青筋直爆,很想一脚踢在他嘴上,但是被陆希抬手拦了下来:“去把青羽找来。你们——”她转向魔族,“谁是水系的?” 这种谩骂根本不算什么。病人死亡的时候,很多家属接受不了,情绪激动,别说骂了,动手打医生的都有。这里至少能把人按倒,要是在医院,不少医护挨打都白挨。 而且,他骂的真是自己心里的想法吗?不,这些人明知道瘟疫不是她带来的,魔兽也不是。但他们信仰的教会抛弃了他们,反而是魔鬼把他们从魔兽的包围中救了出来。他们的信仰崩塌了,既不能相信,又不能不信眼前的事实。现在的叫骂,不过是既不愿意接受事实又无法反抗,只能籍着叫骂来发泄心中的痛苦与惶恐罢了。 就像一只蚂蚁,陆希可以随手就捏碎他,但那又何必呢? 青羽被找来了,整个人都是僵的:“露西小姐,这些,这些——” “是来救灾的魔族。”陆希简单地说了一句,不给他思考的时间,“你能抽干人体的水份,那也应该能够把水灌注进人体,就像输血一样。” 青羽大惊,连这么多魔鬼在场的问题都来不及思考了:“不,我不能……”他没干过啊! “你能。”陆希替他做了决定,“而且必须能!这些人需要补水。” 她直接把青羽拉到了哭号的男人旁边:“看,这个孩子已经脱水了,喝盐糖水已经来不及给他补充液体,现在需要直接输液,但是我没有设备,只能靠你,还有你们。” 你们,指的是站出来的会水系魔法的几个魔族。 还在地上哭喊的男人闭上了嘴——他的母亲去世得早,现在父亲又去了,弟弟就是他唯一的亲人,如果能救他,哪怕救人的是魔鬼,他也,他也感激它们! 附近的病人也听见了陆希的话。他们中很多人都跟这个孩子一样,所以一时间许多人都安静了下来,紧紧地盯住了青羽和几个魔族。 青羽感觉汗都要下来了。几个魔族被这许多人用期盼的目光盯着,也觉得压力山大。 第222节 但是陆希已经开始布置任务了。 其实要说输液也很简单,水系魔法是为了提取出纯净水,这才能用来配置生理盐水或者葡萄糖溶液,才能往人体内输入。 在这一点上,魔法倒是非常好用的,问题在于单个个体对魔法的应用和理解。 比如说你让青羽从井水或者河水里提取水,那他提取出来的水肯定包含着井水或河水里原本就有的细菌,但泥沙却可以过滤出去,因为在他的概念里,泥沙再小也不是水,但细菌——他看不见,也没有这个概念,所以能不能过滤出去就是玄学了。 但如果从空气中聚集水,那就要干净一些,但还是很难达到完全无菌。 所以就只有蒸馏水了。 “这就是水蒸气。”陆希指着锅上面蒸腾而起的白雾,指挥几名魔族,“只能从这些白雾里提取水。”水蒸气本身就能起到杀菌的作用,在没有蒸馏设备的情况下,就用魔法版的自动装备吧。 这个时候陆希就想再次感谢老天给了她一个劳拉,她带来的盐是劳拉萃取的,这是真正纯粹的氯化钠,不掺杂质的那种。倒是教堂里存的那两箱糖,其中还含有一些不是糖的成份,她还真的不敢随便就拿来配注射液,还是口服比较稳妥。 几名魔族表情扭曲地开始驱动魔力,而陆希转头指导青羽去了。配置生理盐水不难,难就难在怎么注射。 “这是血管,你能看见,也应该能够感觉到血液的流动。”陆希拿起病儿的手给青羽看。这孩子说是十岁,其实又瘦又小,看着就像六七岁的样子。而且因为又病又饿了好几天,人都瘦得皮包骨头,手背上的血管都瘪了下去,进针都难。 但这对于魔法来说倒不是个问题,青羽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那脏兮兮的手背,点了点头——血液确实还在流动着,虽然这孩子看起来仿佛随时都能断气的样子…… “按照你的心跳节奏,一滴一滴地注入。”陆希大概定了个速度,但这个速度之所以按照青羽的心跳来是有原因的,“你要学会同时控制给几个人输液。而且注意,要把液体温度降到跟你体温一致才行。”这几个魔族从水蒸汽里凝聚出来的水还是热的! “还要降温?”青羽感觉自己要崩溃了,“我,我不——” 但他还没说完就被陆希打断了:“没什么不行的!每个人的血管位置都是相似的,一样的输入速度,你只是在重复重复再重复而已。高级骑士,这当然做得到!” “以及你们!”陆希转头看着那几个魔族,“凝聚水的速度再快一些!有很多人都在等着输液呢!” 魔族们也想崩溃。他们从没这么使用过魔法啊! “没什么难的。”陆希能想像得到自己现在估计就是一副要被吊上路灯的资本家嘴脸,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抛给员工一个又一个的任务,拼命压榨的同时还要摆出“这不过是一点小事”的态度,以便不付加班费…… 好吧,她还是会付好处的。 好处之一,就是知识。 “你们要了解水的蒸发与冷凝过程。”陆希指着锅,开始现场讲解,“水沸腾之后会气化,在紧贴水面的这一层上基本都是水蒸气,也就是汽化的水,虽然看不见,但你们的魔力可以感觉得到。并且在这个温度气化的只是水,水中的杂质则不会有变化,因此蒸发出来的是纯粹的水,不含任何杂质。 但水蒸气再向上升起一段距离,就会接触到周围的空气,由于空气温度低,水蒸气重新液化成细小的水滴,看起来就是白色雾气了。事实上你们的魔力如果不是火系,那么魔力本身就应该能起到一定的冷凝作用,将水蒸气重新变回水滴。利用水本身的变化规律,就能提高聚集效率,毕竟这样沸腾起来的水蒸气近乎饱和,比你们平常从空气里凝聚水要容易得多。” 她做了一个非常周扒皮的总结:“所以你们的速度本来就应该更快!加油,很多人都在等着这些纯净水救命呢!” 还能说什么呢?干呗。 然后,小广场上就出现了奇妙的景象。 首先是几名魔族围着一口烧开水的大锅沉默地站着,每人面前都悬着一团水。这个时候就明显地能看出来,其中一名魔族面前的水球特别大——不是因为他的等级高,而是因为他理解了更多的东西。 “我,我的魔力增长了……”这个魔族实在没忍住,惊喜地对旁边的魔族说道,“感觉我似乎能升级……” 这是姐妹俩,觉醒的血脉都是低级的鱼人。血脉低级,魔力的等级自然也高不上去,也就是个初级水准,连狩猎队都进不去——因为这种等级连水箭都没杀伤力,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水球捂脸,把猎物活活憋死,费时耗力不说,假如猎物跑得快,一拉开距离魔力就无法跟上,水球也就散了。 但是现在,妹妹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了身体内的魔力波动,就像这锅里的水一样,一波一波地向上涌,越涌越高。她敢确定,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她就能突破到中级! 中级魔鬼,那在底层魔族里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这就是因为,她对水的理解加深了吗?不是说要了解自己的血脉才能提高魔力吗?哦,能力也是血脉的一种表现,所以了解水,也就是了解血脉了? 妹妹一边猜想,一边丝毫不敢放松地汲取和凝聚着水球——难怪领主大人认了这位女伯爵为主人,原来,原来她是真有本事啊! 而青羽那边,配置好的生理盐水在他面前形成一个巨大的水球,然后这个水球分裂成十个,每个水球大概有三百毫升左右。每个水球都延伸出一条细细的水线,分别连接着十个病人的身体。 青羽脑门上青筋直跳。但是陆希并没说错。开始他只能同时控制三个水球,但很快这个数目就直线上升到十个。并且看起来,还可以再增加。 压榨一下,有的时候还是挺有效的。陆希冷酷无情地想,然后就一头扎进了病人当中。这些病人要处理的也不只是霍乱病菌感染了,有好几个人被魔兽伤到,虽然侥幸逃生,但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伤。有些伤口只需要清创,有些却需要把腐烂的部分切掉,甚至还有断手断脚的要重新正骨。 当然也有被开肠破肚的,不过那样的都已经死了,等不到陆希来了。 小广场上的灾民们已经安静得多了。虽然也还是有人会被陆希判断为不治,家属因而号啕痛哭的,但更多的人看向陆希的目光中,已经充满了希望。 第267章 我来做主(四)、我打算做光明大陆和无尽深渊的双重领主,你看怎么样? 一回生二回熟, 青羽第三次开始输液的时候,已经能够同时控制将近三十个水球,并且还能分心说几句话了:“小姐, 这些魔……您打算怎么跟伯爵大人说?” 刚被海因里希叫过来的时候, 他还以为就只有几十个魔族,结果这大半天他偷偷数了数, 这进进出出的魔族数量得有四五百号! 数百魔鬼!这要是被教会知道, 怕不是要喊一声魔灾,然后派出圣十字军东征了! 然而青羽看到的是,这群魔鬼衣衫褴褛——行吧,其实光明大陆上的贫民和奴隶差不多也就穿成这样儿,他从前当雇佣兵的时候见多了。但可能是在长云领住久了,长云领的人如今连奴隶都有一两身麻布衣服, 不会搞得这么衣不蔽体的, 所以他看惯了, 竟然觉得魔鬼也怪可怜的…… 而且这些魔鬼大部分身上的魔力极其低微。青羽能感觉得到,也就比普通人类强点有限。 说到魔力波动, 青羽现在觉得, 女伯爵所说的“魔鬼不过是觉醒方向不同的人类”这句话, 极可能就是事实了,因为他居然能感觉到对方身上的波动,就像能够感觉到人类觉醒者的神术力量波动一样! 这说明什么?说明魔力与神术, 真的可能是同源的,只不过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还有还有, 这些魔鬼在做什么呢?一百多号魔力更强的在杀魔兽, 现在锅里煮的汤, 有些原料就是他们猎来的。还有几百号人在源源不断地往教堂这里搬运灾民, 那些拉得浑身恶臭,瘦得皮包骨头的灾民,被他们扛着、架着、甚至是用门板拖着,一个个地送了过来。 甚至还有几十个女性魔鬼,被女伯爵指挥着给灾民们清洗和分送汤粥。 恍惚间,青羽险些以为他看见了长云领的护理队,区别不过是这些女性魔鬼头上都有角,有些还长着爪子罢了。 但是他这么想,可不代表所有的人都会这么想。 就看眼前这些被救来的灾民吧,大部分人固然是安静了下来,但他们对魔鬼还是心存畏惧。还有一小部分人,喊着嚷着拒不接受女性魔鬼们的清洗或帮助,甚至还有个别把肉汤都打翻了,大声谩骂魔鬼和女伯爵的。 当然女伯爵丝毫不惯着他们,要清洗的仍旧被按住接受清洗,至于把肉汤打翻的,直接捆起来扔到一边去,爱吃不吃! 那几个被捆起来的,青羽倒不担心,他敢打赌,就算女伯爵不发话,一会儿海因里希也会悄悄把这几个家伙处理掉的。 让青羽比较担心的,反而是那些不吭声,却又用警惕甚至还有点仇恨的目光偷偷看着他们的人。 女伯爵说过一句话——会咬人的狗不叫。青羽虽然不知道这是哪里的俗语,因为据他所知,獠犬这东西还是挺爱叫的。但这话里蕴含的意思他懂,并且觉得十分正确——为什么蛇类总是需要更多的提防,不就是因为这些滑溜的冷血东西不发出声音吗? 这些人里,一定有接受了帮助,但转头还会去向教会告发的货色。 所以犹豫了一会儿,青羽还是问了。毕竟几百号魔鬼啊,假如冯特伯爵现在知道,会是什么反应? “他们明天就会回去了。”陆希正在调配新的生理盐水,现在输液和清创都靠它,用量可不少。 目前长云领酒精还没能量产,主要是原料不够。粮食是舍不得用的,现在用的酒精,是那些木薯淀粉生产的,因此产量有限,主要用来萃取香水,然后卖给贵族们去了。幸好在大部分情况下,生理盐水也能满足需要。 “然后呢?”青羽追问。 陆希转头对他笑了笑:“然后当然是要告诉父亲的。” 噫,这就是说,等魔鬼都走了,再告诉冯特伯爵?告诉他啥呢?魔鬼来过,杀了魔兽,救了灾民,然后走了? 那到时候冯特伯爵会是个什么表情——青羽是有点想象不出来,但他觉得肯定不会是什么欣慰的表情就是了。 不过好吧,人家是父女,轮不到他一个外人置喙,但是其它的问题他既然想到了,还是要提一提的:“还有这些人,如果他们去向教会举报……” “嗯。”陆希这次眼皮也没抬,“我会处理。” 怎么处理,天黑之后,青羽就知道了。 今天对他而言也是高强度劳动的一天了。别看只是在那里站着,但整整大半天都在全神贯注地控制着魔力输出——嗯,他现在也习惯说魔力而不是神术力量了,毕竟魔力这个词儿更简短一些嘛——而且还是精确地输出,这是他以前从来没做过的。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方式对于魔力的掌握是很好的练习,他已经能够同时控制四十二个水球了!这意味着如果面对的是较小较弱的目标,他同时就可以对付好几十个!要是他以前就有这个精确度,做佣兵的时候接到的那些狩猎毛皮兽的任务就可以完成得更轻松了。 但是这样长时间的输出也把他累了个头晕眼花,感觉身体被掏空…… 小广场已经空了,死去的人被抬出去烧掉,还活着的人则按轻重症分开,都住进了教堂里——好几百神职人员呢,有的是房间。 以青羽的耳力,能够听见最近的房间里灾民们的声音——大部分人都睡不着。他们不过是平民,甚至多数还是平民中都比较低等的那些,这辈子只睡过稻草,现在竟然躺在教会的大人们睡的床上,盖着他们用过的松软暖和的被子,这让他们感觉到的不是舒适,而是惶恐。 像他们这样的人,也配睡这样的床吗?不,重点是他们未经教会的大人们允许就住了进来,难道不是冒犯吗? 神,神会因此而惩罚他们吗? 青羽甚至听见有人在小声地祈祷和忏悔,说着他们不是有意要玷污教堂的…… 于是他更担忧了。虽然这些人还没敢说他们是被逼迫的,但很显然他们就是这个意思。他们不感激女伯爵,反而想把责任推给她。 如果女伯爵不召唤这些魔族来就好了。 青羽只想了一下,就摇了摇头。今天进入教堂的灾民有六千多人,其中有一小半都需要输液,假如没有这五百魔族帮忙,他们或许要等到两天,甚至更久之后才能获救,到时候这一小半人大概都已经不需要救援了。 女伯爵宁愿冒着被举报的危险,也要救人……老实说,青羽觉得就算教皇处在这个境地,也未必能这么仁慈的。 但是她太仁慈了,而有的时候,仁慈只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要是长云领因此被围攻怎么办呢?青羽发起愁来:到时候他怎么办?离开长云领?不不不,在长云领住过之后,别的地方还能呆得下去吗? 那,那就只有为女伯爵战斗了。 啊!青羽恨不得冲进房间里去,揪住那些忏悔的人,大声叫他们看清楚:教会扔下你们跑了!会救你们,会把你们当人看的,只有女伯爵,只有长云领! 谁TM敢去举报,他就宰了谁! 青羽正这么想着,就听见看守门口的两个魔族说起话来:“今天累死了,咱们弄回来多少人啊?” “总得有五六千吧?不过听说这个城有五万多人,现在最多就剩下一半了,也是惨……” “嗤,那不是因为教会跑了吗?哎教会不是天天喊着光明神拯救世人,怎么有了瘟疫他们反而跑了呢?” “说说罢了,你还真听啊?人类遇到瘟疫,哪一次是教会救的,不都是把人关起来,等得了病的死光了,瘟疫就没了吗?也就是这位女伯爵,肯这么出力来救人了吧?依我看,好心没好报。今天救了人,明天说不定就有人去向教会举报她了。” “不,不会吧?咱们好歹也是救了人呢?” “怎么不会?忘恩负义的人难道还少吗?不过吧,女伯爵到底是贵族,就算举报了也未必能怎么样,倒是今天咱们救出来的这些人,恐怕要倒霉了。” “他们倒什么霉?” “你想啊。教会烧死的那些女巫都是怎么回事?不就是说她们跟咱们接触过,堕落了嘛。既然这样,那今天这些人都是被咱们救出来的,还吃了咱们发的汤粥,这不都是堕落者,全都该上火刑架吗?” 青羽清楚地听见了房间里传来的惊恐抽气声,还不止一两个。很好,看来很多人都没睡着,竖着耳朵在听呢。 “也许举报的人能将功赎罪呢……” “你傻啊。当时可能算他将功赎罪,可过后呢?” “过后怎么了?” “说你傻还真傻。也不想想,这里的人活着,就是教会抛下了整个城自己逃跑的实证。你说教会当时为什么敢跑呢?不就是想着人都死光了,就死无对证了吗?要是有人活着,证实他们能救人却不救,那教会的脸面往哪儿放?这个城的教堂主教怎么办?当然只有他们全死了,才能把这件事抹过去啊……” “那,那这还有很多人活着呢?” “一群平民,要弄死他们还不容易吗?”魔族打了个呵欠,“反正咱们过几天就回去了,以后这些人死不死的,就看女伯爵能不能保住他们了。听说这个城已经归女伯爵管了,在城里大概是总没事吧……走了走了,睡觉去,明天还有一片地方要搜呢。” 两个魔族勾肩搭背地走了,青羽就听见房间里响起了一片窃窃私语,仿佛热锅上爬过一大群蚂蚁一样簌簌有声。 第223节 于是青羽也蹑手蹑脚地离开了,转过走廊,正好撞见陆希:“露西小姐……”这两个魔族说的话,可真是够——怎么说呢,就是把教会的卑劣心理剖析得清清楚楚,青羽扪心自问,假如他是教会里的神职人员,大概也是希望这些人都死掉好遮掩自己干的坏事的。 “其实话是海因里希教他们说的……”不得不说,海因里希从不吝于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教会,而且他确实很知道怎么样蛊惑人心。 “但是……万一有狂热的信徒……”青羽还是不太安心,毕竟刚才两个魔族说的都是真话,唯有一点是假的——他们说陆希是贵族所以教会不能把她怎样,这话只能骗骗这些没有见识的平民,事实是如果教会知道陆希会召唤魔鬼,那圣城一定不会容忍长云领的存在。 陆希笑了一下:“真有狂信徒,今天就不会接受救治了。”应该像那几个打翻汤粥的家伙一样,宁死也不与魔鬼为伍。 不过为保万一,明天还有别的安排呢。 经过一夜的休息之后,大部分病人都有了明显的好转,而那些原本没染病的,饱餐一顿又睡了一觉,精神更是恢复了不少。 于是,在喝过今天早上的肉粥之后,陆希把能没病的人都叫了出来:“城里还有地方没有去搜过,男人拿上工具出去搜救,遇到病人还是送到教堂这里来。” 工具都是从教堂里找出来的,什么收拾花园的锄头铲子啊,厨房里用来烤肉的长铁叉和菜刀啊,实在不行从哪里拆根铁条或木棍下来都可以,教堂里的东西质量都很不错的。 有人已经过去拿工具了,有人却想打退堂鼓:“为,为什么让我们去啊……” “呵——”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看来海风郡真是太久没有领主了。” 没人敢说话了。海风郡虽然没有领主,但驻扎在这里的骑士团其实就相当于领主了,每年海风郡的人也一样要服劳役之类,甚至在规定的劳役之外,骑士团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 谁敢违抗骑士团呢?难道是想死吗? 但是眼前这位女伯爵给他们治病,还给他们饭吃,她太温和了,以至于有些人现在才想起来,这位以后就是他们的领主了,违抗领主的命令,那也是要死的。 但是,但是外面有魔兽啊!满城都是!要不然他们早也就跑出城去了,哪里还会留下来呢?现在让他们去救人,要是遇上魔兽怎么办? 有些人不由自主就把目光投向了站在一边的魔族们。昨天他们都是被魔族救回来的,当然看见这些魔族手执武器,对着魔兽大砍大杀的场景了。要,要是这些魔鬼在前面杀魔兽,那他们不就安全多了吗? “怎么?”陆希笑了,“你们要跟他们一起?” “是,是的!”有人忙不迭地点头,还有人似乎有些迟疑,但想想外头的魔兽,也都沉默了。好容易活下来了,谁想死呢?比起出去被魔兽咬死吃掉,跟魔鬼组队,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青羽看着魔鬼与人类编成的队伍一队队地出去,面无表情地憋了半天才说:“如果被人看见……”天啊他不敢想那些人会是什么心情。 “他们只在平民区搜救。”陆希可没打算把自己召唤来一支魔鬼支援队的事儿广而告之,“搜完这一片,魔族们就可以回去了。至于这些人,我会给他们提供工作,就让他们在城里干活。” 穷人相对好控制,有工作能保证他们吃喝就能安定下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还有人想溜出城的——陆希看一眼海因里希,相信他能解决的。 “等到这一片区域都搜索完了,就可以去找父亲他们了。”然后就可以私下里跟冯特伯爵说一下救援人员的问题。 青羽表情复杂,实在没忍住问了一句:“您是怎么召唤到他们的?”召唤魔鬼这种事儿他也只是听说过,据说成功率并不高,更没听说过还有一召唤就召唤好几百号的…… 而且别人召唤魔鬼,是想跟魔鬼做交易,比如说得到魔力啊,得到权势啊,得到财富啊,而这位召唤魔鬼,是让他们干活儿……这,这操作就很迷了。再说,他也没见过有这么听话的魔鬼啊! “早就说过,魔鬼跟人类也没什么太大区别。”陆希熟练地调着生理盐水,“我现在把汉克叫过来,他不是也得干活吗?” 这个说法好像很对,但又好像有哪里不对。汉克,汉克原先可是长云领的领民啊。 “这些也算是伯爵大人的领民。”海因里希忽然说了一句,似笑非笑地看了陆希一眼。他这个领主都是陆希的人,那他的领地里的魔族,当然也都是陆希的领民了。 “哪,哪里的领地?”青羽感觉自己这两天受到了太多的惊吓。更可怕的是,听到这些耸人听闻的消息,他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觉得可怕,更没有觉得这位女伯爵想要毁灭整个光明大陆什么的,甚至隐约还有点“这么厉害”的敬佩感! 完了,他一定是脑袋坏掉了。长云领这个地方,不,应该说是这位女伯爵一定有蛊惑人心的能力,她该不会真是个女巫吧? 陆希也看了海因里希一眼,沉默一下,忽然对青羽笑了笑:“无尽深渊的领地。我打算做光明大陆和无尽深渊的双重领主,你看怎么样?” 青羽,青羽只能希望,这可能是女伯爵在跟他开玩笑吧…… 第268章 我来做主(五)、这头魔鲸有禁魔领域 “你, 你一定在开玩笑吧?”光球小心翼翼地问。 “哪句话是开玩笑?”陆希在火上反复烧着一把匕首,漫不经心地反问。 事情紧急,她不能带一整套手术器械过来, 幸好瘟疫不是地震, 她还没遇到断手断腿需要截肢的情况,只有一些被魔兽咬伤的小伤口, 有时候需要割去一些腐烂的组织。 也许不是运气好, 只是她来得太晚了,受伤严重的人都已经死了,也就用不着大手术了。 陆希这么想着,不由得叹了口气——作为一个医生,想到那些原本可以不必死去的病人,总归是无法平静的。 “就是——”光球试探着, 很有些赔小心的意思, “你刚才说的, 打算做光明大陆和无尽深渊的双重领主……” 陆希笑了一声:“怎么,不行吗?” “但——魔鬼的信仰是不算信仰值的啊……”光球有点急了。 “没关系啊——”陆希还是轻飘飘的, “不算就不算了, 也不妨碍我继续挣人类的信仰值啊。” 光球被噎住了, 过了好一会儿,直到陆希以为它不会再说话了,光球才开口:“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它甚至不管还有魔族在场, 直接飘了出来,对着陆希的脸, 似乎在观察她的表情:“你, 难道不想回去了吗?” “不回去, 不就只有十年时间了吗?”陆希看起来还是那么轻飘飘的, 仿佛并不认真。 光球松了口气:“你还记得这个就好。” 陆希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这是她的试探,但显然,这结果是让她最难以接受的——真的只有十年。 这是个什么道理陆希不懂。也许是异界的灵魂毕竟不能在光明大陆久存;又或许她维持生命的能量本来就是光球给的,所以时限就是时限,十年一到,一切就都会结束…… 十年,只有十年,而她现在已经用掉了一年多。 教堂外传来的声音让陆希拉回了发散的思绪——已经只剩下八年了,那就更该抓紧时间了。 组织救援的一千多名灾民,跟五百魔族混编成队之后效果居然很不错。有几个魔族在前面举着武器大杀大砍,后面的灾民们胆子也壮了不少——大个的魔兽就交给魔族,他们拿着锄头棍子也能三五成群地打砸那些小个魔兽,一旦成功地杀掉一个,那胆子就更壮了一点,仿佛忽然发现魔兽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当然免不了还是有人会受伤,但小伤没什么可怕的,还有人给治呢。 于是今天的搜救效率,竟然比昨天更快,而反抗的人也更少了。 当然,这也与今天搜的人病得更重有关——毕竟晚一天获救,人就更虚弱一些。 “幸好……”对着屋子里刚刚死去,甚至身体还有微温的一家子,有人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是啊……”有人低声附和。如果他们不是昨天就被魔族们救出去,而是拖延到今天,说不定他们的家人也会像这一家,悄无声息地死去。 这样一来,再看身边的魔族,忽然之间就觉得没那么可怕了。 “也许教会说得不对……”甚至有胆大的小声嘀咕,“魔鬼……”魔鬼也没有要他们的灵魂啊,甚至魔鬼把他们救出来,都没有提什么条件。教会说魔鬼给人以好处,就是要引诱人堕落,那现在他们也没堕落啊。对了,堕落到底是什么? 但也有人没那么轻信:“也许我们死后就不能上光明之山了……” 这是个挺严重的问题,人们心里有些惶恐,但立刻就有人小声说:“可是教会都逃走了,他们——因为瘟疫而死的人,能上光明之山吗?” 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因为他们几乎都有亲人朋友甚至关系不错的邻居在瘟疫中死去的,如果他们都不能去光明之山,那他们的灵魂能去哪里呢? “不,不会吧……以前也有瘟疫啊,教会没有说因为瘟疫而死就不能去光明之山啊!” “可是教会也没有说能去啊。而且教堂的牧师甚至不给我们治疗,那是不是说,主也抛弃了我们?” 在教会这些年的宣传之中,教会就是主的代行者,教会的意志,就是主的意志的体现。所以现在,教会的撤退,自然也会被视为主的抛弃。 “那凭什么呢!”有人愤怒了起来,“又不是我们愿意得病的!” 这引起了共鸣。谁愿意得病呢?甚至再扩大一些,谁愿意受穷呢?难道是他们不努力工作,是他们懒惰吗? 有的时候,不满与质疑其实就像种子,已经埋在那里了,只需要一点雨水,它就会发芽,然后便会以不可挡之势生长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人来得及仔细去审视自己的内心,因为他们还需要救人,救那些跟他们一样可怜的人。 这次,青羽的输液球已经不够用了,一次四十二人已经是他的极限,但需要输液的,光这一会儿就已经抬进来了至少一百个! “或许我也可以试试。”海因里希昨天观察了青羽一天,这会儿提出了建议。 “对啊!”陆希眼睛也是一亮,“你也可以!”有足够的压力,即使是水也可以刺破皮肤,要注意的就是在盐水进入血管之后必须立刻降压,否则过大的水压会把血管鼓破的。 于是院子里又多了一个巨大的盐水球,而从这个球里引出三十条水线,分别连接入病人手背的血管——在控制输入分量的问题上,海因里希甚至更为方便,因为只要他保持每条水线的压力一致,那么滴入速度就基本相同,不必担心有人输得多,有人输得少。 而且在熟练之后,他甚至能够同时控制两个盐水球,给六十人输液。 青羽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两个悬浮在空中的,比他的盐水球更大的液体球——难道说,海因里希的级别比他还高?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海因里希觉醒才一年而已,是从制酸开始——不对!青羽差点想给自己一巴掌,什么觉醒才一年啊,女伯爵都能悄没声地召唤魔鬼了,你说海因里希觉醒才一年,那才真是见了鬼呢! 当然,青羽是后面才来长云领的,所以他并不知道打前站的灰羽早就曾经在青石城外跟海因里希打过交道了——毕竟猜测出实情的何塞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们。 总之青羽现在有了一种危机感——不是为他自己,是为了何塞。 自己的团长那种隐隐约约的心思,青羽并不是没有发觉。之前他是觉得挺有希望的,虽然团长只是个雇佣兵,但高级骑士可不是大路货,何况还是二十岁出头的高级骑士呢。如果以骑士等级来论,比起女伯爵原本的那位结婚对象丹尼尔骑士也并不逊色。 至于别的贵族什么的,依青羽看女伯爵也不在乎什么贵不贵的,甚至假如他没看错的话,女伯爵甚至是厌烦那些贵族的。 但是如果抛开身份不论,那么团长就有个劲敌了——男仆和雇佣兵论起身份来其实半斤八两的(当然青羽是觉得雇佣兵更好),但如果是一个成为高级骑士甚至更强的男仆,那这事儿可就真危险了…… 更危险的是,作为男仆,海因里希显然是跟女伯爵接触的机会更多啊! 青羽忍不住想,等他看见何塞的时候,可得提醒团长一声了…… 这个机会来得很快,因为他们刚刚把这一片城区搜索完毕,人都救得差不多的时候,码头又遭到了一波攻击。 陆希在黑夜里举着火把冲到了码头。 神术阵虽然没修复好,但灯塔好歹还能使用,所以在乳白色光照之下,她能看见海面上那些起伏的脊背。 好家伙!这一海面的海鲜啊! 没错,陆希并不是口误,这真是一海面的对虾啊!个个都有巴掌大,活蹦乱跳,特别适合做盐水虾的样子。 当然,这玩艺儿在光明大陆不叫对虾,有幸存的水手在码头上,替她解惑:“这是冰虾,肉像冰雪一样莹白,而且带着寒气,即使不使用神术也能保鲜一个月。另外,冰虾的背甲中央有一块粉红色的,是炼金药剂增骨剂的主要原料,使用之后能够让人骨骼坚硬,甚至可以长高。” 明白了,虾皮补钙呗。 但是冰虾除了能自我保鲜之外,魔法等级也很低的,不过就是有那么点儿冰系能力罢了。就算现在它们有一海面,在天骑士面前也没什么可看的啊,有什么必要把她这么晚的叫过来呢? 没等陆希疑惑完,就听那名水手继续补充说:“很多魔兽都喜欢捕食冰虾,魔鲸喜欢,还有现在在港口外面的骑士王鱼。” 骑士王鱼?陆希这才意识到觉醒者跟她这个普通人的视力是不一样的,她就没看见远处还有什么东西。 一个望远镜递了过来,陆希赶紧抓过来,粗暴地怼到眼睛上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远处那片深色的海面,不是因为灯塔的光没照到,而是因为那里是一个个深蓝色的脊背,使得海水也变成了蓝得发黑的颜色。 骑士王鱼,可能就是陆希所知道的剑鱼魔化而来的。这种带着长长的剑状上颌,因为游速太快本身就极具威胁的大型鱼类,现在还带上了冰系能力,就更可怕了。 这东西倒是不能上岸,但问题是它们如果向着岸边发起一个骑士冲锋,码头都得…… 轰!还没等陆希想完呢,港口那两道曾被神术炮轰过的山壁,就发出了沉闷的声音。骑士王鱼们真不愧“骑士”之名,真的来了一个集体冲锋,掀起的海浪重重拍击在山壁上的同时,水波之下已经有百多根“长剑”刺进了岩石之内。 “又是这头魔鲸干的?”陆希在望远镜里看见了海面上冲起的水柱。显然,这些冰虾群又是这头魔鲸赶过来的,然后自然就会吸引以冰虾为食的鱼类,哪怕今天晚上来的不是骑士王鱼,也可能会是别的魔兽。 “已经是第二波了……”水手有些发抖地说,“昨天晚上它又驱赶来了一群吸血乌贼。”如果不是有一位天骑士在这里,还有一位高级骑士,就现在这个空荡荡不设防的码头,早就又来一波魔兽登陆了。天知道之前那些无穷无尽的海螺海星叫人有多崩溃,直到现在,城里应该还有没清除掉的魔兽在晃荡呢,如果再来一群…… “不干掉这头魔鲸,就没完没了……”陆希看见那道水柱在海面上来回移动,显然还在驱赶什么,“免疫魔法攻击,那就上物理攻击吧。” 第224节 水手听得一头雾水,但冯特伯爵很明白:“子弹对它的伤害太小。我曾经试过投掷一个地雷,但是没有爆炸。” 目前长云领的地雷用的还是燧发式的,就是接受外力撞击之后撞针打火,然后点燃内部火药。也就是说,需要达到一定的压力才行。 冯特伯爵投掷过地雷,但没有爆炸,如果不是地雷有问题,那就是撞击的力量不够。也就是说——“您离得太远?”那靠近点不就行了? 冯特伯爵的脸色更沉了:“靠近一百米之内,我就不能飞行了。” “禁魔领域?”陆希倒抽了口气,这头魔鲸可不一般啊!果然海洋真是卧虎藏龙,变异的魔兽都比陆地上的更高级! “禁魔领域……”冯特伯爵重复了一下这个明显是生造的新词,但发现十分精确。 当时他在远处直接投掷了地雷,但隔着二百米远投出的地雷,最终只是在魔鲸的皮肤上弹了一下,便落进了海水之中——鲸皮柔软而富弹性,下面还有厚厚的鲸脂减震,子弹可以很容易地打穿它的皮,但是会深陷于鲸脂层中,甚至无法打穿这层脂肪。 按照正常的逻辑,当然是靠近之后再投掷了。再怎么柔软能减震,靠得足够近,力量足够大的时候也能触发爆炸。 冯特伯爵差点就来个俯冲式投弹了,幸好他在那么做之前忽然觉得还是谨慎一点的好。而这点谨慎救了他的命,让他在发现自己忽然无法使用魔力的时候靠着惯性前冲了一段距离,总算冲出了禁魔领域的范围——假如他在俯冲到魔鲸头顶的时候忽然发现不能飞行,那他就等于自己送到魔鲸嘴里去了。一个无法使用神术力量的天骑士,对魔鲸来说也就是一口肉而已。 “那就用点火式的炸药。”陆希稍一沉吟,“让金羽改一改,拉出一条药芯来先点燃再投掷。如果能够趁它不呼吸的时候把炸药投进它头顶的呼吸孔里就更好了。” “它会沉到水里去。”金羽也被叫到了码头上来,“药芯遇水就无法燃烧了。” “所以还得让它保持在水面上?”何塞皱起眉头,“就不能再快一些,在投掷到的时候立刻爆炸吗?” “只要投掷,它就可以往下沉。”约翰也开口了,“或者掀起海浪打湿药芯。”魔鲸是水系魔兽,论起用水,它可真是熟练极了。 噗地一声,一块石头飞出去,砸在一条爬上岸的黑影头上,引来水手一声惊呼:“海蛇!有蛇!” 蛇可是能爬上岸的! 事情显然比水手想的还要糟糕,从雪白的冰虾群下面,一只又一只的魔兽冒了出来,不仅有海蛇,还有一些蟹类和最讨厌的海星,都是能上岸的。 与此同时,那些骑士王鱼已经发起了第二轮攻击,眼看再来几轮,两道岩壁就顶不住了,到时候这些身形庞大的骑士王鱼,就能直接对码头来个骑士冲锋了。 “我们去那边消灭骑士王鱼,这里让人来防守。”陆希迅速做了决定。 “不,不……”水手感觉自己腿都软了,“我们守不住啊……”觉醒者太少级别又低,那些普通人更是不行,这些骑士们一走,码头哪里守得住?尤其是,现在港口根本没有了防御神术阵,全得靠肉搏了。 冯特伯爵也皱起眉头:“我去收拾那些王鱼,你们守住码头就行。” “我们得干掉那头魔鲸。”陆希拉住冯特伯爵,“父亲,必须有您才行。何塞带着民兵们对付骑士王鱼,对它们总可以用地雷了。码头这里——” 她还没说完,水手就要给她跪了:“大人,真的不行……” “那么——”陆希似乎侧头沉吟了一下,“父亲,我那儿有几百魔族。” “噗!”青羽险些就喷了——几百魔族,这,这是能说的吗? 码头上一时间静得只能听见魔兽爬上岸的声音。冯特伯爵随手一扫,切碎几十只才露头的螃蟹,怀疑地看着自己的女儿:“你说什么?” “我说码头需要人手。我那儿有大概二百魔族,虽然级别不高,但对付这种魔兽也还可以。让他们来跟水手们一起守着码头。”陆希面不改色地说,“我们得赶紧干掉这头魔鲸,不然鬼知道它还要给我们招来多少东西,这样耗下去,谁也顶不住。” 魔力,或者说神术力量也是会消耗干净的。冯特伯爵这个天骑士杀起低阶魔兽来当然轻而易举,但同样要消耗自己的神术力量,换言之,天骑士的蓝条再长,也是会耗尽的。而且说真的,从大骑士到天骑士,提高的是力量层次,蓝条倒没有几何式的增长。 冯特伯爵的表情简直难以形容,旁边的约翰更是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但是陆希已经很自然地说:“情况紧急,我来做主,就这么办吧。” 第269章 我来做主(六)、这不是魔法,而是物理 直到蹲在了岩壁顶上, 感受着脚下被骑士王鱼撞击的震颤,青羽还觉得自己的脑袋是糊住的——被女伯爵的简单粗暴操作糊住了啊! 当然,他观察了一下, 发现身边的同僚们表情也都挺一言难尽的, 个个都像梦游一样——不对,只有海因里希看起来清醒一点儿, 但好像也有点震惊, 不时地看一眼女伯爵,似乎在观察她的表情。 这么一排五六个人出现在岩壁上方,水里的骑士王鱼很快发现了他们,一条骑士王鱼尾巴猛拍水面,高高跃起足有十米,那剑状的长颌一张, 就顺着长颌喷出一条冰箭来, 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把长颌发射出来了似的。 不过这样的攻击对岩壁上的人来说毫无用处, 约翰随手一摆,一条藤蔓就缠住了冰箭, 无所谓地把它扔到了一边, 而骑士王鱼则被一团精准的火焰在腹部爆开, 扑通一声掉进了水里。 骑士王鱼倒是不像鲨鱼或虎鲛那样争抢同类的尸体,但在冲锋的时候也根本不顾忌什么,很快这条骑士王鱼就被撞成碎块, 消失在了水波之中。 “有点可惜。”只有陆希还很自然地看了一眼脚下,“骑士王鱼的肉也很贵的吧, 回头应该全部打捞起来。” 骑士王鱼的肉确实挺受欢迎, 主要是受教会的欢迎。因为它们的肉质是白色的, 这是“光明”的颜色。而教会每隔七天会做一次大礼拜, 在这一天需要“斋戒”,也就是不能吃畜类的肉。这个时候,鱼肉就会成为代替品,而白色的鱼肉,则比红色或粉红色的更“高贵”一点。 高不高贵的,陆希不予置评,但下面这些疯狂的魔兽都是钱,这她是知道的。 只可惜其他人显然现在都没有赚钱的心思,冯特伯爵表情复杂地看着她:“不是说杀掉魔鲸吗?” “嗯对。”陆希望向远处的魔鲸,这东西居然还游近了一些,并发出了一阵嘶鸣声,听起来仿佛挺愉快的样子,显然是在挑衅呢。 “要把它限制住几秒钟,不让它沉到水里去对吧?”陆希看着大半身体露出海面的魔鲸,“把它冻住一下就行了。” 青羽下意识地说:“我做不到啊!”要冻住这么一个大家伙,高级骑士恐怕还做不到。 “它禁魔。”冯特伯爵皱眉提醒。总不能这么快就忘记了吧? 陆希笑了笑:“液化空气。” 青羽一下子就明白了。液化的空气在重新气化时将吸收大量的热,自然会造成温度急速下降,这不是魔法,而是自然规律,即使禁魔领域也无能为力。但问题是,他记得氧气的液化点是零下一百八十度,他,他达不到呀,他现在顶多能把那个啥二氧化碳液化而已。 “让海因里希跟你一起。”陆希冷静地说,“加压,降温。你不要想着你能把温度降到多少,只要把你能够抽走的热量全部抽走就行。” “现在就开始试吧,从少量开始。”陆希直接指挥,“到时候父亲你要在魔鲸被冻住的时候把地雷扔过去,砸到冰层上一定可以引爆。但是扔过去之后要立刻撤退,氧气可是助燃的。其余的人,在这儿阻拦这些骑士王鱼。” “抽走热量……”何塞若有所思地重复了一句,忽然说,“我或许也能帮忙。” 这个就超出陆希的知识范围之外了。理论上热量无法从低温物体向高温物体转移,但魔法跟热力学终究还是有点不同的,这大概就是这个世界与她的世界不同之所在了吧。 半小时之后,空中出现了一个浅蓝色的液体球。海因里希飞在空中,双手虚握着这个液体球,而青羽巴在他背上,战战兢兢满头是汗:“你,你可压好了……” “闭嘴!”海因里希负担着一个人还要同时竭尽全力地使用魔法,也是累得不轻。 但是他们终于靠近了魔鲸。 魔鲸从水里浮上来,跟身体比起来就显得太小的眼睛盯着飞在空中的两人,青羽甚至觉得自己从那只阴冷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点笑意,就像等着老鼠送上门的猫。 “扔!”海因里希忽然大喝一声,两人同时发力,将那个液体球向魔鲸身边扔了出去。 液氧球一脱手,海因里希转头就跑,两扇翅膀扑扇得青羽差点被甩出去,忙不迭死死勒住他的脖子:“我要掉下去了!” 魔鲸没搞明白为什么会扔过来一个球,但是它并不在意。或许它的意识尚未发展到能够准确定义禁魔这个概念,但它本能地知道,有一些攻击对它是无效的,就比如这个一看就知道不是正常出现的水球。 水球一头冲进了禁魔区域,虽然包裹在外面的魔法效力迅速消失,但它借着惯性仍旧前冲了一段距离,准确地扎进了魔鲸身边的海水…… 整个淡蓝色的球在落入海面之前就沸腾了,但是沸腾带来的不是热量,而是寒冷。白色的冰层从海面上延伸开来,这一瞬间连海浪都被冻住了。 这不是魔法,而是物理,是魔鲸都无法免疫的变化。冰层迅速包围住了它,魔鲸想向下沉入海中,但身体下面也结了厚厚的冰层,它需要把冰层压碎才能下沉。 但就在这时候,连续三颗□□撞击在了它的头部,那里也结上了一层冰。 虽然有厚厚的皮下脂肪保护,但魔鲸还是有了一种“冻得肉疼”的感觉。不过本能告诉它,这种温度还不至于让它受到致命伤害,皮肤会冻坏,但只要过一段时间,它就能慢慢养好。 正当它这样想着的时候,一声轰响,自它头部炸开了。 往前猛飞的海因里希和青羽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一眼——半个海面都是熊熊大火,甚至连正冲击岩壁的骑士王鱼群也受到了惊吓,不少骑士王鱼调转方向,直接跑了。 冯特伯爵比海因里希和青羽更早地回到了岩壁上,看着远处的火焰半晌没说话。这一炸的效果已经不逊于他的全力一击,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禁魔领域之内的攻击。如果魔兽中越来越多地出现这种变异过的、对魔力免疫的个体,那么将来的战斗,就要更多地倚重“科学”而不是“魔法”或者“神术”了。 不过,那也是之后的事了。冯特伯爵深吸了口气,脚下的阴影顺着岩壁滑进海水,开始捕捞那些还没逃走的骑士王鱼——先把眼前的魔兽解决了,他还要跟陆希好好谈一谈呢。 这一场战斗在天色微亮的时候结束了。 没有魔鲸“孜孜不倦”地往这边驱赶魔兽,丧尸围城——啊不,是魔兽围港也就失去了后续力量。骑士王鱼跑了一半,港口外的海面顿时干净了许多,就连之前被魔鲸和王鱼群联手逼进来的魔兽也开始向外撤。 当然,撤掉的还是少数,大部分都被留下了。毕竟这些低等级的魔兽,在天骑士和大魔鬼,还有几个高级骑士的包围之下,也只有束手就擒成为盘中海鲜的份儿。 “魔族回去了?”陆希指挥着人把一部分鱼虾运进沙尔特商会的库房,退出来的时候看见海因里希走了过来。 魔族这一次收获颇丰。五百魔族连扛带拉,带走了他们所能带走的最大限度的魔兽肉——有些魔族恨不得在嘴里都叼一块肉走,毕竟霉菌沼泽的人口已经上涨到将近两千魔族,而魔族虽然耐饿,食量却是比人类更大的。 “打一次工”能赚这么多,顿时这几天连轴转的辛苦都不算什么了。魔族们欢欣鼓舞,甚至还有魔族希望能多有几次这样的机会,毕竟光明大陆的物资实在是比无尽深渊丰富多了。 当然,现在他们对于海因里希认了人类女伯爵做主人的行为也没那么抵触了,毕竟如果不是这样,他们怎么可能有机会来赚走这么多魔兽肉呢? 海因里希领主做得对啊!至于说魔族的骄傲?那,那就再说吧…… “这里头可是有预支款。”陆希板着脸说,“问问人类的雇佣兵,就像他们这种水准的,能拿多少钱,买得到这么多魔兽肉吗?这些肉,还包括之前的黄粉饼,都是你领地的欠债。” “是!”海因里希也严肃了起来,“霉菌沼泽会好好培养需要的菌类的。” 目前,陆希这里所用的几种抗生素都是从霉菌沼泽来的,还有长云领民众已经习惯广泛使用的酵母,正准备加大用量的柠檬酸,以及马上要推广的维生素C,都需要霉菌沼泽的原料,霉菌沼泽的价值也正在于此。 但是到现在为止,这工艺生产还远远跟不上。接下来的重点,恐怕就要放在这上面了。 陆希一边思考,一边还在指挥身边的人:“教堂的库房装满了吗?还有骑士团驻扎点,他们的仓库也会有保鲜功能,统统先运进去。城里的搜救不能停,现在魔兽退走了,把人手全部投进搜救队,务必把全城都翻一遍,但凡是还有口气的就都给我救回来!现在有这么多魔兽肉了,还有粮食,吃的方面不要吝啬。” 这会儿在她身边听从指挥的就是沙尔特商会的水手们。 这些水手都要算是沙尔特商会的弃子了。当时商会高层得到教会和骑士团的消息,跟着撤了,而这些当时尚未病愈的普通水手,就被扔在了城里,毕竟他们身上带着瘟疫,骑士团坚决不允许把他们带走。 如果不是长云领来救援,这些水手不是病死就是被魔兽吃掉。他们自己也很清楚,所以才这么积极地带着陆希来商会驻地,把商会没来得及带走的物资全部搜刮了出来。 听到陆希的命令,几个水手彼此递了个眼色。他们在海船上干活儿,对于海货自然不像陆地上的居民看得那么重,在船上的时候也是以此为食的。但饶是如此,他们也没见船长像这位女伯爵那么大方,居然能把冰虾和骑士王鱼这样能卖出大价钱的食材都随便灾民们吃。 那些可是灾民,被救出来的时候别说财产,连身上都只剩皮包骨头了,全家捆一块儿卖了都不值一块鱼肉的啊。不,就连他们这些水手,都吃不上这么高级的鱼肉呢。 早听长云领来的商人说过长云领领民的日子过得好,领主仁慈,他们都觉得那是商人在吹牛,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如果能为这样的领主干活儿,不比在商会里被船长呼来喝去的好吗?长云领是没有船队的,那他们这些水手虽然级别不高,但也是有经验的人,总比生手更好吧…… 何况,这次带着人来搜刮了商会的物资,等分会长回来,不敢拿女伯爵怎么样,可不会放过他们呢。 还有,他们昨天晚上可是跟魔鬼一起守着码头打魔兽,这要是被商会知道,恐怕立刻就会把他们送去教堂门口的火刑架上,绝不会再让他们上船了。 几个水手无声地交流了一下,都打定了主意——坚决执行女伯爵的命令,从此之后他们就认定这位领主了,务必要在领主面前混个脸熟,以后才有出头的机会啊! 于是陆希就听见了格外响亮的应答声,即使她累了一夜有点发木的脑袋也情不自禁地感叹了一句:“这几个人不错。” 海因里希习惯性地撇了撇嘴。他当然猜得出来这几个人想的是什么,倒也没有白费他安排魔族说的那些话。以后,这海风郡里大部分的人都会自觉保守昨夜的秘密了,至于那极少数过于“虔诚”的,他会处理掉的。 陆希搓了搓脸,驱赶掉几分倦意:“那条魔鲸拖上来了?” 沙尔特商会的大船有处理魔鲸的专门平台,现在那头变异的魔鲸尸体就躺在那里。 说实在的,一眼看过去也看不出来这是一头魔鲸了,强烈的爆炸将它的头部炸掉了一半,身上也被烧得没法看,尤其是露在水面之外的背部,连皮下脂肪层都烧光了。 一条魔鲸的价值现在只剩下了大概三分之一,其中主要包括腹部保存的皮下脂肪——这是鲸脂蜡烛的原料;鲸肉和鲸肝——后者尤其值钱一些;残存的鲸皮——能做成贵族们喜欢的腰带或马鞍蒙皮,但是不少地方都有焦痕,价值免不了打些折扣。 不过幸运的是,在这头鲸腹中发现了龙涎香。 然而遗憾的是,处于头部的魔晶被炸碎了,只剩下几块拳头大小的碎块嵌在脑部,只能当做次品卖出去了。 分割魔鲸的水手小心翼翼地向几位大人报告。当时他在码头上都听见了巨大的轰响,之后这头鲸就被这个样子拖上了船,简直让他目瞪口呆,对冯特伯爵的敬畏嗖地又上升了一截——同样是天骑士,提尔团长都奈何不了这头魔鲸,伯爵大人却能击杀,简直太厉害了! 这种错误的认识当然无人为他纠正,大人们关心的是那些魔晶碎块——蓝色的魔晶碎块里,密密麻麻的都是黑色纹路,比起变异地行龙的更为复杂,而且仔细看去,似乎还有着某种规律的样子,可见不是随便长长的。 第225节 “不只是魔鲸——”之前觉醒了能力的年轻民兵在一旁报告,“那些爬上码头的魔兽当中,也有变异的,我遇到了一只变异的螃蟹。” 说起来也是巧,之前女伯爵才说他的能力可以用来辨认魔兽是否变异,这还就真让他遇上了一只。魔力子弹打在那只螃蟹身上仿佛搔痒,还是同伴的钢芯子弹把它打了个对穿。 只是螃蟹这种魔兽等级太低,连魔晶都只有黄豆大小,本身颜色就浑浊多杂质,也很难看出有没有什么特殊纹路了。 “没什么可惊讶的。”陆希倒是早就想到了。如果光球所说的新神正在降临,那么以后的变异魔兽只会越来越多。但也没什么,早做准备就是了。 “鲸油什么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陆希也不是很关心这头鲸,“父亲,去休息一会儿吧。” 冯特伯爵看了她一眼。作为天骑士,这一夜的战斗里他是最轻松的,如果说要休息,顶着两个黑眼圈的陆希才是最需要休息的。所以她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让他休息,而是在绕着弯子说“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谈谈吧”。 “确实。”冯特伯爵环视一下围在四周的高级骑士们,“约翰跟我来。”这是要让约翰加入谈话了。 陆希也考虑了一下:“何塞跟我来吧。” 至于海因里希,等到跟冯特伯爵谈完之后,她有更重要的话要跟他说。 第270章 我的选择(一)、成为一位双重领主? 商人们还是有眼色的, 虽然冯特伯爵拉走了他们家里的粮食和仆人,但就为了他能挡住港口那源源不断的魔兽,他们也极其识相地特地清出了一处精致的住宅, 恭敬地请伯爵大人与女伯爵“屈尊暂住”。 不过这宅子在陆希看来最好的一点就是地势高, 而且住宅本身有三层,顶层还有一个挑高的类似塔楼的阁楼。虽然那个阁楼建起来是为了仿着教堂的式样立十字架以表“虔诚”的, 但并不妨碍如果坐到十字架的基座上, 就能把大半个海风郡收入眼底。 作为光明大陆上一个堪称“繁华”的大城市,海风郡其实也不怎么能入陆希的眼。首先这一眼看过去,整个城市颇有点泾渭分明的意思,教堂占据着最好的地方,洁白得像朵莲花一样盛开在海风郡中心。 它的一侧是富人区,也就是大大小小的商人们的居住地, 虽然房屋水平略有不同, 但几乎都是独栋小别墅, 还有着或大或小的花园。他们花园里浇花的水,有些是经过神术过滤净化的井水, 有些则干脆就是运水人从城外运来的。 而另一侧的贫民区比起这些在夏季里点缀着鲜艳色彩的小别墅来, 简直就是只能用灰暗来形容了。那些木头和泥巴房子的颜色自不必说, 就算偶尔有几栋石头房子,也是年头太久而被风雨侵蚀成了暗褐色,根本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整座城大体上呈弯月形, 中间环抱的就是宽阔的圆形海港了。原本这里是十分忙碌的地方,几乎每天都有归来的海船驶入海港, 同时又有出航的船离开。 而码头上应该有蚁群一样来往的苦力, 把海船上的收获搬下来, 再把出海所需要的物资搬上海船。他们以此为生, 并同时维持着海港的运转。 相比海港,提取盐的工坊就安静许多,因为那里算是海风郡的禁地了——毕竟提取精盐需要神术,而海风郡当然不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种方法,否则他们的盐卖给谁去呢? 所以精盐工坊单独有一处海面,一些管道伸入海水中,源源不断地将海水抽入工坊。经过庞大的神术阵处理之后,一边变成精盐进入仓库,一边则将剩下的“魔盐”与废水排回海中。 在这处工坊里工作的工人也是不能回家的。说起来他们甚至不是工人,而是学徒,或者说,以学徒名义来雇佣的工人。 这些学徒年纪都在十二岁左右,一旦进入工坊,他们就要签下为期十年的契约。在这十年之中,他们前五年是没有薪水的,因为学徒需要“学习”,没让他们交学费已经是好的了。至于后面五年倒是有薪水,但金额也就是那么回事。 但即使如此,这个工作也有的是人抢着想来做,毕竟这是神术工坊啊,万一孩子能够在这里学到一点神术,或者成为觉醒者,那么整个家庭都可以脱胎换骨,飞升一个阶级了。 陆希十分怀疑,这根本就是神术工坊钓免费工人的鱼饵罢了,毕竟他们根本就不教学徒们神术,能从复杂的神术阵里自己学到东西的,那都得叫一声天才了。 当然,现在精盐工坊已经停止工作了。 因为要防止窥探,工坊是封闭式的,所以当外面瘟疫流行的时候,工坊内部并没有被感染,因为他们日常的饮用水,是神术阵提取精盐时顺便弄出来的一些蒸馏水,倒是能保证洁净的。 但也正因为封闭,所以当魔兽上岸的时候,工坊里的工人同样全然不知,直到工坊被无数的魔兽包围,并感受到内部的神术波动,开始进攻。 陆希他们来得确实太晚了一些,工坊几乎变成了一片废墟,当然也没有什么活着的人了。 这座原本是十分美丽的,像精盐一样雪白的建筑,已经变成了一地染着污血的碎块,比起同样被毁的贫民区来,也并没有多一分体面。 “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陆希望着这座城市,轻声说。 城市毁掉大半,人口减少了至少三分之一,这种重大事故,原本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霍乱传染性很强,但要截断传染渠道也非常容易。”陆希指了指贫民区的位置,“如果教会肯净化水源,那么即使没有药,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被传染,而被传染的大部分人——尤其是成年人,也许都能自愈。” 这一点冯特伯爵已经看到了,尤其是那些能逃到白浪湾的病人,仅仅是用肥皂洗手和喝煮开的汤就切断了疫病的传染,而需要用药的病人也不多,是他们到了海风郡之后,重病号才多起来的。 “还有骑士团。”陆希又指向码头的位置,“虽然他们无法歼灭变异魔鲸,但那东西短时间内也冲不进港口,顶多只能驱赶一些魔兽。有一位天骑士,还有上百名骑士——哪怕是初级的,再加上海船上的觉醒者,他们也能守住港口的。” “只要他们没有临阵脱逃——不,哪怕只有一方守住了,甚至只要他们逃得晚一点,这座城现在都不会这个样子。”陆希本来只是想平铺直叙一个开头的,但是说着说着,她就不由自主地愤怒了起来,“这是为什么呢?” 冯特伯爵沉声说:“教会一贯如此,他们只是嘴上说得好听,号称能够治愈疾病,其实对于瘟疫,他们从来也没能做过什么。” “不是的。”陆希摇了摇头,“他们不是治好了沙尔特商会的那些船长吗?他们不是治不好瘟疫,他们只是觉得这些平民不值得他们费力气。在这一点上,他们跟骑士团——或者说跟国王陛下,倒是完全一致的。” 约翰的眉毛轻轻跳了一下,他敏锐地感觉到,陆希所说的“国王陛下”,指的并不仅仅是国王一个,而是所有的——或者至少说,大部分的领主贵族。 就是这一点始终让约翰有点不安。他没忘记冯特伯爵也是领主贵族,所以理论上来说,伯爵小姐所指责的这一个群体里,或许也包括着冯特伯爵。 “父亲——”陆希转头看着冯特伯爵,“当初您决定驱逐教会的时候,是想要一个什么样的领地呢?” 这个问题问住了冯特伯爵:“我,其实我当初并没有驱逐教会……”他是对教会不满,但他当时确实还没有直接驱逐教会的勇气,毕竟那意味着拒绝了治疗与丰收,他或者不受影响,但他的领民们承受不住。 但是教会对他的不满也是十分不满的,他们要的是他像其他领主一样,对教会尊敬顺从。所以教会开始罢工,后来更是干脆直接退出了长云领,还带走了许多领民。 而且,冯特伯爵也确实没有仔细想过,他想要一个怎样的领地。 “不,您还是想过的。”陆希肯定地说,“您想要的,是一个领民不会被随便饿死的领地。”尽管说这个想法十分之粗糙,但冯特伯爵自己组织商队买盐,每年都向领民发放救济,这都证明他是有想法的。 “差,差不多吧……”冯特伯爵当然不想自己的领民被随便饿死,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对领民们的关心也仅仅就是这些了,比起陆希来了之后做的那些事,他就实在是——这不仅是能力的问题,主要还是态度,比如说他就从没想过让领民们人人都有肉吃。 说起来这个目标真的可以用宏伟来形容了,这世上恐怕根本没有一个领主曾经有过如此伟大的目标。更可怕的是,其实这个目标看起来,好像并不难达到,至少陆希已经快能做到了,如今在青石城,哪怕是养济院的孩子和老人,每隔几天都能吃一顿肉。 看起来并不难达到的目标,却从来没有一位领主曾经立过。就像治理这场瘟疫并不难,但教会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一样。 冯特伯爵觉得自己仿佛明白了点什么,但又没有完全明白。 他不由自主地反问了一句:“那你想要什么样的领地呢?” “就像我现在在长云领做的那样。”陆希倒是回答得很爽快,“教会不该存在,凡我的领地,绝不允许教会再招摇撞骗。并且我的领地要发展生产力,让所有的人只要愿意工作,就能活得下去。” 冯特伯爵对于“发展生产力”这个词组稍微想了一下,然后问道:“你把魔鬼也包括在内?” 陆希微笑了一下:“父亲,我早就说过的,魔族也是人类。难道汉克、切莉和海因里希不是您的领民吗?” 一直沉默地站在一边的何塞嘴角无法控制地抽动了一下,他很想说海因里希大概不能算,但——还是别说了吧。 “但是——”对冯特伯爵来说,接受汉克和切莉是一回事,接受其它魔族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且其实就连海因里希,他都觉得颇有几分危险性,不是很想接受呢。 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些魔鬼,是你召唤来的?” 陆希稍微犹豫了一下。她本来想回答是的。但到了这个时候,再来欺骗未免有些不够诚意了。 “您知道制药厂出的那些药……其实原料就是从无尽深渊来的。” 虽然早就有所猜测,但这个答案还是让冯特伯爵吃了一惊,因为这意味着,陆希承认在长云领,有一个固定的与无尽深渊相通的通道。他挺直上身,手按住了“血红荆棘”的剑柄:“你——给我这个答案?”竟然真的就把实情告诉他了? 陆希没看那把剑。如果冯特伯爵要杀她什么的,难道还需要用剑?他的影子不是更快一些吗? “这件事情,要从当初我在猎场失踪说起了……” 这个故事说长不长,说短可也不短,其内容更是十分丰富,以至于冯特伯爵听着听着,都忘记了要继续把手放在剑柄上了:“克利斯那个混蛋,还有索肯!教会这群藏污纳垢的东西!” “法比安也是个混蛋!” “幽灵也变异了?” “那个黑水领主,真的跟怀特勾结了?” 愚蠢的远房侄子和混蛋的克利斯主教毕竟都已经死掉了,所以冯特伯爵的重点,还是放在了最后两个问题上。 “幽灵确实变异了。”陆希肯定地说,“圣光都无法消灭它。父亲,这个世界恐怕要迎来新一轮的黎明时期了。” 冯特伯爵嘴角抽搐,就连何塞都无法再沉默了,忍不住问道:“魔鬼使用圣光?那真的是圣光吗?” 约翰也跟着点头。好家伙,魔鬼要是会用圣光,那教会算什么呢? “教会算什么?”陆希笑了一下,“教会心里非常明白,否则为什么会有守夜人呢。至于苏赛恩用的是不是真圣光——反正他的圣光杀死了很多幽灵,唯独只对一只无效。结合克利斯当时遇到的那几只幽灵,我倾向于幽灵跟魔兽一样,也在变异。”至于魔鬼使用的是不是真圣光,其实意义倒也不大了,反正克利斯肯定是真圣光,他干不掉的幽灵,那绝对是有问题的。 “至说黑水领主与怀特的勾结,目前还只是推测。但小怀特曾经给公主赠送过一些珠宝,其中有一种新的宝石,跟红炎领地的矿脉中出产的宝石很相似。” 说是相似,其实应该就是一样的。红炎领地出产的,据陆希目测很像是钻石,至少是比水晶硬度更高的,只不过她现在没有什么检测办法罢了。 “怀特这个混蛋!”冯特伯爵愤怒地骂了一句,忽然转头看着陆希,“那么我们现在做的,跟怀特又有什么不同?而且,这不正说明魔鬼对于光明大陆是不怀好意的吗?” “有不同的。”陆希认真地说,“怀特想登上王位,只是想满足自己的欲望,难道您觉得他代替了国王,这个国家就会更好,民众的日子会更幸福吗?” 民众的日子,幸福……冯特伯爵感觉这两个词儿仿佛有点搭不到一块儿去。坐在王位上的那个人,也许会考虑到国家的强盛,但这强盛说到底是为了国王自己的地位稳固,谁会去想民众的日子幸不幸福啊? “而且,怀特在拉拢对光明大陆心怀恶意的那部分魔族,如果任由他们行事,那所有的魔族最终可能都会成为他们的助力,这可不行啊。”陆希居然用了一种近乎玩笑的轻松口气,“我们也得争取啊,能成为我们助力的魔族越多,能帮他们的就越少,如果我们能把所有的魔族都争取过来,那魔族还会是光明大陆的威胁吗?” 冯特伯爵被她的话惊呆了:“你可真敢说……” “这不仅仅是说说而已。父亲,这是能做到的。” 冯特伯爵想说这是异想天开,但——让所有的领民都吃饱饭,这也是个狂妄的念头啊,可是长云领现在已经差不多实现了呢。所以,让魔鬼不再是威胁,说不定也能实现? 不不!冯特伯爵赶紧把这个疯狂的想法从自己脑袋里赶出去——他是被女儿影响了,这件事可不像让长云领的领民吃肉那么简单,这是会让整个光明大陆都疯狂的事情,教会第一个就会发疯的! “当然,现在还不能让他们知道。”陆希笑了一下,“我们的领地上不允许教会入驻。长云领如此,海风郡当然也是如此。 无尽深渊有着我们需要的资源,而我们所有的,又正好是无尽深渊欠缺的。我们可以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父亲,领地不一定只在光明大陆上啊。” 冯特伯爵感觉自己的嘴巴张开大概就合不拢了,事实上一边的约翰已经露出了这样的表情:“无,无尽深渊的领地?您是要成为——”成为一位双重领主? 何塞的表情也扭曲起来。他当然是同样厌恶甚至仇恨教会的,但成为魔族的领主?这,这是人干的事吗? “人,人类在无尽深渊里是无法生存的……”这话是教会说的,但,但应该是事实吧。 “确实。”陆希面不改色,“所以我准备找一个代行者。” “海因里希?”冯特伯爵脸色不是太好看,“他——不是在长云领觉醒的吧?” 这个陆希就真不敢说实话了。假如让冯特伯爵知道,他的倒霉侄子是海因里希怂恿着跟他决裂的,连把陆希接回来都是海因里希搞事的结果,那估计冯特伯爵会很想一剑劈了他。 “他是在长云领晋升的。”陆希决定只说一部分事实,“有件事说出来您可能不相信,他当初,是被教会的人召唤来的,因为这个人想要借助魔鬼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心愿。” 这可是真话,比珍珠还真! 冯特伯爵注视着陆希。虽然他的天赋与精神类没什么关系,但身为天骑士自有一种敏锐的直觉,直觉告诉他,陆希说的都是真的。 而且教会的人想召唤魔鬼什么的,听起来居然不觉得让人意外呢。 就是还有一个问题——陆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你,是真的得到过神谕吗?”整个光明大陆上,还有谁会有这样奇异的念头呢? 第271章 我的选择(二)、我还有八年时间 关于神谕的问题, 陆希其实很不想承认,因为这未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可是一直信誓旦旦说神不存在呢。 然而如果不承认, 那她要怎么跟冯特伯爵解释?从前能糊弄过去是因为冯特伯爵不问, 那现在他问了,难道告诉他自己是个从异界过来的灵魂? 第226节 倒不是说这样的说法冯特伯爵不会相信, 毕竟这里还有无尽深渊呢, 那就是个异界了。但万一冯特伯爵理解错了,再以为她是从无尽深渊来的,是魔鬼附身啥的,怎么办? 陆希沉吟了一下,还是问道:“这个答案对您来说重要吗?要知道即使光明神存在,但祂也绝不是教会所鼓吹的那种全知全能, 还能给人以死后的永生乐园的那种神明。” “所以你确实知道一些未知之事。”冯特伯爵凝视着她, “未来就是你想要的那个世界吗?” 这个问题出乎陆希意料之外, 尤其是后半句。正当她还在犹豫怎么回答的时候,冯特伯爵已经站起了身子:“你是领主, 就照着你的选择去做吧。” 约翰紧跟着他离开, 走到楼下才犹豫着出声:“大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冯特伯爵转头看着他, 温和地笑了一下,“一直以来,你担心的都是这个吧?” 约翰低下头:“伯爵小姐……也许是她自幼离开了您的缘故……”一个在农庄里长大的女孩, 自然不会把自己当成贵族,也不会认同贵族, 所以在她未来所期望的领地之中, 只会考虑平民, 因为他们才是同类。甚至她会把魔族也算进去, 因为在她看来,魔族跟她一样,也是受苦的人。 他之前担心的确实就是这个,因为伯爵大人,也是贵族啊。而伯爵小姐所想要的未来,可有给伯爵大人留下一个位置吗? 冯特伯爵又笑了一下:“你到现在还觉得,她是我的女儿吗?”一个自幼在农庄上长大的农家姑娘,可能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那您——”约翰有些激动,“您早就想到了,为什么还……” “还放任她吗?”冯特伯爵难得的表情丰富,他甚至做出了一个侧头思索的动作,似乎在他升上天骑士之后,整个人都年轻并活泼了一些,“她做的有什么不好的吗?领地现在的样子,约翰你看到不高兴吗?” “这……”约翰不能昧着良心否认。现在长云领生机勃勃,到处都是看起来干劲十足的人,甚至人们说话的嗓门都比从前高了。作为守护这片领地的骑士,他能说他看到这种情景不高兴吗?现在比教会在的时候都好,简直就是把教会的脸打得啪啪直响,他怎么可能不高兴呢? 冯特伯爵有些复杂地笑了一下:“而且,就连城堡里都不一样了。你看安娜,她现在还会跟我吵架吗?” 约翰再次没了声音。他还记得从前伯爵夫人是什么样子,阴沉、刻薄,时常为了一条裙子或者一件首饰就要跟冯特伯爵闹一场,以至于他听见伯爵夫人的声音都会条件反射地有些头疼。 但是现在,伯爵夫人每天想的都是怎么样把炼金工坊里的好东西卖出高价,怎么样掏空那些贵族的钱包。至于冯特伯爵——层出不穷的新鲜东西和贵妇们投来的艳羡嫉妒的目光已经足够占据她的心思,有时候说不定她都忘记她还有个丈夫了呢。 这感觉真是……让人矛盾。 约翰不得不承认,陆希干得不错,任何一位贵族小姐都不可能比她更好,更不必说在农庄上长大的姑娘。 而且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陆希治好了伯爵大人的诅咒,还帮助他晋升了天骑士!他效忠的领主大人得到了最大的好处,这才是他最看重的事。 但假如她不是真正的伯爵小姐,那玫瑰别针是怎么检查的?如果别针没有出错,那现在这又是什么情况? 神谕?约翰不相信。伯爵小姐一直都说没有神,如果她接受了神谕,那就不会有这样的论调了。 可是如果排除了神谕,那约翰只能想到一种可能…… “魔鬼取代了露西的灵魂?”冯特伯爵苦笑了一下,其实在他心里也是偏向这个说法的,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魔鬼是有资格做教皇的。” “不必再想那么多了。”冯特伯爵拍了拍自己忠心下属的肩膀,“我终究是个不合格的父亲。”他不想去深究自己的女儿究竟发生了什么,相比之下,他更愿意接受现实,接受眼前这个就是他的女儿。 约翰其实对素未谋面的“真伯爵小姐”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他更关心的还是冯特伯爵本人。 “这就更不用担心了。”冯特伯爵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即使我不是贵族,凭借天骑士的等级,难道就会失去地位?” 他抬起头看向远处,笑了一下:“如果当初我不是贵族,或许……”或许他的婚姻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他失去了跟心爱之人结婚的机会,也蹉跎了伯爵夫人的一生…… 陆希不知道冯特伯爵内心还潜藏着这么一个——怎么说呢,就是为了爱情愿意放弃自己出身阶层的这么一个愣头青的角色,但是既然冯特伯爵让她按照自己的选择行事,那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冯特伯爵不是那种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至少现在,冯特伯爵是赞成她的作法的,那么以后可能出现的矛盾,就留到它出现的时候再解决好了。 “你怎么想呢?”走了两个人,十字架的基座上,就只剩下了陆希跟何塞了。 “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何赛忽然觉得有点愤怒。原来选择让他跟着过来,不是看重,而是怀疑他会有反对的念头吗? 陆希的脑袋其实有点晕。她可不是觉醒者,已经高强度地工作了几天,昨天晚上又打了一夜的魔兽,她现在原本是应该倒头去大睡一觉的,只是有一种莫名的亢奋在鼓动着她,要立刻跟冯特伯爵谈谈。 现在那股子亢奋劲儿还没过去,所以她还能坐在这儿,并且看起来挺精神的,但其实脑袋已经快要成一团浆糊了。所以对于何塞的愤怒,她是半点都没有感觉到:“嗯……你是个王子嘛。如果不能接受的话,你也可以回千岛之国去……” “是这样?”何塞凝视着她,“我要放弃这个身份才可以吗?” “可以什么?”陆希有些茫然地反问,“为什么要放弃?你不是希望你的国家能够摆脱教会的操纵,希望国民能过上好日子吗?”她问的只是何塞能不能接受魔族的问题啊。 “我还以为……”何塞自嘲地笑了一下。其实约翰意识到的问题,他也已经意识到了,毕竟他和冯特伯爵一样,都属于在陆希的计划中并没有考虑其利益的阶层之一员。 但是他以为,如果陆希是要让他放弃王子的身份,那应该是她还希望他留下来,对他还有期望——或者说,对他有需要。但现在陆希并没有这个意思,也就是说他接不接受,对陆希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你究竟想要什么呢?”何塞单膝跪了下来,以便自己能跟陆希对视。其实他想说的是,究竟他要怎么做,才能被陆希接受呢?但是这话他说不出来。他也想问问陆希,为什么会选择海因里希?但是这话他同样说不出来。 陆希有些怔怔地看着他:“我想要什么?” “是。你想要什么?”何塞最终能问出的只有这个问题,“如果你想成为女王——我是你的骑士,这是我早就说过的。甚至千岛之国……只要你能让千岛之国更加强盛,我也可以……” “女王?”陆希有一点想笑。她是想做女王吗?她最初只不过是想回去而已。后来则是对于身边的人,她不能真的像对待游戏里的NPC一样,用完就丢,所以她希望能够尽量给他们带来一些东西…… 至于到了现在,她的时间不多了,如果拖拖拉拉下去,到十年结束的时候她大概只能做出一个半吊子来,那时候只要她一死,一切就像海滩上建起的沙子城堡,不管堆得多么好看,海浪一冲就全部完戏,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何塞,谢谢你,但是——”何塞还是不能理解她,“我想要的不是这个。当然,如果你能接受我的想法,我当然也很希望我们能够一直是最好的朋友。”毕竟他们还是有很多利益是相同的,比如说推翻教会,比如说让千岛之国的国民过得更好…… 何塞却觉得心在往下沉。陆希说的话很诚恳,但是也太堂皇了。作为一个王子,他当然知道,那些听起来可以大声宣讲而挑不出半点毛病的言辞,往往都不是对最亲近的人用的。换言之,陆希说的这些话,已经把他划定在一定的距离之外了。 “可是究竟为什么呢?”何塞感觉一阵无力,如果不是还想维持着自尊,他现在几乎想哀求她了,“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陆希凝视着他。她觉得自己大概也许可能猜到了他的心思,毕竟她又不是什么天真少女,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慕。 “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以前是因为要回去,现在则是因为回不去了,“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说得自大一点儿,她现在要考虑的是继承人问题,而不是爱人的问题。何况,她已经没资格考虑什么爱人了,她只剩下了八年而已。 何塞不是很相信陆希这句话,因为海因里希明显跟她更为亲近。但是他又觉得陆希不是说谎,好歹也相处了一年多,他很清楚,陆希倾向于选择说真话,她可以隐瞒一些事情,但并不喜欢直接说谎。 如果这是真话,也许她确实还未曾做出选择,即使海因里希离她更近,但也未必就意味着他离她的心更近。 何塞这么安慰着自己,才有力气支持自己挺直后背:“我曾经向您表示效忠,骑士的忠诚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无论需要做什么,我等待您的命令。” 把孩子逼成什么样了啊……陆希发木的脑袋里升起了一丝愧疚——这可是个王子,就算失去了继承人的位置,也是个王子呢。 “不是命令。”陆希只好拍了拍何塞的肩膀,“是我们共同前进。”嗯,如果一直是同志那就最好了。 “共同前进……”何塞抬起手想去握住陆希的手,但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也许他确实应该再前进一步,等到能跟她比肩的时候…… 何塞垂下目光,恰好看到在楼下的空地上,海因里希正站在那里,仰头往上看。他现在已经收起了夜里那副头生双角背生对翼的魔鬼形象,但身上已经破碎的衣服却让他跟其他人看起来还是有所不同。 终究还是不一样的。何塞心想。这是个魔鬼,这也许是他唯一有优势的地方了。 陆希没怎么注意何塞是怎么离开,而海因里希又是怎么上了屋顶的。她现在没多少精力了,只剩下那点儿亢奋的余波还在支持着她,所以看见海因里希,她张口就问:“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啥?”光球悄咪咪地躲了一夜没吭声,这会儿倒是先出声了,“什,什么意思?” “我不打算带他回去了。”陆希淡淡地回答光球,“他不适合那边,这里才是他的故乡。而且,他才能接替我没做完的事。” 说起来真是太好笑了。她遇到的这些人里,有为青年也不能说少,但不管丹尼尔、何塞,还是安东尼,竟然都不如海因里希这个魔族跟她有相同的信念。所以如果说她要找一个继承者,挑来挑去,只有海因里希最合适。 说起来现在光球一跳出来,总会让海因里希感觉到一点神术的波动,但眼下他根本顾不上什么神术波动,直接一把攥住了陆希的手:“你说什么?什么叫死了?” “就是那个意思。”陆希抬头看着他,“就问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如果我再找到一个愿意跟你签定契约的人,让你能继续像现在这样自由地留在光明大陆——” 海因里希打断了她的话:“什么见鬼的签约,你怎么会就死了?谁要杀你?冯特伯爵?还是你担心教会?” 他也是连轴转了几天,眼睛里见了血丝,但是现在这双眼睛几乎都变成血红的了:“还是有人给你下了诅咒,或者毒药?又或者,是病?” “不是——”陆希发木的脑袋终于意识到自己这个问题可能是太过突然,会把人吓坏的,“我的意思是说,假如,假如,你知道,人总是会死的,就说假如我死——” “没有假如!”海因里希突然的咆哮震得陆希都往后一仰,“谁要杀你,先杀了我!” 这一声咆哮终于让陆希清醒了一点儿,那股子异常的亢奋也消退了许多,总算可以清醒一点来思考了:“你不要吼,我只是问你这个问题。” “你不会随意地假设,更不会问无聊的问题。”海因里希也像何塞一样单膝跪了下来,以便于跟陆希直视——或者说,盯住她的眼睛,而且他死攥着她的手,明摆出一副不许她避开话题的架势,“所以究竟是出了什么事?” 这不能再搪塞了,也根本搪塞不过去。 陆希终于叹了口气:“我还有八年时间。” 海因里希的脸陡然刷白:“为什么!”他不再置疑八年的真实性,陆希能说出来,那就是事实了。而且这跟她的态度陡然的强硬相符合,果然是因为出了什么事,她才会出现这样的变化。 “这不太好回答——”陆希想了一下,“你就当我是得了病吧。” “是病总会治好。”海因里希紧盯着她,“不然还有圣光治疗。如果苦行主教不行,那还有擅长治疗的圣徒——”如果需要圣徒才能治疗她,那他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也要弄一个圣徒过来! 陆希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决心,以至于她竟然觉得有点内疚:“圣徒也没有用。嗯——即使是光明神也没有用的。”因为光明神只会想跟着她去那个世界。 “你说过没有神!”海因里希现在就像刚才的何塞一样,只觉得整个人都在向下沉。如果光明神都没有用,那么一切就是无法改变的了。 “是没有教会所宣扬的那种——”陆希想纠正他,但是后半句话自动消了音。 她没想到,能在海因里希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她还以为他不会表现出痛苦和脆弱的…… “不是,你——”陆希艰难地又说了半句话,然后又消音了——海因里希把脸埋进了她的手掌里,她感觉到了一点湿润的,凉凉的东西…… 第272章 我的选择(三)、您是打算让他做情人吗? 陆希感觉着掌心里的湿意, 有点傻眼。 话说她这是一天之内伤到了两个?人干事? 不,等等,她干啥了啊?她啥坏事也没干啊! “不至于——”她有点艰难地说, “你看我都还没哭呢……” 话没说完, 她就觉得海因里希攥着她的手陡然收紧,攥得她都有些发疼。 海因里希抬起了头, 他的眼珠子现在是全红了, 凶狠的目光就像一条随时打算乱咬的疯狗——唔,陆希知道这个形容太不好听了,但海因里希现在的表情确实就是这样,因为找不到具体的目标,所以很想见谁咬谁来发泄一下。 他声音嘶哑:“为什么你能说得这么简单?”为什么就能这么轻易甚至是轻松地说出对他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的话来? 陆希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没法改变的事实, 还要说得多复杂呢?” 她是真的就能这么坦然地面对死亡吗?那不是的。在想通所谓“再活一次”的真相之后, 她忽然之间态度强硬地召唤魔族, 并且把这个事实直截了当地摆在冯特伯爵等人的面前,未尝不是在发泄——我无法接受, 那你们也来接受一点无法接受的东西吧。 “对不起啊——”陆希抬手摸了摸海因里希的脸, 他的脸颊还有未干的泪水, 触手生凉,“我可能不应该这么跟你说的。” 她还有可抱怨的目标,比如说那辆超速卡车上的混蛋司机, 再比如说想偷渡到她的世界去的光明神,甚至还可以骂骂正在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新神。但是海因里希能去怪谁呢?他甚至连个咒骂的对象都找不到, 因为给他带来这个糟糕消息的, 就是陆希本人。 而且连一点缓冲都没有。他可能上一秒还在高兴救下了海风郡, 或者高兴找到了新的使用魔法的方式, 又或者是高兴魔族开始被接受了……然后她就给人家当头一棒——这真的不是人该干的事。 自从决定不回去之后,那股子持续了几天的亢奋——或者其实应该说是一种隐秘的忿恨,终于彻底退去了。这股劲儿一退,疲惫就像潮水一样涌上来,陆希觉得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在喊累,她往后靠在十字架上,抬起手遮住了自己的脸:“抱歉,这个事可能来得太突然了一点,但是人总会死的。” “人总会死,但不是这样!”海因里希显然不接受这个说法,一把将她的手又拉了下来,“告诉我,你是要回去,你只是要回去,对不对?” 他眼睛里的血红色也已经退了,只剩下一对碧绿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陆希,带着最后的希望。 “就……是这样,我是打算回去的。”陆希对他笑了一下,“这里不是我的世界,我只能在这儿再停留八年了。” 海因里希闭了一下眼睛——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如果陆希真是要回去,她根本就不会在刚才说什么死后之类的话。 陆希看着海因里希重新把脸又埋回了她膝上,轻轻地叹了口气:“其实你也知道,人总会死的。古往今来尽皆如此,就连神也不敢说自己是永生的呢……” 在她脑海里的光球动了一下,似乎想反驳,但是最后也没出声。 “你不也说过吗,魔族最终的结局也是早就安排定了的,但你还是想到光明大陆上来做点什么……”陆希抽出那只被海因里希紧攥着的手,感觉自己的手指都要被他攥麻了。她抚摸了一下他乱糟糟的头发——手感挺好。海因里希在卫生问题上总是挺注意的,就算没时间清洗,他也时常会给自己用个清洁魔法,虽然魔族的清洁魔法比不上教会的,但也——算了,这好像离题太远了。 不过海因里希的头发确实摸起来手感不错,跟他本人那种阴阳怪气的恶劣性格比起来,他的头发居然出乎意料地乖顺,而且还很浓密,看来魔族是没有发际线后移的危险了。 第227节 陆希一走神,手底下就摸了好几下,等到她意识到这不是撸猫的时候,她的手指都插到海因里希头发里去了…… 咳,这个就——陆希赶紧把手抽出来,却被海因里希反手攥住,拉着又按到他头上去了。 行吧,那就继续撸呗。 就是刚才说到哪儿了来着? “人死之后,还能留下什么呢?灵魂吗?其实我挺怀疑的。总说跟魔鬼签订契约,最后灵魂就会被魔鬼带去无尽深渊,那你在无尽深渊看到过人类的灵魂吗?” 海因里希闷在她膝头上,摇了摇头。 “那灵魂至少就是不能久存的。”陆希也不敢说就肯定人死魂消,她自己不就在这儿吗?不过她是被光球拽过来的,应该是借助了外力,而且维持的时间也只有十年,可见灵魂这东西保质期也就那样,一拆包装就很容易坏掉了。 “那么人死后还能留下什么呢?财富是毫无意义的,甚至名声也未必能够长久——”陆希的思绪发散得有点漫无边际,“只有你所做过的,对其他人有影响的事情,或者说,那些有意义的事,才能够算是你生命的延续。也就是说,生命的长短本身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的质量。” 海因里希动了动,闷声说:“逻辑不通。既然人死后不能留下什么,那就更应该专注于生前,这样,生命的长短就很重要,毕竟生命越长,能做的事情越多——这推断不出质量重于长短的结论。” 是吗?陆希赶紧回想一下,发现这个逻辑确实不大通。 “你就气我吧!”陆希顺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我说什么你都要挑挑毛病,说不定被你天天气着,我连八年都活不了。” 海因里希又动了一下:“我以后不说了。” “这还差不多。”陆希想了一下,“刚才说到哪儿了?哦,说死后能留下什么……有人说,人生有三不朽:立言,立功,立德。但是有几个人能做到三不朽呢?现在我有个机会了,应该觉得高兴才对……” 海因里希又动了一下,虽然没有声音,但明显是表示他并不觉得高兴。 “你就是跟我作对……”陆希又敲了他一下,“对了,你不是总想知道梅菲斯特是谁吗?” “是谁?”海因里希倒是反应很快,显然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 “是一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浮士德的人,他有学问,有名气,但学术上的成就不能让他感到满足,反而使得他迷惑于生命的意义,觉得空虚无聊。这个时候,有一个名叫梅菲斯特的魔鬼,跟神打了一个赌——他将给浮士德年轻的生命,满足他的一切需求,以此来诱惑浮士德的灵魂堕落,若他堕落,灵魂便将归于魔鬼……” 《浮士德》这本书还是陆希在高中时候看的,说实在的现在有些情节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她还清楚地记得浮士德与魔鬼的约定。 “一旦浮士德感觉到了满足,他就将输掉赌约,灵魂归于魔鬼。魔鬼给他安排了各种的享受与诱惑——美色,权力,财富,名声,应有尽有……他犯过错误,也曾沉溺于享乐,但最终这些都不曾让他满足。最终,当他垂垂老矣,甚至已经变成瞎子的时候,却在改造海滩的事业中找到了追求。他说:当我看到在危险中有为的人群与自由土地上的自由人民结邻时,我才会开口,停一停吧,你真美丽! 在这一瞬间,他感觉到了满足,于是赌约就此结束,按照约定,浮士德的灵魂将属于魔鬼。” 海因里希不知不觉已经抬起了头,反驳说:“这是满足,但并非堕落,赌约是不能成立的。” “对。”陆希对他笑了笑,“所以神来了,他将浮士德的灵魂带往了天堂,因为‘凡是不断努力的人,我们能将他搭救’。梅非斯特与神的打赌,就以彻底失败而告终了。” “所以你也想说,事业就能够让你停留吗?”海因里希凝视着她,眼底还有未干的泪水,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陆希不得不抬手给他擦了一下:“难道你不是这样吗?你的志向呢?你来到光明大陆上是为什么呢?” 海因里希不回答,带点孩子气地闭紧了嘴,把脸转向一边。 陆希捧着他的脸把他转回来:“八年,你觉得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如果你想做女王,不要说辉光之国,连南联邦也可以收伏。”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说,“还有无尽深渊,凡我能打下的领地,都是你的!” “足够我统治整个光明大陆吗?” 海因里希不吭声了,沉默片刻,他眼睛里才闪动着冷酷的神色:“要摧毁圣城,也不是什么难事。” “摧毁不等于统治。”陆希揪揪他的耳朵,“即使我能够靠着武力成为整个光明大陆的统治者,但是等我死了,所有的一切都会崩塌,世界又会变成原来的样子,就像我没来之前一个样。” “想要改变这个世界,需要改变的东西太多了,”陆希轻声地说,“比如说思想,再比如说制度……只有改变了这些,我建设起来的世界才能站得住脚,才能在我死后也能延续下去,就像教会自建立延续到如今,国王和领主死了之后,领地仍旧还会分封一样。人们认可这是对的,所以它们才能代代相传。” 海因里希觉得,陆希这个时候才更像个魔鬼,她在用这么轻轻的语调,讲着一件能让光明大陆天翻地覆的事情,让人热血沸腾,仿佛看见了一团火,想把自己也投进去作为燃料,好让这团火燃烧得更猛烈一些。 他想要的,不就是颠覆光明大陆已有的认知,推翻人们对于魔鬼与神的定义,让魔族也能重新回到光明大陆上来吗? “我可以做开头,但是我做不完所有的事,我需要一个继承者。”陆希认真地看着海因里希的眼睛,“说起来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真正能赞同我的,就目前来说,我只能找到你。告诉我,如果我死了,你会把我的事业继续下去吗?” 说来惭愧,但她其实是被光球逼到这份上的,别看她总说海因里希应该叫梅菲斯特,但如果真的比较起来,海因里希才是个理想主义者,他更像浮士德。而陆希自己,倒是很可能在与魔鬼的赌约之中输掉。 死这个字眼像把刀子,又一次捅在海因里希心上,但是这个时候再去纠缠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他只能沙哑地问:“我该怎么做?” “嗯——”陆希沉思了一下,“你得好好学习。我得给你加作业了。” 这场沉重的谈话,最终以加作业作了结束。但作业当然不是立刻就加的,因为陆希的心事一放下,眼皮就开始向下沉,她可能是秒睡了,因为第二天一早在床上醒过来的时候,她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卧室的。 “小姐——”琳端着水盆从门口探进头,“您终于醒了!您睡了整整一天!”吓得她险些以为伯爵小姐生了什么病。 “你来了?”陆希打着呵欠坐起来,感觉连骨头都要睡软了。琳是在后面过来的,她需要调集一些生活必需品运到海风郡来,她过来就意味着——“东西都运来了?” 琳拧了温热的毛巾给她:“都运到了,有下面的人在负责发放,您就不要过份地操心这些事了,看您累成什么样子了……”在长云领的时候再怎么忙碌,也没说累到头不梳脸不洗,顶着两个大黑眼圈啊。而且海风郡这几天肯定是什么都没有,吃也吃不好,喝也喝不好,几天没见人都瘦了一圈——身边没个伺候的人就是不行! “下次我一定要跟着您,让莉斯负责这些好了。我把厨娘也带来了,您想吃点什么?我让她做了豆浆和那个——小笼包,还有油条。” “是吗?”陆希有了兴趣,“都来点。小笼包是什么馅儿的?”什么东西都不能天天吃,哪怕海鲜也是一样,这几天的海鲜粥真的已经喝到要反胃了,而且还不能多想,否则如果想想那些魔兽吃过什么,昨天的粥都要给你吐出来。 “是鸡肉香菇的。”琳显然也很懂这个道理,所以没有选择什么虾仁之类,全部采用陆地上的动植物,“还有焦糖布丁和巧克力蛋糕。” “太好了,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 琳连忙跑出去,然后推了一辆餐车过来,上面摆的东西真的够一头牛吃了。 “父亲用过早餐了吗?” “伯爵大人昨天就吃过了……” 哦对了,她是从昨天上午睡到现在,冯特伯爵一个天骑士肯定用不着睡这么久。 “现在城里怎么样了?” 琳很无奈:“您就不能先用餐——好吧,外面挺好的,那些穷人都被组织起来,清理倒塌的房子什么的,或者清理码头。就是那些商人,他们来给伯爵大人送礼,想把他们的仆人和奴隶要回去,说是家里没有人伺候了。” 海风郡里这些活下来的有钱人肯定是不会干活的,但他们家里能干活的人都被征走了,前几天说是救人,这些商人也挺有眼色的不敢吭声,但是现在魔兽退了,他们就有点耐不住了。 当然,也可能确实是他们家里过不下去了,毕竟这些人没有仆人,日常大概真没法过日子,可能连厨房的炉子怎么烧都不知道,更别说做饭了。所以他们赶紧往冯特伯爵面前送礼,就想着把自己家的下人弄回去。 “怎么说也是救了他们的命——”陆希挟起一根油条按进豆浆里,满意地听见油条发出酥脆的声音,“仆人嘛,倒可以还给他们几个,问问有愿意回去的就让他们回去,奴隶统统留下。如果有人有意见,就说这是治病的药钱。” 对商人们来说,这应该也还可以接受。仆人是经过训练的,没了一时都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奴隶则再买就行,毕竟花钱能搞定的事都不算什么大事。当然,如果有不愿意回去的仆人,那陆希就把他归在自己的保护之下了,想来这些商人也不敢说什么。 “对了!差点忘记了,跟他们说,凡是见过魔族的,不能放回去。”陆希的打算,是给那些见过魔族的平民提供工作岗位,短时间内不让他们离开海风郡。但是商人是不能限制出入的——幸好前天夜里的码头保卫战也没商人什么事,他们都在自己房子里缩头躲着呢。但是如果他们的仆人知道城里出现过魔族,那就难免会把消息再传给他们,到时候太快传到外头去,还是会给陆希添点麻烦的。 “魔,魔族?”琳吓了一跳。她来得晚,是不知道陆希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的。 “你去跟海因里希说就行。有什么事也可以问他。” “海因里希……”琳欲言又止,直到陆希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才小声说,“小姐,您,您是打算让他做情人吗?” 什么?这又是啥? “什么情人?”陆希一口豆浆险些呛着。 “就——”琳小声说,“昨天晚上他不是在您的卧房……”过的夜吗? 第273章 我的选择(四)、搜刮教堂不要钱 陆希惊悚地瞪着琳:“什么情人?我不是还没结婚吗?”这边的未婚女孩不是连出门交际都要有年长女性陪同吗?怎么这就跳出情人来了? 琳一脸的理所当然:“您虽然还没结婚, 但已经继承了爵位,当然跟那些没有爵位的小姐们不一样啊。”她顿了顿,又忠心耿耿地为难起来, “您如果喜欢……但是海因里希他, 他毕竟是个魔族,而且大家都知道他是您的男仆, 如果……名声上不太好听……” “停停停!”陆希不得不打断她, “你不是知道我一直在睡觉吗?”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啊?她这几天累得狗一样,琳居然还觉得她能有精力在卧室里这样那样?知道啥叫007和996不? “那您难道一直都在睡觉吗?”琳脸上居然还飞起了一点红晕,显然未婚的她谈论这个问题也是有那么点儿害羞的。 陆希感觉自己要崩溃:“不然呢?”以为她是觉醒者,有什么超凡体力吗?不,她就是个普通社畜而已,而且以后还要继续当社畜——想想都觉得怪伤心的呢。 “原来不是——”琳刚刚松了口气, 又严肃起来, “既然是这样, 那海因里希整夜呆在您的卧室里就太失礼了!您应该训斥他!” 训,训斥就算了吧, 毕竟她昨天刚刚把人家弄哭了, 然后又扔了一个看上去十分高大上其实是沉重无比的任务给他, 然后又自己睡死过去,最后还要训斥把她送回卧室的人,这好像有点太过份了。 “那您……好吧, 我明白了。”琳看她哼哼唧唧的不给个痛快话,露出了了然的表情, 收拾一下碗筷就走出去了。 “哎——”陆希在她身后伸了伸手, 想喊住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半晌颓然把手一放——算了, 随便他们怎么理解吧,累了,毁灭吧——啊不行,不能毁灭,还是起来干活吧。 海风郡被毁成这样,最慌的其实就是平民。他们大多是手停口停,现在很显然港口不会很快恢复成以前的样子,他们也就没有了收入来源。虽然每天能领粥,也有些懒惰或想占便宜的巴不得永远这样,但大部分人心里都是有些慌的,他们知道施舍不能吃一辈子,何况他们的亲人病了还用了药,还喝糖盐水,这些要值多少钱呀,再仁慈的领主,也不可能这样白养着他们的,等到领主要跟他们计算药费的时候,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所以,当他们听到叫他们去干活的时候,许多人都是松了口气的——干活好啊,干活才有钱,干活了吃饭才踏实啊。 陆希现在安排的工作,就是清理平民区和码头。那些倒塌的建筑要清理,以前堆积的垃圾要清理,甚至不平整的地面这次也要捎带着清理一下——海风郡几乎谈不上什么城市规划,也就是保证了几条大路,让商人们运货畅通罢了。这次整个城区都惨遭魔兽破坏,不如顺便重建一下,就能提供大批的工作岗位了。 至于有不肯好好干活的怎么办? 海因里希:“把他们编成十人一组,划分区域,每天按时清理完这片区域就有饭吃,能超额清理的多发食物或铜币,干不完的这一组都没食物,他们自己就会整治偷懒的人了。” 陆希点头:“就这么办。我们的人只管验收,如果有闹事的不用客气,绑了拖出去示众。” 海因里希嗤地一声差点笑出来:“这叫不用客气?” 不过他随即想起来自己曾经保证过再不跟她对着干,连忙咳嗽了一声:“我知道了。不过如果有冥顽不灵的,示众可能还不够。” 陆希叹了口气。海风郡跟长云领不一样。长云领那批领民都是被挑选过的,偷奸耍滑心眼多的都想方设法跟着教会跑了,剩下的基本都是老实巴交,给他们工作的机会都是欢天喜地拼命干活儿,极少有想偷懒的。 但是相比之下,晚风岭那几千人口里不听话的比例就有所上升,更不用说海风郡了。就这几天,各救助点就都有刺头出现,只不过新换领主,他们还没摸清情况,不太敢轻举妄动罢了。 陆希需要劳动力,光明大陆这个人口水平真是死一个少一个,所以人是她所看重的。但是她不需要捣乱分子和害群之马,尤其是她这个救助点里,都是跟魔族一起搜救过的,还要防着有些人觉得接下来的生活不符合他的“期望”,就破罐子破摔跑出去举报的。 “你看着办吧。”陆希也只能这么说。在立威这件事上,她可能就是做不好的,还是交给能做好的人吧。 金羽是赞同海因里希的,她担忧的是另外一件事——这有小一万平民,现在能工作的至少也有五六千,再加上后期会迁回来的那些人,都指着陆希发钱的话,哪儿来那么多钱呢?要知道港口现在这个样子,短期之内恐怕也是没有海船出海的了,所以陆希这边至少得自己支持三个月,或许还要更久。 “应该不会超过半年。”陆希倒是不担心这件事,“出海的利润,商人们是不可能抛下的,尤其是沙尔特商会那样的大商会。” 商人,或者像沙尔特商会这样的,应该说是资本了,为了丰厚的利润,他们无所畏惧。再说了,就算再碰上变异魔兽,死的也不是那些出钱的人,不过是船上的船员罢了。所以他们过不了多久,还是会出海的。 “至于说这段时间——”陆希搓搓手,“咱们只打开了教堂的粮仓而已。” “搜刮教堂?”金羽露出了笑容,“算我一个。” 这事儿用不着很多人,海因里希和何塞都各司其职地去忙碌了,不过青羽跟着陆希,这是预防教堂里万一有什么保护性的神术阵被触发…… 不过事实证明,教会可能从来就没想过,有人敢来搜刮教堂,所以从头到尾,青羽都是无所事事,只能搬搬东西。 教堂现在既是医疗点,又是灾民们的暂住所,原本那些床铺毯子之类就都被征集了,现在更是被刮得一干二净,就跟当初陆希搜刮长云领那些逃民的房子一样,连窗帘都没放过。 前几天忙着救灾,陆希也没细看教堂内部,只觉得华丽而已,现在一仔细搜索,才发现真是华丽得过了份! 比如说海风郡的教堂有一处礼拜堂,是专门给有钱人做礼拜的地方,这里从穹顶到四壁都有壁画,绘着黎明时期有名的主教、红衣主教,还有初代教皇与魔兽战斗的场景,自地面到天空,最终在中央最高处,则是光明神的赐福。 光明神是没有具体形象的,祂的表现就是一团乳白色的光,居于彩虹之上,而彩虹之下纷纷落着金色花朵,便是祂对世人的赐福。 这些金色花朵,统统都是真正的金箔;而彩虹更加奢侈,那是宝石拼成的! 跟魔兽们的眼睛一样,用的是真正的宝石! 第228节 陆希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好看的颜料,等到看清是宝石之后,简直震惊!这些宝石最大的有手掌大小,而且质量还都不错,表面也打磨得很光滑——就这一条彩虹,就得值多少钱! 不过对陆希来说,宝石其实真没多少用处,这玩艺又不能吃,也不能直接作为工资发下去,还得想办法变现。 不过……也有别的用处。 “这都是什么宝石?” 她今天带来的都是长云领的嫡系,基本都是平民出身,少数几个骑士侍从也得算土包子,大家面对着这些宝石都是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出去找了一个识货的商人过来辨认。 “这些宝石大部分都是彩虹石。”这个商人主要是做海中的珍珠生意,但对宝石也很有鉴别能力,“红色的就是红色彩虹石,橙色的是橙色彩虹石,蓝色的就是蓝色彩虹石。黄色的是金黄水晶,紫色的是紫水晶。绿色与青色的宝石里有一部分是彩虹石,这种彩虹石属于杂色彩虹石,价值比较低;另外一部分是橄榄石——这种宝石因为与油橄榄有相同的颜色而得名,大颗粒的价值也比较高。” “彩虹石——”陆希拿起一颗橙色彩虹石看了看,随手就在旁边的大理石墙面上划了一下。 商人的嘴角明显地抽动了一下,再开口的时候声音都微有一点颤抖,显然是对她这种“暴殄天物”的举动十分肉疼,“彩虹石非常坚硬,这也是它们特别贵重的原因,并且打磨起来十分困难,多半都需要使用神术。当然,您看这样的与墙面摩擦,对它并无损伤,就能证明它是真正的彩虹石……” 虽然但是,他也没见什么人拿着这么大一颗宝石就随手往墙面上划的,光明神在上,刚才那一下简直就像划在他心尖子上一样了,虽然这宝石不是他的。 陆希没管商人的肉疼:“把红色的彩虹石挑出来。”听商人的描述,再加上这种特殊的橙色,陆希基本可以判定这橙色彩虹石就是帕德玛刚玉,也就是说,红色彩虹石就是红色刚玉,也就是俗称的红宝石——要是她没记错的话,有一种东西叫做红宝石激光器…… “其它的宝石,你愿意收购吗?或者你有什么认识的宝石商人愿意收购?” 商人险些要跳起来——这么大一笔生意!虽然他吃不下,但他确实也有朋友啊。这些宝石的质量都是很好的,而且很多大颗粒的,如果能吃下来,转手卖给贵族——他们不但能赚钱,还能借着这个机会打开贵族的家门呢,要知道那些大贵族可不是随便什么样的商人都肯接待的。 就是有一个问题:这些宝石好像是教会的吧? “它上面写了教会的名字吗?”陆希拿起一块巴掌大的金黄水晶掂了掂,“你不知道我们长云领去年才出售过金黄水晶吗?” “是的是的!”商人点头哈腰,“我确实听说了,您的领地发现了新的水晶矿脉!”没得说,这些水晶就是长云领出产的了!至于彩虹石可能要麻烦一点,但如果把太大颗的宝石分割一下,改头换面,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虽然他一直做的珍珠生意,但有圣城的海船压在最上头,最好的魔蚌珍珠生意都是教会垄断的,像他这种商人摸不到边。现在看来短期之内海上生意是不好做了,那他现在能从海风郡的新领主这里接到一笔生意,既自己赚钱,还能在新领主面前混个脸熟,将来海港重新开放的时候,他总会有点好处的吧? 商人的算盘打得叮当响,马上拍着胸脯保证马上就去联系他的朋友,这批宝石一定全部都“为您卖出去”。 “不错。”陆希笑了笑,“告诉你的朋友们,这些宝石我可以在市价上再降一成,但必须要以粮食或矿石结算,不然奴隶或牲畜也可以。” 降一成也是不小的优惠了,虽然粮食之类不如金币那么方便,还要另外考虑兑换的比率,但总还是有便宜可占的。商人略一思索,立刻就点了头。 于是这批宝石的去向就这么定了,金羽冲着陆希翘起大拇指:“这下问题就解决了。不过,为什么特地把红色的彩虹石留下来?” “现在讲不清楚,毕竟你们有些课程都还没学呢。”陆希对于激光器的认识只限于对“光刀”的使用,然而制造原理是不清楚的。不过,她留下红宝石倒也不是为了自己制造一台激光器,而是为了给安东尼和苏赛恩“提高能力”。 “彩虹石跟讲课有关系?”金羽再次露出心痛的表情,“为什么我就没觉醒呢……”不用问,这红宝石搞不好又能让谁提高一步了,咋就轮不着她呢?哎,幸好她现在有了“化学”这门武器。 陆希被她逗笑了:“说起来这个彩虹石,应该就是彩虹领产的吧?教会买了这么多吗?” “买?”金羽嗤了一声,“教会怎么会花钱买呢,这些当然是供奉啊。彩虹领每年的宝石除了供给王室之外,也要供给教会一部分的,毕竟打磨也需要神术。当然,这些特别大颗的,估计是有商人或者贵族买了来又献给教会的,那我就不知道了。但反正不会是他们自己花钱买的就是了。海风郡这边商人这么多,供奉的自然也多,说不定王都的皇家大教堂都没有这么奢侈呢。” 除了这镶着宝石的壁画之外,教堂里还搜出了很多金银器,什么烛台啊餐具啊花瓶啊,甚至梳子都有金银质地还镶着宝石的,也不知道这些神职人员要这么贵重的梳子有毛线用处!总之收起来也有几大箱,够给整个海风郡的平民发工资了。 当然,那些布料陆希也没放过。就像在长云领的时候一样,旧东西可以便宜卖给平民们,倒是一些玻璃器皿十分鸡肋,只好以后再想办法处理。 总之教堂很快就被搬空了,陆希站在花园里,抬头看了看教堂顶上那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十字架:“把它也弄下来。” 有些还在养病的平民听到动静,小心翼翼地出来看,当看见那巨大的十字架被拆下来的时候,有几个平民发出了呜咽,但是随即被别的人捂住嘴拉回去了。 陆希对此视而不见。她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面面俱到地安慰所有人了,有不能接受的就继续不接受吧,只要他们不做什么对她不利的事就行了。不过想来,这些人也没有胆子去举报什么的,最多就是自己哭一哭。 “教会抛弃了他们,他们居然还……”金羽小声咬着牙说了一句,“真是愚昧!” “没关系。”陆希笑了一下,“有时候精神上的满足抵不过物质的满足,等他们有吃有喝日子过好了的时候,大部分人对于信仰也就没那么看重了。” 说得难听一点,这些平民如此信仰教会,不过是因为日子过得太痛苦,唯有信仰能给他们一丝希望与安慰罢了。等到他们没有这么多痛苦了,自然也就不需要教会的安慰了。 当然,也不排除就有那么些虔诚的教徒,给他们一座金山,他们也觉得不如死后灵魂升上光明之山重要。那陆希也没办法,都是自己的选择罢了。 “把教堂门口挂上红十字的牌子,以后这里就是海风郡的医院。现在,咱们去看看骑士团的驻地还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搜刮吧。” 金羽跟着她走:“不过我觉得,海风郡现在的情况应该已经传出去了,教会也好,骑士团也好,恐怕都会想起自己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了。” “想有什么用呢?”陆希耸耸肩,“魔兽几乎推平了整个海风郡,这些贪婪的家伙见什么吃什么,不管是黄金还是宝石,都被它们吞掉了,更不用说粮食之类——海风郡也不剩什么啦。” 金羽哈哈大笑:“他们不会相信的。”谁听说过魔兽吃黄金宝石呢? “信不信的,对我们重要吗?我还打算找几个商人向教会提出抗议呢——他们给教会交税,还有按时的供奉,现在教会却抛弃了他们,导致他们的水手和船都受到重大损失,教会难道不该赔偿吗?” 金羽咋舌:“这个方法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么大胆的商人了。” “啊,总会有的。”陆希毫无压力地说,“如果别的商人听说有同行向教会提出赔偿的要求,并且还真的得到了赔偿,那你说,他们会不会也去试一试呢?” “你这是要——”金羽再次挑起了大拇指,“干得漂亮!”这是要放出谣言,挑动商人们那根名为“利益”的神经啊。 陆希对她一笑:“试试嘛,反正对我们又没有坏处。”可能真是跟海因里希呆久了,这种主意她现在也是会灵光一闪,信手拈来了。唉,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啊…… 第274章 新的爵位(一)、给长云领升一下爵位吧 海风郡的消息, 确实很快就传了出去。 “露西她打退了魔兽,也治好了瘟疫,海风郡现在已经平安了。”朱丽亚公主得到这个好消息, 高兴地拿来跟妮娜分享。 这段时间里, 妮娜给她做过四次治疗,这个月她就没有像上次一样, 一流血就流小半个月, 而是七天就停止了——奥丽女官告诉她,这才是正常女性的经期。 朱丽亚自己也感觉到了不同:她好像没有上回那么容易心虚气短,还时不时地头晕了。甚至这几天,她还能跟妮娜一起,在花园里散散步。 这说明什么?说明妮娜的治疗对她有效,说明陆希给她推荐的人是正确的, 说的治疗方法也是正确的! 在这么愉快的时候, 听到陆希的好消息, 她当然立刻就高兴地跑来告诉妮娜了。 妮娜也很高兴,且骄傲:“露西她总是对的。她要做的事情一定都能做好!” “嗯, 嗯!”朱丽亚高兴地点着头, 习惯性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光明神护佑,我一直担心魔兽的事情——连骑士团都撤回来了,提尔团长也是天骑士, 可是……” 说到这里,连她都有些好奇了:“露西是怎么打败那条变异魔鲸的呢?听说它根本不畏惧神术, 天骑士的攻击都对它毫无办法呢。” 这个问题妮娜答不上来。但想一想, 陆希能够让治疗的圣光也变成攻击的力量, 那她能想出别的办法对付变异魔兽也是顺理成章的:“反正露西总是有办法的。等她回来, 公主您可以问她。” “唉,她什么时候回来啊?”朱丽亚叹了口气,“听说海风郡被魔兽破坏得很厉害,瘟疫虽然治好了,但平民也还需要救助——”她忽然想起来,“奥丽,把我的零花钱给露西送去好吗?我想她现在一定需要钱的。” 关于海风郡的消息,奥丽女官知道得更清楚一些:“确实是需要很多钱,殿下您有这个心意是好的,不过……可能是不够的。” “我有庄园的进项,每个月还有一百金币的零花钱,都不够吗?”朱丽亚惊住了,“海风郡……需要那么多钱吗?” 奥丽女官看了妮娜一眼,先向她稍稍低头以示歉意,然后才开始详细地说起来:“魔兽上岸之后,整个海风郡的房子有大半都倒塌了,就连精盐工坊都变成了废墟……”单是一座精盐工坊,要建起来的耗费就得近万金币,因为神术阵贵呀。 同样的,海港港口的神术阵要建,只比这个更贵,没有更便宜的。单是这两项,朱丽亚公主的庄园卖了都凑不齐。 “当时——海风郡教堂应该把神术阵修好的,但是他们没有修好就撤走了,导致魔兽没有任何阻碍,长驱直入……”这里头当然也有骑士团撤退的锅,但奥丽女官身为宫廷女仆,自然不能主动把锅接到王室头上,当然是推给教会最合适了,“听说,已经有商人向教会提出赔偿要求——他们的海船在码头上都被魔兽损坏了,水手也因为教会撤走没有治疗而死了不少,就连在海风郡的仓库和房子,也都有损失……” “啊这——”朱丽亚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妮娜,她之前只知道海风郡有瘟疫,教会和骑士团都撤了,但她都没意识到,这两者的撤退给海风郡带来了多大的损失,以及他们原本是对海风郡有责任的! 妮娜倒是很坦然:“确实应该追究海风郡教堂的神职人员的责任。”神职人员不就是给人治疗的吗?那么多病人在那儿呢,他们跑得倒快。 朱丽亚眨了一下眼睛,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声说:“能追究吗?” 奥丽女官轻轻咳嗽了一声:“这个——教会说过,瘟疫是神的惩罚,被瘟疫降临之地的人,必然是有对神不敬的行为……”傻公主啊,要是在别的地方,追究教会也就追究了——且不说究竟最后能不能追究到——但海风郡,那可是骑士团也被国王召回了的,真要是追究教会,那要不要追究骑士团呢?要不要追究国王陛下呢? “不是。”妮娜反而否认了奥丽女官的话,“瘟疫不是神罚。海风郡得瘟疫的人,难道都是对神不敬吗?”她想起了当初在教堂前面,险些被烧死的妓-女。陆希当初就带走了一些得脏病的人,她说那是能治好的。 而且,现在她又治好了海风郡的瘟疫,神罚如果能被人治好,那还是神罚吗?而且,如果外人都能治好神罚,教会的人为什么不能呢? 要么就是教会的人无能,要么就是教会的人渎职,二者选一吧。 有这种想法的人当然不止妮娜一个,反正国王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简直是欣喜若狂,立刻就让人宣扬了出去——说乔纳斯王子是神弃者的,都听听吧!到底是他的儿子被神厌弃,还是有些人自己无能就推给神罚,又或者是别有用心,不肯好好治疗呢? 这个时候,国王对长云领的好感直线上升,他都不记恨当时冯特伯爵在他面前说的那些咄咄逼人的话了——当时确实是对他不怎么恭敬,但现在打教会的脸打得更狠啊。 当然,那些话他还是不能忘记的,所以虽然海风郡听说破败得很厉害,但今年的盐税和商税还是不能少。假如收不上来,那就让长云领自己掏腰包吧,这样一来,他就是最大的得利者了。 “或许我应该给他再提提爵位?”国王摸着下巴对里卡多说,“毕竟他现在管理着海风郡,伯爵的头衔不太够了。再说,他也是王室血脉,当个公爵也不是不行。” 里卡多心里咯噔就是一跳。国王是高兴了,可是怀特伯爵最近是疯狂辱骂长云领啊,毕竟如果王子可以名正言顺继位,那他们在公主身上不就白费工夫了吗? “这个——伯爵的爵位已经很高了……”里卡多小心地说,“假如给他升了爵位,臣就怕——助长了他的脾气,以后还会对您不敬……” “说的也是……”国王其实还是记恨的,闻言便打消了主意,“那就算了。不过这事情你再叫人往外多宣扬一下,最好能多联系几个商人去向教会索要赔偿。”能不能要得到那就不关他事,但把事情闹大总是好的。 里卡多答应了,但是等他一退出去,卡迪就端着热巧克力进来了——近来国王酷爱这种甜蜜醇香的饮料,哪怕他并没有召唤卡迪,但看见他端着的是热巧克力,也就不计较了。 “陛下——”卡迪当然是来说里卡多坏话的,“怀特伯爵来了,要为他也准备一杯饮料吗?” “怀特?”国王疑惑,“他来了?”他不知道啊。 卡迪做出一副傻样:“刚才我还看见里卡多去迎接了他,难道不是来觐见陛下的吗?” “里卡多去见了怀特?”国王眯起了眼睛,“他现在在哪里?” 卡迪装模作样地出去转了一圈,然后回来了:“他跟怀特大人一起离开王宫了。这,可能是我搞错了……” 怀特伯爵进了王宫,却没有来觐见,却跟里卡多一起离开了?国王那不怎么使用的脑袋嘎吱嘎吱地转动着,不免想起了里卡多收到的那些礼物。 “卡迪,你对海风郡的事怎么看?” 卡迪的目的就是这个! “陛下,那位女伯爵这次可是狠狠打了教会的脸,看皇家大教堂还有什么借口说王子殿下是神弃者!分明就是他们无能!” 这话国王爱听:“我曾想给长云领升一下爵位——” “陛下太英明了!”卡迪满口夸赞,“我听说也有些贵族在背后附和皇家大教堂,陛下升了那位女伯爵,再找机会拿掉几个贵族,看看谁还敢对王子殿下胡说八道!” “但是之前埃里克他太放肆了,如果给长云领升爵位,那岂不是人人都能对我不恭敬了吗?” 卡迪眼珠子一转:“陛下,我听说海风郡的精盐工坊都被毁了,那今年的盐税,海风郡还能交上来吗?” 说到盐税,国王也皱起了眉头:“之前我就对埃里克说过,盐税不能少,不管他用什么方法,反正要给我交齐!” “陛下,白浪湾听说也遭到了海中魔兽的攻击,而且之前海风郡得了瘟疫的平民,据说都跑去了他们那里。我有一点粗浅的想法——这一片地区恐怕情况都不太好,既然冯特伯爵之前答应您要交盐税,那不如就把这一带全部交给他管,反正白浪湾不是也出盐吗?这样他就没有借口少交盐税了。 然后,您给他升一下爵位,就让他去跟教会斗吧。我说一句不敬的话,陛下您对教会那么尊敬,可是教会拿什么回报了呢?苏亚大主教竟然转去支持海格,实在是,实在是太不像话了!该给他们一点教训了!陛下您不好出面,那就交给冯特伯爵吧。” “唔——”国王眯起了眼睛。卡迪的话颇有道理,也给了他一点新的启示,只不过,“白浪湾是有领主的。” 卡迪露出了轻蔑的神情:“奎因子爵家吗?他们才是不识抬举呢。如果他们不满意,就让他们自己去对抗长云领就是了。再说,如果闹得不好了,过几年您就有理由,再把爵位降下来了……” “嗯?”国王微微挑了一下眉毛,真正来了兴趣,“你很有想法啊……”他怎么从前没发现,身边还有个这么机灵的仆人呢? 对啊,这是一举数得啊。白浪湾的那个贱人,从前就几次三番对他的示意不理不睬,后来又偷偷推出廉价的盐,搞得他去年的盐税都减少了,本来要派出骑士拿下白浪湾的,结果苏亚和海中的魔兽一起搞事,害得他现在把骑士团都撤回了王都,连海风郡都无暇管理,更别说白浪湾了。 嗯,这个时候,国王还不知道已经有十二名骑士因为他的一道命令死在了白浪湾的界碑外面。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提尔带着骑士团撤回来之后也没跟他提过这事儿——撤退的时候太仓促,提尔是真的把派出去的人忘记了,现在虽然想起来了,可是通往海风郡的路都封了,他难道还能再派人去找吗? 提尔的脑袋还是清醒的,已经想到那十二个人多半是凶多吉少了。但是把这事儿说出来对他有什么好处吗?国王只会责备他办事不利,连一个白浪湾都拿不下吧? 所以他明智地没有提起,只把这十二个人划入到了与魔兽战斗的“阵亡失踪名单”里。如果他们不回来了,还能给他们的家人赚一笔抚恤金;如果万一回来了,那当然就更好了,到时候他可以提前跟他们对好口风就行。 第229节 因此,现在在国王看来,就是他还没来得及去找白浪湾的麻烦。这可不行! 这样一来,卡迪的建议就挺不错了。精盐工坊毁掉了,但是白浪湾能出盐啊,把白浪湾也划给冯特伯爵,他就没有借口少交盐税了吧? 至于说白浪湾愿不愿意把盐拿出来,以及能拿出来多少,那国王就管不着了,反正他只要足额的盐税就行!当然,还有商税,即使港口不能用了,商税也不能少! 为了这些钱,给长云领一个公爵的爵位就是惠而不费了。公爵能有什么好处呢?领地加大——本来海风郡也给他管了,现在无非再加一个小小的白浪湾而已;税收减免——那是不可能的,税收按领地面积来,领地越大,交税越多;军队增加——养骑士要费很多钱的,而现在谁接手海风郡就是往里赔钱,哪还有钱养骑士呢? 总之,国王怎么想,怎么都觉得这是一项很划算的买卖。而且长云领跟教会的关系一向恶劣,海风郡可是有一座大教堂的,教会会愿意放弃海风郡的税收吗?呵呵,到时候就让冯特伯爵去跟教会硬磕吧,也好给他出点气。 说起来,他对教会还不够好吗?苏亚竟然帮着海格!不给他们一点钉子碰,他们还会把王室放在眼里吗? 当然,这个钉子也不能太硬,毕竟他也还是要依靠教会的,不然治疗的事怎么办呢?现在呆在王宫里的圣女,不也是教会的人吗? 所以这个钉子就不能由他来钉,还是交给冯特伯爵吧。等到教会吃到教训了,他再出面缓和一下,那时候效果才会最好。甚至如果闹得太僵,他还可以找个借口再把长云领的公爵位拿下来,好给教会一点面子。 当然,这里面唯一的问题可能就是长云领会不高兴,所以他需要一个正当的借口,比如说晋升爵位就要保证足够的盐税和商税,那么这两样税交不齐,爵位当然还可以降下来。至于说税能不能交齐——嘿,精盐工坊都倒了,海船上也需要教会的神术阵和出海祈福,连国王自己都觉得这税是凑不齐的,非得长云领自己倒贴不可了。 但是倒贴这种事,能贴一次两次,还能永远贴下去吗?就算长云领现在有不少好东西,但也禁不住这么填的——盐税和商税,可不是一笔小数字!那等他支持不住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愿意把海风郡这个烫手山芋连同爵位一起扔掉了。 国王反复计算了半天,觉得自己没亏可吃,净占便宜了,于是心满意足地向卡迪点了点头:“你很不错。好好干活,会有好处的。现在,把礼仪大臣给我叫来吧。”爵位的问题,是归礼仪大臣管的。 卡迪点头哈腰地退了出去,心里不免暗暗嘀咕国王的吝啬,他出了这么好的主意,居然连一枚铜币的赏赐都没有! 传召礼仪大臣之后,卡迪立刻觑着空儿去找了奥丽女官,果然奥丽女官听完他的话,立刻给了他三枚金币:“很好。这是公主殿下给你的奖赏,好好干,将来自有你的好处。” 卡迪接下了金币,高高兴兴地退出去了——这才算是奖赏嘛。 奥丽女官并不在乎那几枚金币。将来公主继承王位之后,整个国家都是她的,难道还会缺少金币吗?重要的是,她得让女伯爵知道,这次的好处可是公主殿下为她设法弄来的,将来,她可要对公主殿下效忠才好。 第275章 新的爵位(二)、合作养猪 辉光之国已经多年没有新的公爵出现了, 所以长云领的女伯爵成为女公爵的消息一传出去,简直是一片哗然。 德罗让公爵就在府邸里摔了一个水晶玻璃杯:“陛下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贴身男仆在旁边躲了一会儿,等他发了通脾气才过来:“其实, 长云领那位的年龄与王子殿下并不合适……”他知道自己的主人为什么生气, 不就是担心未来王后的位置被抢走了吗? “年龄?”德罗让公爵冷笑了一声,“年龄从来不是问题。”国王们娶过他们的姐妹, 还娶过他们的姑姑或侄女呢, 何况女伯爵——现在得叫女公爵了——跟王子也就是差个三四岁而已,算什么呢? “但她的血统太低贱了,她是个双黑呢。而我们的小姐是有王室血统的。” “别忘了她也有王室的血统。”德罗让公爵狠狠地说,“而且她是父系的!” 德罗让小姐的王室血统,其实来自于曾经的王后,这属于母系血统, 离着最初那位建立辉光之国的国王的血统, 终究是远着那么一点儿。而第一位冯特伯爵, 却是国王的儿子,哪怕他的母亲血统卑贱, 但按照光明大陆的传统, 长云领这一支的血脉, 也要比德罗让家更为“正统”,与王室也更为“亲近”。 众所周知,两种更为亲近的血脉之间, 最容易形成强强联合。 “如果丽萃能够得到神恩该多好……”德罗让公爵焦虑得都想咬指甲了。德罗让家族延续到如今,真的已经剩不下多少东西了, 就连那条他们引以为傲的彩虹河, 其实宝石的出产也在连年减少。再这么下去, 他们恐怕就只剩那个公爵头衔了, 到时候再怎么名头好听,在社交季也露出寒酸的样子,就会变得像他过去瞧不起的那些三流贵族一样了!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德罗让家不再被神明眷顾了,竟然两代都没有出一个觉醒神恩之人,难道,难道是因为,当初他没有处理被神厌弃的大女儿,所以神在惩罚他吗? “早知道,早知道的话,当初真应该……”德罗让公爵猛然意识到自己现在不是在彩虹领的家中,身边的也不是知晓秘密的管家,而是提拔上来不久的贴身男仆,连忙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不过男仆并没有仔细听他在说什么。做贴身男仆固然要耳聪目明,随时响应主人的召唤,甚至要在主人一皱眉头的时候就猜到他想要茶还是要酒;但同时,对于主人不想让你知道的事情,也要学会装聋作哑。 所以男仆一听到公爵大人声音放低明显是喃喃自语的时候,立刻就关闭了自己的耳朵,并且走开去端了一杯酒来:“大人,即使陛下有这种想法,也要看女公爵自己愿不愿意。不如请夫人去拜访一下呢……” “你说得对。”德罗让公爵冷静了一点,垂下手掩饰了一下被自己啃了一下的指甲,用另一只手接过了酒杯,“就让夫人去吧。” 伯爵夫人——嗯,现在应该称呼为公爵夫人了,虽然长云领这个爵位有点儿奇怪,因为国王颁布的旨意,是直接把陆希升为女公爵,而没有提冯特伯爵。 当然,按理说冯特伯爵在把爵位传给女儿的时候,自己就没有爵位了,但光明大陆上一般都是父死才子继,像冯特伯爵这种人活着就把领主的位置让给女儿的,还从来没有过。 这就搞得大家很不好办了。人还活着,且当时还是大骑士,你敢张口就管他叫“冯特先生”吗?还不是得老老实实叫一声伯爵大人! 那现在的情况就更特殊了,女儿是公爵了,你说管父亲叫什么呢?人家现在可是天骑士了! 综上所述,自然也就没有人再不长眼地去计较安娜夫人现在应该是什么身份,都乖乖地叫一声公爵夫人了。而且还是上赶着上门去叫,以至于冯特家的府邸再次宾客盈门,应接不暇。 德罗让公爵夫人对此是不太接受的——很长时间以来,辉光之国的交际圈里唯有她一位公爵夫人,哪怕德罗让家两代没有出现觉醒者,她也仍旧是身份最为尊贵的女性,哪怕是国王的情妇,在她面前也要收敛一些。 但是现在,忽然之间就有一个女人跟她比肩了,而且长云领什么地方啊,仔细论起来,安娜·冯特现在应该连爵位都没有,称呼她一声夫人都是客气了。 所以德罗让公爵夫人没有按照社交礼仪先让仆人去递送拜访的信件,而是直接就登门了——这是不礼貌的,但她就是要不礼貌!她就不相信,冯特家敢把她挡在门外吗? 结果她就被请进了客厅,然后——等待。 “你们的夫人呢?”德罗让公爵夫人脸色铁青。确实没把她挡在门外,但晾在客厅里也差不多了。 “夫人在招待安菲男爵夫人。”在客厅里招待她的是女管家维卡。 当然,现在维卡这个女管家的身份是不比从前了。之前替安娜夫人管理陪嫁小山的管事被查出隐瞒和贪污,扔去了矿山干苦力,维卡也收了他的贿赂,原本也应该受罚,但是安娜夫人念在她平日伺候也是尽心尽力,就没有再额外惩罚她,还保留了她女管家的名头。 头衔虽然还在,维卡也不敢再像从前那么管事了。其实要说她是跟管事一样,蓄意偷盗主人的财产,那倒也不是。她收下管事的钱,是真以为那座小山没什么出产,管事怕受到安娜夫人的责罚,所以塞钱给她说好话而已。 就连她收的钱,这些年加起来,也没几个金币……陆希知道的时候都觉得有点惨。 所以维卡现在顶着女管家的头衔,也就是相当于一个贴身女仆罢了。不过她对现在的情形倒还算满意,因为安娜夫人的日子过得比从前有劲多了,就连那座陪嫁的小山,自从归了陆希打理之后,收入也直线上升,比从前翻了两番都不止。 另外,陆希改善了仆人们的生活条件——奴隶的日子都好过了,仆人当然也要提高生活水平的,不说别的,现在的食物可就比黑面包好吃多了,像维卡这样身份高一些的贴身仆人,偶尔还能吃到美味的新点心,比如说布丁和蛋糕什么的。 因此,维卡失去了权力,但日子倒比以前舒服了,于是她也就安心干起了女仆的活计。不过有的时候,她这个前女管家还是有用的,比如说接待德罗让公爵夫人这样的“贵客”,毕竟她也是前公爵家里训练出来的女管家,在礼仪方面无可挑剔。 嗯——说到礼仪,维卡可能稍微有那么点儿心虚,也许不是完全无可挑剔,因为现在的女伯爵——女公爵不那么讲究什么礼节,导致她也松懈好久了,现在再把从前的礼节捡起来,竟然稍微有那么点儿不习惯了呢…… 但是她还是保持着端庄的站姿,用标准的微笑回答了德罗让夫人的话。 “安菲男爵?安菲!”一个男爵本来都不在德罗让夫人的记忆里,但是这个姓氏不一般,他有个绰号叫做“养猪男爵”! 对的,这位安菲男爵夫人,就是陆希在第一次来王都参加社交季的路上,拜耳子爵夫人给她讲过的,那位“需要喷更多香水”的男爵夫人,就是她的丈夫,在自己的领地里养猪。 说起来养猪男爵的领地离海风郡不远,领地面积不大,且多为丘陵山脉,少有肥沃的耕地。所以安菲男爵养起了猪,并且把猪肉供应给海风郡的商人们。 在光明大陆上,贵族们最喜欢羊肉和鹿肉,之下是鸡肉——远海的鱼类和海鲜因为价格高昂,小贵族们享用不起所以就不计算了——但因为野猪才是数量最多的野兽,所以野猪肉也是餐桌上的常客。 而商人们不像贵族那么挑剔,当然顶尖的大商人论起享受来比普通贵族还要挑剔的那种就不算了,反正猪肉在海风郡是有市场的,尤其是安菲男爵这种有意识饲养的猪,肉质要比野猪更鲜嫩一些,颇受商人们欢迎。 所以安菲男爵的经济状况,说起来要比同等级的贵族都强些,只是养猪男爵这名字太难听了,所以他们一家在社交季永远都不怎么受欢迎,更不用说能进入公爵家的客厅了。 安菲男爵夫人当然也不是自己登门的,她自知没那个资格,只是按照礼貌,向冯特家递了一封信函,表示对升爵的恭贺罢了。谁知道,她居然接到了回函,而且是邀请她登门作客的! 安菲夫人战战兢兢地来了,然后她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您是说,女公爵大人,也想,养那个?”猪字儿被贵族们嘲讽多了,她都不敢在安娜面前说了。 “是的。”其实安娜也不大清楚为什么陆希对养猪这事儿如此热衷,毕竟就她个人来说,也没觉得猪肉有多好吃。就算是安菲家养出来的猪,也就那样吧……但是既然陆希说了重要,那她就照着她的意思来谈好了,毕竟目前跟着陆希走,显然是个正确的选择,瞧,她现在都被人尊称为公爵夫人了呢。 陆希的计划,是跟安菲家联合起来建养猪场。 安菲家的养猪,其实是半散养。他们把树林圈起来,让猪自己寻找食物——山上有野菜野果,猪基本上能吃半饱,然后再额外给它们提供一些糠麸或豆子。 运动范围有限,还能更轻易地吃饱,猪自然会长出更多的肉,脂肪也增多了,吃起来就鲜嫩得多。但是属于猪的腥臊味儿仍旧还在,所以需要更多香料去遮盖。 而陆希是准备圈养的。跟安菲家合作,主要是图他们家的猪崽——毕竟是养过好几代的,肯定比野猪更能产肉。而且从海风郡到安菲的男爵领地之间,也是一片无主的生荒地。 生荒地对一些领主来说等于无用之地,但对陆希来说,那就是未开发的资源啊!并且这片生荒地是夹在几处领地之间的,面积不大,还没有什么魔兽,不像长云领那边那么危险,到时候把这里开发出来,一边养猪,一边用猪粪肥田种植,这不又是一块好地方吗? 而且养出来的猪肉根本不愁销路,有海风郡消化,消化不了还能向外运输,简直不要太方便。 就是缺人手。但是安菲男爵的封地上也有两千多人的,拉过来也能用。 当然,如果安菲男爵不愿意合作,那就只买小猪崽,自己养就行。不过等到她的猪养出来,抢走了安菲男爵家猪的市场,那就不能怪她了。 不过安菲男爵夫人虽然在社交场上的名声不好,脑子却很清楚。她也是亲眼看到长云领这几年如何飞速发展的,现在女公爵愿意跟他们家合作,这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要说他们会吃亏——安菲夫人也考虑了,最差不过是被坑掉一些猪崽,还能怎么样呢?女公爵难道会把他们一家杀掉?真要是这样的人,又何必去治海风郡的瘟疫呢?反而是如果合作了,男爵领说不定还能得到女公爵的庇护呢。 于是安菲夫人立刻就答应了,当然接下来的事,是要交给两方的管事来谈,毕竟没有让两位夫人去谈猪的道理。 等安菲男爵夫人吃过了美味的巧克力蛋糕,高高兴兴走出去之后,德罗让公爵夫人才被请进了小客厅。 “亲爱的安娜——”虽然已经等得七窍生烟,德罗让夫人还是保持着笑容,毕竟她也知道,这里不是她能随便发脾气的地方。但是她也不愿意叫安娜一声公爵夫人,于是这份儿硬挤出来的亲热,就显得有些僵硬了。 “亲爱的特丽莎,是哪阵风把你吹过来了?”论装模作样,安娜当然也不差。 两个人嘴里亲亲热热地拥抱了一下,德罗让夫人的眼睛就不禁落在了安娜身上:“这是圣城新出的衣料吗?”看起来挺括有型,但触手却十分柔软,而且这个花样很特殊——乍一看仿佛就是随心所欲地在衣料上泼了些颜色似的,可是再仔细看,这颜色有的如山峦,有的如流水,有的如云雾,边缘还晕出渐变的色泽,随着安娜的行走,这些花纹也如同会流动一样,跟宫廷流行的华丽风格截然不同,自有一种随意的美。 当然对德罗让夫人来说,她是唯恐自己不华丽的,但安娜显然是把它作为家居服来穿。深深浅浅的蓝色衬托着她金色的长发和雪白的皮肤,感觉可就不一样了。 而且,这是她没见过的衣料!别人都有的,她怎么能没有呢? “哦,这与圣城无关。”安娜状似无意地轻轻一拂裙摆,优雅地坐了下来,“这是我们长云领炼金工坊的产物,跟丝绸一样,都是今年才有的新东西。” 这个其实是棉麻混纺。但它精选最好的棉纱与麻线,织出的布真不比丝绸便宜。然后再进行蜡染——根据光明大陆男红女蓝的习俗,用的是蓝草。 安娜身上这件家居服,是染得最好的布料做成的。陆希曾经担心过这种自由写意的染色风格不合光明大陆的口味,但现在看来,有带货女王在,啥都不用怕。 于是德罗让夫人离开的时候,马车上已经多了一卷布料——友情价50金币,大概够她做一条家居裙子的。 “我怎么就买了呢?”德罗让夫人看着这卷并不符合她爱好的布料,感觉自己上了当——不过这手感真的很好,穿在身上应该很舒服,买就买了吧。 不过德罗让公爵对此很不满意:“五十金币就买这种东西?”家里是什么情况她不知道吗?女儿如果想做未来的王后,还需要一大笔嫁妆呢。 德罗让夫人当然不肯承认自己一时冲动:“只是一点金币而已,难道我连一条裙子都做不起吗?你还不是刚买了圣城的新料子给自己做衣服。” “我做衣服是为了出去交际,你不是也做了外出的衣服吗?” “女人在家里招待客人也是交际!” 这对都希望对方省钱自己花的夫妻互相瞪了一会儿,德罗让夫人才拉着脸说:“安娜说可以给我们一批巧克力和香水,她要奴隶和粮食,按市价算。我听说,其他用奴隶换香水和巧克力的,可没有这么好的价格。” “这还可以。”奴隶有的是,领地里那些交不上税的平民,随时都可以抓来当奴隶。至于粮食,彩虹领的田地收获不错,粮食从来不少,把陈粮卖出去也挺好,一般来收粮的商人,还不会给市价呢。 “还有。”德罗让夫人自觉压倒了丈夫,语气也缓和了,“我听安娜的意思,那个露西想要找一个骑士,将来好守住领地,并没有嫁给王子的意思。” “真的?”德罗让公爵不相信,“如果能做王后,还怕没有骑士可用?” “人家看不上那个病秧子呢。”德罗让夫人其实也不怎么看得上乔纳斯王子,总觉得自己聪明漂亮的小女儿实在是委屈了。可是她又没有办法,谁让国王只生了这一个王子呢! 德罗让公爵瞪了妻子一眼:“不要胡说,那是王子殿下!”被人听见可怎么办? “不管他们说的是真是假,我们要尽快把这件事定下来。明天你带着丽萃去觐见公主殿下吧。” “万一王子殿下真的是神弃者怎么办呢?丽萃年纪还小……” “只要他是陛下唯一的儿子,哪怕是神弃者也能继承王位。”德罗让公爵断然说,“如果我们有年龄合适的儿子,我就让他去追求公主了,谁让我们没有呢!”他们的长子前两年病死了,唯一的儿子今年才十岁,怎么也赶不上了呀。 第276章 新的爵位(三)、总有一些女性,会拥有自己的志向和野心 王都的风波, 陆希从安娜夫人的信里自然也得到了消息,但对她来说,这些贵族的反应, 还不如安菲男爵家的猪崽重要。只可惜今年已经错过了时间, 要阉猪只能明年再来了。 第230节 还有一个排在王都反应之前的好消息,就是安娜已经用巧克力和丝绸, 换来了五千奴隶和大批粮食, 正在陆续运过来——当然,以目前光明大路的路况来说,三个月之后这些人和货物能到达长云领,那就是很顺利的了。 “五千奴隶——啧,”陆希晃了晃信纸,“这些贵族们卖奴隶倒是大方。” 翠茜·奎因笑了一下:“大贵族的领地人多, 平民和奴隶, 其实也就差那么一个名义而已。”随便提提税, 就能制造出一大批奴隶。 “那么说,咱们还可以多弄点人来。”陆希摸着下巴沉思, “巧克力有的是。哎, 哪个领地的人口多啊?”今年阿古斯公国那边还会成船地送可可豆, 长云领的甜菜则又扩大了种植面积,如果她指定巧克力只能用奴隶交易,那再搞上万人看来都没问题的。 翠茜稍微噎了一下。她知道长云领以前被教会带走了一些领民, 现在海风郡又死了不少人,补充人手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看女公爵的样子, 对人口仿佛是迫不及待的样子——可是这样弄来的人都是穷鬼, 一分钱财产也不可能带过来, 等于来了就要女公爵养着, 这也行吗? “养着吗?”陆希笑了,“不,人才能创造价值啊。”养着奴隶能花费什么呢?一身衣服,几顿口粮而已,但他们能创造的价值却是无限的——哦,现在说无限可能是有点远,但肯定是比养着他们的花费更多就是了。 翠茜低头沉思起来。就目前来说,她还不是很能体会这句话的意思。白浪湾现在主要的收入就是盐,而盐田是奎因家的奴隶在管。至于白浪湾的平民,似乎贡献也并不大,甚至像加工咸鱼的工厂,基本上收入跟支出是抵平的,如果不考虑到女公爵的目标,这个咸鱼工厂就像是专门建来给平民们找点收入而已,领主根本没有多少收益。 当然,能给领民们找到收入,对领主也是一件好事。在这一点上,翠茜自诩比很多领主看得更清楚——领民有了收入,心态都不一样了,整个领地的气氛都好了起来,什么打架斗殴偷盗抢劫都少了许多,仿佛什么事都顺畅起来了。 一片好管理的领地当然比不好管理的要节省不少成本,这点翠茜看得清楚。但是更多的,也许她还需要再学习。 “说起来,你对国王的命令怎么看?”陆希笑着问。她问的当然是国王将白浪湾也划归长云领治下的事。 这在光明大陆也是常有的。大贵族下辖的领地之内有小贵族,甚至有些小贵族根本就是由大贵族来赐爵的,是大贵族的下属。 但辉光之国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事了。就目前来说,只有德罗让公爵的领地之内还有两位男爵——毕竟辉光之国的公爵也就剩他一位了。连安娜的父亲,那位公爵在去世之后,他的几个儿子也只得到了伯爵和子爵的爵位,并且把父亲的领地给瓜分了。 而且奎因子爵家一直是独立管理领地的,头上并没有大贵族压着。现在忽然间空降一位“领主”,心态是难免要变化的。 至于说问的是翠茜的看法而不是奎因子爵的,那是因为奎因家做主的,也就是这位大小姐了。 “我很高兴。”翠茜坦然地一笑,“您知道,我们家两代没有出过得赐神恩之人了,我竭尽全力去拼过,但一无所获。如果不是跟您合作了盐场,我现在也许仍旧只能做国王的情妇。” 她昂起了头:“但我比那些人差在哪里呢?国王倒是得到了神恩,可是我难道还不如他吗?” 陆希冲她挑起了大拇指——这姑娘有心气,上来就把国王给狠踩了一脚。不过她说得半点没错,国王那种货色也能得到神恩,只能说是他投了个好胎。然而他到现在水准也就是骑士侍从,可见自己就没努力过半点! 相比之下,血统跟他差不多的冯特伯爵——哦,现在该尊称一声冯特公爵了——人家都是天骑士了!这差别,真是叫人哪只眼看得上国王呢。 翠茜直言不讳:“对我来说,只有没有神恩的世界,才是最好的。”而就目前来看,这个世界确实要发生大变化了,神恩虽然没有消失,但变异的魔兽已经让神术失去了作用,这,就是她的机会! 当然,这机会也要跟着女公爵才能实现,所以她在海风郡瘟疫初定,就亲自跟着回返的灾民,一起来到了海风郡——她得紧跟着女公爵,要让女公爵看到她的能力才可以。 陆希不能不感叹。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即使是再怎么视女人为无用的装饰或只能卖弄美色的人偶,也总有一些女性能跳出这一桎梏,拥有自己的志向和野心。 “那就扩大盐场吧,我记得白浪湾的海岸线是很长的。”陆希指了指远处变成废墟的精盐工坊,“这玩艺是不能用了,海风郡的盐税就全靠你啦。” 翠茜下意识地回答:“但那些海岸线不全属于白浪湾——”不过她刚说完就反应了过来,从前不敢越界,那是因为海风郡在盯着他们,不能授人口实。但现在这一片都是女公爵的地盘,她想用哪里的海岸线,就用哪里的海岸线! “我马上就让人回去开新盐场,今年还能赶上晒一批盐,绝对不会比海风郡的产量少!”而且海风郡的盐成本多高呢,白浪湾却只需要一片海滩和人工罢了。如果把白浪湾的盐以海风郡的盐价格出售,那简直是暴暴暴利! “贵族的钱当然不能少赚。”陆希早想好了,“给他们最好的盐,就按从前的价格,甚至如果有人多买,还可以提一提价。另外可以准备一批中价盐。”中价盐是卖给中产阶级的,市场甚至比贵族还大。 中价盐就可以不用那么洁白了,杂质也可以有一点。其实口味上影响不大,但谁让贵族们就要最好的呢? 最后,就是低价的“苦盐”了。 陆希可不打算卖苦盐。这玩艺里头杂质太多,对身体是有害的。但是下层百姓也就吃得起这种苦盐,如果不卖,那咸鱼渣渣就还是不能停止供应的。 别说,一想到要开新盐场,翠茜忽然就明白女公爵买奴隶的用意了。现在的盐场已经用完了奎因家的奴隶,再开新盐场那就还需要人。然后盐晒出来,包装不要人手吗?运输不要人手吗?对外销售不要人手吗? 哎哟,这么一算,白浪湾的人手竟然也紧巴起来了呢。 “我打算把咸鱼工厂跟罐头鱼工厂合并。”陆希又抛出了一个新概念,“白浪湾那些做咸鱼手艺最好的工人,你得给我挑出来。” 翠茜为这个陌生的词汇结巴了一下:“罐,罐头,鱼?”什么意思? “你知道,我是不会允许教会再进入白浪湾的,那么从外面回来的海船,货物保鲜问题就很难解决了。”一些大商人,如沙尔特商会这样的,有自己的保鲜仓库什么的,但中小海商可没有呢。 以前他们都是把货物在码头上就直接卖给大商人,或者花钱请教会施加保鲜的神术,然后再向外运输。以后,可就不行了。 所以,得替商人们想想办法,否则辛辛苦苦运回来的海鲜鱼肉上岸就臭掉,那这买卖怎么做,谁还愿意来海风港呢? 当然,现在说做罐头,工艺还不是很成熟——有了玻璃罐子,但没有足够的橡胶垫。目前用的方法是将尺寸合适的塞子用弹簧压紧。这样的罐头保质期当然就没那么长,但商人们需要的,也就是在路上运送的时间不要坏,那这是毫无问题的,毕竟还可以加点防腐剂嘛,霉菌沼泽出产的柠檬酸,光是输血配型的时候用,那才能消耗多少? “是这样……”翠茜听明白了罐头是什么之后,不由得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这样就能像施加了保鲜神术一样吗?太神奇了……就是,这样的罐子就要值不少钱吧?” “当然是最好的鱼肉才做成罐头。”而且可以做大罐的,玻璃也不用那么通透,有杂质也无妨,成本就能略降一点。再说,都是卖给贵族的…… “但是我想,教会一定会抢这桩生意的。”翠茜也想得挺清楚,“您不允许教会进入海风郡,那允许他们的船使用海风港吗?他们是可以使用保鲜神术的,那么如果我是教会的人,我一定会宣扬,只有用神术保鲜的鱼肉才是最好的——毕竟从前贵族们吃的也是这一种。” 陆希欣赏地对她点头:“说得对,教会一定会这么干的。所以我们的罐头,是烹饪调味过的鱼肉。我们不仅卖鱼肉,还卖味道。” 贵族们确实都有厨娘,但光明大陆的厨娘嘛,呵呵,就看黑莓镇那位男爵家的厨娘吧,当初做的几样好菜还是跟陆希学的呢。 大部分厨娘都是香料拼命洒,仿佛香料越多味道就越好似的。教会的保鲜鱼肉倒是新鲜原味,可是上了贵族的餐桌还不是猛倒香料,原味有用吗? 至于说她的罐头调味,嘿嘿,就算别的没信心,在“怎么吃”上,陆希可以不客气地说:在座的诸位都是垃圾! 而且这样一来,她的孜然、姜、伪火果、糖、蘑菇精,白浪湾的海鲜粉和盐,统统都找到了新销路,简直是一举多得! 翠茜不知道这罐头鱼肉究竟会是个什么滋味,但关于这些配料的销路却是听得很明白的:“我让他们回去招最勤快最干净的人。” “嗯,秋天之前,商人们应该还会出海,罐头工厂要先建起来,还有道路和住宅。”海风郡的气候要比长云领温暖不少,但冬天没有房子住也不行。就平民区那些被魔兽搞得破破烂烂的房子,冬天也是要冻死人的。 翠茜:“……”这么一算,人手还真的挺紧张的,难怪需要买人呢。 “目前还是你那边出盐最要紧,这边,出现了变异海兽,商人们再要出海也得过一两个月,趁着他们不用人,应该能建得差不多。” 陆希也没打算给平民建什么独栋小别墅,从前他们住的就是一家挨一家的乱搭乱建小矮房,贫民就更不用说了。现在让她来建,恨不得能建个筒子楼。不过考虑到钢铁产量不足,楼高了有安全隐患,还是建单层的集体宿舍吧,生活垃圾也好集中处理,再不能让海风郡像从前一样,啥生活污水都直接往海里排了。 想想精盐工坊的盐都是从这种“垃圾海”里提炼出来的,那感觉……盐都不想吃了。 翠茜的嘴角也不由得抽了一下。别说,白浪湾其实也……只是之前她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海那么大,扔里面不是应该的吗?有很多领地,也是把垃圾扔到河里冲走,谁管它冲到哪儿去呢? “疫病就是这么产生的!”陆希趁机给翠茜上课,“如果不是乱拉——那什么,乱排乱放,瘟疫也不会传播开来。你想想,上游的污物,下游取水洗衣做饭……” 翠茜想吐了。 “所以如果讲究卫生,瘟疫就很难出现,即使出现也不会像这次一样,传遍全城,根本无法遏制。”陆希趁机做一次卫生教育,“尤其是我们要建罐头厂,入口的饮食,尤其要求干净卫生。”之前做的咸鱼,其实就不是那么符合卫生标准。好在盐腌的东西能够杀灭一部分细菌,而且咸鱼也不能直接生吃,总还是要煮熟的,混混就过去了。 可是以后饮食行业如果要做大,那这种情况是陆希不能容忍的,正好借着罐头厂的开办,把卫生观念狠狠抓一下。想来海风郡的人刚刚经过一次瘟疫,在这上头应该是不敢乱打折扣了。 说是办罐头“厂”,其实也没有自动化流水线,无非就是人工分割鱼肉,烹饪,装罐,高温杀菌这几步。海风郡四周有的是树木,燃料不缺,但是水源就比较麻烦——就这地方的水井,许多出的都是咸水,估计是地下水混进海水了。 打井这事儿陆希真的不懂,那能利用的就是城外的河流了。虽然稍微远一点儿,但罐头厂倒也不必一定建在城区。——不如就建在骑士团的训练场那里好了,反正骑士团应该也不会回来了。 海风郡的重建加改造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整个海风郡就找不到一个闲人。平民都跑去干活了——不管是平整废墟,还是清理道路,或者重修码头,甚至只是把垃圾分捡一下,好让人分别处理,都能挣到粮食和铜币。 当然,女公爵有令,治病这事儿并不是完全免费的,根据每个人病症的轻重,都是要交一些钱的。那些家里有些资财的人当然是立刻就交上了钱——真的没多少,有会算账的人私下里算过,这些钱恐怕还不够喝那些糖盐水的呢,更不用说还有肉粥和药物。 实在没有钱的,可以以工抵债。在还清药费之前,他们的工作报酬减半。 但是活儿很多,出力多的自然挣得多,没什么力气的,去分捡垃圾也行啊。总之只要肯干,就不愁没事儿做,就连还在教堂医院里养病的人都蠢蠢欲动,想要出去找活干了。 不过,穷人们也发愁——现在干活是能赚到粮食,可是房子怎么办呢?他们的小破房子,大都被魔兽摧毁,现在都变成废墟了啊。 “公爵大人又有命令了!”一个瘸腿男孩跑进教堂。他家里原本能数得上中产,父母在家境还好的时候甚至花钱送他跟一位见习牧师学了认字,希望他也能得到神恩。结果后来父子两个在街上没有及时避让骑士团巡逻,父亲被龙鳞马踢伤内脏,圣水喝了好几瓶,还是去世了;他则瘸了一条腿,成了神弃者。 被扣上神弃者的罪名之后,他和成了寡妇的母亲根本就无法在原来的地方居住了,只能搬去了穷人区的小破房子里。因为他年纪还小,母亲身体又不太好,坐吃山空了一两年,就真的穷下来了。 然而厄运还没结束,瘟疫来的时候,他们母子两个都被传染,连出城都做不到。本以为这次是要死在一起,谁知道女公爵大人来了,不但赶走了魔兽,还给他们治病。 现在,男孩的母亲身体还没有全好,仍旧在教堂里养病,而男孩却因为识字,被公爵大人安排了活儿——给大家念公告。 就这么个只要动嘴的活计,男孩竟然能赚到够两个人吃的粮食——他可以养活母亲了! 当然,教堂里的病人们,也因此比外头的人得到消息都快。 “公爵大人要盖廉租房了!”男孩念了大半天公告,嗓子也有点沙哑,但兴奋还是让他把小嗓门拔得高高的,“就是便宜租给我们住的房子!冬天之前就会建好,第一年,每个房间每月只要二十铜币!我们不用怕冬天没有房子住了!” 在这里养病的大部分都是穷得掉渣的人,个个都愁房子的事儿,听见这个消息,许多人激动得直接从病床上跳了起来:“真的?” “当然是真的,公告都贴出来了。在招募人手去盖房子呢!”男孩也激动得不行。他家的破板棚也没了,有房子住真是太好了! 病房里顿时议论纷纷:“我身体就快好了,我以前当过石匠学徒,我能去盖房子!” “我也去,我有劲儿!” 当然也有人担心:“不知道第二年怎么办,会不会收很高的租金……” “先把今年冬天过去吧。再说有这么多活儿,攒点钱咱们自己也能再盖个板棚。”说这话的人,还不知道海风郡以后已经不许“乱搭乱建”了呢…… 教堂里一片欢腾,安东尼在大门口就听见了,他站了片刻,转过身走出去,问教堂门口的守卫:“女公爵大人在哪里?” 第277章 新的爵位(四)、您就是要借这个机会使用魔族,对吗? 陆希当然是在忙。桌子上铺满了图纸,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罐头厂和养殖厂的建设图纸,还有集体宿舍的外部与内部图样。 不过最占面积的,是海风郡及附近的地形图——冯特公爵大人飞出去转了一圈, 画的地图。 可别以为这是她熟悉的那种画在纸上的地图。啊, 也是画在纸上没错,但用的是神术纸张, 而上面的地形都是立体的, 就像她曾经看过的那本魔兽图鉴一样。 图画得非常好,但是! “其实可以做个沙盘的……”魔力纸好贵的,一张这么大的魔力纸,价值50金币!相当于安娜夫人往外卖一卷蓝染布的价格啦! “你现在是公爵了。”海因里希看着她。 陆希表情严肃:“公爵意味着花钱的地方更多了,所以要节约!而且神术纸张是给教会送钱,我才不要呢。” 一想到神术纸张是教会出售的, 海因里希顿时不觉得陆希抠门了:“你说得对!就不应该让他们赚钱!”所以图画得很好, 下次别画了。 当然最后这句话, 是不能跟冯特公爵大人讲滴。 “这个地方——”海因里希在立体投影上指了一下,“就是养猪男爵领地方向的山坡, 这里有一片橡树林, 海风港的船坞在修理船只的时候, 用的都是从这里砍伐的橡树。我去看过了,用你的话说——橡子资源丰富。” “那太好了。”陆希很高兴,“再种一些木薯和红薯, 猪饲料的问题就能解决大半。”要圈养猪,就得给猪喂食, 喂得越好, 长得越快嘛。 “猪肉真的能那么好吃吗?”海因里希忍不住问, “把它关起来养, 就能长得快?它难道不会想跑出去吗?尤其是公猪,不会那么老实的。” “有诀窍哟——”陆希嘿嘿一笑,比了个手势,“在小猪崽的时候,就把它的蛋蛋——咔嚓!” 海因里希下意识地两腿一夹:“什么!”这是什么可怕的举动! 陆希一本正经地继续科普:“真的。阉掉之后,公猪的性情会变得温顺,吃得多动得少,肉就长得快,而且还没有浓重的腥骚味儿。我们那儿都是这么养的。” 海因里希感觉自己的嘴角控制不住地抽动:“真,真的?”看陆希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但这对于雄性来说,真不是个好消息。 陆希忍住笑:“其实这个对人也是一样的,如果——” “不,别说了!”海因里希举手投降,“我们还是讲讲别的事情吧。种地的事,为什么不选在这里?这里靠城区更近,而且是砍伐树木留下的荒坡,种地更方便吧?”而且前几天陆希就叫人去整修了这片地面,他还以为就是要种木薯的地方呢。 陆希摇了摇头:“这里将会成为公墓。我答应他们的葬礼,应该尽快举行了。” 目前,所有的死者都是火化的,这是为了避免新的疫情,但对平民来说,火化这种方式是很可怕的,只会让他们想到火刑架。 第231节 这与教会的宣传有关。教会一直说火焰是净化魔鬼的方式云云,被送上火刑架的都是什么女巫、死灵巫师之类,他们的灵魂是被火焰直接焚烧干净的,死后也无法去光明之山——对平民来说,这可能是最大的惩罚了。 即使这次的瘟疫,教会抛弃全城人跑了,但信仰可不是一时半时就能扭转过来的。教堂的牧师和主教们固然不好,但还是有人觉得,以前瘟疫都是这样的,神官大人们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错…… 这是信教信昏了头的。还有不那么昏头的,也觉得神官们不好,但主是好的,生前被救固然重要,但死后能升上极乐之地更重要,毕竟那可是永久之福。 总之,不管是逃出去又回来的,还是原本就滞留于海风城内的,现在身边基本上都有一袋骨灰,而死去的亲人究竟如何安排,也是他们心里一块沉甸甸的负担,毕竟他们现在连医药费都欠着,更别说有钱办葬礼,买墓地了。 “公墓?”海因里希琢磨了一下这个词,“公用的,墓地?不需要花钱买的吗?” 在光明大陆上,贵族们当然是有家族墓地的,而且还会在墓地周围设下防御的神术阵,不允许任何人接近,恐怕他们会盗走珍贵的陪葬品。 但是对穷人来说,葬礼和墓地都是奢侈的东西。许多人攒了一辈子的钱,就是希望在自己死后,能够请教堂的牧师来主持一场葬礼。他们都相信,牧师主持葬礼之后,自己的灵魂就能够升上光明之山,那么身体如何处置,也就不重要了。 而连葬礼都没有钱的人,那就更不要想什么墓地了。领地之内的土地都属于领主,不是让你随便埋尸体的。如果要埋葬,那么离开领地吧,外头的荒地倒是可以随便你挖坑,反正之后都会被野兽刨出来吃掉的。 什么,你说不会挖深点?你知道魔兽的嗅觉有多灵敏,他们又有多会挖坑吗?如果想尸体安宁,你至少要挖上两米深的坑,你以为靠木头的工具甚至是两只手,能那么轻易的挖出那么深的坟坑吗? 就算你下定决心一定要挖,好吧,你要挖多久?单是运着尸体到领地之外就要花不少时间,再加上挖坑——你是打算挖到天黑吗?那野兽会很高兴,因为你买一送一了。 所以,据陆希在黑莓镇贫民区居住的经验,以及之前原身的记忆,平民的后事基本上就等于抛尸——找个偏僻点的地方扔了就是了,如果被领主的人看见,会把尸体扔出领地的。当然也有人可能会挖个坑埋在自己的破板棚里,这个领主倒是看不见的,但也没多少人会这么干就是了。 至于长云领,目前只有边陲镇建起了墓园,里头埋着的是为保卫边陲镇而牺牲的人,包括前些年,也就是在陆希没来之前,死于抵御魔兽潮的那些人——还能找到名姓的,都有一块小小的墓碑,虽然底下多半是没有尸体的。 “我不能请教会的人来给他们主持葬礼。”陆希靠在椅子上,叹了口气,“就尽我所能,给他们一片墓地吧。最终能不能接受,听天由命。”对她来说,当然还是活人更重要一些。 “你做得已经够好了。”海因里希对于葬礼什么的是毫无触动的,毕竟魔族更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他们也不求什么死后去哪儿享福,甚至不必“死则葬我”,尸体扔远点儿,别引来觅食的魔兽就行了。 陆希双手托着下巴想了想:“我也觉得我做得不错了。”能做的她都做了,剩下的——爱咋咋吧,她又不是金币,还能让人人都满意不成? “有人来了。”海因里希忽然把目光投向了门外,片刻之后,有人轻轻敲了敲门,然后露出了脸。 “安东尼?”陆希抬头微笑地看着他,“病人那边忙完了?辛苦了啊。” 病人——其实早就忙完了。安东尼自从跟着她来到海风郡,就一直在城外的救济点照顾病人。但几天前城外的救济点就已经撤了,尚未痊愈的病人都一并转入教堂,自有轻症的病人相互照顾,他也就“失业”了。 其实他现在已经没有治疗的能力了,去做护工也有些白费。但他对自己新觉醒的天赋虽然渐渐掌握了,却不知道该如何使用——他倒是用光去刷过魔兽,但有点尴尬的是,他的光最高也就是能达到酷暑时节正午阳光的那种炽热程度,站在那样的阳光底下确实很烤人,但用来对付魔兽,也就是给他们烤烤身上的水吧。 当然,如果能把魔兽所携带的水烤干也是有用的,毕竟是海洋魔兽,如果携带的海水都干涸掉了,魔兽也将因无法呼吸而死去。就是,这个过程它太长了啊,有他烤一只魔兽的时间,足够上来十只魔兽把他埋起来了。 所以现在人人都忙得像个陀螺的时候,他反而又闲了下来。就像在长云领的时候一样,所有的人都在起劲地工作,只有他无所事事,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才好。那种感觉并不好,他不觉得这是轻松,反而感觉到了仿佛被排斥在外的寂寞。 但是他还是拖了几天才来找陆希,因为…… “你听说魔族的事了吧?”陆希转着手里的铅笔。虽然魔族的事儿那些普通平民和水手是不会往外说的——不得不说海因里希算是把握住了他们的心理,凡是跟魔族共事过的都讳莫如深,生怕被人知道他们跟魔鬼如此近距离相处过,以后被教会定义为“堕落者”。 但陆希带来的那些人还是私下会谈谈的,所以安东尼作为“自己人”,也知道了消息。 “坐吧。”陆希指指椅子,“有什么话可以直说。” 安东尼没有坐下,而是看了海因里希一眼。 海因里希坐在桌子边上,拿着张图假装看得很认真,既不与安东尼的目光接触,也不说要出去。 “露——公爵大人,”安东尼也只能坐了下来,他原本想称呼露西小姐的,但不知怎么的,话到嘴边还是改成了公爵大人,“您是准备,让魔族在您的领地里自由出入了吗?” “自由出入倒不至于。”陆希侧头想了想,“至少从目前来说,没有需要我是不会召唤他们的。” “可是您一直在养着他们吧?”安东尼也顾不上这房间里就杵着个魔鬼了,“您,您就这么信任魔族吗?他们毕竟是——” 陆希笑了笑:“比起逃走的教会,你觉得来救人的魔族反而不值得信任吗?当然,他们也并不是多么高尚,因为我是出了佣金的。但是教会不但收税,收平民的供奉,还总是宣扬他们救苦救难高尚神圣啊。钱他们收了,信仰他们也收了,结果却抛弃了需要救治的平民,要靠我召唤魔族来帮忙。我倒是很希望他们跟我一起治疫救灾,可是他们不肯啊,我召唤不来啊。” 安东尼的脸涨得通红:“但教会不是所有的人都——” “教会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卑劣地逃跑?”陆希打断他,“那魔族就是所有的人都穷凶极恶吗?双重标准可要不得呢。我不因为这里的神职人员逃跑而鄙视你,那你又为什么要看不上那些来救灾的魔族呢?” 安东尼说不出话来。其实他在来找陆希之间,就已经想到会被反驳了,可是如果不来,他又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您可以不用魔族的。”安东尼终于还是说了出来,“如果您真的要救这些灾民,可以从白浪湾调集人手,甚至可以从长云领调集人手——再不然,您从那些逃出来的灾民里调人也是可以的。或许效率会差一点,但……” 他停顿了一下,但还是顶着陆希的目光说了出来:“您不用他们,就是要借这个机会使用魔族,对吗?” 海因里希的脸色陡然阴沉了下来,也不装作看图纸了,直接抬起头来盯着安东尼。 陆希也不再转笔了,双手交叠,对着转了一下自己的拇指,笑了笑:“你还真的说出来了。这就是你最无法接受的?” “是。”安东尼到了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了,哪怕他知道以海因里希现在的实力,只要陆希一个眼神,他今天就别想活着走出这个房间,但他还是说了,“您已经成为了公爵,将来再进一步也不是不可能,毕竟您也姓冯特,而且论才能,您远远胜过现在的国王以及他的继承人。甚至如果您愿意,您还可以再扩大疆土——南联邦,您对他们也很感兴趣吧?您可以得到一切,无论是权势还是国土。但您为什么,一定要用魔族呢?魔鬼在光明大陆上做过的坏事,那都是真实的!” “真实的?”海因里希实在忍不住了,“什么是真实的?教会烧死的那些女巫都是被魔鬼诱惑而堕落的,这是真实的?你见过教会烧死女巫吗?你觉得不真实的时候,曾经替她们辩白过吗?瘟疫是魔鬼带来的?因为瘟疫而烧掉一整个村子的时候,你又做过什么?” “那裂缝里出来的魔鬼屠杀人类呢?”安东尼也站了起来,像斗鸡一样跟海因里希对峙,“我猜,你并不是来了长云领之后才成为魔鬼的,你本来就是从无尽深渊来的吧?你那些魔鬼同类,他们的暴戾凶残,他们对人类的仇恨,难道不真实吗?裁判所的那些守夜人就是你的同类,他们是什么样子,你难道看不见吗?” “好了。”陆希抬抬手,示意海因里希不要说了,“小声一点,我不想外头有人听见你们这些话。” “您也知道魔鬼的身份不能见光。”安东尼放低了声音,不再看海因里希,转向了陆希,“那您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因为他向您许诺,许诺了魔鬼的武力吗?那您有没有想过,如果您借助魔鬼的力量登上王位,那么最后统治这个王国的,究竟是您,还是他?” 虽然他没有看海因里希,但这个“他”很明确地指的就是海因里希了。 别说,最后这句话,倒是真的让陆希有些惊讶了。反对她召唤魔族很正常,一个神官——安东尼始终还是这样定位自己的——如果不反对魔鬼,那倒是稀奇了。但能把话说到这样深入,甚至直指最后的权力分配,倒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了。 这个问题回答起来真的是有点让人为难,尤其是,在陆希身后,她心里指定的继承人还确实就是海因里希。只不过,如果她真的成为女王,那么海因里希是很难接过这个王位的,她所希望的,只是即使失去了已经得到的权力,海因里希也知道那个最好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还会继续向着那个目标努力。 “对我来说,重要的并不是权力。”陆希沉思一下,慢慢地回答,“我的目标也不是什么公爵或者女王,这些都只不过是达到目标的工具罢了。” “工具?”安东尼惊讶地重复了一遍。王位都只是工具?那最终的目标又是什么呢? “是一个尽量公平公正的世界。”陆希其实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有这么高大上的人生目标,“是愿意劳动的人就能吃饱肚子,努力工作的人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没有人会被轻易地打杀或者放弃,人们不必把人生的希望只能寄托于死后之福的世界。而在这个世界里,应该包括魔族。” 她毫无讳言地看着安东尼:“教会已经欺世盗名了太久,掩盖了太多的真相,魔族不应该因为教会的谎言而被排斥在这个世界之外。安东尼,你的老师愿意年年苦行,到处去救治那些无处求医的平民,是因为在他眼里,平民的生命与健康之权与贵族是相等的。那么魔族,也应该与人类有等同的权利。” 第278章 救世无主、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其实, 你到现在也没有接受‘魔族也是人类’的观念,对吧?”陆希问道。 安东尼站在那里,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汗。 如果说之前他对陆希的疑问堪称诛心, 那么现在, 陆希同样还敬了他一句诛心之问。 但这件事里最糟糕的并不是他个人做得怎么样,而是他的做法, 反映的是教会的态度——卑鄙的、欺骗的、不平等的、口是心非的态度。 “这就是教会干的好事。”陆希果然如他所想的把矛头直指教会, “谎言被他们说了一千遍,你都当成了真理了不是吗?魔族有恶人吗?有。不客气地说我还杀过呢。那么平民有恶人吗?贵族有恶人吗?教会有恶人吗?说真的这些问题我都问得烦了。” 安东尼无话可说,只有额头上的汗越冒越多。 陆希双手一摊:“你看,你明明知道答案,明明知道教会的错误,却还忍不住要来找我, 要维护你的教会, 要来质问我是否要借助魔族的武力达到自己的目的。好的, 现在我回答你‘是的,我就是要借助魔族的武力统一光明大陆’。然后呢?这与我从长云领的领民中组建军队, 或者用骑士来横扫敌人, 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吗?如果有的话——你自己刚才还提到了守夜人呢。说句不太客气的话, 教会用得,我用不得?” 安东尼汗如雨下。 然而陆希还没打算就此结束:“看来只证明神不存在,对你来说是不够的。尽管信仰崩塌过一次, 神仍旧在你心里。” “人不能没有信仰……”安东尼终于还是说话了,“教会确实堕落了, 但那是因为有些神官自己的堕落。他们不配成为神官, 不配留在教会里。” 他自从进入房间之后, 曾经怒视过海因里希, 也曾经质问过陆希,但面对着陆希的时候,他始终是低着眼睛的,他的视线极少与陆希的目光接触——虽然是在质疑,但他其实是把自己的姿态放得比较低的,也是一个底气不太足的姿态。 但是现在,安东尼第一次抬起了头,直视着陆希的眼睛:“教会需要变革,它应该像当初第一任教皇组建的时候那样,做一道照亮光明大陆的光。” 明亮的光从安东尼身上散发出来,他灿金的卷发和碧蓝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仿佛画里的人物被上了高光:“教会不该是现在的样子,但,它是可以改变的!” 陆希凝视着他:“谁来改变?” 安东尼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回答了:“我。” 这句话听起来颇有几分大言不惭的意思,毕竟他刚刚经历了信仰崩塌,重新觉醒的能力甚至也就够烤干个肉——注意,这个烤还不是把肉烤熟的那种烤,只是烤干水分而已,确切点说应该是晒干。 说真的就连安东尼自己,也觉得自己这话能把牛吹得飞上天了,可是这确确实实是他内心的想法。 光明系是教会最推崇的能力,觉醒这种能力,意味着他在教会之内的上升之路会比别人更平坦。那么,他为什么不能立下这个目标呢? 教会确实需要改变了,而他既然有了这种能力,为什么不试着去做呢?他得到了光,那么他也应该变成一束光。也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神,但命运既然给了他光,那这也许,就是“神”的旨意。 光线更明亮了,以至于陆希都要眯起眼睛。而且光如同水波一般从安东尼身上荡漾开来,充满了整间屋子。 “你能看出来他现在是个什么等级吗?”陆希在脑海里问光球。 光球现在是不叫不出现了,陆希喊了它,它才慢吞吞地冒出来:“嗯——如果以这光的强度与稳定来看,他已经接近主教了。” 所以苦行主教挑学生的眼光确实是一流的。 海因里希横身挡在了陆希前面,黑色的翅膀从他背后冒了出来:“收起你的力量!” 光线骤然消失了,安东尼有点慌张:“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他只是觉得心潮澎湃,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使得力量自然而然地延伸了出去。 “你需要上课了。”陆希确实觉得那光有些灼热,就像大夏天正午出门那样晒得慌,但短时间的照射对她还是不会形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所以她也没在意安东尼的道歉,“要改变教会,这点力量可不行。” 安东尼不由自主地横移一步,以绕过海因里希看到陆希:“您,您还愿意给我授课吗?”他以为在他那样地质疑陆希之后,陆希会厌恶他——至少,也不该再对他如此大方。 “当然。”陆希微微一笑,“我所说的那个世界,当然也包括你。所以你跟其他人一样,只要愿意学习,就应有得到教育的权力。这是我所理解的平等,不因为你的身份以及与我有分歧而被排斥。” 安东尼的脸又涨红了,他深深低下头,右手按着左胸,向陆希深鞠了一躬。 “那么,晚上来上课吧,你已经落下不少功课了。” 等安东尼一出去,海因里希就坐到了椅子扶手上:“你就这么接受他了?” “我接不接受他不重要。”陆希摆摆手,“重要的是,他能不能接受我教的知识。他的老师就是因为不能接受才离开的,至少从目前来看,他比他的老师强。” “你真觉得他能成为教皇,改变教会?”海因里希挑起眉毛。 陆希伸手按住他的眉梢往下拉:“你那是什么表情——酸叽叽的。他的天赋确实很不错啊。而且他的观念也是正义的——成为照亮一切的光,说真的这个志向已经足够正确和远大了。”光明大陆毕竟是个有魔法的世界,唯物很重要,但唯心也是一个影响因素。 海因里希的眉梢硬是要往上挑:“这么说,你觉得他能成功了?”因为是光明系就足够正确和远大了?那他这个暗星系的,岂不就是很不正确,很不远大了吗? “这个嘛——”陆希沉吟了一下,“不能。” “嗯?”海因里希的醋味儿立刻散了,好奇心上升,“不能?是因为他做不到教皇?” “不。”陆希摇头,“是因为他所想要的那个教会,跟我所想的是不一样的。你觉得,他是想要个什么样的教会?” 海因里希很喜欢跟陆希这样说话,彼此询问对方心里的想法,并且——是一起在背后议论他人!这给他一种“只有我们是一伙的,其他人都是外人”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所以他很认真地想了一下:“他自己都说了,就像当初第一任教皇建立起来的那样,拯救世界……我觉得大概就是认真地治疗所有的人,好好祈福……这种吧?” “拯救世界?”陆希笑了起来,“这就是他的问题了。从来都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全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从来都没有什么救世主……”海因里希低声重复,“全靠我们自己?”他仿佛懂了,又仿佛没懂。 陆希转头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他想要的那个教会,其实跟现在这个教会还是一样的。他们居于圣城,自认为比贵族和王室更加平等更加仁爱,其实在他们心里,仍旧觉得自己是高于众人之上的。只不过现在的教会认为自己拥有神恩所以高贵,而他所要的那个教会,则是因为自己拯救众人而高贵。当教会真的变成他所想的正义高尚的组织之后,他会理所当然地觉得,教会就该受着平民的信仰——注意,不是供奉,而是信仰。虽然说到那个时候信仰可能不用花钱了,但那依然是信仰,是虔信,是仰望。” 也就是说,安东尼并非认为教会不该高高在上,而是觉得现在的教会没有资格高高在上。也许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如果有一天他按照自己的心愿改革了教会,这种想法就会表现出来了。 “你觉得,他会放弃十一税吗?会放弃礼拜吗?会放弃传扬教义吗?哦,那时候的教义大概不会再宣传什么创世界的苹果树了,但,他会承认,这世界上根本没有教会所宣扬的神吗?” 都不会的。如果安东尼敢对其他人宣传这世上没有神,那他就根本不会还想着要“最初的教会”了,要知道那会儿第一任教皇也是用“神”恩来聚拢大众的。 第232节 当然,那是个特殊时期,那位教皇宣传神恩,一来可能是他确实认为那是神的眷顾,二来也是为了鼓舞民众——看,神眷顾着我们呢,神没有抛弃我们,那我们就有希望! 这种宣传对于鼓舞人心可能确实是有好处的,尤其在黎明时期那种魔兽横行,人人自危的情况之下。但是教会确实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把自己抬到了与普通人不同的位置上。 而且,陆希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呢。人类的异能是“神”给的,那么魔兽的异能是谁给的呢?八成大家都是在同一种规则的影响下觉醒的,所以神到底眷顾了谁呢?不过都是自救而已。 “说到底,人都是有局限性的。”陆希叹了口气,“我以为打碎他的信仰就足够了,但现在看来,我对信仰这东西,可能还是不大了解吧。” 海因里希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可是你就是来拯救这个世界的。” “我?”陆希连忙摆手,“我可不是救世主,戴不起这帽子。” “不!”海因里希双手撑在椅背两侧,把陆希整个圈了起来。他倾身向前,认真地看着陆希,“你是的。也许对这个世界来说,你不是救世主,但对我来说,你就是。如果是神把你带到这里来的,那么我愿意跟祂和解,只要祂能让你一直留在这里。” 陆希后背贴着椅背,注视着海因里希那双碧绿的眼睛。她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现在的这张脸当然跟她原来的脸是不一样的,虽然也是黑头发黑眼睛,但冯特伯爵的血统到底还是给这张脸增加了更深的轮廓,说起来,是陆希喜欢的那种。 这样想想,虽然只有十年的时间,但她得到的是人生中最美好最青春十年,得到了一张更漂亮的脸,还得到了一个视她为救星的魔鬼…… 只是,也只有十年。 “我们都知道没有神。”陆希叹了口气。 海因里希闭上眼睛,身子往前一倾,把头埋在了陆希肩上。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希望神的存在,可是他的救世主说了,没有神…… 陆希摸了摸他的头发,感觉自己说出来的话挺残忍的:“你今天的作业做完了吗?” 不是她想煞风景,而是她就这么点儿时间了,能给别人什么呢?唯一能给的,就是一大堆作业了。 自从把海因里希定为继承者之后,陆希给他讲课,可就不是从前那么放松了。那会儿讲完了全靠学生自行领会,今天不懂没关系,说不定哪天就懂了呢。 现在可不行了。每天课后都有一堆作业——不懂?那就刷题刷到懂! 如果现在两个世界能够互通有无,陆希一定先弄一堆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来,按着海因里希的头做题。 果然海因里希的身体僵硬了一下:“还,还没有……”他也很忙啊。他是有工作的,又不是脱产学习! “快去做作业!”陆希板着脸把他推起来,“晚上的光学课你也要听的。对了,把苏赛恩叫来一起上课。” “苏赛恩?” “对。你能做到的吧?”苏赛恩也是光明系的天赋,当然也是一起来听课更好。 海因里希的表情有点难以形容:“你还说要让公爵大人也——”所以今天晚上的光学课,是两个魔鬼,一个骑士,外加一个神官一起上课? “还有金羽呢。”陆希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所以让苏赛恩保持人的样子,一节课而已,没问题的吧?” “那当然没问题。”海因里希忽然笑了一下,“如果安东尼看到苏赛恩——” 陆希又弹了他一下:“先别刺激他了。”如果让安东尼看见一个魔鬼也能施展祈福术,怕不是得疯!但是现在还不是机会,就连冯特公爵大人,虽然默认了她召唤魔鬼的事儿,但那毕竟是非常之时,现在弄个魔鬼来听听课也就罢了,非要在他眼皮子底下得瑟,那就是挑衅了。 “真可惜。”海因里希保持着脸上的坏笑离开了房间,但一出门他的笑容就塌了个干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切的痛苦。他在房门外站了几秒钟,才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 而在房间里,陆希也深深地叹了口气,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颈侧——刚才海因里希的脸就贴在这里,现在似乎还有温热的感觉。 光球慢慢地冒了出来,环绕着陆希慢慢地飞了一圈,直到陆希抬起眼皮看它,它才轻声说:“你究竟想做什么?” “嗯?”陆希瞬间就没有了伤春悲秋的心思,“怎么了?” “我说过,魔鬼的信仰是没有用的,只有人类的信仰值才计算在内。但你现在,好像对收集信仰值不那么积极了。” “我以为你要指责我不该把魔鬼放到光明大陆上来呢。”陆希一手支着头,另一只手随意地戳了光球一下,发现有点戳不动了,“你似乎也不在意我把光明大陆搅成什么样,只在意我收集了多少信仰值啊?” 光球没有想到她会反问:“我,我的任务就是协助你完成任务啊,那当然——” “但是这个世界也在时空管理局的管辖范围之内吧?”陆希又戳了它一下,问出来的话也像戳着光球的手指一样有力,“为什么时空管理局会为我的世界里一个普通的生命提供重活一次的机会,却不在乎另一个世界的生命呢?我的世界何德何能得到了这样的偏爱呢?” 光球噎住了。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呢? “我,我只是一个辅助系统,不知道主系统的安排。”光球最终只能认怂了。 陆希笑了一下:“是吗?”她当然知道光球无法回答,因为它不能说出事实。事实就是这一切都只为了让一个存在逃离光明大陆前往她的世界,所以光明大陆究竟如何,自然不是这个存在所关心的了。 “等我的信仰值再升高一些的时候,能解锁这方面的资料吗?”陆希微笑着,故意地问道。 她知道光球会对她的行为有疑心。那么,她就用更多的疑问让光球自顾不暇好了。她还不能现在就跟光球撕破脸,她还需要剩下的那八年时间。 她需要时间来改变光明大陆,也需要陪海因里希到最后一刻,所以,她不能让光球提前结束她的时间,她要活尽这十年,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活到极致才行! 第279章 填鸭教育(一)、像相信创世纪的苹果树一样相信我 红宝石激光发射器——陆希在白色石板上写下了这行字。 桌子周围坐着七个学生——是的, 又加了约翰和何塞;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块红宝石——前几天从教堂的壁画上拆下来的,质地最纯净的那种。 激光这个词,在光明大陆的通用语中简直麻烦死了, 因为陆希只能按照意译, 把它写成“经过激发的光”,而且“激发”这个词儿本身就是一个经过解释的词组, 因为光明大陆里没有相应的词汇, 陆希把它写成了“被激励的”…… 于是这个词组就变成了:能够发出被红色彩虹石激励的光的炼金物品。 好家伙,占了整整一行石板! “被激励的光?”约翰怎么看怎么别扭。因为激励这个词儿在光明大陆里只用于人被人所激励,被红宝石激励是什么鬼?光又怎么被激励? “这个不重要。”陆希摆了摆手,“这只是个名字,让你们理解一下大意而已。”重点是领会精神。 金羽若有所思:“意思就是光线可以用红宝石来加强?”激励嘛,不就是得让人情绪高涨, 干劲十足吗? “正确!”陆希对她打了个响指, “理解得非常好!看看你们——”她对着几个男人点了点, 不过没敢点到自己老爹头上,“纠结什么字眼, 好好理解这里头的意思。” 苏塞恩拿着红宝石左看右看, 迷惑地问道:“为什么呢?” 在这些人里, 他的级别不低,可是基础就很低了。陆希没有给他系统地上过课,他都是拿着海因里希的听课笔记自学的, 有些知识可能囫囵吞枣地知道,但根本无法理解。 所以现在陆希讲的这个加强光线的问题, 对他来说简直就如同天方夜谭, 不知从何处听起。 陆希叹了口气。其实她也不是很懂好吗?还指望着他们自己领悟呢。 “这个, 我们就要先讲一讲受激辐射的原理了。” 关于受激辐射, 陆希好歹还是记得的。 受激辐射的理论是爱因斯坦提出的,这一理论的大体内容是说:处于高能态的物质粒子,受到了一个能量等于两个能级之间能量差的光子的作用,会转变到低能态,并且产生第二个光子;这第二个光子,会与第一个光子同时发射出来,这就叫受激辐射。 但是可怜见的,对于这个理论陆希自己都是囫囵吞枣的啊,毕竟她专业不学这个。 比如说:啥叫高能态? 再比如说:两个能级之间能量差具体指什么? 最后:光子又是什么意思呢?毕竟她前面才讲过光是一种波…… 啊,天杀的波粒二象性,这是逃不过去了吗? 所以还得先讲波粒二象性。 果然这个复杂的词组提出来,在场的所有人就都瞪圆了眼睛:“不是说光是波吗?” “是波,也是粒子。”陆希镇定地回答——就知道会是这种反应。 “其实我一直想说……”海因里希喃喃地说,“光明明是直线传播的,而且还有反射,它怎么看都像是粒子啊……” 其余的人一起转头看他,一个两个的眼睛里都像蚊香一样,过了一会儿,还是苏赛恩怯怯地问:“为什么那就表示它像粒子了……” “是啊——”安东尼接口,“圣光就像波浪一样,那光当然是波了。” 陆希想晕倒——敢情光的波动性居然他是这样理解的?圣光,圣光恐怕根本就不是光啊…… 没有接受过系统教育就是这样,靠她这个半吊子东一鳞西一爪的讲,在座的这些人还能学到点东西,已经可以算是学霸级别的了。假如换伦吉尔那个学渣来——算了还是别比较了。 陆希抹抹脸,坚强地站起来:“好了,现在都不要问问题,听我讲。要知道我讲的就是事实,不要质疑,只要努力理解。” 所有的人脸上都露出了难以言喻的表情,安东尼忍不住说:“但是——” 然而还没等他说完,陆希已经瞪了他一眼:“就像接受创世界的苹果树一样接受!” 一句话就把安东尼噎了个半死。而且被噎的还不只是他。在座的人,除了两个魔鬼之外,对于什么创世界的苹果树那都是知道并且相信的。 没错,虽然他们中有很多人鄙夷并且质疑教会,但在陆希之前,他们真的都相信过创世纪的苹果树的……而且就连两个魔鬼,虽然对教会一向嗤之以鼻,但关于世界存在的一千多年这个时间,他们也没怀疑过。 顿时,所有的人都低下了头,包括冯特公爵在内,都觉得脸上有点热辣辣的。苹果树什么的,可算是大部分人的黑历史了。 “好了,”陆希心累地说,“不管你们觉得光是粒子还是波,都是可以证明的。首先我们来讲一讲光的粒子性,这里有一个重要实验,就是光电效应实验。”如果她有时间,当然可以慢慢地讲,但是现在这不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嘛,只好填鸭式教育了,管你想不想吃,都得给我咽下去!至于探索科学中的质疑精神,那就先放一边吧,毕竟他们质疑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基于自己的错误常识,解释起来太TM麻烦了。 光电效应实验在陆希的世界那还是很好做的,只要准备两块金属板,搞一个闭合电路,再接上一个电源就可以了。电源的作用是提供一个稳定的电场,这样从一块金属板上被打出来的光电子,能够在电场中获得动力,更容易地到达对面的金属板,使得实验结果更为清晰。 然而,陆希并没有一个电源。因此,跑出来的光电子就无法得到电源的动力,它们会四面八方地乱飞,还会受到空气的阻力,不一定能到达对面金属板。或者到达的电子很少,难以在闭合电路中表现出来。 于是,陆希在这个闭合电路里,用的是金羽的长春花别针。这个保护罩是很敏感的,可以拿来当个探测器用。 “现在,有光能力的,来把自己的光打在左边这块金属板上。” 安东尼第一个上前,却又有些犹豫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对自己的能力都还没有完全掌握。 陆希死鱼眼看他:“只要把光照出来就行。现在就是检验你是不是真正光明系的时候了,假如你的神恩不是光,那么这个实验就做不成。” 这说得安东尼更忐忑了,这要万一不成功,岂不证明他是个假光明系? 明亮的光从他身上射了出来,几乎是在这光照射到金属板上的一瞬间,长春花别针就亮了,不过一亮即暗,亮度也很低,证明流过它的力量很小,还不足以激发它的防御神术。 但是这一瞬间的微亮已经足够了。在座的人除了陆希和金羽之外都是觉醒者,他们不但清楚地看见了别针的反应,甚至还能感觉到闭合电路里那一瞬间的能量波动。 “这是什么?”海因里希第一个捧场,“应该——不是他的光吧……” 为了防止误照,陆希在金属板与长春花别针之间加了个隔板,也就是说安东尼的光是照不到别针的,别针的反应与他是无关的。 “是金属线中传导过来的电流。”陆希回答,然后果然看见所有的人都倒抽了口气,安东尼不敢置信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这,这怎么可能呢?” “这个,就叫做光电效应。”陆希点了点金属板,“还记得我从前给你们讲过,原子的结构吧?” “原子,有一个原子核,然后在它的周围环绕着电子……”金羽回答得很快,但表情分明是在说——原来这是真的? 陆希环视众人:“你们之前是不是觉得我在瞎说?” 没人敢吭声。 其实沉默就是答案了,过了一会儿金羽才干笑了一声:“那什么,毕竟实在是看不见……”显微镜能看见肉眼看不见的细菌和虫子,已经让他们非常惊讶了,但原子那实在是看不见。当然,也就是因为有显微镜,他们才认真地听了关于原子的课程,毕竟既然有这么小的,那就可能还有更小的。 不过,也仅仅就是听听而已…… 冯特公爵在一众学生当中说话是比较硬气的,毕竟是陆希的爹,还敢提出疑问:“但是电子——是跟电有关系?”不是他多么明白,而是电子这个词儿从结构上就能听出跟电有关系——它的意思是“带电微粒”。 “对。电的本质,就是静止或移动的电荷所产生的现象。大到雷电交加时天空劈下的闪电,小到——”陆希拿出一根玻璃棒和一块丝绸,飞快地把它们摩擦了几下,然后就把玻璃棒杵到安东尼手上去了。 第233节 啪!细小的静电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听得清清楚楚,安东尼也本能地往后缩了一下手:“是……确实是电……” 他自己没有闪电的能力,但见到过觉醒了这种能力的神官或骑士,有的在不使用神术的时候,身上就带着这种会噼啪作响,触痛人皮肤的能力,柯恩红衣主教曾经告诉过他,这就是闪电之力外溢的表现。 但是,凭一根玻璃棒和一块丝绸,就能制造出闪电的能力来?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我,让我试试!”金羽简直要疯了,伸着手要求被电。这就是天上的闪电?谁能被闪电劈一下呢?这机会太珍贵了! 陆希却没有用玻璃棒戳她,而是把丝绸靠近了她:“现在带电的可不只是玻璃棒哦。” 丝绸才靠近金羽,就像被风吹着一样,嗖地贴到了她的手上…… 然后,在座的所有人都被电了一次。 “这是电吗?是因为摩擦做功——”海因里希只说了一半就自己摇了摇头,“不,摩擦生的热已经体现出来了……”但那样,这电的能量是哪里来的呢?而且还是两者都带电,这看起来就比摩擦所做的功要多啊,能量不守恒了吗? “确实与摩擦做功有关系,毕竟如果不用力摩擦,也不会有电,所以能量还是守恒的。至于说两者都带电,不是同时给两者赋予了电的能量,而是因为进行了电荷的交换。”陆希举了举手里的两样东西,“电,分为正电与负电。之前我只给你们讲了原子的结构,但没有讲它们分别所带的电。现在听好:质子带正电荷,电子带负电荷——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分,这只是一个定义,就像黑与白,两种不同的颜色,就取了两个不同的名字来区分而已。” 好几个人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下去了。 但是海因里希还有问题:“也就是说没有摩擦之前,物体就有电?” “有电荷。”陆希纠正他,“原子,在稳定的时候,所带的正电荷与负电荷是相等的,因此它对外的表现是不带电。我将两者摩擦之后,玻璃棒所带的电子跑到了丝绸上,所以玻璃棒带正电,丝绸带负电。这种电是暂不流动的,所以称作静电。” 金羽眨着眼睛:“那么还有流动的电,就是‘电流’?” “对。”陆希点头,“电流,就是电子的流动。你们可以把它理解为电子形成了一条河流,这条河流就是我们一般所指的电。上到天空的闪电,下到——有些觉醒者所使用的神术,本质上都是电子的流动。” 约翰情不自禁地看了看其他人,悲伤地发现别人都有些若有所思的样子,包括根本没有觉醒的金羽,都在点头。 所以只有他自己听不明白吗?也就是说,这里他最笨…… 安东尼虽然有点明白,但也还有不解之处:“但是这跟我刚才用光照射那块金属板有什么关系?” “笨蛋。”海因里希翻了个白眼,“光的能量让电子移动了呗,跟摩擦生电基本是一个道理吧?”后面这句话当然是对陆希说的。 陆希对他赞许地笑了笑:“从能量守恒的定律上来说,就是这样的。不过与摩擦起静电也还有不同之处,这个就叫做光电效应。电子,是吸收了光粒子的能量,然后从金属板内出来的,或者你们可以理解为,是光粒子,把电子打了出来。” “所以这个体现了光的粒子性?”论学习,金羽其实不逊于海因里希,她的问题只在于学习到的内容无法转化为异能罢了,“但如果是能量的话,波也一样能传递能量啊。” “很好!”陆希再次打个响指,“这里就要讲到光电效应的特点了,那就是——低于一定频率的光,不管怎么增加强度,也不可能打出电子!” 其实演示光电效应还不算太难,难的是陆希没有办法做更多的演示,比如说,她并没有不同的光源来发射不同频率的光,只能靠嘴说。 这也是她要求大家“像相信创世纪的苹果树一样相信我”的原因,因为她只能讲讲这个实验会出现的情况,而无法把它全盘演示出来。 “说真的,这得怪你们。”陆希的目光在安东尼和苏赛恩脸上扫过,很识相地略过了冯特公爵,没把他算在“你们”之内,“你们到现在都还不能掌握不同频率的光——如果你们能按照我的要求发出不同频率的光,那你们就能看到,只有达到一定频率的光才能打出电子,这与光的波动幅度——也就是强度无关。而如果光只是波,那么这个结果是不应该出现的。只有用粒子性来解释,才能够说得通。” 约翰感觉自己的脑袋又昏了——为什么用粒子性来解释就说得通了呢? 等等,他是个植物系的骑士啊,这个讲光学的课,为什么要让他来听呢? “因为植物是需要光的。”陆希对他弱弱的抗议做出了解释,“让植物生长有多种因素:水,各种元素,还有阳光。而植物的光合作用主要靠吸收红橙和蓝紫光,如果你对于光有足够的理解,那么在催促植物生长方面必定是有好处的。而不同颜色的光,其实区别就来自它们的不同频率与波长。” 又,又波长了……约翰感觉自己想疯。 他无助地环视其他同学,希望能够得到一点支持。 但是没有。所有的人都在冥思苦想,努力弄清粒子性解释光电效应的问题,对他求助的目光视而不见。 陆希很同情地拍了拍约翰的肩膀:“努力学习吧。现在不懂也没关系,先记住,以后渐渐就会明白的。说不定哪一天有人掌握了不同频率的光,就能够完整地演示光电效应了。” 约翰只觉得眼前一黑,正想说话,冯特公爵忽然开口:“但是刚才长春花别针感应到的,真的是电流吗?” 他伸出手,用自己的手指代替了长春花别针:“再来一次。这一次,你们两个一起来,全力输出。” 他指的是苏赛恩和安东尼。一个魔鬼一个神官相互对视了一眼,别别扭扭地一起站到了金属板前面…… 第280章 填鸭教育(二)、他有信心成为黄金骑士 “会不会冲突……”约翰说出了好几个人的心声。 但是陆希一脸淡定地回答:“不会。”都是光系, 能有什么冲突。 果然,两个光源同时发出了光。说起来苏赛恩对于自己的能力显然比安东尼掌握得更好,他发出的是一束光, 正好照在了金属板上, 而安东尼发出的还是一片光,浪费掉的至少有一半以上…… 就在这一瞬间, 陆希感觉自己听见了电火花的噼啪声, 冯特公爵陡然缩回了手,刚才连接着两段金属线的手指上,竟然出现了两道浅黄色的痕迹——就像是被火舌燎过一下的肉似的。 “父亲!”陆希都吓了一跳。这种痕迹她也有过,有一次作试验的时候不小心把连接电池正负极的电线头捏在了一起,于是一块电池废掉,而她的手指上则留下了黄褐色的焦痕, 不仔细看还以为她缠了几根铜丝在手上呢。 冯特公爵却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举着被灼伤的手指, 笑得整个房间都在震动了:“原来维奥拉一世陛下, 是这样掌握雷电的!” 维奥拉一世陛下?陆希思索了一下,才想起来那是辉国之国建国为止骑士等级最高的一位国王, 虽然不是光的能力, 但掌握的雷电也属于“光明系”, 而且还升到了黄金骑士! 黄金骑士仅次于圣骑士,甚至在骑士质量“不那么高”的年头儿,教会还会给黄金骑士授予圣骑士的称号…… 陆希还没想完, 冯特公爵已经笑完了,而且他下一瞬就抽出了腰间的“血红荆棘”, 那把神术长剑被他向前一举, 蓝色的电流瞬间就出现在剑身上, 缠绕着向前延伸, 真的活像一丛张牙舞爪的荆棘,末端甚至直接探出剑身,跨越了半个房间! 没等陆希反应过来,已经被海因里希一把按到桌子底下去了。 与此同时,一道火焰墙与一道光幕同时在房间里张开,挡在了电流荆棘前面。 陆希昏头昏脑地蹲在桌子底下,屁股下面是已经被海因里希压碎了的椅子。在她对面是自己钻到桌子下面的金羽,正用死鱼眼看着她,一脸怨念。 如果陆希此刻会读心术,就能听见金羽正在默默地狂骂——这一房间的男人,竟然没一个想得起来保护她这个没有觉醒的人,全靠她自己动作快钻桌子,跟何塞绝交这事儿,看来是必须提上日程了! 蓝色的电流撞上火焰墙,发出一阵细碎的噼啪声,火焰墙顿时化成无数小火球四处飞溅,而电流余势未尽,又击中了光幕。有一小半光幕在这一击之下碎成了尘沙般的光点,但另一半光幕却像水波一样荡漾了好几下,才终于消散。 连续战斗两次的电流也被消耗将尽,在即将延伸到海因里希面前时被卷进漩涡,压缩成一个小小的蓝色电球,最终啵地一声消散了。 “同时掌握光与雷电……”光球在陆希脑海里,发出了一个似乎难以相信的低叹。 “什么什么?”陆希被按在桌子底下,只看见了冯特公爵释放电流而已。而且这不太科学啊,那把神术长剑总共用了多少金属,能够激发出那么强劲的电流吗?电压又是多高?光电效应的电压有那么高吗? “他在试探——”光球低声说了这么一句,就没声了。 桌子上面,冯特公爵的目光扫过何塞和安东尼,最终落在苏赛恩身上。 他当然不是要袭击陆希。可能刚开始的时候是有些没控制好,但如果想收是能收回来的。他没有收,就是想试探一下这几个年轻人的实力,尤其是这个忽然出现的苏赛恩。 刚才一击之下,安东尼的光幕顿时碎裂,而苏赛恩却能坚持了他三倍的时间。虽然他最终还是被击溃了,但余下的电流却被海因里希直接碾散,可见已经消耗了许多。 这样算起来,苏赛恩的实力在何塞之上,很可能与海因里希差不多——也就是说,这两个魔鬼的等级,都是高于高级骑士的,至少是大骑士等级。 冯特公爵脸上表情未变,心里却缩了一下:两个大骑士!假如他没有晋升天骑士,这个时候长云领会易主吗? 不,应该不会。 冯特公爵又看了看刚刚从桌子底下爬出来的陆希——如果是要长云领易主,那她根本没有必要给他讲课了,甚至当初都不必给他治疗诅咒。那时候他一个病秧秧的大骑士,还有约翰和丹尼尔两个中级骑士,能抵挡得住两个相当于大骑士级别的魔鬼吗? 就算加上何塞都不行!哦对了,何塞还不一定会站在哪一边呢…… 冯特公爵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既有些不安心,却又觉得安心。也许他确实是可以放手把一切都交给陆希的,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是有分寸的。 约翰并不知道冯特公爵在想什么,他几乎是惊呆了——玫瑰家族的阴影血脉变成光系血脉已经足够让人吃惊,而现在又增加了雷电的能力!想到那位成为黄金骑士的维奥拉一世,约翰简直要欣喜若狂:“大人,您——” “不要这么激动。”冯特公爵笑着摆了摆手,“要再次升级哪儿是那么容易的事。” 他才升上天骑士,对新升级的力量尚未完全掌握呢。比如说这个光的波粒二象性什么的,他到现在还无法理解呢。只不过光电效应太过直观,又有祖辈掌握过雷电的能力——虽然后辈中没有再出现像维奥拉一世这样的人物,但这种能力其实也是隐藏在血脉之中,一代代传了下来的。 而他今天,就是抓住了这一丝隐藏的血脉,并将它激发了出来。但实际上,他离着真正了解和掌握这两种能力,还有距离。 而且每晋升一级,所能控制的魔力也在成倍的上升,就如同一条奔流的河忽然冲开了一道峡谷,冲进了一个湖泊之中。这个湖泊所能容纳的水量远超之前,那么想要再进一步,必须先用水流把湖泊填满,之后才能有余力再去“冲击”。 所以在刚才,虽然那一瞬间冯特公爵就感觉到了暴涨的魔力——嘿,他现在也习惯了这个词儿,竟然都不是用“神恩之力”了——但离着湖泊的涨满,还是差着许多的。 不过,在初步掌握了雷电之后,冯特公爵也有信心了。填满湖泊的过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总会成功的。那个时候整个湖泊的水都倾泻而下去冲击晋级,力量将会更加强大! 他一定能继维奥拉一世之后,再现冯特家族光明血脉的荣光! 金羽也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幸好她现在已经跟陆希学得习惯穿裤子了,假如还像从前那样穿着大摆的篷裙,恐怕刚才就要出丑了。 “雷电的能力啊……”简直太羡慕了嘤嘤嘤。她也明白了光电效应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就不能觉醒呢?那可是雷电,是神罚的力量啊。光明虽然是最为人所推崇的,但雷电才是最让人敬畏的。 陆希却只想呐喊——这不科学!一把金属长剑,不可能激发那样的电流的! 唉,魔法的力量还是很奇妙的。 不过,这让她也更有信心了:假如一把长剑就能让冯特公爵使用雷电,那么一根红宝石棒,能够激发怎样的光呢? “来来来继续上课!”刚才的电流看起来吓人,但其实在其他几人联手的状态下,整个房间里除了碎掉一把椅子之外,并没有其它损坏——就这把椅子还不是冯特公爵搞坏的,而是海因里希担心没法把她塞到桌子下面,情急之下先用重力压碎了她屁股底下的椅子……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激光!”冯特伯爵的雷电能力是意外之喜,还是要回到正题上来,激光才是光明系异能者最容易达到的目标。 嗯,反正陆希本来是这么想的,无奈别人并不照着她规划好的路走,也是没有办法。 激光用到的,就是光的粒子性了。如果要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在高能级上的粒子受到某种光子的激发,会跃迁到低能级上,并在这个过程中辐射出与激发它的光相同性质的光。 利用这些高能级的粒子,就能够出现一个弱光激发出一个强光的现象,这就是激光,或者叫做“受激辐射的光放大”现象。 而激光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不发散性。 “也就是我从前对你讲过的,将光收束起来。”陆希看看苏赛恩,“在单位面积上的光子越多,集中的能量也就越多,所以一个放大镜聚拢阳光就能点火,而普通阳光却不能。这个道理大家都应该是明白的。” 苏赛恩点了点头。他确实是努力那么做的,但基本上也差不多只能做到那种程度了。当然他的聚拢效率肯定比放大镜要高,能够瞬间就将焦点上的物体点燃或灼焦,但——好像也就是那样了。 安东尼早就知道放大镜的事儿,但以前他又不是光明系的能力,所以还真没往这里联想。现在被陆希这么一说,他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身上又亮起了光——但这一次,这光不是向四面八方发射,而是聚拢在了他的身前。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了,因为这标志着他对自己能力的掌握又迈进了一步。 安东尼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最初他觉醒的是治疗天赋,那个时候使用能力对他来说仿佛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要把手放到伤者的病患之处,然后想着治疗就可以了,完全就是运用自如。 不对!安东尼猛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个时候的他,也并不能说什么运用自如,因为他既不知道圣光是如何治疗好伤病的,也不知道他的能力究竟应该使用到什么程度才能恰好治愈。他只是输出输出输出,直到病患看起来恢复了,或者他的能力用尽为止。 这种方式,也能叫运用自如吗?难怪老师总是对他说,他还需要学习。 安东尼觉得脸上发热。他回忆起陆希做过的几次手术——她在检查了伤患之后,就已经知道病在什么位置,又该做什么处置。她说用刀切开孕妇的肚子去取胎儿,那就不会一刀错切到别的内脏上去。她把肌肉和皮肤分层缝合,在缝合的时候她就已经预见到了刀口会按照她指定的方式来愈合。 这才叫做了解自己的能力吧。在出手之前就知道该怎么做,能做到什么程度。 而他的治疗……说得好听叫做治疗,说得不好听就是盲目输出,碰运气而已。 而且不只是他,他所见过的大部分牧师和主教的治疗也是如此。一瓶圣水可以治疗所有的疾病,这听起来很厉害,但其实它内含的意思就是——无论遇上什么样的伤病,只有一种治疗办法,治得好就好,治不好就不好。 难怪有那么多神弃者,这种瞎猫碰死耗子一样的治疗方法,怎么可能不碰钉子呢? 而他的老师比其他治疗者的高明之处,不在于他的等级有多高——在他晋升红衣主教之前,苦行主教的名声已经比一些红衣主教都响亮。因为他走过很多地方,他看过很多不同的病人,他仔细地研究那些病症,了解它们的不同,甚至他还研究不同阶层的病人所具有的特点,以便在治疗的时候就能先做到心中有数——他比任何治疗者都更用心,所以他才是最好的。 在他老师的手下,从来没有出现过神弃者。这当然也是有一点运气在的,但也足够能说明问题了。 安东尼再次认识到了老师的伟大之处。 教会最初建立的时候,神官们一定也都是这样做的,否则教会也不能迅速赢得了民众的信仰与敬爱。只是现在,很多人忘记了初衷——不,这其实与教育的垄断有关吧。 第234节 安东尼忽然发现了自己从未思考过的问题。教会最初的那些神官,是不分出身的。比如第一任教皇就是个平民——那会儿大概还没有什么贵族和王室呢,大家都是一样的。 但是后来,觉醒者成为贵族,他们占据了更多的资源,当然也包括教育。以至于现在,神学院里都是贵族与大商人家的子弟,而像他这样的平民根本无处学习。这导致觉醒者更多地出现在贵族和有钱人之中,教会的神官当然也不例外。 而贵族和有钱人,他们真的会考虑平民的疾苦吗? 安东尼觉得自己看到了教会真正的弊端——教会所说的平等已经只是一句空话了,事实就是贵族占据了教会,还把他们的恶习带了来,使得整个教会,变成了贵族的另一块地盘。 所以他必须提升自己的力量,只有得到了足够的力量,他才能够将贵族从教会里驱赶出去。他可以像女公爵一样,给平民以教育,启发他们的天赋,把教会变成平民的教会,这才是教会最初建立的目标吧。 安东尼深吸口气,拉回自己的思绪,开始静心听陆希讲课。哪怕他无法理解,甚至有些内容还无法相信,但也必须相信。因为只有相信女公爵,才能跟着她的知识,走到更高的位置上去。 假如陆希知道安东尼此刻的心理活动,大概只会无语——安东尼所有的想法,还是以教会为中心的。哪怕他觉得他这样做是跟着她的脚步,但最终的结果恐怕也是南辕北辙。 不过陆希现在并没有能力,也没有心思去考虑安东尼的想法,她光是讲课都很费劲了。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陆希一个学医的,与激光最亲密的交互大概就是“光刀”了。至于激光的原理,还是她当初有兴趣去翻了几篇科普读物,瞄了瞄红宝石激光发射器的“历史”,才稍微有了那么一点了解。 自己都一知半解的东西,给别人讲的时候当然就很痛苦了。 “不要问我为什么红宝石可以做发射器,而别的宝石不可以。我只知道这应该是与红宝石的晶体结构有关系,它属于单轴晶体。” 陆希在白石板上画出了简单的红宝石晶体图:“我们讲过光的折射,而光在穿过某些晶体的时候,会折射成两束光,其中一束符合一般的折射定律,而另一束光的折射率却会随着入射角的不同而改变——不要问我为什么,有些晶体它就是这么长的,我也没办法。” 即使是海因里希,也不由得嘴角抽了抽。 陆希无视他们的表情:“一般来讲,晶体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方向,当光沿着这个方向前进的时候,不会发生双折射现象,这个方向就叫光轴。有两个光轴就叫双轴晶体,有一个光轴就叫单轴晶体。四方晶系、三方晶系、六方晶系的晶体,都是单轴晶体。具体为什么这种晶体就是单轴晶体,大概你们要先学立体几何。” 顿时没人吭声了。连最好学的金羽都缩了缩头,显然不打算在这时候再给自己增加课业。天知道他们每个人都是有工作的,然而在工作之余还要这样被按头学习——难受,想哭…… 陆希用“学习”压下了众人的问题,也偷偷松了口气,开始画激光发射器的结构:“主体就是这根棒状的红宝石,它要放在两个镜子之间,这样能量来回反射,最终放大达到能够使用的级别。” “反射……”安东尼眼睛一亮,“就像做手术的时候……”条件简陋的时候,女公爵用几面镜子反射光线,能够让手术台上得到超出光源的亮度,是不是就是这种原理呢? 第281章 填鸭教育(三)、经典实验:双缝干涉 虽然陆希因为冯特公爵的意外之喜, 而对红宝石抱以很大的期望,但事实很骨感,就是她好不容易上完课之后, 并无动静…… 好学如金羽都在叹气:“好难懂啊……” 而海因里希还在纠结:“这真的还是能量守恒吗?” 约翰好奇地拿着冯特公爵的那块红宝石:“怎么确定这个——晶体它就长那个样子呢?更好的显微镜能看得见吗?” 他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陆希:“确实能——如果用偏光显微镜的话……”但是她不知道那个偏振光源该怎么搞。 “也许你们应该先观察一下盐和雪花。”陆希忽然想到了更简单一点的办法, “它们也是晶体。通过观察它们,你们能够对晶体有个更直观的印象。知道吗?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 但它们都有六个角。” “什么?”连正在冥思苦想的安东尼都抬起了头, “每一片,都是六个角吗?” 其他人也都被吸引了注意力。说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这个大家可以理解,比如说树上的叶片,乍看相似,但仔细比较就有不同。但每片雪花都是六个角?这不太可能吧, 难道就没有例外吗? “我以为你会说, 如果每片雪花都是六个角, 那是否意味着神创造世界的时候就是这样规定的。”陆希笑吟吟地看了安东尼一眼。而她则准备好了回答:每片雪花都不相同,神吃饱了撑的要费这么大力气吗? 安东尼涨红了脸。他想他说现在已经相信没有神了, 但——这话如果从他嘴里说出来, 总觉得怪怪的。 “真的是六个角吗?为什么为什么?”金羽对安东尼始终没有太多好感。一来是她厌恶甚至可以说是仇恨教会, 另一方面,这位过去的牧师对长云领貌似一直也没有多少贡献,后来更是连治疗能力都消失了——她有时候都想劝劝陆希, 别花心思培养安东尼了。 不过这话也就是在心里想想,金羽最终也没有说出来。说真的这个小牧师虽然无能, 但脸还是很好看的, 假如陆希想要多个情人什么的——毕竟她现在可是女公爵了, 真想要多找那么一两个情人, 咳,也不为过嘛。 当然,最好还是别成,除非他脱离教会。 因为没什么好感,所以金羽并不想听安东尼说什么,她对雪花更感兴趣。 “这就是晶体的特点了。”陆希很高兴终于有能详细讲解的一件事了,“比如说盐。” 她快乐地在白石板上画下盐的晶体结构——哈哈哈哈这是她记得最清楚的一个结构图!甚至比苯环都清楚! 当然,盐的晶体结构并不复杂:氯离子与钠离子是一比一,每个氯离子周围都有六个钠离子,每个钠离子周围也有六个氯离子。 “这种结构不是谁安排好的,而是它必须这样才能存在。”陆希又看了安东尼一眼,“也许有些人会把这种‘规则’说成是神所安排的,但事实上,这是自然存在的。与其说是神所安排,不如说即使真的有神,他自己本身也要遵从这种规则,而无法随心所欲地改变。” “啊,我怎么没想过观察一下盐呢!”金羽扼腕。她整天拿着显微镜都在干些啥,为什么近在眼前的东西就不想着好好观察呢! 海因里希倒是若有所思:“必须这样才能存在,那么水晶是晶体吗?开采出来的水晶柱,它们的形状……”他也没注意过盐,但他还记得当初那些被夹在面包里放进烤箱的烟水晶,它们原本是生长在一起的晶簇,每一根晶柱,无论大小,它们的形状基本上好像都是六棱柱的形状,然后一头是尖的。 “非常好!”陆希忍不住对他打了个响指,“海因里希同学很会举一反三。” 举一反三这个词儿她翻译得不好,听得海因里希有些懵逼:“举,举起一个,就能举起三个?” “咳!”陆希不得不摆摆手,“领会精神,就是夸你听到这个就能想到别的。” 海因里希不吭声了,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红宝石,耳朵却悄悄红了。 何塞慢了一步想到,然而已经被海因里希说完了,于是他只能另辟蹊径:“那么说,没有固定形状的东西,比如说琥珀,就不是晶体了?” “是的。”陆希点头,“虽然琥珀看起来也像是晶莹剔透的样子,但它本质是树脂。即使玻璃,虽然它看起来很像水晶,但由于内部分子排列是杂乱的,它也不是晶体。但是我们所说的这种排列,指的是内部的微粒,因为太小,所以很多时候肉眼是无法分辨的。就如我们挖掘出的石盐晶体,看起来它们什么形状都有,但那很多是因为有杂质的缘故,如果能有一块纯净的石盐晶体,轻轻敲击让它们开裂,就还是能发现——开裂的方向与晶体的形状是有关系的。” “分子……”何塞手里捏着红宝石,拇指轻轻摩挲着宝石光滑的表面。他知道陆希叫他来听这节光学课,并不是因为火焰也能发出光,或者说,至少陆希没有指望他因为火焰能发光,就像冯特公爵一样,觉醒第二种能力,那个实在是太偶然了。 她叫他来听课,是希望他触类旁通,因为他的世界在微观,而晶体同样是微观。 火焰,或者说燃烧的本质,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而这种氧化作用——无论火焰看起来多么的宏大,它的奥妙却在那些微粒,是它们的结构,以及相互作用时的变化,才呈现了火焰与爆炸。 他现在还无法看清那些小小的微粒,更不用说完全掌握它们的活动与——那个叫什么来着?化学反应。 所以陆希让他多听课,凡与微观有关的课程都要听,因为那些原子核和电子什么的,不只是关系着冯特公爵的雷电,或者安东尼的光,也关系着他的血脉和未来。 何塞也确实在其中发觉到了乐趣——不是神所安排的,只是自然而然的规则,掌握这种规则,就能够利用规则做到许多的事情,这与神,又有什么不同呢? 他想得有点出神,差点错过了陆希对雪花的讲解:“……冰的结晶属于六方晶系,它的基本形状有两种,一种是六棱体柱,叫做柱晶;一种则是六边形薄片,叫做片晶。当形成了这样的晶体之后,其它的水汽再想凝结的时候,首先就会碰到晶体的各个角棱和突出部分,所以新的冰晶首先就凝结在这些角棱上,并且向外生长,所以它们的形状,就都会延续这种六方晶系的形状……” 虽然好像也有理论说雪花其实不全是六角的,但不管了,反正这里头的道理是对的,就这么讲吧。 陆希不太负责任地想着,继续填鸭:“说起来,别的晶体不好观察,但冰晶——可以找青羽嘛。” 这堂课最后结束在雪花的讲解上,并且陆希成功地把责任推卸给了青羽——刚下课,金羽几人就跑去找青羽了,可想而知他们会把今天上课被填的知识,再给青羽填一次。 挺好。一填十,十填百,她的领地里早晚到处都会有填好的鸭子了。 苏赛恩没走。他毕竟是个召唤来的魔鬼——哦,不是陆希召唤的,而是海因里希开门召唤的(现在陆希也懒得问他的门究竟是怎么开的,为什么能开一遍又一遍了,问就是能力提升吧)。 虽然苏赛恩也能在光明大陆上保持人的形貌,但因为没有契约保护,这个时间不能太久,所以上完课之后,他就得赶紧回无尽深渊去。 但他并没有想走的意思,反而是欲言又止。 “有什么话就说。”海因里希对这个好友翻个白眼,“赶紧说完了就走,好让她休息。” “嘿——”陆希悄悄在底下扯了海因里希一下,瞧这说的什么话,要不是好朋友,怕不要揍他。 但显然的,苏赛恩对海因里希的德性一清二楚,他根本没在意,而是问陆希,“公爵小姐,光,真的是波吗?”今天听了半天课,光如果不是粒子,怎么能用一个光子再打出一个更高阶的光子呢?他都要怀疑光的波动性了。 “是为了这个啊——”陆希笑了,“别怀疑,我可以再给你做一个实验来证明它。” 最最经典的实验:双缝干涉。 双缝干涉,指的是一束光通过两条相距很近的狭缝后,所产生的同源光波将在缝隙后面的空间里相互叠加,所产生的干涉现象。 水波的相互干涉,苏赛恩已经看到过。两个涟漪碰撞在一起之后,波峰与波峰相遇处会更高,波谷与波谷相遇处会更低,而波峰与波谷相遇处则会趋于平坦,这就是它们相互干涉的结果。 “如果光是波,那么它的干涉原理与水波相同,你们觉得,在双缝后面会出现什么样的现象呢?” “有,有的地方更亮,有的地方更暗吗?”苏赛恩对自己的结论有些不敢相信,“假如光是粒子,那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直线传播的粒子怎么会有规律地相互干涉呢? 屋子里暗下来,一块挡板竖在桌子上,陆希向苏赛恩比了个手势:“来一束光吧,要集中一点哦。” 苏赛恩的呼吸明显有点急促。之前他虽然通过三棱镜看到了被分散的光,但那其实也可以用粒子说来解释的,因为每道色光都遵循着反射和折射的规律,而反射与折射,不正是因为光走的是直线,而不是波动前进的吗? 所以他真的能看见,光在相互干涉? 明亮的光束被打在挡板上。两条狭缝离得很近,所以通过它们的光几乎可以算是完全相同的。然后…… 在后面的墙壁上,出现了竖着的条纹:一明,一暗,又一明,又一暗……虽然中心的光条最为明亮,向着两边就逐渐暗了下去,但仍然能够看得出来,它们是明暗相间的,就像水波之间的相互干涉一样。 光,确实是波。 打在档板上的光束陡然变了颜色,不再是明亮的白色,而是变成了红色。虽然这一变化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红光就又变回了白光,但在黑暗的屋子里,这种变化是极其清晰显眼的。 “这是?”陆希有点惊喜,“了解光的波动性,对你这么重要?” “是的——”苏赛恩有点不好意思,“我,我可能无法理解激光什么的,但您说,植物生长主要吸收红橙光与蓝紫光,如果我能控制光的颜色,那么祈福会更有效率——无尽深渊也更需要这个。” 陆希看着苏赛恩——这是个真圣母啊!提高自己的能力也只是想着让无尽深渊的粮食长得更好些,能喂饱更多的人…… 海因里希倒是恨铁不成钢:“但无尽深渊那种地方,你如果没有战斗力——算了,我有就行,反正我是领主。” 陆希再次无语。海因里希说话是真的很欠揍。明明霉菌沼泽那是苏赛恩一手建立起来的——当然,他也提供了很多物资,但建设的活儿一砖一瓦都是苏赛恩领着魔族干的,而且最初,也是他捡回那些无处可去的魔族,才有了霉菌沼泽的村子啊。 结果到了现在,他开口就是“他是领主”了。也就是苏赛恩熟悉他的德性,知道他这是要担责,要不然换个别人,怕不是以为他要夺权呢。 这张嘴啊,都是苏赛恩这个圣母惯出来的吧? 果然苏赛恩半点不快的意思都没有,还满脸高兴地点头,显然很满意的样子…… 陆希直想捂脸,但还是忍住了:“其实光可不止可见光。” 她随手又在白石板上画了个扇形:“我们能看到七种颜色的光,不是因为光只有七种,而是因为只有这七种光是我们的眼睛能看到的,属于‘可见光’;而在可见光之外,还有频率更低波长更长的,以及频率更高波长更短的光。” 她一边说,一边在红光那一侧加了个“红外光”,然后又在紫光一侧加上了“紫外光”。 这两个词儿配合讲解倒是很容易理解的,但具体什么是红外光,什么是紫外光,那就无法直观呈现了,陆希只能先讲一讲这两种光的应用。 红外光的最大应用当然就是红外探测了。 “自然界中任何物体都能发出红外光,它具有明显的热效应,虽然看不到,但能感觉到。比如说你能感觉到火焰发出的热量,这里就有一部分是红外光线的效果。温度越高,辐射出的红外光越强,比如说你站在一块石头旁边,那么根据你和石头发出的红外光强度的比较,就能清晰地将两者分辨开来。在夜晚的时候,如果能够接收到红外光线,那么黑暗也就不成其为阻碍了,就像白天能够看见一样。” 而紫外光,陆希首先想到的当然就是杀菌消毒了。适当的紫外光,还能帮助人体合成维生素D呢。 “并且,在紫外光之外,还有波长更短的光呢。”陆希讲得兴起,“这些短波的光可是有杀伤力的,紫外光、X光、伽马射线——总之波长越短,穿透性越强,能量也越高。如果你真能掌握伽马射线,那跟掌握激光一样会有超高杀伤力。” 两个魔鬼听得晕晕的。 “那个也太远了……”苏赛恩喃喃地说,“我还是先研究一下可见光吧。” “可见光也有不同的用处啊。”陆希想了一下,“比如说隐身。” 隐身其实就是用各种方式来欺骗眼睛,而可见光正是眼睛所能接收到的信息,如果掌握了可见光,那跟变色龙也就没什么两样了。 “还有这种用法?”海因里希顿时露出了很有兴趣的表情,不过立刻就颓了,“我用不了……” “你不掌握光,但也有能隐身的办法。”陆希随手就给他留了个作业,“想想吧,你的能力,要怎样才能让自己隐身。我指的不是之前用魔法阴影的那种,是用物理的办法。给你两天时间考虑。” 于是海因里希又有了兴致:“不掌握光,也能隐身……” 第235节 苏赛恩跟他一起走出房间,看他这兴致勃勃的样子,不由得有点感叹:“我从来没看见过你这样……” 海因里希当然一直都是在奋斗的。苏赛恩跟他打小相识,就没看见他浪费过时间,不是在学习魔法,就是在与魔兽战斗,再不然就是在去找魔兽战斗的路上。 但是那种奋斗,与现在这种干劲是不同的。如果一定要苏赛恩形容,他觉得从前的海因里希像是一只困兽,再怎么张牙舞爪也看不到出路,唯一能做的就是盲目地冲击,然后一次次接受失败。 可现在不同了。这家伙像是一只自由奔跑的大猫,前方有着无数吸引他的东西——嗯,哪怕是女公爵讲的那些让人难以理解,学得头痛的知识…… 苏赛恩不由自主地揉了揉太阳穴,今天被填进来的知识在脑袋里搅成一锅粥,最终粥面上只浮现出两个大字——作业! 啊,从前他也是认真学习魔法的啊,为什么从来没有觉得,学习这么可怕呢…… 第282章 填鸭教育(四)、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被安排了作业的, 当然不只是苏赛恩。 奎因子爵敲了敲门,然后走进了女儿的房间:“翠茜,该用晚餐了——” “等等, 爸爸。”翠茜头也不抬, “我还有四道题目。” “什么题目?”奎因子爵莫名其妙地走到桌子前面,一眼就看见纸上画着一堆图形, 旁边还写着天书一样的文字:公设一, 任意一点到另外任意一点可以画直线…… 这什么玩艺儿?两个点之间可以画直线?这个,这个不是很显然的吗?公设又是什么意思? 再往下看,奎因子爵感觉自己看了一堆废话,直到最后一条:公设五,同平面内一条直线和另外两条直线相交,若在某一侧的两个内角和小于二直角的和, 则这二直线经无限延长后在这一侧相交。 奎因子爵:“……”这什么鬼话? 等等, 直角是啥?二直角的和又是多少?这到底是一纸的什么东西啊?是神术阵的符文吗? “爸爸!”翠茜叹着气放下了笔, “您真是打扰我的思路——这是图形学!” 陆希对于“几何”没法翻译,所以就只能编一个“图形学”了。 “图形……”奎因子爵倒是理解了这个词儿, 但是图形有什么意义呢? “怎么会没有意义!”翠茜点着手里的纸, “最简单地说, 所有的田地,即使是很不规则的那种,也可以计算它的准确面积了。不会再出现看到一块地, 却不知道应该收多少税的情况。” 奎因子爵莫名其妙:“我的女儿,你是要去做税务官吗?”当然光明大陆的税务官也是个很好的职位, 要知道各领地的面积确实是无法精确计算, 所以要收多少税, 税务官是有一定的调整的权力的。但是…… “啊, 爸爸!”翠茜按着额头,“我不是要做税务官——虽然如果将来女公爵需要的话我也能做。但这是一门学科,是专门的知识,您懂吗?它的用处是非常大的!” 奎因子爵想不出来它还有什么用处,不就是算算面积吗? “当然不只是面积!”翠茜拿出一本装订好的册子,随手翻到中间,“我现在学的是平面图形,将来还要学到立体图形,还有关于算数的学问,很多呢。” “这是什么?”奎因子爵从女儿手中接过那本册子,下意识地捏了捏,“这不是羊皮纸。” 这种纸非常的轻薄,这么一本册子,如果是羊皮纸的话大概只有二三十页,但这本——奎因子爵随手一翻,就看见页脚小小的数字:68。 这本册子是等厚的羊皮纸的三到四倍,也就是说它可以承载的内容也是羊皮纸的三到四倍。 奎因子爵刚激动了一下,就看见了纸上的内容,顿时什么心思都打消了。他像接了一个烫手山芋一样赶紧把册子还给了女儿。 然而他的女儿并没有放过他:“爸爸,我觉得你和妈妈也应该学一学。” 什,什么?奎因子爵瞳孔地震! 他的女儿,他早该知道的,一旦她可爱地喊着“爸爸”而不是“父亲”,那就意味着他一定要损失点什么——从前是损失金币,现在可能是要损失他的脑袋了。 “不,我,我已经老了……”奎因子爵绞尽脑汁地想着借口,“要不然,还是让你的弟弟们学习吧。”对不起了两个儿子,爸爸对不住你们。 “他们已经在学了。”翠茜挑了一下眉毛,“我已经把最基本的那一部分抄给了他们。” 奎因子爵为两个儿子默哀了一下。 “爸爸!”翠茜好笑地看着他,“这门学科,最基本的部分并不难学的,并且非常实用。比如我刚才说过的丈量田地,确定税金;再比如说我们现在开办工坊,计算成本、销售、利润……” 奎因子爵为这些不太熟的词汇而头痛起来:“那些不是都有管事去办吗?” “管事也不行。”翠茜不客气地说,“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不过只会加减而已。之前女公爵跟我说过,管事在收购或计量的时候习惯性地‘抹去零头’,这会造成很大的误差。”她查了一下,发现管事这样做也并不仅仅是因为想要克扣领民,而是因为如果要精确地计数,对大部分管事来说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他们要摆弄好久的算筹,不但耽误时间,还可能算错。 “还有,前几年我们曾经想过建一个防浪堤的,结果最后材料少了,只建了一半,您还记得吗?如果那个时候我学了这些,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奎因子爵目瞪口呆:“难道你要去做那些苦工吗?” “是计算啊爸爸。”翠茜恨铁不成钢,“总之这是一门很好的学问,不只我们家的人要学,领地上的管事也要学起来!您知道吗,女公爵在长云领,已经在组织平民学习识字和算数了。” 奎因子爵的眉毛都要飞到头顶上了:“让平民学习识字和算数?”女公爵莫不是疯了?平民学这些做什么!而且平民愚蠢得很,让他们学习这些不是浪费时间吗?而且拿出时间学习,他们还会干活吗? 翠茜瞪着父亲,直到奎因子爵咳嗽一声,自己先软了下来:“好吧,你想做就去做吧。”好在白浪湾现在有了盐,家里装金币的箱子都多了几个,女儿想花就花吧。 翠茜这才露出了笑容,挽住父亲的手臂:“但是爸爸,你也要学的哦。” 为什么还是逃不过学习呢?奎因子爵自从十八岁之后就不怎么看书了,现在让他来看这种天书,简直是…… 他苦着脸接过女儿塞过来的又一本小册子——好在这一本看起来非常薄,应该确实是像女儿说的那样,是最基本的东西。 然后奎因子爵在女儿再给他布置学习任务之前赶紧转换了话题:“现在海风郡的难民都陆续回去了,魔鲸被击杀之后也没有魔兽再登岸,我们是不是该去王都了,现在还赶得上社交季的下半段。” 翠茜眉头一皱:“还去什么王都呢,父亲你忘记来攻打白浪湾的骑士了吗?难道我们去自投罗网?” 奎因子爵有点发愁:“也不能一直不去吧?现在国王不是把我们划在那位女公爵名下了吗?如果现在对付我们,岂不就是对付女公爵?” “就算这样,我也不想去。”翠茜又坐回椅子上去了,“盐场扩大,我们要趁着最近雨水减少多晒盐,毕竟要把海风郡从前的份额都加出来呢。而且还要办罐头厂,要选人送去海风郡——天啊,这么多事情,父亲你就不要惦记着社交季了好吗?” 奎因子爵皱着眉头,难得地反驳了女儿:“不参加社交季怎么行?就算你继承了爵位,也总要找个丈夫的。” “丈夫?”翠茜轻嗤了一声,“您觉得我在王都能找到什么好丈夫?比起担心这件事,您还不如多督促着科尔好好学习,这样还能在女公爵面前说上几句话。唉,科尔真的太差了,否则以现在我们两家的关系,哪怕他不能当上女公爵的丈夫,至少也能做个情人。” “翠茜!”奎因子爵有点受不了地打断女儿,“不要这么说你弟弟。”虽然他也承认,他其实也希望要是儿子能跟女公爵——但是算了,儿子是指望不上的,还是指望女儿吧。 “其实女公爵身边的骑士倒是不错……” “这倒是真的。”翠茜托着下巴想了想,“女公爵身边的骑士,质量都很高。”基本上都是高级骑士,这要是放在其它领地,能有一个高级的都不错了。 “那——” “但是我不需要。”翠茜重新拿起笔,“我靠自己就能在女公爵面前立足,不需要跟她的骑士联姻。” “可是你总要有个丈夫的……” “那可未必。”翠茜哼了一声,“女公爵也不急呢。” 女公爵不急,你的老父亲急啊。毕竟你比女公爵大三岁,这已经快二十岁了,就算是王室公主,这个年纪也该出嫁了啊…… 但是奎因男爵不敢说,怕女儿怼他。 “女公爵也不去王都了?” “多半是不去了,海风郡的事情多得多呢。”翠茜不以为意地说,“这样好了,如果她去,那我们也跟着,如果她不去,我们也不去。”既然是决定了追随她,那就处处以她马首是瞻吧。 陆希其实还是要去王都的。 一来,海风郡现在已经稳定了下来,估摸着教会过不多久也会厚着脸皮回来,她需要在这之前好好宣扬一下教会的逃跑行径,早早地表明拒绝教会回到海风郡的态度。 要传播消息,在哪里最快?当然是社交季了。人人都知道冯特公爵当初的强硬,这次就还让父亲大人去表现吧。 二来,她要回去见妮娜啊。唉,要是能直接把妮娜接到长云领该多好呢!可惜她现在还不能走。 这奇怪的灵魂契约神术阵——陆希把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神术阵图样又翻出来,对着它琢磨。 这些日子她也搜索了一些神术阵的纹样。比如说青石城城墙上的,或者柳河镇那道防御光幕的。还有从精盐工坊的废墟上翻出来的一些残缺纹路,以及其他人所见过的,或完整或残缺,竟然也凑了一本。 据她看,神术阵这东西其实也有一点模块化,比如说同是防御的神术阵,青石城与柳河镇,甚至与金羽记忆中德罗让家城堡的防御神术阵,都有一些花纹是相同的。可惜海风郡的教堂里,好多模块都被省掉了,否则她还能获得更多的资料。 如果她搜集的样本足够的话,说不定还能自己学会画神术阵呢。 但是这需要时间,而且双塔大教堂里,还有那么多圣女呢。如果不能把她们救出来,即使可以解除契约,妮娜也不会自己先离开的。 加油吧陆希,首先你得先掀了双塔大教堂! 不过在去王都之前,先得举行集体葬礼。 被选为公墓的地方已经清理了出来。那是一片小山坡,大树都被砍伐掉作为修船的材料了,剩下的树木陆希也没有全砍,而是依照地形走势和树木的位置重新规划了一下,不但留下那些树木遮荫,还从别处移了一些野花来栽上。 负责清理此地的都是家中有人病故的平民,听说这里是他们亲人的埋骨之所,而且将来他们自己也能葬进来,并且不需要花钱,立刻就无比积极,活儿干得又快又好。 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声音,就是有人已经在问:谁来为他们主持葬礼。 “得寸进尺!”海因里希说起这事就恼火,“这么喜欢教会,怎么不让教会来救他们!”关于葬礼的事情早就已经传出消息了,将由领主来主持,这时候还发出疑问的人,不是真的不知道,只是他们想换个人而已。 陆希倒是毫不动气:“不必管他们。就算有不满,他们也得憋着。”永远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满意的,就比如最近,那些活下来的商人们,已经有点想蹦跶了。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说,有些商人想把自己的奴隶要回去。这里的奴隶,有些是当时得病,被一并抬去收治点治好的;也有些是被临时征用来救灾的。后者说要回去还合理,前者就是纯粹的无耻了。 再比如说,有人来探问码头什么时候能修好——这个正常,谁都希望尽快恢复正常好继续做生意;但还有人,居然在私下里说起骑士团撤退的事儿,认为新领主应该为他们的船只被毁坏而赔偿。 哦嗬,这是拿她对付教会的手段反过来想对付她啦? 要说这种商人背后不是教会,鬼才信呢。 不过这种事对于陆希来说,屁用都没有。 她挑动商人去向教会要赔偿,那是有理有据的,而且教会的偷跑,确实是给一些商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毕竟除了沙尔特那样的大商会,还有别的中型及小型商会的人,当时可没得到半点消息。 而商人向新领主要赔偿,那就是胡搅蛮缠了。损失是骑士团给他们造成的,想要赔偿也该去向国王要,他们敢吗? 更何况县官不如现管,哪个商人敢挑衅当地领主?不过是看到陆希一来就救灾,就把她当成软柿子,想试着捏一捏罢了。 另外,就是教会确实有一定的倚仗——其一是用于海船的各种神术阵,其二就是出海祝福了。前者使船只坚固,后者使船员健康,从而让整个航行更为安全,这一直都是教会在远海航行中占据主动的资本。 这些商人替教会办事,也是因为他们觉得没有了教会,海上生意就做不成了。 说白了,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当然,这些商人也有倚仗,因为海风郡就是靠盐和港口撑起来的一座城市,现在没有教会就没有了盐,假如再没了海船,那海风郡将成为一座空城。商人们自认为是海风郡的支柱,所以才敢碰一碰领主的锋芒。 对此,陆希的作法是给所有商人都送去了一份账单——要赔偿是吗?先付救灾费用吧。 救灾费用首先就是打魔兽的损耗,这损耗里包括骑士们的盔甲与武器的折损,包括马匹的消耗,如果有讨要病愈奴隶和仆人的,还列明了给他们治病所用的盐、糖以及药物的费用,当然是按光明大陆的市价来的,治疗一个轻症病人的盐糖水,就足够买下十个奴隶了! 自然,那些识趣的没有提什么要求的商人,这笔费用陆希也就不提了,把救了的人交给她就行了,反正本来他们得了瘟疫,也是要死掉的。 其次,就是修缮码头的费用了。啥,你说修码头为什么要商人出钱?废话呢,码头修好了不是给商人们的船用的吗?不然你以为领主要码头干啥,领主又没有船要出海。 包括冯特公爵在内,所有的人都认为这一条非常合理,因为所有的领主都是这么干的,就是当初海风郡建起来,也是向商人们征收了费用。虽然说最后收税的是领主,但——领主为你们建码头哎,你们还有什么不知足? 至于说码头建起来属于谁,那当然是属于领主了。领主的领地上,一草一木都属于领主,这是自古以来的律法,除了当地的教堂——因为那是属于神的。所以说,尽管商人们拿钱建了码头,但是他们还是得为使用码头付钱。 应该说拿到这份账单之后,目前在海风郡的商人们就分裂成了两个群体。一部分通过这份账单认识到了新领主并不是个软柿子,于是老实了;而另一部分却跳得更厉害,甚至表示要离开海风郡,不再使用这里的海港了。 第236节 对此,陆希当然是表示悉听尊便,但走之前还得先把救灾费用交清,否则就把脑袋留下来吧。公爵砍掉商人的脑袋,在光明大陆上说到哪儿都没问题。 “要不是教会在撺掇他们,我把脑袋砍下来!”海因里希冷笑着说,“商人居然敢跟公爵对抗,这是疯了!”就连沙尔特商会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会这么干,因为商人天然就比贵族领主低一头,能与贵族抗衡的,只有教会。 “教会急了。”金羽幸灾乐祸地说,“现在外面传得很厉害,领地里有教堂的也要担忧一下,万一自己领地出现了什么灾害,教堂里的人会不会也跑掉。如果教会不能重新回到海风郡,那他们会损失很多信仰。” 陆希纠正她一下:“应该说是‘公信力’。” 金羽琢磨了一下这个拗口而复杂的词,觉得确实更合适。 第283章 新的海港(一)、海风郡教堂抛弃了你们 总之吧, 不管有人怎么蹦跶,葬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所有家中有人死去的平民,都尽量穿上了自己最整齐的衣服——不是丧服, 因为黑色丧服需要染色, 那也不是平民能随便负担得起的,所以陆希还从队伍中看到了几件颜色鲜艳的衣服, 那有可能是拿教堂或骑士团驻地抄出来的窗帘子布做的, 平民们并不觉得这是不对的,反而他们认为穿得整齐是对死者的尊重,当然是要找最好的。 墓碑是来不及的,死一万多人呢,每人一块墓碑的话不管石匠还是木匠都赶不出来,所以陆希直接把这些死者的墓地安排在了一块儿, 统一为他们立了一块碑, 作为海风郡这次瘟疫的纪念。 说纪念好像是有点不大对劲, 但对于平民来说,他们的家人竟然能拥有一块碑, 哪怕这块碑上没有刻着家人的名字, 但那也是一块碑啊, 还是很大的石碑! “怀念那些在光辉536年瘟疫与魔兽登岸事件中逝去的人们,愿他们安息……”认识字的瘸腿男孩小声念着。虽然他没有在这次事件中失去亲人,但还是跟妈妈一起来了, 他们有邻居和朋友去世了,家里人都死光, 甚至没有人来为他们安放骨灰, 所以新领主下令, 如果知道自己周围有哪户人家无人送葬的, 可以自愿前来,也算是送他们一程。 陆希倒是穿了一身黑衣,而且是十分正式的长裙,甚至还戴上了烟水晶的耳环和项链。裙子不是长云领出产的布料,染色实在是件很麻烦的事,天然染料即使用上了媒染剂,着色也仍旧不太牢靠。 目前长云领只染最高档的那些料子,是为了出去宰贵族们的,除此之外都是本色布,反正平民们并不在意——他们能买到一点染色的布头就很满意了,缝在衣服上做花边,扎在辫子上当装饰 ,甚至还有手巧的自己做成了布花,都挺好看。 所以陆希这条裙子,是借用安娜夫人的。 要说冯特公爵的遗传还是挺给力的,陆希来到长云领之后,营养一跟上,个头就开始上蹿,现在穿着安娜的长裙,除了胸口比较松之外,长度都合适了。 对于陆希这种正式的穿着,平民们也非常满意。他们是知道贵族们参加葬礼都要穿黑衣的,但那都是什么人的葬礼呢?贵族只会为贵族送葬!而现在新领主竟然如此正式地为死去的平民哀悼,简直就是闻所未闻的。 “这石碑真大,真好看啊……”有人小声说,“要是我死之后也有一块碑就好了……” 石碑是雪花石的,加上底座有两米高,四边都雕着月桂花,上面的字还是用精致的花体写成的,还涂了银灰色的漆,一般勉强认识几个字的平民都可能认不出来。但是这样看起来确实好看啊,并且给人一种十分庄重且高贵的样子。 “只有老爷们才能用这样的石碑吧……”旁边的人也压低声音,“我看见过海风郡的界碑,好像也就是这么高了。” “要是我这次也死了……”居然还有人发出了遗憾的叹息。 “但是公爵大人说,这片墓地以后允许所有人都葬进来,也不需要花钱。”瘸腿男孩向四周的人传达着他得到的消息,“这一片山坡都是墓地,叫做公墓,就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的,公共的。” 有人不太相信:“真的不需要花钱吗?”贵族老爷们真有这么好心? “我有亲戚在绿云领,那里的墓地都是要花钱的,还要给领主交税呢。”是的,绿云领还有死亡税。或者说不少领地都有这样的税,总之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能够成为收税的理由。 “新领主是不一样的。”也有消息比较灵通的,“我有亲戚在白浪湾,他们离长云领更近,去年他们的领主就跟长云领互通商队,说女公爵大人是非常仁慈的,长云领现在税很少,什么出生税死亡税结婚税都没有,连人头税和柴火税都取消的。” “这怎么可能呢!”人头税,结婚税,柴火税,这些都没有吗? “我亲戚跟着商队去过长云领,千真万确的。他说他都想去长云领了,不过白浪湾现在日子也好过了很多,他们开了好几个工坊,人人都有活儿干……” “那我们也能这样吗?” “我看差不多,现在我们不是都有活儿干了吗?” “也对。我清理码头,每天能挣一斤粮食呢。” “我老婆又找到洗衣服的活儿了。” “可是等码头清理完了怎么办?” “还要建房子呢。” “房子也会建完啊。海风郡以前都是靠商人们的,现在商人们还会来吗?” “那为什么不会?” “教堂,教堂可是已经被占用了,如果教会不回来,商人们还会来吗?” “会来的。”又是瘸腿男孩说话了,“已经有商人老爷来了。” “是吗是吗?”顿时不少人把男孩围了起来,“真的吗?” “真的!”男孩如今已经习惯了受到这样的关注,毫不怯场,“我昨天在念告示的时候,就看见有商人老爷的马车到了‘行政厅’,是来租码头的。后面还有车队,堆得满满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货物。” 现在来的“商人老爷”们,就是路特交的那群海商朋友。 由于路特带着他们提前跑去了长云领,这些人就是海风郡最幸运的商人了,货物与人手没有受到一点损失,还跑去长云领进了一批好货。唯一的问题大概就是停在码头的船被魔兽们爬了个遍,除了一船腥味之外,难免有些损伤。 但这点损失,比起保住的货物与人手简直不值一提,更不必说,倘若当时没跟着路特离开,说不定自己现在也要买墓地了呢。 如此一来,这些海商对路特不说言听计从,也是信任有加了。路特说可以回海风郡了,说跟女公爵合作有好处,于是众人便都跟着他跑了回来,并纷纷去了“行政厅”。 对于这些商人,陆希也大方地给了优惠。这些都是中小海商,极远的海域和特别巨大的魔兽他们是干不动的,但像骑士王鱼这一类的食品系魔兽,却恰好是他们的捕捞目标,跟罐头厂简直是一拍即合,完全可以甩开教会畅谈合作。 陆希承诺优先收购他们的海产,甚至不只是骑士王鱼这类高档食材,较为普通的如吸血乌贼之类也一样收购,几乎是他们能捕回什么来,罐头厂就能收购什么。 这对中小海商来说可太重要了。海产易腐,运回来若不保鲜就难以保存,可若是保鲜了却卖不出去,那更是赔得惨了,教堂的保鲜术那可是一大笔成本。 现在女公爵承诺收购,几乎是货到码头就能出手,或许单笔利润略低一点,但却省去了自己保鲜、运输和找买家的力气。 而且女公爵还调整了海港的税收,取消了很多乱七八糟的税,比如说什么洗船税、用路税、上岸税、出城税——这还算是比较靠谱的了,还有完全不知所谓的比如说旗帜税,就是海船上所使用的旗帜要缴纳的税,旗子越大,税金越高。 这些税都被女公爵给取消了,税金单子上顿时清爽了起来,只剩下小猫两三只。 最主要的就是关于货物的销售税,就是他们卖给女公爵多少商品,就要缴纳相应的税额。 另一宗则是出城税——现在改叫关税,就是货物如果不在海风郡里卖,而要运输出去自寻买主,那就要按货物的重量和种类来分别收税。 这个分得比较细,但是海商们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主要商品基本都被归为了食品类,而少量有特殊作用的魔兽则被归为药物类,所以他们大概只需要熟知这两类的税就可以了——并不算高,至少比起从前上岸出城收两重税来说,还更划算。 当然也有征收重税的,主要是一些特别高级的魔兽,那不是他们这些中小海商能捞到手了,所以根本不必看。不过有比较敏锐的人觉得,这税好像是针对教会的海船的…… 至于在码头上停靠船只,交的则是“租金”,按船只大小来计算费用,而且如果一次性租的时间长,还有优惠。 总之,这份“合同”——女公爵说就是契约的意思——在中小海商们看来,简直好得不可思议。对他们的限制,就仅仅是捕捞货物的质量而已——这也是很正常的,东西不好,贵族们会买账吗? 而且女公爵还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好东西,比如说那种能够让人远离远海病的维生素C片;比如说能够保存很久,适合在船上食用的粉条;比如说现在口味越发好了的奇异果果酱;还有味道比普通麦酒更清爽,保存时间也更久的“啤酒”;甚至还有放在水里就能变出冰块的炼金药粉——冰晶粉。 出海是很辛苦的一件事件,中小海商没有那么多钱在船上安装各种神术阵,所以真是夏天晒死冬天冻死。如果带上这种冰晶粉,酷暑之中制出冰块来把啤酒或果酱一冰……啊,那一定是光明之山的日子了。 商人们几乎都毫不犹豫地签订了契约,然后高高兴兴去检查自己的船只,准备马上出海了——现在出海,还能赶在冬季之前至少捕捞两次。 虽然新契约的事儿瘸腿男孩不可能知道内情,但他整天都守在行政厅前面的告示栏边,消息可比一般平民灵通多了,此刻当然是滔滔不绝地讲了出来:“……有位商人老爷,还让我给他把所有的告示都念了一遍,然后赏了我钱呢。”是一枚红铜币,放在从前,是他妈妈洗大半个月的衣服才能挣到的。 当然,目前这么积极的也只有这七八个海商,更多的海商暂时还在观望。但这一点瘸腿男孩就不知道了。 不过这个消息已经足够平民们放松下来:只要有商人,海风郡就是活的。 人们小声议论着,直到走进墓园,才不自觉地都安静了下来。 墓园看起来像个花园一样,一条坑道环绕着这些树和花,人们可以选择把自己亲人的骨灰放到自己选定的地方,最后统一覆土掩埋。 这事儿花了一些时间,甚至有些人因为抢一个地方而争执起来,但最终也并没有酿成什么大的冲突。这也许是因为站在上面的陆希和她身边的一排持枪“骑士”,也可能是因为墓园里那种特殊的气氛……总之,最后所有的骨灰都放入了坑道,几名仆人开始从坑道的一端开始填土。 有人发出了小声的哭泣,但是在听到陆希的声音之后又停了下来。 按照光明大陆的习俗,葬礼上牧师首先要先念一段教义,表示对光明神的敬重与迎迓,毕竟需要祂的光芒,才能接引死者前往永生之福国。 所以光明大陆的葬礼都是在白天举行,如果当天能下雨然后出现彩虹,那就更是死者的无上荣耀。当然,人如果是白天死的那就更好,那标志着他的灵魂已经披上了光明之裳,能被接引的可能性几乎就注定了。 那假如人是夜里死的,这个情况就不太妙。所以有些人家会拼命用圣水或别的什么东西吊着病人的一口气,一定要坚持到白天。甚至因此而伪造死亡时间的也大有人在——晚上死了人,白天再哭…… 扯远了,总之大家都默认了,葬礼的开端就是要赞颂主,请主降下光芒来接引亡魂的,所以当陆希开口就说:“海风郡的各位领民们,今天我们站在这里,衷心哀悼在此次瘟疫与魔兽事件中逝去的朋友和亲人……”之时,许多人都惊讶地抬起了头,甚至忘记了听她下面的话。 陆希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去念什么教义,她没在葬礼上直接谴责教会就已经不错了。但是当她说到:“……作为海风郡的新领主,我将承诺,只要我还管理着海风郡,就不会因瘟疫或魔兽潮而先我的领民退出此地。”下头终于有人发出了疑问:“公爵大人,他们——我的丈夫,我的孩子,他们能升上光明之山吗?” 这句话引起了一阵嗡嗡声,不少人都投来了询问的目光。穷人们就算自己的亲人没举行过葬礼,但也看过有钱人的葬礼,神官大人们都会说“尊奉主之恩旨,引领无辜的羔羊,升上祂的神国,永享光明之福”啊。 女公爵都没说这话,那他们亲人朋友的灵魂,还能去光明之山吗? 陆希并没打算在这件事上搞什么委婉:“海风郡教堂,已经抛弃了你们。”既然想跟着她过好日子,就得把什么死后之福的念头给她扔开,想两边都靠,两边都拿好处,那是不可能的! “不,不……”发问的女人颤抖起来。不知人群里是谁喊了一声:“这不可能!主是不会抛弃我们的!” 海因里希的眼睛立刻就盯住了那个人,躲在人群里的男人只觉得肩膀一重,整个人都被压了下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旁边的人惊骇地闪开,陆希也就看见了他:“你家里有死去的亲人吗?或者你是为你的邻居或朋友来送葬?当他们感染瘟疫的时候,你向主祈祷过,请求祂拯救你们吗?” 男人眼珠转着,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女人却捂着脸哭了起来:“我祈祷过,我祈祷过很多次……”但是没有回应,他们还是死了。 “神抛弃了我们,可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做过什么恶事吗?”女人大声地哭着,“我的丈夫是个好人,他老老实实干活,甚至从不跟人争吵;我的孩子才三岁,她那么乖,给她一小块面包,她就会乖乖地坐在那里,从不打扰我干活……” 女人的哭诉引起了一片哭声,许多人到现在才无法再自欺欺人了——他们就是被神,被教会所抛弃的人,不会有人来接引他们的灵魂登上光明之山了。 陆希听着这一片哭声,直到声音稍微低下来,才再次开口:“你们都熟悉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他们生前努力工作,老实生活,不行凶不为恶,死后理当安息。而安宁之地,不在天上,而在你们心中。你们怀念他们,他们便将与你们一同活着;你们敬爱他们,他们便将永生。” 有些人的哭声渐渐地低了下来。不是陆希说的话多么有说服力,而是人在绝望的时候,对于任何安慰甚至借口,都是想要伸手牢牢抓住的——如果女公爵说的话是真的,那是不是他们的亲人和朋友就真的能安息永生,是不是他们就不是有罪的神弃者? “我们当带着对他们的思念努力生活,建起我们的地上福国。他们安息在这墓地之中,若海风郡是永福之地,他们便也是生活在永福之国中了。” 第284章 新的海港(二)、你将去苦修院苦修五年 海风郡重建, 以及海港的新政策,陆希不但没有隐瞒,还着意让人向外宣扬了一下, 所以消息传得很快, 就在码头还没有完全修好的时候,该知道的人已经都知道了。 “已经有船重新出海了?”沙尔特商会是多国商人联合组成的一个巨物, 在辉光之国里当然不只海风郡一处落脚点。现在, 商会分会的负责人就在另一处分会里发出了惊讶的疑问,“难道是圣城的船……” “不是。”他的属下当然也是很能干的,而且海风郡现在并不闭锁,还欢迎商人们进入,所以要打听是谁出海并不难,“都是一些中小海商, 有蓝波商会, 还有鲨鱼商会, 以及一些零散的——也有之前依附过圣城船只的……” 最后那句话才重要。之前依附圣城船队的,现在却不等圣城船队, 自己先出海了?这是放弃圣城船队了? 可是怎么可能!没有他们这些超级大船, 这些中小海商能对付远海那些巨大魔兽吗? “听说他们冲的也不是魔鲸, 而是跟女公爵的罐头厂签定了合同,那些什么骑士王鱼、蓝金枪鱼、金色盔甲蟹之类的才是他们的目标。还有不能走远的小船,女公爵也收吸血乌贼、粉红虾, 甚至水母!”光明神在上,水母能做什么?那罐头厂听说是做食物的, 难道水母也能吃吗? 分会长也是一头雾水:“这, 这都是什么东西!教会真的还没有回去?那精盐工坊呢?难道他们请来了别的神官?” “是听说有一位光明系的神官, 好像是苦行主教的学生。但是, 精盐工坊并没有重建。”不但没重建,还给拆了,跟船坞合二为一了。 “那他们难道不卖盐了?”分会长可是知道海风郡每年盐税要出多少的。 这一点手下就实在打听不到了:“……已经有商人在向外运盐了……”精盐工坊没了,可是盐却有,这他无论怎么打听,都不知道盐是怎么出来的。 “多少盐?是不是从白浪湾弄来的?”分会长也不是笨蛋。 然而他手下也知道白浪湾的事:“现在的出盐量,已经抵得过海风郡两个月的出盐量了。而且女公爵还向盐商允诺今年的盐不会比海风郡往年出的少——这,白浪湾出不了这么多盐啊!” 分会长想计算一下。但他其实不用计算也能知道结果,白浪湾去年一年才卖出多少盐?就算那不是他们全部的盐,也不会相差太多,毕竟盐堆在家里难道会变成金币吗? 第237节 “是那位奎因小姐晋升了?”不,就算她晋升了,顶多把出盐量翻一倍,基本上也就抵海风郡一个月的盐而已,剩下的那十一个月的差量从何而来?假如白浪湾早就有那么多盐出来,那他们又把盐卖到哪里去了? 可怜的分会长,虽然他的妻子和情妇同时都在用着长云领出产的芳香浴晶,但他当然不会去尝一尝那东西是不是盐味的…… 别说沙尔特商会的分会长想不通,就连海风郡大教堂的主教也想不通。 当然教会是有能够分辨成份的神术的,但这种神术并不是人人都会,而且需要复杂的神术阵才能分析清楚——哦,必须得说一句,就连这种“分析术”的存在都不是人人都知道的,究其原因,是因为这玩艺儿的用途有点见不得人,它是用来分析那些非教会工坊所生产的炼金药水的。 除了教会之外,王室和贵族也有养炼金师,甚至有些炼金师也能找到成功的炼金配方,生产出好东西来。这个时候分析术就派上用场了,教会购买成品炼金产物,然后分析其成份,并且仿制。 教会所留下的炼金师自然比外面的水平普遍要高,他们往往能根据成品配方选择更好或者更适合的材料,生产出更高级的产品,自然而然就把原产品给比下去了。 比如说,教会现在生产蛛丝布的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一种能够除去蛛丝粘性的除胶水,最初就是千岛之国一位炼金师的发明——最初是用来去除鱼油中的胶性的。 再比如说圣城那些颜色绚烂的布匹,所用的染色药水中,也有不少是仿制品。 不过分析术也有铩羽而归的时候,比如说风靡大陆的沐浴水,最初投入市场的时候,圣城就看到了其金灿灿的“钱景”,并买了成品回去分析。但他们分析了很久,却无法找到其中的一种关键成份究竟来自于哪里,最后无奈只能另想办法与那位炼金师“合作”,才算分到了沐浴水的一杯羹。 要是陆希知道这事儿,怕不要笑个前仰后合。因为教会的分析术只能分析成品中的固定成份,而不知道有些东西是化学反应生成的,并不属于从原材料中直接提取出来就算完。 A和B反应之后,已经生成C和D了,拿着C去找AB,找不到也不奇怪。 就这一点上来说,教会还不如金羽,她虽然没有明确地推导出皂化反应,可是已经意识到了这一过程,并据此找到了能降低成本的材料,做出了低配版沐浴水。 而长云领的香皂推出之后,教会自然也分析过了,并判断其中的主要成份正是沐浴水中起关键清洁作用的那种物质。 但是分析出来了也没有用,因为教会找不到降低成本的方法,跟陆希打不起价格战。 当然,教会也根本没有跟陆希打价格战的意思。事实上当他们发现陆希把香皂就定位在中等贵族和商人身上的时候,就把心放下来了。 在教会看来,财富集中在大贵族和顶尖的大商人那里,他们只要占据了这个市场就足够了,至于这个金字塔尖以下的人,无须考虑太多。而陆希推出的平民牌肥皂,那就跟咸鱼渣一样,都不值得他们用眼角去夹一下。 比较起来,倒是现在风靡白都的巧克力和丝绸,是教会十分重视的,因为那抢占的正是他们关注的“高端市场”。 至于芳香晶浴,教会也是很关注的,但他们的关注方向,其实是集中在“芳香”上。 陆希虽然不知道教会还有专门山寨的神术,但为了遮掩“盐”的真相,也是把宣传重点放在了芳香上。在盐里添加的精油选的都是香气浓郁的玫瑰、桅子、丁香一类,力求一开瓶就先“香”夺人。 再加上她这个社交季推出的香水,更让教会把注意力放在了香料方面。而提炼精油是他们早就有的技术,自然不会再去关注分析——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长云领怎么也会炼香了,而不是长云领的芳香晶浴和香水里究竟有什么成份。 毕竟在教会想来,自然是有什么香气就有什么成份了,所以柑橘和桃子香味的香水里必定有这两种水果,奇怪的只是长云领好像不产这两种水果,所以他们是什么时候偷偷培育了这两种果树吗?确实听说玫瑰城堡有一位植物系的骑士啊…… 所以说固化思维误人,倘若教会真有人把那两种香水拿去分析一下,保证会发现里头既没有桃子也没有柑橘应有的成份,倒是可能发现与松脂有点关系,毕竟那就是以松节油为原料,搞出来的松油醇再调香而成的。 另外,陆希还给芳香晶浴来了个限量供应,毕竟白浪湾所产的盐,还要提供给工业和调味料及咸鱼工坊,用另一种方式分流入了平民之中——这也是为什么白浪湾卖的精盐很少,但海风郡产的盐销量依然明显下降的原因。 总之,海风主教一向也是认为,没有了精盐工坊,海风郡是出不了盐的。而国王又必不肯损失这一笔巨大的盐税,所以他很笃定,海风郡需要教会,需要他。 然后,他的脸就被打肿了。 而脸肿还不是最糟糕的,更糟糕的是,他被撤了职。 “你不配管辖一个教区。”前来代替他的是一位大主教,他展开一张羊皮纸,纸上亮起了乳白色的圣光,“你将离开海风郡教堂,前往苦修院苦修五年。你应该感谢卡蒂亚圣徒的仁慈,还给了你苦修的机会。否则,你应该以死谢罪,因为你玷污了默菲圣徒的荣光!” 海风主教紧咬着牙。 默菲圣徒就是他的背后靠山,算是他的半个老师。默菲圣徒以炼金神术著称,分析神术即是他所创,现在圣城的炼金工坊,尤其是那个专门分析其它配方的神术阵,都有他的手笔,为教会的经济提供了巨大的贡献。 而海风主教,比起教区主教基本的治疗与祈福神术来,他更擅长的也是炼金神术,所以才能借助精盐工坊的机会,以一个主教之身被派到了海风郡这样一处大教区来。 但这次来的这位大主教,就是卡蒂亚圣徒的人了。卡蒂亚圣徒精于治疗神术,很显然,圣城已经知道了海风郡的情况,认定他已经没用,所以才派了一位长于治疗的大主教来,因为能够打动海风郡的,大概也只剩下治疗了。 说什么卡蒂亚圣徒的仁慈,肯定是默菲圣徒保下了他的性命。苦修院那个地方他知道,对外说是增进修行的地方——当然,也确实有苦修者在那里得以晋级,但听听那名字,就知道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尤其他是带罪而去的,五年之后能不能出来还不好说呢。 但是再怎么愤怒,那张带着圣光的羊皮纸是真的,判决也是真的,他还是得去苦修院。 苦修院在辉国之国的西边境,从东边的海风郡过去可不近,所以海风主教得立刻动身。在他阴沉着脸走出去的时候,有个牧师靠近了他:“皮亚斯主教大人,您好。” 海风主教——嗯,现在得叫他的本名皮亚斯了,看了一眼这个陌生的牧师,没有说话。这人是跟着新的大主教来的,那应该就是卡蒂亚圣徒的人了,找他这个罪人做什么,是要催促他马上动身吗? “不。”牧师笑了一下,很恭敬地说,“我确实是为您安排车马的,但圣城的命令上只说您要苦修五年,又没有限定您在多久之内到达苦修院。” 现在四下无人,自从圣城的人带着命令来到这里,海风教堂原先的神职人员都在躲着皮亚斯了,这倒让他们两人可以方便地说话。 “其实,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其它地方,别的大人处理的方式跟您也不会有什么不同。您被……其实不是您的错,而是两个原因,第一就是,卡蒂亚阁下需要这个机会。” 牧师这句话算是说到了皮亚斯的心坎里。瘟疫一直都是这样处理的,就是把病人关起来自生自灭,小到一座村庄,大到一座城,皆是如此。再说了,他这次还遇到了魔兽登岸呢。 “还有第二,就是长云领的插手。” 这句话就更对了,如果不是长云领到处宣扬教会“逃跑”和“抛弃”信徒,等到瘟疫过去,他大可以回到海风郡,再次跟王室合作,继续做他的海风主教。 牧师还在说话:“这件事,您不要怨恨默菲阁下,实在是圣城的情况与从前不同了。教皇受到了某些人的蛊惑,竟然想要颠覆教义。而默菲阁下——虽然炼金神术为圣城做了那么多的贡献,但愚昧的世人还是只看到治疗与祈福——当然了,那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炼金,他们只需要祈福和治疗,当然就会看重那些了。并且,默菲阁下一片忠心为圣城的财富着想,但在武力方面……”默菲的炼金神术,战斗力不足。 皮亚斯阴沉着脸,半晌才说:“你是什么人?” “我是圣城光辉大教堂于格主教大人的属下。”牧师恭敬地躬了躬身,“但这其实与我是什么人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现在教会实在是不够公平,默菲大人做了那么多事,可是最终在七圣徒中却不被人看重——您知道吗,从前在白都大教堂的阿方索红衣主教,去年就回圣城闭关,冲击圣徒了。” 这事皮亚斯当然知道,但当时他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颇有些羡慕。但现在他却从这个牧师的话里听出了另一种意思——原本是七圣徒,现在又多出来一个,那么会不会有人被挤下去呢? 这不可能!皮亚斯对自己说。没听说过还有圣徒又退回为红衣主教的! 但是在他心里却有个人在说:“我们得到的是神的眷顾,若神眷顾新的圣徒,是否就会收回对其他圣徒的眷顾呢?” 这是可能的。虽然没有听说过圣徒修为倒退成红衣主教,但却也曾经有得到神恩的信徒变为神弃者的——神将一种怪病降临在他身上,使得他生出大片的鱼鳞,无论喝下圣水还是用圣水擦拭都无用。 最终此人被当地教堂的牧师判定为神弃者,而在成为神弃者的当天,他的神恩就消失了,最后投身河中自杀。当地居民都说,他一定是私下与魔鬼接触过,神便使得他变成魔鬼的样子,揭示了他的罪行。 如果信徒的神恩能够得而复失,那么圣徒——谁敢保证就不能呢? 皮亚斯没法维持自己的矜持姿态了,他情不自禁地抓住了牧师的手臂:“阿方索——谁支持他?” “加菲尔阁下。” “那不就是——”皮亚斯硬生生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加菲尔圣徒掌管神学院,他可是教皇的人! “教皇已经在神学院里推行那位苦行主教带回来的什么血液知识了。”牧师叹息着,“这些知识,您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吗?是长云领!那种渎神之地,会有什么样的知识呢?可是为了增强力量,神学院已经开始学习了!您知道为什么这次是卡蒂亚阁下的人接管海风郡吗?是因为这些知识,增强的就是卡蒂亚阁下的力量。” 皮亚斯感觉到了一阵绝望:“那我该怎么做?” “于格大人只是一位主教,虽然曾经向教皇冕下进谏过,但……不过苦修院里,却是有大主教级别的苦修者的,甚至有些人是要冲击红衣主教的。所以苦修院,未必不是您的机会。” “你是说,联合苦修院……”苦修院是个比较独立的组织,在那里苦修的人多半都是一心追求神恩,无意于权力争夺,只注重提升本身实力的。假如他能替默菲拉拢到苦修院的力量,那当然是极好的,但——用什么办法拉拢? “若是教义被颠覆,神会发怒吗?如果神发怒了,会收回祂的恩泽吗?” 皮亚斯明白了,若是神收回神恩,那是苦修者绝不能接受的事情。 确实,他在苦修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但是他还有点不太甘心:“海风郡……尤其是那个女公爵……” “如果换了人,教会仍旧不能进入海风郡,那您也就没有多少罪了。”牧师笑了一下,“我听说您在裁判所是有朋友的,那位女公爵蛊惑苦行主教传播堕落的知识,难道裁判所要置之不理吗?” 第285章 新的海港(三)、也许暗星龙的命运,是注定要毁灭的 新来的大主教虽然批判起皮亚斯来十分痛快, 但其实自己心里也没什么底气。现在海风郡的平民都在城里努力干活,但是之前离开的商人们已经传出了消息——他们当时都是一起逃到白浪湾的,亲眼看见女公爵是怎么治好那些难民的。 商人们是不相信一杯糖盐水就能治好瘟疫的, 甚至有人根本就不相信女公爵会舍得给这些穷鬼用糖——盐倒还稍微可信一点——所以他们一致认为, 那所谓的糖盐水,一定是某种炼金药水, 而之后有些重症病人还被注射了炼金药水, 就更佐证了他们的观点:轻症喝药水,重症就需要把药水打进身体里,一定是这样,没错的! 因此,新的海风大主教得到的消息就是这样的:那位女公爵,会炼制可以治病的药水。 等一下, 治病的药水——治病的药汤——这不是女巫的草药吗?那药水究竟是用什么材料炼制出来的? 大主教心里有一万个疑问, 并且几乎已经认定了这就是草药和巫术, 但是他没有证据。长云领对外宣称的一直是炼金药水,而且他们对外所宣称的炼金者还是冯特公爵。难道让他们指证冯特公爵是女巫——不, 是男巫吗? 而且这种药水, 究竟是什么样的草药能做出来的呢? 大主教其实是知道, 圣城私下也在研究草药的。他的上级,那位卡蒂亚圣徒就在其中插了一手。 当然,女巫是罪恶的, 因为她们只是在用草药哄骗无知的平民,那些被治疗后仍旧死去的人就是证据! 什么, 你说喝了圣水也有人治不好病?那是因为他们是神弃者! 而卡蒂亚圣徒就不一样了, 她研究草药, 是想寻找其中的有用成份——草药也是沐浴着光明神的温暖而长大的, 她正是在寻找其中可能存在的神恩,然后将其炼化入自己的圣水中,增强治疗的力量。 这跟女巫的哄骗可是完全不同的! 那么女公爵的炼金药水呢?难道她是圣徒吗?她会治疗吗?她是个双黑,甚至连神恩都没有觉醒呢。所以只要查到她使用草药的证据,那她就是女巫无疑! 只是,并没有证据。那药水跟女巫熬出来的气味可怕的药汤毫无相似之处,而且他们用神术检查过一个商人——他因为病重,是被注射过那种药水的——检查的结果是商人体内什么都没有,没有丝毫的魔鬼的力量波动,他是完全健康的,并没有什么诅咒或魔力埋藏在那里,等过一段时间就夺走他的生命…… 在这种情况之下,教会只能相信,女公爵确实治好了瘟疫,也就是说,他们现在至少是无法以“治疗瘟疫”的名义重回海风郡的了。 那就意味着,要回去,态度就要更加温和——甚至是恭敬了。 这真是一件让人无法忍受的事,他竟要对一个隐藏的女巫恭敬! 然而无法忍受也要忍受,所以大主教在进入海风郡的城门时,对于要检查这事儿,也咬牙忍下来了——以前只要有教会的金色十字架标志,哪儿会有检查这种事?城门的守卫不跪下来表示虔诚就不错了,毕竟这标志也不是随便哪个低阶神职人员都能用的。 当然这检查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主要就是查看他们是否携带商品,这个要依照重量,收一部分税的,叫做“养路费”。 虽然听起来跟从前的城门税差不多,但税率很低,并且只按重量来,哪怕你车上装满了价值连城的货物,但用的是普通小马车,那就还按小马车来。 “那运送粮食或者矿石,这笔税岂不就会很重?”来的路上,大主教已经看到有运这些的马车了。 守卫早就回答过这样的问题了,很熟练地说:“都是按车载来的,养路费贵一些,但交易税会比其它的货物更低。”他一边说,一边用不怎么客气的目光打量着大主教。 这守卫当然是长云领调过来的民兵,目前陆希还不敢用海风郡的土著当护卫。年轻民兵今年十八岁,以光明大陆的平均寿命来说,他确实已经是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成年人了。 他的父母都是农人,所以年轻民兵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种地的辛苦,以及——当时长云领的教堂已经不给祈福了,因此再怎么辛苦地干活,地里的收成仍旧只有那么一点儿,如果不是当时的伯爵大人税收得少,他们一家大概都要饿死了。 后来女公爵来了,种地的方法忽然间就变了,他的父母很不习惯,但事实证明这种新方法堪比教会的祈福!更不用说还有了治病的药水!所以年轻民兵觉得,没有教会好像也没什么了…… 而且这次海风郡的瘟疫,教会竟然抛下得了病的灾民逃跑了!这简直是让年轻民兵震惊的事儿,之前那点稀薄的信仰至此算是彻底碎成了渣渣,还是女公爵说得对,要过好日子不能靠别人,都得靠自己! 他们这些从长云领来的都是女公爵的亲信,消息也灵通,早就有人在说了,瘟疫过去教会就要厚着脸皮回来,是舍不得在海风郡收的税呢。果然这不就应验了,真有教会的人回来了呢。 呸,不要脸! 年轻民兵到底还是太年轻了,虽然他没有真的呸出声,但心里想的事都写在了脸上,大主教当然看得出来,顿时也黑了脸。 他一黑脸,守卫们都不高兴了,有人不怎么客气地嘀咕:“之前瘟疫的时候跑了,现在又回来干什么……”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被大主教听见。 大主教气得发昏,但又无法反驳,只能黑着脸登上马车,吩咐车夫:“去教堂。” “没有教堂了。”年轻民兵下意识地说了一句,“现在那里是医院了。”虽然医院的牌子也是刚刚挂上去,还没有开始营业,女公爵说,还缺少医生和护士,但是以后肯定是要配备起来的。并且,现在里面还住着最后一批正在恢复的病人呢。 “什么!”大主教这一下真的绷不住了,“谁,谁允许你们占用教堂的!你们这是不敬教会,是渎神!” 他说完了就意识到自己这样不对——他是想低调地来,跟新领主先谈一下之前对弃城而逃的皮亚斯的处理,然后在教堂门口发一波圣水的,这样至少能挽回一些教会仁慈博爱的形象,而不是先发脾气,给这些平民扣罪名。 但是已经晚了,守卫们已经炸了,他们也是年轻气盛的人,而且自觉也是作为“拯救者”跟随女公爵来到海风郡的,弃城逃跑的人有什么资格给他们扣帽子? 第238节 “教会?教会怎么啦?有瘟疫的时候你们跑得快,现在倒有脸回来啦?” “就是!教堂这么重要,你们当时怎么自己跑了呢?怎么不带着教堂一起跑啊?” “占用教堂就是渎神,那你们抛弃教堂是不是渎神啊?” 这里头还真有个嘴毒的,在扫盲班成绩很好,之前就挺会吵架,学习之后嘴皮子更溜了。而且学习给他的最大改变就是不再把教会当回事,说起话来自然就放肆了很多,顶得大主教直喘粗气…… 在城门口这样闹起来,当然引来了许多人的注意,其中也包括海风郡的原住民。有些人看见金色十字架的标志便忍不住靠过来,甚至还有跪下磕头行礼的。 守卫们更不干了,最会吵架的那个当即就冷笑起来:“好了,有瘟疫的时候你们千祈祷万祈祷也没人来救,现在瘟疫过去了,你们盼望的教会就来了,这下可以好好磕头了!”合着有瘟疫的时候靠他们的女公爵救命,没瘟疫了又来给教会磕头了,哪儿那么多好事呢! 刚磕下头去的人听见这句话,不禁僵住了,还有几个本来想上前来的,听见守卫的嘲讽,也不禁默默向后退了几步。 大主教环视四周,发现竟然没有人来反驳这个守卫,甚至还有一些人躲得远远的,看他仿佛看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居然眼带惧意。 他不知道这些人是在救灾中跟魔族们一起杀过魔兽的,已经被海因里希吓住了,生怕自己跟魔鬼并肩作战过的事儿被教会发现,将他们送上火刑架。他只觉得这海风郡真的是要糟糕了,竟然对教会的神官退避三舍,这还是在光明神的治下吗? 愤怒再次让大主教忘记了自己的计划——他被捧着太久了,已经无法忍受半点的不敬——不,甚至不需要不敬,只是“不够尊敬”就已经让他愤怒了:“你们这些人,你们简直不配得到神的仁慈!你们都是渎神者!” 跟魔族们一起打过架的平民:“……”更害怕了,他们治病的时候也在教堂里住过,那就渎神了,假如再加上跟魔鬼一起,这妥妥的上火刑架无疑了啊! 这个时候,确实有不少人心里升起了同样的念头——教会还是先别回来了吧…… 城门口的消息很快就送到了陆希手里,那个时候她正在给海因里希开小灶,也就是多加作业。 海因里希一只手伸在半空,看姿势颇像个滑稽的稻草人,但他的手消失了一半——是的,至少看起来就是消失了一半,四根手指都只剩下了半截,只有最短的拇指还完整。 “就是这样吧?”海因里希晃了晃“残缺”的手,“光也是可以被重力所干扰的,把投射在我身上的光弯曲,让它绕过去,我就可以隐身了。” 他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我厉害吧,快来夸奖”的表情。 陆希嘴角忍不住弯了一下,又赶紧拉平了:“这不叫隐身,这叫隐半指。” 大魔鬼的脸唰一下垮下来,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太难了……”他已经竭尽全力,但也只能做到这样。 陆希没忍住抬手摸了摸他的头:“我觉得有两种办法可以考虑。第一,做不到完全隐身,但可以干扰对方的视线,用明暗的条纹来模糊自己的轮廓。第二,重力取决于质量,单位体积的物体,密度越大,质量越大。” 海因里希目光一闪,沉思片刻又问:“可是密度——没有足够的力量,密度压缩到一定程度也就压不下去了。” “所以你也要学原子方面的知识。当物质之间的距离达到足够小的程度时,起作用的就不是宏观的力量,而是微观的力量了。”陆希也有点苦恼,早知道当初多研究点呢,但她是个学医的呀,“我记得,原子之间有引力也有斥力,当距离缩小的时候,引力与斥力一起增加,但是斥力增加更快,也就是说达到某个极限的时候,斥力会非常大……不过黑洞是怎么说的,可能还用不到这个问题?” 啊啊啊想不明白了,天文学跟她就离得更远了,已经不是隔行如隔山的问题,而是隔行如隔太平洋了。 但是本着教书育人(不是)的念头,陆希还是把自己能记起来的关于黑洞的知识向海因里希讲解了一下,主要是,关于海因里希血脉里那颗“不发光的暗星”,她是有一点怀疑,会否是个黑洞的。 “是将要灭亡的恒星?”海因里希的眼睛猛地一亮,“难怪暗星龙的血脉难以把握!”事实上,几乎所有有着暗星龙血脉的魔族,终其一生都未曾找到自己的那颗星星,原来它不但不发光,还是将要灭亡的。 按照陆希所讲的,许多星星离着光明大陆遥远到不可思议,以至于光跨越这段距离需要几十甚至上百年。也许属于这个魔族的暗星,在他觉醒血脉时感觉到的那一点星光,就已经是数百年前的光线,而那个时候,这颗星星甚至可能已经毁灭了,又让他如何去寻找呢? 这样一想,海因里希的目光又有些黯淡——似乎暗星龙一脉有点前途堪忧,毕竟照亮他们命运的,竟然是一颗已经走向了毁灭的星星,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也是注定会毁灭的?也难怪每一头暗星龙在走向疯狂的道路上,速度都是很快的。 海因里希不禁瞥了陆希一眼。她还有八年的时间,所以希望他来做继承人,但身为暗星龙,他的时间又有多久呢?也许他应该把苏赛恩推荐给她,毕竟独角兽是最不像魔族的魔族,有着圣光能力,苏赛恩的理智与情绪都是超乎一般魔族的温和冷静。论寿命,苏赛恩一定比他更长久。 陆希敏锐地察觉这人情绪不太对:“怎么了?”讲个黑洞,怎么就忽然情绪低落起来了? 海因里希沉默了一会儿,直接从椅子上滑到了地上——他坐到陆希脚下去了,然后直接把大头埋在了陆希膝盖上。 “又怎么啦?”陆希感觉自己像是在撸一只猫猫或者狗狗,“我哪句话说错了?” 海因里希在她腿上摇了摇头,但是过了一会儿,还是开口了:“暗星龙,是注定毁灭的魔族……我很担心,我的疯狂会不会比你——更早来临……” “那可不行!”陆希揪了一下他的耳朵,“那你这个继承人,我不是白选了吗?要我现在转头去选何塞或者安东尼吗?” “不行!”海因里希猛地抬头,“他们都不合适!”安东尼心向教会,而何塞,他跟冯特公爵一样,都是贵族。这些人的视线,都是由上而下的,他们或许会心存怜悯,但无人能够像陆希一样,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平等。 “好吧,我只是说说,急什么。”陆希把他的脑袋按回去,沉思了一下,“说起来,我没觉得你有什么疯狂的趋势啊……”每天都能很冷静地阴阳怪气,还能想出一个接一个的坏主意,怎么看都不像是疯狗型的——嗯,除了那天她说她要死的时候…… “嗯?”海因里希的脑袋一僵,“好像……”陆希不说他还没意识到,自从来了光明大陆,他好像确实没怎么疯狂,不仅如此,从前在血管中搏动的那种战斗与杀戮的欲望,似乎都消退了一些? 是因为学习已经足够消耗精力,不需要再用杀戮去发泄了?可是对魔族来说,魔力越强,疯狂的因素便会积累得越多,直到某一天无法自控的时候,就轰地一声,把人炸成一只失去理智的野兽。 “这就足够消耗精力了?”陆希嗤了一声,“那这疯狂也太容易消耗了,我给你刷个五三,包你一辈子都不想疯了。” 虽然海因里希不知道五三是什么,但他仍然本能地打了个哆嗦:“不,不用了,也许是别的原因呢?” 难道是传说有误?但他并不只是第一次来到光明大陆,每次离开无尽深渊,他都是确确实实能够感觉到光明结界的压力与排斥的,那确实是促进魔族疯狂的原因之一,也是魔族无法长久呆在地面上的原因。 如果说这次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他跟陆希签订了契约?难道说契约……还有守夜人与圣女的血契…… 海因里希嘴唇微动,但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这一切还都只是他的猜想,在没有证据之前,说出来或许只是让陆希挂心。她已经太忙了,又不是觉醒者,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消耗,不如等他调查出点头绪再说,也免得他的想法错误,倒让她空欢喜一场。 第286章 新的海港(四)、我们是砂子,但我们是珍珠形成的基础 城门口的争吵, 就是这时候被琳送进来的。女仆装作没看见海因里希那么大个人就坐在陆希脚边,两眼抬到合适的角度,恰好越过海因里希的头顶:“有位新来的神官, 看起来像是一位大主教, 听说教堂已经被改成了医院,就在城门处大喊渎神了。” 海风郡的教堂实在太大了, 其实陆希不打算仅仅当成医院用的, 还准备把它拆成两部分,一半用来建个学校呢。但不管怎么建,反正是不能当教堂用的了,目前已经把教堂门前的金色十字架给拆了,并在大门边挂上了白底红十字的标志。 至于拆下来的金十字架,当然是熔掉了——你敢信?那么大一个十字架, 竟然是金的!纯金的! 当然这个“纯”金指的是光明大陆的标准, 就是跟金币成色是一样的, 大概在百分之九十左右,另外百分之十是铜, 增加它的硬度。 把这个金十字架弄下来的时候, 陆希还给众人出了一道题:“在没有神术, 也不许损坏十字架的基础上,如何证明这个十字架不是纯金的。 这道“阿基米德经典传说”题,目前还没人想出答案来, 偷笑。主要是因为学生们对有些概念还没有灵活运用起来,比如密度这个词儿, 就连金羽都不太常用呢。 不过十字架已经被熔掉了, 并且变成了金锭和铜锭, 现在都搁在仓库里——只有王室与圣城有铸币权, 长云领没有,这些黄金最后大概都会变成手镜的配件,去赚贵族们的钱了。 陆希是在集体葬礼的第二天拆掉金十字架的,并且在挂上红十字标志的时候,已经向在场的人宣讲过它的意义了——真正的、专门治疗的场所,红色代表着蕴含生命力的鲜血,代表着这里要承载的是人们的健康与生命。 虽然目前,这个医院连个正经医生都还没有,大概只能用盐水清洗一下伤口,连缝合都得陆希亲自上阵,但海风郡有许多平民都是从这座教堂里治好瘟疫走出去的,所以对于教堂变成医院,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平静地接受了,只有少数人——尤其是一些没有得瘟疫的商人和比较富裕的平民,后者痛哭流涕,前者——前者可能是想表达一点反对的,但是,之前一个质疑陆希并拒交“解救费”的商人,已经被陆希叫人扔出去了。当然是光身扔出去的,他的财产和房子都被没收,包括码头上的那艘被魔兽啃坏了的船,都被抵了解救费,以及还有对领主不敬的惩罚。 那个商人被扔出去的时候,就有一些商人也收拾东西离开了,但路特结交的那些海商们撑起了场面,甚至还有人大胆地给自己认识的朋友传信,让他们赶紧过来,毕竟什么罐头啊,盐啊,棉布啊,甚至这个时候如果大胆的人还能投资一艘船,填补上原本被人占据的位置。 所以海风郡现在的商人,跟从前比起来,也就是缺少最大的沙尔特商会成员,中小商人却反而更多了,看在平民眼里,就是海风郡不减从前,至少他们不会找不到活儿干了。 在这种情况下,反对教堂改医院的人不多,敢站出来的就更少了。所以教堂顺顺当当就成了医院,当然教会再来人,就只能去旅店休息了。 这就是陆希的态度,拒绝教会的态度。 “那现在教会的人呢?” “他们去了旅店。” “居然没有转身就走?”陆希发起愁来,“这么看来,这还真是打算死皮赖脸了?”那还就真有点麻烦,她不能公然毫无理由地赶走教会的人,但任由他们在海风郡住下,那毫无疑问,这些人一准儿明天就要开始重新传教了。 “平民是很容易煽动的。”陆希叹气,“他们也很健忘,即使自己的亲人死去,如果教会给他们发一轮免费的东西,比如粮食和圣水什么的,他们就又会回去膜拜教会了。”只要教会舍得下血本,要挽回平民并不难,毕竟他们有基础。 而陆希这边,是不可能给平民们免费发什么好处的,她不养懒人和乞丐,他们必须劳动才能有报酬。虽然现在的劳动可以让他们获得比从前更多,更合理的报酬,但人就是对免费的东西无法抵抗吧…… 海因里希抬头笑了一下:“要赶走他们还不容易吗?” 陆希发现她可能确实是被海因里希给带坏了,俗话说得好: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她居然在这个时候跟海因里希心有灵犀了:“裁判所,守夜人……” “早晚的事。”海因里希冷笑,“你是一定要把教会驱逐在领地之外的,等教会发现你确实是下定决心不跟他们和解的时候,一定会对付你的,现在不过是预演一下罢了……” “有道理。”陆希摸了摸下巴,“这位大主教对于我将教堂改成医院如此愤怒,派出守夜人来刺杀我,也是很正常的嘛。” 海因里希振作精神一跃而起:“我去安排。” “那就交给你了。”陆希眼看着他转身,忽然又叫住了他,“恒星的毁灭,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 “什么?”海因里希有些诧异地转身。 “黑洞。”陆希指了指天空,“黑洞虽然会持续地蒸发,直到最后爆炸,但是在它的周围,形成了新的星系。我们那儿的研究人员认为,黑洞将物质拉在一起,最早的恒星与星系可能就是这样出现的,它们环绕着黑洞,就仿佛珍珠在砂粒周围形成一样。” 她对海因里希笑了笑:“虽然我们可能是一粒砂子,但我们是珍珠形成的基础。” 海因里希愣了一下,然后,他觉得刚才心里闷闷难受,仿佛被塞了一把砂子的地方忽然间就舒服了,仿佛那些带棱带角的砂子真的成为了光滑圆润的珍珠,不但不再刺人,还绽放出了晶莹的光彩…… 随着他心情的愉悦,他也感觉到了自己魔力的动荡——在上次那样的激烈战斗中晋升大魔鬼之后,他的魔力就是锐利的,仿佛出了鞘的刀剑,闪耀着锋芒,虽然对敌人的杀伤力够强,却也有些难以控制,似乎随时还会割伤自己。 这其实是魔族的常态。魔力要足够锐利才能冲破桎梏达到晋升,而在晋升之后,魔力会更加难以控制,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收束。这也是为什么越到高阶的魔族越容易疯狂,因为他们的魔力本身就是锐利到连自己都冲击的那种。力量越强,越是难以收束,就如同一颗恒星在爆发出最明亮的光芒之时,亦是对自己的毁灭开始…… 相比之下,骑士与神职人员的神恩则更温和,或许突破会更困难一些,但晋级之后却更容易稳定。 海因里希当然思考过这个问题,红塔那边也曾经研究过如何能让魔力更容易控制,但是至少直到现在,并没有人给出过什么有效的方法,唯一的结论就是——与血脉有关,越是高等的血脉越难把握与控制,低等的反而更平缓一些。但与之相关的就是,低等的血脉,难以冲击高级。 所以最后,海因里希只能认为,这是魔族的特点,是神明安排给他们的结局,无法改变,亦无法拒绝。所以他才想去圣城,他想去见见神明,问一问魔族究竟做错了什么,才会被赐予这样的命运。 后来他遇到了陆希,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神明,而魔族亦只不过是向另一个方向觉醒的人类罢了。 这个答案,一方面掀开了压在他肩上的关于命运的压力,但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魔族的命运是注定的——因为这不是谁强加给他们的,而是规则规定的,就像如果是火就注定要燃烧一样。 所以海因里希就不再想这个问题了。如果生命注定如烟花一般短暂,那么就像烟花一样璀璨地绽放就好。 但是刚才他确实感觉到了,他的魔力在陆希说话的时候忽然涌动起来,但却不是尖锐到让人刺痛的激荡,而是如同被什么包裹了一般的柔和起来。但这种柔和又未曾让它失去力量,仿佛经过锻打成形的精钢零件,看着光滑,质地却依然坚硬。 这难道是错觉吗?还是陆希的一句话真的有这样的力量? 是因为她给他指出了暗星龙的前路,还是心理上的愉悦,真的能对魔族的魔力有着这样的影响? 必须承认,魔族确实是一个——按陆希的说法,心理不健全的群体,生活在那样的地方,背负着被神厌弃且终将疯狂的命运,又有几个人能健康呢?海因里希自己也曾经疯狂地战斗,很难说那仅仅是为了晋级,而不是为了发泄。 那么,如果魔力是可以被和缓化的,那是不是魔族的疯狂也可以被改变呢?他应该再研究一下! 海因里希的思绪跟魔力一样起伏回荡,但最终在他耳边反复回响的却是陆希的那句话,而且那句话里别的字眼儿都渐渐低下去乃至消失,只剩下了“我们”这个词,反反复复,回响不绝…… “这人是怎么回事……”琳站在门边上,正好可以看见海因里希走出门外,又穿过回廊,那脚步飘得哟,直线都不会走了,要不是没有闻到酒气,她都得怀疑海因里希喝醉了。 “小姐——”琳对海因里希有没有喝酒到底不是太关心,“您晚餐想吃点什么?”打从离开王都往海风郡赶,自家女公爵就没好好休息过,琳总觉得人又瘦了。 陆希看看窗外:“这就该吃晚餐了?其他人呢?” “都在忙……”得,也别说女公爵了,现在就没有不忙的人,就连她这个贴身女仆,管的都不仅仅是原来那些事了。 说起来真的是……贴身女仆应该是紧跟着主人,随时注意主人的所有需求,不管是衣食住行,还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是主人一个眼神,贴身女仆就要马上行动起来。 结果现在呢?她一天天的,也没多少时间是留在陆希身边的。大部分时间,她得管着所有人的后勤——对的,这应该是管家的活儿,她现在大概至少算半个女管家了;而且她还得负责一些管家之外的事儿,比如说目前那个医院里没有专人负责,她就得管一管——虽然现在她管的,也就是记录一下最后那几个重症病人的情况,以及负责找人打扫罢了。 而且还有!女公爵要求她——呃,也不只是要求她,连莉斯也一样,都被要求了“学习”! 这个学习可不是指作为贴身女仆的训练,也不只是认识字,能数数,而是学习女公爵编纂的一些什么《卫生知识》、《安全知识》、《基础常识》啥啥的,学会了之后,还要教给别人! 琳觉得压力山大,自己仿佛变成了家庭教师与女管家的结合体,至于女仆的活儿反而是严重失职。 “您身边总得有人伺候……”琳忍不住说。海因里希毕竟是个男仆——呸,他现在哪里还像个男仆嘛。 “你和莉斯不是什么东西都给我准备好了吗?”陆希摆摆手,“现在能做事的人真的太少了,伯顿管家把你们挑出来,必然是因为你们聪明能干,我就指着你们赶紧学成,好独当一面,替我分忧呢。有些事忙不过来可以雇人来做,还能提供点工作岗位,挺好的。” 琳直想叹气,主人的贴身琐事,怎么可以从外头雇人呢,这哪里像贵族的样子。算了,她还是再请伯顿管家再训练几个年轻的小女仆吧,至于她自己——女公爵都说了,就指着她们赶紧学成帮她分忧,那,那她今天晚上就跟莉斯一块儿,再刷几道题吧,呜呜,真的好难啊。 陆希用晚餐的时候,在旅店里的大主教也在用晚餐。 第239节 跟守卫们争吵之后,大主教的火气降了下去,理智回笼,也重新想起了自己此行的计划,于是他忍着气没有再争吵下去,也没有硬要去教堂,而是住进了旅店。 这个旅店原先是海风郡最好的旅店,当然,兼职做那个的……因为高级,所以甚至还有可以洗澡的地方。 能做得起高级皮肉生意的,自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老板跟提尔团长的关系相当不错,所以提尔团长在退出海风郡的时候,也给他通了个信,于是老板带着几个亲信跑了,却没通知在旅店里住着的人,以及他的一些女性“雇佣人员”。 这些人在旅店之中,倒是没染上疫病,但当魔兽登岸的时候,这么大的目标可就躲不过了——陆希来的时候,旅店外面的神术阵已经全部毁掉,还有一角建筑也塌掉了,至于里面的人只剩下了一半,另一半——说起来惨不忍睹,有些人是被推出去当作了诱饵和牺牲,为了喂饱魔兽,好让它们暂缓进攻旅店。 现在,那个指挥着自己手下两个骑士侍从把旅店里的“佣人”扔出去喂魔兽的家伙,已经连同他的下人一起关进了地牢,准备择日绞死。而旅店则被收拾了一下,重操旧业,当然,皮肉生意是被禁止了的,原先在这里“工作”的女人,都恢复了自由身——鉴于老板尚未回来,这事儿就由陆希做主了——她们可以找别的工作,也可以继续在这里做服务员,就是不准再做从前的“工作”了。 所以旅店现在是个正经旅店,而且级别还是挺高的,毕竟在这儿,能用热水洗澡就是个很奢侈的事了,并且还提供沐浴水——对不起,现在提供的是香皂了。 大主教对着香皂看了一会儿,然后没有用。治疗神术里也包括清洁术,能够去除身上的污秽,包括尘土泥垢、皮脂皮屑之类,所以他不需要这种东西也行,但是显然,对一个普通旅店来说,这东西比沐浴液更实惠。 这又是那个女公爵搞出来的东西!大主教因热水而放松的心情又有些烦躁了起来,他确实没想到,这位女公爵竟然比她的父亲还要强势——要知道教会退出长云领好几年了,青石教堂还保留在那里,可是海风郡的教堂,竟然这就给改了,连十字架都拆了下来! 这不是渎神又是什么呢?这样的贵族,如果在黎明时期,早就被送上火刑架了!就是现在,裁判所也应该…… 裁判所?大主教不禁沉吟了起来。也许真的可以——不,不行,女公爵自己不算什么,但她背后还有个天骑士呢。 可恨,就像埃里克·冯特这种不敬神明的人,为什么能晋升天骑士,而他一向虔诚,却始终卡在大主教的等级上不能晋升呢?难道神明会偏爱对祂不敬的人,只因为那个人有着高贵的血脉? 不不,不能对神心生怨恨——大主教连忙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深吸了口气,他现在该考虑的是明天该做什么。他带来了很多圣水,这都是卡蒂亚圣徒研究出来的,能够消除病痛的同时,还能让人心情愉悦如同沐浴神的圣光,等他把这些圣水发给海风郡的人们,一定能够挽回一部分人心。 慢慢来,他总能在海风郡站住脚的! 第287章 新的海港(五)、低智商魔法与高智商魔法 但是大主教的雄心壮志只维持了一个晚上。 这个晚上本来是非常美好的, 因为他吃到了非常美味的晚餐。 松软的面包,外皮烤得金黄——里面必然是放了香料,因为刚上桌, 大主教就闻到了特殊的香气——咬下一口, 果然是带着一点咸味和香味,里面还有绿色的蔬菜碎, 但是大主教不知道这是什么香料, 反正他从未吃过。 单是这样的面包就很好吃了,何况还有烤鱼——大主教从鱼肉里吃出了白浪湾那种海鲜盐的味道,这使得本来不是那么珍贵的鱼肉也提升了身价。而且,这鱼肉里还有另外一种香料,使得鱼肉带上了一些辣味,仿佛更开胃了。 不过对大主教的舌头来说, 这个味道是稍微刺激了一点儿, 他连忙拿起旁边的麦酒来了一口——本来他是不打算喝的, 毕竟他一向只喝葡萄酒,但这个麦酒竟然是冰镇过的, 正可以拿来抚慰娇贵的舌头。 这一口麦酒下去, 大主教不由得长舒了口气。这个麦酒不像平民常喝的那种粘乎乎未曾过滤好的劣酒, 而是清爽澄澈,一点微微的苦反而更增添了几分风味。而且冰过之后,冲入口腔的凉意实在让人爽快, 比起需要一点点品尝的葡萄酒来说,仿佛更适合搭配这些滋味浓厚的菜肴。 最后是一道甜点, 做成五瓣花的模样, 颜色金黄, 端上来的时候甚至还在盘子里轻轻颤动, 有一种水晶般的澄澈感觉。 “这都是什么?”大主教最终没忍住好奇心,询问端菜的女人。 女人的实际年龄是三十岁,但是常年的浓妆与日夜颠倒的生活损伤了皮肤,现在素着脸的她看起来有将近四十岁了,但是她的声音很柔和好听:“是蒜香面包、香辣烤鱼、冰镇啤酒和红薯凉糕。” 听不明白…… 蒜是什么?大主教不知道。红薯就更没听说过了。以及,这种烤鱼和凉糕是怎么做出来的,那个面包里用的香料又是哪里来的? “不知道……”女人有些惶恐地低着头,“这些菜肴都是公爵大人派来的厨娘教导我们做的,调料也是公爵大人给的……”只有菜谱,但菜谱里那些特异的配料,比如说做这个凉糕要用的琼脂,就没人知道是什么东西。 但是惶恐的同时,女人也有那么一丝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骄傲。眼前这位可是大主教,这样的大人难道没有吃过美食吗?连他都要打听这些,可见他们旅店的饭菜确实好吃!难怪那些商人老爷们一天天的住着,有些都舍不得走。这些饭菜是女公爵的厨娘教的,但却是她们做出来的! 女人也曾年轻过,但也许是她没有过人的美貌,从来不曾在“同事”中间出类拔萃,过那种头牌才有的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的好日子。所以在她看来,现在的日子才是好的,没有男人再能随便把她拉上-床,对她肆无忌惮地做那种事。 那个时候,她是没有任何自由和保障的,更谈不上尊严——不,其实女人到现在也并没有什么尊严的概念,她只不过是隐隐约约地觉得,她不再像一件东西,而像是一个活着的人了…… 大主教想要买下厨娘的念头打消了,很显然,想吃到这些东西,只有到海风郡来才行。哦,或许去长云领也可以,总之,女公爵用这些美食,以及那些奇异香料,就可以引到许多商人! 这个女人未免也太精明了一点! 大主教开始认真地思考,向裁判所申请守夜人的必要性了。贵族没什么可怕,因为他们大都愚蠢。甚至就连埃里克·冯特也并不可怕,纵然他有着骑士的天赋,但在治理领地方面却毫无建树,这样的人根本无法与教会抗衡,他的存在只能向其他人证明,没有了教会,贵族寸步难行! 但这个女公爵就不一样,如果她能够让治下的平民过得好,那教会要置身何处呢? 或许是考虑这个问题考虑得太多了,大主教做了个梦——他梦见裁判所派来了一个守夜人,那家伙裹着一身黑色的袍子,只有兜帽里露出一对尖而长的、野兽一般的耳朵;他像影子一样融进了夜色之中,随着黑暗潜进了女公爵的住处。 在大主教焦急的等待之中,这个守夜人终于又从阴影中浮现了出来,因为背光,大主教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他有一双绿色的眼睛,就像黑夜中的虎豹一般,莹莹发亮。 “成功了吗?”大主教连忙问道。 守夜人发出一声嘶哑的笑:“裁判所要处决的人,怎么会不成功?他们只会以为是魔鬼出现了——你听,他们现在还在喊呢。” 大主教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你做得很好,我会向裁判所报告,嘉奖你的。” 守夜人却又发出了那样难听的笑声:“嘉奖,嘉奖一个魔鬼吗?” 他猛地倾身向前,魔力的波动带来一种危险的压迫感:“神官大人,您真的相信一个魔鬼?真的愿意将魔鬼当做兄弟姊妹吗?” 大主教猛地惊醒了,在醒来的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房间里似乎有个人,但是等他睁开眼睛,这感觉就已经消失了。 原来只是个梦——大主教松了口气。就在梦里,那个守夜人——不,那个魔鬼俯身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了一种极大的危险,仿佛下一刻那家伙就会把他的喉咙撕开。令一位大主教都感觉到如此危险,那个守夜人,如果用魔鬼的标准来衡量,恐怕应该是一个大魔鬼了!也只有这样的等级,才能在天骑士的保护之下悄悄地杀人。 等等,裁判所有大魔鬼吗?听说是有的,但似乎很少看见或听见他出手。假如要裁决那个女公爵,恐怕还真的需要大魔鬼才能成功。 不过说起来,守夜人的能力虽然好用,但他们始终是魔鬼,真的可以完全信任吗?裁判所总说他们已经感化了那些魔鬼,他们是被神的光明所收伏,是已经皈依了的,但这话,真的那么可靠吗?或者说,魔鬼的皈依,真的可信吗? 大主教正在沉思的时候,就听到了远处的喧哗。他本来没有在意,因为听起来离得很远。而且这八成是有什么贼或强盗,总之就是城市里头经常会发生的那种事,与他无关。 但是这声音很快就接近了,有人在喊着:“魔鬼往这边来了,快,冲进去抓住它!” 魔鬼?这边?这边是哪边? 很快大主教就得到了答案——那边,就是旅店这里。 整个旅店都被惊动了,所有的工作人员与住客都被叫了起来,胆小的商人惊呼着为自己辩解,工作人员战战兢兢躲在一边,自然也有胆大的想喝斥这些无礼的人,但很快就闭了嘴,因为从这些人身上的服饰就能看出来,他们是领主的卫队! “有魔鬼潜入领主府,刺杀女公爵大人,被击伤后逃跑!”领队的骑士是何塞,手扶剑柄,面无表情地审视每一个人,“有知情不报者,与叛逆同罪!” 大主教有些意外地发现,那些旅店的工作人员们,听到女公爵被刺杀,竟然有人忘记了害怕,急促地问:“骑士大人,公爵大人还好吗?” 是害怕领主死了,他们被迁怒?不,大主教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那几个女人脸上没有害怕,只有焦急。 “公爵大人受了伤——”何塞的目光转向了大主教,“听说神官大人带来了许多圣水?” 大主教感觉到了不对。但他只是做了个梦而已,即使真有魔鬼也与他无关,倒是这个机会可以让他宣传教会的治疗能力。 “当然,我愿意为公爵大人治疗,也愿意献上带来的圣水,它可是卡蒂亚圣徒制作的!” 圣水放在特制的炼金箱子里,外面刻着保护的神术阵,就放在大主教隔壁的房间里,并有两个见习牧师轮流看守。 但是当大主教推开房间门的时候,却发现房间里没人,而炼金箱子却打开了,两管圣水被扔在地上,显然是刚刚有人使用过,并且因为离开得太急促,根本没来得及收拾。 “这是怎么回事?”何塞上前一步,剑尖点着地上的空圣水瓶,“神官大人是用圣水在治疗什么人?” “这不是我们——”大主教猛然感觉到了一种阴谋的气息——见习牧师不见了,炼金箱子被打开了,而刺杀女公爵的魔鬼被击伤了,还朝旅店的方向逃跑…… 这是阴谋,这是赤-裸-裸的阴谋! 但是箱子是怎么被打开的?大主教猛地冲向箱子,箱子虽然只是木头的,但外面铭刻着神术阵,其坚硬胜过花岗石,如果用暴力打破箱子,他一定能听到动静的啊! 但事实上是箱子外面的神术阵完好无损,只有十字形锁眼的位置出现了一个洞——看起来锁像是阳光下的雪一样被融化了,还带着一种淡淡的酸味…… 大主教可以断定,这是有人施展了酸液箭的魔法,但,这箱子的锁可是圣城炼金工坊出来的硬金,是用一种特殊的材料与黄金熔炼在一起形成的,既保持了黄金灿烂美丽的光泽,又坚硬耐腐蚀,什么样的酸液魔法也不能融解的呀! “何塞大人!”一个卫兵忽然大叫起来,他从墙角捡起了一样东西,“这里有几块鳞片!” 那是黑色的鳞片,指甲大小,单看那浓重的颜色,就给人一种不祥的预感。 “就是那个魔鬼的。”何塞冷笑了一声,转头看着大主教,“难怪没找到,原来是在这里有人给他疗伤,然后把他送走了啊!” “不——”大主教已经明白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这个魔鬼打伤了我的见习牧师,自己抢了圣水——” 何塞挑了一下眉毛:“大主教就在隔壁,一个魔鬼却抢走了圣水?难道这个箱子上的神术阵是白装样子的吗?” “是——”大主教想说魔鬼使用了厉害的魔法,但神术阵是有警戒作用的,如果接触魔法,它会发出鸣叫声报警,而现在,神术阵完好,却根本没有报警的声音,再说是魔鬼打开箱子的,实在让人难以相信。 “何况,你自己刚才都说,这个锁是圣城的炼金产物——”何塞轻蔑地说,“据我所知,酸液箭只不过是中低等的魔鬼才使用的魔法,难道就能融化圣城的炼金锁?神官大人,你是想说这个箱子是假货吗?那么这里面装的,真是圣水吗?” 呵呵,显然这位大主教从不知晓王水的威力,更不知道在女公爵这里,科学性魔法已经是什么样子的。 低智商魔法——还在盲目地使用魔力,拙劣地模仿自己所观察到的东西。 高智商魔法——了解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并利用之。比如说这种酸液魔法,知道了它的成份,就可以利用环境中所含有的原材料直接合成真正的酸液,那时候喷出来的可就不是魔力,而是实物了。 “当然是真的圣水!”大主教自然不知道何塞心里在想什么,只是下意识地反驳,然后才发现自己把自己绕进了死胡同。 “所以,箱子是真的,被悄无声息地打开也是真的,圣水治疗了魔鬼也是真的——嗯?”何塞眉毛扬得更高,“这就奇怪了,圣水对于魔鬼有疗效吗?圣水不是驱逐和杀死魔鬼的吗?” 其实还是有点疗效的,但大主教能在这时候说这话吗?让信徒们知道,圣水也能治疗魔鬼,这可是动摇信仰的事儿! 但是他不说,何塞可还有另一条结论在等着他呢:“也就是说,这种圣水是可以给魔鬼用的?又或者,这个所谓的魔鬼,可以使用圣水?” 一顶顶的帽子扣下来,大主教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水——作为这个等级的神官,他竟然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汗水,就表示他真的焦急且无计可施了。 “是守夜人吧?”何塞图穷匕见,“是你们派出的守夜人,伪装魔鬼,来刺杀女公爵的吧?不!我还说错了,守夜人本来就是魔鬼,又何须伪装呢?” 一同被当成嫌疑人的商人们都惊住了。有些人消息灵通,但大部分人是不知道裁判所的守夜人竟然是魔鬼的。当然更让人震惊的是,教会公然刺杀一位大贵族? 也有商人反应得快,觉得这件事略微有那么点儿可疑,但是——这反正也不关他们的事不是吗?海风郡有的是赚钱的机会,还有好吃的食物,即使没有教会也不影响什么,即使他们有什么病需要求圣水的,在海风郡之外不还有别的教堂吗? 于是大家都把脑袋一缩,只剩下了大主教又急又气:“这是诬蔑!是女公爵企图把教会逐出海风郡的阴谋!” “把教会逐出海风群?”何塞现在也觉得,阴阳怪气是件很痛快的事,尤其是你阴阳别人的时候,“你们教会不是自愿退出海风郡的吗?瘟疫爆发的时候,女公爵驱逐你们了吗?海风郡的平民们,不是都盼着你们救命吗?对了,当时你们不是还声称要把所有病人都移到一起进行救治吗?怎么救的?” “没有救……”一个站在角落里的女人发出了蚊子一样的声音,但话却说得很清楚,“我的父亲去了那里,但是根本没有人来救,很多人都去了,什么都没有……”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大家都在等着教堂来人发圣水,可是没有!反而是那里有人不断死去,又有了新的瘟疫,把原本没有病的人也传染了。后来魔兽来了,那里的病人都没逃出来……” 大主教的脸胀得通红:“我们已经处置了海风教堂的主教——” “在哪儿呢?”何塞并不让他说完,“在哪里处置的?怎么不让我们看看呢?怎么处置,罚酒三杯吗?” 罚酒三杯这句话,虽然在光明大陆并没有那么强的寓意,但其中的意思总是差不多的,稍微有点文化的人也能听明白。至少商人们都露出了古怪的表情,而平民们可能听不明白,却能听明白前面的话——大主教说处置了海风教堂的主教,但是怎么处置的,却没有人知道。 “绞刑还是火刑,总要在海风郡执行,让海风郡这些被抛弃的人们看一看啊。”何塞嗤笑,“现在只说一句处置了,就算完了?海风郡可是死掉了一万多人,那些人的灵魂都在公墓里看着你们呢!或者你们想说,他们都是神弃者,他们的死,是神的意旨?” 现在说这话,就实在太愚蠢了,大主教当然不会说。但问题是,他也说不出别的话来啊。说原主教去苦修院了?想来那些死者的亲友们,不会觉得这比他们的亲人死去更严重。 虽然说神官原本就跟这些卑贱的人不同,但——对于这些竟然敢站出来控诉的贱民们,再说这话管用吗? “无话可说了?”何塞可不让大主教多加思考,“你们根本对抛弃海风郡毫无愧疚,却因为海风郡民众没有跪下来恭迎你们而心怀仇恨,竟派出守夜人企图刺杀领主大人!” 他把手一挥,身后的民兵们立刻举枪对准了大主教:“领主大人有令,这些人立刻驱逐出境,一个不留!除非裁判所交出那个刺杀领主大人的大魔鬼,否则绝不允许一个教会中人踏入公爵大人的领地半步!” 第288章 掀起风浪(一)、教会一直在欺骗我们吗 “这些就是他们带来的圣水?”陆希看着眼前成箱的圣水, 啧了一声,“还挺下血本的——哦,也不能说是血本, 毕竟这东西成本就是水, 然后祈个福就行了,无本万利呢。” 第240节 大主教一行人当然是被光身驱逐的, 他们带来的所有东西, 除了贴身衣物之外都被扣下了,还扣了一个见习牧师,就是当时在看守炼金箱子,然后被海因里希直接打晕拖走的那个。 从这个可怜的小牧师嘴里,他们得知这批圣水是特制的,其重点不在于治疗, 而在于安抚。而安抚的效果, 主要来自于加在圣水中的特殊材料, 能够让人减轻疼痛,并有愉悦欣快的感觉。 说真的, 一听这话, 陆希就本能地生出了警惕, 因为这玩艺儿听起来太好了,就很像那种宣传——地球人都懂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圣水的重点不在治疗, 而在于安抚?安慰剂?骗人的?还是…… “要把里头的特殊成份提取出来研究一下?”金羽稍微有些不解,“但这听起来挺有用的……”而且做手术也不需要麻药吗? “重点在于, 第一, 这种药是否有成瘾性, 就像麻草一样;第二, 安抚是否掩盖了治疗不力的事实,存在哄骗患者的情况。”陆希把手一挥,“全部倒在一起,用蒸发冷凝法把里头的水提出来。正好,我一直都想研究一下圣水,现在终于有材料了。” 好几箱圣水总共有五千支,但倒在一起也就是一大锅而已。这一锅汤有着淡淡的绿色,但又有乳白色的圣光在其中闪烁,就很——难以形容的吧。 陆希指挥着自己的骑士:“何塞加热它,不需要沸腾,五六十度加速蒸发就可以。青羽给上层的冷凝盖稍微降降温,也不要太低,四五度就可以了。”不要离开常温范围,也能最大限度地保存圣水里的有效成分。 盛在锅——不,是盛在玻璃蒸发皿里的圣水渐渐减少,那点极淡的绿色也渐渐浓起来,而从冷凝管里流出来的则是有乳白色圣光的透明液体。 “看来圣水的疗效确实在水……”陆希看着收集起来的那些“纯净”的圣水,十分遗憾,“可惜现在还没法分析检验这些圣光……”圣光是一种能量,而不是具体的物质,至少目前来说,她作为一个普通人是没法分析的,而觉醒的那些人,又还没学习到能够用魔法去分析神术的地步。 不过今天的重点在于那些绿色的物质,而分离出来的纯净圣水倒是可以拿到医院里去用,只不过要改头换面一下。陆希可不想病人还觉得这是在接受教会的治疗,不如做成药棉好了。 白色的脱脂棉,可以掩盖圣光的颜色,适当地用来愈合一部分较为严重的伤口,至少在目前缺少医护人员的情况下是个极好的补充。 当然,对于“盗用”教会的圣水,陆希是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嗯,以前可能会有,但是现在,生命只剩下八年的人无所畏惧! “现在来研究一下这些绿色的东西吧。”将五千支圣水“浓缩”到一茶杯的时候,就能看出来这些绿色其实是极其细碎的固体物质,怎么看怎么像是碾碎的植物——该不会是不会提纯,所以只能直接把药物碾碎加进来了吧? 这也可以证明,这种成份在常温水中应该是不好溶解的,否则使用最简单的浸泡法就可以了。 在显微镜下,细碎的绿色物质被放大,虽然不是很清楚,但仍能分辨出一点儿细胞壁的痕迹,也就是说这确实是某种植物。 但研究基本也就到此为止了,凭这样是无法分辨植物种类的,不过这也不是陆希的目的:“用这种浓缩水来做试验吧。” 如果是在从前,那试验对象自然是小鼠或者兔子,但是在光明大陆,又只有这么点药的情况下…… “前些天抓起来的那几个人呢?”陆希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道。 即使在这样的灾难之中,仍旧有人不是互救,而是趁火打劫——只是抢夺财物还算轻的,毕竟平民也没多少财物可抢,可恨的是竟然还有人趁机合起伙来□□女性,甚至在得手之后还想杀人灭口。 这是三个地痞的小团体,平常就不干好事,时常勒索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女人。灾难来的时候他们跑得倒是很快,混在灾民里跑到白浪湾喝免费的救济粥。 那个时候,大概是看到有骑士巡逻,这些人还没敢动什么歪心思,但等回到海风郡,又到了“他们的地盘”上,这些人的劣根性就又翻了上来,在小巷里堵住了从旅店下班的女人。 如果是从前,女人也就忍气吞声把钱给他们了,或者身子也行,这样还能落几个铜币带回家去,让家里人喝上一顿豆子汤。 但是现在不同了。旅店里是“正经工作”,不但包两餐,拿到手的铜币也比从前多了。这是一份好工作,但女公爵也说了,禁止她们再像从前一样卖身,否则就要开除。 假如她顺从了这些个地痞,会不会被当成卖身而开除呢?这份工作可有的是人想要抢着做呢! 女人不能失去这份工作,于是她努力反抗,激怒了那几个混蛋。他们把她拖进角落里轮流糟塌了一遍,然后想起了女公爵贴在行政厅前面的告示,那上面说得明明白白,禁止抢劫偷盗,禁止强迫女性,禁止…… 于是他们决定杀人灭口。一个女人,一个平民,死在小巷子里,不是很常见的事情吗? 幸好另一个同样是下班后路过的女人听到了一点动静,她大声喊叫起来,边叫边跑,喊来了巡逻队。受害者被送进医院,三个罪犯则被判绞刑,因受害者表示想要亲眼看见他们被送上绞刑架,所以行刑时间暂时未定。 “就拿他们来试药吧。”陆希拟了一个用药观察计划,但是等人都走了,她就忍不住长叹了一声。 “怎么了?”窗口传来声音,海因里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来了,从窗户里钻了进来。 “不是有门吗?”陆希不能理解他这不走正门的爱好是哪里来的。 海因里希把手一摆,并不解释,而是跳下窗台走到她面前:“为什么叹气呢?这个药很可怕?” “不是那个原因。”陆希想说盗用圣水其实有点卑鄙,也想说人体试验是不道德的,但到最后都没有说出来,反而是自嘲地笑了一下,“人不能既要又要,既想留下一些东西,又想自己永远站在道德高地一尘不染,那是不可能的。” 海因里希不是很清楚她指的是什么,但以他的聪明,稍微一想就知道,肯定跟这批圣水有关系,而她对于这批圣水的处理无非就是刚才的两件事。 “你——”海因里希有些无法理解,“用圣水救人有什么错?还有,那三个畜牲本来也是要绞死的啊!” “是这样没错,但是……”陆希想了想,还是有些磕绊地解释说,“用活人来做试验,本身是不对的,尤其是对于本来就怀疑其有害的东西,即使他们其罪当死,死有余辜。我们说不可以这么做,不是为了那些畜牲,而是为了正常人,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海因里希眼珠转了转:“勉强能明白一点,就像灰塔不建议魔族用杀戮来对抗疯狂,因为他们说那样虽然能够短暂地发泄情绪,但会在另一方面反而令魔族更容易失控?” 陆希不由得把这句话也仔细想了想:“我觉得灰塔说得很对,就是人如果习惯了杀戮,那么他的人性本身就已经有点不对了。” “但现在并没有别的办法,何况你用他们试药,也是为了避免教会害更多的人啊?这难道也是错的吗?也需要你这么责备自己?” “啊——”陆希感觉这更有点难以说清了,她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知道我现在只能这么做,但这不意味着这就是对的。错的事情就是错的,不能因为找到一个借口就变成了对的。我觉得这里面是有区别的,就是如果我习惯了找借口,那么我以后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任何坏事,只要我找到合适的借口,我就能说自己是对的。但我想做的是,我不得不做,但我知道这是错的,以后只要有条件不做这样的事,哪怕对我来说有更多的利益,也不能做。” “我还是不太明白……”海因里希困惑地看着她,“你不是在为那三个家伙惋惜,对吧?” “当然不是。”要不是受害人要求亲眼看见行刑,这几天她都不想让那三个家伙多活,所以她也没管什么牢饭的事儿,估计那几个人这几天有口水喝就不错了,少浪费点粮食吧。 但是畜牲死有余辜是一回事,人道主义是另外一回事。陆希知道,在光明大陆这种情况下,她这个从现代社会和平世界过来的人,其实在“立威”方面是很欠缺的。相比之下,海因里希的做法更适合这个世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可以跟她互补。 但,等到她消失了之后呢?能够在这一方面补上她的短板,就意味着海因里希在这一方面是“长板”,而陆希希望他杀伐决断,却不希望他暴戾。尤其是他是魔族,无论是从天性还是名声方面,都要更加控制一点才行。 “如果要简单地说……”陆希想了半天,还是只能笨拙地举了个例子,“我们不能像教会一样,打着一个正义的旗号,就肆无忌惮。” 教会实在是个最好的例子。它被建立起来的最初,确实是为了一个光明的、高大上的目标,那第一批神官,大概率也确实是以此为目标,严律己身的。 但是,也许是从他们第一次开始清除“堕落者”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今天猎巫和神弃者的根苗。不能说他们最初的做法不正确,但可怕的是迅速膨胀而且缺乏管束的权力,终于将“堕落者”的群体扩大到了他们想要打击和排斥的任何“异己”头上。 陆希知道,在光明大陆这样的地方,八年完全不够她建立一个理想社会,任何登上高位的人,都有失去初心的可能。陆希希望自己不是,也希望海因里希不是。 “我好像明白了一点,但是……”海因里希思索了半天,还是看向陆希,“也许我需要更长的时间来理解……”而不仅仅是八年。 陆希默然片刻,笑了一下:“我们先看看药物试验的结果吧。”很多事情都无法许诺,尤其是时间。 药物试验还在进行中的时候,教会被驱逐出海风郡的消息就已经向四面八方都传播开去了。对各教堂来说,当然是震惊加气愤;但是对于贵族们来说,他们关注的重点更多的在于——裁判所竟然派出了守夜人去行刺那位女公爵? “陛下!”安娜第一时间就跑去了王宫,直接闯进了国王的舞会,“教会竟然对您指派的领主也进行刺杀,这简直是疯了!在他们眼里,贵族是可以随意审判的,只要不符合他们的心意!陛下,这不是黎明时期了!幸好我的丈夫是天骑士,才能救下了可怜的露西,如果他不是天骑士呢?那教会派去的人岂不是想杀谁就杀谁?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贵族不是教会的贵族,他们是您的贵族呀!去年冷泉镇上的刺杀事件里,一位子爵失去了儿子;这一次我们又险些失去女儿,下一次又该轮到谁了呢?” 国王很焦躁。他当然不在乎女公爵死不死,死了正好可以再把海风郡拿回来嘛。可是安娜指出教会刺杀的是他指派的领主,尤其是指明了冯特公爵是天骑士这件事,却令他十分触动——是啊,天骑士才勉强保住自己的女儿,可见审判所派出的守夜人实力之强,而他身边最强的提尔团长,也只不过是天骑士呀,假如有人想要刺杀他…… 国王决定马上就把提尔团长召进王宫,就让他寸步不离地守在自己身边。他的脑袋里也曾经想过这是否不是守夜人所为,但什么都比不过他自己的安危,毕竟他现在跟皇家大教堂还在打擂台呢,假如苏亚也能请到审判所的守夜人呢? 哪怕只有十万分之一的可能——不,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请原谅国王一时想不到更小的数字了),他也不能冒这个险啊! 而安娜还在哭,浸了姜汁的手帕往眼睛上一抹,眼泪就滚滚而下:“陛下,教会究竟要做什么呢?他们连王子殿下都要指责为神弃者,又刺杀您的贵族,还有谁能管束他们,限制他们呢?” “陛下——”今天在场的贵族与官员们自然也有亲教会派,“审判所已经声明了,他们并没有派出什么守夜人。” 安娜立刻追问:“他们只是声明没有派出守夜人,而不是反驳说他们的守夜人不是魔鬼?” “这——”说话的人被打了个冷不防。守夜人是魔鬼这件事,已经在私下里流传过好久了,但因为这种事不是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所以贵族们不会公然提起,教会自然更不会承认。但是现在被安娜这么明晃晃地问出来,让他怎么回答呢? 安娜乘胜追击:“也就是说,审判所确实在用魔鬼做守夜人?” “那,那都是皈依了主的荣光的……”说话的人有点慌,失口说出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安娜看了一眼自己写在扇子上的小抄,立刻大声惊呼:“所以守夜人真的就是魔鬼!天啊,谁能证明他们皈依了主的荣光?教会从前可没有说过魔鬼会皈依,他们只说魔鬼是万恶之源,甚至连被魔鬼接触过的人都要被烧死!现在他们又说魔鬼也能皈依主的荣光,究竟是他们一直在欺骗我们,还是教会只是想找个借口来处置那些不听他们话的人?是不是这些年,教会一直都在使用魔鬼的力量,只是我们不知道呢?” 满堂哗然。这几年一直被贵族们私下里谈论的话题,就这样被安娜明晃晃地揭开在了所有人面前。 “这太可怕了,陛下!”安娜摇晃得仿佛风雨中的花朵一样,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陛下,海风郡的精盐工坊该不会也有魔鬼吧?各地的教堂里会不会也有魔鬼?去年,去年您的皇家猎场里还出现过食尸鬼,那不是魔鬼的宠物吗?” 一时间领地里有教堂的人都感觉到了后脖梗有点发凉——真的,万一他们领地里的教堂,也藏着魔鬼呢?谁能保证,只有守夜人才是魔鬼呢? 而对国王来说,皇家猎场出现食尸鬼的事儿确实打动了他,今天有食尸鬼,明天是不是就有魔鬼了?这里可是王都,那可是他常去打猎的地方啊!这对他来说,可是离得太近了…… 第289章 掀起风浪(二)、她会接受魔族吗? 白都与海风郡的消息, 都飞快地传回了圣城——前者由苏亚报给了自己的老师阿方索红衣主教,后者则是由被赶出去的大主教用传信鸟报知了卡蒂亚圣徒。 大主教憋了一肚子的怒火,他敢发誓自己根本没有找过裁判所, 因此这件事肯定就是女公爵自导自演, 诬蔑教会的!他觉得这是对教会公然的挑衅,是时候派出守护骑士们, 讨伐海风郡了! 事实上, 讨伐这件事情,确实在圣城也有一定的呼声——教会高高在上已经习惯了,就算当年的长云领,也是教会主动退出的,其实是教会抛弃了长云领;而这次,大主教却是被赶出来的, 这简直就是在狠抽教会的脸啊! “讨伐——”教皇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地翻看着手里的东西, “那些商会的事情已经结束了吗?” 这说的是有商会向教会提出赔偿的事儿, 当然教会没有赔偿他们任何东西,那些商人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地闹一闹, 并不敢真的撕破脸。但即使是这样, 也是前所未有之事了。 “这件事的最初, 不是海风教堂集体出逃造成的吗?”教皇的声音很平静,但他面前的几位红衣主教都不禁低下了头,“而皮亚斯, 他是如何处理的?他进了苦修院。” “冕下——”有人大着胆子说话,“对于瘟疫, 其实贵族也是这样处置的, 当时辉光之国的皇家骑士团也——” “但是接手海风郡, 去拯救了那些民众的也是贵族。”教皇仍旧很平静, “相比之下,只有教会成为了小丑。其实你们是想说,以前瘟疫也是这样处理的,对吧?但柯恩红衣主教就不是这样做的。” 这确实。柯恩红衣主教去年救治了一个不但得了瘟疫,还有食尸鬼出没的村子,当时教会可是将此事大肆宣扬,用来对比当地领主的残忍与不作为。 事实上这种事教会是常做的。他们宣扬神官的仁慈,宣扬教会的平等,以此来对比贵族。只不过今天,情况反过来了。 “我们现在去讨伐长云领,那么贵族也可以讨伐我们了?” “冕下,这是不一样的。”又有人开口,“我们有守护骑士团,只要圣城的命令就可以……而贵族,他们就是一盘散沙。而且,大多数领地都要依靠教堂的祈福与治疗,没有贵族会帮助玫瑰家族……” 教皇沉默了一下:“那么就召集几位圣徒吧。但皮亚斯不能进入苦修院,他抛弃教徒,令教会蒙羞,应该处死。” 几名红衣主教面面相觑,躬身退下的时候各自都有些古怪的表情。 教皇把他们的表情尽收眼底,过了一会儿,直到于格从门外进来,他才动了一下:“今天的药就不喝了吧。” “冕下——”于格恭敬地低着头,语气却有着不同意,“药是要坚持喝的。” 教皇叹了口气:“一边宣传着接触魔鬼的人即为堕落,一边让魔鬼成为守夜人;一边宣扬着女巫才使用草药,一边又自己喝着药汤……” “您是为了这个世界。”于格轻声说,“只有您在,才能主持大局。” “其实已经不能了……”教皇望着窗外,“圣徒们各有各的心思……”这些红衣主教们还以为,只要圣城下令,守护骑士团就能马上出动,所向披靡?现在不是黎明时期,守护骑士团也不是当年的东征十字军,等到圣徒们被召集起来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讨伐绝不是一件能够轻易做到的事了。 圣城离长云领距离可不近,要讨伐长云领,单是骑士们也要走上几个月,穿行过半个光明大陆。这么长的旅途,每个骑士还要带着侍从和奴隶,那更把人数扩充了数倍。 这么多的人,如果自带物资,就还需要一个庞大的车队,行进速度会更慢,需要更多的时间;而如果不从圣城运送,而是在沿路的各教堂调用,那涉及的问题就更多了——教堂能不能拿得出物资,又愿不愿意拿出来呢? 而且,长云领现在有了一位天骑士,还有好几位高级骑士——教皇甚至怀疑他们还有隐藏的力量——要对付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出动最高级别的圣骑士,否则这么长途奔袭,最后就会是一场苦战,可能是要折损人手的。 那么这些折损的人手,哪位圣徒愿意出呢? 是的,现在圣城的守护骑士团,就像圣城一样,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体的,其实私下里已经被分成了几块,各自属于不同的圣徒。当然,也有一块是属于教皇的,而他同样不愿意自己的力量被折损,因为他需要力量,以保证在他殒落之后,能让他所选中的圣徒乌利接任教皇。 是的,尽管没有表明态度,但其实教皇心中早已选定了自己瞩意之人。圣徒乌利,是他的学生,能力也是祈福。不过在七圣徒之中,他被认为是最弱的圣徒,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武力,而祈福的能力也比不上教皇,甚至与一些格外精于此道的红衣主教比起来,也没有多大优势——比如说此刻正在冲击圣徒的红衣主教阿方索。 但是乌利有一项能力,是教皇都无法企及的——他能培育出更好的种子。 教皇一生都在研究祈福术,因为他一直认为,能让所有的人都吃饱,才是教会最重要的基础。所以他对于祈福术,不像一样神官那样只要能够增产就可以了,而是会仔细地研究,究竟是哪一部分起到了什么作用,能否将这种能力尽量地精细利用,达到最好的效果。 他教导出来的学生也大多以祈福术见长,他们的能力各有倾向,但乌利是特殊的一个,他不能让一棵植物长得更加粗壮,但却可以让它结出的种子更有力量,再种下去的时候,会比它的“父母”长得更好。 但是这能力有一点缺陷,就是这样的种子再结出的种子,种下去就没有这样的效果了——好一些的就是变得跟“祖父母”一样平庸,差的甚至不发芽。当初,乌利用来实验的一处领地,麦田竟然因此而险些绝收!幸好有教皇出面,才把这件事归为了“魔鬼污染”,否则乌利别说成为圣徒,恐怕他就会成为第一个以大主教的身份被送上火刑架的神官了。 那之后,乌利也被一些人视为异类,并且私下里给他取了个“被诅咒的祈福者”的外号。但是乌利没有因为挫折而颓废,他顽强地进步,成为红衣主教,又最终靠着从夏国得来的那种垂穗麦而突破成为圣徒。 但是,尽管他已经达到了这样的高度,获得了神足够的眷顾,却仍然没能解决粮种“被诅咒”的问题,他所培育出来的好种子,能够将产量提高三分之一,但却无法再将这些增产的粮食大面积栽种。 第241节 教皇是认为乌利能够成功的,一旦他成功了,圣城的神术阵哪怕失去作用也不要紧了。他觉得乌利没能成功,可能还是因为本身的能力不够。作为教皇,是有一种秘术的,可以在自己死亡之前,将一部分神恩转交给下一任教皇。 他觉得,假如乌利能够得到自己的神恩,应该就能取得突破,让培育出来的良种稳定下来了。但前提是,乌利首先要成为教皇,然后他们才可以在光辉大教堂的神术阵里进行这一传递。而如果成为教皇的是其他人,那么他的神恩也无法传给乌利,真正稳定的良种也许永远都无法出现了。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圣徒,都认可他的“祈福第一”或者说“吃饱第一”的观念的。 比如路克菲西,他认为有足够的武力才最重要,只要能够震慑贵族,让他们少收点税,平民自然能够吃饱。 再比如默菲,他手握着圣城的经济大权,倘若没有他,圣城的神官们待遇都要下降一大截,谁还顾得上平民呢? 还有一位圣徒亚伯拉罕,最为关注的就是“虔诚”,他一生的苦修都是为了与神沟通,除了追求神的眷顾之外,他什么都不在意,既不祈福也不治疗,又怎么能指望他赞同种子的重要性呢?甚至在他看来,这些追求“外物”的同僚们,根本就是“不虔诚”,“心有杂念”。 总之乌利想要成为教皇,困难重重。 教皇得承认,就连他上次拒绝接受马铃薯,也有这点私心在作祟——假如有别的粮食可以喂饱平民,那乌利所做的努力还有什么价值呢? 想到自己的私心,教皇不禁又轻轻叹了口气。自己都有私心,还怎么去谴责别人呢? “那位柯恩红衣主教递来了申请,请求正式进入神学院授课。”于格眼看教皇确实不想服药,便把药碗撤了下去,又送上了一份文件,“看来,似乎是长云领驱逐神官的事也使得他不满了……” “不满吗?”教皇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如果是不满,他应该召回自己那个还在长云领的学生才是。现在不再去长云领,恐怕是为了不让那位女公爵为难吧?接受他,他是有名的神官;不接受,他们还有交情…… “柯恩是个很聪明的人……”教皇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虽然苦行主教不占据权力,一年里有大半时间都在苦行,但他看人的眼光是很准确的,比如说他选择的学生,大部分出身底层平民,但最后却都能走到相对更高的位置。 所以他这样替那位女公爵着想,就证明那位女公爵是个值得他这样做的人。 教皇再次叹息了一声——难道柯恩看错了吗?在海风郡遭受瘟疫与魔兽的双重攻击时,教会的神官都逃跑了,这位女公爵却赶去救援,现在教会要讨伐她,真的有脸吗? 更可笑的是,即使他这个教皇真的拉下脸来下了讨伐的决心,这次讨伐就能成功吗? 教会,什么时候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于格从礼拜堂出去的时候,脚步轻快,显然教皇的烦恼让他心情很好。他一出门,心腹牧师就跟了上来,像往常一样走在他旁边:“苏亚给阿方索来了信,向他的老师求援了。” “求援?”于格嗤地冷笑了一声,“他不是在辉光之国干得很起劲,已经把王子都宣布为神弃者了吗?” “现在情况不同了。”牧师低声说,“双塔的两个圣女,一个在治疗公主,一个在治疗王子,听说王子最近都没有发过病。而且海风郡的事爆发之后,对于神弃者,贵族们都反感了起来……” “反感?”于格讥讽地一笑,“你真以为他们是被海风郡的事触动吗?不,他们只是害怕有一天自己也被指为神弃者罢了。”当他的同胞后裔被指为堕落血脉的时候,有贵族曾经同情过吗?当平民被放弃的时候,有贵族曾经惋惜过吗?就连这次瘟疫,也只有长云领…… “也许那个女人确实是难得的……”于格望着走廊两边美丽的花窗,阳光从那里透进来,会被染成七彩的颜色,只是没有黑色,“我记得她的母亲是个女奴?” “是的。”牧师回答,“还是堕落者血脉。”他说起这个词的时候,话里也带上了讽刺的意味。 “堕落血脉,私生女,”于格笑起来,“这么多高贵的贵族当中,只有她去救人了。哪怕是为了海风郡的土地,她也终究是去救人了。你说有趣不有趣?” 牧师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那您——我的意思是,对平民来说,她是很难得的领主,而且她也是反对教会的……” 于格明白他的未尽之言:“但她打乱了我们的计划。”而他与怀特的合作是已经决定了的。 牧师是他的心腹,所以说话可以大胆一些:“可是怀特不一定就会抵制教会。贵族并不可信。而那位女公爵——其实她也是王室血脉,如果前面没有了王室直系,她也是继承人啊。”与其跟一个把握不稳的怀特合作,倒不如扶持这个明摆着反对教会的继承人呢。 于格的脚步停顿了一下,但随即摇了摇头:“她确实反对教会,但怀特已经承认了魔族。有这一条把柄握在我们手中,他是不敢背叛我们的。反而是那位女公爵,她的父亲是天骑士,到时候做主的人会是谁?” 他的声音放得更低:“我们不能放弃那些沦落到无尽深渊的族人后裔。我不仅要教会分裂,我还想要我的族人们被承认,不管是巫师还是魔鬼。那位女公爵,能做到吗?她已经利用魔鬼闹过几次事了,还把教会用魔鬼做守夜人的事儿传得沸沸扬扬,你觉得,她会接受魔族吗?” 提到魔族,牧师的眼神也黯淡了下来。是啊,她会接受魔族吗?想想都觉得不可能。 “不过你说得对,她与教会作对,跟我们的目标也是一致的。而且她大概也是我们夏国的后裔,虽然她的父亲是个贵族……我们不必再特意对付她了。”于格把注意力放到了另一件事上,“玉玺的事,有消息了吗?” “他们还在找……”牧师摇了摇头,“现在看来,海格所谓的线索,恐怕也是非常模糊的,很有可能,他只是想用这件事来保命罢了。在他家里消失的那个女管家,应该才是真正知道线索的人,只可惜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她究竟是真的逃走了,还是‘被失踪’了,如果是后者,那极有可能是她不肯说出真正的线索,所以海格杀害了她。” 于格捏紧了拳头:“又是一桩血案。催促一下怀特伯爵那边,让他鼓动国王,早点把海格解决了。跟怀特说,我们可以提供给他一种炼金药水,能够让士兵们忽略疼痛,战斗力大增。如果他想要,就拿海格的头来换!” “您是说,那种花朵……” “对。”于格露出冷笑,“卡蒂亚现在已经在圣水里加入那些东西了,裁判所也在使用,既然这样,我们也可以用起来了,就算有什么问题,也有他们在前面给我们挡着呢。” 牧师有一点担忧:“您要小心一点,教皇虽然不擅长治疗术,但他毕竟是教皇……而且,今天您送的药,他就没有喝……” “你以为我会放在药里吗?”于格轻笑起来,“入口的东西,教皇怎么可能不小心呢?不过无论他怎么检查都没有关系的……”因为他不会把那种东西放在药汤里的,傻瓜才那么做呢。 今天教皇没有喝他送上的药汤,他就把药汤倒掉了,想来此时已经会有人收集起了那些药汤和药渣去检验了吧。不过他们没有人会想到的,真正的药其实隐藏在礼拜堂那一支支燃起的蜡烛当中。 必须夸奖一下裁判所,他们那儿的守夜人技能还是很多的,竟然也研究出了同样功能的香薰蜡烛。这很好,日后即使有人发现了蜡烛的秘密,也有裁判所来当替罪羊了。 他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第290章 掀起风浪(三)、她有点痛经而已 关于如此强硬地驱逐教会人员, 是否会引来教会的强力反弹,陆希当然也是跟所有人一起讨论过的。 最后的结论是——教会最可能的是派出真正的守夜人,而不是调集守护骑士团来正面作战, 因为那消耗太大了, 至少目前来说,为了一个长云领可能还不值得。毕竟, 长云领离着圣城太远了, 即使真的讨伐胜利了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在长云领又能获得什么?土地,还是人口?那对圣城都不重要。 当然,如果能拿到长云领现在那些好东西的炼金配方倒是可以的,但有冯特公爵这位天骑士在,打不过也能带着人逃走,除非他们真能杀死一位天骑士, 否则这些配方基本也是拿不到的。而如果他们真的杀死了冯特公爵, 那么双方就是死仇, 长云领会毁掉那些配方,也不会让他们拿到手。 所以很多时候, 讨伐只是一种态度, 如果被讨伐的对象弱一点, 根本不需要等到大军压境的时候,就可以把问题解决了。但长云领不是。长云领可不是个软柿子,要彻底压倒长云领, 守护骑士团恐怕至少要派遣一千人,还要出动一位圣骑士才行。 一千人的守护骑士, 加上侍从、奴隶和运送装备的车马, 就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单是从圣城走到长云领的消耗就是个惊人的数字, 更不用说, 圣骑士可不是随便能出动的。 而且,这支队伍出了圣城,还要经过其他贵族的领地,才能到达长云领。那么,其他贵族们会愿意吗?兔死狐悲,如果教会可以讨伐长云领,难道就不能讨伐他们吗? 所以,除了陆希身边必须时刻不能离人之外,大家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 至于说让谁守着陆希,那当然是贴身男仆海因里希啦。 何塞有点意见,但何塞最终还是没说,因为他已经感觉到海因里希的等级比他还高,那么论起陆希的安全来,当然是这样更有保证。 何塞握着拳头退了出去,然后在门外见到了安东尼。 “公爵小姐怎么样了?”事涉教会,安东尼很有自知之明,并没有想要参与讨论,一直在门外等着。 “还好。”何塞当然知道并没有什么守夜人刺杀的事儿,但在安东尼面前不能说实话,“公爵大人到得快……不过公爵小姐还需要卧床休息几天。” 安东尼吓了一跳:“她受伤了?”其实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疑心是贼喊捉贼——啊不,当然并不是说公爵小姐是贼,他只是觉得,教会这次派人来,显然是很想回到海风郡的,所以不该用这么强硬的手段才是。 但是现在——安东尼虽然知道这不太礼貌,还是忍不住往房间里看了一眼。于是他看见陆希果然是在躺椅上,这样的季节里还盖了一块小毯子,脸色也是苍白的,确实是失血的样子。 所以教会真的又派守夜人来了?刺杀公爵小姐造成海风郡动乱,然后趁机安抚民众,好消除在瘟疫中逃跑的影响?又或者是知道公爵小姐这里缺少治疗者,所以先刺伤她,再来给她治疗? 安东尼一瞬间脑海里就闪过了许多阴谋——毕竟他是曾经见过红龙和面具的,也知道面具就曾经劫持过陆希。 这一瞬间,他不免为自己刚才对公爵小姐的猜疑而惭愧起来…… “请公爵小姐好好休息,教堂——我是说医院那边,我会每天都去看的。”虽然他现在已经没有了治疗能力,但毕竟跟着苦行主教给那么多人治疗过,对于一些常见病有很好的判断能力,也能区分轻重症,安排治疗秩序,甚至给患者一些心理上的安慰等等。 当然,从前的安慰是“神会赐福于你”这一灰的,但现在不能说了,根本就没有神,教会也不曾给这些海风郡人以帮助,还说什么赐福呢。 好在现在伤患也少。当然这不是说海风郡的人都很健康,而是对平民来说,有吃有喝就是好日子,至于一些小毛小病的,他们根本不认为这需要治疗。现在医院里最常见的病人,主要是在干活时受了些小伤,跑来要求清创和包扎的——毕竟在这次瘟疫中,他们也学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对外伤不可像从前那样随意地处置,小小伤口也是可能死人的。 然而躺在躺椅上的陆希——受伤当然是不可能受伤的,她只是有些痛经而已…… 这个身体去年冬天才刚开始生理期,时间上一直不太准,这次在海风郡一忙起来,又把时间往后拖了足有半个月,然后就来了个“血崩”…… “安东尼可能误会了……”陆希从半开的门缝里看见安东尼的身影,有气无力地说。 “有什么误会的,难道你不是需要卧床休息?”再次拾起贴身男仆职责的海因里希替她掖了一下毯子,没好气地说,“你管他干吗?看看你这脸色!” 陆希肚子上放着暖水袋,虽然天气炎热,她却手脚冰凉,自己也觉得是有点不太合适,“最近比较忙……等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呵——”海因里希冷笑一声,“你当自己也是觉醒者呢,这么熬着夜的连轴转,是不是都忘记自己是个女人了?” 陆希往毯子里缩了一下,有点虚弱地反驳他:“你这话说得不对。女人怎么了?我不是觉醒者,确实不应该这么不注意身体,但这跟男人女人有什么关系?将来,你做为一个上位者,不该先用性别来把人划分成两部分……” 海因里希看她嘴唇颜色淡白,恨不得现在把卡玛叫来给她输点血,没好气地说:“行了行了,你该先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的模样再说话!” “那不一样。”陆希叹息,“这世界上固然没有绝对的平等,女人在体力和生理上是跟男人有差别,但在其它的方面是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的。你要做到人尽其用,但不能首先就在自己脑袋里把他们划分开来,并且认为‘女人就是不行’。” 海因里希皱起眉头,认真地问:“但是你也会照顾女人,给她们划分一些比较轻松的工作啊。难道我应该让女人跟男人一样去干苦力,才算认为她们行吗?” “那你就错了。”陆希侧头看着他,“我们要做的是适当地照顾弱者,尽量给每个人选择最能让他或她发挥作用的位置。在具体的位置上,能者上,不能者下。如果你把一个聪明会算数的女性放去扛木头,并因此而嘲讽她‘不是说行吗,为什么不能跟男人一样扛木头呢?’,这就是你的错误了。我问你,一个觉醒了金属能力的女性魔族,跟一个觉醒水系能力的男性魔族,假如他们都是初级,你选择谁去狩猎,谁去浇田?” 海因里希不吭声了。陆希笑了一下:“你看,一说到觉醒者,你不就明白了吗?这个问题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要让大家都清楚,否则一旦形成了固定思维,以后的麻烦还多着呢……” “都是你那个世界发生过的?”海因里希握住她的手搓了搓,“你经历过的?” “我还好。”陆希想了想。她的父母缘不厚,但比起那种重男轻女的家庭来说就还算不错,而且她自小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也没人能在她面前说“女生就是不行”。但即使如此,她也曾经受过到或明或暗的压制,最糟糕的是,有些事情如果说出来,反而会有许多人觉得“理所当然”,“从来如此”。 虽然,陆希可以鸡汤地说:正是那些年我所遇到的磨练,成就了今天的我。但,那终究是不公平的。而还有一些女性,甚至没机会说出这样的鸡汤话。 而在光明大陆上,也是如此。不过让陆希庆幸的是,成为觉醒者,并不影响生育能力,否则的话,女性的地位大概还要受到更严重的压制,因为毕竟只有女人能够生孩子。 这些事情,一句两句说不清楚,而且海因里希自己身为男性,是否真正能够站在公平的立场上来思考,陆希也并不能保证。但是现在这种情况,确实只有海因里希才最能理解她的思想,至于他还不能够理解的那部分,还好还有一些时间,能让她尽量灌输一下吧。 “罐头厂筹备得怎么样了?”就目前来说,最重要的还是经济与军事。只有当有足够的工作岗位时,才能说到提高女性的地位;而只有足够的力量,才能保护她所建立起来的经济基础。 “差不多了。”说到这个,海因里希也得承认,“伦吉尔厂长干得很不错。” 学渣伦吉尔这一年来被迫进行了“痛苦的”学习,但成绩也是显著的——炼钢厂已经能够达到规范化生产,而且还建立起了车床分厂。 老实说,刚出来的那些车床水平真的不敢恭维,但是到现在,伦吉尔也算明白了生产“生产工具”的重要性,目前车床分厂里已经有比较拿得出手的产品了,虽然在精度上肯定还是差一点,而且还是手动的,但前景可期。 比如说现在在建的罐头厂,所用的玻璃瓶就得统一生产,尤其是瓶塞与夹紧的弹簧,现在都是车床生产的了,对于规格使用统一的要求,生产出来的东西就不会出现不能配套的情况。 再比如说,有了车床分厂之后,枪支与子弹的生产效率也上去了,虽然目前民兵们空闲的时候还在手动装填弹药,但至少弹壳已经够用了…… 嗯,也不能说完全够用,主要是因为还没有在长云领发现铜矿,现在使用的矿石还得靠从外面买。 “应该让百丽儿去试试。”陆希忽然想了起来。 百丽儿的学习成绩也挺不错,虽然不像冯特公爵晋级那么惊天动地的,但无论是她还是劳拉,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能力都在稳步提升,只是她们这种特殊能力似乎没有一个清楚的等级划分,所以连陆希都不知道她们应该定位在什么级别,但至少,肯定不是最初觉醒时的那个级别了。如果说那时候是初级,那现在至少应该算是中级了。 “百丽儿?”海因里希愣了一下,“你是说找矿?”似乎跳跃太大了吧? “道理是一样的。”陆希觉得一直在抽痛的肚子似乎安静些了,显然,暖水袋神器还是起作用了,“探测胎儿,跟探测矿石也差不多,都是透过表面看内在嘛。”而且目前长云领也还没有奢侈到每个孕妇都能产检的地步,所以百丽儿有点被闲置了,不如让她发挥更大的作用,带一个探矿班子出去吧。 “知道了,我今天就写一份计划,你看完觉得合格,就让灰羽送回去。”海因里希已经很熟练于这种形式了,甚至立刻就掏出铅笔和记事簿,准备先拟个提纲。 光明大陆上对于找矿也有那么一点儿心得,比如说他们知道有“鸭头石”的地方就可能有铜矿,而鸭头石就是孔雀石,因为颜色与一种魔鸭头颈部的翠绿羽毛相似而得名。 再比如说,在发现沙金的地方沿河流向上寻找,能找到地下的金矿。 不过很可惜,他们的经验基本都集中在寻找这种“贵金属矿藏”上,而陆希偏偏对这些东西需求不多。 “不仅仅是鸭头石可以作为标志,有些铜的硫化物是蓝色的。”陆希绞尽脑汁地回忆着自己那点儿可怜的探矿知识,“曾经有一个铜矿被发现,是因为地表开着一种蓝色的野玫瑰,铜的化合物,把玫瑰染成了蓝色……” 海因里希奋笔疾书,顺口说道:“如果这样,应该把约翰也派出去,他跟植物打交道更好。” “别说,这确实也是个办法。”陆希眼睛一亮,但又摇了摇头,“算了,他现在是不肯离开的。” “公爵大人都是天骑士了……”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他自己才晋升高阶,真有什么事,谁保护谁呢?” 陆希笑了笑:“算了,他在这儿也挺好。种木薯啊,种猕猴桃啊,都能用上他。” 第242节 海因里希一面写,一面对她翘了个大拇指——把一个骑士当神官使,陆希这也是独一份了。 “不过——”海因里希记录完毕,还是有点不放心地问,“如果圣城真的派骑士团来呢?” “这个嘛……”陆希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圣城现在自己正斗得厉害呢。” 这个消息是光球提供的,当然按照它的说法,这是信仰值达到一万五的时候,又开启了新资料。不过在陆希看来,这正佐证了她的判断——对光球来说,让她积攒十万信仰值才是最重要的,为此,那些能够影响到她收集信仰值的消息,哪怕是圣城之内的,也都可以给她。 以及,光球的真正身份绝对与光明神有关,因为圣城权力交替这种消息,可并不是外人随便就能知道的。 海因里希眉毛一动,看起来很想问她是怎么知道的,但目光与陆希相交,又把这话咽了回去:“所以他们都不想损耗自己的力量,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手?” “对。”陆希也是从光球这里得到消息之后,才彻底踏实了,“我们得趁着这个时候,赶紧发展。今年秋天,我们要正式征兵了。”要组建一支正规的队伍,而不是之前的民兵。 “五千奴隶还不够……”陆希叹了口气,“长云领当初被带走了一半的人,海风郡这次又死掉了一万多人……”从哪儿把这些人口补进来呢? “魔族也有奴隶。”海因里希忽然说,“我说的不是那些觉醒了魔力的魔族,而是那些没有能力的魔民。” 最低级的魔族叫做魔民,他们没有魔力可用,在无尽深渊里连点自保能力都没有,大部分魔民甚至连魔族的特征都很不明显,比如说没有额头的角或者尾巴,只有那么点儿痕迹…… “其实有些魔民甚至连魔化的痕迹都没有。”海因里希看向陆希,“这样的魔民基本长不到十岁就会夭折,被认为是先天不足。” 但他现在知道了,这恐怕不是什么先天不足,而是因为他们是普通的人类,没有继承父母的魔族血脉,没有觉醒魔力的那种。而无尽深渊对于普通人类很不友好,所以基本都是夭折。苏赛恩也曾经捡回过那样的孩子,但他再怎么悉心照顾,在霉菌沼泽也一样没有养活。 可如果那些孩子离开无尽深渊,到光明大陆上来生活呢?他们原本就是普通人,光明结界对他们应该是没有压力的。 唯一的问题是,这些孩子并没有工作或者战斗的能力,接纳他们,其实是在给长云领增加负担。 “这个问题我倒一直忽略了……”陆希却没考虑到负担的问题,“确实,让他们在无尽深渊生活可不好。趁着现在领地扩大,可以接一批孩子出来,就说是海风郡的孤儿好了。而且买奴隶的时候,也可以让他们搭一些孩子。”孩子现在是还小,但小孩子学东西也快啊,用不了几年,他们就会有用处了。 海因里希想说什么,但到了嘴边的话却没有出口。这一刻他不由得再次感谢命运,让他在那一天听到了召唤魔鬼的声音,让他来到黑松林,然后遇到了他命里注定的这个人…… 第291章 掀起风浪(四)、你们只是一群听命于人的刽子手 “露西她受了伤——”白都的王宫里, 朱丽亚公主拿着信纸,一脸的担忧,“太过份了, 教会——”她猛然想起眼前的妮娜也是教会的圣女, 又连忙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妮娜却并没有给教会辩解什么,“公主殿下, 露西她伤得重吗?” “说是要卧床休息一段时间, 不能马上回王都了。”朱丽亚把信纸递给妮娜,终于还是没忍住好奇心,“妮娜,裁判所,你知道裁判所在哪里吗?他们真的用魔鬼做守夜人吗?” 这个问题妮娜当然知道,但是还没等她考虑该怎么回答, 旁边的奥丽女官已经轻轻咳嗽了一声:“公主殿下, 女公爵受了伤, 您要不要送点礼物过去呢?” “当然要!”对朱丽亚公主来说,给陆希送礼物比打听裁判所的消息重要多了, 她连忙站了起来, “妮娜, 你知道露西她喜欢什么吗?帮我去挑一下好吗?” 奥丽女官微笑着:“我想,妮娜圣女要不要也送一点圣水过去?这也许对女公爵大人有好处?” “对对!”朱丽亚连连点头,用闪亮的眼睛看着妮娜, “妮娜你的圣水一定是最好的!” “好的,我这就去准备。正好我也需要出宫一趟。”妮娜已经看出奥丽女官的意思, 于是笑着点点头, 离开了宫殿。 直到走出王宫的大门, 妮娜才微微地冷笑了一下。奥丽女官为什么阻止朱丽亚公主打听守夜人的事?是因为怕她这个教会的圣女难堪吗?不, 她觉得不是的。 奥丽女官阻止朱丽亚公主,是因为这件事刨根问底,对公主并没有好处。如果证实了守夜人就是魔鬼,公主要怎么做呢?是站出来义正辞严地指责教会,还是沉默不语,默认教会可以这么做呢? 前者会正面得罪教会,而这是现在的贵族和王室都不会做的——没看乔纳斯王子被说成是神弃者,国王也不敢跟苏亚大主教直接翻脸吗?他能做的,不是直斥神弃者的荒唐,而是想办法请来更高级的神官医治王子,把这个神弃者的帽子从他头上摘掉。 而后者,那就是在得罪陆希了——拿着教会这么大的把柄都不发一言,女公爵会高兴吗?以后,公主殿下还想得到女公爵的支持吗? 在王宫这些日子,妮娜已经接到过奥丽女官的暗示:如果陆希支持公主继位,那么新女王将任命她为女大公,甚至可以辅政。 最初的时候,妮娜也觉得这样不错。她看得出来,陆希也是支持朱丽亚公主的,这位公主只是单纯了一些,怎么也比不太正常的王子殿下强,与海格勋爵那就更不能比了。 但是现在看来,公主单纯,但公主身边的人并不单纯,奥丽女官明知道陆希与教会对立,但还是想要左右逢源——这种想法也许在别人看来是正常的,毕竟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完全不借助教会的力量,而且公主身边还有她这个圣女在,代表的就是教会。 可是,在妮娜看来,这是不对的! 对朱丽亚公主来说,圣女是陆希想办法给她请来的,病是陆希指点着给她治的,可以说没有陆希,她的病现在都不会有起色。既然这样,朱丽亚公主就应该坚决地站在陆希这边,而不是想着两边的好处都要有。 尤其是此时此刻,教会已经对陆希动手了!奥丽女官还想让公主置身事外,那么将来如果陆希与教会真的势不两立的时候,公主会支持谁?会支持陆希吗?还是会因为自己的病需要圣光医治,所以支持教会? 妮娜觉得朱丽亚公主会愿意支持陆希,但奥丽女官一定不会让她做出这个选择的。 不该把希望放在公主身上。妮娜头一次冷静到近乎冷酷地看清了形势——她和陆希,在个人感情上可以跟朱丽亚公主做好朋友,但不能指望她成为坚实有力的盟友。 与其公主继位,不如陆希执政。但,到底怎么样,才能让陆希成为继承人呢? 妮娜垂下眼睛。最稳妥的方式,莫过于公主继位之后,再将王位交给陆希。毕竟在与乔纳斯王子的争夺中,还是朱丽亚公主更名正言顺。 不过,在这之前,陆希先要好好活着才行。 在外城的一间旅店里,面具正坐着发呆,直到门轻轻一响,他才嗖地一下跳起来,仿佛忽然活了似的:“你回来了?” 妮娜迈进房间的脚步停了停,莫名地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是陆希讲过那种长期出差的丈夫,而面具…… 咳!妮娜轻轻咳嗽一声,打住自己这奇怪的联想:“我以为你不在。” “我不在这儿能在哪儿……”面具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自从妮娜去了公主身边,面具就只能自己去调查海格了。但是调查这种事儿他既不怎么擅长,也不是很有兴趣——他最擅长的,还是发现那些深渊生物,然后杀掉它们,当然,如果是被魔鬼引诱而堕落的人类,他也很乐意清除他们。 但那也是以前了。最近——或者说是与妮娜结契之后,面具发现自己被迫面对了许多事情。也可能从前这些事情他也是都见过的,只是从来没有往心里去,不像现在,就算他不想思考,妮娜也总是会逼着他思考——尤其是有关那个女伯爵的事!好吧,她现在已经是女公爵了。 总是被逼迫思考的结果,就是面具发现自己开始迷茫了,甚至不像从前那么“有干劲”了。他的眼睛更多的开始去看周围的那些人,那些与他的“任务”无关的人,而看了之后,又会发现一些他从没有注意过的问题,让他忍不住再去思考。 想来想去,就想得太多了…… “你在王宫里……”面具习惯地想问一句妮娜过得好不好,但是话说到一半又咽回去了,因为妮娜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是过得不好的样子,想也知道,她给公主治病,谁还敢对她不好呢?更主要的是,妮娜在双塔时总会紧锁着的眉毛也松开了,一看就知道,至少她在王宫里,心情不错。 面具觉得更郁闷了…… 他当然知道妮娜不喜欢双塔,所以他才尽力想带着妮娜出来执行任务,让她能够散散心,脸上能多一点笑容。 可是妮娜很少有笑容,因为散心只是散心,她还是得跟他在一起,并且无论出来多久,最终她还是要回到双塔去,依旧做一个与守夜人捆绑在一起的“圣女”。 面具很清楚这一点,所以看到现在妮娜不自觉的轻松表情,他的心情就更复杂了——这种轻松,是因为妮娜在这段时间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治疗者”生活于王宫之中,而不是他的圣女。 “公主的治疗,什么时候结束?”面具不自觉地问了一句。 他的本意其实是想早做准备,假如公主不再需要治疗,他可以找个什么借口拖延一下回双塔的时间,必要的时候,可以把探查到的消息隐瞒下一部分,慢慢地向双塔那边回报,就能把时间拖上一两个月。 但是显然,妮娜误会了他的意思,目光顿时黯淡了一下,眉头也习惯地皱了起来:“公主的身体需要长时间的调养,如果双塔那边不愿意我留在这里,告诉公主把我调回去就是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面具连忙解释。 但是妮娜没有让他说完:“你听说海风郡的事了吗?裁判所派出守夜人刺杀了露西!” “没有!”面具顿时顾不上解释刚才的话了,“那是假的,是那个女公爵做了一场戏,她只是想找个理由驱逐教会的人罢了!” 妮娜并不相信:“是吗?那么从前‘瘟疫’的事情,也是做戏吗?” 关于守夜人“瘟疫”的事,北塔里的圣女都知道,是因为瘟疫的圣女芭卡身体太弱,被瘟疫身上携带的疫病感染而去世,之后瘟疫自己也就失控了。而在失控之前,他被裁判所派了出去…… 虽然圣女们并不知道瘟疫被派去了哪里,但联想一下长云领突然出现的那个“魔鬼”,也能推测出来那就是派出去的守夜人。 这一点面具也无法反驳,但问题是,海风郡这一次可真是女公爵在贼喊捉贼啊!面具一着急就说漏了嘴:“真的是她在说谎,黑翼昨天才被派出去,现在可能还没到长云领,怎么可能在八天前就刺杀——” 他猛地闭住嘴,但已经来不及了。妮娜呼地站了起来:“所以,裁判所真的派出守夜人了?” 她愤怒得身体都有些打颤:“海风郡瘟疫,教堂里竟然没有一个神官留下救治那些得病的人,是露西她从王都赶过去,带着人赶走魔兽,治疗瘟疫!教会抛弃了自己的信徒,神官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裁判所如果真的要主持正义,为什么不先裁决这些人?再不然,骑士团也被国王召回,放弃了民众,你们怎么不去裁决国王?” 如果不是旅店的房间里,面具事先放下了屏蔽声音的炼金物品,恐怕此时此刻,妮娜的声音就要响彻走廊了,毕竟这种外城的小旅店,墙壁都是一片木板而已,根本不怎么隔音。 “不是这样……”面具无力地解释着,“是因为她拆除了教堂,她对神不敬……” “教堂留在那里还有用吗?”妮娜冷笑,“神官都跑了,留下一个教堂做什么?让教堂来治疗瘟疫吗?是谁对神不敬?难道成为神官的时候,他们没有立誓要践行主的道,没有立誓要拯救世人吗?背弃了对主的誓言,才是渎神!你们不裁决真正渎神的人,还有什么脸指责去救人的露西!” 面具垂头丧气地听着,无话可说。其实自从那天听到黑翼被派出去的时候,他也有一种“不公平”的想法从心里浮了起来——他当然不是觉得女公爵不应该被裁决,毕竟将教堂改成医院,还拒绝教会再回海风郡,这毫无疑问是对主的不敬;让他觉得不公平的是,跑到双塔来要求裁判所派出守夜人的,竟然是那个原海风郡教堂的主教! 一个抛弃了教徒自己逃跑的人,一个玷污了教会和主的名誉的家伙,竟然只是去苦修院——他应该以死谢罪才对! 但是,这种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因为裁判所没有下达对他的裁决,所以他也只是想想而已。但现在被妮娜这么一说,他不得不承认,如果裁判所要裁决一个罪人,那首先就该是这个主教。 但是,他只是个守夜人,没有裁判所的命令,他是不能…… “守夜人?”妮娜尖锐地说,“不要再美化自己了!裁判所是个虚伪肮脏的地方,而你们这些守夜人,没有自己的理念,也没有自己的操守,你们只是一群听命于人的刽子手而已!不要再说什么为主守夜了,如果真的有主,祂又怎么会容许你们这样的颠倒黑白!” “妮娜!”面具跳起来,明明知道外面不会有人听见他们的话,但他还是一把捂住了妮娜的嘴,“不要说这样的话!你怎么能质疑——”怎么能质疑主的存在? 但是他后半句话没说出来,因为妮娜狠狠咬了他一口,然后用力把他推开了:“教义里说,主仁爱世人,祂惩罚恶的人,对他们降下天火与雷霆;祂褒扬善的人,接引他们的灵魂去往极乐之地光明之山。面具,如果有天火与雷霆,应该降在谁的头上?天火与雷霆,又在哪里!” 当初,她在黑松林里得到神恩的时候,确实是相信着主的存在——祂在那种时候赐予她神恩,让她可以救下自己和露西,这必然是神对她们的认可与褒奖,哪怕露西有着堕落的血脉,但神透过双黑的外表,看到了她美好的灵魂。 但是后来,在进入双塔之后,她就渐渐产生了怀疑:如果神真的存在,并且像教义里说的那样,祂又怎么能容忍裁判所的存在呢?但如果没有神,那么神恩又是从何而来呢? 直到这一次,陆希借着为公主治疗的机会跟她见了面,妮娜才终于有机会说出了自己的疑惑,然后她得到了答案:神恩不来自于神赐,而来自于对知识的掌握。 所以神只是教会用来标榜自己,聚拢信仰的借口和工具罢了。也许最初的教会出发点是好的,是想用一个偶像来提振人们的信心,聚合人们的意志,但到了今天,教会已经彻底偏离了方向。 妮娜一直想把这些话告诉尤兰她们,告诉那些跟她一样迷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安排这样命运的圣女们,告诉她们并没有神,也没有人能够安排她们的命运。但是她暂时没有机会回双塔,这些话又不能用信件传递,所以真的已经在她心里憋了好久,现在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出来。 “黑翼是不是晋升了?”妮娜没有继续发泄怒气,因为那是没用的,她想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露西的父亲可是已经成为天骑士了,如果要刺杀露西,裁判所一定会派出厉害的守夜人才是。 面具握着被咬出牙印的手,低着头默认了。黑翼原本就已经到达了高级魔鬼的上限,只是一直不能突破,但是几个月前,他终于晋级了,只不过他不爱张扬,所以面具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妮娜更急了。黑翼不但强,而且他的能力奇异,能够跟月光融为一体,甚至神术都难以分辨。他的血脉听说也是很稀罕的,月光甚至还能加强他的能力。这样的能力太适合刺杀了,即使冯特公爵是天骑士,但陆希自己却还是个普通人,万一疏于防范,那…… 看妮娜急得团团转,面具终于抬起头,小声说:“我,我现在就去海风郡,如果能赶得上,我会,我会阻拦黑翼……” “阻拦?你能阻拦他?用什么阻拦,告诉他裁判所收回了命令?还是告诉他应该去裁决那个抛弃海风郡的主教?”妮娜根本不想听他说话了,转身就往门外走。 “你去哪儿?”面具想拦住她,但对上妮娜燃烧着火焰一样的眼睛,又失去了勇气,让开了路。 妮娜根本没有回答,推开门就走了。她想回王宫去,也许她能够从公主那里得到一只传信鸟,马上传信给露西,或许还来得及示警。 面具看着那扇半开的,还在轻轻晃动的门,小声说:“要是拦不住,我,我可以给她一个警示……” 但是他的话飘散在空气中,并没有人回应。 第292章 掀起风浪(五)、圣女也是会晋级的 裁判所派出黑翼去判决那位女公爵, 并没有引起守夜人们多少反应,他们更关注黑翼悄无声息的晋级——那可是大魔鬼!如果放到守护骑士团里,也已经是高位——算了, 守夜人是进不了守护骑士团的, 虽然他们同样守护,但骑士团可以于阳光之下接受信徒的欢呼与景仰, 守夜人却只能在黑夜之中出没而已。 但即使这样, 谁又不渴望力量呢?晋升之后待遇可就不同从前了,就连那些执刑者,对黑翼的态度也要恭敬三分,而不是像对低阶守夜人一样,明明嘴上说着他们是“为主守夜”,“同是兄弟姐妹”, 目光里却会漏出非我族类的本能的反感与防备。 所以这阵子, 没出门的守夜人们谈论的都是黑翼, 而他们的圣女们则谈论着伊丽莎白,羡慕着她的好运气。 尤兰不在这个群体当中, 她对于守夜人毫无兴趣, 更不想沾什么光。 她站在楼梯边缘, 像个影子一样把自己隐蔽在角落里,静静听着下面的动静。 第243节 黑翼晋级对她毫无意义,事实上守夜人的晋升对于任何圣女都毫无意义, 有意义的是——她晋升了。 是的,就在五天前, 她的新守夜人毒液喝得醉醺醺的走进房间, 对着她抱怨自己没能分到一个合意的圣女, 不能像黑翼那样顺利晋升的时候, 她晋级了。 那一瞬间的感觉是如此清晰,隐藏在体内的力量像波浪一样涌动,就像村子旁边那条小河,每年春季来的时候,水流就涌起小小的波浪,顶破了河面上的薄冰,挟带着春天的气息,漫上河岸。 在晋升的瞬间,尤兰感觉到自己久违的春天又来到了——毒液不能晋升,那是他的无能,而被他倍加抱怨的她却晋级了,这证明妮娜的话是对的,圣女的价值并不是用来给守夜人延长生命的,她们自有价值,她们能有力量,她们不是一件物品和工具,她们也是被神所眷顾的人! 哦,真对不起,她早就不信神了呢,所以请神不要误认为她很感谢祂的眷顾,她只不过是拿那些神官们说过的话来打个比方,假如让神误会了,那可真是对不起呢。 尤兰在心里毫无诚意地道了个歉,就把注意力又转回了下方。晋级给她带来的不仅仅是力量的增长,还有一个新的方向——她发现自己的骨头,原来也能“听”到声音呢。 比如说现在,她就能“听”到下面的人在说什么。 这真的太奇妙了。尤兰的耳朵不太好,她有一只耳朵在小时候病过之后就听不太清楚了,但是母亲不让她说出去,因为怕她被定义为神弃者;而另一只耳朵,则是被大衮打坏的。 总之世界对她的耳朵来说总像蒙了一层薄纱,不能说听不见,也不能说听得见。但是现在,她“听”得清清楚楚的,不管是下面人低微的交谈声,还是软底鞋落在走廊上那几乎不发出声音的脚步。 “列文大人真的要用那个药?那可是,那可是给守夜人用的……” “列文大人自有决断吧。毕竟他早就执掌了裁判所,可是一时不能晋级红衣主教……” 听到列文的名字,尤兰就忍不住竖起了耳朵——哦,这也只是个比喻,毕竟她现在并不是靠耳朵在听。 “列文大人难道还不虔诚吗?而且裁判所做了多少事啊,裁决那些堕落的贵族,消灭食尸鬼或者别的什么污染,连守护骑士团都没有我们做得多!他们就只呆在圣城里,到了节日的时候穿着盔甲光辉灿烂地出来转一圈……” “咳,那有什么办法呢,列文大人毕竟出身……” “可是在主的面前人人平等,不说别的,那位苦行主教不也是平民出身吗?” “你太天真了,有几个苦行主教呢?而且他成为大主教也有至少四十年了,去年才不知怎么忽然突破了而已。你看看七位圣徒里,有几个平民?” “……这倒也是。” “咱们平民,在血脉上就是不如贵族,这是没办法的事。” “太不公平了!不过,苦行主教可以,列文大人为什么不可以!” “所以列文大人决定要用那个药了啊。” “……我不明白,那个药是魔鬼——” “嘘——你知道苦行主教是怎么晋升的吗?” “怎,怎么——不是说他从长云领学到了一些……啊!” “明白了?长云领是什么地方?他在那儿能学到什么?” “该,该不会吧……”这个声音都有一点颤抖了,“难道长云领真的跟魔鬼勾结吗?他学到的是魔鬼的知识?” “不要魔鬼魔鬼的,我们可是在双塔,你难道没见过魔鬼?那你知道黑翼他是怎么晋升的吗?” “……他听了苦行主教讲的那些……所以那真的是魔鬼的知识?真的能让魔——守夜人晋升?” “同样也让苦行主教晋升了。” “魔鬼的知识可以让神官也——” “所以说你真是天真!不是魔鬼的知识也能让神官晋升,而是我们与守夜人,本来也差不了多少。” “这不可能!我不是魔鬼!” “你小声点!谁说你是魔鬼了。我们跟魔鬼当然不一样,我们才是受到主眷顾的。但我们——其实也只是运气好而已,你不会真觉得,守夜人是天生有罪吧?” 尤兰倚靠着双塔那冰冷的墙壁,嘴角上翘,露出了一个同样冰冷的笑容——真难得啊,双塔原来也有脑袋清醒的人呢,只不过即使这样的人,也仍旧觉得自己是受到主的眷顾,也是很可笑了——你们究竟做过什么好事,值得被眷顾呢? 下面的两个人还在窃窃私语。圣女们被训导不能乱走,所以她们日常都会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如果是刚送过来,还没有守夜人的圣女,那更是被禁止离开房间的。 当然,守夜人的行动相对自由一些,但双塔到处都铭刻着神术阵,当守夜人离开自己房间的时候,便在神术阵的监控之中。 所以理论上来说,神官们说话是可以不那么小心谨慎的,当然,如果被列文大主教听见那肯定要挨训,但大主教一般是在南塔,没事不会到北塔来。 不过这种情况在妮娜来了之后已经有所改变了,圣女们渐渐也会走出房间,但她们基本都只在二楼活动,又是最基础的信徒,像这样在楼下的小声交谈,她们是听不到的。 所以这两个神官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谈话,只不过他们从来都没想到,圣女也是会晋级的。 下面的两个人还在嘀咕:“那你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笨蛋!我的意思就是说,如果那种药守夜人可以用,那么我们也能用。” “可那是守夜人的魔晶啊!” “你管那是什么呢,能用不就行了?” 那一个不说话了,过了很久才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难道我们跟魔鬼真的都是一样的?”听起来十分崩溃的样子。 他的同伴倒是很安然:“你做执刑者的时间还短,只见过几个守夜人疯狂的样子,那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最后时间了。其实在这之前,尤其是刚被挑进来的守夜人,也都是普通人的样子。而且他们都是各地的教堂找到的,虽然不是说全部,但至少有一半的守夜人,当地教堂可以确定,他们,或者他们的父母,跟魔鬼都没有任何接触。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被魔鬼污染的,他们天生就是这样,就跟我们天生就能成为神官一样。” 他拍拍对面人的肩膀:“所以你不用这么紧张的。守夜人也分脾气好的和不好的,你只要离那些不好的远一点就行了。当然,魔鬼终究是魔鬼,那些没有圣女的,或者到了最后快要疯狂的,还是要小心的。不过你只要时刻别忘记带着炼金锁,就没什么可怕的。” “那,那——”这位神官结巴了半天,终于小声地说,“那列文大人如果用了那个药,他,他会不会变成……”后面的话不敢说了。 这个问题可太沉重了,他的同伴也沉默了半天才含糊地说:“不会的,列文大人自然是有把握的。” 话说到这里就已经到了尽头,因为谁也不敢去追问,假如列文大主教真的变成那个了怎么办,所以只能听到两人细碎的脚步声渐渐走远,大概是出来闲聊的时间已经太久,也该回去干活了。 二楼上,尤兰还在紧贴着墙壁,“听”着那两人的脚步声远去。她的眼睛在阴影中闪着光,亮到有些骇人!她听到了什么?简直是天大的秘密!如果外面人知道裁判所的大主教竟然在使用给魔鬼用的药,那会怎么样? 对于“那个药”,尤兰也猜到了一点,应该就是裁判所里用来“帮助”守夜人提高魔力的那种炼金药剂,妮娜的守夜人似乎就曾经注射过,但因为他当时在疯狂的边缘与妮娜缔结了血契,所以也不能肯定他的晋升究竟是不是由于那种药。 但不管怎么样,神官使用给魔鬼注射的药剂,这本身就足够令人惊骇了,一旦传出去,整个教会都会被质疑…… 不过,尤兰那闪亮的眼神慢慢又暗了下来——即使她知道了这个秘密,现在也没有办法揭穿,因为她既拿不到证据,又离不开双塔。 石壁已经被尤兰贴得有些温热了,她那颗躁动的心也慢慢沉静了下来。妮娜说得对,不管教会有多少见不得人的秘密,在她们有实力之前都是没用的。现在,她必须要好好学习,好好练习,好好团结更多的圣女。一两个人的力量不足,但所有的圣女——不,只要大部分圣女联合起来,她们就有更多的机会!在她有生之年,她一定能够正大光明地走出双塔,站在阳光下的! 只是,如果真的有神,那么请祂保佑列文大主教,用药之后也变成魔鬼吧,那才是最有趣的结果呢。 列文大主教此刻正在北塔,并且在地牢之中。 其实按照他的计划,除了自己的心腹之外,绝不应该再有人知道他准备使用这种药剂。然而他掌握裁判所已经太久,虽然他仍旧觉得自己很谨慎,但在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将双塔大教堂看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并且认为整个双塔都在自己掌握之中,绝无例外。 人的骄矜傲慢有时候是自己意识不到的,并且它还会传染。列文觉得一切都尽在掌握,他的心腹自然也是这样想的,而下面的执刑者同样如此,所以一件本该极其隐秘的事情,竟然就这样在“无意中”泄露到了尤兰的耳朵里。 不过列文此时并不知道,他正站在地牢门口出神。他的心腹牧师有些担忧地看着他:“大人,要不然还是……” “没有什么还是了。”列文声音低沉,“教皇活不了多久,我必须借着这次机会参与进去,但一个大主教……呵——”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教皇想推□□上位,可是他没有足够的武力。”列文盯着地牢,那里还有浸入地面无法清洗的血渍,“但裁判所有。只要我能有一个资格,就一定可以参与。” 他冷笑了一下:“教皇到了这个时候,终于发现武力的重要了。他不惜修改教义,就是想在神学院里拉拢人才。不得不说,教皇这次倒是看准了。”黑翼就因为学了苦行主教讲授的知识,才晋升了大魔鬼,可见确实是用的。 但是太晚了。神学院里都是些低阶的年轻人,要晋升到高级还有的是时间磨呢,教皇等不了那么久!而他的裁判所,却是现成的。 教皇派于格的人来跟他联系,不就是想用裁判所的力量吗?可以。但等□□登上了那个位置,以后能不能坐得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一个只会种地的圣徒,甚至还不如教皇能够掌控天气,他靠什么握住权力呢? “但如果失败了……”心腹不敢再说下去,因为最严重的后果并不是晋升失败。 “那就给我也准备一个圣女吧。”列文大主教淡淡地说,一步踏进了地牢,“我要在这里呆几天,外面的事情你要处理好——好在近来也没什么事,只有面具和黑翼——你盯住面具,那个妮娜实在让我不太放心。” 在列文看来,黑翼是没什么问题的。虽然冯特公爵已经成为天骑士,但黑翼也是大魔鬼了,等级上并不逊色。而且黑翼又不是去杀冯特公爵的,他只是要暗杀一个普通的女人罢了,哪怕就是杀不了,总可以全身而退的,毕竟现在他晋升之后的新能力,实在太适合暗杀了。 黑翼的想法跟列文大主教完全一致。 他蹲在一间房子的房顶上,以蝙蝠的形象。 当然这个姿势跟普通蝙蝠的习惯不太一样,但黑翼实在不习惯真像蝙蝠那么倒挂着,所以也只能用蹲伏的姿势了。反正在黑夜之中,即使有星月之光,也很难有人发现屋顶上有只不太对劲的蝙蝠。 前方就是那个女公爵的居所,而黑翼这个方向,正好能够看到她的卧室窗户。因为天气炎热,这房间又显然没有装调温的神术阵,所以窗户是开着的——当然,窗帘是垂挂下来的,只留中间窄窄的一条缝,并不能让人看到卧室里的情形。 但这道窗帘挡不住黑翼,他蹲在那里,目光跟随着几只在夜空中翻飞的蝙蝠,当其中一只从卧室窗前掠过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也会出现一副有些模糊的图象,那是卧室里的景象。 黑翼到现在也没搞明白,蝙蝠如何能够透过窗帘甚至墙壁“看”到另一面的东西,而他又是如何能够通过蝙蝠“看”到那些图象的。虽然这不妨碍他运用这种能力,但他觉得,如果能够搞清其中的道理,他说不定还有晋升的余地。 但是现在不是想道理的时候。黑翼闭上眼睛,把他通过几只蝙蝠看到的图象综合起来,卧室内的情形就如在眼前了——女公爵在床上熟睡,她的床边守着一个女仆(穿裙子的),而在门口的位置,还有一个男仆坐在椅子上(穿裤子的)。 居然有两个人守夜,黑翼倾向于那个男人极可能是个骑士,否则一位未婚的小姐,夜里怎么会允许男仆在卧室之中? 当然,也有可能两人都是觉醒者,但女骑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顶多也就是个治疗者吧。 只要不是冯特公爵在,黑翼就没什么可怕的。他已经通过其它蝙蝠确认过,冯特公爵在隔壁房间——虽然离得很近,但毕竟不在同一空间内,这就给了他得手之后及时逃跑的机会。 当然,还是比较危险的,因为冯特公爵是阴影血脉,所以在黑夜之中他也并不占太大的优势。 黑翼想了想,决定还是采用慢性方式。一下子抽干女公爵的血当然是最稳妥的,但对他自己来说就太危险了,不如种下一个诅咒,让她慢慢的枯萎而死。这样他无须逗留太久,甚至可能做得无声无息,不惊动任何人就全身而退。 至于说这种诅咒是否能被治疗?黑翼自信,大主教级别都无法解除他的诅咒。而以长云领现在与教会的关系,他们除非去圣城请那位苦行主教前来——但从圣城赶到这里,时间上来不来得及,那他就不知道了。 将一切步骤在心里预演了一遍,黑翼便像一只普通蝙蝠一般飞了起来。他靠近窗户,然后忽然化成了一道月光,融入了穿过窗帘缝隙的月光之中。 以他现在的能力,甚至不需要接触到女公爵,只要靠近她到一定的距离之内,诅咒就可以透过皮肤,进入她的血管之中。然后她的血液之中,那些红细胞会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初时或许还比较慢,但当死亡的红细胞达到一个域值的时候,她的身体都无法支持正常的循环,崩溃就将开始。 真的要感谢苦行主教,教给了他这么多知识…… 第293章 掀起风浪(六)、黑翼死了 黑翼随着月光投入房间, 他能够清楚地看见躺在床上的女公爵,整个人都窝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头黑发。 月光投在房间中央, 铺开一小块银白。那个距离已经足够, 只要他——黑翼的身体猛然一沉,危险的警报瞬间就在他脑海里炸了开来。 黑翼连半点时间都不耽搁, 转身就化作一只蝙蝠, 从月光里冲了出来——刚才那一瞬绝不是他的错觉,他无论是化为蝙蝠还是化为月光,都是轻盈的,绝不可能出现那种沉重的垂坠感!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因为他才一转身,一种沉重的压力就擦着他的翅膀滑了过去,倘若他刚才没有调转方向, 而是随着月光再向前一步, 那么现在这种压力就会正正将他圈住, 然后把他压下去! 这不是冯特公爵的能力,因为黑翼没有看到任何阴影包围上来——虽然房间里是阴暗的, 但他敢肯定四边的阴影没有任何动静! 可如果不是冯特公爵, 那又是谁?虽然只是被擦了一下, 但黑翼能感觉到那压力的沉重——使用能力的那个人,等级绝对不会低于他!长云领除了冯特公爵这个天骑士,难道还藏了一个可与大魔鬼比肩的觉醒者吗?这不可能!或许是冯特公爵在晋级的时候得到了新的能力? 黑翼还没有想完, 就猛地向下一折——蝙蝠起伏不定的飞行救了他,一溜电光擦着他的翅膀落下, 将他的一边翼尖灼焦了。 “冯特公爵!”看着冲窗而出的高大人影, 黑翼的瞳孔猛地收缩——冯特公爵果然在晋级中获得了新的能力, 但为什么是闪电? 以及, 这一道电光让他确定了,刚才在房间里的沉重压力果然另有其人,长云领确实有两位相当于天骑士的觉醒者! 这个消息必须带回给列文大主教!他们都低估了长云领,大概也低估了那个女公爵!短短的两年时间,长云领就由一位大骑士变成了两位天骑士,照这种速度发展下去,再给他们几年时间,是不是就能出现圣骑士,还能有骑士团了? 不管这些骑士是晋级来的,还是从外面招揽来的,都不能让长云领再这样发展下去了! 黑翼的身影在蝙蝠与月光之间不断切换,每切换一次,他都能向前移动出很长的距离——这也是他在晋级之后挖掘出来的新能力,当他化为月光的时候,就能直线向前冲出很远,毕竟光的速度是那么的快。 只可惜他还不能长时间地化为月光,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什么人能——等等!为什么冯特公爵还能紧跟在他后面?明明月光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天骑士的飞行速度了啊! 其实冯特公爵也很恼火。明明他的飞行速度远不是普通天骑士能比拟的,毕竟他可是光的能力,但前面那个家伙不知道怎么的,速度竟然也是出奇的快,任由他怎么追,两人之间的距离都无法缩短! 第244节 这边两个人心里骂娘地前奔后追,那边卧室里,金羽已经掀开被子坐了起来,顺手把头上的假发也扯了下来:“果然有人来!你怎么没抓住?” 海因里希已经站在了窗口,月光穿过破烂的窗帘,照着他阴沉的脸:“是个大魔鬼,十分警觉!”真没想到,他们当时造谣说裁判所派来了大魔鬼级别的守夜人,还真是误打误撞说中了真相! “大魔鬼?”金羽倒抽一口冷气,“裁判所竟然真的有大魔鬼!”要知道光明大陆是排斥魔族的,无尽深渊才有利于他们力量的增长,一直呆在光明之下的守夜人竟然能晋升到大魔鬼,会比他深渊之下的同类更加困难。 在另一边守夜的琳从头至尾都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这个时候才能懵懵地问:“可是,怎么发现的?”她也醒着,只是忽然看见屋子里就多了一只蝙蝠,这只蝙蝠还以普通蝙蝠绝对不可能有的力量冲出窗户,把亚麻布的窗帘都撕碎了。 “质量不同。”海因里希冷冷地说,“它飞到窗前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虽然看起来都是一样的蝙蝠,但这一只明显质量比其它的大太多了。”根本不是一只蝙蝠能有的重量,其质量带来的引力跟一个成年人还差不多。 只可惜,他动手早了一点,否则至少能把这只蝙蝠按住,哪怕只有几秒钟,也足够冯特公爵堵上来了。 “你怎么不再等等呢!”金羽扼腕叹息。 海因里希对她翻了个白眼:“谁知道他有什么能力,我怕他再靠近就能下手了。陆希可不知道你来做诱饵,要是伤到了你,回来她不要骂死我!” 金羽想起他们确实是瞒着陆希设下的陷阱,不由得一缩脖子:“我没感觉到有什么,别针也没有动静——不知道公爵大人追上了那家伙没有……” 当然是还没有追上,而且就在他们说这几句话的工夫里,那边黑翼已经逃出了很远,看见了教堂白色的围墙——哦,现在不是教堂了,因为那金色的十字架已经拆去,倒是在大门旁边多了一个鲜红的十字,月光下十分显眼。 看到教堂,黑翼本能地就是一喜,但他随即就反应了过来——海风郡已经没有教会了,这教堂里面也不可能有帮助他的人。 他急急振翅就要飞起——绕过教堂高高的塔楼,还是用蝙蝠的形态更为有利,在这一方面他比后面的冯特公爵更为灵活。然后他可以再化为月光前冲一段,只要坚持到出了海风郡,冯特公爵就别想再抓住他! 但是他刚刚飞起,教堂门口忽然闪出一个人来,黑翼看见他手里拿着个什么红色的东西,在月光下闪闪发亮,仿佛是块红色的宝石。 宝石黑翼见过的不少,双塔大教堂里也有用宝石和神术玻璃镶嵌的有关光明神的壁画。但是这块宝石给了黑翼一种不详的预感,尤其是当那个人抬手将宝石对准了他的时候。 黑翼毫不犹豫地化为了月光,尽管这样他将是横着撞出去,而无法绕过塔楼,甩开冯特公爵。但就在他化为月光的时候,他看见那块宝石亮了起来。 尽管宝石在月光之下本来就闪闪发亮,但这次亮起来的那一点几乎是刺目了,而且几乎是在黑翼看到亮点的那一瞬间…… 黑翼的身体从月光中显露了出来,他茫然地低头看着自己胸前——从宝石里发射出来的那道红光打穿了他的胸膛,在那里留下了一个边缘焦黑的小洞。 为什么会这么快?黑翼从高空重重摔落在地,但他已经感觉不到骨头断裂的疼痛,脑海里还在思索着这个问题——为什么会这么快?他在看见宝石亮起的同时就已经变身化光,哪怕对方同样是光系法术,也不可能就这样击中了他啊…… 黑暗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淹没了黑翼。在最后的一瞬间,伴随着他的最后一口气,吐出来一个低微的名字:“伊丽莎……” 安东尼站在教堂门口,拿着手中的红宝石棒,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块红宝石已经被切割成小指长的一根宝石棒,前后两端尤其精心地打磨成平行面,然后再装上一片银镜。 这跟陆希所知道的红宝石激光器不太一样,毕竟在这里不需要氙灯和聚光器,而是由觉醒者自己去做这个光源——甚至这两片反射镜都不一定合乎要求,只是用来给安东尼做个示范,让他明白其中的道理的。 这几天,安东尼走到哪儿都拿着这个激光器,在无人的时候就不停地试验着向其中输入能量,但是一直没有成功。他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发出的光能量不够,也就是说光的频率不够高——但说到频率,那又是光的波动性了,他还没有完全掌握,所以虽然知道频率不够,却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提高频率。 但是就是这么一根简陋的红宝石棒,在刚才发射了一束红色激光,打穿了黑翼的胸膛,甚至完全无视了魔力在体表的保护。 即使黑翼不是什么厚甲坚皮的血脉,但觉醒者身外本能地就有一层外放的力量来保护自身,尤其是骑士这类战斗型,斗气外放,或者说魔力外放已经成为了本能,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的。 可是红光打中黑翼,就像是打穿了一张羊皮纸那么轻易…… 冯特公爵落在黑翼的尸体旁边,低头检查了一下伤处——那一小束看起来并不怎么很起眼,似乎只是比较明亮的红光直接穿透了黑翼的心脏,伤口小而干净,却打得极深。 而且,非常之快! 冯特公爵有点明白了。之前他一晋升为天骑士就能迅速地飞行,这与他重新认知了自己是光明系的能力有关,因为众所周知光是能飞的,而且速度极快。但是陆希一直说他并不知道光究竟有多快——他确实不知道,因为也没法测算不是吗?但他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快了。 但是刚才看到安东尼所发射出的光,他忽然发现,他所理解的光的速度,大概确实还远远不够,如果安东尼刚才对准的是他,那么他也同样躲不开。 人是不可能比光更快的。他记得陆希当时是这么说的,但是具体的光的速度,她并没有说。冯特公爵觉得,那不是因为她不知道,而是因为她很难让他们知道,那个速度意味着什么。 所以,她究竟是怎么知道的呢?冯特公爵不由得又想起了这个问题。虽然他早就决定不追问这个女儿的来历,但这种类似的问题总还是时不时地要冒出来——毕竟每当他以为就是这样了的时候,总会再有新的事件出现,刷新他的认识。 比如说那束红光——哦,应该叫做激光。陆希说激光可以比太阳光亮上数亿倍——就很惭愧,即使身为贵族,冯特公爵也不是很清楚“亿”到底是多少,所以他也想像不出激光到底是什么样子。 但是刚才,看起来那么细的一束光,却直接把黑翼击杀了。不要说普通的阳光,即使是用再大的凸透镜把尽量多的阳光聚拢在焦点上,也无法造成这样的效果。甚至对魔鬼有着特殊杀伤力量的圣光也不行!而他能够确定,安东尼刚才所使用的力量,还远远达不到击杀黑翼,毕竟他现在的实力,最多也不过能达到主教级别罢了。 露西,他的女儿,真的是为这个世界带来了不一样的东西啊…… 黑翼在海风郡死去的那一刻,远在千里之外的白都王宫里乱成了一团。 “妮娜圣女!”王宫女仆惊慌失措,甚至忘记了敲门就直接冲进了妮娜的卧室,“糟,糟了!伊丽莎白圣女她,她出事了!” 妮娜这几天都睡不好。那天她匆匆赶回王宫,希望能从朱丽亚公主那里得到一张魔力纸,但奥丽女官的回答却是公主没有这种东西,也从未使用过传信鸟,可能整个王宫里只有国王有,毕竟是要与各地的骑士团通信的。 去向国王要魔力纸?这事儿不用奥丽女官拒绝,妮娜自己都知道不可能。就说她在王宫里住的这些日子,国王对于两个儿女那点可怜的感情……反正妮娜从来没见国王向她询问公主的身体治疗得怎么样了,当然也许他有问过奥丽女官,那妮娜就不知道了。 于是妮娜也只能默默地担心,她甚至不能告诉公主,她在担心什么。今天晚上她也还没有睡着,倒是方便立刻起身了。 “伊丽莎白怎么了?”妮娜住在朱丽亚公主宫里,而伊丽莎白则住在另一处宫殿。开始的时候两人还常常见面,因为伊丽莎白有些不安,但最近这几天,伊丽莎白跟乔纳斯王子的关系似乎好了很多,也就不常来找妮娜了。 “她,圣女大人她——”女仆脸色惨白,说话都有些颠三倒四,“她正要休息,忽然间,她说胸口痛,捂着胸口大叫一声,就倒下了,我怎么喊她都醒不过来……” 捂着胸口,醒不过来?妮娜回想一下陆希给她讲过的内容,只能想到心脏的问题,难道伊丽莎白有心脏病吗?并不像啊。 但伊丽莎白确实看起来嘴唇发紫,脸色惨白,妮娜跑进她的房间时,另一个女仆正在试图用嗅盐和冷水弄醒她,但两者都无能为力,伊丽莎白仍旧倒在床上,看起来似乎连呼吸都没有了。 妮娜扑上去听她的心跳,发现已经变得极其微弱,仿佛随时都会停止跳动。 “圣女什么都没做,白天也只是跟王子殿下在花园里走了走,晚饭也没有问题……”女仆要吓死了,假如圣女出了什么事,服侍她的女仆们肯定是要受到惩罚的,毕竟教会那边如果问罪,当然是把她们推出去顶罪最容易了。 “她,圣女她喊了一声——听起来像是一个名字,好,好像叫黑什么的……” 黑翼?妮娜瞳孔一缩,突然想到了大衮死的时候,尤兰的样子。 难道说,是黑翼死了? 妮娜猛然间松了口气——黑翼死了,是不是就证明他的行动失败了?不,也不一定,万一他是得手了之后才被杀死的呢? 不不,不会的,露西那么聪明,她一定能想到裁判所有可能派出守夜人,一定会有所提防,一定不会出事的! 但现在也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黑翼死了,与他签订血契的伊丽莎白也会遭受同样的伤痛,她说胸口疼,就有可能是黑翼的致命伤就在胸部。 伊丽莎白的耳朵和鼻孔里已经开始流血,虽然没有尤兰当时那么汹涌,但她的脸色却比尤兰那时候还要难看,简直就像是一个死人了。 这个是不是就是休克?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血契?妮娜迅速回想着陆希讲过的急救方法,又一条条地排除——伊丽莎白并没有受到什么外伤,而血契的道理她又还不明白,这该怎么做?止血吗?可是伊丽莎白的血液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她不是失血过多。 肾上腺素!妮娜忽然想起了陆希在马车上跟她说过的话——肾上腺素,是拯救濒死之人的必备品,能够让血压上升心脏跳动。 当时陆希告诉她这些,是给了她另一种杀人的手段,但是本质上来说,这是救人的方法。 妮娜双手按在伊丽莎白腰侧,乳白色的圣光渗进皮肤下面——陆希说过救人的用量要精准…… 两个女仆站在一旁,心惊胆战地看着妮娜用圣光治疗之后,竟然又叠起双手,在伊丽莎白的胸口上用力按压起来——这,这是做什么呢?难道是圣光不管用吗?可是这样压又有什么用呢,伊丽莎白圣女仍旧毫无动静,像死了一样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两个女仆惊慌的注视之中,伊丽莎白的身体忽然弹动了一下,发出了一声清晰的呼气声,终于从刚才那种死尸一般的状态中摆脱了出来。 “主啊……”一个女仆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用钦佩的目光看着妮娜,“圣女太厉害了……” 呃,相比之下,这位伊丽莎白圣女好像从来没有给人治疗过,现在甚至还需要别人的治疗,似乎有点…… “黑翼——”伊丽莎白的眼睛睁开了一线,发出含糊的哭声,“黑翼,他死了……妮娜,怎么办,他死了……” 妮娜停下了按得有点发酸的双手。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并不关心黑翼死不死,她关心的是,陆希现在怎么样了? 第294章 掀起风浪(七)、陆希在无尽深渊呢 被惦记着的陆希, 在无尽深渊——海因里希觉得霉菌沼泽才是现在最安全的地方,所以直接把她塞那儿去了。 无尽深渊的时间流速与光明大陆小有差别,所以现在霉菌沼泽还是白天。 现在的霉菌沼泽村又扩大了不少, 居住的魔族已经达到了三千人, 稍微有那么点儿小镇的意思了——当然这指的是光明大陆上的小镇,按陆希的看法, 三千人也就够个村子…… 上次黑水军的动静可能是把本地的幽灵都引来了, 这几个月霉菌沼泽都十分安全,幽灵不见踪影,让魔族们的活动也自由安全了很多,甚至借机把领地都向沼泽内扩大了一些。 水泥仍旧是霉菌沼泽使用最多的材料,他们沿着领地外沿建起了围墙,尤其是圈起的那部分沼泽, 围墙是回字形的, 重叠了好几层。这样虽然麻烦, 却能保证摸进来的幽灵随时都有一部分身体卡在水泥墙里,即使运气不好正面对上, 也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或者干脆击杀。 在围墙之内, 建起了更多的集体宿舍式的房子, 蘑菇房,仓库,以及新的“菌丝培育工坊”。 其实不少魔族还不明白这个工坊是做什么的, 为什么要在里头培养那些会让他们的食物或者衣服发霉的东西——霉菌沼泽就是因为这些讨厌的东西而得名,并且成为“不宜居”的空白之地, 可现在, 他们却要从沼泽里取来那些霉菌, 然后从里头选择某一种来特别培养, 培养出来之后还要进行什么“深加工”…… 还不如去养蘑菇呢,至少那个能吃啊。养这些烂东西做什么呢,反而还要消耗一些粮食,那可都是好好的橡子面呢,吃到肚子里不好吗? 但是不明白归不明白,被挑来工作的魔族们还是兢兢业业小心翼翼地在养,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东西可以换回更多的食物和武器。不说别的,前些日子五百魔族带回来的那一大批海中魔兽肉,就是用这些东西换来的——或者说,他们能够去光明大陆捕猎魔兽的机会,都是这些东西换的呢。 来得时间稍久的魔族们,也都知道领地与光明大陆是有来往的,也有些不安分的想着通过这里的“门”杀上光明大陆,掠夺物资,甚至在光明大陆上占一块新领地什么什么的,但这样的人,都被干掉了。 “所以您不用担心。”苏塞恩陪着陆希走在村子里,很郑重地说,“而且这里的门是特殊的,没有海因里希的许可,谁想硬冲都不可能,他随时可以把门取消。”当然,这种情况下海因里希难免也要受点伤,而霉菌沼泽则会引发空间的不稳定,所以苏塞恩是不会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 陆希不由得看了一眼苏塞恩。在她印象里,苏赛恩可是个真圣母,感觉就能割肉饲鹰的那种,你看他在村子里收留的那些老弱病残就知道了,结果说干掉的时候,也很能下得去手啊! 当然,苏赛恩这么干绝对是正确的。如果真让那些不安分的魔族这么干了,那长云领与无尽深渊的关系就算是彻底完蛋了,哪怕陆希再怎么说道理,也不会再有人支持她与魔族合作,更不用说接纳了。 “很好。”陆希最终只能点点头,说了这么一句。也许在某些方面,她也应该学着杀伐果断一些了,有恩无威是不行的,既然道理她都懂,就不能总让别人来做这种决定。 苏赛恩没注意到陆希看他的眼神,实在是他有不少好消息要跟陆希说,稍微有点兴奋了。 “您上次说用火棘果来培养菌株,已经试过,确实是可以的!” 无论是培养菌种,还是利用不同菌株发酵来制取产品,都要消耗淀粉——或者说,本质上就是消耗糖。 比如说现在他们开始生产的维生素C,就是将葡萄糖通过欧文氏菌和棒杆菌依次发酵,生成维生素C,所消耗的主要原料,就是葡萄糖。 再比如说马上要在罐头厂大量应用的柠檬酸,也是黑曲霉“吃掉”了淀粉里的糖,然后分泌出来的。 更不用说青霉素链霉素这几样抗生素,所用的培养基直接就是土豆,说到底还是糖糖糖。 这些产品都很重要,但是这么消耗淀粉和糖,陆希也心疼——毕竟她的长云领目前刚刚能吃饱肚子,而霉菌沼泽这边还靠着橡子面过日子呢。 所以她把主意打到了无尽深渊的常见植物头上。 火棘果,就是无尽深渊一种能看不能吃的植物,以前海因里希给她讲过,这玩艺儿的果子尝起来酸甜多汁,但吃进肚子就无法消化,甚至会直接在胃里结块,导致无法排出而涨死——就跟从前大灾年间有人吃观音土一样。 偏偏这种植物在无尽深渊又很多,一年四季的都能结果,一串串的果子简直是跟饿肚子的人作对一样,经常有魔族见到火棘果就直接砍倒或焚烧,免得能看不能吃,自己还要憋气。 但是陆希觉得,既然结出这么颜色鲜艳且味道可口的果实,那必然是可以吃的,否则火棘果又用什么办法来传播种子呢?只是它们的果实不是给人类的肠胃准备的罢了。 就好像人类不能吃木头,而白蚁却可以,因为白蚁体内有着能够分解和消化木头的微生物。 那么,何不让微生物来试试这些火棘果呢? “先用酵母菌把果子发酵,等到果皮消失的时候,就可以使用了。”苏赛恩双眼发亮,“虽然没有淀粉的转化率高,但是剩下的废液还可以做肥料。”最重要的是,这节约了多少粮食啊! 而且出乎意料之外,那些发酵之后的废液,竟然含有丰富的磷和钙,这可是好肥料啊,正是田地里需要的。 然后剩下的,就是一团无法分解的胶质物了。 这团胶质物是透明的,很粘,但在遇到酸性物质之后会失去粘性而稍稍变硬,仿佛树脂——看来,这就是让火棘果在胃里结块的东西了,而且这东西在火棘果中的含量还不少,大概占整个果子的五分之一,难怪火棘果吃多就会胀死人。 “我们现在把它用来建屋子,尤其是屋顶,这东西可以把树叶和木头都牢牢地粘在一起,就是要提取出来不太容易。”主要是发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酸性物质,所以这种胶质物许多都硬化了。 陆希拿了一块硬化后的胶质物在手里转了转,这东西即使硬化了也还挺有弹性的,有点像追踪魔虫的虫巢,但更软一些,而且透明。 第245节 “多给我一点,我回去研究一下。”这玩艺要是能当塑料用,那大棚就真的可以直接架起来了,比用玻璃岂不是省钱得多?唯一的问题就是,有毒吗? “没有毒吧……”苏赛恩沉吟,“只听说过吃火棘果胀死的,还没有听说过被毒死的。而且工坊里的人也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啊……” 总之,即使这种胶质物不能应用,苏赛恩也已经非常高兴了。 陆希也很高兴。火棘果在无尽深渊可比追踪魔虫更常见,霉菌沼泽不远就有零星小片的火棘果丛,而且这东西种起来,比小麦和豆子更容易,毕竟它是无尽深渊的本土植物,很适应这种环境。 而且说到田地,苏赛恩也有话要说! “我已经可以主要使用红光和橙光了,祈福的效率果然更高了。小麦和豆子长势都比从前好,芋头尤其明显,今年一定能大丰收!”芋头本来属于耐荫植物,更适应霉菌沼泽的环境,现在光照效率再上去一下,效果当然是立竿见影的。 当然,作为主粮必然还是小麦更好,但对魔族们来说,能吃饱就非常好了。芋头田又扩大了,而且一些有火焰能力的魔族也被安排经常去田地边上,用他们的火焰来照耀作物。 “他们的火焰都是红色的,那是不是意味着,他们放出的基本都是红色光,正好适合用来进行光合作用呢?”苏赛恩不怎么肯定地看向陆希。这也是他听了课之后灵机一动的新想法,哪怕火焰的光不强,但多一点是一点呢。 “应该是有用的。”虽然说来火焰的光能量肯定是不太够的,而且可能大部分能量都以红外线——也就是热量的方式散失掉了,但陆希记得仿佛看到过一份资料,说有实验证明红外线同样可以让植物进行光合作用。 反正不管怎么样,霉菌沼泽这个地方缺少光照,能增加一点是一点,只要别把作物烤焦了就行。 “你可以划出一块田地来试验一下,看什么情况对作物生长最有利,以及怎么样才能提高他们的效率。” 苏赛恩露出了苦恼的脸——他已经在给魔族们讲课了,但对大部分魔族来说,他们实在没有耐心听这种“胡言乱语”,哪怕是领主大人说的,但听不懂就是听不懂。 陆希笑起来:“别指望上来就能让大部分人听懂。”她在长云领都开扫盲班了,但能觉醒的人毕竟还都是少数呢。 “从最基本的开始。那些有天赋的会对你讲的知识感兴趣,也只有这部分人才有提高和突破的可能。”不得不承认大部分人都是平庸的,但对他们来说,能够尽自己所能就已经值得尊重,要求倒也不必那么高。 “给他们传授知识,是让他们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以后他们也会这样教导自己的孩子,只有当人人都能睁开的眼睛的时候,基础才能打牢,提高和突破的人才会更多。”这需要时间,一天两天是急不来的,像劳拉和百丽儿那样在第一堂课就能觉醒的人,资质与运气都要有,可遇而不可求。 说到孩子,话题终于转到正道上来了。 无尽深渊里,低等的魔民生育率不低,但孩子的存活率却不高,这一部分是因为无尽深渊的条件不好,另一部分则是因为他们生下的孩子,完全没有魔力的比率更高。 这样的孩子存活就更难,比如说现在霉菌沼泽已经有了三千人,但完全没有魔力的孩子只有十二个,年纪从两岁到八岁不等,唯有一个超过了十岁的女孩子,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是初级魔鬼,虽然孩子完全没有魔力,但父母一直精心护着养着,竟然一直活了下来。 但即使如此,这个孩子也是瘦瘦的,头发干黄,瞧着就是长不大的模样,让她的父母极为担忧。 “您愿意把他们带去光明大陆?”苏赛恩又是激动,又是担忧,“这,这能行吗?” “如果他们是没有觉醒的人类,那还是光明大陆更适合他们生活。至于说身份——他们会以海风郡孤儿的身份去长云领,但是在成年之前,他们的身份对外都跟奴隶差不多。” 这主要是为了管理。魔族的孩子毕竟跟养济院的孤儿不太一样,万一小孩子说漏了嘴,说自己是从无尽深渊来的,这传开了咋办?还是得先圈起来养一养才行。 当然,这可能让他们的父母比较难接受…… “没有问题!”苏赛恩却直接就拍板定了下来,“他们本来也是您的领民。” 不,领民和奴隶,那能是一回事吗? 算了,魔族的领民和奴隶,可能,大概,说不定,还就是一回事,尤其是像这种根本没有魔力的魔族,当奴隶可能都不够格儿…… 就是苏赛恩,好像跟之前的圣母样儿有点不一样了…… 这次苏赛恩接收到了陆希的疑惑,低头笑了一下:“以前,我其实是觉得没什么希望的……我觉得魔族不该这样,但我改变不了什么,除了圣光我并没有什么战斗力。”其实他的圣光就是祈福,只不过对于魔族来说,圣光也有杀伤力,所以对魔族还算管用,但如果对上无尽深渊的那些魔兽,就没多大用处了。 “所以我只是捡那些可怜的人,希望尽我的能力,能让他们在死去之前也有一段温饱的生活,不至于这一生之中,竟然没有任何美好的回忆……”他自嘲地笑了一下,“也让我这个‘异类’,拥有一段自豪的回忆。” 陆希感觉眼眶有点发酸,发自真心地说:“你是个好人。”真的,像苏赛恩这样的,陆希真觉得他是非常纯粹的“好人”了,虽然他自己说这也是为了满足自己,但回忆又有多少用处呢?最大的好处还不是利人了。 “好人吗?”苏赛恩又笑了一下,“但是我也只能救那么点人而已。在您来到霉菌沼泽之前,已经有十几个人死去了,他们最短的只在我这里吃了一顿饱饭,最长的大概活了一年多。我确实让他们有了一段美好的回忆,但也仅此而已了。我知道还有更多的人跟他们一样可怜,但我没有办法能帮助他们。”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苏赛恩抬起头,直直地看着陆希,“您的方法,才能解救所有的人,让魔族全都过上好日子。我的方法已经不合适了,就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了。这里所有的人都是您的领民,都要遵从您的意志,若有违背者,就不配追随您,不配得到未来的美好生活!” 陆希:“……”压力山大,真的。你们这么压迫一个只剩下八年时间的可怜人,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我知道了。”然而她还是答应下来了,顿时感觉肩膀上又沉重了三分,“我们一起努力吧。” 苏赛恩低头表示恭敬,然后犹豫了一下,问道:“您有没有想过,跟灰塔合作?” 灰塔啊…… “你们的灰塔和红塔,真的管事吗?”总听海因里希说起这双塔,还说塔里都是至少大魔鬼级别的长老,但无尽深渊这个样子,听起来也不像有人管的啊。 “还是管的……”苏赛恩也有点尴尬地抓了抓脸颊,“虽然他们平常确实不太过问那些琐事……他们主要是研究。” 那可真是两座象牙塔,研究了这么些年,研究出啥来了? 苏赛恩想了想:“灰塔研究出了如何种植马林果——哦,马林果是无尽深渊里少数能够吃的植物,它们结的果实有点像土豆,还有一定的魔力,对于魔族来说是最好的食物了。” 就是这种植物结的果子太少,根本不够吃。灰塔研究多年,研究出了一种改良的马林果,产量是原始植株的四倍,寿命也从十年左右延长到三十年,也就是种下一片果树,就有稳定的至少二十年的盛果期。 但问题在于,这种改良后的马林果,再把种子种下去,就跟原始植株差不多了。而如果采用扦插的办法,枝条活性又不够。所以东西虽好,推广却难,目前只有一些大领地能种,而其产量也还远达不到喂饱所有魔族的地步。 灰塔的研究基本上都是这一类的,还有研究如何驯养虫形魔兽的,只不过成果虽有,但也基本只有大领地才能实施,无法普惠众人。 至于红塔,主要研究的是各种高杀伤力的魔法,但结果是差不多的——高杀伤力的魔法有,但那得高级别的魔族才能用,同样难以推广。 但,他们也还是管事的,比如说——黑水军在入侵红炎领这么久之后,双塔那边终于发话,让他们不要太过份,所以黑水军放弃了对四散逃跑的魔族的追杀,霉菌沼泽最近才能这么平静,并且还收揽到了这么多人。 陆希:“……”这事管的,简直仿佛联合……咳咳那个国一样了,管事了,又没完全管…… 这样的灰塔,要说合作仿佛也不太让人感兴趣呢。 第295章 迷失碎片(一)、这是一枚玉琮 在村子里走了一圈, 陆希也大致有数了。 要说魔族其实还是比较方便的,比如说即使是魔民也力气很大,拿上铁制农具开起荒来比牛都好用, 要不是苏赛恩的祈福范围有限, 霉菌沼泽周围的空地都能让他们开成田地。 这样的力气用不上就太可惜了,陆希不禁想到了要跟养猪男爵合建的那片养殖场——修猪圈, 旁边开田地种红薯和木薯, 都需要人手。海风郡的平民又暂时不能让他们出城,不如就像之前雇佣魔族们打魔兽一样,再雇佣一批人去开荒啊。 苏赛恩对此当然是举双手表示欢迎。魔民们在无尽深渊里有力气也不顶什么用,少数心细手巧的女性魔民可以去养蘑菇或者培育菌株,但前者用会魔法的魔族更好,方便调节湿度与温度;后者则是怕他们抵抗力太低, 会被过多的菌株感染。 所以魔民们现在就是除除草, 施施肥, 做做饭,或者修屋子和围墙。这些工作对他们来说并不饱和, 导致不少魔民都有些担忧, 生怕自己没什么用处, 哪怕不被领主赶出去,也会挣不到足够的食物。 而这些魔力极低微的魔民们,到了光明大陆上, 受到的结界排斥和压制反而更少,所以他们可以较长时间地停留在地面上。 “两拨人轮换, 每轮三百人, 工作半个月, 先试试。”陆希说完又问, “之前回来的那些人,有什么不良反应吗?” 这问的是之前在海风郡杀魔兽的那五百魔族。 “似乎也没有什么。有人说在海风郡的时候会有些烦躁,但不像是因为光明结界,更可能是因为忽然到了光明大陆上,心情有些……”苏赛恩找不到合适的词儿了。 陆希倒是能明白他的意思。这些魔族世代生活在无尽深渊,耳朵里听着魔鬼与人类的爱恨情仇——行吧,没爱和情,只有恨和仇——然后忽然之间到了人类中间,还是去救人的…… 这个心理波动可想而知,要不是有魔兽肉作为酬劳,恐怕愿意去海风郡的没几个魔族。而且那样的魔兽潮对他们而言不是灾难,而是丰富的物资,这种落差会更让人心理不平衡。 这也是陆希觉得为难的地方。 海因里希刚到光明大陆的时候也是满怀着仇恨的。想想吧,魔族与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结果魔兽打完,魔族就被鸟尽弓藏,直接撵到了无尽深渊,这换谁不恨啊? 之后就更糟糕了,魔族原来也是人类,只不过觉醒的方向不太一样。然后神官与骑士享尽风光,魔族就成了过街老鼠——这尼玛更让人不平衡了好吗? 所以陆希在这一点上可以不客气地说一句:要不是海因里希碰上了她,发现原来还有别的方法能够改善魔族的生活环境,他可能就要变身恐怖-分子去报社了!想想当初他说要把炭疽病菌扔进圣城,那恐怕也不是仅仅是说嘴而已。 海因里希这还是个有志青年,尚且会有这样的念头,只是对魔族的“大爱”让他跟这个世界妥协了——当然也可能是陆希向他证明了并没有光明神,以及亲眼看见安东尼信仰崩溃的惨样儿,让他心里平衡了一点儿——合着你们也都被教会骗了啊。 于是仇恨从整个人类社会集中转移到了教会身上,止住了他无差别报复的打算。 从这一点上来说,很值得给自己点个赞! 但是海因里希能控制自己,能因为整个魔族而妥协,可不代表每个魔族都能做到这样。比如说,就陆希这一路走过来,还有些新来的魔族暗地里向她投来不怎么让人愉快的目光——就因为她是个人类,占据着地面上丰富的资源,所以她提供给霉菌沼泽这片领地的机会,那价值就有点打折扣了。 这就相当于仇人占据了一切,然后再分给你一点点……陆希觉得如果是自己,也无法感恩。 所以别看陆希在冯特公爵和其他人面前说得那么光明磊落——什么魔族也是人啊啥啥的,但把魔族放上光明大陆这种事儿,干起来可没那么利索,搞不好就是放了一群“□□”出来,那还不乱了套! 所以现在要长期合作,只能先放最低等的魔民,这些人就算是闹事也比较好对付。而且他们能力低微,应该也没那么大胆子。至于会魔法的那些,虽然用起来可能更方便,但她暂时还不敢要。 即便如此,陆希也得重点标注:“给我挑老实肯干的。” “您放心。”苏赛恩仿佛一个人贩子,包拍胸脯。 两人在村子里转了一圈,陆希收获到的倒也不只有敌视,之前曾经跟她一起抵御过黑水军,尤其见过她面粉轰炸变异巨型幽灵的魔族,对她还是很友好的。小鹿角男孩儿更是眼巴巴地跟了她一路,这会儿见两人不再谈话了,才凑上来拉着陆希的衣摆,很是羡慕地说:“我也想去上面……”他好羡慕那些孩子的说。 陆希摸摸他的头,看看他脑门上那两个小小的,像新生鹿茸一样的小角,只能画个大饼给他:“等过一阵子,过一阵子你也可以去上面看看了。”低等的魔鬼在光明大陆无法长时间保持人形,一旦被看见可不是闹着玩的。 “让他也去干活吧。”苏赛恩对小孩子还是很宠,也捋了捋小鹿角乱糟糟的头发,“他挺机灵的,干活也很利索,还很会抹水泥墙面。” 小鹿角马上挺起胸脯,希冀地看着陆希。他听大人说过,光明大陆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一年四季都是光明和温暖的,没有幽灵和魔兽满地乱跑,地上长的野果和草叶都是可以吃的,不必担心会被毒死或者胀死,开的花朵也很香,不会像无尽深渊的魔植一样会突然把人吞进去…… 虽然现在他已经能吃饱肚子了,而且食物还越来越好吃,但对于那个一年四季都是光明,遍地食物的地方,还是十分好奇的。 “并没有那么好……”陆希哭笑不得,“光明大陆也有魔植,甚至普通的植物也不是都能吃的,比如说你们在屋子里种的那种蘑菇,就有很多品种能毒死人……这是谁给你讲的光明大陆什么都能吃?”这不是误人子弟么。 “传说里确实是这样讲的……”苏赛恩轻声说,“没去过光明大陆的魔族,都以为那里是遍地食物的好地方……” 就像光明大陆上传说光明之山是遍地奶和蜜的永生之地一样,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好的地方。只要能够去光明大陆看上一眼,就知道那里也不是那么好了,至少许多人类也并没有过得多么幸福。 只不过,能够穿过结界去到光明大陆的魔族实在太少了,还都是高级别的。像小鹿角这样的底层魔族自然没有这个机会。其实去过海风郡的五百魔族倒是亲眼看见了海风郡那些平民的破烂房屋和凄惨样子,但那时候他们一心只惦记着打魔兽攒肉,就连回来之后也满嘴讲的都是海里爬上来多少多少魔兽,每只有多么大,去了壳之后有多少肉什么的,只有少数几个会感慨一下原来人类的平民也过得那么苦…… 而对魔族来说,当然是满地爬的魔兽对他们更有吸引力,至于人类的平民过成什么样,跟他们又没多大关系。 “过去了是要好好干活的。”陆希严肃地说。虽然在她看来,小鹿角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上学,但魔族的成年年龄因血脉的不同而长短不定,对他们来说,能够稳定魔力才叫成年,小鹿角年纪不大,血脉也很稀薄,但他的魔力很平稳,也就可以算成年了,只不过即使成年,他也连初级的标准都够不上,价值并不大而已。 小鹿角连忙保证:“我一定好好干活!”他看了苏赛恩一眼,又小声补了一句,“我也挣食物回来给大家吃。”他这种低微的魔力,在无尽深渊也就是拔拔田里杂草,但他好羡慕那五百去海风郡捕猎的魔族啊,他们带着那么多肉回来的时候,大家就像迎接英雄一样…… 苏赛恩露出笑容,摸了摸他的头:“其实你帮着种植,也是给大家挣食物。” 小鹿角嘟囔着:“那不一样……”去外面干活挣回来的食物,好像就是跟田里长出来的不一样。 陆希倒也了解他这种孩子气的心理,好像“外面的”就是比“家里的”更有成就感似的。 “好吧。”陆希点点头,“你好好工作,如果做得好,我会给你发好东西,让你带回来给小伙伴们吃。”她说的当然是巧克力,相信小孩子们,不管是人类还是魔族,没有不喜欢这个东西的。 小鹿角不知道这个“好东西”是什么——当然即使陆希告诉他是巧克力,他也不会明白那是什么东西的——但他很相信陆希说的一定是比现在的黄粉饼还要好吃的东西,于是露出了笑容,从身上掏了掏,往陆希手里塞了个东西:“送给公爵大人。” 这东西看起来像是一块打磨过的石头,半透明的淡青色,有陆希半截手指那么长,表面还有铭刻的花纹。陆希心想这大约是小鹿角捡来的漂亮石头,一边说着“谢谢”,一边就打算看一看就收起来。 然而她把这块石头一转,发现它外面打磨成方形,里面还钻出了圆孔,并且表面的花纹并非天然形成,而是由一道道浅浅的阴刻线组合而成——这不是什么天然的漂亮石头,而是一件人工制品,并且那个图案,假如有喜欢逛博物馆的人,八成会觉得很眼熟。 那是兽面纹! “你在哪里得到这个东西的?”陆希震惊地问小鹿角。 外圆内方,兽面神纹,质地光润——这东西对种花家的人有另一种意义——这是一枚玉琮啊!是一件礼器,而且是魔族绝对不会用的东西。不,就连那些信仰教会的人类也不会用的,这东西,陆希只能想到一个地方:迷失之地,夏国! 小鹿角紧张起来:“怎,怎么了?这个东西,这个石头是我在河边拾到的,我觉得很好看……”而且中间是空的,可以串起来戴在脖子上,虽然不是什么宝石,但看起来很晶莹的样子,还有花纹,至少比一些魔族戴什么兽牙要好看呀。 “别紧张——”陆希连忙安抚紧张的小孩,“就是——这个东西对我来说挺重要的,带我去捡到它的地方看看吧。” 雨季的时候,霉菌沼泽就会涨满了水,有时候一直会涨到村子边上来。所以有了铁质工具和水泥之后,苏赛恩就抢在雨季之前挖了一条人工河,其主要作用是为了分流,免得水淹村庄——毕竟他们现在已经把沼泽的一部分都圈进了村子里,总不能到时候让工坊都泡在水里吧。 第246节 应该说苏赛恩这个举动十分英明,因为今年的雨季虽然降水量没有明显增加,但沼泽里的水却格外地多,这条人工河的水量竟然不小,还冲来了沼泽里的一些沉积物。这可都是好肥料,只要去掉其中的霉菌就行。 所以每天都有孩子跑去河边上捞那些污泥什么的,小鹿角就是在一团污泥里捡到了这枚玉琮。 陆希望着水流涌来的方向。霉菌沼泽实在是很大,即使最近没有幽灵出没,魔族们也不敢贸然进入沼泽深处,就连苏赛恩也只不过进到大约三分之一,而这三分之一里,除了灌木和野草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里面会有夏国的遗物吗?可是夏国的遗物又怎么会跑到无尽深渊来呢? 苏赛恩也答不出来,他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但是从来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东西。 “那会不会是,这东西就是最近才出现在这里的?”陆希转动着手里的玉琮沉吟,“看这个颜色,如果一直埋在泥里,是应该有沁色的……” 这点知识依旧是从她那位继父的女儿处得知的,而且古玉上的沁色还被视为珍贵,专门起了什么朱砂沁鸡骨沁之类的名称。而像她手里这一枚如此干净的,绝不可能跟泥水打过长时间交道。要知道,夏国消失到现在,时间可不短了呢! “但是这里连个魔兽都没有……”霉菌沼泽深处没有活物,这玉琮又是怎么出现的呢?总不能从天上一下子就掉下来的吧?又要怎么找到它原本呆的地方…… “您想进去?”苏赛恩大吃一惊,“这个,这可不行,太危险了!” “危险的就是沼泽和霉菌而已。”陆希摇摇头,“做好防护,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夏国有太多的秘密,之前放弃玉玺那是不得己,但现在既然有了线索,当然不能轻易放过。 苏赛恩看着她的黑眼睛和黑头发,觉得自己猜到了原因:“即使要进去,也要等雨季彻底结束,沼泽里干燥一些才行。”都说双黑血脉是夏国的后人,而夏国的名声在教会的宣传里跟他们这些魔族也差不多了,女公爵一定是怀念自己被污名的祖地了吧? “那就这么说定了。”陆希也没打算现在进去,雨季里各种霉菌会疯狂生长,空气里可能都充满了菌丝,她不是觉醒者,还是谨慎一些才好。正好有了火棘果里提取出的那种胶质物,还有之前的虫巢碎片,先整一套防护服才是正理。 这个时候,在双塔大教堂的地牢里,已经在外面守了好几天的牧师接到了黑翼死亡的消息。 “是他的圣女伊丽莎白突然间昏迷,但被妮娜救了下来。” “妮娜?”牧师皱了皱眉,“上次尤兰也是她救的吧?”血契把圣女与守夜人的生命联系在了一起,一方死去,另一方也会随之身亡,没想到这个规律竟然第二次又被打破了。 “列文大人——”能把消息带到地牢的人自然也是列文的自己人,他也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紧闭的地牢,这都三天了……列文大人该不会也出什么事吧? “大人不会有事的。”牧师强做镇定地说,“黑翼死了,长云领那边怎么说?”虽然损失很大,但黑翼死了比活着强,死人不会说话,他们可以否认这是守夜人,长云领没有证据的。 甚至他们可以说,这是长云领自己勾结的魔鬼,只不过后来反目,所以才杀掉了,并且顺手用来诬陷教会而已。 “长云领暂时没有什么动静,事实上,我们现在都无法确定,黑翼究竟是不是死在海风郡……”毕竟海风郡太平静了,平静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甚至那些住在城里的商人们都没听到半点动静。 牧师正要说话,忽然间一阵奇异的感觉让他猛地将头转向地牢:“列文大人!” 第296章 迷失碎片(二)、他成功了,又没完全成功 这种感觉很难描述, 牧师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震动着,从骨骼到肌肉都在颤动甚至发热,让他觉得莫名地难受, 甚至连眼前的景物都模糊了起来。 地牢的外墙上亮起了一弯又一弯的淡金色光芒, 这是防御神术阵被激发了——为了能关得住疯狂时的守夜人,地牢的神术阵从里到外一层叠一层, 普通的守夜人在里面发疯, 连点声音都传不出来。 但此时,外墙上的神术阵都被激发,就证明里面的人释放的力量已经穿透到了最后一重神术阵…… “列文大人,列文大人这是成功了吗?”报信的神官惊喜万分,情不自禁地向地牢门口走了几步。 “不要——”牧师连忙要招呼他退回来,但是此时, 地牢的门却呯地一声碎裂了。 地牢门是银星钢打造, 上面再镌刻神术铭文, 虽然只是几根栏杆,但当门关上的时候, 站在门外向地牢里看, 却只能看见一团黑暗。明明无法遮挡住什么的铁栏门, 却偏偏能够阻隔内外。 但现在,地牢的门上连续闪过几道淡金色光芒,然后就变成了碎块——是的, 不是哪一根或者几根铁栏断裂,而是整扇门都碎成了小块, 茬口处还能见到银星砂那微微的亮光。 而站在门口的神官, 在铁门碎裂的一刹那, 就仿佛被当胸打了一拳似的, 整个人都往后一仰,委顿于地。 “列文大人——”牧师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两步,望着出现在门口的人,声音都有些打颤,“您,您成功了……”虽然这么说,但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惊是喜,因为列文的神官服已经被撕裂,像破布似的挂在身上,虽然他看起来仍旧是原本的样子,头上没有生角,背后也没有尾巴,但,但那双眼睛,那双仿佛饿了三天的狼一样的眼睛,还是让牧师一阵胆寒。 虽然说列文确实是在地牢里呆了三天,但里面也准备了食物,应该不至于——没等牧师想完,列文忽然伸手抓起倒在地上的神官,像提一只兔子一样,拖着他退回了地牢里。 牢门已经碎裂,也就挡不住地牢里的情景了,但牧师下意识地移开目光,甚至又往旁边移动了几步,好让自己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只能听到那一口口吸吮和吞咽的声音。 他后背上冒出了冷汗,有些想哭,又想立刻逃出地牢,但他最终还是什么都没做,直到列文再次出现在地牢门口。 现在的列文大主教看起来就很正常了,即使身上的衣服还是破的,但那也只是一位“穿着破衣服的大主教”而已,而不是刚才那个“看起来像人的东西”。 哦不,现在不是大主教了。于是牧师努力露出了笑脸:“恭喜红衣主教大人……” 是的,列文已经是红衣主教了,一圈淡淡的光从他身边铺展开来,几乎将整间地牢都铺满了。这看起来很像圣光,但牧师总觉得有种冰冷的感觉,就仿佛日光与月光的差别一样。不过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而是恭敬地取出一件早就准备好的袍子,双手送了上去。 这是一件红色的长袍,当然是红衣主教的袍服,是牧师悄悄带在身上的。当时他准备这件衣服的时候是充满了期望的,但现在…… 列文接过袍子,随手把自己身上那件破烂扯掉,披上了新袍子。在他扯下那些布条的时候,牧师看到他腋下多了两道黑色的弧线。那弧线只是将将爬到腋下,从正面只能看到露出来的那一点点,但牧师却不由得想起了黑翼——黑翼在保持人形的时候,后背上就有对称的黑色花纹自两片肩胛骨处延伸出来,斜着向下探到两肋,假如正面相对,就能看到自他腋下探出来的一点花纹的尖端…… “黑翼——”牧师吐出这个名字,才发现自己失言,于是连忙硬生生地把话题扭转过来,“黑翼死了,他的圣女一度昏迷,被妮娜救了回来。但是长云领并没有任何动静,所以……” 列文皱了皱眉头。长云领没有动静,那黑翼是怎么死的?一个大魔鬼,就这么悄无声息就死了? “已经让人再去打听消息,但是海风郡现在这种情况,可能会慢一些……”牧师低着头,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下。他在列文面前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 但列文看起来跟从前并没有太大变化,即使对这个回答明显不满意,但也并没有责备牧师,只是点了点头:“要弄清楚。” “是。”牧师稍微松了口气。但这个时候,列文忽然转回头来看着他,笑了一下:“害怕我?” “不,不是……”牧师的后背瞬间就湿透了,“只是,只是您晋级之后,威严,威严确实是,比从前更甚……” 这是事实,但不是完全的事实。不过列文并没有深究,反而长叹了一声:“我知道你的难处,毕竟我确实不是从前的我了……” “不……”牧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列文也没有要他说什么,反而自己接着说了下去:“其实我在这之前就已经想到了可能我会变成这个样子,甚至想过我会死去,但唯有这样,才能让裁判所获得应有的地位。只有裁判所掌握了真正的权力,我们才能改变这个世界——那些贪婪的领主、贵族和王室,嘴上说着敬奉我主,实际上他们心里真的这样想吗?他们有真正的敬重过教会,遵守过教义吗?” “教皇冕下太过软弱了——”列文沉沉地说,“甚至他想拱上位的□□也是一样。而其他的圣徒们,他们争夺权利,也不过是想把眼前这种死气沉沉的情况继续下去罢了。必须要有人站出来,撕破这种局面,才能真正让我主的光辉洒遍大地——变异魔兽的出现,就是神对我们的警告了,如果我们再这样下去,这个世界就会毁灭掉!” 这些话,他从前就说过不只一次,只是关于变异魔兽的事儿从来没提过。在他这些熟悉的话语里,牧师心里也渐渐安定了下来,忍不住问道:“变异魔兽,是神对我们的警告?” “不然为什么会出现变异魔兽呢?”列文反问,“黎明时期出现魔兽,是神对人类无信无义的不满,所以祂造出魔兽,却又为人类降下神恩,让人知道信仰与行善的可贵,所以教会才会建立。然而黎明时期已经过去太久,人们渐渐地又忘记了谦卑、虔诚、仁慈这些神所教授的美德,甚至教会内部的神官都有所堕落,所以变异魔兽又出现了,连神术都无法对付它们,这就是神的警告!” 牧师一方面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但另一方面他又忍不住要想——裁判所现在做的事,全部都符合美德吗?比如说把那些圣女弄来,跟守夜人结下血契,这算仁慈吗?还有以前负责运送圣女的卢卡斯主教,那家伙跟美德好像就不太沾边。再比如说前些天经过双塔的皮亚斯主教,他抛弃海风郡的举动也并不符合教义,可是列文却直接派出了黑翼…… “有什么疑惑都可以说出来。”列文现在看起来真的又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如果不是地牢里还有一具尸体的话,牧师都要以为他之前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幻觉了。 所以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自己的问题说了出来。 “有些,是为了达到目的不得已的牺牲。”列文平静地说,“圣女虽然得到了神恩,但她们既不会治疗又不能祈福,唯一的作用就是签订血契,这是她们为主的牺牲,未来会让她们直升光明之山,得到永生之福。至于卢卡斯和皮亚斯,呵——你以为他们现在还活着吗?” 牧师愣了一下。卢卡斯自从生了怪病不能运送圣女之后就不再来双塔了,皮亚斯更是已经离开双塔前往苦修院,但——听列文的意思,他们都已经……死了吗? “在进地牢之前,我已经给在外面的毒液传了信。”列文低头整理了一下自己新袍子的衣袖,“冯特一家竟然敢拒绝教会进入海风郡,公然反对神明,理应裁判,但丢弃信徒自己逃跑的罪人,也不可能去苦修院舒舒服服地过日子。” 牧师情不自禁用力点头。现在,他对列文的恐惧已经完全消失了——这还是从前那位大主教啊,只不过他现在又晋升了而已。 “派猎犬那一组去找一下黑翼的踪迹,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列文沉吟了一下,“但要告诉疾风,盯住了猎犬,他的情况一直不太稳定,不要让他冲动行事。如果再落入冯特家手里,那裁判所就不好收场了。” “猎犬的那个圣女不好……”牧师一边点头遵命,一边忍不住说道,“猎犬跟她签订血契之后,基本没什么改善。” 列文也点了点头:“应该是能力太弱了,而猎犬又晋升了高级,她身上的神恩就无法抵挡猎犬的侵蚀。等下次有新圣女过来,给他换一个吧。” 牧师自然地点了点头。这会儿,他已经不再想把圣女配给守夜人有什么不妥了——列文大人说得对,这只是必要的牺牲而已,神赐给这些无能的女人神恩,就是让她们做这个用的,不然她们既不会治疗又不会祈福,要神恩做什么呢? 不过他忽然想了起来:“妮娜——”妮娜会治疗啊,她竟然能两次救下了失去守夜人的圣女,这个治疗能力…… “对了——”列文也想起了在王都的两个圣女,眉头皱了一下,“让她们回来吧,在外面呆的时间也够久了。”本来他还要找借口把伊丽莎白召回来,现在连借口都不需要找了。等伊丽莎白回来,香薰蜡烛的效果也就该显现出来了。 两人一边谈话,一边离开地牢,回到了南塔。 进入自己的房间之后,列文的表情就微微阴沉了下来。新的红色长袍背部隆起,仿佛里面有什么活物在挣扎着想冲出来。而他的额角上也出现了两个黑点,十分明显。 不过几分钟之后,长袍重新平复,黑点也消失了。列文吐了口气——他成功了,可是又没有完全成功——不,其实还是成功了,唯一的问题就是,用黑翼的血液炼制的药水中,属于魔鬼的那部分最终还是留了下来,虽然他可以控制,但……他现在既不是魔鬼,也不是纯粹的神官了。 但是神恩并没有收回,甚至他还晋升为红衣主教,并得到了新的能力,这就证明他的路是对的,是神所允许的! 对,一定是神所允许的!列文回想着刚才自己的心腹牧师最初看到他时的恐惧眼神,反手摸了摸自己背上的花纹——他必须学会严格控制魔力。他的心腹理解他的志向,愿意接受他的改变,但这不代表着其他人也能接受。一旦他露出一点儿痕迹,他所为之奋斗的一切就都不可能了。 所以,为防万一,他还是需要一个圣女。说起来黑翼既然死了,那么他留下的圣女倒是很合适,毕竟他得到的新能力与黑翼很相似,那么适合黑翼的圣女,应该也很适合他。 列文微微闭上眼睛。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只神术玻璃杯子,这种在贵族当中有钱也难求的东西,教会内部的神官倒是更容易拿到。 现在,这只杯子忽然间颤动起来,那薄薄的杯壁竟仿佛水波一般动荡,然后随着一声脆响,变成了一桌浅绿色的碎渣。 列文睁开眼睛,却皱起了眉头。很奇怪,杯子虽然是神术玻璃的,即使扔在地上也不会轻易摔碎,但其牢固性与地牢的门相比却还是差得很远的,但为什么在他的感觉里,要震碎这只杯子,似乎比震碎地牢的门更困难呢? 这种困难不是说他搞碎杯子比搞碎地牢的门要花更多的力气,而是说如果有一只用银星钢打造的,同样大小同样厚薄的杯子摆在这里,那么弄碎这只银星钢杯子,将会更加顺畅。 这太奇怪了,究竟是为什么呢?列文隐约觉得如果能弄清楚这其中的缘由,他的新能力会掌握得更好。但问题就是他毫无头绪,甚至不知从何想起…… 他烦躁地随手将那些玻璃碎渣扫到桌子下面——地牢门是银星钢,地牢的墙是青岗石,前者更为坚固,并且都铭刻了神术阵,但是刚才在地牢里,他震碎了牢门,对于墙壁却并没有造成相同程度的伤害,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银星钢其实根本不结实吗? 如果他的新技能威力只限于对地牢墙壁的那种伤害,那么他的实力大约也就只是普通的红衣主教水准,而如果以他对银星钢造成的伤害来衡量,他就已经达到红衣主教的巅峰水准,可以冲击圣徒了! 这两者差得也太远了,他究竟是哪一种呢?列文陷入了纠结之中…… 假如陆希在这儿,就能回答列文的问题了——他的实力大概还真达不到巅峰水准,因为他只是恰好卡到了银星钢的共振频率。 但陆希并不在这儿,所以对于列文开创性地进行的“生化试验”也一无所知,而是在激动地向海因里希展示那枚玉琮。 “我以为你对夏国也没那么感兴趣……”海因里希可并不很激动,反而皱起了眉毛,“霉菌沼泽里太危险了——我不是说那些霉菌,是混乱的空间!” 陆希这才想起来,无尽深渊里的空间经常是混乱割裂的,要成为一地领主,首先就要有稳定空间的能力。 但是霉菌沼泽的两位“领主”都没达到魔鬼公爵的标准,然而领地的空间近来一直十分稳定。 “我很怀疑,是因为开了一扇稳定的门。”海因里希沉吟着,“虽然我也没有证据。但自从有了那扇固定门之后,霉菌沼泽的空间就一直比较稳定。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些幽灵被消灭了,因为之前曾有人怀疑,幽灵的穿梭会让原本就割裂的空间更不稳定。但是现在霉菌沼泽深处的空间恐怕没这么稳定——今年雨水没有增加,但从沼泽里出来的水流却更多,那很有可能,是出现了不属于沼泽的水源。” 陆希思索了一下:“你是说那里出现了新的空间,那个空间里的水也流进了河里?” 海因里希指了指那枚玉琮:“这东西说不定就是‘那股水流’冲出来的。” “那我也想去看看。”陆希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有一件事,我还是想弄清楚。”夏国那个巨大的法阵,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是否与她的猜想一致?哪怕知道了结果也不会改变她剩下的八年时间,但有些事情,她总还是想弄清楚的。 第297章 空间碎片(三)、夏国的事情是大秘密 霉菌沼泽的雨季尚未过去, 探索什么的暂时不行,陆希目前还得把精力放到建设上来。 然后她就收到了安娜的信:伊丽莎白圣女突然病重,双塔把两位圣女都接回去了, 然后乔纳斯王子的病就又犯了…… “守夜人死了, 圣女的反应这么强烈……”陆希喃喃地说,“这还真不能把面具直接咔嚓了……”太遗憾了。 “等到弄清楚血契的事, 早晚能把面具咔嚓了。”海因里希安慰她, “再说,伊丽莎白已经是第二个活下来的圣女了,可见血契也不是无解的。” “不能拿妮娜冒险啊……”陆希叹着气,“而且妮娜想的是把双塔所有的圣女都救出来——据她统计,双塔现在活着的圣女就有一百多,这里头有一些很弱, 所谓的神恩浅薄得还不如当初的汉克呢, 这样的圣女, 强行解除血契也不知能不能挨得过。” 而且守夜人也不能都杀了啊,他们固然手上都染了血, 但有些人不过是一把刀, 刀染了血, 最该被追究的是握刀的那只手。 “啊,该死的血契到底是怎么来的!”陆希一头倒在马车里——她现在正在回长云领的路上,因为安娜用丝绸和巧克力换来的五千奴隶, 有一半已经运到长云领了,她得回去安置。 这批奴隶是外来的, 一时间当然没法安排什么有技术的岗位, 他们都是来种地和修路的, 挖矿也行, 总之把原先那批做熟了的奴隶们替换出来,好去做更多的事情。 海因里希沉着脸:“等我再晋升一次,领地获得了灰塔的认可,就能去查询灰塔的典籍了,也许会有点线索。” 第247节 “说起你们的灰塔和红塔——”陆希又坐了起来,“他们到底管不管事啊?” 海因里希沉默一下,然后苦笑:“在双塔建立之初,他们就是魔族的方向。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魔族的处境依旧如此,大家发现听从灰塔和红塔并没有多大用处,最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来生存,所以双塔的话也就渐渐不管用了……” 而当双塔里的人发现自己的权威日渐低落的时候,那些喜爱权力的人也就离开了双塔,以至于现在双塔里只剩下了一些纯粹的“研究人员”,而武力值却下降了——当然,相比之下红塔要好一些,但他们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神术的,所以在无尽深渊内部的战斗中反而用处不太大,所以也是百步与五十步的区别罢了。 没有足够的武力,双塔的话也就成了笑话了。而这次灰塔的发话,黑水军还能买账,则是因为黑水沼泽的情况太过恶劣,而灰塔正在研究一种能够吸收毒素的“净化魔植”,并且初见成效——这是黑水沼泽需要的,所以黑水公爵才给了灰塔面子。 陆希对于黑水沼泽有一点猜想:“黑水沼泽的黑水,是不是能燃烧的?” 海因里希想了想:“倒是听说黑水沼泽禁止魔族随便使用火系魔法,而且前些年曾经起过一次火,过了许久才扑灭。那阵子黑水沼泽的天空中都满是毒烟,听说为了灭火死了不少魔族。” 那听起来的真的很有可能是石油啊! 陆希先是兴奋地搓了搓手,随即想起来自己并不是石油化工专业的,顿时又颓了。 隔行真的如隔山啊,就算理论上她明白,实践中也干不起啊…… 海因里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还在回忆:“红塔倒是有人研究这些黑水,觉得可以从中开发出新的魔法来,只是不知道究竟研究得怎样了……”这几年都没消息,多半是没啥成果。 这么一想,海因里希也觉得有点颓——红塔和灰塔,细数起来好像也没有多少能拿得出手的成果啊,那也就难怪双塔在无尽深渊的地位越来越轻了,听起来很高大上,被所有的魔族所尊敬,但其实……像是一只飞在空中的风筝,要看的时候需要仰望,但如果不看,风筝其实也做不了什么,反而有可能因为飞得不好而一头栽落下来,直接跌入污泥。 陆希却是眼睛一亮:“要是能知道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好了……”没准就有什么突破呢,“哎,你得努力啊!”得当上魔鬼公爵,才有资格跟灰塔红塔打交道啊。 海因里希抿了抿嘴唇,没说话。从高级魔鬼往上晋升,是一级更比一级困难,等闲晋升一级也是以十年起步的,他能在这个年纪成为大魔鬼已经是天赋与运气并重,再想晋升魔鬼公爵,至少目前来看还有的是时间磨呢。 不过想要进入双塔,也还有一个办法——在魔法方面能够有开创性成果的人,可以不计等级,直接得到进入双塔的资格。 虽然这一条规则已经因为太多年没有人使用,被视为一句毫无用处的废话了,但等到双塔的开放日,他可以去试试。 马车驶上了白浪湾与长云领之间的“云浪公路”,明显地平稳起来。但这条公路上的车马也多了起来——如今不少商人都开始使用这条路,虽然走这条路就去不了绿云领,但如果不是做糖果买卖的,单是在白浪湾与长云领进些货,也足够赚钱了。 因此,绿云领这段时间人流量有明显的下降,不过因为他们的糖并不愁卖,所以暂时还没有影响到领主的钱包,但对一些靠行商吃饭的底层平民来说,他们已经感觉到了困难,只不过他们的困难并没有人理睬罢了。 总之现在云浪公路上人不少,虽然马车周边都有民兵保护,海因里希还是觉得不放心,索性自己也坐到车辕上,观察四周的人流去了。 陆希于是打了个呵欠,难得地有了点空闲的时间,戳了光球一下:“夏国的遗物,怎么会出现在无尽深渊里?” “我,我怎么会知道……”光球结巴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陆希会这么直接地问。 “哦,你不知道啊……”陆希干巴巴地笑了一声,“我以为最近信仰值上升,你能再解开点什么资料呢。” 光球沉默了。最近海风郡在迅速恢复,面板上的信仰值也在不停地上升,前阵子一万五,这阵子已经突破两万了。要按光球之前的说法,这怎么着也该再开放一点资料了。 “你知道了什么吗?”它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陆希心里咯噔了一下,表情却毫无变化,虽然光球是存在于她的意识之中,表情可能对它并无意义:“知道什么?” 光球又不吭声了,半天才有些含糊地说:“夏国的事情是大秘密,需要达到更高级别的时候才能解锁……” “这样啊……”陆希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那突破两万就没有解锁点啥?” “有些东西你已经知道了。”光球似乎理清了思路,“比如说有禁魔领域的变异魔兽什么的,你不是已经遇到了,而且都干掉了吗?” 陆希并不打算戳穿它,现在翻脸没什么好处:“就没有别的资料了吗?将要解锁的资料被我自己先探明了,这难道是我的错吗?奖励没有了就不合理吧?” 光球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霉菌沼泽那里应该只是夏国王都的一点碎片,无尽深渊的空间混乱,所以那点碎片才能藏在那里,在那一带的空间稳定之后渐渐显露出来。我劝你最好不要进去,因为那里看上去是霉菌沼泽,其实是另一处空间了,如果万一发生什么变动,你有可能回不到霉菌沼泽,也有可能被忽然变化的空间切成两半。” 陆希觉得这描述仿佛在哪里听过:“该不会无尽深渊之所以空间那么混乱,就跟夏国有关吧?进入无尽深渊的夏国碎片,不止这一处吧?” 光球又不吭声了,过了几秒钟才说:“我不知道,这不在解锁资料里。” 那就是她说对了。 也就是说,当初夏国王室毁掉那个巨大的法阵,其反噬其实是让夏国落入了无尽深渊,只不过两个空间的冲撞必然造成空间的碎裂,陆希把它理解为一个苹果和一个梨被挤在一起,那么双方必然都变成了碎块,然后不同的碎块胡乱地交杂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是,是双方的空间彼此嵌合了。 “那夏国还有人活着吗?我是说在那些空间碎片里。” “不知道。”光球回答,“这不在解锁资料里。” 陆希感觉到这回答跟上一个回答有微妙的不同,也就是说,这个回答可能是真的,就是说光球真的不知道——或者说,光球背后的那个生命并不知道。 这么看来,也不是什么全知全能的神嘛。 不过两个空间相撞,那结果必定是很惨烈的,所以那些空间碎片里如果有人活着,应该也是极其少数,而且他们离开那些碎片就等于走进了无尽深渊,要活下来就更难了。 “那么夏国当时有多少人是逃离了迷失之地,总大概有个数吧?” “那倒是不少。”这个问题光球回答了,“空间的碎裂从夏国王都开始,向四周延伸,如果及时逃跑,再跑得快一些,就能逃出去。只不过夏国的巫师们大部分都死了。” “都死在那个法阵上?”所以逃出来的绝大部分都是没有觉醒的平民,对于教会的宣传完全无力反抗,也就导致夏国后人变成了堕落血脉。 “教会也杀掉了一部分。”光球在这个问题上倒是没有讳言,“当时有巫师想要为夏国报仇的。” 这次轮到陆希沉默了一下:“你觉得教会做得对吗?” 似乎随着她的信仰值升高,光球的态度也在渐渐变化,有时候说起话来,都不太像最初那个话痨又有点活泼的小光球了。所以陆希觉得,这也证实了她的猜测——光球不是什么系统,它或许就是一个生命,一个会逐渐变化的生命。 “人类的争斗都是这样吧。”光球思考了一下,“也说不上什么对错。不过,你是想去寻找夏国的那些空间碎片吗?即使当时还有活人,现在空间碎片里应该也没有了。” 刚才你TM还说不知道呢。 “你觉得我不该去找?”陆希按下心里的恼火,反问光球。 光球犹豫了一下:“就是比较危险,而且对你积累信仰值也没什么用处……”它应该是还记得前几次说这种话的时候,陆希表现出来的反感,所以说到最后声音就小了很多。 “说到信仰值——”陆希不打算再跟它说什么夏国了,反正她已经打定主意要去,“我带回来的那些魔族孩子,他们的信仰值有用吗?” “他们的人数也太少了。”光球没有发现陆希这话是个陷阱,很痛快地回答,“就算他们全都贡献了信仰值,又能有多少呢?这样对你来说,其实不太划算。” 那就是说,这十几个毫无魔力的孩子,其实都是人类。所以有魔力者为魔族,无魔力者就是人类,魔族确确实实,就只是觉醒方向不同的人类罢了——或者说,他们只是接受了新神影响的人类而已。 “捞一个算一个吧。”陆希没有戳破这件事,而是结束了这个话题,“搂草打兔子,顺手的事。” “也对。”光球有点高兴,“白浪湾也开始有信仰值了,如果你的领地能再扩大一些,十万信仰值并不难完成。” 然而陆希已经不想跟它谈什么信仰值了,所以只是敷衍地嗯了一声,就直接闭上眼睛装作要休息了。 她不知道,在她的马车往长云领走的时候,海风郡的城门处来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的打扮像是一个商人带着一个随从,虽然有一辆马车,但马不怎么样,车也不怎么样,看起来就是那种本钱不大的小商人。商人长得很健壮的样子,倒是随从个头不高,也不像很能干——似乎还没有他的主人力气大。 反正接待他们的旅店主人心里是这么想的——用这么个随从,恐怕也干不了多少活。 但这不关他的事,只要这商人肯在他的店里花钱就行。 商人要了一个“双人间”,这比主人自己住单人间,而让仆人跟马住在一起要多花费几个铜币,所以小店的主人立刻就高兴了起来——这样慷慨的主人,一定也愿意为了饭食多花几个钱的。 果然商人没怎么犹豫就选了他推荐的“套餐”,还是两份! 这种小旅店当然跟大旅店不能比,套餐是一份酸辣粉条加鱼丸,另有一块全麦面包和一份蔬菜沙拉,只要十铜币,一个壮年男人也能吃饱,而且店主人敢肯定,不会有人觉得不好吃的。 果然酸辣粉端上来,商人就露出一点诧异的神色:“味道似乎还不错。” 店主人莫名地有几分骄傲:“客人请放心,来我们店里住过的客人,还没有不喜欢这份套餐的。这里面用的都是正经的香料,长云领来的。” 随从用勺子拨了一下碗里的鱼丸:“这是鱼肉?” “是的,是用鱼肉做的丸子。”罐头厂已经开工,最近首先产出的就是这种鱼丸,据说是用近海的小鱼做的,但店主人反正自己是很喜欢的。 随从舀了一个放进了嘴里:“确实不错。” 店主人稍微愣了一下,因为商人还没动勺子呢——这个随从看起来跟自己的主人关系确实很好,都可以这么随便的。 等他走出房间之后,随从就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对商人举了举勺子:“真的不错,这个味道很特殊,你不尝尝吗?” 商人——也就是疾风,拿起勺子也吃了一个滑溜溜的鱼丸,然后皱了皱眉头:“这个味道——这不是胡椒。” 打扮成随从的猎犬笑了起来:“当然不是胡椒。你以为在这种小店,还是十铜币一份的饭菜,能放胡椒吗?”他捏了捏那块面包,“这居然不是黑面包。”虽然颜色并不白净,但他只凭气味就能分辨出来,绝不是那种酸不唧唧的货色,更没有掺什么麦秸甚至木屑之类小旅店常加的东西。至于说有麦麸,那不是应该的吗? 倒是那个蔬菜,看起来就是外面挖的一些野菜,但浇的汁气味也不错。 综上所述,十铜币买这么一份饭菜,实在是太赚了。嗯,如果能吃饱的话。 几分钟之后,猎犬摸了摸肚子——作为一个异能者,他吃这些不太够,但如果是个普通人,这一份饭菜已经能够填饱肚子了。对小商人来说,这是非常实惠的,而且还极其美味! “海风郡以前应该不是这样吧?”猎犬又摸了摸下巴,“我能闻到这城里还有更美味的东西呢,以前可没听说过。” 疾风还在因为酸辣粉而微微吸着凉气,闻言看了一眼猎犬:“你能确定黑翼来到这里了吗?”这才是他们的目标啊。 第298章 迷失碎片(四)、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 海风郡的原大教堂, 现医院。 原本镶嵌在围墙内部的魔晶已经被抠掉了,所以围墙失去了神术阵的加持,也没有了那种润泽的宝光。但石头原本的白色并未因之而改变, 在阳光下依然看起来干净明亮, 也衬得上面贴的画纸颜色格外鲜艳。 “卫生……宣传……栏?”守夜人当然是认得字的,但是这些词汇却陌生而绕口, 要稍微思索一下才能明白。 不过不明白也没关系, 看看那些画的内容,也就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了。 画很大,一米见方,颜色鲜艳,老远就能看得清楚。每幅画的上方有黑色的大标题,下方则有小字的详细说明。 “不喝生水。”猎犬看着第一幅图, 那上面画了一个土灶, 正用陶锅煮着一锅滚沸的水, 下方的小字写着,“从井里或河里打来的水, 藏着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 会导致腹痛、恶心、孩子瘦弱, 应煮沸之后放凉再喝。同理,不能吃生肉,蔬菜水果也应用煮沸过的水洗净才能吃。” 他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河水里确实……”以他的能力, 自然能够发现野外的河水看起来清澈,其实并不那么干净, 只不过像他们这种级别的觉醒者并不必在意罢了。但对普通人来说, 一些虫子和污物喝入腹中, 确实没有好处。至于蔬菜和水果, 那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谁会对平民说这些呢?而且,就算平民知道了又怎么样,他们有足够的柴火来煮水吗?难道柴禾不要钱,不交税吗? “虚伪。”疾风在旁边嗤了一声,说了同样的话,“平民用什么来煮水呢?” “用蜂窝煤啊。”旁边却有个半大的女孩子答了话。 “嗯?”猎犬很有兴趣地看向女孩,刚才她站在围墙旁边,又只是个半大的孩子,所以猎犬根本没有注意,还以为她只是在这里玩呢,“你说什么?” 女孩子并不胆怯,反而用手比划了一下:“女公爵大人运来了一些蜂窝煤,是这么大小的,中间扎着蜂窝一样的眼,很便宜的,一枚铜币能买两块,可以烧整整一天呢,只要盖一个用来烧煤的炉子——现在的新房子里都有,非常好烧的。柴禾也有人挑来卖,两个铜币一捆,烧煤要用这个引火。烧上一大锅水,一家人都够喝。” 她看起来有十一二岁,身上的麻布衣服显然是好几块碎布拼起来的,但洗得很干净。有些发黄的栗色头发梳成辫子,辫梢上还用一根红色的绒布条扎了个蝴蝶结。 这个蝴蝶结确实有点扎眼,因为那种绒布绝对不是穿麻布衣服的人能用得起的,那是贵族才能用的丝绒!即使这么一小条,也不会落到平民手里。 “你这个发带是哪里来的?”猎犬微笑着问。 但是他不笑的时候还好一点,一笑起来不知怎么的就让人心里发毛,仿佛看见一条恶狗龇出了牙齿一般。女孩子倒退了两步,但转头看看医院门口站着的两个守卫,仿佛心又定了下来,挺胸抬头地回答道:“这是女公爵大人奖励我的,因为我学字快!” 现在女公爵大人经常要贴告示,还要宣传各种各样的事情,很需要识字的人。但是识字的人一时很难找到,于是就召集了他们这批半大的孩子来学习,也不需要他们一下子识很多字,先能把宣传画上的字都认识了,能够讲给不认字的人听就可以。 她学得最快!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字她就都认识了,但她很聪明,女公爵是先让人把宣传画上的字都念给他们听,她就牢牢地记住了,然后有不认识的字,她就对照着背下来的内容去回忆,至少给别人讲的时候是不会出错的,而且这样反复地对照和回忆,她既牢牢记住了宣传画的内容,又认识了那些字,一举两得! 所以她现在已经跟那个瘸腿男孩一样,能够独当一面,专门给人讲解宣传画啦! 因为她是最能干的,所以女公爵奖励了她五根发带!整整的五根哦,都是这样精致的布料,鲜艳的颜色,而且还各不相同,有红、绿、黄、紫、蓝好多种可选,随她自己挑! 第248节 而且在这里念宣传画,每天还有三个铜币的薪水,并且包一顿午饭——午饭可好吃了,有一碗酸辣粉和一些蔬菜,还有一块面包呢。她吃酸辣粉就饱了,面包可以带回家给妈妈。对了对了,酸辣粉里有油花,有时候还会有些鱼肉碎呢! 她越说越高兴,已经忽略了猎犬那让人有些后背发毛的笑容,很骄傲很得意地告诉他,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她家那一条街上的所有孩子,谁都比不上她挣得多! 猎犬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一边看着后面的宣传画。 这些画上有的在讲“使用公厕”,有的讲“受伤清创”,有的讲“肥皂洗手”,有的讲“消灭四害”,有的讲“勤换内衣”,简直是从吃到拉全部包括了。 女孩炫耀完了,猛然想起来她的任务是给人讲解宣传画,于是连忙又挨着每张画给猎犬讲解了一番,并且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人就很少会生病了,也不用花钱去买圣水!” 圣水这个词跳进猎犬的耳朵里,刺得他眉梢一动:“这样就不会生病,也不用买圣水了?” “对!”女孩非常肯定地说,“女公爵说了,有一些病是可以避免的,有一些病可以自己治疗,但是方法要得当,比如说受了伤就不可以用土去止血,那样反而会污染伤口。只有一些比较重的病,要来医院看病。” 猎犬咧嘴笑了一下:“医院什么病都能看好吗?” “还不能。”女孩却摇了摇头,“女公爵说了,医生的能力是不同的,有些病他们治得好,有些病治不好,所以我们日常就要讲卫生,减少自己得病的机会,不让小病变成大病。” “呵呵——”猎犬又笑了一声,“治不好病的医生,又有什么用呢?” 女孩反问:“那圣水也有治不好的病呢?” 猎犬的眼睛里猛然闪过一丝杀气,但是被他压下去了:“圣水治不好的病,是因为他们做了渎神的事,是神在惩罚他们!” 这话如果说给那些成年人听,大概他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毕竟渎神对他们来说是刻进了骨血里的罪行,谁也不敢对此有什么抗议。 但半大的孩子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他们更相信女公爵的话,毕竟是女公爵给他们的亲人或他们自己治好了病,然后又让他们有活儿可干,有钱可赚,有饭吃有衣穿的:“那为什么同样的病,大主教能治好,见习牧师就治不好呢?难道神的惩罚,遇上大神官们就没有用了吗?” 这个问题猎犬也无法反驳。他鼻翼抽动了两下,眼睛开始有些泛红。 女孩子感觉到了一点危险,下意识地想往后退,但又倔强地站住了跟猎犬对视:“难道不是这样吗?”她觉得女公爵说的特别对,而且,抛弃海风郡逃走的神官们,算不算渎神呢?神为什么不惩罚他们? “咳!”疾风重重咳嗽了一声,拉了一把猎犬,“我们该走了,还要去买盐呢。”他已经看见那两个守在教堂门口的守卫把目光移过来了。这两人中有一个应该是初级骑士,还有一个只是普通人,但两人手里的武器有些不太寻常,疾风从那看起来并不像神术武器的黑色奇怪长管上,感觉到了一点危险。 女孩很高兴自己驳倒了一个成年人,她并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毕竟医院门口的守卫不单看守医院,也包括要保护她的。所以她心情不错,听见他们说要买盐,就提醒了一句:“现在买盐不在精盐工坊了,你们要去市政厅,那边有接待商人的分部。盐,罐头,都要去那里才能买。” 疾风当然不是为了买什么盐,所以只是随便答应了一声,就扯着猎犬走了。 他们走过一条街之后,疾风才问:“你确定了?” 猎犬眼里的红丝还没有褪净,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海风郡那些人玷污了神的荣光,他们都该死!” 疾风吓了一跳:“你想屠城吗?这不行!” 猎犬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我是说教堂的那些人!” 疾风顿时又吓了一跳:“你说什么?你想杀神官?” “他们玷污了主的荣光,让主的尊名被这些贱民质疑,他们就都该死!教会什么时候这么丢人过?”猎犬低声地嘶吼,眼睛又红了。 疾风皱起了眉头:“你冷静一点!”他知道守夜人都是些狂信者,但他真的没想到,猎犬对于海风郡教堂的那些神官竟然也如此痛恨,“瘟疫是主降给海风郡的惩罚,他们离开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是主的旨意,一向如此。” 猎犬烦躁地在路边转了一圈,忽然问:“那为什么那个女公爵能治好瘟疫呢?她凭什么能与主对抗?” 疾风噎住了。其实“瘟疫是主降下的惩罚”这种话他是听惯了的,教会一直都这么说,所以他也就顺口说了出来而已。现在被猎犬问得答不出话来,于是另一句听惯了的解释也就那么顺口说了出来:“她说不定是用了女巫的能力,她不是双黑吗?” 只是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对上了猎犬的眼睛——虽然眼底泛红,但猎犬的眼珠是黑褐色的,而他亚麻色的头发根部,也有短短的一截黑色,那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有染发,新长出来的头发就是原本的颜色了。 “我,我不是说你——”疾风暗暗后悔,他说这些话说得太顺了,竟然忘记了猎犬也是个双黑,同样是堕落血脉。他恨自己的血脉,所以对于女巫和堕落者从不留情,但同时,他也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双黑的话,有一次他就是因为这个,差点手撕了一个其他教堂的见习牧师…… 本来他是要被处死的,但他自愿去试新出的炼金药剂,并且成功晋升到了高级,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不过也许是后来给他配的圣女太差,所以他的疯狂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善。而疾风能做他的搭档,其实是因为他们两个小时候是邻居。 开始的时候疾风比他的级别高,但现在两人已经是同级了,疾风这个搭档也就做得越来越胆战心惊,总觉得像是面对着一只危险的野兽一样,很想换个搭档了。 “我知道……”猎犬缓缓点了点头,“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真正的堕落者,而我在为主守夜……”他两眼越来越红,喃喃地像在念什么咒语一样,“我会赎清自己的罪,主将会接纳我的灵魂升上光明之山……” 疾风战战兢兢地跟着念诵:“虽生于黑暗,行走于黑暗,但你脚下所踩的是主之道,你所守卫的是主之荣光,每一夜的守卫皆是赎生来的罪,待你魂归那日,主将接引你登上光明之山,你的灵魂将被涤为纯白之色,永离黑暗……” 这段话被反复念了两遍,猎犬眼睛里的红丝终于褪了下去,变成了正常的模样。疾风悄悄地松了口气,又问道:“那么,你确定黑翼到过那里?” 这次猎犬正常地点头回答:“确定。而且他在那里应该停留了一段时间,我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如果我没搞错,他死在那里。但奇怪的是,我还闻到了光明的气味。” “光明?”疾风不明白他的意思。 “在那里——如果他是被人杀掉的,那么对方使用的是光的力量,是神术!” “光明系!”疾风悚然一惊,“你没搞错吗?”冯特公爵是阴影血脉,他身边的两名骑士一名是植物系,还有一个比较古怪,经常用有冰冻力量的神术长剑进行战斗。这几年他们可能又添了一些新骑士,但没听说过有光明系的。 “不是光明系。”猎犬纠正他,“是光。” 疾风倒抽了口气。 光,与光明系,那还是有区别的。而公认的,纯正的光的能力,只属于最虔诚的人。如果是神官,他在教会里的前途将是光明无限的,如果是骑士,教会一定会让他成为圣骑士。 所以杀掉黑翼的人,不可能是冯特公爵和他的手下,而是一位神官? “这不可能吧……”疾风喃喃地说,“他死在教堂前面,难道说,真的是教会的人……”这不成了自己人打自己人了吗? 猎犬耸了耸肩:“我是不会搞错的。那是极其明亮的光。” 他对于自己这些守夜人同事其实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们都是魔鬼,都身负罪孽,都在努力地为自己赎罪。死是他们的必然结果,区别只在于当他们临死的时候,有没有得到神的宽恕而已。 如果得到了宽恕,那么灵魂将升上光明之山,这是守夜人心愿得偿,是值得庆祝的;如果没得到宽恕,那么灵魂仍是有罪的,有罪的灵魂,也没什么可惋惜的。 所以猎犬并不为黑翼难过,他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查清黑翼是否已经死亡,可以说他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但疾风觉得没有:“我们总要弄清楚,是谁杀了他。” “这里的人太多了。”这个“医院”门口有无数的气味,即使是猎犬也不可能准确地找出杀人者。不过他可以分辨出特定的人,比如说埃里克·冯特还在海风郡,而他的女儿,那个女公爵的气味已经离开了。而且,他有一个发现:“我还闻到了魔鬼的味道,并且不止一个!” 海风郡里曾经有过魔鬼,现在这个气味也已经离开了海风郡,有没有可能,它是跟着女公爵的呢? “我们去找她吧……”猎犬咧开嘴,露出了一点白森森的齿尖。 “你不要冲动。”疾风连忙阻拦,“连黑翼都死了!” 猎犬不为所动:“我没打算冲上去,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真的随身带着魔鬼。” 疾风有点头痛:“那你要保证,绝不动手!”黑翼都死了啊,他们两个还不如黑翼…… “知道知道。”猎犬不怎么耐烦,但还是做了保证,“我听你的。” 这还好。猎犬的许诺还是很可信的。疾风于是稍微松了口气:“行,那我们也去长云领看看。” 第299章 新的发明(一)、信仰值在噌噌往上长 陆希回到青石城的时候, 三千名奴隶恰好也到了。 根据当初的合同,这三千名奴隶应该有两千五百青壮男女,孩子与老人不会超过五百人, 其中还需要有三百名匠人, 不管啥手艺都行。 结果,送来的匠人基本都是老幼, 就是什么五十岁往上抡不动锤子了的老石匠老铁匠之类, 以及十二岁左右的小学徒这种,反正就是把合同也算是利用到极致了。至于那两千五百名青壮男女,其中至少有三百人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当然放在光明大陆这也算“成年人”,另外还有几百人一看就像是有病的样子,年龄倒算“青壮”, 身体可就不怎么青壮了。 陆希看着这统计都要气笑了:“毕维斯先生, 你就按这个统计表去清点货物吧, 喜欢送有病的‘青壮’的,绸缎就多给点二等品;喜欢送老年匠人和学徒的, 巧克力也只需要给边角料就行。”钻空子玩花活, 谁不会啊?就你觉得合同上有空子可钻啊, 我也没说巧克力都是大块完整的,也没说绸缎的质量都像安娜身上穿的那件一样呢。 来送奴隶兼提货的几家管事都缩着脖子,唯有彩虹领的管事还梗着个脖子:“公爵小姐, 这些匠人都是我家大人挑出来的有经验的工匠,别看年纪大, 手艺都是最好的!” “是啊——”陆希懒懒地说, “巧克力碎块也是我让工人们精心选出来的, 别看零碎, 味道都是最好的呢。” “公爵小姐——”管事还想说话,陆希已经转头看向伯顿管家,“伯顿管家,我们家的管事,去了别的公爵领地,也会这样没礼貌吗?” 伯顿管家一脸严肃:“当然不会的,大人。仅仅是一个称呼不当,我就会教训他三十鞭子!”国王的公爵头衔是颁给陆希的,不管自己家里是不是还称她为小姐,外面的人就要称呼她女公爵大人。 “终归是德罗让公爵的人——”陆希侧头想了想,“给他十鞭子长长教训就行了。” “什,什么?”管事顿时慌了,“不,我,我是德罗让公爵大人的管事,您不能——” 但是没人听他的,伯顿管事一摆手,就有两个力气大的男仆上来把他捂着嘴拖走了。 陆希看看那张统计表:“德罗让家是怎么回事?”这一共是三家贵族送来的仆人,其余两家虽然也有以次充好,但大体上还都过得去,比如说送来的十四岁的“成年人”个子还不矮,乍一看也能混得过去,只是那张脸稚嫩了些。唯有彩虹领这一批,一千八百名奴隶,真正的青壮也就有一半吧。 伯顿管家也很不高兴:“他们应该是把矿里的奴隶卖过来了。” 彩虹领有宝石矿,里头有数千名奴隶一年到头不停地挖掘和捡选宝石。这份儿活并不比煤矿铁矿轻松,即使是只管捡选的那些奴隶,经常在昏暗的火把下翻捡石头,眼睛也会坏得很快。有些小奴隶,七八岁就去捡宝石,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眼睛就不好用了,然后就下矿干重活,到四十岁——假如能活到四十岁的话,体力活干不动了,眼睛也不好用了,在宝石矿里就成为淘汰品,于是倒手转卖。 彩虹领这次送来的奴隶里,就有好几百名这样的奴隶。看年纪吧还属青壮,但是两眼已经开始畏光地眯着,还容易迎风流泪。 “行吧,种地也不需要太用眼睛。”陆希叹了口气,“把这部分奴隶统计出来——算了,我看这些奴隶差不多都有夜盲症,给他们的饮食里多加一些鱼肉和肝脏。” 事实上光明大陆这些平民,十个里头可能有七八个夜盲,哪怕是海风郡那样靠海的地方,平民也很少吃到鱼肉,包括内脏下水什么的都是好东西,没钱你都买不起。什么不吃内脏,那都是有钱人的毛病!穷人啥都吃,但是啥都吃不起。 要不然以前边陲镇冬季面对魔兽潮的时候离不开骑士呢,单说一个夜间防守,假如没有骑士,城墙后头的奴隶和平民们就跟瞎子差不多,只有少数猎人——好歹是自己捕猎,还能留点下水自家改善一下生活——才能在夜间火把的照耀下看清东西。 所以陆希组建民兵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改善伙食,这不单是为了增强体力,也是为了改善视力——全是夜盲症患者你还射击个毛线呢。 当然,如今长云领的生活水平是不同以往了,大家的视力普遍都有提高,只不过大部分人日落而息,自己并没有太多感觉而已。 不过重要的不是彩虹领卖来什么奴隶,而是这个管事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德罗让家的态度——虽然陆希现在也是女公爵了,但在德罗让公爵眼里,她仍旧不配跟他同起同坐。 “既然这样……”陆希沉思了一下,“咱们出一套新娘专用的彩色玻璃器皿吧?比如说茶壶茶杯,餐碟餐盘,各种酒杯,大小梳妆镜,多层首饰匣,成套的花瓶——他们家不是还在想着让女儿跟王子结婚吗?不要准备点嫁妆吗?” 贵族的女儿出嫁,当然是要有嫁妆的,比如安娜夫人当年就带了各种金银器皿什么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种花家古代连马桶都要陪嫁的作风也差不太多,只不过关注点不同罢了。 青石城的玻璃工坊经过这一年已经扩大了一倍,工人们从香皂盒和调味汁瓶子里练出了手艺,现在已经不满足于光做这些东西了,而且玻璃的颜色也越来越好,已经不靠盛在里面的东西来显颜色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能有这样的手艺,也不是烧出来的所有玻璃颜色都那么鲜艳和通透,但卖给贵族的,当然只要最好的,所以无须大量产出,物以稀才为贵呢。 “不卖给德罗让家?”伯顿管家立刻领会了陆希的意思。 “这件事就交给安娜夫人好了。”相信安娜会从德罗让家连本带利抠回来的。 胡安娜和老约翰负责接收这些奴隶。工匠归老约翰,其他人则归胡安娜。但是十岁以下的孩子要单独挑出来,交给莉莉丝——这里头混着十二个无尽深渊来的小孩呢。 老约翰现在真正是老当益壮了。整个人面色红润中气十足,很有种“皮裹一团筋”的结实劲儿,带着四个徒弟跑来接工匠们,而且还很煞有介事地带着纸笔,给工匠们做“技能登记”——别看他老,他扫盲班都毕业了呢。 而胡安娜要管的更多:所有的奴隶在进入青石城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剃头喝药换衣服——人人身上都带虱子,肚子里八成都有寄生虫,说真的,喝了药之后排泄出来的东西,陆希都不敢拿去堆肥,连带他们换下来的破衣服都统统洒石灰消毒之后焚烧,生怕带点啥传染病来。 好在现在天气正暖和,露天洗澡也不怕感冒,于是奴隶们的生活区简直就仿佛一个露天浴场,颇有点没眼看。 不过奴隶们并不在意。送来的这些奴隶本来也衣不蔽体——都习惯了,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羞耻心呢?再说,不是男女分开的吗?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难道还怕看? 至于青石城的奴隶们,主要是可怜这些人,现如今他们过的日子好了,同情心自然也就有多余的了——而且说真的,干净习惯了,再看这脏样儿着实受不了啊,要是不给弄干净了,再把虱子传给他们可怎么办哟。更不用说,女公爵都讲了,虱子啊跳蚤啊臭虫啊,那还会传染一些疫病的! 于是疯狂洗刷刷,顺便莉莉丝还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什么病,一些皮肤疥疮之类的小病她就解决了,如果再麻烦一点的,就要带到陆希这里来。 陆希准备把这做成流程——以后她还要再买奴隶的,就目前来说,这是扩充人口最快的方式了,而且奴隶好管,说句功利一点的话,要赚他们的信仰值也更容易一些。 以后买来的奴隶都这样:先是搞卫生,然后先干最基础的活儿,之后再看个人的能力更换岗位。并且所有的奴隶都要向他们告知,好好干活,挣够自己的赎身钱,就可以摆脱奴隶的身份,成为平民。 当然,外面买来的奴隶,待遇不能像原有的那些那么好,总要有个区别的。比如说原有的那些奴隶,按现在的标准大概三年左右都能成为平民,外头的这些么,至少五年起步吧。当然,真正有突出贡献的那就另论。 这些流程之后,陆希就要亲自去解决那些从莉莉丝手里分过来的“麻烦”了。 这个麻烦,大部分来自于女奴隶,尤其是生育过的。 第249节 光明大陆上对于孕妇和产妇并没有多少照顾——当然啦,有钱人不一样,他们会买圣水给产妇喝,虽然这对难产并无帮助,但至少可以帮忙产后恢复。但对奴隶来说,这样的好事就别想了,怀着孕的时候也要干活,有时候孩子就生在田地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而且等一咬断脐带把孩子包裹起来,母亲还要继续干活。 专门用来生育的女奴倒是不用干那么重的活儿,但她们的情况可能更惨,因为生得太多了——从十五六岁就开始生,到了三十岁的时候人可能就已经变成一个干瘪的口袋了,然后被冒充“青壮男女”再卖出来…… 哦,这还是命好的,毕竟她们没有死在难产之中呢。 对这些女人来说,炎症什么的都是小事了,一个子宫脱垂,就把跟着卡玛学医的小女奴给吓哭了——青石城没有这种用来“繁殖”的奴隶,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可怕的样子,简直要吓出心理阴影来。 对此,陆希也只能叹息。这个病轻症还可以通过锻炼有关肌肉来改善,或者使用子宫托治疗,重的就只能切除了。 然而对陆希来说,她得先研究子宫托的材料——虽然魔虫巢和火棘果里的胶质物看起来都可用,但这玩艺是要放到身体里的,有毒或者有刺激性可都不行,还得做试验呢。 至于切除——这些女奴隶年纪最大的也就是三十出头,陆希还是希望能够尽量治疗而不是一切了之,这不是毕竟还有缴获来的圣水么,只是她得摸索一下,怎么样治疗才能达到最好效果,毕竟这个韧带已经拉长,也不知道圣水能不能让它再收缩回去。 在这之前,先治治她们的各种炎症吧。以及,医院门口的卫生宣传栏,也应该加上孕期与产后注意事项了。 总之这一批奴隶过来,整个城堡都忙了好几天。然后大部分奴隶就被带到田里去了——该收获了。马铃薯、红薯、棉花、大豆、甜菜,除了小麦已经在盛夏时收割完毕之外,剩下的作物都在陆续成熟。 而且除了种植的田地,山里的橡子也要收,柞蚕的秋茧也要收,还有在半荒坡上种的木薯,生荒地的麻草,多少活得干呢! 尽管活很多,但这几天,陆希的面板上信仰值还是噌噌直往上蹿,无它,青石城的待遇好啊!奴隶也是一天三餐,在收获季不缺油水,重体力活还能多分一点,足够吃饱。至于味道——嗨,汤里有油有盐,还有碎肉,这味道难道还不够美吗? 并且他们睡的地方也不是草棚或者畜栏了,甚至都不是木头或泥巴房子,而是正经的水泥房!虽然他们还不知道啥叫水泥,但房子结不结实,挡不挡风雨,那不需要知道材料也能感觉出来。 六人一张大通铺,身下有厚厚的草垫子——不是他们自己编的那种几年都不换一次,肮脏发霉的烂草垫,这些草垫都是淡淡的黄白色,一看就非常干净的样子;垫子上铺着麻布床单,每个人都还有自己的被褥,都是新麻布的!跟他们现在穿的衣服一样,都是新的! 天啊,多少奴隶一辈子都没见过新衣服新被褥呢,现在居然有了!要知道他们会被卖出来,就意味着他们不是什么得主人喜欢或者有出色技能的奴隶,有些人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体是什么样子的——这样的他们,这些干净的新衣和美味的饭菜,真是他们能得到的吗?这,这跟光明之山也差不多了吧? 原谅奴隶们贫瘠的想象力吧,在他们看来光明之山也就是吃好穿好而已,或许他们曾经见过自己的主人锦衣玉食,但也只是看到而已,并不觉得那是他们能够得到的东西。所以现在的生活对他们来说,也跟提前升上光明之山差不多了。 因此这三千奴隶来了没几天,面板上的信仰值就增长了一千多,其中大部分是女奴隶贡献的。当然,即使还没贡献出信仰值的奴隶也在起劲地干活,毕竟谁干得多,分到的食物就多呀。至于说长云领是被教会抛弃的地方,是神所厌弃之地?嗯——他们是被主人卖过来的,并不是自己自愿跑来的,想来神也不能因此怪罪他们吧? 所以当猎犬和疾风仍旧打扮成商人的模样来到长云领的时候,看见的首先就是城外忙碌收割的景象。 “他们不是没有神官祈福吗?”猎犬皱着眉头看着前方,那些饱满的豆子丝毫不逊色于黄金领种出来的,还有更远处那些东西是什么,好像有人在地里刨,难道是刨埋在地下的部分吗? 长云领现在靠近路边容易被人看到的田地都是种小麦和豆子,其它作物都“藏”了起来,所以尽管猎犬是个觉醒者,也看不清远处在刨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但这不妨碍他猜测那一定是长在地下的根茎类,毕竟穷人是什么都吃的,即使是不被光明神所照耀的食物也一样。 但是穷人吃也就罢了,长云领竟然大量的种植这种东西,这就是对神的不敬了! 可是为什么,这种渎神之地,豆子却长得那样的好?为什么没有神官祈福,作物也能丰收?这一定是巫术!但是,有巫术是能让作物丰收的吗?他怎么没听说过? “豆子本来就容易生长。”疾风也很惊讶那些豆荚那么饱满,豆杆长得那么高,但他并没有十分在意,“长云领的人也只能吃这些东西了。”豆子不是什么好食物,有一股豆腥气,吃了还容易胀肚,也就是给下等人吃的罢了。 一般的领地都是要多种麦子的,但现在他们放眼看去,这一片全都是豆子,连麦子的影子都没看到呢。 其实这是因为路边这一片都种豆子,高高的豆杆一长起来就能遮住后面的作物,至于麦子也有,但现在已经收完了,连麦杆麦根都已经被收掉了,猎犬和疾风都把那当成了轮休地而已。 “但是海风郡的那种酸辣粉是哪里来的?”猎犬的鼻子告诉他,那东西肯定不是豆子做的,那就必然另有作物。 疾风也有点好奇:“我们进城去打听打听。” 猎犬不太满意地抿了抿嘴:“如果能直接问那位女公爵就好了。” 疾风吓了一跳:“你不要冲动!” 猎犬哼了一声:“放心,我还没找到她在哪儿呢。”但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抓住她,问明白她所有的巫术! 疾风暗暗叹了口气,衷心希望女公爵在城堡里好好呆着别出来,他可不想在这里大闹起来,然后蹈黑翼的后辙啊。 不过疾风的心愿并没有实现,陆希现在也不在城堡里,而是在钢厂旁边的空地上,正在看一个“新发明”。 第300章 新的发明(二)、她这儿有两个瓦特呢 空地上放着一个庞然大物, 足有一人多高,看起来就是四个字:傻大黑粗。 哦,不黑, 因为是钢制外壳, 所以阳光下还亮闪闪的,可以算是傻大亮粗。 而且这个东西现在正在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活塞一上一下, 通过连动杆带动一侧的□□转动,将一根粗麻绳一圈圈绕紧,拉动麻绳另一头装满了钢锭的平板车移动。 陆希看着这台怪物一样的东西,半天才问道:“谁想出来的?” 这,这不是台蒸汽机吗?好家伙,合着她这里还有个瓦特啊! “是巴伦!”伦吉尔欢快地把一个年轻小伙子推出来, 两眼发亮地看着陆希, “他最先想出来的。怎么样, 这个是不是力气很大?我觉得它很有用!” 巴伦是个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陆希看他一眼, 眯起了眼睛:“我见过你……”有点眼熟。 “是, 是的!”巴伦激动得像个蕃茄, 连脸上的雀斑都红了,“您,公爵大人您在城墙上, 当时您讲了水的三种状态……” 虽然他语无伦次,但陆希已经想起来了。确实, 去年她在边陲镇的城墙上讲了这个, 当时引发的直接后果就是青羽从水系变成了冰系, 开发了自己的新能力。如果她没记错, 当时就是这个巴伦提问的。 “然后你就做了这个?”好家伙,真是好家伙,人类真的卧虎藏龙,许多人才只是未曾发掘而已。她这穿越过来的人现在想的还是畜力,人家本土原生人民已经想到蒸汽动力了啊! 说起自己的发明,巴伦话就很多了。 原来他听了陆希的讲课之后,又亲眼目睹了青羽的华丽技能,简直羡慕死了。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观察水,这一下就注意到了厨房里烧开的汤锅——滚沸的水汽把沉重的锅盖都给顶开了,这不就是力量吗? 于是他跟自己的发小说了自己观察到的现象,然后俩人一起研究的时候,他还被水汽烫伤了手臂。 可恨的是,看见他被烫伤,他的发小,一个在玻璃工坊里干活儿的学徒,他觉醒了! “他说他领悟到了热量的转移!”巴伦简直愤愤不平——烫伤自己,觉醒别人,就问你气不气,气不气!简直气死了好吗? 这个发小在吹制玻璃器皿的时候总是发愁温度退得太快,结果这个能力一觉醒,可方便了他干活了,现在他是工坊里最出色的工人之一,玻璃液在他手里想热就热,想凉就凉,他有足够的时候做出各种精美的样式,而且还能很好地掌握退火的速度,不至于因温度变化而炸裂,总之就是质量与数量双赢! 这对于巴伦简直太刺激了。但是在努力了几个月之后,巴伦不得不承认,觉醒确实是看天赋的,他大概就是没有这个天赋。 但是没有觉醒的天赋,难道就眼睁睁看着力量却无法使用吗?巴伦不服!他们这些民兵大都没有天赋,但还不是能开枪射杀比他们更厉害的魔兽?火药的力量可以用,蒸汽的为什么不能呢? 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个笨重的大家伙。 “这个连接的杆,还是肖恩想出来的。”巴伦结结巴巴地叙述完自己的发明过程,又把后面一个瘦小的男孩拉了出来,“还,还有多丽亚,她是我的朋友,她数学学得可好了,帮我们计算的数、数值,然后请伦吉尔大人做了出来……” 最初巴伦想的是,用蒸汽一上一下的力量去捶打点什么,比如说砸碎那些坚硬的石英矿石,又或者砸泥制砖,听说那都是力气活儿。 将蒸汽用于对敌魔兽他是不想了,毕竟有火药呢,看起来比蒸汽的威力要大多了。但生活里总有些需要力气,但又不需要特别大的力气的活儿,那用蒸汽行不行呢?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这个一上一下的捶打并不怎么实用,砸个矿石迸得碎片乱飞,被水晶矿的工人还嘲讽了一下,说是用这东西来砸石头,得需要好几个人来伺候它。 而且,它还得烧煤呢!煤也是要钱买的呀。 总之,巴伦的蒸汽机一号被鄙视了,连带着伦吉尔都有些失望。但是这时候,肖恩提出了一个建议,他增加了连动杆,把上下运动变成了轮子的转动。 “肖恩?”陆希颇有点诧异地看着眼前的男孩,“这个连动杆是你加上的?” 肖恩在做完第一次唇腭裂手术之后恢复得不错,虽然上唇的形状还有些别扭,需要二次整形,但已经不再裂着口子,让人看着就心里发毛了。 而且他说话也清楚了一些,小声地解释了一下。原来他小时候,因为脸的缘故不敢出门,整天窝在家里,就是自己做一些小东西。要说这世界上确实是有天才的,肖恩虽然没上过学,但他却用稻草杆、麻线之类的东西做出了会动的小玩具,还能让父亲拿出去卖几个钱呢。只不过那时候他都是用风车带动草杆,现在换成了蒸气动力罢了。 当然,目前的情况他们还不太满意,因为这东西不会动。而伦吉尔原本的想法,是希望这东西能当马来用,拖着东西到处跑的,毕竟这东西的力气可是比马大多了,拖这么一堆钢锭都不吃力的。 “虽然现在还没想出来怎么让它跑,但以后一定能行的……”伦吉尔观察着陆希的表情。她原是想搞出能跑的机器之后再告诉陆希,但没想到今天被陆希发现了。但这东西现在还这么笨重的样子,不知道女公爵会不会看不上眼——不过刚才她听得非常认真,看表情也不像是看不起的样子,而且她这么聪明的,一定能看出其中的价值吧? 巴伦刚才说得兴奋,现在也有些忐忑了起来,跟肖恩一起眼巴巴地看着陆希,毕竟他们也都知道,做这东西用的钢,还有消耗的煤,那都是钱呢。 “非常重要的好东西!”陆希深吸口气,给了一个结论,“你们非常棒!”蒸汽机,这可是引起了工业革命的划时代的重要动力机械啊! “什么?”伦吉尔虽然也觉得自己做的这个东西不错,但万没想到陆希能给出这么高的评价,以至于她的舌头都有些打结了,“这,这个东西它,它还不行,它不会动,它……它现在还不能用……”妈吔,她在说什么啊! 陆希好笑:“真的是好东西,我看得到它的价值。而且,它现在也能用啊,只不过不是这样用的。”虽然这台蒸汽机确实很笨重,但重要的是它体现出来的思路!所以别小看土著,他们看起来笨只是因为没接受过合适的教育而已,瞧瞧,现在这不就出成绩了吗? 一时间,陆希真恨不得马上把所有的人都塞进扫盲班,说不定还能出多少人才呢。 当然这是来不及的,再说,眼前有这么两个人先用着,也就不错了。陆希又想起巴伦说的那个帮他计算的朋友:“你的朋友多丽亚呢?怎么没来?” 巴伦一下子就颓了:“多丽亚她,她不能来,她要嫁人了……” 陆希皱了皱眉:“结婚了也可以继续学习啊。”扫盲班教人认字容易,但教算术就难了,不少人字学会了,计算还要掰手指头呢,难得有个学得好的,这必须拉出来用啊。 巴伦更颓了。多丽亚也是他的邻居,她又聪明又活泼,整条街上的男孩子都喜欢她。 但是,多丽亚的父亲对这些邻居,一个都看不上! “嫌你们穷?”陆希猜测,“但现在日子也好过了啊。”这小子,还说什么多丽亚是他的朋友,怕不是心上人吧? 巴伦小心地看了陆希一眼:“不是。她,她的父亲是个虔诚的信徒。” 当初教会退出长云领的时候,多丽亚的父亲就要带着一家子跟着教会走的,只是他在上山砍柴的时候摔断了腿,所以才没走成。 但是在多丽亚父亲的眼睛里,周围这些没离开的邻居,就全都是不虔诚的了。甚至后来陆希来了,整个长云领的日子都好过起来了,多丽亚的父亲仍旧看不上眼。 他不许妻子和女儿随便出门,多丽亚连扫盲班都是偷着去上的。本来在扫盲班毕业的人,想找一份不错的工作也很容易,可是多丽亚的父亲根本不允许,多丽亚曾经在皮革作坊干过几天,也被她的父亲过去大闹一场,害得她被辞退了。因为他嫌工坊里用的鞣皮药水不是用神术制造出来的——虽然他不敢直说这是巫术,但那个意思大家当然听得出来。 “想不到长云领现在还有这么虔诚的信徒呢。”陆希啧了一声,“那就没人管吗?多丽亚愿意嫁人吗?” “当然不愿意呀!”巴伦脱口而出,“她父亲给她找了个三十多岁的屠夫,听说以前就对自己老婆不好的。就是因为,他们以前总一起去教堂做礼拜!”在信仰方面是臭味相投,都盼着教会回来。 至于说有没有人管……谁来管呢?女孩子嫁不嫁人,嫁给谁,都是父亲做主。多丽亚的母亲懦弱,是不敢反抗的,那就更没有人能帮她了。 “这是我的工作没做好啊……”陆希感慨了一句,对巴伦说,“你去问问多丽亚,她是愿意听父亲的话嫁人,还是愿意来我这里工作。” 巴伦险些要跳起来:“她,她当然是愿意来工作!之前要不是她父亲去皮革作坊闹事,她早就有工作了!” “那就让她来,我看看谁敢到我这儿来闹事。”陆希笑了一下,“新律法,还有市政厅和官员们……有些事也该提上日程了。”她来这一年多只顾着改善民生了,原以为长云领的民众是被筛过一波的,所以思想工作可以轻省一些,没想到还是有漏网之鱼啊。 不过那些也不是一两天能弄出来的,现在还是先关注一下眼前的蒸汽机。 “先照着这个做两台,送到矿上去。”虽然现在的成品还是笨重且效率肯定不会太高,但肯定也是比人力要强太多了。 “矿上?”伦吉尔愣了一下,接着一拍大腿,“对呀!怎么忘记了矿上!” 无论什么矿,挖掘矿石和把矿石运送出来都是最费力气的,尤其是一些挖掘日久的深矿,单是背着沉重的矿石从矿道里爬出来,就能累得人气喘吁吁。还有累极了的矿工偶然失脚跌下去,竟有被矿石直接压死的。 长云领目前有三个矿,水晶矿已经开采了许多年,矿洞颇深,从下头运矿石就很吃力了;煤矿与铁矿虽然开采的日子短,但用量可不少,眼看着也会越挖越深,到时候运矿石同样是费时费力的事儿,要是能把这一项改用蒸汽机,那省出来的人力还能挖掘更多的矿石呢,这个工作效率提高了可就是一大截! 何况蒸汽机的拉力比人力强得太多,一台蒸汽机拉一趟,少说也能抵上几十个人吧。 巴伦听得连连点头,简直心花怒放。他发小虽然觉醒了,可是那觉醒的力量只能他一个人用,他想出来的蒸汽机,可是能给整个矿上都用上的! “可不止呢。你们这台机器的重要性,可能不亚于当初第一个觉醒能力的人。”陆希微笑着看着他和小脸也激动得发红的肖恩,仿佛看见了拖拉机、火车甚至轮船。而且有了蒸汽机,为什么就不能有内燃机和汽轮机呢?嗯,虽然这方面的知识她确实知道得不多,但至少她知道原理,也知道研究方向,那不比啥都不知道要强吗? 陆希在脑海里畅想了一下那美好的未来,然后脚踏实地地先定下了一个方向:“矿上先用着这种蒸汽机,然后你们要继续研究,先得把工作效率提上去,然后再想办法缩小它的体积。” 巴伦已经张着嘴合不拢了:“不,不亚于觉醒……”真有这么厉害的吗?他想出来的这个东西,竟然这么有价值的吗? “没错。你们将得到奖赏,想要什么?” 肖恩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嘴:“我,我不要什么。您治好了我的脸,我不是神弃者了,我,我应该报答您的。”对他来说,这太重要了,不亚于新生。他都想不出来能如何报答女公爵,既然女公爵说这个蒸汽机好,那他就一辈子来研究这个东西,一定要造出更好的! 陆希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今年冬天我们来做第二次手术。现在这还不算治好了,还能更好呢。” 第250节 蒸汽机的消息很快就在青石城里传开了——倒不是平民们知道蒸汽机的重要性,而是他们听说,有人做出的东西,得到了女公爵的重赏! 巴伦现在从民兵队伍里退了出来,加入了“研发部”。他得到了青石城里的一座小房子,带着全家人都搬了过来。 研发部作为一个刚成立的部门,人是很少的,也就是巴伦、肖恩和多丽亚,还有给他们分配的一个炼钢厂的技术工人——这是专管动手制造的,毕竟这三个人在打铁上都不内行。 肖恩年纪还小,而且他一直住在城堡里,外头的人知道的也不多,但多丽亚作为一个女性,竟然能够成为研发部的成员,就十分的引人注目了。 而且她也得到了奖赏,同样也是一座房子,只是比巴伦分到的房子小一些,但给她和她母亲两个人住那也是绰绰有余了。 是的,多丽亚得到奖赏之后,就立刻带着母亲同样搬进了青石城。 一个年轻女孩,竟然敢违背父亲的意愿拒绝婚事,还带着母亲从家里搬了出去,这在边陲镇——不,可以说在整个长云领都引发了轩然大-波。 在光明大陆,女性一向都是“有主”的。做女孩儿的时候,她们由父亲做主;而结婚之后,就由丈夫做主。别看有些女人在外头仿佛很泼辣,甚至还能跟丈夫对打,但其实一旦丈夫做出什么决定,她们往往也无法反抗,甚至外人的眼光与议论,也都是认可这一点的。 就像多丽亚的母亲,她不想每年把许多粮食送去教堂,也不想女儿嫁给一个年长她十岁的鳏夫,可是她做不了主,甚至邻居和她的亲人都觉得,这个家是她的丈夫做主的,即使他做得不对,外人又怎么管得了呢? 但是现在有人可以管了,陆希让边陲镇的官员亲自去了多丽亚的家,宣布她的婚事不合律法,违背了多丽亚本人的意愿,因此无效。然后他又颁下了女公爵的奖赏,之后多丽亚就迅速带着母亲,迁入了青石城的新居。 这件事虽然闹得很大,但持反对意见的人并不多,因为邻居们都知道多丽亚的父亲还虔信教会,并且抵触女公爵的旨意——虽然他们管不了别人家的事,但早都对这样的人看不顺眼了,女公爵给他们带来了这么好的日子,谁反对她,谁自然就不是好人! 在这一背景下,这件事所体现出来的深层意思,很多人都还没有看到。即使那官员当场宣布,以后民众可以向本地的政务厅和官员求助,大家也仍是觉得这指的就是像多丽亚家这样的情况,并没有人发现,这条律令,其实是在动摇家庭内的“父权”与“夫权”了。 第301章 新的发明(三)、这是个炼金人偶吗 除了陆希身边的人, 首先意识到了这条新政令的深层内容的,居然是猎犬。 那个时候,他和疾风到了柳河镇的矿山, 准备去观察那台奇怪的机器。 长云领没有到处铺设神术阵, 倒是方便了猎犬的行动,不必担心被发现魔族的身份, 完全可以像个普通人一样, 以商人的名义自由活动。 当然,这个自由活动并不包括矿山和各处工坊,就比如说在柳河镇,他们可以随便在街道上走,还可以问问店铺里那些颜色漂亮的玻璃小珠子是什么价钱——是的,价钱比他们想像的要便宜许多, 所以现在有不少小商人跑到柳河镇来买这些东西, 虽然还比不得水晶矿全盛时的那些年, 但也已经十分热闹了。 猎犬也买了几颗珠子,其中三颗白色的圆珠, 还有一颗红色的五瓣花, 女店员还热心地用白色亚麻绳子给他串了起来, 说可以当做手镯来戴。 “这东西并不坚硬。”出了店铺,猎犬随手就把那颗红色的玻璃花捏碎了,“跟神术水晶没法相比。”神术水晶可不只是好看的, 镶嵌在教堂花窗上的那些也是神术防御阵的一部分。 而这些炼金玻璃,猎犬一上手就知道它们里面没有任何神术力量, 就像普通的砂石一般, 嗯, 还没有石子儿结实。 “但是很便宜……”疾风稍微有点惋惜地看了一眼那红色的玻璃碎屑, “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看着简直跟宝石一样鲜艳晶莹,如果仅仅看外观,与圣城的神术水晶简直不相上下,但价格却仅仅是神术水晶的百分之一。当然,这些小珠子跟精致的器皿是不能比的,但它的价格仍旧低到惊人,难怪会引来这么多的小商贩。 “巫术……”猎犬从牙缝里低低挤出一句话,“这女人根本不正常!已经决定的婚姻竟然能够让官员来宣布无效,还由女人自己决定,这是违背教义!” 说真的疾风在这一点上还真的不像猎犬这么敏锐,他还有点不解:“这也不是在教堂里举行过的婚礼,本来也是无效的吧?”跟教义并不冲突啊。 “你还没有看明白吗?”猎犬低声咆哮,“这婚礼没在教堂里举行过,只是因为长云领没有教堂!但是这是父亲允许,两家都已经约定了的婚事,只是因为那个女孩不愿意,就被官吏宣布无效了!你没看出来这里头究竟包含着什么意思吗?” 疾风使劲想了想,好像有点明白了,但又不完全明白:“是说父亲许诺的婚事不再算数了?”这确实颠覆了一直以来的观念,但这跟教义又有什么关系呢? 猎犬快气死了:“教义里关于婚姻是怎么说的?”这些骑士,还没有他们守夜人熟读教义! 疾风想了想。其实他对教义真的没有那么熟,毕竟教义也挺厚的一本呢,谁没事抱着天天读啊?只有这些守夜人,恨不得倒背如流,时时刻刻拿教义来衡量自己的行为,生怕有哪一步行差踏错。 所以他此时只能记得,教义规定婚礼要在教堂里举行,才能得到主的承认与护佑;结婚之后不得离婚,因为主所注视的婚姻是不可破坏的;还有就是——子女要服从父母?不过这一条似乎不是写在婚姻那一栏里的…… “是啊!”猎犬咬牙切齿地说,“你也听见那些人的议论了,那一家是信徒,所以才把女儿嫁给另外一个信徒,这本就是主会赞许与承认的婚姻,但是露西·冯特却直接把它宣布了无效,只因为那个女儿不愿意。子女要违抗父母吗?信徒的婚姻,竟然能够被一个渎神之人宣布无效吗?” 疾风这会儿才慢慢体会到了这条律令里的“险恶用心”:“原来,原来是这样……” “而且你没有发现吗?那些议论的人,都觉得这样很对!”猎犬磨着牙说,“他们觉得对,不是觉得女儿可以反对他们定下的婚事,而是因为那两家是教徒!因为他们都已经失去了对主的信仰,所以他们觉得两个教徒定下的婚事,就可以被宣布无效!” 不得不说,猎犬确实看得很准。现在议论着这件事的男人们,还没有发觉自己作为父亲的权力已经被“侵犯”了,他们只是已经把长云领内的“信徒”当成异类来排斥了,他们赞同的是“教徒定下的婚事无效”,而不是“自己给女儿定下的婚事无效”。 当然,猎犬并不关心这些人的“父权”有没有被侵犯,他关心的是教会的权力——或者说,是主的权力与信仰被侵犯了。女公爵今天可以宣布教徒定下的婚事无效,明天就可以宣布在教堂里举行过的婚礼也无效了,而整个长云领,确实已经没有多少信徒还在信仰着主了,他们已经完全唯女公爵马首是瞻,他们都已经是一群渎神者了! “他们都该死……”猎犬恶狠狠地说,“列文大人是对的,必须杀掉露西·冯特,否则她的领地之内,主的荣光将无可存身!她的领地越大,这些渎神者便越多,她会使更多的人堕落!” 他停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更可怕的是,她有足够引诱这些人堕落的力量!” 疾风不由自主地对最后一句话点了点头。确实如此。魔鬼能够引诱人堕落,是因为它们许给人类各种好处,比如超常的力量,又比如难以企及的财富,或者是治疗某种绝症,延长生命什么的。反正得有好处才行! 而在长云领呢?种地的能吃上饱饭,做工的能拿到钱币,他们还在讲女公爵给谁谁治了病,又救了谁谁的命,甚至还有什么奴隶觉醒了神恩之类——且不说最后一条疾风绝不相信,但魔鬼所能给的,这个女公爵仿佛都能给了,这太可怕了! “但是你冷静一些,我们现在不能动手!”疾风在赞同之余,还得劝猎犬一句,“毕竟黑翼都——” “可是埃里克·冯特现在并不在长云领!”猎犬打断他,“一个天骑士不在,那我们的机会就大了!” 疾风顿时后背又冒冷汗了:“但是你也说了,杀掉黑翼的根本不是冯特公爵!”那就是说女公爵身边,至少还有一个能杀掉大魔鬼的骑士在护卫! 猎犬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不怎么情愿地说:“你说得对。” 疾风松了口气。其实他不是个喜欢杀戮的人,被选进双塔也是因为他和猎犬的关系,所以他其实——嗯,虽然他自己是不会承认的,但他其实有点怯战,毕竟平常执行任务的时候主要是守夜人出力,他们这些搭档事实上更多的是监督守夜人有没有失去理智。 所以这次,他只想弄明白黑翼是怎么死的,并不想跟女公爵的骑士正面作战,毕竟他八成是打不过的。 “等探查清楚,我们上报列文大人——”疾风哄着猎犬,“列文大人也会上报圣城,由守护骑士团来讨伐长云领更好,毕竟这可能不是杀掉那位女公爵就能解决的问题。” “是的——”猎犬阴沉地说,“整个长云领都应该清除!包括现在的海风郡!” 疾风觉得后背有点发凉,他并不觉得整个长云领的人都该死,毕竟这些穷人也不过是被女公爵迷惑了而已。但是他也不会在这个话题上跟猎犬纠缠,于是含糊地点头,试图把他的注意力引到别的地方:“那个机器动了!” 水晶矿洞外有不少人都在看,猎犬和疾风也就装做看热闹的商人凑了过去:“那是在做什么呢?那个大东西是什么?” “不要再往前走了。”自己也踮着脚的人伸手拦住了想再靠近些的猎犬,“那里是矿上,闲杂人等不允许再靠近了。” “闲杂人等……”猎犬觉得自己要气笑了,“我们是想买水晶的。” “哦,水晶现在不在这里出货了。”那人听说猎犬是外来的商人,态度就缓和了一些,“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柳河镇现在的水晶都是送去王都卖的,现在我们这里不做水晶买卖,改成炼金玻璃了。而且矿山是不许外人进去的,你不要再往前走了,否则警卫会来驱赶你的。” 猎犬并不怕警卫,不过在这个位置,他也能看见那台机器,所以也就站着没动,只问道:“那个大家伙是什么?” “蒸汽机。”男人很高兴给他解释,骄傲得仿佛那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力气可大了,听说能顶一个觉醒者呢!” 猎犬只想冷笑,但这个时候,上头已经有人喊了起来:“装车完毕,可以开机!” 随着这声音,一口小铜钟就当当地响了起来,然后又有人喊道:“注意,开机!” 猎犬眯起眼睛,他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那个笨重的大家伙前面,拉下了一个扳手样的东西,然后呼哧呼哧仿佛什么魔兽喘息般的声音响起来,随着这声音喷出来的,还有一股白气,看起来真的更像一只巨大魔兽了。 但猎犬能确定那东西不是魔兽,因为它的外壳是精钢的!精钢!看那个色泽,其质量可能不亚于普通的银星钢呢。这东西看起来倒更像个炼金人偶,只不过不是人形的罢了。 但是炼金人偶需要魔晶驱动,使用的成本十分高昂,他们舍得把这东西用在挖矿上?挖矿只需要矿工不就行了? 猎犬正在思索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兴奋地喊道:“出来了,出来了!” 一辆装满矿石的车子出现在矿洞口——猎犬眼睛又是一眯,那辆车竟然也是铁质的,车子本身的重量再加上装得满满的矿石,一个低阶的觉醒者,如果其觉醒方向不是力量的话,推起来或许都有些吃力。 但是还没完呢,猎犬很快发现了矿车的末端还有铁链连接着后面——还有一辆矿车! 不,不是一辆!猎犬眼睁睁地看着一连串的四辆矿车被那个转动的绞盘拉了上来,这个重量——难怪说是能顶一个觉醒者,这话不但没有夸张,可能还说得太低了! 洞口发出了欢呼声,刚才跟猎犬说话的男人也兴奋地跳了起来:“四辆,四辆!这些矿石以前至少要所有人搬两天才行,现在只要一趟就全拉上来了!蒸汽机真是太厉害了!以后再也不用搬这些沉重的矿石了!” 旁边的人也很激动,纷纷在说:“听说这东西只要烧煤就行了!” “所有的矿山都要装上,那得省多少力气啊!” “听说是什么人都能控制那台机器呢。” “那不行,也得培训的。那东西也有危险,喷出来的白汽能把人烫熟,一定要按照操作手册来,否则是要出事的!” “培训有什么难的,不就是拉拉扳手嘛。” 猎犬的脸色有点难看:“那不是炼金人偶吗?” “什么人偶?”旁边的人都一脸茫然,显然根本没听说过这么高大上的东西。猎犬不得不解释:“就是——这东西不用魔晶吗?” “当然不用!”众人都笑起来,“都说了是烧煤了,就像烧柴禾一样的。” “魔晶好贵的。” “对呀,都是要拿出去卖钱的!” “不过我听说——”人一多,话题就要跑偏,果然就有人说起了另一件事,“最近猎来的魔兽,魔晶的质量都不好了。” “怎么回事?魔晶还有质量不好的?是没打到高级的魔兽吗?” “不是。边陲镇现在都是民兵们出去拉练打魔兽的,他们能打不到高级的吗?我有个亲戚就在里面,他说现在的魔兽不知怎么了,魔晶都多了杂质,同样的魔兽,魔晶的质量就不好了。听说,女公爵大人觉得,这也是魔兽变异的一个表现呢。” “那怎么办?”有人担心起来,“我们每年冬天都要卖魔晶的啊,这是一笔大生意呢。” 猎犬很想翻个白眼。他知道长云领的魔晶与毛皮生意,都是冯特公爵的商队在做,根本不与这些平民相关,他们操什么心。 疾风看他这样子,生怕他在这里就发疯,赶紧拉着他走开一点:“看也看完了,咱们该回去了。” “我不回去。”猎犬却自有主意,“你回去向列文大人报告吧,我留在这里再看看,如果有机会——” 疾风就怕他这个“如果有机会”,怎么敢扔下他自己回去:“你到底要干什么啊?不是说了我们做不到……” “没机会我不会冲动的。”猎犬反正是不想回去,“我要看看这个女巫究竟弄出了什么样的奇怪东西,比如那个炼金人偶。对了,还有他们说的魔兽变异的事!” 关于魔兽变异,疾风也是关心的,毕竟魔兽威胁的可是整个光明大陆上所有人的生命,当然也包括他们的。而且魔晶质量下降也是件大事,因为教会的神术阵可是要使用大量魔晶来供能的,而这些魔晶,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从长云领这里采购的。 “既然这样,我也不回去了,送一只传信鸟回去,我跟你一起。”疾风无奈地说,只希望到时候列文大人能下个命令叫他们回去,猎犬怎么也不至于违背列文大人的命令。 两人正说着,就听矿洞那边又嚷了起来,等两人走回去的时候,刚才那些人已经灵通地得到了消息:“说是挖出了新宝石!” “新宝石?那太好了!水晶矿现在产出是不行了,要是有新宝石,咱们柳河镇又能跟从前一样了!” 但这人随即就被其他人给怼了:“水晶矿怎么就产出不行了?没有水晶,不是还有炼金玻璃吗?要我说,现在比从前还好呢!从前来的船是多,可是咱们也没什么好处啊,反而还得小心躲着那些老爷们,生怕惹他们不顺眼,一脚就踢断你的骨头。” “就是。我说老费洛,你这老思想也该变一变了,别总想让你儿子当什么珠宝匠。珠宝匠现如今在咱们长云领没前途,还不如好好上扫盲班呢。你看多丽亚,不就是会计算,就到女公爵大人身边去了吗?啧啧,那才叫有前途呢!我已经跟我家里说好了,让我家那两个丫头都去上扫盲班,毕了业还要再去高级班学习,就是不指望她们能跟多丽亚一样,将来也能进工坊做个管事呢。” “嘿,你想得倒美,管事都是男的。” “你眼瞎了,没看见炼钢厂的伦吉尔厂长,还有化学部的金妮部长吗?哎对了,还有管农业的胡安娜总管事呢,那不都是女的吗?” 一群人叽叽喳喳像麻雀一样,吵得猎犬耳朵疼。他向矿洞前又看了一眼,只见一群人都围着最后一辆矿车,那辆车上的矿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星星点点的绿色与褐红色,看样子确实有宝石。 “运气真好……”猎犬磨着牙,“主怎么会……”怎么会把宝石赐给这样的人呢! 他已经看见那群人当中有个黑头发的身影,只不过她穿得像个男人一样,如果不是发现有几个人总把她围在中间,简直都无法将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别担心,那不是什么好宝石。”疾风也仔细看了看,随即耸了耸肩,“我见过那样的宝石,看起来倒是挺通透的,但非常脆,还不如玻璃坚硬,稍微一摩擦就会出现划痕。当时发现这种宝石的人还很高兴,还以为是挖到了橄榄石或绿宝石,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东西连打磨都不好打磨,随便一用力就碎了,根本卖不出去,只是空欢喜了一场。” 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那是个小领主,把全副身家都拿来开矿,结果赔得精光,没几天就疯了。人们都说,那是主在惩罚他的贪婪,就管那种宝石叫做愚人绿宝石了。” 第302章 夏国遗址(一)、这是磷肥呀 第251节 在矿洞前面, 一群人都围着最后一辆矿车。 “还真是有新矿石!”伦吉尔高兴地拿起一块矿石,矿石呈灰绿色,但从断口处能够看到, 中心部位是晶莹透明的浅绿色和黄绿色, 很像橄榄石,“百丽儿说得真准啊!” 百丽儿也在人群里, 红着脸笑了一下:“都是公爵大人教我的, 不然我根本想不到……”想不到她的能力还能用在探矿上。 不少人向她投来了羡慕的目光——因为跟着女公爵学习,所以觉醒了能力,既能给人看病,又能探矿,多好啊…… 当即又有人下定决心,一定要送家里的女儿去扫盲班。百丽儿对自己的过去并无避讳, 大家都知道她以前就是个流浪儿, 后来在佣兵团打杂而已。这样的人在女公爵的培养下都这么厉害, 他们的女儿就算比不上百丽儿,听女公爵的话也一定能有点好处的。 海因里希却皱了皱眉头:“这东西不是橄榄石, 似乎……太脆了吧?”他刚才也拿了一块矿石, 想把里头嵌着的一块杏核大小的黄绿色晶体抠出来, 但这块晶体直接就碎成了两块,表面上还留下了他的指甲划痕——虽然他的指甲跟普通人的指甲不一样,但他也没有用多少力气, 能这么轻易地留下痕迹,就能比较出来这东西比水晶脆弱多了, 绝不是橄榄石! “确实不是。”金羽作为彩虹领曾经的大小姐, 对于宝石自然有发言权, “好的宝石除了颜色与透明度之外, 还要坚硬,这样才适合打磨与装饰。”她也拿了一块红褐色的晶体仔细看了看,然后轻轻往矿车边沿上磕了一下,随着一声脆响,这块有着杂质的晶体也裂成了两半。 “橄榄石比它要坚硬得多。像这种——”金羽看了百丽儿一眼,犹豫着把后面的话硬生生改掉了,“如果用黄金多包裹一下,仔细使用的话,应该还是……其实珍珠和珊瑚也很软……” 海因里希就没她这么客气:“珍珠和珊瑚是有韧性的,这个太脆了。”哪怕轻轻摔一下也会裂成两半的宝石,不会有太多人喜欢,除非这宝石非常漂亮,但至少以他看来,新挖出来的这种宝石还没达到那种人人惊艳的程度,同样的颜色,贵族们大可选择橄榄石的,毕竟橄榄石更坚硬,而且价格也并不昂贵。 伦吉尔倒是信心十足:“安娜夫人一定有办法把它卖出去的!” 陆希哈哈大笑起来,看来安娜带货女王的地位已经深入人心了:“不需要安娜夫人,我也能把它用掉的。” 已经有点颓唐的百丽儿立刻抬起了头,用充满希冀的目光看着她:“所以这个是宝石吗?”在女公爵提到她的能力可以用来探索大地之后,她先就跑来了最近的水晶矿洞进行试验,果然在一试之下,真的发现水晶矿最西边的矿洞下方,能力回馈给她的感觉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现在果然挖出了新的矿石,百丽儿当然希望它是有价值的,如果是宝石的话,那就能为长云领赚来滚滚的金币,就像石英砂一样。 “嗯,做宝石的话勉强也可以。”这种矿石她还真的认识,在她那位继妹的收藏室里见过几乎颜色完全一样的藏品——这是磷灰石。 磷灰石的硬度只有5,所以除非是为了收藏,很少做成带刻面的宝石,否则很容易就把刻面的边缘给碰得坑坑洼洼像狗啃一样。但是如果切割得恰到好处,磷灰石也会呈现出有强烈色彩的光辉。 虽然说硬度低,但这倒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正如金羽所说,珍珠和珊瑚的硬度更低,甚至长云领才推出的琥珀硬度只有2.5,而丧礼上常用的珠宝煤玉其实就是煤,硬度才2.5呢。 虽然有颜色相似的橄榄石存在,但如果真想要把磷灰石当做宝石卖出去,陆希自忖自己加上安娜确实能做到。 但费那个劲做什么呢?磷灰石的成份是磷酸钙,这就是磷矿啊!磷矿代表着啥?首先就是磷肥啊!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氮磷钾三大肥,种花家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长云领用的粪肥里氮含量多,再加上间种大豆,氮肥基本可以满足;钾肥则有从盐里分离出来的钾,勉强也算够用;只有磷肥,到现在还是用各种鱼骨和兽骨的骨粉来代替,实在有点麻烦——不说别的,鱼骨还得从白浪湾运过来呢。 但是现在有了磷矿,不但自用够了,以后说不定还能出口呢!一想到用肥料全面代替牧师祈福的前景,陆希就觉得痛快。相比之下,宝石都不如这个好!就真没想到,这个石英矿还能再给人带来惊喜呢! “磷肥?”伦吉尔倒抽了口凉气,感觉自己有点牙疼,“用,用这种晶体去做肥料?”这可是能做宝石的东西啊!好,好心疼哟。 陆希笑起来:“也可以先把宝石级的晶体挑出来嘛。” 伦吉尔更牙疼了。听听这话,合着要是没人提,女公爵就打算把这些宝石都打包送进堆肥厂啦? 她是真的不在乎宝石啊……伦吉尔再次确认了。她心情有些复杂地看了看陆希,女公爵穿得跟个男人一样——嗯,虽然她自己也是这样穿的,但她是炼钢厂的厂长嘛,这样穿是为了工作方便。但女公爵——作为大贵族她应该穿着华丽的长裙,梳着精致的发髻,戴着贵重的首饰,喷着淡雅的香水,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这样。 什么,你说到矿山来穿成这样不方便?你见过哪家的女贵族到矿山这种地方来的嘛! 伦吉尔再一次深刻地认识到,女公爵是不一样的,就如对她来说宝石可能还不如肥料珍贵一般。所以,她所带来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她正在建设的长云领也是不一样的,就连跟随着她的他们——比如说伦吉尔自己,也终将是与从前不一样的。 比如说,她曾经只对打造精致的盔甲与锋利的武器有兴趣,可是现在她跟别人一起,造出了这台不用魔晶就能运转的蒸汽机。而且她还要把这个东西缩小,小到可以把它装到马车上,让车子不需要马就能行驶。而且女公爵说,这还只是最近的目标。 那更远大的目标又会是什么呢?这个未来,可真是让人期待啊…… 猎犬和疾风看着那群人高高兴兴地从矿山下来,而那个女公爵手里还拿着一块愚人绿宝石,笑嘻嘻的仿佛捡到了什么天大的宝贝。疾风不由得撇了撇嘴——高兴吧,过不了多久就会失望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他忽然看到女公爵身边的一个英俊青年把目光向他投了过来,而且带着审视与警惕地在他和猎犬身上反复扫视。 疾风心里一紧,连忙拉了一下猎犬,向着对方恭敬地行了个礼。在成为骑士之前他只是个小商人的儿子,对于向大贵族的仆人管家们行礼也没少做过,虽然现在已经当了七八年的审判者,倒是仍旧还能弯得下腰。 但他很担心猎犬会失态,毕竟让他向女巫的仆人行礼,可能还不如杀了他。 不过出乎他意料之外,猎犬居然也跟着低下了头,于是那道目光收了回去,女公爵一行人从他们不远处走过,登上马车离开了。 疾风吁了口气,但还没等他说话,猎犬已经一把攥住了他的手:“我闻到了魔鬼的气味!那个女巫身边就有魔鬼!” 他两只眼睛亮得大白天都能发光了,吓得疾风连忙把他拉得远远的:“你说什么?” “我说那群人里有魔鬼!”猎犬激动得整个人都哆嗦了起来,“虽然无法分辨到底是哪一个,但我闻到了魔鬼的气味,没有错!我们留下来是对的,我要紧紧地盯着她,直到找出那个魔鬼!到时候,无论她再怎么狡辩,都要被送上火刑架!” 而这个时候,在马车里,陆希伸了个懒腰:“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嘛。”她这几天频频在外露面,今天跑来水晶矿上,也不仅仅是为了蒸汽机和新矿石,而是为了钓鱼。 “未必。”海因里希还在从马车窗帘的缝隙里往外看,“刚才我看到了两个商人,但是他们现在不见了。” 现在长云领来的商人越来越多了,不过他们的足迹最远也就只允许到柳河镇,而且也只能在镇子里活动,镇子之外的矿山、作坊以及大面积种植的红薯和棉花田则是不允许外人乱走的。 至于边陲镇,现在那边新开了炼钢厂,军工已经基本转移过去,包括枪炮弹药的生产都在那里,所以已经成为了“禁区”,即使是长云领的本地居民也不能随便进入。 当然,大部分商人其实都是在青石城活动的,因为香水、香皂和浴盐的作坊都在青石城,哦,还有织布和染色的作坊也在附近,总之大宗的商品,在青石城就可以拿到货了。而且,青石城的饭好吃啊! 商人是有钱,但有些东西不是钱就能买到的,也不是买到了就能享用的——比如说要经过神术净化才会更加美味的魔兽肉,家里没养个觉醒者,你就是买到了魔兽肉也吃不到美味。 更不用说很多东西产量有限,只有大贵族才能弄到手,连小贵族都搞不到,更不用说商人了。 当然,最顶尖的商人譬如沙尔特商会那种,人家自己就养得起觉醒者,哪怕当地的教堂和领主也要对他们客气三分,但有几个沙尔特商会呢? 而且沙尔特商会强大,有权势的主要是那几个会长和分会长,人家虽然说是商人,其实不少都是出身贵族,只是没有爵位罢了。而那些真正的商人,生意主要是他们在跑,活儿主要是他们在干,但挣到的钱却被商会抽走至少三成,也是有苦没处说。 总之,商人是个外头看来光鲜亮丽还挣大钱的行当,但其中真正能够符合想象的也就是金字塔尖那一小撮儿,大部分商人挣的还是辛苦钱,要享受也只有回家的时候,在外头就是风餐露宿再加勤俭节约吧,总不能把钱都让别人赚了去对不对? 所以大部分商人在外奔波的时候,吃的就是面包加咸肉,哪怕是住进旅店,大部分店主能提供的多半也就是蔬菜浓汤加烤肉而已,能有那么一杯不要太酸的麦酒就算是好的啦——什么,你说那种“高级”的旅店,能洗热水澡的那种?谢邀,房费要以金币计算呢!而且能提供的也还是烤肉和浓汤,顶多肉的品种不同,汤里多加些香料,面包是只用麦粉的白面包,然后饭后来一杯加了糖的贵死人的茶,味道也就那么回事啦。 即使是自己有商队的商人,也不是很想把金币花到那些东西上,总觉得不太值得呢。 但是青石城就不一样啦!不但饭菜好吃,还便宜啊。 一份最高级的套餐,不过一枚红铜币,假如想点不在套餐之内的新鲜菜肴,也不会超过一枚银币。 供应热水的旅店,房租也是以红铜币起算,金币似乎在青石城就不是个计量单位,只有买货的时候才会用到。 而且青石城总有那么多新鲜东西,比如说汤里的香料,就不是那些昂贵的胡椒肉桂丁香,而是用什么辣椒粉和孜然;再比如说那个粉条,到现在他们都没吃出来那是用什么做的;再比如说青石城的麦酒不知怎么酿造的味道就特别好;还有饭后的甜点,那种端出来都会颤动的布丁和果冻,究竟又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旅店的主人说这并不是用神术做出来的,他们实在无法相信,不是神术,又怎么能让牛奶和鸡蛋以及水果就变成那种像宝石一样晶莹却又绵软滑嫩的东西呢?然而看看价格,他们又不能不信,假如使用了神术,又怎么可能只值十几枚铜币,至少不得一枚金币起价吗? 所以商人们来了青石城简直就乐不思蜀。青石城现在不收城门税,单是省下的城门税,就够他们在城里吃吃喝喝了,直到买到自己想要的货物,然后再恋恋不舍地起程。 而到柳河镇来的,主要是晚风岭那些小商贩,他们可以在这里买到一些便宜的小玻璃珠子,或者一些染色的碎布头碎皮子什么的——他们可不是大商人能够买得起成匹的丝绸或染好色的棉布,又或者成套的玻璃器皿什么的,只能购买这些零碎的商品,然后走街串巷的再零碎卖出去。 当然,这里头也有不安份的商人,总想着能挖掘出点什么炼金配方之类,所以会到处乱跑。而陆希最近还算纵容这些人,就是为了钓出来可能隐藏在其中的守夜人,不过直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人动手,看起来似乎是没事了? 这样的话,接下来对于商人的管理就要严格起来了,她打算今年冬天出一部交易法,严格规定一下商人们到长云领领地上的税收、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青石城、白浪湾、晚风岭和海风郡同步执行。 嗯,至于说交易法的内容,大纲她来定,其余的就交给毕维斯和翠茜好了。前者对贸易的事儿很精通,后者则对涉及钱的问题格外敏锐,计算力也很不错。 哎,说起来她现在的班底也算齐备了,有管战斗的,有管杂务的,有管销售的,还有管农业工业化工业的,唯独就缺个管医务的了,要是妮娜能来该多好呢,可惜从安娜传来的信里她已经得知,黑翼的死累及伊丽莎白,连带着妮娜都被召回双塔去了…… 咱就是说,到底啥时候才能把双塔掀了呢?总不能真等安东尼当上教皇吧? 陆希正琢磨着,海因里希已经放下了窗帘:“刚才那两个就不像商人,只不过他们行礼行得很干脆,我当时还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没想到一转眼他们就不见了。” “要出手就赶紧出手吧,老这么拖着也烦死人了。”陆希不禁摸了一下别在后腰上的□□。为了引蛇出洞,她连冯特公爵都留在了海风郡,即使双塔再没有大魔鬼级别的守夜人,应该也会忌惮少一些吧? “说了找人来代替你,你又不肯……”海因里希嘟囔着。 陆希顿时瞪了他一眼:“不许再找金羽,她也不是觉醒者,万一受伤怎么办?现在没有治疗的人,如果有致命伤,很可能救不过来!” “你也不是——”海因里希说了半句,就在她的瞪视下改了口,“我知道了。那什么,其实还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陆希对他的鬼主意倒是很期待的。 海因里希眨眨眼睛:“苏赛恩的消息——霉菌沼泽的雨季结束,我们可以去探索夏国的遗址碎片了。我想如果有守夜人看到通往无尽深渊的裂缝,是不可能再忍得住的。” 第303章 夏国遗址(二)、使用炼金药水晋级? 制药厂是青石城外严禁外人进入的地方, 所以这一片都十分安静——嗯,或许可以说是荒凉,因为在光明大陆绝大部分人眼里, 这些种着黄花蒿、蛇莓、生姜、使君子、土木香和毛地黄的坡地, 根本就像是野地一样,只不过可能野草长得更整齐一点罢了。 而且在这些“野草”中间, 还夹杂着蒲公英和车前草, 看起来就更跟外面的野地没啥两样了。 所以疾风跟踪而来的时候,还很有些疑惑:“他们跑到野地里来做什么?该不会是想——”女公爵的马车在山坡下面就停住了,现在走上山坡的,只有她和一个英俊的男仆,这俩人总不会是到这里来打野战的吧? 猎犬倒是丝毫没有往这么歪的地方想,他反而十分激动:“一定是有什么事!这个家伙, 这个家伙就是那天忽然盯上我们的人!从他身上, 我确实闻到了魔鬼的气息, 虽然很微弱,但是——没错, 他就算不是魔鬼, 也一定跟魔鬼有关系!” 疾风对他的话倒并无质疑。猎犬的血脉被鉴定为地狱犬, 除了气味之外,他对于黑暗力量也极其敏感,如果他说闻到了魔鬼的气息, 那就一定没有错,疾风从不怀疑。 但是这样一来, 就是说这位女公爵真的公然与魔鬼有关系?这太——她未免也太大胆了! “所以她才会那么多巫术!”猎犬兴奋得又哆嗦起来, “什么堆肥, 肮脏的排泄物能够用来肥沃土地, 你相信吗?这显然是巫术!还有什么不用神恩也能炼金,不用神恩,当然用的就是巫术和魔法了!” 这些都是他们在长云领这些天打听出来的消息。虽然长云领的平民对外来人都始终有几分警惕,但有些事情似乎那位女公爵并没有打算隐瞒——不,不但不隐瞒,她还公开地宣传,比如说每个村子都有堆肥舍,所有人现在都很珍惜那些肮脏的东西,半点都不肯浪费。还有什么吃剩的菜叶骨头,河沟里的污泥,树下的落叶,简直不管什么都堆起来,指望着它们变成肥料! 还有炼金不需要神恩这件事,女公爵更是恨不得人人皆知一样。那些村子里如果有青年男女到城里的工坊干活,回家之后就会向四邻吹嘘,说他们根本没有神恩,但那些做出来的香皂、炼金玻璃之类却有他们的一份功劳! 呸!这些人做的也只不过是材料的捡选罢了。比如香皂工坊里洗剥那些雪雀的油脂,再比如玻璃工坊里称量和分选矿石碎渣什么的,一般的炼金工坊里,这些准备也是用学徒来做的,那正是因为这些不需要神恩。 至于说真正关键的地方,这些人又怎么会知道呢?愚昧,愚蠢,愚不可及!被那个女巫骗了,却还兴高采烈地以为自己有多么重要…… 猎犬心里无声地咒骂着,人已经激动得有些控制不住。疾风眼看他嘴唇都有些发紫,连忙按住他的肩膀:“你冷静一点,不觉得不舒服吗?” 作为邻居,他知道猎犬从小就十分的神经质,甚至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会直接昏过去,还是觉醒成为魔鬼之后才好了一些。但是随着年龄渐长,猎犬这个毛病似乎又加重了,他会感觉到胸口发闷难以呼吸,如果不是因为有魔力支持,说不定连行动都困难,更不要说战斗了。 猎犬做了几个深呼吸,嘴唇的紫色褪去了一些,又恢复了腥红:“放心,没看到她究竟要做什么,我不会有事的。走,我们跟上去。放心,只要保持在我仅仅嗅到一点气味的距离上,没有人能发现我们!”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陆希和海因里希已经顺着山坡走上了很远。 “在看什么?”陆希疑惑地看一眼海因里希。 “总有种感觉……”海因里希收回向身后观察的目光,“这里的树木太多了……” 因为要隐蔽“门”,所以制药厂选择的地点不仅是山坳,外面还有树木丛生,甚至药田也是在树木之间开辟出来的,这样既方便有些喜阴的药物比如说毛地黄获得适当的遮蔽,以及某些需要攀援的药物比如说使君子找到天然支架,另外还能让山坳外面看起来就像是一片荒野,一般人都想不到这里面“别有洞天”。 另外,以前陆希过来的时候,还可以说是出城散步,看看野外的景色呢。 不过,现在要钓鱼,海因里希就感觉到这里的不方便了。刚才他几次有种被窥视的感觉,但回头观察却又一无所获。 “你都没发现的话,应该是没事。再说马车那里还有何塞他们,如果有人想潜进来,他们也会发现的。” “那可未必。”海因里希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只有灰羽是个盗贼,所以精通潜藏之术,其余两个就算了吧。再说教会的守夜人在这方面会有特殊的训练,假如再有特殊的能力——黑翼之前就足够隐蔽了,如果不是我一直防范着,谁能分辨一只蝙蝠与其它蝙蝠的不同……” 其实这主要还是因为他现在知晓了重力的本质,否则恐怕即使一直使用着魔法,也未必就能那么快地把黑翼挑出来。但海因里希出于某种炫耀式的心理,或者说是小学男生似的心理,没把这话说出来,毕竟那样就显得他并不怎么厉害了,跟下面马车那里守着的人好像也没啥两样…… 陆希没有听出他这点暗搓搓的心理活动,毫无异议地点了点头:“也对。”守夜人干的也不是什么能见光的活动,听听他们的名字就知道是搞暗杀的,在什么潜藏跟踪这方面总要格外学习的。 两人说着话的时候,已经走进了山坳。但才看到制药厂的门,海因里希就猛然把陆希拉到了身后:“什么人!” 陆希的枪也握在手里了,但从暗处走出来的人影却并没有发动袭击,反而是放慢脚步,明摆出一副“我并不想动手”的样子。而且还是个熟人——面具! “怎么是你?”海因里希嗤笑,“难道裁判所是觉得,你还能成功?” 面具的表情十分复杂,他没有回答海因里希的嘲讽,却别别扭扭地看了陆希一眼,一脸不情愿地说:“你知道有人要来刺杀你吗?” “嗯?”陆希都觉得他这话说得奇怪,“什么意思?” 第252节 “就是说,你驱逐了教会的人,所以审判所派出了黑翼来刺杀你。”面具一脸破罐子破摔的模样,“黑翼已经晋升为五级守夜人,而且他晋级之后掌握了诅咒的能力,不需要接触到你就可以施加诅咒——你应该跟你父亲呆在一起的……”有天骑士的保护才能安全。 连海因里希脸上都露出了奇异的表情:“你来说这些?”这是来提醒他们? 面具的脸拉得老长:“是妮娜担心……”否则他才不会来! 陆希和海因里希面面相觑,半晌海因里希才嗤笑了一声:“那你可来得太晚了点。” “什么?”面具不禁又看了陆希一眼。难道黑翼已经成功施加了诅咒? 他一路赶到海风郡,可是海风郡内风平浪静,根本不像是有什么刺杀发生过的样子。他还以为黑翼尚未来得及出手,在城里转了好几天也没找到黑翼的踪迹,后来才打听到只有冯特公爵留在海风郡,而陆希早已经回长云领了。 于是他又一路追到长云领来,却发现根本没机会靠近陆希。要是从前他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可是想到妮娜那天愤怒的样子,还有她说的那些话,面具就觉得心里发虚,最终还是决定,至少要警告陆希一声才能回去,否则又怎么对妮娜交待呢? 结果他等了几天才等来这个机会,却来晚了?可是看这女公爵的样子,也不像被诅咒了啊! 海因里希冷笑:“怎么,你消息不太灵通啊,不知道黑翼已经死了吗?” “黑翼死了?”面具大吃一惊,“谁,谁杀了他?” 海因里希嘿嘿一笑,还没说话,忽然间猛地转头,手已经抬了起来:“终于来了!” 猎犬在跟到一半路的时候就闻到了面具的气味,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面具是来警告陆希的,所以他理所应当地认为,面具是听说了黑翼的死讯,所以来为黑翼报仇的。毕竟他也知道,面具曾经试图绑架过这位女公爵——当时她还只是个刚刚被接回长云领的私生女,还只是被称作“伯爵小姐”呢。 只不过面具的绑架失败了,而且他还遇到了一个魔鬼,所以他也是相信长云领与魔鬼勾结的人。 据说当时面具在这个魔鬼手里还吃了亏,以面具的性格,想要报复回来是很自然的。并且他也是个狂信之人,替黑翼报仇也是他会做的事,不像那个死掉的大衮,表面上立下守夜人的誓言,其实吊儿郎当,根本没有对堕落力量的嫉恶之心,做事也是敷衍塞责的…… 总之,猎犬一向觉得面具跟他很像,只不过守夜人大都脾气古怪,除了自己的搭档之外,他们并不怎么跟其他人亲近;而且猎犬负责的区域与面具不同,之前等级也不相同,所以并未搭过话。 然而无论关系如何,既然面具要为黑翼复仇,那同为守夜人当然要帮他一把,对付这个女巫了! 所以猎犬借着疾风的速度,两人在一瞬间就冲进了山坳,只是没有想到,才一露面他们就被沉重的压力直接压得难以动弹,跟在女公爵身边的这个家伙,竟然是个大魔鬼! “难道是你杀了黑翼?”猎犬不禁脱口而出,但随即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黑翼死于光系神术,魔鬼怎么可能使用光! 而且这时候再来说谁杀死黑翼毫无意义,以眼前这个大魔鬼的能力,他们三个人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猎犬躬着身子,抵抗着肩膀上那一座山一般的沉重压力,从腰间摸出了一个鸟嘴样的管子,这管子是晶莹的神术玻璃所制,前端尖锐,后端的圆球内则储藏着一些血红的液体。 “你——”疾风看见一点红色,脸色顿时变了,“不要——”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使用这种药水! 猎犬却没有半点犹豫,直接把玻璃管尖锐的那一端刺进了自己的腹部:“只有这样——”只有这样,他们才有机会战胜这个大魔鬼! 玻璃管看起来晶莹透明,其实如果从合适的角度看,就会发现上面也铭刻着符文。这个刻了符文的管子尖端一刺入猎犬的皮肤,后端的血红液体就像被什么吸走一样,从尖锐的鸟嘴处涌进了猎犬的身体。 “嗬——”猎犬因为痛苦而更紧地躬起了身体,甚至暂时放弃了对压力的抵抗,因而直接被压得跪到了地上,膝盖在地面上发出了沉闷的声响,听得陆希一阵牙酸。 但是海因里希的眉头却皱了起来,把陆希又往自己身后拉了一下,因为他已经感觉到了猎犬身上涌动的魔力,那点灌注进他身体的血红液体显然大有古怪。 “嗬,嗬——”猎犬发出连续的喘息声,他被颜料漂白成亚麻色的头发无风自动,从那些被染色的头发底下钻出来的,却是一条条细小的黑色肉芽,仿佛小蛇一般扭动。 同时,他的两肩上也开始有什么东西在膨胀起来,乍一看就仿佛要再长出两个头来一样。而他的衣服也从后背裂开,钻出来的却不是翅膀,而是跟头上一样的肉芽。而且脊骨变得突出,让他从人的形体向一种四足兽类的形体转变了。 “原来是三头犬。”海因里希盯着从脊骨末端伸出来的那条尾巴,冷笑了一声,“用炼金药水晋级?看来审判所研究出了不错的东西啊。” 猎犬在这短短十几秒内的变化简直是惊人的,他重新抬起头来的时候,之前被重力压得眼眶都要迸开似的艰难表情已经消失,显然,他真的晋级了! 疾风一直紧张地屏住呼吸,此时看到猎犬的模样,他的表情十分之复杂,既有喜悦,又带着隐藏的畏惧与厌恶,但最终还是都化成了一句话:“太好了,成功了!” 他见过有守夜人使用这种炼金药水来提高自己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尤其是最开始的时候,试验者大半都只会加速疯狂。 虽然说守夜人的级别提高对他们个人来说也不见得是件好事,尤其猎犬的圣女太弱了,本来就无法压制他的狂化,现在可能就更——但不管怎样,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猎犬竟然能够成功晋级,还是太好了! 猎犬的两眼还因为疼痛而布满血丝。他两肩上膨胀起来的东西尚未成形,只是两个肉球,甚至连五官都没有分化出来,看起来只是骇人而并没有什么攻击性,但他已经从海因里希的压力下由跪而站,虽然看起来还有点吃力,但海因里希显然已经压不住他了。 “你确实很强——”猎犬紧盯着海因里希,“但是这个女巫不知道怎么样啊——疾风!” 他身上的那些小蛇样的黑色肉芽猛地全部直立起来,疾风只感觉身上骤然一轻,压力完全消失了!他跟猎犬的配合向来默契,立刻就将双手一张…… 与此同时,枪声响了。陆希连一秒钟都没耽搁,直接对准疾风就开了枪。其实在猎犬出现异态的时候,她就知道子弹可能对付不了这家伙,所以躲在海因里希身后就一直瞄准了疾风,现在只不过是连续扣下扳机就是了。 必须说她的做法十分明智,因为一连三颗子弹射击出去,明明前方是空无一物,子弹却在半空中发出击中了什么的声音——三颗子弹,竟然有两颗被什么力量完全撞歪了,只有最后一颗擦着疾风的肩膀飞了过去,在他肩头留下了一道焦痕。 而陆希这边也被海因里希伸手一挡,这个时候她才听到尖锐的风声,海因里希手臂上的衣服像被刀子划过一样绽开了一道裂口——是风刃。 “这就是杀死大衮的武器?”猎犬盯着陆希手里的枪,龇了龇牙,“挺不错,但我们有三个人,你能护得住这个女巫吗?” “三个人?”海因里希嗤了一声,“原来你们还觉得自己是人啊。” 面具的表情就很好看了。他是来警告陆希的,但眼下这种情形,他该怎么办? 不过海因里希并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而是又笑了一声:“这么看来,只有你们了。很好。” 他话音刚落,地面就微微震动起来,制药厂的两扇大门骤然打开,猎犬猛地把头扭过去:“深渊之门!你们竟然在这里建立了一扇门!” 洞开的大门里发出呜呜的风声,仿佛一张大嘴正在用力吸气一样。猎犬咆哮着想要抓紧地面,但他刚刚晋升,对于自己的力量尚未完全掌握,还没等他做什么,身体就忽然一轻,一股与方才相反的力量从他身下一掀,将他整个人掀得离开了地面,再也无法稳住脚跟,直接冲进了门后的黑暗中…… 第304章 夏国遗址(三)、你敢不敢跟我去夏国遗址追寻真相? 陆希不是第一次使用“门”了, 而且还有海因里希护着她,所以只是稍微眩晕了一下就站稳了脚跟,而眼前已经从明亮的白昼转为午后的昏黄, 空气也湿润了起来——这是霉菌沼泽。 另一边的猎犬三人就没这么轻松, 三个人都因为空间的突然转换而有些反应不过来,而且无尽深渊的压力骤然施加上来, 面具背后也忽然多了一条蛇尾, 脸上从额头正中开始浮现出一条裂痕,仿佛脸上的面具要破裂成两半似的。 不过对于魔鬼来说,无尽深渊虽然有压力,却也释放了他们的另一面,猎犬因为刚刚晋级还在鼓荡的魔力仿佛被泼了油的火堆,呼地一下又增强了一截, 两边肩头上的头颅也隐约有了五官的模样。 “呜——”猎犬忍不住仰起头, 发出了一声痛快的咆哮。他一直都知道光明大陆的结界对于魔族是有压制的, 但因为从未来过无尽深渊,所以也无从比较。但是刚才那一瞬就让他感觉到了, 光明结界的压制已经消失, 无尽深渊更多的是一种压抑的感觉, 而不是对魔力的压制。假如他一直生活在无尽深渊,也许他不需要使用炼金药剂,也能晋升大魔鬼。 这里面只有疾风很不舒服, 现在轮到他觉得力量被压制了,而且隐隐的还有一种危险的感觉,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暗中窥探, 并且将他当成了猎物一般。 不过他控制着自己, 并没有表现出来, 而且看到猎犬和面具的表现,他反而心定了一些——猎犬成为了真正的大魔鬼,足以对敌海因里希,剩下他和面具两个人,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普通人?只要抓住女公爵,哪怕海因里希是魔王也得束手就擒! 猎犬也是这么想的,他仰天咆哮一声,就快意地看向海因里希:“如果你觉得无尽深渊是你的主场,那你恐怕就错了!”本来使用炼金药剂虽然让他晋升了,但他自己心里明白,强行被鼓动起来的魔力虽然冲破了瓶颈,但魔力的总量增长有限,在冲破之后还会回落,会使他成为一个水平不足的晋级者,会比同级者弱一些。 原本这种药剂就应该是在魔力足够却无法进一步掌握自己的血脉,因而难以突破时才使用的,而猎犬知道自己尚未达到那一步,所以虽然拿到了药剂却始终没有使用过,因为药剂也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失败,一旦失败,他的实力不会增长,疯狂的程度倒是会立刻上升一大截,甚至直接疯掉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刚才,面对一个大魔鬼,他们三个毫无胜算的时候,他才决定冒险一试。结果他成功了,更妙的是这个魔鬼居然把他们带到了无尽深渊来!也许他是觉得守夜人来到无尽深渊同样会受到压制,但事实是,在这里他的魔力反而得到了增长,即使不说胜过眼前这个大魔鬼,至少也能与他抗衡。 这样,只要他拖延一点时间,让面具和疾风抓住那个女公爵就行了!尽管那女巫有一件古怪的炼金武器,但毕竟本人还是普通人,炼金武器再好,也需要使用者的能力来操纵。面具是高级魔鬼,疾风也是高级骑士,哪怕受到一点压制,但两个人对付一个普通人,如果抓不住的话那都可以以死谢罪了。 “是吗?”海因里希倒是没有丝毫慌乱,反而笑了一声,“你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了?” “当然!”猎犬觉得十分好笑,“除非你还有帮手。” 面具的表情顿时不自然起来。他确实是来提醒陆希的,但这并不表示他会站在她那一边。不要说他们杀掉了黑翼——就算守夜人之间并没有多少交情,但同为主守夜,消灭堕落与黑暗是他们共同的理想——就凭着海因里希是个魔鬼,他也得履行自己的职责! 但是……妮娜愤怒的指责似乎又在耳边响了起来——你们不是什么守夜人,只是一群听命于人的刽子手罢了! 不,不是这样的,守夜人是为了主,为了赎罪,也为了自己的理想。但是,但是女公爵除了跟魔鬼混在一起之外,又做过什么恶事吗? 就在面具天人交战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头顶上响了起来:“当然还有帮手啊。” 面具混乱的思维一下子被打断,他抬头看去,只见上空盘旋着一个魔鬼——说他是魔鬼,是因为他额头正中有一根角,背后还拖着发辫样的尾巴,但他的翅膀——他背后展开的翅膀竟然是纯白色的鸟翼,宛如教会喜欢饲养和绘在壁画上,代表圣洁的天鹅一样! “你是什么东西!”猎犬和疾风同样震惊——还有魔鬼是白色的? 众所周知,魔鬼是黑暗与堕落的代表,而魔兽就是被他们的力量污染而变异的,所以魔鬼的颜色比魔兽更加暗沉。比如说狮鹫是金红色的,但有狮鹫血脉的魔鬼则是红褐色;比如说人鱼有水晶般的蓝绿色鳞甲,而大衮的鳞甲则像青鱼一样,失去了那种透明的光泽。 因此,魔鬼可以是暗红色的,可以是暗绿色的,甚至可以是暗金色的,但绝不可能是纯白色!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都是灰色或黑色,这才是最普遍的。就比如说猎犬自己,他现在就是黑色的,从两边肩膀上的两个初具形状的头颅,到那些蛇一样的肉芽,再到背后的龙尾,都是黑色或近黑的深灰色。 所以面对着这个白得发光的魔鬼,猎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独角兽血脉。本地领主苏赛恩。”海因里希笑得十分之恶意,“以及再多介绍一句——这是位大魔鬼。” 两个大魔鬼!疾风的脑袋嗡地一响,感觉不妙了。在无尽深渊里遇到两个大魔鬼,他,他们还能活着回去吗? “你跟无尽深渊的魔鬼早有联系!”猎犬已经想明白了,转头盯着陆希,“你是个女巫!埃里克·冯特是同样堕落了吗?还是你用什么巫术骗过了他?”冯特公爵虽然与教会向来不合,但他抗击魔兽是众所周知的,倘若说他一直就与魔鬼勾结实在有些令人难以相信,因为一切都是他接回这个私生女之后才发生的,所以还是女巫用巫术欺瞒了他,蒙骗过了血脉测试更为合理一些。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关心这些?”海因里希好笑地说。他背后的黑色蝠翼也张开来,把陆希遮挡在翅膀后面,“还不如先关心一下你的生命吧!” “我加入守夜人的那一刻,就已经将生命与灵魂全部奉献给了主。”猎犬那些黑色肉芽样的毛发扭动起来,化成了一条条吐着信子的小蛇,“死亡对我不是结束,而是去向光明之山的起始!我将为主献身,为祂扫清一切黑暗与堕落,使祂的道行于地上,如行于祂的国!” 陆希从海因里希的翅膀后面探头:“扫清一切黑暗与堕落?你们双塔还不够黑暗吗?苏赛恩能够使用祈福圣光,这么看来,他比你们这些守夜人更接近光明神吧?” 她是真受不了猎犬这殉道者一样狂热的语气。这些人真被洗脑洗得够彻底的,一听到他们这种调调,陆希就想怼他们! “你胡说!”猎犬果然受到了刺激,眼珠子一下又红了起来。 “苏赛恩,给他们发个光!”自从安东尼觉醒了光系能力之后,陆希算是了解了教会对于“光明”的崇拜,就是哪怕你都不会控制,哪怕你这个光就只能照个明,那也是最高级的能力! 苏赛恩倒不大明白,但他很听话地一抬手,一束光就从他手掌里投射下来,在黄昏时分有些黯淡的光线里,这束光仿佛回到了正午一样,白炽而明亮。 “这不可能!”这刺激果然不小,猎犬突然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仰头冲着苏赛恩喷出了一口黑色的唾液。 这液体像无数颗水弹一样喷射而出,但立刻被海因里希的重力环压了下来,并没能沾上苏赛恩。落下来的黑色水珠一沾到地面就发出滋滋的腐蚀声,把一片绿色的苔藓腐蚀了个干净。 与此同时,疾风猛地向陆希冲了过来。虽然被压制,但他的速度仍旧极快,几乎是一眨眼就绕过了海因里希,出现在陆希侧方。 但也就到此为止了,风很快,但光更快,一道炽热的红光像宝剑般自天空斜射而下,直刺他的眼睛。 要是别的地方,疾风拼着挨一下也要冲过去,但是这是眼睛,甚至在这一瞬间他就感觉了灼人的热量,甚至连他支起来的浅蓝色风盾都挡不住,嗤地一声就被穿破了。 疾风狼狈地跳到一边,突破风盾的不只是红光,还有一颗子弹,并且因为他首先防备那道红光,所以子弹再次擦过他的胳膊,带出了一道血痕,而且这伤痕竟然不顾他高级骑士的愈合能力,丝毫也没有要愈合的意思,反而在不停地渗出血来。 “你还站着干什么!”猎犬恼火地对面具低吼!他和疾风刚才发动了突袭,如果面具也配合着同时出手,只要再拖慢一点那个天上的…… “嘶——”猎犬突然倒抽了口气,因为苏赛恩在半空中张开双手,洒下了一片奇异的蓝紫色光芒。 这光芒并不耀眼,甚至可以说是很柔和的,但是在这片蓝紫色光的笼罩之下,他身上的黑色小蛇竟然一起发出了咝咝的声音,同时蜷缩起身体,试图躲避光照。 “净化之光!”猎犬脱口而出,“你怎么可能使用净化之光!” 魔鬼对光的态度是很矛盾的。拿守夜人来说,他们之所以成为守“夜”人,其一是因为他们的身份使他们必须隐藏起来,只能在黑暗中行走;其二就是因为光属于“光明之神”,而堕落的魔鬼自然会被光明所厌弃,使得他们在阳光之下便会受到压制。 可是守夜人们又都渴望着光,甚至宁愿不适也要去阳光下走走。所以他们最怕的惩罚其实是被关进地牢最底层,那里见不到一丝光线,是会让守夜人发疯的,因为那种感觉就像是被神完全抛弃…… 而净化之光,是比治疗和祈福的圣光更为强烈的,专门用来净化黑暗生物的神术,比如幽灵、食尸鬼——当然也包括魔鬼与魔兽。而且这可不是随便哪位神官都能施展的,必须是真正光明系的神官才能领悟和使用。 猎犬曾经被净化之光照射过,就是他撕碎了那个当面嘲讽他的双黑血脉的信徒那一次,他就被关进了净化神术阵,只是在神术阵刚刚开始运转的时候他就突破了,所以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没有被真正净化掉。 所以他看到了,虽然净化之光刚开始的时候是炽亮的白色,就像阳光一般明亮,但之后就会带上紫色,而那个时候,净化才真正开始。 当时他被净化之光灼出的水泡与溃疡,即使是晋级之后,也足足养了一个月才好——露在外面的皮肤不停地溃烂褪皮,他像蛇一样把那些皮肤换了六次才恢复如初。 据说第一位教皇就擅长净化之光,但是现在教会里的光系觉醒者也几乎没有,所以净化之光只能靠神术阵来施展了。 可是现在,猎犬却亲眼看见这个魔鬼施展出了净化之光!虽然这蓝紫色跟神术阵里的光并不完全相同,可是照射在身上的感觉是不会错的! 但这怎么可能!一个魔鬼怎么能使用净化之光,他自己难道不会先被净化掉吗! 陆希拉着海因里希往后退了一步。苏赛恩所用的净化之光,其实就是紫外线,只不过他现在对于光的波长掌握得还不是那么精确,施放出来的光线难免还有蓝光与紫光。不过听猎犬的意思,教会的净化之光应该也有近似的颜色,显然他们对于净化之光的研究也并不透彻,以至于猎犬还会问出苏赛恩为什么不会被净化的问题来——紫外线对准的方向又不是苏赛恩自己,何况他还戴了手套呢。 不过苏赛恩也无法维持太久。他刚刚才能制造出蓝光和紫光,还不够稳定,所以只是几秒钟之后,蓝紫色的光就转为了红光,随即又消失了。 第253节 但即使如此,猎犬身上那些小蛇一样的毛发也脱落了许多,显得一下子秃了起来…… 猎犬站着没动。他甚至没有躲避,显然苏赛恩能用净化之光,对他的精神冲击甚至更大于对身体的伤害。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猎犬的脸上没有毛发遮挡,所以起了大片的红色溃疡,但他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似的,仍旧仰着头瞪着苏赛恩,“你怎么可能做到!这是什么魔法!你们竟然模仿净化之光,你们竟敢亵渎神明!” “别自欺欺人了!”海因里希冷笑,“什么亵渎,神官、骑士与魔族不过是觉醒方向不同罢了,神官能用的,魔族当然也能做到!不过不需要跟你说这么多了,如果觉得不服气,可以去光明之山问你的神!” 他后背的黑色蝠翼猛地张开,点点银星浮现了出来:“既然来到无尽深渊,就别走了!” “这不可能!”猎犬猛然咆哮,他两边的头颅竟然也都咧开了一张嘴巴,跟着他一起咆哮起来。同时他的头发也在生长——不是之前那些蛇,而是原本的头发。 “嗯?”陆希有些惊异地看着猎犬的头发,那些头发上半段是亚麻色,新长出来的却是黑色,简直判若两毛,“你是双黑?”猎犬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在光明大陆上,只有夏国的后裔才是双黑,其余地方的人最多是单黑。陆希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但哪怕是两个单黑所生育的子女也只会是单黑,绝不会“凑巧”变成双黑——大家就是据此来判断“堕落血脉”的,绝对不会出错。 所以猎犬这头发是染色来冒充单黑,毕竟要改变眼睛的颜色太困难了。他居然是夏国的后裔! “不要跟我提堕落血脉!”猎犬的眼睛里充满了厌恶与恨意,“夏国,那个堕落之地!如果不是他们跟魔鬼勾结,十字军也不会在迷失之地损失惨重!更不会让你们这些贵族趁机夺权,在领地上作威作福!” 他厌恶地看着陆希的黑发:“如果可能,我根本不想要这可诅咒的肮脏血脉,让我一出生就背负着先祖的罪恶!我会成为魔鬼,也是因为生而有罪——” “等等!”陆希这就不能忍了,“什么生而有罪!教会真以为谎言说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还是他们觉得夏国已经成为迷失之地,他们的一切罪证都被时光湮没,就死无对证了?” 假如猎犬只是个普通守夜人,直接搞死也没什么,但他既然是夏国后裔,那陆希就不能忍受他被教会洗脑成这样,以至于对自己的祖先与国人都抱着这样的仇恨:“夏国遗址已经出现,你敢不敢跟我去看看,追查当年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第305章 夏国遗址(四)、这里叫做稷丘 疾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是懵的。他们不是来追查黑翼之死的吗?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跟着女公爵和两个大魔鬼, 一起来寻找夏国遗址? 但是他也不敢反对,毕竟猎犬已经气势汹汹,非要找到遗址追查当年的真相不可了。而且对方有两个大魔鬼, 他要是不同意, 那…… 所以疾风非常识趣地闭住了嘴,默默地跟在了猎犬背后。 无尽深渊让他感觉到难以形容的压抑, 很难说是因为昏暗的光线还是潮湿的空气又或者是脚下粘稠的感觉——也许都不是, 因为他也曾去过类似的沼泽地带歼灭魔兽,相似的环境也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不适,甚至他现在都感觉到肺部仿佛随着他的每次呼吸都更加的不适,好像他吸进去的不是空气而是毒气一样。 但是他看看身边的人——别人就不说了,就连女公爵看起来都是毫无异样的——虽然她脸上蒙了一块奇怪的布,但他未曾从那块布上感觉到任何的神术波动, 所以那就只是一块普通的布而已。 所以, 只有他一个人觉得不适吗?这就太奇怪了, 他可是个高级骑士,再怎么说, 抵抗力也要比女公爵强。即使她是个女巫, 但女巫虽然说是魔鬼的仆人, 但绝大多数女巫根本没有什么魔力,除了会用魔药害人之外,她们跟普通人完全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有人会觉得不适, 也不该只有他啊…… 除非——疾风想到了传闻中的魔鬼契约,据说签订了那个之后, 魔鬼就可以借助人类的灵魂为外壳, 自由地行走在光明大陆上, 那么, 会不会签订契约的人类,也可以借由魔鬼的灵魂,在无尽深渊行走而不受影响呢? 疾风有了一种奇妙的想法——假如是圣女来到无尽深渊,会怎么样呢? 当然这种想法他只敢藏在自己肚子里,不会傻到说出来的。 霉菌沼泽越往里走,土地就越湿软,踩下去能直接陷到脚踝,更糟糕的是还往鞋子里渗水! 疾风是扮做小商人出行,所以穿的不是骑士的长靴,而是商人穿的一种短靴。这玩艺儿说是靴子,其实小商人哪里买得起皮靴呢,都是布靴,走了一会儿就全湿透了,要不是他使用了风系神术来减轻重量,靴子恐怕早被湿泥给粘下来了。 他不禁斜眼看看走在另一边的女公爵。女公爵当然是没有任何神术或魔力的,所以尽管她拉着那个魔鬼的手,仍旧走得深一脚浅一脚。但她脚上那双靴子却十分特殊,它表面光滑,不但水无法渗透,连泥都不容易留在上面——这是什么皮制作的? 疾风见过各种兽皮,普通的牛皮羊皮,以及魔兽的皮革都见过不少,但女公爵这双靴子仔细看的话并不像皮革——即使是珍珠龟那样光滑如珠面般的甲壳都会有着自然的生长纹,用光来斜着照射,或者放入水中,就能观察得到,因为天然生长的东西是不可避免的有所变化。 但是这双靴子表面上没有任何生长纹,是真正的浑然一体,也没有普通靴子的缝线痕迹——不管鞋匠手艺再好,能够把缝线仔细隐藏起来或者用宝石镶嵌来遮挡,觉醒者的眼睛总能发现点端倪。可是这双靴子,它不像缝制出来的,倒像是用模具浇铸出来的蜡烛一般光滑。 不过这靴子总不会是蜡油浇铸的,那东西太软了,也无法承载神术阵,就算是神,大概也做不出一双蜡油的靴子吧? 陆希不知道疾风对她的橡胶雨靴心存疑惑——嗯,可能把它叫做虫巢雨靴更合适一些,毕竟这与橡胶性质颇为相似的物质,实际上就是经过处理的虫巢。当然它不是用针线缝起来的,但也不是浇铸,而是在剪裁之后,用火棘果胶粘合住的。奇妙的是,火棘果胶跟它有极好的相融性,粘合的部位最后仿佛墨汁入水一样,最终成为了一体,半点也看不出原先的剪裁痕迹了。 而且这靴子比橡胶靴还要轻便,鞋底所用的虫巢是未经处理的,坚硬耐磨又略带弹性,很像她从前穿过的“牛筋底”。 总之,这种靴子穿着赶路十分合适,如果虫巢的产量够大,也将成为一种极好的产业。 单是这种“橡胶”产业,黑水沼泽的价值也就不小了…… 打住打住。陆希把不合时宜的扩张念头按下去,抬头看向前方——霉菌沼泽的天色已经阴暗下来,只剩下黯淡的昏黄光线,但前方看起来却是黎明样的清辉,一条忽然出现的小河正从那一片明亮之处流淌出来,汇入了沼泽之中。 “看来这就是今年排水量忽然增大的原因了。”苏赛恩低头看着这条河,河水澄澈,与霉菌沼泽那带着颜色与腐败气味的水完全不同。 但是河流仿佛是自虚空中忽然出现的,他们能感觉到前方的明亮,却看不到除河流之外的任何景象,就仿佛霉菌沼泽上空的阴云忽然裂开,阳光自云缝里洒下一样,除了明亮就没有别的了。 当然霉菌沼泽上空并没有什么阴云,而且即使真有阴云散开,也不会有阳光洒下,所以这明亮的一片,显然就是另一个空间。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怎么才能进入。 “只有河流了吧?”陆希也低头看看那条河,水并不太深,大概一米五六的样子,在河流的“断口”,也就是从另一空间流出来的地方,隐约能够看见两边的河岸不是泥土,而是整齐的石块——与其说这是河流,不如说是一条人工的水渠。 海因里希皱了皱眉:“需要潜进水里,游进去。”无尽深渊的空间碎片太多,魔族们也多少掌握了一些从一片空间进入另一片的技能,但问题是,谁也不知道河流的那一头究竟是什么地方,有什么危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片空间感觉还算稳定,应该不会忽然间碎裂或者消失。 “那就进吧。”陆希瞥了一眼猎犬,“你敢先进去吗?” 这种激将法无疑是太过直白因此很不高明,但用在猎犬身上就刚刚好。他自认从无惧怕,尤其这是要追寻真相,找到夏国的罪证,然后用来狠狠打这个女巫的脸,他就更责无旁贷了。而且,他能够闻得到,从这里流出来的河水并没有别的气味,也就是说河流的那一头并无什么危险的魔兽,连活人都没有。 于是猎犬直接跳入水中,把自己全部浸没入水,采取狗刨式,逆着水流向“断口”游去。 一落进水里,眼前的视野就忽然不同了,水流在眼前延长,猎犬看到了两边由石头砌成的堤岸,还有石头上生长的青苔。他从水中探出头来,眼前一片明亮,入目的不是那些粘腻的有着危险颜色的沼泽,而是一片青葱的草地。而在草地后面,是一座倾颓了一角的宫殿。 “稷丘——”陆希从水里钻出来,因为有海因里希的保护,她的衣服都是干的,只是在上岸的时候溅了几滴水珠。但是她顾不得那些,而是对着宫殿门楣上已经有些褪色的牌匾,念出了那两个莫名熟悉的字。 幸好这两个字都没有繁体与简体的区别,而且用的是类似隶书的字体,所以她很顺利地辨认了出来,并且看到宫殿外的植物,更确定了这里是个什么地方——就是古代帝王“劝课农桑”的那种园苑,开辟了农田或者种植着桑树,每年春天的时候来举行一下春耕仪式什么的…… 稷,就是古代一种粮食作物的名字呀。 而这些植物,虽然在猎犬看来那就是一片野草,有些甚至疯长到跟人差不多高,但陆希根据它们结的穗子就能认出来,其中至少有两种她认识的作物:高粱,还有稻子! 全是好东西呀! 只不过这些作物虽然明显是按着不同的田块分开种的,但现在中间已经夹杂了许多野草,可见已经无人打理许久了。 猎犬抽了抽鼻子:“宫殿里有尸骨的气味。”已经非常淡了,死者应该是早已化为白骨,血肉皆已风化殆尽,以至于腐烂的气味也已被风带走,如果不是他的特殊能力,根本就闻不到。 宫殿的大门上涂的红漆已经剥落,露出下面被风吹日晒变成灰色的木头,连钉在上面的铜钉也锈迹斑斑。 这片宫室并不大。正如陆希猜测的,这里主要是开辟出一片田地,供君王在春季的时候举行耕礼。宫室主要用来存储礼器和平日耕种的农具,甚至秋季收割下来的粮食也会被送去别的仓库,并不储存在此处。 而现在,存放礼器的正殿之内,陈设却大有不同。 一张长案上面铺着草垫摆在窗下,显然它是被当成床来使用,因为床上现在就躺着一具白骨,考虑颅骨下面那一团花白的头发,它死去的时候年纪应该已经不小了。尸骨的腹腔里斜插着一个长条状物,像是一根生锈的金属棒,似乎它就是被这东西杀死的。 宫殿里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原本被当做礼器的鼎也被改做了其它用途:有的被当成了锅,有的大概是被当成了舂米的臼,甚至里面还有一些米——尽管大部分都已经腐烂,但也有被风干得异常坚硬的还保存了下来。 至于那些玉雕的圭、璧、璋之类的东西,则因为用处不大而被直接弃置于宫殿一角了。陆希在里面看到了更大的玉琮,跟她捡到的那枚大同小异,只是不知道那枚小的为什么会落入水中又被水流冲进霉菌沼泽,反正总归是应该跟床上的那具尸骨有关的。 “这里有什么东西能证明你所说的吗?”猎犬不耐烦地在宫殿里转了一圈。他对礼器什么的一窍不通也毫无兴趣,毕竟他来这里为的是寻找罪证! 陆希也在找,她找到了一些已经褪色的丝绸样的东西,上面似乎绘过一些图案,但已经因为时间太久而完全看不出来了。 如果有什么记录,也是无法保存了。纸与帛都是脆弱的东西,一些古墓里的帛书能够保存下来是因为其特殊的环境,而稷丘的宫室是完全敞开的,以至于这些东西很快就会风化。 “别处应该还有其它宫殿——”也许能找到一些线索,毕竟这个地方只是用来种植的,就算有什么记录也不该放在这里。 猎犬冷笑了一声:“这里没有别的地方了。” “什么?”陆希从宫殿的窗口看出去——窗棂已经掉了下来,糊窗的油纸也早就消失了,她从这里就看见不远处的树林。 “没有了。”疾风不知什么时候出去转了一圈,证实猎犬的话,“我走进那片树林,然后出来的时候又回来了。那些很高的野草地也一样。而且这里也没找到别的尸体。” 那就是说,这一块空间碎片只有这么大小了。 陆希一阵失望,她在宫殿里有些茫然地转了一圈,目光再次落在了尸骨身上。没人动它,所以它现在还保持着被人杀死时的姿态,腹腔里的凶器露出尖锐的头部。 等等!陆希不管猎犬的讽刺与越来越激动的情绪,一步冲到了床前。刚才她没注意,这东西插进腹腔的那一头是钝的,尖端反而在肋骨外面,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谁杀人不用尖锐的一头,而用钝圆的一头啊,那能捅进肚子里去吗? 尸骨的双臂——确切地说,是上臂交叉于胸前,由于连接骨头的关节和筋肉都消失了,指骨已经全部散落在腹腔里,前臂骨也零乱地靠着肋骨,有一根倾斜的角度跟凶器颇有点相似。 陆希下意识地把手臂摆到自己胸前——也许腹腔里的东西并不是凶器,而是死者在躺下之前用手臂把它抱在了怀里,只是衣服血肉都消失之后,这东西从肋骨的空隙里滑了下去。 她伸手把那东西拿了出来,锈迹斑斑,但形状仍在,看起来像把凿子?但是这个人死的时候,抱着这个做什么? 空间里没有另一具尸体,那么这个死者恐怕就不是被杀害,而是安然去世的。在去世之前她选择了一把凿子抱在怀里,是想提醒什么吗? 陆希回头再次环视殿内,然后发现,在殿内最大的一口鼎旁边,摆了一个倒放的小鼎,看起来好像是个小板凳,供人踩着爬上什么地方似的…… 几分钟之后,她擦去大鼎内壁上的灰尘,在上面看到了刻划下的密密麻麻的字:夏麟狩八年秋,十字军东来,说王以共建大阵,封印涿鹿之野,以绝异兽之患,王许之。 陆希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着:“九年春,阵成,群巫毕至。至阵发之时,长公主缨察之,十字军之首夏尔氏篡改阵法,非为封印,乃欲集夏巫之力,通异界之门。初发,则地动山摇,宫室皆毁,通天建木出,连接两界。王急卜,则大凶,生灵尽灭,陆地俱毁,无生矣。 缨乃斩夏尔氏,以血脉相祭逆转大阵,群巫亡,王室隳,都城陷,乃保一界。 史官董氏,困于稷丘凡四十二年,以鼎为记。或有后人,则知十字军之阴谋,不忘王室之德。” 四十二这几个数字明显比其它的字刻得要浅,而且笔画也不那么端正,很可能就是这位董氏史官在临终之前刻下的,因为年迈无力,所以字迹也就有所不同。 在临终之时才刻下数字,也是十分严谨了。 “这说的是什么东西?”猎犬不耐烦地咆哮。其实他也听懂了一些,至少“十字军”、“阴谋”、“异界”这些词都十分明白,但他并不想相信。 “就是说十字军欺骗夏国王室,说是要建立一个神术阵来封印涿鹿之野的魔兽,其实是想利用夏国巫师的力量,打通光明大陆与异界连接的通道。”陆希冷冷地说,从鼎里爬了出来,这跟莉莉丝从自己祖辈那里得到的消息是一致的,只不过更详细,“两界之门刚一打通的时候,就已经地动山摇,如果任由两界连通,整个光明大陆都会被毁掉。所以夏国王室牺牲自己全族的生命,以及那些巫师们的性命,逆转了这个阵法,关闭了两界通道。当然,十字军的那个团长夏尔,也被长公主斩杀了。” 十字军当时损失十分惨重,这也导致教会的力量被削弱,贵族们趁势而起,与教会分庭抗礼。 但损失最惨重的还是夏国,王室死绝,只送出来一位王子一位公主。至于当时在都城的民众,估计根本没人顾得上,也来不及遣散——就算遣散也没用了,当时王子和公主是乘船才能逃出来,之后整个夏国都消失了,那些用双脚逃跑的民众,又能逃出多远呢?大概是运气好的能被破碎的空间留在光明大陆上,而大多数人,大概不是当场死于地震山崩,就是像这位董史官一样被困在某块空间碎片中,直到死亡吧…… 第306章 夏国遗址(五)、猎犬口吐白沫了 稷丘的宫殿之内, 一时只能听到穿过窗户的风声。 良久,还是猎犬打破了沉默:“这里只有你认识夏国的文字,你可以随便编造——不, 你根本不可能认识这种文字?你不过是个在农庄上长大的无知女人, 只是不知道在哪里学了巫术,现在就来捏造——” “真是自欺欺人。”陆希心情十分不好, 冷冷地把猎犬怼了回去, “你不觉得自己的话都是自相矛盾吗?我既然能学巫术,又怎么会是个无知女人?既然不是无知女人,为什么就不会认识夏国文字?不是人人都知道,我有夏国的血脉吗?” 董史官的记录很简单,但其中描述的场面却十分惨烈:群巫亡,王室隳, 都城陷, 他其实还只记录了王国的高层——巫师与王室的死亡, 而那些平民之死,只用“都城陷”就带过去了, 可是这一个“陷”字, 又蕴含了多少人命与血腥呢? 而在目睹了这一切之后, 董史官又被困在这小小的稷宫之中,他自耕自种,努力活着, 大概就是想要将真相宣告天下吧?但是他最终也没能离开这片空间,只能留下铭刻在鼎内的一段文字, 临终的时候还紧紧抱着那把用来刻字的凿子。 鼎有一人高, 四方鼎身浮铸榖纹, 又以云雷纹勾边。鼎的四足是四只小猪, 人立起来顶住鼎身——这可能不是猪,陆希知道榖纹代表发芽谷物,想想稷丘的意义,说不定这鼎足其实是当康——虽然长得像猪,但其实是能够让作物丰收的吉兽。 这样一件承载着丰收祈愿的礼器,最终却被记录下了一段亡国的血腥历史。不知道董史官在上面刻字的时候,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 “一定是你编造的!”猎犬咆哮着,但听起来就有几分心虚和无能狂怒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掩饰这点心虚,他身上的蛇发又生长了出来,开始咝咝地吐着信子。 “还会有别的空间碎片。”陆希望向窗户外面的那片小树林,“稷丘能保存下来,就一定还有别的宫室能保存,如果足够大,说不定还会有活下来的人。从十字军东征到现在也不过几百年,必然还会有证据存在!” 猎犬身上的蛇发还在咝咝地吐信子,但已经倒伏了下来——确实,只是几百年而已,如果有证据,不会完全消失。但,但如果真的找到证据呢?不,这不可能! “心虚了吧?”陆希对猎犬冷笑了一声,“怕真的找到证据,证明教会的虚伪,你的信仰就要崩溃了吧?什么守夜人,你们只是教会养的狗,而且还是被骗来的狗!面前吊一个赎罪的胡萝卜,你们就像驴一样往前冲,还要感恩戴德,仿佛他们肯给你们赎罪的机会,就是天大的恩情了!” 猎犬的眼珠子顿时红了起来:“你说什么!”他没见过人有用驴,所以不知道为什么用胡萝卜来比喻赎罪,但陆希描述得这么形象生动,他总是能听得出来其中的讽刺意味的。 第254节 #VALUE! “说你是条蠢狗!”陆希也毫不客气地回瞪过去,“被人骗得头脑不清,拿着仇人当恩人!哦,也不一定你就真的是头脑不清,只不过夏国后裔已经被定义为罪恶与堕落,要抗争太过艰难,反而是当一条顺从的狗更容易。所以你选择当狗,这样还可以安慰自己,等你死了就能上光明之山。哪怕是证据摆在眼前你都不敢相信,因为一旦相信,你这自欺欺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你不是为自己祖辈的罪恶而忏悔,别说得那么高尚,你不过就是为了自己能过点好日子罢了。不做守夜人,你就是人人喊打的魔鬼,做了守夜人,就可以高高在上地决定别人的死活,你要的不过就是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罢了,偏偏还要把自己说成负重前行的英雄。简直是虚伪、无耻!” “吼!”猎犬猛然咆哮,三个脑袋同时张开了嘴,中间的头颅喷出黑色毒液,两边的脑袋却喷出了黑色的火焰。 海因里希在他张口的同时就冲了过去,重力环的压制之下,猎犬的头颅也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沉,一口毒液全都喷到了地上。随即,骤然失重的感觉又让他身体一轻,一时没站稳,就被冲上来的海因里希掀翻了。 两侧的头喷出的火焰舔上了宫殿的顶梁,那根整楠木的大梁无声无息地化成了焦炭,房顶立刻有些岌岌可危起来。 “出去打!”海因里希低沉地吼了一声。 猎犬是不想出去打的。海因里希能飞,在空旷的地方当然是他吃亏。但是——不知怎么的,他看见被自己烧成焦炭的房梁正往下掉灰,直接落到了那具安详躺着的尸骨身上,忽然之间就有点心虚,竟然真的顺着海因里希的力量冲出了殿门。 呯地一声,两扇沉重的大门被撞飞出去,陆希脸颊肌肉一抽,又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也跟着冲了出去,几乎破声地喊:“庄稼!不许毁了庄稼!” 然而这片空间只有这么一点儿,除了宫殿与田地之外,就只有举行祭礼的小小广场——原本是白石砖铺地,几百年过去,砖缝里野草丛生,连白石都看不到了。 海因里希也没有飞翔起来。不为别的,他一飞起来,猎犬必然要吐火吐毒,到时候稷丘前面就这么大点地方,怎么可能不伤到庄稼? 怪的是,他没飞,猎犬也没有再吐什么火焰,两人居然不约而同地放弃了魔法,改走肉搏线路,在野草丛生的广场上滚成一团,只听见拳头到肉的声声闷响。 面具和疾风面面相觑——两个大魔鬼,打起架来仿佛贫民区的无赖,满地打滚……倘若不是地面被他们震得直颤,恐怕真会被人当成两个无赖打架。 不过陆希可没工夫管他们,而是直奔那几块田地。 稷丘的空间里季节倒是跟外面差不多,高粱和稻子都已经成熟,虽然因为多年无人打理,都变成了半野生的作物,但颗粒倒还饱满。 宫殿里有董史官用青铜片磨成的镰刀,不过已经生满锈迹。好在陆希随身带着匕首,只捡成熟的穗子割,割下来就装进了铭刻字迹的青铜鼎里——这个鼎她要带出去,这种空间碎片有时候并不稳定,这种证据还是带回长云领好好保存为好。 然后,她还在田地里发现了花生! “这是没有光明神赐福的东西——”疾风看见她从泥土里刨出一串白生生的东西,跟高粱穗子一起放进铜鼎,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陆希毫不客气地冲他翻了一个白眼:“宝石也是藏在地下的东西,怎么教会还拿它来镶嵌壁画,甚至还镶成彩虹呢?” 疾风被噎住了。陆希冷笑:“我来替你回答吧。因为宝石是贵重的东西,是神官和骑士喜欢的,所以哪怕它藏在地下也是好东西。但是你们不缺食物,生在地上的小麦就够你们吃了,当然不必考虑泥土里的东西。至于那些没有食物要饿肚子的贫民,那你们可不会替他们着想——哦,你们还要禁止他们找到别的食物,这样他们的生命就全掌握在你们的手中了,对吗?” “胡说!”在广场上肉搏的猎犬大声驳斥,随即就因为分心而被海因里希压到了身下,后背重重落地,将身下的白石砖砸出了裂纹,他自己背上的蛇发也被碾断了一片。他一边极力支撑着想翻起来,一边还要顽固地反驳,“神官们为农田祈福,就是希望有更多的食物可以让所有人吃饱,是你们这些贵族收走了粮食,眼看平民饿死!” “说得好像你们教会不收税一样!”陆希现在听他说话就来气,“你们双塔,有没有把自己的粮食分给那些饥饿的人?就说你自己!你给街头的乞丐分过面包吗?你替吃不上饭的人做过什么?” 猎犬奋力给了海因里希一脚,梗着脖子吼道:“那你们这些臭贵族又做过什么?” “我在长云领开工坊,教堆肥,寻找新作物。”陆希走过来,蹲在猎犬头边上,自上而下地俯视他被海因里希掐得通红的脸,“我让长云领的一万多领民有饭吃,有衣穿。我还救了海风郡一万多人——在教会抛弃他们,让他们在瘟疫和魔兽面前等死的时候。我现在养活着三万多人,你们双塔,救过这么多人吗?你,救过这么多人吗?你喊着赎罪,那你除了杀人,还做过什么吗?” 她现在离猎犬很近,如果猎犬拼着被海因里希重创也要对她喷一口毒液或者火焰,那么即使海因里希近在咫尺也是不可能完全拦下来的。 但是陆希半点都没有在意,还在继续说:“你知道神官祈福能够让田地增收多少粮食吗?红衣主教可以增收三成,大主教和主教大约两成,牧师——如果不是特别擅长祈福术的,也就是增收一成多一点。” 这真是她计算过的,神官的祈福增加的收成就是这些。不过她隐去了一件事——有神官祈福的土地可以不休耕,而没有神官祈福的土地必须休耕,不然连续耕作,那个产量就下滑得比较厉害了。 但是陆希当然不会把这一点也说出来,而且休耕这种事也只有大地主——比如像之前冯特公爵这样拥有青石城外大部分土地所有权的——才能做这样的决定,而普通农夫,家里就那么一块小田地,休了耕怕不是就要饿死。所以休不休耕,与农夫的关系其实并不大。 “那么你知道教会收的税是多少吗?”陆希盯着猎犬的眼睛,“你知道信徒每年给当地教堂的供奉是多少吗?你知道圣水要多少钱才能买到吗?你知道这一切加起来,抵得过增收的那部分粮食的价值吗?” 猎犬实实在在地被噎住了。教会本身收的就是什一税,也就是说一个牧师祈福所增收的粮食,也就够交什一税罢了。 “各地的教堂,有多少主教和大主教?有多少红衣主教能为土地祈福?别把神官说得那么伟大,他们不过是在给自己的税收出力罢了,农夫可没得到多少好处。要是没有农夫种地,他们去给野草祈福吗?都吃屁去吧!” 面具和疾风都表情复杂。他们当然不是想眼睁睁看着猎犬跟人肉搏,但苏赛恩在旁边盯着呢,只要他们两个动手,苏赛恩肯定也要加入战斗的,到时候谁挨揍是很显然的事。所以他们只能在这里听着女公爵大骂教会,还直接爆了粗口…… 更糟糕的是,他们无法反驳,因为什么税啊供奉啊,他们都是知道的,而且稍微一算,就知道女公爵说得半点没错。 但是,这个计算结果真的太……那个了。之前他们都觉得,教会比贵族高尚太多了,毕竟教会为土地祈福才养活了那么多人,教会为民众治疗才让他们从病痛中摆脱出来,而贵族什么都没做,只会收税和享受,根本没把平民的生命看在眼里。 结果现在这么一算,原来教会也不是白做慈善的,他们祈福增收的部分,都通过什一税和供奉收回来了,那,那高尚的部分在哪儿呢? 这三个人都是平民出身,面具甚至是个流浪儿,所以他们一直觉得,因为有了教会才拯救了他们,让他们脱离了之前的贫困生活,因此自然而然就认为,教会是做好事的,而贵族才是最大的祸害。 然而现在,教会的“慈善”与“仁爱”却被女公爵一连串的数字给揭破了,数据才是最有说服力的东西,在它的面前,一切谎言都将无所遁形! 但其实他们两个还好一点。疾风这个人其实是个比较大条的性格,他在信仰方面是挺虔诚,但远不到狂信的程度,事实上他进入审判厅,主要是因为他和猎犬的关系,他是来做“搭档”的,否则他可能更倾向于去某个教区,做教堂的守护骑士。每天就是巡逻一下,看看教堂附近有没有什么女巫或者黑暗生物啦,可能还顺手抓一下强盗或者小偷啦——事实上他这种性格居然能升到高级骑士,也是件挺不可思议的事。所以对于他来说,这种证据确实很让人三观动摇,但还没到崩溃的地步——教会如果有什么不好,不好就不好吧,他有啥办法呢? 而面具,他倒曾经是个狂信者——守夜人里大部分是狂信徒,比例要比骑士与神官高多了——但自从有了妮娜这个圣女之后,他已经被“打击教育”过好几次了,所以现在女公爵说出什么样的事实来,他都有种“果然又来了”的感觉,有些痛苦,但好像因为有所准备所以也就没那么痛苦了…… 最受刺激的其实是猎犬。因为本身是双黑的堕落血脉,猎犬在某些方面比面具还要狂热——其实陆希说得并没错,即使在守夜人中,猎犬的地位也是最低的,假如他不显示更多的虔诚,恐怕日子是过不下去的。 当然,这是他刚觉醒成为魔族时候的事,等他逐步升为高级魔鬼之后,就没人再敢提他的双黑血脉了。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猎犬也已经把自己洗了脑,对夏国的仇恨与厌弃,对贵族的鄙夷与敌视,和对教会的敬仰与美化,已经深刻在他的头脑当中,仿佛一个戴久了的枷锁,自身的皮肉都已经顺着枷锁上的倒刺生长,所以就不太觉得疼了。 但是现在,这枷锁在被人撼动和撕扯,尽管它可能是在打开,但在打开的过程中,就已经一片片地连皮带肉在往下撕了…… “你胡说——”猎犬感觉自己失去了力量,海因里希扼在他脖子上的双手仿佛忽然加大了力量,让他感觉一阵阵的窒息。他眼前发黑,肺叶似乎已经无力再张开,他试图掰开海因里希的手,试图用力呼吸,但是都做不到…… “卡尔!”疾风一急之下,喊出了猎犬的真名,“你怎么了?” 海因里希冷静地爬起来,并且把陆希也拉到一边:“我可没做什么。”因为不想把这个空间毁坏,他很谨慎地没有使用什么魔法,只靠魔族本身的能力在打架。这种情况下,同为大魔鬼,尽管他占了上风,但也还没到能直接把猎犬掐死的程度。 “那就是自己口吐白沫了。”陆希也冷静地说,同时不免想到了所谓的“死老公文学”,当然猎犬没有死老公,但他死不承认教会不好的模样,确实也跟那差不多了。 又或者,这是眼看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就准备碰瓷了吗? 疾风不懂碰瓷是什么意思,盖因光明大陆只有夏国有瓷器,在其覆灭之后制瓷的手艺也失传了,所以现在贵族用金银器,平民用陶器和木器,贫民用叶子和手,对于“碰”一件瓷器的含义,自然就无人能够领会了。 但是他知道猎犬这是什么毛病啊。 “他,卡尔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就说用炼金药剂是不好的! 第307章 夏国遗址(六)、我会继续寻找真相,直到揭穿一切谎言 “这, 这个是女巫的魔药!”疾风瞪着陆希手里的草,之前他就看见山坡上生长的一小片这种植物,但是当时没看清楚。现在他可看明白了, 这不就是紫钟花吗?这可是教会鉴定过的女巫魔药, 有些女巫声称这种药可以让死者复活,但最终却是服药之人有些很快就死了, 有些则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也终于死去。 陆希没理他, 只是向身边跟着的一个女孩示意了一下,女孩立刻转头对疾风说:“这是什么女巫的魔药,这是草药!这种花叫做毛地黄,它的汁液里含有一种力量,可以让人的心脏兴奋起来,因此如果有人的心脏没有力量跳动, 就可以使用这种药来救他。但是这种药物太强了, 如果使用的量把握不好, 或者有些人身体太弱无法承受,就会死去。所以这种植物不可以乱吃乱用, 随便使用就会中毒。” 这个女孩就是卡玛的徒弟之一, 莉莉丝也会把一些夏国常用的草药知识教导给她们, 其中要数这个女孩学得最快——虽然说自己上手那是不行,但理论知识倒是记得非常清楚,连毛地黄这个名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然而疾风一听就更急了:“会中毒, 那怎么还能用?” 陆希停下了手:“既然这样,我就不用了, 你把他带走找神官去治疗怎么样?教会的圣光肯定不会中毒, 想必一定能把他治得像没有病一样。” 疾风不敢说话了。猎犬的病并不是没有神官治过, 但是全都治不好。而且猎犬是魔鬼, 圣光对他也是有伤害的,太过高等的神官如果给他刷圣光,那还说不好是治疗得多还是伤害得多呢。 陆希冷笑了一声:“怎么了,神官治不好的病人就是神弃者,草药治不好的病人就是女巫害人?那被草药治好了的人又怎么说呢?” 疾风嗫嚅:“用魔药治疗的人,过几年也会死的……” 陆希险些要笑出来:“合着喝了圣水是永远不死的吗?”这些人的脑袋到底是僵化到了什么程度啊,说是榆木脑袋,榆树都要抗议的。 疾风看她扔下草药不动手了,心里又急起来。猎犬的情况很不好,嘴唇几乎已经完全变成了紫色,呼吸微弱得像个死人一样。别说神官能不能治得好他,就说现在他到哪儿去找个神官啊?众所周知,长云领连教堂都没有的! “那,那——”疾风最终还是低下头,“请您用草药救他吧……” “先做一个治疗前的通知。”陆希抱着手臂没动,“首先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疗,就像圣徒也会遇到神弃者一样——我现在砍掉你的头,哪怕教皇立刻降临,也救不活你,明白吗?” 疾风听见她毫无顾忌地就拿圣徒和教皇来举例,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但还是老老实实点头了。 “第二,”陆希还没说完呢,“因为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所以治疗有时候只是缓解症状,让人不会当场死去,但是等病情加重到无法缓解的时候,还是会死。就算你的教皇来治,也是这样,他并不能让人长命百岁,永生不死。明白吗?” 疾风又听见教皇的称呼,但也只能点头。 “那就来签知情同意书吧。”陆希冷冷地说,“第一,治疗有危险,家属如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治——” “治,治治治。”疾风看着猎犬一副马上就要挂掉的样子,哪敢说不治。而且他也明白这位女公爵的意思了:“如果没治好,不,不怪您!” “哼!”陆希冷哼了一声,“真遗憾,你要不能接受该多好。” 疾风一句话都不敢再说了,只能老老实实看着女公爵一边制药,一边还在对身边的女孩说话:“你刚才说得很对,毛地黄的使用有很多禁忌,首先就是要确定病人究竟是什么病情,比如说如果是心肌梗死,那就绝对不能使用毛地黄,这属于药不对症,不但不治病,还会死人。一些所谓的女巫用魔药害死人的情况,就是因为对病情的判断不准确——使用草药治疗的难度首先就在于此,不像圣光可以无脑刷,治不好也治不死,草药是有针对性的,必须先有诊断,才能用药。” 疾风感觉膝盖上又被戳了一剑,但他不敢说话。 女孩小声说:“可是心脏的毛病很难诊断……”她听了课,感觉不同的病症,表现却很相似,好难分辨啊…… “你现在还没有经验。”陆希安慰地说,“而且只靠眼睛看确实是不行的,还需要更多的检查方法——比如说我刚才让百丽儿来做的心脏B超,就能排除患者是心肌梗死,然后结合家属对其病情的描述,才诊断为他是先天性心脏病,心肌无力,再加上剧烈运动以及胡乱服用刺激性的炼金药水之后引发心力衰竭,这样才可以使用毛地黄。” 刺激性的炼金药水,胡乱服用……疾风下意识地往猎犬的膝盖处看了一眼,不知道他在昏迷中是否有挨了一下的感觉。 “最后。”陆希看一眼奋笔疾书做记录的女孩,“要注意心率问题。洋地黄在增强心脏收缩能力的同时会降低心率,所以心率若低于60次每分钟,就要停用,否则心率降得太低,病人是很危险的。同时洋地黄毒性强,还要按时监测血药浓度,这个交给劳拉,若浓度过高,也要停用。好了,现在我们先给他用药,等用完药,你再给我背诵一下,洋地黄中毒应该怎么做。” 疾风听得脑袋嗡嗡发晕,不由自主地按住自己的心口——心脏收缩是什么意思?心脏不是在呯呯地跳吗?哪里收缩了?心率是个什么意思,血药浓度又是什么意思?而且用了这个药还会中毒?中毒了能救吗? 他真的想说一声不要用了,但随即就听见女公爵对女孩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手头只有洋地黄,所以如果确定这种药物对病人有效,那么就要尽量施救。或许救治最后无效,病人仍旧死亡,那么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救了反而被人埋怨,不救那就不会有错——这确实是经常发生的事实,因为病人的家属没有相应的知识,而当医生的救治不符合他们预期的时候,就会将失去亲人的悲伤转为愤怒,并且迁怒于医生。” “医生这个职业是很难做的,因为万事莫重于人命,医生肩上担负着救死扶伤的责任,必然要比其他行业的人更为沉重。如果仅仅将它看成一份工作,那么明哲保身也无可厚非,但是我总希望,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还是能够把治病救人放在最前面,多为病人想一想,只要有希望,就尽力去救一救,后果如何,在救完之后再考虑。” 疾风悄悄地往后缩了缩。这一刻,他觉得女公爵身上好像亮起了圣光,照得他睁不开眼,只能默默低下了头。 陆希走出治疗室的时候天又黑了,海因里希拎着个食盒站在外头,何塞正在保持着食盒的温度。 “还救他干吗?”海因里希习惯性地拉着脸埋怨,“至少也该先吃了饭。不是你自己说的吗——定时三餐才能养胃!” 陆希叹了口气:“黑翼死了,伊丽莎白就险些没命,全靠妮娜救了回来。守夜人死了我倒不在意,但跟他绑定的圣女也会受累——听说那个圣女身体也弱,谁知道能不能再救下来呢,妮娜也不是每次都成功。” 海因里希撇了撇嘴:“他死了,你真的不在意?” 骗人的。刚才她在屋里说的话,外面也能听见。毕竟相处了一年多,谁还看不出来她对人命的重视吗? 在别的领地,别说奴隶了,每年因为冲撞领主而死去的平民至少也在两位数,有时候大概就是走在路上没有来得及退开而已…… 但是在长云领,矿山上那些“劳改犯”,每天还有两顿干饭,菜汤里还有油水呢。如果换了别的领地,他们早就都上绞刑架了。 真要是不在意猎犬,把他扔在霉菌沼泽就行了,至于说跟他绑定的圣女,就交给妮娜呗,能活就活,活不了也不是她的错。 “你可别因为他是双黑就心软了——”海因里希还是忍不住要多说一句,“他可不觉得跟你是什么同胞。小心救醒了,就是农夫与蛇。”这个故事他可记得牢牢的呢。 “不是因为他是双黑,而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洗脑和欺骗的人。”陆希叹了口气,“如果他半点触动都没有,在稷丘的时候也不会不用魔力了。” 海因里希撇了撇嘴,但最终不得不承认:“想来他还有点脑子吧,没有完全变成石头。但是等他醒了怎么办?” “他们俩只有一个能回去。”陆希也考虑了这个问题,两个都放回去可不行,万一给她反咬一口呢?就是一个大魔鬼放在长云领,会不会有点危险?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他?水货!”别说,陆希带来的一些陌生词汇,用起来却是真的形象生动,猎犬这种用炼金药水催起来的大魔鬼,可不就是掺了水的货色嘛。 陆希张了张嘴,没纠正他关于“水货”的错误认识,反正她自己也倾向于“掺假”的用法:“那面具呢?” “他没问题。”海因里希狡猾地笑了一下,“我想他是绝对不会愿意让人知道他跑来长云领是做什么的。另外,他也一定不希望他的那位妮娜跟着他倒霉。” 这次轮到陆希拉长了脸:“妮娜不是他的!妮娜属于她自己!” “是是,我说错了。”海因里希马上承认错误,“我想你可以跟他谈谈,顺便让他带封信给妮娜小姐——现在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如果说之前还担心面具会泄密,那么现在看来是不会了,也不知道妮娜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硬是把一个狂信徒给扭过来了。 何塞在一边安静地站着。虽然给食盒里的饭菜保温的人是他,但自从陆希出来,他发现自己插不上话。他未能跟着陆希去霉菌森林,所以他没有亲眼看到夏国的那块遗址碎片,也没有跟猎犬战斗过,所以他现在所知道的一切都是陆希回来之后的讲述,自然而然地缺少了许多细节与身临其境的感触,所以即使想说话,也总是隔着一层。 就像以前他没有陪着女公爵去做过的那么多事情一样……明明他是最早跟她一起采蘑菇,一起面对那些来追捕女巫的人,一起去给黑莓镇的男爵治病,又一起来到长云领……他陪着女公爵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却没能抓住机会更深地参与进去。 他可能,确实是晚了一步,之后就再也追不上了…… 第255节 陆希不知道何塞的心理活动,或者说她顾不上——就算能够隐约地感觉到,她也得装感觉不到,毕竟只剩下八年的时间,又何必多坑人呢?所以她草草扒完饭,就把面具叫过来了。 面具,面具心情复杂到难以形容——想想看,他还巴巴跑来警告女公爵让她小心,结果人家已经杀掉了黑翼,手头除了冯特公爵之外竟然还有两个大魔鬼,他就是不来,人家也啥事没有……就问你尴尬不尴尬。 更尴尬的是,自己这一方的猎犬打着打着还自己倒了,现在正吃了女公爵开的魔药,躺在女公爵用教堂改造的医院里被“护理”着,而他和疾风——嗯,坦白地说,他们相当于俘虏…… 面具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更糟糕的是他原本应该担心自己的命的,毕竟他可是曾经想要绑架女公爵,并且一直都视她为女巫,觉得她应该上绞刑架的。但现在,他居然并不担心……这合理吗?这不合理啊! “是妮娜让你来的吗?”面具正在心里纠结的时候,就听女公爵发问了。 面具犹豫了一下,在“听妮娜的话”和“怕妮娜生气所以自己跑来”之间来回摇摆,半天还是觉得前者稍微有点面子,于是含糊地说了一句:“要不是妮娜担心……”反正这也是句实话。 “哦——”陆希点了点头,递过来一封信,“那你就回去吧,给妮娜带封信。” 面具仿佛看见了一个烫手山芋:“你,你信里写的什么?” “让她不要担心,我没事;你虽然来晚了,但还是提醒了我;以及在夏国遗址里得到的信息。”陆希平铺直叙。 面具听见前两部分,心情还有一点别扭的高兴,但听到最后一部分,脸就扭曲了一下:“夏国,夏国的事,与妮娜有什么关系?”妮娜知道了这个,一定又会对着他把教会再骂一次,到时候他该说什么呢? “就是让她知道,教会撒的弥天大谎。”陆希轻描淡写,“免得妮娜被教会蒙蔽,吃了亏都不知道。” 面具觉得她在放屁。他敢打包票这个女公爵绝对不是这个意思,而且妮娜会被教会蒙蔽?她早就被女公爵洗脑了才对吧? 等等!他为什么要用“蒙蔽”这个词儿?光明神在上,他完全是被女公爵带沟里去了,这绝非他的本意! 心里一边忏悔,面具到底还是伸手把那封信接过去了。他把信仔细地揣了起来,沉默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还是问道:“你,你打算怎么处置猎犬和疾风?” 陆希侧头思索了一下:“我觉得杀了他们最合适,你觉得呢?” 面具表情又扭曲了一下,然后才说:“那为什么还要救他呢?” “因为要证明草药并不是害人的魔药。”陆希利索地回答,“有些人,刀不割在自己身上是不知道疼的,只有让他自己也体会一下教会不能拯救他的感觉,才不会再说那些寻求草药帮助的人是自甘堕落;只有让他自己体会一下草药的效用,才能破除他头脑里那些被灌输进去的错误概念。” 面具感觉自己膝盖疼……因为这种事,他都干过。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们呢?”他到底还是提出了疑问。 陆希看了他一眼:“因为你们是被欺骗的,从某些方面来说也是受害者,要判你们的罪,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而不是像教会一样,因为你们不遵从我,就把你们杀掉。当然——”她忽然又笑了一下,“如果在看到真相之后仍旧为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就目前来说,你们应该庆幸自己绑定了一个圣女,为了无辜者的生命,我只能更慎重地考虑了。” “真相……”面具低声地说,“一个人的话,并不足以证明什么……” “我会继续寻找的。”陆希微微一笑,“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教会已经说了太多的谎言,我能一个个给他们揭穿,早晚有一天,所有的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让你们这些人,即使捂住眼睛掩上耳朵,也不得不承认事实!” 第308章 夏国遗址(七)、先还医药费吧 面具像逃跑一样离开了青石城,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给陆希提供了一个消息:海格勋爵与苏亚大主教合伙招募了一群海盗,拿着一件夏国的东西在海上寻找什么宝藏, 而且似乎已经有了眉目。 这也是面具此次敢自己偷跑来长云领的原因之一, 他借口出来寻找海盗踪迹而离开了白都,如果到时候列文大主教问起来, 他就可以拿这个消息来搪塞了——毕竟他要是敢说自己是来给女公爵送信的, 那肯定是立刻上火刑架没跑的。 “宝藏……”陆希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发展建设领地重要,再说与其去海上寻找一群海盗,不如盯着海格勋爵来得方便。 “如果有消息……”本来就应该在白都盯着海格与苏亚的面具开口说了一半,又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如果有消息,他也应该报告双塔, 而不是来告诉女公爵。 陆希没在意他说什么, 反而给了他一枚玉琮:“有件实物, 回去也比较好交待。告诉妮娜,好好保重, 不要着急。” 等面具走了, 陆希才又去了医院。 猎犬已经醒了, 但是他从醒过来就一言不发,躺在病床上仿佛一条咸鱼,只剩一对眼睛了。 疾风守着他,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直到听见脚步声,猎犬的眼珠子才转动一下, 移向了门口。 “病人情况怎么样?”陆希穿着白亚麻布长袍, 像从前查房一样走进来, 不看猎犬, 只问病房里的人。 这是青石城医院遇到的第一个“重症”,看护的护士非常尽心,连忙向陆希回答:“病人心率70,血药浓度由劳拉姑娘检测过两次,都在正常范围之内。不过——”病人十分之不配合,醒过来之后检查反而不好做了,问他有没有不适他也不说,既不进食也不饮水,而且还不大小便! 疾风嘴角抽搐,猎犬也从咸鱼变成了活鱼,险些就要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怎么,怎么公然就说到他大小便了!不,不大小便难道也犯法吗? 但是他没跳起来,主要是因为跳起来能怎么说?问她们为什么要关心他的大小便吗?让他对着一群女人怎么说得出口! 然而女公爵对他的窘迫视而不见,反而是很不满意地皱了皱眉,转头问他:“为什么没有小便?” 猎犬觉得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搞错了,明明这个女公爵才是魔鬼,不折不扣的! “小便能够反映出很多问题。”陆希平心静气地说,“给你使用的药物难免会损伤肝肾,这些都会在尿液中反映出来,所以你必须要做相关检查。还有,及时补充营养也是必须的,不进食不喝水,不遵医嘱,你想干什么?” 他想干什么?他还不如直接死了好呢…… “想死啊?”陆希这才笑了一下。这一笑,她就不再是青石城医院救死扶伤的院长,而是精于算计的露西女公爵了,“想死可以,先把医药费付了。” 付就付!猎犬是这么想的,然后他就得到了一个可怕的数字:“什么?”仅仅是那个草药,就值五十金币?抢钱吗? “怎么,你觉得不值?”陆希拿了一个算盘——她新近弄出来的,用过的人都说好——随手拨弄了一下,让光滑的算盘珠子发出清脆的噼啪几声,震得疾风的眉毛又跳了一下,“我问你,一位红衣主教的圣水多少钱?” 红衣主教的圣水,那是能用钱来衡量的吗?别说红衣主教,就是大主教,服务对象也仅限于贵族和大商人,这些人的供奉都至少是以百枚金币起算的。如果是平民,捧着钱来都买不到! “你发病时候是什么样子,你的搭档都看到了。”陆希不紧不慢地拨弄着算盘珠,“你问问他,一位普通主教能把你救过来吗?” 疾风低着头不吭声。老实说他觉得不能。猎犬小时候发病比这轻得多,但是牧师的圣水就是没用的。后来他进了双塔,再发病的时候列文大主教都曾经给他治疗过,但除了缓解一些之外,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最后只能定义为“堕落血脉的诅咒与惩罚”,需要他自己赎罪才能让主解除惩罚。 而这次猎犬再发病,整个人都跟死了一样,呼吸几乎没有,脉搏也几乎感觉不到,疾风当时真的慌了,他不仅是慌张找不到神官,更怕的是即使能找到列文大主教,也未必能把猎犬救活。 如果这样算的话,那一份草药定价五十金币,好像也并不算贵…… “还有别的检查呢。”陆希摆出一副奸商嘴脸,开始一笔一笔地算,“你知道你的病出在哪里吗?你知道相同症状的病可能原因不同,需要使用不同的药物吗?你知道要怎么先诊断你的病因吗?” 最后—— “你知道检查你的心脏是使用了神术吗?使用一次神术,应该收多少钱?” 神,神术的使用,就跟红衣主教的圣水一样,是难以定价的…… “那么,就跟草药一样,定价五十金币好了。”陆希又拨上一枚算盘珠,继续轰炸,“你知道你的病很危险吗?知道如果药物用量不适会引起什么后果吗?知道要怎么确定药物该不该继续使用吗?那是要检测你血液里的药物浓度的。知道怎么检测吗?” 猎犬感觉到了不妙:“也,也用了神术?”他不敢相信地看向疾风,却只看见搭档的头比刚才垂得还低,堂堂一个骑士,现在脑袋都快揣进怀里了。 “使用了两次,因为每隔六小时就要检测一次。”陆希露出恶魔的微笑,“一百金币,多吗?我想这个价格应该不会比教会的更高。” 猎犬想反驳,但开口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声音是出乎意料的弱气:“神术,也要看使用的人……”不同神官使用同样的神术,价格自然也是不同的,比如说如果是个信徒或者见习牧师,那他们的神术可不值那么多钱。 “说得对。”陆希微笑转向疾风,“你说说看,五十金币一次,合理吗?” 猎犬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看向搭档,却见对方的脑袋沉重地往下点了点,就再没抬起来。这就是说,疾风承认,前来施展神术的人,水准至少是在正式牧师甚至以上的…… “这怎么可能……”猎犬发出了微弱而绝望的声音。 陆希笑而不语,疾风在她的目光压迫之下,不得不出声:“是,是两位圣女,都,都有正式牧师的水准……”那种力量的凝实感,他身为一个教会骑士是不会搞错的。 而且他还没忍心说出来,其中一位圣女的年纪也就是十岁左右的样子,神学院里最有天赋的学生,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当然,这两位圣女的力量跟教会的圣女似乎不太一样,虽然看起来都是神恩,但疾风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同,但要让他具体地说,他又说不出来。也许是因为两位圣女并不是来直接治疗,而是来检测的吧…… 但是即便有所不同,力量的等级是不能作假的,就像猎犬是魔鬼,但他也能判断对方的等级一样——力量一旦使用出来,就是无法伪装的。 “圣女——”猎犬感觉自己又要喘不过气了。长云领是不敬神的地方,为什么会有圣女! “你要是再病一次,费用就要再翻一倍了。”陆希凉凉地说。死老公文学虽然有趣,但看两遍也怪烦的。 所以说金钱果然是万能的,听到医药费再翻一倍,猎犬立马精神了:“两,两百金币我也——”守夜人也是有津贴的,再跟别人借一点,两百金币大概还能凑齐。 “别着急啊——”陆希慢条斯理地打断他,“我还没说完呢。”这才只是检查与用药的费用,还有住院费和看护费呢。 什么,你说住院和看护没有用到神术,所以叫不上价格?错了!你以为住院只是随便搞张床来躺着,以为看护只是随便找个平民来守着?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我们来说说消毒的费用。”陆希手指点着一枚算珠,看得疾风都心惊肉跳了——那一颗木头珠子往上一拨,就是五十金币呀! 作为骑士,疾风当然是脱离了他平民的阶层,不会过那种劳作一年都看不到一枚金币的日子,他每个月都能从教会拿到面包、咸肉、麻布和麦酒,还有三十枚金币,如果要出外差,还有更多的津贴。 这么看,一位骑士的日子能过得非常舒服。甚至养活一家人都毫无问题。可是人生的开销并不只是吃穿。 骑士需要盔甲、武器和马匹,教会可以提供最基本的,但一位高级骑士难道骑着普通的驽马,提着普通的铁剑,穿着普通的铁甲吗?就算他愿意,这些东西也承担不起他的力量了,比如说他光靠两条腿,就能比驽马跑得还快。 疾风对面子看得不是那么重,而且他的天赋在于轻捷,所以他只把钱花在了武器上——一对神术短剑,名字叫做“蜂刺”。 就像它们的名字一样,这对神术短剑附加了两种能力:第一是像蜂刺那样的穿透力,第二就是毒素——被这短剑刺伤的人,伤口会立刻红肿疼痛,如果伤处过多,即使并不致命,也能让人失去战斗力。 这么好用的神术短剑,花了疾风五百金币!这还是因为他是教会的骑士,所以得到的价格比市价至少低了三成。 并且,剑身上附着的能力是隔五年就需要重新补充的,而把短剑送进炼金工坊再次充能,至少需要一百金币,这包括重新加固神术阵,还有更换镶嵌于其上的特殊魔晶。 你就算算,这得花多少钱吧。而假如是习惯与人正面对抗的骑士,再加上神术盔甲与马匹的钱…… 另外,身为骑士,难道是用木盘子吃饭,穿普通麻布的人吗? 纣为象箸,则箕子恐。就是因为一个标准提高了,其余的标准自然跟着水涨船高。看起来仿佛每一笔花费都不是太大,但加起来的总数就很可观了。 总之疾风和猎犬以世俗的标准来看都是有钱的人,但让他们立刻拿出几百金币的现金来,那也很困难。 哦,猎犬稍好一些。虽然身为守夜人,教堂除了包吃住之外不会每月再付钱,但他也没有那么多的开销,既不需要养家人,也没什么机会把钱花在集市上,所以靠着出外差的津贴也能攒下一些。 不幸的是,他太虔诚了,所以积攒下来的金币差不多都以供奉的方式返回了双塔教堂,所以他现在也付不起治疗的费用。 谁能付得起这五十金币五十金币往上加的费用呢? “这是抢劫!”猎犬忍无可忍地低吼。 “教会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女公爵微笑着回答他,“只不过教会抢劫所有的人,我只抢劫你们而已。要知道,使用神术的价格,可是教会定的。” 这句话打倒了猎犬,因为这是真的。所有与神术有关的东西,价格都会至少翻上三倍,如果以此来计算,女公爵给他列出的费用,并不算多。并不是没有商人——甚至是小贵族,因为一场病而耗尽所有家产,变成穷光蛋的…… “所以到底多少钱?”猎犬声音嘶哑地问。 于是算盘珠子哒哒地响了一会儿,女公爵微笑着给了他一个数:“也不多,两百五十二金币零五银币——给你抹掉零头,就给二百五十个金币吧。当然,要现付,我这里可是不赊账的。” 显而易见,他们付不出来。疾风思考了一下,提出把自己的神术短剑抵押在这里,让他们回去筹钱。然而女公爵睁大了眼睛,一脸惊讶地问他:“抵押?你要用我的战利品来抵押?亲爱的,我想你可能弄错了什么,这只是药费,还有你们赎回自己的赎金呢?别忘记了,你们可是我的俘虏!” 猎犬是可以跑的,虽然打不过海因里希,但他自忖还是能逃掉的,但疾风不行。 于是他们最后的欠款是一千金币——这还是把疾风的神术短剑充抵了一部分费用之后的数字。 “也许双塔愿意出这笔赎金?”女公爵很客气地提出建议,“你们可以送一封信给双塔。” 这个提议当然不行,因为守夜人的身份是不能公开的,双塔更不会为了一个魔鬼交付赎金,那不就等于承认他们在使用魔鬼了吗? “那你们可以为我工作。”女公爵终于把她那可恨的算盘放下,整肃了表情,“我还要继续在无尽深渊寻找其它的遗址碎片,你还有用。” 猎犬也可以对前面那些可笑又可怕的医药费和赎金统统不认账——前者他可以说那不是教会的神术所以不值钱;后者他又不是贵族,并不需要为了自己交付什么赎金——但说到寻找夏国遗址的空间碎片,却不是一件可以开玩笑的事。 是的,开玩笑。尽管女公爵一通算盘珠子拨得两人哑口无言,但他们心里其实也都明白,那都不是认真的——女公爵难道缺那一千金币?那么多的商人来购买长云领的出产,随便哪一样都能给她带来好几个“一千金币”,她赶紧杀掉两个来行刺她的人才是正常的。所谓什么欠款还钱,不过是留他们一条命的理由罢了。 而她留他们的性命又是为了什么呢?猎犬已经猜到了——她要打碎他这个守夜人狂热的信仰,找出更多的证据来推翻他认定的那些事情! 这想法令他恐惧,但在恐惧后面又掩藏着一丝难以形容的期待,使得他居然默认了那一千金币的欠款,并且暂时留在了长云领。 第256节 夏国的遗址碎片一时还无法再有线索,但是长云领的活儿倒有的是,比如说他们现在——刚刚收割之后,就开始平整土地,准备明年的春耕了。 猎犬和疾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犁地。 收获过后的土地要翻一遍,把底下的土翻起来,让可能藏在泥土里的虫卵和对作物不利的细菌翻到上面,让阳光和寒风杀死它们。 而落在地里的那些残余的作物根部或者枯叶什么的,要跟田边的杂草一起翻出来烧掉,这些草木灰将成为肥料。 另外,因为这片地今年刚刚种过马铃薯,地力消耗很大,所以在翻耕之后就先施一些肥,到明年春天换种别的作物时再照常施肥,损耗的地力就能补回来。 猎犬已经很多次听见肥料这个词了,但是他还不知道这东西的威力,直到管着这片田地的奴隶挑来了一桶桶的肥料,盖子一打开,扑面而来的味道就让他只想把自己的鼻子堵起来:“这是什么东西!”比最脏臭的贫民区还要——好吧,如果跟那些脏臭的贫民区比起来,味道其实还稍微好一点。 “是堆肥。”负责施肥的奴隶很坦然地回答,并且好奇地打量着猎犬。他们不知道新来的这两个人是什么身份,但是他们拉起犁来又快又好,一个人至少能抵两匹马!这么大的力气,是觉醒者吧? “觉醒者?”猎犬也惊讶了。这些奴隶居然看得出来他们是得到了神恩的人?那他们怎么还能这么坦然大胆地跟他们说话?奴隶跟得赐神恩者这样面对面地站着说话?他们跪在地上都嫌大胆!他们根本没有资格与神恩者对话! “觉醒者大人们也下地呀。”奴隶很自然地回答,“现在用的一些肥料就是劳拉大人做出来的,她——还有女公爵大人,都会下地来看施肥的呀。” 猎犬感觉自己的心脏又开始不太舒服了…… 第309章 夏国遗址(八)、那三个字写的是:驭兽书 当陆希在无尽深渊寻找夏国遗址的时候, 海格勋爵——站在海盗船的船头,目光狂热地注视着前方那座小岛。 终于找到了!谁能想得到,这里居然有这么一座小岛, 海流与风会带着船只自然地绕过它, 而在适宜航行的季节,这一带又时常会起海雾, 像一重重帏帐般把岛屿遮蔽起来, 只有在北风初来的时候,一般船只都收起船帆准备回港躲避冬季风暴的日子里,这片海雾才会被吹开,将小小的岛屿显露在航海者的面前。 “勋爵大人——”一个妖艳的女人扭着腰走过来,把一只手搭到了海格肩膀上,“看看, 我说话算话吧?到底是把这个地方给你找到了。那你要怎么酬谢我们呢?” 海格并不喜欢这个绰号叫做珊瑚蛇的女人的作派, 他喜欢良家妇女, 而不是这种一看就人尽可夫的。毕竟他还知道,风尘女子会带来致命的花柳病, 虽然珊瑚蛇是个觉醒者, 大概不会得病, 但他也不想冒这个险——他自己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何况夏国藏宝就在眼前了。等找到这批藏宝,他就能得到教会的支持,坐上辉光之国国王的宝座。到时候, 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呢?谁还稀罕一个丧家之犬样的女海盗! 所以他没有理睬珊瑚蛇,而且非常明显地动了动肩膀, 要把她的手甩下去。可是珊瑚蛇那只手柔若无骨, 却牢牢地贴在他肩膀上, 好像根本看不出他拒绝的意思一样, 仍旧在他耳朵旁边吹着气:“勋爵大人,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吗?可不容易呢……” 海格厌烦极了,他并不想听女海盗诉说自己的不容易。这世道谁容易啊?他一个堂堂的公爵之后,却只有一个勋爵的名头,还为国王所不喜,他容易吗? 再说了,这个女海盗自己原先的海盗团伙被人灭了,她带着几个喽啰逃出来,又借着自己有点姿色,混到了他支持的那伙海盗中间——这不就是一条丧家之犬吗?能被他这个勋爵雇佣,就已经是她天大的运气了,居然还敢到他面前来表功了? 再怎么是觉醒者,也不过是个臭海盗罢了。不知道跟多少人睡过,跟妓馆里那里女人有什么两样?怎么配跟他这个贵族说话! 而且这个女人一混进海盗团伙,就挑动得团伙里头争风吃醋,原本有五十多人的海盗团,现在加上她带来的喽啰,也只剩下不到四十人了。海格这些年为了养这些海盗没少花钱,为个女人就损失了五分之一的人手,他心里怎么会痛快。 现在珊瑚蛇纠缠不休,海格心里就更厌烦了,干脆抬手把女海盗的手打了下去,冷笑了一声:“让你们找也是给了酬劳的,找到难道不是应该的?”这种贱民就是贪婪,拿着他的钱还不满足,想方设法还要更多。要不是他被国王盯得太紧,自己不能养骑士,谁会雇佣这种海盗! 珊瑚蛇被他打掉了手,脸色也沉了下来,转身就走了。 这条海盗船体积不大,远远看来也不怎么起眼,通身都呈灰黄色,仿佛是用久了的旧船,似乎遇上大风浪就会被打碎一般。但若有人仔细近看,便会发现这艘船用的是正经的铁橡木,虽然不能像教会或大商会的船一般被加固的神术阵从头包裹到尾,但关键的位置也有神术阵的微微闪光。 而且船头之上钉着一个手执尖戟的鱼人装饰像——这是海盗们常用的护佑像之一,装饰像本身雕工并不出色,但这个鱼人的胸口却镶嵌着一块暗红色的宝石——显然,这是一门神术炮。 单是这一门神术炮,价值就在两千金币以上,这艘看着不起眼的海盗船,其实就像周身都贴了金币一样的贵重。 当然,钱并不是白花的。这样的一艘船,又坚固,又能吃得住风因此跑得快,既能捕猎海兽,也能抢劫商船,甚至躺在船舱里都比那些普通商船舒服,因为它不会因海水渗入而把被褥都变得潮湿发臭。 这条船,比从前珊瑚蛇所在的黑章鱼海盗团的船要好得多了,但是珊瑚蛇并不满意。因为黑章鱼是为自己干活的,自由自在,除了海神没人能管得了他们。可是现在,她头顶上还有一个贵族勋爵,明明要依靠着他们才能干活,却还要对他们指手划脚,一副高高在上看不起他们的样子…… 珊瑚蛇满心不快地走进船长室,然后一屁股坐到了船长腿上。 船长从前有个绰号叫做钻礁鲨彼得,听这名字就知道他的出身——他是青鲨帮里的一个小头目,因为跟着的大头目在一次抢劫中不幸死掉,他无法忍受失势的日子,就带着一些人跑了出来,做了流浪海盗。 因为抢劫过不少贵族的商船,所以他也知道该怎么跟贵族打交道,最后就找到了海格勋爵这个金主——除了没有固定地盘之外,日子过得其实还挺舒服。 他在女人方面跟自己的雇主正好相反,珊瑚蛇十分合他的胃口,以至于为了争夺她,他把跟着自己八年的手下都干掉了。 “我的宝贝,这是又怎么了?难道碰了钉子吗?”彼得能为了争夺珊瑚蛇干掉自己手下,当然对她试图勾引海格勋爵也是不痛快的,所以说话难免幸灾乐祸。 珊瑚蛇噘起嘴,整个人像没骨头一样倚在他怀里:“没良心,我还不是为了再多要点酬金吗?那可是宝藏啊!” 说到酬金,彼得也有些心动,不过海格勋爵这些年养着他们也是挺大方的…… “大方?”珊瑚蛇嗤了一声,“打劫商船的是我们,替他杀人的也是我们,他给钱不是应该的吗?再说那些打劫来的东西,竟然还要分给他大半,这叫大方吗?而且跟着他,我们到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是什么日子!” 以前在黑章鱼的时候,他们还有一个岛呢,只可惜后来岛也被那个雇佣兵团给占了,反正珊瑚蛇是不敢再回去了,那可是高级骑士! 再说了,黑章鱼的岛也不怎么样,不是住在潮湿的山洞里,就是住在木头搭建的简陋房屋之中——他们又没有本事像那些有名的大海盗团一样,占据一个大海岛,在岛上建起城堡来…… “要是能上岸去过舒服日子就好了……”珊瑚蛇叹了口气。 彼得也想啊,但是岸上的日子并不那么好过,而他们除了抢劫之外,也不会做别的啊。 “可是这不就找到宝藏了吗?”珊瑚蛇的眼睛闪着阴冷算计的光,真的活像一对蛇眼,“夏国王室的宝藏,一定是价值连城的,而且还没有人知道,用不着压价出卖……” 彼得的眼睛也猛地一亮。 确实,他们从海上抢东西也许不难,但怎么把它卖出去就不容易了,而且有时候抢到的货物可能在普通市场上并不畅销——就比如说黑章鱼曾经抢到的那些绿矾吧,那东西确实很值钱,可是只有一些炼金工坊会使用,所以供货商也不多,如果把货物出售给他们,就等于自曝他们是抢劫了供货商的强盗;而如果不卖给他们,普通百姓或者贵族都是不需要的。 所以黑章鱼白忙活了一通,抢来的绿矾却只能扔在山洞里卖不出去。 但是宝藏就不一样了。 宝藏有什么呢?必然是金银器和宝石之类啊,这东西无论卖给哪个贵族,他们都会喜欢的。实在不行,把金银器熔掉卖金条和银锭也行啊! “有了这笔钱,我们可以去岸上买一个大庄园!”珊瑚蛇被自己说得都兴奋起来了,“我们可以改换身份,也可以继续在海上跑——当商人……” 什么商人,就是做无本生意的商人罢了。彼得会意地看她一眼,但还有点犹豫:“他是贵族……还有教会的势力……”就说他们船上这门神术炮还是新换的,比从前的高级,这种神术炮不是有钱就能弄到的,得有教会的关系才行。 珊瑚蛇轻笑了一声:“我当然打听过了。他是贵族不假,跟教会也有关系,但他可是国王的敌人!你想想,假如他因为冬季风暴而翻船失踪,会有多少人来寻找他呢?再说了,如果有人来查,他也是因为遇到海盗身亡的,比如说——”她向彼得抛了个媚眼,“青鲨帮?” 彼得一巴掌拍在她腿上:“太棒了!宝贝你是怎么想到这么好的主意的?” 当然是从黑章鱼的覆灭中学到的。珊瑚蛇脸上保持着笑容,心里却在骂娘。当初黑章鱼完蛋之后,海盗中间就传出消息,说是黑章鱼跟一个雇佣兵团杠上,谁知道对方太扎手,最后弄得两败俱伤,全部完蛋了。 可是只有她知道,什么两败俱伤,那雇佣兵团里冒出个高级骑士来,杀黑章鱼的人就跟杀猪一样,完蛋个屁!人家多半是借着机会改头换面,当良民去了! 海格还不知道,他的态度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此时此刻,他只顾着握紧手中的玉玺,让珊瑚蛇指点着前进的方向。 “你究竟是看见了什么?”海格感觉到手中的玉玺在发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都看不到。地上没有任何标记,只有疯长的野草,和在草丛里出没的毒蛇——这居然是一座蛇岛,草丛中,树枝上,都有土灰色的蛇,颜色跟树皮差不多,稍不注意就会错看,把它们当成一截真正的树枝。 “地面上有闪光的痕迹。”对着一个注定要死的人,珊瑚蛇笑得更甜了,“勋爵大人看不到吧?”贵族又怎么样?不过是个普通人,还敢嫌弃她?等到他去光明之山的时候,就会知道什么叫做后悔了。 海格看不到什么闪光的痕迹:“是你的能力?” “是呀。”珊瑚蛇掩着嘴笑了一下,“之前勋爵大人还不肯听我说呢,找到这处小岛也很不容易呀。” 事实上船第一次经过的时候还有海雾未散,连在桅杆上瞭望的水手都没看到什么,但她却看到了海雾之中模糊的微光——这座海岛,要比周围更热一些。 珊瑚蛇知道外头对她的能力的传言,但她自己知道,她并不是什么“像蛇一样有追踪的探查的能力”,她只是能看到“更热”的东西。 具体这个能力是怎么回事,她是怎么觉醒的,又如何升级,珊瑚蛇统统不知道,所以尽管觉醒能力十几年了,她还是停留在初级骑士的等级上,无法进步。 就像现在,当海格勋爵手握那个玉玺的时候,她就能看见,随着他们越来越往岛内深入,越靠近目标,地上闪亮的痕迹就越明显。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布置下的神术阵,不过她也不想去深究——宝藏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在打死了至少四十条蛇之后——如果是在岸上,这个季节蛇已经要钻进地洞准备冬眠了,但这个岛上的气温比其它地方更暖和,所以仍旧有蛇在活动——他们终于看到了目的地,闪亮的痕迹停留在一面石壁上,而那个痕迹方方正正,跟海格手里的玉玺恰好吻合。 玉玺印在痕迹上,只听喀嚓一声轻响,石壁发出轧轧的声音,向后退去,露出了一个山洞。 “发财了,发财了!”彼得情不自禁,脱口而出! 山洞并不大,但里面放的箱子却不少,海盗们一口气打开了一半,发现大部分箱子里都是金银——不是占地方的金银器皿,而是扎扎实实的金条与银锭;还有的箱子里不出意外的是宝石——有海盗们比较熟悉的彩虹石、水晶石和玛瑙石,还有一种没怎么见过的宝石,呈半透明的绿或白色,看起来跟海格手里的那个印章质地差不多。 这种宝石不怎么招彼得的喜欢,因为看起来不够华丽。不过即使不算这些,那些金银也足够了。 海格同样喜悦不已。这些东西足够他雇佣一支军队,到时候哪怕没有苏亚的支持,他也能掀翻国王!他不假思索地转头命令彼得:“快把这些都搬到船上去。管住你们的手,否则——”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看见自己带着的两名护卫已经软倒在地上,身下渐渐漫开鲜血…… “否则怎么样呢?”珊瑚蛇从一名护卫后心收回自己的匕首,笑吟吟地问,“勋爵大人,这些好东西,你难道打算都拿走吗?” “不!”海格想怒骂,但他脑子还算清醒,在话要出口的时候硬生生扭了回来,“我们可以三七分——不,对半分!”虽然会损失一半,但,但他还可以找苏亚,想办法把另一半追回来,只要他能活着回到白都就行! 显然,能想到这一点的不只是他。珊瑚蛇笑了一声:“对半分?等您回到岸上,大概就不会这么说了吧?” 海格的两腿开始发抖。他现在才想到,这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海盗! “我是贵族,我是王室,如果你们敢杀我,就会成为王国的通缉犯!” 珊瑚蛇笑着摇头:“我们可不会杀您,您是遇到了青鲨帮的海盗,被他们杀掉的,谁让您没穿着贵族老爷的衣服,而只是假扮成一个商人呢?” 海格的一声痛叫被闷在了嘴里,一名海盗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抹过了他的脖子,锋利的指甲像小刀一样切开了动脉——海盗们对于人体的结构,向来是挺精通的。 “老大——”还是有人略微有些胆怯的,“他毕竟是……” “傻瓜。”珊瑚蛇冲他抛个媚眼,“都说了不是我们杀的,谁会追查到我们头上来呢?要不然这些好东西,你们是打算把自己那份让给这位勋爵老爷吗?” 那可不行! 于是没有海盗再纠结于海格的身份,他们都扑向了箱子,迫不及待地把每一口都打开。 “这是什么东西?”有几口箱子里装的是一些轻薄得像纱一样的东西,看起来有点像书籍,但羊皮纸可不会这么薄。 彼得随手抓起一本,但他的手粗暴地一翻,就把其中一张“纱”扯破了:“啧,这东西可不值钱!”它上面用黑色的墨汁画了许多奇怪的图案,密密麻麻地排着,显然,就是当做纱来做裙子,也不好看呢。 珊瑚蛇倒是翻到了另一个箱子:“这个好看!” 那是一个最小的箱子,里面放的东西看起来也很像书,但其中的“纸页”却是用某种织物做成的。 这“纸”整体是白色,上面的图案像是某种黑色的丝线织上去的,而“纸”的边缘则有青红两色的花边,同样是用彩色丝线织就的。 虽然看起来也是书,但这种纸页完全可以当做布料来做衣服呢。 珊瑚蛇随手扯了扯:“很结实!可惜裁得这么小,只能剪开来做花边了。” 彼得对此并无意见,只是有点疑惑:“这些图案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珊瑚蛇当然更不可能知道了。 这本“书”就被珊瑚蛇收了起来,至于封面上那三个更大的黑字,他们当然是没人认识,也没人注意的。那三个字写的是:驭兽书。 第310章 王位之争(一)、皇家大教堂该换个人主持了 海格勋爵的失踪很快就被国王发现了, 他当然是震怒的,因为他认为这是海格逃跑了——逃出白都,逃出他的手心, 然后去策划阴谋! 国王立刻就先派人围住了皇家大教堂——毫无疑问, 他早就不允许海格离开白都了,但他还能失踪, 除了苏亚大主教在从中插手帮忙, 还有谁能做到? 当然这个围住倒也不是那么公开的,因为还没有实证,所以国王的说法是:海格穷凶极恶,有可能潜入教堂搞破坏,所以他派出骑士来保护教堂,毕竟教堂自己的守护骑士就那么几个, 他不放心呀。 然后, 国王在白都之外对海格的追捕就不那么客气了, 他直接宣布海格犯下了毒害王子并欺瞒教会的罪行,这两样罪名里, 前者可以把海格送上绞刑架, 后者则可以把他送上火刑架——除非教会出面免他的罪。 不过这追捕很快就有了结果, 只是传来的消息在不同的人那里,反应也是截然不同的。 第257节 “海格被青鲨帮的人杀了?”皇家大教堂里,苏亚眼睛下面有着浅浅的青黑——以一位大主教来说, 这已经是心力交瘁的明显表现了,“消息属实吗?” “是的。”自从苏亚最心腹的牧师失踪了之后, 他的脾气就有点喜怒无常。原本因为腾出了一个位置而窃喜的低级牧师们, 现在已经没有几个还想着要填补那个位置了, 因为苏亚大主教实在是变了不少, 根本不像阿方索红衣主教在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温和与慈爱了。 所以来回话的牧师就有些战战兢兢:“勋爵大人的尸体跟破碎的船板一起被冲到了南联邦那边的海岸上,后来陆续又有一些东西被浪推上岸,其中就有青鲨帮的旗子。” 苏亚的脸色难看得好像死人一样,他摆手让牧师离开,自己呆站了许久,从长袍口袋里摸出了一封信。 那封信是他的老师阿方索红衣主教写来的。信中说,他的闭关已经结束,虽然实力有所增长,但仍旧未能冲破瓶颈成为圣徒,所以他觉得自己还需要再多多学习,已经决定进入神学院,一方面给学院里的学生做一些指导,另一方面自己也能再沉下心来进修神学——所谓教学相长,对人对己都有好处。 很显然,这封信是在接到苏亚的信之后写回来的,但在整封信里,阿方索红衣主教丝毫也没有提起苏亚上次那封信的内容,他甚至没有一个字提到海格和夏国藏宝,而是平静地向苏亚描述了一下神学院的气氛,说柯恩红衣主教的加入又为神学院增加了一些知识,而年轻的神学生们都学得很努力,让他仿佛也“回到了年轻时代,再次感觉到了知识的美好”。 末了,他表示苏亚如果在修行上没有进步,不妨也考虑一下回来学习,他们师生两人都在神学院的话,也是一桩佳话。 苏亚看着这封信,手都在发抖。 他没有想到,在他宣布乔纳斯王子是神弃者之后,不但国王没有就此认账,反而双塔也从中插了一手。他更没有想到,双塔派来的那两个什么圣女,竟然真的医治好了国王的一儿一女! 那是什么圣女啊!他就从来没有听说过双塔有圣女!圣女那是随便叫的吗?那是会圣光治疗术的女性神官才能有的专门称呼。而众所周知,女性神官是极少的,七名圣徒中出了一位女性圣徒,就已经是极其少见的了,更何况圣女呢? 而且苏亚还知道,在圣城,有些圣女其实只是样子货,她们的所谓治疗是唱圣歌,以及——或许她们夜间去往一些高级神官的房间所做的“治疗”,更能安抚那些神官们的身心,毕竟神官是不允许结婚的…… 但不管怎样,这两个圣女来到之后,乔纳斯王子真的不再发癫了,而有更明显变化的还是朱丽亚公主,她肉眼可见地红润和丰满了起来,看着终于有符合她年龄的青春活力了。 如此一来,皇家大教堂和他苏亚的名声就直线下降了——他宣布的神弃者,却有人治好了,那么他还有什么威信呢? 而在寻找夏国的宝藏久久无果之后,苏亚终于向他的老师写信求援了。 本来他计划得很好,夏国的宝藏到手之后他将与海格三七分成——是的,海格三,他七。当然这七成并不是他自己独吞,他是要向圣城交纳五成的,如此一来,圣城会默认他对乔纳斯王子的裁判,然后海格就将继承王位…… 什么,你说朱丽亚公主?那个苍白得像鬼一样的女孩,能不能比她的父亲活得久都不知道呢。而且在有海格的情况下,即使她是现任国王的女儿,也不会有太大的竞争力,谁会相信一个女人能管理和领导一个王国呢?当然还是要男人来了! 但是夏国的宝藏就像天边的星辰,看起来很明亮,其实根本摘不到手。他等了又等,等了又等,只等来了双塔的插手。 骑虎难下,苏亚只能向老师求救,如果他的老师能够晋升圣徒那就更好了,在一个大主教(此处指列文)和一位圣徒的学生之间,大家会如何选择,那不是很清楚么? 但是老师竟然没有支持他的意思! 苏亚是了解他的老师的。阿方索红衣主教一直倾向于“教士只为神明工作”这个理念,他会祈福、治疗,并评判一些事情,比如说鉴定谁是女巫这一类,但是他不管俗世的争斗,也就是他不管谁当国王,因为那是贵族的事情。 如果他批评某个贵族,或者建议剥夺他的什么资格,那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贵族是违背了神明的教诲,他不是管这个贵族,而是管主的信徒。 而国王——虽然国王是个蠢货,但他的信仰一直没什么大问题。他给圣城交税,给教堂供奉,让自己的儿女受洗;他抓捕女巫,歼灭魔兽,也按规定派人去驻守深渊之门。总之他虽然在俗世当国王当得不怎么样,但做教徒还是合格的。 所以阿方索不会干涉国王的决定,更不会无故就去支持国王所厌恶的海格勋爵。 苏亚本来也是不想的,但海格所说的夏国藏宝打动了他,只是谁能想得到,这藏宝虚无缥缈的,却是一个大陷阱呢? 现在,连海格都死了,宝藏彻底成了泡影,而老师并不打算对他伸出援手,甚至在信里示意他退避,回到圣城去教导神学院的学生…… 是的,他能明白老师的意思。教导学生是一项让人尊敬的工作,管理神学院的加菲尔圣徒,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强的力量,不就是因为与神学院的学生们打交道,从而交好他们背后的贵族父母,才有了今天的势力吗? 如果他也去神学院,那么至少之前他对乔纳斯王子的判定,就没人会再跟他计较了。 可是!假如去了神学院,他现在所有的一切,就都要放弃了! 以苏亚大主教的级别,他原是没有资格掌管白都这样大的教区的,他能得到这个位置都是因为接阿方索的班,但如果他现在离开,把这个位置交给了别人,那么除非他的老师晋升圣徒,否则他即使再度从神学院出来,也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而他的老师……这次没有晋级成功,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晋级成功呢? 从头到尾,苏亚就没有想过自己晋升红衣主教的可能,倒也算他有自知之明了。 当苏亚在礼拜堂里痛苦地做决定的时候——他心里甚至还对他的老师生起了一丝怨怼,假如老师能成功晋升,那该多么好呢? 这个时候,消息当然也传到了双塔大教堂。 “死了……”列文红衣主教手里拿着那枚面具交回来的玉琮,稍微有那么点遗憾,“所以夏国的藏宝没有找到?” 这个真没有确切消息,谁也不知道海格是在寻找宝藏的路上遇到了青鲨帮,还是在找到宝藏之后被人打劫了。 “把这个消息送回圣城吧。”列文随手把玉琮也扔给了自己的心腹牧师,“如果真有宝藏,不能便宜了那些海盗。” 他的心腹牧师倒稍微有点肉疼:“其实我们也……” 列文笑了一下:“我们是抓不住海盗的。”只有圣城有船。 但是他们也不是不能在这件事里捞到好处:“那些香薰蜡烛,该用完了吧?” 香薰蜡烛,指的就是交由伊丽莎白带去白都,给乔纳斯王子用来镇静驱邪的那种蜡烛。虽然伊丽莎白由于黑翼的死亡而提前返回双塔,但她把剩下的蜡烛留给了王宫的女仆,她们当然会乐意使用的,除非她们愿意面对发疯的王子。 “借这个机会,我们可以把皇家大教堂拿到手里。”列文很平静地说,“财富没什么重要的。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更多的领地才最重要。” 双塔最初的守夜人,都是在双塔所管辖的两个领地上搜罗来的,后来守夜人多了,才有余力往更远的地方去。但因为这一切都只能秘密进行,所以效率并不高。至于后来搜罗圣女,那就更困难了,还要靠卢卡斯那样的人四处去寻找,而且也只有跟卢卡斯一样卑劣的神官,才会把自己驻下的圣女交上来。 但如果拿到皇家大教堂,首先能够搜罗的地区又扩大了——白都,以及它四面的村庄,那可不是一小片地方;其次,他可以以国王的名义,在整个辉光之国都搜索魔鬼与圣女了,这是提高他实力最好的办法! 相比之下,金银财宝又算什么呢? 不过……列文迟疑了一下。他当初在圣城的收藏库内找到那份签订血契,从而用圣女来延缓守夜人疯狂的资料时,这东西的归类是“迷失之物”,也就是说,这东西可能最早来自于夏国。那么,这份夏国流亡王室的藏宝里,会不会有相关资料呢? 这么一想,他又多补了一句:“我们也派人去查一查……猎犬是不是还在外面?让他去吧。”猎犬的嗅觉,在追踪上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是。”心腹牧师回答之后,又道,“但是黑翼的事情还没有查清……”那什么黑翼死于光明神术的说法,实在让人无法相信啊。 列文也觉得很荒谬。不过,光明神术的话,女公爵那里也确实有一个人——但,那个安东尼只不过是主教级别,而黑翼却是大魔鬼,整整高了一个级别,安东尼怎么也不可能杀掉他,不说别的,安东尼的光甚至还不能打穿黑翼的护身魔法呢。 也许猎犬弄错了,也许是黑翼死后,女公爵又让安东尼伪装了一下现场?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安东尼岂不就知道了守夜人的真相? 这么一想,列文不由得有些不安。他不是怕安东尼把这消息传回圣城,而是怕他出来作证,,证实守夜人确实是魔鬼,这样一来,教会的名声就会受到影响,而他也将招致圣城的不满——是的,圣城对他使用魔鬼没有意见,但如果真的引发贵族们公然以此质疑教会,那就不行了。 但是直到现在,长云领那边都没有动静,倒弄得列文心里七上八下的。难道说黑翼不是死于女公爵之手吗? 列文百思不得其解,但是这并不耽搁他派人去白都“送”香薰蜡烛。 而白都的事情发展也十分符合他的预期,在香薰蜡烛用完之后,乔纳斯王子又开始“犯病”了,而且病情甚至比之前还重。之前,王子只在情绪特别激动的时候才会发病,事实上在苏亚大主教定义他是神弃者之后,未曾接受过任何治疗的王子也没有再发作得那么厉害过,他只是不愿意躺在床上,总闹着出去玩,所以脾气发得更厉害而已。 使用香薰蜡烛之后,王子确实乖了很多,但现在香薰蜡烛一用完,王子立刻就开始闹腾了,而且他这次发病跟之前好像还不太一样,嚷着浑身难受,却又说不出哪里难受,还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一直哭到开始抽搐…… 这样看起来,好像是没有香薰蜡烛之后的难受劲儿,把王子的病给勾了起来似的。 但是这话,女仆可不敢说出来。要知道最初使用香薰蜡烛,并不是国王的命令,而是那位伊丽莎白圣女看见王子刁难责骂她们这些女仆,才悄悄塞给她,让她使用的。而国王则一直以为,是伊丽莎白圣女给王子进行了治疗…… 现在如果说出事实,圣女早就离开王宫了,有什么问题岂不都要她来背责?那她毫不怀疑,国王会直接砍了她的头! 所以女仆把自己的猜疑牢牢锁在肚子里,只对国王回报,说王子又犯病了,可能是因为之前伊丽莎白圣女留下的蜡烛型的炼金药剂已经用完的缘故。 事关继承人,国王还是亲自跑来探视了王子,之后……双塔大教堂过来送香薰蜡烛的那位牧师,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国王的私人接待室,跟国王长谈了一番。 王宫之内的事,奥丽女官还是消息灵通的,而且这件事也不算什么天大的秘密,所以女官很快就把消息带给了朱丽亚公主。 “没有香薰蜡烛就不行吗?”朱丽亚也想去看弟弟,但国王封锁了王子的寝殿,她虽然是公主,也没能进去,“怎么觉得伊丽莎白圣女的治疗,跟妮娜不太一样呢?” 看看她,自妮娜离开之后,她有几个月没有接受治疗了,但情况也没有明显的恶化,为什么到了弟弟那里,一离开香薰蜡烛就不行了呢? “我听说伊丽莎白圣女只是给了蜡烛,并没有做什么治疗。”奥丽女官打听消息还是有一手的,“而且——她也没有说清楚,王子殿下究竟是什么病。” “对……”朱丽亚不由得沉思起来。给她治疗的时候,女公爵先是把她的病因说得很清楚,然后治疗的方法,治疗的目的,治疗之后的结果,她都讲了。这之后,妮娜为她治疗,效果果然就很好。而那位伊丽莎白圣女,什么都没有说,而她给的香薰蜡烛,倒是让弟弟的脾气好了不少,但似乎跟弟弟的病,有点不太搭边? “如果说王子殿下是因为发脾气而引起病症,那么这种方法倒也不算错……”朱丽亚喃喃地说,“再说,治疗了,总是比不治好吧……” 奥丽女官没有说话。依她看,恐怕不是这么回事。王子殿下的病是事实,发脾气可能只是加快发病的因素,香薰蜡烛只安抚王子的脾气,那就好像树根坏了只修剪树枝一般——有时候移植花木,花匠会剪去一些枝干,好减轻根部的负担,但如果移植真的伤了根部,那么再怎么剪枝干,整棵花木也依旧会死去的。 但是这些猜测她是不会说的,说出来对公主又会有什么好处吗? 对她来说,重要的是这件事:“陛下要向圣城提出申请,让双塔的神官大人来主持皇家大教堂,顺便给您和王子殿下治疗。” 第311章 王位之争(二)、我们不需要是完美受害人 听到更换主教的消息, 朱丽亚顿时雀跃起来:“那么,妮娜她还会来的是吗?奥丽,你说, 如果我们让妮娜来主持大教堂怎么样?”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 朱丽亚是没有多少想法的。做为女儿,她只要顺从自己的父亲的安排就行了。而做为公主, 她衣食不愁, 也无须做什么努力。 对她来说,只有“不想结婚生子,想去做个童贞女”这一个念头,算是她自己的。 但说实话,就这个念头,她都不敢向她的父亲贸然提出, 等于是只在心里希望, 但不敢主动开口。毕竟这种事, 这种不结婚的大事,理应是由父亲做主的, 怎么能由她自己决定呢? 但是在认识了陆希和妮娜之后, 连朱丽亚公主自己都没有发现, 有些事情已经在慢慢地改变了,比如说她现在竟然敢向“大教堂的主持者”这个位置打点念头了,不管能不能成功, 她居然把这个念头说了出来,就已经是极大的改变了。 奥丽女官也惊讶于公主竟然会提出这样的建议:“殿下, 圣女恐怕还没有这个资格……” 朱丽亚公主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为什么呢?妮娜她明明治疗神术那么好……” 奥丽女官当然是不忍心看到公主失望的, 稍微沉吟了一下:“您可以在王宫里捐献一处礼拜堂, 这样的话邀请一位圣女来主持, 那就没有问题了。”像这种捐献的礼拜堂,由施主自己要求一位主持者并不算过分。 “好呀!”朱丽亚公主不由得精神一振,“我去对父亲说!”她竟然连对父亲的畏惧也忘记了…… 而被公主寄以希望的妮娜,现在正坐在伊丽莎白的房间里。 伊丽莎白虽然在血契断开的瞬间被妮娜用肾上腺素急救了回来,但她的身体还是受到了一些损伤——最主要的是,她的情绪一直低落,这是很难治疗的。 现在她就躺在床上,不管别人说什么都沉默不语,只面对着墙壁默默地流眼泪——要不是有妮娜带着几个圣女每天给她治疗,现在她的眼睛估计也快要哭瞎了。 “这都多久了!”尤兰是最看不得伊丽莎白这副哭哭啼啼的样子的,“好容易妮娜才把你救回来,你难道还想死吗?” 伊丽莎白一言不发,像具尸体一样躺着不动。其他圣女帮着劝慰她的话,她也像没听见一样,对于别人劝她吃点东西的话,更是置若罔闻。 尤兰自从被再次硬塞了一个守夜人之后,脾气就更刚硬了,说话也不那么客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死了丈夫呢!清醒清醒,他死了你就不活了?早知道,妮娜真是白救你了!” 这次伊丽莎白终于有了反应:“本来就不需要救我,我是他的圣女,应该跟他一起死去,我会向主证明,他是虔诚的,有资格得到主的宽恕……” “你——”尤兰气得要跳起来,“他杀了那么多人——” 妮娜阻止了她的话,但是这句话真的刺激到了伊丽莎白,她甚至转过了身来,用不符合她日常温柔性情的声音喊道:“他是在为主驱除邪恶与黑暗,他没有做错什么!是那个邪恶的女巫害死了他!他是为主牺牲的!” 然而这句话就是妮娜不愿意听的了:“女巫?长云领的女公爵拯救了海风郡,还是在教会扔下信徒们逃跑的时候,什么样的女巫会做这样的事?” 伊丽莎白答不出来,因为这件事在整个王都都传遍了,所以她也不能否认。但她当然更不能承认尤兰对黑翼的批评,因此她只能硬着头皮辩解下去:“但她不敬我主,她就是女巫!她竟然不让教会返回海风郡,还拆除教堂,所以,所以黑翼才会……” 她完全把事情搞混了,还以为长云领放出的“刺杀”消息就是黑翼动的手。 尤兰气得要跳起来,但是妮娜再次拦住了她,冷静地说道:“可是黑翼死于光明神术,这不是主的惩罚吗?” 妮娜觉得自己的心比从前硬了。如果是从前,对着伤心的伊丽莎白,她只会想如何安慰她,但现在她要考虑的,则是如何鼓动其他圣女起来反抗教会了,为此,她会选取最有力的武器,哪怕这是狠狠捅了伊丽莎白一刀。 也许,这一刀的疼痛,能够让一个人醒过来?因为很多时候,人在没有锥心之痛的时候,还是很容易自欺欺人,不承认事实的。 伊丽莎白果然被这一刀捅得不轻,手捂着胸口,她不敢置信地看着妮娜:“妮娜,你,你,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如果,如果有一天面具出事了呢?” “那我会像尤兰一样。”妮娜很平静地说,“这一切不都是主的安排吗?” 伊丽莎白听出了她话里的讽刺,但她无言以对。而妮娜还在继续说:“既然主全知全能,祂安排我们成为圣女,与守夜人结下血契,那么守夜人的死又为什么不是主安排的呢?以及,如果黑翼是那么虔诚善良的人,那么让一个虔诚善良的人变成魔鬼,又是谁安排的呢?” “你——”伊丽莎白惊慌得连伤心都忘记了,甚至想坐起来去捂妮娜的嘴,“你不要这样说,被牧师们听见,你会受罚的!” 第258节 她还是善良的……妮娜这样想着,拉住伊丽莎白的手:“伊丽莎,你才应该清醒一点。还有一件事你要知道,尤兰被安排了第二个守夜人,你也一样。缔结血契的时候,如果你的身体还是这么虚弱,那是不行的。” 伊丽莎白所受的伤,用圣光可以治疗,因为据妮娜的检查,在守夜人死去的那一瞬间,圣女应该是承担了一部分对于他们的伤害。就像大兖当初身上多处伤口,整个人的血几乎流光,尤兰也就有毛细血管破裂,流血不止的情况。 但是这毕竟只是部分伤害,并不是直接作用于圣女,所以只要治疗得当,而圣女本身也足够强健能够承受,那就可以活下来。之前随着守夜人死去的圣女,或者本身体弱——当然了,长期住在北塔这种地方,过得类似于幽禁一样的生活,不说心情郁郁,只说缺乏运动,身体就不会健壮;或者是受到的伤害没有得到对症的治疗——比如说伊丽莎白当时因为心脏的疼痛直接休克,血压急降,没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普刷圣光的效率不高,那八成就救不过来了。 因为有急救知识,所以妮娜能把伊丽莎白救过来,让她熬过了那一瞬间的伤害和痛苦,但是伊丽莎白自己不吃不喝,没有营养摄入,她的身体却是受不了的,这一点,妮娜可救不了。 而缔结血契的时候,双方都要被放出一部分血液,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圣女在结契之后身体更加虚弱的原因——即使妮娜可以刺激红细胞的生成,但所需要的能量与营养必须自食物中摄入,她不能平空给变出来啊。 然而伊丽莎白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什,什么?不可能,不可能!我不跟别人结契!”给她安排第二个守夜人?怎么可能呢?当然,尤兰是被安排了,但,但那是因为大衮对她不好呀。而且大衮只是个中级魔鬼,黑翼却是大魔鬼…… “别自欺欺人了。”妮娜用力拉了一下她的手,“双塔只把圣女当成工具,无论你愿不愿意,都会再给你安排的。”而且现在圣女又这么少…… “为什么要救我?”伊丽莎白哭了起来,“为什么不让我死了呢?” “因为你本来就应该活着。”妮娜并不为她的哭泣所动,也不让她用手掩住脸,更不让她再躺下去,“在你被送到双塔来之前,你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来了双塔之后,就变成了工具?” 房间里坐了七八个圣女,都是这一年以来慢慢聚拢到妮娜身边来的,有像尤兰这样的中坚,也有刚刚靠近,想法还摇摆的人。妮娜的话既是说给伊丽莎白的,也是说给她们的:“我们成为圣女,是为了让我们拥有治疗的力量,为了让我们行善。但行善是我们的权力与责任,却不是我们变成工具的理由!我们是人,是跟其他人——跟牧师、跟主教、跟红衣主教甚至跟教皇是一样的人,我们不是工具,不能任由别人摆布!” 尤兰双眼发亮,伊丽莎白却一脸茫然,喃喃地说:“我,我以前在家里,过得也不好,我家里,我家里不如黑翼对我好……”成为圣女之后她觉得日子要比从前好过太多了啊,工具——为什么要说她是工具呢?黑翼并没有拿她当工具啊…… 是的,当然有守夜人对圣女不好的,比如说尤兰,可是,可是那也是因为尤兰的脾气太坏了,如果她肯温柔一些,大衮也不会总是要打她、压服她…… 再说,面具不是对妮娜很好吗?伊丽莎白觉得妮娜的脾气也不太好,她太硬了,虽然不像尤兰那样激动地反抗,却像一块鹅卵石,看着没有棱角,其实捏上去坚硬无比,能把人的手硌疼。 而面具可比大衮好多了,她就没听过面具大声向妮娜吼叫过,倒是有时候会听见妮娜用硬梆梆的语气跟面具说话,而且还经常沉着脸没有笑容…… 尤兰感觉自己要气晕了,但妮娜却并不激动:“那是两回事。如果你被卖做奴隶,但是遇到了一个还不错的主人,那么你愿意做奴隶,还是像以前一样做个平民?” 这次伊丽莎白难以回答了。毕竟奴隶——再好的奴隶,跟平民比起来…… 当然,如果伊丽莎白以前过的是贫民区的那种生活,她说不定就回答当奴隶好了,但幸而她还没有那么惨,所以她只能嗫嚅着回答:“但,但我们现在也不是奴隶啊……” “什么是奴隶呢?”妮娜反问她,“没有自由,无法自己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也不能决定自己的生命,那就叫做奴隶。你觉得,我们现在有自由吗?” 尤兰用力地点着头:“我以前跟我妈妈生活在一起,是他们骗了我妈妈,说让我到教堂里学习,要培养我做圣女……”她并不讳言她的遭遇,这屋子里的圣女们都听过,但再听一遍仍旧让人心惊,“大主教让我怀了孕,然后我成了真的圣女,他们丢掉了我的孩子,把我送来了双塔,强迫我跟大衮结了血契!我比奴隶又能好到哪里去?” 她的遭遇,伊丽莎白当然早就知道,但她那时候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觉得是尤兰自己不检点,怎么能跟大主教……她只是有些怜悯那个被丢掉的孩子,至于说大衮对尤兰不好,原因也很清楚了,毕竟尤兰从前是有污点的…… 就是现在,伊丽莎白也仍然抱着这种心思,听见尤兰提到大主教,就觉得她太过分了:“那位大主教,不是已经去苦修院了吗?他都忏悔了,你也该忏悔自己的过错才是——” 但是其他的圣女却并不像她这么想,一个年纪小的圣女忍不住说:“尤兰姐姐有什么过错?难道是尤兰姐姐主动要给那位大主教生孩子的吗?” 她是一个小商人的独女,在家里是很受娇宠的,父母甚至还找了一个识字的女人来教过她一段时间。而在成为圣女之后,父母原本也并不想让她离开的,是当地教堂的牧师花言巧语,甚至还加上了威逼,才让她的父母同意她去“深造”的。 离家的时候,她的父母还给她带了一些衣服和钱币,结果现在,那些东西当然都归了天杀的牧师,而她只得到了一个守夜人。 应该说她还是幸运的,她的守夜人代号虽然叫做白骨,并且技能是召唤骷髅兵的死灵能力,但他本人倒不像他的技能那么可怕,而且可能因为等级低的缘故,他的脾气也比较平和,对她的态度也不错。 但是对于这个小圣女来说,北塔绝对绝对不是她想呆的地方,但是她胆子小,又知道自己是逃不出去的,所以除了哭也不能做什么。但现在这里都是圣女,而且都是对目前的情形不满意的同道人,尤其是还有妮娜和尤兰这两个被她视为主心骨的领头人,她的胆子也就大了一些,敢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我从来没有想要到这里来,都是那个牧师把我骗来的,难道这也是我的错吗?” 伊丽莎白无话可说了,因为这个小圣女,她确实是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就算有人因为想要更高的地位而选择来深造,那也不是错。”妮娜想起了陆希说过的话,“并不是一定要成为完美受害人才有资格来控诉,欺骗就是欺骗,强迫就是强迫,犯罪就是犯罪!” 她也并不指望一次就能说服伊丽莎白,实际上把人都叫到伊丽莎白的屋子里来,也只是打着照顾和劝说她的借口,在这里聚会而已,毕竟伊丽莎白和黑翼住的屋子,是不会有任何监视神术阵的。而伊丽莎白虽然头脑有些不清,但对圣女们也很照顾,不管听到她们说什么,都不会报告给列文。 不过今天是不适合再在这里讲授知识了,因为她下面就要讲到如何利用肾上腺素杀人,这个如果让伊丽莎白听见,可就不能保证她会不会向上汇报了:“你好好休息吧,我们先回去了。” 伊丽莎白有些茫然地看着她们离开。她心里很乱,而且哭得太多了还头痛,已经一连几天都没有能睡个安稳觉,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见了黑翼满身是血的样子…… 她终于爬起来,从自己的箱子里摸出一根香薰蜡烛,点了起来——这是个好东西,点了之后能够让人心情愉悦,或许还能做个美梦,幸好她当时悄悄地自己留了几根。 走出门的妮娜并不知道伊丽莎白在用香薰蜡烛,她先把几位圣女挨个送回自己的房间,才跟尤兰挤进了走廊角落,这个角落最多也就容纳两个人,再多就会被发现了:“你觉得他有什么变化吗?” 这说的是列文。尤兰已经把自己那天听到的话告诉了她,但是尤兰观察了很久,只能确定列文确实晋升了红衣主教,但不能确定,那种“守夜人也用的”药剂对他有没有什么“不良影响”。 妮娜摇了摇头:“我也没看出来。”她回来之后,列文曾经就伊丽莎白的情况召见过她,但是她没敢对他使用圣光。 “唉——”尤兰叹了口气,“要是他真的……就好了……”红衣主教魔化堕落,那该是件多么惊世骇俗的大新闻啊! “不要着急。”妮娜平稳地安慰她,“还有一个机会可以检验——如果伊丽莎白很快被安排了另一个守夜人,那他可能就没有问题,但如果她一直没有……” 尤兰立刻领悟了她的意思:“你是说,他可能会跟伊丽莎白缔结血契?”那就足以证明,他确实魔化了。 “我倒希望不是……”妮娜轻轻叹了口气,“如果真是那样,伊丽莎白可能会承受不住。” “她的圣光很凝实——”尤兰并不觉得担心,“再说红衣主教,跟黑翼的级别也差不太多……” 其实伊丽莎白的等级在一众圣女中本来是最强的,但是她对于学习并不热心,而且她的天赋不在治疗而似乎在祈福方面,最初的学习不见成效,她就更没有兴趣了。但是如果是承受血契,那么她确实能够负担得住列文。 妮娜摇摇头,又叹了口气:“我怕的是,伊丽莎白她的心理上,承受不住……”她不希望伊丽莎白只有在受到伤害之后才能醒悟,但她无能为力。 第312章 王位之争(三)、只要王子死了就行 对于海格的死带来的变化, 有人(比如列文红衣主教)从中得利,自然就有人因此而暴跳如雷,比如说怀特伯爵。 是的, 怀特伯爵可能是在这段时间里心情最糟糕的人了。当初他听到苏亚大主教判定乔纳斯王子是神弃者的时候有多开心, 现在知道苏亚要回圣城就有多恼火! 当初他打算得多好啊——让小怀特娶朱丽亚公主,然后他就可以扶持公主继位, 让自己的儿子得到亲王的位置, 然后嘛,从亲王变成国王,那也就只剩一步之差了不是吗? 偏偏这个社交际好像什么都在跟他作对!他让儿子去讨好公主,结果公主整天跟一个圣女混在一起,一会儿种花,一会儿去庄园散步, 甚至还去皇家工坊参观, 就是不举行舞会!而因为她是未婚女性, 小怀特又不能像请里卡多一样,随便请她出来喝茶! 他把新的宝石拿出来卖, 又遇上长云领开始卖他们的琥珀与丝绸, 抢走了许多贵族的注意力。唯一庆幸的是长云领允许以奴隶、粮食和牲畜抵账, 否则他们会卷走许多贵族的金币,那时候他们怀特家的宝石销量更是会缩水的! 但是还有更糟糕的呐!他的盟军开始向他要粮了。 对于粮食这件事,当初怀特伯爵答应提供的时候, 他是真心觉得这个要求太低了——无尽深渊那是个什么破地方,以至于盟军要的只是食物, 既不要金币银币, 也不要珍贵的魔晶或炼金材料, 只是粮食而已! 怀特伯爵这辈子都没缺过粮食。他的红云领里用大片的土地种着开鲜艳花朵的紫云英和胡枝子, 还有美丽的蔷薇与野丁香供蜜蜂采蜜,每年都靠这些甜甜的液体换取大量的金币。而在剩下的小部分土地上种植的麦子与鹰嘴豆,已经足够他的仓库里堆满粮食,吃最好的白面包了。 当然,他的领民们吃什么,那他就不管了。 不得不说,这种想法并不特立独行,因为所有的领主贵族都是这样的,即使他的领地贫瘠狭小,但领主难道还缺粮食吗?粮食是最便宜最不值钱的东西了,除非是像黄金领出产的那么优质的小麦才能卖上价,其余的领地,谁能靠粮食发财呢? 因此怀特伯爵觉得,用如此贱价的东西换取一支盟军,实在是十分划算。 但是当他开始筹备盟军所要的粮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仓库不太够用——那些够他和他的家人吃好几年的粮仓,在一支千数人的魔族面前根本算不得什么,他还需要再额外地去弄粮食。 这个时候怀特伯爵才发现,粮食没有就是没有,即使他把他领民家里的最后一颗小麦都榨出来,也没有多少——他们平常吃的面包里就不单有麦麸,还掺杂了木屑,豆子汤里最多的也是野菜,而木屑和野菜,是不能拿去糊弄他的盟军的。 于是怀特伯爵只能去外面买粮。然后他遇到了运输上的损耗。 粮食很便宜,但是从别的领地运到他的领地可就不那么便宜了。大批量的粮食就需要更多的车和马,更多的人力,这些马和人在路上也是要吃的,然后这还不包括如果遇到强盗被抢,或者通过别的领地要交的城门税等等等等…… 本来卖价一铜币的小麦,运到红云领,至少要卖到五铜币了,这还是因为他是伯爵,商人不敢乱加价的缘故。 但是这样利润就低,愿意做这笔买卖的商人就少,而且只送近处领地的货,再远处的——比如说黄金领,虽然那里有那么多的小麦,但是并没什么商人愿意从那儿买了粮食再运到红云领去卖,哪怕是为伯爵大人效劳也不行。 并且,真买起粮来的时候,才发现粮食其实并不多。 因为各地的领主大部分都跟怀特伯爵是一样的货,觉得自己的仓库里装满了粮就天下太平,至于自己的土地上究竟能出多少粮食是根本没数的——那是牧师或者农夫们的事儿,他们只要能收上税来就行了。最多,商人们乐意研究一下这种事,但商人能跟贵族相比么? 不幸教会的牧师们,很多水准也并不高,他们虽然觉得自己年年祈福劳苦功高,但其实粮食的产量也就是那么回事,当然教会的税反正是不会少,他们的供奉也不会少,这就足够了嘛。 并且粮食不值钱——这是领主贵族们的共识,所以他们更喜欢值钱的东西。比如怀特伯爵领地上养蜂产的蜜,以及绿云领的水果糖,海风郡的盐和海产,哪一样不比粮食更值钱呢?所以用耕地来种紫云英什么的,可不是怀特伯爵的首创,绿云领那个地方根本就不种粮呢,那里的山地都种着各种果树,而少部分适宜做为耕地的领土,则开辟成了大片的葡萄园。 那你问他们的粮食怎么办?当然是从附近的领地买呗?只要肯出钱,粮食还不是应有尽有吗? 现在怀特伯爵就知道了:粮食并不是应有尽有,或者即使有,他也买不到手。 更可恨的是,今年长云领也在买粮食! 长云领以前当然也是买粮的。没有教会,他们的土地产出自然少得可怜,以至于要穷到买粮。但因为穷,大部分也就是买些豆子,而且购买量有限。但今年不是哦,今年他们用巧克力和丝绸就买走了大批的粮食和奴隶。啊,还有他们最近出的什么彩色玻璃套装,那些颜色跟宝石一样丰富的炼金玻璃器皿,搜刮走了许多的粮食,而用粮食抵货款的贵族们还很高兴,因为长云领给的价格比商人的还高一些。 总之,怀特伯爵发现他弄不到那么多粮食了。尽管他可以把盟军的这一批粮食凑齐,但他自己养的人也要吃粮呀。他领地里的奴隶和农夫们可以吃木屑,但他养的龙鳞马与半鳞马可不接受这种东西。当然他的骑士们也不接受,木屑可不能让他们孔武有力,也供应不了他们使用神术。 他不得不拿出一些新宝石,去向国王换取了一些粮食——啊,这些粮食原本是不值多少金币的,现在却要拿宝石去换,真是太不值得了,要知道这些宝石极其坚硬,要打磨它们非常吃力呢。 总之,怀特伯爵诸事不顺。今年的社交季已经结束了,尽管他特地又多留了一段时间,但最终得到的消息却是双塔大教堂——那个派了圣女来给王子治疗的混蛋地方,竟然与国王达成了协议,准备来接替苏亚了! 如果他们真的治好了王子,那这个王位还有什么指望呢?怀特家里没有女儿——他一向是厌恶女儿的,假如生了还要给她准备嫁妆,而且他看得很清楚,什么通过嫁女儿而达成的姻亲联盟是靠不住的,还不如相同的利益更牢靠,所以他甚至曾经把一个生下来就有一条腿短一截的残疾女婴直接溺死了——这连嫁都不好嫁啊。 因为没有女儿,所以他也抢不到未来王后的位置,但即使抢到了,王后跟亲王也是不一样的,教义里只说妻子要服从丈夫,可没说丈夫要服从妻子呀。 “要怎么样才能破坏国王与双塔的协议呢?”他的儿子小怀特冥思苦想。 但他的父亲比他直截了当多了:“只要王子死了就行。”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面前只有他的儿子,甚至连下属最忠心的骑士和管家都不在,所以怀特伯爵也就说得特别直接:“就是教皇,也不可能治好一个死人。” 这话说得连小怀特都吃了一惊:“但是——” “没有什么但是!”怀特伯爵狠狠瞪了他一眼,“你以为我们跟魔鬼结盟是为了什么?” 那当然是为了王位啊,不然谁跟魔鬼结盟呢?现在结盟也结了,假如王位不能到手……小怀特稍微那么一想,立刻就觉得父亲说得很对了。 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怎么干掉王子?而且还要不知不觉地干掉,免得被国王发现,那样他就不可能跟公主结婚了。 嗯,在用宝石换了粮食之后,国王的态度看来是很不错的,对于这桩婚事,怀特伯爵已经有了八成的把握,只等公主满十八岁了。 “现在还不能动手。”怀特伯爵考虑得非常周全——假如现在王子死了,公主成为唯一继承人,她的婚事国王恐怕就会重新考虑,而蜂拥而来的竞争者跟现在肯定不一样了,毕竟光是德罗让公爵,他家里就还有没结婚的儿子呢。 是的,德罗让公爵是比冯特公爵更讨厌的人,至少现在在怀特伯爵看来是这样的,因为至少冯特公爵家里没有能跟公主结婚的儿子,而他的女儿似乎也不打算嫁给王子——不过还是很讨厌,因为去双塔请圣女来治疗王子的,就是那个血统下贱的私生女! 不过德罗让家近来好像也吃瘪了? “是的。”这种八卦消息小怀特非常灵通,毕竟他常跟各色狐朋狗友们鬼混,有些消息是比风都快的,“就是因为长云领新出的那种彩色玻璃……” 长云领的彩色玻璃是成套出卖的,现在最招人喜欢的就是新娘套装,顾名思义,就是给新嫁娘准备的。 那是一套十分鲜艳而华丽的东西,比如说一个用来摆设水果的盘子,就不是简单的圆盘,而是偌大偌小的四五个,大的拿来摆甜瓜或成串的葡萄,中等的摆设石榴和苹果,小的则摆设娇嫩的草莓或樱桃。 这些盘子做成各种树叶的形状,带着淡淡的绿色,仿佛真正的叶片铺在水果下面一样,更增添了水果的美味。 光是盘子就这么精致了,别的东西还用说吗?比如梳妆匣上不知用什么办法镶嵌上去的,像鲜花一样的玻璃花朵;再比如叫做万花筒的小玩具,再比如真正华丽的玻璃花瓶,再比如……当然,价格也是与这些器皿的美貌程度相匹配的。 这么一整套玻璃器皿,价值是以千枚金币来算的。而长云领那位公爵夫人,送了苏菲亚夫人一套简装的,因为她有一个女儿已经十岁了,已经可以开始寻找丈夫。 当然,十岁离着结婚也还差得远,但东西可以先预备起来啊。 而苏菲亚夫人只是一个寡妇,即使她是国王的情妇,也只不过是个寡妇而已。她的女儿甚至没有贵族头衔!这样一个女孩都能有的东西,未来的王后怎么能没有?而且还不能跟她的一样,得是最好的那种! 无奈之前德罗让领卖出去的那批奴隶以次充好,更有管事对女公爵无礼而被赏了二十鞭子,所以安娜夫人拒绝卖给德罗让家东西了。 这可就真刺激到德罗让公爵夫人了。怎么,世界上竟然有德罗让家不能得到而别人却可以拥有的东西吗?那她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无奈安娜夫人现在也是公爵夫人了,虽然在德罗让夫人眼里,此公爵夫人与彼公爵夫人完全没得可比,但对方就是不接待她,对方的店铺也没货——这种彩色玻璃器皿既难制作又难运输,所以不可能成批摆到店铺里卖,想买只能去赴安娜夫人的茶会——无论她怎么蹦跶,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最后她不得不通过自己一位挚友的手,从安娜夫人那里买到了最珍贵的套装——原本三千金币的,她得支付价值四千金币的奴隶与粮食,还要给挚友额外付五百金币的“辛苦费”,而且这次要交付的,可不是上次那种奴隶了,对方要先验货然后再给钱,而且还点名要一半工匠。 “蠢货!”怀特伯爵对此这般评价,“洛克·德罗让也是个蠢货!竟然养出这么个女人来……”如果是他的妻子,就绝对不会因为女儿的嫁妆撒出去这么多钱!只不过是被苏菲亚挤兑了几句而已,难道她就看不出来苏菲亚和长云领简直就是一伙的?要不然为什么好东西总有那寡妇一份呢?不就是指望着她说好话吗? 第259节 小怀特摸了摸鼻子:“那些彩色玻璃倒确实……”他的一个情妇就很想要那么一套盘子,可惜现在彩色器皿还不单卖,而小怀特也是不会为女人一掷千金的,所以最后他拿自己家的一颗新宝石就把她打发了。 总之,德罗让家吃亏,怀特伯爵很高兴,但最后得利的是长云领,那就让人不快了。 “安排几个人——”他忽然说了一句,“在那个女人回去的路上……”安娜终于也打算收拾物品回长云领了,但是冯特伯爵现在还在海风郡,所以她身边护送的人不多,如果能趁这个机会抢一把,至少也可以把他买粮食的那部分损失弥补起来。即使抢不到,能让他出口气也好。 至于说更多的粮食,怀特伯爵也已经有了主意:“买不到,还抢不到吗?”长云领现在的领地能够扩充,难道他就不能? 晚风岭是怎么被他们拿到手的?因为领主“疑似与魔鬼勾结”,那么,如果红云领周围的小领地上出现魔鬼,那他们怀特家前去剿灭魔鬼,顺便接收已经没了主的领地,不也很顺理成章么? 什么?你说哪里来的魔鬼?呵,他们的盟军想必是很愿意先去那些地方趁趁食的。 制定好计划之后,为了不让人怀疑抢劫安娜夫人的主使是他,怀特伯爵就很痛快地带着国王卖给他的粮食返回领地了——嗯,等他回到领地的时候,才会更清楚地认识到长途运输要造成多少损失,以后就不会再觉得商人要价超高了。 并且,因为已经打定主意要干掉乔纳斯王子,所以他也没有再费心去打听王子的病情,也就不知道双塔送来了整整一箱的香薰蜡烛,而国王——在亲眼看见自己儿子点燃蜡烛之后露出的愉悦如同美梦般的表情之后,自己也生出了好奇之心。 主要是,随着年纪渐长,美食、美酒和美人能给他带来的刺激和愉悦,是越来越少了。而在社交季结束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漫长的冬季——白都的内城虽然四季如春,但外头可还是风雪呼啸的,他连打猎都不能去了,自然是倍觉无聊,需要再找一点新的快乐。 “这东西真的这么好?”他拿着蜡烛看了半天,又使劲闻了闻。确实,这种蜡烛颜色不是白的,而是金黄色,而且不点燃也有一种淡淡的甜香,而一点燃之后就更香了。 “今天晚上,给我也点一根。”教会治疗的香薰蜡烛,就算没病肯定也可以用,反正不会有害的,就像给没有病的人刷圣光,也不会有坏处一样。国王这么想着,就在不知不觉之中,一脚踩进了陷坑里…… 第313章 风雨之前(一)、暴风雨总是要来的 陆希接到安娜夫人遇袭的消息时, 刚好海风郡也有一封信过来,是关于试验那些从圣水里提炼出来的绿色物质的。 用来试药的人已经光荣地完成了任务,并被送上了绞刑架——在受害人的眼前蹬着腿断了气, 让受害人十分满意。 事实上这几个人已经多活了一个多月了, 因为用他们来试药的结果实在大出卡玛的意料之外,为了保证自己的试验数据不出错, 卡玛不得不多让他们活了一段时间。 “在服用该物质后, 出现疼痛减轻,精神振奋状态,但伤口并未促进愈合……”海因里希念着卡玛那封信,下面列出了尽量详细的数据。 信里所说的疼痛减轻,指的是这几个罪犯所受的刑罚。这里可没有人讲什么罪犯的人权,既然这些货色在□□受害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考虑过受害人的人权——不, 他们还打算事后灭口, 所以不要说人权, 他们连生命权都没打算给受害人留下——那么他们也休想要什么人权了。 卡玛按照这几人施暴的手段,从抽鞭子到打板子, 反正每个人都吃了一顿苦头, 然后开始用药——就是把圣水里那种绿色物质溶化在水中, 然后给他们灌下去。 结果发现这种绿色物质并没有治疗效果,虽然它能给人一种疼痛减轻的感觉,仿佛伤势有所好转似的, 但检查伤口却能发现,这只是假象。 但是卡玛按照陆希的规定, 每天都给这些罪犯服用这种药物, 在一段时间之后, 他们开始渴求药水了。 “如果药水送去不及时, 犯人会焦躁不安……”何塞也在看信,看到最后不由得有些毛骨悚然,“在药物停用之后,他们开始出现种种的疯狂表现……” 这些表现包括喊叫自己难受,满地打滚,鼻涕眼泪齐流,用头去撞监狱的栏杆、墙角,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反正就是像疯子一样,只有再次服用药水,这种情况才会消失,而犯人会立刻心满意足。 所以,在那种绿色物质全部用完之后,这几个犯人的表现真的是生不如死,甚至把他们送上绞刑架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对死亡的恐怖,还在哭喊着乞求药水。 这真的吓到了卡玛,于是她不敢有任何耽搁,甚至不惜耗费一张贵重的魔力纸,连忙把详细的试验报告寄了回来。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难道是毒药吗?”何塞刚说完,就忽然想起了那些麻草,“不,是,是毒——品?”他还记得当初晚风岭那个中级骑士温格尔是怎么迷恋那种烟的,但在被送去矿山挖矿之后,当然烟也没了,他虽然曾经萎靡过一段时间,但后来也渐渐恢复了过来——嗯,至于说他的心情不好,那不关烟的事,任何一个曾经被锦衣玉食地供奉过的骑士,现在却沦落到只能挖石头,那心情肯定是好不了的。 “八成就是了。”陆希叹息,“这种东西也是不同的,麻草要戒除相对容易,但这个——”显然威力更大。 “这种东西用在圣水里?”何塞惊异地说,“教会疯了吗?他们想控制所有喝圣水的人?” “那倒未必。”陆希说了一句公道话,“普通人一辈子才能喝多少圣水呢?每瓶圣水里加入的剂量,大概也就够有点镇痛效果而已。上瘾是不可能的,但显然,教会想夸大圣水的治疗作用,好尽快挽回海风郡的民心。”所以就狠狠地出了一个大昏招。 至于说那位卡蒂亚圣徒知不知道这种东西能够导致成瘾,陆希琢磨着她可能真未必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有先做药物试验的意识的,动物试验不用说肯定没有,临床搞什么一期二期三期那也甭想,大概就是偶然发现某种植物能镇痛,然后就用了。至于说有什么不良反应,那教会是不管的,好的反应就是治疗有效,不良反应就是神弃者呗。 “也许是从女巫的草药里……”陆希喃喃地说。比如说疾风能够认出毛地黄是“魔药”,证明教会对女巫所用的草药也有一定的研究,可能就在这种“定罪”的过程中,偶尔有人发现,其实魔药也是有用的…… 混蛋啊,草药本来就有用好吗?自己不会用就说不会用,为什么要扣上魔药的罪名?有多少原本可能成为出色的药剂师或者赤脚医生的女性,被以巫女的罪名送上了火刑架? “现在怎么办?”海因里希两眼发亮,“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吧?教会使用魔药,不是很有趣吗?” 陆希也很想这么做,但她还是不得不给海因里希泼个凉水:“没有证据啊。”五千支圣水都被他们收缴了,教会可以一口咬定这里头的东西是他们私下里加的,与教会无关。而且那几个罪犯试药的过程又不能回放,只说会上瘾,恐怕平民对这种闻所未闻的事儿根本难以相信,而贵族们——他们很多人跟教会的关系其实还是挺铁的,之前宣传了守夜人是魔鬼的事儿,在贵族中间也只引起了一阵骚动而已,毕竟守夜人是啥都不关他们的事,反正他们觉得自己是不会受到审判的。 而且,现在她也确实还没有跟教会真正撕破脸的实力。之前不允许教会进入海风郡也是借着瘟疫的机会,毕竟那是教会没法否认的污点——就这样,还得瞎编一个守夜人刺杀的借口,现在无凭无证的,就说教会使用魔药,矛头直指一位圣徒……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陆希叹息一声,“还是先把现在的领地好好建设一下,不说别的,正式军队今年冬天该建起来了。” “不过,这个消息总该让小主教知道,猎犬那儿也不能放过。”海因里希立刻又冒出一个坏主意。自从安东尼第一次出手击杀黑翼,冯特公爵判断他可能已经升到主教级别之后,他就把称呼从小牧师改成了小主教,反正还是一样的不怀好意。 陆希无可奈何:“安东尼知道也就罢了,你还是先别刺激猎犬了,他那个心脏问题……” 猎犬属于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老实说如果他不是觉醒者,活到这个年纪八成就已经举步维艰,稍微快走几步都脸色发紫呼吸困难了,而他还能跟海因里希干仗,真是托了觉醒的福。 当然,依陆希看,觉醒方向对猎犬也很重要。经过百丽儿的心脏彩超比较,长云领唯一的神官安东尼在觉醒后心脏没啥明显变化;骑士们则是心跳更有力,心肌收缩能力更强;而诸位魔鬼——他们的心脏明显比普通人大,而且结构似乎也有点变化。 虽然限于百丽儿现在的能力,她看不到很清楚的图像,但陆希觉得,假如猎犬当初没有觉醒成魔鬼而是做了神官,恐怕现在就是个病秧子,不可能像做魔鬼一样活蹦乱跳还有战斗力了。 这话陆希当然不会不告诉猎犬,至于他信不信那她就管不着,但看猎犬那种又憋气又无法反驳的模样,八成还是相信了的。 “让我别刺激他,你还不是……”海因里希很知道陆希干了点啥,嘀咕了一句。 太熟悉了就这点不好,做点坏事谁也瞒不过谁——陆希板着脸想。 好在海因里希现在很会看脸色了,只嘀咕了一句,就识趣地把嘴闭上,问道:“今年冬天的工作怎么安排?” 这个态度就非常好了。 说起来,陆希也很有种紧迫感——暴风雨总是要来的,其他人可能考虑的还只是跟教会撕破脸,但她却知道,还有个新神呢。现在已经出现了极少数的变异魔兽,那将来呢?会不会有一天,魔兽都免疫了神术或魔法攻击?那时候整个光明大陆又该怎么办呢? 即将到来的冬季魔兽潮正好可以做为检验,看看变异魔兽会不会再增加。 哎,这么一来,要做的事情真是太多太多了。 安娜夫人遇袭的消息就是这时候送进来的。 说是遇袭,其实…… 冯特伯爵带着约翰在海风郡,海因里希与何塞在长云领,丹尼尔则在白浪湾指挥白浪湾的海滩建设,但在安娜返程之前,青羽就带着一队精锐民兵去接了。 这队民兵都是挑出来的好手,其中还有曾经在冯特公爵骑士队伍中的骑士侍从,虽然觉醒等级很低,但马术娴熟,枪法准确。其余的也是猎手或守惯边陲镇的奴隶出身,骑马是不行,打枪却都没问题。 于是那群兴高采烈来抢劫的强盗,就迎头吃了一排枪子儿。 这群家伙其实是一伙雇佣兵,团长是名中级骑士,级别不太高,但能力倒是很好用,绰号叫做连弩,顾名思义,他能连续发射锋利的箭矢。而且他有两个兄弟,一个绰号叫大盾,一个绰号叫毒蛇。 这组合相当不错。连弩的攻击范围远达一百步,一般的中级骑士都很难达到这个距离。而且有毒蛇在,连弩的箭矢都涂有他特殊的石化毒素,被射中的人会从伤口处开始麻痹石化,一个最低级的骑士侍从,即使有稀薄的斗气抵抗,也会在五分钟内就全身麻木失去战斗力。 而如果对面有弓箭,那么大盾则能掩护连弩——至少安全撤退还是可以的,毕竟普通弓箭射不穿大盾的斗气,而如果对面的骑士也有类似的远程攻击天赋——这种事反正连弩还没碰到过。 而他们在被怀特伯爵雇佣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消息,对方只有几个低级骑士,主要还是负责看管刚买来的数千奴隶,所以别看队伍浩浩荡荡,其实只是外表唬人罢了。 所以连弩一行人埋伏在大路旁边,准备先干掉那几个低级骑士,然后放一把火,到时候那些奴隶一乱起来,他们就更从容了。 当然,连弩不打算真去攻击那位夫人——开玩笑呢,一位天骑士的夫人,真的伤到了对方,他们就惹上大祸了——捞走金币才是最要紧的,雇主已经提供了消息,这位公爵夫人带了成车的金币,他们捞走多少,都可以分一半! 一半!连弩这群雇佣兵也不是总有生意做的,有时候也得兼职打劫一下商人什么的,但打劫这事儿并不好干,大商人他们不敢抢,小商人抢到了也不值钱,而且基本抢到的都是货物,还得另找地方销赃。 至于像这次,明明是位公爵夫人,队伍看着长长的十分唬人,能吓退沿途所有强盗,其实却是外强中干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抢这一把,说不定下半辈子都足够了。 而且现如今光明大陆这道路,对强盗十分友好,即使是通向王都的大道,两边也是杂草遍生,大小树木林立,只要稍稍后撤一些,避开普通骑士的攻击范围,连弩就可以随意攻击,哪怕这些骑士都骑着矫健的半鳞马,可是在这种坑坑洼洼的小树林里,马不但不占优势,还容易落入陷阱。 连弩打算得非常好,他来发起攻击,骑士们自然优先保护公爵夫人,然后同伙就能冲击车队,驱赶那些奴隶冲乱对方队伍的同时,拉走装金币的马车。 但是他放出的第一支箭才射到一半距离,箭矢前方骤然出现一块晶莹的冰,弩箭撞上冰块,喀地一声冰块上出现蛛网样裂纹,但弩箭也同时坠地。 “糟了!”连弩反应奇快——雇主的消息不实,队伍里可不只有初级骑士,自己的弩箭都没能穿透对方的冰块,可见对方的实力绝对在自己之上! “快退!”幸好他们离得远,只要退进树林,靠着陷阱就能逃脱! 连弩吹起尖锐的哨声,指挥同伙一起撤退,但是还没等他们转身,就见队伍里有数十人动作一致地站定,然后将一根乌黑发亮的“棍子”扛上肩头,对准了他们。 这啥玩艺儿?连弩不由得好奇地多看了一眼,反正有大盾护着他,即使这是什么新式弩箭,他也不怕。而且这些人都根本没有神术波动,连这根棍子也没有,所以肯定不是什么神术武器,他不怕——等等! “射击!”一声口令响起,连弩的瞳孔猛然收缩——他自己的技能就是连续发射弩箭,对于速度自然十分敏感,但是这次,他都没看清楚那根棍子是怎么回事,大盾的斗气护盾上已经同时两下闪亮,然后出现了两道裂纹,显然是被同时击中两次,而且损伤不小。 大盾也是中级骑士,而且他苦练护盾技能,这算是专精,即使高级骑士的一击他也能勉强接下,但现在只是被那种棍子——不,他都没搞明白是被什么攻击了两下,护盾就出现了裂纹,恐怕再挨一下就会直接裂开了! “快跑!”连弩没有再好奇下去,他已经感觉到了危险,拉起大盾就跑,身周还骤然卷起淡青色的风,增加他们的速度。不管那棍子是什么东西,只要跑出百步以外危险就小得多,弓箭也不过就是这个射程而已,只要不是附加了神术阵的弓箭就行。而大盾的护盾至少可以连续使用两次,足够掩护他们逃进前方的密林了。 幸好毒蛇没有靠近,只要他和大盾还活着,哪怕其他手下死光,队伍还能拉起来。 他们逃跑的速度是不慢的,但连弩并不知道,在他们背后的射击手里,还有携带破魔子弹的高手。所以连弩狂奔到百步开外,心里刚刚一松的时候,就听见大盾一声闷哼,整个人都向前扑去,护住两人后心的斗气盾牌也消散在空气中,随即连弩就中了三枪,一枪击中小腿,一枪击中肩膀,还有一枪则从肩胛下钻进了肺部…… “还有一个用毒的家伙被青羽队长冻住了,”回来报信的奴隶说道,“据他说,是有人雇佣他们,但没有透露雇主是谁。我们按着他说的去抓联系人,但没抓到——”估计是大路上的战斗太过明显,联系人一听到消息就跑了。 “不过——”奴隶连忙补充,“那个用毒的家伙说,联系人看起来应该是位大贵族手下的管事。” “这不是废话……”陆希无语。敢抢劫安娜夫人,不是大贵族怕也没这个胆子,而且显然对队伍的情况很了解,唯一错误的就是不知道青羽和民兵们的存在罢了。然而青羽本来就是悄没声投到她麾下的,民兵们更是秘密武器,不知道也很正常。 敢动长云领的大贵族,德罗让公爵?或者怀特伯爵? “可惜他们的领地都离得太远了……”要不然难道只有他们会偷袭吗? “早晚会收拾他们的。”海因里希倒是很想得开,“至少我们现在并没吃亏不是吗?倒是借着这个机会可以搞点事……” 陆希瞄他一眼:“你又有什么坏主意?” 海因里希一脸正经:“快到冬天,没物资过冬的强盗都疯了,既然有人敢抢公爵夫人,那当然也有人敢抢其它地方。” 陆希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明白了:“比如说?” “比如说黑莓镇啊。”海因里希微微一笑,“我看那个送妮娜圣女去双塔的牧师,就很应该被抢一抢。” 第314章 风雨之前(二)、教堂被抢啦 黑莓镇遭了强盗了!他们在半夜骑着马抡着刀冲进镇子, 把镇民们全部关在自己家中,然后抢劫了男爵大人府上,与镇上的教堂! 男爵大人府上还好, 只被抢走了几头牲畜, 可是教堂,教堂被抢了个精光, 连牧师大人都被绑走了! 天呀, 地呀,光明神呀,谁听说过还有敢抢劫教堂的强盗,简直是无法无天的亵渎呀! 然而不管镇民们如何惊慌,教堂就是被抢了,里头的金银器皿包括十字架都被搬光了, 只剩下几个仆役被捆着扔在院子里, 吓得直哆嗦。 男爵带着自己的护卫们也是战战兢兢, 直到确认强盗真的走了才敢跑来教堂,看着空荡荡的各处房间, 不由得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我主啊, 这是哪里来的狂徒……” 镇民们也在教堂外面探头探脑, 有人在发愁:“牧师大人不见了,今年冬天还会有圣水吗?”冬季太冷,怎么也得有瓶圣水在手才比较放心, 不然万一得了风寒怎么办呢? 注意,这里的风寒指的是会发烧到全身无力的那种, 只是打几个喷嚏的话, 在平民眼里那都不叫病, 是万不会因此而浪费圣水的。 同样的, 对贫民来说,反正圣水买不起,就算风寒也只能自己扛,所以他们对于没有圣水基本不关心,谈论的就是别的内容了:“怎么教堂会被抢呢?不是有神术阵保护吗?” 对啊,教堂都有神术阵保护的,都说连魔鬼都无法进入,何况是强盗呢? “是因为有堕落的骑士吧?” “没有的。我听男爵大人府上的男仆说,就是普通的强盗,连男爵大人府上的护卫都打不过,只把放在外头的几头牲畜抢走了。要是有厉害的黑暗骑士,不早就打进男爵大人府里了吗?” 第260节 在纯朴的镇民们心中,抢劫教堂这样的渎神之事,自然是只有堕落的黑暗骑士才会干,有很多人根本没有想到,不堕落的骑士,其实也能干的…… “你们不知道吧……”黑夜中只有火把照明,贫民连火把都舍不得用,黑暗中根本分不清是谁在说话,“教堂的神术阵,其实好多都是骗人的。强盗来的时候,我就睡在教堂外头,听得清清楚楚的,强盗说,这墙上的神术阵只有清洁和温暖的效用,防御功能用的魔晶都没装,根本就不起作用。” “什么?”知识匮乏的人根本没听懂,“什么就不起作用了?” “魔晶啊。”黑暗里的大明白说得头头是道,“神术阵画好之后,还需要放进魔晶才能起作用的,就像炉灶要做饭,必须有柴禾一样。可是魔晶贵呀,牧师大人根本就没花钱去买,神术阵画了也白画。” 这个炉灶的比喻非常简单明了,人们一下就听懂了,有人忍不住问道:“那为什么不买呀?教堂难道是没钱吗?”那要不要他们再捐一点呢? “教堂怎么会没钱!”大明白嗤了一声,“我都看见了,那些强盗出来的时候,光是那些金银器就是成箱成箱的,还有金币银币,够买多少魔晶啊!” “那为什么不买呢?”仍旧有单纯的人还没想明白。 “买那个做什么呢?”大明白嗤笑,“有没有魔鬼都不知道呢,就算有,也不来教堂,牧师大人为什么还要花钱买魔晶?留着那些金币自己享受不好吗?” 人群诡异地沉默了片刻,然后有人忍不住反驳起来:“牧师大人不会那样,教义上说……” “教义上说什么我不知道——”大明白打断他,“我就看见强盗轻轻松松就进了教堂,还搬走好多值钱的东西。” 他说完了,还叹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我还以为咱们镇子上有了教堂就安全了,没想到教堂收了那么多税和供奉,连一伙强盗都挡不住。这幸好强盗没胡乱杀人,要是遇上特别凶的,咱们可怎么办啊……” 这话一说出来,那些想反驳他的人也慌了。真的,教堂原来根本没有保护他们的能力的吗? 到底还是有头脑清楚的信徒,出言反驳:“教堂是给我们治疗和祈福的……”保护领地的责任,其实是领主的,不过领主一般都不在乎平民的性命罢了。 “嘿——”大明白却也有话说,“强盗都保护不了,那要是有魔兽冲进镇子怎么办?以前说有教堂在,野兽就不会魔化,现在……神术阵都没有装魔晶,那还有用吗?” 魔兽和强盗,双管齐下,总有你害怕的那一款。人群无法再保持镇定,顿时骚动了起来。有人真心担心自己和家人的性命;有人想的却是牧师平日里总宣扬教徒要过清苦虔诚的日子才能升上光明之山,哄得他们把家里的铜币都拿去供奉,自己却在教堂里藏了无数的财宝,只觉得自己受了骗;还有人心生嫉妒,只恨自己不是强盗中的一员。 当然也还有虔诚的信徒在为牧师辩解,只是已经没有多少人有心听他们说的那些什么虔诚安贫的套话了。 在黑暗中煽动群众的大明白趁着这阵骚动悄没声地退了出去,一溜烟跑到镇外,跟同伴汇合:“行了,我看见有好几个商人都在,这事儿没几天肯定传得到处都是。” 自从黑莓镇在松露菌之外又“发现”了美味的猴头菇,商人便来得更多了一些,即使现在天气已经冷了起来,还有些小商人不怕辛苦,想赶着寒冬之前能再做一次买卖,所以这回教堂被抢的消息不愁传不出去。 说完,他还有点不解:“但是我们传这个有什么用呢?平民就算是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什一税是肯定还要交的,最多就是减少一点供奉,但教堂会缺平民的那点供奉吗? 他们的队长其实也不太明白,想了想才回答说:“反正是揭穿了教会的虚伪面目,总比他们继续骗人的好。” “但是,教会也有好人的吧……”同伴里有人鼓起勇气,弱弱地说,“我听说海风郡那时候,就是有一位牧师悄悄放出消息,那些病人才能逃出来,否则说不定都死在城里了……而且很多领地也确实靠他们治疗和祈福啊。” 能被放出来“煽动”群众的,自然都是特地挑选过的人,队长也没想到身边居然还有个为教会说话的,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教会里当然也会有好人,但教会这个组织是坏的,你难道没有听课吗?”他一边说,一边暗暗心想,都上过政治课了,居然还会说出这样的话,看来这是绝对不能加入第一军的,就算身手好也不行。 这四人是“强盗”的善后人员,在他们散播完谣言离开的时候,黑莓镇的牧师赫克托已经见到了正主。 “牧师大人还认识我吗?”陆希已经记不得这位牧师叫什么名字了,想了一会儿也没想起来,不得不跳过去。 然而赫克托却记她的脸记得很清楚:“伯爵,伯爵小姐?”毕竟一个流浪的双黑女孩忽然一跃成为伯爵的私生女这种事太罕见了,想忘也忘不掉。 “现在是公爵大人了。”海因里希凉凉地提醒。 “公爵大人?”赫克托窝在黑莓镇那个小教区里,消息并不怎么灵通,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长云领伯爵确实升了公爵爵位,但——就算升了,这位不也就是公爵小姐,怎么会变成公爵大人?难道爵位已经是她的了? 不,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难道绑架他的不是强盗,而是这位女公爵? “公爵大人——”一想到不是强盗,赫克托的胆气又壮了起来,“是您把我请到这里来的?请问您这是什么意思?” 啊哈,还请到?陆希嗤地冷笑了一声。刚才这位牧师还吓得哆哆嗦嗦的,怎么,现在是觉得强盗会杀人,她不会? “是你把妮娜送去双塔大教堂的?”陆希懒得跟他多说废话,单刀直入地质问,“你知道双塔要圣女做什么吗?” 具体做什么,赫克托确实不知道,但他猜着也不会有什么好事儿,毕竟妮娜长得挺漂亮的,假如有哪位高级神官看中了她——教会的神官是不能结婚的,因为他们要虔心侍奉神灵,如果想要结婚,那就要退出教会。 但是退出教会就代表着信仰不够虔诚,神所赐下的恩泽自然也会被收回一部分,至于收回多少那就视个人情况而定了。一般来说,骑士所受的影响不太大,所以除非特别虔诚的,教会里的骑士大部分在为教会服务到一定年龄之后都会退出,回家结婚生子。 多年下来,教会也有了一套新政策——愿意发誓终身不婚的骑士进入圣十字骑士团,结婚生子的则在守护骑士团——虽然名义上说是不属于教会,但“守护”教会也是一样的。 当然,也有真的在结婚后就彻底离开教会的骑士,他们大部分是贵族,要回家守护家族,但假如他们愿意,还是可以与教会保持友好关系的。 但神官则与骑士不同,一旦退出教会,神官的能力会有大幅下降,甚至级别越高,下降得越厉害,这就导致没有高级神官愿意为了结婚退出教会,因为损失实在是太大了。但是不退出教会,也并不代表这些人就真的没有世俗的欲望了,正相反,那些有着追逐权力野心的人,欲望反而更加强烈。 那既不让结婚,又不可能没有欲望,该怎么办呢?有人衡量再三,觉得还是抓住神官的权力更重要,但有些人登上了高位,却觉得可以用另一种办法满足自己了。 圣女,就是这种解决办法的答案之一。当然,有些人可能不喜欢圣女,而更喜欢年轻的骑士甚至神学院里的男学生,那也是可以的嘛。 所以要说赫克托不知情,那也确实不知情,要说他知情,那也没有问题。 赫克托没想到这位女公爵会突然问出这个问题,他稍微愣了一下,脸上不觉就带出了一点表情,立刻就被海因里希抓住了:“看来是知道的了。” “不,我不知道!”赫克托哪儿能承认他估计到了妮娜被带走没好事呢,当然是矢口否认,“那位主教大人说,是带她去深入学习的,是要提拔她……” “你要是真相信了这话,刚才就不会说不知道了。”海因里希是他能糊弄过去的吗?当即就嗤笑了一声,“这才叫不打自招。” 赫克托背后已经冒出了冷汗。本来他觉得贵族比强盗好,是因为他觉得贵族不会跟教会撕破脸,不会把他这个牧师怎么样的。但长云领可是出名的跟教会关系恶劣,而这位女公爵,又摆明了是来兴师问罪的。 “公爵大人,我,我是教会的牧师——”赫克托鼓起勇气。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陆希就笑了:“你可是被强盗绑走的。” 赫克托顿时心都凉了。旁边海因里希还在自告奋勇:“大人,现在事情都搞清楚了,让我把他带下去处决了吧。” 处,处决?赫克托的脑袋还没转过来,身体已经先一步有了反应,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大,大人,我真的不是想害妮娜圣女啊!主教大人来要人,我,我也没有办法呀……” “公爵大人别听他的。”海因里希仿佛成心跟他作对,在旁边煽风点火,“这种人留下也没什么用,还要防着他向教会告密,不如杀掉了干净。” “我不会告密——”赫克托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眼看海因里希露出不屑的冷笑,他脑袋终于清醒了一把,赶紧说,“我,我会祈福,还会治疗,我,我还有点用处的……” 他平常混日子,觉得自己那点本事在黑莓镇满够糊弄的,现在却开始后悔没有好好学习和苦修了,必得绞尽脑汁想想自己还会点什么,无奈一时之间脑袋一片空白,啥也想不起来。 幸好女公爵打量了他一眼:“哦,我倒忘记了,你还会治疗——不过,你的治疗能力似乎也不怎么样啊……” 赫克托一下子想起自己最初是怎么认识女公爵的,顿时感觉自己浑身的血都要凉了,连忙拼命解释:“我虽然治不好那么重的伤,但是,但是普通小伤我还是能治的,我,我能愈合伤口,真的!” 别看一样使用圣光治疗术,每个人的治疗重点也不同。比如说赫克托就发现自己治疗那些皮肉小伤要比治疗什么风寒头痛更擅长。无奈这长处他其实用不大上,平民受点皮肉伤根本不会来买圣水,而男爵一家养尊处优的也不会受伤,最多就是小少爷摔一跤磕破膝盖用得上。 但是现在他真的没有办法了,搜索枯肠才想到自己这唯一的一点好处,连忙竹筒倒豆子交待了个干净。但是瞎猫还真能碰上死耗子,他这么一说,女公爵的表情竟然和缓了一些:“这么说来,还有点用处。” 赫克托疯狂点头。女公爵冷冷地看他一眼:“既然这样,卡玛,你带他去,看看他能不能做到精细愈合。” 旁边立刻走出一个女人,赫克托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就是个身份不高的平民,手上带着茧子,走路也谈不上什么仪态,更没有什么神恩觉醒,如果是在黑莓镇上,这样的平民女人,见了他都是要赶紧躬身行礼的。但是现在,这个女人却只对他点了点头:“跟我来。” 被一个平民女人发号施令了……赫克托心里发苦,脸上却丝毫不敢露出不满,旁边可还站着个口口声声说要杀了他干净的男人呢——简直是个魔鬼!还是老老实实跟着这个女人去吧,就是不知道所谓的精细愈合是怎么回事,愈合不就是皮肉长好就行了嘛,还有精不精细的? 眼看赫克托被带走,陆希才哼了一声:“便宜他了。” 要不是现在长云领没一个能觉醒圣光治疗的人,要不是她需要给肖恩动第二次手术需要一个治疗者,赫克托休想这么轻易就过关。不过他也别再想回黑莓镇过他的舒服日子了,老老实实在长云领治疗抵罪吧。 “没想到黑莓镇这样的小教区,教堂里也能攒下这么多东西,可见这些人贪了多少!”想想就让人很生气,这可都是从老百姓手里抠出来的口粮和血汗钱! “别生气,慢慢来。”海因里希走过来给她捏肩膀,“先叫教会今年冬天日子别想好过。” “会有强盗去抢劫教堂吗?”陆希有点不放心,“他们不会没抢到教堂,先把平民抢了吧?” 是的,抢劫教堂可不仅仅是为了把赫克托弄来,也不是为了教堂里的那些财宝,而是要让大家看看现在这些教堂腐败的真相:年年收税,还要鼓动百姓交供奉,圣水卖钱不用说,主持婚礼葬礼更是要收费,老百姓以为建设教堂是为了保护教区里的人不受魔鬼力量的腐蚀,不受魔兽的侵害,其实呢?连现成的神术阵他们都不想装魔晶,省下钱来自己享受。 这么“好”的事情,怎么能不让大家都知道呢? 当然,平民知道了也就是心里生气,最多少交点供奉,但强盗们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海因里希微微一笑:“既然神术阵形同虚设,能抢教堂谁还抢平民呢?说不定今年冬天,抢平民的强盗反而会减少,毕竟抢教堂,那可是做一笔买卖,就能吃一辈子了……” 第315章 风雨之前(三)、查账吧 海因里希的预测十分准确, 长云领降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就有消息传了开来——今年的强盗特别猖獗,竟然敢对教会下手, 四周已经有好几个小教堂被抢了。 当然, 这些被抢劫的教堂都跟黑莓镇一样小且偏僻,里头也就是一个正式牧师, 能有两个骑士侍从看门就不错了, 至于正式骑士那是凤毛麟角——嗯,本来按教会的编制,凡教堂都至少应有一位正式骑士,但正式骑士的那份儿薪水可是从本教区的收入里出的。 一个教区所有的收入中,什一税是要上交圣城的,再由圣城按教区的规模与级别下发用度, 用以修缮和建设教堂;只有本地居民的供奉, 以及教堂自身的产出——比如说卖圣水啊, 主持婚丧嫁娶的费用,领主单独请神官为自己的田地特别祈福什么的, 这些才归本教堂自由使用。 而这一部分收入, 再加上圣城拨下的经费, 要支付教堂内所有人的开□□自然是教堂内部的人越多,等级越高,开销就越大。 如果是在黎明时期, 那没人敢在神术阵上起什么克扣的心思,更巴不得自己教区里有厉害的骑士。但承平日久, 不少人都觉得, 神术阵根本用不上, 还不如把买魔晶的钱省下来呢。本来被分配到偏僻的小教区, 收益就比不上大教区,自己不省着点岂不是傻?难道说幸运地得到神恩,还过不上舒服日子吗? 魔鬼只存在传说之中,没几个人见过,黑暗生物也是一样。至于说强盗什么的,谁敢来抢教会呢?毕竟外面的人都知道,教堂有神术阵,还有光明神护佑,谁敢来送死? 至于正式骑士——这种分钱的人当然是越少越好,魔晶都不需要,谁还需要骑士呢。 而这种平安日子,也确实过了很久,直到现在有人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暴露了许多教堂外强中干的实质…… 并且这消息还在继续向外传播,比如说,红云领。 怀特伯爵正在发脾气——他在骂自己的手下无能,居然找了那么一伙无用的废物,别说抢劫安娜夫人,他们连惊吓车队都没做到就被人全歼了,白花了他的钱! 挨训的手下不敢说话。尽管他心里其实觉得这是怀特伯爵的消息有误,毕竟是怀特伯爵十分自信地说车队里没有什么高级骑士,说他知道长云领的底细,也就那么几个叫得出名号的人云云…… 但事实上是连弩一伙全军覆没,而他连具体情况都不知道,所以也无法为自己分辩,只能低头挨骂了。 幸而这个及时来到的消息救了他,转移了怀特伯爵的注意力:“抢劫教堂?” “大人,其实我们也可以……”手下知道怀特伯爵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因为他辛辛苦苦把从国王那里买到的粮食运回红云领,才发现损耗巨大,竟然凑不齐原定的数目,于是深渊那边拒绝合作,要求先拿到足够的粮食,才肯到红云领周边去制造“魔鬼出没”的假象。 但是红云领周边的粮食本来就已经被他们买空了…… 不过,此刻这位“聪明”的手下却看到了机会:“那些教堂里——有的是粮食!” 怀特伯爵的眼睛也亮了,顿时也顾不上再责骂手下了:“说得没错!”教堂里有的是粮食,抢上一家,也就能凑齐深渊那边要的数目了。 手下连忙补充:“先抢了教堂,然后有魔鬼出现,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但怀特伯爵想的却是另一条路:“呵——如果是当地领主冒充强盗抢劫教堂,就是为了好让魔鬼能在他的领地自由行走呢?” 手下张了张嘴,最后只能低头表示敬佩,毕竟是伯爵大人,比他狠多了…… 所以当圣城也被惊动的时候,事情已经闹得很大了:一处横跨两位子爵领地的教区内的教堂被强盗抢劫,主持教堂的主教,以及他手下的两位见习牧师都被杀死,整个教堂都被抢空了,连墙上的神术阵也被破坏。之后便有领民在夜间见到了魔鬼,正当人心惶惶之时,红云领的小怀特少爷带着人打猎经过此地,驱赶了魔鬼,却发现魔鬼逃进了一位子爵的城堡——原来这位子爵竟然召唤了魔鬼,想要得到魔鬼的力量,之前抢劫教堂也是他干的,就是为了先毁掉教堂对教区的保护,才能让他顺利召唤到魔鬼,与魔鬼签订契约。 子爵在被发现的时候还试图顽抗,幸好他召唤来的魔鬼时间还短,没有完全将力量降临。小怀特少爷带着骑士们奋战了一场才把魔鬼杀死,子爵也因为被契约反噬,整个人都被抽成了干尸。 这简直太可怕了,子爵治下的领民有大着胆子去看的,被子爵那狰狞的尸体吓得转身就跑,结果跌断了腿…… 在子爵死后,大家才发现,他的一家人——包括妻子和四个儿女,其实都早就被魔鬼吞噬了灵魂,人们平常看见他们像正常人一样活动,其实都是被魔鬼操纵的,在魔鬼被杀掉的时候,他们也都死去了。 这样一来,这位子爵连继承人都没有了,他的领地应该由国王收回,不过这时候正是冬季,王都那边一时也来不及处理,倒是领地一日不能无主,所以邻近的怀特伯爵先派了人过来接手,同时搜索周边领地,看还有没有魔鬼的踪迹。 对此,周边的领主们大多都是欢迎的。魔鬼啊!那可是教会宣传的,一切邪恶与堕落的源头,最可怕的魔鬼啊!竟然无声无息的就蛊惑了他们的邻居,悄没声地出现在了光明大陆上。 这么可怕的东西,现在又没有了大教堂的保护,岂不是人人自危?怀特伯爵是附近实力最强的大贵族,他愿意派骑士过来搜索魔鬼,其他人自然就安全多了,当然是欢迎的。 这其中也有那么一点儿不和谐的声音,有一位男爵质疑怀特伯爵会不会“来了就不走了”,但是很可惜,才过了半个月,他的城堡就被食尸鬼闯入,一家人被吃得只剩下一个五岁的小儿子,要不是怀特伯爵的骑士及时赶到,这个小儿子也保不住性命,这一家的领地也要易主了。 不过怀特伯爵并不计较男爵生前的出言不逊,反而派人保护这个仅剩的继承人,还帮着他安抚领民,把慌乱不堪的领地重新管理了起来…… 听了这个,谁不赞一句怀特伯爵是大善人呢?像他这么善良的贵族老爷简直是再没有啦!要是没有他,失去了领主的领地,又没有了教堂,那谁来保护这些可怜的平民和商人呢?为此,大家也得凑钱出来,向伯爵大人表示一下衷心的感激呐。 第261节 这里头的猫腻并不是人人都看不出来,但圣城现在还顾不上,因为他们的关注点在另一方面——平民们已经觉得教堂无法保护他们不受魔鬼的侵害,转向寄希望于贵族了! 要知道教会日常宣传的,除了祈福与治疗之外,就是“驱除魔鬼,保护领地不受黑暗堕落力量的侵蚀”啊。神官们总说贵族无所事事,只晓得收税,结果现在出了事,居然是贵族来收场救人,教堂却被证实根本无法阻挡魔鬼的入侵,甚至多地都传出了“神术阵形同虚设,神官扣钱自己享受”的传言,这简直太有损教会的形象了! “格兰教区的主教是谁派遣的?”教皇环视一圈圣徒们,目光最后落在掌管神学院的加菲尔身上。 格兰教区,就是刚刚被灭掉的那个横跨两位子爵领地的教堂,也是这段时间里被抢劫的教堂中最大的一处。 像这样的教堂,派遣的主持者必然要经过圣城的允准,不是那种有个牧师的小教堂,随便从哪儿调个牧师过去就行。 加菲尔圣徒其实真的想不起来格兰教区是怎么回事了。虽然两个子爵的领地不算小地方,但他掌管神学院这么多年,从他这里走关系的大主教都有好些,一个普通主教他实在是记不清楚啊。 但是他当然不能就这么承认自己的失误——最近有两位红衣主教进入了神学院,一位是有名的苦行主教,一位则是意图冲击圣徒的阿方索,他的压力也很大的,承认自己的错误,岂不就是授人以柄吗? “其实这件事情很有些可疑……”加菲尔咳嗽了一声,“首先是教堂被抢劫,之后魔鬼出现,这显然是一桩安排好的阴谋,教堂没有防备,自然难免——” 他还没说完,一旁的路克菲西圣徒就冷笑了一声:“没有防备?神术阵是做什么用的?究竟是没有防备,还是像外头说的一样,神术阵都被他们‘吃’光了?” 加菲尔无言以对。再怎么说,神术阵有问题都是无可辩驳的。而路克菲西确实有底气说这话,因为他崇尚武力,手下培养与使用出来的也都是战斗型的神官与强力骑士,要说别的教堂没了神术阵就没了抵抗力,他派出去的神官是不怕的。 “如今教会的有些神官也确实不像话。”路克菲西乘胜追击,“黎明时期才过去多久,就已经觉得光明大陆安全了,只要祈祈福、治治疗,就能无忧无虑地过日子了……” 卡蒂亚圣徒脸色铁青,看了教皇一眼。祈祈福,治治疗,这说的不就是她和教皇嘛。但是教皇并没有露出什么不悦的表情,反而是点了点头:“有些事情确实不太像话,应该派人去查一查,各处教堂的经费使用情况了。” 这话一说出来,连路克菲西的表情也不大自然了,毕竟他的手下战斗力强,那就更不必依靠神术阵,可克扣的魔晶自然也就更多了…… 所以说到教堂自保能力他没在怕的,但要是查起账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教皇环视这几位圣徒,心里明白,就没有一个愿意查账的,由此可见教会已经是什么样子了!但这更坚定了他的念头:“不能再容忍出现教堂被劫掠的情况,更不能再让信众们对教会的信仰动摇!”这账,必须查! 会议结束,几名圣徒沉默地离开会议厅,教皇才颓然叹了口气,坐了下来。 “冕下——”于格满面忧虑地走进来,“您不要这么劳累……” 教皇叹了口气。他这是心累啊。 “情况没有那么糟糕的……”于格看起来是绞尽脑汁地想安慰教皇,“加菲尔阁下跟贵族的关系比较亲近,难免会——这都是贵族带来的坏毛病。” “是啊——”教皇其实也有同感,“主说众生平等,主是正确的……”教会正该多提拔平民出身的神官,至于贵族出身的,简直是天生就带来了血脉里的贪婪。事实证明,主永远是正确的! “这几天都没有喝药——”教皇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哦!”于格仿佛忘记了这几天是教皇拒绝用药,“我真是糊涂了,竟然忘记熬药了!” “你太忙了。”教皇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晚上熬好就是了。” 于格连声答应。教皇看了他一会儿,忽然说:“于格,你似乎对于账目是很熟悉的?”照顾教皇的起居也是件比较琐碎的事情,但于格的账目一向做得清楚,从不曾在其中捞什么好处。 “我父亲是个小商人——”于格很坦然地笑了一下,“就是卖那种零碎的布头、针线之类的小东西的杂货商人,我从小就跟着他学记账。”他从不讳言自己低微的出身。 教皇就是喜欢他这一点:“那么,你愿意去查账吗?” 于格稍微愣了一下:“我,我只是个主教——而且您的身体……” “你把药方留下就行了。”教皇微笑,“主教又怎么样,你代表着我。” “我愿意为冕下分忧。”于格低下头,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等他回到自己的住处,关起门来,脸上那虔诚的表情才消失了。在房间里等着他的心腹看得眼皮一跳:“大人,发生了什么事?” “让我去查账。”于格笑得像圣城外的冷风一样,“这么一桩得罪人的差事,轻松就对我‘委以重任’了,我可真是‘受宠若惊’呢。顺便,还可以把我的药方拿到手,再把我一脚踢开。” “他还是怀疑您?”心腹牧师握紧了拳头,“如果不是您的药方,他怎么能支持到现在!” “大概是我们的乌利圣徒还是没有成功的希望吧……”于格轻嗤,“所以得借着这个机会,把其他圣徒的底子都掀一掀。到时候其他圣徒都有贪财的行为,那么圣洁纯净的乌利圣徒岂不就高人一等了?” 心腹牧师顿时更担忧了:“这样一来,您岂不是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于格对他笑了一下:“你猜乌利圣徒是不是真的那么纯洁呢?我想,路克菲西圣徒应该是很愿意拿到他的把柄的吧?” 心腹牧师这才放心:“有路克菲西圣徒保护的话,那倒是……”不必太担心了。 于格说了这一会儿话,被人当做刀子的恼怒也消退了一些:“跟路克菲西合作还是有好处的。不过让我奇怪的是,第一个想到抢劫教堂的,居然不是怀特。”到底是谁想出了这么好的办法,借着强盗的手把教会的皮扒下来呢? “也许只是凑巧……”心腹牧师想得没那么深。毕竟到了冬天,强盗的日子也不好过,人饿极了铤而走险,都是很正常的。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于格沉思了一下,“这几年粮食的产量在逐渐降低,日子确实不好过。”虽然神官们仍然在祈福,但祈福似乎渐渐没那么管用了。这也是教皇为什么对乌利寄予厚望的原因之一。 心腹牧师对于粮食也多少有点忧心:“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了……”明明都是一样的祈福,难道那些神官们对这事儿也偷懒了? “这次我去查账,也可以顺便调查一下。”这件差事虽然得罪人,但对于格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而且查账可能把所有人都得罪光,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给所有人都卖个好,只看他怎么做了。 这件事心腹牧师是帮不上忙的,他只能谈起另一件事:“审判所那边,列文在这个时候成功晋级,真是好运气。” “他的野心大得很……”于格目光阴沉,“我支持他兼管两处教区,但他也得动一动了。趁着这个机会,让他的守夜人给我干掉几个人。” 心腹牧师听到他报出的那几个名字,顿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您是想让几位圣徒再斗一斗?” “当然。”于格冷笑了一声,“大家光说不做怎么行呢?”就像鲨鱼闻到了血腥味儿,才会真正的疯狂起来,乃至同类相噬的,不是吗? 心腹牧师犹豫了一下:“如果列文不肯呢?” “艾顿——”于格笑了,“你太天真了。列文为什么不肯呢?我给他的名单都是真正背弃了誓言,背弃了主之道的人。而且削弱别人的力量,他的审判所才更稳固啊。这个道理,他当然是明白的。”既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又有实际的好处,列文怎么会不愿意呢? 第316章 风雨之前(四)、啊,这几章太难写了…… 对于抢劫黑莓镇教堂所引起的风暴, 陆希暂时未予关注,她正忙着给肖恩做第二次唇腭裂手术。 这次手术跟上次还有不同,她身边多了一瓶圣水, 缝合一层, 就滴一滴圣水,让伤处迅速愈合。 这圣水当然是赫克托牧师祈福的。 为了学会精准愈合, 赫克托这一个来月被折腾得不轻。他先是被卡玛带去看兔子的解剖和缝合, 在兔子身上刷圣光。 要说赫克托在黑莓镇的时候,最喜欢的菜就是烤野兔了,但是经过这一个月的折腾,他再也不想看见兔子,甚至连个“兔”字都不想听见! 太可怕了,烤野兔端上桌子的时候都是金黄油亮的, 还散发着香气, 可是在解剖台上的兔子, 不但有野兽的异味,切开来的时候鲜血淋漓的, 那股子血腥味也冲得赫克托胃都在往上翻。 然而他这副可怜相根本没人在意, 卡玛只管叫他看清楚了, 说什么皮肤肌肉血管神经骨头都是不一样的,刷圣光也要有所区别——天呐,这么血糊淋拉的还要按着他的头仔细看, 而且就算看了,他也想不出来要怎么有所区别啊…… 赫克托如此的不开窍, 当然是不可能在卡玛这里得到个好脸的。卡玛可是女公爵的心腹, 他把女公爵的朋友骗送到双塔大教堂的事儿, 卡玛也是知道的, 包括他当年怎么想把女公爵当女巫烧了,卡玛也知道呢。 本来就是待罪之身,还这么没用,赫克托除了挨骂还能怎样?不仅如此,卡玛向女公爵回报他毫无进步,女公爵便毫不客气地说,可见他从前的治疗都是毫不用心,闭眼瞎用神术,白糟塌了天赋。 赫克托被骂得抬不起头。自从他觉醒了神恩,除了最初在教会里打杂的时候被人使唤来使唤去,后来自己主持了一所教堂,就只有众星捧月了,什么时候还挨过这样的骂呢? 但是他一个字都不敢反驳,毕竟女公爵明白地告诉了他:没用处的人,就只能送矿山去挖矿了。 至于说逃跑,赫克托从头一天就没打过这个主意。女公爵的手下能轻而易举地把他从教堂里拖出来,还能放他跑了?更何况现在天寒地冻的,他跑哪儿去? 为了不去矿山挖矿,赫克托不得不仔细研究兔子,并且把卡玛说的那些什么“人体组织”——不,是兔体组织的内容拼命往脑袋里记。说起来,他从前背诵《教义》大概都没这么认真过…… 但是要说成绩还是有的,就是赫克托现在已经发现,治疗断骨与治疗皮肉确实是有所不同的,虽然他还不是很能说清楚,但确实感觉到了使用神术时那微妙的不同。 这些,他从前在教会里学习的时候可是从来没有人提到过的。教导他们的神官说的是“越虔诚,主就会降下越多的神恩,让他们的能力得到加强,甚至能够晋升”。 赫克托对于自己升为正式牧师便再无寸进,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他并不虔诚,得到神恩之后想的也是终于可以摆脱平民的身份,过上好日子了,所以晋升什么的,他根本就没想过,只要能在黑莓镇舒舒服服地呆着,他就心满意足。 果然,神也很清楚他的“虔诚”就那么点儿,赫克托在黑莓镇呆了快十年,修为也还是原来那样,真真叫做原地踏步。 可是在他被按头观察兔子的这段时间里,他连主都没怎么想过,每天就是担心自己会被扔去矿山,做梦都梦见被剖开的兔子——就这种毫不“虔诚”的生活,他居然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在增长! 这是怎么回事?说好的虔诚才能得赐更多的神恩,才能晋级呢? 赫克托隐隐约约有一种感觉,但他不敢深想。 他的纠结无人在意,毕竟工具人的想法不重要,对陆希来说,他新弄出来的圣水效果还不错,这才是最重要的。这样一来,肖恩的手术做完之后就可以直接用圣水愈合,不需要孩子再忍受恢复期的痛苦了。 皮特夫妻俩照例等在手术室外面。这次他们的心情已经不像第一次手术那么忐忑,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希望,因为女公爵已经告诉他们,这次手术结束之后,肖恩就会像普通孩子一样了,日后只要多训练一下说话,任何人都看不出来他曾经有过那样奇怪的病症。 如今皮特夫妻俩对女公爵那是完全信任,女公爵说的话简直好比牧师布的道,那叫一个深信不疑,就等着手术结束,儿子活蹦乱跳,从此永远摘掉遮脸的布,能够光明正大地走在路上了。 “真是光明神保佑——”皮特的妻子下意识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 皮特立刻拉了她一下:“是公爵大人保佑!” “啊,对对——”妻子连忙把划十字的手拿了下来。怎么忘记了,长云领是没有教堂的,现在他们站的地方叫做红十字医院!长云领的人也不做礼拜,有那时间,大家不如接点活计回家做做,还能多挣几个铜币呢。 如今皮特家的日子是好过了。肖恩跟人一起做出了蒸汽机——尽管皮特夫妻俩并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但听说几处矿上都已经用上了儿子帮忙做出来的机器,而且女公爵还叫儿子“深造”——又是一个陌生的词儿,也不知道这个深造是要往哪里深…… 总之肖恩现在是在上学,说是女公爵有空还亲自教导,以后要研究出更好的机器。虽说是上学,做出蒸汽机却有一笔丰厚的奖金,足够他们一家在青石城里过日子。而且青石城里有的是活儿干,皮特夫妻俩目前就在肥皂厂找到了清洗油脂的活儿,味道是难闻了一些,但车间里有“暖气”,比家里还暖和呢,在里头呆一天都不会冷,还节约了柴火。 而且车间包一顿午饭,每月还有薪水,尽够他们过日子了。就是这个活儿听说是季节性的,等过了冬天就用不了这么多人。所以皮特夫妻俩商量着,或许到了春天还是应该去租一块地来种,听说有种新作物叫做木薯的,种起来也不难,如今种这个的人还少,他们要是去申请的话,应该能包一块荒地来种。 在青石城,种地也跟从前晚风岭不一样。什么时候翻耕,怎么施肥,如何浇水,都是要学习的,叫做个什么《农作物种植方法指南》,种地都要照着那个来,收成就能像牧师大人祈福过一样的丰收——不,比那还要收得多,至少他们晚风岭还有教堂呢,地里的麦子和豆子,就都不如青石城这边收的多。 当然,晚风岭现在也是长云领的领地,那个种植指南也是要教他们的,总之就是,跟着种植指南走,年年丰收不用愁,没有牧师没关系,省税省粮还省油。 啊对了,还有油!青石城这边,竟然能用豆子榨出油来! 油啊!以前谁知道豆子里还有油呢?平民一年到头有一大半的时候吃的都是煮豆子,也没见那豆子汤上有半点油花啊…… 但是青石城今年就开始卖豆油了,当然比豆子要贵,可是比起橄榄油或者黄油来,那就便宜极多了,跟盐差不多,平民也能常买些回家,就算没有肉,也能给汤里添点油水了。 总之,皮特夫妻在青石城真是大开了眼界,只觉得光明之山上怕也没有这么多花样了。从前他们是虔诚的教徒,为的是盼着终有一日光明神知道他们的虔诚,能给儿子降下神恩,让他恢复正常。如今不用光明神显灵,女公爵就能治好肖恩,那自然女公爵才是最棒的了! 平民或许因为没读过书不免有几分愚昧,但平民也有自己的一些小狡猾小精明,且更实际一些。教会确实说得非常好听,但教会要收税,要供奉,圣水又那么贵,对平民来说,除了死后上光明之山这个大饼之外,其实没捞到什么实惠的好处。 但是女公爵不一样啊。在女公爵治下有活儿干,要是租田听说只要交三成的税,自己能留下七成!更不用说女公爵直接就治好了他们的儿子,这好处都是明晃晃摆在眼前的,相比教会的人所说的谁也没见过的光明神,皮特夫妻的心偏了那也是很自然的。 所以夫妻俩这时候,谁也没想到什么不敬神明,他们满心想的都是不要招女公爵不高兴,长云领不许教会的人进来,更不许讲教义,做礼拜,那他们以后也不提这话了。 夫妻两个正嘀嘀咕咕,手术室的门开了。这次,他们的儿子是跟女公爵一起走出来的。小少年的表情因为惊喜而有点失控,一看见父母就忍不住咧开了嘴:“爸爸,妈妈!” 他的发音十分清晰,皮特夫妻俩的眼睛落在儿子的上唇处,那里已经不再是可怕的裂口,也不是上次手术留下的缝合疤痕,而是完全长合的皮肤,看起来就跟其他的人完全相同,再也不需要用什么东西来遮挡了。 陆希留下肖恩跟父母一起抱头痛哭,在那夫妻俩想起来感谢她之前就先溜掉了,不过她才穿过走廊,就看见站在走廊另一端的安东尼:“嗯?舍得露面了?” 自从杀死黑翼之后,安东尼一度放弃了对激光的研究,躲进了海风郡的教堂,天天在里面做起了义工。 陆希倒也能理解。第一次杀人总是极大的冲击,何况安东尼当时可谓是猝不及防——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己竟然能杀掉黑翼。 而且,他杀掉的还是裁判所的守夜人。这里面又包含了一重冲击——教会,真的在用魔鬼杀人! 双重冲击之下,年轻人需要心理治疗也很正常。当然这里没有人能提供心理治疗,但陆希还是很大方地任由安东尼留在海风郡,给了他足够的时间自我治疗,但是现在看起来——这治疗仿佛是不大成功的样子,至少安东尼现在看起来,不像是终于释然的样子,倒像是更纠结了。 安东尼确实很纠结。 海风郡今年冬季十分热闹,新开的罐头厂已经推出了茄汁骑士王鱼罐头与捞汁吸血乌贼罐头,近来还推出了鱼丸与虾滑这两种冷冻食品,所以来往的商人即使在这时候也络绎不绝,当然也带来了各地的消息,比如说——多处教堂被抢劫,以至于某些地方出现了魔鬼,导致当地领主都被魔鬼灭了满门…… 开始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安东尼只觉得十分愤怒——那些强盗太大胆了,竟然敢抢劫教堂,难道不知道教堂是对整个教区的保护吗?光明大陆上的光明结界,就是由一处处教区联合起来形成的啊! 但是随着这些消息传来的,却不只是对强盗的谴责,更多的人们却是在议论教堂神术阵的形同虚设,以及从教堂里抢走的那些远超正常数目的财宝。 第262节 听到这些,安东尼就觉得不对劲了。等到他听说最早一桩抢劫案发生在黑莓镇,他就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绝对是女公爵搞出来的事! 所以,他才离开海风郡,回到了青石城。只是,等他来到医院的时候,原本发热的头脑已经冷静了一些——他来找女公爵,是想做什么呢? “黑莓镇教堂——”但是人已经站在眼前了,安东尼再怎么纠结,也还是要问,“是您安排的人吗?” 陆希稍微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的?”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应该没人会特意跑去告诉安东尼。 果然……安东尼苦笑:“我猜到的。”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不就是因为黑莓镇的牧师对她的朋友见死不救吗? “对。”陆希也很痛快地承认了,“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黑莓镇教堂,里头的东西也不少呢。以前妮娜告诉我,教堂里的神术钟每天敲响,就能护佑黑莓镇附近的野兽不会魔化。可是那座教堂里头,也只有神术大钟是货真价实的了。”其余地方,偷工减料的可不少。 不过也就是因为神术钟好歹没有偷工减料,所以她才留了赫克托一命,总算这个家伙贪污也还有个分寸,没有到完全不管教区民众死活的地步。 “您要惩罚那个牧师,为什么还要把消息那样传播出去呢?您这不是在鼓动强盗去抢劫教堂吗?”安东尼不是在意赫克托一个人,他在意的是陆希有心挑动那些强盗有样学样,这会在整个光明大陆上都掀起风浪的。 不,事实上已经掀起风浪了。开始也许只是强盗去抢劫那些小教堂,但现在已经出现了大教堂也被抢劫,而魔鬼趁机出现,引发了更多的骚乱。 “您挑动这些混乱有什么好处呢?”安东尼痛苦地问,“您这样揭穿教堂,会使得整个光明大陆都乱起来的。民众失去对教会的信任,这并不是一件好事。信仰不仅仅是您所认为的盲目与愚昧,它也是精神寄托与道德约束啊。没有信仰的世界,就是您想要的吗?” “用华丽的衣物遮蔽身上的脓疮,脓疮就不存在了吗?”海因里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长廊里,讥讽地接了话。 “但是为了脓疮,就把所有的皮肉都挖掉吗?”安东尼转头盯着他,“你不是在长云领觉醒成魔鬼的吧?你本来就是无尽深渊来的魔鬼!你在蛊惑她,你要让整个光明大陆都陷入混乱是吗?” 确实,刚才皮特夫妻那既带着平民的朴实,又带着小市民的狡猾的对话,他都听见了。那些话让他内心五味杂陈——在女公爵的统治之下,民众的日子越过越好,相比之下,教堂自然就对他们失去了吸引力。 可以说,在陆希的领地上,确实是不需要教会,也不需要对光明神的信仰的。但女公爵的统治毕竟有限,而各处教区强盗纷纷而起,所引发的混乱会像石头投进平静的水面一样,看起来只是投下了一块石头,但击起的涟漪却终将引动所有的水面,整个光明大陆都会乱了! 当然,这种混乱能够打击教会,甚至动摇教会的基础,可是被波及的无辜者呢? “有些偏僻之地的小教堂,全靠有虔诚的牧师守在那里,才能给当地的民众提供祈福与治疗,否则他们只会饿死病死。”安东尼跟着柯恩苦行的时候,走过不少那种偏僻之地,有些小教堂甚至堪称简陋,本身就没有强大的神术阵,在那里驻守的人也没有什么油水可捞,是真的虔诚信徒才会在那里驻守,为的是将主的光明与恩泽播洒到光明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但如果动乱起来,那些小教堂完全不堪一击。 陆希沉默了一下,回答道:“那种贫穷的教堂,也不是强盗抢劫的对象。” “可是当地的民众会去抢劫。”安东尼听到的消息里就有这么一条:某地民众认为教堂里有财宝,所以他们冲破教堂,打死了一直为他们祈福与治疗的见习牧师,然后他们在教堂里,只找到了几条白面包而已。 “您向平静的湖水里丢下了一块名为‘恶行’的石头,然后恶的涟漪会一圈圈扩大,直到引动整片水面!”安东尼充满希冀地看着陆希,“这难道就是您想要的结果吗?您该收手了!” 第317章 风雨之前(五)、我们可以一起下地狱 安东尼走了之后, 陆希在医院的走廊上坐了一会儿才问:“现在外面什么情况?” 把赫克托弄来之后,陆希就没管外头的事,实在是自己领地之内的工作就已经够多了。 冬季在其他领地大概都是闲得没事干的日子, 但长云领治下可不是。且不说现在领地扩大, 各个工坊冬季也在开工,甚至还要推出新品货物, 单说边陲镇的魔兽潮就是一件大事! 尤其是今年, 冬季过去之后就要正式组建第一军,今年就是对民兵们的一次大考,海因里希这几天都在边陲镇盯着,也就是他有翅膀,才能方便地在两地来回,还正好撞上了今天安东尼过来。 再者, 随着新神降临的脚步, 今年的魔兽潮恐怕会有更多的变异魔兽, 军工厂的武器也在更新换代,都要借魔兽潮来检验成果, 所以长云领现在一半的精力都在边陲镇, 就连陆希, 给肖恩做完手术之后也要过去,预备着救治在魔兽潮中受伤的人。 这么忙碌下来,她对于“抢劫教堂”的后续还真没怎么关注, 但听安东尼这么说,外面的事情可能比她预料的还要大? 海因里希其实并不觉得外头的事闹得有多大, 事实上在他看来, 闹得越大才越好, 教会所有的教堂都被抢了才好呢! 但是他也知道陆希的标准跟他是不一样的, 所以有意无意地把消息压了下来。但现在陆希问起,他也没打算隐瞒,把事情说了一下。 青石城的商人在冬季也同样络绎不绝,陆希又有意从这些商人嘴里收集消息,现在市政厅还有一个专门的“信息部”呢,虽然正式在职人员不多,但他们“雇佣”了不少半大孩子。 光明大陆没有什么禁止童工的规定,平民家里的孩子大都从会走路就要帮着家里做点什么,十一二岁倘若能够在外头找到活儿干,那是全家都要庆祝的好事。 陆希现在虽然有了一大片领地,但也还没有富裕到搞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步,所以她所能做的,也就是给童工们找点尽量轻松的活儿,让他们自己也能挣到几个钱,这样再提起让他们去受教育,家里才不会阻止——否则一家人饭都吃不饱,说什么让孩子通过教育改变命运,就是远水不解近渴,饼虽好,奈何没等做熟就饿死了…… 因此,现在凡是来上扫盲班的孩子,就被统一安排了一项工作:给商人带路。 长云领出入的商人越来越多,很有些人头一次来两眼一抹黑,既不知道旅店在哪里,也不知道该去市政厅谈购买货物及交税的事儿。所以现在城门口总有一批孩子在等着,看到有商人进城,就过去给他们介绍城内的情况,给他们订旅店,再带他们去市政厅,若有想看看工坊的,他们也能带路。 这么一来,孩子们能从商人手里得到一两个铜币的酬劳,商人们也省得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耽误了时间。顺便,这也杜绝了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以“不知情”为借口,随便往不该去的地方扎。 信息部也就顺便给这些孩子安排了“额外”的工作——收集商人们带到青石城来的各种消息。不拘什么消息都可以,小到隔壁绿云领今年的葡萄长得不好,大到王都的皇家大教堂换了新的大主教,都行。 要说这年头的半大孩子,有些老实得近乎傻气,有些可是精明得比大人都不差。很会利用自己孩子的身份,从商人嘴里玩笑一样的就掏出了一些消息。在商人们看来,这么点儿大的孩子懂得什么,不过是听新鲜罢了。更有一些人觉得他们没见过世面,对外头的事儿一惊一乍的看着好笑,还故意说出些事来吓唬他们,以满足自己那点恶趣味。 却不知道,他们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这些消息,最终都汇总到了信息部那边。 而且,灰羽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晃荡,也时常传回来一些重要消息,论起消息的全面性,那比安东尼在海风郡东一耳朵西一耳朵听来的,要强多了。 陆希听完他说的,叹了口气:“所以安东尼说的是真的?” 海因里希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这件事是我提出来的,如果有问题——” 陆希摆摆手打断了他:“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问题。正像你说的,即使有华丽的衣物遮盖,脓疮不治疗也是不会自己好的,倘若脓疮烂得太深,也只有挖肉了。” 当初她决定做这件事,就是为了向所有人揭穿教会的腐败,安东尼想的并没有错,她就是在煽动强盗去抢劫教会,既打击了教会的实力,又动摇了他们的信仰根基,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也是她现在没法用自己的力量去做的事。 “我只是替那些人觉得难过……” 那位在简陋教堂里坚持驻守的牧师确实是个善良的人,但如果他的祈福真的能让当地的人吃饱肚子,他们也不必在冬季来临的时候去抢劫教堂。事实证明,教会救不了光明大陆。 当然,一位真正善良的人,原是不该遭遇这样的结局的,他的死有她煽风点火的原因,所以她手上也沾了那个人的血,她是有罪的。 陆希想起一句话: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虽然她还没觉得自己到了要替万方担罪的程度,但既然抢劫教堂和煽动民众的决定是她自己做的,并且也是她认为必须要做的,那么因此而产生的那些误伤的罪孽,当然也应该由她自己来背。 “算我一份。”海因里希对她伸出手,“是我提出来的。”假如真的如教会所说有万劫不复的地狱,那么他们一起下就是了。 陆希无奈地笑了笑:“没有地狱的。”地狱在人的心里,不在什么死后。 但是海因里希固执地伸着手,陆希到底还是把自己的手也放了过去:“但是再这样下去,安东尼大概是会离开了。” “离开?”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有那么容易吗?” 陆希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他真的要离开,就让他走吧。等他回到教会就会发现,他不赞同我,但他也已经不能再适应教会了。” 即使回到圣城,安东尼还会对着那棵“创世纪的苹果树”虔诚膜拜吗?他站在教堂的礼拜堂里,还会真的觉得有神在看着他吗?他听到教义里那些不合逻辑也不科学的胡言乱语,还能相信吗?他学到的那些知识,还能忍得住不向其他人传授吗? “我本来希望,由他来建立新教的……” 其实安东尼有一句话说得还是挺正确的——没有信仰,未必是件好事,尤其是对光明大陆的民众来说,信仰既是精神支柱,又是道德约束,是很重要的。 尽管陆希认为,需要精神支柱其实正是精神空虚的表现,这一点需要教育来填补;而道德约束应该靠法律与道德教育,并且最重要的是“衣食足而知荣辱”,但这一切都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 就比如说目前她的领地吧。凡是归于她的地方,平民们都算得上衣食足了,但是面板上的信仰值可并没有那么好看,即使是在她的大本营青石城,现在也还是有人在自己家中做礼拜呢。 她能揭穿教会腐败的内幕,但她不能马上就让所有的人都抛弃光明神,立刻归入科学与法治的怀抱——别说光明大陆了,陆希自己的世界,都做不到这一点呢。 地球可还没有神恩与魔法,单靠嘴炮忽悠,都有人信永生和天堂,更何况光明大陆这明晃晃的有魔法的地方——别的不说,她自己做手术还觉得圣水好用呢。 所以最方便的办法,其实是只掀教会不掀光明神,也就是——另建新教。 新教可以给大部分人的信仰留一个容身之地,不必逼着他们立刻就要把自己多少年的信仰撕裂开来,另外还可以利用这种信仰来引导他们。说真的,相比之下,陆希这种力证“无神”的干法,才叫出力不讨好呢。 当然,新教能做的也只有容纳信仰了。可以有信仰,不可以利用信仰来谋取权力。新教不能有收税的权力,更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义什么女巫或神弃者,教堂必须经审批拨款才能筹建,礼拜之类的集会也要报批,神职人员可以在医院供职,治疗心灵之前先要治疗身体嘛。 总之,新教要宣扬的是五讲四美三热爱,大家一起来建设地上天国,而不是浑浑噩噩就指望着死后去享福。 就连新教的名字与标志,陆希都想好了——现成摆着红十字呢,既跟旧教会有相似,又跟旧教那象征着财富的金十字大有区别,多好呢。 而作为久享盛名的苦行主教的学生,又是最圣洁的光明系能力,安东尼无疑是新教教皇最合适的人选了。 什么,你说他现在才是个主教,根本没资格?嘿,女公爵最擅长啥呀?知识就是力量,好好学习,还愁升不上圣徒? 结果现在……看来是没戏了。 “还真是柯恩的徒弟……”老师怕信仰崩塌所以跑了,原以为把徒弟的信仰给崩了,他就会认清形势弃暗投明,结果这一个也不能接受,唉! 好在对于光明神的信仰一旦崩塌,就是无法再重建的。而教会的一切都建立在“有神”的基础上,安东尼怀着无神论回归有神的团体,想来他自己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陆希阴暗地这么想了一想,觉得心里多少舒服了一点儿,不禁暗叹真是跟着海因里希学坏了,然后又说起另一件事:“但这样倒是让怀特家找到借口了……”真是让人心里不痛快。 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说:“不能让他白捞好处。子爵领地那座大教堂肯定是他下的手,什么子爵召唤的魔鬼,肯定是黑水沼泽的人。既然这样,咱们就把话传出去,教会自然会分辨真假。” 长云领终究只是驱逐教会,但怀特伯爵敢直接向教堂下手,还真的带了魔鬼来,那可就不是说说而已了。 陆希这会儿才觉得满意了:“这还不错……你怎么跑回来了?不是说我做完手术就去边陲镇的吗?” 第一场雪之后,边陲镇就出现了魔兽潮。不过现在大部分魔兽都在边陲镇本地就处理了——皮就地鞣制;肉分割开来,有些做成火腿,有些做成腊肉,还有些做成香肠或肉丸;长着羽毛的则分捡出可用的绒毛和饰羽;就连蹄甲兽角也熬制成胶,各有用处。 现在直接运送回青石城的,大概也就是雪雀这样的特殊猎物,毕竟它不仅仅能做香皂和羽绒被,还能提炼麻醉药剂。 总之到了冬季,长云领的重心基本就挪到了边陲镇,海因里希也该守在边陲镇,等陆希过去才对。 “双塔开了。”海因里希这才说到今天他回来的正事,“我想去灰塔。” 进灰塔也是要敲门砖的,海因里希现在的等级还不够,但他手里握着技术——蘑菇种植技术。 自从上次发现,可以用火棘果的果实培养霉菌之后,陆希就把主意打到了蘑菇们身上,大家都是真菌,霉菌能够利用火棘果里的糖分与淀粉,蘑菇没有理由不行啊。 结果是确实行。在原本的蘑菇培养基里加入火棘果之后,蘑菇长得十分兴盛,甚至还比单纯木头与杂草所制的培养基更好一些,而且培养出来的子实体经过劳拉的检验,跟普通蘑菇也没有区别。 火棘果在无尽深渊随处可见,如果都能用来培育蘑菇,可以填饱许多魔族的肚子,这对灰塔来说绝对是有价值的,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些菌种需要从光明大陆上获取,因为无尽深渊就食脑菇长得最起劲…… 陆希想了想,不太放心地问:“灰塔不会因为你跟光明大陆有来往,就对你做什么吧?”比如把他当成魔族叛徒什么的。 海因里希不由得笑起来:“灰塔没有那么激进。”要是去红塔,那倒还有可能。 而且,他还有关于光的不同波长的知识,要知道,灰塔里有一位长老,也是独角兽血脉,这知识对那位长老来说,绝对有用。 “行吧……”陆希听他计划都做好了,不由得叹了口气,“你自己小心点。要不然还是跟苏赛恩一起吧?” “他得看守领地,冬季无尽深渊虽然气温不会有太大变化,但幽灵会更活跃——每年都是这样,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 陆希嘴唇动了动,想说幽灵活跃大概率是因为新神喜欢在冬季活动,就跟魔兽在冬季会形成兽潮一样。但是想想最近一直在装死的光球,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关系,掌握了规律就行。就是今年幽灵可能还会出现那种变异的情况,要做好准备。” 做好准备,就是预备炸-药。陆希可不敢随便把热武器交给魔族,所以只能给几颗地雷,还要由苏赛恩亲自保管。 这些,其实海因里希早就安排好了,但此去灰塔就不是一两天能回来的,所以他明知道该动身了,还是啰啰嗦嗦,又把自己的安排全部都跟陆希说了一遍,眼看再不走天都要晚了,他才悻悻起身去制药厂,临了还要叮嘱陆希一句:“别管别人跟你说什么,都别听啊。” 陆希被他说得莫名其妙,等他走了都没想明白,别人是谁,能跟她说什么,为什么叫她都别听? 然而海因里希没解释,因为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他其实是想说,他不在的这段时间,让陆希离何塞和安东尼远一点,别听他们说话…… 就是这个话吧,他其实没有资格说的。 所以海因里希说得不清不楚,陆希也听得稀里糊涂,于是这头海因里希才走,那头何塞就过来了:“瓦希德来了。” 瓦希德,就是阿古斯公国做可可生意的那个商人。去年跟陆希做了一笔可可生意,今年他直接动用了六条船,简直恨不得把公国所有的出产都给陆希送来。 当然,今年也确实方便,因为海风郡已经是陆希的了,六条船停靠海风港码头,所需要的租金啦垃圾处理费用什么的,加起来也不比当初一艘船要交的钱多到哪里去,而且上岸之后,除了运送货物要花钱,就只剩下买卖货物的交易税了——税率不低,因为可可被划进了什么奢侈品类别,比某些香料收税都高,但这个不低也只是相对而言,真要细算起来,从前那些形形色色的费用,加起来只会比交易税更高。 而且现在运货的费用也便宜了。海风郡到长云领也修了平整的道路,就跟青石城里一样的那种什么水泥路,路面仿佛一整块石头打磨出来的,马车跑在上头轻快极了,再怎么重的货,最多走两天就能到了,中间还可以在白浪湾住一夜,那边现在也有了旅店,里头提供的饭食据说也是长云领传出来的,那个烧烤海鲜和捞汁海鲜,瓦希德是吃了又吃。 第263节 他是南联邦的人,南联邦诸国都是靠海吃海,海鲜原本是吃得发腻,结果到了这里才发现,不是海鲜不好,是他们不会做啊。 总之,瓦希德就是这么一路开开心心地到了青石城,他送来了五船可可豆,都是按照女公爵所说的方法发酵过的,另外一船,则搜刮了阿古斯公国的各种作物,盼着女公爵再看上点什么,再给他们一条生财之道。 不过可可豆的生意还用不着何塞来通知,他要说的其实是另一件事:“瓦希德带来的人里,有千岛之国的人。”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是我的表兄。” 第318章 粮食危机(一)、千岛之国也缺粮了吗? 卡拉德自从在海风郡码头下船之后, 眼睛和耳朵就有些不太够用。当然,嘴巴也不太够用,因为要吃东西。 身为千岛之国第一王后的娘家侄子, 他虽然没有爵位, 但生活水准在千岛之国那也是一流的了,但即使是这样, 从海风郡一路吃过来, 也不由得要说一声新鲜好吃。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瓦希德并不知道身边这年轻人的真实身份,卡拉德对外说是千岛之国的商人,因为父亲年迈,他要出来学着做生意,还带了一船的肉豆蔻与桂皮。 货物不多不少, 在外头价值千金, 但对千岛之国的商人来说, 本地就产这些东西,也算不上多贵重, 至少与千岛之国附近海域特产的迷光珍珠与翠绿珊瑚是没得比的。 瓦希德作为南联邦人, 自然对千岛之国有所了解, 所以据他判断,卡拉德家应该有点底子,不然刚出来学着做生意也用不起一船的香料, 但也就是那样了,至少比起他这个替大公跑生意的商人要差一些。 所以他跟卡拉德说起话来也更随便更亲热, 真把他当成做生意的新手, 还热心地替他想销路:“你这些香料, 普通人是买不起的, 就得找大领主贵族才能吃得下。我跟你说,假如是要换金币,那自然是零卖了赚得多,但你这不是要粮食吗?那就得来青石城。这位女公爵手里有粮食,而且从海风郡过来又近,路上又平安,你要是走得远了,就算粮食能换到,那运回来也是个麻烦……” 瓦希德絮絮叨叨说着,心里还有点儿自豪——看他眼光多么的好,去年长云领的领主还是女伯爵呢,今年就变了女公爵,连海风郡都纳入麾下了,做起生意来更方便了有没有? 这个时候他已经忘记了,能跟陆希做买卖,并不是他眼光好找到了合作好伙伴,而是他运气好,送出去抵债的可可豆落到了陆希手里。 卡拉德不晓得他有吹牛的地方,倒是觉得他说得很对。 他不是没出过千岛之国的乡巴佬,别的不说,道路运输的问题他是知道的。千岛之国自己的道路就不怎么样,主要是岛上地势起伏,植被茂密,许多地方都是一条小路,只能让岛上特产的小矮马拉着小车通过。 而其它国家的道路虽然宽一些,地势也可能更平坦,但路况同样不佳,真要是运送大批粮食,确实困难重重——何况,还可能有强盗,以及肯定有的过路税之类…… 总之卡拉德出来的时候,也是挺发愁的。 自从王后的儿子坠马身亡,被第二王妃所生的长子得势,卡拉德家的地位就大不如前。几年前老国王身体不佳,把王位让给儿子,其实就是做了一个交换。果然得到王位的新王与母亲心满意足,不再把前王后放在眼里,卡拉德家才能喘过一口气来。 卡拉德本人因为小时候就常进宫去跟几位王子一起玩耍,还颇得老国王的喜爱,所以这几年更是闷在家里什么都不敢做,总算现在松快了一些,他也得到了老国王的委派,就是出来找一条用香料换粮食的商路。 实在是这几年,千岛之国的日子更不好过了。 在外人看来,千岛之国盛产贵重的香料,说一声是种植黄金的岛屿都不为过,但只有千岛之国自己知道,他们的香料大部分都要经过教会的处理才能增加价值,比如丁香花和肉豆蔻就是最典型的——由教会提炼出的香精可价值等重的黄金,但千岛之国没有提炼的方法,卖原料可就不值钱了。 而且,千岛之国所有的岛屿都种着这些香料,却没有合适的耕地来种粮食,都是用香料与圣城换粮食的,这几年粮食越来越贵,千岛之国也受不了了。 老国王曾经试图在岛上自己种粮食,但千岛之国雨水丰富,小麦和豆子产量都不佳。尤其是,国内的神官,根本不愿意给作物祈福,甚至王都那位红衣主教,直言千岛之国的香料就是光明神所赐,如果想要不种香料改种粮食,那是违背神意,不可能有好收获的。 所以没办法,老国王只能让人出来另找商路了。 卡拉德对于那位红衣主教是毫无好感。因为就是他,当年把他的表弟宣判为神弃者,使得表弟从王后的儿子、千岛之国第一继承人,变成了被神所厌弃的罪人,最终病死。 卡拉德才不相信自己的表弟是什么罪人呢!表弟那时候才十二岁,一个还没长大的少年人,能有什么罪?更不用说他的表弟自幼就又懂事又勤奋,神是瞎了眼吗,居然会厌弃他的表弟? 比起浑浑噩噩,只知道听从神官的平民来,卡拉德可不是那样的傻子。第二王妃和她的娘家向教会献上大量供奉的事儿,当他们卡拉德家不知道吗?只是可恨他们没想到第二王妃会如此胆大,而红衣主教又如此偏袒,在王后病逝之后不久,就向她的儿子下手了。如今表弟身亡,第二王妃所生的儿子是最合适的继承人,连国王都只能承认了事实并且把王位交了出去,卡拉德家还能怎么样呢?能保住自己就不错了。 而新王继位之后,对教会简直是言听计从。教会说这几年粮食价格上涨,他就任由教会压低香料的采购价格;教会说千岛之国不能种粮食,他就不管平民有没有饭吃,只要求他们继续种植香料…… 卡拉德看得出来,老王对这个儿子也很不满意,无奈的是他背后有教会撑腰,千岛之国现在那点可怜的耕地都还指望着教会来祈福,香料也只有教会才能如此大批地收购——命脉都握在教会手中,老王又能怎么样呢? 唯一能做的,就是挪一批香料出来,从外头换粮食。 唉,这种继承人要来有什么用,假如他的表弟还活着…… 但是,即使表弟活着,千岛之国恐怕也种不好小麦,除非表弟能够成为圣徒级的人物,可以改变千岛之国多雨的气候——卡拉德这么一想,就不禁更颓唐了,难道光明神真的就非让千岛之国种香料不可吗? 内部问题无法解决,也只好先想办法多换点粮食了。但卡拉德离开千岛之国后才发现,红衣主教说粮食涨价了还真的不全是瞎说,看起来贵族们都不缺粮食,但想要大宗购买的时候,竟然就没有哪个领主能直接拿出换一船香料的粮食了——不,别说一船,半船都换不出去!仔细一问,竟然是今年都没有丰收。 当然,领主大人们是不会缺粮食的,就像卡拉德身在家族之中,也绝不担心饿肚子,再没有粮食,他家的仓库也是满满的。可是如果问问那些平民,却是家家户户都说比去年还不如,今年想要活着过冬不容易,可能要把一个孩子或者更多的孩子送去领主老爷处做奴隶来抵税了。 真正有粮食的,大概是那些粮食商人,但他们的粮食价格可不低,并且还打算再囤一囤,囤到明年春天,粮价会更高……对于卡拉德所出的价格,他们全部都拒绝了。 幸而这个时候,他遇到了瓦希德。阿古斯公国也苦于粮食短缺,但他们找到了教会之外的新渠道,卡拉德也希望,这条渠道真的有用。 不过从海风郡这一路走来,卡拉德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瓦希德说的应该是真的,长云领好像真的不缺粮食!这里的平民吃的豆子汤里都有麦粒,可不是他在别处看见的那种掺了野菜甚至树皮的稀汤,连豆子都见不到几粒,更别说麦子了。 平民都舍得在豆子汤里放麦粒,那这领地一定很富有,绝对不缺粮食! 但是,瓦希德似乎也是来换粮食的,就算长云领再富庶,粮食能够他们两个商队换的吗? “够!”瓦希德现在对女公爵那叫一个盲目信任,“我跟你说,别看他们这儿没有教堂,可是人家有能让作物丰收的炼金药水,我这次来,也要换炼金药水的——嗯,这边叫做化肥。” 说到教会,瓦希德也有一肚子抱怨呢。相邻的布迪王国打他们的主意,正是有教会在背后支持。而阿古斯公国一向对教会都恭恭敬敬,不就是因为大公不愿意把女儿送出去,就被教会暗中对付了吗? 所以他听卡拉德说起教会压香料的收购价什么的,就很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所以才这么积极热情地给卡拉德介绍——最好大家能联合起来,假如很多人都用上这个肥料,教会就没法这么嚣张了吧? 卡拉德听见炼金这个词儿,不由得心里先咯噔了一下:“很贵吧……”凡是跟炼金沾上边的…… “贵是贵,可是效果好呀。”瓦希德大卖安利,“而且每亩地里用的并不多,有些原料还可以自己制做呢。” 他说的原料就是用来堆肥的东西,为怕吓着人,瓦希德没敢立刻把粪便这个词儿说出来,而是提到了树林里的枯枝腐叶,吃剩下的鱼骨鱼鳞甚至果皮菜渣之类,就是这,也听得卡拉德表情有点扭曲:“这些也是——炼金原料?”听着怎么那么不靠谱呢? “是真的!”瓦希德郑重其事。当初女公爵告诉他的时候,他也觉得像是黑暗魔法啊,可是回去试了试,可可豆今年的产量就有明显的上升,可见是真好用啊。 女公爵说了,能堆肥就堆肥,既能让环境清洁减少疫病,又能废物利用,一举两得;然后再买一些化肥做为补充,就能让作物丰收。 至于这话可不可信,看看长云领不就知道了?人家都是这么种的,所以不但自己粮食够吃,还能卖给他们。 于是卡拉德就这么被忽悠得晕晕乎乎的,见到了陆希。 “今年送来的可可豆品质不错。”陆希虽然跟瓦希德说话,眼角余光却在打量卡拉德。 何塞这个表兄,跟他长得还有五分相似,虽然不如何塞生得漂亮,但一头鲜艳的红发倒是十分显眼。 说起可可豆,瓦希德就顾不上别的了:“是的,都是按照您的吩咐发酵过的,有三船是最好的,还有两船豆子小一点,但也绝对没有霉坏虫蛀!”真是没想到,留下了外面那层果肉,并且经过发酵的可可豆,居然就有了浓郁的香气!倘若他们从前知道发酵的话,至少可以当做香料卖出去啊。 当然,瓦希德并不是真的想把可可豆当香料卖,只是这么感叹一下——仅仅是一道发酵过程而已,就让可可豆有了惊人的变化,可是如果没有女公爵的指导,谁知道竟然可以这么做呢?毕竟以前大家吃的都是可可豆外面的那层果肉,生怕不赶紧剥下来晒干就会烂掉,哪里会让它堆在那里发酵呢? 反正现在瓦希德对女公爵简直是敬若神明,凡送过来的货那真是精挑细选,质量一流。而且他还带来了别的东西:“……或许还会有什么能让您看得上眼的东西……” 陆希倒觉得他脑袋很活泛,也不满足于一种货物,挺好。再说她也想看看南联邦的植物,说不定就能找到好东西呢?要知道热带植物里有用的东西可不少呢。 “那你想换什么?” “粮食和化肥!”瓦希德连忙说,“您说的堆肥确实好用,今年可可豆的产量就增加了两成。我们,我们也想种庄稼……” “种粮食啊……”陆希叹了口气,多雨的地方,怎么也不适合小麦的,“我倒是有个建议,你们不要种麦子,改种别的粮食。” “您是说——”瓦希德不知道还有什么粮食比小麦更好,莫非是长云领用来做粉条的那种东西吗? “木薯。”陆希也是刚刚想起来,这东西才适合热带与亚热带地区种植,耐贫瘠,可粗放,只要注意不要积水烂根即可,很适合光明大陆这地方的农夫,毕竟很多地方的种植技术,在种花家看来简直就跟野生也没太大不同了。 唯一的问题是这东西含氰苷毒素,吃之前要好好浸泡,还要彻底煮熟才能食用。 但好在陆希从皇家猎场弄回来的这种毒性较小,只要浸泡时间足够,食用起来就没有问题。 而且木薯不仅可以食用,还能做饲料,在陆希那边的世界,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口粮主要就靠它呢,可是一样好东西! 卡拉德站在一边,感觉自己的耳朵都不太够用了。 木薯?那是什么东西?好种,还能吃?他也听说过有些平民饿得不行了会去挖些地下的根茎来吃,但因为那些东西深埋于地下,未经光明神赐福,所以根本不合适食用,常有人吃了之后中毒身亡的。 但是这位女公爵却说,有毒没关系,只要处理过了就行?而瓦希德看起来居然也非常相信她的样子,难道是真的打算把有毒的东西带回自己的国家吗?该不会是疯了吧? 不过卡拉德很快又推翻了这个想法——这一路上瓦希德都很正常,而且对沿路的情况十分熟悉,显然是个有经验的商人,这样的人会疯狂到随便把有毒的食物带回去?不可能! 那么,这种叫做木薯的东西,是真的能吃?埋在地下,不曾沐浴光明神之辉的东西,也能食用吗? 卡拉德心里纠结着,回过神来却发现瓦希德已经不见了,大厅之中只剩下了他一个人面对着女公爵:“瓦,瓦希德……” “他去看木薯工坊了。”陆希单手托着下巴,打量着卡拉德,“你是千岛之国人?” “是——”卡拉德紧张起来,“我,我听瓦希德说,长云领有很多粮食,我,我希望能用带来的香料,向您购买粮食……” “哦?”陆希扬了扬眉毛,“千岛之国缺粮?听说千岛之国盛产香料,周围海域还出产珍珠和珊瑚,被称为黄金之地,怎么还会缺粮呢?”而且缺到让王后的娘家侄子出来跑商?难道王后的娘家已经没落到这种程度了? 卡拉德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粮食商人购买粮食不是很正常的吗?不管哪一国都有粮食商人,即使不缺粮,人们平日也要吃的,为什么他一说买粮,女公爵就直接说千岛之国缺粮呢? “并不是千岛之国缺粮,只是我家一直都是做粮食生意的……”卡拉德更紧张了,他经过了这么多领地,也没有人问过他为什么要买粮啊。 站在门后的何塞表情阴沉。他这个表哥并没有什么经验,为什么会把他派出来当商人?是卡拉德家已经败落至此,还是说国王手下已经没有人可用了? 不,他的父亲现在已经不是国王了,新的国王是第二王妃的儿子,老国王已经从那个位置上退了下来,自然权力也随之移交…… 这几年何塞当然也是关注着千岛之国的消息,但毕竟离得太远,他所能得到的也不过就是外头人人皆知的事情,比如说新王继位,再比如说千岛之国的香料全被圣城垄断。当然,因为他的特殊身份,他还知道一些外头人不知道的事,比如说在千岛之国的那位红衣主教插手了王位更替,再比如说圣城一直都用粮食来掐着千岛之国的脖子,让他们只能把香料出售给圣城。 所以现在,是情况更糟糕了,以至于他的父亲都要派人出来购买粮食了吗? 第319章 粮食危机(二)、祈福术有点糊弄不过去了 卡拉德当然不打算说实话, 不说别的,做生意哪有自己交底的?他要是说自己缺粮,不就等于给了对方坐地起价的机会吗?就算瓦希德拍着胸脯向他保证过长云领的粮食物美价廉, 他也不能完全相信, 毕竟瓦希德跟长云领本来就是合作关系,说不定是替女公爵拉生意呢。 他不急, 陆希也不急——她可不缺这船香料。肉豆蔻和桂皮在光明大陆的贵族当中受追捧, 长云领可不怎么稀罕。论调味,她这里有海鲜粉和孜然辣椒;论萃取精油制香水香薰,她还有松油醇呢。 事实上肉豆蔻精油中就含松油醇,她要是愿意花心思,也能用松油醇调合出近似肉豆蔻的香气来,只不过太麻烦了不划算而已。 陆希这个态度, 卡拉德当然也感觉到了。其实他从海风郡码头上岸之后就已经发现了, 这里的调料味道丰富, 其中有些香料他都没有见过,很显然, 对于香料, 长云领并不那么需要, 更不用说他这些只是香料的原料,并没有经过提炼,价值就更低了。 所以卡拉德从客厅退出来的时候颇有些沮丧。女公爵跟他东拉西扯, 谈了一路上的见闻,就是没问他的香料是什么价, 这笔买卖真的能谈得成吗?假如谈不成, 现在的天气已经冷了, 他也该返回千岛之国了, 再过段时间北风渐劲,海上航行就不安全了,即使他的船是沿海岸线行驶也不能大意。那么,他哪还有时间再去别的地方购买粮食呢? 卡拉德一走,何塞就出来了:“看样子,他真的没买到粮食……” 到底经验不足,卡拉德以为他什么都没说,就是瞎聊了一下沿路风光,但其实陆希想打听的都差不多知道了——这一路上,各处的领地今年的粮价都比往年高,因为收成或多或少都有下降,哪怕这一年风调雨顺,神官照样祈福,小麦的产量仍旧比相似的年景要低一些。 卡拉德这趟出来,家里当然是给他配了能干的管事,在别的地方也大都是管事出面,该打听的都打听到了。但是到了长云领,瓦希德太过热情,直接拉着他本人来见陆希,有经验的管事根本没能进城堡,卡拉德可不就被套话套了个底儿掉吗?这还幸亏他对有些事情知道得并不详细,否则吐出来的消息还得更多。 不过对陆希来说,知道这些也就足够了:“神官们的祈福效果没那么好了……” 别看都用的是祈福术,但大家其实也是不同的,有些人的祈福跟苏赛恩一样,属于增加光照,促进光合作用;有些人则跟约翰一样,其原理大概是刺激植物多分泌增长激素,加快生长;有些人能够杀死土壤内的草籽与虫卵,避免抢夺作物养分;而像白都的阿方索红衣主教那样的,则是调节了一部分气候,让温度与雨水适合,不旱不涝不冷不热,适合作物生长。 这些祈福术,照陆希看来都没用到点儿上,尤其那个杀死草籽与虫卵的,哪里是祈福,就是在庄稼播种之前先弄死土壤内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这要是按照教会的区分,都应该算是骑士而不是神官了,居然也当成祈福术,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且这些祈福术都有一个最大弊端,那就是光消耗不补充——植物要生长,就要吸收营养,这些营养从哪里来?土地才是最大的提供者! 为什么种花家对肥料看得那么重啊——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就是因为肥料能够补充被植物吸收走的营养,让土地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作物生长。而这些祈福术,都是治标不治本,也就难怪光明大陆有神官祈福,有的地方土地还得轮耕了。 只有那种祈福术是增加土地营养的神官,才真的能够“肥地”,只可惜他们虽然施了肥,光明大陆的农夫的种植技术却太糟糕了,既不知道密植或者间苗的区别,又没有适合的农药,灌溉手段也落后…… 总之光明大陆这个神官的祈福啊,简直就是顾头不顾腚。一块教区只有一位神官,管了肥地就管不了杂草,管了光照又管不了缺水,就像一个水桶,长的板子就那么一块,短板却到处都是,那能装得了水吗? 说实在的,要不是轮耕制,这些神官们所谓的“祈福”,大概早就露馅了…… 据陆希现在所知,就说辉光之国内吧,不轮耕的地方也就是一个黄金领了。一来是那地儿的土地真的好,二来听说黄金领比较特殊,因为那里的领主不是世袭贵族,而是国王指派的官员,所以这些人对于田地都不怎么很上心,收割的时候只要麦穗不管麦杆,导致每年都有许多麦杆烂在地里,也不允许农夫们收回去当柴火烧。 第264节 在外人看来,这很浪费,但是在陆希看来,这可能就是黄金领的土地一直很好的原因之一,毕竟秸杆还田,好歹也是施点肥啊。 而黄金领的田地又不生杂草和虫害,所以双塔的列文大主教,他的能力根本就不是什么纯粹的“神官”吧? 因为种植技术差劲,所以这些神官们居然也糊弄过了一年又一年,但是到了现在,好像有点糊弄不住了。 陆希觉得,这可能也跟新神降临有关。新神的脚步越近,这个世界受到他的力量影响就越大,很有可能从土地到作物,都开始拒绝光明神的力量,所以也影响到了神官们的祈福术效果,才导致同样的祈福,收成却不如从前了。 对很多领地来说,这会儿苗头可能才刚刚开始,领主们不缺吃穿是感觉不到的,但对于千岛之国这种粮食全靠进口的国家来说,影响就大了。 “那岂不是要闹灾荒了吗?”何塞眉头皱得死紧,“如果各地都受影响,那么圣城也不能避免。” 圣城那可是比黄金领还要美好的地方,都说圣城周围四季如春,麦种撒到地里不用管都能茁壮成长,千岛之国的粮食都是从圣城来的,那么圣城如果也受到影响,千岛之国能拿到的粮食当然就少了——用膝盖想都知道,缺粮的时候当然是先顾自己,没见谁饿着肚子先把粮食分给外人吃的。 “我们还有粮食吗?”何塞情不自禁地看向陆希。虽然他离开了千岛之国,但在他心里,那还是他的国家。上次前往布迪王国的时候,他还顺便打听了一下千岛之国的消息,但得到的消息也不过是千岛之赫拉国换了新王那些公开的信息,并没听到什么有用的,也不知道千岛之国竟然已经这么缺粮了。 “换一船香料的粮食还是有的。”陆希摇摇头,“可是一船粮食对千岛之国有什么用呢?如果他们总是打算依靠购买,那是不行的。”粮食不能自给,脖子就永远被掐在别人手里,香料确实贵重,但香料不能当饭吃。 何塞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呢?但是——他为什么还是不能晋级! 关于何塞晋级的问题,陆希也想过。何塞的勤奋绝对不逊于任何人,但是他的思维就总有点扭不过来,毕竟他从小就接受了光明大陆的传统教育,还是系统性的那种。这既有好处又有坏处,好处就是让他的知识比一般人都丰富,陆希所讲的知识,尤其是某些现象,何塞都曾经接触过,所以学习起来很快。 但坏处也有,那就是他的思想会被之前所接受的观念限制住,难以扭转。 比如说吧,何塞从小学习的就是火系能力是吸收火元素微粒再把它释放出来的过程,即使他现在知道燃烧是一种氧化过程,越是剧烈其威力就越大,但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总还摆脱不了从前学过的知识,很难彻底抛弃之前的元素概念,而接受陆希的新“元素”概念。 “也许得把你之前的观念彻底打碎才行……” 何塞苦笑:“难道现在还不算彻底打碎吗?”自从他遇到陆希,三观早就被颠覆了吧?连神都已经不存在了,魔鬼也变成了另类的觉醒者,还有什么比这更彻底的?难不成是要把整个光明大陆都打碎才算吗? 陆希也很无奈:“你没能晋级,就证明还没彻底打碎。”像安东尼,当初连神恩都消失了,这才叫彻底呢。 当然,陆希不觉得何塞需要这种打碎,信仰与知识终究是不同的,前者要么不崩,要崩就直接崩个粉碎,而后者则可以慢慢纠正过来。但现在的问题是,何塞自己已经等不及慢慢纠正了。 “你是想回千岛之国吧?” 何塞沉默片刻,还是承认了:“是的。其实我从那里离开的时候就发过誓,总有一天我会回去,夺回属于我的王位。现在我觉得王位并不那么重要了,但千岛之国的国民,还是我的国民。” 在长云领的日子其实过得又充实又舒服,甚至他对王位的执念也被打消了许多,如果新王能够治理好千岛之国,那就把王位给他也没有什么,他在陆希身边能够学到更多,也能做得更多。 但是现在,千岛之国显然是在慢慢陷入危机,情况甚至还不如他离开的时候,那他怎么能放得下呢? 其实凭他现在是高级骑士,回千岛之国也有争夺王位的实力了,如果他是在新王登基之前回去,根据千岛之国的习俗,他就将是新王——千岛之国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的,第二王妃的儿子虽然比他年长,但天赋远不如他,要不是教会治坏了他的腿,又把他判定为神弃者,其他兄弟根本没有机会与他相争。 但现在新王已经登基,要把他掀下去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而且还有一个红衣主教在背后支持他,而他是一定不会跟教会再合作的,所以回去千岛之国,就等于要与教会在那里的势力作对,一个高级骑士就不够看了。 “那么——”陆希沉思了一下,“你应该先见见你的表哥——呃,假如他确实支持你的话,他应该是支持你的吧?” 在这一点上,何塞倒是很肯定:“他只能支持我。”第二王妃是不会给卡拉德家什么好处的,即使仅仅是从利益上来说,卡拉德也必须支持他。 “那么我明天再见他一次吧。” 卡拉德没想到自己第二天还能见到女公爵。昨天的大半时间他都在青石城里闲逛,看着那些工坊,以及进出工坊的工人们,他再次确信瓦希德说的都是真的,长云领绝对不缺粮食,你看这些平民就知道了——没有几个面黄肌瘦的,街道上甚至看不到乞丐,更没有冻饿而死的尸体,每个人都是一副穿得暖吃得饱的样子。 他甚至还去看了卫生宣传栏,那里头提出的什么喝热水勤洗手之类的要求,绝对是食不果腹的人根本无暇顾及的,正是因为有饭吃了,才有心思来讲究那些。 所以他到底怎么样才能用香料换粮食呢?而且他想要的还不仅仅是这一次,而是以后都能与长云领做买卖。可是长云领又确实不稀罕香料,跟着他出来的管事比他还早就跑去打听消息了,知道青石城连香水工坊都有,也不知道用的究竟是什么原料,但反正不需要千岛之国的香料就是了。 “长云领没有教堂。”最后还是最老成的管事提出了这一点。 卡拉德当然也知道长云领与教会的矛盾,但这有什么用呢?他们千岛之国根本不可能驱逐教会,就连老王都做不到,新王当然更不会这么做了。 “但如果您表示出对教会的厌恶……”或许能够争取到女公爵的好感与同情。 这都不用伪装,卡拉德对教会确实很厌恶,但也仅此而已。他什么也做不了,女公爵难道会因为这点厌恶,就收下香料吗? 但不管怎么样,总要试试。 所以卡拉德硬着头皮,见面行礼之后,就努力把话题扯到了教会上。 “听起来,你很不喜欢教会?”陆希似笑非笑地听着卡拉德讲述那位红衣主教在祈福之前要收取大量供奉的事儿,忽然发问。 “是的。”卡拉德话题虽然转得有点生硬,但他对于这种行为的厌恶倒是发自内心的,讲起来十分流畅,“教会说是只收什一税,其实这些供奉也都已经成为固定的了,跟加税有什么两样?光是王室每年都要为祈福和治疗付出大量财物,采来的迷光珍珠与翠绿珊瑚没少给他们,可是圣城工坊来收购香料的时候,还是会往下压价!” 陆希笑了一下:“原料当然是不值钱的,值钱的是技术。圣城掌握着制作香精的技术,那么赚钱的就是他们,而你们——就像农夫种出麦子,但农夫自己连饭都吃不饱一样,你们就是圣城的农夫。你们能对农夫收重税,圣城也就能对你们收重税。” 卡拉德愣了一下。他完全没有想过农夫种地,但自己也吃不饱的问题。他们卡拉德家确实也是有耕地的,但因为麦子长得不好,所以能收上来的粮食也就是那么点儿,他只知道自己家收得少,却从来没有想过种着他们家田地的农夫手里能拿到多少粮食。 陆希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卡拉德也好,千岛之国的老王也好,他们能够考虑到自己的国民缺粮,能够想到另外寻找进口粮食的渠道,就已经算是不错的统治者了。但他们看到整个国家被教会压迫,却看不到自己也在压迫着自己的国民——这个大概就是阶级的局限性吧,毕竟人都是这样,屁股坐在哪里,脑袋就在哪里。 “农夫……”卡拉德下意识地反驳了一句,“农夫跟我们怎么能一样……” 陆希笑了笑:“因为你是贵族?” “我——”卡拉德忽然想起来他的人设了,他应该是个小商人啊,怎么会成了贵族呢?他当然不是! “不是贵族,又怎么会清楚王室给教会的供奉呢?”还有句话陆希没说,不是贵族,怎么会觉得自己跟农夫不一样呢? 卡拉德张口结舌,这才发现自己一时忘形,讲得太详细了。确实,大家都知道王室会给教会大笔的供奉,但具体到给了什么东西,那只有亲眼看见的人才知道。 “我,我是在祭祀礼上看见的……”卡拉德还想强行解释,陆希却微笑着打断了他:“要知道,一个小商人的态度,和一个贵族——甚至还能代表王室的态度,在我这里可是不一样的。” “先说说你的身份吧。”陆希漫不经心地敲了敲椅子的扶手,“然后我再考虑,是换你这一船香料,还是给你们提供可以种植的种子。” 卡拉德猛地坐直了身体——可以种植的种子!不过他随即想到了瓦希德:“该不会是那种有毒的树根吧?”那可不行啊。 “厌恶教会,却相信他们的话,宁愿饿死也不吃没有被光明神祝福过的食物吗?”陆希反问他,“看起来千岛之国也并不怎么缺粮。”看人家瓦希德,就顺利地接受了木薯,因为他才是个真正的商人,在为阿古斯大公办事之前也曾经有过饿肚子的经历,不像卡拉德这种贵族——真该饿他一下,他就知道有没有光明神的祝福,对肚子来说都一样。 第320章 粮食危机(三)、你是何塞! 卡拉德没想到, 跟女公爵谈个生意,最后把自己谈进大牢了。 当然,这也不算大牢, 其实还是个很干净的房间, 只不过他既不能出门,也没有饭送过来。 卡拉德懵圈了。他在房间里呆到天黑, 没人来给他送午饭, 所以他的肚子从下午就开始咕咕叫个没完,饥火那是一阵阵的往上蹿,烧得人根本坐不住。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卡拉德开始的时候还在思考,现在也饿得脑袋转不动了。正当他准备扑过去踹门,并且搬出自己的身份要求得到“与身份匹配的待遇”的时候,门开了。 一股香味随着被推开的门扑了进来, 烛光映照着餐盘, 上面放着的东西乍看倒像是切成片又烤过的面包果, 但卡拉德知道不是。 食物有三种不同的颜色,一种是橙红色的, 比较柔软, 口感香甜, 仿佛放了糖一样;另一种颜色浅黄,上面洒了一些盐和香料,又咸又香;最后一种颜色淡白, 口感微滑,表面浇了一点油脂, 十分鲜美。 卡拉德从来没有饿过肚子, 所以这顿晚餐虽然没有肉也没有水果和蔬菜, 但他仍旧把整盘食物都吃了个干净, 而且还觉得颇为满足。 “好吃吗?”有人问他。 卡拉德这才发现送饭进来的人一直没有离开,只是房间里就这么一支蜡烛,这人的脸隐在暗处,他都没看清人家长什么样子。 这到底是闹什么?卡拉德很想质问,但他的嘴比脑袋快,已经自己回答了:“好吃。” “那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卡拉德本能地觉得有点不妙,试探着回答:“一种——果子?”毕竟吃起来跟面包果也有相似之处,也许是什么他不知道的树上结的果实?总不会是什么魔植的果实吧? “不是。”对方似乎笑了一下,“是埋在地下的根茎,就是没有被光明神赐福过的食物。” 卡拉德蓦然僵住了,之前女公爵说过的话好像又在耳朵边上响了起来,他简直难以置信,女公爵把他关起来饿肚子,就是为了让他吃没有被光明神赐福过的食物? “饿肚子的滋味怎么样?”送饭的人声音里还有点笑意,“还是后悔了打算再吐出来?” 都吃进肚子了,怎么吐出来?卡拉德简直要悲愤了!但是,但是那几样食物味道又确实不错…… “放了糖当然好吃……”卡拉德吭哧半天,终于找到了可以反击的地方,“糖,盐,香料,还有油脂,这些平民怎么吃得起!假如不放这些的话——” “首先,并没有放糖,红薯本来就是有甜味的。”对方不紧不慢地回答,“其次,在长云领,盐只卖两银币一斤,未来还可以再便宜一些——” “什么!”卡拉德都顾不上听后面的话了,“你骗人!”这种毫无苦味的细盐怎么可能只卖两银币一斤?至少得五金币! 对方没有理睬他的质疑,继续往下说:“至于香料,跟盐的价格差不多。因为产量有限,所以这个价格暂时不会再往下降。最后,油脂没什么稀奇的,长云领的领民,即使吃不起肉,也能买一些豆油,给自己的汤里添点油脂。” 卡拉德想要大喊这都是谎言,但是话都到嘴边了,他最终还是没说出来。虽然这些话听起来就像是谎言,但是他现在就身处青石城,究竟是真是假,他只要让管事们去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对方骗他有什么意义吗? 但是这真的太不像真话了,有什么地方的平民能过得这么奢侈的吗?对了,对方还说豆油,这就是谎话!豆子里哪里有油!如果豆子也有油的话,平民的豆子汤岂不成了营养丰富的好东西了吗? “豆子确实是好东西啊。”对方很轻松地说,“它可以肥地,可以榨油,还可以做出营养丰富的好食物,没有肉吃的人,如果能吃豆子,也能补充营养。” 听听,这谎说得都没边了,光明神听见了怕不得降下一道闪电来劈了他呢。豆子能代替肉?豆子煮着吃清汤寡水,烤着吃会胀肚子,也只有平民没得吃才吃它,这要是能当肉,那平民真是睡觉都要笑醒了。 “没想到这些年,表兄也知道平民过得不容易了……” “我当然——”卡拉德突然顿住了,这人说什么?表兄?谁的表兄? 卡拉德还记得他的人设是个小商人,谁会上赶着一个小商人叫表兄呢?但如果——他的表弟不少,可是都在千岛之国呢。 蜡烛的光忽然明亮起来——不,不是蜡烛的光,而是那个人用手指在烛焰上轻轻一拨,烛焰就忽然扩大了一圈,显得整根蜡烛都头重脚轻,很让人担心它是不是会一头栽倒下来。 但是卡拉德现在顾不上什么蜡烛,他的眼睛紧盯在烛光照亮的那张脸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你——何塞?不,不可能!” 何塞微微一笑:“表兄的模样没怎么变,耳朵下面这颗痣也没变。”要不是这颗半月形的痣,他也没那么快一眼就把人认出来,再怎么说模样没变,也是分别了好几年的。 而在卡拉德眼里,何塞的变化就更大了,他还记得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表弟时,他脸色苍白躺在床上的模样,一条腿不自然地歪扭着,那个假模假样的红衣主教站在床边,握着十字架叹气,说什么神的旨意。 那时候何塞还是金尊玉贵的小王子,虽然每天勤奋地进行骑士训练,但身上还有宫廷教师教导出来的矜贵与精致,而且他长得好,卡拉德的母亲就整天想着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但是现在,何塞的脸还带着当初的轮廓,但整个人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千岛之国的人肤色本来就略深一点,所以无论男女都喜欢涂抹让皮肤白皙的香膏,何塞也不例外,但是现在他已经是蜂蜜样的肤色,头发不像当初一样梳理着整齐的小卷,而是剪得短短的,任由那些发卷随意散开。 总之,卡拉德一眼看上去,就觉得眼前的人哪儿哪儿都对不上他记忆中的表弟,但直觉又告诉他,这确实是他的表弟。 “但是你不是——”卡拉德忽然想起来,其实他们只是参加了表弟的葬礼,但并没真的见到何塞的尸体,只是当时何塞已经成了神弃者,大家就好像都觉得他应该是因病去世了。虽然卡拉德家里疑心,但也只是疑心第二王妃又下了什么毒手,可是查又查不出端倪,也只能放弃,却没想到何塞还活着。 “是我自己要离开王宫的。”何塞现在再说起多年前的旧事,已经没了当初的激烈,但对教会的厌恶仍旧丝毫不减,“当初从马上摔下来就不是意外,红衣主教故意没有给我正骨,就宣布我是神弃者。我不想背着这个名声留在王宫,所以就悄悄离开了。”至于离开之后王宫里要怎么办,他就不管了。 说到底,当初他被宣布为神弃者,老国王的态度也随之改变,少年气盛,对父亲也有了怨恨,所以才一走了之,完全不顾后果。 不过,直到现在,何塞也并不后悔,甚至觉得自己走得对。离开王宫之后他当然是吃过苦的,但是也正是这些辛苦让他觉醒了斗气,直到遇到陆希之后的突破,这些都是在王宫之中不可能得到的。 他这么一说,卡拉德才想起他的腿来:“你的腿——什么叫正骨?”他这会儿才想起来,刚才何塞给他送饭进来的时候,走路的姿态可是十分正常,并没有跛行。 何塞对着他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腿:“人的骨头有应有的位置,摔断骨头应该首先把断骨回到正确的位置,然后进行治疗才能恢复如初。如果不正骨,腿即使长好了也会歪掉,就成为了教会所说的神弃者。现在,已经有人给我治好了。” “神弃者也能治好?”卡拉德难以置信地惊问,一下子又想起他刚才放出来的火焰,“你,你是骑士了?天啊,光明神——果然是那个红衣主教下的黑手,你根本就不是神弃者!”光明神都降下神恩让何塞成为骑士,又怎么可能是厌弃了他! 至于那个正骨什么的,卡拉德没怎么听明白,反正知道是那个倒霉红衣主教暗中使坏就是了:“你为什么不回王宫呢?要是回去了,那——”昔年的神弃者,现在得沐神恩成为骑士,这不是把红衣主教的脸都打烂了吗?多解气啊!而且这样一来,王位哪里还轮得到第二王妃的儿子! 卡拉德扼腕叹息一声,随即又高兴起来:“现在也不晚,当初他得位就不正,现在你回去了,他就得从王位上滚下来!” “没有那么容易。”何塞不得不打断有点兴奋过头的表兄。这会儿他算是体会到了陆希的无奈,听他说了正骨的事之后,卡拉德想的不是教会以神弃者为推卸责任的借口,而是先想到他得到神恩就推翻了神弃者的结论,狠打了红衣主教的脸,揭穿了他的阴谋。 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无神与有神的区别,甚至他现在如果要返回千岛之国,那么利用自己身上的神恩会非常便利,远比告诉大家教会是个骗子,根本没有光明神来得要方便容易。 这种感觉真的是…… “怎么了?”卡拉德到底不是无知的孩子,被何塞泼了冷水之后也冷静了一点,“确实,教会支持他,万一他们诬蔑你跟魔鬼结盟才治好了腿怎么办……” 第265节 何塞心里更堵了——他真的跟魔鬼结盟了。虽然他跟海因里希相看两不顺眼,但不幸的是有陆希在中间做为联结,他们真的也算是结盟…… “这不重要。”何塞把郁气压下去,“要拿回王位并不难,怎么摆脱圣城的钳制才是最重要的,否则无论谁做国王,千岛之国还是跟从前一样,只能对圣城言听计从。” 卡拉德还真的没有考虑那么长远,他觉得新王只要硬气一些,拿住了教会的短处,自然教会就不敢那么嚣张了。 “不敢吗?”何塞反问,“千岛之国的粮食都要靠教会,教会有什么不敢的呢?” “那,那他们还要咱们的香料呢……”卡拉德结巴地说到一半就没事了,他虽是贵族,也还不到何不食肉糜的程度,他总归还知道,没有香料死不了人,但没有粮食却是真会死人的。 “但我们千岛之国周围都是海,总还可以捞鱼,吃海草……我们很少饿死人的……”卡拉德喃喃地说,保持着最后的倔强。 “但是因为海中魔兽的袭击,我们每年也都要死不少人。”何塞无情地打破他的倔强。 确实,海中的魔兽最多,而其他陆地的国家,平民可以不进入森林或野外,以此避免遭遇魔兽,可千岛之国的人却不能不下海。如果是采珠或者捕捞珊瑚的大船,还装备有神术阵,至少可以驱赶一些魔兽,那些驾着小船出海的渔民或珠民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出海遇到魔兽或者风暴而回不来,也是常有的事。 “如果我回去了,教会可能连装备神术阵的船也不会再提供。”何塞现在绝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教会,毕竟当初那位红衣主教能够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下手,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那怎么办呢?”卡拉德终于没了主意。 何塞看看他:“如果一定要坚持只吃光明神赐福过的食物,那确实没有办法。” 卡拉德噎住了。他想起了自己刚才吃得那么香的食物,终于耷拉下脑袋,小声说:“其实,其实也还行,我想平民不会讲究那么多的……” “那你吃吗?”何塞瞥着他,忽然体会到了海因里希搞事的快乐,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和矛盾上真是太快乐了,双倍的…… “我,我——”卡拉德吭哧半天,舍不得说自己不吃,但考虑到信仰又不能说吃,只好说,“就怕大家没法接受……” 何塞想到了陆希的话:“饿得轻了。” 卡拉德的脑袋垂得更低了,小声说:“种这些东西,就不需要祈福了吗?” 这总算说到了点子上,何塞点点头:“其实不管种什么,都可以不要神官祈福的。” “什么!”卡拉德嗖地抬起头,“种面包果,种小麦和豆子,也不需要吗?” “不需要。但是要顺应气候与土地,不适合种小麦的地方强种小麦,收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好的。如果是种合适的作物,没有神官祈福,照样可以丰收!” 何塞在用海因里希的方式教育表哥的时候,海因里希已经看到了灰塔的尖顶。 仅仅是尖顶而已,在他面前是一片腥红色的树林,光秃秃的红色树干没有叶片,倒是有一颗颗眼睛状的树瘿凸显出来,密恐患者看见怕不得做三天噩梦。 这些树瘿不但像眼睛一样转动,还能散发出淡红色的雾气,遮蔽住了树林内部的一切,只有那浅灰色的尖顶露出一点,模模糊糊,让人拿不准位置。 这就是无尽深渊颇有名气的多眼魔树,只不过虽然叫做“多眼”,但其实这些“眼睛”只是摆设,真正令人胆寒的是它们散发出的红雾,可以从毛孔渗透进皮肤,无声无息地侵蚀人的理智。 只有等级达到大魔鬼以上,才对这些红雾有足够的抵抗力,可以穿过这片树林,到达灰塔——这也是灰塔自卫以及筛选来客的一种方式。 树林里只有一条羊肠小路,还被杂草掩埋,很难分辨。看这条路就知道,这些年前来拜访灰塔的魔族寥寥无几,说个门可罗雀也不为过。 海因里希直接走进了树林。 一般来说,在无尽深渊里魔族们都会以魔鬼形态出现,特别在通过这片树林的时候,魔鬼形态下的毛发或鳞片都能更好地保护他们。 但现在海因里希却是人形,甚至连踏在地面上的双脚都没有变成爪子,因为他穿着靴子呢。 靴子不是皮革的,而是虫胶的——虽然其实是虫巢,但陆希觉得这个词儿与橡胶相似,叫起来更顺口。还有他身上的连体罩衣,也是在麻布上涂了虫胶制成,把那些淡红色的湿雾统统阻挡在外。 当然这身衣服穿着是有点诡异的,尤其是他还戴着“防毒面具”,那个形状看起来像某种大眼魔虫,假如现在有人看见他,说不定还会把他当成什么直立行走的虫状魔兽呢。 但是这衣服确实极好地隔绝了内外,偶尔他的身体擦过多眼魔树的枝条,那些枝条也是毫无兴趣地晃一晃,对他散发出来的虫巢味道毫无兴趣——这不好吃。 第321章 深渊灰塔(一)、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神 灰塔其实是一座小型的城堡, 在远处只能看见高高的塔楼,走到近前才发觉这是一座古堡,以一种浅灰色的巨石建成, 石头上爬满一种同样是浅灰色的藤蔓类植物, 将所有的石头联结成一体,形成稳固的结构。 这种藤蔓看着毫不起眼, 但它细小的茎前端微微昂起, 还在小幅度地左右游移,显然是一种魔植,而无尽深渊的魔植没有一种是能够小视的,否则绝对包你吃个大亏。 灰色藤蔓可就没有多眼魔树那么好骗,或者说它们并不是靠气味来辨别猎物的,当海因里希走到近前时, 所有的藤蔓都昂起了头, 准确地朝向他走来的方向。 很多人都搞不明白灰蛇藤的攻击是依据什么, 海因里希从前也琢磨不透,但现在他能确定了, 灰蛇藤像蛇一样, 能够感知震动——它们攀附在古堡外墙上, 地面传来的震动传入巨石,它们也就感觉到了。 当然,从前也有魔族试图从空中飞行越过这些灰蛇藤, 但翅膀扇动同样会振荡空气,敏锐的灰蛇藤的叶片上生满了细毛, 像人的汗毛一样能够感觉到风, 也会发起攻击。 海因里希停下脚步, 然后他向上漂了一下——对, 是漂,而不是飞。他甚至没有伸开翅膀,而是整个人如失重一般漂浮了起来,顺着吹过来的风,向城堡的大门缓缓漂移过去。 震动消失,灰蛇藤们顿时懒散了下来。虽然它们感觉到了风,但这风太熟悉了,没什么可激动的。 海因里希就这么漂到城堡大门前,然后抬手在雕着符纹的大门右侧敲了敲。一阵波动从他敲击的地方像涟漪一般扩散开去,整扇大门仿佛忽然活了过来,吱嘎吱嘎地向两边打开。 然而敲击一落到大门上,两边的灰蛇藤立刻就感觉到了,霎时间无数根藤蔓都昂起头,对准了海因里希弹射过来——那些藤蔓前端有着细小却尖锐的刺,在这一瞬间也都探了出来,就像毒蛇的蛇信一般,却又比蛇信危险得多了。 海因里希的身体猛然下沉落地,而弹射过来的藤蔓一进入他身周一米的距离,也同时往下一垂,就像被什么大力按了下去似的。这些藤蔓倔强地还想抬起头,但此刻大门已经打开了一条缝隙,海因里希一侧身就冲了进去,只剩下骤然失去的压力的灰蛇藤们纷纷因为用力过猛而反弹起来,在空中撞成了一团,发出蛇一样的咝咝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说起来这过程只有几秒钟,但海因里希在冲进城堡大门之后,背上已经有点汗湿了。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那一瞬间他用了多大的力量才能把弹射过来的藤蔓压下去,只要有一根藤蔓刺中他,他也不能保证虫胶做的衣服能不能挡得住灰蛇藤的毒刺——这种不起眼的魔植是六级!那小小的刺连银星钢都不一定挡得住,只有压制藤蔓本身,不让它靠近才是安全的。 这才是灰塔最硬核的一条筛选标准,无论用什么方法躲避灰蛇藤,在敲门的时候都无法避免地会引发它们的攻击,倘若挡不住这几秒钟,那就根本没有资格,也没有机会再活着进入城堡了。 但是进入城堡之后,就不再有类似的攻击——你只需要担心你带来的东西能不能让灰塔的长老们认可就行,当然,假如不被认可也不需要太担心,灰塔的手段不激烈,最多就是被长老们扔出去,再承受一次灰蛇藤的攻击就是了。 所以海因里希进入大门之后,看见的就是一座生机勃勃的庭院——分割成数十块的区域里各自种植着不同的植物,有大大小小的魔偶在其间来去照顾,有些杀死叶片上的虫子,有些给作物浇水,有些则摘下刚刚成熟的果实,装进自己背后的筐子里。 在那些植物里,海因里希看见了结着鹰嘴豆的藤蔓;还有像灌木一般,枝子上却结着麦穗样果实的植物;也有常见的火棘果,只是果实的颜色发紫,看起来更诡异了…… “喂——”海因里希正在四处观看,就听一个怪声怪调的声音响了起来,“拜访者?” 海因里希连忙转头看去,却是庭院正中一个喷泉上的一尊鹰身女妖像向他俯下身来:“知道灰塔的规矩吗?” 这尊鹰身女妖像的来历,海因里希是听说过的——当初带着魔族退入无尽深渊的那位女长老,血脉就是鹰身女妖。在顶级血脉当中,鹰身女妖的战斗力并不算多么强,但这位女长老的才智却极为出众,所以灰塔将她的雕像放在城堡当中,以示敬意。 当然这座雕像显然也是一具魔偶,海因里希看见她那双由金色魔晶镶嵌而成的眼睛,就知道这座雕像的战斗力也不容小觑:“是的,我带来了种植蘑菇的技术。” “种植,蘑菇——”魔偶到底也没有那么高的智力,刚才说话也只是预先安排好的罢了,现在捕捉到了两个关键词,也就嘎吱嘎吱地直起身体,“进去吧。” 海因里希松了口气,从女妖像旁边走过去,走进了城堡的正门。 城堡里光线黯淡,四壁虽然镶嵌着发光魔晶,但比起宽阔的大厅与走廊来,这些照明并不够用,而且无尽深渊又没有多少阳光,就使得这城堡更加昏暗了。 不过海因里希的眼睛并不怎么受光线暗淡的影响,暗星龙血脉虽然不像猫科动物一样可以放大瞳孔增加夜视能力,但视力也远超标准,能让他一眼就看见了大厅上方,蹲在横梁上的一排猫头鹰。 灰色的猫头鹰蹲在灰色的横梁上,睁圆一排大眼睛看下来的样子,假如不是放在这个阴暗的背景下,其实还是挺萌的,但现在就——让看见的人忍不住后背一凉。 好在海因里希并不害怕,而是默默跟猫头鹰们对视了一会儿。这种魔兽是灰塔的专用传信兽,灰塔人手一只,据说是签订了契约的魔宠,所以如果没有主人的命令,你也不招惹它的话,它并不会随便攻击。 其实海因里希以前对于魔宠是挺有兴趣的,但他本身并不会契约魔法——这是灰塔的不传之秘,据说就是那位鹰身女妖长老研究出来的。 不过,即使灰塔愿意开放这种魔法,也没有多少人愿意要一只魔宠,因为魔宠要消耗主人的魔力,对主人的晋级是一种负担。而且它们的能力也与主人的能力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一个低级魔族,哪怕契约了一只魔宠,也只能是低级的,帮不了多少忙,还要消耗你的魔力,谁负担得起呢。 所以海因里希也就是少年时候有点好奇而已,后来就专注于升级了,毕竟他是想要去光明大陆的,等级不够可不行。 不过现在看见这些猫头鹰,又把他那时候的一点好奇勾了起来。而且在他所听说的消息里,开放日大厅这里是应该有人接待的,但是现在……这大厅看起来仿佛多少年没人用过了吧?难不成只剩下这些猫头鹰了吗? “一条小暗星龙?”有些沙哑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海因里希猛然转身,后颈上的头发已经竖了起来——他在看着猫头鹰们的时候也仍旧注意着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但硬是没发现这个人是怎么出现的,甚至在对方说话之前,他连一点魔力波动都没有感觉到,这证明对方的等级比他高出不止一级,除了灰塔的长老,不会再有别人了。 来人看起来也很像个长老的样子,一袭白色长袍遮住了身体,如果不是额头上扭曲的尖角,他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老人一样:“蘑菇种植技术?你说的是种植,就是像种植小麦那样的方法吗?” 海因里希明白他的意思:“是的。有菌种,有种植方法,保证产量。” 这就是种植的优势——人类由渔猎而转入种植,就是因为种植的收获是稳定的、可控的。 老人沉吟了一下,看起来并没有立刻就相信他的样子:“那么消耗呢?以前也曾经有人试验过,但泥土种植蘑菇并不适合,产量很低,如果需要魔法阵的加持——”那就很不划算了。 “并不需要魔法。”海因里希这个时候忽然明白了陆希的心情——怎么什么事都要用魔法,种个蘑菇要什么魔法呢? 不但不需要魔法,而且原料还到处都是。 “可以用稻草和火棘果的果实。” “火棘果?”老人花白的眉毛猛地一动,“你是说火棘果那种不能食用的果子?” 海因里希微微一笑:“是的。” 这个蘑菇种植计划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利用火棘果。 在光明大陆上,种植蘑菇的养料可以使用家畜粪便、稻草、麸皮之类,甚至用木头也可以。但这些东西在无尽深渊就没那么容易得到了,麸皮那都是食物,谁能让你拿来种蘑菇呢? 至于说木头——在无尽深渊,有战斗力的魔植居多,想弄点木头也得战斗啊。 而火棘果是很老实的一种魔植了,尤其是,它们非常欢迎有人摘去它们的果实,毕竟这些果实就是它们的杀手锏,是它们传播种籽的渠道呀。所以你如果想摘果子没问题,但如果想砍掉火棘果的植株,它可就不那么老实了。 而且如果用魔植的植株来种蘑菇,首先蘑菇可能先被植株里的魔力所杀死,其次种出来的蘑菇可能也魔化了——所以之前也有人曾经动过蘑菇的脑筋,但最后发现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只能放弃了。 但是,还没有人想到过用火棘果的果实去种蘑菇的,毕竟大家都知道,蘑菇会长在泥土里,或者长在朽木上,可没见过有蘑菇长在果实上的呀。 海因里希默然不语,递出自己写好的材料。 趁着老人看材料的时候,海因里希悄悄打量着他。从角上不太容易看出魔族的血脉,但是老人的耳朵后面生着银白色的鳞片,多少能够指示一点他的血脉方向——鳞甲类。 当然,这跟完全看不出来也没什么两样,毕竟鳞甲类血脉也多着呢,不过能够成为灰塔长老的,八成脱不了那些顶级血脉,比如黄金比蒙、羽蛇或者巨龙类的。 海因里希正试图把眼前的老人跟自己听说过的那些长老们对应起来,老人已经一目十行地看完了他递过去的材料,猛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葡萄糖,蛋白质,还有纤维素,这都是什么?为什么还要加骨粉和尿素?还有,塑料大棚又是什么,为什么能够保暖?” 因为考虑到无尽深渊各处的气候不同,所以陆希直接把大棚的资料也给写进去了,当然她所说的塑料,就是指火棘果被分解后剩下的那团胶质物,这东西不处理的话可以当胶水用,高温处理之后则跟塑料差不多,正好拿来搭大棚,既能保温又能保湿,就可以在更多的地方开展蘑菇种植了,毕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像霉菌沼泽那么合适的。 老人在灰塔呆了五十多年,对于火棘果当然也研究过,毕竟这是最容易获得的果实来源,味道又很好,看起来有极大的希望能够改良为入口的粮食。可是他研究了有小十年,始终无法解决它不能消化的问题。 灰塔的人,基本都在研究如何让魔族吃饱。看看外面的田地吧,他们试过把粮食作物与魔植杂交,好让小麦大豆能够在无尽深渊像魔植一样旺盛生长,也试过让这些魔植通过杂交,结出能吃的果实。 老人试过各种杂交方式,也试过把火棘果用不同的方式加工,但是统统不行——火棘果的特性极其顽固,而那种无法消化的物质又无法单独提取出来,所以他花了十年的时间之后,只能放弃了火棘果。 但谁知道,人无法消化的东西,蘑菇却可以呢?这不就是把不能吃的东西转为能吃的东西了吗?天啊,假如把整个无尽深渊的火棘果全部种成蘑菇,那么至少可以解决四分之一的口粮问题啊! 老人抓住海因里希的手腕不放,抬起头对着横梁上的猫头鹰们喊了一声:“都来看看,有真正可行的东西了!” 唰地一下子,蹲在横梁上的猫头鹰们的眼睛全部亮了起来,仿佛瞬间多了一排金黄色的小灯,随着这些小灯的亮起,整个大厅墙壁上的魔法阵也开始运转,海因里希还没有反应过来,大厅里已经唰唰唰出现了十几个人影,一道道强横的气息随之而来,如果不是海因里希已经成为大魔鬼,现在大概就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克里因,你在喊什么?”一个女性的声音首先响起来,“来了一条小暗星龙?倒是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巨龙血脉的年轻人了——年轻人,你确定不是想去红塔吗?”这些年来,顶级血脉的魔族都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战斗力,好从有限的资源里抢到更多的部分,已经没有多少人会研究,怎么创造更多的资源了。 “什么红塔!”还抓着海因里希不放的老人挥了挥手里的纸,“都来看,利用火棘果的果实种植蘑菇的技术,这跟红塔半点关系都没有!” 他把纸传给其他人,就盯住了海因里希:“说说吧,你是怎么研究出这个技术的?” 到正题了。 海因里希深吸了口气:“不是我研究出来的,这份资料,是一个人写的。” 这里的一个“人”,当然指的是光明大陆上的人了,所有的长老们都听得懂,顿时大厅里的气氛也像凝固了一样。 “一个人?”刚才那个女性歪头打量了一下海因里希,“你签订了契约?有人召唤了你?你——换来了这份资料?” 海因里希摇了摇头:“我签订了契约,但她给我这份资料,不是为了交换什么。” 第266节 “她?”女长老先重复了一下,就带上了一点意味深长的笑容,“不是为了交换什么,那她是为什么呢?” 海因里希明白她的笑容是什么意思,无非是指他被女色迷昏了头之类:“她只是想让所有的人都能吃饱,只要通过劳动就能吃饱,而不是无论怎么挣扎都毫无希望。” 虽然陆希跟他说过,要能让所有的人都吃饱是不太可能的,但这不妨碍他现在说出来,因为这确实就是陆希的想法。 不出他所料,这话引发了一片低声的嘲笑,女长老笑着问:“所有的‘人’?那她为什么要把资料给你呢?” “因为我们也是人。”海因里希清楚地回答,“魔族也是人类,我们只是觉醒的方向与神官和骑士不同而已。” “哈哈哈哈——”女长老纵声笑了起来,说是在笑,其实声音凄厉得像猫头鹰在叫,她笑了好久才停下,讽刺地说,“你说魔族也是人类,光明神会同意吗?” 海因里希的耳膜被震得嗡嗡直响,但他不但没有露出不适,反而也笑了起来:“光明神?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神。” 第322章 深渊灰塔(二)、我只希望这个技术能够应用于所有的魔族 灰塔的大厅明亮了起来, 更多的魔法阵运行起来,灰扑扑的大厅变得光明又干净,仿佛换了个地方似的。 不过气氛就不是那么好了, 在海因里希说出这个种植方案是一个人类给的之后, 刚刚出现的十几个人影立刻就少了三分之一,而留下的人里还有好几个向他投来了警惕的目光, 仿佛怀疑他送来的纸上都带着毒一样。 不过那位女长老在嘲笑完之后, 对他的回答倒是露出了很感兴趣的样子:“没有神?年轻人,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当然。”海因里希对那几道警惕的目光只当看不见,虽然长老们的压力确实让人无法忽视,但他又不是被吓大的。何况这里还有对他感兴趣的长老,无须担心会有人忽然对他出手——这也不合灰塔的规矩。 于是他抛开压力,对女长老笑了一下:“难道我们还需要一个神来压在头顶上吗?” “谁会需要一个神——”女长老对他的回答略有点失望, “你还是太年轻了。”难道神是魔族想要的吗? “如果您所说的神, 指的是教会所宣扬的那一个, 那就没有。”海因里希平静地说,“魔族的命运不是神所安排的, 只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分出了不同的方向, 我们走在了与神官和骑士不同的那一条路上而已。” “那有什么不同呢?”有人讥讽地接话, “规则也好,神也好,我们还不是被光明大陆排斥, 只能躲在无尽深渊挣扎求生?这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海因里希转向他,“最简单地说, 带来一切邪恶的魔鬼, 与觉醒方向不同的人类, 您认为没有区别吗?既然没有神, 教会有什么资格将我们定义为邪恶之源?您要知道,那些最低等的魔民,他们不是什么不合格的魔族,他们其实就是普通的人类,本来是应该生活在光明大陆上的,无尽深渊对他们并不合适。” 说话的这位表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显然,他对于最低等的魔民这个话题并不怎么感兴趣。 海因里希看着他,也很想讥讽地笑一下。在这个时候他简直无比深刻地意识到“魔族即是人类”这句话有多正确——人类中有对自己受苦的底层同胞视而不见者,魔族这不是也有吗? 身在灰塔,忝为长老,说起来干的是“拯救魔族”的大事,却对最底层的魔民毫不关心,这跟教会里那些打着恩泽大地其实却毫不手软地收着什一税,拿着穷人最后一个铜币的供奉的神官们,有什么两样? 魔族即是人类,所有人类的坏毛病,在魔族里也都能看得到,没什么区别。 当然,人类的优点,魔族同样也有。比如说女长老就立刻发问:“你是说,那些魔民其实是普通人类,所以他们才不适应无尽深渊?” 在魔族当中有一种说法,最低等的魔民没有任何魔力,是因为他们的资质低劣,血脉不良,所以才是最低阶层,被其他魔族看不起。 但是如果按照海因里希的说法,这些魔民反而是正常的人类,要比他们这些“堕落”的魔鬼强得多了。 “我们都是人类。”海因里希再次强调,“只不过大家的长处不同罢了。” “魔民有什么长处?”刚才那个说话的又开口了,“就因为他们是人类,就比魔鬼高贵?” “普通人也会很聪明。”海因里希淡淡地说,“他们只是没有觉醒者的特殊能力,但他们的头脑并不比觉醒者差,甚至还可能更好。” 他不等那个魔族反驳,就指着女长老手上的纸,“这就是普通人研究出来的方法,按照灰塔的标准,这个方法怎么样?” 那个魔族哑巴了。他也在灰塔呆了四十年,外头杂交的奇怪魔植里就有不少出自他的手,但是很可惜,没有成功的。如果按照灰塔的标准,能想出种植蘑菇方法的这个“普通人类”,比他更有资格留在灰塔。 “还没有验证……”他半天才挤出这句话来。 海因里希没有再刺激他,毕竟是一位长老,真把对方怼急了,他现在可打不过,所以只是摊了摊手:“您尽可以种一下来验证。” 第一位出现的克里因长老已经急不可待了:“马上就开始!” 从前就有人研究过种植蘑菇,所以资料里所写的菌种菌丝什么的,克里因长老一看就明白。他召下一只猫头鹰,魔宠就带着一个布袋飞了出去,当它带着半袋子草菇和泥土回来的时候,田地里的魔偶也采了一堆火棘果送来,开始按照资料上说的配置培养基。 这个技术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大家各自施展魔法,有人加温,有人加湿,有人用风刃绞碎野草和火棘果,再跟泥土混合起来,再由另一人杀死泥土中所有的生命,即是消毒。而克里因长老则从生长草菇的泥土中提取出了一些白色的菌丝,郑重地放入了培养基。 接下来就需要一点时间了。因为资料上写明了种植它不需要魔力,所以长老们也不能魔力催生,否则就无法验证结果,于是一时间,就只剩下了一堆人大眼对小眼地干看着。沉默片刻,还是克里因咳嗽了一声:“年轻人,你来灰塔是想要求什么?” 有人皱了皱眉头,但克里因没有理会。他研究了这么多年的种植,也有自己的心得,虽然试验还需要时间才能出结果,但是这资料里说的道理他很认可——有些蘑菇会生长在腐朽的树干上,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生长在火棘果的果实上呢? 所以他觉得这个技术大概率能成功,而一旦成功就是解决了相当一部分的饥饿问题,凭着这个功劳,海因里希可以从灰塔换到很多东西,甚至如果让他进入灰塔成为灰塔的一员,也未尝不可。 海因里希却摇了摇头:“我不想要求什么,只想借助灰塔,把这个技术推广开。”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蘑菇种植技术其实不算多么高深,只不过陆希想到了使用火棘果这一原料,才使这个技术能在无尽深渊推行开来而已。 这个技术本身说值钱也不是太值钱,所以海因里希打算把它拿来刷好感。另外,能给魔族们增加一点食物来源,这本来就是他的愿望,也是陆希的。 当然,这好感也不是白刷的,还得给灰塔制造一点麻烦。 “我只希望——”海因里希环视还站在这里的长老们,郑重地说,“这个技术真的能够应用于那些饥饿的魔族,我想让所有的魔族都能增加一部分口粮,而不是所有种植出来的蘑菇,都只是增加了上层魔族的食物。” 大厅里有一瞬间寂静无声,连猫头鹰们都没动静了,站在横梁上仿佛一排玩偶。 克里因和女长老对看了一眼,表情复杂。 海因里希这个要求高吗? 从技术推广方面来说是不高的。这技术如此的简单且实用,只要派出魔宠带着一份复刻的资料往各地领主那里一放就行,只要是条件适合种植的领地,绝对会实施起来——谁不想多点粮食呢? 然而如果要保证种出来的蘑菇能够公平分配给所有的魔族——不,哪怕只是按比例增加每个魔族口粮的百分之四十,那也是不可能的。随便用膝盖想,也知道这些食物首先会供应给金字塔的上层,而下层么——即使食物足够所有的人吃,仍旧会有一部分人得不到食物,因为上层会保证自己手里永远有超过需要的粮食,那就更不必说,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会是什么样子了。 “灰塔一生致力的,就是为所有的魔族谋福利,不是吗?”海因里希一个大魔鬼,站在一群长老中间,从实力上看,仿佛一只兔子落在狼群里,但是他说起话来,却仿佛站得比这些长老们都高一样,“如果说所有的魔族,指的只是有实力的那些,那只需要像野兽一样去抢夺就行了。” 虽然他还没胆大到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但大厅里的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如果只需要弱肉强食,那还要灰塔做什么呢? “你说得容易……”楼梯上方有了新的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二楼上又出现了几个人影,“有几个领主肯这么做?” 海因里希仰起头看向上方:“要种植出能在深渊内成长的粮食,也很不容易。” 说话的人也沉默了。这确实很不容易,而灰塔一直在做。只是,埋头研究,比起让所有领主都听从灰塔的安排,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要容易很多的。 长老们不说话,海因里希也没打算打狗入穷巷,把人逼得太紧了,就不是刷好感的目的了。于是他微微低头:“蘑菇生长需要时间,大概在一个月左右才能长成,不过那个时候灰塔可能已经关闭——” 他话还没说完,克里因已经抬手扔了个东西过来:“拿着这个,一个月之后再来。” 那是一把铭刻魔法阵的钥匙,用来开启灰塔城堡大门的。 看见克里因把钥匙扔了出来,顿时就有人出声阻止:“克里因!” 克里因却摆了摆手:“既然是他送来的技术,当然也要回来看看成绩怎么样。如果是假的,你也别想跑,这把钥匙跟着你呢!” 后面这话虽然听起来像是对海因里希的威胁,但谁都知道只是随便找了个借口,把钥匙给了海因里希而已。 不过这钥匙虽然能够开启灰塔城堡大门,但城堡内部又不是不设防的,光是那尊鹰身女妖的雕像,全力一击就相当于一位魔鬼公爵,更不用说城堡里还有数十位长老和助手,总不至于怕一个大魔鬼生事。 所以克里因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也就没有人再反对了。 于是海因里希向诸位肯露面的长老行礼之后,就拎着自己的防毒面具,又走出了灰塔的城堡大门。 这次大门却没有立刻关上,克里因和女长老远远地看着他在大门之内就把那个古怪的面具又扣在了脸上,这才嗖地冲过大门,闻声而来的灰蛇藤们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人影就已经消失在红色的雾气中了。 “那是个什么东西?”海因里希这一身行头古怪极了,女长老当然早就注意到了。 魔族的穿着打扮那真叫一个五花八门,布料这玩艺儿是最少见的,像灰塔这样所有人都穿得整整齐齐的情况,在别的地方根本见不着。比如说霉菌沼泽,大家穿得比较多的是兽皮,而黑水军穿的是魔兽的甲壳,其他地方还有穿什么树皮树叶的,总之就是因地取材,什么方便就穿什么,一些魔民连出外从魔植上剥皮摘叶都做不到的话,那也只能光着了。 事实上,低等的魔民反而是最需要衣物的,因为他们需要防晒御寒。而高级魔族既不畏寒也不惧热,魔鬼形态不是生鳞就是披毛,自带防护,反而不需要衣物这种东西。 只可惜,在群体之内,物资从来都不是按需分配的,所以不需要衣物的高等魔族,有亚麻布、蛛丝布或者别的什么料子,而最需要衣物的魔民,倒是基本上都衣不蔽体。 不过像海因里希今天穿的这件衣服的材料倒是从所未见。从他打头包到脚的样子来看,显然对多眼魔树散发出的红雾有抵御能力,那个古怪的面具,可想而知也是这个作用。 但是,谁也没从这些东西上感觉到魔力的波动,也就是说,这些东西既不用魔晶,也不是魔法阵驱动,正像他送来的蘑菇种植技术一样,不需要魔力! “全都不需要魔力……”女长老喃喃地念叨了一句,只觉得心里有点古怪的预感,但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倒是克里因没有想这么多,反而感叹说:“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如果能多一些就好了……”多眼魔树散发出的红雾是致幻的,甚至也不需要吸入体内,只要沾在皮肤上就能渐渐渗入,中招的人陷入幻境,连自己身在何处都不知道,还怎么能找到灰塔所在的方向? 因为不想杀人,所以红雾本身不致命,但无孔不入却极其让人头痛,不晋升到魔鬼公爵的等级,很难抵挡得住。而且多眼魔树如果被惊动,只会散发出更浓的红雾,所以进入树林之后又必须缓步前行,不能想着飞奔通过,也就无法取巧,非凭借着实力硬顶不可。 而海因里希显然还没能达到公爵级别,所以他通过多眼魔树林,显然那身古怪的衣服和面具功不可没。 要知道无尽深渊里魔植奇多,能喷吐毒气毒雾者简直数不胜数,所以无尽深渊的树林或沼泽,等闲低级魔族都不敢随意进入。可是很多魔兽也在树林之中,想要捕猎就要进入,否则荒地之上倒是没有什么危险,但也只剩下草根能挖一挖了。 假如魔族们都能有这么一身衣服,岂不是能减少许多危险? 这么一想的话,这个年轻人手上的东西恐怕不止蘑菇种植这一项呢。克里因顿时觉得自己那把钥匙给得好:“暗星龙,倒是也有很多年没见过这个血脉了。” 女长老叹了口气:“这些年来灰塔的魔族越来越少,没见过的又何止暗星龙血脉呢……” 克里因沉默不语。女长老也只说了一半,来灰塔的魔族固然少,可是他们这些在灰塔里的老东西也没有离开过灰塔,又怎么能见到更多的魔族呢? “我们确实已经在灰塔呆得太久了……”良久,克里因终于冒出一句。 女长老跟他的关系向来比较近,听他这话就明白他动心了:“你想去推广这个技术?” “从前我们不出去,是因为出去也没有什么用……”克里因自嘲地笑了一下,“看看城堡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们费了那么多力气,能拿出去的又有多少呢?” “无尽深渊本来就……”女长老也叹息了一声。无尽深渊真的是太艰苦了,灰塔从成立之初开始就千方百计地想改善魔族的生活,可是无尽深渊这个地方,不允许呀! 这么一代代地过去,连人的心志也被消磨了,灰塔渐渐变成了一个传说,一个说起来很美好,但其实根本没什么实际作用的传说…… “但现在这不是有了吗?”克里因的头发和眉毛都已经花白,平常说话做事,眼皮都习惯性地往下垂着,跟脸上的皱纹一起指向八点二十分。但是现在,八点二十却有点往九点一刻发展,整个人看起来似乎都精神一点了,“这可是件真正有用的技术呀!” “你觉得那些领主们会同意吗?” 克里因呵呵了一声:“不去跟他们谈谈,怎么能知道他们同不同意呢?” 女长老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你——”她敢说,这个谈谈绝对不是心平气和的那种……克里因这是,忽然间老夫聊发少年狂了吗? “灰塔最初建立的时候,为的就是所有的魔族。”克里因挺了挺胸膛,“我没忘记进入灰塔的时候发过的誓,你忘记了吗?我在灰塔已经度过了大半辈子,也没做出什么成绩,现在有机会了,总要去试试。怎么样,你要一起来吗?” 第323章 未来联盟(一)、种,还是不种呢? 海因里希归心似箭地往回赶的时候, 在青石城的瓦希德,正躲在旅店的房间里,打开了一面镜子。 这面镜子只有鸡蛋大小, 看起来比青石城出产的手镜还要小巧, 镜子边上镶着五颜六色的宝石,镜面却有些灰蒙蒙的, 照不出个清晰人影。 但是瓦希德却小心翼翼把镜子立起来, 然后按下了镜边的一颗宝石,顿时镜面上闪过一道光芒,灰蒙蒙的水晶面陡然明净。而且那光还在向外扩散,最终变成了脸盆大小的一道光幕,光幕里映出的不是这间旅店的房间,而是一座华丽的宫殿。 “瓦希德?”光幕里传出一个略有些疲惫的声音。 “大公!”瓦希德连忙行礼, 却被光镜对面的人阻止了, “这次交易还顺利吗?” 光镜里的人年纪大概四十多岁, 在贵族当中这不算什么太大的年纪,但他两鬓已经微见白霜了, 眉毛中间也是深深的一道竖纹, 即使脸色和缓的时候也消不去, 可见日常因为烦心事,皱眉已经皱成了习惯。 这位就是阿古斯公国的大公,也是瓦希德商队背后的真正主人。 第267节 这次瓦希德拉来了好几船可可豆, 假如按照当初的定价,能换回去的盐和粮食也是成船计算的, 阿古斯大公真有点担心青石城吃不下这么多可可豆。而且他还有更深一步的想法, 所以才让瓦希德携带了珍贵的传讯神术镜子, 好随时获得消息。 没想到他这么一问, 瓦希德顿时兴奋起来:“大公,粮食和盐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是吗?”阿古斯大公有点难以置信,“所有的可可豆,长云领都收下了?”那可是论船的粮食,长云领竟然真的有那么多的粮食吗?他们可是没有教堂的啊! “是真的!”瓦希德点头如捣蒜,“大公,粮食和盐都已经装船了!”作为商人,他当然不会在这上头轻忽,装船的时候可都是他亲自盯着的。 不过,他开启光镜,可不是为了交易成功的事:“大公,长云领的女公爵,从我们带来的那些杂物里,又发现了一样好东西!” 那个东西,女公爵管它叫油棕,而在阿古斯公国,它被叫做马尾树,因为它披散的大叶子看起来像马尾巴一般。 老实说,瓦希德弄了这一船乱七八糟的东西来时,也没抱什么希望,不过是让人把能看到的植物都弄了点来,企图碰一碰运气。反正这次的可可豆已经装了五船,阿古斯大公也怕对方吃不下,装得太多,恐怕怎么运来的,还得怎么运回去。 所以那最后一船上,真是什么都有。就说这个马尾树吧,虽然都叫这个名字,但其实细分起来也有好多种,叶片形状不尽相同,结出来的果子也是不太一样,有果肉在外的,也有硬壳在外的,有单个儿结果的,也有合成一大团的,吃起来的味道也各有不同。瓦希德反正是能弄到的,就全给带了一些,结果女公爵就从里头挑出了这个油棕。 说起来这个油棕的果子也确实引人注目,因为它是许多硬果簇成一团,好大的一坨,想撬下几颗来都撬不大动,瓦希德索性就直接把这一大坨给装到船上了。 船上有水手认得这个东西,说是能吃,于是瓦希德路上也尝了尝。那硬壳砸开之后,里头的果肉十分粗糙,有着许多渣滓,味道也颇淡,反正瓦希德嚼了之后是咽不下去,感觉跟嚼草叶也差不多了。也就是穷人没得东西吃,拿这玩艺嚼一嚼,好歹也能糊弄一下嘴巴和肚子。 谁知女公爵看了却说,这是好东西,跟橄榄一般能榨油,还比橄榄出的油多! 好家伙,能榨油的东西,这还了得!他们穷得叮当响的阿古斯公国,竟然藏着这么多好东西呢! 瓦希德兴奋得说起话来声音都有点发颤:“大公,这个油棕榨出的油,可以炸东西吃,味道又好,还饱肚!”他在青石城已经吃过了炸食,肉类不用说了,就是普通的蔬菜,外面挂一层淀粉糊下油锅一炸,吃起来都香喷喷的,而且比光吃蔬菜能顶饱。 这里头的道理,女公爵倒是讲了一下,但瓦希德没听明白,什么肠啊胃的他一知半解,但是有一句话听明白了——女公爵说油脂有营养,没肉吃的人如果能吃点油也不错,而且吃一些油,粮食就能少吃一点。 这个,瓦希德倒是明白的。你看贵族们饭桌上有那么多冒着油光的肉类,面包就成了点缀,光吃肉都吃得发腻,谁还要吃什么面包呢? 而且女公爵还说了,这个油棕的油阿古斯公国自己用不完的,她都收。 这么一来,阿古斯公国就有了两样出口产品,至少暂时是不用愁了。 “女公爵已经给了我一本册子。”瓦希德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这是青石城新出的纸。《油棕果实榨油及精炼指南》。” 就这本册子,瓦希德简直恨不得能揣到自己肚子里去。青石城新出的纸又轻又薄,一本册子大概只有相同页数的羊皮纸书的一半,极好携带。可是就因为太轻薄了,不如羊皮纸那么结实,又怕水,他真是好怕在路上出个什么差错,没法把这本册子完好地带回阿古斯公国啊。 但是但是!这个油棕,还不是瓦希德打开光镜的原因! “女公爵说,有一种东西,很适合我们南联邦那边种植,比豆子麦子都更合适,而且产量更高!”瓦希德说着,声音就不由自主地压低,“这种东西叫做木薯。大公请看——” 他说着,就托起了一个椭圆形的粗大东西,呈到光镜前面。那东西一端已经被掰断,露出白色的内瓤。 “木薯?”阿古斯大公眯着眼睛仔细打量这东西,同时念着这个陌生的词汇。这是个什么东西,阿古斯大公年轻的时候也出过门,不是没见识的人,可是也不认识这玩艺儿。 尽管旅店的屋子里没有别人,屋门外更是有阿古斯公国随船的侍卫在站岗,但瓦希德的声音仍旧压得低低的,“这个木薯,是长在地下的……并且,不能生吃,因为里面有毒……” 也难怪瓦希德要压低声音仿佛做贼一样。长在地下——没有得到光明神的祝福;有毒——被魔鬼的力量侵蚀了。这样的东西,拿来当小麦和豆子一样种植? 瓦希德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他顶不住诱惑啊! 要知道往外头买粮食,实在不是长久之计。瓦希德又不是没跑过商,怎么能不知道这种大宗的粮食很难购买?更何况,要买粮食的,也不是他们阿古斯公国一家,没看千岛之国这就来了一个吗? 是的,瓦希德把卡拉德介绍到青石城来,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长云领这位女公爵显然想要招揽各处的商人前来,那他就投其所好,替她宣传。这样,虽然竞争者变多了,可是女公爵如果念他的好处,那做起生意来当然他还是优先的。 果然女公爵就给他指点出一个油棕来。 只是他没想到,女公爵还提出了木薯! 木薯这个东西好啊!什么土地都能种,不像小麦那么需要精心伺候,更适合南联邦那边的气候,关键他自己亲口吃了,虽然说新鲜的有毒,但只要烤熟或者煮熟了吃,就没有问题,还挺好吃呢。 这东西要是种下去,他们可就不需要发愁粮食的事了,要知道就是这次成船地往回拉粮食,对整个阿古斯公国来说也是解决不了所有问题的,只不过能在冬季尽量少饿死几个人罢了。 瓦希德的这个心啊,简直被这个木薯勾得像油煎一样,坐立不安,索性就打开了光镜——这么重要的事儿,哪怕耗损贵重的魔晶也值得了! 果然他把这件事一说,阿古斯大公也坐不住,直接站了起来:“她肯给我们种子?” “听起来,女公爵是这个意思。”瓦希德捧着手里的木薯块根,眼巴巴地看着光幕里的阿古斯大公,“大公,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阿古斯大公也想知道啊! 木薯这么好,如果种下,粮食问题就能解决。到时候他们有粮食,有油料,还有可可豆,阿古斯公国还怕什么呢?教会就再也拿捏不住他们了! 但是,木薯可吃的部分是根茎,还有毒,这,这就是教会宣扬的那种不能吃的东西啊。一旦大面积种植和食用,就等于违背了教会的话,是在跟教会作对啊。 阿古斯大公正在左右为难,宫殿的门被推开,露出一张脸来:“父亲,您在跟谁说话?” “菲特丽。”大公看见自己的女儿,紧锁的眉头也下意识地松了一点,“是瓦希德……” 因为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阿古斯大公平常倒也并不向女儿隐瞒公国的情况,虽然他并没有指望女儿将来能成为继承人,但让她多知道一些总是好的。 “木薯?”菲特丽睁大了碧蓝的眼睛,“真的有那么高的产量吗?那父亲,我们当然要种呀!” “可是一旦种植,怎么瞒得过教会……”阿古斯大公苦笑,“我们不能没有教会。” “但是长云领不就没有教会吗?”菲特丽自从上次瓦希德回来讲起长云领的女公爵,就很有点心向往之的意思,“他们还不是过得很好,领地还扩大了。” 海风郡易主这事儿,阿古斯公国也得到了消息,不能不佩服这位女公爵。但阿古斯大公可没有那样的底气,第一他这里没有女公爵那些赚钱的商品,第二他的公国也没有一位天骑士坐镇啊。 菲特丽低头想了一会儿,忽然说:“父亲,我们为什么不跟女公爵谈一谈呢?” “谈什么?” “谈结盟。”菲特丽抬起头,“女公爵愿意教我们种植木薯,她真的没有任何条件吗?” 阿古斯大公沉默不语。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公国的统治者,还不至于天真——或者说愚蠢到听不出来。女公爵那么慷慨地提供木薯,可不是为了卖卖种子赚钱。 “她想——”阿古斯大公的话到嘴边,又不敢说了。他觉得那位女公爵是要拉着他们一起反对教会,可是女公爵真的有那么大的胆子吗?再说反对教会,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呢? 不过女儿能想到这一点,倒让阿古斯大公刮目相看。他总觉得女儿还小,不需要担忧什么,只要将来他能给她找一个可以保护她的丈夫就好了。但是没想到,女儿现在也会考虑问题了。 “父亲,教会对我们不好,再这样下去,我们说不定就跟苏拉公国一样了。” 阿古斯大公悚然一惊——女儿说得对,再这样下去,阿古斯公国也会被吞并的! 但问题是,长云领离着阿古斯公国太远了,即使结盟,离得那么远,长云领能给他们什么帮助呢?万一有事,长云领也赶不过来啊…… “那就跟女公爵谈啊。”菲特丽率直地说,“把我们的顾虑说出来,听听女公爵怎么说。” “这——”阿古斯大公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女儿,政治谈判,哪有这么直接的? 菲特丽想了想:“可是那位女公爵,看起来也很直率啊。” 阿古斯大公不禁沉思起来——女儿说得好像也对。 “再说——”菲特丽也不至于就天真到啥也不知道,“我们离着长云领那么远,难道她还能吞并我们吗?只有离着我们最近的,才最危险啊。” 别说,菲特丽这无意之中,倒是领悟了“远交近攻”的精髓。 不过假如这话要是让陆希听见,大概会感叹小姑娘还是稍微天真了一点儿,不晓得啥叫殖民地——圣城现在对南联邦诸国,搞的不就是这一套吗?虽然圣城用的是祈福与治疗,而不是明晃晃地大军压境,但其实差不多都是那么一回事。 但是阿古斯大公显然也还没有想到这上头,反而是觉得女儿说得很有道理,踌躇再三之后,终究是如今缺粮的压力太大,他还是下定了决心:“那就按你说的做。” 于是这个难题就抛给了陆希。 老实说,陆希也并不是什么搞政治的好手,她的考虑也就是到“把难题甩给阿古斯公国,要粮食就要跟教会决裂”这一步上,然后与阿古斯公国结个盟,支持他们在南联邦推广木薯,多拉几个盟友,如果反过来能分割布迪王国,把教会从南联邦挤出去才最好呢。 结果现在,未来盟友把皮球又踢回来了——俺们种了木薯,教会不让肿么办? 妈吔,这也要来问她?教会不让又能怎么的,还能举兵冲进王宫,把大公杀了吗? 不过想想教会的德性,有审判所那种地方,也真不好说他们干不出来,难怪阿古斯大公会担忧。 然而她有什么办法呢?难道长云领派兵过去吗? “小姐,早点休息吧。”琳眼看那支魔法蜡烛都要燃掉一半了,陆希还在纸上画来画去,不禁心疼起来——啥的阿古斯公国哟,要从长云领买粮食,还唧唧歪歪的那么多事!害得女公爵这么晚了还不能休息。不买拉倒,难道以为他们长云领的粮食卖不出去了吗? 陆希哭笑不得:“不是这样——” “我看琳说得很对。”海因里希的声音忽然从窗边传了过来,“你的态度就是太好了,那个叫什么来着——人都是柿子捡软的捏。” 柿子这个词儿是用种花家的语言说出来的,还挺字正腔圆,就是人扒着窗户说这种话,不免有点滑稽。 不过陆希倒没觉得滑稽,反而有点惊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这还快?”海因里希从窗户跳进来,想翻个白眼,看见琳在又忍住了,“我还先去看了苏赛恩。”这一走就是好几天呢,居然还说他回来得快! 琳感觉自己脸上的肌肉都要控制不住了。大半夜的,贴身男仆——好吧现在也没人会只把海因里希当个男仆了,但就算是骑士,这大半夜的也不能爬女公爵的窗户啊!更糟糕的是,女公爵竟然半点惊慌或者斥责的意思都没有,显然早就习惯了。 光明神啊,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这爬窗户的举动已经有过多少次了啊! 但是琳还是忍住了,并且贴心地退出了房间。嗯,虽然这种举动明显是不妥的,但既然女公爵没反对,那么就没问题! 于是没问题的女公爵,就跟没问题的爬窗男仆,得以毫无顾忌地说话了:“灰塔之行顺利吗?” “勉强吧。”海因里希一路风尘仆仆地往回赶,现在进了陆希的卧室,忽然间就觉得所有的疲惫都袭上身来,毫无坐相地往椅子上一瘫,“灰塔里,好歹还是有人没忘记初衷。” 陆希倒是没他那么苛刻:“无尽深渊生存艰难,看不到希望的日子是很难过的,还能坚持研究已经很不容易。” 海因里希对她的宽容不十分满意,但也没有回嘴,只说:“蘑菇种植的份量还不够重,等下次过去,再把水泥配方给他们。”一个蘑菇种植,只能让魔族们多点口粮,甚至这点口粮还未必能分配到所有魔族嘴里,并不足以给魔族带来多少希望。但如果一点希望之后再有一点希望呢? 一点萤火只能照亮眼前的方寸之地,但点点萤火连续起来,却能指出一条路来。只要把这条路指示出来,自有更多的魔族会化为萤火,汇入这条光明之路。 第324章 未来联盟(二)、让何塞回去当王嘛 针对灰塔的策略是早就决定的, 海因里希没多说,反而是详细描述了一下通向灰塔的道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尤其是多眼魔树林那一段, 仿佛他去的不是灰塔, 而是西天。 奈何女公爵不解风情,丝毫没有领悟到他隐形炫耀加撒娇的弯弯心思, 十分耿直地发问:“防护服不管用吗?” 海因里希险些被气死, 磨着牙承认:“管用。” 不但对付多眼魔树的红雾管用,对付这一路上糟糕的空气都挺管用的。 无尽深渊环境恶劣,毒气时常都有,高级魔鬼凭借自身的能力还可以抵御,普通魔民就没这个本事了,倘若人人外出时都能有这么一套防护服, 那就好得太多。 “会有的。”陆希感觉到他心情不佳, 还以为他是为了魔族而心忧天下, 于是开口安慰,“慢慢来, 不要着急, 这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做成的事情。” 海因里希虽然是魔族, 但是向来讲卫生,就算是在无尽深渊跟魔兽肉搏战也从来没有动嘴咬的时候,但是现在, 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牙痒痒,很想往什么地方来上一口。 不过没等他动嘴, 肚子里就猛地咕噜了一声, 其声音之大, 在寂静的夜里简直堪称响亮, 连陆希都听见了:“你没吃饭吗?” 海因里希没好气道:“没有!”他一路都急着回来,哪还顾得上吃饭呢。 “走,去厨房。”陆希立刻站了起来,“我给你下碗面片。” “什么?”海因里希万万没想到陆希要给他做饭,简直吓了一跳,“不,不用……”让一位女公爵进厨房?这,这简直是…… 陆希却没让他简直下去,而是一撸袖子,兴致勃勃地说:“面片,你没吃过的,很好吃!” 前天她酿的醋开缸了——是葡萄醋,原料是以前从逃跑的那些商人家里抄出来的质量不咋地的葡萄酒,经过再次发酵,终于可以开缸使用了——她真的不想再用柠檬来调味了,既贵,还不对味儿,搞得现在她的领地里卖的酸辣粉都不正宗,用的其实是一些酸野果汁,这要是在种花家卖这种酸辣粉,怕不连裤衩都要赔掉了! 厨房里现在已经熄火了。冯特公爵向来不吃什么宵夜点心,以前就是安娜夫人有时候会折腾,但她现在自有事业,有了成就感的同时,在物质方面的要求反而少了。而且为了穿衣服好看,能更好地带货,安娜夫人现在特别注意自己的身材,宵夜这种会让人发胖的东西,那是一概都要戒掉的,所以现在城堡里的厨娘只要做一日三餐就好,虽然对于手艺的要求直线上升,但工作量却是少了。 第268节 这会儿厨娘已经下班了,但异世界的炉子也有一样好处,就是有魔法的话点火很快——海因里希一个响指,炉子里就燃起了火焰。 “应该把火柴做出来了。”陆希一边洗手和面,一面忽然想了起来,“有了磷矿,可以做了。”火柴可比火晶便宜多了,还比打火石方便。 不过别以为火柴是小东西就做起来容易,安全火柴那真叫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算算现在长云领的劳动力,好像暂时还真分不出人手做这个。 “现在不是有打火石了嘛。”海因里希对于这种小东西不是很感兴趣,他觉得陆希想得太多。陆希说这东西方便,可是普通人家在炉子里捂一块火种是很容易的事,而旅途之中——哪儿有那么多出行的人啊? 要说弄这个什么火柴,还要安全的,倒不如搞一点她之前说过的□□! “白磷——”陆希不由得哆嗦了一下。□□确实是威力很大,但,但它实在是太那个了。白磷沾到身上,那是会一直烧到骨头里去的,而且燃烧的烟雾也有毒,在现代都属于被禁用的武器,陆希总觉得拿这东西去对付人,实在有点心里过不去。 不过用来对付魔兽倒是可以的,尤其是食尸鬼、百眼怪这一类的堕落魔物,倒是很可以试一试,反正这些东西也是不能吃的,烧光了反而干净。 说起这些堕落魔物,海因里希也不禁严肃起来,一时连什么面片都顾不上了:“霉菌沼泽附近也出现了食尸鬼。” 他是从制药厂那道“门”出入的,当然要顺道看看霉菌沼泽的领地。 说起来这几个月,霉菌沼泽的领地也是欣欣向荣。无尽深渊没有什么固定的一年四季,各地有各地的气候,比如说霉菌沼泽就是雨季与干季这两季轮换,光明大陆的冬季,在霉菌沼泽就是干季,气温虽然比雨季低一点,但也没有长云领那么风雪交加,还算是挺适宜的季节哩。 说起来,如果不是霉菌沼泽到了雨季就有各种真菌随着沼泽涨水而蔓延开来,以及有幽灵出没,那地方的气候在无尽深渊里真算不错的,可以叫一个宜居之地了。 现在情况不同了。霉菌沼泽四周修起了水渠,该堵的堵,该疏的疏,水渠里还有过滤装置,岸上则有石灰吸湿防潮,再加上领地里的房子都换成了水泥房,可不像木头房子那么受菌类欢迎,如今就算到了雨季,那些霉菌也没法再跟从前一样铺天盖地肆意生长,不管房屋还是粮食,又或者是魔族们身上穿的兽皮麻布,都能好端端地保存下来,再也不用愁过了雨季到处都是烂东西了。 所以现在的霉菌沼泽,那可不是从前苦巴巴的样儿了,水泥房子挡风遮雨,里面稍微生个火,以魔族的身体素质就不觉得冷了。再加上陆希还调过去了一批麻布和皮毛——衣服往身上一穿,大家该干什么干什么。 所谓的该干什么干什么,就是狩猎队出外打猎,兼着看看有没有从别的地方逃出来的魔族,可以捡回来增加人口;种植队再开辟点田地,小麦豆子不好种,芋头可以再多种一些啊,反正现在有水渠了,浇水方便,又不会让田地涝着;施工队建屋子——如今那蘑菇种植房又扩建了一倍,还有培养各种霉菌的培养室,挨着霉菌沼泽边上建了一溜儿,不少女性魔民都在那里头干活,她们没魔法,但干活仔细,能够严格遵守培养室的规定,绝不出错。 霉菌沼泽现在已经有了六千人口,以无尽深渊的领地标准来衡量,这里确实可以正式被称为“领地”了。 当然,这个领地的魔民数量占比太高了一些,假如放在别的领地是根本不可能的——魔民干不了多少活,还要吃饭,哪里的领主都不会高兴养他们的,过多的魔民只能饿死,或者自己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死在外面。 但是在霉菌沼泽完全不一样,魔民的工作机会一点都不少,因为他们有机会去地面上工作。 陆希计划中的养猪场已经盖起来了——三百魔民的工作态度是没得说,就是刚开始的时候干活糙一点儿,不过反正盖的是猪圈,什么砖头有点不对缝啦,灰泥抹得不那么平啦,猪都不会计较的。 而在养猪场附近的山坡上,种木薯和红薯的田地也开了出来。魔民们对于粪便这东西并没有什么抵触心理,所以他们已经开始堆肥了,搞得还不错。 而他们得到的报酬在他们自己看来也不少,一日三餐吃饱饭不说,工作结束回霉菌沼泽的时候,还能带回去一批橡子仁——这是他们自己在附近的树林里收集来的,留下一批质量不太好的给明年的猪,再把橡子壳剥下来留给长云领,最后带一批橡子仁回去。 说真的,在陆希看来,这跟用白工没什么两样了。盖猪圈也好,开荒也好,包括剥橡子壳这都是有够累人的,但这些魔民干得高高兴兴,自己捡到的橡子只能带回去一部分,他们还感恩戴德,觉得自己拿走了最好的那些,仿佛占了什么天大便宜似的。 这让陆希良心上都有点不安了,而这些魔民担忧的却是——这个活干完了,以后还有没有这么好的活儿让他们来做了?毕竟做为无尽深渊的最底层,他们从来都被视为废物和拖累,大部分魔民长到这么大没吃过一顿饱饭。现在他们不但能吃饱,还能给领地带回去自己挣的橡子儿,这份成就感是难以形容的。 陆希只能感叹:这个世界,不管光明大陆还是无尽深渊,其实都是一样的,底层民众要的也只不过是这么一点儿生存的保证罢了。 至于魔民们担心没活可干,这属实多虑,陆希只怕他们不肯干,或者在光明大陆上有什么不良反应,哪儿会没活给他们干呢?比如说,领地通向四周的道路可以修一修;比如说冬季码头上出海的船不多,能不能弄一条船,带着会水性的魔族在近海捕捞一下,免得罐头厂停工;再比如说,一边修路,一边勘探一下,看海风郡附近有没有什么资源可以利用。 总之只要想干活,那就一定有活儿给他们干! “所以他们在光明大陆上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魔民基本没有,越是魔力弱的,越没有反应,反而觉得在光明大陆上呆着更舒服一些。”海因里希肯定地说。 “那看来我们的推测是对的。”陆希叹了口气。那些被送过来的,完全没有魔力的孩子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在青石城住了好几个月,看起来跟普通的人类孩子没有任何区别,不但没有什么不适,还都胖了一圈。 这足以证明,魔族就是人类,没有魔力的魔族,跟没有神恩的人族根本就是一回事,大家根出同源,只是分了不同的枝杈而已。 “但我们这根枝杈,就特别不招这个世界喜欢是吗?”海因里希冷笑着说。虽然道理他已经都知道了,但心里就是不痛快。 陆希把一碗面片放到他面前,摸摸他的头:“既成事实就别去想它了,我们不能改变规则,但是可以利用它。好了,酸汤面片,尝尝味道怎么样?” 海因里希还是很不痛快,但是厨房里的气氛太好了,火焰在炉子里那么活泼地跳动着,葱花在锅里爆出的香味还没有完全散去,就被面前的碗里散发的与柠檬不同的酸味儿冲了开去,在温暖的空气里氤氲成一股诱人的香气。 所以他也顾不上这个不公道的世界了,赶紧就先喝了一口:“这个就是醋?” “嗯。”陆希随便拉了张椅子坐下——成了女公爵就有这条好处,做完饭不用管刷锅,嘻嘻——托着下巴看海因里希用筷子捞面片。 别说这魔鬼筷子用得真挺灵的,滑溜溜的面片也是一捞一个准:“好吃吗?” “好吃!”海因里希其实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这个面片又滑又软,酸汤又开胃,虽然汤里只有青菜和鸡蛋花,但在深夜里连汤带面地吃下去,倒是比烤肉和麦酒更让肚子里舒服。 海因里希把一锅面片都扒了个干净,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这个醋跟柠檬真的不一样。” “那当然了。而且还比柠檬便宜。”陆希其实是想酿米醋的,那个味儿才叫正宗呢,可惜水稻还没开始大面积种植,不敢那么奢侈,只好先来点果醋了。 不光有醋,还有酱油、大酱甚至豆腐乳什么的,陆希都想搞起来,但是现在要人手没人手,要条件没条件,也只能想想了,就是这些醋,也就是因为抄了别人家的库存葡萄酒才能便宜起来,真要是用葡萄自己酿——好家伙,葡萄酒那可是给贵族喝的! “教会误事啊!”陆希不由得叹息。非得宣传神恩,种地全靠神官祈福,那产量能上得去吗? 而且,随着新神的脚步渐近,祈福的效果也会降低,要是再碰上什么天灾,恐怕光明大陆就要闹饥荒了。 但是这些事陆希现在也管不着,她只能管眼前:“刚才你说,食尸鬼增加了?” “对!”吃饱了肚子,海因里希也想起了正事,“连霉菌沼泽附近也出现了食尸鬼。” “会是因为现在领地人多了吗?”以前霉菌沼泽没什么活物,食尸鬼也没得吃,所以不出现也是正常的吧? 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摇头:“我从霉菌沼泽到灰塔这一路上,食尸鬼、幽灵之类的深渊生物,出现频率明显增加。”他是跟陆希学了一点统计的,路上随便那么一统计,就能算出来这些深渊生物的数量反常地多,除非他太倒霉,这一路上的深渊生物都让他碰上了。 “那就回头试试□□吧。”陆希叹了口气,“但是只能对这些东西使用,非到万不得已,不要对人使用。” “我知道了。”海因里希其实觉得没什么不能用的,但是他也知道,陆希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而她想要建立起来的那个“地上天国”,就是按照她这套标准来的。他既然对那样美好的地方心向往之,那么自己的行动也该尽量向着那里靠拢,不能心里想着白的,自己却还抹着黑的,那怎么可能达到最后的目的呢? 更何况,他绝不想惹得陆希不快。 海因里希的信用还是有保障的,他既然答应了,陆希也就放心了:“正好你回来了,我还有事拿不定主意呢……” “阿古斯公国……”海因里希听完陆希的话,眼珠子一转,“你想让阿古斯公国变成什么样子?” 陆希很明白他的意思,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觉得那地方离得太远,不可能成为我的领地。但我也不能让圣城把南联邦占了去,其实如果种水稻,那里是好地方。”双季稻,三季稻,可都是南边的。 当然,那样种出来的水稻口感肯定粗糙一些,但对光明大陆的人来说,能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她根本没跟瓦希德提什么水稻,却推出了木薯,明面上的理由是木薯更好种,但其实嘛——只有种了木薯,才能让阿古斯公国彻底跟教会切割开来。 可是阿古斯公国也会打算盘,人家现在要安全保障,这她怎么给? “要是人手足够,倒是可以去驻军,但现在摊子还铺不了这么大。”但是一推六二五也不好,“我想要他们的造船技术。” 瓦希德的船跟圣城的大海船比起来当然还差得远,但人家至少有造整艘船的技术,守着海风郡的码头,不自己发展一下造船技术岂不白浪费了?而且不自己造船,又怎么用魔族们呢? “这样啊——”海因里希忽然一笑,“其实也不太难。你不是说,千岛之国也来人买粮吗?” “对。”陆希心里一动,“你是说——” “让何塞拿回王位,千岛之国跟阿古斯公国不就互为援助了吗?他们两国离得可比咱们近多了。”海因里希嘿嘿一笑——何塞回千岛之国当王,那就可以离陆希远一点了…… 第325章 未来联盟(三)、我们来做电解水的实验 何塞的真实身份, 在城堡内部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当然,只是小小的, 因为知道的人就那么几个。 金羽上下打量何塞:“你居然是——”她是有猜测过何塞的身份, 甚至想过他跟自己一样,都是大贵族家被放弃的子嗣, 但也没想到, 何塞竟然是一国王子。 虽然千岛之国比不上辉光之国或者青狼王国那样的大国,但在南联邦诸国中也是第一位的,何塞作为曾经的继承人,那是比她这个公爵之女还要贵重。 而且他们虽然都曾经是神弃者,但何塞已经被陆希治好了,而她的眼睛却永远无法变得像普通人一样。 不过这个念头只在金羽脑袋里转了一下就被扔到一边去了。陆希说过, 没有什么神弃者, 只有暂时还无法治愈的病, 以及根本不是病的异常,前者只是运气不太好, 而后者则是与众不同。她就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而且她虽然始终没有觉醒神恩, 但现在军工厂里出来的武器弹药都有她的功劳, 还有虫巢、果胶这些特殊物品的处理也是她研究出来的,神放弃了她?哈,她现在已经不需要神的恩赐了, 她靠自己得来的成就,比神的恩赐更好! 青羽也很惊讶, 不过他考虑的是, 如果何塞要回千岛之国, 他是不是也要跟着去? 虽然长云领的生活非常好, 但他最初就是被何塞救下来的,何塞其实才是他要效忠的人。 但是,但是女公爵教授的知识才让他晋升了高级骑士,而且长云领的日子实在太好过了呜呜,去了千岛之国还能再回来吗? “当然应该去啊。”海因里希笑吟吟地插嘴,“千岛之国可没那么容易摆平,王子殿下也得有帮手才行。” 何塞瞪着他。 不用问,他也知道海因里希此刻必然是高兴的。至于他在高兴什么,何塞当然也心知肚明。甚至何塞敢肯定,这小子一定也在陆希面前大力撺掇他回千岛之国争王呢。 虽然他确实是要回去的,但是就是心里很不痛快。 “并不着急。”何塞几乎是磨着牙说道,“公爵大人说了,我总要再进一步,回去才更有保障。” 海因里希微笑道:“能再晋升当然是好的,但现在情况可能不一样了,阿古斯公国已经表示愿意接受我们的木薯种子,但他们希望能够得到保护。你也知道长云领离南联邦还是太远了,那么千岛之国能不能成为他们的盟友,就非常重要。” “阿古斯公国同意种木薯了?”这次说话的是从白浪湾跑过来的翠茜·奎因。 白浪湾现在算是一切都上了正轨。冬季里盐田不太出货,小船也不适合出海,所以大家也闲了下来,正好研究一下牡蛎养殖的问题。 所以翠茜直接从白浪湾跑了过来,准备当面向陆希请教,谁知道才来呢,就听到了爆炸性的新闻。 她是个精明的人,知道自己能听到这些消息,就等于被陆希纳入了“心腹”的范畴。但是这个范畴之内还有很多人在竞争,她必须做更多的事情,才能站稳脚跟,不说挤掉其他人,至少不能让别人再把她挤出去。 白浪湾算是她的天然优势,但这个优势也不能一直保持下去。翠茜头脑很清醒——随着女公爵的领地日渐扩大,带着领地投到她手下的人会越来越多,白浪湾有盐,但谁能保证以后没有别的产盐的领地?海水晒盐,原来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啊。 所以她对于陆希所交待的咸鱼生意特别上心,现在对于牡蛎养殖也是一样重视。事实证明她亲自过来实在是太正确了,要是不来,这些消息岂不都错过了吗? 翠茜一边下定决心以后要多跑青石城,一边积极发言:“这么说,他们是彻底放弃教会了?” 海因里希微微一笑:“再靠教会,他们就饿死了。”成船的可可豆都不要金币,全部要粮食,可见缺粮到了什么程度。 翠茜迅速地盘算了一下。她对南联邦诸国了解不算多,但也知道那里多雨,晒盐是不太合适的,于是心里放松了一点:“缺粮食的肯定不止阿古斯公国,等他们种上了木薯,邻国自然也会受影响。如果我们再能把千岛之国拿下来,那整个南联邦到时候都将再没有教会的立足之地!” 海因里希不免多看了她一眼。从阿古斯公国缺粮,就能够想到推广木薯可以把南联邦诸国都引诱过来,这不算什么特别的真知卓见,一般人多动动脑子的话也是能想到的。但翠茜·奎因不但马上就想到了,还能直接发出了“整个南联邦都将没有教会立足之地”这样的“豪言壮语”,这个就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了。 不过她是个女人,这真是感谢光明神。 海因里希不是瞧不起女人,而是他能确定陆希不喜欢女人——啊,幸好如此,否则他要提防的可就不只一个何塞了。 当然,现在恐怕也不止一个何塞。 海因里希一边跟翠茜说着话,一边目光环视四周。 丹尼尔还在边陲镇。这位曾经的未婚夫现在似乎已经把自己定位在了骑士的位置上,倒是让海因里希很满意。但丹尼尔虽然不在,却还有个碍眼的安东尼呢。 如果安东尼知道海因里希在想什么,一准儿要大骂他脏心烂肺小人之心,看谁都像是盯着蜜糖的苍蝇,统统都在觊觎女公爵呢! 当然,女公爵确实是……但他现在根本没有这个心情啊! 只可惜安东尼并不知道海因里希在脏心烂肺地猜测着他,他甚至根本就没发现海因里希在盯着他,满心都是烦恼。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其实不该再来参加女公爵身边人的这种聚会,因为听到的几乎都不是什么好消息。听听今天这事儿吧,翠茜·奎因一张嘴,就是“让教会在南联邦再无立足之地”! 好家伙,你就说他听在耳朵里,是个什么心情吧? 偏偏他又知道,翠茜的话一点都没错,木薯就是能把教会挤出阿古斯公国,甚至挤出整个南联邦。可是这又怪得了谁呢?难道女公爵教阿古斯人种木薯不是一片好心吗?难道让她眼看着阿古斯公国缺粮却无动于衷,或者只想着把自己的粮食卖出高价,这才对吗? 安东尼当然知道,把粮食种子给阿古斯公国,远不如自己掌握着粮食,每年卖粮赚得多。就像女公爵常说的一句话:给人一条鱼,不如教给他捕鱼的方法。 第269节 女公爵肯这么做,就算是用最苛刻的教义来衡量,也得说一声她仁爱慈悲,是在拯救整个阿古斯公国——这是只有圣徒才能做到的事啊! 可是他也清楚地知道,女公爵会把木薯推出去,是因为这是“未经光明神祝福的食物”,阿古斯公国接受木薯,就等于与信仰决裂,女公爵这是逼着他们在生存与教会之间选择一样,否则她为什么不让他们种植垂穗麦呢? 这是一个藏在食物后面的巨大阴谋,可是它又是如此的光明正大,身上所披的光环是真真切切的! 安东尼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分成了两半。一半在疯狂地喊叫:这是阴谋,这是要推翻教会甚至动摇信仰的大阴谋!而另一半却低声说:她的做法无可厚非,甚至堪称仁慈,她是要让所有的人都能吃饱饭,不是指那些贵族,而是指平民甚至是贫民,她这样做,才是在建造地上天国。 至于说她推出的不是垂穗麦而是木薯——她本来就视教会为敌人,在帮助别人的同时又削弱敌人,这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问题就在于,她为什么要认定了教会就是敌人,就是必须打翻在地,甚至打入无尽深渊的呢? 安东尼痛苦地捂住脸,觉得头痛欲裂。但是无论心里怎么翻腾,每次一说开会,他的身体仍旧会诚实地跑来,然后坐着不动,硬是要听听女公爵要讲什么,要听听其他人讲述领地之内又进行了哪些建设,又研究出了什么新的药物,或者又要种什么新的作物,这些作物又能做成什么样的食物等等等等…… 每次当他想要离开长云领的时候,这些内容都会紧紧地拉着他,让他的脚抬不起来。他总是想着,再看一看,等到路修完了再走,等到红薯收完了再走,等到木薯粉做出来再走,等到兽皮鞣制出来再走…… 这一等,就等到了现在,而女公爵层出不穷的主意还没有完结的样子。甚至现在,她已经要用新作物来挤兑教会了,要知道教会的立足点,不就是祈福和治疗吗?新作物推出,教会的一只脚就已经站不住了! 然而这怪谁?女公爵早就算过账,教会的祈福确实让田地增产,可是增产的那一部分根本就没落入农夫的口袋,而是被教会用税收与供奉的借口全部拿走了。而如果按照女公爵的办法来种植,根本不需要教会的祈福,那么就能省下什一税和供奉,如此一来…… 反正安东尼觉得,如果他是农夫,应该也会喜欢女公爵的办法。 他究竟该怎么办呢?如果女公爵愿意跟教会和谈,一起来建设光明大陆,那该多好呢? 安东尼一边烦恼着,一边听那几个人已经在计划如何回到千岛之国,又该在哪里种木薯了。 这就让他更闹心了。毫无疑问,何塞一旦回到千岛之国,绝对会想方设法把教会赶出去,但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当初不就是因为神官治疗不当,这才使得他成了神弃者,并被剥夺了继承王位的资格吗? 现在人家腿都好了,要回去报仇,谁还能说什么呢? 安东尼都要趴到桌子上去了,只是在教会里接受过的教育让他强打精神,还坐得笔直。而那个海因里希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时不时的还要问一问他的意见,美其名曰他最清楚教会的事,能够提出有用的建议。 天知道他为什么要提出针对教会的建议啊。 所以陆希推门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安东尼仿佛被谁□□过的样子,犹如一条被水泡湿的咸鱼,马上就要软塌塌地瘫在地上一样。 就挺稀罕的…… “这是怎么了?”陆希本能地看向海因里希,虽然没有证据,但她总觉得这事儿…… 海因里希在她发问之前就起身,笑得十分无害的样子:“没什么,我们正在讨论回千岛之国该怎么做——这是什么?” 在陆希身后,约翰搬着一大缸水,而在他后面则是冯特公爵,手里居然拿的不是他的长剑,而是一根铜线,铜线两端各有一根短棒——这么个东西拎在他手里,实在是很不协调。 陆希立刻就被转移了重点:“我们来做个实验。” 所以今天是来上课的?安东尼也不由得精神一振,看向那一大缸水——这是要干吗? 陆希用水变过的戏法不少,比如讲花青素的酸碱变化,比如用染料滴入水中展示的分子运动,所以大家都期待起来,想看看她还能搞出什么来。 “何塞,我之前说了,你对于元素的认知,还是受到旧知识的局限——”陆希示意约翰把缸摆好,“现在我问你,水里有火元素吗?” 这次不用何塞,所有的人都在摇头,就连跑来凑热闹的学渣伦吉尔都不假思索地摇头——水啊,水元素与火元素是互不相容的,水里怎么可能有火元素? 但是何塞的头摇到一半,就不禁迟疑地停住了——假如水中没有火元素,陆希问他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了。 海因里希的头也摇到一半就定住了,然后他跟金羽几乎是同时开口:“水分子是一氧化二氢!” 水里没有火元素?可是氧正是火元素啊! “很好。”陆希对这屋子里唯二的两个好学生点了点头,“我们今天要做的实验就是电解水。我先来讲一下原理……” 冯特公爵今天是实验的主力,因为电需要他来提供,而他拿的那两根短棒,一根是碳棒,用做阳极,让水在这里失去电子而被氧化为氧气;另一根是铁棒,用做阴极,使水得到电子,被还原形成氢气。 这个原理讲完,一众人等,包括主力军冯特公爵的表情都十分惊讶。 水分子的结构,陆希已经讲过。但没有人能看到这个结构,所以大家的理解也只局限在纸面上。而更深入的,关于原子的结构,那就更不可能看见了。众人虽然天天在背“氢氦锂铍硼”,但很多元素他们连见都没见过,就更不必说理解了。 可是如果这个实验成功了,那么首先就能证明水分子确实是由氧和氢构成的,其次,就是至少部分地证实了陆希所讲的原子的结构,因为确实是仅仅靠着电子的变化,水分子就拆解成了氢气与氧气。 当然这第二条,不是好学生一时还想不到。比如说学渣伦吉尔就没想到,只是激动地说:“这么说水里真的有火元素?那水为什么不能烧呢?”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但不该在这时候问,所以还是别问了。 因此伦吉尔暂时没有得到答案,而是先看实验过程。 首先是检验水——青羽这个水系法师亲自鉴定,这确实是一缸纯粹的水。 其实检验完水也就没什么可检查的了,两根短棒是不参加化学反应的,而且无论碳、铁还是做导线的铜,都是劳拉亲手提取的,如假包换。 然后剩下的,就是通电,并且收集分解出来的氢气和氧气了——感谢虫巢与火棘果胶,陆希做了两个不会漏气的袋子,并且从袋子的鼓胀程度,还可以比较直观地看出氢气与氧气的体积比,来证实水分子是一氧对二氢的比例。 所有的人看着两个袋子逐渐鼓胀起来,而缸里的水则在缓慢下落…… “水分子是个稳定的结构,将它的化学键拆开需要花很大的力气,这也是水不能燃烧的原因之一。”陆希抽空先回答了一下伦吉尔刚才的问题,然后问何塞,“你觉得这两个袋子里,哪一个有火元素?” 第326章 未来联盟(四)、点石成金,理论上也是可以实现的 哪个袋子里的气体有火元素,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但何塞却久久没有说话。 他下意识地看向那根碳棒——按照旧知识,那根碳棒里就含有火元素, 但是他能感觉得到, 在实验结束之后,碳棒中含有的火元素没有丝毫减少, 甚至在整个实验过程中, 那些火元素毫无波动,足以证明陆希所说的“电极不参与反应过程”是完全正确的。 所以,现在两个袋子里的气体所含有的火元素,绝对不是自碳棒中转移而来的。也就是说,水元素真的被拆成了火元素! 何塞感觉自己脑袋里像有什么在搅动一样。之前的那些学习当然是有用的,但他总是下意识地想把旧知识套进来, 试图在两者之间找到某种平衡。 但这样是不对的。旧知识体系既然有错误, 就应该把它抛掉, 然后寻求自身在新知识体系中的位置,只有让自己的思维符合新知识体系, 才能学得更好更快。 比如说, 从前的宫廷法师, 能解释水元素如何变为火元素的吗? 但是旧知识体系真的没有可取之处吗?何塞又感觉自己有点乱了。 就像蛇蜕皮一样,尽管知道旧的已经应该放弃,但蜕变的过程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旧知识体系并非一无可取之处, 倘若如此,你也不会觉醒神恩了。”陆希也是琢磨了好几天, 才想到电解水实验, 这个实验虽然简单, 但它既可以颠覆旧观念, 也可以用旧观念加以解释,唯一的毛病就是做起来难——毕竟如果没有冯特公爵觉醒了新能力,她去哪儿弄电?发电机还遥遥无期呢。 “炼金术为什么叫做炼金术呢?这个名字的由来,大家都知道吗?” 跟在她的世界一样,炼金术之所以有这个名字,就是因为有些人认为自己可以用什么乱七八糟的材料炼出黄金来。 在最早的时候,被扔进炼金坩埚里的有硫磺、朱砂、白银——这还是比较靠谱的,只想把白银变成黄金,后来就有更离谱的,扔进去各种魔植甚至某些金属系魔兽乃至骑士的骨头和血肉,想着点石成金了! 好家伙,坩埚变成焚尸炉有没有? 当然,用人类来做实验的都被打成了黑暗法师——陆希倒不是反对这个名称,只是这些变态最后都成了“受魔鬼诱惑而堕落”,这就让人无语了,但凡算算时间,也知道这些变态们的出现还在魔族被驱赶去无尽深渊之前呢。 也就是说,先有变态,后有魔鬼。然而黑锅依旧扣在魔族头上,反正广大平民所知道的历史,也就是教会所宣扬的那一些罢了。什么谁先谁后的,他们统统不清楚。 相比之下,贵族倒是知道得多一点,但也就是那么一点了。虽然不少贵族家里都有几本历史书,无奈那些书也都是教会制做,其内容可想而知是篡改之后的。只有极少数历史悠久的大贵族家里,大概有一些类似于祖先日记一样的东西,会透露一点真相。 然而,无人关心。 对贵族来说,黑锅究竟是谁背并不重要,只要不是他们背就行。什么你说魔鬼是被冤枉的?魔鬼怎么可能被冤枉呢,反正一切罪恶都是他们带来的就对了。 啊,扯远了,总之炼金术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它最初就源于人类对黄金——或者说对财富的渴望,只是到了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会相信能把石头或铁块变成黄金了,大家终于死了这条心,开始往其它研究方向走了。 “炼金术现在走的方向是对的,世界上绝不是只有黄金才有价值,但是——”陆希环顾四周,“从理论上来说,点石成金是可行的。” “这怎么可能——”安东尼脱口而出。教会对于点石成金是绝对批判的,因为那是神的领域,只有神才能创物,绝不允许凡人的窥探。但只说了一半,他就猛地没了声音——假如水都可以变成两种不同的气体,从水元素中都能变出火元素来,那么点石成金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石头——”海因里希下意识地回忆听过的课程,“如果是岩石,大部分是硅酸盐的混合物,如果是矿石,主要成份可能是金属和非金属的氧化物或硫化物——但不管是哪一种,最终都可以分解为多种元素……” 金羽接上:“元素之间的区别,就是原子核内质子和中子总数与核外电子数的不同……” 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十分准确,但陆希能教导的也就到这一步了,可怜这也是她绞尽脑汁儿,才能从自己的记忆深处扒拉出来的信息啊。 对两名好学生能记得如此清楚,陆希表示十分欣慰:“对。氢有一个质子,而氧有八个,也就是说,八个氢原子核如果能聚成一个,就成为氧原子核。那么,金有多少个质子呢?” 金羽举手回答:“七十九个!”她两眼发亮,激动地问,“那么就是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就是金元素了,只需要三个铁原子加一个氢原子——也就是说真的可以把铁变成黄金,那怎么样才能做到呢?足够的压力可以吗?” “这个不行。”陆希看了一眼也有些跃跃欲试的海因里希,“这个需要核聚变反应,不是单纯的压力可以做到的。而核反应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想要控制它精确地生成某种结果就更困难。因此我才说,目前这还只是理论上。” 安东尼悄悄松了口气,但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这口气松得并无意义。哪怕只是理论上的,但已经有人找到了这条通往神的领域的路,那么人类早晚都能通过这条路,掌握神的权柄。 神的权柄…… 安东尼不得不承认,尽管女公爵已经向他证实了教会的一连串谎言,但在他的内心深处,神仍然存在。虽然不是教会所宣扬的那种赐人神恩,又造出光明之山来接引虔诚灵魂的光明之神,但确实总有那么一团光辉,存在于他的心中。 这是因为,他需要有一位神明。 这位神明高悬于他的头顶,审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让他不得懈怠,不谋私利,同时也给了他一个光明的目标——建设地上天国。 他知道女公爵同样也要建立地上天国,可是她的天国与他的,还是有些不同。 安东尼有时候也觉得很困惑——女公爵为什么就认为她的方式是正确的呢?当人失去了信仰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些贵族们不就是榜样?他们嘴上说着虔诚,其实心里完全不把光明神当回事儿。他们没有仁慈和博爱,只恨不得把每一个铜币都收到自己口袋里。 他们供奉教堂只为了保证自己的健康,保证自己能长长久久地活着享受荣华富贵。他们甚至丝毫也不理会死后将在神明面前受到什么样的判决和惩罚。 这就是没有信仰的弊端,因为没有什么可约束这些人了。 就像女公爵抢劫了黑莓镇的教堂之后,因为她向公众揭示了教堂内神官们的腐败,让人们失去了对教堂的敬意,之后抢劫教堂的事情就层出不穷,甚至连真正虔诚仁爱的神官也受到了连累。 这不都是信仰缺失的后果吗?这些弊端明晃晃地摆在眼前,女公爵难道是视而不见吗?还是她真的觉得,只要让所有人都能吃饱,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 安东尼觉得女公爵应该没有这么天真,因为她对贵族的卑劣看得非常清楚——这些人可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什么仓库堆满了就知道礼仪,有吃有穿就知道做坏事是可耻的……正相反,贵族简直就是完美地驳斥了女公爵说的每一个字! 所以神是必须存在的。当初如果不是第一任教皇以光明神为号召,又怎么可能凝聚成整片光明大陆的力量,从魔兽狂潮中打出了人类的地盘?人如果只关心现世,那还有几个人愿意牺牲自己,只为给别人争取一线生机呢? 安东尼想不明白,但他隐隐感觉到了一种畏惧——假如人失去了信仰,却掌握了神的权柄,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他想把这句话说出来,但看了看女公爵,再看看周围两眼发亮的人,又默默地把话咽了回去。 陆希真不知道安东尼这一瞬间已经看到了那么久远的未来。假如知道的话,她可能会夸奖一下安东尼居安思危的意识,然后还是按着自己的计划来——毕竟核反应这事儿,离着光明大陆还差得太远了,如果真的因为现在就害怕释放出这头怪兽,所以从此裹足不前的话,那光明大陆就永远是这个样子,甭想改变了。 所以她现在还是一心在给何塞讲解:“旧知识给元素的分类,忽略了物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且这种变化时刻都在发生。只死板地把它们分成地水风火四大类来理解,就等于限定了自己发展的路。” 何塞目光闪动,若有所思:“物质相互转化……水元素在某种作用下,也可以转变为火元素?” “这只是为了让你在新知识体系与旧知识体系之间寻找到一个联系点,但你不能总想着用旧知识来解释新知识。”陆希严肃地说,“按照旧知识,火元素就是火系力量,那么现在这两袋气体,能够单独燃烧吗?” “这——”何塞有点反应不过来,“氧气不就是燃烧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什么不能燃烧呢? 然而金羽却回答了:“不能。如果皮袋之中只有单独的一种气体,那就没有化学反应。氢气要燃烧需要氧气,而氧气——需要可以燃烧的东西,比如说木炭什么的。如果仅仅只是这两种气体单独加热,那它们只会膨胀,根本就写不出燃烧的化学方程式来。” 虽然“化学方程式”这个词儿她说得有点绕口,但能够意识到用“写不出方程式”来判断是否有化学变化,在这群学生里头也是头一份了,甚至连海因里希都没她反应快,只能悻悻地把要说的话咽了回去。 而何塞完全没注意到两个优等生之间的竞争,因为他已经完全陷入自己的思绪中了。 明明是蕴含着火元素的气体,却不能自己燃烧,即使加热也不行。这证明了之前宫廷教师所讲的“火元素即是火能量”,“得到神恩就是得到了掌握元素的能力”,“将火元素吸收入体内,然后就可以施放火球”什么的,都并不准确。 虽然还不知道“人”在这其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但旧知识确实是不再适用了,他的思路必须转变,比如说像金羽这样,只要想一想写不出方程式,就知道答案…… 其实沉思的还不只是何塞呢。一旁的青羽也整个人都愣住了。他可是水系法师,曾经他以为自己从水系变冰系就已经是极大的转变了,但看了这个电解水实验——难道他还能变火系法师吗? 第270节 “这个就不太容易了。”陆希不得不给青羽稍微泼个冷水,“前面讲了,水的分子结构十分稳定,想把它拆开需要足够的能量,而且还有拆解的方式。就目前来说,我只知道这一种方式,如果你没有电系的能力,恐怕是很难拆得开的。” 好像还有一种光触媒法,但陆希表示自己不会,还是别提了。 冯特公爵倒是眯起了眼睛,似乎得到了什么灵机:“如果氧气跟氢气混合起来点燃——” 陆希耸耸肩膀:“少量会燃烧,大量就可能会爆炸。” 冯特公爵顿时露出了遗憾的表情:“早知道能这样,当初对付那头魔鲸,我上就行!” 陆希哭笑不得:“我想这样的魔鲸不只一头,以后总有机会。” 安东尼也在低头思索,一听这话不由得抬起头来:“不只一头?” “当然。”陆希很肯定地说,“今年的魔兽潮,二次变异的魔兽数量不是又增加了吗?” 丹尼尔在边陲镇,一边抵御魔兽,一边也是要统计的。今年的变异地行龙数量几乎是去年的一倍,如果不是他们的武器也升级了,野战炮更是屡立战功,恐怕边陲镇的防线又要危险。 安东尼不由得有些焦虑:“这,这不应该啊……”当初人类正是觉醒了神恩才能与魔兽对抗,但现在魔兽如果越来越多的变异,神恩还会有用吗? 陆希无情地泼了他一桶冷水:“恐怕这种变化是无法阻挡的。”新神的脚步越来越近,那么魔兽的二次变异就会越来越多。 但是,人类应该也会受到新神的影响吧?那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呢? 陆希不禁在脑海里喊了光球一声。 “会有更多的魔族觉醒。”光球慢吞吞地说,“甚至有些神官和骑士,也会出现魔化。” “这样觉醒的魔族,会跟以前的魔族一样,最终都会疯狂吗?” “当然。”光球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都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觉醒,当然也会有同样的结果。” 陆希抽了口气:“那么魔化的神官和骑士……” “他们可能会反应更加强烈。”光球还是慢吞吞的,不大有精神的样子,“因为他们的力量都是来自旧神,突然闯入新神的力量,会让他们更加排斥。但是这种反应多半只是身体上的,他们的神智倒是更容易保持正常,毕竟体内旧神的力量占上风。除非有人接受新神的力量太快,那最后怎样就很难说了。” 陆希想了想:“那魔化后的神官和骑士,力量是增强还是削弱?” 这个问题让光球也迟疑了一会儿:“不知道……也许两种力量相互冲突而彼此削弱,也或许有人能够掌握两种力量,能在两者之间切换也说不定……新神降临时间太短,没有人统计过这些变化……” 陆希忽然间想到了苏赛恩——独角兽岂不就是既能使用祈福术,又具有魔族的外形吗?他们这一脉,难道就是同时掌握了新神与旧神的力量? “不是。”光球明确地否定了,“新神的力量是吞噬,尤其是吞噬旧神的力量。真正掌握了两种力量的人,应该既能使用神恩,又能吸收其他人的神恩转为自己维持生命的能量,独角兽并不是。” 吸收神恩就能维持生命?陆希脑海里不禁跳出三个大字:植物人!靠着圣光就能活的人,不就是光合作用嘛…… 第327章 图穷匕见(一)、给我一根蜡烛! 当长云领众人在冬季热情地投入生产与学习的时候, 白都的王宫之中却冷清了下来。 其实按理说不该这么冷清的。虽然社交季已经过去,但国王可不是个会让自己无聊的人,更何况今年白都还有大变动——皇家大教堂的主持者都换了人, 单是这些人事变动, 就会在白都内城里掀起一场风波。 所以就连朱丽亚公主都感觉到了不对劲儿,不由得对着重新回到王宫的妮娜说:“父亲这段时间真是很奇怪, 整天都躲在自己的寝宫里, 连——外面都不去了……” 她说的外面,指的主要是苏菲亚夫人的家。这位夫人已经来请了国王两次,但国王都拒绝了。但他又没有新的情妇,这种情况就——朱丽亚公主不好意思说,但真的反常。 妮娜正在翻着一本书,闻言只是点了点头:“陛下也许是觉得外面冷吧。” 她对国王半点好感都没有, 当然更不关心他出了什么事, 哪怕他死在自己寝宫里, 说不定还是件好事呢。 相比之下,王室的藏书更让她感兴趣。如果说在双塔大教堂还有什么好事的话, 那么学会了识字无疑要算一项。 只可惜在双塔, 她也只能读读《教义》, 现在借着公主竟然有机会进入王室的藏书室看书,那还不抓紧时间多读几本? 比如她手上现在读的这一本,讲的就是光明大陆的历史。 这种历史书在藏书室里有不少, 大部分都是精致的小羊皮纸,封面包金嵌宝, 崭新崭新——大概从做出来就没人翻阅过, 妮娜稍微翻了翻, 发现跟《教义》基本没啥两样, 有些甚至就是把《教义》中有关历史的叙述直接摘抄出来,简直是浪费了这些昂贵的纸张和金银! 而她手上这本,名字与历史没啥关系,叫做《大陆杂闻》,但妮娜却从中发现了一些与《教义》所描述的历史不符的消息。 比如说作者记录了一个听来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一名水手,他的曾祖父也是水手,某一日在海上的时候,船只突然遇到了风暴。 风暴突如其来,完全不符合天气规律,以至于船上的测量神术阵都未曾提出预警。他们的船被风浪几次高高抛起,如果不是船长有着精湛的驾驶技术,以及船上有数名水系法师,船一定会被摔成两截,大家都葬身鱼腹。 而在风暴略微平息的时候,被海浪甩得七荤八素的水手,看见不远处有一艘船驶过,那艘船跟他们的船样式不同——他们的船是鱼形的,船体中间宽两头尖;而对面的船则是后部最宽,像一只引颈的大雁一般。 而那艘船头上,也没有装海神或者十字架的装饰,这是海船上不可或缺的东西,没有它就等于失去了神明的庇护,没有一艘船的船主敢这样干! 当时那艘船很快消失在风浪中,除了老水手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看见。所以老水手以为,自己多半是看见了一艘“幽灵船”。因为在两船交错而过的时候,他还看见那艘船上有几个人,正从船舷一侧向海里扔箱子,其中一个箱子在斜着落入海面的时候打开了,老水手清楚地看见,从箱子里倾泻出来的是黄金!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幽灵船吗?据说这是在风暴中沉没的船只,它们装载的是从海底无数沉船中找出来的金银珠宝,但活人若受财宝的诱惑踏上幽灵船又未能及时下来,就会被船带着沉入海底,变成新的幽灵。 从那场风暴中活下来之后,老水手不敢再登船了,因为他怕自己被幽灵盯上,迟早要把他带进海底。 他曾在酒吧里询问有关幽灵船的消息,但传说很多,却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 《大陆杂闻》的作者在听到这个故事之后,很有兴趣地去请教了一些学者,结果有位学者告诉他,那种雁形的船只,是夏国常用的船。 作者由此断定,那确实是一艘幽灵船,因为夏国早在老水手登船之前就消失了,老水手遇到的必然是一艘从迷失之地开出来的幽灵船,借着风暴的机会前来诱惑他所在的船,只不过最终没有得手。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但是妮娜忍不住想起了陆希给她讲过的一些事情——夏国成为迷失之地的时间,与《教义》中所记载的时间根本对不上!是教会篡改了历史,如此才能诬蔑夏国勾结魔鬼。 而如果假定老水手看见的并不是幽灵船,而是一艘夏国的船,船上也不是幽灵而是活人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倒是可以证明《教义》的虚假。 这本书应该推荐给露西——妮娜默默地想,把这个故事又读了一遍,准备记住每一个细节,即使陆希没机会看到这本书,她也可以讲给她听。 在她用心记忆故事的时候,朱丽亚公主忽然说起国王的反常,她自然是不太用心,随口敷衍了一下。 没想到朱丽亚公主听了她的话,倒是点起头来:“说起来,王宫里的女仆们说,今年的天气好像确实跟往常不太一样,真的格外冷一些,虽然雪很少。” 她指的天气,是说外城的气温。 白都的内城有神术阵,四季如春,哪里会感觉冷呢?但王宫里的女仆们家都在外城,当她们回家的时候,自然就感觉到了不同。 不过朱丽亚也不过是说说罢了。她对冷热干湿其实都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女仆们这么议论,她也就这么听听:“她们说,明年会干旱。她们怎么知道呢?” 这一点,妮娜还是有点常识的:“虽然冷但不下雪,明年就会干旱。” “是这样吗?”朱丽亚想了想,“说起来,好像自从阿方索红衣主教离开,花匠就说花园里的花木都长得不太好,也不知道明年的祈福会怎么样……”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话可能不太好,连忙说道,“我不是对列文红衣主教有什么不尊敬……” 妮娜才不会在乎她不尊敬列文呢:“没关系,我知道公主您不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也听说阿方索红衣主教大人力量非凡,整个白都的天气都一直很好。” 白都的风调雨顺是有名的,如果仅仅比较这一点,就连黄金领都比不上。 而且,明年,列文真的能给白都四周的农田祈福吗? 妮娜心里浮起一个疑问,忍不住说:“说起来新换了主持的神官,如果祈福的效果确实有所变化怎么办呢?” “不会吧?”朱丽亚迷茫地睁大眼睛,“都是红衣主教啊……之前不行是因为苏亚只是大主教……” 妮娜没说话,但是心里并不以为然。现在她已经知道了,即使是同样的神术,使用出来效果也是因人而异的,哪怕列文不是靠那种方法晋升,而是一个实打实的红衣主教,他在祈福方面也不见得就能跟阿方索红衣主教一样。 但是黄金领的收成每年都很好,妮娜也不能就说列文的祈福术不行,更不能说他可能现在都不是个单纯的神官,只能把这担忧咽在肚子里,含糊地说:“我只是觉得,既然都说明年可能干旱,是不是应该早点准备起来……” “准备什么?”朱丽亚还是一片茫然,“准备……明年的祈福仪式吗?”她试探着问,但是看到妮娜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说得不对,“我,我不知道……难道还能做什么吗?雨水、干旱,这都是主的意愿,我们除了向主祈祷,还能做什么呢?” 妮娜感觉无话可说:“长云领就不这样。” 朱丽亚这才想到长云领没有教堂:“对啊……那个,要不然我们写信问问露西?” 这个不错! 妮娜马上也有了兴趣:“对对!”公主的信有特殊的传送渠道,她也可以在信里添几笔而不怕被别人看到了。 她刚准备合起书,却有一样薄薄的东西从书页最后面滑了出来。 这也是一张羊皮纸,但只有窄窄的一条,上头随意地写着一行字母。 这个看起来像是那种随笔一类的东西,就是有些人在读到某些内容的时候产生了一些想法,当然不能往书上写,于是就随手裁一条纸来记录下来,然后附在书中。 但是这张纸条上写的内容,妮娜却读不懂,大部分字母看起来都很熟悉,但其中夹杂着几个比较奇怪的,而且即使是认识的字母,组合起来的词汇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妮娜反复地看了两遍,觉得其中某几个词好像还有点眼熟,似乎是某些通用语的词汇加了后缀,但其它的就认不得了。 这东西好像就不是用通用语写的。 妮娜犹豫了一下,把纸条上的那行字抄了下来,然后将原纸夹回书中,起身跟公主一起写信去了。 而这个时候,已经被朱丽亚忘到脑后的国王陛下,正在自己的寝殿之中,面对着列文红衣主教。 国王的状态很奇怪,他看起来很愤怒,但却在不停地打着呵欠,甚至打出了眼泪,整个人都仿佛三天没睡觉一样,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而在他对面,列文则泰然自若,仿佛在拉家常一样地跟他说话:“那种香薰蜡烛,是为王子殿下特制的,目的就是缓和他的烦躁,减缓疯狂的过程,您并没有病症,实在不应该随意尝试的。” “你们根本就没有说……”国王想要咆哮,但他实在很难受,话才说到一半就不由自主地又打了个呵欠,险些连鼻涕都流了出来。 现在他倒是明白了,为什么前一阵子香薰蜡烛断货的时候,乔纳斯王子就“旧病复发”,甚至还“病”得更加厉害,动不动就滚地哭号,原来没有了香薰蜡烛,竟然会如此难受! “但您当初就是请我们来治疗王子殿下的,而且还说过伊丽莎白圣女治疗得好,不是吗?”列文反问。 国王很想能回到几个月之前,那他说不定会拿起很久没有用过的宝剑,去把那个伊丽莎白圣女一剑捅个对穿。 但是时间并不能倒流,国王也只能咬牙切齿:“你们究竟想做什么!”即使他的脑子再不肯转动,现在也感觉到危机了。 “您不要着急。”列文说话很温和,但这种温和是胸有成竹的,是因为一切尽在掌握,笃定对方无法反抗,才会如此温和,因为无论态度有多软,最后的结果都已经不会改变,“我当然是为了治疗王子殿下,毕竟他的病不是神弃者那么简单。” “什么!”国王这一下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声音都忽然响亮起来,“什么神弃者!我的儿子不是神弃者!”苏亚这么说,列文也这么说,他让列文代替了苏亚的位置,难道是白忙吗? “他不是神弃者,而是堕落者。”列文不慌不忙,对国王那种要打人的狰狞视若无睹,“他已经被魔鬼的力量污染了——我们都知道魔鬼在光明大陆上会受到结界的排斥,那您知道这种排斥体现在哪里吗?就是暴躁和疯狂。所有的魔鬼,最终都会疯狂而死,而被其力量污染的人,也会有类似的表现。” 国王想打他,但一点力气都没有:“你胡说……你胡说……” “我并没有胡说。因为是堕落,所以王子殿下的病是治不好的,无论是谁都治不好。”列文停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您也知道长云领那位女公爵甚至治好了海风郡的瘟疫,但她却没有提出要给王子殿下治疗,不是吗?”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不免也有几分自嘲——居然用长云领女公爵治疗瘟疫这件事来证明,也实在是很可笑了。要知道这件事本身,可是教会的脸被女公爵打得噼啪作响,结果…… 但国王却明显被说动了,虽然他还在嘟囔着“你胡说”,但语气中已经完全失去了开始的坚定。而且那份好不容易鼓起来的愤怒与坚定一消退,缺少香薰蜡烛的痛苦就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神:“给我一支蜡烛……” “马上就能给您。”列文知道自己已经稳操胜券了,“这次我们带了好几箱香薰蜡烛过来,后续还能一直提供。但——王子殿下只靠这个也是不行的,这只是缓解他的疯狂,但最终还是会……” 国王再蠢也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你想怎么样?” “有一个方法可以更好地治疗王子殿下。”列文仍旧那么温和地说道,“让王子殿下与一位圣女结婚,这位圣女可以通过某种神术契约与王子殿下分担深渊力量的污染,这样,王子殿下的堕落就能被减缓甚至停顿,他仍旧可以继承您的王位,而王室也不必出现一位堕落者。” “神术契约?”国王一团浆糊的脑袋勉强转动了一下,“那也不需要结婚啊。” 列文笑而不语。国王看了他一会儿,终于迟钝地明白了他的意思:“哪里的圣女?”这不是治疗他的儿子,而是要占据王后的位置,再通过这个位置来操纵王子啊。 果然列文微笑回答:“是双塔的圣女。”他对上国王的目光,了然地解释,“您无须担心,我只是希望您能支持我而已。除此之外,我不会干涉王国的政事。” 国王信他个鬼! 但是都到了这个地步,他又能怎么样呢?就算列文就是要干涉王国政事,他难道就能因此而失去香薰蜡烛吗? 第271节 国王这辈子都没有受过这样的罪。他唯一比较辛苦的日子就是当初接受骑士训练那段时间,但他很快就幸运地觉醒了神恩,虽然级别不高,却也足够他击败自己的兄长坐上王位了。从那之后日子就是享乐,他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生活,现在如果要让他痛苦地活下去——就算整个王国也不可能让他做出这个选择! “你要什么支持?” “骑士团。”列文微笑着说,“有些事情,或许会需要您的骑士团去做。另外,我需要在王国之内寻找合适的孩子来培养。” 培养什么?国王脑袋里转过这个念头,但是还没等他问出口,就看见列文一摆手,有人从宫殿门口送了个箱子进来。 顿时国王什么都忘记了,他踉跄着扑过去掀开箱盖,果然看见满满一箱的香薰蜡烛! 这些蜡烛现在看在国王的眼里,比他最喜欢的美人和醇酒都更珍贵!他迫不及待地抓出一根,用尽自己所有的力量打了个响指——小小一团火光落在烛芯上,顿时宫殿里就蔓延开了一阵甜香。 这甜香包围了国王,他既没注意列文已经退出了宫殿,也忘记了刚才他许诺下的婚事和别的什么,他只是全身心地浸入这甜香之中,开始了幻梦一般的沉浮…… 第328章 图穷匕见(二)、必要的时候,干掉乌利 列文一退出国王的寝殿, 那种温和的表情就立刻消失了。他脸颊的肌肉都绷紧起来,将嘴角也拉成了一条刀锋般的直线,吓得身边的人想要伸手扶他又不敢:“大人——” 他惊慌地向四周看了一眼, 好在这条走廊上静悄悄的, 并没有什么人出现——最近国王心情糟糕,王宫的女仆和男仆们都是能不出现就不出现, 就连最爱守着国王拍马屁的里卡多都找借口不过来, 整个王宫都静得有点过份。 列文额头上渐渐显现出两团黑色的花纹,不过因为正好在在发际线之内,所以看起来并不明显。但如果有人近距离地观察,那是肯定能够发现的。 “伊丽莎白怎么样了?”列文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他不停地做着深呼吸,那两团黑色花纹也是扩大又缩小,好一会儿才终于淡了下去。不过倘若有人能够做个记录, 那么这两团黑色花纹在淡化消失之时, 所占据的面积比刚出现的时候又大了一圈。 如果按照这个趋势, 再有那么一两次,这团花纹就会扩散到发际线之外, 到时候就再也不可能隐藏住了。 列文虽然看不见自己的额头, 但他很清楚这个发展趋势——曾经以为自己的情况应该更好, 毕竟原本是神官,只是使用了魔族的血液而已,却没想到反而比普通魔族发展得更快, 难道是因为级别高吗? “伊丽莎白……还好……”身边的人小心翼翼地回答,“就是很沉默……” 当然, 伊丽莎白本来也不怎么爱说话的, 总是很安静地做着别人吩咐的事, 一度被认为是圣女的典范。所以虽然黑翼死后她格外的沉默, 但看在别人眼里也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化。 果然列文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沉默没什么不好的……安排一下吧,过几天我就回双塔去签订契约。” 身边的人答应了一声,又小心地问:“那么过几个月的祈福……” 接手皇家大教堂,就等于接手了白都教区,权力不必说,责任自然也是要背上的,比如说给王室供应的圣水,再就是白都附近田地的祈福了。 前者,下属倒是毫不担心,因为最近有几名圣女也拥有了圣光治疗的能力,尤其是那个妮娜。列文专门又把她带了来,再加上那些香薰蜡烛,应付王室毫无问题。 至于说王城里其他需要治疗的人——有资格让皇家大教堂治疗的没几个,至少在明年社交季之前都没有问题。而那些平民,自有外城的几个下属教堂去应付。 但田地祈福就不一样了,这是不能让人随便应付的。而且列文现在手掌两个教区,就是需要双份的祈福,可他现在还能使用祈福术吗? 列文对上下属担忧的目光,却笑了:“放心吧,没有问题。” 身为大主教多年,又是审判庭的主事人,他对神术与魔力的研究自然不像那些低级神官一样,连自己的能力究竟是什么都搞不清楚。列文对自己的能力是很明白的,他的祈福术,重点在于“灭杀”,这包括灭虫与除草两部分。 在农田种植中,虫害是影响极大的因素之一,不要说蝗灾那样铺天盖地的灭顶之灾,就像一些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虫子——比如一种绿色的小虫,还有一种红色蜘蛛样的虫子,都能造成作物减产。 而杂草就更不用说了,长起来比庄稼还要起劲,一些祈福术所祈祷来的神之祝福,都被这些杂草抢走了。 所以有些地方会在种植之前先放一把火,好把杂草和虫子烧死。可是休耕过的地里还有虫卵与草根,一把火只能烧掉土地表面的东西,等到种植之后,照样还有杂草与害虫出现,叫人头痛不已。 而列文的能力,就是在种植之下灭杀掉土地中的杂草与害虫,不管是虫卵或是草籽,只要是有生命的,他统统灭掉,之后再播下豆麦的种子,就能不受打扰地成长了。 这样一来,收成自然很好,黄金领年年到了收获季节都是黄金遍地,成为辉光之国最大的粮仓。 这也是对列文的启发——如果灭杀都属于祈福术的话,那么其实无论什么神恩还是魔法,只要是使用得当,都是正确的! 这也是他一力发展“守夜人”的原因——尽管是魔鬼,但为主守夜,即是正确。 而在晋升之后,列文的能力依旧是灭杀,甚至还比从前效率更高,即使要负责两处教区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只不过以他现在的情况,祈福仪式是要改一改,不能真的在仪式上公开使用力量了。 “过几天回双塔,我先去教区的田地走一圈。”列文的办法就是——提前灭杀。 先以巡视教区为由,暗中使用力量给两个教区的田地全部灭杀一遍,等到正式举行仪式那天,就只要做个样子就好。 而且列文已经想好了,他要同时举行两个教区的祈福仪式,让人觉得他有能力同时为两个教区的田地祈福,这可是树立威信的大好机会! 虽然晋升了红衣主教,但同时掌管两个大教区这件事,其实还是不合规矩的。列文心里也很清楚,双塔大教堂的教区本来就不小了,他能掌管还是因为他是裁判所的负责人。而现在更是一举掌管两个大教区,要不是圣城那边为了下一任教皇斗得正厉害,恐怕现在就会有人来接替双塔教区了。 所以在那些圣徒们下手之前,他必须证明他有这个能力掌管两区,祈福仪式就是最近的机会! 当然,祈福也只是方式之一。列文心里很明白,他最大的实力是审判所,是他手下的那些守夜人! “外城那里都安排好了?” “是的。”他的属下连忙回答,“最近天气已经冷了下来,有不少无家可归的人都巴不得到教堂里来。只是圣女就不太好找……” “圣女也不急。”列文也明白,圣女只能靠自己觉醒,是没法制造的,“先选几个人试试药剂的效果。记住,年老的不要,太小的也不行。” 那种药剂十分霸道,连他自己用上也折腾了好几天,其间的痛苦几乎忍受不下来,那换成普通人,身体弱一点的估计都抵不住。而街上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又有哪个是身体健壮的?年老年幼的那些,也只是空受折磨,又白白浪费了药剂。 虽然这些人最终的结果也免不了是冻死街头,但既然明知道不行,也就不用让他们多受痛苦了。 属下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连忙点头,又有些发愁:“可是圣女……”真是无处可寻。尤其是卢卡斯那家伙完蛋之后,他们都不知道该从何着手了。 “等王子殿下订婚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就好了。”列文倒是丝毫都不着急。 如果双塔的圣女能够成为王后,那么各家都会意识到女儿的价值,到时候他再提出双塔接受圣女,自然就会有人上门了。 圣城那里的争斗不是一朝一夕能决出胜负的,就冲着教皇的寿命,他也还有至少三五年的时间呢。 不过,事前的准备是要先做好的。 “布迪公国那边的消息怎么样?” “还是跟从前差不多。乌利圣徒仍旧在培育那些水稻种子。” 如果陆希能听到这个牧师蹩脚的发音,绝对会大吃一惊,因为他所说的“水稻”不是通用语,而是直接用了夏国的语言发音,只是仍旧平仄不分,所以听起来有点别扭罢了。 “哼——”列文对“水稻”这个词汇显然并不陌生,冷笑了一声,“教皇还真是看重他,为了让他升上圣徒,不肯把种子拿出来种植,只供给他一个人。现在更是指望着他靠这个接任教皇,未免想得也太好了。” 牧师有些幸灾乐祸地说:“但也就是那样了,培育出来的种子只能丰收一次,再结出来的稻粒如果直接种植就不能保持,乌利圣徒这几年都在钻研这个问题,但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如果他真的想靠这个接任教皇,恐怕是没希望的。” “但如果教皇全力支持,那也不一定就不能成功。”列文皱了皱眉头,“教皇是不是也在找夏国那批遗宝?” “是的。”这是一个严肃问题,牧师连忙收起了笑容,“如果不是这样,苏亚当初也不敢支持海格。只是谁也没想到,海格居然就死了。现在圣城也在追查海格的死因,但他似乎并不是被黑鲨海盗团杀死的。” 列文露出了怀疑的神情:“真不是圣城干的?”他当初一听到海格的死讯,就怀疑是圣城那边下手,好吞掉夏国的遗宝。 “看来真的不是。”牧师低声说,“教皇似乎也很着急,多半是——希望那批遗宝里有怎么培育水稻的方法?”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也要派人去找!”列文顿时又有了精神,“当初血契只弄到了一半,说不定那批遗宝里会有另一半资料呢?夏国被毁得太快了,那么多好东西都消失了……”太可惜了! 一说到要派人去找,列文就想起了自己的手下:“猎犬还在长云领吗?”要说找人什么的,当然是猎犬最合适啊。 “是的。”牧师回答,“前几天接到了疾风的消息,猎犬好像——犯病了。” 列文顿时眉头一皱:“又犯病了?”猎犬当初来到双塔,就是因为他有这个病,他的父母希望他能在教会里得到治疗,所以才把他送了进来。只不过列文始终没有找到治疗他的办法,还是他自己在成为魔族之后,病情才延缓了一些。 “疾风说,他们已经决定前往青石城,找那位女公爵治疗,顺便看看她究竟是怎么治疗的,是不是用了女巫的魔药。” 列文略有些惊讶:“这个方法不错……”他都没想到,还能这么去试探的。 关于这位女公爵的治疗能力,简直是众说纷纭,当然说得最多的,就是“她有炼金药剂”和“她是女巫”这两种。 对列文来说,他当然希望是最后一种,但很可惜,这个说法并不被所有人认可,因为他来到王都之后就听说了,女公爵治疗了许多得脏病的妓-女,其中有几个妓-女在被治疗好之后还曾经回到王都,又带走了一批病人。 这几个女人回来的时候,她们的亲友邻居都看见的,她们不但身上的红斑和脓疱消失了,而且还面色红润,甚至明显丰满了——这种情况下,再说她们是服用了女巫的魔药,就很难让人信服了。 而且这几个女人还说,女公爵能治的病远不止这一种,她们个个都信誓旦旦,说女公爵用的是奇异的炼金药剂,根本不是什么女巫的魔药。 而在这之后就发生了海风郡瘟疫之事,女公爵又挽救了海风郡。而海风郡自被她管理之后,一切都运转良好——商人们进进出出,带来的都是海风郡有多好的消息;盐在不停地出产,还增加了鱼罐头等新鲜产品——那鱼罐头连皇家大教堂都购买了一批,因为吃起来又美味又方便,一般的厨师还未必做得出来呢。 总之,海风郡这么好,足以证明当时那些人确实是被治愈了,而不是被魔药所欺骗,女巫的说法自然就不攻自破。 但是列文心里总是不相信。毕竟有些病连圣光都不能治疗,长云领连教堂都没有,怎么可能治好呢?炼金药剂不是万能的! 他觉得,女公爵手里应该是既有炼金药剂,又有巫术——毕竟她也是个双黑,有着夏国的堕落血脉,而当初夏国就很喜欢用草药来治病。 但是怀疑归怀疑,无凭无证他也没办法。没想到猎犬倒是能想出新方法——他决不相信有什么炼金药剂能治疗猎犬的病,除非是使用黑巫术,比如说有些黑暗巫师曾经用过什么换血术、换心术、缝合术之类。假如女公爵使用这种方法,证据不就到手了吗? “大人,猎犬会不会暴露……”牧师倒是有点担忧。 列文倒毫不担心:“暴露了逃跑就是。”如果真的死了,那也没办法,反正猎犬的病是治不好的,即使有了圣女都无法逆转,他的使用时间可能比正常守夜人要短得多。唯一遗憾的是,如果没有他,让谁去寻找那批遗宝的下落呢? 如果能够找到夏国御兽法的另一半,也许他的血契神术还可以有更好的效果。如果能够成功让魔鬼不再疯狂,说不定无尽深渊的魔鬼都会愿意成为他的守夜人,而不像现在这样,只能碰运气在光明大陆搜索。 不过就目前来说,还是脚踏实地更好。 “如果用那些流浪者做的试验成功,就以国王的名义颁发旨意吧,打击魔鬼,在整个辉光之国搜索堕落者,凡是有异常的,统统带来。”有异常的人中,出现魔鬼的可能更大,用药之后的成功率也就更高。 只不过这也需要时间,但愿教皇再多活几年,给他再多一点时间。或者在必要的时候,他也可以直接干掉乌利,就让愤怒的教皇去跟那几名圣徒拼一下好了。 那个时候,骑士团那位提尔天骑士就能派上用场了。 列文在心里瞬间就做了决定。倒是牧师问道:“那您打算让谁跟王子结婚呢?” 要跟王子结婚,就要浪费一名圣女,列文其实也有点舍不得,毕竟那个王子实在不值得。但是这样做能得到整个辉光之国的支持,列文想了想,还是说:“那个年纪最小的珊多拉吧。” 乔纳斯王子才十来岁,也不能塞给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圣女,那一看就有鬼啊。 牧师忍不住好笑:“等这个消息宣布出去,那位彩虹领公爵大概要气死了。” 德罗让公爵想把女儿嫁给王子这事儿,简直是天下皆知,现在被一名圣女截胡,怎么可能不生气。 只是德罗让领现在连高级的觉醒者都没有,除了跟王室是亲戚之外,就只剩下那条盛产宝石的河流了。这样的人根本不放在列文眼里,他连眉毛都没动一下:“搜索堕落者的时候,正好把各个领地的情况都了解一下,也许会有什么用得上的。尤其是这段时间,多处教堂都被攻击,这种事绝不能允许!我也会向圣城请命,教会的威严不允许被践踏!凡是敢于向教堂下手的地区,必须付出代价!” 至于德罗让?就让他跳脚去吧。 第329章 图穷匕见(三)、他不放心妮娜跟尤兰 列文挑选的圣女珊多拉, 并不仅仅是因为她年纪小,还因为她是妮娜组织起来学习圣光治疗术小组的成员之一。 虽然妮娜自从与面具签订血契之后就一直表现得很老实,除了跟着面具出外执行任务, 就是聚拢圣女们学习圣光治疗术, 但列文可从来没忘记,她刚刚来到双塔的时候, 直接向他举报卢卡斯的样子。 初来乍到就敢想把卢卡斯掀下来的人, 现在就会老实了吗? 当然,并不排除她在成为契约圣女之后,见识到了双塔的实力就认命了,但列文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别忘了,和妮娜来往最密切的,可是那个刺儿头尤兰! 并且, 列文也还记得卢卡斯那个莫名其妙的肩痛——虽然到现在都找不到病因, 但他记得卢卡斯就是在连续两次与妮娜和尤兰相撞之后才发现的症状, 只是无论他怎么探查,卢卡斯身上都没有被攻击的痕迹, 所以始终找不到证据。 没证据归没证据, 疑心还是要疑心的。真正温顺如伊丽莎白那样的圣女, 都是老老实实在北塔生活,以服侍契约的守夜人为第一要务,即使有闲暇时间, 做的也是缝补一下衣服,或者收拾布置房间, 力图让自己过得更舒服一些。 哪儿有像妮娜这么“上进”的呢? 第272节 再说, 面具的态度也让列文有些不舒服。 对于能够让自己减缓疯狂, 延长寿命的契约圣女, 大部分守夜人当然都是珍惜的,像从前的大衮或现在的毒液那样,对圣女心生嫌弃还会打骂的是极少数。但再怎么珍惜,也就是像对待一件珍贵物品一样,甚至因为圣女死亡也会累及他们的生命,恨不得把圣女打个炼金箱子藏起来,永远别让任何人看到。 根本没人像面具这样,还热衷于带着自己的圣女出门——也不怕脆弱的圣女嘎嘣一下挂掉,把他也拉上光明之山…… 而面具带着妮娜出门的原因,列文也听几个守夜人吐槽过,是因为妮娜“想出去看看”。 因为圣女想出门,就让守夜人不顾及危险,特意带她出门——反正列文从没有见过哪个圣女对自己的守夜人有这样的影响力! 假如每个圣女都能这样,那守夜人是听圣女的,还是听他的? 但是列文又没有理由找妮娜的麻烦。 她是在面具濒临疯掉的时候才与他契约的,结果面具熬过了药剂的痛苦,还晋升了一级。之后面具带她出门执行任务,她还在皇家猎场救了面具。 更不用说,如果不是她,尤兰和伊丽莎白就死了,失去两个圣女,这损失可是不小! 啊对了,她还入了柯恩红衣主教的眼,又治疗了朱丽亚公主,后者也是间接地帮助列文取得了国王的信任,说起来又立一功。 再说了,组织圣女学习圣光治疗术有什么不对吗?圣女们如果都会治疗,岂不又增加了教会的实力? 这样的圣女,不嘉奖也就罢了,如果说还要找她的麻烦,列文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但是他又总觉得不放心,思来想去,决定借着这个机会下手——不能直接试探妮娜,那就从她拉拢的那些圣女里找一个。 珊多拉今年只有十四岁,在这个年纪得到神恩,作为一个平民出身的女孩已然可以算是天赋过人了。但是她兴高采烈来到双塔之后,却发现原来她在教会里也只算个底层,充其量就是被配给一个等级不算很高的守夜人而已。 是的,像她的这种等级,仅仅只是身上有了淡薄的神恩之光,却并不会任何一种神术的圣女,就连契约守夜人,都配不到一个高级的。 珊多拉很机灵,来了没几天她就打听到了,守夜人级别越高,他们的契约圣女也就过得越好,比如说之前的伊丽莎白,现在的妮娜。 那么,假如她也想匹配到一个高级一点的守夜人,那首先得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珊多拉立刻就加入了妮娜组织的学习小组,开始努力学习圣光治疗术。 不过学习不是件容易的事,珊多拉出身平民,没读过书,进了小组要从先学识字开始,并不能像她想的那样进展迅速,一步登天。她曾经缠着妮娜想讨要学习圣光治疗术的诀窍,然而对方却告诉她并没有这样的东西。 如果没有的话,妮娜一个十八岁才觉醒神恩的人,怎么能这么快就学会圣光治疗,而且据说治疗效果比普通牧师都强呢? 珊多拉不相信。她觉得妮娜是偏心。很明显,她跟尤兰关系更好,而尤兰则是小组中第二强的人。这足以证明,妮娜教授尤兰更为专心——她可打听过了,而妮娜来到双塔之前,尤兰并不会圣光治疗术。 只不过妮娜很快就去了王都,珊多拉想抱怨都没有地方。尤兰可不像妮娜那么温和,她性格泼辣,珊多拉有点怕她,并不敢在她面前说太多话。 但是学习实在是件枯燥且困难的事,如果不是尤兰毫不客气地说明了不提升自己的后果,珊多拉可能就要坚持不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列文红衣主教给她带来了好消息! “我,我能成为王子妃?”珊多拉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可我,我只是个平民……”她可没忘记自己的出身呢。 “你虽然是平民,但得到主的青睐成为圣女,自然就不再跟那些普通人一样了。”列文温和地微笑着,“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否则祂也不会向平民降下恩泽。你能得到神恩,就不比任何人更低下。那位王子殿下虽然出身高贵,但他还没有得到神恩,你并没有什么配不上的。” “当然——”列文看着欣喜若狂的珊多拉,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王子也可以选择大贵族家中得到神恩的女儿,但你毕竟是双塔的圣女,有我支持你……” 后面的话不用再说,珊多拉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圣女确实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可是能不能成为王后却不是因为圣女身份,而是因为列文红衣主教选择了她,这才是她真正的靠山! “我,我知道了,我一定听从大人的吩咐。”珊多拉才不管列文为什么选择她,反正她再一次成为了幸运儿,那就要把这个机会紧紧抓住。做王子妃,将来还会成为王后,不比跟一个守夜人结成契约,然后一辈子在这阴暗的北塔生活更好吗? “很好。”列文很满意她的识相,看来自己的眼光并没有错,“你这些日子跟着尤兰,都学习了什么?” “在学识字……”珊多拉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学圣光治疗术,但妮娜说,要先学会识字,还要弄明白人体结构什么的……”那个人体结构其实有点儿吓人,她第一次看见羊皮纸上画的骷髅图时可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是什么黑暗魔法。谁知道后来的剖面图比骷髅图还要可怕,那些红色的肌肉、白色的脂肪,还有内脏什么的,简直吓死人了! “嗯——”列文微微皱眉,“只学了识字和人体结构?平常不学习的时候,她们有说过什么吗?比如说,对双塔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珊多拉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列文的意思。她有点犹豫,毕竟来到双塔之后,是妮娜给了她希望,平常生活里也有些照顾…… 但王后的宝座太吸引人了,而双塔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圣女,珊多拉只犹豫了片刻就拿定了主意:“是有一些……尤兰经常有一些抱怨……” 不过列文对抱怨什么的并不感兴趣。他当然知道尤兰的不满,甚至也知道有不少圣女嘴上不说,心里也是不愿意在双塔跟守夜人搞什么血契的,但那又怎么样呢?她们再不满,哪怕是诅咒教会又能怎么样呢?只要没有反抗的能力,嘴上骂得再凶也毫无作用。 他关心的是,妮娜把这些圣女们召集起来,真的是在学习圣光治疗吗?会不会她找到了什么别的反抗的办法? “这个——”珊多拉想了半天,还是说道,“确实除了在学习圣光治疗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当然,妮娜跟尤兰有时候在我们离开之后还会在一起呆一段时间,那个我就不知道了……” 列文皱了皱眉,他最不放心的就是妮娜跟尤兰:“你跟尤兰关系怎么样?能不能接近她,看她身上有没有藏什么武器?” 双塔里分配给守夜人和圣女的房间虽然没有监视神术阵,但列文当然有所有房间的钥匙,他也早就去悄悄搜查过了,并没找到什么可疑的东西。假如真的有什么线索,那么只能在这两个圣女身上藏着。 珊多拉想起尤兰泼辣的脾气,心里有点畏怯,但再想想做成了这件事,以后她就是王子妃,根本不用再害怕尤兰,顿时又有了勇气:“我有办法了!我会让她来我的房间教我认字,然后想办法泼湿她的衣服,让她在我的房间换衣服。” “这个办法不错。”列文终于觉得珊多拉有点价值了,“你就去做吧。如果她拒绝在你房间换衣服,就来告诉我。”那就证明她身上肯定藏着什么不可见人的东西。 列文交待完珊多拉,就走向了北塔下方的地牢。 地牢里,伊丽莎白整个人都几乎是崩溃的。她知道尤兰在摆脱大兖之后又被契约给了毒液,她也想过有那么一天,这件事或许也会落到她头上来,但她心里总是抱着一点侥幸的心理,觉得黑翼的级别更高,曾经为双塔做出过那么多的贡献,也许双塔会允许她一直维持着现在的情况,也算给守夜人们做出一个榜样。 之前一直没有人来找她,让她这点希望也越来越大,结果就在她觉得自己可以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的时候,突然被带进了地牢。 妮娜说的是对的,圣女在审判厅里的眼里根本只是一个工具,什么兄弟姊妹,什么主的信徒,都是空话!她们就是工具,用得着的时候就被使用,绝对不会考虑她们愿不愿意。 该怎么办?伊丽莎白呆呆地坐在神术阵中央——她的手脚已经被地面上的镣铐锁住,除了呆看着这些暗红色的魔法阵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不知坐了多久,地牢的门被打开,伊丽莎白木然地抬起头,却看见了一个她绝对没有想到的人:“列文大人!” 在地牢之外,两个看守关紧了牢门,彼此看了一眼,都默默闭紧了嘴巴——列文大人已经说了,伊丽莎白重新签订血契的事,绝对不允许向外透露,以免那些守夜人们有什么想法。 就是——不只守夜人,他们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不舒服啊。之前他们对于签订血契是毫无波动的,毕竟守夜人都是堕落者,其实“非我族类”,但列文大人不是啊,他可是神官!结果现在他竟然也要签订血契了,这——神官大人都选择了堕落者的路,那他们这些低级神官该怎么看待那些守夜人呢? “算了,不关我们的事……”年长一些的守卫低声说,“我年纪不小了,再干几年就申请调去别的小教区养老。” 年轻守卫倔强地说:“大人也是没有办法,也是为了增强教会的力量,毕竟连变异的魔兽都出现了,一定是魔鬼的力量在增强,我们如果不增强自己的力量,将来一旦魔鬼反扑,怎么能保护光明大陆呢?” 年长的守卫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能这样想挺好的,至少心里是平静的。 双塔这里的动静陆希自然不可能知晓,但王都的变化,她却是能知道一些的。 这些消息大部分来自于商人,比如说双塔接手了皇家大教堂,列文红衣主教正式掌管两个教区,预备把明年春季的祈福仪式与自己的就职仪式合而为一,同时为两个教区祈福,展现自己的实力。 比如列文大人十分仁慈,一接手皇家大教堂,就让下辖的教堂都在外城施粥,还招募流浪汉去做工,今年冬天,外城也许会少一些冻饿而死的人了。 再比如说这个冬季王宫里特别安静,国王陛下不知是怎么了,既没有举行宴会也没有购买奢侈品,甚至不出王宫,是不是生病了?倒是之前被说成是神弃者的乔纳斯王子殿下,听说情况很稳定,并不像之前传的那么糟糕,可见那位苏亚大主教就是不行…… 陆希本来是对国王的身体健康不感兴趣的,但她接到了朱丽亚的信。公主殿下这封信不是使用魔力鸟传送,而是让皇家骑士送来的,所以写了厚厚的一叠,里头当然也讲到了国王的反常——很少离开寝殿,更不像往年一样爱热闹,她见到国王的次数也很少,其中一次,说了几句话国王就开始打呵欠,仿佛很困倦的样子,朱丽亚建议由妮娜为他治疗,却被国王拒绝了,而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国王又精神奕奕,完全不像有病的样子…… 老实说,这个描述总让陆希觉得有点熟悉,不过她还没琢磨明白的时候,就看见了妮娜夹在公主信中的一张信纸,这里头的信息可就重要得多,顿时就让她把国王扔到了脑后。 妮娜这封信写得颇为隐晦,表面上看起来东一句西一句的似乎没什么东西,一会儿说王都,一会儿又讲双塔,还讲到伊丽莎白,说她现在身体已经恢复了,圣女们都在猜测,她会跟谁再签订契约。 陆希不觉得妮娜千里迢迢就送这么一封全是废话的信来,她把信看到最底下,才看见一句似乎是漫不经心的话:列文大人很照顾伊丽莎白。 如果没有前面的话,陆希大概会把这也当成一句口水话,但是如果前后对照——难道妮娜的意思是说,伊丽莎白要跟列文签订契约?但列文是个神官啊,他要定什么契约? “难不成他变成魔族了?”陆希猛地一拍大腿,险些从椅子上站起来,“这是搞什么!” 尽管这个想法似乎有些荒谬,但一旦起了这个念头,陆希就不禁想起来,列文前一阵子晋升红衣主教的事了——他正是因为晋升了,才能主持两个教区,该不会这个晋升有猫腻吧? 说起来,当初猎犬那个晋升是怎么回事来着?不就是使用炼金药剂吗?就是不知道,这个炼金药剂到底是什么做的,又是怎么发挥效用的? 第330章 未来联盟(五)、千岛之国也遭到了变异魔兽的攻击 “神官还能这么搞的?”陆希忍不住问光球。 虽然她这里就有一个活生生从牧师变成魔鬼的汉克, 但那也是因为他的神恩先消失了,重新觉醒才会变为魔族的,可不是用什么炼金药剂, 直接就来了个职业转换。 “我之前就说过, 如果新神降临,就会有这种情况。”光球倒是很不以为然, “这不过是人为制造的罢了。” 陆希顿时灵光一闪:“你是说, 如果一个神官接受足够的新神之力——但是双塔会有什么新神之力,只有守夜人的魔力才有新神的力量,所以他是接受了魔族的魔力——哎,他用的那个炼金药剂,该不会是用魔族的血肉炼制的吧?” 光球很敷衍地回答:“那就不太清楚了,可能吧。”它显然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你最近的信仰值又不怎么动了。” “正常吧。”陆希也随口敷衍, “买来的五千名奴隶都已经过了安置期, 能信仰我的都信仰了,不信仰的都是死硬派, 一时半时的也扭不过来, 这不很正常的么?” 光球沉默了一下:“不是的。最近一直陆续有人的信仰在改变, 但你的信仰值不升反降了……” “这是为啥?”陆希倒没想到这一点。 “因为有魔族信仰你了。”光球终于说了实话,“之前我就跟你说过,魔族的信仰是不算数的, 现在你的信仰值已经突破三万,扩展了新的资料。” 我信你个鬼! 陆希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表面却装出好奇的样子:“什么新资料?” “魔族的信仰对你是有害的。”光球严肃地说, “它们会抵销你从普通人那里得到的信仰值, 最近你得到了近千的魔族信仰, 所以你的有效信仰值不增反减,如果这样下去,你的十万信仰值任务会更困难!” 果然!陆希越发坚信自己之前的推测是对的,这个任务需要的根本不是什么十万信仰值,而是十万“适合光明神”的信仰值!所以要说这个任务跟光明神无关,那真是鬼才信! “这也没办法呀。”陆希轻描淡写,“我也不能按着魔族不让他们信仰。” “不是!”光球有点急了,“你这样是不行的!新神降临的脚步越来越快,慢慢的这些普通人也会受到新神的影响,他们的信仰值也可能会不算数——这样拖下去,你的任务就根本完成不了了!” 陆希满口敷衍:“有那么严重吗?那怎么办?” “赶紧拿下千岛之国啊!”光球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急得恨不得自己发号施令,“千岛之国现在缺粮,你给他们水稻种子不就行了吗?这样谁也挑不出毛病,再加上你治好了何塞,他继承王位顺理成章,到时候说出水稻种子是你给的,然后再给他们修建医院,整个千岛之国就够你完成任务了!” 它看起来是真的急得要跳脚:“你的形势是非常好的,很有希望完成任务,千万不要自己耽搁了啊!为什么还非要何塞晋升大骑士呢?而且有水稻种子不用,为什么要用那个木薯?还有,无尽深渊的事情你如果管了,等到种植蘑菇和烧制水泥的方子传出去,可能会有更多的魔族信仰你,到时候你就算拿到千岛之国的信仰值,说不定也不够了!” 光球正说着,窗外就传来了轰轰的声音——那是边陲镇城墙上的野战炮又响了。 听见这个声音,光球更激动了:“你有这样的武器,还等什么呢?” 等什么,当然是因为她不打算掀起热武器战争啊。 其实陆希也不知道自己坚持得对不对,但无论如何她还是希望把战斗仅仅限制在王室与教会之中,而不是直接拖一门大炮去对着千岛之国的王城轰击。她希望如果有可能的话,这种武器只用在守卫自己的领土,与对付魔兽上面。 当然,这种坚持也可能挺可笑的,因为正如光球所说,假如她想省事,那么就应该直接推广水稻种子,而不是选择生长在地下的木薯。推出木薯,其实就是逼迫着千岛之国的国民都来站队,用饥饿来逼迫他们选择——而推广木薯必然比推广水稻更困难,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会饿死人,甚至可能有人就坚持自己的信仰,宁愿饿死也不吃地下的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饿死的人,可能比她拿大炮去轰死的人更多。 陆希深深叹了口气。她不知道对错,但既然已经决定这么做了,那就只能一直执行下去了。何塞离着突破已经只差一步,稍微再等一下…… 她这么油盐不进,光球也很烦恼:“那无尽深渊呢?你折腾那些,对你完成任务一点好处都没有!我没有吓唬你,今年变异魔兽明显增加,你也是知道的——而且新神的降临可不是你想的这么今年加一点,明年加一点,祂走得越近,吞噬掉光明神的力量就越多,转化为它自己的力量就越强,突破结界的速度就越快。今年比去年可能只多十分之一的变异魔兽,但明年比今年可能就多十分之三,后年比明年可能就多一半! 也就是说。今年你买了五千个奴隶,最多能收到5000点信仰值;明年买五千个,里头可能就有十个觉醒成魔族,你最多就只能收到4990点;后年在五千人里,你可能只能收到4900点——假如觉醒的魔族都信仰你,那么你就只能收到4800点……你明白这里头的差异吗?” 明白,就是说不是匀速增长而是几何式增长呗。 “而且新神的脚步可能比我说的还要快!”光球恨不得咆哮,“一旦正常人被新神的力量侵袭,哪怕还没有显现出变异或觉醒,他的信仰值也不能算数了,也就是说五千个人里如果有一百个觉醒为魔族,就很有可能还有一千个人虽然外表没有变化,信仰值也不可用了。懂吗?如果新神的脚正式踏上光明大陆,你可能找遍整个光明大陆,都凑不齐十万信仰值了!” “懂。”任光球上蹿下跳,陆希岿然不动,“不过我觉得新神来不了那么快。” “你怎么知道祂来不了那么快呢!”光球简直是痛心疾首,“等到你发现的时候,可能就已经晚了!” 它突然停了下来,趁着房间里没人的时候,跑出来绕着陆希转了一圈,有些怀疑地问:“你该不会是不想完成任务了吧?不想回去了?觉得这里的生活更好?” 陆希心里咯噔一跳,表情淡定:“这里的生活好?你跟我开玩笑呢?天天累成狗,想吃个新菜,还得自己酿醋做酱;想看本书,不是教义就是什么蹩脚的骑士小说,再不然就是魔兽图鉴,有什么意思。” 第273节 “没有就好……”光球又绕了一圈,仿佛终于确定她没有这种念头,才嘟嘟囔囔地说,“你要搞清楚,你现在做的这些事,很多都对你完成任务没有好处!尤其是在无尽深渊——你又不能在无尽深渊生活,建立领地又有什么用?” “那我也不能拿了信仰值就跑吧……”陆希敷衍地说,“不说别的,就说那些给我贡献了信仰值的人,他们之所以信仰我,就是希望以后能过上好日子。我拿到了他们的信仰,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让他们再回去过从前的生活?过河拆桥也没有这么狠的。” 光球停下来看着她:“你只是来给自己赚取活下去的机会的。考虑这么多做什么?” 陆希两手一摊,直接甩锅:“那谁让你们把我投放到一个真实世界里来了呢?你以前就说了,这不是游戏。我身边都是真实的人,他们对我的信仰和期待都是真实的,我怎么能不考虑呢?” 光球被自己说过的话噎住了,半天才小声说:“什么信仰和期待,不过是索取罢了……” 陆希没听清楚它说什么,因为她发现朱丽亚的信封里还有一张小纸条。 把这张纸条一拿出来,陆希就觉得不大对劲,因为上头写的不是通用语,但她却觉得有点眼熟——这个,这好像法语啊! 陆希没学过法语,她对法语所有的印象,都来自于法语音乐剧《巴黎圣母院》的歌词,所以她一眼就从这行字里辨认出了一个词组——la lune,这是法语的“月亮”! 而在通用语里,月亮可不发这个音,而是近似英语的“穆恩”。而且在lune前面的那个la,也是法语的冠词用法——反正陆希只知道法语有这么用的,毕竟她对外语真没什么研究,仅限于能阅读英文的专业资料而已。 所以她其实也就是对“月亮”这一个法语词汇熟悉,毕竟加拿大金嗓子唱的那首《月亮》实在太好听了。当然《大教堂时代》和《美人》也非常棒,然而大教堂的词汇太长她没记住,美人这个词则在这张纸条上没有…… 但是,这不妨碍她确定,这纸条上写的应该是法语,就是不知道啥内容。 好家伙,当初她怎么就没花力气再多学门语言呢……书到用时方恨少,古人诚不欺我。 等下!陆希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辉光之国的历法就跟法国的共和历基本相同啊,她刚来的时候还想过这件事呢,莫不成这不是巧合,而是制定历法的那位国王,就是穿越同乡? 陆希连忙回忆自己在藏书室里看过的历史书籍,制定历法的国王叫多希三世,是一位短寿的国王。 他的父亲多希二世倒是很长命,以普通人的身份一直活到八十多岁。不过多希二世属于那种平庸之主,一辈子最大的贡献大概就是生了多希三世这位英主,只可惜这个有出息的儿子未能继承他的长寿基因,在三十岁的时候就英年早逝了。 三十岁……陆希默默地计算了一下:多希三世在继位之后就更改了历法,那么可以确定,这位老乡最晚穿越时间不会晚于他继位的22岁,之后过了八年,他就去世了,据说是一夕猝死,毫无预兆。 猝死……陆希打了个冷战——这不是猝死,而是这位老乡的游戏时限到了吧? 既然是位有出息的国王,辉光之国又是个大国,多希三世是可能集齐十万信仰值的。假如他想回去原来的世界,应该不会对身后事不做任何交代就跑了,毕竟那时候他已经娶了王后,还生了一个女儿。据说他和王后的感情很好,是辉光之国王室中少有的不找情妇的国王。以至于在他猝死之后,王后伤心过度,没半年也跟着没了…… 总之,从种种痕迹来看,多希三世八成就是一位被光明神拽过来的地球土著。 陆希越想越觉得这分析合理:多希三世没有遗传父亲的平庸,因为他的灵魂不属于此地;而他有了心爱的人,所以不想完成任务返回原来的世界——刚才光球还发出了疑问三连呢,必然是因为以前有人达到了要求却不想回去,所以它才怕陆希也会这样。 而多希三世在继位八年之后才身亡,可见他在这个世界大概是呆足了十年的。也就是说,光球没有能力提前结束她的生命,但她也确实只有十年的时间。 这跟光球所说的游戏时间肯定没关系,八成是因为异界的灵魂在这个世界停留的时限就是十年,超过了还不回去,就只有烟消云散这一个结果。否则多希三世不会连对妻女的安排都来不及做,就撒手人寰。 想明白了这件事,陆希一阵怅然。 光球不能提前打断她,这很好。但十年——不,现在只剩下了八年——时间就仿佛死神的脚步,在不停地向她靠近。 时间太短了。八年在人的一生当中已经不算太长的时光,更何况是要拿来改变整个光明大陆呢?这在历史的长河里,恐怕也只能算是一眨眼的工夫。 不过这倒让陆希下定了决心:时间已经太短,假如还要瞻前顾后犹豫不决,那能做的事情就更少了。既然她已经拟定了方案,那么无论光球再说什么,都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 光球当然不知道陆希心里一瞬间就转过了这么多念头,还想说服她:“人们总能生活下去的,在你来之前就是这样,以后也还是能这样生活的。你的想法,有些是根本做不到的……” 陆希知道它说的有些话是对的。比如说她刚到长云领的时候,想的是推行无神论。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个暂时是行不通的。 长云领是与教会交恶十数年,经过筛选的“无信仰之地”,所以她的“神弃者无罪论”才能迅速被人们接受,而离此不远的晚风岭就不行,肖恩现在做完手术都跟普通人一样了,再回去的时候还会被人报以有些警惕的目光,而且晚风岭有人借着出去贩卖,还会去旁边绿云领的教堂做祷告。 对此,陆希只能承认,信仰这东西确实是很难扭转的。 不过好在这些小贩虽然去做祷告,但对于她这位新领主也并没有什么抵触,做祷告不耽误他们来青石城进货赚钱,也不耽误他们对减少的税收喜笑颜开。 甚至有些人还给她贡献了信仰值,做祷告倒好像只是一个习惯,颇有点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味道。 也是从晚风岭这些平民的身上,陆希看到了破除迷信实在没那么简单,想想海风郡,如果不是那里的教堂主教在瘟疫出现的时候发了个大昏招,自绝根基,那她也根本占据不下海风郡,更不用说还让魔族在海风郡打了个工。 这也是陆希不想长枪大炮去攻击千岛之国的原因之一。真要是这么打过去,可能一下子把那里的教堂打懵,甚至将他们驱逐出去,但驱逐了教堂,不等于就驱逐了信仰,还不如推种木薯,让平民们自己做选择——只有自己做出的选择,才是最坚定的。 “小姐——”琳忽然在房门外面喊了一声,打断了陆希的沉思与光球的叽叽歪歪,“灰羽大人回来了!” 灰羽这个冬季也一直在外面游荡。他大概是个天生的盗贼,哪怕青石城的生活都不能让他多宅几天,就喜欢在外面跑。 当然,这次他出去是有任务的——打探海格的死因。 “海格不是黑鲨帮杀的。”灰羽一回来就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黑鲨帮也在找凶手,因为现在外面都传是他们下的手,以为他们得到了什么宝贝,不少海盗团伙都眼红,甚至好像还有圣城的人也想抓他们,搞得黑鲨帮损失惨重,规模已经缩小了三分之一。黑鲨的头领气得要命,发誓要抓住那伙人,一个个弄死。” “我倒是查到了一点线索——”灰羽看向何塞,“团长你还记得黑章鱼那个寡妇吗?就是有蛇眼的那个女人,好像叫什么珊瑚蛇的——她曾经纠结了一伙人在海上出现过,有人说她找到了一个金主,供养着这个团伙,但从海格死后,他们就销声匿迹,忽然不见了。” 陆希倒还记得那个蛇眼:“就是说,海格养了一些流亡的海盗,可能是找到宝藏之后,这些海盗把他杀了,伪装成黑鲨帮下手,好自己吞了那些财宝?” “我是这么想的,但现在还没有证据。”灰羽这次急急跑回来,主要还不是为了海格的事,“我急着回来,是因为听说千岛之国也遭到了变异魔兽的攻击!” 第331章 未来联盟(六)、在家开个心理诊所,专门治疗魔滴大脑 这一下何塞就坐不住了:“千岛之国?什么变异魔兽?” 千岛之国身处大海之中, 海洋里的魔兽数量何止陆地的十倍,所以千岛之国简直是时刻都在与魔兽战斗,经验当然是十分丰富的。 可是对付变异魔兽,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据说是巨型乌贼。”灰羽一听到消息就飞奔回来, 实在来不及再跑去千岛之国打听详细情形,“似乎是跟上了圣城运输香料的船, 然后围着就不肯走了。” 又是圣城惹来的麻烦…… 然而现在骂圣城自然是没有什么用的, 何塞直接看向陆希:“我——” 他这话说得有些迟疑,因为原先他们约好的时间不是现在。 因为他一直未能晋级,陆希就拟定了明年春天——先等阿古斯公国派人过来,商议好了双方联手的事,然后他就带着木薯的种薯回去,正好赶上播种。 正是考虑到他这个冬天都会留在长云领, 海因里希才放心离开的。 但现在, 不但他自己要走, 灰羽和青羽也会跟着他走,甚至还要带走一部分士兵和枪弹——是的, 今年冬天, 民兵们已经不是民兵, 而是从中选取出一千人,组成了长云领第一军团,是正规军了。 总之他现在离开, 势必影响到长云领的人手和力量。可是如果他单身离开,对千岛之国的变异魔兽之困也不见得有多大用处。 何塞现在就恨自己, 为什么还没晋级!明明他跟海因里希一样, 在开始接受陆希的系统教育时级别相同——哦不, 其实他还是在海因里希之前开始跟陆希学习的, 可是进步反而没有那个魔鬼快,简直让人怀疑人生! “我知道了,你就按计划带人走吧。”陆希倒是并不慌神。其实魔兽潮虽然惊人,但有足够的军火完全可以将它们挡在边陲镇之外,再说还有冯特公爵这个天骑士在,如果仅仅是对付边陲镇这边的魔兽潮,完全没什么好怕的。 倒是何塞前往千岛之国比较危险,不光有魔兽,还有教会和现任国王的手下骑士们呢。说实在,陆希都担心他的人手不够。 “我也晋级了!”灰羽猛然想起来,连忙报喜,“在海上的时候遇到一次风暴,真正身处风暴之中,才领悟了公爵大人说的气压与气流。” 陆希被他吓了一跳:“遇到了风暴?”好家伙,还身处风暴之中,这晋级未免有点太危险了。 然而灰羽并不在意:“不经历危机又怎么提升自己,骑士都是在战斗中晋升的。而且这场风暴还干掉了一伙海盗,真不错。”他去调查黑鲨帮,那群海盗也不是吃素的,他在逃跑的时候被发现,对方直接派出了一艘快船和几十个海盗来追击他,要不是他是风系,又是盗贼,还真不好逃跑呢。 不过这场风暴倒是来得正好,对方的快船被掀翻,他的小船直接就被卷上了天,然后在天空与海面之间好好“感受”了一番风的“魅力”。 之前女公爵给他讲过,之所以会有风,是因为光明大陆在吸收着太阳的热量,但因为各个地方的地形不同,造成了受热的不均匀,因此不同地方的空气冷暖便不同。暖空气膨胀上升,冷空气则在冷却后变重下降,冷暖空气之间产生了气压差。 而空气也像水一样,自高处(气压高)流向低处(气压低),这种流动,就是风。 理论是知道了,甚至女公爵还用火焰给他演示过热空气上升,他甚至直观地看到了风的线条——那是空气流动造成的景象的微微扭曲波动。 但那毕竟范围太小了,女公爵也只能给他点一堆火而已。而且火堆加热的空气,与地表自然的气流还是不同的。 而这次,他在风中被抛来抛去的时候,却真切地感觉到了这种流动,甚至因为风暴在近岸处发生,他甚至有机会感受到海面与海岸之上气流的不同——水与陆地吸收太阳热量确实是不一样的,这个只凭女公爵讲述的理论,是很难明确感受到的。 所以这次的探查虽然危险,却让他也有了极大的收获。 比如说,他现在已经学会了飞翔。 除了一些天生有翅膀的魔族之外,只有到达天骑士级别才可以拥有飞行的能力,而对应的神官则更困难,除非他们的能力是光系或风系,否则比如像柯恩,即使成为红衣主教,他也不会飞,因为他的能力是治疗——圣光治疗跟真正的光系是两回事。 而灰羽现在仅仅是高级骑士,距离天骑士还差着两级呢,却已经学会了御风飞行。 当然,他的飞行必须依靠上升气流,如果在没有上升气流的地方就飞不起来,可以说是一种“伪飞行”能力,更倾向于“滑翔”。 但问题是,上升气流其实到处都有,只不过普通人很难察觉到,即使察觉到了,以人类的体重也无法利用所有的气流——不信你看玩滑翔的,都要找个合适的地方才行,而不是随便从什么居民楼上往下一跳就行。 可是灰羽不一样,他那双看不到颜色的眼睛,现在倒是屏蔽了许多干扰,对于气流线条的观察力可以算是点满了技能。在他眼里,到处都是气流,有些上升,有些下降,有些还打着旋儿。再加上风系盗贼的天赋,稍微大一点的气流他就能利用并且短暂地飞起来,飞不起来的也可以让身体上浮或加速。 总之,现在风真的成了他的朋友,简直无时无刻不在帮助他。就说他从海上回到青石城,有了风的帮助,就直接减少了两天的时间! 这么一来,灰羽觉得自己也有去千岛之国帮忙的资格了,之前青羽晋级的时候他就十分羡慕,现在终于也追上来了。 三名高级骑士放在一起,杀伤力已经不容小觑。千岛之国的教堂里,虽然神官最高级别是红衣主教,但驻守骑士也只有一位大骑士而已。只要何塞不是正面跟他们起冲突,应该问题不大。 “那就赶紧启程吧。”陆希也不再犹豫了,“千万小心!实在不行,木薯的推广可以稍缓,反正我这里还能供应粮食。”千岛之国靠海,好歹的抓点什么,还不至于一个冬季就饿殍遍野。 卡拉德的船还停靠在海风郡。因为他是出来探路的,所以用的不是笨重的大货船,而是较轻快的航船。并且这种船甲板上的空位较多,可以安装一些武器,陆希直接就让何塞带上了一门新出的二型野战炮。 二型炮是今年军工厂刚出来的新货,因为提高了冶炼水平,又改换了新的双基火药,炮身比一型更轻巧,而且炮弹以爆-炸威力为主,不是一型那种钢头□□的样式,倒是合适对付章鱼那类软体动物,毕竟它们没有坚硬的外骨骼需要穿透,神经系统又与高等动物不同,还是炸烂了比较放心。 其实陆希很想搞榴弹炮和火箭筒,无奈她对这些东西实在没有研究,靠着看过的资料能搞到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是极限,剩下的就只能让金羽和伦吉尔去研究了。 不过就目前来说,只要增加野战炮的数量,守住边陲镇并无问题,所以何塞尽管带走了三十名优秀士兵,甚至还带走了一个主力狙击手黑皮,但边陲镇的防线仍旧很稳固。 “又有变异的魔兽来了!”汉克趴在女墙后面,抬头望向天空,“体型很大,应该有狮鹫,但还有稍小一些的,或许是双头鹰,但我不知道谁才是变异的……” “已经很不错了。”陆希站在他旁边,手里也握着枪,“我就说要多锻炼吧?看你现在都已经能分辨出两种不同的魔兽了。” 汉克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本心是不喜欢这种战斗的。尽管能够预告魔兽的到来,可他自己并没有战斗力,眼睁睁看着那些狰狞可怕的魔兽一波波地涌来,真是吓得他这个心啊——可是看看那些普通士兵还在城墙上英勇开火,面对魔兽毫无惧色,他好意思说他不敢上城墙? 于是就这么被逼着站在城墙上,站得久了,居然也觉得好像没那么可怕了,甚至每当他预测准确的时候,两边的士兵还会投来又佩服又羡慕的目光,居然根本不在意他现在已经是个魔鬼,好像他们也巴不得能有这个能力似的。 汉克觉得不太能理解这种羡慕,但他得承认,被羡慕的感觉很好。最重要的是,他虽然觉醒成了魔族,却没有被排斥。 想想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当初他还在村子里的时候,大家看到小艾米背后的那个人脸——啊对,应该叫做寄生胎——都吓得大叫魔鬼附身,恨不得把她连同卡玛一起烧成灰烬才能安心。可是现在,面对一个真正的魔鬼,这些士兵却是羡慕他的能力,还感谢他的预告…… 但是这好像也是有道理的,毕竟他虽然成了魔族,可是没有伤害任何人,还在帮忙守城。 魔鬼并不是什么万恶之源,至少他们长云领有好几个魔鬼,整个领地仍旧欣欣向荣——教义上说的,真的并不正确。 汉克已经不知是多少次发出类似的叹息了。即使他自己没有觉醒成为魔族,现在的信仰也同样会被粉碎,女公爵和长云领已经证实了教会太多的谎言,以前汉克还想着找出女公爵的破绽,重拾自己对主的虔诚,现在这想法是半点都没有了,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教会所宣扬的那个“主”,女公爵才是对的。 至于他自己——觉醒成魔族之后倒是有个明显的好处,就是他的身体强悍了很多,要是现在女公爵再让他去挖河沟里的淤泥,他肯定能挖上一整天都不带累的。 嗯——虽然这好像也没什么好庆幸的,但不管怎么样,力量速度敏捷的提升到底是好事…… 陆希不知道汉克现在已经渐渐“真香”,但她还是比较关心汉克的心理状态的:“你现在有没有烦躁、易怒或者别的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她可没忘记,每个魔族最后都会疯狂这个设定。 “烦躁易怒?”汉克有点摸不着头脑,“没,没有吧……” 仔细想想,他刚刚成为魔族的时候好像有点,但那时候他最大的情绪其实是沮丧,感觉自己一变成魔鬼,天都要塌下来了,那种“前途无亮”的感觉压倒了一切,以至于那阵子他只想蹲在墙角变蘑菇。 当然,沮丧之余也确实有愤怒——为什么他这么虔诚,却偏偏变成了魔鬼? 但是变成魔鬼的并不只他一个人,还有海因里希呢——是的,现在陆希的这群下属里头,真心实意认为海因里希是在听了她讲课之后才觉醒成为魔鬼的,只有汉克一个老实人了。 第274节 总之,一旦发现有人跟自己一样,感觉仿佛就好了不少。之后女公爵更是迅速给他找到了发光发热的位置,让他能够收获旁人的肯定。如此一来,负面情绪迅速消失,什么烦躁易怒之类的,好像都没有诶…… 陆希其实也时常观察汉克,发现汉克确实是没有多少这方面的负面情绪。而且不仅仅是汉克,小魔鬼切莉自从觉醒之后就到了长云领,日常也没有什么狂暴之类的表现,跟一个普通小孩子看起来都差不多嘛。 说实在的,虽然样本并不多,但陆希觉得从自己这边的两个“家养魔鬼”或许可以推断,魔族的易怒和疯狂,跟情绪多少是有点关系的。 顶着“生而有罪”的名头,是个人都不会愉快,必然影响到情绪。尽管这不能治本,但如果能让心情愉快,应该也能减缓这种疯狂——守夜人们之所以在签订血契之后情况大为好转,说不定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得到了某种认可和保险,心情一好自然就不疯了。 “在家开个心理诊所,专门治疗魔滴大脑……”陆希默默自我吐槽。 只可惜她没有足够的守夜人的样本,不能在他们中间也做一番调查,看看同样是签订血契,是不是也有不同。 正在她这么想着的时候,前方的天空已经出现了一片乌云,飞在最前头的正是两头狮鹫,后面则是至少十几只双头鹰——巨大的翅膀一对对的铺开来,简直可算遮天蔽日。 “狙击手准备!”射击组那边传来命令,而正面城墙上也响起了口令,“高射机枪组准备!” 高射机枪算是今年冬季的新王牌武器,专门对付天上的大型飞行魔兽。不过这东西真的太吃子弹了,所以机枪组的人并不能肆无忌惮地倾泻子弹,只能配合狙击组行动。 饶是如此,为了争这个位置也是抢破了头,谁都想过过用子弹撕碎魔兽的瘾,之前的狙击组一时都不吃香了。 当然,最被争抢的还是炮兵组,只不过大炮一响真是黄金万两,尤其是今年换了二型新炮之后,陆希有时候听见炮声隆隆都有点肉疼——主要是一炮下去,魔兽确实倒下了,但也给炸碎了,皮毛没有皮毛,有时候连魔晶都会碎裂,价值简直是直线下降。机枪比大炮好一些,但被机枪正面扫射过的魔兽,也就别提什么皮毛了。 综上所述,现在边陲镇的防守,主力还是倾向于射击组。当然,一旦情形比较严峻,机枪与野战炮就要立刻加入,那时候可不能考虑什么钱不钱的。 比如说现在,狙击手们已经开始射击,立刻就有两只双头鹰歪歪斜斜,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往下落。 现在狙击组用的都是破魔枪了。金羽和伦吉尔找到了在膛线加入幽灵粉末的方法,子弹出膛的时候就会带上细微的幽灵粉末,加上双基火药的推力,连中阶魔兽也能直接破防。而且这种用法比在弹头中加入幽灵粉末更节约,堪称性价比超高! 但是两头狮鹫反应却极为迅速,庞大的身躯猛然向上拔起,一颗子弹擦过其中一头的腹部,只飞落了几撮金红的毛发。 但就在这时候,丹尼尔的枪也响了,一只狮鹫仿佛被铁锤重重击打,飞行的势头都停顿了一下,并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嚎叫。随着这声嚎叫,两只狮鹫的翅膀同时重重扇动,城墙上骑士们撑起的斗气盾陡然发出了噼哩啪啦的声音,被风刃打出了一片波纹。 但是狙击枪的长处就在于距离,现在狮鹫离着城墙还有将近四百米远,再怎么厉害的风刃到了墙头也是强弩之末,并不能破开斗气盾,反而是狙击组又是一轮射击,至少有八只双头鹰被击落。 只是这些飞行魔兽速度极快,两轮射击之后,它们距离城墙就只剩两百米了。 “有只狮鹫是变异的!”就在这个时候,汉克突然紧张地说,“小心,它要攻击了!” 第332章 未来联盟(七)、这不是山药吗? 到了这个距离, 就是机枪组开火的时候了。哒哒哒哒的子弹横飞中,只有陆希听见了汉克后面的话:“它的攻击不对劲!” “注意隐蔽!”电光火石之间,陆希突然想到了“不对劲”的一种可能性, 立刻放声大喊。 下一秒, 城头上的斗气盾就被穿透了。 是的,是穿透, 而不是被打碎。 强力的攻击打到斗气盾上, 当超过斗气盾可承载的范围时,整个斗气盾会被打得粉碎,然后攻击才落在被防护者身上。而像这种风刃直接穿过斗气盾,在上头切出一道道裂缝,而斗气盾整体还存在,尚未解体的情况, 陆希只想到了一种——破魔子弹射击斗气盾的时候, 也是这样, 会先在斗气盾上打出一个圆圆的小孔,直到子弹已经穿过斗气盾击中了目标, 斗气盾才会裂开甚至破碎。 这只狮鹫发出的攻击, 居然也是破魔的! 幸好城头上的骑士都穿着精钢盔甲, 而士兵们虽然没有盔甲,但射击位有防护——本来是考虑到斗气盾被打爆的情况下总要有个遮挡,现在却恰好派上了用场。 只听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 风刃首先就落在了在城墙边上撑起斗气盾的骑士身上。尽管他们反应都很快,但风刃破魔实在出乎人意料之外, 盔甲又不能把人包得跟罐头一样, 所以还是有人受了伤。 而高射机枪位受到的攻击较少, 因为子弹呼啸而出, 正面过来的风刃竟然被子弹直接击碎了大半,剩下的也被防护铁板挡住,只有几片漏网之鱼。但问题是士兵们可没有铁甲,只在头上戴了钢盔,所以当即就有两人被风刃划伤,血流满身。 陆希刚才被汉克直接扑倒在了城墙下方,有两片风刃就直接钉在她脑袋上方大概五六厘米的地方,她能清楚听见风刃打在水泥地面上的扑扑声,跟打在斗气盾上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但随即这声音就被机枪的狂吼压了过去——变异狮鹫已经扑到城墙上空,但两挺机枪雨点一样的子弹全部倾泻在它身上,顿时就打得它毛发乱飞,鲜血四溅。 狮鹫相对柔软的腹部被弹雨撕开,两扇翅膀也被打得破破烂烂,它惨烈地吼叫着,还想要张嘴拼命发出最后一击,但一枚狙击子弹从旁边斜射过来,直接穿透它的眼珠,射-进了大脑,将它的大招永远憋了回去。 救护组在卡玛的带领下,战斗尚未结束就冲上了城墙。这次的运气还算不错,受伤的士兵一个被风刃钉进肩胛,一个被划开了大腿,但没有伤到动脉血管。虽然两人看起来鲜血淋漓,但只要清创缝合即可。至于受伤的骑士,因为有盔甲的缘故,也都是皮肉伤,以他们的愈合能力,甚至不需要缝合。 陆希跟着担架匆匆跑下城墙,琳脸色发白地迎了上来:“小姐,您不能再上城墙了!”天呀,刚才听见上面有人受伤的时候她简直吓死了——女公爵可没穿盔甲! “先处理伤口再说。”陆希也没想到魔兽还能变异出破魔能力来,现在她自己都心有余悸,毕竟狮鹫的风刃跟刀子一样锋利,假如它在城墙近处发出最后一击,那失去了斗气盾的保护,墙头上就会下起刀子雨,哪怕是汉克给她找不到能躲藏的地方! 到了那时候,她和没穿盔甲的普通士兵就等着被戳成筛子吧,只要有一刀划过动脉,人几分钟就凉…… 看样子光有城墙不行,得建碉堡了啊! 陆希不禁又想起了刚刚离开的何塞,以及去了灰塔的海因里希。前者可别碰到有破魔能力的变异魔兽,后者——无尽深渊的魔兽还少一点,但天知道那些幽灵啊食尸鬼什么的,又会不会变异呢? 她忍不住问光球:“会吗?” “唔——”光球好像也被吓着了,毕竟她这个宿主要是现在就完蛋,光球的计划也就跟着流产,“没想到会变异出破魔能力来,这个确实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想也是正常的,毕竟新神的能力可以吞噬光明神……” 陆希不禁想到了幽灵,尤其是那种变异的,根本连圣光都不畏惧,这其实也是一种破魔的能力。 “这样,以后的战斗就更难了……”觉醒者的优势在被削弱,而魔兽的能力却在增加,这样发展下去…… “所以你还不快点完成任务啊?”光球又开始念叨,“这样下去,魔兽迟早会占据上风的,你再不走说不定就来不及了。” “为什么魔兽的变异会这么快呢?”陆希没理光球的催促,追问道,“人类有二次变异的吗?” “人类总是比魔兽慢一些的。”光球也难得地叹息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人类对于神的力量接受也没有魔兽快……” 这个道理陆希倒是懂的。高等动物嘛,结构复杂精密,而越是精密的东西容错率越低,一旦有外来的力量施加于其上,这个系统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调整。 并且,这种变化大概也需要通过血脉来传递,这个时候人类比野兽更长的寿命反而成了拖累,人繁衍两到三代的时间,足够野兽们繁衍出七八代来了,该突变的基因突变了,该遗传的也遗传了,看起来自然比人类接受得更快,其实那些接受不了的,大概都不知死在野外的哪个角落,人类不知道而已。 但是人类总是会追上来的。当初的魔兽潮,也是野兽先开始魔化,人类在一段时间内进化速度远远落后,导致了那段黑暗时期。可是黑暗过后便是黎明,人类照样打退了魔兽,找到了对付和限制它们的方法。 现在,随着新神的降临,魔兽又率先开始了进化,人类也需要赶紧追上来才是。不过陆希有信心——人类既然以前没有输过,那么这次也不会输。 只不过就目前而言,人类恐怕暂时是要落后了,不知道何塞和海因里希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被惦记着的海因里希,现在正跟着灰塔长老克里因进入幽影领地,在他们身后,是克里因的两个助手,还有名义上是海因里希下属的猎犬。 幽影领地,一天只有4个小时能够见到黄昏一般的阳光,其余的时间都是黑夜。 现在他们进入的时间正好是“白昼”,昏黄的光线从天空洒落下来,照得那些树木颜色也微微发黄,看起来仿佛是时间有些久远的骨头。再加上没有一片树叶,只有扭曲的枝干,远远看去,仿佛许多具枯骨在向天空伸出指爪,让人毛骨悚然。 “这些树木是活着的。”猎犬在海因里希背后说,“我闻到了活着的气味。” 他不说,海因里希还真没发现这全都是活树!因为这连半片叶子都没有,看起来真的像已经枯死的样子。 “这是骨桐。”克里因随手拍了拍身边的一棵树,“是一种奇异的魔植,只有它能在黑暗中生长,不需要阳光。幽影领地只有这种魔植可以存活。” 魔植多种多样,但基本上都需要阳光。如果阳光过份缺少,可以使用魔晶来辅助生长,但这样一来花费就极大,哪个领地也不能大规模地种植。 比如说有名的黑水沼泽,阳光倒是有一些,可因为到处都遍布着有毒的黑水,所以能够在那里生长的也就是一些黑枫跟暗夜魔芋。 但是黑水沼泽怎么说也比这片幽影之地强,阳光如此稀少,就连生命力强大的魔植也长不起来,只有骨桐能适应这里的环境,因为它不生长叶片,也就是说,它不靠光合作用来提供营养。 “这些是什么?”海因里希眯着眼睛,发现树林更深处的一些骨桐上缠绕着许多藤蔓,这些藤蔓上对生着卵圆状的叶片,只不过颜色偏向紫红色。 克里因被噎了一下。毕竟他刚刚说过幽影领地只有骨桐能够存活,海因里希就发现了新的植物,不免有点打脸。 如果换了别的人,克里因大概就要给他个教训——让灰塔长老下不来台,管你是对是错,都是错的! 但是轮到海因里希,克里因就只是咳嗽了一声:“说起来我也有很久没来过幽影领地了,可能他们找到了新的能够生长的植物……”唉,谁让海因里希又带来了一个水泥配方呢?尤其是这种烧制出来的东西不但坚硬,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幽灵,用来修建城墙和房屋真是太合适了。 克里因敢打赌,海因里希手里一定还有别的好东西,如果蘑菇种植和水泥配方能够推广到各个领地,真正用于普通魔族,这小子一定还会拿出更多的东西。就冲这些东西,打脸就打脸吧,忍了! 而且他也有点好奇——幽影领地这是发现了什么新植物,居然能在这种极度缺少阳光的地方种植呢? 于是几个人不往前走,先开始观察起藤蔓来。 开始大家还小心翼翼,但随即他们就发现,尽管颜色诡异了点,但这种藤蔓并不像灰塔外面的蛇藤一样有攻击性,它看起来就是一种普通植物,既不咬人也不缠人,完全无害地呆在那里,只是它们的根不是生长在泥土中,而是扎进了骨桐的树干。 “寄生植物……”克里因摸着下巴沉吟,“不是魔植,却能在这样恶劣的地方生长……怎么我没有见过……” 他所说的见过,指的不只是自己亲眼见过,还包括在灰塔留下的资料里看见过。 海因里希却看着骨桐的树干皱起了眉头:“总觉得不太像寄生……”这种藤蔓与骨桐长在一起的部分看起来就像是一体的,而寄生植物虽然紧紧巴着自己的寄主,但总能看得出来是“扎进去的”,就像常见的菟丝子那样。 但这种藤蔓……海因里希忽然想起了“嫁接”。 嫁接是青石城今年才试着搞的,主要是陆希想吃水果,所以就在城堡的花园里试验用本地的一种酸了巴唧的小果树来嫁接从绿云领弄来的苹果枝子。因为有约翰这个操纵植物的高级骑士在,几根苹果树枝都嫁接活了,而且那树枝跟砧木完全长在了一起,根本看不出曾经的切口——就跟现在这个藤蔓长在骨桐上一模一样嘛! 只不过,藤蔓跟树可以嫁接的? 海因里希拨了拨叶片,发现叶腋之间还长着一些小小的果子,只有指肚大小,颜色浅褐,一簇簇地生长着。 哎,这个果子好像更有点眼熟了,再加上这个叶片——海因里希眼前一亮,这东西看起来好像陆希说的那个山药啊! 当初陆希画了一些植物给那些商人们去寻找,但是到现在为止也只找到了甜菜、绿豆和水稻,高粱和花生还都是从夏国的破碎空间里找到的,弄得陆希时不时的就要翻翻那册子叨咕两句,所以海因里希也跟着看熟了。 眼前这些藤蔓,因为颜色实在诡异,所以他一时都没想起来,直到看见叶腋间长的这些小果子,他才突然想了起来:陆希说山药主要吃长长的根茎,就像马铃薯和红薯一样,但它的叶子下面还会结一些“零余子”,又叫山药豆的,滋味跟山药是一样的。 现在这个山药藤的叶子已经由绿色变为紫红,但山药豆的模样倒没怎么变,所以才被他认了出来。 然而重要的不是山药本身,而是这个山药,据陆希说,应该是夏国的特产,就像水稻高粱一样。 所以这片他都没听说过的幽影领地,竟然种着夏国产的山药,这是怎么回事? 第333章 未来联盟(八)、在幽影领地,他可能会有大发现 一行人正趴在骨桐上研究藤蔓的时候, 前方的树林里忽然传来了声音:“什么人!” 克里因没说话,他的一个助手大声回答:“灰塔克里因长老,前来拜会幽影领主。” 他一面说, 一面拿出一块牌子晃了晃, 那块看起来灰扑扑不起眼的牌子被魔力催动陡然明亮起来,从牌子上浮出一座城堡的形象, 正是一座缩小的灰塔。这座小小灰塔脱离牌子一直升到空中, 同时放大开来,悬浮在几人头顶上,远远就能看见。 “灰塔来人了?”前方传来细微的议论声,“灰塔怎么会有人来咱们领地呢?” “灰塔居然真的还在吗?我还以为只是传说……” “快去报告管家!” 克里因叹了口气。他感觉都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才好。曾经的深渊圣地,现在竟然只成了“传说”,可见灰塔这些年真的做得太少了, 以至于年轻一代的魔族, 恐怕有很多人都根本没听说过灰塔了。 不过好歹还是有人知道灰塔的, 骨桐林里很快就有人迎了出来:“克里因大人,请原谅年轻人的无知。我是领主大人的管家, 费罗。” 海因里希观察着出来的中年魔族。他穿着一件类似长袍的衣服, 只是料子是深渊里常见的红血麻——这是一种类似亚麻的魔植, 同样可以将外皮剥下来纺线织布,只不过质地比亚麻更粗糙一些,穿在一位领主管家的身上, 其实有点跌身份。 大概这只能说明,幽影领地真的很穷吧…… 克里因也看见了费罗身上的麻布衣服, 无声地叹了口气:“唐纳领主好吗?” 费罗怔了一下, 脸上浮现出复杂的神色, 既有些悲伤, 又似乎有些失望和无奈的样子:“老领主六年前就已经去世了,现在领地的新领主是穆特大人。” 这就尴尬了,连克里因也愣了一下:“唐纳去世了?怎么没有人去灰塔——” 他说到一半就停住了,费罗也就笑了一下:“我们想,还是不必惊动灰塔了。” 克里因终于长长地叹了口气:“这是灰塔的失职。” 第275节 他说得很诚恳,费罗脸上那种客套的微笑也就真实了一点:“深渊的生活艰难,灰塔也不可能照顾到所有的领地。” “不——”克里因摇着头,“这是唐的后代,我们——唉。”他不再试图解释什么,直接地说,“那么带我去见你们的新领主吧,灰塔新得到了一项蘑菇种植的技术,很适合幽影领地推广。” “蘑菇种植?”费罗微微惊讶。他显然很识货:“请允许我为您带路。这是您研究出来的新魔法吗?感谢您想到我们领地。” “不,不是魔法。”克里因强调着,“这是连魔民也可以掌握的技术,根本不需要使用魔力。而且——”他看了一眼海因里希,“这不是灰塔研究出来的,而是这个年轻人带给灰塔的。” 费罗这才把目光转到了海因里希脸上:“真是英雄出少年。灰塔是又要添一位新成员了吗?” 英雄出少年这句话一说出来,海因里希就觉得自己更确定了一些事情——陆希也说过这句话,语序和用词几乎完全一样,并且都不是通用语的习惯说法——这个幽影领地,一定跟夏国有关系! 他不禁对周围观察得更仔细。往骨桐林里又走了一段,就能看见一些魔族在树林间忙碌,似乎就是在照顾那些藤蔓,还有人在采摘着藤蔓上的嫩叶和果实。 没等海因里希发问,克里因已经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植物?从前似乎没有见过……” 他说完这话,想起自己说的“从前”至少是十年之前了,忍不住又有些尴尬地叹了口气,“我真的太久没有过来了,唐纳是怎么……我记得他应该还没到时候……” 海因里希落在后面,低声问克里因的助手:“这位唐纳领主,跟克里因长老是故交吗?” 助手也小声回答:“唐纳领主是第三长老的后裔。” 在灰塔,只有三位长老是有排名的,就是牺牲在光明大陆的那两位,还有带着魔族退回无尽深渊的那位女长老。第三长老,就是那位女长老,也就是海因里希在灰塔城堡的庭院里看见的鹰身女妖像的原型。 唐纳是她的后裔? “幽影领地一直是第三长老的后裔在管理——”一般说来魔族是没有贵族的世袭概念的,谁强谁上位。只不过强大的魔族生出的后代更有觉醒强大血脉的可能性,所以不世袭也世袭了。 但鹰身女妖好像也不是什么强大的血脉,唯有第三长老这一支的血脉特别强大,尤其是,他们疯狂的速度比其他魔族更慢一些,所以寿命格外的长。 所以克里因才会说,唐纳领主没有到时候。 “是遭遇了一波魔兽潮。”费罗很平静地说,“领主大人为了救护民众,受伤太重。您知道,大人的年纪也不轻了……” 不管血脉再怎么强大,寿命再怎么长,随着年纪渐长状态也会下滑,被魔兽群攻重伤身亡也是十分正常的——或者说,这对强大的魔族来说或许还是好的归宿,杀敌而亡,总比自己疯狂之后被别人击杀要来得光荣一些。 “魔兽潮?”克里因大吃一惊,“幽影领地遭遇了魔兽潮?灰塔怎么不知道?你们没有向其它领地求援吗?是什么样的魔兽?” “来得太快——”费罗答道,“似乎是因为空间变动,魔兽突然出现,甚至来不及疏散领民。” 他说到这里,忽然抬手指向前方:“克里因长老,领主大人来迎接您了。” 这下克里因也没时间追问魔兽潮的事了。前方已经出现了幽影领地的城堡。 在建城堡这件事上,无尽深渊的领主们跟光明大陆的贵族区别不大。因为城堡是一处领地的核心,也是领主最后的保护所,所以城堡都是尽可能地建得牢固华丽宏大。 当然了,无尽深渊条件差,在什么华丽美观上是没法比的,但因为无尽深渊的空间不稳定,还有幽灵这种防不胜防的怪物出没,所以城堡尤其要求牢固、有防御能力。 幽影领地的物资同样匮乏,能用来搭建城堡的只有石头和骨桐的树干,但灰黑色与骨白色的建筑竟然有一种奇异的美感,让海因里希不由得多看了两眼,然后就看到了前来迎接的那位穆特领主——他的额头上是一对牛角! 魔族的血脉与魔兽有些相似,这也是教会把魔鬼与魔兽归为一体的论据之一。所以从魔族们的外形上也能看出血脉的高低,比如说类似食肉类猛兽的,往往血脉等级就比类似食草兽类的高。 而穆特领主额头上的那对角看起来就像一对小牛角,海因里希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到有什么特别强大的牛类魔兽——这一类魔兽最高级的据说是西边的一种金刚牛,牛皮硬韧,能抵挡中级骑士的全力一击,而且不怕火焰,成群冲锋起来的时候惊天动地,势不可挡。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食草魔兽基本都靠群体来增强力量,但论单体的战斗力,当然是食肉魔兽更强。 魔族也是同样的道理,而且因为魔族的人数远不如魔兽,所以个体的战斗力更为重要,凡是能当上领主的,基本都是战力超卓的角色。但眼前这位穆特领主,长着一对牛角,他的血脉能高到哪儿去呢?又是怎么取得了领主的位置?难道是第三长老那一支的血脉断绝了吗?反正穆特看起来跟鹰身女妖绝对没半点关系,该不会是陆希说的那什么,基因变异了吧? 而且就在穆特身后,那几个跟着他出来迎接灰塔长老的人里头,海因里希就发现了两个猛兽级别血脉的魔族,只是他看不出来具体是什么血脉。但这两人都站在穆特后面,而且看起来没有丝毫不恭的意思。 显然,穆特成为幽影领地的领主,至少在领地之内是众望所归的。 “这人身上有那种粮食的气味——”猎犬忽然又说了一句话,“就是那个高什么的……” 高粱!海因里希眼睛蓦然一亮——这里必然与夏国有关系,跑不了的! 他之所以带着猎犬来无尽深渊,第一是不放心把一个守夜人留在陆希身边,虽然还有别人守着陆希,但他对什么何塞啊安东尼之类的,从来都不放心。 第二呢,当然就是让猎犬来寻找夏国的空间碎片了。按照陆希的推测,无尽深渊的空间如此不稳定,很可能就是当初夏国的空间撞入了无尽深渊。两个空间相互碰撞切割,导致了夏国变成碎片,而无尽深渊的空间也被搅乱。 既然这样,霉菌沼泽能有夏国的宫殿,那么其它地方也会有相似的碎片——整片迷失之地的面积也极大,恐怕会有数以万计的碎片在其中。 但是要怎么找呢?无尽深渊处处危机,而且魔族对于领地权十分敏锐,像海因里希这样的大魔鬼,谁都不会允许他随便就进入自己领地的。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跟着灰塔的人呀。等到进入了领地,那猎犬就能派得上用场了。猎犬猎犬,找不到猎物的,还能叫猎犬吗? 猎犬不是没想抗议这种把他当“寻宝鼠”的用法,但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不是因为他害怕海因里希,而是因为陆希救了他的命,并且还抛出了一个巨大的、让他根本无法拒绝的胡萝卜。 是的。找出夏国成为迷失之地的真相,这就是悬在猎犬面前的胡萝卜,巨大到占据了他的全部视野,甚至连双塔大教堂和审判所,一时都被这个胡萝卜挡住了。 于是他跟着在胡萝卜(不是)来到了无尽深渊,然后在拜访的第一个领地,就有了惊喜的发现! 要不是现在幽影领地的领主还站在面前,猎犬恨不得马上就把幽影领地掘地三尺,好翻出空间碎片来。 海因里希其实也很激动。因为他比猎犬知道得更多,也就发现得更多。 比如说,他注意到了这些魔族当中,很多人都是双黑! 黑发黑眼的这种情况,在光明大陆就是妥妥的堕落血脉。无尽深渊的魔族们被教会说成是“黑暗和堕落”的,因为他们身上的黑色更多,但双黑依然是少见的。 当然,大部分魔族不会注意这事儿,因为大家在激发血脉使用魔力的时候什么样儿的都有,长出三个头来的都很可能呢,谁还数一数对方六只眼睛都是啥颜色的? 但是海因里希对此是格外关注的,而且他还注意到,这些魔族都穿着衣服,料子虽然也没多好,但确实是一件“整齐”的衣服。 说真的,无尽深渊里穿衣服是很随便的,就连海因里希在来到光明大陆之前,一般都不穿这么“整齐”的衣服的。毕竟深渊这地方,讲究的魔族少之又少,大家关心的都是怎么填饱肚子,没多少人关心衣不蔽体这事儿。 而且魔族自身的抵抗力要比普通人类强得多,有鳞甲的,有皮毛的,还有什么自带石肤术或者木化甚至能量盾的,并不怎么需要衣服这东西——衣服在无尽深渊的主要作用,其实是“体面”,让他们比起魔兽来,更像个人。 就连黑水军,身上穿的都是魔兽甲壳所制做的铠甲,这东西最主要的作用是防御,而不是蔽体,所以那铠甲重点防护的是本身的鳞甲或皮毛防护不到的地方,而不是某些部位,所以当初的黑水军,仔细看一下的话是有不少辣眼睛的场景的…… 这一点,以前海因里希是体会不到的。要知道就连光明大陆上,那些奴隶和贫民,很多也都是衣不蔽体的。比如说南联邦诸国,因为气候比较温暖,许多人一年四季就腰里围一条布带子。 尤其是奴隶,他们没有自己的财产,主人若肯给他们衣服,他们就有得穿,若是主人不给,那只能光着身子干活——毕竟衣服磨破了要补,皮肉可是会自己长好的。什么,你说你没衣服穿所以不出门?嘿,想什么好事呢!老爷叫你去干活,可不管你有没有衣服穿。 然而幽影领地这里,就连他们刚才一路走来,看见的一些在树林间像是在照顾幽影藤的低级魔族,也都穿着衣服——虽然十分粗糙,但却遮蔽住了重点部位,是一件能“遮羞”的衣服。 关于“遮羞”这个词儿,海因里希还是从陆希那儿听说的。那是陆希第一次去王都参加社交季,在路上看见有奴隶在田地里干活,无论男女都光着身子。所有的人都表情麻木,显然对自己这种状态早就习惯了。 陆希当时就叹息了,说至少女人身上该有块遮羞的布。海因里希不是很明白这有什么用,毕竟那么一块布既不能保暖,也不能防止受伤。 而且陆希也没能给他解释清楚,因为海因里希搞不懂那个所谓的“羞耻之心”究竟意义何在,那听起来仿佛只是给女人多了一重枷锁而已,没有任何作用。 直到长云领自己开始生产麻布和棉布,海因里希看到那些平民欢天喜地买回布料,又尽量把衣服做得好看些,还有些女孩特意买来染色的碎布头儿装饰自己的衣裙,他才隐隐约约地有点明白,所谓的遮羞,其实要的是“体面”,而体面,其实是个很奢侈的事儿。 因此,幽影领地居然有“体面”,哪怕这体面粗糙得只有魔族的皮肤能忍受,它也是“体面”,是一种在无尽深渊很难看到的东西,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礼仪”感。 海因里希不由得想起陆希说过的“礼仪之邦”这个词儿。 陆希没有明确说过她跟夏国有什么关系。尽管莉莉丝把她当成夏国公主的后裔,但海因里希知道那不过是原身露西的血脉罢了。但从偶尔的言语之中,他能听出来陆希对于夏国也有一种特殊的在意。她的一些词汇,比如礼仪之邦什么的,说的可能不止是她的那个世界,还有夏国。 虽然海因里希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他有一种感觉,在幽影领地,他可能会有大发现。当初选择跟着克里因,真是太正确了! 第334章 未来联盟(九)、教会到现在还不出手 海因里希在无尽深渊忙活的时候, 何塞的船也已经抵达了千岛之国的主岛——大珊瑚岛。 之所以叫大珊瑚岛,是因为主岛周围曾经是翡翠珊瑚的最大产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最初的那位国王才会把主岛定在这里。 但是这些年来, 主岛周围的翡翠珊瑚已经几乎采摘殆尽,岛民们不得不把船开到更远处去捕捞, 日子自然也就更难过了一些。 如今, 千岛之国最值钱的岛屿其实是出产香料的那几个大岛,但作为主岛,大珊瑚岛依旧是最繁华的。它有着最好的港口,即使是圣城来收购香料的大船,也会停靠在大珊瑚岛,然后派出小船去各处运香料。 最早的时候, 圣城的大船停靠在这里是让人高兴的事, 因为船上的人手里有钱, 他们会在等待运货的时候消费,整个港口都会因为他们的来到活泛起来, 毕竟这样的大船, 一艘船上就有百十号人, 一支船队开过来,港口的人做的生意能吃上半年。 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自从千岛之国大规模地种植香料,几乎每个岛都生长着这些“价比黄金”的植物之后, 香料的价钱便下跌了,反而是圣城运过来的粮食价格渐高。而且这些船上的人也渐渐骄横起来, 开始买东西的时候会给足价, 这几年就渐渐的还起价来, 更有甚者压根不问价钱, 随手扔几个铜币,拿着东西就走,如果有人追着要钱——这样大船上连水手都是觉醒了神恩的人,哪怕是最稀薄的神恩,白光一浮现出来,也没有哪个小贩再敢多说了,他们都只是普通人啊,怎么能跟神所眷顾的人比呢? 所以渐渐的,港口的小贩也少了,整个港口都显得冷冷清清,再有圣城的船来,大家也激动不起来,反而是要提高警惕,免得东西又被人强买了去。 主岛上的人尚且如此,听说其它岛上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大船上的人大部分不会往那些岛上跑,但采购香料的价格却也在年年走低,尤其是新王登基这几年,大家的日子是越发不好过了。 新王对教会虔诚无比,继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又扩建了岛上的大教堂,至于扩建的钱么,当然是加税了——出海税又提了一成。 千岛之国的人,一大半都是靠着海过日子的,无论捕鱼捞虾,还是采珠和珊瑚,哪家不是天天要出海呢?这出海税一提,几乎所有人的腰带都扎紧了一圈——好勒住肚子,别让它咕咕叫。 这也就罢了,反正平民饿肚子也习惯了,少吃一顿也饿不死——大概吧,反正成年人暂时饿不死,至于孩子——反正孩子本来也容易死,而平民总是在生孩子,谁会在意有没有多死一两个呢? 这些不会立刻杀死人的政策,平民们倒也还能接受——在绝望一阵子之后他们就会继续该做什么做什么,因为反正你也没有什么办法能改变。 而对有钱的大商人和贵族来说,也就是嘀咕和抱怨几句话的事儿——你总不能真的跟新王对着干。而且增加的税收对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重要的倒是圣城收购香料的价格,那才是关系着他们利益的大事!如果扩建大教堂能够让圣城多收购一些香料,损失也就补回来了。 但是,当圣城的船队引来了大批魔兽的时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陛下!”千岛之国的王宫之中,一名贵族气急败坏,“魔兽都快要把大珊瑚岛包围了!这是圣城的船队引来的变异魔兽,理应由他们解决!” 这话引来一片附和声:“对啊陛下,如果不是圣城的船在那边捕捞,惊动了巨型章鱼,那东西是不会靠近我们岛屿的!” 巨型章鱼是深水生物,岛屿附近对于它们来说太浅了,并不是它们习惯活动的区域。 还有比较激动的人,怒冲冲地说:“他们惊动了巨型章鱼之后,怎么不去布迪公国,那边不是离得更近吗?偏偏要跑到我们岛上来,这不是故意害我们吗?” 坐在珊瑚王座上的新王阴沉地抬眼看了一下。说话的是前王后的兄长,杜法家的领主,他家掌握着两个岛屿,一个出产肉豆蔻,一个出产桂皮。 这两样出产都是非常值钱的香料,但它需要用神术提取其中的香精,才能做出价比黄金的薰香。因此当圣城开始压低香料价格的时候,这些需要神术进行加工的原料,就被压得非常厉害。 很显然,杜法家是绝不会喜欢圣城这么干的。当然,对于他这个新王登基,杜法家就更不会喜欢了,毕竟原本老国王看重的是第一王妃的儿子,而那个儿子又在一次堕马事故之后被红衣主教宣称为神弃者。 即使第一王妃的儿子死了,他也是背着神弃者的名声下葬的,而生出神弃者的第一王妃和杜法家,自然也受到了影响。第一王妃倒还好,反正她在儿子出事之前就已经去世了,但杜法家的人还都在。虽然他们还有贵族的身份,但圣城却以此为理由压低他们家的香料收购价格,这个打击可比名声上的损失更让人肉疼。 新王对此当然乐见其成,他很希望杜法家直接垮掉,这样才算真的消除了心腹大患。 无奈他的父亲——退位的老王并不愿意这样,甚至还想让他娶杜法家的女儿为第一王妃,以此来缓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也是新王至今未曾结婚的原因之一。他不觉得自己需要杜法家,杜法家败落了,他反而能够拿回两座岛屿——那可都是种香料的好地方,拿回来,香料的出产不就都是他的了吗? 但他又不能拒绝父亲。毕竟他的母亲出身太低,并没有能够成为他助力的亲戚,所以他现在只能依靠教会,同时拖延着,等着他的父亲改变主意,或者——去世。 鉴于对教会的依赖,新王自然是不愿意得罪这些船员的,但现在的情况确实是有点麻烦。跟着圣城船队来的两条巨型变异章鱼,仿佛是打算在大珊瑚岛安家了一样,就是不肯离开。 它们守在港口外面,不但吓得岛上的船只不敢出海,而且还有许多被它们惊吓到的魔兽也向港口里逃。这,这眼看着就跟当初海风郡的魔兽登岸差不多了! 就连新王一向倚重的首席大臣都吞吞吐吐地进谏:“陛下,这样下去,万一瘟疫……当初海风郡的瘟疫,听说就是从船上的水手那里传开的,都说那瘟疫是被魔兽咬伤之后感染……” 海风郡本地的平民和商人都不大搞得清楚海洋弧菌跟霍乱弧菌的区别,更不用说这消息再传到千岛之国了,所以大家都以为瘟疫就是从海里带来的。这可太吓人了,毕竟千岛之国全国都在海上,这瘟疫一旦发起来,没人逃得了啊。 “如果有瘟疫,教会自然会分发圣水。”新王揉了揉太阳穴,暗自决定这些日子不出王宫,哪怕王宫里无聊,也绝不出去! 然而杜法领主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一样,冷笑了一声:“陛下是觉得在王宫里肯定不会感染瘟疫吗?别忘了,当初教会可是毫不犹豫地抛弃了海风郡,甚至比辉光之国的骑士团跑得都快!” “这不可能!”大珊瑚岛是千岛之国的主岛,跟一个海风郡能一样吗?就算教会要撤,也得带上他这个新王,否则他许诺给红衣主教的那些好处,换一个王可就都没有了。 首席大臣不是不知道新王的想法,可是他却没有把握,假如教会撤离,能带着他这个首席大臣走。再说,就算能带上他,他还有家人呢!拖家带口的,还有心腹的管家管事,加起来近百人,教会能把他们都带上船吗? 再说了,船上就一定安全吗?当初海风郡的瘟疫,连当地的大主教都治不好,至少得红衣主教出手,可是红衣主教的圣水也是有限的,他一定能分得到吗? 第276节 最安全的方法,当然是圣城的人直接把变异巨章给干掉,假如不行,那么退而求其次,圣城的船队赶紧开走,把巨章带走,解了大珊瑚岛之围也行啊。 然而教会的人装聋作哑,既不出手,也不离开。如今巨章在外,魔兽又争先恐后往海港里挤,岛外防护的神术阵不停地消耗着珍贵的魔晶,那花的都是千岛之国国库的钱啊! 首席大臣倒不是多么忧国忧民,只是他很清楚,千岛之国本地获得的魔晶多数是水系,而神术阵里所使用的却多是火系魔晶,基本上都是从圣城购买的。而圣城手里掌握着魔晶和粮食,就能更加肆无忌惮地压低香料的收购价,甚至最近两年,连珍贵的翠绿珊瑚与迷光珍珠的价格都在渐渐走低了——这可也影响他的利益啊! 他可不像新王那么天真,觉得教会支持他继位是多么喜欢他,并且准备无条件支持他一辈子。教会这么干,为的不过是有利可图罢了。而教会得到的越多,千岛之国失去的也就越多,早晚会影响到他身上的! 说真的,首席大臣现在都有点遗憾——要是当初王后所生的那位王子没有出事该多好呢…… 然而现在遗憾也没什么鸟用了,首席大臣只能尽力劝说新王:“即使教会不抛弃千岛之国,可如果瘟疫传播开来,恐怕伯格尔大人也救不过来,到时候民众都得了病可怎么办呢?还是要趁现在,想办法把那两头变异巨章解决掉才好啊。说起来,大教堂里的守护骑士如果肯出手,再加上我们的骑士团——至少把它们驱赶走才行,否则再这么围困下去,平民要饿死,税也收不上来了。” 他本来想说把巨型章鱼干掉,但话到嘴边又改了。要是能干掉,圣城的船队早就干掉了,听说去年他们出远海的船队就遇上变异的大王章,损失惨重。当时这消息传来,大家还都以为是讹传,现在看来恐怕是真的,所以他们一发现了大王章,就匆匆忙忙跑来千岛之国,想借着这边的浅海摆脱它们。 但谁知道,这东西就认准了圣城的船,不走了呢? 首席大臣最怕的是圣城的人悄悄坐小船跑了,到时候扔下两条大王章给千岛之国,这怎么解决?所以务必在他们跑掉之前,要让他们的骑士出手! “你说得对。”新王终于让步了,“那你去跟教堂联络,协调一下何时出战吧。” 首席大臣目瞪口呆——好家伙,这锅最后又甩他头上了? 要是能说动教会,首席大臣早就自己上了,还用得着来跟新王磨叽吗?这不就是他说话不管用,才想让新王下旨吗? 虽说教会的地位超然,但教区既然在别人的辖区之内,那么领主或国王的命令,当地教堂还是要慎重考虑的。但是新王自己不肯开口,让他去——难道他能假传王令吗?而且,如果他协调不成,这个“无法击退魔兽”的锅,是不是就顺势扣在他脑门上了? 正当首席大臣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推掉这桩差事的时候,王宫里的仆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陛下,港口的神术阵要顶不住了!” 大珊瑚岛的港口神术阵其实比海风郡的还强一点,毕竟是一国的主岛,辉光之国的国王不从海风郡出海,可千岛之国的国王却是时常要从港口出入的,不然有事的时候你难道要插个翅膀,飞去其它岛屿吗? 所以尽管有魔兽轮番冲击了将近一个月,港口的神术阵也还能顶一阵儿,否则大家也不会有闲心坐在王宫里扯皮了。 然而魔兽是不会按道理出牌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两条原本是徘徊在外面的大王章,忽然之间就溜过了岛外那一圈深水区,直接进入了浅水区,看起来竟然是要向港口发起进攻的样子了! 说起来章鱼是软体动物,其实连浅浅的沙滩和礁石它们也是能越过的,之前只不过是因为习惯于深水,所以轻易不愿意往浅水处来罢了,可现在它们显然是抛却了这点顾忌,于是大珊瑚岛立刻就危险了。 两条大王章一靠近岛屿,先是岛屿四周水域内的魔兽都跟发疯似的往港口里冲,港口的神术阵一时都被突破,现在已经有不少魔兽进入了港口,甚至一些蟹类都开始登岸了! 但更可怕的还是那两条大王章。因为体型庞大,所以它们一靠近,神术阵就首先将攻击集中到了它们身上,可能够直接把中型魔兽都直接拦腰打断的神术光束落到它们身上,却跟挠痒痒一样,甚至都没能在它们深色的表皮上留下多少痕迹! “它们根本就不怕神术攻击!”前来报信的骑士脸色发白。他不是没见识过魔兽,假如大王章只是体型巨大,那也没什么可怕的,有神术阵封锁,哪怕消耗上大量魔晶,总归是能把它一点点磨死的。可是现在攻击完全无效,就没人知道该怎么办了。 神术阵对于变异大王章无效,可是大王章的攻击却是有效的,现在它们掀起的风浪已经波及到了岸上,一些渔民的小屋都被冲塌了,都在叫苦连天地搬东西逃命呢。 新王对于渔民的小屋并不怎么关心,但他关心神术阵——要知道,大王章也是可以离水登岸的啊! “它们怎么会突然要往岸上来!”新王这下真的着急了,“报告红衣主教大人了吗?” “已经报告了——”骑士说起这个心里就一堵,“但是教会那边没有理睬。”这几天就是他们这些千岛之国的骑士在战斗,教会那边,连同船队上的人都不吭声,这会儿那些人也只管着自己船上别有魔兽,其它的根本不管! 新王坐不住了:“去港口!”大珊瑚岛再大也是个岛,魔兽上了岸,他也没处躲啊。 “陛下是不是先把红衣主教大人请来?”杜法领主冷冷地说。这个时候教会还要置身事外吗? 还没等新王下令,教会倒是先来请人了:“伯格尔大人请陛下去小港登船。” 小港在大珊瑚岛的另一面,是两条珊瑚礁环抱之处,其实也是很好的港口。只是太小了,而且海岸边是高耸的玄武岩壁,如果想要开凿成合适的港口不知要花多少力气,因此最终被放弃了,但还是留下了小港这个名称。 “登船?”新王莫名其妙,“登什么船?” 来请人的牧师微笑着说:“伯格尔大人说,陛下不容有失,魔兽登岸,教会当然会保护陛下——”他环顾四周,“还有各位领主大人,一起坐船转往附近的丁香岛。” 丁香岛的领主是个亲教会派,当然也是支持新王继位的铁杆,去他的岛上,新王当然是最放心的。但是这样,就是放弃大珊瑚岛? “当然不是。”牧师仍旧微笑着,“只是陛下最要紧,不能冒任何危险。陛下先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大家才可以放手与登岸的魔兽一搏。” 新王刚觉得这话很有道理,杜法领主就冷笑了一声:“是啊,魔兽登上大珊瑚岛,海路也就安全了。假如魔兽再追去丁香岛,那么大珊瑚岛也安全了,港口的船队就可以返航回圣城了,对吧?” 第335章 未来联盟(十)、他是大骑士了 大珊瑚岛的港口, 现在是一片混乱。 整个岛屿那么大,不可能所有的海岸都有神术阵保护,港口那里虽然魔兽多, 但是重点保护之处, 还有千岛之国的骑士驻守,一时勉强还能挡住, 但两边的海岸可就先遭了殃。 开始的时候是爬上一些魔兽——好在这些魔兽等级都不高, 都是些晶甲蟹或弹涂鱼之类,数量也不太多,渔民们抡起棍棒石头,好歹还能抵挡。但现在大王章也到了港口之外,掀起的海浪有一米多高,已经打得人站不稳脚跟, 有些人家的茅草屋离海边太近, 直接就被淹了一半。 而且随着海浪又上来一些等级更高的魔兽, 比如青海蛇或狼鳗,有水就能在岩石里游走, 前者带毒, 后者一口牙像刀子一样, 挨着就剐下一块皮肉来。 这下渔民们怎么顶得住,纷纷败退,再不舍得抛下家的, 也只能撤了。 正当岸边一片混乱的时候,忽然间海面上传来砰地一声巨响, 紧接着就炸起一条冲天的水柱, 有反应快的人循声看去, 正好看见半截被炸断的触手飞上半空, 接着就是一声仿佛尖哨般的声音,海面顿时像开锅一样,许多根巨大的触手都从水中冒了出来,疯狂地舞动,掀起了更高的海浪。 千岛之国的老王这个时候也带着自己的骑士驾船赶到了港口。 自从退位之后,老王是有几分心灰意冷的。他也是后头几年发现了第二王妃跟教会的联系,便怀疑当初自己的长子成了神弃者,里头恐怕是有点儿猫腻的。 但怀疑又有什么用呢?首先他没有证据——教会给人治疗一直都是这样的,伤口都愈合了腿却还是瘸的,这不是神弃者又能是什么呢? 其次,他的长子都已经离开了,现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再追究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不让第二王妃的儿子继位,他把王位交给谁?下头的几个儿子年纪都小,哪个能当此重任呢? 最重要的是,这个儿子背后站的是教会,而现在的千岛之国,其实已经被教会拿捏住了——粮食要依靠教会卖过来,而全国的香料又要依靠教会买过去,一旦教会变脸,千岛之国的经济都要垮掉! 既然这样,他还换什么继承人呢,还不如就让这个儿子上位,至少还能与教会保持好关系,就算给千岛之国留一条活路吧。 可是就连这一条活路,老王也觉得越来越不好走了,所以他才私下里派出了卡拉德,带着自家出产的香料出去找一条新路。 谁知道新路还没找到,圣城的船队就引来了这波魔兽潮。 老王很怀疑,圣城是不是知道了他私下里的动作,所以故意这么干的?就是要警告他不许动别的心思,只要圣城随便动用一下手腕,就能把千岛之国压死? 不怪老王被害妄想,实在是他不得不把教会往坏里想了——看看现在千岛之国的样子,明明可以靠海吃海的富足之地,自从种上香料之后,倒把命门送到圣城手里了一样,导致如今竟然每况愈下…… 老王心里一边怀疑,一边命令水手们加快船速——他在退位之后就去了大珊瑚岛附近的珍珠岛,那个岛从前出产不少迷光珍珠,因而得名,现在虽然迷光珍珠已经很少见,但岛名仍旧保存了下来。 “陛下——”跟在老王身边的骑士,还习惯性地这样称呼他,“那是变异的魔兽,即使您赶过去,恐怕也……” “那我也不能看着它们摧毁港口!”老王自己是一名中级骑士,虽然年纪已经不小,外表看起来却还像中年人一样,手握长戟的样子还有着年轻时的剽悍。 骑士们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们在老王退位之后仍旧跟随老王,自然是对老王最忠实的那一批人,现在既然老王都要去战斗,那么即使明知道结果是不敌,他们也会跟着自己的领主往上冲的。 不过等他们赶到港口外面的时候,就看见了令他们震惊的一幕——那艘船如果他们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杜法领主家的船吧?但是船头上装的那是什么东西,新型的神术阵吗?但,但不是说这大王章是变异的,神术都奈何不了它吗? 老王开始也是震惊的,尤其是他看见那艘船船头的神术阵抛出的黑色圆球落在大王章的身上,然后轰然炸开的样子——大王章的一根粗如桅杆般的触手几乎被齐根炸断,触手上的骨质吸盘碎片四处迸开,海面上仿佛下了一场小雨一般。 关键是在那之前,港口的神术阵光束刚刚落在那只大王章身上,也只是把那又滑又韧的表皮打出了一团浅色痕迹而已! 这真是卡拉德弄回来的东西? 老王这么想着,不由得在甲板上搜索起卡拉德的身影。 他年纪虽长,眼力却好,很快就找到了卡拉德。但他只看了卡拉德一眼,目光就被卡拉德身边那个人吸引过去了! 那个人就站在船头上,似乎是在指挥着操纵那神术阵的人,但老王现在连那台奇怪的东西都顾不上看了,因为他看见了那个人手里握着的剑——虽然离得还远,但剑身上流动的那种光彩,他怎么会不熟悉呢?毕竟那是他亲自挑的材料,然后请能工巧匠打造的神术长剑啊! 人人都以为那把剑跟着他的儿子一起下葬了,但他很清楚,坟墓里其实是空的,既没有儿子,也没有长剑。 现在剑重新出现了,那,那握剑的人,会是谁呢? 老王根本顾不上什么大王章和新型的神术阵了,他向前倾着身体,简直恨不得现在自己就能飞到那艘船上去,贴近了看看那个握剑的人。 现在海面上就没有别的船,老王的船队过来,那边船上的人自然也看见了。卡拉德立刻跳起来就想去拉何塞:“何塞,是陛下,是陛下的船!” 何塞把他的手拂开:“我看见了。” 他不是不激动,但现在还不是激动的时候。何况,离开这些年,他现在确实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父亲了。 当初成为神弃者,父亲对他的态度不是没有变化的,否则他也不会愤然出走。虽然经过这些年,他已经可以理智地回忆当初,但再怎么理智,也难免有几分意难平。 所以他索性不看对面的船,只关注着两只大王章。 此刻挨炸的大王章已经发起怒来——这是两只配对的大王章鱼,因为变异的缘故,它们挑选配偶的机会少了许多,很难得才碰上对方。 这个季节其实还不是普通章鱼□□产卵的时候,但变异的大王章难得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决定不需要那么遵守时间,就提前一点到浅海来产卵吧。 然后它们就在海面上感觉到了一种诱惑的气息。 以大王章的智力,当然无法描述这种感觉——就像是发现了美味的食物,虽然这不是什么香喷喷的气味,但它们就是感觉得到,它们需要这东西,假如能够摄入这东西,那么它们产下的卵,将来孵化出来的后代也会更强悍! 于是这对大王章就跟着圣城的船队来到了大珊瑚岛。 这地方真是来对了,它们能感觉到,岛上有更多它们所需要的东西! 只不过好东西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吃到嘴的,这对大王章用它们那格外发达的主脑思考了一下,就开始驱赶浅海的魔兽,让那些愚蠢的东西先去探探路吧。 这就是大珊瑚岛遭遇的魔兽潮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甚至大王章都准备出击了,毕竟它发现那些能够击杀其它魔兽的光柱,对它并无什么杀伤力。 结果这个时候,它却突然遭到了迎头痛击! 大王章挥舞着触手,想要冲向那条奇怪的船,但是立刻又挨了一发炮弹。 跟着何塞出来的都是精挑细选的好手,虽然开始的时候不太习惯在起伏不定的船上开炮,但很快也就适应了。而且大王章目标也大,在打空了第一发之后,炮手们就弹无虚发起来。 安装在船头的野战炮带有转轴,虽然底座固定在甲板上,但炮口可以自由地左右转动,即使大王章躲避也躲避不开,一颗颗的炮弹不断地落在它身上,还没等它冲到船旁边,八根触手转眼之间就被炸断了四根,身上也添了好几个大洞! 雌性大王章眼看自己的配偶被炸得七荤八素,不由得也着急起来,立刻驱赶着一群飞鱼从海中跃起,向着船上飞扑过去。 然而这也没什么用。一群飞鱼刚刚飞离海面,船头就闪过了一道剑光——赤红色的剑光仿佛一道彩虹般划过,飞在最前方的飞鱼就噼哩啪啦像下饺子一样落了下去,急速膨胀的空气甚至把它们的尸体推飞出去,把后面的飞鱼也砸回了海里。 趁着这个机会,船上的炮手又连发两炮,其中一炮准确地落在大王章鱼的眼睛上,硕大的眼珠被炸得稀烂,大王章的头部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洞——这一炮伤到了它的主脑,巨大的章鱼开始痉挛翻腾,慢慢地向水中沉了下去。 炮兵们也是十分振奋——虽然在边陲镇见多了魔兽,但论起块头来,还是海里的魔兽有看头,这条大王章如果张开触手,怕是要跟他们的船一般大了,打死这么大的魔兽,那成就感还是不大一样的。 “还有一条——”小组长刚说到一半,就陡然没声了。 因为那条雌性大王章,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游到了对面的船旁边,而且两条最长的触手已经缠上了船身! 老王也是太想看清对面船上的人了,只顾着催促水手们把船靠过去,一时忘记了警惕。也是炮兵们战绩太彪炳,都觉得能干掉一条大王章就能干掉第二条,没想到这条雌性大王章可能是格外聪明,居然想到了绑架“人质”! 在这个距离上,炮兵们还真不敢随意开炮,而老王船上的防御性神术阵对于这条变异章鱼是毫无作用,轻易就被它抓住了。 枪声响起,可是大王章的体型实在太大,即使是机枪子弹打在它身上也是杀伤力不足,眼看它已经把整个身体都巴在了船身上,触手都要伸到甲板上去,卡拉德顿时慌了神:“何塞,怎么办!”老王船上可没有“野战炮”这种特殊的炼金物品啊! 然而他没得到回答,转头一看,何塞已经不在船上了。 何塞在看见那条大王章扒到王船上的时候就知道野战炮要投鼠忌器了——这东西杀伤力太大,而且王船上的防御神术阵对它也起不到多少防御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跟变异魔兽是一样的——只要稍微打歪一点,王船也得挨炸。 所以他在卡拉德惊呼的时候,就已经踏上船头,猛地跃了出去。 他当然不会飞,但人在空中的时候,他脚下的空气就猛然膨胀,把他像个炮弹一样抛了出去,直接就横跨过了数十米,而在力竭下落的时候,他脚下又炸开一团空气,将他再次抛了起来…… 卡拉德目瞪口呆地看着何塞就这样起起落落,直到落在了大王章鱼身上。 第277节 大王章开始还没怎么注意到落到自己后背上的这个人,实在是比起它那数十米长的身体,何塞真的太小了。但是马上它就知道厉害了——何塞直接向它的头部按了一枚地雷。 这种地雷大概已经不能再叫做“地”雷了,因为它可以靠手动拉弦起爆,底下还有带倒钩的铁脚,可以固定在某处。 于是轰地一声,连王船都晃了晃,但是因为地雷安装的位置好,弹片与冲击都被大王章吃到,王船也就只是晃了晃而已,而大王章则被炸烂了半边脑袋——不过有点遗憾的是,这个位置离它的主脑远了一点,没有能够直接杀伤主脑。 而此时,王船上却是一片惊呼,因为大王章的几条触手已经冲上甲板,卷起了两人,而其中一个,无巧不巧地正好是想冲到船舷边来看何塞的老王! 这条特别聪明的大王章已经发现自己是占不到便宜了,于是它随便卷起两个人,立刻就向水下沉去,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 而且它实在是狡猾,还是紧贴着王船沉下去的,把自己的头部掩藏在船下,生怕再挨上一炮。 假如大王章卷走的只是两个普通水手,那么今天的战斗就可以结束了——对上如此巨大的变异魔兽,只损失两个人已经是非常好的了,如果还想要救人,恐怕反而会再多折进几个人去。而这两个人的家人会得到一笔抚恤金,然后就此结束…… 但今天被卷走的是老王! 几名忠心的骑士疯狂地跟着往下跳,用手里的武器去攻击大王章。但这基本上等于没有作用,在神术力量无效的情况下,刀剑最多能够砍伤一下大王章的触手,而大王章随便一挥触手,就把两名骑士远远甩了出去,然后它庞大的身体完全潜入水下,没有任何人能留得住它。 何塞在大王章下潜的时候抓住它触手根部的巨大骨质吸盘,紧贴着大王章也沉入了海水中。他扒着吸盘移动到大王章的眼珠附近,然后发现地雷无法在水下起爆。 长云岭军工厂还没到造鱼雷的水平,造出来的地雷□□之类统统不防水的,到了海里自然炸不开来。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对付变异大王章呢? 何塞竭力睁开眼睛,冰冷且咸的海水进入眼睛,即使是高级骑士也很不舒服。透过颜色越来越深的海水,他模糊地看见被大王章卷在触手里的老王,还在向他伸着手,似乎想要最后触碰他一下,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当初那个小王子…… “燃烧其实就是一种剧烈的化学反应,它是有氧气参与的,但也有不需要氧气参与的,比如说水跟生石灰的反应,同样也是放热……”陆希讲的课又在他耳边响了起来,“爆炸则是空气骤然受热,急剧膨胀。所以不必一定局限于什么火元素,元素魔法应该有新的意义……” 所以在水下,也是可以爆炸的! 被扔在海面上的骑士,跟在甲板上急得想上吊的卡拉德等人,忽然间看见前方的海面上,冲起了一根水柱,向四边扩散开来的浪涌把船都冲得晃动不已,然后从那开锅般的海面上,渐渐浮起了巨大的阴影——大王章红褐色带斑点的背后冒了出来,触手尚在痉挛。 然后,在渐渐不动的触手之间,何塞一手捞着一个人,从水里也冒了出来。他身上还有一层淡淡的红光,发梢处甚至还有浅橙色的火苗在跳动。 卡拉德没有觉醒神恩,所以看不出什么,但王船上已经有骑士脱口惊呼:“大,大骑士!”这位卡拉德不知从哪儿搬来的救兵,竟然是位大骑士! 第336章 未来联盟(十一)、他们一定与夏国有关系 何塞在海水里晋级的时候, 海因里希正跟猎犬一起,摸到了幽影领地的北边。 他们带来的蘑菇种植技术与水泥烧制配方,都很受幽影领地的欢迎, 就这几天, 蘑菇房已经建起了一长溜儿,因为幽影领地火棘果少见, 所以正在试用骨桐树干切碎来做培养基, 看能不能种出来。 至于水泥配方,幽影领地也很想搞起来,原来最近这一年,本地的幽灵也确实多了起来,有时候魔族们在骨桐树林里就能跟忽然冒出来的幽灵打个照面,如果不是骨桐树林面积大, 恐怕都很难甩脱。 幽影领地的魔族是群居于骨桐林中央的, 人口密度很大, 如果有幽灵摸到聚居地里,麻烦就大了。 偏偏因为物资缺乏, 聚居地也只有骨桐树干的围墙, 这些围墙挡住一些魔兽还勉强可以, 对于幽灵来说却没有什么效果。现在听说水泥可以阻挡幽灵的穿越,还能起到一定程度的屏蔽效果,幽影领地立刻就派人在领地里搜索起水泥原料来, 想要在聚居地外起一圈水泥围墙。 海因里希就是打着“找矿”的幌子,跟猎犬在幽影领地上逛了一圈, 最后锁定了这个位置。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幽影领地就是这一点非常麻烦, 每天能活动的时间极其有限, 而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 就有幽灵出动,离开聚居地并不安全。 但海因里希也只能这个时候过来,因为这个地方算是幽影领地的禁区,是历代领主的埋骨之所,不允许人随意打扰,就是找矿这样的大事,也不能到这里来动土。 “你确定高粱味道就是从这里来的?”海因里希的眼睛在黑暗中泛着淡淡的绿光,但即使有了夜视能力,他也只能模糊看清周围罢了,这要是忽然冒出一只幽灵来,还真是避之不及。 猎犬比他强,因为这会儿靠的是嗅觉而不是视觉,走了几步,居然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粒东西:“没错!” 那是一粒高粱米。这样的黑夜之中,如果不是猎犬,还真没人能发现。 靠着几粒偶然落在地上的高粱米,他们一直摸到了墓地。 这样的条件,墓地本该也是简陋的,但出现在骨桐树林间空地上的,却是一座高大的陵墓,即使只是泥土与木头搭建起来的梯形平台,在无尽深渊也算是极其少见的宏大建筑了——主要是无尽深渊的魔族谁会特意为自己修坟呢?大家最后都是疯狂而死,连“死即埋我”都不指望,更别说什么葬仪了。 “这是墓地?”猎犬发出了没见识的惊叹。也不怪他,即使是教会的圣徒亡故,尸身也只是在教堂内占一处小小的房间而已。国王亦是如此,多半是在某处宫殿或教堂的地下室停放,还没什么人会特地再建一处陵墓。 海因里希也没见过,但他是绝不会在猎犬面前表现出自己没见识的:“幽影领地跟别处不一样……” 这话倒也不算瞎说,幽影领地确实就是跟别处不一样嘛,至少到了这处空地上,光线稍微明亮了一些,他已经发现地面上有踩踏过的痕迹——这处说是禁区的墓地,其实经常有人来! 而且这种踩踏出来的小道直通陵墓的一侧,那里有一个凹进去的入口,一圈魔法阵在幽暗的光线里微微泛着亮光,并不起眼。 猎犬幸灾乐祸地说:“你会破解这个魔法阵吗?”地方找到了,进不去,这才有趣呢。 海因里希对于魔法阵也仅是知道皮毛而已,而且这个魔法阵看起来跟他所见过的那些都不一样,根本摸不到头脑。但是不能破解没关系,他们可以另想办法。 梯形平台一条边长就有五十米,海因里希带着猎犬绕到入口的背面那一边。跟其余几面一样,这边也是用粗壮的骨桐木柱层层搭建,其间填入泥土——不知道幽影领地是怎么处理的,这泥土干结之后也十分坚硬,快要跟长云领烧的砖块差不多了。 骨桐本身也是坚硬的,而且这些木柱还切割出一些特殊的缺口,仿佛牙齿一般彼此紧咬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猎犬看了半天,竟然想不出来要怎么把它们拆开——他已经猜到海因里希是想自己挖出一个入口来,但看这样子,除非大劈大砍,否则根本无法在不惊动幽影领地的情况下悄无声息地在墙上开洞啊。 “魔法阵有时候比人要好对付。”海因里希却笑了一下,“谁说要砍了?” 这种犬牙交错的结构,他倒是曾经听陆希提到过一种相似的,叫做卯榫结构,说是可以不用粘胶或钉子,就能盖出全木质的建筑来。 当然长云领用不上这个,而且长云领冬季冷且风大,全木结构不太适合他们。但陆希当时做了个小凳子给他看,虽然结构简单,但海因里希很被那种特殊的思路震惊了一下——就是把木条上切出对应的凸起或凹陷,竟然就能将它们牢固地组装成一体。 眼前的墙壁看起来更为复杂,但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正如猎犬所说,这些木柱完全结成了一体,想要随便抽出其中一根来都不行,但木头毕竟还是木头,即使是魔植,有些属性也还是相同的——比如说,有机物是能被强酸或强碱腐蚀的…… 一排排焦黑的小洞出现在木柱的两端,被浓硫酸“咬”过的木头炭化,主体虽然还是坚硬的,但两端已经脆了——海因里希向着两排小洞猛力一击,喀嚓一声轻响,这根木柱就被折断,脱离了周围的同伴,被他轻轻拎了出来。 “酸液箭……”猎犬若有所思,“还能这么用……”伸出手指,他指尖上燃着一小团带硫磺味的火焰,朝着另一根木柱戳了下去。 然后猎犬发现,他的火焰好像还不如海因里希的强酸效果好…… 但总之俩人这么悄咪咪地搞了一会儿,还确实在平台这一侧挖出了一个洞,正好能容一人进出的那种。 这墙比海因里希预想的要厚一些,但毕竟不是实心的,这个洞向里挖了有十米左右,终于到头了——海因里希搬掉最后一根木头,后面的泥墙上就露出一个缺口,并从缺口里透出了光来。 这个陵墓其实就是个壳子,而在这个壳子下面,罩着一块空间碎片——此刻那个空间中正是清晨时分,天光微透,照亮了一片丰收的田地…… 这片空间比他们在霉菌沼泽发现的稷丘要大一倍,一侧的边界是一条细小的水渠,水渠对面就是白茫茫一片;另一侧的边界便是这片陵墓。空间之内的土地上种的全是高粱,此刻高高的杆子上捧着暗红色的谷穗,看起来沉甸甸的,比稷丘那里的高粱长得还要好。 海因里希还在地头上发现了一些山药藤,看来外面寄生在骨桐身上的藤蔓就是这种山药了,只是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变成寄生植物的。幽影领地也是不容易,大概就用这一片空间种出的粮食养着整个领地的人。 不过除此之外,这片空间里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猎犬有些失望:“除了田地没别的……”他还希望能够再找到一个什么宫殿,追寻到一点线索呢。 “这也不错,至少能够看出来他们跟夏国确实有关系——”海因里希一句话没说完,陡然转身,只见陵墓入口处已经多了好几个人,那位穆特领主站在最中间,两边就是那两名猛兽血脉的左右手,正是当天出来迎接克里因的阵容。 穆特往前走了一步,从陵墓入口踏进了空间之中,平和地问道:“与夏国有关系又怎么样呢?” 别看他这话说得心平气和的样子,仿佛只是随口发问,但随着他一只脚踏入空间,一种无形的威压便散发开来,整片空间仿佛都跟他产生了共鸣,那些一人多高的高粱竟然都仿佛活了过来一般,沉甸甸的穗子微微转动,海因里希和猎犬硬是生出了一种“被人盯住”的感觉。 海因里希在幽影领地是一直保持人形的,这也是灰塔的习惯。但现在他的翅膀已经在背后炸开,连着上面的银鳞也竖了起来——穆特此刻终于展示出了他一方领主的实力,至少在这片空间之内,他是不折不扣的魔鬼公爵。 而在他身后,那两名猛兽血脉的魔族也露出了爪牙。这是两名大魔鬼,虽然海因里希还看不出他们具体的血脉,但也知道不好对付。 “暗星龙——”穆特的语气还是很平和,但压力却越来越重,“灰塔想做什么?” 海因里希倒是并不慌张,而是摊手亮出了掌心里的一枚玉琮:“不是灰塔,而是有着夏国血脉的后人,想知道夏国为什么会变成迷失之地,想知道双黑的堕落之罪是不是真的——”他盯着穆特,反手指了一下身后的猎犬,“也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像教会说的那样,生来便身负原罪,只有拼命屠杀自己的同胞,才能赎清罪孽,升上天国。” 随着他的话,几个魔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就连穆特脸颊的肌肉都微微抽动了几下。但他比自己的下属沉得住气,目光打量了一下猎犬,又落到了海因里希身上:“你可不是夏国后裔。” “但我也是魔族。”海因里希镇定地说,“夏国当初的罪名就是勾结魔鬼,但魔族根本不是教会所说的什么罪恶之源。如果魔族无罪,那么夏国有罪吗?” “夏国——”穆特脸上终于露出了恨意,“夏国当然无罪!” 他盯着海因里希手掌上的那枚玉琮:“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个的?你说的‘你们’,又是谁?” 这时候他身上的威压才才收了起来。海因里希暗暗地松了口气,露出了微笑:“这个嘛,说起来话就长了……” 千岛之国的情况,很快也有消息传回到了白都。 当然这消息不是报给国王的,国王在自己宫殿里窝着更不爱见人,像这种消息——反正遭遇变异魔兽的也不是辉光之国,报上去也没什么意思,所以仆人在见到奥丽女官的时候,顺手就把消息给她了——反正国王也不爱看,他的任务就是传递消息,只要进了王宫,给谁不是给呢。 于是这个消息就到了朱丽亚公主和妮娜那里。 “千岛之国的王子回归?”朱丽亚公主看得一头雾水,“原本是神弃者,现在却成为了骑士?这,这可能吗?” “其实并没有什么神弃者。”妮娜放下手里的信,向朱丽亚公主解释,“所谓的神弃者,只是治疗的人治不好他的病而已。每个治疗者限于自己的能力,都会有治不好的病,这本来很正常,但有些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能力有限,就编造出了神弃者的谎言来掩盖自己的错误。” “是这样——”朱丽亚公主很相信妮娜的话,毕竟她的病从前喝阿方索红衣主教的圣水也没有多少好转,可妮娜一治不就效果显著了吗?还有她的弟弟,苏亚直接说他是神弃者,现在用了双塔的香薰蜡烛,不也好多了嘛。 但神弃者是教会都这样说的…… “教会里也有不好的人。”妮娜毫不客气地说,“苏亚大主教就是这样!”她可还没忘记,从前那个饲养食尸鬼的事儿,最后就查到了皇家大教堂呢。 朱丽亚也觉得苏亚大主教不好,但她还不敢这么明确地说出来,不由得对妮娜投以敬佩的目光:“你看这个,那位王子还说,长在地下的食物也不是邪恶的,虽然它们可食的部分在地下,但茎叶枝干都长在地上,同样沐浴着光明神的恩泽,跟小麦和豆子是一样的……” 这个说法,可又反驳了教会啊。 “的确如此。”妮娜倒是不知道千岛之国这位王子就是何塞,但她对于纠正教会从来不遗余力,而且她还知道,长云领就种着果实结在地下的作物呢,“食物只分有毒与无毒,与它们生长在什么地方并没有关系。如果说长在地下就是邪恶的,那小麦和豆子就有着邪恶的根部,从邪恶的根部生长出来的茎干是不是邪恶的呢?结出来的果实又是不是邪恶的呢?这种说法,不过是有些人胡言乱语罢了。” “妮娜——”朱丽亚公主犹豫了一下,但这些日子以来大家相处愉快,所以她还是问了出来,“你对教会好像……”虽然是双塔的圣女,但她怎么越来越觉得,妮娜对于教会的态度并不怎么虔诚呢? “信仰在我们心中,不在教会。”妮娜语出惊人,“就如我们沐浴着阳光,可阳光并不是教会给的。相反,有些人企图用教会来左右民众,为自己谋私利。他们违背了第一任教皇组建教会的初衷,也违背了自己发下的誓言。” 朱丽亚公主被惊得半天没说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我不太懂……”但是隐隐约约地觉得好像有点对呢。 妮娜笑了一下,没有再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千岛之国的魔兽潮打退了吗?” “哦——”朱丽亚公主又看了看手里的纸张,“那位王子杀掉了两头变异大王章,打退了魔兽潮。哦,他已经成为了大骑士,现在千岛之国很多民众都在说,他才应该登上王位。不过这位王子去了其它的岛屿,据说在种他带回来的一种植物,好解决民众缺粮的情况……” “如果能解决这件事,那就太好了。”妮娜可知道饿肚子的滋味,“能让民众吃饱的国王才真的是合格的君主。” 朱丽亚公主抿了抿嘴唇,没说话。她再怎么天真,也知道辉光之国的民众也不是个个都能吃饱的,要是这样说的话,她的父亲就是不合格的君主了。 于是她决定换个话题:“那位伊丽莎白圣女还会来王都吗?” 妮娜微微皱起了眉头:“我不太清楚,也许会的吧……”她手里拿的就是尤兰寄来的信,这封信明面上是讨论圣光治疗术的,讲的都是她最近带着双塔圣女学习所遇到的问题,但也向她传递了一些消息,比如说伊丽莎白这几天身体又不好,很少出房间,她去给她用过圣光治疗,但效果不大云云。 恐怕伊丽莎白并不是身体不好,而是心理有问题吧?这样看来,很有可能列文大主教真的跟她缔结了血契。如果是这样,她有没有办法揭穿他呢?如果能够当众揭穿,双塔的审判庭能不能被解散?她们这些圣女能不能得到自由呢? 妮娜情不自禁地深深皱起了眉头——她能用什么办法当众揭穿列文,而不让他有机会狡辩和掩饰过去呢?毕竟列文已经是红衣主教,相比她这个小圣女,列文有着天然的优势。除非她有铁一样的实证,否则谁会相信她而去质疑一位红衣主教呢? 第337章 未来联盟(十二)、明年真的会旱吗? 这个冬季, 其实很多地方都过得并不安宁。 比如说红云城的怀特家。 本来怀特伯爵是挺高兴的。他借着“魔鬼出没”在十里八乡扫荡了好几个教堂,顺便还接手了一块新领地,可算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顺利地凑齐了交给黑水军的粮食。 有粮食在, 他就等于拢住了这帮魔鬼,将来他的儿子跟公主结婚之后, 这支黑水军就是拥他怀特家上位的主力啊! 第278节 结果他还没高兴完呢, 王都那边就传来了消息,国王有意让乔纳斯王子跟一个双塔圣女结婚,因为这位圣女能够治疗王子的病! 搞什么!王子跟谁结婚不关他屁事,但王子的病如果好了,那他让儿子跟公主结婚还有什么意义啊! 怀特本以为双塔那位列文大主教过来也就是糊弄事的,毕竟他之前也听说了, 双塔来的圣女给王子治疗了一阵儿, 但等她们离开之后, 王子的病就又复发了,证明这病确实是治不好的。 可是现在国王都同意让王子娶一个圣女做王子妃了, 这事就不对劲了——再怎么说这些圣女也是平民出身, 能让国王放弃德罗让公爵的女儿, 那八成是真能治疗王子的病了。 怀特伯爵的脸阴得跟领地的天空一样。 小怀特也有点着急:“父亲,那咱们的计划还能行吗?”要不是为了那个位置,他可不想跟朱丽亚公主结婚, 那么个苍白干扁的女人,根本不合他的口味。 “行, 怎么不行!”怀特伯爵脸色阴沉了一会儿, 忽然又咧开嘴笑了一下, “跟圣女结婚就一定能治好病吗?那恐怕得跟主结婚才行呢。” 小怀特倒是被父亲如此不敬的言辞吓了一跳:“父亲——”神明高高在上, 可不能说渎神的话啊…… 怀特伯爵毫不在意地冷笑了一下:“儿子,你要知道信仰的用处。”别看他自己也是得到神恩的骑士,其实在心里他是并不信教会那一套的。 非但是他,很多贵族也都是这样。他们嘴里说着自己家高贵的血脉是蒙主恩赐,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统治名正言顺而已。毕竟教会所宣扬的那一套,很多贵族都是不遵守的——什么清贫,什么平等,要是听了那些,贵族的日子还能过吗?不奢侈不享受,能叫贵族吗? 再说了,教会说得好听,自己的教堂还不是盖得富丽堂皇?如果神明真的时刻俯视世间,早就先把那些华丽的教堂一道雷电轰平了吧? 当然,像他刚才所说的话,那是不适宜公开说的,但私下里跟自己的继承人说说就没关系了,顺便也能让儿子知道知道,神明是一块很好的牌子,举着它就能光明正大地做许多事,但是在私下里嘛——谁信谁傻,他的继承人可不能是个傻子! 就比如说,教会说魔鬼是万恶之源,可是他现在跟黑水军合作,连教堂都抢了,也没见神明对他有什么惩罚啊。什么光明神,不过就是教会举的一块牌子罢了。 小怀特还真是第一次听到父亲这样赤-裸-裸地评判神明。不过他一向也是无法无天惯了,甚至觉得跟魔鬼合作也没有什么不对,所以对于父亲的言论只是稍稍有点吃惊,随即也就安然了:“您的意思是,王子治不好?”有神没神其实他也不大关心,对他来说,娶公主有没有好处更重要。 “傻瓜。”怀特伯爵拍了一下儿子的脑袋,“我去跟黑水公爵谈谈。”想要王子病死,魔鬼的法术不是最好用吗? 当然,他本来也不想用这个办法的,毕竟他跟国王一向的关系还不错,倒也不想亲手弄死他的儿子。但现在这不是没办法了嘛,乔纳斯王子要是治好了,还有他什么事呢?这不行! 怀特伯爵打定了主意,反而心平气和起来。这事儿也用不着太着急,哪怕圣女真的把王子治好了,难道王子就不能死了吗?他这边要先促成儿子跟公主的婚约,就让王子再多活几天好了。 当然,他也没忘记让人把消息往德罗让公爵领散播一下——他不出手对付王子,也不能让教会太得意了,德罗让公爵不是把王子妃那个位置已经看成自己家的了吗?就让他跟教会去闹一闹吧。 因为一心扑在这两桩婚事上,怀特伯爵对于底下人递上来的关于春耕的计划就没怎么上心。 春耕嘛,不就是那么回事:烧一烧田里长出来的荒草,然后把种子洒进去,再让教堂的神官来做个祈祷就行。年年都是这么干的,收成也都差不多。 虽然说他今年才发现自家领地的粮食不像他想像的那么丰足,但这是因为红云城的耕地不多,他们靠的是卖蜂蜜来赚钱的。而且他不是还夺了一块领地吗?那个子爵领虽然小,耕地却不少,这不就够了嘛。 所以怀特伯爵并不知道,一些农夫在私下里说,今年冬季的雨雪少,明年可能要旱。至于听见了这话的管事,也同样没上心——旱不旱的,反正你得交足了税,只要伯爵大人有面包吃就行。 关于旱情的讨论当然不止在红云城这一个地方,只是基本上这种讨论都仅在农夫们之间,管事们听了都不在意,更别说领主老爷们了。 大部分人的想法都是差不多的——种地这事儿有教会的神官祈福呢,而且反正农夫们会交上足够的税,这就行了,是旱还是涝,跟他们有啥关系呢? 当然也有一些人,比如说德罗让公爵,只顾着女儿的婚事了,在家里大骂教会无耻,竟然要跟他的女儿抢丈夫云云,哪里还有精力顾及其它呢? 注意到了旱情的,只有长云领。 对于水利,陆希是很关注的,因为长云领这边其实水资源不够丰富,银光河虽然是一条大河,可是因为水中有魔兽,都没法挖渠引水,还是在水泥烧制出来之后,才建了几条小水渠,尽量供应一下边陲镇的水源。 而青石城这边只有一条不大的河流,基本上靠的都是老天赏雨。 陆希来了之后,先是打井——但青石城一带的地下水也并不丰富;之后就是建旱井,储存雨水雪水;最后,就是选择种植比较耐旱的作物了。 也幸好眼下长云领种植的作物基本都是耐旱的,不管是传统的小麦大豆,还是后来的红薯马铃薯棉花,又或者新来的高粱花生,都不需要大量的水。所以她最终决定今年只在边陲镇试种水稻,其余的田地还是以红薯马铃薯之类为主——万一明年真的旱了,她得多备粮啊。 长云领的民众对于种这些粮食毫无意见。去年一年,凡种了领主给的新作物的人家,田地里的收成都堆成小山一样,相比之下,还种小麦的人家虽然也因为用了新的耕种方法得到了丰收,但产量到底逊色得多,看得他们都有些眼馋。 还有种棉花的人家,虽然种出来的东西不能吃,可青石城给了极好的收购价,除了交税之外,去买粮也够吃得饱饱的了,还能有剩余。有些人家里的女人会纺线织布,把那个棉花织成布,还能再得一份工钱呢。 总之,到了今年,已经没有人再会质疑女领主的命令了,哪怕是有些人在信仰方面还有那么点儿不服,但谁会跟钱和粮食过不去呢?所以女领主让种啥就种啥,说明年旱那明年必须会旱,要挖旱井那肯定要挖,叫修水渠必然有用…… 反正,陆希的政令可谓是一路畅通,甚至在霉菌沼泽也是一样。 这是让人十分心情愉快的——哪怕明年可能有什么天灾,但万众一心就没什么可怕。 陆希的这种好心情,一直维持到接到了千岛之国那边的消息。 边陲镇的魔兽潮已经到了尾声,第一军与医疗队都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对于武器的掌握和运用也更加熟练,有了点陆希心目中军队的样子了。 陆希也算稍微有了点空闲,免不了就开始担忧起无尽深渊和千岛之国的情况来。 海因里希一去无消息,千岛之国这边倒是灰羽回来了。 灰羽带回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当然是何塞晋级成为了大骑士,而且还学会了飞行。呃,说飞行可能不那么准确,就像灰羽的飞行是依靠上升气流滑翔一样,何塞那个可能叫做弹射更精准。但不管怎么样,晋级了就是大好事。 至于坏消息,则是何塞没能在主岛站住脚。 那位红衣主教伯格尔确实老奸巨猾,他不承认自己当初在治疗上有什么错误,反而声称何塞是跟魔鬼做了交易,才能恢复如初。并且,针对何塞带回去的木薯,他拿出了水稻种子,还是良种! “他说这是圣徒乌利栽培出来的种子,是他在梦里见到主对他说,怜悯种植小麦的农夫吃不饱,所以赐下另一种作物,正适合在雨水过多的地方栽种。乌利醒来之后果然在圣城大教堂的花园里发现了这种作物,于是就精心把它栽培起来。” 灰羽说着也气得要死。他当然知道水稻是从夏国来的,什么主怜悯农夫所以赐下作物,都是胡说八道! 偏偏这个种子的产量比小麦高很多,千岛之国那些贵族们纷纷表示想种这个,平民也同样,木薯反而无人问津了。 甚至还真的有人听信了伯格尔的话,私下里说何塞成为了魔鬼的仆人什么的,否则为什么圣光都对付不了的变异魔兽,他带来的炼金炮却能打死变异大王章呢?想必使用的是魔鬼的力量。 这种话,陆希听了都无语。合着打死变异大王章还不对了?千岛之国就该把变异大王章当成神给他们的惩罚,好好的接受,让它把整个大珊瑚岛糟塌一遍就对了。 “现在大珊瑚岛已经在整理耕地,准备种植垂穗麦了。”灰羽气愤地说,“新王差点就想把团长直接送上火刑架,要不是——”要不是何塞成了大骑士,整个千岛之国现在没人打得过他,恐怕何塞这次的救援,就真的要把自己救上火刑架了。 陆希也不由得叹息了一声:“所以说,打铁还得自身硬——”幸好何塞阵前突破了,否则就是大麻烦。 “那个红衣主教好像看出我的眼睛跟别人不一样——”这也是灰羽为什么特地回来送信的原因之一,如果再被人揭穿他是全色盲,大概又是一桩“勾结魔鬼”的实证了。 现在,何塞去了老王居住的珍珠岛,并在那里开始大面积种植木薯了。 “不过,我看那位老王其实也不怎么相信——”灰羽忿然吐槽,“他应该是也想种水稻的。团长跟他说,教会不怀好意,即使让千岛之国种植水稻,也会控制种子,就像控制香料买卖一样。但他应该是不太相信……” 陆希笑了一下:“不相信也正常。”自来都是种植下什么作物,在收获的时候就能够留下种子,所以老王应该也觉得,既然他们种了水稻,自然将来就会有种子,教会怎么控制得住呢? 不过老王到底还是对这个儿子有歉疚之心,而且他也还没糊涂到真以为何塞跟魔鬼勾结,所以到底还是允许何塞在珍珠岛上种植木薯了。 另外,杜法家也在自己的两个岛上砍伐掉了一部分香料作物,腾出田地来给何塞种木薯。虽说他们这么干大概是一种“投资”,毕竟新王在位对他们家实在不友好,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肯砍伐香料来腾耕地,也算是很难得的了。 “那也是因为团长跟他们说,可以高价收购他们的肉桂。”灰羽虽然是全色盲,看事情却很清楚,“那位卡拉德倒是真的热心,但杜法家……” “投资就是这样的。”陆希笑着说,“并不是有血缘关系就一定会支持你,重要的是共同的利益。你也不必担心,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我们买他们的香料,他们就会支持何塞,作为盟友来说,这也够了。” 至于说香料买卖,那陆希这里是毫无问题的。 肉桂在光明大陆跟丁香一样,主要做为薰香原料——说到这个陆希也是有点无语,肉桂树的树皮就是桂皮呀,跟八角茴香一样都是调料,你说身上薰着调料的香味儿,那不是跟块行走的炖肉一样了吗…… 到了长云领,桂皮就主要做为调料使用了。有了它,陆希就可以推出五香粉了。而且她就要跟养猪男爵那边开展合作,将来光是自己这里出产的香肠和肉罐头都不愁消化,这笔生意完全可以跟杜法家长久地做下去。 当然做生意还是其次,给何塞拉拢盟友才是最重要的。但从目前来看,新王打出“水稻良种”牌之后算是占据了上风,即使有杜法家和老王,何塞目前也暂时只能自保了。 “这样的话,我倒是希望明年干旱了……”陆希无奈地叹了口气,“就是能不能只旱南联邦呢……” 这个想法真的是不好,毕竟一个天旱就不知要多饿死多少人,但面对千岛之国如今的局面,陆希真的有点希望干旱了。 当然,如果她有足够的时间,那么再过几年,千岛之国就会尝到种子被圣城垄断的苦头了,但问题就是,她没那么多时间…… “这样不好……”陆希自嘲地说了一句。 “没什么不好的。”窗外忽然有人接话,海因里希从窗口翻了进来。 “你回来了?”陆希先是惊喜了一下,随即又有些无语,“就不能走门吗?”这是大白天的,她和灰羽是在茶室说话,又不是半夜三更进她的卧室,走窗户方便。 等等!进她的卧室难道就应该翻窗户吗?也不对吧!她的思想怕不是被海因里希给带歪了…… 海因里希假装没听见陆希后半句指责,继续说道:“天旱又不是你希望有就有,希望没有就没有。再说明年旱一下,能让他们认识到错误,总比再过些年,种子也被圣城把持住的好。那个时候如果圣城想掐断种子的供应,可没人会给他们提前准备好救灾的粮食。”现在好歹有何塞在三个岛上拼命种木薯,即使真的旱了,还有粮食可以救济。 灰羽很赞同海因里希。反正他也不是千岛之国的人,没那么多怜悯心,反而是问道:“明年真的会旱吗?”千万别不旱啊。 陆希无奈地回答:“汉克觉得,一定会旱。” 说起来她真有点搞不懂汉克究竟觉醒了什么血脉了,难道是预知吗?但是她翻遍了城堡的藏书,也没看到有哪种血脉是预知的。除非是专门修习占星术——可汉克并不懂占星术,整个长云领也没人懂呢。 海因里希倒是给出了一个猜测:“听说夏国有一种魔兽,叫做什么蒂婷,能够知道很多事情……” “蒂婷?”陆希愣了半天都没明白过来,只能怔怔地问,“你听谁说的?”还有他知道而她不知道的夏国魔兽? “幽影领主。”海因里希回来就是为了这个消息,“他想见你。” 第338章 未来联盟(十三)、你是神农氏血脉! 海因里希拖到这个时候才回来, 是有原因的。 尽管他当时说得很慷慨激昂,但幽影领地那位穆特领主并没有立刻就被他忽悠住,而是直接把他和猎犬关了起来, 直到证明了猎犬确实有着夏国血脉, 才恢复了他们的自由。 海因里希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样的瘪呢。无奈幽影领地看着穷兮兮, 实力却不弱, 穆特这个领主似乎没有什么攻击性,可是魔鬼公爵的力量却是实打实的,把他压得透不过气,想反抗也不行。 当然,这稍微夸张了一点儿。海因里希到底也是大魔鬼,只要穆特不守在他眼前, 其他平级的魔族也看不住他, 毕竟他的鬼主意太多, 可不仅限于魔族常用的魔法。只不过既然幽影领地是一群夏国遗民,那他必须要拉拢过来, 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忍了。 然而既然吃了亏, 当然要回来好好的吐吐苦水, 海因里希无师自通地点亮了卖惨的技能点,很是把自己被关起来的这几天描述了一下,其间当然少不了有夸张成份。 无奈他技能点虽然点满, 陆希这边却没点接收的技能,而是对幽影领地的秘密很感兴趣:“全都是夏国的后人?”这更验证了她的理论——夏国后人有普通人, 也有魔族, 说不定还有骑士或者神官呢, 可见大家同出一源, 只不过是同一棵树上发出的不同的芽而已。 海因里希卖惨无效,只能叹了口气:“是。” 搞了半天,那位鹰身女妖血脉的三长老就是夏国一位大巫的子嗣,夏国迷失的时候她还小,被家里的仆人抱着出逃,是在出逃之后才觉醒血脉的。 三长老虽然当时年纪小,但家里的仆人却给她讲过,十字军确实是打着“共剿魔兽”的旗号来的,但是事到临头却突然发生变化,三长老家里有四位巫师都去护阵了,其中一位最年轻的跑了回来,告诉家里十字军在阵法里做了手脚,根本不是想剿灭魔兽,而是想利用诸位大巫的能力来开通异世界。 至于为什么要开通异界,开通之后又会怎么样,这位年轻巫师身在外围也不知其中秘密,只知道大巫们宁愿以身殉阵,也不允许这种变化发生,并且派他回来,带着全家人逃生。 接着就是地动山摇,若不是有这位年轻巫师,三长老一家都会死于地动。 最终三长老被仆人抱着逃了出来,之后,她觉醒成为了魔法师。 是的,那个时候,魔族还被称为魔法师。 夏国骤遭大变,逃出来的人十成里只有三成。虽然以夏国的总人数来说,这三成人也不少了,可是多半都是远离王都之地的平民,而有资质的巫师与精英基本都聚集在王都主持大阵,简直可以算是被一锅端,以至于元气大伤,想向教会讨个说法都难。 三长老大概就是这些逃民中最出色的一个了,但在长大成人之前也是吃了许多苦头。但她极有韧劲,一边勤学苦练提高实力,一边想方设法打入魔法师群体之中——那时候她就发现,因为魔法师在外形上有所变异,所以隐隐被教会排斥。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三长老靠着自己眼角生出的羽毛混进了魔法师之中,并且步步高升,手下也聚拢了一批夏国遗民,只等着击败漫山遍野的魔兽之后,就向教会发难。 然而三长老没有想到,魔族居然有一个天大的缺陷,就是疯狂。 随着第一长老重伤失控,教会立刻就将剑锋指向了曾经并肩作战的魔法师团体。更糟糕的是,第二长老是个圣父! 这个圣父还不仅仅是说他的性格,而是他本人确实是教会教导出来的,在教会剑指魔法师的时候,他不但没有抵抗,反而也认为魔法师将成为魔兽之后的又一威胁,亲自帮助教会向自己的战友们下手了。 这种情况下,三长老知道自己不可能再为夏国求到一个公道,于是她率领在教会围剿中活下来的魔法师们,退入了无尽深渊。 第279节 无尽深渊,其实是夏国当初成为迷失之地的时候,开辟的一处异位面。 三长老也不太清楚这个异位面究竟是怎么出现的,她还是从后来自己搜集到的消息中反推出来,应该是当初十字军要利用阵法吸收大巫们的力量,打开通往异世界的通道,却被大巫们发现,逆转了整个阵法,以王城倾颓,群巫殒命为代价,将十字军的那批精英同样扼杀在阵中。 而在最后,虽然通往异世界的大门被关上,但大阵毁坏的余波,仍旧使得夏国撞入了异位面,等于又打开了另一处通道——这处通道通向的就是无尽深渊了。 无尽深渊里环境恶劣,而且还有食尸鬼、幽灵等有别于普通魔兽的怪异生物,但毕竟为魔法师们提供了一处栖身之地。而这个位面对神官们却很不友好,他们在无尽深渊里实力会受到压制。 所以最终教会止步于深渊之外,并把守住了几处固定的“门”,算是把魔族彻底驱逐出了光明大陆。 而三长老在退入无尽深渊之后,成为了魔族的领袖。可是当时她已经受了伤,而且魔族自己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 早就说了魔族也是人类,他们没有什么天生的邪恶,但却有着人类的劣性。即使在退入无尽深渊之后,为了深渊里稀少的资源,魔族内部也争斗起来。三长老眼看再没有可能为夏国的遭遇讨一个公道,心灰意冷之中,伤重逝世。 在她生前,她总算还竭力组建了灰塔,尽到了身为领袖所应对魔族尽的责任,但她心里最惦记的还是夏国的同胞,所以她为自己的后代索要了一块领地,希望夏国的血脉可以在那里延续。 三长老选择的就是幽影领地,因为她在那里发现了一块夏国的空间碎片,她一直希望,能够从那一块碎片,找到更多的夏国。只可惜这个愿望,至今尚未实现——幽影领地的魔族用过很多方法,都没能突破那块碎片的边界。 陆希听完了海因里希的讲述,只觉得心情复杂。过了好半天,她才问:“猎犬都知道了?” “知道了。”海因里希耸了耸肩。实际上,正是验证了猎犬确实有夏国血脉,他才能听到这些信息,“我看他可能后悔去幽影领地那赫拉一趟了。” 陆希无奈地瞪了他一眼:“别幸灾乐祸了。教会那些守夜人,其实也都挺可怜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海因里希熟练地用陆希自己的话怼了她一句,“你还是别那么圣母了。” 陆希无语:“你这些话学得真快……” “本来就是。”海因里希哼了一声,“你总觉得所有的人都是好人——” 陆希好笑:“你这话要是让安东尼听见,他一定不同意。”毕竟在安东尼看来,陆希是把教会所有的人都当做坏人来看了。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并不打算讨论安东尼:“我说正经的。你总是把人想得太好了,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只要他们是夏国后裔或者被教会洗脑了,你就觉得他们可怜。” “行吧……”陆希举手投降,“你是想说,幽影领地这些人,我也得警惕对不对?”总算跟海因里希相处久了,她现在也能领会他的言外之意了。 “就是这个意思。”海因里希却很认真,“他们说的肯定不全是实话,我总觉得有隐瞒的地方。而且——”他沉吟了一下,说了实话,“穆特说要跟你见面,但我其实不太想……我当时可能说错话了。” 因为穆特对于陆希的贵族身份十分不认可,他就透露了陆希“夏国公主后裔”的身份。现在想起来,确实是操之过急了。 “虽然他看起来很高兴,但我总觉得他在探究什么……”海因里希难得地有些后悔,“我不该那么快说出来……”即使幽影领地暂时不相信陆希,那也没什么,他可以慢慢地用更多的新技术表示诚意,而不该这么急于求成,抛出陆希的秘密身份。 “确实不太应该……”陆希叹了口气,“倒不是说怕身份泄露,而是——事实上,我究竟是不是公主后裔,还说不定呢。”就凭着一根五色绳来判断,她真心觉得不太靠谱。 不过,即使她不是真的,莉莉丝却是货真价实的王室侍卫后裔,倒也并不算有意欺骗穆特。所以,既然他要见面,那就见吧。 见面的地点当然是定在霉菌沼泽,但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海因里希也仍旧觉得不安:“穆特的实力远超我和苏赛恩,即使有我们两个,也不能保证能保护得了你……” 他简直想把冯特公爵都弄过去当保镖。 “不行!”陆希哭笑不得,“你要是敢跟他说我要去见一个魔鬼公爵,他可能会先一剑捅穿了你吧……”冯特公爵对她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很难得了,可这前提是你不能非要去戳他的眼珠子。 “可是——”海因里希苦笑,“我本来想,先让你和灰塔的长老们熟悉一下……”有灰塔长老背书,即使是领主也不敢随便动陆希,但谁知道去的第一个领地就是夏国后裔的聚集地,计划不如变化快啊。 “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陆希笑了一下,“我们就把见面地点定在稷丘好了。实力不够,我们还有武器来凑呢。” 今年冬季已经到了尾声,魔兽潮只剩下小猫两三只,明年的各项计划又已经拟定,而千岛之国的情况虽然有些被动,一时却也没有更好的破局办法,于是陆希把精力放到了这次与穆特的见面上——两天之后,她再次进入了稷丘。 稷丘空间内的田地已经被翻耕过,土地踩起来十分松软。这片空间里的气候比长云领要温暖一些,现在已经可以播种了。 穆特顺着田埂慢慢地走着。他并没有遮掩什么,而是以魔鬼的形象来跟陆希见面的,或许是故意的,他现在看起来甚至比在幽影领地魔化更多,不仅露出头部两侧的牛角,甚至面容都有几分像牛。 跟着一起来的莉莉丝表情十分复杂。她当然很高兴见到夏国的后裔同胞,可是她还真的没有想到会看见这样一个形象。 “很可怕吗?”穆特忽然回头,冲着莉莉丝笑了一下。 说真的他这一笑确实有点吓人,莉莉丝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不过穆特虽然是对莉莉丝说话,但目光却落在陆希脸上——显然,这个下马威是给陆希的。 陆希的唇角也不由得抽搐了一下。 她其实见过不少魔族的模样了,长得奇形怪状的大有人在,不说别的,就说当初面具那张脸,跟被人撕成两半又粗针大线缝起来似的,即使是人样儿也很吓人了。 再说了,现代人,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穆特这个牛头人的模样其实还吓不到她,就是总让她想起牛魔王,未免有点出戏…… 当然莉莉丝是真吓着了,她没见过几个魔鬼,长云领的这几个,不管海因里希还是苏赛恩都长得很不错,就连汉克都不怎么吓人,所以她真不知道,魔族原来也能长这样。 但是这毕竟是她的夏国同胞——莉莉丝只退了一步就站住了,硬着头皮说:“也,也没什么可怕的,不过就是觉醒的方向比较特殊罢了。我是没有觉醒,如果我觉醒了,说不定也跟你一样……” 穆特哈哈笑了起来,目光却还落在陆希脸上:“公爵大人觉得呢?” 这个称呼就透着一股子疏离劲儿。陆希想了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穆特领主是什么血脉?” “恐怕公爵大人没听说过——”穆特笑吟吟地说,给了一个词汇,“森农。” 森农是什么鬼?跟那个蒂婷简直有得一拼了。 陆希暗暗吐槽穆特的口音,一边把这个词反复念了几遍,突然间恍然大悟:“神农?炎帝神农氏,牛首人身,善种百谷,遍尝百草?” 神TM森农啊!夏国后裔连个神农都发不准音,也是够了! 穆特显然没想到陆希真的知道他的血脉,一时间脸上都露出了几分惊讶:“你是从哪里知道的?”很显然莉莉丝这个货真价实的王室侍卫后裔都不知道。 这陆希还真答不出来,只能含糊地说:“我也不清楚,大概就是在记忆之中吧……”难怪幽影领地能让山药藤长在骨桐身上,八成是穆特这个神农血脉给改造的,这样才能在无尽深渊里种活它。虽然山药根茎是没有了,但至少结出来的山药豆也能作为食物。 所以穆特虽然不是三长老的后嗣,却仍旧成为了幽影领地的领主——能种活粮食的神农氏血脉,在无尽深渊里简直太重要了! 等等,如果这样的话,三长老八成也不是什么鹰身女妖血脉了,她记得在中国上古神话中,确实有人面鸟身的神灵,就是那位指导黄帝大败蚩尤的九天玄女嘛! 还有那个蒂婷,要是她没想错的话,八成是谛听吧?据说谛听虎头独角,犬耳龙身,能通过听来知天下万物,而汉克也确实是独角没错,他的“预知”并不是预知,而是听到了发生的事情,只是因为离得还远,所以其他人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发觉,看起来就像是预知一样。 就是不知道,汉克怎么会觉醒夏国神话里的血脉,他看起来可绝对不是双黑。当然也许血脉也不是那么绝对的事儿,比如说明明辉光之国的王室是光系血脉,第一任冯特伯爵却硬是觉醒出个阴影血脉来,可见觉醒这事儿不光取决于血脉,大概也还要取决于自己的认知。 陆希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穆特却真的有些震惊了——九天玄女这个血脉,只有幽影领地的每一任领主知道,因为这个血脉即使在夏国的大巫中也是仅有三长老一家,哪怕是夏国后裔们,也都以为那是鹰身女妖。 穆特不得不重新审视陆希——本来他觉得陆希是个冒名王室后裔的骗子,但现在看来,这个“骗子”对于夏国的所知,竟然比真正的夏国后裔都更多。假如她是骗子,这些知识她又从何得知? 还有,假如她真的是骗子,寻找夏国后裔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如果仅仅是需要魔族助力,那么拉拢灰塔显然更有用。 可如果说她是真的——公主后裔,明明另有其人! 第339章 未来联盟(十四)、谁是多数? 陆希不知道穆特心里想的是什么。至于穆特对她的警惕和不信任, 她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实上,她对穆特也不见得就多信任了——再怎么说是夏国同胞,毕竟灭国都那么多年了, 这些人现在又是魔族, 心里有什么想法谁知道呢? 要不然她选择来无尽深渊,而不是把穆特带去长云领见面, 不就是不敢把那扇固定的“门”展示在他面前吗?她是想帮助魔族和夏国后裔, 但绝不想弄一群被仇恨扭曲了心智的杀人机器到光明大陆上来。偏偏就看教会干的那些事儿,穆特就算真扭曲了,那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陆希也并不着急,毕竟现在应该是魔族更需要她,而不是她更需要魔族。 就是这种相互不能信任的谈判吧,比较尴尬, 就算陆希能沉得住气, 这么干巴巴的在田里走来走去, 气氛也是叫人不适。 陆希暗暗感叹,看来真是在这长云领这两年发号施令惯了, 现在居然别人给个冷脸都感觉吃不消了。 穆特大概也是觉得沉默得够久了, 先是抬头感叹了一句:“原来这里也有一处空间。”接着就突兀地扭转了话题, “我本来以为,公爵大人是不会来跟我见面的。” “为什么不会呢?”陆希很明白他的意思,“穆特领主不也是一个人来跟我们见面了吗?” 穆特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公爵大人觉得这两个年轻人是我的对手吗?如果我要对公爵大人不利的话, 他们是挡不住我的。公爵大人难道就不害怕吗?毕竟您虽然是夏国后裔,但也是贵族。” 苏赛恩和海因里希立刻绷紧了。莉莉丝更是要惊跳起来:“这是公主的后裔!” 陆希摆摆手阻止了莉莉丝, 也笑了一下:“穆特领主说话直率, 那我也实话实说。说不怕是假的, 毕竟您虽然是夏国后裔, 但这么多年过去,是不是还心念故国,想为故国正名,这也不好说。” 这是原话给穆特怼了回去。穆特眉头跳了跳,显然这个“我怀疑你不再心念故国”的罪名对他挺有杀伤力的,但他仍旧笑着:“那公爵大人就更不该来了,万一我突然想要杀了你呢?” 陆希诚恳地回答:“虽然我觉得你不太会杀我,但我也不能不做防备,你杀我容易,但想活着离开这片空间,那就不太可能了。” “是吗?”穆特这表情很明显地写着“我不信”。 于是陆希默默向海因里希示意了一下,几乎是在她点头的同时,海因里希已经向稷丘宫殿的台阶处施加了压力,只听轰地一声巨响,三级汉白玉石的台阶连同之下广场上铺砌的青石板一起飞上了天,在半空中就四分五裂,又噼哩啪啦地落地。 穆特看着地上出现的大坑,还有台阶之上被震歪的柱子,脸色终于有点难看了:“炼金药剂?”这明显不是魔法。 陆希很低调地凡尔赛:“稷丘的宫殿已经年久失修,我怕这整座宫殿都要被掀了太可惜,所以只用了一点药剂。没太把握好,毕竟在领地里我们都是用它来炸地行龙的,还没搞过宫殿的爆破。” 穆特眼角肌肉跳了几下。这个爆炸的威力其实还奈何不了他,但炼金药剂比起魔法的优点就在于无上限——单个人的魔力有限,所以使用的魔法也就受限于自己的等级,但炼金药剂的威力只取决于用量,只要有足够的炼金药剂,你想要多大效果就有多大效果,哪怕他是魔鬼公爵也挡不住! 当然炼金药剂不是那么好做的,但一个能拿出水泥配方来的领地,说自己有很多爆炸药剂,听起来就很可信的样子。 穆特不得不再次仔细审视陆希:“即使这样,最多也是我跟公爵大人同归于尽,这有什么意义吗?” “意义很大的。”陆希再次诚恳地说,“我死了,长云领仍旧能够存在下去,我安排好的路,即使没有我,别人也能走。但穆特领主死了,幽影领地能靠那一小块空间种的高粱活下去吗?他们还能培养出寄生在骨桐上的山药藤吗?他们能等到下一个神农氏血脉觉醒的领主吗?” 海因里希很想说陆希死了也不行。但他还是闭紧了嘴。陆希所安排的路,别人都能走,现在失去她,长云领仍旧可以种红薯马铃薯棉花,仍旧可以养蚕织绸做巧克力。甚至她最终的目标,也是在八年后她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这个世界仍旧能够按着她所指示的方向走下去。 但如果没有穆特,幽影领地的路就走不下去了,因为他们依靠的就是穆特的特殊血脉,这不是人人都可以复制的能力。 海因里希再次深刻地感觉到:依靠神术、魔法,都不是最稳固的,最强大的力量,应该是普通人也可以掌握的力量,是科学,是技术,是学而知之并推诸四海而皆准的能力,唯有这种普遍的能力,才可以改变世界。 穆特倒来不及有海因里希这么深刻的认识,因为他发现陆希说得很对,如果同归于尽的话,幽影领地的损失是他负担不起的——他认为自己稳操胜券的这次见面,其实是他落了下风。 当然,穆特其实没打算真的把陆希干掉。虽然陆希打着公主后裔的旗号让他心里不快,但陆希确实是夏国血脉,而且看在蘑菇种植技术和水泥配方的份上,他也不会下杀手的。但——骤然发现自己竟然被算计了,这个感觉就不太一样了。 这个女公爵,可不能等闲视之。 陆希感觉到了穆特态度的变化:“我们去宫殿里谈吧?”现在可以好好坐下说话了吧? “你想做什么呢?”穆特终于收起了那个客套而疏远,甚至还带着几分讽刺的“公爵大人”的称呼,开门见山,“是要复国吗?” 好家伙,一张口就是这么大的目标。 “复国很难。”陆希其实没有想过复国,因为她只有八年时间,而夏国甚至连原先的国土都已经变成了空间碎片,想要另寻新地复国可太难了。 更重要的是,复国这件事,只有夏国后裔会在乎,而夏国后裔目前在光明大陆上,完全就是少数群体。如果把复国做为目标,那么就是用极少数去对抗大多数,八成是不大可能成功的。 反而是推翻现在的教会,是一个更容易达到的目标。 “推翻教会?”穆特刚刚失望了一下,就又被陆希给凡尔赛到了——推翻现在的教会,是一个容易达到的目标? 哪怕是目前已经打入教会内部并且搅风搅雨的那位殿下,恐怕也不敢说这话吧?他的有生目标也不过是让教会内耗,多死几个教徒为夏国报仇,都没敢想过把教会直接推翻呢! 但是在陆希看来,推翻教会真的相对容易。天下苦教会久矣,对付教会那是多数反抗少数,不比复国要容易多了? “多数对少数?”穆特感觉好笑,“谁是多数?”教会的信徒遍布整个光明大陆,到底谁是多数谁是少数啊? 陆希伸出手,一根根屈起手指:“魔族,平民,甚至还有小贵族和某些大贵族,当然我们才是多数。” 穆特更好笑了:“平民?小贵族?大贵族?他们都是教会的信徒!尤其是平民,哪有不信教会的?” “他们信的是教会吗?”陆希轻笑了一声,“他们信的是能够把他们从贫穷辛苦的生活中解救出来的那个神明,哪怕这种解救只在他们死后,但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安慰。那么,如果有人现在就能解救他们,他们还有多少人宁愿生时贫苦,也要保持信仰呢?” 老百姓的信仰可以很坚定,但那绝不是靠画大饼哄骗得到的。教会现在能用一个虚无缥缈的光明圣山骗住他们,是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寄希望于死后。但如果有别的路可走呢? 穆特看着陆希,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 第280节 他是曾经听说过夏国旧事的,夏国历代君王之中,固然也有过“以天下奉一人”犹嫌未足的角色,但更多人尊奉的,仍是尧舜这般“公天下”的君王。他所觉醒的神农氏血脉,这位上古大巫就是用自己的能力种植五谷,想让夏国所有的人都有饭吃。这样的君王,才是好的君王。 但是自夏国破亡之后,他们这些后裔又成为了魔族,自己的日子尚且朝不保夕,谁还想什么兼济天下?更何况,这个天下,不就是害他们夏国灭亡的天下吗? 兼济这样的天下,穆特感觉自己有点不太情愿。但这又不能说是错的,至少在推翻教会这一点上,陆希是对的,只靠夏国后裔,做不到这一点。 穆特压下心里的复杂想法,问道:“那么我们要做什么?”他还得再看看,看一看这位女公爵打着公主后裔的旗号究竟是想做什么,是真的想推翻教会为夏国和魔族正名,还是只为了自己坐上更高的位置,抛一个诱饵来利用他们。 别以为他不知道,黑水沼泽就已经跟光明大陆的贵族搭上了线,去做人家手里的刀了。假如这位女公爵也是想要一把刀…… “现在暂时没有什么要做的。”陆希其实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跟夏国在无尽深渊的后裔联系上。事实上她都没怎么想到夏国的后裔也有成为魔族的,就算想到了,也没料到他们会聚集在一起,所以她的计划里当然也没有针对夏国后裔的那一部分。 “我想,首先尽量改善魔族在无尽深渊的生活。”光明大陆对于魔族不利,光明神的力量还会催发他们的疯狂,这件事解决不了,魔族就别想到光明大陆来生活,只好先尽量改善无尽深渊了。 穆特不由得问道:“蘑菇种植和水泥配方……”他原先还以为是灰塔搞出来的,现在看来确实是女公爵提供的,这两样确实对无尽深渊大有好处。并且灰塔的克里因长老还声称这些技术要惠及所有的魔族,包括那些低等的魔民。假如这也是女公爵要求的,那么她所说的兼济天下,也许不是一句假话…… “是的。我希望可以尽量推广,后续如果还有别的适合无尽深渊的技术,我也会通过灰塔推广。”说起这些,陆希倒是有很多话要说,“无尽深渊有些物产,光明大陆用得上,也可以通过我这里进行交换。另外,我希望在无尽深渊多找寻夏国的空间碎片。” 之前只想着从这些空间碎片里寻找为夏国翻供的证据,但幽影领地对空间碎片的应用提醒了她——在这些空间碎片里种粮,不比在无尽深渊里种粮要容易多了吗?假如能把所有的空间碎片都种上粮食,再加上一些与光明大陆的交换,还有新的技术,无尽深渊的魔族说不定也能自给自足呢。 说到寻找空间碎片这事儿,猎犬大有用处,而幽影领地可以借此机会,拉拢同盟——那种友好的领地,又有空间碎片的,不妨就教他们在里面种粮食。还可以看看他们的领地都有什么特产,能够为长云领所用的——买卖做起来,大家有钱一起赚(不是……)。 穆特心情复杂地离开了霉菌沼泽。 他眼睛不瞎,虽然这是人家的领地,也并没有招待他在领地里参观,但只看摆在眼前的那一部分,他也能看得出来,霉菌沼泽比他的幽影领地过得好! 要知道这可是一块原本都没人愿意占据的荒地,现在却俨然成了一片中型领地,其变化不可谓不大。不说以后会不会被人当成刀,现在如果能有这样的好处也不亏,要知道无尽深渊里的夏国后裔可不只有幽影领地这一些,只是他以前养不活那么多人,想收留也没有办法。假如领地能够富裕起来,他就可以再收一些同胞,不至于眼看着他们挣扎求生却无可奈何。 至于说拉拢同盟,穆特心里也有数。幽影领地不像灰塔,许多年都消息闭塞,他们为了寻找同胞,总是有人在外面游走的,附近的领地哪些可以拉拢,哪些不能交往,他们心里都明白——毕竟是一直抱着复国梦想的,哪怕知道希望渺茫,他们也仍然在做准备,虽然那些准备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用处…… 而且以前他们的努力方向显然是有误,只想着突破自己领地上的那片空间,将其扩大,却没想过应该寻找更多的空间碎片。 不过没关系,现在有了正确的方向,这一切都可以做起来。包括先考虑一下,幽影领地以及附近,有什么可以用得上的特产。 当然,在这之前,他得先跟那位殿下联系一下,毕竟这里忽然又出现一位公主后裔,那位殿下不能不知道。 海因里希直到穆特走了,才算松了口气。虽然说他们埋下的地雷绝对能把这里全炸上天去,但没事谁想跟穆特同归于尽啊? “我觉得他不是很相信……”海因里希对穆特的态度有些不满,“而且他甚至没有提公主后裔的事。”也没有尊敬的态度。 陆希倒觉得这不叫个事:“灭国都多少年了,大家都是双黑,还管什么公主不公主的。”她要不是这个人设凑巧——不,应该说如果不是海因里希在中间横插一杠子,现在长云领还是别人继承,而她可能还在黑莓镇上采蘑菇呢。饭都吃不饱,还讲究个啥公主不公主。 至于说穆特不相信,那就更正常了。 “也只有你会这么相信我。”这真不是说好听的,能遇到海因里希这样的——陆希都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形容他,最终也只能说个“有志青年”——于她也实在是幸运了。瞧瞧吧,安东尼那还是受过教会“神拯救众人”那一套“高大上”教育的,思想都没达到那个高度呢。 所以等到八年之后,也只有海因里希能够成为她的继承人了。如果说这个异世界还有人真正能够理解她,也只有海因里希。 嗯,或许还有妮娜? 说起来,陆希也很惦记妮娜,上次蹭着公主通了一次信,也不敢多说话,不知道妮娜现在究竟怎么样了,她组织的圣女联盟又怎样了。究竟什么时候,她才能直接掀了双塔大教堂呢? “要不然我们让猎犬回双塔一趟?”现在猎犬已经知道了夏国覆灭的历史,应该不会再为审判庭效力,那么可不可以让他回去闻一闻,看那位列文大主教到底是不是真的变成了魔族?毕竟妮娜也不能确定他究竟有没有跟哪个圣女结下血契,这事儿始终就还不能证实,想搞事都没有把握呀。 第340章 新的春天(一)、今天有点事,字数少一些,请大家原谅…… 冬季看起来漫长, 但其实也过得很快,冰冷的风不知什么时候就不再那么割人,春天悄悄地就到了。 往年, 春天的脚步总是伴随着春雷与春雨, 轰隆隆的轻雷响起时,绵绵雨丝落下, 便是预报春天到了。 然而今年, 春雷声极少响起,即使响了,也是干打雷不下雨。一些有经验的老农夫,夜间已经开始发起愁来:“今年怕是要旱了……” 当然也有一些人丝毫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怕什么,有教会呢,神官们会给祈福的。” 在南联盟诸国, 春天来得更早一些, 祈福仪式自然也就更早。 千岛之国虽然有数十岛屿, 但显然教会不可能在每个岛屿上都祈福,所以主要的祈福仪式当然由红衣主教在大珊瑚岛上举行, 而其余几个主要岛屿则派出主教去主持, 在同一时间举行仪式。 但是今年情况有点特殊, 老王所住的珍珠岛倒是派了一位主教过来,但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这位主教擅长的根本不是祈福, 倒是提炼香精的好手,每年圣城来收购香料的时候, 这些香料的等级都由他来检测判定。 这么一位神官, 来主持祈福仪式, 能有多好的效果?更不用说, 杜法家掌握的那两个大岛,甚至连原有的牧师都找借口离开了,摆明了就是根本不想给田地祈福! 理由倒也是现成的:他们不为这种长在黑暗中的“邪恶”食物做祈福,更不承认何塞所说的“尽管吃的是根茎,但枝叶也是受到光明神恩泽”的话。 杜法家连现任领主都有些发愁了,毕竟大珊瑚岛那边早就开始宣扬,说今年拿到的垂穗麦种子是如何如何得到圣徒祈福,将来的收成又会如何如何的高。还说这种作物是光明神特意为南方诸国赐下的,比那什么长在泥土里的木薯纯洁不知多少倍云云。 而且这也不是胡说,杜法家消息也是灵通的,知道这种垂穗麦是在布迪王国种植了好几年的,而且确实比小麦的收成要好很多,非常适合南方诸国。 可恨这教会,从前把种子藏着掖着不许外流,现在倒是拿出来慷慨分发了。 杜法家里也有人在闹,要求领主跟教会和新王服软,好让岛上也种这种垂穗麦,至于说何塞——他这些年在外面都过得好好的,那没有杜法家,他也不会有事,何必还要牵连杜法家呢? 当然这些声音都被现任领主压下去了,他比小辈们看得明白,现在低了头,新王只会顺势削弱他们,还不如把宝就在何塞身上压到底了。 杜法领主下定决心,也有卡拉德的功劳。在其他人都羡慕垂穗麦的时候,卡拉德却跑到父亲面前极口夸赞长云领的种植方法,照他的话就是:别听教会的,要听长云领女公爵的,她说种啥好就种啥,只要照着她说的精耕细作,不需要教会,也一定大丰收! 而且他还从长云领学了一招:教会不给他们的两个岛做祈福是吗?那他们这两个岛也就不需要给教会供奉了,这不也能省一大笔钱吗? 再说了,他们可以跟长云领做生意,香料卖给长云领,绝对不愁卖不出去! 他在父亲面前好一番描述阿古斯公国运去的一船乱七八糟的“土特产”,明明只是些在本地最不值钱的东西,最后却被女公爵找出了那个油椰子,马上就身价百倍!他们的两个岛上本来就有香料,还愁赚不到钱吗? 支持何塞,绝对没错! 于是杜法家的两个岛,连祈福仪式都没有举行,反而是把一些已经老得不怎么结果,或者有病虫害的肉豆蔻和肉桂树砍掉,开始种植何塞带来的木薯。 珍珠岛上也是如此。虽然教会还是派了位主教来,但老王直接拒绝了他,把往年种小麦的地都种上了木薯。 而且,杜法家还派出船,去往几个无人岛上收集鸟粪去了。 千岛之国里有几个小岛面积太小,离主岛又远,所以没人居住,只有年年海鸟在上面筑巢,留下一地厚厚的鸟粪。 这样的小岛向来无人问津,只有春季的时候会有饿得不行的平民,划着小船过去掏些鸟蛋——这个活也不好干,海鸟被掏了窝,可是会攻击人的。 现下杜法家忽然对这些小岛有了兴趣,可也不是掏鸟蛋,而是去运鸟粪,这不是疯了么?那些脏兮兮的东西往自己家里运,不嫌肮脏吗? 反正新王现在就指望着杜法家的笑话过日子呢。 与千岛之国的兴奋春播相比,布迪王国反而有些不对劲了。 乌利圣徒这些日子都在田间地头,时不时地就要抬头看看天。他在一众圣徒当中算是很年轻的,今年才五十岁,但因为长年在室外活动,人晒得比较黑,乍一看跟个普通农夫差不多。 不过如果近看,就会发现他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普通农夫到了五十岁,恐怕就已经老得没法看了,哪里还能像他一样精神奕奕。 就是他现在看起来不大精神…… “这田里的水不够。”乌利看着眼前广阔的田地,眉头紧皱。 今年这天气真的不对劲,到现在竟然没下什么雨,往年这时候已经开始存水的田地竟然还是干的。目前水稻种子还在秧田里育秧,所以靠农人提水浇灌还应付得过来,但等到插秧之后,那么大片的田地,农夫们哪里浇得过来? 南联邦这地方,每年降水都十分丰富,乌利在这里试种了好几年的水稻,还从来没遇到干旱。因为没旱过,所以也没想过浇灌会有问题,当然也就没修过什么水利设施,以至于现在出现了问题,都不知该怎么办。 “可以多叫几个人来浇水……”一旁的管事出了主意。他没觉得这有什么难的,干活的人嘛还不有的是,没水就去河里打水呗,奴隶也好,平民也好,还怕他们累着不成? 乌利没说话。管事说的是唯一的办法,但他种了这些年的地,心里到底还是有数的——这么一大片的田地,靠人力浇灌是不行的,假如不下雨,那今年的收成肯定要减少! 一想到收获问题,乌利就觉得心中烦躁。教皇这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偏偏大教堂里的龙晶又被偷走,以至于教皇要动用自己的力量去维持那个巨大的神术阵。这种消耗,哪怕他是教皇也承受不住。 自知时日无多,教皇已经向他暗示过,很可能今明两年新教皇就要尘埃落定,他必须拿出点成绩来,教皇才好替他说话。可是他到现在还没弄清楚为什么二代种子不能像一代种子一样保持高产,偏偏今年这天气又要跟他作对——搞不好今年不但出不了成绩,还要减产,到时候还让教皇怎么为他说话呢? 但愿千岛之国那边情况会好一些吧……假如那里能够丰产,那么圣城也就等于把千岛之国也拿下了,这也是他的成绩。 乌利自我安慰着,深深叹了口气,决定向四边的教堂多调几个水系的骑士过来,实在不行,就得让他们帮忙浇水了…… “阿古斯公国现在怎么样?”乌利又想起了布迪王国的邻居。 要说他来了南联邦这几年,也不是没有成绩的。布迪已经吞并了最近的苏拉公国,眼看阿古斯公国也被挤兑得差不多了,今年他也叫人向阿古斯公国释放了善意信号,说是愿意提供新的良种——南联邦总共六国,如果靠他的水稻种子就能拿下四国,那么哪怕今年收成不好,他也能交待。 但是这次并没有好消息,阿古斯公国根本没接布迪的茬儿,人家今年决定种什么新的作物了,至于究竟种什么,因为阿古斯严防布迪,所以现在还没打听到。 “他们不要水稻种子?”乌利惊讶起来,“但是去年他们还派人来打听过……”阿古斯公国做的那些小动作,当他们不知道吗?就连一些放出去的种子,其实也有他们的授意在。 跟着乌利的管事不是普通管事,阿古斯公国的消息他很灵通:“他们跟辉光之国的长云领做了生意,从那里买粮食,然后卖给长云领一种香料。”但是那香料用在哪里了,他就不知道了,毕竟阿古斯公国卖出去的那种果子苦不拉几,闻着也不像有什么香味的样子,实在不知道能做成什么样的薰香。 “长云领有那么多粮食能卖?”乌利一心扑在育种上,还真不太清楚外头的事,“他们——不是没有神官祈福的吗?” “是没有……”管事也十分纳闷,但阿古斯公国确实是成船地往回拉粮食,就连那种新作物,听说也是从长云领弄来的。 乌利有一点不祥的预感:“长云领种的是什么粮食?” “大概也就是小麦吧……”管事不怎么确定地说,“之前阿古斯公国买回来的粮食叫什么粉条,看起来就跟通心粉差不多……”通心粉是小麦做的,那这个粉条应该也是吧?他们也弄到一点粉条,找擅长分析的神官用神术检验过,得出的结论是这种粉条的主要成份跟通心粉是一样的,那除了是小麦还能有什么呢? 乌利却不这么觉得。事实上他也曾检验过水稻,其成份跟小麦也很相似,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作物。所以看起来像通心粉的,未必就是小麦做的。 假如陆希能听到这番对话,大概会夸奖一下乌利——虽然大家主要都是淀粉,但面粉、米粉和红薯粉土豆粉是有点区别的,乌利能认识到这一点,算是好学的啦。 可惜乌利并不知道什么淀粉,所以他只能让管事去打听:“不可能是小麦。”光凭种小麦能出产这么多?就算是教皇,也不敢说能让圣城出产如此大量的粮食,否则哪里还需要他跑到南联邦诸国来忙活呢? 再说了,就算是他祈福出来的水稻一代种子,种出来的产量也就比小麦高一些,主要还是因为南联邦的气候适合,可以一年种两季。而长云领那地方可比这边冷多了,每年就种一季的庄稼,怎么算都不可能有那么多收成啊! “务必打听清楚,如果能够弄到种子就更好!”乌利严肃地命令管事,“派最得力的人去办!” 这几年他持续地在布迪王国搞种植,所以对于田地的事儿没有神官会比他更敏锐,刨去种子自己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年的收成其实是有持续的下降的。虽然这点下降幅度并不明显,但他却感觉到了——似乎是,他的祈福效果没有从前好了。 按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年他的实力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进步,却也绝对没有退步,所以祈福的效果也应该是维持不变的,断然不可能下降! 然而不可能归不可能,事实却是事实,难道是因为他没有让田地休耕吗? 《教义》里是讲过,主对于人类是有训诫的:索取要适可而止,因此田地要轮休,春季的时候不可以大肆行猎和捕捞,须让土地与动物都有休养生息的时间。 但是圣城对于粮食的缺口比较大,所以这几年他就没有让田地休息,而是连续种植。是因为这个原因,主对他的贪婪不满吗?但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有足够的粮食去喂饱圣城的人啊…… 乌利默默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低下头就在田地里做起了忏悔和祈祷——请主原谅他的贪心,如果他能够搞清楚二代种子产量降低的问题,培养出一直高产的良种,那么需要的田地自然也就少了,那他一定会马上恢复休耕轮作,恳请主看在他是想养活更多人的初衷上,给他一些提示与突破吧…… 第341章 新的春天(二)、列文在试图制造魔鬼! 双塔大教堂一年中最重要的仪式就是春季祈福了, 往往是整个教堂的神官都要出动,声势浩大。 而且这个时候,也是领主与平民们献上供奉的时候, 毕竟祈福关系着接下来一年的收成, 所以奉献的人很积极,接纳的人则喜笑颜开。 何况今年的情况还有所不同, 双塔的列文红衣主教兼管了王都, 两处教区要同时举行祈福仪式,以彰显列文的能力,所以双塔的神官们更是忙得脚打后脑勺,简直是倾巢出动了。 尤兰就在这个时候,走下了北塔的二楼。 北塔里十分安静,安静到空气似乎都毫无波动。尤兰赤着脚走在楼梯上, 只觉得脚下踩着的这些石板就像她的耳朵和眼睛一样——这是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 整座北塔都像是活了过来一样, 在她的耳边窃窃私语,那些最轻微的振动, 只要她用心去感受, 就能够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 比如说那里有一只老鼠匆匆跑过, 还在拐角处打了个洞。再比如说二楼某个房间的窗户外面飞来了一只乌鸫鸟,用嘴笃笃地啄着窗棂,大约是哪个圣女时常会在那里洒一把面包渣, 所以它习惯了来讨食吃…… 当然,还有在北塔之下的地牢, 此时入口处已经没有人把守了。 第281节 通往地牢的入口处只是普通的铁锁, 因为重点的神术阵都设在各个牢房中, 所以入口处反而不需要什么太过周密的防御, 毕竟守夜人都是自愿走进这个牢房的,而圣女——她们难道还有什么反抗的能力吗?只需要一把普通的锁,就能将她们关住了。 尤兰用一根细铁丝捅开那把锁,走进了地牢。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外面忙,她如果能找到一间没有上锁的地牢,就能看到完整的神术阵! 尤兰不甘心被这个所谓的血契锁住。当然,大衮死后她活了下来,还有伊丽莎白也没有跟着黑翼一起死去,证明血契也不是不能摆脱的。但正因为真正经历过,她知道要活下来并不容易。 伊丽莎白那时候连心脏都停跳了,而她当时更是全身血液如沸,现在想起来那种痛苦,就算心志坚定如尤兰,也有些退缩与畏惧。更不用说,如果不是两次都有妮娜在场,针对性地进行救治,她和伊丽莎白根本都活不下来! 想想看,被血契锁住的不止她一个,而且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圣女背上这种枷锁——今年冬天,双塔可又送进来两个圣女! 必须拼出完整的神术阵,才能找到逆向破解的办法。但是即使有圣女刻意在签订血契的时候去注意神术阵,也仍旧看不全守夜人所在的那一部分。 不能破解神术阵,妮娜就不敢轻易带领她们反抗和出逃,她们就还得在这个泥潭里忍耐! 就只差那么一点点了…… 今天就是个机会。 地牢里有三四十间牢房,按照规定,牢房的门日常都是锁好的——不是用普通的锁,而是神术阵,所以尤兰推不开,也无法从牢门上的窗口窥看到里面。 尤兰一间间地推门。规定是规定,但有的时候人总是会疏忽偷懒不是吗? 喀——第二十九间牢房的门轻轻响了一声,被她推开了。 尤兰猛地捂住自己的嘴——这间牢房里不是没有人的!在牢房正中躺着一具尸体,像是被火烧过一样浑身焦黑,还维持着向牢房门口伸出手的姿势,甚至头颅都昂着,只是五官炭化成一团,只有张开的嘴极有辨识度,向着尤兰亮出黑洞洞的口腔。 但是这间牢房的地下,画的并不是签订血契的神术阵! 两者的区别太大了,尤兰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签订血契的神术阵像是两条头尾相接的鱼,环成一个圆形,而订契的圣女与守夜人各占一条鱼的位置,让鲜血交汇在圆心之处;而这个人身下的神术阵却像是一颗六芒星,从六个尖角上各自伸出一条锁链。 不过这些锁链现在都脱落在地上,就像萎缩了的什么植物根须一般,只有一根锁链还勉强环绕着尸体的右脚踝,尤兰在锁链的末端看到了一块凝固的血渍。 这究竟是个什么神术阵?尤兰强忍着恐惧与恶心,靠近把那具尸体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并不是个守夜人,只是一个普通人——嗯,从牙齿磨损的状况看,应该已经是个四五十岁的老人了,而且还是吃惯了粗粝食物的老人。 再看他的双手,皮肉虽然焦化,但形状还在——指节粗大,手指还有些变形,显然是干惯了体力活。 也就是说,这八成是个普通的平民,还是日子过得比较差的那种。 这样的人,想来是没有觉醒的可能,那又为什么会出现在双塔的地牢里?难道这是个男巫?不!如果是那样,他会在教堂门前的火刑架上被烧死,又怎么会死在这里?要知道神术阵的驱动可是需要消耗魔晶或者神官的力量的,谁会把珍贵的魔晶使用在这样一个穷老人身上?他这一辈子挣的钱,也不知道买不买得起一块魔晶呢。 除非,有什么特殊的目的。 尤兰的目光落在地面的神术阵上,掏出一支铅笔,迅速地在纸片上画下这个神术阵,然后把纸片折起来塞进了衣服的夹层里。 纸和笔都是妮娜上回给她带回来的,据说是长云领的新出产。这种纸可真是又轻又薄,虽然不像羊皮纸那么结实,可是只要小心使用也是一样的。就说现在吧,巴掌大的一片纸,塞到薄薄的麻布袍子里也看不出来。 而这个铅笔,拆掉外面的木杆,就只是细细的一条笔芯,掖到盘起的头发里,同样看不出来。 实在是太方便了。长云领是怎么做出这些东西的?那位新来的女公爵,把她的家乡变成什么样子了呢?尤兰真的有点想回去看看了。 收起对家乡的思念,尤兰退出牢房,又往后面去摸索。第三十二间牢房的门也开着,里面是空的,但地面上同样画着那个六芒星,而不是血契的神术阵。 难道说后面这些牢房里全都是这种六芒星阵?可是这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尤兰正在思索,忽然“听见”了外面的脚步声,接着就是地牢门口的铁锁被打开的声音,有两个人走了进来。 不过他们丝毫没有发现牢房里已经多了一个人,一边走还在一边说话:“你怎么把死人都忘记了?” “这几天事多……再说这几天有七八个人被送进来,那老头看起来又好像能成功的样子,所以我想着再多等等,谁知道就忘记了……” “你也是傻,前头几个年轻的都没顶得过去,一个老头哪能行。其实照我说,这事儿根本不能成,就是在浪费魔晶,还有守夜人的血——血不要紧,魔晶可是贵得很呢,尤其这几年,长云领卖的魔晶越来越贵,驱动一次神术阵要花好多钱呢。这些街上捡来的穷人,全身上下都不值一枚魔晶的价钱!” “列文大人既然说要做,那肯定就是能成。你也知道,守夜人不是那么好找的,之前死了大衮,现在又损失了一个黑翼,却没有补充,列文大人能不着急吗?这些穷人要是放着不管,这个冬天肯定会死在街上,列文大人肯在他们身上花费魔晶,也是他们的运气……就是可惜,这些人的血脉肯定太差了。” “那不还是浪费嘛。要找血脉好的,总不能去抓贵族吧?” “也不一定不行,有些贵族现在也就是那么一个贵族的名头了。” “嚯,你胆子可真大!贵族也敢……” “有什么不敢的?反正是听列文大人的呗。你以为我跟老鲍伯那么胆小?” “你也别这么说,老鲍伯以前对咱们也挺照顾的,他不过就是想找个地方养老……” “要我说是他傻!往好里说,列文大人现在都是红衣主教了,将来说不定还会更进一步,我们跟着大人有什么不好的?往难听里说,咱们都跟着大人这么多年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知道了,现在想抽身怎么可能?谁能保证你不往外说不该说的话?” “唉,说的也是,只可惜老鲍伯——” “大人不是把他的儿子送去神学院了嘛,也是对得起他了,要不然他的儿子哪有资格进那种地方……” 两人完全没有想到地牢里还有别人,就这么一边说着话,一边把那具尸体抬走,离开了地牢。 直到脚步声已经完全感觉不到,尤兰才从牢房里出来,迅速再次打开铁锁,逃也似地回到了自己在北塔二楼的房间。 初春的阳光自窗户里照进来,但她只觉得全身发冷。刚才听见的那些话,再加上她从前偷听到的信息,足以让她拼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实——列文在利用一些平民,试图人为地制造守夜人! 哦,这可能说得太好听了一点。其实就是,列文在制造魔鬼! 即使是黄金领这样年年丰收的地方,每年冬天冻饿而死的人也是有的,更不用说列文现在还掌握了王都教区,那地方他能获得更多的试验材料! 不要说什么这些人本来也活不过冬天,即使他们会冻死饿死,也不是被列文拿来做试验的理由! 列文现在的试验没有成功,可是他这么一次又一次地试验下去,早晚会成功的。到时候,他手里会有更多的守夜人,实力会更强,也就会害更多的人! 这个人已经疯了!她们得想办法揭穿他才行! 可是,现在妮娜还在王都,只有面具回双塔来的时候才可能通一下信,她要怎么才能把这件骇人的事告诉妮娜呢? 尤兰心事重重,以至于今天圣女们聚集起来学习的时候,她都有些心不在焉,甚至答错了两个问题,只得提前宣布今天的学习时间结束。 她这样不正常,几个年轻圣女也彼此交换着眼神,终于有一个站了出来问道:“尤兰姐,妮娜姐她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还不清楚。”尤兰也很想知道呢。 “她该不是不回来了吧?”那个圣女抿着嘴唇,“听说她和公主殿下已经成了好朋友……” 尤兰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她们是怀疑妮娜自己去过好日子了。 “别胡说!”尤兰的性格本来就硬,听到有人怀疑妮娜顿时更不悦了,“你们以为她在外面享福吗?” “在王宫里呢……”一个圣女小声嘀咕。言下之意,都在王宫里了,自然是享福的。 尤兰恼火极了,但有些事又不能说得太明白:“妮娜是去给公主治疗的,如果治疗不好,你们想过结果吗?如果你们谁觉得自己肯定能治好公主,不如去跟妮娜换换?” 这下没人说话了。尤兰觉得一阵头痛,她果然不像妮娜那么会说话,但是现在妮娜不在,她也只能回忆了一下妮娜平常说话的样子,尽量放平声音:“妮娜不是不想回来,前一阵子她不是送伊丽莎白回来了吗?现在是王都又要她过去——她跟公主关系好,不也是为我们找个靠山……” 这番话总算是让一干年轻圣女们听了进去,尤兰看着她们起身离开,忍不住叹了口气,却发现还有一个圣女没走:“珊多拉?”、 “尤兰姐姐——”珊多拉露出笑容,“你别怪她们,她们……就是前几天,布文牧师说妮娜姐姐在王都多么得公主重视,还说让我也去王都……她们听见了,可能是误会了……” 尤兰忍不住磨了磨牙:“我就知道有人挑拨!”然后她才反应过来,“你也要去王都?” “嗯——”珊多拉露出害怕的表情,“说是让我去给王子殿下治疗,可是我还不会治疗啊。我说能不能换个人,布文牧师也不答应……尤兰姐姐,怎么办呀?我要是治不好王子,国王会不会砍我的头啊?” “不会。”尤兰安慰她,“还有妮娜在呢,她会教你。”然后她心里念头一动:“珊多拉,你要去王都,能不能帮我给妮娜捎一封信?” “当然可以啊!”珊多拉答得很痛快,还露出了有点兴奋的笑容,“我能帮上你们的忙了吗?” “嗯——”尤兰想到她平日学习很积极认真,迟疑一下,还是下定了决心,“珊多拉,你知道圣女最后都会跟守夜人签订血契,妮娜现在就是在想办法,要把我们都救出去!” 虽然圣女学习小组里隐隐约约都知道这件事,但尤兰这么明白地说出来还是第一次:“她在找解除血契的办法,但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圣女协力同心,一起增强自己的力量,才能反抗审判庭。” 珊多拉目光闪烁了一下,接着就用力点头:“我知道,我知道的!” “你知道就好。”尤兰欣慰地说,“不管双塔的人说什么,都不要相信他们的哄骗。你看看我,再看看伊丽莎白就知道了,在他们眼里,我们圣女根本不算人,只是工具而已,只要不死,他们就会一直利用你。所以不要被他们骗了,这封信,你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只能交给妮娜!” 珊多拉连连点头,跟尤兰约定了拿信的时间,才离开了房间。然而一开房门,她就吓了一跳:“伊丽莎白姐姐!” 伊丽莎白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已经站在了门口。 一点声音都没有!尤兰刚才跟珊多拉说话的时候,当然有警惕着门外有没有人来偷听,但即使这样,她都没有发觉伊丽莎白。 是伊丽莎白觉醒了什么能力?尤兰不禁警惕起来:“伊丽莎白,有什么事吗?”如果伊丽莎白要向列文告密怎么办?她,她能向伊丽莎白下手吗? 伊丽莎白一声不吭地走进房间。她这些日子瘦了许多,整个人都有些木然。从前她虽然明哲保身,但对圣女们一向还都是关心的,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温柔和善的样子。但现在温柔已经没了,只剩下死一样的沉默,仿佛行尸走肉一般。 “有办法解除血契吗?”她关好了门,又在屋子里站了一会儿,才忽然开口,干巴巴地问。 尤兰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于是伊丽莎白又问了一句:“真的有办法吗?” 尤兰从她眼睛里看到了一点希冀,忽然明白她的来意了:“总会有办法的。即使暂时不能解除血契,我们也要想办法先离开双塔。” “真的能做到吗?”伊丽莎白仿佛自言自语地说,“我们斗不过他们啊,他们太厉害了……” 尤兰握紧拳头:“我们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妮娜已经很厉害了,我们都可以像她一样的!” 伊丽莎白看着她,眼睛慢慢地有了点光:“我,我也想来学习,好吗?” 第342章 新的春天(三)、我有特殊的解决方法 海风郡今年很热闹。 往年冬季, 海风郡平民的日子是不太好过的。因为冬季不是出海的好季节,商人们不动,平民们也就没活干了, 只能在家里窝着。得亏海风郡的冬季不太冷, 才不至于冻死人。 但去年冬季不同,罐头厂一直在运转, 而且他们什么都收——鱼, 虾,蟹,甚至连捞上来的各种海草,送过去也收,只不过价钱有高有低罢了。 这么着,一些小海商可就高兴了。他们的船小, 如果不跟着大船队, 根本不敢走远海。但现在好了, 近海走一趟,捞上来的海鲜没有那么名贵也照样赚钱, 仔细算算花费, 居然不比跟着大船队出去一趟赚得少呢。 同时受益的还有普通渔民——划着小船在近海转一圈, 怎么也能有些收获,不指望发财,养家糊口倒也差不多了。 所以整个冬天, 大家都觉得日子好过了,唯一遗憾的就是哪家都有亲朋好友在去年的那场大难中去了, 没能过上这好日子…… 现下天气回暖, 远海也能出航, 那些大海商们也都纷纷回来预备远航, 生意就更多了:开旅店的忙着打扫房间迎接客人;搬货的在码头上来来回回——如今市政厅那边有一种独轮车出租,用了这个,搬起货来又快又好,也不必跟之前一样被压弯了腰,磨破了肩。 海风郡的人不靠种地吃饭,所以对于今年雨水少并不在意,甚至大家还挺高兴,毕竟没风雨好出海,码头上也不会被踩得泥泞不堪,还要格外费力收拾。 啊对了,今年码头上用了什么水泥重修,那东西据说看着像泥,可是干了之后便是一整块的石头样子,甚至比石匠们凿出来的石头还要平整哩,就算是下雨,码头也不会泥泞了。 反正,海风郡的人觉得一切都好,再没有比如今好的了!所以外来的商人若是说起某某领地整个雪月都没见到几场雪,或是某地雨月也不下雨之类的话,大家也都不怎么往心里去,只这个耳朵听了,那个耳朵就忘记了。 但是在市政厅里,却有人很关心这个。 陆希从长云领一路过来,都是大晴天。这种天气旅行倒是很方便,可是看着那湛蓝的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陆希却总是觉得心里有点发毛。 果然到了海风郡,不但照样没什么雨水,各地商人带来的消息也都差不多,看来今年真是要旱了。 “井都打了吗?” 海风郡这边用水比较麻烦,基本穷人靠城里的几口苦水井,富人靠从城外的河里运水,或者直接就用水系神术阵。所以去年冬季陆希让人在城里找水脉再打几口井,看能不能解决一下吃水问题。 反正打井这事儿,只要不是特别深,在光明大陆其实不难——水系法师寻找地下水脉,然后骑士们挖一下就成——土系骑士甚至可以直接将泥土移上来并且顺便压实井壁,等级高的自己轻松就能弄出一口井来。 第282节 比如说陆希这边用的就是约翰的能力,长长的树根钻入土中,硬是把泥土挤出来,只需要再有几个人把土运走就行,就连最后固化井壁,也可以直接用植物根须卷着砖石下去。 只不过,没几个骑士会愿意用自己的能力来打井,尤其还是给平民们打井就是了。 然而海风郡的地下水脉也是苦水居多,据市政厅的统计,城里一共新打了十二口井,只有两口井上来的是甜水,出水量还不算多,其余的,仍旧都是苦水。 当然,平民们是不嫌弃的,反而觉得多了这许多水井,用水都更方便了,问起来都是感恩新领主,感恩骑士大人,感恩市政厅。唯有陆希直叹气——苦水怎么喝啊…… 当然,如果有万能的劳拉在,把苦水里的杂质去除就行了,然而劳拉至今只有一个,哪儿能管得了整个海风郡呢? 陆希沉吟了一会儿,拿过一张纸:“安排建净水池吧。”什么反渗透膜她是搞不出来,目前来说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石英砂与活性炭过滤。 说起来最好的活性炭材料似乎是椰子壳,这不是跟南联邦又有生意了吗? 另外,陆希预备在海边建几个海水淡化池。现在她有了能做薄膜的火棘果胶,利用阳光来蒸发海水制取淡水也能做到了,而且除了多占点地方之外,这其实比净水池都简单。 市政厅的人当然是连声答应。这些人大部分是陆希从长云领带出来的,少部分则是海风郡原先的管事,前者是铁杆自己人,后者是她从瘟疫和魔兽登岸里救出来的,对她的话当然是当成圣旨一样,就算不明白净水池和淡化池究竟是做什么的,也不妨碍他们马上就组织人先建起来! 海风郡虽然在那场灾难里损失了不少人口,但现在不管是罐头厂还是码头上都用起了新工具,劳动效率大大提高。而且能活下来的还是青壮居多,其实在劳动力上损失并没有那么大,不管要搞什么工程,市政厅还是能调集人手的。 海风郡的人现在对于市政厅的招募也十分积极。如今大家都知道,市政厅招募就是女公爵要用人,这不像要给领主服的徭役那样是做白工,而是有报酬的,干得越多,报酬越多。女公爵比那些商人可大方,一样是卖力气,当然是卖给女公爵更划算了。 有这样的想法,市政厅就没有干不成的工程。 当然,这事儿高兴的是平民,但有些商人心里可就不痛快了,因为这样一来,他们想用人的时候也要提高薪水,否则说不定就招不到足够的人手,这不是变相给他们增加了用人成本吗? “沙尔特商会的副会长,就抱怨过这件事……”市政厅商业部的部长是跟这些商会接洽的,抱怨自然都是说给他听,“听他的意思,想在南联邦那边建海港。” 南联邦如果建起海港,沙尔特商会的船自然是从南联邦走,到时候海风郡的码头可就收不到他们的租金了,也别想他们再在海风郡消费。 陆希一听就明白,这是在威胁呢。 “其实算算成本就知道,码头使用工具之后,他们需要雇佣的人手也减少了,哪怕在单个人身上的开销增加,整体计算也不会有什么大变化。”这蒙谁呢?不说别的,单说运货用上了小推车和滑轮起降,这些船装卸货物就不再需要原先那么多人,而且小推车的租赁费是搬运工人自己出,各个船位上的滑轮也就只收那么一点儿租金,仔细算起来哪儿就给这些大船增加什么负担了? 不说别的,这些大船以前搬运一些贵重且沉重的物品,用的都是炼金装置,那个成本是多少?使用的时候消耗的魔晶又值多少钱?而滑轮只需要人手一拉就行,用起来要多省有多省。 陆希随口就给商业部部长算了一笔账:“他们不过是以前用惯了便宜的劳力,一枚铜币都不想多出罢了。至于整体的好处,他们就不吭声了。说不在我们海风郡消费,他们去南联邦海港,能吃到我们这儿的套餐吗?再说了,在南联邦走船容易,船上卸下的货他们卖给谁?南联邦那些小国当地是吃不下的,还不是要往外运,到时候运货又要走什么路?走陆路,南联邦的路好走吗?走水路,无非是南联邦出小船往外运,少不了还得走我们的海港。” 总结起来一句话:沙尔特商会就是在吓唬人。不说换一个陌生的地方走货有多不方便,单说南联邦气温更高,到时候那些海鲜下了船,单是要保存就得比在北方更费心思。保鲜神术难道不花钱的? 商业部部长原先也就是青石城堡的一个管事,虽然算是毕维斯的得力助手,跟着他跑过很多地方,但却从没自己管过海风郡这么大的地方。陆希提拔了他,他也是战战兢兢,唯恐自己干得不好,让海风郡的税收减少。 沙尔特商会又是海风郡收入的大头,所以他被沙尔特商会威胁,心里难免就有些怯了,自然落了下风,这些细账就都没想到。 陆希倒是也很能理解他,毕竟她看的是整个海风郡的收益,但对商业部来说,海航占他们最大的一部分业绩,怎么可能不患得患失。就算让毕维斯亲自来,估计他也不能不把沙尔特商会带来的收益放在眼里。 “你是长云领的老人了,知道我对教会的态度。”陆希索性再给他吃颗定心丸,“像沙尔特商会这种本来就跟教会联系紧密的组织,假如减少跟我们做生意,我是绝对不会怪你的,否则我也不会拒绝教会再来海风郡了。我的目标,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不用求着教会,也能出海挣钱。所以你的目标,就应该放在那些中小海商身上,在这里我不看每条船能带来的收益,我会看你笼络了多少中小海商。” 她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只差说出“宁愿不挣钱我也要弄死教会”,商业部长顿时感觉自己有了主心骨:“其实之前奎因小姐有过一个建议,建议把我们的一些商品,跟码头租用——那个,捆绑出售。比如说沙尔特商会如果不用我们的码头,那就不卖给他们维生素片或香皂什么的……” 只是当时他觉得这样一来连货物的销售额也会下降,所以没敢答应。毕竟那个维生素片是专门治远海病的,就是沙尔特商会这种大海船出海时间最久,他们是维生素的最大买家才是。 “这办法很好!沙尔特商会想威胁我们,我们也可以威胁他们。不用怕维生素卖不出去,这东西的用处可不仅仅是治远海病。”陆希一边说,一边开始琢磨是不是该正式给翠茜·奎因一张聘书,毕竟在某些方面,这位子爵家的大小姐十分敏锐,且敢于行动。 就是不知道奎因家会不会愿意自己的女儿出来“抛头露面”,毕竟这种工作跟在舞会上露面可不一样,对于翠茜找丈夫是半点助力都没有的。 当然,陆希敢肯定,翠茜对找丈夫并没多大兴趣,所以这个招聘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先把人弄来当个商业部顾问呗…… 只不过现在白浪湾也在春耕,翠茜大概是脱不开身,还是等忙过这一阵吧。 白浪湾因为靠海,土地多有些盐碱,每年的粮食收成都十分让人无奈。对此陆希也很无奈,盐碱地她也没有办法,索性今年就不让白浪湾再种什么小麦豆子,而是把大部分田地都种上了甜菜,剩下那一部分离海远一点的,就统统种了红薯。 除了奎因子爵一家,平民们都不知道自己种的居然是产糖的作物,还以为是某种萝卜。虽然这显然不能当粮食吃,但他们家里现在的收入都不少,从长云领买粮食吃也可以,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种了。 只有奎因一家,眼看这片盐碱地就要变成产糖地,仿佛看见了满地的金币,都紧张起来,生怕这种新作物不适合自家这贫瘠的土地,对春耕简直是重视而又重视,一家子都投入进去了,以至于都顾不上跟着陆希来看养猪场。 是的,陆希这次赶在社交季之前来海风郡,主要目的还是养猪场。 养猪男爵——咳,安菲男爵对于这桩生意十分热心,赶在芽月就送来了第一批刚刚断奶的小猪仔。 这些小猪跟陆希从前见过的那种良种猪仔自然是不一样的,毕竟安菲男爵也不懂什么选育之类,只不过就是最开始的时候抓了野猪来喂养,还是半散养的。 所以这些小猪即使长大,体型也基本跟野猪差不多——前半身壮实,肌肉多而脂肪少,不会像现代良种一样肥嘟嘟的,出肉率自然也没有现代种高。 但毕竟也是养了好几代的,这些小猪野性也没有那么大,倒是看起来很结实,一副不太容易得猪瘟的样子。 虽然抗病性应该不弱,但养猪场还是预先好好打扫消毒过,毕竟圈养这东西跟散养不同,还是小心为妙,不然一死就要死一窝的。 安菲男爵是亲自送猪来的,来了之后他先是惊讶于这个养猪场的规模,随后就发现养猪场所用的建筑材料与众不同,最后则发现——好像这个养猪场的员工也有点与众不同…… 养猪场的员工,当然基本都是霉菌沼泽的魔族,当然选的是等级最低,外形也跟普通人差异最小的那种。比如说像小鹿角,只要在头上缠块布挡住自己的小角,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孩子。 安菲男爵倒是没发现这些员工包头布底下的秘密,虽然他也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些人都是麻布包头——要知道麻布也要钱买的,这些养猪的——他猜测八成是奴隶,居然能奢侈到不但有麻布衣服穿,还能额外用布包着脑袋的吗?难道是怕冷? 这么一想,安菲男爵这合作挣钱的心就更盛了。假如长云领的奴隶都能用上麻布包头,那女公爵得多有钱才能这么“挥霍浪费”啊!跟着这么慷慨的人,从手指头缝里漏下点来,也够他的好处了吧? 就是这些人,似乎力气大得有点不一般,哪怕是孩子也能轻松地搬起那么一大袋的东西——话说那是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像是被压扁的豆子?为什么豆子堆在猪圈旁边,难道是给猪吃的吗? 安菲男爵瞳孔地震!猪都能吃豆子了?那人吃什么?女公爵的慷慨简直是超过了他的想像了。 “男爵——”陆希把五十头小猪看了一遍,笑吟吟过来跟安菲男爵打招呼,“这些小猪看起来不错。” 安菲男爵指望着养猪挣钱呢,哪里敢怠慢:“是的,都是挑的最健壮的小猪,按照您的吩咐,大部分是公——猪……”他小心翼翼地看了陆希一眼,发现她没有对这个粗俗的词汇露出什么不悦,这才敢说下去,“喂奶满了28天的。” 一般来说,他养猪是比较喜欢母猪的,因为母猪可以下仔,而公猪长大点儿就野起来,还会相互争斗,有时候甚至因为打架死掉。但女公爵却特别提出她多要公猪,让他只要留几头做种,其余的都送过来。 这要是长到成年,不得打成一团吗?而且公猪的肉比较硬,味道也比较重——坦白地说就是有腥骚味儿,这真能卖给贵族或是大商人吗? 这些问题在安菲男爵心里盘算了好些天,但到了当面他又不敢问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问了之后,那个答案可能不是他能承担的。 但是契约上又写得很明白,第一年女公爵会按他送来的猪仔数量给钱,也就是说哪怕这些猪都养不大,他到手的钱也不用再还回去。 而到了第二年,他就可以选择是卖猪仔,还是直接与女公爵合作,共同投入资本,共同分享利润了。 所以安菲男爵最后还是没有把问题问出口,而是向陆希保证再过几天他至少还能送五十只小猪过来。并且他已经吩咐手下的奴隶都学习了《母猪产后护理》,争取过几个月能让母猪再次发情,到秋天的时候再生小猪。 事实上那本《母猪产后护理》他也看了,毕竟奴隶都不识字,他只好自己先学了,再教给奴隶。反正看完之后,他觉得自己也能上手养猪,并且让猪一年怀两胎了。 不过等他激动地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又粗俗地说出了“发情”、“怀胎”之类的词汇,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向女公爵道歉之后便麻溜地走了——再待下去,他怕自己会更失礼。 然而熟悉野猪习性的也不只他一个,等他一走,陪着陆希出行海风郡的丹尼尔就没忍住开了口:“公野猪很容易打架,把它们养在一起可能会有些麻烦……” 陆希转头对他微微一笑:“没关系。我有特殊的解决方法。” 第343章 新的春天(四)、国王好像瘦了不少啊 丹尼尔, 连同在养猪场工作的所有魔族,一起参观了女公爵“特殊的解决方法”。 离开的时候,男性们都是下意识地夹着腿的。 别问, 问就是后悔, 非常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好奇心那么重, 非要去看那个解决方法…… 对丹尼尔来说, 这已经是第二次后悔了,心情跟在那个村子里,看见大家一起拉——哔的时候是一样一样的。 他简直痛恨自己为什么不长记性,要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呃,也许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治肚子疼和养猪不能算是同一个地方。 更糟糕的是, 尽管他后悔, 但还是忍不住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切掉蛋蛋就能解决打架问题呢? “不仅是解决打架问题哦——”陆希切了好几十个蛋蛋,心情愉快, 仿佛看见了几个月之后香喷喷的红烧肉、糖醋里脊、炸排骨、九转大肠、卤猪心猪头猪舌头, 于是很高兴地向丹尼尔解释, “公野猪之所以好斗,肌肉多脂肪少,肉有难闻的味道, 都是雄性激素的问题……” 她这么愉快,看在丹尼尔眼里真是心情复杂, 不过听到最后, 陆希开始描述各种猪肉美食的时候, 他就不复杂了:“会比野猪肉好吃?” 野猪肉就是带着很重的腥臊味儿, 尤其是魔化的黑野猪,必须经过神术“净化”,否则就要把它挂起来“自然净化”,在其纤维变软之后,再加上大量的香料来炙烤,才能遮掩去那种味道。 当然,从前丹尼尔觉得有烤肉吃就挺好了,即使有点味道,也算是一种特殊风味。但是陆希来了之后,看见厨房里挂起来“自然净化”的野猪肉险些没疯,说什么都不肯吃这东西,甚至都不让奴隶吃。所有的“自然净化”肉都被扔进了堆肥舍——也幸好当时存货已经没几块了,不然厨房的人大概会心痛死。 总之陆希把“自然净化”的肉分类为“臭了的肉”,规定这东西只配扔进垃圾堆之后,就展示了另一种处理肉类的方式。 比如说,先研究一下魔化野兽的各种腺体,务必在分割的时候就把这些会散发气味的腺体清除干净。再比如说,宰杀的时候要先放干净血,烹饪之前还要先用热水把肉给烫一下。又比如说,使用姜、蒜和酒来调味,而不是一股脑儿把各种名贵香料往里头扔。 反正玫瑰城堡现在的烹饪水平那叫一个旧貌换新颜,大家吃了都说好,顺便还可以回忆一下,自己以前吃的那叫个啥东西…… 结果陆希现在说,猪肉还能更好吃? 丹尼尔自认绝不是贪口腹之欲的人——骑士嘛,哪能被这种低级欲望所左右呢?但是!丹尼尔听了都想吃…… “等着吧——”陆希拍拍年轻人的肩膀,笑起来,“再过几个月猪出栏的时候,让你们吃个够。” 不过她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又不禁叹了口气:“就是今年这个气候——希望还是不要太旱了吧,否则猪也养不好……”圈养可不是散养,随便猪找到啥吃啥。圈养猪要消耗粮食,假如天气太旱,那些榨油之后的豆饼、味道发苦的橡子,红薯藤红薯叶,还有麦麸之类恐怕都有人抢着要吃,哪里还能轮到猪? “幸好生荒地那边开出了不少田……” 相比之下,倒是生荒地那一带水资源比较丰富,除了煤矿和砖厂所在地,陆希也鼓励邻近村子的人去那边垦荒,凡开垦出来的荒地,头三年免税。 虽说是荒地,但地力着实不错,而且靠近沼泽,在沼泽里挖点淤泥都能拿去肥田,十分方便。所以很有些自己村子周围没好地的人往那边去。也有家人在煤矿和砖厂干活的,索性也跟着搬迁过去,男人挖煤烧砖,女人就跟别家合起伙来开荒。 有些女人比男人还能干,有了铁犁,哪怕没有畜力,都能自己拉着犁开出几亩地来。陆希优先给这些新地提供马铃薯和红薯种子,将来收获之后,他们吃不了的,陆希这边都可以回购。 心里算计了一下生荒地的新田数目,再算算红薯和马铃薯的产量,陆希才稍微放下心来——哎,要是能找到玉米就好了。明明红薯、马铃薯、木薯和花生都跟玉米的原产地是一起的,没有道理这几种都能发现,玉米却找不到啊。 陆希觉得,她应该再去王都外面的皇家猎场好好找找,没准就有收获呢。 所以今年是一定要去王都参加社交季了。 事实上这个时候,王都的社交季已经开始了。毕竟并不是每个领主都会亲自关注自己领地里的春播情况,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奴隶和平民们的事儿,反正有管事盯着,还不如早点启程去王都,看看新任皇家大教堂主持人举行的盛大祈福仪式。 王都城外是广阔的农田,一辈子在土地里刨食的农夫们,只有每年的这一天才能看到高贵的神官大人们。然而神官大人祈福的对象是这些属于国王的土地,至于他们这些种地的可不是什么主角,自然是要离得远远的,以免弄脏了贵族老爷们和神官大人们的靴子。 列文穿着红衣主教的长袍——这是用一种魔植的花瓣浸出的红色来漂染,再用特殊的神术处理过,使红色鲜艳持久,保证这位红衣主教一直穿到寿终正寝,这颜色也不会褪掉。 当然,这可不是说一位红衣主教就只有这么一件袍子了,就是强调一下圣城的布料就是好,日晒水洗都不带褪色的,想穿漂亮衣服的,还不赶紧向圣城订货吗? 好吧,不得不说,自从长云领开始推出丝绸与染色布之后,圣城的布料确实受到了那么一咪咪影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长云领那个布料的颜色居然也染得很牢,反正洗过一两水是不会褪色的。 对于大贵族来说这当然不算什么,他们反正也不会穿洗过的衣服,褪不褪色都不关他们事。但是对于小贵族和商人们来说,水洗不易褪色,价格还比圣城要便宜至少三分之一,那就很有吸引力了。 只恨长云领的布产量还不够多,否则他们会把家里全换上长云领的布料! 这个长云领也是奇怪,销量这么好的彩色布,他们还不赶紧把所有的布料都染上颜色出售呢?偏偏还要产出一些本色布料,卖给那些平民和小商人。 卖给那些人,能赚多少钱? 不过长云领行事奇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比如说他们一边卖着鲜美的海鲜调味汁,一边又卖廉价的咸鱼咸肉;一边卖精致的香皂和芳香晶浴,一边又卖不值钱的肥皂。这也就难怪有些大贵族——比如说德罗让公爵——会在背后说他家的东西买不得,买了之后就等于跟那些贱民用了同款,简直是自跌身价。 什么,你说调味汁是白浪湾出产的?别傻了,白浪湾现在都成了长云领的属地了,你看奎因子爵说过一句话吗? 然而德罗让公爵虽然是这么说了,可听说当初公爵夫人还买了长云领出的什么新娘套装的玻璃器皿啊,价格还很贵的! 啥?你说玻璃没有便宜的,所以不会用上贱民同款?那海风郡出的那种罐头,你吃过没有?人家就是用玻璃瓶装着的,卖得可比用神术保鲜的鱼肉便宜呢。 妮娜站在朱丽亚公主身后,静静听着再后面一些大小贵族窃窃私语,心里很有些骄傲。 对于这些贵族来说,“贱民同款”可能是极为扫兴的事儿,仿佛华丽的礼服被溅上了污泥,穿也不是,脱也不是。可是妮娜知道,这是她的朋友在践行着自己的主张,让平民阶层甚至是贫民也能过得更好。 第283节 而这些事,这些贵族们是绝对做不到的,即使他们意识到了平民的价值,想要去拉拢平民,他们也做不到! 而且,尽管他们在鄙视着“贱民同款”,可还不是对长云领出产的东西趋之若鹜?海鲜汁和巧克力已经成为贵族厨房里的标配,谁家没有,大概是都不好意思设宴款待宾客的程度。德罗让公爵到处诋毁长云领,他的妻子却花大价钱购买香水和丝绸,就连他自己,不也在用长云领所出的松针香吗?毕竟长云领的香水,比圣城的要便宜不少呢。 妮娜在王都这么久,已经看清楚了,不少贵族早已是外强中干,甚至他们的奢侈华丽都是强撑起来的。更可悲的是他们已经被享乐所侵蚀殆尽,就算明知道这是在掏空他们的钱包,仍旧无法管住自己的手。所以嘴上再怎么批评,他们也抵抗不住价格更实惠的长云领特产。陆希说得对,贵族阶层发展到今天,就像是内里已经被蛀空的树木,看起来枝繁叶茂,其实只要一场风雨就会轰然倒下。 而教会,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跟贵族是差不多的。区别只在于教会还有一个上升渠道,所以还保有一定的活力。但这活力也是有限的,他们已经脱离了自己的基础,忘记了当初树立信仰的初衷——失去了基础的城堡就宛如建造在沙滩上,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被海水把底部掏空,到时候再高大宏伟的建筑也立不住脚。 妮娜将目光投向在祈福台上的列文——她昨天从珊德拉那里拿到了尤兰的书信,信里告诉她一个惊人的消息:列文竟然在流浪汉身上做试验,想要人为地制造出守夜人来! 这个人真的已经疯了。审判所曾经处决过残害人命的贵族,清除过从无尽深渊跑出来的黑暗生物,但现在这一切大概都已经被列文忘记了,他的头脑里只剩下了不择手段地争权夺利!不要说魔鬼是万恶之源,这种争夺的欲望,才是真正的万恶之源! 但是,她现在该怎么办呢? 如果……她能杀得了列文吗? 祈福仪式已经到达高潮,列文展开双臂,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一种细微的震颤,瞬间掠过自己的身体,仿佛涟漪一般,以列文为中心,向四面扩散。 虽然不是乳白的圣光,但这震颤感却十分清晰,甚至有几个觉醒者因此而被激发了自己身上的神恩,不自觉地亮起了乳白的微光,仿佛在呼应着列文一样。 这下众人都低声啧啧称奇起来——之前的阿方索红衣主教举办祈福仪式都是在皇家大教堂内,也并不召集这许多看客。之后苏亚也沿用了这一习惯,而且他也就当了一年的大主教,大家连他的祈福仪式是啥样都没记住呢。 所以,很多人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招摇的祈福仪式,更是第一次亲眼看见,祈福仪式还能唤起别人的响应——这必定是主在注视眷顾着此地吧?今年的田地一定会丰收的! 消息一层层传开去,站在最远处的农夫们连忙虔诚地跪地,将额头紧贴着土地,感谢主的眷顾——今年雨水少啊,主若是肯眷顾他们,收获总是能交上税的吧?不至于让他们饿死的吧? 陆希来到王都城外的时候,正好赶上了这一幕。 这次,因为海因里希和何塞都不在——前者还在无尽深渊一边推行技术一边寻找空间碎片,后者则扎根在千岛之国——所以她不但带了丹尼尔,还把汉克也带来了。 毕竟,汉克有的时候还是可以当预言家用的。 当然,除了预言家之外,还有更好的用法,比如现在…… “你能弄明白他的祈福起到什么作用吗?”看着这些农夫们虔诚的样子,陆希心里不禁叹息——假如过几个月他们知道列文的祈福没用,又该是什么心情啊…… 而列文的祈福,绝对跟降水没关系。从前他是正经神官的时候,黄金领也未见得年年风调雨顺,更不用说他现在很有可能已经“变质”了。没见他亮出来的都不是乳白色的圣光吗?那八成是因为他现在根本就没有圣光了。 汉克出了长云领就觉得有点慌慌的。这些日子他听陆希讲解了一番他可能觉醒的血脉,感觉也是半懂不懂——靠听的就能知道所有的事情吗?他觉得不大靠谱,然而他又确实能够远远就感知到魔兽的动向,所以——这是真的?他觉醒的就是耳朵? 然后他被陆希训了一通,说他死板教条。难道说血脉是谛听就必须用听吗?感知,感知明白吗?管是用眼用耳朵呢,猎犬还能用鼻子,那用什么不是用呢? 反正汉克被训得晕晕乎乎,感觉自己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明白。 但是这会儿,他却觉得自己特别清醒——从前方祈福台上传出来的波动,在某种程度上跟百丽儿的“超声波”居然有相似之处,只是这波动比超声波传得还要远,尤其是在泥土之中,振动尤其明显。 至于这振动所起到的作用…… “好像,好像是杀死了泥土中的一些东西……”汉克竭力想描述清楚,“就是一些很细碎的,原先是有生命的,现在没有了……” 陆希恍然大悟:“原来他是除虫类的!”泥土里有什么要杀的?不是虫子,就是草籽嘛。难怪黄金领从来没有虫害呢! 要说,这个祈福效果,应该比那些单纯增加光照的实用多了。但问题是,能解决干旱问题吗? 王都周围的田地很不少,但不是黄金领那样的肥沃良田,所以仍旧是要轮耕的。附近也有河流,如果雨水正常那是够用,但如果遇上干旱就不好说了。 陆希好歹也来过王都一趟,据她看,其实皇家猎场那边才是水土丰茂呢,要不然也长不出那么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就是那边离得远,就算有水资源,也浇不到王城外的这些田地,除非修水渠,把水给引过来。 但是在王都外修水渠,这只有国王才能下令。 陆希在人群中寻找了一下国王。这很容易,除了列文之外,此地身份最高贵的就是国王,非常显眼。但是她看过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国王打了个呵欠,一脸倦意地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花,显然对眼前的祈福仪式毫无兴趣。 不过,国王好像瘦了不少啊,是生病了吗? 第344章 新的春天(五)、女公爵是在诅咒吗? 祈福仪式一结束, 国王立刻就上了自己的马车。一进车厢,他就迫不及待地取出一根蜡烛点上,然后猛凑上去吸了一大口。 这个蜡烛跟从前的又不一样了, 点燃之后火苗很小, 冒出的烟气却多——如果按王宫的标准这是根本不合格的,贵族们点蜡烛为的是照明, 谁愿意屋子里到处都是烟呢? 但国王却把这蜡烛当宝贝一样, 一脸陶醉地亲自拿在手里,随着烟气袅袅,一股子浓郁的甜香在马车里扩散开来,更让他飘飘欲仙起来。 连着吸了几大口,国王才满足地睁开眼睛,却发现马车一直没有动。他正要催促, 就听仆人在外面小声禀报:“冯特公爵大人过来了……” 国王不怎么情愿地掐灭蜡烛——冯特公爵毕竟是天骑士, 哪怕他是一国之主, 也要有几分尊重,这已经不是贵族等级能够限制的了。 车厢里还有着甜香味儿, 国王不舍地又用力吸了几下, 这才推开了马车的车窗。 马车外面站着的不仅是冯特公爵, 还有陆希。事实上,本来想过来说话的就是陆希,不过是借用了冯特公爵的名头罢了。 虽然对国王的印象实在不怎么样, 可是王都这边的事,还是只能通过国王。列文的祈福只管驱虫除草, 对于干旱少雨并不解决问题, 陆希如果不提, 真到了夏天没了水, 还不是老百姓倒霉吗?总归国王是不会少收一粒麦子的田税的。 而国王最近总是不露面,连着提前来到王都的贵族们都没能觐见,陆希恐怕他一回王宫,自己也见不着了,所以干脆拉着冯特公爵过来堵人。 另外,她也想近距离观察一下国王,究竟是得了什么病还是怎样,居然瘦得这么明显!要知道国王如果死了,王位交给谁就是个大问题,当然还是能先掌握一点情况是最好的。假如国王真是得了什么绝症——反正王位如果让那位癫痫病患者的小王子来继承,陆希觉得自己接受不了,那不是跟没国王一样么?搞不好还不如没有呢。 但是马车车窗一打开,她就先闻到了一股子甜腻的香味。 这香味初闻很香甜,但是太腻了,就像是在鼻腔到肺部都粘了一层油似的,再闻就觉得有点“恶”。而且,陆希总觉得这香味有那么点儿熟悉,仿佛之前在哪里闻过似的。 她就站在冯特公爵旁边,借着冯特公爵作遮掩,顺着车窗往里看了一眼,结果没看见别的,先对上了国王的脸。 国王心里是不怎么耐烦的,只不过冯特公爵是天骑士,他少不得要摆出正经的态度来,把自己的不耐烦隐藏起来。 但是他不知道,现在他的脸上其实带着一种奇怪的笑意,那是在吸了蜡烛的烟气之后,不自觉地露出的笑容,甚至他自己都没有察觉,他其实还处于那种有些飘飘然的美好之中。 可是这笑容落在别人眼里就非常古怪了。就连旁边伺候的仆人都觉得不对劲儿,但他可不敢说话——里卡多最近都失宠了,还因为打扰国王独处,险些被一个烛台砸在脑门上,他还是闭紧嘴巴的好。 冯特公爵也觉得国王这表情很奇怪,但他也只是心里奇怪了一下而已,就按着礼节向国王行了个礼:“陛下,露西有些关于春耕的事情,想要向您禀告。” 然而旁边的陆希却紧紧盯住了国王的眼睛——国王的眼睛有些亢奋地睁着,瞳孔却缩得很小,简直像针尖一样,以至于他的眼睛看起来就是一片湖蓝色,仿佛睁眼瞎子似的…… 人瘦了,甜腻的香气,瞳孔缩小。这几样加在一起,陆希立刻就想到了一种东西:鸦片! 她都顾不上跟国王说话,先大胆地往马车里看了几眼,果然发现在车座上放着一根蜡烛,明显是烧过的。 这该不是当初那个蠢货堂兄法比安曾经想用在她身上的香薰蜡烛吧?话说那会儿她还后悔没有弄几枝来研究一下,法比安和那个倒霉主教克利斯就都死掉了,于是香薰蜡烛的线索也就此断绝。 没想到,在国王这里又看见了! 这一瞬间陆希就想起了在海风郡,她没收的那一大箱圣水里额外加入的绿色物质。那会儿她只能确定是可以成瘾的东西,现在跟国王的情形联系起来,怕不是都是鸦片吧? 这东西是最原始的成瘾物之一,制取也不难,如果是使用神术那就更容易了。所以教会已经研究出了这东西,并且开始使用了? 陆希这儿恍了会儿神,幸好国王还处在那种微妙的满足感中,也一时没注意到她的举动,还是冯特公爵觉得不太对劲,暗地里戳了一下自己女儿,陆希才猛然回神,讲起了今年可能要干旱的问题。 然而跟她预想的差不多,国王对于什么干旱丝毫不感兴趣,十分敷衍地说:“有红衣主教祈福,主自然会眷顾王都。” “可是陛下——”陆希可不打算让他就这么蒙混过关,尤其她现在发觉国王可能在吸D,那就更得多观察了,“红衣主教大人就能保证今年不会干旱吗?”列文敢打这包票吗? 陆希声音不小,以列文的五感当然是听见了的,不禁皱了皱眉,从祈福台上走了下来:“女公爵是说今年有旱灾吗?”他还没找长云领的晦气,这个女人倒是先来找他的麻烦了! 珊多拉来到王都这些日子,已经从朱丽亚公主那里套出了不少消息,妮娜跟这个女公爵的关系竟然异常的亲近,甚至连她给朱丽亚公主所做的治疗,都是这个女公爵在指点。 原先他还真以为妮娜的治疗术是听了苦行主教授课的知识之后才觉醒的,现在看来,恐怕是跟这个女公爵有关系! 列文如果脑袋不聪明,也当不上这个审判庭的创始人。一旦知道了妮娜和陆希的亲密关系,他立刻就能联想到一串:比如说苦行大半辈子却忽然晋升成为红衣主教的柯恩;比如说明明跟的老师是治疗者自己却有了光系能力的安东尼;比如说在海风郡没了消息的黑翼;以及也是一去不返的猎犬与疾风…… 这些事绝对都跟这个不知哪里蹦出来的女公爵有关系!虽然他现在还想不明白,明明这个女公爵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她又是如何教会妮娜治疗术的?又怎么可能影响到柯恩的晋升呢? 最可恨就是这个晋升!升为红衣主教是那么容易的事吗?整个光明大陆才有多少位红衣主教呢?他自己天赋出众还努力了那么久,最后却只能靠着黑翼的血才提高自己的等级,还把自己搞得神官不神官,魔鬼不魔鬼的,凭什么一个不知哪里来的私生女,就能帮助柯恩晋升呢?她靠什么呢? 只要一想到这一点,列文就感觉有口气咽不下去。而且自从这个女人出现,长云领的变化简直是惊人的!这个女人口口声声说他们这个不用神术,那个没有神恩,如果真是这样,那些炼金产物怎么出现的?除了魔法和巫术,没有别的解释! 列文从长云领的那些产品当中,看到了一些夏国的影子。比如说长云领出的“纸”,就跟当初夏国的宣纸有那么点儿像——同样是不防火也不防水,但既轻且薄。 再比如说那个丝绸——据说夏国的王室与大巫们穿的都是一种轻薄柔滑的衣料,便是某种虫子所吐出的丝织成。虽然夏国消失之后这种叫做“蚕”的虫子也消失了,但是圣城还是根据当时的记载,开发出了蛛丝布。 这个女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夏国巫师!就是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学习的夏国巫术。难道说,海格与苏亚寻找的那批夏国遗宝,是被她得到了吗? 只可恨黑翼都没能把她干掉! 对列文来说,陆希这真可以算是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了。现在陆希居然还要质疑他的祈福,倘若真让她在这里大放厥词,他还怎么主持这个教区? “女公爵确定今年会有旱灾?”列文心里冷笑,脸上微笑,“你似乎没有预言的能力吧?”自己跳出来是吗?那他是绝不会客气的。她缩在长云领的时候他鞭长莫及,现在可是到了王都,到了他的眼前了。真以为有冯特公爵这个天骑士在,就能让她肆无忌惮吗? “这还需要预言?”陆希夸张地挑起眉毛,“往年王都在这个时候,已经下过几场雨了,今年下过几场?再往前追溯一下,往年王都的冬季下过几场雪,去年风月和雪月又是什么情况?降雪和降雨明显比往年都少,就这样列文大人都不知道要预防旱灾吗?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这样还没人想到有旱灾吧?” 她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提起这件事,岂会毫无准备呢?列文如果想抓她话里的小辫子,那就别想了。网上冲浪知道不?别的不说,论互喷,列文绝对喷不过她! 列文听到前面提到降雪降雨的时候,心里倒是动了一下——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一方面的事,但是这种说法听起来好像有那么点儿道理? 但是紧接着他就听到了后面的话! 列文就没想到,“不会吧”这话连着说两次,居然有这么让人恼怒的效果!以至于他不假思索地就冷笑了起来:“这就能预测旱灾了?在场的各位觉得是这样吗?王都以前没有过雪月少雪,雨月少雨的情况吗?最后出现旱灾了吗?据我所知,在阿方索红衣主教大人主持皇家大教堂的三十年里,王都根本就没有过旱灾吧?” 这话引来了许多人点头称是。尤其是首席大臣,明显地松了口气:“确实如此。都是祈福的作用。”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虔诚地低头祈祷,“主眷顾着我们,祂庇护虔诚者,拯救无辜者,使他们免于饥饿、干渴、病厄与贫穷……” 作为首席大臣,他可不能像国王一样啥都不管,如果王都真的出现旱灾,他是要头痛的。 不过列文这么一说,他也想起来了,缺水确实是可能的,但这不是有大神官的祈福么? 陆希到现在就可以确定了,阿方索红衣主教的能力,应该就是风调雨顺。所以他主持王都教区三十年,王都就从来没有什么水旱之灾,以至于大家都觉得,有祈福就万事OK了。 殊不知,这位列文红衣主教可不是阿方索,大家级别可能差不多,祈福的效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我很奇怪,”列文眼看自己占了上风,心情总算愉快了一些,“女公爵这么信誓旦旦的说有旱灾,真是从什么少雪少雨推断出来的吗?这实在不能不让我想到一件事——”他微笑着,声音却阴恻恻的,“诅咒。” 顿时在场众人都倒抽了口气。诅咒可是巫师们的拿手好戏,也是大家最害怕的,尤其是那些农夫,已经开始惊慌地看向田地,唯恐那些泥土已经被诅咒的力量侵蚀了。 “列文大人的意思是说,怀疑我是女巫,正在进行诅咒,好让旱灾到来是吗?”陆希同样还以微笑,“说起来,我记得教会说得很清楚,女巫是魔鬼的仆人,接受了魔鬼的力量,所以她们惧怕圣光与圣水,会被教堂前的神圣火焰所净化。” 她笑吟吟地看着列文:“那么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可以证明我的身份,那就是由列文大人现场制作一瓶圣水,然后我喝下去,那么是不是女巫,就一目了然了。怎么样列文大人,请制作圣水吧?我也一直非常烦恼外界对我的谣言和诬蔑,正好借这个机会为自己正名。” 列文很想骂人。 女巫惧怕圣光与圣水,那指的是真正的拥有了魔鬼力量的那种。事实上被烧死的许多女巫,圣光与圣水都不能伤害她们,因为她们就只是普通的人而已。 然而教会打着“女巫”的幌子处置过太多的人,以至于“女巫跟魔鬼一样怕圣光圣水”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难道要他现在否认,说教会烧掉的很多女巫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但如果他不否认,那么陆希喝十瓶圣水都没事,岂不反而证实了她不是女巫? 更糟糕的是,他没法现场制作圣水啊! 假如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倒真想制作一瓶杀虫水给这个该死的女人灌下去。但是他的力量无法让水发出乳白的圣光,那还能叫圣水吗? 第345章 新的春天(六)、他们都是一路货色 现场出现了令人窒息的沉默, 现在是列文被反将一军了。 第284节 在场的贵族们都有些吃惊——长云领这个女公爵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竟然敢跟主持王都教区的红衣主教当场就硬刚! 小贵族们不必说,就算是大贵族, 对自己领地里的神官也要客气几分, 更何况列文是红衣主教,仅在圣徒之下了。得罪了他, 那治疗和祈福的事儿——哦对了, 长云领不靠教会治疗和祈福! 这么一想,很多贵族就从震惊变成了羡慕。哎,要是他们也有这底气,那谁还往教会送供奉啊?瞧瞧那些教堂,都快比他们的城堡都要华丽了。 国王此刻心里很有几分幸灾乐祸。列文也有吃瘪的时候!然而想到他的香薰蜡烛还要从列文手里讨,国王就不得不压下恨意, 勉强开口给列文圆场:“好了, 有什么事, 先回去再说吧,都站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陆希却不能让他走。这在马车里都迫不及待地吸上了, 等回了王宫还会见她?怕不是赶紧就快活去了! “陛下, 其实这件事并不需要您费心, 都是大臣们的工作,他们应该对历年的降水与温度变化心里有数,并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而不是让您来操心。” 首席大臣:“……” 宫廷总管:“?” 财政大臣:“!” 这怎么就成了他们的工作了?当大臣的还需要知道历年的降水和气温?种地不都是神官和农夫的事吗? 但是这话很对国王的心,于是他瞥了一眼首席大臣:“那你就跟他们说吧, 我只要看结果就行。” 在场的官员们面面相觑。能跟着国王来看祈福仪式的还都是高级官员呢, 他们跟田地的关系无非就是收税, 现在要管旱不旱的, 那该怎么办? 陆希看着这些人的表情就知道他们的脑袋里从来没有过这种概念,真想给每个人头上都来一拳,看能不能把他们的脑袋打开窍。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开始解释水利工程的概念——还得借助这些人来干活呢,不然难道让她自己去招募人手挖水渠吗? “水渠啊?”宫廷总管首先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那叫人来挖就是了。”咳,他还以为是什么呢,不就是像王宫花园里挖的水渠一样嘛。 首席大臣也跟着点了点头:“从皇家猎场那边挖到这边?让税务官们去传话就行了。”反正国王很久都不去皇家猎场了,毕竟那个地方出现了食尸鬼,也不安全了。既然是这样,挖个水渠把水引过来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然而刚才听见天旱所以忍不住悄悄走近了一些的农夫们,听见首席大臣的话却都变了脸色,终于有一个胆子大的,颤抖着声音说道:“大人,我,我家已经交过免役税了,还要去挖吗?” 他没听明白水利工程是什么,好像就是挖沟。那可是又苦又累的活儿,跟修城墙凿石头一样,都是会累掉人半条命的!他的父亲,就是在十年前重修王都城墙的徭役中被石头砸断了腿。现在他自己已经三十多岁,家里却还没有一个成年的儿子能够帮忙,如果又要种田又要服役那是会累死的,所以他每年都竭力凑够钱交免役税。可是现在这位女公爵忽然提出又要修什么水利工程,这个,这个算在之前免掉的徭役里吗?还是又要再交新的免役税钱? 首席大臣虽然不知道啥叫水利工程,但他毕竟也不是一无所知,只要稍微算一算皇家猎场到这里的距离,再结合女公爵说的水渠要浇灌城外这么大的一片地,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十个八个人能完成的工程,搞不好也就只比修城墙规模小点了。 所以他不假思索地就说道:“免役税那免的是为王上服的役,这水渠是给你们自己挖的,跟免役税有什么关系!” 顿时农夫们脸色一起惨白,有人实在是急了,竟然忘记了谨慎,脱口而出地反驳:“我们没有要挖水渠!”他们不都指望着红衣主教大人保佑丰收吗?他们没有说要挖水渠呀! 陆希皱起了眉头:“这怎么是为他们自己挖水渠?难道他们种的不是国王的土地吗?” 在光明大陆,农夫是没有什么“自己的田地”这一说的,土地属于领主,包括生活在土地上的他们也都属于领主,所以才要交税和服役。因此修水利按理说也是为领主修的,毕竟得利的是领主的田地。 首席大臣却振振有辞:“之前您说不修水渠他们就要去挑水浇灌田地,您是为了不让他们挑水而修的水渠,这当然是为了他们自己!” 陆希恼火地说:“不修水渠,到时候河里的水少了,想挑水都没有地方可挑,田地就要减产!这田地可是国王陛下的!” 财政大臣却在旁边嘀咕了一句:“怎么种地是农夫的事,只要他们能交上足够的税就行了……” 陆希想给他们一人一个大比兜! 她勉强压制着自己的愤怒,试图跟他们再讲讲道理:“平民又要做工养活自己,又要修水渠,他们会累死的。如果不修水渠,田地减产,他们交税之后就没有饭吃,那就会饿死。王都如果把平民都饿死了,那还叫王都吗?一座空空的城市,到时候谁来种地,谁来织布,谁来行商?靠诸位吗?” 平民都死绝了,贵族还TM奴役谁去啊!这群蠢货!就算是为了自己以后还有鸡蛋吃,也别把鸡都杀光了行吗? “所以让他们来修水渠,发一点粮食或者铜币,至少让他们能——” 陆希这话还没说完就停了下来,因为她看见对面三个财政大臣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她脸上被画了一个小王八一样,都是一副又古怪又好笑的样子,还有不以为然。 “为他们自己省力才修水渠,还要陛下给他们发粮食和铜币?”财政大臣先就摇头了,“金库可没有这笔钱能支出呢。” 他还顺势叫起苦来:“今年海风郡的盐税和商税,不知道公爵大人能送来多少?我听说沙尔特商会声称不愿再从海风港走船了?如果这样的话,商税岂不是要比去年少得多了?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再给这些贱民发钱,金库都要掏空了。” 宫廷总管也跟着点头:“平民就像老鼠,总是不停地生孩子,人都要多到养不活了,怎么可能死绝呢?”他说到这里,总算注意到陆希脸都黑了,目光甚至有些慑人,连忙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生硬地挤出笑容,“公爵大人,并不是我们不愿意听您的,但这件事需要国王陛下的旨意才能动用金库的钱……” 他不怕陆希,但他怕站在旁边的冯特公爵。那可是一位天骑士,就算在这里忽然抽剑把他砍了,国王大概也只能斥责两句了事。 陆希紧闭着嘴,因为她怕自己一张嘴,就会有汹涌澎湃的脏话奔腾而出。而这些话再脏也是没用的,她就多余跟这些人说话,他们早都没救了! 而且不仅是这几个大臣,刚才在场的贵族都听见了她说的雨雪减少的事情,但现在人都走光了——他们当中竟然没有一个想想自己的领地是不是也会遇到旱灾,需不需要修一下水利! 光明大陆的上级阶层,已经整个儿烂到底了。 陆希转头就走,但是跟她预想的一样,等到她进了王宫,就根本找不着国王了。这位早就回了自己的寝殿,陆希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是干什么去了——这个人也废了,甚至连一个充当印章的效果大概都已经没有了。 于是陆希去找了朱丽亚公主。 “露西!”朱丽亚公主看见她,很高兴地迎了上来,“你终于回来了,我一直在等你呢!这是厨房刚刚做好的巧克力蛋糕,快来尝尝!” 陆希看她这么高兴,心里就是一沉:“公主,我想先跟你谈一件事。刚才在城外,你应该也听到我说的话了吧?就是关于修建水渠,我希望你能出面。” “我?”朱丽亚愣了一下,“不是有大臣们——我怎么能出面呢?我又不能去挖水渠……” “不是说让殿下去挖水渠——”陆希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讲了讲利害关系,“……就是这样。我希望公主能够主持这件事情,雇佣平民来挖掘水渠。” “公主殿下怎么能跟那些平民打交道呢!”奥丽女官端着三杯饮料刚走到宫殿门口,就听见了陆希的话,顿时惊呼起来,“公主的身体不好,她需要多休息呀!而且雇佣平民——他们本来就应该为陛下服役的,怎么还需要用钱雇佣呢?” 可能是陆希锅底一样的黑脸吓到了她,奥丽女官停顿了一下,把声音降低了:“再说,陛下不会答应出钱的,公主也没有钱呀……” 陆希环视宫殿。朱丽亚公主尽管并不受国王的重视,但她居住的地方仍旧极尽华丽,单说这宫殿里的烛台,就是非金即银,只要把这些烛台都卸下来,就是一大笔钱了。 “那怎么行!”奥丽女官更加惊骇了,“公主的宫殿,把这些烛台卸走?太,太荒唐了!” “公主是能拿得出雇佣平民的钱的。”陆希只看着朱丽亚公主,并不理睬奥丽女官。 “但,但是——”朱丽亚公主在她的目光下缩了缩脖子,“平民,平民本来就应该服役……” 她又缩了一下,声音更小了:“我,我有剩下一点零用钱,大概有三十多枚金币,够不够呢?” “不用了。”陆希深吸了一口气,“确实,公主不适合做这件事。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朱丽亚公主如释重负,露出了笑脸:“那我们来吃蛋糕吧?叫人把妮娜也请过来。那个,我今年用你们长云领的丝绸做了一件跳舞服,你帮我看看样式好不好看——” “我还有别的事情。”陆希面无表情地打断了她,“大概不能陪公主用茶点了。请容许我先告辞。” 她站起来,随意地一扯身上的旅行装简单的裙摆,向着朱丽亚公主敷衍地屈了屈膝,转头走出了这座华丽的宫殿。 “怎么办——”朱丽亚公主有些难过地看向奥丽女官,“露西好像生气了。要不然,要不然拆几个烛台——” “公主!”奥丽女官放下饮料,露出不悦的表情,“您是公主,她也只是女公爵,您不需要这么小心的。” “可露西是我的好朋友,还帮助过我……”朱丽亚公主为难地咬着嘴唇,“我也想帮助她。” “那公主殿下您也不能去跟那些平民打交道啊。”奥丽女官皱着眉头,“难道您想走出宫殿,去跟那些农夫们在一起吗?” 朱丽亚公主想到今天看到的那些后背佝偻,脸上皱纹遍布,还生着许多黑斑的农夫,再想想那脏兮兮的土地,不由得畏缩起来。 “您不能太软了。”奥丽女官抚摸着公主的头发,叹着气,“如果您太软弱,将来臣子们就不会对您服从。尤其是女公爵大人,她太强硬了,您得学会怎么驾驭她才行。不能她说什么,您就答应什么。再说,她提的要求太过份了,竟然要求您拿出钱来——我可是听说了,自从她接手了海风郡,光卖出的盐就挣了许多钱!如果要施恩给那些平民,她为什么不自己出钱呢?” 朱丽亚公主倒不觉得陆希是要压榨她的钱,但她已经习惯了听奥丽女官的话,所以并没有反驳。再说,陆希让她做的事,她,她觉得自己做不到。再说,公主也不需要做这些事吧…… 陆希并不知道奥丽女官在跟朱丽亚公主说什么,她也不想知道了。原先她觉得朱丽亚公主还有希望,但现在看来——都是一样的。 “露西。”妮娜忽然从一条走廊上绕了过来,“你怎么在这里?”有侍女去请她,不是说人在公主的寝殿吗? “别提了!”陆希看见妮娜,板得死紧的脸终于松动了一点。 一看她这样子,妮娜已经猜到了:“你,不会跟公主说了修水渠的事吧?是因为那些大臣们不肯干吗?” “他们不肯出钱。”陆希冷冷地说,“是要平民以服役的方式挖渠。如果是这样,用不着等到旱灾,大概就会先累死一些人了。” 一旦开口,心里的话就憋不住了,陆希握紧了拳头:“国王根本不关心这件事,即使找他也肯定不会出钱。其实如果动用骑士团,那速度就——”使用神术,挖个渠还有什么难的。就像之前约翰打井一样,不说是举手之劳也差不多了。 妮娜笑了一下:“那是不可能的。骑士大人们怎么能做这种卑贱的工作呢?”她向着公主寝殿的方向看了一眼,“而公主殿下,她是会同情挨饿的平民,但也仅仅是同情而已。”至于损失自己的利益为平民做些什么,那就不会了。 “王室,都是一样的。”妮娜看着自己的好朋友,放低了声音,“指望他们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有人肯为平民做点什么,那只有你,露西。” 陆希与妮娜对视,从妮娜的眼睛里,她看到了一种熟悉的东西,就像她曾经在海因里希的眼睛里看到的——如果这种情绪能够宣诸于口,大概就是那句话:你为什么不能取而代之呢? 长廊上静悄悄的。今年国王诡异地自闭,宫殿里的仆人们也都趁机偷懒,现在这周围连个人都没有…… 陆希深吸了口气,问道:“你有没有发觉,国王不太对劲?” “发现了。”妮娜回答得非常快,“他像是病了,但又不是病。身体虚弱,可是隔一段时间又会精神特别饱满。我觉得,这很有可能跟列文有关,因为那位乔纳斯王子——你知道的,之前伊丽莎白给他的侍女一些香薰蜡烛,现在他的宫殿里还要每天点那东西,否则他就会哭闹犯病。我觉得那些蜡烛有问题。” 陆希没想到妮娜看得这么明白,连忙问:“你没有多接触那些香薰蜡烛吧?公主这里没有用吧?那种蜡烛的香气,你闻得不多吧?” “我没有去王子那边,只是从侍女那里打听到的。”妮娜目光闪动,“所以那些蜡烛确实有问题?” “有很大的问题。”陆希沉声说,“王子有病,但国王没病,谁让他用这些蜡烛的?” 妮娜冷笑:“我想除了列文也没谁了吧?反正最近国王对列文言听计从,甚至准备让王子娶双塔的一个圣女——”她环顾四周,虽然明知道没人,但还是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露西,列文已经疯了,我不想再拖下去了,我想带着圣女们逃出来!” 她想过了,要杀列文太难,但现在列文掌管两个教区,趁他不在双塔的时候,带着圣女们逃亡,倒还是有可能的。只要她们能逃出来,一群圣女一起开口,总能揭穿列文的真面目! 第346章 计划启动(一)、指望公主,不如你自己上 社交季的王都, 夜间的内城颇有几分满地星辰的繁华。贵族们在王都的住宅在这段时间里都是烛火通明——也不知是什么毛病,舞会都是从傍晚才开始,有时候一直闹到天明, 反而是白天要睡到近午才会起床。 这就使得蜡烛的消耗格外地多。舞会上的鲸脂蜡烛燃了一根又一根——呃, 听说因为沙尔特商会的船今年还没出海,所以鲸脂的价钱又涨了, 有些贵族家里换用了蜜蜡蜡烛, 更有甚者已经偷偷地在用牛油蜡烛代替鲸脂蜡烛。虽然舞厅和餐厅这样的地方是不敢偷换,怕宾客们看出来,但在某些贵族的卧室里,据说是已经用起了牛油蜡烛了。 所以陆希站在公爵府的阳台上,一眼看到那无数明亮的窗户时,就不禁在心里开始计算, 这一个社交季的蜡烛用量——唉, 如果她能找到石油, 那石蜡蜡烛得赚多少钱啊…… 而且,假如有了便宜的石蜡, 平民也能使用, 不至于王都一到了夜间, 内外城就像两个世界一样——内城灯火通明,外城漆黑一片,只有教堂和一些提供不怎么正当服务的旅店在亮着。 算了, 就算给平民提供了蜡烛,他们恐怕也不会用的。毕竟他们白天谋生已经够辛苦了, 天黑自然是倒头就睡, 又要蜡烛来做什么呢?不管是学习还是娱乐, 总得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一想到“填饱肚子”这个问题, 陆希的眉头就不禁又皱了起来。 夜空干净得像刚擦拭过的玻璃窗。尽管地面上有着无数烛火,天空中的星辰依旧清晰可见。这证明空气质量好,也证明天空连点儿云彩都没有——很显然,老天不打算下雨。 天不下雨,水渠也不能修,恐怕很快农夫们就要头痛了。 “在星光下绽放的红玫瑰,是希望夜莺来为她歌唱吗?” 阳台下面传来抑扬顿挫的声音,陆希无奈地低下头:“这是哪个蹩脚的吟游诗人写的烂句子?玫瑰花不会在晚上开,它是要沐浴着阳光才会开放,只不过在晚上也不会特意合拢就是了。晚上才开放的花大部分都是浅色,这样才能吸引蛾类来传粉。” 海因里希纵身跳上阳台,扒在雕花的栏杆外面,感觉自己也很无奈:“这就是一句诗而已……”一句调情的诗,难道还要注意是不是符合现实符合逻辑吗? “那当然要。”陆希一脸不解风情的模样,“艺术来源于生活,明显不符合实际,那就失去了可信度。一句一听就是胡编乱造的话,还谈什么打动别人呢?” 海因里希不太服气:“但我觉得很好听啊……” “那我给你讲个更好听的故事吧。故事的名字叫做《夜莺与玫瑰》……” 等陆希讲完,海因里希脸都黑了:“所以夜莺死了,玫瑰被扔掉了?”这叫什么好听的故事啊!她是故意的吧! “难道不好听吗?”陆希确实是有点故意,“玫瑰并不需要夜莺来歌唱,它们都好好活着才是最好的结果。而且夜莺的歌唱并不是为了玫瑰,只是为了吸引雌性夜莺,毕竟它跟玫瑰不是一个品种。” 海因里希的脸都快拉到胸口上去了:“这故事一点都不好听!”夜莺和玫瑰都好好活着当然是最好的结果,现在的问题不是玫瑰并不能一直开放吗?但凡玫瑰能够一直开放,夜莺又急个鸟! 陆希也知道这个故事不会受海因里希欢迎,但是她又能讲什么呢?讲从此王子跟公主快乐地在一起了?那还是算了吧。想来写这故事的人也没想到,有可能公主过几年就嘎地一下抽过去了…… 第285节 “你怎么来了?”于是她只能转移话题,“那边进行得怎么样了?” 海因里希还拉着长脸,但伸手从阳台外面提进来一个盒子:“我正好回去,听说你要这个,就送过来了。” 盒子里是两把□□。与之前的一代左轮相比,这两把枪的弹匣不再是轮状,使得体积更小,虽然通身都是不起眼的灰黑色,但那流畅的线条透着一种难以形容的刚硬,比一代左轮更像一件危险的武器。 “你不是说这个——黑星是吧?不怎么适合你用吗?”海因里希说起正事,终于不把脸拉那么长了,“怎么现在又要人送来,是出什么事了?” 他说的黑星是□□的别称,也是陆希记忆深刻的枪支之一,因为她那个前男友非常喜欢这种枪。 黑星结构相对简单,全枪只有46个零件,弹匣却能装8发子弹。其穿透性强,威力大,可靠耐用,操作还简单。要说有缺点,那就是后座力太大,反正像陆希这种腕力是控制不住,距离超过十米估计就不可能打中目标的。 “给妮娜用。”陆希拿起一把枪端详了一下——送来的枪各自配套两个弹匣,以及三十发子弹。理论上来说,假如射击准确,妮娜用这六十颗子弹能把双塔里的中低级神官全都干掉。 但是能不能干掉列文,还不太好说。 “她要做什么?”海因里希敏锐地问,“你要掀双塔了吗?” “准备要了。”陆希比划了一下,沉吟着说,“觉醒者的力量是没问题的,可惜就是子弹少了点,没法练习。”毕竟军工厂要优先生产□□与大炮,这两把□□还是特别手工制做的,子弹也是。 海因里希皱起眉头:“究竟出什么事了?”必定是发生了什么刺激到了陆希,否则她不会突然间就要硬刚双塔了。 “不是现在硬刚。”陆希看着手里的枪,平静地说了她建议国王修水渠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指望王室,根本毫无希望。”就连还能交流的朱丽亚公主,也不是合适的人选。 她曾经想过扶朱丽亚公主继位,然后借助公主的信任,她完全可以大权独揽,推行自己的那一套。 但现在看来,这样太麻烦了。比如就说修个水渠,只要国王摆烂不开口,底下这些人就有的是办法推诿。而朱丽亚公主对她的信任是有限的,尤其是在民生这一方面,还有个奥丽女官夹在中间,跟她反方向用力。而很明显的,对朱丽亚公主来说,当然是奥丽女官更为得她信任。 所以即使她成为一人之下,那个“一人”不能跟她同心的话,也会浪费她的时间和精力。 “我早就说过——”海因里希毫不掩饰地咧开了嘴,“指望那位什么公主,不如你自己上位。”王室里这几位,没有一个有做君主的资质与能力,纯属白占位置。 陆希低头沉默了一会儿:“今年多半会旱,而旱灾还可能引来蝗灾,如果我不管——”那会饿死许多人。 “那也不是你饿死的。”海因里希收起了笑容,“你不是说过,扶贫先扶志么?这些农夫,你如果不让他们真的意识到教会和贵族救不了他们,那他们又怎么会死心塌地跟着你走?看看千岛之国,何塞如果不是王子,现在恐怕要寸步难行了。” 陆希苦笑:“扶贫先扶志不是用在这里的……”但海因里希说得对。她能在长云领搞得风生水起,不就是因为长云领已经被教会抛弃了么? 海风郡也是如此。相比之下晚风岭就要差一些,现在还有人去绿云领一边做生意一边做礼拜呢。只不过红薯对于田地贫瘠的晚风岭来说太合适了,所以他们即使心中有些不满也没有表现出来。 这种情况,如果有足够久的时间,这些领民的生活再富足一些,他们确认不需要主的保佑也能过上好日子之后,大部分人对于信仰也就会变成一种习惯。 但陆希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而且一个晚风岭毕竟人还少,假如是整个辉光之国,那光是推行她的政策,难度就会呈几何级别地上升,时间自然也会翻着番儿地延长。 “那就这样吧。”陆希垂下眼睛,“今年我们种两季红薯,争取饥荒来的时候能多活几个人。”就是她的身上,将背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了。 “我说过啊,我跟你一起承担。”海因里希把手覆盖在陆希的手背上,“我在无尽深渊要求推广技术,难道是希望所有魔族都能活吗?” 他冷笑了一声:“有些领地,即使增加再多的财富,该饿死的人还是要饿死。只不过之前他们只能默默地死,现在么,我希望他们死得有价值一点,至少也要溅他们的领主一身血才好!” 陆希默然地看了他一眼。把话说得这么恶毒做什么呢?仿佛他是个战争狂人,人生目标就是到处挑起战争似的,其实明明在为了低等魔族也能活下去而奔走……大概有些人的嘴巴坏是天生的,再怎么也改不了吧。 “但是这样,妮娜她们就要再等一段时间……”陆希并没有把自己的手抽出来——魔族的体温跟普通人不太一样,根据血脉的不同,有些魔族体温更高,有些则更低。比如说海因里希,他的体温就比正常人低,夏天的时候皮肤接触只觉得凉凉的,还挺舒服。 “可是列文在用流浪汉做人体试验。拖的时间越长,被他害死的人就会越多。而且他还通过国王,在整个辉光之国搜集圣女……”之前她和妮娜商议的,就是妮娜带领圣女们突然发动袭击,逃出双塔,而她要在外面接应,把逃出来的圣女保护起来。 假如她能成为这个国家的女王,就能公开地接纳和保护她们,否则就得把人带到长云领去藏起来。 “时间不会太久。”海因里希淡淡地说,“如果真有旱情,用不着到秋天,这些平民就会断粮了。”可不是每个平民都像长云领的人一样,现在家里堆着许多粮食,即使田地里没有收成也能支持一段时间。大部分人,其实是几乎没有隔宿之粮的。 “而且到了冬季,我能收拢更多的魔族,到时候他们也能为你所用。”魔族可以去保卫海风郡,也能跟着陆希来攻占王都。 陆希苦笑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究竟该怎么做……”搞政变她是丝毫没有经验啊,她就是一个医生而已,被逼无奈做了化学家、农业专家、教育者,现在还要搞政治,太难了。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国王死掉。”海因里希却还是很平静,仿佛在说明天早晨吃什么似的那么简单,“只要王子和公主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就该轮到你了。” “自愿……”陆希嘴角抽了一下,“他们会自愿吗?” “当然会。”海因里希嘴角一弯,“死在王位上和活下来,我想任何人都会选后者的。你只需要掌握那个时机,在国王死掉之后抢先接掌王宫就可以了。至于国王什么时候死,我想那位妮娜圣女一定比你更清楚。” 陆希叹了口气:“这是我的事情,不该让妮娜脏了手。” 海因里希指了指盒子里的□□:“逃出双塔也是妮娜圣女的事情,你又为什么要插手呢?死在这把枪下的人,又算不算你也脏了手呢?”有时候他不是很了解陆希的犹豫,大概在她的那个世界里,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吧,以至于明明像国王和王子这种毫无价值的人,她也会生出一些怜悯。 假如换了是他,连乔纳斯王子都要死。朱丽亚公主么——算了,如果她识相,那就让她活着吧。既然他想要建造一个像她的世界那么美好的世界,那么还是应该尽量遵从她的思想,死不足惜的人必须要死,罪不至死的人,还有虽蠢却不是坏的人,就留下吧。 说起来,之前他还在考虑,假如国王不肯自觉去死的话,他该怎么办。现在有了这位妮娜圣女,很多事情倒是都方便多了。 当然,要宫变不是说说这么简单,但计划可以慢慢制定,最重要的两件事得先确定:第一,国王得死;第二,冯特公爵是什么态度。 “父亲——”陆希沉默了一下,“这件事如果成了,其实他才应该是继承者。”论继承权,冯特公爵还排在她前面。而且,“我觉得约翰会很希望父亲成为新王。” 海因里希也沉默了一下:“要不要把约翰——” 陆希吓了一跳:“你可别!”不能这么硬刚啊!“而且,假如父亲坐在那个位置上,其实比朱丽亚要好说话得多。”至少很多事情她不用鸡同鸭讲了。 海因里希又沉默了一下:“但如果他是新王,将来的王位又会给谁?” 这下陆希说不出话来了。假如她有正常的寿命,那将来自然是她继承王位,但她只有八年时间,如果等她死的时候冯特公爵还坐在王位上,那么他还会继续执行她的政策,并且把权力转交给海因里希吗? “也许我该跟父亲谈谈。”陆希深深叹了口气,“这个问题不能再逃避了。”之前她的行为,冯特公爵是睁一眼闭一眼,她则小心地绕开一些核心的东西不让他知道,于是一个隐藏,一个装糊涂,大家也相安无事。 但等到真的面对那个位置的时候,再这么遮遮掩掩就行不通了。 “如果他不同意呢?”海因里希冷静地指出一个可能性。 陆希沉思了一会儿,最终叹口气:“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冯特公爵目前是她的最高战力,既不能得罪,也不能失去。 “我有一个办法,但是很冒险。”海因里希忽然说,“对他来说,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什么意思?”陆希愣了一下,这说得好像冯特公爵活腻了一样。 “如果是追求力量,那跟他做不做国王无关。但如果他在意的是贵族的血脉,那就很有关系了。”海因里希目光闪烁,“毕竟你所要建立的国家,最终将没有贵族。冯特公爵自己还会拥有权力,但他的后代会失去这种权力。那么,假如他没有后代,贵族还有没有权力,跟他还有关系吗?” 陆希瞬间倒抽了口冷气:“你是说,让我告诉他,真正的露西早死了?”妈呀,这不是揪虎须戳虎屁股吗?作死哟! 第347章 计划启动(二)、光明大陆,其实就是无尽深渊的一层 “我觉得你在作死。”久未吭声的光球如是说道。 陆希躺在床上, 不说话。 只要是她说出口的话,光球都能听到,当然也就很清楚这几天发生的事。 “他说不定会直接杀了你的。”光球继续说, “你前面都干得很好啊, 等到今年旱情一起,这些平民就知道你的好处了。到时候你给他们一口饭吃, 就能得到他们的信仰——十万信仰值的任务很快就能完成。” 它想了想, 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想做几天女王的话也不难,但是要是你说了,那才可能做不成呢。” 反正它不明白,完成任务就可以走了,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说出来除了让冯特公爵知道自己女儿死了之外,还有什么好处吗? 陆希还是不吭声。 其实她能理解海因里希的意思。冯特公爵这个人, 他其实是不太在意什么子嗣传承的, 否则这么些年, 他还不能捏着鼻子跟安娜夫人生个孩子吗?但是他就是不生,宁愿挑个远房的侄子来继承爵位。 这里头当然有他对抗教会的原因, 但也证明他不是那种非得“传香火”的人。 而在发现远房侄子根本不靠谱, 并不跟他一条心之后, 他又把私生女接了回来,然后安排她跟自己亲自培养出来的骑士结婚,以保证在他死后, 长云领依旧能够像从前一样,绝不向教会妥协。 对冯特公爵来说, 所谓的“遗志”应该才是最重要的, 其次就是长云领这块领地了, 毕竟那是他的祖辈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到的, 值得尊敬与传承。 所以这样一个人,如果发现自己的私生女其实已经不是原装的,他会很在乎地暴跳如雷,一定要想方设法把原来的露西弄回来;还是会觉得无所谓,并因此而不在意陆希将来把王位传给谁? 陆希觉得,假如一定要在这两个答案里选一个的话,冯特公爵大概会选择后者。 当然,答案也并不只有这两个,冯特公爵也可能就此失去对她的一切信任,并且觉得她确实是魔鬼的爪牙,从而一剑把她劈了,从此一了百了。 光球显然也是这么想的,所以絮絮叨叨:“他一定觉得你是被魔鬼给诱惑了。你又不是他的女儿,那就该上火刑架了!” “如果我上了火刑架,长云领会怎么样?”陆希幽幽地问。 说起来,这也是她最大的筹码了。长云领现在很好,但如果没有她,长云领还会继续变好吗?如果不能,甚至是倒退回去,冯特公爵能接受吗? “而且魔鬼是不会帮助他晋级的吧?”陆希看着天花板,“假如他是在魔鬼的帮助下觉醒了光系的力量,那是不是正好证明,魔鬼根本就不堕落?” 光球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嘀咕:“反正我不明白,你做这么多是为什么,真的是为了完成任务吗?” “当然了。”陆希面不改色地回答,“不然我图什么?十年一过我就死了不是吗?” 这话说得太有道理,光球也无法反驳。虽然它确实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没法说什么,只能嘀咕着说:“你知道就好……但这样拖下去对你是不利的,魔族的信仰会冲抵信仰值——” “我知道了。”陆希打断它,“但是我总想尽量让这个世界也改变一些。而且魔族可以不信仰我,他们信仰海因里希就行。” 光球噌地一亮:“也对啊……这个主意不错!” 陆希冷眼看着它,忽然问道:“如果魔族都去信仰海因里希,他们的信仰值会带来什么?” 光球随口答道:“会吸引新神的力量——” 它突然停住了,仿佛被掐住了脖子的鸡,好像突然发现自己说漏了嘴。 “吸引新神的力量又会怎么样?”陆希却好像没听出什么问题来,继续问道,“他该不会更加疯狂吧?” 光球小心翼翼地打量了她一会儿,没回答。 “你怕什么?”陆希双手枕在脑后,淡淡地说,“只要我不想八年以后就死,就得完成任务。你有这个筹码在手,还怕我知道得太多吗?” 光球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它也早就觉得自己可能露馅了,但在某些方面它其实也跟人类差不多,都抱着那么一点儿侥幸心理,仿佛不说出来就是没事。当然,陆希所说的筹码也是关键,毕竟她只有完成任务,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 “如果完成了任务,我真能回去吗?”陆希仿佛自言自语地问。 “真的能!”光球连忙回答,“有了足够的能量,你的灵魂就能完整地穿过两界之间的结界返回去。之所以要十万信仰值,就是保护你的安全,否则能量不够的话,灵魂会被冲碎的。毕竟你过来的时候,灵魂已经受过一次冲击了,再来一次绝对不行。” 陆希对此最多相信一半:“那回去之后呢?我还能回到自己原先的身体里吗?” 光球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答道:“那当然。” 这是撒谎——陆希冷静地想。除非那边的时间是停止的,否则等她过个十年回去,坟头上草都长得老高了,哪还有身体!难不成光明神还能逆转时光的吗?她觉得不可能。 但是她没有反驳,而是松了口气:“那我就放心了。只要还能回去原来的身体,什么都好说。能来这里一趟也是缘分,就尽量多做一点事——”她停顿了一下,然后轻声说,“最多也就是这么几年了,既然不打算带他回去……所以如果吸引了新神,到底会怎么样?” 光球被追问得抵挡不过去,假如这时候还要说什么信仰值不到,资料库无法解锁的话,那就实在太假了,于是它斟酌片刻,只能回答:“这样确实会引发他身体里新神与旧神力量的冲突,如果他能处理得好,会增强他的力量,如果处理不好,那可能就是加速疯狂。” 这下陆希不淡定了:“那你刚才还说这个主意好!” 光球支支吾吾,最后还是闭上了嘴。 “我说过我想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变化。”陆希冷冷地说,“我以为我们目标一致,你是来帮我的。” 光球明白她的意思,所谓的目标一致,是指它和她都想去那个世界。只不过一个是回去,一个是过去。但是,这个帮助…… “其实我一直在想,夏国为什么宁愿拼上全部的大巫甚至整个国家,都要逆转那个阵法,是不是因为,连通两个世界之后,被连通的那个世界就会被毁灭?”陆希悠悠地说,但如果光球有心脏的话,现在已经悬起来了,“那我如果回去,是不是又连通了两个世界呢?” “当然不是!”光球脱口而出,“你这才多少能量,怎么可能打开完整的通道。” 第286节 “那就是会有一个不完整的通道了?”陆希其实本来也不打算跟光球摊牌的,但刚才光球不经意透露说魔族的信仰会召集新神的力量,却让她吓了一跳。 假如魔族的信仰真的聚集在了海因里希身上——不,应该说肯定是会的,毕竟在无尽深渊里为他们奔走的是海因里希,而不是她。哪怕很多技术是她提供的,毕竟也隔着一层。如果他们要感激和信仰,那也会对着海因里希去。 结果光球就给她扔了这么一个炸弹!合着信仰这东西还有副作用的! 好家伙,等八年之后她嗝了屁,海因里希倘若真的能成为她的继承人,那汇聚在他身上的信仰会更多,到时候他要是处理得不好,就成了疯继承人了,那俩人辛辛苦苦忙活八年,最后会落个啥? 对于这个世界,她其实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东西,海因里希也一样。而这些,光球肯定比她知道得多!毕竟,这东西很有可能,就是光明神的一部分。 即使世界上没有全知全能的神,但是以特殊形式存在的高等生命是有的,在无法理解其存在的情况下,称之为神也并无不可。光球,或者说光球的本体能把她的灵魂从原世界拉到这里,这也算是“神”的手段了。 不过它毕竟还不是全知全能,比如说,它还不知道自己不打算回去原来的世界了。 当然也有一可能,就是光球其实也知道,但它装做不知道,因为十万信仰值的目标达到的话,自己的灵魂就会自动返回原来的世界——或者说,被它强制送回去,而它则附着在灵魂上面,同时去往地球。 不过陆希觉得这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如果光球真有这个能力的话,就不需要她自己辛苦去赚信仰值了,比起把灵魂拉来拉去,硬塞她十万信仰值显然更简单,毕竟光明大陆上信仰光明神的人数不胜数,随便分出十万来给她不就完了? 所以她的灵魂来这个世界虽然是光球说了算,但等到要回去的时候,就得她自己的意愿了。 而这就是她的底牌。就像长云领是她跟冯特公爵坦白的底牌一样。 光球想要达到目的,就要依靠她,那么其余的事情都可以心照不宣,比如说光球的真正身份和目的,再比如说其实她已经觉察到了光球在撒谎——大家都装不知道就是了。 “之前你说,新神会吞噬旧神的力量,那么当它完全降临的时候,旧神会被它完全吞噬吧?”陆希在心里盘算了一会儿,发出了一个直指灵魂的问题。 光球闪烁了一下,死不吭声。 但沉默就是默认。所以陆希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当初那个阵法,是想借用夏国大巫们的能力,让旧神逃去另一个世界,以躲避新神?但是旧神一旦离开,这个世界就会崩塌毁灭?” “……不是这样。”光球闪烁了好一会儿,到底还是回答了,“不是离开导致这个世界崩塌,是旧神太过庞大,强行通过通道,通道会崩溃,然后影响到两个世界——当然两个世界并不会都毁灭,只是会有一部分受到影响。” 陆希很想呵呵:“一部分?多大的一部分?” 光球又沉默了片刻。大概是已经说出了一部分秘密,它觉得剩下的也没有必要再保密了,反正即使全说出来,陆希只要还想回去,就只能接受:“光明大陆受到的影响会大一些,毕竟这个世界出现,原本就是旧神创造的。不过旧神离开之后,这个世界也依然会存在,幸存下来的生命依旧可以在这里生存繁衍。而新的世界受到的影响会小得多,因为穿梭两个世界,也会消耗旧神很多力量——毕竟越庞大,就要消耗得越多。” 陆希听明白了。旧神原本是要整个儿去新世界的,但这样影响太大了,所以夏国的大巫们毅然地阻止了这件事。但是通道虽然被关闭,却留下了裂痕,所以这次旧神选择切割自己,只过去一部分。 “过去之后,再想办法打开完整的通道?” “不是。”光球连忙说,“你的世界没有能够让旧神使用的力量,不可能从那边打开通道的。但对旧神来说,留在这个世界只会被吞噬,逃走一部分也是活着。” 只过去一个手指头也是活着——这种生存方式听起来倒是有点耳熟,大概就跟切下来的一半蚯蚓能自己长成整个儿的差不多吧。 但是光球肯定还有隐瞒,比如说,旧神去了新的世界会怎么样?就算不打算打开通道,难道它就会用那么点儿能量体存在吗?什么她的世界没有能够让旧神使用的力量,旧神靠的不是信仰的力量么,她的世界难道没有信仰可收集? 但是这话就不用说出来了,说得太透彻也不行,如果她最后推断出旧神最后会占领她的世界,那光球大概也会发现她并不想回去了。 “还有一个问题:新神为什么能吞噬旧神的力量,它又是怎么找到旧神的?” 这次光球沉默得更久了,但大概是发现它不回答陆希就会一直等,于是过了很久,它终于还是开口了:“无尽深渊有很多层,每一层都是不同的空间,旧神与新神,处在不同的层次中。” 陆希一下子睁大了眼睛——原来所谓的无尽深渊,是这个意思吗? “无尽深渊就像一艘船,在宇宙中漂流……”光球的声音似乎也有了变化,听起来竟仿佛是从极其遥远的地方传来的一样,透着说不出的苍凉,“直到有一天,这艘船撞上了一个世界。旧神在撞击的一瞬间,看见了那个世界。 无尽深渊里的空间是空荡荡的,但是撞击带来了机会,旧神仿造出了一个世界,根据祂看到的那一眼……” 陆希情不自禁地问道:“仿造出了一个世界?”难怪在这里有那么多她熟悉的东西,原来是根据地球仿造的?但,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是旧神的能力。”光球回答,“你无法理解,我也无法解释。” 行吧…… 陆希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仿造出来已经多久了?” “一千九百六十年。” 好家伙,合着人家那个“创世纪的苹果树”竟然是真的?陆希顿时感觉到了对安东尼的歉意,毕竟她一直信誓旦旦跟人家说那是假的,并且成功地把安东尼给忽悠瘸了…… 算了,那也不算她骗人,毕竟教会宣传的那个就是骗子! 陆希这么想着,硬是按下了自己的心虚:“后来,旧神就想去那个世界?”仿造的终究是仿造的,还是真的好? 等等!如果这样说来,光明大陆,岂不也是无尽深渊的一层? “是的。”光球回答,“旧神把无尽深渊改造成了现在的样子。但是后来——你就知道了,旧神想打开通道的时候没有成功……现在新神已经要突破它所在的那一层降临到光明大陆了,如果不离开,就只有被吞噬。” 陆希沉思了一下:“那现在魔族所在的无尽深渊是哪里?” “大概算是两个世界中间的通道吧。在那里,他们能够获得更多的新神的力量,如果有一天新神彻底走进了通道,魔族体内的新神之力也会把旧神之力吞噬干净,他们也许就不必再疯狂了。” 陆希脸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那时候,就该是神官和骑士们疯狂了吧?毕竟到时候轮到他们体内被强塞进新神的力量了。”这倒是很有点讽刺的意味。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等新神主宰了这个世界,一切又会归于平衡的,其实也没有什么……” 好一个没有什么。在新的平衡形成之前,又不知道这个世界会怎么混乱呢。 第348章 计划启动(三)、我会走在您前面…… 光球终于说出了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 然后陆希这一晚上都没睡着觉,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起床,吓了琳一大跳, 忙不迭地又要给她用冰块敷眼睛, 又要上脂粉什么的,统统都被陆希拒绝了——这副模样也好, 方便她向冯特公爵卖惨啊。 果然, 早餐桌上安娜夫人先惊讶起来:“这是怎么了?是因为那个水渠不能建吗?今年的情况居然这么糟糕的吗?” 陆希觉得这应该也算是一种进步吧。如果是从前,安娜看见她的黑眼圈,第一反应肯定不是民生,八成会怀疑她不知害了谁的相思病而夜不成寐,然后喊着这样会影响她在舞会上的表现,叫她赶紧涂脂抹粉了。 而现在安娜居然会先想到旱情, 可见她基层工作者的形象深入人心, 真是可喜可贺。 “情况确实是比较麻烦。”这里都是自己人, 陆希也不必说得那么隐晦,“其实不同的神官, 祈福的作用也不同, 那个列文是治不了旱情的, 今年王都和黄金领的收成都要下降。至于别的地方——运气好遇上一个合适的神官还可以,运气不好的话,今年恐怕都要闹灾了。” 根据海风郡那边商人们带来的消息, 旱情几乎遍布整片光明大陆,就连南联邦诸国的雨水也比往年少。更何况还有一个变化现在还没人发觉, 那就是随着新神的降临, 神官们的力量在减弱, 祈福的效果本来就在逐年下降了。 只不过这年头没有哪个领主或者教堂会去费心统计这些数据, 还是陆希拿下晚风岭之后,翻阅拜耳家历年的收税情况,才发现了这条不太明显的下降曲线。 两者加起来,光明大陆要接受考验了。然而倒霉的首先就是老百姓,贵族和神官就算是要饿死,也是最后饿死的那一批。 “这么严重?”安娜其实还不能真正明白这里头的问题,有些犹豫地道,“那怎么办呢?你,你还打算修这水渠吗?要是需要钱的话……” 说真的她觉得这事儿怎么也轮不到他们长云领出钱啊,但,但要是陆希一定要办这件事的话,那她也拿一点钱出来支持一下,毕竟在陆希接手她陪嫁的那座小山之后,每年的收益是从前的三倍,而且还在增加。 那她拿出一年的收益来支持一下,也不是不可以的。 “不——”陆希倒是很惊讶于安娜居然肯出钱!但是她的目的不是要安娜的钱,“我们即使能在王都建水渠,也不能把黄金领的水渠也建了,何况还有别的领地……”这些领主们,就没几个有修建水利设置这种意识的。 冯特公爵把盘子里的最后一块香辣鸡排干掉,然后拿起餐巾擦了擦嘴:“去书房谈吧。”他看出来了,陆希是有话跟他说。 王都的府邸当然没有玫瑰城堡宽敞,书房也只是个名头,其实里头没几本书,目前桌子上放的还是陆希编的几本物理与化学的教材,从长云领带过来的。 冯特公爵没有让任何人进来,连约翰和伯顿管家都关在了门外,径直在书桌后面坐了下来,又看了一眼陆希的黑眼圈:“不是因为要建水渠吧?”只是一条水渠的话,他觉得还不至于让陆希辗转反侧到夜不成眠,而且她说得没错,能建一条水渠,难道她还能把辉光之国所有的水渠都建了吗?就算能,又凭什么要这么做呢? 陆希做了个深呼吸,在对面的椅子上落座:“父亲,我想当女王。” 这句话如果在外面说,能引起一片轰动,但落在冯特公爵耳朵里,他却一脸的无动于衷,好像陆希在说她晚餐想吃煎蛋一样。他只是思索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以为你会支持公主殿下。” “他们都一样。”陆希本来也确实是想支持公主啊,那时候她以为公主至少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主君,这样的主君都好说话,也有利于她推行自己的那一套。然而现在她发现,公主的善良可能不是对所有人的,并且软弱与无所作为,会抵消很多优点。 要推着这么一位主君在前头走,她得额外花费好多力气,太麻烦了。而她只有八年的时间,实在没那么多精力再去改造朱丽亚公主。 “我们都一样。”冯特公爵纠正了她的话,“只有你是特殊的,露西。” 陆希心里咯噔了一下,没有立刻说话。 其实来摊牌对她来说真的不怎么有利,主要是冯特公爵如果发起怒来,一秒钟不到就能把她干掉。之前海因里希强烈要求贴身保护,但还是被陆希否决了——带一个保镖来谈话,那不叫谈话,叫做谈判。而一旦事情变成谈判,那么她这一年多来跟冯特公爵相处出来的情份,就完全不能用了。 人情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它薄如纸,在利益的面前不堪一击,但有时候,它又能起到想像不到的作用。 “你跟我们都不一样。”冯特公爵难得说这么长的一串话,“我是说,所有的贵族。不,不仅是贵族,在你眼中,似乎平民要比贵族和骑士或神官都更重要。这是因为——你本来就是平民吗?” 最后这句话颇有一些语带双关的意思。“本来就是平民”,既可以指露西从小作为平民长大,也可以指陆希她的真正身份其实是个平民。 “我确实是平民。”陆希先回答了这个问题,“但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也并不是平民比贵族或觉醒者更重要,而是因为在光明大陆,平民作为一个阶层,支持着这个社会,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冯特公爵稍微扬了扬眉毛:“平民支持着这个社会?”那贵族们又算什么呢? “越是华丽宏大的城堡,越需要地基。”陆希想了想,觉得这话在光明大陆可能不那么振聋发聩,因为这是一个有魔法的世界,建城堡如果有神术阵,还真不那么需要地基。比如说从前边陲镇的城墙,就是用渔网藤将其固定为一个整体,人家压根没有先挖沟建地基的想法。 这就有点尴尬了。陆希只好换一个说法:“假如平民都死光了,贵族也好,神官也好,骑士也好,是打算自己去种田织布经商吗?那时候剩下的人又有多少……” 冯特公爵摆了摆手:“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他将身体向后靠在了椅背上,微微地吐出了一口气,“我看过了边陲镇新城墙的建筑过程。” 新城墙建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挖出地基,然后才是插下钢筋,浇铸水泥。新城墙没有使用任何神术,它靠着本身的坚硬与深入地面,就足以挡住大半魔兽。而整个城墙下宽上窄,这样才能扎得牢。 埋在地下的那部分是最宽的,那就是平民,而城墙最顶上只有两米宽,那是贵族与觉醒者。 但是冯特公爵还是有那么点儿不服气的:“这个世界觉醒者才最重要,贵族的血脉要比平民强得多,如果没有贵族,平民也就死光了。”他承认地基很重要,但要说平民才是支持这个社会的阶层……他不能接受。 “这里有三个问题。”陆希伸出手指,“第一,就是我早就提到过的,在最初可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贵族也是自平民中崛起的。” “第二,”陆希伸出第二根手指,“平民不是缺少血脉,而是缺少受教育的机会。您看看咱们长云领。” 冯特公爵沉默。长云领的觉醒者都是些什么人哪? 劳拉——奴隶。 百丽儿——前流莺。 汉克——只跟着牧师学过认字。 还有现在第一军里的几个觉醒者,不是猎户就是农夫。 “平民的群体更为庞大,如果接受同样的教育,他们当中会出现的觉醒者,不会比贵族少。”陆希指了指皇宫的方向,“而贵族——王室这是顶尖的血脉了吧?一味追求血脉,近亲结婚,带来的不是觉醒者,而是基因病。” 王子,精神病;公主,血液病。俩子嗣没一个健康的,不就是近亲繁殖的恶果吗? 至于说其他贵族,倒是没有这么极端地近亲结婚,但个个不思进取,而且那接受的都是什么教育啊?语言的艺术,舞蹈的艺术,化妆的艺术,鉴赏珠宝、园艺与美食的艺术,据说有些贵族连算数都不大会做,稍微复杂点的都算不对,这算是得到知识了吗? 所以,贵族现在的觉醒率也在下降,那也就是必然了。 当然,教会也好不到哪儿去。最重要的神学院不知道教什么,但一般的教堂里,教的只有教义和祈祷。 相比之下,长云领跟雨后春笋似的冒出平民觉醒者,不就是因为他们学到的知识更实用,也更正确吗?反正没教什么创世纪的苹果树——虽然那东西居然是真的,但对于掌握这个世界的规律却是毫无用处。 “第三,”陆希伸出最后一根手指,“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觉醒。父亲,实验室,军工厂,蒸汽机……” 她只要列举这几样,冯特公爵就更没话说了。 实验室,是没觉醒的金羽在主持。 军工厂,没觉醒的学渣——呃,伦吉尔最近苦学物理与机械,也不能管人家叫学渣了——造出了枪炮。 蒸汽机,更不用说了,三个没觉醒的平民设计出来的。虽然冯特公爵觉得那玩艺儿傻大黑粗的,似乎发展前景也不是那么好,但陆希好像十分看重那东西,还拨了一大笔“研发资金”给那几个人。 “而且,父亲——”陆希又补了一句,“这个世界在变化啊。” 第287节 冯特公爵悚然一惊! 是的,这个世界在出现越来越多的变异魔兽,那可是神恩与魔法都无法进行有效攻击的。假如有一天所有的魔兽都变异了,那觉醒者还有用吗? 冯特公爵脸都黑了,这一瞬间他都忘记了今天谈话的正题,简直都要担忧起自己的未来了——辛辛苦苦成了天骑士,将来却会变成没用的,这谁接受得了啊! 陆希想了一下:“这倒不至于。不可能所有的魔兽都变异,就像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觉醒一样。”而且即使对付魔兽没用了,对付人不是还有用吗?人与人之间的争斗,难道就比人与魔兽之间的少吗? 冯特公爵想想,倒也是这个道理,且不必过分忧虑。 心情放松一下,他就想起了这场谈话的正题:“如果你做了女王,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这下轮到陆希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缓地说:“教会虽然已经腐败堕落,但最初建立的时候,他们所说的平等,我认为是正确的。” “神的面前众生平等?”冯特公爵嗤笑,“你愿意跟一个无所事事,只会乞讨的人平等吗?” “父亲,平等不是平均。”陆希也笑了一下,“比如说,贵族与奴隶在同为人类这一点上是平等的,所以贵族没有权力和资格随意杀死奴隶。但一个做出贡献的人与一个废物所得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就像工坊里也不会给管事和工人发同样的薪水。平等是不应该有人得到特权,这个社会应该按劳分配,而不是按出身分配。您觉得,咱们的国王跟我比怎么样?哦——不要说跟我比吧,毕竟我还有您给我的身份呢。这么说,国王跟劳拉比,怎么样?” 冯特公爵确实得承认,国王跟劳拉比起来就像个屁。哦,可能他还不如个屁,毕竟屁的成份有氮气和甲烷,如果利用起来还可以肥地…… 等等,快打住!冯特公爵硬生生拉住了自己要分析屁的组成的脑洞——咳,一定是看化学书看多了。 但总之,国王是没什么卵用的,毕竟他连个健康的继承人都生不出来。 “你是要,剥夺贵族的身份和权力?”这才是最重要的,“他们不会答应。” “确实不会。”陆希说,“但是当他们的领地上闹起灾荒,人都跑光了或者死绝了的时候,他们留着那身份和权力还有什么用呢?”这场旱灾对光明大陆来说是灾难,但对她来说却是机会。 而且剥夺也不会是一下子就一刀切的,得先分化他们,各个击破。然后一代一代的,慢慢把贵族消磨干净。 “既然这样,你其实不需要跟我说这么多的。”冯特公爵皱起眉头,“我总归会走在你前面。”等他死了,还不是陆希说了算? “……不。”陆希沉默片刻,低声说,“我会走在您在前面,然后,我想指定一位继承人。” 第349章 计划启动(四)、你得好好教育我…… “你说了吗?”海因里希问陆希。 陆希知道他问的是什么:“父亲没问。” 确实, 冯特公爵并没有直白地问她究竟是不是露西本人,大概是他已经知道了答案,又或者他觉得答案并不重要了。 甚至就连陆希准备好的筹码也没有说出来, 毕竟长云领的变化有目共睹, 有些事情也不必说得那么明白。 跟聪明人说话,总是比较省力的。 当然, 这不代表她没费力气, 因为她说出最后一句话之后,冯特公爵疯狂追问了她半天,而她只能闭着嘴,什么都没法回答。 “那时候我真以为他要暴走了……”说真的天骑士的威压散发出来,普通人还真有点吃不住劲。 “我说我跟着你——”海因里希只说了一句就不再说下去了,他也知道他跟着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说不定冯特公爵会认为原主是被魔鬼害死的, 直接就对着他暴走输出了, “那后来呢?” 陆希在长椅上坐下来,一脸疲惫:“其实我有点内疚。”冯特公爵已经知道她不是露西了, 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他已经把她当成女儿了, 在听到她命不久矣之后,那种震惊与着急不是假的。 “你内疚什么?”海因里希时常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陆希的思维,“又不是你害死了她。而且他本来也不在乎——”他把后半句大实话咽回去了。 陆希叹了口气:“我知道。他是不在意露西的。教会太TM坑人了, 一坑就坑一家子。” 对冯特公爵来说,露西是他被算计的证据, 是一个不被盼望的孩子。当初说是送出去抚养, 其实就是抛弃了, 倘若不是露西阴差阳错跟海因里希签订了契约, 陆希到现在大概还在黑莓镇上采蘑菇呢。 露西的死因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而安娜也是在这桩有名无实的婚姻里耗去了自己的青春,变成了一个精神空虚的怨妇,是陆希帮她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才让她重新有了活力。 而冯特公爵自己,同样是一辈子都没能达成心愿。至于因为难产而死去的芭芭拉那就更不用说了。这件事里没一个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教会得逞的世界达成了。 所以教会必须掀翻,被他们所左右的绝对不是冯特公爵一个,只不过只有冯特公爵这个异类,宁愿断子绝孙,也要坚持到底。 但是再怎么能坚持,人的心中总是渴望骨肉亲情的,而感情又是相处出来的,所以陆希来到长云领两年,冯特公爵不知不觉地,也接受了这个“女儿”,甚至对于有些明显不合“规矩”的事情,也只当没看见。 但是现在陆希却忽然告诉他,他终于接受的这个“女儿”,居然会比他死得还早…… 一样东西,若是从未得到过,也就无所谓失去。倘若是真正的露西来到长云领,冯特公爵只会把她当成让丹尼尔上位的工具人,只要丹尼尔以“驸马”的身份掌握了长云领,露西死不死都无所谓。 但现在,当冯特公爵真的把陆希当成女儿之后,他就很难接受再失去这份感情了。 陆希有些怅然:“以前,我想得太简单了……”完成任务,然后嗖地一下回到自己的世界,把这里只当成一场游戏?连她自己都做不到呢。 海因里希沉默不语。得到了再失去的感觉,他怎么会不清楚呢?但他又能说什么? 所以他沉默良久,只能问:“那么他接受了吗?” “他叫我出去。”陆希手撑着头,感觉只是谈个话却累得要死,仿佛刚跑了一万米,“也没问我想谁来继承。但是我觉得——”冯特公爵已经答应了。 海因里希也是这么想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反对。”他强行压下了心里的酸涩,习惯性地又发出了嘲讽,“对,我说的就是那位约翰骑士。在他的眼里,他的领主可不是你。” 陆希摆摆手:“约翰不是个会自作主张的人,只要父亲答应了,他最多就是劝说父亲,不会自己做什么的。”约翰是那种很老派的骑士,无条件服从于自己的领主,绝不会自以为是地做一些“为了你好”的事情,所以陆希并不担心。 海因里希其实也知道这一点,他就是习惯性地踩约翰一下,不踩不舒服罢了。毕竟在他看来,做领主的话,陆希比冯特公爵更加合适,偏偏就约翰有眼不识金镶玉罢了。 当然,出于某种微妙的心理,对于有眼识了金镶玉,已经完全投到陆希这边来的丹尼尔,他看着也不是那么顺眼的,不过找不到机会,不好硬踩就是了。 “那就好——”海因里希哼了一声,最后表示一下自己的不屑,就把话题转开了,“那么现在……” “囤积粮食。”陆希简单地说,“等到灾荒来临的时候……”饥饿会驱动人做出从前不敢做的事情来。以前平民们被压迫还不反抗,是因为勉强还能活下去,也因为在他们眼前还有一个“死后天国”这么个诱饵,尽管这诱饵连半点香味都没有,外形还是勉强能唬人的,至少能够给他们的懦弱和逆来顺受找到一点借口。 但按照光明大陆的种地法,一旦牧师们不起作用了,那么饥饿将是普遍的——别指望贵族和商人们会放粮赈济,事实上计算一下就知道,光明大陆的粮食,其实并不怎么富裕。 贵族们仓库里堆得满满的,但那是因为至少一半平民家里连隔宿之粮都没有,奴隶就更不用说了。而且他们还要消耗,比如说酿酒,比如说养马。贵族们觉得粮食多,是因为平民要吃野菜和树皮。 所以,哪有什么极大丰富,你以为的谷粮满仓,只是因为有人在代你吃糠咽菜。 而如果损失掉一年的收成,那带来的就不是少吃几顿饭的问题了,是原本能活着的人,有相应的比例必须饿死。 即使渴望着死后升上光明之山的人,也不会喜欢饿死这个方式的。 况且随同着饥饿一起来的,还有信仰的崩塌,因为事实将证明教会的祈福也有失效的时候,而教会能够拯救所有的饥民么? 陆希觉得不能。教会派出一位圣徒在南联邦种植水稻,恨不得将整个南联邦都圈成种植基地,应该就是看到了光明大陆缺粮的情况。 但看到这一点的人不会太多,还有些人即使看到了,也会觉得这件事儿不如自己争权夺利重要,或者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它不会在近期发生…… “我们需要有人在适当的时候放消息出去,鼓动底层的人们起来行动……”陆希轻声说,“平民就像一盘散沙,需要有一个带头人。”一堆沙子是建不成高塔的,必须想办法把它们粘合在一起。 但问题是,谁来做这个带头人。 海因里希笑了一下:“这有什么难的。你当初救的那些女人,不就是最好的带头人吗?”他说的是陆希带回去的那二十多个妓-女,在她们被治好之后,附近的领地里也陆续有人自己跑去长云领求医,前前后后已经有三四十人了。 这些人当中,有些直接就拉着家人朋友迁去了长云领,只有少数人回到了自己家里。但即使已经迁走了,左邻右舍还都记得她们,知道她们治好了连教会都说是“神之惩罚”的脏病。那么,如果她们说神官的祈福无用,可信度就会高了许多。 陆希皱起眉头:“这不够吧?毕竟她们这样的女人是被看不起的,即使她们的病确实是治好了,但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听她们的……”男人不会愿意听这些“贱”女人的话,而一般的女人也会敌视她们。 海因里希轻笑了一声:“平常当然是不会听的,但人饿急了的时候,哪怕你跟他说路边的石头能吃,他也会去啃一口试试的。到了那个时候,随便什么人都能煽动起这些人的情绪,而我们缺的只是一个按照我们的计划行事的人而已。”比如说,提议去抢教堂或者领主的仓库,而不是易子而食。 “当然,这些人不够。”说起这种事,海因里希可比陆希更鬼,而且他早都想好了,“最好的人选,是海风郡那些商人。想想看,他们在各地都算是富有的,假如起了饥荒,饿极了的平民不会去抢他们吗?如果他们想自保,就该把火引到别处去才行。” 陆希目瞪口呆:“这也行?”论挑事,她真的不行,干坏事那还得数海因里希强。 “当然可以。”海因里希不无恶意地笑了一下,“尤其是中小海商,他们跟你的罐头厂合作,甚至不需要再跟从大海商的船,也不需要求教会的出海牧师祈福就能挣钱了。这钱可不是白挣的,大海商和教会想来不会高兴吧?也就是说,真到了那个时候,他们想向教堂求庇护也未必能行,那么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你说的那个——死道友不死贫道了。” “这——”陆希真没想到,海因里希早就考虑这个问题了,“你什么时候琢磨的?” “在那个怀特伯爵假借强盗的名义抢劫教堂和其他贵族的时候。”海因里希耸耸肩,“他能干,平民当然也能干,只是他们没有那个力量,所以不敢。但是在某些时候——”他又说了一句陆希说过的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陆希无语地说:“你不如说,是在我以强盗的名义抢劫黑莓镇教堂的时候吧……” “你当然是正义的。”海因里希认真地说,“他们怎么能跟你比。” 陆希感觉自己有点脸红:“当不起当不起。就是,怎么能保证这些商人会这么干呢?如果到时候他们还是选择教会,如果他们肯交出财产,我想教会是会庇护他们的。” “所以需要有我们的人在啊。”海因里希轻笑了一声,“人在慌张的时候,很容易听别人的话,而不是自己拿主意。” “在商人们身边安排我们的人?”陆希感觉这事更难了,“我们哪儿有那么多人能安插进去啊?又以什么身份安排?这得有点份量的人才行吧?” 海因里希噗一声笑了:“你是真不知道你培养出来的人在外头有多珍贵啊?你知道海风郡码头那边,那个治疗站里的人,有多少商人想雇佣吗?” 治疗站里的都是一些女人和残疾者,他们有些是长云领过去的,有些就是在海风郡招募的。这些人接受过简单的医疗培训,能够给一般的皮外伤进行清创包扎,能够紧急给一些重伤止血,知道如何护理换药,以及一些在陆希看来属于“常识”的日常卫生知识。 有学得更好的,还能进行简单缝合,关节复位;能够分辨简单的病症,比如说是感冒还是拉肚子,并且给以药物治疗,也就是“处方医师”了。 当然,药物都是长云领供应苡橋的,也就是消炎药、驱虫药、糖盐水、蒙脱石散这一类的简单药物,不允许自己乱配药。 但是就仅仅是这些,在海商们的眼里就已经非常了不得了。要知道,他们对于治疗的所有知识就仅限于“喝圣水”,所以根本没有人知道如果自己受了伤要怎么处理,又要做些什么才能避免一些病症。 如果做好了,那就能省下圣水啊!更不用说,如果你身边没圣水的时候,怎么办呢?而能买得起圣水的又有多少人? “长云领培养出来的那些护士——”海因里希懒懒地说,“随便放出一个去,他们都会抢着要。你要是肯放卡玛,一般的小贵族都会想要这么一个女管家。” 卡玛当然是不能放出去的,但培养出来的那些护士却可以。护士大部分都是女人,而且还是普通人,在外人看起来不具任何威胁性,却又有极大的用处,谁不想要一个呢? “把她们放到这些商人身边,然后还可以派人混进平民中间。”海因里希在搞事的时候总是目光闪亮,侃侃而谈,就很有一种幕后BOSS的气质,“有人在底层带头,有人在中层煽动,成功的可能就更大了。” 陆希扶着头:“那派什么人混进平民中间?” “霉菌沼泽的人就可以。”海因里希平静地说,“其实你也知道,并不是所有的魔族都长着角,有些是身上某些地方生了鳞片或毛发,有些是指甲尖长——比如切莉不就是么,从外表看,她几乎不像个魔族。这些人做一些掩饰,短时间地混在人群之中,不会被发现。” 陆希抿着嘴看了他一会儿:“你是不是早就想过这事了?” 海因里希知道她这次说的不仅仅是“煽动平民”,她指的是“魔族入侵”。 “是的。”他很坦然地说,“在遇到你之前,我就有这个想法了。”低等魔族没有多少魔力,但也比普通人更加强壮,他们或许对付不了骑士与神官,但对付普通人却并不难。他们混迹于人群之中,随处都可以造成混乱。 陆希沉下了脸:“这是恐怖袭击了。” “对付要屠杀我们的人,什么样的报复都不为过。”海因里希回答。 “要屠杀你们的是教会,或许还有贵族,但不是平民。”陆希严肃地说,“绝对不允许针对平民的袭击!” 海因里希看着她:“但对低等魔族,人类也不会留手。” “那是来源于恐惧与无知,是被教会欺骗。”陆希也看着他,“低等魔族可以自保,可以反抗甚至杀人,但你不可以有意识地组织这种攻击——利用魔族的平民去袭击人类的平民,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这就是恐-怖-组织了,无论在哪里都不允许!如果你要做这样的事,那么我绝不选你做我的继承人!” 两人静静对视了片刻,海因里希忽然倾身向前,低声说:“我不知道什么是恐-怖-组-织,要阻止我,你得好好教育我,给我讲道理,让我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 他声音很轻,一双绿眼睛那么专注地看着陆希:“就像教会的人向信徒布道一样。教会给信徒洗脑,你得给我洗脑。” 陆希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感觉自己有点口干舌燥:“洗脑,洗脑也是不对的。教会这样不对,我们不应该学……”妈吔,她说的都是些啥小学生用语! “我不管——”海因里希贴得更近了,“你需要一个完全继承你意愿的人不是吗?你不好好教育,将来我路走歪了怎么办?” 救命,谁知道你怎么办——不是,谁知道我能把你怎么办啊! “那什么——”陆希垂死挣扎,“教育不是一天两天就行的,现在我们还是来说说,你在深渊找空间碎片的事吧……” 海因里希盯着她通红的耳根,考虑了一下现在是白天,而冯特公爵也在府邸里,到底还是遗憾地直起了身体:“空间碎片,确实找到了一处……” 第288节 第350章 计划启动(五)、世间本无事,庸神自扰之 海因里希找到的这处空间碎片, 恰好就在黑水沼泽的领地之内。 按位置来说,克里因其实这会儿还走不到黑水沼泽,但是海因里希让幽影领地担起了向附近两个小领地推广技术的任务, 然后把克里因忽悠去了黑水沼泽——陆希说过那儿的黑水很可能大有用处, 他得早点去看看。 当然,他也不算完全忽悠, 而是十分坦诚地告诉克里因, 当初黑水军是如何攻击霉菌沼泽的,所以他想赶紧让黑水沼泽也能种植上蘑菇,别整天盯着别的领地挑衅生事。 这话说得真是光明正大,既体现了作为一个领主的责任心,又表现了对于其它领地的宽容和博爱,简直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所以克里因听了他的话, 直接就带人去了黑水领地。 红炎领地是怎么覆没的, 克里因也知道,当初还是灰塔发了话, 黑水军才意意思思地撤兵, 但红炎领地其实也等于完蛋了。 说起来死一些魔族, 在弱肉强食的无尽深渊里是常见的事,灰塔不一定会管,也管不过来。但一处领地的领主都被干掉, 就标志着这一块领地没有能够稳得住空间的人了,这可是个麻烦。 无尽深渊的空间不稳定, 自从魔族迁入之后, 也是过了这么多年才一个领地一个领地像揳钉子一样, 逐渐连成一片, 才形成了现在勉强算是平静了的无尽深渊。每一个领地就像一个锚点,同心协力把无尽深渊这艘船系住在某个比较平静的区域之内,而不是随它在无尽的海洋上漂流,遭受风浪拍打。 那么,一处领地的锚点被拔起,这艘船就会更不稳定一点,当锚点少到某个数量之下,可能一波风浪就会让整艘船失去控制,甚至直接颠覆。 所以个体魔族之间相互的杀戮,灰塔不管,但领地之间的攻击却是不允许的。黑水沼泽这一次搞了个突袭,直接灭掉了红炎领地,这是犯了大忌!如果不是因为红炎领地本来就小,作为锚点起的作用也不大,灰塔的反应会比现在更强烈! “其实也就是反应一下罢了。”海因里希坐在椅子上,两条长腿随意地伸着,面带不屑,“红炎已经完蛋了,如果这时候再惩罚黑水,把黑水领主也干掉,那不是又少了一处锚点?而且还是少了一处更重要的锚点。黑水也就是明白这个,才敢对红炎下手的。”没见他们灭掉红炎之后就收了手,没再侵犯其余领地么。因为动的锚点太多,黑水领主的能力再强也罩不过来了,连他自己的领地空间都要重新混乱起来,那可没好处。 “这个空间稳定究竟是种什么能力?”陆希有点疑惑。以前她以为这应该是空间系异能,比如说海因里希的血脉叫做暗星龙,能力与重力有关,而重力跟空间是有关系的,所以他才能开一扇“门”。而有这样的血脉,做领主就能稳定住领地内的空间。 但是现在听来,领主可不保证有空间能力呢,就比如说幽影领地的穆特,人家是神农血脉,跟空间好像八竿子打不着,然而也能稳固领地,这又是什么道理呢?是有什么设定的魔法阵吗? “不是——”这个答案海因里希自己也说不上来,“应该是力量达到了某个标准就可以。当然,如果是有空间血脉的,这个标准可以降低一点。”比如说他。 事实上,当初苏赛恩在霉菌沼泽建立的村子根本不能叫领地,就是因为苏赛恩能力不够,无法设立一个锚点。没有这个锚点,无尽深渊就不会认定它是块领地,比如说从前黑水军来袭击村子,那都不叫攻打领地,大概就相当于陆希把生荒地收归进来那样,谁也管不着。 而现在,虽然苏赛恩和海因里希都还没能达到魔鬼公爵的水准,但海因里希有空间相关的血脉,就能立下这个锚点,霉菌沼泽也就有了正式成为“领地”的资格。所以虽然在陆希看来,这块领地主要是苏赛恩建立并且努力发展起来的,海因里希并不大管事,但在无尽深渊那边,只有海因里希才是领主,苏赛恩相当于一个大管家,只能算辅助。 “难道是晋升到公爵这一级,就自动获得了空间能力?” “这个——我想不是。”海因里希摇头,“穆特这几年一直想扩大那块空间碎片,但毫无进展,可见他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所以还是纯粹的力量?”陆希沉思,“但是道理何在呢?”她在脑海里捅了捅光球,“问你呢。”摊了牌也有一样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发问了。 光球哼唧了两声:“这个——谁知道呢……” “你还有什么用啊?”陆希毫不留情地吐槽,“那么无尽深渊为什么空间不稳定,这个你知道吧?” “也许——”光球吞吞吐吐,“可能大概是,跟当初夏国那个有点关系吧……” “是因为夏国撞击了无尽深渊?”陆希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对劲,“你不是说现在魔族所居住的无尽深渊是个通道——等等!该不会这个通道就是夏国撞击出来的,本来是没有的?” 光球顾左右而言它:“有了这个通道其实也是给魔族一个存身之地,否则的话他们留在光明大陆上其实并不合适……” “所以就是真的了?”陆希才不听它鬼扯,“原本没有这条通道,新神是过不来的,但因为夏国的碰撞,才打开了这条通道?”也就是说,并不是旧神为了躲避新神而想去地球,而是祂没事找事才引得新神上门,不得不想方设法断尾求生,哪怕只切割自己的一小块力量,也得去地球留个火种? 这TM不就是无事生非吗?世间本无事,庸神自扰之?没事非要找点事,羊肉没吃到,惹了一身骚? 一时间,无数句吐槽都在陆希喉咙里冲撞,争先恐后地想喷出来——合着这什么新神降临的麻烦,都TM是旧神自己找的! 光球明显想装死。但可能是陆希的情绪太激动,它终究还是冒了个头,哼哼唧唧地说:“现在讨论原因其实没有意义了,即使没有这个通道,新神迟早也会降临的,只不过时间会更久远罢了——你看祂的力量都透过结界影响光明大陆了,出现魔兽就是证明。所以都一样的……” 陆希在脑海里对它竖了个中指。于是光球继续小声逼逼:“如果不是这样,你也没有机会到这里来……” “你说得很有道理——”陆希冷冷地回答,“下次别说了。要知道如果不是这样,夏国也不会被毁灭!” “也会毁灭的。”光球却给出了一个不同的答案,“夏国与其它地方不同。因为无尽深渊与那个世界撞击的时候位置就在夏国,所以夏国的巫师与神官和骑士不太一样……迟早,如果没有魔族,他们就将成为异类。” 陆希皱起眉头。她能明白光球的意思,毕竟在地球上,异类,异教徒这种事也是有的。当教会掌握了光明大陆上大部分的话语权之后,不信仰他们的就会成为异教徒,也就是异类。只不过夏国消失了,而魔族则因为新的通道传导过来大量新神的力量,所以也出现了疯狂的情况,就变成了这个“异类”。 假如没有魔族,那么被教会宣传为“万恶之源”的,很可能就是夏国。那时候夏国就会成为新的“无尽深渊”,传说中魔鬼的国度。 “这就叫神的面前众人平等?”陆希忍不住对这种信仰发出冷笑。 “众人平等,不是人当然不能平等。”光球一本正经地回答。 陆希于是又给了它一个中指。 但是知道了光明神自找麻烦的大秘密,也并不能解答魔鬼公爵可以稳定空间的原因,陆希也只能暂时把这件事抛开,继续听海因里希讲黑水沼泽。 在她跟光球交流的时候,虽然思维的交流非常迅速,但也毕竟要分心一点时间,而在这短短一分钟内,海因里希已经有意无意地停止了讲述。 关于光球,虽然陆希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提到过,其他人也看不见光球,但像海因里希这样亲近的人,还是会发现一点端倪。而且陆希在他面前也并不特别费心遮掩,所以海因里希早就感觉到,陆希身边还有一个看不见的东西在跟着。 他曾经想问,但后来想想,陆希连自己只剩下八年的生命都可以告诉他,那么如果是能说的,她也不会隐瞒。她不说,要么是不能说,要么就是与现在他们所做的事情关系不大。 所以海因里希不但没有问,还很体贴地在陆希似乎走神的时候停顿了一下,直到陆希的眼神重新回到他身上,他才继续开始讲,仿佛刚才根本就没注意到什么似的。 黑水沼泽的领主当然也不是什么普通货色,而是高等木乃伊血脉。 木乃伊血脉本身是分等级的,普通的木乃伊就是抗性高,难杀死;再高级一点儿的会有某种附加的能力,比如说有些木乃伊血脉可以将身上的皮肤脱下来,形成类似裹尸布的武器,又比如说有些的血液具备腐蚀能力等等。 但这些木乃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易燃畏火。 所以当初面具被误判为木乃伊血脉的时候,他的搭档就是火系骑士红龙,为的就是在他失去控制的时候,能够克制住他。 但是高等木乃伊就不同了,它们并不怕火,这也是黑水领主会选择住在黑水沼泽的原因——不怕火,也不怕毒,黑水沼泽的毒气对他不但不是影响,还是一种助益。 “高等木乃伊……”陆希想了一下,觉得多少有点明白。 木乃伊据说制做方法都差不多,无非是取出内脏再风干。不过平民做成木乃伊之后也就裹一层布,但王室的法老们那就精致多了——尸体要上香料呀,裹尸布更高级呀,最后还要做个黄金的棺材装进去,那棺材上还要雕刻出法老的脸什么的。 所以高等木乃伊不怕火,是因为体外有一副金棺?那么高等木乃伊血脉的魔鬼,体表也出现这种保护层,那这个防御可就真的够可怕的。 至于会用毒,那也挺好理解的。毕竟陆希听过的关于金字塔和木乃伊的诅咒故事也多了去了,不说别的,图坦卡蒙那是多有名的一位“主角”啊。 海因里希就听着陆希讲了讲“木乃伊”的故事。 这故事要是讲给其他人听,恐怕会很诧异。因为关于木乃伊,在历史记录中并不多,而且就算是在教会的神学院里,讲到木乃伊血脉的时候,也不会提到图坦卡蒙,因为这是一个仿造的世界,而在它被仿造过来的时候,图坦卡蒙的坟墓还没有被挖掘呢。 所以光明大陆的知识与历史都是残缺的,只不过教会的解释是在魔兽与魔鬼肆虐的那些年代里,文明被重创了。而在曙光时期之后,教会重建了秩序,并开创了“神术年代”,再次建立了新的历史。只不过失去的那些记载,有许多已经实在无法追回了。 此时此刻,那些“无法追回”的历史,却在陆希这里被讲述了出来,甚至还更详细。如果听讲述的人不是海因里希,现在八成是已经跳起来了,不是说陆希“胡说八道”,就是要说她是个女巫了。 当然海因里希什么也不会说,反而他还因此有了一点启发:“如果这样说的话,会不会高等木乃伊,也会有空间的能力?”毕竟金棺也是一种空间。 “这——”陆希倒没想到,“这可不好说……” “我觉得,或许会有。”海因里希沉吟着说,“因为黑水沼泽很可能也有一扇门,通往红云领,这样才方便跟怀特联系。如果是这样的话,黑水沼泽内部的那片空间碎片,也有可能被他发现。” 黑水沼泽的领地相当大,但是大部分地区都被那种粘稠有毒的黑水占据着,所以真正能居住的地方并不多。而那一块空间碎片,就在沼泽深处,如果不是有猎犬的特殊能力,还真不好找。 而且猎犬为了找到那块空间碎片,也吸进了不少毒气,现在正在霉菌沼泽躺着呢。幸好对于一个大魔鬼来说,这种剂量的中毒还不至于死掉,只需要休息一段时间,身体自然会恢复了。 “猎犬说,他闻到了青铜器的气味,所以那片空间里面,很可能是夏国王室的宫殿!” 陆希听到这个,倒是没什么惊喜。因为目前,夏国消失的原因她已经知道了,甚至猎犬都已经相信了,再找到什么证据,至少目前对她来说意义不大。她更希望的是找到一处能够种植的空间,这个现在她觉得更重要。 “无尽深渊缺少物资也不是第一天了。”海因里希倒是很看得开,“而且即使真找到了合适种植的空间,种出来的粮食也落不到底层魔族嘴里。”毕竟这些空间碎片再怎么大,也不可能种出足够供应所有魔族的粮食。 而且无尽深渊现在的社会结构跟光明大陆其实也差不了多少,就看这蘑菇种植技术推广了,都未必能泽惠几个底层魔族呢。海因里希现在觉得陆希讲的理论里有一些非常正确,比如说——改良,大部分时间都是没什么用处的,一个社会的结构如果不合理,那么需要的是改革。 或者说,是革-命。 但是陆希讲起理论来头头是道,轮到自己动手的时候就没这么干脆了。她一边讲着革-命必然流血,一边自己又不忍心……唉,女人还是心软。 这么想着,海因里希决定有些事情就不跟陆希讲了。反正大方向由陆希把握,一些细节问题他就自己做个主了。只要最后目标无误,就别让陆希再操那么多心了,还是让她高高兴兴搞她的建设吧,那是会让她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陆希不是一点都没有觉察到海因里希省略了一些东西,但她也知道自己的问题——她就是一个医生啊,之前的人生中,精益求精也是想在医术上再进一步,压根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要来搞政治! 大方向她能定,那是因为有历史在前面,可以让她学个现成的。可是历史也不可能把每一个变化的细节都呈现在她眼前,甚至有些细节完全无法复制,给她也不能生搬硬套啊。所以她只能教导理论,让能学会的人去做。 这个人选,目前来说当然就只有海因里希了。 所以陆希也没有刨根问底,只了解了一下海因里希这段时间的工作。然后两人又一起制定了下一步的计划,那就是暂且不行动,等待今年的秋收。 当然这样一来,妮娜的出逃计划也需要向后拖一拖,等到陆希接手王宫,就可以把列文困在白都,然后双塔那边的出逃就会更安全。 因此,陆希在给妮娜送去了武器之后,就决定先返回长云领。今年这社交季就让它继续黄了吧,明知道外头的平民要挨饿,她实在不想再看这些贵族们灯红酒绿地糜烂享受了。 第351章 分道扬镳(一)、朱丽亚公主并不适合 为了送武器, 陆希当然还得进一趟王宫,为了不引人怀疑,她参加了朱丽亚公主主持的舞会。 舞会跟她第一年参加过的没什么两样, 只是参加的人可能换了几张面孔, 但陆希反正也分辨不出来。 至于说她在舞会上的地位,好像跟第一次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来请她跳舞的人实在不多, 全靠着后边赶过来的翠茜·奎因,弄了两个弟弟来给她撑场子。毕竟虽然她的爵位高了,可是公然跟红衣主教起冲突也是人人都看见的——与教会作对的公爵,还真没有多少人敢沾,万一被教会迁怒了怎么办?他们可都指望着教会的祈福术与治疗术呢。 不过陆希并不在乎这个,反正她只是为了来跟妮娜说话的, 甚至现在跟朱丽亚公主, 她都不想多说什么了。 尽管今年疑似会旱, 宫殿内部仍旧华丽奢侈。现在还是下午,宫殿里就点起了带着香味的鲸脂蜡烛。 不过现在陆希见到有香味的蜡烛就有点神经过敏:“这蜡烛是哪来的?” “是拉文蒂子爵送来的鲸脂蜡烛, 里面加的是龙涎香。”妮娜回答, “不是双塔的, 我已经问过了。现在双塔的那种蜡烛,国王是绝对不会允许用在别处的……” 这会儿,她们两个正躲在宫殿的阳台上说话。 妮娜虽然跟着朱丽亚公主来到了舞会上, 但仍旧穿着圣女的白袍,她也不是来跳舞的, 而是来看护公主的。 不过尽管如此, 还是有不少目光落到了她身上, 其中不乏一些年轻男性。毕竟王宫里已经传出了消息, 乔纳斯王子殿下将迎娶一位圣女做王子妃,那么将来,这位圣女就是王后了! 有一些眼瞎的或者消息十分不灵通的,把妮娜当成了未来的王子妃,所以在观察她;而有些聪明点的,则看到了未来的趋势——如果王子都要娶圣女的话,那么他们是不是也该娶一个? 但是圣女是很少见的,难得眼前有一位,是不是先下手为强的好?再说了,皇家大教堂一方面让王子娶圣女,一方面又让这位圣女陪着公主露面,怕不就是示意贵族们也可以求娶圣女了? 娶一位圣女有什么好处呢?其一当然是跟教会更拉近了关系。其二嘛,听说双塔出来的圣女都是会圣光治疗术的,这娶一位回去,岂不是太方便了? 大贵族或许不在意,但对小贵族来说,这诱惑力却很大!而且如果是让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或者幼子求娶,那就更是毫无损失,只有好处了。 于是,妮娜受到的邀请,甚至比陆希还多…… 妮娜对此毫无兴趣,还觉得厌烦:“这些人简直像苍蝇一样……”只要看到一点好处,就一窝蜂地拥上来,生怕自己落于人后。 “别理他们。”陆希观察了一下四处无人,便提起裙摆。为了便于隐藏,她今天穿了传统的那种篷裙,两把黑星就绑在大腿上。 “这个就是你说的那个——枪?”妮娜惊喜地接过黑星,有些笨拙地摆弄了两下。 “对。”陆希拿起一把黑星,“但是这个有点危险,它攻击的时候是不分敌我的,完全要看你怎么使用——我教你。” 其实要装弹、开枪本身并不难,难的是击中。而且妮娜没有什么练习的机会,所以她只能在近距离使用。 “枪套就这样绑在腿上。”陆希替她绑好枪套,再把裙子放下来。圣女的白袍宽大得连腰身都不怎么看得出,自然也看不出腿上多了点东西,“你要多练习,怎么样才能最方便最快地拔枪射击,另外也要注意,因为后座力强,所以使用的时候,你要强化你的手臂力量。” 这需要至少用一颗子弹来射击一次,但不能被人看到。 第289节 妮娜点头:“我知道了,这没问题。”而且射击一次,她也可以知道这枪的威力到底怎么样。 “估计近距离突然袭击,打死一个主教不成问题,毕竟他们不像骑士有盔甲保护,神术长袍的保护能力对付这种武器比较有限。”神术长袍本身用的只是布料而已,绘制在其上的神术阵主要是防御所谓的“黑暗力量”,也就是防御魔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跟变异魔兽的道理比较相似。但是对于纯粹的物理伤害,可能还不如一套普通的盔甲。 陆希指了指胸前:“打头部是最有杀伤力的,但距离稍远就不一定能瞄准,所以打躯干部位最好。心脏不用说了,肺部是呼吸器官,击中之后血液倒灌也撑不了多久,其余内脏也可以。这种圆头子弹,进入身体之后的伤害会很大。” 她一边说,一边心里也有点感叹——什么时候,她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要这样详细地教导如何杀人了。要知道上一次,她在讲肾上腺素的时候,还是比较隐晦的,至少没有这么明白地说“你要一个人死应该怎么怎么做”。 妮娜也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这是了不得的东西……” “对付红衣主教不一定管用。”陆希提醒她,“尤其列文如果真的已经转化成了魔族,会有更强的防御能力。对付骑士也不一定能行,威力可能不够。” “不——”妮娜轻声说,下意识地隔着长袍按了一下腿上的枪套,“我是说,这东西不需要神恩就可以用……”虽然陆希说她要在使用的时候用圣光强化手臂力量,但那是因为她本身力量可能不够,假如是个男人,就根本不需要神恩的力量加持,只要经过练习就可以了。 不需要神恩,却能杀死一个主教,假如每个普通人都持有一件这样的武器,那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陆希也答不出来。热武器开启的历史她是知道的,而且还知道现在的武器也不过就是个开始而已,之后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威力越来越大,直到可以把自己干掉。 但是有些事情又是不能不做的。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就无法关闭,可是那个盒子里还有一样东西叫做“希望”。 “创造它的是人,要想控制它,也只能是人。本质上来说,任何武器都是一样的,不管是普通人能使用的,还是觉醒者才能用的。”这一切都取决于人的理智与欲望,就像当初教会把力量用于抵御魔兽,现在却用于争夺权势一样。 “不过是你创造的,我放心。”妮娜最终还是抬起头,用那双棕色的眼睛望着陆希,诚挚地说。 尽管从黑莓镇分手之后,妮娜已经变了很多,但此时此刻,她的眼睛还是像从前一样澄澈,充满了信任。 陆希默默地伸出手,跟她用力握了握:“等到冬天。”等到冬天,她就能来王都,接妮娜离开那个见过的审判庭了。 “露西——”朱丽亚公主刚刚跳完一支舞,擦着额上细微的汗珠走了过来,“你怎么不过去跳舞呢?我刚才还在舞池里找你。” 陆希弯了弯嘴角:“我看公主跟那个人跳得很开心……”显然,前几天她向朱丽亚公主提过的事情,公主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那是小拉文蒂子爵……”朱丽亚公主脸上红了红,“我只是难得能好好跳舞——还要谢谢你和妮娜……”她并不是对那位子爵多么有兴趣,只是喜欢这种自由跳舞的感觉,以前总是怕磕碰到哪里就被人发现有圣痕,而且一支舞跳下来她也气喘吁吁双腿发软。相比之下,现在这种健康的感觉实在是太让人开心了。 陆希没有接这句话,而是提起裙摆稍微屈了屈膝:“公主继续跳舞吧,我要先回去了。”她已经不想再跟朱丽亚公主说什么了,她们注定走不到一条路上。 朱丽亚公主目送陆希从阳台上直接跳了出去,不由得回头看向妮娜:“露西她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公主,好像又有人想邀请您跳舞。”妮娜没有回答她,却指了指后面,“不过公主也不要太劳累了,我先回去给你配备一点饮料吧。”朱丽亚想要什么样的答案呢?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她选择了不做而已。 朱丽亚看着妮娜也走开了,有些难过地抿起嘴唇:“我是不是应该帮着露西——她看起来真的生气了。” “您是公主。”始终陪在她身边的奥丽女官不以为然地说,“您不需要向其他人低头。” “但那是露西……”朱丽亚犹豫不决,“我不想让她不高兴。” 奥丽女官只得让步:“那您送一件礼物给她好了。”公主主动讲和也好,毕竟以后还需要这位女公爵。 朱丽亚公主顿时又高兴起来:“你说得对!就把那匹紫色的星辰纱送给她吧,我觉得她穿起来会很好看……” 奥丽女官皱皱眉:“公主,那是圣城才有的衣料,那种紫色染料非常稀少,您自己都舍不得,只做了一条裙子……” “就是因为稀少才要送给她呀,不然长云领那么多的好东西,普通的东西露西也不会看得上的……这样下次舞会我们可以穿同样的衣服,大家就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亲密了。奥丽你不是说,我要跟露西做好朋友吗?” 奥丽女官心中的“好朋友”并不包括公主要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出去,但她也没有再反对,毕竟那位女公爵确实与众不同,公主愿意这样做,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妮娜转身离开的时候,隐约听见了朱丽亚公主说到礼物的事儿,虽然不知道她要选择什么礼物,但妮娜心里明白,公主送的礼物,肯定不是陆希想要的。 其实在王室之中,朱丽亚公主已经算是最好的那个了,王宫里所有的仆人都希望自己能侍奉这位公主,因为她从不苛责仆人,更不会随意迁怒,甚至把他们拖出去砍掉脑袋。所以妮娜很愿意给她治疗,也曾经一度希望她能够成为一位符合期望的女王。 但是,朱丽亚公主也未能摆脱自己阶级的局限,而且她生性懦弱,即使做一位“英明”的主君也做不到。尽管她算是个好人,却并不适合掌管这个王国,更不可能将这个王国改变成妮娜和陆希所希望的那样。 既然这样,那么大家只能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分道扬镳了。尽管妮娜会觉得有些遗憾,但并不会动摇。 “妮娜姐——”同样穿着白袍的珊德拉从走廊上跑了过来,亲热地挽住妮娜的手臂,“你怎么这会儿就从舞会上出来了?我听说那位长云领的女公爵来了,你没有跟她多说几句话吗?尤兰姐说过,你们早就认识了,是好朋友吗?” 妮娜笑了笑:“我们确实在黑莓镇的时候就认识,也说了几句话。” “说了什么?”珊德拉一脸好奇。 “她说今年可能会有旱灾——”妮娜很谨慎。尽管珊德拉是自己人,但有些事情是只有她和陆希知道的,即使尤兰也不行,更不必说其他人了,“需要早做准备。但是国王陛下似乎对此并不上心,她希望我能说服公主殿下做这件事。” 珊德拉有些失望。她已经从尤兰那里得知了妮娜跟那位女公爵的亲密关系,但没想到她们见面说的居然是这种话题,难道没有谈到一些特殊的方法什么的么?列文红衣主教明明说过,妮娜现在的能力,就是那位女公爵帮助她得到的。 假如她也能有妮娜的能力该多好……珊德拉想了一下,觉得这可能有点太难了。而且即使有了强大的治疗术也不过如此,只要她能成为王后,那她想要的一切都唾手可得,并不需要这么辛苦了。 这么一想,珊德拉就不打算再追问了。对于妮娜,她有一点畏惧。虽然妮娜比尤兰温和得多,从来没有高声跟她们这些圣女说过话,但她总觉得妮娜温和的态度之下隐藏着一种刚硬,跟尤兰的锋利其实差不多。 而且,妮娜比尤兰更难套话,珊德拉觉得自己为列文做的已经不少,可以交差了。至于妮娜这里,能套出话来当然好,套不出来也不必勉强,反正她和乔纳斯王子的婚事已经放出消息,也算是板上钉钉,她懈怠一下应该也没什么了。 回头就照着妮娜的说法把消息报给列文就得了,听起来也挺合理的。珊德拉暗暗地想,挽着妮娜的手臂笑得更甜美了:“妮娜姐,那你有时间再给我讲讲那个骨骼结构好不好?我总是弄不清楚……” 她觉得自己是在表现勤奋好学,应该能够讨妮娜喜欢,却没有发现妮娜不易察觉地微微皱了皱眉——对于旱灾,她竟然一点都不关心吗? 这个时候,陆希也回到了公爵府邸。但是还没回到自己的房间,她就被人拦住了,是安东尼。 “您是准备返回长云领吗?”安东尼似乎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甚至在门口就忍不住开口了。 “对。”这没什么可隐瞒的,仆人们都在收拾东西,凡是看到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是这才刚刚来王都……”总共来了六天。 陆希拖着蓬松的裙摆坐到了走廊的石栏上:“你有什么没办完的事情吗?”她觉得已经猜到安东尼想说什么了。 果然,安东尼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那么水渠呢?难道不修了?” “怎么修?”陆希反问,“根本没人愿意修啊。” “可是还有您啊!”安东尼着急地说,“您可以修啊。” “我?”陆希无语,“这里是王都,不是长云领。从国王到大臣都不愿意出钱,我怎么修?如果我再坚持修水渠,他们会直接征发农夫来服役,到时候农夫们又要种田又要挖渠,恐怕渠还没修好就要累死一批人了!” “那您为什么不出钱呢?”安东尼不假思索地说,“修一条水渠花不了多少钱吧?” “你可真是慷慨啊——”海因里希又神出鬼没地冒了出来,“修一条水渠花不了多少钱?王都的水渠,凭什么让公爵大人出钱啊?你怎么不让教会出钱呢?” 第352章 分道扬镳(二)、真正不能没有信仰的人是你 海因里希跟安东尼的关系很不怎么样。这当然不是因为海因里希说话不客气, 而是因为两种不同的思想始终无法融合。 所以如果有什么事,这俩肯定是要呛起来的,最终大概都是以“你这个魔鬼蛊惑了女公爵”为结尾。 但是事实上安东尼也很清楚, 蛊惑什么的是不可能的, 真要是那样,冯特公爵首先就得拔剑劈了海因里希。之所以会这样, 不过是因为陆希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因此今天他忍住了没有理睬海因里希的阴阳怪气, 而是诚恳地看着陆希:“我知道王都不是您的领地,可是您明明知道修一条水渠可以救活许多人,难道您会吝啬这些钱吗?当初,海风郡也不是您的领地,您不也去救人了吗?您送出去的那些药,那些糖盐水, 难道就不是钱吗?” 陆希沉默了一下:“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呢?”安东尼追问道。 陆希当然知道是哪里不一样。海风郡爆发瘟疫的时候, 她几乎没怎么考虑过就决定去救援, 那是她身为医生的职责感在作决定。但是现在的旱灾,她看待这件事的角度已经变了, 她不是一个救灾的人, 而是一个将要上位的女王了。 “海风郡一个郡而已, 花的钱再多也是有限的。”海因里希在旁边接口回答,“而现在旱灾涉及整个王国,王都修了水渠, 别的地方要不要修?一条一条修下去?长云领有多少钱,能修遍整个王国的水渠?” 他冷笑了一声, “你既然这么善良, 怎么不去劝教会修水渠呢?一个教区修几条水渠也花不了多少钱, 教堂遍布各地, 每个教堂给自己管辖的教区修一条水渠就可以救活许多人,难道教会要吝啬这些钱吗?” 他向来善于活学活用,立马就把安东尼的话原样奉还了。 安东尼脸涨得通红。他知道自己是辩不过海因里希的,因为事实就是教会不修,也不会听他的,唯一可能听他的人,只有陆希。 所以他不去回答海因里希,只充满希冀地看着陆希:“公爵大人,您不可能修整个王国的水渠,但是您的眼睛看到的地方,难道不能修吗?王都,还有从长云领到王都这一路,凭长云领的实力是可以修起来的。以前为了海风郡,您可以倾尽力量,现在能救更多的人,为什么不做呢?” 他停顿了一下,把声音放低了:“您的志向不在一个长云领,可您如果想要这个王国,那么他们都是您的子民,您不怜悯他们吗?” 陆希抬手止住了海因里希的嘲讽,也回视安东尼:“既然说得这么明白了,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教会放弃了海风郡,只要我去救,海风郡就是我的,不管人心还是税收,都只属于我。但是现在呢?” 她指了指外面:“我如果出钱修了水渠,等到秋季收获之后,教会肯承认水渠的功效吗?他们会停止收取今年的十一税吗?还是会依旧把功劳算在祈福上?水渠修建过的地方,人心与税收属于谁?” “就为了人心和税收,您就要放弃这些人吗?”安东尼激动起来,“您不是这样的人!是谁鼓动了您,让您变得这么冷血无情的?” 他终于把矛头又转向了海因里希:“是这个魔鬼吧?以王国为诱惑,让您抛弃了对平民的仁慈,用人命来算计得失!为了摧毁教会,您眼睁睁看着成千上万的人饿死,好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信仰是错误的,只有您才是救世主!” “我不是救世主。”陆希平静地说,“人只能自救。就像当初魔兽潮最凶猛的时候,人也是靠着自己才熬过了曙光时期。那个时候,救世主在哪儿呢?” “您是一定要让那些平民知道,他们饿死是因为他们的信仰错了?”安东尼似乎想笑,可是表情更像是哭,“让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自救?明明您只要伸伸手,就能救他们的命!” “我伸手了,救了,然后呢?”陆希反问,“明年没有旱灾了,他们感谢神眷顾他们,使得他们避开了灾祸。然后继续信仰着神,信仰着教会,依靠着祈福来种植和收获。一切有什么改变吗?” “至少他们不会死了!”安东尼激动地说,“难道您救人,就是为了回报吗?没有回报,您就不救了?您在长云领教导那些护理人员的时候,所说的救死扶伤,都是骗人的吗?” “那么教会所说的神的眷顾,就是真的吗?”陆希依旧很平静,“海因里希说得没错,你为什么不去劝教会修水渠呢?或者你劝不动教会,那么为什么不以你的身份,去劝平民们醒悟过来,自发地为旱灾做准备呢?亮出你的圣光——你现在已经能够达到主教的等级了吧?平民看到你的圣光,他们难道还会质疑吗?去劝说贵族们不要依靠教堂,劝说平民们不要依靠祈福——你每劝动一个人,就可能少饿死一个人,你为什么不去做呢?” “如果你这样做。”陆希凝视着安东尼,“我会派人跟你一起去,你在什么地方宣传,我就在什么地方出钱修渠。你用你的圣光,我用我的金钱,我们一起来救灾,怎么样?” 海因里希忍不住动了一下:“不——”这么搞,就跟他们的计划不一样了! 陆希摆摆手止住了他:“没关系。这样做也可以。只要平民们愿意自发来修渠,我就可以出钱。怎么样,安东尼,可以吗?” 安东尼愣住了。陆希的意思他很明白了,她要让一个神官亲口去打破教会在平民们心中的形象,要让他们知道教会不可靠,只能自救。这确实跟陆希的原计划有些不同,但最后的效果却是相似的。 不,应该说是更好一些,因为不需要用大量的人命来做代价。但问题是,这个计划它很可能是实行不下去的。 想想看,即使他有圣光,但教堂内的牧师们就没有圣光了吗?当地牧师是平民们所熟悉的,而他却是个陌生人。两边一起说话,平民们会信任谁呢?当然不会听他的了。 而且当地的教堂绝不会容许他宣扬什么“祈福救不了土地”之类的话,一定会极力反对,那么最后会有多少平民来自发修渠呢?哪怕修渠有饭吃,还有几个铜币可拿。 而他如果要取信于平民——他凭什么呢?他有什么能让平民相信的地方呢?除非,他把苦行主教的身份拿出来,或许能够说动一部分人。还有他曾经跟着老师走过的、治疗过的地方,那里的人们或许还记得他,会听他的。 但是如此一来,不仅仅是他,连苦行主教都会成为教会的敌人! 女公爵这是把选择的难题抛给了他:选平民的命,还是选教会?甚至可能还要搭上他的老师,因为他在圣城之外,老师可是在圣城之内。 “干吗?”陆希平静地问。 安东尼嘴唇颤抖,不知如何回答。 “你做不到。”陆希替他得出了结论,“你既想修渠救人,又不愿去挖教会的地基。虽然你对神的信仰已经破灭了,但你仍旧走不出限制着你的那个圈子。你的信仰不是对着神的,而是对着教会。你可以接受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但不能接受没有信仰,对吧?因为没有神,所以你失去了原有的神恩;因为还相信教会存在的意义,所以你又重新有了光。” “我——”安东尼感觉一口气噎在胸口,他想说话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半天才说道,“人是不能没有信仰的,没有信仰仿佛看不到目的地的船只,船上的人都会绝望的。您是意志坚定的人,所以您可以坚持到底,但普通人不行,他们的一生如果都找不到意义,那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这是偷换概念了。”陆希不客气地说,“信仰和偶像是两回事。教会与信仰同样是两回事。教会只是一个组织,却不是信仰本身,更不能代表信仰。说到底,你只是不能舍弃教会这个形象而已。如果只是要信仰,你为什么不能信仰我,而一定要信仰教会呢?为什么不能信仰知识与真理,而一定要信仰十字架与神?” 安东尼想为自己辩解。他不信仰眼前的女公爵吗?如果不信仰,又怎么会一直留在长云领呢?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她驱逐教会,宣扬无神,甚至任用魔鬼! 可是这话要说出来,又有点太假了,毕竟如果他真的信仰女公爵,那又为什么不能放弃教会呢?信仰,是可以不专一的吗? 陆希也没打算听他辩解什么,有些事情,她可能比安东尼本人还要了解,毕竟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说平民不能没有信仰,但你又有什么资格替平民下决定呢?说到底,你虽然来自于平民,却仍旧轻视他们,觉得他们的生活没有意义没有目标,若是没有信仰就会生出无数的事端来。你想拯救他们,因为你不相信他们能够自救。其实你有没有想过,真正不能没有信仰的人是你,而不是他们。” 安东尼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希看了他一会儿,从栏杆上站了起来:“你好好想想吧。”说完,拖着裙摆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海因里希当然是跟着走了进来,皱着眉头:“这人怎么死不悔改的?” 第290节 “也很正常。”陆希总算从麻烦的裙子里挣脱出来,毫无形象地把自己扔在了椅子里,“他对教会的感情太深了,无法切割开来。不是每个人都能说明白就明白的,而且‘明白’跟‘做得到’是两回事。你看猎犬,他现在知道了夏国消失的秘密,也知道了教会的谎言,但他做什么了吗?” 猎犬留在了无尽深渊,帮着他们寻找夏国的空间碎片,可是对于教会,他却绝口不提。 如果没有审判庭,他大概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死掉了,不是死于心脏病,就是觉醒之后被人绑上火刑架。教会覆灭了夏国,又把夏国后裔定义为堕落血脉,但审判庭给他治疗了身体,又给了他一个圣女来延缓他的疯狂。 仇恨与感情交织,猎犬自己也很难选择,只能暂时当一只鸵鸟,把头往沙子里一埋算完。 “废物——”海因里希悻悻地骂了一句,又问,“那安东尼怎么办?” “能怎么办?”陆希叹了口气,“让他长云领当医生吧。激光手术是个挺有前途的技术。” 海因里希嘀咕:“我还以为你会让他离开……” “离开?”陆希瞥他一眼,“我同意你也不同意吧?”安东尼知道的事情已经太多了,最主要的是,陆希现在跟无尽深渊可确实有合作,这件事现在是不能被教会知道的,否则教会肯定让她成为整个光明大陆的公敌。 尽管陆希觉得安东尼不会出卖她,但这可不是她一个人的事儿,她不能冒险。 “或许你们也可以签个主奴契约。”海因里希忽然嘿嘿笑了一声,“那时候他愿意回教会就随便呗。” 陆希不禁又瞥了他一眼:“够损的啊……”主奴契约就是把命交在了她手里。不仅如此,假如安东尼要告发她跟魔鬼有勾结,那么他作为一个神官,却成为了一个与魔鬼有勾结的女巫的奴隶,难道自身还能逃过一死吗? 海因里希耸耸肩:“毕竟他看起来很想回去振兴教会的样子嘛。” “你不说我还忘记了。”陆希没接这话,反而说道,“那个契约还是解除掉吧。”主奴契约,假如主人死了,奴仆也是活不成的。也就是说八年之后她凉了,海因里希也得跟着凉。 “急什么。”海因里希自己倒是很不情愿的样子,“不还有八年吗?” “你还要等到最后关头啊?”陆希简直无语。 海因里希蛮横地说:“难道有什么不行的?谁还敢拦我吗?” 陆希无语地抬手对他点了点,却忽然皱起眉毛:“说起来,这个契约好像跟血契也有点像啊……”只不过主奴契约只限制一方,而血契则是把双方的性命都联系在了一起。但如果反过来想,血契几乎就等于给守夜人找了一个奴仆,只不过这个奴仆不是让他们随便杀死,而是来延缓他们的疯狂的。 “这个主奴契约,你是在哪里学来的?魔族都懂吗?” “不。”海因里希眼睛也亮了起来,“这个是我学来的,据说也是灰塔传下来的。而且要是这么说的话,其实召唤契约跟血契也有相似之处,比如说召唤者一旦跟自己召唤来的魔鬼签定契约,就等于给魔鬼提供了一层保护,让他能够自由地行走在光明大陆上——这不就跟延缓守夜人的疯狂很相似吗?”效果都是减少了光明结界对于魔族的伤害,而减少伤害,也就是延缓疯狂,毕竟魔族呆在光明大陆上,会疯狂得更快。 “那召唤契约又是哪里来的?”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海因里希沉吟,“因为这是光明大陆上弄出来的契约……”并且从前根本没有人想过要刨根问底。 “那就查一查。”陆希捏紧拳头,“搞明白了,说不定就能解决血契的问题。” 他们两人在这里讨论的时候,安东尼已经有些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一进房间,他就扑倒在了床上。 现在还是白天,如果是从前,他绝不会在大白天就这样倒在床上,那简直不像样子,也不符合他受到的教导。 但是现在他已经顾不上了,因为满耳朵里都还是陆希的话——真正不能没有信仰的人是你,不是他们……不能没有信仰的人是你,不是他们……是你,不是他们…… 安东尼想捂住耳朵,但他知道这没有意义,因为陆希说得对,失去信仰就无法坚持的人就是他! 这是错的吗?安东尼想为自己辩护。他信仰的是教会又怎么样呢?他信仰的是那个为了拯救光明大陆而建立起来的教会啊,这有什么错呢? 但是他又隐隐觉得自己大概确实是错的,因为女公爵说得那么严厉。可是究竟错在哪里,他又搞不明白。 信仰知识与真理?可是知识与真理能够约束人的欲望与行为吗?能够教导人向善弃恶吗? 安东尼感觉自己的脑袋乱成了一团。而且这种混乱似乎自他的大脑渐渐扩散开来,使得他身体里的血脉也在躁动,有一种力量仿佛在体内冲撞,似乎想找到一个出口好冲出来。 这种感觉很痛苦,仿佛有一头野牛在身体里冲撞,尖锐的角四处乱戳…… 安东尼强忍着不想发出声音,刚刚跟女公爵争执过,这个时候如果被人发现,那个魔鬼绝对会嘲笑他。 最终这种力量集中到了背部,那一瞬间,安东尼觉得似乎有许多根骨头一起刺破他的皮肉,破体而出,他在剧烈的疼痛中失去了知觉…… 第353章 分道扬镳(三)、他跟他的老师一样…… 黄昏的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 落在床上。 确切地说,应该是落在一对铺在床上,占据了半张床的白色翅膀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 这对宽大的翅膀抖动了一下, 翅膀下面的人慢慢地爬坐起来,随手扯了扯被撕开的袍子, 将那件几乎撑成三片的破布拽了下来, 然后转头看向墙上的一块镜子。 这镜子当然是玻璃工坊的产物,一米高,女公爵管它叫半身镜,但如果退得远一点,基本可以当做全身镜来使用。 现在王都的店铺里已经开始售卖这种可以镶嵌在梳妆台上的大镜子,每块价值三千金币, 还能抢破头。毕竟比起能够映照全身的神术镜子来说, 这价格还便宜至少一半呢。 但这些人还不知道, 这样的镜子根本不是最大的,青石城的玫瑰城堡内部, 很多房间都装有一米半以上的等身镜, 包括管家的房间。而仆人住的区域则有公用的一面大镜子, 能同时照下三个人,专供他们整理仪容。 那么大的镜子,假如放到店铺里去, 会不会让人喊一声“圣迹”呢? 安东尼每次站在镜子前面的时候都是心情复杂的——这么一面能把人照得纤毫毕现的镜子,在光学原理上竟然是那么的简单, 不过就是反射而已, 甚至根本不涉及任何的神术与魔法, 只需要最普通的工人, 按照规定的工序制作就可以了。使用起来也不需要什么魔晶催动,就只要往前面一站就行…… 知识的力量,竟然胜过魔晶的力量! 但是现在安东尼完全没有什么心情考虑知识的力量了,他甚至庆幸自己的待遇不够高,住的这个房间没有那么多“知识的力量”——窗户上还没有换成那种大块的平板玻璃,而还是木窗格里镶嵌着小块玻璃,否则有人从外面经过,就能一眼看见他现在的模样! 安东尼现在的样子,如果让陆希看见,八成得惊呼一声:天使啊! 确实就非常像天使——金色的头发,碧蓝的眼睛,再加上一对洁白的、如同天鹅一般的翅膀,映照在镜子里,简直就是一幅完美的天使画像。阳光还在他的金发上给他镀了个光圈,好像他是刚从光明之山溜达出来似的,甚至马上就能来一首圣歌。 然而这“天使”的表情却一点都不圣洁,反而像是家里刚办了丧事一样,眼眶都是通红的。 安东尼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半晌,他猛地举起拳头,似乎想要把眼前的镜子砸个粉碎。但最终拳头也没有落在镜子上,而是颓然地揪住了自己的头发——砸碎镜子又有什么用呢?就算现在马上把后背的翅膀砍掉,袍子上残留的血迹也能证明,刚才他的后背有根根骨头刺破皮肤生长,组成了这双羽翼。 魔鬼,头生角,背生翼。即使他现在还没有生出角来,但背后的羽翼也足够提醒他,他已经魔化了。 不,不是魔化,而是他的觉醒之路,走到了魔族的道路上去。 安东尼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明明之前他觉醒的是纯粹的光系能力,为什么现在又会出现魔族的特点呢?光明系的力量,怎么会变成魔鬼——不,也不是不可能的!苏赛恩,不就是一个可以制造光的魔族吗? 在这一瞬间,安东尼深刻地认识到了陆希说的那句话:魔鬼与神官和骑士,只是觉醒的方向不同而已,他们来自同一根源,原本就是同类。 他想到了汉克。汉克原本是得到了神恩的人,然后神恩消失了,他在几次觉醒之后,成为了魔鬼。 现在他跟汉克何其相似!曾经他以为自己比汉克幸运,但没想到,并不是他幸运,只是他的厄运来得较晚罢了。 安东尼在镜子前面从黄昏站到了第二天黎明。期间曾经有仆人过来,在门外问他是否要用晚餐,被他拒绝了。天黑之后他也没有点起烛火,就在黑暗里站着,似乎是希望黑暗能够遮蔽那双翅膀,让它消失。 清晨的阳光再次穿过了窗户,被木窗格隔开,于是就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个方形的、三角形的、六边形的小亮块,仿佛地上也铺了一层玻璃块一般。 这些小亮块当然也落在了安东尼身上——那双羽翼已经消失了,甚至连后背上曾经被白骨刺破的皮肤也恢复如初,但在肩胛下面,白皙的皮肤上却留下了两道对称的花纹,那花纹是淡金色的,就像他的头发颜色一样,乍看仿佛两只缩小的羽翼,沉睡在皮肤之下。 安东尼扭过身子,对着镜子看了看。这个位置当然是自己看不清楚的,但是他动了一下,接着镜子里就映出了他的后背。 这个变化非常的古怪。镜子前面,安东尼侧身站着,但是镜子里映照出来的,却是他完整的后背,那两道对称的羽翼花纹都看得清清楚楚。后背,连接着的却是正面的脸,要是这时候有仆人在,肯定要被吓一跳。 “这就是光的方向改变?”安东尼似乎在自言自语,然后随着这句话,他在镜子里的投影一下子又变了样子,这次全是后背像了——从后脑开始,一直到脚后跟,是完整的后背像。 然而这个时候,他还是侧身站在镜子前面,根本就没有变换过姿势。 “这就是神术镜子的成像原理了吧……”安东尼轻声对着镜子里那个背对自己的人说道,“原来只要学过了光学的基本知识,就能明白一些看似深奥的神术……” 随着他的自言自语,他整个人的身体也开始出现了变化,有些部位仿佛忽然消失了,有些部位则在消失之后又忽然出现。这种变化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像是扭曲的,颇有点可怕。 这种闪动过了很久,最终有那么一瞬间安东尼整个人都消失了,镜子里变得空无一物,只有对面的床铺和墙壁。 不过下一秒钟安东尼又出现在原地,额头上已经出了一层细汗,显然这一秒钟的消失对他来说十分吃力,消耗不小。 “是可以的。”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苦涩的笑容,“教义里记载,神可以于无有之地显灵于虔诚者之前,响应其的祈祷与祈求。神可能没有,但于无有之地显灵却是可以的……知识与神灵,在某些地方并无差别。” 当然,他现在仅仅只能让自己消失一瞬间,但这是他自身实力还不够,只要掌握了方法,随着实力提升,他控制光的时间会更长久,那个时候像神明一般忽然显灵也就能做到了。甚至安东尼都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怀疑,教义里记载的,神曾经彰显过的那些神迹,会不会是有人造假? 这种念头一升起来,他就更只有苦笑了。果然在科学面前,神学就根本无法存在了么? 只可惜,这条科学的路,他大概是走不下去了。 要知道他十二岁起就跟着柯恩红衣主教学习,六年下来也不过就只是一个实习牧师而已。虽然已经触摸到了正式牧师的境界边缘,但什么时候才能突破还不好说。柯恩红衣主教带着他出外苦行,也是希望促进他的突破晋升。 而他这样的,在平民当中已经要算是天才了。 可是在长云领停留了一年,他已经正式成为主教级别,甚至就在刚才,他还感觉自己又有了进益。这样的进步发生在平民出身的神官身上,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的。 如果他能继续这样的发展下去,必然还能继续前进。只可惜,这条路他已经走不下去了。 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当初自己的老师柯恩,在长云领晋升了红衣主教之后就迅速地离开,只把自己留了下来。那是因为老师跟自己一样,无法摆脱已经建立起来的信仰,也就无法心无旁骛地走这条知识之路。 老师寄希望于他,而他也确实曾经经历过信仰崩塌神恩消失,甚至现在他竟然出现了魔化,并且在魔化的时刻实力又得到了提升。这都证明,他是可以走这条路的,就像——海因里希一样。 但是最终,他还是像他的老师一样,选择了退却。不,他可能不如老师运气好,竟然在决定离开的时候出现了这样的变化。 现在的他,如果回到教会会怎么样? 安东尼沉思了很久。 在他关在房间里沉思的时候,陆希还在处理事情:“招到了多少流浪者?” 现在圣女出逃,掀翻双塔的计划延后了,但也不能就放任列文继续拿活人做试验。不过陆希现在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她又不能公开这件事情,所以只能做一点补救,就是招募王都的流浪汉。 纵然列文掌握了两处教区,他也不能公开地干这种事,所以只捡着流浪者下手,因为这些人消失了是没有人会注意的。所以陆希打算把这些人尽量招走,减少列文的实验品来源。 当然这是个治标不治本的事儿,甚至没有了流浪者,列文还可以对其他群体出手,但毕竟那样的可能性更小一些。 负责这件事的管事不明白为什么要招募流浪者,而且他都想不出来,能给这些流浪的贱民什么工作。但凡能沦落到这种地步的,多半就是老弱病残,他们带着疥疮和污垢,也带着各种恶习,既没有力气,也没有特长,能干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陆希已经想好了:“挖水渠。” 之前国王已经说了挖水渠的事儿让她管,当然这就是推卸责任而已,因为那几个能管事的大臣可没有一个打算拿出钱来的,自然,国王也不打算拿钱,甚至陆希估计,他根本就没有“出钱雇人”这个概念,要挖渠,那就是抓人服役罢了。 但是既然他说过了让陆希管的话,那么陆希就可以打着这个旗号做事了。 所谓挖水渠就是个幌子,哪怕王都所有的流浪汉都被雇了来,也不可能挖出这么长一条水渠来,陆希真正的目的,是在皇家猎场种地。 “那里本来就有一片木薯,好好照顾。另外我会从长云领悄悄运一些红薯藤过来,就种到猎场里。对了,还可以采蘑菇种蘑菇。总之,争取在秋天的时候,那里有一批粮食储备。” 这个管事毕竟是毕维斯带出来的,虽然他的专长不是种地,但脑袋却还挺精明:“您是怕,秋天没粮的时候……” “王都这么干,秋天肯定是要遭灾的。”陆希不能真看着这些平民被活活饿死,一点事都不做。再者,到时候她要聚拢平民,那也需要粮食。 红薯和蘑菇种在皇家猎场里,那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的。王都这边的人连红薯都没见过,哪怕看见红薯藤也只会当成杂草。而红薯又最好种,甚至不需要太多的照顾也能生长——皇家猎场的土壤还是挺肥沃的,不然草木也不能那么丰茂。 至于木薯,原本就长在那里的,再多出一片来都不会有人怀疑。 “现在国王不怎么使用皇家猎场了,那你偷偷打猎也可以。如果可以的话,把肉做成肉干、香肠什么的,还有干鱼之类,也尽量储存。总之能吃的都可以。”国王不用,可别让皇家猎场白浪费了。 管事有些紧张:“在,在皇家猎场里打猎——”那是偷猎,被抓到要杀头的。 “猎场现在都没多少守卫了,给他们塞点钱就是了。”陆希相信这种贿赂的事,毕维斯带出来的管事是肯定会做的。现在她金币有的是,要的是食物。 果然她这么一说,管事就轻松了许多——只要领主大人准许就行了,收买几个守卫没什么难的。毕竟国王一年不来皇家猎场,有门路的人都找着各种关系调走了,到现在还守在这个“疑似有魔鬼”的地方的人,都是实在没本事的。这种人,几个金币就能让他们闭上一只眼,再多给几个,说不定两只眼都闭紧了。 第291节 不过——这地方到底有没有魔鬼呢?管事心里也有那么点儿忐忑啊。 “魔鬼只是谣言。可能会有黑暗生物,但很快会有人过来保护你们。”到时候护送红薯藤过来的,会是第一军的人。另外,陆希还考虑在里面夹几个低等魔族,就是那种最容易隐藏异常的。 “挖水渠是个幌子,办不好最好。”陆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比如说,肯定有流浪汉会不想工作而逃跑,那么你们就得去城里搜索,看看有没有从外面逃回来的流浪汉。” 管事有些莫名其妙。前面一句话他明白,反正目的是偷偷种红薯,那么挖水渠办不成才最好,无非就是让其他贵族看个笑话呗。但后面一句他就不太明白了,这儿有饭吃,女公爵用人从不往死里用,按惯例估计还会先给流浪汉们治个病,那哪个傻子会跑啊? “有人在悄悄猎杀王都的流浪汉。”陆希没提列文,因为那事儿太惊悚了,暂时不能往外说,否则双塔里的尤兰可能就会被发现,“我想让人注意到这一点,从而阻止暗中下手的人。” 管事吃了一惊:“猎杀流浪汉?”虽然他想不明白流浪汉有什么被猎杀的价值,但他已经明白陆希的意思了,“我一定会把这件事闹大一些。” 陆希点点头,刚要说话,琳忽然跑了过来:“小姐,那个——安东尼牧师要离开,现在被海因里希拦住了。” 说是拦住,其实是安东尼自己停下的。他坐在公爵府邸的后花园里,背靠着仆人们出入的小门,仰头望着天空发呆,似乎在等陆希来话别。 海因里希抱着手臂,站在几步外盯着:“你觉得你能走得了?因为已经掌握了激光?”安东尼手里没有拿那根红宝石发射器,他把那东西留在了房间里,显然,他已经用不上那个了。 “并没有完全掌握。”安东尼倒是心平气和,“我只是知道,公爵大人会让我离开的,她并不喜欢杀人。” 海因里希嘿地笑了一声:“她不喜欢,但我很喜欢。而且,我想还有一位大人也会喜欢的。”他当然指的是冯特公爵,尽管此刻冯特公爵未出现,但海因里希敢肯定,只要他们动起手来,冯特公爵肯定会出现的。 当然,海因里希觉得,不用冯特公爵来,他也能拿下安东尼。 “公爵大人不会这么做的。”安东尼轻声说,“如果她要证明,我是错的……” 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不需要这种证明,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他已经想动手了。 但是这时候,安东尼转头看向花园里:“公爵大人来了。” “她来了,你也一样得死。”海因里希冷冷地说,“难道你以为,我会放你出去向教会告密吗?” “我不会告密。”安东尼很认真地说,“在长云领见到的一切,我都不会向任何人提起,包括我的老师。只除了那些知识,如果公爵大人允许,我会教授给其他人。” “哈!”海因里希转头看向走过来的陆希,“你不会信他的鬼话吧?” “因为魔鬼的话,教会是不会相信的。”安东尼静静地说,抬手解开了自己的长袍。 第354章 旱情来了(一)、用骑士大人来浇灌田地? 安东尼的背影消失在花园的小门外, 陆希还有点儿发呆。 “嘿——”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海因里希十分不满,“还惦记着呢?”刚才他就不应该允许安东尼脱衣服!那家伙绝对是□□! 陆希伸手抓住他的手, 不让他扰乱自己, 因为她正在揪着光球追问:“安东尼这是什么情况?” 自从上次的摊牌之后,光球似乎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大概是最大的秘密都已经暴露了, 再遮着藏着小秘密也没什么意思,所以态度上十分配合:“就是受到新神力量的影响了。” “但是他之前确实已经重新觉醒了神恩吧?”陆希追问,“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你说的,因为新神逐渐降临,所以又接受了新神的力量?” “对。”光球在这一点上还是有点把握的, “他确实身体里有了新神的力量。” “那为什么他没有疯狂的趋势呢?”陆希沉吟着, “我觉得他反而颓废了一点儿……” 按照光球的说法, 在新神降临之后,神官们也是危险群体。他们原先只接纳了旧神的力量, 现在新神的力量如果强硬地进入, 给他们带来的就是矛盾与冲突, 就像当初的魔族一样,不但会发生身体上的变异,还会引发性情上的变异。 但是刚才的安东尼, 陆希觉得他打开翅膀的时候都有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感觉”了。老实说,陆希都怕他这下就被整抑郁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 安东尼还要回圣城去, 陆希也是——怎么说呢, 就无法理解, 但要表示尊重吧,毕竟信仰到这种程度,你也不好说他软弱胆小了,毕竟他真的是想改变教会现在的情况。 但是这个问题光球也挺挠头:“不,不太清楚……确实是跟从前不一样,他只长出了翅膀……” 魔鬼最大的标志其实不是翅膀,因为不会飞的魔族本来就没有翅膀。相对来说,角和尾巴才是魔鬼的标配,没有角的大概也会在相应的位置留下黑色的花纹,而尾巴更是每个魔鬼都会长的。 就比如说苏赛恩那么“光明”的魔鬼,照样有独角和马一样的尾巴,所以陆希看见他的时候不会把他错当成天使。 然而安东尼就只有翅膀,刚才他脱下袍子的时候,陆希曾经仔细地看了看他裤子后面,确定并没有尾巴长出来。也就是说,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天使”。 “是因为新神的力量不够,所以还没长尾巴?”陆希猜测。 “应,应该不是……”光球试图解释,“力量达到足够的标准才会把魔化体现在外表上,尾巴和角应该是一起长出来的,如果没有,那就是跟魔族不同……” 陆希勉强算是理解了。这就好比说猫仔跟老虎仔长得蛮像,但猫永远不会长成没有王字的老虎,哪怕活上一百年也不行,它在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是只猫,而不是老虎。 同样,安东尼在外表出现魔化的时候就已经被决定了“物种”,随着吸收新神力量的增加,他的翅膀可能越长越大,也可能会变成有花纹的甚至全黑的,但他不会再长出尾巴来了,因为此刻的外表已经决定他不是有尾巴的物种。 如果严格说来,安东尼并不算是现在定义的“魔鬼”,他是新品种的。 “是神官魔化就会变成这样?” 光球如果有手,现在已经把脑袋挠秃了:“不,不太清楚,毕竟新神才刚刚降临,变化刚刚开始……” “算了,问你也没什么用。”陆希鄙视地说,“教会就吹吧,还什么全知全能的神……” 光球没吭声。虽然大家心照不宣,但它从没承认过自己是神,还可以假装陆希不是在讽刺它。 虽然安东尼的变化十分特殊,可以说很有研究价值,但陆希现在却既没有时间精力,也没有机会去研究他了。所以她讽刺了一句光球之后,就决定把这个问题抛开,毕竟安东尼已经离开,去走他自己选定的道路,而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总纠结他了。 结束了跟光球的谈话,陆希才发现自己一直抓着海因里希的手,而对方老老实实站着,就像等着主人带它出去玩耍的小狗狗一样。 “咳!”陆希赶紧把人家的手放开,“那什么,人走就走了吧,只要他不泄露我们的事情,随便他吧。”可想而知,安东尼选择的这条路不会好走。 海因里希显然不太满意:“就这?” 陆希感觉脑门痛:“你不要学说话学得这么快……”听起来十分之违和,“再说,你还真打算杀了他?那也没好处啊。” 海因里希眼睛斜视:“我又不是说他。”他不满意的是陆希怎么现在就把手放开了好吗? “那你说谁?”陆希这真没反应过来。 “没什么。”海因里希也算是服气了,这女人来的那个世界可能有一万种好处,但肯定有一样不好——怎么就把人教得跟个木头桩子一样,死活不解风情呢? 陆希偷偷地松了口气。她当然不是个木头桩子,也不是真正的十五六岁的小女孩,但——那又能怎么样呢?八年,只有八年——啊不,现在没八年了,只有七年半了…… “那就做我们自己的事吧。”陆希示意海因里希去把花园的后门关上。她现在不能为其它无关紧要的事情分心,这七年半她得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才能在她死后,给海因里希留一个尽量安全与稳固的局面。在她看来,这是比风花雪月更重要的事。 长云领女公爵就这样来到王都,又离开了王都。 她所提出的关于修建水渠抵御旱灾的话就像一块小石头落进了湖面一样,只荡起了几圈小小的涟漪而已。贵族们像看笑话一样打听着她留下的管事召集流浪汉挖掘水渠的事儿,正如他们所料,那些流浪汉偷懒成性,吃了几天饱饭之后就想偷跑,以至于长云领的管事隔三差五的就要带人在王都的小巷里搜索那些逃跑的流浪汉,再骂骂咧咧地把他们捆去皇家猎场那边挖沟。 这么折腾着,恐怕到了社交季结束,他们也挖不出十米八米的水渠来吧?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很有趣,就是苦行主教的那个学生,原本一直留在长云领的安东尼牧师,据说是因为女公爵不肯拿出很多钱来招募平民挖水渠,所以离开了她,一路返回圣城去了。 这个消息让一些贵族幸灾乐祸,到处谈论这件事,嘲笑女公爵一向标榜自己对平民仁慈慷慨,结果现在给自己领地外的平民就舍不得出钱,以至于连一直跟随她的人也忍受不了她的吝啬而离开了,可见她的好名声根本就是假的,当初驰援海风郡,也只是为了把海风郡纳入自己名下而已,根本不是什么真慈善。 然而一些心思比较深的贵族却没有跟着传播。因为嘲笑女公爵毫无意义,王都不是她的领地,真正庇护此地的国王与教会都不打算做这件事,女公爵不出钱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你说女公爵是假慈善,那么国王与教会又算什么呢? 当然,有些人认为有教会的祈福神术在,根本不用怕什么旱灾,女公爵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但也有极少数比较关心土地的贵族,心里隐隐有些担忧了——就算有红衣主教掌管的教区不怕缺水,他们的领地可没有这么高等级的神官负责啊…… 只不过这样的担忧,在王都并不是主流,大部分贵族都欣喜于今年晴朗的天气,那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在花园里举行下午茶和篝火晚会,或者去看赛马以及逛街。至于说今年的晴天是不是比往年多,也没有几个人会去计算。 但是对于种地的人来说,天气就比较重要了。尤其是如果你种植的还是需要水量较多的作物,那你就难免会更敏锐一些。 比如说在布迪公国,乌利圣徒对着一片湛蓝的天空,紧紧皱起了眉毛:“连续十五天不下雨了!”这在南联邦这边,尤其是春季,是不正常的。 “大人不用担心,我们并不缺水的。”旁边的管事有些讨好地说,“河离得这么近,让那些农夫去提水也足够的。” 布迪公国确实并不缺水,从山里流出来的条条溪流,最终汇成一条大的河流东向入海。而乌利的水稻田就在这条河流的两岸,如果说距离的话,根本不算远,一眼就能看到呢。 而且这条河流水量充沛,往年雨水多的时候,还要担心它漫上堤岸。即使天不下雨,有这条河流又怕什么缺水呢? 乌利圣徒却没有被他安慰到。 他毕竟比这个管事要细心多了。 这条大河名叫野马河,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就是因为在雨季涨水之后它经常会像野马一样冲出河道,把两岸都淹掉。而且河水之中的河鳄也会伤人,所以为了防止被水冲掉,农田距离野马河是有一段距离的,只不过在平原上没有遮蔽物,所以一眼就能看得到河水,感觉上比较近罢了。 这个距离,从最靠近河流的农田算起,的确也不算太远。可是两岸的农田连成大片,假如以最远的农田算,那么农夫想要从河里提水回来浇灌,就要走很长的一段路了。 而农夫提水的效率——乌利看看那些黑瘦的农夫,有些是一家子都在田里劳作,连女人和小孩子也要下地,让他们去提水?那还不如乌利自己去。 而且——如果所有的田地都需要提水浇灌,有那么多的水桶吗?一家农户,有一个水桶就已经不错了,许多妇女都是用泥罐打水的,泥罐又能装多少水呢? 乌利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沉吟了一下,他转头问管事:“布迪公国有多少水系能力的骑士?” “骑士大人?”管事有点懵,“大,大概有七八位吧……” 布迪王国有骑士团,但是总共大概就是七八十人,而且这里头有至少三分之一是见习骑士,也就是刚刚得到点神恩的那种,连自己的斗气都尚未完成形成,也就没什么地水风火的区别。所以正式骑士以上的,也就是五十人左右,水系约占六分之一,并不算多。 “把他们调给我。”乌利已经打定主意了,必要的时候,就让水系骑士来浇灌田地,“还有苏拉公国,把他们的水系骑士也调过来。” 苏拉公国已经成为布迪王国的附属国了,当然他们国内今年也种上了水稻,只不过面积不算大。但现在乌利顾不上他们了,他得先保住布迪王国的这片田地,这里种的可都是他用神术催生出来的良种,是他重点关注的对象。 管事被他的话惊住了:“让,让骑士大人们来浇地?”这怎么能行呢?那可是骑士大人们啊,是受到主的眷顾而觉醒神恩之人,怎么可能跟低贱的农夫一样来种地呢?他们的脚踩在这样泥泞的田地里,都是一种侮辱吧? 再说了,他只是一个管事,怎么可能指挥得动骑士大人们?如果他敢到骑士大人们面前去说这话,恐怕马上就会人头落地。 “跟你们的国王去说,必须让他们来!”乌利阴沉着脸,“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包括苏拉公国的骑士,必须都给我过来!” 他在这里发脾气的时候,远远的,河边上却传来了小孩子们充满喜悦又略显尖锐的声音:“鳗鱼群来啦!鳗鱼群来啦!” 这说的是乌鳗鱼,布迪王国的一种特产。这种鱼每年春季会从海里游进这条河,然后前往河的上游产卵,到秋天的时候,卵孵化出的小鱼就会顺流而下返回海洋,在那里长大,直到三年之后成熟,再沿着父母的踪迹游回自己的出生地□□产卵。 乌鳗鱼成鱼有半米多长,肉多而肥,有不少油脂。对于布迪王国的平民来说,每年春季捕捞乌鳗鱼,是对营养的极好补充。许多平民就指望着捞上来的鱼的油脂过一年呢。 这种鱼一般要长到五年以上才会成为低级魔兽,体表鳞片加厚,口中龇出尖牙,有些甚至还能放电。但三年左右刚成熟的乌鳗鱼则没有那么凶悍,普通人用棍棒也可以打死。 当然,因为鱼群里总有已经魔化的乌鳗鱼,所以捕捞也是有危险的,每年都会死人。但是为了能活下去,平民们仍旧很欢迎这些鳗鱼群。毕竟这些鱼群大批游来的时候,许多体型较小的鳗鱼都会被挤到浅滩上,这样他们无须涉水太深就可以捞到鱼,总比对着深水里的河鳄要强。 乌利来到这里好几年了,自然知道这件事。但他是不在意的。乌鳗鱼滋味并不怎么好,唯一可取的就是油脂丰厚,但这对于他来说不值什么——难道他还缺油脂吗? 所以他从不注意乌鳗鱼群什么时候游回来,平民们又是怎么捕捞的,只有死的是负责这片田地的农夫时,他才会皱皱眉头,但也仅此而已了,毕竟干活的人有的是,死了这个,自然有别的补上来。 但是不知怎么的,今年听见孩子们的欢呼声,乌利却觉得异样的刺耳,那种不祥的预感,隐隐又浮了上来——乌鳗鱼群今年似乎也来得早了些?往年它们总要等天气再热一些才会来,因为如果水太冷,它们产下的卵会冻死。 如果这样说的话,今年的天气,似乎确实比往年的同一时间要暖和一些啊…… 河边传来的欢呼声更响亮了。乌鳗鱼来得太早,平民们甚至还没有准备好,但是看着这些肥鱼成群结队地游过,有人已经忍不住直接拿着农具下河去了。 这可是一年里仅有的可以如此容易地获得鱼肉的机会啊。而且因为乌鳗鱼肉味不佳,国王也没有禁止平民捕捞,不像那种美味的锯鲤,平民捕捞就是盗窃,是要被砍掉一只手的! 所以怎么能不抓紧时间呢?少捞一天,家里人就少一份油脂;多捞一条,孩子就可能被养得胖一点儿…… 乌利眼看着不少农夫都跑到河边去了,眉头不禁皱了起来,不悦地看了管家一眼:“不要让他们耽误了种田!” 往年乌鳗鱼群来的时候,是插秧已经结束了十几天,秧苗基本已经存活,开始生长了。那个时候这些人去捕捞倒也没什么,反正稻田里除了拔草之外也没有很多活儿要干。但现在秧苗刚刚插下去,还是脆弱的时候呢,正需要好好看护。如果这些人都只顾着捕鱼,却没有好好照顾秧苗,那可不行! “是,是!”管事点头哈腰,“我这就叫他们都回来!” 但是还没等他喊人,那边河岸上就传出了惊呼声,有人受伤了…… 第292节 第355章 旱情来了(二)、这种神术,我也会 相比更为敏锐的乌利圣徒, 千岛之国的伯格尔红衣主教就逊色多了。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他,毕竟之前千岛之国从来没有种过水稻,这玩艺对外的名字叫做垂穗麦, 号称是一种能够适应更多雨水的麦子, 所以伯格尔根本不知道这东西其实是需要水,还以为只是比麦子种起来更省心, 毕竟千岛之国雨水比较多, 小麦长高之后就容易烂根。 不过,这其实也是伯格尔的失职,或者说,这是所有神官的失职。神官们虽然年年为田地做祈福,但他们之中少有人会真正关注作物的生长。就比如一个小麦,整个光明大陆的神官们都只知道小麦不喜欢雨水, 却没人知道小麦在拔节之前不喜欢太多水, 可是在拔节到抽穗期间却需要大量的肥水, 但到了扬花之后,却又不能多水了, 尤其怕大风。 因此伯格尔在千岛之国呆了这么多年, 小麦收成不好他只会说一句“千岛之国雨水太多”, 甚至连风大麦子会倒伏这一点都没注意到,也就难怪千岛之国的小麦产量就那么点了。 而现在,他从乌利圣徒那里得到水稻种子, 也不过就是完成圣城交待下来的任务,顺便拉拢一下人心, 至于这水稻究竟怎么种他并不关心, 只是高兴这种子来得太是时候, 正好帮他把何塞压了下去而已。 有这种心思, 可想而知千岛之国对于种植水稻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了——神官们像往常一样祈福,毫不注意天气有什么异常;农夫们像往常一样种植,虽然随着水稻种子一起过来的还有几个技术人员,但这几个连大贵族都不够分呢,所以只有几个大领主的庄园里还进行了育苗插秧的过程,并整理起了水田,那些小领主们的岛上,却还是像种麦子一样在种水稻…… 唯有在珍珠岛与杜法家的两个大岛上,情况不同。 几个农夫挑着木桶,在小麦田间小心地洒水。这些水不是河里直接打起来的水,而是加了草木灰搅拌之后的水。据说,这个叫做“追肥”,在小麦拔节的时候使用的。 “这个肥料,好像真的有用啊……”一个农夫看着田间青青的麦子,忍不住对同伴说道,“今年可没有大主教来祈福的……”他们都以为今年这麦子没法种了,谁知道在用了王子说的“基肥”之后,这麦子看起来比往年长得还要好一点似的。 “确实……”另一个也很是高兴,“就是这个种地的办法麻烦了点。”又是要深耕,又是要堆肥,连拉屎都不许随地乱拉了。 “麻烦算什么。”先说话的农夫只觉得浑身都是劲,“能吃饱肚子才要紧呢。再说发下来的那个犁也很好用,还是铁头的呢!”他们家用的刀都还是蚌壳磨的,耕地居然用上铁头的犁和锄头,这种地比做饭还精细了。 不过铁头的农具真好用啊,以前用木头农具翻一片地的工夫,现在至少能翻两片,虽然工序多了,可是也并没有多花很多时间。 而且,最重要的是,今年不收十一税了! “你说真的不收十一税了吗?”这不就是说,他们能留下的小麦就多了很多? “王子殿下和老王都这么说的,应该不会假的……”同伴虽然这么说,其实自己心里也还有点忐忑,但还是努力给自己打气,“再说,根本就没有神官来管我们,为什么还要交十一税呢……” “那是因为这种地用的是魔鬼的方法!”另一个瘦弱的农夫忽然凑了过来,一脸神秘兮兮的样子,“堆肥你们不都看到了?那可都是脏东西啊!还有那个什么磷肥,都是海鸟的粪便!谁知道最后种出来的,是什么可怕的东西,说不定吃了就毒死人呢!神官大人们不来,就是因为这里已经被魔鬼污染了。” “盖尔你胡说!”第一个说话的农夫生起气来,“老王陛下怎么可能用魔鬼的方法!又怎么可能要毒死我们!再说我们种出的麦子,难道陛下不吃吗?” 盖尔嘿嘿地笑:“可是何塞王子死而复生,谁知道他是不是跟魔鬼做了交易。反正我才不信这样能种出小麦来呢。还有,如果真能种小麦,为什么今年就只种了这么一点,那么多地都拿去种什么木薯了,你们听说过那东西吗?说是要吃长在地下的根,长在地下的东西,没经过光明神的恩泽,不就是魔鬼的食物吗?” 两个农夫被他说得心里也七上八下,看着田里的麦子犹豫起来。 “胡说八道!”田梗上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怒气冲冲的斥责,接着就拔高嗓门喊道,“卫兵,卫兵!这里有一个传播谣言的家伙,快点把他抓起来!” 几个农夫同时打了个冷战。这个女人是何塞王子殿下带回来的人之一,名叫塔尼娅,说是什么种植技术员,专门指导他们怎么种地的。 王子带回来的人里并不止这一个女人,有一个说是什么护士,教人怎么治普通小病的;还有一个则叫做测量员,听说是要在岛上修路修房子。 开始的时候没人想听这几个女人的话——女人知道什么呢?如果说是厨娘,或者缝缝衣服也就罢了,种地和治疗的事儿,她们怎么可能懂呢?更不用说修路修房子了,那都是力气活儿,女人哪里做得好。 可是不听话不行,王子派了士兵来,谁不听话是要挨鞭子的。就说这几个农夫吧,都是在这个塔尼娅手下学堆肥和耕种的,开始大家都觉得这就是胡闹,谁知道麦苗一出来就看出不一样了。 往年,地里洒下的种子也不是都能出苗的,即使有神官祈福也不行。可是照着这个塔尼娅说的,又选种又催苗的折腾了一番,地里出的苗又整齐又多,看看这一条条绿色的线连续不断就能看出来,几乎没有不出苗的种子。 就这一下,至少有一半的农夫就不吭声了——这比神官祈福好像还有用啊! 农夫靠什么呢?不就靠种田吃饭吗?甭管男人女人了,能让他们的麦子丰收,就是好人! 当然,这些人不说是塔尼娅的功劳,他们说这是老王陛下和王子的功劳,塔尼娅不就是王子带来的人嘛。 不过,尽管大家嘴硬不肯承认女人也有本事,但心里其实都对塔尼娅敬畏起来——哎,也不是他们胆小啊,主要是这个塔尼娅能指挥卫兵呢! 所以盖尔从来不敢当着塔尼娅的面说这些话,没想到今天他看着人不在多说了两句,这个女人却又忽然冒出来了——大热天的,她就不知道去歇歇吗? 盖尔心里咒骂着,脸上却堆起了笑容:“塔尼娅大人,我就是心里害怕,我也没敢说什么……” 但是这时候已经有个卫兵应声跑过来,抓住了盖尔的胳膊。 这动静太大,附近田地里的农夫都看了过来,有些人露出畏惧的神色,有些人却有点不服气的样子,仿佛是为盖尔打抱不平。 塔尼娅却直接叉起了腰:“不要狡辩了,你以为我没发现你在做什么吗?从教你们堆肥开始,你就在暗地里散播谣言,说堆肥是魔鬼的黑暗魔法,怂恿其他人不要听我的,对吧?” 盖尔不禁一缩脖子。他确实就是这么干的,但,但他都是偷偷地说啊,都是躲着塔尼娅的啊。 不对!盖尔忽然想到了——按理说这个时候,塔尼娅该在堆肥舍的,怎么会跑到田里来呢?如果她不是这时候悄悄地摸过来,也不会听到他刚才说的话。 他还在想着怎么为自己辩解,塔尼娅已经冷笑着说:“不用再想着怎么骗人了,我刚刚去搜过了你的家,从床底下挖出了十枚金币。你倒说说看,你从哪里弄来的十枚金币?” 盖尔的脸色唰地变了,但他还抱着一丝侥幸,硬着头皮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家里哪有金币,我很穷,大家都知道——也许是有人把金币偷偷埋到我家里,想要陷害我的……” “陷害你?”塔尼娅嗤笑,“那你刚才说施肥是黑暗魔法,这也是别人陷害的吗?” 盖尔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是抵赖不过去了,想起跟他联系的人说过的话,索性把心一横,大声说道:“我说的有什么错吗?谁听说过用粪便浇地能种粮食的?种出来是吃粮食还是吃粪便啊?这不就是魔鬼的魔法吗?” 他嗓门飚高,周围一大片地里的人都听见了,不由得都聚拢来。其实有人也有类似的想法,这时候才敢跟着盖尔说出来:“确实啊,以前都是用圣光祈福,那才是洁净的食物啊……” 盖尔得到了回应,心里一松,又喊道:“大家都知道,只有教会才是神眷顾的,我是虔诚的信徒,所以才反对魔鬼的力量。大家看!” 他一只手伸到胸前,按动了藏在衣服里面的一枚炼金扣子,顿时一团七彩的光就在他胸前亮了起来,顿时引发了一片骚动。 “这是彩虹!”盖尔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在喊,满脸都冒着兴奋的油汗,“这是主的座下光辉!你们都看见了,我是虔诚的信徒,才能获得这道彩虹!” 这下子田里的人们可都惊骇起来了,有几个人甚至跪了下来,额头紧贴地面,嘴里喃喃地祈祷起来。甚至消息迅速传开,连还在别处干活的人都跑了过来,瞻仰这“神迹”,同时对塔尼娅投去了异样的目光——既然盖尔得到了神的座下光辉,那么他说的话自然是真的,塔尼娅就是魔鬼的信徒了。 “就是这样?”塔尼娅却轻蔑地笑了起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她向着身后赶来的一队卫兵一摆手,“让大家都安静些,听我说几句。” 卫兵们立刻拔出了腰间的长剑,骚动的人群被迫安静了下来。 “刚才你说,粪便不能做为肥料,只有神官祈福所种出来的粮食才是洁净的,对吧?”塔尼娅索性直接踩上了田边的一块大石头,高高地站了上去,环视全场,“那么请问,在神官们祈福过后,你们的田地里有没有虫子出现,有没有野兽跑过,鸟儿飞落呢?” 那肯定是有的。田里或多或少都会有虫子的,至于跑来啃麦苗的野兔,啄麦粒的鸟,那就更是有的了,甚至有时还会有野猪跑来哩。 “那这些虫子啊鸟儿啊,有没有在地里拉屎撒尿呢?”塔尼娅笑着问,“一些虫子直接死在了地里,它们的尸体也烂在地里,有没有神官特地来净化呢?” 那自然也是没有的。神官们只管春耕之前祈福一次,收割之前再祈福一次,中间就都不管了。 要是这么说,那神官祈福过的田地,一样也会有粪便啊…… 人群再次窃窃私语起来。 盖尔有点紧张了:“那,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呢?”塔尼娅反问他,“你们去树林里摘野果野菜吃吗?树林里可没有神官们祈福净化,那些野兽不都在树林里排泄吗?你们吃的野果野菜,就不是粪便浇出来的了吗?你们吃了之后,被毒死了吗?” 有些人脸色不太好看起来。想到自己吃过的东西是那样生长出来的,这个…… “所谓用粪肥浇灌就是不洁净,那是胡说。”塔尼娅大声说道,“野兔吃树林里的草,野猪吃树林里的野果和块根,神官大人们又吃它们的肉,那神官大人们难道也是在……” 后面的话不用说出来大家都明白,神官大人们难道也在间接地吃粪便吗? 这话太大胆了,连卫兵们都倒抽了口气,更不用说农民们了。 “你,你胡说!”盖尔只会说这句话了,他绞尽脑汁才想出一句话来,“神官大人们吃的时候,是会用神术净化的!” “那你吃的时候可没有用神术净化,你怎么没有被毒死呢?”塔尼娅嗤笑,指着他胸前的一小弯彩虹,“而且你说的神术,就是这个?那我也会!” 盖尔愣了一下:“什么?你也会?你疯了吧!”他都是靠神官大人给他的炼金物品,这个女人就是个普通人,怎么可能会? 就连刚才跪伏在地上做祈祷的人都情不自禁地抬起头来看着塔尼娅,想看看她是疯了还是真的能得到主的座下荣光。 “拿一碗干净水来。”塔尼娅从一个农妇那里要了一碗清水,然后背对太阳站立,端起水碗喝了一大口水,随即对着空中喷了出去。 “啊!”一个站的位置最合适的农夫失声就喊了出来,“彩,彩虹!”他真的在喷出来的水雾里看见了一道彩虹! 塔尼娅连续喷了两口水,大的水滴自然是迅速落地,但空气之中还是留下了许多细小的水滴,于是在那片水雾之中,彩虹出现了。 虽然这彩虹维持的时间很短,但已经足够震惊所有的人,包括盖尔在内都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因为这情景太简单了,竟然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喷了两口普通的水。 而且塔尼娅还没有结束,她把水碗递给了拿来清水的农妇:“你也可以做到。” “我?不,不可能的,我不行……”农妇拼命地摆着手,不相信这话。 “当然可以。”塔尼娅笑着说,“只要你能尽量均匀地喷出水雾,彩虹就会出现。” 她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松了口气——幸好当初上课的时候学得认真啊。真没想到收买盖尔的人居然下了这么大的本钱,给了他一件炼金物品。如果不是召唤彩虹而是别的什么神术,她就模仿不出来了呢。 这个时候,农妇已经战战兢兢地学着塔尼娅刚才的样子喷了口水。别说,她喷出来的水雾更均匀,一下子就映照出了一小段彩虹。 这下子所有的人都沸腾了。这个农妇是大家都认识的,就是一个最普通的农妇,没有任何过人之处,甚至都不是特别虔诚的人。可是她仍旧召唤出了彩虹,这岂不是说,人人都能得到主的座下光辉吗? 一时之间,许多人都弄了清水喷起来,只听到处都是噗噗的声音,田地里仿佛多了许多小喷泉一样…… 他们喷得太起劲了,就连盖尔被带走都没注意。 在远处,何塞看着田地里那一小弯一小弯的彩虹,嘴角不由得抽动了一下。他身边的青羽已经难得地阴阳了一句:“这可真是神迹……就是不知道教会会不会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说彩虹是神的座下光辉……” “你都已经学会这样说话了……”何塞的嘴角又抽了一下,“算了,还是说正经事吧,已经有连续十六天没有下雨了,她说得没错,干旱确实要来了。河里的水浇灌这些小麦还是足够的,但我们得考虑人喝的水了。另外,希望岛上不会有蝗灾……” 第356章 旱情来了(三)、旱情已经在各个地方露出了狰狞的嘴脸 在长云领, 旱情也已经开始露出了爪牙。 雨水稀少,柳叶河在初夏季节就已经缩成了往年秋季才会有的细流样子,露出了河岸边大片半干涸的淤泥, 现在上头稀疏地已经长出了杂草。 几个半大的男孩子, 拉着特制的小犁头,在这些干泥里走来走去, 把泥土翻起来。在他们身后, 几个女孩赶过来一小群鸡,让它们在翻起的泥土里啄食。 在杂草里,不时有些绿色的小东西跳起来,不过很快就有喜滋滋的鸡三步两步赶过来,把这块美味的蛋白质吞下去。 女孩们手里拿着一根长草,也在捕捉这些绿色的小蝗虫, 捉到一只就用草叶串起来, 串满一串儿就扔进背篓。 “这个用豆油一炸好香。”一个女孩又串好一串蝗虫, 高兴地说,“今天晚上又有得吃了。” “别高兴了。”一个最年长的女孩皱着眉头说, “管事不是说了么, 蝗虫多了会成灾的, 会把我们的红薯、小麦和水稻统统吃掉,一点都不剩!” 这话引发了孩子们的议论:“是啊,我们在这河岸上已经翻过一遍了, 这次再翻,还是有这么多蝗虫卵。”看鸡吃得这么起劲就知道, 泥土里的虫卵可不少。 年纪小的孩子还很懵懂:“虫子这么小, 能吃多少?再说它们不是吃草的么?”往年他们也能见到这些绿色的蝗虫, 并不觉得有什么要紧。 “你没有好好听讲。”年长的女孩轻轻在她脑门上戳了一下, “等到这些蝗虫多到一个数目的时候,它们就不是这样子了。它们会长得很大,变成可怕的灰黄色——那时候它们的身体里还会有毒素,鸡吃了都会中毒的。最后它们的数量会多到没法计算,还会长出翅膀飞起来,把天空都遮住!那时候它们什么都吃,落到我们的田里,就会把所有的粮食都吃光,一点都不给我们留下!” 小女孩听得张开嘴巴合不拢:“还,还会有毒吗?”油炸了这么香的东西,竟然都不能吃了吗? “你就知道吃。”拖着犁的大男孩此刻走上来休息,捞起旁边的水罐喝了一口水,“再这么旱下去,今年河道恐怕都要断流的。” “幸好我们这里今年种的是马铃薯和云朵花。”年长的女孩像个大人一样地说道,“而且马铃薯再有一个月就能收获了,现在水还够用。要是种小麦的话,可就不行了。” 有个孩子插嘴说道:“听说边陲镇今年种的那个什么水稻,就要用好多水?” “边陲镇有银光河,不缺水。”大男孩很有把握地说,“我哥哥就在第一军,他们还修了水渠哩,能把银光河的水直接引到田里,可方便了。再说水稻也没有种很多,大部分地种的都是马铃薯和红薯。我哥哥说,今年肯定会丰收。” 另一个男孩是去年从外头买回来的奴隶,他在这些本地孩子当中还有一点儿畏怯,但这会儿也忍不住小声说:“不知道外头怎么样,我以前在德罗让公爵领,那边可没有水渠……”浇地不是靠天下雨,就是农夫自己去河里提水,这要是遇到干旱可怎么办呢? “你来了我们长云领是好运气!”大男孩很是自豪地说,“只有我们女公爵才会关心平民怎么过。而且我们去年丰收就已经存好今年够吃的粮食了,现在这些粮食,是预备救外头的人的。” 第293节 奴隶男孩显然很赞同他的说法:“我也觉得幸好来了长云领,以前我从来没有吃饱过……”来了长云领半年,他还长高了一截呢。 于是孩子们叽叽呱呱起来,纷纷比较着他们以前的生活跟现在的生活,最后得出结论:女公爵来了就是好! “所以咱们得好好干活。”年长的女孩得出结论——她在说话的时候也不停手地捕捉着跳起来的绿色蝗虫,“可不能闹出蝗灾来,把大人们辛苦种的粮食都吃掉了!” “对!”休息够了的男孩们也站起来,“去把那边的地再翻一遍!” 这样的场景并不只出现在柳河镇。凡是植被稀少、适合蝗虫产卵的地面,陆希都尽量安排人去翻一下,翻出来的虫卵哪怕没有鸡鸭或鸟儿吃掉,也会被阳光晒死。 另外,小麦与棉花地里的蚜虫也需要打药,还要捕鼠……总之能想到的她都做了,只看最后的结果如何。 做这些事,长云领的人自然是辛苦的。天气越来越热,顶着太阳在外头翻地打药,人都晒得像用铅笔涂了一层。也有人私下里抱怨,觉得女公爵小题大做,但随即就被其他人骂了。而等到牧月里蝗虫大批出现的时候,这点抱怨也就完全消失了。 “幸好早早就开始防治蝗虫了……”胡安娜心有余悸。她现在是农业部部长,理论上来说整个长云领的农田都是她的责任范围,要是起了蝗灾,那损失得让她心痛到无法呼吸! 陆希看着眼前撒欢的一批雪雀——这些雪雀都快成年了,按说一个月前就应该被送进香皂工坊,但因为今年要治蝗,它们就留了下来,现在正在兴高采烈地捕食那些刚刚长出翅膀的蝗虫。 雪雀没有远距离飞行的能力,但临时拍打几下翅膀也能扑腾起两米多高,捉蝗虫足够了。而且快要成年的雪雀已经有了冰系能力,有些够不太着的蝗虫,它们尖嘴里就会喷出一道冷息——虽然还不是冰,但喷在蝗虫的翅膀上也立刻就形成一片冰冷的水珠,压得蝗虫降落下来,然后被轻松逮住。 “只有三个地方出现了这样比较大批的蝗虫。”旁边的管事报告,“不过目前都在可控状况中,很快就能消灭。” 所谓的可控状况,指的是蝗虫虽然生出了翅膀,但还远没有达到那个临界数量。在这个时候,放出饲养的鸡鸭,然后人工抓捕几天,基本就能将其打扫干净。即使有一些漏网之鱼,因为数量减少,它们也会又变成原先那种无害的小绿虫子,不足为患了。 但这是提前好几个月就开始防治的前提之下,假如没有前面几个月的努力,现在的蝗虫数量恐怕至少是十几倍以上,那时候恐怕得像对付冬季的魔兽潮一样对付它们了。 管事想像了一下那个画面,不由得嘴角抽动。而且对付魔兽潮最管用的枪炮,在对付蝗虫上可不好用,到时候就得骑士大人们出手,用神术和斗气来打蝗虫了。这也幸好他们长云领的公爵大人是天骑士,否则换了别的地方,恐怕骑士都对付不了会飞的蝗群吧? 于是他不知不觉地就把这话说了出来:“也不知道别的地方怎么样了……”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在长云领治下,各处都是井井有条,早就开始了防旱治蝗。要说有做得不好的,主要是生荒地那边,因为人手不足,所以不能像青石城或柳河镇这样细排细查。但幸好生荒地有大片沼泽,即使在干旱季节也保持着足够的水量。而且那里生活着许多野生鸟类,也能捕捉蝗虫。 但即使如此,生荒地仍旧出现了大量的飞蝗。幸好陆希早有准备,调来了一批火系魔族帮忙。所以管事所想像的用神术和斗气来打蝗虫的情景,在生荒地已经出现了,只不过魔族们是用魔法,而且没让不相干的人看见就是了。 对这些蝗虫,魔族十分欢迎——在火焰中被烤熟的蝗虫就冒出了焦香味儿,吃起来跟黄粉虫饼各有千秋。虽然有些蝗虫身上已经出现了鲜艳的颜色,这表明它们体内已经开始产生化学毒素,但对魔族来说这点毒不算啥,只要不是大量的吃就行。 目前这种“短期打工”的情况,霉菌沼泽的魔族已经适应了。毕竟在之前他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在海风郡击退魔兽的时候打过工,而且现在还有一批最低级的魔族在那边养猪呢。 关于养猪这事儿,许多魔族都有些好奇,因为无尽深渊没有猪,所以没有魔族知道猪肉的味道。但是女公爵特别把这种兽类挑出来养,必然是因为肉好吃,究竟能有多好吃呢? 当然,对雄性魔族来说,他们议论更多的是女公爵养猪的方式——听在那里打工的同族说,女公爵把小公猪全部都给阉了! 好家伙,这种事哪个雄性不是听了之后□□一凉……怎么除了要吃它的肉还要割它的蛋蛋,这猪也太可怜了点……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也很好奇这样养出来的猪,味道到底会怎么样。 他们当中也有消息更灵通的魔族,对同伴解释:“可能不是味道的事儿,是女公爵说,这样猪更容易饲养,普通人也能养,可以让更多的人吃上肉。” 这种推测,霉菌沼泽的魔族都比较赞同,因为来了霉菌沼泽之后,他们确实体会到了这位女公爵对于“普通人”的关心。 比如说霉菌沼泽有不少工作都是不需要使用魔力的;又比如说食物和资源的分配不是只按实力高低来,而是看你究竟干了多少活——养猪的那批魔族等级都低得可怜,但照样能给领地赚回粮食和盐。 再比如说,最近他们的海因里希领主在外头跟灰塔的人一起奔波,为的就是推广那个蘑菇种植技术,好让其它领地也像他们霉菌沼泽一样,低级魔族也能有工作,并且用工作为自己赚来食物,而不是被视为无用的废物,连最基本的生存都不能保证。之前红炎领地被攻破之后,那些为了挖掘宝石而死在火山矿场里的,都是被逼迫去的低级魔族。要不是他们跑得快,现在可能也死在火山口里了吧。 “别的领地会像咱们领地这样吗?”有些魔族不太相信,“我看别的领主可没有咱们领主这么好。”之前红炎领地还不是一样的高级魔族压榨低级魔族,无论大小领地,都是弱肉强食,像他们这些生出来就没有高等血脉的魔族,其实这一辈子就像被扔进火里的干柴一样,痛苦而短暂地燃烧那么一下,然后就化为灰烬。 只有来了霉菌沼泽之后,他们似乎才从“生存”变成了“生活”。这样的日子,谁不想继续过下去呢? 只可惜,在这个世界上,会想让他们这些小人物“生活”下去的人,太少了。 “要是大家都能这样那该多好……”一个魔族小声说,“我的朋友被带去黑水领地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听说领主大人是要去黑水领地的,也不知道……”也不知道她的朋友有没有这个运气,能够过上像她一样的日子。 “太难了……”有个年长的魔族叹了口气,“你看光明大陆,除了女公爵的领地,别的地方日子也不好过。” 事实也确实跟这个魔族说的一样,旱情已经在各个地方露出了狰狞的嘴脸,甚至有些领地已经出现了蝗灾,只是领主还在王都过社交季,压根不知道自己的领地变成什么样子了。 但即使是在王都,情形也不好了。 因为有阿方索红衣主教在,王都前些年始终风调雨顺,虽然比不上黄金领年年大丰收,但收成也很不错。但今年,已经快到收获的季节了,尽管一眼看过去仿佛跟往年差不多,但只要走进田里仔细看,就会发现地里的小麦穗子大部分都是瘪的,有些甚至一捏只有一层外皮,里头的麦粒根本没灌浆。 “你们这些懒鬼,究竟是怎么种的地!”管事面目狰狞,抡着皮鞭到处乱打,恨不得把这些农夫吃了似的——这样的麦穗,今年的收成还能看吗? “没有水啊……”一个瘦弱的男孩挨了一鞭子,他的母亲扑过去把儿子抱在怀里,哀求起来,“不是我们偷懒,没有水浇地啊……” 自从进了花月就不怎么下雨了,牧月更是整月都没落下过一滴雨,田里的泥土都要干掉了,他们全家人一刻不停地轮流往河边去打水回来浇地,连晚上都不敢歇。可是现在,连河里的水都少了啊…… “胡说!”管事又给了她一鞭子,“往年怎么就好好的,还是你们偷懒!” 这下子又有农夫忍不住了:“往年这两个月至少要下六七场雨,今年总共下了一场,河里的水都要没了,我们去哪里找水啊?” 有人带头,其他人也敢说话了:“对啊。往年都要下雨的……” 还有人想起了今年祈福仪式上发生的事:“那位女公爵大人说过,今年要旱的,要挖水渠才行……” 这下子,不少农夫都想起来了:“对啊,早就说了要旱的……”但是神官大人不听啊,还说女公爵是女巫呢。 也有人小声说:“那位女公爵大人当时还说,要花钱雇我们挖水渠……”然而几位大臣老爷们都不肯。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忘记了自己当时听见挖渠有多害怕了,只记得女公爵提议过给工钱挖水渠,但是被官员们拒绝了的事。 管事的脸都黑了:“你们还敢议论起老爷们来了?是不是都想死了!还不赶紧去提水浇地!” 农夫们在他挥舞的鞭子前面退却了,但是他们走开的时候,还在三三两两地议论着这件事——不满的情绪在滋长,毕竟早就有人说过要旱,可是神官大人和贵族老爷们都不理睬啊,假如他们肯听那位女公爵的,不就好了吗? 而且,麦子长成这样,今年他们拿什么交税呢?交不上税,他们的孩子会不会被拉去当奴隶?家里的东西会不会被拿走抵税? 可是今年他们也很勤劳很辛苦了啊,光是去提水浇地,就有人走得脚都磨破了,累得两条胳膊都抬不起来,还有直接被晒晕在地里的。他们这么辛苦了,为什么还是交不上税呢?这么辛苦了,为什么田里的麦子还是长不好呢? 有人忍不住发出疑问:怎么前些年没有这样的事呢?是不是因为新来的红衣主教不如以前的阿方索大人啊?但是听说他以前是主持黄金领教区的,黄金领那是人人都知道的,这位列文大人应该是很擅长祈福的人啊。 又或者,黄金领丰收不是这位列文大人的功劳,而是双塔大教堂里有什么特殊的神术阵在起作用,所以只能管黄金领,管不到他们王都这边? 这种怀疑先是从农夫们当中发出,当它传播得更广的时候,里头又掺进了别的说法:比如说这位列文大人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把原先的苏亚大主教挤走的,所以神生气了,收回了赐给他的祈福神术,才导致今年王都这边收成不佳。 又比如说还有更离谱的,说的是教会违背了原先的宗旨,许多神官只顾着享受,早就堕落了,所以神要惩罚他们,所有的祈福神术的作用都在减少,因为神的惩罚是对着所有神官的。 反正,当这些话传到列文耳朵里的时候,流言已经到处都是,难以收拾了。 第357章 谁是魔鬼(一)、这真是荒谬…… 列文这个时候心情十分糟糕。 自从长云领雇佣了流浪汉去挖水渠之后, 三不五时的就在王都外城里寻找吃饱了饭就逃跑的流浪汉,这已经成了社交季舞会上的常规笑话,是个人碰面都要议论两句的。 但这事儿对别人来说是个笑话, 对列文来说就是碍事了。长云领的管事为了抓到逃跑的流浪汉, 居然在外城挨家挨户地统计流浪汉的数目,这对他的计划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流浪汉这种生物, 看起来似乎到处都有, 但真等到要用的时候就会发现也没那么多。尤其是还要从中选择身体比较健壮的男性,又要他们的消失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需要流浪汉的数目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 领地小不行,人少了不行,领地比较富裕不行,甚至管理得太严格都不行, 只有王都才有这么多的流浪汉。 结果现在被这么一闹, 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合适的人来进行试验了。 要说这件事还不是太急迫, 那么天气的干旱就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已经让他们日夜打水浇地,但是——”黄金领赶过来的牧师头都不敢抬, “还连续做了两次祈福, 可是小麦的穗子干瘪, 今年的收成最多只有往年的一半了……” 列文脸色阴沉。对于祈福神术,他研究得比较明白。现在到处缺水,祈福神术能够补充水份的才管用, 其余的都不行。还有一些是增加阳光照射的,那简直是雪上加霜:“把所有水系的守夜人都派出去。” 黄金领的情况他很熟悉, 水资源还算丰富, 现在开始用水系魔法把河水运到田地里, 大概还来得及保一保小麦的收成。 但是还有王都啊!王都这边没有黄金领那么好的条件, 更糟糕的是,王都的骑士,他是指挥不动的!他可以私下里安排守夜人去动用魔法浇地,但假如他让王都的骑士来使用神术浇地,别说骑士们听不听,就算是只用教堂里的骑士,那传出去,也等于是在打他自己的脸,毕竟当初长云领的女公爵在祈福仪式上指出天气要旱,而他当时是怎么说的来着? 这么一想,列文就更烦躁了。但是再怎么烦躁,他也还得想办法处理,否则等到今年秋收,他作为王都教区的新掌权者,头一年就拿出了歉收的“成绩”,恐怕这个位置他也就坐不下去了。 这个坐不下去,可不是指他就能转头回黄金领好像从来没来过王都一样。不进则退,倘若他不能拿稳两个教区,最后恐怕连黄金领他都会失去。尤其他现在已经不是神官了,一旦离开自己掌握的教区,很可能就会被发现真实身份…… “黄金领已经有些谣言……”牧师迟疑着,但在列文严厉的目光下,还是小声说道,“有人说您……做出了违背教义的事情,所以祈福才无效了……” “违背教义的事情”已经非常委婉了,事实上谣言说的是“列文根本不是红衣主教,他是借了魔鬼的力量才晋升的,所以他根本没有能力祈福了”。 这是说出了事实啊!究竟是什么人传出去的? “没,没有查出来……”牧师额头上渗出了汗珠,头几乎要低到胸前,“我们查了,但所有的人都说,不知道是谁说的,只是在做礼拜的时候会忽然听到有人说了这么一句,却找不到说话的人……” 所以这听起来就特别像是“神谕”,那些愚民就更相信了。尤其今年黄金领的田地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列文脸色阴沉得可怕:“把珊德拉叫来!” 珊德拉正在自己房间里欣赏布料和珠宝。她已经是未来的王子妃,内廷已经在为她和王子的订婚礼准备礼服与首饰了,只可惜在那之前她仍旧只能穿着圣女的白袍露面,所以只能在自己房间里偷偷地戴上几件首饰,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一下。 突然被列文召见,珊德拉赶紧摘下首饰,可是已经梳好的头发却来不及拆,只好顶着一个高高的发髻到了列文面前。 “你在做什么?”列文正没地方撒气,劈头就是一通责骂,“看看你的样子,哪里像个圣女!你要记住,因为你是圣女才能跟王子结婚,我要的是一个做了王子妃的圣女,而不是一个搔首弄姿的蠢女人!” 珊德拉被骂得抬不起头,只能连声应喏。好半天,列文才结束了这劈头盖脸的责骂,冷冷地说:“最近妮娜有没有做什么事?” “妮娜?没,没有……”珊德拉最近真没怎么注意妮娜,她要准备订婚的事情,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缠着妮娜了。再说长云领女公爵都走了,妮娜也不怎么离开王宫,能做什么事呢? “蠢货!”列文立刻又骂了一句,“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有盯着她!” 珊德拉怎么敢承认,自然是极力否认了。列文也不想再跟这个蠢货多说,冷冷地吩咐:“你回去告诉她,你今天听到黄金领的人来报告我,说那边传起了谣言,说我已经变成了魔鬼,看她有什么反应。” 魔鬼?列文?珊德拉吓了一跳,连忙答应下来。她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告诉妮娜,但也不敢多问。刚才列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圣女”才能跟王子结婚,也就是说,别的圣女也可以顶替她。要想能够做王子妃,她还得听列文的。 至于妮娜……只要妮娜没做什么事,应该是不要紧的吧? 列文眼看着珊德拉溜走,冷冷地对身后的牧师吩咐:“盯好了,看妮娜到底会做什么!” 牧师迟疑了一下,小声说:“但是还有面具……”他已经明白列文是在怀疑谁了,但妮娜身上还牵扯着面具的性命呢。 列文冷笑了一声:“面具?他的圣女,做了什么事他会不知道吗?两个都不用留了。正好,这次旱情总要有个原因才好。拿掉了妮娜,其余的圣女就老实了。”害群之马,是坚决不能留的。 “还有猎犬的那个圣女——”列文阴冷地说,“这么久猎犬都拖延着没回来,八成也是出问题了。必要的时候,都不留!” 猎犬并没有忘记自己在双塔还有一个签订了血契的圣女。虽然俩人的关系一向糟糕,那位圣女避他如避蛇蝎,但毕竟是因为有她的存在,才延缓了他的疯狂。更要紧的是,血契把两人的性命联结在一起,猎犬可还不想死呢。 所以他想把自己的圣女从双塔里偷出来,这样即使不可能给她真正的自由,也能让她在长云领过上“相对自由”的日子——她是大商人的私生女,受过教育,在夜校或者幼儿园教人识字总是不成问题的。 因此在确定暂时没法深入黑水沼泽去探寻那块空间碎片之后,他就向陆希申请回双塔大教堂去“偷人”。 “现在不能先动手,但你在那边观察一下情况倒是可以。”陆希是这么跟他说的。她和妮娜的计划要等冬季才会开始,现在让猎犬把自己的圣女偷走,无疑会打草惊蛇。 但是要回双塔,猎犬得有点成绩才行。 “就说我在寻找夏国的空间碎片,而且已经找到了一处,就在长云领的山里,你这段时间停留在这儿,就是为了找机会潜进去查看。”陆希决定把空间碎片的事儿交给猎犬当做成绩单,“不过等你进去的时候,只看见里面是一处宫殿,剩下了一些礼器,重要的东西都被我搬走了,但是因为你没法进入玫瑰城堡,所以到最后也不知道我从宫殿里得到了什么东西。” 当然,光是一处空间碎片,估计还不够份量,毕竟猎犬最后也没拿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所以陆希还给了他一份配方——香皂配方。 陆希并不怕香皂配方泄露出去,这东西用的是油脂,如果不能把油脂的成本降下来,就算拿到配方也是像鲸脂蜡烛一样,最后的价格仍旧居高不下。所以圣城拿到这个配方,最多也只能推出跟长云领一样的东西,陆希可不怕跟他们打价格战,毕竟她的人工才便宜——香皂工坊可没一个觉醒者,都是普通人。 如果圣城也跟她打价格战,那就更好了,陆希很希望看见香皂成为普罗大众日用品的那一天,就是不知道圣城高不高兴了。 第294节 于是猎犬就带着一枚指头大小的玉琮和香皂配方,返回了双塔大教堂。至于疾风,当然是被留在长云领了,理由是监视长云领,看他们还想做什么。 疾风对于这种安排并不反对,尽管他明白,不让他返回双塔是因为陆希不放心他,怕他会向审判所告密,但在长云领的日子挺好过的,作为骑士,虽然他现在的工作就是干一些力气活,比如说春耕的时候拉个犁,或者去煤矿挖矿,但因为他比普通人力气更大,一个顶仨,所以薪水也是拿三份。 虽然三份薪水也不能跟他在审判所时候拿的补贴相比,但长云领的东西却很便宜,甚至还有外面买不到的好东西——比如说那个巧克力蛋糕,外面只有贵族家的下午茶才能端得出来,但在青石城,他却能三不五时的吃到。 疾风不是什么狂信徒,相反,他在审判所其实也有几分混日子的意思。因为他看见了教会里一些腐败享乐的举动,也看得出来教会已经不是最初的教会,不像《教义》中宣扬的那么纯洁高尚了,所以他的信仰并不那么坚定纯粹,更像是个给主打工的。 既然是打工,那么在教会和在长云领其实也差不多。疾风不觉得自己能拯救世界,也没有跟魔鬼战斗到底的信念,他只是想凭借着骑士的身份,能给自己和家人一个比较好的生活。现在既然在长云领日子过得也不错,他也没有什么一定要回审判所去举报女公爵的意思,而是选择了随遇而安。 另外,尽管他并不高尚,但看多了长云领现在的情况,他心里也清楚——长云领这位女公爵,其实比教会做得更好。 也许,他应该把家人也接过来,都在长云领定居才好…… 疾风这样考虑的时候,猎犬已经一路穿过了几处领地。一出长云领,他就发现外头的情况有些糟糕了。 离得最近的绿云领向来是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因为树木覆盖率高,所以尽管没有下雨,领地内还不算太过干旱。但即使如此,绿云领的果树也打起了蔫,春季里花开得不多,现在结出的果子自然也是稀稀拉拉,只有耐旱的杏树情况好一些。但果农们已经慌了,因为这样下去,今年他们连税都交不上。 无计可施的果农们只有前往教堂,请求主教为果树祈福,但是并没有什么成效。而绿云领的休斯子爵正在王都过社交季,还不知道自己的领地已经变成什么样子了。 在下一处领地情况更糟糕,猎犬看到的是一片已经半枯的豆子地。领主是个小男爵,他倒是没去王都,因为以他的身份,即使去了王都也挤不进社交季那些高等的舞会。可是留在领地,他也同样没有办法,能做的也只是去教堂请牧师祈福。 而且,猎犬在那些田地附近的杂草里,看见了许多蝗虫。现在它们还是绿的,但已经有不少长出了翅膀。 “这些蝗虫你们得赶紧打死!”猎犬想到长云领上下的捕蝗行动,忍不住直接挤进了人群里,“不然会成蝗灾的。” “别胡说!”一个管事立刻过来要驱赶他,“你是从哪儿来的,怎么在这里胡说八道!我们领地有教会庇佑,所有的领民都是虔诚的信徒,主怎么会降下蝗灾给我们!” “难道你们没看见草丛里的蝗虫吗?”猎犬皱着眉头。在长云领呆了这段时间,他已经不知不觉地改变了许多,现在听见说什么蝗灾是主降下的,他竟然有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要知道从前他也是这样想的,那时候他的脑袋究竟怎么了,怎么就会相信只要虔诚地信仰光明神,就不会有灾害呢? 他正在这里试图说服这些人去捕蝗,那边站在田地里做祈福的牧师已经喊了起来:“是谁在打扰祈福?这是对主的不敬,主会惩罚我们的!” 顿时,愤怒与恐惧都转向了猎犬:“是这个人,这个人突然跑出来说什么蝗灾,他在诅咒我们!” “他一定是魔鬼的仆人!把他抓起来烧死,主才会原谅我们!” 猎犬向后退了一步,然后转身跑了。这么个小领地,领主身边也只有两个骑士侍从,骑的还是劣马,所以猎犬轻松就甩掉他们,直接离开了这处领地。 “我是魔鬼的仆人?”猎犬感觉到一阵荒谬。他不是魔鬼的仆人,他就是魔鬼本身。但可笑的是,他说的其实是对的,照着他说的做才能避免蝗灾,而现在这些人却把原本可以避免的灾祸当成是他的诅咒。 这就是一直以来教会宣传的,从前他也相信的东西。 事实上,有这种荒谬感觉的不止猎犬一个,还有早已经在王都就跟陆希分道扬镳的安东尼。 他一路向圣城行走,在每个领地都会去拜访当地的教堂,请他们修建水渠或者挖井,并且注意防治蝗虫。 然而,他没有成功过一次。 在小教堂里,他的身份还值得主持教堂的牧师敷衍一番——有人推托说这是领主的权力,他不能越俎代庖;有人表示平民忙于工作,再挖渠会累死他们的。等到他提出由教堂出钱雇佣的时候,这些人就一起哭起穷来。 至于大教堂,他一个主教的身份就不怎么够看了,因为主持教堂的至少也是一位主教,还比他年长。这些人客气地听了他的话,然后点头夸奖他的仁慈,并表示他可以离开这里去圣城了,干旱的事情,他们会向主祈祷,恳请主降下恩泽的。 也就是说,除了祈祷之外,他们不会再做什么,更不会拿出钱来修水渠。 安东尼就这么一路走过去。他离开的时候身上穿的是长云领的棉麻混纺袍子,虽然衣料柔软又凉爽,很适合夏季穿着,但毕竟不是圣城发的神官长袍,并不具有自洁功能。而这一路上,因为干旱的缘故,到处都是尘土飞扬,却找不到多少水来清洁。他走到最后,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土人。 即使是在从前苦行的时候,安东尼也没这么狼狈过。他并不畏惧阳光,觉醒光明能力之后,阳光的炙热对他已经不算什么,但尘土可是去不掉的,连他的金发现在都灰扑扑的,衣服就更不用说了。 他就这样走到了一处小领地,这领地附近是一片生荒地,而现在生荒地的野草都已经晒得发黄,草丛里跳着许多蝗虫,有些身上已经出现了鲜艳的条带和斑纹。 这是蝗灾的先兆…… 第358章 谁是魔鬼(二)、牧师的头巾下面是一对小小的角 安东尼还没睁开眼睛, 就感觉后脑一阵阵隐痛,脑袋里也嗡嗡作响。 他想抬手摸一摸痛处,但手不能动——他被绑住了。 炽热的阳光从头顶洒下来, 像坠落的火, 如果不是安东尼的能力与光有关,他现在可能都被晃得睁不开眼。 他踩在一堆木柴上面, 柴堆里树着一根长杆, 他就被绑在这根杆子上——这是一个简陋的火刑架。 火刑架!这是用来烧魔鬼和女巫的。 安东尼环视四周,他已经想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再往前推一段时间,他在这片领地外面的生荒地上,看到了许多的蝗虫。 旱情会造成粮食减产甚至绝收,但好歹还能留下点麦杆豆杆,再不行还有树皮可剥。但蝗灾一来, 铺天盖地, 把所有人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席卷一空, 所有的人就真的只能去挖草根了。 所以看到这些蝗虫——尤其是那些颜色鲜艳的,据女公爵说这种蝗虫体内已经出现了毒素, 连鸟都不愿意捕食, 所以它们一旦成群就没有天敌能够限制, 将开始吃光一切的恐怖旅行——安东尼就急了。 他脱下已经快磨破的袍子,没头没脑地在草丛里扑了一半,抓了一包蝗虫, 然后带着这些蝗虫径直进入了这片领地——这次他不打算找当地的牧师了,他准备去找领主, 跟他讨厌的贵族打一打交道。这些蝗虫吃的可是他的粮食, 他难道能不管吗? 然而他刚进领地, 就看见了一群穿着破烂的人, 这些人手里拿着锄头和木棍,似乎在搜索什么。安东尼向他们走过去,想要询问一下当地的旱情,以及领主的性情——他希望能够遇到一个稍微有点儿像女公爵的,只要知道闹出灾来饿死的是他的领民就可以了。 可是他还没说两句话,后脑就传来尖锐的疼痛,有人在后面击打了他的头部,把他打晕了。 把他打晕了!安东尼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打他? 而且从他现在后脑还在隐隐作痛,就能看出来下手的人真是使了大力气,要知道他可是个觉醒者,换了普通人现在大概已经被打死了! 这些农夫是怎么回事,随便就要打死进入领地的神官?他们疯了吗?还是当地的领主发了疯? 不,不对。安东尼想到自己身上的衣服,猛然发现他现在从外表是看不出神官身份的。毕竟他穿的不再是教会的袍服,而是普通的长袍——长云领是不允许穿神官袍子的,他跟医院里那些人穿的一样,是白色的短袍,只到膝盖。 但是,这也不是他们随便就要打死人的理由吧? 捆住安东尼的只是普通的麻绳,虽然粗硬,但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安东尼却没有立刻挣脱开来,他想看看这片领地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很快答案就来了。 一群穿着破烂的平民,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四面八方向火刑架聚拢了过来,有人在尖声地喊着:“就是那个魔鬼!用锄头砸他的头都打不死,他一定是魔鬼!” “我不是魔鬼。”安东尼只觉得愤怒又可笑,“你们难道不知道神恩者跟普通人不一样吗?” “神恩者?”有人畏怯起来,“我们打了一个神恩者?” “别听他的!”又有人叫喊,“他就是魔鬼,他带着蝗虫进入我们领地,蝗灾就要来了!” 原来是因为他捕捉的那包蝗虫?安东尼觉得更荒谬了:“原来你们还知道蝗虫已经在你们领地外面出现了,那还不赶紧去捕捉杀掉啊!”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平民穿得还算整齐,看起来在这群人里还算是家境最好的。他指着安东尼仇恨地说:“牧师说了,这是有人做恶,神才降下惩罚。只要我们虔诚向神祈祷,蝗灾是不会进入我们的领地的。但是你现在打死了神降下的蝗虫,还把尸体带进我们领地,这样蝗灾就也会进来了。你这个魔鬼,你要害死我们了!” “魔鬼!魔鬼!”四周的人又愤怒起来,忘记了刚才的畏怯,都大喊起来,“烧死他,烧死魔鬼,这样主才会宽恕我们!” 这样的场景,安东尼从前是见过的。在烧女巫的时候,人群也是这样愤慨和激动的,只不过今天站在柴堆上要被烧掉的人,是他。 “蝗虫就出现在你们领地旁边,怎么可能不进入你们的领地!”安东尼想起了女公爵的话,这些人都是愚昧无知的,但也是可怜的,因为他们所有的见识都是被别人灌输的,哪怕是错误也不自知。他们是被欺骗的人,而欺骗他们的人,才是真正的有罪。 他试图给他们讲一讲道理:“你们说你们虔诚,那么现在你们的田地怎么样了?就算蝗虫还没有来,你们田里的麦子和豆子就长得好吗?这又是因为你们做错什么了吗?” 有几个人安静了一些。因为安东尼说得并没错,即使没有蝗虫,他们的田地也干涸得不像样子了,结出来的麦粒和豆粒几乎没有,而且看起来都快要干死了。但是教堂的牧师却只说蝗灾,绝口不提干旱的事情,只让他们知道,蝗灾过后,其余的领地会比他们的领地还要凄惨,但——他们就算躲过了蝗灾,今年的日子就好过了吗? 但是更多的人是不听安东尼说话的。为首的那个平民往远处看了看,大声喊道:“牧师来了!让牧师点起净化之火,烧掉这个魔鬼,解除我们的灾祸!” 安东尼正想看看这里的牧师是个什么样的废物。他抬头也看过去,却发现那个穿着牧师长袍的人,大热的天气竟然在脑袋上戴了兜帽,里头还裹了一条头巾。 戴兜帽还可以说是遮挡阳光,裹头巾是为什么?难不成这样的天气还怕见风吗? 来的不仅仅是牧师,还有当地的领主,看着安东尼的目光又是厌恶又是恐惧:“牧师大人,快点烧掉他吧!正像您所说的那样,真有魔鬼要把蝗灾带进我的领地。今年这是怎么了,烧掉一个女巫还不算完,到底是谁在我的领地里惹怒了神明啊?” “这都是因为人们不再遵从主的教导了。”牧师瓮声瓮气地说,“他们懒惰,贪图享乐,不想干活却想得到报酬。贵族也是,只想着自己享受,对神明的供奉却吝啬不堪……” 他说这话的时候,领主脸上明显有些不悦,但最终还是没反驳,只是敷衍地接了一句:“您说得对,确实有人不那么虔诚了……” 狗咬狗。安东尼脑海里不怎么合时宜地冒出这个词儿,然后他忍不住笑了。女公爵曾经讲过的那些话,现在简直就是在他眼前活灵活现地上演了。一个在这种时候还不忘为自己的教堂敛财,一个则是在这种时候也不肯松口拿出哪怕多一枚金币来…… “魔鬼在笑!”牧师指着安东尼,把一腔闷气都发泄到了他身上,“他已经把蝗灾带进了我们的教区!现在立刻烧死他,然后向主祈祷,把我们所有的财产都奉献给主,乞求主的宽恕。只有所有的人都虔诚,才能避过这次灾祸!否则——” “否则怎么样呢?”安东尼反问,“旱灾早就开始了,田地里的小麦和豆子就是证据。蝗灾也马上要到来了,都是因为你只知道索取贡奉,却不知道提前为灾祸做些准备。现在灾祸根本无可避免,你却在这里把所有的罪名都推给别人。等蝗灾来了,你只要随便指定一个人说他不够虔诚,就能把罪推给他,对不对?你的祈福不能让小麦和豆子抗过旱灾,你的无所作为让蝗虫肆虐,最后,你就把自己的无能随便推给一个‘不虔诚’的人,自己就没事了,是吧?” 这种把戏,女公爵早就看透了也说透了。用“不虔诚”来推脱责任是最方便的,因为谁也不能把自己的心剖出来让人看,即使剖出来了,又如何衡量虔诚与不虔诚呢?还不只靠牧师一张嘴! “你这个魔鬼,你怎么敢诋毁主的神官!”牧师慌张起来,他觉得有点不妙了,“快,快给我火把!”赶紧把这个家伙烧死,不能让他再说了。 然而就在他将火把丢上柴堆的时候,安东尼身上猛然爆发出刺目的白光,仿佛有两扇光的羽翼在他背后张开,粗硬的麻绳瞬间就断成了几截,而他踩着已经腾起火焰的柴堆走下来,毫发未伤。 “我的眼睛!”牧师捂住了眼睛,痛苦地喊叫,“这个魔鬼,快杀死他!” 然而没有人动。所有人看见了那白光,这是神恩的光辉啊,比牧师平常展示出来的那种乳白的微光不知要明亮多少倍!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魔鬼呢? 安东尼一直走到牧师的面前,伸手扯下了他的兜帽——他倒要看看,这个牧师在头巾底下遮掩了什么! 牧师还闭着眼睛,安东尼刚才爆发出的白光大部分都是对着他来的,现在他双眼刺痛得根本睁不开,只有眼泪不停地往外冒。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躲不开安东尼的手,头巾直接被扯了下来。 瞬间空地上的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牧师的头巾下面是一对小小的角,虽然只有手指长短,但那确实是一对角,正树立在他的额头两侧,像一对缩小的山羊尖角,颜色还是黑的。 “魔,魔,魔,魔鬼啊!”刚才还站在牧师身边的领主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一步蹿出老远,“牧师——不,这不是牧师,这是魔鬼,是魔鬼啊!主啊,难怪神要降下灾祸,我的领地里居然出现了魔鬼!主啊,主啊,我可什么都不知道,请您宽恕我啊!” 他直接就要跪下祈祷了,而牧师还在徒劳地喊着:“不,我不是魔鬼!是这个外乡来的魔鬼,他带来的力量污染了我,只要把他烧死,我就能恢复正常!” 但是现在已经没人听他说话了,领主一边跪在地上祈祷,一边大声喊:“快把这个堕落的家伙抓起来,烧死他!” “烧死他!”惊恐的平民们齐声喊道,接着他们涌了上来。 “我不是魔鬼!”牧师在这个时候终于治好了自己的眼睛,他伸出双手,手上也亮起了乳白色的微光,“你们看,我不是魔鬼!” 安东尼看着牧师手上的白光,虽然微弱,但那乳白的颜色确实是神恩之光。可是这时候还有谁会听他的,跑在最前面的平民一把抓住他的手,就把他按在了地上…… “神官大人!”领主祈祷了两句,猛然想起来身边站着一位仿佛等级非常高的神官,连忙又转向安东尼,“请您带领我们祈祷吧,保佑我们不受——” “去抓蝗虫。”安东尼不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 “啊?”领主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有些茫然地看了一眼周围的人。那些人也终于醒悟过来,都向着安东尼跪了下来:“神官大人,我们都是虔诚的信徒啊!” 安东尼感觉自己的太阳穴都在崩崩直跳:“都起来,马上去抓蝗虫!趁着蝗灾还没有发生,快点!” “可是——”有人小声说,“那是主的惩罚,我们怎么能反抗呢?牧师说——”他说到这里,忽然之间想起来牧师已经变成魔鬼了,连忙改口说道,“一定是这个家伙引来了主的愤怒,我们赶紧把他烧死,主一定就会宽恕我们了。” 安东尼感觉自己脑袋里有根弦崩地一声断了。 “都给我滚起来,去捉蝗虫!”他从来没有这么失态地喊了起来,“烧死他有什么用!蝗虫难道会减少一只吗?滚起来,去捉!”他直接用一只手就把领主从地上拎了起来,“召集你所有的人,都给我去捉蝗虫!你,你也一起去!” 在他身上,白光又炸开了,领主只觉得扑面一阵灼热,好像要把他烤焦了似的,吓得再也不敢说一句废话,连忙转头冲管事喊道:“快去找管家,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给我出来捉蝗虫!” 于是所有的人,上到佝偻着腰的老人,下到才会走路的孩子,都从领地的边缘开始,排成一线向荒地推进。每个人手里有拿着破衣服的,有拿着树枝的,甚至还有拿着家里的床板的,只有领主家派出来的,手里拿的是装东西的麻布口袋,甚至还有一张鱼网。 虽然东西简陋,但草地里的蝗虫已经多到用力扑下去总能兜到一两只的程度了。安东尼一边拿着一个口袋捕捉蝗虫,一边大声地说:“这些绿色的蝗虫用火烤熟就能吃!” 一边说,他一边直接捉起几只捏在手中,白光闪过,蝗虫被直接烧成了焦炭,但散发出来的味道倒还是带着几分焦香的。 没控制好火候……安东尼有些尴尬地又捉起两只——在火刑架上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的能力有所提升,就是没想到会提升这么一大截,以至于直接就把蝗虫给变成焦炭了。 第295节 这次他控制得好多了,绿色的蝗虫变成了焦黄色,果然散发出一种蛋白质烤过之后的香气。这香气对领主来说不值一提,但对那些平民来说,这可是一块肉呀!两边立刻就有人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 但是还是有扫兴的人,小声地说:“这是主降下的——能吃吗?” 安东尼随手把烤好的蝗虫分给身边的孩子:“这不是主降下的惩罚,只是天旱之后出现的灾害,当然可以吃。” “可是教义里说,因为有人不敬神明,所以神从天降下火雨、沙尘、蝗虫……” 安东尼第一次感觉《教义》要是没有就好了:“那是有些人假编了一些话来骗人,教义里没有那么说!” 他睁眼说瞎话,但是这些平民却相信了。毕竟他们都是大字不识一个,从来也没有读过《教义》,又怎么知道里头到底写了什么呢? 于是有人恍然大悟:“一定是那个牧师,他早就堕落了,编造一些假话来骗我们!” “对对!他一定是魔鬼的仆人,应该烧死他!” 安东尼用口袋兜住几只蝗虫,不无讽刺地想:到底谁是魔鬼呢?牧师讲的都确实是教义上的话,然而现在,这些平民其实更愿意相信他的话,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多吃到一块肉了。 正当他这样想着的时候,捕蝗战线已经推进了两百米,眼看离着领地的农田已经远了,有些人明显地松了口气。但就在这时候,前方的深草里忽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一大群蝗虫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展开翅膀往空中飞去。 而且它们这一飞,就像引发了连锁反应,在更前方的荒地里,竟跟着又飞起一群又一群的蝗虫——转眼之间,成百上千的蝗虫就像一团乌云,腾起在了半空之中…… 第359章 谁是魔鬼(三)、圣城附近同样出现了蝗灾 谁也没想到, 生荒地里会藏着这么多的蝗虫。 蝗群飞腾而起的时候,安东尼第一个反应过来。他一张手,白色的光线就像扇子一样铺开, 凡是被白光撞上的蝗虫, 身体都被切成两半,稍微挨着擦着, 翅膀腿什么的也会顷刻就被烧成焦炭。 一时间, 噼哩啪啦的蝗虫像雨点一样又掉了下来。 但是光线之间毕竟是有空隙的,且扇形的光线越向远处就间隔越大,而蝗虫又实在太多,被光线击落的不过九牛一毛而已,丝毫也不影响蝗群的密度。 安东尼皱紧眉头,空中的光线发生了变化, 从扇子样的铺开变成了横竖交叠的光网。网线之间的间隙陡然变小, 而且两道光线交叉的地方, 亮度再次增加,几乎跟正午的阳光一般, 让人不敢注视。 光网的空隙虽然足够一两只蝗虫钻过去, 但温度太高, 蝗虫的翅膀受不住这灼烧,只要轻轻一蹭就变成了飞灰——现在掉下来的蝗虫已经是成片成片了。 只是蝗虫实在太多了。尽管在安东尼的光线能遍及的范围内,八成的蝗虫都被他的光网罩了下来, 但在这区域之外,仍旧有成百上千的蝗虫飞腾而起, 化为了一片巨大的蝗群, 离开生荒地, 就向领地之内的农田飞去。 “还愣着干什么!”安东尼大声喊道, “回去杀蝗虫啊!” “完,完了——”已经有人哭了起来,“那个魔鬼,他引来了主的惩罚……” 然而到底还有人脑袋清醒一点,拔腿就往回跑。 蝗群已经落入了农田。其实农田里的庄稼都快干死了,也没结多少籽实。但是蝗虫毫不挑剔,什么麦杆豆株,就连田梗边上老得嚼不动的野菜,它们也照吃不误。 人们冲进田里疯狂地打着蝗虫——这会儿没人管这是不是主降下的惩罚了,谁都知道,被它们吃过之后,这里将留不下任何食物! 而且蝗虫不仅吃庄稼,就连穷人的茅屋顶上铺下的树叶和茅草,它们也照啃不误。当它们离开的时候,田地变成了裸露的灰黄色,树木则被啃得树皮都不剩,露出了木质部的惨白,仿佛是被剥去皮肉的白骨,沉默且凄惨地站在光秃秃的大地上。 田地里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哭嚎声。 安东尼站了片刻,然后转身去了教堂。 已经魔化的牧师被捆着扔在教堂门口,刚才的蝗虫群毫无差别地洗劫了教堂,教堂里的花木也同样被啃光了,连同牧师身上的袍子都被啃掉了一截。 “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安东尼低头看着他。 他是不相信什么被黑暗污染之类的话的,毕竟也是在女公爵那里受过了教育的人,牧师这样子,只可能是觉醒的方向发生了改变,就跟他当初一样。然而他是因为受到了女公爵证明无神的冲击,牧师又身上又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牧师两眼发直,“我什么都没做,我是虔诚的,一定是这个领地里有人不虔诚,引来了魔鬼,污染了我……我是虔诚的——主啊,为什么要给我这样的惩罚,我是虔诚的啊!” 安东尼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了,但他还是想说:“你是虔诚的?《教义》里是怎么说的?神官是为主放牧羔羊的牧羊人,但牧羊人也会爱护羊群,给它们找到最好的水和草。而你做了什么?平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你喂饱他们了吗?天气干旱,庄稼歉收,你想过拯救吗?蝗灾就在眼前,你甚至不知道召集平民去捕蝗,却在这里捏造谎言,屠杀外乡人。你是虔诚的?主要你这样的虔诚信徒有什么用呢?” 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教堂。领地小,教堂也小,但比起这片领地上那些平民盖着茅草的土屋来说,仍旧可算是华丽的了。不说别的,在这么干旱炎热的天气里,教堂的花园竟然还是有花朵开放的,这简直是奢侈到了极点! 当然,现在没有了。教堂的防护罩已经被成群结队的蝗虫撞破,虽然撞死在防护罩上的蝗虫厚厚地落了一层,但到底是将防护罩消耗一空——毕竟这样的小教堂,防护罩的能量也是有限的——然后花园里所有的绿色也都被啃光了。 “你真该死。”安东尼平静地说,“本来你可以说服领主一起打井挖渠,捕杀蝗虫,多活一些庄稼,就能少饿死几个人。但是你什么都没做,甚至还不让平民去捕蝗,眼睁睁看着他们没了庄稼之后饿死。你即使没有长出这对角,也跟魔鬼没什么两样。” “我,我为什么该死!”牧师挣扎着,“所有的人都这样做,我又没做错什么。打井挖渠那是贵族的责任,我为田地祈福了,也给他们治疗了,凭什么要怪我!这是神降下的惩罚,不关我的事!” “就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太多,所以神才会降下惩罚。”安东尼冷冷地说,“如果真的有神,看见教会变成这个样子,也一定会发怒的。” 牧师尽管是在现在这种状态,但多年讲道的敏锐还是让他捕捉到了安东尼的话:“什,什么?什么叫做‘如果真的有神’?你,你竟然怀疑至高无上的主的存在吗?你,你才是魔鬼!” 然而他的喊叫毫无用处。从田地里赶过来的愤怒的平民蜂拥而上,一边谩骂着拳打脚踢,一边把他拖向了火刑架,同时还高喊着:“烧死魔鬼!” 牧师试图把自己蜷起来躲避拳脚:“我,我不是魔鬼。我也是认真给田地祈福的呀,我还给你们治疗过寒症和热症。冬天的时候我也给你们施舍过热粥……” 但是他的声音淹没在人群愤怒的喊声之中,他被拖上柴堆,捆在了原先捆绑安东尼的木杆上。 已经魔化的牧师这时才想起用力挣扎来——他做神官太久了,除了祈福与治疗之外他几乎什么也不做,甚至都忘记了自己的手脚也是可以拿来战斗的。 在魔化之后,其实他的力量已经大大增加,麻绳都有些捆不住他。如果他早点发现自己的力量,也许在众人忙着捕蝗的时候他已经可以挣断绳索跑掉了。然而现在却晚了,领主身边的一个骑士侍从抡起刀背狠砸他的四肢,把他的手臂和双腿都打断了。 然后火点起来了,火焰跳跃着吞没了他,只留下持续不断的凄惨嚎叫。 安东尼面无表情地看着,耳朵里却有一个小声音在对他说:“瞧瞧,这就是你所说的不可或缺的信仰。信仰让这些平民愚昧无知,又让他们残忍而不自知。他们真的需要信仰吗?” “这是教会的错——”安东尼低声地反驳着耳朵里的声音,“信仰不是坏事,坏的是不正确的信仰。所以教会才需要改变,改变到像当初一样……” 他不再听耳朵里那个小声音说什么,而是转身走进了教堂。 教堂的库房甚至没有上锁,因为没有人敢冲进教堂来偷抢东西。安东尼打开库房,看着里头那一堆香料和葡萄酒,简直想把那牧师拖出来再烧一遍——粮食呢!每年收上来的十一税,那些粮食呢! 教堂里头的执事腿已经吓软了,生怕自己也被拖去烧死,哆哆嗦嗦地说:“粮食不好保存,每年送一些去圣城,另,另一些就换成金币和,和别的东西……”光放一仓库的粮食有什么用啊,教堂里的人又吃不了那么多,难道就每天喝豆粥吃干面包吗?自然是要跟商人换香料啊、酒啊、肉啊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来享受一下——那别的教堂,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安东尼搜遍了整个教堂,找出来的粮食也不算多,倒是有不少银器和金币,但在这个时候,恐怕也没有地方买粮了。 他又去找了领主,可是这位子爵家里跟教堂也差不多少,安东尼甚至在他家找到了长云领出的海鲜汁和巧克力,但是粮食也就那么一点儿。 “你这里有这么多仆人和奴隶,没有准备粮食?”安东尼觉得不可思议。教堂里头总共也就几个人而已,可是领主的庄园里却有一百多号人啊!现在仓库里的粮食,也就只够庄园里的人吃两个月而已,连冬天都过不去! “那,那个,不是今年马上就能收税了……”领主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大人如果是要收十一税,还,还得找那些穷鬼——我,我可以出一半……”他想起这位神官大人那张笼罩天空的光网,决定还是自己出点血。 “收税?”安东尼都快要气笑了,“这个时候你还想着收税!”他不由自主想起海风郡来,想起女公爵是怎么赈灾的。 可是,他现在没粮啊! 更糟糕的是,尽管教堂里有足够的金币,但他现在还能买到粮食吗?蝗群离开了这片领地,又向其它地方去了。如果那些领地的作派跟这里一样,那恐怕周围这一片地方,都不会剩下什么了。 只有圣城,只有圣城才会有粮食了…… 安东尼想得没错,附近这一带确实已经没有粮食可收了。他来得太晚了,生荒地已经孕育出了足够的蝗虫。而且不仅是生荒地,其余的领地上也有蝗虫,尤其是较大的领地,因为领主都在王都过社交季,对于草丛里日渐增多的蝗虫甚至根本没有人去注意,直到一片蝗云从远处飞来,而自家的土地上又飞起成片的蝗虫加入的时候,才慌了神。 但已经晚了,蝗群每过一片领地,规模就增加一些,而它们落到哪里,哪里就被吃得干干净净。到了后来,甚至有蝗虫直接落在人的身上,开始噬咬。 就连圣城附近,也同样出现了蝗灾。 教皇站在光辉大教堂的塔楼上,他的面前是一片巨大的水幕,水面如同镜子一般平滑,映出圣城外的情景。 巨大的神术保护罩笼罩住了大部分农田,而在保护罩外面,站着教会的守护骑士。 这大约也是奇观了——骑士来打蝗虫…… 就连这些骑士自己,也都觉得这简直是大材小用,自降身份。只不过这是教皇下的命令,谁也不能违抗罢了。 教皇的脸色却不太好看:“这些蝗虫有魔化的迹象。”他现在用自己的力量维持着圣城周围的广大神术阵,但也借由这个神术阵,掌控了整个圣城地区,所以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不对。 “蝗虫魔化?”跟在他身边的仍旧是于格,但是这次,连于格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魔化的意思,就是由普通野兽变成了魔兽,但魔化的虫子是很少见的,至今光明大陆上,也不过只有少数几种魔化昆虫,而且大部分等级很低,仅有极少数的地行蛛类和巨型蜈蚣算是中级魔兽,只有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中才有。 但昆虫的魔化,可怕之处在于其数量的巨大。 比如说魔蜂,单只的魔蜂只不过是毒液更厉害一点,但一个蜂窝里的蜂群数以百计,一起攻击起来的时候就十分难缠。 而现在的蝗群,这个数量却是以万计的…… 水镜上映出来的景象清晰如在目前,教皇调整水镜的视野角度,甚至能够看到飞来的蝗群之中,有许多颜色格外的鲜艳——橙黄的底色上遍布着黑色与绿色的条纹,体积也比其它蝗虫更加巨大,一对锯齿样的大腭,竟然在明亮的阳光底下反射着金属一样的冷光。 蝗群的先头部队只用了几分钟就跟骑士们的防线撞上了。 一时间骑士们各显神通。有人一剑扫出去,就有十几只蝗虫被冻成了冰雕;有人则是火球爆开,炸得周围的蝗虫缺头少腿。还有直接用斗气盾牌拍打的,凡撞上去的蝗虫都成了扁的…… 然而蝗虫大军无穷无尽,而且骑士们很快就发现,那种颜色极其鲜艳的蝗虫不好对付,它们的大腭甚至能够在斗气盾上咬下一块来。 “混蛋!”一个骑士土黄色的斗气盾竟然被咬出一个缺口,两只蝗虫直接从缺口钻了进来,落到他的手腕上,对着护腕没能遮盖的地方就咬了下去。 尖锐的大腭插进皮肤里,火灼般的疼痛立刻爆了开来——这些蝗虫竟然还有毒! 而在更高的地方,一些蝗虫越过骑士们的防线,一头撞上了防护罩。 圣城周围的各个教堂顶端,十字架亮起灿烂的金光,拉出无数道极细的金线,交织成了这张半圆形的大网。凡是撞在这张网上的蝗虫统统发出滋滋的声音,半焦的尸体被弹开,纷纷落地。 但是,蝗虫实在太多了,金网上开始是一点点地发亮,后来就是成片成片地亮起金光,将大量蝗虫的焦尸弹开,如同下雨一般往地上坠落。 可是那种变异的蝗虫,却能在金网上停留更久,甚至还有咬住了金线不撒口的,即使身体已经被烧焦了,大腭却仍旧牢牢地咬在金网上,带着它们的尸体晃晃悠悠。 教皇的脸色难看起来。这张网使用的可是他的力量。蝗虫攻击得越多,消耗他的力量就消耗得越多。 关于蝗灾他本来并不很在意,因为有神术阵在,蝗群根本进不了圣城。到时候圣城手握粮食,各国的王室都要来求援。 但没想到,蝗群里竟然也会出现了魔化的蝗虫,这样一来损耗将远比他预计的要大。假如只是损耗魔晶也就算了,可这损耗的是他的力量——不,不仅仅是力量,还有他的寿命呢! “默菲圣徒和路克菲西圣徒呢?” 于格明白教皇是什么意思。默菲圣徒擅长炼金术,用炼金武器来对付这些蝗虫应该是不错的。而路克菲西圣徒更是神官中少有的高武力者,手下也有一批走骑士线路的神官,但是这个时候,他却并没出现在防护线上。 要是说起来,教会的神官是不战斗的,所以要战斗也是骑士团出动。但是路克菲西圣徒平常总强调武力的重要性,这个时候却不出手,明显就是别有用心了。 一个掌握经济,一个掌握武力,却都不出力…… 于格垂下眼睛,在心里暗暗地笑了一声——教会的内斗已经明晃晃地摆在面儿上了,真是太好看了。 第360章 谁是魔鬼(四)、信仰需要他们自己放弃…… 圣城此时并不知道, 他们吸引的是光明大陆上最大的一波蝗潮,也不知道他们吸引蝗潮的原因。但是不管怎么样,圣城分走这波蝗潮, 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圣城背后的一部分领地, 并且减轻了其它领地的压力。 然而也仅仅就是“一定程度上”了,因为出现蝗灾的领地实在不少, 哪怕是从未见过蝗灾的南联邦诸国, 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蝗群。 千岛之国自然也不例外。幸好海岛之上本来蝗虫就少,即使繁殖起来数目也不是很大。但糟糕的是它们无处可飞,所以如果不捕杀干净,就永远会在岛上吃吃吃,直到把一切都吃干净为止。 当然,就算没有蝗灾, 千岛之国今年的日子也非常糟糕, 因为他们大面积推广的垂穗麦, 实在需要太多的水了。 千岛之国作为众多海岛组成的国家,用水基本靠降雨。较大的岛屿上都有河流, 看起来水源丰富, 但这些河流都是有足够的降水才形成的, 今年降水量骤减,河流也跟着萎缩,效果极其明显。 偏偏往年种小麦的时候嫌水多, 今年种了新作物,只嫌水不够多。而且没有了降雨, 要靠人力汲水浇灌, 又怎么来得及?种田的奴隶累死了不少, 但田里的垂穗麦却既黄且瘪, 看起来竟然还不如往年种的小麦和豆子,怎能让各岛的领主不生抱怨呢? 第296节 珍珠岛上却是另一番情景。老王的奴隶们都在田间割麦子。今年没有神官祈福,可是麦子却比有神官祈福的那些年长得还好。 奴隶们只是直观地觉得麦子长得好,但老王现在就在何塞旁边,听着何塞带来的那个塔尼娅的报告,才更深刻地明白了种地原来不是光扔下种子这么简单。 “随机采样一千五百株,平均分蘖数为2.9,平均每穗麦粒数为31。”虽然是在老王和王子面前,塔尼娅也是毫不紧张,侃侃而谈,使得那几个被她挑选来采样的女奴隶在一旁佩服之极,“从前没有进行过采样记录,只能根据在奴隶中的调查以及往年产量推断,之前的平均分蘖数在2.2左右,平均每穗麦粒数为22-25。另外,今年出苗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往年的出苗率,大概在百分之八十五左右,虽无确切数字,但大致可以断定,这里的祈福,应该是增加种子活力的。。” 老王忍不住问:“分蘖数是什么意思?” 塔尼娅解释:“就是一颗麦粒在发芽长成麦子之后,还可以从根部再生出分枝来,这个分枝同样可以长成麦子并且结穗。分蘖的数量受到水、肥、光照和温度的影响,会有高低变化。” 老王不知道为什么麦子还能再生出分枝,但他听明白了,多分蘖一次,就等于多了一个麦穗,就等于一棵麦子变成了两颗,产量自然往上翻。往年平均每棵麦子能分出一个分蘖来,今年却能分出将近两个来,这不一下子就把产量往上提了将近三分之一吗?再加上每穗的麦粒数增加——不用神官祈福,可却比有神官祈福还要丰收! 塔尼娅很实事求是地说:“今年的气候比较适合,如果按照往年的降水量,产量是会降低一些的。这里确实不太适合种植小麦。”海岛的雨季那是哗哗个没完,就算及时排水,光照也会受影响,这可是普通人没法改变的因素了。 老王一听这话,又不免忧愁起来:“那要怎么办才好?” 何塞问道:“木薯怎么样?” “木薯的种植经验还不足。”塔尼娅一板一眼地回答,“之前只在长云领种过一季,而且跟这里的情况完全不同,所以现在只能说长势不错,应该可以提前收获,预估产量不会低于长云领的亩产。” 之前在长云领种的时候,气候可比千岛之国要干一些,土地也不一样——千岛之国雨水太多,又不知道施肥,泥土里的不少营养都被雨水带走了,土地其实有些贫瘠,所以被祈福过的种子纵然活力好能发芽,后续也长不好。 这些关于海岛的知识,在塔尼娅来千岛之国之前,陆希就跟她讲过了,所以塔尼娅心里也是有底的,来了之后,重点就在施肥方面下功夫。目前她报上来的数其实是保守估计,因为千岛之国气候更温暖,其实是比长云领更适合种植木薯的。 “另外,岛上出现了小型的蝗群,但是被我们及时扑灭了。其余两个岛目前的情况也相差无几。”塔尼娅结束了报告,轻轻呼了口气。 她不是因为在一位老国王和王子面前做报告而紧张,而是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还算做得不错,不枉女公爵信任她,让她来负责指导千岛之国的农业。 指导一个王国的农业哎!对于一个农夫家的女儿,这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呢!这不就是像首席大臣那样的大官吏吗? 当然,现在她只能管到三个岛,但等何塞骑士——不,是何塞王子做了国王,整个千岛之国的农田,不都能归她管了嘛。 而且她还是个女人!是连种地都嫌力气不够大的女人。现在却因为掌握了知识,可以来指导这些男人们种地! 塔尼娅再次感觉到了知识的力量,她庆幸自己在长云领的时候认真学习,并且暗暗决定还要继续学习下去——她还有好多事情都没弄清楚呢。比如说雨水带走的营养都有哪些,具体要补充什么样的肥料,以及这些肥料里起作用的究竟是哪些成份之类,要学的多着呢。 老王问道:“长云领那些木薯的——亩产是多少?”他已经吃过何塞带来的木薯,当然不加调料的情况下对一位国王来说不算什么美食,但确实能填饱肚子,而且质地松软,如果细嚼,还有一种淡淡的甜味。 这样的粮食,对于平民来说可比煮豆子好太多了。假如产量也比豆子高的话——老王还没想完,就听塔尼娅回答道:“大概一千二百斤。” “什么?”老王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作为一位骑士,真呛到可太丢人了,“一千,一千二百斤?一亩地吗?你会不会搞错了?”一亩地,只能收不到五百斤豆子啊!这个数目已经比小麦高得多,就算木薯再多吧,一亩地收八百斤已经够吓人了,怎么,怎么可能有一千二呢? “父亲,她没有搞错。”何塞露出一点笑意,“木薯的产量就是这样。而且在我们千岛之国,只要好好种,这个产量还会上升。”根据陆希的说法,有足够的肥料,这个数字可以翻一番。 当然何塞没有把这个预估数字报出来,毕竟这是头一回种,还是等收获了再说:“什么时候能收获?” “正常生长期是三百天,”塔尼娅回答,“应该在雾月收获。但其实木薯没有明显的成熟期,如果有需要的话,提前一点收获也可以,只是会稍微影响一点产量。” 她看了何塞一眼,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毕竟在其它岛屿上,减产甚至绝收,已成定局。 老王也想起了其它的岛屿:“何塞——” 何塞没有让他说完:“父亲,您知道现在王宫和教会是怎么说的吗?” 老王尽管偏居一隅,却也不是闭目塞听,当然知道外头的消息。花月的时候,天气其实就已经干热难耐了,地里的水稻全都蔫头蔫脑,那些种了水稻的岛屿就已经慌起来了。不单是平民,就连领主们也开始质疑——当初教会说得那么好,说这种垂穗麦怎么怎么适合千岛之国,怎么怎么是主感动于乌利圣徒的虔诚与仁慈,才专门降下的神物,比起何塞带来的木薯好上一千倍一万倍什么什么的,可是现在这结果,可跟当初吹的牛皮相去甚远啊! 领主们倒是不至于干旱一季就没饭吃了,可是这几年他们对教会也是有几分不满的,毕竟教会对于香料的收购越来越苛刻,影响他们的进项啊。 本来嘛,如果没得第二条路可选,领主们也没什么办法,顶多背后嘀咕几句。可是今年何塞回来了,还成为了大骑士,他们就有了第二条路可以走了。 教会许出了垂穗麦,何塞许出了木薯。因为垂穗麦是如小麦一般在阳光下结穗的,所以他们为了信仰选择了教会。可是,教会许下的居然是一张根本没法兑现的假支票!这样的话,他们当初干吗不选何塞呢? 新王当然是看得出来领主们的打算的,事实上他也很埋怨伯格尔红衣主教,当初讲的天花乱坠,结果种下的垂穗麦就是个这? 这里不得不提一句,这位新王,在天气炎热,田地浇不过来的时候,也根本没想过让自己手下有水系能力的骑士去帮忙。他就是那么看着田地干涸,作物因缺水而枯萎,然后去抱怨教会,却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出点力的。 相比之下,伯格尔倒是还让自己教堂里的骑士去浇过水,甚至他自己还带着一群主教和牧师又去做过祈福。无奈几个骑士面对十几个岛屿上的稻田就是杯水车薪,而神官们的祈福有增加作物活力的——这个倒能让庄稼振奋一下精神,但振奋之后也没有水,这精神也就维持不了几天,照样还是蔫下去;也有增加日照的——这就纯属帮倒忙,庄稼死得更快;只有一两个小牧师的能力是增加土地肥力,但也跟骑士们一样——区区一两人,救不了十几个岛。 所以伯格尔的努力也就是垂死挣扎,根本无法扭转乾坤了。他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也就放弃了土地,转而开始琢磨给自己找一个借口了。 所以现在外面的传言就是:旱灾是何塞带来的,他是召唤了魔王,做了魔王的仆人,才能得到魔王的力量成为一名黑暗大骑士的。而他成为大骑士,付出的代价就是整个千岛之国,他带来旱灾,要把整个千岛之国的民众都献祭给魔王。 他带来的木薯就是魔鬼的食物,凡是吃了木薯的人,灵魂都会落入无尽深渊,再也无法被主所救赎,永不可能升上光明之山了。 “您看——”何塞平静地说,“他们还觉得我是魔鬼呢,即使我给他们木薯,他们会吃吗?” 老王嘴唇翕动:“还有麦子……”但他只说了半句就没了声音——今年三个岛上都只选了一些最好的地种了麦子,面积有限,哪怕产量有大幅提高,也不可能供应整个千岛之国。要救济饥民,还得靠木薯。 “我现在把木薯拿出去,他们只会觉得我要诱惑他们堕落。”何塞淡淡地说,“我想,不到吃完树皮草根,他们不会愿意接受木薯的。” 他知道女公爵对自己的领民是怎么做的,但他也知道他做不到。要掀翻新王,就要连千岛之国的教会一起掀翻,他要等一个时机,等到那些平民终于发现教会和新王都不能拯救他们的时候,他的援手才弥足珍贵。 就像之前他急急地带着人来歼杀变异海兽,来解大珊瑚岛之围。他以为自己这样就能够让人们看清楚教会的嘴脸,结果呢?教会抛出一个垂穗麦,那些人就又对着教会摇起尾巴来了。 当然,这不能全怪平民。他们是被教会洗脑已久,一时不能醒悟也有情可原。而且他们受领主管辖,领主选择了教会,他们就只能跟着选择教会。 但是醒悟总是需要代价的。何塞垂下眼睛,自嘲地笑了一下。其实他在某些时候,做出的选择跟海因里希是一样的,说那家伙是魔鬼,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而坐在王位上的新王,还有那位红衣主教伯格尔,对平民的生命更是丝毫不放在眼里。他们这些人,到底谁才是魔鬼? 老王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叹了口气:“当初本来……王位也确实应该是你的……” “这跟当初没有关系。”何塞抬了抬眼皮,“如果千岛之国的人安居乐业,我也不会回来。但是千岛之国现在成什么样子了?粮食不能自给,香料又完全依靠圣城消化,命脉都被捏在圣城手里,这究竟是我们自己的国家,还是圣城的附庸?可能连附庸都不算,圣城就是打算把南联邦诸国都收在手里,吸南联邦的血罢了。” 他抬起头来,眼神已经变得坚定:“不能容许教会再留在千岛之国,也不允许千岛之国内再有对教会的信仰。至于新王——即使没有我,他也会种植水稻的,他只是教会的傀儡罢了,考虑的只是自己的王位是否稳固,绝不会考虑千岛之国的国民日子过不过得下去。但是放弃信仰不是别人能够强迫得了的,必须由国民自己选择。也用不了多久了……”最多撑到冬季,那个时候,木薯也正好收获。 第361章 谁是魔鬼(五)、烧掉两个女巫,自然能够得到神的宽恕 旱情与蝗灾一个接一个地发生, 王都终于也无法维持歌舞升平的假象了。 “你要回双塔大教堂吗?”朱丽亚公主赶到妮娜的住处,很有些恋恋不舍,“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回去啊?是列文大人让你回去的吗?” “不是。”正相反, 列文独自回了双塔, 反而让妮娜有些不安了。前几天珊多拉私下里告诉她,听说黄金领那边有些关于列文的传言, 妮娜就很担心是尤兰一时冲动放出去的消息。现在她们暂时还无法脱离双塔, 如果引起了列文的警惕,尤兰可能就危险了。 偏偏这段时间,面具又被派去了外面,妮娜失去了跟尤兰联系的渠道,心里越发担忧了。 而且,现在她留在王都也没有什么用处。朱丽亚公主目前身体状况稳定, 她的医术可谓是无用武之地。之前她还曾想过给王都的平民做免费治疗, 但现在——圣光能治病, 却不能疗饥,而且这个时候, 她已经不适合再以教会的名义做什么了。 也许她心里也藏着一个魔鬼——妮娜默默地想。明知道王都时时都有需要治疗的人, 但因为这时候不能再给教会增加筹码, 所以就算有治疗的能力也不出手,坐看那些平民因为医治无门而痛苦,这早就违背了她在《教义》中所学到的仁慈与宽恕之道。 “或许我死后也会坠入地狱——”妮娜低声自语了一句。从陆希那里, 她接受了地狱这个词汇——无尽深渊只是魔族的居处,地狱才是有罪的人死后所归。 朱丽亚公主没听清楚:“什么?你要去哪里?” 露西曾说过她死后可能会下地狱, 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们可以一起去地狱, 在那里仍旧做好朋友——妮娜想着, 笑了一下:“没什么。就是暂时跟殿下道个别。另外——”到了嘴边的话打了个转,还是被咽了回去,“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说了也没有什么用处。国王仍旧深居简出,除了香薰蜡烛对别的都不感兴趣,朱丽亚公主毫无实权,就算能说动她出面施舍那些饥民,她大概也拿不出什么东西来。 再说,王室——不,应该说整个贵族阶层都已经腐烂了,想着靠一位出淤泥而不染的公主挽回局面,既不可能,也没有意义。 所以妮娜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就离开了王宫。 外面仍旧是晴天,然而现在的晴朗却让人心里发寒——蓝得有些可怕的天空中,连一丝云彩都没有,只有太阳毫无遮掩地挂在天上,肆无忌惮地把光和热洒向大地。 妮娜看见教堂门前有人在跪着祈祷,不知是在祈祷下几场雨,还是在祈求教会能够出面,代他们向神祈求宽恕。但是祈祷的人并不多,因为跪在那样毫无荫蔽的地方,实在太热了。 正是一年里最炎热的季节,再加上没有雨水,到处都是尘土,一阵微风吹来就扑得人满头满脸。但就连这丝微风也是招人稀罕的,更多的时候是连风都没有,走在黄土的道路上,甚至看到的景物都有细微的扭曲,那是过热的空气上升时造成的。 妮娜沿路看见的农田基本都是黄色的,不是丰收的金黄,而是枯黄。有些人在地里把干瘪的麦穗割下来,大概还希冀着能从里头弄到几颗麦粒。但也有些地方,田地里跳着一些蝗虫,啃着那些麦杆…… 黄金领并不比王都好到哪里去。往年这个季节,金黄的麦子如同黄金的海洋一般,风一吹过就起伏着阵阵麦浪。但今年,麦田里几乎只剩下了光杆。 双塔大教堂门前也聚集着大量信徒,妮娜从后门进入了北塔。 一走上北塔的二层,就有房间的门打开,好几个学习小组的圣女都探出头来,向她用力招手:“妮娜姐,你总算回来了!” “出了什么事?”妮娜看她们的样子,心里就不禁一沉。 聚在房间里的几个年轻圣女立刻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来:“尤兰姐好几天不露面了,牧师说她跟着毒液出去了,可是她从前从没有出去过。” “听说还在查守夜人,我的守夜人这几天都黑着脸,我也不敢问究竟在查什么……” “红衣主教回来之后也神神秘秘的。” “那不是神秘吧,是外头闹蝗灾呢,信徒们都到教堂来祈祷了。”一个年轻圣女撇着嘴对妮娜说道,“前几天有好多蝗虫呢。但不知怎么的,没有落到我们的田地里,而是往南边飞了。现在都在说,是因为列文大人回来之后就为领地做祈祷,神感动于他的虔诚,所以驱赶了蝗虫——”。她算是小组里的激进派,表面上不显,其实已经接受了妮娜有意无意中透露的“无神”的观点,对于这种说法自然是嗤之以鼻。 当然,最让她不忿的其实还是外界对列文的赞誉。虽然她们都被关在北塔,但也听说了,列文在烈日之下脱去长袍,向神明许愿,让蝗虫来吞噬他的身躯,不要侵害黄金领的农田。 结果最终只有少数蝗虫落进了农田,大群则飞走了。这一下列文可真成了神一样的人物,拥过来做祈祷的信徒都跟疯了似的高呼着神明护佑,竟好像忘记了,即使没有蝗虫,田地也完蛋了。 “从刚进花月就没下过雨,庄稼都干死了——”说话的圣女也是从农夫家走出来的,对地里的事儿很清楚,“今年收不上来什么了,没有蝗虫也一样。如果蝗虫飞走是神明护佑,那旱灾又是怎么回事呢?” 如果是平常,妮娜肯定要夸赞她想得清楚。但现在她挂心尤兰:“尤兰失踪几天了?” “三天了。”年轻圣女立刻回答,“我有三天没见到她了。” 能去哪儿呢?妮娜咬着嘴唇想了想,忽然觉得北塔里似乎格外安静:“其他人呢?” “牧师们都去南塔准备做祈祷了。”年轻圣女冷笑着说,“列文大人展示了这样的神迹,那些人都已经管他叫圣徒了,所以要做一次隆重的祈祷,感谢神明带走了蝗群。” 都去准备祈祷,那这是个机会。妮娜很快下定了决心:“我要去地牢看看。”如果尤兰被抓了,那么最可能就是被关在地牢。 “那个——”年轻圣女犹豫了一下,递过来一把钥匙,“这个是伊丽莎白给我的。如果妮娜姐你今天不回来,我们也想去地牢看看。” “地牢的钥匙?”妮娜接过钥匙看了看,“我自己去,你们不要动。” “为什么?”年轻圣女急了,“我们也能帮忙!” “不!”妮娜坚决地说,“现在情况不明,你们都不要动。”她压低声音,“我们会有机会出去的,不要着急。就算我出了什么事,也一定会有人来接你们出去,所以你们都不要动!” 既然要行动就要快。妮娜觉得,她是悄悄离开王宫的,有可能现在列文还不知道她回来了,所以这个时候去地牢,应该是最合适的。 一切看起来跟她想的差不多,地牢的门锁着,但并没有人看守。而伊丽莎白给的钥匙虽然是自己用木头做的,但也打开了锁,妮娜顺利地走进了地牢。 地牢里很安静,两边的门都关着。妮娜挨个推,都推不开。也就是说,假如尤兰在这些牢房里,她是没法把人救出来的。 妮娜压抑着心中的焦急往前走,但是在通道拐弯的地方,她忽然看见了尤兰——尤兰趴在通道末端,后背的白袍被血染成了褐色,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失去了知觉。 假如尤兰是在某间牢房里,妮娜是不会贸然进去的,但尤兰现在趴在通道上,而且满身是血,妮娜就不由得着急起来,立刻往前走去,想把她翻过来看看究竟怎么样了。 但她刚走了两步,就觉得脚底下一软——坚硬的石板铺成的通道竟然会给人柔软的感觉,显然是有问题的。但是妮娜想退已经来不及了,地面上亮起一圈银色的符文,随即从这些符文上升腾起细细的银光,像一圈栅栏一样地围住了她。 随着银光合拢,妮娜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听使唤了,整个人都仿佛木偶一样僵住,包括体内的圣光都像被催眠了一样,沉寂了下来。 “你还真的来了。”通道旁边的一间牢房打开,列文带着几个人走了出来,打量着妮娜,“看来外头的那些谣言真是你们放出去的——也对,早从你刚来双塔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不是个安分的。” “安分?”妮娜嘴唇蠕动,有些艰难地冷笑了一声,“安分地听你们摆布吗?” 她一面说话,一边感觉着自己的身体——头脑还清楚,面部和颈部的肌肉也还比较听话,所以她才能说出话来。但再往下就像麻木了一样,似乎是离着头部越远,肢体就越沉重麻木。 由此可见,人的意识确实存在于大脑之中——妮娜在这个时候,忽然想起了陆希的话。《教义》中所宣扬的什么虔诚在心,都是胡说八道,心才不管思考的事情呢。 那么,离大脑越远的肢体越不听使唤,是因为神经传导的路线更长吗?妮娜竭力调动着昏昏欲睡的圣光,去刺激自己的神经系统。 这个方法实在不容易,因为她并没有机会了解自己的神经系统,只在陆希那里看过粗略的绘图。而且陆希告诉过她,大脑是不能轻易动的地方,它太复杂太精细了,至今都还没有人能完全研究透彻。 第297节 所以妮娜只敢刺激自己的手臂,她记得手臂的神经相对简单,有正中神经、尺神经和桡神经,它们共同作用,控制着人的手部做出相应的动作来…… 因为有神术阵形成的银光栅栏,列文并没有发现妮娜这极其细微和缓慢的手臂动作,只是笑了一声:“这有什么不好?你们这些圣女能力低微,即使得到神恩也不过是最低级的信徒,难道你以为,凭借着这点神恩,你们就真的能一跃成为人上人吗?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呆在双塔,这一生都不必发愁了,不是吗?” “低微是因为,她们没有,学习的机会……”妮娜仍旧保持着缓慢的语速,但还在反驳,“你掌握着,一个审判庭,不也成不了,红衣主教吗?你比我们,强在哪里?” 列文被狠狠噎了一下。这事儿是他心头的一根刺,被妮娜用力一拨,那叫一个痛彻心扉。他脸色阴沉,刚才那种猫戏老鼠的心情已经完全没了:“既然这样,你就只能死了。神明降灾必有原因,烧掉几个女巫,才能求得神的宽恕。” “谎话连篇。”妮娜眼看一个牧师走过去,抓着尤兰的头发把她提了起来。尤兰脸色惨白,仍旧一动不动,胸口几乎不起伏,也不知道是受了多重的伤,“要说魔鬼,你才是。旱情早就,有人提醒。是你,不做任何准备,让领地,遭遇旱灾。饿死的人,都是你的罪。如果真有,神明,你,早就该,被神罚了。” “你说长云领那个女巫吗?”列文嗤笑了一声,“果然你们有勾结。没关系,现在烧死你,以后总有机会烧死她的。” 他说完,就对身边的人挥了挥手,立刻有两个人提着银光闪闪的锁链走了上来。妮娜认得他们就是这地牢里的行刑者,更认识他们手上的锁链——这就是在血契神术阵里锁住守夜人和圣女的东西,很显然,上头同样有着限制圣光力量的符文。 如果被这锁链套上,那就绝对摆脱不开了。 然而就在两个行刑者走到近前的时候,突然间砰地一声,妮娜脚下的石板崩裂一角,画在上面的神术阵也被打出一个缺口,银光栅栏一下子少了一半——神术阵居然被打破了! “怎么可能!”一个行刑者脱口而出。这圈神术阵能够禁锢住大主教以下的神官,被禁锢了神恩力量的人,那是绝对不可能自己打破神术阵的。 他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就见在石板的裂口处,嵌着一颗金属的东西,好像一颗弹丸的样子。 这当然是黑星的子弹。妮娜一直都把两柄黑星绑在自己腿上。为了使用方便,陆希给她做的枪套就是几根带子,她不需要抽出枪来就能扣动扳机。 当初陆希的设想,是她在紧急时刻只要抬起腿,就可以就着这个姿势向前方射击。但是陆希没想到,妮娜是在这种情况下用到了枪,她不用抬腿,正好可以打碎脚下的石板。 银光栅栏消失一半,妮娜半边身体都恢复了知觉,毫不犹豫地用另一只手扣动另一把枪的扳机,呯地一声,石板又碎了一角。 “抓住她!”两个行刑者虽然很惊讶妮娜能打破神术阵,但他们并没有感觉到刚才有什么神术波动,所以直接就把锁链向她身上套下来——这两个人其实是骑士,神官的力量虽然最接近神,但却没有什么攻击性,他们祈福和治疗有用,却没有战斗力,毕竟这种加BUFF的能力,又能对人造成什么伤害呢? 可是一个行刑者刚刚抓住妮娜的肩膀,就感觉到自己心跳骤然加速,一种难以形容的亢奋令他血脉鼓荡,直冲头顶。然而这种亢奋在瞬间就变得可怕,他的心脏跳得似乎要从胸膛里冲出来,在一阵眩晕中软倒了下去。 这变化只发生在几秒钟之间,另一个行刑者脸色大变,一时竟然不敢靠近妮娜了——他明明看见妮娜身上亮起的是圣光,怎么就把人放倒了呢? 而且,那圣光太过浓郁,据这个行刑者看来,双塔教堂里的几位主教,圣光都远不如她! 一个普通的圣女,竟然成为了主教?不,可能比普通主教还要强,已经快要达到大主教的等级了吧? 锁链不管用了。行刑者很明白自己手上的锁链也就是禁锢主教的,还不如地上的神术阵等级高。所以他直接抽出长剑,对着妮娜刺了过来——不能碰她,用武器总可以吧? 但是他的剑还没有刺出去,妮娜重新获得自由的右手已经从袍子里抽出一柄黑色的什么东西,对准了他。 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行刑者本能地支起了斗气护盾。然而随着呯地一声,斗气护盾被打出一个拳头大的洞,行刑者的小腹上立刻绽开了一朵鲜红的血花。 转眼之间,妮娜已经摆平了两个人! 第362章 谁是魔鬼(六)、面具,你知道你在做什么? 地牢里弥漫开了一股新鲜的血腥味, 两个行刑者全都倒在了地上。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得列文都变了脸色,而这时候,妮娜已经举起枪对准了他。 一阵无形的波动在地牢里扩散开来, 妮娜只觉得耳朵里吱吱作响, 眼前的景物都模糊起来。呯地一声,一颗子弹从列文身边飞过, 不知歪到哪里去了。 头晕, 恶心,妮娜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她敏锐地感觉到,难受的不只是耳朵,这种无形的波动虽然听不到看不见,但却能影响她的身体,甚至在某些地方, 像是有无数微小的气泡炸开一样。周身圣光闪烁, 不停地在治愈, 但因为没有抵挡这无形波动的办法,眼前的景象也是一时清楚一时模糊。 妮娜心里明白, 想要杀掉列文是不可能了。 刚才开了两枪她就知道, 在十米之外她很难打准, 更不用说还被列文这样干扰着。而且列文有红衣主教的实力,而且他现在变成了魔鬼,在攻击性上更胜一筹。而她尽管已经非常努力, 但毕竟觉醒的时间太短。这样耗下去,她是耗不过列文的。 但是尤兰还在他们手里…… 妮娜模糊的视线一转动, 列文就知道了她的弱点, 立刻伸手去抓尤兰:“你想要她活着——” 他的话还没说完, 一直像死人一样的尤兰猛地睁开眼睛, 一把反抓住了他的手,冲着妮娜大喊:“快走!” 尤兰身上爆发出一团白光,原先抓着她的牧师心脏狂跳,想要逃开去却已经晚了,他太阳穴里像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一样,才歪歪倒倒地走了两步,就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列文猝不及防,也觉得心脏骤然激跳起来。但他现在已经不是只会祈祷与治疗的神官了,无声波动与尤兰的圣光撞击,尤兰像被迎面打了一棍子似的向后仰倒,抓着列文的手也松开了。 列文倒退两步,那仿佛脱缰野马一般的心脏才渐渐平静下来。然而就是这么几秒钟,妮娜已经转头冲出了地牢。 “追!”列文整张脸都扭曲了,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设下的陷阱非但没有捕到人,还险些被尤兰反噬——不,已经不是险些,地牢里已经倒下两个行刑者和一个牧师,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呢。但这到底是什么回事!明明这就是圣光治疗术而已,为什么人就倒了?治疗术,还能杀人的吗? 尖锐的哨声在整座双塔大教堂都响了起来。二楼的圣女们面面相觑,但当她们准备不顾一切冲出去看看的时候,却发现她们的房间已经自动被神术阵锁定,打不开门了。 双塔大教堂此刻就像是从沉睡中醒来的野兽一般,从墙壁和地板上缓缓浮现出一个又一个的神术阵,有些甚至是圣女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妮娜也是第一次看见了双塔大教堂的底气。她毫不犹豫地举枪,对着自己前方浮现出来的神术阵连开两枪,于是刚亮起来的银光一下子又黯淡了下去,才消失了一半的楼梯又重新出现,妮娜飞快地冲了上去,然后迎头撞上了两个赶过来的骑士侍从。 一个骑士举起手中的盾就向妮娜砸下来,妮娜抬起左臂硬抗了一下。乳白色的圣光在她手臂上闪烁,薄薄的肌肉绷紧隆起,只听一声闷响,木盾硬生生被挡开,妮娜的左臂也几乎抬不起来——如果不是她增强了肌肉与骨骼的强度,这一下子她的手臂就会粉碎性骨折。 然而盾牌被挡开的一瞬间,妮娜另一只手已经把黑星的枪口几乎捅到了骑士侍从的胸口,同样是一声闷响,骑士侍从被子弹的冲击力打得倒退一步,撞到了同伴身上。 妮娜在两人踉跄的时候给后面的骑士侍从补了一枪,同时从他们旁边冲了过去。她已经想得很清楚——她得逃出去!如果她也被列文抓住,那么列文就再也无所顾忌,所有知道他秘密的人都被他牢牢地握在手里,他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当然是想杀就杀。 但如果她能逃出去,那么列文想杀尤兰,也要先考虑一下,更多的可能是用尤兰再做诱饵来引她上钩,这样,尤兰活命的机会就多那么一点儿。 在双塔大教堂住了两年,妮娜对地形非常熟悉,她一路撞倒两个牧师,穿过花园,冲到了教堂后门。 门已经关上了,两扇门上浮出完整的银色神术阵,把本就厚重的木门锁得牢牢的,就算是一头黑野猪冲过来也撞不开。 背后还有人追过来,妮娜咬紧嘴唇,把满满一匣子弹全部倾泻在两扇门中间浮现出来的符文上。开始的四颗子弹打上去就像泥牛入海,但第五颗子弹击中木门的时候,门扇发出了玻璃破碎一样的声音,一枚符文被打碎了,紧接着最后两颗子弹将这碎裂的纹路像蛛网一样扩大,咔嚓一声,神术阵崩溃,两扇门吱呀一声松开了。 妮娜用力拉开木门,但是她前脚刚跨出门,背后就传来轰地一声,一团火球凭空出现,向着她飞了过来。 妮娜枪里还剩下最后一颗子弹,但对着火球这样的袭击却没有用处,她只能头也不回地往前跑,准备硬挨一下,然后使用圣光治疗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从围墙上方忽然又弹射出一个火球,这个火球是黑色的,带着硫磺的气味,跟后方的火球撞在一起,竟然硬生生把后方的火球撞得倒飞出去,轰一声在花园里炸了开来。 妮娜被后方的热浪推得踉跄了一下,但并没有受伤。她下意识地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人从围墙上跳了下来,挡在了她身后。 “面具——”妮娜怔了一下。这段时间面具一直都在外面,她已经有两个月没见过他了。妮娜一直觉得,面具虽然不知道她的具体计划,但一定能猜到她是在想方设法地摆脱现在的身份,逃离双塔大教堂。 甚至刚才她在地牢里遭遇陷阱的时候,还曾有过一闪念的怀疑——是不是面具向列文告发了她? 但是事实证明,面具并没有。他没有告发她,还在这个时候出现,替她挡住了后面的追兵。 妮娜只看了一眼,就转头狂奔,而在她身后,面具已经立起了一面火墙。 “面具,你疯了!”在背后攻击妮娜的不是别人,正是红龙。他看着这个曾经的搭档,大为光火,“妮娜她背叛了双塔,刚刚她杀掉了好几个人!” “你刚才也想杀她。”面具的目光投向后面赶过来的人,那里头包括列文,“妮娜又做错了什么?” 带着硫磺味的火墙热力逼人,红龙身为火系骑士,竟然发现自己的皮甲一角被点燃了。这证明面具的火焰威力远超于他,是他根本无法抵抗的。 红龙惊惧地后退一步:“你,你又进步了?”如果只是高级魔鬼的话,火焰的威力不会这么强! 面具沉默着没说话。能说什么呢?说他是在下定决心要让妮娜离开的时候晋升的?还是说他跑长云领的那一趟也学到了知识? 这个时候,列文也阴沉着脸走到了近前:“面具,你知道你在做什么?” “大人——”面具低下头,“请您让妮娜走吧。” “大胆!”列文怒斥,“她勾结女巫,背叛教会,杀死神官和骑士,这是死罪!” 在他训斥的时候,花园的草地上出现了几条细细的黑色小蛇,蜿蜒着向面具脚下爬去。如果凑近了看,会发现这不是真的蛇,而是一种浓黑色的液体。 然而这些液体刚流到火墙前方不远处,却呼地一声自燃起来,腾起一片黑烟,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借着这片黑烟的掩饰,六根箭矢无声无息地射向面具,等穿破黑烟的时候,已经到了面具的眼前。而原本光亮的金属箭身,此刻也蒙上了一层污黑,居然是从黑烟里穿过,就淬了毒的。 面具站着没动,但他双肩上猛然有两个头颅的虚影冒出来,同时喷出了一个火球。这火球并不是喷向箭矢,而是在半空中爆裂,迅速膨胀的空气向四面冲去,六根毒箭被冲得东倒西歪失去准头,全都钉在了后方的围墙上。而弥漫的黑烟却被推得直冲着列文等人倒灌了过去。 列文的脸色黑得没法看了。因为面具这一下子,就是把毒液和他的搭档联手的偷袭全部抗了下来,还有余力反击。 面具成为守夜人的时候,资质也并不是多出色的,只是他对于教会——或者说对于列文和审判所的信仰纯粹到近乎疯魔,是个地道的狂信徒,所以列文很喜欢用他,因为他听话,且顺手。 当然,尽管这么听话且好用,在面具濒临疯狂的时候列文也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他,并且打算用他来试验新的药剂。谁知道面具就有这个运气,他不但熬过了药剂的副作用,还晋升了。 这也许跟当时他缔结了血契也有关系,但之前也有失控的守夜人未能结契成功却发疯的,也有虽然成功了,但结契的圣女无法分担守夜人的疯狂,最后还是死掉的。 总之面具的结契很成功,而他分到的圣女竟然也如此出色,看起来是完全稳住了他的精神,甚至把药剂的副作用都消减到了最低。 但是这么一个顺手好用看起来还前途无量的信徒,怎么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就连列文这样对于教义里的猫腻一清二楚的人,此时都忍不住生出了一个念头——妮娜怕不真的是女巫吧?竟然能把面具都蛊惑了! 当然,列文很清楚女巫的本质是什么,以及就连魔鬼的蛊惑人心,其实也不过就是把那个人本来就有的欲望煽动放大而已。可是他实在不能相信,面具这么虔信着的守夜人,难道都会抛弃自己的信仰吗? 想归想,列文动手却毫不留情。无形的波动瞬间向面具涌去,下一瞬火墙就剧烈震动,然后猛地炸了开来。 列文只觉得灼热扑面,更让他惊讶的是自己的攻击竟然就被这爆炸冲散了。这种攻击无形无质,并不是火焰能够烧化或阻挡的,他本来以为能够一举拿下面具,可是…… 面具其实也不好受。波动需要介质,最方便的当然就是空气,所以他只需要用爆炸来震动空气,就能反过来影响列文的攻击。 无声无形的波动,就是超声波。这是他去长云领送信的时候,短暂地在长云领停留的那一小段时间里,学习到的。 呃——学习的榜样是一个女人,她用这种听不到的声音给青石城的产妇检查胎儿…… 而声波,那东西居然像水波一样,并且它的威力取决于振动的幅度。而两道水波相遇,如果波峰与波谷重叠,还可以相互抵消。 面具脑海里掠过了他听来的那一点知识。但是他可没有发出相同频率的声波的能力,所以只能用爆炸来影响空气,干扰列文的超声波。 但是这样的干法并不能抵消全部的攻击,所以他也被影响了,跟刚才的妮娜一样,晕眩,恶心,视野模糊。只不过他虽然没有妮娜自我治疗的能力,但魔族却比神官能抗,所以他尽管一连后退了几步,但还是站住了。 不过面具心里明白,如果列文全力攻击,他撑不了太久,因为他既不能自我治疗,也不能躲闪,只能硬抗。但也不需要太久,只要妮娜能够逃走就可以了。虽然说两人之间有血契相联,如果他死了,妮娜也会受影响,但是既然妮娜能够救活尤兰和伊丽莎白,那么她一定也能救自己。 而且他死了,血契也就自动终结,那时候,妮娜才是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混蛋——”列文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咒骂。他额头上隐藏在发际线里的两团黑色花纹骤然扩大了一圈,皮肤上冒出两个浅浅凸起,眼看着一对角就要露出来了。 此刻双塔的看守骑士都已经赶了过来,但是他们的攻击全部被火墙吞噬,面具的眼睛血红,耳朵里甚至已经开始流血,那面火墙也在列文的攻击下颤动不停,但却一直燃烧着,顽强地挡在门前。 有人想绕过火墙出去追捕妮娜,但此刻双塔的外围神术阵已经感觉到了这“魔鬼的波动”,神术阵自动开启,将整座双塔大教堂封闭,所有的人一时居然都出不去了…… 而这个时候,妮娜早已经逃得不见踪影。 第363章 谁是魔鬼(七)、我说她是女巫她就是女巫 带着硫磺味道的火墙终于还是熄灭了。 面具背靠着围墙, 双肩上的头颅虚影已经消失,脸颊上却留下了撕裂一样的痕迹,再加上七窍流血, 他现在看起来确实很符合“魔鬼”的可怖形象, 能止小儿夜啼的那种。 列文阴沉着脸走过去,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提起来, 上手就是两记耳光:“锁起来!” 面具未做丝毫反抗, 任由两个行刑者把他用神术锁链捆了起来,只是笑了一下。 列文更恼火了:“主宽恕你的罪行,拯救你的性命,让你成为祂的守夜人,你却帮助女巫逃跑,真是本性难改!” “大人——”面具仰起头来对他又笑了一下, “我永远记得是你把我从火刑架上救了下来, 但我自成为守夜人以来, 一直都是尽心竭力。而妮娜,她明明是得到神恩的圣女, 怎么现在又变成女巫了呢?如果她是女巫, 主为什么不剥夺她的神恩呢?” 第298节 列文反手又给了他一记耳光, 却没有说话。 说什么呢?妮娜是圣女还是女巫,难道他不清楚?怎么剥夺神恩?让主来?主在哪儿呢? 这要再说下去,可就成了质疑主的存在了。 所以列文都不敢再往下说了, 而是转头怒瞪两个行刑者:“还不把他带去地牢!” 两个行刑者平白地挨了一句骂,却也不敢吭声, 连忙拖着面具走了。 这里列文也是一肚子的气。面具整整把他们堵在门口十多分钟, 妮娜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倘若她逃出去之后宣扬双塔里的事……列文庆幸自己在蝗群出现的时候做了那么一场戏, 否则现在就麻烦了! 当时他是为了抹平尤兰散播出去的谣言才硬着头皮那么做,其实心里也不是很有底——虽然他的声波可以不动声色地驱除蝗虫,绝对不会让蝗虫真来啃噬他,但声波影响的面积很小,并不能保护农田。 说到这个,列文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能力很强,可能影响的距离却很短,几乎是超过十五米,就完全没有杀伤力了? 要是陆希知道他的疑惑,就会有答案:因为超声波在空气中的衰减太快,所以距离稍远就不行了,反而是他的祈福魔法,在土壤中的作用范围更广。只不过列文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两者的区别,自然也就想不通这个道理了。 当然列文现在也没有时间纠结于这件事,他只是十分之庆幸,自己当时赌对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蝗群大部分都飞走了,但反正结果对他是有利的就行了。 但是,蝗灾虽然躲过,旱灾却不能推脱。黄金领今年的田地,能收到往年的三成就算是好的,他必须找一个替罪羊出来,才能甩脱自己的责任。 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尤兰和面具,一个女巫一个魔鬼,足以转移所有人的愤怒,能够让他熬过这一关了。 而且,烧死面具,妮娜也不会好过,而且还能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圣女们,让她们看看反抗审判所的下场!既然进了双塔,就老老实实的接受安排,跟守夜人好好过日子就行了。谁再敢想三想四,尤兰就是榜样! 唯一的问题是,烧死尤兰,跟她结了血契的毒液也会受到影响。 列文沉吟着,去了伊丽莎白的房间。 自从黑翼死后,伊丽莎白还住在原先的房间。对外她的身份仍旧是没有守夜人的单身圣女,但实际上,她已经跟列文结过血契了。 刚才抓捕妮娜的时候,这个房间的神术阵也自动开启,将伊丽莎白锁在了里面,等到列文开门进去的时候,就见她坐在窗前,正不紧不慢地缝着自己的袍子,仿佛对于外头发生的事情毫不在意。 自从黑翼死后她就是这个样子,也就是跟着妮娜学习圣光治疗术的时候才会跟其他圣女来往,除此之外几乎不走出这个屋子。看见她这副样子,列文心里的怀疑才慢慢地平复了下去,干咳了一声,问道:“你的治疗术学得怎么样了?” 伊丽莎白停下手,却并没有抬头,只看着自己手里的袍子,平平地回答:“还在学习。” 列文皱了皱眉。伊丽莎白固然老实,但这老实到木讷的程度,也叫人有些头痛:“如果再有血契的一方死亡,你能救另一方吗?” “又有人死了?”伊丽莎白终于把目光转到了列文身上,“谁,谁死了?” 列文观察着她的表情,答道:“尤兰。” “尤兰?”伊丽莎白的表情起了变化,“她死了?怎么死的?” “散播谣言,还想暗杀教堂里的牧师。”列文随口说道,“已经决定明天烧死她。” “散播谣言,暗杀牧师……”伊丽莎白重复了一遍,“怎么可能……” 列文反问:“你跟着她们学习圣光治疗,难道不知道她们暗地里搞鬼吗?” “我不知道——”伊丽莎白木然地回答,“每次她们都只是在讲那些知识,我没有听到谁搞什么鬼。尤兰只是脾气坏一些,她又能搞什么鬼呢?” 列文并不是很相信伊丽莎白的话。但伊丽莎白已经跟他签订了血契,说得俗一点,已经是他的人了,她还敢干什么,还能干什么呢? 尤其是,现在那两匹害群之马已经被他剔除出来了,想来那些被煽动的年轻圣女也都会老实了。在这种时候,伊丽莎白倒是很适合去安抚一下人心。 这么想着,列文口气便和缓了许多:“算了,她们也是防着你——总之,你考虑一下,怎么医治毒液。” “挺难的——”伊丽莎白仍旧用那种没有什么起伏的口气说道,“圣光对守夜人是有伤害的,一边治疗,一边受伤,我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 她停顿了一下,又问道:“尤兰真的——” “你是想保住尤兰?”列文阴沉地笑了一下,“那我就告诉你吧,不光要烧死尤兰,明天还要一起烧死面具。妮娜逃出去了,但是烧死面具,她也不会好过。到时候没有人给她治疗,我倒要看看她自己能不能救自己。” 他往前走了一步,俯视着伊丽莎白,仿佛一座翻不过去的山一样,极尽压迫之意:“伊丽莎白,你要知道,主让你们成为圣女,就是赋予了你们责任。以前你做得很好,以后还要这样。不要被别人蛊惑了,生出一些不该有的心思来。教会和审判所都不是你们能抗衡的,那些心思只会害了你们自己,就像现在的尤兰一样!桀骜不驯,好好的日子不肯过,一定要闹出些事来,结果怎么样呢?” 伊丽莎白的脸色惨白,轻声说:“可是她是圣女,不是女巫。” “那又怎么样呢?”列文终于不再掩饰。他额头上两个浅浅的凸起开始快速生长,片刻之间,一对黑色的角就出现在他头顶。 这对角不是角质的,倒更像是蝙蝠的一对长耳朵。列文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角,淡淡地说:“现在如果有人去说我是魔鬼,你觉得外面的人会相信吗?” 伊丽莎白咬紧了嘴唇。外面?双塔大教堂门口还挤着来祈祷的平民呢,他们都是冲着列文这位“神之使者”来的。 “那么教会里的人呢?”列文又往前迈了一步,“他们会相信谁?”他晃了晃脑袋,那对角又缩了回去,只剩下了皮肤上两块黑色花纹,在头发里并不明显。 伊丽莎白还是一言不发。这还用说吗?列文掌握双塔大教堂这么多年了,教会当然是会相信他。 甚至——恐怕教会知道了他的身份,也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就好像这些守夜人,教会一边宣传着魔鬼是万恶之源,一边不还是承认了审判所的存在吗?因为审判所,能替他们做一些不能放到明面上的事情。 有用,就能够得到承认。这就是事实。 当然,圣女也是有用的。但是圣女的有用,就太廉价了一些。最主要的就是,圣女有用,却没有权力。看看教会之中,这么多女性教徒,又出了几个女神官?而最终能够成为圣徒的,也只有卡蒂亚圣徒一位女性。 圣女,需要力量。伊丽莎白此时算是深刻地理解了妮娜常说的话。可是已经晚了,妮娜失败了,尤兰要被处死,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拯救这些圣女们呢? 列文俯视着伊丽莎白,笑了一声:“所以,我说她是圣女她就是圣女,我说她是女巫她就是女巫。更何况,她虽然不是真女巫,但面具却是真的魔鬼,还有谁会怀疑呢?” 伊丽莎白沉默良久,才轻声说:“我知道了。我会尽量医治毒液的。” 列文却忽然后退了一步:“不用了。我再给毒液契约一个圣女就是了。反正尤兰死了他也要再契约一个圣女的,不如现在早点让他契约,免得你治不好,再损失一个守夜人。” 伊丽莎白忽然明白过来:“其实你,你根本就没打算让我医治毒液……”列文只是来试探她的,试探她跟着妮娜学到了多少,试探她是不是也怀着二心。 列文淡淡地笑了一下:“你明白就好。老老实实的呆在双塔,等我成为圣徒,也不会亏待你的。” 伊丽莎白很想朝他的脸上来一巴掌,但她知道她根本就打不到列文。她竭力控制着自己,仍旧平板地说道:“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不结契的圣女了,要到哪里去找……”如果一时找不到,那么尤兰是不是还能多活一段时间? 列文眯起眼睛。这确实是个问题。今年被旱灾这么一闹,他也没能在王都教区里搜罗到新的圣女。但他随即就有了主意:“先把珊多拉召回来就是了。” “珊多拉?”伊丽莎白愣了一下,“她不是要跟王子……” “签订血契之后一样可以跟王子订婚。”列文毫不在意地转身往外走,“她这么忠心,不会不愿意的。”至于说王子会不会愿意要一个有了守夜人的圣女——啧,王子想要那个王位,还需要他的扶持呢,一个靠着香薰蜡烛才能活的人,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想或者不想。 他走出去了,只剩下伊丽莎白站在房间里,几乎要把嘴唇咬破。她现在已经想明白了,珊多拉居然是列文的人!尤兰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八成就是珊多拉告的密,毕竟之前,她在学习小组里一直都是表现特别积极的,尤兰也很看好她…… 但是现在,珊多拉也仍旧没有逃脱跟守夜人签订血契的宿命——呵呵。伊丽莎白想讽刺地笑一声,但又没笑出来。珊多拉也不过是想摆脱被关在双塔里的命运,她再可恨,还有列文可恨吗? 但是妮娜逃出去了,她还活着,会不会,她还有办法呢? 被伊丽莎白寄予了最后希望的妮娜,这个时候正戒备地盯着对面的人:“猎犬?” “还真是你——”猎犬从长云领返回,才进黄金领的领地,就先嗅到了妮娜的气味。 对妮娜,他从前是不大注意的。这个不安分的圣女在很多守夜人眼里都属于“异类”,只不过她不是他们的圣女,而跟妮娜签订契约的面具,却又对自己的圣女格外维护。所以大家看不顺眼,却也没说什么。 但是他到了长云领之后,才知道妮娜居然是女公爵的好友! 这个好友,猎犬可绝不会傻到只以为就是曾经做过邻居的那种。所以这个妮娜的“不安分”,那显然是有原因的了…… 而且这次,他还有一封信要捎给妮娜呢,只是没想到这信不用捎去王都,在黄金领这里就见到了人,还这么一副狼狈相。 “露西的信?”妮娜直到把信拿在手里,才肯相信。 这个也不怪她,陆希上次来王都,虽然两人能够见面,但说话毕竟不方便,陆希也不能把长云领所有的事情都给她讲一遍,只能捡着与两人有关的,最重要的事情说。至于猎犬——被陆希给归为“不重要”那一列了,毕竟当时,她还没打算放猎犬返回双塔。 “你这是怎么回事?”猎犬打量着妮娜,当然也看见了她手里的枪。他在长云领见过类似的武器,妮娜手里拿着这个,显然是刚刚跟什么人战斗过。 妮娜一直提着的那口气松了下来,疲惫地靠在了一边的树干上:“你为什么要问这些?你——又是怎么回事?”猎犬对教会的信仰可不比从前的面具逊色,为什么会替陆希给她捎信? 两个人面面相觑地对看了一会儿,到底还是猎犬干咳一声,有些不太自然地摸了摸鼻子,“我现在不叫猎犬了,我叫卡尔,是女公爵的下属,这次回来,是想把丽希带去长云领的。虽然现在还没法解除血契,但在那里她至少可以过得自在一些……” “你要离开审判所?”妮娜不敢相信地问。 猎犬当然看得出她的不信任:“是的。我是夏国后裔,但是夏国根本不像教会说的那样是跟魔鬼勾结才被灭国,夏国是为了保护这个世界才选择了牺牲,我不是什么堕落血脉,更不是万恶之源,我不需要赎什么罪,因为我本来就没有罪!” 妮娜有些震惊地听着,直到听到最后一句,她才相信了——这样的话,只有接受了陆希思想的人才能说得出来。 “我也想离开双塔。”妮娜也吐露了实情,“我想带着所有的圣女离开双塔!但是被列文发现了,现在尤兰被抓,面具也——他掩护我逃跑,应该也是被抓住了……” “面具——”猎犬不禁嘀咕了一句,“他居然会掩护你……” “你不也醒悟了吗?”妮娜反问。 “我——”猎犬被问得无言以对,半晌才说,“那现在怎么办?我可以送你去长云领。” “尤兰和面具还在他们手里呢!”妮娜有些焦躁,“我怎么能走!列文一定很快就会杀了他们——我猜,他会以处死魔鬼和女巫的名义把他们烧死,这样就能把旱灾的罪名推在他们身上了!”为了毒液的安全,列文也许不会立刻处死尤兰,但面具他是不会客气的。而且杀死面具,她也会因为血契遭受致命伤害,一举两得,列文又怎么会放过呢? 猎犬沉默了。妮娜盯着他:“你愿意帮助我救人吗?” “救人的话……”猎犬终于说道,“可以。”他永远记得是列文救了他,如果没有列文的治疗,他早就因为心脏病而死掉了。虽然教会欺骗了整个世界,但……可是如果只是救人,那他是可以的,他也不想再有圣女和守夜人被审判所处死了。 “我本来就准备回双塔……”女公爵给他的那张配方现在应该派上用场了,“我可以混进去,先打听一下情况。但是你自己在外面能行吗?” “当然可以。”妮娜挺直身体,“我会躲起来,等你的消息。”现在露西远在长云领,即使想求援也来不及了,她只能跟猎犬一起拼一拼…… 第364章 谁是魔鬼(八)、把我抓回去吧 列文看着手里这张简单的配方, 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香皂的炼金配方?” 他对于圣城工坊所出的沐浴水虽然不完全清楚,但也知道那里头使用了不少魔植,所以价格才会那么贵。但是看长云领这张配方, 最贵的居然是雪雀油?在长云领, 那雪雀可不值钱啊! “是的。”猎犬恭敬地回答,“这个绝对不会错的, 我费了很大力气弄来, 还试验着自己做了一下,虽然做得不太像样,但确实是相似的东西。” 配方是没法撒谎的,只要一试就知道是真是假,所以列文并没有怀疑,反而有些满意:“你在长云领停留了这么久, 原来是为了找到香皂的配方?” “不仅仅是香皂配方。”猎犬脸上露出狂热的表情, “我还打听了长云领那个所谓的‘能够代替神官祈福’的肥料——大人, 那东西居然是用粪便、污泥和一些脏东西弄出来的,还有死掉的腐臭鱼虾之类。用这种肮脏的东西种地, 这不是巫术还能是什么!难怪长云领种的都是一些在地下生长, 不接受光明神恩泽沐浴的植物——整个长云领, 都被那个女巫蛊惑了!” 列文虽然对长云领的肥料也有所耳闻,但现在听到猎犬说得这么清楚,还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当真能让作物丰产?” 猎犬一脸愤怒:“只有那些在地下生长的东西才最喜欢这些臭东西。小麦和豆子什么的, 也就跟咱们黄金领差不多。” 然而黄金领是有名的肥沃之地,没有神官祈福的田地, 竟然能跟黄金领的产量相仿, 这已经是十分可怕的数目了。 列文眉头皱得更紧, 追问道:“那些生长在地下的又是什么东西?” “听说叫什么薯。”猎犬不假思索地回答, 一脸厌恶,“全是长在泥里的,只有那些下等人吃得欢。”他说着,还表功一样地补了一句,“我们一口都没有吃!” 列文不免有些遗憾起来。什么长在地下的植物没有接受主的恩泽,这都是哄人的,倘若长云领那种薯味道好,种一些也不是不行啊。但是猎犬——算了,以猎犬的狂热,教义所谴责的食物他是肯定不会吃的,必然也不会带种子回来。 “疾风呢,没跟你一起回来?” 猎犬眼都不眨地回答:“他还在白浪湾。在查出盐的事儿。” “白浪湾?”列文想了一下才想起现在白浪湾也是长云领的一部分了,“白浪湾出盐?” “对。”猎犬点头,“我们在海风郡看了,现在海风郡卖的盐根本就不是那里出产的,当初的精盐工坊已经被拆了,建了什么船坞。我们顺着运盐的痕迹找到了白浪湾,但出盐的地方把守得很严,很难进去,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他们是怎么提炼的盐,只知道产量非常大。” 当初海风郡的精盐工坊也是重点把守,严禁任何人靠近的,所以白浪湾这样做,听起来也很正常。 列文心里对猎犬的怀疑已经消散了七八成,他折起香皂配方,随口问道:“还有什么别的发现吗?” 第299节 “哦,对了!”猎犬仿佛像才想起来似的,又摸出一件东西,“我发现那个女巫在青石城外面开了一个工坊,但是工坊里根本没有人,整天关着门不知道做什么。我试着想进去,但那里是有高级骑士把守的,最后只捡到了这个……” 列文接过那枚玉琮,目光顿时一凝:“这是——”他想说这是夏国的东西,瞥了一眼猎犬,话到嘴边又改了口,“这是什么东西?” 猎犬摇头道:“不知道,但这东西上面刻的花纹十分古怪,倒像是是魔鬼的面容一样。说不定那个工坊里有什么与魔鬼有关的东西!” 他这话说的,让列文又放心了几分。别看猎犬是夏国血脉,可是他一向痛恨自己的血脉,更不想了解夏国,是肯定不认识这个东西的。而他说这个花纹像是魔鬼的面容,列文也觉得很对,因为他是听说过的,夏国的一些器物上就会雕刻魔兽与魔鬼的模样,教会也是因此发现他们跟魔鬼有勾结的。 当然,如果是陆希在,那肯定要把列文喷个狗血淋头:屁的魔鬼的面容,这叫饕餮纹!兽面纹!一帮不了解华夏文化的家伙,还在那里叫唤呢。 然而陆希不在,列文也就不知道自己的“知识”竟是个半瓶子醋,而是沉吟着把这枚玉琮收了起来——他自接手王都教区以来,也寻找过当初海格留下的关于夏国藏宝的线索,只是一无所获,该不会是那个女公爵弄到了吧?海格会不会是她杀的?只是顶了黑鲨帮的名头? 列文对于夏国王室可能藏起来的金银珠宝并不是特别感兴趣,虽然那东西很好,但他手握两个大教区,也并不缺钱。他感兴趣的,是夏国流传下来的巫术。 虽然夏国的巫术不是正道,但有些却很实用。比如说审判所现在使用的血契,就是从夏国的巫术里学来的。再比如说他研究出来的香薰蜡烛,原料也是自夏国移植而来的花朵。 夏国的巫师们用得,为什么他用不得? 但毕竟当初夏国也是拼死一击,十字军团损失惨重,活着回来的人只有一半,带回来的资料就更是有限,比如说与血契有关的那个巫术,最初似乎是夏国的大巫用来驾驭特殊魔兽的,似乎叫做什么“驭兽术”。 但是十字军带回来的驭兽术是残缺的,还是他从圣城的神学院图书馆里翻出来,并且花了十几年进行改造,才成为了今天审判所使用的血契。 就是这样,血契的功能也并没有达到他的期望——比如说,不是每个圣女都能有效延缓守夜人的疯狂;再比如说,血契一旦结下就把两人的生命结合在了一起,根本无法分开。 列文觉得这都是因为资料不全的缘故。毕竟夏国的大巫既然用它驾驭特殊魔兽,那肯定不会跟魔兽同生共死,一定有解契的办法。可是他自己琢磨不出来,也找不到缺失的那部分资料。 但是夏国王室的藏宝里,说不定就有驭兽术的全本资料,毕竟这就是夏国王室所出的大巫研究出来的,听说当时的那位长公主就会用。 列文这么一想,就不由得心热起来——那可是夏国的巫术!当初夏国就靠着巫术,盘踞在远东之地,甚至能与教会抗衡,可见其巫术的高明。就是现在,那位以治疗上位的女圣徒卡蒂亚,用的一些药剂里也有来自夏国的草药呢。 然而心热也没用,长云领离得还远,倒是眼下他自己焦头烂额的等着擦屁股呢。列文也只能先把这股子热乎劲儿压下去,但心里对猎犬的怀疑是完全没有了——能给他带回夏国王室的消息来,这半年多的日子显然是没有白费啊。 他这么想着,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不错,这东西就证明长云领跟魔鬼脱不了干系。” 猎犬也很积极地说:“那我就再去,一定把那工坊里的事摸清楚!” “嗯——”列文收起玉琮,“不过先等一等,现在有件事需要你做。”正好猎犬回来了,让他去追捕妮娜,不是正好吗? “妮娜?面具的圣女?”猎犬有些疑惑,“抓她?” “她已经不是圣女了。”列文简单地说,“她堕落了。不但自己堕落,还蛊惑了毒液的圣女,甚至诱惑得面具也背叛了审判所,甚至杀掉了好几个牧师。” 猎犬顿时露出了凶相:“面具竟然敢背叛审判所?我现在就去杀了他!” 列文满意地举了举手,他就喜欢猎犬这种守夜人,不管他说了什么,猎犬都会无条件相信,绝不会质疑:“先要把妮娜抓回来,我要把他们一起处以火刑,让所有的人都看到。” 猎犬答应一声,却又犹豫了一下:“毒液的圣女也——那毒液怎么办呢?还有没有别的圣女也被这个妮娜蛊惑了?” “毒液的圣女晚一点再处置。”列文自以为看明白了他的意思——不是关心毒液,毕竟猎犬对于其他守夜人向来冷漠,而是担心自己的圣女会不会也卷入其中,毕竟处死圣女,也就等于处死了守夜人。 “其他的圣女可以给她们悔过的机会。毒液的圣女尤兰跟妮娜一起反叛,不能留了。不过我已经召回了另一个圣女,到时候先让毒液跟她缔结血契,这样处死尤兰的时候,对毒液的影响会有新圣女承担一部分,不会有事的。” 他一边说,一边观察着猎犬的表情。果然猎犬听到其他圣女不处死,表情就轻松了,甚至连后头毒液跟新圣女结契什么的都没仔细听,转身就走,一边说道:“我立刻就去抓那个女巫!” 列文对他的话很满意。是的,当然是抓一个女巫,而不是圣女。别管妮娜以前是什么,现在就是女巫! 而猎犬离开双塔之后,当然是很快就找到了妮娜。他也有点发愁,到底现在怎么办?尤兰还能多活两天,但面具估计是没什么时间了,就算他能拖几天,也拖不了太久。 “面具应该是被关在地牢。”猎犬的气味视觉能力,在晋升大魔鬼之后又加强了。其实都不用列文说,他一进双塔大教堂,就知道了后花园曾经有过一场恶战,还能知道面具现在受伤不轻,还被看守得十分严密。 妮娜咬着嘴唇沉思。面具受伤她是知道的,血契让她能承担一部分面具所受的伤害,所以她估量一下自己的身体,就知道面具现在肯定很惨。 “如果有人能引开地牢的守卫,我应该能把他们救出来——”猎犬的优势是,现在双塔还没有人知道他已经晋升了。 妮娜却摇了摇头:“地牢里一定有禁魔神术阵!”被她从地牢里逃过一次,想也知道看守绝不会再放松了。 想要救人,不能在地牢里面,只能在地牢外面。 “可是他们不会——”猎犬欲言又止。面具不到被处死的时候,是根本不可能出地牢了。 “你把我抓回去吧。”妮娜忽然说。 猎犬吃了一惊:“什么?” “你说得对。不到处死他的时候,他是不可能离开地牢的。”妮娜冷静地说,“所以上火刑架的时候,才是逃跑的最好时机。抓到了我,列文才会让他出地牢。”当然,那个时候她也会一起被带上火刑架的。 妮娜都替列文想好了。他说的要给毒液的新圣女,只有珊多拉。但是珊多拉还在王都,而且她名义上已经是王子的未婚妻,想要带回双塔也不是立刻就能做到的,所以尤兰暂时不会死。那么她和面具,一个女巫一个魔鬼,就正好做旱灾的替罪羊! 猎犬直摇头:“没有那么容易!那个时候,你们肯定会被神术锁链锁住,怎么可能逃跑?”如果让他一个人救两个——除非他能劫持列文。 “列文已经是红衣主教了,而且他的攻击是超声波,无形无声,很难防御。”妮娜平静地说,“而且你不要劫持列文,你要趁这个机会把尤兰和丽希带走。”带着两个圣女离开双塔,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那你们怎么逃?”猎犬还是摇头,“你们连神术锁链都解不开!” “能解开。”妮娜徐徐说道,“我还有一样东西。”列文已经见过了她使用的两把黑星,但他对这种武器并不了解,比如说,她打赌列文不知道子弹的结构,也不知道子弹里头的火药才是关键,而火药既可以装在子弹里用,也可以有别的用法。 至于解开锁链之后怎么逃跑——妮娜想的其实不是逃跑,而是当场揭穿列文的身份。 列文会做戏,会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迷惑民众,难道她就不会吗?想想看,假如点起火来烧“魔鬼和女巫”的时候,突然之间一声霹雳,炸开了神术锁链,那会怎么样?民众会不会觉得,这是光明神在拯救他们?毕竟在教会的宣传中,雷霆闪电,那都是光明神的神威。 而且一旦解开神术锁链,她就能够使用圣光,列文可以随便指着一个普通人说她是女巫,但他无法在那么多人眼前,指着一个能释放圣光神恩的女人,说她是女巫。 “可这——”猎犬说不出话来,就算揭穿了这件事,妮娜和面具也不一定能逃掉啊。 “只有这样,你才能把尤兰和丽希救出来。”妮娜微微垂下了眼睛。她是能逃得掉的,但尤兰不能。还有面具……也不能。 如果面具不在那个时候出现,列文大概会像对毒液一样,再给他一个圣女,以便在处死妮娜的时候能保住面具的命。但是面具还是出现了,他知道妮娜能救伊丽莎白就能救自己,他是打算用自己的命来换她的命的。 妮娜觉得自己并不是为了面具,她是为了救尤兰。现在还牵涉到了猎犬——如果她把救人的希望都放在猎犬身上,那最后可能是连猎犬和他的圣女丽希也一样要死。 死那么多人,不如她来冒一冒险。如果能带着面具逃跑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跑不了,那就揭穿列文的真面目,也是很好的结果。 如果列文真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一名圣女,那么等陆希成为女王之后,要掀翻双塔就有了再正当不过的理由。 “就这么办吧。”妮娜很快下定了决心,沉吟了一下,她又补了一句,“有两个圣女,如果你能做到,也把她们带走。她们两个也有一定的战斗力。” 她说的是学习小组里两个成绩最好的,也是隐晦地被教导过“肾上腺素应用方法”的“尖子生”,其余虽然学习了,但还只会治疗的,那就跟丽希一样,都是拖后腿的。 “另外——”妮娜犹豫着,但还是说道,“伊丽莎白,就是以前黑翼的圣女,你要小心。她,现在已经是列文的圣女了。”这次在地牢里中伏之后,她就一直在想,最终还是最怀疑递来了钥匙的伊丽莎白。 虽然妮娜很不想怀疑她,但猎犬救人不能有丝毫疏忽,丽希跟伊丽莎白的关系很好,如果她把消息透露给了伊丽莎白,万一出什么问题,那会连猎犬都逃不掉。 “她是列文的圣女?”猎犬一愣,随即眼里凶光一闪,“不如杀了她——” “别——”妮娜连忙阻拦,“我只是怀疑,并没有证据,也许并不是她。”而且伊丽莎白并不是自愿成为列文的圣女,所有的圣女都是身不由己,杀不了列文就杀他的圣女,这种事妮娜是不能接受的。 于是,在傍晚的时候,伊丽莎白就听到了妮娜被抓回来的消息。 这一瞬间,她觉得仿佛有一瓢冰水从头顶上倒了下来,让她从骨头缝里发冷。 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妮娜明天就会被处死,而尤兰则会在几天之后死去,双塔的圣女不会再有希望,她们一辈子都只能被锁在这个阴暗的高塔中,这样过一辈子了。 可是凭什么呢? 她愿意给黑翼做圣女,一直努力劝所有的圣女接受自己的命运,拯救那些守夜人。可是她的恭顺和虔诚最后换来了什么呢?是她和尤兰一样,死了一个守夜人,就再换一个,一定要把她们这些工具使用个彻底。 而那个真正的魔鬼,还披着神官的袍子,在众人面前扮演着神的使者。 伊丽莎白慢慢地攥紧了拳头——列文能够欺骗民众,能够欺骗教会,但他也有欺骗不了的东西,那就是——死亡。 第365章 谁是魔鬼(九)、尤兰自己从地牢里逃出来了 寂静无声的地牢里, 尤兰慢慢睁开了眼睛。 她身上也缠着神术锁链,紧闭的地牢门上则设有神术阵,使得她既看不见外面, 也听不到什么声音。 但是尤兰还是能够感觉到一些动静的, 这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通过地板的震动而感知。所以她知道昨天有人被拖进了地牢, 而今天早上又被带走了。 会是谁呢?尤兰猜不出来。她已经被神术锁链限制了使用能力, 只是她这种“接收”的能力似乎是被动发生,不需要自己主动使用能力,所以才能在重重神术阵的隔离下听到那么一点动静,但再想有更详细的信息却是不可能了。 但是对于自己的处境,尤兰却很清楚——列文一定会杀了她的,现在她还没事, 只不过因为顾忌着毒液。一旦有了办法保住毒液, 她就立刻会死! 自己死不死, 尤兰不能说全不在乎,但也没那么上心。其实对她来说, 活着早就没什么乐趣了。所以她坚定地跟着妮娜, 绝不就老老实实的呆在双塔, 让列文那些人顺心得意。 倘若真能掀翻双塔逃出生天,那固然极好。倘若不能,死也无妨, 只要能给列文找麻烦就行! 但是妮娜得活着。她能带着双塔所有的圣女获得力量,并且反抗教会的! 所以尤兰自己也不能在这里等死, 虽然不知道现在外面什么情况, 但她也得拼尽全力去闹一闹。而且从她感觉到的震动来看, 现在地牢里的看守应该是最放松的时候, 想出去,就得趁现在。 尤兰艰难地爬了起来。身上的神术锁链不仅让她无法使用神恩,还行动缓慢,想逃,先得把这锁链打开。 神术锁链的设计是很精巧的,就是禁魔,让觉醒者无法使用能力,那就根本无法自己挣脱锁链,想打开,只能有外力施加才可以。 牢房里自然是不会有人来给尤兰打开锁链的,但确实还有一个“外力”。 尤兰挪到牢房门口,直接把身体撞在了门上。 立刻,牢房的铁门就浮起了暗红色的符文,整扇门都像是被火烧红了一样,灼热逼人。 尤兰手臂上的衣服迅速被烤焦,皮肤先是通红,然后就起了水泡。然而缠在她手臂上的神术锁链,也同样受到了高温的灼烧,冒出了银色的符文。 牢房里甚至响起了滋滋的声音,仿佛有人在烤肉一样。但是尤兰面无表情地咬着嘴唇,一动不动——烧伤怕什么,她是圣女,只要打开这锁链,她自己就能给自己治疗! 神术锁链的作用是禁魔,当初制作出来的时候就没怎么考虑还要抵御外来攻击,所以在铁门上的神术阵烧灼之下,一个银色符文从铁链里彻底脱离出来,瞬间化为一个银色的液体小球,滴落了下去。 这个符文的脱落仿佛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从这一点开始,一连串的符文都被烤化,从铁链上脱离了开来。 符文一消失,神术锁链就变成了普通的锁链。而且这锁链原本的质地并不结实,尤兰的圣光在双臂上来回滚动,不但烧伤处焦黑的皮肤褪落,生出粉红色的新皮,就连肌肉也微微膨胀了起来——噗地一声,锁链被挣断了。 但是地牢的铁门就没有这么好对付了,尤兰伸手按在墙壁上,沉思起来。 她能接收到震动,那么,她能不能自己发出这种震动呢?就像列文那样? 尤兰觉得是可以的。而且自从能感觉到地面的震动之后,她对于双塔大教堂也有了另外一种认识,这种认识甚至比用眼睛去看更加深刻与周全,她现在甚至连自己从未去过的楼层,都大体有了个认识。 其实尤兰听到的动静,就是面具被带走的声音,所以现在地牢里确实只剩下了在门口把守的两个人,毕竟这里面只剩下一个尤兰,而且还被关得严严实实的。 但是就在这两人觉得没什么事的时候,忽然之间脚下的地面就轻微地颤动起来。 “我怎么觉得地面好像在动——”一个守卫有些不太相信自己地嘀咕了一句。 “我也——”另一个话还没说完,就连身旁的墙壁也颤动了起来,甚至还有泥土从墙上簌簌下落,仿佛地牢要塌了一样! “是地动!”一个人失声叫了起来,“快,快离开这里!”这要是上面的北塔主体塌下来,他们两个肯定是被活埋了。 另一个在惊慌之中倒还记得自己的职守:“地牢里还有人!”那个尤兰要是被砸死了,毒液可就要跟着嗝屁! 两人于是急忙冲进地牢。一进地牢,就感觉震动更加强烈,简直让人担心会不会马上垮塌。在这种紧急情况之下,这两人不假思索地打开牢房的门,伸手就去抓伏在地上的尤兰,甚至没有先仔细看看她身上的神术锁链有没有什么变化。 当然,这也不怪他们,毕竟神术锁链日常就是乌漆抹黑的原色,只有被捆绑的人想要使用力量的时候,那些符文才会发光,并催动神术阵运转,把人禁锢起来。 所以这两人也就毫无所觉地伸手过去,然后他们没有抓起尤兰来,倒是各自被一只手攥住了他们的手。 第300节 心慌,气短,眩晕,恶心……仅仅是几秒钟的时间,这两个守卫就捂着胸口软倒了下去。其中一个等级更高的守卫竭尽全力甩开了尤兰的手,但是没等他爬远几步,一种奇异的震动就沿着他落地的膝盖传入了他的身体。 这是一种五脏六腑都在震动的感觉,身体里仿佛翻江倒海,那种难受简直无法形容。这个守卫只爬了两步就仆倒在了地上,鲜血从他的口鼻里涌出来,很快就在地上铺开了小小的一滩。 等这两个人都不动了,尤兰才喘着气坐了起来。杀掉两个守卫对她来说也是很费力气的,尤其是她刚刚掌握的那个技能消耗很大,之前又先把地牢给震动了一番。 但是再累点也没关系,两个守卫已经被她干掉了!尤兰从两人身上摸出了钥匙,摇晃着走过去,打开了地牢的门。 只是她刚打开门,就迎头撞上一个身影,顿时变了脸色。 “别动手!”猎犬也没想到,他刚摸过来,尤兰居然已经自己出了地牢了,“是妮娜让我来救你的!” 尤兰压根不相信他,默不作声就准备出手。 “别对我用那个肾上腺素!”猎犬也是一个头两个大。他带着妮娜回到双塔,还是“挂了彩”的——妮娜直接用黑星给他肩膀上来了一下。说真的,猎犬倒是知道女公爵造出的这种炼金武器威力不凡,但用在自己身上还是第一次。 他把人连着两把黑星都交给了列文,果然列文大为高兴,让他留在双塔好好养伤。 猎犬按照妮娜的计划,准备联络几个圣女,结果在他自己的圣女丽希这里,就碰了一鼻子灰——丽希跟他的关系一直都很僵。 因为本身得到的神恩稀薄,所以丽希大概是承担不住猎犬的疯狂,整天都是病怏怏的,也就是跟着妮娜学习了圣光术之后,时常给自己做个保养,情况才好一些。 然而她的天赋确实是比较差,虽然学习认真,但能力有限,也就是保一保自己勉强看起来像个好人,不是之前那副短命样罢了,身体仍旧时常有这里那里的不适。 这都是拜猎犬所赐——反正丽希是这么认为的。当然这也是事实,因为若不是签订血契,丽希本来也是个健康的姑娘。 再加上猎犬之前是个狂信徒,那脾气比面具还差。因为他在魔鬼的身份之外,还多了一重“堕落血脉”,所以额外又多了几分由自卑引发的变态。 丽希不是妮娜。她看见猎犬就害怕,根本无法像妮娜一样冷静地跟自己的守夜人交流,就更不可能像妮娜一样,居然还能给守夜人反洗脑的。 她能做的,就是躲着猎犬,并且又怕又恨。就这还是因为猎犬只顾着信仰,并没有跟她发生点什么额外关系。假如要像是大衮和毒液对待尤兰那样,丽希可能早就撑不住了。 猎犬这半年多跑去长云领,丽希不用看见他,简直高兴死了。结果他不但忽然回来,还把妮娜也抓了回来,丽希对他的仇恨简直都要掩饰不住了,哪儿还想听他说话呢?所以猎犬连“我跟妮娜是商量好的”这句话都没能说出口——他又不瞎,看得出来即便他说了,丽希也只当他放屁。 以前猎犬是没想过要跟自己的圣女打好关系的。他固然看不上大衮那样对自己的圣女拳打脚踢,也没打算把圣女当老婆用——他觉得自己一身原罪,是必须身心都奉献给主,一辈子兢兢业业做守夜人,死后才能有希望登上光明之山,获得主的宽恕的。 他的心里除了主,就是教会了。而教会在他心中的具体体现,就是列文本人。所以可以说,猎犬心里只有主和列文大主教,其他人一概不进他的心——哦,疾风因为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小伙伴,可以勉强占一个角,圣女那就是纯纯的工具了,结契只为了延长生命,让他有更多的时间为主效力,假如没有也没关系,短暂的生命一样全部奉献给主,没差的。 因此丽希怕他又恨他,猎犬无所谓。甚至在他心里,其实也没怎么真把丽希当成一个“人”来尊重的。 然而,平时不烧香,临头抱佛脚,多半都是不行的,比如说他现在想跟丽希缓和一下关系,那就不成了。 如果丽希都不理他,那么妮娜说的另外两名圣女,就更不可能相信他了。于是猎犬只好先来救尤兰——把人救出来,总是个证据了吧? 谁知道他还没动手,尤兰自己出来了! 万幸妮娜考虑到这个问题,跟他提了个肾上腺素,猎犬虽然不知道那个肾上腺在哪儿,但却知道妮娜就是靠这个杀人的。 果然尤兰听了这个词儿,动作就停顿了一下。猎犬抓紧时间,连忙补了一句:“这也是妮娜告诉我的,她怕你不相信我。我——我现在是长云领女公爵的手下!” 长云领女公爵跟妮娜的关系,尤兰最清楚。但她还是警惕地说道:“你要干什么?妮娜呢?” “妮娜跟面具一起,要上火刑架了。”猎犬也是觉得困难重重,“她想在所有人面前揭穿列文的身份。但是她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逃走,所以让我来救你……” “救我——”尤兰狠狠地说,“我不走!我得去救她!” 猎犬难道不想去救妮娜吗?问题是现在力量不足啊,双塔可不止列文一个人,之前妮娜进了地牢还能冲出来,那是因为列文看轻了她,布置的人手不足。但现在——列文把双塔的骑士与没出任务的守夜人都调动起来,猎犬都不能保证自己救不救得出人。 他是打算把尤兰几人先弄出双塔,然后再去火刑现场,看看能不能下手的。 尤兰却眯起了眼睛:“你现在就去火刑场,我来联系其他圣女。”列文真以为,她们这些圣女就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了吗? 而在此时,妮娜和面具刚刚被拽下了囚车。 因为两个人身上都绑着神术锁链,行动不便,也为了示众,列文弄了两个大木笼子,把他们两个关在里头,用马从双塔大教堂拉出来,绕着黄金领领地转了一圈。 一群平民跟在囚车后面,不停地咒骂着,向囚车投掷土块和石头。妮娜能很清楚地听见他们在喊着“烧死女巫”,“烧死魔鬼”,“主宽恕我”,“停止旱灾”之类的口号。 太阳炽热,田地里也没有人劳作了,所有人都跑来看魔鬼和女巫——他们也知道地里的庄稼已经没救了,所以更把愤怒发作在妮娜与面具身上。 两辆囚车是并列着的,面具一直扭头看着妮娜,目光焦急又难过。神术锁链在他们俩的脖子上绕了一圈,使得他们不能开口说话,只能用目光交流了。 于是妮娜对面具笑了一下。 面具现在的样子可真是——虽然头上没有角,肩胛处也没有翅膀,但他后背生出了一条黑色的鬃毛,一直延伸到尾巴上,再加上他脸颊两侧撕裂一般的痕迹,活脱脱就是个魔鬼形象。凡是看见他的人,都对列文的话深信不疑——这不是魔鬼是什么呢?而带来灾难的,不是魔鬼,又能是谁呢? 囚车最终停在了领主城堡前的广场上,这里已经堆起了一个高高的柴堆,两个行刑人把妮娜和面具背对背地绑在柴堆中央的金属十字架上,列文一抬手,人群中的咒骂声就像退去的海潮一般平息了下来。 “大家都看到了——”列文举手指着柴堆上的人,“这个魔鬼潜进了我们黄金领,还制造出一个女巫。他们引来旱灾,又引来蝗灾,想要污染我们的领地,给我们制造灾难!” “杀死魔鬼!杀死女巫!”人群顿时响应着他又山呼海啸起来。 列文满意地环视四周:“是的。只有杀死他们,灾难才会结束,明年才会降雨,田地里才会重新生长庄稼。”游行这一路已经够了,正如他所想的,只要人们看见面具的模样,就绝对不会怀疑他的话。 那么现在,赶紧就烧吧。妮娜这个女人也确实有点本事,给他找了这么多的麻烦,只有赶紧烧死她,才能断绝后患。 妮娜看着一名牧师手执火把向柴堆走来,目光平静。在她的长袍袖口里,藏着一团火药,那是从剩下的子弹里取出来的。列文只看到了黑星,所以猎犬将两把黑星交上去,他就觉得已经收走了她的武器,却没有发现她掖在袖子里的那团泥巴一样的东西,同样有威力。 火药团现在就捏在她的手里,几颗子弹里的火药当然不多,但一旦炸开来,一定能把锁链上的神术阵炸毁一角。只要炸掉一角,锁链就会失去效力,她就可以使用圣光了。 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所谓的“女巫”身上忽然亮起圣光,列文又该如何自圆其说呢? 当然,列文也可能不顾一切也要杀了她和面具,但至少她也能让所有的人都看到,列文在说谎。 只不过,面具这么拼命地想让她逃出去,最终她却可能是浪费了他的努力。 妮娜被反绑着的手,在身后摸到了面具的手,然后有点困难地勾住了他的手指——对不起了,我原想延续你的生命,但现在,却是要你跟我一起死了…… 第366章 谁是魔鬼(十)、伊丽莎白死了…… 广场上人声鼎沸, 黄金领的领民大部分都以种地为生,几乎全都跑了过来,“烧死魔鬼!烧死女巫!”的呼声惊天动地, 震耳欲聋。 牧师举着火把走到柴堆边上, 列文举起一只手,呼喊声才慢慢停止。烈日之下, 所有的人都满头满脸的大汗, 眼睛和脸颊都是通红的,像是一群什么野兽一般,龇着牙,咧着嘴,仿佛下一秒就要扑上来把妮娜和面具撕碎吞掉。 列文对此十分满意,然而正当他要把手落下来, 让牧师点火的时候, 人群里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喊叫:“列文才是魔鬼!” 在安静得落针可闻的广场上, 这声音毫无遮拦,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所有人的目光, 都一下子聚集到了那个喊叫的人身上。 伊丽莎白还穿着圣女的白色长袍, 披散着头发, 两眼亮得像鬼火一般,脸颊上燃烧着两片病态的红。但因为她的身上闪烁着乳白色的圣光,所以周围想呵斥她的人都把话咽了回去, 下意识地退开两步——这,这是一位女神官哪, 怎么会混在他们这些平民里头呢? 列文的脸色在看清妮娜的时候顿时一变, 马上喝道:“她疯了, 把她带下去!” “谁敢碰我!”伊丽莎白猛地扬起手。炽热的阳光下冷光一闪, 一把锋利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她自己的脖子上。 列文的脸色这下真的难看了:“伊丽莎白,你不要冲动——” 伊丽莎白却根本不理睬他,而是拔高声音大声喊道:“双塔大教堂使用炼金药剂,把正常人变成奇怪的样子然后说是魔鬼,就是为了掩盖列文才是魔鬼的真相!旱灾和蝗灾都是他带来的,所以他才能操纵蝗虫不吃黄金领的麦子,因为只要有旱灾就足够了,你们的麦子现在已经死了,根本不需要蝗虫再吃了!” 列文现在就是想杀人。伊丽莎白这完全就是胡说八道,可问题是,就像他现在把旱灾和蝗灾扣到妮娜与面具头上,他们两个无法为自己分辩一样,伊丽莎白所说的话,他也一样无法为自己分辩。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人赶紧把伊丽莎白抓起来,送回双塔去!但问题是,伊丽莎白现在刀抵在自己脖子上呢! 柴堆上的妮娜也急了,因为她猜到了伊丽莎白想做什么——血契把圣女和守夜人的生命连接在了一起,列文虽然不是守夜人,但血契一视同仁。 妮娜在后悔。她原本怀疑伊丽莎白泄露了学习小组的秘密,为了其他人的安全,她甚至不敢让猎犬去向伊丽莎白求助。但是现在看来,她的判断是错的,泄密的另有其人,而伊丽莎白,正在打算用自己的方法结束这一切。 广场上现在乱成了一片。大部分人都是满脸懵逼的。 这变化实在太快了!前一秒列文还是神的化身,为黄金领免除了蝗群的灾难;后一秒,他就成了操纵旱灾与蝗灾的人? 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置信,可是眼前的伊丽莎白身上圣光闪烁,证明着她女神官的身份——神官,会诬陷另一位神官吗? “伊丽莎白——”列文憋着一股气,但还得设法把人劝下来,“我知道你是舍不得妮娜,毕竟你们曾经是好朋友,如果她愿意忏悔,我也可以留下她。但这个魔鬼必须要处死,你再舍不得自己的朋友,也不要用旱灾和蝗灾来说谎,这关系到整个黄金领。” 人群里发出了窃窃私语——怎么,原来这位女神官跟那个女巫是朋友吗?她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朋友,所以胡乱指责红衣主教的吗? 到底,人们还是愿意相信列文的。毕竟这么多年来,黄金领一直都是丰收之地,在这里做农夫,到底还是比别的地方日子要好过一点。在人们心里,他们是希望旱灾和蝗群都是魔鬼带来的,这样只要烧死魔鬼,他们就还能过回从前的日子。 可如果教区里的红衣主教是魔鬼,那就太可怕了,这是颠覆他们认知的事情,而且如果红衣主教都是魔鬼,那么他们以后还能去哪里寻求心灵的庇护呢?他们岂不是像黑夜里独身走在野外一样,再也无人保护了吗? 妮娜开始用力挣扎。但是神术锁链从内部是无法挣开的。她试图引起执着火把的牧师的注意,让他赶紧点火,这样她就可以引爆炸药——但那牧师只顾着惊恐地看伊丽莎白,完全忘记了自己手里还有火把。 而此时,周围的人已经开始用怀疑的目光去看伊丽莎白了,也有人在指指点点。 列文微微松了口气,正要示意身边的行刑人赶紧过去把人弄走,就听见伊丽莎白声嘶力竭地发出一声大喊:“你们看着他!他马上就会露出魔鬼的原形了!” 这话说得太惊悚了,所有的人下意识地都将头转向列文,然后有站得离伊丽莎白最近的人,眼角余光看见了一道鲜红——伊丽莎白把匕首捅进了自己的颈部,鲜血几乎是像喷泉一样飚射出来,甚至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 但这也只是离伊丽莎白最近的几个人看见了,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是投向列文的,毕竟他刚才为了发言,站在广场的矮石台上面,比大家都高出一截,远近的人都能看到。 于是所有人都看见,列文在那一瞬间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脖子。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刺激了他的身体,体内的魔力在理智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暴走起来,企图保住机体的生命——黑色的花纹先是在额头上膨胀开来,接着就是两只肉质的角生长了出来,在正午的阳光下反着沉沉的乌光。 “魔,魔鬼——”近处的平民发出哽在喉咙里的惊呼,但是还没等他们惊呼完,列文已经痛苦地弯下腰,一对巨大的黑色肉质膜翅撕开红色的法衣长袍,从他背后伸展了开来,在地上投下了巨大的阴影! 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些人是为伊丽莎白而尖叫,滚热的鲜血甚至淋湿了好几个人;而更多的人是因为列文而尖叫——红衣主教陡然之间,就变成了可怕的魔鬼! 但不管是为什么而尖叫,这些人都在连滚带爬——被淋了一头血的人要从伊丽莎白身边躲开,被吓得魂飞魄散的人则要从列文身边逃开。人推人,人挤人,人踩人——广场上瞬间就挤成了一团,就连跟过来的牧师们也躲不开,被挤得东倒西歪。 “都不许乱!”毒液一把推开挤到他身边来的几个平民。他在外形上幸运地与普通人基本无异,不像面具脸上有那种撕裂一样的痕迹,他除了一双眼睛在使用力量的时候会变成怪异的竖瞳,平时是看不出毛病来的。 但是现在这倒不好了,因为平民们也把他当成了普通人,丝毫不顾忌,就在他身边乱推乱挤。广场上这么多人,一乱起来挤成一团,纵然毒液有本事,一时也施展不出来——他固然能随手就把一个平民扔出十几米开外,但现在人都挤在身边,哪儿有十几米的空地给他扔呢?而且扔走一个,第二个立刻就又填补了空缺,后头还有上百的人挤着,毒液就算把毒放出来都没用——毒倒的人还是会倒在他身上,照旧挤着他。 所以他想冲过去救列文都不行,其他的骑士和神官们也都一样——偌大的广场上,只有伊丽莎白和列文身边没有人。从妮娜站的那个高高的柴堆上看下去,就像是广场上被划出了两个圆形,一个圆里是一对黑色的巨大膜翅,另一个圆里则是鲜红的血泊…… 面具一直毫无动静,但是这个时候,妮娜听见了喀地一声轻响——面具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绕过肩膀的神术锁链一角咬在了嘴里,他就一直在默默地咬,一直咬得嘴角流血,但终于有一个符文被他咬碎了。 符文一碎,面具的力量立刻恢复了,他连嘴角的血都没来得及擦,双臂用力一挣,捆在他身上的锁链就断了几截。然后他回手拽住妮娜身上的锁链全力一扯,又把禁锢她的锁链也扯断了。 毒液眼尖地注意到了,立刻对着柴堆喷出一口毒液,黑色的液体化成几条毒蛇,一头撞上面具的后背。 妮娜刚刚从锁链里脱身,想伸手去挡已经来不及了,面具后背腾起一面火焰盾牌,黑色的毒液之蛇一撞上就被焚烧殆尽,但面具的身体也晃了晃,跪倒在柴堆上。他原本就是耗尽了魔力才被抓的,被抓之后又很吃了点苦头,现在这面盾牌是用尽了恢复的那点魔力,已经是真正的强弩之末。 但面具还是竭力转过身来面对毒液,同时用力捏了一下妮娜的手:“你快走!”尽管上次妮娜逃走之后又被抓回来,但他还是要尽力掩护她逃走,说不定这一次就逃出去了呢? 妮娜一句话都没说,抬手扔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球。 这个球本身并不是白色的,只是外围包了一层圣光而已。但在圣光之外,是这个球自面具身边飞过的时候,沾染上的硫磺火焰。 火焰迅速地消耗着圣光,当这个球飞到列文身边的时候——对的,妮娜这个球是对准列文扔过去的,因为他的周围现在一个人都没有——内层的圣光已经被消耗殆尽,火焰立刻点燃了里面的球。 轰地一声,黑烟腾起,列文覆盖着身体的黑色翅膀被炸飞了半扇,鲜血飞溅,还伴随着他身体猛烈的抽搐,以及其他人的惊叫:“列文大人!” 一时间都没人顾得上妮娜和面具了——列文要是死了,双塔怎么办?审判所怎么办?他们这些守夜人又怎么办? 众人向列文挤过去,而妮娜直接扛起了面具,跳下柴堆就跑。她身上亮起刺眼的白光,以至于被晃花眼睛的人们都下意识地想向两边躲开,反而给她空出了一条逃跑的路。 这会儿已经有牧师终于穿过混乱的人群到了列文身边,然而当他手上亮起圣光的时候却又停住了——怎么治?圣光对于魔鬼可不是治疗的良药,而是有伤害的,他现在一个圣光治疗术下去,也许能给列文止血,但也可能重伤的列文承受不住圣光,直接就给治死了! “送大人回双塔!”牧师满头冒汗,但他毕竟是列文的心腹,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办法——列文是服用黑翼的血液所制成的药剂才转化晋升的,现在双塔地牢里还有一点药剂,原本是想用它再制造一个大魔鬼的,现在如果给列文服下去,也许对列文有好处。 但是他这话说出来,却并没有得到多少响应。 列文魔化的事情,是只有北塔地牢里的几个行刑使知道,就连地牢的守卫,也只是有所猜测,并没有亲眼看见。 第301节 但即使是猜测,也有守卫觉得有些无法接受,因而提出了调去别的教堂的申请——当然,这个守卫最终是死在路上了。而现在,这些人却是亲眼目睹列文呈现出了魔鬼的模样,这冲击不可谓不大。虽然他们习惯性地聚到了列文身边,但聚过来之后看得更加清楚,因而更使得这些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送列文回双塔?可是这还是红衣主教吗?他们是要承认这个魔鬼是审判所的负责人,是黄金领教区的主持者吗? 他们是要承认,教会让魔鬼来做神官吗? 但如果不救的话,是要让列文就这么死了吗? 这个时候,倒是作为守夜人的毒液,意志坚定:“那还不把大人赶紧送回去!难道你们想让大人死吗?” 毒液褐色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竖瞳,额头上冒出一根黑色的独角,嘴一张,细长的紫黑色舌头直蹿出来,如果不是前端没有分岔,就跟蟒蛇类的舌头是一模一样的,就连话音里也带了一点咝咝的声音。 在场的几个牧师主教表情都有点抽搐。他们虽然是神官,在双塔的地位要比这些生来就带罪的守夜人要高,但,但如果真动起手来,他们也就是能用圣光自保一下——大部分人还保不住,因为一般牧师的圣光对于毒液来说伤害并不大。 所以到了这个时候,一群神官,居然要听一个守夜人的了。 而毒液的目光已经转向了血泊里的伊丽莎白。 确切地说,是伊丽莎白的尸体,因为她已经死了。 很难相信一个人的身体里会有那么多的血。伊丽莎白身上的白袍已经被完全染红,倒是跟列文的红衣主教的法袍相似了。 她闭着眼睛,表情竟然是出奇地平静,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出一点笑意来,仿佛她不是自寻了死亡,而是要去做一次愉快的旅行一样。 毒液伸手去抓她,但是接触到她身上染血的袍子,却猛地把手收了回来——那尚未完全冷却干涸的血液,沾在他的手上竟然发出细微的滋滋声,像是粘上了一块火炭一样。 人已经死了,血液之中的圣光却犹未消散。 这种情况,在教会的历史上也是有过的。当然也是在黎明时期,有一个村子被突然出现的食尸鬼围攻。当地的牧师把村民藏在教堂的地窖里,自己在教堂门口抵御食尸鬼。 到了天亮,食尸鬼散去,村民们从地窖里走出来,才发现牧师已经死了。他的血流了一地,血液之中却犹有圣光闪烁,正是这些血液,在他死后还坚守了两个小时,直到天亮…… 这位牧师虽然死的时候还是牧师,最后却是以圣徒的级别下葬的,因为“死后圣光”是从未有过的,甚至是连活着的圣徒中都没出现过,所以无法确定级别。但是——总不能以教皇之礼下葬吧?所以最后只好定了圣徒级别。 当然,也许那位牧师最终的能力也未能达到什么高级别,毕竟真是有实力,也不会被二十几只食尸鬼围攻就英勇战死。但他死后犹要驱除黑暗保护村民们的心,却是誉为圣徒也不为过的。 然而毒液并没那么认真读过教会的历史,也不知道这位死后圣徒,他只是想把伊丽莎白也带回去——竟然用自杀来杀死结契者的圣女,这还是头一个,不在其余圣女面前把她分尸,真是不解恨! 当然,也可以先让那个桀骜不驯的尤兰,先看一看她日后的下场! 只可恨的是,来不及抓那个妮娜了!不过没关系,背叛审判所,她还以为能逃得过教会的抓捕吗?现在救列文大人要紧,等回头抓到了妮娜和面具,看他怎么好好炮制他们! 第367章 冲出双塔(一)、十几个圣女聚在一起,每个人身上都亮起了圣光 广场上原本人头攒动, 现在却变得空荡荡的,除了双塔大教堂的这些人之外,还有十几个在混乱中被撞倒踩伤的居民。有人的腿被踩断了, 忍不住□□, 但看着双塔这些人,又不敢发出声音, 更不敢求助。 他们完全搞不清楚情况, 也不知道旱灾和蝗虫究竟是那两个要被烧死的“魔鬼和女巫”带来的,还是现在躺在这里的“红衣主教大魔鬼”带来的。 但是看见毒液凶狠的模样,他们都明智地闭紧了嘴,趴在地上装死。 现在双塔大教堂的诸人也顾不上这些平民了,赶紧抬着列文要赶回双塔。列文虽然没有像伊丽莎白一样真的被割断喉咙,但他仍旧表现出了大量失血的症状, 现在已经休克了。更糟糕的是, 他的一边翅膀也被炸烂, 白森森的骨头都露了出来,这可是真的在流血了, 如果不想办法赶紧止血, 哪怕没有伊丽莎白的自杀, 列文也支持不住。 双塔有一堆的治疗者,但偏偏现在一个也用不上,唯一的办法就是藏在地牢里的那剂用黑翼血液配置的药剂了。 然而他们不知道, 双塔大教堂现在也是一片混乱。 尤兰离开地牢之后,就直冲上了北塔的二楼。 双塔大教堂总共有三百多号人, 但这里头一半都是仅仅“得到神恩”的信徒, 再加上一些普通人, 一起在大教堂里担任一些日常的工作。真正有了等级的正式骑士与牧师都很少, 要说战斗力,其实最强的反而是三十多名守夜人。 不过守夜人不是都蹲在双塔的,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比如说哪里出现了黑暗生物呀,什么地方的贵族勾结魔鬼呀,又或者是纯粹出于列文自己的私心所安排的工作,比如说像之前面具去查探海格与苏亚的勾结,以及黑翼去刺杀陆希这样的活儿。 所以现在双塔里只有五个守夜人,这里头还包括要被烧死的面具,和刚刚赶回来的猎犬。 再去掉因为外形正常而跟去了广场的毒液,就等于北塔目前只有两个守夜人,还有他们的搭档骑士。 当然,双塔按照规定至少有十二名正式等级的守护骑士,但这些人主要在南塔当门面,北塔这边反而很少。因为这些守护骑士是圣城统一调配的,真要来了北塔,列文好多事都不方便了。 所以双塔这边主要靠的其实是守夜人,另外就是行刑者。这些行刑者少数是精于炼金术和研究神术阵的技术人员,大部分则是骑士,与守夜人的骑士搭档们一起,负责北塔的治安——也就是监视守夜人,预防他们有什么不老实。 不过,行刑者前几天,被妮娜干掉了好几个,现在被尤兰干掉了两个,可谓是损失惨重。再加上还有一部分跟着列文去广场了,所以北塔目前,确实是内部空虚,妮娜估计得没有错,这正是最好的逃跑时机。 尤兰一路跑上了二楼,才一登上楼梯,就看见有十几个圣女都站在长廊里,一看见她顿时眼睛都亮了:“尤兰姐!你怎么出来的?” 这十几个圣女都是学习小组里的人,尤兰目光一转,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你们怎么在这里?” 一个年轻圣女回答:“我们听见楼下有动静,所以都出来看看。”自从那天妮娜去地牢,她们就被锁在了房间里,直到刚才有人发现房门上的神术阵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她们才能出来探探情况,没想到一出来,就听到地下有动静。 妮娜和尤兰可能都在地牢里,那听见地下的动静,她们自然急着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其他人呢?苏菲没有出来?”尤兰觉得更不对劲了。 以前她可能缺少一点对危险的敏锐,但自从这次身陷地牢,她也不是没有长进的,现在就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聚集在走廊上的,都是学习小组里的圣女呢? 而她说的苏菲,正是现在留在北塔的一个守夜人的圣女,平常也是在小组里学习的,不过并不那么积极,似乎只是想提高自己的能力,好能承受得住血契带来的压力。 对于这样的圣女,妮娜一向也是尽心教授的,只不过不会跟她提起什么激进的思想,只会隐晦地提一提血契给圣女们带来的负担,以及她们失去的自由。 但不管怎么说,苏菲也算是学习小组的一员,现在所有的成员都出来了,她却没有出来,是因为被自己的守夜人拦住了? 要是这样也还算合理,但尤兰总觉得不对劲。不过现在也没有时间多想,尤兰立刻说道:“现在北塔没有多少人看守,我们冲出去,你们敢不敢?” “敢!”最先答话的年轻圣女立刻回答,眼睛都是亮的,“我们能出去吗?” “这是最好的机会。”尤兰回答,“我们去拼一拼!” 有几个圣女露出了犹豫的表情,但是更多的圣女都聚了过来,其中也包括了瘦弱的丽希,尤兰环视她们,然后一点头:“跟我来!” 可是她返身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却发现一楼那里多了两个人:“苏菲?” 其中穿着圣女白袍的正是苏菲,而在她前面站着的则是她的守夜人木偶。 木偶一年到头都缩在黑色的袍子里,连脸都不怎么露,尤兰还是根据苏菲辨认的他,心里顿时一沉——这个家伙是高级魔鬼,而且能力比较诡异,尤兰根本都不知道是什么。 “列文大人果然说得很对,你们真的是想要造反了……”木偶的声音干涩,仿佛没上油的机器一样,听得人耳朵不舒服,“不过,你们真以为大人就没有防备吗?” “苏菲——”尤兰瞪着她,“是你出卖了我?” 苏菲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不,不是我,是珊多拉——”她脱口给自己辩解了一句,才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话,连忙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哭丧着脸看向尤兰,“尤兰,你们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我们留在双塔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日子比从前过得好多了……你们就算是出去,又能去哪儿呢?” 她是贫民出身,在双塔的日子确实比她从前那食不果腹日夜操劳的生活要好太多了,所以她并不想离开双塔——自由值多少钱呢?以前她倒是自由的,可是没有饭吃啊。 以前在学习小组里,妮娜和尤兰所说的那些话,苏菲虽然心里并不同意,但也不打算干涉的,但是她们想要逃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毕竟都是一起学习的人,如果她们跑了,列文会不会觉得她跟她们是一伙的,来惩罚她呢? 苏菲害怕了。而且珊多拉已经告密了,妮娜她们的计划注定不会成功,那她这个时候倒戈自保,应该也怨不到她吧? “你这个叛徒!”有圣女骂了出来。 木偶头都不抬,淡淡地说:“你们才是审判所的叛徒。现在回到房间里去,列文大人还可以既往不咎,如果一定要跟着这个尤兰,那就是要跟她一起死了。” 有两个圣女悄悄地倒退几步,无声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间。木偶的头动了动,有点迟缓地抬起来,又从左至右转了半圈,似乎是把所有的圣女看了一遍:“执迷不悟,都被蛊惑了。既然这样——” 他的话还没说完,尤兰的身体一晃,险些摔倒——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脚踝上已经缠上了两根黑色的细线,而且现在竟然扯着她的腿,要让她跪下去。 这是木偶的能力。他的代号叫木偶,原来指的不是他自己像个木偶一样,而是他能像操纵木偶一样,操纵被他的黑线缠上的人。 而且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已经有十几根黑线无声无息地从楼梯上游了过来,不只是尤兰,就连离她最近的两个圣女,也被这黑线缠住了。 木偶藏在兜帽里的脸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还想逃出双塔——别指望猎犬那家伙来救你们了,外头有人对付他呢。” 其实他是想去对付猎犬的——生为魔鬼,又是堕落血脉,能成为守夜人,已经是审判所给他的莫大仁慈了,甚至还给了他一个圣女!这样的人竟然敢背叛审判所,背叛双塔,木偶是恨不得亲手用自己的傀儡线把他大卸八块的。 不过列文安排了他来控制这些圣女,也是看中了他的特殊能力,毕竟猎犬直接杀掉就好,这些圣女却还是要留着的,她们的身上还系着其他守夜人的命呢。 只是对付这些圣女太容易了,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只要他的傀儡线一缠住她们,她们也就失去了所有的反抗能力,只能束——木偶正准备拉动丝线把尤兰先拽下来,忽然间那一根根细细的丝线同时颤动起来,而且这种颤动还从脚下传来,一直传到了他的身上。 “啊——”苏菲就站在木偶身侧,自然也感觉到了脚下传来的震动,并且迅速传遍全身,连她的五脏六腑都震颤起来。苏菲只是个低级的圣女,甚至到现在圣光治疗术还不能自如地施展,这冲击顿时令她痛苦地喊叫起来,身体不由自主地弯曲蜷缩,仿佛这样就能止住身体内部的震动一样。 木偶现在也顾不上自己的圣女了。他才是这震动攻击的主要目标,苏菲不过是离他太近被波及了而已。但是,明明他的丝线已经缠住了尤兰,尤兰连动都不能动了,又怎么还能攻击他呢? 然而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让他思考这个问题,他的丝线抖得像得了鸡爪疯,似乎随时都会被崩断。而他的内脏、皮肉、骨头,甚至连头骨里头的那个脑仁,好像都随着丝线开始抖动了。 但是木偶毕竟是高级魔鬼,从他袖子里伸出更多的细线,像蚕结茧一样将他和苏菲都包裹在了里面,同时那几根爬上二楼的丝线已经全部攀附到尤兰身上,深深地勒进了皮肤下面,试图彻底控制尤兰的身体。 尤兰被丝线勒住的地方渗出了血。这些丝线好像生出了无数根须,要扎进她的皮下,直到骨节。而且这样使用能力也让她负荷极大,毕竟她刚刚在地牢里已经消耗了不少力量,如果这样僵持下去,她是耗不过木偶的。 但是,她并不是一个人!尤兰艰难地向着身后侧侧头:“治疗我!” 在她身后,就是学习小组里最积极的两个圣女,也是妮娜当时特别嘱咐猎犬,说是可以帮忙的两个人。现在木偶专心对付尤兰,已经放开了她们身上的丝线,于是两人一起靠近过来,伸出手搭在了尤兰身上。 乳白色的圣光从两人身上亮起,延着她们的手臂攀上尤兰的身体,化为无数细小的光点,渗进尤兰的皮肤里。 圣光对尤兰是治疗,但对于守夜人则是一种伤害。虽然现在圣光没有接触到木偶,但缠在尤兰身上的那些丝线,却在接触到圣光之后就发出了极其细微的滋滋声,仿佛被火烧了一样,开始褪色。 木偶在黑色的丝茧里发出愤怒的咆哮,随着咆哮,丝线的颜色再次加深,甚至冒出了薄薄一层乌光,将圣光隔离在外面。 但是现在站在长廊上的也不只这两个圣女,已经有反应最快的冲过来,也把手搭在了尤兰身上。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十几个圣女聚在一起,每个人身上都亮起了圣光。 这圣光颜色有浓有淡,有亮有暗,但当它们汇聚成一团的时候,亮度竟然无端地又增加了许多。眨眼之间,缠在尤兰身上的丝线就有一半褪去了黑色,变成了一种没什么生命力的惨白。 不仅如此,就连木偶身体外面包裹着的那个黑色丝茧,竟然也开始被圣光照耀得褪色了! 只是这个时候,北塔的地板与墙壁上,都开始亮起了银色的符文——防御神术阵再次启动,就连木偶背后的那两扇大门,也开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向中间合拢。 北塔里的窗户本来都窄小,现在又仿佛被一层黑布遮住一样,走廊上顿时昏暗起来,只有那两扇尚未完全合拢的大门中间,还透进一线光明。如果大门也合拢,北塔就会变成一个罩子,完全隔绝外界的光明了。 可是在楼梯上方,却有一团明亮的圣光在闪耀。十几个圣女都在疯狂地输出自己的圣光,似乎要把自己的骨髓都榨干一样。而尤兰跪坐在最前面,双手按着地面,无形的震动自她手按之处四散开去,不仅是木偶的丝线在剧烈抖动,就连地板和四周的墙壁也开始颤抖了。 这颤抖比刚才地牢的震动更为剧烈,因为这会儿尤兰的背后有十几个圣女在为她补充体力。虽然这种盲目狂刷的圣光对她来说十分痛苦,但飚升的肾上腺素又令她亢奋到了极点,身体机能在疯狂地高强度运转,支持着她不停地振动,振动,再振动! 北塔虽然高大,结构看起来也十分复杂,但其实还是一体的,无论墙壁还是地板,都是同样的建筑材料,所以尤兰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最合适的共振频率。 整个北塔都摇晃了起来,如同地震。 躲在丝茧里的木偶震惊之极!他当然知道列文晋升之后新获得了一种能力,就是这种无形的波动伤人。但是在这个距离上,即使列文也无法这样伤到他,而现在面对尤兰,他的丝茧已经开始一根根地断裂,每断裂一根,防御性就削弱一分,对他的冲击就增强一分。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当然,木偶不会知道,虽然尤兰和列文的能力看起来相似,但列文的能力是超声波,而尤兰的能力却是次声波。即使尤兰级别较低,可次声波的衰减却小,所以她的攻击有效范围就更大。 而且,尤兰虽然本身级别不够高,但她现在却是集合了十几个圣女的支持。而且圣女们的圣光同样产生了共振,对木偶的杀伤力也就更大了。 木偶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次声波并不需要他想明白,次声波毫不留情,木偶的丝茧终于被撕破了。 在丝茧爆开的瞬间,他整个人就迎接了一波结结实实的震动。鲜血从他的耳朵和鼻孔里流出来,木偶勉强向着大门奔跑了两步,就倒在了地上。在他失去知觉的时候,隐约听见了砖石垮塌的声音…… 第368章 冲出双塔(二)、北塔塌了…… 木偶没有听错, 就在他失去知觉的时候,北塔的墙壁因为摇晃得太厉害,已经出现了裂缝。 尤兰现在也是七窍流血, 她是抱着拼死的心情去玩命输出的, 甚至就连身后十几个圣女的治疗圣光,她也把一大部分转为了自己的能量波, 仅靠不能转换的那一小部分维持着自己的身体。 第302节 饶是这样, 尤兰体内也有毛细血管开始崩裂,心脏跳得仿佛刚极限冲刺了一千米——要不是有其他圣女的治疗在撑着,光这心跳就能给她跳到心衰! 太阳穴更是像有凿子在凿一样,一下下尖锐地疼,仿佛那里的皮肤马上就要被刺破了,钻出什么东西来似的。 尤兰的眼前已经一片血红, 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耳朵里也嗡嗡作响听不到声音, 但她还能感觉到光,知道大门仍旧在缓慢关闭, 所以她的输入也不停止, 因为她知道, 身后的圣女们都没有攻击的手段,如果她倒下了,甚至不需要木偶出手, 只要北塔关闭大门,这些圣女就会被关住, 直到列文回来…… 但是其他圣女却还能看得见听得见, 她们看到木偶的丝茧被撕破, 而在丝茧爆破的那一瞬间, 苏菲身上也亮起圣光,试图治疗自己,但她那点稀薄的圣光很快就消耗殆尽,口鼻之中立刻开始流血。 失去了治疗自身的能力,圣女要比守夜人脆弱得多,甚至在木偶还拖着沉重的身体试图奔向大门的时候,苏菲就已经倒在了地上…… 墙壁和地板上的神术阵开始明灭不定地闪动。这些神术阵起到的作用是加固和防魔。在正常的情况下,打磨好的石头在神术阵的加固下会形成一个整体,绝不会垮塌分裂,即使外力攻击,在把神术阵的能量消耗殆尽之前,也无法对建筑材料本身造成什么伤害。 但是现在,尤兰的能力并非是对墙壁和地板进行直接攻击,她只是找到了那个合适的频率,然而让地板和墙壁跟着那个它们喜欢的频率,共同起舞罢了。 共振,是当初绘制神术阵的人根本未曾发现和理解的领域,自然也就不在神术阵的防御范围之内,所以尤兰的力量可以完全无消耗地侵入墙壁与地板,并不受神术阵的阻隔。 但是神术阵本身还有个加固的能力,所以虽然找到了正确的频率,要让它们在震动下断裂垮塌,还是需要与神术阵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对抗的。 如果只有尤兰自己,她抗不过整座北塔的神术阵,在把“加固”这个能力消耗完之前,她自己就会因为把自己压榨到了极限而先崩溃掉。 觉醒的能力在透支使用的时候,是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和缓一些的会令人加速衰老,就像现在的教皇,在龙晶被偷走,他不得不自己维持圣城那庞大的神术阵之后,他在两年里仿佛老了十岁,预期寿命都缩短了,甚至就连卡蒂亚圣徒的治疗术,都无法逆转这种衰老。 而激烈的透支能力,对身体的伤害也是急性的,严重可致各器官都在短时间内衰竭,什么爆血管爆肝之类的词儿,在这里都不是开玩笑的。 但是现在尤兰背后有十几名圣女,她的身体细胞在不断地受损,同时又被圣光不断地治疗复原,尽管这种过程十分痛苦,但却一直维持了她的身体仍在运转。 就在一群圣女的圣光也要被消耗殆尽之前,北塔先支撑不住了。走廊上那些狭窄的窗户首先被崩飞,阳光一下子就洒落了进来。接着从尤兰手触处开始,裂缝像蛛网一样,向四面延伸了开去。 神术阵也维持不住已经“酥”了的墙壁,而且北塔上面还有一个沉重的“脑袋”呢——为了外界看起来宏伟,双塔建得很高。当然这个高跟陆希看过的动辄二十层往上的大楼是没法比,但在光明大陆,十几米高的建筑已经是十分壮观了。 而这十几米的高度里,至少有三米是那个巨大的金十字架撑起来的,然后十字架下面则是华丽的塔尖钟楼,并挂一口神术大钟。 这几样加在一起份量可观,在整个北塔都震动起来的时候就更显得负担沉重,以至于下面的墙壁出现裂纹之后,就生生被“自身”的重量压垮了。 半面墙壁轰然坍塌,尚未完全关闭的大门被挤压得直接“弹”了出去,圣女们面前骤然出现一片光明,直接让她们看见了外面的景物。 “尤兰姐!”紧挨着尤兰的年轻圣女布兰娜自己也觉得“身体被掏空”,但此刻从偌大空洞里投射进来的阳光仿佛又给她充了电一样,“门开了,门开了!” 尤兰听不清布兰娜在说什么,她的视野已经被一片深红覆盖住了,只是明暗的变化让她意识到了自己大概已经成功了。她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是才站到一半,就倒了下去。 圣女们乱成一团,而失去一面墙壁支撑的北塔,现在虽然已经没有了尤兰引起的共振,却仍旧在哗哗地往下落尘土和砖石。 “快出来!”从墙壁上的大洞里忽然跑进来一个人影,冲上二楼一把抱起了尤兰,“用圣光治疗自己的腿部肌肉,快点跑出去,跑远一点,北塔要塌了!” “妮娜姐!”圣女们看清来人,不由得惊喜地同时叫了起来。 妮娜带着面具从广场上逃出去之后,把人藏在附近的树丛里,就直接跑来了双塔。 在知道伊丽莎白不是告密者之后,妮娜的心就一直沉着——不是伊丽莎白,那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是珊多拉;第二,是学习小组里其他的圣女。 如果是前者,那么她和猎犬的计划还能成功,毕竟珊多拉远在王都,最多也只能向列文报告她悄悄返回了双塔,之后就再看不到她在做什么了。但如果是后者,那么还留在北塔的其他圣女的行动,也会被列文掌握…… 而圣女们唯一的倚仗,也就是守夜人离不开她们,所以列文轻易不敢伤她们的性命罢了。但是从此之后,这些圣女们只怕连之前那点可以在北塔走廊里散散步的自由都要没有了,而列文也绝不会再允许圣女们学习任何知识! 妮娜怀着这样的担忧赶到双塔,看到的却是摇摇欲坠的北塔,还有墙壁上那个巨大的洞!透过那个洞,她看见了一群圣女聚在一起,有些人身上还亮着莹莹的圣光,像是一组雕塑,在黑暗的北塔里显得格外耀眼! 一群圣女刚从墙壁上的大洞里跑出来,就听一阵轰响,地面不断颤动,向下陷去——地牢同样受到了尤兰的次声波攻击,还是反复两次,现在也支持不住,整个塌了下去。被重压的各个牢房门以为受到了攻击,纷纷浮现出神术阵反击,以至于地下不断传来闷响,反而向下陷得更厉害了。 不仅如此,已经歪倒的塔头也在这个时候掉落了下来,只不过没有掉在圣女们面前,而是掉在了另一个方向,只能听见轰地一声巨响,伴随着南塔那边发出的混乱尖叫。 尤兰从妮娜肩膀上抬起头——妮娜一边跑,一边用圣光给她治疗了一下。虽然眼底的淤血尚未吸收,但尤兰的耳朵已经能听见外面的动静了:“猎犬,猎犬一定被埋伏了……” 猎犬确实被埋伏了,但又没有完全被埋伏,因为他在踏入包围圈的时候嗅到了另一个守夜人寒月跟他的搭档黄铜的气味,还有两个北塔的牧师的味道。 如果只有前者,猎犬还真不一定在意,毕竟守夜人跟搭档即使在双塔内部也时常同进同出,这不稀奇。但是!守夜人们跟神官的关系就没那么好了,且不说有的神官在心里还是看不起守夜人,就说神官们的圣光,守夜人就会觉得不舒服,自动躲避了。 所以嗅到寒月的气味居然跟牧师的气味混在一起,猎犬顿时心生警惕,也正是这点及时的警惕,让他躲开了寒月的袭击。 寒月的名字听起来挺有诗意,但其实他是狼人血脉,而且是少见的冰霜之狼。因为狼人在满月之夜尤其强大,所以才取了个代号叫寒月。 跟这个名字比较相称的,是寒月看起来有些瘦弱的身材,以及他暗银色的头发——只看头发的颜色,他真不像个魔鬼,但是这毛发太过旺盛,从两鬓一直长到脸上,这就有点没法见人了。所以寒月长年也跟木偶一样戴着兜帽,避免被人看见。 事实上这也是守夜人的常态——他们总有些异于普通人之处,哪怕是尽量收敛了自己的魔鬼特征,比如说角、尾巴、爪子之类,也总会留下一些痕迹。因此他们回到双塔就是深居简出,在外面执行任务则是昼伏夜出,尽量不让自己露面于人前。 这也是“守夜人”名称的由来。往好里说,这叫做“投身黑暗”“为主守夜”,说实诚点儿,其实就是他们见不得人罢了。 老实说在这种状态之下,守夜人的心态有点不正常那都是正常的,最常见的就是狂信,寄希望于自己死后就能升上光明之山,跟普通人一样可以把脸露出来,在街上光明正大地走了。 尤其是守夜人本身其实有着更为强大的力量,然而他们却得不到像神官和骑士那样的光环,反而要压抑和隐藏自己,这就更容易心态失衡,对于背叛者也更为痛恨——明明大家都得一块儿遭罪的,凭啥你忽然想开了就不受这苦了啊…… 所以寒月一出手,就丝毫没有留情。 虽然现在是白天,但寒月瘦小的身体依旧猛然膨胀到两米多高,暗银色的头发更是变成了霜白色。是真正的“霜”白,因为体表覆上了一层冰霜——他可是知道猎犬属于火系能力,所以先给自己来一层保护。 寒月看着瘦小,却也是高级魔鬼,而且他自觉冰霜能力克制猎犬的火系,所以比木偶更适合来对付猎犬。而且他的搭档是个土系骑士,防御力也很强,并不畏火。因此他们两个上来就硬冲硬打,很想一个照面就把猎犬撕成两半。 然而扑面而来的火焰之强,却出乎两人意料之外。而且这火焰沾到他们身上,竟然一直烧个没完,哪怕他们已经退开,身上沾的火苗仍旧在燃烧。 寒月连忙一抖身体,把体表那层冰霜外壳甩了下来,这才算摆脱了那些附骨之疽一般的火苗。他的搭档倒是跟他心有灵犀,连忙也把自己身体外面那层黄土构成的护盾扔了。 可是在旁边打辅助的两个牧师就没那么好运了,其中一个被火苗沾上了左臂,顿时杀猪一样地惨叫起来。他连连催动圣光为自己治疗,可是烧着之处冒着白烟,火焰就是不肯熄灭,治疗术催动之下愈合的皮肉,又被这火焰再次焚烧,简直就是酷刑! 另一个牧师急急慌慌地从空气中聚起水团来给他冲洗,但水洗过后火苗竟又恢复了原样,一直烧到这个牧师的手臂见了白骨,那点看起来并不大的火苗才终于熄灭了,而这个牧师早已经疼得晕了过去,被同伴拖到一边赶紧治疗。 “你晋级了?”寒月既惊且怒。幸好他反应快,而且在出手之前先给自己套了一层冰霜防御,否则现在岂不也得被烧得见骨头吗?这个猎犬,怎么出外一趟竟然就晋升了,火焰的威力还增强了这么多!他最擅长的,不是嗅觉回溯吗? 然而猎犬根本没打算回答他,而是直接发动了进攻。 他晋升之后,血脉之中“地狱三头犬”的能力被激发了出来,所以火焰威力增强,但是能沾身即燃,水浇不灭,却是因为他从女公爵那儿得到的启发——□□。 这种□□目前产量很少,仅在无尽深渊对付幽灵的时候试用过几次,结果是相当不错,幽灵虽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实体”,却仍旧能被白磷沾上,然后就会持续燃烧,不到白磷完全氧化反应完毕,就不会熄灭。 幽灵没有疼痛的感觉,被白磷沾上也一无所觉,甚至没想过去扑灭火焰,只有烧到核心的时候才会有反应,但那时候已经晚了。一般来说,一枚普通子弹大小的白磷就能对付一只幽灵,只不过这样烧掉的幽灵,留下的幽灵粉尘就极少了。 这给了猎犬灵感。他的地狱火——或者说魔族的火焰基本都是带着硫磺味儿的,就是因为这火焰是燃烧硫磺而来,既然能燃烧硫磺,那自然也能燃烧白磷了,只是他还不知道该怎么直接制造白磷,所以还得随身携带点磷粉做施法材料。 没想到,这个时候真的派上了大用场! 猎犬不想跟寒月这些人纠缠。本来按照计划他得去救妮娜和面具,但现在北塔的外墙都亮起了神术阵的符文,听声音两扇大门还在关闭——最重要的是,他闻到了北塔里面木偶的气味,那种仿佛有点发霉的木头味儿,他绝不会搞错! 也就是说,里面的尤兰和圣女们也遇上了埋伏。 而且南塔也有了动静。虽然南塔向来不过问北塔的事,但真要是这边打起来,南塔又怎么可能完全不闻不问呢? 所以猎犬直接就洒了一把磷粉出去,一道火墙树立起来,将南塔与北塔分割了开来。 “混蛋!”寒月空有一身力气,却不敢硬顶着这火上——猎犬是怎么晋升的,怎么能得到这种不会熄灭的火?难道这真的是无尽深渊之中的远古烈焰,自光明神开创世界的时候就一直燃烧到如今的不灭之火吗? 不过现在整个双塔的神术阵都启动了,猎犬想要冲出去也没那么容易,他们只要拖到列文一行人返回就可以了。只是他在列文面前拍着胸脯保证能拿下叛徒的,现在——就实在是丢脸,堂堂的狼人,竟然拿不下一条狗…… 只是寒月没想到,丢脸的还在后头呢,他们还在缠斗的时候,就听北塔发出了奇怪的声音,接着地面震动,整个北塔都摇晃了起来,只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北塔竟然发出轰隆巨响,整个弯折,那带着巨大金十字架的塔头像被人一刀斩断似的,从塔尖上滚落了下来,而且不偏不倚地朝他们砸了下来。 轰地一声,地面被砸出一个大坑,塔头重重嵌入地面,那个金十字架险些砸到寒月头上。尘土飞扬,连带着火墙都被砸得火苗飞溅,有几个从南塔赶出来的守卫被火苗溅到身上,顿时也像刚才的牧师一样痛呼起来。 寒月立起了一面冰墙,他的搭档则在后面又补了一面土墙,俩人躲在后头倒是毫发无伤,但等到尘土终于落下,能够看得清楚的时候,猎犬已经不见了,呈现在他们面前的,只有陷入地下的北塔塔身,以及塔身上那些碎裂的痕迹…… 第369章 冲出双塔(三)、圣女们被截住了 抬着列文赶回来的毒液等人, 看见的就是一片狼籍:到处起火,有人被烧伤还在□□,北塔垮塌——最要命的是, 剩下的北塔塔身下沉了一半, 也就是说,地牢已经全部塌掉了! 那, 用黑翼血液炼制的药剂, 还在吗? “去挖呀!”毒液狂躁地喊道。 但是一直守在列文身边的牧师已经在想另一件事了——列文的气息已经微弱到几乎探查不到,别说那药剂还能不能挖出来,就算能挖出来,列文也等不到了。那么,如果列文死了,双塔大教堂会怎么样?教堂里的其他人, 又会怎么样? 这里头的问题, 就在于列文不是正常死亡! 对神官来说, 不管是寿终正寝,还是与魔鬼战斗而死, 都算正常死亡。尤其是后者, 会得到足够的荣耀, 有盛大的葬礼。 但是列文呢?他既不是寿终,也不是力战魔鬼而亡,而是因为一个圣女的自杀式袭击死掉的, 最要命的是,他死的时候已经不是神官了! 作为列文的心腹, 别人可以推托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推托不了啊!列文成了魔鬼, 那他会不会也被怀疑是魔鬼?或者至少, 怀疑他跟魔鬼勾结,这个罪名是讲得通的。 牧师当然知道,审判所在教会之中是个特殊的存在,一部分人认为这是胡闹,根本不应该接受和使用魔鬼;还有一部分人却觉得这是一件武器,能掌握在自己手里才好呢。 列文当初也正是为了这些原因,才迫切地想要晋升为红衣主教,甚至因此而使用了特殊的方法,把自己变成了魔鬼。 那现在列文死了,审判所后续将何去何从?牧师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就有了选择:假如审判所被取消,那他作为列文的心腹,一定会被处理的——罪名都是现成的,列文都变成魔鬼了,他还远吗?早晚都会堕落,不如提前处死,还省得麻烦。 但如果审判所被其他人接手,并且想将这些守夜人收归己用的话,那他就有用了——审判所的秘密他都知道,尤其是掌握着血契的方法,这可是控制守夜人的缰绳啊,谁接手审判所不得用他呢? 这么一想,牧师完全拿定了主意——别说列文已经快要死了,就算不死,众目睽睽之下露出魔鬼的形象,教会也不可能容许他再活下去,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去反而是最好的,以免教会如果公开处决他,会引起一些守夜人的反抗,毕竟在某些守夜人眼里,他们认的其实不是教会,而是列文。 于是牧师对于去地下牢房挖药剂的事已经不关心了,而是先抓住了从南塔跑来增援的几名主教:“我们得找人来主持双塔的事务!” 南塔的神官们,其实比守夜人还要懵逼,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列文怎么就变成了魔鬼。更不知道现在双塔该何去何从了。 列文生前,对于双塔的掌控力极强,整个双塔都握在他手里,所有的神官和骑士都唯他马首是瞻。比如说南塔的人绝不会过问北塔的事务,再比如说他的心腹虽然是牧师,却能指挥主教等等。 但这也是有弊端的,现在列文一死就显露出来了——没有列文的命令,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在这种情况下,牧师做为列文的心腹,之前的威严犹在,说话竟然还管用,有主教就问:“可是找谁呢?” 离这里最近的大教区,就是能有红衣主教级别的,只有王都了。但王都之前也是列文主持啊,难不成去王都找个主教回来?那还不如用他们南塔的人呢,虽然他们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才好。 “不。”牧师已经有了决定,“去苦修院请人!列文大人也是为了审判庭才以身犯险,我们总要保住他身后的名声,不能被人说他是魔鬼啊!” 这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双塔的主持者如果是魔鬼,他们这些下面的神官也都没好果子吃的,至少身份上就会被连累,有个“勾结魔鬼”,“疑似堕落”的罪名呢。 这个时候,竟然没人想起来质疑一下,列文究竟死了没? 至于去苦修院请人,倒是有人有些疑虑:“苦修院跟我们双塔没有交情,能行吗?”就是说,请来的人能为双塔的神官们多考虑考虑吗?或者说,肯维护列文的身后名声吗? 有对苦修院了解多一些的人,就更为忧虑一些:“那位亚伯拉罕圣徒,一向都不管凡俗的事……” 苦修院,坐落在辉光之国西边,最荒凉的一片国土上。那边是与多西国接壤之地,但因为土地贫瘠,两国都没什么兴趣,导致那一片边境之地简直跟无主的生荒地一样,没人愿意管,因为收的税还不够盖个城堡的,谁乐意上那儿去喝风吃土啊? 这个时候,圣城就出面,把苦修院安排在了那里。 说起来,苦修院放在那种地方其实挺合适的。苦修院里都是苦修者,听名字就知道,苦修嘛,越苦越好,环境荒凉算什么,没吃没喝都是修行呢,越恶劣的地方越好,省得苦修者还得自己铺个荆棘,光着脚在上头走呢。 另外,苦修院放在那里,倒也能起到守护环境,防止野兽魔化的作用,因为一些擅长祈福或净化的苦修者,也有需要练习神术的时候,那么对着西境的土地释放一下,岂不是一举两得? 不过很可惜,虽然这个说法理论上是正确的,但苦修院里,极少有祈福和净化的苦修者,有这个能力的神官,差不多都去主持教区,享受众人的膜拜与供奉去了,没几个人愿意在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每天埋头吃苦。 而且,现在管理苦修院的那位圣徒亚伯拉罕,又是个除了苦修之外任何事情都不管的人,甚至就连他该做的管理工作,都是由下头的人负责,他自己只管每天苦修,连苦修院的门都不出的。 有这么一位领导,上行下效,苦修院的一干苦修者们,对于去外头给土地祈福净化什么的自然都不积极,当初圣城所说的那些好处,基本上没兑现点什么。唯一的好处就是,苦修者们不讲究享受,就连吃的粮食都是自己种,所以不需要本地的平民掏供奉,减少了开支。 但是亚伯拉罕圣徒再不管事,他也是七大圣徒之一,名头足够用了。假如他愿意接手双塔,那双塔的人可就算是有靠山了。 什么,你说接手也是名义上的?名义上的好啊。有了圣徒的名义,事务却由他们自己做主,那不是最妙的吗? 第303节 几个神官相互看了一眼,迅速达成了共识。然而这个时候,那边已经响起了毒液的哭声——列文彻底死了,没等到那瓶药剂被挖出来。 做为曾经的心腹,牧师心里也很难过。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列文大人宁愿成为魔鬼也要晋升,都是为了能够掌握更多的话语权,好把这个世界按照他的想法进行改造,改造成真正的地上天国。 为此,他不惜抛弃了神官的身份,都是因为成大事,不能拘小节。 现在列文大人去世了,他总得想办法保住审判所,继承列文大的遗志不是?为此,有些小节也不得不放弃,比如说,他现在没有时间来痛哭,而是得赶紧安排后面的事了。 这个“后面的事”,首先包括与苦修院联系,其次当然就是抓捕那些背叛的圣女,为列文大人报仇了! 双塔作为大教区的教堂,是有传讯神术阵的。当即,南塔那边就向附近的大教区发送消息,让他们帮忙拦截那群圣女。至于理由,就是有堕落的女巫召唤了魔鬼来,导致了本地的旱灾与蝗灾。而列文红衣主教为了消灭蝗灾,将魔鬼的力量关到自己体内。虽然确实避免了蝗灾,但他也被魔力污染,最终与体内的魔力同归于尽。 这一说法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毕竟这样听起来好多了,既保住了列文的身后之名,又把双塔也摘了出来。 至于召唤魔鬼的女巫,那当然是妮娜了。这个女巫不但自己身边就带了两个魔鬼,还绑架蛊惑了一群圣女为人质。现在双塔呼吁各教堂帮忙捉拿女巫,并解救那些圣女,以免女巫逃到他们的教区去,再给他们带去更严重的旱灾。 旱灾已经让所有教堂都头痛了,而且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人在说,长云领今年仍旧丰收,更没有蝗灾,相比之下,教会仿佛什么用都没有,实在让人不能不质疑,每年的十一税交了都有什么用! 这种说法并不只是在一个地方有,也不是空口吹嘘,是那些在长云领跑货的商人们传出来的,是他们亲眼看见的,甚至还有人从长云领贩了粮食出来卖,可见丰收这话不是骗人的。 如此一来,别说平民们有没有意见,单是各地的领主就很有意见了——怎么的,他们供奉了教堂的地方,居然还不如长云领那种根本没有教堂的地方收获好?那他们为什么还要供奉教堂啊! 因为传讯神术阵只有大教堂有,小教堂是没有的,所以有些小教区的消息传出来也慢,很多人还不知道,有些小教区已经出现了小股的平民暴动,拒绝缴纳今年的十一税了。 但是虽然不知道暴动的事,各教区可知道自己的领民意见很大,所以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送来了旱灾与蝗灾的借口,那他们当然是非常乐意的——看看,不是我们教堂不庇护教徒,是因为有人引来了魔鬼,才给光明大陆带来了灾难啊! 有人能背这个锅,真是太好了!烧死女巫一个,幸福千万教区! 所以妮娜等人,到底还是被堵在了路上。 这年头光明大陆的道路情况就那样,也就是神术马车行驶起来才能轻快一些,或者某些大领地,比如王都这样的,能把出入的道路修一修,搞得宽一些,平坦一些。那些中小领地,谁会管修路的事儿?甚至有些偏僻地区的领地,还特意把路留得坑坑洼洼的,毕竟有那么一条法律——掉在这路上的东西都属于路的主人,比如说商人的货车如果翻了,那么散落在地上的货物就理所应当地归领主啦。 黄金领这一带倒是没有这么偏僻,也没哪个领主还琢磨着借这条法律发财,但是要让他们出钱修路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一群圣女要靠双脚一直走去长云领,真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部分圣女的能力并不足以一直强化自己的双腿,更不用说她们还要带着面具和尤兰这两个伤员。 唯一能算壮劳力的只有猎犬一个,他负责给这支十几人的队伍弄吃的,然而这现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因为农田里没有粮食,路边田埂上连能吃的野菜也没有,都已经被人掘了去。就连常见的兔子和田鼠都不怎么露面了。 如果不是猎犬出色的嗅觉,这群圣女们大概只能抓几只落单的蝗虫来吃了。 然而再怎么嗅觉出色,当田地里已经没有野物的时候,猎犬也不可能有收获,所以在丽希被饿得走不动路的时候,他只能选择了去领主城堡里偷食物。 此时此刻,看着包围他们的人,猎犬只能说了一句“抱歉”。 十几个人的食物不是少量,猎犬这头把食物偷走,那头就被城堡的管家发现了。当地教堂派出了自己的守护骑士,与城堡的骑士一起围追堵截这一行人,把他们在这里围困了两天。眼看他们已经能翻过一座小山从另一边逃出去,双塔的人却在这时候追了上来。 追来的人里有毒液和寒月,其中寒月是狼人血脉,嗅觉也极其灵敏,妮娜一行人有十几个,实在无法完全掩藏行踪,终于被他们堵在了路上。 “我来拖住他们,你们想办法冲出去。”猎犬侧头低声对妮娜说,“我已经发了传信鸟给长云领,女公爵这时候一定会派人来接我们!”说不定人都已经在路上了,只要他们再往长云领多走几步,或许就会遇到援兵。 “我——”尤兰推开扶着她的圣女,走到最前面,“妮娜,你带她们走,我和猎犬来对付他们!” “呵——”毒液骑在一匹半鳞马上,发出讥嘲的冷笑,“你们还走得了吗?”木偶的尸体他们已经检查过了,断定尤兰使用的是某种振动的能力,当然也就有了针对性的防御。而且,他们为什么耽搁了好几天才追上这些圣女?因为他们也在等后援呢! 在毒液后面,六个身穿棕色粗布袍子的教士沉默地散开来,形成了一个防御的半圆形。每个人手中都亮起白色圣光,交织成了一张网。 尤兰用力跺了一下脚,无形的波动就向毒液的方向冲去,但毒液向后一退,缩到了那张网后面。只见那张光网不停地波动,将尤兰发出的冲击分散开来。大部分冲击都被引向了无人的方向,而毒液等人受到的冲击便减少了许多,只不过让他们头晕了一下而已。 “这是苦修院的大人们——”毒液冷笑,“你们现在束手就擒,还能饶你们一命。” 他说这话,是因为珊多拉虽然已经回到双塔,但列文一死,一时还真没人知道怎么样再给他缔结一个圣女,毕竟他已经有尤兰了,肯定不能还硬套原有的神术阵。 这种情况下,毒液也不敢现在就让尤兰死了。之前伊丽莎白自杀,硬生生拖死了列文的事还在眼前呢,尤兰如果死了,毒液觉得自己怕是熬不过去。 而且除了妮娜之外,其余的那些圣女,身上也都系着一个守夜人的性命呢。 毒液觉得十分憋屈,因为他很想把尤兰直接撕了,但现在又不行。所以他说着招降的话,口气却还是狠歹歹的,半点都没有“既往不咎”的感觉。 站在前面的六个苦修者对此一言不发,但在后面,一辆马车上却走下来一个穿暗红色粗布法衣的苦修者,越过众人走到了最前面,对妮娜等人和缓地说:“人常有犯错,但只要诚心向主忏悔改过,主会怜悯有罪的人,会宽宥悔过的人。” 猎犬看着他的暗红色法衣,瞳孔一缩:“红衣主教!” 苦修院的红衣主教,法衣不像教堂里的那么鲜亮。因为依照苦修的规矩,不管你什么级别都得用粗麻布,染出来的颜色自然较暗。但有这点红颜色,就能证明他的身份了。 而且苦修院出来的苦修者,也不像普通神官那么“文弱”,他们是有战斗力的,就像刚才那六个挡下尤兰攻击的苦修者一样。 所以这个红衣主教,大概是不好对付的。 如果一对一,猎犬倒是不惧,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别人把他们包围了,而他们这边能战斗的,除了他,就只剩下尤兰和妮娜了。 敌众我寡,情势不妙啊! 第370章 我来接人(一)、我是来接人的! 猎犬脑子飞快转动, 思索着如何才能从包围圈里逃出去的时候,就听见身边的尤兰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名字:“索,肯!” “你知道这个人?”猎犬有些诧异。 “当然知道!”尤兰紧紧握着拳头, “只是没想到, 他居然还能成为红衣主教!如果真有神,那这神也是个瞎子!” 这人干了什么?猎犬不禁有些疑惑, 但现在也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重要的是,尤兰既然认识这个人,那是不是就知道他的能力? “能力——”尤兰呵了一声,“能够操纵植物生长吧。不过,不管他是什么能力,我今天都跟他拼了。你们走, 不是说那位女公爵会来接我们吗?我能挡得住他们, 别忘了, 毒液这条命还系在我身上呢,他们不敢对我下死手。倒是你们, 都要活着。好容易逃出了双塔, 你们都得活着!” 猎犬觉得这话不对味儿, 怎么听起来尤兰一股子今天就要拼死在这儿的气势?虽然说尤兰这话分析得半点不错,他们当中,唯有尤兰既有战斗力, 又能让对方投鼠忌器,但他一个男人, 还是个专职战斗的守夜人, 带着人跑了, 让一个圣女在这里战斗?他这脸还要不要了? 他正打算反驳, 就见尤兰往前踏出一步,尖锐地喊了一声:“索肯!” 红衣主教显然没想到这里有人能叫出他的名字,诧异地看向尤兰,这一看,他脸上就露出了一种先是迷惑随后又惊疑起来的表情:“你——” 尤兰大声笑了起来。猎犬站在她身后,发现她鬓边的细发无风自动——他有一种感觉,尤兰此刻就像是一团火,还刚刚被人加了一铲煤,正预备狠狠地燃烧起来。 “索肯大主教,看来还记得我啊——”尤兰身上的长袍早就扯得破破烂烂的,后来还撕成了布条缠在腿脚上好走路,所以现在穿得简直像个乞丐一样,撕掉的边边上还挂着撕扯出来的纤维。但是她现在眼神炽烈,脸颊上都起了激动的红晕,整个人都像在释放着光和热,夺目逼人。 反倒是对面的红衣主教索肯,对她的脸仔细看了几眼之后,陡然变色:“尤,尤——” “尤兰。”尤兰替他补完了自己的名字,“看来也不是记得有多清楚,倒是我自作多情了。也是,索肯大主教身边,想必也不缺人,还能认得我,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包围着他们的人,从当地的骑士直到跟来的苦修者们,都为她话里的意思而吃了一惊,毒液更是脱口而出:“你说什么!”什么叫身边不缺人还能认得她?她曾经也是这位红衣主教身边的人?这个身边的人,究竟指的是什么! 当地领主派过来的骑士,那个道德水平基本都属于到村子里催税,看见漂亮的村女就想着滚个稻草堆的,现在听见这种疑似带着桃色的话题,顿时连今天来做什么都忘记了,兴奋又猥琐地相互递着眼神,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哎,这个圣女长得真挺漂亮的,有点什么,好像也很合理呀。 而教会派出来的人,表情就很有些困难了。尤其那六个苦修者,尽管是多年苦修,赤脚踩在炭火上都不会皱一皱眉头的面瘫,这会儿也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甚至有人都忍不住向索肯投去了询问的目光,希望他马上否认,斥责这个女人在胡说八道。 然而索肯并没有如大家期望的那样,义正辞严地反驳和训斥尤兰,他脸上反而露出了难以形容的表情——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倒像是心虚的样子,而且憋了半天,竟然只憋出一句话:“原来你在双塔……” 天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红衣主教是默认了这个女人说的话吗?那么,难不成他们真的曾经…… 难以置信! 六个苦修者的表情真是像被掐住了脖子的大鹅一样。他们都是苦修院的人,当然知道这位索肯主教五年前进入苦修院,就以虔诚苦修被亚伯拉罕圣徒看重。 说起来苦修院近几年也有些神官跑去“镀金”,装模作样“苦修”几年,出去就有了“跟随圣徒”的资历,十分好听。但可想而知,这样的“苦修者”能苦到哪儿去?倒弄得苦修院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意思,把风气都带得不怎么踏实了。 而且亚伯拉罕圣徒又不管这些——这位圣徒人生的意义就是自己苦修,以求死后能够在光明之山得到主的青睐,至于其它的事,他一概不过问,就连苦修院里的人到底是不是在苦修,他也不管,因为照他看来,其他人修不修都是他们自己的事,将来上不上光明之山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与他何干呢?他就算盯着他们苦修,自己难道就能因此算是多苦修了吗? 所以苦修院里这些来镀金的人,因为无人管束,就更散漫了。还是索肯大主教来了之后,一边自己苦修,一边整顿了风气。他以身作则,又得到亚伯拉罕圣徒的嘉许,那些镀金者自然不敢跟他炸刺儿,只能老老实实听话。熬不下去的自然就滚了,能留下来的怎么也得像个样子,苦修院的风气这才又给扭转了过来。 所以,正经的苦修者,都对索肯大主教很敬服,尤其是去年他还晋升了红衣主教,可见修行有成,连亚伯拉罕圣徒都难得地从自己的苦修室出来,特意花了十几分钟,亲手给他穿上了红袍,以示看重。 这么着,索肯在苦修院,可算是一人之下千人之上——苦修院没有万人那么多。也是因此,双塔向他们求助的时候,亚伯拉罕才会派出了索肯,意思就是让他直接接手双塔的。 可是现在,这么一位虔诚圣洁的苦修者,却被爆出了桃色新闻!要知道,教会是不允许神官结婚的,凡成为神官,就要将身心都献给光明神,否则怎么能称为“神”官呢?要不然,神官的地位怎么可能超过骑士和贵族,高高在上呢? 当然,在这种规定之下,也确实有那么一小撮不守规矩的神官私下里……但那都是不虔诚的人,主不会再垂青他们的,可索肯红衣主教可是最虔诚的人啊,他怎么可能…… 一时间,这些苦修者竟然都有点崩溃的感觉了。 索肯自己也是表情复杂,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尤兰根本就不想听了,只是重重一跺脚,地面就震动起来。 六名苦修者还在震惊之中,仓促地要张起网,但这次的冲击却更甚刚才那一波,他们的光网尚未完全张开,就被震得四分五裂,余波更是直冲过来,所有人都觉得脑袋里嗡嗡作响,胃里也翻江倒海起来。 索肯后退一步,叹了口气。从他脚下,许多藤蔓破土而出,在干旱的灰黄色地面上简直绿得耀眼。这些藤蔓组成了一道绿色的墙,虽然被冲击波撕得枝叶纷飞,但却也消耗了所有的能量。 而且还有几根藤蔓,竟然直接从尤兰脚下生长出来,缠住了她。 猎犬直接喷出一团火焰,黑色的硫磺火焰加入了白磷,火光明亮,直冒白烟。寒月吃过亏的,一看这火焰,立刻跟他的搭档一起筑起了冰土之墙。 索肯身体外面也裹上了一层藤蔓,像是披上了绿色盔甲,盔甲外面还亮着圣光,竟然顶着猎犬的磷火走了过来,伸手就来拉尤兰,但是他刚伸出手,缠住尤兰的藤蔓就寸寸断裂,尤兰的眼睛仿佛燃着两团火,从藤蔓的纠缠里冲了出来。 即使索肯披着藤蔓防御,都被迎面而来的冲击逼得后退了一步,露出既诧异又遗憾的表情:“尤兰,你很出色,我都没有想到,你竟然能成为主教级别的圣女。不要闹了,跟我们回去吧,我可以替你和你的朋友说情,不会有什么严厉惩罚的。毕竟,现在列文已经死了。” 他最后这话是压低了声音说的,避免被毒液和寒月听见。确实在他看来,不管是尤兰还是妮娜,都表现出了至少主教级别的实力,这不比两个守夜人的价值更大吗?列文只把圣女当成守夜人的药,实在是太浪费了。 而且列文本人对魔鬼的态度也实在是太——竟然用圣女来治疗魔鬼,那就是用神赐之恩来笼络深渊之力,在索肯看来就是本末倒置。而且列文的死也很不光彩,虽然双塔众人异口同声,说他是为了驱除旱灾和蝗灾,才被魔力污染而堕落。但索肯也曾主持过一个教区,怎么可能这么容易上当,单看这些人所说的“女巫”妮娜现在还在释放圣光与人战斗,就足以证明她仍旧是个圣女,压根不是什么女巫。 既然妮娜是假女巫,那么列文的死因八成也有猫腻了。只不过列文人都死了,索肯也无意非要深究,就当给双塔的旧人一个慰藉就是了。但是尤兰和妮娜,他是不打算视作女巫处置的,这样的年纪就有这样的实力,都该好好培养才对,怎么可能拿去烧死!要烧,把面具和猎犬烧死就足够了。 而且对尤兰,他确实是有几分内疚在的。当初他把尤兰视做引诱自己坠落的根源,企图掩饰自己心志不坚的事实。正是因为他的逃避,主才让他失去了自己的教区。但好在主还肯给他忏悔的机会,不仅让他在苦修院里得以赎罪晋升,还让他又见到了尤兰。 尤兰得到神恩,应该也是主对她的保护,要证明她并不是引人堕落的罪恶。而让他再见到她,也是主在告诉他,他们都是无罪的。多年前那件事应该过去了,他们都该按照神的指示,走到正轨上来。 只是他说得“真心真意”,尤兰却气得发疯:“赎罪?你做了什么就算是赎罪了?呸!真要是有神,就该一道雷电劈了你!你这种货色居然还能晋升,就证明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你们说的什么全知全能的神!” “尤兰!”索肯皱了皱眉头,“不要对神不敬。是神给了你现在的能力——” “这是我自己学来的!”尤兰两眼血红,状如疯魔,“如果真有神,那么我向他祈求,今天就在这儿,跟你同归于尽!” 索肯不想跟她硬碰硬。他自信能够耗得过尤兰,倒没有必要硬刚。再说现在他们已经占了上风,只要等最弱的那几个圣女耗尽了力量——索肯还没有想完,就听到了远处传来的马蹄声。 此时,毒液正暗中操纵着一条黑色的毒液之蛇,从寒月的冰墙后面跃起,对妮娜咬了过去。当初就是妮娜扔出一个不知什么东西,把列文又炸了一下,假如没有那一下,列文没有真的失血,或许还能救回来的。 而且毒死妮娜,也就等于干掉了面具,一举两得! 毒液看得出来那位索肯红衣主教是想收服这些圣女,但是别人他管不了,妮娜必须死! 但是毒液之蛇高高跃起,想要自上方扑向妮娜的时候,忽然噗地一声,在半空中被什么东西打碎了头部,顿时化成了一滩黑色的液体,哗地落了下来,还险些溅到寒月头上! “你怎么回事!”寒月已经化成了狼人形状,虽然不是满月之夜,但他也已经激发了狼人的魂怒,正是暴躁得连妈都不认的时候,哪怕毒液是他的同伙,他也没好声气,险些没回手给毒液一爪子。 毒液可没时间跟他解释,他还在寻找出手打碎他的黑蛇的人,但是道路两边,根本就没有人啊,只有远处正传来马蹄声,可是那太远了,没有人的攻击能够达到这么远的距离! 寒月还有理智,虽然暴躁,却还记得毒液是自己人不能下手,于是把怒气都发泄到了面具身上,趁着面具向几个骑士喷吐火焰的时候,从后头扑了上去。 然后他敏锐的耳朵听到了夹杂在马蹄声中的一声“呯”。听声音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如果他不是狼人的话甚至都听不见。但是这一瞬间,一种出于野兽本能的预感让他猛然收住前扑的势头,同时硬生生把身体往下沉——危险! 幸好他头缩得快,下一秒一枚子弹就击破他的冰霜外壳,击中他的额角,穿透旺盛的毛发,最后卡在了坚韧的皮肤里——假如没缩头,现在被击中的就是他的眼睛,那里可没有这么好的防御能力。 寒月的魂怒都要被打断了!嵌在额头上的那东西是金属的,感觉跟银星钢差不多,这要是打中眼睛,他就要变成独眼狼了——真把眼珠子打烂了,圣徒也不可能再给他长出一只眼睛来! 这个时候,马蹄声也靠近了,所有人都看见十几匹半鳞马狂奔而来,一名穿着轻甲的骑士冲在最前面,手里提着一件怪异的武器——像是一根形状古怪的棍子,却又附加了一些东西,一看就是炼金武器。 寒月的眼睛立刻就落在了那件炼金武器上,他感觉自己从那件武器上嗅到了熟悉的气味——为啥熟悉?当然是刚才打在他额头上的那颗金属弹丸,就有这种气味啊! 也就是说,那个骑士就是用这件炼金武器击伤他的?可是,他没有从那颗金属弹丸上感觉到神力的波动啊!而且,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弹丸还连续击破了他的冰霜外壳与狼人用来防御的长毛与韧皮,这没有神力波动,是怎么做到的? 第304节 但是其他人还没有发现这件炼金武器的奥秘,他们的眼睛落在后面那匹马上——十几名骑士都是单人单马,唯有这匹马上是两个人,后面一个握缰控马的英俊男子,前面则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少女——明朗的晴空之下,这双黑简直太明显了,所有的人都立刻猜到了这个人的身份。 除了长云领那个女公爵,还会有别的双黑的贵族吗? 陆希人还没到,先把手一挥,十几名骑士齐齐举起武器,高声喝道:“住手!”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听这话的,比如说本地的那几个骑士就压根没注意到两个守夜人都被攻击了,他们一心都放在这些圣女身上了。虽然说都是双塔要带回去的,但是如果能顺手沾点便宜也不错,毕竟这些圣女们都长得不错,有些还很年轻。 这会儿一个初级骑士就充耳不闻,伸手抓住了一个圣女。这个圣女年纪最小,现在也只学了粗浅的治疗术,还没学到如何利用肾上腺素和血小板,被一个初级骑士抓住自然是挣脱不开。 但就在这骑士想把她拖走的时候,呯一声响,他的手臂上立刻炸开了一朵血花,强大的冲击力直接把他从马背上掀了下来,惨叫一声就躺地上去了。 寒月瞳孔一缩——这次他看见了,还不是最前面那个轻甲骑士出手,而是另一匹马背上的骑士,用了一件相似的炼金武器。那名骑士就是把那武器架在自己肩膀上,然后射出的弹丸就让一名初级骑士几乎失去了战斗能力,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神力波动。 这是什么新式的弩箭吗? 这个时候索肯已经后退了两步,沉着脸说道:“双塔教堂抓捕逃跑的圣女,来者何人,为什么插手教会的事务?” 他的问题马上就得到了回答:“长云领公爵露西·冯特,我是来接人的!” 第371章 我来接人(二)、客气啥呢,她是来接人的 陆希在接到猎犬的传讯鸟之后, 简直是日夜兼程。凭她的马术还做不到策马狂奔,只好由海因里希带着她骑马。说真的,也就是从长云领赶过来的路程不算太远, 否则她一路过来, 屁股非颠成八瓣不可。 就是现在,她屁股大腿也都酸疼得厉害呢, 但是当然不能在这些人面前表现出来, 所以还要稳稳坐着,保持一脸的霸气:“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围攻我的朋友?” 这简直明知故问,索肯刚才都说了是抓捕逃跑的圣女了啊。立刻就有双塔跟过来的牧师恼火地说:“刚才索肯大人已经说了,这是我们双塔教堂逃跑的圣女!” “嗤——”陆希当即就笑了一声,“圣女?我听说只有圣城才有圣女, 双塔哪儿来的圣女?” 今天跟着索肯过来的虽然不是以前列文的那个心腹牧师, 但也是北塔的人, 对很多事情都比较了解,听了陆希这话简直要吐血——双塔没圣女?当初不是你跟国王出主意, 到双塔来请圣女给公主治疗的吗?来请人的还是你们长云领的那个安东尼。到了这会儿, 你又不知道双塔有圣女了? 但是这话又没法反驳, 因为确实只有圣城有圣女,而且基本都在唱诗班里,都是有正经编制的。像双塔这种, 实话实说,属于非法, 因为把人弄来并没有向教会申请和报告, 来了也没有正式的位置, 不过是教会对审判所睁一眼闭一眼, 不管他们罢了。 于是这牧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索肯。 索肯倒是更能沉得住气,和缓地说:“其实不只是圣城有圣女,苦修院也有。双塔的圣女,现在已经得到苦修院的认可。我们只是把原本属于双塔的人带回去,女公爵请不要打扰苦修院的行动。” “原本属于双塔?”陆希一脸嘲讽,“谁属于双塔?只有奴隶才属于主人,自由民只属于自己。”其实在她看来奴隶属于主人也不对,但光明大陆的现行法律确实是这样,奴隶跟财物一样都属于主人,但是自由民,虽然要向领主和教会交两茬儿税,但名义上人家确实是属于自己的,无论领主还是教会都不能限制人家的自由。 当然,说是这么说,一个平民要是被贵族或者骑士给打死打伤了,这条法律照样的不管用——也不能说是不管用,只能说,法律虽然规定自由民是“自由”的,但你只有挨打的自由,没有保护自己或者追讨赔偿的自由。 但是无论如何,从法律上来,自由民就是自由的,哪怕是加入了教会,他们也只属于“主”,而不是属于教会或者哪个教堂。真抠起字眼来,哪怕这些圣女当初就加入苦修院,现在她们也不属于苦修院,仍旧属于她们自己。 至于说苦修院可以因为她们违背院规而处罚,那个按教义来说也是自愿接受的,叫做“忏悔”。 这种事情吧,在没有外人的时候,当然是随便怎么处理,难道说这些圣女还敢不“忏悔”吗?人在屋檐下,还想不低头?难道说结血契,还是这些圣女都“自愿”的吗?还不是“被自愿”了。 可是现在陆希带着人站在这儿呢,要抠字眼儿她也奉陪,但是如果有圣女不“自愿”接受苦修院的惩罚,不“自愿”跟随他们回双塔,陆希可就要管了,而且还师出有名——妮娜是她的好朋友,其余圣女则是妮娜的朋友,那么朋友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一连就连一串儿,没毛病。 索肯皱了皱眉头,但并不慌乱:“那么女公爵可以带走你的朋友,但其他人你也无权处置,还有这两个魔鬼,你总不会也想要保护吧?”他说完,就挥了挥手,“把这两个魔鬼拿下!” 毒液闻声而动,但他才踏出一只脚,丹尼尔已经举枪射击,呯地一声,毒液肩头被子弹擦过,溅起一溜血花。而陆希倏地挑起眉毛:“竟然有魔鬼混到苦修院的人里,这位红衣主教大人,你难道没发现吗?” 海因里希在她身后凉凉地补充:“怕是一伙的吧?” 陆希故做惊讶:“苦修院的人,会跟魔鬼一伙?” “有什么不能呢?”海因里希不阴不阳地说,“圣城的龙晶都被教会内部的人盗窃了,要召唤几个魔鬼有什么难的……” “什么!”陆希大惊失色,“龙晶难道是被苦修院的人盗窃的?” “公爵大人!”这下索肯都有点忍不了了,“请不要诬蔑苦修院!诬蔑主的神官,是有罪的!” “那这魔鬼是怎么回事呢?”陆希眨眨眼睛,一副恶意卖萌的样子,“苦修院里总不能自己长出魔鬼来吧?还是说苦修院里有通往无尽深渊的通道?” 眼瞅着这锅就要扣到苦修院头上了,索肯只能沉着脸说:“这是双塔的守夜人,他们虽然被魔力污染,但愿意为主守夜以赎罪,主已经允许了他们。” 陆希哈哈大笑:“这位红衣主教大人可别哄人了,教义里都说了,魔鬼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也能赎罪?还说主允许了他们?主是怎么允许的?有降下神谕吗?有给他们神恩吗?什么都没有,你就说主允许了?还是说,你们苦修院在篡改教义,想为魔鬼脱罪啊?” 丹尼尔一直在观察索肯,这时候忽然说道:“这位红衣主教大人看起来有点眼熟,如果我没认错的话,是索肯大人吧?” 陆希还真不认识索肯,听丹尼尔这么一说,也不禁仔细打量了索肯两眼,拖长了声音:“原来是索肯大主教啊,我还真没见过。倒是曾经见过克里斯主教,哎说起来,我还有一件事想问问索肯大人呢?当初克里斯以培养圣子圣女为名,骗走了长云领平民的孩子,供自己□□取乐——我在青石城教堂附近已经挖掘出了好几具尸骨。可是他后来逃跑了,该不会是去投奔索肯大人,躲在苦修院了吧?” 这一口大锅扣下来,扣得苦修院的人都脸色发黑。而陆希还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难怪双塔有圣女,怕不是当初,青石城教堂打的就是双塔的旗号,来欺骗信徒的吧?索肯大主教应该最清楚这里头的事了吧?” 索肯的脸色先是发黑,现在又有点发白了,他深吸了口气,居然出乎陆希意料之外地点了点头:“当初克里斯确实做过这样的罪孽之事,我虽然没有跟他同谋,但也曾经失过本心,做出了违反教义的罪行,所以在离开长云领之后,我才会进入苦修院,以苦修向主忏悔。” 他居然在这么多人面前承认了?陆希不由得警惕起来。 果然索肯继续说道:“仁慈的主宽恕了我,降下神恩让我成为红衣主教——” 他还没说完,尤兰已经失态地尖声吼起来:“那是你的神瞎了眼!凭什么宽恕你!” 索肯看了尤兰一眼,眼神略有些愧疚:“主是宽仁的,只要诚心忏悔,就能得到主的宽恕。”他还没忘记毒液和寒月,于是又补了一句,“即使是魔鬼,如果诚心皈依主的座下——” “行了!”陆希也不想听他的忏悔录了,“就是说,不管我干了什么坏事,只要说声忏悔,主就会宽恕呗?那好啊——”她今天跟索肯说得已经够多了,现在看来,这些教会的人真有一套无耻的自我原谅的逻辑啊,就看索肯这个样子,他当年肯定干过跟克里斯一样的事儿,但是现在照他自己的说法,竟然已经忏悔成功,把自己洗白了! 这就离谱! 这叫什么忏悔啊?哦,在苦修院修行一段时间,晋升了红衣主教,这就算忏悔啦?就心安理得,觉得自己没错啦? 陆希不瞎,到现在已经能看出来,尤兰八成就是当年的受害者了。要是跟尤兰比一比,索肯这个哪里有脸说是忏悔啊?一个加害者成了红衣主教,在苦修院倍受尊重;受害者却被关在双塔当工具人,这公平吗?换了是她,恨不得上去直接掐死索肯呢! 而索肯对尤兰,对于自己当年加害过的人,有补偿吗?就是说个从宽,你补偿不也得到位吗?现在呢,补偿就是把人抓回去继续关在双塔里? 既然索肯的逻辑如此不要脸,那她还客气啥呢?今天又不是来打舆论战的,她是来接人的! 她一挥手,丹尼尔就举起了枪,只听呯呯呯呯一连四枪,当地领主派来的那一队骑士,就跟多米诺骨牌似的,一个挨一个从马上摔了下去,引起他们的马咴咴乱叫起来,还有直接吓跑了的。 从索肯到毒液,瞳孔都是同时一缩! 连开四枪不算什么,有些炼金武器,甚至神术阵,也都能连续攻击。但是长云领这个武器根本没有神术波动,攻击力却很强。 索肯认得这个骑士丹尼尔,他离开长云领那年,这个年轻人还只是个中级骑士,只是因为对冯特公爵忠心耿耿,被视为心腹,甚至还想方设法给他弄来了一柄有霜冻神术附着的长剑。 现在五年不见,他晋升了倒也不奇怪,但是连武器都换了,这个变化就有点太大了。而且这个武器,看起来威力比那柄霜冻长剑都更强。四名骑士全部都在肩胛位置爆开一团血花,按说那也不是致命部位,可是全部倒地,看起来都失去了起来再战的能力,可见此武器的杀伤力。 而且索肯看得很清楚。几个初级骑士是完全反应不过来,但最后那个中级骑士已经及时支起了斗气盾,可是毫无作用,斗气盾被直接打得粉碎,他跟其他人一样受伤坠马,现在只能躺在地上哼哼了。 中级骑士的斗气盾对这件武器来说就跟没有一样,那么高级骑士呢?神官呢?甚至他这个红衣主教的藤蔓护甲,能挡得住吗? 索肯不由得扫视了一圈长云领的这些骑士,其中拿着这种炼金武器的不过三人,其余人都是拿着刀剑,这让他稍微放心了一点。但是随即他就发现,有什么好放心的?这些人里,除了丹尼尔之外,竟然还有一位高级骑士,其余的都是中级骑士,真要是混战起来,教会这边可不占上风。 他记得冯特公爵身边的骑士是以初级骑士为多啊,这怎么几年不见,难道都晋升了?这是何等惊人的比率啊! 难怪这个女公爵敢带着人来跟教会对抗抢人了,还敢当着他的面炫耀武力。 是的,索肯很明白陆希是在炫耀武力。如果长云领直接攻击教会的人,那两边就非要死战不可了,但拿本地领主的骑士开刀,则是杀鸡儆猴了。这位女公爵等于是在说:看看这些人,你打算收手,还是跟我硬碰硬? 有那么一瞬间,索肯是想硬刚的。 长云领是他的一块心病,他在那个地方当了十几年的大主教,最后却是灰溜溜地退出了那片教区——对的,甭管当时他们从长云领带走了多少信徒,也甭管他们退了之后长云领没有人祈福和治疗会多艰苦,但事实上就是他们到最后都没能压服冯特伯爵,只能放弃那块教区。 这对主持教区的人来说,就是失败。 而且他还在那个地方,做了平生唯一的一桩错事。虽然在苦修院赎了罪,但毕竟是他人生的一个污点,这不是赎罪之后就能当做没发生过的。 但就是这么一个地方,现在却是风生水起,即使他在苦修院里,都听说过冯特伯爵弄来了一个私生女儿,还升为了公爵。这个私生女跟冯特伯爵真不愧是一脉相承,甚至还在海风郡驱赶了教会派去的大主教。偏偏就是这样不敬神明的地方,却过得很好,简直就是在打教会的脸! 而现在,这个私生女——原本是根本没有继承权的一个女人,居然当着他的面,用那几个骑士来威胁他,这怎么能忍! 说起来,他知道这个女公爵为什么不直接对他们动手,因为她顾忌那些圣女的命。而对他来说,这些圣女死了也无所谓,无非就是损失十几个守夜人罢了。 索肯心里并不怎么看得上守夜人,正如教义里所说,魔鬼是万恶之源,堕落成为魔鬼,就证明他们的血脉和信仰都有问题。这样的魔族要为主守夜——难道教会没有愿意为主守夜的骑士吗?还非要靠他们? 这样算起来,女公爵不敢硬来,他却是可以的。 然而,索肯的性格里,有一种他自己都未曾发现的懦弱。这种懦弱让他在权衡利弊的时候,总是会多退一步。比如当年他没有跟冯特伯爵硬碰硬,如今,他也没有选择跟新的女公爵硬刚。 他认为自己这种做法叫做稳重,理智,顾全大局,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一种习惯性的退缩。所以索肯最终还是咬了咬牙,示意自己人不要动手,只是嘴上威胁道:“女公爵大人这是要跟教会作对吗?” “难道索肯大人是要跟长云领作对吗?”陆希只遗憾时间太紧,她的射击组都是步兵,没法及时赶过来,否则狙击手全部上阵,给她点时间提前埋伏一下,今天这些人谁都走不了!跟教会作对有什么了不起的,她自打来了光明大陆,就在跟教会作对了。 但是今天的目的是把妮娜一行人安全地接回去,所以陆希最终也没选择硬碰硬,而是稍微和缓了一下口气,给了索肯一个台阶下:“听说黄金领的旱灾很严重,索肯大人从前也是主持过教区的,这个时候该帮着双塔考虑如何救灾才是,毕竟双塔的列文大人还要兼管王都,恐怕忙不过来吧?” 列文已经死了……这么一想,索肯确实有点头痛,两个大教区的旱灾…… 这实在是个很好的借口,索肯有了这个台阶,心里便萌生了退意。 毒液和寒月是不情愿的。这些圣女反叛审判所,可以说正是她们的反叛,导致了列文的死亡,现在怎么能让她们全身而退?但是其他人都退了,就他们两个留下也不顶用啊。至少那个炼金武器,他们俩就没那个自信能够抵挡得住…… 尤兰也不想退,她只想杀了索肯。她不怕死,死了还能拖毒液垫背呢,一个换两个,她划算! 但是妮娜抓住了她的手:“活着会有更多的机会,我们一定不会放过这些人的,早晚有一天……就像我们坚持了这么久,终于逃出了双塔一样!” 她有信心,是对陆希的信心,也是对自己和这些圣女的信心,总有一天,她们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出来,让所有的人都看到教会的真面目! 第372章 王都动荡(一)、列文一死,可就没有香薰蜡烛了 双塔的这一场抓捕行动, 其实除了当事人之外,并没有太多人知道。 索肯当然不想向外宣扬,说他带着人抓捕叛徒, 却被半路截了胡——这也太丢脸了!所以对外含糊其辞, 只说这些人“四散而逃”,而他要忙着黄金领救灾的事情, 所以不能把太多的精力放在追捕上, 谅这些人逃散之后,也“不成气候”了。 那些当地教堂派出的骑士并不打算揭穿这个谎言,教会丢脸,对他们难道有什么好处吗?反正有红衣主教顶着,他们默认就完了呗。 于是,只有当地领主派出的那几位骑士受伤的世界达成了——索肯倒是给他们治疗了一下, 但肩胛粉碎性骨折并不是那么好治的, 即使是红衣主教, 不先整理一下碎骨就闭眼瞎治的情况下,最后结果也不那么美妙——这几个人的手臂还能活动, 但却远不如从前灵活, 更不用说使用武器了。 这几个人倒是很想宣扬一下当时的情景, 给自己出一口气,但是却被他们的领主压了下来——开玩笑呢,如今领地内又是旱灾又是蝗灾的, 不得指着教会给祈福吗?哪儿还能得罪呢! 至于之前曾经接到过双塔传讯的那些教区,对这件事也不过就是稍微关注了一下, 接着就忙自己的去了。旱灾不分大小教区, 一视同仁, 他们自己也都焦头烂额, 哪里管得了别人呢? 而且前几个月虽然旱,庄稼还没死绝,人们心里还有点希望,盼着神能降下一场大雨,挽救这些可怜的作物。但现在收获季节都已经过了,哪怕现在来雨,今年也没有粮食可收了。 如此一来,人心惶惶,更胜之前。 而且不少地方都起了流言,说是神官们的祈福渐渐失效了,旱灾和蝗灾就是他们失职的结果,要不然看看人家长云领,压根没有教堂的地方,人家可是照样丰收呢。 至于说神官们的祈福为什么失效?那咱就不敢说了,谁知道是不是神对教会不满,所以才收回了恩典呢?啥?你说这旱灾都怪魔鬼?那你见过几个魔鬼啊?再说之前魔鬼也一直都有,怎么就没有旱灾呢? 你说从前是因为教会压制了魔鬼?那这不还是一样的问题吗——从前能压制得住,为什么今年压制不住啦?还不是因为神收回了赐予教会的力量!再说了,人家长云领,咋没有魔鬼呢? 自然,这里头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比如说“长云领一定是跟魔鬼合作才能丰收”,“他们用了黑魔法种田”,“他们竟然养猪,真是肮脏,只有魔鬼才会那么做”之类的。但是很快就被反驳了——哪儿有那么好心的魔鬼,会让人类丰收?魔鬼不是万恶之源吗? 甚至还有人大胆地提出:既然魔鬼会做好事,那教义岂不就在撒谎?教义为什么要撒谎呢?是不是不想让人类寻求魔鬼的帮助,这样就只能依靠教会了? 这种大胆的声音当然是极少数的,但其价值在于,顺着这个声音再往下想,就会让人想到——教会说这样的谎言,是否意味着魔鬼并不是教义中所说的罪恶?既然这件事他们能说谎,会不会其它的内容也是在说谎? 这种传言其实是在挖教会的地基了,但因为是极少数,所以各地教堂都还没有发现,他们近来正忙着在自己的教区内“烧女巫”,试图跟双塔一样,把旱灾扣锅到“魔鬼”头上。 第305节 这也是常用的手法了,遇事不祥烧女巫,责任都是魔鬼的,功劳都是教会的。 只是今年,这种手法不怎么管用了。女巫是烧了,但平民私下却在质疑女巫的真假。更有一处教区,主教不知是不是想钱想疯了,竟然将一个富裕商人的妻子指为女巫,试图在烧死她之后将商人的财产也以赎罪的名义“归公”。 结果此举遭到了奋起反抗。商人的妻子平日在本地的名声很好,经常给穷人家的小孩施舍一些旧衣服和厨房剩下的菜汤黑面包之类,甚至自家花园里出产的浆果和蔬菜吃不掉,也会送给穷人。于是当主教宣布她是女巫的时候,接受过她施舍的穷人都炸了——假如这位太太被当成女巫烧掉了,今年冬天谁还会给他们的孩子送衣服和食物呢? 最终,在穷人们的掩护下,商人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有家里的仆从奴隶什么的,一起逃跑了。教堂接收了他们没来得及带走的财产,然后宣布他们一家都“堕落”了。而那些掩护他们逃跑的穷人,也是被魔鬼蛊惑,是有罪的。 然而这套说辞并未被多少人接受。家里有点钱财的人开始自危起来,生怕哪天他们的妻女也被指为女巫,然后老婆没了,家产也没了。 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没家产,就更没有说话的权力,假如家里人被认定是女巫,又有谁会替他们说话呢? 很多人一直都以为,烧女巫是教会对他们的保护,是在消灭可能危害到他们的事物。现在他们才发现,原来这是一把悬在所有人头上的刀,它可能落在别人脖子上,就也有可能落在你自己的脖子上。别人被烧的时候你鼓掌欢呼,轮到烧你的时候,你就笑不出来了。 可是他们能怎么办呢?他们又无法反抗教堂。 逃走的商人,给他们做了个好榜样,听说,他逃去长云领了,因为他在海风郡跑过生意,知道那个地方没有教堂,教会的手都伸不进去。只要逃去了那里,就没人再要烧死他的老婆了。 没人知道商人是不是已经安全地逃去了海风郡,但是既然他一直没有被抓回来,那这事儿大概就是可行的。而且在长云领做过生意的商人很多,他们都说那里确实没有教堂,领主确实从不提什么女巫之类的话。而且,那里有粮食,还有工作! 于是,长云领迎来了零零散散的迁移者。有担心自己家产的商人,也有田地绝收,想要干活儿给家里人糊口的平民。这些人属于胆大且有一定前瞻性的人,在日子还没有过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就想到了先给自己找一条活路。 而长云领,要接收这些零碎的人实在太容易了,甚至都不需要惊动他们的女领主。嗯,主要也是因为,女领主这几天顾不上别的,青石城的人都知道,玫瑰城堡来了一批尊贵的客人,还是女公爵大人亲自去接的呢。 这些客人们,在城堡里住了单独的一幢房子,除了几个打扫的仆从,其他人都不得入内的。 这些客人从哪里来的,没人知道。那几个打扫的仆人大概猜到一点,但是嘴巴闭得很紧,从不多说一个字。 他们确实是知道的事情多一点,比如说这些客人主要是女性,只有两个男人,其中一个长相尤其奇怪,脸上有着撕裂一样的痕迹,就像教会说的魔鬼一样。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既然女公爵把他带回来了,那就应该是无害的。再说教会的话,他们长云领的人已经不听了。倒是外头那些还听教会话的地方,今年旱灾都损失严重,还不如他们不听的,照样丰收。 而且领主大人的事,也轮不到他们管啦。冯特公爵大人在海风郡呆的时间长;公爵夫人最近又爱上绘画,根本不管女公爵在干吗;就连伯顿管家都一声不吭,他们只是普通的仆人,多什么嘴呢?不如想想这个月拿了薪水,给家里添置点什么东西好。 陆希让这些圣女们单独住,当然不是怕走漏什么风声。现在长云领绝大多数人都跟城堡的仆人一个想法——领主大人做事总没错的,说什么他们听什么就是了,然后没事多想想还能给家人买点啥好吃好喝的,把日子过得更舒服些。 让她们单独住,主要是顾及这些圣女的心态。 那些年轻圣女还好,她们进双塔也就是这两三年的事,对外界和自由的向往之心尚未消磨殆尽,现在能逃出来,只觉得欢欣鼓舞。但像丽希这样的圣女,已经在双塔里关了将近十年,整个人都有些抑郁了。她们厌恶双塔,但又不习惯外面的阳光,更何况她们签订血契的对象还是魔鬼,这更让她们有些下意识的畏缩,即使来了青石城,也是足不出户,就跟在双塔的时候一样,只有学习的时候才离开自己的房间。 陆希没有勉强她们。这种精神上的伤害,本来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养好的。何况只要她们愿意学习就是一件大好事,现在好好学个一年半载,将来心理调节好了,出来就能做贡献,也不算白养啊。 这些圣女们自己倒是心有不安,觉得这是仗着妮娜和她的交情在白吃白喝,所以都讨了些活儿在做,有积极的年轻圣女,打听了青石城的规矩,还想去外面找工作。 这种积极性值得鼓励,陆希也确实打算把她们都弄进医院——好医生很难培养,现在医院里的人都在很积极地学习,但真论起专业来,大部分人只够做个护士,离着称职的医生还差得远,能治疗的病也就是日常那些。 现在一下子来了十几个会治疗术的圣女,这不利用起来还能行?但是也不能就这么直接用,先要找到圣光治疗术在她推广的医疗体系里的位置才行,否则神学又要代替医学,那可不行! 另外,有些圣女惦记自己的家人,陆希也允诺派人去她们的家乡,如果她们的家人肯来长云领,就接他们过来一家团聚。 至于跟圣女们签了血契的那些守夜人,默契地没人提起。 对陆希来说,这也确实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当然还是这些圣女了,比如说情绪不太稳定的尤兰。 尤兰两次强行透支自己的能力,尽管有妮娜给她医治,还是病了一场,到现在还有些时不时的低烧。不过照陆希看,这倒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问题了。 “你是在恨,为什么没能杀掉索肯,是吗?”陆希看着尤兰有些苍白的脸色,问道。 “是!”尤兰毫不迟疑地点头,“我想不通,为什么他那样的人竟然能够成为红衣主教!他就那么无耻地说他忏悔了,主宽恕了他,所以他就觉得自己无罪了!凭什么,凭什么!我,还有其他被骗进教堂的孩子,我们原谅他了吗?他凭什么就原谅了自己,还要给自己找冠冕堂皇的借口!他还不如说他就是无耻,就是不知悔过呢!” 陆希想了想:“先跟你说一件事,克里斯已经死了。” “克里斯?”这个名字对于尤兰更是刻骨铭心,就是克里斯把她弄进教堂里的! 陆希点点头:“我跟他一起落进了无尽深渊,我把他打伤了,然后扔给了几个幽灵。我告诉他,这就是他当初残害那些孩子,应得的惩罚。然后我看见幽灵把他吸干了……” “太好了!”尤兰大笑起来,“死得好!”然后她才注意到陆希的话,“你们进了无尽深渊?那你——”又是怎么从无尽深渊逃出来的? 陆希微微一笑:“这个嘛,以后你会慢慢知道的。现在我们来说索肯,你也知道,以你现在的能力,还杀不掉他。” 尤兰当然是知道的,所以她当时就在众人面前揭穿了当年的事,想至少让索肯身败名裂。可是索肯竟然成了红衣主教,仅这一点,就足够让许多人都觉得他是被神宽恕了,觉得他诚心忏悔了,那他从前的错误,也就无人再会关注。 “不过是教会的话术罢了。他们现在‘理解’索肯,也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谁知道他们日后有没有需要‘忏悔’的事儿呢。”陆希太清楚这种事儿了,所以现在的教会是绝对不能留的。 “我想建立新教。”其实她很想直接就无神论,但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呃,虽然她并没有那种东西。 光明大陆的信仰已经一千多年了,倘若直接就不许再有信仰,那肯定会引起反弹。就拿安东尼师生俩来说吧,也算是热爱学习的人了,最终还是因为放不下信仰,跟她分道扬镳。 所以她不能一下子就把信仰斩草除根,但她可以把教会掀了,然后找个代替品。就跟戒D似的,有个比较平缓的过度。 这个新教要宣扬的,主要是旧教会里一些可取的东西,比如说最初那位教皇建立教会,是为了保护普通人的。觉醒者有了能力,就要负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利用自己的能力作威作福,更不是来收税的。 另外嘛,就是要夹带私货啦。比如说掀一掀旧教会的那些谎言,慢慢地把当初夏国灭亡的真相,以及魔族曾经是对抗魔兽的联盟成员,只是因为旧教会的争权夺利才诬蔑他们是万恶之源这种事儿,都一点点的透露出来。 像这种事情,当然是旧教会的人来说更可信啦。尤其是双塔的圣女们,她们可是亲自见证了审判所使用魔鬼做守夜人的! 尤兰也是现在才听说,魔鬼原来也是跟神官和骑士一样的觉醒者,只不过点的技能方向不同。她先是有些难以置信,但很快也就接受了,反正跟旧教会反着来的,她就愿意接受! 至于说揭穿旧教会的谎言,那她当然愿意啦!就是这个活儿要怎么干呢?她都迫不及待了。 陆希看她一扫刚才的虚弱劲儿,两眼闪闪发亮,不由得笑了一下:“这个嘛,还要稍微再等一等。”等她登上王位,就会宣布成立新教。现在看来,这个时间已经为时不远。当然到了那个时候,像索肯这样的人犯下的罪,就另有一种算法,而不是他们自己说得到神的宽恕就算完了的。 尤兰用力点头:“我可以等!”随即神色又有点黯然,“只是我的母亲,还有我的孩子……”她们都看不到这一天了。但是她会活下去的,她可以代替她们看! 她好希望这一天早点来到啊。 “应该不会太远了。”妮娜一直在旁边静静地听着,这时候才开口,“列文一死,王宫那边可就没有香薰蜡烛的补充了,可能用不到几天,就会有人受不了……” 第373章 王都动荡(二)、列文一死,王子就没救了 妮娜的预料十分准确, 列文的死,确实对王宫之中影响很大。 朱丽亚公主在寝殿里走来走去,好容易等到奥丽女官回来, 连忙问道:“乔纳斯怎么样了?” 奥丽女官神色复杂, 既有些忧心,又掺杂着一些不敢表示出来的窃喜:“情况不太好, 王子刚才抽搐了……” “啊!”朱丽亚公主就想往外走, “我去看看!” “别去!”奥丽女官连忙拉住她,“陛下在那儿,正在大发脾气,已经把伺候王子殿下的仆人统统拉出去砍头了。我的殿下,您这时候可不能过去,别忘记, 当初还是您需要治疗, 才找的双塔那边的圣女……”现在国王正没处撒火呢, 假如想起来事情还是因朱丽亚公主而起,难保这火气不发到她身上。 朱丽亚公主揉搓着双手:“可是, 也确实是我——” “怎么是您呢?”奥丽女官打断她, “当初也是女公爵建议去双塔找圣女的不是吗?即使有什么问题, 那也是她——” 朱丽亚摇着头:“她是为了我才提出这个建议,而且妮娜确实治好了我啊,你看我现在不是——” “我的殿下——”奥丽女官连忙嘘了一声, “别提妮娜圣女了。现在陛下就不能听到‘圣女’这个词儿。我打听了一下,说是——就是妮娜圣女杀掉了列文红衣主教大人!” “什么!”朱丽亚公主失声惊呼, 接着就像拨浪鼓一样摇头, “我不相信!妮娜怎么会杀人!而且, 她又怎么可能杀掉红衣主教大人呢?” 奥丽女官叹了口气:“这个说法就多了。有人说妮娜圣女跟魔鬼勾结, 一起毁掉了双塔教堂。还有人说她是得到了一种炼金武器,打死了双塔好几个神官和骑士,列文大人虽然是红衣主教,也敌不过这种武器……” 她看殿内没有人,便小声说:“据说那种炼金武器,是从长云领出来的。”也就是说,是女公爵给妮娜圣女提供了杀死红衣主教的武器! 朱丽亚公主连连摇头:“我不相信!露西不会的,妮娜也不会的!” 奥丽女官叹气道:“是不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您可不能让陛下想起来,您跟圣女和女公爵的交情,否则……” 朱丽亚公主对于国王这个父亲,确实是惧大于爱——或者说她就没有多少爱,毕竟国王也没给过她多少父爱。所以奥丽女官这么一说,她心里也害怕起来:“那怎么办呢?” “等。”奥丽女官果断地说。等到乔纳斯王子没救了,国王只剩下了一个女儿的时候,那他就没有什么可选择的,自然也就不会对唯一的继承人发脾气了。 而且国王现在的样子,确实有点太吓人了。奥丽女官也有些不安地想,公主在这王宫里,可没有什么自保的手段啊。万一国王发起疯来,或许她们应该找一个帮手…… 原本这个帮手是女公爵,但现在行不通了。而且女公爵远在长云领,对社交季都毫无兴趣,根本就不到王都来,想求助都找不到人! 其实女公爵,对于公主殿下也并没有那么亲热……奥丽女官暗暗地想。她比朱丽亚公主敏锐多了,能看得出来陆希的亲热是对着妮娜,而不是公主。 而那位妮娜圣女,对公主倒是照料得很仔细,但——其实她也是跟女公爵更亲热。 这么一想,奥丽女官就觉得从前的打算不行。假如给公主治疗的人,跟辅佐公主政事的人是一伙的,那么公主岂不是就被人把持了? 但是除了女公爵之外,又该找谁呢?今年社交季上,追求公主的人倒是也有,可——奥丽女官想想那个拉文蒂子爵就直摇头,一个子爵,领地那么小,手下只有两个正式骑士,能管什么用呢? 要是这样想的话,怀特伯爵家的长子,好像还不错?现在公主身体已经好了,似乎也不妨碍结婚生子,那或许可以考虑…… 奥丽女官在这里胡思乱想,那头可有人比她行动快——里卡多就偷偷地离开了王宫,去找怀特伯爵了。 国王现在的样子太吓人了!里卡多已经有好几个月不大敢往国王跟前凑了。他能长年稳占国王的宠爱,靠的就是他能揣摸国王的心思,了解国王的脾气,所以自从国王深居简出,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再观察国王对于列文红衣主教的态度,就更觉得不对了——这可不是对一个能治疗王子的大神官的态度啊! 事有反常必为妖。里卡多虽然不知道这句夏国的谚语,但他知道国王要是反常起来,做仆人和臣子的就很难讨到好。而且他还观察到了规律:国王把自己关在寝殿里之后,就会处于一种心情极好的飘飘然的状态,仿佛刚做了什么美梦似的;但是过一段时间,这种飘然的亢奋就会消失,转而变得情绪低落,又得回寝殿去了;而假如有什么事让他暂时无法回去,这种低落很快又会转为烦躁。 这要是没问题就有鬼了! 里卡多做为贴身的男仆,总归知道的还是多一些,通过对国王的观察,以及向打扫寝殿的仆人打听,他终于还是发现了香薰蜡烛的秘密,并且还知道,香薰蜡烛最初是双塔的圣女带来给王子殿下使用的,而王子殿下也一直用着。 现在双塔的圣女跑了,列文红衣主教死了,王子就开始发病,而国王也越来越暴躁,不能不让里卡多把他们的变化跟香薰蜡烛联系起来,并且推断出列文一死,香薰蜡烛就没有了,而没有蜡烛,王子是旧病复发,国王呢?他可没有旧病,现在这么烦躁是为什么?难不成香薰蜡烛有蛊惑人心的力量,一旦没有了就无法忍受? 要是这样的话,事情可就真麻烦了。如果双塔不再送蜡烛来,国王会不会暴躁到失去人性,把整个王宫的仆人都弄死?这几天他不光砍了伺候王子的人,那天有个女仆去寝殿打扫,也不知道碰到什么发出了一点声音,就被他直接一个烛台扔过去,砸死了…… 跟在这样一个疯狂的人身边,太危险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换一个吧。 所以里卡多趁着国王大发雷霆的时候溜出王宫,去找了怀特伯爵。 怀特伯爵这个社交季也是过得满心烦躁。他的红云城地方大,可是耕地少,所以去年黑水军向他要粮食,他就很头疼,最后还是出去打劫的教堂,才把数目凑上。 原以为吞并了一个子爵的领地,那地方有不少田地,今年仔细耕种,再克扣一点什一税,日子总会好过一些。当然他也提前准备了金币,好等新粮一下来就去各地多收点粮食,免得像去年一样窘迫。 结果今年却来旱灾了!别说田地了,红云城的蜜源植物因为太旱都不开花了,蜜蜂成批的死,蜂蜜的产出大受影响。所以他今年是金币也没有多少,粮食也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把赌注都下到王都了。不然怎么办呢?他周围的领地都在闹旱灾,而且从上次子爵领地被他“代管”之后,这些人也都警惕了,他就算再想扩张都不好下手。 不过旱灾也给他提供了机会,那个列文回黄金领去了,如果趁他不在,把乔纳斯王子弄死,他的计划就成功了一半! 没想到啊,光明神眷顾,他还没找到机会下手呢,里卡多就跑来送了消息——列文死了,王子旧病复发,还更严重了! 最妙的是,列文一死,王子就没救了,哈哈哈哈! 怀特对那个香薰蜡烛不由得生出了好奇之心。假如那个东西能够蛊惑人心,那他拿去给黑水公爵用用怎么样?要是他能控制黑水公爵,那就省了多少事啊! 他决定等他掌控了王宫,就派人去跟双塔联系一下,列文虽然死了,说不定还有人知道香薰蜡烛的事儿,或者能找到一点存货呢? 如今皇家大教堂已经自己乱成一团,顾不上王宫,他要对付的,就只剩下耀狮骑士团了。主要是那个天骑士团长提尔让人忌惮,但他这不是有黑水公爵么? 他知道黑水公爵想要什么——这些魔鬼想要离开无尽深渊,到光明大陆来生活。但是想来光明大陆,就要出力才行,骑士团就交给他们了。最好是提尔跟黑水公爵要是能同归于尽,那就最好了。 即使不能也不要紧。等他掌控了公主,以公主的名义下令,骑士团也得听从他的命令。到时候就该反过来,由骑士团剿灭黑水军了。而且他还可以联络教会的人——剿灭魔鬼,那不是教会的本份么? 怀特露出了阴沉的冷笑。黑水公爵以为,手里捏着跟他来往的证据,就能要挟到他,达到自己的目的?真是太天真了! 就算他杀掉了国王又怎么样?只要有公主这块遮羞布在,教会难道还会非要把他拉下马来吗?那对教会又有什么好处呢? 反而是黑水公爵,他和他的黑水军可是魔鬼,对教会来说,魔鬼才是最大的敌人,远甚于贵族!教会可能跟一个已经夺得王位的贵族妥协,但绝不会放过魔鬼,否则他们所宣扬的教义什么的,不就都失去价值了吗? 第306节 不得不说,像怀特这种根本没有信仰的人,才算是把教会看透了。他看得出来教会如今的地位就是踩在魔鬼头上成就的,既然如此,那么他们就得把魔鬼永远踩下去,否则一旦摔了下来,就再别想站到那么高了。 所以如果他真的容许黑水公爵到地面上来,那他就会成为教会的敌人;反之,只要他打魔鬼,那么无论辉光之国的王位如何更替,教会都不会管的。 沉思之后,他对儿子说道:“给黑水公爵传个信,既然说黄金领都出现了魔鬼,那么也让他的人在王都周围亮亮相,把耀狮的那些人往外调一调,免得我们进宫的时候要对付太多的人。”毕竟有些事情是得灭口的,宫里的仆人好办,但骑士如果多了,灭起口来就太麻烦了。 于是没几天,就有传言说王都附近出现了魔鬼的踪迹,有平民半夜饿得睡不着,却看到有长着翅膀和尾巴的怪物从邻居的房顶飞了过去。也有运气差劲的,早晨起来一家子都消失了,只剩下屋子里的血迹。 魔鬼在王都附近出现,这可不是小事,骑士团也派出了人手去城外巡视,毕竟现在王都里的教堂都乱糟糟的,指望不上他们。 这个消息也迅速传到了在皇家猎场那边种地的人耳朵里。 要说皇家猎场确实是一块宝地,森林对于干旱的抵御力要强得太多,甚至山中的溪泉都没有完全断流,那些招募来的流浪汉就在猎场边缘“挖水渠”,实则是在种红薯和木薯。 这些人到现在也知道他们不是来“挖水渠”的了,但谁又会关心这个呢?来了这里,只要他们每天努力干活就能吃饱,菜里还有油和盐呢。 他们都是流浪汉,都是无家可归没有饭吃的人,除了极少数天生劣根的懒坏分子之外,都极珍惜这个工作的机会——瞧瞧外头吧,原本有家的人都要没饭吃了,他们竟然还能吃饱,这不是神给的日子吗? 啊对,在这里不能说神,这其实是长云领女公爵给的日子。 而且管事还透过口风,谁干活干得好,以后就会一直雇佣他们,再也不愁没饭吃了! 有几个流浪汉,也是刚刚才做了流浪汉的,还有以前认识的一些邻居和朋友,都被他们悄悄地带了来,一起在这里挣饭吃。 这些人在王城里还有家,自然也就能听到一些消息,知道了魔鬼出现,骑士巡查的事儿,就赶紧跑来告诉了管事——这要是骑士巡查到皇家猎场来,发现他们竟然有饭吃,这可怎么办? 至于说他们种的东西,那倒不怕。那个红薯长在地上,看起来就跟野草野藤似的,木薯就更不用说了,原本就长在猎场里呢。 啥,你问他们为什么不怕魔鬼?哎哟,他们把魔鬼的事儿给忘了,毕竟他们现在最怕的是骑士们不许他们再在这里干活,那就没饭吃了呀! 长云领派来这里的管事得了消息,立刻就给陆希送信——女公爵之前就说了,王城可能会发现魔鬼,要有这个动静,立刻就要报告给她。 “你说公爵大人怎么料到会有魔鬼呢?”管事送出信之后,忍不住跟自己的助手说道。那会儿女公爵说的时候,他还觉得不可能呢——这可是王都呀! 他的助手是第一军的人,由当初毕维斯商队里的奴隶转职,负责“情报收集”。他知道得多一点,就是说这个魔鬼很有可能是某些人放出来的,目的就是引起王都的动荡。 可能就是有大事要发生了。 不过他没把这话说出来。不管这件事管事能不能知道,女公爵没有命令,消息就不能从他嘴里说出来,这是情报工作的保密条例。 所以他只是笑了笑:“公爵大人预料到的事多了,今年的旱灾不就是么。” “对!”管事也表示五体投地,“只是没人听公爵大人的,现在可好——我看我们收完这茬红薯,得赶紧再种一茬,王都这边的饥民到时候可少不了。哎,你说那些骑士会不会跑到这边来,要是那样的话,咱们还得有所防备,别被抢了。” 助手摸了摸下巴:“骑士不会抢咱们的,他们看不上这些东西。”毕竟他们现在的食物看起来就配不上骑士大人们啊。他们抢了去做什么?难道是施舍给平民吗?想也知道不可能! 既然王都现在已经要乱了,那不如让它再乱一点。有很多平民家里现在已经断粮了吧?教会不是一向标榜自己的仁慈吗?那他们还不赶紧开始施舍? 第374章 圣城动荡(一)、有神官魔化了! 动荡起来的, 可不只是辉光之国的王都,圣城现在的情况也不怎么样。 于格终于接到了两封信,其中一封已经发出了很久, 但送信人到现在才找到机会, 把它送到了圣城。 这两封信如果被教会的人看到,大概要大惊失色, 因为两封信上都有无尽深渊的气息——假如圣城的防御阵像黎明时期那样, 在这两封信进入大教堂的时候,神术阵就会报警了。 然而黎明时期已经过去太久了,现在哪个教堂也不会把神术阵全部开着,侦查那一丝一缕可能有的魔气——那可太费力,也太费魔晶了。确切点说,就是太费钱了, 现在的教会可不像那时候, 神官们并不愿意把所有的钱都花在魔晶和神术阵上, 尽管他们比黎明时期的教会有钱多了…… 总之,即使是现在的圣城光辉大教堂, 两封无尽深渊来的信件, 仍旧还是可以趁着圣城最近乱纷纷的机会, 就这么送了进来。 不过,即使现在神术阵真的全开,于格也自有办法掩盖, 他现在的卧室里,就藏了两只变异蝗虫。 是的, 是变异的蝗虫, 就是这段时间飞到圣城来的蝗群中产生的变异蝗虫。 谁也说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次蝗灾最严重的竟然是圣城。仿佛是光明大陆所有的蝗虫都飞到圣城来了一样, 圣城在足足半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能看到乌云一般的蝗群。 笼罩圣城的巨大神术阵很快就撑不住这种消耗了,因为蝗群之中夹杂着为数不少的变异蝗虫,这些蝗虫能够主动啃食神术阵,并且把神术力量转化为自己的营养——这跟之前长云领提到过的变异魔兽十分相似,但是没人想得到,小小的蝗虫,竟然也会出现变异。 而且这种变异一点不比高等魔兽的变异威胁小,因为它们的数量太多了! 高等魔兽可能十只里会出一只变异的,但它们的总数量大概不会超过一千只。蝗群中一千只大概才能出一只变异的,但蝗虫的数量可至百万…… 于是圣城外的神术阵一缩再缩,农夫们在田里抢收着粮食——今年圣城的田地同样干旱,但好歹最靠近圣城的一部分田地里,还保住了一些庄稼。此刻还未到收割的最佳时机,但已经等不得了。 粮食刚刚入仓,神术阵就坚持不住了,蝗虫落进田地里,那些尚未来得及割走的麦杆,还有散落在地里没拾取的麦穗和麦粒,甚至田埂边上的杂草与野菜,都全部消失了。 蝗虫甚至冲进了圣城。 这些东西单只来看并不可怕,随便拿什么东西来扑打也能弄死,可是当它们成群结队的时候,就很吓人了——那些变异的蝗虫,甚至还会咬人,锋利的大腭一口下去,就是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洞! 它们吃一切东西:平民的茅草屋,富人花园里的植物,种在路边的树,甚至是人…… 整个圣城都响彻人们的尖叫,骑士们也端不起架子了,他们甚至跑去贫民区帮着灭蝗,因为他们怕蝗虫在这里吃饱了人,会繁殖得更多。 蝗虫吃光了许多东西,人自然就没得吃了。不知是谁打听了来,说长云领的人就吃蝗虫,还把蝗虫拿去喂鸡鸭,所以长云领没有蝗灾,因为都被他们吃光了。 贫民饿极了,虫子也是要吃的,而家中养有鸡鸭的,也试着捉了蝗虫来给它们吃,毕竟现在别的东西都没有了,不吃蝗虫,鸡鸭也要饿瘦甚至饿死。 然而吃了蝗虫的贫民很快开始上吐下泻,严重的甚至死掉了。而鸡鸭压根不吃这种蝗虫。 默菲圣徒把这些蝗虫弄去一些研究了一下,最后确定这些蝗虫有毒。所谓的能吃,要么是在撒谎,要么就是这些蝗虫跟长云领的不一样。 教会对外当然定性成长云领在说谎,是在诱骗平民食蝗,好毒死他们。但是这个时候人们已经顾不上去痛恨长云领了,他们要断粮了! 圣城的平民,一向都觉得自己的日子比外头的人好过得多。他们没有领主,所以只需要向教会交税就行了。虽然除了十一税之外还有什么居住税、人头税和教堂供奉之类,但一年到头,家里怎么也能剩下一些粮食。除了贫民区那些日子过得实在苦的,其他人掺野菜总还能过得下去。实在不行,圣城冬天还会施舍呢。 所以冻饿而死的人并不多,这是各国王城都做不到的事儿! 但是现在可不行了。田地收成骤减,蝗虫又跑来抢吃,连交税都不够了。许多人家里已经陷入断粮的恐慌——他们连冬天都撑不到了,更何况说撑到明年收获呢? 这个时候谁还管长云领啊,他们需要粮食!可是粮食从哪儿来?那只有去请求教会的施舍了。 然而教会也没有那么多粮。圣城的粮食主要来自周围的田地,另外就是在南联邦种植的水稻,可是今年两边都遭受了打击,南联邦倒是没有什么蝗灾,可是水稻需要水,遇到旱灾的时候它们还不如小麦能抗呢! 所以教会自教皇开始,都焦头烂额,城里更是乱成一片,原先的投递信件地址已经被毁掉了,因为骑士冲入那片贫民区杀蝗,不小心把一片破房子都烧掉了。于是这信件不得不另托信使,绕了几个弯才递到于格手中。 这封耽搁了时间的信,封口处的印章是个鸟爪印,这也是于格为什么首先拆开它的原因之一,这是幽影领地来的信。虽然如今新领主已经不是九天玄女的血脉,但印章未变。 神农血脉也很好,甚至是幽影领地现在更需要的。于格许多次都想过,要是穆特能在光明大陆上种地,他的血脉加成难道会比神官的祈福差吗?至少能顶一个圣徒吧! 如果有一天夏国后裔能够离开无尽深渊——于格这么想着,深深叹了口气,但这口气才叹到一半就给噎回去了,他瞪着信纸有些难以置信——穆特这写的什么?长云领的女公爵,是夏国公主的后裔? 开什么玩笑! 哦,穆特写的是“她自称为夏国公主后裔”,但后面这是什么意思?穆特说女公爵教给了无尽深渊一个什么蘑菇种植技术,并且在种植方面与光明大陆的贵族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里头的意思于格听明白了,就是穆特觉得这位女公爵的种植技术跟夏国的是一路,所以他有点相信,她真是夏国公主后裔了。而且,她也是黑发黑眼…… 于格险些想把信摔到地上去! 黑发黑眼肯定是夏国后裔,但夏国后裔就等于夏国公主后裔吗?他怎么不知道,夏国皇室除了他之外,还有别的后裔?这个女人,她怎么敢冒充皇室公主后裔的! 于格的第一个念头是他该杀了这个冒牌货。但他马上又清醒了一点,因为他也想到了蘑菇种植技术对于无尽深渊的意义——那地方太缺阳光了,即使是穆特有神农血脉,费心费力也不过就培植出了幽影山药这一种作物,而且虽然能够不要阳光就生长,却失去了山药那粗壮的根茎,只能靠结出的零余子为食,这个产量可就比普通山药差得多了。 而蘑菇,按穆特信上所说,不需要魔力都可以培植,原料就是深渊里常见的植物与泥土,最低等的魔族都可以照顾好它们。穆特用魔力催生了一轮,就收割了不少蘑菇,吃起来也颇能充饥。 并且,按穆特所说,这个女公爵推广的技术,竟是希望能惠及所有魔族的。这种“愿天下无饥馁”的想法,才是穆特认可她的主要原因。 竟然想要惠及所有魔族,她的目的是什么呢? 于格不由自主地要从黑暗的方向来思考这件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女公爵要利用魔族的力量,或者登上王位,或者推翻教会。 但是这计划不会需要低等魔族,因为他们并无什么力量,仅仅比普通人类强壮一些而已。 所以,她为什么要顾忌那些低等魔族呢?难道真的是因为她有着夏国的思想?如此说来,虽然不是皇室血脉,但可能是哪个侍卫的后人? 也许他应该想办法跟这位女公爵见一面。只是得小心一点,她伪装公主后裔,那如果知道他才是真正的皇室血脉,会怎么样? 于格觉得如果是他,一定会杀人灭口以免自己被揭穿的。当然如果往好里想,也可能她继承了当年那些侍卫的忠心,就是为了寻找真正的皇室血脉。不过于格不敢太往好处想——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么踌躇着,于格又顺手打开了第二封信,这封信的封口印章十分随意,就是一个黑色的不规整的S形,像是有人拿墨水随便划了一笔似的,但这是黑水公爵的标志。 看完这封信,于格顿时兴奋起来——怀特终于要动手了! “药丸……”于格低声笑了起来,“怀特还是没忍住啊。” 他早就通过黑水公爵,向怀特提供一种能够使人忘却疼痛的药丸,服用这种药丸,能够让骑士在战斗中不惧受伤,发挥更强的战斗力。但是怀特一直十分谨慎,只要过几粒,于格估摸着他是在拿平民做试验,要先验证了效果再给自己的骑士使用。 现在,大概是他终于确定药丸没有问题,开始大量索要了,毕竟他如果想要拿下王宫,总难免要有一番苦战——王宫的守卫总不可能因为外面有魔鬼就全部被调出去。 只不过,以前的药丸没有问题,是因为给平民的用量只需要一点就行了——药丸很贵,想来怀特也舍不得给试验对象吃一整粒——但骑士如果吃下完整的一粒,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当然吃一次倒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于格就不信,怀特用过一次,会忍得住不用第二次。使用两三次之后,那效果就会显出来了……呵,怀特声称只要自己继位就会给黑水公爵一块封地,这话谁信呢? 这些贵族是没有信用的,想让他们听话,要么利诱,要么就是威逼了,等怀特的骑士都离不开这药丸的时候,怀特还有出尔反尔的能力吗? 于格把信纸攥成一团,想到终于可以在光明大陆上有那么一块立足之地,不由得有些兴奋地在屋子里绕了几圈——他自己神恩浅薄,现在这个主教的级别其实都是靠着“配制炼金药水”才得到的,并没有资格离开圣城,去外面独立主持一个教区,所以也就没法有自己的“地盘”。 没有地盘,任你有多少计划都没用,既不能把光明大陆上的夏国后裔们收留聚拢起来,也没法让无尽深渊里的魔族到光明大陆上来。他被拘在圣城里,只能在教皇身边玩弄阴谋。 但是等到怀特上位,他们总就能有一块自己的地方了。只是黑水公爵并不是夏国后裔,到时候恐怕他还要费点心思,才能让他允许幽影领地的魔族也迁过去。 不过,只要借黑水公爵那里做个跳板就好,他们一定可以再弄一块地方,实施自己的计划。 于格正畅想着未来,他的心腹牧师忽然推门闪身进来:“大人,东教堂出乱子了。” 圣城那么大的地方,除了光辉大教堂之外,自然还有别的教堂拱卫四方,就用方位来命名,简单明了。东教堂就是圣城东边的教堂,基本上那一片都是东教堂管,光辉大教堂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以及管理整个圣城的大型神术阵之类。 “东教堂?出什么乱子?”于格随口问了一句,并不觉得能出多大乱子,“是有平民去求施舍了?还是有神官受伤?”他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 “是之前被蝗虫咬伤的一个牧师,魔化了!”心腹牧师艾顿两眼发亮,“当时正有人在教堂里做礼拜,这件事是压不下去的,已经传出去了。” 于格怔了一下:“被蝗虫咬伤就魔化了?”以前被魔兽咬伤的人多了去,只听说有咬死的,还没听说过有魔化的。而且默菲圣徒不是研究过那些蝗虫,除了有点毒,也没有很特殊。难道是被异化的蝗虫咬的,那种蝗虫特殊? 艾顿倒不是很关心这蝗虫有什么特殊的,他只觉得很热闹:“教皇,卡蒂亚圣徒,还有默菲圣徒——哦对,还有那位柯恩红衣主教,都已经过去看他了。”说完,他又小声补了一句,“原来神官也会魔化啊……” 神官都是用神术净化魔力的,谁也没想到,他们也会魔化!这个可太有意思了。 而且这次灭蝗,被蝗虫咬伤的人可为数不少,假如个个都会魔化,那圣城可要乱喽! “你没有被咬吧?”于格皱眉。 艾顿笑道:“我没事,但是被咬到的骑士有好几个,城里的人就更多了。这么一来,圣城是彻底要乱了。”没有粮食,却有人魔化,简直就是内外交困呀。 于格也微微露出一丝笑意:“教皇确实要头痛了。”先是在防御神术阵上消耗了许多力量,然后又要应对接下来的这些事情,恐怕原就不多的寿命又要减少一点了。更让他头痛的,恐怕是南联邦那边也一样没有种出粮食来,如此一来,乌利圣徒的筹码又少了一些,教皇要怎么做,才能扶乌利上位呢? “他们叫了默菲圣徒,却没有让您也过去,教皇说着信任您,其实——”艾顿冷笑了一声。默菲在炼金药水的配置方面并不是最擅长的,可是教皇还是选了他而不是于格。 于格也笑了笑:“我等级太低了。不过没关系,如果还有人继续魔化,我早晚能看到的。”艾顿小声说:“要是所有的神官和骑士都魔化了才好呢——”到那时候,看看他们还怎么宣扬魔鬼是万恶之源! 他只是随口一说,于格却眉梢一动,感觉自己看到了一条新的路:“你说得对啊……”他手里还有两只变异蝗虫呢,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假如能研究出让神官魔化的药水,那可就有大用处了…… 第307节 第375章 圣城动荡(二)、安东尼到达了圣城 柯恩红衣主教离开东教堂, 眉头还紧紧皱着。 刚才,他和两位圣徒还有教皇一起,看到了那位魔化的牧师。 确实是真的魔化, 牧师头上生出了一根独角, 尾椎处也长出了一截细长的尾巴,虽然没有翅膀, 但他确实看起来已经就是教义里所描写的魔鬼的模样了, 唯一能够证明他曾经是个神官的,只剩下一层极其稀薄的神恩之光了。 但让柯恩疑虑的正是这一点神恩之光——假如这位牧师真的变成了魔鬼,神恩之光为什么又能保留呢?众所周知,魔鬼都是黑暗的,不可能有这种圣洁之光。 等等!柯恩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长云领学到的那些知识——众所周知的就一定是正确的吗?在他去长云领之前,众所周知血液还是神灌注于人体内的一股生命力呢。教义里说, 神造出了人, 然后将血液注入, 人方有了生命。 光明大陆所谓的“常识”,所谓的“众所周知”, 都是教义里宣传的。但是教义说的, 就是对的吗? 但是生出角和尾巴, 又确实是魔化的标志,无论神官还是骑士,只要是因虔诚而得赐神恩的, 从来没见有生出这些非人特征的。而且刚才他和卡蒂亚圣徒都试过用圣光治疗那位牧师,可是圣光对他基本上没有用处, 反而让他难受, 这也能证实, 他确实体内已经充斥了魔鬼的力量, 无法再接受外来的圣光了。 这种矛盾,是因为这位牧师的魔化并非自己的堕落,而是被蝗虫咬伤吗?这倒是个研究和治疗的方向。 但是一想到这次被蝗虫咬伤的人不知有多少,柯恩的眉头就皱得更紧。牧师被咬伤尚且魔化,普通人恐怕就更没有抵抗力了吧?该不会之后,圣城之中冒出成百上千的魔鬼? “大人,现在怎么办呢?”跟着他的主教小心翼翼地问。他是北教堂的人,被派来听从这位大人的指挥。但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啊,要做什么呢? 柯恩想了想:“调查一下教区里被蝗虫咬伤的人,把他们都集中到教堂门口来,我给他们做治疗。”没有魔化的,现在治疗一下也许还能阻止,如果有人已经魔化,那么圣光治疗也能分辨出来。 “所有的人吗?”主教莫名其妙,“不过是被蝗虫咬伤,随便一点圣水就可以了,怎么能劳动大人——” 他说到一半,发现柯恩有些不悦,才知道自己马屁拍到马腿上了:“是是是,我这就去叫人……”妈呀圣城北区那么大,而且居住的以平民与贫民居多,也就是说同样的区域里,他们北区的人数是最多的! 平民跟老鼠一样,成窝成窝的生,平民区房子那么小,却挤着好几口、甚至十好几口人!而且他们的房子那么破,蝗虫很容易就能飞进去,比富人更容易被咬! 这位主教一想到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就感觉自己眼前一黑了。 柯恩怎么会看不出他的不情愿,索性自己直接去了贫民区。 圣城的结构与白都不同,不分内外城,而是大体分为四个区域,北城区就是穷人区。但在穷人区里,倒是划出了个内外之分,还有点家产的在内区,而靠近城门处的,都是泥巴垒的小矮房子,房顶上有些连稻草都没有——哦,现在是都没有了,因为都被蝗虫吃光了。 单是这一点,就已经把那些贫民愁坏了。圣城虽然不像那些贵族领地一样,一根草叶一根树枝都属于领主,但圣城周围都是田地,这些田地可是属于教会的,田里的稻草当然也属于教会。想要弄草来盖屋顶,就得走到远处的山里去找。 但是这么远的路,对于吃不饱饭的贫民来说就是一种负担,更不用说山里多少是有一些危险的,哪怕在圣城周围没有魔化的野兽,普通的狼和熊也是有的。即使碰不上这些野兽,遇到蛇——甚至遇到虫子咬一口,他们也没有钱买最普通的圣水,只能自己熬着罢了。 真正的贫穷,老实说教会里都没有多少人有真正的认识,他们只觉得穷人太懒,连自己的房子都不肯出力修缮,他们觉得草到处都有,只需要弯下腰去割就可以了,连草都不割,不是懒到家了又是什么呢? 倒是柯恩,因为常年苦行,而且专去偏僻穷困的地方,所以对于这些穷人倒是更能理解一些。他知道让这些贫民因为被蝗虫咬伤就去教堂,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除非说要发粮食,他们倒是会马上去。至于身上的伤——蝗虫咬伤算什么呢,断胳膊断腿他们也只能忍受,因为买不起圣水啊。 所以柯恩索性自己来贫民区走一趟,还可以顺手给他们治治别的病——不用想,教堂的人过来,肯定只让被蝗虫咬伤的人过去,对于其它伤病是不会管的。 虽然圣光只能治病不可疗饥,但治了自是好过没治,何况柯恩穿着红衣主教的长袍,可不只是治些疥疮风寒之类的小病,连腿脚不便的、痨瘠咳嗽的也都治过去,顿时被贫民区众人视作了神之化身一般,对他的询问自然也是恭恭敬敬,无有不答。 当时蝗虫飞进圣城,确实在这里落了一片,也有孩子被咬伤的,但并没人觉得有什么异常。这种地方蝇鼠遍地,小孩子被老鼠啃掉耳朵都是有的,相比之下,被蝗虫咬几下倒是轻的,绝大多数都是无事,甚至几天过去,伤口都结痂了。只有一家有个两个月大的婴儿昨日死了,但因为生下来就一副营养不良的瘦弱样子,倒也不好说是被蝗虫咬了死的,还是本来就养不活。 柯恩走了小半个贫民区,发现这里落下的似乎都是普通蝗虫,竟没有人见过变异的,便是被咬也都是小小皮肉伤,不像那个倒霉牧师,被变异蝗虫一口下去,那血洞能插进半截手指头…… 这只是巧合吗?贫民区没有变异蝗虫,总不会是蝗虫可怜这些贫民吧?那就太笑话了。 柯恩正在沉思,忽然听到一声欣喜的声音:“老师!” 他一抬头,看见的是一个穿着破烂灰袍的人,乍一看还以为贫民区哪间破土房里钻出来的。但是那张脸,还有灰尘都掩不住灿烂颜色的金发,都让柯恩一眼就认了出来:“安东尼?”他的学生不是在长云领吗?怎么出现在圣城,还这么一身风尘仆仆的样子,看起来比当初跟着他出去苦行都惨一点似的…… 安东尼这一路,真的是一言难尽。 当初他跟着柯恩出外苦行,什么穷苦偏僻的地方都去过,但是只要有教堂的地方,无不是对他们毕恭毕敬,恨不得山珍海味,尽其所有地招待,只是柯恩从不在意那些享受,在外只吃黑面包和蔬菜,不饮酒只喝水,偶尔有一块咸肉或一杯牛奶,就算是打牙祭了。 这种饮食清苦惯了,倒也不觉得怎样。可是这一年多他在长云领吃的可不是这些东西——长云领如今连奴隶都不大吃黑面包了,白面包当然还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但烤土豆红薯和加了土豆淀粉的面包都是好的,更不用说粉条、蒸饼……总之现在再吃黑面包,安东尼都觉得自己有些难以忍受那股子酸唧唧的味儿,以及加了锯末以后宛如石头的口感了。 至于菜,那就更别提了,在长云领有海鲜盐,有烧烤粉,有甜菜糖——安东尼必须得让自己忘记那些东西,才能吃得下去水煮蔬菜。 他不禁想道:教义上头还是有些道理的,享乐确实就是堕落,而人一旦堕落,再想爬起来可太不容易了。 不过安东尼到底是苦过十几年的,食物再怎么难以下口也是小问题,让他难受的,是他这一路走过来,遇到的那些教堂,和教堂里的神官。 当初他在那个小领地,烧死了那个魔化的牧师,又把教堂里的存粮拿出来分给平民。因为粮食不够,他还向当地的领主软硬兼施地又要了一些。 可是分配的结果却并不那么如人意:有人觉得自己平日对教堂供奉勤快,拿到的粮食却与没钱供奉的人一样多,未免太不公平;有人却觉得既然是施舍,当然应该按人头分,自己家里人多,就该多得,何况他是男人,哪怕他平日里游手好闲,也不该比勤快的寡妇拿到的粮食少。 甚至还有人在发下粮食之后,去偷抢别人的…… 安东尼简直焦头烂额。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些人对于教堂的怨恨——都是牧师的错,他是个魔鬼,却隐瞒身份藏在教堂里,主发怒了才降下灾祸。 虽然主是为了惩罚这个牧师,可是最后受苦挨饿的还是他们啊。现在他们的粮食根本不够熬过这个冬天,怎么办? 安东尼试图向他们宣讲互助互爱,建设家园什么的,但是根本没人听。所有的人都指望着他,甚至他们觉得这位远道而来的神官是主派下来拯救他们的,所以他一定能变出粮食来,就像教义里说的,某位教皇曾经用两个饼,喂饱了一个城市。 虽然这位年轻神官并不是教皇,但他们也不是一个城市那么多人啊。 安东尼简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的确想过去相邻领地的教堂借粮,但那些人根本不相信,以为他是找借口要离开。有人跪下来抱着他的腿哭求,有人不知道是什么逻辑,竟然在这时候埋怨他不该烧死原来的牧师,否则教堂里不会只剩下这么点粮食…… 这是安东尼从来没遇到过的。以前他跟着老师苦行的时候,走到哪里,那些平民不是对他们感恩戴德,尊敬无比呢?为什么现在他给他们发粮食,反而招惹了他们的不满和怀疑? 安东尼想说这是因为信仰的崩塌——因为一个神官魔化,让平民们不再信任教堂,自然也就不信任他。可是假如没有信仰了,为什么这些人又指望着他能变出粮食来,而且真心实意地相信他有这个能力? 他想不明白,但他确实变不出粮食来,所以他只能顶着这些人的谩骂和诅咒,去了邻近的教区。他想等他带着粮食回来,他们应该就会明白了吧? 结果邻近教区的主教根本不搭理他,对于他借粮的话只当他在说笑话,还说了一通平民不能吃太饱,否则他们就会变得懒惰不肯干活的理论。 别说借粮,他连在自己教区里都没打算放粮呢。他说他已经烧掉了导致旱灾的女巫,明年自然会下雨的。 安东尼最终亮出了自己的光明系能力——当然不是露出翅膀来的那种,而是直接在礼拜堂里亮起了一轮小太阳。 现在他感谢命运,让他变成了苏赛恩那种魔族,一定是命运知道他有一天会用到这种能力,来继续冒充神官。 这刺目的白光终于让当地主教变了脸色。虽然安东尼的破长袍上连个标志都没有,但他能够感觉到对方完全压制他——也就是说,这位年轻的,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说话莫名其妙的神官,竟然是个大主教! 天呐,如此年轻的大主教,这前途得多光明啊!怎么可以得罪呢?巴结都来不及呐! 于是这位主教总算打开了仓库,但不幸的是,仓库里的粮食并不多,就连他自己的教区,都不一定够分。 安东尼对着仓库一阵无力:他若取走粮食给别的领地,那么这个领地的人就会更缺粮了;但他若不取走,这个主教也不会把粮食都施舍给本地的穷人。 于是安东尼硬压着主教,把仓库里一半的粮食先分了下去。就跟在前面那个领地一样,他也去拜访了当地的领主。然而这是位伯爵,本人一家子都在王都参加社交季呢,留下的管家推诿搪塞着不肯给粮,直到安东尼动用武力,一道光剑斩断了城堡院子里的一棵大树,管家才摸着自己的脖子,吝啬地拿出了几车粮食。 接下来的情况比前一个领地好一点儿,没有出现什么责备和争抢,但是一转头,居然有刚领到粮食的人,又拿出一部分粮食去教堂交“供奉”了。理由是安东尼一定是主派下来拯救他们的,所以为了感谢主,他要供奉…… 安东尼:“……”心累,真的。 他最后还是带了一点粮食又返回了原先那个教区,但是这点粮食根本无法满足所有人。末了他还是在谩骂中离开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变不出粮食来,也救不了这些人。 假如要救人,他得把领主的粮仓抢光了才行。又或者,他回圣城,请教皇下令拨粮食来救济。 前者,他不能做;后者,从来没有人做过。 但是没有人做过,不等于不能成功。女公爵所做的事,之前也没有哪个贵族曾经做过,但她还是成功了。 于是安东尼一路向圣城走。这一路上,他经过的每个教区都受了灾,而他在每个教堂请求放粮的做法总会被拒绝,直到他亮起小太阳。然后他就去当地领主的城堡,假如是小贵族,他凭借着神官的身份就可以弄到点粮,假如是大贵族,他就得挥起光剑,“威胁”管家…… 他这一路上都在重复做这件事。倒是没有再遇上领了粮还对他埋怨怀疑的人,但却总有人想要跟着他走,觉得跟着他一定不会饿死;也总有人刚领到粮食,就转手又送回教堂去了。 这一路真是走得他身心俱疲,然后他发现,圣城竟然是遭遇蝗灾最厉害的地方! “圣城有粮食吗?”讲述完自己的行程之后,安东尼甚至顾不上问一句老师最近好不好,就抓住柯恩的手,忐忑地问。 这个问题就很难回答,因为柯恩还真没有关注过这件事。 “各地的教堂没有足够的粮食?”他反问自己的学生,“这不应该……” 他走遍那么多地方,当然也知道教堂里的装潢是个什么水平,尤其是大教区的教堂。但是粮食总该有的吧? “我不知道。”安东尼疲惫地说,“他们都说运来圣城了。那么圣城应该有很多粮食吧?” 柯恩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他自己吃得很简单,神学院给什么他就吃什么。当然神学院的供应挺好的,有白面包和肉以及葡萄酒,甚至有时候还有水果吃。柯恩是拒绝了他觉得奢侈的水果,也不喝酒而是自己烧开水,有时候面包和肉剩下一点,他还会施舍给穷人。 他知道很多红衣主教比他奢侈,如果那样的话,应该是有粮食的吧? “我想把这件事禀告教皇冕下——”安东尼求助地看着老师,他知道他自己是没有资格见教皇的,而且他现在的情况,如果进入光辉大教堂,恐怕就会被神术阵辨认出来,“您能不能代我向冕下回禀,并请求冕下调拨粮食呢?实在不行,派出守护骑士去各地教区,监督他们把教堂里的存粮发放也行啊……要不然,今年冬天会饿死很多人的!” 第376章 圣城动荡(三)、这人有一双白色的翅膀…… 柯恩现在要见到教皇很容易, 而且他觉得自己学生的想法很对,今年的旱灾实在是太广泛了,如果教会不出手干涉, 今年冬天一定会饿死很多人! 虽然比自己的学生看到的更多, 但柯恩也认为,教皇应该以及肯定会管这件事的, 毕竟这不是因为贵族收税而引起的饥饿, 而是关系到了神官的祈福——或者说得直白一点,今年的旱灾动摇了神官们的地位,所以各地的神官才纷纷开始“烧女巫”。 但是光烧女巫并不能改善现在的状况,就算现在就开始下雨,今年的庄稼也绝收了,从现在到明年种出粮食来, 那还要很久呢。 柯恩年长安东尼太多, 看到的事情也太多。他选择成为苦行者, 每隔几年就会去最偏僻和贫困的地方走一趟,未必不是因为知道有些事情他无法改变, 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加以弥补。但是这次, 他也觉得安东尼的提议有效, 并且是可以实施的,毕竟这关系到了教会自身——祈福是教会的支柱之一,动摇这根支柱就是动摇教会的基础。 所以, 教皇应该会同意的。而且还有那个魔化的牧师,跟现在圣城里出现的这个例子正好做为对照。 “你现在就跟我去见冕下。”柯恩一拿定主意, 立刻就说。安东尼现在这样子, 虽然有点不敬, 但却更能让人信服。 安东尼却犹豫了:“我——我可能不能……” “为什么?”柯恩诧异起来, “担心你强迫那些神官开仓库的事吗?你做得对,不需要担心什么。”他的学生他最清楚,只要是认为正确的事情,安东尼是不会有所犹豫的,所以——不是这个原因。 “我——”安东尼感觉自己有口难言,“老师,我们,我们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 柯恩在神学院外围有一处小房子,这是对神学院教师的礼遇,不过他自从拿到钥匙之后还没住过——不授课的日子他一般住在城门附近一间小教堂里,更方便给来求医的信徒治疗。 不过说真的,他寄住的那个教堂里的牧师对他是敢怒不敢言,毕竟柯恩总是免费治疗,以至于他的教堂很久都没卖出去过一瓶圣水了…… 现在柯恩就把安东尼带回了神学院外的房子里,虽然长久没有住人,但因为清洁神术阵总是开着,所以房子里依旧很干净,空气也清新。 安东尼进门的时候稍微犹豫了一下,但这房子的神术阵只有清洁功能,并没有什么辨认报警功能,所以没啥反应。 但是他的反应却是被柯恩看在了眼里,心里顿时沉了下去:“安东尼,发生了什么事?”安东尼这样子,分明是畏惧神术阵的。 安东尼深吸一口气,但还没等他说话,就有喧哗的声音从神学院的围墙之内传了过来,乱糟糟的一片叫喊里,仿佛能听见“魔鬼”这个词儿。 柯恩顿时心头一紧——难道又有神官魔化了? 他顾不上再问安东尼,只匆匆说了句“在这里等我”,就连忙出去了。 安东尼独自留在屋子里,苦笑地考虑着该如何向老师说明自己现在的情况,他并不是想隐瞒什么,而是他自认并没有堕落,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清楚这种变化。 正当安东尼思索组织语言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了窗户被推开的声音。 柯恩分到的房子当然不可能就孤零零的一间卧室,而是配备了书房与厨房和卫生间的两室一厅小套房,现在听声音就是从厨房传过来的。 小偷?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安东尼忽然想起刚才那阵喧哗,于是他立刻起身,摸向厨房。 厨房的窗户已经又被关上了,但是多了一个人。这里的厨房空间不算太大,因为单身的神官通常不会自己做饭,所以厨房大多就是个摆设。于是那双白色的翅膀就显得过份宽大,甚至有种挤不下的感觉。 第308节 安东尼站在厨房门外,跟厨房里面那个人面面相觑,两人都瞳孔剧震,然后一个转身就想冲破窗户,另一个却扑上去一把揪住了一扇翅膀:“你是什么人!” 两个人在厨房里滚成了一团,那个人力气居然不小,一边掰安东尼的手一边低声道:“你松手!我不想杀人!” 然而安东尼的力气同样大,这人掰急了,忽然之间腾地冒出了一团火焰:“放手!不然烧死——” 他后半句话噎在嗓子里,因为安东尼的手臂上迅速覆上了一层浅白的光,火焰被光隔离在外,根本没有烧到他。 “你是光明骑士?”对方露出惨笑,似乎打算放弃抵抗了,“我真是倒霉——可是我不是魔鬼,我根本——” 安东尼捂住了他的嘴:“别出声!” 外面传来声音:“好像看见他跑到这边来了……” “这边是教师大人们住的地方,不能乱搜……” 然后就响起了敲门声。 “你别出声。”安东尼又叮嘱了一句,才去打开了大门。 门外是两个骑士,还有几个穿着没有标志的神官袍的年轻人,他们是神学院的学生。 看见安东尼,所有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你是谁?” 还有一个在神官袍领口别着镶宝石的金别针的年轻人甚至脱口而出:“乞丐怎么跑到神学院来了!” “安东尼。”安东尼自报家门,“柯恩老师的学生,我刚从外面苦行回来。” 一说到苦行,这些人的态度顿时就转变了。都知道柯恩是有名的“苦行主教”,他的学生也都要有苦行的经历,甚至越是他看重的学生,越要更多地通过苦行来磨砺自己。 戴金别针的年轻人发现自己说错了话,往后悄悄退了一步。但他并没有道歉的意思,反而扭过头去不屑地翻了个白眼,显然对于苦行这样的方式并不感冒。 这是贵族学生。安东尼看看他雪白的皮肤,和修剪打磨得像珍珠一样圆润光滑的指甲,就知道他从来也不会做什么学习神术之外的事,更不用说苦行了。 “你们是来找老师的吗?刚才老师听见有人喧哗所以出门去看——”安东尼想不到自己现在说谎也这么自然而流利了,“是神学院出了什么事吗?我一回来,就觉得圣城都很乱……” “是的。”贵族男生虽然很不屑安东尼,但其他的学生却显然很尊敬柯恩,连带着对安东尼也亲热起来,“前些日子有蝗灾,还有变异蝗虫呢,铺天盖地,我简直都以为它们杀不完——” “德里尔!”贵族男生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废话真多,我们是来抓魔鬼的!你在这里啰嗦,魔鬼跑了怎么办?” “也许不是魔鬼——”说话的男生迟疑地说,“他一直都是我们的同学啊……” “他堕落了!”贵族男生不屑地道,“我就说贱民不行,现在怎么样?在神学院学习这么久都是浪费,最后还不是堕落了!德里尔,你的毛病就是总觉得那些贱民是好的——算了,我不跟你说了,赶紧去问下一家吧,再耽搁一会儿真被他跑了怎么办?” 德里尔只好向安东尼告辞。 “你们不进来搜一下吗?”安东尼试探着问。 骑士对他很客气地笑了一下:“既然您在这里,那就没事了。” 安东尼很想说这是什么逻辑,他在这里,就不可能有魔鬼吗?这些人知不知道他们现在面对的就是一个——然后他想起来自己在各个教堂亮出身份的时候,那些神官们态度的大转变,以及他从前跟着老师出外苦行时遇到的事,感觉无话可说。 那时候他觉得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苦行主教诶,苦行主教的学生诶,难道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怀疑,就是对信仰的不敬了。 但是现在…… 安东尼看着那些人去敲下一扇门,觉得就算刚才那个学生没有跑到他这里来,也不会被这些人找到的。因为这一带住的都是神学院的教师,能做神学院教师的至少也是大主教级别,所以这些人对哪一个屋主都要恭恭敬敬,不可能进去搜查。 所以,他们能找到什么呢? 事实也正如安东尼所想的那样,柯恩红衣主教过了很久才回来,眉头皱着。安东尼问了一句,他就对自己的学生吐槽了几句:“……所有的屋子都是敲敲门问一句就算完,这样能抓到什么?我准备找几个人来,把这里再搜一遍——这是第二例魔化了,不能掉以轻心。” “老师——”安东尼拉住了他,并且把门给关上了,“老师,不用找了,他在这里。” “什么?”柯恩怔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脸色顿时变了,“你怎么——你有没有受伤!” “老师——”安东尼嘴唇微微有点颤抖,轻声说,“不是每个魔鬼都喜欢杀人的。” 柯恩注视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那个——在哪里?” 那个学生被安东尼塞在了卧室的床下面,他在柯恩的目光里爬出来,脸上还带着惊恐,下意识地喊了一声:“柯恩老师——” “康德——”柯恩刚才出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变异的学生是哪一个,但他只知道那个学生长出了翅膀,但不知道居然是这样的一双翅膀——雪白的,甚至是有些圣洁的,因为它跟教堂的主色调基本一致,因为教堂就是用白色来表示光明的。 而且康德除了这双翅膀之外,再没有别的明显的变异了。他既没有长角,也没有生鳞,没有尾巴,也没有爪子。如果不算这双翅膀,他几乎就跟普通人没有不同。 “你是——”柯恩都有些不知该如何措辞了,“你是为什么——是被变异蝗虫咬伤了吗?”当时神学院确实受到了攻击,但是因为学生都躲在室内,事后统计并没有人受伤。 “不是——”康德低着头,“柯恩老师,对不起,我隐瞒了事实,我——几个月前,我失去了神恩。” 柯恩惊讶地问:“为什么?” 他不是在怀疑神恩会不会失去,而是在问失去的原因。 “因为——”康德低声说,“我听了您的课,血液里有那么多的细胞——虽然教义做出了修改,说主向人体内注入生命力是一种比喻,但我,我还是觉得无法相信了,那么多的细胞……如果我们人类的血液是这样的,那么野兽呢?如果野兽体内的血液与我们相同,那是否意味着在神眼中,我们与野兽其实是一样的?如果不相同,主在创造万物的时候,就要创造出那么多种不同的细胞吗?我,我很难相信……虽然主是全知全能的,但……” 他说得颠三倒四,但在场的另外两个人却都听懂了,因为他们自己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疑惑,只不过柯恩退却了,保住了自己的信仰,而安东尼不幸被女公爵施展了致命打击,完全摧毁了他对主的信仰。 所以眼前的康德,其实跟他们是一样的。 “那之后我就失去了神恩——”康德痛苦地说,“我忏悔过,但是每当忏悔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您讲的知识,我就觉得……” 他捂住了脸:“前几天蝗虫冲击圣城的时候,我想不如出去为了圣城战斗,哪怕被它们咬死,也算是赎了罪。然后我获得了火焰的能力,那时候我欣喜若狂,以为主宽恕了我……可是没想到——这是主在惩罚我的怀疑,所以把我变成了这个样子。” 柯恩看着他那双雪白的翅膀,半天才说:“你想出去战斗,就得到了火焰的能力,这意味着主并没有——” “老师!”安东尼冲口而出,“根本就没有神!” 屋子里有那么一刻静得像坟墓一样,康德露出了惊慌的表情,可是惊慌之中,又夹杂着一丝难以形容的心定,仿佛是发现了终于有人赞同他,自己不再是孤军奋战,所以就没那么恐慌了似的。 反而是柯恩脸上少见地露出了一丝畏色。他似乎是想喝止安东尼,但在长久的沉默之后,只是疲惫地叹息了一声:“是这样吗……但对我来说,主永远在我的心中。” “也在我的心中……”安东尼低声说,“但并不是教会所说的那个全知全能的神,那个神是不存在的。” “我早该想到——”柯恩似乎是自语地说,“我以为你会做得比我好……但是我听说,你有了圣光啊?” 安东尼抬起一只手,一团明亮的白光从他指尖扩散出来,像一个极小的太阳:“是光,但不是圣光。”按照他现在的理解,圣光更像是一种波——虽然按女公爵的说法,光也是波,但总归是不太一样的,就是他现在还说不清楚。 当然,也可能是他离开得太早,没有学习更多的知识…… 康德却看着这团白光,眼睛都要直了:“可这,这是真正的光明系的能力……这怎么可能——”一个说着没有神的人,却能获得圣徒甚至教皇都不一定能拥有的光明之力? 安东尼没有说话,只是从他的背后,一双白色的羽翼伸展了开来。 他自从见到柯恩之后都没来得及沐浴清洁,所以现在身上穿的还是灰扑扑的破烂袍子,头发和脸上也还是有一层尘土,唯独这双翅膀不染纤尘,就像他指尖的光团一样的纯白圣洁。 柯恩倒抽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的心脏不听使唤了——这是怎么回事!拥有光明之力,却又魔化?那岂不是说,魔鬼同样能够拥有光明?这,这若是传出去,整个光明大陆的信仰怕不都要崩塌了? “老师——”安东尼苦笑了一下,“在我刚获得光之力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重新找到了觉醒的方向,但我没想到,这个方向……”这个方向是通往魔鬼的道路。 所以他今天藏起了康德,因为他发现,这种变化竟然不是独有的。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不是偶然,而是符合这个世界规则的一种规律。而如果是规律,那么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就有第无数个…… 世界确实跟他们之前所认识的,完全不同啊。 “那你怎么还回来——”柯恩这话说了一半,才陡然发现自己失言了。 “因为我觉得教会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可以变得更好的。”安东尼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苦笑和无奈都没了,他指尖上的光扩散到了全身,似乎给他镶上了一层边,“虽然全知全能的神不存在,但我们仍然可以成为光明大陆的信仰,就像教会刚刚建立的那时候一样!” 这样的教会,至少要从不让那么多人饿死开始。所以他回来了,带着他的光明,也带着他的希望。 第377章 圣城动荡(四)、带你的学生来见我吧 “……据现有统计, 共计四名神职人员出现魔化现象,一位主教,两位牧师, 一位信徒, 现已全部控制。”卡蒂亚圣徒拿着四个城区最终的搜查结果,向教皇报告, “另有神学院一位学生被发现魔化, 但他逃走了,没有捉到。” “没有捉到?”教皇不悦地提高了声音,“一个学生而已——他是哪个家族的?” “只是个平民出身的学生——”卡蒂亚圣徒有些尴尬地说,“是圣城教堂收养的弃婴。当时没有人想到在神学院里也会出现魔化,因为当时只有少量蝗虫飞抵神学院,且神学院的学生并未出外与蝗虫战斗, 也没有人受伤……” 站在一边的柯恩主教暗暗地想, 神学院的统计根本不准确, 因为当时明明有学生跑出去战斗了,然而学校里的管理者竟然不知道——大概是自己都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所以自然不知道其实是有学生出去战斗了。 “立刻搜捕这个学生, 不能让消息散播出去。”教皇沉着脸说。 卡蒂亚圣徒心里有些不快。虽然魔化这件事情是她参与, 但神学院可是加菲尔圣徒管理的,出现了魔化的学生却没抓住,这也是他的失职, 又关她什么事呢? 于是她便点头道:“我会通知加菲尔圣徒,让他负责自己的学生。” 教皇皱起眉头——就这么一个神学院的学生, 还需要再通知一位圣徒, 就不能把活儿一起干了?在全城统计魔化者的时候, 不就能顺便搜索那个学生了吗? 但他很明白卡蒂亚圣徒所说的“自己的学生”, 就是要把这个学生魔化的责任推给加菲尔,毕竟如果他负责的神学院居然还能把学生教魔化了,那贵族们还敢把孩子送到神学院来吗?恐怕之前加菲尔结交下的人脉就会损失许多。 都是为了教皇的继位人选,把别人拉下来,自己就能上去…… 教皇沉默不语,卡蒂亚就当他已经答应了,继续说道:“还有两个平民魔化,其中一个已经被他的邻居打死了,另一个捉了回来。目前来看,所有的魔化者都是被变异蝗虫咬伤的,基本可以断定,这些蝗虫就是引发魔化的原因!” 教皇松了口气。虽然一下子有四名神职人员魔化是件很糟糕的事——而且其中居然有一位主教!这种级别的神官都没挡住变异蝗虫的感染,难免不让人心生惊惧。 但,有确定原因的魔化总比无因由的魔化要好,至少没有被变异蝗虫咬伤的人都无须担心了,而如果没有下一次蝗灾,自然也就不会再有魔化。 这就好比仇杀与无差别杀人的案件,引起的社会恐慌程度不同一样。 找不到原因的,无法预防的魔化,才是最可怕的。 当然,这次有变异蝗虫,下次说不定会有别的变异魔兽也拥有这种能力,但不管怎么说,总归是有预防的目标就好了。 在座的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卡蒂亚圣徒说出结论之后,大家都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唯有柯恩主教沉默着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从自己的学生那里确定了至少两种魔化的情况,都与什么变异蝗虫无关。 但他又不能说出来,也只能暂时先默认了。 默菲圣徒也开口说道:“我的炼金室已经分析过两种蝗虫,未变异的蝗虫体内确实多了一种毒素,与日常那些散见的蝗虫不同。我认为,一旦蝗虫身上长出颜色鲜艳的条纹,它们就会变成有毒的,就像许多有毒的蘑菇都格外鲜艳一样。” 这点引起众人的点头赞成。默菲圣徒继续道:“而变异的蝗虫,它们体内的魔力波动比未变异的更强,而且能够吞噬神力,这与之前长云领曾经提交的魔兽变异情况相似,都是可以吸收神力为自己所用,因此要击杀它们就格外困难一些。” 这个结论就让人很不轻松了,教皇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之前不也是长云领,提过什么防蝗灾的措施?” 这个问题柯恩主教答得出来:“是的。长云领那边说,有干旱的时候就容易有蝗灾。蝗虫喜欢在河岸、湖滨、田埂一类地方产卵,在干旱的时候,这种地方比平常更干一些,土质软硬干湿都适中,蝗卵的孵化率就高。所以遇到干旱,应该把这些地方的土壤深翻,将蝗卵翻到地面上,让它们被鸟吃掉,或者被晒死干死。并且长云领养了不少鸡鸭,在蝗虫尚未长出鲜艳条纹的时候,鸡鸭能吃掉许多蝗虫,就不容易成灾了。” “鸡鸭?”默菲圣徒有些不可思议地道,“是用鸡鸭来吃蝗虫?不是用什么杀虫的药剂吗?” 卡蒂亚圣徒瞥了他一眼,极轻地嗤笑了一声——默菲不管做什么都先想到他的炼金药剂,一提到药剂就是什么有特殊作用的魔植,总之就是越珍贵越好。那些没有魔力的植物根本就不看在他眼里,甚至对她研究草药背地里斥之为异端、巫术、堕落,以为她不知道么? 现在长云领仅仅是通过最寻常的手段就预防了蝗灾,怕不是让他觉得脸痛了吧?他那里杀蝗的炼金药剂还没研究出来呢。 但与此同时,卡蒂亚圣徒也不免有了几分危机感——让圣城焦头烂额的蝗灾,居然被长云领不费一兵一卒就消弭于无形了? “柯恩大人既然知道,为什么之前没有说呢?”默菲带来的一个主教却有些阴阳地插嘴,“说起来,柯恩大人曾经在长云领学到了血液的知识,您的学生又一直留在长云领,长云领有什么举措,您应该都很清楚吧?” 柯恩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长云领并未对外隐瞒他们的应对措施,海风郡的商人把这些消息带到了许多教区,那位女公爵甚至亲自去王都提议挖水渠浇灌田地。” 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人家的措施传得到处都是,但没有一个教区的教堂也照着学啊。 “那,那都是各地的贵族愚蠢——”那主教一噎,强行解释。 “贵族确实没有看出预防旱灾的必要性。”柯恩微微一顿,补上了一句,“因为他们认为,让田地生长庄稼,是教会的责任。” 第309节 “柯恩红衣主教!”默菲不悦地看着他,“你是在指责教会吗?” “教会在这场旱灾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柯恩并不畏惧他圣徒的身份,“仅以白都与黄金领教区来说,那位女公爵甚至明确指出祈福不能够解决旱灾,但是教区里的神职人员并未有一人听取。假如她去其它教区发表言论,有哪位神职人员会听取吗?” “她是在诋毁教会!”默菲恼火地说,“长云领一向如此!她甚至把一名大主教从海风郡赶了出去!柯恩,注意你的身份和立场!你在替谁说话!” 面对他如此严重的指责,柯恩却并不动容:“事实不是不提起就不存在的。事实是这次旱灾让教会的威信受到极大的影响,必须要有所补救。我的学生在蝗灾初发之时就离开了长云领,试图去其它教区,说服当地教堂修建水渠和捕捉蝗虫,但是——”他停顿了一下,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而是说道,“回归圣城的这一路上,他尽力说服了沿路的教区拿出存粮发给灾民,但是他很担心没有经过的教区有没有这种措施,所以他希望圣城能够下达赈灾的命令。” “赈灾?”卡蒂亚圣徒略有些诧异,“这需要特别下达什么命令吗?冬季每个教堂都会施舍的啊。” “但是等不到冬天了。”柯恩诚恳地看向教皇,“而且往年冬季的施舍数目是肯定不够的,今年到处都几乎绝收,平民在交税之后,家里恐怕都剩不下几粒豆子了。每个教堂至少要拿出一半的存粮,再减免今年的税收——” “一半的存粮?”默菲吃惊地说,“你在说什么?不收税了,还要拿出一半的存粮?” “这太多了……”卡蒂亚在这件事上倒是跟默菲立场相同,“要知道我们只收十分之一的税,真正该减税的是贵族领主们!” 柯恩对此当然是同意的:“所以我们可以去跟那些领主们商量,让他们也拿出一些粮食来赈济,或者减免一部分税。” 然而他这么一说,两个圣徒又犹豫了:“可教会是不干涉俗世事务的……” “教会仁爱所有的教徒,如果完全不涉俗世事务,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收税和施舍呢?”柯恩有点忍不住了,他觉得他能理解安东尼为什么会一路上不停地亮出自己的身份来压那些神职人员了,就连面对这两位圣徒,他都有点想…… “那怎么能一样。”默菲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收税,正是为了施舍啊。而且是我们为田地祈福,才能让庄稼有收成——我们的神职人员也要吃饭,我们也要供奉神明啊。” “那么仁爱信徒,也是对主的供奉。”苦行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柯恩虽然不是多言的人,却并非没有辩论的能力,“贵族也是信徒,说服富裕的信徒向兄弟姊妹们施舍,这难道是干涉俗世事务吗?信徒的事,便是与主相关的,怎么会是俗世事务。” “你这简直是狡辩!”默菲从刚才起就觉得气不顺,总觉得柯恩说出来的每句话都让他不快,但他又找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来反驳。 可是说贵族跟平民都是“教会里的兄弟姊妹”,哪个贵族会承认啊? 柯恩也不打算跟他再说什么了,在这件事上,能够做主的只有教皇,他所寄希望的也只有教皇而已。 教皇一直沉默着,直到柯恩诚恳的目光落到他身上,他才开口说道:“你的学生,是那个觉醒了光之力的孩子吗?带他来见我吧。” 能被教皇接见,那是多大的荣幸!默菲带来的那名主教脸部肌肉难以控制地扭曲,变成成了一个柠檬的形状。 别以为他跟着默菲过来,就算是被教皇接见了。不是的,他只算是默菲的随从而已,就是刚才跟柯恩呛声,都是因为柯恩跟长云领关系特殊,圣徒们都不是很待见他,他才敢说话的。 而且他敢阴阳柯恩,却不敢随意抬头向教皇看一眼,教皇眼里也根本就没有他,甚至就连这次的魔化事件,最终向教皇报告的也是卡蒂亚圣徒——他连给教皇念念报告的资格都没有。 而安东尼却是由教皇亲口说出要见他,这个接见意味着教皇会跟他交谈,就像对待那些圣徒一样! 这能让人不酸吗?他都四十多岁了,如果不是因为跟着默菲,他就是在圣城里住一辈子,也别想跟教皇呆在同一间房间里,而那个安东尼,他今年有二十岁吗? 柯恩却为难了:“我,我的学生他,他刚刚从外面回来,仪态——”他试图找理由至少拖延一下时间,先想想怎么掩饰安东尼现在的情况…… 但是教皇却误会了他的意思,笑了一下:“不要拘泥于这些。这样吧,今天让他过来,我们一起用晚餐。” 主教酸得几乎喷出了柠檬汁,但是教皇对柯恩示意了这个决定之后,就转向了两位圣徒:“把这次的调查结果对外公布吧,不要引起圣城居民的恐慌。至于那几位魔化的神职人员——”他叹了口气,“他们也为教会服务了这么久,就不要公开处决了。” “可是——”默菲犹豫着说道,“关于蝗群为什么会袭击圣城,还没有解释……” 最方便的办法,当然是说那几个神职人员引来的,这样一切依旧推到魔鬼身上就好了。 “不能这样。”教皇摇了摇头,“神职人员无故的堕落,这才会让民众失去信心。至于蝗群——魔化的生物,圣城对于它们就是最大的敌人,它们当然要来攻击圣城了。” “冕下英明!”卡蒂亚立刻表示赞同,“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魔化的大多是神职人员,因为变异蝗虫会主要攻击神职人员,是我们为民众阻挡了灾难,否则被攻击的就是他们,到时候他们当中堕落的人会更多!” 默菲从眼角瞥了她一眼,暗暗地在心里骂了一句:“马屁精!” 但是他又不得不承认,这个说法确实更好:“冕下英明。那么我们这就去办。” 两人一起走出了房间,直到走到长廊另一头,默菲才冷哼一声,加快脚步超过了卡蒂亚。 “默菲圣徒急着回去研究杀灭蝗虫的炼金药水吗?”卡蒂亚在他背后讽刺了一句。 “对。”默菲头也不回,“难道卡蒂亚圣徒不着急吗?被咬伤的神官就这样堕落了,我以为你现在该急着研究治疗的方法,但现在看来并不是。是因为卡蒂亚圣徒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索性就放弃了吗?” 卡蒂亚在心里也咒骂了一句:“我当然在努力。”她的圣水对那几个人完全无效,在这之前路克菲西那家伙已经嘲笑过她一次了,现在又轮到默菲了吗? 也许她应该试试别的方法,要知道假如她能治好这几个人,那在这次竞争之中她就会获得一大块筹码。 等到她成为下一任教皇的时候,什么默菲,什么路克菲西,都得在她的面前低头,至于提出什么赈济的柯恩跟他的学生,那就更不值一提了! 第378章 特殊魔化(一)、神术阵没有报警? 安东尼随着自己的老师, 走向光辉大教堂那扇宏伟的大门。 作为圣城中心最标志性的建筑,光辉大教堂的宏伟,即使是陆希来了也要感叹一声。 虽然跟其它教堂一样, 最基本的就是白与金两种颜色, 但其占地面积、高度、设计与装饰的美观,甚至是一些小小细节上, 都决不是其它教堂涂金镶银就能比的。 据说这座教堂建起来的时候, 用的都不是普通工匠,皆是神恩者——哪怕是个敲石头的,用的都是神术——所以这座教堂通身的微光甚至不是神术阵给予的,而是当初那些建筑者们在上面留下的神力痕迹。 这个传说一直是被圣城所有人深信不疑的,而且还有人说第一任教皇都曾在这里亲手敲凿木石,描刻神术阵, 而之后的历任教皇, 也都要亲手做点什么放在教堂里, 比如说教堂周围这些建筑,有一座就是第三任教皇主持修建的云云…… 这种话有些是真的, 但有些就是以讹传讹了, 不过神官们不会出来辟谣, 信徒们也乐此不疲,仿佛这样,光辉大教堂就具有了更强的力量, 圣城也就更安全了似的。 不过在这次蝗灾之后,这个传说的光彩稍微消退了一点儿, 因为不少人都知道, 笼罩整个圣城的巨大神术阵就是光辉大教堂运行的, 但是后来这个神术阵连续缩小, 先是把城外的田地暴露了出来,后来又有零散的蝗虫飞入城内,无不证明了光辉大教堂已经维持不住这么庞大的神术阵了。 安东尼现在心里想的也是这些传言。因为有老师在,他当然比平民知道的消息更多一些,比如说——光辉大教堂确实是撑不住最大规模的神术阵了,其原因应该与当初被盗的龙晶有关。 但是即使不能保护全城,光辉大教堂还能保护自身,所以当他走进教堂大门的时候,大概就会触发防御神术阵的警报,然后神术阵会启动并用圣光压迫他,直到他露出异于常人的形态…… 到时候他可能会给老师带来一些麻烦,至于他自己,教会对于堕落的神官与骑士如何处置,他也是听说过的。 但是他还是来了,因为他有话想跟教皇说。他想说说这一路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哪怕他不能再做什么了,但如果教皇肯听取,那也足够了。 光辉大教堂的门永远是敞开着的,每个人都能从大门走进去,只不过到了现在,普通人会自觉地避开这条路,更不会有走进去的念头。 教堂的大门是银星钢铸造的,上头有镂空的荆棘图案,荆棘上方则是火焰,寓意着教会是自荆棘之中走出来的,并且燃烧荆棘,为民众带来光明。 当柯恩穿过大门的时候,明明是雕刻出来的火焰图案忽然像活了一样,开始轻轻颤动起来,淡白的光自火焰上发出,扫过柯恩的身体——即使现在大部分教堂都在“偷工减料”,光辉大教堂也会把每一层神术阵都开着。 柯恩当然是没有任何异常地就穿过了这道白光,然后白光就扫到了安东尼身上。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白光落到身上并没有他预想之中的烧灼感,反而是像水一般微微压迫着他,似乎要把他背后的那对翅膀从体内压出来。 但也仅此而已,甚至这压迫并不强,安东尼直到跨过这道白光,翅膀依旧好好呆在身体里,他好像被人抱住用力勒了一下,但因为他绷紧身体抵抗了过去,所以并未给他造成任何伤害。 火焰颤动两下,又变成了不动的图案。 柯恩都几乎没有控制住自己,转头看了一眼安东尼——怎么回事?神术阵居然没有警报!是它没有发现安东尼魔化了?还是因为安东尼魔化之后的力量是光,所以仍旧被它判定为神官? 但是这种时候两个人又不能讨论这个问题,于是只看了一眼,柯恩就急忙收回目光,仿佛刚才只是招呼学生跟上一样,跟着前来引路的牧师走上了洁白的前廊。 教皇没有戴标志身份的法冠,他坐在明亮的茶室里,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对着安东尼微笑:“这就是我们的小主教吗?” 柯恩都有点不知怎么回答。 神官的等级只有大教堂才能认定,而主教以上的,就要到圣城来才能认定了。安东尼当初跟着他苦行的时候还是见习牧师,之后就从来没有接受过哪个教堂的判定,只有当初他去双塔大教堂请圣女的时候,列文试探了他一下,但也没有给他一个正式的等级判定。 但是柯恩作为安东尼的老师,他隐约觉得,自己的学生可能还不止是个主教…… 可是问题是,如果他现在说这个,教皇必然要出手鉴定一下,那安东尼会不会——刚才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让他顺利进了教堂,谁知道如果教皇出手,会不会有问题呢? 安东尼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师生两个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教皇却是误会了他们的意思,微笑着对柯恩说:“怎么,你还没有看出自己学生晋升了吗?”他一边说,一边抬起手,一道乳白色的圣光就落到了安东尼身上。 柯恩顿时连心跳都险些要停止了,但安东尼身上却亮起明亮的白光,把教皇的圣光挡在了外面。 教皇轻轻地咦了一声,脸上露出略带惊喜的笑意,圣光骤然扩大成一片,将安东尼包裹了起来,向中央收缩。 安东尼只觉得这压迫力比刚才大门上的火焰图案要更重,他浑身的骨骼都被压得格格作响,背后的翅膀几乎要脱体而出,眼看就要撑不住了…… “冕下小心!”正当柯恩忍不住想出言阻拦的时候,忽然听见他的学生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紧接着一道刺目的红光切割开教皇的圣光,瞬间就到了眼前! 教皇身前圣光流动如海洋,将红光消融于其中,但圣光收敛之后,他那件银色的法袍上,竟然有了一个微微发灰的斑痕,这证明刚才安东尼的那道红光,在圣光海洋开启之前已经击中了教皇,并且还在绣着防御神术阵的法袍上留下了一点痕迹。 虽然这个斑痕很快就消失了,法袍又恢复了原先的亮泽,证明这一道红光还无法击穿法袍上的防御神术,但,这红光的速度之快,显然已经超出了教皇的圣光海洋的速度! 教皇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转向柯恩:“你收了一个好学生啊,他今年才多大年纪,竟然已经有大主教的水准了?” 柯恩虽然早有猜测,但被教皇肯定,也是又惊又喜:“安东尼一向努力,只是我也没想到……” 安东尼却悄悄地动了动手指,把握在手心里的一小块红宝石又塞回了袖子里。其实他自己心里明白,他虽然在来到圣城的这一路上又有进益,但其实还没有真正达到大主教的层次,刚才的红光并不是他自己发出去的,而是利用了这块红宝石。 当然,这是他从一个教堂顺手拿走的,并不是陆希给他特制的那根红宝石发射器,但如果没有这块红宝石,刚才的激光也就没有那样的威力,毕竟他还没有完全搞明白红宝石晶体的奥妙。 而且他也感觉到了,他对于光的认识仍旧还局限在粒子性上,而没有吃透女公爵所说的“波粒二象性”。假如他能钻研透这个问题,刚才教皇包裹住他的圣光,他就可以同样以波动的形式对其进行干扰和对抗,就不至于被压迫到那种程度,不得不用激光反击。 并且他的激光因为必须借助红宝石,所以依旧还是红光,其实并不符合一般所认知的光之力。 但是也幸好他反击了一下,现在教皇给他判定的级别越高,当然是越有利的。而且经过教皇亲自判定,他都无须再去教堂的神术阵中进行鉴定。 就是——他离开了长云领,可是在教会里立足,还是要靠着女公爵教授的知识…… 教皇倒没有考虑什么红光白光的问题,因为彩虹亦是光明神座下神辉,那其中就包含着红色的光。所以他十分高兴地问安东尼:“你是如何觉醒光之力的?你跟你的老师,应该是学习圣光治疗的吧?” 安东尼当然不能说他先信仰崩塌把圣光术给弄没了,所以他截去了前半段,只说了后半段:“……我想像黎明时期那些前辈们一样,成为一道光——主允准了我,赐了我光之力。” 教皇的表情有些复杂,毕竟安东尼虽然没有说得特别清楚,但他怎么听不出来,安东尼的觉醒,来自于对目前教会现状的不满啊。半天他才叹了口气:“你有很好的志向,黎明时期,那确实是……”不能说现在不好,就只能说那时候好了。 “冕下——”安东尼却没有那么多忌讳,或者说他今天来见教皇,原本就是为了说这些话的,“我从长云领一路走来,看到平民太多的贫困与艰难了,教会建立的初衷,不就是为了救平民于水火吗?现在的旱灾情况如此严重,如果不赈济,那么平民死于饥寒,与死与魔兽口中,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向着教皇单膝跪下,深深低下头:“请您下令,赈灾吧……” 柯恩也起身跪下,同样低头:“冕下——” 教皇面色复杂地沉默着,半天才叹了口气:“圣城,也没有那么多粮食……” 第379章 特殊魔化(二)、也许以后还会出现像我们这样的人 从光辉大教堂走出来的时候, 安东尼已经换上了大主教的法袍。 一路上看见他的人,那表情都精彩得可以——这是多大年纪的大主教啊?他有25岁没有? 要知道三十岁能升到主教位置就已经要算是天赋异禀了,何况是大主教! 有些人消息灵通, 知道得更多, 也就更酸了——这可不是什么贵族和王室出身,就是一个平民而已!这到底得多虔诚, 才能在这个年纪就升到大主教的位置啊?他都可以去主持一个大教区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在暗地里议论一些不好听的, 毕竟他们都知道,柯恩的这个学生,是在长云领那地方呆了一年多的,而长云领——啧啧,谁不知道那是最不敬神的地方啊,说得难听一点儿, 那边的人都该下无尽深渊呢。 可是他们也只能暗地议论了, 因为安东尼是教皇亲自判定为大主教的, 甚至连这件神官袍都是教皇亲自给他的。而且!他觉醒的是光之力! 那是光明神的力量,是绝对做不得假的!哪怕教皇肯徇私, 主难道也会徇私吗?就像柯恩晋升红衣主教, 也有人在背后有所质疑, 但面对他浓郁的治疗圣光,还能说得出什么吗?光,是做不得假的。 也就只能酸一酸了。听说路克菲西圣徒就很酸, 因为他一向认为自己才是最强圣徒,可因为得到的只是火焰的力量, 没少被其他圣徒以此讥讽。 但是现在教会里并没有掌握了雷电和光明力量的神官, 所以火焰的力量也是地位至高, 尤其路克菲西圣徒的火焰是淡金色, 颜色已经近似阳光,其他圣徒再怎么讽刺,至少目前还找不出能压倒他的。 第310节 结果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来了一个真正得到光之力的神官,还这么年轻。如此一来,路克菲西圣徒引以为傲的能力,岂不是就不怎么值钱了吗? 这,路克菲西圣徒能高兴吗? 在一群柠檬精当中,也有比较聪明的,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柯恩从长云领回来,晋升了红衣主教;现在他的学生在长云领呆了一年多,回来就变成了大主教——这长云领是有什么能让神官晋升的宝贝吗? 不敬神之地,却能得到神的青睐?这,这是不是搞错了呀! “神决不是青睐长云领,应该是正是因为那里不敬神,所以愿意去传教、去拯救那些愚昧之民的人,才会得到主的奖赏吧?”有人这么猜测。 但也有人反驳:“可是他们也没做出什么成绩来啊……”长云领还是那片不敬神之地,有区别吗? 也有人比较公正:“不管结果如何,他们去做了。再说,柯恩红衣主教苦行多年,拯救的信徒何止万人,他的晋升,未必就是跟长云领有关系,也许就是主觉得他的修行到了,给予他的奖励呢。” 一说到柯恩多年的苦行,那就没人能说啥了,要酸柯恩,你自己也可以几十年如一日去苦行啊,做得到么?你行你上,不行别逼逼。 于是这柠檬汁儿就只能绕个圈儿喷洒,比如说柯恩运气真好,居然从垃圾堆里捡到了宝什么什么的。 对于这些酸鸡言论,现在柯恩师徒两个可完全顾不上,一回到住处,柯恩就连忙问自己的学生:“今天是怎么回事?” 安东尼明白他的意思,但他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我并没有什么别的感觉,冕下只是在考验我……”神官的力量若接触到魔鬼,必然会有灼烧,因为神圣之力是光明,而魔鬼之力则是黑暗的,两者水火不容。 “还有教堂门口的神术阵,我也同样——”甚至比起教皇的考验要轻松太多了,稍微努力抵抗一下就行。 两人再次面面相觑,半天,柯恩才喃喃地说:“难道说,这种魔化是特殊的?” “老师!”安东尼忽然说道,“您给康德使用一下治疗术!” “你是想到了什么吗?”柯恩一边说,一边给旁边惴惴不安的康德使用了一下治疗术。 他怕康德受伤,所以只用治疗术扫了一下他的左手,结果是康德甚至都没反应过来,当然也就更没有受伤。 “老师,果然是不一样的!”安东尼激动地拉起康德的左手,确定他绝对没有受伤,“这种,这种也许不是魔化!” 康德还在茫然:“不是魔化?” 安东尼说着,自己不禁扼腕:“当初应该——”早知道这样,当初他应该试一试汉克,毕竟汉克跟他们的情况完全相同,都是先失去了信仰,又重新觉醒的。 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不过有他和康德两个样本在前,其实也能说明问题了——他们跟一般魔化的情况不一样!至少他们的力量,与教会的“光明之力”并不相冲突。 “是因为我们原本就信仰着主吗?”康德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的力量,是不是——仍旧是主恩赐的?” 安东尼沉默了。他直觉不是这个原因。毕竟当初他的信仰是直接崩塌的,女公爵在他面前证实了这个世界并没有神,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并且是一直在变化着、发展着的,而不是被谁出于某个目的创造出来,并规定了用途。 比如说,麦子并不是神为人类而创造的食物,只不过是在广大的植物之中,人类觉得它好吃,所以把它选择了出来培育而已。 在这种情况之下,再说他得到的力量跟主有关,未免也就太自欺欺人了。 而且,康德不知道,他却知道,还有一个苏赛恩,同样拥有光的力量,那可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绝对不会信仰主。 唉,如果能给苏赛恩刷个圣光治疗,不知道是什么结果? 但是安东尼又不能说。女公爵允许他活着离开长云领,他就该对长云领的一些事情守口如瓶,比如女公爵在长云领公然雇佣和教导魔族,甚至养着一批无尽深渊来的孩子等等,这都是绝对不能外传的。 这可能是对教会有那么点儿不太忠实,但——至少在养孩子的事情上,安东尼觉得无可指责。那群孩子看起来都是普通人的模样,按照女公爵的说法,他们也确实就是普通人,只不过倒霉出生在了无尽深渊而已。 一些小孩子,难道因为出生在无尽深渊,就成了万恶之源吗?女公爵可怜他们,养了他们,就成了不可宽恕的罪了吗?这合理吗?这不合理! 安东尼有些痛苦地发现,一涉及到女公爵,他就有很多矛盾,理都理不清楚。他既不能说女公爵做的都对,又觉得她有很多地方做得比教会都好。所以他只能当个鸵鸟,把脑袋往沙子里一钻,对女公爵的一切都闭口不言。 所以他只是问了柯恩主教一句:“您听说过魔族的独角兽血脉吗?” 柯恩这还真没见过。而且他长期被教会边缘化,无法深入核心,也就没有机会阅读一些内部资料,只能遗憾地摇摇头:“还有这种血脉?传说中独角兽不是普通魔兽,而是身披光明之力的神兽,魔鬼难道也会有独角兽的能力吗?” 安东尼想说他就看见过,但又不能说,憋了一会儿只能含糊地说:“我也只是听说过一点,我想如果真有这种血脉的魔鬼,会跟普通魔鬼一样,还是也有光明之力呢?” 康德忍不住小声说:“如果有光明之力,那还算魔鬼吗?”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比如安东尼,他是不折不扣的光明之力,那他现在算魔鬼吗? 康德充满希望地说:“也许……不算了吧?” “那除非——”安东尼停顿了一下,沉声说,“重新对魔鬼进行定义。” 之前的定义,只要长出非人类该有的部件儿,不管翅膀尾巴爪子蹄子——尤其是角——就是魔鬼,统统归为黑暗一类!如果按照这个定义,那他和康德就是不折不扣的魔鬼,哪怕他们的翅膀是白色的。 但是重新定义魔鬼,这可不是他们一句话就能说定的事儿,房间里又出现了长久的沉默,直到康德失望地耷拉下脑袋,安东尼才轻声说:“也许以后,还会出现像我们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若是多了,那么对于魔鬼的定义自然也就需要改变了。 柯恩微微地摇了摇头。如果这种特殊的魔化来自于觉醒的方式,那么可以想见,能够特殊魔化的都会是像康德和安东尼这样低级别的神官,而如他这样的高阶神官,就很难想像信仰崩溃之后,再重新觉醒。 毕竟他们的信仰已经如同高山,一座山若是崩塌了,则几乎就没有重建的可能。当初他就是因此而仓促地几乎是逃离了长云领,其余的高阶神官,就算有愿意学习新知识的,也都会跟他一样,浅尝辄止。 而低阶的神官在教会里没有什么话语权,想要重新定义魔鬼,无疑是——等等,柯恩有些复杂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学生,假如每个特殊魔化的神官都像他一样进步神速,那还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现在说这些话都为时过早,甚至安东尼以后还能不能再进一步都是未知数,更不用说康德了。也有可能此后再也没有特殊魔化的人出现,又何谈重新定义呢? 于是柯恩换了一个话题:“你的教区,打算去哪里?” 是的,他们刚才在光辉大教堂陪着教皇一起用过了午餐,但最后决定下来的只有两件事:首先,今年可以减税——对,是减税而不是免税,但并不要求今年就必须交上,而是可以在今后两年之内分批补齐即可。 其次,安东尼可以得到一个教区。他现在已经是大主教,有实力独自主持一个教区,具体位置可以由他自己选择。 对于这个结果,安东尼其实颇为失望。减税,哪怕是减掉一半,剩下的税对平民也是很大的负担,至于说在两年内补齐,谁知道明年会是什么情况呢?神官们的祈福已经显示出了局限性,那么今后如果气候仍旧不好,平民又该怎么办呢? 而且,没有特殊的赈济命令,仍旧是由各个教堂自行作主,就像从前一样,只在冬季施舍。 如此一来,几乎可以肯定,今年饿死的人不会少。 安东尼想到他们用的午餐。 教皇不算是个奢侈的人,但午餐也有深海捕捞的蓝色金枪鱼,腹部的嫩肉用黄油煎过,再洒上一点千岛之国的香料,在盘子里吱吱地响;白汁烩的小牛肉,做好之后再用冰块冷冻过,凝结出晶莹的肉冻,衬得里面的牛肉块格外鲜嫩的样子;另有安东尼没尝出全部材料的蔬菜浓汤,配上刚刚烤出来的白面包,外带一杯殷红的葡萄酒。 饭后,安东尼还看到了长云领出的巧克力蛋糕…… 这样一顿午餐,如果换成金币,大概可以让一户贫民过好几年。可是在教会里这样的午餐比比皆是,却没有粮食发放给饥民。 更糟糕的是,这真的是事实! 光明大陆的土地广阔,但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合种植,而适合种植的土地还要轮耕——只有少数最擅长祈福的神官,可以让自己教区内的田地每年都耕种,但产量也并不高。教会所收的什一税乍看数量不少,但不事生产的神职人员的数目也在年年增加,同样是个庞大的数目。 而且对平民来说,一粒麦子连外面的麸皮都是可以吃进肚子的,但这粒麦子到了教会手里,就要去了皮,磨成粉,再筛出其中的精华部分来做白面包,这可比直接连皮磨碎做黑面包,得到的成品要少得多! 然后,教会还要用粮食喂养鸡鸭或别的一些牲畜,因为神职人员可不只吃白面包,还要吃肉的。 所以这样用下来,教会的仓库里确实并没有很多粮食。圣城也跟外头的教堂一样,有金银珠宝,有香料布匹,有深海来的鱼密林来的兽,但并没有很多粮食。 安东尼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长云领。 其实长云领现在也是这么过的。掺和锯末或树皮的黑面包,现在那里已经没有人吃了。麦麸同样被拿去喂鸡鸭,甚至还用来养虫子。 长云领的人能吃到盐,甚至能吃到粗糖,还可以用豆子榨油,把豆子做成豆腐和大酱。可是他们还是有足够的粮食,因为他们的田地产量高,更因为他们不只种小麦和豆子,还种马铃薯和红薯。 哦对了,还有被传去南联邦的木薯。都是那种所谓“没有得到光明神祝福”的食物,可是它们能填饱人们的肚子,不让他们被饿死。 他们堆肥,他们开矿,他们建水渠,他们筑城墙,一切的一切,都不需要神术,只靠普通人的两只手,就能过得好…… “老师,我想去北边。”安东尼忽然说,“我想要一个面积大一些的教区。” 大主教可以主持的教区是有限的,如果要面积大的,那么这个教区必然比较偏僻且穷困。像列文那样,以大主教的身份能掌管双塔大教堂,也是因为他拥有审判所。安东尼可没有,他只有一个红衣主教的老师,还是一位手里并没有什么权力的老师。 就连柯恩以前带出的那些学生,所在的教区也都不是什么“肥缺”呢。 但是柯恩对安东尼的选择倒是很赞成:“这样也好。那样的教区,你无论想做什么都更方便一些。”这个方便指的是那种教区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凡呆在那儿的不是级别不高就是没有背景,那么安东尼这种被教皇亲自判定等级的神官过去主持,绝对没有人敢跟他唱反调,他可以随自己的心意做事,不管是学着长云领搞堆肥,还是少收一些税…… “康德,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安东尼转头看向康德,“你可以做我的助手。”到了那边,只要康德不露出翅膀,身份还不是随他怎么说。 康德用力点头:“我愿意!”圣城还在通缉他呢,跟着安东尼走才是最安全的,到了偏僻之地,谁还认识他? “老师——”安东尼望着柯恩,“我以后不能跟着您苦行了。”对他来说,或许还是那段苦行的日子最为轻松。 柯恩笑了起来:“没有关系,我也该挑一个新的学生了。或许过几年,我就会苦行到你的教区去。”能教给神学院那些学生的知识,他都教过了。圣城也并不适合他,该重新挑选学生,再度出外苦行了。或许,他该再回长云领去看看…… 第380章 王城宫变(一)、地上全是粘稠的黑水 正如安东尼所担忧的那样, 根本用不着到冬天,各地现在就已经乱了。 进入葡月之后,终于有地方开始断断续续地下雨。这个时候田里的庄稼已经全死掉了, 雨水对于收获毫无作用, 但好歹能够让野菜和杂草生长出来。 但是雨水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某些领主们找到了收税的理由——看, 这不是下雨了吗? 至于说现在的雨水并不能挽救今年的收成, 那他们是不管的。 如此一来,家里还有一点财产的人家变成了一无所有,而本来就一无所有的人家,只能去做领主的奴隶了。可是领主也不要那么多奴隶,因为他们也不想白养那么多奴隶吃饭,还不能收税。 于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人们, 只能去教堂门口乞求施舍。 但是教堂也拒绝了他们, 因为“已经减免了一半的税, 另一半税也可以分两年补上,怎么还可以再要求教会呢?” 于是有绝望的人开始不满了:丰收的时候除了交税还会给教堂供奉, 为什么到了受灾的年头教会就不管我们了?每年交的供奉如果省下来, 也能度过荒年了! 然而这招致了教堂更大的不满:田里的产出大部分都被领主收走了, 教堂只不过收十分之一,还要为田地祈福。领主什么都不做就能拿走粮食,这些人为什么不敢去请求领主免税, 反而来要求教会?真是越仁慈,就越会被提出一些过份的要求! 当然, 也有一些人听到了另一种风声:领主不会怜悯平民, 教会也同样不会, 想不饿死, 只有自己想办法! 在这个“办法”面前,一部分人选择了收拾家里少得可怜的东西,踏上了逃荒的道路——听说长云领有吃有喝,只要肯干活就不会饿死。 而另一部分人拖家带口,或者离长云领太远,根本不可能靠双脚走过去,所以他们选择了抗争——冲击教堂,或者冲击领主的庄园,没人给他们粮食,那他们就自己去抢! 王都的情况也并没有好很多,只不过王都有贩卖奴隶的商人,真活不下去想把自己卖成奴隶,也还能找得到人要。 另外在这种年头,女孩子更好卖,因为王都总是需要女人的,年轻漂亮的可以被卖进妓-院,被挑剩下的就在街头巷尾徘徊,希望有哪个男人能给她们提供一块黑面包或者一把豆子也行,让她们能填一填家里那几张饥饿的嘴。 至于实在年老体衰,连奴隶商人都不肯要的,家里也没有人能管他们的,就只好蜷缩在破屋子里等待死亡的降临。 王都的平民反而没有去冲击教堂的想法,因为王都的教堂是那么宏伟高大,他们这些贫贱的人,平常只有病得走不动的时候才拼凑上所有的东西去求一瓶圣水,或者在天气最冷的时候来领一碗稀粥,除此之外,他们走过教堂的时候都不敢抬起眼睛往上看,生怕亵渎了教堂顶端那金灿灿的十字架。 这样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他们怎么敢去冲击呢? 不过今年比较好的是,皇家猎场那里还有人一直在雇佣流浪汉,只要还有力气走到那儿去的,总能找到一份活儿干,也能得到一份食物。 那里是长云领女公爵的人,他们不但雇佣人,还购买奴隶,活不下去的人可以去那里把自己卖掉,然后就会被他们统一送去长云领,在那里他们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去长云领过好日子的话,已经在王都外城流传了好几个月了。最初是在流莺之中传起来的,因为她们里有曾经得上脏病的人,从长云领治病回来了。 走的时候身上的红斑,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而且人还胖了壮了!甚至就连说话的中气都足了,不再是从前那畏畏缩缩仿佛过街老鼠一般的模样。 她说她的病治好了,说她在长云领找到了纺织的工作,说她织的就是现在王都千金难求的丝绸,还说她已经把治病的钱都还清了,现在跟同样去治病的女人们合租下了一处房子,等将来她们攒够了钱,就把那房子买下来。 这听起来好得简直不像真的,可是这女人红润丰满的脸颊却是做不得假的。她说长云领只要肯干活就有工作,根本没有人卖身。 于是有女人就跟着她走了。开始是一些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其实整天站在街上也不见得有一个客人,如果能有工作,她们当然是愿意去工作的。 第311节 然后还“卖得出去”的女人,也有跟着走了的。日子不好过,而她们的安全毫无保障,如果有人打她们,甚至“接受服务”之后不给钱,巡城的卫队是不管的。他们只管那些“正规”的风月场所,因为“她们是交税”的。 再然后,王城附近出现了魔鬼。有人半夜醒来,看到头上长角的怪物在自家院子前经过;有人清早出门,发现邻居一家都死掉了…… 一些人蜂拥向教堂寻求庇护,而一些家徒四壁,已经拿不出任何供奉的人,则选择了逃离——虽然王宫派出了更多的骑士搜索魔鬼,但他们全力保护的只有内城,住在外城的这些人们死不死,骑士大人们并不关心。 就这样,护卫王宫的骑士团们被调到外面疲于奔命的时候,王都的居民也在悄悄地减少。 只是在内城之中,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贵族们只觉得今年的社交季有些扫兴,连长云领都没有什么有趣的新玩艺儿,王宫里也很少出面组织舞会或打猎。 但是他们仍旧打算在王都停留到葡月结束,因为回领地也没什么意思,而且听说外头都旱,他们的领地肯定也是一样,难道回去看干枯的草地吗? 这些人里,甚至没有几个会考虑一下干旱带来的后果,在他们看来,无论什么情况都无所谓,只要领民们交税就可以了。 什么,你说他们交不上税?交不上税是他们太懒惰,需要抽几鞭子才会勤快起来,一准儿就会交税了。 至于他们交完税之后吃什么?穷人吃草不就行了,难道还想吃肉吗? 相比之下,双塔大教堂最近又要换人接手,倒还更有趣一些。听说是从苦修院里出来的人,还会顺便接手王都这里的皇家大教堂,这几天皇家大教堂乱糟糟的,好些神官都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换了新的红衣主教,自己的日子会不会受影响呢——毕竟苦修院有的是高等级的神官,换掉他们也是分分钟的事儿。 别看这些贵族们平常说话也要划个十字,给教堂的供奉并不吝惜,其实他们当中真虔诚的也没有多少,得罪神官是不敢的,但看看他们的笑话,谁不愿意呢? 王城的巨大变动,就是在这么一个普通又无聊的社交日子里发生的。 也不能说完全普通,因为有消息说提尔团长终于找到了魔鬼出没的源头——在王城外的山林中出现了一扇“门”,所以他带了耀狮骑士团的人马出城去围剿了。 自从撤离海风郡,耀狮的骑士们都有些无所事事。最糟糕的是离开海风郡,他们就收不到那些商人的孝敬,收入上陡然少了一大块,谁心里能舒服啊?甚至有人暗地里还抱怨,说当初不该离开海风郡的,倘若能留在那儿保护那些商人,要多少好东西还不是随便他们开口? 所以这次听说有魔鬼,骑士团难得地人人奋勇,毕竟根据外城那些人的描述,魔鬼数量倒是不少,但也不过都是低级魔鬼,就算还有个把中级甚至高级魔鬼,他们不是还有提尔团长吗? 这就是送上门来的功劳啊!而且歼灭魔鬼,这是可以向教会明码标价讨赏的,可是一大笔进项呢! 所以为了争这个名额,还有人私下打了几架。最后总共出动了六十几名骑士,这个数量相当不少,甚至可以说,对付几个零散的魔鬼都有点儿小题大做了,毕竟这可是王都,能有几个魔鬼会出现呢?自从封住了那几处固定的深渊之门,这么多年,真正出现在光明大陆上的魔鬼寥寥无几,漏网之鱼会成什么气候。大家倒是巴不得魔鬼多一点,最后的功劳才能大一点呢,不然六十几个人分,每人又能分到几个? 提尔骑马在前,懒得听后面那些口角。他做这个骑士团团长也不容易,由于他的实力和出身,倒是没有人敢不听从他的管束,可是其中的人际关系他也要处处顾及到,实在是麻烦。就比如说今天他带来的这些人,其中有二十多个都是刚刚升上来的初级骑士,如果他能按自己心意行事,压根就不会带他们来——用处根本没多少,但要是死伤了,却会给他带来不少麻烦。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这些人里头有大贵族家的子弟,有家里跟大商会关系不错的,非要来“历练”,他能说不行吗?反正这次的功劳大头肯定是他的,那么余下再怎么分,他就不管了,随这些人狗抢骨头去吧。 不过提尔是不会让这些人拖自己后腿的,还没到目的地,他就先下了命令,让这些个初级骑士在外围警戒,美其名曰“包抄”,不许一个魔鬼脱逃。而自己只带了比较精锐的二十个人,直插进了树林之中。 被他留下的这些骑士其实也都心知肚明,但他们也没什么意见——不用自己去战斗,事后还能分点功劳,有什么不好的? 只是这样一来,所谓的“警戒”也就成了做做样子,有些人还能骑在马上握着武器像个样子,有些干脆把武器都往马鞍上一挂,彼此说笑起来。 提尔去了半天都没听见有战斗的声音,这些人就更无聊起来。 此地在树林外围,最近下了点儿雨,树林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与平常雨后那清新的泥土与青草气息不同,也与树林里常有的腐叶湿气的味道不同。 “这什么味儿啊——”有个年轻骑士捂着鼻子,“怎么臭烘烘的。” 另一个骑士随便用手里的枪在草丛里划拉了一下,半具兔子的尸体被翻了出来,已经腐烂得露出了白骨:“干死了不少野兽,当然臭了。我说你行不行啊,就这么点味儿就受不了了?幸好团长没让你去打魔鬼,否则你还不得被魔鬼熏得掉头就跑啊!” 一阵哄笑。年轻骑士自觉脸上无光,恼火地反驳:“你才见了魔鬼掉头就跑!再说这味儿也不像腐烂的味道——” 但是没有人听他的,众人都在取笑他,甚至还有人故意问:“是不是没有如意旅馆里的姑娘香啊?” 嘻嘻哈哈之中,有几匹龙鳞马动了动蹄子,因为它们觉得脚下踩到了什么粘稠的东西。 这一动,气味就更浓郁了,也有人发现了自己坐骑的不对:“这是踩到什么了?黑乎乎的!” 众人这才发现,草丛里满是这种粘稠的黑水——说是水,又不太像,倒像是长云领卖的那种巧克力酱,就是味道可没有巧克力的芳香与甜蜜,而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有点像臭鸡蛋,但好像又有一点儿香味。 “这什么东西?”有骑士好奇心起,用自己的剑沾了一点,立刻被其余人唾弃:“这么脏!那可是你的剑!”骑士的剑,怎么能沾这种东西? “我就看看。”那名骑士也意识到自己这动作不妥,连忙甩了甩长剑。他的剑是上好的银星钢,斩杀猎物之后,血渍都不会留在上面,一甩即净。但现在甩了好几下,那种粘稠的黑水依旧附着在剑身上,看起来竟然有些油乎乎的。 “该不会是无尽深渊里流出来的魔鬼尸水吧?”有人开起玩笑。 “呸!”把剑沾脏的骑士一阵恶心,正要骂他,忽然间瞥见稀疏的树林里有个影子一闪而过,立刻叫起来:“什么东西!” 立刻所有骑士都循声望去,有人看得清楚,大喊了一声:“是魔鬼!”那影子是人形,可是头生双角,身后又拖着一条尾巴,不是魔鬼又是什么! 二十来个骑士一窝蜂地往前追,马蹄踩得地上的黑水四溅,甚至有沾到马身上和他们自己身上的。就在这时候,前面的影子一回头,从嘴里喷出一个带着硫磺味儿的大火球,对着他们冲过来。 “嗤!”追在最前面的骑士举起手中的盾牌就砸了过去。这个火球看着不小,但温度并不高,他这盾牌是一面神术武器,大力一挥就把火球砸成了无数小火苗,四处乱溅,却没有一团火苗能落到他身上来。 这名骑士一挥就驱散了对方的攻击,正露出得意的神色,却听身边呼呼声响,那些飞溅开去的火苗一落在地上,立刻就腾地燃烧起来,竟宛如被浇了油一样,瞬间就把他们所有人都包围在了火海之中…… 第381章 王城宫变(二)、火海把所有的骑士都淹没了 树林外围起火的时候, 提尔团长那队人已经搜到了树林深处。 他们是循着淡淡的硫磺臭气来的——深渊之门时常会散发这种气味,但这次不知道怎么的,提尔总觉得这次的硫磺气味中还有些别的东西, 说臭好像也是臭, 但仿佛又有那么一丝儿香气。 他的副官就有些犹豫地道:“我怎么好像闻到一股香味,但又说不清是什么香, 似乎跟鲸脂蜡烛有些相似, 但又不太像……” 但也有人反驳:“哪里有什么香味,我只闻到了臭烘烘的魔鬼气味,那门一定在前面!” 他们正在争执的时候,提尔发现了气味的来源就在他们脚下——草丛之中有些粘稠的黑色水样物质,已经粘在了龙鳞马的蹄子上。 “一定是深渊里的东西!”有骑士厌恶地看自己的马匹甩着脚,“跟魔鬼一样臭!” 提尔警惕起来:“都小心!如果深渊的东西能够渗透到地面上来, 那么这扇门不小, 出来的魔鬼可能也不少。”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 就听见树林外面传来一片喊叫声,虽然听不清楚具体喊的是什么, 但其中的惊慌却是十分明显。 “糟糕!”提尔猛地拨转马头, “上当了, 快回去!”一定是这些魔鬼把他们的主力调开,转头去围杀外头那些人了。二十个没多少战斗经验的初级骑士,若是门里涌出的魔鬼超过十个, 他们必有不小的死伤,到时候各家来要人, 他这个团长得有无数的麻烦。 因为认定魔鬼是在调虎离山, 提尔返回的时候便免不了有些着急, 放松了一点对周围的警惕——说到底, 他的战斗经验虽比其他人丰富得多,却也是与魔兽战斗得来的,毕竟光明大陆上已经极少见到魔鬼,他又从哪里能获得经验呢? 于是正当他们在密林中策马向山下奔去的时候,经过一片树木最为稠密的地带,忽然之间听到头顶哗啦连响,树枝摇摆,有许多水囊样的东西落了下来。 这里已经是走过一次的路了,来时毫无动静,也没有丝毫魔力的波动,所以连提尔都未曾发现头顶那些颜色发黑的东西不是半干枯的果实,而是用藤蔓绑在上头的。 龙鳞马虽然是魔兽,但依旧保持了马的特点,四条长腿在平坦的道路上跑得极快,但下山的时候难免速度就要打个折扣,还要小心别在坑洼不平的山林里绊倒——虽不致摔断腿,但也不可能像猫类或犬类魔兽般纵跃自如,所以骑士们不能指望驱赶马匹躲开头顶的坠物,只能纷纷展开斗气盾来防护。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之外,落下来的这些东西居然真的是一些果实,砸在斗气盾上根本没有杀伤力,更没有他们想象中的什么魔法攻击,而是啪地一声就破了,溅出一些黑色的液体,就跟他们刚才在草丛里踩到的那些黑水一样,除了散发着有些古怪的气味,并没有什么异样,也根本打不破斗气盾。 但是刚才有几个不擅长防御的骑士却没有撑开斗气盾,而是举起刀剑去砍那些果实,以至于黑水四溅,除了淋了他们和坐骑一头一身,还溅到了别人身上,顿时引起了好几声埋怨。 提尔的斗气盾能够笼罩全身,所以没有被黑水溅上,但他心里已经觉得不对劲了:“准备战斗!” 然而迎接他这一声警告的,是不知从哪里燃起来的熊熊火焰,火源自近百米外亮起,但迅速化为一条火龙,沿着一条蜿蜒的宽线,轰地一声就烧到了他们眼前。 “小心!”提尔想策马跃过火龙,但他有些惊骇地发现,这条火龙还在迅速扩大,瞬间就成了一片火海,将所有的人都包围住了。不仅如此,刚才那几个被黑水淋了满身的骑士,身上也呼地着起了火。 一名身上着火的骑士自己就是水系异能,哗地一股水流凭空出现,从他头上淋下去,连人带马都浇湿了。可是他身上的火焰却仍旧在燃烧,根本无法熄灭。更诡异的是,这样连水都浇不灭的火焰,竟然没有丝毫的魔力波动,简直不可思议! “冲出去!”提尔的斗气盾颜色银亮,色泽如同银星钢。这是他的金属系异能幻化出来的,与真正的金属几乎一模一样,当然也就有同样的性质——能够把火焰挡在外面,却挡不住扑面而来的热浪。 斗气盾已经热得有些烫手了,提尔用力挥舞已经延伸到三米长的银盾,试图连身下的龙鳞马也一起护住。 龙鳞马都是火系魔兽,但也抵抗不住这腾腾火焰,身上沾到黑水的那几匹被烧得长声惨叫,鳞片卷曲焦裂,流出的血水也迅速被烤干。有两匹被烧得受不了,竟然倒地打滚想把身上的火扑灭,可是地上同样全是那种粘稠的黑水,反而粘得满身都是,甚至还把黑水溅到了同伴的身上,顿时又多了几个火球。 “冲!”提尔反应最快,总算冲出了这条火带,但他没往前跑几步,就看见了远处的腾腾黑烟,那是从树林外围开始烧的火焰,正向着他的方向延伸过来。 热气与烟雾一同涌来,提尔鼻腔灼热,胸口像被针刺一样。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上自己的坐骑和下属,终于甩脱马蹬,飞上了半空。 飞高之后他才看到,整片树林都是一道道的火墙,四面八方都是火——什么深渊之门,这分明是一个早已准备好的陷阱! 恐怕今天来的这一队人,只有他能飞出去了。 提尔知道,今天这一场失败,他回去是要受到惩罚的,但他毕竟是少见的天骑士,再怎么惩罚也只是暂时的,只要他的等级还在,谁也压不过他去。所以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先保住自己,然后把那个设下陷阱坑他的混蛋揪出来——是的,他确信这件事根本不是什么魔鬼出现,一定是有人在后面设计。 但,为什么要针对他呢? 提尔这么想着,却觉得自己的呼吸越来越难受了,鼻腔里充满了奇怪的气味,明明并没有魔力波动,他却觉得自己开始头晕恶心,并且止不住地咳嗽起来。 他试图用斗气包裹全身,但金属盾很快就热得发烫,而且烟气仍旧从缝隙里不断地涌入,他没忍住咳嗽了一声。这一声就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引起了更剧烈的咳呛,也就吸进更多的烟气。 提尔感觉从鼻腔到胸口都像刀割一样,他摇摇晃晃地终于飞到树林外面没有火的地方,就再也飞不动,呯地一声摔到了地上。他还想爬起来,可是呼吸开始困难,一种难耐的窒息感让他撕扯自己身上的软甲,可是软甲脱掉,没了束缚他的东西,呼吸却更加困难了。提尔伸手抓挠着自己的胸口和喉咙,在地上艰难地爬了几步,就倒了下来…… 一片树林都腾起熊熊火焰,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而且干旱了这么久,一场小雨根本无法解决问题,野草虽然长了出来,死去的树木却没有这么快就返青,仍旧是最好的燃烧物。于是没有被浇黑水的地方,也同样开始烧了起来。 这片扩大的火海彻底把所有的骑士都淹没在其中,渐渐的,就只能听见火焰舔?树木的必剥之声,听不到人的声音了…… 远处,皇家猎场的人们也看见了冲天的黑烟。管事仰着头,问树上用望远镜观察的人:“出什么事了?” “山火!”树上的侦察员像猴子一样灵活地滑下来,“快,赶紧砍隔离带,今天的风可不小,恐怕也会烧到我们这边来!” 管家回忆了一下“隔离带”的作用,立刻吓得跳了起来:“所有的人都跟我走,赶紧去砍隔离带啊!”女公爵可是讲过,用这个对付的都是根本扑不灭的山林大火,甚至砍得晚了都来不及! 而且山火烧起来,有时候跑都来不及——当然他们现在跑也不是来不及,可是他们这里还有刚种上第二茬的地,甚至还有刚修起来的仓库,里头藏着收获的粮食啊! 城外是怎么回事,城里并不知道,甚至当内城的门被关上的时候,也只有当时刚好在城门附近的人才注意到——这还没到关城门的时候啊…… 但是平民是不敢多说一句话的,只有几个恰好要进内城的商人不满起来:“我要进去!我是给罗尔伯爵家送货的,你把城门关了,耽误了事,罗尔伯爵——” 他还没说完,将将要关闭的城门缝隙里忽然伸出一只爪子,嗖地揪着他的脖子把他拖了进去,只听一声闷哼,门呯一声关闭,里头也没了动静。 被扔在外面的车夫和奴仆们吓得半点声音都不敢出,甚至连马车都不要了,连滚带爬地跑出老远,才哆嗦着相互问道:“你,你们看见那个,那个——” “看,看见了,是,好像是个爪子?” “我我,我也看见了,还带黑毛……”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守卫怎么会有那样的……” “不会是有魔兽跑进城里来了吧?” “别胡说!也许,也许是什么新的炼金武器呢。王都怎么会有魔兽!” “可是老爷怎么办?被拽进去了,会不会——” 这下所有人都没声音了,谁知道老爷会不会出事啊,现在城门都关了,难道他们还能进去看看吗?就算能,谁敢去啊? “……守卫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负责内城门的守卫着实冤枉,因为他们管不了——内城门旁边,专门给守卫们休息的小屋里,横横竖竖堆着七八具尸体,而在小屋外面,穿着盔甲的那些人——嗯,如果忽略尾巴和爪子,那也确实是人。 他们正在议论着:“叫咱们做什么呢?” “就是关上城门,打开神术阵,免得外头的人冲进来。” “这个太阳晒得我不怎么舒服……” “哼,光明神当然不会让咱们舒服了。不过我觉得还是地面上好,没有魔兽,还有这么多吃的……” “当然是地面上好。我跟你们说,我大哥告诉我了,这次事儿要是成了,咱们就能在地面上住下来了!” “真的吗?这地方的人能允许吗?” “嘿,到时候咱们公爵大人就有封地了,谁敢不允许?” 第312节 “要是教会——” 说到教会,这些“人”都沉默了。半晌才有人说道:“公爵大人自然会有办法的。” 于是众人都点起头来。黑水公爵现在能把他们带到光明大陆上,那以后肯定有办法让他们留在这里。 “不知道他们拿下王宫了没有……” 拿下王宫并不是很难。宫门外当然是有骑士守卫的,甚至在发现不对的时候他们立刻就拔出刀剑命令来人停步,根本没管他是伯爵还是公爵——即使怀特伯爵是国王信重之人,也不能带着这么多人进入王宫! 然而一旦战斗起来,守卫们才发现不对,他们面对的对手倒不是说等级有多高,在这一点上大家彼此彼此,甚至对方还逊色一些。但问题是,对方力大如牛,而且好像不知道疼痛一样!他们被砍中一刀,胳膊会抬不起来,腿会无法跑跳,可是对方挨一刀,血流得半身都是,也不影响对方继续战斗。 而且他们当中还夹杂着几个戴古怪面具的人,一名守卫正在战斗,忽然觉得伤口奇痒,低头就发现伤口处不知什么时候附上了无数细小的黑色虫子,正蠕动着往血肉里钻。随着它们钻入皮下,那股奇痒就扩散到全身,他忍不住抓挠自己,但是一抓就掉下大块的皮肉,露出来的全是虫子…… “魔鬼!”终于有守卫反应过来,指着怀特伯爵惊喊,“你竟然跟魔鬼——” 他的声音突兀地断了,脚下的影子从他背后站了起来,细长的尾巴像刀子一样刺入他的头盔缝隙,穿过他的后颈,打断了他的话。 王宫的守卫本来就不是特别森严,因为有神术阵呢,启动神术阵,王宫就会比一个龟壳还要坚硬,谁也撬不开。 神术阵分为两重。王宫外围的防御性神术阵是守卫们可以启动的,内部的则由国王掌握。但是今天外围的神术阵不知怎么就是启动不起来,而守卫们已经发出警报半天了,内部神术阵仍旧毫无反应,似乎国王陛下根本没听见警报似的。 于是一个小时之后,王宫就在怀特伯爵面前敞开了…… 第382章 王城宫变(三)、没有人知道王子的真正死因 国王确实没有听到警报, 或者说他可能听到了,但是根本顾不上。 他正在发疯。 自从列文的死讯传来之后,国王就想到了他的香薰蜡烛。列文曾经跟他说过, 这东西只有他能制造出来, 只要国王支持他,那就要多少有多少。换言之, 除了列文之外, 没人能再给国王提供这东西了。 所以列文一死,国王立刻跑去搜查了皇家大教堂,在列文的房间里找到了最后一箱香薰蜡烛,然后就再没有了。 一箱蜡烛,给他和乔纳斯王子两人用,能用多久? 不管国王怎么节省, 蜡烛终于还是用完了。他也派人借参加列文葬礼的机会, 去双塔打听了一下, 结果是一无所获——双塔那边已经被苦修院接手,列文之死讳莫若深, 甚至连他的心腹都被调去了苦修院, 双塔可以说从上到下都被清洗了一遍, 连熟悉的人都见不到几个了,哪里还有什么香薰蜡烛呢? 蜡烛断掉之后,国王就尝到了痛苦的滋味。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像是有无数只毒虫在他骨头里咬,痒、痛、酸、麻全都泛了上来。国王没法控制地鼻涕眼泪全出, 他像死鱼一样喘气, 又断续地像活鱼一样抽搐, 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把自己撞死得了。 然而他又没有去死的勇气…… 这种痛苦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 在这种情况之下,国王哪里还能顾得上别的事情?哪怕天就在他面前塌下来,他也爬不起来。 事实上,假如国王头脑足够冷静,或者身边一直有人在观察,就会发现他的痛苦其实是随着一次次的发作,在逐渐地减轻。 如果陆希在这里,她马上就会明白,国王这其实就是戒断反应。 陡然失去香薰蜡烛的供应,国王又找不到别的代替品,只能自然戒断了。这种戒断方法又叫干戒法,就是硬生生掐断D品供应,让身体自己抗过去。 说起来这种方式一般只适用于轻度吸D者,像国王这种程度来硬戒是对身体损伤很大的,但他毕竟是一个觉醒者,哪怕是最低级的那种,身体素质也要比普通人强。而且,他还能随便灌圣水,虽然这些圣水对于减轻戒断的痛苦毫无帮助,却补益了他的身体,给他增加了对抗的能力。 无奈王宫里并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戒断反应,国王发作的时候不但自己不清醒,还会见谁打谁,两次下来就再没有人敢随便靠近他,更别说观察他的身体状况了。 本来照这种情况下去,国王其实也可以慢慢地恢复,只需要有足够长的时间,他迟早能发现自己对于那个香薰蜡烛的需求在减轻。只可惜,他没有时间了…… 而在王子乔纳斯的宫殿里,珊多拉正满眼恐惧地缩在墙角里,她被国王指定来照顾王子,那些女仆们自己害怕王子发狂,就把她硬推进来,说是“有圣女在肯定能治好王子殿下”,她们自己则躲在外头。 珊多拉也想离开宫殿。她的圣光治疗术本来就学得很粗浅,更何况成为王子的未婚妻之后心思也不在这上头了,就算每天都用尽所有力量给王子刷几次圣光,也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疗效来。倒是王子难受的时候会抓着她撕打,甚至咬她! 可是列文死后,珊多拉在王宫里的地位也大不如前,虽然还顶着“未来王子妃”的名头,但连国王都没拿她当回事,下头这些极会看眼色和风头的仆人们也就知道,她这个王子未婚妻也当不了多久了。 所以珊多拉再怎么不情愿,最终还是被硬推进来,并被跟王子一起关在了宫殿里。 今天王子又抓着她踢打了一会儿,就躺在地上痉挛呕吐起来。他看起来虚弱,其实打起人来力气可不小,珊多拉好容易从他手里挣脱出来,哪还敢靠前,只等着他抽搐完了躺在地上不能动,才敢过去收拾。 这几天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所以尽管乔纳斯今天呕吐得比较厉害,珊多拉也没当回事。她并不知道,像这种失去自主意识的呕吐其实是很危险的,必须要让乔纳斯侧躺,免得呕吐物呛入气管。 前几次乔纳斯呕吐得少,因为刚刚开始戒断他根本吃不下东西,即使吐也就是一点苦水,很侥幸地并没有发生呛咳和窒息。 但是这几天下来,乔纳斯的戒断反应也在减轻,因为他使用香薰蜡烛的量比国王要少得多,如果不是因为身体弱,他的情况应该比国王还要好一些。 所以他的饮食就吃得比前几天多一些,今天的呕吐物自然也就更多了。然后他是仰躺着的,于是在呕吐了几下之后,他就开始剧烈咳嗽,并且一边咳嗽,一边虚弱地用手去抓挠胸口和脖子——这是已经开始窒息的表现。 然而珊多拉一无所知,仍旧缩在墙角等着他放松下来再过去收拾,而躲在门外的女仆们,已经听到外面传来的喊杀声,全都跑了。 所以当小怀特踢开王子寝殿的门走进来的时候,躺在地上的乔纳斯王子已经死去了。 “死了?”小怀特嫌恶地看看沾了一身脏物的王子,“这个什么香薰蜡烛还真厉害啊,没了就得死……” 他的感慨完全是搞错了方向,然而并没有人知道王子的真正死因,所以也就没人给他指正。反倒是他的手下发现了珊多拉:“这里还有一位圣女呢。” 小怀特瞥了珊多拉一眼,随口就下了结论:“什么圣女,这明明是个女巫,王子就是被她诅咒死的。”王子必须死,被女巫害死可是个好借口,这样一来他和他的父亲一切举动就都能站住脚了。 “我不是女巫!”珊多拉被拖起来,惊慌失措地大喊,“我是双塔大教堂的圣女,我是王子殿下的未婚妻,我是列文红衣主教大人送来的!” “哈——”小怀特笑了一声,“列文红衣主教大人?列文跟魔鬼勾结,自己都堕落成魔鬼了。你是他送来的,那你肯定是女巫没错了!带走,过几天烧死她,也让大家知道王子殿下是被谁害死的!” “不是这样!”珊多拉颤抖起来。前些日子她接到让她回双塔的命令时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既然说了让她做王子妃,订婚礼都要举行了为什么又让她回双塔呢? 于是她找借口说王子离不开她的治疗,就拖延了几天。结果几天之后就传来了列文的死讯,让她回去的命令也不了了之。 那个时候她还在庆幸,庆幸自己留在了王宫,否则一旦回去,列文又死了,她和王子的婚事鬼知道还有没有人会管?万一把她也送到苦修院去,那不是比在双塔还要惨吗? 但是现在她多希望自己当时回去了,哪怕进苦修院,也比被烧死好啊! “你们说谎,你们才是——”珊多拉忽然间聪明了起来,“你们才是要害王子的!你们,你们闯进王宫来想做什么!”即使是大贵族,也不可以带着手下这么多骑士进王宫的,这肯定不对劲! 小怀特哈哈大笑起来:“啊对对对,你说的都对。”他戏谑地伸手捏了一把珊多拉的胸,随即扫兴地摆摆手,“拖下去关起来吧。”干瘪无趣,还不如那个给公主治疗的妮娜。 想起妮娜,小怀特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也不知道双塔现在到底闹成什么样子了,能不能把那个妮娜弄回来再给公主治疗,毕竟公主的身体也不太好呢。” 跟着他的骑士都知道他的德性——哪里是关心公主,分明是看上了圣女。 有人凑趣说:“听说那个圣女也堕落成巫女了,不知道抓回来没有。巫女玩起来,肯定比圣女有劲儿吧?” 小怀特嘿嘿笑了一声,想起另一个人:“算了,什么圣女巫女的,都没意思……” “是不如奎因小姐有意思吧?”凑趣的人熟知他脾性,也跟着嘿嘿笑了一声。 小怀特并不避讳:“那当然!等——哼,要不是她今年根本没来王都——明年就把她弄到手!” “奎因小姐跟那个女公爵好像很亲近。”跟着小怀特的骑士们当中到底还有记得正事的,“而且现在白浪湾也是长云领的属地……”奎因家如今唯女公爵马首是瞻,这是有了撑腰的人了。 其实女公爵不足为虑,可怕的是她爹呀——呃,就是说有那么一位天骑士在,怀特家也没有敢跟长云领硬碰硬的底气。 小怀特顿时被扫了兴。因为这位骑士说得没错。他只能悻悻地说:“先去见公主!”妈的,等他父亲成了国王,他就不信没法把翠茜·奎因弄到手!实在不行,就把奎因家的封地从白浪湾换到别的地方,离了长云领再说嘛。 朱丽亚公主昨天组织了一次舞会,这个时间才刚刚起床,穿着一件低胸的晨衣,懒懒坐在梳妆台前。奥丽女官正给她梳着头发,忽然间手一顿:“殿下,您,您是在哪里磕碰到了吗?” “怎么了?”朱丽亚公主打了个呵欠,手摸在神术镜子上。镜子里的人旋转了一下,露出了后背,那里有一块玫瑰花瓣样的紫红色痕迹,乍看像是用什么颜料描绘上去的,在雪白的皮肤上十分鲜艳醒目。 但是朱丽亚公主却变了脸色:“怎么,怎么又有了?我确实——昨天晚上我碰到了墙上的烛台……但很轻呀,只是当时稍微疼了一下……”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轻轻磕碰就留下瘀痕了。 “您有一个多月没有接受过治疗了……”奥丽女官也有点慌了。之前妮娜每个月都会给公主治疗,公主的身体越来越好,连舞会都可以尽情参加了,她还以为公主的病这就好了呢。 当然,以前女公爵也说过,公主这个病需要长时间的治疗,但,但都治了半年了,难道时间还不够长吗?也是因为她觉得公主身体全好了,才对妮娜的下落没有那么上心,可是现在——现在还去哪儿找人? 主仆两个正面面相觑的时候,寝殿外面忽然传来女仆们惊慌的尖叫,没等奥丽女官出去呵斥,殿门就被踹开,小怀特大喇喇地走了进来,目光一扫朱丽亚公主露在外面的雪白肩背,露出一丝暧昧的笑容,向着她行了个骑士礼:“公主殿下,有魔鬼潜入了王宫之中,我带人来保护殿下。” 朱丽亚公主是知道最近王都附近出现魔鬼的,听小怀特这么一说不由得吓了一跳:“魔鬼潜入了王宫?这,这不可能吧?” 奥丽女官可没有公主这么傻白甜,就算王宫里真出现魔鬼,也轮不到怀特家的人来保护公主啊!再说来保护公主,有直接踹门进来的吗?别看小怀特还行礼,那礼是行了,眼珠子在看哪里呢?哪儿有真正的恭敬样子! 但是看出了破绽,奥丽女官却没敢直接说出来。王宫是什么地方?小怀特能直接大摇大摆进了公主的寝宫,这说明什么?现在她和公主的性命恐怕都捏在这个人手里了,激怒他可没有好处! 奥丽女官脑袋转得飞快。小怀特从前就向公主献过殷勤,现在公主的首饰盒里还有怀特家送来的金刚宝石首饰呢。怀特伯爵的心思,也是昭然若揭。 那么现在来说,公主对怀特家应该是有用的,暂时不会有危险。有危险的,其实是…… 果然奥丽女官就见小怀特脸上露出了颇为虚伪的悲伤:“确实有魔鬼,王子殿下已经不幸遇难了……” 奥丽女官倒抽一口气,拼命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尖叫出来——什么魔鬼,王子殿下一定是被怀特家的人杀的!还有,还有国王陛下,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他们究竟是怎么跑进王宫里来的,骑士团在做什么?奥丽女官虽然想公主继承王位,可是她又不是傻子,怀特一家敢直接杀死王子,公主也不过就是他们的一个工具罢了。 但,但工具至少能保住性命。 奥丽女官此刻头脑极其冷静,她抢在朱丽亚公主之前先喊了出来:“什么?王子殿下都被魔鬼害死了?天哪,幸好怀特先生你来了——对了,陛下,陛下怎么样了!” 小怀特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不管这个女官是真的相信他的话,还是假的相信,总之这个态度就足够了。他们还要靠公主来做幌子,虽然不怕她闹,但如果能够省点麻烦,那当然是最好的。 “公主殿下可能还不知道,列文红衣主教其实早就堕落了,他甚至在双塔豢养了一批魔鬼,就连那个所谓的圣女珊多拉,都是个女巫。列文借着给王子殿下治病的借口,用魔药控制王子殿下,王子殿下看起来像是得到了治疗,其实都是被魔药透支生命的缘故。现在列文死了,魔药失效,可殿下的身体也……刚刚我们赶过去的时候太晚了,那个女巫取走了殿下最后的生命力。不过我们已经把她抓了起来,一定要烧死她为王子殿下报仇!” 小怀特睁眼说着瞎话——啊不,其实他也不全是撒谎不是吗?列文使用魔药,以及他豢养魔鬼,早就堕落,这都是真的。至于乔纳斯王子嘛,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小怀特也没兴趣知道,反正说是列文害死的准没错。 朱丽亚公主的脑袋都是懵的,她这会儿才渐渐回过味来:“珊多拉是女巫?乔纳斯,是被魔药——”她还不至于傻到真以为小怀特全是好心,但是现在说到魔药,她却是有几分相信了,看乔纳斯现在的样子,还有她的父王,不都像是吃了什么魔药吗?父王整天把自己关在寝殿里不出来,弟弟则是比从前更容易发疯,这肯定不正常啊! 但是又不能完全相信,毕竟妮娜是女巫还是正经的圣女,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吗? 她正想质疑,奥丽女官已经暗中掐了她一下。这一下掐得有点重,朱丽亚公主有些吃痛地往后一缩,长发被甩到一边,露出了后背上玫瑰花瓣般的痕迹。 “公主殿下,这是圣痕吗?”小怀特猛然间看见那块瘀痕,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圣痕公主的事迹太过著名了,最重要的是,她生的儿女成材率太高了,高到不可思议,无人复制!小怀特对朱丽亚公主原本是没有什么兴趣的,但如果她也有圣痕,那么将来她生的孩子岂不是也能…… “不——”朱丽亚公主下意识地想遮掩,但已经来不及了,小怀特看着她,像看见了什么宝贝似的,双眼放光:“真是太好了!公主殿下是得主护佑,觉醒了圣痕,才能不被魔鬼所害呀!”有这么一个说法,公主来继承王位岂不是最合适的了吗?就算王子不死,都能争一争呢,更何况现在王子已经死了。 小怀特越想越美,觉得朱丽亚公主这里翻不起浪了,还是把圣痕的事儿赶紧告诉怀特伯爵要紧,于是随便敷衍几句就退了出去,只叫手下骑士把殿门守好了。 殿门重新关起来,朱丽亚公主才扑过去跟奥丽女官抱在了一起,惊恐地说:“怎,怎么办啊?乔纳斯,乔纳斯他真的是被魔鬼——” “嘘——”奥丽女官不顾礼仪地捂住她的嘴,“公主别再说这话了,现在,现在只看陛下那边怎么样……”是能翻盘,还是整个王宫都落入怀特家手里,就只看国王了。 第383章 王城宫变(四)、差一点怀特伯爵也会被烧死 被奥丽女官寄予最后希望的国王陛下, 现在的模样也不比他的儿子好到哪里去,虽然没有呕吐,可是胡子头发也被自己的眼泪鼻涕糊得没法看, 额头上还有撞出来的痕迹。 但是他好歹是清醒了, 而且脑袋还比前些日子猛吸香薰蜡烛的时候还清醒了点儿,坐在地上仰头看着怀特伯爵:“所谓的外城出现魔鬼, 是你安排的吧?” “陛下——”怀特伯爵态度还是很客气的, “王都里确实有魔鬼啊,列文不就是吗?审判所不就是吗?您看,要不是列文那个魔鬼,您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吗?” 这话说得国王无言以对,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也一样!” “我怎么能跟他一样呢?”怀特现在心情非常好,感觉很有心情跟国王聊天, “我只是希望我的儿子能够跟公主结婚而已。” 第313节 “就这样?”国王再蠢也不会相信这句话。 “当然,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怀特仍旧笑眯眯的, “难道我还能自己当国王吗?那是不可能的呀。当然,乔纳斯王子跟您一样, 都被列文毒害了。我很同情王子殿下的遭遇, 但辉光之国总不能接受一位被魔鬼影响的国王, 所以——还请陛下把王位传给公主殿下吧,她是您唯一健康的子嗣了。” “然后你们就利用朱丽亚——”国王说着,不由得又咳嗽起来。他自己的儿女是什么样子, 他还不至于一无所知,朱丽亚做了女王, 权力只会全部落在怀特伯爵手里。 “其实没有什么不同。”怀特伯爵很真诚地说, “您即便把王位传给王子, 难道他就能握住权力了吗?您是让王子殿下娶那位圣女, 还是让他娶德罗让公爵家的那个丫头,结果不都是一样的吗?您觉得,让教会来掌握这个王国,或者让德罗让家掌权,他们会比我更好吗?” 国王无言以对。但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冯特家还有别的继承人!” 怀特伯爵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他当然也记得冯特公爵的姓氏,要不然他为什么一定要儿子娶公主呢?因为论继承权,朱丽亚公主当然在玫瑰家族的前面。但如果国王在活着的时候公开选择把王位传给冯特公爵,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您真是会跟我作对——”怀特伯爵握紧了剑柄。本来他还想留着国王,由他名正言顺地宣布小怀特跟公主的婚事,但现在看来,还是杀了的好。 “父亲!”小怀特这时候兴奋地闯了进来,也顾不上国王在场,脱口而出,“您知道吗?公主她觉醒了圣痕!” “圣痕?”怀特伯爵愣了一下,“真的?” “绝对没错!”小怀特兴高采烈,“我看得清清楚楚,跟记载的完全一样,就是玫瑰花瓣的颜色和形状,只不过在后背上。”圣痕公主的圣痕,记载是在左肩,但位置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轻轻一碰就会出现,而且经久不散。 一位公主,走到哪都是恨不得被捧着的,最多也就是轻轻磕碰一下,这样就出现了如此明显的痕迹,不是圣痕还是什么呢? 连国王都愣在那儿:“圣痕?怎么可能……” “原来陛下都不知道?”怀特伯爵心情更好了——让儿子跟一个普通公主结婚,和跟一个女王结婚可不一样,跟一个有圣痕的女王结婚那就更不一样了,这将来生下的孩子,觉醒血脉的可能就更高。 贵族的爵位固然好,但怀特伯爵自己是骑士,深知觉醒血脉的重要。瞧瞧长云领,冯特公爵跟教会不睦那么些年了,教会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不就是因为他的等级高吗?可惜小怀特还不如他,那将来如果公主能生一个血脉觉醒的,最好是能继承王室的光明血脉的,那就最好不过了! 而且,一位圣痕公主继承王位,自然比一个有狂症的王子要顺理成章,外头反对的声音也就没了,怀特这么一想,心里就更加高兴,这样一来也不用他脏了手,王子就留着,反正看那样子也活不长,随便找个宫殿关着就是了。 他这么想着,顺口就问:“王子殿下怎么样了?他身边那个女巫抓起来没有?” 小怀特压根没注意到国王,或者说在他心里已经觉得根本不必对国王有所顾忌了,所以张口就来:“王子殿下已经被女巫害死了。” “你说什么!”虽然国王知道儿子多半凶多吉少,但乍然听见儿子的死讯,还是猛地坐了起来——什么被女巫害死,那是个圣女,怎么可能害死乔纳斯! 小怀特厌恶地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国王,拖着长腔说道:“尊敬的陛下,我去得晚了,王子殿下已经死了,当时宫殿里只有那个女巫在,除了她,还有谁会害死王子?她可是列文那个堕落者硬塞过来给王子殿下的。说起来,陛下不会不知道列文的事吧?双塔那边虽然说什么他为了驱除蝗灾才被污染,可陛下总不会相信吧?” 国王已经听不清他后面在说什么了。列文确实是个魔鬼,但那个珊多拉却是不折不扣的圣女,他亲眼看见过她使用圣光治疗的。所以乔纳斯绝不可能是她害死的,那就只有怀特父子俩——是他们杀了他的儿子,然后再推到列文和珊多拉身上。 这种把戏国王看得太多了,甚至他自己都熟练地使用过这一招——比如说当初处理拜耳子爵不就是这样吗?以他勾结魔鬼为名下狱处死,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跟海格一伙。 海格……国王有很久没有想到这个人了。海格死讯传来的时候他下令缉拿海盗,其实不过就是做个样子,心里却很高兴,高兴以后再不会有人跟他的儿子争了。 结果现在,他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最重要的不是儿子死,而是现在王宫完全落进了怀特家手里,就算继承王位的是朱丽亚也没用,等她生了孩子大概就会消失,辉光之国将无声无息地改朝换代,再也不姓冯特了。 “陛下——”怀特伯爵可没有耐心再等他回忆过去畅想未来了,“我的儿子跟公主殿下的婚事,还是需要陛下发一道旨意的。” 国王表情木然地看看他,然后指了指寝殿墙上一个鹿头形的烛台:“印章在那后面,你们自己拿吧。但我,我要有符合身份的待遇。” “当然,您还是国王陛下——”怀特随口敷衍,心里已经打算等举行了婚礼就把国王处置掉。 国王是不能留的,他毕竟是个成年人,再怎么废物也在这个王位上坐了几十年,总是一个威胁。怀特原本是想留着乔纳斯王子的,只是没想到他居然死了——他心里也觉得是自己儿子下手太快,但既然死都死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这样就得把国王多留几天装个样子,总要等到自己儿子跟公主结婚之后才比较稳妥,免得长云领那边起了疑心。 他这么想着,小怀特已经迫不及待地走过去扳动那个烛台。跟着他们的骑士都在宫殿外面守着,以免听到一些不该听到的话,所以现在能动手的也就只有小怀特了。 怀特伯爵一直盯着国王,却没想到鹿头烛台一转动,忽然间就泛起一团光,这光像蛛网一般扩散开去,只一瞬间,整个寝宫就被一个神术护罩罩住了。 小怀特手还放在烛台上,骤然就发出一声惨叫。他用力摇晃着手,但那只手像是被粘在鹿头上一样,扯都扯不下来。他脸色发青,整个人都仿佛皱缩干瘪,而鹿头却泛起鲜血一般的红光,像是在吸取他的生机一样。 怀特伯爵一步冲过去,狠狠拔剑劈在鹿头上。只听当地一声,鹿头上裂开一条缝隙,一道火龙从里头冲了出来,小怀特躲都躲不开,直接就被燃成了一个火球。而火龙冲过他的身体,点燃了殿内的窗帘、地毯和家具,整个寝殿都成了火海。 这下怀特伯爵连儿子都顾不上了,转身就想冲出去,却一头撞在那透明的光罩上,被弹了回来。外头的骑士们疯狂地冲过来用各种方式攻击着光罩,但一时却怎么都打不碎。 国王坐在火焰之中,发出了嘶哑的笑声。怀特伯爵简直想给他一剑,但他现在站的位置是整座宫殿中唯一暂时没有烧着的地方,要冲过去就等于自投火海。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惨叫着被烧成一具干尸,而国王只不过笑了两声就被呛得剧烈咳嗽,整个人抽搐着倒在地上,也再没有了动静。 热气扑面而来,怀特全力撑起斗气盾——他此刻无比庆幸自己觉醒的是水系能力,还能再撑一些时候,但如果这光罩打不碎,他早晚也得被活活烧死,除非他能够耗到神术阵的驱动魔晶损耗完毕,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有那个能力,他怕不早就是天骑士了! 大意了!谁能想到国王居然会在自己的寝宫里装这种自毁的神术阵,要装不该装防御的吗? 要是他今年也一起被烧死在这里,那他之前做的那些事,还有什么用呢…… 大概是怀特伯爵命不该绝,这个神术阵其实并不是国王装的,而是他的曾祖父时代传下来的,那时候这个宫殿还不是寝宫,装这个就是为了如果有人摸进来,可以直接困在其中烧死算完。 不过自从安装之后,这个神术阵一直没有机会使用,后来渐渐就被遗忘了,也就再也没有人来检修和更换过新的魔晶。 虽然原本的魔晶未曾使用,可年头太久,神术阵总是难免有些毛病,在外头疯狂的攻击之下,神术罩的某一部分忽然间闪烁了两下,黯淡了下来。骑士们立刻对准那处集中攻击——他们都是怀特伯爵手下的精锐,全力合击之下,光罩终于从那一点开裂,怀特伯爵带着一身火冲了出来,狼狈地在地上连打了好几个滚才把火扑灭——再晚一分钟,他就会跟国王和小怀特一样,烧成一根火把了…… 而开裂的光罩支撑不住,四分五裂,里头的火焰也消失了,只剩下一地的灰烬与腾腾的黑烟,还有哪里不时传来余焰低微的声响,像是国王充满遗憾的叹息。 第384章 王城宫变(五)、公主跟怀特伯爵结婚? 在这个社交季的尾声, 天空一声巨响,剧变闪亮登场,震惊了所有还在无所事事地消耗时间的贵族们。 首先, 是耀狮骑士团遭受到的重大打击:提尔团长带着几十名精锐前往城外, 遇上了开启的深渊之门和无数魔鬼,为了消灭魔鬼关闭通道, 一行人全部壮烈牺牲, 深渊之火烧掉了整整一面山坡才算熄灭。 这消息当然是被加工过的,事实是并没有无数魔鬼,也没有深渊之门,而火也不是自己熄灭,而是因为有人砍出了隔离带,没有让火势延伸到皇家猎场那边, 山火才在烧光了一面山坡之后总算熄灭了。 至于说现场有多少魔鬼, 那只有一个人知道, 就是在隔离带这边手握望远镜的侦察人员,据他的观察, 大概有十个左右的魔鬼, 其中有一个始终盘旋在低空之中, 背后生着一双漆黑的骨翼,伸展开来比边陲镇的双头鹫羽翼都大,一看就很高级。 甚至在他观察的时候, 那个魔鬼还遥遥地往他们这里看了一眼,虽然没有跟他的视线对上, 也把侦察员惊了一跳, 幸好他严格遵守侦察条例, 即使隔着这么远也先选择了妥当的隐身地点, 甚至预先穿好了伪装成藤蔓的灰绿色侦察服,否则即使下面有那么多正在挥汗如雨砍隔离带的人,也难保他不会被那个魔鬼发现。 真要是被发现了,那些魔鬼可就未必会放过他们。当然他们这边还有第一军的精英,但侦察员本能地觉得,盘旋在天空的那个魔鬼,恐怕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得赶紧把消息传回长云领,侦察兵的用处可不是去硬碰硬的,他的用处就是把有价值的信息拿到手,并且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回去! 这次的消息可是很有价值的,包括他观察到的那些魔鬼,还包括他们烧死耀狮骑士团的手段——贵族们当中传说那是深渊的魔鬼之火,但他是不相信的。虽然他本人没有觉醒,但女公爵曾经给他们上过理论课,讲述过魔法和神术的使用原理,所以他觉得那火不像是魔力生成。 因此他在火焰熄灭之后还进火场去溜了一圈儿,尽管戴着简易的“防毒面具”,还是被呛得难受。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是在火场边缘捡到了一块粘满黑色粘稠水质物的石头——这块石头不知怎么的从山坡上滚了下来,侥幸逃过了火烧的命运。 这粘稠的水质物看着就很邪恶的样子,所以侦察员把它装进虫胶袋子里,挂在传信鸟脖子上,让可怜的纸折小鸟背负着这份看起来不可承受之重,飞回了长云领。 当然这一番举动,王都里的贵族们是完全不会知道的,他们只知道提尔团长一行人全军覆没了。 这下王都里可炸了锅,因为这里头有好些“关系户”,都是贵族出身,进去捞功劳的呀。比如说里头就有一位姓德罗让的,是德罗让公爵的侄子——虽然关系不是特别亲近,但德罗让公爵自己的儿子都没觉醒,有这么一个侄子也是给家族撑门面的,不然德罗让家真就只剩下跟王室那点亲戚关系了,这公爵的爵位就算在,私下里也被人瞧不起。 结果这侄子刚刚有点出息呢,咯嘣一下就死了…… 德罗让公爵听到这个消息脸都青了,半天才拍案而起:“我要觐见陛下!”侄子不能白死,这是为了保卫王都,为了保卫国王陛下,为了关闭深渊之门,跟魔鬼力战身亡的,这功劳得讨得手啊! 至于说要什么功劳?他的女儿跟王子殿下的婚事原本都要成了,半途却被列文插了一脚,推出个什么圣女来。幸好主的圣明烛照,列文死了,双塔大教堂都被苦修院接手了,圣女当然也不值钱了,那还不赶紧把他的女儿跟王子殿下的婚事定下来吗? 死一个侄子,换一个未来王后,这买卖不亏。 跟德罗让公爵一样想见国王的贵族不在少数。他们虽然不能竞争王子妃的位置,但家族里的人也不能白死啊,总得要点好处的吧? 结果王宫还没进得去,就听到了第二个爆炸性消息: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都被魔鬼害死了! 这个消息比骑士团死了几十号人还要惊人,仿佛天降陨石,震动了整个王都! 什么,原来王子的未婚妻竟然不是圣女,而是一个女巫? 啊不,其实她本来确实是圣女的,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召唤了魔鬼,就堕落成了女巫。不但自己堕落,她还给列文红衣主教下了诅咒,以至于红衣主教在为黄金领驱除蝗灾的时候,被魔鬼的力量污染而堕落。所以双塔那边虽然以神官之礼下葬了列文,但暗中却有传言说他成了魔鬼,因为两者都是事实,红衣主教一片虔诚,却被女巫给害啦! 至于这个女巫珊多拉年纪轻轻,为什么能给红衣主教下诅咒,那肯定是因为她召唤来的魔鬼本事大,要不然怎么提尔团长一个天骑士,都牺牲在战斗中了呢? 啥,你问一个小丫头怎么能召唤到这么厉害的魔鬼?嘿,那你们可不知道,这个珊多拉看着像个普通女孩,其实是迷失之地的巫师教出来的,就连召唤高等魔鬼的魔晶,也是巫师给她提供的,目的就是在王都打开深渊之门,到时候魔鬼蜂拥而出,整个王都的人都会坠入深渊,连灵魂都会被魔鬼吞噬干净。 不仅如此,这个珊多拉还潜伏在王宫里,给王子和国王都下了诅咒——当然她也没有放过公主,但公主得到主的眷顾,竟然觉醒了圣痕,所以诅咒在她身上没起作用——这就是为什么今年社交季,只见公主出面,而不见王子与国王的缘故。 但是如果没有怀特伯爵,女巫还是能用别的办法害死公主殿下的。但向来对国王忠心耿耿的伯爵,在发现情况有异之后,就带领着自己的骑士去求见国王。 女巫当然是假传国王的命令,不许守卫们放怀特伯爵进来,而她自己则在王宫里吸取王子的生命力——如果被她得手,在吸干王子的生命力之后,她就能变成王子的模样,窃取王位,从而将辉光之国,变成魔鬼之国。 然而忠诚勇猛的怀特伯爵,却硬是带着骑士们冲进了王宫,只是他们去得太晚了,王子已经被女巫吸干了生命力,国王陛下也诅咒发作,怀特伯爵的长子甚至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最终还是没能救下国王。 不过好在公主殿下安然无恙,而国王感怀怀特伯爵的忠诚,又怕公主无人保护,在临终之前决定让公主与怀特伯爵结婚,并且继承自己的王位。 这一连串的消息出来,简直是吓得众人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公主继承王位那没什么可说的,国王总共就两个子嗣,王子没了自然就轮到公主,更不用说公主居然还有圣痕,这可是主的眷顾,就算王子还活着,冲这圣痕也未必没有一争之力。 但是公主跟怀特伯爵结婚,这就太夸张了吧?怀特伯爵跟国王差不多年纪,能当公主的父亲了! 当然年龄这事儿不是问题,大贵族也有娶小妻子的,那些特别夸张的不说,冯特公爵的妻子不就比他小十几岁吗? 但问题是,大家都知道小怀特追求公主的事儿,很显然怀特家当初打的就是这个主意,现在小怀特死了,那怀特伯爵还有别的儿子啊,怎么就,怎么就自己上了呢? 而且,也不是没人怀疑这套说辞的。女巫什么的,大家也没亲眼看见那个珊多拉跟魔鬼联系,更没亲眼看见她给王子和国王下诅咒,倒是怀特伯爵进了王宫,国王和王子就都死了,这个……他们真的是女巫害死的吗? 反正德罗让公爵第一个就跳起来表示质疑了。王子这一死,他的打算就全盘落了空,当然是气急败坏。 要说他跳得并不是毫无道理,那天怀特伯爵带人冲击王宫,宫门口一地血是怎么都藏不住的,也有当时活下来的守卫暗地里说,王宫里头根本没见什么魔鬼,倒是怀特伯爵带的那些骑士,一个个像是魔鬼附体一样,眼珠子都是红的,力大无穷,刀砍在身上都不知道疼痛一般,十分反常。 也有宫里的仆人露出点消息,说小怀特也不是跟魔鬼战斗才死的,他根本就没觉醒神恩,战斗哪里用得着他?他和国王一样,都是被寝宫的神术阵烧死的,只有怀特伯爵,因为神术阵被自己的骑士打破,才从里面逃了出来。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真串起来的话疑点都不少。可是问题是,德罗让公爵现在只有一个空头衔,自身却没实力——怀特伯爵自己就是中级骑士,而且听说在这场战斗中还突破成为了高级骑士,手底下的人也不少;而德罗让公爵一家子里都没出个正式骑士,那条彩虹河里的宝石矿近些年也在渐渐枯竭,光供应一家子奢侈的生活还行,要养骑士可得下血本,他们舍不得。 既然手下没人,再叫唤又有什么用呢?德罗让公爵绞尽脑汁,挑出几家手下有出色骑士的贵族,想拉他们一起摇旗呐喊,可是那几家虽然比他强,但是跟怀特伯爵又不能比,何况就算他们串联起来又能怎么样?真拼上自己的骑士,去跟怀特伯爵硬刚吗? 赢了当然有好处,可要是输了呢? 一群人一块儿谋事,只要里头有一个退缩或是自私的,其余的人也都会跟着学,结果就是一盘沙,走两步就散了。 德罗让公爵费了半天口舌,最后气得鼓鼓的回自己府上,拍着桌子大骂那些人胆小:“都叫怀特家吓破胆了!”然后又埋怨公爵夫人奢侈,花钱花到家里养不起骑士,“要不然,我自己就带人跟他拼了!” 公爵夫人当然不认这个罪名,钱是两个人一起花的,难道就她奢侈吗?但是想想王子妃的位置没了,她难得地没跟丈夫吵起来,而是同仇敌忾地恨上了怀特伯爵,想了一想,倒是冒出一个主意来:“我们不行,可是长云领行啊!” “长云领——”德罗让公爵在长云领手里吃了不少亏了,提起来就不痛快。但是眼前的形势如此,怀特伯爵比长云领还可恶,等于直接断掉了德罗让家的前途。这么一比较,如果能跟长云领联手把怀特伯爵掀下来,那还能得些好处,“那就给长云领送信!” 德罗让公爵能想到长云领,怀特伯爵又怎么会想不到呢?总共辉光之国也没几个天骑士,他怎么可能忘记。现在王宫已经在他的掌握之中,当然就要考虑外头可能有的威胁了。 长云领无疑是头一号敌人,还姓冯特呢。 “消息传出去,长云领肯定要来人。”也就是今年他们没有参加社交季,否则怀特伯爵要对付两个天骑士,可就不好动手了。这样想想,还应该感谢这次的旱灾呢。 但是现在旱情快要过去,已经开始下雨,长云领也能腾出手来了。 “来了就杀。”黑水公爵毫无坐相地靠在椅子上。在宫殿里他收起了那对宽大的骨翼,但长长的尾巴却还拖在地上,额头上的角也肆无忌惮地露着。并不是他不能收起这副形态,而是他不愿意。 怀特伯爵对此睁一眼闭一眼。其实他现在的样子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虽然及时从国王的寝宫里逃了出来,但头发都被燎光,身上脸上也有多处烧伤。王宫里倒是有圣水,但是新生出来的粉红色皮肤跟他原本晒成麦色的皮肤相差甚远,搞得现在他像个拼图一样,脸上手上都是一块一块的。并且圣水不管长头发,现在大部分头皮上都只有新生的发茬,看起来仿佛刚剪了毛的羊,实在是不好看。 但是反正现在不用他露面,怀特伯爵也就顾不上计较自己的脸了:“想杀埃里克·冯特,可就没那么容易了。”那家伙比提尔战斗经验更丰富,而且这次他一定比提尔更有防备。 “那又怎么样?”黑水公爵嗤了一声,“再有防备,除非他见过无尽深渊的黑水。”提尔就没防备吗?他甚至当机立断地扔下同伴自己飞了,但最后怎么样?黑水可不是普通的柴火,飞到半空都没用。 怀特伯爵想想也是:“不过听说他们有人在皇家猎场……” “那儿还离得远着呢,看不清楚。”黑水公爵当时也是关注过的,“倒是他们阻止火势的方法有点意思,可见长云领确实不太一样。”到时候恐怕要动用更多的黑水,免得他们有机会砍那个什么隔离带。 “既然这样,那就让公主下令,让长云领的人到王都来吧。就说骑士团损失太大,让埃里克·冯特来保卫王都。”怀特伯爵下定了决心,乘胜追击把冯特公爵干掉,就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了。 第314节 第385章 夺位之路(一)、不知道那些圣女后悔不后悔 怀特伯爵下定决心的时候, 陆希那里已经收到了皇家猎场寄来的传信鸟。 不得不说,传信鸟虽然贵得要死,但在目前的光明大陆, 还是物有所值, 无可取代的。单看它肚子里裹了那么大一块石头,胖得像只老母鸡一样, 还能飞到长云领, 这钱就花得值了。唉,谁叫现在她连个无线电都搞不出来嘛…… “果然是黑水!”金羽一拿过那块石头就确定了,“这么说,怀特家动用的肯定是黑水军了。就是没想到,一个天骑士也会被这样烧死……” “不是烧死。”陆希把信仔细看了一遍,心里有数了, “应该是被毒烟熏死的。”原油燃烧之后有很多有毒气体, 而且天骑士的飞行高度有限, 那个位置正好热气与烟雾都向上走,提尔简直就是个飞行的吸尘器, 不出事才怪。 “消防知识不是都讲过吗, 火场里要压低身体, 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陆希点点金羽,“没学好啊,回去抄十遍。” 金羽极其不淑女地吐吐舌头:“就是一时没记起来……”其实早就倒背如流, 但因至今实验室还没有起过火,所以说没有付诸实践的知识, 就容易记不起来。 “还是得组织一下消防演习——”陆希沉吟地说, “必须亲身实践一下, 才能记得牢靠, 免得出错。”别的地方不说,像香皂坊和医院学校这些地方,都该演习一下。 金羽干咳一声,试图把跑偏的话题拉回来:“难怪你说黑水不能直接拿来烧,王都城外烧成那个样子,也不知道有多污染空气。” 黑水,现在长云领也正在研究。海因里希借着在黑水沼泽推行蘑菇种植技术的机会,运了不少回来,先在实验室里少量分馏,成功之后就开始建蒸馏塔。之前研究出蒸汽机的那几个人,听她说汽油烧起来劲儿更大,能够把蒸汽机的个头缩小到装在马车上,到时候不需要马就能跑,简直个个都摩拳擦掌,恨不得废寝忘食立刻就造出来。 说起来这个原油分馏陆希也只知道原理而已,好在光明大陆还有魔法,既然有了当然不能浪费,魔法加物理一起上,虽然何塞不在,少了一个调控温度的高手,但现在面具也还能用。 是的,面具现在已经是石油化工厂那边的员工了。他虽然当时受伤不轻,但大魔鬼的恢复力强,来到长云领之后好吃好喝,甚至都没用什么药就渐渐痊愈了。 他的身份其实很尴尬。陆希和妮娜关系亲密,看他可是碍眼得很,尤其是他跟妮娜有血契牵绊,看着关系紧密,其实这正是最招陆希忌讳的。 面具自己心里也清楚,所以养伤的时候陆希把他安排到医院里去,离着妮娜远远的,他一句话都没说过,老老实实在医院住了几天,然后就对海因里希表达了一下他伤好了,想找份工作的意思。 海因里希当然不会让他闲着,直接就把他带去了石油化工厂。说是叫厂,其实刚刚起步,地方偏僻,设施简陋,就是在城外随便搭了个棚子而已。因为黑水易燃且有毒,所以开始这段时间陆希都打算少用普通人,面具才捡到了这么一个工作机会。 化工厂现在用的都是无尽深渊的魔族,面具在里面倒是并不显眼。而且他吃住都在城外,也就没机会再见妮娜,陆希这才觉得省心了。 用魔族的好处就是可以不那么谨小慎微,现在蒸馏塔已经建了起来,有成品汽油和柴油出现,就是产量还不够大。但等流程固定下来,扩大蒸馏塔的规模,产量自然就会上去。 现在限制产量的其实不是设备,而是操作人员的知识水平。这些从深渊过来的魔族九成九都是文盲,海因里希给他们讲课经常讲得暴跳如雷,有时候还要上手揍人。陆希都觉得,他幸亏是给魔族当老师,要是换了陆希那个世界,怕不三天就得给投诉到下课。 但是高压手段确实是有用的,现在化工厂的魔族们都把一本《安全操作手册》倒背如流,什么汽油柴油沥青,常压减压分馏,甭管理不理解,反正统统都记下来了。 不过尽管有操作手册,最初也是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比如蒸馏塔密封不好,一次泄漏就搞得到处是黑油,还险些起火,幸好被面具给压下去了。 陆希提到化工厂,金羽也想起了面具,继而又想到了审判所,不禁说道:“听说苦修院接手双塔之后,剩下那些圣女都被送到苦修院去了。” 这个消息也是从西边迁过来的商人带来的。不得不说这些商人在打听消息上确实有一手,索肯接手双塔之后,除了下葬列文,黄金领就再没听见什么风声,偏偏他们还能从苦修院那边打听来消息。 圣女们被送进苦修院,日子恐怕还不如之前在双塔,至少双塔虽然拘着她们不得自由,但日常供应还不错。而苦修院——听听名字就知道生活水平如何了。 陆希怀疑索肯这么干,是因为被妮娜她们的反抗吓怕了,怕剩下的圣女也有逃跑的心思,所以干脆送进苦修院,严格看管起来。 但是这样一来,那些守夜人是肯定会有意见的吧?不说有些守夜人把圣女看做是自己的女人,即使没有这一层关系的,恐怕也不会愿意与自己性命牵系在一起的人,被送到远远的地方,连看都看不到。 说句难听的,苦修院什么时候想除掉他们了,只需要把圈在自己手里的圣女一杀,他们就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列文能办起审判所来,是他对于守夜人确实有一份信任,但现在苦修院的态度跟列文截然不同,金羽忍不住说了一句:“也不知道留下来的那些圣女会不会后悔。” “不管她们后不后悔,这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陆希淡淡地说,“以前是要掀双塔,现在看来,是得掀苦修院了。” 这句话如果在外头说出来,简直堪称惊世骇俗了。金羽目光闪动,没有立刻说话。她又不是傻子,虽然陆希没有明说过什么,但从她连续拿下晚风岭和海风郡就能看出来,她的目标可不是只做一个长云领领主。 “不知道现在王都是个什么情况,传信鸟还是慢了一些。”陆希若无其事地把信折起来,“连黑水公爵都出动,怀特伯爵看来是要动手逼宫了。” “他真的会杀了国王和王子?”虽然已经很久不做贵族了,但有些思想也不是能一下子全部剥离的,金羽还有那么点儿难以置信,毕竟贵族忠于国王的思想根深蒂固,也是光明大陆社会秩序的基石,若是贵族能够造国王的反,那么他们又用什么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呢? 陆希笑了笑:“也不算造反啊,他们应该会扶持一位女王,然后通过联姻把权力换到自己手里。”等到了下一代,辉光之国还姓啥就不好说了。 “如果是公主继位的话……”金羽看了看陆希,欲言又止。 “公主继位,就等于怀特掌权,当然不能让他成功了。”陆希轻描淡写地说。 金羽嘴唇动了动——公主继位可不等于怀特掌权啊,只有公主跟小怀特结婚,才算是怀特家掌权,陆希这种说法,有一点偷换概念。 但是——与其公主继位,当然不如眼前这位做女王更合适,不仅对整个王国有好处,也符合他们这些跟随者的利益。 “那——”金羽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另换了一句,“我们现在怎么办?” “不能让小怀特跟公主结婚。”陆希叹了口气。朱丽亚公主做不了合格的女王,但她也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 “但是我们怎么插手呢?”金羽皱起眉头,“何塞他们还没有成功,我们人手怕是不足,毕竟对方还有黑水军……” 千岛之国那边,何塞确实还没有动手。其原因稍微有点让人哭笑不得,是因为千岛之国靠海吃海,所以虽然新种的水稻绝收了,但平民还能从海里捞点鱼虾藻贝之类充饥,所以到现在还没开始闹饥荒。 倒是有不少跟着种水稻的贵族意见很大,但他们的目的是想从新国王和教会那里讨到赔偿,而不是推翻新国王。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会太久,因为冬天就快到了,千岛之国的冬季有风暴,鱼虾都会沉到深水中去,平民的小船很快就会捕不到鱼虾,只能靠礁石上的贝类充饥了。 但是饥饿的人一多,光靠一些贝壳怎么填得饱肚子,那个时候才是新国王和教会头痛的时候。 那位伯纳尔红衣主教倒是预见了情况不妙,还想向布迪公国调运一些粮食,然而布迪公国今年的情况更加糟糕,往年大量徊游入内陆的鱼群里出现了变异种,甚至占据了许多河道,别说浇地,就连平民的饮水都成问题。 据说那些变异种的鱼习性似乎也发生了改变,产卵之后仍旧在河流中徘徊不去,搞得布迪大公只能派出骑士去河边杀鱼,但是骑士少而河流多,一时哪里杀得干净呢? 这种情况下,伯纳尔红衣主教自然是没有调到什么粮食,所以平民的动乱早晚会来,已然是不可避免的了。 但是这样一来,何塞得紧盯着千岛之国,可没时间回来给陆希帮忙。虽然长云领有冯特公爵这位天骑士,但对方也有一个魔鬼公爵,这样算起来,长云领并不占优呢。 “黑水军嘛——”陆希笑了一下,“怀特伯爵到时候就未必指望得上他们了。现在的问题倒是,我们能不能顺利地进入王都,假如怀特伯爵关闭王都大门,我们硬攻的话,那对城里的平民会是很大的伤害。” 第386章 夺位之路(二)、要见她的其实不是穆特,而是这个人吧 不过陆希也没有想到, 她在这里考虑用什么理由进入王都,怀特伯爵那边已经以公主的名义下了命令,让长云领去剿灭魔鬼, 保卫王都了。 “人家也在算计我们啊——”陆希感叹地说。果然谁都不是傻子, 怀特伯爵也知道长云领是他最大的威胁了。 冯特公爵仍在海风郡坐镇,所以现在陆希身边这些人, 都可以算是她的心腹, 说起话来也就没什么忌讳了:“说什么剿灭魔鬼,这是打算再来一出火烧山林呢。” 三烧两烧的,也不知道王都外面还有多少树林可烧。今年本来就干旱,这些人只管点火不管灭火,要是把皇家猎场也烧光了,王都就真成一片光秃秃。没了树木挡风拦沙保持水土, 明年王都的气候怕不要更糟糕。 而且现在天气已经开始冷下来了, 今年根本没有收成, 到了冬天王城里的平民怎么过,怀特伯爵想过了吗? “他们怎么会管那个呢。”金羽是公爵家小姐出身, 当初她在德罗让领的时候, 也从来没关心过治下的领民冬天怎么过, 还是逃亡出来之后,自己也成了平民,才关心起这些问题, “而且怀特伯爵,现在恐怕只想着怎么跟公主结婚吧?” 说起来小怀特的死出人意料, 但更让人想不到的就是怀特伯爵居然打算自己跟公主结婚了。连伦吉尔都忍不住说:“他可真好意思, 他的年纪跟国王一样的吧?” 这事儿陆希一时都没想明白, 还是妮娜猜到了:“他会不会知道公主有圣痕?”她已经离开王都好几个月, 公主的病或许又反复了。 “很有可能!”陆希一直没往这方面想,是因为她知道朱丽亚公主那是病,根本不是什么吉兆,但怀特伯爵不知道啊,所以还真有可能是为了能生一个血脉更好的后代,毕竟他的几个儿子都还不如他,跟公主结婚都是在浪费圣痕的血脉。 尤兰对于公主结不结婚并不关心,她关心的是怀特伯爵打算怎么下手,以及长云领这边怎么办。 “想要再次烧山的话,就只能在皇家猎场了。”陆希看着铺在桌子上的王都地图。在皇家猎场“挖水渠”的那些人,除了种地之外也没闲着,城外的地方他们跑了个遍,王都外城的地形,也从那些流浪汉的嘴里一点点拼凑起来,再加上伯顿管家对内城的回忆,现在桌子上的地图已经十分详尽,甚至还包括了内城墙上哪里有个狗洞可以钻进去。 至于皇家猎场那一带的地形,更是已经被摸得清清楚楚,甚至哪里可以做为狙击点都标注出来了,丹尼尔看着图,已经在设想该怎么安排狙击手了——大魔鬼以下,他都有信心一枪毙命。 “没有那么多大魔鬼。”海因里希跟着灰塔可不是白折腾的,“黑水领地除了黑水公爵,总共两个大魔鬼,黑水公爵带着一个去了光明大陆,另外一个在领地坐镇。”他把黑水军的大略统计数据列出来,“目前王都那些,也就跟我们旗鼓相当,打起狙击来还是我们占优。”毕竟远程攻击这一点上,长云领根本不是其它领地可比的。 当然,黑水军也有自己的优势,就是人人都能用魔法,而陆希这边,则是普通人居多。 “我和尤兰可以随军。”妮娜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有受伤的人,我们可以及时治疗,而且圣光也能抵抗魔力。” 伦吉尔不禁有些扼腕:“可惜野战炮运输不便,那个掷弹筒用的炮弹现在又还不稳定,没法投入使用,否则还怕什么黑水军,先给他们一排炮弹过去尝尝滋味。” 陆希倒是忽然间灵光一闪:“炮弹不稳定,可以先上□□。”那么多伪火果里提炼出来的辣椒面儿,一时半时都卖不完,也可以先派上用场嘛。 几个人看了半天图纸,定下了一个大概的作战计划。 说实在的,这个作战计划倘若放到陆希的世界里恐怕是简陋得能让人笑出来,但在光明大陆,黑水军能够想到先浇下黑水再用硫磺气味引提尔等人进入圈套,这就算是极好的计策了,而提尔一行人更是因为黑水没有魔力波动,所以毫无所觉地一头扎进陷阱,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这与光明大陆一味使用神术和魔力有关,战争基本上没有普通人啥事儿,都是双方骑士对冲硬刚,谁的力量更强谁就获胜,什么兵法策略之类的基本不考虑,靠的就是“神的眷顾”。既然靠的是神,那“人”的因素自然就被大大削弱了。 魔族倒是不靠神,但靠的也是个人的武力,看上次追到霉菌沼泽的那些黑水军就能看得出来,全靠领队现场指挥,对于突发事件则是没有半点准备与配合,其实也是一盘散沙的干法。 反倒是长云领这里,这两年跟魔兽对抗都是普通人上阵居多,第一军现在已经有了一千人,他们对抗过魔兽,甚至还去狙击过耀狮骑士团的骑士,身经百战还说不上,但听从命令临战不怯却是没有问题。 而且因为都是普通人,在日常训练中就加入了对应的训练,大部分是陆希套用了自己世界的规则,小部分则是根据光明大陆的战斗特点拟定,时不时的还做个小规模演习什么的,早已经习惯了按计划行事。 计划拟定,一群人就分头去安排自己的工作。妮娜和尤兰去组织救护队;伦吉尔和金羽跑去试验□□;丹尼尔这次身负重任,拿着地图去找狙击班讨论狙击地点,只剩下了海因里希没有走。 俩人把门一关,开始谈起最秘密的内容来:“幽影领地那边同意了吗?” 海因里希的表情有点古怪:“穆特领主倒没有拒绝,但是他说,还想见见你。” “见我?”陆希疑惑,“他是要提什么条件?” 这是她和海因里希的秘密计划,打算趁这个机会煽动黑水沼泽闹起来,给黑水公爵来一个后院起火。如此一来,黑水公爵倘若把重心放在埋伏长云领这边,海因里希就干掉他黑水沼泽的人;如果黑水公爵顾着自己的领地,那陆希就可以把他派到光明大陆上的黑水军全部吃掉。 总之,必须借这个机会狠狠打击一下黑水公爵,最好是能直接把他干掉,然后由海因里希接手黑水沼泽。 但是霉菌沼泽毕竟建立的时间太短,接收的又大部分是老弱病残,还没有实力跟黑水军硬刚,所以陆希决定拉上幽影领地,作为交换,他们会向幽影领地提供红薯与马铃薯种,这样幽影领地利用那块空间碎片的粮食产出会大大提高,也能养活更多的人。 “他们该不会现在就想来光明大陆吧?”虽然陆希最终的目的是希望魔族也能够被承认为“人”,得到返回光明大陆的机会,但她可没打算现在就敞开长云领的“门”。 “穆特说要见面跟你谈。”海因里希皱着眉头,“我是觉得他的态度很奇怪,我很怀疑,幽影领地跟黑水领地是不是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陆希吓了一跳,“不会吧?”万一人家两边真有关系,她现在找幽影领地来共同对付黑水公爵,岂不是打草惊蛇——不,干脆就是自投罗网啊! 海因里希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当然是事先打听过的,幽影领地从来都是自己过日子,没听说过跟谁有什么关系。而黑水公爵一向不安分,得罪的人不少,不过他很会挑人下手,就像上次直接灭掉红炎领一样,虽然有人因此看不惯他,但没有直接冲突就不好出手。而且黑水公爵一直缩在黑水沼泽,那地方环境太恶劣,哪怕打下来都没有什么好处,所以他虽然上蹿下跳,却也一直平平安安过到如今。 这种四处惹是生非的人,就没听说过他还有什么交好的领地,所以海因里希才会提议向幽影领地借兵。但是他总觉得,在他提出这件事的时候,穆特的反应似乎是有点“为难”,仿佛黑水公爵对他们还有什么用似的。 “那就见吧。”陆希沉吟了一下,“如果他们真的跟黑水公爵有交情,那倒也是一件好事,如果不必跟黑水公爵战斗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我们拿下怀特岂不也就更容易了吗?” 见面的地方,当然还是在稷丘。 但是这次穆特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了两个手下,其中一个是海因里希见过的,另一个身材瘦削,头上没有角,只在身后拖了一条尾巴,脸上却戴了个面具。 穆特没有介绍自己这两个手下,倒是海因里希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一会儿,悄悄拖过陆希的手,在她手心里写了几个字:尾巴是假的。 尾巴是假的?陆希用眼角余光瞄了一下,发现那条尾巴虽然看起来是条货真价实的马尾巴,可是一直垂在那人的袍子底下没有动。 一条长在活人身上的尾巴是不可能一直不动的。因为尾巴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只要它是活的,就总会动一动——就像穆特另外那个手下,背后垂着一条豹尾,那尾梢就会时不时地卷翘一下,这是本能。 头上没有角,却搞了一条假尾巴,这个戴面具的应该不是魔族,而是一个人类。所以穆特说是要见她,其实真正想见她的,是这个人吧? 第387章 夺位之路(三)、这个面具人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穆特领主说要见我, 是有什么需要吗?”陆希先开口,并且大大方方地打量了一下穆特这两个手下,并且仔细关注了一下戴面具的那个。 只是这个人的面具戴得十分周密, 把整张脸都盖得严严实实, 只露出一双眼睛,再怎么看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第315节 穆特先看了看稷丘的田地:“这就是马铃薯和红薯?” 夏国覆灭的时候, 还没有种植马铃薯, 红薯倒是有的,但这么多年过去,穆特这些人也是根本就不认得这种作物了。 “对。”陆希很热心地给他们指点一下,“这是马铃薯,这种是红薯。稷丘的气候不错,一年可以种两茬。但是马铃薯不宜连作, 红薯虽然可以, 但施肥一定要跟得上。” 这是秋薯, 生长期短,到了这个时候也快可以收获了, 于是陆希分别刨了一棵给穆特看, 植株下面挂着的累累块根个头小一点, 但因为密植,所以整块田地的产量仍旧不少,如果再跟小麦或水稻比一比, 就更显得惊人了。 穆特对于种植有着血脉中的热切,一看两种薯的产量, 立刻什么都顾不上了, 从春种到秋种, 从起垄到施肥统统问个遍, 直到他身后戴面具的那个人咳嗽了两声,他才仿佛忽然想起什么来,恋恋不舍地放下手里的马铃薯,重新谈起进攻黑水沼泽的事来。 “黑水公爵参与了王都的动乱。”陆希假装没注意到面具人的咳嗽,开门见山地说,“海因里希应该已经跟穆特领主说过这件事了。现在王都命令我们去‘消灭魔鬼’,就是让黑水军来对付我们长云领。如果他们的计划得逞,长云领不复存在,对幽影领地的影响会怎么样,穆特领主应该也清楚。我们现在的目的,就是牵制黑水军,不要给长云领造成麻烦。” 穆特放下马铃薯之后,褪去了对土地的热情,倒是露出了几分魔鬼领主的精干与锋利:“女公爵的目的,只是牵扯,而不是消灭吗?” “如果黑水军不妨碍我们,我们也不愿意为此损耗兵力。”陆希淡淡地说,“能省下力气对付王都的叛乱者,我们求之不得。” 她的意思很明白,如果幽影领地真跟黑水沼泽有什么交情,那就阻拦黑水公爵为怀特效力,双方自然就不必起冲突了。 但是穆特却没有提黑水公爵,反而问道:“女公爵平定了王都的叛乱,又打算怎么办呢?我们听说,王室只剩下了一位公主,女公爵是打算奉那位公主继位吗?” 陆希笑了一笑:“我也姓冯特。” 这话虽不是明确回答,但意思却再清楚不过了,穆特沉默了一下,却问道:“女公爵认为自己姓冯特,不姓周吗?” 穆特说起夏国的语言来已经很不熟练,甚至连他自己的神农血脉都能说成森农,可是说到这个“周”字,发音却十分的清晰,甚至说得上字正腔圆了。 夏国王室就姓周。穆特这句话问的也是很有水平。 对于夏国,陆希有特殊的情感牵绊,但是她没法向穆特解释,而且她能肯定,她所想的,恐怕不是穆特所想要的。 所以她也沉默了一会儿,才问穆特:“穆特领主觉得,一个姓周的人,应该怎么做?等我登上了王位之后,就宣布我不姓冯特而姓周,辉光之国改名为夏?” 这倒是问得穆特无话可说。这么干纯纯是傻子,这王位能坐稳了才怪。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穆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后的面具人。其实对他来说,能让无尽深渊生活着的族人提高生活水平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在光明大陆有一席之地那就更好,但是…… “女公爵没有想过复国吗?”面具人终于开口了。 “怎么复呢?”陆希反问,“就像我刚才说的,把辉光之国改名为夏?还是放弃辉光之国,带着所有的人返回迷失之地?” 面具人却并不像穆特那么好对付:“重要的不在于女公爵现在怎么作,而在于女公爵究竟有没有想过复国。” 这话说得倒是一针见血,陆希确实没有想过复国,因为在她看来,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国,或者说,复国这件事其实不需要她去做,而她剩下的八年时间,也确实不够为夏复国。 但是现在这话可不能说出来,否则幽影领地这些人恐怕就不会出力了。陆希沉吟了一下,问道:“有没有想过,这种事如何证明呢?提高魔族的生活水平,揭穿教会的谎言,说出当年夏国覆灭的真相,让有双黑血脉的人不再遭到歧视,这算不算证明?” 这次轮到面具人沉默了。陆希说的这些当然都是好的,但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看样子你觉得不算。”陆希笑了一下,“在你看来,只有明确地表示我是夏国后裔,我要重立夏国,只有打出这个旗号,才算有复国之心。即使这样做会让夏国后裔的生存环境更为危险,也在所不惜,对吧?” 她伸手指了指穆特:“你问我有没有复国之心,我倒想问问你,在你眼里,除了幽影领地这些人之外,还有哪些人算是夏国人?” 这个问题说出来,连穆特都愣了一下。哪些人算是夏国人?在他们心里,当然自己这些人都是夏国人,而当初因为夏国覆灭而流落在外的那些夏国人也是自己人,可是夏国覆灭多年,当初那些逃出去的人早已老死,子孙都有几代了。 逃出去的夏国人比起夏国当初的人口来说不过十之二三,散布到光明大陆上那就更显得少了,而且因为被教会判定为“堕落血脉”,这些人也就坠入了社会最底层,便有嫁娶,也都是与同样地位低下的人结合。就像露西的生母芭芭拉,直接就是安娜夫人的陪嫁女奴,能爬上冯特公爵的床那都是特殊情况,最普通的是嫁给别的奴隶,然后继续生小奴隶。 就算芭芭拉生下了露西,露西还不是给送去了农庄上。要不是她阴差阳错跟海因里希签订了契约,现在最好的情况也不过就是在黑莓镇的贫民区讨生活罢了。 幽影领地这些人其实是比较特殊的,因为他们到现在还是“纯粹”的夏国人。当初三长老救了不少人,所以能够内部通婚,但那些四散在外的夏国人又怎么能做到呢?所以现在光明大陆上的双黑,其实绝大部分都像陆希和莉莉丝一样是混血,甚至有些人混得夏国血脉都只剩下一丝丝了,连头发和眼睛的颜色都不再黑得那么纯正,而是变成了黑褐色。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被认为是堕落血脉。 “这样的人,你认为他们是夏国人吗?” 面具人有些答不出话来。事实上,他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当他谈到复国的时候,他意识之中的“自己人”,其实只包括他所知道的那一部分“纯粹的夏国后裔”,在他看来,穆特他们虽然变成了魔族,但因为觉醒的是夏国的异兽血脉,当然就是夏国人,但那些血统已经不纯的,甚至已经不认为自己是夏国人的双黑者,他其实是把他们排斥在外的。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他复了国,夏国又能有多少人,夏国的领土又能有多大? 幽影领地即使在无尽深渊也并不大,所有的魔族加起来不过几千人。再加上光明大陆上跟他有所联系的人,能有一万人吗? “但这总是开始。”面具人终于还是有些沙哑地回答,“复国之后,还认为自己是夏国后裔的,自然会归来。” “怎么归来?”陆希叹了口气,“夏国立国何处?这些还认为自己是夏国后裔的人要怎么过去,用两条腿走吗?”光明大陆的交通是个什么情况,除了组织起来的商人车队,零散的平民有几个敢走远路的? 就说现在从各地逃荒到长云领的人吧,要不是长云领派出了人暗中接应带领,离得稍微远点的地方的人,就根本别想到达目的地。更不用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不少人倒在了路上…… “怀特向黑水公爵许诺,会给他分封一块领地。”面具人盯着陆希,“女公爵继承王位之后,能给我们一块封地吗?” 陆希暗中叹了口气。上次她用“复国难,推倒教会易”,把穆特给忽悠了过去,但这个戴着面具的人显然比穆特更为执着于复国,这个问题看来是无法躲避了。 但她并不想分封什么领地。分封就是创造了新的贵族阶级,那跟她的想法背道而驰。而且这个面具人所说的复国,显然是要重推帝制,并且他所要推出的那位“夏帝”绝对不是她。这就等于是一国双帝,或者国中之国,她费劲巴力的,难道是为了这个吗? 这个面具人究竟是什么人呢?陆希微微眯起了眼睛。 海因里希对穆特透露过她是夏国公主后裔,现在穆特在谈话中似乎是接受了她的身份,但如果按照莉莉丝所说,她是夏国皇族的唯一后代,那么复国就应该是她的责任,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继承王位之后,将夏国人的后代都召集到辉光之国来,这样即使名义上还叫“辉光之国”,其实也就是“夏国”了。 但是面具人现在却要求一块封地,这就等于是他们自己想办法复国,而把她排除在外了。也就是说,面具人认为她并不是公主的后代?但他们凭什么做出这个判断的呢? 是他们手里有什么证据?又或者——他们当中才有人是公主的后代,一旦复国,他们就会推举这个人上位,当然也就不需要陆希了。 应该就是这样,否则为什么他们一直称呼她为女公爵,态度也与莉莉丝完全不同——假如这些人对夏国王室一片忠心,那么也应该对王室后裔尊崇备至,仿佛见到了主人一样才对啊。 所以这个面具人,究竟是什么身份? “公爵大人?”没有得到陆希的回答,面具人又问了一遍,“我们能有一块封地吗?” “要一块封地容易,但之后呢?”陆希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把所有的夏国后裔圈进封地?如果这样,就等于把自己划成了异类,等于告诉所有的人,双黑血脉跟其他人不一样。这是你们想要的吗?” “本来就不一样!”面具人忽然激动起来,“夏国跟他们本来就不一样!如果不是十字军欺骗王室,夏国怎么会覆灭!夏国的大巫远胜他们的什么神官骑士,教会算什么,不过是一群小人!那些信徒更不必说,愚民而已!” 陆希静静听着他爆发了几分钟,然后说道:“可是如果夏国的大巫们也像你这么想,当初就不会牺牲自己也要逆转阵法了。他们想要拯救这个世界,也拯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在他们看来,人和人,都是一样的。”而且,他们还想要避免另一个世界的灭亡,也许在那个时候他们没有意识到什么平等啊之类的观念,但在他们心里,其实是真正觉得所有人的生命都可贵的。 面具人呵地冷笑了一声:“你怎么知道大巫们是怎么想的?” 陆希想了一下,决定说个谎:“我从玉玺里感觉到的。”事实上是因为她有光球,所以了解得更多。在夏国的幸存者那里,可能只会认为十字军设下的法阵是要掠夺大巫们的力量,打开通往异世界的通道,但并不知道打开通道之后的结果,会是这个世界的崩坍。反而是那位死在稷丘的董史官,可能因为身份特殊,知道卜筮的结果是通道打开会引发整个光明大陆的灾难,所以才在记录之中说“不忘王室之德”。 然而她不能提光球,所以只好拿玉玺来当挡箭牌了。 “玉玺?”面具人跟穆特同时惊呼了一声,“玉玺在哪里!” “当时我没法把玉玺带走。”陆希面不改色地说着瞎话,“它被藏在海格勋爵府上,后来海格死了,玉玺也下落不明。” “也许是教会——”面具人脱口而出,说了半句又猛然停住,“女公爵从前没有说过,你有玉玺。” “因为我其实没有,只是见过而已。”陆希一摊手,“说了有什么用?并且现在重要的也不是玉玺——” “玉玺怎么会不重要!”面具人激动反驳,“那是夏国王室的象征!” “夏国后裔要的不是象征,而是不受歧视。”陆希平静地反驳,“我要的是所有人都知道,双黑不是堕落,魔族不是邪恶,我们都是人,都是一样的人。” 面具人喉咙里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声音,似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陆希望了他一眼,又转头看向穆特领主:“穆特领主是想通过黑水公爵,谋求一块光明大陆上的立足之地吧?”说到现在,她也明白为什么穆特没有立刻答应向黑水沼泽出手了。黑水公爵得到领地之后,能把黑水军带上来,自然也就能把别的魔族带上来,他的封地就会成为魔族进入光明大陆的一块跳板。 再想得黑心一点,幽影领地说不定还想等黑水公爵拿到领地之后,直接把人干掉,然后接掌领地呢。果然这些人,没一个简单的。 “一块封地能有多大?”陆希注视着穆特领主,“你们是想要从一个小圈子进入另一个小圈子,还是希望有一天整块光明大陆,都能让你们自由行走?” 第388章 夺位之路(四)、当取而代之…… 离开霉菌沼泽已经很远, 面具人才抬手摘下了自己的面具,露出于格的脸。 “殿下,那玉玺——”穆特这会儿才从沉思中惊醒, 但不知为什么, 他没有提自己刚才正在思索的事情,却下意识地先抛出了玉玺的问题, 似乎是想掩饰自己的失态, “玉玺会是真的吗?” “很有可能。”于格面色阴沉,但不得不承认,陆希所描述的那些资料,包括草药和别的什么,都是真的——嗯,不说别的, 麻草的叶子有何效用, 他还不知道吗?甚至他在给怀特伯爵的炼金药水之中, 除了阿芙蓉花的果实之外,也还用了一些麻草呢。 而这些东西, 若不是真正夏国王室之后, 是不可能知道的, 普通夏国百姓只知道麻草可用来纺线织衣,却不知晓那麻叶自有妙用。 既然这些资料是真的,那么玉玺九成也是真的, 毕竟当初玉玺是被另一名侍卫带走,而那名侍卫也确实如陆希所说, 正是姓安。 “那她真的是——”穆特迟疑着说。 “断不可能!”于格猛地提高了声音, “公主并无其他子嗣!而且, 若真是夏国王室之后, 为何她没有半点复国之意?依我看,她对我夏国后裔,甚至并无另眼相看之意。” 有些事情实在是骗不了人的,尽管陆希尽力阐述了“大家都是人,大家都平等”的一个大同世界,但除非她打算撒谎欺骗穆特,否则就无法掩盖她并不打算复国,也不打算让穆特等人拥有一块独立领地的事实。 于格生来就擅长揣度人心,否则也不能以现在的水平钻营到了教皇身边,所以他听得出来,陆希对于夏国,并没有他们这些人那种对于故国的感情——不是说没有感情,而是对她来说,平民、魔族、夏国后裔,都是一样的,她希望他们都能摆脱现在的困境,但她并没有打算把夏国后裔单独提出来,并且格外重视的意思。 这一点,穆特也有同感。但是他得承认,陆希所说的“大同世界”是让他心动的。这也可能因为他已经是魔族了,所以不得不考虑一下,即使现在复国,那些未曾魔化的同胞,还会把他们这些魔族当做同胞,毫无芥蒂地接受吗? 而且,复国确实相当于立起了一个靶子,很有可能是要与光明大陆上其它国家势成水火,毕竟当初的十字军,其成员就来自如今的各国。 刚才穆特就是在思索这些事情而出了神,但他却不好在于格面前说出来。这位女公爵是真王族还是假王族还不好说,但于格却是可以确认的公主后裔,是他们这些夏国遗者不折不扣的君主。 所以他用玉玺话题掩饰了自己的走神,现在也只是问道:“那我们——您刚才已经答应了进攻黑水沼泽……” 于格默然片刻,叹息了一声:“无论她为何假冒,但目前来说,她的胜算最高。她姓冯特,这确是一大优势。且她又是夏国后裔无误,相比之下,她比怀特更为可信。至少,即使不能复国,她所说的揭穿教会谎言,重还夏国清白,也是好的……” 而怀特,他们还需要用他勾结魔鬼这个把柄去要挟才行,甚至要一块立足之地,还要通过黑水公爵——这样弯弯绕绕的,还要防着怀特反水,倒不如与女公爵合作更为妥当,至少勾结魔鬼可以洗白,但女公爵的黑头发和黑眼睛,却是无论如何都换不了颜色的。 于格当然不愿意见到有人假冒王室后裔,甚至以王室后裔的名头去召集夏国后人,这置他这个真正的公主血脉于何地? 然而形势比人强,他还在教皇身边曲意奉承,只能挑动教会内乱,这位女公爵却已经有了占据一个王国的能力与机会,难道他要为了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心,让穆特等人失去回到光明大陆的机会吗?这些人,可是一直奉他为主,并且在无尽深渊竭力召集和保护同胞已久,他们本该得到最多的。 于格心里像被扎了根刺一样,但此时此刻,他也只能低头。 “殿下——”穆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于格摆了摆手:“这也不算什么。”他从见习的小牧师开始往上爬的时候,还不是一直低着头的吗? “只是——她身边那个海因里希是什么人?” “海因里希——”穆特当然也是打听过的,“百余年前,红塔曾组织过一次起义,想要重返光明大陆,只是被教会联手各国,一起压制了下来。” 战场就在那最大的一处固定门,当时魔族甚至已经冲破了“门”,但最终还是败了。后来教会就在那里建立了圣城,并且在门上建起了光辉大教堂,彻底地将这处战场镇压住了。而其余的几处固定门太小,又或者空间不够稳定,都不适于组织军队强攻。 当然,那次的大战之后,魔族的心气也被磨没了,即使现在再有这么一扇门出现,恐怕红塔也没有那种号召力了。 “海因里希是暗星龙血脉,他应该是红塔长老布克的后裔。那位布克长老就是少见的暗星龙血脉,但是在他战死之后,他的子嗣血脉都不强,没有资格继续留在红塔,所以有关他们的情况也就没人知道了。我也只是根据海因里希的血脉,才推断他可能是布克长老的后裔。”毕竟暗星龙这个血脉太少见了,而能晋级到大魔鬼的,这些年也只有海因里希一个了。 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幽影领地地位特殊,能够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消息,否则放到一些低等魔族身上,他们连暗星龙这个血脉都没听说过,更别说还追根溯源地找出海因里希的身世了。 “这个人——显然是女公爵的亲信。”于格沉吟着,“有他在,我们很难再进一步……”如果自己不能做主,那么就要影响那个能做主的人,但现在显然,最能影响女公爵的人不是他们。 穆特思索了一下:“我们也可以派人随侍女公爵左右……” 于格笑了一下:“恐怕太晚了。”他向来善于察颜观色,那位女公爵和海因里希的关系,可不是什么随侍左右那么简单。不说别的,他居然能拿着女公爵提供的技术,在无尽深渊为自己建立领地,这是什么关系?是随便哪个下属都能做到的吗? 何况先来后到,就算他们现在派个人去,有海因里希挡在前头,也轮不到他。 穆特愣了一下:“殿下的意思是——” 于格垂下眼睛:“照你的说法,如果他是红塔长老的后代,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掀翻教会。”穆特不假思索地说,“为长辈报仇。” 他说到这里就明白了于格的意思。海因里希的重点是对付教会,而绝不会是为夏国昭雪,更不会关心夏国是否复国。相反的,如果女公爵也无意复国,那么他肯定是支持女公爵的。所以他在女公爵身边,对于夏国没有任何好处。 第316节 “若是我们能取而代之,”于格垂着眼睛缓缓地说,“那才对我们有利。”自古君王身边,谁是近臣,谁便最能影响君王的决策。他们现在的命运都握在那位女公爵手里,那么在她身边一定要有夏国后裔为近臣,才会对夏国有利。 穆特张了张嘴,犹豫片刻才有些艰难地说:“但海因里希正借灰塔之力推行技术,不但惠泽所有魔族,而且还在搜索我们夏国的空间碎片……” “这件事我们也能做。”于格淡淡地说,“这些技术不也是女公爵的吗?” “但——”穆特想说一句话,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夏国的典籍还留存下来的已经很少了,他虽然觉得仿佛曾经听说过一句话正合适现在的情景,却又记不起来。 于格看出了他的为难与挣扎,于是叹了口气:“成大事,不拘小节。为了夏国,我们必须这样。否则,按照女公爵的设想,天下大同,以后还会有夏国存在吗?” 穆特说不出话来。他觉得女公爵所描述的大同世界很好,可是确实如于格所说,那个大同世界,没有建立夏国的必要。 于格缓缓地说:“我并不是让你直接对那个海因里希下手,只是要对付黑水军容易,对付黑水公爵却难。你虽然成为了领主,但战斗并不是你的强项,真对上黑水公爵,你有把握吗?” 穆特没把握。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血脉不擅长战斗,也没打算真跟黑水公爵硬刚,毕竟女公爵的计划,只是让黑水公爵两头都顾不上…… “两端皆失?”于格笑了一下,“可黑水公爵总会在其中一端,谁碰上他,便是一场硬仗。按理说,长云领有一位天骑士,该由他去对付黑水公爵才对。可是女公爵,也并没有这么做啊。” 穆特无法反驳。因为按照陆希的计划,并不能确定黑水公爵是会留在光明大陆,还是返回自己的领地。如果想得阴暗一点,倒也很难说她是不是在保存自己的力量,却来消耗幽影领地的实力。 “她要黑水沼泽不是吗?”于格抬头望向远处。无尽深渊的天空总是那么灰蒙蒙的,让他感觉压抑,“她要让海因里希做黑水沼泽的领主,那他就得拿出本事来,若不能亲自挑战黑水公爵,又怎么能服众呢……” 第389章 夺位之路(五)、我愿为公爵大人赴汤蹈火,矢志不渝 于格和穆特在商议的时候, 陆希跟海因里希已经离开霉菌沼泽返回了城堡,也在讨论面具人的身份。 “其实我觉得我并不是什么公主后裔。”也只有跟海因里希,陆希才能畅所欲言了, “莉莉丝的父亲当初只看到了一根冰蚕丝的彩绳, 可是这东西也不见得只有公主才有。就算是公主独有的,在逃亡过程中也不知道究竟给了谁。” 其实有句话她没说, 像这种逃亡, 李代桃僵找个替身的事儿是经常的,把能代表公主身份的东西给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不就把追捕者的目光引开了吗?这种事历史上太多了,稍微翻翻书都能看见几个。 就连莉莉丝的祖辈传下来的玉玺,也有可能是当时为了分散追兵,把珍贵的东西交由侍卫带着逃走。只是莉莉丝这一支运气确实不错, 东西保护了, 人也活了下来。 但是正因为分散逃走消息不通, 所以莉莉丝的父亲也失去了公主的准确消息,以至于见到芭芭拉手上戴着的冰蚕丝绳, 就认定了这位便是公主后裔。 偏偏芭芭拉跟陆希一样是个穿越者, 知道一些光明大陆的人并不知晓的知识, 就被莉莉丝的父亲认为是“生而知之”,“继承了皇族血脉”。而陆希的知识,就更无法解释了。 “但你知道, 我并不是什么生而知之——”陆希叹了口气,“我只不过, 跟夏国说起来也算是有那么一点儿渊源而已……” 海因里希根本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那有什么关系?说你是公主后裔的也是他们, 又不是你自己说的。而且你确实会拯救那些夏国后裔, 不是吗?” “我的意思是说, 如果我不是公主后裔,那么必然另有其人。” 海因里希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说穆特他们知道那个人——不,很有可能今天这个戴面具的人,就是真正的公主后裔?” “我也是这么想的。”陆希点点头。穆特觉醒的是神农血脉,这已经够“高贵”了,但是这件事情,显然他还不能做主,真正做主的是那个面具人,那么此人的血脉要有多“高贵”呢? 比神农更高级的,如果不是三长老的直系后裔,那就极可能是更“高贵”的——三长老已经是当时级别极高的大巫,比她身份更高的,恐怕也就只有夏国王室了。 海因里希立刻危险地眯起了眼睛:“他们原来手里有一个真正的公主后裔,可是他们没有说,恐怕是想利用你!” 陆希叹了口气。海因里希一向是持“阴暗”想法的,但她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他说得都对,这一次恐怕也…… “我其实不怕他们利用。”穆特他们想要的,也不过就是一块能站稳脚跟的土地,但即使有了这块土地,也并不妨碍陆希实施自己的计划。并且她敢肯定,自己的计划与复国相比,是更容易让人看到好处的。 她之所以不先许一块土地给穆特,实在是因为同为华夏后人,她不愿意欺骗他们。毕竟如果真有了国中之国,将来免不了会有矛盾,到那时候同胞之间难道要刀兵相见吗? “我怕的其实是他们太过执着于复国,到时候会觉得失望。而且这个时候需要大家共同一心,我也讨厌一边合作一边还要相互提防……” 海因里希却嗤了一声:“哪儿有那么多共同一心,无尽深渊里就没这个词儿。何况你刚来长云领的时候,谁跟你共同一心了?” 陆希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她刚来的时候简直四面楚歌,冯特公爵想拿她当工具人,安娜夫人看她横竖不顺眼,还有一个海因里希时刻威胁她的小命呢。现在的大好局面,都是她干出来的,让别人看到了跟着她干的好处,把大家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目标一致,自然就共同一心了。 “我什么时候威胁你了——”海因里希死不承认当初干过的事,“那时候就是说说而已,忽然之间发现换了人,当然是很惊讶……” 陆希双手抱胸看着他:“哦——就惊讶啊?”就嘴硬,就嘴硬! “就是……”海因里希眼珠子乱转,顾左右而言他,“那什么,我看穆特是可以拉拢的,但是如果那个面具人真是什么公主后裔,恐怕就不好办……” 陆希不吭声,就盯着他。直到海因里希给盯得受不了,垂头丧气地承认:“那时候不知道是你……” 他难得低头认错,陆希也就见好就收,附和他刚才的话:“你说得对,穆特是个务实的人。”也好忽悠,但面具人就不一样了,“但是这样一来,我们还能信任他们吗?”黑水公爵可不好对付。 “有冯特公爵在,没什么问题。”海因里希摆摆手。 陆希无奈:“我知道我这里没问题,我是说你那边!”按照计划,海因里希会在无尽深渊给黑水公爵找麻烦,他才是要跟幽影领地合作的人。 海因里希当然知道这个,不过他并不想陆希担心:“怕什么。黑水公爵如果想要在光明大陆站住脚,就得把重点放到王都,所以最可能碰上他的是你。幽影领地再怎么样,这个时候他们不敢对我下手,还有灰塔呢。” 现在他可不是一个流浪魔族,霉菌沼泽还算不上他的后盾,但灰塔却算。 陆希想想也是,但又觉得不太踏实:“要不然把□□的方子给他们?”□□已经证明了自己在消灭幽灵方面的实力,对无尽深渊的魔族来说,幽灵是一大麻烦,如果能解决,那无尽深渊又“宜居”了一点,海因里希在灰塔的份量也就更重了一点。 海因里希倒是摇了摇头:“不行。可以给他们一些□□,但不能给配方。否则这□□究竟是用在哪儿可就不好说了。” “那就给成品。”陆希沉吟了一下,干脆地说,“这样,你觉得哪些可以给他们的,你决定就行。”在这上头,她确实是不如海因里希,就还是不插手了吧。 海因里希倒是稍微吃了一惊:“所有的?”这个范围可有点大了。 陆希翻他一个白眼:“对,所有的。” 海因里希顿时眉梢眼角就有点收不住了,偏偏还要一本正经地俯身下去,单膝跪地,托起陆希的一只手,轻轻在她手背上亲了一下:“公爵大人如此信任我,我必定恪守忠诚,愿为公爵大人赴汤蹈火,矢志不渝。” 陆希咳嗽一声,感觉自己的耳朵有点发热,勉强也维持住一本正经的表情:“嗯,我接受你的效忠。” 这个不伦不类的效忠仪式本该到此就结束了,但是海因里希不起来,也不放开陆希的手,甚至他头都没抬,嘴唇还压在陆希手背上。 这实在是占便宜没够。但是陆希不知道怎么的,也没打算抽出手,于是两个人就保持这个姿势一直持续了五分钟,直到走廊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尤兰非常失礼地在外面大喊:“公爵大人,公爵大人您在吗?” 尤兰还是第一次离开圣女们住的区域,闯到陆希的住处来,她似乎是一路狂奔过来的,头发都有点跑散了,一边喘气一边声音发颤地问:“您,请问您知道切莉她的父母是谁吗?” “切莉?”陆希想了一下,“你在医院看见切莉了?” 切莉现在跟霉菌沼泽送来的那十几个魔族的孩子一起生活。 这些孩子虽然没有任何魔力,等于就是普通人,但他们在无尽深渊跟魔族一起生活惯了,乍来长云领的时候难免惶惶然,即使莉莉丝很温和,他们也还是有些抵触。 于是陆希安排切莉也住到他们中间,切莉身上的魔族特征安抚了这些孩子,直到如今他们已经适应了长云领的生活,迁进了青石城的养济院,还是喜欢粘着切莉。 切莉也喜欢这些小孩,总是会抽时间去照顾他们,今天应该是有孩子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日子——毕竟他们是从无尽深渊来到光明大陆上,陆希要详细记录他们的身体成长情况,所以每个月他们都得去医院两趟,总是切莉带队。 尤兰应该是第一次看见切莉,但是她应该知道青石城有魔族,切莉不至于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吧? “她,她的耳朵——”尤兰的表情十分复杂,既充满希望,又明显地抑制着自己,不敢太过期待,“她耳朵前面有个小洞……” 她说的是先天性耳前瘘。这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是胚胎期的第一及第二腮弓未能很好联合,在耳轮前部留下的一个小孔。这种病可能没有症状,只表现为一个小洞,但也可能引起继发性感染,导致淋巴结化脓或者中耳炎什么的。 切莉小时候就生活在生荒地那种地方,卫生上实在不怎么样,耳瘘也曾反复感染,甚至还长出了一点肉芽肿性结节。好在她成为魔族之后抵抗力增强,来了长云领也注意清洁,便再也没有感染过,甚至陆希现在都快忘记她有耳瘘了。 “我的女儿——”尤兰声音发颤地说,“她生下来的时候,耳朵前面就有个洞,左右都有,还有白色的脓液流出来。克利斯说那是脑子流出来了,说她是个神弃者,很快就会死掉,所以就把她扔了……”那个时候她还不是圣女,只是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农家少女,她甚至没有办法留下自己的孩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抱走,被丢弃…… 她所能做的,不过是牢牢记住孩子的模样。但是那个小东西只有那么小小的一团,鼻子眼睛都没有长开,她也不知道她如果长大会是什么模样,只记得耳朵前面那两个小小的洞。 “切莉是被人抛弃在生荒地里的——”陆希忽然想起了克利斯主教临死之前的交代,他确实也是把尤兰生下的孩子扔进了生荒地,但仅凭这两点,就能断定切莉是尤兰的女儿吗?她现在可作不了亲子鉴定啊。 “有神术啊。”海因里希忽然出声了,“你是怎么被丹尼尔他们找到的,又是怎么确定身份的,忘记了?” 陆希还真的忘记了:“别针!”当时伯顿管家就是用一枚玫瑰花别针吸了她一滴血,然后别针上的玫瑰开放,才确定了她就是冯特公爵送出去的私生女。 嘿,神术在这方面居然还这么发达了? “毕竟有需要。”海因里希不无讽刺地说,“毕竟对贵族和王室来说,血脉很重要。有需要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资本去研究嘛。” 陆希冲他竖起大拇指:“学得不错!” 第390章 夺位之路(六)、长云领有粮啊! 海因里希说得没错, 血脉鉴定在光明大陆上确实有市场,以至于鉴定亲缘关系的神术物品并不少见。就像之前她使用过的那枚玫瑰胸针,是专为长云领这一支的血脉所制作的, 但是当初用来寻找她踪迹的那个水晶球, 倒是适用于所有人。 眼下,水晶球就摆在桌子上, 内部仍旧有星星点点的微光闪烁, 如果仔细看的话,能发现那时隐时现的细微线条其实是一副副地图。 尤兰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手按在水晶球上,明明水晶球表面光滑润泽,连个毛刺儿也没有,但也不知怎么的,一滴血珠就出现了水晶球中, 而且立刻就活泼地跳动了起来。 血珠这一跳动, 水晶球内部就浮现出一副图案, 但这不是什么地图,而是一张桌子, 因为线条简单, 反而看得格外清晰——分明就是放着水晶球的这张桌子, 而桌子对面,就站着还有些发懵的切莉。 桌子的图案一浮现出来,血珠就径直滑过水晶球里的这张桌子, 贴到了另一边的球壁上,一道微红的光亮起来, 正正照在切莉身上。 “这, 这个意思是说——”尤兰的手还按在水晶球上不敢挪开, 目光急切地望向陆希, “公爵大人,这是不是说,切莉她,她就是我的女儿?” 虽然看血珠直奔向切莉的方向,只差从水晶球里冲出去了,但尤兰还是想听陆希一句话——她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还活着,又生怕这是自己会错了意,空欢喜一场。 这个寻踪水晶球其实不像辨别血脉的神术那么精确,可以鉴定出是母女或是别的什么关系,它只是表示这两个人之间的确有血缘关系,是亲戚,至于具体是什么亲戚那就不能决定,毕竟贵族直系旁系一大堆,说起来都是亲戚呢。 但尤兰和切莉并不是贵族。尤兰只有一个母亲,还早就去世了;切莉更是捡来的,压根不知道还有什么亲戚。假如说这俩人只是远亲什么的,那也未免太不可思议了,无论从尤兰提供的耳瘘线索来说,还是从克利斯主教当初招认的生荒地线索来看,又或者是从切莉的年龄来看,她都应该是尤兰那个刚生下来就被抱走了的孩子。甚至如果仔细端详一下,切莉的眉眼还真的跟尤兰有五六分相似呢。 所以虽然暂时没法再用更精确的神术进行鉴别,陆希还是点了点头。下一瞬间,尤兰就几乎是爬过桌子,把切莉抱在怀里,号啕大哭起来。 陆希叹了口气,带着其他人退出房间,把空间留给了这对母女俩,自己反过来安慰一下切莉的爷爷:“虽然找到了她的妈妈,但您总是她的爷爷。” 切莉的爷爷对这件事却是非常高兴的。他年纪已经不小了——虽然说在陆希看来五十多岁连个老年都算不上,但在光明大陆,平民能活到这个年纪的已经不多了——而且生荒地的生活太苦,他从生荒地出来的时候一身的病,尽管到了青石城过上了好日子,但从前消耗得太厉害,就算是圣光也不可能复原如初了。 所以他总是担心,要是自己过几年就闭了眼,切莉怎么办呢?虽然说女公爵不在乎她魔族的身份,可女公爵要管着一大片领地,就连名义上是她养子的小霍尔都不能天天见到她,又哪有精力特别照顾一个切莉呢? 而且即使切莉的爷爷只是一个平民,也晓得光明大陆的结界对魔族是不利的。这几年女公爵一直要他注意切莉的情绪,说是他和切莉的良好关系似乎有助于延缓魔族狂化什么的。 这些东西他一个老头子听不大懂,只知道切莉有个亲人对她有好处,所以就更担心自己死了之后,切莉该怎么办。 现在好了,忽然之间切莉的亲生母亲出现了,听女公爵说也是个可怜人,想这孩子想了多少年了。这如今母女相见,那以后切莉都不愁没人照顾,他就算是现在就伸腿闭眼,也放心了。 当然,老头子还不想死呢。前头五十多年都过得苦巴巴的,如今好日子才过了多久,他怎么舍得死?自然是要好好活着,要是能看见切莉长大成人,那就更好了。 陆希对老人的心态倒是乐见其成,而且尤兰也确实是太苦了,现在能找回女儿,当然也是天大的好事。另外,尤兰和切莉,一个是圣女,一个却是魔族,这也正好证明了她之前的说法——没有什么所谓的污染和堕落,只不过是觉醒的方向不同罢了,而所谓的血脉,只是提高了觉醒的几率,就好像父母智商都高,孩子的智商八成也不会低了一样,但孩子日后究竟有没有出息,在哪一行能展现天赋,那就看孩子的了。 “可惜尤兰的身份,圣城是不会承认的,否则宣传出去倒是很好的样本。”毕竟像圣女生出了魔族这样的样本,实在是太少了。 海因里希却笑了一声:“圣女的身份不能承认,那红衣主教呢?你可别忘记了,切莉的父亲是谁。” 陆希叹了口气:“我当然记得。但是——”揭穿索肯当然是痛快,可是当初的经历对尤兰来说就是一块伤疤,更何况想要揭穿索肯,少不得当面鉴定切莉和索肯的血缘关系,还要把往事细细的扒出来,不但是生扒尤兰的旧伤,对切莉也是一种伤害。 “有什么可怕的!”尤兰却在这时候恰好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两眼哭得通红,但神色已经平静多了。 找回了女儿,尤兰整个人都有些变化,原先她就像一把上紧了弦的弓,箭在弦上,随时随地都想着朝谁来那么一下。但是绷得这么紧,陆希都担心还没等箭离弦,这弓就要先绷断了。 现在她放松了很多,箭仍然在弦上,只要什么时候需要,张弓即可发射。但是没有找到目标之前,总算可以松弛一下了。 切莉紧紧靠着她,尤兰也紧握着她的手。到底是血浓于水,虽然自从生下来母女两个就再没见过,但现在立刻就亲热起来了。 “公爵大人是说,用我和切莉去揭穿索肯,揭穿教会的谎言是吧?”尤兰的眼睛里又燃起了火焰,但这不再是之前那种仿佛会把她整个人烧干一样的鬼火,而是一种充满了力量与希望的火焰,干劲十足,“这个办法好!” 凭什么索肯就能厚颜无耻地声称得到了神的宽恕?凭什么她的女儿就是教会所说的“万恶之源”的魔鬼?明明只是觉醒的方向不同,她的女儿没有任何的错误,怎么就成了要被送上火刑架的异类? 第317节 扒开旧日的伤口有什么可怕?母亲死去,女儿分离,自己成为安抚守夜人的工具——她的伤口根本就不曾愈合,一直在折磨着她!现在她找到了女儿,就有了无尽的勇气,等到揭穿了索肯的真面目,让索肯得到应有的惩处,她的伤口才会真正地愈合,心灵才会得到真正的宁静! 何况,只有揭穿教会的谎言,让所有人的都接受“魔鬼无罪”的概念,她的切莉才能够自由地活着,否则即使她自己成为圣女,也照样保不住女儿。 跟着女公爵干就是了!尤兰觉得自己现在浑身是劲儿,再也没有什么能够让她害怕的了。 陆希望着尤兰明亮的眼睛,露出了笑容:“既然这样,咱们就干起来!” 此时此刻,白都的气氛也异常地紧张。 “公主——”奥丽女官从窗户翻进朱丽亚公主的寝殿,落地险些扭到脚。她已经没了之前那种雍荣端庄的模样,头发都罕见地有些散乱,身上的衣裙也有好几天没换过了,下摆皱皱巴巴。 “怎么样?”朱丽亚公主眼睛下面有两团明显的青黑,从床脚抬起头来,抱着一丝希望问道,“外面有人能救我们吗?” 奥丽女官连忙向她比了个压低声音的手势:“公主,有人在外面守着!”虽然那几个人压根不觉得她们能做什么,所以很不经心,否则她也没法悄悄地溜出去打听消息,但奥丽女官还是心里害怕,害怕她们的声音大一点就会被听到——毕竟现在王宫里一下子没了许多人,她不能不害怕。 而且她并没有好消息能带回来:“拉文蒂子爵——死了……”据说是被魔鬼杀死了,但谁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呢?而且,之前就是他追求公主,而且公主还表示出了一定的好感,这不能不让奥丽女官心生疑惑……或者说,其实都不是疑惑,而是心照不宣。 “他死了?”朱丽亚公主到这时候也不会相信什么魔鬼杀人的说法了,倒不是说她忽然之间有多聪明,而是在这种时候,她也知道奥丽女官不会带这种不痛不痒的消息回来,拉文蒂子爵的死一定是有问题的,“是,是怀特——” 奥丽女官苦笑了一下:“现在外面都在说,陛下是被珊多拉害死的,小怀特为了救陛下才牺牲……陛下怕公主您无人可依,所以在临终之前,让您跟怀特伯爵结婚。” “跟怀特伯爵!”朱丽亚公主脸色煞白,“不,这不可能!难道,难道他们就都相信了吗?” “当然不会都相信——”奥丽女官连苦笑都没有力气了,这几天宫里乱糟糟的,死了那么多人,就连公主这里都没几个人伺候,就连打扫宫殿都是奥丽女官自己动手的,还要偷偷溜出去打听消息,她也很累了,“可是不信又能怎么样呢?” 提尔团长连同几十名精英骑士都死在城外,耀狮骑士团群龙无首,有人已经被怀特伯爵收买,有人却是在观望风向,还有人得过且过,反正公主还活着,就等公主的命令便是。 而像德罗让公爵这样的,倒是有心质疑,却又没有力量。并且在拉文蒂子爵死后,原先一些想要质疑的人,也生了退意……毕竟对他们来说,国王换了谁做,他们仍旧是贵族,可是假如被魔鬼杀了,那可就一死百了,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奥丽女官不能不怀疑,拉文蒂子爵根本就是给这些贵族们立的一个榜样…… “那,我们的求救信……”朱丽亚公主快要哭了出来,“露西她收到了吗?” “不知道……”奥丽女官的确是把传信鸟放了出去的,按道理是会飞到长云领的,但现在她也没有把握了,神术传讯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的。 “不过,听说怀特用公主的名义向长云领发了命令,让冯特公爵来王都剿灭魔鬼,那他们应该是会来的。” “让他们来剿灭魔鬼?”朱丽亚公主再傻也觉得不对劲,“是不是,是不是要害露西啊?那不能让他们来!” “可是,只有长云领真的来人,才能救我们……”奥丽女官也是十分矛盾,“只但愿长云领收到了我们的求救信,不会相信怀特……” “要是,万一连长云领也——我们可怎么办呢?”朱丽亚公主带着哭腔说道,“父亲,还有乔纳斯,他们,他们现在……” “陛下和王子殿下都已经收殓了。”这种消息倒是好打听的,“那个珊多拉,已经被烧死了。听说,就在皇家大教堂前面烧的……” 朱丽亚公主打了个冷战。她对珊多拉并没有多亲近,但是想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圣女,硬是被当做魔鬼烧死,也不由得浑身发冷:“奥丽,如果,如果真的被怀特——我们该怎么办呢?” 但其实怀特伯爵现在并不像朱丽亚公主想的那么意气风发。杀一个拉文蒂子爵,其实他也是承担着压力的,毕竟虽然打着魔鬼杀人的名头,但谁不明白这是杀鸡儆猴呢? 这种高压政策固然管用,但也有隐忧,因为他能杀拉文蒂,就能杀别的贵族,这一下子,就等于把所有人都逼到他的对立面了。现在能够压得住当然没事,但如果有一个人起来反抗,恐怕就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 所以怀特伯爵心里其实隐隐的有点后悔,但问题是,拉文蒂子爵还真不是他下令杀的,而是黑水军里的人杀的。因为这个子爵偶然发现了黑水军中几个魔族的踪迹,所以就被杀了。 “他发现了又能怎么样,难道他还敢去除魔吗?”怀特伯爵实在是忍不住,对着黑水公爵抱怨起来,“现在可好,这下麻烦大了!” “有什么麻烦的。”黑水公爵却是满不在乎,“谁敢反抗,杀了就行。” 怀特伯爵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黑水公爵说得容易,可是他只是想要这个王位,并不是打算把所有的贵族都变成敌人。 但是看着黑水公爵,怀特伯爵还是把后面的话都咽了回去。 黑水公爵有一双暗红色的眼睛——其实不是虹膜的颜色,而是眼睛里遍布血丝,以至于看上去就像是一双红色眼睛。 这双眼睛里充满了压抑着的暴躁与疯狂,尤其是来到光明大陆之后,黑水公爵显然是受到了光明结界的影响。 也不只是他,包括他的黑水军都是如此,否则拉文蒂子爵可能还不至于就死了,毕竟他只是发现了魔族的踪迹,并没有起追踪或者剿灭的心思。 这样的黑水公爵,就像是一个随时会爆炸的火药桶——怀特伯爵虽然不知道火药桶这个比喻,但却不妨碍他感觉到危险。 所以他十分明智地把后面的话全部咽进了肚子,谈起了另一个问题:“长云领的人还没来……”忍耐,必须要等到黑水军把长云领的人干掉之后,他才能解决黑水公爵,到那时候他才能把权力都收到自己手里。 但是黑水公爵没接他这话,事实上黑水公爵压根就不怎么关心长云领的人来不来,而是直接开口说道:“我要粮食。” “上次不是才给了粮食吗?”怀特伯爵感觉自己太阳穴在疼了。 “上次是多久之前了?”黑水公爵冷笑了一声,“我要养那么多人,还要替你战斗,当然要粮食了。不只是粮食,还有肉。”魔族光吃素哪儿有战斗力呢? 怀特伯爵额头上青筋迸跳:“你也知道今年旱灾——”他也是接手了王宫之后才知道,王室里有无数的奇珍异宝,但是粮仓却是半空的,就等着今年的秋粮入库来填满呢。可是今年哪儿还有秋粮呢? 当然,如果把这些粮食都给黑水公爵倒也能应付,可是他手下也有人要吃饭啊。今年红云城同样的遭受旱灾,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但是看着黑水公爵沉下脸,拖在身后的尾巴开始不悦地拍打地面,他后面的话又只能再咽下去,倒是忽然间灵机一动:“长云领有!” 长云领不是早就挖水渠了吗?那他们一定有收获! “灭了长云领,要多少粮都有。”怀特伯爵马上画出一个又大又圆的饼,“还有,黑云山有的是魔兽,那全都是肉。你不是要一块封地吗?我可以把长云领给你,到时候你的黑水沼泽所有的人——不,你想再多养多少人都可以!” 先鼓动着黑水公爵拿下长云领再说呗。 第391章 王都之战(一)、长云领它总是不来…… 怀特伯爵急迫地想拿下长云领, 然而陆希那边却总是拖着不来。 这当然也不能全怪陆希,毕竟她的□□还没完善,海因里希在无尽深渊那边的布置也没有完成, 前期准备没有做好, 她难道就会一头扎进怀特伯爵挖好的大坑里不成? 说到打仗,陆希那真是毫无经验, 就连纸上谈兵都谈不出什么来。而打仗又是八成要死人的, 陆希想想就觉得心里有点发慌,自然是恨不得能做最万全的准备,所以这一拖,就拖了将近两个月,直到天气已经寒冷起来,长云领的队伍才出发。 怀特伯爵早就等得要跳高了。这个时候社交季都已经结束, 贵族们都该返回领地了。可是怀特伯爵怎么敢让所有的人都回去?他也怕有人离了王都, 就回去招兵买马, 跟长云领一起来对付他了。 然而他又不敢把所有的贵族都杀掉,说到底, 他也没有跟所有贵族对抗的底气和能力, 只能以朱丽亚公主的名义下令, 今天说要烧女巫,明天说外城又出现魔鬼,离开王都不安全, 后天又要给国王和王子下葬,但是皇家大教堂无人主持, 要向圣城申请一位新神官来云云…… 反正是想尽一切办法, 找借口把贵族们留在王都。 这些贵族呢, 留在王都当然是不情愿的, 但是又没有胆子敢跟怀特伯爵硬刚,可是不刚又不想老老实实听话…… 总之双方现在都很烦躁,有些聪明的已经猜到了长云领所谓的“剿灭魔鬼”究竟会是一场怎样的破局之战,于是也开始期待长云领快点来了——不管怎样,赶紧给个结果吧,他们想回家。 “这就是贵族的忠君之道?”黑水公爵对此嗤之以鼻,讽刺地问怀特伯爵。 贵族当然不是骑士,但是也是要忠诚于自己的主君,也就是国王的。因为忠于领主,就是贵族阶级之所以能存在的基础——你若不忠于自己的领主,你的领民又为何要忠于你呢? 但是很明显现在王都的这些贵族,有几个是真忠于国王的?许多人明知道现在王宫里掌握权力的是怀特伯爵,还要拿“公主尚在”,“也是国王的继承人,是一下任国王”来搪塞自己,无非是不敢拿着自己的身家性命去拼罢了。 但这讽刺对怀特伯爵来说,也是膝盖上狠狠中了一箭。别家贵族没觉醒,他可是觉醒成为骑士了的,既有骑士等级,当然也曾经发过誓言。现在他就是弑君者,别说什么仁慈博爱,就连最基本的忠诚也没做到呢。 何况黑水公爵虽说口头上表示听他的,将来还指望他当了国王之后给黑水军一块封地,但说起话来的时候毫无顾忌,只差指着怀特伯爵的鼻子一起嘲讽了。 然而怀特伯爵再恼火,也只能憋着。黑水公爵的狂态越显,身上那种属于上位魔族的威压就越不加收敛,怀特伯爵一个中级骑士,面对他的时候简直是汗毛倒竖,仿佛樵夫面对着一头随时都将跃起伤人的饿虎一般,哪儿还敢顶撞他。 说实话,到了这个时候,怀特伯爵才算真正知道了魔鬼的危险。这饿虎就睡在你的身旁,谁知道什么时候他饿急了,就会对着你下口呢? 怀特伯爵本来自觉手里握着一块封地,就像在驴子面前吊了一根胡萝卜一般,能够稳稳地拿住黑水公爵为他所用。但是这会儿他才忽然想到,以前没他的时候,黑水公爵在无尽深渊里也是一方领主,日子照样过啊。就算最后拿不到地面上的土地,人家最糟不过是退回无尽深渊,跟从前一样罢了。 在发现自己手里的筹码根本没那么有吸引力的时候,怀特伯爵才骤然慌了起来。而且他自己的那些骑士,宫变当天服用了那种药丸,确实是力大无穷不知疼痛,可是也是因为无法感知到疼痛,身上受的伤格外的多,而且在使用了圣水之后,效果却不如从前好了。 这里头的奥妙,怀特伯爵是想不明白的,但假如陆希在这里,就会告诉他不知疼痛并不是什么好事,麻痹全身痛觉的药物必然会影响中枢神经,骑士在战斗中需要的就是最敏锐的反应,可你神经的反应速度都下来了,怎么可能不影响到骑士的战斗呢? 怀特伯爵当然也是先用奴隶做过试验的,然而奴隶的战斗能力跟骑士怎么能比,那点差别根本就看不出来。他只验证了药丸确实能让奴隶力气变大且不知疼痛,而且看起来也没有被药丸毒死,就觉得这药丸品质三包,没有问题了。 至于说事后受伤的奴隶怎么伤口感染无法愈合而死去,那怀特伯爵是根本没关注的。不仅仅是他,就是管着这事的管事都没注意——奴隶受伤了可没有圣水给治,死了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所以他只把尸体往野地里一扔,压根没想到去报告。 所以,这种药丸能够降低免疫力,甚至还会影响肌体对于圣水的吸收这种后果,怀特伯爵自然无从得知,也就导致他对现在的情况完全没有准备,更别说有什么对策了。甚至他有点怀疑,自己的骑士是不是被这些魔鬼动了手脚,比如说下了个什么诅咒之类。 应该说他这种想法虽然跟实际情况差得很远,但在某种角度上来说居然还靠近了事实真相——制做药丸的原料,就是在无尽深渊种植出来的罂粟花,麻痹痛觉什么的都是花朵原本的功效,而影响到吸收圣水,那就是无尽深渊的功劳了,毕竟那里是新神降临必经的通道,生长在那里的植物,当然蕴含更多新神的力量。 而且怀特伯爵只看到了影响圣水治疗这一种后果,却不知道更深远的影响还在后头呢。 不知情的怀特伯爵,目前只感觉到了黑水公爵的可怕,此时此刻他更加期待长云领的冯特公爵赶紧来了,不然他怕长云领的人还没到,黑水公爵先发起疯来把他撕了,毕竟他非常确定,自己根本不是黑水公爵的对手! 光明神保佑,这两个人最好是同归于尽吧! 然而冯特公爵磨磨蹭蹭就是不来,王都里的情况倒是越来越不好了——冬天来了,没饭吃的人太多了! 今年的粮食根本就是绝收,连麦秆什么的都干在地里头了,平民只能去挖野菜,然而野菜同样□□死,只能挖到一些快干枯的草根。 然而这种情况之下,税还要交!虽然王宫里头正闹宫变,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都去光明之山报道了,但是并没有命令说不收税啊,于是税务官们还是照样下来收税了。 然而下来之后才发现,外城冷冷清清。家里一点东西都没有,肯定交不上税的,好多人都不见了,据说是集体跑去教堂求庇佑求施舍,直接把家就扔那儿了。 说是家,不过就是泥土垒的小趴趴屋,跟个大点儿的坟头似的,好一点的还用破木板支撑出个墙壁来,不好的就是一个蘑菇伞的模样,连门都只能弯腰进去,更不用说窗户了。 至于屋子里头,那当然除了稻草和树叶之外啥也没有——哦,今年可能连稻草都没有了,毕竟那玩艺儿切碎了煮煮,比树皮可能还好吃一点儿? 总之就这么个屋子了,你想拿啥就拿啥顶税呗。反正这家里也没一样能顶税的东西了。 而家里还有那么一点儿东西的人家,今年的态度不知怎么的也忽然强硬了起来,口口声声抱怨说原本该修水渠的,都是因为没修水渠,所以才害得田地绝收什么什么的。而且就算是他们家里那点东西,其实税务官们也是根本看不上的,在穷人家一块木板就算好东西,可是拿去大人们那里,除了当柴火还能做什么呢? 照着往年的干法,税务官们就可以直接抓人了。一顿皮鞭子下去,家人心疼,自然想尽办法去凑税钱。实在不行,人抓回去,大人们当奴隶卖给奴隶商人,一样能抵钱呢。 然而今年这个情况就有点不同,首先是抓人的时候就不顺利了,居然有人敢抵抗!税务官们倒是觉得有些人似乎脸生,但也没怎么在意——反正抓起来就完了呗。然而他们马上就发现,抓人没那么容易了! 其实这些贫民手里并没有什么得力的武器,好些的有根棍子,大部分人都只能在地上随便捡块石头而已。但是这些税务官也都是普通人,而且他们收税只听惯了哭泣和哀求,又何曾见过有人反抗呢? 最终来时趾高气昂的税务官狼狈地跑了,背后传来一片谩骂和嘲笑的声音。当然也有人在哭:“得罪了税务官,我们要倒霉了……” “不得罪,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吗?”有人往地上啐了一口,“今年夏天,我家死了两个,现在只剩下去年的一点豆子,再被收走了,冬天全家都要饿死了吧?” 这话成功让哭声也降了下来——是啊,难道她家里就没有死人吗?今年这么干旱,连水都不好找,她的小女儿就是在野外喝了脏水病死的。而且剩下的两个孩子连同她自己都饿得皮包骨头,想必这个冬季也根本过不去了。既然这样,得罪了税务官又能怎么样呢?至少让她的两个孩子在死前还能吃几顿饭…… “可是这样,我们也过不了冬天……”也有人从胜利的喜悦中冷静下来,算了算自己家里的存粮,顿时绝望。 “我们去找教堂!”人群里有人喊道,“平常我们给了教堂那么多供奉,现在要回一点来过这个冬天也不过分。” 这声音挺陌生的,在场的人都不知道究竟是谁喊了这一嗓子。但这话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坎上——是啊,教堂平常总说什么主是仁爱的,是眷顾他们这些贫民的,现在他们不求主从天上降个大馅饼给他们,求教堂给他们一点粮食总可以的吧?他们这么多年,给教堂的供奉已经是竭尽所能,现在要回一点点来,度过这个冬天,也并不过分呀。 于是这群人就往教堂去了。可想而知,教堂根本没打算把什么供奉拿出来。谁见过装进口袋里的东西还能掏出来的?更何况那些供奉一部分上交了圣城,一部分早就被花销掉了,不然这华丽的教堂从何而来,神官们的日子又怎么过得这么滋润呢?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笔钱的大头也不是他们这些小教堂捞到的呀,都上交给皇家大教堂了。这些贱民有本事去内城找皇家大教堂要,干什么来找他们?今年这种情况,十一税都没着落,圣城那边还特意下令说许这些人拖欠一半,后面两年再补上呢。 圣城已经如此宽容,这些贱民却如此贪心,非但不感激涕零并赶紧把一半税钱补上,竟然还来问他们要粮食!要知道他们讨要的这个数目,可比冬季的施舍要多得多了! 于是,冲突又在教堂门口发生了。当然,贫民们并不敢真的对神官动手,对教会和神官们的畏敬,许多年来已经深植心中,甚至比对税务官的畏惧还要深,毕竟死了之后税务官就管不着他们了,但等他们上了光明之山,神官们必定离主比他们更近,那,那还是能管得着他们的吧…… 所以他们也只是哀求,但是饥饿是难忍的,肚子里的饥火慢慢地把他们的畏敬烧去了许多,终于有人发出了抱怨:“我们以前供奉了那么多,为什么现在都不能施舍一点……” “是啊,不是说主是仁爱的吗?难道要眼看着我们饿死吗?” 有第一个说话的人,后面就会跟着第二个,第三个……有的教堂门口起了冲突,有些虽然没有,但也怨声载道,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外城就这么乱了起来。内城比这要好,因为能在内城住的人都不是靠着种地过活,也并不会为了交税就要把家里最后一枚铜板拿出去。但是渐渐的,内城也感觉到了一些变化,最明显的就是粮价开始高涨——哦,不止是粮价,凡是食物的价格都在上涨,而且供不应求,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了。 当然这种变化对贵族们的影响暂时还是小的,因为奢侈品总是有的,即使外城在饿死人,内城依旧可以灯红酒绿衣香鬓影。一道城墙,似乎就把内外分割成了两个世界。 第318节 甚至连处于王都中心的皇家大教堂,都没有察觉外面的变化。 自从列文死后,皇家大教堂群龙无首,低级神官们倒是无所谓,但主教及以上级别的神官们却不能不动,毕竟再来一位什么样的大人,会影响到他们在教堂里的位置。一时间,有人往黄金领去讨好,有人写信去圣城交好的人那里打听消息,简直都忙碌得不行。直到他们终于想起来外城的教堂该把收到的十一税交上来的时候,外城已经爆发过几次小冲突,而对教会的怨言,更是已经到处都能听得到了。 但是这些对于怀特伯爵来说都是小事。是的,就连好几个税务官被打破头这种事,他都根本不关心,他现在急切地等待着长云领的人到来,为此还又以朱丽亚公主的名义发过一次信函去催促。 然而长云领的人还没来,黑水沼泽先传来了不怎么好的消息。 “就因为没粮食,我的领地动乱了。”黑水公爵面无表情,直接把锅扔到了怀特伯爵身上,“粮食什么时候才有?” 怀特伯爵一阵头痛。今年的税都收不上来啊!当然国王的金库里有的是钱,但粮食要去哪里买?今年的情况,甚至比去年还让他头疼,那个时候只是他自己手里的粮食不够,他还可以去打劫教堂和别的贵族,但是今年,他能去打劫哪儿? “只要长云领——”他只能再把画好的饼拿出来,但黑水公爵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野兽一样的戾气就把他后面的话都压了回去,只能改口说道,“我在催促那些商人送粮过来……” 黑水公爵冷笑了一声,站了起来:“那我就先回深渊,等粮食到了我再回来。” 其实动乱并不是因为没有粮食。以前黑水沼泽也没有粮食,但并没有乱。更何况今年他们还学了种植蘑菇的办法,怎么也不会比往年更差。 但今年偏偏就起了动乱,据他留在领地内的那个属下传来的消息,暴动的是底层魔族,起因是这些魔力低微的魔族种植出来的蘑菇,却并没有分到他们手中。这本该随便就能镇压下去,可是到现在却越闹越大,里头必定有人在搞鬼,甚至他那个属下,还偶然发现了比他更强的魔力残留。 那个属下已经是大魔鬼,比他还强的就是魔鬼公爵,另一地的领主了! 黑水沼泽可以灭掉红炎领,那别的领地自然也会有人□□水沼泽的主意。只不过黑水沼泽条件恶劣,黑水公爵一时还真想不到他的领地有哪点值得别人觊觎的。 但不管怎样,既然是别的领主出手,那他是必须回去应付的,至于说没粮食什么的,只不过是顺手敲诈怀特伯爵一把而已。 怀特伯爵很想拦着,但他现在确实交不出那么多粮食,只能跟黑水公爵约定,一旦黑水沼泽动乱平定,他就立刻回来。并且在这期间,黑水军仍旧守在王都之外。 黑水公爵确实是答应了,但他刚刚返回无尽深渊,长云领的队伍就出现在了王都之外…… 第392章 王都之战(二)、这是哪里来的袭击? “什么?长云领的人到了?”怀特伯爵险些跳起来, “他们什么时候到的!”为什么这么巧,黑水公爵刚刚才返回无尽深渊,长云领的人就来了? 怀特伯爵一瞬间脑海里闪过了无数的阴谋, 险些要以为黑水公爵和长云领什么时候结成了同伙, 要一块来算计他了。 幸好他很快就接到自己的心腹传回来的消息——黑水军已经布好了陷阱,只等长云领的人一头撞上来。 怀特伯爵这才松了口气, 不免又略有些担忧:“长云领怎么来得悄无声息的, 一点消息都没传过来吗?” “伯爵大人——”前来报信的人有些苦着脸,“现在外面都乱糟糟的,消息根本得不到……”怀特伯爵现在是没心思关注外头,只要他出去看看就知道了,从长云领这一路过来,许多领地都在闹事, 那些贱民也不知道是不是喝了什么特殊的炼金药水, 胆子忽然大了起来, 居然有人敢跑去教堂和领主的城堡闹事。 都以为这些贱民成不了什么气候,毕竟他们连强盗都不如, 强盗至少还有把刀, 甚至有些强盗自己也是觉醒者, 能抢劫成功自有道理。可这些贱民有什么呢?木棍?石头?瓦罐?还是他们那皮包着骨头的胳膊和拳头? 然而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就这两个月, 外头竟真有几处小教堂和小贵族的庄园被抢了,甚至还打死了几个仆从。现在到处都乱糟糟的, 传言四起, 一会儿说这里经过一队骑士, 一会儿又说那里有些拿着刀剑的, 如此混淆视听,谁能分辨得出来到底哪一家才是长云领的队伍? 何况长云领拖了两个月都没给王都什么答复,还以为他们不来了呢…… 不过,虽然黑水公爵离开了,但陷阱已经布好了,就等着长云领的人往里钻呢——不管怎样,从长云领到王都,那里是必经之路,怎么也绕不过去。 怀特伯爵这才松了口气,精神振奋起来。解决了长云领,剩下的事情就都好办了,什么外面的混乱,不过是一群贱民罢了,算得了什么呢?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黑水公爵不在,黑水军能不能像对提尔一样,把冯特公爵也拿下? “没问题!”回来报信的心腹上次可是亲眼看着耀狮的骑士们是怎么完蛋的,简直是信心满满,“只要他们进了火圈,别说天骑士,圣骑士也休想逃得出来!”就算是主降下圣光恐怕都没用! 有信心的不只是怀特伯爵这个心腹,黑水军当然是更有信心。黑水的燃烧能力他们最清楚,黑水沼泽内,有些黑水构成的河流能够连续燃烧好几个月,什么人能顶得住? 而且黑水燃烧就会释放毒气,这毒气会随着火焰直蹿高空,会飞行的天骑士怎么了?他们黑水沼泽烧起来的时候,什么会飞的魔兽也一样逃不了性命。 黑水公爵返回无尽深渊,留在这里的统领就是他的左膀右臂之一,一个有火焰能力的大魔鬼——这也是为什么让他留下来的原因,点火实在太方便了。 “鲁夫统领!”从前面飞奔回来的魔族探子,后背上亮着一对不大的蝙蝠翅膀,让他瘦小的身材跑起来的时候格外轻灵快捷,“来了,来了!前面是骑士队伍,后面隔着远点是车队,果然是走大路的。” 鲁夫身材高大,头上生着一对极短的角,不像一般的魔族角那般细长,倒像是两个凸起的石头块儿。他的脸也像是石头雕刻出来的一般,但一双眼睛却泛着红光,仿佛两个火山口一般。 他是颇为高等的远古炎魔血脉,但可惜是混进了一点石像鬼的血脉,也不知道当初他的父辈是怎么搞的,居然把高等的血脉跟低等的混了起来。这点混血并没妨碍他一直晋升大魔鬼,但却妨碍了他施展魔法的距离,所以他不能离火圈太远,否则就很难一下子将四面的黑水全部点燃。 不过他们布下的黑水圈子本来就不小,所以即使离得不是太远,鲁夫也觉得十拿九稳,毕竟上次他们就是在这个距离弄死提尔的。 当然,提尔去的山地有许多可燃物,而长云领这些人显然是有所防备,净走没草没树的大路。但他们不知道,黑水根本不需要可燃物,它自己就能烧很久。 “领主大人真是预料得太准确了!”鲁夫这个血脉能力是很强,但脑袋也就像块石头一样,没多少智商可言,所以此时此刻,他不由得感叹起黑水公爵的预见性——领主大人早就预料到长云领拖了这么久,一定打听到了当时半片山都烧起来的情景,所以这次他们定是会走没有草树的地方,以免被烧。 所以他们在大路上设下陷阱,绝对是长云领的人想不到的。这不,现在这些人连个探子都不派,就这么连马带车的,一头扎进他们的陷阱里来了。 “那个天骑士来了吗?” “来了。”瘦小的魔族连忙点头,“我看见了。在最前面,骑着一匹龙鳞马,其余的人骑的都是半鳞马。”所以他远远看过去,就能确定哪个是冯特公爵。 “很好。”鲁夫笑了一声,站了起来,“我们——” 他的话还没说完,忽然之间尖锐的风声骤响,袭击就在所有的人都毫无防备的时候到了。 鲁夫虽然头脑简单,但绝对的四肢发达,就在这一瞬间他大魔鬼的反应能力使得他直接伸手抓起瘦小的魔族探子,挡在了自己脑袋前面。 只听噗地一声闷响,探子瘦小的身体被打得猛然一震,鲁夫甚至感觉到了手上传来的冲力,并且听到了探子的脊椎折断时发出的喀嚓一声。 直到这个时候,鲁夫周身的皮肤才变成了暗红的岩石状——如果他当时没有抓起这个探子挡在身前,恐怕他连石化都没有完成,就会被击中。而瘦小探子虽然没有什么防御力量,但能把他的脊椎直接打断的攻击,落在鲁夫身上也能让他受伤。 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这个探子挡着,袭击大概会正好落在鲁夫脸上。他的额头处皮肤格外厚硬,但眼睛可没有这种保护啊。 但是这袭击是从何处而来的?鲁夫放眼望去,视野可见的范围之内,空无一人。 虽然智商不行,但鲁夫的战斗本能却很强。看不见袭击者,并不意味着没有危险,相反,这意味着更大的危险,所以他也不再等待,而是直接跃起身来:“动手!” 此刻,最前方的骑士队伍已经进了包围圈中央,而后方的车队才进入一半。这个位置虽然无法将所有的人都包进火圈之中,但也能吞下大部分了。最主要的是,前方的骑士一干掉,后面的车队还能掀起什么风浪来?谁见过骑士完蛋之后,运辎重的还能奋起反击?要知道按照光明大陆的习惯,运辎重的不过就是些征来的民伕,除了奴隶,就是从地里拉来的农夫,能管什么用呢? 鲁夫向前冲了两步,整个人那变成了暗红色的外皮便裂开一道道的缝隙,从缝隙之内喷出细小的火苗,使得他整个人都成了个火人。而后他借着向前奔跑的力量,猛地掷出了一个熔岩球。 这个熔岩球有人头大小,表面还灰涂涂的,但在飞过极远的距离之后,它陡然在半空中炸了开来,飞溅出许多片深红色的碎片,甫一落地,就立刻腾起了熊熊的火焰。 “还真像炮弹呢——”在后方的车队里,陆希拿着望远镜,看着那颗硕大的熔岩球炸开,冷静地评论,“就是射程不怎么样。” “跟咱们的野战炮当然不能比了。”在她身边,金羽也拿着一个望远镜在观看,“起火了!” 黑水军在大路旁边挖了窄窄的沟,里面灌满了黑水,然后在黑水表面覆盖了薄薄一层砂土。真是感谢光明大陆这个黄土飞扬的路况,不仔细看真还看不出来路边上那不是土地而是水沟了。 熔岩球落下,地面震动,燃烧着的黑水直接从沟里溢了出来,仿佛一条条火蛇,蜿蜒着向被圈在火场中的人爬去。 “哈——”鲁夫还没笑完,忽然间向下一栽,整个人都趴到了地上,一颗子弹擦着他的颈侧过去,将地面打出一个坑。 石化后的皮肤竟然都被擦出了一条血痕,鲁夫顿时惊出了冷汗。这次双方的距离已经拉近到彼此可以遥遥看见,但他仍旧没有看明白谁攻击了他。 事情似乎是不太妙! 虽然黑水已经燃烧了起来,但鲁夫心里反而起了不安,这种不安让他不敢再靠近前方的骑士队伍,而是振臂一挥,魔族们分两边从火圈外绕过去,冲向后方的辎重车队。 那究竟是什么攻击?怎么能这么远?难道是那个天骑士?可是他明明没有看到对方出手啊。 鲁夫心里想着,脚下却在狂奔。刚才的两次攻击已经让他明白,这东西打在致命部位是极为危险的,所以他不能静止不动,越是奔跑起来越能让对方难以锁定。然后只要他冲到近前,这种法术的长距离优点就会被抵销,那个时候他也就能出手了! 或者都不一定需要他出手,只要等火圈的后半截也点燃起来,将这队骑士完全困在其中,然后就可以跑远点看戏了。 鲁夫这样想着,然后就看见了令他目瞪口呆的一幕——在队伍的后方,对,就是后方的辎重车队,面对迅速蔓延而来的火焰他们竟然没有溃散逃跑,而是从车里拖出了一些灰白色的东西,像是扯开了一床床被子一样,对着火焰迎了上去…… 第393章 王都之战(三)、他们也不想当骑士了…… 不光是鲁夫, 其余的魔族看见车队的反应,也是愣住了。 黑水燃烧起来说慢不慢,说快倒也不能快如闪电。毕竟鲁夫等人从黑水沼泽运来的黑水都是原油, 粘稠厚重, 是以表面铺上一层黄土,便能伪装得与路面差不多。但同样的, 这样的厚重原油燃烧起来却也没那么容易, 不会像汽油一般呼地一下便全部烧着。 这会儿便见一条火线自前方冒着黑烟延伸过来,同时从沟里溢出来的原油也四处流淌,在地面上形成一条条火蛇。 这就是选择大路的好处了。可燃物少,只靠原油本身的燃烧,便是条条火蛇,而不是立刻便一片火海。 黑水军们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但他们也知道这黑水一旦烧起来就极难扑灭, 而且一旦沾到身上, 连教会的清洁法术都除不干净,不把人烧到皮焦肉烂, 将所有的黑水都烧完绝不罢休。 现在他们在这条路周围掘了好几条沟, 灌入其中的黑水足够在这里烧个三天三夜, 别说长云领这几百号人,就算是再来十倍的人手也扑不灭——这可不是砍一条隔离带就灭火的事了,这火圈总共就这么大, 便是毒烟薰也薰死人! 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些长云领的人居然拿出一床床被子样的东西, 直接覆盖到了火蛇上。 黑水军们原还想取笑的——被子, 别管是树皮的还是麻布的, 不, 应该说哪怕是防火的魔植,在这种黑水的火焰之中都只会化为燃料,更不用说这些被子上毫无魔力波动,显然就是普通的东西了。 甚至就连这些扯开被子救火的人,也都是普通人,其中或许有个把身上有极微弱的力量波动,也可以忽略不计的。 但是这些灰白色的厚布覆盖到黑水的火焰上之后,却并没有燃烧起来。 这些厚布,竟然将火焰隔绝了!那些普通人手上脚上也套着同样的灰白布做成的手套和靴子,竟然就这么踩在火中,毫无所伤! 不仅如此,这些厚布密密匝匝铺在地面上,鲁夫等人便眼睁睁地看见,黑水燃烧起来的火焰竟是低弱了下去,在慢慢地熄灭! 这怎么可能!毫无魔力波动的东西,竟然能够灭火?这是什么新神术吗? 正在魔族们震惊的时候,车队里却发出了新的命令:“全体都有——射击!” 什么东西?什么射击,是神术炮吗?可是没有感觉到有魔晶的力量啊! 鲁夫也不觉用目光在车队里搜索起来,然而不管他怎么看,都没有发现神术炮的踪影,只看见有几十个普通人,对着他们举起了一些形状古怪的东西。 那东西看起来像根金属管子,只在后方加了一些东西,让那些人可以架在肩膀上。管子是黑灰色,仿佛就是生铁制成,但又不太像。 可怜无尽深渊的资源太少,即使鲁夫这样的大魔鬼,一方领主的左膀右臂,也不是很能分辨出不同的金属。 这些管子看起来毫无威力,就像那些举着它们的人一样,都毫无魔力波动。但是不知道怎么的,鲁夫那平常不怎么使用的大脑这时候却忽然因为直觉的危险而疯狂转动了起来——这些东西,要是放大几十倍,那对着他们的管口,不就很像神术炮的炮口吗? “散开躲避!”鲁夫发出狂暴的吼叫,整个人忽然暴涨了一米多高,直接变成了一个高达三米的巨人,且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裂开一道道细纹,从那些裂隙里窜出无数火苗,转眼就覆盖了他的全身。 随着他的吼叫,枪声响了起来。 有几个反应迟钝点的魔族,一头就栽倒在了地上。他们中有些连护身的魔法都没有来得及施展,有些虽然展开了魔法防护,但因为太过薄弱,被子弹直接穿透,然后又击中他们的身体,同样穿透了过去——这个距离,即使使用的不是有幽灵粉末的子弹,这些魔法防护也是顶不住的。 鲁夫也吓了一跳,因为即使在自己的手下受到攻击的时候,他也没有感觉到什么魔力的波动,更想不明白这些武器是怎么展开攻击的。但是现在也不是让他考虑这些的时候了,他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叫,一道火焰形成的鞭子凭空出现,向着车队抽了过去。 然而就在火焰长鞭出现的时候,密集的机枪声也响了起来——机枪总共也没几架,但是集中火力的时候也是声势惊人。雨点般的子弹倾泻在鲁夫身上,其中一架机枪使用的是特制的含幽灵粉尘的破魔钢,自枪膛中奔出的子弹都沾染了微量的幽灵粉尘,具有破魔效果。 虽然每一枚子弹的破魔效果低微,对上鲁夫这样的大魔鬼就更加不算什么,然而蚂蚁多了还能咬死象,几十几百枚的子弹倾泻下去,鲁夫的魔法防护终于被击打出了裂缝,而更多的普通子弹以足够的冲击力叠加起来,又把这裂缝敲得更大…… 在机枪的尖啸声中,鲁夫体外那层火焰罩化成无数火苗飞溅开去,而火焰下面已经石化的皮肤,也像玻璃一样崩碎了几块。 一枚狙击子弹像一条有着极好伪装色的毒蛇,夹杂在机枪子弹中蓦然出现。等到鲁夫的直觉在叫嚣着危险的时候,这枚子弹已经到了他的眉心。这是特制的破魔子弹,它的弹头直接加入了幽灵粉末,而不是机枪那种从枪管里摩擦下来的微量粉尘。 噗地一声闷响,破魔子弹准确击中鲁夫额头前的皮肤裂缝——是的,那里最坚硬的石化皮肤已经被之前的机枪火力撕开一条缝隙,而这枚狙击子弹就从这缝隙里钻进去,穿透额骨,直击大脑。 鲁夫的手停在半空中,庞大的身体上炸出了点点血花,摇晃着向后倒去。失去了控制的火焰长鞭仍旧呼啸落下,还在半空之中,躲在马车里的陆希和金羽就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热气与压力。 然而此刻,车队落在地面上的影子忽然波动起来。在正午烈日下变得短短的黑影一瞬间拉长成深红色,然后全部立了起来。红色的影子如荆棘一般缠绕丛生,在车队头顶结成一张大网,轰地一声巨响,火焰长鞭落在荆棘网上,金红色的火焰与深红色的荆棘在一瞬间几乎合为一体,所有人和魔族的视野都被这红色占满了。 下一瞬荆棘网反包过来,将火焰全部包裹其中,仿佛一只大手,将欲爆的火团一把捏熄,只留下残存的些微火苗,落在地上,也立刻被人用石棉被给扑灭了。 第319节 这一记火焰长鞭的攻击消失得无声无息,甚至鲁夫身体轰然倒地的声音都比这更大。四周的黑水军群龙无首——最可怕的是黑水的火焰也已经被压灭了一多半,眼看着这些灰白色的厚布再铺下去,所有的火焰都会被扑灭,他们精心设计的陷阱已经失去了效果,接下来,轮到他们这些高级和中级魔鬼,面对一位天骑士了! 是战,还是逃? 就在黑水军犹豫的这一瞬间,机枪已经转向他们,而□□也排排发射,顿时又有几个魔族仰天而倒,身上炸开了血花。 剩下的魔族转身就要逃,然而半空中一声炸响,两个高等魔族被蓝白色电流击中,电弧在他们身上跳跃着,把旁边的倒霉蛋也卷了进来。 冯特公爵已经策马冲回来,手中的“血红荆棘”剑身缠绕着蓝白色电流,一挥之下,电流便如同蓝白色的长蛇,张牙舞爪地冲向黑水军。 电流的速度快到黑水军根本来不及反应,离得近的直接被电蛇缠绕,浑身哆嗦得像筛糠,离得远的也觉得脚下震颤——大地做为导体,比空气更友好,随便电子流欢快地前冲,把一群黑水军都电得双脚发麻。 虽然电不死,但只要他们逃不快,后面的子弹就会直取他们的性命。 黑水燃起的火焰都被石棉被压灭的时候,这一群黑水军也全军覆没了。骑士们虽然高踞半鳞马上,但表情都不怎么开心——都没怎么捡到出手的机会啊!除了丹尼尔队长,其他人都没有这么远的攻击手段,而且现在冲出去还会妨碍第一军射击…… 所以战功三分,一分归冯特公爵大人,一分归丹尼尔队长——因为他打死了那个大魔鬼,最后一分都归第一军那些普通人,他们这些觉醒者,这些从前被视为神所眷顾的幸运儿们,一个人头也没捞着! 这都叫什么事哟。甚至就连灭火的功劳,也不是他们的,而是那些抱着石棉被的后勤队。 听听,人家是后勤,就是在后面做杂务的。结果呢?后面做杂务的都立了功,他们作为诱饵只有一把辛酸泪。 呜呜,要不然他们也去参军吧,不当骑士了。 不当骑士当然是不行的,因为女公爵现在没工夫搭理他们,而是在翻尸体:“所有的人都在这里了?” “都在这儿了。”黑水军以为长云领没派探子,却不知道早好几天就已经有人拿着望远镜,趴在远处的观察点轮班仔细侦察了。一天24小时,始终有人在盯着,黑水军的一举一动,包括他们究竟挖了几条沟,都早就侦察得仔仔细细,一清二楚。所以现在把尸体一清点,就知道有没有人逃掉。 关于这一点,陆希也有点始料未及。她当然是尽自己所能讲了一点侦察的知识,比如说迷彩色啊什么的,也尽力做出了高倍数的望远镜,但说真的,就跟她的战争知识一样,都是皮毛。 但是这些侦察员真的把这些皮毛大大发挥,做到了最好——可见人的主观能动性才是…… 陆希打住自己脑内上演的政治课,迅速下令:“既然这样,收拾一下,我们立刻去王都。”看能不能在消息传回去之前,打怀特伯爵一个措手不及。 辎重队伍留下两个班收拾火场,保证所有的火头都已经熄灭,然后还要尽量把沟里没烧完的黑水弄出来,免得放在这儿既污染环境又容易留下隐患。其他人则该上马的上马,该上车的上车,迅速赶往王都。 通往王都的这条路跟长云领境内新修的水泥路当然是没法比,但好歹靠近王都,也算是条比较宽敞的路了,就是少不了坑坑洼洼,马车要是跑快了那叫一个七上八下,只有铭刻了风系神术阵的马车才能轻盈平稳一些,普通马车说不定连轮子都给你震下来。 车震这个词儿,在光明大陆可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所以光明大陆的战争是件很麻烦的事情。骑士们固然能够骑乘自己的坐骑纵横驰骋,如果有高级的龙鳞马甚至更特殊的魔兽,一日千里也不在话下。但千里走单骑容易,大规模一点儿战斗,只消加上辎重,就能走得人满脸菜色——载重马车一天走个二十里地什么的,到达战场可能要花个把月,保管把什么雄心战意都给你消磨掉。 什么,你问为什么不全用神术马车?你知道神术马车多少钱一辆么!就是国王出征,也用不起全神术车队! 但是长云领的马车可不是这种货色:精钢车轴,虫胶轮胎,弹簧配件,让长云领的马车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仍旧可以快速行驶,从这条勉强还算合格的路上驰往王都,只需要两个小时。 当然即使是这样,陆希在车里也被颠得上蹿下跳,连话都说不囫囵的时候,光球倒是冒出来了:“真没想到……战斗居然进行得这么顺利……” 跟光球说话倒不需要用嘴,陆希握住车座旁边的扶手,让自己不至于脑袋撞到车厢顶部:“那是当然,这是所有人的努力。所以我早说过,这世上没有什么救世主,每个人自己就是自己的救世主。” 她真的觉得很有几分骄傲——瞧瞧她选出来的人,都多努力多出色啊!他们没有辜负她的期望,甚至比她预想的做得更好! 光球不吭声了,半晌才唧唧歪歪地哼哼了两声,大概是表达赞同的意思,然后才说到正题:“王都那边估计已经知道消息了。” “嗯?”陆希有些吃惊,“你怎么这么肯定?有人跑了?” “虽然没人跑,但我感觉到了魔力波动。应该是生命监测,那个大魔鬼的死,大概已经传回王都了。” 陆希也想起来,光明大陆确实有类似于“魂灯”或“命牌”之类的魔法,只需要给级别最高的魔族加上这个魔法,他的死亡就能向王宫报警。 但是这并不重要。陆希真不觉得怀特伯爵能够比黑水军更强,她希望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也只是想尽量减少战损——不是她自己这方面的,而是王都的居民受到的影响——万一怀特伯爵拿着整个王城的人命来威胁她呢? “王城的人命?”光球疑惑地问,“可是你们在王都里已经没有需要保护的人了吧?” 陆希当场被它噎了一下:“王都里的人都不算人吗?” 光球仍旧疑惑地闪烁了一下:“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陆希张了张嘴,被马车狠狠颠了一下,把要说出来的话都给颠了回去,最终叹了口气:“行吧。至少听你这么说,我倒是可以放心了……”如果在光球看来,王都里的人与她毫无关系的话,那么怀特伯爵同样会觉得这些人毫无价值,无法成为谈判的筹码了。 这样也,挺好…… 第394章 王都决战(四)、怀特伯爵后悔了…… 怀特伯爵确实没有想过, 王都的这些平民有什么利用价值,他更没有想过,还能拿他们来威胁陆希不要进攻的, 毕竟在他看来, 平民死一千个一万个,又跟贵族有什么关系呢?这可是王都的平民, 又不是长云领的领民。 所以当他看到水晶球里那一点火焰熄灭的时候, 确实是真的慌了——命火熄灭意味着鲁夫死了,为首的大魔鬼都死了,那黑水军的围攻奏效了吗?长云领的人怎么样了?冯特公爵是不是还活着? 然而命火是给不出这个答案的。怀特伯爵转了一圈,终于决定派几个骑士去探探消息,另外就是抓起专门用来与黑水沼泽通讯的水晶球,疯狂@黑水公爵赶紧回来。 “大人不用这么着急——”他的心腹, 也就是之前回来报告说黑水军布好了陷阱的那个骑士, 还在劝慰他, “一个大魔鬼对上天骑士,死了也是正常的。再说我亲眼看到黑水军在那里埋了多少黑水, 现在长云领的人必定也是损失惨重的。再说, 实在不行, 王都还有防护神术阵呢……” 王都内外城都有防护神术阵,只不过外城的基本形同虚设,没人觉得为了外城那些贱民还需要开啥神术阵。另外, 王宫更是有大型的神术阵保护,之前如果不是他们买通了里卡多, 偷偷关掉了王宫外围的神术阵, 那是绝不可能那么容易就冲进皇宫的。 这个骑士是真心觉得问题不大的。最坏的情况不过是冯特公爵带人来围攻王宫, 他们打开神术阵拖延着就是了, 耗到黑水公爵回来不就行了?到时候长云领连续作战必定人困马疲,说不定更好打呢。 怀特伯爵听他这么说,心里也稍微放松了一点:“那就等他们打探消息回来再说。” 然而怀特伯爵没等到自己的骑士回来,等来的却是长云领的队伍——他的那几个骑士,在半路上就被狙击手撂倒了,哪儿还能回来报信呢? 长云领的队伍在外城门根本就没有受到什么阻碍,最近外城门连守卫都不怎么多了,主要是怕有魔鬼出现,大家都想逃避。再说了,之前不是说公主有命令,是请长云领的冯特公爵大人来剿灭魔鬼的嘛,那人家就是光明正大前来,他们拦什么呢? 内城就不一样了。现在掌握内城城防的是怀特伯爵的人,已经把防御神术阵打开了,并且他很清楚怀特伯爵是什么心思,所以绝不能让长云领的人进内城。 只可惜这种情况,陆希这边早就料到了。 “缺口就在那个位置。”一个流浪汉殷勤地给她带着路。哦,现在他其实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流浪汉了,脸色红润,身体健壮,谁会相信几个月前他还是个骨瘦如柴快要饿死街头的人呢? 这个流浪汉对于内城城墙可太熟悉了,他无家可归的时候,曾经许多次在内城墙根儿底下想要找个栖身的地方——那儿因为有神术阵,就跟教堂似的,温度会比较高一点儿。当然,没有教堂那么暖和,但那儿地方大,也没人来撵他啊。 神术阵是个好东西,但是它有一个毛病,就是必须保持完整,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旦出现缺口,这个位置就容易攻破了。 这个缺口,指的是神术阵符纹的缺口,而不是承载物的缺口。 就比如说,教堂的大门是镂花的,上面哪哪儿都是缺口,但神术阵就绘刻在这些镂花上,符纹完整,所以在启动的时候仍旧会连成一片。但像内城的城墙,如果有原本铭刻了符纹的城墙石缺少哪怕一块,那个缺口就会成为弱点。 原本呢,这样铭刻神术阵的城墙是需要每年检修的,如果发现有缺口,或者神术阵的符纹有磨损,那就要及时修补,以保持其完整性。但是,内城墙虽然是“内城”,还是很长的,检修不但需要人手和时间,而且如果检查出缺失的地方,还需要请教会的专门人员来修补,要花不少钱的。 实在是黎明时期已经过去太久了,光明大陆上缺乏危机意识的人太多,基本上大家都只防备魔兽,而魔兽——并不是到处都是长云领,王都在王国中心,有大教堂坐镇,魔兽自然更少。 而且王都是一国主君之所在,四方拱卫,所有的人都是国王的臣仆,还怕什么呢? 所以王都的内外城墙,已经有将近十年没有修补过了——当然,检查还是检查过的,但是检查人员觉得,那么一个狗洞大小的缺口,算不了什么的,即使有突发情况,多调几个骑士来把守就行了。 而现在掌握内城门权力的那名骑士,是怀特伯爵的人,他可不知道城墙这里还有个狗洞,自然也就没有额外派人来把守。 现在,内城城墙上泛着淡淡的银光,像是在石头墙面上贴了一层银色的纸,包括这个狗洞的位置也被一层银光堵上了,但这层银光十分之轻薄,冯特公爵一剑下去,银光就真的像纸一样,被一分两半。 而且这张纸上的裂缝还在扩大,直径两米的范围内,坚硬的石头碎成拳头大小的石块,哗地一声,城墙上就出现了一个能够让半鳞马都顺利通过的大洞。 简直就像儿戏一样,内城的防守就这么被破掉了。不管其它的位置有多么坚不可摧,这个洞却是真实存在的,足够长云领的队伍长驱直入了。而一位天骑士进入内城之后,拿下城门还有什么难的吗? 把守内城门的那名骑士倒是见机得快,他甚至没有考虑修复缺口的问题,而是扔下其他人,纵马狂奔回王宫去报信了。他一走,剩下的守卫面面相觑,就在冯特公爵的威压之下全部扔掉了武器。他们基本都是王都原本的守卫,没必要为了怀特伯爵死战。 事实上不少人心里其实都清楚,这是关于王位的争夺,但对于他们这些守卫来说,无论那个王位上坐的是谁都关系不大,倒是现在如果拼死抵抗,真的死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甚至还有人暗搓搓地觉得,与其怀特伯爵掌权,还不如长云领出一位摄政王呢,毕竟,听说长云领的日子很好过啊…… 这个时候,怀特伯爵已经得到了消息:“你说什么!”他一把揪住了骑士的衣领,“他们这么快就来了,还攻破了神术护罩?” 骑士也是还没搞清楚情况呢:“确实是的……我看到他们的车队很整齐,但是——他们,他们……”他都有点说不清楚对方是怎么进攻的,因为当时车队在外面排开,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而冯特公爵几人由流浪汉带着,摸到了狗洞那里,一剑斩开了通道。 “一定是内城的神术阵年久失修了,一定是!”怀特伯爵虽然是自我安慰,但却歪打正着地说中了真相。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虽然反复念叨,心里仍旧慌得一批——内城的神术阵如果会失修,王宫的会不会?内城的神术阵如果没有失修,那么冯特公爵破开王宫的神术阵又需要多久? “黑水呢?黑水呢?联系上了没有?他怎么还不回来!”怀特伯爵有些癫狂地大喊。 到了这个时候,怀特伯爵感觉到了一点后悔…… 是的,他后悔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联合了黑水沼泽,就能稳稳拿下王宫。而对于辉光之国这些贵族们,他太了解了。这些人嘴上说着效忠国王,但其实都是各自为政。当然,如果不需要付出多少代价,他们还是会效忠国王的,比如说会交税,再比如说给国王送礼。但如果让他们集合起自己的力量,为国王而死战,那就免谈了。 这些贵族,只会打一场注定胜利的战斗,而不会硬碰硬地为别人损失自己的力量,哪怕那个“别人”是他们理应效忠的国王陛下也不行。毕竟这位国王陛下对于王国掌握得并不那么紧,也并不是什么无可替代的人物。 所以怀特伯爵有把握,他只需要搞掉国王,然后手里掌握着公主,就可以让那些贵族捏着鼻子承认这场政变的结果了。他可以利用公主做跳板,然后温水煮青蛙,慢慢地让辉国之国改名换姓,慢慢地让这些贵族适应——反正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君主,至于究竟是谁来做这个君主,对他们来说影响并不大。 因此在掌握王宫之后,他觉得自己已经稳操了胜券,只需要再解决掉冯特公爵就行,因为他也有王室血脉,如果朱丽亚公主在生下子嗣之前去世,那么冯特公爵将是下一位继承人,他得把这个可能性扼杀在摇篮之中。 但是现在,黑水公爵离开,他留下的黑水军分队全部覆没,怀特伯爵骤然发现,他竟然对于长云领没有了什么抵抗力! 黑水公爵确实厉害,但黑水公爵并不属于他,不是他可以随心所欲操纵和使用的力量,那是别人的力量,不是他的。所以当现在黑水公爵联系不上的时候,他就露出了原形——不过是个中级骑士而已,面对冯特公爵,他根本不堪一击! 第395章 王都决战(五)、这究竟是什么炼金武器! 并不只有怀特伯爵一个人在惦记黑水公爵, 陆希也在惦记,更确切地说,她惦记的是要跟黑水公爵对上的海因里希——黑水公爵既然到现在都还没出现, 那就肯定是在无尽深渊, 她这里确实是轻松了,但相对的, 压力就转移到了海因里希那一边。 当然, 海因里希那边,也有热武器支持——霉菌沼泽也挑选了一批低级魔族进行军事化训练,当然他们只有武器成品,却没有后备工厂,所有的弹药都出自长云领,只要截断弹药供应, 枪也就是一根棍子罢了。 这是海因里希提出来的。核心技术只能由长云领, 由几个人掌握, 这几个人主要指的就是没有觉醒的金羽和伦吉尔,以及陆希亲手提拔起来的如劳拉或是肖恩这样的平民与奴隶。 在以神术魔法为武力的光明大陆上, 没有觉醒的人并无地位。金羽从前还是公爵家的小姐呢, 就因为生了一对异色的瞳孔, 就被迫出逃,连家里的庇护都得不到。更不用说平民与奴隶了。 只有在长云领,这种情况才会得到改变。奴隶也可能学到知识而觉醒, 未觉醒的人也能凭借知识得到地位,在这里大家并不靠那虚无缥缈无法预料的神之眷顾, 靠的是自己的学习和努力。 所以这些人是最不可能背叛陆希的, 因为除了陆希之外, 没有人能够给他们现在的地位。技术也只有掌握在这些人手里, 才是最牢固的。 因为这些考虑,霉菌沼泽那边的军事训练最近也只是刚刚开始,并不能像长云领这边的第一军一样提供这样的支持。更何况,以现在的军工厂研究水平,也还对付不了黑水公爵这样的顶尖魔族。 陆希曾经拉冯特公爵来做过演练,野战炮的威力不小,就算是冯特公爵也不愿意挨一炮,但问题是对于会飞的目标来说,野战炮很难击中,除非是炮弹洗地,命中率才能高一些。 机枪同理,击中有效,但冯特公爵会飞,打不中。 所以就目前而言,第一军的武器对黑水公爵基本无效,只有丹尼尔这样特制枪支配备本身觉醒的能力,才能造成威胁——也只是威胁,并不能保证致命。 本来呢,还有穆特这个同为魔鬼公爵的援助,但有了那个面具人的出现之后,陆希实在是不能放心——甚至她希望黑水公爵是留在光明大陆,跟冯特公爵硬刚一场的,但现在情况显然不完全像她希望的那样走,黑水公爵得由海因里希去面对了。 想到这个,陆希就觉得烦躁,对于近在咫尺的王宫也有点失去了耐心:“他们打开防护罩了?那正好,轰吧。” 王宫富丽堂皇,连同着防护神术阵都是华丽的金红色,如同一顶光的冠冕,将整个皇宫都笼罩在其中。 至于守卫,那是没看见的。王宫大门紧闭,估计有也都躲在门后面呢,并没有敢出来作战的。 这倒是非常方便了炮兵——几辆马车驶过来,炮兵组一口气搬下四门野战炮,一字排开,经过一番检查校对之后,只听一连串的声音:“一号炮位准备完毕!二号炮位准备完毕……四号炮位准备完毕!” 然后就是一声:“开炮!” 轰轰轰轰的声音几乎是同时响起,四枚炮弹从四个方向飞出,撞在金红色的神术罩上,顿时溅开一圈圈明亮的涟漪。 这发射的是实心弹头,所以众人清楚地看见,尖头炮弹一头扎在神术罩上,整个撞成了平的。能将钢制弹头都撞平的强大动能施加在神术罩上,神术罩被撞击的位置直接如水面一般陷下去一块儿,而后荡起层层波动,将攻击分散到整个神术阵上。 第320节 之后陷下的去的位置轻轻一弹恢复原状,变形的炮弹则被弹开,当地一声落在地上,似乎对于神术阵没有半点影响。 金羽不禁啧了一声:“王宫的神术阵倒是货真价实的。” 她说话的口气十分轻松,仿佛眼前这个在炮弹轰击下看起来丝毫无损的神术阵根本就不算什么。陆希不禁也笑了一下:“那就看看,这货真价实的东西能坚持多久。” 怀特伯爵确实带着人就藏在王宫大门后面,在第一轮的四枚炮弹被弹开之后,他既松了口气,又觉得一阵恐惧:“这是什么东西?” 从外面看,神术罩似乎根本没什么变化,但在内部的人却能看出来,维持神术阵能量的高等魔晶在这一次攻击之下就碎裂了一枚,内部蕴含的能量竟然是被这四枚炮弹消耗一空! 这可是高等魔兽的魔晶,不是什么低级的劣质货,拿来抵挡大骑士的全力一击都绰绰有余,却在刚才攻击的一瞬间就碎裂了。如果不是神术罩有特殊的方式,将攻击的力道分散到整个神术罩上,说不定刚才就会被打出裂缝来。 “应,应该是炼金武器吧……”有骑士小声猜测。 “这么厉害的炼金武器,用的是什么样的魔晶啊?”也有人不无感叹,“果然长云领魔晶多,现在外头的魔晶价格可越来越高了……” 虽然这攻击确实很厉害,但既然神术罩能抗得住,那就不要紧了。整个神术罩使用了八十多块高等魔晶,十二块超等魔晶,再加上别的炼金材料,就算这些年没有更换过新的魔晶,也能抵御很多轮这样的攻击。 而对面的炼金武器,能打出多少轮攻击来?越是强大的炼金武器,需要使用的魔晶也就越高级,长云领就算是每年都有魔兽潮,一年出产的高等魔晶也就是几十块而已。并且魔晶也要看属性,比如说刚才的攻击,应该就是使用金属系与火系的魔晶,而水系或土系的魔晶就不适合了。 这样一算,长云领就算有积攒下来的高等魔晶,也打不出多少轮这样的攻击,最后也只能靠冯特公爵带着骑士们强攻而已。就算最终打破保护罩,估计他们的力量也消耗得差不多了,而他们这边以逸待劳,未必没有胜算,再说,还有王宫里的神术炮呢。 “黑水公爵什么时候能回来?”怀特伯爵这么计算了一下,心里总算松了口气,问起黑水公爵的口气也没那么焦灼了,之前他可是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乱转,幸好王宫这个神术阵全部打开之后居然超出他想像之外的给力,可见国王也是怕死的,总算没有让王宫的神术阵也跟内城那个似的,搞出什么年久失修的把戏来。 然而还没等怀特伯爵得到回答,他就又听见了外面响起的轰轰声。而且这次,这声音不是响一轮就停下,而是轰轰轰轰连绵不断,竟然响成了一片。 怀特伯爵骇然抬头,果然看见神术罩上的光芒亮起来之后就根本没灭下去,一枚枚那种尖头的炼金武器像雨点一样砸在神术罩上,只是一分钟,魔晶就碎了六块! “这,这怎么可能!”怀特伯爵惊骇地向外看去,那四门炼金武器像自有生命一样,每从长长的管口吐出一枚金属块,就向后退一退,似乎在消去冲击的力量;等它退到底,那守在旁边的人就会往后方填进一枚金属块,于是管子便又再度向前,从那管口中继续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将刚填进去的金属块又吐了出来。 转眼之间,每门武器至少发出了十次攻击,还完全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伯爵大人,他们不可能一直这样攻击下去的!”身边的骑士不知道是在安慰怀特伯爵还是在自我安慰,“他们不可能有那么魔晶的,没有炼金武器可以无休止地攻击……” 然而怀特伯爵已经不敢相信了。他的信心今天这一天已经反复地经历了摧折又建立,刚建立又被打击的过程,已经变得脆弱无比了。 “黑水公爵呢!快,马上叫他回来!”再晚回来一会儿,说不定就只能给他收尸了! 然而黑水公爵这个时候是肯定回不来的。 他已经追进了黑水沼泽深处,四面都是流淌的黑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只有暗夜魔芋能够在这种地方生长,并用自己的花粉与果实供养追踪魔虫。 所以这地方到处都是高大的魔芋,以及挂在魔芋叶片下面的虫巢。 这些魔芋很容易炸开并燃烧,一旦烧起来会将整片的黑水引燃,即使黑水公爵也不敢在这种充满毒气的火海里久留,所以他出手也不得不慎重——毕竟他是一条火龙。 其实他不应该追得这么深的,因为领地内的叛乱明显有外来者插手的痕迹,否则那些低等的魔民根本没有能力反抗,哪里还需要他回来镇压? 现在外面发号施令的是他的另一个统领,只是一个大魔鬼,如果外来者级别与他相同,就足够缠住他了。假如还有级别更高的,那么这个统领多半也抗不住。 但是黑水公爵现在并不考虑这个问题。事实上他的头脑现在是半昏乱的,充满了疯狂与戾气——他在魔鬼公爵的位置上坐了十五年,已经要到了疯狂的时候了。而在光明大陆上停留的两个月又加速了这种疯狂,现在他没有什么理智与权衡,他只想把自己盯住的目标亲手撕成碎片,越血腥越好! 统领死了,甚至领地丢了,现在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他还在,统领可以再找,领地可以再夺,先让他杀了前面那个小子再说! 第396章 王都决战(六)、神术罩破碎了 海因里希现在也是一头冷汗。 他是在无尽深渊里厮杀长大的, 当然比陆希更为警惕。陆希都说要防着穆特等人,他又怎么会想不到? 但是什么事情都做不到万无一失,何况这件事本来就是他主导, 幽影领地只是在暗处配合行事, 所以他理所当然会成了黑水公爵的第一目标,只不过现在只剩下他和黑水公爵对刚, 这个却是出乎计划之外了。 海因里希不能不怀疑, 这就是幽影领地那边有意为之,这是要借刀杀人,等到他和黑水公爵拼命之后,再来收渔人之利吧? 说起来,那个世界的成语还真的又犀利又准确,现在他和黑水公爵不就是那相争的鹬和蚌吗?只不过他这个蚌小了一点儿, 黑水公爵那个鹬又太大个了, 只要稍微大意点, 自己这个蚌就得先被啄个粉碎。 黑水沼泽的气候闷热难耐,到处都是黑水, 脚下的地面也经常被黑水浸渍得粘腻潮湿, 比普通的沼泽还要难以行走。 海因里希没有飞行, 而是借着那些能长到两米高的暗夜魔芋来遮挡自己的身影。 在黑水沼泽深处,阳光稀少黯淡,这些暗夜魔芋长得更欢, 粗壮的茎干里充满了易燃的液体,海因里希碰破过一棵, 发现流出来的液体无论颜色还是气味, 都很像是分馏塔里分馏出来的柴油。 这种魔植居然还是天然的分馏器呢……那么这一大片的暗夜魔芋, 岂不就能顶上几座分馏塔了。更不用说, 许多魔芋的叶片下面,还挂着大大小小的虫巢。 海因里希想起陆希描述过的橡胶林——这黑水沼泽深处,不就等于是个橡胶林吗? 他已经开始想象,等把黑水沼泽拿下来,陆希该有多开心了。她说的那个比马车跑得更快的汽车,说不定也能很快出现了? 不远处一声沉闷轰响,打断了海因里希驰骋的思想,黑水公爵暴躁的吼叫穿透如凝固一般的污浊空气传了过来:“小子,你给我滚出来!” 滚出去当然是不可能滚出去的。海因里希拉了一下脸上的防毒面罩——傻子才这时候出去呢。 黑水沼泽里到处都是挥发出来的毒气,哪怕黑水公爵等级再高,总不能不呼吸。而他有防毒面具,在这一点上大占便宜,当然是要拖延时间才行,谁会傻乎乎地放着优势不用,跑出去跟黑水公爵硬拼? 唯一可虑的就是,如果黑水公爵发起疯来直接放火,他现在身处暗夜魔芋丛林之中,四周可都是“炸弹”…… 千算万算,没算到黑水公爵的精神状态。听他的吼叫,恐怕已经濒临疯狂的边缘,到时候他可能真的宁愿毁掉这片领地,也要先搞死对手。 海因里希暗暗叹了口气,在心里祈祷——如果真的有神……算了,并没有神,还是求女公爵保佑,让黑水公爵晚一点发疯吧。 但是陆希显然不是神,也并没有保佑信徒心想事成的能力,黑水公爵在后面闹出的动静越发大了,听起来竟然像是开始在暗夜魔芋丛林里横冲直撞起来。 暗夜魔芋的茎干外皮坚韧得像虫巢一样,但再怎么坚韧也抗不住黑水公爵的力量,顿时被冲得东倒西歪,有些连根折断,淡黄色的柴油样树汁喷得到处都是。幸好这不是自爆,所以树汁虽然流出,却还暂时没有烧起来。 只是黑水公爵怒气越来越高涨,吼叫的时候嘴边都开始向外溅火星,只要有一点火星落到那些树汁上,立刻就会起火! 海因里希回头看了一眼,知道不能再拖延了。到这个时候幽影领地的人不见踪影,显然,无论对方有意还是无意,今天他都只能自己来硬刚黑水公爵。但不能在这里战斗,黑水公爵可是一条火龙! 猎犬所说的那块空间碎片,到底距离还有多远? 海因里希带着黑水公爵向沼泽深入的时候,怀特伯爵已经快要疯了。 皇宫上罩着的金红色神术罩已经黯淡了下来,变成了一种日落西山般的颜色,瞧着就知道能量将要耗尽了。 原本镶嵌在神术阵各处的那些璀璨的魔晶,现在已经一块接一块地碎成了粉末,神术罩开始大幅度地颤动,仿佛一张随时都会被撕破的羊皮纸。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神术罩马上就要破碎了。 谁能想得到,摆在王宫外面的那四台炼金武器,居然就这么一刻不停地轰击了上百次。每一次众人都觉得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吧?但下一秒钟,再次响起的轰鸣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不是最后一次,只是下一次而已。 到了这个时候,怀特伯爵反而镇定了。不再指望黑水公爵能来救命的情况下,他又恢复了一点骑士该有的样子,握紧了自己的长枪,发号施令:“准备好神术炮。” 王宫当然不只有防护罩,也有攻击的武器,不过因为有骑士团戍卫,所以攻击性的武器只有两门神术炮,还是需要现装魔晶的,毕竟这东西跟防护罩不一样,不需要时时都准备着使用,自然也就没必要把魔晶一直装在上头。 这会儿两门神术炮被拖了出来。说是炮,其实看起来就是两只金属狮子,魔晶装在狮子眼部的空缺处,蓄能之后的攻击就从大张的狮口中发射而出。 这种神术炮,装上什么样的魔晶就有什么样的攻击,可以是风刃箭雨,也可以是火蛇水龙,甚至还可以是寒潮或闪电,能够针对性地攻击不同的对手,可以说是非常灵活的了。 但问题是,现在怀特伯爵并没有那么多种的魔晶,尤其是高等魔晶。而且他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攻击更适合对付外面的人。 “水系吧……”一个骑士看着击打在神术罩上的炮弹,“那种炼金武器看起来就是用火系能力发动的……”每次轰击,都能看到炮口发出的火光,那么用水浇过去,总能遏制的吧? “可是水系的攻击力不够。”怀特伯爵身边的一个骑士立刻否定了他的话,“何况防护罩一旦破碎,我们要对付的并不是这些炼金武器。” 这名骑士名叫米勒,是怀特伯爵的骑士当中最出色的一个,因为他已经在高级的巅峰,只差一步就能突破成为大骑士——事实上他的能力已经远远高出普通的高级骑士,只是量变始终未能产生质变,所以才卡在这个瓶颈上过不去。 之前他主要的任务是护卫小怀特,保护怀特家族的继承人。这份工作他一直做得很好,只可惜小怀特进入国王寝殿的时候他不能跟随进入,结果小怀特就被烧死在了里头。 这个事对一位骑士来说真是——说是失职吧真不能怪他,说不怪他吧,他确实让保护对象置身于危险之中,而且还死掉了…… 不过怀特伯爵却并没有追究,反而把米勒提到自己身边,依旧倚重他。这里头当然有米勒自己的功劳,毕竟他的能力摆在那里,再挑不出一个比他强的。 但这也是宽容了,所以米勒也是决心将功赎罪,而且他作为骑士的能力确实比别人高出一大截,在刚才的炮击之中,包括怀特伯爵都在惊慌失措的时候,他却还能冷静地观察着那些炮弹,并且还真研究出了一些规律。 “这种武器发射的金属弹确实能量很大,但它的飞行线路是一定的,既不会中途转向,也不会向四面炸开;而且那件武器看起来就很沉重,也无法灵活地调转发射方向,所以对于活动目标的命中率并不高。” 米勒比了一下距离:“而且伯爵大人您注意到没有,这种武器长于远距离攻击,对于近处反而不利。”他虽然没有学过什么抛物线之类,但作为骑士,在战斗中自然会注意到弩箭之类的飞行曲线,还是会有这个概念的,只不过无法总结得那么清楚罢了。 比如说现在他就看出来了,长云领这四门炼金武器,如果是平射的话,那金属弹能直接飞到王宫的那一头去。如果没有神术罩的阻拦,会从他们头上飞过,并不会给他们造成真正的伤害。 所以等神术罩破碎,他们发起反击的时候,完全可以不管这四门武器——只要能冲到对方的阵线里,难道这武器不怕误伤吗? 米勒拍板:“用风火组合!”这也是他们手中最高等魔晶的配置,以风带火,不管那四门炼金武器,对准人开炮。 “而且——”米勒望着站在野战炮后面的人,“他们装进去的那种金属弹,也许本身就能燃烧……”他以接近大骑士的目力,观察到了对面武器发射时候的能量变化,那变化并不来自于停在地面上的类似神术炮的武器本身,而似乎是来自于那种金属弹。 虽然他搞不明白,那金属弹似乎本身根本就没有魔力或神术力量的波动,究竟是怎么突然就爆发了那么大能量的,但这不妨碍他判断,那东西应该是可以引燃的,一旦引燃,倒霉的就是长云领的人了。 “听你的。”怀特伯爵也镇定了下来,“神术炮蓄能,所有人准备攻击!” 就在这时候,他们头顶的神术罩发出一声水晶碎裂般的脆响,变成了无数块向外飞溅的光之碎片,消失了。而正如米勒猜测的那样,一枚打空了的金属弹径直从他们头顶飞过,低沉的轰鸣在几个呼吸之后才自很远处传来,但已经影响不到他们了。 “果然是这样!”怀特伯爵振奋起来,“打开宫门,准备——” 他还没说完,一种新的圆形的金属弹从头顶落下——对面不知什么时候又站出来几个人,手里拿着一种更小巧一些的圆筒状的东西,将尾部支于地面,然后就有圆形的东西自筒口发射,越过王宫的宫墙,落在了他们周围。 这东西没有刚才的巨大尖头弹那么轰响,而是在落地的时候就冒出了烟雾,瞬间就把他们笼罩住了,随着烟雾而来的,是一种刺鼻刺眼的气味,强势地窜进了七窍之中…… 第397章 王都决战(七)、没有顶级魔兽,但她有冯特公爵啊 一片此起彼伏的咳呛声。 □□的白雾笼罩了宫墙后面的一大片空间, 辣椒粉——啊不,伪火果粉这东西,长云领简直太多了, 此刻是不要钱一样地扔进来, 空气之中的辛辣气味简直都要凝成实体了。 怀特伯爵感觉自己的心肝脾肺肾都要咳出来了,而且越咳呛进去的辣味就越多, 越多就越咳……恶性循环, 一把火从鼻腔烧到喉咙,再烧到胸口,眼睛也睁不开,堂堂的中级骑士,现在居然是眼泪鼻涕齐下,简直是丢脸到没法看! 不过这个时候谁还关心丢脸的事啊, 怀特伯爵极力试图抑制自己的咳嗽, 还想发号施令:“发动……咳咳, 神术咳咳咳咳……” 其实不用他说米勒已经想到这一点了。他到底是大骑士,虽然猝不及防之下吸了一大口辛辣的烟雾, 眼睛也无法遏制地往外流泪, 但总算还勉强控制住自己没有咳得掏心掏肺, 而是在白烟里摸向神术炮的开关。 然而他还没摸到神术炮,就觉得自己的头发静悄悄地立了起来,接着蓝白色电流翻滚, 从天而降,准确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米勒在电流的噼啪声中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吓得旁边还没睁开眼睛的怀特伯爵也是毛发直竖, 盲目而惊恐地挥动长剑, 试图挡住那看不见的攻击。 然而他这么搞才正是弄巧成拙, 银星钢的长剑像引雷针一样,将空气中跳动的电弧吸引过来,电流迅速沿着长剑冲遍了怀特伯爵的身体…… 王宫的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在最后面的陆希只看见一地被电得浑身发麻,只有呼吸肌和膈肌还在疯狂上班的人,而冯特公爵威风凛凛地站在这些滚地葫芦中间——嗯,也可能不太威风凛凛,毕竟戴着防毒面具总归不太好看,虽然这个面具已经经过金羽的特殊设计,尽量让它符合一点天骑士的身份了。 怀特伯爵还没有死,尽管手脚还在抽搐,但他还在瞪着眼睛看着冯特公爵脸上的奇异面具,哆嗦着嘴唇挤出一个词儿:“……魔鬼……” 陆希抬手扇了扇空气中那已经变得极淡的辣味儿,感觉哭笑不得:“魔鬼?你管谁叫魔鬼?”明明自己跟黑水公爵勾结,却管冯特公爵叫魔鬼,就因为他戴的面具有点奇异?这些贵族的信仰真是让人无语。 但是也不用说那么多了:“公主殿下呢?” 怀特伯爵到底还是个中级骑士,电流又不是针对他来的,只是他自己触电,这会儿肌肉里的酸麻已经减退,脑袋也稍微清醒了一点儿:“我,我是伯爵,我要求有符合身份的待遇……” 陆希感觉自己可能跟这些人的脑回路不在一个规格上——这个时候,居然跟她说要有符合身份的待遇,他是不是忘记了,光是勾结魔鬼就足够把他送上火刑架了? “捆起来!”陆希也懒得再说什么了,她又不是不知道公主的寝殿在哪里。 第321节 除了怀特伯爵的人之外,这偌大的王宫现在就跟没人似的,骑士也不见,仆役也不见。 丹尼尔紧跟在陆希身边,扫视左右。他的能力最近又有提高,就像灰羽能看到风的线条一样,他也能看到气流的线条。当然这种“看”跟灰羽的又不同,陆希觉得,灰羽眼里的线条像是画,睁眼可见,直观;而丹尼尔像是电脑建模,是他通过周围的景物变化而分析出来的。 反正不管怎样吧,丹尼尔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一处的墙壁后面躲着个人,还能大略分辨,这人究竟有没有带武器。 “出来!”跟随的骑士厉声叱喝。因为要防备王宫内的守卫骑士,跟着陆希进来的人一半是骑士,一半是第一军的士兵,顿时就听见了齐唰唰拉枪栓的声音。 “我,我——”从墙后面举着双手蹭出来的居然是里卡多,“女公爵大人,您可来了,公主殿下一直等着您呢!” 看他痛哭流涕的模样,要不是知道他就是怀特伯爵的内应,真还会以为他忠君爱国,在王宫里隐忍度日,就等着天降神兵来勤王呢。 “公主殿下呢?”陆希冷淡地问,“还有,怎么召黑水公爵回来?” 里卡多噎了一下:“公爵大人——”他抬头看见陆希的表情,终于知道自己再演也没用了,“有,有召唤魔石……”还是说点有用的吧,或许还能换自己一条小命。 召唤魔石,跟用来召唤魔鬼的魔法阵有那么点儿相似之处,但召唤魔石是成双配对的两块,一块放在被召唤者身上,另一块在召唤者手里。这个魔石,在弱化版的时候就像个铃铛一样,会对召唤者发出声音,提醒他该回来了;强化版则是有强行召唤的能力——不过这可就需要高等魔晶了,至少要比被召唤者的等级更高才行。 要不然黑水公爵敢直接使用呢,比他等级更高的魔晶,得是传说中的龙晶之类,到哪儿去找呢?所以这东西也就相当于一个传呼机,你呼一百遍,对方不回答你也没招儿。 但是怀特伯爵没招儿,陆希有啊!怀特伯爵没有那么极品的顶级魔兽的魔晶,陆希虽然也没有,但她有冯特公爵!冯特公爵的能力,难道还不抵一头顶级魔兽吗? 呃——不能用头来形容自己的老爸,罪过罪过…… 陆希暗暗在心里念了一句,直奔里卡多所说的,存放召唤石的地方。 当然,冯特公爵跟黑水公爵等级差不太多,也是不可能强行把黑水公爵召唤回来的,但是他可以影响到黑水公爵啊。这要是在战斗期间,岂不等于黑水公爵前面战斗,后面不时就有人拽他的胳膊腿儿一把?这他要是还能毫不受影响地大杀四方,陆希就佩服他! 而这个时候,黑水公爵已经追上了海因里希——他在无所顾忌的情况下狂奔起来,海因里希还真的甩不开。 幸好黑水公爵还没有疯到完全失去理智,所以一见面,他使用的不是自己最擅长的火焰魔法,而是张口就喷出了一道酸液箭。 或许是在黑水沼泽里生活得太久,吸收了一部分毒气,黑水公爵喷出的酸液里还混合着毒素,一出口就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海因里希怎么敢被他的酸液沾身,连忙躲闪。虽然说这些暗夜魔芋植株高大,是天然的遮蔽物,但暗夜魔芋里储存着大量柴油,假如被这些树汁沾到身上,一会儿火星一爆,他也得变成一根火炬。 这么一来,暗夜魔芋不但不能成为隐蔽物,反而还要躲开,海因里希的逃跑速度顿时慢了下来。 但是他同样抓紧时间,回手还了黑水公爵一道酸液箭。 他的酸液箭说是箭,不如说是雨,不像黑水公爵的酸液箭那么凝聚真如箭矢一样,而是射-出之后,像花洒一样散开。 这样的攻击根本没放在黑水公爵眼里。黑龙血脉本来就是皮糙肉厚,更何况他还是魔鬼公爵。就这种力道的酸液根本打不穿他的皮肤,那么溅落在身上又能怎么样呢? 所以黑水公爵干脆就没躲,而是直线就冲过去了,海因里希的酸液几乎就全部落到了他身上,一点都没浪费。 然而这些酸液一沾身,黑水公爵就觉得不对劲了——这酸液的腐蚀性,实在太强了! 他自己喷出的酸液能把魔兽的皮肤腐蚀掉一片,但搁在他自己身上却只是火辣辣的痒痛几天罢了,只要皮肤不破,毒液不浸入血肉之中就没有大问题。 可是现在,他坚韧的皮肤沾上海因里希喷出的酸液,竟然冒起了白烟,剧烈地疼痛起来——这酸液竟然能腐蚀他的皮肤! 黑水公爵不得不停下脚步,因为他能感觉到,这些酸液的腐蚀性是持续的,再不处理,会一直腐蚀到他的血肉里去! 一片片黑色的鳞片从皮肤里浮现出来,酸液腐蚀的速度放慢了。但即使这样也足够让黑水公爵惊骇——这酸液居然能腐蚀黑龙的鳞片! 不过鳞片要清洁就容易得多,黑水公爵连续施放了几次清洁魔法,还用暗夜魔芋的叶子擦了一遍,终于是弄干净了。 海因里希已经借这个机会又逃出了一段距离,心里十分遗憾——他还没能研究出女公爵说过的□□,据说这东西渗透性更强,能在表面看起来正常的情况下一直腐蚀到骨头,还能以酸雾的形式,通过呼吸道渗入。要是他刚才能放一团□□雾,那黑水公爵哪怕是魔王都顶不住——身体之内,可是不比表皮那么坚韧的。 黑水公爵清掉了身上的酸液,但已经被腐蚀掉的皮肤却仍旧作痛,让他更恼火了。自从成为黑水沼泽的领主之后,他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受过伤了。而且堂堂的魔鬼公爵,居然是被一个大魔鬼伤到,这说出去简直都丢脸! 要是不把这个小杂种撕成两半再泡进酸液里,他就直接把自己栽进黑水里闷死得了! 愤怒让黑水公爵疯狂地搧动翅膀,狂风吹得下面的暗夜魔芋东倒西歪,露出了海因里希狂奔的身影。黑水公爵一声长嚎,俯冲了下去。 这是他倾尽全力的一扑,人未到,风刃已经切割得周围的暗夜魔芋树汁四溅,有两棵更直接被压得扁了下来,然后炸了开来。 这个时候,海因里希已经看见了前方的一团微光。那光是从一棵高大的暗夜魔芋下方透出来的,仿佛一个光环,就那么突兀地停在那里——那就是落在黑水沼泽里的空间碎片,距离他不到两百米。 然而这两百米的距离现在却显得那么遥远,黑水公爵已经到了他头顶上,漆黑的身影像乌云压城一样扑下来,海因里希感觉自己仿佛置身水中,周围的空气似乎都粘稠了起来,在阻碍着他前冲。 他手里有两枚□□,但在这种地方根本不敢使用。海因里希正准备硬抗一下,忽然之间黑水公爵下冲的势头猛地一停,仿佛有人揪着他往后拽了一把似的,一下子就打断了他的攻击。 这一拽也就让黑水公爵停顿了大概不到两秒钟,可是被急速压缩的空气却一下子就得到了向四面流动的机会,海因里希身上的压力顿时一轻,他借着这个机会全力向前一跃,整个人一头扎进光环之中,消失了…… 第398章 以命相拼(一)、狭窄的空间,对黑水公爵有利 穿过光环的感觉仿佛穿过了一层薄薄的水幕, 眼前的空间充满了浅淡的金光,却与之前的两个空间内自然的阳光不太一样。 海因里希警惕地左右环顾,发现这个空间居然看不到边界。 并不是说这个空间就巨大到什么程度, 而是四面都是黑暗, 即使海因里希这样的视力,也穿不透这些黑暗, 看不到边界。 所有的光亮都是从眼前这尊巨大的铜鼎上散发出来的。 这尊铜鼎看起来就跟稷丘宫殿内的那些鼎差不多, 至少海因里希反正是看不出什么区别,都是三只脚两个耳朵且挺着一个肚子。 但是这尊至少两米高的铜鼎不是稷丘铜鼎那种青绿的颜色,而是通体金黄,金光流动,照亮了这片黑暗。且仔细看去,这尊铜鼎上铭刻的也不是那种发芽种子样的花纹——陆希说那是谷纹——而是一只巨大的魔兽, 它有着长长的蛇一样的身体, 上半身却是人的样子。 海因里希谨慎地凑过去看了一下, 发现这只半人形的魔兽是浮凸在铜鼎表面的,且十分精细, 甚至那张脸上还能看出睿智与平和的表情, 绝不是魔兽的狂暴。 所以这不是魔兽, 是个魔族吧?或者说,是个人?海因里希沉吟着,更凑近了一点, 又发现此人的姿态是坐着的,而在他背后有一圈图案, 似乎是表现此人坐在这个圆圈之中。 也不能说是圆圈, 因为这个圈其实是由八个简单的图案拼成, 这些图案都是由长长短短的横线拼成, 确切地说,是由一道连贯的长线,与两截断开的短线来组成。有的图案是三条长线,有的图案是三条断线,还有一长两断,两长一断的,只是把线条的位置变换一下,正好有八种变化。 这是什么东西?海因里希看不懂,可是他就这么盯着,却觉得这个圆形图案里仿佛蕴含了一种力量,在他的视野里竟然缓慢地旋转起来,似乎能把人吸进去一样。 轰的一声大响把海因里希猛然惊醒,他骇然倒退一步,发现自己刚才竟然完全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他在那个圆圈之中,竟好像看见了无数星辰。有的特别明亮,仿佛火球高悬空中;有些略黯淡些,有着各种各样的颜色,按照自己的轨道或旋转,或绕环,运动不休。 想到陆希曾经给他讲过的天文知识,海因里希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那个圆形的图案——那是星图? 不过现在没时间给他考虑,因为刚才的一声轰响,正是黑水公爵也冲进了空间碎片里发出的巨响。 海因里希心顿时一沉。他刚才被铜鼎上的图案吸引,竟然没有仔细察看一下这个空间,现在,他甚至连这个空间究竟有多大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在这里战斗会不会引发什么后果。 并且,如果空间狭小,对他是很不利的。黑龙擅长肉搏,黑水公爵的等级还比他更高…… 海因里希猛然跃起,躲过了黑水公爵喷出的一道火龙。他有顾忌,黑水公爵可没有,甚至都没有仔细看看周围的环境,就疯狂地攻击起来。 他身上还有残留的暗夜魔芋的树汁,被自己喷出的火星点燃,呼地一下就烧了起来,他也全不在意,只是随便浮起鳞片,将火焰阻隔在外,就向海因里希扑过来。 海因里希飞跃起来,就感觉到了头顶的压力。那是无形的,但他飞得越高压力就越大,估计如果超过二十米,压力可能就会大到让他仿佛陷入泥潭,寸步难行。 也就是说,这块空间的高度,对他来说就只有二十米,而宽度则还待定。但如果不出意料的话,也不会太大,毕竟一个扁得像饼一样的空间并不太可能稳定地存在,它很容易被再次撕碎。所以空间碎片大约都会有个差不多的宽高比,这样算来,这块空间碎片会很小,大概只有稷丘的一间宫殿那么大。 这对黑水公爵显然是有利的,他背后两扇骨翼哗啦一声张开,仿佛一片黑云,呼地也腾起半空,向着海因里希撞过来。 海因里希目光一凝,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飞速下降,黑水公爵伸手要抓他的时候,却觉得身体蓦然一轻,明明是估量好的一个飞跃,竟然飞过了头,与海因里希擦肩而过,咚地一声撞上了头顶的黑暗。 这对黑水公爵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作为魔鬼公爵,他对自己身体的每一丝肌肉都能控制自如,怎么可能一跃竟然过了头,还撞上了房顶什么的!这简直就跟一名骑士不会骑马那么可笑。 所以,刚才身体那一轻,是因为对方使用了某种魔法?但这是什么魔法?在使用出来的时候竟然是无声无息的,他甚至没有察觉到魔法波动就中了招? 黑水公爵在惊疑之中,并没有发现,那座巨大的铜鼎上,某一个图案上流动的金光忽然明亮了一下。事实上对他来说,那大概就是一座无人控制的魔偶,虽然他不知道这个空间是哪里,那铜鼎又是做什么用的,但按照经验来说,只要他不去攻击,魔偶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而且就算会有什么反应,他现在也想不到了。一种疯狂的情绪在他的大脑里游走,仿佛已经把他的脑浆都搅得沸腾起来,除了想要撕碎眼前的海因里之希之外,他已经想不到别的事情了。 海因里希很熟悉这种疯狂——魔族最后的结果都是这样,等级越高,疯狂起来就越可怕。一般来说,低阶魔族能够在清醒的时候死去,或者饿死,或者被魔兽或同族杀死,而高阶魔族的结局,大多都是疯狂到失去理智,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两种结果他不知道哪一种好,反正在无尽深渊里,魔族从没有寿终的结局,那么无论是短暂而清醒的死,还是更长久却疯狂的死,也都差不多了。 当然区别还是有的,那就是高等魔族疯狂起来的时候,还会拉着别人一起死。 海因里希翻身又躲过一道风刃,背后感觉到了熟悉的压力——他估计得没有错,这块空间碎片实在是太小了,直径大概也就是五十米,对于黑水公爵来说实在是大大有利,而他携带的□□却不好出手了,搞不好连自己一起炸。 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个空间碎片居然这么小! 如果出去呢?海因里希大脑飞快转动,随即又否定了这个方案——理论上来说,他可以再把黑水公爵骗出去,然后在扔出□□之后自己躲回空间碎片中,只要时机把握得好,完全可以重创黑水公爵而保存自己。 但,外面是黑水沼泽,真的一个□□扔下去,恐怕整片黑水沼泽都会燃烧起来。这样的火根本无法扑灭,而黑水沼泽也将失去原有的价值,对陆希来说,这是极大的浪费! 海因里希当然是不愿意让陆希失望的。而且他现在也已经看到了这片黑水沼泽的价值,这价值不仅仅是对陆希,也是对无尽深渊的魔族! 魔族想要回到光明大陆去吗?其实不一定。 光明大陆当然很好,但那里的光明结界对于魔族的影响也是不可否认的,在那里生活,魔族的寿命会缩短,疯狂会加速——谁又愿意早点死呢? 只有最低等的魔民,受到的影响才会比较少,而对高等魔族来说,无尽深渊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地方,否则当年三长老也不会毅然决定带领所有魔族投身无尽深渊了。 但是无尽深渊缺乏资源,这又是魔族无法改变的事实,想要过得好,只能从光明大陆上获得资源的支持。可是光明大陆为什么要支持无尽深渊呢?只靠女公爵那“平等”的概念吗? 不,即使是平等,女公爵也遵循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她可以暂时地对某一个群体倾斜,却不会永久地偏袒。就像她怜悯那些贫困的平民和奴隶,却是要求他们用工作来养活自己,人尽其用,而不是像养猪一样养着他们苟延残喘。 更何况,除了女公爵,又到哪里再找一个会对魔族心存怜悯的君主呢? 所以魔族必须有拿得出手的东西,才能与光明大陆做交换。 那么魔族能拿得出什么呢?首先当然是武力,但因为不能长久在光明大陆停留,恐怕也很难长期为女公爵效力,只能像现在的霉菌沼泽一样,轮流出去打魔兽。 这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也不是所有的魔族都能做的。 那么再有的就是无尽深渊的资源了。 海因里希不知道无尽深渊还有什么资源。虽然说女公爵时常能化腐朽为神奇,比如说把无用的霉菌变成药物,或者把有毒的黑水变成燃料,说不定无尽深渊里就还藏着魔族们不知道的好东西,等待着人去发现呢。 但那都是未知数。至少在目前,能用得上的资源还是有限的。这一大片的黑水,目前就是无尽深渊极大的一笔资源,海因里希怎么舍得随便就把它们烧掉! 抱着这个心思,他不免有些束手束脚,现在看来,也只能在这狭小的空间中解决问题了。 就在海因里希迅速思索并下定决心的时候,黑水公爵已经也摸清了这片空间碎片的大小了。 他虽然不知道这是夏国遗留下来的空间碎片,但无尽深渊的空间向来紊乱,像这种局限活动范围的空间碎片都不算有威胁的,那种看起来宽敞,但人往外一冲,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半边身体就消失掉,被传送去了另一片空间的,那才叫可怕呢——稍微搞不好,一整个儿的魔族,就变成两个半截了。 而且对他来说,狭窄的空间反而有优势,这么小的地方,一口龙火吐出去,就足够烧遍整个空间! 海因里希背后的翅膀也猛地展开,将自己包在了双翼之中。在铜鼎柔和金光与黑水公爵喷出的火焰光照之下,他黑色的翅膀上闪动着点点银色的微光,如同天空繁星一般。 这些银色微光来自于他的鳞片,黑水公爵的龙火扑到这些鳞片上,顿时腾起了一股焦糊的气味。但也就是这样了,海因里希的鳞片因此而黯淡了许多,却并没有被烧得皮开肉绽。 “暗星龙!”黑水公爵看起来已经近似于龙形,连头部都有了变化,导致他的发音有些含糊,更像是兽类的咆哮,“难怪你敢挑衅我!”原来都是如此高等的血脉。 黑水公爵对暗星龙了解不多,因为这种血脉虽然高等,却不容易晋升,据说是因为“暗星”是很难找到的,所以拥有这种血脉的魔族,难以找到自己的力量来源,也就谈不上开发与参悟,自然是不好晋级的。 可是如果能晋级,那就会比其它血脉拥有更神秘的力量。 黑水公爵不清楚所谓“更神秘的力量”是什么样的力量,但他知道高等级的暗星龙魔族肯定不好对付,就比如说刚才他喷出的龙火,对付一头皮厚肉糙的地行龙都能烧得嗷嗷叫的,却在眼前这个年轻魔族身上似乎都没起多大作用。 但是他毕竟等级更高,真刀真枪硬拼,耗也耗死这个小家伙! 海因里希的两翼还在发烫。事实上刚才他在自己的两翼外,短暂地制造了一层真空,所以龙火在这里缺乏氧气,并没有真正燃烧到他的翅膀。但是火焰带来的高温是这一层薄薄的真空层不能完全挡住的,所以还是烫得人直想跳脚,赶紧让空气流动起来,把热气带走才好一些。 第322节 然而这个时候,黑水公爵已经再次扑下来了。他现在完全显出了魔族的形态,将要狂化的高等魔族,形态已经趋向于魔兽,其体力和魔力在疯狂的加成之下也会再度提高,就这么一扑,已经声势惊人。 海因里希两翼怒张,身后的龙尾也撑破衣服拍在地面上,看起来竟然是一副准备对冲硬抗的架势。这让黑水公爵更加兴奋,卯足了所有的劲儿俯冲而下。 然后,地上那个魔族非但没有跃起对冲,反而猛地收回翅膀和尾巴,整个人恢复了人类的形态,一个伏身,贴着地面滚了出去。 扑空的黑水公爵想调头转身,然而这个时候,地面上忽然生起一股沉重的引力,将他狠狠往下一拽,呯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这本来没什么,因为地面并不足以给黑水公爵造成什么伤害,只不过这个地面也特别的坚硬,竟然没有被他撞出一个坑,反而让他感觉到肚皮底下有点东西。 很小的两个东西,以黑水公爵现在长达五米的身体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不是恰好硌到他较为柔软的腹部,根本就不会发现。 然而下一瞬间,这两个小东西轰然巨响,爆炸了开来…… 先爆炸的是□□,防御型的那种,炸药多,弹壁薄,炸开时破片少,但会有冲击波。那冲击力使得黑水公爵腹部的皮肤剧烈颤动,鳞片纷纷崩裂。 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冲击波的威力在于它不是皮肤能够挡得住的,而是可以跳过皮肤的屏障,直接冲击到内脏。黑水公爵现在就感觉到肚子里的内脏都受到了无形的重击,一声痛苦的嚎叫尚未发出,就剧烈地咳嗽起来。 这咳嗽就是肺部受到冲击的表现,但□□爆炸的位置其实离肺还远一点,真正首当其冲的,其实是脾脏。 脾脏不太起眼,但它其实非常重要,而且它的质地柔软而脆——大概正是因为太过脆弱,所以进化将它安置在左肋之后,胃底与膈之间,尽量地保护了起来。 然而这都挡不住无形的冲击波,无论是坚逾金铁的肋骨,还是遍布鳞甲的厚皮,又或者是结实得可以直接撞碎石头的肌肉,都不行。 黑龙肚子里巨大的脾脏,在这一次猛烈的冲击之下,直接破裂了。 这破裂原本也并不是很严重,但问题是,爆炸的并不只一颗□□,跟它并排被压在黑水公爵身下的,还有一颗□□。 □□一旦沾身,能一直烧进皮肉里,不到完全燃烧干净是不会停止的。在某种程度上,它跟黑水公爵喜欢用的黑水,很有异曲同工之妙。 黑水公爵用自己领地里的黑水没少烧过人,今天终于也自己尝到这滋味了。就算黑龙的鳞甲皮肤坚韧,也经不住一直不停地烧下去。 他忍不住在地上打着滚,试图把肚子上的白磷蹭掉,但却不知道,在他这样激烈的动作中,已经受伤的脾脏,更是雪上加霜。 血,不仅仅是在黑水公爵被烧伤的地方渗出,还在肚子里涌了出来…… 第399章 以命相拼(二)、你对科技的力量一无所知 内出血, 在开始出血量少的时候可能没什么感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出血,直到失血到某一个程度, 才会出现症状, 但那个时候也就已经是危险时刻了。 但是以黑水公爵这么庞大的体形,要达到“失血过多”的程度也需要一段时间, 毕竟刚才的爆炸没能把他的内脏炸碎, 只是出现了裂缝而已。 而且正因为体形太大,能把一个普通人烧成干尸的□□,也只是把他肚子上烧得焦裂了一大片之后,就燃烧完毕了。 所以他现在也还能称一声生龙活虎,甚至因为疼痛而更激发了凶恶与疯狂,转身就向海因里希又扑了过去, 同时张嘴又吐出了一道龙火。 这次海因里希却并没有躲避, 反而是一声长啸, 额头上的双角、背后的黑翼,身后的长尾同时亮出, 整个人化为魔族形状, 迎头而上, 呯地一声,结结实实跟黑水公爵撞了个满怀。 他还年轻,即使是魔族形态全开, 也比黑水公爵小了一大圈,更不用说黑水公爵已经是近于全兽形, 体型尤其硕大, 与真正的魔兽更为接近。 所以这一撞, 海因里希立刻倒飞了出去, 连额头上的一只角都被硬生生撞断半截,角基处鲜血沁出。与黑水公爵相撞处的皮肤鳞片也崩裂许多,有的甚至露出了底下鲜红的血肉。而他这样正面扑上来,就是从黑水公爵喷出的龙火中穿过,一丝丝火苗还在他身上跳动,顺势就渗进了鳞片的裂缝中,发出滋滋的灼烧声。 但是他这一下子,是狠狠撞中了刚才黑水公爵被□□炸伤的地方,更确切地说,就是撞在黑水公爵脾脏的位置——虽然黑水公爵现在是兽形,但海因里希还是依照肋骨的位置,准确地找到了他的脾脏所在处。 如果黑水公爵之前没有受伤,这一撞他也不怎么放在心上,更何况人在疯狂的时候力量陡增,对疼痛的感觉却会减弱,所以海因里希这一下撞上来,虽然是撞中了他的伤口,尤其是额头上两只角狠狠撞进血肉之中,甚至还有一截断角留了下来,他也就是当时一阵疼痛,很快就缓和了。 所以他只是庞大的身形一顿,就一甩尾巴,追着倒飞的海因里希狠狠抽了一记。 尾巴挟着凄厉的风声抽下去,合抱粗的暗夜魔芋都能被一下抽断,抽在人身上——啊不,抽在魔鬼身上也必定是个骨断筋折。但是这全力一击在落下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又忽然一轻,那条尾巴居然有种失重的感觉,居然不知道该怎么用力,拍下的时候就歪了一点儿。 而就歪这一点儿,海因里希已经在半空中收回翅膀再次变回人形,同时抱头蜷身,把自己缩成一小团,擦着黑水公爵的尾巴尖落了下去。 一变成人形,海因里希就很有些形容凄惨了。额头上的血浸湿了头发,顺着眼角流了下来;而除了被血浸湿的那些头发之外,其余的头发都被龙火燎得焦黄一片,狗啃的一样;身上好几处烫起了水泡,正在大魔鬼强悍的恢复力之下,慢慢地平复。 最惨是他一边肩膀,因为刚才撞在黑水公爵身上,直接就脱了臼,软软地垂在身侧。 海因里希一落地就向前打了个滚,借着冲击力硬生生把胳膊又按了回去,心里暗自庆幸陆希教过他怎么接回各处关节。不过他也就庆幸了这么一秒钟,就立刻向横里再一蹿,一个火团几乎是擦着他的身体过去,轰地在地面上炸开。 海因里希这身衣服是石棉的,也就是防火服,但是为了他变身方便,不可能整件衣服都用石棉,否则一变身就会扯个粉碎。就他现在这样子,衣服已经被撑裂成几个部分,零碎地挂在身上,也就还能保护他的四肢和腰间这一圈罢了。 所以龙火喷过,他露在外面的后背顿时又烫红了一片。 但是他半点儿都不敢耽搁,连烫红的后背都顾不上摸一下,飞快地变向奔跑,绕到了铜鼎的另一边。几乎是紧跟着他的脚跟,黑水公爵的尾巴抽在地面上,发出又一声炸响,而那尾梢却绕过来,虽然有一截被铜鼎挡了一下,但最末的尖梢却还是划过了海因里希的小腿。 黑龙的尾梢像一把刀,海因里希小腿上浮现出的鳞片被这一下豁开,鲜血直流。他打了个踉跄,脚下却忽然轻飘起来,单腿用力就跃起六米多高,又跳到了铜鼎的另一面。于是跟过来的那一爪子,就抓在了铜鼎上。 能够抓裂银星钢的利爪落在铜鼎上,被抓中的地方立刻泛起了更明亮的金光,只不过在战斗的两个魔族都没注意到,那金光在出现之后就像蛛网一样流动分布到铜鼎全身,就好像血液流过血管似的。 海因里希感觉自己的肺已经要炸开了。如果不是时时使用重力魔法,他现在至少挨黑水公爵两下狠的,估计半个人都能被抓得稀碎。 但即使没被重创,他也快要顶不住了。黑水公爵的龙火已经让这一小块空间碎片里的温度达到了六十度以上,如果是个普通的人类,这会儿别说还能跑,就是躺在那儿也该被烤干了。 不过,这个时候,黑水公爵的攻击也慢了下来——疯狂让他感觉不到肚子里的疼痛,但失血过多造成的症状却不是疯狂能够抵消的。 在他的肚子里,他的脾脏已经在两次冲击之后碎裂,而之后的战斗更加速了失血。如果现在能够看到黑水公爵的腹腔之内,就会发现那里面全是积血。 轰地一声,巨大的黑龙摇摇晃晃地摔落在地上,半边身体撞上铜鼎,染得铜鼎上全是鲜血。 鲜血的流失到底把他的疯狂带走了一些,让他的头脑终于冷却了下来。暗黄色的竖瞳转向侧前方,盯住了海因里希:“我领地的叛乱,你是怎么煽动的?” 海因里希也是遍体鳞伤,但都不致命,靠在铜鼎上喘了口气:“不需要煽动,有压迫就有反抗。” “哈哈?”黑水公爵一副匪夷所思的样子,“一些低等的劣种,算什么压迫?”无尽深渊里,不就是弱肉强食吗? “都是魔族,何分高低优劣。”海因里希停顿了一下,“至少,不以魔力等级分高低。” “那以什么分高低?”黑水公爵看他好像看个神经病,“灰塔教出来的傻子……你们难道想一辈子都在深渊呆着吗?” 他不想,所以他要壮大自己的力量,直到地面上的人类需要他的力量,然后他就可以借机重返地面。 但是所有的计划都被眼前这个小子毁了,他也实在没有料到,他堂堂的魔鬼公爵,竟然会输给一个比自己等级低一级的大魔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那个炸伤他的圆球?那也是灰塔研究出来的炼金武器?既然有那样的武器,为什么不进攻光明大陆呢? “因为你的方法不对。”海因里希冷冷地说,“你难道是为了整个魔族回归光明大陆吗?你只是想换个地方继续当领主罢了,至于其他魔族,你会管他们的死活?” “我为什么要管!”黑水公爵只觉得不甘心,“如果我不回来……”要是他不回来,那他此刻说不定已经烧死了长云领的那些人,然后就能得到那块封地。到时候,黑水沼泽没了就没了,又能怎么样呢? “你不回来,一样会失败。”海因里希身上被灼伤的地方已经在渐渐平复,不过撞裂的鳞片却好不了那么快,他只能把碎裂的鳞片都收回去,让它们在身体里慢慢滋养,“你以为你有魔力就能所向无敌?你对科技的力量一无所知。” 黑水公爵确实不知道他在说啥,啥科技?这词儿他就从未听过。 但是这不妨碍他心里满是怨毒。灰塔叫唤了那么多年什么拯救魔族,做到了吗?魔族有多少人口?想拯救所有的魔族,简直就像教会喊的拯救人类一样荒谬而虚伪。 弱肉强食本是这个世界的准则,魔族只能顾自己。足够强悍的就能活下来,弱小低劣的就该死!难道光明大陆不是这个样子吗? 但是现在,他的计划却被这些虚伪的家伙毁了。他不想听那些道理,他只知道既然自己注定要死在无尽深渊里,那就再捎带上一个吧。 海因里希在看到黑水公爵腹部膨胀的时候就感觉到不对劲了——魔力在疯狂地波动,这是要自爆! 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黑水公爵的自爆足够将这里变成火海,哪怕他是大魔鬼也受不了! 然而刚才在战斗中,他已经远离了空间的出口,逃生的路被黑水公爵的身体挡住了! 海因里希蓦然张开翅膀,想要不顾一切地从高处冲过去,但就在他飞起的瞬间,黑水公爵的腹部轰然炸开,所有的积血都化为炽热的火焰喷吐而出。而他的血肉粘稠发黑,如同沼泽里流淌的黑水,在火焰之上好比又浇了一瓢油。 急剧膨胀的空气将海因里希硬生生地推了回来,几乎要把他胸腔里的空气都挤出来。而炽热的火焰令空间急剧升温,甚至连四周的黑暗都仿佛颤动起来,似乎整个空间碎片都要炸开一样。 海因里希瞳孔骤缩——他见过空间因为压力过大而碎裂。你可别以为这就像房子四面墙倒了一样,能让困在房子里的人自由。不是的,到时候碎裂的是整间房子,而在房子里的人,也可能被同样破碎,除非你的运气特别好,身体恰好容纳在一个碎片内,而没有手脚或者脑袋伸出这块碎片…… 问题是,他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吗?在这个时候,科技也救不了他了…… 第400章 夏国之存(一)、一个小小的黑洞出现了 黑水公爵自爆的能量在狭小的空间内冲撞奔腾, 海因里希身周的空气里,甚至已经开始出现玻璃一般的裂纹——这是空间将要崩碎的预兆。 四周温度如沸,海因里希却觉得全身冰凉。他能感觉到四周的能量膨胀, 硬生生要把这一小块空间挤爆, 只要那些裂纹再扩大一点,看那密密麻麻蛛网一样的纹路, 这片空间会碎成无数不超过拳头大小的碎块, 而他的身体,到时候也会变成一块块碎肉! 但是他真的不想死!他还想回去见陆希啊! 无数的画面像闪电一般从脑海中划过:陆希让他去挖那些干涸发臭的水沟淤泥;陆希带着他们给马铃薯切块;陆希从霉菌沼泽的菌株里选取最好的;陆希看着黑水一脸欣喜……最后定格在陆希给他讲课开小灶的画面上——她说,当物体的质量足够大的时候,连光都会被吸附而无法散发出去,从而形成一个黑洞。 吸附,就是将能量内收啊! 现在这个空间将要崩碎, 不就是因为能量要向外膨胀, 要撑开它吗?那么如果抑制能量的膨胀…… 女公爵说过, 暗星,可能是被其它的星星遮挡住无法看见, 可能是不发光的死星, 也可能是无光的黑洞, 因为没有光投射出来,所以眼睛无法观察到。但光可以消失,质量却是无法遮掩的, 所以暗星,仍旧可以通过计算而找到。 质量, 或者说, 是单位质量——如果总的质量不够大, 那么就需要足够的密度…… 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海因里希手掌之上。 仅仅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黑点, 海因里希就觉得自己要脱力了。这比从前他和青羽两人合作,制做“压缩空气炸弹”去炸海风港外那条变异魔鲸还要吃力。如果不是自从那之后他一直勤奋练习努力学习,现在根本不可能搞出这个小黑点来! 这个小黑点只有手指肚大小,而且并不稳定,但是它一出现,四周汹涌的魔力就向着它涌了过去,能量急速向外膨胀的情况,竟然一下子就得到了缓解。 但也仅仅是缓解而已。因为这个小小黑洞只存在了几秒钟就消失了,被它吸附的大量魔力全部冲进了海因里希体内,几乎要把他的身体像这个空间碎片一样撕碎。 海因里希皮肤通红,血珠甚至从毛孔里渗透出来,又立刻被周围的高温烘干。他竭力控制着这些外来的,原本属于黑水公爵的能量,又制造出了第二个黑洞。 这次这个黑洞虽然更小,但却存在了十秒。十秒的时间,耗费掉了在他体内冲击的魔力,又吸收了更多的能量。 空气中,那些蛛网一般的裂纹已经消失了许多,狂暴恣肆的魔力也渐渐平缓下来,哪怕海因里希无法再制造第三个黑洞,他现在也可以强行穿过这些魔力乱流,从空间碎片的出口逃出去了。 但是,如果空间碎片仍旧炸开,黑水公爵这些高温的火系魔力,还是会点燃外面的黑水。 海因里希感觉自己耳朵嗡嗡作响,第二个黑洞吸取的魔力更多,以至于他来不及制造黑洞来消耗,就已经在他的血管和神经里狼奔豕突起来。 没问题的。海因里希咬紧牙关,在心里对自己说:你能制造两个,就能制造第三个,第三个一定能稳定住这个空间。 被魔力冲撞得发晕的脑袋让他没有注意到,空间碎片中间的那尊铜鼎上,八个符文都亮了起来。这个由符文组成的圆环原本是雕刻在那人身蛇尾的魔族身下的,但现在却渐渐浮了起来,并且开始缓缓地转动——从慢到快。 四周的汹涌魔力有一些已经注入了铜鼎之中,但因为只占极小一部分,所以海因里希根本没发现这铜鼎已经“活”了起来。 但是现在,当魔力已经被消耗了许多,而圆环的转动又快起来之后,他就感觉到了能量在被吸收,不由得抬头看过去。 圆环恰在这时候放大出一团金光,海因里希蓦然间感觉到一股吸引力,他头昏脑胀地没有站稳,直接就被圆环吸了进去…… 而这个时候,在白都的王宫之内,召唤石碎了。 “怎么会碎了?”陆希看着碎成两半的召唤石,着急起来,“这个代表什么意思啊?是黑水公爵死了吗?” 金羽摇头:“这又不是本命石……应该是召唤石本身质量不够好,无法承受召唤一个魔鬼公爵的力量,所以……” 冯特公爵收回手,看了一眼陆希:“虽然碎了,但已经影响到了黑水公爵,你本来不就是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吗?既然你相信他的能力,就不用这么担忧,做你该做的事吧。” 陆希也知道,她现在就是再担忧,也没法帮到海因里希了:“我去看看公主。” 朱丽亚公主和奥丽女官当然也听到了外面的轰响,以及就在头顶上的,神术罩颤抖和破碎时发出的嗡鸣与炸裂声。 第323节 不过跟怀特伯爵不一样,她们俩是又惊又喜还怀着期待的,只是不敢出寝殿去看。但是直到神术罩炸裂了半天,外头仍旧没有人来,两人便又紧张疑惑起来。 “公主殿下!”终于有个女仆跌跌撞撞地跑了来,满脸狂喜,“是长云领的人,他们进王宫了!怀特伯爵那些人,都被抓起来了!” “真的吗?”朱丽亚公主激动地站起来,一把抓住了那个女仆,“是露西来了吗?” “是,是女公爵!”女仆连连点头,“我看到了,我看到女公爵,还有冯特公爵大人,他们一起往郁金香宫去了。” 郁金香宫就是怀特伯爵这些日子住的地方,因为宫殿的形状如同一朵郁金香而得名。 但是那里离着朱丽亚公主的寝殿正好是两个方向啊…… “怎么不先来救公主殿下?”奥丽女官不满地说,“他们不知道公主在这里吗?” 女仆只顾着跑来送信了,还真没考虑这个问题,闻言结巴道:“可,可能是那边还有什么人要抓吧?” “那也该先救公主殿下啊!”奥丽女官皱起眉头,“要抓人什么时候不能抓……” “没关系,我们去找露西也一样!”朱丽亚公主高兴地说。但是她这些日子担惊受怕,又没有妮娜给她治疗,身体不免虚弱,才一起身就晃了一下。 奥丽女官连忙扶住她:“公主殿下,当然是他们来见您啊!您快坐下!你——”她命令女仆,“快去告诉女公爵,公主殿下在这里!” 女仆连忙跑出去,不过她才出殿门,就听见长廊上传来脚步声,陆希带着丹尼尔,以及背后还有一个班的士兵,背着长枪走了过来。 “女公爵大人——”女仆连忙行礼,但看见她身后跟着的人,又不禁张大了嘴巴,“大人,这里,这里不可以胡乱进人的……”这都是些什么人哪?有一位是骑士大人也就算了,后面那些人看起来都是普通人,可又不像男仆或奴隶——这些人怎么能跑到公主的寝殿来呢? 而且这些人直接分散开来,把寝殿的门和窗户都把守住了,这是干什么呢? “公主殿下——”陆希摆手示意女仆让开,一脚跨进了殿门,“您还好吗?” “露西!”朱丽亚公主一看见她,攒了好多天的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你终于来了,呜呜,我盼你好久了……呜呜,我害怕极了,怀特,怀特他杀了父亲和乔纳斯,还烧死了珊多拉……” 她颠三倒四地说着,紧紧拉着陆希的手,抱着她的胳膊放声大哭。尽管父亲平日也不怎么关心她,而弟弟也并不多亲近,但那毕竟是她的亲人,现在都没了。而她则在恐惧之中,硬生生地熬了好几个月。 陆希轻轻拍着朱丽亚公主的后背,让她尽情地发泄,直到她哭得累了,由号啕转为抽噎,才轻声说:“我来晚了。现在没事了,怀特一伙人都被抓住,包括他们弄来的魔鬼也已经消灭了,很快就可以把怀特斩首示众,给死去的人报仇。” 这话倒是让奥丽女官想起了一件事:“女公爵大人,王都出事这么久了,你们怎么才来?”她已经从女仆们那里听说了,怀特伯爵还几次催促长云领呢,如果这位女公爵接到消息就来援救,哪里至于让公主等这么久呢? 奥丽女官并不像朱丽亚公主那么单纯,皇室的秘辛她知道得并不少,远的不说,当初国王是怎么对付海格勋爵的呢? 联想到刚才女仆说,这位女公爵一进王宫,先去了郁金香宫,奥丽女官审视陆希的视线一下子就尖锐了起来。 “我要有充分的准备,确定能够对付怀特才行。”陆希替朱丽亚公主擦了擦眼泪,看了看她苍白的脸和嘴唇,“妮娜也跟我一起来了,一会儿让她来给殿下治疗。” “妮娜?”朱丽亚公主眼睛一亮,“我听说双塔那边出事,还说她变成了魔鬼——” “她没有变成魔鬼。”陆希笑了笑,“那是双塔在诬蔑她,是双塔在撒谎,想要推卸旱灾的责任。” “双塔在撒谎?”奥丽女官皱起眉头,“女公爵大人,可不能随便说教会在撒谎啊……”这个言论可不大对味呢。 陆希平静地看她一眼:“教会就是在撒谎。他们能做,为什么我们不能说?” 这味儿更不对了。奥丽女官眉头拧得死紧,总觉得面前这位女公爵,好像跟之前不太一样了。 但是她也并不打算现在争论这事儿,毕竟她分得清轻重缓急,比起教会,公主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公主的身体,也确实需要治疗,如果妮娜不是魔鬼,那当然最好。 “那就请妮娜圣女来给公主治疗吧。”奥丽女官望着陆希,“现在宫里的事情都要由公主来主持了,公主确实需要治疗,否则身体要吃不消了。” 陆希眼睛一垂,随即微微笑了一下:“公主好好休息,别的事情,有我呢。” 第401章 夏国之存(二)、女官知道王都现在是什么样子了吗 朱丽亚公主这一休息, 就休息了八天。 “妮娜圣女,女公爵呢?”奥丽女官头几天关心公主的身体,但这两天治疗下来, 公主的情况明显得到了好转, 她终于有精力关心别的事情了——比如说,怀特伯爵叛乱这么大的事儿, 后续处理肯定有很多事情要做, 可怎么这几天,公主这里居然没有一件要做的事情呢? 妮娜刚刚给朱丽亚公主做了一下检查,听了奥丽女官的话并没有回答,而是先对朱丽亚公主笑了一下:“公主的血液指标差不多达到正常了,这几天感觉怎么样?” 现在,在血液这一方面, 妮娜的鉴别能力已经跟劳拉很相似, 而且她不需要采血萃取, 而是通过对全身血液的检查,来确定各种细胞的计数。只不过她只能对有生命的东西进行测量, 不像劳拉一样, 更擅长对无生命物质的检测。 比如她现在用圣光仔细扫过朱丽亚公主的身体, 就不是在做治疗,而是检测她血液中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之类的数目,以确定是否在正常标准之内。 妮娜很高兴她的圣光又开发出了新能力, 朱丽亚公主也很高兴,因为她这几天明显感觉自己舒服了很多, 不再头晕目眩, 皮肤也不再一磕碰就留下消不去的瘀痕, 这都证明妮娜的治疗是有效的, 她仍旧是圣女,绝不是双塔说的什么魔鬼! 但是双塔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谎言呢?把圣女说成魔鬼,是要做什么呢? “为了找替罪羊。”妮娜微微一笑,“殿下知道,当初女公爵是说过,教会的祈福对于旱灾毫无作用,必须兴修水利早做准备,但是教会并没有听。” 这件事朱丽亚印象深刻,不自觉地点头,忽然间明白过来:“是双塔,怕大家怪他们不听露西的话,所以才要捏造借口,说是魔鬼带来的灾难吗?” “不只是双塔。”如果是从前,妮娜听到朱丽亚公主的话,会觉得十分赞同,但现在她看得更深一层了,“他们怕的也不是旱灾,因为无论什么灾害,反正他们仍旧会向平民征税,既不会饿死也不会冻死,所以他们并不在乎有什么灾。他们怕的是,被大家发现,其实他们的祈福并不是无可替代的。” 朱丽亚感觉自己一脑袋浆糊,但奥丽女官倒是抓住了重点:“神官的祈福不是无可替代的?” “当然。”妮娜这次接了她的话,“长云领的种植不是早就证明了这一点吗?有新的粮种,新的肥料,新的农具,新的种植方法,这些都比神官的祈福更好。” “这怎么能一样呢?”奥丽女官想起自己听到的一些传闻,“什么新的粮种?没有光明神赐福的那种植物怎么能吃呢?”她想了想,觉得不好太得罪陆希,于是又补了一句,“当然,下等人吃吃就算了……” 妮娜看了她一眼:“光明神赐福也是谎言。小麦和豆子不也有根部长在地下,不见阳光吗?长云领种的粮食,吃的虽然是地下生长的部分,但作物的茎叶不是同样生长在地面上,沐浴着阳光的吗?这有什么区别?” 奥丽女官词穷,但她心里仍旧是觉得有区别的,但想想反正公主不吃那些东西,下等人爱吃就吃,也就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重复了一下她最关心的事情:“女公爵呢?怀特叛乱的事情,该处置了吧?还有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的葬礼,都需要公主来安排呢。还有王宫里的女仆都到哪里去了?花园都没有人打理了。” 妮娜对她最后的抱怨置若罔闻,只回答了前面的问题:“怀特叛乱,弑杀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这些罪状都很清楚,现在他的人已经全部抓了起来,等到清扫他的领地之后,会一起处置。陛下和殿下的葬礼也会安排。公主殿下好好休息就好。” 朱丽亚公主听了直点头,奥丽女官脸色却有点不好看了:“清扫怀特家的领地?那不是要调骑士团吗?是谁下的命令?”骑士团隶属王室,只有国王才能调动,现在国王和王子都没了,那就只有公主才能调动,可是公主这里根本没有接到消息好吗? “不需要调动骑士团。”妮娜轻描淡写地说,“骑士团要拱卫王都,保护公主,看守陛下和殿下的灵柩——清扫红云领这样的小事,长云领的第一军就可以做了。” 听起来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奥丽女官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却越来越浓重了:“女公爵去了红云领?” “不。”妮娜倒是很坦白,“女公爵正在王城里统计和赈济平民——已经下雪了啊。” 前天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不过王宫调节温度的神术阵还在运转,雪落下来很快就化了,所以奥丽女官根本没有在意:“下雪怎么了?”哪年不下雪啊?怎么还需要统计平民?还有,施粥之类的事儿,不是教堂管的吗? “女官知道现在王都是什么样子了吗?”妮娜反问。 拿下王宫之后,陆希就放了那些贵族们返回自己的领地。这个时候比往年社交季结束已经晚了一个多月,贵族们也被怀特圈得人心惶惶。有些胆小的,只想离得远远的,一听说怀特被擒,马上就收拾东西直奔自己领地去了。 当然,也有几个惯于投机的,觉得怀特能成事,想要投靠过去。只是怀特伯爵手里有黑水军,并不稀罕这些小贵族们的投靠,所以这些人一直还没找到机会。现下可好,怀特扑通一声就扑街了,拨乱反正,眼瞧着王宫又姓冯特了,这些人一边庆幸自己没急着投诚,一边又心虚怕被发现他们曾经想当墙头草,也巴不得赶紧离开王都。 这些人,陆希都让他们走了。倒是剩下那么一两个想对公主献殷勤的,再有就是像拉文蒂子爵那样,死于怀特伯爵之手,想要报仇的,还留在王都。 这样一来,内城一下子就沉寂了起来,不复社交季时的热闹。但是更沉寂的却是外城。 嗯,说沉寂也不完全准确,毕竟前一阵子因为交税的事儿就闹过好几次。但是乱到了现在,税固然是没怎么收上去,可是田地没有收获,平民手里照样是没有粮食。而天气已经寒冷下来,现在不光是需要粮食,还需要保暖的衣物或是取暖的木柴呀。 “公主殿下大概不知道,今年的田地绝收成了什么样子。”妮娜现在的任务就是在宫里看住了朱丽亚公主,但尤兰可带着几个圣女在外头忙活呢,所以她也知道外面是个什么样子。 田地绝收,农夫连明年的种子都没有。而且这绝收不仅仅是王都的事儿,今年的旱灾遍布整片光明大陆,到处都没什么收获,粮食商人都没啥生意可做了——粮价很高,但除了一些手里有存货的大粮商之外,那些小商人根本无处进货。 所以王都现在的粮价已经是往年的十倍,而且还是限量供应的,每天就卖那么多,欲购从速,晚了没有。 于是不仅仅是贫民,外城大部分平民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就连一些家境原本还算富裕的人家,也觉得这饭要吃不起了啊。 按理说这种时候,教堂就应该出来施舍了。然而今年教会也没收到什么税啊。 圣城那边确实发下了教皇的诏令,说只收一半的税,然而就是这一半也收不齐。而且今年情况也不一样了,肯虔诚地宁愿自己饿死也要交十一税的人忽然少了起来,倒是有不少人对教会现在还收税不满。 这么一来,教堂就决定不施舍了。只说现在还没到该施舍的时间——往年都是在最冷的那一个月里施舍的,现在才刚刚霜月,时间早着呢。 “现在已经有人饿死了。”妮娜说到这里,也不由得有些激动。她也是农家出身,当初一家子沦落到贫民区,不也就是因为那么一两年的收成不好,交不上税吗? 而且天气马上就要冷下来,到时候还会有冻死的人呢。 朱丽亚公主有些茫然:“这个,让教堂快点施舍啊……”她记得这事儿都是教堂做的嘛。 “可是教堂不肯施舍。公主觉得该怎么办呢?” “教堂不施舍,就催他们施舍啊。”奥丽女官不满地说,“这也不是该公主操劳的事情啊。” 妮娜嗤地笑了一声:“王都的平民都是王室的子民,这居然都不是公主要管的事情吗?” 她心里其实早就把公主划出了那个位置之外,所以现在倒也并没有多生气:“殿下不管也没有关系,女公爵已经打开了王宫的粮仓,在给饥民分发粮食和衣物了。” 当然不是白送,而是用粮食与衣物雇佣劳力,修建水渠,平整道路,修缮城区,以及整理田地,预备明年的春耕。 有这么多事情要做,哪儿还有时间来管什么国王和王子的葬礼呢,反正他们的棺材现在放在皇家大教堂又跑不掉,再等等呗。 第402章 夏国之存(三)、殿下对平民有什么责任呢? 妮娜的话还没有说完, 奥丽女官已经险些跳了起来:“什么?打开了王宫的粮仓?你,你们怎么能动王宫的粮仓!” 王宫之中的东西,不管是粮仓还是金库, 都属于国王的私产, 跟外头的国库是不一样的。 当然了,在光明大陆, 也没有什么国库与内库的概念, 一片领地上所有的一切都属于领主,没有什么“公”与“私”之分,统统都是领主私有。 陆希也是到了长云领之后才知道的,合着领地所有的财富出入都走一个账,冯特公爵城堡里的开销,跟花在领地上的开销都夹在一块儿算的, 那叫一个内外不分毫无计划。 而长云领这还算好, 因为历年来都有给领民发点粮食和便宜盐的习惯, 所以冬季从边陲镇兽潮中获得的皮毛和魔晶还知道单独记一本,然后通过毕维斯的商队卖出去, 再往回买粮食和盐。 然而这些粮食和盐回来, 城堡自己也用的, 所以最终的账还是一个乱糟糟,她接手之后看得头大如斗,不得不重新立账——之前的糊涂账理也理不清, 索性不管了,从她开始, 把收入支出各分各类, 单独记账。 现在长云领的账可比从前多, 比如说毕维斯的商队就有单独账目, 从边陲镇拿皮毛,从玻璃工厂拿器皿,从巧克力或纺织工厂拿货,统统都要记成本的。而边陲镇的皮毛处理厂、玻璃工厂、盐碱工厂,甚至是现在新挖出了磷灰石的水晶矿山,都各自有内部的一本账。 看起来这样非常麻烦,比之前只有一本账要麻烦得多。而且之前只需要伯顿管家带一个识字的助手就能记账,现在却是把城堡里所有能识字算数的仆人都给派出去了。就这样还不大够用,还得从夜校里挑出学得好的奴隶和平民来补充。 而且每过一段时间,还要各个单位之间核对账目。每到那个时候,单位的“会计”们就埋头苦算,总得辛苦干上几天。 开始的时候伯顿管家简直是天天都欲言又止,觉得这简直是在没事瞎折腾。但是不到半年,他就发现了这样的好处:看起来似乎是增加了工作量,可是账目更清晰了,各个单位的盈利情况一目了然不说,假如想查点什么东西,那是来龙去脉都能理出来,不像他那个时候,想回头查笔账,不知要翻多久。 伯顿管家自认是个很合格的管家,即使当初的账目那么复杂,他也尽量都处理清楚了。但即使是他,也不敢说对每笔账目都能寻根究底。但是现在这种,只要有需要,一个银币是如何从边陲镇转到海风郡的罐头厂,这过程都能很快理个清清楚楚。 而且陆希把领地的收益分开了,在外收的税金,包括她开办的那些工厂,都归属于“公共收入”,由市政厅管理,什么修路建房之类的公共设施都由此开销;而城堡的收入,比如冯特公爵的田地税,安娜夫人陪嫁的那座小山上的产出,则属于私人财产,负责城堡这边的开销。 如此一来,每年能够花在领地建设上的资金数目一目了然,用起来心里也有数。 但是这种情况,也仅仅是在长云领而已。在王都,所有的一切都是国王的,王宫里的东西,那更是默认只供给王室人员,说什么开国王的粮仓去喂饱平民的肚子,那简直就是笑话! 进了王宫的东西,怎么可能再用到王宫以外的人身上呢? 就好比说,王都的市政设施比其它领地好得多,但这笔钱可不是从国王口袋里掏出去的。财政大臣手里的资金,也并不来自国王的金库,而是来自于额外的税收。 比如说今天要在城里修一条路,那么这条路经过的地方,所有居民都要交道路维修税——你问为什么?好笑,那路不是你在走吗?现在修理它,你当然要交税啦。 因此,奥丽女官听见打开了王宫的粮仓,简直觉得陆希在抢劫:“没有公主的命令,你们怎么敢动用王宫的粮仓!还是给那些平民!” “平民要饿死了。”妮娜平静地说,“作为王室,对平民是负有责任的。” “什么?”奥丽女官一脸荒谬的表情,“公主殿下需要对平民负责任?”有没有搞错!公主现在是唯一的继承人,她将成为这个王国最高贵的人,她需要对那些低贱的平民负什么责任? 第324节 “公主殿下觉得呢?”妮娜转头看向朱丽亚公主,“殿下觉得,自己对平民有什么责任呢?” 朱丽亚公主一脸茫然,半天才小声说:“怜,怜悯?” 她不想奥丽女官跟妮娜起冲突,于是轻轻拉了一下奥丽女官的裙摆:“让露西去做吧,她那么聪明,不会有错的。” 奥丽女官恼火起来:“殿下,这是胡闹!王宫的一切都属于您,没有人能越过您去动用那些东西!” 妮娜无声地笑了一下。其实奥丽女官的话已经触及到了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陆希现在越权了,她跳过了公主,直接代替公主做出了决定。 但如果先把这件事报告公主呢?妮娜瞥了一眼奥丽女官——这个女官是一定会跳出来阻止的,而朱丽亚公主则根本拿不定主意,她已经习惯了让别人来做主。 做一位公主,她可能是合格的,但做一位女王,那将是灾难。虽然她比国王是要强得多,但对于辉光之国来说,她跟国王一样无用。 “殿下现在需要的是好好休息——”妮娜轻描淡写地说,“其它的事情,有露西去做,您就不用操心了。”她的任务就是应付朱丽亚公主,别让她有什么动作,至于一个奥丽女官,再怎么被公主倚重,她也只是个女官而已。王国的女官,说得好听,也不过就是个女仆头头儿罢了。 而陆希那里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可不能让人给她再添麻烦了。 事实上,陆希现在确实没有时间管朱丽亚公主。 王都的情况比长云领要复杂,因为这里是有教堂的。但好在目前陆希有一张王牌:她有粮食,并且舍得拿出来! 王宫的粮仓其实并没有多么饱满,因为国王压根也没有什么积粟以备荒年的概念,但陆希在皇家猎场还种了两茬地啊。 皇家猎场的土地相当肥沃,虽然是刚开垦的荒地,但产量也不低。现在那里已经堆着小山一样的马铃薯和红薯,还有一些已经制成的粉条。 而对饥饿的平民来说,别说粉条了,粉渣都是好东西。只要给他们一口粮食,他们干什么都行,不管是挖水渠还是平道路——就跟之前那些流浪汉一样,老老实实。 教堂是曾经试图进行干扰的,他们都知道长云领对待教会的态度,当然不愿意看见这位女公爵把握摄政的权力——都是聪明人,已经有人想到了长云领会架空公主殿下,成为摄政王,到了那时候,说不定教会还会被赶出王都呢。 但问题是,现在平民需要粮食啊,口号填不饱他们的肚子,更何况今年这场旱灾,教会的举措失当,已经让他们失去了不少信任了。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抢夺人心,教堂只能拿出粮食来,同样开始赈济。他们的赈济是不需要用干活来换的,打的旗号就是“神怜悯众生”。 这果然也吸引到了一些人。总有人好逸恶劳,宁愿躺在墙角喝一碗稀粥,也不愿意出力气去换一块面包。 不过陆希对此并不干涉。她手里的粮食虽然多,但要供应整座王都也不容易,教堂愿意分担一部分自然好。至于说被他们拉拢过去的那些人,既然不愿意干活,那么对她也没有多少价值,就让他们跟着教会去吧。除了少量真正虔诚的信徒之外,教会这么干,吸引到的大部分都是懒汉,他们不会给陆希出力,同样也就不会真正为教会出力的。 所以陆希目前的工作进展还算顺利,虽然工作量很大,但真正让她耗费心思的事情并不太多,毕竟大部分贵族都离开了王都,至少目前她只要管这座都城就行。 然而现在接到的消息,却让她直接跳了起来:“海因里希失踪了?” 来报信的是苏赛恩本人——他的人类形态是银发蓝眼,简直比某些神官都更像神官,行走在路上,绝对没人想到他会是个魔鬼。 但是他现在的眼睛里却含着戾气与凶狠,这倒是很符合人类对魔族的印象:“是,他失踪好几天了。” 苏赛恩的任务是带领霉菌沼泽的一部分魔族,镇压黑水沼泽的低阶魔族,接管整个黑水沼泽——这也是之前陆希与穆特约好的,幽影领地并不要黑水沼泽的领地,在他们看来这地方毫无价值。 他们也不要黑水沼泽的魔族,因为这些魔族基本都没有夏国的血脉。他们只是相当于雇佣兵,佣金则由陆希来出。 所以跟黑水公爵大战的时候,苏赛恩并不在现场,等他基本掌握了局面,得到的消息却是——黑水公爵被海因里希引着进入了黑水沼泽深处,穆特因为受伤没有能跟上他们,所以失去了他们的消息。 到今天,海因里希已经失踪了五天。 第403章 夏国之存(四)、如果没有海因里希,无尽深渊我也不要了 “你怀疑, 穆特是故意的?”陆希握紧了手里的羽毛笔,笔杆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啪一下折断了。 苏赛恩沉默了一会儿, 才说道:“我没有证据。” 不但没有证据, 而且幽影领地在其它方面还做得十分漂亮:凡是在黑名单上的黑水公爵的心腹,他们统统给干掉了, 只留下一伙听令行事的, 让苏赛恩来施恩饶命。再加上苏赛恩带来的粮食,黑水沼泽现在剩下的人不说全部忠心耿耿,至少也是老老实实,那些底层的魔族更是感恩戴德,巴不得归入新领主麾下。 而且因为霉菌沼泽的两位领主都只是大魔鬼,穆特甚至本人都没有怎么露面, 免得他的等级引发其他魔族的疑虑和对新领主的质疑。 这不能说不配合了。只除了失踪的海因里希之外。 在原本的计划里, 只要黑水公爵返回领地, 穆特就要跟海因里希配合将他击杀。但是穆特偏偏在黑水沼泽深处,把这两个人跟丢了。 “他说他找了很久, 但我问过, 黑水沼泽的右统领是他杀的。”苏赛恩就是在这一点上耿耿于怀, “他撤出魔芋林的时间未免早了一点,如果他真的那么着急,那个时候他至少应该在沼泽深处再找一找人。” 嘴里说着焦急忧虑, 却不能再在沼泽里多寻找一会儿,苏赛恩反正是心里不满的。 但问题是, 这并不能算什么证据。甚至说得再难听一点, 哪怕穆特不肯尽力, 也不能做为什么罪证, 毕竟与一个魔鬼作战是性命相搏,哪怕穆特自己也是魔鬼公爵,但他战斗力确实不强,陆希出了价格让他来帮忙,却不能保证他来拼命。 但是苏赛恩也咽不下这口气!海因里希明明计划得好好的,甚至还有女公爵特制的装备加成,只要配合得当,根本也用不着穆特去拼命,就能击杀黑水公爵。 结果这么详尽的一个计划,到最后就因为穆特“没跟住人”,就成了现在这样子!纵然没有证据,苏赛恩心里也过不去! 陆希抿紧嘴唇,半晌才说:“海因里希现在还活着。”如果人死了,主奴契约会自动解除,毕竟绑定一个死人毫无意义,又不是真能控制灵魂。 现在契约还在,也就是说海因里希没死,但除此之外,他有没有受伤,困在什么地方,那契约就没法提供了。 “叫金羽来接手全部的重建工作。”陆希扔下断裂的羽毛笔,“我们现在就去黑水沼泽!” 黑水沼泽正在进行建设。这也是陆希一贯的做法:不劳动者不得食。 对残余的黑水军来说,这种方法让他们很不适应,因为他们从前除了打猎和劫掠,是什么都不需要做的,现在居然还要平整地面,汲取黑水,简直是不可思议! 其实这些工作对他们来说,要比打猎和劫掠更容易,但在他们看来,这都是低等魔族要做的事,他们这些能够选入黑水军的,至少都是中级魔族,现在居然要跟这些“低等废物”做一样的工作,并且还要同样按什么“完成工作量”来领取报酬,简直就是侮辱! 尤其是,同样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低等废物拿到的食物,竟然跟他们拿到的是一样的!而以前,这些废物干再多的活儿,也只配吃他们不要的垃圾而已。 但是他们也只敢在肚子里抱怨一下,因为之前第一个摔了报酬要闹事的高级魔鬼,已经被打断了两条腿,现在不但要忍受伤口的疼痛,还得继续干活——不干,就没有饭吃。 而且,打伤那个高级魔鬼的,并不是什么比他级别更高的魔族,而是一个中级魔族,名叫墨狮。 墨狮的血脉和级别都不算很高,至少是比不上那个闹事的魔族,但他手里有一杆炼金武器,当时他就那么举起那看起来像根奇怪棍子一样的武器,然后一众魔族甚至没感觉到什么魔力波动,就听见呯呯两声,闹事的魔族两条腿上炸开血花,整个人就仆倒在地上了。 根本就没人能看清楚,墨狮究竟是怎么攻击的…… 到了那个时候,残余的黑水军们才发现,霉菌沼泽为什么敢派一些低等魔族来看守他们干活——这些魔族手里那种棍子,居然有这么大的威力! 这两枪打服了不少人,场面一下子就安静了,再没人敢跟着闹事,哪怕有再多的意见,也没人再敢宣之于口了。 但是对之前就受压迫的低等魔族来说,现在的情况简直是超乎他们想象的好日子。他们还是做着跟从前一样的活儿,可是得到的报酬跟从前简直是天壤之别——他们拿到的不是从前的骨头烂肉,或者草根树皮,而是,而是…… 他们甚至都形容不出拿在手里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发给他们报酬的人说,这是橡子面的油饼,用橡子做的,加入了油脂和盐,还有虫类蛋白质。 很多魔族甚至都不知道橡子是什么东西,更不明白啥叫蛋白质,但他们知道油脂和盐! 在无尽深渊,盐很难得到。某些领地运气好,能找到一种咸土,里面就有盐份。但更多的魔族,则是从猎物的血肉中才能补充盐分,而像他们这些低等魔族,连肉都分不到,就更别提什么补充了。 至于说不吃盐会有什么后果,低等魔族并不考虑这个问题。在无尽深渊里活着都难,吃不吃盐就还得往后排了,难不成他们还敢跟高等魔族去抢盐吃吗?不吃盐可能会死,抢盐吃马上会死,你选哪样呢? 油脂也是一样的,只存在魔兽和一些魔植之中,同样珍贵。 而现在,他们拿到手的食物里,居然有油脂和盐!这是什么?这简直就是珍贵的美味啊!至于那个什么虫子蛋白质啥的,他们根本就不在意了——虫子有什么了不起,谁没吃过虫子啊?饿极了的时候能找到条虫子还是好的呢,更别说不少魔兽都是虫形,那你想吃都吃不到! 霉菌沼泽的领主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舍得给他们这些低等魔族吃这样的好东西?难道他是神吗?啊不,如果真是神,那倒是绝对不会对他们好的了。 当然,也有消息比较灵通的,从发放食物的人那里听到了一点信息:“据说,霉菌沼泽跟光明大陆上一位女公爵联手,这些食物都是从光明大陆上得到的。而且霉菌沼泽的人还说,两位领主都对那位女公爵非常尊敬。” 霉菌沼泽情况特殊,有两位领主,但目前都只是大魔鬼。这就已经够让人惊讶了,更不用说,还有一位光明大陆上的人类女公爵也与之相关,这简直就是劲爆消息了。 这当然会引起一些疑虑:领主跟人类做交易么?这会不会是人类的阴谋呢? 也有恶意揣测的:该不会领主已经投靠了人类,要害魔族吧? 还有对无尽深渊的情况了解比较多的,不免有点担心:两位领主都只是大魔鬼,能稳定得住黑水沼泽的空间吗?假如稳定不住,以后黑水沼泽的空间会不会乱起来,还能居住吗? 但是这种种的猜疑,至少目前,都被好吃的食物压下去了。尤其是那些低等魔族,活在这世上一天都是赚的,谁会想那么多事呢?阴谋也好,绝路也好,至少在死之前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都值了! 所以陆希到达黑水沼泽的时候,引发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但也仅此而已了。 陆希自己当然也没心思管这些魔族的反应,如果没有海因里希,黑水沼泽拿下来也不一定拿得稳,苏赛恩自己是不可能长久镇得住黑水沼泽的,他跟海因里希到底是不一样的。 黑水公爵的城堡,所用石材全部都是火山口里开采出来的黑色玄武岩,因其中含有云母片,在微弱的光线下也有点点闪亮。城堡的窗户上镶着魔兽的甲壳,半透明的琥珀颜色,像巨大的宝石一般,能够自动过滤外界各种不佳气味,使得城堡之中空气清新。因为光线不足,房间里镶嵌着照明魔晶,还特地仔细打磨成形,同样也是宝石一般璀璨耀目。 就算陆希满怀心事,看见这城堡也不由得在心里说了一声奢侈——这可是无尽深渊啊!在自己领地之外开采石头,再运回来修建城堡,这得费多大功夫?更不用说这琥珀色的魔兽甲壳,不知要打多少只才能把城堡的窗户全部镶满。 她想起海因里希说过的话,这些魔族的领主,跟人类的领主也没什么区别…… 穆特带着两个手下等在城堡里,脸上带着有些惭愧的表情:“公爵大人,很抱歉,我一时疏忽……” 陆希打断他:“麻烦穆特领主仔细说一下当时的情况,以及你在哪里跟丢了人?” 她不想听穆特说什么一时疏忽。计划是反复核对,甚至还进行了简单的演练了的。当然因为演练地点不在黑水沼泽,以及总有些临时发生的变化,所以不可能保证万无一失。但理智是这么说,在听见海因里希失踪的消息时,感情仍旧无法接受。 而且,苏赛恩的怀疑,她也有! 陆希不能不想到那个戴着面具的人,穆特口头上说是把她当做公主,但是几次见面他的称呼都是公爵大人,所以他心目中的君王多半是另有其人。 其实陆希并不怎么在意穆特和他的手下究竟效忠于谁,大家只要有共同的利益,就可以走同一条路,至少是暂时同行。但如果他们对海因里希下手,那所有这些人,就是敌人! 穆特被她打断话题,倒是并没什么不悦,但是他所能讲述的也很有限,因为黑水沼泽深处除了黑水就是暗夜魔芋,这里和那里也没什么两样,更没有什么标志物,光凭讲述根本没法定位。 “那就进去找。”陆希对跟着她来的猎犬一招手,“请穆特领主带路,我们进沼泽。” 黑水沼泽比较特殊,原油本身就有浓重的气味,还有一定的毒性,就算是猎犬也没法一路闻过去,否则人没找着,他可能先呛得中毒了,但如果戴上防毒面具,那么气味分子会跟有毒气体一起被吸收,什么也闻不到。 所以只能先找到穆特跟丢人的那个位置,再动用猎犬的能力。另外,她毕竟是跟海因里希签了灵魂契约,如果距离足够近,应该也会有一定的感应可以帮忙。 “公爵大人——”穆特没想到她竟然要自己进沼泽,吃了一惊,“那里面太危险了!”追踪魔虫原本是不攻击人的,但现在它们赖以生存的暗夜魔芋林中发生战斗,必然会毁掉一部分虫巢。 追踪魔虫会跟着暗夜魔芋的成熟而迁徙,那个时候它们会自动抛弃旧的虫巢,但如果它们正居住的虫巢被毁,尤其是伤及巢中的女王与幼虫的时候,原本无害的追踪魔虫也会发怒的。 它们长得很像魔蜂,同样也有一根尾刺,只不过里面不是蜂毒,而是一种可燃烧的液体——穆特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成份,但他知道那东西如果注射入人体之中,一样会产生不适。 魔族也就罢了,但陆希这样根本没有觉醒的人类,恐怕是抗不住一群追踪魔虫叮咬的。 陆希没接他的话,而是晃了晃手里的防毒面具,不容置疑地说:“走吧。” 穆特只能跟着她往外走,同时还想做最后的劝阻:“公爵大人,沼泽里对您来说真的很危险,这里不能没有您……”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如果您是担心海因里希回不来,无法控制黑水沼泽,那么幽影领地愿意为您效劳。” 陆希冷笑了一声:“不需要。如果海因里希回不来,黑水沼泽我也可以不要——整个无尽深渊,我都可以不要。”要不是有海因里希,她的八年计划里,原本也可以不包括无尽深渊的。她又不是圣母,拯救不了这个世界,想拯救魔族的,本来就只有海因里希。 第404章 夏国之存(五)、于格的估计是错误的…… 穆特沉默地领着陆希走在黑水沼泽之中。 刚才陆希说的话, 确实让他有些心惊。 原本按照于格的估计,陆希对于海因里希这个魔族的倚重,并不是无可替代的。 海因里希固然是大魔鬼, 但幽影领地光大魔鬼就有两个, 还有穆特这个真正的一地领主,比起霉菌沼泽那种在夹缝里被漏下去的“领地”不可同日而语。 而陆希如果是要魔族的支持, 那么幽影领地更是极好的人选——三长老的名声, 不只在灰塔,就算是在红塔也是有用的。 于格不是没看到灰塔对海因里希的赏识,但在他看来,海因里希拿到灰塔去的东西不过是借花献佛,它既然来自于陆希,那么陆希想要得到灰塔的支持, 换个人拿着东西去也是一样的。 第325节 而且, 如果是幽影领地的人去, 灰塔一定会接受得更快,而不会像现在这样, 只有那么两位长老出面, 到处推行。 所以, 用穆特换掉海因里希,是一件对三方都好的事情,只是对海因里希不大好罢了。 穆特对此倒并不像于格那么理所当然。不管海因里希拿出来的技术是不是陆希出的, 但他本人确确实实是在为底层魔族奔走,甚至可以说, 他所考虑的“底层”, 要比于格的“底层”更加向下和宽泛。 这已经算得上“心系万民”了。 当初三长老出逃的时候, 带了一批夏国的书籍。尽管几经辗转, 那些书籍已经所剩无几,但还是有一些收藏在了幽影领地。 会读这些书的人很少。对他们来说,书籍是无用的东西,对于在无尽深渊的生存毫无益处。但穆特喜欢,那几本书他已经反复读过好几遍,其中的有些思想,更是深深嵌进了他的心里。 穆特不知道,这跟他的血脉有没有关系。毕竟神农一系,尝百草,植五谷,都是为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里,占最大比例的,其实是底层,是那些没有觉醒能力,普普通通的人。 他在幽影领地也是尽量这么做的。虽然资源缺乏,但他尽量让底层的魔族也能分到可以果腹的食物,而他自己的待遇,其实也比底层好不了多少。 他想做到“不患寡而患不均”,但是他也知道,这很难。 高等魔族显然是比低等魔族更有能力,他们保卫领地,他们出外猎捕,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战斗,所得到的东西如果跟低等魔族一样“均分”,谁会愿意呢?谁也不是圣人。 而且穆特自己心里清楚,他的仁爱与怜悯,还只限于夏国后裔,甚至再苛刻一点说,只限于他所承认的夏国后裔,那种只有极稀薄的夏国血脉,却根本对夏国毫无感情的人,都不能算在他这个范围之内。 相比之下,海因里希的奔走,才是毫无偏见与歧视的。 要坑这样一个年轻魔族,穆特心里并不愉快。他在陆希面前的惭愧是真实的,因为他居然会对这样一个人下手,真的是——半点良心都没有。 在那个时候,他暗暗下了个决心:不管陆希是不是真的公主后裔,不管她将来是不是想复国,既然他想替代海因里希的位置,那他就要效忠于这位女公爵,真正的为所有的底层魔族做事,而不仅限于夏国后裔。 但是刚才陆希所说的话,却让他心里一沉——于格的估计,很可能是错误的,对陆希来说,海因里希不是一件可以取代的工具。 当然,也可能陆希只是在敲打他的“疏忽”,这也是于格已经估计到的。做为上位者,对于这种脱离了预计结果的事情,要敲打他几句是很正常的。毕竟如果这次她轻轻放过,那么属下难免会觉得这个主君好说话,此后有意无意,恐怕也会再有“疏忽”——打起十二分精神去做事,与普通的用心做事,还是有区别的。 而如果她猜到幽影领地的用意,那就更要下力气敲打了,否则属下自作主张,那还是属下吗? 于格甚至对穆特说过,陆希可能大发雷霆,甚至要严惩他,但之后还是会用他的,因为相比之下,幽影领地的魔族比一个海因里希更有价值。穆特自己也考虑过,如果陆希发怒,那他其实可以签订灵魂契约,只要陆希确实如她自己所说,愿意泽惠整个魔族,他将再也不会违背她的命令。 但是陆希并没有大发脾气,更没有提出什么对他的惩罚,陆希直接来了黑水沼泽,并且要亲自深入沼泽寻找海因里希。 即使黑水沼泽现在已经被苏赛恩接手,对陆希来说,一个普通人类来到无尽深渊,仍旧是有危险的。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她实在不应该来的。 但是她就是来了,而且告诉他,如果不是海因里希掌控黑水沼泽,那么整个黑水沼泽她都可以不要。 于格的判断,第一次出了这么大的失误。想要泽惠整个魔族的,不是陆希——她也不需要魔族的力量——而是海因里希。 穆特感觉自己的思维有些混乱,他隐约觉得这件事是糟糕了。他衷心希望海因里希没事,否则恐怕会有大麻烦…… 本来按照于格的计划,假如陆希派人来寻找海因里希,就让穆特把他们往错误的地方带。但是现在穆特没有照着这个计划执行,而是直接把陆希带到了真正的战斗地点:“声音是往那边去的……” 他当时就是躲在那边,看着黑水公爵盯上了海因里希,两人一追一逃往那个方向去了。 陆希看了他一眼。穆特感觉她目光锐利得像刀子一样。 他说了这句话,就等于承认了之前全是谎言,既然听见了战斗的声音,又怎么可能在这个位置就“跟丢了人”,只不过是他袖手旁观,根本没有再跟过去罢了。 不过陆希并没有说什么,似乎对她来说,穆特做了什么并不重要,至少在目前,没有比找到海因里希更重要的事! 有了这个正确的起始点,后面就好办了。猎犬摘下防毒面具,开始循着气味追踪。虽然黑水有浓重的气味,但好在黑水公爵对自己的气味没有半点收敛,等到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暴戾直接开始毁坏那些暗夜魔芋,留下的痕迹就更多且明显了。 “这是——”陆希盯着前方那个淡淡的光圈,“空间碎片?” “应该就是。”猎犬也被熏得够呛,“黑水公爵和海因里希的气味都在里面。” 陆希拔脚就往前走,被穆特挡了一下:“公爵大人,让我先进去——” “不用!”陆希断然拒绝。让他先进去,万一海因里希正需要救助呢?反正她是已经不打算再信任穆特了。海因里希要是没事还好,假如出了事,她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直接去把幽影领地掀了。 穆特还想说话,但他的目光落到陆希身上,看到她手插在防护服的右边口袋里,身体已经绷紧了。 那口袋隆起,显然里面装了什么东西。穆特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也是在无尽深渊与魔兽和魔族战斗过的,陆希那个姿态,分明是防备甚至随时准备攻击的! 这次,于格真的错太多了…… 几分钟后,陆希站在了铜鼎前面。 “这块空间很小,没有人……”猎犬已经在空间里绕了一圈,“海因里希的气味还在这里,他进来了,但是没有出去……”但人也找不着。 “黑水公爵呢?”陆希有些焦躁地问。灵魂契约只能提供一些模糊的感觉,刚才她在空间碎片外面是什么感觉,现在进入碎片里面就还是什么感觉,一点有指向性的变化都没有! 猎犬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焦碳样的东西:“可能,在这儿……” 黑水公爵的能量曾经凶猛地在这整片空间里到处留下了痕迹,但是现在这些痕迹都已经死亡了:“他应该是——自爆了。” “那会怎么样?”陆希追问。 猎犬沉默了一下,低声说:“魔族在自爆的时候,会把血肉都化作能量炸开……”像黑水公爵这种等级的魔族,自爆更是效力惊人,把这一小块空间炸碎都是可能的,毕竟这个空间碎片太小了。 而假如是那样,海因里希将抵挡不住,也无处可逃。最后,就只有一个结果…… “但是我没感觉到他的死亡!”猎犬一看陆希的表情,连忙又补充了一句。但这句话虽然是事实,却更像一个无力的安慰,因为没有感觉到死亡,只代表海因里希没有死在这个空间里。 “我也没感觉到。”陆希简直太感谢当初原身签订的灵魂契约了,否则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非疯掉不可。至少这会儿她能确定海因里希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那么,唯一的线索,就是眼前这尊铜鼎了,毕竟在黑水公爵的自爆之下,这铜鼎仍旧完好无损,甚至表面上都没有多少伤痕。 但凡有点脑子也会怀疑它有大秘密,问题是,秘密在哪儿呢? 第405章 夏国之存(六)、她还以为回到了秦皇陵呢 “这个, 这个鼎上的图案是夫,夫——”穆特站在铜鼎前面,竭力想要发准音。 “伏羲。”陆希看见那个八卦图就已经认出来了。 她现在很焦躁, 但还是把这尊鼎从头到脚, 一寸寸地研究。刚才她敲过也砸过,甚至让猎犬试探着用火烧, 铜鼎都没有丝毫反应, 仿佛就是一尊非常普通的鼎,并无特异之处。 但这绝不可能!空间就这么大,海因里希消失了,却只剩这一尊铜鼎,你说它就是个普通的鼎,这可能吗?不说黑水公爵的自爆都没能毁掉这鼎, 单说它在这里放了不知多久, 表面还保持着金亮, 没有像稷丘里的器具一样生出青绿色的铜锈,就已经很让人惊奇了。 青铜, 在刚铸造出来的时候其实是黄金一般的颜色, 之所以得到“青”铜之名, 就是因为氧化后会呈青绿色,且是不可避免的。但现在这尊鼎,通身黄亮, 跟刚铸出的时候一模一样,仿佛时间在它身上是完全静止的。 “这看起来完全没有问题啊……”猎犬喃喃地说。虽然他明知道肯定有问题, 但就是找不出来。 陆希一拳砸在鼎面上:“别说了!”海因里希已经失踪三天了, 虽然契约现在还没有解除, 但谁知道下一刻会不会就…… 暴躁没用, 暴躁没用,只会让人失去理智,反而忽略关键问题——陆希在心里默念了几遍,深吸口气:“再看一遍!问题一定出在鼎上,再仔细看!” 鼎仍旧一动不动,但这次陆希是用手指点着,几乎要把整尊鼎都描摹一遍。人的眼睛确实有时候会漏掉一些东西,在有手指辅助的情况下,她终于发现了问题:鼎面上这个八卦图,它的顺序是错误的! 八卦图上乾下坤,乾为三连,即是三条长线,但现在居于这八卦图最上方的,却是上两连下一断,它是个巽卦! 这三连和两连一断差异并不大,陆希刚才自觉已经看得很仔细,但还是给忽略过去了,直到用手指摸过去,才发现了问题。 陆希对八卦了解并不太多,只知道有先天八卦与文王后天八卦之分,而且后天八卦图具体长啥样她也不清楚,但她知道先天八卦的排列是两两相对的,比如风雷相对,火水相对,也就是说代表风的巽卦应该与代表雷的震卦相对,代表火的离卦与代表水的坎卦相对,那么代表天的乾卦就与代表地的坤卦相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乾与巽的位置调换了。 可是这个错误代表什么呢?铸在铜鼎上的图案——难道只是当初铸鼎的人搞错了?陆希手指按在代表巽卦的图案上正发呆,忽然之间觉得手指下面仿佛有条鱼儿轻轻滑过似的,按着的巽卦图案竟然移动了一下。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得她一缩手,但立刻又醒悟了过来,连忙把手指又按上去——她怎么忘记了,这可是一个魔法世界,这里的铜鼎跟她的世界里那些摆在博物馆里的展器可不一样,它们很可能是“活的”! 果然那个巽卦的图案是可以推动的,陆希连忙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按在乾卦的图案上,将两个图案左右对调,回归了正确的位置。 卦象归位,陆希只觉得手下按着的坚硬光滑的鼎面陡然柔如水波,淡金色的光从环形的八卦图上骤然亮起来,一股吸引力在陆希反应过来之前,就一下子把她拉了进去…… 这种感觉跟进入空间碎片不同,陆希仿佛整个人都头脚颠倒一样,简直天旋地转,直到两脚落地还反应不过来,一个踉跄正要往旁边歪倒,却被人牢牢接住了:“陆希!” 这声音一传进耳朵,陆希顿时头也不晕了眼也不眩了,反手抓住那人的手臂:“海因里希?” 接住她的人可不就是海因里希。只不过他现在看起来真是十分狼狈,头发像狗啃过一样乱糟糟的,前额还被燎秃了一小块,露出半截断掉的角根部的一片淤血,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格外刺眼。原本特制的防火服也只剩下围在腰里的一截了,露在外面的胸膛和手臂还有未愈合的伤,连黑色蝠翼都是没精打采地拖在身后,可见受伤着实不轻。 陆希紧抓着他的手臂,从头到脚地打量,恨不得把他摸一遍:“你怎么样?对了,我带了水和食物!” 来的时候她考虑到各种可能的状况,不只背了水和食物,还带了酒精、绷带,甚至把手术器械都背了一套来,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她简直想再扛几个血袋——万一他失血过多需要抢救呢? 幸好幸好,现在血袋是用不上了,虽然海因里希看起来确实面色憔悴嘴唇干裂,但他到底是大魔鬼,体质比普通人类强得太多,虽然断食断水四五天,但情况还不错。 海因里希却没接水壶,反而焦急地先问她:“你怎么进来了?苏赛恩呢?丹尼尔呢?猎犬呢?他们怎么能让你进来!”进来可就出不去了! 水和食物他根本都不想接,他在这儿都困了好几天,仗着是大魔鬼才能坚持下来,陆希却只是个普通人,就这点东西,省着给陆希她又能坚持多久?那些人号称效忠,都是吃白饭的吗?居然能让陆希自己掉进这个空间里来? 陆希看他一说话,嘴唇开裂之处都在渗着血珠,简直要急死了,恨不得拿水壶给他硬灌两口:“你先喝两口水再说话!我能进来,一定就有办法出去。” 海因里希被她把水壶直怼到嘴上,终于老老实实接过水壶,但也只喝了两口就放下了:“你是怎么进来的?其他人呢?” “他们在外面。”陆希伸手摸了摸他额头上断裂的那只角,“这是怎么伤的,撞到头了?有没有晕眩恶心的感觉?还伤到了哪儿?” 海因里希头上的伤处确实不轻,不只是角从中断裂,连根部都险些被掀起来,轻轻一碰还疼得钻心。但是陆希的手摸上来,他却只感觉到了那只手的温热,根本都感觉不到疼痛了:“没事,都是外伤。” 这倒是实话。他用两个黑洞控制住了黑水公爵自爆的疯狂能量,之后又被吸进了鼎中,虽然被黑水公爵打得有点惨,但并没有什么致命伤。 陆希很不放心,干脆直接上手检查了起来,在他身上还留有伤痕的地方逐一轻按过去:“这儿疼不疼?这里呢?是皮肉疼,还是肚子里面疼?腿,腿抬一下我看看,转一转脚踝……” 海因里希僵直地站在那里,仿佛一个提线木偶,随着陆希的命令才会行动。但他的感觉却是前所未有的敏锐,不要说陆希按在他身上的手,就连因为凑得太近所以吹拂到他皮肤上的呼吸,他都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一下一下的,仿佛在他身上点了一簇簇的小火苗,渐渐连成一片,竟然要成燎原之势。 万幸他现在是魔族的形态,皮肤温度本来就比普通人类要高,否则陆希早就发现他的不对劲了。但即使是这样——谢天谢地他的防火服还剩下一块缠在腰上——海因里希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悄悄把那块布又勒紧了一点:“别,别看了,我真的没事,你先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吧……” 就是说再检查下去,防火服的布料可能也…… 他看起来确实不像有内伤或骨折的样子,陆希松了口气,这时候才来得及环顾四周。这竟是另一处空间,比刚才的空间碎片要大一些,触目所及,全是一排排的人俑!只有她刚掉进来的地方是一小块空白,也就够她和海因里希活动一下罢了。 有那么一瞬间,陆希险些以为自己穿回了原来的世界,就落在秦皇陵里了。 不过再看一眼,她就发现这些人俑跟兵马俑不太一样,他们有男有女,而且看起来——雕塑得更像活人。 陆希悚然地往前走了几步,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触碰了一下离她最近的一个人俑。 这人俑实在是太像真人了,眼耳口鼻无一处走形,简直好像是用真人倒模一样。而在他周围,所有的人偶都是这么栩栩如生,而且面容各不相同,没有半点人工制作的呆板——如果不是颜色土黄,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 陆希实在不能相信这是手工塑造出来的,这种千人千面,又尽皆自然生动的雕塑,如果是人工做出来的,那得花多少心思? 甚至她还从这些人俑的脸上身上看到了一些“瑕疵”:有人脸上生了一颗大痣,有人眉角有个痘坑,有人耳垂下面多了个肉坠儿,还有人居然生着六指。 如果这是手工制作,陆希想不出来这些“瑕疵”有什么意义,除非——它们本来就是真实的。这些人偶,不是“更像”活人,而是它们原本就是真正的人…… 这个念头让陆希后背上骤然升起一股寒意。这里可是密密麻麻,排列了至少有数千人俑啊! 第406章 夏国之存(七)、这是一群那个时候的夏国人 “别碰这些——”海因里希从身后伸过手来, 拉住了陆希的手,不让她再继续触摸那些人偶。他的语气里,居然有一点儿类似恐惧的情绪:“他们可能, 确实是活人……” 陆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怎, 怎么说?” 第326节 海因里希站在她身后,几乎是把她环抱在自己胸前, 轻声说, “我刚进来的时候,翅膀挂到了其中一个,把它的胳膊切断了……” 这个空间呈一个圆柱体,中央是一个悬挂于空中的金色光环,围绕着光环有一圈十五平米左右的空白区域,大概也就是一个小房间那么大点儿。 海因里希进来的时候就是魔鬼形态, 因为突如其来被拉进另一个空间, 他本能地用翅膀保护自己, 结果那锋利竖起的翅尖就划过了一个靠得最近的人俑。 这些人偶的硬度,也就跟普通的陶器差不多, 所以海因里希的翅膀直接切断了那人偶下垂的手臂, 然后手臂落地, 直接摔成了一抔黄土。 然后等海因里希站稳脚跟的时候,那个人偶剩下的部分也坍塌下去,同样化成了黄土。 哪怕是一尊真正的泥塑, 也不可能轻轻一碰就重新化作了黄土。最重要的是,在那截手臂落地之前, 海因里希偶尔瞥到了手臂的断面! “跟人的手臂断面一样, 能分辨出骨头和肌肉皮肤, 除了没有血流出来, 颜色也是泥土的颜色……”海因里希一个大魔鬼,说到这里竟然也有些毛骨悚然,“各种结构,是一样的……” 虽然限于颜色,并没有白骨鲜血那么颜色鲜明,但在某些时候,自黯淡之中的偶然发现,更会让人心头一栗,顷刻间冷汗满身。 海因里希不是没见过血肉的人,红红白白对他而言反而没有多少杀伤力,倒是这种“明明看着不像血肉,却偏偏极可能就是血肉”的情况,让他后背都有些生寒。 倒不是没有类似的魔法,比如说石肤术就是其中一种。有石像鬼血脉的魔族他也见过,战斗的时候将自己的身体表面变成石质,能挨耐艹,也是一种好防御。 但这石化的只是表皮,且即使是真正的石像鬼,也不是这样的——它们在变成石像的时候如果打碎,身体内部也是像真正的石头一样,而不是像这些人偶一般,还保留着人体的结构,却又不是正常的人体组织。 就是——不见得多么可怕,但非常诡异。 而且人总是害怕未知的事物,越是想不明白,就越觉得“细思极恐”。 他莫名其妙掉进这个空间里,没水没食,却有无数令人细思极恐的人偶包围着,他能坚持到现在都不崩溃,也是因为在他心里其实也一直觉得,陆希会来找他的。 就是他想的是陆希能把他弄出去,而不是俩人一起都掉进来了…… 但是进都进来了,那现在这什么古怪的人偶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怎么出去!反正他在这里呆了好几天,这些人偶也没跳起来咬他,那就是暂时都不会有威胁了,反而是陆希——她可没有魔族那么好的身体素质,在这里熬不了几天。 陆希倒是没那么紧张,因为她刚才就发现了,这空间的出入口,也就是悬挂中央的那个圆环,也是一副八卦图。可见,这个空间的开关钥匙,就与八卦图有关。 于是她把这些人偶观察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动静之后,就转回头去再研究那光环了。 一看之下她就发现了,这副八卦图倒是正确的,且也是一副先天八卦,天地风雷,山泽水火各归其位。 “这顺序跟之前不一样了!”海因里希不懂八卦图,但他的观察力很好,当时在外面的空间碎片里他要跟黑水公爵战斗,所以没有仔细观察过铜鼎上的八卦图,但他在这里面困了好几天,没事就研究这个光环试图出去,所以对组成光环的图案记得很牢——他认为这是神术或魔法阵的符纹。 但是这个光环是虚的,他试过多种方法,都无法触碰或影响这个光环,这东西就像个虚影一般,伸手会从中穿过,然后无事发生。 “也就是说,因为次序错了,所以里面的人才出不去……”陆希试探着想伸手,却被海因里希一把拉了回来,然后他把自己的尾巴伸了进去——这次尾巴尖儿消失在光环之中,仿佛那里是一道门似的。 下一瞬,陆希再次觉得一阵晕眩,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跟海因里希一起站在铜鼎前面了。 “公爵大人!”猎犬刚才其实就想跟着进去的,但他又怕他进去了也出不来,这样空间里就只剩下穆特一个人了,这个人,显然在海因里希失踪之后,女公爵对他就并不怎么很信任哪。 他总不能只留下女公爵不信任的人在外头,这万一没人往冯特公爵那儿报信怎么办? 所以猎犬只能在外头抓耳挠腮——人一被这鼎吸进去,立刻就连气味也消失了,想必海因里希也是这样消失的,能够完全隔绝他的嗅觉跟踪的,只有另一个空间。 这空间里头套空间,猎犬没见过,而且他的血脉能力跟空间也完全不沾边,可不敢说自己进去了能出来。 再说他也不信任穆特。他是教会养大的,对于魔族其实根本就没有“大家都是同胞”的念头,也就是在陆希这儿被兜头怼了一脸真相,从此放弃了教会,才对夏国和魔族有了那么一点感情。 但是这点感情也就是这样了。别看穆特既是魔族又是夏国后裔,其实猎犬也不怎么亲近,更没有“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慨。猎犬要的只是有那么一天,女公爵可以昭告天下,夏国血脉并不罪恶卑贱,而不是“所有的夏国后人从此都能快乐地生活”。 可以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猎犬堪称凉薄,他要的只是自己能够抬头挺胸地做人,至于别的人能不能抬头挺胸,他就不管了。 这也算是双塔守夜人的一种通病了。因为他们所受的教育就是这样,魔族不是同胞而是敌人,哪怕同是守夜人的同事,也只是在赎罪的罪犯,很难说究竟能不能洗清自己的原罪,将来升上光明之山呢。 这要是升不上去,那还是罪人,不算自己人。 老实说陆希对猎犬的思想稍微了解一些之后,也要感叹一下教会这洗脑真是把人都洗得没人性了,同为魔族居然彼此之间都没个同理心,就更别指望对其它群体有什么同情了。这真正是就当一条狗来驯养,而不是把他们当成人了。 这种十几二十年培养出来的凉薄,哪怕是孔圣人再世,也没法几天之内就给扭转过来,所以陆希也只能暂时听之任之,反正猎犬肯听她的话干活就行。至于这性情嘛,现在离了教会,就看他自己能不能慢慢回转过来了。 好在他现在不是疯狗样了,凉薄就凉薄点,别乱咬人就行。 所以猎犬对于穆特,现在没啥好感,尤其是他也发现了,女公爵怀疑穆特坑了海因里希。 海因里希死不死的,猎犬毫不关心,当初海因里希把他揍得够呛,死了他也可以庆祝一下。 但是女公爵显然不愿意海因里希死,那穆特就必然不对,毕竟他能坑海因里希,谁知道会不会再坑女公爵呢?现在女公爵不是被铜鼎吸进去了吗?谁知道穆特是不是事先就知道且利用了这铜鼎呢?要不是他打不过穆特,猎犬都想着先把穆特控制住了,再说其它。 好在他跟热锅蚂蚁似的转了几圈之后,忽然之间就看见铜鼎上的圆环又微微放光,一段尾巴尖儿从里头伸了出来,接着金光大盛,女公爵连着海因里希都出现了。 感谢光明神,女公爵看起来安然无恙。 穆特同样是大松了口气。他怎么可能看不出猎犬的敌意,但他真的冤枉啊!他是想坑海因里希,但万万没想坑女公爵——幽影领地还指望着靠她能回到光明大陆上去呢! 现在可好,人嗖的一下就没了,他想去碰那铜鼎上的圆环,又被猎犬制止了,仿佛怕他跟着追过去谋害女公爵似的,这让他去哪儿说理呢? 万幸时间不长,女公爵又回来了,穆特简直仿佛逃过一劫,堂堂一个魔鬼公爵,哪怕掉进火山口都能多挺一点时间的,现在居然流了满背的冷汗:“公爵大人,您没事吧?” “没事。”陆希脚踏实地,也彻底放心了。看来这鼎里的空间,就是以正确的八卦图为门的,只是这门只能从外面打开。之前八卦图大概是正确的,但是海因里希误打误撞被吸进去之后,也许是因为残留的黑水公爵的自爆能量撞击,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这门又被关闭了,所以他才进得去出不来。 就是不知道,鼎里那些人偶,究竟是怎么回事?或许穆特这些真正的夏国后裔,能提供一点线索? 然而当穆特面对这些人偶的时候,整个人都怔住了:“这,这些是什么?”所有的人偶都是夏国人的长相——是的,是纯种的夏国人长相,而不是像陆希这种混了血的,或者如穆特这样魔化了的模样。 虽然人偶只有土黄一种颜色,无法确定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但穆特到底还是夏国后裔,能看得出来这些人面部扁平颧骨较高,跟光明大陆的人有十分明显的不同。更不用说他们穿的衣服式样尤其特殊——他只在书里读过那种“右袵之服”,是夏国人特有的。 眼前这些人偶,竟然是一群典型的夏国人! 穆特心里甚至有个猜测,这些人都不是夏国“后裔”,而就是那个时候的夏国人! 但他们怎么会在这一座铜鼎之中,又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第407章 夏国之存(八)、夏国还有活下来的遗民吗? 于格在圣城又接到了穆特的信件。 圣城这个冬天过得兵荒马乱。 其实城里的情况倒还不是很糟糕, 圣城毕竟聚集了教会这些年在各处的税收,尽管今年先旱后蝗,田地绝收, 但仓库里好歹有些积蓄, 足够城里的人过这一冬。 但问题是,圣城要救济的可不止是城里的人, 还有城外的人呢。 圣城周围原本就是有人居住的。光明大陆上的教徒, 都以能来圣城为荣,哪怕一时进不了城,能在圣城周围居住也可得沐我主更多光辉嘛。而且一旦圣城哪天开放接纳外头的人进入,那肯定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总比离得远的人抢先一步。 怀着这种心思,圣城周围便有相当多的人口。 以前圣城对此是乐见其成的。这些居民都是从其他贵族的领地投奔过来的, 从此他们不再给贵族交税, 而是把自己的收入更多地奉献给了教会, 这不是损己利人的大好事吗? 所以圣城不但不阻拦,还隔一段时间就招收一部分城外的居民进入城内——虽然这个人数比起总数来简直是九牛一毛, 但既然有这一点希望, 就有更多的人像被胡萝卜吊着的驴子一样, 想方设法地携家带口,千里迢迢地赶来。 日积月累,人数庞大。 这些人口给圣城带来了许多好处:人多干活的就多, 四下里的荒地自然有人去开垦,商人们要雇佣劳力十分便宜, 工坊随时都能找到学徒, 更不用说对于教会吩咐下来的事情, 多的是人不求一个铜币也要抢着干的。 人口红利, 圣城是一吃就吃了百来年。 然而甘蔗总没有两头甜的,好的时候人多自然是好,可今年这一遇灾,庞大的城外人口就成了尾大不掉——他们都是奔着圣城,奔着教会来的,平常任劳任怨地替教会干活,如今没饭吃了,教会难道不管吗? 教会也是想管的,确切点说,教皇是想管的,可是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皇也一样——粮食不够,让他怎么管呢? 教皇也是尽力了。甚至还拿出了相当数量的麻布,给这些人做御寒的冬衣。 可是衣服顶不了肚子饿,冷可以挨一挨,饿可挨不过。 人在饿极了的时候,也就顾不上什么人性了。才进雪月,城外就出现了抢劫杀人的恶性事件,饿死冻死的尸体也渐渐增多,直至随处可见。 然后,被抢劫的对象,就从城外的普通居民,渐渐转移到了来往的商队身上——穷人有什么好抢的,抢上十家可能都找不到一块面包,哪比得上商队有面包有咸肉。还有原本就是贩粮食的商人,抢上一袋粮食,就能让全家人活命啊! 圣城里的神官们,从来不知道城外这些“虔诚的信徒”竟然能有这么大胆,甚至明知道这商队是为教会运送东西的,也照抢不误。 于是神官们不免也气愤起来——这是什么信徒啊,他们根本就不配做教会的信徒!什么,你说还要给这些人发粮食?凭什么呢,他们不是自己会抢的吗?抢了还要发粮,这不是鼓励抢劫吗? 如此,两边积怨渐深,矛盾冲突也是不断。教会的骑士们每天都要顶着风雪四下里巡逻,虽然他们对付这些偷抢的平民那是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但每天睁大眼睛满地找蚂蚁,也很麻烦啊。累觉不爱…… 幸好圣城的教堂跟那些偏远之地的小教堂不一样,凭着那些饥饿的平民,是绝对没有本事抢劫圣城教堂的,所以才没有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冲突来。 但即使是这样,教皇也十分头痛。他并不像有些神官那么傲慢,觉得平民都是蝼蚁,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他是知道平民是信仰的基础,不能失去的。但问题是,确实没有那么多粮食,因为——他既不能削减教会里的神官和骑士们的用度,也不能强迫商人降价卖粮,那么能够拿来施舍的粮食就只剩下了那么一点,他有什么办法呢? 更糟糕的是,圣城这两个月,又出现了新的魔化者。 是的,现在教皇已经说是魔化者,而不是说堕落者了,因为魔化的有教会里的人,虽然是最低等级的教徒,也就是那种虽然觉醒却没有什么特殊能力,也就能在身上亮一点白光的最低等的神恩者。 但再怎么低等,那也是得到神恩的人啊,怎么就会魔化呢?之前牧师魔化,是因为被变异蝗虫咬伤,可是这新的魔化者,是绝对没有被咬过的。 不仅教会里有人魔化,平民中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以至于现在城外的平民有不少都在说,圣城被污染了,不然怎么那些蝗虫一窝蜂的都往圣城扎呢?就是被圣城里的黑暗气息吸引来的。而这些黑暗气息四处扩散,又污染了城外的居民,所以就出现了魔鬼。 新出现的魔鬼是一男一女,当然立刻就被送上了火刑架,连他们的家人也被驱赶得远远的,不允许再在圣城附近逗留。 以前各地出现堕落者,都是这么处理的,平民们也无异议,反而觉得这样就是保护了他们远离魔鬼。 但这次,这种方法就不怎么奏效了,有人在私下里议论,说既然黑暗气息来自圣城,那么靠近圣城才容易堕落,把堕落者的家人赶走根本毫无用处,反而是他们这些仍旧聚集在圣城之外的人,才更危险啊…… 这种议论一传播开来,竟有人收拾东西,趁着天气还没有冷得无法上路,跑了…… 这么多年来,只见往圣城来的,还没见过从圣城跑了的。教皇不能不因此生出警惕之心——跑掉的人虽然少,但这风向不对呀! 于格这一趟在外巡视各地教堂花了不少时间,回到圣城之后才知道生出了这么多乱子,简直是喜不自胜,当即就动用自己的人手,又往外散播了一些消息。比如说教会里也有神官变成了魔鬼啦,再比如说教堂下面镇压的那个无尽深渊的出口已经要按不住啦等等,直接来了个火上浇油。 其实他最想放出的消息,是维持神术阵的龙晶被盗,所以神术阵已经无法保证整个圣城风调雨顺了。 但是如果他刚刚回到圣城,这种重磅消息就接二连三地出现,未免太容易暴露自己,所以他忍了下来,打算在明年春耕的时候再把这个消息放出去。 不能有大动作,于格就有点无聊了。冬季本来就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哪怕圣城号称四季如春,总归也不可能跟夏季一样繁花似锦。何况今年情况这么糟糕,神官们也有点人心惶惶,很怕自己也魔化,就顾不大上享乐了。 所以于格的精力,就放在了打听辉光之国的消息上。 商人们只要有利可图,即使冬季也照样肯奔波,所以于格很快就得到了消息——辉光之国已经宣布了怀特伯爵犯上作乱并被擒获的消息。 那也就是说,那位女公爵已经拿下了王都。 而且根据商人们所说,那边已经打开了王宫的粮仓,拿出许多粮食来雇佣平民干活,明明是大冬天的,那边却又是挖水渠又是平地面,干得热火朝天呢。甚至还有一群圣女,到处给人治病。 相比起平民的热闹来,内城的贵族倒是各自都返回了自己的领地,甚至连国王和王子的葬礼都没有举行,更别说公主继位典礼什么的了——王宫里一点儿这方面的动静都没有,只有长云领的女公爵在平民口中传来传去,什么发粮呀治病呀,都是以她的名义去做的。 可以说,现在的辉光之国的王都,只知有女公爵,不知有公主了。 于格对于这种事儿那是十分精通,听了这话他就能确定,女公爵这就是为了取公主而代之,在造势了。 这对他来说是件好事。而且女公爵拿下了王都,就证明黑水沼泽那边也搞定了,穆特他们当然也有一份功劳。那么如果当初他定下的计划顺利执行,现在穆特应该已经有了机会,再往女公爵身边靠近一步了。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就收到了穆特的信件——因为圣城最近查得严,所以这封信也是在城外辗转数日才到他手里。 没有大事,穆特是不会轻易往他这里递信的,所以于格一拿到这封信,心里就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因为如果计划顺利,穆特是无须来信的,只要继续为女公爵效力,博取她的信任就行了。 果然他拆开信才看了开头,脸色就阴沉了下来——女公爵居然因为海因里希的失踪,对穆特都放出了威胁的话! 第327节 是的,于格这么精明,立刻就从穆特转述的原话当中听出了威胁:没有海因里希,整个魔族都不在女公爵的考虑范围之内,哪怕穆特等人是夏国后裔,她也可以直接抛弃! “她绝不是王室后裔——”于格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这个女人根本心里就没有夏国! 但是现在他们确实还要靠着她。穆特还在信件里讲了长云领出产的防火服和防毒面具,以及特殊的炼金武器。虽然炼金武器他没有能直接接触到,但防火服和防毒面具是拿到了一份的,在黑水沼泽里确实有大用处。 而那种炼金武器,则有幽影领地的魔族看见过,霉菌沼泽一个低级魔族,就用那东西一下子打倒了黑水军里的一个中级魔族——隔着很远,一击就把对方打下了坐骑,失去了战斗力。 这些东西,比之前的蘑菇种植与水泥配方,还要让人惊骇。 女公爵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呢?穆特只能断定,这些肯定与夏国遗留下来的知识无关。 要是这样说的话,女公爵的“公主后裔”身份就有些可疑,但,他们在黑水沼泽里找到了一处夏国的空间碎片,而女公爵又再次展示出了她对夏国文化的丰富知识——她解开了一个铜鼎空间,并且在里面发现了一批被人偶化的夏国遗民,那种真正的,纯种的夏国人! 于格嗖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夏国遗民?夏国竟然还有遗民?从夏国覆灭那天,一直活到今天的遗民吗? 第408章 我要登基(一)、王都目前情况稳定,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陆希并没有在无尽深渊呆太久, 就带着海因里希回到了白都。 无尽深渊那个地方,实在不适合普通人类居住。黑水沼泽这种原油产地还要再加个“更”字儿,海因里希是坚决不许她在那里久住的。 甚至就连黑水沼泽原领民里头那些魔力特别低微到与普通人几乎没啥差别的, 也会在规训一段时间之后, 像霉菌沼泽的魔族一样,先来长云领“打工”, 然后逐步迁移到光明大陆上来生活。 黑水沼泽人口比起霉菌沼泽这种非正式的领地自然是多了许多, 但中高级的魔族也是少数,金字塔基仍旧是低等魔族甚至连魔法都无法使用的魔民,治理起来差不多可以照搬霉菌沼泽的政策,只是对那些凶性未驯的黑水军需要格外严格管理。 不过最忠心于黑水公爵,以及一些生性就残忍嗜杀,以杀戮为乐的魔族都已经被干掉了, 剩下的黑水军里倒有一半只是为了多分到一些东西可以养活家人, 这部分魔族有家有口, 对他们来说只要待遇好,给黑水公爵打仗, 和给新领主打工没什么两样。但也有一部分, 虽然不至于以杀人为乐, 却也已经习惯了仗着黑水军的身份欺压低等魔族,对于按劳分配的政策很有抵触情绪,需要好好劳改一下才行。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黑水沼泽虽然已经被接收,却远不如霉菌沼泽当初那么安定。海因里希当然更不肯让陆希留在那里——他自己就是从杀戮中走出来的, 深知魔族的性情, 万一有哪个发疯的对陆希下手呢?自己不要命也就罢了, 陆希可不能有闪失。 陆希也知道自己在光明大陆其实没多少自保能力, 因此并不打算逞强。再说黑水沼泽确实也要磨合一段时间,这将来是海因里希和苏赛恩的领地,还是应该交给他们自己管理。而对她来说,目前只要黑水沼泽能提供原油和虫巢就可以了,其余的事情可以慢慢来,她毕竟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马上做。 这件事情,当然就是接管辉光之国的王位。 穆特倒是想要反对,因为他很想复活铜鼎空间中的那些夏国遗民,所以很希望陆希能够留在无尽深渊,最好是马上就能研究出复活方法来。 但陆希直接拒绝了,并且将黑水沼泽内部划为禁入区,连穆特都挡在了外面——复活哪儿有那么容易,何况铜鼎空间如果反复被打扰,还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那些人偶,以前她看新闻,什么挖了某某大墓,开启之时鲜艳的壁画瞬间褪色,千年还保持新鲜的供品直接风化消失啥啥的,壁画尚且如此,何况是脆弱的人体呢?在没研究出复活方法之前,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保持原状,少去打扰。 当然这个理由她没有说出来,而是简单粗暴地拒绝了穆特,理由也极其充分:穆特领主容易疏忽,万一毁掉空间就不好了。 她相信穆特能听懂“疏忽”的含意。 事实也确实如此,当时穆特那个脸色就很复杂,幸而他是魔族,这个血脉肤色又比较深,否则陆希可能看到颜料铺开张的好景色,青红黄白黑都有。 对这种反应,陆希稍微觉得有点欣慰——假如穆特镇定自若地就接受了这个“疏忽”的批评,甚至还能自我批判一下,那就证明坑海因里希这件事是板上钉钉,且是他自己发自内心地想要这么干的,连半点犹豫、羞愧和被揭穿之后的惶恐都没有,那不光是这人不能用,就连整个幽影领地,她都得抛开老乡的亲切感,当做敌人来防备了。 幸好,穆特还没有到这种程度,他血脉里带来的大概还是华夏人天生的善良,而不是党同伐异,玩弄权术。 不过即使如此,陆希也要晾晾他,顺便警告一下他背后的那个人:想要合作,就少动些歪心眼! 只可惜,她一时还查不出那个面具人的真正身份。 怀着这点遗憾和防备,陆希返回了白都。 在她离开的时候,金羽忙得像个陀螺,但王都的情况已经稳定了下来,现在唯一的不安定因素,只有教会。 王都的教堂不只一处。皇家大教堂主管内城,下辖外城四处主要的教堂,另外还有城外的一些小教堂——最后这些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在黑水军四处制造魔鬼的恐慌的时候,这些小教堂里的牧师大都退进了王都,等于把自己的岗位都给扔了。 扔掉的东西,再想拿回去就没那么容易了。金羽直接采取了陆希在海风郡的干法,凡是被放弃的小教堂,统统收归做救济所,牧师们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就变成了救济品:食物分掉,教堂的桌布窗帘都能做衣服,连讲道堂里的长椅都分给了穷人,这可比他们自己家的土床强太多了。 甚至有些太小的礼拜所干脆被拆了,原本属于教会的田地分给穷人耕种,拆下来的石料还能再盖点别的呢。 于是当这些牧师们觉得一切都安定下来,他们可以回自己的教堂继续过日子的时候,发现他们无家可归了…… 别问,问就是女公爵的政令。 什么,你说女公爵没有权力这样做?那你报警吧。 牧师们能去哪儿报警呢?那只好去王都的教堂呗。但是在他们返回城里的教堂之前,得先来算算他们临阵脱逃的账——前阵子闹魔鬼,应该保护地方,驱除魔鬼的牧师们跑哪儿去啦?你们是不是早跟魔鬼勾结了,一听他们来了就集体逃跑,好让这些魔鬼肆意地残杀和污染平民? 这种小教堂,里面连个正式骑士都没有,牧师的能力也跟弱鸡一样,第一军来一个班,重视点的再分配一个低级骑士,就能把人捆上带走,先进监狱里呆几天,洗清自己勾结魔鬼的嫌疑再说吧。 于是出来的这些牧师,没一个能回王都城里的。 当然,在此过程中也有那么几个“虔诚”的信徒,到了这个时候还觉得神官们神圣不可侵犯,分教堂的土地和财产已经是大逆不道,更何况还要羁押神官,简直是要渎神,可了不得啦! 然而这些铁杆信徒也被第一军以“妨碍公务”为由抓了起来,捆成一串送去干活了——多干点活,就没那么多闲心替牧师们喊冤了。没有什么是劳改不能解决的,如果解决不了,就上双倍劳动量。 对于这种情况,大部分平民保持了沉默。 这要是在以前,那确实是不可思议的。即使是城外这些小教堂,甚至只有一个见习牧师的小礼拜所,在平民眼里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让他们闯进教堂,去拿里面的面包咸肉,或者长椅窗帘,那他们是绝对不敢的! 可是,可是这些东西都是女公爵的人去拿,然后分给他们的呀,是他们用劳动换来的报酬,并不是自己去抢的呀。就算神要怪罪,那也不该怪罪到他们头上来吧…… 而且,而且他们给的真的太多了。做一天工,能够分到那么一大捧豆子,做得最好的甚至还有一小片咸肉!而且工地上还管饭,他们能有一碗加了盐和油的热汤,还能分到一个土豆——比黑面包还要好吃呢! 再有那些原本属于教堂的土地,女公爵也宣布收归了王室所有,然后他们就是从王室那里租地来种了,只要承诺明年按照女公爵的教导种地,就有现成的种子和农具,甚至税只要收三成! 这诱惑实在是太大太大了,很少有人能够抵抗得了。毕竟这一年的旱灾挨到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断粮了,要是不吃这些疑似从教堂里弄出来的食物,他们就要饿死了呀。 别看人人都说自己虔诚,真能虔诚到宁愿饿死也不吃放在眼前的面包,那也还是极少数。 极少数,那就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了。 金羽现在已经熟练掌握了糖衣炮弹的用法,简直是一打一个准儿。而且现在王都依旧在管制之中,除了受雇干活的人,就连商人出入都要受点限制,所以外城发生的事儿,王都里头的教堂压根不知道。 事实上王都里的教堂现在也是焦头烂额,因为这些日子总有人跑到教堂来喊着要施舍,要粮食,要圣水,说家里人饿死了冻病了,要求教会救助。 每个教堂门外都有人在喊,说教堂平常收了供奉,现在就该救助信徒,还喊今年的旱灾教堂什么都没做,才导致他们家有人饿死,现在如果再不施舍,他们全家就都要饿死了。 这使得教堂里的人都烦躁起来,甚至有神官开始抱怨,说王宫不是都用粮食雇佣人去做工了吗,这些人怎么不去干活呢? 王都里自然还是有懒汉的,就像之前陆希雇佣流浪汉做工一样,总有人宁愿饿着肚子晒太阳,也不肯挽起袖子去干活的。现在也是一样,勤劳的人早就跑去工程队里干活换粮食了,懒虫就觉得这些人说得对,还是来教堂碰碰运气的好。 于是教堂外头就总是围着一群邋遢肮脏的人,或站或坐,就是不走,弄得有些想来祈祷的虔诚信徒都不敢过来了。 当然这些人并没有能力冲进去抢劫教堂,但他们天天这么干,教堂里的人也就是不知道“癞□□跳到脚面上——不咬人但恶心人”这句话,否则一定会用大横幅写出来,糊这些人脑门上! 真的太烦人了,烦得教堂里的人索性连大门都关了,免得听见这些人的叫嚷。毕竟施舍是不可能施舍的,今年的十一税都收不上来,他们自己还要吃饭呢。再说外城的教堂是以内城的皇家大教堂马首是瞻的,皇家大教堂都没说要施舍,他们乐得不动。 当然,他们都知道现在皇家大教堂是群龙无首,原本的列文大主教出了事儿,苦修院只接管了双塔,王都就因为怀特的叛乱而封闭了起来,导致苦修院未能来接管皇家大教堂,所以现在皇家大教堂是没人拿主意,自然也不会给他们下命令的。 但是这件事,大家默契地都没有提起。反正没下命令也不是他们的错,到时候就算有什么不对,他们也可以推诿不是吗? 再说了,能有什么事呢?一群穷鬼,不理他们就行了呗。 所以各教堂都关起门来过日子,浑然不知城外发生了什么事。 唯一有危机感的,是内城的皇家大教堂,因为他们被耀狮骑士团的骑士给围起来了。 理由也很正当:公主殿下前阵子身体十分不适,皇家大教堂是怎么照顾的? 皇家大教堂前头带皇家俩字儿,意思就非常明白了,主持这大教堂的神官,是要照管王室诸人的身体健康的。 之前也确实是这么做的,阿方索红衣主教那会儿就做得很好,后来的苏亚脑子昏就干岔了事,居然说王子是神弃者,结果灰溜溜滚回圣城,又找他老师去了。 再之后的列文也很“照顾”王室,就是他照顾的方式与众不同,是提供香薰蜡烛的“有毒式”照顾。 但不管怎么说吧,反正皇家大教堂的主持者是隔一段时间就需要进王宫看看的,有病治病,没病也刷个圣光保健。但是自从怀特造反,皇家大教堂就再没什么动静,更没能履行自己的职责了。 皇家大教堂当然是为自己辩护,其内容无非是他们当时并没有主持者,列文红衣主教不在王都,其他人也进不去王宫,那不是怀特叛乱,把王宫把持住了吗? 神官们觉得这个理由非常充分了,但是围住教堂的骑士团并没有撤走,等到他们抗议了三回——因为前有叛乱影响了商人来送货,现在叛乱结束他们又被围,教堂里已经物资缺乏了,星期五的斋戒日需要吃鱼,但仓库里已经没鱼了。 不仅是鱼,糖和香料也快用完了,新鲜蔬菜也没有,长云领产的巧克力和海鲜汁也没了——教堂居然要断顿了啊! 金羽对皇家大教堂的抗议置若罔闻,反正过几天女公爵回来再做决定,那之前少吃点吧,就当保持身材了。 所以陆希回到白都的时候,迎接她的就是基本已经安稳下来的王城,和憋气的皇家大教堂。 “干得漂亮!”陆希毫不吝啬地对金羽挑起大拇指。果然是公爵家的小姐,金羽除了没有觉醒之外,其余的技能点可点亮了不少,就说她对付教会这三种不同的方式,就玩得很漂亮,甚至比陆希自己想的还要好,因为她是硬刚派,但在这个时间点上,人手不太够用,硬刚起来可能就要耽误一些基建工作了。 虽然说这些基建工作并不是迫在眉睫,但如果能赶在天气彻底寒冷之前多干一点,既能减轻明年春天的压力,也能让平民多挣一点,冬季就会过得踏实一些,整个王都也更稳定。 看着可能就差这么点儿,但做事是不是用心,有没有能力,有时候可能就差在这一点上了。也许一桩两桩的事还看不出来,但做得多了,这里抢出一点,那里抢出一点,最后加起来,就能多出不少成绩。 所以陆希是不吝夸赞的,毕竟既能当学霸,又能玩心眼儿,这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陆希忖度着自己来干,可能就不大行,她是惯于直行,手腕上就不够圆融了。 金羽眼睛很亮,但嘴上还很矜持谦虚:“也没什么,就是外城那边叫人去煽动一下罢了。王都里头那些懒汉,现在也顾不上他们,先叫他们去跟教会打打嘴仗吧。” 无论作为曾经的公爵小姐,还是现在的化学部长,金羽都跟陆希一样,十万分看不上那种游手好闲的二癞子混混儿,要是按她的想法,这些人就该都拉到矿山去。无奈按陆希的说法,这些人有错而无罪,没有罪名是不能拉去劳改的,所以她索性把人都挑拨到教堂门口去,让教会的人闹心吧,这不都是他们的信徒嘛,活该他们自己受着! 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金羽还真得等着陆希回来拿主意,究竟怎么处理王都这些教堂呢?毕竟王都不是长云领,旱灾也跟海风郡的瘟疫不太一样,想借着机会就把这些教堂全部一棍子打死,不太容易啊。 “确实不容易。”陆希表示赞同,“所以咱们要立新教。属于辉光之国的,与旧教会不同的新教会。不过,这个得等我当上女王之后了。” 金羽一听到这话顿时两眼发亮:“你终于决定了?” “嗯——”陆希叹了口气,“我也该去跟公主殿下谈谈了。” 第409章 我要登基(二)、公主不适合做女王,还是把位置让给适合的人吧 朱丽亚公主的气色已经养得很好, 但奥丽女官的脸色则很不好,看见陆希的时候脸还板着:“公爵大人总算肯进宫来了,公主殿下一直盼着你呢。” 这话说得都不大客气了, 毕竟按照宫里女官的口气, 应该说“公主殿下一直盼着公爵大人呢”,不提爵位, 你啊我啊的, 这就已经是很不客气,甚至是很失礼的了。 陆希没理。她也不是来跟奥丽女官打嘴仗的。而且她估计,奥丽女官没那么天真,应该已经猜测到她有“篡位”之心了,现在也只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不必跟她计较。 所以她就对有点不安的朱丽亚公主笑了笑:“看公主的气色不错, 跟前些日子又不一样了, 妮娜的治疗方案果然是最好的。” 说到这个, 朱丽亚也不禁点头:“是啊,我现在觉得好多了。” 奥丽女官恨铁不成钢!她这几天都跟公主说了多少次了, 妮娜圣女跟女公爵是一伙的, 眼瞅着这就是要把公主困在王宫里, 然后打着公主的名义揽权啊! 虽说从前她也曾给公主出过主意,想着笼络女公爵来辅佐政事,但那跟现在这种情况可不一样!前者还是公主驾驭女公爵, 后者可就成了女公爵架空公主了。 所以她觉得,公主一定要拿出气势来压倒女公爵才行, 就算让女公爵摄政, 也得让她知道, 谁才是正经的继承人。 然而公主这一说话, 又被女公爵带着跑了…… 陆希把奥丽女官的神情变化都看在眼里,不禁觉得贵族制度简直就是养猪。生下来就是众人之上,哪怕自己是头猪也不影响结果——嗯,天才最后也是这个爵位,跟猪也没什么区别,所以消磨掉了上进之心,真的养出猪来也是很正常的。 就看奥丽女官吧,还算是脑子比较聪明的,能想到她要做什么了,但还是觉得只要公主拿出“适合自己身份”的气势来,就能压得住她——唉,思维固化到这种程度,也是没办法了。 “这几天我没时间来看望公主,因为要赈济灾民。”陆希索性也不绕弯子了,“我开了王宫的粮仓——” 果然这件事戳到了奥丽女官,她忍不住就跳了起来:“你怎么能擅自开王宫的粮仓!” 陆希一摆手打断了她下面的长篇大论:“这还不够。我雇佣了人在皇家猎场种了两季粮食,加起来也只能勉强供应王都的平民别被饿死太多人。如果其它领地还有人逃荒过来,粮食仍旧不够。公主说该怎么办?” 第328节 朱丽亚公主茫然以对。她不知道该怎么办,难道王宫的粮仓都不够吃吗? “那差太远了。”陆希平静地说,“王都周围有很多田地,还有黄金领的产出,王宫的粮仓原本应该至少有够这两处领地吃好几年的存粮,但是根本就没有。只需要一年的绝收,王宫就被掏空了,那么如果明年天气仍旧不好,又该吃什么呢?是不是要吃人了?” 奥丽女官本来想说平民吃什么与公主无关,但她话还没出口,就被这句“吃人”给吓住了。她长居王宫陪伴公主,听女仆们说过她们如何把王宫分配给自己的食物带回去补贴家人,否则家里人就只能吃掺了树皮的黑面包,或者煮豆子。 她也听仆人们说自己的邻居如何贫困,连豆子都不够吃,要去挖野菜刨草根,甚至有家里孩子生下来却没有奶水,没几天就饿死了的。 她自认为自己是很知道一些世情的,但她一直以为饿死就是最糟糕的情况了,却不知道还有吃人…… “这,这是堕落,是魔鬼……”她不由自主地说,想要捂住朱丽亚公主的耳朵,不让公主听到这么可怕的事情。 “这不是堕落,而领主的失职。”陆希淡淡地说,“让自己管辖之下的民众缺衣少食,丰收的时候都食不果腹,一有灾祸就更是饿殍遍野,以至于人要像野兽一样去吃自己的同类——这是统治者的罪过!” 奥丽女官直接变了脸色。陆希这话,往小里说,是直指已经去世的国王陛下,往大里说,那就没边了。哪个领地的下层民众不是这么过的?那就是说,所有的领主贵族,统统都有罪过! 陆希这么说了还不算完,她还要看着朱丽亚公主,问道:“公主殿下想过今年冬天怎么让王都的百姓不饿死冻死吗?” 那自然是没有想过的。 “那公主想过,如果有其它领地的饥民流浪过来该怎么办吗?” 朱丽亚公主弱弱地说:“其它领地……他们会来王都吗?”领民不是各地领主的人吗?可以随便乱跑的吗? “如果他们觉得来王都能得到食物,就会来的。”光明大陆这个路况很糟糕,还有野兽强盗出没,但人如果饿急了眼的时候,哪里有希望他们就会奔哪里去,哪怕死在半路上,至少也是带着希望死的。 奥丽女官不由得说:“那为什么还要开粮仓?这不是把外头的饥民都招来了吗?” “那就让王都的平民饿死吗?”陆希猛地拔高了声音,“平民年年交税,为的就是活活饿死都没有人管吗?” 奥丽女官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斥责吓了一跳,朱丽亚公主直接就打了个哆嗦——女公爵疾颜厉色起来,居然很吓人! 好在她只呵斥了这么一句,就又平和下了声音:“公主殿下知道为什么开了粮仓都不够吗?” 朱丽亚公主想说是饥民太多,但她到底也并不是个傻子,知道这个答案肯定是不会被女公爵接受的。她又想了想,试探着说:“因为,因为收的税不够?”粮食是收上来的田税,这一点她还是知道的。 女公爵就露出了讽刺的笑容:“税已经收得农民要吃野菜才能活下去了,还要怎么才能收得多?把田里所有的粮食都收上来吗?” 朱丽亚公主不敢说话了。倒是奥丽女官嘟囔了一句:“教会还收十一税呢,再说那些农夫,还会向教会交供奉……”这一点就很气人,农夫交税的时候没见这么痛快,往教堂交十一税以外的供奉,倒是十分起劲。 “女官这话说得倒是没错,教会确实收走了一部分粮食,但公主能阻拦吗?” 这当然不能,种地还都指着神官祈福呢。 女公爵脸上的笑就更讽刺了:“公主应该知道,国王和王子都是被列文毒害的,而且教会还跟领主抢夺税收,那么公主有办法压制教会,为国王和王子报仇吗?还是打算继续像从前一样,尊皇家大教堂的神官为上宾,假装国王和王子从来没有用过香薰蜡烛呢?” 这个问题实在就太尖锐了,朱丽亚公主根本没法回答,半天才说:“列文,不是死了吗?”香薰蜡烛就是列文给的,之前的阿方索红衣主教是很好的啊。 “可是教会并没有宣布列文的罪行,反而仍旧让他以红衣主教的身份下葬了。”女公爵继续挂着那种讽刺的笑容,漫不经心地说,“还有苏亚——公主不觉得,教会的神官连王子都可以宣布为神弃者,是件很可怕的事吗?就说公主的病,如果教会不认为这是圣痕,而是宣布这是神罚呢?公主可以替自己解脱罪名吗?” 朱丽亚公主感觉后背一阵寒意。她并不喜欢自己这个圣痕,但一直以来她只是怕自己像母亲一样在生育的时候死去,倒没有想过她的特殊如果被视为神弃,那就是另一种危险了。甚至生育还可以想办法逃避,可如果被定为神弃,她却是没有半点办法为自己辩护的。 “王室在种植和医疗上受限于教会,王室无法摆脱,还要向教会表示信仰。平民也被教会蛊惑,对教会心甘情愿地奉献,王室也无法扭转他们的想法。”女公爵的声音很平静,但内容极其尖锐,“王室无法让平民过得更好,所以平民不拥戴王室,把信仰投给了教会所谓的死后之福。王室也得不到贵族真正的忠诚,王国名为一体,其实是各自为政,在怀特叛乱的时候,甚至找不到贵族来救助。这些,前任国王陛下都没有做好,那么公主能做好吗?” 朱丽亚公主下意识地摇头。她怎么可能做好?她连这些问题都没有想过,又怎么知道要怎么解决…… “所以公主不适合做女王。”陆希平静地得出了结论,“请公主把这个位置让给更适合的人吧。” 奥丽女官像被蜜蜂蛰到一样跳了起来:“你说什么!公主不适合做女王,谁适合?你吗?” “是啊。”陆希抬头看着她,“我也姓冯特,不是吗?” “露西——”朱丽亚公主也没有想到陆希竟然真的会这么说。这几天奥丽女官言语之中的意思她也听明白了,但她总觉得陆希对她一向很好,但现在…… “你,你是要像怀特一样吗?”朱丽亚公主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了悬崖边上,一失足就会坠落下去。 “不一样。”陆希平静地说,“怀特还会给你保留一个女王的名号,但他需要你生的孩子,来保证怀特家的后裔得到王位。如果没有孩子,或者他更心急一些,女王会驾崩,而他则以斯普林亲王的身份来继承王位。” 斯普林是王宫一个宫殿的名称,按法典如果女王成婚,王夫将居住在那里,并被封为亲王。不过目前这个称号只存在于法典之中,因为自法典拟定之后,辉光之国还没出现过一位女王。 “而如果我登上王位,”陆希无视奥丽女官想吃人的目光,继续说道,“公主殿下可以保留公主的封号和待遇,并且自己决定要不要结婚生子。殿下终身不可以离开王都,但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走出王宫去试着工作。” “工作?”奥丽女官的表情仿佛听见了什么笑话,“你居然让公主去工作?”而且说得好像是什么天大的好事一样! “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由。”陆希并不是给奥丽女官解释,她只看着朱丽亚公主,“殿下不适合做女王,但总会有适合做的事情吧?不想试试吗?” “荒谬!”奥丽女官已经气得说不出话了。 但朱丽亚公主一直沉默着。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声说:“妮娜,她也在工作吗?” “是的。而且妮娜的工作很重,只是因为最近她需要陪伴公主,才留在王宫里。现在公主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接下来她就会去接手自己的工作,在王都建立第一所医院。”陆希凝视着朱丽亚公主,“公主愿意的话,可以去看看。” 第410章 我要登基(三)、公主殿下决定放弃王位继承权 随着冬季的降临, 光明大陆也进入了每年的沉寂期。 对各个领地来说,今年的冬季格外的不好过。贵族们回到自己领地上的时候,才发现旱灾的影响远超他们意料之外。 税基本上都是收不上来的, 领地里开始饿死人了, 还有人逃跑了。 开始的时候,对于人数的减少, 领主们并不在意。冬季难过, 减少一些人口反而是减少了负担,反正穷人总会生孩子,就像老鼠和苍蝇一样永远不会缺少的。实在不行,他们还能买奴隶嘛。 然而一些小领地,尤其是比较靠近长云领的小领地,人口的减少完全超出了往年的比例。 绿云领已经不算小领地了, 而且因为多山多林, 今年他们的旱情还不像平原那么难熬, 至少山间还有些溪涧能找到水,也能刨到足够的草根树皮。 然而即使如此, 当地教堂在开始冬季施粥的时候, 忽然发现来领热粥的人数赫然只有往年的三分之一! 应该说这位负责施舍的牧师是个负责任的人。他是绿云领本地人, 出身小商人之家,虽然因为觉醒神恩,全家都已经脱离了平民的阶层, 但他对于自己的家乡人还是比较关心的,在冬季刚开始的时候就曾经请求主教大人提前施舍。 当然主教大人没有答应他的请求, 但允许他来负责这件事, 于是这位牧师到了施舍的日子, 就急急地带人支起大锅, 熬上豆子汤,预备着迎接那些饥饿的乡民们。 然后他就发现,人数少得可怜,他熟悉的那些人——比如他家从前的邻居,他父亲还在经商时候认识的那些种果树的农夫,雇佣过的挑夫,很多都不见了! 这些人里大部分都是每天都在为填饱肚子发愁的人,今年的旱灾一定会影响他们,绝对不可能连教堂施舍的豆汤都不需要。反倒是一些之前生活还勉强过得去的小商人,愁眉苦脸地沦落进了领免费热汤的行列。 “过不下去了……”一个邻居拉着牧师的手,愁眉苦脸地倾诉,“今年一旱,果子结得少,要是照往年,糖价也贵,可是今年长云领那边,糖价还是那么低,糖坊那边收果子的价,就还跟从前一样……” 这位邻居有一片小果园,以前的日子过得还不错,每年在收获的时候还需要雇佣几个人,收获之后就直接把果子卖给糖坊,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也算衣食无缺,除了交税之外,还能拿出一笔供奉上交教堂,为他一家的死后之福祈祷。然而今年这一场旱灾,就已经沦落到了全家来领施舍的地步。 “果子又少,品质又不好,糖坊还要压价。”邻居颠三倒四地说着,“税还是那么多,粮价却已经是去年的三倍了,饭要吃不起了——为什么长云领的糖价还那么低啊!” 牧师对长云领的糖价不太关注,他更关心那些认识的人怎么不来领食物。 “有不少人饿死了……”邻居颓丧地说,“五天前我常雇佣的那个彼得,来向我借豆子,说家里人已经快要饿死了。我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今年领地里的粮食几乎都没有收获,我也只能买得起豆子,我真的没有粮食可借给他……” 他颠三倒四地说着,仿佛想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我的孩子也要吃的……我跟他说教堂马上就要施舍了,再等一等……昨天有人告诉我,他的孩子饿死了……我真的没有多余的粮食,如果有,我会借给他的……” “饿死了……”牧师感觉自己的神官长袍可能哪里出现了破损,冷风嗖嗖地往后颈里灌,“那其他人呢?他家里的人呢,还活着的为什么不来领豆汤?” “说是他带着妻子去长云领了。”邻居无精打采地说,“听说长云领雇佣人挖矿,给吃饱饭,他就跑了。” 他说到这里,又有些愤怒:“为什么要去长云领!就因为长云领卖那么低的糖价,糖坊才不肯提高收购果子的价格!大家都是被长云领害的,为什么还要去那儿!好多人都去了,好多人!他们怎么都那么糊涂,长云领连教堂都没有,他们为什么要去!” “很多人都去了?”牧师感觉不对劲,“领主允许他们去吗?” “领主大人吗?”邻居那股子愤怒又降下去了,因为天气太冷,喝下去的豆子汤又稀薄,供应的那点热量实在不足以让他一直情绪激动下去,那太耗力气了,“领主大人不管的,反正现在是冬天……他们明年春天总要回来的。” 然而牧师却没这么有信心:“你说长云领给吃饱饭,那他们还会回来吗?”种地是有季节的,但挖矿并没有。牧师在这上头到底还是知道得更多一点的。 “啊?”邻居有些茫然,“总会回来吧,长云领难道会一直给他们饭吃吗?” 这个时候,被怀疑总会回来的彼得夫妻俩,带着他们最大的孩子,正搓着手在生荒地的大食堂排队。 这地方现在已经不能再叫生荒地了,煤矿、石墨矿与麻田都铺排开来,宽宽的水泥路建起了好几条,即使是雨雪之后也不难行,所以这个时候依旧有马车经常来去,运输着各种物资。 按占地面积来说,煤矿是生荒地的最大产业,这里已经像雨后春笋似的长出了许多水泥房,有的是“职工宿舍”,有的“食堂”,有的是“加工厂”,若是一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人,恐怕还会被这一栋栋的房子绕晕头。 彼得一家就有那么点儿晕。虽然这些房子前面都树着很大的牌子,但上头写的字他们是看不懂的。但幸好除了字之外还有画儿,比如说食堂的牌子上就画着一只碗和一双筷子,表示这里是拿着碗来吃饭的地方。 彼得一家三口现在还不会用筷子,他们一向是用手抓着吃的。但是长云领不允许这么吃东西,说是不卫生,容易肚子疼。而且长云领的饭都是热腾腾的,拿手也没法抓。当然勺子也是有的,但有些食物用勺子吃起来就很困难,比如说他们昨天吃的酸辣粉。 于是彼得一家都在发愤苦学用筷子,好在食堂的食物很多,即使吃得慢点也不怕,仍旧还可以添饭。 “今天吃馅饼呢。”有议论从队伍前面传过来,“猪肉的馅饼!” 肉的!彼得不由自主吞咽了一下。煤矿的工作不轻,但饭菜有油有盐,每周五还能吃一次肉。像他的孩子没满十二岁,每隔三天还给一个鸡蛋。这可是他从前在果园干活的时候做梦都不敢想的。 如果早点来长云领就好了……彼得第无数次地兴起这个念头——如果早点来,他的小女儿现在也能吃上鸡蛋,喝上麦粥,穿上絮了棉花的衣服。虽然她还小不能干活,但彼得挖矿,他的妻子给工人们洗衣服,大儿子还能干些杂活,三个人还养不起一个孩子吗? 可惜没有“如果”,他的女儿已经死了,那么瘦的一个小人儿,抱在手里轻得感觉不到重量……这么轻,总该能够升上光明之山吧?毕竟安慰他的人都说,是主不忍心看到孩子受苦,所以把她召回自己身边了。 但来了长云领之后,彼得在煤矿上就看见了几个跟他女儿一样年纪的小孩子,尤其是在这矿上干得比较久的老矿工家的孩子,都圆胖胖的,简直不像干这种苦力活儿的人家能养出来的。 长云领没有教堂,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并不敬仰主,所以主也不会把他们的孩子带去光明之山? 但彼得现在已经不知道,究竟是孩子被召上光明之山好,还是虽然将来无法升上光明之山但现在却可以胖胖地在人间奔跑玩耍更好了。但他已经想好了,他不打算再回绿云领了。 煤矿这里有不少跟他一样是从其他领地逃来的人,似乎是有一些商人专门干这种事,不是贩卖奴隶,而是带着这些人一起走。 光明大陆的路不好走,强盗野兽不必说,就算没有这些,穷人没吃没喝,也走不出多远。但如果跟着商队就好得多,商队人多,还能分他们一些食物,他们可以给商队推车,或是做些别的活儿——当然这其实远远不够,但听说是长云领女公爵会给这些商人“优惠”,似乎是他们能带来多少人,打长云领进的货物就能减免多少,还能进到好东西。 长云领的好东西供不应求,商人们都抢着要,若是带些人来就能先挑货物,简直再划算都没有,自然是人人踊跃,据说最远的,竟然有从圣城带来人的! 这事儿要在别的地方,彼得听了也不会相信——圣城诶,那可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地方,好不容易去了圣城,谁还会离开呢? 但这竟然是真的,而且据说圣城现在的情况还不如长云领,因为今年他们不但遇到旱灾,还遇到了蝗灾。 这就有点奇怪了,因为整个光明大陆上,只有圣城遇到了严重的蝗灾,似乎所有的蝗虫都飞到那儿去了似的。这事儿被去过圣城的商人们四处传播,有不少人都在私下偷偷议论,圣城是做错了什么事,被主降下了惩罚吗?毕竟神官们讲道的时候都说过,灾祸就是神的惩罚,现在这惩罚是落到圣城去了吗? 只有圣城有蝗灾,那这得是多大的惩罚啊。那么,圣城还是“圣”城吗?难不成圣城也堕落了? 彼得被这些消息炸得晕晕乎乎的,他都没法分辨这些消息是真是假,但在长云领停留的时间越久,他就越发现有一件事是真的:那就是长云领的日子真的好过,只要肯劳动就能吃饱穿暖,干的活儿越多,得到的报酬也就越多。 这对只会干活儿的平民来说,是多难得的幸福啊。 彼得听到有些人在谈论,他们也是从别的领地来的,但是自己的亲人或朋友还留在原来的领地无法过来;还有些人是被卖过来的奴隶,也还惦记着被卖到不知道哪里去的亲人——他们现在过上好日子了,要是亲人也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该多好呢?要是所有的地方都变成女公爵的领地,那岂不是他们的亲人无论在哪里,都能过上好日子了呢? 渐渐的,彼得也生出了这样的念头,虽然他全家都已经来到长云领了,但他会忍不住想,假如女公爵的领地有那么大,能把绿云领都包括进去,那他们一家早早就会过上这样的日子,女儿也就不会死了。 这种议论渐渐的就变成了另一种声音:女公爵也是王室血脉,如果她能做女王就好了…… 彼得自从来到长云领就再没做过祈祷,但是现在他衷心地向神明祈祷,假如神明肯听一听他们这些平民的心愿,就请让女公爵成为女王,让她的仁慈笼罩所有的领地吧。 也可能神明真的听到了他的心声,反正天气最冷的日子里,他听到了从王都传来的消息:公主殿下决定放弃王位继承权,那么辉光之国的王位,将转交给长云领这支王室血脉。 第411章 我要登基(四)、我确实做不了女王…… 朱丽亚公主做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倒并不是完全出于无奈。 第329节 那天陆希说她做不了女王,朱丽亚公主心里其实也有那么点儿不服气——她也是看着父亲怎么做国王的,没见有多难啊。而且组织一场舞会也是要花费心力的, 如果她拿出组织舞会的心思来, 难道就不能做事吗? 所以朱丽亚公主真的把自己打扮了一下,穿上女仆的衣服, 出了王宫。 她先去看了妮娜所在的医院。 医院开在外城, 全名叫做便民医院,目前只诊治一些小病,就是诸如风寒啦腹泻啦跌打啦手脚割破啦这样的平民常见病,尤其是腹泻,现在刚建起来的医院就在大力宣传病从口入的道理,并且在分发驱虫药。 朱丽亚公主只在便民医院呆了十分钟, 就逃也似地离开了。 她头一次看见那样血糊糊脏兮兮的伤口, 头一次看见头上身上生满疥疮的小孩, 头一次看见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的老人,头一次看见那些排泄出来的……呕! 朱丽亚公主以为的医院:到处洁白如同教堂, 治疗人员仿佛自带光环, 病人衣着整齐清洁, 轻轻一刷圣光,立刻全部活蹦乱跳仿佛新生。 朱丽亚公主看到的医院:墙面确实刷白,治疗人员确实穿着白色麻布长袍, 但病人肮脏到没法看,经常把血污脓水抹到治疗人员的长袍上, 更不用说有些地方的气味——不, 是整个医院的气味都很难闻, 因为那些来治疗的病人, 身上就都是脏臭的,假如再有皮肤溃烂或者上吐下泻的,那气味就更可怕了! 而且那些病人言语粗俗,举动更是毫无规矩,有些人衣不蔽体也不知羞耻,有些人却是医生要给看个诊都大呼小叫,仿佛不是医生要给他检查,而是要用刀割他的肉一样。 呃,好吧,确实也有用刀割肉的,不过朱丽亚公主没敢看就跑了。 出了医院的门,她就在马车里险些吐了。奥丽女官比她强点有限,同样是脸色发白,恶心得不行。主仆两人对看片刻,朱丽亚公主只能承认,她确实做不了这个。刚才她在里头看见妮娜,妮娜平常在王宫里陪伴她的时候也是尘不沾身的样子,给她治疗也是使用圣光,看着真是一派圣洁出尘的模样。 可是在医院里,她给一个腿上豁了大口子的伤者治疗,手指按在血糊糊的伤口里检查骨头有没有断,然后又是什么清创又是什么分层缝合的,全程简直都是血糊淋拉皮肉翻卷,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后背发毛,妮娜自己却是面不改色,跟她在王宫里时的样子——怎么说呢,既截然不同,又好像并不因为治疗对象和治疗方式的改变而有所不同…… “哪里就用那样……”奥丽女官觉得妮娜是故意的,故意把这些血淋淋的场面亮出来给公主看,就是配合着女公爵来吓唬公主。她又不是没见过世面,以前阿方索红衣主教也治疗过一个打猎时跌下马的贵族,不只腿摔断了,肚子还被自己带的剑戳出个大口子,阿方索只用圣光刷了一遍,那贵族就恢复如初了,如果不是身上的衣服还沾着血,简直就跟没受伤一样! “但是,妮娜说了,那样非常消耗圣光的力量,治疗不了几个人……”而这样用清创和缝合先治疗一下,再刷圣光,就可以用最少的力量愈合伤口,后续休养两天就行。看起来麻烦,可是原本治疗一个人所用的力量,现在可以治疗十个八个同样的病人。甚至有些病,根本就不需要圣光,普通人都可以治。 至于像奥丽女官说的那种治疗,也只有红衣主教级别的神官能做到,一个牧师哪怕把自己掏空了,也达不到那种治疗程度。可是在整个教会里,红衣主教又有几个呢?别说平民,就是小贵族都请不动阿方索,那么平民如果受了重伤,要怎么办呢? 朱丽亚公主从前就没有想过平民的问题,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看到,因为无论妮娜还是陆希,都总是把平民挂在嘴边,仿佛他们比贵族和教会还要重要似的。所以现在她也不得不承认,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算知道了,她也做不到。 “我真的做不好……”做女王,原来真的比组织一场舞会,应付那么多贵族要难得多了。 奥丽女官很想反驳,但她还不瞎,现在整个王都被长云领的人控制了,公主有什么能与女公爵抗衡的力量吗? 理论上来说是有的,因为骑士团应该听从公主的调遣。但是,天骑士提尔连同一干精锐骑士都死在了那场大火里,而女公爵那边还有个冯特公爵,单是这一位,就能压住剩下的骑士了——谁敢露头?天骑士一剑一个。 而且奥丽女官私下里不是没打听过,长云领还有一种炼金武器,王宫上那巨大的保护罩就是被那种炼金武器轰开的,总共也没用多久。而且保护罩碎裂之后,还有一发攻击落到了王宫里,当即就把地上轰了一个大坑,更胜于大骑士的全力一击! 这样的武器,长云领有很多,否则也不能把提尔他们都无可奈何的魔鬼一网打尽。别说骑士团肯不肯为公主卖命,就算他们真的肯,也抵不过长云领的炼金武器。 在这种情况下,女公爵如果想要登上王座,朱丽亚公主根本无力反对——是的,连反抗都谈不上,是连反对都没有资格。 而且女公爵答应保留她公主的身份和待遇,这已经算是很好的了,假如换了怀特……奥丽女官那热腾腾的忠心冷静下来的时候,其实脑袋还是转得挺快的。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朱丽亚公主放弃继承权,把这权利转给了长云领的玫瑰家族,毕竟在海格死后,玫瑰家族的血脉是仅次于王室一脉的了。 当然按说紧跟在公主后面的应该是冯特公爵有最先的继承权,但是冯特公爵当然也是放弃的,那就轮到陆希了。名正言顺,理所当然,哪怕她是个私生女,冯特家的血脉却是真的。 这是要诏告全国的大事,但现在情况比较特殊,社交季已经结束,贵族们都回了自己的领地,所以目前知道的,也就是王都和周围最近的几处地方。 皇家大教堂因为被围着,消息难免不那么灵通,当他们听到消息的时候,这件事已经决定了下来,并且已经有人来皇家大教堂,索要从前加冕典礼的仪程了。 各国的加冕典礼基本都是在教堂里举行的,由王都的最高神官来为国王加冕,比如说已故的国王,当年就是由阿方索红衣主教加冕的。如果这位国王特别受教会的重视,还可能从圣城专门派更高级的神官来加冕。 不过阿方索红衣主教的级别已经够高了,再往上就是圣徒,基本都是不涉及凡俗事务的,不太可能来给加冕。 但现在皇家大教堂可没有红衣主教啊。这得往圣城报信,请圣城派一位红衣主教过来,或者下达什么别的指示,指定一位神官来为新王加冕。 反正不管怎样,都得往圣城送信! 要送信,就得让他们跟圣城联系! 所有的神官都雀跃起来,总算能跟外面联系了啊!他们被困在皇家大教堂里,传送阵因为列文的忽然离去而无法打开,简直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现在终于可以跟圣城联系了,快救救他们啊! 但前来的那位丹尼尔骑士根本就没提跟圣城联系的事儿,只指挥着人抱走了大教堂里的记录,自己则在大教堂里来回巡视,似乎在考虑举行仪式的地点。 陪着他的主教——如今教堂里最高级的神官——小心翼翼地向他指出前任国王加冕的礼堂,并且谨慎地提出,现在教堂里的神官级别都不够高,为新王加冕有点不够份量,应该向圣城申请一位更高级的来。 “至少也得是红衣主教——”主教陪着笑脸。他这辈子都没这么陪过笑脸,但是吃喝都不济的日子过了好些天,他所有的傲气都没了,陪个笑脸算啥啊,现在如果有人给他一盘香煎牛排或是巧克力蛋糕,让他干啥都行! “红衣主教?”丹尼尔嗤笑了一声,“不需要。” 陆希让他来皇家大教堂,只是打算看看加冕的过程,可没打算原样照搬,更没打算让神官来给她加冕——且不说新王是要在加冕者的面前低头的,单说由神职人员来宣布新王的合法性,呵,陆希用得着教会来判断她合不合法吗?她连神都不想要,难道还会承认君权神授? 加冕人早已经定下来了,是冯特公爵。至于教会么,一边儿去吧。 她还愿意把加冕礼定在教堂,是因为这儿地方大。不过等加冕之后,皇家大教堂面积就要缩水了,主教堂可以保留下来,但四边扩建的那些给神官们的居住娱乐的地区,统统都会剥离出去,改成别的用处。 今天丹尼尔过来,也就是先大略地察看一下,哪些地方可以剥离,怎么搞才能方便一些——他现在计算得可快了,这么走一圈,基本方案也就差不多能定下来。 主教的嘴张开了合不拢:“不,不需要?”不需要神官加冕?那让谁来? 但是他还是及时把这句话压住了,并且想起了长云领的传统,顿时觉得后背发凉——长云领没有教堂,这位女公爵不是打算在成为女王之后,让整个王都乃至辉光之国都没有教堂吧? 不过,这样的话,他们倒也可以离开王都,返回圣城了。主教想到这里,居然觉得也还行。 然而面前的年轻骑士再次打破了他的希望:“不,教堂当然会有,只不过皇家大教堂现在缺少一位主持者,女王会为你们派一位新的主持者来,以后辉光之国的新教会就由她来管辖。” 新教会?主教本能地觉得不对。什么叫“新”教会?新是相对于旧的,是要与旧割离的事物。如果女王说辉光之国会有新教会,那么旧教会指的是哪个? 这有点太可怕了,以至于主教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年轻骑士话里的第二个问题:“她?”女性的她?新的主持者,会是一位女性? 女神官当然也是有的,但她们都不会担任一个教区的主持者,就连圣徒卡蒂亚,她也没有负责教区的履历,她所管辖的教区,任命的都是她手下的男性神官。 而且,辉光之国境内就没有一个高等的女神官啊,新王打算派谁来主持皇家大教堂? 第412章 我要登基(五)、我不当骑士,我要当斯普林亲王 如果要按陆希的想法, 准备啥的登基大典,又花钱又费精力,赶紧的向周边通知一下换了新王就行, 多少事儿都等着做呢。 比如说怀特这一叛乱, 他的红云领已经由约翰带人去搞回收了——怀特家族的所有人都得抓回来坐牢,家产抄没, 正好拿来建设红云领。 红云领属于很富庶的领地了, 但是在陆希看来根本不行。说是以出产蜂蜜为主,居然连蜜源植物都没搞好,如紫云英这种主要性的蜜源植物居然主要是靠野生的,人工种植的居然是蔷薇和桃树一类的辅助蜜源——合着养了这么多年蜜蜂,都不知道蜜蜂主要靠哪些植物产蜜呢? 而且养蜂的技术更是掌握在教会手中,尤其是到了冬季, 完全就是靠教会的神术来保护蜜蜂过冬。就凭这, 怀特伯爵也摆脱不了教会, 可想而知他对黑水公爵的许诺,八成都是空头支票, 等到他登上王位, 少不得还要跟教会联手, 再把黑水公爵给卖了。 陆希对于蜜源植物了解得不算多,但也知道几种最常见的。比如油料植物中的油菜和向日葵,可做牧草的紫花苜蓿, 可做绿肥的紫云英,树木中的枣树、刺槐和椴树, 这都是能一举两得的好东西啊! 而且这些在光明大陆上都能找到——是的, 在外头跑的商人们, 又给陆希找到了油菜, 而向日葵一直都有,却只是做为观赏用的,简直是浪费! 再说养蜂,陆希多少的也知道点儿,而且教会有神术,她现在手下也有懂魔法和神术的人啊,要养蜂,谁还要靠教会! 所以约翰去了红云领第一件事,就是给当地教堂扣了一个“协同怀特叛乱,谋害国王”的大帽子,直接把人给关起来了。当然教堂里的财产,也跟怀特家的财产一样,一概抄没。 大冬天的,各地教堂也都准备猫冬,谁也没想到约翰忽然带兵杀到,一半人围怀特伯爵的城堡,一半人就围了教堂。 教堂其实比城堡还要好拿下,因为除了防御神术阵之外,教堂也就是个漂亮的别墅罢了。当然,按说教堂还应该有攻击性的神术阵的,但这不是承平多年,大家都觉得没必要在这上头浪费魔晶和物资了么,毕竟用来绘刻神术阵的水银啊朱砂啊,也都怪贵的呢。 防御神术阵倒是打开了最外围,这主要是因为怕有强盗来,但是被十几个□□丢上去一炸也就哗啦了,甚至都用不着野战炮的。约翰来了个黑夜偷袭,总共没用半个小时,教堂里头的人还没搞明白他们是哪里来的强盗,就已经被轰开大门,全部拿下了。 他们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向周围的教堂求援…… 但是教堂拿下了,钱有了,却不等于就万事大吉,后头要干的活儿还多着呢。 红云领的土地偏向于沙壤,种小麦不成,种红薯马铃薯却很合适,产量又高,哪怕红云领的田地不多,在山地上也能种。 但种薯类只是为了保证红云领的粮食产量能够自给,毕竟这年头跟陆希那个世界不能比,不敢真的让一处领地的粮食完全依靠购买,否则就凭现在这物流速度,一个周转不灵马上就闹饥荒! 但红云领原先的优势已定,不继续利用起来才是傻子。除了种植一定数量的薯类之外,陆希打算主要种植油料作物,就是油菜和向日葵,将来在蜂蜜之外,还有菜子油与葵花子油的收益。而那大片的紫云英产蜜又能做绿肥,正好拿来肥地,也是一举两得。另外为了夏季蜜源补充,还打算种一些棉花,反正棉花在沙壤土上也长得不错。 单是这些规划,就需要做很多工作了。老三样的肥料农药农具要备起来,还派了专门种地的奴隶跟着过去指导,另外就是额外学习怎么驯养和护理蜜蜂,这些都是说起来一句话的事儿,做起来可繁琐麻烦着呢。 长云领的人是没接触过蜜蜂的,那就得从红云领那些养蜂的奴隶和教会人员当中挑出可用的人来。而且神术养蜂不可取,陆希还想让他们从神术养蜂转为科学养蜂,这就更得从头干起了。 陆希都恨不得自己去红云领指导工作了。 但是不行,王都这里事情也多得很,尤其这里教堂多,教会的势力也大,处理起来更为麻烦。直接翻脸不行,因为没有合适的理由。如果她现在就把王都的教堂无缘无故都取缔,那么教会就可以直接跟她翻脸了。 教会翻脸能翻成什么样子,陆希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很多。比如说所有的教堂都停止治疗和祈福,那么很多领地就会乱起来。甚至教堂可以鼓动平民闹事,甚至有些贵族也会被他们鼓动起来…… 要真是贵族被鼓动起来,那倒好了,陆希觉得可以直接派人去接收他们的领地就行,但要是四处都闹事,那也叫人头疼。 所以陆希现在只能不动教堂,努力建医院,先把王都的人拉到自己这边来。同时,她还要打出妮娜的名气,为她将来入主皇家大教堂做铺垫。 这些事情都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需要时间和精力的,所以这种时候跟她说什么登基大典,她压根就不想花心思,连一分精力都不想分给那些无用的仪式。 然而除了她之外,所有人都不赞同她这“简装登基”的主意,上到冯特公爵和安娜夫人,下到她的女仆琳和莉斯,统统都反对!就更不用说她的智囊团们了。 安娜夫人从长云领赶了过来,带来一堆特地为她设计的加冕礼服,一听陆希竟然想简办,当即拍案而起,坚决不许!开玩笑呢,染色工坊这半年又研究出一种新的染色方法,染出的丝绸颜色柔和明亮,让她灵感大发,就等着看这衣服穿出来是什么效果,怎么能让陆希简办!她简直巴不得这典礼大办特办,让陆希把十几套礼服全部穿一遍呢。 这么一群人反对,陆希只能放弃了她那不切实际的想法,由着伯顿管家翻着历代君王登基的典礼记录去制定仪程,反正她只要求一点:绝对不用教会的神官来给她加冕。 不仅如此,陆希打算既然是要大办,就干脆把所有的典礼都放到一块儿来吧。比如说,在她即位之后,立刻就宣布妮娜出任皇家大教堂的主持者;再比如说,对她手下骑士们的册封。 之前长云领的骑士名义上都是属于冯特公爵的,但是现在陆希成为新女王,就可以再次册封他们。这一方面是表示现在他们效忠于她,另一方面,一位女王能够给出的封地和待遇,自然是超过公爵所能给予的了,甚至可以给他们封爵,而不仅仅是“骑士”。 当然,陆希没打算让约翰和丹尼尔他们成为以前的那种贵族,她会给他们封地和爵位,但爵位只是虚衔,而封地也不是由他们自己管理,而是交给国家统一管理,无论税收还是律法都与中央一致,而“新贵族”们则只是从中得到一部分收益而已。 陆希打算用“新贵族”来给旧贵族们做个榜样,最终将所有的贵族手中的封地都收归国有,结束目前这种割据式的领地制。而失去了封地所有权的贵族,用不了两三代就会消失,顶多只剩下个虚名,也就影响不到中央的政权了。 当然她也不打算把贵族全部一棍子就都打死,哪个贵族有真本事的,还可以加入政府做官员嘛。比如说,等白浪湾那边推行了新制度,毫无疑问奎因家的大小姐就会成为第一位由贵族而转型的官员,只要她做得好,将来她能掌握的可不止是白浪湾那一块小地方,至少兼个海风郡没什么问题。 瞧瞧吧,别以为没有封地天就塌了,瞅瞅你那封地每年才能收多少税啊,如果你肯把封地交出来,说不定你得到的比原来的更多!不信,不信就看白浪湾,人家现在又是盐又是海鲜汁调味料的,简直是金币滚滚而来,跟从前有得比吗? 更不用说,等到翠茜·奎因连海风郡都掌握的时候,陆希就不信没人眼红! 贵族现在越来越废物,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追求了。生下来就决定了位置,既不会下滑也无法向上,很多人自然就躺平摆烂了。倒是那些没有爵位可继承的次子幼子什么的,成材率还更高一点,贵族之中的神官和骑士,也大多都是从这些次子当中出现的。可见人没压力就没动力,非得抽几鞭子才能跳起来发奋。 然而神官和骑士都是需要特殊天赋的,没有就是没有,就比如说金羽,她学习不可谓不认真,人也不可谓不聪明,但是不能觉醒就是不能觉醒,毫无办法。翠茜也是一样,否则也不至于被逼得假装觉醒神恩了。 可是做政府的官员就不需要这种特殊天赋了,这是一条相对更稳定的上升通道,在这里付出努力是看得见的。那么,必然就有人还是想向上爬一爬的…… 只要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以及第无数个——哦,也用不着无数个,辉光之国里也没那么多贵族。 “如果这样的话——”海因里希翻看着陆希拟定的新政策,眉毛一挑,“我建议宣布金羽的身份,让她回去争夺继承权,把彩虹领拿过来。” 金羽身份比翠茜更高贵,但她有一双异色瞳孔,是个神弃者。支持金羽,既可以打击教会的“神弃说”,也可以激励一些身有残疾的人。 “像何塞那种情况,在贵族当中也不是绝无仅有的。”海因里希笑得十分“阴险”,“不只在辉光之国,其它领地也一样有。何塞是治好了才能回去争夺王位,可金羽这种,没治好也一样能争到继承权的话……” 陆希秒懂。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就会激励到许多情况相同的人。到时候贵族们内部先闹成一锅粥,那对谁有利呢? 就算这样的例子不多,但能闹一个是一个嘛,反正也不花她一分钱。另外,金羽若能拿下彩虹领,再加上红云领和长云领,那么几处大贵族的领地,她就到手一多半儿了,可以说,这王位她坐上去就差不多稳了。 “那就这么办!”陆希很愉快地提笔在纸上加了一条,然后有些迟疑地说,“我想,是不是给你也册封骑士?” 就目前来说,她还不能明目张胆地把魔族弄出来册封,但海因里希因为跟她有契约,在外面基本可以保持不露出魔族的形态,封个骑士让他能够公开露面问题也不大。 “不。”海因里希却拒绝了,“我不当骑士。” “那你想当什么?”陆希觉得他话里有话。 第330节 “我想——”海因里希停顿一下,盯着她的眼睛,慢慢地说,“我要当斯普林亲王。” 第413章 我要登基(六)、早就付出的感情,难道还能收回来吗 不是“我想”, 而是“我要”。 陆希半天没说出话来,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斯普林亲王,就是女王的王夫, 海因里希这与其说是在要封号, 不如说是在求婚。 “这个事情——”陆希半天才有点艰难地发出声音,“也不用现在就……”她这王位还坐上去呢。 “现在不定下来, 难道等着何塞拿下千岛之国, 再来求婚吗?”海因里希冷静地回答。 “何塞——”陆希想说何塞不会,转念一想这个话不说为妙,于是改口,“我不会跟何塞结婚的。” 海因里希反问:“那你是打算等千岛之国派来使者——哦不,等千岛的新王亲自来求婚的时候,亲自拒绝他吗?” 他这么一说, 陆希已经感觉自己尴尬起来了。当众拒绝何塞的求婚?这个事吧……这个事当然不是不能干, 拒绝个求婚有什么难的。但问题是, 作为千岛之国的新王,如果被当众拒绝……陆希想想就觉得已经抠出一座三室一厅来了——重要的不是拒绝, 重要的是拒绝了何塞! 再怎么着, 她也不想这么下何塞的面子。 “但是你又不能阻止何塞来求婚。”海因里希冷静地补刀, “千岛之国那边,已经差不多了。我猜他马上就会动手,然后明年以千岛之王的身份来观礼, 兼求婚。” 千岛之国确实差不多了。 冬季一至,海上风浪大起, 普通渔民的小船根本不敢往外走, 而鱼群则多已游走, 返回深海更宁静些的地方去越冬, 所以岛屿附近几乎没有渔获,只能挖礁石上的贝壳充饥。然而这么冷的天气,下水也是一种考验…… 伯格尔红衣主教倒是下令让教堂提前开始施舍,然而千岛之国本来就不是产粮之地,教堂里也并没有多少存粮,装的基本都是今年刚收上来的香料。更何况今年的水稻种植全面失败,相当于绝收,压根没一粒粮食入库。伯格尔无计可施,破天荒地要求骑士出动,乘教会的船出海打渔,好回来施舍给平民。 然而骑士老爷们——不管是千岛之国王室所属的骑士,还是教会的骑士,都从来没有“为人民服务”过,听说要他们出海去给平民打鱼,简直被仿佛踩了尾巴一般,纷纷拒绝。 伯格尔虽然是红衣主教,但教会内部神官与骑士其实是两个部门,而且大家都是有神恩的人,又相互干不了对方的活——也就是说,即使对面神官的等级高过骑士,他也不能取代骑士,哪怕骑士不听话也不行。 这就是为什么路克菲西圣徒很注重培养“有攻击力的神官”,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了这种两个部门各自为政的弊端。但是伯格尔并没有那样的远见,或者说他也没有路克菲西圣徒的条件,能够专门挑选有此倾向的神官来培养和拉拢,所以他手下就没有神官能够干骑士的活儿,此刻对着骑士们的消极怠工也是无计可施。 骑士们也有意见呢:为什么神官们不自己出海去打渔,而要他们去干这种卑贱的活计?都是蒙主赐神恩之人,神官为什么总摆出一副比骑士高一头的模样?就说教会里吧,圣徒都是神官,还没有哪位骑士被封为圣徒呢,更没有骑士成为教皇的。 骑士最高也就成为圣骑士,论地位比红衣主教要高,却矮圣徒一头。而且教皇只会从圣徒中选拔,却不会挑中圣骑士。骑士,永远是“为领主效忠之人”,而无法自己成为那个“领主”。 而相反的,贵族当中如果有人成为骑士,反而更容易建功立业成为一地之主,就像长云领的玫瑰家族那样。而且就算是领主手下的骑士,也可能被领主赐一块封地,成为自己的封地之主。倘若跟从的是大贵族,那就更好了。 可以说,在贵族当中,骑士更吃香。所以骑士们更愿意投奔贵族,而教会当中的骑士则只能靠信仰虔诚——在这方面要求高了,骑士的数量和质量方面自然就只能降低一些要求。 也正因为这一点,贵族们才能保持住了与教会抗衡的力量,否则说不定早就一败涂地了。 教会自然也清楚这一点。虽然他们掌握了祈祷与治疗,基本等于掐住了贵族的命脉,但缺乏战斗力始终是个问题。然而骑士不是仅靠信仰就能觉醒的,论训练骑士的方法,还是贵族们自有家传,教会略逊一筹。 正因为骑士少,所以不得不客气一点儿,以至于伯格尔现在竟然没有什么手段可以强制骑士们听他的话去努力打渔,两边扯起皮来没个完,一时就僵持住了。 可是他们能慢慢扯皮,饥饿却是不会等人的,不只是大珊瑚岛,几个大的岛屿,凡是今年响应伯格尔种了水稻的,都开始闹起饥荒来了。 何塞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跟各岛领主谈判的。 如果是陆希,她会从饥民入手,但何塞用的是另一种方法,他是自上而下的,直接拉拢了大半贵族。 拉拢贵族的重点其实不在于那些木薯,而在于对香料的再加工技术——千岛之国受制于圣城,一方面在粮食,一方面则在于他们的香料大部分都只是原材料,需要用教会的神术才能加工并卖出高价,如果千岛之国自己就能加工的话,那就再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各岛所获的利益至少可以翻倍! 在这样的利益诱惑之下,几个种植肉豆蔻和丁香的岛屿首先倒向了何塞——他们对于木薯这种未受光明神赐福的食物倒也没那么大意见,反正都是给平民和奴隶吃,就是真有什么不好,也轮不着他们。 目前,千岛之国的二十几个大岛当中,已经有四分之三属于何塞了。虽然新王还守着大珊瑚岛,甚至破天荒地开了王宫的粮仓发给平民,但他只要拿不到圣城的香料加工技术,就不可能再打动那些贵族领主了。 如今还属于新王的岛屿,基本上种的都是胡椒和桂皮,这种香料可以直接使用,无须什么神术加工也可以。但糟糕的是,在长云领的调味汁和什么烧烤粉出现之后,胡椒和桂皮的销量也在下降。也就是说,这几个岛,也已经在摇摇欲坠了,毕竟大家都知道,何塞背后就是长云领,再跟何塞硬扛,说不定整个市场都会被挤死。 所以海因里希才说,千岛之国已经“差不多了”,现在何塞只等待一个开战的借口而已。而这个借口,还不是跟新王开战,而是跟伯格尔红衣主教开战的借口。 千岛之国跟长云领不一样,或者说别的领地都跟长云领不一样。这些年来,圣城虽然一直在压低那些香料的收购价格,但毕竟有了圣城,才有千岛之国的繁荣,这种思想已经深植于民众心中,仅仅靠今年种水稻失败就想把教会全盘掀翻是不可能的。 就连陆希,也放弃了直接把教会赶出辉光之国的念头,转而准备用新教来分裂国民的信仰,更何况是千岛之国呢。 当然,如果是在别的地方,教会按规矩是不应干涉王位更替的,就像怀特伯爵叛乱的时候,除非王室明令向皇家大教堂求救,否则皇家大教堂袖手旁观也是合理的。 所以本来何塞都拿下了四分之三的岛屿,完全可以直接进攻王宫,把新王拉下王座完事儿。可是偏偏伯格尔红衣主教一直在帮助新王,何塞只能跟他对上。 要对上,还不能公开得罪圣城,那就需要一个机会了。 虽然机会还没有出现,但海因里希估计何塞绝不会拖到明年,尤其是现在陆希已经占了王都,何塞哪怕用膝盖想也能知道她明年就会加冕,那他肯定要赶紧拿下千岛之国,然后以千岛之王的身份来求婚——两国之交,这个份量可就不轻了。 其实贵族之间的婚姻,多数都是这样的利益交换与联合,海因里希虽然知道陆希不会选择这种方式,但拒绝也很困难,最好的办法是根本不给何塞提出的机会,这样大家都不会尴尬。 “我想在你加冕之后,立刻就宣布我成为斯普林亲王。”海因里希固执地盯着陆希,“我不管什么八年还是三年的,哪怕只有一年,我也得要这个封号!” 哪怕只有一年…… 陆希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得有些让人难受:“哪怕只有一年?你要知道,如果没有付出过,那——”如果没有付出过,那么失去的时候也就不会太难过。这一点她很清楚,因为她就曾经付出过,所以在失去的时候就格外难受。 她花了好几年才让自己走出来,而那会儿她还有个“被背叛”的理由,有了恨,爱就更容易收回。可是如果海因里希失去,他连恨的理由都没有。 海因里希轻声说:“我早就付出了,难道还能收回来吗?”感情就像是水,一旦泼了出去,覆水难收。 陆希看了他一会儿,终于垂下眼睛,笑了一下:“那就这么办吧。”何必再固执呢,她毕竟还有八年,那么这八年的每一天都应该珍惜着过,而不是浪费到最后,再来后悔当初。 她抬起手来,在拟定的章程里又加了一条:宣布海因里希为斯普林亲王,预备婚礼仪式。 第414章 千岛之王(一)、神术物品真的能吸引变异魔兽! 必须说海因里希的未雨绸缪实在有预见, 因为在他跟陆希谈论千岛之国的时候,何塞已经找到了那个机会。 说“找到”还不是十分准确,更确切的应该说是“制造”了机会。 “变异魔兽跟过去了?”何塞身披皮甲, 手握长剑, 站在船头仿佛一尊乘风破浪的神像。 “对!”灰羽像只鸟儿一般降落在甲板上,双眼发亮, “团长你猜得对, 神术物品真的能吸引变异魔兽,我就拿那枚十字架出来,它就跟着来了!” 他说的十字架,是教会与千岛之国的先王确定了香料供需关系时,赠予千岛之国王室的礼物,其背面铭刻神术阵, 储存了强大的治疗神术能量。 这可不是那种依靠魔晶来驱动的普通神术物品, 而是由当时的一位圣徒亲自输入的神恩之力, 释放出来几乎能够生死人肉白骨,是给王室保命用的。 因为珍贵, 所以收入王室的宝库之中从未使用过——毕竟这要是用完了可没地方补充去, 那位圣徒早已蒙主恩召返回光明之山了。 就连新王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件宝物, 老王在离开王宫的时候顺手给带走了。很难说老王当时在想什么,毕竟当初何塞被定为神弃者的时候,他其实可以试试这枚十字架的, 但他并没有…… 总之在何塞回来之后,老王把这枚十字架给了他, 只不过谁也没料到, 何塞现在居然用这枚十字架来引诱变异魔兽, 而且还成功了! “她说得对……”何塞的手指抚过剑锋, 若有所思,“变异魔兽的目的就是吞噬神恩之力,它们会盯上教会的船,不见得只是因为被教会的船攻击过。” “女公爵总是对的。”灰羽兴奋地说道,“难怪蝗灾都聚集到圣城去了,圣城那里不就是个最大的十字架么。要是变异魔兽再多一些,我看教会就要自身难保了。” 何塞没有这么乐观:“你别忘了,骑士和魔鬼的力量跟神恩也是同源……”在长云领的时候,那些变异地行龙就能吸收骑士的攻击力量,并且转为自己的防御,这跟吞噬神恩之力有什么区别?如果变异魔兽再多一些,难道它们会只吞噬教会的人吗?要是教会的人吞光了呢? “这——”灰羽只顾着因为行动成功而高兴了,倒还真没考虑这么多。但是这样一想,似乎确实有些让人担忧,变异魔兽还会再增加吗? “肯定是会的。”何塞沉声说了一句,但随即就道,“但也没什么可怕的,从前魔兽肆虐之时,我们能打出黎明时期,那未来也不过再来一次黎明罢了。”变异魔兽可以吞噬神恩,免疫术法攻击,但他们现在也不是只有神术与魔法了,不是还有女公爵带来的“科学技术”吗? “先把大珊瑚岛拿下来再说吧。”何塞遥望前方隐隐浮现出来的岛影,他已经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别误会,他并不是一直期望着拿回王位,而是期望着拿回王位之后才好去做的事——两国联姻,这个份量才能足够。 这种做法,何塞没有觉得哪里不对。王室的婚姻大概都是如此,而他能够遇到陆希,已经是极其幸运了。 他在潜意识里稍微回避了一下自己这么急迫的另一个原因——要是没有足够的份量,女公爵恐怕不会答应他的求婚,毕竟那儿还有另外一个可能份量更重的竞争者。 总之何塞把这个令人不安的念头给压下去了。正如他自己所说,先把大珊瑚岛拿下来,登上千岛之国的王位才能想其它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 “希望那些神官赶紧逃跑……”如果他们躲在教堂里不肯走,那变异魔兽也会不停地攻击大珊瑚岛,受损的还是平民。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不能再等了,如果等到明年春天,万一雨水充沛,再被教会推行开水稻种植,那他今年积攒下的优势就会荡然无存——在何塞心里,其实不是很相信那种自平民入手,“得人心者得天下”的说法,毕竟人心实在太容易动摇了,今年何塞能免除他们的饥饿,人心就归他,而明年水稻如果丰收,那人心大概就又回到教会那边去了。 既然这样,他只能自己创造机会,如果有所损伤,那也是无可避免的。 不过何塞选择的时机很好,此时,大珊瑚岛上的教堂里,本来就已经有争论了。 四分之三的岛屿都归了何塞,这对千岛之国的神官们来说绝对不是件小事。凡是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何塞这是剑指王位,势在必得。假如他拿下王宫,会怎么对待教堂众人? 要是别的人,神官们倒还没什么可惧的。王位再怎么更替,教会只要握着治疗与祈福这两大权柄,就能稳坐无忧。自黎明时期到如今,哪国不是流水的王位,铁打的教堂?无论新王是谁,还不是要继续供奉教会。 然而何塞可不一样。谁不知道他背后是长云领那个诡异的女公爵,祈福和治疗这两大法宝,在长云领是根本不起作用的。更不用说,当初何塞是怎么离开千岛之国的? 当年就是伯格尔红衣主教判定他为神弃者,现在他却完好无损,甚至还成为了大骑士。衣锦还乡,旧仇难道不报?连伯格尔红衣主教,都觉得心里有些惴惴的。 并且自何塞回来到如今,教堂的仓库只有支出没有收入,也快要弹尽粮绝了。水稻全面绝收,要出海吧,又怕有变异魔兽,只能在近海胡乱混一混——倒不是没有渔获,但那些小杂鱼之类,也不是他们吃的东西啊。 总之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神官心生退意了。圣城来采购香料的船还停在港口没走,他们还可以搭船离开,大可以等王位尘埃落定再回来嘛。 当然,说这种话的人,心里是不是已经打定了不再回来的主意,那也很难说。毕竟听说那些岛屿已经得到了许诺,今后的香料无须再卖给圣城了。千岛之国如果没有香料可卖,对圣城来说也就失去了大部分价值,他们自然也没有必要再回到一个明显没有油水可捞的教区了嘛。 这其中,伯格尔红衣主教脑袋倒还清醒:别人能走,他不能走,能容纳红衣主教的教区有限,早都有主了,他如果离开千岛之国,可未必能找到新的教区。再说了,海风郡的例子摆在前头,这会儿退出千岛之国容易,回来可就难了。 所以他极力反对退出,而是坚持等待——只要明年有雨水降下,水稻是一定能种的,布迪公国都种了好几年了,他只不过是运气不好,今年遇上了旱灾而已! 他不走,追随他的心腹自然也站在他这边,跟提出退走的人争执不下。直到有牧师匆匆跑来,报告大珊瑚岛港口又出现了变异魔兽。 新王已经带着骑士到了港口——他也很清楚,现在他的统治已经摇摇欲坠,如果这时候再不拿出点样子来,整个大珊瑚岛都会分崩离析,再也聚不起来。 但是他才到港口,就变了脸色:“那是什么!” “陛下!”把守港口的守卫简直是屁滚尿流地跑过来,毕竟他才是个骑士侍从,也难怪要害怕,“是,是一群巨蟹!” 说是巨蟹,其实体型远不如变异大王章,但两钳伸开也足有三米,竖起来的眼柄左右转动,上头顶着两只硕大的复眼,随着眼柄的转动竟然闪烁着彩色光晕,多看两眼就会目眩神迷。然后就在这目眩神迷之中,两根大钳伸过来,喀嚓一声,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腿,运气不好的,被剪掉的可能是脑袋! 蟹类魔兽向来让人头疼。因为甲壳坚硬,钳子锋利,而且还能离水上岸,不受海洋限制。幸好这类魔兽一般等级都比较低,圣光灼烁对它们十分有效,往往不需要真正伤害到,就能将它们驱散。 但现在这是一群变异巨蟹,那就不一样了。 也不是所有的巨蟹都变异了,这群源源不断爬上来的蟹群明显地分成几类:一类是只有盘子大小的普通蟹,虽然数目庞大,但港口的神术阵就能将它们拦截在外;一类是两三米长的青色巨蟹,神术阵的光芒对其也有伤害;而数目最少的,则是那些夹杂在其中的,颜色深褐,两钳却呈深红色的巨蟹,神术光芒落在它们身上,就像阳光落下似的,丝毫不起作用。 不仅如此,这些红钳的变异巨蟹因为块头最大,甚至还能用身体挡住神术阵的光芒,掩护着更多未曾变异的魔蟹冲过防护线,侵入港口。深红色的钳子随便一扫,港口的花岗岩就留下了深深的沟壑,碎石乱飞。 已经有骑士在与蟹群作战,但是青色巨蟹的复眼中彩色光晕闪烁得更为明亮,与之作战的骑士只能把目光避开以免被迷惑,但这样一来不免就束手束脚,如果旁边再有一只变异的红钳巨蟹,那就更是险象环生了。 就这一会儿,港口已经血肉横飞,至少有十几个人被巨蟹剪成碎块,那些没变异的魔蟹便一拥而上,将尸块撕扯分食。 新王胃部一阵翻涌,忍不住策马倒退了几步,大声喊道:“快去教堂求援!”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上对伯格尔红衣主教的礼遇了,红着眼珠子吼道,“告诉伯格尔大人,再不来,港口被冲破,教堂也跑不了!” 他刚吼完,就听远处海面上一声轰响,仿佛滔天巨浪撞上礁石一般的声音,海水上涌成一座小山,然后又哗哗流下,露出了下面那巨大的甲壳,还有两根桅杆一样举起的蟹钳——这只蟹,仅仅露出来的部分就已经像小山一般了,如果把全身都加进去,恐怕不比一条变异魔鲸小! 巨蟹群之后,竟然还有蟹王! 第331节 第415章 千岛之王(二)、蟹王追上来了! 以主的名义起誓, 伯格尔本来真的是打算去支援港口的!如果他没有看到那只蟹王的话…… 但是当他看见神术阵的光柱落在那只蟹王身上,而蟹王只是转动了一下半人多高的眼柄,仿佛那不是攻击的神术, 而是一阵轻风拂过一样, 伯格尔就完全没有了斗志。 千岛之国的日子太好过了。四面环海,气候温暖, 即使小麦长得不那么好, 但有众多海产可以补充,所以种植的压力也就不是那么大,自然负责祈福的神官也就轻松得多。 伯格尔红衣主教已经在这里过了二十多年轻松享受的日子,尤其在当年他把第一王妃的儿子判为神弃者之后,他在千岛之国的日子真是称心如意。 舒服的日子当然好,但也容易消磨人的意志。伯格尔自己或许没有发觉, 但他确实已经失去了刚来千岛之国时的锐气和斗志——最简单的, 如果换了是现在, 他未必会把国王心爱的儿子直接“治疗”成神弃者,因为那样可能会引发国王的强烈反应, 很可能对他不利。 当初伯格尔这么做的时候, 是因为察觉到老王对教会垄断香料的不满, 而何塞王子又表现出了极好的骑士天赋,在老王的培养下,很可能出现一位更强硬的继承人, 这对教会可没有好处。 于是伯格尔果断接过了第二王妃的橄榄枝,直接把何塞治成了神弃者, 彻底打碎了老王心目中的继承人。为此他警惕了足足两年, 即使在何塞“去世”之后都没有放弃警戒, 生怕引来什么报复。 但是如果换到现在, 他是没有这个心气和精力的,甚至也没有了为教会而“牺牲”的意愿——他成为红衣主教已经这么久,晋升圣徒却是毫无头绪,甚至可以说,以他的天赋,这已经是尽头了。 不能再晋升,就意味着人已经走到峰顶,再往前走,就只有下坡路了。伯格尔也承认了这一点,所以他只想把这段下坡路走得舒舒服服的,不想再做什么额外的努力。 就如他现在远远看见那小山一样的蟹王,心里升起的念头完全不是想办法对付,而是——赶紧逃跑! 糟糕的是跟他有同样想法的大有人在——这也不能全怪骑士们没有斗志,实在是这种变异魔兽根本没法打啊,神术根本伤害不到,这要怎么办? 而蟹王还在向港口移动,不知是不是伯格尔红衣主教的错觉,他竟觉得他们一出现,蟹王靠近的速度就陡然加快了,甚至那些为前驱的红钳巨蟹也纷纷放弃守卫,向他们涌了过来。 “大人,海面上有船!”一名骑士探手抓住一缕海风,脸色就是一变,“是那个何塞!” 伯格尔瞬间就阴谋论了:“这些蟹群一定是他驱赶过来的!”之前何塞不是就用船上的炼金武器杀死了变异大王章吗?既然能够伤害到变异魔兽,那肯定可以驱赶,所以这一定是何塞的阴谋! 虽然驱赶魔兽的方式没有猜对,但伯格尔的阴谋论却是正确的,何塞想对付的就是他。而且不得不说,何塞已经把他的性情摸透了,猜准了他只会避战逃跑,绝对不会挺身而出来个坚守港口。 “大人,现在怎么办?”伯格尔的心腹下属匆匆忙忙送出一道神恩治疗前方受伤的守卫,但神恩乳白色的光辉亮起,原本在不远处的一只红钳巨蟹眼柄转动,立刻对准了这边,巨钳挥开一个守卫,八条腿齐动,飞快地爬过来。 “不要用神恩!”另一个神官大惊,连忙放出一个魔偶。魔偶呈蛇形,盘旋在地面上,绞住了巨蟹两条腿,只听咔嚓连声,两条蟹腿被硬生生拧了下来。虽然丢了两条腿并不太影响巨蟹的活动,但攻击终究是吸引了巨蟹的注意力,挥动钳子跟魔偶战斗了起来,暂时忘记了这一边。 “这些变异魔兽会被神恩吸引……”伯格尔想明白这一点,脸色更难看了。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这些神官加入战斗,那么变异魔兽都会盯上他们,这可跟神官原本的辅助战斗完全不同了,他们将不得不直面变异魔兽的主要攻击——这是神官根本不可能抵挡的! “撤退吧!”伯格尔迅速地做出了决定。他害怕了。神官原本就没有战斗力,更何况要直面这样巨大的变异魔兽…… “什么!”新王刚刚看到教会的增援还在高兴,没想到刚过来就听见伯格尔的话,顿时要爆炸了,“伯格尔大人,您怎么能退!”这些年他对教会简直是有求必应,供奉不可谓不尽心,可是上次教会的船引来了大王章,伯格尔力推的水稻颗粒无收,这两件事已经让他失去了四分之三个千岛之国,现在伯格尔竟然还要撤退,这是打算拿完了好处就不管他,再换一个何塞来合作吗? 伯格尔倒是真的没有跟何塞合作的意思,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陛下,这些魔兽就是何塞驱赶过来的,我们被算计了!再拖下去,所有人都会被魔兽包围。陛下跟我们回圣城吧,以后还有回来的机会——何塞一定是跟魔鬼勾结了,否则他怎么能驱使魔兽?我们把这消息带回圣城,由教皇冕下处置吧。” 之前他不愿意回圣城,是因为再也找不到合适的教区了。但现在魔兽在前,到底保命才是最要紧的,教区实在保不住,也只能放弃了。但是带走新王,就留下了再返回的借口,再加上他还得到了变异魔兽的一些情报,这样回圣城也算有交代,不会显得太狼狈。 新王其实是不愿意撤离的,但此时,海中那小山般的巨蟹也动了起来。它庞大的身躯才一动,港口的海浪就骤然升到两米多高,直接把停泊在港口里的船都掀翻了几艘。 随着大量的海水冲上码头,又有一些较小的蟹类乘着海水爬了上来,神术阵的金光闪成一片,没有变异的螃蟹被细细的金光划过就像黄油被热刀滑过一样变成整齐的碎块,但金光落在变异的巨蟹身上却只是泛起一串光点,毫无作用。 如此大量的魔兽让神术阵的能源在急剧消耗,新王心里很清楚自己的王宫中还有多少魔晶,在上次变异大王章的攻击中它们已经消耗掉了很多,这次…… 他终于还是屈从于对魔兽的恐惧,一边跟着伯格尔退去,一边咬着牙色厉内荏地说了一句:“你说得对,他一定是跟魔鬼勾结了!我要报告给圣城,让圣城来处置他!” “教会的船果然逃了——”灰羽拿着望远镜,像只鸟儿一样蹲在桅杆顶上,大声向着下面甲板说道,“一共六艘船,四大两小,应该是全撤了。” “但是魔兽并没有追过去。”青羽也拿着一个小号的望远镜,看的却是港口处的魔蟹群。 “他们应该是打开了教堂的神术阵。”何塞皱了皱眉头,“看来他们也发现了变异魔兽是被神恩吸引的。” 灰羽从桅杆上飘落下来:“我带着十字架把蟹王引过去!就用快艇。” 长云领新近送过来两艘快艇,说是用上了最新的柴油发动机做出来的。灰羽不知道柴里是怎么提炼出来油的,而且那油闻着好像也没有木头的气味,但那个发动机是真的怪好用,装在小船上,那船跑起来简直是风驰电掣。 虽然据送船过来的人说,这个发动机还很笨重,并且还铭刻了魔法阵,并需要一块魔晶启动,才能保证那个什么动能转化率——总之就是属于不成熟不完美的试验品,但灰羽已经觉得十分惊喜了,这可比帆船跑得快太多了! 当然,教会的海船上装载的逃生艇速度也很快,但是那需要好几块高级魔晶,而这个快艇主要用的是柴油,魔晶只是用来辅助的,一块中级魔晶就能用好久。至于柴油,据说是从无尽深渊来的,产量丰富,成本低廉,还挺耐烧,一箱柴油加满,能在海上疾驰好久,而长云领直接给他们捎了十大桶来! 这么好的东西,不用起来简直暴殄天物!此刻灰羽一看到教会的船驶出港口,顿时就想到了这个东西。 伯格尔红衣主教站在船尾,用手搓动着面前的水晶球,苍白的水晶球里浮现出一只巨大的眼睛,浅色的瞳孔扩大到整个球面,映出了码头上那混乱的情景:守卫已经节节败退,虽然新王并没有公开宣布撤退,但教会的人来了又去是瞒不过所有人的眼睛的,人心一动摇,就更是兵败如山倒,更何况他们本来也抵挡不住这些魔兽。 已经有巨蟹爬出了水晶眼球的监视范围,那是已经离开码头,深入了大珊瑚岛内部。守卫尚且挡不住,大珊瑚岛内的平民就更不可能挡住了。 想到大珊瑚岛可能出现的惨象,伯格尔也不是全无怜悯,但此刻他更庆幸自己已经脱离了险境。而那个何塞——倒没想到他有这样的狠手,居然能驱使魔兽血洗大珊瑚岛,就凭这一点,新王还真不是他的对手,就算今天没有魔兽登岸,王位恐怕早晚也会被他夺回去…… 伯格尔这样想着,正打算关闭水晶眼球,忽然间发现,在眼球视野的尽头,那小山一样的蟹王竟然横向移动起来——它不是应该径直向前,逼近大珊瑚岛的吗? 伯格尔连忙注目看去,但一只水晶眼球的视野有限,而蟹王体积又如此巨大,看着似乎动作缓慢,其实移动速度却很快,只不过片刻就脱出了水晶眼球的监视范围,消失在视线之中。 怎么回事?伯格尔内心浮上了一种不详的预感,他连忙转去船头,命令船长:“全速航行!尽快脱离大珊瑚岛。” “大人——”船长有些为难,“现在是北风……”风是横着吹的,不能完全利用,船行进的速度必然不比顺风的时候快。 “那就打开辅助神术阵!”伯格尔再度看了一下手里的水晶球,那浅色瞳孔中的蟹群也几乎都消失了,更让他感觉不安,断然下令,“无论如何,就要最快的速度!” 船长更头痛了:“但是魔晶……”这么大的船,如果全速前进,对魔晶的消耗是惊人的。 “不要管魔晶了!”伯格尔恼火地说,“我说了,打开神术阵,全速前进!” 他是最高神官,船长也只能答应:“是。”如果回到圣城之后上头要问责,就让他们去问红衣主教吧。 然而神术阵还没有启动起来,甲板上已经传来了惊呼声,伯格尔心头一颤,连忙冲出驾驶舱,果然听见水手们在大喊:“蟹王,蟹王追上来了!” 怎么会!那东西怎么会追着船来?难道岛上的教堂还不能吸引它吗? 伯格尔遥遥望去——其实都不用费力去看,那么大的蟹王,哪怕只有眼柄部分露出海面也足够明显,更不用说它游动起来的时候波浪翻涌,简直太容易辨认了。 但是此时,伯格尔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蟹王身上,因为他看见了在蟹王前面,那艘几乎是像在水面上飞一样奔驰的小船——那速度快到仿佛御风而行,简直不可思议,因为那船上甚至根本没有帆! 这小船飞驰在蟹王前面,或者说,蟹王就是追着这小船而来的。 “把船击沉!”伯格尔虽然还没搞明白这船是如何吸引蟹王的,但他已经感觉到了不妙,果断下令。 这次船尾的神术炮开启很快,船长也感觉到了危险,一团明亮的金光被抛射而出,在海面上轰然击起高高的水花。 但是那小船灵活得像条鱼,在神术炮开启的时候就猛然向侧面划出一条弧线,速度甚至还又提高了几分,使得神术炮远远落在它后面,掀起的海浪反而托着小船又向前送了一段。 “打准一些!”伯格尔不由得吼叫起来。 小船已经离得近了,他清楚地看见那船上只有一个人。对方压低身体——他手里只掌着一个小小的圆舵,看起来转动的时候轻松无比,只需要稍稍一动,小船就能马上改变方向,简直灵活得像一条鲨鱼! “全体攻击!”伯格尔大吼,“不能让他靠近!” 但是已经晚了,小船已经追上了最后一艘船的船尾,但船上的人并没有做出什么攻击动作,而是对着伯格尔挑了挑眉毛,咧嘴一笑,就转动了圆舵——小船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从船队侧面疾驰出去,随着突突的轰响声,这艘速度奇快的船转瞬就远离了船队,逃也似地跑远了。 然而在船队后方,庞大的蟹王像是终于注意到了前方这几艘大船,粗壮的眼柄转动,牢牢地盯住了站在船上的伯格尔红衣主教…… 第416章 千岛之王(三)、那是教会的诬蔑 何塞登上了大珊瑚岛的码头。 因为蟹王掀起的海浪几度冲刷, 码头已经被海水冲得干干净净,看起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但如果仔细观察,便会发现那些深深浅浅划在石头上的战斗痕迹, 以及在某些石缝里还夹着的未曾冲走的细碎尸块…… 灰羽虽然已经尽快将蟹王引走, 但那些巨蟹有些已经闯进了岛里,所过之处也是血肉横飞, 甚至现在还能听到有人惊呼惨叫的声音。 “三人一组, 散开救人。”何塞简单地命令。 “等等!”跟着登上码头的一个杜法家的子弟看见远处冒起的浓烟,连忙道,“王宫起火了!一定是那家伙逃跑的时候放的火,得赶紧救火啊!” 何塞抬头瞥了一眼那高高飘起的烟柱。他明白这个表兄弟的意思——新王逃跑得太匆忙,很多宝贝来不及带走,但也不愿意留给他, 所以干脆付之一炬。另外, 王宫里有着历位先王的画像和遗物, 也有何塞生母的,就算何塞不先剿灭魔兽, 但他总得去救火, 这样就来不及去追新王了。 不过新王恐怕没有想到, 那些魔蟹是可以引走的,只是王宫——何塞摇了摇头,母亲会留在他心里, 而他现在得先救人,毕竟这些魔蟹都是他引来的, 如果这个时候放弃救人, 造成更大的伤亡, 陆希如果知道了, 会很生气吧…… 还滞留在岛上的魔蟹数量还不少,毕竟这种魔兽智商不高,尽管蟹王发出了召唤他们一起的信号,但眼前有“食物”的诱惑,还是让一些魔蟹遵从了食欲的本能。 好在那些变异的红钳魔蟹对这种“普通食物”不感兴趣,所以留在岛上的都是未变异的魔蟹。那些比较小的,普通平民拿着棍棒也能抵挡一二,只有几只青色巨蟹横冲直撞,钳子一挥,那些搭起来的小泥屋就墙倒屋塌,根本无法阻挡。 整个渔村都是慌成一片的。因为要出海,渔民们并不是没有见过魔兽,事实上每年都有人驾船出海之后再没回来,有些是因为魔兽,有些是因为风浪。村子里到现在都有缺了肢体的人,就是在海中遇到魔兽的结果。 但毕竟在大珊瑚岛上,有着神术阵的保护,是少有魔兽能够登岸的。甚至上次的变异大王章来袭,损失也主要在码头那边,他们躲在房子里,最终虽然受了一场惊吓,到底是没有伤亡的。 但这次不一样,他们都还没反应过来,这些魔蟹就冲进了村子,那种青色的巨蟹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钳子一张能够夹住人半个腰,然后用力一钳——第一个撞上的渔民没来得及跑掉,现在已经被从中钳断,而且就连这断成两半的尸体,也已经只剩下白骨了…… “主啊——”爬到房顶上的女人搂着孩子,两腿都是软的,“收回您的愤怒,怜悯我们吧……”今年这是怎么了,旱灾已经夺走了她的小儿子,现在连他们母女两个,也要蒙主恩召了吗? 这泥房子也就两米高,即使爬到房顶上,青色巨蟹支起后足的时候,眼柄也已经越过了房檐,那光滑阴冷的复眼一盯住女人,简直就像是一盆冰水从头浇下来。女人眼看着巨蟹扬起蟹钳,她颤抖着抱住女儿,把她的头按在自己怀里,然后自己也低下头,闭上了眼睛:“万能的主啊——” 后面的话她没说出来,因为一声枪响,巨蟹的一只眼柄被打断,微红的液体从断口处溅出来,甚至溅到了女人的破裙子上。 巨蟹发出一声嘶嘶的像蛇吐信一般的声音。它的另一只眼柄向后转动,看到了在它背后开枪的人。但是由于身体结构使然,它没法向后攻击,只能有些笨拙地转身,足的末端划过小屋的泥墙,轻易便留下刀砍般的深痕。 然而背后攻击的枪手并不怕它,巨蟹动他也动,始终保持自己在巨蟹的背后,还对着屋顶上的女人喊道:“快下来,只要在它的背后,它就抓不到你们!” 女人心惊胆战。但她能带着两个孩子谋生活,就不是个胆小的,这时候居然真的强忍恐惧从屋顶上爬了下来,战战兢兢地绕着巨蟹转动。 巨蟹连转两圈,明明看得见却抓不到人,只把小屋的泥墙切了个七零八落,不由得暴怒起来,猛地用后足支着站了起来,疯狂地挥动起钳子来。 顿时周围泥石乱飞,空气像海水一样被搅动,竟然形成了风旋,刮得女人站不稳,一时来不及跟着跑动,巨蟹已经转过半个身体,眼柄上的复眼冷冷地盯住她,屈起一只大钳向她伸了过来。 女人吓得连呼吸都忘记了,枪手连开两枪击中巨蟹的钳子,但那里的甲壳极其坚硬,子弹也只打出两团白印,仍旧执着地向女人夹过去。眼看巨大的钳子已经到了眼前,忽然间一声短促却响亮的爆炸在大钳的根部响了起来,急剧膨胀的空气将巨蟹的大钳反向后拗推过去——那个位置选得真是太准确了,只听喀嚓一声,整只坚硬得子弹都打不碎的螯足,竟然齐根断开,呯地一声落在地上,关节处尖锐的刺扎进地面,泥土飞溅。 女人已经吓僵了,直到脚下地面重重震动,她才有些茫然地睁开眼睛,就见那只巨大的青色魔蟹,所有的腿都被卸了下来,乱七八糟扔了一地,只剩下一个巨大的壳子摔在地上,两片口器徒劳地翕动,像在咒骂一样。 这么恐怖的魔兽,顷刻之间却变成了这副翻身乌龟似的模样,女人愣了一会儿,忽然觉得甚至有些可笑起来。不过她还记得去看是谁救了她,然后她那被刚才的爆炸震得还有些嗡响的耳朵就听见有人在喊:“殿下!” 殿下?殿下是谁?女人连忙拉住了刚才的枪手:“他,他是谁啊?” “是何塞王子殿下!”枪手自豪地说,“不,很快就不是王子殿下,而是国王陛下了!” “是,是那位原本是神弃者,后来蒙主恩典,又成为骑士的王子殿下吗?”这事儿实在太耸人听闻,所以即使是这渔村里的人也听说过。 当然女人从未见过何塞王子,在她的印象里神弃者就是病怏怏的,脸色苍白眼神阴沉,毕竟是被魔鬼污染,又被神所厌弃的人啊…… 可是刚才那位站在那里的骑士,手里的长剑上还缠绕着赤红色的火焰,那是初升太阳一样的颜色,是光明的颜色。而且他那么高大,那么勇猛,哪里像是神弃者呢? “根本不是什么神弃者,那是教会的诬蔑!”枪手不高兴地纠正她,“教会治不好的病人,他们就说是神弃者,好掩饰他们的无能!更不用说,我们王子殿下是那些神官故意治坏的,他们只是想扶持新王罢了。” “怎,怎么会呢……”女人本能地反驳,“教会是,神官大人们是得到了神恩的人啊……”怎么可能做出故意治坏那么阴暗的举动呢? “那又怎么样?”枪手看着女人瘦削的脸颊,撇了撇嘴,“今年的旱灾,教会做了什么了吗?看你这样子,饿了好久了吧?你要是在珍珠岛上就不会这样,大家都吃得饱饱的呢。教会就是这样,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推说什么魔鬼啊神罚啊,其实没有他们,田地照样种得好!” 女人不太敢相信,这跟她的信仰差得太远了。但她不瞎,眼前的枪手脸颊丰满身体健壮,是吃得饱的人才有的样子。而相形之下,别说她们这个渔村,就是整个大珊瑚岛上的平民,今年的日子都很难过,要不然她怎么会饿死了一个孩子呢?而村里饿死的人还不止她的孩子一个,剩下的也大都瘦骨嶙峋,只靠捞点海草贝壳充饥。 “那要是王子殿下做了国王——”女人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又连忙把后面的话咽回去了,她还不知道新王已经逃跑的事呢。 枪手却是知道的,冲她笑了一下:“等我们王子殿下做了国王,千岛之国的人都不用饿肚子了!”他说着,看同袍们都已经跟着往前走,也连忙冲女人摆了摆手,“我得走了,可能还有魔兽在岛上呢,我得去救他们。这打死的魔兽都给你们了,先吃着,回头就会有人来给你们发粮食的。” 女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迟疑着转头去看,魔蟹虽然被卸了胳膊腿儿,一时也是不会死的,仍旧口器翕张,不停地吐出一团团泡沫。但它散下来的那些腿却是不会动的,而且最小的一条腿已经被火焰烧成红色,还散发出一股烤熟的香气,让饥饿的女人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这么大的一只魔蟹——不,甚至不需要全部,只需要这么几条腿,就够她和女儿吃好几天了!那个人还说会有人来发粮食,这可能吗? 但是魔蟹就在眼前,并没有人来拿走,而那香气又那么诱人…… 第332节 如果,如果这真是给她的,也会有人来发粮食,那么王子殿下做国王就太好了。 第417章 千岛之王(四)、王位本就不属于他 何塞到达王宫的时候, 老王已经在那里了。 王宫烧掉了一大半,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救火,所以现在看起来简直就是一片断井颓垣的样子, 再加上被火熏得焦黑, 实在是很不体面。 老王有些怔怔地站在那里,望着还在冒烟的废墟。这是他住了一生的地方, 他在这里出生长大, 在这里娶妻生子,在这里退位让贤——好吧,他让的不算贤,但,但这里确实是代表着他的一生,甚至还有他的父母, 父母的父母的一生, 是千岛之国王室的缩影。 现在, 就这么烧了…… 老王的骑士从火场里灰头土脸地出来,手里捧着一顶被熏得发黑的王冠:“陛下, 这是第一王妃的……” 这顶镶着粉红色珍珠的花冠是第一王妃的冠冕, 因为新王还没有王妃, 所以这顶花冠暂时还存放在宝库里。但是现在上面珍贵的粉红色珍珠已经被拆掉,只剩下了银质的底座,而且已经被烟熏黑了。 老王其实想到了王冠不会还保持原样。因为这是当初他为第一王妃特地打造的, 所以新王的母亲是不会让这顶王冠戴在新的第一王妃头上的,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原样封存, 但过几年大概就会被拆掉, 重新使用上面珍贵的珠宝。尤其是王冠中央的那颗珍珠呈罕见的深粉红色, 珠光又极强, 是不可能一直搁置不用的。 本来老王也想过离开王宫的时候把这顶花冠带走,但他最后还是没有,可能在内心深处,他总是觉得对不起第一王妃的,因为当初他很清楚何塞没有做任何会引发神弃的事情,但他还是接受了伯格尔红衣主教所下的“神弃者”的结论,因为他无法与教会对抗,所以只能放弃自己的儿子。 放弃了第一王妃所生的儿子,第一王妃在光明之山上也会怨恨他的吧,那他又怎么去面对那顶特地打造的花冠呢?所以他再次逃避了,自欺欺人地把花冠留在宝库里,一厢情愿地认为它会一直被保存在那里不变,或者至少是到他去世之后才会被拆掉…… 但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花冠已经面目全非,甚至连浓缩了他一生记忆的王宫也烧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何塞到这时候才带着人过来,老王很想质问他为什么不赶紧过来救火,但他犹豫着还没有说话,何塞已经对救火的那些骑士皱起了眉头:“为什么不去杀魔兽救人!” 这些魔蟹太分散了,没有足够的人手,即使他尽量援救,仍旧死伤了不少平民。其实变异的魔蟹都已经追着教会的船走了,剩下的都是未变异的,老王的骑士们正好可以杀掉,但他们却跑到这里来救火了…… 骑士长也愣了一下,本来是理直气壮的事情,不知怎么的被何塞这一问,他自己竟然也有些心虚,仿佛真做错了似的:“属下——王宫这里起火了……” “有人被困吗?” “没,没有……”新王只想带着母亲和财宝逃跑,并没打算烧死谁,所以王宫大敞,里面的仆人或多或少都捞了点东西然后逃了,甚至连救火的都没有几个——废话呢,新王自己放的火,他们操什么心呢?反正他们当初也是投效新王的,忠于老王的那批仆人,都跟着老王去了珍珠岛。 何塞一摆手:“那就先不要管王宫了,留几个水系的骑士灭火,其余人都去搜岛,看还有没有漏网的魔兽!” 骑士长自己是个火系,所以他刚才才能进入还在燃烧的宝库,取出了残余的花冠。现在宝库里的火还没完全熄灭呢,这就不管了? 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老王,但老王没有做任何反应,直到骑士长点着非水系的骑士们一同离开王宫,老王才叹息了一声:“这王宫,也是你小时候住过的……你是还在埋怨我吗?”对自己的王宫都可以不管不顾,是毫无留恋之意了。 何塞抬眼看了看面前的残垣。千岛之国的王宫在他的记忆中其实华丽如同浅海海底的珊瑚礁一般,但是在他被判定为神弃者之后,这记忆就蒙上了一层灰色,以至于他重新回到大珊瑚岛的时候,面对王宫都有些不能适应了。 “救人要紧,王宫烧了还可以再建。”何塞终究没有回答老王的问题,但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陆希说过的那种钢筋水泥的建筑。 老王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再追问。其实他也知道追问下去没有什么意义,已经发生的事情终究无法当做没发生过,就像他现在,其实他很想问问逃走的那个儿子会怎么样,但终究还是没有问出口。 事实上新王现在已经后悔上了教会的贼船了…… 他运走了王宫宝库里的大部分财物,带走了自己的母亲和属下,最后还一把火烧了王宫,都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以后只能攀附着教会过活。 但是现在…… 新王从来不知道螃蟹游水居然也能这么快的——蟹王体型庞大,最后一对扁平的足比大船上的风帆还要给力,在水里一划就嗖地向前蹿出好远,教会的大船已经打开了辅助行进的神术阵,仍然被它紧紧追在后面,甩都甩不开。 “伯格尔大人,现在怎么办?”船长心里也慌了,船大,神术阵开动起来的消耗也惊人,可是这里魔晶一颗颗地消耗,后面的蟹王却像不会疲倦一样地紧追不放,照这样下去,等到魔晶用完,船迟早会被追上的! 伯格尔的目光向另一艘船上转了一下——那是新王所在的船,是千岛之国最大的船,还是教会为王室特制的呢。 教会在造这种大船的技术上可算是领先于整个光明大陆,所以王室这艘船无论在速度还是防御与攻击方面都是极好的,但教会对于自己造出来的船,总是会“留一手”。 “让那艘船慢下来。”伯格尔垂下了眼皮,目光冰冷,“再把两艘小船也留下,挡住这些魔兽。”只要阻拦蟹王一段时间,让他们甩开足够的距离,蟹王应该就不会再追逐了。 之前他们逃跑的时候蟹王并没有追上来,是后面才被那艘小艇引过来的。虽然伯格尔还没搞明白何塞用什么办法指挥蟹王,但他也能推断出来,超过一定距离之后,蟹王就不会再被他们的船吸引——毕竟是魔兽,靠的还是本能。 新王发现自己的船慢下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主要是教会那两艘小一点的船一直在他的船舷两侧,而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后面越追越近的巨大蟹王吸引了,竟然没发现那三艘大船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他们,他们跑了?”新王简直不敢置信,更要命的是,为什么那三艘船跑得那么快,而他的船却慢了下来? “神术阵,辅助神术阵失灵了!”从船舱里跑上来的水手慌得语无伦次,“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运行得好好的……”就是忽然之间,魔晶就开始一颗颗熄灭,神术阵也一块块地黯淡下去,直到全部停摆。 王室里也有在教会里学习过的觉醒者,一般被称为宫廷法师。但是这时候,宫廷法师却消失了,而他一消失,就再也没有人会维修神术阵。 “这个背叛者!”新王此刻脑袋格外地灵活,瞬间就想明白了伯格尔的用意,“这是想用我们拖住魔兽!快,转舵,我们躲开这东西!” 但还没等他下完命令,两侧的船已经打开了神术炮,璀璨的光柱轰然击中海面,没有打中蟹王,但追随在蟹王身边的魔蟹群瞬间就翻上来一层——对于没有变异的魔蟹来说,神术炮还是毁灭性的。 这一下吸引了蟹王的注意力。即使新王的船转舵侧行,蟹王仍旧执着地追了上来,而前方教会的三艘大船已经渐行渐远,几乎要看不见了。 “伯格尔这个混蛋!这个魔鬼!”新王歇斯底里地咒骂着,“打开神术炮攻击,我们去小艇!”只有让大船吸引魔兽,他乘小船还有希望逃生。虽然大海茫茫,但现在离开大珊瑚岛还不是特别远,小船也还有希望回去的。 然而这个时候船上已经全乱了。效忠新王的人本来是为了拥立的功劳,现在跟着新王逃跑也是因为他们自知得罪了何塞,再留在千岛之国也会被清算,而不是因为他们直到此刻还愿意效忠新王,为他慷慨牺牲。 所以能抢夺逃生艇的人都去抢了,只有船上的水手,自知没有逃生机会,只有击退魔兽才可能活下去,所以操纵神术炮还在攻击。 新王因为逃得快,总算抢到了一艘小船——他连自己的母亲都顾不上了,只管发动小船逃跑。 但是此刻海面上波浪滔天。神术炮虽然无法伤到变异的蟹王,但击打在海面上却也掀起一道道的水柱,而蟹王被激怒,也挥舞着钳子,每动一下就是数米高的海浪冲天而起。 小船是怕浪的,这样高的海浪如同一只只疯狂的手,将逃生的小船玩一样地抛来抛去。有些船上有水系骑士的,倒能压一压巨浪让船安稳一点,但新王这船上却只有两个火系的骑士。 火系被视为光明系之下的最高血脉,因为火焰也是光明,所以这两名骑士在新王麾下向来受重视。但是现在,置身茫茫海水之中,他们的火系能力根本没有用武之处,虽然能够驱散一些魔兽,可却拿海浪毫无办法。 蟹王其实根本没有在意这些小船,它只是要去攻击那几艘大船,所以它巨大的钳子落到海面上的时候,自然也不会注意到有一艘船终于被海浪掀翻,船上的人也落入了水中。 新王出生于海岛,当然是会游泳的。但如山的巨浪压下来,身下是把人硬生生往下拽的漩涡,还有围上来的魔兽,而海岸却在根本看不到的地方…… 新王筋疲力竭地下沉的时候,居然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很轻松——他不用再盼着光明神赶紧降下雨水,好让田地里长出粮食了;也不用因为担忧何塞什么时候打过来而终夜不能成眠;更不用眼看着众多岛屿一个个倒向何塞而惶惶然…… 也许那个位置本来就不属于他,他用尽办法占有了好几年,但最后主还是把它交还给了真正的主人…… 第418章 千岛之王(五)、布迪国王懵了…… 千岛之国的王位易主, 是一个大消息,南联邦诸国都惊动了。 南联邦六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其实是以千岛之国为首的, 毕竟从地盘和实力上来说, 千岛之国都要远超其余五国,就连教会在南联邦驻扎的力量也是主要放在千岛之国, 布迪这边还是因为这些年种植水稻, 才来了一位圣徒乌利,但乌利除了水稻之外是什么都不管的,有和没有也没多大两样。 在这一点上,布迪王国总觉得自己很吃亏。当初听说要迎接一位圣徒,布迪国王简直欣喜若狂,以为能借此机会一跃成为南联邦之首了。谁知道乌利除了水稻田根本看不见别的, 吞并隔壁苏拉公国都费了好大力气还没成功, 更别说什么一领南联邦了。 现在, 整个布迪王国都变成了大片的水稻田,原先的树林都被砍掉, 就连那种能做炼金药剂的昂贵咖啡树都种不了多少了。水稻是比小麦收获得多, 可是粮食值什么钱呢?何况这里种出来的稻米, 大部分都运回了圣城,布迪只能从中抠出那么一点儿来卖给隔壁的阿古拉公国——说是高价卖,可粮食的价格摆在那儿, 哪怕卖出十倍去,也不可能价比黄金啊。 反正, 乌利圣徒来了十年, 布迪王国并没有□□, 简直是令人失望! 不仅如此, 千岛之国那边居然还要了水稻的种子去,也打算大面积种植!这要是他们也种上了,布迪就不是独一份儿,岂不是更没有价值了吗? 布迪国王气得半死,却又无法阻止。就因为这个,今年的旱灾他居然还有点窃喜——虽然布迪王国也受了大灾,但千岛之国不也没种出来水稻吗?那会不会以后还是只在布迪种?布迪仍旧是唯一的! 水稻还没确定种不种,千岛之国倒是王位易主了,多年前被定义为神弃者的王子居然是假死,现在又成为骑士重新杀了回来。可是他明明得主神恩才能觉醒,干的事儿却跟教会背道而驰,居然种起了什么长在地下的木薯,还跟辉光之国那有名的神弃之地长云领一样,放弃神官的祈福,用起了什么古怪的“肥料”。 布迪这几年因为来了一位圣徒,消息总归还是比从前灵通了——到布迪的教会人员多了一些,就时不时的有消息传来,其中最多的,就是那奇怪的长云领的新闻。据说那里新任的女领主疑似是个女巫,搞出了许多古怪东西,但偏偏因为有了个晋升天骑士的父亲,辉光之国的国王都拿她没办法云云。 而千岛之国回来的这位王子,有传言说他就是在长云领被巫术治好的,所以他成为骑士是不是真因沐神恩,这……也不是太好说呢。 布迪国王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是十分高兴的,千岛之国这是要乱啊!乱了好啊,假如这位回归的王子真能登上王位,那教会还在千岛之国坐得稳吗?如果坐不稳,不得把重心移向南联邦的其余国家吗?到时候,除了他布迪,还能有谁接得住教会的力量? 所以这个冬季,其余地方都在为旱灾绝收而头痛的时候,布迪国王却是满心欢喜,一边加快吞并苏拉公国的速度,一边默默替何塞王子祈祷——恳请主让他登上王位,然后把教会的人赶到我这里来吧…… 到时候布迪成为南联邦之首,他一定会对主更加虔诚的,他保证! 然后光明神可能真的听到了他的心声,何塞王子真的夺下了王位,而他那位刚做了几年千岛之王的兄弟,据说是死在魔兽潮之中了,甚至连千岛之国的神职人员也被魔兽潮赶跑,还损失惨重。 这跟布迪国王预想的不大一样啊……神官们咋就直接跑了呢? 但是不管怎么样,千岛之国必然是失去教会的青睐了,那布迪就有希望啊,毕竟现在整个南联邦最高级的神官还在他的国土上呢! 布迪国王怀着这种乐观的念头,收到了千岛之国的外交函件——邀请他们去参加千岛之国国王的加冕典礼。 南联邦诸国同气连枝,守望相助——呃,虽然这只是一句写在联盟书上的屁话,没见真实施过,倒是吞并已经开始,但,按照联盟的盟约,一国君王加冕,其余各国确实是会受邀前去观礼的。 布迪国王确实也想去看看现在的千岛之国是什么样子,如果这位何塞王子——啊不,现在是千岛之王了——假如他真的像长云领那样不接受教会,那他就可以向圣城提出申请了啊。 于是布迪国王高高兴兴就去了。 大珊瑚岛他也是来过的,千岛之国的王宫集数代王室之力而建,十分华丽,在他的印象里就像闪着珊瑚与珍珠的宝光一般,比他的王宫要漂亮多了,让他十分羡慕。不过听说是先王逃跑的时候给放火烧了大半,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再建起来,那他们这些观礼的人是不是就能看见一片废墟了?这倒是要开开眼,还从没有哪位国王是在废墟上加冕的呢。 然而布迪国王在登上大珊瑚岛海港码头的时候就有点发愣——魔兽潮嘛,听说还来了一只小山一样的变异魔蟹,虽然没登陆,那码头也给破坏得七七八八,神术阵全毁,必然是没法用的了。 可是现在他登上的码头看起来根本不像经历了魔兽潮的样子,那整齐的灰色石材——不对,这不像什么石材,哪儿有这么巨大一块的石材呢?整个码头看起来仿佛都是从一块石头里凿出来似的,他甚至找不到接缝! 而且从码头到岛内,同样有灰色石材铺出的道路,也是那么浑然一体,又平坦又坚硬,马车在上头走起来都感觉不到什么颠簸。 布迪国王忍不住把头伸出了车窗。 这条路还没完全建好,路两边还有人正在把一些灰色的石块插在泥土里,摆出一条整齐的边沿来。 南联邦没人这么修路。雨水多,路面很容易被泡软,所以一个雨季过去总是要重修的,搞这么细致岂不是白费工夫?那些奴隶都很会偷懒的,又笨,叫他们干这活儿,肯定给你搞得歪歪扭扭,还要花许多时间,不如省省呢。 说起来布迪今年的路还没有修。雨水少,路坏得不厉害,而且最主要的是,今年没粮食,人都饿得有气无力,也没劲儿修啊。 但是现在布迪国王看见的这些人,干得却很起劲,一点也不像他的奴隶一样半死不活的只知道偷懒! 而且他们用一条线绷直,就沿着这条线,就砌出了整齐的边儿来——他的奴隶怎么就没有这么聪明,能想到这么干呢? 再看远处,似乎有一些灰色的房子,像是一个村落。看那颜色十分不起眼,可看房子的高度又绝不是平民住的那种矮趴趴的小泥屋。布迪国王还在那村子周围看见有人在翻地,显然是准备春耕。因为离得太远他看得不太清楚,却能看到那用人力拉着在田里翻土的东西偶尔会有金属的闪亮——那居然是铁的吗?用铁器来种地? 新鲜东西太多,布迪国王几乎都没感觉到时间的逝去,似乎是嗖地一下就到了王宫。 而王宫——王宫确实是大变样了,布迪国王一眼就能看出来之前那些华丽的宫室消失了大半,但与他想像中的废墟不同,取代那些美丽宫室的,是一座类似城堡的建筑群,没有那种珊瑚珍珠一般的精致光彩,而是一种深灰色的、坚硬的感觉,如同披着盔甲的骑士一般,居然让他感觉到了一种隐隐的压迫。 就——也没有神术阵啊……布迪国王有些疑惑地想,这种压迫感是从何而来的呢? 他被安排着住进了其中一间建筑里,这个建筑被称为“国宾馆”。 这国宾馆里没什么特别华丽的装饰,以至于布迪国王刚进来的时候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平民区,但是他马上就发现了一些好处:比如说那个坐上去像云朵一样的沙发,还有毫不起眼的床上铺着的柔软如少女皮肤一样的床单——别看这床远不如他自己王宫里雕花嵌金的大床华丽,可是那床单比圣城出的月光布都不差! 还有那窗户,上面镶嵌的竟然是神术玻璃!初春的阳光透过纯净的水晶样小块投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催人欲睡。 这国宾馆里头和外头,简直是天地一般的反差啊。 但是,从权力交替到现在才多久?这些建筑是怎么能这么快就建起来的?难道是神术吗? 布迪国王研究了一下午,结果是想不出来。他也向国宾馆里的仆人打听,然而对方含糊其辞,只说是炼金物品,具体配方当然是无可奉告的。不过对方到底透露了一点,就是用来建筑城堡和铺设道路用的是相同的炼金物品,欢迎购买。 布迪国王不打算买。反正他有神术马车,也不需要这么平坦的路,更不会为了平民修路。 但是还有其它东西令他感兴趣,比如说那沙发,那床单,那神术玻璃,他就很想要了。更别说仆人还带他去了“商品展示部”。 那也是一间坚硬的建筑,同样没有太多的修饰,宽敞的内部摆着许多货品:有什么椰子油做的润肤霜和护肤皂,各种木质调的香水,染了美丽紫色的布料——当然也有别的颜色,但布迪国王就觉得紫色最好看,毕竟要染出这么浓艳的紫色,得捞很多骨螺呢。 总之看得布迪国王眼花缭乱。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他都消耗在了这里,忍不住地买买买,直到把身上带的金币都花光了,还签下了一份用奴隶换布料的契约。 第333节 然后当他终于从上头的购买欲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加冕典礼的那一天。 布迪国王走进那座新盖起来的灰色王宫的时候,发现来观礼的贵宾席上竟然没有一个神职人员,负责给新王加冕的是他的父亲,也就是千岛之国的老王。 这是不合法的!布迪国王在心里想道——没有神官加冕,就表示这位新王并没有得到神明的承认。 不过他当然不会说出来。千岛之国这么一搞,就等于跟教会彻底掰了,这对他当然只有好处,他难道会阻拦他们这么干吗? 因为没有神官主持,所以那些冗长的与神有关的誓言和赐福什么的统统省略了,新王只是步上台阶,在王座前面由自己的父亲为他戴上王冠,并宣誓将为了千岛之国与国民的利益而奋斗。 这是一篇新的誓言,布迪国王从来没有听过——哪个国王坐上王位是为了国民的利益啊?还要奋斗?奋斗什么?国王不就是来享受的吗?就像他这些年设法吞并苏拉公国,就已经是非常奋斗了,但他奋斗可不是为了那些平民,而是为了他自己有更多的国土,得到更大的好处啊! 总之这个加冕典礼真是太TM奇怪了!简陋到根本不合法,又古怪到违背常理——反正布迪国王是这么想的——恐怕这个新王何塞,真的是被女巫蛊惑了吧? 但是布迪国王也不得不承认,这位新王的卖相真的好,他穿的不是千岛之国传统的礼服,而是一身深灰色的衣服,脚蹬擦得铮亮的皮质长靴,看起来就像一名骑士而非一个贵族。 那衣服并没有贵族们最喜欢的繁复花边和各种珠宝,只用金色镶边装饰,于磐石般的坚定里又多出几分璀璨,却把新王这肩宽腿长的青年身材完全勾勒了出来——别以为男人就不讲究身材啦,看看多少贵族拼命勒自己那人到中年发福的肚子吧,紧身内衣在男性贵族当中可也有市场呢。 布迪国王甚至注意到,今天来观礼的那些贵族小姐们火热的目光——新王还没有王妃呢。 激动吧……布迪国王像看笑话一样看着那些贵族小姐,心里只觉得可笑。一个不合法的新王,一个被教会放弃的王国…… 好吧,唯一的价值就是有不少好东西,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弄来的,花了他那么多钱。 布迪国王的思想已经跑到他买回国宾馆的那些货物身上了。他是不喜欢这位新王的礼服的,所以他打算用那块紫色的布料做一件传统的礼服,那一定——这个时候他听见了自己的名字,有人从宫殿门外扑进来,高声地提到了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王国的名字。 这声音有点熟悉,布迪国王转眼看去,才发现那是苏拉公国的大公。 “布迪国王侵犯我的国土,残杀我的国民!”苏拉大公身上穿的完全不像是来参加典礼的样子,倒像是逃难的。他直接扑倒在王座之下,向着王座上千岛之国的新王大声疾呼,“我恳请千岛之王遵守联盟之约,为我主持公道!” 布迪国王完全愣了。其实刚才他就发现观礼席上没有苏拉公国的人,但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苏拉公国几乎已经成了他的附属,整个南联邦都知道,所以他以为千岛之国根本就没向苏拉公国发出邀请…… 万没想到,苏拉大公会在这时候跳出来! 按照当初南联邦初建时的盟约,六国之间不得相互侵犯,并由为首的千岛之国监督执行此盟约,若有违背者,千岛之国可以出面干涉。 但是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啊……何况当初定立这一盟约,主要是其余五国防着最强的千岛之国去吞别人,而千岛之国当时的国王,仗着自己国力最强,就抢来了这个“监督执行”的权力,以至于其余五国很长时间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千岛之国自己就“执行”了…… 这也是南联邦空有名义上的盟约,其实联系并不紧密的原因。彼此之间都相互提防着呢,能有多少真心?只不过要一个联邦的名义,免得各个小国力量太分散,受人欺负罢了。 联邦只不过是个空头,盟约自然更没人重视了,以至于布迪国王都忘记了,盟约里头确实有这么一条,并给予了千岛之国干涉的权力! “布迪国王——”王座上的年轻人才刚刚在那宝座上坐稳呢,就已经把目光转向了布迪国王,“苏拉大公所说的,是否确有其事?” “什,什么?”布迪国王下意识地张口就来,“我们可是——教会的大人都知道的!” 他竟然没有想到要否认,而是直接把教会给抬了出来,可见是根本没有把盟约的事儿放在心上。 不过这正合何塞的意。他当然知道南联邦这些国家大概都把盟约给忘记了,以至于他叫人去联系苏拉公国的时候,苏拉大公开始都没想到还能要求千岛之国来履行盟约。显然,布迪国王也是如此。 但这样好啊!如果布迪国王否认,那他还得费力去找证据,而既然承认了,那就省了他很多力气了。 “教会?”何塞露出一个看起来很温和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丝毫都不温和,“教会是不能干涉世俗事的,所以才没有管你。但你违背南联邦的盟约,侵犯苏拉公国,率先挑起战争,那么千岛之国为维护联邦,践行盟约,就不能不管了。” 布迪种了那么多年的水稻,那些种子想必陆希是很喜欢的,就算他的求婚礼物好了。 第419章 千岛之王(六)、千岛之国扶持了布迪国王的私生子 布迪国王参加一个加冕典礼, 然后把自己的王国参加没了。 这个消息简直跟风一样,嗖地一下就传开了。 消息送到白都的时候,陆希正在翻阅从皇家大教堂和海格府邸里搜出来的, 所有与夏国有关的资料。 现在已经到了辉光之国最冷的一个月, 王都的各项基建活动基本都停止了,现在外城只雇佣了一批扫雪的人坚持每天上工, 给大家打扫出一条道路来。 大部分人现在都不怎么出门了。他们大都是之前积极报名基建队伍, 挣了不少工钱和粮食,能够让他们熬过这个冬天了——王都现在粮食还比较充足,倒是保暖防寒的衣服不够,长云领的棉衣还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的,而没有一件暖和的衣服,大家都不敢出门, 毕竟万一冻到了, 圣水可买不起啊。 这也算是王都的习惯了:社交季的时候充满活力, 社交季结束之后就像冬眠的野兽一样安静下来。说起来今年虽然旱灾很苦,可冬天却并不比往年难过多少, 已经是万幸了。 内城在往年冬季里也还是活跃的, 因为有神术阵保护, 内城会暖和很多,而且有王宫在,也会继续消费。 但今年, 王宫也跟睡着了似的,往年能卖出去的奢侈品全都歇了菜。尤其是内城墙上的神术阵不开启了, 于是内城居住的人们也都猫起了冬。 在这种情况之下, 陆希总算腾出手来, 可以查查资料了。 海格当初侵占了莉莉丝手里的夏国文献, 后来又把一大部分送给了苏亚,不过苏亚走得太狼狈,这些文献全都丢在了皇家大教堂,被陆希都搜了回来。她在这些资料里翻到了一种药物,叫做“返魂香”。 陆希当然知道反魂香——在《中国神话传说词典》里。词条说:聚窟洲有返魂树,扣其树,声如群牛吼……伐其根心,于玉釜中煮汁,微火煎如黑饧状,令可丸,名曰惊精香,或名返生香,死者闻香气乃活。 这意思就是说,反魂树可以制成反魂香,点燃之后死人闻了香味也能活。 当初看书的时候陆希当然只是看个热闹,她一学医的,怎么可能相信什么起死人肉白骨——人都凉了,电击都没法恢复心跳,还活什么活?而且大脑停工之后,嗅觉神经都不起作用了,点什么香也闻不着啊。 但是现在,她又看见了这个词条,不过内容与她见过的略有不同,说的是:返魂树敲之有牛吼声,其树心如美玉,凿之为丸,名为反魂香,死者闻之则起。 细则不同,但大体作用是一样的。于是陆希不能不考虑一下,返魂香确实是真实存在的,而铜鼎空间里头,就有数千像死后干尸一样的人俑。 就是,有没有可能,这些人俑其实就是人为制造出来以利于长期保存,然后等待时机再复活的?想想当时夏国的情形,陆希觉得自己很可能猜到了真相——来不及逃离的民众,被聚集在铜鼎空间之中,再用某种法术化为人俑,以待复活……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在铜鼎空间里,完全没有找到类似返魂香的东西。那里头除了人俑之外,啥也没有。 神话里所说的返魂树生在聚窟洲,而聚窟洲则完全是想象中的子虚乌有之地。她现在从资料里找到的返魂香很有可能真实存在,却干脆连返魂树在哪儿都没写。这简直是看得见摸不着…… 就TM急人啊! “真有这种东西?”陪着一起看资料的金羽和妮娜都提出了质疑,“人死了真的还能活过来?”教皇的治疗术都做不到啊。 “肯定不是真的死。”陆希把那一页纸翻来覆去地看,只可惜再怎么看,也不会忽然多出几个字来,“真正死亡是无法逆转的,但是把人活着保存下来,停止一切生命活动,倒是有可能的。”她到光明大陆来的时候,好像新闻上正在说有个啥冷冻人将要复活,只可惜她等不到看结果了。 科学技术能做到的事,魔法理论上来说也能做到,只要遵循科学原理就行——陆希想到这里,又觉得自己这说法有点好笑,遵循科学原理的魔法……写到小说里大概大家也会觉得乏味的吧?谁要看科学的魔法啊,人家看魔法不就为看点不科学的么。 金羽没能理解陆希的笑点,只是皱眉思索:“但是如果能复活,为什么没有那个什么香呢?就像现在这样,没有香,人摆在那里不就是死的吗?”你不自带复活装置,难道还指望后来人千里迢迢去给你找复活设备吗?那个几率未免也太低了。 “几百年之前的事,放到现在能顺利执行的几率确实很低——”陆希敲着手里的资料分析,“这有几种可能。第一,空间里原本是有反魂香的,只是后来因故遗失了。” 但是这个可能性不是特别大,因为空间里都是人偶,返魂香哪怕摆在那里也没人去点燃,除非有个自动点火装置,但是陆希研究过了,没发现类似的东西。 “第二,不止一只铜鼎。这本来是一场集体行动,反魂香集中在某一个鼎里,预备安全之后再发放下去点燃,只是这个鼎脱离了队伍。”种花家的历史上,一说到鼎那最有名的就是九鼎了,何况这个鼎上铸的是伏羲,那是不是还有铸女娲的,铸神农的,铸燧人氏的? 再说一个鼎里只能放数千人,假如只有这一个鼎,那能进来的必然都是重要人物——参考一下方舟的票价吧,救命的空间,普通人可挤不上去呢。 但是据陆希在铜鼎空间里的观察,那数千人偶看起来衣着都比较普通,并不像什么王室贵族的样子——除非进入空间的机会真的是平等的(用膝盖想也不可能),否则这样的空间必然不止一处。 所以当初很可能是启动了九鼎的空间,但由于空间崩碎,所有的鼎未能集中在一起,而是各自分散了。于是黑水沼泽这个空间碎片里,就只有鼎和人,而没有返魂香。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其实也还有希望,只要找到其余的鼎,甚至是只要找到那个持有返魂香的鼎就行——按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鼎多半也分散在无尽深渊里,总算还有个范围可寻,不算太糟糕。 “在整个无尽深渊找?”金羽抽了口凉气。别误会,她抽凉气不是因为工程浩大,而是因为——你要想在整个无尽深渊都能自由地寻找空间碎片,那你首先得保证,整个无尽深渊都是你的主场! 是的,陆希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不算太糟糕”,体现出的其实是天大的野心,这才是让金羽抽凉气的原因啊! 妮娜倒是很平静:“这也是应该的。”平民愿意跟随陆希,是因为陆希能给他们更好的生活,那么魔族难道就不愿意吗?穷困潦倒地死在无尽深渊,还是追求更富足的生活,魔族的选择与人类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陆希对妮娜咧了咧嘴,没说话。其实八年的时间是不足以让她拿到整个无尽深渊的,但这个时间限制的问题,除了海因里希之外,她还没有跟别人说起过。 也许她应该找个机会告诉他们了,毕竟这种事,还是早做心理准备的好。 但是在什么时机说也很为难,别说得大家信心崩塌,那才叫糟糕。所以,还是要等形势稳定下来,至少等她拿下整个辉光之国,坐稳这个王位再说。 不过返魂香,如果能早点找到的话就好了,她也很想知道夏国当初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而这些夏国遗民已经在铜鼎空间里人俑化那么久了,甚至碰撞一下都会化成黄土,说不定是已经要到保质期了呢,再拖一段时间,即使有返魂香,能不能活过来也不一定,毕竟就连土石这种无生命之物,也一样会受到时间的侵蚀的。 “把返魂香的消息传给穆特,叫他去问问他背后的人吧。”那天的面具人已经通过穆特又送了信来,想要去看看铜鼎空间里的人俑,不过被陆希拒绝了——搞笑呢,前头刚坑了海因里希,转头还有脸跟她提要求?见什么见,先找返魂香的线索去吧! 说真的,如果不是看在他们是夏国后裔的份上,光凭穆特坑得海因里希差点回不来,陆希就得把幽影领地给他端了!甚至她现在对幽影领地无所动作,其实都是不合理的,假如海因里希只是她手下的骑士,那她这么做就是对海因里希的不公平,搞不好属下都要离心的。 她现在能不动穆特这些人,还是因为海因里希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能够理解她的感情,并且还真的愿意包容——不仅是包容她,也是包容同为魔族的穆特等人。 有时候陆希都觉得,在光明大陆这个世界长大,在无尽深渊里厮杀出来的海因里希,才是最特殊的,甚至比她还要特殊一些,毕竟陆希自己是从一个相对平等的社会里走出来的,她见过正确的,所以才想着改变光明大陆的错误。可海因里希不是,他是在黑暗里成长起来的,但他追寻的却是真正的光明。 陆希觉得,她可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海因里希了,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剩下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值得好好珍惜,婚礼的事,要不然还是加冕之后立刻就举行吧,还拖拉啥呢?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金羽和妮娜都不知道,女公爵大人一边商议着重要的事情,一边已经开小差了。金羽还在琢磨:“真有这样的药物?这是什么原理呢?人都变成了土了……” 妮娜则在考虑另一个问题:“什么样的魔植,一敲打就会发出牛吼的声音呢?不知道无尽深渊有没有……”如果能找到对应的魔植,能不能自己做出返魂香来呢? 其实她们俩对夏国是没啥感情的,但这不是为了揭穿教会当初的谎言吗?夏国可能不关她们事,但教会很关啊! 两个得力手下都在思考,陆希惭愧地反省了一下自己竟然走神——唉,美色误人呐——然后赶紧把思想拉回正轨。不得不说,妮娜的话倒是给她打开了另一条思路:为什么返魂树会一敲就发出声音呢? 魔植虽然千奇百怪,但人家并不是随便乱长的,也遵循了一定的规律。比如说长了甜美果实的魔植,往往果实有毒;开了鲜艳花朵的魔植,往往花粉能够致幻;而能够发声的魔植,就是因为它们要用声音来做武器。 陆希在书上读到过,有种歌柳,就是能够发出唱歌般的声音,这声音就有迷幻作用,听到的人就像听到塞壬的歌声一般,会迷迷糊糊走近歌柳,直到被坚韧带刺的柳条勒住为止…… 那么,返魂树敲之有牛吼声,这证明它很可能就是靠声音来攻击的。靠声音来攻击,意味着能发出声波,不管是人能听到的还是听不到的,都是一种振动…… 振动——陆希觉得自己隐约地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灵感,但是抓不住。 这个时候,布迪王国的消息就送了过来。 按照南联邦当初的盟约,布迪国王违背盟约攻击同盟国,是要被直接赶下王位的。当然,他的儿子还可以继承王位,只要把侵占的国土还给人家,再做出赔偿,王国就还是布迪王国,并不会直接变成千岛之国的一部分。 但问题是,由哪个儿子来继承王位,这结果却是大不相同的。 布迪国王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最年长的两儿一女都是王后生的,另外两个是他的私生子——就是跟没名份的内宫女仆生的,甚至连王子的头衔都没有,就那么不清不楚地在宫里养着。 这种事在光明大陆也不少见,像这种私生子,国王喜欢的话将来会给一个爵位,不喜欢的话那就很难说了,最后沦为男仆的也不是没有。 布迪国王对这两个私生子就没什么兴趣,他瞩意的继承人当然是已经成年的长子,那是他亲自教育出来的,跟他一条心! 但是千岛之国的新王并不这么想。新王选择了他最小的那个私生子做新的布迪国王,而私生子的年纪才六岁而已。 六岁能当国王吗?那当然不能,所以千岛之国会留下人来辅佐他。 什么,你说布迪王国难道没有大臣能辅佐自己的新王?那当然是没有啊。但凡大臣们靠谱点儿,怎么能让国王违背盟约,去占领人家苏拉公国呢? 国王做错事,那必然是大臣们无能,不知道劝谏啊!这种不合格的大臣还要来做什么,统统撤了! 大臣们当然也是有所不满的,但目前他们并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千岛之国是由一位高级骑士带队,押送他们的国王回来的,目前这支队伍就在布迪王国境内驻扎了下来,声称要督促布迪赶紧退还苏拉公国的国土,并且赔偿苏拉的损失。 总之,布迪和苏拉的这场官司不打完,他们是不会撤走的。 第420章 千岛之王(七)、君主立宪制了解一下呢亲 “何塞可以啊!”陆希拿着何塞写来的信, 简直目瞪口呆。她知道何塞肯定能拿回千岛之国的王位,但实在没想到他这连王座还没坐热乎,就敢对布迪王国下手了——这胆子真的是够大!够果断! 金羽意味深长地看了陆希一眼:“这似乎有点冒险, 毕竟布迪那边还有一位圣徒在呢……”虽然说理论上教会并不能干涉世俗之事, 更不能干涉南联邦的盟约,但教会要是能那么听话, 当初何塞又怎么会变成神弃者呢? 不过金羽也知道何塞为什么盯上布迪王国, 那里可是现在光明大陆上最大的水稻种植基地,多年来积累下的种植经验,还有那些水稻种子,都是好东西啊,女公爵肯定喜欢——啊不,现在应该说是未来的女王肯定喜欢了。 第334节 “是有点冒险。”陆希果然两眼发亮, “但值得啊!”有教会的人怕什么, 长云领难道没有支援吗?那可是一块水稻种植的好地方! 而且何塞拿下的只是布迪王国吗?布迪拿下了, 靠着千岛之国帮忙才能自保的苏拉公车,难道以后就不会唯千岛之国马首是瞻吗? 再加上跟着长云领发财的阿古拉公国, 南联邦已经有四国算是一家的了, 整个南联邦真正合而为一, 已经只是时间问题。 何塞这封信,其实也是要求第一军增兵支援的意思。 他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就敢对布迪用兵。要废立国王并不难,布迪国王都自己送到他手里了, 只要苏拉大公配合一下就能拿下。有国王这个人质在手,拿下布迪王宫又有何难呢? 反而是之后对布迪与苏拉国内事务的安排更难:如何安抚平民, 如何进行基础建设, 如何赈济, 如何拉拢民心, 如何把两地的教会挤出去……这些还是长云领的人干起来顺手,何塞自己的精力还得放在千岛之国,毕竟他那王位才刚刚坐上,现在只靠“香料提取技术”维系着与各个贵族的关系呢。 再者,布迪和苏拉,本就是他替陆希打下的,水稻种植的事儿他也不懂,抓在自己手里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就直接让陆希派人过来接手。 当然,话不能说得这么直白,毕竟这是南联邦自己的事儿,假如辉光之国能够插手,那教会也要有话说了。 所以第一军只能以雇佣兵的身份过去——对,就是布迪王国自己出钱,雇佣人来稳定国内形势。 布迪国王这会儿估计在大口吐血。之前他占领了苏拉公国多少土地来种水稻,现在就得折算多少金币给人家赔回去,而且这个单亩的价格都不是他自己定的,而是苏拉大公狮子大张口——嗯,在布迪国王看来就是狮子大张口,可恨他那个私生子一口就答应了! 其实也不是新的幼主答应的,六岁的孩子知道啥呢?是他的生母,原先王宫里的那个女仆,听说自己的儿子能够做国王,立刻就答应了千岛之国的所有条件! 开玩笑,就算再怎么赔钱,她的儿子做了国王哎!哪怕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国王,那过的也是国王的日子,不比将来做一个男仆强得多吗? 至于布迪原国王心里怎么想,女仆才不管呢。当初原国王拉她上床的时候,也没问过她心里怎么想啊。 总之布迪王宫里的私库是基本空了。何塞当然是从王宫里拿钱,不然难道还要向平民加税吗? 至于布迪王国里的那些贵族,何塞暂时没动他们。南联邦诸国都不大,国内的贵族也没多少,但何塞刚刚扶立新王,还要由外人摄政,假如再动了贵族的利益,他们闹起来也比较麻烦,尤其是如果这些贵族向教会求助,那么教会就有了插手的理由,何塞可不能给他们这个借口。 于是钱都从国王的私库里出,而苏拉大公拿到的赔偿其实只是一部分,大头都被何塞扣下,准备用在后面的基础建设里了——他可是知道,当初长云领的基建花了多少钱,当然这些钱按照陆希的说法,其实是转移到了平民手中,但对王室来说,从自己的口袋掏出去,那就是花光了。 但是布迪国王再怎么吐血也没用了,他跟他的王后和三个孩子统统被圈禁——名义上还给他们留了个伯爵的封号,但没有自由和权力的伯爵又有什么用呢? 而苏拉公国经此一役,算是彻底承认了自己的弱小。弱小的国家哪里还有主权呢?他这个大公也不过就是徒有虚名而已,是被布迪彻底吞并,还是被千岛之国管辖,其实也没有什么两样。 何况阿古斯公国的情形,大家都看到了。原本也是穷困潦倒,眼瞅着就要不行的小国,忽然之间又是可可豆又是椰子油的,不说一夜暴富吧,日子也是嗖地一下就好过了起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搭上了长云领! 苏拉大公看看自己的国土,这些年被布迪侵吞,大部分土地都变成了稻田,而粮食又卖不出价,反而因为种田需要神官祈福,被教会拿得死死的。这日子过得,连阿古斯公国都不如了啊! 一个国家开疆拓土的那位君主总是有点本事的,但后头就很难说了。光明大陆这个贵族制度基本就是在养猪,苏拉大公本人,连同他现有的儿女,都不是什么英明君王的材料,否则也不会被布迪吞并了。 苏拉大公本人也没什么大志向,所以他左看右看,觉得阿古斯公国这个样子就不错——有个靠山,不需要自己费多少力气,就能让整个公国都好起来。 虽然他搭不上长云领,但可以搭上千岛之国这位年轻的新王嘛,这不也就间接地等于搭上了长云领吗?至于说如此依靠千岛之国,会不会就跟从前依靠教会一样无法自主,苏拉大公的眼界还真没有开阔到那种程度——或者说,他不愿意多想。 所以何塞的来信还在询问:苏拉公国该怎么办,陆希要不要过去看看,给他们国家也找出点好东西来?说真的苏拉大公摆出这种态度,他反而有点不知如何处理了,毕竟苏拉大公指望的是富足起来,而在这一点上,还是陆希更擅长。 金羽瞥了一眼信件,问道:“那你去吗?说起来,这件事也确实只有你能做。”唉,毕竟曾经是一个佣兵团的,还是伸手帮一帮吧,这个傻子找这么多理由也是不容易,还不如在加冕的时候直接请人过去观礼呢。 不过想想前些日子陆希忙得狗一样,王都这一带光是赈济灾民的粮食就是一个可怕的数字,要不是在皇家猎场大种红薯和马铃薯,再加上原本就生长的木薯,光靠王宫的粮仓根本不够。 还有无尽深渊那里,虽然魔族们自己大量催生出了几茬蘑菇,但那东西究竟不能代替主粮,仍旧还是得从长云领调拨。 这个数字放到从前,金羽是想都不敢想的。小麦和豆子即使有神官的祈福也就只能收获那么多,平民大都是靠野菜野果之类充饥的。而长云领除了高产的薯类,还有橡子粉、饲养的黄粉虫;海风郡那里甚至还继续雇佣魔族出海捕捞,白浪湾甚至连海产都要开始饲养了。 是这些源源不断的产出,才能支持陆希的赈济——从长云领到王都这一路,或多或少都有赈济,就算朱丽亚公主不答应放弃继承权,其实陆希也已经快要拿下半壁江山了。听说,一向富庶的绿云领,都有平民往长云领逃跑了,更不用说附近的一些小领地,简直是拖家带口地跑,有些地方人都快跑光了,领主都要变成光杆儿领主了。 那段时间不只陆希,他们这些亲信也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就算何塞真请陆希去观礼,估计也是没有时间的。 既然这样,去苏拉公国考察就是最好的借口和机会了。 老实说,金羽都有点替自己的原团长着急。这千岛之国离得也太远了点…… 作为公爵家的前小姐,金羽当然是理解何塞的,一名前雇佣兵、流浪骑士的求婚,比起一国之王的求婚来,分量自然是大有差异的。但问题是,她听说安娜夫人已经在给陆希设计结婚礼服了! 何塞还远在千岛之国,这结婚礼服是准备什么时候用的呢?反正金羽觉得有点危险。 她没想过陆希会跟海因里希结婚。尽管海因里希的心思,就跟何塞一样都被她看得清清楚楚的——但他可是魔族!有心思归有心思,跟魔族公然举行婚礼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尤其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魔族跟人类,是很难诞育后代的。 别听什么女人被魔鬼诱惑,生下了魔鬼的孩子那种鬼话,那都是教会的宣传而已,事实上金羽作为曾经的贵族小姐,当然比只能听讲道的平民知道得多一点——魔族跟人类很难有孩子,按教会的说法是因为魔族已经堕落,是“非我族类”,所以光明神不允许他们轻易玷污人类的血脉,也就不会在人类体内留下自己的后代。 虽然教会拿出光明神来说话,照金羽看纯粹是扯淡——什么不允许玷污人类的血脉啊,那么堕落成魔鬼的那些人,难道不是人生的吗?但教会确实有统计,魔族跟人类之间,极少有血脉结晶,那些堕落的人,往往都是两个普通人之间的血脉结合,与魔鬼反而无关。 以前金羽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过认识了陆希之后,她学到了生殖隔离这个词儿——按陆希的说法,魔族的进化方向跟普通人类偏离得稍微有点大,大家虽然同出一源,但已经有了微妙的区别,致使精卵不配套了。 金羽想不明白这个“不配套”是怎么个不配法,而陆希也表示现在没有办法分析和证明,因为她还研究不了一种什么东西——金羽听不懂那个DNA什么的,但她现在已经学会了样本分析,看看审判所就知道,那么多对圣女跟守夜人,就没见一个有后代的,可见生殖隔离确有其事! 因此人类不能直接生下魔族,只有魔族之间才会生下魔族。当然魔族生的也可能就是普通人,陆希管这个叫返祖。而那些所谓“堕落”成魔族的普通人,则是一种“进化”或者“觉醒”。 所以那位尤兰圣女跟那个道貌岸然的索肯生下的孩子也可能变成魔族,因为后天觉醒的方向是不可控的。 也就是说,陆希如果跟海因里希结婚,除非她忽然觉醒成魔族,否则他们是不可能有后代的。但是女王如果没有后代,王国将由谁来继承?这根本就不可能! 正因如此,金羽一直觉得何塞还是很有把握的——骑士与神官的进化方向跟普通人类还是一致的,所以没有魔族的担忧,相反,普通人与骑士结婚,后代觉醒的可能性还更大一些,这就是何塞最大的优势啊。 不过现在,金羽感觉不那么有把握了。陆希像她预想的那样得到了王位,但有些事情就仿佛有点儿脱离她的预想了。 陆希不知道金羽想得这么多,但她考虑一下,还是拒绝了前往苏拉公国。有一个巨大的水稻种植基地没什么不好,苏拉公国想要富足,靠水稻也一样能行,只是苏拉大公想不出办法罢了。 至于苏拉大公的心思,陆希也觉得很容易解决:只想要富贵不想自己吃力管事是吗?君主立宪制了解一下呢亲…… 当然这件事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做成的,单说怎么解释清楚这种制度,以及组建一个能办事的政府,就很需要一段时间了。 陆希没指望马上就能办成这些事,也就没打算现在跑去南联邦。其实金羽能看明白的事情,她又怎么会全无感觉呢?但她既然已经决定选择海因里希,至少在结婚之前,还是别往何塞那边跑了。毕竟海因里希在无尽深渊也挺辛苦的,要是一通忙活回来发现她居然跑去了南联邦——咳,有家室的人还是要多考虑一点的不是吗? 等到她真正加冕并举行婚礼,把成家立业的事情一把搞定之后,再慢慢跟何塞这位千岛之王合作吧。 第421章 女王登基(一)、花月将是新王的加冕典礼 这个冬季, 很多领地都很难过,以至于有些贵族第一次开始犹豫,今年到底还要不要去王都参加社交季? 对小贵族来说, 社交季其实也是一种经济上的负担, 他们领地的收入大部分都用在社交季上了:做衣服,买首饰, 送觐见礼, 请下午茶……王都的东西又贵,那钱简直是流水一样的往外花啊! 但是如果不去的话,很多人又不甘心。原本领地就小,再不去社交季,那简直就是闭目塞听,啥也不知道了。不知道今年流行什么样的衣饰, 不知道又出了什么好东西, 每天就对着领地上肮脏瘦弱的奴隶和平民, 或者出去骑马打猎,面对那些脏兮兮的野兽, 这日子有什么过头呢? 所以有钱还是去帝都花吧, 反正在自己的小领地上, 花都没处花呢。 但是今年这情况不同,实在是税也没收上多少来,最惨的一些小领地, 因为离王都或长云领比较近,竟然出现了平民大量逃荒的情况。 在光明大陆上, 平民其实是“自由”的, 理论上来说他们愿意去哪个领地过日子都行。但是实际上就没这么便宜, 单说现在的路况, 零散的平民要搞迁移就非常困难,搞不好就死在强盗刀下,或者野兽嘴里了。 而且平民的“自由”与“权利”也就是那么回事,随便一个交不上税就会变成奴隶,遇到一些不讲理的贵族,说你冲撞了他,把你抓起来当奴隶,你也没处申冤去。 再说,去了陌生的领地,能找到活儿干吗?没活儿干,一家人岂不是换了个地方饿死? 因为有这种种困难,所以平民一般也很难流动。但也有例外,比如说陆希的原身,不就是因为蝗灾,不得不跟同乡一起流浪到了黑莓镇么。当然结果也很惨,流浪过来的人基本也没活下多少,连原主也死了,可见逃荒也未必逃得出性命,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然而这次不一样,他们可是逃去长云领!商人们都说了,长云领那个地方,只要肯出力就有活儿干,就能吃饱穿暖。而且,商人们可以带他们上路,只要他们自备干粮就行了。甚至有些离得近的领地,都不需要商人带领,自己就能上路——长云领把周围的强盗和野兽都剿灭得差不多了,路也修得很平呢。 这种情况下,能挡得住诱惑不去长云领的就只剩下了一种人:虔诚的信徒。唯有信仰,才能拦得住平民流向长云领的脚步了。 可是在饥饿和税收面前,信仰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有些小贵族的领地,到了要准备春耕的时候才发现,竟然连种田的人都不够了! 领主们再没用,也不至于到了这个时候还无动于衷。一个贵族的领地不只看面积的大小,也看领民的多少,要是光杆儿领主,领地再大又有什么用! 这么一搞,真有不少小贵族需要头疼自己的开销问题了。 但是这个时候,王都的消息过来了:已故国王与王子的葬礼定在芽月,之后的花月就是新王的加冕典礼。这么大的事儿,你说你去不去吧! 说实在的,先王的葬礼也就罢了,新王的加冕你敢错过?再怎么说是世袭的贵族,得罪了新王又有什么好处吗?大贵族可以被边缘化,小贵族搞不好直接模仿拜耳子爵了! 当然,朱丽亚公主素来都说是脾性温和的,但那也不能轻慢哪。再说了,公主还没结婚,之前怀特家闹那一出为什么啊?不就是为了娶到公主吗?现在怀特死了,老国王也死了,公主的婚事就由公主自己做主——啊不,是女王陛下自己做主了,这还不赶紧冲鸭! 就连德罗让公爵也打起点精神来了。女儿没福气当王子妃,儿子年龄也不合适,但他还有侄子啊! 啥?你说他侄子没有爵位配不上公主?之前公主喜欢的那个拉文蒂子爵不也就是个小贵族吗?再说了,如果真的成了王夫,马上就能得到亲王的爵位,后代也至少会有公爵爵位,不比大部分贵族都强了吗? 于是德罗让公爵兴致勃勃,在德罗让一族里挑起了美少年,甚至大出血地给他们置办行头,惹得公爵夫人直翻白眼,也不肯相让地又给自己和女儿做了好些衣服——虽然没能嫁给王子,但女儿也得找丈夫了啊,看看别的贵族吧。 就这么着,王都居然比往年热闹得更早了一些。 而这些贵族们一进入王都周边的地区,也都有些惊讶了。 他们自己的领地现在是个啥样,大部分人心里还是有点数的。去年那么旱,今年冬天雨雪也不多,到现在不少地方连点绿意都没有,田里的土都硬梆梆的呢。 但是在王都这边,已经有人在田里劳作起来,而且还有人从田头的什么地方弄出水来——难不成那里是打了井吗?还有,还有人在那里挖沟是做什么?田里怎么还有马,这些穷鬼什么时候能用马来耕地了? 以及,这还没进王都呢,怎么道路忽然平坦了起来,还都铺上了灰色的石板!王都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的石匠,能够凿出这么多石板,奢侈到甚至把王都之外的路都铺上了? 不是,从他们去年离开王都到现在,不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吗?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子爵大人!”在一辆马车边上,有人跑过来,向着马车里的人小声说道,“我看见逃跑的人了!我认识那家子,绝对没错!他们从您那儿逃跑,竟然是跑到王都来了!我打听了一下,他们现在就在什么水利队里,说是在修水渠呢。” 马车撩起帘子,露出一张阴沉的脸。杜利尔子爵的领地靠近黄金领,土地质量还不错,又能沾一沾双塔大教堂神官们祈福的光,一直以来日子都过得不错。可是今年开了春,他发现他的领民们少了一半! 当然,有一些是饿死冻死了,这也是每年都有的事儿。但今年死人跟往常差不多,缺少的那些,都是跑了! 简直岂有此理!他领地里的平民,竟然跑了!以前没觉得这些平民有什么了不起,只觉得他们像老鼠一样既肮脏又能吃,整天一副喂不饱的样子。但是现在骤然失去一半人口,杜利尔子爵才发现这不行,他的领地要停转了! 他开始以为领民跑去黄金领了,但是向双塔大教堂递了信件之后,得到的回复却是并没有,甚至他打听过,黄金领的人口也有减少,同样也有人逃跑! 好家伙,黄金领都不呆了吗?那还想跑到哪儿去啊? 现在他得到答案了:他们跑王都来了。 “我要向公主殿下抗议!”杜利尔火冒三丈,“这些贱民!你,立刻去告诉他们,叫他们马上回领地去,春耕马上就要开始了,不许耽搁种田!否则就永远别想再回去了!他们的房子,都不要了吗?” 打听消息的随从稍微结巴了一下:“大,大人——他们,他们在这里有房子住……” “什么房子?”杜利尔根本不相信,“一群逃荒的流民,有什么房子可住!”夯土房也不是那么容易建起来的,而稻草房——旱成这样,原材料都没有,再好建也建不起来啊。 “说,说是石头房子——”随从很尴尬地说,很怕杜利尔生气。但他确实是打听过了,真是石头的房子,虽然是挺多人挤在一起住,叫什么廉租宿舍,但确确实实是很结实的,能挡风遮雨的房子,甚至还有木板铺成的床,和稻草絮起来的褥子。好几个人挤一挤,居然也不是很冷。 而且这房子听说是长云领女公爵建的,建了挺大一片,专门收容流民的。现在来到王都的流民着实不少,但他们都有了房子住,还有活儿干——就说这个水利队吧,每天挖沟是很辛苦,但包两顿饭,还有铜币拿呢! 就他发现的,他们领地逃来的那一家子,听说男人挖沟,女人缝纫什么衣物,小孩都能出去拾垃圾,现在人人都有一身完整的衣服,还吃胖了呢! 流民,竟然还能吃胖了!好家伙,若不是亲眼看见那家的男人两腮确实鼓了起来,随从肯定当成笑话听。但是现在,他一边向自己的领主回报,一边这脸上都替领主大人火辣辣的——就这样,这些人可能为了原来那座干土的矮房子,再返回他们领地去吗? 也许他不该来向大人回报这个消息的……随从有点儿后悔。就让大人觉得那些逃跑的人都饿死冻死在半路上了,不挺好的吗?唉,怪他自己就想来献这个殷勤,却没想到大人听了这消息会怎么样。 最后他果然挨了杜利尔子爵一通臭骂,并且勒令他马上去打听清楚,这些流民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能得到这样的好处,他们不该饿得皮包骨头,乖乖爬回领地去吗?怎么可以过得这么好! 这样的事情不只发生在杜利尔子爵一行人身上,有过半的贵族在进入王都的时候,都发下了类似的命令,甚至有人一到王都,就申请觐见朱丽亚公主,要投诉长云领女公爵用不正当手段拐走他们的领民。 但是这些人的申请都被拒绝了,直到葬礼上,他们才见到了朱丽亚公主。 公主穿着黑色的丧服,但在黑纱掩映下露出一半的面容,却不似他们记忆中那么苍白,反而看起来——气色挺好? 第335节 死了父亲和弟弟,气色却这么好……这个,这个看起来就…… 贵族们会意地交换了一下眼神——确实,要不是先王和王子都去了,公主也继承不了王位,从这一点看,气色好也是正常的。 其实朱丽亚公主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气色好的,她只是在妮娜的规律治疗下保持得不错罢了。要说伤心那还是伤心的,但确实伤心得有限,毕竟先王也不是一个慈爱的父亲,王子也不是什么孝悌的兄弟。 而且,朱丽亚公主越来越发现,先王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国王。从前她只看到了花团锦簇的王宫与内城,现在她看见了外城。看得越多,就越觉得父亲不称职。作为女儿当然要坚持他有与身份相符的葬礼,但如果她只是辉光之国的一个国民,那么…… 所以当陆希跟她谈起葬礼规模的时候,她没有提什么意见。 这个葬礼比历代辉光之国的国王葬礼都要简单。 开国的那位国王不必说,就说圣痕公主所生的那位国王吧,因为身故时已经是黄金骑士,所以他的棺木极尽华丽之能事,棺木的盖子上甚至用黄金和珠宝堆起了一具人像,栩栩如生,可以看到他年轻时的样子。 而棺木内部刻有保存身体的神术阵,在外部更换魔晶就可以一直作用下去,所以如果现在打开墓穴,棺木里的身体应该还保存得很好呢。 其他的国王在功绩和骑士等级上比不上这一位,但下葬时的讲究却也都不少。许多人还喜欢带随葬品,所以有人曾开玩笑说王室的墓地就等于另一个宝库,说不定有些东西比宝库里的还要昂贵呢。 但是这次的葬礼,国王和王子的棺木都是包金的,就是内部是木头,只在外头包了一层金箔,看起来好看罢了。保存身体的神术阵什么的更是没有,甚至随葬品也就是国王日常最喜欢的那几件,连棺木都没有装满,更没有额外的珍宝了。 陆希很明确地告诉她:这些东西随葬到地下只是浪费,尤其是魔晶,有很多作用,是不能允许用来保存尸体的——保存得再好,难道还能复活吗? 朱丽亚公主感觉无法反驳。再说棺木下葬之后也不会有人再去打开看看,里面的尸身究竟是不是栩栩如生,也确实不那么重要。 不过她当时还是忍不住问了陆希一句:“如果你去世之后怎么埋葬?” 结果陆希轻描淡写地回了她一句:“要是嫌占地方,烧了就行。” 这话震得朱丽亚公主不知该说什么。火刑可是处死女巫的方式!因为火焰代表光明,能够净化堕落的灵魂——说是净化,其实就是烧个魂飞魄散,免得这个灵魂将来坠入无尽深渊,做了魔鬼的口粮。 所以女公爵这是,连死后的灵魂都不想保留了吗?但想想她一直说教会满口谎言,连光明之山都是假的,那么灵魂究竟存不存在,似乎也不一定了? 总之朱丽亚公主没有对葬礼的规格提出反对,现在看来,这些前来送葬的贵族们也并没有人真正地悲伤——朱丽亚公主再一次深刻地感觉到,她的父亲真的不是一位合格的、能够令人爱戴的君王,当他逝去的时候,竟然没有什么人真切地感觉到不舍。 事实上,这些贵族们可能都没注意到拉着棺木的马儿走得那么轻快,从而发现棺木和随葬品的秘密。他们对于朱丽亚公主本人的注意力,可比给棺木的更多。 也是,与其哭悼一位逝去的王,不如抓紧时间奉承一位新的王——朱丽亚公主扫视那些目光乱飞,拿着绣花手帕假装擦泪的人们,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带点恶意的念头:等他们知道要加冕的是长云领女公爵的时候,又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呢? 要知道王宫里现在有好多抗议女公爵的信件,不过都还没有处理,等女公爵加冕之后,这些信件自然就归她处理了。到时候,那些贵族又该做何表情呢? 第422章 女王登基(二)、公主怎么能放弃继承权! 朱丽亚公主很快就如愿看到了贵族们破防的表情。 陆希把仪式安排得很紧, 葬礼才过去十天,加冕大典就举行了。 虽然时间看起来有点仓促,但其实场面不小, 辉光之国有数的贵族们都到了, 外来的客人则是南联邦的人,共计有一位千岛之国的新王, 还有阿古斯和苏拉公国的两位大公——对于南联邦来说, 这已经是很明显的态度了,要知道当初先王加冕的时候,南联邦也只不过派了几位大贵族过来观礼而已。 但是,圣城没有派人过来!对于辉光之国这么大的国家来说,圣城无人前来,这个场面可就不够等级了。 问题是, 新女王那边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人家根本就没问过圣城会不会来人。 皇家大教堂今日所有的门都敞开, 迎接新女王入内。 按照仪程,唱诗班应该手捧鲜花在门前迎接, 并且唱起赞颂光明神和王室的歌曲。在此过程中, 神官们还会用神术放出璀璨光芒充当烟花礼炮什么的。 但是陆希把这些直接省了。要什么唱诗班, 唱什么赞颂光明神的歌曲,她来大教堂加冕可不是为了证实君权神授,而是为了不过份撕裂现在的局面, 另外也要表示出一定的改变。 比如说这次,在门前迎接的除了皇家大教堂现有的神官, 还有一排穿着白色长袍的圣女。 以妮娜和尤兰为首, 她们穿的都是米白色的丝绸长袍, 胸前用红色丝线绣了一个小小的十字——形状跟教会那种上下长左右短的十字不太一样, 是上下左右一样长的。 加冕典礼一向在内城举行,允许内城居民前来教堂门口观看,之后新王将乘坐马车去外城也绕一圈,好让外城的“贱民”们也能跪拜行礼。 不过平民只能在教堂外面站着,而加冕礼在礼拜堂内举行,所以他们能看见的也就是新王走进去再走出来,头顶上多了一顶王冠而已。至于加冕的时候如何神圣,神官如何祈请光明神保佑这位新的君王,神又如何降下光明表示承认了这位新王的合法性云云,就都是后来听教堂宣传的了。 所以在平民心中,加冕典礼就是在一间全是黄金的屋子里,神官大人捧着镶嵌珍贵珠宝的王冠走来,给跪在礼拜台前的新王戴上。之后彩色神术玻璃镶嵌的花窗上,会有七色阳光降下,如彩虹一般披在新王身上,代表神承认并护佑他的地位。 但是这次完全不一样了,加冕礼不在礼拜堂,而是在教堂的前庭院子里,所有的平民只隔着一圈雕花的矮墙,他们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加冕的宝座放在最高层的台阶上,而大教堂的神官们如雁翅般排列在台阶之下,脸色都不太好看——谁见过跑院子里加冕的?而且这样一来,礼拜台在哪里呢?宝座可以搬出来,礼拜台可是跟教堂一体的,没法搬呀。 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神官也没有接到过让他来加冕的命令,所以心里已经有所猜测。但他还抱有一丝希望,就是加冕会在礼拜堂里,然后具体过程怎么样,可以由他们“有所修饰”地再传播出去。 但是现在,面对着外头一双双的眼睛,神官们只觉得绝望——大家都看见了,还怎么修饰呢?这样的加冕典礼,要是传到圣城去,岂不要来问他们的失职之罪吗? 而贵族们,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作为这个国家世俗的高层,他们比神官们好一些,将先到王宫门口,迎接即将加冕的新王,并一起去往教堂。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比神官们更早知道,要加冕的是哪位。 所以当贵族们看见,从王宫正殿大门走出来的人时,一个个表情全都或凝固或破裂,甚至有人还失声喊了出来:“这怎么可能!” 因为走在第一个的,并不是朱丽亚公主!尽管年龄看起来差不多,但在鲜艳的丝绸礼服的衬托下,黑色的长发与黑色的眼睛尤其明显,是所有人都不可能看错的——这TM不是长云领那个疑似有女巫身份的私生女公爵吗? 她怎么可能继承王位! 等等!好像她确实也姓冯特,在朱丽亚公主与冯特公爵之后,她也确实是有继承权的!即使生母身份低贱,但她身上确实也流着辉光之国王室的血。 但是,但是,公主还在,怎么轮得到她来继承啊! 所有的贵族都用目光在寻找朱丽亚公主,但是在簇拥着女公爵的一群人都出来之后,他们才看见了朱丽亚公主。 公主也换上了礼服,但颜色是素淡的莲青色,而且戴着的黑色首饰也表示她还在为父亲服丧之中。这身衣服一看,就知道不是要加冕的样子啊。 德罗让公爵简直是眼前一黑。他的女儿白忙活了一场,难道现在侄子们也要白忙了吗? 他是公爵,站的位置本来就比较靠前,这个时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上前一步就问道:“公主殿下,您,您这是——” 朱丽亚公主对他笑了笑:“我放弃了继承王位的权利。德罗让公爵,露西·冯特女公爵,将加冕成为你们的新女王。现在,护送新女王去皇家大教堂举行典礼吧。” 德罗让公爵一口气差点儿把自己噎死:“公主,殿下!您,您怎么能……”怎么能放弃王位的?怎么有人竟然会放弃王位啊!这让他怎么办啊?他跟冯特公爵不和睦很久了,之前为了王子妃的位置,他还在背后散布过长云领的谣言呢。 其实也不只德罗让公爵一个人要崩溃,背后议论过陆希是女巫的贵族也不少,现在也都像嘴里含了个热山芋,吐又吐不出,咽又咽不下,脸上的表情还硬要从惊讶换成讨好,那叫一个精彩。 但是让他们吃惊的还不止这一样呢。等这些贵族们终于调整好了自己的表情,也已经来到了皇家大教堂门口,然后他们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最前排的圣女们。 圣女们在王都忙了一个冬季。当教会的人都缩在教堂里的时候,她们在主持赈济,在发放驱虫药,在给平民治疗手脚的冻伤、身上的疥疮和诸如此类的小伤小病,都是平民们舍不得为此去花钱买圣水的那种,只需要付一两个铜币就能治好,还告诉你以后该如何尽量避免得这些病。 而在开春之后,随着人们开始到户外活动,不少人都感冒了,她们又开始发放治疗打喷嚏和咳嗽的药水。 到现在,内外城的平民已经很少有不知道这些白袍圣女们的了。 但是贵族们并不清楚,有人忍不住嘀咕起来:“怎么让女人站在最前面?”而且要是他没看错的话,那个不就是之前从双塔来的妮娜吗?双塔不是说,她是个女巫吗? 好,就算她不是女巫,那也没有圣女站在主教们前面的啊。 有些比较敏锐一点的贵族,已经在心里嘀咕起来了:女王登基,教堂门口让圣女站在最前面,而且看女王身边,离得最近的居然是白浪湾的翠茜·奎因,听说现在白浪湾也是她当家——新女王,这不会是要提拔女人吧? 当然,女性的继承权是写在法典里的,不管是新女王,还是翠茜。但那就是没办法的办法,女人能做什么呢?她们的作用就是生孩子嘛。就算也有聪明的女人,可是放着这么多男人还用不完呢,哪儿轮得到女人呢? 但是这个时候谁也不敢说话,只能跟着引路的信徒进入教堂,然后在院子里摆设好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所有人就座,陆希才走下了马车。 说真的,她也挺紧张的。毕竟这辈子——啊不,两辈子加起来头一次如此万众瞩目。当然,她紧张的不是被人看,而是这顶王冠一戴到头上,整个辉光之国就确实的成为她的责任了。这个责任不只包括那数十万的平民和奴隶,也包括眼前这些贵族们。 “我还是有点紧张的……”她在脑海里对光球说道。 光球现在就是一个摆烂状态。其实也不是它摆烂,而是陆希并不怎么听它的,除非有些涉及到教会或夏国的事儿才会把光球拉出来询问,完全把光球当成了搜索引擎在用。 只可惜光球并不是教会吹嘘的那种全知全能的神,比如说反魂香它就不知道去哪儿找,只知道返魂树是生长在夏国的特殊魔植,但随着夏国消失也消失了。倒是对圣城现在的情况它还比较了解,知道圣城现在还在为蝗灾的“后遗症”头痛,所以无论对南联邦还是辉光之国,一时都有些顾不上了。 虽然有些消息查不到,但聊胜于无,陆希也就时不时地用一下。大约是她的信仰值一直在上升,光球也还挺配合的,现在这个关系相处得竟然还不错。 此刻听到陆希喊它,光球就胖墩墩地滚动了出来:“紧张什么?你的继承权是完全合法的啊,这些人再怎么不满,也不敢做什么的。” “那可不一定。”陆希心想怀特就珠玉在前呢,也别觉得所有的贵族都是猪,野心家也是有的。 当然,有怀特这“珠玉”,后面估计也没有什么人敢起这种心思了。毕竟怀特不但本人和儿子都歇了菜,一群心腹也跟着他上了断头台。他的妻子和其余的儿女在红云领也被约翰拿下,并且以“伪装强盗残杀贵族、抢劫教堂和滥杀平民”的罪名,统统吊上了绞架。 对此,陆希其实稍微有点……但约翰这种做法其实是后患最少的,而且这些罪名也都是确凿无误,有些人虽然没有亲自杀人,可是间接被他们逼死的人命也不少。 所以陆希想了想,默认了。 血淋淋的近百条人命,还是很能吓住人的,尤其是其他贵族还没有怀特的实力呢,陆希相信他们再怎么敢怒,也绝对不敢言。 但是她紧张的并不是这个啊……唉,果然跟光球也谈不到一块儿去。 要说话,还得找海因里希啊。 陆希的目光不由得向教堂门口扫视过去。 今天海因里希没有在她身边——未来的亲王,再一副男仆样儿可不大合适,海因里希是以骑士的身份跟约翰和丹尼尔站在一起,只不过后两者穿着传统的骑士礼服,而他是穿着军服的,在人群里格外扎眼一些。 何塞当然也看见了海因里希。看见海因里希身上的军服,他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就咯噔一下——陆希要加封海因里希是顺理成章的,毕竟在外人不知道的地方,海因里希同样在给她开疆拓土。但,为什么同是骑士,海因里希的服饰跟约翰和丹尼尔有明显的区别?是他特意要标新立异,还是他们的加封,其实并不相同? 然而此时此刻,不是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何塞也不可能去问海因里希。他只能先压下自己心底那点不安,把目光转移到了教堂门外——金灿灿的马车车门打开,穿着紫色礼服的陆希,搭着女仆的手,走下了马车…… 第423章 女王登基(三)、我能为这国家带来什么 各国王室加冕的礼服都喜欢用紫色, 因为这个颜色贵! 紫色的颜料有好几种,但能染出这种纯正的紫色的,只有深海之中一种骨螺。 这跟陆希原来的世界上的历史也差不多, 只是在光明大陆上, 这种骨螺也已经魔化,并潜入了更深的海域, 只有大型的海船才能驶到那样的海域, 并由觉醒者下水捕捞。 由此,正紫色的布料在光明大陆上更是昂贵无比,甚至超过了被称为“天堂之色”的淡金与亮银。也亏得圣城还有点良心,在染这种布料的时候使用了固色的神术,不至于洗一次就褪色得没法看,所以一般贵族们还能用这个颜色镶个边啊做个配饰啥的。 但是加冕的礼服, 那一用可就是整匹的料子!那个价钱哦, 说出来肉疼死你! 然而也正因如此, 王室就喜欢这种颜色,贵就是好, 贵就是抬身份嘛。 不过陆希身上这件礼服, 用的可不是骨螺染料, 而是苯胺紫。 是的,即使是加冕典礼,也不能忘记打广告。 苯胺紫的成本可比骨螺紫要便宜太多了, 而染出来的颜色明丽丝毫不下于后者,只不过它不宜用来染棉布, 只能染在丝绸和毛料上。 但这没关系啊!染丝绸正好啊!长云领的丝绸名声已经打响了, 如今去青石城进货的商人好多都盯着丝绸, 预备把它带出辉光之国, 推向整个光明大陆呢。 去年大旱,但长云领的养殖业仍旧欣欣向荣。陆希让人把柞蚕移进了室内饲养,加强温度与湿度的控制,结果柞蚕们丝毫没有受到干旱的影响,甚至长得比在外头的时候还好,结的茧子又大又光润,种群更是一再扩大。 哦,来控制温度和湿度的,是从霉菌沼泽选来打工的几个女性魔族。她们的魔力很低微,既不能捕猎魔兽也不能煅烧石灰,但用来给室内控温控湿却足够了。之前她们在蘑菇屋里干活,但现在人多了,就分出一些到长云领来工作。 能来地面上的,都是经过苏塞恩一再审查,保证性情温和,绝不会无缘无故攻击人类的。这几个女性魔族的外形也没有太多异常,有一个甚至连角都没长出来,只有一对尖尖的猫一样的耳朵,戴顶帽子就能掩藏过去。 她们也很老实,除了蚕室哪儿也不去,有时候连养蚕的女工们都有点看不过眼,问她们会不会太闷,要不要出门散散步了。 但是对这几个女性魔族来说,宅哪里算闷呢?之前在无尽深渊,到处都是危险,能有个安全的地方窝着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但连这一点都得不到满足,因为低等魔族受人驱使,怎么可能让他们闲着? 第336节 比起危险的在外奔波劳作,窝在安全的蚕室里简直就是做梦一样的生活了。这里都不需要她们面对魔兽,工作也不过就是时不时地释放魔力,然后帮着清洗烘干树叶,或者把装满蚕的大竹匾抱来抱去,铲掉那些蚕沙。 这种活儿,她们一只手就能完成,再轻松不过了。哪怕是需要日夜照看,也无非就是把睡眠时间碎片化,还可以轮流休息呢。 然而就这么轻松的活儿,吃得却比在无尽深渊的时候好多了,甚至她们还能省下一些口粮给无尽深渊的亲友。 这么好的活儿,谁放弃谁就是傻子。而且听说这些柞蚕每年都要饲养,也就是说,这份工作一直都在,只要你听话,就能一直来做。 而且这些魔族也听到了消息,两位领主已经决定将领地纳入那位人类女公爵的麾下,为的就是将来他们也有机会回到地面上。虽然由于光明结界的存在,魔族难免受到影响,高等级的魔族无法在地面上长期停留,但同样可以分享地面上女公爵领地内的资源。 如果说之前还有魔族对于两位领主向一个人类低头有所不满的话,现在已经没多少人反对这事儿了。许多魔族都已经去为女公爵工作过:之前在海风郡迎战魔兽潮;后来有人去修圈养猪;还有人轮换着出海捕捞;现在她们又来养蚕……啊对了,当初被女公爵接走的那些完全没有魔力的孩子们,现在都跟普通人类的小孩混在一起,养得白白胖胖的呢——她们亲眼所见! 总之,女魔族们是一点儿意见都没有的,她们还迫切地希望着那一天快点儿到来,要知道,她们也可能生下完全没有魔力的孩子啊,以前这样的孩子根本活不了几年,但以后就不一样了呢。 所以她们工作得兢兢业业,今年长云领的丝绸产业也是节节高,再加上染出的颜色越发鲜艳多彩,陆希几乎都能看见今天的加冕仪式之后,金币将如何滚滚而来了。 嗯,所以说安娜选的这个颜色还是很正确的,带货女王实至名归。 陆希一边想着,一边踩上了长长的红毯。加冕仪式之中,戴上王冠这一项对她来说反而是最不重要的,可以走走神儿。 不出所料,这件紫色的丝绸礼服吸引了几乎所有贵族的注意力,当然也包括远道而来的阿古斯与苏拉公国的人。甚至就连教会的神官们,这会儿一时也忘记了什么加冕没有神官主持的事儿,眼睛都盯在那鲜艳明亮的紫色长裙上了。 海因里希也在看。不过他关心的当然不是衣服有多贵重——苯胺紫这颜色是金羽从实验室里搞出来的,他能不知道底细吗?都是从煤焦油里提炼出来的,只要掌握了方法,简直是要多少有多少! 但是这个颜色真的很配陆希啊。 作为混血,陆希的皮肤颜色不像其他贵族那样白得耀眼,但夏国人遗传的细腻使得她如同象牙雕像一般,有一种宝光内蕴的感觉。配上这秾丽的紫色,就仿佛——海因里希都有些不知如何形容,只觉得层层叠叠的丝绸里似乎都要透出光来一样。 这是他的女王…… 站在宝座边上等着给陆希加冕的是冯特公爵。而捧着王冠的则是朱丽亚公主。这表示两位排序在前的继承人都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于是陆希的继承合理合法,至少在程序上无可挑剔。 辉光之国原本的王冠那叫一个沉重。毕竟开国君王是个高级骑士,百多斤的盔甲上身都不算什么,所以王冠也根本不考虑重量,只管往上金银珠宝地镶嵌——陆希刚来到帝都的时候曾经掂了掂——好家伙得有十斤了!戴她头上能压断脖子! 想想看,这可不只是加冕礼要戴,之后给她的骑士分封,举行婚礼,甚至以后庆典的时候露面,都得戴啊!这要不压出颈椎病来,她的姓都能倒着写。也不知道辉光之国后头这些国王,就是没觉醒的那些,是怎么把这王冠戴下来的。 于是陆希赶紧把这事儿委托给了安娜夫人,让她带着一众珠宝匠人去研究怎么搞出轻巧的式样来了。 所以现在放在托盘里的王冠只有两斤重,否则朱丽亚公主恐怕也托不住。 这顶王冠主体是金银合金,而且以银为主,所以呈现出一种明亮的银白色。正面镶嵌着开国君王那顶王冠上最有名的一颗宝石——光明神之眼。 这颗宝石据传是那位开国君王的幸运石,正是从他得到这颗宝石开始,他才觉醒成为一名骑士的。陆希当初真有点怕这东西有放射性,幸好经过汉克的检查,确定就是一颗普通的宝石,只不过蓝得非常可爱,而且外部纯净,中心一圈却是更深的颜色,打磨成菱形之后看起来就像一只眼睛一般。 这颗宝石可以算是辉光之国的国宝,所以一定要镶嵌于王冠之上的。虽然陆希不喜欢“光明神之眼”这个名字,但也不能弃之不用。 为了削减“眼睛”的感觉,陆希在菱形宝石的两个尖角处用银白色合金的祥云图案加以遮盖,把宝石变成了近圆形,并且将原本的半圆形抛光面改成切面,看起来就仿佛一颗蓝色的星星,从各个切面反射出点点星芒。 而旧王冠上的其它沉重宝石,陆希都没有选择,反而是选择了一些颜色通透但体积较小的宝石,统统改成切面式的,点缀在“祥云”之间,成为了围绕主宝石的群星。 当初她在青石城用的那一对儿钟表匠的儿女,现在已经成了正式的宝石工匠,计算起切面角度来十分拿手。而且这兄妹俩在去年冬季双双觉醒了土系能力,虽然等级很低,但对他们分析和打磨宝石却是大有用处。 现在新王冠并没有镶嵌多么大块的宝石,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效果却半点都不差,都是这兄妹俩的功劳。 更妙的是,现在的王冠它轻多啦,顶着它完成仪式一,点,也,不,难! 陆希这么愉快地想着,走到了宝座前面,然后半跪于地,由冯特公爵为她戴上了新王冠。 在旧的仪程里,这个过程巨长,因为神官要先长篇大论一番,让新王在礼拜台下面至少跪上二十分钟,并且跟着神官一起做个祈福,最后才能接受王冠。依陆希看这都是些毫无必要的程序,新王也得不到什么主的庇佑,只不过是教会彰显自己地位的手段罢了。 所以冯特公爵直接省掉了前面的程序,只与朱丽亚公主依次当众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然后捧起王冠对陆希简单地说了一句:“愿辉光之国的先祖保佑你。”然后就把王冠给她戴上了。 底下的贵族们一起瞪眼,连苏拉大公和阿古斯大公都在发怔:这就完了?先祖保佑是没错,那光明神呢?不需要神的护佑和赐福了吗? 然而新女王显然是不需要的,因为她直接就站了起来,然后转身面向了观礼席,也同样面向着教堂外面围观的平民们,直接放开了声音:“辉光之国的公民们——” 别在礼服领子上的金色玫瑰别针其实是一枚加了神术阵的扩音器,让陆希的声音能够一直传出教堂的庭院,覆盖了整个教堂前的广场,传进了每个来观看的市民耳朵里——遗憾的是这别针的扩音效果也就是这么大了,并不能让外城的人也听到。 贵族们再次面面相觑:这啥?历代的新王在加冕之后,都会乘坐马车在全城转一圈儿,接受民众的欢呼。期间当然也有可能很亲民地向沿途的人群打个招呼,但绝没有新女王这么——这一看就是要长篇大论啊,合着之前把神官的话省下来,是要自己说啊? 陆希确实是打算要说的。 在她看来,这个国王就是个职位,这么重要的职位,你就职不得发表个演讲啊?而且,她还有一些思想和理念,要借这个机会表达一下呢。 光明大陆上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当初魔兽肆虐成灾,人类却能够硬生生地从那场灾难里爬出来,建立了自己的王国,这是很了不起的。 当初的教会也只是想要召集人心共同抗争,当初的骑士也只是想要竭力提高自己多杀魔兽,当初的魔法师也没有考虑过自己是不是会最终疯狂而亡——人类万众一心的时候,那是多么壮丽而伟大的能量啊。 但是黎明时期已经过去得太久了,朝气消失,剩下的是上层欲望横流,勾心斗角,下层前途无亮,死气沉沉。 现在她要把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来改变这一切,今天不妨就从就职演讲开始。 翠茜·奎因坐在观礼席中,轻轻地笑了一下:“公民们……”新女王没有提什么“各位贵族,各位骑士,各位神官,各位民众”,而是直接使用了“公民们”。可见在她眼里,什么贵族骑士神官平民,统统都是一样的。 只这开头的一个称呼,就展示出了新女王不一样的思想。 翠茜不动声色地巡视整个观礼席,发现除了圣女们都露出会意的笑容之外,其余的人大多没有觉察,而是沉浸在新女王对往昔荣光的回忆与描述之中,甚至有几个连这都听不进去的,还在小声议论“公民”是个什么意思,是不是对贵族们的新称呼——这些人甚至没意识到,公民是包括了教堂外面的平民们的。 科尔坐在翠茜身边。托姐姐的福,他一个连子爵位都继承不到的人,能够坐在伯爵的前面。经过这段时间,他总算也是能意识到一些问题的,此时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这以后,贵族还是贵族吗?” “傻子。”翠茜在椅子底下轻轻踢了弟弟一脚。贵族当初是如何成为贵族的呢?不就是因为手握一地的权力吗?现在他们依然有争取权力的机会,谁手握权力,谁就是新的贵族。而且在这场权力的交替之中,原本的爵位将毫无意义,新的争夺不取决于血脉,只取决于头脑。 这是她喜欢的世界,令人兴奋的浪潮涌来之时,她终于有了弄潮的机会。 “……今日,我承袭了先祖的荣光,登上这个位置。于此位置之上,我不得不思考,能给王国带来什么。”陆希环视观礼席,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一脸懵逼样儿。 也是,哪个国王会思考自己要给王国带来什么,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天生就该得到这个位置的。如果这个位置是从其他人手里抢过来的,那就更辛苦了,可得好好慰劳自己。 同理,这些贵族们也从来没想过,自己继承了爵位之后,要给自己的领地带来什么——呃,可能只会带来更多的税收吧? 海因里希的眼睛却是亮的,在阳光下仿佛两块翡翠一般。今天来观礼的魔族可不止是他,苏塞恩和穆特其实也来了,只不过他们不能露面,就伪装成第一军的士兵,在教堂外面站岗。 他们都知道,陆希所说的“王国”,不但是指辉光之国在光明大陆上的国土,也包含了无尽深渊里现在属于她的领地——目前来说只有霉菌沼泽与黑水沼泽,就连幽影领地还在两可之间,但未来,这个范围必然是更大的,会给更多的魔族带去光明与希望。 露西,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带来光明与智慧的人啊。据教会所说,语言也是神创造的,假如是真的,海因里希愿意承认在这一点上光明神还是有点预见性的,现在,陆希不就是把光明和智慧带来了吗? “……我会尽我所能,为王国带来富足与强大,安定与秩序——”有些话现在还不能说得太清楚,陆希只能用一点儿官方的词汇将它掩盖和修饰一下,最后再次环视观礼席,“诸君与我共勉。” 诸君——也就是下面坐着的贵族们,可能还没搞明白为什么忽然之间就共勉了,还是翠茜第一个鼓掌,他们才懵懵懂懂地跟着鼓起掌来。 第424章 女王登基(四)、由第一圣女妮娜,掌管皇家大教堂 不过, 应该也还是有人明白了的,比如说养猪男爵——啊不是,是安菲男爵一家, 今天他们也在观礼席上, 夫妻俩正跟着翠茜热烈鼓掌。 今年天气虽旱,对养猪事业影响却不大。阉割后的小野猪长得很快, 虽然比不上陆希知道的那些经过长年选育的品种, 但比起普通野猪来却算得上惊人。而且这样长起来的猪基本没了野猪的暴躁易怒,被圈养着也没什么意见,照顾起来容易多了。 安菲男爵每次去看那些猪的时候都感觉有新惊喜——肥肉很多呀!看那圆圆的腰身和屁股,一看就会很好吃! 而事实也没有让他失望。在冬天宰杀掉猪猪们之后,安菲男爵尝了一口红烧肉,就激动得哭了起来:太TM好吃了!野猪肉那不用净化术就无法完全消除的腥臊味儿完全不见了, 肉质也软嫩许多, 而且他都不知道糖还可以这么用的, 那挂在肉上的卤汁——啊,主赐我能言的喉舌吧, 好让我虔诚地赞美这神赐——不是, 是女公爵创造的食物, 红烧肉! 所以安菲男爵现在非常明白,女公爵——现在是新女王了,能给他的领地带来什么。以及, 他和他的一家子,都特别愿意跟新女王共勉, 虽然说他还不太明白, 除了好好养猪, 让母猪多生小猪仔儿, 他还能勉点啥,但反正共勉就对了。 至于说那些养猪的人好像有那么点儿不对劲,安菲男爵完全视而不见。一来他到底是个男爵,没有盯着养猪的奴隶看的道理嘛。 二来,反正猪养得很好,人又是女公爵弄来的,有事也不关他的事,他问那么多做什么呢? 现在女公爵成了女王,安菲男爵就更下定决心把那些有点异常的养猪人都忘到脑后去了。他热烈地跟着奎因家的大小姐鼓掌,并暗暗庆幸自己当初足够果断,早早就攀上了新女王的马车——哪怕只是巴在了车轮子上,也好过那些没上车的人哪。 没上车的众贵族也在礼节性地跟着鼓掌,包括神官们。但是他们的礼貌也就维持了没有多久,因为新女王在发表完讲话之后,立刻就开始了她的封赏。 封赏这事儿其实很正常,谁得了势不会提拔自己人呢?当初提尔团长还是大骑士的时候,就是因为他追随先王早,所以先王一继位就把他提拔成了骑士团的团长,一切资源向他倾斜,才把他培养成了天骑士的。 新女王手下也有骑士,跟着她一路到现在,给块封地什么的不是很正常么?反而要是不封赏那才奇怪呢。 然而新女王第一个封赏的,居然不是骑士…… “皇家大教堂,前有苏亚冒神之名,诬蔑王子为神弃者;后有列文伪饰堕落,以药物谋害先王,其心可诛。” 谁也没想到,新女王居然就站在皇家大教堂的庭院里,对皇家大教堂进行了审判,这简直就是——即使神官有罪,也是圣城来进行审判,这是王室和贵族不能插手的权力! 有神官想要出声抗议,但是四周维持秩序的那些士兵,同时抬枪拉动枪栓,发出了整齐划一的咔嚓声。 这声音并不很大,但是据神官们这段时间的观察,拉动这个位置的机关,就意味着这些人要准备攻击了。虽然他们至今也没搞明白这个“枪”究竟是怎么发出攻击的,但他们见过被击毙的人——那是一个被怀特收买的骑士,原本是王宫的守卫,但在叛乱中倒向了怀特,为他们打开了王宫大门。 而在长云领的人来到之后,怀特伏诛,之前被他收买过的人也被一一清算。这名骑士与教堂里的一个主教有些交情,惶恐之下便想到加入教会寻求庇护。 教会的守护骑士分成两种,普通的守护骑士有服役年限,满足这个年限之后可以退出教会,去娶妻生子过凡俗生活。而终身守护骑士则要像神官一样,拒绝婚姻和生育,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神明。 这种终身守护骑士因为条件苛刻,所以允许罪人以此方式进行“赎罪”,一旦立誓成为终身守护骑士,以前的一切就都跟他割裂了开来,颇有点“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的味道。他拥有的一切都要放弃,那么犯下的罪行自然也就不算数了。 这名骑士当时已经逃到了教堂门口,但是从后面追上来的士兵就在他背后发起了攻击,有至少三枚子弹同时击中了他,将他的护身斗气打得粉碎——被他叫出来的主教还没来得及表示接受他的申请,就眼睁睁看着他从教堂的大门上滑下去,鲜血染红了镂花的铁门,就在教堂门前断了气。 那可是一名中级骑士,而背后追击他的人,最高等级也不过是一个骑士侍从而已。可是凭借着那种炼金武器,三个人一起攻击就这样杀死了他。 见识过这种武器之后,哪个神官敢拍着胸膛说一句不怕?要知道他们的强项可不在武力,就算会治疗——那坚硬的尖头弹丸透身而过,直接打穿了心脏,这谁能治疗啊? 而现在,加冕典礼的现场,有数百名长云领的士兵,他们叫做第一军的,人人手里拿的都是那种武器! 所有的抗议都被噎在了喉咙里,他们只能听着新女王的判决:皇家大教堂的所有神官都有谋害国王的嫌疑,必须审查,但是皇家教堂不能一日无主,所以现在由圣女们接手,第一圣女妮娜得赐红色法衣,掌管皇家大教堂。 不单是神官,就连贵族们都瞠目结舌:教堂由圣女接管?第一圣女是什么鬼?得赐红色法衣又是啥意思?要知道只有红衣主教才能穿红色法衣啊!这个意思是把这个圣女当成红衣主教了? 在教堂大门外瞻仰新女王的民众们也议论纷纷,整个广场都像开了锅似的。有虔诚的信徒在尖叫:“这怎么可以!怎么能抓捕神官们!” 但也有人反驳:“他们谋害先王啊,这怎么能不管?”再说女王也讲了,主谋是列文,这些神官只是有嫌疑,审查之后如果是清白的就会放人了。 “先王和王子不都是那个女巫珊多拉谋害的吗?” “你傻啊!那个珊多拉还是列文红衣——不,是罪人列文带进王宫的呢!” “这怎么可能呢!” “怎么不可能?女王难道会说谎吗?” 要是陆希听见这些议论,大概会气个眼前发黑。因为这些围观的人,他们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想过要“证据”。 当然眼前发黑的其实更应该是神官们,但说到底,这种“不要证据,大人们肯定不会说谎”的概念,还是教会灌输给民众的。毕竟他们在烧死女巫和魔鬼的时候也从没有过什么程序严格的公开审判,只是把人捆上火刑架的时候宣判一句就算完了。 长久以来民众们都只有“听审”的份儿,从来没有“质疑”的权利,久而久之他们自然养成了盲从的习惯。教会的大人们说了,他们就信;现在女王说的话,他们也一样会相信。 自然,这里头也难免有些偏袒,比如虔诚的信徒就怀疑女王,而那些之前在女王的各种施工队里干活养家的人,则自然会倾向女王。再说了,这个冬天教堂做了什么吗?圣女们可是每天都在外面忙碌着给人治疗呢,有眼睛的人都看见了。 这样仁慈的女王和圣女,就算教会的神官大人们没有罪,让圣女掌管皇家大教堂,那也没什么不好吧?毕竟,圣女不也是教会的圣女吗? 概念就是这样被偷换的。神官们恨不得出来大喊一声:这是教会的圣女吗?不!这明明是新女王的圣女! 然而民众们会相信吗?教会一直宣传说治疗和祈福是神专门赐给教会的神官们的能力,那会治疗的圣女自然就是教会的圣女呀,没毛病! 那么,教会的圣女接掌皇家大教堂,也没毛病呀。虽然说从前确实没有女人掌管教区,但得赐神恩的人还分什么男女呢,教会不是总说在神的面前众生平等吗?那圣徒还有女圣徒呢,对不对?人分男女,神官还分什么男女呢,都是在光明神面前平等的生命啦。 躲在人群里引导舆论方向的几个人一边左一嘴右一嘴地插话,一边在心里暗暗佩服——女王可是把这些民众的想法都预料到啦,瞧瞧,他们预先演练好的说辞,这不就全部都用上了! 什么叫搬起教会的石头砸教会的脚呢?这就是了!他们说的全都是教会从前宣扬的那一套,怎么听都像是虔诚的信徒,谁也挑不出毛病来。可是,可是这么三说两说的,事情好像就完全向着对他们有利的方向发展了呢。 第337节 这就是宣传的力量吗?几个人不约而同地这么想。 他们都是长云领市政厅宣传部的人,在长云领的时候管的就是画宣传画讲解卫生习惯啦,带人去各个村子讲解各种新规章啦——比如从工坊承包活计如何计算工钱,租借农具和畜力需要交多少租金等等等等。 这份工作挺受欢迎的,毕竟现在平民基本都不识字,迫切需要有人给他们讲解,帮他们计算。但这些人也知道,长云领那是新女王的地盘,教会早就插不进手了,管起来自然容易,但换到王都,就没那么好下手了。 更何况,女王要做的事儿简直就是要跟教会对着干,王都那里的民众信仰可都比较虔诚,这可不好办啊。 于是女王就给他们讲了讲如何引导舆论,然后就有了今天他们这些人钻在人群里,左一句右一句地煽动民众…… 这法子真的好用!甭管神官们愿不愿意,反正大部分民众看起来是接受了圣女掌管皇家大教堂了。而女王在意的就是民众的想法,神官么——先接受一段时间的审查再说吧。等他们审查完毕,民众们早就已经习惯第一圣女的说法了。 妮娜按捺着自己的激动,一步步走到陆希面前。她的红色法衣跟红衣主教的法袍很相似,但是由长云领的特产丝绸缝制,染成比红衣主教的法袍颜色更明亮一点的红色。不过这件法衣没有附加神术阵,就是一件普通的长袍而已,并没有法袍所具有的自洁、防御之类的功能。 但妮娜也并不需要那些功能,她所需要的只是这件衣服所代表的权力而已。当然,还有责任。 法衣是由一个圣女托上来的,陆希接过来,亲手展开披在了妮娜身上。 大红色的法衣如同朝霞一般落在妮娜身上,明亮的白光应手而生,像海浪一般向四周扩散开来。而与此同时,站成一排的圣女们身上也同时爆发出明亮的神恩之光,与妮娜的神恩相互响应,将整个庭院都染成了乳白色。 坐在席间的贵族们都觉得一阵温暖的风从身上拂过,令人精神不由自主地一振。这乳白色的圣光甚至越过教堂的大门,扩散到了门外站着的最近的一些平民身上。 有那么几秒钟教堂内外安静得落针可闻,然后才嗡地一声,各种议论之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 大部分贵族都是第一次看到妮娜释放圣光,这才发现第一圣女并不是被女王强加上去的名头,人家是有真本事的!瞧这个等级,这等级——因为很少有神官这样全力释放圣光,所以贵族们一时无法准确地判断妮娜的等级,甚至有人觉得以前阿方索红衣主教好像都没有这样做过呢…… 下面的神官们倒是更识货一些,知道如果是红衣主教释放圣光,范围会比这更广,妮娜这不仅仅是自己的圣光,还联合了其余的圣女一起,才有这个效果的。但正因为他们识货,所以更吃惊——这位第一圣女,等级至少已经超过普通主教,很有可能已经达到大主教的水准了!女性大主教,这也是凤毛麟角万里挑一了! 更令人吃惊的是,不只这一位,那些站成一排的圣女,原本没有被他们放在眼里的,竟然也个个都能释放纯正的神恩之光,级别最低的也能达到见习牧师的水准,级别最高的也要接近主教了。这个成材率是相当惊人的,女王到底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些圣女呢?难道都是双塔的?怎么从前也没听说双塔有这么多人材? 再想想按照刚才女王的说法,皇家大教堂里主教级别以上的都要被拉去审查——好吧就算不审查,他们当中等级最高的也就是一位大主教而已,根本压不住第一圣女。如果按照这个等级来看,让第一圣女掌握王都教区,从程序上来看,竟然也是说得过去的! 而在教堂大门外面,目睹了圣光波浪的民众更是哗然。他们就更没有那个眼力分辨等级,更没有福气见过哪位神官亮这么一手。一时之间,圣女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简直已经像坐着火箭一样嗖嗖上升,恨不得马上就跪下来顶礼膜拜了。 尤其那些站在最前排的人,被这圣光扫过,就有人叫了起来:“我昨天割破的手指不痛了!” “你那算什么!你看我身上的疥疮溃烂的地方都收口了!” “我腰不疼了……”这位其实是有点心理作用的,毕竟圣光这样泛泛而过,还治不到骨伤,最多就是把神经稍微安抚一下。 由于各人病症不一,治疗的效果当然也是各不相同,但平民们自动给出了解释:完全被治好的,自然是因为本人就虔诚,那没治好的,一定是因为你之前心里对圣女不敬来着!教会的神官们不是一直这样宣传的嘛,要不然哪来的神弃者呢?所以,以后对圣女都尊敬着点就对了。 圣光波浪过了几分钟才消失在各人身上,此刻众人看妮娜的目光已经与之前完全不同了,对于她昂首阔步走到神官行列的最前面,也再没一个人提出异议。 陆希满意地环视一下周围,然后示意旁边的礼官继续下一个环节:骑士封赏。 第425章 我的亲王(一)、我应允了你的请求,我的亲王 骑士的封赏很常见, 但一般来说并不会这样公开地进行,但是新女王既然非要这么做,贵族们也只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着看。 最先封赏的当然是约翰和丹尼尔。这两位也是贵族们比较熟悉的, 毕竟早就跟在冯特公爵身边了。比较让人惊讶的是两个人都被封为子爵, 领地就是从原红云领分割出来的。 骑士封爵,一般就是给个爵士的封号, 再给一小块封地, 日后如果骑士的儿女当中再出现骑士,还可以继承这块封地。但是直接封成子爵那就是另一回事,这意味着即使他们的后代没能觉醒,也跟现在的贵族一样可以直接继承爵位与封地。 虽然说在座的贵族们,很多的祖先都是这样得到爵位的,但那可是黎明时期, 诸侯未定, 阶层未明, 自然人人都有机会。可到了现在,基本上阶级已定, 贵族们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先祖亦是出自草莱, 个个都自觉高贵, 对于再有从下面升上来挤进自己这个阶层之中的人,就本能地抵触起来。 不过,新女王给出的封地都是从红云领分割出来的, 并没有侵占别人的领地,贵族们也就是在心里不快一下, 并没有什么立场反对。 再说, 长云领有数的骑士也就那么几个, 封爵也是有限的——还没等贵族们想完呢, 仿佛是为了打他们的脸似的,排在约翰和丹尼尔后面的人就让所有人都抽了口气——又一个女人? “晋封伦吉尔骑士为女子爵。” 女骑士有的,虽然比起男性骑士来少很多,但也并不是特别稀罕。但问题是,这个伦吉尔,她明明就不是个觉醒者啊,算什么骑士,又凭什么封爵?而且她的封地也在原红云领,可以说这三个人就把红云领给瓜分了。 怀特伯爵谋反,他的家族肯定是要完蛋的,但他的爵位其实可以由远亲来继承,比如说,怀特家嫁出去的女性所生的孩子。但是谋反这么大的罪名,如果收回土地和爵位,让这一支就此断绝也是可以的。新女王把这块土地直接分封给自己人,倒也算是斩草除根的一种干法——如果她不是封了一个冒牌女骑士的话,谁也没有意见。 “女王陛下——”终于还是有人忍不住了,“这位——并不是骑士!” 沙弗莱伯爵家族世代以多出骑士为荣。他们的封地在西边,十分贫瘠,也跟长云领似的以魔兽制品为第一大收入。只不过他们与苦修院的关系非常好,因为沙质的土地上难以生长粮食,尤其要依靠神官的祈福,这是他们与长云领截然不同的地方。 沙弗莱家族一直认为,是艰难的环境磨砺了他们的血脉,让他们的家族代代都有出色的骑士,养出的都是雄狮而不是小猫。以此为荣的同时,就是他们绝对不能容忍有不合格的冒牌骑士! 哪怕是女王,乱封也不行! “沙弗莱伯爵?”陆希之前总共就来参加过两次社交季,还没跟沙弗莱家的人打过交道呢——人家看不上她的私生女身份,觉得她血脉不够纯正,是的,沙弗莱家很为自己的血脉自豪,所以择偶都是十分挑剔对方血脉的,比如说像她这样的,即使之前是伯爵的女儿,后来又成了女公爵,人家沙弗莱家的男性也不会过来献殷勤的。 所以陆希这还是第一次仔细看看沙弗莱伯爵。这位是新上任的伯爵,年纪大概就三十来岁,作为一个中级骑士已经很年轻了。他的父亲,也就是老沙弗莱伯爵,在陆希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去世了。 沙弗莱家出骑士,等级也不低,但人均寿命却不长,似乎最长也不超过六十岁,五十岁就挂掉的不少。陆希觉得这恐怕就是他们家太注重血脉的缘故——没错,他家跟王室一样,就爱搞表亲结婚,这固然带来了骑士的高觉醒率,但大概也带来了短命基因。 要是老沙弗莱伯爵,大概不会这么冲动地当场跳起来质疑女王,不过年轻也有好处,好忽悠呗。 “沙弗莱伯爵,骑士最重要的是什么?”陆希敢宣布伦吉尔为女骑士,当然就是做好了准备的。 “当然是得赐神恩!”沙弗莱伯爵不假思索。 “那怀特算合格的骑士吗?” “这——”沙弗莱伯爵其实想回答“算的”,但他又不傻,当然知道不能这么说。 “伯爵还记得骑士誓言吗?” 沙弗莱伯爵继续沉默。他真的不傻——毕竟傻子也的确没有觉醒的能力——已经明白了陆希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 骑士誓言包括了谦恭、正直、怜悯、荣誉、英勇、公正等等美德,每个骑士在正式成为骑士的时候都要发下誓言,许诺自己会履行这些美德——倘若只要得到神恩就算骑士,那么誓言又有什么意义?倘若要履行誓言才是合格的骑士,那么显然觉醒神恩并不是判定骑士的唯一条件。 “伦吉尔女子爵,忠诚英勇,正直谦恭……”陆希慢慢地说,“比起怀特家那些叛乱者来,她更有资格做一名骑士。并且——”她停顿了一下,郑重地说,“在之前攻打王宫,剿灭叛乱的战斗中,她身先士卒,击毁防御神术阵,瓦解叛乱者的战斗力,立下累累功劳。” 这真不是说假话,伦吉尔当时真的指挥炮兵们轰击神术阵,并且那□□,还是她亲手发射的——主要因为是军工厂出产的新武器,她这个生产者最为熟悉,所以硬是挤进了第一军的队伍里。 虽然在军工厂干得很欢,但伦吉尔当年的志向就是觉醒为一名能够战斗的骑士。当然那会儿她的目的也不是很纯——咳咳,但是想要战斗的心是没错的,所以进攻王宫,她也跟来了。就是这个“身先士卒”,可能跟沙弗莱伯爵想的不大一样。 其实这里有一个诡辩,按照光明大陆的规矩,觉醒神恩不是唯一条件,但应该是必要条件,首先你要觉醒,然后再履行骑士誓言,才能算一个合格的骑士。 但这条规矩其实是不成文的,因为大家都觉得应该是这样,所以反而没有哪一条律法或者规定把它明白地写了出来,反而更多地关注了骑士誓言,因为软件的东西更不好搞,以至于现在沙弗莱伯爵一时竟然也没找到反驳的理由。 他一时语塞,陆希于是微笑追问:“能够作战,遵守誓言,即为骑士。沙弗莱伯爵,这没有错吧?”其实觉醒就是为了作战嘛,既然能用神术作战,那么用武器作战又有什么不同呢?而且,新神逐渐降临,估计要不了多久,这个世界的战斗方式就必须做出改变了。所以她现在要把规矩立下来:不是觉醒神恩才算骑士,而是能够战斗就是骑士!不管是普通人,还是魔族,都能够成为骑士。 哎,要不是为了更好地让光明大陆的民众接受,其实她宁愿用“战士”这个词儿,而不是“骑士”。不过没关系,以后她会慢慢地在更多场合使用战士的称呼,只要时间够长久,人们迟早会把骑士这个词儿抛进历史的。 沙弗莱伯爵觉得新女王的说法好像不那么正确,但他一时又找不出话来反驳,只能憋闷地坐下。而其他的贵族没他这么头铁,自然不会在这时候跳出来跟新女王硬刚,于是伦吉尔也顺利晋封。 这个时候贵族们已经有些坐不住了。这个加冕仪式总的时间跟从前的老式仪式其实也差不多,但比起人们早就熟悉的那种有些无聊的祈祷赐福仪式,今儿这可有太多出人意料之外的事了。 嗯,也让贵族们不舒服。从第一圣女,到现在的女骑士,再怎么迟钝的贵族,也感觉到了一种暗地里涌动的东西。他们还说不清楚,但却隐隐约约有那么种预感——新的加冕仪式,或许意味着新的一些什么东西要来了。 坐在贵宾席上的何塞同样有些坐立不安。他当然比其他贵族更明白这涌动的暗流究竟是什么,所以让他不安的不是伦吉尔,而是海因里希到现在还没有上前——要按顺序排,海因里希怎么也得排到伦吉尔前面,难道说因为他是魔族,所以陆希不打算公开封赏他? 还没等他想完,海因里希终于动了。 他的穿着跟约翰等人都不一样,所以贵族们一时都分辨不出他究竟是个什么身份。倒是有之前见过的,端详了半天才认出来,不可思议地小声对身边的人说:“这不是女王从前的贴身男仆吗?”这也要封赏?要赏啥?赏他伺候人伺候得好吗? 而有些没见过的人则不太相信:“这不可能吧?”虽然没有穿骑士的盔甲,但海因里希看起来比刚才的伦吉尔更像个骑士,说他是男仆?没法相信啊! “骑士海因里希——”陆希的话又引起了一点骚动,有些人摆出“看吧,我就说他是个骑士”的表情,而有些人则脸都要扭曲了:“现在男仆也能当骑士了?女王是不是疯了?” 这个贵族把话脱口而出之后才发觉自己简直是大逆不道,还没等他把自己的嘴捂上,就看见海因里希突然抬手向他指了一下,然后轰地一声,他屁股底下的椅子被炸得四分五裂,这个贵族直接被炸开的气流往上冲起一米多高。 虽然感觉到不妙因此及时召唤出了斗气护盾,但这个贵族万没想到袭击来自于屁股底下!也幸好他穿的裤子是圣城所出的水晶绒缝制,有自带的防御加成,又有椅子挡了一下,否则这一下他非得屁股开花不可! 饶是这样,他现在也好像被人打了一顿板子一样,落地都没站稳,又一屁股坐倒在了椅子的残骸上,再次被坚硬的木头狠硌了一下——教堂的椅子,那质量刚刚的! 一时间所有的贵族都安静了。合着这位真是个骑士?这一下攻击用的是什么神术?也没感觉到多少神术波动啊? 倒是一旁的神官们,有些人皱起眉头,狐疑地四下扫视,因为他们刚才好像感觉到了一丝魔力的波动。然而他们当中级别高于主教的神官已经被“请”下去配合调查了,现在站在这里的神官也就是个中级,没法那么准确地捕捉魔力波动。 而且,他们也万不敢想像一个魔鬼会公然在皇家大教堂施展魔法,或许这攻击是使用了某种炼金武器,利用了魔晶的力量?魔晶毕竟出自魔兽,在使用的时候也是会有魔力波动的。 何塞也没想到海因里希居然敢在教堂里出手,但是随即就明白了过来:海因里希的攻击用的是压缩空气,他只在压缩空气团的时候使用了魔力,而把那贵族炸上天的过程则是收回了魔力,仅用空气自己膨胀带来的效果,反而是毫无魔力波动的。 不过,在压缩空气的时候使用的魔力,按说也会被教堂的防御神术阵捕捉到才是,皇家大教堂毕竟不同于某些小教区的教堂,不会因为节约而关掉神术阵的魔力探测功能。那么这个原因应该就是海因里希在压缩空气的时候,使用的魔力少且隐蔽。 少,他可以理解。在掌握了对应的知识之后,就连他使用神术也比从前节约了太多,同样的力量足够他劈出之前两倍威力的一剑,所以把这个贵族炸上天虽然看起来声势浩大,但其实所用的魔力并不多。 至于隐蔽……何塞不由得想起了教会经常宣扬的知识——某些魔鬼会与人类签订灵魂契约,以此用签约人的灵魂来掩饰自己的魔力。 难道说,其实海因里希早就跟女公爵——不,现在是新女王了——签订过灵魂契约?何塞心里更不安了,他忽然想站起来打断海因里希的封赏,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赐予斯普林亲王头衔。”陆希唇角含笑,注视着在自己面前单膝跪地如同求婚的海因里希,把自己的手伸给他——我应允了你的请求,我的亲王。 第426章 我的亲王(二)、陆希只不过就是选择了那个人 斯普林亲王这个头衔让贵族们安静了几秒钟, 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获得过这个头衔了——不,确切地说,在辉光之国的历史上, 这个头衔只是在律法里出现过, 压根就没有真人,因为辉光之国就没有出现过女王。 以至于几秒钟之后, 有些贵族第一句话居然是在向左右的人询问:“斯普林亲王?这是什么爵位?” 连何塞都愣了一下, 他毕竟不是辉光之国的人,而千岛之国更是没有亲王爵的,因为他们同样也没有过女王,甚至没想过有女王的话该怎么办。 但终究还是有读过点王国历史和律法的人,给出了答案:“亲王,这是, 这是女王选择的王夫啊……” 德罗让公爵脑袋嗡的一下, 眼前发黑。他好不容易在漫长的加冕仪式里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 准备让侄子们把献殷勤的对象从公主转为新女王,结果现在就这?新女王这刚刚加冕, 就已经择定王夫了?那他精心挑选的侄子们, 还有什么用啊! 白花钱了! 何塞也觉得自己的耳朵里嗡地响了一声, 他几乎就想站起来,阻拦这个册封!他想问问陆希,用千岛之国, 甚至是半个南联邦来与她联姻,她肯不肯放弃海因里希? 但是他心里如同岩浆一般翻滚着, 身体却始终牢牢地坐在椅子上, 一动也没动。他还是了解陆希的, 如果肯为了利益结婚, 当初她就该答应跟丹尼尔的婚事。但是她没有,反而是顶着冯特公爵的压力,硬生生地用建设长云领的方式得到了权力。 她想要什么,会自己伸手去拿。如果拿不到,她会站起来,会跑上去,会制造工具,会使尽一切力量和办法去拿,而不是坐在那里,研究自己身上有什么可以用来交换的…… 但是为什么,她会选择海因里希呢?难道是因为无尽深渊的魔族,更有价值吗? 何塞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脸上的表情却一点都没变。他像个特别友好的客人一样,保持着微笑,注视着海因里希接过陆希的手,低头亲吻她的手背;注视着陆希脸上露出的微笑;注视着他们相视,仿佛周围再没有别人一样。 他不得不承认,这不是交换,也不是确定谁的价值更高,陆希,只不过就是选择了那个人而已。 心情复杂的也不只何塞一个。丹尼尔虽然早就已经放弃了希望,但是目睹此情此景,还是忍不住小声跟约翰说:“真的是他啊……”这,这可是个魔族啊。选一个魔族做亲王,这要是有一天公布了海因里希的身份——不敢想不敢想。 约翰的表情比他还复杂:“王储怎么办?”女王是普通人,王夫是魔族,这不会有后代啊,将来谁来继承王位?难道说,现在赶紧让公爵大人再跟安娜夫人生一个?还来得及吗? 至此,加冕仪式终于结束了,新女王要坐上马车,在内外城走一圈,跟民众们见个面了。 往年新王出行,也就是意思意思,尤其在外城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难道还指望华丽的王家马车去那些肮脏的街道上行走吗? 但是新女王好像确实是这么打算的,贵族们也不能抗议——首席大臣倒是有资格进谏一下,无奈这位首席大臣在怀特的叛乱当中半点力都没出,新女王虽然没有对他问罪,但也极其冷淡,以至于他现在一句话都说不上,只能当个唯唯喏喏的随从而已。 当然这也不能怪首席大臣。坐在这个位置的人一般都不是贵族,所以他的荣耀只系于国王一身,国王用他,他就是手握权力的重臣,国王不用,他就分分钟会落回到平民阶层。在种情况下,再要求他来个直言敢谏,那也确实太难为他了。 所以贵族们只好捏着鼻子跟在新女王的马车后面,做好了脚踩垃圾甚至那啥的准备。 第338节 但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道路上居然十分干净!不是说一点儿尘土都没有,但确实没有肉眼可见的垃圾和排泄物。尽管新女王的马车不可能真的钻到那种偏僻小巷里去,但就现在他们走过的道路来看,这种干净已经远超过他们对外城的认识了。 这些道路都是灰色的,跟城外那种是一样的,看着像石头,但贵族们都知道没有这种能切割成这么大块石板的石头,这些路一眼看过去,都找不到什么接缝的。 而且路两边的房屋也不一样了,有些低矮破旧的房子正在拆除,建起一些同样灰色的房子来,当然说不上什么精致华丽,但一看就十分结实,比起原先那些木板甚至稻草搭成的屋子,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这些穷鬼,什么时候有钱建石头房子了?”有贵族疑惑地问。 “听说是女王给他们建的,只收租金……”有消息灵通的人小声回答,“这些穷鬼给自己建房子,女王还发他们工钱,真是……”有钱没处花了吗?哪儿有平民给自己建房子不出钱,反而能拿工钱的? 也有贵族说道:“长云领的出产那么多,简直就是一座金山,女王当然不差钱了。” “既然这样,今年我们的税能不能少交一些?”有些贵族立刻叫起苦来,“今年这么旱,我的领地颗粒无收,根本收不上税来!” 领地的税收十分之一归教会,十分之九归领主,但是领主也要从其中拿出一部分上交更大的领主,也就是国王。领主们极少会给自己的领民免税,同理,国王也是如此。 但今年的情况确实不同,教会对于这次旱灾竟是没有什么作为,导致大家都损失严重。相比之下,新女王竟然还给平民花钱,怎能不让贵族们心里不快呢? 立刻便有人应和起来:“没错!我领地里的平民都逃到王都来了,这些人就算是当奴隶卖,也够抵税了吧?” 说话的就是杜利尔子爵,他的话迅速引发了一片附和,毕竟不少贵族的领地里都有逃跑的领民,虽然很多人并不能确定他们究竟是不是跑到了王都或者长云领,但现在不妨把这锅扣到新女王头上嘛。 当然,也有人胆怯地提醒:“别惹恼了女王陛下,还有冯特公爵呢……”长云领灭掉了魔鬼,又灭掉了叛乱的怀特,这个武力值可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啊。 “怕什么!”有人不满地说,“怀特那是叛乱了,我们又没有叛乱,女王难道还能来攻打我们吗?我们可是世袭贵族!” 世袭的爵位确实给了贵族们胆气。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如果没有叛乱或者勾结魔鬼这种重大罪名,即使国王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们的爵位,因为这种世袭制是整个上层社会的根基,国王也不能破坏,毕竟他们靠的也同样是世袭。 后面这些贵族们的议论,陆希虽然听不到,但骑马跟随在马车旁边的海因里希却能听得一清二楚,不由得轻轻嗤笑了一声。 这些贵族总觉得他们很重要,其实在陆希眼里并不。尤其是那些小贵族,陆希暗地里其实是在鼓动他们的领民逃跑的。 零碎的领地分散各处,还要各自为政,这根本不符合陆希的要求。这些小破领地能做什么呢?就算是种地都没什么效率——农民们拿着那些原始的工具,累死累活一年又能收获多少呢?还得指望神官祈福…… 假如是大片的耕地,直接使用机械化的农具,以及规模的农药与化肥,那个效率根本不是这种小农经济能比得了的。到时候不夸张地说,一个农民能顶现在的十个!多出来的人手还可以搞工业,不比大家都拘在土地上苦熬好吗? 陆希如今说这个话是有底气的。长云领的机械研究小组,已经研究出了内燃机,之前给何塞那边送过去的快艇所用的,就是其中最好的两个。 这个内燃机不只是原本那几个小组成员的功劳,还有魔族的功劳,那是海因里希从灰塔招揽过来的人,他们把一些目前技术上还无法克服的问题用魔法给解决了。 海因里希招揽来的两个魔族,在灰塔只是学徒。他们是那位克劳德长老外出的时候捡来的魔族孤儿,因为天赋有限,魔力不强,所以等级升不上去。但是在灰塔他们也没白吃饭,对一些魔法符印学得不少。 克劳德长老对于海因里希那确实是非常欣赏。这老头儿一辈子都在研究怎么能让魔族的日子过得好一点儿,无奈无尽深渊条件太恶劣,他也没有很多成果。就算有,那些成果也都被各处的领主掌握着,下层的魔族依旧无法受惠。 现在出现了一个海因里希,居然号称要泽惠所有魔族,这简直太合老头的心意了有没有?开始他还比较矜持,主要是怕海因里希说出大话来做不到,后面发现海因里希找到的那位人类合作者竟然是真的愿意把魔族也当做同胞,这惊喜简直是无法形容。 所以老头直接就把自己的两个学徒给推荐来打工了——长云领那吃得比灰塔还好呢。 这两个学徒也没有辜负自己老师的推荐,虽然魔力低微,但不影响他们画符印。当然这些符印的威力都不会太大,比如说让他们的符印代替柴油来燃烧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那么强的魔力可供使用。 但陆希这边的研究,需要的只是一些辅助,那这不就正好派上用场了吗?甚至这俩学徒搞不明白的,还可以回灰塔去求助。如此科技与魔法一结合,研究进度就向前跳了一大截,从蒸汽机跳到了内燃机。 有了柴油发动机,陆希首先就想到了拖拉机。 拖拉机是好东西啊,相对简单,皮实耐操,辉光之国很有一些地方能够使用呢。但前提是,那些耕地要连成片,统筹规划提高效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一个个小贵族分割得七零八碎,管都不好管。 所以这些贵族还觉得自己多重要呢,殊不知女王下一步,就是要消灭贵族了。或者说,至少是要消灭贵族对于领地的统治权。 当然这种想法如果公开说出来,贵族们怕不马上就要造反。所以陆希为什么特地分封约翰等人呢,就是要让他们给低等级的贵族做个示范出来——贵族们以为他们是来参加社交季的,其实女王有好多陷阱等着他们跳呢。 真可惜,不能直接把他们都咔嚓了。海因里希往后面看了一眼,不无遗憾地想。如果能直接干掉,岂不省了陆希很多力气?他看得出来陆希其实并不喜欢跟这些贵族打交道,也不喜欢这些权谋争斗,如果让她选,她更愿意去跟妮娜研究怎么治疗。 不过好在,以后他终于有了给她帮忙的资格了。作为一个男仆没法做到的事,王夫总是可以的了。 车队游行在外城的街道上,对外城居民来说简直如同节日一般。更不用说,新女王就是之前的女公爵,就是出钱雇佣他们挖水渠、修道路、盖房子,让他们挣到吃穿的女公爵呀! 很多人并不敢真的靠近,只是在路边默默跪倒,为新女王祈祷。也有不少人手里捧着从野外摘来的花朵,恭敬地放在马车行进的道路两侧——现在野外的花朵可不多,能摘到这些已经不容易了。 这场景看得后面的贵族们表情都有些复杂。鲜花铺地什么的,对女王来说并不算什么,难道一国之王还不能享受到花毯的待遇吗?问题是,这样供奉鲜花的可是外城的平民! 外城这些平民,在王都那是妥妥的底层。在贵族们的印象中,这些穷鬼不是麻木不仁,每天只知道机械地干活;就是生性恶劣,只想着偷东西。他们见了贵族只会立刻退开,或许有些人会想着从贵族的侍从们身上捡点施舍,但绝不会看到今天这种场景——穷鬼会为贵族们祈福?呵,他们自己大概都不怎么去教堂呢。 至于说去野外采花,那就更不可能了,他们不会浪费时间去采这种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穷鬼们都是自私的,让他们劳作和交税都得用鞭子下命令,怎么可能为了领主自愿去做这种事呢? 但是在王都,这样的事情就真的发生了。贵族们一边不屑地觉得穷鬼们的祈福根本传不到光明神的耳朵里,一边又有些嫉妒这场面——怎么他们领地里的那些平民,就没有这么忠心呢?不但不忠心,还会逃跑…… “该不会是蛊惑人心——”有人一时嘴快,想说是巫术,但是目光触及前方那个马背上的身影,又把后面的话迅速咽回去了。刚才在加冕仪式上,被炸起一米多高的那个贵族,现在屁股还痛得爬不上马鞍呢,在场的神官也没有一个敢给他医治的。他可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被这位新鲜出炉的亲王从马背上炸飞出去。 话说,他施展的到底是什么神术呢?说是爆裂术可是没有火焰;说是风刃也不太像,最关键的是竟然没有神术波动,简直就是防不胜防呀。 要是他们没记错的话,这位啥亲王,之前就是个贴身男仆呀,什么时候男仆也能这么厉害了?莫非跟千岛之国的新王一样,他也是个流浪在外的贵族后裔,幸运地觉醒了神恩吗? 第427章 新的政策(一)、我跟女王签了协议 贵族们猜测纷纷, 却怕被海因里希听见,所以只敢极小声地交头接耳。这些声音统统都没有传到陆希耳朵里去,正如海因里希想的那样, 这些贵族在她心里并不重要, 还比不上现在跪在道路两侧的平民们呢。 刚刚平息叛乱的时候,外城的情况着实有点惨不忍睹, 在偏僻的角落里时不时就能发现饿死或冻死的尸体, 还有被别人杀死的,只不过因为寒冷的天气暂时没有发臭而已,否则说不定还会闹出瘟疫来呢。 甚至有第一军的士兵发现有的尸体上缺少了一些多肉的部位……当时那个士兵就吐了,毕竟长云领虽然穷了好些年,但在冯特公爵的补贴之下,还没出现过吃人的情况。这里可是王都! 那会儿不少士兵都觉得, 什么王都啊, 还不如他们长云领呢! 现在距离那个时候也不过五个月, 但是出现在道路两边的平民已经可以说是面貌焕然一新了,麻木和绝望几乎消失了, 也不再是皮包骨头的模样。 而且, 陆希的马车已经经过了几个教堂, 发现这些教堂都颇有点儿门庭冷落的感觉。往常那些地方总是不缺人的,或者做祈祷,或者求圣水, 或者请求神官主持婚礼或葬礼。有些出不起钱的人,也会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乞求一下, 盼望着里面的人会大发慈悲…… 但是现在, 教堂门前冷冷清清的, 一眼看过去只有零星几个信徒在做祈祷, 在听见马车的声音之后才惊慌地转向路中间跪下行礼。 “教堂的信徒少了啊——”海因里希的脸忽然出现在车窗边上,从马背上弯腰含笑看着陆希,“女王陛下的政策初见成效啊。”现在的工作太多,很多人都忙着干活挣钱呢,自然就减少了去教堂的时间。 “还不能下结论呢。”陆希心情也很好地回他一个微笑,“还得看看今年秋收之后,这些人会不会再去教堂献供奉。” 海因里希不由得哼了一声。陆希说得没错,现在旱灾刚刚过去,饿怕了的平民们看到有赚取粮食和铜币的机会,自然是要疯狂工作。但是等到了秋收之后,人人家里都有了盈余,那个时候才能看出他们对于信仰是个什么态度。 但如果陆希想方设法给他们提供了工作的机会,而他们却转手就把赚来的钱又送给教会,那海因里希可要气死了。 “应该给他们加祈祷税!”海因里希恶狠狠地说,“既然有钱供奉给教堂,还不如交税!” 陆希被他逗得笑了起来:“这个是不能的。但是,可以给他们另一个选择——到底是把攒下来的钱供奉给教堂,还是用这些钱再去赚更多的钱。” 供奉这种事儿,短时间内是没法禁绝的,就算是陆希那个世界,科学也不能全面压倒神学,总还有人喊着上了天堂有72个处女呢,更不用说光明大陆的这些人了。 说起来,其实长云领的民众也同样信奉光明神,他们只是被教会抛弃得久了,失去了对教会的敬仰而已。陆希也只能引导他们把目光放到眼前,在生时就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而不是把希望都放到死后升上光明之山。 陆希相信,人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越是活得有希望,就越不会在意什么死后的永生,只有生活得太苦,活着就是受罪的人,才只能寄希望于死后乐园。 教会刚刚建立的时候,其实重点是宣扬光明神护佑人类,赐下神恩使人觉醒,这是为了鼓励民众,不要在铺天盖地的兽潮中失去信心。至于死后升上光明之山什么的,原本是为了安慰那些失去亲人朋友的人,尤其是那些为了杀死魔兽而牺牲的人,让他们觉得死亡的人“死得其所,虽死犹生”。 必须说,初衷其实是好的,而且很有用。只可惜黎明时期过去之后,阶级固定,教会也失去了当初引人向上的力量,光明之山也成了他们忽悠信徒把财物奉献给教会的工具,真是堕落得不轻。 相比之下,贵族们对于信仰其实就不是那么虔诚。常见把自己的所有家产甚至连同妻子儿女都奉献给教会,然后自杀以求归于极乐的,却很少看见贵族这么做。为啥?因为人家舍不得呗。 人家活着的时候就有滋有味的,自然死后乐园对他们就缺少那么点儿吸引力了。同理,如果能让平民觉得“活着挺不错”,谁又那么想死呢? 再说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初纣王搞了一双象牙筷子,箕子就能看到日后他奢侈亡国的结果,平民们比不上纣王,但能吃好喝好之后,真还有人愿意把钱都献给教会,然后重新去过吃糠咽菜的生活吗? 要知道,这么些年来,那一箪食一瓢饮而能不改其乐的,都得算是圣人了。陆希倒要看看,光明教会的这些信徒里头,到底有多少“圣人”。 不单如此,她还准备了不少能把钱从平民手里挖出来的措施呢。 在施工队都不只喝豆子汤了,难道不给家人买点儿小麦或粉条吃吗亲?盐和糖都便宜了,不买点吗亲?整条的鱼和肉买不起,那零碎的肉条鱼干不来点吗亲? 什么,你说你舍不得把钱花在奢侈品上?行吧,那你想不想拥有更好的农具和种子,明年种更多的地,收获更多的粮食呢? 啥,你买不起铁制农具?没关系,有分期购买和租借制呢亲。 哦,你不种地啊,那也没关系,你想不想学点手艺呢?或者你年纪大了,让家里的年轻人去学也行啊,虽然上学要花钱,但学会了就能挣更多的钱了呢。长云领有那么多的工坊,还会在王都周边也开工坊,学了手艺不愁找不到活儿干呢亲。 什么,你说你啥也不学,就要把钱给教会?行,那你去吧。你这么虔诚,女王也拿你没办法,不过很快招工就有要求了,到时候你挣不着钱,那后果只好自己承担了哟亲。 “倘若信仰真那么虔诚,那也就随便他了。”陆希又不是金币,难道还指望个个人都喜欢,都听她的?就说现在王都情况大大改善了吧,她的信仰值也不是一下子就坐火箭往上飚了,目前外城的平民大概也就只有一半产生了信仰值而已。 像这种根本救不了的,就不值得再额外花心思了,饿死也随他。 海因里希笑了起来。可能是因为魔族血脉到底还是偏向黑暗的缘故,他就喜欢看陆希这么冷冰冰地说话。别说,黑头发和黑眼睛的女孩,这么把脸一沉冷冰冰说话的时候,才真有点黑暗女王的风味,才算不愧对教会所宣扬的“堕落血脉”嘛。 “什么毛病……”陆希对他这爱好也十分无语,“我们夏国人是天生的温良恭俭让,跟堕落没关系好嘛……” 但是自己的亲王有什么办法,头衔都封了,有点怪癖也只好忍了。 海因里希笑得更开心了。陆希手搭在车窗上,他就公然伸手过来,两根手指摆出小人的样子,在陆希手背上一步步向前走,全然不管背后的贵族们眼珠子都要掉出来——这这这,这简直太不成体统啦! 何塞作为“外宾”,本来是不需要跟着来游行的,但他在加冕典礼结束之后就默不吭声地几乎是抢了匹马就骑了上去,也没人敢拦他,竟然就任由他跟本国的贵族们混在一起,跟在了女王的马车后面。 这会儿他看得更是清清楚楚的,再也忍不住,直接一夹马腹,催着马追上了陆希的马车:“女王陛下,能否容我单独说几句话?” 陆希暗暗叹了口气,对何塞微笑了一下:“那我们回王宫说吧。” 这游行的路程和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往常的程仪,现在马车调头,贵族们都巴不得。在加冕典礼之后就是盛大的宴会,他们可都知道,长云领的美食如今也是有名的,这宴会很让人期待啊。 果然,贵族们换了衣服之后,一进餐厅就闻到了许多种香气,仿佛许多小钩子一般,直把人往餐桌边勾。 “女王陛下请各位自取菜肴,这叫做自助餐。”已经升为宫廷女仆总管的琳,心里虽然有点紧张,但还是清楚地解释了一下。 王宫被怀特占领之后,宫里的仆人跑了不少,现在陆希住进王宫,也没打算再重新招聘。招聘来干啥?每天打扫那些没人住的宫殿吗?当初建王宫的时候极尽奢华,后来王室人丁凋零,不少宫殿都空着,但还少不了要人打扫,甚至还要按时更换什么窗帘、墙帷、地毯……就连蜡烛也要每天晚上点起来!好家伙,一年不知浪费多少东西!浪费水电可耻! 所以陆希决定把一部分宫殿直接锁起来,里面的东西统统收起来,以后如果可能的话,她或许会把王宫隔出一部分直接做为市政或者文化宫什么的。 宫殿少了,宫里需要伺候的人也少,何况他们还带有自己用惯的仆人,自然就没必要再招人了。与其叫他们来宫里打扫空屋子,还不如出去干活能创造价值。 但是仆人少了,举办这种宴会或舞会就不免捉襟见肘,所以陆希干脆就搬出了自助餐,如此一来,仆人们只需要来回搬运食物和餐具,不用多对一地伺候,自然就从容了。 贵族们对于“自助”这个词儿十分陌生。别看有些骑士自己跑去野外的时候存活能力很强,可在自己家里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了,甚至有些最夸张的,据说没了仆人啥都不会干,鞋子都能穿反! 虽然现在能站在这宴会厅里的贵族还没有废物到那种程度的,但没有几个仆人围着伺候,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失礼,就是怠慢! 无奈这宴会是女王举行的,女王就算是怠慢了,他们也不敢说。而且这些菜太香了,有些香气几乎是爆炸型的,兜头就扑一脸,谁也挡不住。于是贵族们嘀嘀咕咕了一会儿,还是往那一列列长桌前去了。 桌子上摆着一盘盘的菜肴,有些他们认得,有些不认得。好在这个自助也没真就全让他们自己动手,桌子前面还站了几个仆人,负责向他们解说菜肴的名称和材料,还会用夹子给他们的盘子里分菜。贵族们只要挑中了自己看好的菜肴,然后端着盘子去另一边吃就可以了。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这些菜肴所用的材料不够珍贵,并没有什么高级魔兽或者魔植,不免让人觉得王室举办这样的宴会有点太不上档次了。 但食材虽然不够高贵,调料却是够贵的。海风郡出的细盐,长云领出的雪糖,白浪湾出的妙鲜汁,青石城出的烧烤粉,还有那著名的巧克力……把那些普通的食材也做出了美妙的味道,让贵族们只嘀咕了几句,就顾不上再说什么——嘴要用来吃东西呢。 这样的宴会往往会持续好几个小时,因为它并不仅仅是用来吃喝的,更是一种社交方式。比如现在,吃过了一轮的贵族们,就开始说话了。 谈话的内容,主要就是去年领地的收入问题。 在这些人里,白浪湾的奎因子爵颇受欢迎,一则因为白浪湾现在有名儿的富,二则因为他的大女儿翠茜还没有定婚呢。原本这是国王看中的女人,没人敢抢,但现在国王都成先王了,翠茜还跟新女王关系亲近,这不赶紧求娶,还上哪儿找更好的呢? 奎因子爵对于女儿的婚事话题没怎么接,倒是对于领地收入问题笑眯眯地给了回答:“哎,这些我都不管,我早就跟女王陛下签了协议,领地由女王陛下派人管理,我只管拿分红就行。” 这话真是令众人大为惊讶。当然,大家都知道当初白浪湾就被先王划给了长云领,但即使成为长云领的下属,领地也还是自己管的呀,不然国王岂不是能管了所有贵族的领地? 第339节 “可是女王陛下管得好呀。”奎因子爵不经意地挺挺腰,显示了一下他身上的丝绸礼服,还有手指上戴的琥珀戒指,以及袖子上晶莹剔透的金红色玻璃袖扣——这种颜色的玻璃大家还没见过呢。 “我的白浪湾以前是什么样子,大家也都知道。”奎因子爵一副感慨的样子,“自从交给了女王陛下,我每年拿的分红,是从前收的税的三倍!这还不用我自己费心,我呀,现在就只管到了年终收金币就行。管它旱灾还是蝗灾的,都与我不相干,耽搁不着我拿钱。” 当然,他是不用费心,他的大女儿在管着呢。这话奎因子爵可就暂时不会说了。 “是税钱的三倍?”有贵族惊讶地说,但随即想了起来,“可不是,你们有那个妙鲜汁和海鲜盐,这可都是金山呢!”这么想的话,三倍的税金可不多,如果是奎因子爵自己管的话…… “我可管不了。”奎因子爵连忙摆手,“我要是能管,早就管了,还会等到现在吗?那什么妙鲜汁都是女王陛下派人弄出来的,可麻烦了,还要养那些贝壳——哎,我是不懂啊,还是现在这样省心。” 安菲男爵在一边儿等了半天,终于找到机会战战兢兢地插了一嘴:“您那儿是块宝地,别人也比不上。不过,我去年听了女王陛下的话,分的钱也是两倍的税呢。” 养猪男爵很少来参加社交季,主要是怕被人笑话。结果今天说头一句话,就吸引了注意力:“你也跟女王陛下签了协议,不管自己的领地了?” 其实不是。其实去年只是跟女王签了养猪协议。不过安菲男爵已经得知了女王的新“政策”,并且决定跟进了,所以巧妙地回避了事实:“女王陛下有法子啊,像我这种小领地,又穷,靠自己根本收不上多少税来,还是听女王的能赚钱啊。” 他也知道,女王那个新政策其实就是不让贵族再管理自己的领地了,但他这种小贵族,就算在自己领地上掌握生杀大权又能怎么样?说句不好听的,就算让他随便杀,他有几个领民可以杀啊? 女王还给了他优惠政策,允许他在王都低价买一处住宅,直接迁到王都来住。想想,女王把长云领都搞得那么好,更何况王都呢?他要是还死赖在自己的小领地上,那才叫傻! 既然比其他人更早地抱上了女王的大腿,那这条腿必须抱好了,帮助女王忽悠——不是,是宣传政策,必须出力! 第428章 新的政策(二)、这个分红就这么好吗? 贵族们在宴会上被宣传新政策的时候, 陆希在自己的宫殿里跟何塞面对面站着,空气有点儿沉重。 海因里希本来唯恐天下不乱地要参与谈话,但被陆希推出去了, 并把其他人都打发走, 宫殿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为什么我不行呢?”何塞仍旧还是问出了这句话。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这种事情很难说清楚为什么, 就像他之前, 在雇佣兵团里的时候,难道没有人追求他吗?他还不是一样拒绝了人家,也并没有给出“为什么”的答案。 可是事情临到自己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想要个答案了,而且海因里希是魔族,难道陆希不知道, 普通人和魔族不可能有后代的吗?以后这个王国, 由谁来继承呢? “后代——”陆希忍不住笑了一下。她就知道最大的阻力还是这个, 就连冯特公爵其实心里都不大同意,只不过鉴于他自己的婚姻是那么个情况, 所以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而对于光明大陆的王国来说, 国王没有血脉后代也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 因为这意味着不稳定——国王一旦出什么事,谁来继承王位?没有一个合法的继承人,底下的贵族们各自为政, 王国分分钟就等于四分五裂了。 “我是不会有后代的。”陆希决定部分地讲一点真相。何塞的思想跟她不是一条路,但至少在目前, 甚至可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 都绝对是可以团结并且要尽量团结的力量, 毕竟她所想要的那个世界, 并不是短短几年甚至几十年能建立起来的,非但她等不到,海因里希也未必能看到。思想再怎么先进,社会也总要按部就班地发展,很难因为主观意愿而跳跃。 反正陆希觉得,她没有那个能让社会跳跃的能力,所以还是慢慢来吧。比如说她现在是女王,选择的继承人是海因里希,然后还要培养下一代,比如说已经说话很顺溜了的小霍尔,准备第三位继承人。 同时,她还得把政府这个框架给架起来。像首席大臣这种角色,且容他先在这个位置上当半年幌子,然后就撸掉!这种只为国王一人服务的叫什么大臣,趁早儿麻溜地回家吃自己吧。 这个思想,她是想灌输给何塞的,虽然何塞本人估计不能接受君主立宪,也用不着,但时间久了他会发现,这种方式比指望着出现一个“英主”,对国家来说更好。 而在这之前,当然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何况他们两个真的算是结交于微末之时,陆希也不愿意把一段宝贵的友谊就这么破坏掉——盟友虽说主要看利益,但如果能有真的感情,谁会不愿意呢? 但是对何塞,就不能像对海因里希一样讲得那么清楚。事实上如果不说出她的真正来历,也讲不清楚,所以陆希只能说自己受了诅咒,只剩下七年的寿命,本来就不打算把时间花在生育上了。 “诅咒?”何塞没想到会听到这个答案,一时间什么争风吃醋的事儿都抛到了脑后,“什么诅咒!难道没办法解除吗?” “我到现在都不清楚这是什么诅咒……”陆希改头换面地把原身的遭遇说了一下,“当初海因里希也是应召唤来到光明大陆的,他原想跟那个召唤者签订契约,是想去圣城问一问光明神,为什么独独把魔族排斥在光明大陆之外。但没想到,还有人想抢夺龙晶……” “龙晶果然是教会内部的人偷走的?”何塞当初会跑到黑莓镇去,就是追着龙晶的消息去的,只是没想到龙晶没找到,却遇到了陆希,“那个对你下诅咒的人是什么样子?” 陆希苦笑:“我那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去黑松林寻找松露菌,哪里想得到忽然有人攻击我,我连那个人是谁都没看清楚……如果不是后来海因里希跟我签订了契约,我也早就死在黑松林里了。” 这也不算完全说谎,原身的露西确实是悄无声息地死在了黑松林,陆希还想找到那个杀她的人呢。 “要找到他!”何塞握紧了拳,“找到他,说不定就能解除你的诅咒了!这个人最有可能也是教会里的人,我会想办法去打听。”他当佣兵的时候三教九流都混过,灰羽更是打听消息的好手,现在有了教会内部这个线索,他一定会想办法去找出这个人的。 陆希摇了摇头:“即使找出这个人,也不一定能够解除诅咒,他当时可是想直接杀死我的,只是因为契约才转变成了诅咒,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有办法解除。我们与其花时间去寻找他,不如集中力量做我们的事。何塞,我想在有生之年,掀翻教会的势力,让他们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用祈福和治疗操纵着光明大陆的命脉,继续压迫和奴役民众。” 她是不想何塞浪费时间,毕竟没有人比她自己更清楚,这个“诅咒”是无解的。但何塞显然不接受:“解除诅咒,你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这些事。你放心,南联邦的事情我绝不会耽搁,你说的对苏拉公国的那个驻军代管的制度,还有在整个南联邦建立水稻基地的事情,我都会去做。但是这个人,也一定要找出来!” 陆希没法阻拦他,再泼人家凉水也太不道德了,她也不忍心。不能选择何塞有很多原因,但不是因为他不好,她不该伤害何塞。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先找找当初杀死海格的那些人。”或许海格当时想寻找的夏国遗宝当中,会有返魂香的线索。 何塞并不知道铜鼎空间的事儿,但他知道陆希有夏国血脉,寻找夏国王室遗宝也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时间再想什么陆希要跟海因里希结婚啥的了,哪怕她跟别人结婚了,他还是希望她能一直活着。 这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或爱,也是需要。如果没有陆希,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成为大骑士,恐怕也无法顺利夺回王位。甚至连以后千岛之国该往哪里走,也是陆希给他指出的方向。更不必说,他们还有共同的敌人——教会,以及正在逐渐变异的魔兽。 何塞并不是会被感情冲昏头脑的人。当初他小小年纪就能意识到父亲会为了与教会的关系放弃他这个神弃者,并且毅然离开千岛之国,自己出来闯荡求生,就证明他头脑清醒性情坚韧。只不过陆希给他带来的是全新的冲击,实在是不可能不在他心上留下深刻的痕迹。 所谓刻骨铭心,倒也不必一定是因为爱情。但不管是哪一种,刻下的痕迹都是血淋淋的,不可磨灭。 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千岛之国,他都要陆希活着。如果那个诅咒是教会的人下的,那就掀翻圣城也要把下诅咒的人找出来! 陆希在这里跟何塞摊牌的时候,海因里希已经到了宴会上。 所谓留下来监督何塞的说法当然就是个玩笑,准亲王也不是让他来干这个的。 他一出现在宴会上,就引来了许多人的注意。毕竟像德罗让公爵这样,精心准备的投资完全落空的情况还是少的,家里没有适龄男孩子的贵族也没这个攀附女王的想法——这女王一看就不是朱丽亚公主那种绵软的性子,这个王夫并不好做——他们倒更愿意跟这位新出炉的亲王套套交情,毕竟听说他从前只是女王的贴身男仆,应该也没见过太多世面,总能收买一二的吧? 枕头风这种事,古今中外皆然,男狐狸精也不在少数,套好了交情,说不定就能影响到女王,给自己多换点好处呢? 男狐狸精海因里希端着一杯红酒在宴会厅里游走,除了他黑色的头发让贵族们看着有点不顺眼之外,大家都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有做男狐狸精的本钱。很多人心里骂着女王的糊涂选择——居然让一个男仆一跃成了亲王,但脸上还得堆起笑容跟他打招呼——毕竟人家不但有了头衔,还是个觉醒者,要是从这一点来看,成为亲王也没什么可说的。 海因里希也很和气,小贵族向他打招呼,他也客气地点头回礼,还会问一问他们的领地现在怎样。 他肯放下身段来笼络人的时候也是无往而不利,男贵族们心里大概还有点同性相轻的警觉,夫人和小姐们就有点抵挡不住。尤其是夫人们,跟一位已经定了婚的男士谈话相对是比较安全和体面的,说话也可以稍微不那么谨慎一点。 所以不免有人抱怨起来,领地的奴隶和平民懒惰,去年税都交不起来,还指望着领主施舍。有人还好心地提醒海因里希:“亲王殿下以后的领地可要小心管理……” 亲王是个不能世袭的空爵,一般来说没有领地,但如果女王格外开恩的话,也是可以给他一块领地的,反正在身故之后还会收回,谈不上什么损失。 “我是不会管理领地的。”海因里希摇晃着手中的高脚玻璃杯,让杯子里的红酒折射出美丽的光线,微笑着说,“都由女王陛下派人管理,我只管收分红就好。” 又是分红。这个分红就这么好?能让领主把手里的权力都交出去? “权力……”海因里希笑起来,“现在我们每年至少在王都呆六个月,领地的事情又能管多少呢?如果我真的去管理领地,在路上还要花费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最后收的税又有多少呢?还要分一部分给教会——那些平民,交税不肯好好交,给教堂的供奉倒是不少……” 他最后这句话倒获得了一些贵族的共鸣。确实,平民交税的时候哭天喊地的嫌税多,可是交税剩下的东西,他们倒是能慷慨地送给教堂的牧师,着实叫领主大人们看着生气——要是这些东西都落进自己的口袋该多好啊! 当然,也有贵族不同意:“没有神官祈福,农作物也不会获得丰收,我们也要受到损失的。” 海因里希慢悠悠地瞥了这位伯爵一眼,笑了笑没有出言反驳。但他的眼神分明是不以为然的。 于是众人都想了起来,长云领没有神官祈福,照样年年丰收…… 不过海因里希没提这一茬,反而是慢悠悠地又起了个话题:“其实就是种粮食,也没多少钱……” 这话就引发了更多的共鸣。粮食当然很重要,可是论挣钱就不如什么香料呀、盐呀糖呀、炼金药水啊这些东西了。你瞧瞧人家长云领,那什么巧克力、丝绸、水晶玻璃、香水、沐浴晶油,哪样不比粮食赚得多啊! “所以我说,女王陛下自然会派人管理的,只要随便建个工坊,我还怕收不到分红吗?”海因里希一脸准备躺平做米虫的模样,有意无意地整了整衣领,露出别在衣领上的镶着一颗硕大琥珀的别针。 琥珀因其金红的色泽,很受男性贵族们的青睐——这倒是陆希没想到的。海因里希领子上的这一枚是近来煤矿里出现的质量最好的一块,颜色近于正红,完全透明,内部没有任何气泡和杂质,堪称完美。 虽然对陆希来说,有内容物——比如植物或动物的琥珀才最珍贵,但可惜光明大陆并不研究这玩艺儿,那些包裹着珍贵信息的琥珀,只能放在长云领的博物馆里供学生们参观了。 总之如今,由于陆希控制琥珀的产量,这样的一块高质量宝石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海因里希这种炫耀法儿就很招人恨。当然,也能让更多小贵族注意到他的话。 之前已经有奎因子爵和安菲男爵出来现身说法,吸引了一些人,现在海因里希又这么高调炫耀,自然引来了更多的注意。 安菲男爵为什么不要名声也要养猪呢?还不是因为自己的领地不好。田地不肥沃,也没有高级别的神官祈福,光种地根本不行。偏偏领地里也没有其它的好东西,既不出产宝石也不出产香料,日子真是过得紧巴巴,完全就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作派,只剩下一个男爵头衔有啥用呢?社交季要穿的衣服都买不起呢。 那些小贵族,其实很多人的领地也跟安菲男爵的差不多,若是能拿到税收两倍的分红,放弃对领地的管理似乎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 “你们还不知道吧?”海因里希摇晃着红酒轻笑,“约翰子爵,丹尼尔子爵,还有伦吉尔女子爵,他们的封地也是这样做的。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去红云领那么远的地方自己辛苦,既可以继续留在女王身边,还轻轻松松就能拿到分红。” 有人忍不住说:“可是红云领本来就很富有啊……” “富有?”海因里希嗤笑,“就靠怀特家养的那点魔蜂吗?听说他们每年要给教会交不少钱吧?”红云领驯养的是魔蜂,在有相应的驯养神术的情况下,魔蜂确实好用。它们既不少采蜜,又皮实好养,不像普通蜜蜂那么娇气。尤其是在食物缺少的情况下,它们还能食用肉类来度过冬季,确实省心很多。 但是同样的,既然要依靠教会的神术,就得给教会交钱。这么一算,怀特家的收入也就没那么高了,否则也不至于搞个造反,还得向黑水公爵借兵。 “女王陛下有更好的办法。”海因里希一脸得意,看得那些大贵族们都有些嫉妒起来了,“根本不需要向教会交纳那么多费用,还能获得更多的蜂蜜。他们三位只要等着拿钱就行了。恐怕不会比奎因子爵的分红少呢。”蜂蜜现在还是光明大陆上十分抢手的甜味料,而且确实也有白糖不能替代的香气与好处。 而且按照陆希的计划,还会种植更多的蜜源植物,红云领及其附近一带的荒地将不只出产蜂蜜,还会出产菜籽油和葵花子油,以及利用苜蓿和紫云英来饲养牲畜,多管齐下,收益当然会大大增加。 海因里希当然不会把这些具体内容说出去,但他深谙忽悠——不是,深谙说话的艺术,拐弯抹角的还把长云领的成功案例拿出来举例,表示女王陛下善于发现挣钱的渠道,跟着女王走,金币天天有;跟着女王干,躺着把钱赚。 一切只需要你把领地交出去由女王领导,只需要放弃那么一点小小的权力,就能得到大把的金币呢亲,不想试试吗?女王目前刚登基,先投靠女王的有优惠哦。 德罗让公爵在一边听得胸闷气堵。他才不相信红云领到了女王手里,还能收益翻倍呢。女王这种干法,分明就是要从贵族手里把土地夺走啊。试问贵族如果没了封地,那还怎么叫贵族呢? 当然,那些小贵族那点可怜的封地没就没吧,但他们德罗让家这种大贵族,是绝对不会把封地交出去的! 贵族们也不都是傻子,大贵族的想法跟德罗让公爵基本是一样的,这些人彼此对看,默契地都避开了海因里希和奎因子爵等人,自己聚成一个圈子说话去了。 海因里希看着这些人的背影,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以为自己不交出封地就行了?别急,给你们开的刀还在后面呢。 第429章 新的政策(三)、爵位应该由薇拉来继承 自助宴会已经进行了一轮, 贵族们才听到门外有人高声通报:“女王陛下驾到。” 女王陛下来得可太晚了一点,但是也没人敢挑刺,全都放下手头的酒杯或刀叉, 起身恭迎。 德罗让公爵按地位是站在最前面的, 但是他刚行完礼抬起头来,就看见了女王身后跟着的一位女士。 女王身边簇拥着好几位女士。有刚刚晋封的第一圣女妮娜和她的助手尤兰圣女, 还有新鲜出炉的女子爵伦吉尔, 以及以美貌著称的奎因子爵家的大小姐翠茜。说真的,要不是女王已经宣布海因里希成为斯普林亲王,并且婚礼不日就将举行,还真的可能有人怀疑翠茜·奎因是不是想跟女王发展一点超出友谊之外的关系。 一般来说,女士之间有一点比较亲密的关系,并不怎么引人诟病, 有时候还会被人当成一种风雅和友爱的佳谈。不过事涉女王, 那就不由得有些泛酸的人要嘀咕两句了, 主要是觉得奎因子爵太狡猾,儿子不行, 居然靠女儿去攀附女王! 但是现在, 紧跟在女王身边, 位置最为亲近显眼的,既不是有嫌疑的翠茜,也不是春风得意的妮娜, 而是一位之前大家都没见过的年轻女士,这位女士有一头亮眼的金色卷发, 但更引人注目的, 是她的眼睛——那双眼睛, 一只是蓝色, 一只是绿色,居然是一对异色眼眸! 这样的一对眼睛,如果都是宝石蓝色,或者都是翡翠绿色,那这位女士就是一位一看就血统高贵的美人,但现在两只眼睛各占一种颜色,那就有些诡异了。 德罗让公爵对上这双眼睛,先是愣了一下,接着脑袋上就像被人敲了一闷棍,一阵眩晕——这个,这个,这不会是他的那个,那个离家出走的大女儿吧!虽然已经过了好几年,但这个轮廓十分熟悉,尤其是这双眼睛,他可再没见过同样的。 他还能稳得住,他的夫人却不那么沉得住气,脱口而出:“薇,薇拉——”后面的音节被她丈夫一手给掐回去了。 然而掐回去也没用,陆希从一进来就把注意力放在这夫妻俩身上呢,怎么可能让他们蒙混过关:“看来德罗让公爵夫人认出来了啊,果然是一家人呢。” 这句话顿时让其余的贵族交头接耳起来:“什么一家人?” “哎,你没发现吗?这位小姐的容貌……”跟德罗让公爵有五六分相似,尤其是那金发的颜色——德罗让公爵可是一直以他家的血脉有如此纯正的金发而自得的。 “难道是公爵大人的女儿?不对啊,公爵有哪位女儿在女王身边效力的?”从来也没听过啊。 “看年龄的话……”有跟德罗让家关系比较亲近的,从记忆里翻出了对应的人,“我记得公爵的长女应该就是这个年龄。但,她因为从小身体不好,从来不出来见人……”以至于社交界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位公爵小姐。 并且,前几年德罗让家宣布过这位小姐已经因病去世了呀! 不过,聪明的人已经想明白了:哪里是公爵小姐身体不好,是因为这双异色的眼睛,德罗让家不让她出来吧?毕竟这眼睛太奇怪了,该,该不会是神弃者?所以所谓的因病去世,其实就是把人送走了? 这种事儿也不是没有别的家族做过,所以大家彼此真是心照不宣——懂的都懂。 德罗让公爵此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但是习惯让他下意识地先否认:“我,我不知道女王陛下在说什么——” 第340节 说完他就后悔了。否认有用吗?女王都把人带到宴会上来了。 果然,女王很爽朗地笑了起来:“看来德罗让公爵惊喜过度,都不敢相信了啊。这位是薇拉尼卡·德罗让,公爵大人失散在外的长女,也是我的首席炼金师。” 神TM惊喜过度! 德罗让公爵感觉自己脑袋嗡嗡的响,以至于听到最后一句话,要过了一会儿才能反应过来:“首,首席炼金师?”这怎么可能!长女是个神弃者,怎么可能成为炼金师? 不过他一下子想起了千岛之国那位新王——那位从前也是神弃者,不过现在已经被证明是教会的误判…… 他连忙仔细打量数年未见的女儿,却失望地发现,她身上没有一点儿神术的波动,显然,根本没有得到神恩。什么炼金师,果然是骗人的吧? “薇拉主管长云领的炼金室——”女王仿佛看出了他的怀疑,不紧不慢地说,“你们喜欢的彩色水晶玻璃、还有那种鲜艳的紫色染料,都是她在炼金室里配置出来的。” 这不是谎话。玻璃最开始当然是陆希拿出来的配方,但后头的这些彩色玻璃,她只是提供了一个加入各种金属的思路,具体的颜色都是金羽自己试验出来的。还有苯胺紫,陆希也同样只讲了讲思路——她又不是化学家,后续真能弄出来,也是金羽跟小劳拉的功劳。当然,现在实验室也加入了其他学徒,他们也有打下手的一点功劳。 甚至现在金羽在某些方面已经走得更深,陆希已经基本放手了。只不过这些涉及到一些机密,比如虫胶类产物和新火药什么的,陆希当然就不会提了。 但是这两样东西已经足够引起轰动。彩色玻璃器皿如今在贵族当中风靡一时,谁都喜欢在下午茶的时候摆上一套彩色的器具,仿佛盛在其中的茶点也更可口了似的。连德罗让公爵家里也有两套呢。 而且这东西据长云领说,生产十分复杂而困难,产量有限,所以想多买都没有!假如一不小心砸掉一个,顿时就不配套了,又没有地方可补充…… 还有那紫色染料,女王的紫色礼服已经是最好的示例。原本还以为用的也是骨螺紫,没想到居然是炼金配方! 长云领的东西,大家都知道的。质量很好,但价格总是比教会出产要便宜一些。处在一种既贵重能彰显身份,但又不像教会出品那么让人肉痛的地步。这其中究竟有没有要抢教会生意的原因,大家是不会傻乎乎过问的,反正买就是了,愁的就是产量有限买不到! 现在制造这东西的人就在眼前,这要是打好关系,怎么着也能有点好处的吧? 就是这双眼睛——咳,女王都说她是首席炼金师了,难道女王会让一个神弃者做炼金师吗?那炼金术难道不是神的恩赐?能做炼金师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被神厌弃呢? 其实人是最会为自己找借口的,尤其在面对利益的时候。想想看,他们连一位有女巫嫌疑的女王都接受了,再接受一位疑似神弃者的炼金师又有啥大不了的呢?要是有罪的话——有罪的话也是女王骗了他们,主洞察明澈,他们是无辜的,光明神保佑…… 到了这个时候,德罗让公爵自然不会硬要说他女儿是个神弃者,那不是等于自己承认他们德罗让家的血脉不够高贵么?要是肯承认这个,当初他又何必把女儿藏起来,更在她出走之后宣布她去世的消息呢。 但是,他总觉得新女王忽然这个时候把薇拉尼卡推出来,有点居心不良。想想看,能当首席炼金师,那薇拉在长云领的时间肯定不短了,难道女王这个时候才知道她是德罗让家的女儿? 假如女王早就知道了,却直到这个时候才公布——反正德罗让公爵那颗多疑的心,以及贵族的敏锐直觉,让他感觉到了一点危险。他不太想承认这是他的女儿。 只可惜他的妻子完全没有他的敏锐,反而是哭天抹泪地上去就拉住了金羽的手:“我可怜的女儿,总算找到你了……” 这个愚蠢的女人!德罗让公爵一阵头痛,但已经来不及阻拦,便也只能强堆起笑容:“是啊,是啊,当初还以为你的马车摔下山崖是——你在外面吃苦了……”反正女王已经说了,这是“失散在外”,当初那什么“因病去世”,就当他没说过吧。 金羽对着父亲和母亲笑了一下。她曾在过去流浪的岁月里多少次地想像过,等她功成名就的时候,要如何回到彩虹领,让父母知道他们从前是如何看错了她。 但等到现在,她真的站在了父母面前的时候,这种迫切忽然消失了,她所幻想的一切都成了泡影,剩下的只让她觉得有些好笑——母亲只听女王说她是首席炼金师,就把什么神弃者都抛弃了,好像那些从未发生过;而父亲,父亲脸上的笑容要多勉强就有多勉强,他考虑的恐怕不是他的女儿回来了,而是他的女儿居然是女王的人! 金羽想起自己问过何塞,回到千岛之国的感觉怎么样?何塞是怎么回答的呢?他回答得很含糊,甚至有些混乱,但金羽听出来了,那就是“回家的感觉并不怎么好”,至少与他们曾经想像过的完全不同。 谁也说不清这种不同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时间总会给人带来改变,但无论如何,谁也回不到当年的时候了。 金羽感觉自己现在平静如水,甚至连薇拉尼卡这个名字都不能触动她了。对她来说,金羽才是她的名字,毕竟她是在这个名字里获得了平静与认可,也获得了今天的成就,以及以后要走的路。 于是她忽然间心平气和,对着德罗让公爵夫人喊了一声“妈妈”,却只对德罗让公爵点了点头。 陆希对于德罗让公爵的僵硬视若无睹,非常愉快地微笑:“当初我父亲在山崖下救起薇拉的时候,她失去了记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不知道她的真正身份。还好,在她成为炼金师之后,记忆也慢慢恢复了。今天我终于带她来跟你们团聚,这可真是令人高兴的一天。” 于是德罗让公爵也只能勉强咧嘴:“是的,感谢女王陛下,我也很高兴,非常高兴……”个屁啊!什么冯特公爵救了薇拉,什么失去记忆,全TM是女王信口瞎编的吧?再说如果现在有人提出薇拉的眼睛,他该怎么办? 果然,德罗让公爵的人缘实在也不是多么好,他正想着,就听到人群里有人在嘀咕:“这样的眼睛,这不是神弃者么?” 声音不高,但还是足够让人听到的。 “这可不是神弃者。”女王微笑着说,“这是上天的偏爱,才让薇拉有这样一双眼睛。别人只得到了一种美丽的颜色,而她得到了两种。并且她还有着过人的聪明头脑,否则又怎么能成为首席炼金师呢?以后王国将组建一个专门的炼金部,一切炼金活动都将纳入炼金部进行规范管理。这个炼金部,就由薇拉来掌管。” 人群里传来了倒抽凉气的声音。炼金部是个陌生的词汇,但“一切炼金活动都将纳入炼金部”这句话,大家都听得懂——那不就是所有的炼金工坊都要归炼金部管了吗? 有些自家跟教会合作开炼金工坊的贵族立刻提起了心:“请问陛下,这个——要如何管理?”难道要他们交出炼金配方吗? 女王又爽朗地笑了起来:“当然不会。炼金配方是各家的秘密与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应当受到律法的保护,即使是国王,也无权要求谁交出炼金配方,哪怕那只是一个平民所有。” 那几个人立刻松了口气,而其余贵族也不由得称赞起女王的英明来。对啊,私有财产就应当受到保护嘛,哪怕是国王,也不能随便拿走他们的东西。 “我正在考虑,编纂一部完整的法律。”女王现在的笑容在贵族们看来仿佛天使一般,“之前王国的法律有不少不合理之处,许多事情仅凭国王的心意来判断,有些甚至是矛盾的,这不好。这样下去,大家会很难把握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们需要一部正式的、严谨的、并且严格执行的法律,来保证大家的利益不受到随意的损害。” 贵族们连连点头。贵族也不是就高枕无忧了,小贵族头上有大贵族,被欺压的时候就只能向国王求援,还不一定能得到回应;而大贵族头上则是国王,真出现了利益受损的情况,那就没人可求了。如果有一条法律,能够限制国王的权力,那当然是最好的啦。 海因里希在角落里轻轻晃动酒杯,略带讥讽地笑了笑。这些贵族真以为律法只保护他们的利益吗?当然了,想来他们从来也不认为平民和奴隶也是人,也需要被保护。 就只说私有财产这一条吧。奴隶暂时是保护不到,但平民也是有私有财产的。他倒要等着看看,谁最先撞上这道墙。 总之这场宴会也算是宾主尽欢。当然,主要是食物好吃!有些贵族甚至按照传统,在吃撑了之后跑出去催一下吐,再回来继续吃。 不过德罗让公爵却无心于这些美食。他几乎是有些坐立不安,甚至连这个社交季都不想再参加了,只想赶紧回自己的领地去。 但是女王对他们却十分关心,还询问了他的儿女们的婚事。这个话题很对公爵夫人的胃口,她的儿子十九岁了,婚事倒还不是太着急,但暂时也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小女儿本来年纪还小,可是因为曾经图谋过王子妃的位置,搞得现在名声就不太好听,倒是急着要找个丈夫了。 薇拉既然已经成为首席炼金师,那么即使德罗让家现在远不如从前的鼎盛时期,儿女的婚事也应该好办得多了。 “说得不错。”女王很有耐心地听完了公爵夫人的话,含笑点了点头,“说起来,薇拉这么聪明,她的弟弟妹妹应该也不差,不如都留在王都学一学炼金,将来或许在政府里也能有一席之地。毕竟,他们两个将来是没有爵位的,总该给自己找个出路才是。” 德罗让公爵夫人愣了一下。小女儿当然是没有爵位的,但儿子,儿子将来是会继承德罗让公爵的爵位啊!女王这是什么意思? 女王也微微挑起眉毛,露出惊讶的表情:“爵位?爵位不是应该由薇拉来继承吗?她才是你们的长女啊。” 公爵夫人懵了。虽然她知道薇拉是长女,但是爵位,一直以来德罗让家都是传给儿子的。不,不只是德罗让家,所有的贵族家基本都是这样,只要有儿子,除非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否则爵位都是给儿子的,如果给女儿,那女儿出嫁,就会把爵位带到她的丈夫那里去了呀。 所以虽然有长女继承制,但实际上实行的并不多,大家几乎都默认了女儿会放弃继承权。像长云领这样,出现一个女伯爵,才是少数呢。 “这可不对啊——”女王意味深长地微笑起来,“根据王国的继承法,第一个出生的孩子才是第一继承人,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薇拉是长女,也没有放弃继承权,所以爵位应该由她来继承。我们,可都不能违反王国的法律啊。” 第430章 新的政策(四)、我回来继承爵位啊 德罗让公爵简直要怒发冲冠! 他从来没想过让长女继承爵位, 从来没有!他一直都是瞩意于长子的!别说长女早就出逃了,就算没出逃也不可能继承爵位! 但是现在女王说,继承法是这么规定的, 我们要遵守法律。 开玩笑!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就是法律! 他在王都的府邸里转来转去半天, 下定了决心:“今年的社交季不参加了,我们回彩虹领去!” 公爵夫人有些犹豫。不参加社交季, 就等于没法给小女儿找丈夫了啊。 “还找什么丈夫!”德罗让公爵恼火地说, “赶紧收拾东西!她还小呢,再过几年也行。” 然而还没等公爵夫人吩咐仆人们开始收拾行李,管家就送来了消息:“少爷,少爷跟着斯普林亲王去庄园了……” 德罗让公爵简直要暴跳了:“他跟着那个男仆去什么庄园!” “亲王给少爷看了一把什么炼金武器……”管家战战兢兢地说,“说带少爷去打猎,就……” 德罗让家到这一代, 一个觉醒者都没有。小德罗让偏偏又很喜欢打猎这一类的贵族传统活动。从前他是带着家里的骑士出门, 但那毕竟都是看得多, 尤其是遇到魔兽,更是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偶尔骑士们会把魔兽砍得重伤将死, 让他去补最后一刀, 但这么干多了,也就没什么趣儿了。 可是这次,那位新封的亲王给了他一把新式弩机, 不需要多少力气他就能把弩箭射出去很远,如果再加上一匹好马, 他甚至可以跟低级的魔兽来个“放风筝”, 慢慢地把它消磨死。 更不用说, 亲王手里还有更好的东西, 叫做“左轮”,一下子可以打出六颗炼金子弹,威力比弩机更强,打中关键部位,一枪就能干掉一只魔兽! 最重要的是,这些都不需要神恩的力量!亲王告诉他,女王陛下使用的也是这种武器,照样能杀死魔兽。 一个没有觉醒的女人都能做到的事,他一个男人难道做不到吗?小德罗让那颗想做骑士的心简直是沸腾得凉水都浇不下去,想都没想就跟着亲王跑了。 德罗让公爵气得两眼发花:“马上把他找回来!” 然而并不能做到,因为海因里希把人带进了皇家猎场。那么大的地方,别说你一时没法找,就算能找,那地方也得有女王的允许才能进——那可是皇家猎场! 德罗让公爵即使是公爵,也没有资格带着自己的骑士往猎场里闯的资格,他要敢那么干,山下的守卫就可以直接举枪崩了他。 是的,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长云领的第一军使用的炼金武器叫做枪。但是没人知道这种武器是怎么运作的,使用什么作为驱动力,只知道它很厉害,至少不亚于一名中级骑士的全力一击。 至于用来攻击王宫防护罩的那种炼金武器就更高级了,它好像是叫做什么野战炮,听起来很像神术炮,其威力也差不多,但既不用魔晶也不用神术,跟枪一样,没人知道究竟是怎么驱动的。 德罗让家现在也只有两位高级骑士压箱底儿,其中一位还留在领地,就只有一位跟到了王都来保护他们。德罗让公爵并不想让他去试一试第一军枪炮的厉害。 所以他除了在自己的公爵府里打转,并没有别的办法。 而且他也没有打算去向女王申请进入猎场的资格,很明显,亲王是故意把他的儿子带走的,没有了长子,只剩下一个小女儿有什么用?谁还能挡得住他那个已经羽翼丰满的大女儿? “公爵大人——”仆人战战兢兢露头,“大小姐,大小姐她回来了……她说有话跟您谈……” 真是说那啥,那啥就到。德罗让公爵咒骂了一句,却也只能去见自己的女儿。 “彩虹河的产量要枯竭了吧?”金羽端详着杯子里的酒液。在贵族当中,下午时分最高等的饮料应该是茶。 从夏国流传出来的茶,只在迷失之海附近生长,一旦被移植到别处,哪怕有神术护理,也会失去原本的风味。所以在最顶级的贵族们中间,茶叶一直被追捧,其价值比等重的香料更贵。 金羽还记得,在自己离开彩虹领之前,甚至她这个被关在城堡后花园里不能出外交际的女儿,都会在下午茶时分喝到清香的夏国甜茶——当然,她现在已经知道加糖的甜茶并不是夏国茶叶正确的饮用方式,加糖只不过是贵族们更彰显一下自己身份的方式罢了。 不过,现在王国的流行是下午茶喝热巧克力了。总之在这个时间段,最顶尖的贵族们拿出来的绝对不该是酒,无论它是多么好的酒都不行。德罗让家的管家居然给她上酒,足以证明德罗让家已经负担不起最顶尖的消费了。 彩虹领这片地方,其实至少有一半算得上荒凉。土地贫瘠,植被稀疏,种植是没有什么收获的。但是那条彩虹河给领地带来了丰富的宝石资源,以至于德罗让家族开采了上百年,仍旧一直有高质量的宝石出现。 这一条河,就抵得过其他贵族的一整块领地,更不必说河流下游的一半领地就有了不错的土地,至少领地可以自给自足,不必再向外采购粮食。 可以说,彩虹领就是这一条河撑起来的,但同样的,无论什么样的矿总有枯竭的时候,除了这一条河,彩虹领也不剩下什么了——这些年来,德罗让家族除了派出骑士严格守卫那条河,不允许任何人偷窃宝石之外,什么都没做。 德罗让公爵才走进茶室的门就被问了一脸,表情顿时就不好看了:“你回来做什么!” 金羽晃了晃酒杯:“当然是遵照女王的命令,回来继承爵位啊。” 德罗让公爵险些没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你说什么!我还没死呢!” “埃里克大人也是在活着的时候把爵位传给女王陛下的。”当然,那个时候女王还只是女伯爵,“因为她能为长云领开辟出新的财源。长云领的变化,您应该是看见了的吧?” “那关我什么事!”德罗让公爵何止是看到,还很嫉妒呢。但是他也知道,长云领地方很大,还靠着广阔的山林,后来更是拿下了海风郡,靠海之地,只靠出盐就能十分富裕了。彩虹领虽然有宝石,但其余的条件是无法与长云领相比的。 “那是您看不到其它的价值。”金羽笑了笑,“除了宝石,您的矿工们也不认识别的东西了。在女王陛下到长云领之前,也没有人能想到长云领可以出产那么多东西吧?” 谁能想到饲养雪雀来做香皂呢?谁能不用神术就把魔盐与食盐分离呢?谁知道那些松树里也能提炼出柑橘和紫罗兰香水呢?又有谁发现过橡子还能一物两用:既当粮食,又做鞣料? 长云领那些栎树如今养着柞蚕,不怎么肥沃的土地种着甜菜,白浪湾浅浅的海滩出产精盐,礁石堆里长出的牡蛎会变成妙鲜汁。 哪一样不是把原本看着并不值钱的东西发掘出了黄金的价值来呢?像德罗让公爵这样,眼睛只看得到已有的价值,自然没有发掘的能力。 德罗让公爵沉默了。对于彩虹河的出产,他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去年大旱,水位下降了那么多,可是矿工们顶着烈日把露出来的河床都挖掘了个遍,也没找到几块大颗粒的宝石。 开采了百多年的彩虹河,确实要枯竭了。德罗让公爵也考虑过宝石矿其实是在河流的上游,宝石只是被河水带下来的。所以他也组织过奴隶去河流上游寻找,也确实找到了一处疑似宝石原矿的地方。 但,那个结果比没找到还更糟糕,因为那处矿坑里也没有发现什么好宝石——假如那里就是原生矿的话,那么彩虹河就确凿无误地,要失去这个名字了。没有宝石的彩虹河,还配叫彩虹河吗?没有宝石的彩虹领,还配叫彩虹领吗? 最可怕的是,失去了宝石矿,德罗让家族该怎么办呢?他曾经努力想让女儿成为王子妃,可是怀特的叛乱打碎了他的全部希望。他真的已经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一想到今后那些奢侈的享受都要离他而去,德罗让公爵就觉得不寒而栗。相比之下,如果长女真的能给彩虹领继续带来价值,那爵位给她,似乎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了…… 第341节 “彩虹领,还能有什么?”德罗让公爵终于问道。 “那要去找。”金羽感觉自己的心情异样地平静,“把爵位给我,然后彩虹领可以跟女王陛下签订协约,无论在彩虹领找到多少东西,德罗让家族都可以分红。” “这不等于把领地都交给女王了吗?”德罗让公爵又想跳高了,“爵位给你,你就是这样继承的吗?” “除了女王,谁还能在彩虹领创造新的价值?”金羽轻笑了一下,“您一定也找过新的宝石矿吧?找到了吗?” 德罗让公爵被这一句话问倒了。当然是没有找到!找到了他还会在这里听这个不孝的女儿说这些混账话吗? 但是,没有了领地,贵族还叫贵族吗? “您知道翠茜·奎因现在掌管了海风郡吗?”金羽又晃了晃酒杯,忽然问道。 “真的?”德罗让公爵听到过一点风声,但是之前并不相信,“难道她真的跟女王——” 金羽不客气地打断他:“您只能想到这些吗?”难怪女王要改革,如果贵族都是这个样子…… “一个女人——”德罗让公爵有些不屑,也有些不敢置信,“海风郡可是一个大郡!”那罐头工厂办得红红火火,现在连他的餐桌上都会出现酥鱼罐头和虾肉丸子了。食材虽然不够珍贵,但味道确实好,而且不用神术保存也很新鲜。 甚至连那个罐头的瓶子,居然都是水晶玻璃的,只不过没那么剔透,而且颜色发绿,看起来不怎么值钱罢了。 金羽嗤笑了一下:“我也是女人。女王陛下也是。”还有第一圣女,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女人站出来。 不过现在不必跟德罗让公爵说那么多,金羽了解自己这位父亲的固执,再说下去他可能要口吐白沫也要坚持女人不行,纯粹浪费时间。 “贵族之所以成为贵族,是因为高贵的血脉给我们带来的是超群的能力。旧贵族在觉醒与战斗中脱颖而出获得爵位,那么现在,自然还可以凭借能力再给自己博得权力。”金羽意有所指地说,“伦吉尔女子爵没有神恩,却仍旧成为了骑士——父亲,我可以给你透露一个消息,神恩正在渐渐失去从前的价值,未来要成为骑士,已经不需要神恩了。” 其实这次,女王还有些封赏并没有公开。第一军里的一些最为出色的战士,已经得到了土地的奖赏。虽然数量少,但这其实已经是骑士的待遇了。 “德罗让家族现在没有骑士,但以后可以有。” “那,那算什么骑士——”德罗让公爵有些挣扎地说。他虽然喜好享乐,也认可了自己是个废物,但内心深处对于骑士还是有那么一分渴望的,那是从血脉里带出来的,属于德罗让这个姓氏的本能。 “那当然是骑士。”金羽淡淡地说,“您总不会没听说变异魔兽的事吧?神恩对变异魔兽没有什么用处,但如果能杀死变异魔兽,这还不能算是骑士吗?” “女王怎么可能让你弟弟……” “女王要的是有能力,并且愿意执行她的政策的人。”金羽打断他,“旧的贵族一直在没落,但新的贵族可以崛起。女王并非要对贵族赶尽杀绝,而是要给所有的人找一条新的出路。别的领地我不清楚,但彩虹领——公爵大人觉得,还能坚持多久?” 德罗让公爵并不觉得女王真是在给大家找什么新出路,但他又无可反驳,因为他的彩虹领确实要走投无路了。也许还能维持两三代的奢侈生活,但之后…… 他心里矛盾不已。一边是向来自私的心理在说,只要自己享受了,哪管以后怎么样呢,说不定后代里会再出现觉醒者;另一边却是难得一见的责任心在讽刺,别想什么觉醒者了,还是想想怎么能让后代别穷到变卖先祖的遗产度日吧…… 然后他的长女给了他最后一击:“母亲和弟弟妹妹们会留在王都,父亲请跟我一起回彩虹领,宣布把领地交给我吧。女王陛下会派出一队人跟我们一起回去,以后彩虹领的开发与守护就都交给他们。父亲放心,那既然是我的领地,我当然会尽心竭力,把它建设好的。” 德罗让公爵想到长云领的辉煌战绩,想到第一军的炼金武器,想到已经成为天骑士的冯特公爵,终于颓了下来:“就照你说的办吧……” 金羽微笑起来:“很高兴您想通了。放心,做为首先向女王投诚的大贵族,女王会特别优待我们的。” 女王已经为小贵族们立起了奎因家与安菲家两个标杆,但大贵族里,除了已经被拆分的红云领之外,还需要出来一个带头的。而这些第一批投诚的人,当然会有更好的待遇,这才能吸引更多的贵族尽快转变。 当然,肯定也会有不愿转变的,但女王可不会一直等着他们。尤其是一些实在没有什么价值可挖掘的领地,很快他们就会发现,在失去了足够多的人口之后,他们的领地日常都会无法维持。以前不被看在眼里的平民,也自有他们不可或缺的价值——有领民,才有领主,没有领民,领地不过是一块荒野而已。那个时候,恐怕就是他们来求女王的时候了。 第431章 新的政策(五)、我等那一天已经很久了 这个社交季没法过了! 不少贵族都在这么想。 新女王开了一次宴会, 并抛下了一个所谓的“新政”之后就销声匿迹,据说正在准备她的婚礼。而朱丽亚公主在服丧,更是不宜出来社交。至于冯特公爵——他这辈子就不知道啥叫“交际”。 整个王室, 唯有一位安娜夫人时不时的举行一点小规模的舞会或茶会, 只邀请女士,顺便带货的那种——比如说新近流行起来的紫色绸料, 以及像玻璃却又比玻璃更多彩的一种叫做“琉璃”的人造宝石。 除此之外, 王室既不举行大规模的舞会,又不组织赛马或狩猎,这叫啥社交季啊?大家跑王都来究竟是做什么的? 而且近来王都里竟然还在检查一些风月场所,说是给那些姑娘们治病。虽说只声称是查病,但一想到有病什么的,谁还能提得起精神…… 所以社交季的乐趣消失了大半, 只剩下买买买了。 然而买买买也需要金币, 甚至比参加舞会的华服和首饰更费钱, 于是真有一些小贵族,对女王的新政动了心——现在什么好东西都在王都出售, 把自己那偏远的领地交出去, 然后住到王都来, 似乎也不错啊…… 但也有贵族坚决不为所动,如果不是因为还要参加女王的婚礼,他们可能就要返回领地去了。他们从女王的新政里看到了一些危险, 所以还是远离的好,明年的社交季他们甚至都打算不来了, 如果女王一定要逼迫他们让出领地的话, 他们或者会考虑请求圣城来主持公道——毕竟贵族对于领地的所有权是光明神都承认的, 女王也不能随意夺取! 其实女王并没有强取的意思。正如她跟几位下属拟定这个政策的时候说的那样, 有些领地至少在目前没多少价值,把它掏空就行了。 所以女王对贵族们的态度也不很在意,她在忙着跟布迪王国和苏拉公国谈判呢。 说真的,陆希在这方面实在并不擅长,但她得制定出一个大体的框架来,以保证事情的走向符合她的预期,而不是最后南联邦变成了一个统一的王国什么的…… 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学习近现代史! 不过好在,光明大陆这个情况,她哪怕提出的想法不周到,也是一种进步。 布迪王国派来的谈判大臣是新王的远房舅舅,他能得到这个位置完全是因为亲戚关系,并且担负着新王母亲的叮嘱——不管什么情况,首先要保证新王的王位。 这位舅舅根本就不会谈判,对于陆希这边提出的各种要求几乎是全盘接受,因为在他看来,每一条都是对新王有好处的。 比如说新王手下没什么可用的人,这边就会派出至少五十人去支持新王,他们将为新王组建自己的政府,还能重新募兵来保护新王的政权。 比如说新王年纪还小,这五十人里就有人负责新王的教育问题,不但会教他读书识字,还会为他提供骑士训练。 比如说王宫里的财富已经被上头的几个王子瓜分得差不多了,这些人就会为新王寻找新的生财之道,保证新王与自己的母族能过上富裕的生活。 当然,这些好处也不是白来的,辉光之国的女王要求在新王十八岁之前不得过问政事,全盘由她的人手管理,并且,新王的母族可以坐等天上掉钱,代价则是必须领头遵守他们将要制定的法律,帮着他们立威。 舅舅想了想。新王的母亲是个女仆,母族自然也都是差不多的平民或小商贩,从来也不是什么特权阶层。他们以前要遵守的不仅仅是王国的法律,还有贵族们不知什么时候一拍脑门就出台的“规定”,所以女王提出的这个条件,其实也不难做到。 于是他特别痛快就答应了。天上掉钱哎,谁会不答应呢? “就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后悔。”送走了这位舅舅,陆希向海因里希感叹了一声。这是刚刚身份转变还没有适应,等再过几年,他们发现自己从平民变成了从前可以随心所欲的特权阶层,还能不能保住最初的习惯,那就很难说了。 甚至包括新王和他的母亲。现在新王六岁,当然是什么都好好好,但再过十年——甚至都用不到十年,光明大陆上十二岁的孩子就可以当大人使唤了,那时候新王会不会拒绝再做一个傀儡,也是未知数呢。 海因里希并不担心:“你不是要派人去接手他的教育吗?朝着你想要的方向教育他就是了。”就算教育不出来,十年的时间足够把布迪变成第二个长云领,到时候新王就算想扑腾,也翻不起什么水花来。 还有句话他没说出来。其实与其防着布迪的新王,还不如多提防点千岛之国的新王呢。就布迪那位新王,现在怎么让他坐上去的,将来就能怎么把他换下来。 相比之下,麻烦的是目前还在布迪的那位乌利圣徒。 陆希还真是挺想要这位圣徒的。良种培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种花家谁不知道杂交水稻那复杂而辛苦的培育过程呢?而且还要感谢当初那株野生水稻,假如没遇到它,谁知道这件事的成功还要往后顺延多少年? 而且水稻是自花授粉,雌雄蕊生在同一朵小小的颖花里,要靠人工去雄杂交简直是不可能的,你去扒着每一朵花试试看! 但乌利这种情况,他的能力对于种子有奇异的影响,培育出雄性不育系就有了可行性。至于后头的……行吧,陆希的知识储备就到这儿了,但只要指明了方向,总有人会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并比她走得更远的。 然而想让一位圣徒放弃教会转投她手下——嗯,可能做梦比较快。 “乌利手下有没有类似能力的——算了,还是开设更多的植物系课程,培养我们自己人吧。”陆希想想给高级神官们反洗脑的困难,最终放弃了,“或许可以逮着约翰使使劲儿……”到底都是植物系的能力,说不定他能领悟并发展出新技能呢? 然而即使不要乌利的能力也得解决他,不然布迪王国的田地还是由教会在掌握着呢。 不过现在倒是个好机会。布迪的王位更替是当地教堂不想看见的,他们当然看得出来这是千岛之国把手朝布迪伸,本质上其实跟布迪意图吞并苏拉公国没什么区别。 教会不能明白地干扰世俗的权力更替,而且千岛之国的新王来得太快,根本没给教会干涉的时间,又有南联邦的盟约做借口,当地教堂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年幼的新王上位,对千岛之国言听计从。 但是不能明着干涉,他们却可以用点别的手段。所以今年到了这个时候,布迪国内也只有教会直控的大约三分之一的田地下了种,其余的三分之二都空着呢。 这手段够狠。去年旱灾颗粒无收,现在布迪没乱起来还靠千岛之国运来的木薯援助。但千岛之国有多少粮食,够整个布迪的百姓吃?今年再耽搁一季种植,不用到冬天,布迪就会彻底没有粮食,新王还坐得住那个位置吗? 不过这计划遇到陆希,那就不那么好使了。 花月末,也就是陆希概念中的五月,在南联邦诸国中确实已经算过了种植季节,但南联邦气候温暖雨水充沛,即使现在下种,晚稻、番薯和大豆也可以种植,再晚一点儿,还可以种秋马铃薯啊。 布迪的农夫手里没种子,他们每年都得靠教会发新种子,如果把去年的收获自己偷偷留种,那今年多半收成不佳,连税都交不起。 有过这么几次之后,农夫们就不敢再动这个心思,只能老老实实领教会的新种子。当然,到了交税的时候,他们也得为这些新种额外再交一成的税。 所以今年教会不发种子,农夫们就只有干瞪眼。不少人都去教堂门口哀求,但毫无结果。至于买种子这种事,去年都旱成那样了,人能活着就不错,谁家还有钱买种子呢? “教会要做恶人,正好咱们做好人。”海因里希现在对种地的知识也了解不少,想一想南联邦的气候就不着急了,“不过这样一来,倒是要在排水上多下功夫。”今年要是恢复了往年的雨水量,对薯类豆类反而不好。 “嗯。”陆希拿着下边人交上来的计划书,在上面批了个通过,“这点何塞那边做得不错,水渠已经开始挖了,等建好之后既能灌溉也能排水。我们再送一批粮食过去,还是让他们用修路或积肥来换。种子也一样,允许先赊欠。”粮食都不是白发的,这已经是长云领人的固定认知了。 “是咱们派去的人做得好。”海因里希不满地纠正她。这份计划书,应该是他们派去千岛之国的农务官塔尼娅的手笔,反正肯定不是何塞写的。 陆希哭笑不得。 她当然看得出这计划书完全是长云领模式——从以工代赈,到兴修水利,到积肥深耕,甚至连种植哪些作物,都已经有了一定的模板,只要把当地的一些调查数据填进去,再按照数据来做决定就可以了。 应该说,至少在农作物种植这一条上,长云领的农学生们已经成绩斐然。虽然他们面对的选择也不是很多,主要就是小麦大豆薯类这老三样,也不需要他们自己去发掘经济作物。但对于一些几年前还大字都不识,只知道烧荒和祈祷的平民甚至奴隶来说,他们已经进步飞快,很值得赞扬了。 不过这背后也需要何塞的全力支持,否则塔尼娅也不能在南联邦干得这么顺利,简直如鱼得水。瞧瞧这份报告,把南联邦的气候雨水乃至田地种类都摸得很清楚,没有点人手也是不行的。 对于海因里希这种盲目的、不正确的、不客观的、一定要打压何塞的态度,陆希——陆希能怎么办呢?只好一笑置之了,反正海因里希只会在她面前说,又不会说到何塞眼皮子底下。 “那就这样吧,包括苏拉公国,一并办理。”苏拉公国的待遇还不如布迪王国呢,国内的田地到现在几乎都荒着,教会对于苏拉大公跑去千岛之国求助的行为极其不满,据说已经停止了日常祈祷,搞得苏拉公国的河流里,魔化的鱼类开始增加。 苏拉大公等于是被两面夹攻,毫无退路,所以对于陆希拟定的协议更是不敢有任何意见。至少陆希名义上还保留了他大公的名号,至于驻军——没有驻军,谁帮他剿灭魔兽呢? 但是这么一来,长云领能够动用的力量基本都被占上了。这也是陆希现在对辉光之国的贵族们没有紧逼的缘故。 “该组建第二军了。”陆希沉吟一下,“这次可以招募一部分魔族。” 这当然是要从霉菌沼泽那些最听话的魔族里招人,先招魔力最低微的魔民。陆希打算把他们好好训练之后,放一部分守海风郡,再放一部分去苏拉公国。前者是现在最可能接受魔族的地方,后者——没有什么发言权。 而第二军换防过去,也可以把更加有经验的第一军调回来,因为接下来,最多到明年,她就得准备对付国内的贵族了。 如此一来,今年下半年的计划也基本制定完毕。 “真的可以招募魔族?”虽然这是海因里希早就希望的事情,但事到眼前他又有点不敢相信了,“那些炼金武器,真的也能够让魔族学着使用?” 在他最初跟陆希签订契约的时候,嗯,即使那个时候他签订的是奴仆契约,已经打算把自己都赌上,但他想的也只是能够给深渊的魔族们更多的生活资源,至于像枪炮这样的武器,他,其实还没敢想。 “只是募兵。”陆希认真地看着他,“要挑选魔力低微的,不敌视人类的,足够理智的——总之,他们要知道,至少在前期,入伍是为了保护人类而战。并且,像兵工厂这样的地方,他们是不可能进入的。” 知道武器怎么用并不难,难的其实是让人始终有武器可用。否则枪没了子弹就是一根棍子而已,顶多比木棍结实一些,还不如那些附魔的有特殊功能呢。 海因里希不断地点头:“我知道,我知道。”但是无论如何,这已经是一个开始,是魔族可以得到平等待遇的一个开始。 陆希笑了笑:“那魔族的人选就交给你了。”要是没有海因里希,她也不敢现在就用魔族。即使不知道制造方法,但有心人利用分配的武器仍然能够做很多事,比如说远距离狙击她这个女王什么的,又或者在军营里搞个一次性的袭击…… 不过有海因里希把关,想来这种魔族别说不会出现在军营,大概这辈子也别想出现在光明大陆上,就跟无尽深渊里呆着吧您呐,光明大陆不需要KB分子。 “那你就先回深渊去选拔吧。对了,穆特是不是又联系你了?” “联系好几次了。”海因里希冷笑了一声,“我猜,那个面具人很有可能住在圣城。这段时间为了能去那个空间看看那些人俑,穆特透露了一些消息,说是圣城里出现了魔化的神官。”这事儿,恐怕住在圣城的人也不能都知道,很有可能还是教会内部的人才能得到消息。 “圣城?”陆希稍微吃惊了一下,“夏国后裔……”居然敢跑去圣城,也算是深入敌人的大本营了。 “我说——”海因里希认真地问,“你对他们,究竟是放在什么位置的?”他得知道这一点,才能准确地把握对待穆特等人的态度。 陆希叹了口气:“如果他们当初没有算计你,我很愿意把他们当做失散的同胞来额外照顾。但是现在——对我来说你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或许要排在何塞后面了。”海因里希跟她同道而行,而穆特他们,可能是跟何塞一样,会走上一条并行的岔路,大方向目前或许一致,但日后也许就要分开了。 第342节 “但是对夏国的后代们来说,我跟他们是更亲近的。”并且双黑血脉几乎是底层的底层,正是陆希要救助的目标。 “明白了。”海因里希得到了“你才是最重要”的答案,立刻就满足了:“行,那我就明白了。那我走了?” “走吧。”陆希看他磨磨蹭蹭在那儿绕来绕去,咳嗽了一声,“那什么,你还是快点去吧。婚礼的日期已经定下了,你不快点去,回来——” 话在这里没了声音,海因里希的脸陡然在眼前放大,陆希下意识地向后仰了一下,但没仰回去,因为海因里希的手在脑后轻轻拦住了她,然后嘴唇上微微一凉,魔鬼的声音轻得像一阵风拂过耳畔:“我当然会按时回来的,我等那一天已经很久了,我的女王陛下……” 第432章 煽动内乱(一)、两个阴谋分子彼此对视 于格再次来到了黑水沼泽。 按理说他现在不该离开圣城。最近圣城有点乱, 已经不允许随意进出,而他一向随侍教皇身边,又是不久之前才从外面巡视回来, 现在又要出城, 不免会引人注意。 但他忍不住。 那是一批真正的夏国遗民,极有可能是从当年夏国覆灭之时活下来的, 他们就是历史, 他们就是真相! 虽然是皇室血脉,但在于格出生之前,有关于夏国的资料就已经因为种种原因分散开来,以至于他对于夏国的知识也是残缺的。比如说,夏国皇室的秘术驭兽术就不在他手中,以至于他只能靠草药知识在教会里厮混, 靠教皇的病才得到了一个主教的位置, 却并不能出去主持一个教区, 以至于并无实权。 但现在出现了夏国遗民。他们当中可能就有夏国的王室侍卫或巫师家族之人,或许能带给他线索, 或者别的能够让他增加实力的方法。哪怕都没有, 那至少也让他离当年的真相更近一步, 也是为夏国的复国,更增加了一分力量。 然而那口鼎在黑水沼泽之内,并不归穆特管辖, 穆特也不知道进入鼎内的方法,他还得跟陆希去交涉。 于格实在想不通, 陆希究竟是怎么知道进入鼎内空间的办法的?他敢肯定陆希绝不是公主后裔, 但在某些知识上, 陆希甚至胜过他这个真正的公主后裔。难道说, 当时逃出来的王室成员不只最小的王子和公主两人? 于格怀着这样的疑惑再次来到黑水沼泽,结果面对的不是陆希,而是海因里希。 “于格大人看起来有点失望?”海因里希漫不经心地说,“那真是对不住得很了,女王陛下太忙,实在没有时间过来。” 他这态度真是毫无诚意,但于格却无法指责他。毕竟在不久之前,于格还打算给海因里希来个“取而代之”呢,只不过计划并未成功,海因里希不但没有死在黑水公爵手下,看起来实力似乎还更进了一步。 当然,于格并未觉醒,所以他分辨不出海因里希的等级,这是穆特告诉他的。 说实在的于格有点难以相信。海因里希才有多大呢?穆特已经是天赋过人,能够觉醒神农血脉,但他五十岁了才成为魔鬼公爵,而海因里希现在年纪大概还不到他的一半,难道就真能成为一方领主了? 但是穆特也许会看错,黑水沼泽的空间却是不会出错的——黑水公爵死后,这一片广阔的领地并未再出现空间的紊乱,这也许是因为黑水公爵之前的镇压力量尚未散尽,但也可能是因为新的领主确实有足够的力量,来稳定空间。 如果是后者,那么……于格不得不再次警惕,如果海因里希意图报复,那恐怕穆特也要危险,毕竟神农血脉的长处并不在于战斗。 海因里希对于格的警惕视若无睹,要按他以前的性格,那绝对是要报复的。谁敢坑他,他就敢把人直接拍坑里填土。 必须说,陆希对他的影响其实是很大的,至少海因里希发现,魔族天性里带着的凶狠与戾气,在他身上已经消磨了不少,甚至他已经很久没有过那种莫名其妙的杀戮冲动了,而这与他迅速提高的等级其实是相悖的,毕竟魔族能力越强,就离着疯狂越近。 如果照这种情况延续下去,他的疯狂期或许也会被延后? 海因里希觉得自己似乎想到了什么,但一时没抓住,主要是对面的于格已经开口,打断了他脑海里那一点儿灵光:“女王陛下加冕,幽影领地也准备了一份贺礼,回头还请领主带回白都。” 于格这话说得有点心虚。辉光之国的权力更替当然已经由白都的教堂报告了圣城,但他真是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听说这边终于愿意见他,立刻就赶了过来,甚至忘记了应该带一份礼物来。 所以他现在说着贺礼,心里已经在思考幽影领地究竟能拿出什么东西来——想来想去,竟然除了一些魔兽的晶核之外,好像就拿不出别的了。 无尽深渊的魔兽稀少,所以魔晶格外珍贵。但这仅限于无尽深渊之内,假如把这些魔晶放到光明大陆上去,也就没那么珍贵了。更何况无尽深渊的魔兽晶核有许多黑色杂质,从纯度上来说远不如光明大陆同等级的魔兽,价值自然也要相应地降低。 总之,作为对一位女王的加冕贺礼来说,这份量实在不太够。 但除此之外,就只剩下夏国的一些书籍了。甚至于格自己,因为要接济同胞,在教会里又要扮演虔诚的信徒,并不能大肆收敛,所以也是身无长物,拿不出特别好的东西来。 总不能把那些令人上瘾的药剂当礼物送出去吧? “礼物——”海因里希笑了一下,“女王陛下倒是的确想要一件礼物。” “什么礼物?”于格听他话里有话,心里不由得一紧——该不会想要他或者穆特的性命来赔礼吧? 到了这时候,于格得承认,他当初的想法是有些太冲动了。也许他毕竟不是觉醒者,对于魔族的能力估计不足,没想到海因里希竟然能击败黑水公爵,弄到现在,反而让幽影领地都陷入了被动。 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于格只能硬着头皮等答案,没想到海因里希却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转开话题:“阁下不是魔族,应该是定居圣城,甚至跟教会的关系不错吧?” 于格心里立刻又咯噔了一下,他隐瞒自己的身份也是因为这个,如果他说自己是个主教,那陆希还肯信任他吗?尤其是在黑水公爵事件之后,陆希会不会觉得,他其实是在替教会做事? 不过海因里希却没有追问到底,只稍微一停顿,看他没有回答,就继续说下去:“对于现在南联邦的那位乌利圣徒,于格大人知道多少?” 于格当然知道不少,他还知道千岛之国把布迪王国搅得天翻地覆,而千岛的新王带回南联邦的新作物和新的种植方法,都来自长云领。这么一来,海因里希这个问题的用意就昭然若揭:“女王想要乌利?” “是想要他的能力。”海因里希纠正他,“女王想要改良作物,乌利正好合适。” “可是他对水稻的改良并不成功。”于格近身侍奉教皇,对这事儿简直不能更清楚。南联邦的水稻良种每年就只有乌利亲手改造出来的那一些,而这些良种收获之后却不能留种,导致良种的种植规模无法扩大,教皇也是急得不行。 海因里希笑了笑,没接这句话,而是道:“女王希望能招揽他。”至于招揽之后怎么用,那就是女王的事了。 于格微微皱起了眉:“女王认为他的能力是最强的?”其实他觉得战斗力最强的路克菲西圣徒,或者掌管神学院的加菲尔圣徒才是最有威胁的,前者能打,后者能笼络贵族。而乌利,其实只有教皇支持他,假如这些圣徒们最终要选一个登上教皇宝座的话,他倒是也倾向于乌利,因为此人的能力太鸡肋。 但是陆希却想要招揽乌利,这必然不是因为乌利最容易策反——能做到圣徒,信仰一旦动摇整个人恐怕都要崩坏——那么就是因为,她真的觉得乌利的能力很强!强到一旦成为教皇,会令教会的地位更加稳固? 良种……于格有些想不明白。穆特的神农血脉也长于种植,可是怎么用这种能力来改良种子呢?无论穆特怎么努力,也没能培育出可以以无尽深渊生长的小麦和水稻啊。 但不明白归不明白,于格很快就回答:“圣徒是不可能背叛教会的。” “知道他不会背叛教会。”海因里希漫不经心地回答,“但如果离开圣城,加入辉光之国的新教,或者仅在新教存身,这可以做到吗?” “辉光之国的新教?”于格有些糊涂了,“女王难道还要尊奉教会?” “信仰可以存在。”海因里希答道,“但必须是女王所允许的那种信仰。圣城的教会必然不允许留在辉光之国,但民众可以选择只保留信仰,这才是信仰的初衷。” 这话说得有点绕,但于格听明白了。教会当初建立就是为了凝聚信心,鼓励民众,结果到现在却变了味儿。所谓新教,不过是名义上给民众一个寄托,但新教绝不可能再有旧教会的权力与威势,它必须只是一个寄托。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也不会只把精神寄托于死后的极乐,教会便会只成为一个空架子。 “如果是这样的话……”于格沉吟着,“我倒可以想想办法。”乌利现在的处境其实并不太好,他倒是可以推一把。但把乌利挤出圣城的圈子并不难,要他前往辉光之国,那就不一定了。 “先把他挤出来再说。”反正不能让乌利再掌握南联邦那边的土地了。 “那么我回去就想办法。”于格眼里闪过一丝冷光,“教皇的身体已经很差了,一旦他支持不住,圣徒们就会乱起来。”而教皇的身体,其实掌握在他的手里。 于格有点感叹。他为了能影响教皇,花了二十年的时间,可是一直不知道究竟在什么时候下手才好,因为即使引发了教会的内乱,他也只能收获一些报复的快感,而无法有真正的获益——除非教会真的自相残杀到实力大减,但那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结果到了现在,真正能够从中获益的人出现了,却不是他。这种感觉,仿佛是为别人做了嫁衣裳,实在不能说是愉快的。但如果仔细想想,这样目标明确地一步步拆解教会,却又确实地能让他感觉到更多的愉快,因为他看得到未来,就有了更多的动力。 海因里希表情淡然,心里却因为于格的话狠狠一跳——好家伙,直接就把矛头指向教皇了?这个于格绝对是教会内部的人了! 他也不由得要对于格刮目相看:一头连着无尽深渊的魔族,一头还能连着圣城的教会,甚至可以接触教皇,这也是个人才啊!看来之前他还真是小看了于格,难怪一时不慎,就差点死在那个空间里…… 两个阴谋分子彼此对视了片刻,到底是于格此刻处于下风,不得不先开口:“我会尽力去筹划这件事情,那么铜鼎……” “啊,当然。”海因里希也虚假地微笑起来,“我们现在就可以去看看。另外,女王让我问问您,对返魂香,您了解多少?” 第433章 煽动内乱(二)、教皇病了?教皇病了! 乌利圣徒目前的处境确实不是太好。 布迪王国突然间权力更替, 还是千岛之国伸手来管,立刻就扰乱了他的工作。 去年的大旱让他的试验再次失败,甚至都没有粮食给圣城上缴, 引来了许多不满。乌利很明白那是有些人借题发挥, 毕竟圣城同样收获大减。所以只要他今年能将功补过就行了。 然而这个时候,千岛之国却跑出来横插一脚! 不给布迪王国的土地发放种子, 是布迪皇家教堂大主教提出来的。乌利不是很赞同, 但他又想不出别的方法来反击千岛之国。 教会的所长其实不在战斗力,至少布迪这边的教堂并没有多少骑士。而且千岛之国有南联邦的盟约在手,教会也不能贸然先发动战争——乌利敢肯定,就目前这个特殊时期,哪怕教堂胜利了,圣城那边也会责怪他擅自干扰世俗权力更替, 违背教会原则什么的。 束手束脚!乌利这几年真的有点憋屈。 他还只是个红衣主教的时候, 教皇看重他, 其他人的态度也友善,仿佛分分钟都盼望着他能突破成为圣徒, 为教会再添一位中坚似的。 可是等他真成了圣徒, 却变成了别人的眼中钉。教皇力排众议把他送到南联邦来, 虽然躲开了圣城的纷争,却引起了布迪这边大主教隐隐的不满。 乌利也能理解这种不满。虽然他除了种田不过问任何事情,但有他这个圣徒在, 就是削弱了大主教的权力。而且大主教之前刚从布迪发现了咖啡这种珍贵的原料,炼制出了可以提神醒脑的药水, 正准备把整个布迪都变成咖啡王国, 大赚而特赚的时候, 他却忽然空降, 要求布迪大种水稻…… 粮食是好东西,但总不如炼金原料赚钱。更何况他种出来的粮食都要运往圣城,圣城自然是不会给出粮商们的收购价的。 如此一来,整个布迪教区的教堂,收益都等于大幅缩水,也就难怪大家都对他心存不满了。也就是后来布迪吞并了苏拉公国,把教区又扩大了一些,才算有个交代。 可是现在千岛之国的新王一插手,苏拉变成了千岛之国的苏拉,布迪也等于变成千岛之国的布迪了,大主教可不是要发疯吗? 所以他直接提出了掐断种子渠道这个办法,逼迫布迪王国做出选择:是饿死全国国民,还是再换一位国王? 乌利不太同意这种方法,因为这太狠了。虽然南联邦这边号称一年可以种植三季水稻,但其实那需要大量的祈福,并不实际,所以一年其实就能种植两季而已。如果现在停止下发种子,第一季毫无疑问会被耽搁掉,那么只种第二季的话,这些粮食送往圣城都不太够,布迪王国今年能自己留下的粮食就少之又少了。 可以说,即便布迪的贵族们现在马上起来反抗,换掉这位国王,今年布迪也一定会饿死许多人,甚至可能比去年更惨,因为他们的仓库已经见底,而一旦更换了新王,千岛之国肯定就不会再继续救济了。 乌利不想看见饿殍满地,那与他的信仰也是不符的。他会觉醒这种改变种子的能力,也是因为他想要种植更多的粮食。现在明摆着会饿死人,却放着田地荒芜而不种,实在让他不舒服。 然而他又无法反对,因为他也没有办法能改变现在的局面,所以最终他还是保持了沉默,并且把更多的精力投入了教堂名下的田地里。 可是大主教的如意算盘只打了半个月就听不见响了,因为出外谈判的使臣带回了惊人的东西! 乌利见过炼金魔偶,神学院就有,并且还开设了相应的课程。他知道有几位圣徒的教堂里也有,比如卡蒂亚圣徒有专门替她处理药物的魔偶;而默菲圣徒的魔偶更多,毕竟他接触的炼金原料许多都是有毒的。 这些魔偶共同的特点就是贵!结构复杂,材料考究,用魔晶驱动,这些都决定了它们的身价。所以乌利从来没想过,还能用魔偶来种地的! 那应该是一台魔偶吧?虽然说不像乌利见过的魔偶一样有着精致的外形——那甚至是既不像人形也不像兽形,看起来就是方方正正的一个东西,底下带着几个轮子,倒像是某种龟类一样,低沉地鸣响着,从农田里走过。 这魔偶行走的速度并不太快,但力气却不小。它背后拉着的犁深深插入土中,将土壤和碎石草根一起翻起来,农夫只需要在后面跟着捡拾就可以了。而且这东西一次能拉双犁甚至三犁,只需要走一趟就能耕出很宽的一块田地来! 这样的魔偶有两架,它们是不知道疲劳的,在这块田地上耕完,又去下一块田地。乌利观察了一下,发现它们显然不是什么高级魔偶,只能走直线,连拐弯都显得很笨拙。但布迪王国的田地平坦且连成片,正合适这样的魔偶在上头驰骋,从这一头直跑到那一头,比农夫拉犁快了好几倍,还能耕得更深更细致! 是的,就是细致! 乌利一直以为,他教导这些农夫们的耕种方法已经很精细了,比如说田地里不可以有大块的石头,一块耕地过了一个冬季就必须要先烧草再深翻等等。但现在他才发现,谈判使臣带回来的这些人,用的方法更精致! 他们甚至都不允许地里有大些的土块,碎石草根就更不用了,必须都挑捡出来。草根送去堆什么肥料,碎石则用来铺路。他们甚至出钱收买这些东西,以至于那些对乌利的耕种方法都私下里抱怨的懒惰农夫,竟然十分勤快且毫无怨言地照做,只为了能换回几枚小小的铜币,或者一把豆子。 耕完了地,魔偶又拖上了另一种古怪的器械,叫什么施肥。依旧是魔偶在前面走,农夫在后面跟着,把洒在田地里的东西跟泥土搅在一起。 因为有魔偶,所以做这些活不需要很多人,而节省出来的人则在搞什么育秧,在一块田里密密麻麻地种出了许多秧苗。 开始的时候教堂里的人都在嘲笑。有乌利在这里种了多年的田,神官们也都知道田地里的庄稼不可以种得太密,否则根本就长不大,更不用说结穗了。 但是很快的,农夫们就把这些秧苗又拔了出来,然后往整理好的那些田地里插。 这辈子乌利都没见过把长得好好的苗□□再种的!植物生长靠的就是根,这样拔了再种多么伤根,怎么可能长得好呢? 但是他们用来插秧的那种机械,乌利倒是非常感兴趣。那是像板凳又像小船一样的东西,那些人叫它“央玛”,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央玛可以让他们在灌了水的湿滑的田地里自如地滑来滑去,直到把堆在船头的秧苗插完。 这东西结构非常简单,用起来也不难,但效率却很高,一个农妇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插满很大的一块田地,甚至半大的孩子也能干,就省出壮劳力可以去做别的活儿。而且如果忽略这秧苗能否再生长起来的问题,田地看起来居然十分整齐,颇有几分赏心悦目的意思。 虽然觉得这种种植方式纯粹是有毛病,但乌利却为这些工具所吸引,忍不住每天都要来看一看这些农田。 这些农田属于布迪王国,来看农田,自然就难免要遇上布迪的平民。 “神官大人——”几个农妇背着筐子,带着孩子从田埂上走过,看见乌利,纷纷低头行礼,然后拉着孩子快步走开。 第343节 乌利本来想询问她们几句话,现在也只能咽回去了。种子事件发生之后,布迪的平民对教会的态度有不少转变,尤其在长云领派的人来了之后。如果是之前,他要向平民询问,平民会巴不得能在他身边多停留一会儿,还有人说这样可以获得祝福,甚至连病都能治好。 当然这不是真的,但这种态度的变化,却是非常明显的。 而且变化的不仅仅是平民对待神官的态度。乌利望着那几个人的背影——大人看起来还不太明显,但孩子的脚步却轻快了很多,甚至还有人绕着母亲的腿打闹起来。 孩子们饥饿的时候,是不会这样打闹的,他们会没有力气,只想坐着甚至躺着。但现在,肯劳作的平民,家里都有了粮食。尽管教堂里的神官们宣传说那个木薯是没有经过光明神赐福的食物,但拒绝的人很少,大部分平民都接受了,而且至少到现在,还看不出他们食用这种东西产生了什么不好的反应。 乌利把目光转向远处的田地。那些秧苗已经种下去十几天了,确实有一些发黄打蔫,没有活下来,但绝大部分都种活了,而那些缺少的地方在前两天已经补种过,现在眼前的田地看起来就是青青一片,很有活力。 速度非常的快!如果没有那些魔偶——听说似乎是叫什么“托拉基”,又是一个根本搞不明白意思的词儿,也许是魔偶的名字? 如果没有那两架魔偶,这些田地,累死那些平民也做不到这样子。但是现在他们不但做到了,还能腾出一些男人去挖水渠,好把河水引到这些田里来,这样就不需要去河里提水来浇地了。 女人们反而更多地负担起了地里的活计,孩子们则跑来跑去,捡拾一些乌利看不出有什么用处的肮脏东西,送到所谓的什么堆肥场。总之现在也没有一个人闲着,但平民们看起来却就是跟之前不太一样了。 乌利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也许大主教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这些用奇怪方式种下的水稻,虽然不是他祈福过的好种子,但也很可能长得不错。 田地间的水沟已经挖好,另一头就快要通到那边的大河了。 要是去年他们也能这么做,就不至于颗粒无收。 但是河里现在出现了不少鱼类魔兽,如果水渠与河流连接,魔兽就会顺着水渠跑到田地里来,那该怎么办呢? 乌利想要去河边看一看,但这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步——有只浅黄色的小鸟从天空中落下,落在他掌心里就化成了一张折叠起来的信笺,这是一只传信的魔力鸟。 拆开信笺,乌利只看了一眼,就猛地睁大眼睛:教皇病了?教皇病了! 第434章 煽动内乱(三)、水渠通水了 引得乌利慌乱的消息, 平民们自然是不知道的,他们现在聚集在河边,有些激动地等待着水渠通水。 不仅仅是浇灌田地呀, 这水渠还通往他们的村子, 以后他们要喝水也不用再跑到河边来了,毕竟河里有魔兽, 很危险呢。 对于全新的种植方法, 平民们一开始是抗拒的。 那么复杂,那么精细,就意味着他们要多干许多活儿,那会累死的! 平民每天只能吃两餐,其中只有午餐能吃点儿“实在”的,晚餐不过就是野菜豆子汤罢了, 为的是把肚子糊弄过去, 让他们可以赶紧去睡觉——睡着了就不饿了。什么, 你说第二天早晨也会饿?那就是明天的事了。 这样的情况之下,多增加一点儿活计, 对他们都是可怕的。 千岛之国的新王去年冬天给他们发了一阵子的粮食, 使得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逃过了冻饿而死的命运, 难道就是为了今年春天累死他们吗? 但大家都知道,如今的新王什么都听千岛之国的,所以平民们还是被召集了起来, 并且时刻准备着跪下来恳求管事不要让他们做那么多的活儿。 结果却跟他们预想的大不相同,因为他们一去, 就看见了很多的粮食——千岛之国的大船上, 正在往下搬运粮食, 比冬季的时候还多! 贵族们喜欢金币和宝石, 喜欢衣料与金银器皿,但平民最喜欢粮食。 就是这些粮食让他们听完了新管事的要求,并且发现事情并不像他们想的那么糟。 活儿确实是增加了。尽管有魔偶,但让魔偶来耕田什么的是要付租金的。而且有许多活儿,并不是魔偶能做的,比如说育种、育秧、拔秧、插秧,还有后期的什么追肥、灌溉等等等等。 但,做得多,得到的粮食就多!而且不仅有粮食,还有咸肉呢!咸肉,有盐的! 别看布迪王国的主河通海,但平民依旧没有盐吃。布迪国内的盐是从教堂买的,价格么——反正平民是肯定买不起的,从前他们最期待的,就是冬季教堂发下的豆子汤里,有一点儿咸味…… 但是现在,新管事带了咸肉来,当然是很碎的肉渣,但足够咸!这些碎肉渣比教堂的盐还要便宜,并且不用他们拿铜币去换! 新管事说了:把田里的碎石子送去修路队,一筐碎石子能换一勺咸肉渣;把田里的草根送去堆肥场,或者把路边的排泄物甚至河沟里的淤泥送去堆肥场,也能换咸肉;甚至在施工队里干活最积极的,也有额外的咸肉碎渣做奖励! 这还不赶紧干起来?能换到几勺咸肉渣,连明年的盐都有了! 有了盐,发的粮食也多,每天能吃两餐饱饭,连多起来的活儿好像都不那么累了。 还有,现在税收的规定也改变了。 布迪王国的土地统统属于国王,所以平民种田,要缴纳七成的税,自己只能留下三成。但新国王颁布了新的法律,以后税只收三成,农夫们能留下七成! 当然,现在发给他们的粮食,还有租用魔偶的租金,都要在秋收后偿还。不是没有平民担忧偿还不起,但七成的收获实在太诱人了。更何况,他们能拒绝吗?教会不发给他们新的种子,如果他们不接受新管事的安排,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饮鸩止渴是很可悲的,但对平民来说,他们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但是事情至少到现在看起来都很好。比如说他们拔起来又重新插去田里的秧苗大部分都活了,并且在那个什么基肥的作用下,比往年长得都健壮些。再比如说现在水渠就要通水了! 大河——就是布迪王国这条主要河流的名字——原本两岸当然是有堤坝的。用石头砌成的堤坝,有些地方铭刻着神术阵,能够保证在雨季涨水的时候,不让水中的魔兽爬上岸来。 但这样的神术防护,也仅限于一些重要地区,比如说大贵族的庄园所在地什么的,而普通平民只能去没有神术防护的堤岸,甚至有的地方连石头的堤岸也没有,被水中的魔兽咬伤甚至拖下水也是常有的事。 但是现在,河道两岸树起了一道深灰色的河堤,即使雨季水也涨不到这个高度。而河道里有一架高大的炼金机械,正在水流的冲击下不紧不慢地转动着,机械像一个巨大的圆环,圆环上挂着一些倾斜的水桶样的东西,随着圆环的转动,水桶从河水中舀水升起,在过了最高点之后便转为桶口向下,水就从桶中流出,哗哗地落入了水渠。 这些桶并不大,这是为了避免魔兽进入水桶。而且桶口还加了一种什么铁丝网,并是倾斜放置,所以每次升上来也只能舀半桶水。但这机械看起来永不会停歇,这么半桶半桶再加半桶不停地倾倒,水渠里很快就有哗啦啦的清水开始流淌了。 平民们兴奋地看着,有人小声地说:“要是去年有这个……” 去年夏天干旱的时候,他们被逼着昼夜不停地去河边打水来浇灌田地,有人被魔兽拖下水再没回来,有人则累死在提水的路上,就在炽热的阳光中倒了下去…… 要是那时候有这条水渠——曾经他们觉得修一条水渠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河离着田地那么远,要挖多久呢?如果去挖水渠,累死的人可能比去河里打水死掉的还多! 结果现在他们修这条水渠,总共花了多少时间呢?也只有几个月而已。并且不是所有的人都被逼着去累死累活,而只是想挣一些铜币和更多粮食的男人。 他们有新的铁质工具,而且还有一架魔偶,用一根旋转的铁杆在水渠的划定路线上打洞,将坚硬的土地打得龟裂松散,挖起来就更容易一些。 于是不知不觉的,让他们畏惧的工程竟然就完成了!而且这条水渠使用的魔偶,并不需要交什么租金! 新管事说,这是辉光之国女王的恩典。 很多平民根本不知道辉光之国。他们还在迷糊,为什么开始是千岛之国的新王,现在又是辉光之国的女王,世上有这么多如此好心的国王吗? 不过新管事告诉他们,辉光之国是千岛之国的后援,这些魔偶就是辉光之国的女王造出来的。女王怜悯他们的辛苦,愿意教授他们种植的知识,如果他们按照新方法认真耕种,即使没有教会的神官祈福,也能获得丰收。 这话,很多人其实是不太相信的。甚至还有人担心因此而激怒了神官大人,让神降下灾祸。 但也有人反驳说,以前他们那么恭敬虔诚,去年还不是有旱灾。而且神官大人们已经拒绝发给他们种子,想必也不会再给他们的田地祈福,那他们除了听从女王的话,还能怎样呢?神官大人,难道会给他们发粮食和铜币吗? 这话说得太现实了,以至于担忧的人也闭上了嘴。比起现在马上饿死,神的惩罚似乎也就不那么可怕了。当然也有人回家之后偷偷地向神忏悔,表示自己只是迫于饥饿,并不是对神不敬,希望神不要降罪。 对于这种情况,新管事睁一眼闭一眼。他们来之前就已经培训过了,只要平民们肯听指挥守规矩并好好劳动,私下里他们干什么就不用管了,但如果有人拒绝劳动并用信仰来指责,那就直接把他开除出劳动队伍,饿死也不用管。 不过至少从目前来看,还没人选择饿死。 今天水渠通水,看起来是非常让平民们高兴的一件事,甚至有人就在水渠边上跳起了简单的舞蹈。 南联邦的舞蹈风格与长云领很不一样,反正新管事们是有点看不习惯,确定水车运转正常,并留下看守的人之后,他们就离开了——每天晚上,管事们是要聚在一起总结一天的工作的。 他们大部分都是青年人,如果按照从前,像他们这种年纪根本做不了管事。但现在长云领情况不同,年龄和阅历固然重要,但文化水平更重要。而且从偏北的长云领到炎热的南联邦,年纪太大的人身体可能会无法适应,所以年轻人有了更多的机会。 因为年轻,他们也有些战战兢兢,而女公爵——不,现在是新女王了!新女王对他们的信任又让他们热血沸腾,非得把这事儿干得漂漂亮亮的,才不丢女王的脸呢。 管事们走进村头新建的水泥房,开始开会。 大部分人的工作还都挺顺利的,但也总会有些问题:“教会的人今天出来了,平民们很多看见他们都躲开了,但也有上去向他们跪拜行礼的。” “今天教堂敲了午祷钟,我那边队伍里就有放下工具当场开始祈祷的,还带着其他人也停了手……我以他扰乱工作为理由,叫他明天不用来了。”要开除,但不能明说是因为信仰的问题。 “幸好这种情况不多。” “也不好说,我听说有人私下里祈祷,求神宽恕,还说错都是我们犯的,我们强迫他们的……” “没良心的人哪儿都有!我们不要管他们,把这些人的名字先记下来,以后有好的工作不给他们。” “要是能把教会的人撵走就好了!” “没那么容易。当初教会在我们长云领,不给我们祈福,都还赖了好些年才肯离开呢。布迪以前一直是他们的地盘,肯定是不愿意走的。现在没有合适的理由,我们不要跟教会起冲突,就干我们的活儿,让这些平民看看,是跟着教会的日子好,还是跟着女王陛下的日子好。” “对!只要不是傻子,总会知道怎么选的。要真是傻子,那就随便他们去吧。女王都说了,想饿死谁也拦不住。” “那就这样。我们来谈谈魔兽的问题吧。这几天汉克大人沿着大河一直走到了海边,可以确定,变异的魔兽在增加,我们得向女王报告了。” 第435章 煽动内乱(四)、如果乌利无法及时赶到圣城呢? 汉克确实跟着这些年轻管事们, 来到了南联邦。虽然除了陆希之外,大家到现在都搞不明白他觉醒的到底是哪种能力,但对于他的话大家都很相信, 毕竟一连几个冬季他都在边陲镇的防线上, 对于魔兽潮的预告每次都十分准确。 所以这次往南联邦来调查,就把他也派了过来。 汉克自己是有点怯意的, 毕竟他现在是个魔族。虽然在边陲镇没人把他当成“魔鬼”, 但离开了长云领,他知道他依然会是个魔鬼。 但他并没拒绝去南联邦,也没有提过自己的畏惧。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一些新的改变,女公爵成为了新女王,她所许诺过的那个魔族与人类本是同源的世界,正经由她的手在慢慢地实现, 他也应该出一份力, 哪怕只是为了自己。 另外, 就是变异魔兽的数量确实在增加。汉克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但这些变异魔兽会让神术与魔力都无可奈何, 这是很可怕的!如果不早做准备, 恐怕第二个黎明时期又要重现, 而且说不定比之前那个还要黑暗与漫长。 同样的,哪怕只是为了他自己能安全地活着,也该出一份力。 这些日子他在第一军士兵的保护下巡视了整条大河。他有专门的头盔, 把他额头上那只短小的角遮挡了起来,尾巴也藏在袍子下面, 但他心里其实还是有点恐惧的, 生怕被人认出来, 然后——人人喊打。 但是渐渐的他就不大顾得上这件事了。大河里的魔兽真的不少, 这些东西虽然总体级别不高,但数量众多,对平民来说也是极大的威胁沿河这一带,哪一户人家没有被魔兽拖下水的亲人呢?运气好的,被咬掉一块肉逃了回来,运气不好的,连尸骨都找不全。 第一军的士兵沿河走这一趟,击毙了许多大型鱼类魔兽,比如潜鳄——最善于潜在水中靠近猎物;食骨鱼——因为一口尖牙连骨头都能嚼碎,所以得名;巨电鳗——身体长达六米,能够放出闪电麻痹猎物再进行捕食,攻击范围很大,十分危险。 大河水深流急,这些魔兽潜在水中的时候很难寻找,就连布迪王室的骑士团也很头痛。不过这对汉克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这些魔兽藏得太深,在他面前也是无所遁形的。他清楚地知道它们潜伏在哪里,更能准确看破它们偷袭的意图,往往这些魔兽蹿出水面的时候,对上的就是第一军的枪口。 这些对平民有很大威胁的魔兽被拖上岸来的时候,引发的是节日一般的热烈气氛。附近的居民跑来围观,相互庆贺给他们带来灾难的怪物又少了一条。 他们虽然很穷,但是仍旧尽其所能地拿出食物来招待士兵们。当然士兵们不会吃他们的东西,有时候倒是会把军粮拿出来跟他们分享,尤其是那些瘦得皮包骨头的小孩子…… 汉克就在一个小村子里,被一个孩子发现了他头上的角——头盔虽然是特制的,但如果从下往上看,还是能看出来的。当时一个半大的男孩子跑到他们打死的巨电鳗旁边来,而士兵们正忙着把这条巨大的鱼切割开来分给村民。巨电鳗的肉比较粗硬,所以贵族们不屑于吃,但它几乎没有刺,而且腥味也不重,在平民当中可是极受欢迎的好东西! 汉克拿了一块鱼肉给那个孩子,但是那个孩子没有接,反而是看着他张大了嘴巴。然后那孩子退了一步,跑回了自己母亲的身边,汉克清楚地听见他对母亲说:“他有角,牧师说——” 他的母亲一把捂住了他的嘴,板着脸说道:“别胡说,那位大人是来帮我们杀掉魔兽的。” 汉克确定,他看见了那个女人向他的头盔投来一眼,并且目光有点畏缩,证明她也看见了他的角。但是在孩子挣扎着想说话的时候,她捂着孩子的嘴,并且又重复了一遍:“那位大人是来帮助我们的,他一定是好人。” 从理智上来说,汉克可以找出一堆理由来解释这个女人口是心非。比如说,第一军的士兵能杀掉魔兽,就证明他们有超强的武力,村民们当然不敢得罪他。再比如说,她只是因为得到了好处——不但有威胁的魔兽死了,还分到了鱼肉,为了这些好处,说几句违心的赞美也没有什么。 但汉克还是感觉到了一种类似于温暖的东西从他心里流了过去。其实仔细想想,哪怕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认,对他来说也已经足够了。女王描述过的那种人类与魔族,还有神官和骑士,都像一家子似的和睦相处的世界,在他看来有点儿——嗯,就像他现在对光明之山的态度一样,就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吧…… 说谎言不太好,毕竟光明之山是真的谎言,而女王描述的那个世界,至少女王是真心认为那是真的,并且在为了实现它而努力的。 汉克稍微悲观一点儿,但正因有点儿悲观,他的要求反而比较容易满足。他不追求每个人都能像第一军的士兵一样真心的接受他,视他为自己的同伴;只要这些人至少在表面上接受就行了。 他怂,只要没人再有权力把他送上火刑架,他就满意了。 但是现在看来,女王所说的世界,还是真的有可能实现的…… 汉克现在的思想跟以前比起来确实有了许多改变,比如说他现在就想到了,变异魔兽的增加,其实就是女王实现梦想世界的一个助力。 在他的感知之中,变异魔兽与正常魔兽的区别十分清晰,它们的魔力波动都是不同的。根据这种变异波动的覆盖范围与强度,他能统计出变异魔兽的大略数量和等级——这个数字,比起前几年边陲镇的变异魔兽数量,增加了许多。 第344节 那个时候,边陲镇的变异魔兽还只是在高等级魔兽中产生,比如说那种地行龙。虽然这样变异出来的魔兽很难对付,但毕竟数量有限——高等魔兽本身数量就少,变异的自然更稀罕。 可是,这几年中低级魔兽中也出现了变异者——要知道,其实中低级魔兽,才是兽潮的主要组成。一只高级魔兽可以毁灭一大片地区,但到处都有的中低级魔兽,能够毁掉整个光明大陆。 布迪王国的河流之中,现在就是中低级的鱼类也出现了变异,虽然单只的力量不强,但如果布迪的王室骑士们来河边“剿灭魔兽”的话,他们就知道头疼了。面对数目巨大的敌人,斗气却失去作用,只能靠蛮力来战斗,这简直就是灾难! 而如果这个趋势继续下去,神术和魔力可能有一天都会失去作用,只有女王的炼金武器才有杀伤力。那时候这个世界,将只有女王能够拯救,那么她就是神,她说要一个怎样的世界,就会建立一个怎样的世界…… 到时候,教会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吧?听说圣城因为去年的蝗灾已经有些乱了,那变异魔兽的消息如果传过去,他们会更乱吧? 汉克这么想的时候,发觉自己的心态居然出奇的平和。要是换了两年之前,他可能会觉得天要塌了他要完了光明大陆要毁灭了。但是现在……唉,女王一定有蛊惑人心的巫术!居然动摇了他的信仰。 但他已经是魔鬼了,除了跟着会用巫术的女王,还能怎么办呢? 已经破罐子破摔的汉克,还不知道圣城现在已经出了大乱子了。 “教皇冕下没有召见您,加菲尔大人。”于格站在光辉大教堂的庭院里,向面前身材修长的圣徒行礼。虽然礼节非常恭谨,他说话可不怎么很客气:“所以您现在不能觐见。” 加菲尔虽然成为了圣徒,但还保留着出身贵族的一些习惯,比如说一样都是圣徒的银色长袍,但他总会把绣在上面的神术阵进行格外“艺术”的排列,使得它们组成美丽的花纹,恰到好处地在肩部或腰部衬托出他的身材。 他平常的仪态也格外端庄,甚至衣服上的每个褶皱都是整理好的。说话的声音和神态更是讲究,路克菲西手下的神官们就曾经背后悄悄议论,说他是不是对着镜子特意练习的——当然,只有路克菲西派的高等神官敢隐晦地这么说几句,而且绝不敢指明自己说的是谁。 但是现在加菲尔的态度就不那么有风度了:“于格,冕下的身体一向是你负责的。” 这句话里含有的威胁非常明白,但是于格没有半点畏惧的样子,只是微微躬身:“您说得对。这是冕下给我的荣耀。” 加菲尔有些烦躁。教皇身体不适的消息一传出来,就拒绝了所有人的探望,但以加菲尔的地位,自然很快就知道他召回了乌利圣徒。 身体不适,召回自己看好的接班人,这意味着什么?加菲尔又不傻! 但问题是,教皇现在的身体不适,到底是有多不适?是真的不行了?还是……一场特殊的考验? 加菲尔望着大教堂宏伟的建筑,最终还是没有硬闯的勇气。万一这只是一场考验,那他的失礼就能把他剔出竞争者的行列了。也许还是该让其他人先来碰一碰,比如头铁的路克菲西。但他现在总得干点什么吧? 他倚仗的一向是与贵族的交情,毕竟神学院里大部分都是贵族子弟,他的资源向谁倾斜,谁就更容易觉醒与升级。但是到了这个时候,贵族们是无法直接干涉教会内部的选择的,如果教皇不理睬贵族们的压力,那他就全无办法。 但贵族们的力量影响不到教皇,却未必影响不到其他人——比如说,乌利本人……如果乌利无法及时赶到圣城,那会怎么样呢? 第436章 煽动内乱(五)、女王要一个活的乌利 “加菲尔圣徒去找了路西恩圣徒。”牧师艾顿给于格带来了最新消息。 于格正在一根根仔细收拾他的药草, 闻言笑了一下:“这下,路克菲西圣徒该着急了。” 路西恩圣徒,跟亚伯拉罕圣徒一样, 在七圣徒中没什么名声。亚伯拉罕是因为醉心于苦修, 不管任何其它的事情,事实上他做圣徒只不过是给教会对外添了点名声——看啊, 我们已经有七位圣徒了, 实力强大!除此之外他对教会没有任何用处,甚至也并不比他做信徒的时候哪怕多出了那么一点儿力。 这种人,如果让陆希来说,那就是纯属浪费粮食——不管他自己的修行有多高深,都对这个世界毫无贡献,仿佛一个装满了书却不肯被打开的书橱, 跟里面没有书也没啥两样, 还得占点儿地方来摆它。 路西恩圣徒倒是跟亚伯拉罕不一样, 但他的觉醒能力,是音乐, 还是安抚人心的那种音乐。所以他虽然级别到达了圣徒, 却只能去管圣女和唱诗班。留在圣城的五位圣徒中, 他时常就像不存在一样,极少被人提起。 但不管怎样,圣徒也是圣徒。路西恩自己当然是没有任何竞争力的, 但假如他全力支持某一位圣徒,那也是一股助力呢。而且他的音乐在贵族当中很受欢迎, 也就是说他和加菲尔有相似的人际关系, 那两人联手就有更大的可能性了。 “路克菲西圣徒……这次倒是很沉得住气……”艾顿小声说。到今天为止, 他只在教皇生病的第一天来探望过, 被拒绝之后就再没来过,甚至也没有让自己的心腹海耶尔来打听什么消息。 “无非是他觉得自己能够控制住局面罢了。”于格有些不屑地说,“你以为近来圣城这么乱,没有他的手笔吗?” 圣城中的魔化现象还在陆陆续续地出现,这本该是只有教会内部的人知道,但现在消息却扩散了出去,搞得圣城人心惶惶,甚至在外面出现了“教皇压制不住深渊力量”的议论,这里头可就有路克菲西搞的鬼。 以前圣城风调雨顺的时候,路克菲西自然是不太吃香的——他的能力在于战斗,但好端端的谁没事想战斗呢? 但现在就不同了。深渊的力量都渗透进圣城了,今天这里一个平民变成了魔鬼,明天那里一个牧师都堕落了,再后天家里养的鸡鸭突然成了魔兽,这谁不害怕啊?当然希望有人能保护他们,以最快速度把魔鬼或魔兽抓住消灭。这样一来,战斗力不就很重要了吗? 当然,战斗这事儿是有守护骑士的,但教会里神官多骑士少啊,神官要是能打,岂不更让人觉得安全了? 说到底,和平的日子里有治疗和祈福就够了,但动荡起来的时候,还是武力值更重要。 现在对路克菲西来说就是最好的机会,而教皇忽然病倒,机会就更好了。但有机会,也得他自己抓得住才行。 “他们真会向乌利圣徒下手吗?”艾顿想起自己亲手放飞的那只魔力鸟,“杀害一位圣徒……” 于格笑了笑:“你觉得,是杀掉一个圣徒比较简单,还是把其他圣徒都杀了更简单?” 那当然是杀一个了。 “他们都觉得,没有了乌利,自己就十拿九稳了。”于格低声嗤笑,“应该说,咱们的教皇冕下确实精通平衡之术,之前那些年里,他能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重要。如果不是他的身体不行了,恐怕他还不会表现出对乌利的偏爱,那就能给乌利更多的时间……” 只可惜,教皇的年纪毕竟不小,而龙晶被偷走,又加剧了他的消耗。偏偏这个时候又来了旱灾,接下来为了挽回人心,教皇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驱动神术阵,盼着今年风调雨顺大丰收。但这神术阵不知是出了什么问题,今年的麦子种下之后,似乎长得并不太好。 “是不是神术阵真的已经压不住大教堂下面的‘门’了?”艾顿也觉得很奇怪,“我去城外看过,今年的麦子真的长的不好,比起往年来显得瘦弱许多。” 于格摇了摇头:“封印门的神术阵是另外运行的,再说那门也没有动静。这不过是路克菲西传播的谣言罢了。” 至于为什么今年的神术祈福效果不好——于格想到了霉菌沼泽种的粮食,海因里希对他说过,影响种植的因素很多,只有科学系统的种植方法才能保证丰收。 这种方法据说是夏国的,但于格和幽影领地拥有的资料里,并没有夏国的种植方法,以至于幽影领地也只能靠穆特的天赋。 从这一点来说,于格都要动摇了——如果那位女王不是夏国王室的血脉,她又是从何而知如此细致的种植方法呢? 虽然没有能够看到长云领的田地,但于格已经看过了霉菌沼泽的。在那种地方,他们竟然种了大片的芋头,而且都长得不错。还有霉菌沼泽的那一片空间碎片,里面种的高粱和红薯也很好,比幽影领地的空间碎片里的作物长得更好。 这都证明那位女王真正掌握了种地的正确办法。现在她说过的话,在圣城这里又得到了验证——祈福神术对作物的增益其实是盲目的,每个神官的祈福术作用的方面都不相同,而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 不知道祈福术是怎么起作用的,自然也就不明白它为什么不起作用了。 于格还不知道新神降临的事情,所以他现在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但这也足够让他高兴了——祈福神术不起作用了好啊,这就等于废了教会的一条手臂啊。 但教皇当然是不会高兴的。作为最顶尖的神官,他敏锐地感觉到了神术阵出现了问题,但同样的,他找不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焦急之中,他想到了乌利——乌利的祈福指向是最明确的,就是对粮种的优化,哪怕神术阵不起作用了,有好的种子,必然收获更高。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乌利的优势扩大了。 这对教皇来说本应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儿,但在圣城如今的情形之下,他又高兴不起来。虽然同样不知道新神在逐步降临,但他是个觉醒者,比于格对于神术力量更加敏锐,所以他虽然找不出问题所在,却能发现神术阵的力量像是被平空“吞噬”了一部分,联想到当初变异的蝗虫啃噬神术防护罩的情景,教皇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焦虑,再加上于格在药里稍微做一点手脚,教皇就病倒了,而且病得不轻。这种时候他只能选择召回乌利,否则如果他死去的时候乌利还在南联邦,那么最后谁掌握圣城就说不定了。 这原该是一件秘密的事情,乌利应该通过教皇的私人渠道返回圣城,不过于格把消息送给了路克菲西圣徒。 “要是乌利圣徒真的被杀了怎么办?”艾顿倒有一点担忧,毕竟那位女王是想要一个活的乌利圣徒,而不是个死的。 “信里不是已经提醒了他吗?”于格笑了笑,“那位黑水的新领主也会派人去接应的。”当然,如果真死了那也没办法,他已经尽力了。 再说,他已经让穆特去试验能否改良种子了,假如乌利死了,穆特说不定也可以取而代之,那岂不更好?真要是能成功,想必不会再有人拦着他去看那些夏国遗民了。 不过,反魂香……听穆特说,那些遗民都是泥俑模样,如果没有解除巫术的办法,他们就将一直保持着那副样子,直到被风化或打碎。那还有什么用呢? 但幽影领地保存的资料里,也没有关于返魂香的记录,这让他去哪里找呢? 一阵清脆的铃声让于格暂时放下焦虑,这是教皇醒了,在召唤他。 于格端着药,走进了教皇的寝室。 与极尽奢华的光辉大教堂不同,教皇的寝室反而相当简朴,虽然用的东西都是好的,但并没有那些无用的装饰物。教皇倚着床头坐着,他的头发已经雪白,整个人看起来都缺乏精神,真正的显出了老态。 “冕下您醒了?”于格露出惊喜的笑容,把药端过去,“今天加菲尔圣徒还来请求见您……” 教皇当然知道这些圣徒不会老实:“乌利回来了吗?” 时间太仓促了,他只能先把权杖交到乌利手上,增强乌利的实力,然后——强行宣布一位并不是让所有人信服的继承人,是一件冒险的事情。当然由于教皇的特殊地位,他也可以这样强势地去做,但问题是现在圣城还在乱,时间和机会都不对…… 教皇看着银碗里浓褐色的药汁:“你的药水似乎失效了……”他的精神状态下滑得太快了,尽管之前已经多次试探过于格,但现在,教皇还是不能不又生出了一点疑心。 “是的——”于格敢下手,当然是早就想好了理由,“这些天我也做过试验,我的药水,似乎疗效也在下降……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明明药草的质量和炼制方法都是一样的……是否——神对我有所不满……” 没有哪个神官敢说神对自己不满的,这等同于承认自己是神弃者。但是于格说了,这话瞬间打消了教皇的疑心,而且他也想到了失效的神术阵——难道说,这是神对整个教会都不满了吗?这个世界,真的要出现大变化了吗? 第437章 煽动内乱(六)、于格居然跑了! “路克菲西大人, 您要下决定了。” 圣城的一处教堂里,路克菲西站在一人多高的的镀金十字架前,背对着他的追随者们, 低头祈祷。 “大人!”追随者们确实有些着急, “教皇秘密地召回乌利圣徒,不可能是有别的选择了。之前他一直在欺骗——” “不得对冕下无礼!”一团突然爆开的火焰糊了这个主教一脸, 不过也只是把他烫得满脸通红, 用他自己的圣光治疗一下也就好了,并没有重创。 这个举动看似责怪,但这种轻微的几乎算不上惩罚的警告本身就说明了路克菲西的态度,追随者们反而松了口气——只要路克菲西不是真的打算就听从教皇的安排,那就好办!毕竟之前他们为了给教皇施加压力,做了不少事情, 等到乌利成了教皇, 不可能不追究。到时候路克菲西的圣徒地位也许不会变, 但他们这些中级神官可是会被拿出来当替罪羊的。 “冕下的做法自有他的道理,去年的旱灾让光明大陆损失太多, 乌利圣徒的能力在这方面是极出色的, 冕下想对他赋以重任也是正常的。”路克菲西终于转过了身来, “但现在魔兽的变异已成趋势,深渊的力量正在向光明大陆渗透,我们恐怕要经历第二个黎明时期。在这种时候, 乌利圣徒很重要,但他不能够胜任教皇的位置。” 乌利就在南联邦种田不好吗?一个只会种田的人, 怎么可能领导整个教会呢?就像亚伯拉罕那个废物, 只知道苦行, 甚至就连他所在的苦修院的事情他都不管, 所以他虽然是圣徒,教皇却从不考虑他,不就是因为他没有领导教会的能力吗? 但是在乌利身上,教皇又看不清楚这一点了。大概是因为教皇自己得到这个位置的时候就有一些异议,所以他执着地想再找一个有同样能力的继任者,来证明自己当初也是名正言顺的? 但是既然这是错误的,那就不能让他再错下去了。 “乌利圣徒涉嫌对教皇下药,导致冕下身体崩溃。”路克菲西缓慢而清楚地宣布了尚未来到的结果,“在洗清嫌疑之前,他当然不能再成为继承者的人选。”而抓到他下药的人,自然就多了一份功劳。 “那我们——”有追随者兴奋了起来。 “不!”路克菲西抬手止住对方,“让加菲尔去做吧。” “为什么把功劳送给他?”有人忍不住问道。 “这不只是功劳……”一旁的主教海耶尔开口解释,作为路克菲西的心腹,他对路克菲西的心思了解得更多,“这种时候,谁举报乌利圣徒,都会被其他人质疑。”质疑他是要排除异己。 谁都想减少竞争者,让别人按下乌利,他们再按下这个举报乌利的人,不就一下子减少了两个竞争者吗?卡蒂亚圣徒也好,默菲圣徒也好,一定都是这么想的。就是不知道加菲尔是不是也这么想,但他肯定也舍不得把乌利踢出局的机会。钓饵就摆在他面前,他能不动心吗? 追随者们这下都高兴了起来,在他们散开去各自做准备之后,路克菲西才叹了口气。 “大人——”海耶尔明白他的心思,劝慰道,“等您成为冕下之后,自然可以再次重用乌利圣徒。乌利圣徒他确实不适合成为冕下,到现在,他连南联邦那边的神官们都没有笼络住……他应该专心于种植,不该为这些事情分心。” “你说得对。”路克菲西长叹一声,“乌利应该专心种植,以后——我会把整个南联邦都交给他。但是现在不行,他也不该搅进这件事情里来。说到底,还是冕下——”他把后面那有点不敬的言辞咽了回去,“现在不仅仅是粮食的问题了,光明大陆不再太平,动荡要来了,没有强硬的实力,是握不住教会的。” 海耶尔不停地点头,心里却有些后悔。当初他让自己的手下偷走龙晶并带着它离开了圣城,谁能想得到那家伙竟然胆大包天到想自己召唤魔鬼来签订契约,结果最后把好好的一块珍贵龙晶给浪费了! 假如当初是他召唤来了魔鬼,那他现在至少已经是大主教,说不定还能冲击一下红衣主教,那等路克菲西成为教皇,他也能分到一片大教区,哪至于像现在这样,只能在圣城里打转! 至于路克菲西说的光明大陆不再太平的问题,海耶尔没怎么很放在心上。变异魔兽只是少数,圣城会有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光辉大教堂下面封印着一扇深渊之门,还是十分巨大的那种,所以才会在教皇身体不支的时候受到影响。而他如果能掌握一处“安全”的教区,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但——唉,可恨龙晶只有那么一块! 这件事他当然不敢告诉路克菲西,毕竟当时路克菲西是吩咐他毁掉龙晶,而不是让他用来召唤魔鬼。不过现在龙晶也算是毁掉了,他也清扫了现场,这件事就算过去了,路克菲西也不可能知道。他还是路克菲西的心腹亲信,将来依然能得到最大的好处,这就行了。 “乌利的事情,你亲自去盯着。”路克菲西身为圣徒,一举一动都是万众瞩目,目标太大,“不要伤害乌利,也不要让别人伤害他。” “是——”海耶尔觉得这任务有点难,但他还得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但如果乌利圣徒不认罪……”想也知道乌利不可能认罪的,而且他一直远在南联邦,下药这个事儿他未必做得到。 “下药,当然是于格的事情。”路克菲西忽然笑了一下,“于格才是对教皇下手的人。” “于格——您……”海耶尔当然知道于格才是真正动手的人,但,他不是跟自己家这位圣徒是一伙的吗?这计划还是于格定的呢。 第345节 路克菲西冷笑了一下:“谁知道他是不是真心投靠我呢?何况,他能给教皇下药,将来谁知道他会不会再对我动手呢?”于格用的药,就连教皇自己都没搞明白,卡蒂亚也发现不了,这太可怕了。 “但如果于格反咬一口……”海耶尔有些心惊,他们跟于格合作好几年了,于格同样知道他们的事情啊。 “那就让默菲来研究一下于格的头发吧。”路克菲西淡淡地说,“他是个双黑。” “什么?”海耶尔大吃一惊,“于,于格?” “对。”路克菲西也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发现的,“他的头发是染色的,只不知道用的是什么药剂。” 其实不是染色药剂,而是一种漂白剂。但路克菲西虽然不知道原理,却自有办法验证:“默菲自然能验证出来。”圣城也不是没有双黑的奴隶,只要用两人的头发来比较分析一下,就有结果了。毕竟头发虽然可以染色,但内里的成份是无法改变的,默菲能分析出复杂的炼金药剂成分,自然也能分析出头发里的奥妙。 海耶尔还在震惊之中:“于格他竟然是——那教皇冕下……” “冕下被他蒙蔽了,乌利圣徒也是被他教唆,一时糊涂……”路克菲西面无表情地做出了结论,“你去安排吧,这个人不能留。”一个双黑,潜伏在教皇身边这么久,这就足够判处于格的死刑了,不管他的初衷究竟是想颠覆教会,谋害教皇,还是只想摆脱双黑低贱的身份,获得更高的地位…… 很快,圣城就传出了轰动的消息。 路西恩圣徒悄悄地进入了教皇的居所——没错,这是窥探冕下的身体和行踪,是有罪的。但是且慢,正因为路西恩圣徒的错误举动,才让他发现了一项谋害教皇的阴谋!没有召回令而秘密返回圣城的乌利圣徒,竟然意图毒害教皇,偷窃教皇的冠冕与权杖! 有人不相信,因为近来很多人都知道,教皇偏爱乌利圣徒,他有什么理由反而要毒害教皇呢? 但是新消息很快就出来了,教皇虽然偏爱乌利圣徒,但近来圣城频频出现魔化现象,教皇也意识到种植不是最重要的,乌利圣徒的能力不足以主持教会,所以他有意选择其他圣徒了。 这个消息很有意思。乌利圣徒的能力不再适合,是因为圣城出现魔化现象,教皇认为深渊的力量在向光明大陆渗透,又要出现动荡了。 那么这动荡,要如何去平息呢?当然是战斗。千百年前,教会最初组建起来,不就是召唤人们去与魔兽和魔鬼战斗的吗? 既然要战斗,那么乌利圣徒的能力自然不合适了。而同样的,擅长治疗的卡蒂亚圣徒,自然也是不行的了,因为治疗只能做为辅助,而不能直接攻击魔兽和魔鬼。 卡蒂亚圣徒一派当然是十分不满,甚至提出是有人设下陷阱诬蔑乌利圣徒,毕竟乌利自己说,是得到了教皇秘密传召的。只是传信的魔力鸟阅后即焚,没有留下证据。 所以卡蒂亚一派认为,所谓“发现乌利下毒”的路西恩圣徒,很有可能反而是那个背后黑手,这正是一箭双雕,既除掉了乌利,又把卡蒂亚排除出了继承者的队伍。 这矛头指向谁真是不言而喻,然而很可惜的是,路西恩圣徒是跟加菲尔圣徒一派的,甚至关于乌利的消息也是加菲尔告诉他的,与卡蒂亚想指证的路克菲西根本没关系! 卡蒂亚这一拳简直等于打在了云果花上,无奈之下她只能力保乌利圣徒——保住他的资格,就等于保住了她自己的资格啊。 然而这时候,路克菲西这边提出了证据——教皇身边一直宠信的于格主教,是个双黑!他是夏国的遗脉,染了头发潜入圣城,就为了谋害教皇! 从揭出于格是夏国血脉之后,就牵连出了一串的事情:光辉大教堂神术阵的驱动龙晶在几年前就被偷走了,是于格指使的,正因为龙晶失盗,才导致封印松动,深渊力量渗透入光明大陆,引起了圣城内的魔化现象。 教皇发觉了这种变化,且因为失去龙晶,他不得不自己来充当大型神术阵的驱动动力,因此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在这个时候教皇认识到动乱将至,决定放弃支持乌利圣徒。而于格却从中挑唆,致使乌利圣徒一时糊涂,潜回圣城对教皇下手,并预备在教皇死后,伪造旨意自己继位。 甚至连伪造的教皇手谕都被翻了出来,并与于格的身份一同得到了证实——默菲的能力在此时发挥了大作用。 如此一来,所有的罪恶都集中在了于格身上。 教皇是英明的,他已经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想要改正,却被于格下药阻止了。 乌利是一时糊涂,虽然确实犯下了错误,却是被于格挑唆的。不过他不能竞争教皇的位置已成定局,而且也永远背上了意图毒害教皇的罪名。 圣城原本是安全的,都是于格偷走了龙晶,才导致圣城出现了魔化现象。甚至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去年的蝗虫都飞到圣城来——不是教会做错了什么导致神罚,只是这些蝗虫感觉到了封印中渗透出的深渊气息罢了。 总之,大家都没什么大问题,全是于格的错,他理当被送上火刑架净化! 然而事情要进行到最后一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于格跑了! 谁都没想到,于格他居然冲进了封印“门”的神术阵,并且用一件炼金武器炸开了“门”,直接跳进了无尽深渊。 当然,这更证明了路克菲西圣徒揭露的确实是事实,能够直接跳进无尽深渊的,会是什么好人吗?结合当初于格偷走龙晶,恐怕他早已经召唤了魔鬼并且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了!说不定他用来给教皇“治疗”的药,就是魔药! 只可惜没有能够抓住于格,而且更可惜的是,于格直接带走了乌利圣徒! 大教堂里,几位圣徒吵翻了天。 “路克菲西,你不是一直说自己是战斗神官吗?”卡蒂亚率先开炮,“怎么把人放跑了?” “你没看到他绑架了乌利吗?”路克菲西也很烦躁,他实在没想到,于格竟然有这么强大的炼金武器,刚才他抛出的那个东西看起来就是一个金属蛋,甚至连神术或魔力波动都没有,却能突然爆炸开来。如果不是他及时使用了防御神术,恐怕追击的人直接会死掉两个——就算现在,这两人也伤得不轻,卡蒂亚不赶紧给他们治疗,却在这里指责他? “说起来,路克菲西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于格是堕落血脉的?”加菲尔也开口了,“你不会是一直隐瞒着吧?”这次他是失算了,虽然打倒了乌利,却把自己也牵连了进去,现在如果有人问他是怎么知道乌利要毒害教皇却不提前阻止,他还真没法回答。既然如此,只好把路克菲西拉下水了。 路克菲西却没有心情与他们争吵。于格逃跑给他留下了极大的隐患,但他现在却没有办法去追击,因为连他自己也不敢随意进入无尽深渊。 “我们还是先想办法治疗教皇冕下吧。”默菲终于开口。在这次事件中,他倒是没落下半点不是。虽然他也没有战斗力,但刚才于格的炼金武器却给他指了一个方向,制造这种便携式的、不需要魔晶驱动的炼金武器,他也可以拥有武力! 就是这炼金武器炸得太彻底,他能收集到的只有两块残片,还有地面上留下的焦黑痕迹。想从这些东西中分析出这件炼金武器的成份,可能不太容易。 所以对他来说,最需要的时间,教皇如果能醒来,继续坐在这个位置上,那他就有了时间。 卡蒂亚倒是被这话提醒了。虽然说她的治疗能力让她落了下风,但如果她能治好教皇,这可是极大的功劳,到时候仍旧能够给她增添份量的。 至于说抓捕于格,嗤,她一个没有战斗力的治疗神官能做什么呢?那当然是路克菲西的事情了。别以为现在就能把她踢出局,不断出现魔化现象的圣城固然需要武力来保护,但难道就不需要圣光来治疗了吗?治疗者或许不能战斗,但战斗者永远需要治疗! 第438章 沼泽历险(一)、这是沼泽蟹 于格坐在泥泞的土地上, 感觉心脏跳得几乎要冲破胸膛。他知道自己有病,但一直没觉得有多严重,可这会儿他算是知道了, 恐怕再多跑一步, 他就要支持不住倒下去了。 这里的环境对他也着实算不上友好,空气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 让他感觉呼吸困难, 胸口憋得厉害,眼前也阵阵发黑——被教会封印的固定门,果然是极危险的。 但是他别无选择,除了这道固定门,他根本没有其它逃生的机会。这个时候于格就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个觉醒者,至少还能有点逃跑的力量。而他——如果不是长云领赠送的这枚□□, 他现在大概已经在火刑架上了! 万没想到他防了半天, 最后居然是被路克菲西捅了一刀。于格勉强勾起一个自嘲的微笑:看来这些年真是顺风顺水惯了, 竟然小看了那些神官,真以为自己算无遗策人心在握了。 其实, 在那位女王那里他就已经错过一次了, 那一次他以为他能让穆特取代海因里希…… 而这次, 他又以为他可以在坑掉教皇之后继续留在路克菲西身边,但事实上,路克菲西显然并不想要他这么一个阴谋分子。 在教会里忙活了这么久, 最终等于是一场空,还牺牲了艾顿——那个年轻人用两管炼金药剂自爆阻拦了一下路克菲西, 给他赢得了逃跑的时间, 而他自己, 现在可能连完整的尸体都无法留下了。 于格感觉胸口更疼了, 他抬起手想按一按那里,却发现自己的手腕上还拉扯着一根绳子。哦,他把乌利一起拽进无尽深渊了。 路克菲西也是够狠的,连乌利这个人质都没能让他顾忌——也对,乌利死了对他也是件好事,他有什么可顾忌的呢?至于乌利的能力,可能只有那位女王会那么喜欢,把他当个宝吧? 心口处的疼痛终于减轻了一些,于格深吸口气,压下了那点悲伤。艾顿并不是他第一个失去的同伴,他早就习惯了。等到复国之后,他们的灵魂都会被引回夏国那片土地,他们终将在那里重新团聚,魂归故里。 至于现在,乌利这颗筹码,他还要好好的留着,至少在那位女王那儿,还是挺值钱的。 “醒醒!”于格活动了一下身体,转身拍了拍乌利的脸。刚才炸开封印的时候他没怎么在意乌利,大概是爆炸给震晕了,但愿没受什么伤,他可没办法拖着这么大一个人穿过这片沼泽。 乌利其实已经醒了。他毕竟是位圣徒,哪怕不是战斗型的,体内的神恩充沛,也让他比身为普通人的于格更为皮实一些。但在无尽深渊这里,越是神恩丰沛,他所受到的压制反而更重,他现在胸闷气短的程度就不输于格,实在没有把握能够反击。 何况反击了又能怎么样?哪怕他能把于格杀了,又该怎么办?他从没靠近过大教堂下面的这扇“门”,更没到过无尽深渊,并且现在门已经重新关闭,他要怎么样才能回到光明大陆上去? 乌利只有装晕,想看看于格之后要做什么,然后才伺机逃跑。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于格现在要叫他起来走路了。 “先穿过这片沼泽吧。”看见乌利双眼发直,于格心里忽然痛快了点儿,“要是你运气好,还能活下来。” 他现在说话就完全不是在教皇身边时那种恭谨温和的态度了,乌利一时都有点没法习惯,但这也让乌利愤怒起来,甚至顾不得自己身在无尽深渊了:“你究竟是什么人?你对教皇冕下做了什么!” 他当然没有叫于格给教皇下药,但他进入教皇寝室的时候,看到教皇的昏睡和苍白,那可不是假的。但是一位教皇——得到主眷顾、最高级别的神官,体内的神恩是浓郁到可以不自觉外溢的那种,只要他从田地间走过,无须格外做什么,他走过的地方庄稼都会生长得更好。这样一位最顶级的神官,会虚弱成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不正常的! 所以肯定是于格做了什么! 于格笑了:“其实我也没有做什么,我不过是没有做罢了。” 这话听起来莫名其妙的,但于格自己心里非常明白,这些年来他给教皇所用的“补药”,其实只是提振他精神的东西罢了,作用并不是滋补,而是让教皇忽略掉自己身体的损耗。 这个,如果陆希在,八成会想到什么“金丹”之类的“好东西”。华夏的历史上,不乏一些追求长生啊成仙啊的统治者,所以方术、丹方也是一直都不曾断绝。什么“红丸案”之类的,历朝都有。 于格是不知道这些历史的,但他拿出来的药物原理上也差不多。教皇一直觉得自己还能再负担大型神术阵几年,其实他的身体早就被掏空了,于格只要把有特殊效用的药停掉,教皇的身体就会很快显出虚弱来。 当然,仅仅是这样还不够,于格还给教皇吃了另外的一些东西。不过就算他说出来也没人会注意,那看起来不过就是正常的食物和调味料,只是与教皇平常喝的药物有些相冲罢了。 教皇一向是谨慎的,能做到教皇,对于入口的东西又怎么会不谨慎?如果真是毒药,恐怕他入口就会觉得不对劲——何况,身在圣城,于格到哪儿去弄毒药呢?有毒的药草,不管是魔植还是普通植物,教会也都有研究,尤其是那些能对高级神官起作用的,教皇又怎么可能不认得? 但是教皇总不会防着无毒的食物。是的,食物本身没有毒,药也没有毒,只不过它们加在一起,长年累月地吃下来,也跟服毒差不多了。 教会毁灭了夏国,偷盗了夏国的粮种和知识,却又把夏国的药草视之为巫术,极力贬低。那现在,就让他们尝尝这巫术的滋味吧。 当然这些于格是不会对乌利说的,乌利又不懂草药和医术,恐怕磨破嘴皮子他也只会说一句巫术而已。再说于格也没那精力跟他解释,更没必要——他们还在沼泽里呢,先有命逃出去再说吧。 乌利果然是根本没听明白,还以为于格是不承认自己向教皇下毒,顿时更加愤怒了:“你没做什么,冕下怎么会昏迷不醒?还有,你是夏国血脉,潜藏在冕下身边究竟想做什么!” 于格脸上嘲讽的笑容顿时消失了,眼神也阴沉起来:“想做什么?当然是想看看,教会偷了夏国的东西,究竟想做什么?你们把夏国的血脉称做堕落血脉,那你们这些吃着夏国的水稻的人,又算什么东西?” 乌利被噎住了。他知道水稻来自夏国,但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你们吃着夏国的水稻,追捧着夏国的茶叶,一边研究着夏国的草药,一边说夏国用巫术害人……”于格已经顾不上还身在无尽深渊,他有一肚子话,憋了许多年的,此刻都不吐不快。 事实上他在教皇身边的时候,就很想把这话喷到教皇脸上去。尤其是当教皇忧愁着乌利对水稻的改良总是不稳定的时候,他就特别想怒吼:“脸呢?脸呢!” 现在他把这些话都喷到了乌利脸上,感觉就——十分痛快! 乌利终于想出了反驳的话:“如果夏国不跟魔鬼勾结,十字军也不会——” “谎话连篇!”于格恨不得直接呸他一口。 但这次乌利却很肯定:“你们夏国的所谓驭兽的巫术,不就是跟魔鬼签订契约吗?”他看起来理直气壮,“你们夏国的那些巫师,得到的就是魔兽的力量,什么鹰身女妖之类,你们所谓的觉醒,根本就是魔兽的血脉!” 有些秘密存放在大教堂最深处,只有教皇才能看到,比如说夏国的驭兽术。之所以不公开,是因为这太诱人了——驾驭一只魔兽,就能获得魔兽的力量,如果人人都知道这个秘密,还会想要消灭魔兽吗? 不过乌利与教皇的特殊关系,使得他提前知道了一些事情,他知道教会得到的驭兽术并不完整,甚至他也知道,审判所里使用的守夜人与圣女的契约,也是从驭兽术改良来的。 乌利不太喜欢审判所,他觉得教会应该正当地用守护骑士,而不是用什么守夜人,甚至还要让一些圣女跟他们结下契约。但是他还没有权力干涉审判所,这事儿得等他当了教皇才有可能。 所以他虽然知道这些事,却守口如瓶,从来没有对第三个人说过。不过现在急着反驳于格,也就顾不上了。 他们俩对吼得很痛快,却引来了麻烦,乌利还没有吼完,就先感觉到了危机:“有东西在靠近!”他的能力,即使是无尽深渊里的魔植也能够与他建立起一点感应来,通过这些植物——虽然沼泽里的植物不多,他感觉到有东西在淤泥下面,已经被他们惊动了。 哗啦! 淤泥被翻起来,首先释放出了一种刺鼻的气味——浓度极大的氨气。当然在场的两人都不知道这个名称,但并不妨碍他们知道这气味对人很不友好。而且伴随着这种不友好的气味,淤泥里还探出了一对螃蟹样的眼睛。 这是沼泽蟹——魔族的叫法,尽管这东西跟螃蟹相似的地方只剩下了眼睛和前方的大螯。 它看起来更像是一只硬化过的蛞蝓,一节节的甲壳相连,使得它的身体能够灵活地摆动,在淤泥中前进。而那对大螯像招潮蟹一般,一只巨大用来攻击,另一只细小得多,用来进食。显然,现在它的目标就是于格和乌利了。 第439章 沼泽历险(二)、幽灵也会变异? 乌利下意识地放出了神恩之光。神官们都受过教育:对于深渊生物, 乳白色的圣光有着异常的杀伤力,是他们最好的武器。 沼泽蟹的眼柄果然急剧地转动起来,想要躲避圣光。虽然它的外壳比玄武岩还硬, 但圣光落在上面竟然能发出细小的滋滋声, 仿佛开水浇肉似的。 哗啦!沼泽蟹用巨大的螯掀起一道泥浪,挡在自己前面。浓浓的氨味儿随着泥浪扑面而来, 这个可是圣光挡不住的。 在这上头于格比较有经验, 已经摸出一块手帕蒙在自己脸上。乌利当然没有这个待遇,只能把自己的袍子拉起来捂住口鼻。 但是这也挡不住味儿,两人的眼睛也被刺激得眼泪汪汪,不得不后退。 第346节 好在沼泽蟹也被圣光打击得不想再上前——虽然这样看起来鲜嫩的猎物很难碰到,但圣光已经渗透过它的外壳,开始灼烧包在甲壳里的肉, 这样的伤害也是沼泽蟹从未遇到过的, 它退却了, 决定去淤泥里找点吃的算了。 翻腾的淤泥渐渐平歇下来,于格和乌利几乎是踉跄地逃离这片区域, 才能喘过气来。 “这,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乌利毕竟是觉醒者, 即使不善于治疗,神恩也会自然地修复他的身体,所以他只是咳嗽了两声就恢复了过来, 但仍旧心有余悸——幸好那只沼泽蟹离得远,如果是从他们脚下钻出来的, 那很可能圣光还没能起到作用, 他们已经被攻击了。那巨大的螯如果咔嚓一下剪到他身上…… 于格也没有心情再跟乌利斗嘴了。他的身体状况远不如乌利, 现在已经觉得被呛得胸口都痛起来:“这里是落枫沼泽。” 落枫沼泽这个名字, 是无尽深渊的魔族们起的。别看这名字好像挺有诗意的,其实落枫是指这沼泽周边的魔植落枫藤。这种魔植的叶片与枫叶相似,随生随落,会散发出一种刺激性的气味——对了,就是氨气。 因为沼泽周边的落枫藤太多,落叶沉入沼泽,氨气也溶解在沼泽的泥水当中,稍微一翻动淤泥,就是一个扑面而来。除了在淤泥中生活惯了的沼泽蟹和一些虫类之外,此地少有魔兽能存活,只有幽灵经常出没,而且空间还不稳定,是一片绝对的危险之地。 在正常情况下,于格当然是绝不会踏足落枫沼泽的,但现在这不是从圣城封印的门进入的无尽深渊吗?他也没想到光辉大教堂下面就是落枫沼泽啊! “赶紧离开这里。” 这次不用于格说,乌利也紧跟着他了。落枫沼泽的名字他没听说过,但在这个时候他也绝不会傻到追问这个名字从何而来,先离开危险之地才最要紧。 然而这片沼泽并不容易走出去。不要说沼泽地本身就蕴藏着危险,两人手里连根探路的棍子都没有,亏得他们是两个人,都把长长的神官袍脱下来拧成绳子系在一起,然后两人隔开一段距离前后行走。这样即使前面的人陷进了泥里,后面的人还能把他拉出来。 淤泥之中当然还有魔兽,不过乌利铺开圣光,勉强也能驱散一些。 最危险的其实还是那些不稳定的空间。细细的裂缝如同蛛丝一般悬挂于空气之中,只有借着深黑色的沼泽地为底色才能勉强分辨出来。这些裂缝像最锋利的刀刃,撞上去就能直接把人分成两截:一截在原地,另一截就很难说去了哪个空间。 “离那些裂缝远一些!”于格第二次猛拽手中的绳子,把乌利拉开,感觉自己额头上青筋都要跳起来了,“扰动了那些裂缝,空间开始碎裂,你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当然,他也得跟着倒霉,整片沼泽的空间都可能开始变化,逃都逃不出去! 乌利擦了把汗——他真的很不习惯,生活在光明大陆上的人,哪里会有空间不稳的概念,谁又会在防备着脚下的时候还要时时提防着半空中会有一道致命的“蛛丝”呢? 无尽深渊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教义里说:无尽深渊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笼罩,充满了污秽与混乱,魔鬼们的诞语时时响在耳边,诱惑着灵魂堕落。 但现在看来,明媚的阳光确实是没有的,但也不是伸手不见五指,至少落枫沼泽这里的光线如同黄昏,还能看清四周。污秽有,甚至每走一步,脚下都会挤出那种刺激性的臭气,让人难以忍受。 但是诱惑灵魂的诞语完全是无稽之谈,这里安静得简直可怕,除了淤泥里有时传来什么东西爬动的声音。乌利甚至觉得,假如不是还有个于格一起在走,他会受不了的。 在南联邦的时候,乌利觉得那些平民有点烦人。他们总是试图离他近一点,好像离得近了就能沾到他身上的神恩似的。又或者会向他乞求和祈祷,希望得到一点施舍,或者是少交一些税,甚至还有人恳请他为他们祈祷,让他们死后能升上光明之山。 那个时候,乌利只想一个人呆着,静静地向主祈祷。他不想反复地跟那些愚蠢的农夫讲田地要多浇水,但并不等于用水把稻苗泡起来。也不想催促他们去拔草,却看见他们拔起了稻子。还不想一遍遍跟他们讲教会收的税并不多,而如果连税都不想交,那就不要以为祈祷就能让他们升上光明之山了。 啊,那时候的聒噪,现在居然都是可贵的了,因为那代表着安全,而不是现在这种危险的死寂。 淤泥下再次传来细微的搔抓声,乌利条件反射地放出圣光,乳白色的光波难以察觉地震动着沼泽,淤泥之下的东西迅速向远处爬走。 乌利松了口气。越靠近沼泽边缘,植物就越多起来,他已经能感应到脚下的地面坚实起来,能够把人陷进去的软泥在减少,可供魔兽穿行的空间也就在减少——他们很快就能走出这片沼泽了。 然而人真的不能高兴太早,乌利才刚刚觉得要安全了,就感觉到一阵无形的波动,他们刚刚走过的那条空间裂缝忽然扩大,一只淡白的幽灵从里头钻了出来。 沼泽上没有任何能够蔽身之处,幽灵一眼就看见了两个大活人,顿时发出了兴奋的咝咝声,才钻出大半截的身体猛然拉长,几乎是一下子就伸到了乌利背后。 神经紧绷的乌利下意识地又爆发了圣光,但是这次他听见于格惊慌地喊了一声:“等等!” 等什么?幽灵都到了背后了,还等? 乌利的疑问还没有出口,咔嚓一声仿佛什么器皿碎裂的声音响起来,那条空间裂缝像蛛网一样延伸开来,一瞬间就有五六只幽灵探出了头。 最先爬出来的那只幽灵被圣光扫过,顿时化作了一团黑色的烟气消散,使得后面的三四只幽灵嗖地一下又缩了回去。然而却还有两只幽灵非但没有畏惧,反而更加兴奋,直接从裂缝里将自己“拔”了出来,落到地面上,像蛇一样迅速冲向乌利。 “不要用圣光!”于格这时候才能把话说完,“这些是变异的幽灵!” 在他喊出来的时候,乌利的圣光已经再次扫出去了,可是这次,被圣光扫到的幽灵并没有消散,反而像是变得更凝实了一些,淡白的颜色都变成了乳白,居然跟圣光有点相似了! 乌利骇然后退两步,两只幽灵爬动的速度更快——在柔软的沼泽地上,它们的身体是完全不会下陷的,比乌利还要行动便捷。 “快跑!”于格用力拉扯手里的绳子。这时候也根本顾不上会下陷了,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沼泽里奔跑,后面的空间裂缝还在继续延伸,有更多的幽灵从里面爬出来,足有三十多只,像一群发现了腐肉的鬣狗一样追在后面。 “这是怎么回事?”乌利跑得气喘吁吁,几乎下意识地又想使用圣光了。 “变异幽灵!”于格咬牙切齿,“不但不畏惧圣光,还能吸收!你被它们盯上了!”但是他也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变异幽灵,还是至少两只!怎么现在幽灵的变异也加速了吗? “这怎么可能!”乌利才反驳了一句就不吭声了——明摆着的,那两只幽灵压根不怕圣光,不是变异又是什么?但,但幽灵如果都变异了,就是说深渊生物也会变异的吗? 乌利感觉后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魔兽变异,深渊生物也变异,这意味着什么?如果神术不再对深渊生物起作用,那么深渊将可以占领整个光明大陆;如果神术不再对魔兽起作用,那么光明大陆上的人类,又将成为猎物与口粮——新一轮的黎明时期,果然又再临了! 两个人运气还不错,直到跑出沼泽,也没有遇到那种会忽然把人陷进去的地方。但奔跑使他们呼吸急促,吸进了更多的氨气。尽管并不知道氨气的名称,可这并不妨碍氨气灼伤他们的皮肤、眼睛、呼吸器官的粘膜。 于格跑不动了。这一通奔跑已经跟他之前在光辉大教堂的逃命差不多激烈了,而且这里的空气还更糟糕。他的胸口开始窒息发痛,他的眼睛不停地流泪,甚至看不清前方的路。 “废物,让开点!”于格把最后一点怒气发泄在了乌利身上,毫无必要地推了对方一把,然后把身上藏着的最后一个□□扔向了后面那群越聚越多的幽灵——沼泽地上方的裂缝在不停地变动,有更多的幽灵从里头爬出来,以至于沼泽地现在像是破碎的镜子一样,刚才曾经袭击他们的沼泽蟹,还有一些别的什么魔兽都从淤泥里爬了出来,有比较倒霉的直接就被变动的空间切成了好几截,腥臭的鲜血与氨味儿混在一起,简直是更“好闻”了。 这个□□是□□,同样是长云领生产,其手柄上有标志“幽灵专用”。对外的说法是,这东西只对幽灵起作用,实际上是为了禁止把这东西使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于格手里的武器,当然是穆特给他的。这种□□批给幽影领地的也不多,并且穆特知道,这东西虽然指定用途是拿来对付幽灵的,但它其实什么都能烧。 所以穆特还是从配给量极少的□□中拿了两个给于格防身,没想到今天还真都派上了用场。 □□落在幽灵群当中,轰然炸开。乱飞的白磷溅在幽灵们的身上,立刻就持续燃烧起来——不把沾到的白磷燃烧完,火焰是不会熄灭的。 幽灵们本身并不燃烧,但白磷紧紧粘在它们身上,它们最终也只能在火焰中扭曲尖叫着化为灰烬。就是非常可惜,这种燃烧方式把它们烧得太干净了,以至于珍贵的幽灵粉尘也只能剩下那么一点点…… 但是于格当然不会惋惜,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去收集这些粉尘。幸好一颗□□把那两只变异的幽灵烧了个干净,剩下的小猫一两只,乌利一道圣光过去也就刷没了。 他们已经跑出了落枫沼泽,但于格已经走不动了。他捂着胸口坐倒在地上,呼吸像在拉一个破风箱,沉重,且艰难。 “喂——”乌利忍不住轻轻戳了他一下,“你怎么了?”即使不擅长治疗,他也没少见到各种病人,能听得出来于格的呼吸不对劲。 并不是我想治疗这样一个罪人——乌利在胸前划了个十字,但是,但是目前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就只有他们两个,假如于格死了,乌利知道自己是绝对无法回到光明大陆上的,但是于格既然敢拽着他跳进封印的门,应该是有把握……的吧? 我还要留着有用之躯,继续为教会效力呢,主明鉴万物,一定能够明白我的虔诚……乌利在心里祈祷了两句,抬手按在了于格胸口。 他的力量不是治疗,但能够作用于植物,有利于其生长的神术,总能起到一部分的治疗作用——这是乌利的体悟,他认为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神官都兼有祈福与治疗的双重能力,因为生长对于人体和植物都是有相通之处的。 但是有些神官虽然能够祈福,却不能治疗,这他就有点想不明白是为什么了。 好在他的能力是可以起到一定治疗作用的,在他的圣光冲刷之下,于格的呼吸终于顺畅了一些。乌利松了口气,然后发现,虽然是堕落血脉,但于格对他的治疗反应很好。 一般来说——乌利所说的这个“一般来说”,是指那些善于治疗的神官们的反馈,他们一致认为,双黑的堕落血脉里天生就有魔鬼的因素,所以对于圣水和圣光治疗是抵触的,如果是生了相同的病,双黑总是更不容易治好,因为他们天生就被神所厌弃。 因此神官们大部分都不愿意治疗双黑——当然,双黑血脉的人大部分都是社会最底层,多数人除非得了重病,否则也不会来求圣水,因为他们没钱。而当他们来求圣水的时候,多半最后都还是死掉了。 这就是他们为神所厌的明证!很多神官都这么说。所以乌利也就相信了。 但是至少从于格这里看来,他对治疗接受良好,并不像其他神官说的那样,有所抵触。这是为什么呢?他明明听见路克菲西指证于格是双黑血脉,而于格自己也承认了的啊。 乌利暂时把这个疑问压进了心里:“你能起来走了吗?”还是先想办法离开无尽深渊再说吧。幽灵也会变异这件事太可怕了,他需要尽快回到光明大陆上,并且把这件事报知教会!否则,等到深渊生物变异得足够多的时候,一切恐怕就来不及了! 第440章 婚礼之前(一)、他们要反抗第一圣女 圣城里的剧变, 只有极少数人知情,对外是完全封锁消息的。但尽管消息可以封锁,引起的一连串反应却是无可避免的, 比如说教皇不醒, 很多事情就无法做决定。圣城之内的事务,几位圣徒争执着还会安排下去, 但从外面递进来的消息, 许多就被搁置了。 而辉光之国的皇家大教堂易主的事儿,就属于被搁置的事情之一。 女王任命第一圣女接掌皇家大教堂,还把高等级的神官们统统拉去“审察”——虽然这个审察并不严厉,甚至他们在被审察期间也是好吃好喝,并在反复回答了一些问题之后就被放回了大教堂。整体来看,这与其说是怀疑他们, 不如说是把他们暂时调离开来, 好让那位第一圣女带着她的人接手大教堂。 其实开始的时候, 神官们多少还有点看笑话的意思,毕竟一群女人……而且列文曾经掌握过皇家大教堂, 所以神官们不少都知道这些圣女之前是做什么的, 包括那位第一圣女, 还不都是给守夜人延缓疯狂的工具? 嗯,顺便还有点别的作用的工具。其作用嘛——圣城里真正的圣女们,也经常干那事儿, 所以大家都知道圣女的意义与地位。 而审判所的这些圣女,可能还不如圣城的圣女呢。至少圣城的圣女们伺候的都是高级神官或者大贵族, 审判所的这些圣女, 可是跟那些守夜人——咳, 守夜人不过是个好听的说法罢了, 不就是魔鬼嘛! 这样的一群女人,掌握一个大教堂?她们知道教堂日常怎么运转,又要做什么事情,主持什么仪式吗? 基本上所有被提去审察的神官,都是这么想的。固然有女王在背后撑腰,他们不敢公然跟圣女们作对,但只要他们什么都不管…… 但事情跟他们想像的不一样,等他们被放回皇家大教堂的时候,这群圣女已经走马上任,把教堂的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了。 她们知道一个教堂要如何运转——嗯,知道得不算太清楚,但她们把一些环节给剔除了,比如说大教堂里居然有十二个厨子,其中五个是专门给大主教及以上级别的神官做饭的,还有五个负责牧师和主教,剩下的两个则带着从外面雇佣来的六个厨娘给低级神官们做饭。 这就导致最上头的五个厨子很闲,每天只对珍贵的食材动动手,而最下头的两个厨子则忙成狗,并且还要压榨一下雇来的厨娘。 第一圣女直接把这个规矩取消了,厨子们一起做菜,而神官们则吃“食堂”。高级神官的津贴比低级神官更多,所以他们可以自己花钱买更好的菜吃,没钱的那就吃最普通的吧。 最“高贵”的五个厨子表示抗议,他们不肯做那些普通的菜,尤其是采购来的食材里完全取消了那些昂贵的魔兽魔植或远海的海鲜类,取而代之的是什么粉条——天啊,听说那东西是长在地下的,根本都没有经过光明神的赐福,怎么能在教堂里拿出来,又给神官大人们吃呢? 然而第一圣女态度强硬,死犟着不肯服从的厨子被解雇了,最后原来的十二个厨子只剩下六个,厨娘倒是留下了五个——还有一个也固执地认为这是亵渎,于是同样被第一圣女解雇。 所以神官们回来的时候,也只能去吃食堂了。 他们确实很愤怒,但下头的神官们还比较平静,尤其是低级神官,甚至是高兴的,因为他们能吃到的食物比从前味道更好了——食堂里有盐有糖,还有从长云领来的调味品,都不算贵,厨子可以尽情地使用。当然,不是让你把糖或者烧烤粉像不要钱似的往锅里倒,如果做出来的菜味道不好,第一圣女可是会毫不手软地解雇并且让他赔偿浪费的调料和食材钱的,毕竟第一圣女,她也是吃食堂的。 有一个消极怠工的厨子就是这么被解雇的,而且赔偿的时候,那调料可是按市价来计算,而不是按大教堂拿到的“优惠采购价”。这几乎罚光了他的全部身家,在大教堂干了十几年的厨子,最后只剩下了一个铺盖卷儿……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日常仪式”上。圣女们确实对一些仪式从未接触过,比如各种的与神有关的节日,有些节日要长跪祈祷,有些节日要给教堂门口的穷人额头上点圣水,还有些节日则在教堂门口放供奉箱,让穷人往里头扔铜币——这个节日被女王私下里称为“不要脸节”。 这些节日仪式基本上只在大领地举行,即使是第一圣女也出身小破黑莓镇,到了双塔之后又被关在北塔,当然从没有参加过,更别说是主持了。所以第一圣女把手一挥,砍掉了一半的“仪式”。 长跪祈祷?平民都要工作,哪儿有时间长跪?愿意来的在门口做个小祈祷就行,神官们如果愿意搞的,那可以这一天都在礼拜堂里跪着,为平民们祈福吧。 点圣水?教堂将把一部分建筑改成医院,力图让每个人都能看得起病,不需要再等那一年一度的节日,得那么一点儿免费的圣水了。 至于不要脸节,那就更不用说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什么,你说供奉?教堂都收了十一税了,还要什么供奉! 嗯,至于十一税以后怎么收,那就再说。 要说这么一砍,神官们好像减少了一大半工作?并没有!第一圣女提出了别的事儿要他们做呢。比如说:培训。 教会内部从来没有培训这种说法,有的只是祈祷。做信徒的时候是牧师领着祈祷,并且宣讲教义,你就要从这教义与祈祷之中去寻求神的启示。至于觉醒之后,那就更要多做祈祷啦,与神沟通,获得更多的眷顾,才能升级啊。 当然,圣城有神学院,进入那里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但那可不是普通信徒能进入的地方,甚至皇家大教堂这些低级神官们,都没进去过。所以对他们来说,提升自己的力量的方法,就是祈祷祈祷再祈祷,然后把教义背得滚瓜烂熟。 所以对于什么培训,刚开始的时候神官们统统都是想拒绝的。啥啊?有那时间他们不能去祈祷吗?培训把他们与主沟通的时间都占据了。 而且培训的是什么呢?给他们看一只被切开的青蛙或者兔子,然后告诉他们皮肤是分层的,血管是有动脉与静脉之分的,骨头在折断之后是会移位的所以治疗之前要先正骨,内脏……救命啊,这都是些什么可怕的东西! 有胆小的神官居然晕过去了!是的,有神官晕血! 晕血的人是极少数,但大部分神官对解剖动物都很不适应。他们的治疗方式就是制造圣水,然后把圣水发给平民自己回去喝,甚至有时候他们连病人都没看见。现在对他们说要让他们先给伤者清洗伤口,又或者要仔细检查病人身上的疥疮什么的,简直就是要他们的命啊! 但是高级神官们被拉去审察了,中低级的神官根本无法反抗第一圣女——这位圣女的手段居然强硬得很,不参加培训的,培训中不好好听的,每节课后考试不通过的,都只有面包和清水。 面包倒是白面包,也会洒一点儿盐,但是比起食堂那丰富的味道,简直就无法下咽了。神官们坚持了几天之后,就有点坚持不住了——主宽恕他们,干面包实在是…… 神官们也想反抗的,尤其在高级神官们回来之后,他们悄悄往圣城发送了消息,恳请圣城至少指派一位红衣主教过来,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取代第一圣女了。又或者圣城更激进一点,把这些圣女都弄回圣城去。 然而送出去的魔力鸟如同石沉大海,圣城那边非但没有派红衣主教来,甚至连个回应都没有。 事实上这消息圣徒们是看到了的,毕竟辉光之国的权力更替对教会的影响不小,所以他们也很关注,但关注之后却是没有结果的,因为大家意见很不统一。 按理说,没有让一个圣女统领一个大教区的先例,所以指派一位红衣主教过去取代她是应该的,也是最方便的。但是这引起了卡蒂亚圣徒的反对——她可是一位女性圣徒,在继承人竞争方面,不乏有人认为她是个女性,所以不应该成为教皇的,那么圣女的利益目前与她就是一致的,假如开了圣女统领教区的先例,又为什么不能开女性成为教皇的例子呢? 并且,圣城现在并没有合适的红衣主教指派过去。红衣主教又不是大白菜,随便就能有的。 原先的红衣主教阿方索,前一阵子在神学院与苦行主教柯恩一起研究治疗术。本来柯恩在今年开春就提出要再度出外苦行,他还选了两个学生要一起带走。但是因为教皇的身体出现问题,像他这样精于治疗的高级神官自然就不能放走了。 而阿方索,从前他把白都弄得风调雨顺,现在教皇倒了,乌利跑了,阿方索就被拉出来干活——尽管他的力量不如教皇,但总归是有所增益的,比没有好啊。 第347节 既然如此,这两位红衣主教都是不能指派过去的。而剩下的有空闲的红衣主教里,只剩下刚刚从千岛之国逃回来的伯格尔了。 伯格尔这一趟回圣城真是脸都丢光了。首先他们是弃教区与信徒,在魔兽面前逃走,这跟当初海风郡的事儿完全是一样的,只不过他遇到的是巨型变异魔兽,并且这魔兽——据他所说是千岛之国的新王引过去的,为了这个理由,他总算是没有受到什么处罚,圣城还需要他讲述当时的详细情况,来研究千岛之国的新王是不是真能指挥魔兽。 但是不处罚归不处罚,要把他再派去白都那就不太可能了,想想吧,当初海风郡是怎么丢掉的,那位女王绝对会故技重施,把伯格尔再踹出白都。 如果是在前几年,路克菲西这种强硬派绝对会对女王这种干法提出抗议并且进行干涉——就没听说过教区的最高神官由当地领主强行指定的!这是王权在干涉神权,绝对不能让步,要给对方一点苦头,让他知道厉害! 但是现在他顾不上了。抗议是可以抗议的,但单纯是口头抗议没什么用,那位新女王的作风他们早就知道了。想让她尝到苦头,得拿出点实在的东西来。 可是用什么办法呢?禁止治疗和祈福?女王那是不怕的。对付她,只能出动守护骑士团。 但那样一来事情就闹大了,更何况派谁的力量出去呢?圣徒们现在眼睛都盯着教皇呢,这个时候把自己的力量派出去,岂不是傻? 所以路克菲西也没吭声。这件事就变成了一个皮球,在圣城里踢来踢去,直到加菲尔圣徒提出了一个办法:“双塔大教堂,不是还有一位红衣主教吗?” 作为一个男性圣徒,他是不想看见什么圣女掌握教区的,还是那么大的一个王都教区!虽然不能直接以“她是女性”为理由把这圣女撤下来,但既然附近就有更高级别的红衣主教,那这就可以操作了。 而且,那位红衣主教来自苦修院,或许他还可以借此机会,让苦修院成为他的盟友? 第441章 婚礼之前(二)、有人在培训中晋级了 圣城的任命慢吞吞地到达苦修院的时候, 皇家大教堂那些想反抗的神官们,已经开始有人动摇了,因为在培训当中, 有人晋级了。 就连晋级的神官本人, 也觉得这不可思议,甚至根本不像真的。 他是个见习牧师, 小贵族家的次子, 属于不被重视的人群,一般成年之后就得拿着一袋金币自己去谋生的那种。爵位当然是没有他的份,财产么——小贵族的封地一般也贫瘠得可怜,能有多少财产分给儿女?给他一袋金币已经算是做兄长的十分大度了。 但是这一位是有远见的,知道靠一袋金币做不了什么,于是他请求父亲, 用这未来的一袋金币, 换他进入当地教堂, 成为了主教的学生。 主教很仁慈,教导他教义和祈祷也很认真尽心, 于是他果然觉醒神恩, 一跃就成为了与他兄长地位相同的人, 甚至可能还更好一些,因为他兄长将来的爵位已经到了头,而他的进步却是没有限制的。 然而最初的雀跃与雄心在八年之后就被消磨光了, 他从普通教徒升上了见习牧师,然后就停滞不前了。主教很遗憾地告诉他, 他的血脉不够高贵, 见习牧师大概就是他的顶点了。 见习牧师与正式牧师只相隔一线, 但地位却差了许多。正式牧师是可以去主持一个小教堂的, 而见习牧师只能打下手。 这位见习牧师卡罗于是就打了十年的下手,他今年三十六岁了,还是见习牧师。就这样他还得庆幸,因为他的老师觉得他干活很努力,所以给他推荐到了皇家大教堂来。一样是打下手,总比那种穷乡僻壤的小教堂强点。 对前途失去信心之后,卡罗已经习惯于听从命令了,以至于第一圣女的培训,他虽然心里不满,也还是习惯性地老老实实去参加,并且还努力在每次随堂考试上都及格——没办法,现在的食堂比以前分配给见习牧师的饭好吃多了,为了这些食物,他也得及格啊。 就,没想到还会有额外的惊喜。 那天他在解剖青蛙的时候,看到了死蛙的腿部抽动,在那一瞬间他没有“诈尸”或者“魔鬼附体”的惊恐,而是第一时间想到了培训里讲的“神经反射”。他头一次把那些课程跟实际联系了起来,然后一层乳白的光自动从他身上亮起,将他包裹了起来——他成为了正式牧师。 卡罗在之后的一整天里都觉得这很不真实,因为这些日子培训太累,他祈祷的时间都减少了,可以说是很不虔诚了。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居然晋升了?这太不合理了!难道主不在意他的不敬吗?又或者主体谅他不容易,所以宽恕了他? 但是,宽恕也就罢了,怎么还会赐下神恩让他晋级呢?莫非主对第一圣女的做法,其实是赞同的? 卡罗跑十字架面前祈祷了半天,也没能给自己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甚至祈祷的时间还不能拖得太久,因为食堂开饭了,他只能带着忐忑的心情,拿了自己的餐具跑去打饭。 排队的时候,确实有神官对他露出了“你这个叛徒”的目光,但也有一些低级神官扭扭捏捏地挨过来,吞吞吐吐地问他究竟是怎么晋升的。 皇家大教堂下辖整个王都连同周围的村镇,这么大的教区有的是低级神官。多少见习牧师都想跨过这道坎儿,将来好有机会自己去主持个教堂呢?不说别的,就看王都周围村子里的那些小教堂吧,牧师就过得挺自在的,想干啥干啥,只需要发号施令,不需要被人指挥。 呃,当然,如果是现在的话,这个吸引力可能会小一点儿,因为食堂的饭实在太好吃,外面小教堂里的食物可能是比不上的。 但反正,晋级总是好事啊,谁不想晋级呢? 卡罗还算是个老实人,而且他也需要跟他站在一起的人,免得人人都觉得他是个叛徒。于是他老老实实地把自己晋升时考虑的事情讲了出来,顿时引来小声惊呼:“真的吗?” 很多神官培训都不用心,尤其是对解剖课,什么青蛙尸体,他们连看都不想看,更别说注意什么神经反应了,他们打心眼里就抵触这些知识,并不想相信。 但是卡罗的晋级证明了那不是假的。虚伪的谎言怎么可能博得主的眷顾?但如果是真实的——许多人跟卡罗一样陷入了矛盾之中,然而就在众人矛盾的时候,又出现了第二个晋升者,也是低级神官,还是在培训的课堂上…… 整个皇家大教堂,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气氛之中。表面上神官们对培训的态度仍旧不好,一些人满口抱怨,另一些人绝口不提,仿佛被逼着学习已经要崩溃;但实际上,已经有人开始竖着耳朵听讲,随堂考试也认真参加——至于为什么成绩还是那么拉胯,那可能有多种原因。 而在皇家大教堂的培训成为“固定课程”之后,第一圣女把手伸向了外城的教堂,要求四大教堂把低级神官们派来上课,理由是他们水平太差,无法让民众信服。 四大教堂的主教其实是很愤怒的,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干的,怎么到了这会儿就成了水平太差,无法让民众信服了呢? 但没有办法,因为去教堂做祷告的人真的少了啊!他们的主教走出去,还不如第一圣女手下的年轻圣女受欢迎。这叫他们怎么反驳呢? 大家都指望着圣城为他们主持公道,但是圣城的反应迟迟不来,新女王的卫士们倒是来了——他们被新女王拨给了第一圣女,现在是奉第一圣女的命令,来“护送”他们去培训的。 好一个护送! 就……敢怒而不敢言吧,毕竟这位新女王不但有强硬的作风,还有强大的,至少是这些神官们不能抗衡的武力。 有人忍不住抱怨:新女王现在不是应该在准备自己的婚礼吗?怎么还有闲心折腾其它的事? 要知道从她来到王都,那各种各样的事情就没个结束。冬季也只在最冷的那个月里消停了一段时间,今年这从一开春,光是一个种地就搅得天翻地覆——她居然用魔偶来种地!这样种出来的粮食,得卖多少钱一磅啊? 当时教会的人就在宣传,说新女王这么干,最后粮食会涨到天价,谁也买不起。也确实有一些小商人跟着应和了一下,但大部分的平民都没反应——他们忙着去新女王组建的那些各种什么施工队里干活儿挣粮食呢。对,这些施工队是铜币和粮食一起发的,教会越是说粮食会涨价,他们找活儿就越积极,毕竟如果粮价涨了,那他们真的买不起啊。 至于种地的农夫们,最初确实是慌乱过的。就跟布迪王国的那些农夫一样,他们开始的时候也害怕被强迫租用这些魔偶,还有什么化肥,会掏空他们的口袋,让他们最后连一粒粮食都留不住。 但是税收减了,从五成到六成,减为了三成,整整降了一半!并且有那些魔偶,他们种田就省力多了,不再需要全家人一起累死累活,甚至还能腾出那么一两个人手出去挣钱! 男人可以去施工队,今年一直在挖水渠和修道路。女人可以去给施工队做饭洗衣,还有大教堂那里,也雇佣女人去洗什么绷带和工作服。 而且随着新女王来到王都,商人们也多起来了。 当然,王都从前也有很多商人,尤其是大商人!毕竟这里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集中了大部分贵族,所有的奢侈品都能,也只能在这里找到销路。 但是奢侈品毕竟是奢侈品,它跟大部分平民都是搭不上关系的,哪怕是找活儿也搭不上,那些携带宝石的大商人,并不需要雇佣搬运或者带路的人,他们有自己的人手,甚至有自己的住宅,熟门熟路只往固定的贵族家里去——他们的生意,都只在内城,与外城的人都没有关系。 但是现在不太一样了。商人们从长云领带来了便宜的麻布和棉布,还有价格再高一点的皮货。他们从海风郡和白浪湾运来便宜的鱼干和一些人们一时还并不熟悉的海货,当然,都是用盐腌过的,买了就是双重划算。 哦,还有罐头和香肠,平民们暂时是买不起这些东西的,但这些东西都挺沉,沉,就意味着商人们需要雇佣人来搬运,就意味着有工作机会了。 一般说来,运便宜的货物是不划算的,尤其是路途遥远的时候。因为交完了沿路的各种税,最后就不挣什么钱了。 但是新女王把过路税也改了,至少从长云领到王都的这一路上,那些花样百出的税都没了,甚至就连进入王都时的城门税都取消了,只剩下了交易税与养路费。 养路费虽然是个新名词儿,但大家都觉得那就是过路税换个壳子而已。但比起各地领主随心所欲制定的过路税,这个养路费是有规矩的,按你带的货物重量来算,有几辆车,就收几份儿养路费。 这样一来,那些布料之类价格低而份量重的货物似乎就不划算了,但到了交易税上,价值低的货物收的税又少了,把多交的养路费又赚回来了。 而且,这条路真好走呀。铺路用的都是长云领出的那个什么水泥,路面平整又坚硬,车辆在上头走得又快又稳,根本不用担心突然蹦出一块石头来把车轴硌断,或者咕咚一下陷进什么坑里,拉都拉不上来。 这么好走的路,节约了许多时间,又节省了车马之力,甚至有些小商人养不起马,雇人拖车也能走。而且也不用怕强盗,如今从长云领到王都这条路上已经被女王陛下的骑士们来回犁了好几遍,哪儿还有强盗敢露头呢?就连沿途几个小领地的领主,都不敢吭声了。 这么一来,小商人也有钱可赚,自然也积极地往王都来了。他们住不起内城,外城的旅店自然就迎来了生意。 有些事情看起来似乎毫不相关,但却是一环扣一环,牵一发而最终动全身。 总之如今王都里的平民都很起劲,只有教会的神官们不大起劲,尤其是高级神官们,更是不高兴。所以当他们得到消息,说苦修院会过来一位红衣主教的时候,都不由得欢欣鼓舞了起来——哎哟,总算要熬到头啦! 第442章 婚礼之前(三)、开刀吧 关于圣城的消息, 陆希收到的自然要慢一些,所以她这个时候还不知道苦修院的事儿,她正准备去见乌利, 并且是以医生的身份。 是的, 乌利和于格终于回到了光明大陆上,其过程堪称艰难险阻, 甚至还被一群魔蛛围攻, 幸好在危急之时,穆特带着人找到了他们,把他们救了。 救是救了,但两人的情况都不太好。 无尽深渊之中危险重重,这两人既不是战斗人员,乌利又不是专门的治疗者, 所以虽然之后没有遇到落枫沼泽那样的危险, 两人也是伤痕累累, 并且出现了感染。 乌利的能力是改良种子,据陆希想, 这应该是一种类似于催促基因突变的能力, 只不过这种突变是往好处变的。那么作用在人身上, 大概可能提高细胞的活性啊抵抗力啊什么的,但同样的,这对侵入人体的细菌病毒之类也有作用。 这个就是不少神官治疗术的缺点了, 就是不清楚病因,也不知道想治愈伤患具体需要满足哪几点要求, 反正就是一道圣光刷下去, 很有点瞎猫碰死耗子的意思。虽然如果这瞎猫走的范围足够大, 多半总是能碰上个把死耗子, 但浪费极大不说,瞎猫若是身体弱点儿,可能就啥耗子也碰不着了。 乌利也是一样。他不是没给自己和于格治疗过,但伤口还是感染了,穆特拿着指向水晶球找到他们的时候,于格的一条腿已经溃烂流脓,且发起了高烧,浑身关节疼痛,引发了败血症。 乌利的情况比他稍强点,但伤口也溃烂了。 “幸好做了细菌检验,他们感染的主要是那个——金黄葡萄球菌……”海因里希虽然自己不学医,但对各种专用词汇倒是背得很流利,“所以送到长云领之后,先打了青霉素。” 幽影领地更没有治疗者,像于格这种情况,如果是魔族也是靠自己的抵抗力硬挺,但于格显然是挺不过去的。 所以穆特直接就找上了海因里希,然后两人一起被送进了长云领的医院。 尽管陆希已经去了王都,但卡玛还留在长云领,长云领的医院现在可以算是最好的了。卡玛迅速给他们做了清创,同时把劳拉请过来做细菌分析——医院现在有的抗生素并不多,这主要是因为陆希只会微生物发酵法,通过选取菌种来制取,至于合成法什么的,她真的不会……每当这个时候,就恨自己不是制药专业的! 总之长云领的医院,现在最主要使用的还是青霉素,这种药物最大的问题一是过敏,二就是只对革兰阳性球菌才有最好的效果。万幸的是,于格和乌利感染的都是金黄葡萄球菌,属于革兰阳性球菌,虽然这菌在无尽深渊里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异化,但由于从来没有接触过青霉素,所以卡玛冒险首次加大了用量之后,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 但败血症虽然控制住了,于格的情况却还是不妙,他心慌气短,呼吸困难,卡玛只能把人往王都这边送了。 跟着一起来的,还有百丽儿。 百丽儿现在是医院里的行走B超机。之前她还兼职过探矿工作,但是随着医院渐渐步入正轨,更多的人习惯了来医院求医,百丽儿的工作就忙碌起来了。尤其现在怀孕的人多起来,她要给孕妇做孕检,就根本无法分身做别的了。 而在探矿工作上,百丽儿教出了一个学生。这个学生明明是有志于做一个妇产科医生的,但她觉醒的能力却适用于地下资源勘查而不是做B超。 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就是发出的超声波频率不同,百丽儿在晋级过一次之后,能够发出的超声波频率范围在扩大,所以她既能做B超又能探矿,但她的学生目前,只适合去探矿。 所以这个女孩暂时从医学班挪了出来,狂补地质方面的知识,预备在陆希的婚礼之后,好跟着金羽去彩虹领探矿了。 百丽儿对此十分自豪:她不单自己能为女王效力,还培养出了厉害的学生! 当然,不是说不觉醒就不能为女王效力了,只要学习了知识,总归是有更大的用处。但觉醒者,至少短时间内,在某些方面是不可替代的。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又一次证明了学习对于觉醒的作用——异能也许,也是可以定向培养的。 总之现在百丽儿在长云领成为了比卡玛还要受欢迎的医师,嗯,当然在治病的时候大家还是更倾向于卡玛,毕竟百丽儿只管检查。 不过这次对于格的治疗,百丽儿显然是更有用的,她直接给陆希带来了检查结果——于格的心脏二尖瓣有问题。 百丽儿现在仍旧无法让自己探测到的东西直接呈现出来,但她学习了绘画,艺术性那是根本谈不上的,但准确性很不错,再加上陆希本来就很了解人体器官,所以即使百丽儿的“B超影像”稍微有点差池,在口头描述的时候加以补充说明也足够了。 “瓣叶增厚。”陆希拿着那张“影像”图看了看,肯定地说,“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不适的?” 于格这一路被送过来,情况还不算坏。主要是路况良好,再加上使用了神术马车,全程没有半点颠簸,还在一直用药,所以他这会儿倒是比刚到长云领的时候还好一些:“以前并没有什么……” 他很不习惯目前这种情况:自己躺在床上,而几个女人在事无巨细地询问他的病情,就是——怎么说呢,连每天尿几次这样的事都要问,哪个男人都会不好意思的吧?偏偏这些女人们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于是就搞得他更不习惯了。 现在女王也来了,穿着一身一模一样的白色长袍,不像是高高在上的王,倒像是——准备来问他每天尿几次的?她可是女王!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于格感觉自己的脑袋乱糟糟的,但是女王显然没有半点不自在,反而干脆利索地驳回了他说的话:“不可能没有什么。仔细回忆一下,你的身体状况一定不是很好,比如天气一冷就容易咳嗽——这种状况有可能是从小时候就开始了,然后逐渐加重。先是心脏不太舒服,尤其在体力活动之后,会跳得忽快忽慢。然后你会很容易觉得累,一累心脏就更不舒服……” 她低头看着于格的表情:“看来我都说对了?” 于格结巴了一下:“我,我,以前——”确实,女王说得都对。他从小身体就不好,因为他的母亲在怀着他的时候没能好好休息,所以让他先天就有些弱。但是他一直觉得那不算什么大病,而且他也曾经使用药草给自己治疗过,并无效果,所以只能归结为天生的,无法改变。 之后确实有体力活动之后会胸口不适,但在他到了教皇身边之后就跟体力活动基本告别了,而且教皇身上无意识散逸出来的神恩大约也有一些治疗作用,以至于他都没意识到自己真是生了病。 “这么说,幸好是这样。”陆希这下算是了解病情了,“否则你现在的情况应该严重得多。目前来看,应该是风湿性心脏病。” “什么?”于格完全茫然。他其实是知道风湿的,夏国的大巫们习惯管这叫风痹,但没听说过风痹还能痹到心上去的? 第348节 陆希想了想,解释道:“就像你的伤口感染一样,你的心脏也感染了,所以二尖瓣——就是这个部位,会发炎肿胀。长期的病症使得这个部位有些组织坏死,并长出一些不该长的累赘,从而导致瓣膜增厚变形,也就无法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了。” 于格到底还是懂医的,虽然他从不知道心脏上还会长什么瓣,但这讲解他却理解了:“该用什么药?” “没有药可以去除这些累赘。”陆希干脆利落地说,“必须手术。”现在妮娜在身边,她的底气也足了,就连开胸手术也敢说了。 “手术?”于格对这个词就完全陌生了,但是在陆希往他胸口比划了一下之后,他立刻反应了过来,“剖,剖开胸口?” “嗯。”陆希愉快地说,“你的情况还不是太糟,所以我们可以切除赘生组织,再治疗一下看看效果。”神术还是有好处的,要不然她现在可造不出人工瓣膜来。 嗯,好久都没做大手术了,赶在婚礼之前做一场成功的手术,也算是给自己送份新婚贺礼好了。先拿于格练练手,之后就可以试着给猎犬做心脏修补手术了。 陆希如此愉快,两个病人却是面色大变。 是的,是两个病人,因为乌利也在病房里,他既是病人,又是囚犯,所以一直都沉默着,恨不得把自己当成隐形人。 刚刚落进无尽深渊的时候,只想着能回到光明大陆就好,后来见到一群来接人的魔族的时候,他已经绝望了,没想到随即就真的回到了光明大陆。 可是,那里是长云领啊。教会早早就放弃了的,不敬神之地啊! 而且,长云领居然真的早就跟魔鬼勾结了,要不然那些魔鬼怎么会把他送过去呢?虽然是为了治病,但,但那也是跟魔鬼勾结! 乌利想过逃跑,然而先是魔族,后来又是长云领的军士,把他看得严严实实。尤其那些叫做护士的女性,比士兵看他都紧,半夜都会过来看他还有没有好好待在病床上。 他也想过拒绝治疗,不要注射那啥抗生素,但是他的身体并不争气,伤口迟迟不好,还是被迫打了针,并且迅速地好了起来——这简直就像一巴掌响亮地抽在他脸上,明白地告诉他,他的治疗术还不如这些古怪的药水! 而且那些医生和护士的态度也让他心情复杂,他们知道他是神官,但也没有半点格外的畏惧或者敬服的样子,甚至他从他们的谈话中能听出来,这些人甚至都不做祈祷了! 但是他们也没有敌视他,反而对他照顾得很周到——假如他们是堕落和渎神者,不该把他这个神官送上绞刑架吗? 总之他是稀里糊涂地被送来了王都,而且送进了皇家大教堂旁边的“医院”!与魔鬼勾结的女王,却在大教堂旁边建起了医院?他还听说,她任命了一位圣女来主持大教堂和医院? 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但是这些,都比不过这位女王亲自站在他们面前,像个“医生”一样让他震惊。在这一刻他跟于格的想法是一样的——她可是女王!就连卡蒂亚圣徒,也不会这样给人治疗!这完全不像是一个能够掌握病人生死的人该有的高高在上的态度,更不像是贵族和女王! 然后紧接着,他就被女王讲述的那些什么病症与治疗方式更震惊了——把人剖开?这,这也是治病?这真的不是在杀人吗? 一时间,乌利忽然觉得自己呆在这个病房里,似乎确实是有些危险的了…… 第443章 婚礼之前(四)、其实也不一定要等到结婚…… 海因里希对这手术有点意见。不是反对给于格开胸, 而是反对在婚礼之前做手术。 “你也太辛苦了……”而且万一这手术做得不成功怎么办?未免太不吉利了一些。这毕竟是他心心念念,盼了好久的婚礼啊! 当然,要是婚礼马上提前, 比如说明天就结婚, 那他就没意见了。 陆希摸了摸自己未婚夫的脸。虽然说觉醒者的身体强度跟普通人不同,而作为已经升级到大魔鬼巅峰的海因里希更不用说, 但即使这样, 他居然有点瘦了,可见这些日子确实很辛苦。 其实海因里希主要是心理压力太大。 陆希从魔族中征兵,虽然短时间内都不会允许他们接触武器的制造方面,但仅仅是成品的武器发到手中,就等于给了他们新的力量。无论有多么严格的纪律进行管控,这世上总难保有万无一失的道理。 何况, 魔族也已经开始进入了一些生产环节, 比如火系的魔族可以在香皂工坊里帮助熬煮雪雀油脂;或者在纺织工坊煮热水, 再把那些煮好的茧子捞出来,反正他们不怕烫。 又或者进入化工厂, 制造硫酸盐酸硝酸——事实上在这里, 他们已经接触到了一些东西了, 毕竟他们现在用的火药,就是□□呢。 所以,即使魔族不能进入军工厂, 但只要他们能够学习,将来也一定会自己掌握这些知识的。 当然, 那个时候还比较久远, 就连现在军工厂的工人们, 很多也只了解自己工作的这个环节, 而且了解的不是其中的原理,而是工作的危险性,以及如何科学操作才能避免危险。真正了解整个过程的,也只有寥寥数人而已。 但是海因里希还是整夜的睡不着觉。他会梦到有魔族举枪对准陆希,然后呯地一声,陆希身上就炸开一团血花…… 他一边清楚地意识到魔族一定需要这种权力,一边整宿地做噩梦。一边知道军队里需要的是铁血战士,一边恨不得把稍微有些凶相的魔族都剔出去,哪怕他们魔力其实低得可怜,只是眼睛长得大了点而已。总共招收三百魔族,他反复把霉菌沼泽的数千魔族捋了好几遍——被捋的魔族还没怎么样,他先瘦了一圈。 唯一能让他放心的,就是新征收的这些魔族是编入第二军,首先从守卫边陲镇,跟魔兽作战开始。同时他们会执行更严格的训练,也会进行“政治学习”,在训练与学习中不合格的,会被清退。 招收第一军的时候没这么严格,主要是因为那些人都是多年在边陲镇作战,但凡对长云领没那么忠实的——或者至少是对自己生活的地方没有坚决的卫护之心的,都做不到始终英勇作战,尤其是那些普通人,他们在魔兽面前很可能就是送菜的,只要顶在前面的骑士一个疏忽…… 如果是论光明大陆上的“政治觉悟”,那么第一军的士兵绝对都是合格的。但是第二军就不一样了,他们需要更多的训练与教育。 海因里希已经打算好了,经他这样挑选的人,如果最后在学习中还是不合格被清退,那就直接杀掉好了,因为他不能保证在掌握过那样的力量之后,这个不合格的人会不会生出不合宜的野心。 他要为魔族谋求利益,但绝不能有任何人伤害到陆希! 他已经打算自己也要进入第二军,亲自监督那些入选的魔族。但一想那就要长驻边陲镇,顿时又觉得舍不得了。唉,赶紧结婚吧!但是结婚之后,他还不是得去边陲镇…… “辛苦啦——”陆希没心没肺地说,同时在制定手术方案,“手术得尽快进行,放心,这个手术难度不算太大,有妮娜在呢。”科学跟神术和魔法配合,才是最好的。 “而且吧——”陆希停下笔,有点狡猾地对海因里希笑了一下,“这个手术是要做给乌利看的。” 乌利目前的心态很不稳定。他刚刚从高高在上的圣徒摔落到谋害教皇的罪人——别说那是于格干的与他无关,他又不傻,于格为什么偏偏要栽赃给他啊?那当然是因为,有人能从这件事中获利啊。 而他这个圣徒倒了,对谁有好处呢?反正于格不是直接受益人,他可是托庇于教皇的,教皇若是殒落,他就没用了。 乌利很清楚受益者是谁,所以才有些大受打击:一则是因为圣徒们为了争权夺利居然真的会对教皇下手;二则是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为他洗刷名声了。 没有人会希望他再清清白白,甚至以一个受害人的身份回到圣城了。如果真是那样,其他的圣徒如何立足?就算已经有人登上了教皇的位置,也不会愿意留着这样一个“如果不是被诬陷就是教皇瞩意继承人”的角色,在那里刺眼刺心的。 他或许还可以回去,但必定是犯有过错的,只有他自己有过错,哪怕是很小的过错,才会让坐上教皇宝座的那个人放心。 但是他不愿意啊,他明明是没有过错的!那些人也都知道,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会把事实说出来。 这样的冲击,即使乌利是个圣徒,他也得摇晃彷徨几下,陆希要的就是在他彷徨的时候,再给他当头一棍子。 呃,当然这一棍子不能用当初对待安东尼的办法去抡,毕竟她需要乌利的能力,万一这一棍子闷下去把乌利打回了白板状态,那就歇菜了。 再直白一点说,就是不能打击他对神的信仰,但是要打击他对教会的信仰。 说真的,这还挺难把握的。不过据百丽儿的观察,她觉得乌利对于长云领的医疗制度有那么点儿震撼。 乌利在长云领住院期间,当然不是堵上耳朵什么都不听的,所以他很快就知道卡玛曾经生下一个被视为“魔胎”的孩子,而百丽儿则曾经是游莺。 现在魔胎完全正常了,游莺则拥有了神术。但是这样的两个人,从前她们的境遇同样悲惨,现在却有天壤之别——这是乌利的想法,毕竟普通人与得赐神恩者,在教会那里确实是有如云泥的。 可是她们两个,却一样的站在医院里,一样的接受病人们充满希冀与感谢的目光。这在乌利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就算教会天天嚷着什么平等,但乌利自己也从没觉得他跟那些愚笨的农夫有什么可平等的。 而且卡玛还告诉他,把他送到王都之后,会由女王亲自给他再诊治。 “我觉得挺稀奇的,他居然对我会给人治病,反应那么大……”陆希觉得有点难以理解,“教会再怎么说,不都是觉得贵族并没有高人一等吗?”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说得好听罢了。如果他们不觉得贵族——尤其是王室高人一等,又为什么那么执着要君权神授呢?”还不是因为他们如果能凌驾于王室之上,就等于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了。也就是说,他们骨子里仍旧还是高低贵贱的那一套,教义里所说的平等,大概只在死后的世界吧。 “行吧。”陆希也懒得去深究教会干的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了,要不是想拿下乌利,她连想都不愿意想,“你觉得,乌利这人怎么样?” “据于格说,还不算太糟。”海因里希轻描淡写地说,“不管怎么样,他改良种子,还是希望少饿死点人的。”这总算是一个善良的念头。有这一念之善,其它的毛病也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嗯,当然,并不是海因里希忽略不计,而是他觉得陆希会忽略不计。她总是看到其他人的好处,至于坏处——当然是再想办法改造喽。 “他现在已经回不去圣城了,他自己也很清楚。”不然早就该坚贞不屈地跟于格闹翻了,“于格这计划虽然最后有些出入,但结果倒还不错。”反正乌利是弄回来了,这就达到了目的。 至于说于格在圣城的伪装被揭穿,自己也吃了大亏,海因里希表示他幸灾乐祸,他可没忘记于格差点把他坑死在那个空间碎片里呢。 魔鬼,都是很记仇的,只有女王陛下才那么仁慈,哼! “哼什么哼——”陆希伸手去揪海因里希的耳朵,“你这没跟我商量就让于格动手,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海因里希低头给她揪:“你太辛苦了……”而且这种阴谋诡计的事儿还是让他来吧,陆希不一定会同意这种干法。 “你怕我不同意啊?”陆希一眼就看穿他的想法,“我没那么伟光正……”一件事,能用正大光明的办法做到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实在不行,她也不打算拘泥。倒不是想说什么成大事不拘小节之类的,而是她真的没那么多时间了。 其实陆希也明白,海因里希不是怕她不同意,而是不想让她沾手,类似于阴谋诡计他去玩,她只要保证自己满身金光道德高尚就行了。 但是陆希并不想这样。自欺欺人毫无意义,而且——“我们不是一体的吗?”从前就说过了,要下地狱他们一起下,好事他们一起干,坏事当然也要一起干了,不然难道还准备学学商纣夏桀周幽王,给自己准备个红颜祸水的挡箭牌?虽然说海因里希好像也确实有当祸水的资本就是了。 海因里希眼睛骤然一亮,却哼唧了一声:“也还没……呢……”婚礼啊婚礼,为什么还不举行! 其实内定的婚礼时间已经改过两次了,完全是因为陆希打算用这场婚礼拖住那些贵族。对的,女王的婚礼,你真敢不参加吗?反正至今还没有一个贵族敢直接走人的,不少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还得留在王都。 在这期间,他们的领地当然是一直在流失人口。天气暖和了,沿路都能挖到野菜,也不太怕走到半路饿死,自然更有利于人口流动喽。 陆希估计,等拖到社交季结束,有些小领地说不定都空一大半。 就是这么干,确实有点坑海因里希,准亲王到现在也只是“准”亲王,就算已经公开宣布了,但婚礼没举行,他这亲王待遇就还享受不到。 “咳,要不然——”陆希目光有点心虚地左右乱瞟,“其实也不一定非要等到结婚,那什么,今天晚上你别回去了……” 她话还没说完,海因里希的耳朵就骤然全红了,整个人仿佛被烫着的虾一样嗖地弹了出去:“不,不行!那什么,我我,我先去,先去——”他先去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去做什么,干脆一声不吭,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陆希目瞪口呆地看着人不见了:“我说的话这么吓人的吗?”行了,活该他等着吧。 第444章 婚礼之前(五)、你还想种地吗? 乌利是被人扶出手术室的, 但是他已经被迫看完了整场开胸手术。 开始的时候他真的是抱着观摩之心去的,从最开始的消毒流程就让他感觉新奇,之后的麻醉、铺单、吊水, 还有监测血压心跳呼吸之类——他虽然不是专门治疗的人, 却也从中感觉到了一种严谨与周密,并且知道这样做确实对病患更好。 然而等陆希穿着全套的手术服站过去, 并且拿起了手术刀之后, 他就有了不好的预感。然后随着陆希一刀下去,乌利就开始发抖。 为什么这位女王,能这么冷静地把一个人开胸破肚?女人不是应该见到鲜血和伤口就害怕的吗?呃,好像长云领的医院里,那些女医生和女护士们也不怕…… 但是那也不对!她不怕也就罢了,但现在是她在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剖开啊? 乌利也不是没见过被魔兽抓破肚子的人, 但没有哪个魔兽会如此冷静, 还能把猎物分层——是的, 就是分层,先是皮肤, 然后皮下, 然后肌肉, 还有肋骨、胸膜,直到他看见了一颗跳动的心脏。 乌利感觉自己随时能晕过去。有那么一会儿他几乎想大喊“魔鬼”了,但是他没喊出来, 因为在这种冷静到几近冷酷的气氛之中,他又确确实实感觉到, 这些人是在进行一件严肃而认真的事情, 就像虔诚的信徒向神祈祷一样。 而且他听见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他听见女王在说出一些诸如“牵住, 手不要抖, 把手术空间让出来”,“这条血管结扎住”,“注意这里,下刀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伤到大血管”之类的话;而那位第一圣女,就在她身边站着,不时照着她的吩咐,在这里止血或者那里治疗点什么。 虽然不是很懂,但乌利又不能不相信,这确实是在治疗。以一种血淋淋的,看起来近乎残酷的方式在治疗。 这与教会的做法截然不同,甚至让乌利生出一种畏惧来,但他还是从头到尾站在那里看完了整个手术过程,那里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东西在吸引着他——他几乎都要怀疑那是魔鬼的力量了,人类可能就是这么堕落的…… 直到最后他看到盘子里那一小堆什么“结缔组织”,那是从于格的心脏上切下来的,然后他就彻底腿软,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其实腿软的也不只是他一个,还有两个“实习医生”与两个年轻圣女,也跟他一样是来“观摩”手术的,总共三女一男,也都脸色苍白摇摇欲坠,但还是站住了。也正因为有他们站在那里,乌利最后才哆哆嗦嗦地自己也扶着墙站了起来——他堂堂的圣徒,难道还不如两个普通人和只有牧师级别的小圣女吗? 女王没管他们,只在他一屁股坐倒在地的时候冷酷地命令:“不许吐!谁现在吐了就给我咽回去!” 这可怕的命令把乌利的胃都给吓住了。然后女王就转回头去,对第一圣女说道:“现在是最重要的时候了,我们没有人工瓣膜可以替换,所以得靠你修复。之前说了,这个主要还是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的问题,我们可以杀菌,但已经变化的瓣膜无法逆转,所以我想切掉病变部分,然后再修复……” 乌利听不太懂,什么叫人工瓣膜,什么又是溶血性啥球菌,但他听明白了一点:这种治疗法,于格就能完全恢复。 这是真的根治了!卡蒂亚圣徒能做到吗? 乌利被人扶出手术室的时候,有了答案:卡蒂亚圣徒应该是做不到的。 其实仔细想想,他应该见过类似的病症。是个贵族的长子,也是稍一活动就呼吸急促嘴唇发紫,因为是要继承爵位的长子,人也很贤明,所以家族里出了大价钱悄悄送来圣城求医,但是即便是卡蒂亚圣徒的圣水,也不过就是在他发病的时候能缓和一下。 第349节 最终那个人是怎么样了来着?似乎是治疗了两三次之后就回去了,因为怕再拖下去,会被视为“神弃者”。毕竟连圣徒都治不好的人,不是神弃者又是什么呢?总不能是圣徒无能吧? 他隐约记得那时候还有人在背后诋毁卡蒂亚圣徒,说一些女巫也能用草药让类似的病人舒缓,卡蒂亚圣徒的本事看来跟女巫也差不多。 他知道说这些话的人是谁的势力,所以从来没放在心上。他倒不是真觉得那个贵族家的长子是做了什么被神厌弃的事所以受到惩罚,但他也觉得有些病人可能就是命该如此——神随手给他安排了这样的命运,或许是对他的考验,所以圣光治疗也对他无用,因为这是他自己的修行。 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只是因为治疗的方法不对。 那位第一圣女妮娜,能力确实很不错,但离着圣徒还差得远呢。但她跟女王配合,只需要把切掉病变部分的心脏长好就行——这一点,能做到的神官还是不少的。也就是说,甚至不需要最顶级的神官,就能治好于格。 他心情复杂,甚至连自己翻腾的胃都忘记了,本来已经离了手术室,他想吐的话已经可以随便吐了。但是他现在顾不上吐,他想说话,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教会也能掌握这种治疗方法——但是教会不可能接受,因为只有黑暗或死灵法师才会把人切开,而在教会的宣传中,这些人都是魔鬼的仆役! 就连用草药治疗的都是女巫,更何况开膛破肚呢…… “乌利圣徒看起来适应得还不错。”头顶传来声音,乌利撑着发软的两腿想站起来,但是一时做不到,只能抬头看着那位刚从手术室出来的女王,她白色的袍子上甚至还染着血,可能会被当成屠夫或者刽子手,可是在她身后,一个完好的于格已经坐在病床上被推了出来。 虽然于格看起来还有些迷糊,但他呼吸的声音已经完全正常,甚至是自己坐着,并没有倚在床头上。也就是说,他确实是被治好了。 “乌利圣徒感觉怎么样?”陆希随手接过琳递上来的热毛巾,擦了擦脸。有妮娜在,节省了很多缝合之类的步骤,但她还是出了汗,主要是这个天气,手术室里的气温不够低,她又包得严严实实——其实使用圣光治疗的话,在无菌方面的要求可以降低,但她打算现在就把规矩先定下来,人力能做到的,还是应该做到最严格的标准,然后再搭配神术,才有最好的效果。 所以乌利没吐,她还挺满意的。 “感觉——”乌利被她一说,胃又有点翻腾,但已经缓和了很多,毕竟于格是完好地出来了,而不是被缝得像个破布娃娃一样。他一时不知怎么回答,过了一会儿才问道:“是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这么治好?” 这个说法很不严谨,但陆希明白他的意思:“大部分都可以。”不得不说神术在治疗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有不少重病患者手术成功做了,却大伤元气,身体恢复不过来的。但是用圣光就避开了这个问题,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手术——说得难听点儿,就算手术出点儿小问题,圣光也能给补回来。 “这是,女王是从哪里学来的方法?”乌利喃喃地说,目光落在陆希乌黑的头发和眼睛上,心里有种猜测。 “是夏国传下来的方法。”陆希表情平静,“不过这么多年,又经过了不少人的改进。” “夏国,夏国……”乌利有些失魂落魄地念叨了两句,才有些颓丧地问道,“女王陛下让我看——观摩这场手术,是为了什么?” “教会把圣水治不好的人,称作神弃者。”陆希淡淡地说,“乌利圣徒今天看了我的治疗方法,你说说,那些人是被神抛弃了吗?” 乌利无话可说,只能低下头。 “都是利益罢了。自己治不好病患,但又不肯承认,所以就说对方是神弃者。就像乌利圣徒你,听说你改良水稻种子好多年了都没成功,是因为神不肯眷顾你吗?” 乌利确实曾经怀疑过自己做的这事儿是不是不被神所喜。毕竟水稻它可能就该长那么高,结那么大小的穗子,而他非要让它长得更高,稻穗更大更饱满,这会不会是——侵犯了神的权柄呢?造物,可是神才能做的事情。 但是他改良过的种子,第一年种下去又总是会丰产,这也不像神怪罪的样子啊…… 再说,如果神不眷顾他,他又怎么能成为圣徒,并获得这种能力呢? “不过,乌利圣徒现在也没有机会再去改良稻种了吧?”陆希轻描淡写地往乌利心上扎刀子,“圣城还肯让你这么试验吗?还有人希望你成功吗?” 当然有人希望他成功啊,一旦成功,粮食的收获会大大增长,怎么会没有人希望成功呢? 乌利很想这么说,但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因为他很清楚,除了教皇之外,圣城那几位决策者,的确没人希望他成功。而且经过这次的事件,他也不可能再有一个布迪公国,供他来折腾了。 可能是被今天的手术刺激得有点狠,乌利忽然觉得非常难受。自从被于格拉进无尽深渊,他一直都没敢深想自己以后会怎么样,但是现在却被这位女王轻描淡写地就提了起来,当面往他的伤口上撒盐! 治不好病的人,可以冠冕堂皇地用“神弃者”来遮掩自己的无能,而他兢兢业业地为了粮食增产而辛勤劳作,最后却落了个“谋害教皇”的下场。 他冤啊! 当然,这个时候他选择性地遗忘了他也对教皇宝座有所欲动,他的兢兢业业也没那么十分纯粹。 但是,他确实没有谋害教皇,他是想堂堂正正去竞争的啊。有些人认为教皇是偏爱他,但祈福不是神官们最大的责任吗?能让人吃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事啊。 陆希眼看着乌利站起来没一会儿,又靠着墙抱头蹲下去了。于是她也蹲下去,问道:“乌利圣徒想回圣城吗?” 回圣城?乌利直觉地想点头,但转念一想:回圣城做什么呢?除非教皇醒过来,但即使教皇醒了,这段时间恐怕也足够那些圣徒们分走他的一部分权力了。教皇醒来之后,就算不被架空,恐怕也不能像从前一样掌握圣城和教会。那他回去,又有什么用呢? 但是如果不回圣城,他又能去哪儿,又能做什么呢? 陆希看不见乌利的脸,也揣摸不出他现在在想什么。虽然海因里希笃定地说乌利已经无处可去,但这离“为她所用”还差着好远呢。陆希自忖真不是个很会谈判的人,所以她想了想,决定单刀直入:“那你还想种地吗?” 这个问题一问,乌利就有点猜到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了,但他有点诧异:“长云领的粮食一直都是丰收……”他听那些护士们说了,长云领的作物根本不需要神官祈福,产量却比有祈福的还高! 虽然他没亲眼看见,但就看长云领的人个个面色红润脸颊饱满的样子,也知道他们不缺粮食,那么丰产这事儿就是真的。 所以长云领,啊不,是这位女王,也用不着他吧? “种子改良之后,产量会更高。”陆希终于确定她真不适合弯弯绕,还是开门见山比较好,“你知道你的改良,问题出在哪里吗?” 他要是知道,还会白折腾这么多年吗? 等等!乌利突然意识到了这句话里的意思,险些从地上弹跳起来:“你,你知道?” 第445章 得遂所愿(一)、婚礼开场了 乌利没能马上得到答案, 因为女王陛下要结婚了。 嗯,这当然是官方的原因,实际上是因为——女王陛下自己对于杂交水稻的知识也少得可怜, 且得先好好回忆一下呢。 乌利暂时还是得呆在医院里, 因为他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于格也一样, 这么大的手术, 做完了也要留院观察几天的。 对于自己被治愈,于格同样也是懵逼的。乌利向他打听“夏国的开胸剖腹式治疗法”,他哪儿答得上来呢?倒是资料里有记载“刀针之术”,但据他所知也就是割掉皮肤上的脓疮,或者挖掉腐肉那种,最多有个什么接骨之术, 但也只是提了一句话而已。 毕竟当初出逃仓促无暇携带太多资料, 后来又流失大半, 还有一句半句的记载已然是不错了,并没有更精细的说明。至于说什么切开胸腹, 直接在心脏上动刀的事儿, 他更是全然不知。 甚至他都不知道, 自己曾经被取出了心。在服了那什么麻醉药之后他就失去了知觉,像是长长地睡了一觉,醒来也只剩下胸口的微痛。若不是那地方确实有一条尚未褪去的长长疤痕, 于格肯定觉得乌利在胡扯——人取了心还能活吗? 然而伤痕犹在,乌利说的也头头是道, 什么输血, 什么缝合, 都是新词儿却又逻辑宛然, 绝不是随便就能编出来的。所以,他是真的被切开过? 于格心里懵得一比,但他绝不会在乌利面前说夏国没有这样的医术,而是莫测高深地表示夏国的医术分门别类,他没有学到这部分,所以不太清楚——这也不是撒谎嘛,他确实没学到呀。 乌利信了。然后又开始问他夏国对于水稻种植有没有什么秘诀。 这个问题于格更答不上来了,他就没种过水稻!种水稻的不是乌利吗?为什么反而是乌利问他这个问题? 等到他知道这事儿也与那位新女王有关的时候,他已经麻木了。他以为新女王把乌利弄来,是为了让他研究改良水稻,结果新女王竟然是知道该怎么搞的,只是自己没有觉醒,所以才需要乌利的能力? 到了这个时候,于格自己都怀疑起来,可能新女王才是真的王室后裔,他自己是个假的吧? 于格的猜疑,陆希自然是不知道的。当然她也想到了,任何人——就是说光明大陆上的这些人,无论是哪一个,发现自己被剖胸开腹在心脏上动刀,估计都会受到点冲击的,于格肯定也不例外。但她现在也没什么心思去考虑于格的感受,她确实在忙着准备结婚。 已经延期过两次的婚礼,那准备得是十分充分了——嗯,在陆希看来是这样,但在贵族们看来就有点问题了。 首先,婚礼不是在教堂举行的。 跟加冕仪式一样,王室的婚礼当然是在皇家大教堂举行。事实上不只是王室,就算是平民,只要是正式的“结婚”,那就要去教堂,请一位神职人员主持仪式。只有这样,“婚姻”才能得到神的承认与保护,才能长长久久并且有约束力。 这也是为什么离婚的人很少的原因之一。因为神所承认并祝福过的婚姻,要分开就是抛弃了神的祝福,简直是对神的侮辱与挑衅,所以教会是不赞同甚至不允许的。有不少地方,出现的就是陆希所知的“意大利式离婚”,丧偶总好过挑战神的权威。 冯特公爵与安娜夫人的婚姻,其实就是一个缩影。冯特公爵想离婚但是不行,而安娜夫人虽然从没有提过离婚,看她的态度似乎在婚姻里还是比较积极想要维持婚姻的那一方,但陆希觉得,这也不过是因为她很清楚,离婚对她只有坏处而已。 比如说,安娜的家族是绝不会同意她离婚的,这会引起教会的不满,他们肯定不会接纳一个被教会嫌弃的女儿回到家族,到时候安娜恐怕只能带着她的嫁妆,住到她陪嫁的那座小山去了。 所以陆希的婚姻绝不在教堂举行,妮娜作为好朋友会出席她的婚礼,但不能做为主持对她进行“神的赐福”。 主持婚礼的是伯顿管家。但与光明大陆上的“主持”不同,伯顿管家更靠近陆希所熟悉的“司仪”。当然这个司仪绝不会要求新郎新娘讲述恋爱过程,也不会要求他们“盖个章”啥的。司仪的全部作用,就是宣布每个环节开始罢了。 婚礼安排在王宫的花园里。 从前王宫的花园当然是奇花异草四季争艳的,但在上次怀特叛乱中,花园先是被抛荒了一段时间,后来又被炸弹误中了一下,炸掉了一大片珍贵的花卉。 而在陆希入主之后,也没让人补种那些珍品,而是用草皮和普通花木填上就行了。 必须说园丁是非常用心的,虽然是普通花木,但他也尽量搞得很好看,现在的季节同样也是姹紫嫣红,生机勃勃。 但是在贵族们看来,这花园实在没眼看,魔植竟然都没剩下几棵了,开得最好的花卉竟然是普通蔷薇与玫瑰,这哪儿配得上女王的婚礼呢? 可要说这婚礼寒酸也不对,瞧瞧摆在草坪上的那些桌椅吧,木料不见得多值钱,可是上头铺的桌布和椅套,居然都是丝绸的! 丝绸的!就是长云领出的那种丝绸!好吧,虽然说不是整块的丝绸,还有棉布,但那也很值钱啊!有些小贵族,都恨不得把桌布边上镶的丝绸扯下来,给自己的裙子做镶边呢。 还有那椅套,主体是棉布,但中心镶了大块的丝绸,上头还有图案!这东西怎么能做椅套,应该拿下来做礼服才对! 至于婚宴的菜式,那就更不用说啦。几个月前那一场自助的宴席,至今还有人津津乐道呢,看今天这样子,其丰盛程度也不会逊色。光看现在已经摆上去的冷盘就很诱人了,而且肯定还有巧克力蛋糕! 啊对了,听说最近巧克力蛋糕都出了新口味,叫什么香草巧克力。 可别以为这个香草指的是鼠尾草啊薄荷啊那种用来调味的平凡香料,那个味道啊,在安娜夫人的小聚会上吃过的人都说奇妙无比!也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里新发现的香料,据说珍贵无比,远胜过现在的那些什么丁香肉桂。 所以今天来参加婚礼的贵族们,都抱着极大的期待,毕竟安娜夫人的小聚会实在是一张请柬都难求。尤其这段时间,能得到邀请的都是一些有意把领地交给女王管理的贵族…… 当然不能为了一点香料就把祖传的领地给卖了,但,确实就是想吃,所以即使婚礼不在教堂举行,大家也得来啊! 不过也有些人,来得不情不愿,那主要是一些大领地的贵族,他们想的是婚礼终于举行了,等恭喜完女王,他们也终于可以回自己的领地去了。明年的社交季恐怕都不好来了,他们可不想做第二个德罗让公爵啊。 总之不管怎样,贵族们还是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有些小贵族都坐得不太稳当,主要是把丝绸坐在屁股下面……实在是太奢侈了! 没有教堂,自然也就没有唱诗班,但音乐还是响了起来,并且是众人从未听过的。 这是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嗯,应该说大体上是瓦格纳的,因为陆希就能记住个主旋律而已,其它部分都是乐师们自己配上去的。 王室当然是有养乐师的,前任国王不光吃饭的时候要配乐,上厕所的时候都要配乐的。但是到了新女王上位之后,乐师们简直都要失业了,所以拿到婚礼配乐这个“大项目”简直是激动到流泪——做好这个项目,应该不会被炒鱿鱼了吧? 因此现在的音乐颇有几分光明大陆风格,但主旋律还是一下子就能听得出来,与教堂里庄严的宗教音乐完全不同。 甚至今天的婚礼上,除了圣女们之外,竟没有神官受邀前来。新女王婚礼与教会的切割,一目了然。 伯顿管家就在音乐的前奏声中宣布婚礼开始——这个前奏是光明大陆式的,与瓦格纳的主旋律毫无关系,属于乐师们的杰作。毕竟在陆希的印象中,婚礼进行曲应该在新娘出场的时候才开始演奏,但在这之前总也需要放点音乐的,舒伯特也行,莫扎特也好,无奈她都记不住,只能让乐师们自己发挥了。 但是听起来也还不错就是了。 陆希拖着长长的白色裙裾,挽着冯特公爵,出现在宫殿门口。 在场的夫人小姐们,都抽了口气,为那件漂亮的丝绸婚纱。 这可是长云领一年以来积攒的最优质的一等丝绸! 柞蚕丝比较粗,织出来的丝绸面料挺括有型,有天然的珠宝光泽。但缺点也是纤维比较粗,所以不够柔滑。 但这件婚纱所用的丝,可是纺织工坊的女工们精心细选出来的最细的丝,织出来的面料几乎不逊于桑蚕丝绸,再经过漂白,看起来简直像是一捧雪一般轻柔,甚至让人觉得不需要任何绣花来装饰。 但装饰还是有的,裙子长长的后摆都是一层层手工钩织的丝质花边,还缝缀了许多细小透明的玻璃珠子,反射着阳光能晃瞎人眼。 陆希是觉得裙摆上拖一片玻璃有点无语,但——这个设计据说是海因里希提出来的,要求一种“繁星落地的感觉”。 陆希怀疑他是在暗示他“暗星龙”的身份。但安娜夫人非常同意,因为如果按光明大陆玻璃的价值来算,那可就堪称奢侈了。而且必须说效果其实也挺不错,反正夫人小姐们是都看直了眼睛,很能满足人的虚荣心就是了。 哎,婚礼嘛,两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张扬虚荣点也是正常的,再说,总比缝一裙子的珍珠或者宝石划算对不对?还能顺便再给玻璃工坊打打广告——想要拥有一条布灵布灵的裙子吗?长云领小小的玻璃珠子欢迎您。不但是小珠子,还可以有小玻璃片呢,反正肯定比宝石打磨要容易得多。 我们一向节俭的女王陛下这么一想,就对玻璃珠子们接受良好了。 第446章 得遂所愿(二)、我将忠实于我的女王陛下 第350节 按照陆希所知道的西式婚礼流程, 首先出场的应该是新郎,他会先站到牧师面前,等待新娘的父亲挽着她进来, 将女儿交到未来丈夫的手上。 但现在她是女王, 谁敢把她“交过去”呢?又有谁敢“接收”呢? 所以先出场的是她,也是她站在礼台上, 等待海因里希。 《婚礼进行曲》那熟悉的主旋律响了起来, 但却是迎接新郎进场的。陆希觉得这情景有一点点好笑,但好笑的同时又觉得眼睛有点发酸,何曾想到,她会在一个陌生的异世界,找到了并肩携手的人呢? 海因里希是从另一边的花门出场的。他这个亲王是附属于女王的,按夏国的规矩可算上门女婿, 所以是从外面进来。 看见他的时候, 陆希那点好笑的心情就都没了。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诶, 两辈子娶一个男狐狸精,也值了。 哪怕是再看不上海因里希出身的, 也得承认他实在长得好, 资本爬上女王的床。唯一值得诟病的地方就是有一头黑发, 这个血统一看就不咋高贵。 不过人人都知道他原本就是个男仆,还讲什么血统呢。再说人家能觉醒成为骑士,还能一抬手就把某贵族的屁股炸开了花——该贵族今天没有被邀请, 真是遗憾——可见也是得到神明眷顾的,再挑剔血统就有点可笑了, 毕竟有血统的贵族子弟, 也不是个个都能觉醒的呢。 海因里希穿了一身——怎么说呢, 类似于陆希所知道的马术骑装, 紧身马裤加长靴,两条长腿简直是明晃晃地把在座中年贵族们开始充斥皮下脂肪的粗腿比得惨不忍睹;上身则类似于修身西装,连衬衫都摒弃了光明大陆贵族最喜欢的多层花边,而是采用简单干练的线条勾勒肩背腰身。 这身服饰在贵族们眼里看来更偏向于骑士的装扮,干练有余而高雅不足,尤其颜色居然全是黑的!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诶!只有用来装饰的袖扣和别针是银亮的。女王就这么喜欢黑色的吗?那可是深渊和魔鬼的颜色! 不过陆希就不那么觉得了。黑色是禁欲的颜色,但也能是性感的颜色,尤其海因里希的眼睛在黑色服饰的衬托之下宛如两块绿宝石——嗯,她忽然想起来《飘》里对于郝思嘉的描述……好像哪里不太对? 但是管他呢,反正她喜欢就行!安娜夫人在服装设计上果然有一手,她就含蓄地提了一下要求,人家就给她拿出了满意的作品,真是一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乙方啊。 冯特公爵站在一边——别误会,公爵大人今天可不是工具人,就像加冕那天一样,他一会儿要担任神官的角色,宣布婚姻合法的。 公爵大人现在心情也挺复杂的。他也觉得海因里希这一身黑色,应该是陆希故意为之。他看过陆希已经拟定的一部分法条,虽然里面没有明确地为夏国后裔专门提出什么,但法条开篇就已经说明,凡在辉光之国内的人员,无论年龄性别血脉阶层,皆为“公民”。 这看起来好像是把辉光之国的所有人都划拉到自己的统治之下,很容易被视为一种宣布自己权力的法条,实际上却是把所有人都放到了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双黑血脉,与贵族一样,都属于“公民”了。 甚至这里头,应该还包括了奴隶。只不过看到这法条的人应该意识不到这一点,贵族当然认为奴隶是自己的财产,而奴隶自己应该也意识不到,他们还算个“人员”呢。 不过公爵大人是看明白了——不说别的,玫瑰城堡里原有的奴隶,现在基本都通过“贡献值”升为自由民了,偷懒耍滑的几乎没有,偶尔有个把实在恶习难改的,才被发配矿山劳动改造,只剩下那么一小撮老弱病残,实在没法养活自己的,才仍然保留了奴隶的身份,在城堡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 至于后头陆续买来的奴隶,在三年之后也会按照这个程序慢慢释放的。所以冯特公爵算是看明白了,他这个不知打哪里来的女儿,不容许有奴隶。 奴隶都不许有了,堕落血脉自然也不许有。那么一向被视为与堕落和死亡有关的黑色,当然也得使用起来,比如说,就用在女王的婚礼上! 其实公爵大人这就是脑补过度了,女王陛下只是喜欢海因里希穿黑色而已…… 海因里希自己当然也根本没想这么多。事实上他现在紧张得快要同手同脚了,哪里还管得了自己身上穿了啥! 深渊的魔族是没有什么婚礼可言的,在教会眼中他们跟魔兽差不多,叫做“交-配”,而魔族自己,也没有任何仪式感可言——低等魔族求生尚且艰难,就像光明大陆上的奴隶和贫民,不会去考虑什么婚礼一样;而高等魔族已经离疯狂不远,又怎么会在乎什么仪式呢? 但是海因里希很想要个婚礼。不是为了得到什么神的允许与护佑,甚至也不是为了得到谁的祝福,他只是为了要陆希的承诺——婚礼,就是承诺,就是认可,哪怕只剩下八年,嗯,现在连八年都没有了…… 所以现在别看草坪上有那么多人,海因里希甚至连冯特公爵都没搁在眼睛里,他只看见了穿着礼服的陆希! 大陆深渊,万千生命,此时此刻,只有这一个,入眼入心。 冯特公爵咳嗽一声,板着脸走到了礼台上——哎,虽然是他这个女儿自己挑中的人,但这个海因里希盯人盯得也太肆无忌惮了吧?他不应该先对站在这里的父亲大人投以讨好的笑容吗?这可是他的女儿! 然而他的咳嗽只让下头的贵族们集体安静了一下,走到礼台前面的,该清醒的那个家伙却还是两眼发直…… 冯特公爵简直想抡剑给这家伙头上来一下子,但是他今天是来为女儿主持婚礼的,没有佩剑。 于是他只能重重地又咳嗽了一声,便开始了自己的致辞:“诸位,今日聚集此地,是为了见证女王陛下的婚礼——” 在座的贵族们不少都是很熟悉婚礼流程的,一听就知道,这原该是主持婚礼的神官所说的话,而且原话应该是“在主的面前,见证神圣的婚礼”,冯特公爵这是把有关主和教会的部分全部删掉了啊。 而冯特公爵还在继续:“女王陛下之婚姻,出于女王自身的意愿,任何个人及组织无权质疑及干涉。此法条为即将颁布的辉光之国简法之其一,凡辉光之国公民,皆适用于此法条。” 贵族们再次面面相觑。常规的婚礼,在一开始的时候会询问是否有人反对这桩婚事,当然一般来说不会有人这么不识相地跳出来反对,尤其是身份较高的人,在婚姻方面都是慎重的。更不用说女王的婚礼,那是没人敢反对的。 但是没人反对,跟不允许有任何反对,那是两回事。而且冯特公爵说的是“任何个人及组织”,这个“组织”——虽然这个词汇陌生,但大家还是能明白其中含义的——说的是谁啊? 这个时候,贵族们还没顾得上注意后面所说的公民皆适用于此法条,也还没有品出更深的意思来。 但是海因里希总算是回过神来了,他可是听明白了,“女王陛下之婚姻”,可不仅仅是说女王结婚不容干涉,婚姻可是包括开始与结束两部分,就是说,女王结婚的时候不容干涉,她要离婚了,也不容许干涉啊! 离婚!海因里希脑海里一个哆嗦,清醒了。 虽然他很明白这个法条不是在警告他,而是要建立结婚与离婚的自由,剥夺教会对婚姻的决定权,但他还是因为想到离婚而惊了一下——不,别在他的婚礼上谈离婚啊! 冯特公爵很稀奇,他并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哪一句刺激到了海因里希,怎么搞得他忽然之间就回神了,还有点惶恐似的。不过他还挺乐见其成的,毕竟岳父大人看女婿,总归是不很顺眼的,而且下面就轮到夫妻双方的誓词了,就刚才海因里希的样子,冯特公爵都怕他忘了词儿。 不过这就是冯特公爵多虑了,海因里希今天忘了自己叫什么,都不会忘记誓词的。 但是按身份,这誓词轮不着他先说,而是冯特公爵先询问陆希:“我的女儿,你是否愿意选择这个人做你的丈夫,尊重他,爱护他,尽心竭力,经营你们的婚姻吗?” 底下的贵族们终于忍不住,有了轻微的骚动。 这词儿改得太离谱了!婚礼上的誓词,应该是“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或是健康,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将不离不弃,只有死亡才能将你们分开”啊!这怎么回事?尊重爱护,努力经营就算完了?要知道,各国的国王在结婚的时候,也要保证只有死亡才能将这被主允许和护佑的两人分开呢,女王虽然跟普通女人不一样,但也不能就这么敷衍吧? 陆希完全无视底下的贵族,郑重点头:“我愿意选择他,并且承诺会付出十分的努力来经营我的婚姻,希望与他一生一世,白头偕老。” 她这么说的时候,忽然间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毕竟她再怎么付出十分的努力,也不可能跟海因里希白头偕老了,她是必然要早早抛下他的,只留他一个人度过后半生…… 其实她也挺想照搬旧誓词的,至少她可以承诺海因里希,只有死亡能够把他们分开。但是她的婚姻是一个样板,摆脱旧习俗的禁锢就要从她开始,所以这婚礼,只能对不大住海因里希了。 女王的誓词在贵族们看来简直堪称潦草,但女王毕竟是女王,理论上来说有个丈夫挂着名儿,她愿意找几个情人都没人管得着——呃,这么一想,女王承诺会努力经营婚姻,希望白头偕老,好像还是挺不错的?毕竟努力经营婚姻,至少不包括公然找情人吧?而要是女王不打算另找情人,这可就是给了王夫最大的体面了啊,她给了他忠实,这可是所有坐在那至高宝座上的人最吝啬给予的东西了。 这么一想,贵族们又把目光投向海因里希,看看这位亲王殿下,在这场完全不合规矩的婚礼上,又打算说什么? 对于婚礼誓词,海因里希当然是早就知道内容了的。他知道陆希为什么选择这听起来近乎冷情的誓词,也明白这誓词里其实包含着什么——愿意为婚姻付出十分的努力,可比貌合神离的所谓“一生一世”,要珍贵得太多。 但即使早就知道了内容,此时此刻他也觉得自己的喉咙有些哽咽,以至于他执起陆希的左手,单膝跪下去之后,都要先停顿了一下,才能发出声音来:“我以生命起誓,将尽全力维护和经营我的婚姻,我将忠实于我的女王陛下,一生一世,绝不背叛。” 第447章 得遂所愿(三)、祝女王陛下婚姻幸福 这一场婚礼, 真是让贵族们如坐针毡。 这么多年来,哪个贵族不结婚呢?就算是当年冯特公爵那么闹腾,最后还是要站到青石城的教堂里, 由当时的大主教为他和安娜夫人主持婚礼, 并且许下了“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开”的誓言。 当然,这些话都是由神官说的, 当事人只需要回答一声“我愿意”就行了。但不管怎么说, 冯特公爵也是回答了“我愿意”的。也就是说,他确实在主的面前,接受了这桩婚姻,以及主的祝福与护佑,从此他和安娜夫人,就捆绑在一起了。 但是今天这场婚礼, 新女王不但从头到尾都没用神官, 甚至连誓词里都没有许下“至死不离”的诺言, 反而是那位从男仆升上来的亲王,许下了永不背叛的诺言。 对于这种一目了然的“不平等”, 贵族们倒也心知肚明:一个是女王, 一个是曾经的男仆, 就算觉醒了也没法跟一国之君相比,不平等那也是正常的,他们这些贵族, 也没觉得自己跟底层觉醒上来的那些骑士和神官们平等啊。 哦,也有平等的, 那得他们升到至少是高级的时候再说吧。 对了, 说起来这位亲王殿下, 他是什么等级了?哎这不是重点, 重点还是来说女王的事儿! 女王这个做法,是把教会彻底踢开了?而且不许诺言,是打算将来还要离婚?所以说,没有神官主持的婚姻,是可以离婚的喽? 在贵族们的小声议论中,第一圣女捧着盛放戒指的金盘,满脸喜悦地走了上去。今天来观礼的圣女们统统没有穿神官袍,而是打扮得像普通女孩一样,显然,她们不是代表教会来的。 “女王陛下,祝您婚姻幸福——”一排圣女像小雀儿一样齐声欢呼——行吧,这也是从来没有过的,婚姻只要有主的承认,谁敢不幸福啊,还要凡人来祝福吗? 交换完戒指,冯特公爵严肃地下了结论:“根据辉光之国的律法,女王陛下的婚姻合法成立。女王万岁!” “女王万岁!”贵族们连忙跟着高呼。 接下来本该是女王和新上任的丈夫乘马车离开教堂返回王宫,并且还会绕个路,再向民众们展示一下,给他们瞻仰皇室成员的机会。但既然婚礼都没在教堂举行,那显然女王是没有再出去亲民的意思了,所以——婚礼宴会可以开始了吧? 果然,乐师们奏起了更轻快的曲调,仆人们开始鱼贯而入,将各种冷热菜肴摆到长桌上,任由客人取用。 经过上次的自助宴会之后,贵族们也都轻车熟路了,纷纷去取自己喜爱的菜肴,一时间觥筹交错,气氛顿时热烈起来。 午宴之后,按规矩该休息片刻,然后从下午四点开始举行舞会,女王要跟自己的新丈夫跳开场舞。而在这之前,亲王得离开女王,只有到了舞会上才能见面,然后在舞会之后,嗯,就终于可以入洞房了。 但是! “陛下——”琳有些犹豫地叫了一声,看看跟在后面的海因里希。这可不对啊,女王要回寝宫换一套礼服去参加宴会,海因里希也该自己找个地方去换衣服,他这一路跟到了寝宫是怎么回事啊? “你们先出去吧。”陆希看看海因里希,对女仆们摆了摆手。其实宴会自有冯特公爵与安娜夫人主持,又是自助餐,她不出面也没关系。反正这也不是她那个世界的婚礼,还得换了衣服出去给来宾挨桌儿敬酒。她是女王,谁敢让她敬酒啊。 再说要等到舞会才能再见面,这什么破规矩呢? 哦对了,还有更破的规矩,等到今天晚上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还要有人来围观! 好家伙!陆希从前也听说过中世纪的种种奇葩规矩,什么贵族的初夜权啦,什么国王迎娶王后,得有贵族围观,保证子孙血统的正当性啦——就比那个元帕还要让人无语。 没想到光明大陆好的没继承,这些倒是继承了。在长云领的时候,冯特公爵从来也没实施过什么初夜权,所以她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还是在准备婚礼的时候,有个什么礼仪大臣呈给她长长一卷婚礼流程,她才从最后面看到了这一段。 当时她就拿笔给划掉了。开玩笑呢,让贵族们来围观?谁敢来耍流氓,给他打出去好吗?连教堂她都不去了,还会容忍这种“流程”? 既然那么重要的洞房花烛夜都改了,现在这个不到舞会不能再见面的规矩,当然也可以改。 琳一脸纠结:“陛下,现在,现在——”她纠结半天,终于把眼一闭,忠心耿耿地谏言,“时间还早……” 陆希险些被她呛着:“什么!我就说说话……”真不知道琳有时候在想什么,陆希记得之前她还觉得陆希找海因里希当个情人十分正常,现在真结了婚,反而又拘束起来了,简直不知道她是开明还是古板了。 琳的表情也不知道是相信还是不相信,反正她是满脸通红地退出去了,并且非常识相地让人关上了寝宫那镶金的大门,然后自己一脸正气地守在门口,并勒令所有人都不许“胡说八道”,女王陛下有重要的政务在处理! 对,就是政务!女王陛下如此勤勉,在自己婚礼的当天都要处理政务,可见是一位英明的君主!至于亲王殿下,呃——他本来就是女王的骑士,协助女王处理政务也是理所应当的嘛…… “喂——”房间里的人可不知道琳拿出了这样冠冕堂皇的借口,很不合规矩地打发走了女仆,陆希靠在椅背上,立刻就笑盈盈地对海因里希招了招手,等他弯下腰来,伸手摸了摸他微微发红的眼角,“真的哭了?” “没,没有!”海因里希耳朵红了一下,矢口否认。虽然他当时确实是——但反正是不能承认的。 陆希笑着把他的耳朵捏了一下,没再说下去。其实现在她的眼睛也还是酸酸的,但她也觉得承认这个好像有点不好意思,所以只能用玩笑掩饰一下。唉,成年人吧,就是这么矫情。 她没再说话,海因里希就在她身前跪了下来,抱住了她,把脸埋在她怀里。陆希脸贴着他的发鬓,两个人静静地抱了一会儿,陆希才轻声说:“圣城不会一直坐视不管的。”他们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但时间却是那么的少。 “现在离我们最近的是苦修院。”海因里希显然也早考虑过这个问题,“我问过于格,他倾向于圣城不会自己动手,可能从苦修院指派一个红衣主教过来接手王都。”这是最顺理成章的,毕竟妮娜离着红衣主教还差一大截。而派个红衣主教,圣城还可以说是对王都的重视,哪怕不能把妮娜直接压下去,至少也能从她手中分走大部分权力。 “苦修院啊……”陆希不自觉地又开始捏海因里希的耳朵,“索肯好像一直都在管着双塔大教堂?” 黄金领的领主是杜克伯爵,但他对黄金领没有完全的主宰权,而更像是代表王室管理黄金领,毕竟那是辉光之国最大的粮仓,哪怕前任国王那种不想在政事上动半点脑筋的货色,也知道那地方得捏在自己手里。 而这位杜克伯爵,显然对新女王并不怎么忠心,甚至到现在都没有提出黄金领交接的问题,似乎是真打算把那里当成自己的领地了。对于陆希的新政策,更是装聋作哑,安娜夫人的小聚会曾经邀请过杜克伯爵夫人,结果这位夫人该吃吃该喝喝,就是一句有用的话都没有。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索肯却稳稳坐在双塔大教堂,今年春耕的时候还出来祈福了,俨然一副要给死去的列文收拾烂摊子的负责模样,这里头若是没有杜克伯爵的配合,那也是不可能的。 “真以为能白吃我的呢……”陆希哼了一声,“吃了多少,都得给我吐出来!” 安娜夫人的小聚会可是价值不菲,就说新推出的那个香草巧克力,也是今年刚刚从苏拉公国发现的香荚兰。 香荚兰,21世纪最轰动的香草皇后,著名的香草冰淇淋,香草巧克力——总之以香草命名的,几乎都是它! 这么珍贵的东西,就生长在苏拉公国的山地上,但因为跟可可豆类似,新鲜的时候并不发香,需要发酵烘干等程序,所以至今还被当成一种普通的藤类。是长云领过去的人秉持着“有用没用的,反正得让女王陛下过目”的宗旨,把整株藤带着去年未落的荚果完整地送到了这边,才让陆希从一堆植物里又扒拉出了宝贝。 没说的了,这以后就是苏拉公国的摇钱树!苏拉大公可以坐着分钱,也不枉他把整个公国都等于给了陆希。 不过苏拉公国野生的香荚兰虽然不少,果实却因为无人收集而大多都掉落腐烂了,目前提炼出来的精油不多,这个价格会比巧克力还要昂贵,分分钟都能掏空贵族们的腰包。到那时候,愿意把领地交出来合作的,应该会更多一点。 吃香草巧克力,就得吐领地,这就叫等价交换(并不是)! 至于不肯把领地吐出来的杜克伯爵,陆希当然是不会放过他的。 “给他换个领地?” 第351节 “换什么。”海因里希比她强硬,“让他半路上死了就行。遇到深渊生物,或者干脆遇到魔鬼——” “那不行。”陆希拉他耳朵一下,“怎么能死于魔鬼呢?”她这里准备渐渐接受魔族,那边就来个贵族死于魔鬼之手?就连深渊生物也不是个好借口,因为深渊生物总是跟魔鬼联系在一起,会让人对魔族更为警惕和恐惧。 海因里希其实是说顺嘴了,毕竟以前这种借口是最好用的,以至于他顺口说了出来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言:“不然就推给双塔,说是守夜人杀的。” “这个倒不错。”陆希沉吟着,“正好可以找找双塔的麻烦。不过我其实更倾向于,用正当的理由办了杜克。他管理黄金领那么多年,我不信他没有贪污税收。”因为是代理王室管理,所以黄金领的税不归杜克,而是要全交给王室的,陆希就不信,杜克能忍住不伸手——要是不伸手,他一家子的华服珠宝从哪儿来的? 海因里希想了想,在陆希怀里蹭了蹭:“你说得对。”既然想要一个光明的世界,就该自己先尽量摒弃那些阴暗的手段。就是有点可惜,这样就没法找双塔——确切地说,是找索肯的麻烦。难道要等索肯来了王都,再对付他吗? “当然不。”陆希轻轻笑了一声,“只要确定了圣城真的要把他派来,我们就先登门去找他。我要让整个苦修院都看看,他们这位红衣主教,到底有没有得到神的宽恕。” 第448章 我想离婚(一)、您是想离婚吗?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探头探脑, 落在陆希的眼皮上。 生物钟准时把那沉重的眼皮摇醒了,陆希伸个懒腰,立刻感觉腰酸背痛, 就差腿抽筋了。她唉声叹气地想爬起来, 但是随即被腰间的手臂给拽了回去。 “国家法定婚假只有三天,你知不知道?”陆希掀不动海因里希的手臂, 只能意意思思地踢了他一脚, 同时试图把自己往前挪,离身后又精神起来的那个东西远一点儿,“今天该上班了。” “你是女王……”海因里希在她身后无赖地说,“上不上班,你说了算。” “我说了算吗?那你该去上班了,快起来。” “我不去……” “扣你出勤了!没有年终奖!” “扣吧, 我还有亲王年金。” 妈哒, 就说爵位这种东西不是好鸟, 只会养米虫…… 守在寝宫外面的女仆们,完全不觉得女王到将近中午才起床有什么问题。贵族谁不是这样啊?中午起床, 梳妆打扮就可以去赴下午的舞会, 然后是晚宴和夜舞会, 一直到凌晨才会结束。请问凌晨才上床睡觉的话,中午起床有问题吗?没有问题。前国王基本上一直是这么干的。 呃,当然今年不同了, 王宫里以前王刚刚去世为理由缩减宴饮,唯一的一次舞会还是三天前, 女王陛下的结婚舞会。不过依她们这几个比较熟悉女王的人来看, 女王肯举行这么“麻烦”的舞会, 多半还是为了“带货”。 对的, 现在连琳都能熟练使用“带货”这个词儿了。 带的是什么货呢?美甲产品。 说起来贵族女性对于指甲的装饰早就开始了,但一般都是用植物的汁液涂在指甲上,一来颜色不够鲜艳,二来很容易褪色。虽然说装饰指甲用不着她们自己动手,但如果在重要场合脱妆,丢的可就是自己的脸了。 所以圣城所出的染甲液向来受欢迎,因为就跟圣城的布料一样,里面加有固色的神术,涂上之后就不会脱色,可以长时间地保持鲜艳完整。 现在长云领也推出了美甲产品,是一种更浓稠的液体,称为“指甲油”。这东西不单是颜色鲜艳,还因为彼此之间不会相互渗染,所以可以用不同的色彩在指甲上自己绘出各种图案! 没有哪个贵族愿意在两次舞会上穿同一件礼服,也没有哪个贵族愿意跟人撞衫,这种能够绘出独一无二图案的指甲油,简直就是投其所好啊。瞧瞧舞会上安娜夫人的手,十根手指上绘着不同的花朵图案,连起来就是一幅完整的玫瑰蝴蝶图,谁看了不砰然心动,也想自己试一试? 而且,除了染色之外,长云领还推出了一种新的美甲产品。看见安娜夫人指甲上那晶莹的露珠了吗亲?那是特制的玻璃珠,用一种特制胶水粘上的!是不是真的非常像露珠呢?这可比画出来的又更好看了! 各色各样的玻璃珠玻璃片,任您选择,随意粘贴,好粘又好卸,方便又漂亮!您羡慕女王陛下那缀满了细珠的豪华婚纱吗?长云领玻璃坊等待您的选购。如果您觉得那花费太多了,那您喜欢安娜夫人指甲上的珠片吗?只需要购买几颗或十几颗,就能给您装饰出一双美丽的手! 这广告打的,长云领玻璃坊那些边角料都能卖出高价了。 当然,染料坊也是一样,那些染布料剩下的颜色,再用来染布不太好上颜色,都可以往精致的小玻璃瓶里一装,只要加进一点什么添加剂还是溶剂的,立刻就能翻着番儿的叫价。 女王说,这是以什么养什么……琳不是很懂,但大概意思就是赚贵族的钱来养工坊,这样就能出更多的平价货物,好让平民也买得起。 反正琳对女王是五体投地地敬爱。辉光建国以来——不,纵观光明大陆上所有过的国王与领主,他们有谁这样地替平民考虑过吗?琳也是平民,她不管别的贵族怎么想,反正在她眼里,女王的地位已经胜过了神明,毕竟神也没有特意为平民造过什么好东西呢。 所以琳衷心希望女王陛下健康幸福,长命百岁。就是女王平常真的太辛苦了,都没有什么娱乐和享受。现在她结婚了,难得地一连三天多赖了一会儿床,琳是绝对不会没眼色地去执行唤醒服务的。 但是今天看来不行,因为安娜夫人这一早上已经出现过两次了,显然是有事想找女王陛下。 “陛下——”琳小心翼翼地在门上敲了敲。女王曾经吩咐过她,不需要她事事都在眼前服侍,但如果有人来商议事情,那必须马上通知她。 “你应该做我的秘书。”女王当时是这么说的。 秘书有点难。主要是还得识字。琳已经快三十岁,而且在学习上有些苦手,自我感觉当不成一个合格的秘书,所以她让更年轻的莉斯去学习了。不过女王说过还有一种生活秘书,那她就当这个生活秘书吧。 寝宫里头过了一会儿才传来脚步声,海因里希打开了门,琳连忙行礼:“亲王殿下——” 不久之前的同事现在已经成为了亲王殿下,琳不免也有那么一点儿感慨,不过这感慨才感了一半就噎住了,因为她不小心看见海因里希脖子上一圈牙印,衬衫竖起的领子都没挡住! 他惹女王陛下生气了?还没结婚的琳疑惑地想。 说起来在陆希身边的女仆,那当初都是伯顿管家精心挑选出来的。原本是想拿她当个工具人,所以安排的当然都是老实人,最好主仆一起都老老实实的,不需要懂得太多,也就不容易搞事。 而且玫瑰城堡的两位主人长年不合,冯特公爵简直是贵族当中洁身自好的异类,这么多年除了当年的芭芭拉,他连一个情妇都没有,城堡里的仆人,确实也没有多少机会“长见识”。 因此琳虽然年纪不算小,却还是半懂不懂——本来王宫里是有这样的“礼仪女官”,专门在婚礼之前指导公主或王后,以及如果有必要也指导她们的贴身女仆。但王宫先被怀特占据过一回,又被新女王精简过一回,这种在女王看来没屁用的人都被打发了——愿意干活的能得个实职,不愿意干活的统统滚蛋回家吃自己——以至于琳啥教导也没得到。 而陆希更没有这个意识,她觉得自己不需要教导,更没觉得身边的女仆需要教导什么——闺房之内是隐私,哪怕是贴身女仆也不能踏入的。 这就导致琳现在看见这个牙印,第一反应就是海因里希做错事了。 简直不像话!婚礼才举行过三天,就惹女王陛下生气!尽管已经是亲王,但琳还是狠狠瞪了海因里希一眼,才进了寝宫:“陛下,安娜夫人来过两次了,虽然她没有说什么,但——看起来似乎是有话要跟您说。” 海因里希莫名其妙地挨了个大白眼,完全摸不着头脑。但他心里正高兴着呢,所以也没把琳这个白眼放在心上,精神十足地出门上班去了。 这边琳进了寝宫,就看见陆希懒洋洋坐在镜子前面梳头发,眉眼间那股子说不出的感觉,让女王陛下看起来跟平常都不太像了:“安娜夫人来了?” “是的。”琳有点忐忑,“但她没说什么,只是两次问了您还没起身,就走了……”现在她有点回过味来,觉得自己可能是打扰了什么…… “来了两次——”陆希把梳子一扔,“那肯定是有事。请她过来吧。”安娜可不是啥也不懂,也算不上工作狂,这大清早的——咳,离大清早确实是有点远了,这大中午的跑来两趟——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奇怪呢? 但是陆希确实没想错,安娜夫人很快就来了。 自从找到了新爱好,安娜完全可以说是焕发了第二春——不太准确,反正领会意思就行了——光看她那股子劲头,完全可以媲美十八岁的年轻人,那叫一个脸色红润精神焕发,走路都大步流星的。 所以像现在这样,皱着个眉头,一副欲言又止举棋不定的样子,走路也开始迈小步,显然是不大正常的。 “您这是——出了什么事?”陆希想不出来会有什么事,最近带货女王成绩一如既往的好啊,舞会才过去三天,美甲产品的订单就雪片一样地飞来,香草巧克力那更不用说,已经到了挤破头也买不到的程度了,这假如要是有个双十一,安娜的业绩肯定是杠杠的! “我——”安娜刚坐下,又想起来,“算了,其实也……” 陆希伸手把她压下来了:“有什么话还不能直说的,我们什么关系啊,您还用这么吞吞吐吐。”是要带货的分成吗? “不是!”安娜险些跳起来,“我没有想过要什么分成!” 如今她陪嫁的小山包每年都有不少进项——猕猴桃果酱在加了糖之后更受欢迎,即使维生素C已经成了海船必备货,也不影响果酱的销路;茜草染料至少目前还是大有市场,实验室里暂时还没有能替代它的苯胺染料出现。 另外,她有服装设计费,即使是她自己穿的衣服,因为使用并推广了长云领的丝绸,所以陆希也是付费的。更不用说,单是陆希加冕时的礼服,跟结婚的婚纱,陆希就付了一大笔的费用,顶得上小山包一年的纯利了——毕竟前者推广了苯胺紫,后者大卖了玻璃珠。 至于其它的,什么巧克力啊香水指甲油啊,安娜还真没想过要分钱,那些成品都与她无关,她只是拿来使用而已,不像衣服,是她自己动脑动手设计出来的。 “那您是想要什么呢?”陆希笑起来,“钱都不要,那一切好说啊。” 然而即使陆希特意开个玩笑,安娜也还是不开颜。她坐在椅子上仿佛屁股底下有一盆火似的,毫无贵族风度地挪来挪去,足足挪了十分钟,才吞吞吐吐地问:“你,你在婚礼上的誓词……是,是那个……” 这话实在不好说出口,她又这个那个了半天,才终于下定决心问出口:“你是将来还要离婚吗?” 在别人结婚的第四天,就跑来问人家要不要离婚,安娜自己都觉得,陆希应该把扇子或者手套扔到她脸上才对。明明她想要更委婉一些的,但一张嘴怎么就说这个了呢? 但是陆希并没有生气,反而盯着安娜仔细看了一会儿,忽然间也问出了一个堪称石破天惊的问题:“那您——是想离婚吗?” 第449章 我想离婚(二)、打工人,卷起来吧 琳端着早餐刚走到寝宫门口, 就听见了前后两个问题,险些把手里的银盘都扔出去——她,她听见了什么?离婚?女王陛下跟亲王殿下, 安娜夫人跟公爵大人吗?不是, 前者刚刚举行婚礼,后者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 怎么就, 就说到离婚了呢? 陆希其实也有点惊讶。她确实是在暗示离婚的自由,但她倒没想到,第一个有所行动——至少是看懂了暗示的,居然是安娜。 “你没有说‘只有死亡可以把我们分开’。”安娜沉默良久,终于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说道,“我想你不是不爱他, 只是要保持离婚的权力。”她抬头看着陆希, “女王, 也是公民吗?” “女王当然是公民。”陆希有点诧异地笑了。她还以为安娜并不关心法律的事儿,但现在看来, 可能公爵家的姑娘, 在某些问题上还是比平民更敏锐一些, 所以读书识字扩充眼界的确是必要的事,哪怕读的可能都是风花雪月,看的都是勾心斗角, 也比完全的无知无识要好。 王都现在的情况不算坏,最迟今年冬天, 扫盲班可以办起来了。 “女王也是公民——”安娜自言自语地重复了一遍, 又像要验证什么似的追问道, “那女王有离婚的权力, 其他人也有吗?” 陆希肯定地回答:“有。但不同的原因,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判决。”随随便便就要不负责任地抛弃家庭,这种权力那就休想!否则照着有些贵族的狗德性,大概巴不得把妻子一脚踢开,还不用给她花钱。 是的,光明大陆的这个婚姻制度那也是糟糕得很。就拿安娜夫人来说吧,这还是公爵的女儿,已经是有陪嫁的人,但其实也支撑不了身为贵族的开销,所以日常还是要花冯特公爵的钱。 既然花的都是丈夫的钱,那离开了丈夫自然就没钱了。贵族不能轻易离婚,但平民很多的婚姻都没有去教堂,所以离起来倒是比较方便——妻子净身出户就行,至于回到娘家以后怎么办,多半就是被兄弟再嫁出去一次。只不过二婚头虽然也一样能嫁出去,但婚姻对象的质量多半不如头婚。 所以对于大部分已婚女人来说,做寡妇可能是最好的结果了,因为她继承了丈夫的财产,甚至有时候还能继承爵位。就比如苏菲亚夫人,成为国王的情妇之后,她这个寡妇可值钱了,追求者当中竟然还有比她小十几岁的年轻人,都是贵族家的幼子之类,自己没什么财产可继承,就追求一个有钱寡妇——要是还有地位那就更好了,通过同一个女人,他还能跟国王亲近亲近呢。 陆希对此只能感叹一句“贵圈真乱”,但她对贵族们毫无希望的道德标准不感兴趣,她看到的是女性陷在婚姻里的困境。 还以安娜夫人为例,如果她提出离婚,首先教会是不赞同的,这等于违背了当初在主面前许下的诺言——有一说一,陆希觉得什么诺言就是个借口,教会不过是把君权神授那一套又搬到婚姻里来,人为地凸显神的权力罢了。 但既然离婚为教会所不喜,那安娜的父亲和兄弟是绝对不会支持她的,甚至不会接受她回家,她只能带着自己的陪嫁另找地方生活。至于贵族们的交际圈,那就更不会留她了。 在这种情况下,陆希倒也很能理解一个贵族夫人没有提出离婚的决心了,那是要你斩断以前的全部联系,重新去一个你完全不熟悉也不适应的环境中去重新开始,得不到半点帮助,只有排斥与责备。 在她那个时代的女性,有更多的工作机会和相对更自由的出行,尚且不是所有人都有斩断过去无视指点的勇气,更遑论这些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找一个合适丈夫的贵族女性了。 然而,跟平民的女性比起来,她们已经算是好的了…… 陆希把自己的婚礼誓词都刻意修改,就是为了打开离婚自由的这扇门,但就目前来说,跟满足平民温饱这一点比起来,离婚自由还算不上燃眉之急,所以她也没想到,有人这么快就有了反应,而且还是安娜。 安娜想离婚,那实在太容易理解了,要是换了陆希哪儿还能忍20年,20天都忍不了!即使另一个当事人是冯特公爵,是她亲爹,她也得说,安娜想离婚有理! “所以,您是真的要离婚吗?” 安娜到底还是有些不安:“如果——”毕竟冯特公爵现在可是女王的父亲啊,如果她提出离婚,这个,这个……首先女王就会被人议论的吧…… “如果您想离婚,我可以给您安排。”目前她还没组建起什么法院之类的部门来,这种事按说得归市政厅管,但王都的市政厅,只管管外城的平民,真要把这件事推给他们,怕不把整个市政厅的人都得吓趴下。 “你,你不怪我吗?”安娜忽然间泪盈于睫。 这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她过得好吗?当然是不好的。 不是说冯特公爵多差劲,据安娜所知,比冯特公爵差劲的贵族有的是。结婚之后到处找情妇的,把家里的女仆都拉上床的,对妻子吝啬的,种种种种大有人在,冯特公爵还算是好的呢。 但是——意难平。她缔结了一桩根本不存在的婚姻,二十年来冯特公爵没有把她视为妻子,只当做一个叫做“伯爵夫人”的角色而已。她闹腾,她支持法比安,她给刚回来的陆希使绊子,都是因为这口气,二十年来一直噎在她胸口,上不来也下不去。 当初她结婚没有选择,但至少还抱着对婚姻的一点憧憬;后来她也没有离婚的选择,既是教会不允许,也是自己没有底气。 其实在旁人看来,她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以前陆希是女公爵的时候,她这个公爵夫人还算是个虚衔,但陆希加冕之后,就正式把冯特公爵的爵位定了下来,安娜也从伯爵夫人,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公爵夫人。 而且她现在可是社交圈里的第一人,永远引领着王都的流行,多少人对她的小宴会趋之若鹜。从前红极一时的什么提香夫人,什么苏菲亚夫人,现在都得反过来巴着她,希望能从她这里沾一点光。 并且这些光彩,她并不是完全依靠别人得来的。虽然推出的产品都是陆希搞出来的,但她设计服饰的能力,还有带货的能力,都是得到陆希肯定的——倘若换一个废物,陆希未必会把这些事都交给她。 如今一旦工坊有什么新品,第一件事就是送到她这里来,让她来做“广告策划”。看着她设计出来的衣服引来众人瞩目,看着她做的策划一次次把贵族们的腰包掏空,她渐渐体会到了陆希所说的“成就感”。 有了成就感,她之前那空虚的人生被填满了。她再也不在意自己的婚姻是个什么样了,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关注! 第352节 如果这样一直过下去,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她是喜欢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的,现在的日子,已经很合她的心意了。 但是,偏偏她在女王的婚礼上,听到了那样的誓词。 冯特公爵作为一个男人,终究是有点粗心的,他认为陆希跟海因里希结婚,主要是因为海因里希赞同她的观念,并且还能提出有力的支持——他可是个大魔鬼,现在又是无尽深渊的一方领主,有了他就等于有了一群魔族的武力支持,这么大的助力谁能放着不要? 当然,如果让冯特公爵来选,他更倾向于何塞,魔族嘛……毕竟还是让人不大放心。 但何塞也有个问题,就是一旦拿回千岛之国,他其实就不那么依靠陆希了。而海因里希身为魔族,却只有陆希会正常地接纳他,所以他不得不忠心到底,因为他的利益全来自陆希,不能背叛。 盟友的话,当然就还是能掌控的最好。 但是安娜夫人以女人的敏锐,看得出来陆希绝不仅仅是为了什么利益。 这大概也跟她不怎么关注政事有关,比如说安娜根本就不知道海因里希的真实身份,所以她的观察就少了利益方面的干扰——她觉得陆希选择海因里希根本没啥好处,肯定是真爱了! 当然这种结论其实也是有偏颇的,但不得不说,反而是误打误撞看到了本质。安娜看到了他们谈话时的默契与愉快,有时候甚至连话都不用说,一个眼神就能表达和了解。 而且,女王是那种会为了利益妥协的人吗?当初她刚回到长云领,还是个工具人的时候就敢直接拒绝跟丹尼尔的婚事,当面跟冯特公爵辩驳呢。现在她都是女王了,还有什么能让妥协的? 但是她选择了自己心爱的人,却吝于在婚礼上许出一句“生死不渝”的誓言。 有些贵族大概会觉得,这正是因为她身为女王,高高在上才可以如此,就像只有骑士向领主效忠,没有领主对骑士表忠心的必要。但是安娜可不这么认为——真要是高高在上,还选一个男仆出身的骑士? 她就没见过比陆希更不像个“贵族”的贵族了。 所以,在其他人惊讶于女王特立独行的婚礼时,安娜咂摸出了一点别的滋味——这是要否决教会的权威,把离婚的自由还给结婚的人呀! 也就是说,哪怕教会不允许,也能离婚? 有些念头一旦生长起来,就按不住了。这么多年来噎在胸口的那口气,因为之前的成就感被压下去的,现在又浮了上来。 她想离婚。不为别的,就为了表示她不满意!哪怕有神的祝福压在上面,有教会的权威逼迫着,她也有不满意的权力! 但是如果这样做,让女王被人非议呢?女王固然是要打破教会的禁锢,但她会愿意自己成为谈资和笑话吗? 这就是安娜来了两次,却又掉头回去的原因。她感觉到了陆希的意图,但她不知道陆希愿不愿意她来做这个破冰的人。或许女王会希望其他的人来开这个先例,比如说——安娜开始回想哪些贵族的婚姻可以申请离婚,但她一瞬间就能想到好多根本不合格的婚姻,却想不到一个会提出离婚的贵族夫人。 所以,陆希会愿意让她来吗? “怪你?为什么?”陆希反问一句,恍然大悟,“因为离婚的对象是我父亲?怕其他人议论我,想要离婚的自由,结果自由到自己家里来了?” 她怕个毛线哟!而且冯特公爵估计也会愿意吧?这可是把教会的脸打得啪啪响的好机会呀! “这件事就交给我吧。”陆希信心满满,“我会在市政厅的公告栏里宣布这件事。” 没有法院,她现在能想到的就是类似于“登报离婚”的方式,只是现在连报纸都没有,只有公告栏才能将一个消息宣之于众了。 “您要考虑的,是离婚之后,您想要过怎样的生活?” “我——”安娜觉得脸上有点发热。说真的,一旦离婚,她跟女王可就没什么关系了,那么女王的那些产业,还需要她来做什么带货吗?她要是说还想继续带货,是不是脸皮也太厚了? “这当然可以。”陆希怎么会放过带货女王,“但那之后,您和我的关系就要改变了,我可以聘请您成为代言人,我们将按照您的成绩来决定您的报酬。” “报,报酬?”安娜惊了——允许她继续用那些东西来吸引众人眼球,还给她报酬?竟有这样的好事? 陆希对着安娜惊喜的脸,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简直可以挂在路灯上的笑容:好事?打工人,卷起来吧! 第450章 我想离婚(三)、好像,有点羡慕诶…… 这个社交季, 说无聊也无聊,说精彩也精彩。 继违背习俗的加冕与婚礼之后,王宫又爆了大雷:号外号外, 女王的父亲离婚啦! 好家伙, 这可是顶尖的大贵族!天骑士!从前因为婚姻问题很闹腾过一阵子的,现在过了这么多年, 到底还是又闹起来啦! 平民只知道冯特公爵是女王的父亲, 贵族们却知道当初这桩婚事教会施加了多大的压力。冯特公爵不情不愿结了婚,现在女儿一当上女王,马上就离婚——这,咱就是说,抽教会耳光都不肯再等等的吗? 而且,还是在市政厅与王宫前面的布告栏里公开刊登消息哟, 简直是唯恐这事儿传不到圣城去。 不少贵妇人都在幸灾乐祸, 尤其是已经变成过气黄花的提香夫人, 现在真是提起来都闻不着香了。想从前她在王都红极一时的时候,安娜哪儿看在她眼角里啊, 如今风水轮流转, 人家如日中天, 她还得靠着巴结才能露那么一小脸儿,这口气哪里咽得下去呢? 然而想出头是没机会了,女王入主王宫之后, 确实也从原先的贵族与大臣中间挑拣着留用了一批人,但可没她丈夫, 毕竟她丈夫是个病秧子, 啥事也干不了。而女王——并不需要情妇啊。 所以提香夫人只能捏着鼻子去讨好安娜夫人了。 这事儿她干得自然是不情不愿, 现在突然听说冯特公爵离婚啦, 安娜不再是公爵夫人啦,简直是喜从天降!什么,你问安娜离婚了对她有啥好处?要啥好处!安娜倒霉她就高兴啦,没听说过损人不利己白开心吗? 所有人的乍听这个消息,都觉得是冯特公爵把安娜给甩了。本来嘛,当初也是冯特公爵闹着不肯要这桩婚事的,再说他现在是女王的亲生父亲,安娜可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母亲而已,这一离婚,可就彻底跟女王没关系了。 然而公告栏里的布告写得清清楚楚:公爵夫人安娜提出解除婚姻,经与公爵本人友好协商之后,决定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 居然是安娜提出来的!她脑壳坏掉了吧? 于是又是一轮热议。甚至有些本来打算女王一结婚就马上飞奔回自己封地的贵族,都忍不住要留下来说几嘴了。 更有一些贵夫人们,就等着看安娜搬出王宫,门前冷落车马稀的惨样儿了。到时候她们就可以登门拜访,然后名为安慰实为讽刺地评论几句她提出离婚的不明智了。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厚道的,觉得这种说法不过就是给安娜留个面子罢了,离婚肯定还是冯特公爵提出的,所以还是安娜被抛弃了,实在可怜。女王这种干法,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父亲行方便罢了。 总之,不管是哪一方的人,都觉得安娜是惨了。一旦离婚她就要从王宫里搬出来,到时候靠她的嫁妆,她还能过原来那种光华璀璨的日子吗?恐怕就得数着钱币,处处精打细算,跟那些平民一样了吧?反正可想而知,她是肯定回不了娘家的。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那个发展方向好像就不太对劲。安娜确实从王宫里搬了出来,而且卸去了公爵夫人的头衔,然而她马上就被王宫重新聘用,成为了市政厅的一名官员,负责什么企划部。 这名字贵族们连听都没听过,甚至没法从这个名字里揣摸出来究竟是做什么的,他们只知道,安娜成为官员了! 好家伙,往前数几百年,就算数到黎明时期,哪儿见有女人成为市政厅官员的?她们能在王宫里担任女官,就已经是职业的顶峰了。而且说到底,女官还是伺候人的,而市政厅的官员,那可是管人的! 听说市政厅也因此闹腾了一下,但是并没能掀起什么风浪来,因为女王听说他们反对有女性官员,直接就又下了一道诏令,正式把奎因家的大小姐提拔成了海风郡的市长。这道诏令还是那位新上任的亲王送过去的,并且当场就把几个跳得最高的官员给按在地上,宣布了他们的罪名,其中包括贪污,渎职,徇私,杀人,然后直接把人一撸到底,关进监狱去受审了。 这下子,整个市政厅噤若寒蝉,不少人都冒了冷汗。 听听那几个人的罪名吧,贪污,渎职,徇私,这些事,在之前的市政厅根本不算个事,谁不往自己兜里捞点儿,谁还真的替那些平民操心办事,谁不替自己的亲戚朋友多打算一点呢?真要是这么算起来,整个市政厅,除了女王新塞进来的那些人,还能剩下几个啊? 就当时,那位新晋的亲王,嘴里宣布着地上那几个人的罪名,那双绿宝石一样的眼睛可是在往他们脸上扫呢。不,什么绿宝石,那简直就是一双夜狼的眼睛,好像下一刻就会扑上来咬断他们喉咙一样!原以为女王只是看上他长得好,合着是会咬人的狗不爱叫啊。 而且当他们傻吗?为什么大家都做了,偏偏就把这几个人挑出来呢?别看嘴上说得义正辞严,其实都是因为他们反对前公爵夫人和子爵小姐的任命,是因为他们反对女王的政令! 然而这把刀适用于所有的人,随便砍谁的脖子都名正言顺。这就等于明白地告诉他们:顺女王者昌不昌的不好说,但逆女王者,只有亡。 于是市政厅里马上就转了口风了,有人开始说安娜组建的这个企划部是一个全新的部门,人手都得她自己招,根本碍不了原来的人什么事,也不会把他们的位置挤下去,那还反对个什么劲呢?你看不反对的话,只来安娜一个女人,这一反对好了,把奎因家的大小姐也反对上去了…… 总之众人相互埋怨又相互安慰了一阵子,这事儿也就平息下去了。安娜就此进驻市政厅,开始招聘人手组建她企划部,全把其他人的侧目而视当个屁——业绩才是最要紧的! 比起那些想看笑话而不可得的贵族夫人们,贵族小姐们的反应就有点儿不同。 说真的,真没有几个贵族家庭给自己的子女做了良好的婚姻示范,而在他们的子女当中,儿子当然无所谓,还觉得这样的婚姻又自由又“平等”,但是女儿们就稍微有点那个了——看看她们的母亲,就知道自己将来的婚姻生活大体会是个什么样子,真要想“自由”,只能学提香夫人或者苏菲亚夫人了。 这么一比较,当初不肯做国王情妇的翠茜·奎因,现在就叫人有点羡慕了。哦对了,还有那位重新归来的薇罗尼卡·德罗让小姐,她可是马上就要成为女公爵了,这似乎比翠茜还要好,毕竟她从前只是个被家族都视为不能示人之耻的神弃者啊。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们是新女王的得力干将。 一朝天子一朝臣,自从新女王上位之后——等等,在新女王之前,也没人会提拔女性官员,就连女性继承爵位的也没几个。这样看来,似乎还是新女王更好? 朱丽亚公主就向身边的奥丽女官发出了类似的感慨。 她如今还保留着公主的封号与年金,仍旧住在自己原来的宫殿里,用着原来的女仆。就是生活,似乎有点无聊…… 其实在妮娜来给她治病之前,朱丽亚公主的生活也是比较单调的。因为身体不好,她深居简出,什么舞会宴会之类,也是较少参加的。但是不知为什么,以前那样的日子能过,现在却好像有点过不下去了。 无聊之中,她只能听身边的女仆八卦,倒是掌握了许多第一手消息。就比如说离婚是安娜夫人提出的,而陆希就是要立一个标杆,让女人们都知道,她们有离婚的权力与自由,教会不能禁锢她们,神也不能。 朱丽亚公主觉得这很棒,只是有些为陆希担心:“圣城不知道会怎么想……” 奥丽女官至今还有点儿气不平,嘟囔着说:“看女王陛下的样子,根本不在乎圣城怎么想,倒是先管管公爵大人怎么想吧……”居然由妻子先提出离婚,女儿还赞同并批准了,这,这也太伤男人的脸面了吧? “公爵大人没有不高兴吧……”朱丽亚公主有些疑惑地说,“不是说公爵大人在训练骑士团?”据说训练得非常起劲,并没有受离婚影响的样子。而且,当初不是公爵大人也不想结这桩婚事吗,现在离了不是正好? 奥丽女官噎了一下,无话可说,只能小声嘀咕:“都要离婚的话,岂不是要乱了……” “可是如果过得不好,能离婚不是很好吗?”朱丽亚公主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如果那个时候她也有离开的自由,是不是就不会那么早就死去? 奥丽女官怕她伤感,连忙把话题岔开:“我叫了裁缝下午过来,您要不要先挑选一下冬装的式样?”要说她还满意的地方,就是对于公主的供给没有任何削减,反而因为长云领现在总有商人往王都来,一些长云领出产的好东西更容易获得了。 朱丽亚公主有点无聊地摇了摇头:“没有舞会和宴会,也没必要做那么多衣服了,女王都没有做……” “女王陛下经常往医院跑,现在还去田地里……”奥丽女官说了一半就没继续往下说,心里却想,去那种地方,做了好衣服也确实是浪费。 等等!她什么时候会觉得那是浪费了?假如是公主去医院看望病人,或者去田地里看收获和祈福,当然应该穿最豪华的——等一下,看祈福的话也就算了,如果是去医院看那些血淋淋的……穿礼服好像确实…… 奥丽女官感觉到一阵骇然,因为她居然有种“即使是公主,其实也没必要在去那种地方的时候穿那么华丽的衣服”的念头。天啊,她是被女王陛下蛊惑了吗?公主难道需要考虑是不是浪费的问题吗?公主生下来不就是可以肆意浪费的吗? 啊啊啊,她一定是头壳坏掉了,居然想节约了! 朱丽亚公主并不知道女官心里的惊涛骇浪,反而是被她勾起了念头:“那个——我们去医院看看妮娜怎么样?听说现在很多平民都在说她一定能成为圣徒……”圣徒是教皇以下的最高级别了,平民们这样说,简直就差把妮娜当成神来崇拜了。就连其他的圣女,也都非常得人尊敬。 好像……有点羡慕诶…… “这——”奥丽女官打内心深处觉得医院那地方是不能去的,但公主难得提什么要求,她又不想驳回。正在犹豫的时候,从外面进来的女仆帮她解决了这个难题:“公主殿下,听说圣城来了指令,要把苦修院的一位叫索肯的红衣主教派到皇家大教堂来了!” 女仆打听消息很有一手,知道得十分详细:“据说这位红衣主教就是从前在长云领教区的人,前一阵子还接手了双塔大教堂,带来了苦修院的不少神官呢。” 她竹筒倒豆子一样说完,又情不自禁地加了自己的一点担忧:“要是他来了,那第一圣女还能管着皇家大教堂吗?”她的家人前些日子还去医院求医过呢,要是圣女们被管住了,医院不再开张,可怎么办呢? 第451章 亲子鉴定(一)、为什么不能有女教皇呢? 这个消息送到陆希手里的时候, 她正在给乌利圣徒跟穆特一起上课。 乌利对于要跟一个魔族一起学习,内心当然是拒绝的。这位新女王暗地里跟魔族有关系是一回事,可直接把魔族怼到他面前来,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陛下这是什么意思?”乌利实在忍不住了。哪怕他现在无处可去, 也不能直接跟魔鬼坐在一起学习吧?女王这是在侮辱他吗? “你种植和改良的水稻,来自于夏国。”陆希把手中的备课本放在桌子上, 说起来可怜, 只有那么薄薄的几页纸,就写尽了她在这方面的所有知识,“这位穆特领主,就是夏国遗族。” 乌利噎住了。种着从夏国弄来的作物,拒绝跟夏国遗族一起学习? 这也是教皇一直以来,把乌利保护得太好了。别看乌利活了几十年, 因为天赋实在太过出众, 他一路飞速晋升, 然后就被派去种水稻,只需要跟种子打交道就行。 这种生活太过单纯了, 被派去种地的农夫对他自然是言听计从, 布迪的神官们虽然心里不快, 但也不敢当着他的面做什么,所以乌利根本没有经历过多少人情冷暖,自然也还没磨练出一张厚脸皮。此刻当着陆希的面, 他实在是没脸反驳,半天才吭吭哧哧地说:“但, 但他是魔鬼, 夏国遗族, 也有没有堕落的……” “哦——”陆希翻开课本, “但是当初教会不是这么说的啊,你们说夏国举国与魔鬼勾结,所以你们才派出十字军,把整个夏国都给剿灭了,甚至把夏国原址变成了一片迷失之地,还把双黑血脉定义为堕落血脉——那个时候,也没见你们区分正常的夏国人与魔鬼啊?” 不善言辞的乌利又一次被噎住了。 “我今天要讲的知识,都来自夏国。”陆希理直气壮,没错的,杂交水稻当然也来自夏国,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那也是夏国!有问题吗?没问题! “你可以学习夏国的知识,为什么夏国的遗族不能?难道夏国的知识不该优先教过自己的同胞和后裔吗?” 乌利:“……”无可反驳。谁家好东西不先给自己人? 第353节 “但是魔,魔族,不能算夏国后裔吧……”乌利无力地辩白着。 “夏国人不这么想。”陆希不客气地说,“何况在你们教会眼里,夏国后裔跟魔鬼有什么区别吗?你们烧的女巫,有几个是真女巫?有几个只是因为她们是双黑血脉?” 乌利一败再败,无话可说。但是陆希还没说完呢:“而且穆特领主的能力,跟你一样是对植物的改良。” 这不可能!乌利在心里狂喊,但是不敢驳斥——万一,万一是真的呢? “穆特领主成功培育出了一种可以适应无尽深渊无光环境的作物。”陆希看着乌利,“而阁下的水稻,至今还无法持续高产。” 其实这是含糊其辞了。穆特确实培育出来了变异山药,但是产量其实有限,幽影领地的粮食有相当一部分还要靠在空间碎片里的种植。而且这个变异山药其实属于寄生植物,而教会对于寄生植物虽然没有太多研究,但不妨碍他们反对“寄生”这个词儿。如果现在就告诉乌利这是寄生在枯桐上,恐怕乌利立刻就会发现,穆特的能力跟他确实是有不同的。 但是乌利并没有细问。从进入长云领到现在,他看过的东西也不少了,确实有许多是他根本想不到,如果没看到的时候也无法相信的东西,都在陆希的治下实现了。所以陆希这么说,他就相信了,而且还自动脑补了一部分,完全没有想过这个培育方向可能是不一样的。 于是他硬生生地错过了扳回一局的机会,反而被陆希打击得不轻——如果一个魔鬼跟他一样能对植物进行改良,那,那……这后头都不敢想啊! 陆希看他大受打击的表情也就够了。对付乌利不能像对付安东尼一样,圣徒这么高的位阶,他全是靠着信仰搭起来的台子,一旦真崩溃了,掉下来怕不是要直接摔死。就算不摔死,把能力摔没了也不划算呐。 所以陆希也见好就收,咳嗽一声:“那么我们下面就来讲一讲水稻自身的特性,首先是自花授粉,这是水稻遗传性状比较稳定的主要原因。” 别看乌利种了这么多年水稻,他真不知道水稻还是自花授粉的。其实他有观察过水稻的花,但水稻的雄蕊在花丝伸长之前,花药就已经破裂,将花粉落在自花的雌蕊柱头上,之后花药才会伸出花朵,让花粉粒散在空气中,让风将其吹去其它花朵的柱头上。 说起来这也算是一种风媒花,但因为自花授粉在前,所以异花受粉基本上无法实现,自然的异交率极低,风媒根本也是可有可无的。 乌利只观察到了水稻的花药会伸出花颖之外,这就算研究得很仔细了的,但对于花药伸出之前的授粉行为,他真没发现。 所以陆希这一句话就把他给惊住了:“自花?自花授粉?”难道他这些年的水稻都白种了?他下意识地看向穆特,想看看这同学是个什么反应。 穆特也不知道什么自花授粉。无尽深渊根本没水稻,他去哪儿观察?但他知道这时候不能露怯,于是一脸深沉,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还微微点头。 这表情唬住了乌利,于是他诚惶诚恐认真听课,生怕被已经提前掌握知识的魔鬼笑话——那就太丢脸了,他毕竟是个圣徒,怎么能让人觉得教会的圣徒,还不如一个魔鬼知识丰富?如此一来,他甚至已经顾不上抗议女王居然让一个魔鬼跟神官同堂听课了。 其实就陆希那点儿有关杂交水稻的知识,真是少得可怜。她总共也就知道一个野败,知道一个雄性不育系,还知道杂交出来的种子会退化,所以需要年年重新育种罢了。 现在野败是用不上了,乌利的能力能够直接培育出良种,问题就在于如何把这良好的性状遗传下去。理论上来说,如果乌利的能力足够强,他年年培育新种子就行了,可惜他每年能培育出来的新种数量有限,根本不够推广的。 那就需要把这个过程,从神术成果变为人工成果,搞出一套流程来才行了。 陆希自己想过一回,最后也只想到,用乌利的种子做为自然变异的类型,然后与现在种植的普通水稻杂交。 只是杂交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植物的生长是需要时间的,哪怕省去了寻找野败的时间,这一茬一茬的种下来,时间也至少以年计算。 这个时候,神术就派上用场了。南联邦的温暖天气至少可以种双季,如果再用神术加快生长成熟,那一年说不定可以种四茬,这不就把试验的时间缩短了许多吗? 陆希说得很高兴,乌利却听得两眼发直。他还以为这位女王有办法一下子就解决他的问题,原来还需要这么一遍遍地试验和种植吗?夏国的方法,这么繁琐的吗? “繁琐?”陆希嗤笑了一声,“有目的地试验,比你没头苍蝇一样反复失败,哪个更简单?” 乌利默然。这话说得没错,他每年都在重复着相同的错误,完全找不到原因,只能焦躁地一次又一次进行相同的步骤,希冀神明忽然眷顾,给予他一次成功。这种仿佛在一间漆黑迷宫中乱撞的做法,再给他十年二十年,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找到出口那一线光明。 相比之下,反而是女王的办法虽然听起来麻烦,却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只要向着那里走,成功似乎就在前方等待。 “而且你要研究的东西还多着呢。”陆希继续抛出信息轰炸,“你知道为什么你的能力能够让种子突然增产那么多吗?想过为什么杂交就可以改良后代的能力?怎么把种子里良好的那一部分因素稳定下来?能不能只要好的不要不好的?” 乌利听得仿佛被泼了一头冷水。确实,正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为什么可以改良稻种,所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年丰收的稻子,明年种下就不丰收了。原来他对自己的能力都根本不了解啊…… 穆特虽然全程都没说话,心里的震惊却不比乌利少。陆希所说的话,用在他身上也是一样的:你知道你的能力是怎么改造那些山药的吗?确实,你是有目的的,是明确地知道要让那些山药长成寄生植物的,但这个过程中有什么变化,你知道吗? 不,他当然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只成功改造了山药,之后就再也没有别的成绩了。 他不由得想到了灰塔。灰塔这些年来还不是致力于培育适合无尽深渊的粮食,可是成功的例子照样少得可怜,所有的人都是在碰运气,期盼着在成千上万种植物当中忽然发现了适合的,期盼着自己撞一回大运。 假如他们早就知道这些知识…… “当然,早知道只是指明了一个方向,并不等于可以减少工作。”陆希也给他泼了一盆凉水,“要了解自己的能力已经不容易,想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能力会起到这样的作用,知道这种能力如何产生,那就是更深一步的研究了。”这个,连她都给不出研究方向了。 两个学生同时既看见了曙光,又感觉任重而道远。同时,还有对彼此的提防与不服气——我堂堂一个圣徒/夏国后裔,怎么能输给这个堕落的魔族/虚伪的神官? 于是得利的只有该挂电线杆的陆希女王,顺利地把自己做不来的事情推给了别人,还挑起了良性竞争。 正当陆希准备拍拍手下课的时候,圣城那道指令的消息被送了进来。 “指一位苦修院的红衣主教来王都?”陆希笑了一声,看看乌利,“乌利圣徒要不要见见这位红衣主教?” 这简直就是明知故问了,要是能见,乌利也不会憋着一口气得跟个魔族一起上课。但是他也只能在心里怼一句,毕竟说句实话,他现在这种情况,整个光明大陆上,大概也只有这里的女王会毫不在意地收留他了。换了别的地方,当地领主马上就得上报圣城…… 一失足成千古恨……乌利虽然不知道这句诗,此刻的心情却是差不多的,尤其他根本没失足啊,硬生生的就被按头栽上罪名了! 想说恨吧,罪魁祸首是圣城里的那些圣徒,他教会里的“兄弟姐妹”们,这要是说出来,只能让外人看到教会里那些拿不上台面的争斗。 说不恨吧,堂堂一个圣徒沦落到现在这地步,谁能心平气和? 但是最终,乌利这一肚子翻涌的情绪,也只能化成一声叹息了。 “别这么丧气。”陆希笑吟吟地说,眼睛里闪动着该挂路灯上的那种狡黠,“等你培育出了能够泽被天下的良种,什么样的毁谤都会不攻自破。” 泽被天下!在这么巨大的一个胡萝卜面前,哪怕圣徒也瞬间就走上了生产队的驴的道路——可不敢歇啊…… 陆希拿着那张纸条,悠哉游哉地走出了教室,穆特在后面追上了她:“陛下,圣城这是要插手王都,他们不会允许由一位圣女来掌管教区的。”而且这位圣女,还是从双塔逃出来的呢。 “要是派别人来,还真得费点工夫。”陆希把纸条在空中扇了扇,“唯独这位索肯红衣主教啊——他来了可别后悔。” 穆特听她这么说,猜到八成是这个索肯有把柄落在女王手上,但他担忧的并不只是索肯:“这个不成,还会有别人,苦修院那位亚伯拉罕圣徒虽然不管事,但整个苦修院的势力不容小觑。” 对这种事,于格混迹圣城那么多年,知道得再清楚不过了。亚伯拉罕可以忽略不计,可是苦修院里的人,可并不都像他那么只专注于修行,不少人只是以苦修给自己镀金,之后才有更多的资本去实现野心罢了。 现在圣城虽然只指派了索肯,但愿意跟着他来接收王都教区的,肯定不在少数。整掉一个索肯,后面可能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毕竟妮娜的资历和实力,目前来说都还不太够。 “给妮娜一点时间,她还会再进步的。”陆希把纸条抵在唇边思索了一下,“不过你说得对,最好能把跟着索肯来的人也一起整一下,不说一劳永逸,至少让他们短时间内翻不出大浪来。至于说以后嘛……” 她忽然笑了一下:“既然有女圣徒,为什么不能有女教皇呢?” “女教皇?”穆特一时没有明白陆希的意思,只按照于格提供的信息答道,“卡蒂亚很难成为教皇的,最后多半还是从路克菲西和加菲尔中间做选择。” “不不不——”陆希摇着手指,“谁管卡蒂亚呢,我说的是妮娜。”妮娜为什么不能成为女教皇呢?她治下的教会迟早是要跟圣城教会分割开来的,到时候谁还听圣城教皇的命令啊,妮娜自己做主就行! 当然,这个目标现在还实现不了,她得先把圣城伸过来的手剁掉。索肯嘛,就给他来一套亲子鉴定吧。 第452章 亲子鉴定(二)、红衣主教的风流韵事哎,还不来看热闹! 索肯接到圣城调令的时候, 刚刚离开苦修院。 他是送那些守夜人们来苦修院修行的。 索肯打心里是看不上列文搞的裁判所的。在他看来,放着好好的神官和骑士不用,非要用什么魔鬼, 简直就是没事找事。 当然, 魔鬼如果有心皈依主的光辉之下,倒也不是一件坏事, 但怎么能容许他们有杀人的权力呢?难不成这些守夜人真的觉得, 一朝归入了裁判所,他们就真的成为人上之人了?更不用说,居然还给他们分配圣女! 索肯倒不是多么看重圣女,毕竟男性神官就足够多了。而且教会规定女性神官也不可再有世俗的婚姻,但她们生性就无法离开家庭,又怎么能完全地把自己奉献给主呢?这么多年来高等的女性神官就寥寥无几, 可见培养女性神官基本就是浪费, 不如把资源给男性。 但是不看重圣女是一回事, 把圣女配给守夜人糟塌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守夜人要皈依主是吗?好办,那就去苦修吧。苦修最能磨砺人的心志与虔诚, 通过苦修与忏悔让主看到你的诚心, 那你必定会延缓疯狂, 哪怕实在不行,死后也能升上光明之山的。 所以他就花了一段时间把所有的守夜人都召回来,然后送去了苦修院。 当然没有几个守夜人愿意去苦修院, 尤其是那些还没有圣女的守夜人。用膝盖想也知道,去了苦修院难道还会有圣女给他们吗?那必然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 没有办法能够延缓他们的疯狂, 减轻他们的痛苦了。 至于说通过苦修来改变自己?那真是只有最最虔诚的人才会相信。 就连有圣女的守夜人也不愿意。像毒液等人, 虽然有圣女, 但圣女已经跑了,这虽然不是解除契约,还会继续对延缓他们的疯狂起作用,但自己的圣女在外头,就等于把要害交到了别人手上——哪天圣女被人杀了,他们自己也会毫无防备地跟着死去啊! 让他们去苦修院也就罢了,先把圣女给他们找回来啊! 然而索肯根本没提找圣女的事儿,甚至连安慰他们的话都不愿意多说,很明显是根本没把他们的死活放在心上。 至于那些圣女还在身边的守夜人,对苦修院也不感兴趣。 说得坦白一点,守夜人大部分确实都是狂信者,随时愿意为主献出生命,但这不代表他们能忍受苦修。 苦修跟战斗完全是两回事。战斗令人上头,在热血冲顶的时候,哪怕死亡都不那么可怕了。而且在激烈的战斗中,有些人感觉到的是屠戮深渊生物的成就,有些人感觉到的是掌握别人生死的快感,当然战斗的酬劳也是一大要素——丰盛的饮食,以及另一种食欲…… 这些,使得他们愿意战斗,无惧战斗,甚至于喜欢战斗,即使哪天死于战斗,也不过是一刹那的事儿,之后便可蒙主接引,升上光明之山。 生前肆意,死后永乐,如此,死亡又有何惧呢? 然而苦修不是。苦修是永远看不到尽头的冷静,光明之山也许在这条路的尽头,但实在太远了。要一步步走过这条布满荆棘的道路,永远只有艰苦而没有享乐,太难了。 而且他们都明白,苦修院里的神官尚有离开苦修院的一天,但他们被送进来,那就是永远的禁锢。 这个时候,连一些圣女都后悔了——当初为什么不跟着妮娜她们一起逃跑呢?听说她们都活着逃了出去,现在已经在王都站住了脚……要是她们也能这样,该多好啊? 人心躁动,甚至有几个没有圣女的守夜人,策划了暴动。不过由于心不齐,有人告了密,这几个守夜人都被索肯当做了杀鸡儆猴的那只鸡。但告密的那个守夜人也没落下什么好处,他还是得去苦修院。 好几十号心不甘情不愿的守夜人,也不是那么好安置的。他们可不是只会背诵教义和祈祷的信徒,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沾着血呢,不管是人血还是深渊生物的血,都昭示了他们的杀伤力。 不过其中也还是有真正的虔诚者的,也有守夜人自动站出来帮助维持秩序,所以最终索肯还是成功地把这些守夜人连同圣女都塞进了苦修院,终于把双塔大教堂给“清理干净”了。 处置守夜人,再加上春耕祈福,索肯就忙了大半年,等他终于能腾出手来的时候,就听说了“第一圣女”的事儿。 一个跟魔鬼缔结了契约的,被玷污过的圣女,竟然能够掌握王都教区?这简直就是荒谬! 索肯是亲自见识过当年的冯特伯爵对教会的抵触与轻慢的。当时也怪他自己,一时没有把握住,做了愧对于主的事情,导致自己都立足不稳,最终只能撤出长云领,进入了苦修院。 那虽是他自己行止有误,但也是因为冯特伯爵的固执。如今冯特家的女儿更是变本加厉,居然越过圣城,直接加封了“第一圣女”,还指定她主管王都。这真叫有其父必有其女,这一家子都是打定主意跟教会对着干了! 如果说,在他刚退出长云领的时候,还觉得那是自己的失误,时间久了冯特伯爵就会发现没有教会他的领地维持不下去,到时候再派一位更虔诚洁净、等级更高的神官过去,还是能把长云领再“挽回”到教会的怀抱,那么自从被陆希率领骑士团劫走了逃跑的圣女和守夜人之后,他就再也不抱这希望了。 不敬神明的人,再怎么也是不会悔改的。 教会的任命,他当然不能推辞,也不会推辞。之前他做错过事,以至于丢掉了长云领,所以今天才纵容得冯特家的女儿如此嚣张。他做错的事情,就需要自己去改正,就从接手王都教区开始吧,这也是主给他的机会。 “您要怎么做呢?”如今跟随在索肯身边的苦修士里,最受他器重的是路易。这个年轻人是小商人家的儿子,在他的父亲外出行商被魔兽咬死之后,他的母亲把所有的财产连同自己的儿子都捐给了教会,以求得一家人的死后之福。 路易从六岁就进入了苦修院,一直虔诚地修行,今年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正式牧师了。索肯进入苦修院后,对他颇为看好,所以一直把他带在身边。 路易是亲眼看到索肯从大主教晋升红衣主教那一幕的,那一刻翻滚着向四面铺开的乳白色神恩之光让他感觉到精神一振,似乎自己也变成了一株植物,想要蓬勃地生长,甚至他都感觉到自己的修为都好像上升了一些。 之后路易就对索肯十分崇拜了。苦修院里有高级神官,但大部分来来去去,都是为了镀个金,或者是因为有过错而被罚进来,但也不过是意思一下,隔不了多久就离开了。 当然,还有一位亚伯拉罕圣徒,但那位圣徒实在是……路易在苦修院呆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他几次,跟没有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在苦修院里能沉下心来呆了五年,还得以晋升的索肯,自然就成为了路易的崇拜对象,在他离开苦修院的时候,也紧紧跟了来,一心希望自己能够帮上索肯的忙,甚至学习他,将来也能晋升——红衣主教不敢想,能晋升到大主教,他就心满意足了。 所以现在索肯被圣城调去王都教区,路易非常高兴,觉得他一定能大展拳脚。不过,关于王都现在的情况,路易也听说了,毕竟指定第一圣女的是新女王,如果这位新女王处处跟索肯作对,恐怕事情也不太好办,毕竟说起来,王国首先是贵族的领地。路易虽然觉得贵族不好,只有教会才是这个世界的拯救者,但他也不是完全不知世事,因此不由得又替索肯担忧起来。 索肯其实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对付那位女王,但他现在还掌握着双塔——今年的春耕非常顺利,雨水也丰足了,地里的小麦已经快到收获的时候,看着那饱满的穗子就知道一定是个丰收年。 眼看着小麦要丰收,领地里的领民们都对他感恩戴德,许多人都在说他比之前的列文还要好。而且遣散审判所之后,他还减少了今年的税收,毕竟北塔几乎都空了,几十号人送进苦修院的花费,可跟在审判所好好养着完全不同。 丰收,减税,苦修院还跟来了几个治疗的好手,发过两轮圣水。如此一来,双塔教区民心稳定,这一处辉光之国最大的粮仓就握在了他手中。 最重要的是,黄金领的领主,显然并不怎么喜欢那位新女王,明里暗里给他行了许多方便。 第354节 双塔横跨两处领地,是极大的一片教区,不比从前的长云领差多少,还更富庶。有了这里,索肯自觉底气也足了,单看今年黄金领的丰收,他的成绩难道还不如那个妮娜吗?再加上有圣城的调令,去了皇家大教堂,他就能名正言顺地压下妮娜,拿回皇家大教堂的管理之权。 当然,妮娜有那位女王支持,这也确实是个麻烦。但她可是跟魔鬼缔结过契约的,他可以把这件事公布出来。 不过这么一来,审判所必定会引人诟病,进而影响到教会的声誉,倒是还要再考虑一下。 索肯这么想着,还没有回答路易的话,忽然感觉身下的马车猛地晃动了一下,停了下来。 他是苦修士,即使现在掌握了双塔教区,也没使用高档的神术马车,而是用了普通马车,因此不但在路上颠簸,刹车的时候也是晃来晃去,绝对提神。 但是现在应该还没有到双塔大教堂啊…… “大人——”马车夫战战兢兢的声音从外头传进来,“教堂门口,教堂门口聚集了很多人……” 黄金领的教堂,跟其他地方的教堂一样,都在门前有个广场,即使领主有什么大事要宣布,也会到这个广场上来,所以领民们也养成了习惯,听见广场上有什么动静,就会自动自发地聚过来,看看究竟是领主大人要加税,还是教堂要施舍。 但是今天这人聚集得好像有点太多了啊……而且马车夫远远地就看见了两排笔直站立的卫兵,穿着他没见过的制服,肩上扛着他没见过的武器,个个身姿笔直,简直像骑士一样威武! 而且那里停着的好几辆马车都装饰华丽——呃,好吧,论华丽不见得比领主大人的马车更强,但那上头有很大的徽章,马车夫一眼就看见了上头的黄金狮首的形象! 黄金狮首,只有王室成员家族才能在徽章里放上这个图案!已知海格勋爵早就死了,那么哪怕马车夫只是个车夫,也晓得这马车里坐的,绝对是从王宫里出来的人! 索肯一把撩开窗帘,虽然还没看见人,但他已经有了预感——怎么的,他还没去王都,那位女王已经迫不及待要来找他的麻烦了? 此刻终于有牧师向着他的马车狂奔而来。自从事情闹出来,他们就在这里翘首以盼,总算把索肯大人等回来了:“大人,女王陛下来了!” “慌什么。”索肯虽然惊了一下,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他可不是抛下海风郡逃跑的那些神官,女王无缘无故的,可别想把他赶走,“女王来做什么?” “她,她——”牧师感觉有些难以启齿,“她送了一位圣女过来,说是当初跟您……” 索肯立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就是尤兰吗?呵,这位女王是没有别的办法,所以故技重施?他可不怕这个! 牧师不知道他胸有成竹,已经慌成一团了:“那位圣女在广场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了……”红衣主教大人的风流韵事啊,还是一位圣女,还找上门来了,那还不赶紧来看热闹啊? 索肯稍微地迟疑了一下。有那么一刻,他想要否认的。毕竟所有的人当面看热闹,这个场面给人的压力是不同的。但他随即就调整了心态——为什么要否认呢?他知道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所以主宽恕了他,还对他加以眷顾,那他就要一直这样做下去。尤兰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但他已经在主的荣光之下洗净了这个污点,又有什么不敢面对的呢? “走吧,去见女王陛下。” 第453章 亲子鉴定(三)、索肯大人认识她吗? “……就是这样, 我为我曾经的一时之错离开了长云领,进入苦修院修行赎罪,而主也宽恕了我, 让我晋升为红衣主教。”索肯昂首挺胸, 向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大声说着,随即张开手臂, 激发了神恩。 立刻, 一片海浪般的柔和白光向四面铺开,离得最近的人都小声惊呼起来:“好舒服啊……” “我,我的腿不疼了!” “我昨天拔草割伤的地方也好了!” “神迹,神迹!” “主必定眷顾了这位大人,他没有错!” “对啊,肯定是那个女人不好, 一定是她勾引大人的!” “她是魔鬼派来的吧?” 然而这些指控还没说完, 站在那里的尤兰, 身上也同样亮起了乳白光晕,虽然远不如索肯的圣光波及范围广, 但那牛奶一般的颜色, 足以证明是货真价实的圣光! 议论声戛然而止, 许多人看看索肯又看看尤兰,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索肯也被噎了一下,但他随即就想到了说辞:“这不正是证明主宽恕了我们吗?无论是我, 还是尤兰,我们都诚心忏悔了自己的错误——” “我从来没有忏悔过!”尤兰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 “我是被你的主教克利斯强行带去教堂的, 我的母亲不愿意让我去, 可是他威胁了村长, 要他交出足够的男孩女孩才肯给我们村子减税!后来他让我去侍奉你,说这是得沾神恩之光。后来又把我送去双塔大教堂,我还是到了那里才知道,神官根本不应该做这种事,你们不是发誓要把身心都奉献给主的吗?可是克利斯把我送到你面前的时候,你不还是接受了吗?那个时候你发的誓言呢?是忘记了吗?什么一时之错,我整整在你身边呆了一年!” 四周又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索肯的表情有点发僵了。 尤兰并不罢休,这些话已经在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地不知演练过多少次,今天她终于可以把它们全部说出来了:“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我也从来没有忏悔过!我恨你!恨克利斯!恨你们这些虚伪的神官!恨这个该死的教会!我不是因为忏悔而觉醒的,我是在仇恨中觉醒的!如果你说主宽恕了你,那为什么从没宽恕过你的我,也觉醒了?” 平民们嗡嗡得像一群苍蝇:“这,这是真的吗?神官大人真的……”要是整整一年的话,再说什么一时糊涂,好像也确实说不过去啊。 而更多的人则是震惊:“她,她都不忏悔的吗?”跟神官大人犯下了这样的错误,竟然都不忏悔的吗? 但是立刻就有人反驳:“又不是她的错,为什么要她忏悔啊?” 不过也有人抓住了重点:“她说她恨神官大人,还恨教会,但这样,她都得到了神恩啊……这到底是——主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这话引起了最多的共鸣。对啊,主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仇恨教会,主还会给她降福呢? “这个啊——”有人在一边开口了,“这事吧,我看是因为主也看不惯教会了……” 众人看向此人,觉得此人有点脸生,不像是住在教堂附近的人。但黄金领是个大领地,大家都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讨生活,又不是商人到处走,有没见过的人也很正常,所以也没人起疑心,倒是有人追问:“教会是主的教会,主怎么会看不惯呢?” “嘿——”这人一脸鄙夷,“你啊,管事们还是领主大人的管事呢,他们就不会瞒着领主大人偷藏税金了吗?” 噫!有道理啊! 管事是个什么东西,大家都知道。每回他们来收税,领主大人说收十个铜币的,他们怎么也得抠走十一二个,多出来的当然就进了他们的口袋了。大家都知道,可是也没办法——根本见不到领主大人,难道还能去告状不成? “当初首代教皇大人建立教会,那才是真的要让主之道行于地上呢。”这人挑起大拇指,做了一个众人虽然没见过,但也能体会其意的手势,“可是这后头的人嘛,那就不好说了。就说咱们之前那位列文大人吧,教堂里的圣女居然是骗来的,嘿哟,要是今天这位圣女不说,谁知道教会还干这样的事呢?把圣女给骗了来,关在北塔里,啧啧——” “难怪他最后堕落成魔鬼了呢……”在场的有些人,那天是亲眼看见列文显出魔鬼模样的,忍不住感叹,“对了,那天还有一位圣女当场自尽了,好像就是说,为了指证他……” 平民有几个真能把教会里的事情搞得清楚的?不过是道听途说,再加上一些个自由心证,说不对吧也符合一部分事实,说对吧又不是那么回事儿,但说给其余不知底细的人听,也就足够了。 那脸生的人也点头说道:“我也听说了。我邻居的妹妹的朋友的女儿在北塔做过几年厨娘,说是每年都有一位主教,赶着马车送来几位圣女,有圣女不愿意来,想逃跑的,都被抓回去了呢。我邻居妹妹的朋友的女儿就是觉得这事儿不大对劲,才不敢再继续留在那儿,借着嫁人就把工给辞了。大家都说可惜,她也不敢说实情,还是后来那位列文大主教出了事儿,她才敢悄悄说几句……” 众人顿时又是一阵啧啧感叹:“这样的话,那主肯定会生气的,难怪列文大主教堕落了……” 终于有人想起了最初的话题:“可是,索肯大人不也晋升了吗?要是主没有宽恕他……” 脸生的人嘿嘿笑了一声:“说不定,晋升不晋升,其实也不是因为主的眷顾。” 这句话引来了一片嘘声:“可别胡说!这是对主不敬!” 脸生的人也不跟他们硬来,嬉皮笑脸地说:“神官大人们不守誓言都没事,主又怎么会计较我说的话呢?” 这话听起来倒也有道理,但是有想得深的人便不禁生起一个念头来:主为什么不降罪给那些不守誓言的神官们呢?难道,晋升真的与主的眷顾无关? 这些人议论纷纷,广场上就跟沸腾的粥一样,索肯几次想说话都被议论声盖了过去,气得脸色发白。 还是赶过来的杜克伯爵叫人维持秩序,几十个卫兵一起吆喝,才算把场面给压了下来。 “看来,杜克真是明晃晃地不把我这个女王放在眼里啊。”马车里,陆希从窗帘缝隙里望着外头的卫兵,嗤地笑了一声。虽然她一直在马车里没有露面,但车辆外头的王室徽章却是亮出来的,长眼睛的人就能看得出来尤兰背后站着的是谁。可是杜克明显是帮着索肯,不就等于跟她作对吗? 海因里希靠在她身边。明明马车里这么宽敞,却非跟她挤在一起,从同一处窗角往外看:“那这次就把他一起拿掉吧。拿掉了再查也来得及,难道还怕查不出罪证来吗?他不是领地世袭的领主,拿下来也没什么事。” 杜克是在前国王继位之后,才被派遣到黄金领来的。每一任国王都要把黄金领攥在自己手里,所以这里的领主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一个领主确实不至于给黄金领带来多大动荡,对这里的平民来说,反而是教堂对他们的意义更重一些。 不过这几年双塔教堂也是势力更迭,想来再更换一次,平民也该能接受才对。 这时候外头稍微平静了一些,索肯大概也借着这段时间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再开口的时候,口气倒是好了很多,不再是刚才高高在上,跟皇帝写罪己诏似的应付了事的模样了:“你没有错,所以主眷顾你,补偿你;而我忏悔了,所以主原谅了我。我们都得到了主的接纳,不是吗?” “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陆希啧了一声,“这个调调,我要是尤兰我也气死了。” 尤兰确实愤怒极了,但她也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并没有立刻怒骂起来。骂解决不了问题,她要打倒索肯的这套逻辑才行! 没关系,不要生气,你不是早就预演过,早就料到他会说这种话了吗?别激动,把你准备好的话说出来! 尤兰在心里默默地说着,看向索肯:“主原谅了你?偷窃的人要把赃物还给失主,杀人的人要为死者偿命还债,你对我造成了那么多的伤害,你补偿过我吗?假惺惺的做个忏悔,就能抵消你犯下的罪过吗?你连自己的罪都没有赎,主凭什么原谅你?” 索肯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崩崩地跳。他没想到尤兰这次会这么冷静,而且还逻辑清楚地指出了关键——他确实没有为尤兰做过什么。苦修是他对自己的惩罚,但这不等于补偿了尤兰。 “那你想要什么?”索肯不得不问。他可以说主已经宽恕了他,但不能说尤兰也该因此就原谅他——虽然教会的宣传中一向是只要对主忏悔就等于赎了罪,并没怎么考虑过苦主的赔偿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话可不能这么说。 尤兰知道自己已经占到了上风:“这么多年你都根本没想过要对我道歉吧?你的忏悔在哪里?如果这样主都能宽恕你,那是不是恶人作恶之后只需要去做个忏悔,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被宽恕了?而善良的人,就只能忍受着伤害?如果我没有逃出双塔,你今天会问我想要什么吗?” 索肯的脸色又难看起来,连同跟着他的一群神官表情也不好了。照尤兰这样一说,教会岂不成了包庇作恶?但,又是索肯自己说主宽恕了他的。 路易忍不住说:“但是索肯大人诚心忏悔,并在苦修院虔诚苦修,所以主才宽恕他的,他并没有再作恶啊!主当然只会宽恕和庇佑真心忏悔的人,而不是那种只是装模作样的,那种人,死后是无法去往主之神国的,他们会堕落进无尽深渊,与魔鬼为伍!” “堕落进无尽深渊,与魔鬼为伍?”尤兰蓦然笑了一声,“这么说,你们的索肯大人如此虔诚苦修,是跟魔鬼不可能有任何关系的了?” 路易理所当然地回答:“那当然了!” 尤兰哈哈笑起来,回身招了招手:“宝贝儿,过来。” 索肯眼看着一个小女孩从马车里出来,有些莫名其妙:“你要做什么?” “她,索肯大人认识吗?”尤兰把小女孩搂在身前,对着索肯微笑起来,“不觉得有点眼熟吗?” 索肯看着尤兰的笑脸,却觉得后背有些发凉,仿佛那是一朵有毒的食人花,正张开美丽的花瓣准备把他包裹起来消化掉一样:“我不认识她。” “那么,请卡多尔主教出来吧。”尤兰在双塔呆了这么多年,对双塔里的神官还是了解不少的,“请他来施展一个血脉辨别神术,索肯大人就知道她是谁了。” 血脉辨别神术?这个神术主要是一些贵族怀疑自己的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或者有人质疑继承权的时候才会派上用场的,用来鉴定“孩子”与“父亲”究竟是不是亲生父子。 圣城也会制造固定这种神术的炼金物品,用来鉴别或寻找亲属血脉,索肯记得,玫瑰城堡里好像就有这种炼金物品。 但重要的是,尤兰为什么提出要善于使用这个神术的卡多尔出来,她要给这个女孩和谁做血脉鉴定?难道,难道是他吗? 索肯下意识地紧紧盯着这个女孩。女孩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帽子,但帽沿压得很低,把耳朵的位置完全遮了起来。但是从她露出来的下半张脸,尤其是颌骨的嘴巴的形状,索肯确实有那么一丝眼熟——那不就是他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的下半张脸的形状吗? 第454章 亲子鉴定(四)、这是神对你的惩罚! “其实我真不想这么公开地……”陆希趴在车窗上叹了口气, “切莉还小,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场合。”未成年犯罪的审判都不会公开,更不用说这是未成年受害者。 海因里希不是很理解:“切莉自己也同意的。”不仅仅是同意, 切莉强烈地要求来作证, 要揭穿那个把她的妈妈害成这个样子,还抛弃了她的伪君子!她跟尤兰一样, 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陆希无语了一下, 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个“保护未成年人”的概念。没办法,光明大陆现在这种情况,每个家庭里最受重视的是健壮的成年人,因为他们才是劳动力,才是养活一家人的关键。 以后会好的。陆希安慰自己。等生活水平提高了,家家不再那么苦熬, 孩子和老人就会被重视起来的。 至于现在——既然切莉自己愿意, 那么当然是把索肯打翻在地最重要, 这也是满足小姑娘的心愿。 不过这样看来,遗传在觉醒方面起到的作用还真是有点难以琢磨。索肯是植物系的能力, 尤兰似乎是音波系, 但还能治疗, 而切莉却是小爪子非常锋利,这属于啥——金属系?这也跟爹娘不挨着啊。 卡多尔主教被叫了出来,那个脸色真是十分好看。当然了, 他绝对不想出来施展这个神术啊,这要是鉴定出来这女孩儿是索肯大人的女儿, 那可怎么收场?但是神术又是不能做假的, 至少, 他不会啊! 此时此刻, 卡多尔主教真是万分后悔。第一后悔自己为什么精通血脉方面的神术;第二就是后悔为什么早没琢磨过,如何能控制神术得出错误结论。 但是再怎么后悔也没用了,众目睽睽之下,索肯大人自己都找不到借口,他也只能从两人手指上各取了一滴血,然后开始施展神术。 一团乳白的光晕分成两半,将两滴血各自包裹在内,静静悬于半空中。陆希趴在车窗上,却是一脸新奇地盯着卡多尔主教看:“有意思,这可是DNA鉴定,他的能力居然是涉及这方面的,这可了不得啊!” 就算在她的世界里,DNA鉴定也得是有资质的单位才能进行,要在至少十几个DNA位点做检测。老实说,陆希作为一个临床医生,对于DNA检测也就只知道个理论,你要问她现在有没有办法做,第一步的DNA提取她就只记得一个浓盐法,后头就更不用说了。 看来异能确实也是有其长处的,这些神官们要是都能利用起来就好了…… 陆希摸着下巴沉思,正在施展神术的卡多尔主教没来由的感觉后背一阵发凉,险些打出一个喷嚏来,幸好被他控制住了——如此沉重的场面,打喷嚏算怎么回事? 第355节 两滴血在光晕之中变成了两团淡薄到几乎看不清的浅红雾气,随后像是相互吸引一般,融为了一体。卡多尔主教还没说话,双塔的神官们已经有人发出了清楚的抽气声,他们当然比平民更清楚这个结果——两滴血的鉴定结果如果有相悖之处,是不会相融的,也就是说,索肯红衣主教跟眼前这个小女孩儿,确实是亲生父女。 “这是——”索肯感觉自己心里一阵冰凉,他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尤兰,“你,你生了孩子?竟然不告诉我!”就为了今天来揭穿这件事? 即使尤兰早就在脑海里演练过多次类似的场面,还是气得发晕:“无耻!” “我出生就被遗弃在生荒地。”切莉忽然扬起了头,直视着索肯,“是爷爷收养了我。女王陛下剿灭了生荒地的盗匪,把我从泽鳄的嘴里救了出来,直到去年,女王陛下把妈妈救回来,我才第一次见到她。索肯大人,是谁把我扔到野外的,又是谁把我妈妈关在双塔的?妈妈在青石城教堂生下孩子,你不是青石城的大主教吗?主不是全知全能吗?你怎么会不知道我的存在呢?” 索肯被噎了个半死,过了一会儿才勉强地说:“是克利斯隐瞒了……不过前几年他已经受到了主的惩处……”他看了看切莉,眼神复杂,“虽然被抛弃,但主眷顾着你,还是让你平安长大了——” “不!”切莉却打断了他,“我觉得,如果是主让我平安长大,那么他不是因为眷顾我,而是因为要惩罚你。” “什么?”索肯皱起眉头,“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是主让我们都活下来——” 他还没说完,切莉已经一把拽下了自己的帽子,立刻,两只带着豹纹的小耳朵就从头发里竖起来,显露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切莉这孩子——”陆希由衷地感叹,“变化真大。” 记得刚从生荒地把她捡回来的时候,还跟只流浪猫儿似的,除了她的爷爷,对任何人都抱着警惕与畏惧。可是现在,已经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坚定地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甚至敢于亮明身份,哪怕要承担异样和敌视的目光。 “那也是因为她知道,你会保护她的。”海因里希轻声说,注视着陆希的侧脸。正是因为有眼前这个人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么多人的命运。 马车外面,广场上已经再次沸腾了起来,离得近的人许多都在惊呼:“魔鬼!她是个魔鬼!” 有人惊慌地向后退,甚至有些女人连忙把自己的孩子护在怀里,不让他们去看切莉的耳朵,仿佛看上一眼,就会让她们的孩子也堕落一样。还有的男人已经喊了出来:“杀死这个魔鬼!她会再带来旱灾的!” 切莉抿紧了嘴唇,高高地昂起头。在她身后,尤兰双手紧握着女儿单薄的肩膀,把她紧紧地护在身前。 呯呯呯呯!一排枪声压下了广场上所有的喧哗,所有人都惊骇地看向之前站成两排但一直默不作声的士兵们,他们的枪口向上,并没有对准任何人,但巨大的轰响已经镇住了场面,离得近的人,甚至耳朵都在嗡嗡作响。 “索肯,如果魔鬼是堕落的,那为什么你的主,会让你的女儿成为一个魔族呢?”尤兰在这一片惊恐的寂静中,大声质问,“你们教会口口声声说神官神圣,神官高贵,魔族堕落黑暗,那为什么你这个受主眷顾的神官,却有着堕落的血脉?” “我没有——”索肯也被切莉的耳朵惊呆了,下意识地反驳,“我的血脉怎么可能是堕落的……” “那我为什么会是个魔族呢?”切莉的声音有些尖细,几乎是刺着索肯的耳朵在说话,“神如果宽恕你,眷顾你,为什么会让你有一个堕落的女儿?难道神就没有告诉过你我的存在吗?还是说,神看到了你作恶,所以才让你的女儿成为魔族,就是为了要告诉你,你,根本不配得到宽恕!” 索肯脸色发白,不禁环顾左右。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不管是双塔的神官,还是苦修院里跟着他来的修士们,又或者是广场上的平民。他们的目光里充满着怀疑和惊恐,刚才躲避切莉的人,现在又在下意识地远离他的方向了。 “不是我——”索肯极力思索,想要甩锅,“一定是收养你的人堕落了……不,是因为你去了长云领,那里就是个渎神之地!” “那为什么公爵大人却成为了天骑士呢?”尤兰讥讽地笑起来,“长云领即使在去年的旱灾里都仍旧丰收了,渎神之地为什么反而平安无事呢?是长云领渎神,还是你们这些神官以渎神为借口,打击那些不肯把你们高高供起,任你们予取予求的人?” 她有好多话要说,但女王告诉过她,要一下子让所有的人都相信没有神,这不可能,而且还会造成一些混乱,所以她们现在先要针对这个虚伪且腐败的教会,先揭穿他们的真面目,让人们不再受教会的欺骗! 好可惜,有些话只能暂时压在心里。但女王说了,平民也可以通过学习知识而意识到神的虚无,慢慢来,大家总能看到这个世界的真相的。 “你们说渎神的长云领,不但出现了天骑士,还出现了许多觉醒者。你们说是女巫的女王陛下,她能让作物丰收,能够让平民吃饱穿暖,做到你们教会都做不到的事!”尤兰抬手指着索肯,“而你们教会呢?被你们尊为神圣之地的圣城,整个光明大陆的蝗灾都被吸引了过去,圣城里甚至有神官出现了魔化!而你这个想以苦修为借口给自己洗脱罪恶的人,就在今天,被所有人看到了你的真面目!如果你们所说的全知全能的神真的存在,那今天,就是他对你的惩罚!” “你胡说!”索肯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了。他不是以苦修为借口,他是真的在向主忏悔,才会选择苦修的方式!他真的以为主宽恕了他,所以才离开苦修院,听从圣城的命令来接管双塔。而且,神官怎么会魔化,这是诬蔑! “你竟然敢诬蔑圣城!” “你以为圣城隐瞒消息,别人就永远不会知道了吗?”尤兰寸步不让地瞪视回去,“早在去年旱灾的时候,就有神官魔化了,远的不说,列文不就是吗?那时候有多少人亲眼看见,列文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这确实是有很多人都看到的,根本无法否认。 “你还把双塔的守夜人都送走了,不就是想遮掩你们也用魔族的事实吗?说什么魔族堕落,不过是你们为了抬高自己编造出来的谎言罢了,这样就能把所有的坏事都推给魔鬼,推给深渊。” 尤兰上前一步,逼视索肯:“你们不是一贯如此吗?粮食不能丰收,不说神官不会祈福,说是农夫们懒惰;治不好病,不说神官能力太差,说病人被神厌弃;出现旱灾水灾蝗灾,不说神官无用,说是魔鬼作祟。你们烧死那么多女巫和男巫,有几个是真的堕落,又有多少,只是因为有人想继承他们的财产,从而买通了当地神官,才把他们送上了火刑架?” 她冷笑着看着表情扭曲的索肯,抛出最后一击:“你们假借培养圣子圣女,诱骗孩子供你们淫乐,然后又杀死他们,说他们无法得到神的眷顾。索肯,你当年不就是这么干的吗?要不然,我和切莉今天,又怎么能站在这里?索肯,这就是给你的惩罚,你这个虚伪的人!青石城的教堂地下埋了多少孩子的尸骨?害死他们的你们,才是真正的魔鬼!” 第455章 连锁反应(一)、尤兰大声笑了起来…… 双塔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 人群像一锅刚刚开始翻腾的粥,一个个交头接耳,虽然都不敢高声, 但那低微的声音加在一起, 仍旧汇合成了一种低沉而厚重的声音,从底下开始翻腾着, 似乎随时都会爆开来。 索肯觉得自己就像是被煮在这锅粥里。尤兰的指控, 其实他没听进去多少。烧女巫这种事,他并不怎么关心,有时候堕落不仅仅是指真正的魔化,凡是对主轻慢,在思想上背离了主的,那也是堕落。 比如说, 有病不来教堂祈祷和求圣水, 却去求什么草药, 这难道就不是堕落了?这是质疑主和教会,同样是一种堕落!至于那些用草药给人治疗的女巫, 正是要诱骗人们不再相信主, 可能比魔鬼还要可恶, 因为大家都知道魔鬼可怕,却很难看清这“治病”的美妙面具之后隐藏的可怕面目。 至于圣水治疗不好的病人,说他们是神弃者又有什么不对呢?如果主眷顾他们, 他们又怎么会得病,还得上当地神官无法治疗的病? 这些都不算什么, 能触动他的, 反而是长云领的繁荣。明明是渎神之地, 却年年丰收;明明是渎神之人, 却晋升为天骑士。这些事平时听听也还好,不过是说一句八成跟魔鬼勾结也就过去了,可现在突然被全部摆在面前,意识到这些确实是真的,并不能用“与魔鬼勾结”来解释,那冲击力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当然,更让他要崩溃的,就是切莉的耳朵——他,真的有一个变成了魔鬼的女儿? 血脉鉴定神术的结果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做不得假,所以切莉真的就是他的女儿! 而尤兰,尤兰身上的神恩之光同样是真的,所以尤兰是货真价实的圣女,切莉魔化是怪不到她头上的。 那该怪谁?怪那个收养切莉的人?但,但主是全知全能的,必然知道切莉是他的女儿。如果主真的宽恕了他,为什么会让切莉堕落呢?就算是堕落了,又为什么让她活下来,还找到了他? 所以,其实主并没有宽恕他是吗?让他晋升红衣主教,是为了让他能离开苦修院,离开了苦修院,才会遇到尤兰和切莉——主,这是让这两个人来亲手揭开他曾经犯下的错,让所有的人都看到他的虚伪啊! 他的虚伪,他的罪过,他的堕落!他一切的自以为是,实则全是个笑话。 白光冲天而起! 幸好陆希带来的士兵们在维持秩序的时候就把平民都驱赶到了一定的距离之外,但即使如此,冲天光柱卷起的风仍旧吹得他们睁不开眼睛。 而在索肯身边的那些神官,不管是双塔的,还是苦修院的,都被风卷得东倒西歪,甚至离得最近的路易,衣服上都出现了刀割一样的裂口——流动的空气竟然形成了风刃! 但是路易完全没有感觉到疼痛,他愣愣地看着索肯身上爆发的白光。凭着神恩之间的感应,他能确定这不是索肯在展示神恩,而是神恩正离他而去。索肯的头发在迅速地花白,脸上的皮肤寸寸龟裂,红色的痕迹像蛛网一般蔓延…… 怎么回事?路易想问,但一张嘴就被灌了满嘴的风。他想向前一步,也根本无法做到。不,其实他是在被风刮得直往后退,因为他身上半点力气都没有! 路易摊开手,发现自己的手上也在亮起乳白色微光。这微光正迅速地离开他的身体,像是把他的精气神都带走了——他这样崇拜的索肯大人,视为自己榜样的红衣主教,原来竟然也根本不是得到了神的宽恕才晋升的吗? 这样的一位榜样都是如此,那他,他将来又会怎样呢?神原来是如此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吗,一个人的一生,就这样被神颠覆玩弄,将他捧上云霄,又让他重重摔下吗? 头一次,路易对于自己信奉的神明,产生了恐惧之感。 这种变化,还不只出现在路易身上。 跟着索肯从苦修院出来的修士们,大部分都跟路易一样,既对主虔诚,又对索肯颇为崇拜,所以此时此刻,多多少少的都受到了冲击。不过他们还没有路易这么惨,失去了所有的神恩,但也有些损失,严重的直接退了一级,轻一些的也感觉自己的虔诚之心有些动摇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站在对面的尤兰大声笑了起来。 白光冲天的时候,尤兰就亮起自己的圣光,把她和切莉都保护了起来。剧烈扰动的空气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振动,她也可以用相反的波动来中和。所以广场这一小块儿飞沙走石,但她和切莉周围却是安然无恙。 开始她还没有确定索肯是怎么回事,但随着神恩的离去,索肯的变化太过显眼,尤兰终于确定,索肯崩溃了! 太痛快了!实在是太痛快了! 一刹那间,无数情景自眼前滑过:她被迫离开母亲,在青石城大教堂里被人占有,痛苦地熬过孕育与分娩,却又更痛苦地与自己的孩子分离…… 获得神恩的时候她一点都不高兴,反而更加仇恨——她不要这个教会所信仰的神给予的恩赐!更不想用这种恩赐去治疗那些信仰这个神的人!或许正因为如此,她虽然觉醒成为圣女,却没有治疗能力。 之后她就被送去了双塔大教堂。换了一处教堂,没有换的是同样黑暗的生活。她连续两次遇到的守夜人都对她态度恶劣,在她反抗的时候就更加的凶狠。 是妮娜的到来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而女王则向她展示了真正的光明之路,只要她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就是身沐光明,并给其他人也一并带去了光明。 而今天,笼罩在她心里的最后一丝阴霾,也被驱散了。 尤兰感觉自己从头到脚都像是被打通了一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通透之感。如果说她的心之前有着杂质,那么现在,她就像一块澄澈的水晶,光明落下,便照遍全身! 这种感觉太好,让尤兰痛快地笑了出来,所以她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身周的乳白圣光正在扩散,虽然还达不到海浪翻卷般的气魄,但无形的波动却比普通的神恩更加汹涌,以至于站在对面的神官们都感觉到了这种震动,有些低级神官,心脏都难受了起来,明明听不到什么声音,耳膜却还是嗡嗡的。 但听不到声音,却能看见扩散的圣光,有人已经失声喊了出来:“她,她晋级了!” 这个冲击绝不亚于索肯的崩溃。 要知道,尤兰刚才可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喊出了自己在仇恨中觉醒的话。她不忏悔,不认为自己有罪,她恨索肯,甚至仇恨神官与教会。可是在这个时候,她居然晋升了!全知全能的神,难道是嘉许她的做法吗? 有些神官,自己也是干过点不正确的事的,或者知道别人干过,顿时便有些着慌了——今日神惩处了索肯,焉知明日这惩罚不会降到他们头上? 这个时候,他们终于想起来教会的宗旨与教义,不只是让他们拿来哄骗信徒的,也是需要他们自己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的! 一时间,这些人都感觉自己头顶似乎悬了一把刀,随时都会落下来。 而相比这些人,还有一些神官考虑得更深。这些人多半都是真正的虔诚自好之人,衷心地信仰着主,并且愿意遵照教义,践行主之道。 但是眼前的场景,却让他们对自己背得滚瓜烂熟的教义起了一点怀疑:教义说虔诚信仰主才可得眷顾,若不信仰主,便是善行也不是至善。但尤兰,她根本不信仰主,为什么不但觉醒了神恩,还能在此时晋升呢? 如果硬要说这是主眷顾她,那么眷顾她的理由呢? 别说什么因为揭穿了某些神官的恶行,让其大白于天下,有助于教会自身的纯粹之类的,这也太牵强了。假如主因此就会眷顾,那么根本轮不到尤兰,也无须等到这个时候。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尤兰的晋升,与主的眷顾毫无关系! 只要一想到这一点,这些神官们就不由得毛骨悚然——晋升若与主的眷顾无关,那将置主于何处呢? 要知道教会的成立,就是建立在“主眷顾人类,故赐神恩令人觉醒,有了抵抗魔兽的力量”这个基础上的。有了主,才有教会为主代言代行,聚集众人的行为。倘若神恩与主无关,那教会便无意义了。 并且,还有人忍不住要往更深处想一想:主,真的存在吗? 索肯今日的崩溃,真的是主的惩处吗?主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力气,花这许多周折才让他在今天崩溃?为什么不在当年的青石城,就让他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并且解救尤兰呢? 如果这不是主的安排,那么索肯之前晋升为红衣主教,现在又失去所有神恩,就都与主无关了。而假如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与主无关,那什么才与主有关呢? 这样想的一位主教,只感觉自己如坠冰窟。此时此刻他感觉到的绝望,与索肯是差不多的——若主不存在,他们的信仰便是沙上之塔,只需要轻轻一晃,便会崩塌! 冲天的白色光柱里,又添加了一抹耀眼的光亮…… 整个广场上已经是飞沙走石,尤兰的圣光展开来护住了一部分人,但剩下的平民还是步步后退,有些人已经吓得想跑了,有些人却呆愣地站在那里,看着冲天的光柱浑身无力——一个列文已经让他们的信仰波动过一次,现在,刚刚在春耕中让他们重建信仰的索肯红衣主教,也这样崩塌了! “啊!”一个中年男人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叫喊,双手抱住了头。在他手捂着的额头两边,一种黑色的花纹渐渐从皮肤里浮现出来,仿佛生长的藤蔓一般寸寸前伸,像似展开了一双恶魔的小小翅膀…… 第456章 连锁反应(二)、把索肯大人送回苦修院吧 海因里希在光柱冲天的时候已经从马车里出去了。虽然那是圣光, 但他跟陆希有着契约,对圣光并不像普通魔族那么畏惧,只要不被圣光直接照射就没什么问题。 在出现了魔化之后, 现场的民众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 士兵们连续对天鸣枪,也没法把场面压制下来, 而杜克伯爵派来的那些卫兵非但帮不上忙, 还在添乱——有些人喊着魔鬼来了领头逃跑,有些人却喊着杀掉魔鬼,想挤进去将魔化的男人抓住。 场面乱成一团,有人开始推搡,有人则被裹挟着站不稳脚跟,孩子和女人被挤得尤其厉害, 已经有孩子大声地哭了起来…… 地面上忽然伸出一根根细细的藤蔓, 抓住了那几个往两边推搡平民, 想挤开一条路的卫兵,立刻把他们捆成了粽子。 “不要推挤!这没什么可怕的!”尤兰大声地喊, 同时切莉也挤进人群中, 把女人和孩子拉出来, 拉到尤兰身边的空处。 但是现在乱得厉害,立刻就有人向尤兰这边涌来,转眼就把原本的空地填满了。 蓦然间所有的人都觉得肩膀上一重, 脚底下像被什么吸住了一样抬不起来,整个广场上涌动的人群都因此而停滞了一些。 海因里希飞上了半空, 他不是展开翅膀飞的——那会造成更大的恐慌——而是调转重力的方向, 让自己漂浮了起来, 而后斜着俯冲下去, 一把抓住了那个魔化的中年男人,又提着他重新漂了起来。 中年男人头顶两侧已经出现了两只很小的角,下颌也在拉长,嘴角向两边扯开,使得他的脸明显产生了非人的变化。周围的人就是被他吓到了,这才拼命想向周围逃开,现在海因里希直接把他提了起来,离开了人群,顿时好像就没那么可怕了。 “那是女王的骑士吧?” 第356节 “一定是的!女王把魔鬼抓起来了,我们就没事了。” “可我怎么走不动……” “吓得没力气了吧,我也觉得腿抬不起来。” 人群总算是安静了一点。这会儿他们身上的压力也被撤去,但大部分人甚至在惊慌中都没意识到重力的变化,还以为是自己吓得腿软。此刻那直冲天空的白色光柱也消失了,风声与喧哗声都消停了之后,士兵们的声音也就格外清楚了起来。不少人开始听从他们的安排,从广场四面出口有序地离开。 这一场骚乱也踩伤了几个人,但好在并没有重伤,尤兰直接就可以治疗。造成最大伤害的,竟然是杜克伯爵派来的那些卫兵,尤其是有两个骑士侍从想要“抓住魔鬼”建立功勋,直接推倒了好几个平民,造成了多米诺骨牌般的效应。虽然跟着来的约翰及时用藤蔓捆住了他们,但还是使得两人摔伤,一个少年人脚踝骨折。 这几个卫兵,当然被藤蔓捆了一串儿,拖到了陆希的马车前面。 “女王陛下!”杜克伯爵刚才也被骚动吓了一跳,但他有骑士保护,自然没有受伤,这会儿看见自己的卫兵被拖死狗一样拖走,居然还有脸跑过来要人,“我的卫兵是犯了什么罪吗?” 陆希根本没理睬他,只是一摆手,就有两名士兵直接举枪,顶在了杜克伯爵的脑门上。 “陛下——”杜克伯爵的调门立刻软了,但还在勉强支撑着,“我只是来问一问,我——”他一边说,一边去看自己的骑士。 黄金领富庶,杜克伯爵有一支十二人的正式骑士队伍,其中正副领队还是两位高级骑士,这时候直接就拔出了自己随身佩带的武器——都是神术武器,陆希一眼就看见了剑柄上镶嵌的红色魔晶,还是攻击力很强的火焰系附魔。 然而再强也只是高级骑士,队长才拔出武器而已,就不知从哪里飞来两颗子弹,一颗贯穿了他的小臂,刚刚举起来的火焰长剑当地一声坠地;另一颗则击中他右侧大腿,这里有甲裙遮蔽,所以子弹未能造成贯通伤。 但没能贯通可也不是件好事,队长右大腿上炸开一团血花,甲裙和皮肉一起多了个大洞,疼得他根本站不稳,直接摔倒在地。 副队长的长剑刚拔出一半,连忙撑起斗气盾,然而才撑到一半,离他不远处的一名士兵已经举枪上肩,呯地一枪将他的斗气盾打得粉碎,紧接着另一颗子弹准确地也贯穿了他的手臂,把他的剑留在了剑鞘里。 这下子其余的骑士都不敢动了。除了离得最近的这名士兵举枪开枪的动作他们看见了,其余的子弹根本就不知从何处而来,怎么防备?一起撑起斗气盾吗?但女王马车附近还有数十名同样拿着枪的士兵,他们这些初级骑士的斗气盾,大概还够不上人家一枪打的…… “竟敢袭击女王?”头顶上传来阴沉的声音,海因里希扔下那个魔化的男人,强大的压力骤然落下,杜克伯爵第一个就被压得扑通一声跪趴到地上了。初级骑士们也好不到哪里去,都不得不弓下腰,全力抵抗着压到肩膀上的山一般的重量。 更倒霉的就是那个已经拔了剑,却挨了两枪的队长,只听咔嚓一声,他受伤的腿直接有白惨惨的骨茬穿出皮肉,整条腿都扭成了奇怪的形状。偏偏高级骑士的身体让他还保持着清醒,想晕都晕不过去,想打滚又被压得无法翻身,只能听见他一声惨叫之后就是不断地倒气…… 这一幕看得其他骑士后背发毛,终于有人反应了过来,也不再抵抗压力,反而向着陆希扑通跪下,一边把手里的武器扔掉,一边大声喊道:“女王陛下恕罪!我愿为您效力!” 有一个人提醒,其他人立刻跟上,扑通扑通跪了一地,武器也哗啦哗啦都扔了。 约翰在旁边看得一脸晦气。虽然说这些人投降了省了许多事,但——骑士啊!都是正式骑士了,就连半点骨气和忠诚都没有,看了一条断腿就干脆利落地跪地求饶了?这要是他,坚决要为公爵大人战斗到底,哪怕身上穿一百个枪眼也不会投降! 约翰不得不承认,有些骑士,尤其是这些野路子出来的雇佣兵,根本也谈不上什么骑士精神,看这样儿还不如第一军的士兵意志坚定军纪严明呢。就这些人,女王陛下都不稀得用他们,最后都是去挖矿的命! 陆希都没怎么正眼看这些人,任由第一军的士兵上来把所有人都铐上——对的,对付这些觉醒者就不好用麻绳,用的是精钢手铐,高级骑士都不大容易空手挣脱的那种——只看了看那个魔化的男人。 男人已经不再痛苦地喊叫了,而是蜷成一团,仿佛想把自己缩到没有,免得被别人看见。但他身形长大了一圈,以至于穿的旧麻衣已经被撑裂,还从裤子后面的裂口处伸出一条蓬松的狼一样的灰色尾巴,这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不用这么紧张。”陆希伸手想拍拍他的后背,“魔化并不代表堕落,只是另一种觉醒——” 但是她还没说完,男人就猛然弹了起来,咧开的嘴唇里露出上下四颗尖锐的犬齿,对着她的脖子就咬过来:“女巫!” 然而他刚刚蹿起来,就被一股巨大的压力硬生生压回了地上,海因里希一脚踩在他腰上,伴随着咔嚓一声,男人惨嚎起来,却还在不停地谩骂着:“你跟魔鬼勾结……害我堕落……谋害神官……主会降下天雷——啊!”第二声腰椎的断裂声终于让他安静了。 陆希站直身体,摇了摇头。在这种情况下,耳闻目睹了对索肯的这场审判,甚至在索肯本人都崩溃的时候,还在一心认定是她带来了厄运,那就没有拯救的价值了,或者说,无药可救。 “先关起来,回头跟袭击者一起判决。”此人将因袭击女王而被处决,但不是因为他是魔鬼,所以他会接受枪决,而不是上火刑架,“另外,去看看他家里还有什么人,调查一下情况。” 广场上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群神官,被第一军士兵们的枪遥遥指着,还站在原地。 说是原地其实也不太对,因为真正的原地只剩下了索肯。地面被之前的光柱抽出了一个浅坑,索肯就瘫倒在这个坑里。他身上的红色法衣被撕得破破烂烂,但更破烂的是他的身体——枯萎的皮肤到处龟裂,稍稍一动就会渗出血来,两鬓的头发已经花白,腰背甚至都佝偻了下去。从前神恩给他的青春与活力,现在都随着光柱而消失了,他就像一个普通的老年人一样,甚至可能还更惨一点。 离他最近的是路易,跪坐在地,表情呆滞。他身上的袍子同样破碎,所幸原本就还年轻,所以外貌上倒没有太大改变,但眼神却是深受打击的模样,除了怔怔地看着索肯,没有任何反应。 其余的神官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边。 一边是苦修院的人,一个个的表情也是如丧考妣,毕竟他们都受到了影响,一个主教已经掉回了牧师的等级,脸上也是多了许多皱纹。更可怕的是,他们到现在还无法停下思考——教会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主,又是不是真的存在? 然而他们又不敢继续思考,因为思考就是动摇,动摇便会导致崩溃。所以这些人看着尤兰和陆希的目光极其复杂又痛恨,毕竟这一切都是她们带来的! 至于另一边,那就是双塔大教堂原有的神官们了。这些人同样也有动摇的,但那主要是因为畏惧,因为他们可能没有像索肯这样留下一个会变成魔鬼的女儿,但也做过一些违背教义的事儿,谁知道什么时候,主也会安排这样一个场面,把他们也揭露在人前,狠狠地惩罚一下呢? 不过这个时候,陆希倒也没能分辨出这两拨人的不同心路历程,她也没时间这么做,而是把这些人瞥了一眼,就挥了挥手:“都带下去。苦修院的人,连同索肯红衣主教,派人送他们回苦修院。” 她把“红衣主教”这个词儿拖得长长的,其中的讽刺意味简直能扑到这些苦修士们脸上去:“代我送一封信给苦修院的院长,请问一下,这位大人是怎么离开苦修院,又是怎么能被圣城选中的呢?” 苦修士们脸都青了。好家伙,这是信吗?这是抽在苦修院脸上的大耳刮子!打出响儿来的那种! 但是他们这次损失惨重,索肯废了,路易废了,一位主教降级成了牧师,剩下的人也都信仰动摇,别说没法对抗那威力巨大的炼金武器,就算有办法对抗他们现在也心无斗志,都迫切地需要回苦修院,用修行来稳定自己了。 这些人的运送由丹尼尔负责,除了明面上押运的士兵之外,还会有两个远远吊着的狙击手。万一这些神官们要闹妖蛾子,那就远远地先给他一发狙击子弹再说! 人也不多,两辆马车一塞就能启程,陆希也没打算给半死不活的索肯做什么治疗——跟来的苦修士们自己就会治,那就自己想办法呗。 打发走了苦修院的人,陆希才望向雄伟的双塔大教堂,一脸遗憾地叹了口气:“看来双塔暂时是没有人来主持了。唉,究竟是谁向圣城举荐了这位索肯大人,教会真该把这个推荐者找出来,问问他是怎么看人的。” 一众双塔神官脸容扭曲,但没人敢跳出来。事实上他们已经是被索肯整顿过一回了,原先对列文过分忠心的那些都被索肯连着守夜人一起送去了苦修院。对索肯来说这当然是好事,剩下的人弱一些也没什么妨碍,反正他能从苦修院带人来。 但是现在——不得不说,被陆希捡了个现成,此刻面前最高级别的居然只有一个主教,还不如皇家大教堂! “教区的事情是一天都不能耽误的。”陆希叹着气,“今天闹这么一场,恐怕教区里的信众都要吓坏了,而且还有人受了伤,急需治疗和稳定人心。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秋收之后就是寒冬,我看田里的庄稼长得也不是很好,这种田的方法也需要改进,否则冬季连施舍的粮食都拿不出来。教堂不能一日无主啊……” 神官们几乎想骂出来:教堂无主怪谁啊?而且怎么就无主了,这不是还有位主教吗?还有他们这些神官吗?难道他们都不算人吗? 然而他们在女王陛下眼里确实不算啥东西,女王陛下直接招了招手:“既然这样,尤兰,你就先负责双塔教区吧,可不要让圣城失望啊。” 第457章 连锁反应(三)、三问苦修院 苦修院接到了他们派出去的修士, 同时来的,还有辉光之国新女王的一封信。 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一番讨伐。 “一问苦修院, 对于索肯在青石城大教堂犯下的罪行, 苦修院是否知道?如果不知道,是否意味着苦修院所接收的修士中隐藏着大量的罪人, 而苦修院不闻不问, 反而藏匿这些罪人,甚至还为他们披上苦修士的外衣来装饰?” 苦修院一干修士们,听着外头那响亮的声音,一个个脸色都是铁青的。 其实苦修士出现的最初,跟苦行是结合在一起的,目的是去艰苦的环境中宣扬神的意旨, 救苦扶难, 一边传教一边磨练自己的意志, 以此来昭示对于神的虔诚。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苦修士与苦行者的区分,苦修即苦行, 不往艰难的地方走, 不去宣扬信仰, 算什么修行呢? 但是事情往往发展着发展着就变了味儿了。开始的时候,确实是有人觉得自己犯下了过错,只靠祈祷和忏悔还不足以让自己安心, 所以他们加入了苦修者的队伍,试图“做点实事”来为自己赎罪。 结果这个事儿渐渐的就往两个方向发展了。第一个方向, 就是有人把修与行区分了开来, 不注重传教, 只注重磨砺自己, 用折腾自己来向神表示虔诚——如今的亚伯拉罕圣徒,就是最典型的纯苦修士,除自身之外不关心任何人,仿佛百分百的黑巧克力,闻着很香,吃起来找不到半丝甜味。 第二个方向,则是彻底把苦修当做了赎罪的办法。要说这种方式也不能说全然是错的,至少要比跑去礼拜堂“忏悔”一下就获得神的宽恕要强多了。问题在于有人把这当成了另一种“忏悔”,甚至还把它搞成了洗脱罪名的方式,这就完全违背了苦修的初衷。 如今的苦修院,确实是不问来者为谁,一概接受的。按照他们的理论,无论从前你犯了多少罪,只要愿意以苦修赎罪,都能获得神的宽恕。毕竟教义里说了嘛:信祂的人,不被定罪。那么只要虔诚地皈依主的光辉之下——人家都肯来苦修折磨自己以表虔诚了——之前的罪当然都不算了,我们只看他进入苦修院之后的表现。 这种干法你倒也不好说他一无是处,因为毕竟也有真正洗心革面的。但苦修院根本无法辨别谁是真的悔过,谁又是装模作样啊。 他们的辨别方式,就是看谁积极苦修,积极劳动,以及在修为上有无进步。像索肯这种从大主教晋升为红衣主教的,那绝对是真正忏悔的虔诚者啊,要不然神怎么如此眷顾,还让他晋级呢? 结果,这就兜头挨了一个大耳光! 真没人知道索肯在长云领的时候干过什么事,大家都以为他是没能把长云领管好,以至于教区都丢了,所以才来苦修以做自我惩罚的,谁知道他居然是干了这种事呢? 而且,苦修院里的其他人,倒是真有犯下这种罪的,有人至今还在苦修,但也有人修行几年,就以赎清罪过为借口离开了,其中甚至真有人也有了进步。那,这些人是真的忏悔了,还是出去之后会继续做从前的勾当呢? 要是这么一想的话,那简直没法再往下想了。苦修院成立多少年了,迎来送往了又有多少神官?这里头有多少人隐瞒了自己的罪行只为来洗白,出去之后又会再做下多少罪恶? 这么算的话,苦修院何止不是什么清白虔诚之地,简直可以算是藏污纳垢了! “这是,这是诬蔑!”有的苦修士忍不住了,就想冲出去辩驳。他可是真心来苦修的啊,怎么的,原来他日日修行的地方,他以为的圣洁之地,居然是这么污糟的?那他以后出去还怎么说,一说他是苦修院里出来的,人人都侧目而视,说他是从污秽之地出来的?这不是要冤死人吗! 有年纪大的苦修士拦住了他:“清者自清,有主注视着我们呢。”年轻人还是太冲动了,你冲出去又能怎么样,说得清楚吗? 说实在的,这会儿苦修士们尝到了“女巫”的苦头,解释不清,根本没办法把这莫须有的罪名从脑袋上摘下去,毕竟你又不能在脑门上写个“我没有罪,只是单纯来苦修”的标语——再说了,就算写了,谁能证明是真的啊? 而且,还有心思更深一些的苦修士,心里有了更不好的预感:这是一问苦修院,那后面还有没有二问三问呢?如果单纯就是从前犯了罪,索肯会崩溃到失去所有的神恩吗?其余的苦修士,又何至于都修行倒退,信仰动摇了呢?总不至于这次出去的修士,个个犯罪吧? 果然,外面的大嗓门又响了起来:“二问苦修院,你们每天苦修,真的就代表了虔诚吗?教义里说:必将让您的道行于地上,如同行走于您的国。请问苦修士们,你们连苦修院都不出,又如何让主的道行于地上?你们治疗过病人吗?为田地祈福过吗?向多少人展示了主的仁慈?你们除了祈祷之外,还做过什么有用的事?” 果然这第二炮,就轰到无罪的苦修者头上来了。 一名年长的苦修者叹了口气,默默地转身离开了。他在苦修院中其实算是比较积极的那种,经常会去医治来苦修院门口求医的平民,春耕的时候也会出去给附近的田地做做祈福什么的。虽然效果一般——因为他专注的是苦修而不是这些神术——但平民已经十分感激了。 但是在苦修院内,他这样的人是不占优势的,因为他本身的实力不够高,到现在也仅仅是个牧师,苦修二十年,也未曾晋升。 众人都说是因为他不够专心,在别的事情上花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苦修得不够。但究竟主是怪他不够虔诚,还是怪他没有真正的按照教义的教导,去广施仁慈呢? 这种想法其实早就隐隐约约在他心里了,只是从没有人像今日一般质问过他——谁敢呢?难道外面那些得不到医治和吃不饱饭的平民,还敢来质问高贵的神官大人吗? 但今天,人家都问到苦修院的人脸上来了。是啊,除了磨砺自身之外,苦修还有什么别的用处吗?就像亚伯拉罕大人,自从来了苦修院,连苦修院的大门都不出,更从来没有为外面的人做过什么,这真的是践行了主之道吗? 这名苦修者一走,陆续又有几个人离开了。离开的人有的是跟这名苦修者的想法相同,有的却是自己心虚——他们来苦修院就是犯了错的,假如苦修院也要查问他们的过去……那还是想办法先溜了吧。 丹尼尔抱着枪,靠着自己的坐骑,注视着苦修院的大门。一名第一军的士兵正在那里,大声地念着陆希写的信。 这名士兵其实是个觉醒者,但他觉醒的能力就比较鸡肋,就是声音特别大,甚至对面说话稍不注意就能把人震得耳朵嗡嗡的,以至于大家都不太想跟他说话,还想把他嘴堵上。 不过女王陛下说过,能力没有好与坏之分,只看会不会用。所以这名士兵成了宣传队的一员,平常跑操喊号子呀,念各种通知和律例呀,政治课的时候念课本呀——是的,他学识字学得还挺快! 所以今天,他就得到了念女王陛下的信的殊荣!而且是放开能力,能喊多大声就喊多大声,务必要声如雷霆,不但叫苦修院里头的人都不能装聋作哑,还要让周围的平民也都听听! 士兵本人也念得非常起劲。他觉得女王陛下这封信里,每一个字都是他想说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说的,可见读书识字就是很有用,等他回去,还要好好学习! “三问苦修院,索肯犯下如此罪行,却仍旧晋升红衣主教,而真正虔诚苦修,洁身自好之人却停滞不前,所谓神之眷顾、神之恩赐,究竟是因何而降?是洁身自好的人反而不虔诚吗?还是身负罪行之人更会伪装,欺瞒了主呢?” 宏亮的声音在空中回荡,苦修院里头连聋子都能听见。如果说前两个问题只让人脸上有些火辣辣的,那么这第三个问题就不免让人生出了一些疑问:对啊,为什么我不能晋升呢?为什么我只能成为主教/大主教,却不能像索肯一样成为红衣主教呢? 人,其实都还是有私心的。有几个人真能只把苦修当成对主的供奉,而不是寻求提高自己呢?否则苦修院也不会人数有限,而且许多人来了又走了——没有好处的苦修,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下去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他行你不行呢?是你自己太差劲,还是主太偏心呢? 人往往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差劲的,所以要怪主偏心?不行不行,主是全知全能的,是最仁慈公正的,怎么会偏心呢? 但是主不偏心,就仍旧是你自己不行?那也不成! 那么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索肯那些人欺骗了主!这不是主一发现索肯的虚伪,就立刻收回了神恩吗? 一些人得到这样的答案就满足了,但总还有人忍不住要往下想:主既然是全知全能的,又怎么会被欺骗呢?假如主会被索肯欺骗,那会不会被别人欺骗? 如果把这种想法再拓宽开去,索肯会欺骗主,其他的神官们会不会?而且如果他们能欺骗主,那骗人岂不是更容易? 这想法太可怕了!往小里想,说圣水治不好的人是神弃者,算不算欺骗平民?往大里想,就是他们这些神官,会不会也是受骗的人?比如说告诉他们苦修就能晋级,其实根本不是? 再扩大些,就是所谓教皇写下的,代表主的意愿的《教义》,其中又有没有假货呢? “不要胡思乱想!”有敏锐的苦修士,已经发现了隐藏在这第三问下面的大坑,连忙带领大家做起祈祷来,“信祂的必得永生,敬祂的将得赐福……” 但是思想这个东西,从来都不是那么好控制的,有的时候你想让它动起来的时候它可能愚钝得拳打脚踢都不肯动一下,可有的时候你不想让它动,它却像羊癫疯一样抽个没完。 更何况在苦修院的大门外面,那个大嗓门还在念信,念完一遍又念一遍——妈的他嗓子是不会哑的吗?这么扯着嗓子嚎了半天难道不累吗? 某士兵表示:真不累。 整个苦修院,没受到干扰的大概只有亚伯拉罕圣徒了。毕竟这位圣徒日常都生活在自己的半地下室式房屋里,那里关上门窗就是一片黑暗与寂静,地面上铺着厚厚的荆棘,亚伯拉罕会光着脚在上面行走、跪拜和坐卧,以身体的痛楚换来内心的纯净。 这房屋四面都有静音神术阵,以那名士兵刚刚觉醒的鸡肋能力来说,他的声音根本无法传入地下室,自然也就没法干扰到亚伯拉罕了。 第357节 至于说苦修院里发生的那些变化,不管是索肯跟个半残废一样被送回来,还是有些苦修士开始更多地走出苦修院,又或者是一些人不受控制地思索,以至于信仰动摇,亚伯拉罕一概不闻不问。他这个院长的称号根本就是白挂着的,苦修院与他无关,修士们与他无关,外面的人更与他无关,甚至就连圣城也与他无关。 这样的一个人,活着与死了其实没有区别,究竟是最低等的教徒还是最高等的圣徒也没有区别,对于光明大陆来说,他毫无价值,就连苦修院里的修士们,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之下,也没人想过要去找他来主持大局。 但是这种群龙无首的状况,在日常可能没什么问题,苦修士们都严格遵守着苦修院的规矩,就像一台组装好的钟表,自己就能走动,并不需要维修人员时时盯着。 然而维修人员其实是不可缺少的,当钟表里卡进了什么外来的东西,开始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行走不畅的时候,没有维修人员的坏处就显出来了——它不会自己恢复,只会越来越坏。 第458章 圣城之怒(一)、派守护骑士团出击 在初秋的果月, 圣城接到了双塔与苦修院的两处消息。 教皇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醒了过来,但他的情况不太好,至今还只是在自己的居住休养。幸好几位圣徒各司其职, 圣城依旧正常运转。 当然, 这只是表面现象。 “冕下——”拨过来侍奉教皇的唱诗圣女有些战战兢兢地捧着一杯药,走进了教皇的卧房。 教皇瘦了一圈。虽然由于体内的神力, 他看起来仍旧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很多, 但如果是以前见过他的人,现在再看见他,都会大吃一惊——他不仅看起来像一下子老了十岁,瘦得双颊颧骨高耸,而且整个人都变得阴郁起来,完全没有当初那种神圣慈和的感觉了。 “又是药!”教皇一下子烦躁起来。被戒断反应折磨了几个月之后, 他现在对于任何药物都抱着一种近于生理上的厌恶, 根本无法掩饰。 “冕下——”唱诗圣女不敢靠近他, “这个只是,只是圣水……” 教皇没听她说什么。之前服用的药物伤到了他的神经, 卡蒂亚的圣水并没有针对这一部分的特别治疗, 所以他身体虽然恢复得还算不错, 情绪却始终十分糟糕。 “叫柯恩来!”教皇烦躁地说。 唱诗圣女迟疑着,但还是不敢说什么,只能捧着那杯药水又退了出去。 卡蒂亚圣徒就在外面, 看见那杯原封不动的药水,她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你没请冕下用药吗?” 唱诗圣女对着她也一样战战兢兢, 上位者有时候是不分性别的, 至少对于下位者来说, 他们不分:“冕下, 冕下要求让柯恩红衣主教大人过来……” 卡蒂亚的脸色就更难看了。教皇只相信柯恩,这是在抬起柯恩分她的权柄呢。如果柯恩能够晋升圣徒,她这个擅长治疗的圣徒就不值钱了。 “叫他来吧。”卡蒂亚转身走了出去,她得想点办法才行,不能让柯恩再留在圣城了。 柯恩来得很快。这段时间他来得次数也不少,但其实对于教皇的治疗也并不是十分成功。他确实比卡蒂亚考虑得更全面,但对于神经这方面,他并没有多少知识储备。 说实在的,从去年的蝗灾开始,柯恩就时常后悔,当初不该那么快离开长云领的。那个时候他怕自己的信仰崩溃,但现在他却觉得,哪怕信仰真的崩溃了,他也应该留下来学习的!人体有那么多的未知的秘密啊,长云领那位女伯爵——不不,现在已经是新女王了,她究竟知道多少,这简直是叫人抓心挠肝地忍不住去想啊! 现在教皇这种情况,就让他更后悔了。 “冕下,我的能力实在不足……”柯恩有些惭愧地说——他当然知道教皇只信任他,但他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教皇又何尝不知道呢?但现在对他来说,心理安慰可能更重要一些,毕竟柯恩在这里是能让他心安的,而换了其他人…… “还是没有乌利的消息吗?”其实问也是白问,柯恩并无实权,又不是消息灵通的人,就算有乌利的消息,也是先递到那些圣徒手里,然后才要看他们究竟会不会再把消息放出来。 柯恩沉默片刻,只能有些无力地安慰教皇:“至少也没有乌利阁下不好的消息……”正所谓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假如确定乌利死了,那现在消息肯定就传出来了。 这话并没有安慰到教皇,反而让他更烦躁了:“早知道,就不该对那些双黑如此宽大……” 柯恩默然。教皇本人确实对于双黑血脉的人并不十分苛刻,但“双黑易于堕落”本来就是从教会传出来的说法,而圣城这地方,更是歧视那些双黑的夏国后裔。于格确实辜负了教皇的信任,但教皇说出那句“宽大”的话,未免还是有些让人无语。 双塔和苦修院的消息就是这个时候送进来的。说是两个地方,其实还是苦修院那边过来的一份信件,讲述了一下索肯是如何在双塔大教堂门口被“审判”并崩溃的,以及那位女王又是如何“侮辱”苦修院的。 最糟糕的是,在反复的“三问苦修院”之后,苦修院里那些没有出去的苦修士,也出现了修为动摇甚至倒退的情况! 这可就惹出大麻烦了,合着这崩溃还是连锁反应停不下来的?苦修院的副院长是坐不住了,也等不及双塔那边会不会向圣城送信,赶紧就发来了一只肥肥的传信鸟,并在信件最后发出恳求:苦修院目前的情况有点稳不住了,可是亚伯拉罕圣徒他不管事啊,冕下您派位能管事的来主持局面吧,再这样下去谁知道情况还会不会继续恶化啊! “亚伯拉罕——”教皇都觉得对此人没脾气了。这种情况下,亚伯拉罕居然还是什么都不管,那要他这个圣徒到底有什么用啊! “冕下——”送消息进来的这次不是唱诗圣女,而是一名牧师了,“辉光女王实在太放肆了,什么时候轮到王室来审判神官了?如果我们再不做什么,恐怕其他王室也要效仿了。” 教皇的脸色也非常难看。索肯正是他指派的。当然他指派的时候并不知道索肯居然还做过那样的事,只是觉得他从前主持过长云领教区,现在正好给他一个弥补过失的机会。 那个时候他刚醒过来,几名圣徒已经斗得快要看不见他了,双塔那么大的教区谁不想要?还是他直接下了决定,以索肯熟悉情况为理由定下了他,结果索肯就这么崩溃了,简直是丢尽了他的脸! 如果换到以前,教皇不至于这么愤怒,但现在他的头脑其实始终处于一种病态的焦躁之中,看着信就已经压不住怒火,更不用说再让人火上浇油了。 而且这个牧师说得并不错,别看这次出来指控的尤兰也是一名圣女,但她的背后是辉光的新女王!这个新女王打着“教会内部权力更替”的幌子,利用双塔逃出去的圣女反过来报复教会,躲在她们背后掀起了王室对教会的战争! 双塔那几名圣女的确很可恨——再怎么说她们的能力也是主给予的,竟然反过来攻击教会——但最可恨的,还是这个躲在后面搅动风云的女王!如果不是她,那几名圣女根本逃不出双塔,更不可能带着个孩子跑去质问索肯!那个孩子说不定当年就是被长云领的人藏了起来,只等到今天才放出来,好打教会一个措手不及! 教皇丝毫没意识到自己最后的想法未免有点太可笑,而是在恼怒中下了决定:“派守护骑士团过去,把那个圣女——叫什么尤兰的抓回来,还有她的魔鬼女儿,一起带回圣城审判!”索肯确实违背了教会的规矩犯下了罪行,但尤兰生下一个堕落的女儿,难道就没有罪吗?辉光女王会玩这种把戏,难道教会不能用同样的手段? 而且,辉光女王不是总说这是教会内部的事情,她没有干涉吗?那么这次也是圣城处置教会内部事务,她同样不得干涉! 至于说这次出兵,究竟会让谁得利,教皇已经不想管了。 乌利现在虽然没有遇难的消息,但他是被于格带进了无尽深渊,哪怕教皇亲自出面证实他没有想要暗害自己,其余的圣徒也会想方设法地以此为契机,往他的名声上泼脏水的。 而且教皇心里清楚,他现在这个样子,同样也是污点——身为教皇,主在地上的代言人,竟然被药物控制成瘾,甚至刚醒来的时候还一度失去过理智! 他都不敢回忆那些日子他癫狂的模样,但料想得到几位圣徒绝不会忘记!有这样的污点,他还能心安理得地做这个教皇吗?如果这污点宣扬出去,教徒们还会像从前那样对他顶礼膜拜吗? 之所以这消息现在还被封锁着,不过是因为他现在很识趣,绝口不提乌利,而只是在这个位置上暂时充当着一尊招牌,等待着这些圣徒中胜利的那一位上位而已。但假如他不识趣,还嚷着要扶持乌利,那么——教皇敢肯定,他那些丢脸的事,一天之内就会传遍圣城! 他已经没有用了。教皇有些悲哀地得出了这个结论。虽然说除了他之外,没有一个人能够操控大教堂里的超大型神术阵,但这些争红了眼的圣徒们,其实也没什么人在乎这个神术阵了,毕竟没有这个神术阵,还有其他神官的祈福,田地的收获或许不如从前多,但那又怎样呢?反正饿不到教会的人,更饿不到这些圣徒。 而现在,他的力量已经不足以再供超大型神术阵的驱动,这些圣徒们就更不会在意他了。 也许路克菲西是正确的,他确实缺少掌握他人的强悍力量,所以才有这个时候握不住手里的权柄,因为怕饿死的人那些人,也都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支持他…… 教皇微微地闭了闭眼睛,示意报信的牧师出去:“这件事,交给路克菲西圣徒吧。”如果路克菲西能够震慑辉光之国,那就让他做这个教皇也无妨了,或许到那个时候,乌利还能回来的话,处境反而会更好些,毕竟路克菲西的手下,没有一个精通祈福术的。 圣城要对双塔用兵,这个消息迅速地传遍了整个圣城。传播消息的人当然是为了宣扬路克菲西,毕竟这次的用兵由他负责,出动的不仅是守护骑士们,还有他麾下的战斗神官。 当然,路克菲西圣徒本人是不会离开圣城的,开玩笑,万一他去前头战斗,后头被人趁机登上了教皇宝座,那他不得气死啊? 正因为他本人不能去,才要好好宣传一下,让人知道这件事是他负责的,别到时候胜利归来,却只把功劳算在守护骑士们头上。 这年头骑士出征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一名骑士至少得有一两个侍从,侍从们说不定还有个把追随者,更不用说这一路上衣食住行啥的,什么不需要带啊? 教会的守护骑士还是好的,因为沿途至少有各处教堂能够给他们补充粮草,所以从圣城出发的时候就可以少带点儿。但装备什么的那可得带好,外头的教堂不管供应这个。 而且教堂只管守护骑士的需求,他们自己的侍从和追随者甚至奴隶的需求,都得自己想办法,这么一算,平均每个守护骑士至少多带三到五人,神官们可能少一点儿,这拖拖拉拉可就是大队人马了。 总共出动三百骑士与五十名战斗神官的事儿,最后需要准备的至少是一千二三百人的粮草与装备! 要准备这些,当然需要用到商人。尤其是一些高等级的骑士和神官,他们要带的可不是什么黑面包跟冷水。糖和盐总要带吧?巧克力不来一点吗?烧烤粉不带一包吗?说真的长云领出的那种粉条,虽然听说用的不是被光明神祝福过的粮食做的,但携带起来真的很方便,守护骑士和神官们不能吃,随队的侍从可以弄点嘛。至于骑士和神官,那就来点罐头呗,又好带,吃起来又方便。 所以,商人比平民更早地知道了圣城要出兵的消息,以至于圣城的骑士队伍还没走出城门,消息就已经送到了陆希的案头上,甚至还有极有经验的商人,根据军需的采买量,推算出了大概的人数,以及一条行军路线! 看到这条行军路线,陆希真的是震撼——这该怎么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还是高手在民间? 这些商人,根据各地教堂不同的富裕程度与教区的物产,画出了一条大略的线路,并且还附上了估计的行军时间。 “不该走最近的路?”陆希看着这条弯弯曲曲的路线图,不由得发出疑问。 冯特公爵看了她一眼:“最近的路?有这条路吗?” 陆希这才想起来,光明大陆上哪儿有几条正式的公路啊,还想两点之间直线最短?那些地方可能是野地树林,说不定还有魔兽呢,骑士们能走,粮草车队能走吗? “圣城都是龙鳞马,是要吃肉的。”丹尼尔从苦修院回来,也加入了军事小组,“贫穷的教区甚至无法提供补充,再说,也不能让骑士们自己给坐骑捕猎……” 为啥不能?陆希满脑门问号。 冯特公爵再次无语地看她一眼:“既然是教会的守护骑士……” 明白了,替教会打仗,当然要教会出军需,骑士们自己搞就太跌份了一些,不是有教区里的民众们供奉吗? “所以他们会在霜月到达黄金领?”霜月差不多就相当于十二月,得走三个月!不过想想也是,龙鳞马速度虽然快,可是拉车的却是普通驽马,甚至还有人力的,整体的速度必然被拖慢。就是霜月的气候已经很冷了,适合打仗吗? 冯特公爵摇摇头:“骑士可不怕这个。”对骑士们来说,寒暑不惧,任何时候都能战斗。他们只是被那些普通人的后勤车队拖累了,所以在远程战斗上就显不出速度了。 “我们也不怕。”海因里希嗤了一声,“让他们来,看看究竟是他们的神术和斗气强,还是我们的枪炮更强!” 第459章 圣城之怒(二)、红薯到了收获的季节 圣城准备搞事的时候, 黄金领正在收红薯。 是的,尤兰接手黄金领之后,首先做的就是在小麦收割之后种一茬红薯。 黄金领的土地确实是好, 而且索肯的能力似乎是给麦种增加活力, 所以出苗齐全,最终收获在光明大陆上自然算是十分可观的。 但, 也只是这样了。陆希在小麦将熟的时候去看过, 只觉得浪费了这块好地! 农民洒种的时候没什么章法,以至于田里的麦子密一块儿疏一块儿的,跟狗啃的一样。而且索肯这育种能力显然不分粮食和野草,麦子长得好,野草也一样长得好,光凭农夫手拔根本就拔不过来, 整块麦田里就是麦子和草一样“丰收”。 当然, 这对农民来说也可能不算件坏事, 因为那些草籽儿是不用交税的,而他们可以把草籽跟麦粒混合起来煮粥, 或者磨粉做面包, 反正面包里都能掺树皮和木屑, 那掺点儿草籽还是好的呢。 至于杀虫,那就更没有了。之前列文的能力倒是灭杀,所以他在的时候野草跟虫害都比较少, 以至于黄金领的农夫根本没有应付虫害的经验。也亏得去年大旱,旱死了不少虫子, 否则今年黄金领的田地里恐怕就要闹虫灾了。 对此, 陆希简直是大摇其头。黄金领啊, 这么好的一块土地, 其肥沃程度不输边陲镇外的黑土地,而且水源充足还没有魔兽为害,结果种地就这?就这! 感觉简直像错过了一个亿,令人心痛! 当然,这错不全是双塔大教堂的,本地领主杜克伯爵也要负很大责任!这家伙在任上十五年了,农夫们用的还是石头和木头的农具,这TM要不是土壤实在好,就凭这些石锄头木铲子的,刨地都累死人。至于畜力,那更是没有的,人上阵吧,反正皮肉拉犁拉破了自己会长好,比养匹马可省钱多了。 而且杜克还不仅仅是不作为!正如海因里希所料,这家伙每年都有贪污! 嗯,可悲的是,如果以各地的官吏来做个比照,杜克的贪污行径还在平均线以下,就是说,他贪得不多……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黄金领除了粮食没别的产出,而粮食又比不得奢侈品,卖不上天价。 这结果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已经足够陆希直接把杜克伯爵下狱了——他这可是贪污的国王的粮库! 哦对了,在此之前,他手下的骑士还试图袭击女王,这就是要谋反呀,板上钉钉的死罪! 杜克伯爵全家都下了狱,那个倒霉的被海因里希踩断了脊椎的高级骑士,直接跟杜克伯爵一起被绞死在双塔大教堂前的广场上,随之宣布的还有他们的一连串罪名。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谋反和贪污,但陆希更看重的却是后面的那一串因为擅自加税而逼死人或者将人逼为奴隶的名单。 由于年深日久,这个名单虽然很长,但也绝对是不全面的。不过陆希眼下也只能做到这样,她没有太多的时间花在黄金领这一个地方。 因加税而变成奴隶的人,释放为自由民,并发放一定的补偿——虽然没有时间一一去核对他们当初被加了多少税,但这些补偿暂时够他们生活。 被逼死的人,同样也有补偿,若有家人还活着就交给家人,若是全家都没了,那也没办法了。 随着这些补偿而来的,还有一串儿被一起吊死的管事,因为收税的事情就是他们在做。有些人良心未泯的,不过是领主发话不得不做,也就网开一面饶过他们;还有些趁机作威作福的,就都跟着杜克伯爵上了绞刑架。 在光明大陆上,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当地领主。陆希不打算改变这一点,因为这样,等她收回所有的领地之后,土地就都国有了。 关于土地私有,然后兼并什么的,稍微读点历史就都知道。陆希自忖是没有本事阻止这种事的,所以干脆从开始就掐死它好了,反正在光明大陆上,农夫也没有土地私有的概念,执行起来反而更容易一些。 但是鼓励耕种积极性那肯定是要的。土地不属于自己,收获属于自己多一点也一样。那当然就是减税,租借农具和指导耕种一条龙了。 第358节 黄金领这些领民基本上都以种田为生,可以说是温驯到近乎麻木的程度了,就连那些奴隶,被放为自由民之后,也没几个人露出欣喜的表情,似乎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恢复了自由。 但即使如此,一听说减税,这些人眼睛还是亮了,就连前几天在广场混乱中被踩伤的人,都一瘸一拐地跑来城堡门口的宣传处,一定要亲口问问那儿的工作人员,听到他们肯定地说减税,这才放心。 接下来,就是收割和按新税法来收税了。 收税的时候,才是黄金领的狂喜时刻。原本的七成税——没错,黄金领的亩产高,所以税也收得格外高一些——变成了三成税,简直让领民们欣喜若狂,甚至当场就有人跪下来给收税的人磕头。 自然,也有划着十字感谢主的,哪怕收税的人告诉他们税率是女王亲自确定,与教会无关,这些人也跟没听见一样,只管做祈祷。 对此,陆希也是无可奈何,只能睁一眼闭一眼了。 等麦子都收进粮仓,指导种植的人就下了地,开始种植秋红薯。 黄金领的地这么好,只种植一茬小麦太可惜了。而且现在光明大陆种植的都是春小麦,陆希打算在黄金领这儿试试冬小麦,毕竟这里不只是地好,气候也不冷不热正合适。 但是冬小麦跟春小麦可不是一种东西,直接把春小麦的种子当冬小麦来种是不行的。 据陆希那可怜的知识储备,冬小麦的出现,应该是某地偶然发现能够越冬的小麦,然后代代种植选育,才出现了后来的冬小麦。 没有现成的冬小麦种子,陆希也只能用原始的办法:划出一片实验田来,在秋季播下春小麦的种子,看看到明年有没有能越冬的,然后再把收获的麦子作为种子继续培育了。 这甚至都没办法使用神术来缩短时间,因为必须要能经过冬季的考验才行。 然而这样一来,这片实验田可不能划小了,否则越冬的麦子长不出几棵来,能收的种子自然也少得可怜,明年就没有足够的种子来培育。但划得大了,就会占去很多田地做白工——就现在的小麦种子,可想而知明年这块地基本就等于荒废,会影响粮食总产量的。 为了避免缺粮,陆希决定抢种一茬红薯,这样即使划走了实验田,黄金领也能有足够的粮食产出。 有着减税的喜悦在前,黄金领的领民们对于种植红薯的抵触小了许多。也可能是因为连续两任红衣主教都没落着好下场,平民对于教会的敬畏与信服也降低了不少,大部分人都接受了这种从没见过的粮食,而且老老实实地按照指导人员教的,翻地、施肥、起垄、密植……就连指导人员要求他们收集排泄物来堆肥,他们也照做了。 倒是也有少数人消息比较灵通,知道红薯是生长在地下的,便开始大肆宣扬这东西没有经过光明神的赐福,吃了会堕落云云。 说到堕落,就有不少人怕了。 在索肯崩溃之后,广场上那个突然魔化的中年男人,实在吓住了许多人。陆希曾经想过为了给众人做个榜样可以不杀他,但在把他关进监牢之后的第二天,他就在牢里自杀了,甚至没等到有人去提审他。 这人的死给陆希带来了一点麻烦,没人相信他是自杀的,更没人相信陆希本来不想杀他,都认为他是因为变成了魔鬼,所以被处死了,甚至还有人喊着要把他的尸体烧了,以免“污染”其他人。 这么一来,这个中年男人的家人也没法在黄金领呆了,陆希只能把他们全部送去长云领,在那儿他们可以安静地继续种地。 但是有这个魔化的人在前,那些故意闹事之人的话,听起来就格外可信了一些——谁不怕自己也堕落呢?万一吃了不好的食物,触怒了主,也让他们变成魔鬼怎么办? 至于说这个什么红薯,双塔大教堂的花园里也种了?嘿,现在管理双塔的那位尤兰圣女,自己可是生了个小魔鬼,她说的话真那么可靠吗?再说,女人……哼!没听说过女人能管一个教区的! 这个时候,混进黄金领平民中的那些宣传人员——俗称“托儿”的,又起到了大作用。他们跳出来跟生事的人硬顶,摆出了事实:红薯的茎叶都是生长在地面上的,跟小麦一样沐浴着太阳的光辉,怎么就没得到光明神的赐福了?如果在地下就是没有赐福,那小麦也别长根呀,小麦的根不是一样生在地下的吗? 还有尤兰圣女,教义里头有说女人不能掌管教区的吗?你倒是找出来看看啊!至于说她生下的那个孩子,那也是主让她成为魔鬼的,要不然怎么揭穿索肯的虚伪面目呢?真要是她有罪该死,那天她就站在主的教堂前面,为什么主不直接降下天罚杀死她呢?既然主都没杀,那一定有留着她的道理。 这场嘴仗打得好不热闹,托儿们都是从扫盲班毕业的优秀学员,吵起来那真是有根有底,有理有据,还会一些偷换概念或转移重点的“技术”,根本不是那些只会拿听来的几句教义说车轱辘话的人可比,驳得那些人张口结舌,语不成句。 其实对于平民来说,食物有没有得到主的赐福并不是最重要的事儿,毕竟他们也没得挑捡,就说去年大旱,还不是有什么吃什么?但他们没什么主意,很容易被煽动,有人跳出来说红薯不行,他们就动摇起来,但现在有人辩驳了回去,他们又像墙头草一样又偏了回去。 再加上陆希拿掉杜克伯爵,强硬地命令种红薯,这些人也就听从指导人员的话,老老实实地种起红薯来。 陆希在黄金领停留了一个多月,把杜克伯爵的势力清了个干净,等她离开的时候,秋红薯已经长出长长的藤蔓,田间一片绿意。 看见这些跟野菜差不多模样的植物,原先心里还有些不安的人也觉得放心了许多,尤其是女王陛下居然亲临田间,还采了红薯嫩叶,当场清洗之后用小麦面糊裹了,又放进油里炸过,就这么当众吃了起来。 那天,聚集到田边的人可不少。那是一大锅油啊!很多平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油,更别说吃油炸的东西了。女王陛下不但自己吃,还把炸红薯叶分给他们——就那么在油里滚过,红薯叶就特别的香! 这个时候哪还有人会跳出来说什么赐福不赐福的事儿?大家都只顾着吃了,只恨人太多,分到自己手里的太少。 再说了,女王陛下也在吃啊!要是这东西吃了会堕落,女王陛下这么尊贵的人怎么会吃呢?还有亲王殿下,还有尤兰圣女,还有跟随女王陛下来的骑士大人,他们都在吃呀! 很多时候,让人放心的只不过是:领导也这样。 等到陆希离开,已经没人质疑红薯能不能吃的问题了——怎么着,难道你比女王陛下还尊贵吗? 再然后,就到了收获的季节。 第460章 圣城之怒(三)、就算为了女儿,她也要跟着女王步步向前 丰收的喜悦, 是可以抵得过一切辛苦与担忧的。 尤其是远远超出想像的丰收! 田埂上堆起的红薯简直像小山一样。虽然秋红薯的产量要稍低一点,但在从未见过红薯的人眼中,这仍旧是让人震惊的收获。对着这些小山包, 谁还会在意这地下挖出来的东西有没有主的祝福呢?能吃饱才是最重要的! 今年他们收到的麦子已经自己留下了七成, 现在这些红薯他们也能留下七成,这不是吃到明年都没有问题了吗? “你们听说了吗?女王陛下划出了一块什么实验田, 谁要是肯去种那个田, 今年的税都不需要交了。” “是听说了,而且听说还是种麦子——不过这个时候种下麦子,到了冬天不就都冻死了吗?明年,那不是什么都收不着?” “所以说谁去种就免税了,而且听说要是能种好,明年还有奖赏呢。” “我可是听说种起来很麻烦, 什么耕地施肥的都不算, 冬天还要给地里盖上草毯子, 明年春天还有更细致的活儿呢……” “听着这么麻烦,我怎么听说你家已经报名了?” “咳, 来收税的管事说了, 要是种那个实验田, 以后租新农具什么的都有那个——优惠,就是能比别人少交钱。而且要是种下的麦子过了冬,明年真的结穗了, 那奖赏可不少!有盐,还有糖和肉呢!” “可是这麦子怎么能过冬?要是都死了, 奖赏你也拿不着, 还不是白忙……” “都死了, 明年春天还可以再种嘛, 到时候种出来的就不收税了。” 这倒是众人忽略的一个点:确实啊,要是麦子没能活过冬天,明年春天再种就是了,顶多晚上几天,其实也不耽搁什么,不过是冬天白费了些辛苦,却能省下明年的税啊! 一想明白这点,就有脑子灵活的,立刻悄悄喊了家里人,去管事那儿报名了。 也有些胆子不大的,并不打算冒这个险,便说起了眼前的事:“这红薯,听说存储起来有些麻烦,最好是做成粉条。” “对,我家那边就正在建粉条作坊呢。把红薯送了去,就能做成粉条,剩下的粉渣也能吃,作坊还花铜币收呢。” “作坊肯收?收了做什么?那么多红薯,那得多少粉渣啊,收了给谁吃?” “听说是喂猪。说是养起来就有肉吃了。好像还能喂鸡鸭。” “猪?就是野猪吗?那东西多凶呀,怎么养?”黄金领这一带并没有养殖户,只有杜克伯爵的城堡里自己养些鸡鸭一类;倒是相邻的领地养羊和牛,专供双塔大教堂,平民是吃不起的。他们能吃到的“荤食”,也不过就是河里捞起来的小鱼罢了——这还是因为此地不是杜克伯爵的世袭领地,否则连河里的小鱼也属于领主的财产,谁敢下手? 所以说到吃肉,讨论并不积极,因为绝大多数人从来就没有尝到过一块肉,又从何讨论起呢? 所以话题说着就歪到了之前的炸红薯叶上去:“那么多的油啊!红薯叶炸一炸竟然那么好吃……”说着还忍不住吸了一下口水。 “是啊是啊,好香啊!我之前邻居家的女儿在伯爵大人的城堡里做女仆,她说伯爵大人的厨房里都没做过呢……” 这倒是实话,但不是因为伯爵大人没有油,而是因为光明大陆不怎么时兴炸食,煎的倒很多。而且油确实很贵,即使是杜克伯爵,也舍不得拿一大锅橄榄油来炸东西吃。 “可是我听说——”托儿又敬业地插嘴了,“再过些日子会有商人运些油来,可以拿小麦去换的。” “那怎么换得起啊!” “很便宜的。”托儿尽职尽责地宣传,“还有盐,都很便宜,只有外头价钱的一半!” 托儿知道,这批油是从南联邦那里过来的,叫什么棕榈油,用来炸东西可合适了。当然,不管女王已经尽量把这批油的成本降低到了什么程度,现阶段也没有平民能炸得起东西吃,但买一点儿来给自家的菜汤里加些油脂还是可以的。 另外,女王还想在黄金领搞家庭养殖,猪还不行,但每家都养几只鸡什么的应该可以——鸡蛋也是好东西啊! 而且,鸡还能吃掉田里的虫子和草籽,在目前的杀虫剂与除草剂还不能大量应用的情况下(这都是女王陛下说的,他们搞宣传的不是很懂),养几只鸡也能起到一些作用。 托儿想想那种家家都有鸡鸭,时不时能捡个蛋,新年的时候还能吃到鸡肉的日子,就觉得自己都干劲十足了。 假如女王所说的冬小麦能种出来,那日子就更好了。黄金领多好的土地啊,理应年年高产,家家丰足才是! 女王说了,这种好日子,需要他们多多向平民宣传。因为平民没过过那样的日子,或许连想都不敢想,更别说去努力了。就像他们长云领的人,以前不也没想过家家都能吃上盐和肉,顿顿都吃饱的日子吗?现在他们都一天吃三餐了诶! 教会为什么能骗到那么多人,不就是因为他们总描述死后的神国多么多么美好,什么树上长出白面包,河里流淌着牛奶和蜂蜜——女王说白面包这种东西是人工制做的,根本就不可能从树上长出来! 总之教会就是这么忽悠信徒的。他们能拿一些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来骗人,为什么他们不能向大家好好描述只要努力就能实现的美好景象呢?这不就是宣传的意义吗? 所以这些日子,他们这些人都在抓紧机会向所有的人描述这美好的日子,现在这不就已经实现一部分了吗?瞧瞧那些堆积如小山一般的红薯,谁不动心呢? 平民确实是动心了的,还真有人大着胆子去问指导人员油和盐的事情,如今他们已经发现,只要他们认真照着指导所说的方法去种地,这些人就很和气,跟以前来收税的那些管事老爷们截然不同。 指导人员们当然是肯定了托儿的话。棕榈油还是新出来的东西,但盐,那大家太熟悉了,长云领的盐价早就便宜了,如今黄金领也成了女王辖下之地,那自然也是要便宜下来的。 盐价能便宜,就已经叫平民喜出望外了,再加上油,整个黄金领都像过节一样喜气洋洋——好吧,也确实该过丰收节了。 黄金领的丰收节在整个辉光之国都算是比较“丰盛”的了,但也不过就是每人分到一块黑面包,还能从广场上放置的大木盘里喝几口啤酒罢了。就那个黑面包,也只比核桃大点儿而已。 但今年的丰收节,是在广场上支起大锅煮粉条,每人都能分到整整一碗!粉条里有油,有盐,还有什么特制的调料粉,甚至还有点肉渣!虽然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肉,但已经足够了。 天呐,这是什么神明才能过的好节日啊!如果以后天天能过这样的日子,这不就是地上神国了吗? 到了这个时候,之前杜克伯爵一家子被端掉,出现了魔化者,索肯崩溃,新圣女上位之类的震惊与忧虑,终于都被欢乐和希望消化掉了。 也就是在这时候,第一军的先发队伍进入了黄金领。 黄金领是一片平原,因为四周环境安全,并没有魔兽,所以自然不会像边陲镇那样建什么城墙——说真的也建不过来,领地太大了,那得建多长的墙才能围得起来? 就连杜克伯爵的城堡都没有建高墙呢。 但没有城墙也不是很要紧,他们还可以建别的防御工事。 第一批人就是来勘查地形的。这样平坦的地形,很适合骑士冲锋,必须把他们阻拦下来,否则这一路狂冲,以龙鳞马的速度,甚至连野战炮都开不了几炮。 “壕沟可能没有太大用处。”一名骑士望着开阔的原野,“龙鳞马比半鳞马更强,对于地面适应性更强,壕沟深洞什么的影响不到它们。” “壕沟是给我们的。”丹尼尔回答,一面迅速在纸上标画地形,“用来隐蔽和躲避骑士们的进攻。” 尤兰也跟着来了。对于圣城的怒火,她半点畏惧都没有,只是觉得圣城来得很不是时候:“今年冬天还要培植冬小麦呢!”别到时候吓住了领民们,耽搁了照顾地里的麦苗。 而且,黄金领周围的这一片荒野,在女王的计划里也是要开垦出来的。只不过现在长云领的拖拉机产量不足,先供应本地和南联邦,腾不出几台来给这边,否则现在这片荒地都该开始垦荒了。那些骑士跑来折腾这一趟,可别把地给搞坏了! 丹尼尔看她一眼:“往圣城传信的那几个人,都处理好了?” “已经让他们去挖水渠了。”虽然这个传信其实也是陆希早就料到的,但尤兰仍旧抓住机会,把双塔的神官又清洗了一次。 “这场仗我们打赢,他们就会彻底老实了!”尤兰也清楚,虽然斗倒了索肯,但她生育过一个魔化的女儿,双塔这些神官就会对她更加抵触。现在她甚至还无法把女儿放在身边,目前只有长云领那边才能让女儿容身。 就算为了自己的女儿,她也要跟着女王步步向前,直到有一天,她的女儿也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阳光之下,生活在她的身边。 第461章 圣城之怒(四)、他们这是白挨打呀 必须承认, 圣城的军队行军速度已经超出光明大陆平均水平,算是相当不错了。 这主要得归功于那些战斗牧师们,他们知道这一次出兵可是展示路克菲西圣徒理念的大好机会, 所以一路上除了做必要的补充之外, 并不在哪个教区久留。在进入辉光之国后更是收敛踪迹,连教堂都不进了, 自野外直奔黄金领。正是有了他们的催促, 这支队伍才在雪月初就到达了目的地。 对的,即使是这么“急行军”,他们也就比商人们估计的时间早来了半个月而已。 第359节 “来了。”趴在小丘上的侦察兵,从望远镜里看见连续几群鸟飞过,立刻说道。 在小丘后方的一个士兵闻言,摸出一面红色小旗, 展开对着后方挥动。 这旗子本身就是普通的麻布, 但上面涂的一层颜色却带着荧光, 在昏暗的天光之下格外醒目,立刻就落在了三公里外的另一名侦察兵视野之中。他仔细观察了那点红色荧光明灭的次数之后, 自己也摸出一面荧光小旗, 对着后方同样挥动起来。 几乎是在旗语传达到阵地上的时候, 早就趴在壕沟里的汉克也开口说道:“他们到了。骑士与辎重应该还没有分开,有大约一千五百人,龙鳞马约四百匹, 离我们大概是——十公里吧,确实是从野外绕过来的。” 在他旁边的丹尼尔将他的话与前方传送回来的消息核对了一下。就目前而言, 侦察兵的消息是不如汉克精确的, 比如说现在最前方的侦察兵看到的只是圣城军队惊起的鸟群。因为黄金领地势太过平坦, 缺乏高处的观察点, 再加上要保证侦察兵的安全,所以得到的消息实在有限。 但是女王陛下说了,这是一个积攒经验,慢慢提高的过程。汉克目前只有一个,很有可能以后也不会出现第二个,他们必须要训练普通人做到最好,利用科技来提高自己,对抗神术,这才是他们要走的正确方向。 当然,为了保证这场战斗的胜利,汉克还是要好好使用的,力图做到制敌于先,保证我方人员安全嘛。 这是他们长云领跟圣城和教会的第一场正式战斗——对,在丹尼尔等人看来,这场战斗是长云领的,而不是整个辉光之国,因为陆希虽然已经成为了女王,但离掌握整个辉光之国还有一段距离。不说别的,圣城的人马进入辉光之国边境之后,沿途的那些领地没有一个来报信的,如果不是跑圣城的商人们捎来的消息,说不定就真让圣城偷袭成功了。 等这场仗打完,那几个领地挨个都要收拾! 其实丹尼尔的想法稍微有点过激,从辉光之国的边境到黄金领总共需要经过大小六个领地,其中只有两个领地被圣城的人马造访过,另有一个小领地的领主听到了一点动静,但决定装聋作哑,其余三个领地则是根本不知道,因为圣城的人马绕过了他们。 是的,圣城这次确实打算偷袭。 路克菲西虽然自视甚高,但还没到狂妄得失去理智的程度。长云领多年能够抵御魔兽潮,甚至近两年还能对抗变异的新魔兽——那可是神术都难以奈何的怪物——实力不可小觑。所以他早就定下了方案:悄悄进入辉光之国,直接占据沿途两个较大的领地,然后再拿下黄金领,把这一条路变成伸进辉光之国的圣城触角! 打开这条通路,让圣城随时可以操控影响辉光之国,这才是他的目的,否则就为了一个尤兰,值得出动三百骑士? 他甚至预备在拿下黄金领之后,向白都的皇家大教堂发出命令,让那位什么“第一圣女”带着所有从双塔逃出来的守夜人和圣女,立刻自缚前来投降,否则,他不介意以此为借口,直接把人马开进白都! 新女王确实有一位天骑士的父亲,但圣城有好几位天骑士,这次的三百骑士首领就是天骑士“苍青长枪”马内,听起来跟那位“血红荆棘”还挺搭配呢。 都有天骑士,谁怕谁?另外他们还有五位大骑士和十位高级骑士,其余都是一水的正式骑士,绝对比辉光之国的骑士团要强!毕竟圣城的骑士是从整个光明大陆挑选,而且一个萝卜一个坑,绝对不像有些王室的骑士团那么滥竽充数,连骑士侍从都能放进去当个人! 而且,不要看正式骑士——也就是初级骑士听起来不那么唬人,守护骑士团可是有军阵的! 军阵,是教会的特殊神术,又叫守护军阵。三十名以上的守护骑士组队,就有守护军阵加持,包括增速、加防,以及能够不同幅度地提高神术威力。可以说,守护军阵,是守护骑士团虽然人不够多,仍旧能够支撑起教会的武力值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尽管圣城这次派出的三百骑士中大部分都是初级骑士,但路克菲西仍旧很有信心。而且,就连他的战斗牧师们,也仿照军阵研究出了相似的增益神术,也不会比骑士们逊色! 不过,这也造成了这支人马有点儿内部分裂:究竟是骑士中等级最高的天骑士马内做主,还是战斗牧师中等级最高的主教海耶尔做主呢?这一路上,这个问题都没得到解决——这也导致他们的行军速度还是被拖慢了一些。 比如说,不走大路,而是从野外翻山过来,这是马内的主意。 应该说这是个好主意。因为即使占领途经的领地,或者该领地的领主愿意倒向教会,也不能保证领地里没有人向白都这边通风报信,毕竟现在听说辉光之国不少领地的领民都偷偷往长云领或者白都溜,有些小领地甚至跑掉一半人,以至于春耕秋收都受了影响。 但荒野行军,骑士们没问题,神官们却有点抗不住——虽然能力倾向于战斗,但神官的身体素质跟骑士没法比,就从圣城这一路过来,行军速度还并不快呢,神官们就已经被龙鳞马颠得骨头都要散了——没办法,总不能来一溜的神术马车,那也不像出来战斗的样子啊。 然而虽说是战斗型的神官,但他们的战斗主要还是在圣城里的训练,最多就是到圣城附近的野外去打打魔兽,进行个大约一两天的野外拉练罢了。所以雄心勃勃的神官们,这还是第一次意识到,在光明大陆这样的路况下连续行走好几个月,跟他们之前的训练是完全不同的。 海耶尔也算是出来跑过的人,都觉得受不了,所以尽量遇到合适的教区就停下来休整。马内对此颇为不满,骑士们也在背后议论神官们不行,以至于大家还没开战,矛盾就已经不小,到了最后几天,几乎是一路吵过来的。 所以最后,队伍还是没有翻山,只是也没有走大路,而是从野外绕了一圈。 这确实不太容易,龙鳞马是不怎么在乎这种野地,但后面的辎重车队就太困难了,所以现在远远拖在后头,几乎看不到了。 但马内也不在意。车队里都是些普通人,最多有几个骑士侍从,不带他们并不影响战斗,他是嫌神官们慢:“马上就要到了,海耶尔主教还是把你的人赶紧归拢一下,准备突袭吧。这么慢慢吞吞的,是要上门做客吗?” 海耶尔当然不会示弱:“马内骑士还是管好自己的人吧,你们这么大的声音,恐怕黄金领的人都能听见了。” 听见当然是不可能的,这里离着黄金领的领地边缘线还有至少六七公里呢。再说黄金领的领地边缘,也只有一块界碑而已。 “现在可不一定了。”海耶尔嗤了一声,“那个新女王狡猾得很,既然占了黄金领,一定会有些手段的。” “那又怎么样?”马内也嗤了一声,“除非现在血红荆棘带着辉光之国的耀狮骑士团全体都等在黄金领,否则结果都是一样的。”黄金领的地形什么的他们都清楚,非常适合骑士冲锋。 这两个人在这里一边斗嘴一边各自整顿了一下人手,就已经有骑士上来回话了:“副团长,他们果然有人在大路那里监视……” 这名骑士的能力是幻化出飞鸟作为自己的眼睛,向来充做侦察者使用。不过他的飞鸟最多只能飞出三公里,而且在这样远的距离上已经失去了攻击力,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分钟,就会力竭消失。 但这已经足够他发现路上的哨兵,毕竟在这种冬季的野地里,草木都枯萎了,有个人活动是十分醒目的——普通的领民根本不会在这种季节随便跑到野外来,遇不上野兽也会冻死的。 “那就准备战斗吧。”马内早就料到了会有这种情况,来之前路克菲西圣徒就已经跟他说过了,不必在意面对的是什么敌人,只要拿下黄金领就行。 现在没有辎重的拖累,全体骑士与神官都跨上龙鳞马,开始小步奔跑前进。 即使是小步,龙鳞马的速度也很快,几分钟之后,他们就看见了前方的黄金领——领地边缘线外堆起了一些土墙样的东西,地面似乎也被挖出了一些沟渠,再后面则摆着一些乌黑发亮的炼金器物,那长长的筒状前臂正不详地指向他们的方向。 黄金领似乎是有备而来? 这个念头只在马内的脑海里闪了一下,他就听见了隆隆巨响,那四台炼金器物的长筒同时开始喷吐,一种黑色的圆球自筒中激射而出,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经到了马内的眼前! 这怎么可能!现在他们只是刚刚才能看到黄金领的阵地,这个距离至少有三公里,马内甚至都还看不清对方阵地上的人呢!假如不是黄金领这么平坦的地势,说不定都还根本相互发现不了…… 这么远的距离,什么样的攻击能够跨越? 但是飞过来的铁球确是真实存在的,骑士队伍现在还没有变化成冲锋队形,只是排成了一个比较松散的方队——这个松散指的是彼此的马匹并不挨着,还有空间可以错身。 这倒不是马内有什么预见,而是龙鳞马的脾气并不那么好,它们不愿意跟同类挨得太近,否则说不定彼此之间先相互咬上一口。 这种习性此刻让马内十分庆幸,因为有足够的空间,所以虽然遇袭的骑士也大吃了一惊,但还是及时让马匹侧身,黑色圆球打了个空,砰然落地。 “竟然是铁——”成功躲闪的骑士还没说完,沉重的铁球已经从地面上反弹起来,直撞上了另一匹龙鳞马的腿,只听咔嚓一声,龙鳞马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叫,险些栽倒下去。 然而飞来的铁球并不都是这种实心弹,在队伍的另一边,一枚同样被闪避过去的炮弹轰然炸开,震耳欲聋的巨响与乱飞的铁片一起,笼罩了周围的至少三名骑士和坐骑。 龙鳞马身上长着的都是坚硬的鳞片,然而被急速膨胀的空气炸开的铁片挟着高速,直接就在它们身上爆开了点点血花——虽然不能一击毙命,但也让这些龙鳞马疯狂地跳起来,完全失去了控制。 而马背上的骑士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个未能及时撑开斗气盾的初级骑士,被一块锋利铁片划过脖子,鲜血甚至溅到了旁边的同伴脸上。 只是第一轮炮射,就让圣城的骑士们感觉到了极大的危险:这东西能飞越这么远来攻击他们,可是他们却攻击不到黄金领的人,这是白挨打呀! 第462章 科学之怒(一)、整支队伍都乱了 “变队, 全速冲锋!”在这个时候,不得不说马内体现出了一名优秀战士的素质,他甚至没有耽搁时间去看受伤的队友, 而是直接下达了命令——越是在这里耽搁, 他们就越被动,只有快速冲到黄金领的阵地前面, 他们才能还手! “展开军阵!”马内嗖地抽出自己的长枪, 斜指前方,“愿主的光辉永耀我们!” 将近三百名骑士一起冲锋起来,气势惊人,单是龙鳞马蹄踏大地,就如同擂鼓一般,震得地面都颤抖起来。 “调整角度!”阵地上, 两门发射实心炮的野战炮将炮口调平, 而另两门野战炮还在不停地抛出一枚枚炮弹, 在骑士队伍里开花。 骑士的冲锋队伍呈一个大体的三角形,五名大骑士在最前面, 形成最为锐利的尖角, 十名高级骑士各自带领自己的人马在后雁翼形展开, 五颜六色的斗气盾全部打开,人人都拔出长剑,剑锋上寒芒闪烁。 马内在队伍的最中间, 长枪上指,一道苍青色的光芒冲上天空, 随即化作无数白色星点坠落下来, 附着在了每个骑士的斗气盾上, 刹那间, 整个骑士队伍就变成了一个整体,那白色星点竟然在整个队伍头顶隐隐化出了一条巨蟒的形态,蟒头处于五名大骑士头顶,微微抬起,张口欲啸。 然后,一颗炮弹正中蟒口。明明只是半透明的形态,但□□撞在蟒口中,却像是撞上了实物一般,轰地一声炸开。 铁片乱飞,巨蟒的蟒头竟然被炸得往后一仰,仿佛迎头挨了一棍子。虽然从外观上看起来似乎没有太大变化,但蟒口中本来要伸出来的那条蛇信,却被炸没了。 但是这时候没人注意到这个细节,甚至就连施放军阵神术的马内,也只看到了这古怪的铁球被军阵挡住,没有伤到任何一名骑士,顿时放下心来——果然神术的力量是最伟大的! “全速冲锋!”这条路是挺长,但龙鳞马的速度极快,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冲过去,到时候就是他们的屠杀了! 龙鳞马确实很快,而且它们不需要像普通马匹一样提速,几乎是在马内下达冲锋命令的时候就达到了最高速。但即使是这样,整个骑士队伍,也从头到尾依次挨到了两门野战炮的总共六次攻击——没办法,三百人的队伍总有个长度,而且前面的骑士得先跑起来,后面的骑士才能加速。 这六次攻击没有再伤到任何一名骑士,但笼罩在队伍上方的白色巨蟒,颜色已经变得黯淡了一些。 一连挨了六枚炮弹,马内也终于感觉到了军阵的变化,但这个时候整个队伍已经进入高速冲锋,距离已经被缩短到三分之二,飞过来的最后两枚炮弹,已经被骑士队伍抛在了后面。 马内也看到了对面在调整那几门炼金武器,但根据他的估算,等那东西调整好了,他们已经能进入有效攻击范围,最多再挨两三下就可以出手,所以,军阵肯定撑得住! 虽然如此,马内也觉得后背上冒了一层冷汗——他实在没想到对面的炼金武器竟然真的这么强大,算一算他这个天骑士,再加上三百骑士支撑起来的军阵,大概也就最多能顶住这种炼金武器的三十次攻击! 三十次!看对面那东西,一下一下的,至少能攻击一百次! 马内再次庆幸,自己及时下达了冲锋的命令。如果再在原地犹豫一下,损失会更惨重! 当然,骑士们反应是很快,但海耶尔带领的战斗牧师们可就没有那么迅速了。他们确实听见了马内的命令,但他们的队长是海耶尔啊,他们得听海耶尔的命令才行! 然而海耶尔在实战方面远不如马内,所以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最后落下的两枚□□,也就是被骑士队伍躲过去的那两枚,就落在了牧师们当中。 万幸牧师们站得比较分散,但不幸他们的防御能力也不如骑士,至少并没有斗气盾,只有身上的神官法袍。 法袍上的防御铭文一个个亮起,但仍旧未能阻挡住那些乱飞的铁片。而龙鳞马受伤后暴跳不已,甚至把几个毫无防备的牧师摔了下来,反而被自己的坐骑狠踩了几脚。 马内听见了后方的混乱,但他已经无暇顾及——拿下前方黄金领的阵地,这一切自然迎刃而解,至于说战斗牧师们的损失,那也是海耶尔的责任,并不归他管。 当然,这样做有可能会得罪路克菲西圣徒,但那位圣徒阁下的做法本来就是与守护骑士有冲突的,得不得罪也都那样了。除非路克菲西圣徒能让战斗牧师完全代替守护骑士,否则就还得倚靠他们,没什么可怕的。 马内的大脑迅速地转动了那么一下,就把所有的注意力又放到了前方的阵地。现在他天骑士的眼力已经能够清晰地看见对方的阵地——那些矮墙样的东西是一些装满了泥土的袋子和石条砌起来的,地面则确实被挖出了弯曲的深沟,而且沟里还有不少人。 那沟有将近一人深,只要把腰一弯整个儿就能藏进去——别说,要攻击的话确实是要考虑一下角度。 还没等马内想完,一声轰鸣骤然在队伍的最前方炸响,三角形的箭头部位,五位大骑士中的一位直接连人带马被抛了起来。 什么东西!马内骇然看去——他明明看见了,前方的炼金武器还没有调整到位呢! “地下有——”另一名大骑士还没喊完,自己已经冲出去好几米远,只感觉到龙鳞马怒踏下去的蹄子似乎跺到了一个比泥土硬得多的东西,然后就引发了第二声轰鸣。 龙鳞马的确是遍身生鳞,但对所有的兽类来说,全身的皮肤或鳞片都不可能硬度如一,往往在容易受到攻击的部位——比如说前胸后背,或者额头四肢会加防,而如腹部这样不易被攻击的地方,则相对柔软得多。 大概只有龟类是例外的,因为整个龟壳都是它们的防御。 然而龙鳞马并不是龟,而且它们也不能像龟类一样放弃速度,所以它们的腹部只有一层比普通马匹更坚韧的皮肤,而没有被鳞片覆盖。同样,它们的四肢关节也是如此,否则无法灵活奔跑。 所以当爆炸从下方来的时候,龙鳞马几乎相当于没有防御。 军阵也是如此,白色的巨蟒像个罩子,从骑士们的头顶一直罩到地面,但却不能把他们脚下踩着的地方也隔离开来。 地雷在这时候的杀伤是根本无法抵御的,只能用血肉之躯硬抗。 第一匹踩响地雷的龙鳞马被半抛了起来,一条前腿炸断,腹部几乎被轰开一个血洞,连带着它背上的大骑士左腿也受了伤。更惨的是当马儿倒下的时候将他压住,而后面的龙鳞马收蹄不及,直接就从他身上踩了过去。 好在大骑士反应尚可,被踩了一下之后他就立刻撑起护气盾,像个乌龟壳一样罩在自己身上。而他后面的同伴也尽量向两边分开,好歹没把他踩成肉酱。 可是冲锋起来的队伍是很难立刻刹车的,越过这位大骑士向前继续冲锋的队伍,立刻就踩响了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地雷,一时间轰轰之声响成一片,破片与血肉齐飞,整支队伍都乱了。 在队伍上方的白色巨蟒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胡乱翻滚——队伍被打乱,军阵也就难以维持,龙鳞马们被巨响所惊,已经有些失控了,甚至还有脾气大的马匹,以为地下藏着敌人,直接喷出了火球。 可想而知,火球轰在地面上,只引发了更多的爆炸。 三百人的骑士队伍,刹那间已经有接近五十人倒地,三角形的箭头已经被打散了,后面的低级骑士们一时间手足无措,有的没等有命令就勒住了马匹,有的却还没搞清楚前面发生了什么,依旧在向前冲,结果直接冲到了放慢速度的同伴马屁股上…… 整支队伍乱成一团,前进速度陡然慢了下来。 “向两边散开!”马内原本也有些惊住了,因为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这段路上有什么埋伏——路嘛,不都是那样的吗?坑坑洼洼,凹凸不平,哪怕有些地方看起来像是刚刚被翻动过,也是很正常的啊,谁知道那底下竟然埋着这么可怕的东西?没有一丝的神术或者魔力波动啊! 但是这时候他又听见了熟悉的闷响,前方的四门炼金武器又开始攻击了!这个时候前进也不行,只能先散开来——轰! 最先听从命令向两边散开的骑士,又踩入了新的地雷阵。 丹尼尔从望远镜里看着乱成一团的骑士队伍。其实以他的能力,在这个距离无须使用什么设备,就已经能够从那些流动的线条中看出对面的情况。但他现在已经越来越习惯于使用望远镜了,甚至他觉得他的能力在提高的过程中,似乎也在从平面的线条向着立体转化,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望远镜的影响。 在他的脑海里有一副地图,那副地图上表示地雷的红点,其实是一个弧形分布,就像一张嘴巴,预备着把对面的队伍吞掉——就从大路上第一颗地雷的位置开始,两边的野地里也都布下了雷,而且还是弧形向后的,即使这些骑士们一边散开一边后退,也同样会踩中埋伏。 第360节 长云领,可不缺成品地雷。 而这个时候,已经调整到位的四门野战炮,又开始发射了。 实心的炮弹在这个距离上直接可以把一名骑士打成两截,即使落空了,它仍旧能够在地面上弹跳一两次,杀伤力仍旧不小。而□□则一如既往的大范围无差别攻击,此刻军阵已散,防御力减弱,破片又可以杀人了。 四门野战炮就这样稳定地输出,在骑士们混乱的时候,已经击发了五轮——二十颗炮弹将那一片路面变成了血肉之地,已经有龙鳞马不受控制地长嘶着,甩下背上的骑士转身逃跑了。 马内再次展示了自己的能力,他陡然从马背上跃起,天骑士的能力让他悬停在半空,长枪上环绕起苍青色的斗气,仿佛一条巨蟒般猛地冲向地面——轰轰之声不绝于耳,马内这一枪,直接清出了一百五十米左右的道路,引炸了下面所有的地雷。 “不要慌乱,继续冲锋!”马内高声呼喊,“我们离他们已经很近了!”现在他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比如说那四门炼金武器能打远但不能打得太近,再比如说这些埋在地下的东西杀伤范围很大,那必然也不可能埋到对方的眼皮子底下,所以离对方越近的地方,反而越安全! 并且,他们仍旧得再往前冲,才能攻击啊! 已经很近了!最多只剩下一千米的距离,只要他们再前冲一半,对方的攻击就会减弱;而只要冲到五分之四,军阵就可以让他们的攻击触及敌人! 可恶,为什么还要冲过五分之四的距离!马内从来没有一次觉得,他作为天骑士的攻击距离竟然这么短! 但是幸好,刚才的一枪已经证明了,这些埋在地下的炼金武器是可以提前引爆的。马内脚下用力一踏,空中发出一声爆裂般的脆响,他已经与一枚实心弹擦身而过,又向前飞出一百多米,苍青色斗气再度环绕于长枪之上——没关系,只要他再来三枪,就可以清空这片道路,一直冲到对方阵前了! 到那时候,就让这些黄金领人,尝一尝守护骑士的怒火吧。 不过,在马内没有看到的地方,丹尼尔已经放下望远镜,举起了自己的特制狙击枪。 长枪猛地挥起,正要刺出的瞬间,马内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危险,在与魔兽和深渊生物战斗中磨练出来的直觉让他猛地收回了长枪,在自己面前横扫而过。 这个举动救了他的命,当地一声,那柄神术长枪被骤然而来的力量推得一阵颤动——如果没有这一下横扫,现在被击中的应该就是他的两眼之间,那是头盔上唯一没有遮住的一小块区域! “天骑士果然不好打。”在侧面壕沟里也拿着望远镜观看的黑皮嘟囔了一声,手痒地也举起了自己的狙击枪——整个射击队里,只有他跟丹尼尔骑士用一样的特制大口径狙击枪,只不过他的枪特别加了复进弹簧,还有实验室新研究出来的什么虫胶后座垫,这样可以极大地减少后座力,毕竟他可不是骑士,没有丹尼尔大人那么强悍的身体,假如没有这些减震配件,他最多开上三枪,肩膀恐怕就不能用了。 “来试试吧——”黑皮小声地说,将枪架上肩膀,“两个人,看你顶不顶得住……” 第463章 科学之怒(二)、这是屠杀一般的场面 丹尼尔已经快要晋升大骑士了, 他自己有预感,只等他的平面线条变成立体线条,就能突破晋级。 以往, 从高级骑士晋升大骑士就是个坎儿了——越是向上, 晋升越难,对悟性的要求也就越高——但丹尼尔却觉得, 他的晋升似乎要平稳可控得多, 他几乎都能估算出自己晋升的时间,倒是对于下一级别的天骑士,他觉得有些棘手,因为女王已经明白地跟他说,关于那个“微积分”,她能给他讲的就只有一个概念了, 其余的什么公式和推理, 都得他自己去琢磨。 哎, 丹尼尔都觉得自己真是膨胀了。当他还是一个中级骑士的时候,又何曾敢向往天骑士的级别呢?那是他想都不敢想的高度啊, 现在也不过就是一条“棘手”, 却已经有了明确方向的路而已。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问题, 近在眼前的晋升给他的最大好处,就是让他可以迅速并多次开枪——他的头脑足以让他在马内的快速运动中接连判断出他的弱点,而他的身体足以支撑起这把后座力过强的狙击枪。 后座力越强, 子弹的威力自然也越大。力是相互的,女王陛下这么讲过。 马内也知道这个道理——对骑士来说, 虽然没有明确的牛顿三定律给他们描述这一切, 但他们自己也能感觉得到, 比如说现在, 当他挥开不知从哪里来的强力袭击之时,他所受到的冲击会令他在空中无法抑制地一个停顿——好吧,这跟牛顿第三定律好像不是一回事…… 总之,马内发现自己遇上了一个劲敌!更糟糕的是,他现在还没有找到这个敌人的确切位置。 第三次用长枪挡住子弹的时候,马内听到了自己的枪发出了细微的咔嚓声——这是附着在长枪上的神术法阵在开裂,再这样下去,他的枪也会被打碎。 而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地面上的骑士队伍还在受到野战炮的打击。虽然他们从马内刚才的一枪中已经得到启发,纷纷开始把自己的攻击落向前方的地面来引爆地雷,从而没有人再被炸飞,但如此一来,前冲的速度不免就要慢下来,于是四门野战炮得以轮流调整距离,炮弹几乎是一刻不停地落下。 而骑士们又不能太过分散。军阵是按照单位区域里的人数来计算的,他们如果散开来,军阵立刻就不会再按三百人计算,而那种几十人的小军阵,根本挡不住几发炮弹的轰击。 地上的混乱让马内知道,他们已经完全陷入了被动,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他能先冲过去,毁掉那四门炼金武器,毕竟他可以飞,而不必去管地下埋的那些东西。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针对他的攻击,似乎只是小小的一颗弹丸,甚至感觉不到任何神术力量的波动,却每次都挟带着死亡的威胁。 但现在,也只能拼一拼了,否则停在这里,他也只是个活靶子。 一发实心弹重重撞击在军阵的白色巨蟒头顶,巨蟒发出无声的嘶叫,实心弹的尖头像凿子一样抵着它寸寸前进,终于在一层水波样的动荡之后,巨蟒爆成无数片飞溅的圣光——军阵崩溃了。 在刺眼的白光之中,马内的长枪骤然化为一条新的苍青色巨蟒,带着他流星般向前冲去。他把自己的头部和前胸完全隐藏在斗气盾之后,整个人都仿佛化成了这条苍青色巨蟒的一部分。 危险的感觉再次让马内后颈的头发都竖了起来,但他只是将所有的斗气都集中在前方,挡住了自己的要害部位。果然,尽管他一直在全力前冲,但仍然几乎是在同一个位置,连续挨上了两枚子弹。 遮蔽要害的斗气盾被这两枚子弹打出了裂缝,马内向前的冲势也因此一顿,只是这么极其短暂的一顿,马内陡然感觉到了另一种危机,从侧面而来。 黑皮终于扣下了扳机。尽管枪上装了减震设备,但他仍旧整个人都被推得向后一颤,肩膀也一阵发麻。但自他枪口喷出的子弹,准确地穿过斗气盾的裂缝,自马内头盔与肩甲之间的缝隙钻了进去。 苍青色斗气被鲜血染上了一抹猩红…… “队长!”一名大骑士刚刚清掉了前方将近百米的路面,就看见马内从空中坠落,苍青色的巨蟒重重摔在了地上,然后又被一连串的爆炸声高高掀起,在空中变成了无数碎片。 这个时候,骑士队伍已经冲过了一半的距离,他们前方的道路已经被清得差不多,而在他们后面,挨了几颗炮弹的战斗牧师们,也终于赶到了。 海耶尔运气不好,被弹片削掉了小半只耳朵,虽然他能给自己止血,但削掉的耳朵却是长不回来了。而且那两枚□□落在牧师队伍里,比对骑士的打击更大,五十名战斗牧师,当场就有四人被扎得跟筛子似的,还有七八个人受了或轻或重的伤。 这真叫一个出师未捷,海耶尔憋着一口气,总算把队伍重新整顿好,在后头赶了过来。不过也是慢这一步,让他们没趟上地雷阵,倒是保持了战斗力。 看着这几百米的路上横飞的血肉残肢,这时候谁也顾不上什么内斗了,海耶尔将手一举:“大家准备,冲——” 爆豆一样的响声淹没了他的命令,机枪班和狙击队同时展开了攻击,海耶尔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几乎是在他栽倒的同时,剩下的四名大骑士也遭到了十名狙击手的“照顾”,其中两人的斗气盾被打裂,同样受伤落马。 还有两名大骑士以防御见长,厚实的斗气盾挡住了狙击子弹。但这并没有多少用处,因为机枪子弹立刻如雨点般倾泻而来,十几秒之后就将他们的斗气打碎,然后在他们身上溅开了朵朵血花…… 冯特公爵也在壕沟里,他是预备来对付对方的天骑士的,但很显然,现在已经不需要他出手了。 “骑士,还有用处吗?”望着眼前堪称屠杀的场面,冯特公爵不由自主地摸着自己的长剑,叹息一样地说了一句。 “顶尖的骑士当然是有用的。”在他旁边的陆希放下望远镜,“这次也是因为他们丝毫不了解我们的作战方式,所以才没有还手之力。”对于这些异能者来说,这种正面冲锋反而是错误的,假如这些人化整为零,到处捣乱,那倒是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而且就以那位天骑士马内来说,他飞行的速度竟然很是不慢,如果没有丹尼尔,普通的狙击手在他飞行的时候恐怕也很难击中,更不用说炮击了。说到底会飞的就是占便宜一些。 马内的错误在于他被军阵拖累了。因为军阵需要他来引发和掌控,导致他不能发挥自己飞行的优势,只能跟骑士队伍一起行动,反而把优势变成了劣势。 而且,这次的战斗,其实是黄金领一方早有准备,以逸待劳。说到底,情报实在太重要了,一方知己知彼,一方根本不了解对手,这如果再打不赢,那真就没什么可说了。 骑士队伍已经彻底溃散,终于有人调转马头,向荒野里逃窜,有些人被狙击手在背后击倒,但也有人逃掉了。 “海因里希的人呢?”陆希没打算让这些人逃回去报信,她还想尽量让自己这边的武器多保密一段时间呢。只不过这种追击,就不能只派普通士兵了。 “早就去外头准备抓人了……”冯特公爵顿了一顿,看了陆希一眼,“你真的放心他们?”海因里希带的,可是一群魔族。海因里希或许是可以信任的,但其余的魔族呢? 陆希沉默了一下:“早晚是要一起的。”魔族,神官,骑士,普通人,大家早晚都会成为一个整体。 冯特公爵叹了口气,却又拍了一下陆希的肩膀:“像个女王的样子。”时至今日,他不仅是把陆希当做女儿,还要将她当做一位有手段有信心亦有容人之量的君王来看待了。老实说,在胸怀这方面,他自己都有些自愧不如的意思。 至于魔族中肯定会存在的某些心思不端的家伙,那就等发现了之后,全部干掉就是了。他现在也是女王的骑士,骑士不就是干这个的吗?总不能让他以后都没用了吧? 陆希笑了一下:“父亲,咱们去接收一下圣城的辎重队伍吧。”说实在的,作为一个医生她是不怕血的,但这种屠杀一样的场面仍旧让她有些不适,毕竟这些战斗人员,注定了不会有人施救。 圣城的辎重队伍这个时候才赶到三公里以外,也就是骑士们刚刚开始被炮轰的起点。那里现在还躺着几具尸体——虽然数目不多,但场面却还是挺血腥的,因为不是被破片割开了动脉血管,就是被实心弹撞成了两截。 “大,大人——”辎重队伍里的人基本都是民伕和奴隶,面对这种场景简直腿都要软了,下意识地去找队伍里最有话语权的人,“柯恩大人!” 是的,辎重队伍里有柯恩,他是被卡蒂亚塞进来的,名义上是随队出征的治疗人员,因为“他一个人就能治疗一整支队伍”,其实大家都明白,她只是不想再让柯恩留在圣城,分薄她这位治疗圣徒的名声与权力罢了。 第464章 战争后续(一)、侵略者要什么待遇呢? 陆希也没想到, 来接受个辎重车队,居然还能获得一个柯恩。 “好久不见啊,柯恩大人。” 整个辎重车队噤若寒蝉。脚底下还踩着未干的鲜血呢, 而这位女王, 虽然穿得完全不像个女王,但她身后那位飞在半空中的天骑士可不是假的, 而他们整个车队, 只有几名骑士侍从而已。 他们都是被强行召集来搞运输的,有些人是为圣城服役,有些干脆就是骑士们的奴隶,容不得他们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但至少现在,他们绝不会傻到动手反抗——服从圣城也是服从, 服从女王也是服从, 对他们来说反正都差不多。 而且, 听起来女王跟柯恩大人似乎还是相识,那说不定, 会因此不杀他们呢? 柯恩都不知道自己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才好。 被塞进出征队伍的时候, 他当然是不愿意的。不是不愿意离开圣城, 而是不愿意与陆希为敌。尽管已经离开长云领很久,但他也时常听到长云领的消息,知道那儿的人日子越过越好, 他甚至还想回长云领再学一点医疗方面的知识呢。 这样的一位领主,圣城有必要大动干戈地讨伐她吗?要说她用圣女取代了索肯那样的神官——柯恩私下里觉得, 好像也没什么不行的啊, 索肯自己都崩溃了, 不就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是不可被原谅的吗? 当然,柯恩也知道自己这种想法不大“虔诚”,反而有点自欺欺人的意思,就是说“反正女王并没有直接取缔教会,那么用圣女还是用神官,其实也差不多”。但事实上,她这种做法就是严重地干涉了教会内部事务,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就跟当初他学到的知识,背后隐藏的对于神的质疑是一样的。 所以柯恩很矛盾。而且他对于这次出征很有点悲观,虽然圣城上下都自信满满,但他就是觉得心里不踏实。 结果,摆在眼前的事实证明了他的担忧不是没有理由的——女王都来接管辎重车队了,那骑士和战斗牧师们呢?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但不敢吭声,由着第一军的士兵上前来检查了所有的车辆,搜走了所有的武器——也就是骑士侍从们的几把普通剑而已,之后便命令他们推着车,往另一个方向走——对,他们不去黄金领,而是直接前往附近的一处小领地,这里的领主已经跟陆希签了契约,效仿白浪湾,把领地交给陆希来管了。 别看这辎重车队挺长,其实对陆希来说有价值的东西也没多少。大部分都是麦子和干肉,还有一些葡萄酒。比较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里头还有长云领自家产的调料包和巧克力,简直是怎么出去的就怎么回来了。 倒是这近千号的人力,还有数百匹的马对陆希来说更有用一些。 第一军的士兵们也知道这个道理,再加上他们有军纪,对待这些人也比较温和,只要他们服从命令,既不打也不骂。这使得有些胆子比较大的人小声打听起来,想知道要把他们带到哪里去,以及骑士和神官大人们怎么样了……当然,没有人回答他们。 柯恩当然听见了这些人的询问,他不由得也看向陆希——他的待遇跟其他人不同,得以跟陆希一起骑马,不需要用两条腿走——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女王陛下,那些骑士和神官——虽然他们确实冒犯了您,但能否请您……给予与他们身份匹配的待遇?” “什么身份啊?”陆希漫不经心地说道,“侵略者的身份吗?” 柯恩头皮顿时一麻。光明大陆上其实没有“侵略者”这个固定词汇,但他当然是能明白陆希的意思:“圣城只是觉得,一位圣女担不起双塔教区的责任……” “柯恩大人,说假话就没有意思了。”陆希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首先,我听说圣城要把尤兰抓回去,因为她生下了一个魔鬼——哎,圣城的逻辑我真是想不明白啊,难道他们不知道尤兰是受害者吗?索肯这样的罪人无人处置,受害者反而要被剥夺自由并接受审判?是不是还要把她烧死啊?” 柯恩后背冒了一层热汗。陆希说的是事实,而且他本来也不同意这种做法的。正如陆希所说,尤兰是受害者,不管她生下了什么,首先应该问罪的都是索肯。但——索肯这不是自己已经崩溃了吗?对圣城来说,他已经跟不存在没什么两样了,根本就没人想起来还要处置他。 “其次——”陆希随手指了指后面的长串车队,“抓一个圣女,需要出动上千人?是来抓圣女啊,还是顺便侵占我的黄金领啊?” 柯恩至此已经完全明白了陆希的意思,再提什么身份和待遇已经是个笑话了,他只能尽自己最后一点努力:“如果还有活着的人,请求您允许我为他们治疗一下……”已经死了的就死了,能救下几个也算他尽力了。 “不必了。”陆希淡淡地说,“凡此次向我方施以武力的侵略者,都会被处死。”所以不需要浪费什么治疗资源了。 柯恩悚然抬头看着她:“您——这……您曾经——”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但女王曾经是亲自去治疗那些平民的,她就像个仁慈的天使一样…… “圣城的人马在进入我辉光之国的边境时,未曾有任何的通知——”陆希无视了柯恩的话,继续说道,“我想知道,你们对于途经的领地,做了什么?” 她不想提那些骑士和战斗牧师们的事儿,从四门野战炮提前发起攻击的那一刻开始,这些人的结果就已经注定了。他们跟辎重队的这些平民与奴隶不同,后者即使有心做点什么,能力也不允许,而前者却是能闹出大乱子的。 之前矿山确实吸收了一批异能者,比如那位前晚风岭的中级骑士温格尔,就是吸麻草烟上瘾的那位,现在还在挖煤呢。不过在戒掉了麻草之后,煤矿的三餐勉强能安抚他,再加上他确实能力有限,所以尽管劳动得不甘不愿,还是一直在干。 然而等级再往上的异能者,锁链就已经不能控制他们了,要看住他们,需要更严格和更高级别的守卫。可是要有更高级别的异能者,陆希干嘛要浪费他们去当工头?进工厂发挥更大的作用不好吗? 她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可浪费,所以对于这批圣城的战斗人员,就只能彻底消灭了。何况这批人的信仰坚定,要重新洗脑都很难。 这种结果不是陆希想看见的,因为这必然包括杀俘等一些不符合她现代价值观的东西,但她也知道心软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所以这件事议定之后她就全盘交给海因里希来处理,自己决定不闻不问不想,也不动摇。 柯恩反倒被她的问题噎住了,过了一会儿,红衣主教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实话实说:“有两处领地是欢迎我们的。有一处的领主被控制了。另外我们绕过了几处领地,没有打扰他们。” “谢谢。”陆希对他的坦白点了点头,“您作为非战斗人员,可以享受到战俘的待遇。对于没有攻击意图的战俘,我们是向来优待的。” 柯恩苦笑。其实神官与骑士和贵族不同,骑士和贵族需要按照自身的等级交纳赎金才能获得自由,但神官是豁免于世俗之外的。一般来说两个领地之间的战斗不会涉及教堂,战胜方也不会对神官有任何约束。如果按照这个习俗,他现在应该可以直接获得自由。 但是女王把他也划进了战俘的群体中,那就是说,不打算给他自由了。 “您是要我交纳赎金吗?”柯恩苦笑着说,“我恐怕拿不出来。” 第361节 “我猜您也拿不出来。”陆希打量一下柯恩,他现在跟当初苦行到黑莓镇的时候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只不过是大主教的法袍换成了红衣主教的而已,但照样还是身无长物,两袖清风。 “那您就在这儿工作吧。”陆希当然不会把柯恩放回去,搞笑呢,这么一个治疗方面的大牛,有用的地方多着呢! 柯恩发觉自己居然松了口气。不,不是因为知道自己不会死而松口气,而是因为——他居然为自己要留下来而松了口气! 承认吧,柯恩有点自暴自弃地想,你其实根本就是想留下来的吧? 但是总还得给自己找一点理由:“那个,为您工作我当然会尽力,但——不知道是否还可以向您请教一些问题……” “您有什么问题急需解决?” “是——”柯恩低下头,“关于一些神经方面的问题。之前——您还记得您说过的麻草成瘾的问题吗?”他是为了给教皇治疗才留下来的,不是因为他自己想留。 陆希一听就明白,毕竟于格早就已经告诉了她,他给教皇下了什么药。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讨论,它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识……” 看着柯恩红衣主教跟那位女王“友好交谈”着先走了,后面辎重队伍的人面面相觑,但心里却都偷偷地松了口气——连柯恩大人都……那他们老老实实听话,也就没什么错了吧…… 只有一部分在圣城还有家眷的人比较担心,但他们担心也没用就是了。 而在黄金领那边,第一军打扫战场,并进行了简短的战后总结,然后就直接开往了边境——那两个接纳了圣城人马的领地,当然毫无疑问是背叛了女王,这罪名足够把他们连根拔起了。 这次是冯特公爵亲自带队,海因里希的魔族队伍是不适合干这种事的。 战斗并没有延续很久,圣城的人马溃败得太快,那两个领地的领主甚至还没得到半点消息,冯特公爵就已经大军压境。 哦,说大军可能有点夸张,毕竟第一军出征比起骑士出征要简便很多,他们携带武器、子弹和一部分军用干粮——这包括脱水蔬菜、咸肉、加入了油脂、糖和果脯的压缩饼干(虽然不是很压缩),还有带调料包的红薯粉条,足够他们吃三天的干粮,却只需要装几辆车就行了。 对的,是车,而不是马车。 确切点说,是柴油车。有柴油发动机,橡胶——啊不,虫胶轮胎的那种。虽然看起来还有些傻大黑粗,而且载重量和速度也还达不到陆希所想的标准,更像个噪音较小的拖拉机,但它已经比普通马车拉得多多了,还不需要考虑冬季的马料问题。 并且,在不需要考虑美观和安全的情况下,驾驶室只是个铁皮框子,极大地减轻了负重。宽幅轮胎什么地形都能走,不怕在野地里陷下去。 反正第一军的士兵都很喜欢这个新玩艺儿,尤其是炮兵。而“司机”也成为了长云领近来最抢手的新职业之一。 总之第一军以圣城人马两倍的速度,直接将野战炮运到了那两地领主的城堡前面,清晨,这两位领主都是被炮声唤醒的。 城堡上空的防御罩倒是打开了,但连王宫的防御罩都经不住炮轰,这种中型领地的防御罩又能有什么用呢?两轮炮击过后,倒塌的就成了城堡的外墙。 再然后,从城堡里冲出来的骑士被撂倒几个之后,剩下的就是投降了。 至于那个被占领的领地,冯特公爵一出现,原先占据领主府邸的人就从后门逃跑,而原领主也被从地牢里放了出来,嚎啕大哭地向冯特公爵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冤枉与忠心——他原是打算回来整理一下东西,就把领地交给女王陛下的啊,谁知道这个时候圣城的人马居然会杀上门来,就把他给关起来了呢? 冯特公爵对他的哭诉不置可否。要是打算交领地的,早都在王都把契约签上了。这个家伙根本就不想交什么领地,只不过他忽然发现,假如圣城要他这块领地,那是连分红也不会给他的,比较起来,还是女王陛下更厚道,所以索性借此机会表个忠心,彻底投到女王这边来。 毕竟他的家产都被圣城的人马搜刮光了,现在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光秃秃的领主城堡,再不找个人管饭,就要饿死了。 冯特公爵当然不打算把他的家产还给他,虽然那些东西现在应该在圣城的辎重队伍里,但他们可是缴获的圣城“辎重”,跟这家伙的财产毫无关系。就叫他全家去王都吧,看在他的领地面积还过得去的份上,陆希总会给他一笔安家费的。 至于另外两个领地的领主,当然是做为叛国者被带回王都审判,领地当然收归国有。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在边境上建起陆希所想要的那种防线了。 第465章 战争后续(二)、一个死掉的人却活生生地又站在他面前了 圣城的人马一去不回。 按照预计, 他们应该在霜月到达黄金领,然后速战速决拿下双塔大教堂,之后就该往圣城传消息了。唯一可虑的, 就是拿下双塔之后, 恐怕要跟白都那边拉扯上一段时间,毕竟白都那位女王肯定不会坐视自己的圣女被拿掉, 少不得要找点麻烦的。 但圣城众人都觉得, 也就只是找点麻烦而已,毕竟不管是圣女还是双塔大教堂,说起来都是教会内部的事务,最多他们在谈判之后把那个圣女还给女王,留她一条命就是了。 至于白都那边的皇家大教堂,圣城没想着能拿到手, 稳固住黄金领这一线就极好。 但是, 该回来的消息却一直没回来, 霜月结束,雪月过去, 直到进入雨月, 天气都要渐渐转暖了, 出发的三百骑士与五十战斗牧师,连同柯恩这个红衣主教,仍旧像石沉大海, 一去就毫无音讯。 路克菲西坐不住了。这次出征可是他一手策划的,还连自己麾下的战斗牧师都派出去了一半, 算是下了大本钱, 就等着一战得胜, 然后宣扬他的名气, 好压倒其余的圣徒,名正言顺地继承教皇宝座。 结果现在——不上不下,吊在了半空中。 这个时候,假如再说什么只是双塔没来得及送信,那也太自欺欺人了,出去的那些人,必然是出了问题! 只是,路克菲西不能相信——就算是战况不利,至少可以送个信回来吧?一点消息都没有,难道会是全军覆没?这不可能!他绝不能相信! 而其余的圣徒,本来很可以借这个机会攻击一下路克菲西的,但无论是谁都没这么做,因为他们都意识到了,如果圣城的人马真的是被全歼在黄金领,那么辉光之国那位新女王的能力,就太可怕了一些! 终于,随着春天的脚步靠近,商人们总算是传来了一些消息:辉光之国完全没有什么被圣城人马突袭的消息传播出来,根本都没有什么人知道这件事儿,属于沙尔特商会的商人多方打听,也只知道新女王接管了边境的几处领地,并建立了新的边境防线。至于双塔大教堂?那位尤兰圣女干得好好的,据说今年还在种什么能越冬的小麦呢。 而在黄金领外发生的战斗就更打听不出来了,倒是有人说曾经有那么一天,听到过隆隆不断的雷鸣声,但因为离得远,又是天寒地冻的时候,也没人有那个兴致跑出去看看咋回事,反正雷声就响了半天,之后就都没事了呗。有那个工夫,不如在家里围着炉灶烤几个红薯吃,又甜又软,美滋滋呀。 沙尔特商会的商人们没打听到有用的消息,反而被安利了烤红薯,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不自觉地买了好些红薯——谁敢把这没经光明神祝福的东西带回教会去?算了,还是藏在自己家里,没事的时候烤烤吃吧。 但是这些零碎收集来的消息凑在一起,也能让圣城那边得出一个结论:他们,败了。 一千多号人,三百骑士,五十战斗牧师,就像泥牛入海,消失无踪,这除了大败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难不成是这一千多人集体蒙主恩召,去了光明之山不成? 好吧,现在可能确实也去了光明之山了…… 路克菲西接到这消息的时候几乎要吐血:“这怎么可能!”败也就败了,但败得如此悄无声息,除非对方的力量远远强过他们,把这一千多号人吞没得干干净净才行!辉光之国,哪里有那么强的力量? “大人,要不然,向辉光之国质询吧?”海耶尔离开圣城之后,新上来的主教难免缺乏点经验,冒冒失失地提出了建议。 路克菲西瞪了他一眼。质询?怎么质询?之前他们也没跟辉光之国打招呼说要派人去啊,现在人没了就质询?对方只要说一句不知道,就能把他们所有的问题都搪塞过去,说不定还可以反过来质问圣城,为什么要派守护骑士过去。 可是就这么吃一个哑巴亏,这口气又怎么咽得下去呢?而且,他的心腹海耶尔也折在里头了啊! 路克菲西堂堂圣徒,多少年来头一回,嘴巴里长起燎泡来了…… 而他挂念的海耶尔,目前正潜伏在一个狭小的酒窖里。 黄金领外的战场上,当机枪的子弹开始雨点般倾泻的时候,海耶尔直接拨转马头,往荒野里逃了。他看见了那些子弹如何撕开大骑士的斗气盾,又如何撕开他的盔甲,最后撕开了他的身体…… 斗气、神术、铁甲,在那些喷吐火舌的炼金武器前面,都会被摧毁,更不用说他们这些战斗牧师了。海耶尔甚至连撤退的命令都没有来得及下,就自己先逃了——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听到对面的阵地上有类似让他们投降的喊声,所以那一瞬间他就意识到了,对方不是想俘虏他们,而是想歼灭他们。 黄金领地势平坦,但因为土地肥沃,各种灌木十分茂密,即使在冬季叶片零落,也还有半人多高的枝干挺立。这些灌木在圣城的队伍来时曾经叫他们十分烦躁,此刻却成了海耶尔的救命稻草——他将龙鳞马放走吸引追兵,自己却一头扎进了一片还披着雪的灌木之下,蜷在那里就一动不动了。 他的能力其实是一种死亡射线,这要是放在外头其实应该归于“魔鬼的能力”,只是路克菲西教会了他用火焰来掩饰。这种射线的作用距离不够长,大约只有三十米,但已经足够在战斗起作用,因为一般骑士的武器——即使是长枪大约也只有六米,所以他完全可以在安全距离施放死亡射线来作战。 只可惜在黄金领遇到的炼金武器,有效距离至少也是三十米的十倍以上…… 但死亡射线也赋予了他另一种能力——装死。他可以把自己的心跳和体温都降下来如同死人一样,一动不动地维持一两个小时。 虽然海耶尔并不知道还有红外线检测这种东西,但他确实误打误撞地把自己隐蔽得极好,就连海因里希率魔族们追击也没发现。于是三百骑士,五十战斗牧师,只有他逃了出来。 他也非常明智地没有回去找辎重车队,只是在远处看见了车队怎么被人带走的,包括他们带着的粮食,还有这一路上的“收获”,全都归了那位新女王。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远远地看见了新女王。 虽然新女王骑在马背上威风凛凛,而且面色红润头发乌亮,但海耶尔还是一眼就把她跟当初在黑松林里的那个面黄肌瘦的双黑女孩联系在了一起——那一刻他的心跳险些真的停了!这,这不是当初被他杀掉的那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倒霉野丫头吗? 那个时候,他安排人偷走了龙晶,本来想取到龙晶召唤魔鬼来增强自己的力量——他的力量本来就是死亡,如果能够与魔鬼契约,得到魔鬼的助力,一定会更强大。 但他没想到,偷走龙晶的那个家伙竟然自己先使用了龙晶,以至于他找到地方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块能量耗尽的废品。 但奇怪的是,那个家伙自己也死了,大概是伤势太重,没等召唤到魔鬼就先完蛋了,只浪费了一块上好的龙晶! 海耶尔当时气得半死,又怕暴露,还得替此人收尸。谁知尸首还没埋完,却撞上了人。原本他也没想杀人,只怪那个野丫头当时藏在树上,看见了他的脸。 所以他只能给了那个丫头一记死亡射线,而且还去检查过,别说人确实咽了气,就连她身上的虱子跳蚤也肯定死绝了! 可是现在,一个早应该死掉的人,却活生生地又站在他面前了,这是怎么回事! 海耶尔能想到的,只有魔鬼附体! 这个是他在教会关于魔鬼的记录中读到过的,曾经有一位信徒得了重病身亡,家人已经要将他下葬,他却在棺木里又活了过来,并自称已经升上了光明之山,但主对他说,他应该回到凡间继续宣扬主的道,所以才让他又活了过来。 当时这位信徒靠着这套说辞一下子身价百倍,甚至还有人开始信仰他,称他才是神的使者。就连当地的教堂,也将他收了进去,甚至打算送他去圣城重点培养。 不过最终是教堂里的另一位牧师揭穿了此人的伪装,他发现这名信徒在活过来之后开始更多地使用左手,而之前他做什么事情都是习惯用右手的。 显然,这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信徒了。于是牧师设计了一个突发事件,验证出此人原本拥有的稀薄的神恩之光也消失了,就此揭破了他被魔鬼附体的事实,把他送上了火刑架。 这件事被教会记录了下来,好引以为戒——魔鬼是狡猾的,它们以各种的诱惑来与人做交易,甚至可能是以信仰为诱惑,令人堕落。所以我们必须时时警惕,一旦发现魔鬼的痕迹,就要立刻用火焰净化! 这里面还有一句没说出来的话: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所以此时此刻,海耶尔一下子就想到了那本记录!一个死去的人又活了过来,一个几乎饿死的流浪儿,忽然间就在长云领搞出那么多的好东西,甚至还有威力无穷的炼金武器! 这绝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必然是魔鬼附身了!要不然为什么在荒野上追杀他们的那些人竟然都是魔鬼,那是因为女王就是他们的同类! 以前圣城曾有人怀疑过长云领与魔鬼勾结,现在看来这是真的,而且现在魔鬼已经不满足于长云领一地,她直接要掌握整个辉光之国! 可恨,他现在被困在这里,连逃回圣城传送消息的机会都没有! 新女王占领边境那两个领地的速度太快了,而且占领之后就建立起了一条边防线,那些被叫做“第一军”的士兵,居然跟魔鬼混在一起巡逻,而且把守得死死的,出入的商队都要仔细搜查,不放过一件货物。 海耶尔也试着想独自一人从野地里逃出去,但那些人居然连野地都要巡逻,还有着能看得极远的炼金物品,他差点就被发现,只能又转回来,藏到了一家小商人的酒窖里。 这个酒窖现在其实也没什么酒了,只堆着一些空酒坛和卖不出去的旧货,而酒窖的主人这几天都在外头不知忙活什么,所以海耶尔在这里躲了两天,并没有被发现。 但这也没什么用,虽然没有被发现,但他也逃不出去。 酒窖狭小的通风窗口处传来了声音,是主人夫妻俩回来了。海耶尔从窗口看过,丈夫干瘦,妻子倒比他要年轻不少,瞧着也健壮得多,说起话来声音都更大一些:“钱要回来了吗?” “就这么些。”丈夫闷着声音。 “怎么就这么点啊?咱们那可是好几十坛酒啊!不都说新女王对平民好吗?怎么能不赔咱们的酒钱啊!” “那个养马的老乔治跟他们说,咱们是自愿给教会的人献的酒,是勾结教会。”丈夫一脸沮丧,“他说该把咱们跟领主大人一起吊死——能拿回这点钱来就不错了。” “该死的老东西!”妻子看起来很想冲出去破口大骂,但被丈夫拉住了:“快别去惹事了,现在不是领主大人还在的时候了……” “可那是教会啊,给教会的大人们献点酒,怎么就成了罪了?” “那些第一军说了,不算罪,但他们也不会替教会给钱。这点钱,还是把教会的大人们存在这里的东西卖了,按什么——比例给我分了一些。”丈夫生硬地说着陌生拗口的词汇,长长叹了口气,“这位女王陛下,她不敬神啊。” “她就不怕主降下惩罚吗?” “她连教会的大人们都给——还怕什么呢。”丈夫愁眉苦脸地蹲下来,“谁知道教会的骑士们都败了呢?领主大人也死了,咱们这日子以后可怎么过啊……” 妻子也快哭了:“是啊,那些穷人都耀武扬威起来了,还说要参什么军呢。天啊,我们这么虔诚的人,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主啊,求您降灾给他们,救救我们吧……” 海耶尔听着这两人的话,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念头…… 第466章 战争后续(三)、陆希这个冬天过得挺舒心的 比起如坐针毡的圣城来, 陆希这个冬天可是过得很舒心。 先是拿下彩虹领,接着又以贪污问罪杜克伯爵,把黄金领也握在了手中, 这确实吓住了不少贵族。尤其是一些小贵族, 在安菲男爵与奎因子爵的尽力游说之下,俱都动摇起来。 第362节 而在社交季的尾声, 红云领那边也来报账了。 红云领今年按照陆希的安排, 种起了多种蜜源植物,一年中三季都有蜜可采,只有冬季才需要饲喂蜜蜂,所以今年的蜂蜜产量比往年提高了四分之一。 不仅如此,种植的向日葵与油菜也投入了市场,尤其是向日葵, 不但能出油, 葵花籽还可以用来做糕点, 女王陛下觐见室里的点心都用爱用它,尝过的都说好。 是的, 如今安娜离了婚, “安娜夫人的下午茶会”也没法再开, 她就把主意打到了王宫的觐见室里。 陆希当然不反对,而且还贡献出了好几个点心方子,大力推广葵花籽油在贵族们中的市场。至于菜籽油, 那个是给平民准备的,就不需要贵族来提它的身价了。 而且, 红云领还收获了大片的紫花苜蓿, 这是极好的青饲青贮, 红云领几乎家家都养起了鸡鸭, 还有胆子大的准备响应新领主的号召,养猪!没听说么,海风郡的罐头厂又推出了什么红烧香肉和香辣肴蹄,都是用猪做的,味道好着呢,出海的海船上都愿意囤一批,如今猪竟然是供不应求呢。 这些事情,贵族们并不是特别清楚,但只要看看自己家厨房里新添的葵花籽和葵籽油,也知道红云领今年的收益必然又创新高! 说起来,向日葵这东西并不少见。虽然这种植物的花朵看起来怪粗野的,不如那些细心培植的郁金香和玫瑰之类精致高贵,但因为它的花盘总向着太阳,被视为一种“虔诚”的花朵,所以教堂的花园里都会有种植。因此,不少贵族也会在自家花园里种几棵——没别的意思,就是为了表示咱也很虔诚就是了。 但是,怎么就没人发现,这个葵花籽它居然很好吃啊!而且,这个籽长在哪里啊?什么,居然长在花盘里?它竟然不结果子的吗? 说起来这倒也不能怪贵族们,毕竟他们赏花就是赏“花”,一旦花朵开败,花匠自然就赶紧剪掉,绝不能让枯萎的花朵摆在那里招老爷们的眼。所以甚至没有贵族注意过,向日葵居然还结籽儿的。 当然这也怪不得花匠。花匠嘛,种花是为了让它开得好看,能不能吃,那是厨娘的事儿啊。但偏偏,厨娘也没资格进花园呐,去哪儿发现葵花籽能吃? 现在种起来自然是来不及了,而且家里就那么几棵,便是结了籽儿也不够做点心,更不用说还得榨油了。 说起榨油,贵族们都知道,即使是专门用来榨油的橄榄,出油量也很少,否则橄榄油也不会那么贵。但是长云领——哦不,应该说是女王陛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总能弄出便宜的油来。 比如说之前长云领搞过豆油。豆子啊!谁不知道那东西又干又硬,哪儿像是有油的样子呢?真有油的话,穷人喝的豆子汤岂不还成了好东西? 然而女王就能弄出豆油来,以至于不少人都怀疑,是不是“此豆非彼豆”,而是女王找到了什么新的植物? 后来,又弄出了什么棕榈油,说是南联邦出产的。然而贵族们想了半天,也没想着南联邦那边有什么树是结能出油的果子的。 现在又有了葵花籽油和菜籽油。前者价贵,大家还能理解,差不多就是跟橄榄一样。而后者那个价钱又叫人不禁要发出疑问:什么菜籽啊,能出这么多油? 反正,就说在搞事——不,在挣钱这一方面,女王确实无人可比。红云领原先已经算是富庶之地,但一交到女王手里,这挣钱能力又上新高啊! 如此一来,一些觉得自己领地穷兮兮的小贵族,可实在是挺不住了。他们可从奎因子爵那儿听说了,今年把领地签出去的,分成是最高的,要等到明年,女王手里的领地多了,可就不稀罕了,分成马上就要往下降!不,或许还到不了明年,这不是黄金领都被女王收回来了吗?女王不缺地啦。 人吧,有时候就是这么犯贱。你追着他,他不情不愿,可一听你不要了,他马上又腆着脸凑回来了。 反正黄金领回收,红云领报账之后,有三分之二的子爵及以下的小贵族都跑来找陆希签承包契约了。 所以今年冬天,白都也格外热闹。不少小贵族在签约之后,都把家搬进了王都,不只是整个内城热闹,连带着外城也多了不少活儿。 另外,就是流动人口的增加。 咳,这个流动人口,主要指从其它领地逃过来的自由民。有些小贵族的领地上,领民都逃掉一半了,秋收都几乎要耽搁,更别说明年春耕。所以被逼无奈,他们也得另想办法了。 有些人比较老实,到了这份上干脆就认了,也把领地签给女王吧。有人却不愿意,反而是向附近的大贵族靠拢,想着找个靠山,一起跟女王闹一闹,让她把人还回来! 结果还没等闹起来呢,就听说了黄金领的战役。 其实贵族们打听起消息来,也不见得就能比商人更灵通,但这事儿都不需要知道得太多,只要知道圣城来的人马悄无声息地就没了,边境上的两块领地的领主则以背叛王国的罪名被下狱,这就够了。 总有聪明人,能从这些只言片语的消息里分析出事实。即使分析不出全部也不要紧,只要你知道那个正确结论就行——女王的武力,足以干掉圣城派来的三百骑士! 那可是有着军阵的三百守护骑士!带队的还是一位天骑士!把整个辉光之国的贵族们数一数,谁能拿得出这么强的阵容? 可是就是天骑士带队的这些人,连个浪花都没掀起来,就消失在了黄金领。哪个贵族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不得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 假如女王的武力是对着他们,他们能抵抗吗? 傻子都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何况大贵族到底还不是傻子。 想要合起伙来跟女王打擂台的人,瞬间就做鸟兽散了。闹啥啊?现在女王至少还没把刀架到他们脖子上呢,自己先闹起来,岂不是给女王送把柄吗? 什么,你说女王如果真的硬要他们的领地该怎么办?那,那还能怎么办呢?先这么过着吧,以后的事——先看看那些最顶尖的大贵族们会怎么做吧,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呢。 陆希倒也没有现在就硬要贵族领地的意思。能软着来,最好还是别在自己国内打仗,毕竟内耗没意义,留着那力气对付圣城不好吗? 别看圣城这一次的跟头栽得狠,但那是因为他们的信息实在太落后,甚至还有轻敌之心。但是在这次失败之后,圣城必定不会再轻敌了,那么下次的战斗也就不会这么轻松,甚至连战损都没有。 这么一想,也幸好圣城现在情况特殊,教皇将殒,圣徒们各自为战,根本不齐心。如果是教皇春秋正盛上下一心的时候,这仗打起来就难了。 所以胜利并不能让陆希放心,反而让她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得加紧建设,应对后面的战斗,毕竟这次黄金领战役之后,她跟教会其实已经算是撕破脸了。 在这种时候,贵族们识相一些,自然是最好的。 “这里的领地已经连成片了,明年就搞机械化种植。”陆希看着新绘制的地图,“一些荒地也可以一并开垦。”有些男爵领和子爵领,就是从一块地方抠出土地比较肥沃的地方分封,搞得这些领地跟散落的棋子一样,把好好一片区域切得七零八落。 每块领地人既不多,地也不大,可不是只能搞小农经济,相互之间过领地还得收个税什么的,简直烦死个人。现在好了,终于可以按地形和植被土壤来计划,而不是按“这片土地姓什么”来做计划了。 至于有些领地人逃了好些,那也没关系,机械化种植本来就可以节约很多人手,倒是工业需要更多的人。陆希的计划就是以畜力和机械代替耕种的人力,而把更多的人口聚集起来搞工业。 以前,一块领地内聚集的人口是有限的,主要是田地出产太少,人多了根本养不起。但现在不一样了,就比如说王都吧,周边的土地改用新的种植方法和粮食作物,人口翻一番都没有问题。 这个冬季搞好规划,明年春天,所有的人都能看到改变。那些固执着不肯把土地交出来的贵族,等到看到其它领地的产出之后,恐怕也就没几个坐得住的了。毕竟利诱,有时候比威逼还要好用。 “我也该回长云领去看看。”她的婚礼之后,金羽去了彩虹领寻矿,长云领那边的实验室就只能由劳拉带着一群学生顶上了。 但劳拉年纪还小,学生们起步更晚,实验室的工作可以说是慢了很多。所以陆希近来也是到处搜罗有炼金知识的人,在连续端掉几个领主之后,还真找到了几个,正好可以一起送回长云领。 唉,能用的人手还是太少了。尤其是在研究这一块儿,教育必须抓紧啊!最晚明年,王都的扫盲班必须开起来,那些贵族们也别想光躺着吃红利,都出来给她干活!别的干不了,教教人识字总可以的吧? 其实说起来,那些神官才是光明大陆上平均文化水平最高的群体,只可惜他们张嘴就是要传教。 “你还想用神官?”冯特公爵摇了摇头,“等黄金领的消息散播开去,说不定圣城会撤走所有的神官,哪儿会让他们留下来给你做教师呢?”想得美哟。 至于说贵族们,让他们来教平民?呵呵,那是想得更美。 “威逼利诱吧。”陆希当然知道这不容易,但是她决定用点简单粗暴的法子,“树立典型,号召学习。就是不干的,给他们穿小鞋!”反正封地他们都交出来了,都呆在王都里,那少不得就得在她的屋檐下低低头了。 冯特公爵张了张嘴,还是无奈地闭上了。这种先把人利诱了来,再威逼的办法真是——算了,有用就行。 他们正说着话的时候,接到了边境那边送来的消息——有个神官,由一个小商人掩护着,逃出了辉光之国,进入了相邻的罗曼公国境内。 第467章 魔鬼女王(一)、新神降临的第二波冲击要到了 罗曼公国虽然只是个公国, 但国土不小,且民风剽悍,跟南联邦那些小公国完全不是一回事。最主要的是, 罗曼公国现任大公是个十分虔诚的信徒, 不但自己曾经想做教会的守护骑士,就连他的几个儿子统统都是送到圣城神学院去学习的。 为这, 罗曼大公其实看不上辉光之国的上一任国王, 觉得他既不能成为出色的骑士,又不是什么虔诚的信徒,连生的儿女也不成器,实在不值一提。 嗯,罗曼大公自己是个巅峰值的大骑士,生的八个儿子里有三个觉醒为骑士, 两个做了神官, 所以看不上辉光之国的国王, 倒也是有点道理的。 所以,罗曼公国跟辉光之国的关系真不怎么样, 就连陆希加冕, 罗曼公国也没派个使者来道贺——当然, 陆希也没请是真的,她压根没这意识,而礼仪大臣虽然想到了, 却没吭声,大概是怕使者到时候碰一鼻子灰, 女王再迁怒于他。 总之, 如果教会的人逃进罗曼公国, 那就甭想再抓到了, 还得防着罗曼公国做点什么。 海因里希回来的时候脸拉得老长。打垮圣城人马是第一军的事儿,抓那些逃散的人则是他的任务,结果他没能完成,还给逃了一个重要的人,简直太丢脸了,把魔族的脸都给丢光了! “好了——”陆希不得不出面安慰气鼓鼓的亲王殿下,“这不是还带回来一个吗?” 这一说海因里希更生气了:“带回来一个商人!” 说实在的,他们确实低估了信仰这东西的力量,边境两个领地的贵族领主都因为招待圣城的入侵人马,而被以叛国罪吊死了,可领地里居然还有人敢掩护教会的人逃跑,实在是他们没想到的。 “这也很正常。”陆希听完报告,很平静地说,“跑就跑了吧,我们也不可能把秘密藏一辈子。” “可是跑的是那个路克菲西圣徒的心腹!”海因里希最生气的就是这一点,他们从辎重队的人嘴里才问出来,是跑了条大鱼啊! “陛下——”琳表情古怪地来回报,“那个,那个商人说,他有重要的事情要禀报给您,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宽恕。” “听他胡扯!”海因里希冷笑,“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这是终于知道怕了!”当时掩护那个海耶尔跑的时候不是很起劲吗?现在是终于想起来,这是死罪了? 琳小声说:“可是他说,是跟陛下有关的……”要是别的事儿,她才不来打扰女王和亲王殿下呢。 “那就见见吧。”陆希其实也想问问那个商人,这么奋不顾身是为了啥?教会究竟给了他什么好处? 结果答案很有点让人哭笑不得。 “……就,我那是整整一窖的酒,值好几枚金币的……”商人伏在地上,哆哆嗦嗦,说起金币的时候声音却忽然响亮了起来,带着哭腔,“可是,可是市,市什么厅的人却说,那个钱他们不给补,明明那几家送了粮食的,都给了钱的……” 这件事海因里希是知道的,市政厅确实给了一些补偿,但那都是给被强征的人的,而这个商人的酒,却是他自己献上去讨好教会的,按政策当然不会给什么补偿。结果他就因为没有拿到补偿,居然就被海耶尔说动了心,准备把家都扔了,带着妻子一起跑去圣城生活——也是,海耶尔可是给他许诺了,救一位主教,圣城会给他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只可惜,现在看来,这荣华富贵的日子,他是过不上了。在逃出边境的时候他被守卫发现,结果海耶尔只带上了他的妻子,却把他给扔了。 “你妻子?”陆希皱起眉头。这事儿不对啊——海耶尔为什么要带他的妻子?两个人都扔下也没什么要紧的吧?总不能…… “小人,小人听见主教大人跟小人的妻子说话,小人的妻子说,她,她是——”商人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窥探陆希的脸色,吞吞吐吐不敢把话说出来。之前他怀疑妻子是胡说,但现在眼看自己的命都要保不住,有些话也只能说了,“她说她是女王陛下的养母!” 养母?陆希脑海里陡然闪过一张红润滚圆的脸,曾经那张脸上也有过慈爱的神色,但最后…… 有了这点记忆,再打量眼前的商人,果然也找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你是——马克西姆?”好像当初,露西的养母勾搭上的商人,就是这个姓氏,不过记得那时候他只是个卖杂货的小行脚商人,现在竟然也能买卖得起一窖的酒了,还真是鸟枪换炮呢。 “您,您真的是——”商人原还只当妻子胡说八道来哄那位神官大人的,但现在女王准确地叫出了他的名字……这,仔细看的话,好像确实还有一点当初那个瘦弱女孩的轮廓?说起来,其实当初那个女孩更年轻漂亮,只可惜是个双黑,他可不敢…… 商人陡然感觉到一阵寒意,下意识地转头,就对上了海因里希阴沉的目光,顿时仿佛一盆冰水把他从头浇到了脚——他在想什么呢?现在他面前的可是女王陛下! 而且,而且这个亲王,他可是亲眼见到过他露出那对黑色的翅膀——这是个魔鬼啊!肯定是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他再多看一眼,这个魔鬼会把他的眼珠子抠出来的吧? 商人感觉自己的脑袋都昏昏的了。当初被妻子扔下等死的女孩成了女王,亲王却是个魔鬼——他确实应该跟着那位神官大人逃走的,但可恨的是他没逃掉! 那现在,他可怎么办啊?亲王是魔鬼,那女王肯定就是跟魔鬼勾结的女巫了,这个国家还会好吗?整个王国都会坠入无尽深渊,大家的灵魂都会被魔鬼吃掉的吧? 这个时候,商人对自己之前想要求生的念头都觉得没有必要了,反正都是死呀!一想到眼前这位女王可能随时变成魔鬼的模样,他就吓得两腿发软,几乎要尿了。 陆希没搞明白这人怎么刚才还在偷看她,这会儿就跟烂泥一样瘫地上了——话说她长得这么吓人的吗? “她还跟海耶尔说了什么?”海耶尔把露西的养母带走,又能怎么样呢?到处宣扬她是个弃婴,质疑她的血统?这有什么用,就算没有冯特公爵承认她的身份,验个血脉也不是什么难事啊。 商人哆嗦着。他有心坚强地拒绝女巫的追问,但嘴巴并不那么听使唤,自动地说出了他听到的一些零碎话语:“……主教大人说,您早死了——” 说到这里,商人猛地一把捂住了嘴。他说了什么?他说了什么!明明都是些左一耳朵右一耳朵听来的话,有些是他偷听到的,有些是妻子向他偶尔透露的,他怎么就当着女王的面说出来了呢? 但是话都出口了,想咽回去也晚了,他只能在海因里希刀子一样的目光下,把所有的话都倒了出来:“主教大人说您早就死在黑莓镇了,不可能还活着,他,他让我们去圣城,证明您,您是魔鬼附体的……”完了完了,这下他肯定活不成了,这么大的秘密被他知道,魔鬼女王还能留下他吗?肯定不能了! 说她早就死在黑莓镇了?海耶尔凭什么这么肯定? 陆希脑海里忽然间闪过了一个侧影:“那个主教长什么模样?我是说,他的耳朵是不是——有点像蝙蝠一样支愣着?” 商人首先是感觉这话说得太不敬了。怎么能说神官大人的耳朵像蝙蝠? 但是再一样,好像确实是很像啊:“是,是有那么一点儿……”主宽恕他吧,他只是附和女王而已。 “这么巧……”陆希缓缓地说。确实是太巧了,谁知道当初杀掉原身的海耶尔,跟抛弃原身的养母,居然会凑到一起去呢?他们凑在一起,足以推断出来,她根本不是原来的露西。 然而沉默片刻,陆希又笑了。就算知道了她不是露西,又怎么样呢? 对冯特公爵来说,即使抛开这段时间他们相处出来的感情不算,他是需要一个能够振兴长云领的女儿,还是需要一个只能做工具人的女儿呢? 当然,对于辉光之国的贵族们来说,这事儿还是很重要的。但那些已经将利益与她捆绑起来的贵族自然会更倾向于她,而那些反对者——圣城离得还远呢,而近距离面对她的,是他们! 而且,圣城想只靠一个女人就证明她不是露西?那也得这个女人说话有足够的份量才行。相对而言,更麻烦一点的可能是,他们知道了海因里希是个魔族。 第363节 “圣城会怎么做?”陆希沉吟着,“发动全面战争吗?”事涉魔鬼,圣城不但可以自己打,还可以号召整个光明大陆来“讨伐”她。 不过,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目前南联邦六国已经基本都算是她的盟友且不提,就说圣城自己的人马过来都需要好几个月,假如还想组织其它国家一起来攻打辉光之国——嗯,单说联系这些国家并且商定出兵的事儿,恐怕就得花上半年多,假如再彼此之间扯扯皮谈谈条件…… 好了,陆希直接把这件事扔到脑后去了,有这时间,她赶紧发展辉光之国就行。倒是要防一下罗曼公国,毕竟太虔诚的国王,自己又剽悍,谁知道能干出什么事来。 地上的商人哆嗦了半天,脑海里已经在想象自己如何被挂到绞刑架上了,忽然听见女王问他:“你挺熟悉那边的地形?” 他半天才反应过来,女王指的是与罗曼公国接壤的那段边境。 “是,是的——”商人的嘴巴再次萌发出求生的意志,又自己开始答话了,“我的祖父和父亲,都曾经去罗曼贩过酒……” 那时候是他家日子过得最好的时候,黄金领产粮食,所以每年都有用粮食酿造的“精酒”,比葡萄酒更醇烈,是罗曼公国的贵族最喜欢的。商人家里拿不到最好的精酒,但他的祖父贿赂了酒坊的管事,能弄到一些次等的酒,没有那么醇香,但卖给罗曼的小贵族也非常受欢迎。 这个买卖有点见不得人,所以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不走大路,偷偷从小路进罗曼的。虽然后来那个管事被人顶替,他家的精酒买卖也就做不成了,但对罗曼那边的地形却很熟悉,甚至还有地图呢。 “不错。”陆希赞赏地点点头,再次发问,“那你是想活呢,还是想死呢?” 谁想死呢?商人不自觉地抬起头,只觉得坐在上面的那位女王笑得也像魔鬼一样。但是人类总是经不起魔鬼的诱惑,所以他心里挣扎,脑袋却先一步点了下去:“我,我想活……” 海因里希拎着人出去之后,有个声音忽然在陆希耳朵里响了起来:“你用魔鬼的事儿要是传出去,别说外头,就是辉光之国里,恐怕也有很多人会反对你了。” “哟——”陆希挑起眉毛,“难得,你这是出来放风啊?”光球已经长久不吭声,她都快要给它忘记了。 “我是想提醒你。”光球现在比苹果还要大,颜色也由从前的透明变成了淡淡的乳白色,亮度反而稍稍降低了一些,看起来像个柔和的夜灯。 陆希漫不经心地伸出手指一弹,把这个苹果夜灯弹得滚了两圈:“这么久不吭声,我还以为你死机了呢。” “我,我是怕打扰你……”光球总不能说,是对陆希做的事根本插不上嘴——比如最近搞的什么冬小麦,什么雄性不育系,能听得它昏头昏脑,实在太没面子了。 但是这次它不能不出来说话了,毕竟起用魔族的事儿如果被教会宣扬开来,是很影响陆希的信仰值的。 说实在的,陆希入主王宫之后,信仰值确实又迎来一波上升,可并没有光球希望的那么好,因为她的诸多做法都在挑战教会,王都的民众虽然很高兴地接受她提供的工作机会,甚至因此而忽视了去教堂做礼拜,可也并没有立刻就对她奉上信仰,这是跟长云领和海风郡的民众不同的。 但这样的话,信仰值也一度已经升到了八万,离着十万的距离很小了。可是陆希一个从魔族里征兵,一下子又抵消了好几千,简直要把光球气死!好不容易现在信仰值又上了八万,这要是再哗啦一下又跌下去,光球感觉自己就要犯心脏病了——嗯,虽然它没有心脏,但感觉是一样的! “你总不会真想当个魔鬼女王吧?”光球苦口婆心,“别忘记了新神还在降临,再拖下去,你就真的回不去了!” “嗯嗯,我记得呢。”陆希很不走心地敷衍,随手又拿起一份报表,“说起来,信仰值都升到八万了,没开启个新资料库什么的么?” 这都是快要明摆着的事了,还问新资料库……光球被噎得半天没说出话来,过了一会儿才仿佛破罐子破摔似的,扔出一个爆炸性的回答:“有。新神降临的第二波冲击要到了。” “什么第二波冲击?”陆希的手一停,连忙追问,“有第二波,那还有第一波了?” “对。”光球回答,“第一波冲击,让当初的魔族产生了疯狂。现在,第二波冲击就要到了,但究竟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也不知道。” 第468章 魔鬼女王(二)、女王真是个魔鬼 海耶尔感觉自己是历经艰辛, 终于回到了圣城,可谓功劳不小。 且慢,他并没有什么功劳, 反而是五十名战斗牧师只回来他一个, 想必路克菲西心情绝不会好! 这就是海耶尔为什么辛苦也要拖着那个叫玛拉的女人一起回来的原因——他总得有点拿得出手的东西,才能弥补这场失败啊! 事情也确实跟他预想的一样, 一听说他回来了, 所有的圣徒都放下手头的事情赶了过来,要听听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如果是平常,能在教皇面前说话,还惊动这么多圣徒阁下,海耶尔怕不是要得意洋洋地吹嘘上半年,可这次他却是心惊胆战, 因为他知道这些圣徒们不仅仅是来听结果, 还要借机来追究路克菲西的责任, 毕竟这次出征,是路克菲西一手包办, 别人可都没插手。 所以海耶尔讲起来, 就难免要精心考虑了一下讲述方法, 比如说,特别强调一下辉光女王在使用魔鬼,那么她所使用的那种炼金武器, 八成也是跟魔鬼合作得来的。 再比如说,他们刚刚到达黄金领, 还没进入领地呢, 就受到了攻击。所以真不怪他们, 一定是有人泄露了情报, 辉光女王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他们去呢——话说这倒确实是真的。 总之,综上所述,辉光女王早就跟魔鬼勾结,要反教会了,所以他们的失败不是自己无能,而是被算计了! 至于他自己,为了给圣城报信,可是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并且!他还找到了一个人证,能证明那辉光女王是被魔鬼附体,根本就不是原装货啦! 这些话里并不是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但从教皇到圣徒,此时都没有细究。 比起海耶尔所描述的那种能够在几千米外就展开攻击的炼金武器,还有埋在地下,无须驱动就能爆炸的炼金物品,那些个小矛盾之处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辉光女王从哪儿弄到这些炼金武器的! 如果说是魔鬼造的——开玩笑呢,魔鬼要是有这种能力,早就从无尽深渊冲上光明大陆了! 但这就更可怕了,如果不是魔鬼,那又是谁?难不成,难不成这辉光女王是自己造出来的?可她一个被农妇养大的乡下丫头,又怎么可能造得出这些? 除非,除非她是先知,是神给予了她这些知识。但倘若她得到了神谕,那教会和圣城又算什么呢? 不!她必须是魔鬼,也只能是魔鬼! 路克菲西第一个反应了过来,大声说道:“辉光之国竟然公然与魔鬼勾结,这是整片光明大陆的敌人!我们必须正式消灭他们!” 其余的圣徒难得地没有顾得上找他的麻烦,而是都点了点头。确实,有那样的武器太可怕了,必须趁着他们还没有壮大的时候赶紧将其消灭!从海耶尔的描述中可以得知,现在那种炼金武器的攻击距离虽然远,但威力还算有限,如果没有地里埋的那种武器上下夹击,凭着军阵骑士们是可以冲到阵前的。 那么,只要仔细保护龙鳞马的腹部和四条腿,这仗就能打赢! 但点头赞同之后,大家又都沉默了,甚至连路克菲西都没有继续往下说——怎么消灭?派谁去? 现在不是黎明时期了。那个时候,几乎光明大陆所有的武力都在教会的掌握之中,即使各国王室也都唯教会马首是瞻,所以他们才能派出剽悍的十字军团横穿大陆,去东方攻打夏国。 可是黎明时期已经过去了很久,教会的武装力量已经比那时候削减了许多,甚至连骑士的质量也不如从前了——至少现在,就连圣城都没有一位货真价实的圣骑士,现在的圣骑士已经成为了一个封号,而不是如从前那样,是比黄金骑士更高的等级。 上次一下子派出三百骑士,已经算是动用了大批人马。可现在,这三百骑士连同他们的侍从与奴隶都跟肉包子打狗似的一去不回,再要调动,难道得把守护骑士团全派出去吗? 这个问题,海耶尔在回来的路上还真的考虑过,应该说他为了保住自己,也真是开动脑筋了:“冕下,辉光之国是整个光明大陆的敌人,各国都该响应教会的号召,一起来消灭魔鬼才是!罗曼大公就愿意听从冕下的召唤,组织自己的公国骑士为冕下效力!” 这可是他在罗曼公国的时候费劲巴力搞定的。也亏得罗曼大公是个虔诚的信徒。呃,当然,他也隐瞒了一部分炼金武器的威力,只让罗曼大公以为要对付魔鬼——咳,这个就不需要向冕下说明了吧。 “对。”加菲尔圣徒一下子看到了自己的机会,“我会向神学院的学生宣讲,各国的王室与贵族,都应该戮力同心,一起讨伐我们共同的敌人!” 教皇这次点了点头:“确实,此事应该尽快向整个光明大陆宣布。加菲尔,你来负责吧。” 路克菲西的脸色就难看了起来,但也没有说什么。加菲尔管理着神学院,与各国的王室和贵族交好,在这方面确实由他来做是最合适的,教皇的安排并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在他把事办砸的情况下,加菲尔却得到机会,让他很不爽罢了。 但还好,海耶尔至少是找到了辉光女王堕落的实证,总算还给他扳回了一点脸面:“那个女人,应该让她出来作证。” 教皇对于一个什么养母并不在意,随便点了点头:“那就让她在圣城里宣讲吧。”也只能这么用了,不然难道还派她去各个国家当大使不成? “对了——”教皇把重要的事情安排下去,终于可以问自己关心的事情了,“柯恩——也被……”本来柯恩被派出去就让他不满,现在人还折在了辉光之国,那他的病怎么办? 海耶尔就怕他问这个,闻言就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整个辎重队都被包围了……后来,后来他们在黄金领一带大肆搜捕,我也急着回来送信,实在无法知道柯恩大人最后怎样了……” 关心柯恩的可不只是教皇,圣城战败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安东尼就匆匆从自己的教区赶了回来。 他所在的教区离圣城太远,消息并不灵通,等他到达圣城的时候,关于“魔鬼女王”的消息,已经以圣城为中心,向四面八方传出去了。 “大人,那个女王居然是魔鬼!”跟着安东尼的侍从也知道他曾经在长云领跟魔鬼女王共处过一段时间,听了这消息不禁有些后怕,“幸好您没有被她影响……” 安东尼看了他一眼:“这只是传言,不要随便就相信。” 没有受到她的影响?那怎么可能呢。当初他连信仰都崩溃了! 可是说她是魔鬼?安东尼敢拿自己的头打赌,那位女王到现在都还只是个普通人,哪怕是让她进入圣城的光辉大教堂去走神术阵,也不会被发现有什么魔力波动的。因为她就不是魔鬼啊。 或者说,她不是现在众人认知的那种魔鬼。她没有头上生角,也没有身后长尾巴,她不散播瘟疫和死亡,而是会令农田丰收病人痊愈。但——她确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魔鬼,摧毁你的信仰,诱惑你的理智,让你想要逃离,却又不由自主地追寻着她,走上她所指导的道路。 这一年,他在自己的教区就是这么干的。 教区干旱,他就让人在田间地头挖旱井,储存雨雪;土地贫瘠,他就教人堆肥,改善土壤;教区寒冷缺少阳光,他的能力就派上用场了,有针对性的增加光照,比盲目的祈福效果更好。 他还号召人们喝开水,饭前便后仔细洗手——买不起肥皂,可以用草木灰,果然减少了一些病症的发生。 尽管只有一年,但他的教区真的有了明显的进步,这些方法,都是从女王那里学来的。 去年冬天,他甚至托商人从长云领买了一些红薯和马铃薯,一直储存到今年春天,并且在属于教会的土地上先种了下去——总要让教区里的人们看到教会的人也吃,他们才会放下疑虑。 教区虽然艰苦,但他干得很起劲。主要是因为那里没有贵族做领主,属于圣城自己开出来的“荒地”,所以他可以尽情地照着自己的想法去做。日子过得很辛苦,但看着平民稍微圆润了一些的脸颊,成就感也是十足的。 而跟着他过去的康德,就是那个跟他一样生出了白色翅膀的神学生,在跟着他学习了光的知识之后,居然也觉醒了光系的能力。不过他目前能够使用的只有红光和红外光,但用在种植方面倒是很不错,尤其是在去年秋季天气陡然降温的时候,康德给一片没来得及收割的田地进行了加热保温,保住了那一大片田里的豆子,让附近的平民全都感激不尽。 至于康德在使用能力的过程中不慎露出来的白色翅膀,平民心照不宣,都当没看见。 担心过一段时间的安东尼:……女王说得没错,只要日子好过,平民并不很关心你究竟是神官还是魔鬼……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怅然,但又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类似于兴奋的感觉——平民拥戴他只是因为他是安东尼,而不是因为他是神官大人。从一个群体中的“我”变成了个体的“我”,他面目清晰地站在众人面前,他们接受的就是他,不管他是什么身份! 那个时候,安东尼就不禁有些感慨:女王真是个魔鬼,她怎么那么会蛊惑人心呢?你只要照着她说的去做,就能获得满满的成就,这简直太可怕了! 结果现在,真有人在说女王是魔鬼了。这个,这个——反正,假如魔鬼的诱惑是这么实打实的好处,安东尼觉得,真的没人能拒绝魔鬼。但如果魔鬼真的能给人带来这样的好处,那魔鬼还算万恶之源吗? 这个问题就还是别细想了吧,否则本来就已经要没有了的信仰又得完蛋一次。 因为自己吃过亏,所以安东尼不想身边的人再重蹈覆辙,毕竟现在越坚信女王是邪恶的魔鬼,以后可能被打脸越狠——这位侍从平常做事还是挺踏实的,万一崩溃了怪可惜的。 再说他这次回圣城来,主要也不是为了打听女王是不是魔鬼,他是为了自己的老师! 都说柯恩红衣主教也是被魔鬼女王杀死了,但安东尼总觉得不一定。以他对自己老师的了解,跟着去也不过就是个随军医生,绝对不会去跟女王的人战斗,而只要不是去打打杀杀,女王未必就会把所有的人都杀了——随军的人里有平民有奴隶,女王杀他们干吗?这不是大好的劳动力嘛! 就是这话他也不敢在别人面前说出来,毕竟现在圣城沸沸扬扬,到处都传着魔鬼女王杀人不眨眼,还说她手下的魔鬼拿走了骑士和神官们的灵魂,使得他们不能升上光明之山,只能在无尽深渊里被魔鬼奴役云云。 这里头好些跟教义矛盾的地方。比如说,骑士和神官们的灵魂都是要被主接引上光明之山的;再比如说,无论你的灵魂在何处,只要真心忏悔和虔诚信仰主,都会得到拯救。 要是骑士和神官们的灵魂都会被魔鬼奴役,那他们不是白信仰主了吗? 不过现在圣城就挺狂热的,也没人会注意这些破绽,大家都在喊着打倒魔鬼女王,否则整个光明大陆都会被魔鬼占据什么什么的,好像马上就要加入大军,去讨伐辉光之国似的。 如此狂热的气氛中,安东尼就有些担忧自己的老师了——现在大家都在说报仇,那如果老师还活着,返回了圣城,会怎么样?会不会有些人反而会怨恨他没有牺牲呢? 怀着这种担忧,安东尼求见教皇,但是没有得到允许。不过在神学院里,他见到了阿方索红衣主教。 “冕下这段时间身体不适。”阿方索与柯恩在神学院共事的那段时间里相处甚欢,所以他把柯恩的学生接到了自己的住处,“你不要着急,现在并没有确切的消息说柯恩他已经……” 安东尼也知道自己的老师跟眼前这位大人相处得不错,所以他才敢说了句实话:“但如果老师他还活着……他还能回来吗?” 阿方索沉默了。他就在圣城,怎么能不知道圣城内部的狂热呢?不说别的,他的学生苏亚就跑去路克菲西那里了。 苏亚从辉光之国铩羽而归,之后一直老老实实跟着阿方索在神学院授课,阿方索还以为这个学生是迷途知返,没想到这次的事一出,苏亚就坐不住了。 尽管他有冠冕堂皇的借口,说是因为自己熟悉辉光之国,所以愿意为教会出力云云,但阿方索看到了他的野心——他不是为教会,而是为了自己,因为他的老师已经不能再帮助他,所以他要另找一个能提携他的人了。 教导了这么多年的学生,你以为你教了一个虔诚的信徒,其实是教出来一个野心家,只把信仰和善行当成往上爬的阶梯,阿方索不是不失望的。相比之下,他就很羡慕柯恩——瞧人家的学生在教区做了什么,自己的学生又做了些啥? 可能苦行才是最好的修行,但阿方索得承认,他做不到柯恩那样,所以他的学生不如柯恩,也是很顺理成章的事了。 既然如此,阿方索当然是不希望柯恩有什么事的,现在渐渐也有商人打听来的消息,说辎重队的人可能是没有死,只是被俘虏了。但现在圣城这个气氛,似乎都没人想起来,柯恩应该就在辎重队。 又或者,确实有人希望柯恩死了,比如说——卡蒂亚圣徒那一派。 阿方索叹了口气:“如果能回来,当然是好事,你不要多想。” 安东尼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我想去辉光之国。”老师究竟怎么样,他总要亲眼见到才行。 至于说去了会不会有危险,安东尼觉得,女王就算是魔鬼,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那种。 第364节 第469章 神降冲击(一)、很多人都在头痛 这个时候要去辉光之国, 可不是件好事。知道的人说安东尼关心老师,不知内情的人,或者别有用心的, 还不知道能说出什么来呢。 阿方索有些头痛地揉了揉太阳穴:“这件事, 最好还是经过冕下的允许才好。你再等候几天,我替你求见冕下。冕下这些日子, 确实是有些不适。” 安东尼原本担心教皇是不想见他, 但现在听说教皇确实身体不适,又有些担忧起来:“冕下的身体——不是说中的毒已经解了吗?” 阿方索因为也擅长治疗,所以也去为教皇看诊过,知道教皇不是中毒那么简单。但如果只是以药物本身来说,教皇的身体确实已经恢复了,只是脾气有些暴躁。但最近这些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 教皇又开始不适, 还有些发热,圣水和圣光治疗都没有什么用, 连卡蒂亚圣徒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也许是因为这次的事情, 冕下太过忧心了……”阿方索说着, 情不自禁地又揉了揉额头。 “大人,您也身体不适吗?”安东尼连忙要起身,“那我不该来打扰您的——” 他这么一说, 阿方索才突然发现,确实, 这些天他也时常头痛, 而且, 好像并不是因为被苏亚气的。 “最近——”阿方索不由得皱起眉头, 他想起来了,前天他还给神学院里一位教师治疗过,对方也说是头痛,被他用圣光刷了一次之后效果并不太好,当时他还在想如果柯恩在,或许可以讨论一下该怎么治疗…… 同时头痛,这是巧合吗? 但阿方索也不敢肯定,毕竟他目前所知的,也不过就是自己、同事和教皇而已,且还不能确定,他们的不适是不是一样的。 他压下了这个念头,决定明天去各处教堂问一问,可别是什么会传人的病症。圣城从蝗灾开始已经连续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万一再有瘟疫,那可就全乱了。 安东尼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觉得自己打扰了,便起身告辞。但他出了神学院,又不知该往哪里去。 在教区的时候,他是没一刻闲着的,有无数的事情在等着他——不亲自去做,你都不知道仅仅只是挖个旱井,就能有那么多的麻烦,甚至你得手把手去教,挖出来的旱井才不至于千奇百怪! 平民很笨,毫无见识,所以只能一辈子辛苦劳作求个温饱。因为愚笨,他们也不可能得到神之眷顾,只能靠频繁的祈祷和供奉显示虔诚,以求死后之福。 这都是教会一向宣扬的,安东尼以前也这么觉得。虽然他也是平民出身,但在那时候,他好像微妙地、下意识地把自己排除在外了——他是被神眷顾的,所以他是特殊的。 但是在自己的教区,安东尼发现,其实他并不特殊。他会挖旱井,只是因为他曾经在长云领见过正确的旱井是什么样子,而平民挖得千奇百怪,只不过因为他们从不知道什么叫旱井。但在他解释旱井就是个存水的深坑之后,有些平民挖出来的立刻就符合了要求,甚至还有人因地制宜,考虑到了他都没考虑的问题。 而在一些他从没接触过的地方,其实他也跟平民一样的笨,一样的不知所措。 他不是特殊的,平民也不是一个愚笨的毫无希望的群体,他们只不过是没有受教育和开眼界的机会罢了。 安东尼在那个时候,一下子明白了女王在长云领开扫盲班的意义,也知道了自己从前那种隐形的,很难被发现的,掩藏在怜悯之下的高高在上,是怎样的错误。 所以他从最初的烦恼“这些人怎么这么笨”,变成了“他们只是需要多教几次”,然后,他就忙成了陀螺,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 现在回到圣城,他忽然之间闲了下来,反而觉得空虚了。而且他在路上走着,遇到的每个神官都是那么一副悠闲的样子,简直让他想上去问一问:“你们是没事可做吗?明明有那么多的事情,为什么你们还是能这么慢悠悠的呢?” 也许他应该去城外的田地里看看?安东尼正在这么想的时候,忽然间听到了一声惊呼:“救命呀,有魔鬼!” 安东尼循声望去,前方已经轰地一下乱了起来,一些提着篮子的女人仓皇逃跑,一边跑还一边喊着救命。安东尼一把拉住了一个:“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护着篮子里的东西正想尖叫,就看见了安东尼的脸——虽然这一年他晒黑了一点,也瘦了一点,但看起来仍旧英俊,甚至还因为独当一面而多添了一些坚毅与威严,配着依旧灿烂的金发,仿佛神使一般让人不由自主地信服。 女人的尖叫就憋在了嗓子里,声音也低了下来:“前面,前面有魔鬼!快点跑吧!” “什么样的魔鬼?”圣城里又出现了魔鬼? “就,就是魔鬼啊……头上有角的,大家都看见了!” 这跟没说一样,安东尼逆着人流往前跑去,一路上拉起两个被推倒的人,终于看见了那个“魔鬼”。 那是个女人,身前守着一个装野果的篮子——早春时分,只有一些经冬又逃过鸟嘴的果子会留在灌木丛的深处,想要采到需要花很多时间和力气,还要走很远的路,大概只有实在找不到活儿的人才会踩着刚刚融化的烂泥去野外搜索。 这个女人原本应该是用头巾裹住了脑袋的,但现在头巾已经被扯开,露出的额头上并没有角,只是一双耳朵变得尖尖的,乍一看像是长出了角一样。 她脸上已经被人打青了一块,却紧紧护着自己的篮子,仿佛那个比她自己还重要。有两个男人正在对她拳打脚踢,还有人躲在稍远的地方,喊着“烧死她!” “都住手!”安东尼眼看一路上都有因为拥挤而受伤的人,眉头不禁紧紧皱了起来。 他的神官袍起到了作用,两个男人都停了手,激动地喊道:“神官大人,您来得正好,这个魔鬼居然还跑出来卖她的魔药,快烧死她!”魔鬼必须要用火焰才能净化,但是他们家里可拿不出那么多木柴,还是要让教会来呀。 “什么魔药?”安东尼皱眉看着篮子,“这不都是野果吗?”而且还是常见的山楂和一种带斑点的果子,后者他在长云领见过,女王管它叫什么猕猴桃,是拿来做成果酱卖给海员们的,怎么可能是魔药。 “魔鬼拿出来的,肯定是魔药啊!”一个男人理直气壮地说,“她一定是把魔药变成了野果的模样。神官大人,这些日子我们街上总有人头痛,就是吃了她卖的野果——肯定是她下了诅咒!” “我不是——”女人抱紧篮子,声嘶力竭地喊,“我不是魔鬼!这些果子都是我从野外采来的,不是魔药!我女儿,我女儿生病了,她也头痛,需要圣水!我只是想卖点钱去买圣水,我不是魔鬼!” 安东尼拦住还想打她的男人:“带我去看看你女儿。还有,这条街上有多少人头痛?你们去统计一下。”这可别是女王说过的传染病,当时她怎么讲的来着?什么样的传染病会导致头痛?该死,一时怎么也想不出来了。 有一名神官在,即使众人都想立刻把“魔鬼”送上火刑架,但也不敢违背安东尼的意思,只能看着女人爬起来,踉跄地把安东尼带去了自己家里。 她并不住在这条街上,而是在两条街外的贫民区边缘。这里住的都是圣城最底层的人,一座座矮小的屋子几乎就是几片木头拼凑起来,再抹上一层泥巴而已。还没走进去,安东尼就闻到了一股子臭味,还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很多人生病……”女人畏缩地替自己辩解着,“我真的不是魔鬼,我的耳朵一直就长这样……”所以她无论冬夏总是用头巾紧紧裹住,只是今天太着急了没有把头巾裹好,被人给蹭了下来,露出了耳朵。 安东尼这一路上也仔细观察过了,女人的耳朵虽然比正常人尖长一些,但既没有长毛也没有带鳞,还是人类的耳朵。至于有人说她长角,多半是慌乱中以讹传讹罢了。只是,一对耳朵,就能把人吓到这种程度,甚至还险些闹出踩踏事件,未免也太敏感了些吧? “有,有魔鬼的……”女人小声地说,“今年总听说有人堕落成了魔鬼,所以大家都害怕……”她也是因为这个,才特意地藏起自己的耳朵,以前她也没有这么警觉的,毕竟在贫民区,大家都忙着考虑怎么挣饭吃,没谁会仔细打量别人。 “今年?”安东尼有些诧异,“今年圣城出了很多堕落事件?”难怪这些人反应这么大。 “是的。”女人虽然挨了打,却并没有多少怨恨,“教堂烧掉了十几个人。听说有个人堕落之后跟疯了一样乱喊乱叫,还咬了他的邻居,之后他的邻居也死了——大家都被吓坏了,现在看到长得……就怕是魔鬼。” 安东尼皱皱眉——堕落之后咬了邻居,之后邻居也死了,这怎么听起来不像是魔化呢?他在长云领可是见过魔化者的,比如说海因里希,再比如说汉克,实在不行还有他自己啊,没见有谁一魔化就咬人的,真要是这样,女王还敢把海因里希留在身边?哦不,现在他们甚至已经结婚了,女王难道会选一条疯狗吗? 呃,别说,女王确实是讲过疯狗病的,该不会那个所谓的堕落者,其实是得了病吧? 安东尼一边想,一边低头弯腰地钻进了女人那低矮的屋子。这屋子其实还算不错,因为是泥砖垒的,比破木板拼起来的还是要挡风耐寒一些,就是需要小心防雨。但因为没有窗户,只在墙壁上留了几个拳头大小的洞眼,所以光线十分阴暗。 不过这对安东尼来说不算什么,他低头看向蜷在破布堆里的小女孩,第一眼就看见了她身上的红色皮疹! 几个小时之后,还没来得及去统计数据的阿方索,又见到了安东尼:“贫民区有了传染病?” “是的!”安东尼把贫民区转了个遍,“很多孩子都染上了,是猩红热!”典型的猩红色皮疹,和扁桃体充血与草莓舌,有严重的孩子已经在高烧头痛,甚至呕吐惊厥,这是全身中毒的症状!而且猩红热是传染病,通过呼吸道传染,在贫民区那种混杂的居住地流行起来简直是太简单了,而且还能再向外传播。 这种病本来就是孩子容易得,轻症还好,如果是重症——小孩子本来就是脆弱的,比成年人更加容易死亡! “猩红热?”阿方索重复着这个陌生的名字,“你怎么知道……”红色皮疹,发热,头痛咽痛,不少病症都有这样的表现,教会并不把它们分得那么仔细,而是把会传染的统统称之为瘟疫,反正治疗方法都是一杯圣水。 而像安东尼这样,能够从相似的病症中准确地区分出某种病,这可不是教会的普遍做法啊。是柯恩教的,还是…… 不过阿方索把后半句话又咽了回去:“你能确定吗?”他一边说,一边起身往外走,“我去看看。” “能确定。”安东尼拦了他一下,“大人,这种病会传染,重要的是先隔断传染源。可是……” 阿方索明白他的意思,隔断传染源,在光明大陆上约等于把得病的人都关在一起自生自灭,甚至家属也会一起关起来。而这里是圣城,更为重要,这些病人甚至不能被关在贫民区,而是会被扔出城外,随便找一片荒地圈起来算完。假如病症太厉害,还可能直接就被全部烧死。 安东尼特地跑来找他,是为了别让教会直接把这些病人都扔出城去自生自灭。 阿方索沉默了片刻,继续往外走:“放心,不会的。” “那需要先把得病的人跟没得病的人分开,重症跟轻症也分开……”安东尼心里一松,连忙把从长云领学来的那些处理方法合盘托出,“这个病的轻症还好,但重症危险性很大。主要是一种链球菌的感染,在侵入血液之后,还会引起败血症,甚至有些会伤到心和肾——” 他停了下来,因为阿方索用一种复杂的神色看着他:“你这是——从辉光女王那里学来的吧?”什么链球菌,什么侵入血液,这和教会的治疗体系完全是两回事。 这下轮到安东尼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无论是谁的方法,有用才是最重要的。” “你说得对。”阿方索笑了一下,又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走吧,我们去看看,究竟要用什么方法才好。” 第470章 神降冲击(二)、我们可以用深渊生物啊 阿方索和安东尼在贫民区忙碌的时候, 苏亚终于见到了路克菲西圣徒。 路克菲西本来并不想见苏亚,这人是怎么从辉光之国回来的,他当然知道——阿方索这个学生真是个废物, 老师留下的大好局面都被他搞成这样, 现在来见他,难道还能有什么作用吗? 但他自从那场大败之后, 现在的情况可不太好, 这有用没用的也不好再挑剔了,见见再说吧。好歹也是阿方索的学生,哪怕借一借阿方索的名头也是好的。 然后苏亚就给了他一个“大惊喜”! “你说什么?驯养深渊生物?”路克菲西实在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干法。 苏亚笑了一下:“大人,审判所可以使用魔鬼,那为什么不能使用深渊生物呢?” 路克菲西皱起眉头:“那怎么一样!”魔鬼还是可以交流的, 而且审判所的守夜人都是有心为自己赎罪——哪怕并不是真的虔诚, 也是可以用利益来交换的。但是深渊生物呢?那些东西根本没有理智, 无法交流,又怎么能控制? “可以的。”苏亚却胸有成竹地一笑, “而且有的时候, 这种东西比魔鬼还要好用, 尤其是在进攻敌人的时候。毕竟,它们除了圣光,什么都不畏惧, 却很有食欲……” 路克菲西怔了一下,瞬间明白了苏亚的意思——如果把深渊生物驱赶到敌人的面前, 只知道吞噬生命的深渊生物, 便是最好的杀手。 “对方有炼金武器, 我们总不能用骑士和神官去跟他们硬抗。”苏亚两眼闪着亢奋的光芒。 在神学院这一年, 他可受够了!阿方索对于教授和研究知识乐在其中,他却不行。他天生就是想要发号施令,掌管一方的,可没有那个耐心困在这小小的神学院里,一遍遍给那些蠢兮兮的贵族学生讲课。 什么贵族的血脉高贵,生下来的孩子还不是一样的愚蠢和懒惰,有的讲了好几遍的知识也不能明白,还有的根本不想听课,完全就是来搞社交的。而这些蠢货,在神学院混上几年,回去就能继承爵位,可他堂堂一个大主教,却要灰头土脸地窝在这里,教导这些蠢货! 他真不明白,老师怎么就能觉得这种事很有乐趣,还研究起什么治疗方法来了——他最擅长的可是祈福术啊,不趁着教皇现在身体不适,赶紧填上祈福术那个空缺,难道真要在神学院教一辈子学吗?这里可都是一些晋升无望的中级神官们养老的地方啊! 再说了,就算老师愿意在这里养老,难道不为他这个学生考虑吗?他才四十岁,后头还有好几十年要过呢! 眼看老师指望不上,他几次试探反而被老师劝导要平心静气,苏亚终于下定决心要另投明主了。但是他手里只有这一样资本,跟很多圣徒根本挨不着边——比如说卡蒂亚圣徒以治疗见长,肯定不会对他的深渊生物感兴趣。 但是主到底还是眷顾他的,现在这不就把机会送到眼前了?圣城攻打辉光之国的失败,对圣城可能是个坏消息,但对他却是个大好的机会! “深渊生物是可以控制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苏亚回到圣城这一年倒也不是真的混吃等死,神学院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接触到知识——只要有权限,圣城最深奥的知识也能在这里看到,比如说当年从夏国弄回来的驭兽术。 魔兽跟深渊生物,本质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控制它们的符文需要改动而已。并且深渊生物有一个最大的弱点,那就是畏惧圣光。在这一点上,教会天然地占了优势,远胜于贵族和王室! 路克菲西知道自己不该听他的,但他确实心动了。 战斗牧师不是那么好培养的。不知为什么,大多数神官觉醒的能力都不外乎祈福与治疗,他是在无数神官里精挑细选,才选出了这一批有攻击能力的神官加以培养,可是黄金领一战,就给他耗掉了一半儿! 一半啊!十几年的心血,直接就没了一半! 偏偏现在不知为什么,觉醒的神官越来越少——当然骑士也好不到哪儿去,但骑士少还可以说是贵族子弟们懒惰怕吃苦,没有足够的训练,可神官少,就只能证明真正虔诚的信徒少了。 这可不是件好事,尤其对于现在的路克菲西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目前他急需想办法重新补充自己的实力,可是战斗牧师又不是小青菜,一年就能长起来,他到哪儿再去找几十名合格的神官呢? 但是深渊生物,那可就多了…… “你真的有把握?”路克菲西到底还是问了出来。这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堕落了,但——他只是想讨伐对教会和神明不敬的辉光之国,只此一次而已…… 苏亚也不敢大包大揽说没问题,毕竟他之前驯养的那只食尸鬼逃了,而他回了圣城之后,虽然得以精研驭兽术,却没有实践的机会。可他又不能说不行,于是一咬牙拍了胸脯:“是的!”然后赶紧又补了一句,“大人可以先用几只深渊生物来试验一下。” 路克菲西觉得这倒不错,但问题是——去哪儿弄深渊生物?圣城里,以及附近,可都没有这东西。 苏亚转转眼珠,压低了声音:“那个——大教堂里不是封印着一扇门……”那扇门通往无尽深渊,多少深渊生物弄不来呢? 路克菲西先是被他如此大胆的言论吓了一跳,随即就觉得确实有点道理——现在教皇的身体每况愈下,留给他的时间已经有限,有近在咫尺的办法不用,难道非要舍近求远吗?他能等,其他的圣徒能给他这个时间吗? 苏亚一连几天都跟路克菲西在商量这件事,等他回到神学院的时候才想起来,好几天都没跟老师打过招呼,别被老师怀疑了才好。 他怀着鬼胎去了阿方索的住处,却发现老师根本没注意到他这几天去了哪里,而是一身的疲惫:“老师,您这是——” 第365节 “贫民区爆发了疫病。”阿方索看他一眼,“你这几天要是没事,就来帮我的忙。” “疫病?”苏亚吓了一跳,“圣城有疫病了?那些人呢,都送到城外去了吗?” 阿方索皱起眉头:“这病只传孩子,现在天气也不好,送到城外不是要命吗?”春季多雨,时常还有些寒意,小孩子怎么能在城外的野地里呆着? 苏亚发觉老师的不悦,连忙改口:“原来是孩子们病了——难道是又受了污染?”只传孩子的病,那他倒是可以去给老师帮个忙。就是贫民区——那地方实在是脏乱臭,让人不愿意靠近。 阿方索摇了摇头:“应该与深渊没有关系。”虽然教义里一直都说,瘟疫就是魔鬼带来的,是深渊的魔力污染了人类才会发生。但阿方索活了这么多年,也知道这个话其实不全对。就说圣城吧,可以算是最不可能被污染的地方了,这里的瘟疫无论如何也怪不到魔鬼头上。 不过——想到这一年多圣城里屡屡出现的魔化现象,阿方索又觉得不那么确定了,毕竟随着教皇身体衰弱,圣城的防护确实不比从前,当初蝗群会集中到圣城,就是一件怪异的事。 阿方索觉得头又疼了。他揉揉太阳穴,想起了自己关于头疼病的统计还没开始——安东尼原本是想查的,结果头疼病没顾得上,倒发现了猩红热,现在看来,头疼跟猩红热还是两回事。 “要不然,你去查一下,圣城现在有多少人时常觉得头痛吧。”阿方索怎么可能看不出苏亚嫌弃贫民区。以前他只以为苏亚爱干净,所以不喜欢贫民区脏乱。但现在看来,他哪儿是洁癖,分明是没有足够的仁爱慈悲之心啊。 他的学生,毕竟还是不如柯恩的…… 苏亚听说不用去贫民区,当然是愿意的。虽然说这个头痛病查起来麻烦,但他却可以打着老师的名号,先从上层的人查起——怎么说,这也是关心他们的身体啊。 “老师放心,我一定仔细地去查问!” 阿方索心里有事,听他答应了便摆摆手让他出去了。这几天他以自己的名义把贫民区圈了起来,才发现得病的孩子实在不少,而且还有附近平民家里的孩子也传染上了的,要不是安东尼及时发现,恐怕半个圣城的孩子都要得病! 这个病也正像安东尼说的,轻症还好,一杯圣水喝下去,皮疹处会出现退皮,然后红疹也随之消失,但重症的时候,圣水就没有多大用处了,虽然看起来确实能让得病的孩子精神好一些,热度也暂时退一退,但没过多久就又烧起来了。 贫民区圈起来之后,附近的平民也乱起来,都不想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贫民区去,尤其是那些孩子病得重的,家里人哭着喊着说贫民区一定有魔鬼,甚至还有人喊着要把贫民区一把火烧了。可想而知,如果安东尼没来找阿方索,而是任由下面的教堂去处理这件事,这些得病的贫民现在会是个什么下场。 但即使有他这个红衣主教出面,好几天了瘟疫还未消退,恐怕这些人也在城里留不了多久了。阿方索皱着眉头,想起了今日安东尼说的话——这病是一种肉眼看不到的菌类进入了人体内,且不停地繁殖,圣水并非针对这种菌类来消灭,只是扶助人体内的那个什么免疫系统自己来杀灭这菌类。 若是这菌少,人体自己便能灭杀,自然就会病愈;可若是这菌类太多,繁殖又快,那便是杀一批又长起一批,总是杀不绝的。也是因此,那重症的孩子好了又坏,反反复复,总不能治愈。 要治重症,就得认准了这种菌类来杀,可他尚且找不到这种菌,又如何能让圣水专门杀菌呢? 安东尼说,这种菌,要用另一种菌类提取出的药物来杀灭——青霉素。 只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药必然是从青霉中提取出来的,可那东西大家都知道,分明是谷物或水果腐烂才会长出来的。用那东西提取药物,这,这不是妥妥的巫术吗? 阿方索烦躁了起来。安东尼这肯定是从辉光女王那儿学来的!现在圣城已经向四面的王国发出召令,要把辉光女王变成整个光明大陆的共敌了,可是安东尼却要在圣城,用辉光女王的方法来治病,这简直就是,简直就是顶风作案啊! 可是也没别的办法不是吗?他这个红衣主教的圣水都不能彻底治好那些孩子,再这么反反复复的,小孩子可受不了这种折腾。 要不然,就悄悄地……把人移到城外去,偷偷试一试?他也擅长祈福,只要能弄到一点青霉菌种,他就能培养出更多来。听安东尼的说法,提取那个青霉素好像也不是很难,只要别被杂菌污染,还是大有可能成功的。 那就试一试吧。阿方索下定了决心。圣城近来连续出现魔化现象,已经有些乱了,如果瘟疫再流行起来就更麻烦。现在全城人的神经都在绷着,如果这瘟疫久治不愈,被人当成魔化污染,贫民区的这些人,就都别想活了。 他在白都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里白都没有一起瘟疫,也从不曾死过这么多人,他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再说,就试一试,假如这办法不好使,不也能证明辉光女王确实不对劲嘛……嗯,就是这样! 第471章 神降冲击(三)、她在等待新教会独立的机会 陆希是万料不到安东尼居然会在圣城里干起提取青霉素的“勾当”来, 她这会儿也在忙活着治疗各种“春季病”呢。 自从光球提醒她,新神降临的第二波冲击要来之后,她就在王都里开展了“人口调查”。 这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也亏得她现在手里有足够多的识字的人——教会的神官们。 黄金领战役的消息到底是渐渐流传开了, 尤其是辎重队的人都活着被带回来干活,总不可能没有人知道。 各教堂的神官们对此基本是两个态度:一部分人义愤填膺, 觉得辉光之国竟敢杀害圣城的守护骑士跟神官, 简直是大逆不道;另一部分人则缩了头——毕竟数百骑士都无声无息地没了,他们这些神官又算什么呢? 当然,这两类人目前的处境也是截然不同,后者被陆希拉出来搞人口调查,前者则直接被送去干苦力了。 圣城都直接派出人马来了,陆希当然也就没什么好客气的, 之前容这些人在教堂里啥事不干就很可以了, 现在还想造反吗?既然闲着没事就想找事, 那就给他们点事做做好了。 白都现在的人口增加了不少,陆希也看外城那些阴暗肮脏的棚户区极其不顺眼——外头跑来的人身上本来就可能携带一些病菌什么的, 再聚集在那种地方, 是唯恐没有传染病吗?春季, 可是传染病的高发期。 再说,就算春季没事,夏季一到, 苍蝇蚊子乱飞,那外城还有法看吗? 既然这样, 少不得把那些破烂房子推倒, 狭窄小巷拆除, 重新建起结实的水泥房子——只要建一片宿舍式的廉租房, 就够那些来投奔的平民像捡了宝贝一样了,他们什么时候住过这么挡风遮雨的结实房子呢? 拆房子打地基推墙铺路,都是力气活儿,倒不需要什么技术,哪怕神官大人们从前没干过,也能上的。再怎么说,觉醒者总比普通人力气大点儿。 什么?你说你等级太低,力气跟普通人也大不了多少?嘿,这是劳动改造,你当是让你挑肥拣瘦的吗?干起来吧您呐。 不干?那对不起,没饭吃!有本事你就把自己饿死,女王陛下保证会把你埋了,不会让你暴尸荒野的。 还有些精明过头的,试图在干活的时候向周围的平民宣讲自己的身份,激起他们的愤怒——女王如此对待教会的神官,那虔信教会的信徒,她又会怎么对待呢? 只不过这些人也没能得逞,这一片干活的都没有王都的原住民,人家都有更好的活儿,全都搬迁了。跟他们一起干活的,都是前一阵子巡逻卫兵们抓到的什么游手好闲的流浪汉、偷鸡摸狗的小盗贼、调戏妇女的老流氓之类,反正跟他们一样,都是应该接受劳改的货色,自己还得苦干呢,谁有工夫听你说自己的身份呢? 而且他们干过这么一次之后,就被调去了城外开荒,这下更好,周围连人都没了,看你跟谁宣传呢。 关于这件事,柯恩红衣主教曾经在陆希讲课的时候硬着头皮提出过,是否能对那些神官“客气”一点,但是被陆希直接拒绝了。 “他们吃白饭已经吃得够久了。”陆希磕磕手里的教案,似笑非笑,“可惜现在不行了,新教会不劳不得食。您和乌利圣徒都在劳动和学习呢,难道他们就不行吗?” 一旁被当成“榜样”的乌利,不知道该露出个什么表情才好…… 确实,他这个圣徒现在也是没一天空闲的时间,但他竟然一直都没有意识到他是在靠“劳动”换饭吃。主要是,他现在学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光是抱着显微镜观察那些植物细胞就趣味无穷,女王还让他对着各种不同的种子和植物使用祈福术,然后再分析接受了祈福术的植物与之前有什么区别,由此来分析他的能力。甚至还找了其他的神官来做比较,还有穆特那个魔鬼的能力…… 乌利从来没想到过自己的能力可以这样来分析的,一样是祈福术,不同的神官竟然能有完全不同的效果,简直不像是同一种神术。甚至有些祈福术,其实根本与一般人所理解的祈福根本没什么联系——比如说已经死去的列文,他的祈福术之所以能起作用,是因为杀死了尚未播种的田地中的所有生命,就是虫子与杂草,因此才让庄稼免受这两者的干扰,从而更好地生长。 这,这与其说是祈福的神术,不如说是杀戮的能力吧?如果这样算起来,骑士甚至魔鬼的能力也可以拿来当祈福术用了。 而且就算是他自己的祈福术,细细分析起来竟然也可以拆分成好几样! 比如说,被他用过祈福术的植物,既可以加快生长,又能长得更结实,以前他觉得这是一回事,但女王却说这是两回事,前者是一种什么生长激素,而后者则是给植物增加了某种营养。 乌利开始的时候是不相信的,但是在经过周密的试验之后,女王验证了后者——经他祈福之后的植物体内,增加了钙的含量。 关于这个世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物质,教义里自然也有涉及,不过讲的是光明神创造万物,比如说比照自己的眼泪创造大海,以自己的骨骼为样本创造沙石铺成大陆,看到自己生有毛发,就创造出森林等等等等…… 但是这些知识后来就渐渐地不够用了。比如说金银铜铁皆是从沙石中提炼出来的,可见沙石也是不同的。 于是教义中就增加了新的内容,说是神的骨骼内含有各种不同的珍宝,包括宝石之类也是如此,为的就是让人类可以使用。 这当然是要赞美神的仁慈,但也有过不和谐的小小声音,问神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宝物单独赐给人类,而要把它们蕴藏于沙石之中,还需要学习各种神术去提炼? 不过这种声音很快就被压了下去,这些发出疑问的神官被认为是在质疑神明,甚至有些严重的还被判定为渎神而处死。 这之后,就没人再敢提出这样的疑问了,而教义里也相应地又增添了一些内容,说是神明不想让人类懒惰,所以才把宝物藏在沙石之中,好督促人们努力工作,学习神术云云。 也算是能自圆其说了吧,反正乌利是从来没有想过要琢磨这件事,他觉得他的能力是作用于植物的,所以根本就没想过去研究一下沙石。 然而现在,女王却从植物里提取出了沙石中才有的东西,而且还不只一样! 女王所说的什么钙、磷、钾之类的名字,他也是闻所未闻,但是女王又从白垩石里同样提取出了那个“钙”,这就证实了她的话。 这个实验曲折而琐碎,虽然女王讲解了这一系列的什么“化学变化过程”,但他还是听得脑袋嗡嗡直响。更让他嗡嗡响的,是女王在他面前打开的新世界的大门:万事万物,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竟然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们都由一些最基本的物质构成,然后以不同的构成方式,创造出了这世间万物! 乌利不敢深想,但却又被这个新世界深深吸引了。尤其是从无生命到有生命,这里头所蕴含的道理,直接吸引着他一头就栽了进去,再也挣扎不出来。 黄金领的事情他自然是听说了的,作为一个虔诚的圣徒,他原是应该拍案而起,义愤填膺,甚至杀身成仁的,但是…… 他选择了做一只鸵鸟,把头埋在心爱的沙子里,只当看不见其它的事情——他知道,自己还不如柯恩,柯恩至少敢于向女王开口,替那些人求一个宽恕,而他只是个懦夫而已。 至于女王说他在“劳动和学习”,那真是在给他留面子了。他是自愿劳动和学习的吗?不啊,他现在其实跟柯恩一样,都属于“阶下囚”的身份,还不是女王让他们干啥他们就得干啥吗?现在是让他们学习,这已经是他们走运啦。 柯恩的表情跟他也差不太多,嘴张合了好几次,还是只能颓然叹了口气:“他们毕竟没有做出什么过份的事……”之前那三百骑士和五十战斗牧师,现在大概已经全都去了光明之山了,柯恩希望,能够尽量保住这些神官的命。要知道辉光之国可不只是王都里有教堂,女王如果对全国的教区都用这种手段,那到时候可能又会死不少人。 “如果您厌弃他们,为什么不驱逐他们呢?” “驱逐?”陆希笑了,“他们在辉光之国作威作福了这么多年,驱逐他们,好让他们去别的地方继续享受吗?”她当然知道许多神官巴不得现在被驱逐,这样他们就有理由回圣城了,还不用给她干活。 然而有这样的好事吗?圣城对她喊打喊杀,她还要再给圣城送一批人去?拉倒吧,还不如留下来充当劳动力呢。 柯恩又无话可说了。说到底,他也是俘虏,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能感觉得到,女王对于教会的态度骤然严苛与强硬了起来,但这似乎也怪不得她,毕竟是圣城先来讨伐她的,而且…… “您这样做,圣城可能会号召整个光明大陆都对您……整个辉光之国都会成为渎神之地,那意味着……”意味着所有的国家都可以名正言顺地攻击辉光之国,辉光之国所有的国民都会被归为渎神者,无论谁杀死或者奴役他们,都是正当且“合法”的了。 “意味着辉光之国会成为第二个夏国?”陆希又笑了,“那结果可能会让圣城失望了。再说,圣城真的能代表神吗?我可听说了,圣城屡次出现魔化现象,那真是神的地上居所,护佑之城吗?” 说到魔化现象,柯恩也无话可说,他当然是知道这事的,而且到现在还没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圣徒们认为这是龙晶被盗,大型神术阵无法再像原来一样牢牢封印那扇“门”的原因——都是被深渊气息污染所致,并非圣城已经不得神的眷顾。 “大型神术阵无法封印深渊之门,全知全能的神难道不知道吗?如果祂真的眷顾着圣城,难道不能降下什么神迹来净化圣城吗?”陆希笑了笑,“自欺欺人而已。你们其实都知道,根本没有教义中所宣传的那种神。” 一个圣徒,一个红衣主教,全都闭上了嘴。他们都不敢在这个问题上深思深谈,怕的是开了个头就止不住——苦修院听说到现在还有人不时地出现信仰动摇和倒退的情况呢。 陆希也没有想深谈,主要是不想毁掉这两人的能力。至于圣城,如果真如光球所说,在新神降临的第二波冲击中,圣城的魔化现象还会增加,那时候,就是她的新教会独立出来的机会了。 不过在这之前,她当然得先搞定自己国内,不能让新神的冲击先搅乱了己方的阵脚。 第472章 神降冲击(四)、我们去向苦修院要人 必须说, 光球的提醒很及时,因为人口普查才搞到一半,就已经发现了三起魔化事件, 但因为及时把人带走, 所以并未造成什么混乱。 但是被带走的人却是惶恐不安,其中有一家出现魔化的是个小女孩儿, 她的父亲立刻喊着这个孩子任由女王处置, 恨不得马上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就算再能理解,陆希对这种事情仍旧深恶痛绝:“那就把孩子留下,其他人送回去,让他们闭嘴别乱说话就行。”既然这样,孩子就归她了。 前来报告情况的妮娜点点头:“我已经跟他们说了,既然这样, 孩子以后就归女王管, 与他们再无关系……”她说着冷笑了一声, “看起来那家人挺高兴的,也行吧, 总算他们还没有告发自己的女儿呢。” 陆希知道她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抬手拍了拍妮娜:“忘了他吧, 你早就跟他没关系了。再说我们现在做的事,就是为了以后不再出现这样的惨剧。” 妮娜重重地喘了口气,又重重点头:“你说得对!那现在这种情况, 我们要怎么做?”她压低了一点声音,“这些人都是先出现头痛, 之后才魔化的, 这些日子, 我教堂里的神官也有人出现了这种情况。” “那你呢?”陆希连忙问。 “我没事, 但是丽希出现了头痛……” 丽希,就是猎犬的圣女。她本来就有些抑郁的倾向,虽然跟着其他圣女一起来了王都,但主要还是缩在皇家大教堂里,给其他人做一些后勤工作。 陆希没有勉强她。丽希没有妮娜和尤兰的斗志,也没有其他年轻圣女那还没有磨灭的对生活的热情,她跟着来,不过是因为在自己熟悉的人当中她才有安全感,她害怕被抛弃。 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丽希后勤做得还可以,就是对出外治疗和学习都不积极,能推脱就推脱。因为她身体不好,妮娜也不想强迫她。更何况猎犬现在工作还挺积极的,摆出一副“我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的架势,就更没人对丽希说什么了。 但现在,偏偏出现情况的就是丽希。 陆希想要详细统计魔化人数,就是想从中分析出个规律来。这其中,根据光球所说的新神降临的特点,未觉醒者的魔化,与已觉醒者的魔化,可能还要分开来看。前者是触发了天赋,与获得神恩没什么区别,但后者则可能就是新旧两种力量的冲突,那就不见得是件好事了。 “把这些神官的情况都要具体记录下来,我也让人统计那些劳改的神官。”陆希支着下巴沉吟,“这个数据还是少了一点。我想在全国都推行一次调查,但——”人手不够呀。 目前陆希手里掌握的土地面积真的不少了,但这些土地上的教堂却并不都归了她管,事实上她能推到台前的也只有妮娜和尤兰,其余的地方可不像王都和黄金领这样尽在掌握。 比如说原怀特家族掌握的红云领,在陆希派人接手之后,那边的教堂立刻把人全撤去了邻近的领地,以实际行动“抗议”陆希的统治。 当然,没有他们,陆希的政令倒是更能推行无阻,但同样的,她也就没法在红云领找出几个识字的人来,更别提搞什么人口普查了。 第366节 “就目前这个数据来说,我怀疑没有学习的人受影响更大一些。”在一众圣女里,丽希可算是最“不爱学习”的那一个了。 但这也仅仅是猜测,毕竟现在学习的人才是少数,不学习的文盲才是大多数群体,即使王都现在也开了几个扫盲班,但也是杯水车薪而已。样本不够多,就根本提供不了什么有力的支持。 这情况着实让人有些烦躁。原本是想好好发展一下经济,然后按部就班地对平民进行教育,慢慢抹除教会对他们的影响。结果现在一个新神降临的冲击,就打乱了她的计划。 说起来,对于红云领和海风郡这种已经被她牢牢掌握的领地,出现魔化现象倒还可以处理,她怕的倒是一些刚刚拿到手的小领地,那边的领民还没有接受足够多的宣传,仍旧视魔鬼为洪水猛兽,一旦出现魔化者,恐怕他们自发地就会建火刑架了。 “我曾想,宣布这是一种病……”陆希抹了把脸,“有柯恩和你,这个说法是能服众的。但是——”魔鬼并不是病人,觉醒方向的不同也不是病,难道魔族从万恶之源的名头里逃出来,又得落进病人的群体吗? “我有个想法。”妮娜平静地说,“我们宣布裁判所使用守夜人的事——我和面具就是证据。而且双塔大教堂剩下的守夜人和圣女都被送进了苦修院,那里头还有尤兰她们的契约守夜人,我们以圣女的名义,向苦修院要人。” “妮娜?”陆希惊讶地看着她,“这样一来……” 这样一来,固然是既揭露了教会干的好事,又给魔族平反做了铺垫,但圣女们却难免要遭到非议了。而且这些圣女逃出双塔就是想摆脱跟守夜人的关系,现在却让她们自己暴露这个秘密…… “她们都是同意的。”妮娜目光闪亮,“这是教会做过的事,为什么不能说出来,就算有错,也不是我们的错!而且——”她注视陆希,“即使那些守夜人出来了,我们也不会再过从前那样的日子,你也不会同意的,不是吗?” “当然。”陆希感觉眼睛有点发酸,心里却是炽热的,“在辉光之国,绝对不会!” 自从安娜提出离婚之后,不只王都,这消息都传到了周边领地去,很是引发了一番议论。必须承认,舆论对于安娜还是指责为多,但尽管如此,今年的王都女性出外工作的比率却大幅上升了。 这当然跟工作机会多了有关,但有趣的是,据说有些家庭里原本是不同意妻子或者女儿出来工作的,尤其是一些男女混杂的工作,但在“离婚”的威胁之下,大都动摇了。 这种暗地里的变化,自然与陆希这一年里陆续颁布的法律有关。而且陆希还听说,有几个小贵族家里也在闹离婚,只是还没有把官司打到她眼前来而已。 可以说,陆希确实提高了女性的地位,虽然这进步可能微乎其微,甚至后续还是会十分艰难,但妮娜已经看到了那向上的阶梯,她知道并且坚信,陆希会保护她们的。 所以怕什么呢?怕人背后议论?语言这种东西,当你不在乎的时候,它就伤害不到你什么。怕那些守夜人?如今可不是在双塔大教堂了! 出现魔化现象的,当然不只是辉光之国。 得到光球提醒之后,陆希就迅速传信给了何塞,目前南联邦六国也在进行调查。 不过这就不是“人口普查”了,而是打着“搜索经济作物”的旗号在进行。 香荚兰被发现,使得苏拉大公对陆希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简直巴不得能在他的国土上再找出点什么值钱的好东西呢。 并且他十分识相地还大力向外宣传,使得南联邦诸国都是心动不已,包括剩下的两个公国,努拉与布里丹,也都向千岛之国递出了橄榄枝——他们不傻,眼看着千岛之国拿下了布迪王国,又有苏拉公国和阿古斯公国的支持,南联邦谁说了算已经再明显不过。 最可怕的是,就连教会都管不了呀。千岛之国的神官们集体跑路了;布迪王国那位圣徒大人据说回了圣城就没了影子,如今那边的教堂都被围了起来,神官们不得自由,都已经想着也跑路了。 他们这两个小公国,难道要去鸡蛋碰石头吗?那不就是布迪王国的下场吗?还不如识相一点,能像阿古斯公国一样就最好,实在不行,像苏拉公国也能接受,没看苏拉大公现在的日子比从前还舒服呢吗? 这么一来,何塞的调查进行得十分顺利,也确实发现了十几例魔化现象。 “国王陛下——”努拉公国的接待大臣万没想到,这位千岛之王才驾临他们公国,就先撞上了烧魔鬼,简直是冷汗涔涔,要是千岛之王因此认为他们公国被污染了,那…… 何塞也没想到会直接撞上这种场面,幸好火焰刚刚点起来,被绑在柴堆上的母子两个只受了一点伤,那火焰就被青羽直接扑灭了:“这种情况最近多吗?” 接待大臣讷讷不敢言,但在何塞的目光下也不敢撒谎,半天都没吭哧出个结果来。这什么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何塞于是点了点头:“所有出现魔化的人,无论现在还是以后,不许处死,都交给我的人带走。” 接待大臣愣了一下:“陛下要他们做什么?这些都是魔鬼——” “确实是魔鬼,但他们并不是教会所宣传的那样十恶不赦。”这次何塞也是借机巡视整个南联邦,所到之处同样的话不知说了多少遍了,“这些事情你们不清楚,之后会有我的人详细讲述。总之这些人,如果日常无犯罪无劣迹,不许随便烧死,都由我的人接手处理。” 按照陆希的说法,能够觉醒的人其实是有天赋的,烧死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当然是都集中起来好好培养教育,让他们发光发热了。 接待大臣听不明白,但这不妨碍他连声答应下来——反正千岛之王说什么就是什么,大公尚且不会反对,他一个接待大臣,难道还要说不吗? 再说,烧不烧这些人都是小事,重要的是大公精心准备了宴会,宴请这位年轻的新王,他可还没有成婚,而努拉大公正好有几个女儿,要是哪一个能入了新王的眼,那努拉公国岂不就高枕无忧了吗? 第473章 驭兽之书(一)、我看见那个蛇眼寡妇了 何塞对努拉大公的女儿当然是没有兴趣的, 但宴会该参加的还是要参加,南联邦毕竟还不是他的领地,应酬仍旧无可避免。 在宴会厅里, 何塞闻到了许多熟悉的气味, 比如烧烤粉的香辣味儿,比如巧克力的甜蜜味儿, 再比如长云领出的桃子味儿与橘子味儿的香水, 一时间让他都有点恍惚自己究竟是身在何处了。 努拉大公为了这场宴会也确实花了许多心思,长云领的东西不但好,数量还少,尤其是丝绸和香水这类的装饰品,有钱也未必买得到。努拉大公还是派出皇家商人去阿古斯公国,从阿古斯大公手里匀到一批货的。 说到这点他就有点嫉妒, 阿古斯大公实在精明, 竟然早早就搭上了辉光之国那位女王, 听说他的女儿菲特丽现在就在千岛之国学习什么技术,哎哟, 这不是跟千岛之王也更近了吗?绝对是别有用心! 努拉大公自觉已经落后一步, 所以对这场宴会格外上心, 为了不做得太露痕迹,他几乎把公国内的贵族都邀请了过来,确实是宾客济济, 衣香鬓影了。 何塞对于这种场合并无什么兴趣。他毕竟不是在宫廷里长大的小王子了,在外做雇佣兵的时候就不说了, 跟了陆希之后更是除了工作就是学习, 妥妥成了个社畜, 对这种宴会舞会之类的场合反而不太适应了。 于是他拿出应付千岛之国贵族们的心得, 面无表情,对谁都点头,但惜字如金,哪怕对上女客也就是多几个“嗯”“啊”的音节。 然而他现在可是黄金单身汉,这副作派也不能把人全部赶走,尤其是努拉大公的几个女儿被父亲百般叮嘱过,就算得不到多少回应,也牢牢占据着他身边的位置不放。 何塞被她们缠得头痛,好不容易看见灰羽从外头挤进来,连忙借口有事离开了大厅,走到长廊上才舒了口气:“幸好你来救我……”看来千岛之国的贵族小姐们还是很收敛的了。 灰羽忍不住笑:“那是因为千岛之国的人现在都知道,国王陛下喜欢有学问的人。” 说起来,现在千岛之国跟何塞见面最多的女性,是新任的农业部长塔尼娅。就连何塞在杜法家的那几个表妹,都没有她出入王宫那么方便。 再加上菲特丽公主也跑来学习,千岛之国顿时真的兴起了一股学习风潮,贵族小姐们都以能说出一些种植知识或者香料提取知识为荣。尽管她们不会真的亲自去种植或者进行化学试验,但这毕竟是一股好的风气。所谓上行下效,贵族们以学习为荣,多少也带动了平民,尤其是一些商人,他们既喜欢跟随贵族“附庸风雅”,又比贵族更容易放下身段,故而近来还真有商人家的姑娘出来工作的,甚至还有小贵族的儿女,来做扫盲班的教师,教导平民识字。 只可惜这股风气显然一时还没有传到努拉公国,这边流行的“找丈夫”的方式,还停留在珠宝衣裙香水的“传统方式”中,可真是让何塞苦不堪言。 灰羽开了两句玩笑,就连忙拉回了正题,毕竟他还真不是来单纯救场的:“我看见一个人,很像蛇眼寡妇!” 蛇眼寡妇,就是黑章鱼海盗团伙里的珊瑚蛇。当初雇佣兵团里的黑羽跟他们勾结,想要暗算何塞,却被何塞将计就计,剿灭了整个黑章鱼,顺便也把自己的雇佣兵们假死洗白,在长云领谋了个清白身份,从此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说起来雇佣兵团近百号的人,除了自己作死的那对夫妻——何塞都快要想不起来他们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他们的孩子现在就在白都,仍旧是陆希的儿子。 说起来陆希选择了海因里希做王夫,这个继承人就很成问题,说不得这个养子将来就真成了继承人,所以这个孩子反而非常受重视,说句不太好听的,知情人可能看他比看海因里希这个王夫还重要呢。 至于兵团的其他人,觉醒的不必说,没觉醒的那些,也都在长云领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平静生活,就是灰羽自己,要不是因为之前专门调查过海格勋爵之死的事儿,搞不好也早把那个珊瑚蛇忘在脑后了。 说起来珊瑚蛇现在也是一副脱胎换骨的样子,穿着华丽的大摆长裙——是的,努拉公国的贵族们还不够时髦,现在国内流行的还是辉光之国前两年流行过的蛋糕裙,头上戴着同样华丽的宽沿帽,帽子上镶着丝绸的边,还用青红几色的丝绸做了大朵的绸花装饰。 这副模样,灰羽也是看了好几眼,一直看到她那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睛,才敢肯定的。 说起来灰羽也已经晋升了高级骑士,他那双全色盲的眼睛看不到五颜六色,却能够看到正常的眼睛看不到的东西,比如说——红外光。 蛇眼的原理,也是接收红外光,这种能力在使用起来的时候,看在灰羽的眼睛里与旁人是不同的。只不过灰羽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珊瑚蛇。他打听了一下,珊瑚蛇现在叫做英格夫人,是个寡妇,继承了丈夫的一片小领地,大小也是个贵族啦。 关于这位英格夫人,消息还挺多,灰羽现在是何塞的贴身护卫骑士,下头想讨好他的人多了,他就问这么一句,那人就倒出了半车子的消息。 什么英格夫人是海难流落到努拉公国的,原本的丈夫在海难中死啦。什么她有丰厚的嫁妆,所以才嫁给了英格子爵啦。什么英格子爵爱她爱得要命,连自己的儿子都给赶走啦。 最后就是,英格子爵命不好,打猎的时候被蛇咬了,圣水也没救过来就死了,爵位便由这位风流寡妇继承了。 当然,不是没有人在背后说英格夫人克夫,或者怀疑她用了啥手段赶走了原本的继承人,但无奈这位寡妇长袖善舞——咳,或者说善于勾搭吧,反正人家跟不少贵族关系都挺好,这不,就连努拉大公的宴会,她也能混上一个名额呢。 不过,当珊瑚蛇被堵住的时候,她就后悔了。为什么非要凑这个热闹呢? 当初他们杀了海格,吞了那一批宝藏之后,就打算着找个地方住下来,不再做海盗了。 但是人一多,分赃就难免不匀,又各人都打着自己的主意,到最后居然又内讧了起来。珊瑚蛇之所以叫做珊瑚蛇,可不只是因为她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而是因为她够毒。且这个毒,外头人以为指的是她心狠手辣,却不知道她其实还真会用点毒的。 那是一种从海螺里取出来的毒素,是珊瑚蛇偶然发现的。这东西不仅毒,而且妙在用于人身上竟无痛苦,无声无息就能教人死亡。 珊瑚蛇身上长年都带着那么一点儿,就是为的“不时之需”。这回面对着一大批财宝,她果断地先下手为强,毒死了比她强的彼得,然后带着几个愿意跟随她的水手,拿着财宝跑到了南联邦。 本来她想买个庄园的,但庄园能买,贵族身份却买不到,而没有贵族身份只有一大笔钱的女人,可不怎么安全。 于是她就勾搭上了英格子爵,然后赶走继承人,又轻而易举地毒死了英格子爵——打猎的时候被毒蛇咬死可太常见了,至于中的究竟是蛇毒,还是海螺毒素,难道那些神官还能分辨出来吗? 至于继承人,当然也是被她的手下悄悄干掉了,如此她就顺理成章地继承爵位,成了女子爵,终于算是在努拉公国站稳了脚跟。 就是没想到,南联邦会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努拉公国都要投靠千岛之国过日子了,那之后公国内的情形怕也同样要变化,这个子爵的爵位可能也就不那么值钱了。 珊瑚蛇自然是想早点打听一下消息,以便做准备的,但万没想到,居然是自己跳进了火坑!那个,谁能认得出来,这位千岛新王,居然是当初的飞羽佣兵团团长呢?她还是被灰羽堵住之后,从他手里那两把匕首上认出来的。 还有,还有那个冰系骑士,又是哪儿来的?她怎么记得,当初飞羽只有个水系骑士啊! 但不管是从哪儿来的,三个人把她连同她的手下一起干掉简直是举手之劳,毕竟这位千岛新王,那是人人皆知的大骑士了! 为什么人家升级像吃饭一样容易,她就…… 珊瑚蛇看着倒在自己身边的两个手下,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来:“赤羽团长——啊不,国王陛下,当初,当初黑章鱼他不知好歹,我也是劝过的,可是我一个女人——” 何塞挥手打断她的话:“海格是你们杀的吧?” 海格!珊瑚蛇没想到他会说起这个人来,一时间愣了一下,再要否认已经来不及了:“海格是谁啊?我没——”听到灰羽的冷笑,她自己也颓然放弃了,“是彼得杀的。那批宝贝也被他分走了一大半,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找上英格子爵……” 珊瑚蛇脑子转得很快——海格跟这位千岛新王可说是八杆子打不着,那肯定是为了夏国的王室宝藏了,反正先把事儿推到死了的彼得头上再说呗,死人总归是不会出来反驳的。 至于她自己,恐怕到手的好东西都要吐出来了,好可惜啊,那些金子和宝石——但只要能保住命,她总有机会再去钓冤大头的。 她正说着,何塞却忽然伸手,扯下了她头上的宽沿帽。珊瑚蛇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就抬头冲他媚笑了一下,正要说几句撩骚的话,就见何塞把她帽子上的丝绸花朵摘了下来,将做成花瓣的丝绸仔细展开,脸色顿时严肃起来:“这花是从哪儿来的?” 第474章 驭兽之书(二)、终于看到这本驭兽书了 在搜遍英格女子爵的庄园之后, 何塞的表情看起来想把珊瑚蛇乱刀切了。 “这,这些——”珊瑚蛇实在是慌了,她不就是裁了几块丝绸给自己镶个花边, 做个装饰吗, 罪过竟然这么大的吗? 长云领的丝绸产量有限,珊瑚蛇这个等级的小贵族根本买不到。正好, 在夏国王室的宝藏里倒是有一叠看起来像手帕一样的东西, 质地与长云领的丝绸颇为相似,珊瑚蛇就把它给裁开来用了。 何塞的剑直接架到她脖子上去了:“所有的丝绸,都在这里了?” 什么手帕,他可是认出来了,就珊瑚蛇做成帽花的那些丝绸条上,有一个“书”字。 关于夏国的文字, 何塞以前当然是没见过的, 但自从陆希开始研究夏国王室遗留的资料, 身边的人自然也跟着耳濡目染,有所了解。 像金羽和海因里希, 已经认识了不少夏国文字, 何塞学得没那么快, 但对于夏国文字的特点却也了解了——四四方方,跟光明大陆的通用语实在是大相径庭,只要不把它误认为是什么花纹, 还是很好辨认的。 所以他看到珊瑚蛇帽花上露出来的一角方块图案时,就立刻上了心, 无它, 这么方方正正有棱有角的, 实在是太像夏国文字了! 果然, 在拆掉那朵花之后,最宽的绸条上有一个完整的字,何塞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断定这个字应该是“书”,书本的书。 陆希说过,在夏国文字里,这个字就代表知识,就像光明大陆的《xx学》,比如《炼金学》、《魔植学》之类的重要知识,放到夏国文字里大概就是《xx书》,比如《尚书》。 何塞不知道《尚书》学的是什么重要知识,但凡是出现了“书”字的地方肯定跟知识有关就是了——珊瑚蛇说的那叠缝在一起的手帕,多半就是夏国的书籍! 而且他刚才就觉得这丝绸捏在手里的感觉不太一样,稍微用力扯了扯,竟然坚韧异常,绝对不是普通丝绸!可恨珊瑚蛇这种不识货的蠢物,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裁了做花边!还幸好这上头的字是用丝线绣出来的,就算洗过了,应该也不会褪色,否则他真是想把珊瑚蛇给剁了! 然而,当所有的花边都从珊瑚蛇的衣裙上拆下来之后,何塞又想剁人了。 珊瑚蛇很有心机,一见自己拆了个手帕都让何塞大怒,她就十分“机警”地隐瞒了他们在山洞里发现过那种薄得像纱,一扯就碎,但也同样钉成一叠,上头还有黑色图案的东西——她有预感,一旦说出来他们把那些东西就扔在山洞里了,何塞的剑可能就真捅上来了。 然而她留下来的那几个手下可没她这么聪明,挨了一顿打之后就什么都说了,甚至包括彼得是怎么死的,当然也交待了他们在山洞里究竟得到了什么。 这些人的本意是洗清自己:看啊,有些东西根本不值钱,我们压根没拿;而拿到手的金银珠宝基本都归了珊瑚蛇,我们只分到了一点儿;我们是无辜的啊,要追回宝藏,请找珊瑚蛇。 但是他们这么一说,何塞险些气死!那种所谓一扯就碎的东西,不就是纸吗?还有黑色图案,不就是书吗?成箱成箱的书,就被他们扔啦! 第367节 “没,没烧……”一个水手哆嗦着说,“就,还放在山洞里,又重新埋起来了……” “让他们带路,去岛上找!”何塞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如果找不到,就把他们扔进海里喂鲨鱼!” 灰羽挠挠头,叫人去准备船只,顺口问道:“陛下,那是什么重要东西吗?”他在外头跑的时候多,跟着陆希的时候就少,有些东西还真不太清楚。 何塞脸色阴沉:“应该是记载夏国知识的书籍,女王一定很需要。要是找不回来——”他就把珊瑚蛇剁成肉馅。 灰羽又挠了挠头,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那个,女王陛下已经结婚了……”可怜他们的团长,看起来还是放不下啊。 “我知道……”何塞苦笑了一下,“我也会结婚的。”他会按照一个国王的标准结婚,但那不会是他最想要的。 灰羽简直要把头皮挠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在他看来当然是自家的团长最好,然而女王就是要选择那个魔族——唉,他们又不能把女王抢过来。 何塞倒是被他的表情逗笑了:“快去找那个山洞吧。”就算得不到她,至少他们也可以在同一条路上并肩前行。 灰羽看他这样子,才放心了些,做了个鬼脸:“我知道了。倒是您,这么忽然跑到这儿来,还不知道外头怎么议论呢。”宴会才结束,就跑到一个女子爵的庄园里,还是个以风流闻名的寡妇,这说是做客,谁不多想呢? 何塞才不在意这个,反正他也不想娶努拉大公的女儿。虽说千岛之国的国王按习俗可以娶四位王妃,但他是只打算娶一个的——女王说得对,不同母亲生的孩子,天生就是竞争者,怎么可能真有什么兄弟之情呢?反正他是不打算从开始就给自己的孩子制造这样的困局,更不想有哪个孩子走他的老路。 既然只娶一个,那当然要精挑细选,努拉大公的女儿什么的,还是算了吧。至于外人的议论,那就更不重要,现在南联邦还有谁真敢批评到他面前来不成?还是赶紧把这本“书”给女王送过去更重要。 所以陆希就接到了一匣子的丝绸条。有宽有窄,因为被做成了花边或别的装饰,扭得皱巴巴的,还有针线的痕迹。但好在珊瑚蛇也觉得丝绸珍贵,连一个碎角都舍不得扔,倒是全部找到了,只是没人能认全上头的文字,也就拼不起来。 但是有最大的三个字却是非常明显的,陆希只瞄了一眼就险些跳起来:“驭兽书?”听这名字,再结合莉莉斯说的一些资料就能知道,这,这本丝绸绣出来的书,记载的竟然是夏国的秘技——如何契约一头灵兽啊! 那群海盗,居然把这么珍贵的东西裁了做成花边!简直踏马的该天打雷劈! 陆希捧着那装丝绸条的匣子,恨不得一头钻进去。经过对双塔那些神官的审讯,她也得到了一些消息——列文研究出来的守夜人与圣女之间的血契,灵感就是从夏国的驭兽术而来,只不过圣城所得到的驭兽术并不完整,只有一些残缺的记录搁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也只有大主教以上的人才有资格请求阅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大主教都会去读这东西。在他们看来,读这种巫术纯粹是浪费时间,有空还不如做个祈祷呢。 但列文读了,不但读了,还根据这些残缺的记录中大大获益——如果他不是个混蛋,倒也算得上天赋过人了。 只可惜,即使是列文的心腹牧师,也对驭兽术只知其名而已,残缺的记录搁在圣城,陆希不可能跑去看,而穆特和莉莉斯所保存的资料里又没有这部分知识,陆希即使得到了线索,也是干瞪眼。 万没想到,今天却看到了这本《驭兽书》!原来夏国王室果然不会让这东西失传,确实是交给了逃亡的王子和公主啊,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到今天才得以面世。 而且还有其他书籍!陆希一想到那山洞里被抛弃的几箱书,也恨不得把珊瑚蛇一伙人都按到海里淹死——原先有神术阵保护还好,可是他们打开神术阵之后,那些书籍就暴露在海风海雾之中,还不知道潮成什么样了,能保存下来多少呢。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陆希一边骂,一边开始拼书。还好这本书每一页的边上都有精美的刺绣,只要把滚边的图案对起来就行,不必担心会拼错,从而出现阅读和理解错误。 “女王陛下跟谁生气呢,这么骂骂咧咧的?”海因里希推开窗户,笑吟吟地问。 虽然已经成了王夫,但他还是爱爬窗…… “有好消息?”陆希狐疑地看他一眼。不是她说,从海耶尔跑了,海因里希那脸就没放晴过,还得女王陛下时不时地哄哄他。这忽然间眉开眼笑的,八成有好事儿。 “罗曼公国有消息过来。”海因里希跳下窗台,硬挤进陆希的椅子,危危险险地坐了个椅子边儿,伸手搂着她的腰,一边说话一边朝她的耳朵吹气。 陆希给了他一胳膊肘:“光天化日的,老实点!” 光天化日她用的是夏国语言,海因里希虽然没懂,但不妨碍他领会意思。然而他只当真的听不懂,继续吹气:“这可是重要军情!” 陆希无奈地放下手里的书页,转手往他腰里狠掐了一把:“亲王殿下,汇报军情要严肃!” “遵命!”海因里希两脚一并,皮靴磕出一声脆响。然而因为他就坐了个椅子边儿,这个动作人根本坐不稳,全靠死皮赖脸搂着陆希才能维持平衡。 陆希身上的压力骤然增加,要不是自己坐得稳,简直要被拽倒,只能无可奈何地又掐了他一把:“行吧,亲王殿下稍息,有什么军情速速报来。” 罗曼公国人人好烈酒,而长云领有。 当然,长云领的酒原本是为了制取酒精才酿起来的,使用的也不是小麦而是红薯和橡子粉,反正只要有淀粉就行了。 这样的酒酿出来,多少缺乏一些陆希所习惯的那种白酒的香气,也比不上以前黄金领酿造的“精酒”。但这种酒酒性够烈,且成本较低,再稍加勾兑——罗曼公国的大贵族们可能还看不上,可小贵族以下却十分喜欢。 凭着那个小商人从前贩酒的关系,这批烈性酒顺利地进了罗曼公国,当然送酒的人已经换成了陆希手下的情报人员,也跟着成了罗曼公国的常客。 小商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老婆在圣城指认辉光女王是魔鬼附体的事儿,简直吓得自己先魂不附体。到了这会儿,虔诚的信仰终于抵不过求生的欲望,为了“将功赎罪”他是尽心竭力,不但贡献了自己家传的地图和贩酒的渠道,甚至还不辞辛苦地亲自带着海因里希在边境上走了两趟。 如此一来,在罗曼公国的情报线,也就算是建起来了。 “圣城已经向各地发出召令,说我们的女王陛下是魔鬼附体,辉光之国成了渎神之地,号召整个光明大陆联合起来,讨伐女王陛下。”海因里希跟没骨头一样靠在陆希身上,一边念叨,一边捻了她一绺头发缠着玩。 说起来也可怜,亲王殿下结婚之后,也就那几天婚假过得比较纵情恣意,之后就滚出去上班了。再之后接二连三的事情,连陆希都不禁要发出一声感慨:这不像王夫,倒像锦衣卫。 好歹现在锦衣卫从外头回来,虽然有点手欠,女王陛下也宽宏大量地忍了:“那回应怎么样?” “女王陛下英明——”锦衣卫拍着马屁,“大家都响应圣城号召,但是不方便出兵。” 陆希差点笑出声来。正如她所预料的,就光明大陆这个交通状况,要千山万水的发兵到辉光之国,那真是好大的工程,有的地方还得现修道路,谁肯花这个力气?而且,费用谁出啊? 现在早就不是黎明时期了,教会自己都背离了黎明时期的初衷,还指望各国仍旧像当初一样对他们一呼百应吗? 不过,如果仅仅是这样,海因里希不会这么兴奋——陆希现在对他也算了解,知道这个人是唯恐天下不乱那一挂的,仗打不起来他不会这么高兴,反而是有战事在即,他才会起劲。 “罗曼公国准备出兵?”毕竟两国相邻,罗曼又向来剽悍骁勇,就是陆希还有一点不太明白,“他们不知道圣城在这儿栽了跟头吗?” “圣城可没承认。”海因里希嗤笑,“他们说我们欺骗了他们,利用圣女设下陷阱,让魔鬼害死了三百骑士。嗯,还说你使用了巫术,用黑猫的血泼在骑士们的武器上,污染了上面的神术阵……” 陆希目瞪口呆:“这是圣城说的?”黑猫血!他们咋不说是女巫的月经血呢? 没想到海因里希还真的吞吞吐吐起来:“还有,嗯,还有女巫的,那个……每个月都会流出的那个……” 这踏马的都是什么跟什么! “好得很!既然他们拿魔鬼说事儿,那我们也可以去苦修院要人了。”陆希沉思一下,“春季病的高发阶段已经过去了,人口普查也进行得差不多,圣女们能脱出身来了。”而且,面具也从长云领过来了。 “还有这个——”陆希拍拍面前的匣子,“但愿能从这里头研究出解除血契的办法,那样圣女们才真的摆脱了威胁。” 第475章 驭兽之书(三)、此心安处,即是吾乡 驭兽书是很重要的收获, 但是亲王殿下表示不满:“我的军情还没报告完呢……”他就知道,结婚之后他就不受重视了,果然啊, 到手了的就不值钱了…… 陆希对他的抱怨哭笑不得:“是是是, 是我疏忽了,都是我的错, 亲王殿下请继续说, 我竖着耳朵听着呢。” “哪儿竖了?”海因里希咬着她的耳垂,“我怎么没看见有竖起来?” “你这样是要被河蟹的,懂不懂?”陆希感觉自己半边脸都烫得能煎熟鸡蛋了,狠狠掐他腰间,“青天白日的,脖子以下不准描写, 知道吗?” 只可惜大魔鬼皮糙肉厚, 暗星龙血脉尤其高血高防, 都不需要把鳞片浮现出来,单凭着锻炼出来的肌肉, 陆希也找不到能掐得动的地方, 从上到下摸了半天, 才在手臂内侧终于掐住一块皮肉:“再闹,我要叫侍卫啦!” “真行!”海因里希翘起大拇指,“女王陛下叫人把王夫抓起来, 这新闻明天一早就得在贵族圈子里传遍了!就是这个罪名是什么呢?” 陆希自己也忍不住笑:“流氓罪!” 海因里希当然不带怕的,非常虚心地请教:“请问女王陛下, 脖子以下都算流氓罪, 那孩子是怎么出来的呢?流氓罪的结果?” 陆希随口瞎扯:“有丝分裂出来的。” 有丝分裂, 海因里希学过:“但是有丝分裂, 也不能保证在脖子以上啊?” “怎么不能?”陆希继续胡说八道:“雅典娜就是从她父亲的脑袋里跳出来的,可见脑子也能分裂。再说了,你知道克隆技术么?” “没听说过——”海因里希十分谦虚,“我是个可怜的乡下人,没见过世面,又是个文盲,什么都不懂。但是,我知道耳朵是在脖子以上啊,难道是我想错了吗?” 耳朵当然是在脖子以上,但这年头的河蟹,谁知道会不会爬着爬着就爬到脖子以上了呢? 俩人胡说八道了足足十分钟——当然,这期间海因里希没闲着,陆希也忙活了半天,最终发现还是揪耳朵吧,这个最顺手。 “所以赶紧汇报军情——”陆希揪着耳朵把人往后薅,“否则你就有打扰女王办公之罪,要处以极刑!” “吓死我了……”海因里希耳朵被揪得老长也不肯动,“女王陛下是不是看上别人了,准备干掉我给新王夫腾地方呢?” “胡说八道!”陆希拧着他耳朵又转了一下,“快说,罗曼公国是不是要动手?” “确实。”说起打仗,海因里希终于正经了起来,“那个海耶尔也是够混蛋的,罗曼大公不但收留他,还特地送他回圣城,结果他竟然也没向罗曼大公透露点什么,到现在,罗曼国内还觉得我们都是倚仗魔鬼,所以雄心勃勃,要讨伐我们呢。” 当然,这也不仅仅是为了什么响应圣城号召。别看只隔一座山脉,罗曼公国的气候却比这边寒冷多了,甚至比长云领都要冷些,因此烈酒才格外受人欢迎。 天气太冷,农作物自然就长不好,特别依赖祈福神术——这也是罗曼与圣城关系紧密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即使有神术加成,罗曼公国的日子也不大好过,如果他们能借此机会咬下辉光之国的一片土地,哪怕得不到黄金领,能拿到边境上的地方,也比他们的国土出产更多呀。 更不必说,现在大家都知道辉光之国的粮食产量高,这就更叫人眼馋了。 罗曼大公手下的骑士也确实出众,都是敢打敢拼的,单是他们一个公国,就能凑出四百骑士,比之前圣城的人数还多,而且质量也并不差。 而且他们离得近,不需要太多的辎重,一旦出兵,要比圣城的人更机动灵活,只需要三天左右,就能穿过边境山脉,进入辉光之国。 陆希听得差点跳起来:“三天!那你还跟我贫嘴!”海因里希既然来报这个军情,罗曼的骑士说不定已经要准备出发了! “没那么快。”海因里希把人又拽回去。他趁着陆希跳起来的时候霸占了椅子,直接正大光明地把人按到了自己腿上,“出发是快,但出发之前的准备可还是要有的。” 要不然,真当他敢在这儿贻误军情呢? 虽然说是走三天,但战前准备做起来可就不止三天了。罗曼公国——不,应该说光明大陆所有的国家,大概都没有现在的辉光之国这么多存粮,以至于预先就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制成合适的干粮,要出兵的时候只需要批个条子,从仓库里调出来就行。 再者,第一军的装备也是制式的,即使有人员的临时调动,也妨碍不了什么。 但放到那些骑士们身上,首先马匹武器盔甲就得自己准备,其次还是粮草问题——罗曼公国骑士之风素盛,倒还不至于出现临要上阵了才发现自己的盔甲哪里需要修补的问题,但粮草就是另一回事,谁家也没存那么多好带出门的食物啊! 面包这个东西当然是现烤最好,毕竟未经发酵的面包——即使是白面包,放上两天也得用刀才切得动。穷人家里开不起火,一块面包要吃上好几天,骑士们可不是如此,当然是每天都由厨娘现烤面包才好。 日常吃着当然好,要出门的时候就没那么好了。面包要现烤,咸肉要现腌,只有酒是现成的,装到酒囊里带上就行。 而且这里头也少不了有些勾心斗角的事儿,也亏得罗曼大公对国内的掌控十分有力,派出自己的御用骑士领衔,且一半人都是公国骑士团的人,倒是省了很多权力分配的扯皮事儿。 饶是如此,这个时候,罗曼的骑士们也还没有出发呢。 “第一军已经摸清了那边的地形。”海因里希指着地图,“目前一切都按计划准备好了。” “这次会比上一次更难打。”陆希也看着地图,“就算不知道具体情况,罗曼的骑士也肯定是有备而来。” 海因里希轻笑了一下:“再怎么有备而来,在他们还没看到危险的时候,也无法防备什么。只不过这一仗打完,咱们的武器秘密就肯定藏不住了。”战场就在两国边境,罗曼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一无所知了。 “不过问题也不大。”海因里希说完,又自己转了口风,“即使他们知道,也很难仿得出来。”不要说他们现在用的双基火药成份复杂,不是普通神术能够分析出来的,单说军工厂的流水线生产,就不是光明大陆的手工作坊能比拟的。 “我知道。”陆希点点头,“所以最重要的是人才。得了,打仗的事儿我不懂,你和丹尼尔商量吧。我研究一下这个驭兽书,拼好之后叫于格和穆特,还有妮娜都来研究一下。总之,能用弹药填的地方别舍不得,我们的士兵是第一位的。” 海因里希笑了一下:“我知道。”如果按照光明大陆的标准,第一军那些身为普通人的士兵,到了战场上就是填坑的,军工厂里出来的那些枪支弹药,可能都比他们的身价要高。又有谁会说一句“士兵是第一位的”? 辉光之国是不一样的,他们要走的路,也是跟从前完全不一样的。 驭兽书拼起来很快,陆希派人一通知,于格就跟狗撵着一样来了。一看见拼好的书,他就嘴唇发颤:“冰蚕丝……这是员峤山的冰蚕丝吗?入水不濡,入火不烧的冰蚕丝?这,这就是王室的那批宝藏啊!” 他虽然没能拿到宝藏的线索,但却从一些留存的资料里读到过,夏国王室有一种冰蚕丝,是取自员峤山的魔兽乌冰蚕,其丝为青红黑白黄五色,水火不侵,因数量有限,除了为王室大巫制作长袍之外,就是用来记载一些特别重要的知识。毕竟这冰蚕丝可保存数千年不腐,实非普通纸张帛书可比。 而他手里,也有一条用五色冰蚕丝编成的长命缕,也是这条长命缕,证实着他王室后裔的身份。 而且这上头记载的,可是驭兽术!是王室大巫的不传之秘!有了驭兽术,复国岂不就更有希望了? 第368节 只是——于格在狂喜过后,不禁抬眼看向陆希,现在就连他自己,都是寄人篱下,还要指望着这位女王帮助和庇护,这驭兽术,真的能给他吗? 陆希没理解他的目光,反而有点担心:“认识这字吗?能读懂吗?” 驭兽书上的字她是读得懂的,虽然繁体,看起来还像隶书,但大部分她都能辨认得出来。但认得字,可不一定代表能学会,尤其是一些符咒样的图案,如同鬼画符,看得她两眼发花。 说不得,就得找于格这个真正的夏国王室后裔了。 “认识……”于格不知道该不该觉得受到了侮辱,这可是他的母国的字啊,不认识还行? “那就好。”陆希松了口气,“你好好研究一下,有件事需要——” “让我研究?”于格几乎顾不上听她后面说什么,冲口而出,“让我学驭兽术?真的让我学?难道陛下不担心我学会了之后……” “学会之后?”陆希听他说了半截话又忽然没了声,稍微一想其实就明白他的意思了,“学会之后怎么样呢?” 于格喉咙上下滚动,终于说道:“或许我就会以此复国,陛下难道不担心,夏国会,会以我为……”如果他来复国,那么这位女王,她的王室后裔身份又做何用呢? “原来你说这个。”陆希笑了笑,“我不需要用驭兽术来复国,我需要的是你学会它,然后研究一下如何解开守夜人与圣女的血契。” “不需要用驭兽术来复国……”于格喃喃地重复了一遍,露出一个苦笑,“是啊,确实不需要……”她制造的炼金武器把圣城的守护骑士打得落花流水,确实不需要驭兽术,这种炼金武器,简直可以把整片光明大陆都打下来吧? “嗯,如果时间足够的话,说不定是可以的。”陆希坦然地说,“我希望整片光明大陆都能变成我心目中的夏国,从此所有的夏国后裔,无论身在何处,都如在家乡一样。” 于格怔怔地看着她。阳光从窗户里投进来,自她背后勾勒出一道金色的光圈,让他有些无法直视,仿佛不能直视太阳一般。 将整片光明大陆都变成她心目中的夏国?让所有的夏国后裔,无论身在何处,都如在家乡? 此心安处,即是吾乡?这,这真的可能吗?如果这真的可能,他,他也愿意投身其中,为这未来之国尽一份力…… 第476章 双重冲击(一)、啥叫圣女来要她们的守夜人啊? 苦修院最近的日子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人心浮动。 这可真是苦修者的大忌。苦修苦修, 顾名思义也知道不会舒服享受,靠的就是心沉神敛,满怀虔诚, 倘若心里想三想四的, 那怎么能过得了这种日子呢? 以前苦修院情况还好,虽然有不少人是打着苦修的幌子来洗白或镀金, 但他们至少在苦修院里也得装个样子, 不能打扰苦修院的正常生活。而且那时候,苦修院不问他们的来历,真正的苦修者也对此一无所知,反而能够安心地过自己的日子。所谓无知是一种幸福,大概说的就是这样了。 但现在,这种表面上的幸福被打破了。 索肯的崩溃对整个苦修院都是一种打击——在这里通过苦修而晋升的红衣主教, 被立为榜样的人, 居然是个违背教义的罪人, 还生出了堕落成魔鬼的女儿! 一部分人认为索肯是个骗子,欺骗了整个苦修院, 所以苦修院以后接收修士的时候, 务必先调查清楚这些人从前做过什么, 不能随便什么货色都接纳了,苦修院不是藏污纳垢之地! 但是另一部分人却在反对:真心的忏悔连主都会谅解,又凭什么不能被人接受呢?索肯是个骗子不假, 但难道因为他是骗子,就把所有的忏悔者都拒之门外吗?别的不说, 就你们这些喊着不能藏污纳垢的人, 就真的那么圣洁清白, 没做过半点错事吗? 这两派人吵得脸红脖子粗, 有时候吵得兴起,险些连日常的课程都要耽搁了。 但他们还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那些不吵不闹,却因为索肯的事情而往下深想的人。 索肯的崩溃,固然可以说是主的惩罚,但当初他的晋升也不是假的,那也是主的恩赐啊。有人说主当初恩赐他,就是为了日后揭穿他,所谓登高跌重,先扬后抑而已。但这种说辞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站不住脚——主闲的没事做吗?真要惩罚,当初何不直接叫他在长云领就崩溃了,那才叫一个及时呢,又何必让他拖到如今,反而带坏了苦修院的名声。 难道说,主连苦修院都不想再眷顾了?又或者,这一切都跟主没有关系?那么,主真的还存在吗? 有这种想法的人自然不敢公开地说出来,但越是不能说就越会忍不住自己琢磨,然后就是信仰动摇,修为倒退。而越是倒退就越是更不敢表露出来,因为这显然就是不虔诚啊,不虔诚的人,现在在苦修院里可是会被侧目而视的! 所以这些人只好私下里偷偷地寻找有相似想法的人,然后偷偷地聚集和讨论,在他们,这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被扣上不虔的罪名,但在其他人看来,这就是搞小群体,私下里有不法活动。 所谓恶性循环,大概就是这样了。 几个月下来,除了一部分当机立断开始走出苦修院去“做点实事”的人之外,留在苦修院里的人都是心浮气躁,空气里似乎都漂着火药味,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生摩擦——嗯,苦修院的人并不知道啥是火药,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像吃了火药一样暴躁。 苦修院的副院长简直是焦头烂额,但就算乱成这样,那位挂名院长、尊敬的圣徒亚伯拉罕,还是只在自己的半地下室里修行,对外头的混乱不闻不问。 就连副院长,都有些忍耐不住了——这种时候都不出面,要你这圣徒何用啊! 谁知道破事儿还没完了呢,自己内乱尚且不止,现在还有人上门叫阵了! “圣女?双塔的圣女来讨要她们的守夜人?”副院长按着崩崩乱跳的太阳穴,很想也把这个副院长的头衔甩了,然后出去种地!还不如种地呐,看看现在周围村子的田地长得多好,出去做事的那些人都快被村民当作神的使者来敬重了,哪儿像他,天天琐事缠身,不但修行没有寸进,还头痛得睡不着觉。 这几天,无论谁来跟他说话,无论说的是什么内容,他都是只听个开头就想打人,似乎那些人吐出来的不是语言,而是精铁的凿子,一下下地在凿他的脑袋! 但是今天的内容太惊悚,啥叫圣女来要她们的守夜人啊?这事儿是能说的吗? 显然,圣女们觉得能说,还能公开地说! 因为“做点实事”的苦修士增加,所以周围的村民对苦修院倒是亲近了不少。这固然是件好事,但当来看热闹的人多起来的时候,副院长就觉得不是好事了。 “双塔大教堂曾经是教会的审判所——”十几位圣女穿着洁白的长袍站在那里,简直就是一道风景线,尤其站在最前面的两位圣女,穿的还是高级神官的法袍,有一位甚至穿的是红衣主教的袍服,那鲜红的颜色被周围的洁白长袍和褐黄色土地一衬,想不显眼都不可能! 副院长早有耳闻,这就是那位第一圣女,掌管辉光之国的皇家教区的妮娜,原本双塔里与守夜人签订血契的工具人之一啊! 但是,你既然已经成了第一圣女,那就好好的掌管你的皇家教区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跑出来自揭身份啊?难道做了守夜人的禁脔,是件很光荣的事吗?你没发现,周围看着你的那些村民是个什么眼神,没听见他们在议论什么吗? 妮娜当然听见了,但是她根本不在乎。现在这些无知的偏见已经完全不能影响到她,她有志同道合的同伴,有相互支持的朋友,有远大光明的目标,她知道自己走在一条正确的路上,前方必然通向光明,那么周围的阴影又有什么可怕呢?迟早会被光明驱散的,而她自己,也是这光明中的一道光! “……审判所用魔鬼做守夜人,证明教会也认为,魔族并非万恶之源,只要他们愿意与我们一样遵守着律法与规矩,也可以正当地在光明大陆上生活……” 妮娜这话引发了难以形容的骚动,越聚越多的村民们惊呼出声:“怎么可能!怎么能让魔鬼生活在光明大陆上!这是谎言,教会不会这么做的!” “教会就是这么做的。”尤兰的声音在空地上回响,明明前排的人听着声音也不是很震耳,但后排的人也一样听得清清楚楚,丝毫没有觉得声音变小了。 单是这一手,就让村民们的目光都敬畏起来——这是什么?这是神术呀!苦修院的神术大钟不就是这样的吗?当它敲响的时候,站在苦修院门前的人,跟站在二十里地之外的人听起来,是一样的清脆响亮的。 这钟能够保护这片地区里的野兽不受到深渊气息的污染而堕落为魔兽,体现了主的力量。那么,假如这位圣女也能做同样的事,岂不是说,她体现的也是主的力量?那她说的话,一定也是主所允许的了。 “我曾经契约过两个守夜人,其中一个现在就在苦修院里。”尤兰指着苦修院的大门,“里面还有至少十几个守夜人与圣女,他们也都是结了契约的。如果魔族真是万恶之源,那为什么审判所要用圣女跟他们结契?为什么苦修院会收留他们?为什么收留了之后,苦修院的人没有堕落,反而是离开苦修院的索肯,被主惩罚和抛弃了?” 其实她真不想把毒液从苦修院弄出来,也不想再提到主,她恨不得大声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根本没有什么主,这都是教会拿来骗人的! 但是女王告诉她,这样的说法是不会被多数人所接受的。没有文化,没有知识的人,他们无法解释那些神术和魔法,就只能归因于神明。只告诉他们没有神,那是没用的,只有让他们全都学习了,都知道了神术与魔法的原理,那时候他们才会认识到,原来这并非神迹。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现在他们要做的,就是先把教会身上的光环剥下来,让所有的人都认识到,教会不配为神代言,信仰不在教会,而在每个人自己心里。 尤兰决定听女王的。至于说毒液离开苦修院之后么——女王说了,守夜人此后就不再是守夜人,他们像所有的公民一样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与审判,尤其是他们与圣女的关系将是平等的,圣女不再是守夜人的所有物,更不等于是伴侣关系!等到研究出解除血契的方法,这就更好办了。 “魔鬼跟人类一样,有好也有坏。教会不该一边用魔族做守夜人,一边却欺骗我们,甚至打着烧死魔鬼的旗号,处死一些完全无辜的人!被教会送上火刑架的那些女巫,那些堕落者,有多少是你们身边所认识的善良的人?又有多少只是生了病的可怜人?可是有些神官,只用一句‘他们是魔鬼’,‘他们堕落了’,就肆意地夺去了他们的生命?” 副院长脸色铁青。他的脑袋里像有一只青蛙,在不断地乱跳,好像要从他的脑袋里跳出来一样。 偏偏这个时候,他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念道:“尤兰圣女的结契守夜人,毒液。蒙丽卡圣女的结契守夜人,风狼。素拉圣女的结契守夜人……” 这,这TM不是前些日子那个念“三问苦修院”的家伙吗?当时他的大嗓门反反复复念了一天,简直成了副院长的噩梦!怎么今天他又来了,又开始震耳欲聋地念名单了? 好像一根绷得太紧的弦骤然断裂,副院长猛地抬手抱住脑袋,发出了一声难以控制的嘶吼:“住嘴!” 这一声大吼甚至盖过了士兵的大嗓门儿,使得所有人都吃惊地向他看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吃惊的表情落在副院长眼里,仿佛在火堆上浇了一瓢油,呼地一下就腾起了高高的火焰,副院长面目狰狞地抬手就掐住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牧师的脖子:“看什么看!你看什么看!” 所有的这些人,都用这种眼神看着他做什么?把他们的眼珠子都抠出来,他们就不看了! 副院长被莫名其妙的暴戾所左右着,伸出手指,向面前那两颗惊慌的眼珠挖了过去…… 第477章 双重冲击(二)、圣徒变成了魔鬼? 副院长被面具按倒在了地上。 面具之前一直在长云领。陆希决定向黑云山的莽莽丛林进行探索, 主要是想看看能不能对丛林里的魔兽做一些统计,也顺势调查一下魔兽二次变异的情况。 但是这种探索必然是危险的,陆希可不敢贸然就把普通人派进去, 哪怕有热武器也不行。所以这种探索是军队的拉练与勘探结合, 其中既有新招募的第二军人员,也包括了一些魔族, 面具就是其中之一。 面具从来不对任何任务有异议, 而且第二军的政治和文化学习他也积极参加,前不久他的魔力有一次明显的波动,据海因里希说,是已经到达了高级魔鬼的巅峰,只要能够突破就能晋升为大魔鬼了。 有他在前头任劳任怨,新招收的第二军自上至下都没话说。从霉菌沼泽招收来的魔族当然是把他和海因里希当楷模, 有样学样;那些新参军的普通人类士兵, 开始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暗地里议论, 觉得让他们跟魔鬼一起当兵实在是太荒唐也太可怕,但过不了多久也转了口风, 觉得“总不能还比不过这群魔鬼”, 也都嗷嗷地较起劲来。 面具也从来不提妮娜。妮娜跟着陆希去了王都, 他一直在长云领,从没有提过想见见妮娜,直到这次, 他被召来了王都。 别说,就连陆希见了他, 都有一丝陌生的感觉——面具沉默了很多, 再也没有当初绑架陆希时那种癫狂的样子, 要不是脸颊两侧如同撕裂一般的痕迹, 他看起来就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完全像个当兵的样子了。 不过陆希这里有记录,面具自己打掉的魔兽数目不少,有一半是为了保护一起拉练的普通士兵。甚至他还干掉了一头变异的青犀——那东西鼻端的尖角已经完全金属化,足有一寸的厚皮连普通□□子弹都打不穿,还是他把一枚□□扔进了青犀的喉咙里,才把它的脖子炸断。 为此,面具还记过一次三等功呢。 面具曾经以为,这就是他的归宿了。其实说起来也不错,长云领对于魔族没有那么排斥,甚至一些从这里走出去的魔族,比如汉克那样的,大家说起来还颇为想念的样子。 而且第二军的军饷也不错,军中包吃包穿,军饷几乎都可以攒起来,等将来退役之后养老。 魔族身体强健,面具觉得自己还能在第二军呆很久。至于说进山林面对魔兽很危险?死了也没什么,攒下的钱正好留给妮娜。不过估计妮娜并不需要,她现在是第一圣女,掌管整个王都教区,再也不是从前双塔的那个小圣女了。 总之,面具执行任务很卖力气,但他其实并没有很多动力,甚至可以说,他对于生活的态度,还没有猎犬来得积极,毕竟后者现在跟丽希过得很不错。 面具知道自己活得不起劲,但他也并不想改变。以前他是起劲的,仿佛奔走在黑夜里的人,急切地追逐着前方的灯火,那灯火就是列文许诺给他的光明之山。 但是这一切都被打碎了。教会,主,天上的神国,都被打碎了。现在连妮娜也离他远去,什么都没有了。 面具现在活着,只是因为他身上还有与妮娜的契约,虽然尤兰在大衮死后也活下来了,但万一呢?万一妮娜没法自救呢?他不敢冒险。 他没有想到还会被召到王都,还能见到妮娜,甚至要公开他们之间的契约——他一直是极力隐瞒这件事的,毕竟跟一个魔鬼有契约,想想也知道这会对妮娜有什么影响。 但是这次,竟然是要公开他们之间的契约!虽然面具没有想过利用这个契约做什么,甚至在这件做完之后他还会返回长云领,但他还是发现自己抑制不住地激动。 为此,他在苦修院门口出现的时候,直接亮出了魔族的形象,虽然没敢亮出三个头,但也露出了身后的尾巴,和头顶的鬃毛。 苦修院附近的平民,可跟长云领的不一样,看向他的目光都是既惊恐又厌恶的。但面具根本没有感觉到,他站在妮娜身后,只觉得高兴——虽然他好像除了站在这儿让人看,也没别的用处。 然后他就终于有用处了,谁也没想到,苦修院的副院长突然之间发起狂来,险些把一个牧师的眼珠子都抠出来!也就是面具反应快,猛扑过去把副院长的手臂往上一推,才保住了那牧师的眼睛,只在他额头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神,神官大人怎么了?”周围的平民被吓坏了,这看着很庄重高贵的神官大人,怎么突然之间就发疯了? 别说他们,就连面具都有些意外。副院长挣扎的力气出奇地大,换个普通人来根本按不住他。而且他像条疯狗一样,嘴里嘶吼着一些听不清的话,明明胳膊都被扭得要脱臼了也不顾,只转着头想来咬面具一口。 “狂犬病?”尤兰脱口而出。 “不会。”妮娜摇头,“狂犬病畏光畏水,他并不畏光,只是一味地发狂。” 这会儿终于有苦修士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用圣光往副院长身上刷过去,试图治疗他的疯症。但毫无作用,副院长都闹得口吐白沫了,圣光刷在他身上,仿佛还起到了反作用似的。 苦修院门前乱成一团,最终面具直接把副院长打晕了,他才算安静下来。然而苦修院的脸已经算是丢光了——堂堂的副院长啊,当众发疯,反而是一个魔鬼把他制住,救了人?这也太讽刺了吧? 一干苦修士们全都头疼起来,这可怎么收场啊! 到了这个时候,现场已经没有人能做主了——开玩笑,一群圣女还在等着要她们的守夜人呢,究竟怎么办啊? “我去请亚伯拉罕大人!”一个主教沉声说,直接提起袍子转身就走。这都什么时候了,不能再让圣徒躲在房间里屁事不管了! 跟他一样想法的大有人在,立刻就有好几个苦修士跟着他走,咳,这样也能暂时不必面对那些圣女和看热闹的平民嘛。 亚伯拉罕的房间在苦修院最深处,平常除了送饭,都没有人轻易到这里来,极其安静,就连那个大嗓门的军士的声音,都不太传得到这里。但今天,宁静的气氛却是被打破了,带头的主教直接走到亚伯拉罕的房间门口,然后抬手按响了门上的传音石:“亚伯拉罕大人!” 亚伯拉罕基本上都呆在地下的苦修房,所以才安放了传音石,声音可以直接传到地下室,不怕他听不到。 第369节 当然这传音石平常也是没有人敢轻易按动的,生怕打扰他的苦修,即使送饭的人也不过是到点就把饭食放到门口而已,亚伯拉罕自然会出来拿的。 但是今天,主教的声音却一点都没收敛,这个动静,地下室的亚伯拉罕应该是十分不满才对。可是传音石里静悄悄的,并没有半点反应。 “亚伯拉罕大人!”主教把声音又拔高了些——这都什么时候了,可不能再让这位圣徒大人在这里装死。 可是仍旧没有声音,主教跟几个苦修士面面相觑了一会儿,还是大着胆子推开了房门。 亚伯拉罕的房间只有一扇窄小的窗户,与其说是透光不如说是通气孔。整间房间里没有安装任何照明法阵,以至于即使是大白天,屋子里也十分昏暗。苦修士们在地板上找了一会儿,才找到地下室的入口。 地下室里就更暗了,甚至通气孔都没有,因为亚伯拉罕需要绝对安静的环境。 但这也太安静了,他们甚至连呼吸声都没有听到啊!而且他们这样贸然地就打开了地下室的入口,让光线投进了黑暗的地下室,难道亚伯拉罕也没有反应吗? 主教心里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他抬起手,手掌上亮起一团圣光,勉强照亮了地下室。 下一秒钟,他就看见了伏在角落里的人。 不,不能说是人,因为他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从脊背上伸出来的两扇蝙蝠样的翅膀——虽然这翅膀半蜷着没能展开,看起来仿佛发育不良似的,但也足够说明,这是一个魔鬼! 圣徒的修行所混进来一个魔鬼?主教心里刚浮起这个念头,就猛然发现这个魔鬼的下半身还裹着裤子——那是苦修者才会穿的裤子,只遮住膝盖以上,露出小腿,以便于他们在荆棘上行走而不会毁坏衣服。 那是亚伯拉罕的裤子!为什么会穿在一个魔鬼身上? 主教的脑袋已经僵住了,他麻木地走下木梯,麻木地走到那个魔鬼身旁,甚至没有考虑过会不会有危险。他麻木地伸出手,将魔鬼的身体翻动了一下,那冒出一对小小尖角的脑袋也随之转动,露出了一张他们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说陌生,是因为他们真的不太有机会见到这张脸。但说熟悉,却是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张脸属于圣徒亚伯拉罕。 但是,圣徒怎么会变成了魔鬼? 亚伯拉罕的脖子上套着用布条搓成的绳索,布条来源是他的上衣。绳索的另一头系在木梯的扶手上。这个高度原本是根本吊不死人的,但亚伯拉罕用双脚蹬着木梯,硬生生地就这样勒死了自己。 窒息死亡的人并不体面,而且亚伯拉罕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就更不好看了。但他脸上的表情却是平静的,甚至还有些——主教很难形容,仿佛是一种完成了什么事情的成就感,落在已经僵硬的面部实在是说不出的诡异。 一位圣徒,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黑暗的地下室里,死一样的沉寂…… 第478章 罗曼惨败、罗曼的战报是与苦修院的消息一起送到陆希桌子上的 苦修院乱成一锅粥的时候, 罗曼的骑士队伍正在山间穿行。 这已经是最后一段路,翻过前方的山口,就是辉光之国的境内了。 这段路不太好走, 因为山路狭窄, 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坡,所以骑士们不得不挤在一起。 罗曼骑士大部分骑的是本国产的羽马。这种马身材高大不逊普通龙鳞马, 力大无穷, 只是速度没有龙鳞马快,但耐力却极好。 羽马擅长在冰封的地面上行走,有巨大的蹄子,四周生着类似鸟类丝羽般的长长毛发,极能御寒。 这对冬季冰上出战着实是很有利,但现在走在杂草横生的山路上, 羽马们就不太痛快了。这么大的块头要挨挨挤挤, 也着实委屈了它们, 一边走,一边还时不时地想要挤一下身边的同伴, 都想给自己更多的空间。 骑士们也有些抱怨:“为什么要走这条路……” 领头的骑士长头也不回:“圣城的守护骑士们惨败, 你们难道不知道?不走这条路, 我们从边境光明正大地过去,好让他们有所防备,先给我们也设下陷阱?” 这下大家没话说了。确实, 他们都知道圣城大败的事儿,也听那位幸存的主教讲了魔鬼设下的陷阱——深渊之门被打开, 从地面喷出毁灭的火焰!除非升到天骑士, 否则谁的双脚能不踏在大地上呢?这样的陷阱真是太可怕了。 而且那位主教还说了, 魔鬼有巨大的魔偶, 可以抛出带着地狱火焰的熔岩球,且距离极远,难以防备。 所以他们不能从平坦的地方行军,倒是这条山间道路陡峭狭窄,巨大的魔偶不可能上来。而且他们一路走来也仔细观察过地面,并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另外,他们给羽马也增加了皮质护腿和护腹,虽然笨重一些,但更安全。 “很快就要到了。”骑士长抬头看向前方,山口已经近在咫尺,翻越过去之后,只需要冲过一段路就能到达平原地区,那时候就任由他们冲锋了。 而在山口的另一边,汉克正在地图上指出位置:“已经到达这里了。” 随即,命令就从指挥部传了出去:“炮兵连准备,5档定位!” 野战炮的炮口仰角被分成了五部分,炮兵熟练地转动摇架,将炮口调至最高的5号位并固定住,然后打个手势:“1号炮就位。” “2号炮就位,3号炮就位……” 总共6门炮——是的,比起圣城骑士们来的时候,又增加了两门——4门炮调到5号位,剩下2门则做为预备,先调整到了4号位。 “准备,发射!” 几乎是在那红色小旗落下的同时,4门炮就一起发出了怒吼。 已经看到了山口的罗曼骑士,遭遇到了当初圣城骑士们同样的打击,甚至情况更加糟糕,因为他们正走在狭窄的山路上。 第一轮炮击都是□□,飞溅的铁片落在盔甲上叮当作响。得庆幸羽马有极强的负重能力,所以罗曼的骑士们都披着全甲,这减少了他们的伤亡,只有几个倒霉蛋被划伤了脸部。 但造成最大损失的是巨大的轰响,这使得羽马们瞬间就炸了营。羽马当然是受过训练的,即使面对着冰熊那样的魔兽都还能控制得住,但这样的打击却是它们从未接触过的,浓重而陌生的火药气味伴随着身上被破片划开的疼痛,以及就在耳边的巨大轰响,让它们忘记了日常的训练,开始混乱起来。 然而山路是那么狭窄,乱跑乱跳的羽马立刻就踩空了,顺着两边的山坡向下滑滚——滑下去的还好,滚下去的,那沉重的马身重重地压在骑士的身上,再加上盔甲的重量,即使没有把骑士压得骨断筋折,一时也别想爬起来。 “有敌袭!”骑士长大喊,但是接下来他就不知道该喊什么了。敌人在哪儿呢?他们甚至还没有翻过山呢! 而且队伍已经混乱无比,四百骑士已经有接近四分之一从山路上或滑或滚下去了。 “加速前进!”骑士长咬牙,“撑开斗气盾,冲过去!他们一定不远了!” 然而之后的结果,其实跟当初的圣城骑士们也没多少区别,斗气盾可挡不住炮弹,盔甲也一样——不是说挡不住一发炮弹,而是无法抵挡连绵不断的炮弹洗地。 罗曼骑士们观察过山路,没有发现被翻动的痕迹,所以他们认为这条路没有危险。但事实上,第一军早就在地图上计算出了弹道曲线,从哪里到哪里,野战炮用几号位轰炸,早都是已经确定了的事,炮兵们只需要听从指挥,从容地改变炮口位置,然后开炮就可以了。 比较辛苦的是汉克,因为隔着山口根本看不到对面的敌人,所以需要他来确定该使用什么炮位。不过一回生二回熟,汉克现在干这个已经很熟练了。 狭窄的山路上布满了伤者与尸体,谁也顶不住三四十发炮弹的轰击,而且山路都被炸塌了不少地方,有些骑士侥幸没被炸死,也是连人带马滚下了山坡,被摔了个七荤八素。 大约有一百名骑士终于翻过了山口,但是在辉光之国这边是已经埋设了地雷的,于是他们终于见识到了深渊喷出的魔火…… 罗曼的战报是与苦修院的消息一起送到陆希桌子上的。 第一军这次没有赶尽杀绝,翻过山口的那些“幸运儿”其实是最倒霉的,倒是在山路上就倒下的那些,第一军没有越境去消灭,陆希觉得可以留几个活口回去向罗曼大公汇报一下,也让他知道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另外,还可以借罗曼公国把消息放出去——想响应圣城号召来攻打辉光之国的,不妨先看看罗曼的下场。 当然,自会有一批已经混进商人中的宣传员们,把圣城的“居心叵测”向四面传播:看吧,圣城自己死了人还不算,还要忽悠你们去死呢。 什么,你说魔鬼?哪儿有魔鬼?罗曼的骑士就一个魔鬼都没见着!圣城分明就是拿着魔鬼当借口,要煽动你们替圣城去打辉光之国呢。 啥,你问圣城这么干有啥好处?那当然是因为,圣城要掩饰自己内部有魔鬼的事实啦!你难道没听说苦修院里藏了一批魔鬼吗?那都是从前审判所的守夜人哪! 审判所你知道的吧?曾经很多“魔化”或者“与魔鬼勾结”的人,甚至贵族,都是他们派出守夜人去杀掉的。而守夜人本身就是魔鬼,所以,那所谓的“与魔鬼勾结”什么的……你品,你细品! 这都是之前就确定好的宣传内容,在罗曼战败之后立刻就会释放出去。 光明大陆这个交通条件,要说谁最能传递消息,那当然是商人了。大商人跑长途,小商人跑短途,许多一辈子都不挪窝儿的平民,都是从他们那里听到一些消息的。 而且没有人能拒绝商人,尤其是现在跑辉光之国的商人,他们带来了丝绸、巧克力、调味料、罐头、便宜的盐和糖,结实的麻布,还有种种种种东西,有适合上流阶层的奢侈品,也有适合平民的便宜货。谁能拒绝他们呢?而在买他们的东西的时候,听一听他们说的消息,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么? 只不过,陆希没想到,苦修院还给她带来了如此大的“惊喜”! 亚伯拉罕的死亡让整个苦修院都震动了,发现尸体的主教一时慌了神,他没有把消息掩盖起来,而是狂奔回来找副院长——这也是一种习惯,苦修院里的修士们长久以来都过着规律的生活,他们习惯于日复一日地进行苦修,做着自己早就做熟的事情,遵守着苦修院的戒律。 也就是说,他们早就习惯于被安排,而失去了应付突发状况的能力。因此这位主教竟然在惊慌中忘记了,正是因为副院长发狂不能理事,他才跑去找亚伯拉罕的。结果现在亚伯拉罕出了事,他竟然又跑回去找副院长了…… 副院长当然还是疯着呢,而亚伯拉罕的死却就此爆了开来。 之前被关在苦修院里的守夜人和圣女都被找到了,如毒液这种,是被手铐铐回来的,但绝大多数圣女和守夜人,尤其是圣女,简直痛哭流涕,看见妮娜像看见天使一样。 而原本苦修院的那些修士当中,有好几人在看到亚伯拉罕的尸体之后,当场信仰崩溃了…… “真没想到,圣徒也会魔化……”陆希忍不住在脑海里对光球说道,“这波新神降临的冲击可是真不小啊。” “所以你得加快了。”光球连忙跳出来,“魔化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最后,普通人也会受到新神的影响,哪怕他们没有天赋,也没有出现魔化特征,但他们的信仰也不能算数了!” “新神的力量会吞噬旧神的力量——”陆希冷不防地问,“那等新神降临到这个世界之后,旧神会怎样,会被祂吃掉吗?” “呃——”光球嗑巴起来,“这个,这个其实跟你没有关系吧?这是这个世界自己的事,你只需要完成任务……” 没有关系就怪了。陆希暗暗地想。但她并没有追究下去,而是抖了抖手里的消息:“这样看来,新教可以宣布成立了,毕竟一个欺骗民众的教会,我们应该跟他们切割开来才好。” 第479章 红十字教(一)、女王曾经说过,这是红十字教会 圣城接到了罗曼的消息。 应该说因为罗曼大公的虔诚, 这封信件还是比较客气的,并没有直接质疑教会在欺骗他们,把他们当枪使, 但对于海耶尔却有很大的意见, 毕竟死掉的可是三百多的骑士,饶是罗曼骁勇, 但一个公国损失这么大也受不了。 而且, 罗曼大公询问了苦修院的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亚伯拉罕圣徒,是不是真的变成了魔鬼? 这个问题,可让圣城怎么回答呢? 苦修院的消息当然来得更快,亚伯拉罕确实是变成了魔鬼,并且根据他背上那对尚未完全伸开的蝠翼及现场的情况来推断, 他可能是在发觉自己出现了魔化之后就当即自杀了, 以至于魔化并未完成, 翅膀看起来像是发育不良,额头上的角也只是探出了一点尖儿而已。 亚伯拉罕显然是想用死亡来阻止自己的魔化, 但并没有成功。 并没有很多人为他的自杀而惋惜——尽管身为圣徒, 但这个人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多大价值, 活着的时候没有用处,死去的时候自然也没有人叹息——大家遗憾的是他到底还是魔化了,更恼火苦修院的那些人竟然没有半点危机处理能力, 这么大的事情竟然不知道藏好了,居然就那么爆了出来! 不少人听说这个消息之后, 第一反应是:亚伯拉罕为什么不早点死呢? 可是现在再说这个也晚了, 人死都死了, 消息也没藏住, 苦修院还乱成了一团。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哪怕现在把亚伯拉罕再活转来也没用了。 “让苦修院的人都回圣城来!”教皇这些日子看起来又瘦了些,卡蒂亚的圣水对他像是失去了作用一样,以至于近来都不大喝了,搞得卡蒂亚十分没脸。 “恐,恐怕不行……”来回话的牧师战战兢兢,恨不得把头低到怀里去,“苦修院,因为出了这样事,不光是亚伯拉罕圣徒大人,还有,还有副院长……辉光女王说,为了防止他们伤害平民,把苦修院封了……” 教皇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当然可以大声斥责辉光女王大胆,竟然敢越过圣城处置神官,但那又有什么用呢?圣城鞭长莫及,派去的守护骑士又败了,甚至想利用罗曼也没成功,除了眼睁睁看着苦修院被封,还能怎样呢? “其他人都在做什么!”教皇在房间里转了两圈,一股火气实在没处发,终于还是咆哮了起来。 其他人……其他人也都在忙着呢啊。比如说卡蒂亚圣徒在研究怎么治疗教皇,嗯,顺便还研究一下于格使用的那种毒药究竟有什么奥妙——至于她研究这个是为了什么,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加菲尔圣徒当然是忙着通过神学院的学生们,向各国的王室和贵族发出召唤,去讨伐辉光之国——不过听说拍胸脯保证的不少,真正出兵的就……再说罗曼公国这次又惨败,恐怕影响会更坏一些。 再比如说路克菲西圣徒最近也忙得很,经常在大教堂底部封印的深渊之门那里研究,说的是要加固封印,免得再出现上次于格逃跑那种情况。 另外么,路西恩圣徒无所事事,默菲圣徒则在研究炼金武器,想要搞明白辉光之国用的那种东西是如何制造出来的——这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无奈进展几乎没有,海耶尔倒是带回来一点残片,但分析了半天,据说只是普通的精铁,上头沾着的一些成份则是——碳灰? 这结果根本无法让人相信,因为炭是很多人都用过的,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威力。默菲圣徒研究了好久也只能断定这应该是附加了特殊魔法的炭,但从那残片上,又根本探察不到魔力残留。 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好消息,圣城里又出现了魔化现象,虽然现在教会已经派出骑士们四处巡逻,一旦发现魔化者,哪怕是神官也要立刻秘密处死,但总有没来得及带走就被发现的…… 哦,好消息还是有一件的,贫民区爆发的瘟疫,这几天终于被遏制下来了。 牧师好不容易扒拉出这么一件好消息,连忙向教皇汇报。 “阿方索和安东尼?”教皇听到这两个名字,果然脸色和缓了不少,“什么瘟疫,怎么回事?” 第370节 贫民区的瘟疫确实得到了遏制,因为安东尼和阿方索,搞出了粗制青霉素。 毕竟条件有限,他们搞出来的青霉素效果自然不如陆希的好,但他们却有一大优势——如果注射青霉素把人打死了,绝对没有人闹! 能治好那是神的恩泽,治不好也是你的命。至于说有人质疑这个药?那更是不可能的!红衣主教都来给你治病,还想怎样? 所以甚至有些做了皮试确定过敏的患者,家属都哭着喊着求他们用药…… 幸好过敏的人并不多,而且有阿方索在,轻微的过敏,圣光还能有一定的治疗作用,所以安东尼硬着头皮给每个重症的孩子都注射了,最后只死了一个,其余的人都活下来了。 从来没有用过抗生素的人,第一次用药那效果确实不错,三十多个重症的孩子,只有一个死亡,这个治愈率在圣城都是足以让人惊讶的。但是,阿方索和安东尼却高兴不起来…… “如果有人问的话……”安东尼对着剩下来的两支青霉素发愁,“我们该怎么说呢?”当时制药的时候满心都是救人,现在人救下来才想起后头的麻烦。 阿方索也沉默着。制药过程他看了,确实绝对没有一点儿跟魔鬼有关的东西混进去,甚至这个过程,除了催发青霉生长这个环节需要他使用祈福神术之外,根本都不需要动用神术的,安东尼就全程没用神术! 如果这样算起来的话,这个青霉素反而应该是神术物品嘛,毕竟他祈福了呀。 可是青霉……这种让水果和粮食腐烂的东西,一向都算在“魔鬼的污染”当中,毕竟吃腐坏的食物而死去的人,可不在少数啊。 安东尼倒是解释过了:粮食上生长的霉菌有黄曲霉,这东西确实有极大毒性,但与青霉不是一种菌株,甚至同样长在水果上的青霉,也是有区别的,所以他们在培植过程中才要挑选菌株,并且要防止被别的菌类污染。 阿方索是相信他的,可是这要是传出去,又有多少人会相信呢?而用能害死人的东西来治病,这妥妥就是巫师的干法啊! “大人——”房门外头,传来了细微的脚步声,以及一个瑟缩的声音。 已经是深夜了,这几天被圈在贫民区的患儿和家属都十分疲惫,早就进入了沉眠,谁还会跑到他们这里来呢? 安东尼走过去,才打开门,就有两个人扑通跪在了他面前:“大人,救救我的孩子吧……” “又发烧了?”安东尼条件反射地去看孩子,却发现孩子被一块破麻布包着头,但仍旧能发现麻布下面有凸起的硬物,顿时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你们进来说。” 夫妻俩几乎是跪着爬进来的,女人死死抱着自己的孩子,男人脸色煞白,说话的时候嘴唇都哆嗦:“大人,我们什么都没有做!您都看到的,我们就在这里呆着,除了圣水和圣药,什么都没有给他用过。他,他白天还好好的啊……” 阿方索已经解开了麻布,果然在孩子的脑门正中长出了一支小小的独角,颜色还是挺好看的浅银灰色,甚至连孩子的头发都变成了同样的颜色,在烛光下甚至像银白色了。 但不管怎么好看,这也明显是魔化的现象啊! “大人,大人——”男人哀求地看着安东尼和阿方索,也是这两位神官这些日子一直在贫民区为他们治病,态度特别和蔼,他才敢来乞求。他的孩子,他的孩子才一岁,这些日子又有圣水又有那个新的圣药,孩子的病也好了,但怎么就变成魔鬼了呢?用了圣水,不是应该净化污染的吗? 他们想过逃跑,但是治疗区四周都有人看守,进出十分严格,他们跑不掉。再说,就算跑出了治疗区,又能去哪里呢?哪里会接受一个小魔鬼呢? 所以他们只能来乞求两位神官,希望他们能够驱散孩子身上的魔力,让孩子恢复正常。 然而并没有这种神术,阿方索和安东尼都知道——若神术就能把魔鬼变为正常人,还需要什么火刑架呢? “你们,去辉光之国吧。”安东尼看着那个孩子。小孩子瘦瘦的,就显得脑袋特别大,简直叫人担心他的小细脖子会撑不住。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转动着一双蓝眼睛到处看,大概是觉得安东尼眼熟,他盯着安东尼看了一会儿,还咧开嘴笑了一下。 “安东——”阿方索抬了抬头,又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这样小的孩子,怎么可能是堕落的呢?”安东尼低声说,“他还什么都不懂呢,又哪里来的罪恶呢?” 阿方索沉默不语。按照教义来说,虽然是小孩子,可也是被污染堕落了的,以后长大同样会害人,甚至现在就会继续污染他的家人和邻居,让他们也变成魔鬼,所以必须马上烧死。但——阿方索自己也没处置过这么小的孩子,让他现在说一声烧死他,这…… 而且他现在在考虑一件事,这个孩子的魔化,会不会是因为他们用了青霉素来治疗的缘故?会不会这真的是魔药,然后污染了这个孩子?但是他在青霉素成品中,绝对没有感觉到半点魔力波动啊! 他不吭声,安东尼就当他同意了,继续对夫妻俩说:“我会找商人带你们离开圣城,去辉光之国,那里不会烧死你们的孩子。” 阿方索嘴唇微动,欲言又止。安东尼这话里的意思太多了,首先,什么样的商人肯把一个小魔鬼安全捎到辉光之国啊?这商人还虔诚吗? 其次,辉光之国为什么就不会烧死小魔鬼呢?所以那位辉光女王,真的跟魔鬼勾结了?不,不对,听说她的上位就是消灭了反叛者契约的魔鬼大军,如果她跟魔鬼勾结,为什么不直接把那些魔鬼收归己用呢? 那夫妻俩也不敢相信,丈夫睁大了眼睛:“真,真的吗?但是教会……”辉光之国没有教会吗?教会允许他们的孩子活着吗?辉光女王难道会为了一个穷人的小孩,与教会对着干吗? “去求见女王陛下吧,告诉她你们的孩子发生了什么变化,她一定会安排好你们的,相信我。”安东尼轻轻叹了口气,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低声说道,“她的教会,跟圣城的不一样……” 他想起了在医院大门上描绘的那个红色的十字,不像教会的金十字架一样左右短而上下长,那个红十字是上下左右一样长的,女王曾经像开玩笑一样对他说过,这是红十字教会。 虽然当时听起来只是个玩笑,但现在安东尼觉得,这个红十字教,可能马上就要出现了,辉光之国,将跟圣城所代表的教会切割开来,奉行完全不一样的“神之道”了。 第480章 小巷怪物、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咀嚼 安东尼动作很快, 第二天一清早,他就把这一家三口带去了商人区。 他所选的商人,就是路特。 路特现在是越跑越远了。凭着在女王那里的关系, 他总能拿到最紧俏的商品, 无论走到哪儿都讨人喜欢,当然也包括圣城——别看大家嚷着辉光女王是个女巫什么的, 但谁不喜欢巧克力和调味粉, 谁不喜欢琥珀和香水呢?嗯,还有各种海鲜罐头,毕竟用神术保鲜的海产可不是人人都吃得起的,更不用说自从海上出现了变异魔兽,毁掉了圣城的几艘船之后,这海产的价格就更是涨得离谱了。 路特现在的商队也有了一百多号人, 这里头绝大多数是正经干活的人, 就只是有那么几个顺便搜集消息的而已, 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嘛。 反正路特一直装作不知道,他就是一个商人嘛, 顶多, 顶多肩负着为女王寻找新作物的任务而已, 这也没什么嘛,比如说他找到了油菜,现在红云领大批种植起来, 平民就有了便宜的菜子油,这不是好事吗? 说起来, 自打找到好几样新东西之后, 路特简直是成就感满满, 他现在走到哪儿, 第一想的不是把带来的货物卖出去——都是好东西,只有抢着要,没有卖不出——而是想看看当地有没有什么他以前没见过的植物,好能带回去给女王陛下的,说不定就派上什么用场了呢。 今年他是第一次跑圣城,原想着能不能在圣城发现点好东西,毕竟这里可是整个光明大陆的圣地,那么多有祈福神术的神官,难道培养不出好东西来吗? 结果来了之后发现,也就那样啊…… 已经接近夏季,圣城外的小麦倒是长得很好,但看起来跟长云领的也差不多,而且除了小麦就是豆子,没点新鲜玩艺儿。 路特不大死心,拿出一批他特意带来的咸鱼渣渣,把手下派出去往贫民区那块儿溜达了。 这些咸鱼渣渣当然是白浪湾的产出,如今价格已经降到六个铜币一斤,还可以零散着买,一铜币一把,对穷人来说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东西!甚至有些人实在没钱也行,野外有啥稀罕的植物,只要不是现在外头常见的,也能换盐——对,其实这些咸鱼渣渣,基本就是当盐来用的。 长途运输这种东西当然是不赚钱的,但路特知道,只要他找到一样好东西,从女王那儿得到的奖励和好处,可比这些东西赚多了。 别说,找穷人是找对了,这些人经常往外头的野地里去,还真能找到一些不常见的东西。 安东尼去敲门的时候,路特正在看刚刚收来的一样东西。 这东西大概有他手掌那么长,硬梆梆的像一截木头棍子,上头稀稀拉拉的结着些黄白色的籽粒,因为还未成熟,用指甲掐掐还能流出点白色浆液,闻一闻,有股子类似嫩麦粒的气味。 就是这种气味,让路特觉得可能是好东西。送来这东西的那个穷人信誓旦旦地说这个能吃,还带了些去年成熟的籽粒来。那籽粒干了之后简直硬得跟石头一样,据说是捣碎了之后跟豆子一样煮熟就行,只不过吃起来也跟豆子一样硬硬的费牙罢了。 要是换了从前,路特是绝不会要这种听起来就不好吃的东西的。而且这玩艺儿据说高高的一棵上就只长那么几个果实,每个果实上也就那么些稀拉拉的籽粒,还要被鸟啄去不少,瞧着实在寒酸。尽管那穷人说杆子也能吃——但,谁没事要去啃那硬杆子啊! 不过,这东西要是放到女王手里,说不定就有用了呢?就算人不能吃,那现在不是号召养猪养羊养鸡鸭,总能喂牲畜吧?毕竟听说是野地里就能长,想必好种活。 路特于是慷慨地给了他整整一斤的咸鱼渣,让他带路去野外,把那几十棵无名的植物连根都刨了起来,准备马上装车启程回长云领,献给女王陛下。 这个时候安东尼来了。 对安东尼,路特倒是认识的,毕竟当初这位跟现在的千岛之王,还有亲王殿下,都是一起跟着女王的,那叫一个寸步不离。而且安东尼长得太好看,长云领很多人都说他就像天国的天使一样,阳光凝聚为他的头发,天空落入了他的眼睛,可谓是光明大陆上最受推崇的那一款了,所以大家没有不认识他的,在他离开之后还有不少人偷偷打听呢。 路特因为现在也是“女王陛下的人”,内部消息知道得比较多,晓得这位安东尼牧师是回了教会,所以看见是他登门,不禁吓了一跳,险些以为是来抓人的——毕竟谁知道他回归教会,是不是要跟女王陛下为敌啊! 万没想到,安东尼是给他带来了一个小魔鬼,并且请他把这一家人带回辉光之国,让他们在女王的荫庇下生活。 路特没忍住问道:“我听说圣城这些日子处死了好几个魔鬼?”虽然都是秘密处决,但商人总是能打听到一点消息的。 安东尼沉默了一会,还是说道:“那些我没有办法,但是这个孩子还小……” 路特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一些无力,忍不住又小声多了一句嘴:“就是说您也觉得,那些人不该死了?”他常在海风郡进货,还真认识几个在那里养猪的魔族,大家甚至还挺说得来。就圣城这些“魔鬼”,他也知道有几个原本就是老老实实的平民,没听说干过什么坏事的,忽然就“堕落”了,这怎能不让人想到女王说过的话呢——魔鬼,也是有好有坏的,不能一概而论啊。 安东尼对此无法回答,只能掏出两枚银币:“这是他们的路费。” “这个不用。”路特十分大方地说,“女王会付钱的。等他们到了王都,就有工作可以还钱了。”女王说了,不可以不劳而获,凡是在辉光之国的公民,都要靠劳动挣钱。 安东尼握着两枚银币离开了,一路心事重重地走回贫民区。贫民区被围起来做隔离场所的时候,周围的平民有不少都因为害怕瘟疫而搬离,这时候还没搬回来,搞得四周的几条街道和小巷都半空了,一到晚上静得有些吓人。 安东尼穿过一条街道的时候,忽然听见旁边的小巷里有轻微的咯吱声,仿佛有什么活物在咀嚼。 “谁?”即使安东尼胆子不小,猛然间在一片寂静中听见这个声音,也不由得头皮发炸,手上下意识地亮起一团白光,向小巷口照过去。 咀嚼声猛然停止,等安东尼走过去,只看见了地上有半条残肢。这是一截人的手臂,但并不是新鲜的,而是已经出现了一点腐烂。并且手臂末端的手掌上,五指格外地长,指间还有些粘连,仿佛是生了一片皮膜,只是因为腐烂而没剩下多少。 这是一个魔化者的手臂。安东尼立刻就想到了这段时间被秘密处死的那些“堕落者”——为了防止人心慌乱,这些人都没有上火刑架,而是直接杀死后在野外掩埋了。 这是尸体被野兽刨了出来?但如果是城外的野兽,就应该在野地里吞噬,怎么会带着残肢反而跑回城里来吃?要知道圣城是有人把守的,野兽怎么能这么轻易地进来? 安东尼往小巷里走去。这条小巷并不太深,而且走到底之后他发现这是一条堵死的路,其实就是几排房子中间的空隙罢了。然而巷子里空荡荡的,并没有什么活物,仿佛刚才他听到的声音都是错觉。 但安东尼确信自己没有听错,更何况那截断肢虽然不新鲜了,被啃咬的地方却是新鲜的痕迹。这样的话,是那只野兽翻过了墙,跑进了两边的房子里?那可就更糟糕了。 但是天这么黑,附近的屋子里都没有灯光——穷人可不能那么奢侈——安东尼也实在找不到什么线索,只能从巷子里退出来,决定明天白天再来看一下,提醒这里的住户小心野兽。 还要提醒一下城门的守卫才好…… 但在安东尼离开的时候,隔着墙的一间空房子里,有人松了口气:“还好没有被发现。” 屋子里没有点灯,但借着从破窗户里漏进来的月光能看到,屋子里除了一个人之外,墙角还蹲着一条狗一样的生物。但如果安东尼在这里,就会从这条“狗”的某些特征上辨认出来,这是一条食尸鬼,长得像鬣狗一样的深渊生物。 食尸鬼虽然叫做食“尸”鬼,但它们见了活人也会攻击,反正先咬死了,把活人变成尸体就是了。然而这条食尸鬼却老老实实地蹲在角落里,不但没有攻击房子里的人,甚至连叫都没有叫。 “很好,你做得很好。”那人似乎想伸手摸摸它,但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显然对于这种深渊生物还是有些厌惧的,“驭兽术确实有用,要是早看到所有的资料,我也不至于在白都的时候——” 这自言自语很快就停住了,大概是说话的人也意识到说从前的事并无意义。他没有继续再发出声音,只是对着那条食尸鬼做了个手势,然后就走出了房子。而食尸鬼真的像条狗一样跟在他身后,三拐两拐,就消失在了那些破旧的房子之间…… 第481章 红十字教(二)、第一圣女妮娜,成为了红十字会的女教皇 应该说, 安东尼对于陆希的行动预测还是挺正确的,就在圣城高层还在为亚伯拉罕的魔化而震惊的时候,这个消息已经传遍了大半个辉光之国, 这里头有当时苦修院外平民自发的传播, 更多的当然是陆希的人在搞事,并且还通过商人, 往其它的国家传播。 当然, 以现在的交通状况,境外传播要慢很多,但架不住南联邦那边有何塞,陆希一只传信鸟飞过去,何塞立刻就让人把这消息宣扬出去了,先是南联邦六国, 然后再走海上…… 总之路特的商队就是一路听着这个消息回来的。 这种消息, 首先当然是不信的人居多, 毕竟圣徒变魔鬼,这听着就不可能嘛。 路特在圣城的时候也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毕竟这在圣城只是教皇与几个圣徒才能知道的大秘密, 但这可不妨碍他提出其他事实啊——比如说, 确实是有神官魔化了的。咱是不知道圣徒会不会变成魔鬼,可是照道理想,假如牧师啊主教啊都能魔化, 那圣徒……谁敢说就不可以呢? 他们一行人正是从圣城回来的,车上还带着圣城特产的一些货物, 比如大豆什么的——这个是圣城改良过的品种, 跟外头种的豆子不大一样, 据说更好吃一些。 唉, 说起来现在圣城能让他路特看上眼的货物也不多了,除了带一些布料和好酒回来卖给那些贵族之外,他居然找不到多少能贩的东西。 以前圣城可不是这样的!单说布料吧,圣城的纺织工坊就有多少花样啊,那个颜色,那个质地,还附有保温的神术,冬天有暖布,夏季有凉布,又实用又好看,贵族们无不争抢。 还有香料呢。南联邦出的香料,都在圣城这里加工之后再卖出去,用来做菜的那些也就罢了,贵族们追捧的是香薰和香油。 然后还有各种好用的神术物品:比如方便又好看的打火石,没有黑烟的鲸脂蜡烛,能够照到全身的神术镜子,保存食物的神术保鲜箱……反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圣城做不到的。 那个时候,说一句圣城来的货,多少人追捧呐。 反正就路特来说,他从前都是根本不敢想,他有一天也能贩到圣城的货物的。 可是现在,辉光之国里啥没有啊?打火石?对不起他们有火柴和打火机了。神术镜子?哦玻璃工坊有手镜、半身镜和全身镜,虽然说照的方法不一样,可是比神术镜子便宜啊! 至于保存食物,那不是有罐头吗?就连蜡烛,长云领现在也可以出产了哦,听说叫什么石蜡——路特甚至听说,那是从无尽深渊里得来的东西。 哎,无尽深渊不是黑暗的代名词吗,怎么居然还有这种能够带来光明的好东西呢? 第371节 反正就——女王英明,女王万岁吧,反正这些好东西肯定都是女王弄出来的就是了。 而且,现在他们的丝绸和香水,还有香皂和芳香晶浴,已经把辉光之国的贵族市场占得差不多了,甚至巧克力调味粉什么的,还在向周边国家扩散——南联邦六国,已经把香料全部卖给女王,还在种植女王指定的作物了。 高端货物很赚钱,但高端货物的市场是有限的。路特记得女王跟他说过,最大的市场在平民阶层,尤其是消耗品。只要让平民富起来,让他们能消费得了,这个市场简直就是无限的。 平民的市场无限,这个路特暂时还没有看到,因为绝大部分平民都还穷着呢,但高端市场有限,路特已经发现了,就说他这次从圣城往回带货,挑来挑去,能带回辉光之国卖的东西,居然没有多少啊! 所以他挑了半天,主要是带了一些圣城改良过的粮食,其余的货物,在沿路上都得赶紧出手,否则等带回辉光之国,说不定就砸手里啦。 咳,扯远了,总之吧他手里有圣城的特产,那说话自然就可信多了不是?有些原本坚持不信的人,在听到他们商队的话之后也变得将信将疑起来,甚至还有些脑筋比较活络的,忍不住开始主动询问:辉光之国说教会一直在欺骗大家,这是真是假啊? 这个嘛,路特就更有发言权了啊!哎哟你们知道吗,教会一边说着辉光之国是什么渎神之地,女王勾结魔鬼什么的,一边还买辉光之国出产的货物啊!我从辉光之国带的十几辆马车的货哟,全都被圣城抢光啦,如今神官们都在喝热巧克力,用调味粉烹饪呢! 还有哦,圣城的神术精盐和各种糖都那么贵,平民都买不起,要买辉光之国出的平价盐糖啦。啊不对,不只平民,那些低级的神官大人们都找我买呐,他们都说吃起来是一样的啦。 啥,你还问我教会有没有欺骗大家?那我不知道了,我就是个商人,就知道教会一边骂,一边还要买货。至于这些货有没有被深渊力量污染,那我就不晓得了。 什么,你说魔鬼是不是万恶之源?那咱也不敢说,咱不是没见过审判所的守夜人嘛。不过近来圣城倒是都不烧魔鬼和女巫了,包括那些魔化的神官也没烧啊…… 路特说这话的时候,不由得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魔化的神官是没烧,但是听说都被秘密处死了,尸体都被拿去研究了。但他不说这个,只说没烧,至于听到的人会不觉得没烧就是没死,那可就不关他的事喽。 这就叫做:语言的艺术! 路特这么说,混在他队伍里的那些情报人员自然更是抓紧机会展开宣传了。当然,现在就想让大家都接受“魔鬼其实只是技能点点到另一个方向的神官或骑士”还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大家不约而同的只说守夜人,中心思想就是:为什么教会一边说女巫什么的是魔鬼的仆人所以要烧死,一边却还偷偷用魔鬼做守夜人啊? 关于这个问题是没有固定答案的,但即使是对神笃信无比的人,至少也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教会确实说一套做一套,在欺骗大家! 这么多年大家早已经习惯了“教会即神”的想法,但是现在他们终于发现,教会是教会,他们并不是自己所宣传的神明。 跟着路特过来的那夫妻俩,一路上听着商队里的人沿途“散播”的消息,简直吓得不敢说话——他们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这么大逆不道的言论,这,这不是诋毁教会吗? 可是看看怀里用布严严裹着的孩子,夫妻俩对看一眼,紧紧闭着嘴巴,毕竟若人家真的那么虔诚,他们一家三口大概早就没命了,要是这么看的,也许,也许他们其实是对的? 总之路特的商队就这么一路走过来,“验证”了许多辉光之国的“流言”,而且他们越靠近辉光之国,听到的消息就越多越新鲜。 比如说,被人从苦修院里救出来的守夜人,指证了之前审判庭对他们的许诺,说是只要他们为教会效力,就能够得到主的宽恕,与神官们一样,死后能够升上光明之山。 这是令人惊骇的:如果魔鬼也能升上光明之山,那岂不是在死后的神国里,他们跟人类一样,在主的面前都成了平等的? 而且这些守夜人还公开了一些被审判庭秘密处死的贵族的名字,这下子才真的是引爆了一个大炸弹! 王权不得干涉神权,这是教会能够高高在上的原因之一。而神权同样不可干涉王权,所以教会才会“不涉俗务”,并承认国王的合法性,这也是王室愿意供着教会的原因之一。 而王权,推而广之其实就是贵族的权力,但现在,审判庭动了这个权力! 守夜人们列出来的贵族,都是这十五年内死去的,他们有些人看起来像是在打猎的时候被魔兽袭击身亡,有些人则是领地内出现了魔鬼,被魔鬼所杀。大家都以为是深渊污染了他们的领地,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惨剧,甚至有人说他们大概是不虔诚,所以主才不再庇佑他们云云。 结果,魔鬼居然不是从深渊里出来的,而是从审判所出来的?假如贵族的死都能够造假,那还有哪个贵族是安全的啊? 这个消息一传开,就连罗曼公国里,都有人将信将疑了。毕竟这些贵族都是有名有姓的,他们的死因也确实如守夜人说的那样,尤其是那些所谓领地里出现了魔鬼所以被杀的,难不成魔鬼就是守夜人? 相比之下,各地教堂被揭露的穷奢极欲,用各种借口收取信徒的供奉,治不好病就以神弃作为借口推脱责任之类的事儿,贵族们倒不大在意。 但他们不在意,平民却在意啊,尤其是神弃者的谎言被揭穿之后,许多人想起他们那些喝了圣水仍旧死去的亲人,都愤慨了起来——治不好病也就罢了,为什么不承认,反而要给他们的亲人扣上神弃者的帽子,害得活着的人也抬不起头来呢? 更不用说,有些地方的神官,居然还以这一家出了神弃者,需要赎罪为由,恐吓他们多交供奉,“为活人祈福”。 贵族的命受到威胁,而穷人的钱则被榨取…… 等到路特的商队踏入国境的时候,辉光之国的一部分神官与圣女,已经宣布与圣城和原教会割裂,重新组建一个新的教会——哦,不叫教会,叫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不收十一税,也不宣扬以钱赎罪,甚至并不要求信徒来新教堂做礼拜,他们宣扬主在教徒的心中,真正的神国不在死后的天上,而在现时现世,倡导努力工作为自己博得更好的生活——主不在光明之山,也不需要审判死后的灵魂,祂就在你心中,并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为你的努力与善行而欣慰微笑。 新的红十字会,放弃了旧教会的金色十字架,而改以红色的正十字为标志。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红十字会将以治疗为主业,救死扶伤。红色代表珍贵的、蕴含着生命力的血液,标志着生命至上的原则。 生命至上,原本就是第一位教皇建立教会的初衷。在黎明时期,有能力有责任的人们聚集起来,为保护所有人而战斗。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教会像熟得过头的果子一样,开始腐败发烂。他们背叛了第一任教皇,也背叛了那些信任教会的民众,他们已经不配再被尊敬和信仰了。 而新的红十字会,则重新接过第一任教皇树起的旗帜,再次秉承生命至上的原则,努力提高医疗水平,拯救更多的人。 路特的商队进王都的那天,红十字会成立。原本的第一圣女妮娜,成为了红十字会的女教皇。 第482章 红十字教(三)、这次是神权君授了? 白都再一次万人空巷, 甚至比之前女王加冕都要热闹,毕竟光明大陆上还有过几个女王,但女教皇?从来没听说过! 平民们大都是为了看热闹, 但其他的人想得就多了。 贵族们大概分成了两派。倾向于女王的一派自然是觉得很好, 那个圣城教会有什么好的,这么多年确实只会向他们要钱, 没起到多大用处啊——请注意, 这些多数是小贵族,领地没带给他们多少收益,而且因为地方小,去的神官也级别低,确实没起到多大用处。 大贵族们倒是更能认识到神官的好处,但是审判庭那个事儿却让他们心里嘀咕, 最终也选择了闭口不言。毕竟, 那张死亡名单上的有些人, 是因为在瘟疫中将染病的人聚集起来一把火烧死,根本不予救治的。而这种事, 他们好像也干过啊…… 至于神官们, 则分成了三派。 第一派就是紧跟妮娜的圣女们, 甚至包括那些原本没有跟着逃出双塔,是后来才从苦修院里出来的圣女,都对妮娜成为女教皇欢欣鼓舞——就不说什么堂皇的理由, 自己人做了女教皇,怎么看都是好事啊! 第二派则是反对的。奇妙的是, 那些当初被拉去干苦力的顽固派神官们, 在听说辉光之国的国教成立后, 反应倒是不大, 甚至还有人表示想加入国教,陆希怀疑他们大概是已经被劳动“升华”了心灵,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开玩笑,你想加入就加入?如今的红十字教会对教徒没有什么严格要求,但对于神官却是精挑细选,想进国教当神官?好好劳动看你的表现吧。 反而是原本已经服从了妮娜这个第一圣女领导的神官中,出现了激动的反应——有人崩溃了! 陆希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免有点儿不解,问她的亲王殿下:“这是什么道理?” “异端。”亲王殿下躺在床上,很不满意有人这么一大早来打扰他们,所以坚决不让女王起身,反正都已经崩溃了,女王现在过去也救不了,急什么呢? “哦——”他这么一提点,陆希算是明白了,“异教徒不是人。”她的世界里也有这样的情况,别以为有信仰大家就是一家,主和主也是不同的呢。这个神官之前服从妮娜,是觉得妮娜仍旧是教会的圣女,现在妮娜要分裂教会,把他们都变成“异教徒”,那就不行了! “那这就没办法了。”陆希趴在床上,脚丫在空中晃来晃去,“我还想照顾一下他们的信仰,没想到反应这么强烈,那崩了就崩了吧,不可能因为他一个人停止这件事。” 她没有一下子跳到无神论,就已经是考虑到信仰问题了,如果连这样都接受不了,那么——确实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跟得上时代的变化,上不了车的就会被抛下,甚至被碾在车轮之下,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估计不只一个人。”海因里希也跟着趴过来,用脚尖去勾她的脚,“你得小心了,到了加冕那天,很可能有极端分子搞刺杀。” 教皇也是要加冕的,但从前都是在圣城,由退位的教皇为新教皇加冕。但如今红十字算是辉光之国的国教,教皇将由国王来加冕,也就是神权君授了。估计这也是那些人不能接受的原因之一,这是彻底把教会乃至神的地位给拉下来了。 同样的,这也是造成了神官当中第三派人的原因。比如乌利,比如柯恩,甚至还有几个圣女,都对这个加冕方式沉默了。 事实上也有圣女甚至守夜人向妮娜提出了抗议:“为什么要由女王来认定教皇的合法性?这样一来,教会就不再独立了。”没有王室的承认,红十字会都不合法了。现在的女王当然是倾向于他们的,但她的继承人呢?继承人的继承人呢? 现在他们都知道了,女王选择的伴侣是个魔族,那他们是不会有血缘后代的,也就是说,女王的继承人还是个大问题呢! 妮娜却很平静:“首先,我们能够脱离旧教会,成立新国教,就是在女王的支持之下。她教给我们知识,救了我们,于情于理,我们为她效力都是应该的。如果没有新国教,我们现在难道就是独立的?” 那当然不是。如果还在旧教会体系中,没有女王支持,妮娜连第一圣女都当不上!谁不知道她们都在女王麾下? 既然如此,那么国教也在女王麾下,又有什么问题?难道真以为换了个名字,她们就真的能够脱离女王了? “其次——”妮娜环视周围的人,“你们担心女王的继承人会不会变,那么为什么不担心我们的后人会不会变?红十字会如果像你们说的那么独立自由,就能保证自己不变成下一个旧教会吗?”旧教会在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好的啊。 “没有绝对的自由与权力,”妮娜斩钉截铁地说,“都要伴随着责任与限制,我们需要被监督,女王也需要。” 她看向那个满脸不服气的圣女:“现在只是限制了教皇的权力你就反对,那以后呢?红十字会与旧教会不同,这不同从制度上就要体现出来,这没什么不好。” 那个圣女还是不服气:“那谁来监督女王?” “女王自己会做决定的。” “自己做决定来监督自己?”那个圣女根本就不相信,“谁会这么做?” “这个问题还给你。”妮娜盯着她,“新国教又要怎么自己监督自己?而且!”她加重了语气,“连你,和你的守夜人,都是女王陛下从苦修院里救出来的,你没有资格质疑女王陛下。无论谁来监督女王,都不是你拒绝受到监督的理由。” 她知道这个圣女为什么不满——并不是因为她这位女教皇,而是因为她的守夜人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在离开苦修院之后,被归于“监管”的那一部分,并不能像面具和猎犬那样得到“自由”。 妮娜也很明白这种心理。有些人,不是拿自己的生活与从前相比,而是拿自己与别人相比。离开苦修院当然比被关在苦修院里好,但是看见同为圣女和守夜人的其他人过得比自己好,现在的生活顿时就不甜了。 但其实面具和猎犬也并不是那么自由的。面具在第二军,自有军纪约束;而猎犬在无尽深渊到处探索资源和空间碎片,因为他需要挣钱养病弱的丽希,有经济负担压着呢。可是眼前这个圣女,尤其是她的守夜人,却是想过从前那种虽然不能见光,却可以在黑暗中肆意行事的生活。让他们在阳光下像普通人一样工作,他们反而不愿意了。 妮娜当然不会纵容他们,目前圣女算在新国教的神职人员里,而守夜人则必须经过筛选,看他们究竟适合做什么。也就是说,圣女都归她管。 “目前女王已经在研究如何解除血契。”妮娜环视众人,这里头有为自己谋利的,但也有真心为她感觉不平的,为自己谋利的打回去就好,但为她着想的,她必须要讲清楚女王已经为她们做了多少事,“她希望我们都能自由。我刚才说了,没有绝对的自由,人不能只随着自己的心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该属于我们的自由,女王都会尽力给我们——不被当做守夜人的工具,不被关在北塔,甚至是女人不需要读书识字,女人不合适抛头露面,女人不能当教皇,这些枷锁,女王也在为我们一一打碎。但是,我们不能只拿好处吧?” 她盯着那个圣女:“工人要遵守工坊的劳动制度,士兵要遵守军纪,官吏同样有市政厅的各种行政规定,更不用说已经颁发的法律——你说没有人监督女王陛下,你没有看到法律是连女王陛下也要遵守的吗?那我们为什么不能遵守规定?”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然后有圣女小声说:“血契真的能解除吗?”毕竟从前都是说不能的,即使是尤兰,也只是抗过了大衮死亡后的反应,侥幸活了下来而已。没看列文那么高等级,都因为伊丽莎白的自杀而死掉了吗? 跟着妮娜跑出来的圣女,基本上都有这个决心——大不了自己的守夜人死掉,然后她们硬抗,能抗得过来就能自由,至少她们还有妮娜给医治呢! 但是也不敢说就一定能活下来啊,要是能解除,那当然是最好的了,那才是真的生命安全了呀。现在这个情况——不说别的,尤兰的那个守夜人毒液,现在就被关押在监狱里,还要防止他自杀连累了尤兰,麻烦着呢。 “女王找了人在研究。能为我们做的,她都在做。所以,我们也要做好自己的事,不要事情没做,先挑剔起权力来了。” 等人都离开,从黄金领赶回来参加典礼的尤兰才笑了一下:“其实你不用理她,用心不纯,这个大家都知道。” “我是要掐掉这个苗头。”妮娜叹了口气,“有些人,其实总还是觉得自己是觉醒者,跟普通人不一样,要享受普通人得不到的权力,却没看到自己已经得到了普通人得不到的利益。如果还在想着自己是神授之权,那迟早我们也会变成旧教会的。” “有制度呢。”尤兰不是太担心,“而且女王不是说了,法律还在逐渐完善,到时候人人都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那就好了。倒是说起来,真要是能解除血契,那些守夜人还要留着吗?说真的,十个守夜人里头至少该杀八个,也就是女王仁慈……” 妮娜摆摆手:“女王说了,从前他们是受到教会欺骗的,而且社会对他们也有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应该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你看面具,他从前还绑架过女王呢。” 尤兰耸耸肩:“行吧,但愿他们人人都能像面具一样吧。不过,假如能够解除血契,你会跟面具解契吗?”解除血契对圣女当然是件好事,但对守夜人来说,就是失去了延缓疯狂的办法。 妮娜想了想:“不会。面具现在也在为女王效力,我当然希望他能更好。至于说血契——即使不解除血契,我也是自由的。”她现在已经有这个自信了。 “恐怕有些守夜人——”尤兰说了半句就停住了。女王既然在研究这个东西,肯定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了。 妮娜点点头:“这件事交给女王吧。说起来,你那里的那个冬小麦,种得怎么样了?” “嗨,还真有种活的!”说到冬小麦,尤兰就兴奋了,“真没想到啊,用女王教的办法,又是盖草席又是点火的,居然有三分之一的小麦真的越冬了……就是都长得不好,穗子瘪瘪的,找不出几粒种籽来,产量那叫一个惨。” 妮娜笑起来:“急什么,我听女王说,要培育一个良种可不容易呢。” “是啊。女王说明年就用这些种子继续种,再从里头挑出长得好的。哎,还要逐步减少保暖什么的,这么看,十年八年的都未必能种出真正的冬小麦啊!” “自然是没那么容易的。”妮娜安慰她,“不过我听女王说,要让人研究那些能越冬的小麦,结出的麦粒跟普通小麦有什么区别,然后用神术改良。要是能成功的话,就能大大减少培育时间呢。” “那就是用那位乌利圣徒了?”尤兰啧了一声,“行吧,他怎么说也比那个亚伯拉罕强多了。”亚伯拉罕那真叫活着没用,死了白死,一生都毫无价值,就是浪费粮食而已。 “也不能说一点用都没有。”妮娜笑了笑,“他的尸体至少可以解剖一下,看看有什么变化。” “要是圣城那边知道,怕不要气死了!”尤兰幸灾乐祸地笑。圣徒死后是要葬入圣城的专门墓地的,就在大教堂的后面。结果现在却被人拿来解剖了——哈哈哈哈她怎么觉得这么开心呢?要是能把索肯也拉来解剖一下就好了,只可惜他现在还不肯死,而女王又只肯解剖尸体…… 第483章 红十字教(四)、有人行刺! 总之, 妮娜的加冕典礼,如期,且遵照着女王拟定的程序进行了。 即使对需要官方册封略有些不满的人, 在看到妮娜戴上教皇冠的那一刻, 也激动得忘记了一切——女教皇,女教皇啊!这是光明大陆上从来没有过的! 但是光球很不高兴, 因为随着新国教建立, 妮娜加冕,信仰值的绿条——它哗地向后退了一大步! “你知道损失了多少吗?”光球几乎要炸了,在陆希耳朵里不停地尖叫,甚至顾不上现在是在加冕,现场的海因里希和冯特公爵都可能发现它的神术波动,“十分之一, 十分之一!”原本好容易升到将近九万的信仰值, 现在哗地掉下去将近一万! 第372节 “居然掉这么多啊?”陆希不为所动地站着, 对面前的妮娜微笑“那证明我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完美啊。” 光球感觉要绝望了:“已经九万了,已经九万了啊!”就差一万就能完成任务, 为什么要折腾! 然而陆希心如铁石:“嗯, 确实没想到, 瞧着许多人对旧教会也不怎么满意,这一建立新国教就显出来了,有些思想根深蒂固啊——教会毕竟存在的年头长, 时间就是资本啊。我也需要更多的时间。” 光球听不进去!光球想哭! “没有时间了,新神要降临了啊!” “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 可以减缓新神降临的速度呢?”陆希眼看着妮娜披上紫色的教皇法衣, 拿起银白色的铝合金权杖, 一边走下加冕台, 一边不紧不慢地问光球。 是的,妮娜的权杖既不是金也不是银,而是铝合金的。 金羽返回彩虹领之后,可没有闲着。除了打压分化德罗让家的一众族人,就是勘探彩虹河的上游。跟着她去勘探的就是百丽儿的学生,原本是个猎户家的女儿,既知道怎么在野外寻踪觅迹,又有特殊能力,果然忙活两个月之后,找到了宝石的原产地。 德罗让家先是一阵狂喜,以为找到了新的聚宝盆,然而开始挖掘之后他们就发现,这个宝石矿确实已经快枯竭了。 德罗让家族简直是如丧考妣,毕竟在他们看来,彩虹领有价值的也就是宝石而已,没了宝石,就等于完蛋了。 这还争什么公爵的继承权呢?谁当公爵都无所谓了——不,确切点说,谁当公爵谁倒霉,因为还要照顾整个家族啊。 金羽可不惯着他们,直接来了个分家。 啊,也不是说要硬性驱逐族人,但既然冠了德罗让的姓氏,总该有什么事一起抗吧?现在宝石矿要枯竭了,得另想办法,大家要么一起拿出钱来搞新投资,要么就放弃这个姓氏,拿着你现在的财产滚蛋! 最终的结果真是可想而知,旁支的族人连哭带喊了半个月,最终在金羽勉强答应每家再给点“姓氏放弃费”之后,都签下协议离开了。只有一家,算是金羽的远房堂弟,血缘关系已经稀得快挨不上的那种,偷偷表示他们愿意投资,也就是拿出家里所有的金币,交给金羽,由她来选择做什么。 这对金羽来说倒是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毕竟就在她自己家里,弟弟妹妹们也是既哭且叫——他们是不可能放弃姓氏的,他们哭的是金羽居然给旁支付“姓氏放弃费”,那可都是他们家的钱啊! 于是金羽把本家的财产也分了。除了她作为德罗让女公爵必须要居住的城堡之外,其余的财产按人头平分,连德罗让公爵夫妇俩也有,至于他们以后愿意把财产留给哪个子女,随他们的便。 这么干,依据就是女王新推出的继承法。 在《继承法》中,爵位的继承是要按照顺序来的,但财产的继承权却是平等的,儿子与女儿,年长与年幼,都是一样的。 这份继承法是严重违背光明大陆习俗的。在光明大陆,贵族家庭的财产九成以上都归爵位继承人,其余的兄弟姐妹能分到多少,就看得不得父亲欢心,或者继承爵位的兄长是不是宽容了。不知道有多少贵族家的次子和幼子,都是在父亲去世之后,拿着一袋金币就被赶出家门自谋生路的。 要不然光明大陆的寡妇行情那么好?有钱的寡妇,追求她的年轻贵族多着呢,基本都是次子和幼子。 至于女儿,那就很难说是比兄弟们好还是不好。不好的是她们基本不可能继承爵位,好的是她们差不多都会有一份嫁妆,比起一袋金币来说普遍还是要多一些的。 但这份嫁妆是用她们的婚姻买来的,至于嫁给谁,她们却是没有发言权的,就像曾经的安娜一样。 所以新的《继承法》一出,贵族们家里闹腾得不轻。小贵族还好一点,反正能继承的爵位和财产有限,但大贵族——就比如说德罗让公爵这种家族,那财产真是都集中在历代的公爵手里,非继承人最终都是旁支,靠着本家的周济过日子。 但现在如果按照新的继承法,那爵位继承人的财产可是要大量流失,这怎么可以!而对下面的次子幼子来说,那就是要分到大笔的财产了呀,当然拼死也要拥护! 总之,有几个还没跟女王签订托管协议的大贵族,家里就因为这新继承法险些闹翻天。 至于贵族的女儿们,比较遗憾,她们暂时还没觉得继承法跟她们有多少关系,或者说即使知道了内容也觉得不可能执行,总之现在还没听说哪个女儿跳起来跟长兄争财产的。 所以金羽,也就是现任德罗让女公爵,对于财产的分割方式,成了整个辉光之国的头一份儿!标杆! 人家不光给兄弟姐妹分了,连爹妈也有呀!这大方的——就问她自己还剩下啥了? 甭管金羽剩下啥,反而这家一分,金羽继女王之后,成了大贵族继承人们痛恨名单上的又一号人物!无他,家里的弟弟们都指着德罗让家说话呢,甚至还有妹妹也似乎有点蠢蠢欲动,这怎么搞! 就,好一个鸡飞狗跳吧。 不过诡异的是,那段时间陆希的信仰值反而上升了一点儿,可见财帛动人心,贵族们的信仰,归根结底不过是信仰利益罢了。 总之金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德罗让家拆了个七零八落,然后就全力开矿——宝石矿她根本没指望,她要的是女王说的那个铝矿。 彩虹领的彩虹石,应该叫做刚玉,成份嘛,三氧化二铝而已。 贵族们看到的只有那些颜色漂亮质地通透的宝石级晶体,但陆希看到的是精密机械的轴承材料,激光发射器的材料,以及铝合金材料。 在宝石矿坑里,勘探果然发现了铝钒土。 于是问题就只剩下了:如何提炼? 陆希的知识里,就只有熔盐电解熔铝法,但她没有电,只有作为溶剂的冰晶石,和一个冯特公爵…… 那叫一个惨哟。冯特公爵跟劳拉齐上阵,两边一起折腾才提炼出一点儿纯铝来。 不得不说这离着陆希的目标差太远啦!她的铝合金大船和汽车都暂时泡了汤,目前只能用在军事方面了。 但,有电系异能的人少之又少,有火焰异能的那就多了,尤其是黑水沼泽的魔族里,竟然颇有几个火焰面积不大,但温度极高的。所以陆希先搞出来的居然是人造红宝石。 这么一来,金羽的投资迅速回本,包括她那个跟着投资的堂弟,也赚了个盆满钵满。只有女王大人不满意,因为她搞不到一百个冯特公爵来发电。 既然暂时不能大量生产并用于工业,那只好先赚钱。带货女王安娜又出损招儿,用铝合金代替秘银,为妮娜制作了教皇权杖,而在银亮亮的杖头上,则用人造红宝石镶嵌出红色十字标志。 放在陆希的世界,人造宝石基本上等于“不值钱”,但在光明大陆,这个叫做“神术物品”,比天然的还要值钱! 何况人造红宝石质地更通透,体积也更大——就说镶在权杖上的这几块吧,妮娜一举起权杖的时候,阳光投在刻面宝石上,那真叫一个光彩通透,陆希都听见了来观礼的贵族女士们抽气的声音。 可能从今天过后,会有人管新国教叫红宝石十字教也说不定呢。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红宝石吸引的…… “异教徒!”观礼席上陡然有人发出一声狂喊,紧接着一声闷响,好几个贵族连同座下的椅子一起被炸飞,井然有序的会场被炸开一块空缺,而造成混乱的罪魁祸首从袖子里拔出匕首,从空出的通道冲出观礼席,向着刚刚走下加冕台的陆希扑了过来。 然而他还没到陆希眼前,就被一股巨力压趴了下去,海因里希一跃落在他身后,再次一脚踩在了此人腰上。令人耳熟的咔嚓声清脆地响起,在场不少人都不由自主地抽了抽嘴角——总觉得这个场面有点眼熟呢…… 陆希甚至都没看地上的人,只抬头看了看被炸飞的人:“有人受伤吗?” 有,但都不是重伤。今日能进入观礼席的人都是要经过安检的,刺客也只能带进来一个小型的神术物品,其作用就是吹出一股气流把旁边的人掀翻,给他留出一条冲出去的通道罢了。而被掀翻的人虽然摔得不轻,但并不致命。 妮娜握着权杖走下加冕台,乳白色圣光从她手臂上流淌出来,落到几个受伤的人身上,伤口便迅速愈合了。 在这个时候使用圣光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乳白色圣光映照得权杖光辉闪亮,而其上的红宝石鲜艳如血,还有那件华贵的紫色法袍——陆希几乎都能听见订单滚滚而来的声音了! 只有光球绝望地在她耳朵边上逼逼:“你看着吧,这种事不会只有一次的……” 陆希泰然回答:“也不会太多。” 这个搞刺杀的家伙她是认得的,属于跟她签了托管协议,搬来王都居住的小贵族之一。然而这家伙签协议其实并不情愿,主要还是怕冯特公爵。 而他全家迁过来之后,他的妻子倒是非常适应王都的新生活——注意,这里的新生活指的可不仅仅是换了个地方,而是说王都现在的情况跟从前可不一样了,贵族们所熟悉的社交季那些舞会、饮宴、赛马又或者打猎什么的现在都少了,毕竟无论是女王还是亲王,甚至冯特公爵如今都是社畜,而朱丽亚公主似乎也受到了影响,在孝期结束之后都不再举办什么舞会了。 王宫的活动一减少,贵族们不免就无聊起来,似乎只剩下了买买买。但终究还是有人走出内城去外城看看的,比如说这个刺客的妻子,就去了扫盲班授课,专门给女性扫盲。 这让她的丈夫十分不满,本来关系就不怎么融洽的夫妻两人争吵不断,最终妻子提出了离婚。 新的婚姻法其实还很粗糙,毕竟陆希又不是法学专业,要不是当初想结婚的时候草草翻过一遍,她可能都不知道婚姻法应该涉及哪些方面…… 但离婚自由这一条是有的。并且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丈夫不得无理由干涉妻子的人身自由,更不得暴力伤人,而这个小贵族两条都违犯了,于是市政厅依法判决他们的婚姻失效,并且按规定分割了财产。 陆希估计那个时候这家伙就恨上她了,毕竟如果没有婚姻法,如果没有安娜离婚在前,这位妻子即使挨了揍,也是不敢提出离婚的。而这桩离婚官司之后,他在贵族圈里就成了一个笑柄,甚至都不怎么出去交际了。 所以今天的什么“异教徒”,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 “再说了,有来找麻烦的,打回去就是了。”如果她做了这么多事,为某些人谋得了更好的生活,却仍旧抵不过他们的信仰,那这些人得到的可就不是面包和蜜糖,而是刀与枪了。 第484章 红十字教(五)、我们还有时间 光球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 在妮娜加冕之后,医院遭到了好几股人的骚扰。 这些人有的半夜里往医院门口泼一些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血,在墙上画魔鬼的图画, 还有人抬着明显已经死掉的人跑来医院, 然后嚷着医生治死人啦。 甚至还有已经招进来的护士辞职了,辞职前居然还毁坏医院的设备, 并在墙上写下渎神的字样——嚯, 这扫盲班看来是没白上啊,这不都学会写字了么。 不过令陆希欣慰的是,不只圣女和医院里大部分的护士都很坚定地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还有一些接受过治疗的病人也自发跑来保护她们。那伙医闹就是被他们抓住的,巡逻队赶到的时候这几个人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还有人边打边骂:“明明接受过圣女大人们的治疗, 居然还跑来闹事!真是毫无良心!” “就是!”一个中年妇女手拎一根捶衣棒, 满脸凶相地瞪着地上的人, “我儿子摔断了腿,就是圣女大人治好的。谁敢来医院闹事, 我们可不答应!” “对, 我们不答应!还有前几天往医院门前泼脏东西的, 别让我们逮着,逮着打断他的腿!” “呃——”旁边有个年轻人小声说,“别打断腿, 女王颁布的新法律是不允许这样的,揍他们一顿, 把他们交给巡逻队就行了, 女王陛下会送他们去干活儿。要是打断了腿, 圣女大人还要给他们医治, 太浪费了。” “也对……”中年妇女抓抓头发,“我邻居也给我说过,女王陛下不让随便打人,说这归巡逻队管。那算了,便宜他们!抓住了就交给巡逻队的大人们,叫他们去挖矿!” 挖矿,这是平民们觉得很可怕的事了,因为进矿山的基本都是奴隶和罪犯,累死在里头的人不计其数,所以大家觉得女王陛下叫他们去挖矿,这些人就死定了! 赶过来的巡逻队长有些哭笑不得。啥矿山哟,现在女王陛下的矿山可跟从前不一样,据说安了力气很大的炼金机器,拉矿石这样的苦活儿都是机器干了,效率可比人背矿石高太多了。现在矿山里干活的差不多都是正式矿工,拿到的钱很不少的。 但这些话他当然不能说,于是先向周围的人道谢:“感谢大家帮忙。现在确实有人蓄意捣乱,反对女王陛下,就是想破坏我们现在的生活。大家也都知道,女王陛下登基之后,我们的日子可比从前好过多了吧?”就连他们这些巡逻队都不一样了。 别看巡逻队在平民嘴里说起来威风,其实就那点儿辛苦钱还要被队长和上头的人层层克扣,只能靠从下头的平民和小商贩身上揩油补回来。像他这样的,既讨好不了上司,又不忍心从平民口袋里抠钱的,那日子过得真是紧巴巴,光有面子没有里子。 啊不,可能连面子都没有,因为他们巡逻队的武器和皮甲什么的,上头只发了些破烂,想体面点还得自己拿钱去修补。要是不愿意出这份冤枉钱,那就穿着破烂皮甲,拿着锈刀巡逻吧,你看有没有面子。 但现在就不同了,瞧他身上这整齐的牛皮甲,瞧他腰里的钢刀,瞧他脚下的新皮靴,还有这蓝色的制服,统统都是新的!上头发的!不需要自己再搭钱去修补的! 而且薪水也没有人再敢克扣了,如果有人克扣,他们可以去市政厅举报! 但相应的,也不允许他们再向平民要钱,如有违反,被平民举报,立刻踢出巡逻厅,爱干吗干吗去! 起初确实还有几个恶习不改的,但随着敢伸手的都被开除,剩下的人也就知道了——女王的命令,绝不允许阳奉阴违。 但实在也没必要违背规定啊。女王给的薪水足够他们养家,而且在“体制内”工作的人,家属也有优先得到工作的权力,比如说他妻子现在就在食堂给他们做饭呢,也有一份钱可拿的。 甚至妻子还兴致勃勃参加了晚上的扫盲班,因为听说识字的人有机会升成管事,到时候手底下管着几个人,薪水也会更高,多威风呀。 反正他觉得,现在的日子可比从前好过多了。 显然,现场的人基本都是赞同他的,听他这么一说,立刻就有人喊起来:“不能让他们破坏我们的生活!女王陛下万岁!” 巡逻队长满意地点头:“所以大家都要提高警惕,如果发现有破坏分子,可以向我们巡逻队检举,也可以去市政厅检举。当然,检举不是随便诬告,以前旧教会在的时候,就有人诬告自己的邻居是女巫或者魔鬼,然后人就被烧死了。我们的新市政厅可不会这样,有检举,我们也是要核实的。如果检举属实,抓到了破坏分子,市政厅会向检举者发奖金;但如果蓄意诬告,被发现了那是要反过来罚钱的。当然如果是误会,市政厅查明之后也会还大家的清白——总之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不能只靠官员和女王陛下英明,我们自己也要擦亮眼睛,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奋斗!” 好家伙,这一长串还真的有点复杂哩,他当时背了好久呢,今天终于用上了。 “至于这些人嘛——”巡逻队已经把那些鼻青脸肿的倒霉蛋揪起来,用绳子捆上了,“按照女王陛下的命令,每人抽十鞭子,都去修路队干活!干满三个月,再看他们表现。” 修路是个没完没了的工程。王都内部的路修好了,还要修通往其他领地的路,想想就知道,那得要修多久啊?正好现在到了小麦收割的时候,据说割了小麦还要再种一茬什么秋土豆,女王正愁修路的人手不够哩,这些人撞上来,岂不是正好? 一听要挨鞭子,闹事的人里就有人哆嗦了起来。 作为社会底层,他们也是挨过鞭子的。那么粗的鞭子,坚韧的黑牛皮打着结,一鞭子下去就能把皮肉抽烂!那些鞭子都是被血肉浸透了的,一拿出来就能闻到那种特殊的血腥气。十鞭子,十鞭子是可以打死人的! 这些来闹事的人,可没有什么为了信仰慷慨献身的觉悟,他们只是听说这么干有钱拿,而且新国教刚刚建立,女王和女教皇都要对大家示好,不敢随便杀他们的。 结果现在情形不对了,女王显然的要下狠手。事涉自己的小命,立刻就有人怂了:“不,不是我们要闹事,是有人雇我们来的……” 再接下来,自然是顺藤摸瓜。 所有被抓到的人,都要在广场示众,由市政厅的人宣布他们的罪名及处置方式,一切都放在大家面前,让他们知道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又会有什么后果。 这些人里各个阶层都有,既有平民,也有贵族,甚至还有神官和骑士。但是下场是一样的,都要押来公审,主谋的处置得重,从犯处置得轻。市政厅的人一口一个“按照女王陛下颁布的法律第某某条”,念得嘴皮子都要干了。 确实是很麻烦,市政厅的人也有些怀疑:女王这么做有必要吗?这些人犯的罪都是明摆着的,还需要讲得这么详细?那些围观的人会听吗?他们能听懂吗? 第373节 事实证明是有人会听的,宣判的市政厅人员甚至听到有人在议论,讨论他们从前遇到的某些事,应该是什么什么罪。虽然大部分人听了后头就记不清前头,还有人糊里糊涂连法律都会解释错,但他们确实是有兴趣的在听,甚至试图学习。 陆希也跟海因里希溜达出来听了听公审:“虽然现有的法律还很粗糙,但粗糙也有粗糙的好处,普通人学起来要容易得多。路还很长,先给他们建立个法律意识吧。”嗯,主要是,她也就能做到这样了——啊,如果有个学法的老乡过来该多好呀。 光球像个废球一样挂在她耳朵边上,有气无力:“这对信仰值的增长并没有好处。如果他们知道法律比你的话还有效,那他们的信仰会转向法律,而不是你。” 陆希假装没听见:“不知道现在外头的情况怎么样……” 所谓外头,就是辉光之国以外的地方。 哦,不包括南联邦六国,那边的情况是唯辉光之国马首是瞻的,对于圣城之前发过去的什么号召全光明大陆团结起来,抵制辉光之国的所谓的通告,国王和大公们基本都当做没看见,哪怕国内还有教堂的,也是装聋作哑。 其中有几位家族里还有孩子在神学院的,倒是被加菲尔圣徒说动,写信回来慷慨激昂地劝谏,但热血青年的跳脚在老家伙眼里不值一提——好家伙,出兵打仗用的是谁的钱?死的又是谁的人?圣城并不替他们出兵和出钱,而他们却还指着辉光之国带他们发财呢。 至于其他的国家,倒是有一些意动的,未必是像罗曼公国那么为了信仰,而是眼红辉光之国的出产。但这些国家离得比较远,出兵出不是说走就走的。 “等罗曼的惨败和苦修院的事再传得远一些,他们也会打消念头的,到时候要出兵的人就更少了。”大部分人都有从众心理,人多的时候或许还积极一些,但假如只剩下了自己,那退堂鼓就可以打起来了。 “也就是说,我们有时间。”陆希叹了口气,“电啊,我的电……” 光球在她耳朵边上有样学样:“信仰啊,你的信仰……” 海因里希不动声色地往陆希身上看了看。虽然他看不见光球,也不知道有个“系统”的存在,但那隐约的神术波动,以及有时候陆希说话时欲言又止的态度,都在提醒他,在他们身边可能有个“监视者”。 说真的海因里希真想把这玩艺儿揪出来。想想就知道,谁愿意身边无时无刻不有双眼睛盯着?尤其是私人时间——要不是陆希暗示过这眼睛还不至于那么没品——不,即使隐私时间没有监视也不行! 其实陆希也有点不太满意,主要是最近这些日子,光球自己跳出来的节奏频繁了很多,虽然它都是白天跳出来,但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实它晚上也能自己跳,那就等于她除了自己内心的一些念头,干脆就没有隐私了。 虽然这个东西吧,陆希觉得它并不是人,但就算是你养了一只宠物,也不会喜欢那啥的时候有活物盯着的,对吧? 如果能把这东西控制起来就好了……可惜她还做不到。 “无尽深渊现在怎么样?”她太忙,好久没去过了。 “挺好。黑水沼泽现在也有人轮流到海风郡工作,许多魔族都很羡慕,闹事的几乎没有,都想着能到光明大陆上来看看。”当然,闹事的那些,现在尸体大概都埋在黑水沼泽里了,海因里希在无尽深渊的“法律”,可比陆希要严苛血腥得多了。 但这些就不必说出来了。海因里希知道有些魔族在背地里议论他是个暴君,但他无所谓,毕竟相较之下,那位“光明大陆上的女王”在魔族们心目中就更显得仁慈了。 而他接手黑水沼泽之后就能把新领地这么快地管理起来,在灰塔那边的形象倒更好了。对灰塔的长老们来说,他们看得清楚,一位领主手段严苛并不一定就是坏事,关键看他严苛在哪里,严苛得是否公正。 说白了,一位软弱的领主带着不服管的手下,不见得比一位严苛却能上令下达的领主更好。而且海因里希确实做到了他当时在灰塔所说的豪言壮语,在他的两处领地里,低等魔族用干活就能换到可以饱腹的食物。为此,灰塔已经又有两位长老倾向于他,愿意离开灰塔出去各处推行他的蘑菇种植技术了。 当然,这个推行可不仅仅是推行,而是以长老的身份替黑水沼泽去拉拢一下其余的领主,并且在出入其它领地时携带几个海因里希的手下,给他们行一些“方便”了。至于这个方便是什么,反正目前来说,猎犬是又发现了几处空间碎片,不过很可惜,都价值不大。 然而光球觉得并不怎么样,因为魔族的信仰不但对它无用,还有害!所以它哼哼唧唧,不停地骚扰陆希,直到陆希受不了,再次问了上次的问题:“究竟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延缓新神的降临?”只要新神不降临,旧神也就不用急着跑路了呗? 第485章 神的真相(一)、光明大陆,其实也是无尽深渊的一层 陆希的问题, 让光球沉默了好些天,也不出来在陆希眼前晃了。 直到小麦收割完毕,圣城人人欢欣丰收的时候, 光球才再次冒了出来, 问道:“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陆希正在看黄金领那边送来的越冬小麦。 说真的, 产量着实可怜, 大概活下来的比例是不到三分之一,这还是因为做了各种保暖措施。不过对于春小麦来说,能有这样的越冬比例已经很不错了。 穆特和乌利已经对着这些小麦研究好几天了。这次送来的可不只是麦粒,而是把整株的麦子都刨起来,从根到籽,统统都要研究。 说真的这方面陆希是提供不出什么可行方案的, 她只能给这俩人大体讲一讲进化问题, 并发出“找准培育方向, 择种优中选优”这种无异于“要个五彩斑斓的黑”的甲方指示,其他就都不管了。 这指示坑得乌利和穆特满头雾水, 好处就是他们已经顾不上挑剔对方的身份, 更顾不上争吵, 开始抱着越冬小麦植株废寝忘食地研究了。 乌利研究得尤其投入。现在,也渐渐有神官知道了他就在白都,新国教成立前夕, 还有人试图联系他和柯恩,其用意不言自明。乌利自然不可能跟这些人一起反对新国教, 但什么都不做……所以还是搞研究吧, 他就是个研究人员, 一心只扑在培育粮食上, 种出足够多的粮食,让所有的人都有面包吃,这就是主的地上神国目标啊! 除此之外,他一个研究人员都不知道啦。 私下里,乌利其实也不是不心酸的。毕竟他从出生就开始信奉着教会,也是教会给了他今天的一切。然而辉光女王揭露出来的事情无不一实,教会确实存在着许多且巨大的问题,并且,改不了。而相对之下,新成立的国教则能更好地避免这些问题,这是制度的优越所规定的,他虽然不能理解得太深刻,但却能看到事实。 旧的信仰必然倒塌,新的信仰却又不太想接受,乌利除了埋头于研究之中,又能怎么样呢? 而且别说,这么一研究,他真的好像进入了另一层境界,隐隐约约在他眼前展开的,是一个极大极新奇的世界,他还重新认识了自己的能力,甚至觉得,如果能够对这个新世界有足够的了解,他的能力还能再进一步! 从圣徒再进一步,那不就是教皇了吗? 呃——教皇还是算了吧。旧圣城他是回不去了,新国教已经有教皇了,虽然那位女教皇从实力上来说远远不够,但乌利不得不承认,她做得很好。唉,教皇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实力,路克菲西的看法是错的,他实在并不适合做教皇。 总之,乌利决定继续采取鸵鸟政策,目前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他和穆特各自分到了一批麦种,用他们的能力改良之后,今年冬天种下去,看看明年的生长情况。 这可是明确的竞争了,到时候究竟谁的能力更强效果更好,就一目了然无可辩驳。这个决定一下来,乌利马上把什么旧教会新教会的全部抛在脑后,开始废寝忘食地研究——他可不能被穆特那个魔族比下去! 陆希对打工人的内卷十分满意,还特地来巡视一遍以表重视,并且提醒一下这两个人,不只是小麦,还有水稻呢——这可是双份的内卷哟亲,加油干起来吧!对了,谁先成功,培育出来的种子就将以他的名字命名:穆特1号或者是乌利1号,就看你们的了。 当然也可能两人都不成功,所以黄金领这批越冬小麦也要仔细挑选良种,明年继续种。 有两手准备,陆希心里也稳当,黄金领既然能活下三分之一的种子,那这个地方就很适合培育冬小麦,哪怕是慢一点也不要紧,总会成功的。 她心情不错,所以听到光球终于出声,还有心情开玩笑:“我还当你一辈子都不打算说话了。” 光球又沉默了一会儿,固执地问道:“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你觉得呢?”陆希打着太极。反正这事儿她不急,谁着急谁知道。她好歹还有七年的时间,但看光球的样子,简直是七年都等不了了。 果然光球着急起来:“你难道不想回去了吗?” 陆希敷衍地哦了一声,对马车夫吩咐:“去医院看看。”她有好多事要做呢。 光球终于发现再说这些话是没用的,它再度沉默了一会儿,飞到了陆希面前:“你不想回去了,是吧?” 陆希不由得抬手遮了遮眼睛——太亮,把马车里照得跟放了个白炽灯似的:“何以见得啊?” 光球这次没有再被她带着打太极,而是直截了当地说:“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想回去?据你的说法,你的世界比这里好多了。” “是很好。”陆希笑了,这真是图穷匕见,再也不用绕圈子了,“但是等我回去,它就会变了吧?我回去的是我自己,还是你?我是应该管你叫系统什么什么8号,还是——旧神?” 光球一动不动地悬在那里,看起来也并不惊讶:“你怎么猜到的?” 陆希摆摆手:“这个就不用说了,总之,看来我猜对了。不过,你不是应该在圣城吗?” “圣城是主体。”光球确实没有再追问,“我是从主体上分出来的一部分。” “所以到时候就是你跟着我去我的世界?”陆希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光球被她戳得晃了晃,“我真的能戳得到你?还是你装出来的?” 光球又晃了一下:“你真的能。毕竟这是你汇聚的信仰。” “哦——”陆希又戳了一下,“那你跟我说过的话,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现在总该告诉我了吧?比如说,为什么会套个系统的皮?在我之前来的人——比如说芭芭拉,又或者辉光之国那位短命的国王,还有曾经的那位红衣主教,你都跟人家说你是系统?这个概念你是从哪儿来的?又或者真的有一个时空管理局?” 问题太多,光球似乎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没有时空管理局,这个概念我还是从那位芭芭拉那里听来的。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你们那个世界已经有了这种想法……” “合着是活学活用啊?”陆希笑了,“我那位老乡可真是惨。” “我也是在救你们。”光球为自己辩解了一下,“你们都是注定死亡之人,如果没有我,灵魂也会消散。” “那等我回去的时候,真的还能回到没出车祸之前?” 光球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道:“但可以另找一具合适的身体。比你原来的身体更年轻的,或者身份更——” “行吧,那也不算全是撒谎。”陆希打断了它,“但如果我不想回去了呢?” “但是为什么呢?”光球看起来是真的不解,“以前的那些我倒是可以理解——有些人在原来的世界只是个苦工,来了这里却成为国王,这样的人不想回去也就算了,为什么你不想回去?因为做了女王?不,在很早之前,你就决定不回去了吧?”在还没有成为女王的时候,这个女人其实就已经打定主意了,所以才对信仰值那么不在意…… “女王?”陆希又笑了一下,“女王累死累活的,有什么好处?” “那为什么不回去?我可以给你找一个更好的身份,真的!”光球有些急切。 “还是刚才那个问题啊,我带着你回去,我的世界会怎样?”陆希紧盯着光球,也不管它刺眼了,“是被你统治,变成另一个光明大陆?然后在许多年之后,再引来新神降临?”到时候,她的那个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至少混乱与死亡是避免不了的。尤其是新神降临之后,会有什么结果? “新神,会吞噬一切吗?” 光球像被戳破的皮球一样,有些瘪了下来,连声音都有气无力起来:“不,不会吞噬所有,也许还会剩下一些什么,只要是没有被我影响的……” 但是光明大陆上,没有受到祂影响的生物还有吗? “那也需要很久……”光球喃喃地说,“也许祂发现不了。” “自欺欺人吧?”陆希嗤笑,“如果发现不了,你当初为什么要让十字军欺骗夏国王室,要打开通向其他世界的通道呢?难道不是因为知道新神会追过来,所以想要离开这里?” 光球不吭声了。 “所以诚实点吧,我们还可以合作。”陆希淡淡地说,“不如你先告诉我,新神为什么会追过来?” “……无尽深渊,其实就是层层相联的空间……”光球终于还是说了,“我,或者说我们,我这一族,曾经生活在其中一个空间……” 光球这一族的生物,是一种聚合的精神体,可合可分,我即我们,我们即我。祂,或者祂们,有在不同空间内穿梭的能力和习性,但是没有想到,当某次穿梭经过一个空间的时候,会被另一种生物盯上。 这种生物同样是精神体,并以吞噬其它的精神体为生,光球这一族,就很合人家的口味。 谁也没想到,就是旅行而已,就招上了猎食者。光球穿梭过层层空间,直到在光明大陆这一层,窥见了另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有着无数个体生命的世界。 那时候祂以为已经摆脱了猎食者,所以祂停留在这一层,仿着那个窥见过一眼的世界,造出了光明大陆。 所以光明大陆,其实也是无尽深渊的一层。 第486章 神的真相(二)、又是一个新的十年魔咒 高等宇宙生命什么的, 陆希在科幻小说里看过很多,就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也能亲眼见到。就是这个——看起来也不像很高级的样子? 不不,人家可是说了, 能穿梭时空, 还能仿照着窥见一眼的世界,就造出一个光明大陆来, 这还不高级么?这真就“创世纪”了。要这么说的话, 那教会所宣传的“神创世纪”居然是真的,倒是她把安东尼给打击得信仰崩溃,其实不是真的了…… 陆希稍微地不怎么真心地忏悔了两秒钟,就把可怜的安东尼抛到了脑后:“你们这么高的文明程度,那之前你跟我说什么地都是牧师在种,合着全是装的啊?” 光球显然对这个问题有些茫然:“装什么?地确实是牧师在种……”它稍微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我并不需要种地。你的世界对我来说, 是很新奇的, 从未见过的……” “你都能直接仿造一个世界了……”陆希觉得实在难以置信,能够创造世界的神明诶, 不知道地应该怎么种? “有资源就可以。”光球很坦诚地说, “何况只是把你的世界复制过来而已……” 好家伙, 这是什么凡尔赛发言?陆希反正是不能想像。一人一光球面面相觑了半天,陆希终于放弃在这个问题上沟通,提出了下一话题:“既然你原本可以穿梭时空, 那为什么还需要我们来收集信仰,你完全可以自己去我的世界啊。” “现在不可以了。”光球叹了口气, “我在改变世界的时候, 世界也在改变我。” 陆希费了半天工夫才搞明白, 光球在复制出这个世界之后, 就开始对这个世界发生了自然的影响,也就是所谓的神恩。但是随着人类的觉醒,这个世界开始有了自己的运转方式,也就是陆希所能理解的“有魔方式”。而这个“有魔世界”又反过来影响了光球,使得祂失去了与生俱来的穿梭时空的能力。 这里头究竟是怎么变化的,陆希表示搞不明白。事实上光球自己都搞不明白——祂自出现就是聚合精神体的模样,对于有着“我”的个体概念的世界是完全陌生且好奇的,所以才会在窥见一眼之后就仿造了一个。 然而仿造一个世界毕竟是要花费很多力量的,光球在造出这个世界之后损失不小,然后祂发现人类的信仰也是一种精神体,可以作为祂的补充。随着信仰值越来越高,甚至连之前为了逃命频繁穿梭时所消耗的能量也都补充起来了。 但是,任何一样命运的馈赠,都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钱——当光球发现那个吞噬生命也跟踪而来,想要再次穿梭时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跟光明大陆的联系已经太过紧密,失去了自由穿梭的能力。 所以才有十字军跑去夏国,要建立大型神术阵的事儿——自己没法穿梭了,就想打开一条通道。 第374节 其实有件事,光球还没说。当时祂可是想要整体穿梭的,而如此巨大的精神体离开光明大陆,会带动横扫整片大陆的精神风暴,觉醒者可能会变成普通人,普通人可能会变成傻子,至于海啸飓风之类也免不了。 谁知道夏国的大巫们那么果断,在发现了祂的意图之后,短短瞬间就想明白了会对自己的世界造成什么影响,所以直接逆转神术阵,拼着自爆,也把通道硬生生截断了,反而是夏国崩溃时反向打通了与现在的无尽深渊的联系,让跟随而来的吞噬生命确认了目标。 不过,即使光球不说,陆希也能猜到一些,只不过现在翻这旧账也没意思,陆希又不能让光球给夏国的大巫和平民们偿命,毕竟她拿这种高等生命根本也毫无办法,如果不是光球需要她,恐怕她连对方都发现不了呢。 “所以现在你是打算断尾求生?”陆希啧了一声,“别说,倒也是个办法。不过,你去了我的世界,就不会再吸收信仰值了吗?我的世界,可也是有宗教的。” “那个……”光球很想搪塞过去,但过了这么久,祂也看明白了,陆希是铁了心不打算回自己的世界了,即使不说真话也没用。 如果时间还充裕,光球绝对会抛开陆希再找别人。虽然因为陆希现在获得的八万信仰值,光球跟她的联系也紧密起来,但祂的本体还在,再分出一小块儿来挂靠新的灵魂也是可以的。 但问题就在于,没时间了啊!要寻找一个合适的灵魂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别看光球当时自报的数字那么一长串,其实都是唬人的,这些年祂总共找到的合适灵魂也不超过一万个,其中像芭芭拉这样的都还算好,运气最差的就跟陆希似的在野外醒来,然后没走出几步就被野兽吃了,连半个信仰值都没赚到呢。 现在抛开陆希,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下一个合适的灵魂,又怎么知道那个灵魂几时才能攒到十万信仰值?毕竟新神的脚步越近,光明大陆上的信仰之力也会被侵蚀,要收集合格的信仰值就更难了啊。 “我不会主动吸收了……”光球只能保证,“如果不吸收,吞噬者或许就不会发现我去了你的世界……” “也就是说,信仰值虽然壮大了你,但也吸引了吞噬者?”陆希感觉一阵好笑,“那你当初要是别搞什么神明,别要信仰,说不定吞噬者根本追不上来,不就没后面的事了吗?”这可真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吧? “神明并不是我……”光球无力地辩解,“是人类自己……”祂真的只是因为好奇,仿造这个世界只是想观察一下,这些以个体为单位的生物,到底是如何生活的。但没想到,祂创造了这个世界,他们创造了神。 陆希对此表示无语。其实这也挺正常的,对于无法解释的事情,原始人类就是会将其归结于玄学和宗教,只不过他们的信仰恰好合了光球的胃口,却又将光球束缚在了自己创造的世界里。 “那假如现在不再有信仰呢?”看光球就知道了,收集的信仰值越多,它就越亮。当然这可能只是陆希的感觉,但道理是一样的。对于吞噬者来说,信仰力就像一盏灯,越明亮就越为祂指示了猎物的所在地。 那么,如果熄灭这盏灯呢? “来不及了……”光球叹息,“吞噬者已经离得太近,何况已经出现的信仰值必须消耗掉,只要它们还在这个世界,灯就依旧亮着,不管它是聚在一点,还是散成千万。” “有多近?”陆希皱眉,“吞噬者出现的时候,会有什么变化?” “它离这个世界可能最多只差一层空间了。”光球叹息着,“出现的变异魔兽和深渊生物,你不是已经看见过了吗?马上,变异的数量就会成倍地增加了……我的本体在圣城,那里可能会成为变异类生物的第一攻击点……” “但很快,其余的教堂也会受到影响。”光球继续说道,“包括你的新国教,以及——你自己。八万的信仰值,你也是一盏小灯。” “所以——”祂做着最后的努力,“你留在这里,也会被最先吞噬的。最终这个世界都会被吞噬干净,就像那些空无一物的空间一样。” “那我就更不能走了。”陆希淡淡地说,“我不想看见这里被吞噬干净,更不想把你带回我的世界,再看着那个世界也被吞噬。我们得想点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光球终于发现自己无法说服她,有些焦躁了,“还能有什么办法!”虽然祂是教会口中所说的全知全能的神明,可是祂居然无法拯救自己! “吞噬者不是还隔着一层空间吗?我们还有多少时间?” “大概六七年,最多十年吧……”光球颓丧地说。 “原来你说的十年,是按这个时间算的啊?”陆希扬扬眉毛,“所以我如果不回去……” “那我也没有办法……”光球更颓丧了,“甚至现在我已经很难从你身上离开了……”祂要求陆希有十万信仰值,其实是要保证将自己与陆希的灵魂绑定,不至于在越过空间屏障的时候被甩飞。但是绑定了,就很难自己拆开了,就像当初祂想离开光明大陆,需要十字军与夏国大巫一同建立大型魔法阵一样。 事实上十字军应该感谢夏国的大巫们,因为如果神术阵一直运行下去,被吸干的可不只是夏国的大巫——让一位神明离开的能量,需要献祭整个十字军团! 不过这话光球也不会说出来。对祂来说,人类只是祂观察的对象,他们从祂这里得益,祂并不觉得自己在施恩,但如果杀死他们,祂也不觉得有什么可不安的。 但是跟人类打交道多了,光球也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的,尤其陆希曾经是祂最有希望的……算了,现在也没希望了。 “那也不一定。”陆希却依旧淡淡的,“既然还有十年,我们总要试着想想办法的。”虽然光球的话破除了她的“十年魔咒”,现在却又来了新的“十年魔咒”,她是跟十这个数字特别有缘吗? 但不管怎么说,她又多了一点时间,并且,即使最终也无法阻止吞噬者,至少她和海因里希,无须再分开了。 第487章 封印破裂(一)、它并不消耗魔晶 陆希与光球在谈话的时候, 圣城正在举行盛大的祈福仪式。 圣城的小麦收割时间一向比其他地方略晚,这不是因为圣城所在的地域或者天气,而是因为圣城有巨大的神术阵笼罩, 小麦多生长一些日子, 产量会更高。 至于说在收割期间经常会落下的急雨?圣城这里可是不怕的,他们圣城从来没有在收割的季节下过不该下的雨!圣城有神的眷顾和教皇圣徒们的佑护, 风调雨顺! 然而这些经验到今年却不怎么灵了。 首先是小麦的长势不如去年——这一点, 有经验的农夫在之前两个月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但是没有人敢说话。 说什么?小麦长得不好要怪谁?难道能怪教会的神官大人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小麦长不好,一定是农夫偷懒了! 类似的事情,从前也是发生过的。更何况现在圣城里乱糟糟的,时常都有人被悄悄抓走,说是变成了魔鬼, 但又没有公开烧死, 以至于平民根本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只是人人自危。 在这种情况下,农夫们自然不会不识相地说什么小麦不好, 不, 他们绝不会说让大人们扫兴的话, 小麦明明长得很好嘛! 什么,你说为什么今年的产量不如去年?那个,农夫可不识数, 不知道哪个产量更高。 当然,这样一来, 他们交过税之后能留下的粮食也会更少, 但那都是后头的事了。而且圣城好歹冬季还是会施舍的, 他们再挖点野菜找点浆果什么的, 不饿死就行了。 本来这是可以过得去的,但无奈今年夏季与往年也不同,似乎是为了弥补去年的干旱,雨水格外地多。在小麦灌浆期间下雨当然好,可是到了要收获的时候再下雨,那就糟糕了。 “今年怎么会这样?”两个农夫在田里拼命地割着麦穗,黄豆大小的雨点打在他们身上脸上,噼哩啪啦地响,“怎么下起雨来了?” 原本的收割时间还没有到,农夫们甚至毫无准备。田里泥泞得几乎下不去脚,可再拖下去,麦子就要在麦穗上发芽甚至烂掉了! “我听说,有位圣徒大人也变成了魔鬼……”其中一个农夫把声音压得低低的,雨声都几乎要盖过他的声音了,“咱们圣城,可能不受主的庇护了……之前有瘟疫,还有到处出现的魔鬼,现在小麦也……” “别胡说!”他的邻居连忙反驳他,像是为了安慰自己似的,声音都情不自禁地大了,“瘟疫已经被神官大人治好了,咱们圣城怎么可能不受主的庇护呢?咱们有大教堂,有教皇冕下和圣徒大人啊!” “可是那位亚伯拉罕圣徒大人……” “一,一定是因为他不在圣城!对,一定是这个原因!苦修院,那不就在辉光之国吗?我记得神官大人们说过,辉光之国的女王,是个女巫呢!她勾结魔鬼,害死了教会几百位骑士,简直罪大恶极!一定是因为她,那位圣徒大人才被污染堕落的!” “就算是这样——”悲观的农夫却还是没有受到安慰,“今年这小麦又是怎么回事呢?我儿子听人说了,往年冬天的救济,都是从南联邦那边种出来的粮食,可是今年,在南联邦种粮食的那位圣徒大人也不在了,南联邦也跟辉光之国成了一伙的。那,今年冬天还会有救济的粮食吗?” 这确实是个要命的问题,比亚伯拉罕圣徒变成了魔鬼都更能触及农夫们的切身利益,顿时他的邻居也说不出话了,只能在手下更加快了收割的速度。 但是,圣城的农夫们用的收割器械也只是石头刀,只有最富裕的几家买得起铁刀,还不是正经的镰刀,而是菜刀——要是被陆希看见,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用这样的工具来收割,速度又怎么可能提得上去?麦子的减产已经成了定局。 类似的对话可不仅仅出现在这两个农夫之间。反常的雨水让整个圣城的人都有些担忧起来,明明是收获的季节,圣城却是气氛低迷。 于是,默菲圣徒建议举行大型的祈福仪式,与庆祝丰收的仪式一起,提振一下圣城的人心。毕竟低迷的可不只是平民,不少神官也感觉到了反常,开始忧心忡忡了。 教皇其实没什么兴趣。他停药已经这么久,中间一度也好转过,但近来总觉得头痛,尤其夜深人静的时候,太阳穴里就仿佛有只蝗虫在跳来跳去,只要被一点声音惊扰到,就是毫不客气地一口咬下! 所以他根本不想搞什么仪式,更不想听那鼎沸的人声。但这理由又无法说出口,而且他听说阿方索和安东尼近来正在调查有多少人患上了头痛病——不知道为什么,教皇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所以并不愿意让人知道他也出现了类似的毛病。 因此最后,这祈福仪式还是举行了,毕竟一位圣徒提出的建议,听起来又合情合理,教皇也不能断然拒绝。 在仪式当天,教皇喝了一杯卡蒂亚圣徒送来的圣水。在阿方索和安东尼治愈瘟疫之后,卡蒂亚圣徒对他们就十分警惕,似乎生怕他们俩把她挤下去。而阿方索和安东尼两人又似乎是有意要避嫌,就连治疗瘟疫这么大的事儿他们也仅仅只是向教会回报了一句疫情平息,连其中的辛苦都没多说。 所以教皇总觉得,这头痛病可能比之前的瘟疫还要厉害,才让这两个人连瘟疫的情况都不细提,就忙着查新病。 这么一想,更叫人不安…… 但当天的祈福仪式还算顺利,除了教皇被各种声音吵得头痛,就连唱诗班的圣女与圣童那天籁般的歌声也让他烦躁,却又不能表现出来。 前来礼拜的平民们倒很是振奋,教皇与圣徒们一起出现,显然对圣城的领民是极大的安慰,到处都是虔诚的祈祷声,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异的声浪,一圈圈地向外扩散着。 在祈福仪式要结束的时候,默菲忽然上前一步,对教皇躬身行礼:“冕下,炼金神殿最近制造出一种新的战斗魔偶,能否在这里展示一下?也提振一下大家的信心。” 他这么说的时候,还斜眼瞥了一下路克菲西。立刻,所有的人都明白了他所谓的“提振信心”是什么意思,这明明指的是路克菲西之前一手安排的讨伐行动大败而归嘛。 路克菲西当众被踩了一脚,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战斗魔偶?是像之前的巨魔像那种吗?” 这回击也够犀利。默菲从前制造过一种巨魔像,试图用于战斗。那巨魔像有五米高,能够跟一头地行龙硬拼,但造价却极为高昂——不光是需要使用大量的银星钢和秘银之类,还很耗魔晶,差不多一头地行龙的魔晶,也就仅仅能支持着魔像打死这头地行龙而已。 这个消耗,当时就被路克菲西讽刺了一通,说这等于白做工,还额外耗费制造材料。 没想到默菲并没有放弃,还在研究新的战斗魔偶!而且他敢于在这样大型的祈福仪式上提出来,必然是效果不错。如果当众展示成功,那他的名声可就真的要踩着失败的路克菲西上去了。 默菲对于路克菲西的回击却好像丝毫都不在意,就是这种大方的态度才让路克菲西更憋气且担忧了,这证明默菲真的有成功的把握啊。 教皇的头还在痛,无心理会两位圣徒之间噼啪作响的火花,随意点了点头。对圣城来说,默菲如果成功当然是好事。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魔偶却是出乎意料地并不太大,确切点说,体型大约相当于一头犀牛,比起当初的巨魔像来说算是很小巧了。 而且这犀牛魔偶表面的材料看起来就是牛皮而已,也不像巨魔像一般银光闪闪,一看就很贵重的模样。有一名主教坐在魔偶背上,有些紧张地握着犀牛的双耳——双耳倒是金属的,而且有适合握手的位置,应该是驱动魔偶的开关。 “难道是让这魔偶跟青犀搏斗吗?”路克菲西讽刺地问。这魔偶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有太大战斗力的样子啊。 默菲摆摆手,立刻又有两名骑士拖上来一个巨大的笼子,里面关着一头棘熊。 棘熊周身有金属硬刺,因此得名。这东西力大无比,就算是对上青犀也丝毫不惧,真要是对撞起来,青犀也会被它竖起来的金属棘刺扎得满身血洞。而且这种硬棘还是带毒的,会令伤口血流不止,因此是骑士们很不愿意对付的魔兽之一。 四周观礼的平民发出惊慌的喊叫,因为那两名骑士竟然关闭了笼子上的禁锢神术阵,里头的成年棘熊立刻发出一声咆哮,用前掌呯地一声将笼门推开,甚至笼门都变了形! 正当众人想要逃跑的时候,默菲猛地一挥手,坐在魔偶背上的主教双手顿时亮起乳白色圣光,这圣光直接注入了犀牛魔偶的双耳中,顿时,魔偶鼻端的那根犀角上猛地亮起一道幽蓝的电弧,凌空劈中了刚刚探出头来的棘熊。 只听一声嚎叫,棘熊全身抽搐,金属皮毛上甚至都有细小的电流在游走,等到主教松开双手,棘熊已经倒回了笼子里头,直到两名骑士从容将笼门重新关好并加上禁锢,它都没能站起来。 围观群众的惊慌喊叫顿时像被掐住脖子一样消失了,片刻之后,才轰然爆发了更大的欢呼声,有人更是失态地喊着:“雷电!雷电!那是雷电啊!” 雷电系的能力,是仅次于光之下的,在光明系能力中有着极高的地位。毕竟在教会的宣传中,雷电是神的惩处之力啊!而这头魔偶竟然能发出雷电,这可太……要知道现在圣城里,好像都没有几位有此力量的骑士和神官吧? 就连教皇都一时忘记了自己的头痛病,吃惊地看着魔偶,又看向默菲:“这是——雷电?” “是的。”默菲微笑着,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而且它并不消耗魔晶。” 第488章 封印破裂(二)、您记得疯狂之门吗 不消耗魔晶。这句话说出来, 只要是稍微懂点儿炼金知识的人,都不由得动容。 魔偶为什么那么贵,不就是因为其动力是魔晶吗?魔晶贵, 魔偶自然贵, 而且越高级的魔偶使用的魔晶也越昂贵少见,再加上制造的材料与神术阵的设计, 那个价钱自然是一路上翻。 如今能用得起魔偶的, 只有极少数的大贵族与王室,还有圣城的大型工坊。比如说圣城的造船工坊里,就有在陆地上运送木材的牛型魔偶,和在水中运送的鱼型魔偶。 据说从前黎明时期,战斗型魔偶也被大量使用,主要是用来阻击那些小型和低级魔兽的, 比如有喷火与吞噬的几种类型。但即使面对的是低级魔兽, 因为攻击范围要足够大, 使用的魔晶也至少是中高级别,造价十分昂贵。 而且黎明时期有大量的魔兽, 那时候魔晶可不如现在值钱, 成本自然更低一点, 这也是不能比较的。 但不管怎么说,魔偶的价格主要来自于对魔晶的消耗,这是一定的, 所以一种不消耗魔晶的魔偶,那不就等于把最大的问题解决了吗? 祈福仪式结束得十分完美, 无数百姓都在为最后出现的那道雷电而欢呼, 完全忘记了今年小麦收成受损的问题, 毕竟对他们来说, 只要神明还护佑着圣城,那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的。 而回到大教堂的众人,却都盯住了默菲,教皇第一个发问:“不消耗魔晶,那用的——难道是神恩?” 刚才教皇看得很清楚,只有操纵魔偶的主教身上亮起了圣光,他所感觉到的,也只有那部分神力波动。虽然还没看到魔偶的内部结构,但他已经能确定,默菲说的都是真的,魔偶内部肯定是没有装魔晶的,那么能提供能量的,就只有神恩了。 “是的,冕下。”默菲难得地意气风发,连说话的声音也提高了一些。从前他负责的炼金神殿,专门制造各种炼金产品,为圣城赚了大笔的金币。可是在一众圣徒之中,他的地位并不算高。 教会立足的,主要是治疗与祈福,而这两样,默菲都不擅长。而他本人觉醒的能力,又仅仅是看起来最平淡的大地系能力——在成为圣徒之前,他曾经是个搞建筑的好手。 这样的能力,在七大圣徒当中实在不起眼,也就是能压过亚伯拉罕了。他如今能在圣城里有这样举足轻重的地位,还是他拼命研究炼金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能力在炼金术当中的用途——他能分析那些炼金药剂的基本成份,从而仿制! 但是仿制……说起来总归不是那么好听,而赚钱这种能力,也是教会里的神官没法引以为傲的,毕竟主之道有仁慈有庇佑,就是没有赚钱啊。 第375节 默菲憋了一口气——圣城的财政有三分之一在靠他的炼金神殿支持,就连路克菲西都在花他赚的钱,凭什么他就不如这些人呢? 现在好了,他制造出了真正能够投入使用的战斗魔偶,这下再看还有谁敢小瞧他! 而且这魔偶不但不消耗魔晶,放出的还是雷电,并且只需要输入神恩之力,这可是随便哪个神官都可以操纵的,也就是说,他的魔偶,可以将所有的神官都变成战斗牧师! 这一点,路克菲西当然也想到了,所以他的脸色是最难看的。 但是这时候教皇也顾不上他了,追问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详细的情况当然是不能说的,也没必要说,因为不精通炼金术的人听了也不会明白,默菲只挑出了最重要的一点:“冕下,您记得疯狂之门吗?” 疯狂之门,是光明大陆上另一扇通往无尽深渊的“固定门”,其位于一座山谷之中,据说黎明时期,无尽深渊的大门就在这里打开过,涌出无数的深渊生物,再加上魔兽,那战斗可谓惨烈,说是血流成河尸堆如山都不为过。 嗯,如果陆希能看到圣城对此的记载,就又能发现问题了:黎明时期,战斗对象是深渊生物与魔兽,那魔鬼呢?怎么没有与魔鬼战斗的记载呢? 那当然是因为那个时候,魔鬼还不是魔鬼,还是跟教会并肩战斗的魔法师呢。 只不过在场所有的人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件事,而是只注意了疯狂之门这个名字。 这一处固定门之所以得到这个名字,是因为正常的生物如果在这山谷里呆得久了,就会发疯。传说这是因为此处的固定门太大,有太多的深渊力量泄露出来的缘故。 并且这里的门还有奇异的吸取之力,全副武装的骑士们来到这里,就会感觉到这种吸引之力,简直要将他们硬生生压到地上去,尤其是身上的金属盔甲与武器,只要一松手就会被吸走。 这也导致战斗异常困难,最终其实出力最多的,是更擅长以自身和魔法搏斗的魔法师们。当然,这在书中全无记载。 教皇稍微一思索,就想起了有关疯狂之门的所有资料:“跟疯狂之门有关?” “是在山谷里的矿石。”默菲打开魔偶侧腹,露出里面的一块黑色圆柱形石头,“也许是受到深渊的影响,这种矿石也能吸取盔甲和武器,也就是说,它也具有深渊之力。”当初疯狂之门被镇压,山谷里的石头也引起了教会神官们的注意,弄了几块出来研究。但这矿石离开了疯狂之门就没了动静,除了仍旧能够吸引金属之外,既不污染也不招引魔鬼,就像块普通石头似的。 所以年深日久,这些矿石就被扔在了收藏馆中,还是默菲在阅读典籍的时候看到,才想到试着用它来制造魔偶的。 这件事他研究了七八年,从教皇身体状况不佳时就开始,可是最后的成功却是受到了辉光之国那种不消耗魔晶的炼金武器的启发,也是有几分讽刺了。 “你用深渊之力制造魔偶?”路克菲西猛地站起来,“这是堕落之力,是万恶之力!” “魔兽也是受到深渊之力影响而变异的。”默菲决定使用这种石头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如何辩解,“你难道就不用魔晶吗?” 路克菲西语塞。默菲趁势说道:“何况,这是用来打击辉光之国的!他们用了巫术和魔法,我们难道要用守护骑士和神官们的血肉之躯去跟那种炼金武器抗衡吗?既然这样,我们也使用炼金武器,正好用深渊的力量去对付深渊的魔鬼,有什么不好?” 教皇仔细看着那块石头。在魔偶的外皮被打开的时候,他就看到站在魔偶近旁的一名骑士,腰间悬挂的长剑向魔偶倾斜过去——这确实是疯狂之门的特征,但他却又并未从这块石头上感觉到什么魔力的波动。 也许是在催动之后才会有魔力波动?但教皇对于炼金方面确实并不擅长,魔偶内部那复杂的结构和刻绘的神术阵线条他都看不懂,而默菲显然并没有解释的意思,反而很快将外壳又关上了——也是,这是他的秘密和资本,当然不会愿意别人学去。 教皇思索了一下,放弃了研究这件炼金武器,只问道:“所有的神官都能用?” “是的。”默菲最得意的就是这一点,“而且低等级的神官可以预先将神恩存储进去,只要存满,启动的时候放出的雷电就不逊于主教级别!” 其余的圣徒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可太了不得了,高等级的神官少,但假如能够预先存储,那么许多个低级神官凑在一起,就等于一个高等神官了?这不等于一下子就给教会增添了成百上千的高等神官吗?还是能战斗的! 而且神恩这东西,今天消耗殆尽,明天还会恢复的。低级神官所能一次释放的神恩固然少,但恢复速度可不慢呀! “真的?”这次教皇都有些激动了,“这魔偶,你造了多少?” “现在有四台。”默菲自豪地说,“但只要有足够的材料,造多少台都可以!并且我正在研究,能否造出飞行的魔偶,这样从天上落下雷电,辉光之国再怎么厉害也无法抵挡!” “但这雷电能有多大功效?”路克菲西终于找到了可攻击的地方,“我看,那头棘熊也没有被杀死吧?” 这确实是的。假如棘熊当时就被杀死,那两个骑士根本没必要再把它关回笼子里去,熊只是被雷电击中昏倒,却没有死。 默菲也知道自己这雷电的威力还不够大,但他也有话可说:“击倒就能阻止对方攻击,再要杀死也就更容易。何况,如果有更好的材料,魔偶的威力还能增加。” “更好的材料?”路克菲西嗤笑,“得用多好的材料?比高等魔晶还昂贵?” 默菲立刻反驳:“再怎么昂贵也不是消耗物。退一步说——”他故意拖长了声音,“魔偶坏了还可以修,就算核心的矿石碎了,还能去山谷里再取,总比人没了更好吧?” 这是无法辩驳的,路克菲西自己都心疼死掉的五十名战斗牧师呢,如果让他换,他当然愿意人活着。 他不吭声了,教皇也就顺势下了命令:“那就多制造!再看看,能不能尽量提高威力。需要什么材料,只管用。” 路克菲西铁青着脸退出了大教堂,为了不看见默菲得意的表情,他走得飞快,回到自己的住处就摔了一套青绿色的玻璃茶具——嗯,长云领出产。神术玻璃也有类似的产品,但不如长云领的玻璃器皿那么轻薄通透,所以现在圣城里最流行的,其实就是长云领的货了。 “大人——”苏亚悄没声地进来,开始收拾地上的玻璃碎片,“其实那种魔偶还有很大的问题,比如说,光是移动速度就不够。想要跟辉光之国的作战,靠那么笨重的东西可不行。除非那边真的能研究出飞行魔偶来还差不多。” “他未必研究不出来。”路克菲西现在已经不敢小看默菲。他早就知道默菲的聪明,只不过因为没有战斗力,所以他没有重视过罢了。但现在看来,确实是他轻敌了。不仅轻敌,眼光也没有展开,战斗力,确实不能仅仅限制在神官本身。 苏亚没再说话。其实他心里是窃喜的,因为他明白,默菲的成功就是路克菲西的压力,而路克菲西的压力,就是他的机会! 果然,路克菲西在屋子里足足转了一刻钟的圈儿,忽然回头看向他:“上次的食尸鬼,确实能够操纵了?” “是的。”苏亚按捺住内心的狂喜,“我觉得,可以着手扩大驯养规模了。也可以试试其它的深渊生物。” 路克菲西表情冰冷,过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那就准备一下,去无尽深渊。”要获得更多的深渊生物,当然是去无尽深渊更方便。 第489章 封印破裂(三)、他不该来无尽深渊的 大教堂下方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室, 四壁和地面都是坚硬的黑色玄武岩,其上用秘银蚀刻出复杂的神术符纹,并在节点上镶嵌着各种不同的魔晶。 地下室正中央的地面上笼罩着一层黑色的雾气, 银色的线条被雾气笼罩, 也变得模糊起来。其实原本这里应该是神术阵的中心,原该镶嵌着一颗龙晶才是。但如今龙晶已经不在原处, 神术阵也出现了不稳定的情况。 更何况, 就在几个月前,这里还被炸过了,虽然经过紧急修补,但地面上仍有痕迹。 于格绑架乌利逃跑之后,这扇门的看护就交到了路克菲西手中,这位圣徒每隔一天都会来此巡视, 为了防止再有不法之徒对这扇门下手, 路克菲西时常调换看守的人。所以现在守在这里的骑士对他这么晚了还过来已经习以为常, 甚至当路克菲西吩咐他们可以离开的时候都没有提出异议——肯定是安排了其他人来接替他们呗。 有些人对此是不满的,因为这显得他们“不可信”, 只有路克菲西信任的人才“可信”。但也有些人乐得偷懒——在这里守卫是很有压力的, 毕竟一墙之隔就是无尽深渊的门, 谁知道会不会污染外面的人啊? 今天守卫的这几名骑士就属于后者,所以一听路克菲西的话立刻就走,连一句话都没多问——都是守卫, 挑点轻松的地方不好嘛? 路克菲西打开地下室——或者叫做地下大殿的门,苏亚便从外头搬着个箱子溜了进来。 他一进来, 路克菲西就闻到了箱子里散发出的淡淡腐臭气味, 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前些日子瘟疫里死掉的人被烧掉了……”苏亚也想找具新鲜点的尸体, 最近的当然就是刚刚结束的瘟疫。但负责那场小范围瘟疫的阿方索和安东尼却把尸体悄悄都烧了, 说是这样才能彻底消除瘟疫,以至于他找来的尸体,实在是…… 路克菲西没再说什么。对食尸鬼来说,尸体新不新鲜都一样,甚至腐臭的因为味道浓重更易被它们发现,用这样的尸体去诱捕食尸鬼正合适。 地下大殿里传来一阵古怪的声音,明明门紧闭着,也没有窗户,却风声呼啸——神术阵正中的雾气更浓了,仿佛水波一般微微起伏,并向四周扩散,将路克菲西与苏亚卷了进去…… 落脚处粘腻潮湿,苏亚手里还搬着个箱子,脚顿时陷下去几分,让他忍不住哎哟了一声,急忙试图把脚拔-出来,可是一抬脚,被翻动的烂泥里就散发出一股刺激性的难闻气味,熏得他鼻腔和双眼都酸涩难当,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出来。 一圈红色光幕展开,路克菲西将他也圈在其中,手掩着口鼻说道:“不要大口呼吸,这里的气味有毒。” 苏亚连忙用衣袖捂住鼻子,同时激发了身上的法袍自带的防毒神术阵,这才觉得呼吸进来的空气味道淡了一些。 路克菲西早在踏进“门”的时候就已经激发了圣徒法衣上的神术阵,此时也不由得有点疑惑——他的法衣上自带的神术阵自然更加高级,对于大部分毒素都能够过滤干净,可是这次用来净化这里的空气竟然不怎么管用,那股气味仍在,逼得他不得不又用自己的能力加了一圈防护,才算能喘过气来。 “先离开这里。”两重过滤神术才能呼吸,证明这里的毒素太过浓重,可不能再呆下去了。 苏亚连忙搬起箱子,但他才走了两步,脚下忽然一松,哗地就陷到了膝盖。苏亚暗叫晦气,低头想找个坚实点的借力之处,却忽然看到脚边淤泥蠕动,一个淡白色的面孔从泥里钻了出来:“幽灵!” 几乎是下意识地,苏亚已经放出了圣光。乳白色圣光直接怼在幽灵脸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像锅里煎黄油似的。 然而这只幽灵却并没有立刻灰飞烟灭,尽管也像放在锅里的黄油一样融化变形,却并未就此被毁灭,反而是几步外的淤泥再次翻动,又一只幽灵钻了出来。 路克菲西的火球准确地落在新出现幽灵的头上,幽灵只来得发出吱地一声,就被烧掉了一半。可是还没等苏亚松口气,好几处地方的泥潭同时开裂,更多的幽灵出现了,随便一看就有十几只,而且数量还在增加。 路克菲西也没想到竟然会撞上幽灵群。但他身为圣徒,并不害怕这种深渊生物。红色的火光陡然如海浪一般铺开,火光里顿时响起了吱吱怪叫。 可是在这一片吱吱声中,被完全烧成飞灰的幽灵却并不多,最多只有三分之一,其余的幽灵有的被烧得变形,有的被烧掉了一部分,可是剩下的部分却与身边的同伴融合,又变成了新的幽灵。 “这,这是怎么回事?”苏亚甚至都顾不上空气里的毒素了,失声惊呼,“这是,这是变异的幽灵吗?” 变异幽灵的话也是从长云领传出来的,但比起变异魔兽,基本不得注意。毕竟幽灵是深渊生物,光明大陆上极少见的,变不变异的谁见过吗?而且少见就意味着没什么威胁,自然不会有人在意。 但是教会的人还是比较注意的,毕竟变异魔兽已经让圣城的船队吃过了大苦头,假如深渊生物也有变异的,那可就更麻烦了。 然而从这消息传出来之后,并没有人见过什么变异的幽灵,所以最终还是被忽略了。可是今天这一见到,苏亚就顿时想了起来。 路克菲西也发现了不对:“我们回去!”变异的幽灵不是神术能对付的,更糟糕的是,这里的幽灵出奇的多,而且变异率也未免太高了! 苏亚直接就扔掉了手里的箱子,转头就往门那边跑,然而就这么一回头的工夫,他就一阵发冷——在他们背后,淤泥仿佛煮开的粥一样咕嘟翻动,更多的幽灵冒了出来,将他们包围了! “大人,怎,怎么办?”苏亚竭力铺开圣光,但被圣光消融的幽灵,还是不超过三分之一! 路克菲西的脸色也变了:“往这边走!” “大人!”苏亚惊呼,“门在那边!” “不能回去了。”路克菲西的脸冷硬得像一块石头,“太多了,会把它们也带回大教堂!”门的打开和关闭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如果他们为了返回而再次打开门,那么在门关闭之前,就会有幽灵跟着他们冲入通道,进入大教堂。 “大人——”苏亚牙关打战,“不会跟着多少的,再说地下大殿也能关住它们……” 路克菲西脸色阴沉得可怕:“封印禁不住。” 这一点他是清楚的,龙晶被盗之后,不仅教皇的能力无法支持笼罩整个圣城的大型神术阵,连同封印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原本倒也可以维持,毕竟没有了龙晶,还有别的魔晶,质量没有,数量来凑也勉强可以。 然而最近这两年,圣城得到的魔晶数量和质量都在下降。首先就是长云领那边不再廉价大量出售魔晶,其次就是魔晶里普遍出现了杂质,能量不那么纯粹了。 在这种情况下,封印还被于格强行炸开了一次,损耗实在不小。如果没有什么冲击,只是闭锁通道也还能维持,但如果被深渊生物发现了门的所在并发起攻击,那封印可是要吃不住的。 而且这些幽灵,实在太多了!路克菲西环视四周,目光所及之处都有幽灵出现,瞬间就已经有数百只之多! 哪里来的这么多幽灵?它们怎么会都聚集在这沼泽里呢? 深渊生物也是有领地意识的,一般来说最多就是小群活动,像这种数以百计的数量,只有迁徙或者聚食才会出现。 聚食?路克菲西突然想到关于变异幽灵的传闻,说它们能够吸收圣光为养料——如此多的幽灵,难道是为了…… 他不由自主地看向门的方位。圣光?大教堂里就有啊!在封印的那边,就充满了圣光与神恩的能量。这些幽灵,难道是被圣光吸引来的吗? 那只能是之前于格炸开封印时漏泄的神恩能量了!那些能量引来了幽灵群,而自己和苏亚今天再次打开封印,简直就是往狼群里扔了一块鲜肉,当然是会让更多的狼闻风而来的! 而如果现在他们为了回去再次打开门,那一瞬间泄漏出来的能量就足以让这些幽灵锁定封印的位置,然后——饥饿的狼群会做出什么事,这些幽灵就会做出什么事。 他不该来无尽深渊的…… 路克菲西看着在自己的火海中挣扎的幽灵,被直接化为飞灰的不用说,那些与身边同伴融合起来的,淡白的半透明躯体便似乎凝实了一点——不,不是似乎,是颜色确实变得更厚重了,由近乎透明渐渐地变成了不透明。 同样,融合之后的幽灵,对他的火焰与圣光的抵御也更强了一点。 而且,还有更多的幽灵在从淤泥里钻出来,这沼泽里聚集的或许都不止几百只,也不知道这些幽灵在这里悄没声息地等待了多久,就等着门再次开启……这些东西是会思考了吗? 路克菲西迅速地下定了决心,转过身背对门的方向:“从这里冲出去!”他不能把这些东西引回大教堂,他已经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不能再继续错下去。 然而他冲出几步,才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错误——他应该抓住苏亚的,后者非但没有跟着他走,反而离开他的火焰保护,向门狂奔了过去…… 第490章 封印破裂(四)、封印那扇门的神术阵,破裂了 苏亚并没能再次打开门, 他被路克菲西的火焰吞没,烧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 第376节 但路克菲西下手已经晚了,那些幽灵已经发现了门的大体位置, 于是无数淡白的形体都像果冻一般颤动起来, 一种无形的波动开始冲击着封印所在的空间——只要坚持的时间足够久,门总会打开的。 路克菲西挡在了门的前方, 他身上的法衣都禁不住高热而燃烧起来, 像是飘飞的旗帜一般。在高温之中,已经变得凝实的那些幽灵都有些禁受不住——是的,路克菲西没有发现,能够伤害这些幽灵的,其实不是他的神术火焰,而是火焰所生成的高温, 以及在某些地方, 火焰引燃了混合足够量氨气的空气, 发生的小范围的爆炸。 然而正因为路克菲西没有发现真正能够伤害这些幽灵的方法,所以他的神术火焰本身反而被这些幽灵吸收, 用来抵御他自己形成的高温与爆炸, 自然就成了事倍功半, 即使有伤害,也并不足够。 路克菲西的法衣被烧得精光,袒露出了身体。但这已经无所谓了, 因为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火人,他的身体——每根骨头, 每块肌肉, 每寸皮肤都成为了燃料, 他不再是一个“人”, 而变成了一团火。 用他自己的身体做燃料的火焰杀伤力陡然增强,刚才还能吸收神术力量的幽灵只发出一声短促的“吱”,就被烧成了一团灰,并随着上升的热气流飘了起来,只留下星星点点的幽灵粉尘,落在沼泽之中。 但也就是这么短短的一刻了。即使是圣徒,这样疯狂地燃烧自己也坚持不了多久。路克菲西的身体由透明的火红迅速转为焦黑,再变为灰白——几乎笼罩了半片沼泽的大火渐渐熄灭,只剩下满地微微闪亮的幽灵粉尘。 站立在那里的路克菲西只剩下了一具骨架,风吹过来,这具骨架就脱落下无数灰白的尘埃,飘落在地,与幽灵粉尘混在了一起。 而在他数步之外,苏亚蜷缩的尸体也同样被烧成了灰白骨架,陷在已经干裂的沼泽淤泥之中,仿佛被镶嵌的一块什么宝石似的。 周围数百米之内的沼泽都被烧得发干龟裂,残余的幽灵艰难地从干泥里往外钻,身上焦黑的部分都被撕扯了下来,看起来七零八落,好不凄惨。 但这些残缺的幽灵一边往外钻,一边就又相互融合起来,甚至还有的直接将路克菲西的骨灰也吞噬进了身体里。再度凝结出来的幽灵颜色更加深重,变成了完全不透明的灰白色,甚至在它们的身体里仿佛还出现了一些类似内脏样的絮状物,似乎与原本的幽灵已经有了些区别。 而且这场战斗的余波惊动了更多的幽灵,仿佛厮杀之后的战场会有更多的血腥气散播出去一样,路克菲西的神术波动无法避免地向四处传开,就像血腥的气味引来鲨鱼一般,整个沼泽的地面都开始鼓动。 假如于格和乌利能够在这时候再来这片沼泽,就会惊讶地发现原先生活在沼泽之中的魔兽——比如那些沼泽蟹,已经全部消失不见,而在淤泥深处,则只余一片片坚硬的甲壳。现在,这片沼泽里的生物,只剩下了这些幽灵。 从沼泽里往外钻的幽灵,尚未离开淤泥就已经相互吞噬起来,等到它们全部来到沼泽上面时,数量倒是减少了一半,但个个身体凝实,显然都不是那种最普通常见的幽灵了。 这些幽灵聚集在一起之后,也不知道其中是否有幽灵发出了什么命令,反正所有的幽灵都像个暖水袋似的开始抖动,无形的波动震颤着周围,被关闭起来的“门”慢慢地浮现出了轮廓,那是一道眼睛般紧闭的缝隙,四周的符文如同睫毛般交叉缠绕,将门固定关闭。但是现在,符文开始忽明忽暗地闪动,那只“眼睛”也不停地颤动,仿佛随时都要睁开…… 在圣城大教堂里,负责值夜的主教首先感觉到了不对。他的耳朵嗡嗡地响,头疼得像要裂开,连刷了三道圣光都不管用。 头疼病,这个阿方索红衣主教正在调查的病症,前几天都还有人不以为然,毕竟头疼都不能说是个毛病,而会引起头疼的毛病又实在太多…… 但是现在,这位主教却首先就想到了这个病。 阿方索红衣主教与那位安东尼小主教调查的时候,问的就是单纯性的头疼,没有任何原因的,无缘无故就会间歇性发作起来的头痛,刷圣光或者休息都不起作用——他现在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这两位没有说病因是什么,但主教却想起来,他所认识的一个魔化了的牧师,在出现魔化征兆之前,似乎也经常头疼…… 主教真切地感觉到了一种恐慌,但是没容他恐慌多久,他就听见了警报声——神术阵发出的尖锐警报声,这是表示有深渊力量的入侵,来自地下大殿的方向! 主教不假思索地向那里跑去,一路上还有零星几个神官和骑士赶来,但他并没见到该值守的骑士——通往地下大殿的这一路上,居然没什么人看守? 这是怎么回事?主教心里疑惑,要知道自从于格炸开这里逃跑之后,地下大殿一直都是严加看守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很快他就看到了地下大殿的大门。虽然叫地下大殿,但其实还是有一半在地面上的,只是因为没有窗户和任何通气孔,所以乍看起来会把它当成黑色的石头地基。但是现在,黑色的石壁上闪动着淡金色的神术符文,仿佛波浪荡漾一般,尖锐的报警声就是从紧闭的黑色大门里传出来的,那里有着整个地下大殿唯一的缝隙。 这里原该有骑士把守,并且旁边的值守房里还有备用骑士,加起来至少也得二十人,但现在并没有。 不过主教听到了值守房里有动静,他奔跑过去,用力推开门,原想质问为什么里面的人不出来看守,但话到了舌尖上,又被眼前的情景硬生生地噎了回去——屋里有四名骑士,但现在有两个人倒在地上痛苦地蜷成一团,剩下两个则是扭打在一起,其中一个明显占了上风,骑坐在另一个人身上,正俯下身去不知道在做什么,而被他压在下头的人发出咕噜的闷哼,两条腿还在蹬动。 这个场景差点让主教误会了什么。他知道在骑士和神官们之间,有些人是……嗯,反正这样是不违背他们献身教会永不结婚的誓言的,所以连教皇都睁一眼闭一眼…… 但是这个念头马上就消失了,因为主教看到骑坐的这个人,他还没有穿上外面的盔甲,所以能够看到在他的后背上有两块凸起,还是活动的! 骑士在盔甲之内穿的是紧身衣,大教堂的守护骑士自然是穿质地最好的,所以从他后背上长出来的东西并没能撑破那件弹性上佳的紧身衣,只勉强顶出了两块轮廓——那像是一对小翅膀! 这个时候,骑坐的人也被惊动,他从下头那个人身上抬起上半身,回头看向门口。 “我的主——”主教脱口惊呼。 这名骑士——或者说,已经不能再叫做骑士了,他满脸满口的鲜血,对着主教一咧嘴的时候就露出两排尖锐如狼牙般的牙齿,尤其是四颗犬齿已经伸出了嘴唇,配着脑袋上两只黑色尖角,活像书里画着的魔鬼形象! 而躺在地上的那个,喉咙已经被撕开,两腿抽搐般地再蹬了一下,就没动静了。 “来人,来人!”主教连自己的头疼都忘记了,破了声地尖叫,“有人魔化了!”他看得很清楚,痛苦地蜷缩在地上的那两名骑士,额头上也出现了黑色的花纹,虽然还没有失去理智,但显然也是在魔化。 他只是个神官,不是战斗牧师,可对付不了魔鬼! 主教下意识地释放出圣光。这是当然的,面对魔鬼,圣光是最有效的武器。 可是这次不太一样,魔化的骑士虽然侧了侧头,似乎觉得圣光刺眼,但他并没有后退,反而直接转过了身,把目标转移到了主教身上。 主教后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一边往后退,一边转头想要呼喊后面的骑士来救他。但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一声沉闷的轰响,像是什么东西炸碎了。 那一瞬间,地下大殿黑色的墙壁上金光灿亮,但不过是一秒的眩目,这金光就黯淡了下去,直到消失不见,墙壁又变成了普通的黑色石头,连同尖锐的报警声也戛然而止——神术阵被破坏了! 主教骇然。他当然知道地下大殿里有什么,而神术阵的破坏又意味着什么。这一瞬间他连被盯上的恐惧都顾不上了——封印那扇门的神术阵,破裂了!通往无尽深渊的通道,再次被打开了! 通道被打开这件事本身其实没那么可怕,再封上就行。但是封印在没有人触动的情况下这样破裂,却代表着一件可怕的事情,那就是封印是从无尽深渊那边被冲破的,冲破它的不是魔鬼就是深渊生物! 无论是哪一样,它们现在都已经进入了地下大殿,进入了大教堂! 第491章 深渊入侵(一)、它们都是变异的! 神术阵的警报声虽然消失了, 但取而代之的却是人的呼喊,甚至比刚才的警报声更令人惊心,因为那是声嘶力竭的:“来人啊!封印破了!” 主教只叫出了这么一声, 因为那个魔化且疯狂的骑士已经一跃到他面前, 紧紧抓住了他。主教通身都亮起了神恩的乳白光泽,魔化者抓住他的双手, 还有露在外头的头脸皮肤都被灼得发黄, 仿佛进了烤箱的面包。 然而这都不能阻止魔化者,疯狂似乎已经让他感觉不到什么痛苦了,他闭着眼睛张开嘴,一口就咬在了主教脸上。 撕咬的声音没人注意,因为地下大殿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一只只灰白色的幽灵, 像从奶酪里钻出来的蛆虫一样, 从地下大殿黑色的墙壁上探出了头。 致密的玄武岩不像泥土那么容易钻过, 幽灵们向外钻出的速度也不快,甚至能看清楚它们摇摆着身体向外挣扎的动作, 有些笨拙得可笑。 然而被惊动并赶过来的神官与骑士们半点也笑不出来, 他们只觉得可怖! 这么多的幽灵, 而且看起来就跟普通幽灵不一样! 幽灵在光明大陆上出现得不算多,但作为仅次于食尸鬼的常见深渊生物,大家也都是了解的——图鉴上都有呀, 透明的无定形生物,畏惧圣光, 能够穿过障碍物如石头和泥土之类, 甚至可以无视空间屏障。 但是这种能力也是有限的, 尤其在穿过实物的时候, 越是致密坚硬,就越是能够阻挡幽灵,比如像这种玄武岩石,普通幽灵就很难钻过来,甚至还会卡在中间——死在里头的也不是没有。 同时,幽灵钻过障碍物,对障碍物本身是留不下什么痕迹的,就像一滴水渗过布料,也不会在布料上留下什么孔洞。 但现在,这些从玄武岩里钻出来的幽灵,不但能够顺利穿过如此坚硬的石头,甚至还带出了细细的粉末——也就是说,它们像是实体的,确确实实地在石头里留下了自己钻凿的痕迹,就像是一根针,真正地刺破了布料。 假如只有一根针,那其实还不算什么,但如果有千百根针同时戳刺一块布,这块布必不可能还完整无损。就像眼前的地下大殿,有数百只幽灵同时向外钻,墙壁便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 地下大殿可不是自己孤零零立在那里的,它的上面是华美壮丽的教堂钟塔,高耸入云!钟塔上悬挂着巨大的神术钟,塔尖还有金光闪闪的十字架! 赶过来的骑士们想要攻击,却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要是地下大殿塌了…… 有一个冒失的骑士已经拔出剑,不假思索地给了一只幽灵一剑——火焰般的剑光将那只钻出来的幽灵劈成两半,但也在墙壁上留下了一道痕迹,当即就迸出了几块碎石。 “小心墙壁!”骑士队长不由自主地吼了一声。 冒失的骑士愣了一下,手握着长剑不知该做什么好了。但是被他劈下来的那半截幽灵却并没有死——神术火焰对它并未造成多少伤害,反而是薄膜样的外皮被切开,就从里面流出半透明的轻烟样物质,一下子缠上了他的腿,从他的护腿与靴子之间的空隙钻了进去。 年轻骑士大叫一声,用力踢腿,但半截幽灵也像烟雾一样,瞬间就全部渗透进了他的长裤里,顿时叫喊声就由惊慌变成了痛苦。 骑士队长第一个反应过来,抬手挥剑。他是一名巅峰大骑士,虽然年纪已长,看起来也没有突破的希望,但剑术堪称精妙,一剑挥下恰好把年轻骑士的护腿与靴子划开,却没有伤到里面的皮肤。 但是这一剑挥过,骑士队长就觉得手感不对了,果然护腿散开,靴子分裂,露出来的是半截硬生生缩水一大圈的小腿,仿佛自膝盖以下换成了一根木棍一样。 年轻骑士嚎叫着。半截幽灵就缠在他的小腿上,就这么短短的几秒钟就已经把他的小腿血肉都吸了个干净,只剩下皱缩的皮肤裹着一根胫骨。而幽灵已经从半截又长大了一圈,质地也凝实了一些。 到底是教会里受过严格训练的骑士,虽然冒失出手导致了自己受伤,但年轻骑士看见自己的腿就果断地下了决定:“队长,砍断它!” 骑士队长一言不发地再次挥剑,这次几乎没有多少血流出来,已经变成枯骨的小腿带着幽灵滚落在地,年轻骑士怒吼着凝聚起火焰斗气,一个火弹狠狠砸在残肢上,干枯的皮肤立刻就被烧黑了。 然而半截幽灵却并没有被烧着,而是放开那截已经吸不出什么东西的残肢,像被风吹着一样滑过地面,又退回到了玄武岩墙边,随便找了一个已经钻出大半身体的同类,跟它融合在了一起。 这个时候,值守的屋子里,那两名蜷缩在地上的骑士也终于清醒了过来。一睁开眼睛,他们就看见一个同伴正在撕咬着值守的主教。 “艾尔!”其中一名骑士下意识地爬起身来要阻止他,但他一低头,就发现自己撑着地面的手臂上生出了一层蓝绿色的鳞片,顿时骇然,“我这——” 他这一愣神的工夫,撕咬主教的魔化者已经放弃眼前的尸体,转身扑过来把他压在了底下。骑士还在惊骇自己的变化,脖子上就被狠狠咬了一口。幸而他的颈部也生出了一层鳞片,魔化者的犬齿也没能咬得太深,而骑士骤然吃痛,再也顾不上琢磨自己,本能地一拳捣出——骨节上的鳞片如同小锥子一般,一拳下去就是一片血洞。 两个人正扭打着,门外已经有骑士发现了他们,大喊:“是魔化!快来人!” “不,我没有——”尚有理智的骑士才喊了一声,眼前就骤然亮起了白色的圣光。这光比刚才主教点起的圣光更为明亮,落在这两人身上,仿佛滚水浇在冰块上,顿时就腾起一阵滋滋声。 “啊!”魔化者终于感觉到了疼痛,凄厉地惨叫起来。 被他压在身下的骑士倒还好一点,但露在外头的皮肤也焦黑起来。他竭力把压在自己身上的魔化者掀开,大声喊道:“我是清醒的!加菲尔大人,我是清醒的!我没有堕落!” 亮起圣光的正是赶过来的圣徒加菲尔,他也听见了骑士的喊声,而且另外一名骑士并没有攻击赶过来的人,同样看起来也是清醒的。 但是这两个人都已经明显地魔化了,加菲尔只犹豫了一秒钟,就大声命令身后的两名骑士:“这里都是堕落者,全部清除!”同时他身上的圣光又亮了起来,照得两名清醒的骑士也只能往房间角落里退。 “等等!”安东尼本来是并没有资格住在大教堂里的,但他今天仍旧在调查头疼病的事,就在大教堂后面的神官休息区内,所以听到声音也赶了过来,一来就看见加菲尔要杀掉这两个魔化的骑士。 但是这两个人眼神清明,根本没有失去理智的样子,何况其中一人很明显在跟真正的魔化者战斗——他们并不是失去理智的魔鬼! 加菲尔脸色阴沉:“这是堕落者!安东尼大主教,你要包庇魔鬼吗?” “他们并没有失去理智。”安东尼并不退步,“圣徒大人,地下大殿更需要我们,这两个人可以之后再来处置。”魔化并不代表着马上就会疯狂,前有守夜人,后有——他自己,以及跟他一样的康诺,到现在还在他的教区里兢兢业业地工作,丝毫没有要疯狂的兆头。 加菲尔并不想听安东尼的,但地下大殿那边已经有更多的幽灵钻出了墙壁,黑色的玄武岩墙壁上出现了许多细小的缝隙,看着虽然不起眼,但失去了内部神术阵的支撑,墙体又被破坏,承重已经有问题了。现在还不知道大殿里有多少幽灵,如果再让更多的幽灵钻来钻去,钟塔恐怕就要摇摇欲坠了。 于是加菲尔只能暂时扔下这两个魔化的骑士,冲向地下大殿。 大教堂里值守的骑士与神官都已经聚集到了这里,但是幽灵的情况出乎他们意料之外,这些全都是变异的幽灵!圣光和神术对他们失去了原有的效果,倒是骑士们用长剑一下下的物理攻击更为有效,但砍碎下来的幽灵残块还能通过吸取人的血肉来补充自身,所以砍得越碎,倒是越难防备了。 加菲尔赶过来的时候,又有两名神官躲闪不及,被幽灵扑到了身上。 “圣光海洋!”加菲尔双臂一张,乳白色的光像海浪一般从他身上狂涌而出,颜色浓到几乎不透明。 这种层次的圣光对于幽灵终于有了一些杀伤力,不少幽灵灰白色的身体上出现了焦黑的痕迹,一时间到处都是吱吱的叫声。 但,也仅此而已了。加菲尔的圣光杀伤力,甚至还不如路克菲西死前燃烧自身的高温,幽灵们一边吱吱叫着一边相互融合,片刻之后当圣光海洋退去,众人面对的就是数量减少了一半,但颜色更加厚重的幽灵群。 “怎么会这样!”刚刚赶过来的卡蒂亚失声惊呼。作为圣徒她当然是了解加菲尔的——虽然他最擅长的其实是人际交往,但能成为圣徒,其神术力量必然达到了足够的层次,对于幽灵这种深渊生物,应该是出手就能灰飞烟灭的才对啊! “是变异幽灵!”安东尼脸色发白,“它们不怕圣光,甚至能够吸收圣光!” “这不可能!”卡蒂亚难以置信。 “这是真的!”安东尼想起陆希说过的话,“它们相互融合就是在进化,变异的魔兽越来越多,深渊生物也是一样,它们都不再那么惧怕圣光了!” 卡蒂亚的脸色瞬间就惨白了。如果深渊生物不怕圣光了,那他们要如何抵敌? “不要用神术力量!”安东尼蓦然想到了什么,“用默菲大人的炼金魔偶!” 第492章 深渊入侵(二)、不能用神术 光辉大教堂, 自建成以来,第一次如此混乱与慌张。 这里是教会的骄傲与象征,即使在如今兵戈废弛的年头, 光辉大教堂也依旧维持着所有的神术阵的运转, 所以当初海因里希想的才是签订了灵魂契约,再来混进光辉大教堂, 因为倘若没有陆希的灵魂遮蔽, 他还没踏进光辉大教堂的大门,就会遭到防护神术阵的直接攻击。 第377节 去年的蝗灾,圣城外的防护罩被咬破,但光辉大教堂里却没有受到半点骚扰,所以即使魔化现象屡次出现,还是有人坚信圣城依旧受到神的眷顾——不看光辉大教堂还屹立不倒吗? 然而, 现在问题从内部发生了, 深渊生物从地下大殿入侵, 直接侵入了光辉大教堂。 足有数百只变异幽灵——甚至这只是脱出地下大殿的,大殿的门还紧闭着, 因为里面的神术阵显然已经完蛋了, 所以人们甚至不知道, 还有没有尚未脱出,正在墙壁里钻动的…… 幸好默菲的炼金魔偶有一只就在大教堂。就是在祈福仪式上大放光彩的那一只,被教皇留了下来。安东尼一提醒, 立刻就有人跑去搬,而地下大殿这里, 安东尼则大声地指挥着众人:“圣光没有用, 神官往后退!骑士不要用斗气, 也不要用剑来劈, 砸它们,砸扁它们!用石头也行!” 他一边喊着,一边从袍子里摸出了自己的红宝石,一道红光激射而出,击中一只最大的幽灵,瞬间就在那灰白色的身体上开了一个洞。幽灵发出尖锐的吱吱声,被红光洞穿之处像烧焦的纸一般卷起,明明是细细的一束光,最终却在它身上烧出了足有拳头大小的破洞。 幽灵扭动着身体,果冻一般的身体向破洞的位置涌过去,补全了这个洞。然而补全之后,幽灵的体积却缩小了至少三分之一!这远远超过破洞在它身体上占据的面积,可见红光对它的伤害着实不小。 安东尼的举动让周围的人都吃了一惊。要知道刚才加菲尔圣徒的圣光都没能造成这种纯粹的伤害,难道光明系的能力真的特殊吗? “并不是!”安东尼发现自己的激光攻击有效,顿时放心了,对准那只幽灵就连续又是两道红光,“不要用神术直接攻击,要用自己的能力造成的伤害来攻击!比如火焰能力不要直接用火球去烧,而是用火焰的温度去烤……”他现在简直太怀念长云领了,如果这一幕情景发生在长云领,女公爵一定会想到很多办法的吧?比如当初她在海风郡的时候,用的压缩空气攻击变异魔鲸…… 不,假如在长云领,根本就用不着神术上阵,光是□□就能对付这些幽灵了! 安东尼骤然间得到灵感:“用油来烧它们!或者别的什么能燃烧的东西,统统都可以!” 加菲尔嘴角抽搐——什么时候,对付深渊生物不能用圣光,反而要泼油烧…… 跟他一样想法的大有人在。而且大家眼看着安东尼连发两道红光,被反复伤害的幽灵尽管缩小身体,也难以把红光烧出来的洞补上,连身体的颜色都又变得透明起来,最终无奈地又跟旁边的同伴融合了起来。但这次融合之后,新的幽灵并没有更加凝实,显然这不是进化,而是不得不拉上同伴分摊伤害了。 明明看见红光是从安东尼手中发射-出来的,大家也都能清晰地感觉到神术波动,可是安东尼却说不让其他人用神术? 已经有人忍不住在嘀咕:“不让别人用神术,你为什么能用?还用油烧,油要是能对付幽灵,那深渊生物还有什么可怕的……” 安东尼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激光发射器的原理急切之间根本就没法跟眼前这些人解释,要解释原理先得讲明白光是什么,如果他说用一块三棱镜就能制造出彩虹,这些人又会有什么反应呢? 然而看他没有说话,就已经有骑士自作聪明地觉得他刚才只是在故弄玄虚,甚至连加菲尔圣徒的攻击没有达到效果的事儿也忘记了,直接抬手,一记冰斩对着面前的幽灵砍了过去。 剑锋将幽灵劈成两半,寒气则将它们迅速化成了两块冰雕。然而没等这骑士得意,两个半截的幽灵忽然间从冰块里钻了出来,竟然由两个半块,各自增长了三分之一的体积,变成了两个完整的幽灵。 这两个幽灵一上一下地向骑士扑来,仓促之间他的剑只来得及将下方的幽灵拍飞出去,上方的幽灵却直接钻进了他的头盔里。 “啊——”凄厉的叫声听得人头皮发麻,年轻骑士丰满的脸颊像被放气的皮球一样迅速瘪了下去。同样是被吸取血肉,头部可比小腿要严重得多,只是几秒钟的工夫,骑士刚把自己的头盔拉下来,就栽倒在了地上——干瘪的头颅架在穿了盔甲而显得格外宽阔的肩膀上,比例不协调得让人心里发毛。 旁边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倒退了两步。光明大陆平安了这么多年,除了少数几个地方还要抵御魔兽潮和深渊生物之外,圣城的这些守护骑士们——尤其是年轻人,其实也没见过多少深渊生物,说真的,他们还不如守夜人的实战经验多呢。 所以面对着这样的战斗,才有如此莽撞乃至于连几分钟之前发生的事都会忘记的人,也有乍见这样的尸体便惊吓到忘记自己正在战斗的人…… 但幽灵可不会停手,一时间好几个骑士和神官都被幽灵扑上了身体,惨叫声顿时此起彼伏。 幽蓝色的电弧忽然间亮了起来,几个受伤倒地的人都被电得浑身发麻直翻白眼,但他们身上的幽灵也被电得麻木了,半截身体已经钻进人体内,还有半截留在外头。 但是没人敢上前去拽这些幽灵,还是安东尼随手从别的骑士腰上抽了剑鞘,用力戳穿一个幽灵,像用叉子扯牛筋似的往外硬拖。 被电过的幽灵质地好像胶皮,因为只有一小截头部钻进人体,所以还真被安东尼硬扯了出来,仿佛扯出一条蚂蟥似的。 被它钻过的人看皮肤还是完整的,但身体却硬生生地陷下去了一块,仿佛被人从内部掏走了一样。但没伤到内脏,旁边的卡蒂亚一道圣光刷上去,下陷的部位丰满了不少,被电得口吐白沫的人也睁开了眼睛。 而安东尼直接将激光器对准拖出来的幽灵,红光一闪,胶皮样的幽灵燃烧起来,化成了一团皱缩的黑灰。 然而这是幸运的,还有的人已经被幽灵钻进去了大半截,幽灵的尾部被扯断了,前头的大半截身体却已经与倒地的人融合在一起,根本弄不出来。 也有的被钻在了胸口,幽灵拖了出来,肺叶却也丢掉了大半。内脏再生,这是卡蒂亚也做不到的,只能看着清醒过来的人咳喘着吐血。 也有人被电得太厉害,在卡蒂亚施救之前心脏就已经停跳。 但不管怎样,魔偶的电光对于幽灵是有用的,蓝光跳跃,凡被触及的幽灵都像被定住了一样,变成了一张张胶皮样的东西,在这时候用剑身横拍,能够直接把它们拍碎成几块——虽然幽灵被切割开之后仍旧活着,但如果拍得太碎,小的碎块也会失去生命力,渐渐风化,只剩下一点几乎肉眼不可见的粉尘。 魔偶在默菲的操纵之下,电光的攻击范围果然比祈福仪式上更加广阔,再加上安东尼的激光,两个人一时间遏制住了幽灵们的攻势。 这会儿再也没有人敢使用神术去攻击幽灵了,所有的人都退后,反而更方便了魔偶的攻击——他们只要在后方投掷重物,将那些被电麻的幽灵砸得足够碎就行。 这个时候另外三台魔偶也被运了过来,默菲座下的红衣主教和大主教亲自驾驭,终于将幽灵反向包围。蓝光纵横的电网之中,幽灵们不得不相互融合来分摊伤害,但它们融合之后倒是能提高对于电流的抵御能力,却更方便了安东尼的激光攻击,真是左右为难。 等到教皇赶到的时候,地下大殿之外的幽灵已经全部被歼灭,地面上到处都是发亮的幽灵粉尘,还有七八具尸体。 默菲脸色并不好看。虽然今天是他的炼金魔偶立下了大功,但四台魔偶,已经有两台冒出了黑烟,显然是坏掉了——尤其是他驾驶的这一台,焦糊味儿直冲鼻子,连外壳都烤黑了几块。 这个不仅仅是材料的损失,也说明了魔偶是有使用上限的,之前他说任何人都可以用,但现在看来,对于中低级神官来说倒不错,像他这样的顶级神官,魔偶里的转化神术阵似乎无法承载他的神术力量,反而降低了使用寿命。 这是神术阵有问题。在设计的时候没有发现,真投入实战才发现了问题——圣徒和红衣主教使用容易损坏魔偶,而大主教使用的时候,电流强度又不太够…… 如果要承载更强的电流,那就要使用更高级的魔晶了——尽管不损耗,但高级魔晶也会让造价飚升。而且,真的不损耗吗?今天报废的这两台魔偶,其中使用的魔晶就被烧坏了! 魔偶战斗的时候虽然不消耗魔晶里的能量,但如果能量过强,魔晶还是会坏,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损耗啊。只要有这样的损耗,那他这台魔偶的“优势”就会大大降低了。 但这都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地下大殿里怎样了? “开门。”教皇脸色铁青,但还是下了命令。 两扇沉重的玄武岩雕刻成的大门被慢慢拉开了。好消息是里面已经没有幽灵,坏消息则是封印已经完全被毁,神术阵上镶嵌的各种魔晶毁坏大半,整个地下大殿都飘着奇怪的气味,有的是神术符文被烧掉的味儿,还有一股子难以形容的臭气,是从大殿中央那团迷雾里散发出来的——很显然,这气味来自于无尽深渊,“门”已经敞开了。 第493章 深渊入侵(三)、阿方索晋升了 首先要做的当然是重新封印。但连续被毁坏两次的封印, 再要修补起来就更加困难。教皇亲自带人忙活了一夜,甚至调用了其它神术阵的材料,总算把封印修了大半, 禁绝了那股从深渊里涌来的难闻气味。 但这封印并不结实, 更不用说地下大殿的墙壁被幽灵钻得千疮百孔,连支撑顶上的钟塔都有点岌岌可危了。 一般这种情况, 加固神术阵就行。但是现在——没那么多魔晶了! “圣城也会缺少魔晶?”安东尼难以置信。 赶过来比较晚的阿方索示意他不要说话, 然后才低声解释:“两年没有向长云领采购了……” 圣城每年使用的魔晶,有一半来自于长云领。这不仅是指直接向长云领采购的,也包括辉光之国的教堂交上来的魔晶。这些魔晶有的是贵族敬奉的,有些是拿来抵税的,但来源大抵都是长云领冬季的魔兽潮。 说实在的,长云领之前还能维持得下去, 不至于大片饿死人, 都靠魔兽潮的收获撑着呢——开张三个月, 够吃一年。 但是自从陆希来了之后,魔晶在长云领的商品里就渐渐缩量。尤其今年, 几乎没有多少魔晶流出, 高等级的优质魔晶更少。 这是陆希有意控制的结果。魔晶这东西, 低级的卖出去还可以做民用,高级魔晶基本等于给敌人送弹药呢,比如圣城那些守护骑士的盔甲与神术长剑上, 哪个不用魔晶?所以陆希干脆不卖高级魔晶了,留着自己用——现在有些技术达不到的地方, 也要使用神术阵, 比如说石油厂的分馏塔, 现在就需要神术阵辅助;还有钢厂和矿山, 也用神术阵做为安防措施。 事实证明这很有用,今年一月钢厂就曾经出过一次事故,是防御神术阵保证了在场的工人没有被烧伤。 当然,这种事放在从前简直是不可能的。魔晶啊!高级魔晶啊!那得多贵?把工厂所有的工人绑一块儿,大概都换不来一块高等级魔晶,怎么可能用来保护这些平民? 但是陆希觉得非常划算。防御性的神术阵反应可快了,有些地方速度简直不逊于电脑,而且日常只做警戒状态的时候,消耗也并不多,长云领完全用得起。 至于说魔晶跟工人孰贵?陆希觉得工人贵!魔晶嘛,魔兽可比人能生多了。 当然,随着新神降临,魔晶质量下降是事实,但她也没打算一辈子都用魔晶,等到科技发展了,自然有代替魔晶的新能源。这个世界已经在神术和魔法方面发展了那么多,不用白不用呀。 这些,圣城当然是不知道的,但买不到长云领的魔晶却是事实。另外,魔晶里的杂质越来越多,即使其他人并不知道新神降临的事情,但魔晶质量下降无可避免,即使从其他地方买,也是一样。 有杂质,就影响了使用时间,何况大教堂这么重要的地方,需要的基本都是顶尖的优质魔晶,这个产量可是有限的。一来二去的,现在居然也有点捉襟见肘了。 教皇皱了皱眉毛:“拆掉钟塔。” “拆掉?”加菲尔大吃一惊,“这怎么行?” 钟塔是光辉大教堂的象征,高耸入云,抬眼可见;钟声一响,声传百里。更何况,钟塔顶端,就是金光灿烂的巨大十字架呀! “也不至于加固的魔晶都没有……”卡蒂亚也忍不住说道,“再怎么也能凑一下……”整个圣城,还不至于真就穷到这地步了。 “拆。”教皇言简意赅,“魔晶要用来加固封印。”当然不至于一块魔晶也挤不出来,但与其用来维持大教堂,不如用来加固封印,毕竟封印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没人再反对,只是卡蒂亚忽然发出了疑问:“路克菲西怎么还没有来?”连一向边缘化的路西恩圣徒都赶过来了,路克菲西这个负责封印守卫的人,居然还没出现! 人,自然是找不到了,但守卫的骑士可以证明,他和苏亚曾经一起进入大教堂,那么很显然,封印的问题,大概就是出在他们两人身上了。 路克菲西虽然找不到了,但还有海耶尔呢。 作为路克菲西的心腹,海耶尔当然知道他们去地下大殿做什么,但这话是绝对不能说出来的!不管路克菲西的初衷是什么,现在封印打开幽灵入侵都是他的行动所导致的,那么他的初衷哪怕是对的,现在也必然是罪了! “……苏亚对大人说,封印上次被炸过,已经不牢固了……”海耶尔毫不犹豫地把责任全推到了苏亚身上,“他说他研究出了一种新的封印方式……这些日子,大人一直在跟他研究那种封印方式,但具体是怎么封印的,我就不懂了……” 神术阵不是路克菲西的专长,海耶尔不懂也很正常,这下问题都集中到阿方索身上了,加菲尔直接开口质问:“阿方索红衣主教,苏亚是你的学生,这个什么新的封印方式,你知道吗?” “我不清楚。”阿方索对苏亚早就失望了,虽然也知道他去巴结路克菲西,但只以为就是想另找一个靠山。路克菲西要的都是有战斗力的神官,苏亚根本不属于这一类,阿方索觉得他早晚会碰壁,或者就只是做个谄媚的属下罢了,谁能想得到,还有封印的问题? 但是,要说苏亚研究出了什么新的封印方式,阿方索是不相信的。有更好的封印方式,为什么不直接对教皇献策呢?而且苏亚的特长,也根本不在封印这方面,阿方索甚至都没教过他——阿方索自己都没研究过呢。 可如果不是封印,那么能让海耶尔说谎的事情,也许更严重…… 这个念头在阿方索心里打了个转,还没等他决定要不要提出来,卡蒂亚已经跟着说道:“你真的不知道吗?今天教堂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你过来得这么晚,是有什么原因吗?” 安东尼不禁皱起了眉头。他知道卡蒂亚为什么针对阿方索——自从她的圣水在教皇那里不管用之后,就十分警惕底下善于治疗的神官。之前是他的老师柯恩,现在柯恩落到了辉光之国做了战俘,就只剩下阿方索了。 说实在的,从自己的教区回到圣城这段时间,安东尼过得并不舒服。有时候他都有点奇怪,为什么从前他没有感觉到这种无形的束缚呢?是因为他那时候只是个见习牧师,而柯恩也还没有升上红衣主教,还不值得上面的人看在眼里吗? 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压制下层,稳固阶级。这一切都跟他鄙夷的贵族没什么两样。上层只想高高在上,下层则是死气沉沉,圣城看起来仿佛繁荣兴盛,其实揭开那层华丽的面纱,下面照样是一张僵尸一样的脸。 他怀念起长云领,怀念起自己的教区来了。 但是卡蒂亚的问题,却让阿方索的脸色有些发白,这自然是立刻落在了几名圣徒眼里,卡蒂亚立刻厉声喝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冕下——”阿方索迟疑片刻,终于还是对着教皇跪了下来,“属下来晚,是因为——”两扇白色的翅膀在他背后张开,宛如垂死的天鹅,惊得教皇都后退了一步:“这是怎么回事!” 阿方索沉默不语。这无疑是魔化,但要他自己承认堕落,他却又不甘心。 他做错了什么呢?他自从回到圣城,不是在悉心教导神学院的学生们,就是在专心钻研治疗术,前些日子更是为了治好瘟疫而忙碌。如果说有什么——他曾经亲手制做过青霉素,而有个注射过青霉素的小女孩,出现了魔化…… 阿方索瞥了安东尼一眼,但随即收回了目光。他确定,青霉素没有任何魔力波动,也绝对没有被深渊力量污染过。事实上,早在制做出青霉素之前,教会里就有人魔化了,这一切都与青霉素没有关系! 如果这样想的话,那么被烧死的那些所谓“用魔药害人的女巫”,跟深渊和魔鬼,恐怕也没有关系…… 在自己面临被审判的关头,阿方索忽然觉得内心澄净,无比安宁。 他原本可以隐瞒自己的变化,但他没有。他选择了忠诚于信仰——不,应该说,是忠诚于诚实!他问心无愧,并没有堕落,所以他敢于、并且愿意坦白自己的变化,把一切交由主来决定。 虽然他还不是很明白主的深意——为什么他没有堕落却出现了魔化,但既然已经发生在他的身上,他就应该坦白出来。他要证明这并非被污染而堕落,或许会影响到以后,对于魔化的神官和骑士,甚至是对于某些魔化的平民的判决。 是因为这个吗?阿方索不禁深思。从前烧死的女巫与魔鬼皆来自于平民,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就是堕落了,就是被深渊与魔鬼的力量污染了。但现在,魔化发生在一位红衣主教身上——不,之前还曾经有过亚伯拉罕这位圣徒的魔化呢!主是要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们,魔化不仅仅会发生在平民身上,也会发生在虔诚的教徒身上,所以魔化并非内心的堕落,他们在审判的时候也不应一概而论,从前的审判,是有错误的。 这就是主让他魔化的原因吧?或许他将跟之前被秘密处决的那些神官一样,死得无声无息,但也许在处决他之后,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甚至改变这种错误。假如可以如此,那他的死就是有价值的,可以拯救之后的人。 这,也是治疗。治疗术可以挽救十个人、百个人,而改变一项判决,挽救的却可能是千万人…… 阿方索的翅膀惊得在场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卡蒂亚倒退一步,失声叫道:“他堕落了!” 堕落这个词落在安东尼耳朵里,一下子把他刺醒了:“不,这不是堕落!阿方索大人遵循了教义的所有教导,如果说他堕落了,那些争权夺利满是私心的人,早就该堕落了!” 争权夺利、满是私心……这些词儿刺得在场几位圣徒脸色都不好看了。加菲尔斥责道:“安东尼大主教,不要以为你成了大主教,就可以信口开河诬蔑他人——谁该堕落?阿方索跟苏亚的事情还没有说清楚呢,你怎么知道他遵循了教义的教导?” “难道不是吗?”安东尼大声地说,“前几天的瘟疫,除了阿方索大人,还有哪位红衣主教或者圣徒大人曾经过问吗?如果不是阿方索大人,那些得病的人都会被赶出圣城,谁会为他们治疗?” “那他为什么会魔化?”卡蒂亚反问道,“为什么别人不会魔化?” 安东尼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抬起头:“那是因为魔化本来就不代表堕落!” 第378节 这句话说出来,仿佛有块石头被从心里移开一样,安东尼忽然觉得浑身轻松,轻松得仿佛随时能够飞起来一样:“我们所说的堕落,到底是指什么?是指身体上出现了魔化的痕迹,还是指抛弃了善良与正义,变成了残忍、嗜杀,满怀恶意,甚至像魔兽一样只知杀戮与吞噬?我们惩罚的是恶,不是与常人不同!” “谬论!”卡蒂亚恼怒地斥责,“你是疯了吗?要替你的老师脱罪,也不需要这样疯癫。还是说,你跟你的老师一样,都要背叛教会?他可是已经加入了所谓的新教,还在辉光之国治疗呢!” “我的老师没有罪,不需要谁为他脱罪!”安东尼也愤怒起来,“他为什么会去辉光之国,有的人不是非常清楚吗?” 卡蒂亚被噎住了,简直不敢置信安东尼居然敢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她下意识地看了教皇一眼,却见教皇脸色阴沉,却并没有阻止安东尼的意思,不由得心里有点发虚,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安东尼根本没注意教皇的脸色,他只想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说出来:“我的老师,他一生都致力于为平民治疗,在别人以神弃为名掩饰自己的医术不佳的时候,我的老师在努力学习和研究,想要尽量地治疗更多的人。现在他在辉光之国,一样也是治疗平民,难道辉光之国的平民不能得到治疗吗?我的老师这么做有什么错?” “辉光之国是渎神之国!”加菲尔接口说道,“什么新国教,那是异教徒!” “先不说新国教就是原审判庭的圣女建立的。”安东尼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当面跟两位圣徒硬刚,但他现在对这些人真的半点敬畏之心都没有了,“成立新国教也是王室的事情,跟平民有多大关系?因为王室建立了新国教,所有的平民就都该死了吗?主是怎么教导我们的?敌人在忏悔之后尚且应该得到我们的宽恕,平民就不能了吗?更何况,辉光之国的每一个平民,都反对教会吗?加菲尔大人有问过他们吗?还是想当然地就宣判了他们的罪?” 其实他还想说,教会在辉光之国名声这么差,难道自己不反思一下吗?比如海风郡瘟疫事件!再比如贵族不顾平民死活,一直是教会拿来攻击贵族的,但圣城把得瘟疫的人赶出城自生自灭,跟贵族也没有多少不同,区别只在于贵族连治都不治,教会可能先象征性地分点圣水而已。 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不过安东尼还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所以他明智地把这些话给咽回去了——他今天的目的是保住阿方索,哦对,还有刚才两名魔化了但仍旧保持着神智清醒的骑士,不是跟加菲尔和卡蒂亚吵架! 至于他的老师,反正老师在辉光之国过得好好的,他相信女王也不会苛待,圣城再怎么说,也够不着他的老师,干瞪眼而已。 这种想法是不是太无赖了?安东尼心里稍微地忏悔了一下。而且为新国教辩护,也确实不太虔诚? 但是管他呢!老师又没有做错事。 而且,女王似乎……也没有做错什么。她甚至没有直接让她的国民摒弃信仰,而是另立新教,让新教再次秉承了初代教皇的意志——她没有否认教会建立的初衷,也没有抹杀教会应有的功劳,她只是希望教会重新回到那条正确的路上,不是用信仰来欺骗,而是用信仰来守护。 既然都是继承了初代教皇的意志,那新国教就不是异教徒! 安东尼这么想着,只感觉自己眼前豁然开朗——他其实不用总是在纠结信仰与神的存在是否矛盾,一直以来是教会把信仰与神捆绑在了一起,但其实信仰并不必只对着神啊!信仰在人们心里,能给人以指引的,就是信仰! 加菲尔和卡蒂亚被安东尼呛得一时都没说出话来。这主要是惊愕——在他们成为圣徒之后,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人敢这样当面顶撞他们了? 不过惊愕过后,两位圣徒顿时更加恼怒了。不仅他们,就连一直没说话的路西恩也皱起了眉头。这不是觉得安东尼的话错,而是觉得他一个大主教,还是刚刚晋升上来的,竟然敢对圣徒这样说话,实在是不应该——要知道在这里的人,除了海耶尔之外,就是安东尼的等级最低了,如果他可以这样顶撞圣徒,那么以后,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对圣徒不尊敬了? 这会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安东尼身上,竟然连一边正在等待审判的阿方索都被忽略了——堕落还是没堕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至少没有维护自己的尊严更重要…… “你——”加菲尔的斥责刚刚出口,忽然间白光闪烁,自阿方索身上亮起,波浪般向四处散开。他后背上的白色翅膀也披上了一层圣光,甚至在两扇翅膀之下,竟然又缓缓伸出了一对略小一点的翅膀,由双翼变成了四翼! 阿方索的白色羽翼其实比安东尼的羽翼要小一些,狭长如刀片,现在又多了一对翅膀,倒也在后背上安排得下,看起来并不吓人,反而倒比只有一对羽翼时那种有点发育不良的感觉好了些。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明明翅膀是魔化的证据,他身上扩散开来的却是正经的圣光,被波及的所有人都感觉到了那种温暖的生机——连圣徒和教皇都能够感觉到效果的圣光,再说什么堕落,简直就太可笑了! 而且,这是晋升啊!阿方索当年回到圣城,就是想冲击圣徒。谁知道他闭关将近一年都没有成功,反而是现在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又在魔化之后,却晋升了! 白色的圣光波浪充满了议事的大殿,甚至从门窗的缝隙里透了出去,隐隐能够听到在外面的守卫骑士与神官们发出的惊呼:“是哪位大人晋升了?” “太好了,有大人晋升了!” 甚至还有人冒冒失失地说出了心里话:“太好了!主没有抛弃我们!主还在眷顾着我们!” 眷顾啥呀,这是个堕落者在晋升呀…… 第494章 教会分裂(一)、这样下去,教会的尊严何在? 大殿外面的喜悦只衬托得大殿内部的气氛格外尴尬。 卡蒂亚和加菲尔恨不得能出去让外面的人闭嘴。就连教皇脸上都露出了有些为难的表情——如此声势宏大的晋升根本无法隐瞒, 但是要怎么对外公布?哦,有一位魔化了的红衣主教晋升了圣徒? 这话能说吗?既然已经魔化了还叫红衣主教吗?还能说是晋升圣徒吗?难不成叫魔鬼圣徒? 但更糟糕的是,如果不说阿方索是魔鬼, 那他这翅膀算什么呢?魔化的人还能被称为神官, 还能被教会所接受的话,那之前教会给魔鬼下的定义岂不是要推翻?这简直比阿方索晋升的影响更大啊, 这是会动摇到教会根基的! 一众顶尖的神官们面面相觑, 唯有安东尼在惊讶之后,心里更舒畅了。 这不就是女王说过的,神术与魔法,只是觉醒的方向不同吗?两者并不是矛盾的,只是一条路分出了两个岔口而已。 而且女王还说过,所有的神术与魔法, 都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其中的道理。神术与魔法需要天赋, 但科学是每个人都可以学习的, 最终可以把神术与魔法都综合起来,殊途同归。 殊途同归, 就像光既是粒子, 又是波一样吗? 如果是粒子, 就会有激光;如果是波,就会有彩虹…… 阿方索身上明亮的白光尚未熄灭,彩虹般的光晕又从安东尼身上亮了起来。 从视觉效果上来看, 这比阿方索的圣光海洋还要夺目,毕竟神恩圣光几乎是个神官都会有, 只不过有明亮与黯淡, 浓郁与稀薄之分罢了;但彩虹, 那是属于天空, 属于主座下的神之光啊! 这次连教皇都动容了,竟然失态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神之光!” 不是神之光。安东尼在心里说道。 这不过是常见的现象,不过是不同波长的光被折射之后走了不同的路径而已。 他在心里默念着光学原理,只觉得神思明净,全身都不自觉地放松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有一对翅膀,在完全放松的时候,这对翅膀就会展开来,像是人在惬意的时候想伸个懒腰似的。 平日安东尼当然是警惕着的,即使是在他自己的教区,而且他还深受教区民众的爱戴,他也并不敢放松——毕竟翅膀就是魔鬼的象征,这要是亮出来,整个教区大概都会崩溃吧? 每当这个时候,安东尼就不禁怀念起长云领来。自从女王——不,那时候她还只是伯爵小姐——到了长云领,就在不遗余力地清扫教会留下的痕迹,直到长云领的民众在不知不觉中彻底忘记了教会的那些条条框框,甚至能够接受汉克这样的“魔鬼”。 假如他还在长云领,女王又会怎么宣传他的这双翅膀呢?对了,那个独角兽血脉的苏赛恩,女王是怎么说的来着?她说他是“天使”。 听听,天使,天上的使者。天上有什么?当然是主的神国了?把一个魔族说成是神国的使者,也只有那位女王陛下了吧? 那,要是他还在长云领,必然也能当上天使的吧?也就不必时时警惕,像夹紧尾巴的狗似的,生怕一松懈就露出端倪。 但是今天他不想再藏着掖着了。阿方索在众目睽睽之下晋升圣徒,翅膀还多了一对,这如果都不能证明魔族与神官并不冲突,还能有什么更有力的证据呢? 而他应该在这时候再加一层筹码——假如一个“魔鬼”能够亮起彩虹之光,那…… 嗯?安东尼有些吃惊地转头看向自己的后背——翅膀呢? 本来在这个时候,他的肩胛上就应该伸展开两扇洁白的羽翼,比阿方索的羽翼更为宽大,更像是一只天鹅,展开来几乎能把他的身体都包裹进去,柔软的羽毛就像女王搞出来的羽绒服一样温暖。 但是现在——翅膀呢?他那么大一对翅膀呢?哪儿去了! 谁动了我的翅膀! 即使明知道不可能有关系,安东尼还是没忍住斜眼看了一下阿方索背上多出来的那对翅膀——理智告诉他这翅膀是人家阿方索自己长的,但……真跟他的翅膀消失无关吗? 然而其他人并不知道安东尼心里的咆哮,更不知道他原本也该有翅膀的,他们只是被安东尼晋升的异象惊住了——是的,不仅仅是出现彩虹之光,更重要的是,安东尼也在他们的眼前晋升了! 短短一天——不,十分钟之内,两名高级神官晋升,教会多了一位圣徒和一位红衣主教。这要是放在从前,圣城得张灯结彩大加庆贺,还要向光明大陆上各个国家发出公告,甚至一位圣徒是可以让王室专门派使者来道贺加大送豪礼的——那可是圣徒,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圣徒! 但是现在…… 多了个圣徒,但他有两对翅膀……多了个红衣主教,但他刚替魔化的圣徒辩护,甚至还为异教辩护…… 你说这要是庆贺,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反正卡蒂亚和加菲尔这两位老牌圣徒,那脸色黑得跟锅底一样,刚刚想训斥安东尼的话全憋在了嗓子里,仿佛一口痰,上不来下不去,活活能噎死人! 倒是教皇,在这个时候反应格外的敏锐,似乎连一直困扰他的后遗症都消失了:“安东尼大主教一日之内两次晋升,主座下神光照耀于他身,眷顾他成为圣徒,这是圣城的荣耀!” 安东尼吃惊地抬头看着教皇:“冕下——”这不是胡说吗?他刚成为红衣主教而已,离圣徒还差一截呢! 但是几位圣徒已经反应过来,虽然不太情愿,但还是纷纷点头——不管怎么说,把一个红衣主教提成圣徒,弄虚作假一点,总比有个魔鬼圣徒强。 至于阿方索…… 教皇看了看他,叹了口气:“你去忏悔堂吧。” 忏悔堂在大教堂后面,对外的说法是类似苦修院的地方,但其实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犯了错的人呆的地方。 安东尼很想反对。阿方索有什么错需要忏悔呢?他又不是真的堕落。 但阿方索却用目光示意他不要再说话,反而向教皇行了个礼:“遵从冕下的命令。正好我正在研究更多治疗瘟疫的药物,在主的注视之下,会更有好运气。” 安东尼愣了一下,立刻明白阿方索这是要借机把青霉素推出来。不,也不止青霉素。在搞这个的时候他就跟阿方索讲过,青霉素比较容易过敏,也不能解决所有的病症,还有别的抗生素比如链霉素什么的,在解决常见的肺痨症上比青霉素还要合适。 去忏悔堂的人,生活极其清苦且寂寞,因为他们要做的事情就只有忏悔,独自一人的忏悔,只与主交流。对大部分人来说,这种无交流的生活十分难熬,要不然整个苦修院里,只有亚伯拉罕一个人能够坚持整天不出门的苦修生活呢? 但是对阿方索来说,大概是正好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抗生素了吧?反正大把的时间,闲着也是闲着,只需要有足够的原料就行了。 果然听说是治疗瘟疫,教皇便忍不住问:“是之前治疗猩红热的那种药吗?” “是的。”阿方索恭敬地回答,“这种药不但能够治疗猩红热,对于肺炎似乎也有不错的疗效,只是对肺痨似乎效果不佳,我想研究一下,能不能改进。”虽然平民把所有的肺部疾病统称为咳嗽病,但教会内部还是能大体区分普通肺炎与肺结核的。不过对许多低级神官来说,这种区分也没有很大意义,反正他们都是用一样的圣水…… 而像教皇这样的顶级神官,因为专长不在治疗上,所以也跟大部分人一样,认为肺结核就是经久不愈的肺炎。只有安东尼才知道,治疗这两种病,用的药根本都不一样啊。 倒是卡蒂亚,听阿方索这么一说就皱起了眉头:“药物?什么药物?你不是用圣水治疗瘟疫的?” “是炼金药剂。”阿方索很平静地说,“主创造的万物都有其用处,我想我们也不必只局限于圣水。” 卡蒂亚冷笑了一声:“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治瘟疫用的是女巫的草药吗?” 虽然阿方索和安东尼提取青霉素的时候极其小心秘密,但总归还是需要菌株和培养基,卡蒂亚开始的时候没在意,但事后多方打听,到底还是打听到了一点蛛丝马迹,不过无凭无证的不好拿出来罢了。但现在阿方索等于自己承认,卡蒂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草药也是生长在光明大陆上,是主所创造的。”阿方索长年掌管白都那样的皇家教区,是向贵族和王室宣讲教义的人,难道要辩论会没有话说吗?事实上教会所宣传的种种规矩里本来就有些不能深究的,平民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就算感觉哪里不对也讲不出来,但阿方索能不知道吗? 只不过从前,阿方索从未想过要为草药辩护罢了,因为他也觉得治疗的正道就是圣光。因为草药用得不好就会害人,只有圣光是绝对不会出错的。 但问题是,圣光并不能治疗所有的病。 当然,这个问题以前也不在阿方索的考虑之中,毕竟他只负责王室与大贵族的治疗,而对他这种等级的红衣主教来说,还真没多少治不好的病。 说白了,身份和地位使然罢了。 还是在他闭关冲击圣徒未果之后,在神学院里与柯恩长期相处,他的眼睛才由上向下,更多地看到了平民的身上。 也许他今天的魔化,就是主对他的提醒——阿方索平静地想。从前他的眼睛没有看到平民,主用柯恩提醒了他;而现在主又用另一种方法提醒他,那些魔化的平民,也同样是无辜的。 “你真是走上邪路了!”卡蒂亚竖起了眉毛。说实在的,阿方索的晋升对她来说威胁是最大的,现在有两位擅长治疗的圣徒了!不对,阿方索在治疗方面虽然可能还不如她,但他还挺擅长祈福的,白都在他掌管的时候一直风调雨顺啊! 教皇,可就是以祈福晋升啊。 好在阿方索魔化了,现在教皇甚至都不敢承认他的圣徒身份,她得抓紧这个机会才行。 不过没等卡蒂亚说完,安东尼就插了一嘴:“在海风郡的时候,去接手的那位大主教,随身携带的五千瓶圣水当中,也掺有草药的成份。听说那位大主教,是卡蒂亚大人的门下?” 卡蒂亚悚然一惊! 那都是多久的事了,怎么安东尼现在提出来? 不,不是!那圣水里掺有草药,安东尼怎么知道的? 那五千瓶圣水里确实有草药,其作用主要是止痛,能够让圣水服用后立竿见影,更让病人舒适和信服,还能令人心情愉悦,也算是对失去亲朋的伤者一些抚慰吧。 当然,这草药确实是从夏国的典籍里选取出来的,但卡蒂亚敢肯定,都是没有毒的!毕竟她将草药放入圣水中,如果有毒的话,圣水首先就会消解掉毒性,绝对无害! 卡蒂亚这心声倘若是被陆希听见,估计下巴都能笑掉!圣水没反应的就是无毒?无毒就一定对人无害?那花生过敏的黑莓镇男爵怎么说?更不用说卡蒂亚在圣水里加入的止痛药物,其实属于麻醉剂,这东西有没有毒害,会不会上瘾,她根本就没研究清楚! 第379节 麻醉性药物有没有毒呢?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卡蒂亚在那五千瓶圣水里加入的那点儿药量,确实不能说有毒,但止痛并不都是好事,盲目的止痛反而可能耽搁一些真正病症的发现与诊断,而且如果长期使用是会上瘾的,辉光之国的前国王陛下不就是个极好的例子? 当然,穷人倒可能不必担心上瘾的事儿,毕竟他们也买不起圣水天天喝…… 不过这些,卡蒂亚当然不会知道,她担心的也不是麻醉药的上瘾性什么的,她担心的是自己这件事做得非常秘密,安东尼怎么可能知道!有人出卖了她?还是安东尼有什么特殊的渠道…… 但是安东尼能有什么渠道呢?连他的老师现在都不在圣城了。凭他一个远离权力中心的神官怎么可能知道?除非——他背后有人! 卡蒂亚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向教皇瞥了过去,一时没有再说话。 教皇对草药的观感十分矛盾。之前他为了维持神术阵而损耗严重,全靠于格的药剂恢复状态,可也正是于格的药剂让他卧病在床,还把乌利卷了进去。现在药剂是没有了,但他的状态却始终不佳。 这草药,真是让人难以评价。 但是治疗瘟疫又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毕竟有些瘟疫连神官和骑士都会被传染,如果能有更多的治疗方法当然是好事。就是阿方索现在这个情况,他研究出来的药,究竟能不能得到主的承认与眷顾呢? 教皇斟酌了一下,还是对阿方索摆了摆手:“那你去吧。”不管怎么说,先让他研究着,到时候这药用不用,看情况再说呗。再说,在忏悔堂里研究药物,就等于在主的眼皮子底下,如果能研究出来,那必然是主所允许的。 卡蒂亚的脸色就又阴沉了一点,沉默地看着阿方索向教皇行礼之后,收起自己背后的四翼,离开了议事大殿。 安东尼却还惦记着那两位魔化的骑士呢:“冕下,还有两位骑士,同样出现了类似的变化,但他们神智清明,还一起制服了一个失去理智的人……” “让他们也去忏悔堂吧,看主的安排。”教皇被这左一件事右一件事说得也头疼了起来。今天晚上已经够乱的了,单是把封印重新修补就花费了他大量精力,现在也急需休息,不想再听安东尼的报告了。 教皇既然这样说,自然也没有人再提出异议。一个魔鬼圣徒都留下了,两个魔化的骑士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教皇可以休息了,但圣徒们却没有。路克菲西失踪,还疑似与封印打开有关,连带着他手下的神官们也有些嫌疑,都被边缘化了,看守封印的事情自然要另行安排。还有一些后续的问题,比如死亡的人要抚恤,被毁坏的地方要修补,以及钟楼还要拆了等等等等…… 几名圣徒一直忙到天亮,但有些事情还是没法搞定,比如说钟楼一拆,被外面的人看见大教堂的变化,又要如何解释? 卡蒂亚阴沉着脸看着被拆了大半截的钟塔,忽然说道:“冕下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下去,教会的尊严何在?” 她眼睛看的是钟塔,但在场的几位圣徒都知道,她指的可不仅仅是钟塔…… 第495章 教会分裂(二)、这不能不让她想到更严重的问题 大教堂遇袭的事儿, 教会当然是捂得严严实实,但钟塔拆除却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过去的——总不能画个纸片儿塔放那儿蒙人吧?而且还有半夜三更的动静呢,大教堂附近的人都感觉到地面震动了! 教会对外的解释是:一位大主教越级晋升为圣徒, 因为神力波动太过强烈才有地震感, 也是因此损伤到了钟塔,为了安全才加以拆除, 之后将在另一个位置重新建起钟塔, 目前先将大钟放在其它地方,但每天的钟声是不会耽搁的。 这个解释很难说有没有安抚住民众。 晋升圣徒这个事儿,教会内部也传出了消息,千真万确当晚在大教堂值守的神官和骑士们都感觉到了磅礴的神力波动,还有彩虹般的圣光——彩虹之光哎,那可是主的座下之光, 能有如此圣光, 不是圣徒还能是什么呢?嗯, 说不定还是下一任的教皇呢! 主能将神座下的虹光赐予一位大主教,令他越级晋升, 这正显示了主对教会与圣城的眷顾。圣城就是最正宗的!什么红十字, 什么新国教, 统统都是异教徒! 这个消息倒是民众很愿意听到的。毕竟这几年实在是太让人没法安心了:先是旱灾,后是蝗群,继而魔化, 又接瘟疫,圣城啥时候有过这样的灾害啊?啊对了, 听说还有一位圣徒魔化了, 圣徒都会堕落的话, 那普通人岂不更危险? 但现在又多了一位圣徒, 还是越级晋升的,不能不让人想到,是不是主看到教会损失了一位圣徒,所以又赐福于教会,再补上这个缺口呢? 什么,你说教会损失的不只一位圣徒,还有至今不知所踪的乌利?嗯,普通民众大概早就忘记了吧。 反正大部分民众听说了这个消息,都自发地跑去教堂门口祈祷了,一时间圣城的气氛都像过节似的。 当然这其中也有些不和谐的声音,比如有人说,当天夜里那两次神力波动顺序不对啊,第一波的圣光浪潮,比后面的彩虹之光更为宏大,这不符合连续晋升的逻辑啊。 不过没人注意这些话,因为普通民众反正也分不清,而且他们又不在大教堂之内,也无法亲身感受到这两次神力波动,于是一概忽视了。 多了一位圣徒这样的大好事,教会当然是不吝宣传的,所以这消息跟长了翅膀似的,嗖嗖就传到了白都。 陆希最近正忙着培植玉米。 是的,路特从圣城野外收来的那种还没小孩儿手掌长的棒子,正是玉米! 说真的,要不是陆希看过介绍原始玉米的资料,可能还真认不出来这东西是玉米。实在是跟现代那又长又大又饱满的玉米棒子差太远了。 但是这种选育相对就简单一些,陆希直接把自己手下三员植物系大将叫上,找一块地就开始一次次栽种:乌利和穆特负责优化一下种子,然后种子下地就是约翰来催长,短时间内收获后,再用结籽最饱满的植株果实做种,继续这个过程…… 约翰也是无语。他堂堂的一名高级骑士,现在成了农业主力了。想想丹尼尔现在还在第一军,羡慕…… 且慢!听说丹尼尔在第一军不但要负责训练狙击手,还要教导一批数学人材,忙得团团乱转。那个数学教材吧……反正约翰看过半本就头晕眼花。而且最近,女王陛下不知从王室藏书馆的哪个犄角旮旯里摸出一本什么《微积分》! 微积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约翰一听到这个名字,本能地就后背发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似乎这本书里会藏着一个魔鬼! 事实也跟他的预感差不多,那本落满了灰的羊皮册子,据说是一位宫廷炼金师的大作,但这位炼金师最终被送上了火刑架,因为他炼制出了一种极其鲜艳美丽的绿色颜料,颇得当时的国王喜爱,然而不久之后,这位年轻的国王就在涂满了这种绿色颜料的房间中去世了。 于是国王的弟弟请来神官测量了这种绿色颜料,最终确认这是一种毒物,国王正是被自己的王后与炼金师为了通奸而联手毒死的。于是王后也被送上绞刑架,因为国王还没来得及留下儿女,所以国王的弟弟最终继承了王位。 对于这桩旧事,后人评说不一。很多人都认为国王之死其实是他弟弟为了争夺王位而下的手,而倒霉的炼金师不过是顶了罪名而已。毕竟这位炼金师之前还曾经炼制出好几种颜料,也没听说有毒。 不过在新国王上位之后,这位炼金师所有的作品连同配方都被销毁,再也没流传下来。唯有这本羊皮册子,是当时的宫廷总管作为“猎奇物品”而保存下来的。 这世上总有些人,生活过得太安逸了就想搞点刺激的,猎奇收藏就是在这些人的群体里流行起来的——什么女巫的头发,黑暗骑士的头颅,深渊生物的眼球,所谓的召唤魔鬼的秘书,等等等等。 不过这本羊皮册子跟那些东西比较起来实在太无趣了,因为买家根本就看不懂。里头既没有画什么古怪的六芒星,也没有看着就神秘的奇异符文,无非就是一些字母和数字——哦,倒是也有一些没见过的符号,似乎是这位炼金师自创的,但看起来半点都没有“魔鬼味儿”,让人失望。 总之这本册子在几个收藏家手里转过,行情就越来越差,还是辉光之国当时的国王——嗯,就是那位平庸却长寿的国王,听说了这件事之后,把册子买来了,搁在了王室的藏书室里。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了。这位平庸却长寿的国王,生了一个英明却短寿的儿子。陆希曾经以为英明的那位才是穿越者,结果没想到,平庸的这位才是! 当然,这是光球说的。 在知道陆希坚决不打算回自己的世界之后,光球也算是破罐子破摔了,也不再藏着掖着搞什么“信仰值达到多少才能开启资料库”的把戏,而是有问必答了。 所以陆希才知道,原来之前妮娜在藏书馆里看到的那本疑似法文的笔记本,正是那位穿越国王写下来的。这位原本只是个十九世纪的工人,幸运地被安排在了国王身上,想当然的,傻子才会选择回血汗工厂呀,当然是做国王更舒服了。 于是这位工人就在国王的位置上快乐地苟了一辈子。他没什么能耐,甚至连字也认识得并不多,但他也没怎么瞎折腾,平平安安地活到了老。倒是他的儿子,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一些“神秘的知识”之后很想励精图治一番,却不幸天不假年…… 所以光球所谓的“十年期限”是并不存在的,那位工人国王,在这个世界活了整整五十五年,算是普通人里的长寿者了。 陆希在听了这个故事之后一阵无语,不知该如何吐槽,最后只能说了一句“那跟着他的光球一定很郁闷吧?”,反手把光球给噎了个无话可说。 不过这位工人国王,虽然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却挺关注其他穿越同胞的。他购买这本羊皮册,也是怀疑那位炼金师是老乡,毕竟他也听说过那种曾经风靡一时的有毒颜料“舍勒绿”。 这种颜色在他生活的年代曾经大肆流行,因为其颜色鲜艳成本又低廉。但舍勒绿中含有剧毒的砷,据说拿破仑的早逝都可能与滥用这种颜料有关系呢。 但是两国离得太远,国王也只搞到了这本羊皮册子,将其放在藏书室里,那里有他的一个“收藏角”,里头放着他收集来的疑似穿越同胞留下的物品,还有他的法文日记。 就是很遗憾,陆希不懂法文…… 倒是这本《微积分》是用英语写的,被陆希扒拉出来之后简直如获至宝,立刻扔给了丹尼尔,毕竟在数学方面她真的再教不了丹尼尔什么了,让他自己去研究吧。 再见了数学,终于不用自己绞尽脑汁去回忆啦! 卸下数学这个重担,陆希当然就有更多的精力来压榨约翰——啊不,是关注农业! 别说,这种选育方法使用神术魔法简直太方便了,几个月就能培育两三代!现在,王宫花园的玻璃温室里种的玉米,已经比路特带回来的那稀疏棒子好看得多了!虽然玉米棒还不算大,但上面的籽粒已经基本能够排满,看起来金灿灿的十分可爱。 到了这个时候,玉米的产量才引起了乌利等人的重视。甚至乌利都想要放弃水稻转来研究玉米了,这个看起来更简单啊,而且产量一定比水稻更高。 “简单?”陆希嗤笑,“要是搞杂交,原理都是一样的。”而且现在他们手里只有这么一种玉米,想要杂交,先找新样本吧。缺少父本母本,想杂交都没得交。 “而且玉米的种植环境跟水稻又不一样,像南联邦那样的地方还是适合水稻,难道要让他们种玉米吗?那才叫胡闹呢。”陆希当然不允许乌利改换赛道,老实的给她研究水稻去吧! 粮食不能太单调,单一的种植在有什么灾害的时候就很容易遭到致命打击,比如说当初的爱尔兰□□,就是因为主粮基本就是土豆,结果大面积的土豆得上了晚疫病,从而引发了饥荒。 虽然这场□□里还有政治等方面的原因,但主粮太过依靠土豆才是主因。 所以陆希这边搞着玉米,那边在黄金领培植冬小麦,还要在南联邦种水稻和木薯,甚至连夏国空间碎片里找到的高粱也得种起来。再加上红薯和马铃薯,这才能让人放心。 所以乌利休想拈轻怕重的,都得服从指挥! 乌利其实也并不是拈轻怕重,只是觉得玉米更加立竿见影,更值得全力选育,没想到就被批评了一顿。然而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也只好听着了。 海因里希就是这时候带着圣城的消息过来的。他甚至也没有避开乌利和穆特,因为这件事实在太大了。 “安东尼晋升圣徒?”陆希感觉自己很难相信,“有这么快?” “圣城是这么说的。”海因里希脸拉得老长。他还卡在晋升魔鬼公爵的瓶颈上,安东尼居然就后来居上了,他不能接受!所以他跟带回消息的商人仔细谈过,甚至把整个商队的人听到的杂七杂八的消息都综合分析了一遍,最后断定这个消息不太真实。倒是两人晋升的说法,似乎更符合逻辑。 “假如是两人晋升,为什么圣城只放出一个人的消息呢?”陆希不禁皱起眉头,“圣城想隐瞒什么?” 她和海因里希对看一眼,心里都有了点念头——另一个晋升的人,是不是出现了一些无法掩饰的变化,以至于不能公开? 而且陆希想得更深一些:大教堂周围的人感觉到地面震动,这跟安东尼的晋升恐怕没什么关系,毕竟他是光明系又不是大地系的能力,再怎么晋升也搞不出地震来。再加上钟塔被拆除,而钟塔之下就是“门”的封印……这不能不让她想到更严重的问题啊。 自从与光球摊了牌之后,陆希还没有把新神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就连海因里希,因为近来灰塔的事情要频繁回无尽深渊,她都没找到时间讲。原本想着自己先理出个头绪,但现在看来,还是应该找个人商量才行。 第496章 教会分裂(三)、所以现在有两个问题 如此大事, 当然先告诉最亲近的人。 海因里希还以为自己是要得到一个亲亲作为安慰,毕竟安东尼有可能超过了他。但他没想到,半小时之内他就经历了过山车一样的心情变化! 先是听到所谓“八年的生命”其实是假的, 他的女王完全可以长命百岁。但是还没等高兴完呢, 就听到了新的“十年之约”! “新神?”他痛恨神这个称呼!一个光明神好不容易才被证实不存在,怎么又出来了一个新神? 说到这个, 陆希也有点尴尬, 毕竟之前跟人家说的都是光明神不存在,结果……更糟糕的是,这个世界真的是光明神创造的…… 不过如果详细地说,还是能讲得通的。光明神创造了这个世界,但世界的模本却是自然发展而来的,甚至光明神本身也是自然发展而来的更高级的生命, 只是这种生命与他们的不同, 也不是他们现在能够完全理解的。 所以光明神与教会所宣扬的神仍旧是不同的, 尤其是,所谓的神官、骑士与魔族的区别, 仍旧如同她之前所说, 并非光明神的刻意区分, 而只是觉醒的不同分支而已。 “所以你身边有一个光明神的——化身?”海因里希有些难以置信地左右打量,“难怪之前我时常觉得有神术波动……”原来不是他的错觉,也不是陆希身上的神术物品影响。 陆希瞥了一眼光球, 那货正耷头耷脑地悬在空中。说真的,看见这个样子, 很难让人相信祂会是个神。能创造出一个世界的高等生物, 却不能拯救自己;能从另一个世界把灵魂拉过来, 却不能让自己逃去那个世界, 也是很矛盾了。 更矛盾的是,她一直否认这个光明神,但现在却得站在祂这边,一起阻止新神的降临。 显然海因里希也有点难以接受,虽然他没说出来,但看他的表情,陆希就知道他憋屈得厉害。 这是可以理解的,想当初他还一心想着要去圣城,当面质问一下神为什么定了魔族的原罪呢。就算现在知道这罪名是教会定的,但魔族也会觉得:为什么神官与骑士的觉醒找不出毛病,轮到魔族就会有非人的变化呢?这种非人的变化,总归是光明神干的吧? 总之,即使教会才是罪魁祸首,但魔族那“必然疯狂”的命运,却是光明神的决定,哪怕这个决定并非他有意做出,但结果都是一样的。 然而现在,魔族却要维护这个让他们疯狂的神明?还不如一块儿死了呢! 但是又不能。因为新神降临,死的会是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也包括他的女王! 好不容易摆脱了“八年诅咒”,难道他愿意在十年之后,眼看着陆希跟这个世界一起毁灭吗?那她还不如回自己的世界去呢,哪怕永远不能再见,至少知道她是活着的。 “我是不会回去的。”陆希倒不是伟大到那么爱自我牺牲,问题是如果她回去,光球肯定也会跟着她去到那个世界,那么谁知道几十年或者百来年之后,新神不会追到地球去? 而且,之前不知道光明大陆会毁灭的时候,她还有可能狠下心,但现在——明知道所有的人都会死去,海因里希,妮娜,冯特公爵,所有的人!她真就能转头就走,只把这一切都当成游戏数据吗? 总要想点办法吧。至少得努力过…… “是啊,要努力……”海因里希喃喃地说了一句,忽然之间单膝跪下来,握起陆希一只手,郑重地看着她,“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第380节 “什么事?”就是说他的绿眼睛太好看了,陆希不由自主的有点走神,觉得啥都可以答应——嗯,有点理解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了。 “如果新神必定要降临,你在那之前,就回你自己的世界去,好吗?”海因里希紧握着她的手,“你答应我。” “不好。”陆希的脑袋瞬间清醒了过来,冷酷地拒绝了他。 “不行!”海因里希瞬间就要暴跳,“你必须答应我!” “那我原来的世界也会毁灭的。” “那还不知道要过多久,我才不管那个世界怎么样,我只要你活着!” “那有什么意思呢?”陆希无奈地叹气,“你们都死了,我一个人活着——要是能永生不死还有点意义,可是顶多再活几十年,还不是要死?万一运气不好,再遇上车祸,说不定刚回去就挂掉了,折腾什么呢?” 海因里希暴躁地反驳:“胡说!” 但是他又没有别的话来驳斥,因为陆希说得没错啊。人终有一死,运气不好挂得更快,之前她不就是年纪轻轻便遭遇了车祸,才来到光明大陆的吗?那回去之后,就能保证不再遇到什么意外了? “好了好了,别走来走去的了。”陆希伸手把人拉住,“还是来想点有实际意义的事。” 海因里希颓然在她脚边坐了下来,把头靠在她腿上,像条依恋的大狗狗一样,“什么有实际意义的事?” “当然是想想,怎么才能阻止新神降临啊!”陆希揪了一下他的耳朵,“干什么一脸天要塌了的样子?如果你在乎的只是我的命,那现在跟之前也没什么两样,我还能多活两年呢,等于咱们相处的时间又多了两年,你应该高兴啊。” 海因里希嘴角扯了扯:“高兴……” “我看你不像高兴的样儿。”陆希忍着笑说,“所以你难过的不是我要死了,而是大家都得死,可见还是大家比我重要……” “不是!”海因里希又想跳起来。这个话说得怎么那么不对味呢?确实,之前即使知道陆希的生命不久,但他还有目标,那就是把陆希建设起来的这个国家继续维持下去,并且向着她所描述的那个世界前进。但是现在,既然所有的人都会死,整个光明大陆都会毁灭,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陆希死了,连同她的梦想与志向也都会随之死亡,一切都化为泡影,再无任何希望。 但这不是像她说的那样啊!照陆希这么一说,好像她死了没事,大家都要死才更惨似的。 呃,虽然说事实确实如此,但他是不会这么想的啊! “好了好了,我开个玩笑。”陆希赶紧把人又按回去——险些被海因里希把椅子都带翻,堂堂女王要是摔个仰八叉可好看极了。 海因里希仰头对她怒目而视:“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 但是他生气也还是很英俊的,陆希不禁摸了摸他的脸,暗暗感叹其实自己运气还挺不错的,这要是还在原来的世界,无论如何都找不着这么高颜值的男朋友。古人都说,牡丹花下死——咳,就是说如果非车祸不可的话,这趟车祸也赚了,总比被撞个七零八落,最后啥也没捞着好。 “说正经的。”陆希一边摸人家脸,一边假惺惺地摆出一副开什么重要会议的嘴脸教育人家,“新神还没降临呢,这就一点斗志和信心都没有了?这怎么行!” 海因里希一扭头就咬住她一根手指,恨恨地磨一下牙——这个女人说话真是没良心!但是,但是她说得也对,旧神的光环都已经被她扒光了,只剩下一个得期盼异世界来的灵魂捞祂一把的小光球,那新神,也未必就是不可抵抗的。 别看陆希好像整天只顾着基建啊农业啊,其实她是仔细考虑了这个问题的,毕竟这可不只关系到她自己一条小命,还关系到整个光明大陆呢。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新神感兴趣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光明神本身。”这是最重要的前提。与一个神明直接对抗——哪怕祂并不是全知全能,但能够影响到人类觉醒的高等生命,也不是他们能做到的。所以,如果新神盯上的是这个世界,那陆希可能就直接躺平摆烂了。 但是现在,吸引新神的只是光明神这个旧神,那事情就有希望了。 “你是说,把光明神——”海因里希下意识地往旁边看了看,虽然他看不见光球在哪儿,但想必是在旁边的。当着光明神的面说要把祂献祭给新神,似乎也有点太那个了吧? 陆希一摆手:“不用在意祂。”事实上,从光球准备跟着她一起去那个世界,却把自己在圣城的主要部分舍弃,就能看出来这种生命的特殊性——哪怕只剩下一小块,也是有意识的“我”。 要是人类能这样,那哪怕车祸把人碾成肉泥,只剩下一截小手指头,她也还活着,也就不至于到光明大陆来了吧? 陆希拉住自己乱飞的思绪,转回正题上来:“我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们能把光明神的主体扔出去引开新神,然后控制这个世界的信仰不再向光明神集中,或许就能把这一点光遮掩住。” 光明神的主体大概就宛如夜空中的明月一般引人注目,无论如何都遮盖不住,所以只能舍弃。但剩下的那一小部分就像月亮旁边的小星,如果不再继续变亮,于银河的千万颗星辰中也就未必起眼。 其实光球原本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舍弃本体在光明大陆上供新神吞噬,自己逃去另一个空间隐藏起来,只要暂时不再吸收信仰,就不会引起新神的注意。 但问题就在于,只要它去了地球,必然会引发地球上的生物变异,到时候信仰的再度聚集简直是不可遏制的,地球终将成为第二颗“明月”,再度引发新神的食欲! 当然,光球也说过它不会再吸收信仰,但陆希才不相信呢。吸收信仰可能就是祂这种生物的本能,被动技能谁能控制自己不使用呢? “所以现在有两个问题。”海因里希知道陆希是铁了心不会离开光明大陆,于是也迅速转入了社畜模式,“第一,怎么把本体抛出去;第二,怎么不再让剩下来的这一点儿吸收新的信仰!” 前者暂时他没有答案,但说到后者,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拆了教会! “教会啊——”陆希沉吟了一下,“听圣城那边的消息,安东尼现在似乎颇为得势?” “他得势怎么了?”海因里希不满地说,“你还指望他吗?” “指望呀。”陆希笑吟吟地看着醋缸,“想想看,他现在可是你的同族。一个魔族在教会里得势,不是很妙吗?如果他能当教皇,那可就更妙了。”教会分裂一次怎么够呢?最好是再分裂几次,把一个庞然大物拆成几块,那时候才能更容易地打翻在地,碾为齑粉呀。 第497章 教会分裂(四)、要怎么才能正当地放弃圣城 陆希不知道, 被她惦记着要拆分的教会,此刻自己就在闹了。 圣城很热闹,因为要准备今年的第二次盛大庆典——又出现了一位圣徒, 这是天大的喜事, 各家信徒都会拿出家中的钱财或食物,尽力为神又一次垂青世间而庆贺。当然, 教会也会在各个教堂门前发放食物、饮料、麻布与圣水, 大家载歌载舞,吃吃喝喝,普天同庆。 往常这样的支出基本都是默菲圣徒管辖的炼金神殿出钱,但今年,炼金神殿却不愿意拿这笔钱了。 理由也很充分:没钱。 这倒也不完全是假话。炼金神殿往年掌握着许多炼金配方,下辖的炼金工坊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各色极受贵族们喜爱的产品, 比如沐浴水, 比如轻薄的凉布与暖布, 比如各色的薰香,比如神术镜子等等等等, 哪样不受到贵族们的追捧?那金币自然是滚滚而来, 是整个圣城的大财神。 然而这几年情况不同了, 长云领的出产实在太多,不只有顶替了炼金神殿产品的那些香皂、香水、丝绸和玻璃器皿,还有什么别出心裁的巧克力、调味料、罐头和晶浴——是的, 默菲已经分析了出来所谓的芳香晶浴主料其实是盐,然后再加一些从花朵里提炼出来的精华薰香就行了!但那有什么用呢?用神术提炼的盐数量有限, 成本也降不下来, 想着既吃又用的挣两份钱, 那是不可能的。 默菲真的郁闷——他的提炼方法已经是最精简的了, 可是使用神术与魔晶的成本也不可能再降低了,长云领究竟用的什么办法,怎么就能有那么多盐,不光够吃,还能用来沐浴呢? 更可恨的是,他们竟然还能用来腌什么咸鱼咸肉,还能以几个铜币的价格卖给那些穷人!穷人们或者分辨不出来,但默菲难道还分辨不出来?用来腌鱼的那种盐,其实跟长云领卖给贵族们的“精盐”差不多,甚至加在调味料和调味汁里的,也同样有盐。 这样计算的话,长云领的产盐量简直是个令人惊恐的数目!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默菲死活想不明白!偏偏长云领又是坚决拒绝教会的进入,想打听都没处打听。 贵族们确实是这片光明大陆上的金字塔尖,但在整片大陆的财富有限的情况下,集中了社会百分之八十财富的贵族们也不是个个家里有矿的,他们的消费同样有个上限,也就是说市场其实是一定的。 从前圣城几乎占据了这整块蛋糕,当然是财源滚滚,但现在长云领强势地挤进来分走一部分,圣城能得的那一份自然就少了。 而且,长云领抢走的还不仅是消费市场。 比如说在香料这一块儿,圣城的原料主要来源于南联邦,尤其是千岛之国那大片的丁香与肉豆蔻,全都被圣城垄断着。低价进,高价出,利润惊人。 然而千岛之国如今换了新君,还自己开设了提取精油的工坊,所有的香料都可以自己加工,再不必通过圣城了。如此一来,圣城立刻就失去了香料这部分的产品——以前他们觉得千岛之国要依靠他们才能销出产品,现在他们才发现没了千岛之国,圣城也一样干瞪眼,这种制约完全是相互的! 不过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南联邦已经落进了辉光女王之手,炼金神殿名下所辖的香料工坊已经空了一半儿,看起来冷冷清清的。幸好还有圣城附近的一些领地能够供应玫瑰和薰衣草之类的花朵,工坊也还有之前的一些肉桂和肉豆蔻的存货,否则说不定整个工坊都要停工了。 而且损失的还不止这些。自从圣城的船队在海中遇到变异魔鲸并损失了好几艘船之后,深海的航行不免也受到了影响——能在深海中航行的大船可没那么容易制造,再加上各方扯皮都不想承担损失,以至于新船到现在还没有下水。 这么一来,一些珍贵的海产,比如龙涎香,再比如提取珍贵颜料的骨螺产量不免大受影响,偏偏这个时候,辉光之国还推出了炼金染料,其中的什么本安紫,颜色之鲜艳不逊于骨螺紫,且不褪色! 还有他们做的什么石蜡烛,也顶替了一部分鲸脂烛的市场。 总之方方面面的算下来,炼金神殿的损失大到让默菲都心痛! 在这种情况下,还让他拿钱出来搞庆典?尤其还是个假庆典!真正的圣徒是个魔化者,而这个顶着圣徒名义的安东尼,默菲可没忘记,当初还在长云领呆过呢,甚至他那个老师的晋升也跟长云领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反正,默菲绝对不肯拿这个钱! 并且他也是有理由的,他的魔偶制造也需要钱呢!现在变异魔兽越来越多,制造能够让神官使用的战斗魔偶,不比给一个假圣徒举行庆典更重要吗?要知道,造这玩艺儿可贵呢! 炼金神殿不出钱,但庆典还是举行了——教皇出了钱。 “冕下真的是糊涂了。”卡蒂亚第二次说出了这句话,“他拒绝接受我的治疗,却让阿方索给他治疗——无论如何,那也是个魔化者!” 一个月之前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当时周围没有人接她的话,但现在,默菲首先出了声:“冕下确实被迷惑了。事实上,他们的晋升,本身就很可疑。” 新圣徒的庆典,已有的几位圣徒都要在大教堂里迎接他,带领他进入大教堂的礼拜堂,并为他祝福。所以外面在庆贺的时候,卡蒂亚等人已经齐聚礼拜堂,正好方便说话了。 关于晋升究竟可不可疑,老实说大家当天都是亲眼所见,但此时此刻,却并没有人反驳,甚至连一向跟默菲不合的加菲尔都没吭声,倒是一向沉默寡言的路西恩圣徒抬了抬眼皮,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这鼓励了卡蒂亚:“你说得对,是他们迷惑了冕下。我真担心,再有第二个于格。毕竟这次封印被冲开,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没有搞清楚,冕下却急着庆祝……” 说到封印,就连路西恩都不禁点头,毕竟这可是件大事!最可怕的是,封印里出现的幽灵竟然不畏惧神术圣光了!假如深渊生物都变异成这副样子,那他们这些圣徒又有什么用呢? “变异确实是个大问题。”路西恩难得地说话,“还有亚伯拉罕圣徒……”不管对外怎么说,他们这些圣徒都知道内情,亚伯拉罕确确实实是魔化了,这就意味着,他们这些圣徒也同样危险。 而这个问题还没搞明白,教皇却只顾着庆祝…… 这一瞬间,几名圣徒竟然同时在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儿:粉饰太平。 “冕下的年纪……”卡蒂亚只说了几个字就不再说下去了,但她的意思,众人都明白——教皇年纪已长,大概是并不担心魔化的问题了,甚至说得难听点儿,他还能活几年?以后光明大陆变成什么样子,可能都用不着他来操心了,自然乐得轻松。 可是他们这些圣徒都在壮年,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啊。 而且,如果每个圣徒都可能魔化,那谁来做教皇呢?如果新教皇也魔化了,到时候该怎么办? “那天魔化的几个骑士,弄清楚他们的魔化原因了吗?”加菲尔开口问道,并且透露了一点儿消息,“神学院里,也有学生出现了魔化。现在人已经送回领地去了……” “怎么能送回领地?”卡蒂亚几乎是习惯性地就要跟他杠,“应该留下来弄清楚原因才对!” 加菲尔瞥了她一眼:“留下来弄清楚原因?老师都魔化了,原因弄清楚了吗?” 卡蒂亚这才想起来阿方索也在神学院授课,顿时精神一振:“也是。这些学生可能就是受到了老师的影响。” 默菲虽然也对阿方索心存疑虑,但因为没有卡蒂亚那种直接的竞争关系,倒是比她客观一点:“算了吧,那阿方索又是受到了谁的影响?” 于是这个话题就又绕回来了。其他人受到的影响不好说,但那几个魔化的骑士可是明明白白的——他们都是封印破裂那天魔化的! 所以说到底,无尽深渊的影响是第一位!而封印,这道通往无尽深渊的门,显然“功不可没”! 几名圣徒面面相觑,过了好半天,还是卡蒂亚开口说道:“封印已经被冲破了两次……”原先封得严实的时候可能还好,但现在连续两次被冲破,虽然教皇亲自出手修补,但限于材料,恐怕修补效果也不会太好。 最主要的是,那块龙晶已经没了,再也没有能够代替它的极品魔晶了,这道光明大陆上最大的“门”,终究是封不住的了。 假如封不住,那么圣城所受到的影响,可能也是整块光明大陆上最严重的。那他们这些生活在圣城里的人…… “你们有谁头疼吗?”卡蒂亚是知道阿方索跟安东尼在统计头痛病的,之前她觉得这两人在哗众取宠,但现在,她可不敢轻视了,毕竟就连她自己,其实也偶尔会头痛,并且,就连她自己的圣水也对此并无效用。 半天没人回答……卡蒂亚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气,看来受到影响的人并不只她一个。只是这口气才松,就又变成了恐惧——如果所有的圣徒都已经受到影响,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吗?难道他们最后都会变成亚伯拉罕的样子吗? “也许圣城——”加菲尔喃喃地说了半句话,后面就没声儿了。但是几名圣徒彼此对视,都知道他的未竟之言——圣城已经变成了危险之地,不适合再居住了。 “这几年,确实是有太多变故了。”默菲其实是有些舍不得圣城的,毕竟炼金神殿在这里的家当太多,那些工坊内铺设好的神术阵都是固定的,如果要搬迁的话可没法带走,就算能把魔晶抠下来,损失也不小。 但是如果在圣城早晚会魔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再说他现在手里有新的魔偶制造方法,即使抛弃掉这些挣钱的工坊,也有了新的资本——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战斗力比挣钱的能力更重要,何况只要能打,还愁弄不到钱吗? 这么一想,默菲顿时倒成了第一个想要离开圣城的人了,毕竟技术握在自己手里,到哪儿还不一样! 但是他也不能直接就说要离开圣城,只能隐晦地提起前年的蝗灾:“或许主已经给了我们提示……” 卡蒂亚比他更加放得开。圣光治疗术是她本身自带,就是现在培育的一些药草和魔植也可以收获带走,并不影响什么。所以她直接就接了默菲的话:“是啊,这样想来,主已经给过几次提示了……”不只是蝗灾,还有瘟疫呢,“否则,这次的瘟疫恐怕也不会这么容易平息。” 路西恩欲言又止。瘟疫平息可是阿方索跟安东尼苦干出来的,还有他们弄出来的那个青霉素的功劳,卡蒂亚张口就说这是主的提示,所以才没有让瘟疫传播开来,这吃相未免有点难看了。 但是他也不能反驳,毕竟主的意图谁也猜不透,难道他能说主没有提示?这可不行。 加菲尔跟他的想法一样。如果换了别的时候,他一准要出言讽刺一下卡蒂亚,但这次他却没吭声,因为这是个很好的理由。 圣城是什么地方?是教会的总部,是整片光明大陆心向往之的圣地,是封印着无尽深渊最大的“门”的定海神针!所有的人都以进入圣城为荣,从来没有一个人还想着离开圣城的。更不用说他们这些圣徒了! 想想当初海风郡的教会撤退被骂成什么样了,甚至于后来想回都回不去。他们如果提出要离开圣城,放弃这个地方,那要承担的骂名,比起海风郡来简直都不是一个量级的! 第381节 唯有用“主的指示”来开脱,才能站得住脚。 既然这样,那指示当然是越多越好啊。 第498章 教会分裂(五)、谁守护封印,谁就是新的教皇 教皇完全没有想到, 庆典还没有结束,圣徒们就给他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离开圣城?”教皇愕然地看着眼前的一排圣徒,重复了一遍才能说出话来, “你们在说什么?” “冕下, 这是主的指示。”卡蒂亚看其他人都不说话,不由得生起一丝鄙夷, 明明都想着离开, 却都又不肯出头,还不是怕影响了自己在教皇心中的印象,做不了继承者。 还在想着教皇的宝座呢。卡蒂亚心里冷笑——现在都是什么时候了,做不做教皇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了!如果没有教皇,圣徒同样也可以是领导者,她靠自己现在的地位也能聚集起一批追随者, 毕竟治疗永远是最重要的能力之一, 尤其是在现在这种动荡的情况之下。 所以对她来说,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能够名正言顺地离开圣城,让自己不要魔化。否则就会像阿方索一样, 即使成为圣徒, 也只能被关在忏悔殿里, 永远见不得人! “主的指示?”教皇想要反驳,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做了教皇这么多年,难道不知道所谓“主的指示”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是的, 主创造了这个世界,主给予了信徒以超常的能力, 但同样的, 主也给这个世界安排了魔兽、魔鬼以及无尽深渊。至于说“指示”, 反正教皇自己这一生从未接到过真正的神谕, 而所谓的“指示”也都是人的理解罢了。 同样的道理,这些圣徒们也都清楚,所以他们这样异口同声地说指示,只不过表明他们都想离开圣城而已。 “这是教会的根基……”教皇首先是愤怒,但很快这种愤怒就褪去,变为了无力——难道圣徒们不知道圣城的意义吗?他们都知道,但他们仍旧想要离开。不,确切地说,是逃跑! 既然是要逃跑,那他再说什么,还有意义吗? 安东尼当然也在。今天是他的庆典,虽然说其实他是个冒牌的,但也得穿上圣徒的白色长袍,在整个圣城游行一圈,让信徒们膜拜欢呼,最后再进入教堂,在十字架面前沐浴圣光,确定他的圣徒身份。 结果他还没有去接受圣光沐浴,就先听见了圣徒们的这一番言论! “几位阁下——”安东尼实在是忍不住,“圣城怎么能够放弃?教会可以转移,那圣城的平民呢?难道也能一起带走吗?” 这必然是不可能的。教会如果转移,放弃的是宏伟的教堂及其内部那些无法拆除的设施,确实是一大笔损失。但毕竟教会还有可携带的财物,何况无论去哪里,都还有税收。 但平民可不行!对大部分平民来说,他们几乎没有多少可以带走的财物,一处可以遮风挡雨的房子就是他们最重要的资产了。更不必说圣城的大部分平民以种田为业,田地那是根本带不走的。 而如果教会的神官们统统离开圣城,也就不会再有人为田地祈福,那圣城周围的田地收获会直线下降,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灾难。 安东尼越想越是愤怒,放弃圣城,跟当初离开海风郡自己逃跑的那些神官有什么区别呢?哦,还是有所不同的,至少这些圣徒们还知道打着“主的指示”的旗号,甚至连自己的逃跑事实都不肯承认呢。 “你有什么资格开口?”加菲尔有些恼羞成怒起来,他已经多久没有被人这样指责过了?“你不过是个假圣徒,难道还真以为有资格跟我们站在一起说话吗?” “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安东尼可也没少读教义,“我虽然不是真正的圣徒,但是阁下您现在的做法,难道是符合圣徒身份的吗?” “你放肆!”加菲尔气得头昏脑胀,“主已经给出了指示,魔化的阿方索就是证明!圣城已经不再被主眷顾,我们难道还要停留在这个地方吗?” “阿方索魔化了,但他也晋升了!”安东尼大声反驳,“如果主不眷顾,他为什么没有堕落,反而还晋升?本来就不该用身体上的变异来区别善恶!骑士们在觉醒之后,身体更为健壮,受伤之后恢复速度更快,这些难道就不是身体的变异吗?为什么这就被认为是好的,而长出翅膀就是魔鬼呢?他难道不能是天国的天使吗?” “你简直是疯了!”加菲尔哆嗦着用手指指着安东尼,“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骑士也是身体变异?那跟魔鬼能一样吗?假如骑士跟魔鬼一样,那教会的基础都要被掀了! “我并没有疯。”安东尼也知道自己说这种话会带来什么样的风暴,但他不说,难道让阿方索被定义成堕落吗?比起魔化的阿方索来,眼前这些准备抛弃圣城的民众,自己逃跑的圣徒,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主所眷顾的呢? 并没有主。安东尼再一次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件事——假如真的有主,祂怎么会眷顾这样一群逃兵,又怎么能容许他们成为至高无上的圣徒呢? 宗教不过是一种统治的手段罢了,而且还不是什么好的手段。时至今日,安东尼不得不承认,陆希说的都是对的,她对于教会的厌恶与批评并不是仅出于个人的好恶。教会可以存在,但不该用宗教来统治人心,这不叫信仰,这叫蛊惑! “你们——”安东尼环视几位圣徒,“你们以为自己抛弃圣城,逃离封印,就可以不受影响了吗?” 这话简直太扎心了!圣徒们怕的不就是这个吗? 所以安东尼这句话一说出来,简直像是捅了马蜂窝——哦,圣徒们倒是没有马蜂那么多,但他们声音可比马蜂更大,甚至有人身上都开始闪烁圣光了。 “够了!”教皇终于发出了声音。更为浓重的白色圣光自他身上铺展开来,虽然是乳白色,但因为足够明亮,看起来竟然跟正午的阳光有些相似,直接把圣徒们的圣光全部淹没了过去。 “冕下——”默菲却忽然顶着圣光的压力开口说道,“安东尼红衣主教说出这样悖逆的话来,您难道不打算惩罚他吗?” 教皇也觉得安东尼说的话不对,魔鬼怎么可能跟神官和骑士一样呢?就算阿方索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总也是与魔鬼有区别的。但是他并不打算惩罚安东尼,毕竟他也说得没错,这些圣徒就是想当逃兵而已。 但是默菲此时开口,却带着几分威胁的意味。教皇注视着他,心里明白为什么是默菲跳出来——他手里握着新的魔偶制造方法,他是有资本的。 “是的,我并不打算惩罚他。”教皇在自己的座位上俯视默菲,很平静地说道,“因为他至少还知道不能够放弃圣城,不用所谓‘主的指示’来粉饰自己的懦弱与逃跑,他还记得教会的责任,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危抛弃没有自保能力的平民。” “平民?”默菲笑了一下,教皇身上愈加明亮的圣光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他仍旧抬着头,“那您放弃平民的时候呢?压低千岛之国的香料收购价格,让他们的平民在饥饿中挣扎的时候呢?把布迪王国种出的水稻收来圣城,哪怕有饥荒也不肯卖给周围的那些国家的时候呢?以及当初长云领的教堂拒绝祈福,任由长云领出现虫灾与歉收的时候呢?” 他讽刺地笑着:“怎么,您放弃平民的时候不以为意,到了我们要离开圣城的时候,就成了懦弱与逃跑?” 教皇身上明亮的圣光在他的指责中一点点地黯淡了下来,终于,他苦笑了一下:“你说得对。” 默菲也没想到教皇竟然会坦承了自己的错误,后面准备好的那些话居然都没了用武之地,一时间也不由得愣住了。 “你们都想离开,对吧?”教皇环视下面的圣徒们,点了点头,“那你们就离开吧。” 卡蒂亚不太敢相信地看了看其他人,又看了看教皇,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然而教皇似乎是生怕他们没听清楚,又重复了一遍:“想离开的人可以离开。”他从自己的座位上起身——刚才他身上圣光勃发的时候,整个人脸上的皱纹都似乎被拉平了许多,但现在圣光消失,他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不只鬓角的白发多得刺眼,就连腰背似乎也都有些佝偻了。 他对着安东尼伸出手,安东尼有些不解,但还是上前一步扶住了他的手:“冕下?” “你会离开圣城吗?”教皇注视着他,“如果我要求你留下来?” “我会留下来。”安东尼不假思索地说,“我不会离开。” 教皇点了点头,扶着他的手走下台阶:“那你就陪我留下来,守护圣城吧。在我死后,你就是我的继任者。” “什么?”卡蒂亚脱口惊呼,其他圣徒也都变了脸色,加菲尔不由得提高了声音:“冕下,您是要让一个红衣主教来继任教皇吗?这简直是笑话!” 教皇扶着安东尼的手走向殿门,并没有回头:“在我死后,谁能守护圣城,谁就是新的教皇。这有什么不对呢?第一位教皇,不就是建立了圣城并且立誓要永远守护她的吗?” 这也是在教义中有明文记载的,首任教皇最终建立了圣城,就是因为要封印那扇通往无尽深渊的最大的门,所以守护圣城,就是守护这道封印。从这一点来说,圣城是不能迁移的,因为重要的其实不是圣城,而是封印。 几名圣徒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还是卡蒂亚最先下定了决心:“但并不只有圣城能代表教会,何况一个魔化的教会,还会被信徒们接受吗?”辉光之国不是还自己建立了红十字新教吗?一个渎神者都可以,真正的圣徒为什么不可以? 她的最后一句话打动了其他人——确实,就算圣城才是正统,可如果他们自己都魔化了,还说什么教会和教皇呢?看看阿方索吧,真正的圣徒关在忏悔殿里,倒是一个假圣徒在外头招摇,甚至还要继任教皇,不就是因为安东尼他没有魔化吗? “现在没有魔化,不等于以后也没有……”加菲尔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们走!” 而在圣殿之外,安东尼一直走出很远,确定里面的人即使是圣徒也不可能听到他说话,这才小心地看了一下教皇:“冕下——您刚才说的不是真的吧?” “什么?”教皇也看了他一眼,“你不愿意守护圣城吗?” “不,我是说——”安东尼有点慌了,“您不是真的让我做……我只是个红衣主教。”还是刚刚升上来的,其实就连红衣主教的资历都等于没有呢。 “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了。”教皇的后背像是直不起来了,“面对瘟疫,你没有放弃平民……甚至连魔化的人你也没有放弃——你比我都更合适来守护光明大陆。” “可是还有阿方索大人……” 教皇疲惫地摇了摇头:“教会不能有一位魔化的教皇。” “但魔化并不代表——”安东尼忍不住就想把陆希的话搬出来。 教皇却轻轻按了一下他的手臂,打断了他:“这些话,就算我可以接受,信徒们也能吗?” 安东尼被噎住了。他想说这种思想是可以扭转的,但这话最终也没说出来。是的,思想确实是可以扭转的,但那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就以长云领来说吧,先有之前教会多年不肯祈福,最终退出长云领,让长云领留下的民众辛苦生活的那些年,才有之后他们对于陆希推行的新政策接受良好。而白都没有这样的基础,新女王就不得不组建新的红十字教来代替教会,变相地弱化教会的影响。 而圣城是整个光明大陆的信仰最根深蒂固的地方,要向这里的民众说明魔化无害,哪里是凭他一张嘴就能做到的呢? 而如果连信徒都不能接受,阿方索即使做了教皇,也无法立足。 信仰啊,盲目的信仰,最终只会反噬自身。 安东尼到底没有说出自己也曾经有过翅膀。自打晋升红衣主教之后,他确实是再召唤不出自己的翅膀了,虽然隐隐约约的,他总感觉翅膀还在…… 他有一点儿预感,这可能跟他忽然间理解了光的二象性有点关系。但至今他也只是能够从波动与粒子两个方面出发使用自己的能力,并不是真的就理解了波与粒子是如何结合为一体的。或许有一天他真正搞明白了这一点,就能够再次晋升,并且彻底地掌握自己的翅膀…… 教皇自然不知道安东尼这个秘密。他下定了决心,忽然间觉得肩膀上都轻快了起来。这几年他在继承人这件事上耗费了太多的心力,为了给自己看中的乌利制造机会,他在其余几位圣徒当中暗示、制衡,眼看着他们勾心斗角——他身为教皇都没有能够做到正直无私,今天这些圣徒指责并且要分裂教会、抛弃圣城,也就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但是安东尼不一样。他年轻、热情,也没有被圣城内部的争斗所同化,甚至对于阿方索和那几个魔化的骑士都有维护,那么在他手中,教会必定也会有所改变吧?光明大陆现在的变化已经非常明显,虽然他还没搞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至少看得清楚,教会也必须跟着改变了,否则如果把所有魔化的神官和骑士都打成魔鬼,那教会就是在自损实力啊。 然而这改变是他自己做不到的,也只能交给年轻人了。 至于他——教皇遥遥地向地下神殿的方向看了一眼,他应该做好最后一件事…… 第499章 灵魂波动(一)、这是光球眼中的世界? 陆希没想到, 她还在思考如何“蛊惑”安东尼的时候,圣城就出现了巨大的变故。 这倒也不能全怪她,毕竟她要管的事儿太多了, 而圣城是离得最远的那个。 “苦修院投降了?”陆希看着送来的文件, 嗤笑了一声,“还以为他们至少能坚持到明年春天呢。” “没吃的了, 还坚持什么?”海因里希漫不经心地在玩她的一绺头发, “亚伯拉罕魔化的事情一揭开,苦修院周围的平民看他们都像看魔鬼一样,谁还会给他们送粮食?” 苦修院自己也就种点菜,粮食肉食之类都是附近的平民送来的,现在平民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苦修院自然就断顿了。 当然, 也不是没有修士试图自己种点粮, 毕竟他们当中有好几个能够促进植物生长的神官, 催熟一小块田地还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他们好容易种出来的麦子被烧掉了…… “当初把魔鬼宣传得多可怕,现在自己成了魔鬼就有多难过!”海因里希毫不掩饰地幸灾乐祸, “这个就叫反噬!” “别笑。”陆希叹气, “这对我们也挺麻烦的。”这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说明苦修院附近的民众实在是被洗脑得太“坚定”了, 想要他们接受她的理论也会很困难。 海因里希却并不以为意:“不信我们没关系,只要他们别再信教会和光明神就行了呗。至于接受你的理论——只要他们是你的臣民,你的旨意他们就要遵守, 慢慢地教育他们就是了,迟早他们会明白的。” 陆希一想也是。教育是一件长久的事,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长云领那是特殊之地才能推行得那么快, 她不能指望所有的地方都跟长云领一样。再说目前她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打碎光明大陆上的民众对于教会和光明神的信仰, 哪怕把他们打崩溃打迷惘了都没关系,只要躲过了新神降临,以后她有的是时间去慢慢改变他们。 “那就先把愿意服软的神官带出来吧。”有的是地方压榨他们——啊不,是劳动改造他们!比如说玉米经过三轮培育已经大变样了,但跟陆希所熟知的那种高产的玉米棒子还有一段距离,正需要人手加入,争取在明年春耕之前再来一轮选育。 当然仅仅是这样还不够,她还需要再寻找不同的样本来杂交。不过这个活儿得交给到处跑的商人们,还需要时间和运气。在这之前,能种成啥样就先种点,毕竟今年又有不少从别的领地跑来的人,王都的人口持续上升,没有粮食可不行。 还有会治疗的神官当然是塞进医院,无论在哪个世界,医院都是永远不缺病人只缺医护的,只要进去了,他们就不用愁没活儿干。 至于没有祈福和治疗能力的神官也不用怕,但凡他们有点异于常人之处,女王都能给他们挖掘出来可压榨的能力!当然实在没用的也不用怕,作为神官至少识字吧?那就去扫盲班教课好了! 陆希把拟好的《神官特长及资历调查表》折起来,预备回头交给妮娜,先让妮娜筛选一轮再说。 至于还有几个死硬派的苦修士坚决不肯出来的,她也不强求。天气已经到了最冷的时候,愿意在苦修院里饥寒交迫也是他们的自由嘛,说不定熬着熬着就熬到开春了呢对不对? “等到开春,苦修院就征用了它。”陆希可没打算把那么一大片建筑荒废着,熬到开春的钉子户们,到时候也只好自谋出路啦。 “绝!”海因里希表示这主意特别合他的心意。你以为你熬到了春天?不,到了春天你才知道什么叫绝望呢。 光球躲在一边听着这夫妻俩商量一些不做人的干法,不敢出声,只是悲伤地计算了一下自己现在拥有的信仰值,发现还是在原地踏步,看来十万的目标是彻底不会实现了——这个女人,她是真的咬定牙关就不回去了,宁愿留在光明大陆,冒险来对付新神…… 光球回忆了一下千多年前祂匆匆看过一眼的那个世界,那个时候祂也没想到,这种看起来庸庸碌碌的生物,居然会有这么决绝的心思,数百年前那些自爆的夏国巫师断绝了祂前往那个世界的道路,数百年后,又有人决定跟着那些夏国巫师的脚步,来面对新神。 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如何转移祂那个已经十分庞大的“主体”啊。只要这个主体还在光明大陆上,新神就会循踪而至,不解决这个问题,以后还有没有信仰都不重要了。 “你的主体啊——”陆希对这个问题当然是反复思考过,“当然还是塞回无尽深渊去啊。” 无尽深渊本就是一个蜂房状的重叠空间,光球当年就是从其中一个蜂房来到光明大陆的,现在新神跟踪而来,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将光球的主体送去另一个蜂房,把新神也吸引过去。只要新神不直接进入光明大陆这个蜂房,哪怕是从旁边擦过,其影响也可以降低。 第382节 之所以选无尽深渊,陆希当然也是有考虑的。开一个空间通道可不是件简单的事,看当初光球为了前往地球费了多大的心思——整个十字军的高层神官与骑士,还有夏国的所有大巫,举两方之力,才能运转那个巨大的魔法阵,打开让光球离开的通道。 陆希当然想把光球的本体送得越远越好,但她用什么来打开通道呢?别说现在她找不到那么多大巫,就算有,她也不能把人家当消耗品用啊。更不用说教会那些高层神官和骑士,谁愿意牺牲自己? 当初通道能够打开,是光球欺骗了所有的人,否则就算祂是光明神,教会里也未必找得到那么多愿意为祂而牺牲的高等觉醒者。而无尽深渊则是个现成的重叠空间,内部那些空间不稳定的地方其实都是潜在的各个空间之间的通道,试着把它们打开要比去打开一片稳定的空间屏障容易多了。 “那也不一定……”光球小声嘀咕。 “拉倒吧——”陆希毫不客气地吐槽,“要不然咱们打个赌?看看教会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苦修院里都能混进给自己镀金洗白的货色,各个教堂穷奢极欲,我就不信靠教会能凑齐了人来运转魔法阵!真要是能的话,你现在早该催我去布置魔法阵了吧?” 光球被噎死了…… 海因里希虽然听不见光球说什么,但光听陆希的话也能猜到大半,立刻幸灾乐祸地说道:“不然就请光明神给教皇降个神谕,召集一下圣徒和红衣主教们——哦,还有圣骑士什么的,定一定执行名单?” 光球气得在原地抖了几下,却不敢答应什么神谕的事儿。陆希倒有点好奇:“说起来,你能够下神谕吗?” “硬要说的话也可以。”光球悻悻地说,“就像我能跟你交流一样。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 “为什么?”陆希沉吟起来,“是要合适的灵魂,就像你挑选我一样?那你挑选灵魂,又是以什么为标准呢?” 这个问题光球还真的没有想过,也答不上来。毕竟在祂,挑选灵魂几乎是出于本能,根本无须思考,自然也就不知道是按什么“标准”来的。 “就是……灵魂的波动……”想了半天,光球才只能结结巴巴地给了个十分模糊的答案。 但这个答案却让陆希眼前一亮:“灵魂的波动,所以灵魂确实是有波动的,脑电波吗?生物磁场?” 光球是没有五官,否则现在肯定是一脸懵逼。它终于发现语言不是那么好交流的,于是决定换一种交流方式。 陆希还在等光球的回答,但回答没有,等来的却是眼前的世界唰地变了,有点像坏掉的电视机,又有点像个古怪的万花筒,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带颜色和不带颜色的光点、条带、波纹,以至于固定的背景也被扭曲得看不出来。 光影一消失,陆希就头晕目眩地扶着桌子想吐:“这就是灵魂的波动?”刚才她眼前的海因里希就像个涟漪一样,一圈圈地向外泛着波纹。当然她自己也是,虽然她分辨不出来两种波动有什么区别,但按光球的概念,他们显然是不一样的,以至于光球可以跟她交流,却不能跟海因里希交流。 “在我眼里,你们就是这样的。”光球嘟哝着,“很有趣,明明是一样的个体,却有这样的区别……”既有相似,又有不同,跟祂自己是完全不一样的。就是这种差异让祂好奇地复制了这个世界,却没想到现在是这样的结果。 “所以你也是一种波动……”陆希感觉自己仿佛明白了点什么,“信仰也是波动?”信仰发自灵魂,八成也是脑电波的一种,还应该是特定频率的。就是不知道,对于不同人的信仰,波动是不是同样的? “有不一样的,也有一样的……”这个问题光球也没搞明白。比如说祂既然利用陆希来收集信仰,那对于陆希的信仰和对于祂的信仰自然是有相似之处。但如果说是完全一样,那也不是。 其实在光球这些年的经验当中,最好的收集者应该是那位名叫胡安的红衣主教,他所收集到的信仰值是最纯粹的,甚至都不需要达到十万,只需要大概六万左右,就能够支持祂穿越两界的屏障了。只可惜他收集信仰十分困难,直到死于魔兽潮,也才只收集到了三万多,离目标还差得太远。 但是陆希收集来的信仰值就驳杂一些——光球还没有计算那些魔族的信仰,那是祂没法使用的,因为魔族本身就受到了新神的影响,他们的灵魂波动与祂相悖,信仰自然也是相悖的。 然而抛开魔族的信仰,陆希所收集的信仰也与胡安不同,更与教会所收集的信仰不太一样。 至于其他人的,大部分直到失败都没有收集到太多的信仰,那点少得可怜的数据甚至不足以让光球得出什么有用的结论。 陆希倒是有点想法:应该是对于不同目标的信仰波动也略有不同。胡安的信仰在光球看来纯粹,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红衣主教,对他的信仰也是对光明神的信仰,基本都是大同小异罢了。 而胡安之所以收集信仰困难,也与此有关——有多少人把他当做神的侍从,信仰都投到神身上去了,谁还会特地信仰一个侍奉神的神官呢?胡安不管做出多少成绩,功劳都归于神,所以他身居教职容易被信徒所接受,声名鹊起轻而易举,可要收到针对他本人的信仰,那就不容易了。 这真正是“成也教会,败也教会”了。 至于她自己,张嘴闭嘴的跟教会作对,凡信仰她的人当然是不会把她跟教会联系起来的。只不过,她这个信仰有很多都是出自民众对富足生活的向往,说起来是功利了点儿,跟教会那“高尚”的,“无私”的,“忘我”的,“奉献”的纯洁信仰,八成是两回事哟。 光球所说的驳杂,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了。 陆希脑袋里乱糟糟地想了些七七八八的事儿,那股子头晕劲儿终于过去了。她不由得暗叹天赋这玩艺儿真是没办法,似她这样有机会从高等生物的角度观看这个世界,非但没能悟出什么超脱本身的真理,反而只觉得想吐,简直是暴殄天物,浪费机会,朽木不可雕啊。 海因里希被她吓了一跳,抱着她问个没完。陆希被他问得耳朵疼,干脆捂住了他的嘴,抓紧时间问光球一个她忽然想起来的问题:“灵魂沉睡的时候,波动是什么样的?我是说,就像那口鼎里化作雕塑的那些人!” 果然光球回答:“那些人几乎没有波动。” “那如果让他们的灵魂重新波动,人是不是就能复活了?”陆希激动地一巴掌拍在海因里希腿上,“返魂香,那东西重要的不是香气,而是声音吧?难怪所谓返魂树的树心敲击的时候如同牛吼,那做出来的香丸,在点燃的时候是不是也有声音?” 这次光球终于给了一个极有价值的回答:“确实是有的,我见过夏国的一个大巫用它来复生一个死去的人,点燃的时候会发出波动,但普通人类似乎听不到。” 第500章 灵魂波动(二)、光球也要来打工 听说有关于返魂香的消息, 于格跟狗撵着似的就跑来了。 环境确实是能改变人的,反正陆希现在看于格,已经没了第一回 见面的那种端着的劲儿, 现在身上穿着粗布工装, 比当初那个假神官要顺眼多了。 要说于格近来的工作态度,那也确实是十分不错。他在草药方面确实有不少知识, 对陆希的“提炼”、“量化”、“有效成份”的概念也理解得很快, 在了解了青霉素的提炼过程之后,他甚至设计出了一条用神术阵提炼黄连素的生产线,其产品对于白都外围那些尚未完全建设好的移民区来说,可说是颇有用处。 是的,于格在圣城那些年还真不是白过的,他还偷偷从炼金神殿学到了一些“正统”炼金术, 也就是设计神术阵来“炼金”。固然神术阵的使用条件比较苛刻, 但提炼出的产品质量稳定, 在目前医药生产还没什么规模的情况下,可以做为一个极好的补充——至少是把劳拉解放了出来, 不用可着小姑娘一个人压榨了, 说真的这么使用童工, 陆希的良心都在隐隐作痛! 工作之余,于格当然就是拼命研读那堆夏国的资料了。 有了珊瑚蛇那个风流寡妇交待的地点与海图,还有握在她手里的玉玺, 灰羽顺利地带着船去了那个无名海岛,取回了当初被这伙海盗扔在山洞里的那些“不值钱”的资料。 可恨这些海盗不但不识货, 在拿走金银珠宝之后还没有好好关闭山洞, 而是随便把山洞口挖塌下来, 又在外头扔了些草皮做伪装就算完, 以至于留在山洞中的那些纸质资料都受了潮,有些都粘到一块儿,根本揭不开页,更不用说阅读了! 于格的空闲时间,就在一边咒骂海盗,一边竭力辨认那些模糊的墨迹中度过。他已经誊抄出了相当一部分资料,但关于返魂香仍旧一无头绪。 没有返魂香,对于那个鼎内空间的夏国遗民也就无计可施。于格担心他们因为时间过久而直接沙化,简直成了他第一心病,现在听说有了消息,当然是立刻就狂奔而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也幸好陆希入主王宫之后,很多规矩都被她直接删掉了,否则就于格这穿着,连王宫大门都进不了。 于格也是被女仆带进来的路上,看见女仆们有些异样的目光,才醒悟自己来得太急,见了陆希不免有点讪讪然,但刚刚行了个礼,就被陆希抛出的话砸了个头晕目眩,把什么衣着失礼的事儿顿时都丢到了脑后。 “声音……”于格喃喃地重复了几遍,“莫非——大音希声,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难道说,返魂香之音,就是不可得闻之音?” 陆希觉得这话听起来耳熟,但是作为一个学医的,实在想不起来这是啥书里的话,为了不露怯,只好高冷地说:“也不用说得那么深奥,就是超声而已。” 于格并没发现女王陛下这点小心思,他反而有点惭愧:“是的,您说得对……”唉,明明他也上了课的,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还是不行啊。 但现在的问题是:既然是不可得闻之音,又如何再现呢? “这个嘛——”陆希把目光溜向了光球。 “我?”光球大为诧异。祂能做什么?不,不对!关键不是祂能做啥,关键是,怎么有人竟然会把主意打到祂头上来,居然要支使祂做事? 呃——光球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出在陆希身上倒并不稀奇,其实很早之前,这个女人就在想办法利用祂了,比如说向祂打听消息,美其名曰利用资料库什么的…… “但我能做什么?”光球垂头丧气地问。有什么办法呢?时间不等人,祂现在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再去寻找新的灵魂,只能在这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了。 “声音也是一种波动。”陆希对光球的态度还比较满意。本来嘛,麻烦是光球自己招来的,现在想拯救自己,还不多出点力吗? 光球可能无法理解什么大音希声,但祂却能够看到灵魂的波动,那肯定也能看见声音的波动,包括人的耳朵无法听到的超声和次声,那这事儿不就简单了吗? “你总还记得当初看到的返魂香的波动吧?”陆希两手一拍,说得轻而易举,“那就找出跟它波动相同的声音就行了嘛。”要知道人类都能分析并且模仿各种声音,没道理光球这么高等的生物不能嘛,这总比创造一个世界要容易吧? 光球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名为996的陷阱。返魂香发出的可不是某一种单调的声音,那是一段变化的音律,虽然并不长,但那也需要大量的寻找和比对啊…… “系统就该会这个。”冷酷的资本家当然是不会考虑打工人的苦,在他们眼里,打工人合该样样全能体力充沛不寝不食任劳任怨,要是免费劳动就更好了! 哦,光球确实是免费劳动,因为陆希并不付祂什么工资。这样一想就更快乐了! 于格不知道女王对着虚空说什么,一脸茫然的他在几分钟之后,被普及了一下神降的消息。 “本来是不想告诉你们的。”这种世界末日的消息放出去,是会引发社会动荡的。尤其还是有关“神”的,搞不好新神还没来,这边大批信徒自己先自杀了,那才叫好看呢。 不过于格近来的表现不错,当然更主要的是幽影领地的那些人表现好。在穆特的影响下,半个幽影领地的魔族都在女王陛下这儿找到了“工作”,当然这工作也不是说一定要到光明大陆上来作的那种,而是说这些人接受了陆希的安排,也算是承认了她的领导地位。 这样,陆希就很满意了。并且魔族天然的就反对教会和神,尤其这批魔族还是夏国后裔,那简直是双重的保险,绝对不会出现什么去信仰神的事儿,所以陆希觉得,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应该还是可以的。 再说,陆希也打算把这个消息慢慢地透露给魔族那一边,以争取到他们的支持。说起来也是可怜,魔族被驱赶到了无尽深渊,但拯救光明大陆,却还需要他们出力,毕竟他们当中的觉醒者更多。 说到这个,陆希不由得思维又发散了一下:魔族的觉醒者更多,是不是说他们的基因传承更强更稳定一些?搞不好魔族才是觉醒者存在的最佳方式呢。光明大陆再发展下去,没准以后就会成为魔族的天下也说不准。 于格被狠狠地震撼了一把。当然震撼他的不是新神,而是末日!怎么的,在他终于看到了复国的希望的时候,忽然之间世界都要毁灭了? “想要不毁灭,就需要更多的人一起来努力。”陆希早预料到会是这种反应,但于格这个人吧,即使有各种的毛病,单看他一个根本没有觉醒的人能够在教会里一直爬到主教的位置,还能混到教皇身边,就知道他绝对的有毅力有韧劲,不是能轻易打垮的。 所以陆希也不怕跟他说实话。之前是怕他一听世界末日了就一门心思去复国,甚至还可能把穆特等人都拉走单干,不过现在幽影领地的魔族,包括穆特自己都觉得现在的日子不错,想来是不容易拉走的了,那就能说点实话了。 “可是——”于格当然是仇恨光明神的,但在他心里,依旧还是有着对于神的畏惧。这没办法,对于看不见摸不着,自身又没有办法对抗的东西,人类天然的就会有畏惧。所以现在对于新神,于格自然也有些绝望,“要怎么做……” “夏国的大巫们已经给我们做出过示范了。”陆希敲敲桌子,“当初他们不就违逆了光明神的决定,让神也无可奈何吗?” “但那是牺牲了整个夏国……”于格有些崩溃,“难道这次,又要牺牲我们吗?” “那当然不行。”陆希心里有个计划,但现在八字连半撇都没有,多说无益,所以她只是不怎么负责任地说了一句,“就算要牺牲,也该牺牲教会的人啦。” 这句话让于格得到了一些安慰,但还是嘀咕了一句:“教会的人会愿意吗?” “愿不愿意的,圣城封印着最大的那扇门,新神降临,他们就是首当其冲。”陆希冷酷地回答,“就算不愿意,他们也会是第一批受到影响的人,而且现在应该已经开始了。” “钟楼被拆除了?”于格一心扑在药物生产线上,好些天没注意教会的消息,现在听陆希这么一说,不禁惊讶,“那恐怕真是封印出了问题,钟楼可就在地下神殿的上方,这别的地方不动,只有钟楼拆除,必然是地下神殿不堪重负了!” 说起对于圣城大教堂的了解,于格犹胜过一直没挤进过权力中心的柯恩,还有长年在南联邦种地的乌利,说起来头头是道,有力地佐证了陆希的推测:“所以可能是封印被冲开了?” “对!”于格肯定地说,“其实封印在龙晶被偷走之后就失去了最强力的能源,再加上被我炸过一次……即使他们再怎么修补,圣城也不会有那么高级的魔晶了,那毕竟是当初魔族的长老留下来的……”说起来也真是讽刺,用魔族长老留下的遗体,来封印隔离魔族,现在失去了魔晶,圣城却第一个遭到了反噬,这就是报应吧。 “龙晶啊……”陆希也不禁有些感叹,当初那位魔族大长老留下的遗骸,圣城使用了那么多年,最后还能用来穿过结界,召唤了海因里希,可见其中蕴含的能量有多强!从这一点上来说,顶尖魔族的力量比顶尖的神官更强大,如果不是注定要疯狂,魔族根本无须退却! “对了,说起来驭兽术的事你研究得怎么样了?”陆希蓦然想起了拼好的驭兽书。她实在是太忙,自从玉米来了,她就把驭兽书的事儿都忘记了。 驭兽术这个事儿,于格是没法研究的,因为他不是觉醒者,根本没法使用驭兽术,所以就交给了幽影领地的魔族。现在问起来,倒是很有成果可以汇报:“有人已经能够初步役使一些低级的魔兽了,不过高级魔兽还……暂时不行。” 驭兽书用夏国古语写成,幽影领地的魔族虽然是夏国后裔,可是阅读起来也有些困难,能有这个进步已经算是十分出色的了,尤其是该魔族的血脉还不对口。 “据驭兽书记载,能够使用驭兽术的,主要是蚩尤血脉与大禹血脉……”于格也是很焦躁,这两种血脉当初在王室都是大巫家族,然而到底没传承下来,现在学会驭兽术的这个魔族祖上姓公孙,觉醒的能力是可以跟魔兽有所沟通,但是说到真正的驾驭高等魔兽,那就还差一大截呢。 “你们跟妮娜那边交流了没有?”陆希要的可不是什么驭兽,她是要从驭兽术里找出解决血契的方法啊。 “这——”于格不吭声了。在他看来,即使妮娜是陆希推上去的女教皇,那也属于教会那边,跟他们魔族简直是天然的敌人。至于那些守夜人,属于魔族中的叛徒,谁愿意跟他们交流啊? 陆希一阵头痛:“你知道我让你研究驭兽术是为什么?” 于格沉默着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是解决血契的问题,但——这不就是因为是要解决血契,所以才不是很想干吗? “是血契的问题吗?”陆希气得敲桌子,“血契有很多问题,但它确实延缓了魔族的疯狂!将来魔族如果要回到光明大陆,这个问题不解决能行吗?”最佳结果,是能研究出一款优化的血契,既能延缓魔族的疯狂,又不用像血契这样,把两个人绑在一起来个生死相随。 要研究这个,离不开医学方面的观察与检测,也离不开结了血契的那几对人,当然是要两边一起配合才行。就于格这样单干,就算出现了能役使高级魔兽的人,又能怎样?最终能使用驭兽术的,必然也只有寥寥数人,对大局并无什么决定性的影响,而如果研究出优化的血契,得益的却是整个魔族! 甚至说,只要能解决疯狂的问题,光明大陆还有什么理由不接纳魔族? “是我狭隘了……”于格到这会儿才真的心服口服——他完全没有想到这方面啊。 “知道自己狭隘,就少自作主张。”海因里希在一边凉凉地说,“女王如果每件事都要这么解释,那就不用做别的了。” 他当然是不喜欢于格的。别说于格曾经坑过他,就算没有黑水公爵那件事,单凭于格在身份上与陆希的冲突,海因里希也得敌视他三分。 而且这人自作主张,害得陆希还要花费口舌解释,简直就是在占用他的时间!要知道他也很忙的,借着汇报工作的机会跑回来跟女王陛下见个面,容易吗? “既然明白了,那就去办吧。”陆希也觉得怪累的,“不管是要保住光明大陆,还是要让魔族重归人间,都不是某一个群体自己能做到的,将来必然是各方合力。你连新教都不能合作,那还能跟旧教会合作吗?” 于格当然是不想跟旧教会合作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巴不得圣城的封印破裂,深渊生物能把圣城淹没了才好呢。 但是他也知道这话是不能说的。陆希想要的世界跟他的不完全一样,而且圣城的那些平民,对陆希来说是跟长云领的民众差不多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于格想起了在幽影领地的藏书里读过的话,不由得有几分感伤——这几本书他都是读烂了的,但论起真正的领悟其中的含意,其实他还差得很远。 第383节 “好了,既然说起合作的事儿,我想问问,你在圣城里还有没有关系,能够给安东尼送一封信?” 第501章 教会分裂(六)、逃离圣城,未必就能逃离魔化的命运 陆希的信还没有送到圣城, 一件大事就震动了整个光明大陆。 三位圣徒指责教皇误解神谕,置圣城的平民安危于不顾,已经不配统率教会。他们声称由于前圣徒乌利的背叛, 光明神发怒, 所以才有大教堂的震动与钟塔的毁损。而教皇却固执己见,不肯承认圣城已失去了神的眷顾, 因为这样他就必须承认自己对乌利的宠爱是错误的。 这样一位要掩饰自己的错误, 却不惜曲解神谕的教皇,当然是不合格的。所以三位老牌圣徒:卡蒂亚、默菲与加菲尔发出共同声明,脱离大教堂,率领自己麾下的神官和骑士离开圣城,遵照神谕去寻找新的圣地,组建新的教会。新教会将不再设立教皇, 而是由三大圣徒共同执政, 以避免教皇错则教会错的一言堂。 除了销声匿迹的路克菲西之外, 这三位圣徒就是圣城里最为有名的三人了,他们的声音说是在整个光明大陆上掀起了惊涛骇浪也不为过, 更不用说处于风暴中心的圣城了。 三位圣徒带走了圣城将近一半的觉醒者, 另外还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普通人。这三分之一的人当中, 绝大部分都是有钱人,他们有资本放弃自己的不动产,带着金银细软跟圣徒们离开——圣徒们也有允诺, 等到了新的圣地,这些人可以得到圣地周边相应的土地作为补偿。 当然, 也有一些贫民跟着离开, 这是信奉三位圣徒的人, 他们相信圣城已经被神所厌弃, 已经不能再停留了。当初他们因信仰而千辛万苦地迁到圣城来,现在又将因为信仰,毫不犹豫地抛弃这里,再千辛万苦地去别的地方从头开始。 至于其中还有一些浑水摸鱼的人,觉得在这种混乱的时候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从而选择自己投靠的对象,那就无庸赘述了。 有些消息像乌龟一样,半天也爬不出几步,有些消息却像风,数日之内就能吹遍整片光明大陆。各个国家都很快得到了消息,这是经由各个大教区的传递神术阵传来的消息,三位圣徒为此也是不惜动用资源,看起来也是很清楚舆论战的重要性。 甚至就连已经归为新教的白都皇家大教堂,也收到了圣城发过来的消息。当然这个消息不是发给妮娜这个异教女教皇的,而是发给那些“身在新教心在旧教”的神官,并且想要借由他们的口在辉光之国传播开去。 “哟,这是还打算看看有没有旧教的虔诚信徒,能薅走一点是一点啊。”陆希拿着神术阵刚刚吐出来的这张羊皮卷,啧啧感叹了一下,“这个开销不小吧?” “确实。”妮娜在双塔是见过的,“从圣城往这里传递一张羊皮卷过来,估计至少要花费两到三颗高级魔晶,更远的地方可能更多。近距离的话,至少也是一颗中级魔晶。” “也正常,毕竟是空间传物呢……”陆希摇了摇头,“如果只是传递消息,那就能节省很多。”比如说无线电什么的,虽然她搞不出来,但她知道原理,或许可以考虑用魔法和神术来实现嘛。 然而手头并没有那么多可用的技术人员,大部分人搞搞基础建设,什么化肥水泥钢铁的还行,再往上人才就少得可怜,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培养出来的。就说现在,辉光之国内已经有了内燃机,陆希就觉得自己运气很不错了——传递消息用汽车,已经比用马方便多啦。重要的是,这就跟俩人遇熊一样,你只要跑得比同伴更快就行了。在光明大陆就是,她的消息传递只要比对手的行动快就暂时够用了。 所以她只能先把这个想法放下,关心另一件事:“只有三圣徒的宣言,教皇没有回应?” 妮娜也觉得很奇怪,因为说起来教皇要动用传递神术阵肯定是更方便的,但,至今都没有教皇的回应,总不能是圣城大教堂神术阵都被三圣徒控制了吧? “真要是控制了,他们也没必要离开圣城另找什么圣地了。”海因里希嗤笑,“他们连圣城都不想要,恐怕是想躲得离封印远远的,还控制大教堂做什么?” 本来还不能确定的事儿,现在看了三圣徒的宣言,倒是可以确定了。什么乌利的反叛啊,分明是于格挟持乌利逃跑的时候炸了个封印嘛,所以这次的分裂肯定是与封印有关!由此也印证了光球的说法,新神降临,封印是肯定有影响的。 “卧槽!”陆希不由得爆了个粗口,“我长云领还有扇门呢!”总说封印封印,有问题的不是封印,是被封印住的深渊之门啊,长云领的药厂就有一扇呢,还是海因里希用天赋打开并稳定的。 “问题不大。”门是他建立起来的,海因里希自然了解情况,如果有问题,他早就会提醒陆希,也不会等到陆希现在才想起来——说真的,真要是有事儿,这会黄瓜菜都凉啦。 当然海因里希是绝对不会把这句新学来的词儿用在这里的。开玩笑,他长嘴是怼别人的,可不是怼自己家女王的。不但不能怼,还要为女王陛下分忧,提前把问题解决掉。 事实上他那扇门不大,所以受到的影响自然也小,再加上药厂在青石城外,平常很少有人过去,所以现在受到影响的,也只有负责那里的莉莉丝。 但是对莉莉丝来说,魔化算个事吗? 作为王室侍卫的后裔,她毕生的最高目标就是守护着祖辈传下来的玉玺和资料,寻找夏国王室的后裔。而作为她个人来说,最大的心愿就是杀掉强夺她的海格勋爵,找回自己的丈夫和儿子。 而这些,现在都已经实现了。玉玺终于归入了陆希手中,还包括着王室的藏宝。而海格跟拜耳子爵早死透了,她的儿子如今却成了晚风岭的“县长”,农业商业一把抓,比起当初家里行商的时候还要“显赫”,真可谓是“光宗耀祖”,追求他的姑娘也不少,只要他自己愿意,马上就能结婚。 如此一来,莉莉丝觉得自己这一生已经无憾了,就算马上死了都没关系,更何况是魔化呢?要知道从无尽深渊出来的那些夏国后裔,她也已经都见过了,无非就是跟他们一样罢了。 当然,能不死还是不死的好,毕竟现在的日子过得多开心啊?甚至在长云领这边,魔化也不会有多大妨碍,这里的人对魔族的态度可跟别的地方不一样呢。 不过海因里希——呃,现在应该称呼亲王殿下啦,跟她说,要让她监测。什么叫监测呢,简单地说,就是感觉自己的变化,并且记录下来。 现在药厂这边工作的基本都是魔族,莉莉丝不但要记录自己的魔化,还要记录这些人的变化,说是以此来监测新神的降临。 关于新神,莉莉丝第一次从亲王殿下那里听说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尽管自来了长云领之后她也在学习,但可能真是天赋使然,她种药种得不错,但对于女王教授的那些知识就有点理解不来。 所以尽管听了一通新神旧神的说法,莉莉丝也是一头雾水——什么高等生物,那是啥?特别高级的魔兽吗? 不过听不懂就听不懂吧,莉莉丝也早就知道,人的天赋有高有低,长处也各不相同,如果实在搞不明白,只要按照规定仔细做事,也能把事情做好。 这都是女王陛下说的,反正莉莉丝觉得十分正确并且坚决执行。所以什么新神旧神的,她做好记录就是了。 “目前就是这样,莉莉丝魔化的程度并不深,也只是额头上出现了角纹而已。”角纹,就是在皮肤上生长出来的黑色花纹,随着魔化程度加深,花纹会渐渐变成凸出的角。一般来说,角纹也就相当于魔民的程度,有点魔力也少得可怜,比如说莉莉丝,到现在还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能力觉醒。 但是圣城封印的那扇“门”可比长云领的门要大得多,可想而知其影响也会更大,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三圣徒连教皇的位置都不争了,也要离开圣城——再呆下去,他们迟早会步亚伯拉罕的后尘。 只是,这些人错误地估计了形势。 如果仅仅只是深渊之门的问题,那么他们离开圣城确实可以保平安,但现在却是新神降临,整个光明大陆都难逃影响。 据陆希这些日子的思考,这些觉醒者与其说是有天赋,不如说是对“神”的力量易感。神官与骑士易感光明神的力量,魔族与黑暗骑士则易感新神的力量。倒是夏国那些大巫成分比较复杂,大约因为夏国人天性就比较兼容并包,所以大巫们的血脉也很难明确地区分开来。 但易感这种特点,说白了就是容易受影响,一个会被光明神力量轻易影响的人,对于其它类似的力量也容易受到影响。就比如说亚伯拉罕吧,那货一心只想提升自己,其实完全违背教会的教义,可照样晋升到了圣徒,八成就是因为他是一个易感者。 只不过在新神未降临的时候,光明神对他的影响最大,这大约也就是教会所说的“虔诚”在起作用了——对于光明神的信仰事实上就是一种频率固定在某个小范围之内的生物电波,这种生物电波的能量壮大了光明神的本体,也引来了新神的注意;而反过来说,这种信仰对信徒本身可能也有点改变,让他对光明神的影响更加易感。 如此一来,所谓“虔诚”便能晋升,其实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然而在新神的脚步日渐靠近的时候,易感体质就抵挡不住了,亚伯拉罕若说“虔诚”那是没得说,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他的体质,所以他身为圣徒,还是远在离封印千里之外的苦修院,仍旧魔化了。 以此类推,这三位逃离圣城的圣徒,也未必就能逃离魔化的命运。 八成这三人自己心里也有这样的预感,所以这次他们的宣言根本没有提到什么魔化,重点指责的反而是教皇的一言堂。 “这是搞三权分立呢?”陆希也有点好笑,“这样也好,圣城现在这么乱,想必往里送消息也容易。再说这三位圣徒跑了,安东尼前头就少了很多阻力。就是不知道那位路西恩圣徒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他是觉得留下来更有机会成为新的教皇?” 其实不止陆希这么想,圣城里留下来的人也是这么想的。 现在圣城比从前萧条了许多,三圣徒带走的那些人虽然只占三分之一,但却掌握了圣城一半以上的财富,留下来的神官和骑士且不说,平民却大部分都是穷人,实在舍不得也离不开自己的田地,哪怕那田地其实也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圣城,但已经种熟了的地,他们也舍不得。再说,他们家里甚至没有什么余粮,能够支持着他们走上旅途的…… 另外,大多数平民还是相信教皇的,因为这些年来,圣城的田地一直是由教皇来祈福的,而三位离开的圣徒不管这事儿。所以他们也担心,去了新的圣地,还会不会有人为田地祈福? 现在冬季最冷的时候已经过去,快要开春了,这个时候离开圣城,除非能在两个月内就找到新圣地,否则必然耽搁今年的耕种,平民们也不敢冒险。 所以虽然萧条,但圣城出乎意料地还算安定,并没有出现什么大的动荡——当然,该动荡的,在三圣徒带人离开的那天已经动荡完了。 平民们以为这就完事了,甚至有些底层神官也这么想。三圣徒虽然离开了圣城,但他们并没有另立教皇,更没有像辉光之国那样建什么新教,这不过就是分成了两地而已,就跟高等神官会在外面自领教区差不多。 而且他们还有盲目的信心——三圣徒里没有擅长祈福的,新圣城也不那么好找,如果种不出足够的粮食,说不定有些人就会后悔了。 他们的信心都是建立在教皇身上的,但是他们不知道,教皇现在的情况并不好。 “你留在这里,是希望接任教皇吗?”教皇此刻正在与路西恩圣徒交谈,如果那些底层的神官能看见他现在的样子,可能会大吃一惊,因为他瘦得有些脱相了,脸上的皮肤紧紧地绷在骨头上,眼眶深陷,而颧骨和鼻骨则高高凸起,完全不像从前那个看起来就十分“神官”的教皇冕下了。 “并不是。”路西恩也忍不住多看了教皇一眼,“我知道我不可能接任这个位置。”圣城现在最大的危机是地下神殿的那个封印,而他的能力对变异的深渊生物并无用处,如果有一天封印再次破裂,教皇束手无策,岂不成了笑话? 教皇选择安东尼,也不全是因为他愿意留下来,更看重的,还是安东尼的力量——他所发出的红光,竟然跟默菲那造价高昂的魔偶一样,能够对变异幽灵造成有效伤害,这是圣城目前最需要的。 “我留下来,是因为我觉得您说得对,圣城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封印这扇门。我身为圣徒,不应该推卸责任。”哪怕他的能力对门已经没多少作用,但他总还能起到一些别的用处的。 加菲尔离开的时候,看他的眼神像在看个傻子,大约也觉得他留下是想争教皇的位置,但路西恩真的没有这种心思。在七圣徒当中,他也仅比啥都不管的亚伯拉罕名气大一点,但他的唱诗班虽然也能治疗,却远不如卡蒂亚的圣水,所以在圣城,其实也算是可有可无。 所以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能够登上教皇的宝座,现在也一样。他只是觉得,他做了这么多年可有可无的圣徒,总归还是有点不甘心,想要更有价值一些。 “既然这样,那就由你来准备新教皇的加冕仪式吧。”教皇半闭着眼睛说,“另外,你也许可以试试祈福术,毕竟治疗跟祈福之间也有一些联系。” “我?”路西恩略微有点诧异,“唱诗和祈福……”听起来毫无关系啊。 这个提议其实是安东尼对教皇说的,教皇自己心里也没有底,但他现在也没有别的选择:“你试一试吧。”大型的调节气候的神术阵已经无法使用,在他死后,圣城周围这广大的土地,需要一个祈福者啊。否则这些土地的出产养不活这么多的圣城居民,那时候圣城才真的要乱了。 第502章 新的教皇(一)、没人发现教皇已经魔化了 安东尼可不是瞎提议。 他还记得陆希对于教会的祈福术的评价:大杂烩。 祈福术就是对田地进行祈福, 让粮食增产丰收的神术,但是具体这个神术的作用,在各个神官手上施展出来都是不同的。 以前安东尼也跟其他人一样, 觉得这是因为每个神官的等级不同, 所擅长的领域也不同,因此祈福的效果便不一样。可是经过陆希那么一分析, 他才发现原来祈福神术实际上包括了那么多不同的法术, 有些甚至跟庄稼生长都没有直接联系,比如说双塔的列文的杀虫术,说不定都该归到骑士那个圈子里,而不是神官…… 所以安东尼现在的眼界和思想也都开阔了不少,听了教皇对于祈福的担忧,他就想到了路西恩。 路西恩率领的唱诗班, 主要是在各种庆典上为神歌唱的, 凡是听过那美妙歌声的人, 都说自己仿佛听到了神的声音,能够令傻子清醒, 瘫子行走, 瞎子复明, 哑子开口。至于说一些小病小痛,那更是一听之下百病全消! 这种说法当然有夸大其词之处,至少安东尼知道, 瘫子行走这事儿就未曾发生过,倒是曾经有双目如蒙白翳无法视物的老者, 在听过几次唱诗之后, 声称自己又看到了光明。 这件事当时令唱诗班和路西恩的名声达到了顶峰, 但遗憾的是, 这位老者在一年后眼睛就再次失明,并且在去田里除草的时候绊倒在地,摔死了。 这可就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幸运的事了,而唱诗班也被人质疑,甚至影响到了路西恩的名声。不过后来唱诗班里的一位圣女被爆出不守贞洁,勾引一位神学院的贵族学生,而路西恩又用歌声治愈了一位远途而来求医的大公之子,于是舆论就转了方向,大家都说是那个不贞的圣女玷污了唱诗班,而路西恩圣徒当然是无可挑剔的。 最终那个失贞的圣女消失了,而路西恩在那之后本可以再次声名鹊起,却不知怎么的也沉寂了下去。他依旧带领着唱诗班在各种庆典上唱出天籁之音,也每次都有人表示自己的病痛被治愈,心灵得到了升华,但路西恩在圣城却成了最没存在感的一位圣徒,除了庆典之外基本不现身。 根据圣城比较流行的说法,路西恩的唱诗是“神赐”,与卡蒂亚圣徒的治疗术并不相同。卡蒂亚的圣水可以随时随地治疗任何病症,但路西恩圣徒的歌唱则能取悦神明,令神明降下赐福,展现奇迹,令病人沐浴神光而痊愈。 治疗术虽然也是神赐的能力,但主要还是取决于施术者本身,因此可以随时使用。但神赐则不同,不但要看悦神的能力与机会,还要看神是否愿意降下赐福。别的不说,就算是路西恩圣徒,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想起来就嗷嗷唱歌吧?他不睡,神也不睡的吗? 总之,因为露面的机会较少,而效果又不固定,路西恩的名头就不如卡蒂亚,再加上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也沉默了许多,信徒们说到治疗,就还是会想到卡蒂亚圣徒,甚至是苦行主教柯恩,却基本不会有人想到路西恩圣徒。 要说安东尼从前,肯定也是跟其他人一样,认为路西恩圣徒的能力乃是“请神赐”。但现在,他连对神的信仰都崩溃过了,当然就不会再有这种想法了——神都没有,请谁来赐啊?所谓的神赐,其实就是路西恩的治疗能力啊。 而治疗,很多时候就是促进细胞生长,人体是细胞构成,那植物也一样是细胞构成啊。因此治疗与祈福,其实还是有点相通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大部分神官都是既能治疗又能祈福的原因吧。 路西恩当然是没干过祈福的。因为他的觉醒从开始就是以音乐的方式展示,因此直接就被划归到了唱诗悦神的范围内,谁也没想过要让他去祈福——给地里的庄稼奏乐吗?庄稼又没有耳朵,听了能有啥用? 所以路西恩对于教皇的命令,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甚至不免要想想,是不是教皇有意在整他,毕竟他的唱诗班大部分都跟着三圣徒跑了,没跑的只有一些圣女,就等于他手底下已经没啥人了,想整他也很容易了。 是的,唱诗班的圣童基本上跑光了,留下来的都是圣女。 这些唱诗圣女,很多都只是最基本的教徒,也就是身上稍微有那么点儿神恩之光的人,就跟当初的妮娜她们一样。而这些唱诗圣女的命运,从某些方面来说也跟双塔的圣女差不多,也就是说,她们也是“属于”某些人的,或许是高等级的神官,或许是大贵族。 之前那位“勾引”贵族学生的唱诗圣女,就是其中之一。与其说是她在勾引,不如说是该学生看中了她,然后通过自己认识的神官施压,把人弄到了手。这名学生是某国的王子,说起来并没有多少觉醒的天赋,之所以能来圣城,是因为长子不想让这个弟弟在眼前呆着,就给他“寻了个好出路”,送来神学院学习了。 神学院最初建立,虽然确实收的都是贵族学生,但对于天赋也很有要求,进来学习的人如果一年之后还没有觉醒,就得自动退学,把名额让给别人。但是这么多年下来,关系户也是越来越多,这位小王子就是其中之一,在神学院已经呆了三年,觉醒是连个征兆都没看见,倒是被他上手的圣女有好几个。 当然,最终倒霉的只有那一个,至于之前的几个,因为此事不好闹大,所以幸运地被压了下去,没有翻旧账。 事发之后,这个小王子倒是啥事儿没有——他是被“勾引”的受害对象嘛,最终只是交了一笔供奉权当赎罪,就继续逍遥地在神学院又呆了两年,直到他的长兄顺利继承了王位,才把他召回了自己国家。 至于那个倒霉的圣女,早已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把这件事压下去,主要是路西恩出的力,其他人觉得他是怕自己名声受损,毕竟唱诗班是他在管理,但只有那几个战战兢兢唯恐自己也被翻旧账的圣女知道,路西恩曾经极力为那个倒霉的圣女辩解过,希望送她去苦修院修行就好。 虽然最终那个圣女并没有得到这样的优待,但唱诗班里的一部分圣女们对路西恩却有了那么一丝复杂的感激之情——感激当然是感激他保住了更多的人,复杂却是因为,其实路西恩当然是知道她们的处境的,但是他也没有用圣徒的身份出面,阻拦那些人对她们的“要求”。 但是尽管心情复杂吧,这些圣女还是在教会分裂的时候,选择了留下来。事实上,对于圣城现在的萧条,这些圣女还挺高兴的,高级神官少了一批,神学院的学生也离开了不少,那需要她们“服务”的人就少了很多啊。 在这个时候,让她们去祈福,她们也很愿意,因为这总比“服务”好,田地至少不会对她们做什么的。 至于为什么要让唱诗班去祈福,圣女们倒是有自己的理解——反正都是求神赐嘛,那神能赐福于人,自然也能赐福于田地和庄稼,只要神愿意就行嘛。 路西恩的想法是没有这么简单的,但他现在也只能听从教皇的安排,否则他也不知道自己留下来能做什么,反正肯定对付不了变异幽灵就是了。 结果他和他的唱诗小组——现在都没法称唱诗班了,人太少——就被塞了一份《实验田祈福方法研究》。 第384节 “实验分为几部分:一部分种植不同的作物,唱颂同样的歌曲,观察其祈福效果;一部分种植相同的作物,分隔成几块,唱颂不同的歌曲,观察祈福效果……”路西恩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复杂! 而且这还是他能明白其作用的,前面那些他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在种植之前就要选一片空田地唱诗,还要分成好几块,唱颂不同的歌曲,然后跟不唱歌的那块空地做比较,比较生长出的野草的多少,还有田地里出现的虫子数量……这什么意思啊!管野草做什么?虫子又怎么了? 倒是圣女们小声议论了一会儿,有个出身农家的圣女做出了解释:“大人,应该是看我们的唱颂能不能除草和灭虫吧?但是,但是——神赐下什么样的福祉,不是……”不是看神的心意吗? 经这个圣女这么一说,路西恩顿时悚然一惊——他毕竟是圣徒,在某些事情上,要比圣女们更加敏锐! 确实,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悦神是件效果不确定的事,唱诗班每次庆典都要推出新的歌曲,免得神听得腻烦了,觉得他们是在糊弄,不够虔诚。但如果按这个实验方法来看,拟定这个实验的人分明是认为,一首歌曲在重复的时候,能够引来相同的神赐,也就是说,效果是稳定的,可控可预估的,否则这个实验就毫无意义了。 但是如果悦神这事儿是可预计的,那——如果每次听到相同的歌曲神就会降下相同的赐福,那神的反应可有点……难道神听不腻吗? 路西恩心神不定地拿着这几页纸。他能确定这东西肯定不是教皇写的,八成是安东尼。但是安东尼这种做法实在是太不“教会”了,不能不让他想到,安东尼曾经在那个渎神之地停留过一段时间,似乎还是在那里晋升了主教,并且有了纯正的光明系能力! 但是路西恩还是决定先照着这纸上的要求去做。有这几张纸,他就能确定教皇并不是在整他,而是真的想让他接下祈福的工作。不管怎么说这对他和唱诗圣女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祈福是比悦神更实用的一项技能,更能保证他在圣城里的重要性。 再说了,就算他现在想对这实验提出质疑,估计教皇也顾不上见他了,毕竟教皇已经对外发出了加冕仪式的通知——他要将位置让给新教皇了。 在三圣徒的宣言之后,教皇的通知再次震动了光明大陆——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要更替了! 安东尼其实觉得没必要这么急的,因为教皇这一决定,在圣城里引起了又一番动荡,有些没有跟着三圣徒离开的人,在知道要换新教皇之后,反而离开了。 安东尼倒是很理解——之前这些人没有离开,是因为信任教皇,但现在这个位置要换人来做,而他安东尼又是个刚刚晋升的圣徒——呃,幸好这些人还不知道他是假的…… 另外,对于安东尼本人来说,他也没那么急着坐那个位置,他还有好多事要做的呀!比如说,既然知道祈福这方面缺乏人才,那肥料就得搞起来,现在这个时候开始堆肥都晚了,春耕的时候怕是赶不上施基肥,只能在后头追加了。 “在今年的春耕之后,就举行加冕仪式。”教皇对于他小小的建议却并没有采纳,而是很坚决地定下了时间,“只是时间太紧,恐怕那些离得远的地方,没法派人来观礼和祝贺了。” 安东尼心想就算时间足够,来的人大概也不会很多,三圣徒分裂出去,很多国家应该还在观望,至少不会像从前一样郑重地来祝贺了。 但是他也没有戳穿教皇的掩饰,只是说道:“还是春耕重要……” “有什么事,你可以交待给其他人去做。”教皇瘦得吓人,说话的声音倒是比从前宏亮了一些,不是那么中气不足的样子,“成为教皇之后你不可能事必躬亲,要学会把事情安排下去。” 安东尼何尝不知道他一个人忙不过来,问题是有些事他能交待给谁啊?就这个堆肥的事儿,哪个神官愿意去跟那些污秽之物打交道?别说那些神官了,就是他自己,当初在长云领的时候,对于堆肥舍也是敬而远之的,只在去了自己的教区之后,才开始跟这些东西打交道。 再说,如果经手的人问这是什么东西,他怎么回答?怕不是要被认为是巫术了。本来他半路杀出来继任教皇,就有人对他不大信任,要是再被怀疑使用巫术…… 想来想去,他觉得还是阿方索靠得住:“那阿方索大人……” 教皇微微皱眉:“在你坐稳这个位置之前,阿方索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那他就更没人可用了!安东尼一个头有两个大,深切地感觉到了处处掣肘的痛苦。 “我知道你很难,但我没有时间能拖延了。”教皇几乎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以后的事情,都要交给你了。”这几乎是个烂摊子,他有时候也想就扔给这么一个年轻人究竟能不能行,但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自己有着绝对无法被质疑的光明系能力,却又能包容魔化者,如果教会此后无可避免地要滑向深渊,那还有谁比他更合适呢? 安东尼吃了一惊:“您——”教皇虽然瘦了,可是听说话反而比以前强了呀! 教皇笑了一下,他枯瘦的脸现在做这个表情都有些困难,看着格外僵硬:“看来神对我还是眷顾的,即使魔化,也选择了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方式……”现在还能见到他的神官,都觉得他是病得脱形,竟然没人发现,他其实只是正在渐渐变成一具干尸…… 第503章 新的教皇(二)、这证明了魔鬼也可以为田地祈福 干尸, 其实就是木乃伊血脉,跟骷髅兵和死亡骑士一样,毫无疑问要归于魔鬼一类。 只不过这种血脉的魔族皮肤颜色也会变得跟真正的木乃伊一样, 呈毫无生气的褐黄色, 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而教皇的皮肤颜色并没有变,只是没了血色又干枯紧绷, 看起来就像是病弱下的消瘦, 根本没人想到他竟然也是在魔化! “我本来想在春耕前做最后一次祈福……”教皇怅然地说道,“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既然这样,不如举行你的加冕仪式,让路西恩带着唱诗班请求神赐吧……”虽然安东尼说唱诗班可能起到祈福的作用,但他心里其实是不太相信的,毕竟这么多年也没见有人这么用唱诗班的不是? 但是请神赐, 也许是可以的, 只要把唱诗的地点放在城外的田地上就行。虽然这看起来不太像话, 但想来安东尼是不会在意的。 安东尼确实不在意,而且他现在还在思考另一件事:“冕下, 您有没有想过, 这样也可以祈福?”那个双塔的列文不是就干过吗?他的能力本来就是杀虫, 魔不魔化都不重要。那么教皇现在的情况,是不是也可以呢? 这是教皇从来没想过的。他下意识地要点头,却突然又停了下来。 他怎么能祈福呢?如果他也能祈福, 那是不是说,魔鬼也能顶替神官的位置, 为田地祈福了? 一想到这一点, 教皇便觉得毛骨悚然, 仿佛在看不见的地方有一头魔兽正潜伏着, 已经张开了血盆大口,正等着他自己走进去似的。 “这不行……”教皇喃喃地说,“魔鬼怎么能祈福!” 安东尼很明白他的意思,但是事实早已经证明,如果祈福指的是对庄稼有利,那么魔族同样可以做到,甚至普通人也能。 他还想说话,但教皇已经摆手制止了他,几乎是有些仓皇地说:“不要提这件事了,你去准备你的加冕仪式吧。” 安东尼离开之后,教皇独自在屋子里坐了很久。现在圣城少了一半的神官,教皇又不让人来随便打扰,所以这里竟然是静得可怕,真的是落针可闻。 从花窗里投射进来的阳光渐渐消失,直到厚厚的彩色玻璃都暗得近乎发黑。殿内的照明神术阵自动开启,但是房间内已经空无一人,教皇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即使是圣城,到了夜间也没有什么万家灯火的景象,更何况现在富人区基本都空了,就更显得黑暗与寂静。教皇在阴影中穿行,一直走出了城门。 圣城外是广阔的土地。其实这里的土地并不是最好的,属于黄土地。倒是有一条大河,但离圣城也很远,只有处于外沿的一些田地是从这条河里汲水灌溉的,其余的田地靠的都是雨水。 即使这样,圣城的田地收成依旧不错,因为圣城之内有巨大的神术阵,此地一向风调雨顺,虫害不生。 但是教皇知道,从前几年开始,边缘的那些田地产量就在下降,靠近大河的那边还好,在另外一个方向的那部分田地,产量下降了至少三分之一。 因为不是全部减产,所以这件事也没多少人知道,只有种那片田地的农夫,被认为是偷懒或者不虔诚。原本是该处罚的,但教皇赦免了他们,所以那边的人都感念教皇的仁慈,这次三圣徒分裂教会,这一带的人却是一个都没走。 只是教皇自己心里清楚,田地减产与农夫根本没有关系,只是因为神术阵失去了龙晶这个能量源,即使他自己尽力弥补,神术阵仍旧在萎缩,覆盖不了那么大的面积了。 而现在他也魔化,那么之后减产的田地还会增加,又失去了南联邦那边的水稻,圣城能获得的粮食数量就要大大下降了。 从这一点来看,三圣徒在这时候分裂教会,带走了许多人,也许倒是一件好事。毕竟平民只需要一捧豆子就能养活,而富人则需要消耗更多——圣城甚至还有一片葡萄园,占用了最肥沃的一片土地,就是为了生产足够的葡萄酒来供应城内的消费。 如果把这片葡萄园重新开辟成农田,再把所有田地都种上豆子,那么养活这些人倒也不成问题,毕竟豆子的产量总比麦子要高一些,即使神术阵覆盖不到,雨水不够充足,也不会减产太多。 唯一的问题就是,平民有豆子就心满意足了,教会的人却不能只吃豆子——嗯,不说别人,就是教皇自己,让他一天三顿吃豆子,他也受不了。 可是如果种麦子,这产量……哪怕再加上各处教堂上缴的税收……如果只要豆子不要钱币的话……或者用钱去周围国家买粮?但去年蝗群集中飞往圣城,周围的国家凡是在迁飞路上的都受到了不少影响,恐怕自己的粮食也不足…… 教皇在心里反复地计算着,脚下却丝毫不停。身为教皇,虽然不像骑士一样,升到天骑士的级别就有飞行能力,但行进的速度也很快。尤其他现在已经魔化,木乃伊是不知道疲劳的,想怎么奔跑就怎么奔跑。 很快他就来到了最远的那片田地,这时候当然是没有人的。 天气已经转暖,虽然还没到播种的时候,但地面上已经冒出了一些草芽。野草的生命力总是比庄稼更强,不但生长得早,抢夺地里的养料也很厉害。所以在播种之前,农夫们都要先放一把火将这些杂草烧掉,可是烧掉的只是叶子,草根和草籽却是多半烧不死,过段时间又会长出来。 这种事,神术阵是管不了的。毕竟雨水落下来,阳光照下来,神术阵也不能阻拦着野草去得到阳光和雨露。不过现在…… 一股子难以形容的气味随着夜风飘散开去。这味道说不上是香是臭,仿佛几十年没住人的屋子里那些干燥的灰尘气味一般,也不是多么浓郁刺鼻,却也让人有些不快。 虽然夜风时紧时慢,有一阵没一阵的,但这气味扩散的速度却是稳定的,虽然也借着风势,却并不很受风的影响,转眼就笼罩了很大的一片田地。 这种气味淡淡的,可是被这气味笼罩住的地方,那些刚长出来的嫩草叶就像被烟火熏燎了似的,颜色迅速转为枯黄,最终变成了褐黄色,就跟放了太长久的干尸一个颜色。而且如果这时候有人去扒开还有些冷硬的泥土,就会发现埋在地下的草根也焦枯了,随手一搓就会变成灰烬。 不仅如此,一些在草根下面冬眠的虫子或者越冬的虫卵,也同样变成了干尸颜色。 冷寂的黑夜里,一个身影在广阔的田地间慢慢移动,淡淡的气味笼住一片又一片田地,又在夜风中慢慢散去…… 即使以他的能力,也无法在一夜之间将圣城外的所有田地都杀草灭虫,那就多补偿一下这些既得不到神术阵覆盖,又不好浇灌的地方吧。 安东尼完全不知道教皇半夜跑出去干了些啥,他趁着黑夜也干了点事——他跑去把阿方索从忏悔殿弄了出来。 “让我去制做肥料?”阿方索有些惊讶,“我这样……”他这几天才刚刚能把翅膀自如地收回去,外表看起来倒是很正常,但…… “这不是很好吗?”安东尼跟教皇那一番谈话,倒是被启发了——是啊,他就要成为新教皇了,既然这样,他的话还是有点份量的,有些高级神官他指挥不动,但他可以用他指挥得动的人啊。 阿方索魔化的事情,其实也就那么几个人知道。当时只有圣徒们在现场,事后他被送进忏悔殿也没有大张旗鼓,反正现在圣城里那些平民是肯定不知道的,在他们眼里,阿方索还是红衣主教,还是那位为他们治疗疫病的可敬神官。 再说堆肥这样的事确实挺脏的,可是贫民区的那些人就很干净吗?他们一年才洗几次澡啊? 倒也不是说平民就不爱干净,但洗澡也不是人人都洗得起的。冬天那不用说了,水都要结冰,你不烧热了敢往身上浇?要烧水的话,柴禾哪儿来呢? 就说夏天吧,听起来天气热,只要弄点水就能洗洗是吧?但水从何处而来? 生活在城里的人,是要买水喝的。都说了圣城离河有点远,水可不容易得到。富人当然无所谓,他们要么在自家花园里打井,要么直接安置水系神术阵,自然有清洁的水供他们使用。但穷人呢? 城里也有几口公用的井,都属于教会——也没什么错,这井都是教会的人打的,平民可没那个本事挖到那么深的井,而且还要能正好挖在水脉上。 属于教会的井,你打水可就有点说道了。住在那一片区里的平民还好点,平日里既然有给本区教堂供奉,水当然也能分配到。但贫民区,那就对不住了,不属于任何教区,不指望你们供奉,自然也没有什么好处可分。 当然,即使是能分到水的平民,也没那么奢侈到可以洗澡。 什么,你说住在河边的可以随便洗?你不知道河里也有咬人的鱼和叮人的虫子吗?时常就有人在河里洗澡的时候不知被什么叮咬了,回家就生起病来的。小病还好,熬熬就过去了,若是严重了就要去求圣水,那个不花钱吗?万一圣水也治不好,就只能丢命了。 既然洗澡这么麻烦甚至危险,穷人自然只好不洗了,反正不洗澡也不会死的。 其实安东尼现在也知道了,不洗澡也有可能死,因为不讲卫生正是疫病得以流行的一大原因,但他一时却也改变不了这种情况。就眼下这样子,人能不饿死就不错了,脏就脏点吧。 既然本来就脏,那搞搞堆肥,想必这些贫民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说到堆肥的原料,圣城真不缺。 当然,这不是说圣城到处堆满了那啥,那是不可能的!富人区有清洁神术阵,穷人区则有人专门收拾这些污物,跟所有的垃圾一起,统统都推出圣城,丢弃到野外去。 所以,在圣城广阔的田地外面,那些杂草树木都长得很不错,安东尼琢磨着,八成就有这些肥料的滋养。 不过没关系,树木生长之后,落下来的叶片也同样会化作养料,再加上林子里野兽和鸟类的便便,死去的生物尸体什么的,都会化作那个什么腐殖质,甚至可以挖回来直接用——哦对了,要先杀菌灭虫!不过这个简单啊,只要找一个合适的骑士来施展一下神术就行! 哎,那几个被他保下来的魔化骑士,想必也不会拒绝干这个。 这几个骑士也在忏悔殿,回头他打个让他们出来将功赎罪的幌子,想必也不难把人搞出来。 想想安东尼也觉得有些讽刺——他将要成为教皇了,现在最能信任和使唤的,居然是一群魔化者!再加上他这个曾经魔化过的教皇,圣城这是要靠一群魔鬼来建设吗? 阿方索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其实应该也还有人可以用的,比如说,那些出现了头痛征兆的人……” 之前他们统计神官和骑士中的头痛病患者,这会儿居然管上用了! 当然有这种征兆的人,大部分是跟着三圣徒跑了,因为害怕再留下来自己也会魔化,但到底也还是有忠于教皇的留了下来。再有就是,神学院也有一部分有这种病的学生! 神学院现在的学生基本都是贵族,但贵族也是有区别的,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其实是在自己的家族里被有继承权的兄长排挤甚至敌视,所以才跑来神学院的。毕竟在这里如果能觉醒,马上就能提升自身价值,哪怕不能觉醒,多结交一些人脉,也是个出路。 安东尼不由得拍了一下大腿:“对啊!”之前他还从神学院带走了一个魔化的学生呢,现在在他的教区也是一把好手,怎么现在神学院近在眼前,他倒给忘记了呢? 这些有头痛病的人,若是不想在出现魔化之后被当成魔鬼给烧了,那就应该知道怎么做才最好。 他们两个在这里商讨怎么拉人干活的时候,教皇已经回到了大教堂。 他在走廊里穿行,照明神术阵柔和的光落在他脸上,柔化了那突兀的线条,看起来倒像是正常了一些似的。但是教皇的眼神却有些空洞,眼珠似乎都没有了光泽,将要变成枯干的。 他刚才检查了那片田地,自然看到了死掉的野草和虫子。这都证明他的办法很有效,这片田地在今年肯定收获不错。 但这也说明,魔鬼同样可以为田地祈福! 这是教皇不能接受的。尽管他并不觉得自己的魔化是因为堕落,但他仍旧不能接受这个。 那么,就还是按照原本的计划吧。等安东尼成为了新教皇,他的归处,就是化为那道封印的一部分,尽量让那封印维持得更久一些吧…… 第504章 新的教皇(三)、女王送来了新的糖衣炮弹 第385节 安东尼在春耕之前接到了陆希的信。 不过最让他惊喜的, 是那个送信的人。 “老——”安东尼失声叫了半个词儿,又硬生生把后头的咽了下去。幸好他现在是在堆肥处,还是穿着平民的衣裳, 倒是没人注意到他的失态。 没办法, 尽管已经详细给阿方索讲过堆肥的方法,但阿方索毕竟没干过这事儿, 安东尼自己也还得不时地过来看看进度, 并给以指导。 堆肥这事儿,就跟青霉素一样,甭管你再怎么有用,看起来也很像黑暗魔法。阿方索的意思,他自己反正已经魔化了,将来这事儿早晚怕也瞒不住, 不说别的, 谁知道哪天他一激动, 把翅膀露出来啊? 既然这样,不如这堆肥的事儿就全推在他身上好了, 就说他是从之前制造青霉素的过程中得到的灵感, 反正谁也不能证明他在撒谎。这样, 就算等到施肥的时候出了什么问题,也找不到安东尼身上去。 其实这还是阿方索心里不是那么十分相信肥料,但安东尼知道啊!所以他很干脆地就答应了, 甚至来察看堆肥进度的时候还乔装打扮一番。这样,等到今年田地丰收, 所有人都会把功劳记到阿方索头上, 那时候看还有多少人好意思拿他魔化的事来计较。 那两个魔化的骑士也在这里, 他们俩其实是不想接触这种污秽之物的, 但正如安东尼所想,他们两个那天差点就被悄悄处决了,还是安东尼保下来的,不听他的要听谁的?所以再怎么不情愿,也老老实实过来了。 其中一个是水系骑士,阿方索就指派他来保证堆肥中的水份。另外一个火系骑士,则给堆肥加温——因为他们开始堆肥的时间太晚,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来进行就太慢了,可如果不能让肥料充分发酵升温,又难以杀死其中的虫卵和细菌,施到田里不是烧根就是引发虫害,不是小事儿。 要说阿方索这个红衣主教不是白做的。他也是正经在教会里接受过全部教育的。虽然这些教育在陆希看来有些没啥鸟用,有些更是错的,但在光明大陆,这也是难得的文化人了,一些基本的知识和道理都是知道的,且还有掌管一个大教区的丰富经验。 比如说安东尼讲了堆肥发酵的道理,他就自己总结出了提高温度加速发酵的方法,省了安东尼好多口舌——用这种办法,说不定有一小半田地都来得及下基肥呢。 总之安东尼今天来看堆肥,心里就十分满意。然后再看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身边的人,就更惊喜万分了。 “老师!”离开人群,安东尼还忍不住向四周看了看,生怕有人把柯恩认出来,“您,您怎么——您回来了?” 柯恩看见自己的学生本来也是很高兴的。而且他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学生不但晋升,还要成为新教皇,简直是太有出息了!然而现在还没笑出来呢,就被安东尼这么一问,顿时有点尴尬:“我……我其实,只是来送信,还要回去……”开玩笑,他还算辉光女王的阶下囚呢。 不过安东尼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老师的尴尬,他当然不觉得陆希真会把柯恩当囚犯,事实上,他也经常想念长云领啊——嗯,还有女王陛下,就是她已经结婚了,所以他的想念也只能压在心底,不敢向外表露半分。 所以他只是发出了感叹:“真好,那边的春耕也要开始了吧?女王陛下的化肥厂有没有出新的化肥?”之前那个磷灰石矿出的东西,女王说叫磷肥,可以促进谷物分蘖和早熟,还能提高抗寒能力——咳,他那个教区,就挺需要这种东西啊。 当时他记得,女王说这化肥也分好多种,磷肥这么好用,也只是其中一种而已。不知道过了这么些时候,女王所说的其它化肥,是不是也造出来了?一想辉光之国的田地都能施上这么好用的肥料,庄稼怕不是要嗖嗖地长,他就觉得好羡慕啊…… 嗯,最主要的是,化肥还没有这么臭…… “是的……”说起辉光之国的种种,柯恩也忘记了尴尬,他毕竟是在王都,虽然主要管治疗,但消息总是比别处灵通得多。而且他虽然名义上是战俘,但大家其实都知道他曾经苦行到长云领,跟女王陛下很有几分交情,所以谁也没真把他当囚犯看,反而是有什么消息也乐于跟他提一嘴,所以他知道的真不少。 “听说是彩虹领那边挖到一个什么钾盐矿,准备要办钾肥厂了。”他也是学习了之后才知道,以前说的发苦的魔盐,其实就是钾盐,人虽然不能吃,却能做肥料,能让庄稼长得更结实,不易倒伏。 这样的好东西,再说什么是被深渊的魔力污染,也就太荒谬了。 柯恩不得不感叹,越是学习,就越是能发现以前的荒谬之处,对于教义也就有越多的疑惑。所以都不需要女王去公开地批判教会,仅仅只是让平民学习,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生出这些疑问,最终不再迷信教会。 当然,这种方法推行起来是比较费事的,既需要时间,更需要金钱,还需要知识,但这样的方式,却比向人们宣讲一百遍教会不可信更牢靠。 就说现在的新国教红十字教会吧,说是还叫教会,其实在王都的平民嘴里,提起他们来只会想到治疗,而不会谈什么礼拜啊祈祷啊——嗯,王都大教堂现在根本连礼拜都不做,钟塔上的神术钟被纯粹用来报时,每天定时在早晚的六点和十二点敲响。初时还有平民听见钟响就停下来祈祷,现在这么做的人已经很少,更多的人只是习惯性地在胸前划个十字,然后就继续忙自己手头上的活儿了——没办法,现在挣钱的机会多了,只要肯干都能找到活儿,祈祷时间太长,那耽误挣钱呀! 按理说这种情况,原教会的神官们应该是不高兴的,但现在不高兴的基本只限于主教以上的高等级神官了,那些低级别的牧师和代理牧师们可是干劲十足——无它,学习知识,真的有利于自己的等级提升呀! 什么,你说新国教都不养神官了,提升等级有什么用?那可太有用了!新国教也给他们发薪水的呀,等级高了能做的事就更多,发的钱自然也更多。 这些低级神官们从前的生活比起平民来那确实是好得太多太多,但那又能怎么样呢?从前吃的白面包、蜂蜜、葡萄酒、熏肉、精盐、果糖等等等等,在当时确实是难得,但现在呢? 现在王都里流行馒头和包子,还有劲道的粉条,白面包都要发酵的,没发酵的太硬,没多少人爱吃了。蜂蜜和果糖已经被甜菜糖取代,熏肉则被层出不穷的什么腊肠和罐头挤一边去了——啊,也不是说就没有熏肉了,但现在的熏肉可比从前那种只有咸味和烟味的干肉强太多了,长云领的调料难道是白给的吗? 好东西这么多,只要挣钱就能买到,不像从前,大贵族们都不够分的。你说,这能不努力干吗?就是柯恩这么个“苦行”主教,从来以享乐为耻的人,现在都养成了时常去街上买点东西吃吃的习惯,真是惭愧…… 至于那些高级神官,其中也有一些人像柯恩和乌利一样,在为女王做事。这些人的心态就比较微妙,有些人确实是想做点对平民有好处的事,也挽回一下教会的名声;有些人却是想放弃教会但又不敢直说,于是就把这两个人拿出来当挡箭牌——你看连圣徒和红衣主教都被迫给魔鬼女王效力,我们也是没有办法鸭……总不能真跟那些死硬派一样,被送去挖矿吧? 女王也并不计较,只要你肯干,她就按规定给待遇,当然能不能接触到某些核心的知识或消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反正女王的糖衣炮弹是很有效的,这不,他这个学生,当初也是毅然离开长云领的,现在见了他,不也开始羡慕了吗?只要给女王足够的时间,恐怕不被糖衣炮弹打倒的人就寥寥无几啦。 柯恩一边感叹,一边拿出了女王写给安东尼的信,以及——新的糖衣炮弹! “这是什么?玉米?”安东尼念着这个陌生的词汇,看着手里这一袋同样陌生的东西。看起来像半截粗棍子,比手掌还长,上头生着黄白色的籽粒,形如马牙,最大的籽粒个头比豆子还要大一点儿。这是什么东西? 柯恩心情颇有点复杂。这玩艺儿刚被路特的商队带回去的时候他看见了,跟现在的样子不能说是完全相同,只能说是毫不相像。但这东西据说就是在圣城的野外发现的,现在却又被他送回圣城,还会让安东尼感激涕零…… 唉,女王可真会算计。不对,这种事八成少不了那位亲王殿下的主意,他才是最会坑人的呢,就那些个死硬不改的神官和骑士,被他整成什么样了?听说苦修院那边,开始那些死扛着不肯出来的苦修士,现在已经是哭着喊着求着出来干活了,里头真的是已经饿死人了…… 说起饿死人这件事,柯恩也有几分兔死狐悲。他倒想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这肯定是海因里希下的手,女王陛下并不知道,但——假如没有女王的默许,海因里希也不敢这么干的。而那几个被饿死的苦修士,其实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甚至可能还没有现在有些已经找到新工作的神官犯的错误多。 但如果要指责女王,柯恩又觉得也没有什么道理。女王对于各处的教堂和神官,已经是给出许多机会了,甚至还弄出了一个新国教,好给大家做个缓冲。现在也有不少神官,已经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获得了尊重。 在这种情况下,还死撑着不肯出来做事的人,无论是对于女王,还是对于平民,都已经没有用处了。没有用处的人,女王放弃他们,似乎也无可厚非。 柯恩对于那些被饿死的人是有几分同情的,但他又不得不承认,女王已经足够仁慈,她也需要一些雷霆手段,来震慑和威压那些不肯服从她的人,这是一个上位者应该有的手段,就像她当初毫不犹豫地斩杀了圣城来犯的骑士与战斗神官一样。 事实上在最初的各种仁政之后,王都从去年下半年便开始颁布各种法律,随着律法一条条的增加,女王隐藏在笑脸之后的强硬手腕,也就渐渐显示出来了。现在的市政厅,可不光是发布各种招聘或者福利的信息,也开始审判了。 柯恩就算专心于研究,也总能听到一些消息,比如说有交出领地定居王都的贵族对政策有些不满,想要开始闹事了。他离开白都的时候,似乎就有人在内城纵马,踩伤了一个运货的苦力,被巡逻的骑士们直接抓住,关进了监狱。 这件事恐怕会闹得很大,毕竟按照女王的律法,内城不允许纵马,踩伤了人更是要受罚兼赔偿的;但对贵族来说,踩伤一个苦力算什么,还得嫌那个苦力挡了他的路呢。什么赔偿,什么受罚,根本不可能! 也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子……柯恩心里想着,但并没有向安东尼提起,只是讲述玉米的好处:“一粒籽粒种下去,至少也能结出这样的一棒果实,像小麦一样可以磨成粉做面包。而且这种作物比较耐旱,对土地的要求也不高,只是在拔节的时候需要浇足够的水……” 安东尼握紧了手里的玉米棒。耐旱,也不挑地,这不就是专门给圣城种的吗?女王这是已经想到了圣城不会再像从前那样风调雨顺,所以特意让老师给他送来了新粮种吗?一粒籽粒就能结这么大的一个果实,那这个玉米的产量岂不是要比小麦高出好几倍! 而且玉米是在地面上结果实的作物,在圣城这边种植,要比红薯或马铃薯更合适。女王这是什么都考虑到了啊……虽然他当初那么忘恩负义地离开了长云领,但女王依旧还是在这种关键时候伸出了援手…… 柯恩看着自己的学生果然露出感动莫名的表情,甚至连眼眶都有点发红,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玉米是很好,但女王特地送过来,也是因为这东西原先就是在圣城发现的,估计这周边野外还会有,找到了之后,说不定就能搞什么杂交了。 当然,感动他这个学生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安东尼将是下一任教皇,而女王手中,却掌握着安东尼一个大秘密。 要说女王是存心要威胁和掌控安东尼,那柯恩觉得应该不至于,但这么搞下去,安东尼这个新教皇,必然会受到女王极大的影响,说不定还会心甘情愿地被掌控——唉,那可就没有办法了。 “除了玉米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圣城的封印是不是出了问题?”这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呢…… 第505章 “小小”风雨(一)、这是恐怖袭击! 柯恩没猜错, 白都这个时候确实起了一阵小小的风雨。 之所以说是“小小”的风雨,是因为王都里的贵族实在是翻不起什么大风浪了。凡是当初很快就答应跟陆希签下“托管”协议的贵族,基本都是自己领地不怎么景气的, 自然也养不起什么出色的骑士——换言之, 他们拳头不硬。 拳头既然不硬,他们能倚仗的也就是这个贵族身份了。然而, 女王陛下并不把他们的血统放在心上, 她只关心她的律法! “简直是不像话!”几个小贵族聚集在一起,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抱怨,“现在一个臭苦力都敢拦贵族的马了,还要赔偿什么医药费和误工费?就该赔偿他一顿鞭子,再把他挂到绞刑架上去!” “就是!穷泥腿子要什么医药费!还误工,他一天能挣几个铜币?” “可别说, 听说是不少, 加起来要赔一个金币。还有违反公共安全法的罚金, 总共要交三个金币呢。” 三个金币对这些小贵族来说其实也不算很肉痛的事儿,毕竟他们现在什么都不干也有分红, 手头比从前还宽松了些呢。 但, 尽管三个金币也只是给家里的女人们做身衣服, 但赔给穷人就很让人不爽了。他们都是贵族,虽然以前的日子可能过得紧巴巴的,每年社交季都要挤出钱来撑面子, 可是在自己的领地上,他们毕竟是可以作威作福的, 哪个平民敢在他们面前抬抬头, 就必定要吃一顿鞭子! “现在这个日子啊, 过得憋气……”有个中年贵族把酒杯往桌子上一墩, 带着点醉意说了一句,“早知道,还不如在自己领地上呢!” 不过他这话说出来,应和的人就不是很多了。大部分小贵族,都是现在的日子过得更舒服些,虽然说确实是处处都有律法管头管脚,不如在自己领地上自由,但好处也多呀! 现在住的房子能烧蜂窝煤,虽然要出钱买,不像从前一样可以直接从领民那里收柴火,但确实比木柴更好烧。 饭桌上的食物比从前更丰富,不再只是那几样菜蔬加上野兔野鸡来回的重复,更不用说还有更好的调料了,感觉厨娘的手艺都比从前精进了呢。 要是家里的饭吃腻了,还可以去外头吃。现在白都的餐馆酒馆的饮食也都有了变化,有些小餐馆别看没什么珍贵的食材,却偏偏能做出很特别的滋味来。甚至还有一些小摊贩,搞的那些个东西不太体面,但,但偶尔去吃吃也不是不行…… 而且白都最近还流行起一些新游戏,女王陛下不允许赌博,但玩游戏并不禁止,甚至听说这些游戏还有从王宫里传出来的呢。 再说交际吧,王宫是不举行舞会了,但贵族们自己筹办,女王也不过问。总之现在一年四季似乎都是社交季,即使有那些律法,但只要不是骨头轻得没有二两重,一般也不会触犯什么,毕竟现在还是内外城泾渭分明,贵族们与平民碰面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这么一想,回自己领地什么的,就失去了吸引力。一些人当即装聋作哑,只喝酒不吭声了。 有点冷场,这酒也就喝不下去,没一会儿就有人陆续离开,只剩下了四五个人还在。这会儿说起话来,就少了很多顾忌。 “女王骗了我们!”有人酒劲上头,嘴上就没什么遮拦了,“她是要剥夺贵族的权力,把我们变得跟那些平民一样!” 要说现在的葡萄酒,不少酒坊改进了酿造工艺,味道比从前更好,也更容易醉人,而这人醉了之后,就比较容易说出真心话来。 “现在市政厅里平民就不少,贵族要进去任职,还得跟平民一样进行什么考核,这明摆着就是要抬举那些穷人,把我们踩下去!” “我邻居就去了市政厅考试,结果说是只能当个书记员,还要听上头的平民指挥,这简直就是侮辱我们!” 七嘴八舌说了一会儿,今天宴会的主人才开腔:“这么抱怨又有什么用呢?女王难道会听我们的话吗?” “那保尔子爵,你说要怎么样?”有个确实喝得多的贵族斜着眼睛问。 保尔子爵笑了一下:“其实现在,我们的领地也都建设好了,如果现在回领地上去,大家愿意吗?” 建设这个词儿是女王入主白都之后才流行起来的,但现在贵族们嘴里也都用上了,用习惯了之后,就觉得还是这个词儿准确。他们以前谁还想着把自己的领地筹划设计一下吗?还不都是父亲传下来是什么样,传给儿子的时候就还是什么样儿。 但现在——有些人领地离王都近的,也曾经去看过,就真跟以前不一样了,这里那里要建个什么,都很有章程。说起来,如果现在回去,那也是很好的,肯定比以前的领地更舒服啊。 但问题是,现在领地已经是女王陛下的了,怎么回去? “当然是就这么回去。”保尔子爵缓缓地说,“只要我们人数够多,都回自己的领地,女王又能怎么样?她要是不肯,我们就不承认当初的协议就是了。那些什么工坊,什么农庄的,统统给她毁了,看她心疼不心疼!” “这怎么能行?”有人惊呆了,“女王手里可有第一军!” “那又怎么样?她敢把所有的贵族都杀了吗?”保尔子爵冷笑,“再说,不满意的也不光是我们,还有那些神官和骑士呢?第一军总共才有多少人?他们聚集在一起确实是很难打败,但我们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女王就根本顾不过来!” 他看了看这些朋友们的表情,又笑了一下:“当然,我们也不是真的要跟女王作对,只是让她知道,不能这样对待贵族,我们跟那些平民可不是一回事!” “到时候矿山那边,那些神官们会先动手。”保尔子爵看起来胸有成竹,“有他们顶在前面,就足够拖住第一军了。到时候我们离开王都,只要回到自己的领地上,还怕什么?” 其他人面面相觑。酒精烧热了大脑,有人把玻璃酒杯摔在地上:“干了!信新教还是信教会我倒无所谓,但跟那些平民一样我可受不了!你看看那些法律,全是对着我们贵族来的!不准这个,不准那个,我们是贵族,我们不是那些穷鬼!” “没错。”保尔子爵冷冷地说,“先是什么私人财产保护法,保护的可不只是我们的财产,那些穷鬼的财产——就连他们的破屋子,身上的破衣裳,竟然也要保护!然后就是什么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不但不让我们骑马,连马车都要限制非走右边!都走右边,左边让谁走?” “就是,就是!”好几个人乱哄哄地应和。 保尔子爵环视这群狐朋狗友,又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你们大概还没听说,我可是已经听到消息了,接下来,女王要取消奴隶了!” “取消奴隶?”有人不解,“怎么取消?” “就是不允许任何人再有奴隶。”保尔狠狠地说,“你们难道不知道长云领那些奴隶都怎么样了吗?” 长云领的奴隶,原先玫瑰城堡里有好几百,后来又陆续买了七八千名,现在这些奴隶,除了极个别的老弱病残,都已经给自己赎了身——那个价格吧……其实也并不比时下的奴隶价格低,但别的领主,可从来没有允许奴隶赎身的想法,更不必说这种已经形成了制度的情况。 但是把自己名下的奴隶放为自由民,和不允许所有贵族拥有奴隶,那就是两回事了。 哪个贵族名下没有奴隶呢?奴隶比自由民可好用,因为他们属于当地领主,所创造出的一切财富都归领主,而无须向国王交税。而且因为他们跟牛马一样是私人财产,所以领主想怎么对他们,就可以怎么对他们,还不怕他们跑掉。 啊不,也不能这么说。据他们所知,现在从外头来王都的人里,就有逃出来的奴隶! 这些奴隶的身份,女王知不知道呢?这不太清楚。但市政厅今年刚刚对王都进行了一次什么人口普查,外来的人都是要登记的。 为此,女王专门在王都外城那边建了一片廉租房,身份登记清楚,就可以花几个铜币住进那房子里。那可不是什么破草房,那是水泥房啊!虽然一家子也就挤一处小房子里,但那可是挡风遮雨还能保暖的水泥房! 听说那房子里跟长云领那边一样,也修了什么火炕,冬天只要有些煤炭柴草,一家子就都冻不死。 就为能住进那房子里,也没人敢不老老实实登记的。 第386节 但是登记完了,奴隶和平民,甚至一些还有点钱的小商人,女王都是一视同仁的,也没听说要追究什么逃奴的事儿。要是这么想来,保尔这话可不是没根据的了。 那么着,他们手里的奴隶难道也要被“取消”?这,这可就侵犯他们的“财产权”了啊! 保尔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些人。其实这个消息是他编的。陆希确实有心取消蓄奴制,但她没打算硬来。小贵族手里的奴隶本来也不是很多,她完全可以采取温和一点的赎买制度。至于大贵族嘛,那就对不起了,横竖他们都会被拿掉的,就像红云领的怀特伯爵和黄金领的杜克伯爵一样。 哦对了,如果他们识相呢,那也可以采取彩虹领的办法。现在原属于德罗让公爵家的奴隶,也都得到了许诺,允许他们自己赎身。现在这些奴隶在铝土矿、钾盐矿或者新建的工坊里正干着活呢,按他们的工钱和花销计算,基本上两年左右,差不多也都能自赎自身了。 因为有这些事在前,所以保尔子爵才敢编造这个谣言,听起来还十分可信。 “你们想,说是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可是取消奴隶不就是在损害我们的财产吗?再说了,没有奴隶,平民又跟我们一样了,那贵族还算什么?”保尔子爵观察众人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说动了这些人,连忙趁热打铁,“再这么下去,贵族哪还有立足之地!” “可是,可是就我们这几个人……”一个小贵族小声说了半句,就没声音了。 “我已经联系了三十多个人,”保尔子爵这才说了真话,“其中还有两位伯爵。我们一起,女王也压不住!再说,还有那些观望的人……”有些人虽然不敢跟他们一起,但也未必没有不满,只要他们能占上风,那加入他们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女王也只能让步! “可要是女王真的动手……”刚才说话的罗德男爵还是很担心的样子。 “她还敢把我们都杀了吗?”保尔子爵冷笑,“要是她敢,当初就不需要用钱骗我们了。再说,我们只是弄毁一些东西,又不是要杀人。”法不责众,他们可是三十多个有爵位的贵族,这个人数可不少了! 等到宴席散了,罗德男爵带着点醉意回家,一进门这酒就醒了一半:“你,你没在画画啊?” “嗯。”男爵夫人脸色严肃,“去保尔家了?又说了什么?” 罗德男爵缩了缩脖子,但在妻子的目光下,还是小声说了保尔子爵的打算。 他的妻子出身也只是小贵族,但向来精明能干,人长得漂亮,带的嫁妆又多,罗德男爵不免就有点儿英雄气短。尤其他们来王都定居之后,妻子靠着一手好画技,在商务部下辖的染坊里找了一份工作,挣钱不少,罗德就更成了妻管严。 这事儿外头人是不知道的。贵族怕老婆可实在不好听,所以男爵夫人在外面从来都是装得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就连工作也是不对外公开,只是设计出了好看的图案或颜色,就叫家里仆人悄悄送去染坊。 这也是女王允许的。只要有女人愿意出来工作,想公开的就公开,不想公开的,陆希也给她们方便,让她们居家办公。所以男爵夫人的工作,保尔子爵是根本不知道的,更不知道罗德家里可是夫人当家。 “他们果然是忍不住了!”男爵夫人用拳头打了一下手心,激动地说,“你的机会来了!” “可——”罗德犹豫不定,“他们也,也没想干什么……” “还没想干什么?”男爵夫人冷笑,“他们都要搞恐怖袭击了!什么只毁掉工坊,你也相信他们的话!女王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你现在知情不报,等到出了事,你也逃不掉!咱们一家都要完蛋!” “可是有三十多人,女王总不能都……” “你傻啊!”男爵夫人恨铁不成钢,简直想拎着丈夫的耳朵把他脑袋里的酒都抖出来,“你以为女王是软弱吗?她不过是不想闹得腥风血雨罢了。”而且贵族们多半识字,女王手下缺少这样的人,所以能用的她都愿意用一用。可是这不代表,她就会有什么顾忌。 “圣城派来的三百多骑士,女王都能一个不留,还不敢杀三十多个贵族吗?” 罗德男爵顿时悚然一惊。对啊!三百多都杀了,三十个又算什么呢?别说他们是贵族,那三百多骑士和神官里头,也有贵族出身的呢。 “终于想明白了?”男爵夫人松了口气,“这事儿你报上去,在他们没有干出错事之前,或许女王还能从轻发落,你也算救了他们一命。”而且立下这样的功劳,他们家以后的前途也就不愁了。当然,罗德是没有什么出息,但她的孩子们靠这份功劳,日后就比别人更容易出头呀…… 第506章 “小小”风雨(二)、女王不需要信仰 “人数还不少啊……”陆希听完了罗德的禀报, 笑了,“法律没怎么学好,倒是先学会法不责众了?” 罗德低着头, 感觉自己后背发凉。 他以前总觉得女王是个仁慈的人——仁慈这个词儿吧, 有时候其实也包含着“软弱”的意思,尤其是一位女王, 也就免不了会给人留下“妇人之仁”的印象。 何况女王并不常跟贵族们见面, 偶尔见面也都是和颜悦色,尤其是在托管领地这条政策上,更让人觉得她狡猾有余,而强硬不足。 说起来人真的是很容易认知错误,罗德自己都不大明白,为什么在女王绞死了怀特伯爵一家, 又以偷占税款的罪名干掉了黄金领的杜克伯爵一家之后, 他仍旧会跟其他人一样, 总觉得女王不敢动贵族们呢? 大贵族她杀了,圣城的骑士和神官她也杀了, 怎么就觉得她会“仁慈”呢?是因为她颁布的那些法律吗?保护这个, 保护那个, 又怕众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生病,又怕他们受伤了没有人治病,仿佛一只老母鸡, 恨不得把所有的鸡崽都圈在翅膀底下。 这些法律里头,当然也有保护贵族的。罗德想,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所以他们才觉得女王其实是不敢对贵族做什么的, 她绞死怀特, 是因为怀特叛乱;干掉杜克,是因为杜克其实只有伯爵的头衔,却没有自己的领地,是个“空壳贵族”。 总之,人大概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所以才会对那么多的事实视而不见,只能看见那些能够证实女王仁慈的事情吧…… 罗德在想清楚这件事之后,就一阵后怕。此刻他万分庆幸自己听了妻子的话,怕老婆果然不是一件坏事!他父亲对他说过的话都是正确哒! 陆希对罗德倒是有点好奇:“是你妻子让你来的?” 罗德的妻子,陆希是知道的。自打这些贵族们定居王都,陆希就鼓励他们出外工作。不过,很遗憾的是大部分男性贵族,也就是有爵位或者确定将要继承爵位的那部分人,对此是半点都不积极的。与之相比,反而是他们的妻女响应了陆希。 安娜离婚并且在市政厅担任部长之后,王都曾经掀起过一阵离婚潮,好几位贵族女性都提出了离婚,不过最终成功的大约只有一半,另一半都因为各种原因而妥协了——有些是经济原因,有些则是因为家里的孩子不同意她离婚,觉得丢脸。 不得不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这些跟陆希从前在自己的世界里看见过的,也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离婚虽然不是很成功,但出来工作的贵族女性却增加了。她们有些人公然地出现在某些岗位,有些人则搞得比较秘密,甚至连家里人都不一定知道——比如说陆希就知道,某子爵小姐在家里写冒险小说投稿,有一本销量还不错呢。 而罗德的妻子,则悄悄为新开的染坊设计布料花样。要说这不是什么特别的位置,陆希会注意她,是因为他家是第一批跟她签订托管协议的,且十分积极,协议一签,立刻就举家搬迁到了王都。 陆希也知道他家为什么这么做——男爵夫人生了四个女儿,却没生出儿子来。虽然按光明大陆的律法,长女也可以继承爵位,但实际上能成功的并不多,八成都是便宜了侄子。显然,男爵夫人可不打算让亲戚捞好处。 而一位女王,则天然地更倾向于支持女性继承爵位。 不过自从迁入王都,罗德夫人也再没做什么,甚至放任丈夫无所事事地混日子,陆希还以为她这就满足了,没想到后头有大招呢。 “听说你们有四个女儿?”既然罗德家拿出这么大的诚意,陆希当然也要表示表示,“我很喜欢女孩子,有空带她们进宫来玩几天吧,我身边也总需要人。” 罗德夫人心里顿时一颤,不知道是惊是喜。她当然知道,保尔子爵等人肯定要完蛋了,而在这时候她的四个女儿被接进王宫,但凡长眼睛的都会知道是罗德泄了密。这样一来,即使是没想做什么的贵族也会排斥他们家,他们家将永远都是贵族中的“叛徒”,再也别想被那个团体接纳了。 但是,假如她的女儿们都能留在王宫——不,哪怕只是留下最大的一两个,她们就会在女王身边长大,会成为女王的亲信,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的。那么她的女儿,别说继承爵位,就是想像白浪湾奎因家大小姐那样,成为一地的市长,都是有可能的! 贵族的爵位确实是代代传承,甚至不需要努力,只要等着就可以了。但爵位是不会变的,像他们家只是一个小男爵,传到世界末日也只有那么一小块领地,除了最年长的孩子可以继承之外,其余的孩子又能得到什么呢? 可官员是有晋升渠道的,连次子幼子也一样有机会。君不见奎因家里,那位大小姐开始管着白浪湾,现在就管了海风郡,谁知道将来她还会不会管得更多?且她的大弟弟接了她的班管理白浪湾,据说爵位可能是要给小弟弟继承了。 虽然奎因家这种做法,其实是在响应女王前一阵子颁布的《继承法》,为了体现每个孩子都有相等的继承权,但这也证明了,奎因家的孩子们有机会去拥有更多的东西,在他们爵位之外的东西! 如果她的女儿们也能……而且谁都看得出来,女王确实是肯给女性机会的。这种机会可不多,因为谁都不知道,下一任国王是否还会是女王,听说女王可是有一位养子…… 罗德夫人心口呯呯乱跳,果断地俯身行礼:“早就想带她们来觐见,只是怕打扰您——我这几天就送她们进宫!”四个女儿她都要送进来,能学到女王的一点本事,也是她们的运气! 罗德夫妻俩离开,海因里希就哼哼着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了:“又要接人进王宫,你这儿成了培训班啦?” 陆希只想送他一对白眼:“哪儿来的又?”她这王宫都空得晃荡,不少宫殿干脆就封了起来,要开培训班也没有人呐,她的骨干们个个都在外头忙成狗呢,培训谁? 倒是罗德家,既然有个这样果敢有眼光的母亲,想来女儿们也不会很差,观察观察总能找出一两个可造之材,能给翠茜·奎因打下手也行,毕竟翠茜那边也缺人,还是有些男人不愿意在她这个女长官手下工作的。 再说,罗德家最小的女儿好像才五岁,还可以跟小霍尔做个伴,这孩子现在正处于精力无限的状态,两条小胖腿到处乱跑,没一刻肯闲着,给他找个玩伴也好。 “说起来,王宫里地方大,倒是可以接一些年龄相当的孩子进来。”小霍尔身份特殊,不可能真的送出去跟那些平民的孩子混在一起,那就只能把人弄进王宫里来。再说,也给王宫里一些没法打发的女仆找点工作,省得她们人心惶惶,生怕哪天就被辞退了。 海因里希出来哼哼只是为了找找存在感,并不是真反对她接人进宫,再说这也相当于接了四个人质进来,也就不怕罗德家再搞什么鬼。不过他还是又补了一句:“这样的人,也不见得完全可靠。”今天能背叛贵族,明天也未必不能背叛女王,只要有足够的利益。 “怎么说呢……”陆希沉吟了一下,“其实大家都是为了自己了利益,这个事实是不会变的。”能超脱出利益之外的,那得是伟人了,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人性经不起考验,最好的办法还是始终让他们觉得,跟我们站在一起才有好处,或者不跟我们站在一起就会有损失。这样就不必担心他们背叛了。”罗德夫人想要的不就是女儿们的前途吗?她给! 海因里希也不过就是提醒一句,知道陆希不会被人骗也就放心了。现在对他来说更重要的其实是另一件事:“现在可以动手了?” 陆希看他摩拳擦掌的样子就忍不住好笑:“有什么好高兴的,在王都定居的贵族,一小半都被这个保尔子爵说动了,接下来就是血流成河了。”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这不也是你早就想到的了吗?那个叫什么?阶级的局限性?” “不。”陆希叹了口气,“这个叫做: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最终还是要流血的。 不过她也只是叹口气而已,因为海因里希说得对,当初采取托管的办法,其实就是一种糊弄,只是为了拖延时间。现在一年过去,小块的领地已经连成片,将几家不肯签订协议的大贵族的领地分割包围,当初该打的那场仗,现在终归还是要打起来。 “你带第二军去吧,但要注意,能抓现行,就抓现行。”省得到时候为了找证据还要费一番力气。虽然这种情况,少不了要损毁东西,甚至伤及人命,但也已经是最快的办法了。 海因里希一走,陆希就叫人去给妮娜那边传话准备。虽然第二军里也会带几个有军医,但不管是治疗神术还是医疗水平都比较稀松,主要就是保住人不丢命,最后都送回王都来医治。 光球在旁边瞅着她处理了半天文件,这时候才小心翼翼地晃荡出来:“你这么干,信仰值肯定哗哗往下掉,要是你后悔,这任务可也完不成了……” 第二军里有不少魔族,一旦出动,那是遮掩都遮掩不住的,而且陆希的意思,根本就没想遮掩。那些亲眼目睹魔族出战的平民,能接受女王“跟魔鬼勾结”的事实吗? “要的不就是信仰消失吗?”陆希随手把桌子上的文件收起来,起身往外走,“我要那么多信仰做什么?”别到时候光明神的本体被送走,她又因为信仰值太高变成一个小光明神,再把新神给招来,那她岂不是白忙活? 她不要信仰,但是平民对于教会的信仰也得打破,真要信仰,就信仰科学不行吗?信仰科学,大家才都能活呢。 光球唉声叹气,陆希才不惯祂毛病:“返魂香的频率,你搞出来没有?” “搞不出来啊……”光球也就是没有五官,如果有的话,现在肯定是眉毛鼻子都皱起一团的苦恼,“你那些手下,发不出符合的声音啊。” “百丽儿也不行?”陆希皱了皱眉。 光球虽然记得返魂香的声音频率,甚至还能模拟出来,但这“无声之声”人听不到,要模仿就很难了。百丽儿的做法就是自己发出不同的超声,由光球来判断是否符合,这种“穷尽法”很麻烦,更麻烦的是,百丽儿能发出的超声频率是有限的,并不能涵盖返魂香的所有频率。 “其实吧……”光球犹犹豫豫地说,“圣城可能有人符合要求……” “圣城?” “那个,你知道唱诗班吗?”光球回忆着,对祂来说,这记忆既属于祂又不属于祂,就像从电脑里翻内存一样,“我记得,有一个会唱歌的圣徒……” 第507章 唱诗有用、我们的唱诗,原来有这么多作用吗? 会唱歌的圣徒正带着一排圣女, 对着一块田地吟唱。 这实在是有点尴尬,想唱诗班开口都是在盛大典礼之上,为神而吟唱, 哪儿有对着光秃秃的土地就这么每天来唱的? 然而这是教皇的吩咐, 路西恩圣徒也没有反对,圣女们自然更不好说什么。也幸好这是教会的田地, 他们唱诗的时候也不允许其他人过来, 只当是日常练习好了。 圣女们也听说这是在对田地祈福,可是她们完全不解——她们也能祈福?而且圣徒还把田地划分成几块,每天固定对着某块田地唱某支圣歌,这又是为什么?尤其是,像《黎明之战》这样歌颂战斗的圣歌,也能祈福? 圣女们怀着疑惑唱了一星期, 今天的吟唱刚刚完成, 安东尼就过来了。 对于这位马上要继任的教皇, 圣女们都不熟悉,不免有些拘谨。但是在安东尼身边的人, 她们倒是知道的——那不是有名的苦行主教吗? 苦行主教, 不是被辉光女王给……他忽然出现在圣城, 这是逃回来了还是被释放了,又或者是辉光女王跟新教皇——啊,似乎是听说过, 苦行主教和新教皇,曾经都在辉光之国的长云领呆过一段时间啊! 圣女们彼此交换着眼色, 她们虽然做得隐蔽, 但空荡荡的田地上就这么几个人, 安东尼怎么可能发现不了?但他只当没看见, 今天他可是来验收成果的。 对每块实验田做检验也是件很麻烦的事,幸好默菲的炼金神殿里,有不少能派上用场的工具——三圣徒走得太匆忙,炼金神殿很多固定的神术阵都留下了,现在只要装上魔晶就能够使用。 “1号实验田,分别在表层、5厘米、15厘米、20厘米处取土壤检测——草籽、虫卵与越冬昆虫均无活性,20厘米以下发现存活虫类。”柯恩报出了第一项检验结果。 跟着来的圣女们一脸茫然。1号实验田就是她们每天唱《黎明之战》的那块田地,但是这个均无活性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意义吗? 但有个圣女出身农家,觉醒之前是跟着父母种过地的,这个时候却惊喜起来,忍不住说道:“就是说不会有杂草和虫害了吗?” 杂草与害虫是影响粮食收成的重要因素,这名圣女也曾用自己的手去田间一棵棵地拔那些粗硬的野草,一只只地抓那些噬咬麦穗与豆荚的虫子,手上磨起了泡,脸上晒脱了皮…… 但如果田里已经没有了草籽与虫子,那这不就不用再这么辛苦了吗?农夫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挑水浇灌,庄稼也能收成更好,这不就是祈福吗? 路西恩也在瞬间明白了自己的作用,不由得激动起来:“那还有几块实验田……” 另外几块实验田的情况却不像1号田这么明确,因为它们都已经萌发出草芽,虽然有些茁壮有些瘦弱,但路西恩看过去,只能确认这些歌曲不像《黎明之战》那么有杀伤力,却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但是在柯恩看来却不是这样。他在白都这些日子,没少参与玉米和水稻的实验,因为陆希觉得他既然能调动起人体细胞的活力,那对植物细胞也一定有影响,所以他对于实验田的分析检测已经很熟悉了,即使炼金神殿的神术阵跟女王的实验方法很不相同,但他还是得出了结论。 第387节 2号实验田,吟唱的是《神造万物》。这块实验田里的草芽十分茁壮,比起来对照组——也就是不进行任何吟唱的那块田地里的野草,似乎像没吃饱饭一样。而柯恩对泥土好一番测量之后,确定了土地中的营养物质有大幅提升。 “氮……磷……钾……钙?”路西恩感觉自己像在听神谕一般,有听没有懂,“这都是什么?” “就是能够让农作物吸收并用于生长的物质。”柯恩解释道,“就像人要吃肉和粮食一样,只吃豆子和野菜就会营养不良。”所有的田地都没有施肥,那么实验田与对照组相比,增加的这些元素就是路西恩与唱诗班的功劳了。 当然,《神造万物》如果真如它的名字一样有效,那么土地里增加的应该也不只这几样元素,但是他现在也只能检测这几种主要的营养物质,其余的——女王也没教啊…… 路西恩对于柯恩的话感觉到了一丝讽刺,因为在这之前,连圣城的平民也不敢想吃肉的事儿。他们能吃到一些小麦和稻米就已经很不错了,其余地方的平民,可是只有豆子的。而现在,柯恩张口就是吃肉,这——这是教皇都不敢夸下的海口啊!平民,平民还需要吃肉吗?平民还有资格吃肉吗?平民吃得起肉吗?什么地方能让平民也吃到肉呢?辉光——之国吗? 不过他下意识地回避了这个问题,没有深想,而是发问道:“你的意思是说,增加这些东西,就能让农作物长得更茁壮?”听起来这是更本质的东西,比除草杀虫还要更本质一些? “是的。”柯恩看了他一眼,“除了祈福之外,肥料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 “肥,肥料?”路西恩感觉自己又听到了天书。 “是的。”安东尼抓紧了机会,“现在阿方索圣徒正在指挥贫民们堆积肥料,春耕的时候就可以施用在田地里了。”虽然总量有限,但能用一点是一点,再辅以祈福术,粮食还是能增产的。 “贫民?”路西恩吃惊地说,“他们能做什么?他们能弄这些东西?”开什么玩笑!吟唱与祈福才能达到的效果,平民也能做到? 安东尼跟柯恩对视了一眼,然后路西恩跟他的唱诗圣女们,就受到了又一次灵魂冲击。 “粪,粪——”一个圣女几乎无法把这个词说出来,“那么污秽的东西,怎么可以放到田地里去,粮食可是要吃的!”想想看,如果她入口的小麦和青菜都是用那种脏东西浇出来的…… 安东尼有点不高兴:“那种污秽的东西,也是我们每个人排出来的。”自己制造的,自己吃进去——不是,他不是这个意思!神啊,他怎么现在也开始胡说八道了,一定是被女王给带坏了! 但是圣女们连带路西恩的脸色都已经变了。还是柯恩咳嗽了一声,解释道:“植物只是从肥料中吸收需要的养分而已,养分本身并不污秽,何况肥料需要一个发酵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污秽的成分被分解,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安东尼看圣女们还有几个一脸想要干呕的样子,忍不住又补充了几句:“就算不用肥料,田地里也有虫子,虫子也会排泄,死后还会腐烂在泥土中。何况天上飞过的鸟,地上跑过的野兽,都会在田地里排泄,有什么区别呢?” 这下真有人跑到一边去呕吐了…… 柯恩有点无奈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学生。安东尼从前是个多么——怎么说呢,反正他绝对不会故意说出这样的话,现在这个情况,到底是跟谁学的呢?懂的都懂吧…… 而3号试验田的泥土中并没有增加什么额外的养分,但草芽却长得比其余的田地更快,只是细弱。对此,柯恩也见过相似的结果:“这片田地吟唱的是什么歌曲?” “是《神之春》。”路西恩有些期待地回答,“这有什么特别的效果吗?” “应该是——像某些植物系的骑士一样的能力,促进了植物的生长。”确切点说,柯恩自己的能力也属于这一类,就是刺激到植物本身,有可能是增加了种子的活性,也有可能是促进了植物的光合作用,但现在因为检验手段有限,还无法完全确定。 “我们,我们的吟唱,能有这么多作用吗?”那名出身农家的圣女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了,其余的圣女也露出了喜悦的神色——这不就是祈福术了吗?以前她们只知道唱诗取悦光明神,可是有没有效果,有什么效果,她们都不知道,甚至有人觉得她们并没有多大的用处,所以才会有高等神官或者是贵族,对她们打起了主意……但现在事实证明,原来唱诗有这么大的用处!她们不是可有可无的人,她们是有用的! 安东尼也松了口气。虽然他猜测路西恩应该可以“祈福”,但也只是猜想,现在看到实际效果,总算可以放心了。唱诗祈福,再加上肥料,即使没有了大型神术阵调节气候,田地也不会减产太多了。 对了,还有女王送来的玉米,如果这个东西的产量真的那么高的话,那圣城的百姓还能活得下去。 而且到了那个时候,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肥料的好处,那么指导堆肥的阿方索必然也会被人崇敬,即使他的魔化者身份公开,平民应该也能接受了。 只不过,这样一来,平民的信仰也会受到冲击,必然有人会质疑教会…… “老师——”安东尼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复杂的内心,有些话即使对阿方索也没法直说,幸好柯恩回来了,“我知道我这样做是对的,但教会……”尽管教会有很多问题,但他毕竟是被教会抚育长大的,即使神不存在,但教会在他心中仍旧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尤其是,教皇把这个至高的位置传给了他,而他这样做,教皇能够接受吗? 柯恩却很理解他的想法,因为他自己也是一样的,当初他心中渴求着女王的知识,却离开了长云领,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谁能想到世界竟会有这样的变化呢? “女王还有一件事,要我告诉你……” 第508章 新的危机、以后不会再有祈福了 新教皇的加冕仪式, 如期举行了。 仪式将持续庆祝七天,往常这七天里,整个圣城都是欢乐的海洋, 教堂会摆出面包与啤酒供平民食用, 甚至每个人还能分到一片咸肉。另有花车游行,车上会有唱诗班的圣女与圣童们放声吟唱, 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这神才能聆听的美妙音乐。 另外, 光明大陆各国都会派使团前来道贺,这些人虽然高高在上,但在圣城里总还会略微收敛一下自己的骄狂,有些人为了表示对主的虔诚还会施舍一些食物或铜币,这对圣城那些贫民来说也是一笔收入了。 不过现任教皇是三十年前加冕的,对于穷人来说, 三十年已经是很漫长的时间, 甚至现在的圣城平民都没有多少人见过那盛大的场面, 只有几个老人还能回忆起当时用刚烤出来的黑面包和啤酒填饱肚子的快乐时光。那之后圣城虽然每年都有敬神的典礼,但却再也没有能比教皇加冕更为慷慨的庆典了。 本来在三圣徒决裂之后, 圣城里总是脱不了低迷的气氛, 尤其是这次加冕仪式赶在春耕之前, 时间紧迫,远些的国家连道贺的队伍都来不及到达,就更显冷清了。因此不免有人担忧, 恐怕这次典礼不会隆重,给平民分发的东西怕也就更少了…… 但是意料之外的, 加冕仪式之前的几天, 圣城里的平民们就先得到了一份礼物:每家一块麻布, 还有一包足有半斤的粗盐。 即使居于圣城, 比外头的人少挨饿,但平民的衣物仍旧并不富裕,一块麻布,能给家里的半大孩子做一件上衣,仔细点穿几年,还能给下面的小孩子穿呢。至于盐,那就更是珍贵的东西了——谁能不吃盐呢?半斤,够一家人吃一年! 单是这份礼物,就足够穷人喜出望外了,而且前来发放礼物的教士还保证说,加冕仪式的七天之内,都会有食物发放,如果他们听从新教皇的教导,还会有更多的奖励。 奖励!虽然平民们想不出他们能得到什么比新麻布和盐更好的奖励,但大家都很激动,到了加冕仪式那天,万人空巷,只要是能走动的,基本都出来了。 新教皇在圣城中央的大教堂内加冕,本来在加冕之后他将登上大教堂的二楼阳台,让教堂外的信徒们瞻仰并向他行礼膜拜。但今年新教皇改变了方式,加冕之后,他就带领唱诗班,走出了大教堂。 “去城外?”人群外缘,许多人都在诧异地相互问着,“教皇冕下说去城外?去田地里?”他们没听错吧? 事实是他们没有听错。年轻的教皇在前,唱诗班由路西恩圣徒带领着跟随在后,径直出了城门,走去了农田之中。然后他们在农田里,演唱起了《黎明之战》最激昂的那段乐章。 所有的人,包括一些神官和骑士都在懵圈。唱诗班的演唱他们都听过,但那都是在神殿之中,或者教堂门前的广场之上,什么时候所有人顶着还有些寒意的春风,站在田埂上听唱诗了? 而且接下来,年轻教皇说的话更让他们瞠目结舌,教皇表示接下来的七天,唱诗班将为每一块田地都吟唱《黎明之战》,用这种方式来为田地减少野草和虫害;并且之后,他将教导农夫们新的种植方式——也就是说,今年他们要采取与之前不同的方法来种田了。 唱诗班能够减少田地里的野草和虫害?好吧,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但毕竟那是为神歌唱的唱诗班,还有一位老牌圣徒领导,能做到似乎也不稀奇——虔诚的信徒们这么想着。 但是那个新的种植方式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以前的方式都不对吗?他们播下种子,然后一边提水浇灌田地一边虔诚地祈祷,祈祷主能够眷顾这块田地,让小麦多野草少,麦穗实害虫死,祈祷雨水和阳光都能及时地来,让他们不至于太过辛苦,然后——等待秋收。 这,难道都不对吗? 安东尼当然是觉得都不对!在长云领看过了什么叫做精耕细作之后,对于其它地区的耕种,他也简直是看不下眼了。就说眼前这些田地吧,泥土成团结块,还有石头都没捡出去,安东尼忍不住,在唱诗班往另一块田地去吟唱的时候,就在已经吟唱过的田地里弯腰捡起了石头。 这一举动简直让周围的人惊掉下巴!但是新教皇都在捡了,其余人还能不动吗?更不用说那些本来就负责这块田地耕种的农夫……一时间城外的田地里都是弯腰捡碎石的人了。 从周边几个国家来的使者也在人群中,这会儿也麻了。 事实上由于三圣徒的分裂行为,这次来的使者已经减少了许多。原本离得太远的国家就因时间太紧而难以派出庞大的使团,三圣徒在离开圣城之后又一路往西去——他们并没打算真找一块荒无人烟的地方做新的圣地,可想而知,筚路蓝缕建设一座新圣城是多么困难的事,对跟着他们离开的那些有钱人来说,难道要让他们养尊处优的手脚去干这种粗活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三圣徒的目标,其实是西边的青金之国。 光明大陆上的国家不少,但大小却是参差不齐,比如辉光之国数一数二,而紧邻的罗曼公国国土面积虽然不小,但居住环境恶劣,也只有一半左右的国土可以居住,全仗着骑士强悍,才勉强在一流当中挂了个尾巴。 而像之前的布迪王国,虽然跟辉光之国一样都是“王国”,却根本没法比,只能跟千岛之国等其余五国组成南联邦,才好跟那些大国抗衡。 要说一流大国,处于光明大陆东边的前夏国当然也是,只不过如今夏国已经消失,连带着整片东大陆都变成了海洋,甚至还连带着周边的几个小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最终这几个小国合并了起来,在新的海岸线边上组成了一个狭长如带的国家。 北边因为太过寒冷,那边的国家本来就少,即使有也像罗曼公国一样,地方大而人口少,不足以划入一流之列。 相比之下,西大陆虽然土地相对贫瘠一些,但地方广阔,气候也不错,如果不是因为有着几处通往深渊的“门”,导致魔兽较多,其实还是很好的。 而青金之国在西大陆居中最好的位置,其国土面积比辉光之国还大一些。虽然说国内的贵族领地也是彼此之间并不紧邻,有着大片的荒芜之地,但也正是因为有这些无主之地,在那里建设一座新圣城才是可行的。 三圣徒这一路西行,当然要沿途宣传一下旧圣城的劣迹,导致这一线上来道贺的国家减少了一半,所以这次来参加典礼的,也只有十二个使团而已,且都来自一些小公国。不过现在这十二个使团的使者都在瞪着眼睛,看新教皇捡石头——捡这东西做什么?田地里的碎石还捡得完吗? 事实证明是能捡完的,反正刚刚吟唱过的这块田地,很快就被捡得差不多了。并且这时候,也有人发现了吟唱的效果——地里刚钻出的草芽都枯萎了,甚至用不着放火去烧! “地下的草根也同样枯萎了,要把它们刨出来,混合细泥一起闷烧,就会变成肥料。”安东尼索性直接在田间宣传起了烧土粪,“肥料,是能增加农作物产量的好东西。从今年开始,圣城的种植方法要改变,我们要精耕细作,学会使用肥料、农具和农药。”虽然最后那一样他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原材料,只能暂时用唱诗班来代替。 人群里传来了小声议论。虽然人人都是小声,但数千人的“小声”汇集在一起也变得响亮起来了,终于有人大着胆子问道:“冕下,难道不再祈福了吗?”精耕细作是什么意思?怎么不提祈福的事呢?难道唱诗班来唱个歌就祈福了?不对啊,她们唱的都是战歌,也不是祈福的词儿啊。 “是的,以后将不再祈福了。”安东尼深吸口气,做出了明确的回答。 这回答引发了一阵骚动,就连使团的人都发出了惊呼。而跟随在安东尼身边的几位红衣主教也变了脸色:“冕下!” 他们当然是知道的,新教皇与老教皇不同,他的能力是光,并不是祈福。但教堂里也有别的会祈福术的神官呀,怎么就能说不祈福了呢?这话一说出来,岂不又要给圣城造成一番动荡?就说这个太年轻的新教皇不靠谱! 安东尼却并没有理睬他们,而是把声音放得更大:“我们将用新的种植方法,以及新的工具,来达到祈福的效果。只要按照正确的方法去耕种,仍旧能够得到丰收,甚至可能比祈福的效果更好!” 一群高级神官的脸都要黑了。如果安东尼不是头上戴着教皇的冠冕,身上穿着教皇的紫袍,他们可能就要把他捂住嘴拉下去了——这是在说啥!不用祈福就能丰收,那农夫们还需要信仰教会吗? 甚至平民们都露出了惶恐的神色。他们不相信什么新的种植方法能够代替祈福,如果教会不再给他们祈福,那他们可怎么种地,哪里有足够的粮食在交税之后又养活家里人呢?他们可怎么活呀! “教皇冕下,教会这是要,是要抛弃——不,是我们做错什么了吗?”有个老人哆嗦着向安东尼跪了下来,“我们都是虔诚的信徒,我们没有听信那些离开的人,我们都是忠实于冕下的人呀!” 老人这一跪,立刻就跪了满地的人,许多人重重地磕头,恳求安东尼收回刚才的话,继续为他们祈福。 现场一片混乱,就连另一块田地上唱诗班的歌声都要被盖过去了。 然而安东尼看着这些把额头磕得青紫,甚至渗血的农夫,却没有改口。前几天,他已经从柯恩那里得知了这个世界的秘密——新神正在降临,且会吞噬这个世界! 想想当初女王向他证明这个世界并没有神,导致他的信仰彻底崩溃的情景,安东尼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那一刻他甚至很想见到陆希,看看她知道这个世界其实有神的时候该是个什么表情。 但是那也没有什么用,虽然有神,但神竟然无法自救,甚至连当初想要脱离这个世界也被夏国的大巫们阻拦,就足以证明祂与教会所宣传的全知全能之主还是不一样的,这个世界还是没有神。 然而现在有没有那种神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旧神吸引来了一个猎食者,而新神降临之后,整个世界都会完蛋。 对于女王那个拯救世界的计划,安东尼不知该如何评价,它听起来那么的异想天开,但却似乎又是可行的。最重要的是,除了这个办法,安东尼想不出别的办法。 是的,安东尼根本就没有怀疑过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他相信女王如果想要摧毁教会,根本不需要用这种办法。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女王说送走光明神的本体只是第一步,如果光明大陆上仍旧存在着信仰,当信仰值足够多的时候,仍旧还会吸引新神的注意力,所以这种信仰必须被摧毁,而这一点由他这个新教皇来做,就能事半功倍。 可是现在,他才开始,就引发了平民这样的慌乱,等到以后,他们的信仰崩溃的时候,又会发生些什么呢? 拯救危机的方法,会变成危机本身吗? 第509章 新的危机(二)、开始有人离开王都了 正如光球所预料的那样, 第二军的出动,引起了极大的反应。 保尔子爵等人确实在王都的工坊里搞了一些破坏。到底贵族的手里也还是有些东西的,十数只炼金昆虫钻进工坊, 腹内安装的火系与金系魔晶自爆, 轰隆的闷响在王都外城此起彼伏。 不过最终的效果却与保尔子爵的预想相差甚远。那些重要的工坊早被层层保护,炼金昆虫根本没能进去就在外头被引爆了, 看起来声势惊人, 其实对工坊根本毫无影响。只有水泥工坊被炸塌了一角,石灰粉满天飞扬,有几个工人被灼伤,工友们大呼小叫地将他们送到医院,一路上引来了许多人的关注。 但这都不如第二军出动的时候,那些角和尾巴引人关注! 从开始时的“贵族们背叛与女王的盟约, 派人毁坏工坊, 想把里头的工人都炸死”, 到“有魔鬼,王都出现魔鬼了, 魔鬼真的为女王效力”, 也不过就是一天的工夫。 “你的信仰值已经跌到六万了, 而且还在不停地下降……”光球用一种悲伤的口气在陆希耳朵旁边念叨,“照这个速度,可能会跌回三万……”三万, 是当初救下海风郡之后,海风郡与长云领两地加起来的信仰值, 那会儿海风郡的人就已经见过了去救他们的魔族, 在那种情况下还能贡献出来的信仰值, 应该也不会因为第二军里有魔族就改变多少。 然而陆希关心的是另一回事:“三万信仰值也太多了点, 会被新神发现吗?” 光球无语片刻:“……不会了,三万少得可怜……”都不够带着它穿越空间屏障的。但问题在于,“信仰值越来越少,你还能坐稳这个王位吗?” 陆希笑了一下:“坐稳这个位置不需要他们信仰我。”事实上绝大部分老百姓,只要让他们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统治者是谁,他们并不太关心。说得再难听一点儿,哪怕不那么丰衣足食,只要别饿到要死,大部分人也不会反抗的。 有魔鬼是吗?那确实很可怕。但如果魔鬼不会侵袭他们,也不打扰他们的生活,那有和没有,其实也没有多大不同。 当然,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是会引起一些混乱的,并且对于某些信仰过于“坚定”的顽固者来说,区别还是很大的。 “应该会有一波离开王都的浪潮——”陆希自语了一句,随即就把注意力放回了医院方面,“有人重伤吗?”为了舆论,总是要让轰炸有些效果的,但这种事谁也不敢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算你做过一千次演习,也不能保证事故发生的时候真能不出差错。 这次也是一样,水泥工厂被炸塌一角,倒是没有人受重伤,反而是染料工厂那边,明明炼金昆虫只是在工厂外边爆炸,只震碎了工人宿舍的窗玻璃,倒是有胆小的被吓住,奔跑中失足跌下楼梯,脾脏破裂了。 这是红十字医院成立以来第一次开腹手术,由女王亲自主刀。 伤者的家属已经得到消息,说是肚子里的内脏破裂出血,当时就吓得坐倒在医院门口。她是见过的,邻居被领主的马踏了过去,看着外面没什么,回家之后就不停地吐血,喝了圣水都没用,第二天就死了。大家都说,那就是被马踩破了肚子里的东西,所以才死的。 第388节 血液是神造人的时候所赐予的生命之水,血液还在人的身体里,生命之力就在,如果血再也留不住,那生命也就逝去了。那个邻居就是被踩坏了肚子,身体没法再容纳生命之水,因此才死掉的。 而在王都也有类似的科普知识,尤其是工厂里,在规范操作守则之外,也会讲一些知识,就是说肚子里有重要的内脏,如果受了伤会引起怎样严重的后果云云。 所以这个女人一听说丈夫是内脏破裂,顿时就吓得哭都哭不出来,直到见到了女王,她还是傻的。 “……所以现在要立刻开刀,就是割开肚子,把破裂的脾脏切掉,再把血管缝合起来,才能阻止出血,保住他的命,你明白吗?”百丽儿拿着一张《手术知情书》对女人讲解,“对的,刚才你见到了女王,就是女王为他动手术。你如果同意,就在这里按个手印吧。” “女王,女王能救他吗?”女人其实没有听得很明白,她听到要把她丈夫的肚子切开就已经慌得脑袋转不动了,只有“女王”这个词儿让她清醒了一点。 “现在只有这个办法,女王会尽全力救他,但如果不这样做,他肯定会死。”伤者刚送进来的时候,妮娜为他施展过治疗术,但伤者的脾脏几乎完全开裂,妮娜竭尽全力也无法让它完全愈合,血也就根本止不住——百丽儿的超声检查,伤者腹腔内全是血,如果不是现在已经输上了血,人早就没了。 “我按手印,我按手印!”女人连忙伸出手,“女王陛下,女王陛下一定会救他的,是不是?”她是从别的领地跑来的,来了王都他们就找到了活儿做,去年冬天甚至她还生了一个孩子。这都是女王的恩泽,女王让他们没有饿死,那也一定不会让他的丈夫就这么死掉的! 跟这个女人一样从外面迁移过来的人很多,按理说他们离开会更为容易一些,但事实上是没有。不得不说,工作与廉租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廉租房建在外城原先的贫民区,平均每间房子里要住三到五个人,并不能说宽敞。但对大部分平民而言,这种水泥的房子已经是他们根本不敢想的了——这么结实,墙壁这么的厚,风吹不透雨漏不进,冬天只需要在晚上烧饭的时候多放几根柴禾或一块煤球,屋里的炕就能温暖起来。再盖上被子,连孩子和老人都不会冻死! “要是去了别的地方,咱们还有这样的房子住吗?”女人搂着孩子,问自己的男人,“咱们还带着妈妈呢,她还能熬一个冬天吗?” 男人搓着手:“可是女王她真的跟魔鬼……我亲眼看见的,那个第二军里好多魔鬼,他们抓走男爵的时候我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还有飞在天上的……那可是魔鬼啊!” 老人不吭声。虽然她缩在炕角不停地在胸前画着十字,但始终没有说话。 “魔鬼……”女人也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可是你还租了地呢,玉米才刚刚种下……” 这话让男人也犹豫了起来。他在原先的领主手下种地,可是因为交不上税,一家人都要变成领主的奴隶,所以才逃了出来——因为他的母亲年纪太大了,领主都不肯要她做奴隶,她除了被饿死没有别的路。所以他们拼死一搏逃到了王都,果然一家人都活了下来。 王都的田税很低,只交三成,还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柴火税人头税屋顶税结婚税等等等等,男人甚至想着,等他们攒了钱可以去市政厅要求办一张结婚证,要知道在原领地,因为交不起税也请不起教士主持婚礼,他和妻子根本就没有举行婚礼,甚至在主的面前他们都不算是夫妻。 而且那个玉米,据说是很好的种子,种下一粒,就能结出满满一把的粮食!到时候他们能留下七成,七成!而且连他的妻子也能找到一些活儿干,比如给人洗衣服或者去修路队做饭什么的。他们就算再生一个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离开王都去了别的地方,他们还能有这样的生活吗?如果他们把时间花在路上,错过了春耕,那他们冬天吃什么呢?孩子和老人还能活下来吗? 女人是不想走的。她跟着修路队做饭,听过一些议论。有人说魔鬼其实不是什么万恶之源,他们跟人类是一样的,只是长得有些奇怪而已。否则为什么审判庭也用魔鬼做守夜人呢?教会说他们是罪恶,只因为教会需要一个敌人来掩盖世界的真相,否则,怎么解释无尽深渊的出现呢? 而且,这样做还可以让不知真相的人们信仰教会,以为教会才是他们的保护神,没有了教会他们就会变成魔鬼。其实并不是这样,即使没有教会,大部分人也不会变成魔鬼,就像有了教会,也不能让所有人都变成神官或者骑士一样。 他们说的这些话,女人并不能完全听懂,但她听懂了一部分——比如说,其实神官和骑士也会魔化,这并不是罪恶,如果是一个好人变成了魔鬼,那他就是个好魔鬼,比如说有些守夜人;但如果是一个坏人当上了神官或骑士,他也是个坏神官和坏骑士! 这话女人觉得很对,他们原来的领主就是个骑士,但他收很高的税,从不怜悯他的奴隶和领民,这难道是位好骑士吗?而女王大人只是个普通人,却给了他们这些流民工作和廉租房。 总之在女人心里,女王是仁慈的,只有女王会怜悯他们这些穷人,并给他们机会活下来。既然这样,女王使用魔鬼做她的属下,好像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毕竟这些魔鬼是去抓那些贵族的,而不是来抓他们的…… 并且听得越多看得越多,女人就越觉得,以前教堂里的牧师宣扬的那些话,并不都是对的。比如说牧师讲过只有被阳光沐浴过的果实才能吃,可是自从来了王都,他们经常吃红薯粉、马铃薯面包之类的食物,不但没有被污染和害死,还长胖了呢…… 这么多的好处,女人舍不得离开王都。如果那些魔鬼不会跑到她的家里来抢她的东西或者杀她的孩子,她愿意装作看不见。 跟这一家子采取了相同做法的人占了大多数。就像陆希说的那样,普通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吃饱穿暖,有遮风挡雨的房子是最重要的,至于魔鬼——只要不来害他们,他们也可以无视。 这很难说是好是坏,但这是目前陆希最需要的。 但也有些人选择了离开王都。这些人对于信仰更为执着,从前陆希用红十字新教来代替教会,算是给了他们一个承认的理由,但是现在她雇佣魔鬼,直接承认了魔族的地位,那就是这些人绝对不能接受的了! 而且保尔子爵等人的被捕,也刺激到了一些贵族。他们不是对现状没有不满,只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与陆希作对。现在保尔子爵等人的下场,固然震慑了一些胆小的人,但也让另一些人更加不满了。 “有人离开王都?”陆希在发出命令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这场与之前移民潮相反的小小潮流,“平民随便他们离开,贵族要检查,不允许他们携带武器。” “信仰值已经降到三万一喽……”光球抱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幸灾乐祸地看着信仰值面板,还故意把它投影到陆希眼前,“瞧瞧,瞧瞧,还在下降呐。” 陆希手指一弹,就把它弹得骨碌碌翻了出去:“虽然你已经不太亮了,但还是很碍事啊。再说我在救你,你不应该高兴吗?有在这儿幸灾乐祸的时间,不如去工作。” 光球骨碌碌地又滚回来了:“我没什么可做的啊……” “有事可做。”陆希摸出一张纸,“你的本体,究竟在圣城的哪里?” 这是柯恩从圣城用传送阵发回来的消息,光球所说的本体,圣城里根本没人知道,包括原教皇在内,都不知道他们的神居然就在圣城,就在大教堂之内。 “他们当然看不到。”光球回答,“只有你们这些被选中的人才能看到,就在那棵苹果树上。”创世纪的苹果树,当然并不是一棵普通的苹果树了,它活着的年头确实是很久了,虽然没有教会吹嘘的那么久,但也远超普通的苹果树。 “如果你要看到祂,就要去圣城。” 圣城……陆希稍微恍惚了一下,她还记得,海因里希当初的心愿就是去一趟圣城,当面问一问光明神,为什么给魔族如此不公的待遇。光球也说过,等她攒足了十万信仰值之后,也需要去圣城一趟。 没想到,最终还是要去一趟圣城。 “行吧。等我把国内平定下来,就去圣城。” 第510章 统一之战(一)、女王要宣布她这么做的原因了 平定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保尔子爵等人被抓捕之后,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审判,判处主犯死刑,其财产被罚没。 这判决引发了更大的反应, 保尔子爵的妻儿子女立刻跑来了王宫门口, 要求见女王。有他们带头,还有几家贵族的家人也跑了过来, 都聚在了王宫门口, 一时间连哭带叫,比菜市场还热闹。 “公爵大人——”约翰走进藏书室,看着坐在摇椅上读书的冯特公爵,欲言又止。 冯特公爵自从晋升天骑士之后,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不少,尤其他现在是单身, 内城的不少贵族小姐都对他青眼有加, 然而他却更加不爱去那些社交场合, 反而是在藏书室里呆的时间越来越久。 现在他翻着手里的书,头也不抬地说:“反对女王, 意图炸毁国家工坊, 即使不按新法律, 判处死刑也不为过。”贵族确实有特权,即使杀死平民也只是罚点钱而已,但是反对女王那就可以死了, 更别说国家工坊按道理来说都是女王的财产。 当然,现在是按新法律来, 也就是说对女王的政策不满可以原谅, 但实施对工坊的爆炸袭击那就不行, 这叫做恐怖袭击, 是大罪! 但是,问题就是在于这个新法律啊! “你还在想贵族的权利吗?”冯特公爵叹口气,放下了手中的书。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外头都叫我们新贵族。” “那你觉得,我们没有得到额外的好处吗?”冯特公爵问道。 “可那是我们应得的。”约翰忍不住说道,“那是我们的能力。比如说,您已经是天骑士,如果是从前,即使您本来不是贵族,凭着天骑士的等级,也能位比伯爵。但是现在,您——” 冯特公爵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没有插手军队,是因为现在的军队不是骑士团了。”第一军和第二军采取了与骑士完全不同的作战方式,甚至挑入第二军的魔族,都不是魔力等级特别高的那种。再比如像约翰和丹尼尔,他们现在一个在农业部育种,一个还在工业部兼职各种计算工作——要不是丹尼尔是个出色的狙击手,冯特公爵估摸着,他就得彻底转为文职了。 而冯特公爵既然没有进入军队,自然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权力,自从上次黄金领之战他作为压阵去走了一趟且没有出手之后,他现在几乎就是个闲人了,除了保有公爵的头衔和财产之外,就没有别的了。 如果按照从前的律法,一个公爵头衔与一个天骑士的等级,就足以让他在整个辉光之国横着走,只要他不打算去杀王室成员,那随便他干啥都行。 但是在新的法律当中,他的权利却削减了很多,除了头衔之外,简直跟一个普通平民也没什么区别了,甚至可以说,这个头衔仅仅只是名誉上的,并没有什么实质用处。 “我没有做事,当然就没有权利。”冯特公爵抚摸着手里的书,“女王的意思,权利与责任是捆绑在一起的,我现在不负什么责任,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权利。虽然我有能力,但这能力如果不承担责任,就是无用的。” “那我们对自身的磨练,对能力的提升,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嘛——用女王的话来说,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提升能力,为的就是承担更多的责任。”冯特公爵很平静地说,“如果有能力而不使用,那就是毫无意义的,至少对女王来说是这样。比如说那位亚伯拉罕圣徒。” 亚伯拉罕在这儿几乎已经变成一个笑话了:生时毫无意义,死得更无意义。约翰也认同这一点,但他仍旧觉得有些难以接受:“但女王现在公然使用魔族,难道魔族跟我们也是平等的吗?” “如果他们选择做女王的臣民,那就是平等的。”冯特公爵摇动着摇椅,沉思地说,“其实这一点,在她选择海因里希而不是何塞做丈夫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知道了……”但他也没想到,陆希会这么大胆,公然地将魔族纳进了军队,这可跟接纳几个魔化的人不一样啊。 约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感觉自己有很多话,但是又不知从何说起。如果说女王做得不对,但事实是凡被女王接手的地方,都比从前不知好了多少;但如果说女王做得对,他又觉得难以接受。 冯特公爵笑了一下:“前几天我遇到了安娜,她来向女王汇报工作——你知道吗,朱丽亚公主的小说已经贩卖到南联邦去了,听说还要往西大陆卖呢。” “公主殿下?”约翰诧异之极。他还以为朱丽亚公主隐身在王宫里过日子呢,没想到竟然在写小说?写的什么啊? “书名就叫做《守夜》。”冯特公爵悠然地说,“听这名字,你就知道写的是什么了吧?对,就是那位女教皇的故事。当然,用我们的女王陛下的说法,要做适当的艺术加工,先破一破教会的谎言。” “小说……能有用?”约翰有些疑惑,他自己反正是不看什么小说的,那些羊皮卷里头充斥的无非是“爱情”与“冒险”,前者糜烂而混乱,后者——他敢拿自己的头打赌,写小说的人根本就没冒过险! 冯特公爵笑起来:“看来,你还不知道现在小说有多受欢迎……”自从有了新式的纸与油墨,书籍就变了样子,不再是小贵族都觉得吃不消的羊皮卷,而是轻巧的,薄薄一本就能承载许多内容的册子,价格也是大幅下降。 “我听说有好几个贵族家的女孩都在写……”当然是听安娜说的。 至于朱丽亚公主,她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写,听说还跟一位贵族小姐合作,还有奥丽女官也是她的助手。而且她有最大的优势,就是她可以向妮娜本人取材…… 约翰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公主写小说……简直不可思议。 “但是她觉得很正常……”冯特公爵似乎是自语般地说了一句,“她所想要的那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像安娜想离婚,而他从开始就不想结婚一样。 “您说什么?” “我说——”冯特公爵咳嗽了一声,“当她把教会从高高在上的位置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想到了,如果我们不想被教会控制,我们想从教会手里拿回属于我们的权力,那么我们也必然要让出一些东西。最后,我们都平等了。” 约翰不说话了。冯特公爵笑笑,把书合起来:“其实女王把你们都召回来,就应该是要宣布她这么做的原因了。”步子迈得这么大,甚至不惜引发混乱,这不像陆希的作派,所以必定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果然,伯顿管家从门外缓步走了进来,躬身行礼:“大人,琳女官刚才来通知,所有的人都到齐了,女王陛下要召开会议。” 女王陛下这个时候,正走在通向会议室的长廊上,且在抱怨:“通讯缓慢真是麻烦。” 骚动不只发生在王都,当第二军的消息随着离开王都的那些人向四下里传播的时候,各地的骚动都随之而起了。但是只有离王都最近的地方可以迅速传来消息,离得远就只能等了。即使一切都是计划好的,但女王陛下还是有些紧张,毕竟她从前只是个医生,现在当女王也是赶鸭子上架,基建没问题,军事上就有点底气不足了。 相比之下,刚刚抓捕过保尔子爵等人的海因里希简直气定神闲,甚至还有点兴奋:“别紧张,都是计划好的你还怕什么。就那些贵族,没有一家能抵挡第一军的进攻。” 陆希白他一眼:“计划好的就没有意外了吗?那我前几天做什么手术呢?”好家伙那个工人的脾脏简直像块摔在地上的豆腐,要不是现在已经做出了验血试纸,能够快速配型输血,哪怕手术也保不住命了。这种非战斗减员,你能预料到吗? “第一军可不是那些胆小鬼。”海因里希不同意,“他们已经打过好几仗了,你得相信他们。” 陆希倒不是不相信,只是打仗总会要死人的,有些伤即使是她也救不活…… “总会有人牺牲。”海因里希淡淡地说,“就像你的军工厂和化工厂,还有矿山,不也一样会死人吗?或许有一天就轮到我,甚至轮到你——不,你其实已经是为这个世界牺牲过了,不是吗?否则你现在应该已经可以回你的世界去了。” “咳——”陆希觉得自己稍微有点儿脸热,“我这其实也不算牺牲……” “怎么不算?”海因里希很不同意,“我觉得我们牺牲大了!” “打住!”陆希发现话题要歪,连忙阻止,“这在外头呢。那什么,开会开会,你的报告都准备好了?” 海因里希的话被打断,有点悻悻:“当然。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被吓着。” 第511章 统一之战(二)、双双晋升 海因里希说得没错, 与会人员确实被吓着了。 今天参加会议的,绝大部分都是陆希的心腹:冯特公爵,约翰, 丹尼尔, 安娜,妮娜, 面具, 金羽,翠茜·奎因,伦吉尔,苏赛恩,以及代表何塞前来的灰羽。 他们都是从长云领就跟随陆希的,直到今时今日, 他们的一切皆与陆希牢牢捆绑在一起, 大家已经成为了一个整体。 另外还有几个人:于格, 穆特,还有乌利。他们属于列席者, 同样是利益相关, 或者说至少现在, 这几个人的利益都系于陆希一身,同样无法分割。 总之,这一屋子坐的都算利益共同体, 说白了,大家一根绳儿上的蚂蚱, 谁也别想下这条船。 但所有或自愿或被迫登上这条船的人, 谁也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一个秘密, 堪比神造世界! “那么, 神确实是存在的?”震惊之后,有好几个人几乎是同时问出了这个问题,只是有人喜悦,有人愤怒,有人带着不易觉察的一丝畏惧,还有人心情复杂,自己都难以分析明白。 陆希笑了笑,没回答,倒是海因里希嗤笑一声:“嗯,一个自己都难逃毁灭的神明,确实存在。” 第389节 “你怎么能——”乌利话说到一半又咽了回去,因为海因里希说得没错。而且这个神虽然创造了世界,却也引来了自己都不能抵挡的毁灭,这可跟他一直信奉的全知全能之神有差距啊。 乌利身上的白光明明灭灭,海因里希立刻站起来挡在他和陆希中间,旁边的于格也赶紧往远处挪了挪。 “不要紧。”陆希撑着下巴笑了,“在乌利圣徒心里,现在水稻要比神更重要。” 乌利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个什么表情才好。女王这话说的真是绵里藏针,不是水稻更重要,而是培育出真正丰产的水稻最重要,那么培育丰产水稻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能够养活更多的人,但也是为了他自己德被天下,更能得到神的眷顾。为公,为私,也为信仰,所有这一切都缠在一起了,反而把神的位置挤得歪了…… 乌利其实不太想审视自己的内心,因为这样一来就难免要明确地认识到,他其实不大虔诚。但也正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太虔诚,所以此时此刻才能维持住自己没有崩溃——当信仰不是第一位的时候,信仰没了,伤害也就不是致命的了。 所以他的白光明明灭灭,最终稳定了下来,既没有崩溃,也没有倒退。 “挺好的。”陆希笑眯眯地说,“乌利圣徒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别误会,我可不是在讽刺,信仰可以有,但如果被信仰迷惑了内心,既认不清楚自己,也认不清楚世界,那这就不叫信仰,这叫盲信,或者叫迷信。神存在,没关系,要看清楚祂自己也有无法做到的事,这就意味着有些规律是祂也要遵守的——我们应该尊重和承认的不是神,而是这些规律,它才是世界的本质。” 乌利张了张嘴,想说话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他这嘴还没有闭上,他旁边的穆特身上就起了魔力的波动。 会议室的角落里摆着绿植,原本在初夏时分已经绿意葱葱,现在居然在瞬间就枝干伸展,直接蹿高了半米,最顶上的枝梢都顶到了天花板,几乎要在会议室这个角落里搭起个小小的凉棚来。 然而穆特这个还好,毕竟他只是魔力翻腾,但还不足以晋级,更让人惊讶的是妮娜和尤兰! 尤兰几乎要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一直以来她内心对于这个世界其实都是有所怨恨的,她怨恨为什么克利斯和索肯这种人可以得到神恩,怨恨为什么她的女儿会觉醒成为魔族,甚至怨恨为什么自己也要成为圣女——成为圣女确实获得了力量,但一想这力量是这个讨厌的世界给的,她心里还是不痛快,她根本不想与克利斯和索肯这种人为伍! 当然,如今她的怨恨已经消散了很多,因为她报了仇,找回了女儿,又走上了一条正确的道路,积压在心里那些最大的痛苦已经被消化了许多。但,在她内心深处,仍旧还有着一丝不平,这是对这个世界的怨恨,因为所有的痛苦都是这个世界给她的,只要这个世界存在,这怨恨就还在,无法消解。就像伤口虽然结了疤,但曾经尝过的痛苦,并不能因此就说它不存在,除非时光能够倒流,让受伤这件事情不曾发生。 但是今天,女王告诉她,创造这个世界的神明,也为自己招来了毁灭,甚至祂自己都无法解救自己。这简直就是现世报!活该!痛快!她高兴! 在这一瞬间,尤兰感觉神清气爽。她无法向这个世界报复的那点怨恨,此刻烟消云散,不复存在——无须她报复,神明自己就要完蛋了! 房间里亮起了明亮的白色光芒,尤兰身上的圣光固然显眼,但她旁边的妮娜更胜一筹,乳白色的圣光简直浓得像化不开一样,并且如同云海般向四处散开,不仅覆盖了整个会议室,甚至还向外扩散开去。 “红衣主教级别?”乌利吃惊地看着妮娜,他当然这位女教皇论神恩等级其实是个“水货”,顶多就是个大主教而已,如果不是女王在背后支持,新教也轮不着她来掌权。 但是现在,这浓浓的神恩之光,不折不扣是红衣主教的级别,至少在新教里头,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她更强的了! 而且在她旁边的尤兰,也突破到了大主教级别,乌利刚才敏锐地感觉到了一种震动自尤兰身上散发出来,让他觉得不太舒服,只不过随即被妮娜的圣光拂过身体,抵消了那种震动而已。 如果能让他这个圣徒都觉得不适,那么尤兰的杀伤力可不低。但妮娜的圣光随即治疗了伤害,可见她的治疗术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在王都呆得久了,乌利现在也知道针对不同的伤害需要有不同的治疗方式,圣光这种不管什么病都盲刷的方法效率不高,而妮娜只是在晋级,就能自然地治愈还不知道为什么受到的伤害,可见她的治疗能力了。 就是,为什么知道了新神降临世界濒临毁灭这种消息,她们反而会晋升?而他自己却是动荡了半天才保持住等级而已,即使等级比她们高,相比之下也很有些丢脸啊! “你——”在尤兰突破的时候,冯特公爵已经感觉到了危险。毕竟是一个久经战斗的天骑士,冯特公爵瞬间就释放斗气,把陆希给圈了起来。不过他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妮娜的圣光就跟着扩展了开来,将所有人都覆盖了。 “同时晋级?”陆希这下乐了。原本她还以为,宣布世界将要毁灭这种消息,怎么说都是对士气的一种打击,大家别掉等级,还能继续保持积极的心态就很不错了,结果真是令人惊喜,不但没人掉级,还有两个同时突破的! 尤兰的心态,陆希倒是可以理解的。要说尤兰的遭遇比妮娜还惨,心态有点阴暗那都是难免的,没变成报复社会的变态,还愿意跟着妮娜救死扶伤就很不错了。她对光明神的幸灾乐祸那也合情合理,只希望她解开这个心结,以后的日子会更开心快乐一些吧。 但是妮娜是怎么突破的呢? “这个世界的规则——”妮娜对上陆希既高兴又思索的眼神,顿时就明白了她的疑问,“连神明都无法违背的规则……神明,其实也不是神明……”她现在明白了陆希说过的高等生物是什么意思,但再高等,也同样被规则所束缚。 在刚才那一瞬间,尤兰感觉到了报复的快乐,妮娜却觉得自己看见了宇宙。虽然这个概念她并不能保证自己理解得很正确,但是她想到了那高高的星空,第一次在脑海里真切地想象出了陆希曾经描述过的那些东西。 宇宙可能是那么的大,相比之下光明大陆或许只是小小的一颗星而已,但这却是她的世界,是她爱着的世界。新神确实带来了毁灭的危险,但规则平等地对待所有人,因此他们虽然弱小,却有机会去拯救自己,拯救这个世界。 妮娜想拯救这个世界,想拯救更多的人,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的圣光能够覆盖光明大陆上的每一寸土地,覆盖所有需要救治的人。当然这种能力,即使是教皇也做不到,但他们现在聚集在这个会议室里,不就是要拯救世界,让更多的人能活下来吗? 跟着陆希走,永远都是对的! “你的能力很危险——”海因里希在这个会议室里的能力仅次于冯特公爵和穆特,事实上他只差突破这一步,甚至在对危险的敏锐方面还胜过穆特,所以他当然也感觉到了尤兰身上散播出来的震动与冲击,这会儿他甚至顾不上妮娜,而是先警告尤兰,“以后你要晋级,找个没人的地方!” 尤兰其实已经收敛了。她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是有杀伤力的,不过因为她也有治疗能力,所以晋级的时候两者齐升,从她身上既散播次声,又扩散圣光。要不然会议室里这些人受到的冲击不止于此。 不过她也没有反驳,确实这里还有好几个普通人,尤其是女王,这要是因为她的晋级而受伤可不得了! “好了好了,谁也没想到她们会在这里直接就晋升了——”陆希其实被冯特公爵的斗气保护,并没有多少感觉,倒是金羽和翠茜有些头晕恶心,但随即也被妮娜治愈了,“不管怎么说,有人晋升是好事,对我们目前这种情况来说尤其如此,恭喜你们。” 于格简直眼热死了。他想尽办法都晋升不了,人家听见世界毁灭却直接晋升,简直了……人比人是要气死人啊! 但是对他来说,毕竟还是世界毁灭更为重要:“女王陛下,那我们究竟要怎么做?”他可不想光明大陆毁灭啊,夏国的名声还没有洗清,甚至那个鼎空间里的人都还没有救活,又怎么能让这个世界毁灭呢? “对,我们归入正题吧。”陆希拍了拍手,将所有人的目光集中过来,“我有一个计划,或许可以叫它‘信仰摧毁行动’。第一步,统一整个辉光之国。” 第512章 统一之战(三)、你这是逼着他们发动叛乱啊 时隔一年, 王都的刑场又开工了。 上次在这里被枪毙的是怀特一伙,这次换汤不换药,还是贵族们。 啊对了, 还有在矿场发起暴动的神官与骑士, 上次他们留住了性命,这次既然自己都不珍惜, 那陆希也决定不要了。当然这样做确实是损失了一些工作效率, 但矿场已经用上蒸汽机和轨道,即使没有这些觉醒者,产量也能达到要求,倒还省下了看守的负担,也不算亏。 这样“高级”的死刑,即使是王都的居民, 这辈子也是第一次看见。每个人的罪行都会由监刑人员大声宣布, 但不得不说, 并不是每个居民都能接受的,在这场行刑之后, 陆陆续续又有人离开了王都, 当然政策始终都是一样的:只要没有携带危险物品, 随便离开,只不过王都的居民证,那就要交出来了。 去年的人口统计着实花了不少工夫, 当时王都原有的识字的小吏都派出去了,陆希给他们吊的胡萝卜就是:谁这项工作做得好, 就能直接进入新的市政厅, 谁做得不好, 滚回家吃自己去。 另外, 王宫内的画家们也派上了用场——陆希之前真不知道,王宫竟然还养着好些宫廷画师,这些人里还不乏觉醒者,画出来的画有神术加持,速度既快,还能长期保存。至于他们的用处,就是记录国王的生活,比如国王今天举行了一场宴会或者舞会,明天又去游花园或打猎,他们就负责画下国王的英姿,然后保存起来。 陆希倒是也能理解有人喜欢用照片记录生活,但这些画可都是大幅的,历代的王室画像,居然攒了整整一个宫殿那么多!这是多少羊皮纸啊!上头有些颜料用的还是极珍贵的,比如用青金石磨出来的青蓝色,比如南方特产的胭脂虫制出的鲜红色,还有那深海里捕捞的骨螺体内的紫色——真要计算起来,那座放画像的宫殿,简直就相当于堆满了金币! 而且这些宫廷画师们工作量也不大,有些浑水摸鱼的,一年都画不了几幅画,却还领着王室的薪水。尤其在国王吸香薰蜡烛成瘾之后,画师们根本就没活儿干,完全是光拿钱不出力。 陆希可不会这么惯着他们,立刻全都撵出去干活,给身份证画像片儿去! 那段时间,宫廷画师们也确实累得不轻,王都数万居民,还有从外头新来的,即使只管十二岁以上的“成年人”,七八个宫廷画师也画得手都要断了。 但是那时候这些人没一个敢吭声的,因为炮火齐轰王宫保护罩的“奇观”他们也看见了,比起外头的人来,他们更直观地看到了女王所拥有的火力,所以非常明智地选择了服从。 当然,女王也许诺了,只要他们好好工作,之前在王宫里所攒下的所有财富都可以带走,那可是不少钱呢! 于是画师们大大出力了一番,还真给数万人都配备上了身份证。这东西好处可多呢,有了正式身份证才可以去租单间的廉租房,否则刚到王都的外来流民只能按照性别男女分开,去睡大通铺。 有了正式身份证还可以去租地种,或者去工厂找一份长期的工作也要看身份证,否则只能打短工,一段工作完成之后就不定还有没有下一段了。 然后有了正式身份证,还可以去上扫盲班!扫盲班,就是免费教你认字的地方,大人没精力去,还可以让孩子去,都不收钱! 认字啊,那可是有钱人的权利!穷人想认字,只能看你有没有运气遇到一个仁慈的牧师,肯在空闲的时间教你读几页教义了。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识到知识的珍贵,但能得到神官大人或有钱人才有的机会,绝大多数平民还是十分珍惜的。 另外,正式身份证还可以去买一些限购货品,比如价格低廉的咸鱼碎、粗糖、罐头的边角料、各种棉布或麻布的布头等等等等,反正都是穷人用得上的好东西。 想要得到正式身份证也不是很难,只要在到达王都后的一个月内不闹事,老实服从安排去干活,努力不偷懒,就可以拿到身份证,成为王都的合法居民了。也许正是因为来得有点容易,所以不少人还没有认识到这身份证的可贵,直到他们被要求交出身份证,并被记录在案,进入了“王都黑名单”。 “黑,黑名单是什么意思?”有人觉得不大对劲了——黑,听起来就不像是好事啊。 “没有什么。”负责回收身份证的工作人员微笑回答,“并不会对你们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只是身份证交出就不能反悔,以后你们不可能再取得王都正式居民的资格,也享受不到正式居民的福利了。” 这,这还叫“不会对你们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有些信仰虔诚意志坚定的,当然是毫不犹豫地交出身份证就离开了,但有些不那么坚定,或者纯粹是被人裹挟着离开的,就迟疑动摇了起来——离开了就再也不能回来了啊…… 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妙,如果没有身份证的事儿,他们离开之后大概也不会想到再回来,但一说进入黑名单,没有回来的机会,手里的身份证就忽然变得珍贵了起来。 “至少有三成的人打消了离开的念头。”琳拿着统计数据汇报,“不过都是平民。” “正常。”陆希对这个结果并不惊讶,“对穷人来说,福利才会有吸引力。不过正好,我想留下的本来也是这些人。另外,那些奴隶截下了吗?” 这次离开王都,陆希对于有身份证的人是直接放行,但对于没有身份证的,那就不行了。而谁没有身份证呢?奴隶。 奴隶算是主人的财产,当初上门做人口统计的时候,没有一个主人会想到给自己的奴隶申报身份,那不就等于承认他们不是财产,而是独立的人了吗? 那个时候陆希没有表示什么,于是这些人都以为女王是默认了他们的权力,就是没想到,在这儿等着呢。 “这是我的奴隶,是我的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人在城门口据理力争,“这是女王颁布的法律!” 然而门口的检查人员丝毫不为所动:“你放弃了王都居民的身份,也就不享有居民的权利。非常时期,只有有身份证的人才能自由出入,凡没有身份证者一律扣押,以免有奸细趁机作乱!” 这个商人还想辩驳,但城门口的守卫已经拉开了枪栓,那整齐的咔嚓声让他一个冷战,不敢再说话了。 跟在队伍里的奴隶们大都又惊又喜。谁真的愿意做奴隶呢?而且女王入主王都两年,谁不知道她名下的奴隶都能自赎自身做了自由民?如今他们虽然是被女王扣下,但又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儿,等调查清楚了,主人也早就离开了,那他们岂不是就能跟女王的奴隶一样,都可以用工作赚钱赎身,做自由民了? 于是私人的奴隶就统统都被扣了下来,而他们的主人则敢怒不敢言,麻烦的是奴隶一少连赶车搬货的人手都不足了,还得另外雇人干活儿。至于这些被雇的人里,当然是混进了情报部门的人——说是允许自由离开,那谁信谁傻,你都想叛逃了,当然得搞清楚你的动向啊。 自然,如果你只是想搬去别的地方生活,那也没什么的,只不过等到整个辉光之国统一,你就会发现搬家毫无作用,只是白折腾。但你如果想搞点别的什么,那可就对不起喽…… 不仅王都,黄金领、红云领等几个大型领地,也出现了外迁的人。这些领地同样也有身份证,虽然不如王都的那么精致还有头像,只是登记了地址与编号,但在离开领地的时候,也足够有同样的借口把奴隶扣下了。 “你这是逼着他们发动叛乱啊。”冯特公爵感叹了一句。 “师出有名吧。”陆希耸耸肩,“总得弄块遮羞布,不然岂不是显得我言而无信了。” 冯特公爵一阵无语。听听这说的都是什么话…… “作为女王,这样说话不合适。”虽然贵族们私下里干的事跟这差不多,甚至还更无耻一些,但没人会傻到说出来。 “咳,这不就是跟您说嘛。”陆希亲亲热热地拉张椅子坐到冯特公爵身边,“跟您还遮遮掩掩的多没意思啊。” 冯特公爵把脸绷起来:“说得挺好听。你瞒着我的事还少吗?” “也没多少——”陆希厚着脸皮往上贴,“其实也就新神那一件事吧……” 冯特公爵不想揭穿她。只有那一件事吗?取消世袭贵族,取消奴隶,人人平等,多少事儿她都没说过呢。当然,陆希做了什么,那是一直有目共睹的,但凡聪明点儿的也都能猜到了。冯特公爵总不能说自己不聪明,男人嘛,总有那该死的自尊心…… “这是又打算让我干什么呢?”聪明的冯特公爵也早学乖了,但凡这便宜女儿笑嘻嘻凑上来,一准儿的有求于人。 “看您说的……”陆希现在脸皮也练出来了,“我就是想来关心您一下。那什么,您考虑过再婚吗?” 冯特公爵没料到她居然说这个,稍微愣了一下:“再婚?我以为你现在应该在处理叛乱的事。” “叛乱算什么大事。”陆希十分豪爽地一摆手,仿佛忘记了前几天自己怎么担忧的,“无非就那么几个领地罢了。绿云领就在咱们边上,谅他也不敢动。真正能掀点风浪的无非是三河领,我倒希望那些贵族都去三河领,然后正好一网打尽。” 冯特公爵瞥她一眼:“看起来你好像很有把握了?”就是不知道这么有把握的人,为什么还有黑眼圈。 但是冯特公爵明智地没有戳穿,总要给女王陛下留点面子嘛:“我没有想要再婚。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那您的爵位呢?考虑过传给谁吗?” “爵位?”冯特公爵眼睛一眯,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你——终于要向世袭爵位下手了?” 其实对他来说,这个爵位有没有,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陆希——不管这个女儿究竟是怎么回事,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继承人,而这个继承人已经成为了女王,甚至比他的爵位更高,完全无须他担心。 至于他的领地,事实也证明现在长云领没有他这个领主也一样欣欣向荣,同样不必他操心了。 继承人与领地都没有问题,那么爵位也就失去了意义,毕竟等他死了——呃,现在连光明之山也被证实不存在,那他还操心什么死后之事呢? 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陆希问出问题,一定有她的用意。现在已经算是了解她的冯特公爵,立刻就想到了她的真正目的:“你想让我做什么?” 陆希犹豫了一下:“其实现在说这个还早,但——我不想隐瞒您,将来有一天,我希望您站出来,放弃领地世袭的权力,只保留爵位作为荣誉称号。”贵族的特权是不能再存在的,赎买与托管不是长久之计,迟早有一天,她是要取消所有领地的,辉光之国——不,整个光明大陆,都不能再被这么分割了。 第513章 统一之战(四)、有人逃跑,有人顽抗,有人造反 第390节 绿云领与长云领是近邻, 但关系一向疏远。毕竟绿云领与教会关系密切——果糖的生产离不开神术,而长云领则是有名的神弃之地。哪怕中间只隔一块生荒地,两边也极少来往。 当然, 两边的贫富差距也是极其明显的, 同为伯爵,绿云领的领主阿克可算富得流油, 那满山满岭的果树都是摇钱树一样, 靠着果糖就赚得盆满钵满,即使要给教会分走一半,剩下的仍旧不少。而且有长云领挡着魔兽,绿云领十分安全,阿克伯爵甚至不用养多少骑士,只靠当地教堂的骑士就足够维持领地安全了。 但是这个情况近年来发生了改变, 首先长云领出产了白糖, 之后又出产了巧克力, 这抢占了果糖的大半市场,阿克的收入自然也受到了影响。也幸好甜食在贵族当中实在太受欢迎, 绿云领的出产才不至于卖不出去。 有这样的矛盾在, 阿克伯爵自然是不肯把领地托管给女王的, 何况果糖的市场虽然萎缩,但他还是能挣到很多钱,自然不想选择什么分红的方式。 身为伯爵, 阿克跟很多贵族的想法一样:贵族是王国的根基,女王最多也只敢动动那些小贵族, 对于大贵族是没什么办法的, 别看她干掉了怀特, 但那是因为怀特谋反, 不然你看德罗让家都衰败了,女王不也只搞出一个公爵长女来,让她回家“继承”爵位吗? 但是这个想法,在黄金领的杜克伯爵倒台,新国教建立之后,就开始摇摆不定了。尤其是圣城来的骑士队伍在黄金领被全歼,可吓破了阿克的胆子。在那场战斗之后,他领地里的教堂人去楼空,全体神职人员和骑士都跑路了! 这下,阿克手里的骑士都不够用了,失去祈福的果树产量也在下降,果糖工坊的产品质量也受到了影响,整个领地都在下滑,甚至连领民都有偷偷跑去长云领的了! 这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战战兢兢,旁边的长云领还把生荒地都圈进了自己的领地,如火如荼地建设起来。这个情形,就仿佛房门外头有一头日渐长大的猛兽,叫人提心吊胆。 而且,就连这样表面平静的日子,女王也不让他过了,当他熟悉的商人卢瑟从王都跑到绿云领来的时候,阿克就感觉到暴风雨就要降临了。 “保尔子爵,还有好些位老爷,教会的主教、骑士,都被杀了。”卢瑟当年娶了阿克家的女家庭教师,这才得到了果糖的经营权,因为他还很会投阿克所好地送礼,因此也算是能够登堂入室了。只是这次他带来的不是礼物,而是可怕的消息。 阿克整个人都抖了一下:“都,都杀了?”保尔子爵爵位不高,但他交游广阔,不只跟辉光之国的大贵族与高等神官关系不错,还跟一些外国的贵族也有交情,因为他的祖母原本是外国侯爵的女儿,因为婚前闹过一点不好的传闻,就远嫁到了辉光之国。保尔子爵家对于娶这样一位妻子也是喜出望外,于是两家一连几代也都维持了姻亲之间的来往,倒是十分难得的。 因为这种关系,保尔子爵虽然本身爵位不太高,地位却比较超然,阿克跟他说话也客气三分。但是现在,女王说杀也就杀了,并且她杀的不只一个保尔,还有所有跟他勾结的人,这样粗粗一算,这次被杀的贵族与觉醒者超过三十位,这还没计算跟着他们办事的下属,以及被流放的家人。 “是的!”卢瑟也是心惊肉跳地跑过来的,“大人,您,您得早做打算啊,这里离长云领可太近了!”要不是他的家产主要都在绿云领,卢瑟真的不想回来了,要知道,他在王都的时候也跟保尔子爵过从甚密,虽然那时候只是为了卖果糖,但谁知道女王会不会把他也算一伙的呢? “你是怎么打算的?”阿克一时也没了主意。他当然也有很多钱,但绿云领才是他的摇钱树,如果放弃了领地跑去别的地方,即使有着贵族的头衔,这日子也不好过啊,总会坐吃山空的。贵族确实是从出生就有着高贵的身份与固定的领地,但他们也被这领地限制住了,没了领地,他们就什么都不是。 “我去外国。”卢瑟倒还好,商人嘛,哪里不能跑?果糖的生意做不成了,但他还认识几个沙尔特商会的海商,可以去做做海货生意嘛。这次他也准备先去海风郡,然后坐上相识海商的船离开,否则这些东西都不好带。 “那我跟你一起走。”阿克也下定了决心。长云领的第一军他可是有所耳闻的,现在每年的魔兽潮在第一军面前都不算什么了,据在两地行商的人带回来的消息,边陲镇的炼金武器轰地一响,就能打死一头地行龙! 地行龙啊!阿克自己只是个初级骑士,自忖跟地行龙差得太远,可抵挡不住那炼金武器,还是赶紧逃吧。 “要走,您这奴隶可不好带……”卢瑟连忙把自己的经验讲了出来,他从王都出来的时候就损失了二十多个奴隶,没办法只能把一部分粗笨的家什都直接扔下了,只带了最值钱的金银珠宝逃走。毕竟他想逃就得抢在女王的追兵前头,要不然女王的通缉令一下,海风郡那边的码头一封锁,他连船都上不去。 绿云领的城堡在半夜时分反而热闹了起来,一群奴隶帮着往马车上装东西,装完之后,就目送着领主大人一家老小在几名骑士的护送之下消失在夜色里,留下他们面面相觑:“这是——怎么了?” 领主大人连着家里的管家和仆人都走了,只留下了他们这些奴隶,也没有交待任何话,那他们怎么办呢? “连厨娘都走了……”一个奴隶茫然地说,“管事也走了,我们明天吃什么呢?”绿云领富裕,他们这些奴隶虽然吃不到什么好东西,但好歹豆子汤是足够的,还能有块黑面包,在领主一家人生辰的时候,甚至可以喝一口肉汤。 这些都是管事在安排,但管事也跟着走了呀。 一个小奴隶莽撞地说:“我刚才看见厨房里有面包……”粮食这东西沉重又占地方,阿克只带走了路上需要吃的,更多的马车当然是装金银珠宝或者香料衣裳之类的贵重物品,于是不要说厨房,连粮仓其实都是半满的。 然而一个老年奴隶却吃惊地打了这个小奴隶一下:“你在胡说什么!厨房里的面包哪里是我们吃的?”那都是白面包呀! “那我们怎么办呢?”小奴隶只有七八岁,他只知道肚子饿了特别难受。 奴隶们面面相觑,老年奴隶迟疑着说:“也许领主大人还会回来……” “不可能的!”一个女奴隶反驳说,“所有的人都走了,贵重的东西也带走了,他们不会回来了。” “那我们也不能随便吃领主大人的东西呀……” 这个女奴隶还有一个不满一岁的孩子,还在吃奶,本来奶水就不足,如果她再饿肚子,那孩子就可能要先饿死了。看着怀里瘦瘦的孩子,女奴隶的勇气上来了:“我听说长云领的奴隶都可以找到工作,然后自己赎身的,我,我想去长云领。” 她还没有胆大到敢直接去拿领主的东西吃,但想要逃去长云领,这已经是一个很有勇气的想法了。 这个主意获得了好几个奴隶的赞同,毕竟现在领主一家都跑了,没人管他们,这是最好的逃跑机会啊,只要跑去了长云领,领主就算回来也别想再抓住他们了,谁不知道长云领是女王的地盘。 而此刻,在远处的大树上,一名侦察兵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对身边的同伴笑着说:“果然跑了,看起来是都走光了,什么也没剩下。” “留下奴隶和粮食就行,不干活的都滚蛋。”他的同伴嗤了一声,“这倒好,省了我们的事了。只可惜这仗打不起来,军功也没法立了。” “怕什么,还有别的地方呢。”侦察兵倒是信心满满,“不见得所有的贵族都会逃跑,我听说那个三江领的赫提侯爵挺牛的,他肯定不会跑吧。” 这个侦察兵说得没错,并不是所有的贵族都逃跑了,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阿克伯爵这样,还有个商人逃出来给他送信,所以第一军从长云领整队出发,这一路上还真的遇到了几处抵抗的领地。 不过,要说抵抗也实在是太抬举他们了,这些消息不灵通的领地基本上不是子爵就是男爵,当初不愿意把领地交给女王托管,但现在他们的领地其实已经被女王的势力完全包围,周围就是被托管的领地,仿佛装在坛子里的青蛙,老实说连出行都有些不太自由了。 其中有些人在这一年里其实已经认清了形势,毕竟周围的邻居全都变了样,没见过的炼金机器在田地里来来回回,高大的工坊拔地而起,道路被修得笔直宽阔,这一样样都是他们根本做不到的。 而他们自己的小小领地在周围地区的衬托下仿佛精美衣料上的一块瑕疵,又像秃子头上的疤痢,简直太刺眼了。看着周围,再看自己,压力油然而生,除非固执得像石头一样,谁还真觉得生活可以像以前一样过下去,亘古不变呢? 因此在看见第一军的汽车时,这些人就直接举起了白旗,毕竟他们很清楚,只要女王下定决心,他们就不过是路上的一块小石头,随随便便就可以被马车碾过——哦,现在都不是马车了,而是汽车,甚至他们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这些看起来这么笨重的铁家伙,究竟是怎么不用马拉就能在田地里驰骋的? 当然,这种情况下投降的人就别想有什么托管协议了,但女王还是仁慈地出一笔钱买断他们的领地——这笔钱相当于他们的领地二十年的税收,女王也将分二十年付款。 这个买断方式对于贵族来说当然是不太满意的,毕竟领地本该属于他们百年千年。但你看看第一军那齐刷刷黑洞洞的枪口?你要是敢抗议的话那就去吧。 没人敢抗议,而且他们还得庆幸,因为他们还可以带着自己现有的财产搬去王都居住,在今后二十年之内还能有收入。而那些试图反对的领地,哪怕只是在第一军喊话的时候没有立刻打开城堡大门,导致第一军开枪示警的,就统统被当成反叛者抓了起来。 反叛者可没有买断,他们统统被扔进监狱,家产充公。也有特别头铁还想指挥骑士们反抗的,直接就吃了枪子儿。投降的贵族们听到这些消息,不由得抹了把冷汗,庆幸自己识相。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贵族都这么消息不灵,之前离开王都的人有不少像卢瑟一样,迅速地把“女王要开始对付贵族”的消息传播了开去,所以既有贵族像阿克一样选择了逃跑,也就有人选择了早做准备,开始反抗。 与陆希预料的差不多,那两名侦察兵所提到的三江领赫提侯爵,当仁不让地树起了反抗的大旗。 第514章 三江领地(一)、这里是要打水战的地方 三江领, 听名字就知道,领地之内河流众多。事实上,这里可算是辉光之国水资源最为丰沛的地方, 有三条河流汇聚在此, 并最终合为一条,直入大海。 这地方的水生魔兽可不少, 土地却很肥沃, 所以三江领的实力也颇为不俗,赫提侯爵本人就是一名高级骑士,他的两个儿子也是正式骑士,手下还养了整整二十名正式骑士,其中包括两名高级骑士与四名中级骑士。 说真的,这个阵容跟当初的长云领比起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不过赫提侯爵本人等级不如冯特公爵高, 主战力不免差了一截。 但是三江领内还有一座大教堂, 主持教堂的是一位巅峰级的大主教,也就是只差一步就能晋升红衣主教的那种;而教堂里的守护骑士总共十二人, 其中有三位高级骑士。 这个配置其实也是长云领青石大教堂当年的配置, 只不过这些人都没有为长云领出过力, 最后还带着信徒跑了。而三江领的碧波大教堂则一直坚守着岗位,就连新教成立,陆希另立女教皇, 这些人也仍旧留在原地,没有回归圣城。 如果把教堂的力量也算上, 三江领的实力可以跟王都之外的任何领地掰掰手腕, 甚至对上一些小公国都不逊色。 而且现在三江领已经不只有赫提侯爵本人, 还有从其他地方逃去投奔他的一些贵族, 他们自己多半也都养有骑士,不但这些力量都归了三江领,还在招兵买马继续扩大力量。 而碧波大教堂也不只是原来的人数了,一些从其他领地退出的神职人员加入其中,仔细算一算的话,恐怕辉光之国三分之一的高等神官都集中到碧波大教堂了。 陆希拿着底下人汇集上来的消息仔细看完:“就是说三江领现在的实力很不小了?能跟当初圣城的讨伐军相比吗?” “那可能还比不上,但三江领的地形特殊。”海因里希利索地回答,“那边水道多,三江领还引了很多魔兽过去,就没打算跟咱们打陆战。”都知道当初三百圣城骑士败得有多惨,三江领当然不会傻到也想摆开队伍挨上几炮。 陆希不由感叹:“还挺聪明的……” “这回不只是三江领了,”海因里希耸耸肩,“国内所有反对你的贵族和神职人员几乎都投奔过去了,听说还有南联邦那边被驱逐的教会人员加入,现在三江领别的不说,粮食绝对充足,听说还有人带过去了水稻种子。”这八成就是原先在乌利手下干活的那些神官了。 “听起来仿佛我是什么祸国殃民的暴君,逼得所有人都要造反似的。”陆希吐槽,“不说别的,南联邦那边的神职人员,不是何塞驱逐的吗?为什么都跑来反对我!” 海因里希嗤笑:“何塞是对神不敬,你可是异教徒。再说,何塞也没你这么强硬。” 何塞只是拿下了南联邦,但对各国的教堂并没有针对性的举动,但他强制性地大面积种植各种薯类,又推行肥料,就把那些教堂挤兑得不轻。而且教会在这些小国里其实占不下多少土地——也没必要自己占地,这些小国以前对教会那都是顶礼膜拜的,平民更是敬畏无比,离着教堂老远就要注意自己是不是有无礼的举动,教堂周围的土地不是教堂的,却胜似教堂的。 但是现在情况一变,各处教堂才发现自己居然没多少立足之地了,那些薯类一直种到教堂边上,集中施肥的时候那个味道都能飘进教堂来,不得不整天开着神术阵净化空气。至于食物——反正现在国内大家都吃红薯马铃薯木薯,你不吃?那你自己种小麦或者水稻去吧,看看你教堂的花园里够不够开出田地来养活神职人员。 而且除了小麦,你要不要吃蔬菜?要不要吃水果?这可都是肥料养出来的哟。肉类倒是与肥料无关,但人真不能只吃肉啊——神职人员,也是会上火和便秘的…… 再说了,千岛之国的新王是没有公然对他们做什么,可是千岛之国的教堂现在还存在吗?主持千岛之国教区多年的伯纳红衣主教,都被扣上了谋害新王的罪名,险些被追杀死在茫茫海面上。杀猴给鸡看,鸡还坐得住吗? 而且南联邦等级最高的神官,在布迪种田的乌利圣徒也回了圣城,又成了谋害教皇的罪人,这事儿一传开,布迪的神官都觉得抬不起头来。这种情况之下,还有几个教堂能站得住脚呢? 一部分人返回了圣城,因为他们有关系,还能再寻新教区,而另一部分没了前途的人则是咬牙切齿地恨千岛之国的新王,还有辉光之国的新女王——谁不知道何塞的背后就是陆希?谁不知道那些薯类都是从长云领带出来的呢? 现在三江领公然打起了与女王对抗的大旗,这些无处可去的神官也终于找到了目标。再说三江领也是一块很大的地盘,要是能从辉光之国独立出来,他们不就等于有了新教区? 至于究竟能不能打得过,这些人觉得有希望。都知道长云领善打陆战,可三江领却是要打水战的,辉光女王未必占得了上风。 唯一可虑的是千岛之国来增援,所以三江领在水域内引来了大量的噬木章鱼。 这是一种在淡水与咸水混合区生活的章鱼,习性奇特,类似白蚁,可以用甲壳质的口器啃噬木料,尤其在春夏季对富含纤维素的食物格外喜爱。有些地方会养一些,用它们来清理航道内的水生植物。 三江领原先也利用这种章鱼来清理航道,但现在大量引入,就是在防千岛之国的船了——这种章鱼连铁橡木这样坚硬的木料都能啃得动,只有在船底镌刻特殊的神术阵才能驱赶他们,但众所周知,这种神术阵所用的绘制材料只有教会的炼金神殿才知道如何配制,而以千岛之国现在跟教会的关系,是绝对拿不到颜料的。更不用说,炼金神殿现在都搬迁了,已经离开圣城进入了西大陆。 “看千岛之国的船还能不能进得来。”赫提侯爵今年已经五十岁,作为一个长年与魔兽战斗的骑士,他的气质也相当铁血。身上特殊的鱼鳞铠甲已经陪伴了他二十多年,颜色微微带些暗红,仿佛是被鲜血浸渍而成似的。 这种铠甲由三江领特产的王鲟鱼背部鳞片制成。这种魔兽的鳞片轻而坚韧,用特殊的药水浸泡过之后更是不逊钢铁。并且由于王鲟鱼是水系魔兽,铠甲还能自带防火功能。鳞片镶嵌在另一种水生魔兽巨狗鱼的鱼皮上,弹性极好,活动自如,非常适合在水中作战。 他的骑士们也是一色的鱼鳞铠甲,包括新加入进来的人也都分配到了类似的铠甲,取代了一些人常穿的沉重的钢铁盔甲,以至于有些人还不太适应,时常会觉得轻飘飘的。 “侯爵大人——”也有人对这种鱼鳞甲的安全性有些担忧,“女王——不,那个女巫手里有很厉害的炼金武器,之前王宫的保护罩都被轰碎了,听说那种武器叫做野战炮,用那个汽车拉着就能到处跑。” “我们这里可没有给他们跑汽车的地方。”赫提侯爵的长子开口说道,“除非他们的汽车能过河,否则能不能进入我们的领地内部还是问题,更不要说来攻打了。”三江领的核心区可算是四面环水,没有船休想进来,这就是赫提侯爵的底气。 而如果从河对面算起来,单是河面就有几十米宽,核心处的城堡离得更远,野战炮也不可能打到那个距离。 黄金领大战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再怎么保密也有消息传了出来,自然有人估算了野战炮的射程。这个数字对于光明大陆的人来说自然是惊人的,但也让他们安心了下来,找到了安全距离。 “而且我们在岸边还设下了陷阱。”赫提侯爵的长子狠狠地说,“不只是他们有炼金炸弹,我们也有!是阿法尔大主教亲手制做的!” 炼金物品中确实也有触发式攻击的武器,不过不叫地雷,而叫做炼金炸弹,其内部用的当然也不是火药,而是火系魔兽的魔晶。 碧波大教堂的这位大主教擅长的居然不是祈福,而是炼金术!他甚至还把炼金炸弹改了一下,在内部加入了金系魔兽的魔晶,在爆炸的时候威力更大。 别说,这其实还是从长云领的炮弹得到的灵感呢。 不过对赫提侯爵来说,最有底气的还是这些水中的魔兽。春夏之交,这些魔兽正在活跃期,女王的人只要敢下水,就等着被魔兽围攻吧。 “侯爵大人只要坚持到冬季。”一名神官信心十足地说,“教会一定会来支援我们的!” “可是圣城不是……”有贵族迟疑着开口。 “我说的是三圣教会。”那名神官大声说,“教皇冕下即将归于光明之山,有人窃取了他的信任,成为了伪教皇,只有三位圣徒冕下才是教会真正的支柱。等他们建立了新的圣城,就会来支援我们的!” 三圣教会,就是三圣徒的势力,为了与旧圣城分别开来,他们给自己取了这个新名字。虽然他们没有立教皇,但三位圣徒的称呼已经变成了冕下,其实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把自己都当做教皇,然后共同执政了。 有贵族小声嘀咕:“可是新圣城就算建立了……”教会的势力分为两半,还能来支援他们吗?不可靠啊…… 赫提侯爵倒没有指望三圣教会,毕竟他们在西大陆,就算愿意来救也是远水不解近渴。他很知道求人不如求己的道理,最信任的其实是还是自己领地内的河流与魔兽。真没想到,有一天他居然还能依靠这些魔兽呢。 在河流沿岸巡查过之后,众人回到了城堡之中。 赫提家的城堡极为豪华——因为水资源充沛,三江领不但粮食产量高,而且还盛产淡水珍珠。这里的河蚌块头大,而且都是初级魔兽,以河中的小鱼小虾为食,所产的珍珠颜色丰富,光泽甚至不逊于海珠。 而且这种珍珠据传有养颜的功效,那些形状不好的珍珠也能碾成粉制做美容药剂,一点都不会浪费。 而这些河蚌的壳内层也有美丽的珠光彩晕,赫提家的城堡就喜欢把打磨好的蚌壳镶在外墙上,因此城堡看起来简直就像一颗珍珠,其名字也就叫珍珠城堡,算得上名副其实。 城堡极大,周围还建有一些小型的别墅类建筑,即使来了这么多贵族也能住得下,而且丝毫不显拥挤与嘈杂。 赫提侯爵脱下了自己的铠甲,用女仆递上来的热毛巾清洁了手脸,这才走上三楼的卧室:“弗丽卡,我回来了。” 第391节 第515章 三江领地(二)、一切都是女人的错! 卧室大且豪华, 单是中间那张乌木大床就有足足五米宽,散发着香气的乌木床柱被雕刻成树木的样子,其上有藤蔓缠绕花朵开放, 甚至枝叶间还藏着松鼠和小鸟。花朵和小鸟的彩色羽毛都是用贝壳镶嵌而成, 在窗口斜射进的阳光照耀下光泽莹然。 但在那华丽的大床上,却有一根铮亮的秘银锁链闪着冷光, 跟这珠光宝气十分的不谐调。锁链的一端拴在床柱上, 另一端则扣住了一个女人的脚踝——如果有城堡里的女仆在,就会惊恐地发现,这个被锁起来的女人,居然就是珍珠城堡的女主人,这一年多来都称病没有露面的侯爵夫人! 侯爵夫人的活动范围只有这间卧室的一半,但她似乎也没有活动的欲望, 而是蜷缩在床头一动不动。阳光透过窗户上淡绿色的神术玻璃照进来, 照着她浓密如海藻般的长发, 以及鬓角那浅蓝色如湖水般的光滑鳞片,那鳞片沿着鬓发边缘向下延伸, 一直延伸进她高高的衣领里面。 “弗丽卡, ”赫提侯爵没有在意侯爵夫人的冷漠, 径自走到床边,“你的歌声很有用,吸引了许多噬木章鱼。还有那些水生魔兽, 也跟它们相处得不错。” 侯爵夫人的眼睑颤动了一下,双手不由自主地握紧了。但她的指甲现在长而尖锐, 这样一握就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掌心。 赫提侯爵很清楚她的反应, 看了一眼她的双手:“我真不明白, 你究竟为什么就会被那个女巫蛊惑了呢?做我的妻子, 侯爵夫人,到底有什么不好?我们有两个儿子!难道你不考虑他们的名声吗?如果你离了婚,外人会怎么议论他们?你学谁不好,要学安娜那个女人,难道你还想抛头露面的去做什么工作?女人怎么能那么没有规矩!” 侯爵夫人终于忍不住了:“你让我去养珍珠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么说?” “养珍珠怎么能算工作,那是我们家自己的东西。”赫提侯爵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我的母亲,我的祖母——她们也是你的姑姑和姑祖母,不都是这样过的吗?为什么你就不行?” “就因为你们家只娶我们家的女人,所以孩子才会有问题!”侯爵夫人的眼泪流了下来,“我的芭娅……” “那是因为你怀孕的时候还乱跑!”赫提侯爵恼怒地提高了声音,“如果你不乱跑,就不会碰上那个该死的魔鬼,孩子也不会出问题!” “克罗他不是魔鬼!”侯爵夫人也翻身坐了起来,“他是我的朋友,我很清楚他不是魔鬼!他只是生病了,只是生病!女王陛下早就说过,那是病而已!神官们治不好他的病,就说他是神弃者,是魔鬼!那只是神官无能!” “胡说!”赫提侯爵大声反驳,“神官们都是代替主来治疗平民的,你敢说主无能?那都是那个女巫的谎言!” “神官们才在说谎!”侯爵夫人的声音比他还高,“女王说近亲结婚会生下不健康的孩子。你们赫提家每代都有不健康的孩子,这点你比谁都清楚!你们家族里那些所谓没照顾好而夭折的孩子,都是怎么夭折的,你不知道吗?我的芭娅,她也被说是夭折,但她分明是被你杀掉的!” “那不是孩子,那是魔鬼偷换了你的胎儿!”赫提侯爵厉声说,“我是杀了一个魔鬼,不是杀的孩子!我看你真是疯了,为了一个魔鬼,居然就要跟我离婚?我们的婚姻是主允准并且加以祝福的,怎么能离婚!” 侯爵夫人冷笑起来:“既然我们的婚姻是主祝福的,那为什么我会生下魔鬼呢?主的祝福怎么不起作用了?而且你们赫提家的婚姻都是主祝福的,为什么每代都会有所谓夭折的孩子?” “胡说八道!”赫提侯爵也没想到回来就是这样一番争吵,他还以为妻子会像以前一样,无论他说什么都是沉默,然后等他把小女儿带来让她见一见,她就会妥协并且继续听他的话做事,“你头脑不清楚了,你疯了,你该喝圣水了。” 侯爵夫人昂起头:“我疯了?我喝圣水?你别自欺欺人了!我现在才是魔鬼,你为什么不杀我?因为我有用!因为我的歌声能够帮助你控制那些魔兽,我对你有用!看,当我有用的时候,你就不提什么魔鬼了,甚至还留着苏苏,你明知道她也是魔鬼。你杀掉有病的孩子,却留下魔鬼,说什么主,你不过就是看谁有利用价值罢了!” 赫提侯爵举起手威胁她:“你再胡说——” 侯爵夫人却毫不畏惧:“我的家族能养出最美丽的珍珠,那是因为我们的血脉里就有着这种能力,所以你们赫提家总在我的家族里挑妻子,不就是因为我们有价值吗?现在我魔化了,证明我的家族血脉就是偏向魔族的,那你——你的母亲是我的姑姑,你的祖母是我的姑祖母,你的血脉里同样继承了我家的魔族血脉,你也是魔鬼!” 啪!赫提侯爵终于忍无可忍地一巴掌打了下去。 高级骑士的一巴掌可不轻,侯爵夫人脸颊上瞬间浮现出一片细小的鳞片,但还是被打得倒在床上。然而她眼睛都没眨,只是对着赫提侯爵冷笑:“你猜,那些神官知不知道你的血脉里有魔鬼的能力呢?要是他们知道了,又会怎么样?他们是会支持你独立建国,还是把你送上火刑架烧死,就像你当初把克罗烧死一样?还有你的两个儿子,他们会放过吗?” “那也是你的儿子!”赫提侯爵额头上青筋迸出,表情都变得狰狞了,“我看你真是疯了!” “我没疯。”侯爵夫人冷冷地说,“正因为是我的儿子,我才要替他们考虑。教会不会容忍有着魔族血脉的人,只有女王才会接受。在女王眼里,神官、骑士、魔族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她的子民。你现在跟着教会反对女王,但教会不会接受你,只有女王会!至于我的儿子,他们不能再继续赫提家的悲剧,不能再娶他们的表妹表姐,这样的姻亲关系不能再继续了!” “女王女王女王!”赫提侯爵怒火中烧,“你完全是被那个女巫迷惑了!真是奇怪,她到底有什么能力,你甚至都没觐见过她!”女王登基的时候,赫提侯爵就十分反对,在他看来一个女人怎么能称王,冯特公爵究竟是怎么搞的,明明他才是第一继承人啊! 再后来冯特公爵离婚,赫提侯爵就觉得这王宫完全没法看了,从神弃之地出来的果然不行,哪怕得神眷顾成了天骑士,竟然还是对主不敬,居然解除了被主祝福的婚姻! 所以今年他连社交季都不打算参加,却没想到女王居然抢先对贵族举起了屠刀。这个女人,她怎么敢的? 赫提侯爵本来以为所有的贵族都会奋起反抗,辉光之国将处处燃起反□□的烽火,结果是他想多了,大部分地区安安静静,那些平民好像不知道他们的领主遭遇到了什么,就连一些有了“新工作”的骑士都装聋作哑,完全忘记他们的骑士准则第一条就是“忠诚”! 再刨去像绿云领那些望风而逃的地方,整个辉光之国居然就只剩下了三江领这一处英勇的反抗之地,汇聚来的贵族倒是有几个,可都实力低微,都指望着他呢。 这活儿不好干啊。但赫提侯爵已经被顶在最前头了,想退都不能退。 何况他也不想退。这个女王蛊惑了他的妻子,他要是投降了,毫无疑问妻子会立刻跟他离婚,这是绝对不行的! 想到这里,赫提侯爵不由得庆幸起来——当初妻子生下小女儿的时候,他没有坚持把她立刻烧死。真要是那样,现在妻子如此疯狂固执,是绝对不会帮助他的。 现在有了小女儿做人质,妻子就只能听他的吩咐,控制那些魔兽。有了魔兽和河流,三江领才不惧怕女王的什么军队呢! 但是,要怎么才能打消妻子的疯狂呢?总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呀。赫提侯爵又发起愁起来。 圣水是不管用的,他曾经用一瓶圣水洒在妻子身上,结果是妻子的身体被灼伤,但伤处很快痊愈,那些淡蓝色的鳞片又生长了出来。教会说得对,只有火焰才能净化魔鬼,但如果用火焰,净化之后人也没了,这可不行。 请神官来治疗也不行,现在能集中在三江领的都是极其虔诚的信徒,如果发现了这里有人魔化,哪怕是侯爵夫人,也一样会被送上火刑架的。赫提侯爵又不能告诉他们,现在能控制和指引这些魔兽的,其实是他的妻子。 同时,赫提侯爵内心最深处,也有那么一点儿自己不敢直视的恐惧——万一他的妻子说的是真的呢?万一她的家族确实有魔化的血统,那么他自己是不是也从母亲那里继承到了这种血统?那如果这些神官们知道了,还会支持他建国吗? 不,不会的!赫提侯爵立刻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去了。他已经是骑士了,怎么还可能继承魔族的血脉?就算,就算可能身体里有那么一丝魔化的血,当神恩降临到身上的时候,这点污秽的血脉也一定被净化了。 一定是这样的,毕竟他的两个儿子都成为了骑士,也都正常。倒是两个女儿都出了问题,可见不应该生女儿,如果生的都是儿子那就没事了。 女人,问题都是女人搞出来的。女王对付贵族;女教皇建立异教;他的妻子魔化;女儿也跟着魔化——都是女人的错!如果妻子也像他一样,在生产的时候向主祈祷生儿子,那就不会生下两个被污染魔化的女儿了,那他现在也就不用那么担心被碧波大教堂的人发现…… “侯爵大人——”门外传来管家的声音,现在整个三楼只有管家和两个哑巴女奴隶能够进入,其余的仆人统统不许靠近,以免侯爵夫人的秘密被发现。而管家也很清楚赫提侯爵的心事,在他与侯爵夫人相处的时候绝对不会贸然来打扰,现在过来,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 果然,管家站在门口,低着头绝不向侯爵夫人看一眼:“界碑示警,发现了长云领军队的踪迹,他们已经进入三江领地了。” 赫提侯爵看见他妻子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你不会想着那个女巫还会救你吧?”赫提侯爵没好气地说,重新拎起了自己的外衣,“别做梦了,这么多的水生魔兽,他们绝对过不来!你就老老实实呆在这里,好好向主忏悔,祈求祂净化你的血脉,让你恢复正常。这样,等我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你仍旧会是我的妻子,会是至高的王后。” 第516章 三江领地(三)、这是钢铁战舰 三江领地的三条河汇聚合一之后, 便东向奔流入海。这里的入海口本可以建造一处深水港,但此地水深浪急,礁石众多, 且有大量魔兽, 要建港的话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是谁都不愿意的。 赫提侯爵当然也不想花这个钱。其实在海风郡划归长云领之后,他曾经想建这么一个海港的, 那样至少可以把教会的船只都招揽过来。所以他向出入他领地的商人们征收“赞助”, 但这扯皮事还没办到一半,新女王就登基了。 所以现在入海口还是原来的样子,这一带的平民也是三江领地里日子过得最辛苦的——土地没法耕种,摇着小船出海捕捞又很容易遭遇魔兽,以至于女王一登基,这一带渔村里的人都跑得差不多了——大部分逃去了离得最近的红云领, 少数特别有魄力的直接就去了王都。 赫提侯爵也并不怎么在乎这些人——这破地方连税都收不上来, 只剩下几个巴结不到城堡的小管事, 管着这里剩下的百来名老弱病残,苦巴巴地过日子。 这种情况下, 出海打渔的人都少得可怜, 海面上若是有条船出现都引人注目, 更不用说还是一支船队了。 清早刚刚把船摇离岸边的渔民半张着嘴,看着远处那艘最高大的船——这船跟他见过的船都不一样,没有高高的桅杆, 也没有宽大的风帆,但是在海面上却跑得很快, 船身后留下两道滚滚白浪。 船头上, 一向不怎么爱说话的青羽都有些兴奋, 不时地摸一摸甲板上的栏杆, 又或者低头去看着船两边迅速后退的海水:“真没想到,竟然还能用钢铁来造船!” 其实如果按陆希的标准,这船真的并不算大——六十米长,十三米宽,不要说是跟她所见过的大船相比,就是跟圣城出海的最大海船相比,也小了大约三分之一。 但,这是一艘蒸汽轮船,钢铁战舰。长云领的钢铁厂这一年炼出来的钢铁有一半用在了这艘船上,机械厂更是拿出了最好的技术。 这艘船从海风郡的造船厂启程,顺海岸线南下,来到了三江领的入海口,然后从入海口逆流而上,就能直达三江领的核心地区。 而在这艘主舰后面,是两艘三十多米长的蒸汽轮船——这是最初造出来试手的,除了龙骨之外就是外船体使用了钢铁,而在其余部位仍旧使用木料。 何塞也在主舰船头上。本来辉光之国的内战用不着他,但他听灰羽说了这艘船之后,就直接迎到半路,硬是挤上了船。现在他的王船就在队伍的最后,虽然正是顺风,但还是有些跟不上前面的船只。 “才一年就能造这么大的船了……”何塞不由得感叹。当初那艘快艇送到千岛之国的时候已经足够让人惊讶,结果才短短的时间,如此巨大的船也能跑得这么快了。 “道理都是一样的。”在甲板上的技师笑着说,“无非是发动机的类型和大小,以及燃料有所不同。”快艇烧柴油,蒸汽轮船烧煤,如此而已。 而且这船也不是他们能造出的最大的船,但因为三江领的入海口情况复杂,太大的船吃水太深可能会触礁,再说进入内河之后也要考虑水深,最终船才定在了这个大小,否则他们至少能把船造得跟圣城的船一样大。将来如果要往深海去,那船会造得更大!女王曾经讲过像岛屿一般大小的船只,那他们还差得远呢。 “前方水下礁群探测!”有人在喊着,“调整航道,准备进入内河!” “这是怎么探测的?”青羽好奇地问。他以为会是汉克来探测,但汉克是跟着走陆路的那队人,并不在船上。 “用声波。”技师自豪地说,“我们用狂象的魔晶与它的头骨制作了声呐装备,发出声波再接收回波,就能探测水下的情况。”狂象魔晶是从教堂里缴获的,事实上从各地的大教堂里真的找到了不少好东西,女王说都要把它们利用起来,现在他们所用的声呐装备就是其中之一。 “女王陛下还说,这个以后还可以去掉魔晶,用别的方法制造声波。”其实他不太明白,为什么有魔晶不用,但看起来女王陛下更喜欢不用魔晶的办法,那他们就会努力研究的。 何塞和青羽对看了一眼。他们不太明白这个声波怎么探测,但却明白陆希的“去魔晶化”是什么意思,以后恐怕魔晶中的杂质会越来越多,魔晶作为能源就快要靠不住了。 但眼前看来,狂象声呐还是挺好用的,毕竟各大教堂里的这些魔晶都是以前的存货,质地相当纯粹。船队成功避开礁石,进入了相对平坦的内河——三江合一之后,这条奔流的大河被称作碧水河,名字很好听,但碧绿的水面之下,却隐藏着许多危险的水生魔兽。 “果然是噬木章鱼!”何塞一眼就认出了被捕捞上来的生物。这玩艺儿看起来跟普通章鱼差不多,但嘴却像吸盘一样,里面有着尖利的锯齿,同时它们的吸盘还带着腐蚀性,巴在木头上,一会儿就能腐蚀出一个浅洞来。 其实也不仅是噬木章鱼,水中的魔兽众多,有不少都喜欢攻击船只,还有些螺贝类则喜欢附着在船底,它们分泌出的胶质同样对木头有腐蚀功能。所以出海的大船都要在船底刻画特殊的神术阵,驱逐魔兽,并减少海水的腐蚀。 何塞的王船就是木制,船底涂了生漆,一定程度上能够防腐蚀,还能防贝类附着,但却抗不住这种特别喜欢木头的噬木章鱼,只能退出了内河,还在海面上等待。 说实在的,这种噬木章鱼就连神术阵都有点头痛,因为它们太喜欢木头,尤其在春夏之交,它们需要大量摄入纤维素,为秋季的□□产卵做准备,所以即便是有神术阵的震慑,这些章鱼都会毫不畏惧地往上扑,因为繁衍的本能已经胜过了畏惧。 也幸好这种章鱼生活在咸水与淡水的混合区,在深海中反而少见,否则出远海的船会更麻烦。 但是长云领的三艘钢铁战舰却没有这个问题——凡接触海水的部分根本就没有木头,对于噬木章鱼来说自然就毫无价值。 就连其它的魔兽,对这三艘船的兴趣也不大,这得归功于船体上涂的红丹防锈漆。 “红丹就是铅丹,四氧化三铅。”指挥这支船队的是丹尼尔,他现在可是一等的好学生,所以讲解起来也头头是道,“铅是有毒的,这些魔兽本能地厌恶,所以一般也不会靠近我们的船。” 当然,因为铅有毒,所以这种漆料在制造的时候也要格外对工作人员加以防护,而且还要按时进行体检,如果发现体内铅含量超标就要赶紧治疗。 女王说还有更好的防护漆,但目前来说他们只能选择这一种。至少直到现在,都是有效的。 “但是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何塞沉吟地说,“三江领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引来这些噬木章鱼的,我们还不清楚。”噬木章鱼也不喜欢纯粹的淡水,内河里也没有那么多木头给它们吃,但它们还是停留在内河,足以证明三江领有特殊的方法。 这种方法能用来控制噬木章鱼,就有可能控制别的水生魔兽,也许到时候这些水生魔兽就会一拥而上,不管防护漆是不是让它们厌恶了。 丹尼尔笑了一下:“对,这些情况我们也了解到了,三江领内肯定是有能够控制魔兽的人。”要说了解情况,真的是非商人莫属,要知道三江领直到现在还有商人出入——说出来都让人没法相信,他们一边要跟女王打仗,要独立建国,一边却还要买长云领的巧克力、丝绸和香水之类的奢侈品,即使在这样的时候都舍不得不享受。 其实也不只是三江领,辉光之国的商品现在几乎能卖到整个光明大陆,想想看,就连之前派骑士来讨伐的时候,圣城里的神官还在购买长云领的东西,那其余国家的贵族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辉光之国当然是不敬神的,女王当然是异教徒,整个国家都应该被神罚,但这不妨碍他们需要辉光之国的好东西,哪怕是主都不能阻止! 当然你可以拒绝辉光之国的商人进入,而选择与南联邦的商人打交道。什么,你说南联邦的商人也跟辉光女王勾结?那对不起,你就得不到辉光之国的商品了,因为那些好东西,他们只向本国与南联邦的商人出售。 如果你肯多花钱,倒是也能买到倒了好几手的商品,但本来就昂贵的东西再翻上几倍,又有多少人出得起价钱呢?小贵族们钱不够,大贵族则是用量更大也舍不得——谁愿意损害自己的利益呢?那说不得,受损的就只能是国家的利益了。 所以表面上辉光之国被整个光明大陆排斥,事实上带着商品的大小商人们处处畅通无阻,情报部总能安插人手,也就总能得到有用的信息。 就像噬木章鱼的问题,可能在三江领把它们引入内河之前,情报部就已经提前预料到了。而且从商人们的反馈当中,还分析出三江领内必定有个具有如此异能的人。 只不过遗憾的是,商人们并不能知道究竟是哪个人,否则在战斗的时候先对着这个人来个枭首行动,三江领恐怕就要不战自溃了。 不过他们也已经拟定了作战计划,在战斗中只要发现这个控制者,就先让他尝尝狙击枪的滋味。船上有丹尼尔,陆地队伍那里有黑皮,两个狙击手,倒要看看谁逃得过。 赫提侯爵现在还没有接收到内河有船队入侵的消息。这倒也不能怪他,投奔而来的贵族们没有一个愿意把自己的骑士撒出去做斥侯的——自己的骑士,当然是在自己身边才最让人安心呀。 这就造成赫提侯爵自己的人手也不能随便撒出去,总不能核心区里全是别人的人,自己反而没人护卫。 一盘散沙,也就是这样了。还是碧波大教堂的大主教站出来,各家贵族才按比例交出一些人手,虽然不能防护到整个三江领,但至少把核心区域向外辐射的一半地区控制住了。 当然,赫提侯爵也下过命令,让各处的领民如果见到入侵的外敌就立刻向当地管事汇报,再加上领地的界碑等神术物品,他觉得这就够了。甚至为此,他还把昂贵的传音石发给了管事们。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所愿,比如说海边渔村的那些渔夫们,他们明明看见了那么大的船进入内河,却一个个都装成没看见的样子,自顾自地打渔去了——向管事汇报?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就算领主许下了好处,最后也只会落到管事手里。还不如让女王把三江领拿下,到时候他们也能过上像附近红云领领民那样的好日子呢。 这种事在三江领里屡次发生,以至于在界碑有过动静之后,赫提侯爵就不知道女王的人马究竟走到了哪里,直到放出去巡逻的骑士迎面撞上了女王的陆上部队,然后两名骑士加十名侍从,总共只逃回来三个人…… 第517章 三江之战(一)、丹尼尔直接开炮了 “他们进入到守序河了?”赫提侯爵的眉毛拧得死紧, “怎么这么快!”固然边界附近都是小河,但他已经把所有的桥都拆了,怎么着也不应该来得这么快啊。 第392节 “是那些贱民!”逃回来的骑士气急败坏, “那些贱民拿他们自己的船送这些人过河!”虽然都是些小破船, 有些甚至还会漏水,但毕竟也是船, 能载人的。 甚至还有一些富户竟然也跟这些贱民一起行动, 他们的船更大一些,还能载一些车过河。那些车在三江领的平原上开起来简直像马匹一样自由,还比普通马匹更能载重。这样一来,女王的军队行进当然快了。 “混蛋!”赫提侯爵掀翻了自己的桌子,“这些人怎么敢……” 大主教却很镇定:“他们都是被女巫蛊惑了。不过没有关系,等他们到了核心区, 我们就把他们全部消灭在这里!” “真的能吗?”有个贵族畏畏缩缩地问, “要不然我们趁着他们还没过来, 赶紧跑吧。我们可以乘船出海,先去东海岸躲一躲。” 赫提侯爵狠狠瞪了这个软骨头一眼:“怕什么!他们过来正好, 河里的水生魔兽都等着他们呢!这里的魔兽可不是那些小河能比的。” 阿法尔大主教也皱着眉头说道:“各位的信仰难道就只有这么点吗?这个时候再说逃跑, 是不是太晚了?” 几个也已经意志动摇的贵族不敢出声了, 任由赫提侯爵发号施令,但等会议结束,这几个人却凑在了一起:“你们说, 真能守得住吗?他们说得那么信誓旦旦的,可是女王的人马这就到守序河了……”这实在是太打击信心了。 “要不然我们逃跑——”一个贵族小声说, “我的骑士是水系能力, 所以分配到了一条船, 我们乘那条船入海, 然后顺着海岸往东走,看哪里好就在哪里登岸,再考虑以后的事呗。反正我们有钱,在哪儿不能生活呢?” 这几个人一拍即合。他们都是精装简从逃出来的,身边除了自己的护卫骑士之外没多少拖累,有人还带了妻子和孩子,有人干脆连妻儿都抛弃了。数一数,他们也不过只有三十几个人,一艘船完全装得下。 于是两个小时之后,当赫提侯爵还在等待守序河那边的消息时,这伙人已经乘船离开码头,顺流而下了。 “简直是贵族的耻辱!”赫提侯爵怒火滔天,转身就去了三楼的卧室,“发动魔兽进攻的留音珠,再给我几枚!”那几个贵族跑了他倒不可惜,而且那几个蠢蛋以为那条船大就是好,其实那是一条旧船,船上的神术阵都使用多次了。他们如果坐着那条船出海,恐怕活不到登岸。 但是那条船上同样配备了指挥魔兽的装备,也就是他的妻子在喉咙里凝结出来的留音珠,那才是最珍贵的东西。不过这倒也提醒了他,这东西应该多准备一点才是。 “把我的女儿送过来。”侯爵夫人坐在床上,平静地回答,“我看见她,才会给你留音珠。” 之前也是这样,拿到留音珠,女儿可以在这间卧室里呆到明天早上。尽管赫提侯爵很不想看见这个魔化的女儿,但如果不这样,他的妻子就不肯配合。 小姑娘被一个哑巴女仆抱了过来。她才六个月大,长得像个精致的洋娃娃,即使额头上有一对黑色的小尖角,也并不影响她的可爱。只可惜这在赫提侯爵看来只是可厌,他避开不去看孩子:“留音珠。” 侯爵夫人轻轻把女儿抱在怀里摇晃着,过了一会儿,她张开嘴,一连吐出了三颗暗红色的珠子。这珠子看起来像是形状不够圆润的珍珠,只是颜色有些异样,而且仔细倾听,会听到珠子里不时传出片段的音节,像是有个人在里面断断续续地唱着歌。 吐出留音珠以后,侯爵夫人就不再理睬丈夫,而是为女儿唱起了摇篮曲。小姑娘睁着绿色的大眼睛听着,不时发出婴儿特有的咯咯的笑声。 但是当赫提侯爵匆匆离开卧室,三楼再也没人的时候,侯爵夫人就把女儿放下,掀起了床尾的丝绸床单,在床单的遮掩之下,扣着秘银锁链的那根床柱根部,已经有了一条窄窄的锯痕。从外面看不出什么异样,但从床内侧看,就会发现床柱已经被锯开了三分之二还多。 这间屋子里所有坚硬锋利的东西都被拿走了,而侯爵夫人自己那尖锐的指甲可以掐破自己的皮肤,却还不足以划开这坚硬的乌木,更不可能对付秘银锁链。但是——秘银锁链却可以对付得了乌木床柱,侯爵夫人就是用这根锁住自己的细细链条当做锯子,一天天地切割着那根把自己固定在这卧室里的乌木柱子。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赫提侯爵以为自己控制住了妻子,他完全没想到这一点。而侯爵夫人也没有贸然逃跑,她知道自己不可能带着女儿逃出很远,所以她也在等待,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一个有人来救她的机会。比如说,女王的军队来了的时候。 “妈妈一定会带你离开的。”侯爵夫人一边用锁链锯着柱子,一边对在床上试图翻身的女儿低语,“女王的军队就要来了,你一定能活下来,妈妈保证!”为了不被发现,锯下来的木屑她都会吞进肚子里,无论如何她都不会让这个女儿再被“夭折”掉,现在她不是孤立无援的了。 而赫提侯爵丝毫没有发觉妻子的逃跑计划,他召来自己的两个高级骑士,把刚得到的留音珠各自给了他们一颗:“如果女王的军队来了,就用这个驱赶魔兽进攻,不必有任何顾忌!” 这两名高级骑士是他的心腹,有什么话都是不必遮掩的。其他贵族也派了手下的骑士和侍从共同作战,不必顾忌的意思就是说,只要能消灭女王的军队,这些人死了也不要紧。 赫提侯爵也打听过了,女王的战斗不靠原先的耀狮骑士团——事实上骑士团也是元气大伤,当初怀特伯爵反叛,勾结魔鬼暗算骑士团,连原团长提尔天骑士都身亡了,剩下的人又被怀特杀死了一部分。更惨的是,有些人当时投靠怀特活了下来,但在女王入主白都之后又被清算了,更不必说这次从王都开始的叛乱也有不满现状的骑士加入…… 总之耀狮骑士团损失得七七八八,而有面子没里子的皇家骑士团水准参差不齐地低,根本不顶什么大用。并且女王还搞了个转业复员,居然把一些骑士给送去工厂工作了! 赫提侯爵都不知道这女王的脑袋里在想什么,结果就是现在医院和工厂里的觉醒者数量,简直可以跟军队媲美。就说冯特公爵原先的心腹骑士约翰吧,都已经是大骑士了,听说现在的位置在农业部,主职种地! 所以现在女王的军事力量,主要就是这个由原长云领领民组成的第一军!这里头据说基本都是普通人,全都是女王最忠心的领民。那么,只要把这支人马全部吞掉,女王的损失就会惨重,毕竟再招人不难,再想招到那么忠心的人可就不容易了。 为此,付出点代价算什么,更何况付的是别人的代价,那些贵族本来也各自都有着小心思,手里没了骑士,才会更听话。 “那么逃跑的那几个……”一个心腹问道,“要不要派人去追?” “不行。”赫提侯爵断然拒绝,“现在不能闹大,否则很快就会有人跟着逃跑。就说他们是去巡逻了,反正那条船也走不了多远,死在入海口也是他们罪有应得。”只是损失了他一条船,可恶!要知道这些船都是碧波大教堂造的,光是刻画神术阵就需要很多时间,无法迅速补充。 其实赫提侯爵也不需要派人去追,因为那条逃跑的船,这会儿已经撞上了陆希的水军“舰队”。 顺风顺水,逃跑的船顺流而下,速度很快,才几个小时就已经远远离开了核心区域。这个时候几个贵族才松了口气,确信赫提侯爵追不上他们,也有心情在甲板上看看风景了。 “这里的土地是真的好……”有人羡慕地说,“我那块领地就不行,水也少。”当然,领地现在也是女王的喽。 “以后总会有——”另一个安慰的话还没说完就惊呼出声,“那是什么东西!是船吗?” 看起来像是没有风帆的船,而且确实能在水上行驶,但水线以下的船身涂成深红色,水线以上则是冷酷的灰黑色,虽然船只并不像圣城的海船那么大,但不知为什么,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压迫感,绝不逊色于那种庞大的海船。 而且,他们立刻就看到了船顶展开的旗帜——虽然没有帆,但还是有瞭望台的,顶端自然也有旗杆,上面正飞舞着一面深蓝色的旗帜,上头绣着金黄色的狮子与红色的玫瑰——那正是新女王的标志,从玫瑰家族走出来的黄金母狮! “快发动留音珠!”一个贵族大声喊叫自己的骑士,“开启防御和加速神术阵,让魔兽攻击,我们冲过去!”他的头脑倒是还很清醒,只要冲过这几艘船,再发动最大速度,这些船就算能抵抗魔兽,也来不及调头攻击他们了。碧河的河岸很宽,对面的三艘船即使呈三角形前进,也没能把河面完全堵死。 也许不能躲过所有的攻击,但挨上一两下神术炮,自己这边的船应该还是顶得住的。 对面的何塞等人当然也看见了这艘船,或者说,因为有望远镜,他们早就发现了这条船,而且迅速计算好了攻击距离。 丹尼尔亲自操炮,在对面船上的人还在大喊大叫的时候,船头的炮已经发出了轰响,一枚尖头实心弹拖着长长的弧线,正中对面船头。 船头悬挂着金色的十字架,十字架中心是一块冰系魔晶,也就是说,那里安了一门神术炮。但是现在,精钢的尖头弹准确击中十字架,冰系魔晶爆开一团冷气,碎裂成了六块。 不仅如此,十字架都被从中打断,这门神术炮还没开火就已经被废掉了。 而丹尼尔还没结束,炮管向后滑动,液压系统迅速消除后座力,又连续打出了两发尖头弹。因为两边的船都在行驶,这两枚尖头弹就沿着船头向后,一发在前甲板上犁出了深沟,另一发更是直接钻进了驾驶室。 防御神术阵本应立刻亮起来的,但操纵者的反应速度实在不行,以至于三发炮弹之后,那个半透明的罩子才颤颤微微地撑了起来,但此刻的驾驶室里已经鲜血四溅,不但有人直接被打成两截,炮弹还钻进了船舱,一直击穿了几间舱室,又在下面造成了流血事件。 但是此刻,贵族们顾不上船舱里的家眷和财物了,他们刚才险些被击中前甲板的炮弹一发带走,如果那是一枚□□,现在他们已经全完蛋了。但即使如此,也有一个人被炮弹轻轻擦过,一条胳膊就此消失,整个人都被带得摔了出去,现在正在□□。 没人管他,所有的人都奔向驾驶室,然后有人捏碎了那颗留音珠。 深红色的珠子碎裂,一段奇异的歌声响了起来,顿时整个河面都沸腾了起来,许多鱼都在往水面上跳。这些鱼里有普通鱼类,也有低级魔兽,但问题是,它们的攻击,根本就不分敌我! “这是怎么回事!”一个贵族绝望地大喊,“为什么我们的船也受到了攻击!赫提,赫提那个家伙算计了我们!” 但是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尽管已经打开了船底的驱逐神术阵,但驱逐的力量也抵不过留音珠里的那段声音,而且现在河里的水生魔兽实在是太多了,之前它们被一种难以形容的声音吸引过来,并且压抑着自己的天性聚集在河水之中,已经压抑到极点了。 现在,就像囚笼打开放出了饿狗一样,这些魔兽们不仅攻击船只,也彼此攻击,甚至它们在相互争斗的过程中毫无顾忌地冲撞着船只,也带来伤害。而这艘已经有些老旧的船只,它的神术阵所使用的魔晶,当然也是用过一段时间的。本来它应该在真正的战斗之前重新更换魔晶,但谁知道有人把它先偷走了呢…… 第518章 三江之战(二)、战舰可不是光会挨打 海因里希这一路人马确实走得慢了一点, 但这不是因为真被那些小河挡住了去路。在某些程度上,赫提侯爵也是坐井观天,把那些水生魔兽看得太高了一些, 要知道在狭窄的水流里头, 又能变异出多么高等级的魔兽呢?而海因里希这边,不单火力充足, 还有他这个大魔鬼呢。 咔嚓!刚刚爬上岸的龟型魔兽被压得甲壳迸裂, 残肢直接从壳里被挤了出来,实在不太好看。海因里希抬手一掀,魔兽的尸体被掀进河里,顿时吸引了无数小型鱼类上前撕咬——数量太多,又不能随便相互攻击,它们早饿疯了。 而第一军那边机枪扫射, 也打倒了一片形似水獭的魔兽, 鲜血与尸体将这一段河岸变成了血腥的宴席。 海因里希有点不太耐烦地啧了一声。杀死这几只大型魔兽之后, 水里那些小鱼就根本不算什么了。而当地领民的船只就跟在后面,随时准备载他们过河。 赫提侯爵想不明白这些平民为什么那么积极, 但海因里希很清楚:这里归于女王治下之后, 减免税收, 教授种植——哦,在这里可能是要教授鱼类养殖了,还会为他们消灭魔兽, 保障普通人的安全。 有这些利好,普通人又怎会不积极呢?甚至还有一些商人也拥护女王, 因为女王对于商税有严格规定, 不同商品会收取不同的交易税, 既不会随意乱收, 也不会再收别的什么奇奇怪怪的税种,这对商人同样是好事。 说真的,他们之所以行军速度慢,就是因为宣讲政策和处置本地的管事花费了时间,要不然,说不定他还能赶到丹尼尔前头去呢。 “团长,前方已经靠近三江领的核心区域,我们恐怕过不了下一条河了。”一个飞在半空中的士兵落下来,他是个魔族,有稀薄的鹰身女妖血统,但他没有得到鹰身女妖的嚎叫能力,反而是视力大大提高,再配上特制的望远镜,他在这里就已经看到了远处的珍珠城堡,还有环绕核心区域的宽阔河面,甚至他还能看见几条鱼形魔兽焦躁地从河面上跳起来,又落回水中。 而在水下还有巨大的阴影,危险地潜伏着。之前运送过他们的那些船只,一进入这样的河面就只能任由这些魔兽摆布了。 海因里希摆摆手:“没关系,我们也不需要过河,那边主要是海军的战斗,我们只需要炮火支援就行了。”他看了看天色,“应该也差不多了,我们渡河。” 这次从陆上过来的不只有第一军,还有第二军的一些魔族,这些魔族都有点跃跃欲试。他们基本都是霉菌沼泽出身,领先同胞们一步来到了光明大陆,他们也都知道,如果他们做得好,就能让女王接纳更多的魔族。 当然,有了战功,他们自己的待遇也会提高。总之无论是为人还是为己,他们都很想好好表现。 不过这次的征战,他们立功的机会不多,尤其是攻占一处领地之后,第一军那些普通人的士兵可以帮着安抚平民、分配土地、宣传政策什么的,但他们身为魔族,这些与平民近距离接触的活儿都干不了,简直都有点无所事事了。 现在到了三江领,眼看终于有仗可打,魔族们都摩拳擦掌想着立功呢,一听海因里希这话,大家都颓了下来:“团长——”这么一来,功劳可都被海军抢了,那里头可基本都是第一军。 海因里希没好气地翻个白眼:“海军里还不是有魔族?再说了,想到光明大陆来生活,就少分什么魔族和人族,大家都是人族!你们要是想不明白这一点,女王也就白庇护你们了!” 他这么一说,魔族们顿时不说话了。海因里希目光扫过他们,冷哼一声:“军队有铁的纪律,怎么,你们都忘记了?” 这话一出,他身上巅峰大魔鬼的威压也跟着散发出来,魔族们立刻肃容立正,笔直地站成一排,再也没人敢吭声。海因里希这才稍微满意一点,把手一挥:“渡河!”同时心里不由得感叹,陆希说得没错,魔族作为军人来说还是差一点,要狠抓纪律才行啊。 这么一条小河很快就渡过,但是还没有到达前方的河流,他们就听见了隆隆的炮声,那边已经开战了。 赫提侯爵是看到河流中忽然躁动起来的魔兽,才发觉了不对劲的——明明女王的军队应该从北边过来,为什么倒是南边河流中的魔兽有了反应? 一个念头浮现出来:“该不会是女王的船队来了?” 可是他在入海口召集了那么多的噬木章鱼,就连他自己的船都轻易不敢往那边去,女王怎么能——这不可能! 但是身为战士的谨慎,仍旧让他发出命令准备战斗。也幸好他及时下令,因为他的船刚刚离开码头,就看见了从下游疾速行驶上来的那三艘灰黑色的战舰。 看见那在风中招展的旗帜,赫提侯爵就放弃了任何的幻想:“准备战斗!神术炮蓄能!” 他的命令非常及时和正确,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这么镇定。总共六艘主船,只有他的人掌握的三艘船准确地执行了他的命令,剩下的三艘船中,两艘由教会控制的船还在等阿法尔大主教的命令,而最末那艘由外来贵族们拼凑起来的船则完全慌了:“女王的船队?他们怎么进来的?那个船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帆也能跑得那么快?他们不是不会神术阵吗?” 在这些人惊疑不定地叽叽喳喳时,赫提侯爵的三艘船已经发动了攻击。 在河流众多的地方,火系、风系和土系的能力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水中的魔兽尽可以往水底下躲,所以这些船上的神术炮也以冰系和金系为主,此刻三艘船一起攻击,从船头上同时射出三道光柱,一道雪白,两道淡金。 雪白的光柱来自赫提侯爵亲自掌舵的主船,正对行驶在最前面的主舰。这看上去是光柱,其实是一道极寒的气流,原本无色,但甫一出现就把空气中的水冻成了细小的冰晶,所以才呈现雪白的颜色,像一条冰龙般冲了过来。 气流并不能像光那样疾速,所以这道冰晶气流才冲到一半,主舰上的炮也响了。 不得不承认,战舰上装的炮在调整角度的时候不如神术炮那么方便,神术炮可以360度旋转无死角,战舰上的炮却没那么自由,所以这枚炮弹并没能正对上对面的冰晶气流。但它是一颗□□,在与冰晶气流擦肩而过的时候就轰然爆开,顿时把这条冰龙冲散了一半。 而此时,安排在船头的骑士与魔族同时撑开了防护罩。他们都是土系的觉醒者,深深浅浅的黄色光罩有序搭配,迎头撞上了那半条冰龙。 轰然一响,防护罩碎裂,但这半条冰龙也受到了阻挡,当它最后一头撞在战舰船头上的时候,虽然发出了一声轰鸣,并且让钢铁外壳上凝结出了大片的白霜,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这次开炮的并不是丹尼尔,因为他要在一边估计神术炮对于战舰的冲击力。而结果让他十分满意,因为在他的眼中,战舰的线条几乎没有改变,这就意味着这大概一半威力的一炮对于战舰来说并无太大威胁。 当然,这不代表战舰就不怕神术炮了,如果连续的轰击在同一个地方,那还是不行的。而且冰系的神术炮主要威力不是冲击而是低温,还要考虑钢板的冷脆性。 但是战舰可不是光会挨打。神术炮固然可以不断发射,但战舰上的炮同样不需要休息,所以对面赫提侯爵还想看看这一炮的效果如何时,战舰甲板上的炮已经开始以一个固定的频率连续轰响了。 赫提侯爵在第一颗□□炸散冰龙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炮弹的威力——比他想像的还要强一些,要知道他这艘主船所用的,可都是高级的魔兽结晶,这一炮轰出去,就算沙尔特商会的那种海船,也未必能如此轻松地应付。然而对面这一颗□□不但炸散了冰龙,分散了它的冲击力,最重要的是,这种东西看起来对面的船有很多! 事实证明了他是对,因为对面的炮开始规律地运动起来:炮口喷射火光,炮身后移,炮身停止后移,炮身向前,炮口再次喷射火光…… 转眼之间,第二颗和第三颗炮弹就近在眼前了。 神术防护罩已经打开,所以两颗炮弹都撞在那淡蓝色的光罩上,并没能进入,只是炸得火光四溅。然而…… “大人,防护罩能量下降!”副手满头是汗地报告,照这样下去,他们的防护罩最多只能顶住十到十二发炮弹的样子。 可是他们的神术炮,大概只能发射六次,就要更换魔晶了。 魔晶他们还有一些,可是高质量的魔晶并不多,而对面的炮弹看起来简直无穷无尽。 赫提侯爵向两边看了一眼。他的另外两艘船对上对面的两艘船,情况也是如出一辙。神术炮被对面的炮弹冲散,剩余的攻击把对面的船体打出了密密麻麻的小坑,却未能破防,反而是被对面的炮弹打得也撑起了防护罩。 神术防护罩的好处是保护得很严密,几乎是把整条船都裹在光罩内,无论炮弹从哪里打过来都只能击中防护罩。但麻烦也在这里,它不能局部保护,就像刚才对面用骑士们撑起一个小防护罩一样,所以它的消耗是更大的。 不划算!拼不过消耗! 赫提侯爵立刻就做出了决定:“捏碎留音珠!”让那些魔兽代替他们攻击!对面的船他现在也有些明白了,首先船很结实,他几乎怀疑那都是银星钢铸造的,虽然理智上他也明白,银星钢那么昂贵的东西,哪怕圣城都舍不得用它来造船,但他还是忍不住要怀疑。 第393节 其次船上的人里并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从对面刚才撑起的防护罩他就能看出来,不过是些初级骑士罢了,只是里头居然混有魔族让人有点惊讶——那些人居然肯跟魔族同船共处,果然都被那个女巫蛊惑了! 最后,这船上最厉害的是那门炼金武器,但安放的位置已经决定它打出的炮弹只能向前和向上,却无法攻击水下。所以综上所述,驱动水中魔兽进攻,才是最合适的!即使是银星钢,被这么多魔兽集体攻击也吃不消,而他们只需要退得远一点,让防护罩多顶一段时间就行! 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赫提侯爵内心升起了一丝庆幸——幸好他保住了妻子的命,否则今天如果没有她,他所有的船恐怕都敌不过对面的三艘战船,女王所掌握的炼金术,实在是远远超过了他。 不过等今天的战斗结束之后,他就可以把对面的船仔细研究一下了,以阿法尔大主教的能力,或许可以研究得出女王所用的炼金术。到那时候,他还怕什么呢? 所以赫提侯爵在兴奋之中,把他刚从妻子那里得到的备用留音珠也一起捏碎了——四重催促,不怕这些魔兽不疯狂进攻。 但这可能是赫提侯爵做过的最让他后悔的决定,三艘船上的留音珠同时被捏碎之后,整条河都沸腾了。 神术保护罩疯狂地闪烁起蓝色的光,标志着他们的船也在第一时间受到了攻击——这攻击,竟然是不分敌我的! 第519章 三江之战(三)、你们准备好为信仰献身了吗? “报告, 船底受到攻击!” 比起猝不及防的赫提侯爵,战舰上的人却十分冷静,毕竟这都是他们预料到的情形, 甚至还做过几次演练。 丹尼尔扫视河面:“两翼炮火准备, 鱼雷准备。” 于是对面的赫提侯爵惊讶地看见,这灰黑色的船两边船体竟然在动, 露出了一排黑色的洞口, 接着与甲板上的炼金武器十分相似的火光从那里亮起来,河面上顿时溅起了无数的水花,鲜血就在这些水花中漫了开来。 “大人——”船身剧烈摇晃,就算向来训练有素的骑士也有些站不稳了,“我们的保护罩要顶不住了!”消耗实在太大,神术炮已经开始向水底攻击, 他们的船周围也是血水翻腾, 但疯狂的魔兽还是源源不断。天知道当初他们到底吸引了多少魔兽, 又为什么要吸引那么多! “打开驱逐神术阵!”赫提侯爵还算镇定,虽然他已经猜到了这留音珠有问题, 但毕竟在三江领这样的地方与魔兽作战多年, 他也不是一点本事都没有, 比如说他船上的驱逐神术阵就很特殊,它能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不是对付低级魔兽的, 而是对付三江领特有的一种高级魔兽——湾鳄。 湾鳄,它的原型可能就是陆希曾经知道的那种湾鳄, 地球上最大的爬行动物, 最大身长可达七米。但是在三江领里栖息的这种魔兽, 身长至少是十八米, 已经顶得上一艘船了——嗯,还不是普通的小船。 湾鳄有着坚硬的骨质鳞片,虽然是骨质,却比普通黑铁更坚硬。而且它能够控水,当它挥动尾巴形成漩涡的时候,中等船只也会被吞没,至于小船,那根本无须什么漩涡,它的尾巴一挥就能将其打成两截。 而且这种魔兽长相如此丑陋,却能发出一种奇异美妙的声音,这声音对它们求偶有极大的用处,发情期的湾鳄声音在水中能够传出几公里以外,吸引异性。但如果人听了这种声音,就是头晕恶心,五脏翻腾。然而因为声音太动听,所以往往意志不坚定的还会被这声音吸引靠近,直到被声音震死,或者被湾鳄吞噬。 由于湾鳄这种特性,赫提家族也研究出了一种特殊的驱逐神术阵,用一种杂乱的声音,去干扰湾鳄,让对方觉得厌恶而远离。 水下渐渐呈现出了巨大的阴影,赫提侯爵的船被浪掀得歪了过去,但湾鳄从他的船下游过,游向了对面的战舰。 湾鳄一出现,一些低级魔兽立刻消失了——高等级魔兽的威压让它们那豆粒儿大的脑仁终于冷静了下来,发自本能的恐惧压倒了被留音珠激发的疯狂,还是赶紧躲远点儿,不然就要变成饲料了! 而战舰上的人也立刻发现了湾鳄,何塞立刻拔出了剑,但丹尼尔示意他先别着急:“鱼雷发射!” 如果只是为了攻占三江领,其实都不需要这么大张旗鼓。女王手里不是没有高级战力,比如说冯特公爵,比如说穆特,比如说海因里希和苏塞恩,甚至还可以把灰塔的长老拉过来,那就可以直接进入珍珠城堡,来个斩首行动。 但女王的目的是练兵,她要的不只是高级觉醒者组成的特别小队,她要的是所有的普通人,都能有战斗和保护自己的能力。这样在面对灾难的时候,平民可以分担压力,高等级觉醒者也休想借此机会抬高自己打压别人,这样才会有一个相对更加平等,也更加团结和有力量的世界。 三江领就是一个很好的练兵机会,这里既有魔兽还有敌人,一举两得。 战舰上配备的鱼雷,还达不到陆希所知道的那么智能,能够锁定目标什么的。这种鱼雷只具备了在水中发射的能力,具体能不能击中目标,得看操纵者。不过有丹尼尔在,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且湾鳄这么巨大的身躯,即使让发射的士兵自己来也能击中,具体只在于能不能击中要害罢了。 湾鳄对于迎面冲过来的两个黑色的小东西毫无防备之心,它随便摆动了一下身体,陡然出现的漩涡就让两颗鱼雷偏离了方向——原本它们对准的是它的双眼部位,尽管眼珠上也覆盖着保护的薄膜,但想必总要比骨鳞脆弱一点。 鱼雷擦过湾鳄的头部,在碰撞到那些坚硬骨鳞的时候就爆炸了开来。湾鳄迅速合上眼皮,但鱼雷的杀伤力并不主要在于碎片,而在于冲击力。 同样的爆炸,在水下的威力要比在空气中大得多,因为液体更难以压缩,所以爆炸所产生的冲击力没有缓冲,会更加直接地作用在目标上。因此湾鳄虽然合上了眼皮,但那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眼皮击打得内陷,有一只眼睛里缓缓流出了鲜血,随即被河水冲走了。 湾鳄鲜血的气味对于最低等级的魔兽来说是恐怖的,但对于一些级别较高的魔兽来说,却代表着湾鳄可能的虚弱,以及它们或许有机会从这个庞然大物身上撕下一块肉来,甚至于——吃掉它! 一时间,河面都似乎平静了一些,不少魔兽暗搓搓地停止了对于船只的攻击,而是将觊觎的目光投向了湾鳄。 不过这平静只是极其短暂的,下一秒,湾鳄巨大的身体就翻腾起来,一只眼睛受伤让它愤怒,它用长长的尾巴猛地抽向战舰,带起冲天的浪花,甚至在这过程中就已经先抽飞了几只没来得及躲开的低级魔兽。 但是鱼雷发射的时候,丹尼尔已经下令战舰后退。如果是帆船,这个时候还需要落帆或转帆,但战舰只需要倒车,然后借着向下的水流,就能迅速后退。 而且这个时候,何塞也对着水中扔下了一个火球。由异能构成的火球,在水中同样可以爆炸,而且以现在何塞的能力,这个全力炸开的火球,威力甚至不逊于鱼雷。并且它可以由施法者控制,击中更准确的目标。 这个目标在湾鳄的尾部,确切点说,嗯——是它便便的位置。 虽然听起来有点猥琐,但其实是个非常有效的攻击。毕竟湾鳄可以在肚腹这样的要害位置都长满鳞片,但总不能给排泄的地方加个盖子。特别是,它现在正在抡起尾巴准备狠狠给战舰来上一下,所以那个位置自然是没有刻意保护的。 然后所有人都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嚎叫,一些普通士兵甚至双耳剧痛,情不自禁地抬手去捂耳朵,引发了一点混乱。 但战舰已经及时倒退,而何塞的火球攻击也让湾鳄的尾巴偏离了目标,于是这条坚硬不逊钢铁的尾巴只是从战舰侧面擦过,留下了长长的擦痕而已。 当然,如果是普通的木船,这一下也足够把船掀翻过去,但战舰的重量可不是普通木船能比,它向侧面晃了一下,还是稳住了。而在这个过程中,甚至还有机灵的炮手强忍着耳朵的剧痛,朝着湾鳄的尾巴开了两炮,并且击中了。 □□对于湾鳄那坚硬的鳞片作用不大,倒是一枚尖头实心弹击中了尾尖部分,没能破甲,却打断了尾骨,令湾鳄又发出了一声痛嚎。 而且这个时候,湾鳄的尾巴根底下,就是说它的排泄位置开了花,大量的气体冲进肠道,括约肌和肠子都被撕裂,尤其是肠子——因为被保护在坚硬的鳞甲之内,即使魔兽也没想过要把自己的内脏也变异得刀枪不入。 湾鳄在疼痛中翻滚着身体,搅出了数米高的巨浪,三艘战舰加速后退,但赫提侯爵的船就倒了楣,因为他们处于上游位置,而水流正将他们的船推向湾鳄身边。 “转帆,转帆!”赫提侯爵大声地吼叫着,“开启推进神术阵,什么都不要管了,返航!”湾鳄发起疯来的时候,就别指望驱逐神术阵还会起作用了,它会见什么咬什么,珍珠城堡的船,没有一艘能禁得住它那强大的咬合力跟铁硬的牙齿,并且鳄鱼还会死亡翻滚,即使船不被咬断也会被掀翻的。 “向大主教求救!”赫提侯爵猛然想起自己还有后援,但是传音神术阵打开之后毫无反应,反而是他的人从舱室外面冲进来:“大人,教会的船退了!” 教会的船确实在后退,船上的人也有些不解:“大人,我们不去帮忙吗?” “如果湾鳄都无法杀死他们,那么我们也不行。”阿法尔大主教表情毫无波动,“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多半不会成功。”湾鳄还在疯狂地翻滚,而另外一些魔兽虽然也想进攻那三艘战舰,但它们更抵不住船上的炼金武器——那些船竟然不只有船头上装着炼金武器,两侧的船腹内居然也有! 江面上已经被血水染红了,可是女王的船队明显还有余力,赫提侯爵的船却支持不住了,船上的神术保护罩光芒越来越微弱,马上就会破裂。到那时,战船就会变回普通的木头船,哪怕用的是最好的木料,但木头就是木头。 “而且别忘记,他们还有一支队伍。”就算他们集中所有力量干掉这三艘船——未必干得掉,可能顶多只能干掉一艘或两艘——但耗尽了手里的牌之后,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骑士有些懵了:“那我们现在……”他们都是虔诚的信徒,为了自己的信仰可以拼死一战,但现在面对着异教徒的军队,大主教难道要退却吗? 阿法尔大主教却端严了神色,目光扫过自己的下属神官与骑士们:“你们都是主最虔诚的信徒,那么,为了打击异教徒,你们做好献出生命的准备了吗?” “我们准备好了!”所有的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大主教露出了欣慰的神色:“那些贵族是靠不住的,他们根本并不虔诚,我们只能靠自己。现在看来,攻入三江领的确实是异教女王最精锐的力量了,只要我们能把他们全部歼灭在三江领,异教的战斗力就会大幅被削弱,三圣教会再要剿灭他们就容易得多了。” 在场的神官与骑士们都露出了狂热的表情。狂信徒可不只有守夜人,尽管他们当中有好几个人都不免在心里想过,女王的炼金武器是否不止眼前这些,是否还能继续源源不断地制造,是否杀死这些人,她还能招募新的军队?但,他们终究还是选择献祭自己,毕竟这里已经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而回归圣城现在看来也是不可能的,那么不如就跟这些异教徒同归于尽吧。 只是,用什么办法,可以将所有的异教徒都杀死呢? “在碧波大教堂下面,有一个封印的深渊之门。”阿法尔大主教的表情也狂热起来,“虽然这个门很小,但我们可以把它扩大……”到那时候,深渊的力量会吞没一切,包括这些异教徒! 第520章 疯狂献祭、你们准备好为主牺牲了吗 在战斗打响的时候, 侯爵夫人终于锯断了床柱。秘银锁链的一端从床柱上脱落下来,被她绕在了自己的腿上——她就这样获得了自由。 由于赫提侯爵把她的情况掩藏得很好,仆人们都以为她是病了, 所以当她抱着孩子从楼上走下来的途中偶尔遇到几个仆人的时候, 这些人只是有些惊讶地向她行礼。也有人小声议论:“夫人竟然下楼了?她的病好了吗?” 但是同伴立刻嘘了她:“别议论夫人的事。”之前就有女仆因为悄悄议论侯爵夫人是否出了什么问题,而被赫提侯爵直接扔进了河里喂鱼, 所以现在仆人们即使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而城堡里也如侯爵夫人所料,所有的骑士甚至一些奴隶都离开城堡,到外面去战斗了。偌大的城堡空空荡荡,让她顺利地拧开侧门的锁,离开了城堡——秘银锁链并没有限制她的力量,在魔化之后她也不是以前那个柔弱的女人了, 手里抱着睡着的女儿, 她跑得像一匹小马, 径直奔向了河边。 接下来,已经到了河那一边的陆军们, 看见了一幕惊人的场景:一条七八米长的湾鳄从水中浮起来, 而河对面的一个女人, 怀里抱着个孩子,踏上了这条湾鳄的后背。 七八米长的湾鳄还未成年,但未成年的湾鳄也是高级魔兽! “团长——”士兵目瞪口呆, 海因里希倒是立刻反应了过来:看来,这个女人可能就是三江领能召集魔兽的原因了! “你们警戒!”海因里希并不把一条未成年的湾鳄放在眼里, “我去看看。” “不要过来!”侯爵夫人却在湾鳄的背上先大声喊了起来, “河岸边上埋了炼金炸弹!” 随着她的喊声, 湾鳄靠近岸边, 却没有登岸,而是先甩起尾巴,一团团水球从河里被抛出来,重重砸在岸边的地面上。 轰!火花带着金属碎片四溅,看起来效果竟然很像地雷,海因里希都不由得吹了声口哨:“仿得不错嘛。”不过这些金属碎片大部分在落空之后都消失了,显然,这不是真实的金属,而是由神术力量构成的,所以这炼金炸弹用的应该是魔晶,至于触发方式,显然也是压力式的。 搞明白这一点,海因里希直接飞上半空,双手向下一压,看起来平坦的岸边泥地里,便炸开了一排火光。 此刻,远处的另一条河流里,轰轰的炮火声不断,与这边的炼金炸弹似乎在遥相呼应,但是即使在这样的热闹之中,还是有另一种声音让人无法忽视地响了起来。 这声音并不是响在河流中,而是响在三江领的核心区,初时它听起来跟河岸上的炼金炸弹是一种类型,但在不停的轰响之中,很快就夹杂上了尖锐的哨音,仿佛有急速的风,正穿越一个管道冲出来。 而与此同时,海因里希骤然感觉到了一种东西——他毕竟是魔族,在某些方面更为敏锐:“深渊之门!”他感觉到的就是深渊的力量,这里居然有个门,而且还被打开了! 碧波大教堂正在摇晃,在这里埋下的炼金炸弹甚至比用在河岸上的都多,可见阿法尔大主教从一开始就准备好了这一手牌,他从来没有觉得赫提侯爵真能对抗辉光女王,只不过把三江领当成了一块香饵,准备钓大鱼而已。 只可惜,女王没有亲征,冯特公爵也没有来。但他已经打听到了,那个亲王来了,还有第一军里那个有名的丹尼尔——真是奇怪,一个连自己的神术长剑都放弃了的骑士,听说还在建筑部有点什么兼职,这样的人居然还能成为战士,并且,听说他已经晋升了大骑士,这简直不合常理! 阿法尔大主教觉得,女王必定是使用了什么巫术,毕竟在她的治下,不合常理的事情太多了。 比如说,她选择的丈夫,听说原本只是个长得好看的男仆,现在却是个高等级的魔鬼。再比如说,冯特公爵明明是阴影血脉,现在却觉醒了雷电的能力。还有他麾下的两名骑士,明明没有作为战斗主力去磨练,却还能在骑士等级上连续晋升。以及在长云领,奴隶和平民也能得赐神恩成为觉醒者,甚至还非止一人! 这正常吗?这不正常!所以她必定是个女巫,是个危险的存在,一定要抹杀! 只可惜他还做不到这一点。如果他能把门带去白都就好了,那他就要把门打开在王宫下面,直接把女王送进无尽深渊去跟真正的魔鬼做伴! 当然,这种念头产生,是因为阿法尔大主教还不知道,陆希早就去过无尽深渊了。不过就算他知道,他也只会更觉得陆希该死。如果魔鬼不杀她,那就交给深渊生物好了。 虽然在教会的教义中,深渊那些可怕的生物都是魔鬼的手下,但阿法尔大主教知道,那都是对外的说辞,其实魔鬼也控制不了那些深渊生物,它们同样是敌人。 也就是说,哪怕女王是女巫,甚至她就是魔鬼,深渊生物也一样能吞没它,就像赫提侯爵召集魔兽来对付女王的军队一样。只不过那些魔兽还不够多不够强,毕竟湾鳄是有地盘的,即使赫提侯爵也没法召集一大群湾鳄聚集在一起——当然,高级魔兽本来也不是很多,三江领的地盘再大再富饶,也养不起十条湾鳄,自然也就召集不到太多。 但是深渊生物不一样。深渊的可怕之处从来不在于魔鬼,而在于无穷无尽的深渊生物。而这种东西,就不一定是炼金武器能够对付的了。哦,食尸鬼之类有形体的深渊生物大概可以,但幽灵呢? “把你们的神恩之力释放出来吧!”面对着碧波大教堂逐渐下沉的地基,以及从地底冲出来的呼啸风声,阿法尔大主教非但没有畏惧,反而露出了笑容,“我们为主献身的时刻到了!这个世界正在改变,有些疯狂的人在蛊惑民众,想要脱离主的秩序,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如果陆希在这儿,大概会感叹:原来还是有人能够意识到这个世界正在改变,正在脱离原有的秩序啊。仅从这一点来说,这位狂信徒阿法尔,就已经比那所谓的三圣徒强了,因为那三个人至今还认为圣城的问题只是封印失效,却没有想过到底为什么封印会失效。或者说他们想过了,但只是将原因归结为被于格炸了一回。 只可惜阿法尔虽然有着超越其他神官的洞察力与前瞻性,却是个狂信徒,所有对他的神不利的变化都要抹除。并且他也看不到这个世界变化的真正原因,对他来说能够抹除的只有他所知道的辉光女王这一个变数,那他就这么做了。 在场的神官与骑士,还有碧波大教堂里的其他执事和信徒,都虔诚地在胸前划起十字,随着低声的祈祷,他们身上亮起了或明或暗的圣光,这圣光照进那扇“门”的时候,就仿佛倒进海水中的鲜血,在吸引着远处游弋的鲨鱼。 但是比深渊生物来得更早的,是他们始料未及的东西,随着风声逐渐尖锐如哨,碧波大教堂完全沉入了黑暗之中,而那片黑暗也扩散出了无形的波动,一名牧师觉得自己的额头剧烈地跳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往外冲,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却摸到了一枚硬质的东西——那是一支犀牛般的独角,正从他的皮肤里挤了出来。 阿法尔大主教也没想到,他本欲用神恩吸引来深渊生物,可是先出现的却是他们这些人的魔化!这主要是他并不知道,世界的改变是因为新神的降临,而现在他们这些人,就正好直面了新神的一记脚步声——真是运气不佳。 牧师的魔化让一些信徒惊慌地喊了出来,甚至离着最近的骑士想都不想地拔出了长剑,但是当他挥起剑的时候,他骇然发现,自己的手背上长出了一层羽状的绒毛,仿佛刚破壳的小鸡。 这次,信徒们有些绷不住了。他们都愿意为了主献祭自己,可是这不包括魔化啊,魔化的他们,还配做祭品吗?甚至说,在他们死后,还能够被主接纳,升上光明之山吗? 终于有人先挪动脚步,想要远离前方的黑暗了,但是他才一动就发现自己的脚被什么东西抓住了,那是一只苍白的幽灵手臂,从泥土里无声无息地伸出来,缠住了他。 即使嘴上说着视死如归,真见到幽灵的时候也是会害怕的,这名信徒立刻试图用圣光去攻击这条手臂——众所周知,圣光是克制深渊生物的利器,所以刚才他一直以为,阿法尔大主教让他们亮起圣光,是为了保护他们不被深渊生物所伤害。 但是意料之外的,在圣光接触到那条幽灵手臂的时候,对方非但没有因为受伤而放开他,反而是那条胳臂一下子变得粗了一圈,将他的脚踝勒得更紧。而且就在这条手臂旁边,又探出了一条新的手臂,抓住了他的另一只脚。 不仅仅是这个信徒,在场所有的人几乎都遇到了这种情况,密密麻麻的幽灵手臂从黑暗中伸出来,伴随着的还有一些不知道该不该叫做头颅,又或者是身体其它部分的东西。唯一的共同点是它们很多都不怕圣光,甚至似乎圣光对于它们还是一种能够补充身体的营养,这可是超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 坚定的信仰不是人人都能具备的,有些人在热血冲头的时候或许会无所畏惧,但一旦这种狂热退却,恐惧就会占据上风。正所谓慷慨就义易,从容赴死难,当身边全都是幽灵的时候,这些狂信徒们也感觉到了恐怖和动摇,但是这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只有阿法尔大主教一直稳稳地站着,甚至当那些幽灵缠上他的身体的时候,他还在笑:“变异的幽灵吗?很好,我想看看,圣光都不能驱逐的东西,你们还有什么办法……” 第394节 这个时候,河流上的战斗也已经决出了胜负。巨大的湾鳄作为一个目标来说太好击中了,所以丹尼尔一口气给了它十二颗鱼雷,除了两颗击中了其它魔兽,其余十颗全部命中。尽管现在的鱼雷只能直线前进,未能像何塞的火球一样击中那啥部位,但这头巨大的魔兽最终还是翻着肚皮浮上了水面,因为一直在挨打,所以居然都没有机会发出那种诱惑的声波,也是比较惨了。 而在主舰与湾鳄战斗的时候,剩下的两艘战舰一边轰击着河里的其它魔兽,一边还没忘记对着赫提侯爵的船也发了几炮,现在侯爵的三艘船已经有一艘沉没,另一艘也歪歪倒倒,只剩下赫提侯爵所在的那艘船调转船头,跑了。 这不是因为他的船配置更好,在魔兽与炮弹的双重打击下,即使船上准备了替换的魔晶,也根本没有时间换上。赫提侯爵能跑掉,是因为他的两个儿子也在这条船上,当魔兽的攻击几乎要将防护罩打碎的时候,他的儿子身上忽然传来了一阵轻柔的歌声——那是侯爵夫人亲手给儿子做的护身符,里头居然也藏着一颗留音珠。 歌声响起的时候,魔兽们的攻击就缓和了下来,赫提侯爵得以抓紧时间换了魔晶,然后调头就跑——虽然最终还是留音珠救了他一命,但他此刻丝毫也没有感激之心,相反,他疯狂地想回到城堡去抓住妻子,问问她是不是疯了,居然用留音珠让魔兽进行无差别攻击?他保住了她的命,没有把她交给教会烧死,她就这么回报他吗? 不过他还没有回到码头,就看见了令人惊骇的一幕:碧波大教堂已经完全消失了,教堂的原址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无数幽灵正从那个黑洞里爬出来,仿佛一群出外捕食的蚂蚁,源源不断…… 第521章 幽灵入侵(一)、他打开了门,要毁灭整个三江领 事实上, 在赫提侯爵他们前面本来还有一条船的,就是那些外来的贵族。他们逃跑得更早,所以回到码头也更早。 但是现在, 这些原本想要逃回岸上去的贵族, 又掉头疯狂地往船上逃了,因为在他们身后追着许多幽灵, 这些东西在地上迅速地爬动着, 像是一层浮动的雾气。 贵族们一边跑,一边各显其能地向身后攻击,什么斗气、炼金武器、神术物品全都使了出来,有些攻击起了作用,将击中的幽灵打得四分五裂或者干脆就消失了一大块,不得不停下来慢慢修复;但有些攻击却像是水浇石头, 半点作用都没有;甚至更糟糕的如同火上浇油, 被打中的幽灵不但没有受伤, 反而身体更凝实了一些,飘得也更快了。 甚至于, 这些幽灵还在一边追逐, 一边相互吞噬, 吞掉了同伴的幽灵身体也会变得更加凝实,落在它们身上的攻击仿佛泥牛入海,半点反应都不会有。 一名跑在最后的贵族忽然发出惨叫, 一只幽灵从地上跳起来,扑上了他的后背, 他一边叫着一边反手挥动神术长剑, 但铭刻着火焰神术阵的长剑挥过幽灵的身体像是穿过了水面, 剑锋划过, 水就又恢复了原状。 “救我——”他的喊叫声戛然而止,整个人都飞快地皱缩起来。两条腿失去力量使他仆倒在地,然后又有其它的幽灵扑到他身上,短短的几秒钟,他就变成了一张干瘪的人皮。 这变化吓得其他人更是没命奔跑,恨不能生出四条腿来——不,真的有一个贵族,忽然之间往地上一扑,手脚并用地奔跑了起来。他跑得非常自然,甚至比两条腿的时候还更快一点,只是他狂奔到码头准备上船的时候,才忽然意识到自己不对劲儿。 惊骇让他猛然停下了脚步,不敢置信地低头看向自己的两只手,才发现双手都变成了虎爪般的模样,手背上甚至正在向外生长浓密的茸毛,还有着黄黑色的条纹。 “魔鬼,魔鬼!”原先在他麾下的骑士像看什么怪物一样躲开他,大声地喊了起来,一边还在胸前划着十字:“主护佑我,远离魔鬼的污染,主护佑我!” 但就在他划着十字的时候,他的脸颊上就出现了黑色的花纹。显然花纹生长的时候他是有感觉的,因为他恐惧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就绝望地横过手中的神术长剑,划过了自己的脖颈——尸体喷着鲜血仰天而倒,随即就被淡白色的幽灵淹没了…… “这是怎么回事!”赫提侯爵内心深处生出了难以言喻的恐怖,他忽然想到了临阵脱逃的阿法尔大主教,想到了碧波大教堂的一个传说,尽管没有人回答,但他已经猜到了答案,“真,真的有深渊之门?” “父亲,现在怎么办?”赫提侯爵的两个儿子也彻底慌了。后面是女王的战舰,还有满河的魔兽,前面的城堡近在眼前,却被无数幽灵拦了路,“母亲,母亲还在城堡里!” 赫提侯爵一咬牙:“开船!”码头根本无法登上去,那些幽灵已经爬上了贵族们的船——不,凡是停靠在码头的船,已经都被幽灵爬满了,包括之前教会的那两艘战船,现在上头都爬着幽灵。神术保护罩大概是感应到了深渊的气息,自动打开,但一些幽灵根本无所畏惧,就趴在神术罩上啃咬,那种像老鼠啃木头一样的声音密密麻麻,令人牙酸。 相比之下,还不如开船逆流而上,哪怕还要面对魔兽,但两个儿子身上还有保命的留音石,他们应该能够逃跑的。 船越过了码头,向上游驶去。赫提侯爵庆幸自己在船上放了足够的魔晶,现在逆风逆流,如果没有驱动神术阵,靠人力划桨他恐怕根本无法挪动分毫! 而且当他回头看去的时候,发现那些幽灵已经漫上码头,并跳进了河里。幽灵并不怕水,但似乎也不会游泳,只能随波逐流向下游漂去,这就意味着,它们首先会遇到河里的魔兽,其次就是女王的战舰。 “哈哈哈哈!”赫提侯爵发出了狂笑,这真是这毁灭的一天中唯一让人高兴的事了,“让那些异教徒去跟幽灵打交道吧!我们离开这里。主还是护佑着我们的!” 但是他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前方的河水中就冒出了一个黑褐色的后背,这也是一条湾鳄,但只有十米左右,刚刚成年。 “打开神术炮全力攻击。”赫提侯爵在此时头脑还算清醒,“湾鳄会驱散一些魔兽,只要越过它,上游的魔兽不会太多。” 湾鳄半个身体都浮上了水面,这是要发动攻击的先兆,但是神术炮率先开炮,冰龙准确击中背甲,而且是连续三发! 这三发神术炮本来应该把湾鳄从头到尾都冻住,即使因为击中的是后背不能杀死,也能限制它的行动,让它像一块冰一样只能漂在水面上,然后船就可以迅速逃跑。 然而冰龙落下去,却完全没有效果,湾鳄的背甲上连点冰霜都没有,反而是激怒了它,尾巴一摆,迅速向船游了过来。 “留音石,留音石!”赫提侯爵顾不上思考为什么神术炮会失效,一手抓住自己的长子,用力将那枚藏着留音石的护身符从他的衣领内扯了出来。 然而这次保命的留音石也没有用了,留音石感受到了危险在逼近,几乎是在破着嗓子尖叫了,那柔美的歌声竟然震得赫提侯爵耳朵嗡嗡响,可是湾鳄却充耳不闻,而是一头撞上了他们的船。 是的,就是一头撞上来的,包裹在船体之外的神术防护罩对它竟然没有任何作用,一声巨响,船头已经开裂了一半。 “变,变异魔兽!”赫提侯爵的次子大叫了出来,声音绝望,“怎么会是变异的魔兽!”圣城的海船在海中遇到变异魔兽,辉光之国的海风郡码头遇到变异魔兽,甚至千岛之国也曾经遇到变异魔兽,这消息早就扩散了,只是大家都觉得变异魔兽少之又少,谁能想到偏偏在三江领,这么一条刚刚成年的湾鳄,竟然会是变异的呢?明明在这之前,三江领从来没有过什么变异魔兽出现啊。 难道是因为碧波大教堂下面的门吗?赫提侯爵不由自主地将目光转向岸上,碧波大教堂所在的地方已经完全被黑暗笼罩了,这扇门的规模完全超过他的想象,大到惊人!是阿法尔大主教在其中做了什么吗?一定是的!他打开了门,要毁灭整个三江领! 然而现在知道这些也没有用了,事实上这条湾鳄不仅是刚刚变异的,还像当初海风郡外的那条魔鲸一样,已经变异出了无魔领域。这是因为这扇门开启的时机简直太巧了,巧到正好直面了新神脚步声的第一波冲击——当然这一点赫提侯爵还不知道,但知不知道,对他其实已经没有区别了…… 船沉下去的时候,赫提侯爵感觉自己额头上痒了起来,他伸手摸了一下,摸到了两个尖尖的凸起。 “魔鬼,魔鬼——”赫提侯爵神经质地笑了起来,用力抠着这两根正在向外生长的角,“我竟然是魔鬼,我的血脉,竟然是魔鬼的血脉!主啊,您为什么不再眷顾我了?还是您从来就没有眷顾过我,没有眷顾过我的家族?” 他在癫狂的笑声中跟着船一起沉了下去,身为高级骑士,他在这场战斗中从头到尾竟然没有真正出过一次手,也不失为一种讽刺了。 其他人并不像赫提侯爵这样绝望地就接受了命运的安排,但是他们的挣扎对上变异湾鳄同样是徒劳的,在无魔领域之内所有的攻击对它都不痛不痒,它不慌不忙地挑选着猎物,一口一个,宛如人类打开一个罐头,吃着里头的鱼丸…… 魔兽们的变异,侯爵夫人是感觉到了的,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到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但是她也很清楚,她救不了他们,甚至她现在连脚下的湾鳄都无法控制了,因为这只湾鳄正在被某种力量所改变,它正在变异,虽然没有变异出无魔领域,但侯爵夫人对它的控制也在削弱。 海因里希猛地飞起,巨大的压力将刚想翻身的湾鳄压得几乎沉进了水中,而它后背上的侯爵夫人,被海因里希一把抓了起来。几乎是海因里希刚刚飞起来,后方的炮声就响了,四枚炮弹几乎是同时落在湾鳄后背上,这头倒霉的尚未成年的魔兽顿时被炸了个背甲开花。 侯爵夫人死里逃生,但她根本顾不上庆幸,甚至都来不及惊讶救了自己的人竟然是个魔族,她只是一把抓住了海因里希的手臂,声音打颤:“碧波,碧波大教堂底下有个封印的深渊之门!我的家族里有个传说,说那扇门里藏着迷失之地的无数怪物。” 她本来想说魔鬼的,但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改掉了,毕竟她自己现在都已经魔化,而眼前这个人更直接就是个魔族。 不过海因里希也没在意她的措辞,因为他被迷失之地四个字给吸引了注意力:“迷失之地?你的家族怎么知道那与迷失之地有关?”一般说到深渊之门,还没人会直接联系到迷失之地的。 “因为——”侯爵夫人停顿了一下,但还是说了实话,“我家族里曾经有人,从那里得到了迷失之地的东西。”确切点说,她的家族的特殊能力,都是从那件东西上得来的。 这是她家族最大的秘密,只有觉醒了能力的子女才能够被告知,目的是让他们谨守秘密。因为人人都知道迷失之地是罪恶之地,从罪恶之地得来的东西上觉醒特殊能力,那不就是魔化吗?这个秘密如果说出去,可是会招致整个家族的毁灭。 但是现在侯爵夫人已经顾不上了,因为她从魔兽们的反应中已经知道,那扇门里散逸出的力量有多可怕。 “不对吧。”海因里希却仍旧很冷静,甚至还手搭凉棚往前看了看,“那都是幽灵而已。” 侯爵夫人骇然回头,也看见了越来越多的那片白色——幽灵开始被码头那边的动静吸引,但当它们越来越多的时候,就开始向四下里散开。但是幽灵真的太多了,整个核心区现在都被它们侵入,城堡周围的庄园里,一些奴隶发出惊恐的叫喊声,开始向城堡逃去。但按照幽灵扩散的速度,覆盖城堡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完了——”侯爵夫人觉得自己站都要站不稳了,而且她的头开始剧烈地疼,怀里本来哄睡了的女儿也哭了起来,但她甚至顾不上哄孩子,“这些幽灵……完了,所有的人都完了……” “完了?”海因里希却笑了一下,“那倒还不至于,还有我们呢。” 第522章 返魂香丸、那是一颗珠子,还散发着香气 约翰是三江领珍珠城堡的一名奴隶, 普普通通,只会种地。 本来他的一生大概就是这样渡过的:小的时候在庄园里帮着拔草捉虫,成年后就耕地浇水;如果他身体好, 领主大人或许会给他配一个妻子, 因为这样生下的孩子更健壮好养活;等到了老年——奴隶没有多久的老年时光,他们很快就会死去, 一生也就这样结束了。 约翰不知道还有别的活法, 即使知道也不能怎么样,因为他属于领主大人,领主大人想让他怎么活,他就得怎么活。 但是变故还是发生了,开始的时候,是有同伴从来往的商人那里听说了一点事情——王国换了新女王, 听说她手下的奴隶都可以做自由民。 很多奴隶都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 约翰也就是听听而已。那样的好事, 似乎永远不会落在他这样人的头上。 然而好事没有,坏事却来了。先是城堡里忽然来了许多贵族老爷, 以至于分给他们这些奴隶的饭食都减少了, 而他们饿着肚子, 却还得更努力地干活儿,因为“要打仗了”,需要更多的粮食。 有些健壮的奴隶被骑士们带走了, 约翰因为瘦了一点儿没有被挑中,还是在庄园里种地。他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 但他并没有选择的权力。 结果这天午后, 他听见了隆隆的响声, 甚至连脚下的大地都在微微震动,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些白色的东西。开始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当一个同伴被白色的东西缠住并且变成干尸之后,所有的奴隶都开始惨叫着逃跑。 约翰也跟着跑。本来他能跑在前面的,但是他看见一个老年奴隶跌倒了。那个老年奴隶曾经在他生病的时候给过他半碗豆子汤,所以约翰不假思索地回头去拉他,于是两个人就落在了最后面。 老年奴隶气喘吁吁地让约翰自己逃跑,但是那些白色的东西已经追了上来…… “主,主会接引我们去光明之山的……”约翰只能这样大声喊叫着,试图遮掩自己内心的恐惧。 “主可不会管你们。”头顶上忽然传来了戏谑的声音,约翰一抬头,就吓得险些一屁股坐到地上去,“魔,魔鬼!” “错了,是救你命的天使。”飞在约翰头上的当然就是海因里希,他身上还扛着一件武器,“小子,带着你的同伴跑快点儿,不然连你的屁股一起烧。” 约翰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那个有一对漆黑翅膀,身上却穿着衣服的魔鬼,对着他身后喷出了一道火焰。热浪滚滚,约翰不得不拖着老年奴隶快跑几步,不然他的屁股真的可能会烧着。 但是在火焰之中,追逐过来的那些白色的怪物发出了吱吱的叫声,开始卷曲变形,直到变成焦黑色的灰烬,散落在土地上。 “啧,这难免是要破坏环境啊。”约翰听见那个魔鬼很惋惜地叹了口气,“没办法了,等剿灭了这些东西,再慢慢清理吧。” 他说完,就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飞行中队!投弹!” 飞行……中队……投弹?约翰感觉他一个词儿都听不懂,但是马上他就明白了,因为他看见了一群魔鬼,个个都长着翅膀的那种! 虽然这些翅膀有的像蝙蝠,有的像鸽子,甚至有些还小得有点不合常理,但这并不妨碍这些魔鬼飞在空中,然后向着那些白色的怪物投下了一些奇怪的东西,顿时火焰就在地面上腾起,约翰不得不拖着同伴继续后退,因为那些怪物叫唤的声音太大,刺得他耳朵疼。 第二军魔族飞行中队在陆地上投下的□□,现在已经不是初代的□□了,毕竟白磷燃烧之后产生的烟雾与粉尘有毒,太污染环境了。所以现在的□□已经变成了凝固□□——哦,或者应该说是暗夜魔芋弹,因为所用的原料是暗夜魔芋的汁液,这玩艺儿燃烧起来跟□□效果极为相似,比如说能够粘着在目标上持续燃烧,水都浇不灭。 所以在这个时候,战舰上也对水面上的幽灵投下了同样的□□。 幽灵们并不畏惧水,但它们进入水中就像是一块塑料布,会漂在水面上,只有在缠上水中的生物时,才会随着水生生物的活动而沉入水底。应该说,这个特性实在是太合适□□了,在战舰上的飞行小队投过一轮弹之后,半个河面上都燃烧着火焰,幽灵们跟陆地上的同伴一样被烧得吱吱叫,并且四散扑向离它们最近的水生魔兽,试图跟着这些魔兽逃到水底去,好扑灭身上的火焰。 也有幽灵向着战舰扑了过去,但钢铁战舰全身上下都没有配备什么神术阵或者魔晶,也就根本没有供它们吞噬的力量。幽灵们只能顺着舰身向上爬,但□□立刻教它们做人了。 从深渊之门里涌出来的幽灵到底不是无穷无尽的,它们的可怕在于难以用光明大陆现有的力量体系来摧毁,但面对纯粹的火焰时它们反而没了办法,毕竟只要不让它们碰到,它们也就无法吸收人的力量和血肉。 跑进珍珠城堡里的幸存者们,发着抖,在胸前划着十字,念诵着主的大名,乞求着神的护佑。似乎是神听到了他们的祈祷,外头那吱吱的尖叫声逐渐消失,熊熊火焰也熄灭了。 “主拯救了我们!”有大胆的向窗外看的奴隶叫喊了出来,“那些怪物消失了,火也熄灭了,我们活下来了!啊,感谢主的护佑!” 约翰跟老年奴隶缩在门口,心里却在想:主的拯救?主会派魔鬼来拯救我们吗? 可是他正在思索的时候,奴隶们当中又起了骚动,一个男奴隶大声喊叫:“魔鬼!她变成魔鬼了!” 约翰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女奴隶正蜷缩着身体,竭力想把自己的头埋到膝盖里,但她被周围的奴隶拉扯得东倒西歪,露出了那对变得尖尖的耳朵。 众人中间竟然有个魔鬼,这吓到了奴隶们,胆小的尖叫着往旁边躲,胆大的则踢打起那个魔化的女奴隶:“快报告管事,烧死她!” 但是并没有管事。管事们都被赫提侯爵拉去准备战争了,在战斗发起之前他们不是在码头就是在教堂那边,所以当然首先面对了幽灵群的冲击。所以现在整个珍珠城堡只有仆人和奴隶。 终于有人想起了侯爵夫人,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敢登上三楼,因为赫提侯爵不允许他们上去,所以到了此时,连主人都不知在何处的时候,他们仍旧不敢越雷池一步。 不仅如此,还有仆人开始驱赶奴隶们:“谁让你们进屋子里来的!这是侯爵大人的客厅,你们快点滚出去,带着这个魔鬼滚出去!” 城堡里闹成一团,这个时候终于有人听见外头的大门被打开了——雕着神术阵的大门当然不是随手就能推开的,而是被“打”开的,轰的一声震耳欲聋,两扇沉重的大门就躺在了地上,从大门走进来的人衣服倒穿得很像样子,但背后那对翅膀却表明了他非人的身份,这当然是海因里希。 奴隶们还没有叫出来,就看见了他们的侯爵夫人跟在这个魔鬼的后面,但是夫人的样子——她蓬松的金发未能完全遮住脸颊两侧的鳞片,现在这些鳞片的面积扩大了,从两鬓扩散开来,虽然还是挺漂亮的,仿佛在脸上画出来的图案,但,这同样是魔化的标志。 海因里希到珍珠城堡来,只是为了看看有没有漏网的幽灵,至于奴隶和仆人们,他暂时顾不上管,只派出几个士兵把他们看管住就是了。至于那个魔化的女奴隶倒是被单独带去了另一间屋子——这次的深渊之门打开影响极大,就连第一军里也出现了新的魔化士兵,想必受到影响的也绝不只这一个女奴隶。 这些事情在海因里希看来都是小事,确定再没有漏网的幽灵之后,他跟丹尼尔会合,前往碧波大教堂,或者说,大教堂的原址。 大教堂的所在地变成了一片废墟,宏伟的主建筑已经完全消失,只剩下了周边的几间附属建筑,还东倒西歪仿佛被炸过一样。 遍地都是幽灵焚烧之后留下的粉尘,虽然每只幽灵留下的极少,但一眼看过去也感觉地上亮晶晶的。几名有特殊能力的士兵正在尽量搜集这些粉尘,毕竟这玩艺儿在“破魔”上还真的很有效。 “团长,抓到一个幸存者。”一名士兵推着一个中年人过来,“他说他是教堂的执事。” 执事,就是最低级的信徒,干杂活儿的别称罢了。他虽然也跟其他人一样慷慨激昂地声称愿意为主献身,但是看到幽灵之后还是逃跑了。现在他已经吓破了胆,甚至对于海因里希魔鬼的形象都顾不上有什么反应,有问必答。 “毁灭三江领,把我们都葬送在这里?”海因里希对这个执事的回答只觉得好笑,“想法不错,只可惜没法成功。”不仅仅是他们并没有什么死伤——受伤的人有,但牺牲的还真没有——即使他们真的在此地损失惨重,只要有足够的武器,女王照样能够再召集新的第一军,依旧有人愿意为了新的生活而战斗。三江领这位大主教,虽然够虔诚也够疯狂,但却并没有理解陆希所想要建设的那个新世界,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 执事不敢说话。海因里希也懒得多说什么:“封印在哪里?” 封印在废墟下面,但是现在封印的神术阵被炸得七零八落,门失去了束缚的力量,就那么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像一口黑色的沼泽,笼罩着黑色的雾气,朦朦胧胧看不清楚轮廓,也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第395节 海因里希对于门这种东西现在也算是很熟悉了,他决定带一队魔族进去看看,一边准备一边随口问侯爵夫人:“你的家族有人进去过,里面有什么?” “不——”侯爵夫人有些不安地纠正,“我的家族不是有人进去过,只是曾经有人从里面出来,然后那个人死了……”按照家族传下来的说法,从深渊之门里走出来的确实是个人类而不是魔族,但那个人受了重伤,很快就死去了,在临死之前,他给了见到的人一样东西。 虽然侯爵夫人有点怀疑,不是那个人给的,而是她的先祖在那人死后从别人身上捡的…… “那是一颗很奇怪的珠子,像是某种石头,却又散发着一种香气。但是在这些年里,这颗珠子在慢慢地缩小。”侯爵夫人极力回忆着祖父说的话,“那个人说,这个珠子叫做——” 她把自己的舌头调整了好几次,终于发出了一个相对准确的音节:“返魂香。” 第523章 都老实了、整个辉光之国都老实了 三江领的覆灭之快, 是贵族们根本没有想到的。他们之中不乏一些人虽然不敢反抗,但内心还抱着那么点儿念想,希望三江领能做点什么的。但是结果狠狠打了他们的脸——三江领总共只用了五天就被拿下, 这其中还包括行军时间, 倒是教会意图在三江领打开深渊之门,放出深渊生物的消息, 在整个辉光之国都掀起了一波反教会的浪潮。 正如之前陆希等人所预料的, 三江领一拿下,整个辉光之国都老实了,那些还没有把自己领地交出来的贵族个个惶惶然不可终日,有聪明的已经主动派人去接触第一军,表达了自己愿意交出领地的意思。这会儿也没人敢再想着讨价还价了——能保住命就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 而还留在王都的贵族, 心里也是惴惴不安的。虽然他们早都把领地交出去了, 但比起后面这些贵族们, 他们每年还收着女王的分红呢。谁知道女王心里痛不痛快,会不会秋后算账呢? 有人试探着表示不要分红的意思, 但女王没有回应, 这就更搞得人心里没底了。不过聪明人总还是有的, 某子爵就跑去市政厅询问给奴隶办身份证的事了,并且在市政厅跟工作人员大吐苦水,表示这些奴隶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养不活了,如果有人愿意接手处理那就最好云云。 结果想当然很好, 市政厅表示可以为守法公民排忧解难, 接手这批奴隶, 减轻子爵的负担。毕竟在王都生活嘛, 样样都方便,比如说王都准备在内城先引自来水入户了,贵族们只要在家里拧开水龙头就有干净的水流出,既不用再安设水系神术阵,也不需要用奴隶去挑水了。 其实在这之前,王都已经提供了许多服务,比如说开设严格管理的百货市场,保证女管家们走一趟就能买到需要的所有东西;再比如说开设了公共马车,管事们出门都不用自己腿儿着走,也不需要专门养一些供他们使用的马匹了;还比如说煤球或木炭这样的东西,只需要在市政厅的日用服务部那里下个单子,就有人按时按量送上门。 这样算起来,确实极大地节约了人力,假如不是家里人口众多,真的用不到那么多奴隶了。而奴隶又没有身份证,连买粮食的优惠都享受不到,养他们反而真的有点累赘了,所以这位子爵说的其实也不全是场面话。 而市政厅接手了这批奴隶之后,也给出了优惠。首先安慰他关于分红的问题,女王对于忠心的臣民向来仁慈,二十年的分红既然写定了契约就不会食言,他大可以安心拿钱。其次,引水入户这种事也会优先给他办,他将成为家里第一个有自来水的人。 自来水什么的,子爵还是很感兴趣的。第一这比水系神术阵便宜多了,第二,在贵族圈子里,“第一”这个头衔总是有价值的。 这件事一传出去,惶惶不安的贵族们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半个月之内,几乎所有贵族家的奴隶都被清空了,这些奴隶们被带到外城安排工作,迅速顶替了之前离开的那些人,开始为赎买自由而努力。 现在尴尬的就是之前离开王都的那些人了。 有些人,像轻装上阵的绿云领领主那种,陆希仁慈地放了他们一马,让他们跑出了边境,正好可以把辉光之国的政策向四面宣扬宣扬,也叫外头做个准备。 但大部分离开王都的人是跑不了那么远的,他们原来只是想找一块还有领主和旧教会教堂的土地定居而已。但现在,随着三江领的覆灭,各地的领主再也没有那么硬的腰杆子能不向女王低头了。而且碧波大教堂干的好事,也再次给了女王向旧教会下手的理由,可想而知,在未来的几个月里,整个辉光之国,将再没有旧教会的立足之地。 不过这些都在计划之中,所以女王陛下并没有因为统一就在眼前而兴奋,对她来说,现在重要的是计划外的东西,比如说,一颗返魂香丸。 “这个已经不能用了。”光球有点幸灾乐祸,“放了太久,失效了。” 侯爵夫人抱着女儿坐在对面,她虽然听不见光球的话,但却有些忐忑:“陛下,这个真的是我们家族的宝物,但,但它可能时间太久,现在失效了……” “嗯?”陆希感兴趣地抬眼看看她,“你怎么知道呢?”香气犹在,为什么侯爵夫人也能知道它失效了? 侯爵夫人的小女儿坐在妈妈怀里,扭着头好奇地到处看,陆希不禁伸手轻轻摸了摸她头上的那对小角,顺便对她做了个鬼脸。小婴儿咯咯咯地笑了出来,陆希看着那张无邪的笑脸,不禁有点失神。 “嗯,这么小就觉醒了的人类——”光球在她耳朵边上碎碎念,“天赋真的很高。” “这是她的能力?”陆希还以为自己只是看小朋友看呆了,被光球这么一说才想起来,她就不是个特别喜欢小孩子的人,哪怕是个小天使,也不该看得失神了才对。 光球跑到小婴儿身边晃了晃:“是啊。当然现在还很弱,也就只能干扰到像你这样的普通人。但是她还这么小,长大之后能力会更强。” 侯爵夫人显然是没有受到干扰的,她甚至还感觉不到女儿的能力,只是从她的外表上才看出她的魔化,所以她还在回答陆希的话:“之前,我能听到它释放出的旋律,现在已经没有了……”她说的都是真话,但女王会相信吗? 陆希当然是相信的,因为这话跟光球之前提供的信息结合起来,就揭示了返魂香的秘密。关键并不在于香气,而在于返魂香会释放一种声音,或者说,是以声音的方式出现的振动能量,正是这种振动激活了已经石化的细胞,才能让死者复生。 而返魂香,在制做好之后,大概是需要某种特殊的保存方式,不然它就会一直释放着振动,直到能量耗尽为止。而侯爵夫人的家族也因为这颗返魂香丸的能量,断断续续的总有觉醒者出现,也就是能听到旋律的人。 不过这种觉醒也是要受到天赋的限制的,比如说侯爵夫人家里的觉醒者都能力不强,只能与低级的魔□□流,所以他们选择了珍珠养殖业。也就是三江领适合淡水珍珠蚌生长的地方不太多,假如有那么一片海域,那还不知道能生产出多少珍珠呢。 而侯爵夫人的能力比起自己的祖辈强了太多,这可能是因为她本人的天赋,也可能是因为新神渐临的缘故。包括她的女儿,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旧神赋予了一部分人特殊的能力,新神也能,这两种神,或许在很多地方都很相似。 “说起来,如果当初是新神出现在这里,祂也能给光明大陆带来异能吧?”陆希思索着说,“而且祂还没有被吞噬的危险……”这么看起来,岂不是比旧神更好用? 光球因为陆希这个念头,而直接噎住了。当然它没有喉咙,但那种“被噎到无话可说又非常想喷”的情绪却明确地传达了出来:“如果是新神,就不会有光明大陆了,祂只会吞噬,可不会创造!” “好吧好吧。”陆希毫无诚意地点头,“还是你好。” 光球又被噎住。它感觉陆希在嘲讽,但是又没有证据。 而陆希已经跟侯爵夫人说话去了:“你能听到这颗香丸里的旋律,那你能唱出来吗?” 侯爵夫人张了张嘴,确实发出了几个音,然后又颓然停下了,“我,我唱不出来,虽然那旋律就在心里,但我……”她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但明明旋律就在脑海中回响,张开嘴的时候却发现唱出来的感觉不对。 “看来,还真是无声之音。”陆希叹了口气,“这事儿大概还得指望那位音乐圣徒,但有人听得到这段旋律还是很好的。” 光球忍不住吐槽:“听见的人唱不出来,能唱出来的人又听不到,那有什么用?” 这倒也是…… 陆希不由得也有点发愁:“怎么才能让那位路西恩圣徒知道自己该唱什么呢?” 在确定返魂香丸的来历之后,海因里希带着魔族小分队进入了碧波大教堂下方的“门”,但是他们搜索了门的周围,却没有发现新的“鼎”空间。谁也不知道那位带着返魂香的夏国人是如何从迷失之地活着进入无尽深渊,又是如何从无尽深渊里走出来的。只能从时间上推算,他可能在无尽深渊里呆了至少五十年以上。 如果他是计划中携带返魂香复活同胞的人,那么他身上也许携带的不只一颗香丸,只是当他走出“门”的时候已经生命将尽,而侯爵夫人的先祖则只在他身上找到了那一颗。有没有其余的香丸,如果有的话那些香丸又在哪里,是被遗失了还是被毁坏了,如今都无从得知了。 唯一的有用线索,就是侯爵夫人听过返魂香的旋律,并且记住了。 “你就留在王都吧,这件事以后还需要你的帮助。”陆希决定把这个问题放到后面去思考,她现在有一个想法,但是暂时还不能确定。 侯爵夫人就在等这句话:“如果您有吩咐,我一定尽心竭力。”她的夫家已经毁灭,娘家因为第一军及时救援,没有在幽灵潮中死伤太多。而且因为家中的觉醒者都没什么战斗力,所以只为赫提侯爵的“反抗军”贡献了一些金钱和奴隶,有罪,但不算太重,交出家里的奴隶和土地所有权之后,女王赦免了他们,现在仍旧让他们在三江领养珍珠,只不过要按新税法缴税了。 侯爵夫人认为这结果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当年这枚香丸是如何得到的,里头很可能有些不可说的事儿,而这东西显然对女王十分重要,女王不翻旧账,她的家族就该高呼光明神保佑了。 至于她自己,她愿意来王都。王都会给女性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而且在王都,她的女儿——现在她仅剩的孩子,也能得到一个相对更宽容的生活环境。 在侯爵夫人行礼退出之后,陆希才问光球:“这么多变异幽灵,正常吗?”从碧波大教堂涌出的幽灵变异比率至少在一半以上,这比起她在霉菌沼泽时候见过的可增加太多了。 光球有点愁苦:“有,有点不太正常,可能……你知道的,在灾难面前,人类的信仰往往会……” 人在遇到自己无法对抗的灾难时,便往往会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神”。随着新神的脚步逼近,光明大陆上出现的变异越来越多,那些在平安的日子里想不起神来的人们,也会加入到祈祷之中,这导致最近一段时间,对光明神的信仰反而增加了,因为不寄希望于光明神,他们也没有别的办法。 而信仰越多,在新神眼里,那盏指路的灯就越亮,也就越加的吸引祂想要靠近和吞噬。 “所以如果这样计算,时间可能不足十年……” “没关系。”陆希笑了一下,“现在信仰神,等到他们发现神也没有办法的时候,这信仰自然就要动摇消散了。不过,我们也确实要抓紧时间。” 光球不是很有信心:“可是返魂香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而且即使能够再构建当初那个神术阵,你也没有那么多人来运转它……” “一步一步来。”陆希站起身,“现在,我们去看看驭兽术研究得怎么样了。” 第524章 三圣教会、新圣城如何修建 光球说得没错, 如今在辉光之国以外,对光明神的信仰还胜过了从前。 毕竟从前大家想的是死后之福,而对大部分人来说, 死亡这个终点离他们还有点距离, 所以信仰也就难免要懈怠一点。但现在,今天这里可能出现了新的魔兽, 明天邻居家又有人魔化了, 危险就在你身边,你还敢懈怠不去祈祷吗? 所以三圣教会到达西大陆的时候,受到了热烈欢迎。新圣城哎,三位圣徒要在西大陆建新圣城了! 谁没听说过,圣城是圣神护佑之地,风调雨顺, 无灾无害, 庄稼年年丰收, 人人都能吃饱肚子。圣城的民众里没有奴隶,大家都是自由民, 都能过好日子! 现在, 三位圣徒如果在这里建了新圣城, 肯定也是这样子的吧? 一时间,西大陆的平民个个都心生期待,想要去圣城做圣城之民了。 但是怎么才能去西大陆呢?有人虔诚地祈祷, 祈祷神明让三位圣徒把新圣城的地址选在他们的家乡。有人跑去教堂,拿自己的家产献给牧师, 请求一个去新圣城的名额。还有人干脆拉家带口的跟上了三圣徒的队伍, 这样无论队伍在何处停下, 他们都能第一时间成为圣城之民了。 一时之间, 西大陆信仰值爆表,人人都在谈论新圣城,人人都在向往新圣城,三圣徒的地位也压倒了旧圣城的教皇,成为人们口口传诵之人——原因很简单,旧圣城离太远,但新圣城的好处却近在眼前,似乎唾手可得了。 然而新圣城的地址并没有选定,三圣徒的队伍进入了青金之国后,就在某位公爵的领地上停了下来。 当初的旧圣城,确实是教皇带领着信徒们在草莱之中开辟出来的,将一块荒野之地变成了如今的庞大城池。但三圣徒心里很明白,他们现在没有这个力量。 圣城已经被信徒们抬到了太高的位置。就连旧圣城其实都承载不起这种期望,还要靠乌利在南联邦种水稻来提供粮食,更别说什么新圣城了——三圣徒里头连个特别擅长祈福的人都没有啊! 人不够,只好神术阵来凑了。而大型神术阵,需要高级魔晶。 三圣徒这一路上也狩猎了不少魔兽,然而现在的魔兽都不怎么对劲,体内的魔晶都出现了黑色的杂质,如果杂质少还不影响什么,但假如黑色纹理超过十分之一,这魔晶就很容易在使用中忽然碎裂,而假如黑色直接超过十分之三,这魔晶基本就废了,哪怕是高级魔兽的魔晶,最终也只能切开,捡出没有黑色杂质的部分来使用,但因为这样的碎块过小,最多也只能当成中级魔晶来用。 而中级魔晶,最多驱动一些小型工坊所用的神术阵,像能覆盖整座城池——不,哪怕是覆盖一部分城池的神术阵,这些魔晶都不够格! 三圣徒当然也携带了一部分魔晶,但用来布置一座城池还不够。而且魔晶是会用完的,用完了就要替换,那时候又去哪里弄来新的魔晶呢?而且他们不能把手里全部的魔晶都用在城池上,总得给自己留一点吧? 比如说,默菲还要制造大量的魔偶,这又需要很多炼金神术阵。其余两人倒是没有这种需要,但是——谁也不愿意把自己手里所有的东西都交出去给别人用。 三圣徒现在的位置没有高低之分,权力平均。理论上来说三角形的结构非常稳定,但这也就意味着没有一个统一的意志,三人各自为战,自然各有私心,谁都想着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不过在算计外人的时候,三圣徒倒是齐心协力的。 巴菲公爵,青金之国的大公爵,皇室血脉,高级骑士,拥有青金之国的一块富庶领地——在土地相对贫瘠一点的青金之国,他的领地已经是首屈一指的了,不但土地肥沃魔兽较少,而且像红云领一样,他跟教会合作养蜂。 当然,养的是魔蜂,因为青金之国的气候也不怎么暖和,所以普通蜜蜂不易越冬,那当然是养魔蜂更方便,毕竟只要分教会一部分利润就行了,巴菲公爵对此向来慷慨。 但对于他占据这块富庶的领地,现任国王,也就是巴菲公爵的侄子,是不太满意的。然而没有什么办法,国王的身体并不好,他可能还要从巴菲公爵的后代里挑一个来做继承人。 青金王国的王室血脉是很出众的,他们觉醒的是火系异能,这可是妥妥的光明系能力,是“神所偏爱”的血脉。但是无奈,王室血脉的身体却不怎么样。尤其是最终登上王位的那一位,更是八成会在继位之后日渐衰弱,反而是没有得到继承权而成为公爵的那些血脉,身体状况更好一些。 当然,已经觉醒了神恩的人,身体会更强大,所以衰弱不一定就等于死亡,但是似乎却削弱了生育能力,所以青金的国王经常会没有后代,而不得不从自己的侄子们当中挑一个来继承王位。比如说巴菲公爵这一支,就曾经出过三任国王。 这种奇怪的事情,青金的王室当然是想遮掩的,但一代又一代下来,经常要从旁支里挑选继承人,那是怎么也不可能完全瞒得住的,所以渐渐的,就有了“被诅咒的王宫”这一传说。 传说中讲,青金的第一代国王曾经在黎明之战中斩杀了一只可怕的顶级魔兽,这只魔兽临死之前对国王下了一个诅咒,这才导致了他的每一代继承人都会逐渐衰弱。 当然,这种传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大概只有传出这个传说的人知道了,毕竟被魔兽报复,总比“血脉不受神所眷顾”要强太多了。 但反正,国王与巴菲公爵的关系是不怎么和睦的。这也可以理解,如果你自己的身体在日渐衰弱,却有个健康的人等着继承你的王位,那你心里会痛快吗?唯一的安慰,可能就是这个新的继承人住进王宫之后,也同样会衰弱下去吧。 三圣徒看中巴菲公爵的领地,也是看准了国王与他的关系。 想要从荒野中重建一座圣城,三圣徒都觉得那是不可能的。那么,找一处有基础的地方,在这个基础上建新圣城,可行性就大很多。 可是找一块这样的地方容易吗?当地的领主会愿意吗?国王又会愿意自己的治下变成圣城吗?毕竟公爵领也还要向王室纳税和进贡,而圣城是不需要的。 “我可以去治疗青金国王。”卡蒂亚说道,“至少可以减轻他的痛苦。这样,再跟他谈这件事就容易得多了。”要走一块富庶的领地,国王肯定不情愿,但如果要走的是自己仇恨之人的领地,那就会让人容易接受得多了。 加菲尔笑了一下:“我看,谈判的事情还是让我去吧。一来是我的能力更适合,二来,如果你的治疗不起作用呢?毕竟这种病似乎是无法治愈的。”青金的王室难道不想治好自己吗?驻守本地的历任红衣主教也曾花费过无数心力,但最终也未能成功。 卡蒂亚脸色阴沉。去说服青金国王的人,自然会与其关系更亲近一些,将来也能获得更多的助力与资源,而加菲尔所说的他的能力,指的是与人的亲和力,这能力其实根本没有任何实质作用,甚至对青金国王的身体毫无用处,最终还是得靠她的治疗。然而这个混蛋,却想凭着一张嘴就抢走头功! 默菲倒是无所谓。在路克菲西死后,他手中掌握着三圣教会最强的武力,耍嘴皮子的也好,治疗的也罢,都干不过一个巨大的拳头。他们即使谋求来了资源,没有他,也无法转化成为力量。 “不要吵了,你们一起去吧。”默菲已经在思考这片公爵领内,哪些地方适合建起炼金神殿了。 西大陆的情况,即使有商人们传递消息,一时半时的也不可能传到陆希这里来,她现在正在跟人一起研究新的驭兽术。 所谓“新的”驭兽术,就是将《驭兽书》的内容跟双塔大教堂的血契联合起来研究的项目名称。 第396节 “现在我们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血契跟驭兽术是有关系的,血契,把圣女作为守夜人的‘兽’,用来分担他们所受到的光明结界的压力,以此减缓他们的疯狂过程。”学会了驭兽术的两个魔族之一,有些激动地给陆希讲解。 原本的驭兽术,其实是与魔兽缔结契约,一方面驭兽师可以借用魔兽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能让魔兽分担驭兽师受到的伤害。一个高明的驭兽师,甚至可以契约十几只魔兽,让自己具有多种能力。 但是血契只是根据残缺的驭兽术而来,而且还要考虑到不能受天赋能力的限制,所以就变成了一种强行的契约,而且一经缔结就很难拆开,两者的生死就等于锁到一起了。看上去这是延缓了守夜人的疯狂,但其实也等于给他们制造了一个致命的弱点。 但是对魔族来说,这确确实实能够延缓他们的疯狂,让他们能够在光明大陆上生活下去。所以这个魔族才会如此激动,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最大的弱点将不存在了,光明大陆也更容易接受他们。 “根据完整的驭兽术,我们还可以将血契改良。”这个魔族当然知道,女王是不可能允许他们使用血契的,要想使用这个东西,或者说类似的方法来维持魔族的生存,首先第一条,就是这个血契能够自由解除。就像女王说过的,既然要结婚,就得有离婚的自由。 目前来说,他们已经找到了一点头绪,并且在魔兽身上做过几次试验,但成功率还不是很稳定。 “我们准备再试验几次,就——”这个魔族小心翼翼地看了一下陆希的脸色,“在教皇冕下那里试验一下……” 血契解除得不好,可是会死人的。也就是女教皇妮娜,既愿意配合他们的试验,又有治疗的能力,万一失败了也能自救。不过,假如女教皇有所损伤,女王恐怕也……总之这个魔族是有点忐忑的,虽然这件事还是女教皇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哦对了,尤兰大主教倒是也强烈要求充当实验对象的,但是被女教皇给否定了。 “不错。”陆希对于这啥的驭兽术,是实在摸不着头脑,那本驭兽书上记录的符文在她看来跟鬼画符一样。但是她有另一种思路:“但是我希望你们搞明白,导致魔族疯狂的原因——究竟是被影响到了大脑的哪一部分,才会逐渐疯狂。以及,在缔结血契之后,守夜人又受到了怎样的影响,才会不再疯狂。你们得从生理上找一找变化。” 两个魔族面面相觑,这个思路是他们没想过的,而且——要怎么研究这个呢? “尸体解剖。”陆希看看这两人的表情,“不要觉得这是对死者的尊重,你们要知道,即使你们研究出了解除血契的办法,光明大陆上有多少圣女能够跟魔族签订血契?” 魔族人口再少也是数以万计的,圣女——把整个光明大陆所有的神官加起来,可能都没法一对一契约。更不用说在新神逐渐降临的日子里,神官和圣女也都有可能魔化,难道两个魔族契约吗? “要研究出血契的代替品,而不仅仅是改良品。”陆希寻思了一下,觉得这么重要的事情,这两个魔族显然无法承担,“这一部分,我会另外给你们增加专门的人手。”医院里那些有志于外科的医学生们,可以挑几个参加进来了。 “当然,你们的进度还是不错的,能够把血契研究透,就目前来说暂时也够用了。” 两个魔族再次面面相觑:“够,够用?”够用来做什么? 陆希笑了一下:“够用来跟红塔和灰塔谈判了。” 第525章 这是底气、丰收是陆希的底气 这一年的秋季, 辉光之国全国的田地都是丰收。 这是大面积的普遍性的丰收,而且还是在完全没有神官祈福的情况下,取得了绝不逊于有神官祈福的收获——当然这指的还仅仅是小麦和豆子, 并不包括亩产数量本来就令农民们震惊的薯类和新增加的玉米。并且这还不止是亩产的增加, 因为土地不再休耕,所以耕种的田地面积增加了三分之一还多。这样计算起来, 总共的粮食收成, 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在三江领附近,一个农夫手握着铁制镰刀,在短暂的休息时间里看着远处发呆。 这一带原本是两个男爵和一个子爵的领地,不算很大的地方,却被分成了三块。因为紧挨着,所以每年在边界上, 为了这家多用些水, 那家越界占了一小块地, 时常有争斗。没办法,虽然这里的水资源还算丰富, 但农夫们都是一桶桶从河里提水来浇地, 哪怕能够少走一步, 也意味着能省下一点体力多浇点地,而地里的粮食能多打一捧,或许就意味着冬天能多活一个孩子。 然而就是这样的年年争斗, 斤斤计较着一点一滴,他们的日子仍旧过得很苦。教堂里的牧师只为领主大人的田地祈福, 像他们这样的平民, 假如田地有幸离领主大人的地近一点, 就能多沾点光, 如果像他这样只在边角有些零碎的土地,那就别想好事了。 但是现在完全不一样了。三家领主都把土地托管给了女王陛下,于是女王将这一带的土地整合,成立了联合农庄,将这一片平原都统一管理了起来。 他们这些农夫,都成了联合农庄的人,大家各自承包一块土地,只需要缴纳收成的三分之一给女王陛下就行,剩下的三分之二都是自己的。 这等好事谁听说过?而且新国教跟从前的教会也不一样,连十一税都不收,反而是在农庄里开起了诊所,给人看些小伤小病——哦对了,还有专门给家里养的鸡鸭看病的哩。 而且加入联合农庄还有许多好处。比如说农庄领导众人修建了水渠,浇地再也不用跑那么远去河边。比如说农庄会派人专门教导怎么耕种,从选种到施肥都有人来教,尤其是他们今年种的这个水稻是新作物,教得更仔细哩。 但最好的地方,就是农庄所提供的那些工具。比如说现在在田地里行驶的那个收割机。 平坦的田地连成一片,那个收割机就在那一大片田地里轰隆隆地开过来开过去,所过之处,成熟的稻穗就消失掉了,只剩下齐唰唰的一片稻杆。如此,他们只需要把一些边角地里的稻子用镰刀收割掉就行了。 今年春天也是这样的,也是那个在前头轰隆隆响着的魔偶——不,现在是叫机器了——后面拉着犁,几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田地都翻耕过一遍,包括那些之前休耕的土地。 作为一个农夫,他可太知道休耕的土地是什么样子了。一年不耕种,地里的野草就长得盘根错节,用锄头刨都费劲,用火烧呢又烧不掉根,很快就又长起来了。但是那个拖拉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前头的机器都是一样的,只在后头换了个东西,就有不同的名字——在田里开过一趟,犁刀就深深插入土地,把那些野草的根都翻了出来,他们只需要跟在后头捡就行了。 这种新的种植方法比以前是琐碎了很多的。比如田里不能有碎石头,土块也要细细打碎,先施基肥,后期还要按时追加什么拔节肥结穗肥,浇水也一样有讲究。更不用说田里不许有杂草,发现了虫子就要消灭等等等等。比以前种地要讲究一百倍! 但是有了这些机器和水渠,最累的那一部分就被分担了大半,他们这些农夫有足够的体力和精力去细细的耕作,去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学习各种方法。最终,就得到了这样丰厚的回报! 整整一片平原啊,全都是美丽的金黄色。听说也有的地方不适合种这个水稻,所以那边的农庄就仍旧种了小麦或者豆子,但也是一样的有机器和肥料,一样要求精细耕种。 他邻居的妹妹就嫁到了那边,因为小麦成熟得更早一点,所以那边农庄的收获消息前几天就传了过来,也是丰收,甚至比有牧师祈福的时候更好! 收割机很快走到了田地的尽头,拐了个弯又调头开始收割另一块田地。农夫看着那东西不知疲倦地劳作,感觉自己身上仿佛也充满了力气——虽说还有些地方要自己收割,可是看看他手里这镰刀,铁制的哩!一刀下去就能割断一大把稻杆,哪像从前的石头刀或者贝壳刀,割起麦子来简直像是啃的。 他今年就能把这一小片田地全部收割完,等稻谷运回去晒干,农庄里还给提供什么打谷机用哩。用不了几天就能把稻谷全部打出来,交税之后自己还能剩下好多,今年冬天一家人都不用饿肚子了!他爱种地,他要种一辈子的地! 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喧哗的声音,农夫开始没注意,但很快他听见了“魔鬼”的字眼儿,顿时心里一紧。 前些日子三江领的事儿他们都听说了,谁也没想到碧波大教堂的神官们竟然打开了深渊之门,放了无数的深渊生物出来,想要杀死所有的人!这实在太可怕了! 而且,因为深渊之门打开就很难关上,虽然深渊生物已经被女王的军队杀掉了,可是影响仍旧存在,就是这段时间里,总是有人堕落魔化。 显然,这又是有魔化的人了。 农夫忍不住往那边走了几步,就看见一个穿着农庄管事制服的人匆匆赶来,从那边的人群当中带走了一个人。农夫看不清那人变成什么样子了,但看其余人惊慌的样子,想必是有点吓人? 老实说这件事还是有点让人忐忑的。如果是从前,这样的堕落者肯定是要烧死的,但女王不允许,农庄的管事们还公然宣传说这些人只是模样变了而已,并不是坏人,更不可以烧死。 不仅如此,还有消息传过来,说是女王进攻三江领的军队里,就有很多魔鬼! 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农庄的管事对这样的传言并没有出面澄清,可见这件事八成是真的! 为此,联合农庄里也有过骚动,有人说深渊之门根本就不是神官们打开的,还有人说女王自己就已经堕落了,因为她本来就是堕落血脉,所以才跟魔鬼一起的。甚至还有人说女王的王夫就是个魔鬼! 有一些之前去教堂做祷告最勤快的信徒,还意图搞一场暴动,比如破坏农庄的机器,焚烧田地什么的。但是他们计划了好久,最后参与进来的人却寥寥无几——没别的原因,丰收就在眼前了,谁愿意焚烧田地?粮食烧没了,他们冬天吃什么? 再说那些机器,哪怕那是魔鬼的力量,也给他们带来了肉眼可见的好处,没了这些机器,就凭他们自己用锄头和镰刀——哪怕是铁质的——能种得了这么一大片田地吗? 再说了,暴动之后呢?他们还不是得在女王的土地上生活,又不是一暴动,这里就变成光明之山了。 所以这场暴动私底下谈得挺热闹,到最后却只有小猫两三只跑来破坏,轻而易举就被抓住,然后送去做苦役了。至于其他的人,有些在庆幸自己没有加入,有些还在矛盾之中,但他们的注意力,很快都被丰收吸引了。 只不过时不时出现的魔化,让丰收的喜悦总笼着那么点儿阴霾似的,也让大部分人,心里不那么踏实。 农庄的管事们对此有些担忧,但农庄主管,也就是这一片土地的最高长官则表示:一切按法律来,想没有罪,但做出实际的行动就不行。 至于说他们因此而怀疑女王陛下,不能像长云领的民众那么虔诚信仰着女王,那也无所谓,因为女王本来也不需要他们的信仰,女王只需要他们遵守法律,并努力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就行。 如果真的需要信仰,女王也不会公开让军队里的魔族露面了。 这种情况可不只在三江领附近,整个辉光之国,都处在这种有些矛盾和不安的情况之中,毕竟教会已经统治了他们的精神这么多年,想要扭转认知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功的。但对于民众来说,精神上的需要,大部分时间还是比不过物质上的,尤其当他们根本也没有拥有多少物质的时候。 说白了,温饱尚未实现,谁能管得了别的呢? 而温饱,只有女王能够提供。 再说,教会现在的影响已经很小了,新国教成立之后,在极力地消解旧教会的影响,现在大家种地不需要祈福,看病都去医院,连十一税都不用交,甚至还有夜校教人识字。这种情况下,教会还有什么用呢? 总之,整个辉光之国,现在还有明确信仰的人在减少,而这正是陆希想要的。当然这种情况也不能说有多好,但等解决了新神的问题,那就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来改善,但如果新神解决不了……那也就不用担忧这种小事了。 各地的秋收尚未完全结束,因为有些薯类或者豆子种得晚,要等到十月甚至十一月才能收完,但预估的产量已经报了上来。 粮食确实很多。红薯和马铃薯不用说,有些山区还根据情况不同种了木薯或高粱,新粮种玉米更是占据了王都附近的大片田地。相比之下,小麦和水稻这样的细粮占比就较少了。 而作为重要的食物补充,养殖也在不少地方大力开展。像安菲男爵的领地已经变成了重要的种猪供应中心,“养猪男爵”的大名如今可跟从前不同,简直就是财富的象征了。 安菲男爵自己也很得意,而且还结合陆希的意见,写出了一套养猪系列丛书,包括《母猪的产后护理》、《小猪头三个月饲养方式》、《公猪的阉割技术》,在各个农庄都成了必备课本。 除了猪之外,早就饲养的鸡鸭之类,现在也在各地大力提倡,像农庄这种地方,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得饲养几只,不敢说鸡蛋自由什么的,但孩子们也能补充点营养了。 至于油料,现在也丰富了很多。红云领现在已经不太名副其实了,在某些季节里大概可以改名叫做黄云领,因为那时候油菜花和向日葵会开得铺天盖地,虽然高矮不同,却都是灿烂如金。而菜籽油和葵花子油,则与豆油和猪油,还有南联邦销售的椰子油与棕榈油一起,共同把从前昂贵的橄榄油给挤降了价。 嗯,当然也别忘记花生油,这东西也很好,但无奈有些人不能食用,所以在推广上就要稍微受到一点限制。 另外,还有海洋所提供的食物——辉光之国的平民们,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吃到这么多的东西! 副食的丰富,可以减少主食的消耗,再加上新的作物、良种、农具肥料农药,丰收就是顺理成章的,而这收获,就是陆希的底气之一。 跟无尽深渊谈判的底气。 第526章 深渊会议(一)、这可是一次危险会议 无尽深渊的日子, 同样受到新神降临的影响,魔族们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深渊生物——确切地说, 是幽灵的增加与增强。 深渊生物有很多, 但到了这个时候才会发现,真正与新神相关的, 是幽灵。那些有固定形体的深渊生物, 不管是什么食尸鬼还是百目怪,其实都能算是被深渊污染的魔兽,唯有幽灵是特殊的。 所以,在新神降临的过程中,幽灵是变化最大的一个群体,那些深渊生物, 开始幽灵化了。 幽灵化, 就是这些深渊生物的身体逐渐变得透明起来, 然后由透明变成了雾化,最终放弃了原本的面貌, 变成了一个没有固定形体的幽灵。 当灰塔的人第一次观察到完整的幽灵化过程的时候, 他们震惊无比。 幽灵无疑是深渊里最难对付的生物, 它们能够穿过许多障碍,甚至是空间裂缝,无处不在。而且它们没有实体, 很多进攻手段都要打个折扣。但最糟糕的是,它们不能提供价值! 在深渊之内, 魔兽可以提供魔晶, 可以提供肉食, 这就是它们的价值。在缺少资源的深渊里, 这种价值十分重要。然而幽灵没有,弄死它们,能得到的也只有那么一点儿幽灵粉尘,除了配置一些炼金药剂之外,屁用没有,既不能吃,也不当喝。 虽然不提供价值,幽灵却还会捕猎其它生物,也就是说,它不但不能吃,还要跟魔族们抢食物! 所以幽灵的增加简直糟糕透了!如果它们这样增长下去,魔族们自己就要先饿死了。 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因为很有可能所有的深渊生物都会变成幽灵,到时候所有的魔族都要完蛋,这不是说谁的等级高就能避免的,而是当资源完全没有的时候,大家都会死。 在这种情况下,灰塔发起了所有领主的大集会,同时也向红塔发出了邀请。 魔族的数量当然不能跟光明大陆上的人类相比,而且对于领地也有特殊的要求,但即使如此,领主也有数十位之多,而且个个都是公爵级别的顶尖魔族。顶尖,就意味着疯狂的程度也不低,尤其一些年长的领主,甚至有几个已经濒临失控了。 “这不是开玩笑的。”灰塔的女长老卡特琳娜按着自己的太阳穴,久违地感觉到一阵头痛,“他们比黑水公爵还要危险!” 其实已死的黑水公爵,还不属于那种濒临失控的领主,真要是疯狂在即,他就没有必要跟怀特合作,想到光明大陆上去占据一块领地了——光明大陆只会加剧他的疯狂,一个疯子要领地做什么? 这两年,灰塔有十多人在外头到处奔走,推广蘑菇种植技术、芋头种植技术、蚯蚓与黄粉虫的养殖技术,还有水泥配方,受到了绝大多数领地的欢迎,把灰塔的声誉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有那么几个领地拒绝他们进入,这些领地的领主,基本就都是已经要疯了的,这些利益已经无法打动他们了,他们的意识里已经只剩下了暴戾。当然,在这些领地里的魔族——也是最倒霉的就是了。 这样的领主已经无法再沟通,再说得狠一点,这种领主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因为他们的狂化已经只在早晚之间,而那个时候,他们会造成魔族更大的损失。 所以今天的这次会议,是要动手的,灰塔内部早已经达成了一致。也正是因为这样,今天的场面也会很危险,一个人类,还是完全没有战斗能力的人类,怎么能加入进来呢? 陆希坐在卡特琳娜长老对面,女长老的话当然是对她说的:“其实如果能不来的话,我也不想来。”无尽深渊这个地方对人类是不友好的,进来就让人觉得压抑,在这儿呆久了,没病也得憋出点病来吧。 “但是,既然是让魔族回到光明大陆,恢复人类的身份,去跟普通人一起居住和生活,那么,假如没有一个人类出现,能够取信于他们吗?” 女长老不说话了。她怎么会不知道呢?一群魔族谈去光明大陆生活的事儿不是很可笑吗?谁都知道那里是人类的地盘!红塔说了多少年要反攻光明大陆,但最终呢?深渊之门不是人人都能打开的,固定的几个门都有教会与各国王室牢牢把守,哪儿那么容易放一个魔族出去? 其实这些年也不是没有魔族出去,人类也有召唤魔鬼的,但是单个魔族出去又能怎样?光明大陆上有多少人类?一个魔族出去就仿佛一只蚂蚁掉进了水盆里,除了淹死还能怎样? 最重要的是,出去了,然后呢?在光明大陆上跟教会打仗?别忘记光明结界还会加速魔族的疯狂,去了地面上,就等于死得更快。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灰塔说的话,魔族们也难以相信。相比之下,陆希以人类的身份发出邀请,当然会更可信一些。 但是,危险也更大,毕竟陆希要求的,可不是魔族们上去之后就能仗着自己的魔力为所欲为。而对于魔族来说,臣服于一个人类女王之下,那也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情,至于什么魔族与人类平等,魔族与神官和骑士其实是同类的话,你且看看有多少魔族能听得进去吧。 第397节 “困难的并不是让他们接受去光明大陆生活。”陆希看着女长老,“卡特琳娜长老,您愿意放弃自己灰塔长老的特权,去做一位只是受人尊敬的研究人员吗?” 难的是这些领主及其心腹所享有的特权啊!就像赫提侯爵,为什么非得反抗呢?还不是因为他的贵族特权被剥夺了!对于翠茜·奎因,安菲男爵,安娜这样的人来说,虽然贵族的特权没有了,但他们在新的政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道路,获得了比原来更多的东西。 说白了就是这样,拥护陆希的,是因为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对魔族来说也是一样的,普通魔族当然会愿意服从陆希,因为陆希能给他们更好的生活,但高等级的魔族呢?指望人人都像海因里希一样是个愿意为了魔族拼搏的有志青年,还是指望都像苏塞恩一样当个圣父圣母? 拉倒吧,世上哪儿来那么多圣人呢。 相比之下,灰塔的长老们已经是觉悟非常高的了,他们所谓的特权也无非就是在魔族中的地位比较超然,但这些尊敬,到了光明大陆也一样能够得到——至少在现在,知识还是无价的。 所以女长老的表情就有点愁苦:“我当然是愿意的。”灰塔除了超然的地位,还有啥特权啊?吃也是吃魔兽肉,穿也是穿植物纤维的衣服,而在他们为海因里希推广技术之后,陆希送来的东西可是大大改善了生活质量。要是让她用长老的特权去换烧烤粉和巧克力,那她愿意! 但是那些公爵领主们就不一定了,他们很可能会觉得:只要有这些东西存在,那么凭我的力量就一定能取得!至于能抢到多少——只要够他们自己享用的就行了呗。 从这点上来说,这些领主跟人类的贵族也没甚两样。甚至还更棘手一些,因为人类的很多贵族并没有力量,而魔族的领主,个个的等级都至少堪比天骑士! “我们灰塔的长老其实……”女长老不得不承认,灰塔的战斗力不行。 这两年他们东奔西跑的,当然也说服了一些领主,但无一例外,这些领主相对都是实力略差一点的,领地也差,至于实力最高领地最大的那几个,压根不想听他们说话。 “所以今天来的五十九位领主里,有二十二位倾向灰塔;五位濒临失控,也就是极具攻击性;十二位倾向红塔;剩下的二十位基本中立?”陆希看了看手里的名单,不得不说,严酷的环境还是很锻炼人的,五十九位至少天骑士级别的魔族哎,就现在,整个光明大陆的骑士们加起来,能凑出五十九位天骑士吗?更别说再上一级的黄金骑士了! 而且在魔鬼公爵之下,大魔鬼与高级魔鬼的数量也不少,如果这样算的话,人类的数据就更难看了。 哎,人类啊,算是被等级制度养废喽。贵族们无须努力就能得到一切,下层的人却是有才华而得不到发挥的机会——瞧瞧她的长云领,这才几年呢,就出现了多少觉醒者啊,要是整个光明大陆都按这个比率来,那人类得有多少强者? 所以魔族不好说话也是正常的,拳头大的人通常脾气也大。 不过看这个名单其实还算好的。陆希有把握拉拢这些中间派,问题可能出在红塔那一边,也就是说,她真要打起精神来谈判的,就是红塔派。 “红塔派可都是战斗力最强的那些……”女长老发愁地说,同时想了一下陆希这边的阵容:冯特公爵身为天骑士,算得上一个好手;海因里希不用说,如今他就是新的黑水公爵,说话也有分量,但问题可能在于,他本身的等级还不够公爵等级,就像今天以霉菌领地领主身份前来的苏塞恩一样,他们都是大魔鬼。海因里希还可以直接顶上黑水公爵的头衔,苏塞恩就——叫他一声霉菌公爵都底气不足啊。 “霉菌公爵也太难听了。”陆希咧了咧嘴,“要不然叫真菌公爵?哎,也不大好听。抗生素公爵怎么样?” 苏塞恩这个圣父也不由得嘴角有点抽搐:“女王陛下,还是算了吧……我们已经改叫百药沼泽了。” “哦哦,百药公爵。”陆希鼓掌,“这听起来就好听多了。而且这个名字也能告诉别人,我们的领地有什么特点。” 在场的灰塔长老们全都不知用什么表情看陆希才好——这位女王怎么回事,她不知道她置身于会议现场,就像掉进狮群里的小白兔吗?还有心思研究领地名称呢? “当然要研究啊。”陆希微笑,“领地体现了我们的特点和能力呢,黑水沼泽最有价值的就是黑水,百药沼泽,最有价值的当然就是药物了。难道说,魔族就不需要药物吗?” 女长老愣了一下。她当然也知道,苏塞恩那边儿在给女王养什么霉菌,但那种只会让食物和衣服霉烂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她就没深究过了。一直以来她都以为那边最有价值的就是蘑菇和芋头,原来,原来有价值的竟然是霉菌吗? “有价值的东西很多。”陆希又笑了一下,“关键是看,领主们需要哪一样,红塔的长老们又需要什么。我听说,红塔的长老里有一位,觉醒的是伪九头蛇血脉?” “是的。”灰塔的长老们对红塔当然更清楚一些。九头蛇是很强大的血脉,但这位红塔长老的血脉却在前面带了个伪字,是因为他不是九头,而是三头,并且这多出的两个头还没有什么作用,就很奇怪。 陆希轻轻笑了一下:“伪九头蛇血脉……要是这根本不是觉醒血脉的问题呢?算了,到了会议上,我们再看一看吧。” 第527章 深渊会议(二) 这场会议是露天开的, 在灰塔的广场上,四面有防御性的魔法阵,但是显然对于这些公爵领主们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 这也是灰塔的特点, 只为保护自己,没有太多进攻性。要是这个会议在红塔召开, 那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去的。 灰塔出面了七位长老, 相对的, 红塔也来了七个, 其中就有那位伪九头蛇长老,他的名字也挺贴切的,叫做“三首”。 双塔的长老们在上首分成左右落座, 领主们则在下面围成一个弧形。因为每位领主都会带一到两名属下,所以弧形外面就还有一圈。 这也是会议的传统座次安排, 就是今天有点特殊, 因为在双塔的座位中间,又横着安放了几个座位。 这引起了领主们的注意——什么人能跟双塔的长老同坐呢? 结果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幸好魔族没有眼镜, 否则现场可能真要一片玻璃声了,因为跟着灰塔长老们走出来的,竟然是几个人类! 陆希今天盛装——好吧,并不盛装, 为了怕万一动起手来不好逃命,她连裙子都没穿, 穿的是长裤。当然,不是平民穿的那种啥型都没有的裤子,也不是军队里那种第一要务是结实的裤子, 而是宫廷裁缝精心细制的骑马装, 料子用的是圣城出的神术布料, 为的是有一定的防御能力——这点不能不承认,现在辉光之国自产的衣料是做不到的。 圣城的神术布料那是兼顾了功能与美貌,所以都不需要过多的装饰,把头发盘个贵妇模样,再加几件宝石首饰,就很可以出席重要会议了,毕竟无尽深渊这个会议啊,看起来仿佛都是来COS的,还专门走猎奇风,陆希这一身在其中已经足够显眼了。 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说灰塔的七位长老穿的都是丝绸长袍,海因里希和苏塞恩还有穆特则是军服,跟陆希身边的冯特公爵很有几分相似。所以从这上头就能看出来,谁跟谁其实早就是一伙的了…… “几位长老——”立刻就有魔族在质疑了,“我们魔族的会议,为什么会有人类,甚至还有骑士来参加?” 克里因长老代表灰塔答话:“大家都知道,今天的会议是为了讨论我们离开无尽深渊前往光明大陆生活的事情,我们需要人类的领主接纳,这位就是光明大陆辉光之国的女王,我们将要前往的就是她的领地。” 这话引起了一片低声的议论,以及有人的冷笑:“我们魔族要回到光明大陆,还需要人类接纳?简直是笑话!” 说这话的人来自红塔,正是那位三首长老。他从形态上来看倒是跟普通人差不多,脸啊身体啊什么的都很正常的样子,除了脸颊侧面的灰黑色鳞片有点扎眼,甚至连角都没长。但!只要一眼看过去,差不多的人都会被他吓一跳,因为他颈下两侧各多出一个脑袋来,拳头大小,因为也生着灰黑色鳞片,所以也辨不清个眉目口鼻。 这种形态的魔族确实也不多见,按说到他这个级别的魔族是可以有人族形态和魔族形态两种的,就譬如海因里希,他在玫瑰城堡当男仆的时候要是敢露个角啊翅膀的出来,那还不马上被冯特公爵劈了。 再比如说猎犬,当他露出魔族形态的时候,两边肩膀上也会幻化出两个脑袋来,但那毕竟是幻化,而不是像三首这样,这么实在地长在颈下。 陆希仔细打量着三首,笑了一下:“事实上,这位长老心里也知道,是需要的。” 三首的脸色顿时难看,周围一圈的魔族公爵里头,也有不少人露出了冷笑,气氛顿时就紧张了起来。 陆希好像没看见这些魔族脸上的表情一样,很从容地在座位上坐下了:“我们抛开那些意气用事的话,说点实际的吧。我想诸位都知道,当初魔族是怎么退进无尽深渊的。” 立刻就有魔族愤怒地说:“还不是你们人类无耻!” “是教会在争权夺利。”陆希纠正他,“夏国有句话,叫做飞鸟尽,良弓藏,魔族就是那把弓。” “教会?”有比较敏锐的魔族听出了端倪,“你是想说你跟教会不一样?” 这个问题克里因长老能够回答:“在女王陛下的领地,教会的势力已经全部退出了。” 一众魔族面面相觑,有人显然露出了不相信的表情,但灰塔长老还是有威信的,更不用说这一年多灰塔都在到处为了魔族资源而奔走,所以一时倒没有人质疑。 克里因继续说道:“而且女王的领地之内,已经有魔族在工作和生活了。黑水沼泽与百药沼泽两地,有上千魔族已经去了地面上,尤其是一些生下来没有丝毫魔力的孩子,他们在地面上生活更为合适。” 这话让一部分领主动容。确实,各领地都有生下来却因没有魔力而无法养活的孩子,但这些孩子的外貌多少也是与人类不同的,真的能够到地面上去生活吗?要知道他们是毫无自保能力的啊!如果人类不接受,随便就可以…… “胡说八道。”总还是有人不给灰塔面子的,毕竟当人头脑都要不清楚的时候,也就分不出什么身份,顾不上什么面子了,“满嘴谎言,人类怎么可能接纳魔族!” “这不是谎言。”海因里希淡淡地说,“上千魔族已经在地面上生活,谁能编造出这样的谎言来?如果需要的话,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看。” 然而一个濒临疯狂的魔鬼公爵是根本不接受什么逻辑的,对方直接站了起来:“你是个什么东西?新的黑水公爵?哈,你配当黑水公爵?还有那个什么百药沼泽,那是什么鬼地方,谁听说过?” 他说着,身周就已经环绕起了黑色的火焰,一双腥红的眼睛在黑焰之中,越发显得诡异了。连克里因长老都皱了皱眉头:“胡克,你冷静一点。” “哈哈哈哈,冷静?”胡克放声大笑,“你叫我冷静?你们这些骗子!在这里编造谎言,想把我们都骗到地面上去交给光明神吧?”他身周的黑色火焰渐渐带上了一层血红色,双眼狰狞地盯着海因里希,“跟人类勾结的小杂种,去死吧!” 背后的翅膀猛地打开,胡克腾空而起,他虽然嘴里说着叫海因里希去死,但喷出来的火焰却是完全的无差别扫射,直接笼罩了至少三名领主的身影。 这一下子全场大乱,被胡克扫射到的一名领主,同样也是濒临疯狂,别人可能会躲闪,他却是直接迎着胡克冲了上来,只听呯地一声,胡克竟然被他撞翻了出去,而他也被反震落地,身上多处被黑火烧得破皮见肉。 陆希坐的地方离得最远,但也被两个魔族冲撞时的能量差点吹倒,幸好冯特公爵支开斗气护盾给挡住了,才免得女王陛下摔个四脚朝天的丢脸。 老实说,陆希也有点心惊胆战。她有段时间没见过冯特公爵或者海因里希动手了,这两名魔鬼公爵的战斗竟然这么狂暴也是有点出乎她意料之外,这还幸好灰塔有防御魔法阵,否则现在场地可能都被毁掉了。 但是表面上,陆希还是稳稳当当地坐着,一脸八风不动的平静,让暗地里观察她的一些魔族颇有点惊讶。他们当然看得出来,这个所谓的女王就是个普通人,虽然说身边跟着的那名骑士等级不逊于他们中的某些人,但毕竟只有一个,落在这几十名魔族环伺的地方顶什么用?真要是动起手来,这些魔族一人一口,也够把这位女王撕巴了。 然而她竟然不惧!现在打起来了,看着这惊天动地的战斗,还一脸“不过如此”的表情,这哪儿来的胆子啊? 其中那些跟灰塔关系更亲近的领主,想起灰塔也曾经透露过,说他们现在推广的这些技术,都是新任黑水公爵从某个人类女领主那里学来的。再结合今天这场面,他们倒觉得有点相信了——这位女王,可能真的是跟教会不同路。 前黑水公爵干的那些事儿,也有不少领主是知道的,正如刚才陆希所说,魔族想要去光明大陆立足,必须得到人类的接纳,否则去了光明大陆那不叫生活,叫做打仗!当然他们这些领主是不怕什么,但他们治下的魔族呢? 并不是人人都将近疯狂,也不是每个领主都对自己的治下领民当蝼蚁一样——说句功利点的话,就算是蝼蚁,都死光了你这领主不也就剩下光杆儿了吗? 黑水公爵强不强呢?为什么要跟人类贵族合作,去给人家当刀剑使?不就是为了有一块儿属于自己的地盘,能安安稳稳生活吗? 当然以黑水公爵的脾性,真拿到领地之后会不会安分守己那也不好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初魔族数量就不占优,被逼进无尽深渊,跟这个也是有关系的。那现在再回光明大陆,也仍旧是敌多我少,能打得过吗? 黑水公爵会这么想,就有不少领主也会这么想,如此一来,眼前这位女王的价值就比较高了,毕竟如果灰塔的长老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位女王又跟黑水公爵合作的那个人不一样了——假如她连完全没有魔力的孩子都肯接受,就不是想用魔族做她的刀了。 一时间一边打得呯呯有声,一边却有不少领主开始打量陆希。 至于那几个打架的?呵呵,魔族各自为政已经很久了,说起来跟一盘散沙也差不多,别的领主打生打死与自己何干,不妨碍他们各寻出路的。 陆希这会儿却在端详红塔的几位长老。 红塔很难搞,但不搞定也不行,毕竟这些家伙战力都不低,如果成心跟她对着干,还是比较麻烦的。 “看什么!”三首声音嘶哑地说,态度很不友好,看起来似乎随时都会跳起来咬陆希一口似的。 “您吃东西的时候,吞咽觉得困难吗?”陆希却微笑着问了他一句,“呼吸的时候,会觉得不舒服吗?还有,您的这两个头——会无故疼痛吗?” 三首当然不会回答,虽然他也是长老,但却没有灰塔长老们的风度,而是毫无礼貌地回道:“闭嘴!” 陆希当然也不会闭嘴:“在您长出这两个头之前,您说话的声音是不是跟现在不一样?” 穆特没有加入战斗中,而是默默靠近了陆希一些,预备如果有人攻击陆希就可以出手。这时候他听见陆希的话,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三首长老在年轻的时候,也就是等级不高的时候,脖子上还没有三颗头,说话也确实不像现在这样嘶哑。 但是从他晋级出这两颗头之后,据说血脉的提升给他带来了不少痛苦,脾性也渐渐变得暴躁起来。但是他把自己的痛苦都归咎于光明神,谁如果说他的血脉有缺点,他就会立刻暴怒,因此就没人敢提这事了。但现在陆希却提了,而且以穆特如今对陆希的了解,这些话——更像是她作为医生在问诊啊。 她该不会要说三首得病了吧?这可是要戳三首肺管子的事啊! 然而穆特还没来得及提醒一下,陆希已经微笑着戳到了三首的肺管子:“三首长老,可以让我给您看一看吗?您——可能是生病了。” “你说什么!”三首表情狰狞,简直是要择人而噬的模样,“人类,别以为灰塔庇护你,你就敢胡说八道!” 陆希笑了一下:“我没有胡说八道啊。我是一个治疗师,只不过我不用圣光来治疗,而是用夏国的医术。” 三首的这两个头,依她看,根本不是什么九头蛇的脑袋,倒像是两个瘿袋啊! 第528章 深渊会议(三) 瘿袋是中医的说法, 西医的说法就是甲状腺肿大,俗称大脖子病。只是三首这两个瘿袋上长满了鳞片,所以看起来像多了两个脑袋似的。 这也可见, 他这个甲状腺肿大也是够大的了。 魔族所在的无尽深渊物资缺乏,不少魔族营养都有点不良, 更不用说碘摄入的问题了。事实上在黑水沼泽和百药沼泽里, 陆希也见过这种甲状腺有问题的魔族, 但大概是魔族本身体质强悍的缘故, 出问题的并不多——当然也有可能是出问题的死得早,所以就见不着了。 但是像三首长老这样,两侧甲状腺直接长成脑袋的高级魔族, 还真是独一份儿! 情况如此严重,也就难怪三首声音难听, 脾气暴躁了, 这都是病症的表征嘛。 陆希这话,也把灰塔的几位长老吓了一跳, 生怕下一秒钟三首就暴跳而起,扑上来咬人了。 但是,出乎众人意料之外,三首虽然表情十分可怕, 却并没有立刻出手,只是冷笑:“夏国?你是说那片迷失之地?原来你是堕落血脉!” “话不能这么说。”陆希笑眯眯地说, “教会管我们叫堕落血脉,是觉得我们容易魔化,但其实魔化并不等于堕落, 所以堕落血脉这种说法, 教会可以说, 魔族却不应该这么想。” 这话说得有理有据,三首也无法反驳,只能喷了口气:“夏国的医术?夏国的医术很好?” “夏国的医术,在普适性方面不如圣光治疗,也就是说,我们不能遇到什么病都可以刷圣光;但在针对性方面要比圣光更有效率。最重要的是,夏国的医术适合魔族,可以用来为魔族治疗。” 第398节 这下子连其他的红塔长老以及一些领主都竖起了耳朵——魔族身体再强悍,也不是说就不生病了。尤其无尽深渊条件恶劣,一些放在光明大陆上可能没什么大问题的伤病,在无尽深渊就很容易死人。 比如说以前百药沼泽那种地方,魔族们就很怕身上出现伤口,因为空气潮湿还有霉菌,搞不好伤口就开始溃烂,指头肚大小的伤口最后能烂成巴掌大,甚至烂死的也有。 比较干燥的地方倒不太存在这种问题,但那儿的魔族也一样会受伤——别的不说,像以前何塞那种骨折之后没有接好的情况可不少。光明大陆好歹还到处都有大大小小的教堂,魔族的领地里可不配备这种东西,甚至魔族的能力基本都是战斗型,就没见过几个会治疗的。 治疗是个好东西,不只人类才需要,魔族也需要的。 克里因长老看看三首长老,然后悄悄地跟女长老卡特琳娜低语:“我看女王说对了……” 两名长老意味深长地对看了一眼。虽然三首没承认,但他到现在都只动嘴不动手,这已经很说明情况了——女王一句一句,都说到了他的心里去。 三首确实是这样。别人不知道,他自己还不清楚吗?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声音嘶哑,不时地疼痛,这种情况其实已经持续很久了,正是从自己颈部两侧出现这两个“脑袋”的时候开始的。最初只是脖子开始变得粗大,后来才从两侧越来越凸出了两个脑袋,因为伴随着魔力的提升,所以都以为他是血脉再次觉醒。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痛苦。 当然,为了提升力量,有什么痛苦他都能熬得住。但是这两个脑袋确实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有时候连他自己都疑惑,是不是光明神在跟他作对,就是不让他完成进化和提升? 结果现在这个人族女王跑来说,这只是病?如果,如果这只是病,是不是意味着他既可以有现在的力量,又不用忍受这些痛苦? 陆希看他的样子也知道自己说对了,于是趁热打铁:“您是否还有心跳加快,并且时快时慢,不能保持统一的节奏?伴随而来的,就是情绪紧张,难以自控?” “胡——”三首习惯性地想否认,但又说不出口,因为他确实有。 他正思索着要如何回答,突然间一声爆响,居然是第三个濒临疯狂的魔鬼公爵也控制不住自己,加入了战团。这一下子两团火球对撞,爆炸的气浪翻涌而来,冯特公爵一时都没能撑住斗气盾,劈面而来的狂风把毫无防备的陆希一下子掀翻了,女王陛下到底还是摔了个四脚朝天。 三首顿时就暴怒了:“打什么打!给我把他们按下来!”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了红塔的地位,刚才那些观战的领主当中,居然立刻就跳出来四个,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战团! 陆希迅速从地上爬起来,面不改色地整理了一下衣服。幸好这里有魔法阵维护,地面很干净,虽然这一跤摔得有点难看,但总不至于尘土满身,所以也还不算狼狈。 要说这些魔族打起架来,那也真是下狠手,丝毫不会顾虑是不是自己的同族。眼看着三个将要失控的魔族落了下风,忽然间第一个发疯的胡克一声咆哮,身周的黑色火焰呼地腾起,扩大了整整一圈,逼得压制他的两名领主不得不后退。而胡克还没有停止,黑色火焰在他背后形成了一条尾巴,啪地一甩抽中了一名领主,顿时就将对方身上的护甲熔化了。 “他疯了!”那名领主一边把熔化的甲壳从身上拽下来,被烫得龇牙咧嘴,一边大喊。 所谓的“疯了”,就是指一名魔族完全失去神智,开始真正的兽化了。 魔族的形态原本就有些与魔兽相仿的部分,比如海因里希的翅膀,比如穆特的牛角,但这只是他们的正常形态,并不是兽化,甚至他们还可以选择人类形态,将这些部分藏起来,只需要耗费一部分魔力就行。魔族的兽化,就是完全失去理智,变成一只真正的魔兽,不再会有人的特征,也不可能再变回正常的形态了。 现在,胡克被黑色火焰笼罩的身体正在变化,他的腰背弓了下去,四肢着地,前肢也在拉长,竟然是要往一只老虎的形态变化。 一旦完全兽化,魔族的力量会再上一个台阶,也会完全失去理智只剩下杀戮。更糟糕的是这种兽化还有感染性,尤其是对于本来就濒临失控的魔族来说…… 就在胡克一边兽化一边咆哮的时候,另一个魔族领主也长啸起来。他却是站立着,整个身体开始膨胀,手脚上都生出了利爪。 两个兽化的,感染性都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就能变成十倍! 这就不光会感染濒临疯狂的魔族,对还没发疯的魔族也相当于催化剂,能够加速他们的疯狂。 更惨的是,这是一场领主会议,在场的足足有五个濒临疯狂的魔族,假如他们一个传染一个,那在场的这些领主所遭受到的感染简直无可估量,少说这些人的疯狂也会提前十年以上,万一再有一个本来就有点兆头的——那可真是推倒了多米诺骨牌,没完没了啦! 因此一看第二个人开始兽化,原先听从三首召唤上前战斗的几名领主都要往后退了。这种事可谁也顾不上谁,他们的等级晋升到这种程度,自己或多或少也有些狂躁的先兆,谁知道一受感染能怎么样呢? 连灰塔的长老们都变了脸色。灰塔的人都是性情比较平和的,但疯狂这事儿并不是你性情好就能避免的,所以他们也一样危险呢。 这里头只有陆希非常镇定,双手拢在嘴边,放开嗓子大喊:“麻醉弹!” 这一嗓子可不是对着场子里面,而是对着外头灰塔的方向喊的。现场的魔族们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也不知道麻醉是个什么意思,但海因里希已经一步向前,如山般的压力直压下来,两个兽化的魔族同时感觉到了这股压力,刚刚开始兽化的那个居然被压得身体一颤,硬生生地凝滞了两秒钟。 就在这两秒钟里,一枚子弹不知从哪里射来,击中了他的颈侧。 这个魔族的血脉跟克里因长老相似,都是黄金比蒙。只不过克里因长老混进了一些植物系的血脉,这个魔族却是纯正的黄金比蒙。此刻他的兽化当然也是向着黄金比蒙演变,就这一小会儿已经整个涨大了一圈,肌肉块仿佛铜浇铁铸一般,身上的皮肤也变得又厚又韧,就连颈侧这样的脆弱地方,也不是普通的铁器能砍得动的。 但是这枚子弹总共只有手指长短,除了头上尖锐了一点之外,实在并不起眼,却直接就穿透了他的颈侧皮肤,钉进了血肉里。 要说就算是受伤见血,这点儿小伤口对于一个魔鬼公爵来说也不算什么,又不是伤在动脉上——其实以他们这个等级来说,就算是伤到大血管,也能控制肌肉收缩,尽量止住血流,等着血管自己修复,并没有那么容易就死。 所以这个魔族挨了这一颗子弹,自己根本没放在心上,反而咆哮着挣脱了海因里希的压力,就要给他一爪子。然而爪子才抬起来,他庞大的身体就晃了晃,居然就那么歪倒了下来,呯地一声砸在地面上。旁边的人吃惊地看过去,就见他眼睛也闭上了,呼吸微弱,仿佛命悬一线了似的。 而他的兽化,竟然也暂时停止了。 正想四面散开的魔族领主们纷纷哗然,不约而同的都想寻找子弹的来处,只有疯狂的胡克挣脱了压力,就想继续攻击海因里希。然而他一纵身,原先的重压忽然消失半边,反而像有什么托着似的身体一轻,直接就失去了平衡,整个身体都翻了过来,接着露出的肚子上就呯呯挨了两枚子弹。 他的兽化是地狱炎虎,不像比蒙有坚韧的外甲,靠的是环绕身周的黑色火焰来防护,这火焰不说能烧尽一切,反正炼化个生铁是足够的了。但是那两枚子弹穿过火焰竟然丝毫无损,直接就噗噗两声打进了他肚子里。 这么点儿大小的子弹理应打不死他,但他却也像刚才的黄金比蒙魔族一样,摇摇晃晃地喝醉一样踉跄几步,晕倒在了地上,身周的火焰也渐渐熄灭了。 这下子所有人的脸色都精彩了。两个兽化的魔鬼公爵,被三颗手指长短的小东西放倒,而这东西显然是跟陆希有关,所以这个人类女王,竟然有抗衡他们这些领主的手段与能力吗?这个——这个威胁可就…… 陆希终于可以挽回一下刚才摔得四脚朝天的丢脸形象了,在冯特公爵跟苏赛恩一左一右的保护之下,对着一众魔族微微一笑:“别担心,他们没有死,只是睡一会儿。”毕竟这是麻醉弹嘛。 第529章 深渊会议(四) 对于这些魔族, 陆希也是绞尽了脑汁。 不是所有的魔族都能搞定的,就像她也没有收服所有的贵族,最后还是得处死一批人, 搞个高压政策才行——不光要有胡萝卜,还得有大棒。 魔族性情更暴戾, 更难驯服, 是铁定要杀掉一批的, 这就连灰塔的长老们也是默认的。但是怎么杀却是个问题。魔族自己弱肉强食, 并不在意杀戮,就比如说当初海因里希干掉黑水公爵,就当了新的领主, 这在无尽深渊是合理合法,除了黑水公爵的几个心腹之外, 其余的魔族一点没有反抗的意思——新主取代旧主, 那当然就听新主的了。 但是海因里希可以杀,陆希就不能了, 她毕竟是个人类。魔族自相残杀,跟人类杀魔族,那可就是两回事。一个不好,搞得这些魔族同仇敌忾, 把她当成共同的敌人,那还讲什么合作呢? 所以陆希为了这次深渊之行, 早早就着手研究起麻醉弹来了。 麻醉弹在她的世界里早已有之,无非就是子弹里装上麻醉剂,然后打入体内起作用呗, 区别也就是在注射方式或者推动方式上有些不同。 陆希有麻醉药。雪雀油脂里提取出来的那种麻醉剂威力相当大, 又经实验室提纯过, 那个劲儿,一颗子弹就能放翻一头青犀或黑野猪,而且立时起效,都用不了两秒钟! 而且这种麻醉药副作用极小,尤其是对觉醒者,增加用量也只是麻醉时间加长,醒来之后基本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当然对于普通人,那还是要小心使用的。 现在丹尼尔这几颗麻醉弹里,装的就是提纯过的雪雀牌麻醉剂——是的,这打暗枪的当然就是丹尼尔了,他就潜伏在灰塔里,等着暗中支援。 最妙的是这麻醉剂性质稳定,即使子弹出膛的温度高,也不影响药效。这就减少了制造难度,就当狙击子弹那么制造,射程也相当可观。 当然因为内部灌充的是液体油质,子弹出膛后的轨迹与全钢芯的子弹有些不同,但对丹尼尔来说,这绝对影响不到他的射击精度,刚才一枪准确击中那比蒙魔族的颈侧就是明证。 至于麻醉弹的外壳,可跟那些从枪膛里蹭点儿幽灵粉末的普通破魔子弹不同,是在钢水里正经掺入幽灵粉末特别铸造的,就算胡克这样已经几乎完全兽化的魔鬼公爵,身周的黑火也挡不住。 再加上丹尼尔的能力最近又提高了,子弹专门捡着防御薄弱的地方,当然是一枪打穿,麻醉剂从子弹尖端的小孔里注入血肉,直接把两名魔族放倒。 不过陆希也是有点多虑,她要是杀别的魔族那不好说,像胡克两人这种如同放射物质一样的感染物,她杀了其他人绝对没意见,还得感激她阻止了这疯狂的连锁反应呢。 就连剩下那三个濒临失控的领主,这个时候脑袋也难得地清楚了一会儿,知道自己死里逃生,又能多活几天了。 于是现场的气氛一时间就有点尴尬起来,魔族们虽然不想道谢,但也不好再对着陆希横眉竖眼,另外还有点忌惮这神出鬼没防不胜防的子弹——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心情复杂地都沉默了。 这个时候,当然就是陆希展示能力的最佳时候了。女长老卡特琳娜非常有眼色地去观察着胡克和比蒙魔族,适时带起话题:“他们这是——好像兽化暂时停止了?” “麻醉药作用于中枢神经,整个中枢神经系统都处于停滞状态。”陆希现场科普,“中枢神经主要包括大脑和脊髓,它接收全身各处传入的信息,整合分析之后再传出去。我们的一切身体活动都由中枢神经控制,包括思想与学习。” 一众魔族领主面面相觑,有听没有懂。但是如果仔细想想,又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儿,因为他们狩猎魔兽,大部分情况下也是破坏魔兽的头部或者脊椎部位,基本就能让猎物失去战斗力,更不用说杀同类的时候了。由此可见,这个什么中枢神经,不是胡说八道的。 于是有人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的?”如果仅仅是打猎,好像也研究不到那么明白吧?尤其是那个思想与学习,这个可是看不到摸不着的。 “这是夏国世代医者钻研得出的结论。”陆希面不改色地给自己戴了一顶高帽子,然后对双塔的长老们说道,“麻醉剂可以暂时打断兽化进程,但现在还不确定如果他们醒来,会不会继续兽化,所以我建议还是先做好防护措施。” 这个灰塔倒是能解决。有专门的禁锢型魔法阵,还可以隔绝感染性,把这两人分开关押就行了,正好还可以观察一下,这个麻醉剂究竟还有没有更好的作用。 这下子很多领主都不想走了。疯狂就像是悬在这些高等级魔族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实力越强,离疯狂和死亡就越近,谁心里能毫无触动呢?现在忽然有了那么一点儿希望,大家当然都想留下来看一看。 这下子会议现场的气氛大有改变,连陆希都没想到麻醉弹居然起到了这么好的作用。但有机会岂能不抓住呢,她于是立刻抛出了原本准备的糖衣大炮弹:“事实上,我们一直在研究如何减缓魔族的疯狂进程。”虽然说血契是教会研究的,但教会目的不纯,只有她才是真正为了魔族嘛。 果然这个大炮弹引起了一阵哗然,有沉不住气的魔族已经霍然站起:“真的?有什么办法?” 陆希微微仰起头,看了一眼这个浑身皮肤呈砖红色的魔族,没回答。倒是三首皱了一下眉头,嘶哑地说:“坐下!” 砖红魔族愣了一下,才发觉自己的态度引起了长老们的不悦,只得老老实实坐下了。 他坐稳了,陆希才慢慢地说:“目前我们已经找到了一种方法,但是执行条件很苛刻,难以推广。所以我们还在继续研究,并且希望有更多的魔族配合,最终能够找到一种让大部分人都可以使用的办法。” 但很显然,在场的大部分魔族都根本没注意她后面的话——什么大部分人都可以使用的办法?大部分人能不能使用关他们啥事,反正他们能使用就行了呗。再说最危险的也就是他们啊,那些普通魔族恐怕还没等到疯狂就已经先因为别的原因死掉了,考虑他们干啥? 陆希把这些人的表情都观察了一下,暗暗在心里把他们划分成几个部分,一边慢条斯理地说:“根据我们的初步研究,魔族疯狂的原因极可能是大脑某部分的病变,但因为我们缺乏合适的研究对象,所以这也只是初步的推断。” 大脑病变这个事儿,其实是她自己根据行医经验推断的。魔族的疯狂,虽然涉及到变身成魔兽这一块儿在她的经验之外,毕竟原先的世界里人跟兽那隔着物种,无论如何都变不到一块儿去,但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所以不能完全以常理度之。 陆希就扔开了对于变身的疑惑,先考虑疯狂的问题。 要说疯狂,开始的时候她首先考虑的就是精神病,因为从海因里希描述的一些疯狂的魔族来看,很像是狂躁型的精神病。而且从无尽深渊的生活环境来看,魔族们有点心理疾病那真是太正常了。 但是这里头就有一个问题,大家都生活在同样的环境里,而且低阶魔族其实死亡风险和生活条件都远不如高阶魔族,为什么他们反而不会疯狂呢? 那只能说明,魔族在晋升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变化。 陆希第一个就想到了前额叶皮层和杏仁体,前者被称为理性的脑区,后者被称为情绪的脑区,如果魔族的疯狂与器官有关,那八成的就逃不开这两部分。 只可惜,现在她的检测手段不够多。 陆希现在最依赖的检测手段,还是百丽儿的B超。但是颅脑B超主要检查的是颅内血管的情况,对于其它的就……真要研究前额叶皮层和杏仁体,要么上CT或磁共振,要么就是——解剖。 CT和磁共振,陆希原理是知道的,但是要造设备那简直是白日做梦,只能指望着有谁觉醒这方面的能力了。但光明系的能力本来觉醒者就少,一个苏赛恩现在刚刚能控制到红外线与紫外线,波长更短的X光还没能找到呢,别人就更不用说了。 至于磁共振,那是利用了人体内的氢离子在主磁场与射频场中,被激发产生的共振信号,涉及的东西就更多了:氢,离子,磁场,射频,共振……好家伙,她自己都想不出来这得怎么觉醒才好。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解剖的好。 那么问题又来了:你想解剖谁啊? 当然是死掉的魔族,最好还是高级的、濒临疯狂的那种。 但是这话现在可不能说出来,否则在场的人知道她打他们脑袋的主意,那还了得! 不过不提解剖的事儿,这些魔族领主们也已经听得糊糊涂涂的了。作为高等级的魔族,他们对自己身体的了解远胜普通人,比如说普通人可能还不知道自己肚子里都有些啥,但他们却因魔力流动的缘故,知道自己皮肤下面包着肌肉和筋腱,肌肉又裹着骨头,胸腔里有心脏和肺脏,腹腔里又装着肠子胃和肝肾什么的。 但也就是知道这种大体结构了,对于各器官又是什么构造,起到什么作用,可能出现何种疾病,那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像甲状腺肾上腺之类的腺体,那就完全没注意。 至于说到什么神经、脊髓还有大脑——可能就只知道魔兽的脑花也能吃了,至于脊髓,他们这些领主从来不啃骨头,压根没注意过里头的骨髓是怎么回事。 要是说到什么前额叶皮层,什么杏仁体,那就更懵圈了。前额还知道,杏仁这东西都有些魔族从来没见过,毕竟无尽深渊可不长杏树。 于是陆希就当场画了一幅图。 一场红灰双塔召集起来的魔族议会,成了公开课,也是谁都没想到的走向了。当然有魔族对于陆希说的话半信半疑,也有的想到她怎么会对脑壳里头装的东西如此清楚,不由得后背发凉的。但无论如何,有“延缓疯狂”这根胡萝卜在眼前吊着,哪个魔族又舍得离开呢? 苏赛恩一直为陆希捏着一把汗,到了这个时候才松了口气,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对海因里希说:“女王陛下真是……”他都不知道该用个什么词儿才好。 海因里希与有荣焉,满心骄傲,都不等好朋友找到合适的词汇,就得意地回答:“那当然!”这可是他挑中的人!倘若说光明神还干过什么好事,那就是当初让他跟露西签订了灵魂契约。 第530章 深渊会议(五) 会议暂停, 领主们都住进了灰塔,等着看胡克那两个情况如何。 第399节 这会议不开了,他们倒都能平下一点心气, 听听灰塔里的人讲述魔族们在那位女王领地内生活的情形。 确切点说,是有家室的那部分人比较感兴趣。 无尽深渊里对于家庭的观念比光明大陆上可淡薄太多了, 愿意相守的多半是底层魔族, 为的是两个人相互扶持, 可能比孤立无援要好过一点儿。但对高等级的魔族来说, 就仿佛特别出色的雄兽会拥有更多雌兽一样,□□完就结束了,甚至就连有没有留下后代也不会太过在意。 事实上很多魔族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当然知道了也不一定有什么用,就像海因里希, 当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的时候, 那条暗星龙早就已经死了。 再说高等级的魔族,后代一般也能觉醒优秀的血脉, 能在无尽深渊里活下来,所以陆希所给出的那种“只要工作就能衣食无忧,无须天天提心吊胆,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着”的生活, 对于这些领主和他们的心腹来说,吸引力并不太大, 只有与灰塔关系密切的那部分人,对于自己领地里的魔族责任心更重一些,才对这些比较关注。 更多的领主, 还是更关心陆希对三首长老的诊断。 “甲状腺是内分泌系统里非常重要的器官。”陆希在纸上画了一个甲状腺的剖面图, “当它功能亢进的时候, 可能引发多汗、心悸、消瘦、性情急躁、食欲亢进;而当它功能减退的时候,又可能引发怕冷、浮肿、体重增加、食欲减退等问题。像您这种情况,初步怀疑为甲状腺肿大,原因可能是缺碘。” 三首往纸上看了一眼,但他看的不是剖面图:“这不是树皮纸,也不是兽皮纸。” 无尽深渊里没羊,自然也就没有羊皮纸,不过有些魔兽的皮也可以硝制然后在上面画图或记录。只不过以无尽深渊的资源来说,这种兽皮纸比羊皮纸还贵,双塔的长老都用不起! 灰塔里用的是一种魔植的树皮内层,其厚度跟羊皮纸差不多,但是很容易风干发脆,所以重要的记录都需要在边缘刻画魔法符文来保湿,或者用特殊的魔法阵保存。 但现在灰塔已经跟女王陛下眉来眼去,快要成了女王在无尽深渊的第四号代言人,塔里自然就不用这种麻烦且少见的树皮纸了,而是改用了长云领的麻纸。 三首捻了捻纸页,没吭声。他当然看得出来这种纸既不防火也不防水,但女王随手拿来就用,显然并不是什么难得的东西。 进了灰塔之后,他才发现灰塔的改变实在太多,使用魔力的地方少了,可却比从前更舒服了。如果魔族们都能过上这种日子…… 纵然红塔比灰塔激进,个个都是好战分子,但既然能放弃自据领地而来做这个长老,心里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为国为……咳,为了整个魔族的仁爱之心的。三首脾气这些年暴躁得不成样子,但这点初衷到底是没丢,看着灰塔的种种变化,心里对陆希的观感也是一再变化,终于也打算认真听听她的话了。 关于如何宣传自己的政策,陆希早就想过了。自然要宣传好的,但也绝不会给魔族什么特殊待遇,现在她手下的贵族都得遵纪守法好好工作了,魔族领主自然不能例外,谁如果想着跑去光明大陆作威作福,那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其实魔族的领主在这一点上跟光明大陆的贵族还不太一样,就是在无尽深渊可靠不了继承爵位,谁想当领主那得自己有本事。而且一旦当了领主,就得稳定住自己领地的空间,真有厉害的魔兽或深渊生物来袭,还得保护领地。 所以魔族的领主倒都不是混吃等死之辈,不怕没本事养活自己。但也正因有本事,多数都好勇斗狠,指望他们遵纪守法那就比较困难了。但更困难的,还是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平等”,什么叫做“尊重”。 就连三首自己,一听说得跟人族平等,也想要跳起来了:“我们跟那些废物怎么能一样!” “废物?”陆希用手里的铅笔点着纸面,不紧不慢地说,“三首长老是想说,那些跟我一样的人吗?” 三首这才想起来陆希也没有觉醒,顿时哑口无言——他这毛病还得指望着人家治呢,好意思说女王是废物? “三首长老别看不起那些普通人。”陆希仍旧慢悠悠地说,“今天放倒胡克的麻醉弹,三首长老知道是怎么做的吗?其中所用的麻醉药提纯工艺,就是几个魔民研究出来的。” 这真不是她信口胡诌,而是实事儿。那是从黑水沼泽出去的一个普通魔族,魔力低到几乎没有的那种,要不是去了光明大陆,在无尽深渊估计活不过三十岁。但是他在化学方面却颇有天分,没工作多久就进了制药厂的实验室。 这种特殊药物的提纯,以前陆希都是指望小姑娘劳拉。以劳拉的能力那是说提取什么成分就提取什么成分,绝对不掺杂质。但劳拉毕竟就一个人,就算这几年连升了两级,也才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放到陆希原本的世界,这都是非法雇佣童工的罪名,难道还要把人照死里用吗? 只可惜觉醒这东西太五花八门,虽然近年来觉醒的人越来越多,也有元素类的能力,但还没人能跟劳拉一样的。 这种情况下,当然最好还是采用科学而不是神学的方法了。 科学的方法,就是针对不同的物质采取不同的方法,分门别类,搞针对性。 这个雪雀牌麻醉剂的提纯牌,就是几个魔民的研究小组搞出来的。这几个人都是魔力低微,却提出了好几种设想,最终其中一个的方法正式投入使用,还申请了专利。 光明大陆的专利当然不能像陆希那时候一样,但也有一笔分红,就连同小组的其他人也得了奖金。这个消息传出去,在光明大陆上工作的魔族们真叫一个群情振奋,学习和研究的风气顿时大涨。 三首长老听了这些话,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总觉得难以置信,但心里又明白,陆希撒谎没什么意思,将来他们真去了光明大陆,这些谎话一戳就破,毫无用处。 可是要让他承认那些魔力低微的魔民跟他这长老一样,他又实在接受不了。 “三首长老论等级,也不比外头那些领主们更强吧?”陆希知道要跟他讲天赋人权,他一时肯定难以接受,于是拐个弯儿做比较,“但是为什么那些领主都更尊敬您一些呢?双塔的长老们为什么有着更超然的位置呢?不是看实力,而是因为长老们是为了整个魔族在努力,是这种品德给了你们更高的地位。实力确实很重要,但品行是同样重要的,也就是说,衡量一个人应得的位置,不仅仅在于实力。” 三首长老想了想,觉得好像也没什么错。但那些低等魔族,难道个个品行都值得跟他平起平坐吗? 陆希笑笑:“我所说的平等,不是指他们每个人都能跟您平起平坐。说个最简单的,在我那里工作的魔族,同样是干活儿,有人每个月能挣一个金币,有人却只能挣一个银币,这就是能力上的差异。但无论他们挣多少钱,作为一个努力工作,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的人,都值得人尊重。挣金币的人日子会过得更好,甚至可能在工作中他还管理着挣银币的人,但这不等于他可以把挣钱不如他多的人当成奴隶来使唤。” 无尽深渊里不使用货币,但这不妨碍三首长老理解这比喻,并且觉得也有些道理。但说到奴隶,他还有点意见:“但有些人根本什么都不会做,只能依附别人当奴隶。” “您说的这个什么都不会做,是指在无尽深渊还是在光明大陆?”陆希反问,“魔民们在无尽深渊确实显得很无能,因为他们不会战斗,但去了光明大陆他们可以做别的事情,这种情况下,他们还需要依附谁吗?如果他们自己可以养活自己,是不是就可以脱离奴隶的身份了?” 这说得三首长老答不上来了。半晌他才憋着气说:“那什么都不会干的人,就只能当奴隶了吧?” 陆希就悠悠地笑了一下:“如果我们可以因为那些人无能就把他们当做奴隶,那么教会也可以因为魔族的外貌与他们不同,就把你们当成万恶之源了。” 三首长老这次真的跳起来了:“这怎么会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呢?都是上位者以自己的借口来规定了下位者的一切啊。”陆希淡淡地说,“你们同为魔族,尚且不把自己的同类看得跟自己一样,那教会把魔族看成魔兽一类的畜生和怪物,又有什么错呢?” 三首长老鼻子里都开始喷火了,火星落到纸上,呼地就把整张纸都给烧着了。 然而女王陛下早有准备,眼睛都不眨一下,掏出一块洁白的石棉布,噗地一下盖到火苗上,直接就把火焰按灭了,慢悠悠地说道:“在我的国家里,只有分工不同,没有三六九等。我不允许教会因为长相的差异就敌视和贬低魔族,不允许贵族自恃血脉尊贵就践踏残害平民,那么同样的,我也不能允许魔族因为自己实力强大,就欺凌侮辱那些没有战斗能力的人。任何人都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却获取更多的报酬与地位,但这不是踩在别人头上得来的。想要去光明大陆生活,就要遵守我的规矩。” 她隔着石棉布把烧了一半的纸拿起来抖了抖,淡淡地说:“对我来说,能喷出火苗的人,跟能制造出这防火布的人一样重要,虽然后者完全不需要魔力也可以做。” 石棉布上没有任何魔力或者神术波动,三首长老当然分辨得出来,可是这东西居然不怕火烧,真的是普通人能做得出来的吗?他欲言又止,想质疑,又觉得陆希说的八成是真话。 “这次会议之后,愿意接受律法约束,守规矩的魔族,就可以像黑水沼泽和百药沼泽一样,先用工作换取资源,之后再试着往光明大陆慢慢迁移。”陆希收起石棉布,又笑了一下,“当然,不愿意接受的我也不会强迫,他们可以回自己的领地,继续像从前一样生活就是了。” 像从前一样生活?一处领地是需要领主来稳定空间的,如果这处领地空了,那么空间就不会再稳定,这种不稳定是会波及到附近领地的。无尽深渊现在几十处领地像蛛网一样连缀着,才能保证环境基本稳定,如果这蛛网被人捅得东一个洞西一个洞,还稳定得了吗? 离开的人越多,剩下的人生活环境就越恶劣,恐怕到了最后,不想离开的也得离开了吧? 三首瞪着陆希,深深感受到了这位女王的阴险。但是女王却对他报以一个友善的微笑:“咱们先来谈一谈您的治疗方案吧。我建议先补碘,之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切除。” 第531章 深渊会议(六) 魔族不分三六九等这个观念, 领主们大部分并不想接受。 陆希对此也毫不意外,只要拿他们当魔族中的贵族来看,也就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了。 但是就算心里不那么认同, 贵族们现在也有好些至少在表面上能够做个样子承认平等的了,靠的是什么?还不是威逼利诱?现在威逼是不太合适, 可是利诱——那就是女王的拿手好戏了嘛。 最大的一颗糖果现在就摆在魔族领主们的眼前——麻醉剂的药效已经过去, 那名比蒙魔族醒来后神智清楚, 他的兽化被成功打断了!至少在没有受到其他兽化者的感染时, 他还能保持理智,能再多活一段时间了。 这下子一群领主都炸了。陆希所说的什么能够延缓疯狂的方法他们还没见着,但麻醉剂的功效他们可是亲眼所见, 这比什么物资啊和平啊都更有诱惑,因为这是事关他们自己性命的啊! 原本就倾向于灰塔的二十二名领主立刻就找上了自己相熟的灰塔长老, 明确表示他们愿意去光明大陆, 就是先得看看女王陛下所说的律法和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 能倾向于灰塔的,基本都是跟穆特比较相像的领主——本身的能力可能不太倾向于战斗,性情也比较温和,对自己的领民比较关心, 还是想着尽可能让领地里多活几个人的那种。 而陆希原本第一批就想拉走的,就是这个群体。 这事儿海因里希和苏赛恩还有穆特都是有发言权的, 于是灰塔里特地又召开了一次普法会议,由这三人结合自身经历,给领主们仔细讲解。 这场小会, 那些原本中立的领主们也跑来听了。但是有人对于辉光之国驱除教会表示不能相信, 还有人完全不能接受去了光明大陆就会失去对领地和领民的处置权, 总之一时是无法达成共识。 陆希却在灰塔的牢房里观察胡克。 也许是因为兽化程度已经太深,麻醉剂在胡克身上未能起到多少作用,醒来之后胡克仍旧是半兽半人的模样,而且已经失去了理智,在魔法牢笼里像一只真正的老虎一样四肢着地来回行走,喉咙里还不时发出焦躁的咆哮声。 “他其实还在兽化。”女长老卡特琳娜也一直在观察胡克,此刻也不免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他的双手,在醒来的时候还是伸展的,但现在……”五指已经蜷缩起来,不是以手掌按地,而是用蜷缩起来的指节触地,手指上更生出了长毛,如果不仔细看,真会以为是大型猫科动物的爪子了。 这种情况下,胡克最终还是会变成一头真正的魔兽,而且可能比普通的魔兽更为嗜血和狂暴,只能击杀了。 “你不是说,想要解剖……”女长老叹了口气,“不过,能不能再给他一颗麻醉弹,让他死得没有痛苦?” 陆希却陡然生出一个想法:“如果可以解剖,或许可以试试手术……”切除杏仁体的话,会怎么样? 活体试验,说起来是有点……假如胡克还有人的理智,哪怕他长得再像老虎,陆希也不能下手,但现在……不手术死路一条,真做了手术或许还有一丝生机? 女长老却没有这种慈悲想法。不说魔族早习惯了弱肉强食,就说胡克现在这种情况,也没有魔族还会把他当成同类了,假如不是因为要观察麻醉剂的效果,早在胡克开始兽化的时候就应该合力击杀,甚至连那个被牵连的比蒙魔族也一样要死,没谁会对他们手下留情的。 能给胡克一颗麻醉弹,让他在无知无觉中死去,就已经是女长老极大的慈悲了,也就是女性习惯性的心软,换了别的长老就压根不会想到这一条——浪费什么麻醉药呢,那么珍贵的东西,给还有希望的人用不好么? 女长老也不知道陆希心里还有个救人的念头,既然已经把胡克当一头魔兽许出去了,也就不再关心这事儿,反而问起了三首长老的病。 其实缺碘也不只三首长老一个人,陆希也就讲了一下那些已经去了光明大陆的魔族,他们现在其实还不能算是完全定居,尤其是打工的那些,也是轮流前往。 自从定下了“打工”的规定,陆希就很关注他们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甚至在魔族集中工作的地方都配上了医学生。这样观察下来,至少从这两年的情况来看,所谓的“光明结界能够加速魔族的疯狂”确实是有的,但是营养和光照的改善,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抵消这种不良作用。 “魔族虽然身体强悍,但因为无尽深渊的条件,其实缺乏了很多必要的东西。”陆希现在还没有那么精细的设备来做检查,但也尽量检查了一些必要的东西,比如说魔族基本都缺少光照,虽然他们的骨骼很坚硬并没有缺钙,但却普遍缺乏维生素D。 这其实有点矛盾,因为维生素D就是调节钙磷代谢,促进骨骼生长的,魔族缺乏维生素D,可倒没见过有骨质疏松的,也是奇了。 不过,虽然暂时还没研究出来魔族是如何补钙的,但维生素D缺乏,也会引发一些情绪上的问题,比如失眠、紧张等。而且陆希还记得,有研究显示,长期缺乏日照,尤其是胎儿出生前几个月缺乏日照,可能会改变胎儿大脑结构,引发精神分裂症。 虽然不能把魔族的疯狂完全等同于精神分裂症,但必要的营养补充起来总是好事。 这些魔族当然也不能一下子全都跑到地面上去晒太阳,但这几年推广的蘑菇种植技术大有用处,菌菇类就含有丰富的维生素D,不能去痛快晒太阳的,且先吃点蘑菇补充着吧。 另外,有三首长老这种情况在前,给魔族们普遍的补碘也是有必要的。碘盐现在还搞不出来,但海带海草可以先吃一点看看效果,这也是她在辉光之国那些内陆地区正在着手推广的食物。 魔族们缺乏的还不止是这几样,陆希一时也不能全部排查,只能丰富食物种类,先补充着看吧。反正到她领地内打工的那些魔族,这两年看来情绪都挺平和,工作起来也颇有干劲,没见有发疯的趋势。 当然,这可能也是因为那些魔族等级都比较低,本身也还没到要发疯的地步,所以这样的食疗和光照法究竟有没有作用,有多大作用,还需要时间来检验。这种事也急不得,人家临床实验有一追踪就好几十年的,魔族的疯狂症古已有之,如果十年八年的能搞清楚,已经算是很快的了呢。 女长老还不晓得新神降临的事儿,也觉得十年八年不算什么,还觉得陆希的办法实在是好。不说别的,灰塔这些长老们等级高年纪大,其实也已经有人开始有疯狂的预兆了,但自从灰塔也开始大种蘑菇之后,大家天天都吃,仿佛确实也有些好处——反正这两年大家的疯症没有明显加深的,说不定就是蘑菇的作用呢。 灰塔的长老们在魔族当中也算是心怀天下的圣人了,当然是积极附和陆希的政策。另外他们也都是需要延缓疯狂的,对陆希所说的医学研究当然更感兴趣,女长老干脆就跟着陆希,亲眼看了她的这场开颅手术。 注射麻醉剂之后,胡克再度陷入了昏睡。他的头都已经开始变成了老虎的模样,上下腭和牙齿尤其变形得厉害,好在颅脑处变化不多,大脑也仍旧是陆希所熟悉的样子,但颜色已经由正常的淡粉色变得黯淡发灰,额叶更是有了明显的萎缩现象,反而是小脑异样发达,颜色也还是很有活力的粉色。 女长老自己打魔兽也经常开肠破颅,所以并不害怕。但是她从来也没仔细观察过大脑,看见陆希停下了手,忍不住问:“怎么了?” “大脑萎缩……”陆希轻轻叹了口气,“我可能——救不了他了。” 卡特琳娜愣了一下。她完全没有想到,陆希居然还抱着救人的念头呢。 “没关系,他已经——”女长老有些语无伦次地说了半句话,终究还是苦笑了一下,“这是每个高等魔族的宿命。低等魔族会很快死于战斗或者劳累,高等魔族则死于疯狂,都是注定的……” 陆希摇了摇头:“没有什么是注定的,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低等魔族的困境容易改变,高等魔族也会有办法的。 向着胡克低了低头,陆希轻声说道:“感谢您对于研究的帮助,今后因此而受益的魔族也都会感谢您的。” 胡克还是死了。陆希给他又注射了一支麻醉剂,他就慢慢地停止了呼吸,而在这个过程中,陆希发现他的大脑还在持续地灰化。而在解剖之后,结果也不出意料之外——整个大脑,除了小脑部分还保持着正常之外,其余部分都在萎缩,杏仁体和松果体更是萎缩得厉害,几乎都要找不到了。 但是因为整个大脑都在萎缩,所以无法确定到底哪一部分引发了疯狂,也无法确定是在开始兽化才萎缩,还是萎缩到一定程度才引发了兽化。 总之,有收获,但不多。 第532章 深渊会议(七) 陆希在灰塔呆了六天, 这也差不多是一个普通人类在无尽深渊停留的极限了。 其实按冯特公爵和海因里希的意思,早两天就在催她回地面上去。但是事情实在太多了。 在比蒙魔族被麻醉剂抑制住了兽化进程之后,有一个濒临疯狂的领主直接找上了她, 询问能不能给他也使用麻醉剂。 实际上在比蒙魔族醒来之后,陆希就动过做这个试验的心思, 现在有人自己找上门, 当然是一拍即合。所以在向他告知麻醉剂的利弊, 又让他签了手术知情同意书之后, 陆希给他注射了一支麻醉剂。 第400节 疯狂这事儿,从外表上是看不出来的,但据这名魔族自己说, 他的状态确实有所恢复,可以说, 他跟比蒙魔族一样, 在死亡线上后退了一步。到了第二天,这位领主就跟陆希达成了合作协议。 这名领主是水系能力, 觉醒的血脉叫做冲天巨鲸。这个能力其实更适合生活在有水的地方,但他的领地却偏偏是一块不毛之地,常年气温都跟吐鲁番的夏天有一拼,简直就是一个赤地千里。 他也算是一位比较合格的领主了, 总是尽量用自己的能力把领地搞得湿润一点,好叫领民们日子别那么难过。但也正是因为这样频繁地使用能力, 再加上跟魔兽的战斗,还是不可遏制地迈向了疯狂的边缘。 不过从麻醉中醒来之后,这个除了身躯特别高大之外没什么异变的魔鬼公爵, 说起话来还挺有礼貌:“我希望我的领民能够尽快去地面上生活。我剩下的时间也不会太多了, 女王如果需要我去战斗, 我也没有问题,只是希望女王能像许诺过的那样,把他们跟地面上的人类一视同仁。” “去地面生活的话,公爵大人不用担心。”陆希笑了一笑,“我们马上就可以开始着手,先把魔民们迁移过去——我听说公爵大人的领地也有生下来就没有魔力的孩子,他们是最需要马上迁去地面上的。” 这件事,巨鲸魔族也是知道的。陆希对所有的领主都说过,可以接走他们领地里那些毫无魔力的孩子。这些孩子对于哪个领地都是毫无用处的,因为他们根本长不到成年就注定会夭折,说得难听点,只是消耗资源而已。所以即使是对陆希的政策并不感兴趣的那些领主,也同意把这些孩子送过来。 这些孩子最大的一般也不超过六岁,要说女王把他们弄去能给自己干活那也是不可能的,这不就纯粹是养着么? 有些领地巴不得摆脱这些麻烦,巨鲸魔族却有一点担忧和警惕:“女王要他们——这些孩子去了地面上,也会给女王添很多麻烦吧?毕竟是魔族,又没有人照看……” 陆希笑了起来:“公爵大人是一位很好的领主。不过,公爵大人有一句话说错了,这些孩子不是魔族,他们就是普通人类的孩子。魔族跟人类原本就是同源的,觉醒出神恩的是神官与骑士,觉醒出魔力的是魔族,只不过是觉醒方向不同而已。而两样都没有的,就是普通人。所以这些孩子在无尽深渊才不能成长,因为他们只是普通人,确实不能适应深渊的环境。去了我的领地之后,父母愿意一起去的,可以由父母继续抚养,没有父母的,可以进育幼院,跟其他没有父母的孩子一起,由安排好的保姆集体抚养。” “我们与教会的人,只是觉醒方向不同?”巨鲸领主笑了一下,“那也难怪女王跟教会水火不容了。”这样的话说出来,教会不得发疯么? “这是事实,他们不承认也没有用的。”陆希笑起来,“而且教会现在也已经有人承认这一点了。公爵大人还不知道吧?教会已经因此而分裂了。” 教会分裂这件事,现在只有灰塔的长老们知道,巨鲸领主果然大吃一惊:“分裂了?” “分裂成三部分。”陆希伸出三根手指,“一部分是辉光之国的新国教,他们把自己定位在治疗者上,不但会用圣光,还会用夏国的医术,保证我治下所有的公民都能够得到合适的治疗。” 巨鲸领主已经见识了“夏国医术”的效果,但没想到教会的神官也能用夏国医术,还能保证“所有公民”都有治疗的机会,简直惊得说不出话。 “第二部 分是旧圣城,他们正在学习使用辉光之国的知识,并且接受‘魔化并非堕落与罪恶’的概念。”陆希没打算现在就说出安东尼跟她的关系,而且即使是安东尼,也需要时间去扭转信徒的观念。 但这已经足够巨鲸领主震惊且难以相信了:“教会怎么可能……” “都是有可能的。一个谎言或许可以欺骗一时,但总会被揭穿的。”陆希习惯性地给眼前的魔族灌了一口鸡汤,“魔族总有一天会堂堂正正地行走在光明大陆上,不过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这种鸡汤巨鲸领主从来没喝过。红塔倒是曾经炖过不少鸡汤,但那多数都是:掀翻教会,抢夺资源,杀回光明大陆一类的战斗鸡汤。 这种战斗型的香辣鸡汤虽然符合魔族们好斗的习性,但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也都发现这鸡汤其实是喝不到嘴的。不要说掀翻教会什么的有多大可能性,就说真能成功,回了光明大陆又怎么样?疯狂的问题不解决,大家都活不长,也未必就比在无尽深渊好多少。 相比之下,女王陛下的鸡汤虽然听起来也很玄乎,但却是有基础的,有实现的可能性。这鸡汤摆在眼前,是能喝得着的! 巨鲸领主不由自主地就张嘴喝了一口:“那需要我做什么?” 需要他做什么?这陆希还真想过。 对于这些最高等级的魔族,陆希是轻易不想让他们战斗的。等级越高,离着疯狂就越近,谁知道战斗杀戮什么的会不会刺激到他们?万一在光明大陆上来个暴走兽化,岂不损失大了? 而且陆希也不打算一下子就将魔族们都迁去光明大陆。无尽深渊不是没有资源,只是魔族们没有发现或者用不上而已。黑水沼泽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那么多的石油资源,她才不会放过呢! 现在她已经签了协议的六处领地,也是先迁移那些魔力低微,难以在无尽深渊生活的魔族。当然迁走这些魔族,领地里的一些工作就会受到影响,所以陆希会用食物来交换,让留下的魔族也能过得更好一点。 当然陆希现在能拿来的食物肯定不是什么精米白面的好东西,而是野菜干、榨油之后剩下的豆饼花生、橡子面、养殖的黄粉虫干这一类的东西,再加上一部分薯类。说来好像在喂猪,但其实在养猪场工作的那些魔族,一开始的时候吃的也就是这些东西,没比猪强到哪里去。 不过对于无尽深渊的低级魔族来说,这已经都是很好的东西了。陆希准备再加上足够的盐,还有一些海产,先把各种必要的维生素啊膳食纤维之类的补起来看看效果。 至于这些食物也不是白给的,她会在各处领地勘探,寻找可以利用的资源。留下来的魔族可以靠工作给自己挣资源,就像黑水和百药两处领地的魔族一样。 无尽深渊确实物资缺乏,肯积极跟陆希签协议的肯定也是最穷的领地,但对陆希来说,仍旧还是能找到可利用的资源的。 比如有两个领地穷得掉渣,只有不能食用的火棘果会在那里生长。要不是灰塔推广了用火棘果种蘑菇的技术,那就半点价值都没有了。连两个领主自己说起自己的领地都有些底气不足。 但是对陆希来说,火棘果胶却是好东西——塑料的用处有多大,她那个世界的人谁不知道呢?尤其这种塑料还是可反复塑型利用的! 所以她直接安排这两个领地大量种植火棘果,到时候不但可以自己种蘑菇,还能把剩下的胶质拿来换资源。 至于其余的领地,还得慢慢勘探,实在没办法,也可以一起种火棘果嘛。 不过巨鲸领主这一块领地旱成这样,火棘果都没法种,也是有点惨。 “能详细说说您的领地吗?”陆希感叹完了,还是拿出笔记本,准备先记录一下该领地的特征,然后再看怎么派人去勘探资源。 巨鲸领主叹了口气:“我的领地终年炎热,没有阳光的时候也热气逼人,每天短暂有阳光出现的时候更是难熬。有时候我怀疑我的领地是否有地火,南部有些地方都被烤成了紫红的颜色,阳光照上去甚至会有火星出现。所以我的领地虽然大,能居住的地方却很少,有些魔族甚至在地上挖个洞做栖身之所……” “在地下挖洞栖身?”陆希眼睛一亮,“有没有从地里挖出过什么特殊的石头?” 巨鲸领主顿时苦笑了一下:“特殊的石头?北边的地下倒是有很多石头,但都是黑不溜秋的还十分坚硬,挖起洞来都很麻烦。倒是也曾经挖出过像黄金一样的石头,但又没什么用处。”魔族根本不需要货币,黄金既不能吃又不能喝,有什么用呢? “黄金?”陆希连忙追问,“是什么样的?”真要是黄金她还不怎么稀罕,但要知道黄铁矿的名字又叫做愚人金呀! 巨鲸领主摆了摆手:“并不是真的黄金。”他曾经也想过要不然拿这东西送给别的领主,换点儿资源来,毕竟有些领主的日子过得奢侈,也喜欢各种装饰。或者如果有办法跟光明大陆的人做交易也好…… 然而给别人看过之后,又说那并不是黄金,而是光明大陆上叫做愚人金的石头。听说是能够拿来炼制铁器,但他又不知道炼制的方法,而且铁那东西,对于魔族来说也没多大用处。 陆希一拍大腿:“我有用呀!”黄铁矿黄铁矿!铁矿还嫌多吗? “可是——”巨鲸领主很不想打击她,但又不能不说实话,“那种石头并不多,地下主要还是那种黑色的……” “那可能是你们不会挖。”陆希一摆手,恨不得自己现在能飞到巨鲸的领地去挖石头,“等我派勘探队过去,收集了标本再说。” 巨鲸领主搞明白了什么叫标本之后,就连勘探队都等不及了:“我这就叫人把领地里的石头都给你挑了送过来!”真要是有用,他的领地不就更有价值了吗? 这倒也行,陆希马上拍板:“不光石头,土也要!” 巨鲸领主激动地跑去吩咐下属了,陆希于是逛去看了一下三首长老。 别说魔族的身体确实是不能以常理度之,在补充了几天的海带之后,三首长老的那两个“脑袋”竟然明显地缩小了一圈! 不知道是看见了治疗的心理效果,还是补充碘之后确实起效迅速,三首长老看起来竟然心态平和了不少。但他说话还是很犀利,请陆希坐下之后就开门见山:“女王所说的延缓疯狂的方法,究竟是有还是没有?” “有。”陆希点了点头,“但是条件苛刻。” “有多苛刻?”三首长老追问,“需要我们付出什么代价?” 不是你们付出代价就行的…… 陆希想了想:“可能首先需要跟教会打好关系。”就目前的研究来看,虽然血契最终肯定是可以解开的,但必须得是觉醒了神恩的人才能分摊这种伤害,普通人还不行。而觉醒了神恩的人——基本上都在教会里。 第533章 新的作物 辉光之国丰收的时候, 圣城也到了收获的季节。 今年圣城的气氛总是怪怪的。 其实也不能怪圣城的领民们,毕竟先是经历了三圣徒分裂教会的大事,又摊上一位奇怪的、连祈福都不给做的新教皇, 这些领民们没离开圣城就已经是好的了。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实在没什么地方可去…… 实在离不开圣城的领民们也只能接受这位标新立异的年轻教皇, 跟着他的指导学种地。好在虽然没有祈福, 却有唱诗班在每块地里都要唱一唱, 据说是杀虫和除草的, 用来代替什么农药。 唱诗还靠点谱,那什么堆肥就很可怕了,甚至都有人在私下里怀疑这是什么黑暗魔法, 简直都不敢用。 唯一好的就是那个水渠了,确实减少了他们浇水的劳动, 比从前的风调雨顺还要省力一些。 而且这一年里, 魔化的人还在不停地出现,不多, 但零零星星的总是不断,几乎每个月都能听见身边的人说他的邻居、亲戚或是朋友中有人魔化了,而教会只是会把人带走,却从来也没有在广场上净化过什么人。 后来他们才听说, 新教皇把这些人安排进光辉大教堂后面的那片土地去了,那里听说种的是一种新的农作物。 很多人都在悄悄地议论那是什么东西, 用那么多魔化的人去种植,主还会赐福给田地,会让庄稼丰收吗?肯定不会的吧! 也有人说那是新教皇用的净化方法。光辉大教堂可是圣城的核心, 是主在地面上的栖身之处, 还有比那里更神圣的地方吗?那些魔化的人去了那里, 一定能被神的光辉净化的。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这种说法就遭到了质疑,因为有人说看见他魔化的邻居回家取东西。原本长出的角还是长在额头上,只是用帽子遮盖着,根本就没有什么净化,倒是看起来好像还胖了一点儿,似乎去了大教堂那边的日子比家里还好过。 凭什么啊,一个堕落的人,怎么能比他们这些虔诚洁净的信徒还过得好? 渐渐的就有人开始说新教皇并不虔诚,说原来的教皇传位给他可能是受了欺骗或者被胁迫,因此三圣徒才离开了圣城。还有人打听到新教皇之前是在辉光之国的,跟那个背叛神明的女王关系还暧昧不清。 传言纷纷,新教皇却完全置若罔闻,每天操心的就是水渠呀种地呀这些事。他甚至还亲自带人去野外,说是那些树林里多年堆积腐烂的树叶都能拿回来肥地,甚至还抓了些野猪回来养。 这干的哪儿是教皇该干的事呢?教皇冕下不是应该在教堂里祈祷,请求主眷顾圣城,眷顾圣城的民众吗? 说真的,这么搞下去,大家对于教皇的敬仰都打了点折扣,有人还后悔当初没跟着三圣徒走,但转头看看田地里的庄稼,又觉得舍不得。 虽然没有了祈福,天气也不像往年那么风调雨顺,可是地里的小麦和豆子却都长得十分健壮,瞧着就像是要丰收的模样。这,这谁舍得走呢?新教皇可是已经宣布要降低税收了! 这么犹犹豫豫猜猜疑疑的,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 看着满眼的金黄,农夫们是立刻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看看这沉甸甸的穗子,看看这饱满的籽粒,没有祈福,胜似祈福啊! 这谁还顾得上疑心新教皇呢?谁还后悔没跟着三圣徒离开呢?说圣城失去了神的眷顾?要是真的失去了神的眷顾,哪儿来的丰收? 收小麦是件辛苦的事儿,正是一年当中最炎热的时候,且夏季又多雨,成熟的麦子若是淋了雨,有些甚至会在麦杆上就发芽,造成减产。所以收麦子都叫做抢收,搁着那几日晴天拼命地收割,好与老天爷抢时间。 但在圣城,还没有抢收这个概念。盖因神术阵调节天气,收麦的这段时间总是天晴日朗,从来也没下过雨,所以圣城的农夫们根本不晓得还有这种事,还想着再等两天让麦粒再饱满一点儿,谁知道一片阴云飘来,这雨就要下了。 这下子农夫们都慌了神,一家子出动,跑去地里割麦。虽然今年教会给农夫们每家都发了铁制的镰刀,但总还做不到人手一把,有些人只能继续用着旧石刀,还有连石刀都没有的,干脆就上手拔,拼命地抢收。 然而即使如此,雨落下来的时候也还是没能收割完毕。 丰收的喜悦被迎头泼了凉水,有大约四分之一的麦田淋了雨,总归是要减少些收成的。一块地减少十几斤,圣城周围这么广大的田地,四分之一得减少多少斤呢? 农夫们垂头丧气,到了这会儿,他们才深刻地感觉到,圣城确实跟从前不一样了,神术确实是要离他们远去了,以后再种地就不能依靠神术了。 不少人都觉得有些惶惑。没有了神术,没有了教会的庇护,他们这地还能种好吗? 看着那些淋雨之后变了颜色甚至是发芽了的麦子,大家都发起愁来。 这个时候,教会派了人来收税,先是将那些淋了雨的麦子收了,说是今年可以允许用这种麦子抵税,但明年就不允许了。然后又说每个村子可以选出几个种田最好的人,去大教堂看看将要收获的新农作物。 什么新作物,还只许种田最好的人去看? 收税的年轻神官竟然也有些激动:“这可是极好的作物,一粒种子种下去,能长出一人高的作物来,结出小孩手臂一样粗的穗子!教皇冕下说了,明年会分给种田最好的人家来种。” 农夫们听得都难以置信——能有这样的作物?只恨自己没选中,不能去亲眼看看。 被选中的人自然是十分激动,跟着收税的神官进了圣城。 光辉大教堂是圣城中最宏伟的建筑,可不是普通人能靠近的。这些农夫们一般就在城里的小教堂做祈祷和上供奉,如果想要结婚,最多也只能请个见习牧师主持一下,哪里能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来光辉大教堂的! 而当他们远远看见大教堂后面的田地时,更是眼睛都直了。 确实是一人高的作物,那么粗的杆子,油绿的叶子又宽又长,而且那是穗子吗?被绿色的苞片包裹着的东西真的像婴儿的手臂一般,那能结多少籽粒啊? 农夫们恨不得能立刻跑进田里去,好好看看那粗壮的穗子。然而这时候田间已经有人在劳作,并且有眼尖的已经看到了自己熟悉的人:“彼得?” 这是他的邻居,种地是种得不错的,但重点不在这里!重点在于,他这个邻居是个魔化者,当时被教会的人带走了的! 这下子农夫们全都想了起来,那些魔化者似乎就是被送来了大教堂,种什么新作物的?敢情他们现在看见的作物,就是这些魔化者种出来的呀? 有几个急性子的也停下了想往田里跑的脚步,众人面面相觑,十分矛盾了起来。 可是这时候,已经有位穿着红衣的神官从田埂上走了过来,而且还有些人是认得他的:“柯恩大人!”著名的苦行主教啊! 但是这位苦行主教,之前不是说在辉光之国牺牲了吗?虽然这事儿教会没有宣扬,但因为苦行主教太有名气,所以小道消息满天飞,连平民都知道了——毕竟别的骑士和神官大人们他们都离得太远,只有这位善于治疗且喜欢给穷人治疗的大人是他们能够接触到的。 第401节 但不管怎样,苦行主教活着总是件好事。 不过为什么苦行主教会出现在这里?难道种地的事还是这位大人管吗? 柯恩还真是管着玉米的种植,因为种子是他带来的,而且他还是圣城唯一的亲眼看过玉米如何种植的人,他不管谁管呢?这么好的东西,安东尼可不放心别人! 既然是他指导种植的,柯恩当然是很熟悉这片玉米地,而且对于产量都能大略地估算出来。大教堂后面的这块田地也就是中等土质,从前好是因为它离着大教堂最近,自然最受神术阵的庇护,所以在这块地上种的庄稼总是产量最高的。 但是现在神术阵不再起作用了,这块地也就那样了。但即使如此,种出来的玉米产量也足够惊人了,毕竟如果是种小麦,大概也就收到一半。 柯恩对于这个结果是早在预料之中,但农夫们听了,却只觉得像是听到了什么神迹一样——是小麦的产量的两倍?这,这可能吗? 因为当初不确定圣城的气候会有什么影响,所以这一片玉米种下的时间略有差异,现在已经有一片成熟可以收获了,柯恩当即就亲手掰下一个玉米棒子,将外头的苞皮撕开,给众看它结出来的黄色籽粒。 马牙般的籽粒,一颗挨一颗地长在玉米棒芯上,种惯了地的农夫们看了就能估算出来,这些种籽足够满把!而一棵小麦结出来的麦粒,只够填满手心而已。这样算起来,这种叫做玉米的新作物,确实能够达到小麦产量的两倍呀! 这样的好东西,真的要分给他们种子,让他们种植吗?这要是种植了,按着教皇颁下的新税法,他们家里得留下多少粮食呢? 至于这东西好不好吃,农夫们根本没关心。什么好不好吃,重要的不是能不能吃饱吗?小麦确实好吃,但是他们这些人能吃得起吗?还不是靠豆子过日子。这东西看起来跟豆子差不多,还能难吃到哪里去? 柯恩微笑点头:“确实是会分给你们种的。今年采用了新的种植方法,你们种的地产量最高,那一定是认真学习了的,所以这种子才会发给你们来种。” 顿时众人都暗暗庆幸,自己老老实实按照指导来做了,有些人就是不想用那个堆肥,结果种出来的粮食就少,这不,好事也就轮不到他们了不是吗? 但接下来柯恩说的话,就让这些人愣住了。柯恩向身后挥了一下手,刚才在田地里的那些人就走出来排在他的身后。柯恩微笑着说:“这些人都学了如何种植玉米,就由他们来教导你们。明年春天他们还会到你们的村子里去,实地指导你们耕种。你们要好好学习啊。” 这,这些人,这些人都是魔化者啊!让魔化者来指导他们种地?这,这怎么能行呢? 可是这么好的作物,难道他们能不种吗? 第534章 神术打折 这一年光明大陆上其实是两极分化的。 辉光之国的丰收不用说, 南联邦六国也同样收获满满,不管是种水稻的还是种薯类的,全都在没有祈福的情况下取得了丰收, 甚至连仓库都有点不够用的样子,主要是那些薯——不管是木薯还是红薯, 都太能长了! 圣城没种薯类, 但玉米也令人惊喜。 然而其余的国家, 那就有点问题了。 罗曼公国的春天总是来得晚而冬季来得早, 所以他们的土地上一般只够种一季小麦,而豆子因为收得晚些,就会赶上霜冻, 若是没有神官的祈福,便容易被霜打而减产。这也是罗曼公国上下都对教会十分虔诚的原因之一。 去年骑士队伍在辉光之国的惨败, 让罗曼公国上下都有些士气不振。罗曼大公尤其恼火, 因为自己的骑士折损了那么多,国内的贵族们却仍旧对辉光之国的烈酒趋之若鹜, 禁都禁不住! 而圣城的分裂也让罗曼大公感觉到迷惑——他应该跟从哪一边呢?幸好新教皇加冕比较仓促,罗曼大公以距离太远为借口没有派人去观礼,暂时不需要做出选择。可是三圣徒去了西大陆,如果他想要追随三圣教会, 那就离得更远了啊…… 罗曼大公的郁闷持续了半年,直到一场霜冻来袭。 霜冻年年有, 本来不算什么。罗曼公国的人都早有经验了,一旦开始下霜,那就离着大雪封门不远, 得在家里预备好取暖的木头和过冬的食物, 然后就窝起来猫冬了。 说起来罗曼公国是没有柴火税的, 主要是冬天既长且冷,要是柴火也收税,估计到了明年公国里也剩不下几个平民了,谁为贵族们种地打鱼呢? 罗曼大公虽然生气贵族们追捧辉光之国的烈酒,但其实他自己也很喜欢。尤其辉光之国今年又出了一种什么“五粮液”,不但入口够劲儿,还香!听说里头加了一些新粮食,又是玉米又是高粱的,比纯用小麦酿造的酒更好喝! 当然,这个酒没有罗曼公国自己酿造的那种酒烈,但罗曼大公毕竟是住王宫的人,又不需要靠酒御寒,倒也没必要选择那种入口除了火烧一样再没好处的烈酒。 而且他的骑士们在初秋的时候就已经猎回了足够的猎物,冬季的时候坐在壁炉边,烧烤着兽肉再来上一口好酒,这日子简直了…… 然而美妙的冬季还没有来临,霜冻先到了,罗曼公国的豆子遭了殃。 “豆子冻坏了?”罗曼大公还不是那种五谷不分的人,主要是罗曼公国冷,粮食就是个重要问题,以前都是要去辉光之国买粮的。但今年这不是闹翻了,辉光之国掐了他们的商道,没法像往年一样大量收购,那么自己国内的产量就特别重要了。 为了防止粮食不足,罗曼公国今年把不少种小麦的好地都种了豆子,为的就是多产一些粮食好过冬。结果,现在跟他说豆子冻坏了? 事情能报到他这个大公面前,可见是很严重了,否则底下的官员和管事们,绝对不会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再报上不好的消息来。 “今年的霜冻特别厉害……”来回话的官员缩着脖子,头都不敢抬,“豆子还没有完全熟,所以就……” 罗曼大公一算日子:“怎么会没有熟?是不是这些贱民又偷懒了!”往年这个时候,豆子绝对已经该收割了,就算有霜冻,神官们去田地里祈福一下,再抢收就可以了,损失不了什么。 官员也很愁。他也很想把原因推到种田的平民身上,但这件事太大了,他不敢隐瞒:“种地还是一样的种,但好像……好像今年的豆子就是长得慢。从,从春季祈福之后就一直是这样……” 换言之,农夫们干的活是一样的,但今年的祈福似乎效果不佳。 “胡说!”罗曼大公大怒,“这怎么可能!” 要是换了别人,罗曼大公立刻就会喊人来把他拖下去砍头了——竟敢诋毁神官大人! 但这个官员对他向来忠心,而且在农业方面是兢兢业业多年的,罗曼大公不相信自己的妻子,也不能不相信他,所以他只能认为,这个官员被人骗了:“彼得,是那些贱民在推脱责任吧?否则就是奴隶偷懒了!这些奴隶,都只想着逃去辉光之国,全都不好好干活!” 官员满面愁容。他何尝不知道辉光之国的政策有多吸引奴隶,但两国现在都是严守边界,奴隶们根本逃不掉。而且罗曼大公对奴隶向来严苛,这些奴隶们哪敢不好好干活呢?至于底下的农夫也是一样的,粮食就是他们的命,谁偷懒谁冬天就会饿死,怎么敢呢? 甚至今年田地里的活儿还更累一些,因为雨水不够,害虫也比往年多一些,农夫们累死累活的,豆子还是成熟得比往年晚。虽然大概就晚了十天左右,但在罗曼公国,秋季的十天,温度已经相差很大了。 罗曼大公不得不相信了自己忠心下属的话:“可是怎么会……今年的祈福不是都跟往年一样吗?”连做祈福的神官也没变啊。 “会不会是……红衣主教大人对我们不满?”官员小心翼翼地猜测,“我们没有去圣城向新教皇朝贺,也没有向三圣教会送过贺礼……”不管这位红衣主教大人倾向于哪一方,罗曼公国都没有表示。 罗曼大公焦躁地在宫殿里走了几步:“离得那么远,怎么来得及!”他不虔诚吗?他都为了替圣城出气,把自己的骑士都折进去不老少,以至于今年罗曼公国的魔兽都有点泛滥,还闹出了一次兽灾。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搞得那一小片的土地被魔兽占据,能耕种的地方又少了一点儿。 他都做到这种地步了,教堂还要不满,那也太过份了!罗曼大公愤愤地想。 但其实他真的冤枉了红衣主教,因为教堂自己的土地今年收成也不好。 因为罗曼大公的虔诚,教堂占据了周围相当大的一片土地,每年都有信徒来为教堂耕种,只拿一点微薄的酬劳。因为只需要养活教堂的人,所以这土地大部分种的是小麦,只种了少量的豆子。当然这块地的产量也一直是最好的,毕竟挨着教堂近嘛。 所以教堂的豆子倒是早两天已经收获了,没有被霜冻糟塌,但产量却不行。 “豆子的产量也低了两成?”被罗曼大公怀疑不出力的红衣主教也在发脾气,“小麦产量也低了,豆子也低了,是不是种地的人偷懒了?” 教堂的管事可没有罗曼大公的心腹那么负责,主要是这么多年信徒们一直干活非常自觉,从来都不用他去监督,谁能想到今年怎么就忽然减产这么多呢?为了遮掩自己的失职,不免就要推卸责任:“一定是的!圣城这一分裂,影响到了不少人。再说,还有些人被辉光女王蛊惑了,听说还有人想逃去辉光之国,自然是没心思干活了。” 逃去辉光之国这事儿确实是有的,也不只罗曼公国,听说有些大商人走一趟其它国家,就总能夹带一些逃跑的人去辉光之国,怎么禁也禁不住。所以管事这么一说,红衣主教也就相信了,完全没有去调查一下,给他们耕种的信徒究竟有没有减少,又究竟有没有偷懒。 于是也就没人发现,其实大家干的活都是跟往年一样的,但偏偏今年就减产了…… 罗曼公国受灾比较严重,所以这消息也捂不住——怎么捂?难道能不买粮食吗?一买粮食,商人不就知道了吗?商人知道,辉光女王也就知道了,毕竟这粮食不就是从辉光之国买来的吗? “豆子晚熟了几天?”陆希拿着这消息看了一眼,就笑了,“看来神术的力量确实是在消退。”出现这个问题的可不只是罗曼公国,情报部已经从好几支商队那儿得到了消息,这种情况广泛地出现在周边的几个还依靠祈福来种地的国家里,减产基本大约在两成上下,不过罗曼公国天气太冷,所以损失最大罢了。 “新神的降临影响竟然这么大,幸好我们已经改用了农药和肥料……”跑来王都汇报工作的翠茜·奎因感慨地说,“今年海风郡的魔化者增加了二十多个,觉醒神恩的却只在您开办的学校里出现了六个。如果照这样下去,那以后……”整个光明大陆是不是真的就势力颠倒,要是魔族的天下了?幸好这些魔化者的魔力大都比较低微,有几个甚至只是外形上出现了一些异常的变化,除此之外就与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否则还真有点让人担心。 翠茜虽然对教会早就没好感了,但对于自由魔化者也还是有些提防,只是她清楚自己身为“省长”的责任,并不会对外展示出这种好恶。 陆希却若有所思地问道:“这些魔化者在学校里接受过教育吗?” 翠茜的工作确实做得很细致,闻言立刻答道:“只有两个是在学校里的,其余基本都是成年人,最多就是上过几天扫盲班。” 教育这个事儿毕竟是要消耗精力和时间的,成年人还要养家,所以除了特别想要上进的之外,能在学校坚持接受教育的基本都是孩子和未成婚的青年人,其余的来上几天扫盲班,大概的能认识几个数,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算不错,反正家里孩子会了,一家人也就足够了。 “那就是说,我的学校里也会觉醒出魔族?” 翠茜想了想:“是这样。但是这两个魔族虽然魔力更强,外形的异常之处却比较少,其中一个是在额头上出现了两团黑色花纹,另一个则是在手臂上有些鳞片,稍微遮掩一下就不会被注意到。” 陆希不由得沉吟起来:“看来,得在长云领和王都也好好统计一下……”知识增加了觉醒的几率,但觉醒的魔族力量更强外形变化却更少,这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呢?新神的降临让神术的效果都开始打折,那由知识而觉醒的神术力量有没有打折呢? 不过这也是个长期的工作,尤其是觉醒之后的异能都是各不相同的,想要比较其效果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定。 陆希也只能暂时把统计工作先安排下去,好在收获季节已经结束,大家没那么忙了,正好冬季腾出手来做这个工作。 “还有一件事向您汇报。”翠茜又拿出一份报告,“鲁伊斯主管的盐碱地排水洗盐试验已经完成了,今年那块地的水稻亩产是四百斤。不算多,但是据鲁伊斯分析,明年这块田地可能不需要再洗盐就可以直接种植,产量基本能够保持稳定。” 鲁伊斯,就是原奎因家的首席骑士,水系。这个能力其实不怎么适合战斗,而鲁伊斯自己也不想进入军队,只想跟着翠茜,所以陆希就给了他这么一个项目——在白浪湾和海风郡的盐碱地上试验排水洗盐然后种水稻。 让高级水系骑士洗盐碱地,陆希也是头一份了。偏偏鲁伊斯还干得很起劲,成果也堪称斐然。 “就是他的能力有限,能种的面积不是太大……”翠茜有些遗憾地说,“白浪湾周边的地基本上都是这样,有些地方种枸杞什么的当然不错,但要是都能种上粮食那就更好了……而且我听说——”她瞄了陆希一眼,“西大陆有不少盐碱地呢。” 陆希笑眯眯地回看她。不得不说,翠茜是真的精明,从鲁伊斯主持的这个项目里就看到了更远处…… “回头可能我会调一个魔族来跟他一起扩大试验田。”陆希笑吟吟地说,“巨鲸血脉的魔族公爵,那个浇地的范围可就更大了。” 翠茜倒抽了一口凉气:“魔族……公爵?但,但我听说他们的理智……” “确实。”陆希摸了摸下巴,“真要让他们到地面上来,确实还需要做一些事。唔,秋收完全结束,把冬季工作安排好之后,我也该去见见安东尼了。” 第535章 历史会面(一) 光明大陆上没有喜欢冬季出门的人, 没别的原因,太辛苦了。 穷人那不用说了,离了有人烟的地方就有野兽, 不是冻死饿死就是被野兽吃了;有钱人倒是可以配备保镖和神术马车以及各种物资,但那个路况却不是有神术马车就能搞定的。坑坑洼洼草木横生的道路, 以及连道路都没有的荒野, 神术马车都走不快, 稍远点的地方就得走上一两个月。 而且啊, 神术马车得有马吧?马你得喂饲料吧?大冬天的连草都没有,饲料你还得自带。道路越远,走的时间越长, 带的物资就越多;带的物资越多,准备的车马就越多, 需要的人手就越多, 于是消耗就更多…… 简直是恶性循环,没完没了。 这还不算带的东西在路上会坏掉! 所以商人也不好做, 大商队固然赚大钱,但消耗也是极大的,这也就造成了商人们最爱买卖的便是奢侈品,粮食商人都很少走长途——没办法, 要是损耗太大,就根本都不赚钱啊。 但是女王陛下现在出行, 当然是不需要车马了,她有汽车。 现在的汽车跟陆希见过的好车当然没得比,即使经过了一次改良也还显得笨重, 但它速度快, 不耗粮, 载力大,不挑路,只要女王陛下不怕颠,野地里照样跑! 至于物资那更好办了,车能装啊,还不会累,只要烧汽油就可以了。当然汽油这东西沿途是没法补充的,但从辉光之国到圣城,到底也不是很远,而且路况尚可,走起来也没那么困难。 最妙的是,大冬天的出门,路上也不会惊动多少人——这个时候,大家都躲家里猫冬呢。 女王陛下就这么上路了。 总共六辆车,别的车都在后面好好走,只有第一辆在划着S形狂奔,好像喝多了在搞醉驾。 “冲鸭!”女王陛下手握方向盘,在驾驶室里大喊大叫。 这辆车是特制的,仿越野车型,轮胎都跟其他车辆不同,只不过不是四轮驱动,还是两轮驱动,所以女王陛下虽然嘴里喊得欢,其实并不敢把油门一踩到底——她也就敢过过嘴瘾而已。 这导致旁边副驾驶上坐的亲王殿下面无表情——就这?这速度也值得叫吗? 当然,这个速度也不算慢,虽然比不上半鳞马全速冲刺,但马匹的冲刺才能维持多久,这车却是只要有足够的油,你保持这个速度开一天都行! 不过在野地里开也还是挺颠的。汽车碾过一个坑,拒绝系安全带的亲王殿下一个不防就被颠了起来,脑袋咚地撞到车顶,又噗地跌回座位上——疼倒是不疼,这种撞击还伤不着一个顶尖的大魔鬼,但有点丢脸啊。 女王陛下毫无同情心地哈哈大笑:“叫你系安全带你不系!” 亲王殿下恼羞成怒:“那是你开的不好,我来!” 俩人的车在前头狂奔,后头的人只好跟上,丹尼尔看着那歪歪扭扭上蹿下跳的路线就觉得眼睛疼,然而又不能自己过去开车,只好忍住吐槽的冲动。倒是跟他坐在同一辆车里的汉克羡慕地说:“女王陛下和亲王殿下的感情真好。”真想不到,当初跟他一块儿在河沟里挖臭泥的同伴,现在居然成了亲王了。 不过汉克也只是感叹一下,对他来说更重要的是另一件事:“我们真是去圣城吗?还能进光辉大教堂?我也能进去吗?”要知道他以前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去圣城朝圣,但现在他已经成为魔族了,还能踏进圣城吗? 第402节 “当然可以。”丹尼尔对圣城可没有汉克的虔诚,“女王还带着亲王呢,他都能进,你为什么不能?” “哎——”汉克发出了一声莫名的叹息,情绪复杂。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再像从前那信仰光明神,但圣城在他心中仍有着特殊的位置。 不过他这口气还没叹完,就一下子睁圆了眼睛:“快让女王陛下停下,前头有魔兽!” 在汉克示警之后大约十分钟,围成一圈的卡车里,大家看到了那群魔兽。 这里早已经离开了辉光之国,是一片宽大的生荒地,附近只有一个小小的骑士公国。说叫公国,其实都有点亏心,还不如南联邦那边的小国大呢,骑士也少得可怜,以至于这么一大块地方,公国都无法占领,全部都抛荒了,陆希看着都有点心疼——不说别的,在这儿圈个草场养牛羊多好呢?养猪也行啊! 想想辉光之国也确实可以扩大点国土了。现在有了汽车,再修上水泥路,国土再大一些也不怕交通和讯息不便了。如果能再发展一下钢铁事业,火车其实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说到钢铁,陆希就不禁遗憾起来,巨鲸领主的领地勘探了一下,确实有黄铁矿,但是矿很小且零散,还是他所说的那种灰黑色石头居多,要开采也不太划算。幸好他们领地内的魔族都挺会挖洞的,哪怕是零散的黄铁矿他们也会挖,全领地一起动手,听说已经挖得差不多了。 陆希对这么小的铁矿表示遗憾,同时也叫当地的魔族把各种不同的石头甚至土样都选取一些,跟着黄铁矿一起送到长云领实验室,看看能不能从中再发现点好东西。 不得不说,有了实验室,陆希就轻松多了。她对植物或许还能多辨认出一点来,尤其是比较有名的经济作物比如油棕什么的,喜欢自然科学的小朋友或许都能认识。但矿物那就是两回事了,纵然她曾经在继父的女儿那里学过点皮毛,人家终究讲的是与宝石有关的,其余的矿物知识她就基本没有了,还是靠实验室去分析一下具体成份吧,说不定能发现点好东西呢。 陆希一边心里想着铁路跟火车,一边举着望远镜看向前方。这种生荒地三不管,滋生野兽甚至魔兽都很正常,所以她也并不以为意,把车辆停下来也不过是为了谨慎而已。但是从望远镜里看到的东西让她大吃一惊:“你看那是什么!” 前方来的是一群野猪,足有二三十只,对普通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可怕的事了,冬季里饿急了的野猪是会吃人的。但让陆希吃惊的不是野猪的数量,而是猪群里的一头大野猪,竟然有小半个身体只有白骨,没有皮肉! 这不是受伤之后的样子,因为缺损皮肉的地方不见血迹与伤口,只是两只后蹄仅剩干干净净的白骨,而野猪还在行走自如,甚至跟同伴们一起在雪地里拱刨着草根来吃,完全是一头正常的猪的模样。 海因里希也举着望远镜仔细观察,眉头紧皱,“少见!这是骷髅化啊。光明大陆上几乎没有魔兽会长成这种样子,只有无尽深渊才有这种白骨样的生物。又是新神降临带来的吗?” 陆希一阵无语:“听说无尽深渊的生物在幽灵化,现在又出现了骷髅化,这是要把人饿死吗?”反正就是把能吃的生物都变成不能吃的,会不会哪天连植物都变成空壳的? 新神这是什么毛病! “不就是吞噬……”光球在她耳朵边上嘀咕,“所以如果让新神到了光明大陆,整块大陆可能也只剩骨头架子了。” “知道了知道了。”陆希没好气地说,“这不是在努力了吗?事儿都是你招来的,好意思说呢……” 光球不吭声了。祂这个种族个体跟群体是一致的,“我”即“我们”,“我们”即“我”。但此时此刻,不免也生出一点儿对圣城里的“我们”的羡慕——瞧瞧人家,被当做神明信仰供奉,祂却只能当个小小的光球,还在这儿被怼。 这些野猪当然是不能留的。一来可以加餐,二来要是被它们跑去附近有人的地方,那村庄就倒了大霉了,还不如陆希一行人直接收拾了,利人利己。 “总共27头,除了一头骷髅化,还有两头看起来没什么异样,实际却是变异的。”海因里希亲自把两头变异的半大野猪拎了出来。 他们的队伍里就有那个觉醒了异能子弹的年轻士兵,他这个能力检验魔兽是否变异真是十分方便,刚才就是他两枚用异能幻化出来的子弹打在这野猪身上,野猪却毫无损伤,还是其他人用真子弹把它们击杀的。 陆希把这两头野猪观察了一番,觉得这跟普通野猪实在没什么区别。要知道魔化的野猪——也就是黑野猪,皮厚毛硬,一看便知,而且身上的气味还特别的重,隔得很远就能闻到。而这两头野猪看起来就是普通野猪,甚至脑袋里都没有魔晶,只是偏偏对神术和魔法力量免疫罢了。 看来,野兽的变异不一定是魔化,还有免疫魔力这个方向,如果是这样的话,对普通人来说倒不是件太糟糕的事。 但是那头白骨化的大野猪就有点可怕了,陆希直接上手,就在野地里把它解剖了。果然野猪脑内的魔晶满布黑色杂质,根本无法利用。倒是肚子里的心肝脾肺肾肠胃都还在,可以下锅卤一卤。 这只是个小插曲,陆希一行人也并没有因此耽搁多久,在吃了一顿卤肉之后又上路了。 大概十天之后,他们到达了圣城。 圣城往年的冬天是没有这么冷的,四季如春可不是瞎说,即使是没有资格入城,只能住在城外的那些穷人,冬天也比其它地方的人好过些。 但是今年可不成了,因为老教皇已经魔化,就算他愿意豁出命去继续维持神术阵,也实在是做不到了。所以才进雪月,雪就真的落了下来,圣城也第一次见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景象。 这个时候,教会分裂倒成了一件好事,因为太多的人跟着离开,圣城内的房屋倒是空出了不少,足够把剩下的人都安排进城里。有房子住着,总比在城外的土房木棚里要温暖得多了。 而且今年圣城种的棉花没有再去织什么神术布料,而是变成了棉衣和棉被,发到了家家户户的手里,一家子怎么也能分到一床大被一套棉衣,挤在一起盖上还是很暖和的。再烧一点柴火,这个冬天也还能过。 最主要的,他们都有了不少粮食,能吃饱,人就不是那么畏寒,能过得了冬。 所以陆希等人到达圣城的时候,四下里都不见人影,只有城门处有骑士把守——这种风雪天气,也就只有他们不怕冷了。 六辆汽车的动静不小,尤其还有五辆是重卡,骑士们老远就听到了声音,但在车队开到近前的时候还是惊住了——这是什么东西!炼金魔偶吗?可是他们也算在圣城里见识过的,怎么从来没见过这种样子的?还跑得很快! “什么人!”两名骑士都抽出长剑,警惕地喝问,“圣城圣地,不得擅入!” 最前面那辆看起来像巨型龟兽的东西停住了,侧面的一扇窗户打开,露出一张笑吟吟的年轻女郎的面容,那黑头发和黑眼睛在白色的兔毛帽子映衬下极其显眼:“去报告你们的新教皇,就说辉光女王来访。” 第536章 历史会面(二) 辉光女王造访圣城, 与第三十八任教皇安东尼冕下的会面,在光明大陆历史上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亚于当初的教会成立。 当然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 认为这次会面不过是个形式,安东尼冕下跟这位辉光女王早就有交情与合作, 证据就是玉米是同一年在辉光之国与圣城开始种植的, 可见两边早就“眉来眼去”, “一拍即合”了, 啥的会面,怕不是私下里早就已经达成了协议。而女王亲自跑到圣城来,只不过是觉得时候到了, 可以公然进入圣城了——与其说是来会面,不如说是来炫耀的。 这种观点主要是一些所谓的“传统派”史学家在发表。因为即使到了若干年之后, 宗教只剩下纯粹的精神作用, 也总还是有些特别“虔诚”的教徒,硬是要把红十字教跟教会区分开来, 认为前者“不正宗”。所以这些人对于建立不正宗教派的辉光女王,还有她一手扶持起来的女教皇,都没有好感。要不是安东尼冕下是正经的“传统出身”,恐怕他们的言辞还会更尖刻一点。 不过这些人毕竟是少数派, 红十字教虽然教义跟旧教会完全不同,但人家的名声丝毫不逊于旧教会——所有的医院门口都有红十字的牌子呢, 你说人家不好,有本事病了别去医院! 然而有时候真理可能就掌握在少数派手里,这些“传统派”史学家的话虽然没有多少人相信, 却奇妙地说中了当时的情形——安东尼冕下早就在等着辉光女王来访了, 他们分明就是商量好的! 只是此时此刻, 看守城门的骑士完全不知道新教皇早跟人暗通款曲,一听辉光女王的名头,顿时大惊失色——这不就是全歼了圣城讨伐军的魔鬼女王吗?她怎么敢跑到圣城来! 骑士很想立刻关闭城门,拒敌于千里之外。但是他们都听说过魔鬼女王手里的炼金武器,你关闭城门有啥用,照样给你轰开。 权衡一下利害,骑士决定不要自己死战,还是赶紧去通报给教皇冕下,由冕下来决定吧。 教皇冕下,教皇冕下当然是立刻就把人给放进去了,前来传令的就是路西恩圣徒。 一位圣徒亲自来迎接,迎接的还是一个建立异教的女王,守门骑士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路西恩圣徒心里其实也挺矛盾的。他当然是反对那个什么红十字教的,更别说圣城的讨伐军还都折在了辉光之国。但是他现在已经知道,玉米是辉光女王送来的,就是因为知道圣城的粮食可能不够;肥料制作的方法是辉光女王想出来的,为的是让田地多产一些粮食,少饿死几个人。 就连之前治瘟疫的药都是辉光女王发明的,为了多救几个人,少几个“神弃者”。 这些事,可都是教会应该做的。现在人家做得比你还好,你还好意思说人家是异教徒?你还不如个异教徒,这说出去好听? 当然,最让路西恩好奇的,还是对于他这个唱诗班的利用。据新教皇说,这种使用方法是他从辉光女王那里学来的! 在辉光女王手下,没有无用的能力,只有没有用对地方的能力。并且对于许多能力,她的理解是跟传统意义上不同的。这不,唱诗班不就从治疗转为祈福了吗?而且照战歌的效果来看,以后他们说不定还能成为战斗者呢。 这种思路,可确实太让路西恩激动了。不过他并不知道,教皇派他过来迎接,主要还是为了让女王看看他,毕竟他可是女王这次的重点考察对象之一。 陆希果然是仔细打量了一番路西恩。这位没有多少存在感的圣徒外表也是平平,但举手投足都颇有风仪,确实有点儿艺术家的派头。而且面对她这位异教徒,居然还能心平气和的,可见安东尼的工作已经做到位了。 “路西恩圣徒。”陆希笑吟吟地点头,“久仰圣名了。”这人还得用,务必打好关系。 这个时候理当回一句相似的客套话,但路西恩话还没说出口呢,就被跟着陆希下车的海因里希惊住了——虽然有灵魂契约遮掩,但以路西恩这种等级的神官的感应能力,又离得这么近,还是能够感应到海因里希身上的魔力——联想一下辉光之国的消息他就能知道,女王竟然是公然带着个魔鬼来了圣城! 而且还不止一个!后面的汉克可没有什么灵魂契约遮掩,那股子“魔鬼味儿”简直挡都挡不住,路西恩一下子就发现了! 这就太过份了吧!这可是圣城!要不是现在大型神术阵已经停止运转,现在城门就要开始报警了。 陆希一看路西恩先看海因里希又看汉克,就知道他发现问题了,于是不等路西恩说话,先问道:“听说最近魔化者增加,不知道圣城怎么样?” 这一句话把路西恩堵回去了。 圣城怎么样?圣城当然也有魔化者,还不少哩!就连他们教会,有魔化的骑士,有魔化的神官,如今还有一位魔化的圣徒在搞肥料工程哩。更不用说新教皇还用了一堆魔化者在种玉米…… 教会自己都在用人,又怎么好指责女王带着魔鬼进圣城? 不过陆希也没打算这么招摇,汉克会跟一半人暂时留在城外,只有海因里希会带着另一半人跟她一起进城,万一有点什么事,也可以里应外合——啊不,是为了不至于被人一网打尽。 路西恩看汉克留在城外,才觉得稍微松了口气,但进了城门之后他才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确实他在海因里希身上感觉到的魔力波动并不明显,但他可是女王的王夫,真的有那么弱吗?但如果这个魔族实力并不弱,却让人感觉不到多少魔力,那只有一个可能…… 这个女王,居然跟魔鬼结下了契约!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那是俩人一块都要绑上火刑架的! 但是现在……路西恩想想双塔大教堂,想想曾经的圣女与守夜人组合,感觉自己似乎也没有什么底气再说这些话了。世界真的变了,跟从前不一样了。 对于路西恩那复杂的情绪,陆希多少也能理解一点儿,考虑到要打好关系,于是笑吟吟地问起了圣城今年的收成。 这问题就让路西恩心情更复杂了——收成是不错,但那个肥料还是从长云领传出来的,就连唱诗班的新用途都跟女王有关,说得越好,就让人越觉得应该感谢女王了似的…… 他怀疑女王问这个就是别有用心的,只是他没有证据。 陆希当然是别有用心:“听说唱诗班都参与了种植,而且不同的歌曲效果不同,那么路西恩圣徒有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效果,原理是什么?究竟只是因为旋律不同,还是在吟唱不同的歌曲的时候,所使用的神术不同呢?有没有什么更方便更有效率的办法,既提高自身能力,又有利于作物生长呢?” 路西恩想说使用的神术都是一样的,但话到嘴边又停住了。当初做分组试验的时候就得出过结论,有的歌杀死虫子和杂草,有的歌增加土壤内的营养,还有的促进植物生长,这都是完全不同的结果,假如让其他人来做这些事,所使用的神术当然是不一样的。那他又怎么能说,他们唱诗班从头到尾使用的都是同样的神术呢? 唱诗班担当大任之后,大家都很高兴,也很积极地工作,但是还真的没人想过,究竟为什么能做到这些事;更没人想过如何能够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 这倒也不能怪他们,毕竟路西恩当上这个圣徒也是糊里糊涂的,只知道要虔诚和勤奋练习。事实上整个教会的晋升与提高都是靠虔诚,也就是大家都对神祈祷“主啊我虔心信仰您,请眷顾我吧”,至于主究竟眷不眷顾,这谁能说得准呢? 所以要问神官们怎么祈祷,他们个个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要问他们如何提高自己,那没人有主意。 他们就没思考过这些问题! 此时此刻,路西恩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他祈祷,他磨练自己控制声音的技巧、表达感情的能力,他唱歌的时候会满心虔诚,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弄清自己的能力,没有真正地挖掘并了解它! 他就从来没有问过这么多的为什么! 路西恩想起有人私下里传说,说苦行主教当初晋升红衣主教,很可能跟辉光女王有关,顿时相信了这话。 他情不自禁地问道:“但是吟唱——原理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不是取悦神明,由神明赐予相应的力量吗? “吟唱的原理在于声音。”陆希早有准备,毫不犹豫地回答,“声音本质上是一种能量,就像风光雷电一样,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罢了。那么理论上来说,风光雷电能做的事情,声音也可以试一试,当然手段不同,效果也不尽相同。” 她看一眼明显有点茫然的路西恩,笑着说道:“其实声音也分能听到的和听不到的,很可能当唱诗班歌唱的时候,还有听不到的声音在起作用。” 路西恩下意识地反驳:“怎么会有听不到的声音?”要是听不到,又怎么知道那是声音呢? “路西恩圣徒注意过蝙蝠吗?它们在黑夜里能够准确地绕开障碍,捕捉飞虫,靠的是什么?” “眼睛。”路西恩不假思索地回答,但看见陆希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愣了,“难道不是?”不对,刚才女王提到了听不到的声音,难道蝙蝠靠的就是这种听不到的声音? “路西恩圣徒为什么不做个试验呢?”陆希笑吟吟地回答,“看看蝙蝠究竟是靠什么才能在黑夜中飞行自如——比如说,给它们蒙上眼睛?” 路西恩从来没想过还能这么干! 他还有点愣神的时候,已经到了大教堂门前,安东尼已经走到大门外来迎接了。 陆希看见他,也不禁笑了起来:“教皇冕下,好久不见了。” 第537章 历史会面(三) 教皇冕下把辉光女王迎进了大教堂!那个被视为神弃之地的辉光之国, 那个被视为叛神者的魔鬼女王,进了大教堂! 这消息嗖的一下就传遍了所有的教堂,许多神官和骑士都骚动了起来, 毕竟当初的讨伐军惨败还在眼前呢,现在这个女王居然敢来圣城!难道不怕他们要为讨伐军的兄弟们报仇吗? 安东尼其实也捏了把汗, 把人接进大教堂就忍不住问道:“女王陛下就这么来了?” “不然还要怎么样?”陆希笑嘻嘻地问, “直接攻打圣城吗?” 安东尼倒是希望她带着能攻城的队伍来, 也免得他担心。 “你们圣城现在还有多少能打的?”陆希反问, “你身为教皇还镇不住吗?” 能打的确实并不多了。教会的分裂令两边的实力都大大减少,但最重要的影响还不在战力,而在心气。 第403节 信仰曾经令十字军所向无敌, 不畏生死,他们相信他们为神所眷顾, 再没有能比他们更强大的。但是现在……不敬神的国度竟然能让教会的骑士与神官们全军覆没, 而圣城反而被深渊力量不断入侵,甚至还从内部分裂。 这不能不令他们的信仰动摇, 而信仰一旦动摇,他们就再也没有什么可支撑自己的了。因为他们的一切都是神眷,一旦失去了神眷,还能剩下什么呢? 反而不如那些平民, 为了一食一衣去奔忙,有地可种, 有工可作便是希望。 要不然陆希这么公然地跑到圣城门口,守门的骑士居然连强硬一点的姿态都没有…… 就说这一半年的,安东尼带着平民们忙得热火朝天, 反而是那些骑士们就在外头打打野兽, 实在没多少干劲。安东尼不敢说自己这个教皇现在有多少威信, 能镇得住这些骑士,但要说这些骑士们真会组织起来,要把陆希这个魔鬼女王就围歼在圣城,估计也没几个人真敢有所行动。 这其实是教会的悲哀。这些年来,教会一无敌手,其实已经失去了当初的精锐剽悍,失去了那种愈挫愈勇,死战不退的勇气。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骑士都没有勇气了,但就那么零星几个,实在掀不起大风浪来。 这么一想,安东尼也不吭声了,再说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他一直都盼着能赶紧再见陆希一面:“老师上次带来的信……”新神降临,是真的吗? 陆希笑了笑:“真不真的,你看圣城还不知道吗?”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哎,这么说当初我认为光明神就是教会瞎编的,其实还不太对,应该跟你道个歉来着。” 安东尼想起当初自己信仰崩溃的难受劲儿,一时无语。要说陆希这个道歉的态度实在是不诚恳,跟他当初的痛苦比起来简直让人想打她。但是反过来想,教会所说的那个光明神,跟现在他终于知道的旧神难道是一样的吗?根本不是啊! 教会终究是欺骗了世人,他们虚构出这么一个全知全能的神明,也不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真相,而只是为了宣传和巩固自己的地位。从这一点来说,陆希也还是揭穿了真相,摧毁的也只是他对于那个虚假的“主”的信仰而已。 而且如果没有陆希,他也不可能觉醒光明系的能力不是吗? 安东尼想了半天,还是觉得没法怪陆希,只能把这个问题跳过去不谈,谈起了圣城的一些异常。 其实也不只是圣城的异常,包括圣城周边这几个仍旧与圣城联系比较紧密的国家,也都有同样的异常。比如说,今年大家的收成统统不行! 安东尼在圣城推行堆肥挖渠、深耕细作、改善农具什么的,也并没有瞒着周围的国家,甚至他是希望他们也能学着做的。虽然这个堆肥法他没大肆宣传,但是烧土肥的办法他可是都宣扬出去了,这个只需要泥土和草,听起来就“正经”多了。甚至他还宣传说这个肥料是用火来净化的,所以非常符合教会的宗旨,毕竟火焰可是用来净化魔鬼的,那淤泥之类自然不在话下,哪怕臭一点也没关系,反而是大有好处,可称“光明肥”。 说真的,就算陆希也觉得这个宣传词儿想得非常好,既符合教会的“正能量”,又有实用价值,简直是不可多得的优质广告! 然而没用,没人学。 为啥呢?因为淤泥虽然不少,燃料却是需要交柴火税的。农夫们连自家煮豆子汤和冬天御寒的柴禾都不够,谁会拿来烧什么肥呢?反正有神官大人祈福呢。 至于深耕细作,那绝对需要铁质农具,不然累死农夫也做不到。但是铁质农具是他们用得起的吗?没见陆希当初推行的时候还是自己准备,只让农夫们租借呢,就这都有人要考虑再三才敢试试。可是又有几个领主会像陆希一样,肯自己投入资金给领民准备农具? 水渠,那就更不用提了。 总之安东尼好一通宣传,屁用没有。除了他的圣城,周边国家该咋样还咋样,于是今年秋天,就统统减产了。 说到减产,安东尼是既生气又无奈。生气当然是气那些领主国王,无奈就……不知道该对谁了。 神官们确实是跟往年一样认真祈福了。教会这一分裂,神官们反而更积极了,因为总要证明他们这边才是正统,离开圣城的三圣教会才是不对的! 农夫们也跟往年一样干活,并没有偷懒。 在这种情况下仍旧减产,只能证明一点:神术对于土地的作用确实在减少。 “其实唱诗班的作用也比我预料的低。”安东尼叹了口气。在播种之前,他就已经发现了神术作用降低的问题了,所以才向周边国家大力推广“光明肥”,结果没人听他的,倒是秋后,这些国家跑来哭穷,又要向圣城借粮。 圣城向周边国家发救济这事儿,也算是个传统。幸而今年圣城吃饭的人少了一半,种地的人倒没少太多,即使没有了南联邦那边的水稻,也还能挤出点余粮救济一二,只是那些粮食最后能有多少进了平民的肚子,就不好说了。 说起这个,安东尼都忍不住在想,如果所有的国家都能像辉光之国那样就好了。或者说,如果这些国家也能像南联邦那样,由辉光女王来统治就好了! “那他们打算接受你的光明肥,改变种植方式了吗?”陆希问道。 安东尼的脸更黑了:“我看大部分都没有。”反而是神官们的威信在下降,已经有人向圣城告状,说当地领主对他们不够尊重云云。 对这些神官,安东尼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圣城推出的光明肥,你身为教会的神官难道不该努力推广吗?然而只有少部分神官这么做了,大部分都置若罔闻,甚至还有人绕着圈儿“进谏”,请他不要弄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否则会让三圣教会抓到把柄,影响圣城的地位云云。 结果现在好了,粮食减产,这些人又开始抱怨农夫偷懒,抱怨领主不尊重,总之他们是没有错的,错的都是别人。 虽然知道陆希的计划就是要先降低对教会的信仰值,但安东尼还是想给这些人几个大耳光! 以前他怎么没发现教会的人这么没用呢?真到自己要干点什么事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人有多懒! “与他们无利的事,当然不会努力去做。”陆希嗤笑了一下,“高高在上的结果都是这样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神官跟贵族也没什么两样,既然照着从前的方法随便做做就什么都有,现在你要他们增加工作,他们当然不愿意了。不过也没关系,现在领主不是已经不尊重他们了吗?发现自己的利益要受损了,他们才会愿意动一动。当然,往哪里动,那就不好说喽……” 安东尼无语。他不由得想起几年之前他还曾经在长云领跟陆希辩论,大谈信仰和教会对于光明大陆的意义,力图证明神官比之贵族要高贵太多,是光明大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结果现在呢?就是脸疼。 安东尼不由得叹了口气:“我并不适合当教皇。”他连教会的神官都指挥不动,这个教皇当的也真是没用。 “怎么不适合?”陆希倒是笑了,“没有你这个教皇,圣城这些留下的人,今年能有饭吃有衣服穿吗?不是你不适合当教皇,而是你还没有足够的基础,尤其是没有足够的战斗力。”那些神官为什么不听话啊?因为不听也没事。可是随着神术力量的削弱,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不听是有事的。 只不过这个过程有点长,假如安东尼在开始的时候就能做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看这些神官还敢不敢阳奉阴违的敷衍他。 这一点安东尼是承认的。他这个教皇是越级提拔,且加冕得十分突然,底下的人都是看着老教皇的面子才留下来的,他自己的人马几乎没有,还是这一年才慢慢组建起来一批魔化者,要想现在就政令通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能在圣城里推行就很不错了。 这种话安东尼平时是没人可说的。跟谁说啊?跟自己的手下说,让人人都知道你跟的这个领导有名无实,那人家还肯跟着你干吗?跟老教皇说,老教皇都把这顶教皇冠冕传给你了,还要人家怎么样?难不成替你干活吗? 就是对自己的老师柯恩,安东尼也觉得不好说出口。学生干成这样,在老师面前都丢脸。再说柯恩自己还顶着个被俘的名声辛辛苦苦种玉米呢,你好意思跟他说自己怎么怎么难? 安东尼憋得难受,现在看见陆希,忍不住就全倒了出来,听得陆希也有点“心有戚戚焉”。大家都不容易啊,她刚当上女王的时候不也得先哄着那些贵族们吗?就是现在,那些最早跟她签了托管协议的贵族,也很有一部分就在王都当米虫,她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只要这些人不犯法就行。 这还只是辉光之国,都没算上南联邦的那些王室和大贵族呢。现在她要开始收拢魔族,少不了也有类似的情况。不说别的,这次她来圣城是为什么?不就为了给一些魔族找契约对象吗?这对那些契约对象来说公平吗?但还是得做。 这以后,她还要扩大领土面积,收拢更多的国家,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有多少憋气的事呢。 “慢慢来吧。”饶是女王陛下,也只能拍拍安东尼的肩膀安慰他,“饭都是一口口吃的,急不来。毕竟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应对新神。”只要能把新神成功地糊弄走,那以后有的是时间来慢慢整治这些人! 说到新神降临,安东尼也有个发现:“为什么我没有感觉到光明结界的压力,但老教皇却感觉到了呢?” 所谓光明结界的压力,就是新神与旧神力量的冲突,也是引发魔族疯狂的原因。按理说安东尼从神官变成了魔族,也应该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才对,可是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更没有觉得自己会发疯呀。 第538章 历史会面(四) 关于安东尼说的这个问题, 陆希也发现了。 比如说汉克跟安东尼一样,都是由神官转魔族,但是汉克别说什么噬血疯狂了, 他到现在都还是那么颓颓的,要说他将来会发疯咬人?狗都不信! 再比如说长云领也有人觉醒为魔族的, 但也并没有觉得生活环境忽然不适起来, 更没有性情大变什么的。 “以前我觉得这可能只是他们的等级还低, 但——”陆希摸了摸下巴, “如果把你、那位阿方索圣徒,还有苏赛恩和海因里希都算进来,我就有另外一个想法了……” 不用她说完, 安东尼也能说出答案:“因为知识而觉醒的,与传统的魔族和神官不同?” 比如说封印破裂那天当场魔化的几名骑士, 有一个当时就跟疯了一样开始攻击同伴了, 剩下两个还保持了正常的,也感觉到了环境对他们开始不友好起来——尤其是大教堂, 从前他们呆在这里只觉得光明普照,温暖舒适,现在却是觉得有种难以形容的压迫,安东尼把他们放出去搞堆肥, 离着大教堂远远的,那种压迫感才消失了。可想而知, 如果这些骑士的等级提升,恐怕就会像普通魔族一样,渐渐也会出现神智上的变化了。 但同样是魔化了的阿方索, 明明等级比他们更高——教会的圣徒, 换算到魔族也是一方领主了, 按说就已经到了疯狂的边边上,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但阿方索的感觉却轻微得多,反正他现在并不觉得自己情绪会激动失控。 “阿方索圣徒自己说,他的晋升是因为领悟到魔化并非堕落,但我觉得,在这之前研究的青霉素才是关键。”或者说,是阿方索关于抗生素、细菌和病毒的学习,才是让他晋升的主要原因,心态上的大彻大悟不过是个契机罢了。 如果按这样算,阿方索也是因为知识而晋升为圣徒,那么他这种情况,就不能跟那些忽然魔化的骑士们比较,而是应该跟海因里希和苏赛恩这种原本是传统魔族,后来的晋升却是由于知识的来做比较了。 海因里希有跟陆希的灵魂契约,光明神的力量对他影响本来就会减轻,但苏赛恩可没有灵魂契约,又已经晋升为大魔鬼,可是他来光明大陆,受到的影响也是极轻微的。相形之下,穆特虽然血脉是很平和的神农系,受到的影响都比他大,以至于没法一直呆在育种基地。他自己心里也十分遗憾,所以非常主动地报名参加血契的临床研究。 “血契的研究,现在怎么样了?”安东尼听到血契,连忙追问。 “现在来说,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双塔的模本。”不得不说,列文在某些方面也确实可以称作天才了,研究小组现在基本可以比较安全地解除血契,但却没能找出更好的方法来分担魔族所受到的影响,所以结契的对象现在还得是觉醒神恩之人,而且还不是个个都合适。 只是列文那时候是不管双方是否契合的,大概就是有个圣女就先拿来跟最需要的守夜人结契,这导致了有些神恩太过浅薄的圣女在结契不久就因为无法负担而衰弱甚至死亡,比如说当初去长云领散播病菌的“瘟疫”,他的圣女就是因为承受不住影响而死去,导致瘟疫也命不久矣。 而研究小组发现,结契双方在契约中是有一个“契合”过程的,这个过程双方越是能够“深层契合”,效果就越好。比如妮娜和面具的契合度就很深,当时面具因为使用了药剂行将崩溃,却硬生生地被妮娜稳定了下来,不但没死,反而晋升了一级。 而在结契之后,面具的情绪得到了极好的缓和,妮娜也并没有感觉到多少负担,甚至自己还能够屡次晋升。 这里头当然有妮娜自己天赋过人并且认真学习的原因,但双方的契合度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研究小组正在闷头研究,力图能够找到一种检验契合度的方法,让结契双方都能减轻负担。 说真的,陆希觉得这个契合度也是会受到心情影响的。就说妮娜吧,她在被迫结契的时候想的不是抗拒,而是想救一救痛苦的面具;而死去的伊丽莎白,据说与她的守夜人黑翼的关系十分好,黑翼的精神状态也一直不错。 所以陆希觉得可以猜测一下:越是两厢情愿的结契,越有助于契约效果。 当然,这有点唯心主义了,但这个世界连异能都有,你也很难说它就半点不唯心。或者说,情绪也是一种科学,只是现在还没有完全研究透彻罢了。 因此陆希现在要选结契者,第一得是觉醒了神恩的,也就是对光明神的感应更为敏锐的人;第二就是得自愿。 当然还有第三条也很重要,就是神恩的等级高一些最好,这也能更好地保护契约者。 那几个最需要契约者的魔族,哪个不是顶尖等级,真要契约一个刚刚觉醒的初级神恩者,那根本负担不了。 陆希说到最后,随口又补了一句自己的猜测:“这种契约说不定就是双方大脑生物磁场的契合,两个磁场强度相当,波动的频率与波长相合,就能形成良性共振;如果不合适,那即使契约了也会相互干扰,效果肯定不好。” 只可惜生物磁场什么的,她也不懂,只能靠后来者慢慢研究了。总之现在的成果暂时就是这些。 安东尼到这儿总算听明白了,问道:“所以,女王陛下是想到圣城来……给那些魔鬼公爵寻找契约者?”这,这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 陆希沉痛地点头:“如果我能在辉光之国找到足够的自愿契约者……”也就不用跑圣城来了。 安东尼一阵无语。但是再想一想,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想要让魔族回归光明大陆,这个问题是非解决不可的。那些低级或中级的魔族还可以再等等,可是这些个魔族领主都是快要火烧眉毛的,你不给人解决这个问题,还指望他们能真心投效? 其实陆希也不是想要什么投效。就目前光明大陆这种情况,辉光之国好好发展一下科技,凭自己的武力就能把整片光明大陆拿下。再说了,她自己的学校里还能教育出觉醒者呢,还没有疯狂基因,岂不更好? 但如果这样,就等于把整个无尽深渊的魔族给抛弃了,这对魔族实在太不公平。他们本就是觉醒方向有所不同,并不该被打上“万恶之源”的标签。更不用说最初的魔族是跟教会一起抵抗魔兽的,凭什么他们拼死拼活,最终却被教会背刺,子孙后代都只能退入无尽深渊,还要生生世世背负着恶名呢? 魔族的棺材板儿都要压不住了! 再说了,绝大部分魔族都是有能力的,这多好的劳动力啊,哪里能放着不用?光明大陆现在是地广人稀,增加上几十万人口不好吗? 当然这一切,都还得先把新神降临的事儿解决了才行。 陆希说完,也不忘再问安东尼一句:“你那么关心血契,是有人需要?”安东尼自己是不需要的,那是什么人需要呢? 安东尼当然是为了老教皇。 老教皇已经迁出了大教堂——倒不是安东尼过河拆桥,而是他魔化之后,在大教堂里只会加重负担,所以他现在住在已经空了大半的神学院。 神学院原本就是加菲尔圣徒的地盘,现在三圣教会分裂出去,神学院里也剩不下多少人了。安东尼倒是想照着陆希那样开个扫盲班什么的,但他现在根本找不到人去教,也只能暂时让它空置着。 这倒是方便他把老教皇藏在这里,美其名曰老教皇退位之后,在这里读书修行,连带着重修《教义》。 老教皇自己本来是不想这样的。 按照他的计划,在安东尼加冕之后,他可以在旁边辅助一段时间,等安东尼坐稳了这个位置,他就去地下宫殿,把自己当做封印的中心,重新把那扇“门”牢牢封印起来。如此一来,也是他这个教皇为教会做出了最后的贡献。 结果他还没实行这个计划,就魔化了。 一旦魔化,他的力量就没法融入封印的神术阵中去,这个计划自然是执行不下去了。那一瞬间,他就理解了亚伯拉罕圣徒为什么会自杀——主竟然是跟他们开了这么一个大玩笑,让他们的一生的努力都化作了乌有。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他究竟做错了什么呢? 老教皇差点也想自杀。他甚至想干脆跳进那扇门去——既然不能做门的封印,那他就在门的那边守着,再不许那些深渊生物突破门,进入到大教堂里来! 还是安东尼及时发现了他的举动,把他从地下神殿拽了回来,跟他说要推行新的政令,担心没有人会服从云云,才暂时打消了他自我毁灭的心思。 但是虽然不想自杀了,光明大陆对于魔族的影响却是从不因人而异,且因为他身为教皇,一旦魔化后更加危险,几乎分分钟就在崩溃的边缘上! 但是有些事情也实在让人不能不感叹机缘巧合。之前他曾经因为服用于格的草药成瘾,导致断药之后出现了严重的戒断反应,一度苦不堪言。但正因为那时候经历过难以言喻的痛苦,现在对于这种新的影响倒有了一定的抵抗能力,硬生生的坚持了一年,人还比较正常。 “冕下其实也曾经想要放弃……”虽然教皇已经退位,但安东尼还是习惯称他为冕下,倒是他自己,至今尚未习惯被别人称为冕下,“所以我没有办法,只好跟他讲了新神之事……” 第404节 安东尼说着,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陆希的表情。那是夏季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圣城里忽然又多了一波魔化者,而老教皇的情况也骤然恶化一次,如果不是他自己到最后还是控制住了,说不定当时就要疯! 这么一来,老教皇就更觉得自己活着没什么意思了。安东尼没办法,只好把柯恩带来的大秘密告诉了他——看看吧,光明大陆正处于危险之中,你能一死了之吗? 这个讲述过程自然是不怎么顺利的。你跟一个神官讲,他信仰的光明神其实就是一个跟他们一样的生物,而且还有无法抵御的对手正在逼近,准备把光明神连同整个光明大陆都吞噬掉,谁会愿意相信呢? 即使老教皇知道许多的教会秘辛,不会像普通信徒一样奉《教义》如圭臬,但要让他接受这些事情也不容易,险些又当场发疯一回。但最后,还是这些年圣城的反常现象,让他终于相信,这不是什么人说出来的疯话,而是即将发生的事实。 从那之后,老教皇也很想见见陆希。他想知道陆希究竟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又打算要怎么办?反正他实在是想不出来,面对神明,人类还能做什么? 于是,陆希就见到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像干尸的老教皇…… 第539章 历史会面(五) 老实说, 老教皇现在的模样确实有点吓人,再加上神学院这种半荒废的环境,陆希真觉得可以开个鬼屋——算了, 这样未免有点太不敬老了,再怎么说, 这位教皇也曾经试图用自己来代替龙晶, 想要维持住庇护整个圣城的大型神术阵, 从这一点上来说, 还是值得人尊敬的。 不过这么一想,明明魔化之后的力量就不适合神术阵,可是曾经的魔族长老结出的龙晶却能用来做为神术阵的动力源, 果然魔力与神力是同源的吧?而且魔晶凝结在脑部,是不是说魔族与神恩者的大脑磁场是相同的, 因此血契才能成功? 陆希在天马行空地开脑洞的时候, 老教皇也在打量着她:“女王陛下似乎并不意外我的样子?”是胆子大,还是见过的魔族太多? 这声音并不好听, 像是没上油的门轴似的,听得陆希都想清清嗓子,或者检查一下他的声带。 不过她忍住了冲动,对老教皇笑了一下:“穷人饿得皮包骨头,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虽然说她其实没见过,她见过的是厌食症患者。 但是这句话显然是够尖锐, 老教皇已经难以做出什么表情的脸都抽动了一下,目光也黯淡了下去。过了一会儿,他才喃喃地说:“教会……有些地方做得确实不够好……” “教会这种情况, 注定了做不到最好。”陆希淡淡地说, “把自己视为人上之人, 自以为是施恩给普通人,又怎么会尽心尽力?为主前驱也不过是个口号而已,人只有为自己工作的时候才最努力。可惜神官们根本认识不到这个问题,你们都忘记了,初代教皇组建教会,既是为了保护普通人,也是在为自己战斗。” 总觉得“我是在为你们祈福/治疗”,这还有什么积极性,难道你自己不要吃饭穿衣的吗?干活不好好干,收十一税和供奉的时候可丝毫不手软呢。 话也不用说得太明白,老教皇又岂能不知道这些事呢?他勉强分辩了一句:“贵族比这还糟……” “所以我的领土之内不再由贵族来管理了。”陆希笑了笑,“教会呢?打算做出改变吗?” 老教皇看了安东尼一眼,半天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才沙哑地说:“新神降临,这个世界已经在变了。”安东尼并没向他隐瞒外界的消息,所以他也知道今年粮食减产,祈福术作用下降,这已经动摇到教会的根基了,如果情况持续恶化,教会想不改变也不行。 事实上安东尼已经在圣城做出了改变,但这全是因为他学了辉光之国的方法,否则圣城今年的情况也会非常难看。 哦对了,老教皇还想起了海中的那些变异魔兽!圣城的船队当时受损严重,虽然后来剩余的船只也曾出海,但船上的人颇有些提心吊胆,生怕再遇上那样的变异魔兽,以至于不敢往深海里去,只在近海跑了几趟。 当然,现在三圣教会分裂出去,也带走了大半的造船者,圣城的船队一直没有得到补充,现在连开船的人手都不太足,就更不能往深海跑了。 这件事甚至影响到了沙尔特商会对圣城的态度,今年圣城来的商人明显少了也与此有关。因为沙尔特商会有许多大商家就来自西大陆,现在他们应该是更支持三圣教会了。 三圣教会掌握着炼金神殿,现在他们一离开,圣城就失去了大部分能吸引商人的货品,如果再不能出海,那除了种地就真的没有别的东西了。 老教皇不得不承认,圣城若想翻身,还得靠这位女王。 但是女王,她当然不是来无偿扶贫的。 “你想要什么?” “我是夏国人。”陆希笑了一下,“当年十字军所谓的东征,您身为教皇,总是知道真相的吧?还有魔族,他们是怎么退入无尽深渊的,也该让事情大白于天下了。” “这不行!”老教皇本能地拒绝。这会让教会的威信一瞬间完全崩溃,会让教会尸骨无存! “不会马上尸骨无存的。”陆希悠悠地说,“会有很多人不相信,而且三圣教会也会极力否认。” 老教皇简直是又惊又怒:“那岂不是只有圣城会完蛋!”圣城承认,而三圣教会否认,他都能想像得出来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所有的信徒都会抛弃圣城,而归向三圣教会! “归向三圣教会?”陆希笑了,“三圣教会,还能糊弄多久呢?难道新神只影响圣城,就不影响西大陆吗?”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跑西大陆的商队早就已经传来了消息,今年西大陆的粮食照样减产,而且还比这边更厉害一些。 教会的分裂影响的绝不只是圣城,西大陆的神官也有不承认三圣教会而只尊圣城的,三圣教会到了西大陆,他们当然也会抵制。光顾着争谁是正统,用在土地上的心思自然就少了。而且三圣教会里擅长祈福的高级神官又不多——三圣徒自己都还不行呢。 这个冬天,西大陆的日子会很难过,三圣教会自然不容易站稳脚跟。如果圣城再宣布一下当年的真相,或许在短时间内会有一些不肯相信事实的信徒转向三圣教会,但随着新神的临近,很多事情都是三圣教会无法阻止的。当信徒们发现三圣教会也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时,信仰就必须要打折扣了。 “信徒们不会反抗的……”老教皇苦笑着说,“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就算粮食减产,也不过是多饿死几个人而已……可以告诉他们,这不过是早一些去光明之山……”还能早一点过上极乐之地的好日子呢。 “那是从前。”陆希轻笑了一下,“从前大家都过得苦,也就不觉得了。可就是那样,不还有人想尽办法要来圣城,想做圣城的城民吗?可见平民并不傻,大家都想过好日子。” 大家都苦的时候,苦日子也还过得,但如果跟你一样的人忽然过上了好日子,你还能忍得住自己继续“吃苦耐劳”吗?自古以来那么多人,甘于“一箪食,一瓢饮”还“不改其乐”的,也就那么寥寥几个而已,何况这些平民很有可能要过得还不如从前,食也没得食,饮也没得饮了。 这种情况之下,你还想拿死后之福来糊弄人,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何况,那些跟着商队到处跑的情报人员,难道就不会忽悠——啊不,宣传了吗? “安东尼已经向您说过新神降临的事,但他大概没有说过,该怎么办吧?” 老教皇也确实非常想知道,这事儿该怎么办。但是当他听完陆希的计划之后,脸色就更难看——好吧,以他现在这种牛皮纸颜色的皮肤来说,脸色难不难看的,其实也看不出来。 “这,这……”他很想说这简直胡闹,但话到嘴边,还是变成了,“这样能成功吗?” 不但要将光明神的本体送去无尽深渊的底层,还要人们不再信仰光明神,这不就是要挖教会的根基吗?大家都不信奉光明神了,还要教会这个“代神行事”的组织干什么? 可是比起整个光明大陆都毁灭来,只是教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到底还是划算的吧?毕竟光明大陆如果都完蛋了,那教会还能逃到哪里去,难道还真有个光明之山让他们去栖身吗? 陆希看着老教皇纠结,悠然自得地端起了水杯:“能不能成功我现在也不敢说,但什么都不做,那就只能大家一起死了。”要是跟那些虔诚的信徒说,他们肯定不相信,说不定有些狂信徒还会喊着这是神的考验,恨不得大家一块儿去光明之山找神明报到。好在这位教皇脑子还清楚——或者说,能手握权力的高级神官,绝大部分都不会那么“虔诚”,因为他们知道得太多了…… 比如说,迷失之地的秘密,教皇就肯定知道,所以有些东西,也只能问他。 “当初在夏国布置的那个大型神术阵,教会还有记录吧?”想要把光明神送走,还得靠那个神术阵。 “有。”老教皇只能承认,“但——要催动那个神术阵,需要非常多的人和魔晶。”而且还需要高级的。当初可是夏国的大巫与十字军的高级将领们一起出手,还使用了许多高级魔晶。而现在能不能凑到人且不说,单是魔晶恐怕就不好弄了,因为现在的魔晶质量可都在下降了。 这个问题陆希当然知道,只能另想办法。魔晶也好,神术或魔力也好,都是能量,想办法用别的能量转换就是了。 “能量转换——”安东尼倒是忽然想起一件东西,“炼金神殿做出了一种魔偶……”当时幽灵入侵的时候用坏了好几台,默菲走得急,就直接扔在炼金神殿的旧址了,只是也拆得七零八落,生怕被人仿制。倘若能把这东西复制出来,岂不是能用好几个低等级的觉醒者,拼成一个高级的? “发电机?”陆希听过安东尼的描述,顿时眼睛一亮,“去看看!” 安东尼不得不提醒她:“你说要去看苹果树……”其实不是看苹果树,而是看光明神的本体,但不好说得这么明白罢了。 说起来这棵苹果树也是很打陆希的脸。之前陆希激情批判教会胡诌《光明史》,把一棵普通苹果树吹成什么创世纪的树,还活了一千多年之类的。结果后来听光球说了才知道,这棵树真的活了一千多年,也确实是光明大陆被复制过来的时候就存在的,因为它就是光明神本体的存在形式,可以说它是树,也可以说祂不是。 这么打脸的树,陆希其实也不是很想看,主要是海因里希有执念,既然来了圣城,就想亲眼看看光明神。他看不见光球,那么看看苹果树也好。 这棵树在冬季也是枝繁叶茂的,一片浓绿之中甚至还挂着几个通红的果实,但凡有人看见,难免不觉得这确实是神迹。而在陆希看来,这棵树整体都笼罩在淡淡的光晕当中,甚至树的枝干果实都是光构成的,有一种半透明的感觉,就更神异了。 就是她都站在这儿了,这棵光树却没什么动静,她还以为能跟光球一样交流一下呢。 “他们休眠了。”光球可能是跟陆希在一起时间久了,居然会用第三人称了,“这样可以让新神来得慢一点。”多给光明大陆争取一点时间,当然,也是多给祂们自己多一点时间。 只是这样深度休眠下去,就不会再醒来了。如果陆希真能打开空间通道,祂们就会在休眠中转移去另一处空间,如果陆希的计划没能成功,祂们便会在休眠中被新神吞噬,再也没有逃走的机会。 “还挺信任我的……”陆希感觉肩膀上的压力还有点重,“那就祝我们成功吧。” 第540章 西陆之变(一) 安东尼与陆希的这一次会面之所以被历史人士大书特书, 主要就在于见面之后,整个光明大陆的历史都来了一个大翻转。 真的是大翻转啊!以前《教义》里都说魔鬼是万恶之源,他们出生于无尽深渊的岩浆与硫磺之中, 就爱引人堕落以夺走人的灵魂。要不是有光明结界保护,魔鬼大批涌来光明大陆, 人类就完蛋了! 比如说, 当初的夏国就是跟魔鬼勾结, 结果整片国土都被无尽深渊吞掉, 成了现在的迷失之地,在光明大陆上再也找不到了。要不是十字军把魔鬼赶回深渊,很可能他们就以夏国为据点, 一直祸祸光明大陆了! 这些说法,光明大陆上真是人人耳熟能详, 因为他们都是听着这些宣传长大的。结果现在忽然告诉他们:这些都是错的, 是有人掩盖了真相,篡改了历史! 魔鬼并不是无尽深渊的火山口里生出来的, 他们原本就是人类,只是觉醒的方向与神官和骑士们不同,外形上出现了非人的变化而已。事实上数百年前的黎明时期,人类并不是在与魔鬼战斗, 而是神官、骑士、普通人和魔族一起,为抵御源源不断的魔兽潮而战斗! 然而在战斗之中, 魔族却感染了一种诅咒,这种诅咒使得他们在晋升到顶级之后就会失去理智变得疯狂。本来这是一种不幸,但当时的教皇没有去寻找治疗的办法, 反而在战斗胜利之后, 开始将魔族当做敌人来防备和驱赶, 直至魔族退入无尽深渊才作罢。为了掩盖这种背刺的行为,教皇编写《教义》,给魔族扣上了万恶之源的帽子,并沿用至今。 至于夏国,则是这种谣言的最大受害者。当初所有的人都不知道魔兽的变异从何而来,是夏国发现了第一处深渊之门,于是夏国的大巫启动大型神术阵,要封闭深渊。但十字军却接到教皇的命令,要把夏国的大巫们一同封闭到深渊中去,因为夏国的大巫当中也有魔族。 十字军横插一手,导致神术阵未能成功,反而使得深渊靠近了光明大陆,要将整个光明大陆都吞噬进去。关键时候,夏国的大巫们牺牲自己,将神术阵反转,推开了深渊,但整个夏国也因此分崩离析,成为了“迷失之地”。 在这次事故中,十字军也损失惨重,当时的教皇为了不负责任,就编造出了夏国勾结魔鬼的谣言,并将夏国后裔定为堕落者血脉。 夏国消失,魔族退入无尽深渊,教会便彻底掌握了光明大陆,开启了高高在上的“后黎明时期”。 传播出去的消息与事实当然是有所差异的,但有些事情是不能广而告之的。比如你跟所有的人讲光明神从地球复制了光明大陆,除了让他们狂热地相信神创世纪之外,没别的作用,并不能让他们领悟到生物是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 再比如新神降临会吞噬整个光明大陆,这事儿你说出去,恐怕这个社会就要崩溃了,好一点的比如贵族大概会大肆挥霍,在死前好好享受;不好的恐怕会出现一群报复社会的,就是魔族当中,怕也少不了会有这样心态崩溃,我不过了你们也别过了的念头。 但是如果不揭穿教会干的好事,不让众人知道夏国的牺牲,陆希也不甘心,所以想来想去,最后就编出了这一套似是而非的说辞。当然,看在现在还需要教会出力的份儿上,罪名全扣给了那一任做出决定的教皇,其余教会人员统统都是被骗的,也算是给教会留了个面子。 海因里希对这略有点不满,但也没说什么。主要是当初的那些人都已经死光了,难道还把人拖出来鞭尸吗?那也没什么意义,倒是给魔族洗脱罪名最重要。 于是这些消息就从圣城开始,在春季的时候,向四面八方传了出去。 所到之处,堪称一石击起千重浪! 首先当然是不相信!别说信徒,教会的人自己都不相信,不知有多少人在私下里怀疑新教皇是不是疯了,还是干脆就背叛了教会,要不然怎么会传出这种消息来? 可是要说新教皇背叛了神明,怎么圣城去年粮食还是那么丰足,而他们反而粮食歉收,还得去圣城讨救济呢? 于是第二波流言就起来了,说是当年那位教皇才是窃位之人,是他欺骗了教徒,欺骗了整个光明大陆。而现在的新教皇是得到了神谕,才知道当年的真相,并且宣扬了出来。甚至还有人说,正因为当年的欺骗,赶走了光明神的一批子民,所以才惹来神明不悦,以至于这几年灾祸连连,必须要等真相大白于天下,光明大陆重新接纳魔族,灾祸才会停止。 这话绝大多数人都不爱听。没办法,分蛋糕的方式都已经确定了之后,谁还会喜欢再多加进来一个人分享呢?尤其是神官们,就算传言里说他们也是受骗的,那也不行!怎么的等魔族回来,十一税是不是也要分他们一份呢?毕竟魔族也是觉醒者啊,他们的力量,同样是光明神给的。 这还了得! 消息传到西大陆,连三圣徒都愣了。 “圣城——疯了吗?”加菲尔在西大陆的贵族中仍旧是如鱼得水,所以消息也特别灵通,知道这个消息是辉光女王拜访过圣城之后才传出来的,“冕下他竟然把教皇的位置传给那个小子,现在也不知道后悔了没有。” 卡蒂亚却是对老教皇的偏心不满很久了:“那也是冕下自己的选择。现在圣城自毁前程,我们正该抓紧时间——默菲,你的增产药剂有结果了吗?” 去年,他们得到青金国王的支持,在巴菲公爵的领地建起了新圣城,可是西大陆去年的收成却十分之打脸,搞得新圣城似乎都不那么“圣”了,还有人借机攻讦,说他们不正宗什么的…… 搞得三圣徒都觉得没脸啊。好容易现在圣城不知发什么疯,忽然闹成这样,他们还不得赶紧抓紧机会,把新圣城的名声搞起来? 但是说来说去,祈福是非常重要的。教会的两大支柱:祈福与治疗。这其中还以前者为最重要,因为不是人人都需要治疗,但人人都需要吃饭! 就为了去年的庄稼普遍减产,新年时候的供奉都不多呢。 可是三圣徒确实都不擅长祈福术,没办法,只能在炼金上打主意了。 他们也早就听说了,辉光之国种地就不用祈福术,而是用“肥料”和“农药”,一听就知道,肯定是某种炼金药剂了。 什么,你说辉光之国用的是粪肥?那肯定是黑魔法,他们绝对不能用!倒是烧的草木灰可以算个材料。 但问题是,烧草这种事古已有之,那休耕的地要种的时候都得先放一把火,并不稀罕。而且也没见哪块地烧一遍就丰收了,不需要神官祈福的。 默菲也托一些商人买了点化肥和农药来,想着分析出其中的成份来仿制,可是这以前屡试不爽的办法,这次竟然不怎么管用! 比如说那个化肥吧,他也确实分析出了其中的一些成份。这些成份在硫磺或者白垩甚至磷石里都能找到,甚至他还发现了有魔盐的成份!但问题是,这些东西能让庄稼丰收?开什么玩笑! 默菲已经试过把这些东西碾碎洒在地里,或者焚烧之后再用,但都没什么用处,甚至白垩在烧过之后,还把地里的麦苗给弄死了……至于魔盐,他根本就没敢往地里加,怕把地直接给污染了。 折腾了好几个月之后,默菲只能放弃了仿制辉光之国的化肥,转向农药。这次有了一点成效,他根据农药中的成份,找到了一种野花,并成功地从中提取出了一种无色的油状液体,对小麦上的蚜虫十分有效。 第405节 但问题是,这东西只管杀虫,并不管别的,对于粮食的丰收并没有足够的效果。所以即使去年使用了一些,也没能挽救粮食减产的情况,因为小麦长出来就瘦弱,麦穗都不饱满,哪怕没有虫子来吃,收成也不好啊! 没办法,默菲只能自己想办法来研究新的增产药剂,他试着使用了一些魔植,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这样做出来的炼金药剂成本高昂,别说整个西大陆,就是新圣城的田地都用不起! 卡蒂亚听他说话听得脸都直抽抽,不免抱怨地说:“是不是你没找到正确的方法?”明明那个化肥用了就能让小麦长得很好,可见那些成份确实是有效的啊。 默菲在自己的专业方面栽了跟头,心情糟糕,态度自然也不好:“要不然你来?我看你也没治好青金国王。” 卡蒂亚被他怼得脸色发青,还是加菲尔赶紧出来打圆场:“都不要吵了,去年的情况确实很反常,或许今年会好些。再说,不管怎样,总算是有了驱虫的药剂,今年早点用上就是了。” 卡蒂亚忍了忍气,提议道:“实在不行,我们也试试那种堆肥?” “这不行!”这次倒是加菲尔立刻反对了,“我们如果也用,那是瞒不过的,那些贵族会怎么看?哪个贵族愿意吃那种……用那种东西浇出来的粮食?别忘了,我们还在巴菲公爵的领地上。” 巴菲公爵欢欢喜喜地迎接这些圣徒,结果却被占走了领地——说起来新圣城选择了他的领地十分光荣,其实就是分走了他对于领地的统治权!因为三圣徒这边有国王支持,他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可是心里恼火得很,就等着揪他们的错误呢。加菲尔敢说,今天他们开始堆肥,不出十天,整个青金王国都会传遍,说三圣徒在用黑魔法!后面还会传成什么样子,那就不用多说了。 如果用炼金药剂,那就好听得多了。 卡蒂亚没好气地说:“谁不知道炼金药剂好?那不是不行吗?要不然——默菲你把那东西提炼一下,只要没有那股味道……” 默菲的脸都黑得不能看了。提炼一下?怎么提炼?让他去跟大粪打交道,从里头抠出能用的……呕,他已经不愿意往下想了! 他脸色这么难看,卡蒂亚都没敢继续说下去。加菲尔也有点恶心,勉强说道:“这个再说吧,实在不行我们找商人买些化肥来,再自己调配一下……”换个名字,就当他们自己的炼金药剂来用得了。不过这样一来,恐怕他们就得倒贴钱了…… 默菲想了想,终于下定了决心:“先弄一些来,无论如何今年不能再减产,我们得先把新圣城立起来。现在旧圣城那边自己搞出事来,我们正好趁这个机会证明我们才是真正虔诚的信徒。” 卡蒂亚犹豫一下:“那我们怎么说?” “当然是驳斥那些胡言乱语!”默菲断然回答,“什么神谕,明明是那个安东尼被辉光女王诱惑堕落了!现在信徒们都不相信他们,就连有些原本倾向他们的神官都动摇了,我们务必抓住这个机会!”至于那些话究竟是不是真的,谁会关心呢? 第541章 西陆之变(二) 三圣徒真要行动起来的时候也是很有效率的, 在麦苗探出地面之前,就已经有商人悄悄地运来了成车的化肥——辉光之国卖得并不贵,而新圣城却给了高价, 自然有商人愿意做这笔买卖。 这好几车的化肥着实不便宜,运送来的商人还愁眉苦脸, 说是路上太难走, 折损了不少人手和马匹, 最后还卖不了多少钱, 要不是他是个虔诚的信徒,也不会赔本做这种买卖。 这话听得默菲心烦——什么虔诚的信徒,真正虔诚的信徒, 见到他这个圣徒还会讨价还价吗?虔诚的信徒连自己的全部家产都可以捐给教会,何况只是让他运一趟化肥!这东西又不是多么沉重, 能用多少人手?只怕都是用来运那些罐头、糖和巧克力了吧? 偏偏化肥的事情太过重要, 还要劳他亲自来验货,也就要劳动他的耳朵受累。 “既然你这么缺人手, 我就给你三百奴隶。”默菲又岂会容忍一个商人在自己面前喋喋不休,哪怕是沙尔特商会的商人也不行! “啊……”商人看起来愣住了,结结巴巴地说,“但, 但是……” 默菲在心里冷笑。说这些不就是为了抬高价钱吗?但他出的金币已经够多了,既然这人一直拿折损人手来说事儿, 那就用奴隶来抵货好了,反正巴菲公爵这领地里,奴隶多的是! 商人垂头丧气地出去了, 默菲便检视那些肥料。这些东西装在一种半透明袋子里, 袋子很薄, 却意外地坚韧,且不透水。那些肥料则是黄白色的颗粒状,看起来就像随处可见的土粒一般,实在让人搞不明白它是怎么被制造出来的。 这种样子半点都不高大上,当然不能就这么拿出去。默菲在心里暗暗地计划:先把这些肥料磨成细粉,然后掺一些他研制出来的魔植药剂,最好是将其染成代表着麦穗的金黄色,这样一看就知道是能够带来丰收的药剂…… 炼金神殿里开始将化肥改头换面的时候,运化肥来的商人已经揣着一袋金币,领着三百个蓬头垢面的奴隶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这三百个奴隶呼啦啦的一大群,人人都看见了,都知道教会用奴隶来抵了货物。这下可好,接下来这个商人卖出去的货物,至少有一半儿是抵成了大大小小的奴隶。问起来就是:圣徒冕下都体恤你需要人手,我们当然也要紧随冕下的脚步…… 尤其是巴菲公爵。他名下的领地被新圣城圈走了一大半,能收的税当然也减了一大半。原先他有数千奴隶,现在都快要养不起了,干脆就用一千名奴隶抵了巧克力的货款。 这一千奴隶可不像教会给的奴隶质量那么好,那三百奴隶绝大多数是青壮男女,可巴菲公爵给的这一千号人,老少倒占了七成!甚至还有四个不满一岁的婴儿,也充做一口人卖了出来。 商人在巴菲公爵面前也是愁眉苦脸,但却并没有讨价还价,而是痛快地把人收下了:“以前做生意的时候,多得公爵大人关照,现在也是我报答您的时候了。” 这话其实巴菲公爵不太爱听。因为这么说就等于在说,现在他的经济状况不比从前了,手头紧了,拿不出金币,只能用老弱病残的奴隶来充数了。这简直太伤巴菲公爵的自尊心了! 但是商人的态度又很好,要不是他这么痛快地接收这些奴隶,巴菲公爵能购买的货物就要减少许多,这会更让他无法忍受。所以他虽然觉得这话不顺耳,但也只能听了。 商人窥探了一下他的脸色,小声地说:“公爵大人,就是我这一趟,可真让教会的大人给坑苦了……” 嗯,虽然给奴隶最多的是巴菲公爵,但开了这个头的确实是教会,听起来没毛病。何况巴菲公爵现在也对教会多有怨言,所以听了他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也没有生气,反而咳嗽一声,抚慰了他一下:“教会需要你,那也没办法。” “可是这么个搞法,下回我都没钱再贩货了。”商人苦着脸,又充满希望地看着巴菲公爵,“不过辉光女王有个毛病,就喜欢辉光之国没有的新鲜东西,我要是能弄点回去,就能换到好货,什么丝绸啊巧克力啊香水啊,都行!” 这些东西巴菲公爵都喜欢,但新鲜东西……他有什么新鲜东西? “就是不常见的植物啊,或者石头什么的……”商人挠挠头,“您的领地周围有不少荒地,能让我去那儿找找吗?” 去荒地当然是可以的,但巴菲公爵很好奇:“辉光女王要这些东西做什么?”为一些破玩艺儿,她肯付大钱? “那就不知道了……”商人老实地说,“谁管她用来做什么呢?给钱就行呗。” 肯给钱,那就是有用啊。巴菲公爵不由得动起了脑子:如果能知道有什么用处,而他的领地里又出产,那四舍五入不就等于是有钱了吗? 于是他欣然答应,还吩咐自己的管事亲自负责这件事,务必带着商人各处去跑一跑,看看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带回去的。 商人从巴菲公爵的城堡出来,坐上自己的马车就长长叹了口气:“哎,我可是尽力了。” 一直跟着他的仆人抬头笑了笑:“您放心,这些奴隶女王陛下都会付钱的,您也知道我们从不把奴隶压价,不管老弱病残,都会给您换成货物。假如再有能用的东西,您能优先挑选的货物就更多。” 商人当然知道,否则他也不会大老远地拖几车化肥过来了。到西大陆的路可不好走,化肥卖再贵其实也赚不回本来,全靠的是那些巧克力和丝绸珍珠之类的奢侈品。这些东西,只要你为女王出点力,拿到的价格会低得超出你的想像! 所以他十分期待在巴菲公爵的领地周围还能找到好东西,只不过巴菲公爵显然也发现了这个生财之道,否则也不会让心腹的管事紧盯着。就算真的找到了,巴菲公爵恐怕也会定个高价。 “这没关系。”仆人笑着说,“我们只要找到,并不一定要大量地运回去,您拿着样品,一样可以得到优先购买权。”他们情报部的人过来有很多任务,搜集资源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寻找到的可利用资源并不需要千里迢迢运回去,只要标记出来,等着将来利用就行了。 是的,他坚信女王陛下迟早有一天会打到西大陆,所以他们现在首要的任务是以搜集资源为名,勘探西大陆的地形、军事力量的安排等等信息,另外还要借此机会进行宣传。至于巴菲公爵还等着拿他们找到的东西赚钱?那就让他等着去吧。 倒是把他们的人口拉走一些挺不错的,反正人总是不嫌多的。 至于说会不会赔本?他们情报部可是很清楚这些奢侈品的成本。别的不说,就那个化肥,这一批以尿素为主,而尿素是怎么来的呢?原材料居然是从圣城大教堂底下封印的那扇“门”里运出来的。女王陛下说门里的那处沼泽全是氨水,而液氨和二氧化碳在高温高压下,就能直接合成尿素了。 这材料简直都不要钱,圣城周围的田地,今年都不用费心费力再去外头挖腐殖土,直接用氨水施肥就可以,简直方便得让他都羡慕——守着一扇深渊之门,竟然等于守着一个肥料厂了! 这批肥料从圣城直接运过来,路途还比从辉光之国运送要短得多呢。 只可惜西大陆的人不识货,除了教会之外,居然没有贵族要买,只会盯着那些奢侈品。还不如圣城周围那些国家,现在已经有人在试探着开始使用了。毕竟化肥挂一个炼金肥料的名字,比堆肥看起来是要高级得多了,从这些瞧着就干干净净的颗粒里,怎么想得到会跟那些曾经臭气熏天的东西有一样的元素呢? 情报员心里暗暗感慨,又不免有一点好奇:他相信教会肯定不是要推广化肥,那他们买这东西究竟是想干吗?偷偷用在自己的田地里,好显示神迹? 哼哼,如果这样的话,那他可就要好好给他们宣传宣传…… 很快,情报员就知道教会买化肥做什么了,因为他有幸参与了新圣城建立之后的第一次大型祈福仪式。 去年春天,因为三圣教会刚刚到达西大陆,分裂教会的余波尚未平复,新圣城也未曾确立,所以三位圣徒并没有主持春季的祈福仪式,仍是各处教堂的神官自己祈福。但今年,一切都已经就绪,炼金神殿也拿出了新的“丰收药剂”,于是三圣徒要举行祈福仪式了。 这种为了脸面的作法大家心知肚明,但谁也不会说穿,因为大家都更关心那种丰收药剂究竟是什么东西。 丰收药剂的卖相十分好看,它们装在贵重的神术玻璃瓶子里,呈现一种美丽的浅绿色,宛如春日新生的麦苗,看着就让人觉得心情愉快。而据圣徒大人所说,这种药剂只需要那么一瓶,就可以让一百倍的水都变成“生命之水”,将这些水洒在田地里,就能令庄稼茁壮成长。 教会没有提这种丰收药剂的价格,看起来似乎是要用它代替曾经的祈福仪式,因为三位圣徒随后宣布各地的教堂都会配备这种丰收药剂,让神官们在祈福仪式上使用。 只有混在人群中的情报员感觉到了熟悉的东西:这所谓的丰收药剂虽然颜色变了,可是兑水的时候仍旧能闻到淡淡的熟悉气味,而且这百分之一的溶液——噫,不就是他们运过来的化肥嘛!敢情真的是,就把化肥染个色,就叫丰收药剂呗? 呵呵,还真被他猜中了!行吧,三圣教会自己留下这么大个把柄,他要是不利用起来给他们好好宣传,这个情报员也别当了! 默菲当然不知道人群里已经有人在思考如何揭穿他了。他的全副注意力都在祈福仪式上。这种肥料也是奇怪,本身是没有什么气味的,但在他加进一些别的东西试图让它改变颜色的时候,就会散发出臭气来,简直让人崩溃!最终他只能放弃代表丰收的金黄色,勉强把它染成了浅绿。 而即使这样,在溶于水的时候也还是有那么一点儿味道,他只能用自己释放的圣光来吸引众人的注意力,让他们忽略那点气味,更不要联想到辉光之国那种臭烘烘的肥料上去。 三名圣徒同时释放出来的乳白色圣光确实吸引眼球,整个场地都仿佛成了微光的海洋,无数平民跪倒在地虔诚膜拜,感受着那圣光落在自己身上,身心都为之一轻,仿佛沉疴尽去,心灵被洗涤了一样,不禁对三位圣徒更加敬重了。 祈祷的声音尽管很低,但这许多人合起来也足够响亮了,一波波的声浪仿佛配合着那起伏的圣光,如同涟漪般向外面扩散开去。 情报员暗地里撇了撇嘴。他跪在人群最外面,正无聊地低头假装祈祷,忽然听见了另一种嗡嗡的声音。这声音似乎来自于天空之中,而且还在迅速靠近。 他抬起头,真的发现了一小片低低的云,带着淡淡的黄绿色,正在向他们飞来。 这个情报员也是个觉醒者,虽然他觉醒的力量非常低微,但视力却得到了大幅的提高,所以这片云还没有飞到他们头顶,他就已经看清楚了:“蝗虫!” 但是现在才刚刚初春,怎么会有蝗灾! 第542章 西陆之变(三) 这确实是一群蝗虫。而且还不是常见的那种蝗虫。这些蝗虫的身体变成了半透明状, 甚至能看到内里的脏器。而且看它们的体型也不是新生的蝗虫,更不必说早春时期不会有蝗虫这么快地孵化出来。 这些蝗虫,至少是越了冬的。 嗡嗡的声音终于让更多沉浸在祈祷中的人们醒过神来, 一起抬头向上看去,就见那片蝗虫云俯冲了下来。 明明只是一群蝗虫而已, 俯冲的速度却像鹰隼一般, 甚至带出了尖锐的风声。在三位圣徒身边的守护骑士们反应极快地撑起了斗气护盾, 但小片小片尖锐的风刃先虫群而来, 击打得斗气盾千疮百孔,随后有三分之一的蝗虫冲进了斗气盾之内。 现场顿时混乱起来,许多人爬起来就想逃跑, 但周围全都是跪着祈祷的人,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根本跑不动。有人才拔脚就被身边的人绊倒, 直接摔倒在别人身上,造成了更大的混乱。 情报员在最外圈, 他一边疏散外圈的人,一边把地上摔倒的人拉起来。事实上最外面的人并没有受到攻击,这些蝗虫似乎是被圣光吸引来的,只攻击身上有圣光的人, 绝大部分都是直奔三位圣徒而去,只有离圣徒们最近的那一部分人, 因为刚刚沐浴了圣光,身上还有些许残留的乳白光点,才会有几只蝗虫扑过去。 但这些蝗虫可比普通蝗虫厉害得多, 那大腭如同老虎钳一般, 一口咬下去就是一个血洞, 至少有成年人拇指粗细!被咬的人恐惧之中又添疼痛,自然是惨叫连连,吓得旁边的人更是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即使没受到攻击,也相互发生了踩踏。 四下里乱成一团,成为攻击焦点的三圣徒当然也不好过。上千只十几厘米长的蝗虫飞扑而下,还夹杂着片片风刃,汇集起来便是割面如刀,瞬间就到了三人头顶。 只听轰地一声闷响,三圣徒身周出现了一个碗状的光罩,将十步之内的人都圈了进去,风刀挟着蝗群一头撞在那光罩上,掀起的气浪带着尘土将离得最近的人冲得连连倒退,摔成了一团。 默菲手按着自己腰带上的黄色大地蟒魔晶,脸色铁青。幸好他现在随时身上都会携带一些炼金物品,否则刚才这一下子,那风刀说不定会把人的脑袋都割掉! 只可惜那种雷电魔偶做起来太麻烦,且还需要特殊的材料,又无法缩小。否则他要是现在能够带着一个雷电魔偶,就能将这些蝗虫全部烤成焦炭! 而这根炼金腰带虽然防护力很好,却是要消耗魔晶的,也不知道西大陆这边的魔兽,魔晶还能不能用…… 他这样想着的时候,便觉得头顶有些发暗,抬头一看,只见那些蝗虫竟然都趴在了光罩上开始啃咬起来,甚至还有一些撞得头破腿断的,居然也拖着残破的身体挤在同伴中间。从下面看上去,千余对大腭同时张合——即使默菲不知道什么叫做密集恐惧症,也从内心深处感觉到了一种不适。 并且在这种啃咬之下,大地蟒的魔晶不断闪烁,颜色在迅速地黯淡下去,消耗的速度极快! 这一幕跟当初圣城的保护罩被蝗群攻击何其相似! 怎么会又是那种变异蝗虫?不,这次的蝗虫甚至都带着风刃,比上次那些的魔化率更高! 默菲不敢深想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连忙催促身边的骑士:“我撤去防护罩,马上杀死这些蝗虫!”他应该庆幸,这些蝗虫中至少没有免疫神力攻击的,否则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守护骑士们只是被蝗群打了个措手不及,现在有所准备自然都镇定了下来,默菲将防护罩一撤,正啃得起劲的蝗虫们就变成了全无防备,被十数名骑士的技能轰上去顿时残肢断头满天飞,瞬间就被剿灭了干净。 卡蒂亚及手下的神官们立刻施展治疗术,给周围受伤的人治疗。 被咬伤的人倒不多,反而是因为相互推搡踩踏而受伤的人不少,好在都不致命。这时候卡蒂亚也不敢有所保留了,圣光全力刷过去,轻伤立时痊愈,重伤也行动自如了,甚至连身上原有的毛病也被圣光一视同仁地治愈,倒是顿时就赢得了一片感谢与祈祷之声。 默菲的脸色更不好看了。他损失了半块大地蟒的魔晶,倒是让卡蒂亚出了风头! 但是这也不是计较的时候,首先得搞明白,这些蝗虫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还有没有别的蝗群?以及蝗虫本是不能越冬的,为什么这些蝗虫却能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为什么这些蝗虫会忽然出现,要知道现在小麦尚未出苗,蝗虫来了也没什么可吃的,难不成——它们是被圣光吸引过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默菲这些想法暂时无法验证,倒是丰收药剂的效果很快显现了出来——麦苗才长出几寸长,就展现出了蓬勃生机,那茁壮的样子跟去年真是判若两苗! 这下子连青金国王都有些坐不住了。去年歉收,仓库里就十分空虚,今年可得多搞点粮食才好。西大陆土地比较贫瘠,粮食本来就较为紧张,就连贵族们都知道粮食的重要性,所以看到这么好的效果,立刻就有人来询问丰收药剂的价格了。 第406节 这下真是挽回了默菲的损失,他直接把买来的化肥翻倍卖了出去,还又找到了原来的商人,预订了下一批化肥。 “冕下,这,这可不能再用奴隶来抵了……”商人照例的愁眉苦脸,满口叫着自己要赔本了。但问题是,默菲并不打算用金币来购买。 “听说你们在寻找什么新鲜的东西?” “是。”商人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主要是辉光女王她……” 默菲不想听见辉光女王的名字,他也不是要斥责商人讨好辉光女王,于是只摆了摆手:“你运来化肥,我就让人带你去其它地方搜索,怎么样?” 这就是不限巴菲公爵的领地,还可以搜寻青金王国的其它地区,甚至可能是青金之外了。 商人心里顿时一喜,要知道搜索这活儿其实不用他来做,但只要有收获,辉光女王那里就有“优惠”跟“优先”,几乎就等于好东西随便他挑,往哪儿运不赚钱呢? 但是表面上他还是做出一副忧虑的模样:“就怕其他领主不愿意……而且,而且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什么好东西……”他也不知道什么算是好东西啊。 “我会去请求国王颁发通行令。”至于能不能找到好东西,那就不关默菲的事了,他只是想要空手套白狼而已,就算在其它地区找到好东西,也损失不到新圣城这边来不是? 商人低头答应了,保证自己明天就启程去运化肥,只把管事的和贴身仆人留下来寻找“好东西”,不管找不找得到,绝对不耽搁他为教会效力! 另外,他还觉得也有别的东西挺适合教会使用,比如说辉光之国出的新纸和铅笔,用起来可方便了,还比羊皮纸便宜。神官大人们都要用纸,日常用这新纸不比羊皮纸好吗? 还有,西大陆这边不靠海了,龙涎香这种珍贵香料怕是就得不到了吧?别人不用,圣徒冕下难道能不需要吗?侍奉神明当然是要熏香的。他能弄来龙涎香水,冕下要不要买一点? 当然,他也听说辉光之国的龙涎香水好像不是从海里弄来的,但这个他绝对不会说的,反正闻起来都是一样的呗。 总之默菲原先只想空手套白狼,最后却发现自己又买了一堆东西,除了日常必不可少的巧克力和各种调料之外,白纸总要来一车吧?龙涎香水也确实……在祈祷的时候总需要用一点,那就来十瓶呗…… 等商人走了,默菲对着眼前的采购契约发愣——到底为什么又买了一堆东西呢?到时候又拿什么付账呢?难道还要用奴隶吗?但是奴隶也不多啊,教会又不是奴隶贩子。 啊,可恶,为什么他就是做不出化肥呢?明明那些东西的成份他都找到了的,可是混在一起就是不行!该死的辉光女王到底是怎么做的呢? 对于用龙涎香水换奴隶或者换取去青金王国其它地方勘探测绘,情报员表示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 虽然他不知道自家的香水是怎么造出来的,但绝对不是用死贵的龙涎香!所以只要按龙涎香的价格卖出去,那就是往死里赚啊! 情报员毕竟不是学化工的,所以不太清楚自家的龙涎香其实就是异丙醇,而生产原料则是黑水沼泽的石油烃类裂解产物——丙烯。确切地说,龙涎香水就是石油的副产品再加工而已,属于捎带脚儿的产品,专门用来搜刮贵族们的腰包的。 但他知道现在深海航行减少了,龙涎香失去了供应来源,还不是随女王叫价! 赚贵族的钱,给其它生产线搞补贴,把民生用品的价格降下来,好让更多的平民用得起——这就是女王的一贯逻辑,没毛病! 至于说给教会十瓶龙涎香水?要是能在教会的保护下把整个青金王国的情况都摸清楚,他相信女王可以自己掏腰包送这份礼。 事实上陆希得到消息之后确实是这么想的,并且先表扬了路特,因为这个商人是路特搭上线,并且拉进来的。 虽说是沙尔特商会的成员,但也并不是每个成员都过得好,商会又不是慈善组织,当然是想从你身上刮钱的了。 那些背靠各国大贵族的大商人牵头组织了这个商会,他们自己当然是要拿好处的,那么好处从何而来呢?自然是从比他们差一些的那些商人身上来了! 所以路特就瞅准沙尔特商会内那些身家中等的商人,拉拢了好几个。反正他背靠女王,好货源有的是!现在辉光之国的情报网越延伸越广,路特功不可没。 路特自己在这过程中生意也是做得风生水起,唯一遗憾的就是现在远海航行太少,维生素C片的销量下降了:“陛下,我们自己的船不能去远海吗?” 他原本就是个在陆地上跑生意的,可是这两年或许是跑的地方多了,居然对海洋生出了向往,已经跟着海船在近海走了两趟,看见小岛就上去扒拉扒拉,希望找出点有价值的新东西。无奈近海的小岛基本都已经有人去过,有些甚至还是被海盗占据——啊对了,要是能先打了海盗,霸占——啊不,是勘探一下这些岛屿也行啊。 “那可得需要更大更多的船了。”陆希也确实有出海的计划,因为她想去夏国消失的地方看看,但,造船需要材料啊。 随着新神降临,海洋中二次变异,能够免疫魔法的生物是越来越多了,想出海还是得靠钢铁战舰,然而辉光之国现在才建起第二座炼钢厂,还需要更多的原料。 她还需要造枪炮,造汽车,造火车,造各种民用器具——好家伙,单是整个辉光之国的农具,你算算要用多少铁? 偏偏光明大陆上对于铁矿的开发毫不热心,据她现在得到的消息,已知的离她最近的一座大型铁矿,在辉光之国与圣城之间,也就是说,在别国境内。如果她想开发的话,首先得把那个公国搞成自己的。 是的,她可能得打“侵略”战争了。 第543章 三年计划(一) 打仗永远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陆希也不喜欢打仗。如果可以的话,她更希望这些小国也能跟她签个托管协议什么的,然后王室拿着分红去过日子, 啥都别管就行。 可惜不是每个国家都能像南联邦那么搞,比如说罗曼公国最近就在联合周围的几个公国, 要反对旧圣城, 建立“三圣联盟”。 “看来圣城这一宣布真相, 信仰值直线下降啊。” “你的信仰值也又下降了……”光球嘀嘀咕咕, “别光看着人家……” “我现在又不需要信仰值了。”陆希无所谓地一耸肩膀,“再说这不是正符合我们的需求吗?” 这倒是真的。圣城这一自爆,东大陆这半边都造成了信仰动摇, 据这些日子商人们陆陆续续地反馈回来的消息,有的地方出现了神官等级倒退的现象;也有神官抛弃了自己主管的教区消失不见, 据说是跑去西大陆追随三圣教会了;还有神官或骑士直接退出了教会, 干脆去做个闲人了。 如果现在有个面板能显示这半边大陆的信仰值,那么光条一定是在持续下降中。但是相反的, 西大陆那边倒可能要上升一波,这也是目前圣城里最大的反对声音——把信徒都推到三圣教会那边去了,那圣城怎么办呢? 不过这些反对声音基本都来自于神官和骑士,至于普通人, 他们没时间想这么多。农夫们去年已经尝到了新式种田法的甜头,今年又有玉米种子下发, 人人都想着能把地种得再好一些,好让自己明年也能拿到玉米种子——这东西实在好,产量又高, 磨成粉做的面包又好吃又顶饿, 谁不想要啊! 就为这个, 连来指导他们的魔化者都叫人看着顺眼了很多,除了少数几个地方对他们还有抵触之外,不少魔化者竟然受到了相当热烈的欢迎,还有人主动向他们请教种植方法呢。 现在圣城又建起了化肥工坊,虽然里头有些骑士大人掌管着什么“技术”,但也有普通人可干的活儿。而且这个工坊还管饭,这就又要建食堂,而食堂里头做饭的,就都是普通人了。 对了,还有圣城种的云果花,现在也用来建了什么棉纺工坊。这跟从前的神术布坊又不样,全部招收普通人进去干活,既不用神术阵也不用魔晶,就用脚踩的机器来梳棉、纺线、织布。他们冬天的棉衣棉被,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因为不需要神术,所以平民攒攒钱也能买得起。 且现在外头也有商人来买化肥了。虽然比不得从前炼金神殿还在的时候,许多商队进进出出的盛况,但只要有商人来,他们就总是需要住宿和吃饭,还会需要有人搬搬扛扛甚至给清洗衣服什么的,又会有新的工作机会。 田地里有足够的粮食,身上有温暖的衣裳,住着挡风遮雨的房屋,还有机会挣些铜币甚至银币,平民对这样的生活简直满意极了。至于说魔鬼的事儿……那个离他们太远了。 什么,你说魔化者就在身边?但魔化者本来就是圣城的人嘛,有些还是他们的邻居甚至亲戚,这没什么可怕的。 其实许多时候都是这样的,你觉得某件事物很可怕,但是忽然有一天发现其实你身边也有,甚至还是你十分熟悉的,这种恐惧就会渐渐地减少。 普通人毕竟是这个社会的基础,金字塔底部如果稳定,那就不容易倒塌。何况老教皇亲自发下命令,忠于他的骑士维持着整个圣城的秩序,就算有些神官想要生事也没有机会。 安东尼也很大方:有想去西大陆参加三圣教会的神官与骑士,他统统放行,只是让他们不要忘记,自己加入教会的初衷——不是要争辩谁的信仰正确,而是为了守护光明大陆,让这片大陆更好。 有些人对安东尼的话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一个要接纳魔鬼的教会,还叫什么教会?不以异教徒的罪名处置,那只是因为他们确实没这个本事而已。等他们去了西大陆,就说动三位圣徒反攻回来,重新占据圣城,只尊奉唯一的正教! 但这番话也同样打动了一些人——圣城最初建立,就是为了庇护普通人的,现在圣城剩下的这些普通人都活得很起劲,整座圣城人口少了一小半,看起来却依旧很有生机,这不就是圣城的初衷,也是他们进入教会的初衷吗? 不过,尽管这些人留了下来,但对于教会的信仰却仍是不自觉地下降了,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这种改变,但他们的想法已经渐渐从信仰教会,转到了实现自己的初衷上来。 而更多的平民也有类似的变化,他们回避了关于信仰的问题,大部分人都会想:反正我现在过得挺好的,魔鬼也没有出现,教会究竟是错是对,就先不要想了,明天还得去地里看苗呢,这几天好像又该追肥了…… 今天不想,明天不想,渐渐的这个问题也就不重要了。但其实在回避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是:只要生活有希望,信仰可以放一放。 在这种情况下,信仰值“稳步下降”,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了。 至于圣城周边的国家反应要激烈一些,但也没有激烈到哪儿去,毕竟春季一到,什么事儿都得给春耕让路。去年减收大家都不好过,今年要是再减收,难道还去跟圣城要救济吗? 当然也有激进的,直接指斥旧圣城为伪教,甚至还有宣布与旧圣城决裂的。这些国家,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辉光之国要进攻的对象。 “铁矿所在的哈夫公国,就在这个三圣联盟里。”海因里希绝对属于战争贩子那一类,说到打仗真是兴致勃勃,“我们如果一路铲过去,正好把通往圣城的这条路也能打通。” 陆希无语地看着他:“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打仗是要消耗的,别这么兴奋仿佛要去赚钱。 当然,如果把那些王室的财产拿到手,也确实是赚的,而且陆希要的主要是人,这笔财富可是没法衡量的。 但这事儿也急不得。其实如果仅仅是要打败那些小国的王室,对现在的辉光之国来说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一下子大批的人如何接收,这却是需要好好计划的。这些小公国地处分散,有些中间还有野兽或者魔兽横行的荒地,真算起来也是地广人稀,实在并不利于生产什么的。 陆希不是什么经济学家,也不是政治家,不过是个医生罢了。对于建设这事儿,她也只能从读过的历史里借鉴,知道工业要发展需要大量的集中的人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搞得跟遍地农村似的。 没错,就有些小破公国,在陆希看来也就是个大号的村镇罢了,假如资源再缺乏一点,真是连保留的价值都没有,还不如直接把人都迁去辉光之国,教育之后再塞进工厂。 圣城那边,安东尼给提供了一些小国的信息,谁穷谁富,谁的国土内有比较好的资源,虽然肯定不可能特别详尽和准确,但也差不太多。毕竟这些小国这么多年来就是跟圣城结为一体,才能存在的,就像南联邦一样,因为国小力弱,所以结盟才能生存。 因为背靠圣城,这些小国的日子其实过得比较舒服,粮食产量尚可,也没有多少厉害的魔兽。然而也因为过得太安逸,能力不免低下,不怪陆希把他们当成大号村镇,有些小国内连骑士的数量都没几个,还不如长云领一个伯爵领呢。反正如果出事就向圣城求援,圣城自然会派守护骑士过来。 结果现在圣城一下子发生了变故,这些小国就很有些慌神,有比较明智的把眼一闭仍旧跟着圣城,也不管接纳魔鬼是不是跟自己的信仰冲突了,但也有根本无法接受的,就比如罗曼公国牵头成立的三圣联盟成员。 当然这些成员们,资料也是第一批递交到陆希手上的。至于那些还紧跟圣城的,当然最好是能和平一点办托管喽。 冯特公爵将三圣联盟的资料翻了一遍,然后淡淡地说:“不用那么麻烦。端掉罗曼公国,剩下那几个就不战自败了。”都是些实力不怎么样的,基本都是倚仗罗曼公国呢。 “嗯。”陆希沉吟了一下。罗曼公国跟辉光之国已经撕破了脸,留这么一个邻居在身边实在是不舒服。而且罗曼公国还有矿!铜矿和铁矿都有!还有煤炭,都是她需要的好东西! “那这件事就交给您了。”陆希知道自己在军事方面根本没有天赋,还是少掺和的好,“罗曼公国很冷,我们最好在秋季之前结束战斗。” 冯特公爵点了点头:“应该没问题。” 至于剩下的几个小国,陆希并不着急。她又不是要迫不及待统一大陆,她的目标是在八年之内解决新神降临的问题。 虽然据光球估计还有十年的时间,但谁知道准不准呢?所以最好是留一点余量出来,而八年这个时间也还算宽裕了,所以她拟定了一个“三年计划”,只要能在这个时间内把东大陆拿下就足够了。 她的精力,最近主要放在无尽深渊那一边。 巨鲸领主的领地内还真的找到了好东西。实验室研究之后发现,领地内那种仿佛被烤得发红,并且有时还会爆火星的土,居然是硝土,也就是含硝酸盐的土!而巨鲸领主领地内的这种硝土,主要成份是硝酸钾。 硝酸钾,又叫火硝,是□□的重要原料,也就是之前陆希利用边陲镇森林里的冰雨树获得的那种硝石,只不过存在的形态不一样罢了。 当然现在□□对陆希来说已经没那么重要了,但硝酸钾还能制化肥呀!无尽深渊这个不利于植物生长的地方,肥料倒是不少,前有圣城的氨水沼泽,后有巨鲸的硝土矿场,简直就是两个大化肥厂啊! 现在实验室还在研究巨鲸领地里挖回来的石头,希望还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目前巨鲸领地的魔族已经在开挖硝土,有合适能力的魔族则加以提炼,这些提炼好的产品立刻就换到了粮食、蔬菜和肉食。并且领地内魔力最为低微的一批人连带着孩子们,已经迁入了长云领。 长云领现在真正是一处魔族与人族混居的地方了,原本的生荒地现在基本已经开发完毕,那些最低级的魔族别的不行,力气可比普通人大,在煤矿、石墨矿、膨润土矿里都干得很起劲。 巨鲸领地俨然成了又一根标杆。但是最重要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就是魔鬼公爵们的疯狂问题。 几乎所有的魔族领主眼睛都在盯着巨鲸领主,就等着看他的问题能不能解决。 而海因里希和灰塔长老们,则在私下里拟定清除计划——不是所有的魔族领主最终都会带着和平的意愿踏上光明大陆的土地,只要陆希拿出解决疯狂问题的方案,一定就会有人生出占据光明大陆的野心,这些人是陆希不能容忍的。 总之,现在的重中之重,就是契约人选! 第544章 三年计划(二) “您愿意做契约人选?”陆希有些诧异地看着眼前的柯恩红衣主教, “跟——巨鲸领主契约?” “是的。”柯恩是跟着陆希回来的。他去年带着玉米种子去圣城,很是在圣城里帮着安东尼忙了大半年。陆希也没想过分地限制他的行动,原先还打算让他在圣城多留一段时间, 没想到陆希拜访圣城之后,他又随着陆希返程了。 “研究小组认为, 契约不一定非要圣女, 理论上来说, 只要是神恩者就可以。”柯恩的态度还是那么温和, 不管是被俘,还是听说了新神降临的大秘密,他似乎都没什么太大的改变。不得不说, 这种状态是很让人舒服的,再加上他的好名声, 虽然是“战俘”, 但陆希这边的人也都愿意把他当成“自己人”。 当然,现在确实是自己人了, 毕竟他的学生安东尼,都已经率领整个圣城明晃晃地投到陆希这边了。这要是不算自己人,还有什么算? 只是陆希真没想到,柯恩竟然愿意来做契约志愿者。 她当然知道契约者不必一定是圣女, 列文从前选择圣女,只是因为圣女更好控制, 而且守夜人基本都是男性,选取圣女还可以顺便解决生理问题,自然就更能拉拢住守夜人了。这种肮脏的心思, 简直是一见便知。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 选择圣女做契约者, 也有一定的道理。 圣女们觉醒的大部分是治疗能力,这种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她们的性情,加上女性本来就有更丰富的同情心——用一个现在都快要变成贬义的词儿来形容,就是比较“圣母”。但圣母本来是个褒义词呀,说的就是那些真正仁慈、宽容、富有同情心的人。圣女,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第407节 比如说妮娜,陆希觉得她简直就是标准的圣母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境与恶意,都从来没有磨灭过她内心的正义与仁慈。将来这个世界倘若还要保留教会,那绝对没有比妮娜更适合做代言人的了,就连安东尼都不行! 而且目前对陆希来说还有一个比较功利的优点,就是圣女们从事的工作危险性更小,这样她们作为契约者会更为稳定——不仅是人身安全的稳定,情绪稳定也是稳定。据陆希对审判厅历年来的上百组守夜人和圣女的分析,倘若双方关系融洽,圣女情绪稳定的,守夜人的状态也会更好,而像瘟疫的圣女那样终日生活在恐惧之中,或者像尤兰这样跟自己的守夜人势如水火的,守夜人的状态也不乐观。 就拿猎犬来说吧。他的圣女丽希从前十分颓废,看起来温驯,其实这也是一种抗拒,再加上猎犬还是个狂信者,他的精神状态就一直堪忧,在遇到陆希的时候已经不怎么稳定了。但是在离开双塔大教堂之后,丽希的状态大为改善,她现在也是一名医生了,虽然不怎么敢见血,所以不能学习外科,但她的感知力大幅提高,对于人体的营养状态十分敏锐。 陆希现在也不是很能弄清楚丽希这能力究竟是怎么回事,从某些方面来说可能跟劳拉有点相似,比如说不用取血就能测试出血液内的各种细胞计数是否符合标准,现在还能测血糖和血脂了。 这个能力现在的用处不是特别大,因为光明大陆上的平民基本没有三高,倒是营养不良的挺多。不过陆希觉得,丽希早晚可以进化成一个营养学家,就是看看这个人,就知道该给他补充点啥。 丽希自己也很惊讶居然可以有这种能力,也很想提高,每天还挺积极的。尽管她忙于工作和学习,而猎犬大部分时间在无尽深渊勘探,两人见面的机会少而又少,猎犬的精神状态反而稳定了许多,似乎丽希的愉快也能反馈到他身上。 相比圣女,陆希不得不说那些男性的神官普遍要差一些。就从现在白都的这些男性神官来看,愿意积极学习的比率远小于圣女,之前跟贵族们一起叛乱的那些就不说了,只说现在还算老实工作的,其中也不乏很不情愿甚至怠工的,要不是现在没有坐享其成的十一税可收,大家都得遵循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规矩,说不定这些人就要躺平摆烂了。 而更多的男性神官,则是一时半时的都还改不了之前的高人一等的傲气,即使接受了目前的处境,但内心深处总还觉得自己跟平民不是一类的,要说想让他们跟魔族结成契约者,那更是别想。 但即使有种种的优点,陆希也不打算像列文一样搞强征,所以她才发起了“志愿者”活动,征求自愿与魔族结契的神恩者,不分男女,也不分能力,就是要真心愿意接受魔族,想要帮助他们的人。 只是没想到,第一个来应征的居然是柯恩,而且张口就是要跟濒临疯狂的魔鬼公爵结契。 “最近小组研究了一下切莉。”柯恩继续说道,“切莉的血脉等级其实不低,她应该是黄金狮子血脉。” 这个黄金狮子,在陆希印象中似乎就是古希腊神话当中,被半神英雄赫拉克利斯打死的那只狮子。这狮子好像还是什么怪物之母的子嗣,反正也是很厉害的一只怪物了,切莉居然能觉醒黄金狮子的血脉,等级确实不低。 只不过黄金狮子属于战斗型血脉,而切莉作为一个小孩子,当然没人会让她去战斗,现在还在学校上学呢,对外展现出来的,只有她的力气特别大而已。 “黄金狮子的血脉十分狂暴,”这才是柯恩要说的重点,“正常来说切莉即使年纪小,性情也会受到影响的。但是切莉从来没有过狂暴的情绪。” 魔族是倚仗觉醒血脉而得到能力,自然就会受到血脉种类的影响。比如说海因里希身为暗星龙后裔,就别指望他能是个和平主义者,而苏赛恩相对的就十分平和,这俩人能做朋友,纯粹是因为苏赛恩脾气好。 那么同样的,切莉虽然年纪小,但既然觉醒了黄金狮子的血脉,就注定她不会是个普通的好脾气的小姑娘。然而事实却是,切莉的性情活泼开朗,半点儿狂暴都没有,即使在这个年纪,也是有点反常的。 “我们发现,切莉跟她的爷爷,其实也存在一种类似结契的状态,这极好地缓解了切莉的血脉带来的影响。” “类似结契的状态……”陆希沉思起来,“所以情绪果然是非常重要的吗?”切莉在觉醒了魔族血脉之后,并没有遭到敌视甚至威胁,而是跟她的爷爷一起在玫瑰城堡住了下来。陆希把她当成普通的孩子,她的爷爷更是继续疼爱她,态度没有半点变化。 再之后她又跟尤兰母女相认——虽然有个索肯那样的父亲有点糟心,但整体来说,切莉的日子过得是很舒心的,再加上她受的是陆希的新教育,将来的晋升或许也与传统的魔族不同…… “如果是这样,是否确实意味着,未来新的魔族可以不需要契约者,也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了?” “不仅如此。”柯恩回答道,“就是现在深渊的那些魔族,如果等级较低的,也可以试用这种心理治疗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血脉的影响。” “啊——”陆希不由得念了一句,“在家开个心理诊所,专门治疗魔滴大脑……”想不到这条路还真的能走啊。 这句话当然是原汁原味的东北话,哪怕柯恩也向穆特学习了一点儿夏国语言,但就凭穆特自己都不怎么标准的发音,柯恩对这句话也是听不太明白的,更不可能体会到其中的“真意”。不过他们也都习惯了女王陛下偶尔会蹦出一些奇怪的话语,于是继续说道:“所以现在的情况其实比我们之前预想的要乐观。”要解决的人不是数以十万计,最多几千上万个罢了。 当然上万这个数字还是有点惊人,但只要想想之前的十万计,甚至之后还会出现的数字,你就会觉得上万也就是洒洒水而已啦。至少现在柯恩就很乐观,因为这上万也不需要马上都解决,最紧急的不过上百而已,他现在就能解决一个,还是最棘手的那个。 “所以我想,我可以尽快与那位领主契约。我听说您并不打算让魔族去战斗,那么我可以使用原先的血契。”也就是一旦签订很难解开的那种,但那种方式确实能让双方的灵魂更加贴近,只要足够契合,效果会比改良之后的更好。 不仅如此,柯恩还给出了另一个选择:“安东尼他也想试一试。” “安东尼?”陆希又诧异了一下,“他现在是……”安东尼现在也很难说到底是魔族还是什么,他之前有过翅膀,后来翅膀又消失了,还是光系的能力,就——陆希怎么看,都觉得他像是“天使”。甚至还有阿方索,感觉也不像是纯粹的魔族,或许是个新种族也说不定。 所以愿意做志愿者的,还有阿方索,只不过阿方索是想试试,能不能跟老教皇契约。 “安东尼原本也想跟伦恩教皇冕下契约,但伦恩冕下拒绝了。”安东尼是他选定的新教皇,可不能冒险!所以阿方索就提出了自己与老教皇签订那种改良契约看看效果,一旦发现情况不妙还可以立刻解除。 改良契约仿佛是血契的“浅度”版本,双方的纠葛会少得多,既好签又好解,就是效果相对也要减弱一些。当然,现在的试验对象也还少,像阿方索与老教皇伦恩这样,大家当初都是神官,现在又各自魔化的,最后效果怎样还不好说呢。 “这样,安东尼觉得他可以契约一位灰塔长老。”灰塔长老危险性低,而且还能表明教会的态度,可谓一举两得,“如果安东尼没有什么不良影响,就可以号召更多的神官加入志愿者。” 事实上,柯恩来做志愿者的消息在圣城传开,就已经有圣女在考虑报名的事情了。不得不说,柯恩的影响力,甚至比他自己知道的还大。 “如果这样的话,那您帮了大忙。”陆希也不拐弯抹角了,柯恩差不多该知道的都知道,“我是不打算让这些魔鬼领主们去参与战斗的,也会首先保证契约者的安全。”巨鲸领主去改良盐碱地就挺好,打什么仗呢。 柯恩笑了:“我也是光明大陆的一份子,怎么能说是帮您的忙呢?我们是在拯救自己啊。”陆希这么忙活,难道是为了自己吗?还不是为了光明大陆,为了所有在光明大陆上生活的人?既然如此,人人都应该出一份力才对,“我想,有人带头,那么您的三年计划可以更好地完成。” 第545章 三年计划(三) 巨鲸领主与柯恩的契约, 是在长云领完成的,受邀来参观的当然还有灰塔与红塔的长老,以及几个合作意向最强烈的领主。 契约过程由妮娜主持, 面具也在现场,他们算是给魔族领主们参考的“样本”。 这个样本说服力还挺强的。要知道面具的奇美拉血脉本身就很不稳定, 因为奇美拉是一种类似缝合怪的魔兽, 可以说天生就属于精神分裂型的。如果在无尽深渊里, 像他这样的魔族八成都已经变成精神病了, 更不用说生活在光明大陆上,持续受到光明神的影响。 但面具现在明显情绪很稳定,他甚至是平稳地晋升到了大魔鬼, 就连当初使用过的审判庭的那种晋升药剂似乎也没留下什么不良的后遗症。 这么一个“榜样”着实让魔族们心动,假如巨鲸领主再能契约成功, 这颗定心丸就算是吃下去了, 这些领主们最大的担忧也就会消失,接下来的合作想必能够加快速度。 用水银绘制的神术阵节点上, 一枚枚的魔晶亮了起来。柯恩首先割破了手腕,让自己的血流在脚下的环形图案中。鲜血迅速染红了银色的线条,并且顺着神术阵,向巨鲸领主那边延伸过去。 陆希看着这些逐个闪亮起来的魔晶, 却有点头痛,这个契约阵法必须使用魔晶, 但现在的魔晶——就现在用的这些,还是从各处教堂里搜来的存货,总有一天会用光的。 她不由得在心里计算起来:近百号的顶尖魔族需要契约, 一次契约就要用掉成套的魔晶……而且不止她要用啊, 就现在, 辉光之国以外的那些地方,还有人在消耗着魔晶,更不用说西大陆了。 能用的魔晶只会越来越少,而她最后还有一个超大型的神术阵要绘制和启动,那需要的能量更是海了去…… 可能真得赶紧把那些小国搞定了,不能再让他们的王室继续奢侈地消耗魔晶了,都给我改用别的能源! 神术阵两端的血液终于融合在一起,赤红色的光芒闪动,将柯恩和巨鲸领主都笼罩了起来,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光芒才散去,柯恩仍旧盘膝坐在自己这边的圆环里,神色安详,倒是巨鲸领主已经翻身站了起来,正有些激动地察看自己的双手。 他的双手原本已经有些变形了,手指间有厚厚的蹼状物,甚至十指都无法自由地展开,而是更像鲸类的鳍。这种魔兽状态在正常的魔族身上是可以控制的,就像面具战斗的时候能把自己的头颅撕裂成为两个,日常状态就只呈现脸上的裂缝状纹路而已。 但对于濒临疯狂的魔族来说,这种躯体的兽化可能不怎么起眼,却很难消退,甚至之前打过一针麻醉剂后,这双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精神上稳定了一些。 然而现在,蹼膜已经消失,他的手看起来完全正常,这足以证明他的状态好转。假如疯狂程度也有一个血条显示的话,巨鲸领主现在的血条肯定是回缩了一大截,已经从“濒临疯狂”回转到了“疯狂加重中”。 这已经是极好极好的了! 旁边的魔族们当然也看见了这一变化,顿时各人的表情都有些控制不住,还是海因里希比较冷静地问柯恩红衣主教:“感觉怎么样?” 顿时众人都看向柯恩——是啊,别光看巨鲸领主状态好,还得看他的契约者能坚持多久,契约者坚持得越久,巨鲸领主就能坚持更久,这简直就是生命分享啊! 柯恩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微笑着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能感觉到灵魂里确实多了一点东西,但也没有太大不适。” 巨鲸领主表情复杂地看着他。这可是一个红衣主教!如果不是在这里,他会想要杀了这个红衣主教。但是现在……这个人跟他的生命紧密相联,一个神官和一个魔鬼的生命会联系得如此紧密,这是他从来不曾想过的。 柯恩反而对着巨鲸领主先伸出了手:“从今以后,我们就是生命相连的兄弟了,愿我们一起为光明大陆而奋斗。” 奋斗这个词儿,魔族们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了。 在无尽深渊里能不奋斗吗?当然不能!你不努力求生,就只有默默等死,所以谁敢不努力呢? 但是那算是奋斗吗?斗是斗了,可是有奋发向上的感觉吗?没有。无尽深渊里难道还有什么可奋斗的目标吗?想活下去就要晋升,但晋升的尽头是疯狂,这样的奋斗,有意义吗? 有些魔族甚至不是因为晋级而疯狂,而是因为这无望的生命而痛苦。 也许只有灰塔和红塔的长老们,还至少有一个奋斗的目标,虽然这目标看起来那么遥远而无法触摸,但它至少是个目标。所以相对来说,哪怕是激进派的红塔,长老们的精神状况也比同等级的其他魔族要强一点。 陆希在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眼看着巨鲸领主终于也伸出手,别别扭扭地跟柯恩握在了一起,不由得也轻轻叹了口气。 倒是旁边有别的领主还有些警惕地问道:“不知道巨鲸领主要进行什么——工作?”工作这个词儿用在他们这些领主身上,还真是久违了。 这个问题陆希早就准备好了:“是进行盐碱地改良的工作。” 等她把排盐、洗盐、种植耐盐碱植物、培肥土壤,再到种植粮食作物这一连串的事情讲完,一群魔鬼领主们已经面面相觑——盐碱地可以这样搞?堂堂的魔鬼公爵,要做的工作就是聚水冲地?真的跟战斗完全没有关系?这位女王真的不是要让他们魔族冲在最前面,去为她攻城略地,打败教会和其他国王? “盐碱地也是一种资源。”陆希对这些人的脸色视而不见,十分热情地给他们讲解,“光明大陆有相当广阔的盐碱地,这些地方有些可以取碱,有些可以种植。碱,作为生活与工业当中广泛应用的原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领主们:“……”什么不言而喻?他们不知道这有什么可重要的,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业,都不知道。 陆希继续:“而可种植的部分,简单一些就可以种植耐盐碱的树木,比如沙枣、白柳、胡杨,这些都是有用的。另外有一些耐盐植物,比如黄须,不但能够吸收土壤中的盐分,还是很好的饲料。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推广养殖,正好能用得上。” 领主们:“……”饲料?养殖? 陆希继续热情洋溢:“有些盐碱程度较轻的地方,种植一年黄须之后就可以直接种粮食了。而盐渍程度更深的,就需要排盐洗地,再进行种植。水系的魔族,可以在这其中发挥极大的作用。另外我们还想要培育适合盐碱地的海水稻,有植物系能力的魔族也可以加入进来。” 这还不算完,陆希继续按头安利:“其它能力也都各有用处。比如一会儿我可以带大家去参观一下制酸厂,酸雨箭是魔族常用的魔法,其中的成份就是硫酸、盐酸或硝酸,这都是工业上常用的资源,很多魔族都在那里工作,只要将制造出的酸液分类就好。” 领主们集体沉默——酸雨箭是这么用的吗?不用它去战斗,而是分类装起来?他们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相似的场景:一排魔族站在许多木桶前面,向着木桶里吐口水——不是,是发射酸雨箭…… 这个简直太超出他们的想象了。如果这样来说,那别的能力是不是也能被安排去各种工作?那么战斗的事儿——可能还真用不上魔族…… 海因里希抱着手臂站在一边,这会儿十分适时地冷笑了一声,顿时笑得这些领主们脸上多少有点发热。因为这会儿看起来,确实是他们心思阴暗了。 当然也有被笑得有点恼羞成怒的,但这里可是长云领,人类女王的地盘,在这里动手可不明智。这位新任的黑水公爵虽然实力还有点不达标,但暗星龙属于特殊血脉,级别又很高,并不好对付。 而且,这位黑水公爵的精神状态稳定得让人称奇,八成是跟人类女王签订了灵魂契约。这要是真打起来,其他领主一边承受着光明结界的压力一边战斗,可是等于把自己又在疯狂线上推进了一步,这位黑水公爵却没什么事儿——这不划算! 另外,这里肯定不只黑水公爵一个战斗力,领主们还没忘记,当初比蒙领主是怎么被放倒的,至今他们还没搞明白,究竟是谁发出了那记远程攻击,又是如何毫无魔力波动就击穿了比蒙领主的防护。 灰塔长老克里因立刻出来打圆场:“这些工作听起来真不错,我也想去参观一下工厂,不知道以后我能找到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我觉得那个培育海水稻非常有意思……”灰塔整天想的就是怎么能让魔族们吃饱穿暖,培育新作物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如果能分配到这种工作,那就最顺手不过了。 柯恩笑了笑,做了个手势:“既然这样,我来为大家做向导吧。”要说现在这里谁最不可能受到这些魔族领主的攻击,那就是他了,毕竟他的命可跟巨鲸领主绑在一起呢,谁要是敢伤害他,巨鲸领主肯定第一个跳出来干架。 当然也不只是巨鲸领主,灰塔的长老们都已经算是她的自己人了,再加上一起前来的苏赛恩,就算有人想闹事,也得先掂量一下。 目前能让魔族领主们参观的,只有水泥厂、制酸厂、养殖场和外面的一部分田地,至于军工厂和炼钢厂那种地方就不允许参观,更不用说实验室了。 但这也足够他们看的了,一天时间都可以消磨过去。 有柯恩这个向导,陆希也就没去凑热闹。一来大家都觉得她这位女王还是应该保持一点身份,不需要总是那么“平易近人”,这样才有威慑力;二来,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得去实验室,看看发电机制造得怎么样了。 在圣城看到了默菲留下的残破魔偶时,陆希简直惊讶万分,这不就是个发电机吗?魔偶所用的核心,就是那种从疯狂之门附近弄来的矿石,就是天然的磁石呀!只不过这种磁石的磁力相当之强,跟陆希所知道的人工制造的永磁体什么的差不多。 难怪管那个地方叫做疯狂之门,一座超大型的强磁场,什么生物在里面呆久了都会受到影响的吧?而且这还是镍铁,反正据陆希那点少得可怜的矿物知识,镍的一些化合物还是有毒的,可想而知那一片山谷是个什么“好”地方了…… 而默菲能发现磁与电的关系,真的利用这种矿石搞出了发电的魔偶,也可以说他在炼金方面的造诣的确不浅了。 第546章 三年计划(四) 长云领算是陆希的根据地了, 尽管现在王都也建起了不少工厂,甚至也有实验室,但最核心的东西仍旧是在长云领玫瑰城堡里研究。 现在陆希一家都已经迁去王都, 整个玫瑰城堡就成了实验基地,除了应有的安保设施之外, 这城堡内外生长着的家族玫瑰也是一道防线, 没有陆希亲自颁发的用家族玫瑰的果实制做的炼金通行证, 你连城堡的大门都甭想轻易进入。 这种魔化玫瑰长枝叶和开花都很起劲, 但结果实就非常少,一年下来可能也结不出两三颗果实来,所以用果实来做通行证, 还能避免有人伪造。 当然,在整个长云领里, 现在大概也没有来伪造通行证的人。一来长云领领民的忠诚度都拉得老高, 就算常来常往的商队他们也不会完全放松警惕,二来么, 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实验室的重要性。 现在,实验室里已经出现了一台小型的柴油发电机,定子正是从炼金神殿里找出来的一块磁铁。陆希麾下的几名技术骨干,比如金羽、肖特、劳拉等人都在。 “陛下!”劳拉一见陆希就跳了起来, “雷电,真的是雷电!” 虽然才十二三岁, 但劳拉现在可是手底下带学徒的导师,所以小姑娘一向都很沉稳,颇有些少年老成。但现在激动得都要蹦蹦跳跳, 才显露出了一点儿与年龄相符的的样子。 其余的人其实也跟劳拉一样兴奋。虽然他们已经在这实验室里研究出了许多东西, 但雷电——这来自天空的能力, 一直都被称为光明神的权杖,其意义甚至更胜于纯粹的光明,毕竟地面上也有一些自然现象能够发出光亮,但还没见过地面上有自然放电的状态。 所以大家都认为,雷电只能来自于天空,哪怕这些骨干们已经不认为有神,却也仍旧没有想到,某一天他们能够将雷电搬到地面上来。 第408节 金羽同样兴奋地打开了发电机,这台简陋的,连外壳都还没来得及装上的发电机开始燃烧柴油,转子绕着定子旋转起来。而在另一边,两根并立的金属针之间,蓝色的电火花开始迸射,直到出现了持续的电流。 虽然是白天,但实验室已经拉上了厚厚的窗帘,所以这淡蓝色的电流在昏暗的室内显得格外明亮,甚至映亮了旁边人的脸。 “我们真的把天上的雷霆搬到地面上来了……”金羽有些迷醉地注视着这跳跃的电流。 她现在已经是王国内唯一的女公爵,但是在彩虹领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还是决定回归实验室。如今对她来说,什么爵位、财富和权力,全都没有炼金的世界迷人。何况陆希还告诉她,这次的实验与提取那些铝土有关系! 彩虹领的宝石矿这些年挖出了大量的铝土,在陆希看来,这甚至比那些宝石都贵重,但问题就是无法大量提炼。铝的活性太强,普通的化学置换方法很困难,陆希也就知道一个电解法,奈何直到现在,也只有冯特公爵一个人觉醒出了电的能力。 “非常好。”陆希先是狠狠给在场众人来了一个夸奖,然后紧接着又说道,“但这还远远不够。”这种用磁铁来做定子的发电机功率都做不大,大型发电机都是励磁的,也就是在转子中通入电流,使转子成为一个旋转磁场,而让定子线圈来做切割磁力线的运动。 然而对于发电机这种东西,陆希也就是知道个原理而已,让她来做,她也只能先搞个小发电机来发励磁电流,然后再通入大型发电机里。至于什么发电机组啥的,那就更没研究了。 就目前这个小发电机,给工厂里拉个电灯照明应该可以,想要电解铝那都没戏,还有待于金羽等人继续研究。 陆希这么一说,兴奋的众人都冷静了一些,纷纷表示会继续努力。确实,天上的雷霆是什么威力,这个小发电机的力量又有多大,都不用比较就能看得出来——这还不如有些雷电系的魔兽威力强呢。 “关于魔偶上的神术阵,研究得怎么样了?” 说到神术阵,大家就比较头痛。毕竟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劳拉虽然是觉醒者,可也从来没学过什么神术阵,更何况魔偶上那个神术阵还是残破的,就更难搞懂了。 “其实我有一个想法……”肖特看看同伴们,举起了手。 经过几次手术,他的嘴唇已经看着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神术辅助治疗的一个好处就是不留疤痕,只是他现在说话还是稍微有点含糊,要把语速放慢一点。 但对肖特一家来说,这已经是天降神迹一样的好结果了,他的父母心满意足,肖特自己也比从前更加开朗大方。 “我想,可不可以试着把神术阵分割开来。”肖特指着发电机,“这个发电机虽然跟蒸汽机原理不一样,可是有些零件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比如说旋转什么的。而蒸汽机跟内燃机,相同作用的零件就更多。所以我想,是不是在神术阵当中,某些图案起着固定的作用,如果我们能把一个神术阵分解成各个小块……” 他还没说完,陆希就不禁一拍大腿:“对啊!”这不就是模块化嘛,她竟然没想到! 肖特得到鼓励,小少年的脸上也微微有些发红,轻声说:“我,我这还只是猜测,因为有一次去青石城医院,我看见好几处神术阵都有相似的图案……” 青石城医院,就是从前的青石城大教堂,现在当然也已经挂上红十字,正式改成了医院。 医院里当然还是以陆希所教授的医学为主,里面的设施也都大有变化,但某些原本绘制在墙上的神术阵仍旧还存留着,只是不再使用了而已。医院里的人也没有特意把它们去除,只当是某种装饰。只有特别需要无菌环境的手术室等地方,才将其去除,并且重新粉刷。 肖特的母亲现在就在医院里做清洁工,所以肖特也时常会去接母亲下班,甚至帮她打扫一些地方。就在打扫之中,他偶然发现了在不同房间里的神术阵,有着相似的花纹。 “我觉得,那应该是负责清洁的意思。”肖特当时就对着那神术阵思考了很久,后面几天,他把整个医院里还留存着的神术阵都观察过了一遍,包括最外面的围墙。最终他找出了三个固定的图案,只是与旁边图案的连接处不尽相同而已。 其中一个最常用的图案,几乎到处都能见到,肖特认为那是清洁的意思。还有一个只用在房间里的,可能是取暖。另外一个则出现在房屋的外墙与承重部位最多,肖特觉得,那大概是起到了坚固的作用。 “可以啊!”陆希不免再次对这个小小少年刮目相看, “这是个突破口!我们尽量多地收集神术阵,一定能分析出更多的内容!” 神术阵别看在各地教堂里都广泛使用,但这属于炼金术一类,就是那种“不传之秘”,跟炼金配方一样都是各家珍藏的。神学院里都不教这东西! 能绘制神术阵的神官不少,但知道原理,会设计神术阵的就少之又少,基本都集中于默菲的炼金神殿里。这也是他为什么能掌握教会经济命脉的原因之一。像列文那样能够自己研究出血契神术阵的,都得属于炼金天才!要不是他自己有野心建立了审判庭,肯定也是要被默菲网罗到炼金神殿里去的。 “但是不同的教堂,神术阵也不一样……”肖特在研究过青石城大教堂之后,还特地跑去晚风岭和绿云领,把那一大一小两座教堂都转了个遍。相比荒废已久的青石城大教堂,绿云领的大教堂更加豪华,所用的神术阵也更加让人眼花缭乱,肖特甚至都没能找到他已经确定的那三个图案,搞得他对自己的判断又动摇了起来。 所以他一直没跟其他人说,只是今天看到陆希,才大着胆子说了出来——即使他错了,女王也不会嘲笑他的,但是如果真的能给女王提供一点帮助呢? “不不不!”陆希摆手,“没找到完全一样的图案,那有找到相似的吗?” “相似的有。”肖特看来是早有准备,竟然又掏出了几张纸,“这个是青石城的,这个是绿云领的,这个是晚风岭的。您看,都不相同。我担心,图案变化,也许意义就变化了……” “也许不是意义变化——”陆希把几张纸叠在一起,对着阳光看过去——肖特这孩子画的图案简直像复印出来的,叠起来一看就能发现哪里的线条重叠,哪里的线条是不同的,“只要核心功能是固定的,有些线条的变化或许是连接方式不同,有些,说不定根本就是没有用的装饰线呢。”或者是故意画出来扰乱视线的。 别说,这样把图案重叠来看,就颇有些“一目了然”了。陆希把重叠的线条部分画下来:“回头找个神官画一下,看看能不能起到作用就知道。”她狠夸一下肖特,“这个发现简直太棒了,用这种方法,只要有足够多的样本,我们就能破译神术阵的秘密!” 肖特激动得小脸通红,表示他可以把绿云领大教堂所有的相似图案都拆解开画出来,供大家研究参考。 不过也有人发出了疑问:“为什么……要研究神术阵呢?” “神术阵也有它的长处。”陆希含笑答道,“比如说这个魔偶,它最大的特点其实不是能发电,而是能够把电储存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使用,这是我们目前还做不到的。” 蓄电池这个东西,陆希知道它是电能与化学能的相互转换,但也就只知道这点东西了。尤其是大型的蓄电池,那更是完全摸不着头脑。反而神术阵蓄电是眼前现成的,那当然研究这个更快捷方便。 而且陆希也没打算完全放弃神术和魔法。光明大陆毕竟不是她所在的世界,既然已经有了这种种能力,不利用岂不是傻瓜?丹尼尔现在为什么能一枪干挺一个魔鬼公爵,就因为他是异能与科技的结合,放给黑皮那样的猎人,尽管也极有狙击手天赋,但他确实就做不到,别的不说,作为普通人他的身体承受能力就有限,丹尼尔的枪如果给他,一枪开过他的肩膀可能也要废掉了。 陆希要消灭的是对光明神和教会的盲目迷信,不是要消灭异能。 发电机展示至此结束,年轻人们带着兴奋离开,准备去再接再厉继续研究了,金羽关上实验室的门,才发出了疑问:“这么费力研究神术阵,有意义吗?如果我们的计划成功,旧神对于这个世界的影响也会降低,那异能者还会继续出现吗?” 异能者的出现完全是旧神与新神的力量影响,当新神远离,旧神也只剩下那么一点儿残留在这个世界上,那么双方的影响力都会降到最低,到时候新生的人类中还会不会有人觉醒,那都很可疑了。 而且即使到时候还有神术存在,那等收复了西大陆,把炼金神殿的人弄来岂不更方便?反而是现在这边的人研究神术阵,很需要花些力气。 金羽觉得,这种出力多回报少的事儿,可不像陆希会干的啊。 第547章 三年计划(五) 陆希哭笑不得:“别把我说得那么功利, 那我办教育也不是一天两天能见成效的呢。” “这还不见成效?”金羽睁大眼睛,“学校里都出了几个异能者了?还有军队里。”扫盲班都出了几个,虽然只是最低的级别, 但这个效率放到任何地方都是会让人惊呼的,毕竟这可全都是平民! “哎——”陆希好笑地摇头, “这不一样……”这只不过是因为之前平民完全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而已。 “神术阵是要研究的, 不可能等到统一西大陆之后。”现在实验室里只剩下了金羽和海因里希, 陆希就可以直言无讳了, “我们等不及。我想要发展电力,是为了那个打开空间的超大型魔法阵。” 当初在夏国,为了运行那个法阵, 夏国的三百余名顶尖大巫,再加上十字军的数十名顶级骑士与随队神官, 全数上阵才打开了通道。粗略计一计, 就需要至少超过四百名的高手。现在要重现当初的法阵,也少不了这个人数, 更不用说还有数以万计的魔晶。 “我们去哪儿找这么多人?”陆希叹了口气,“当初那个阵法,夏国的大巫们是上了教会的当。就算十字军出工不出力,那三百余名大巫, 想让光明神的本身从空间通道转移去别的空间,也会被全部抽干!也就是说, 我们需要三百多个牺牲者,还个个都要是顶尖的异能者。去哪儿找?” 整个光明大陆当然是能凑起这么多高手的,但问题是, 人家愿意牺牲吗? “别说现在, 就算是当年在夏国, 如果事先知道要牺牲,又有多少位大巫肯去主持法阵呢?”人性如此,好生而恶死,身在其中无法摆脱的时候宁为玉碎是一回事,知其必死而往又是另一回事。正所谓慷慨就义易,从容赴死难,就是陆希自己,虽然可以放弃返回原来的世界,但如果现在让她去主持法阵,她自问也不想送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做不到的,怎么能要求别人呢? 海因里希嘴唇动了一下。他想说他愿意去,但一想到陆希,这句话又说不出来了。 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明确表示过愿意参与的,是圣城的那位已经魔化的前教皇伦恩。他接受了跟安东尼契约,但要求的是改良版本,就是可以解除的那种。他的目的,就是维持自己神智不失即可,直到神术阵能够开启的时候,他就可以做为一个节点加入其中。 “他还挺……”金羽当然是非常不喜欢教会的,对这位前教皇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此时此刻也不由得心情复杂地说了半句,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海因里希倒是哼了一声:“他是无法接受自己魔化的身份吧?” 这个……倒也是真的。前教皇确实是至今也无法接受自己变成了一个魔族,虽然他相信了陆希所讲的新神与旧神的争夺,但老实说,陆希也觉得与其说是他真的相信,倒不如说他愿意相信,因为只有这种“神战”,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他现在的魔化不是堕落,也不是罪恶。 “既希望自己不是堕落,又没法接受现在的身份……”海因里希哼哼着说,“最后为了拯救光明大陆而牺牲,这真是一个神官最好的结局了,死后肯定能上光明之山。” “算了。”陆希拍拍满肚子怨气的魔鬼,“当初背刺的决定不是他做出的,他也不知道真相。信仰了光明神这么久,无法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因为光明大陆而牺牲,不管理由是什么吧,我们作为获益者,应该向他表示感谢和尊重。” 海因里希翻个白眼,不再说话了。 金羽于是适时转移了话题:“所以你是想,用魔偶代替觉醒者?” “确切点说,是寻找一种新的能量来代替异能。”陆希纠正一下,“我给你们讲过能量的几种形式,异能我认为属于生物能,因为有觉醒者的控制,所以使用的时候非常方便。神术阵需要可持续并且可控的能量,除了觉醒者之外,只有电能最为合适。” 电流、电压都是可控且持续的,只要绘刻神术阵的材料采用合适的导体就行。相比之下,热能和声能容易散发损失,磁能和光能陆希搞不出来,机械能更不用说,她都想不到魔法阵如何才能利用机械能…… 作为现代人,最熟悉的恐怕就是电能了。 然而熟悉不等于会发电。陆希第一百次发出遗憾的叹息——早知道有今天,当初怎么也要多看几本电学方面的书啊…… 然而世界上总没有后悔药可吃,再说人的精力就那么多,她已经算是精力充沛,学习了很多额外知识的人了,换个别人来,恐怕还不如她呢。 陆希这么安慰了一下自己,就把重任抛给了金羽:“基本的原理我已经讲过了,接下来的重任就交给你们了,这可是拯救世界的关键。” 金羽顿时觉得肩膀上压力山大…… 而女王陛下则不负责任地起身:“行了,我去看看那位路西恩圣徒干得怎么样了。” 路西恩也在玫瑰城堡,只不过他在另一边的地下实验室。那里放着从黑水沼泽搬回来的巨鼎,以及从鼎内空间挪出来的几个人像。 路西恩对于新神降临倒是接受得很快——也没办法,圣城的剧变都在眼前,不接受新神降临的说法,难道要接受教会被神厌弃的说法吗?那对他们这些神官来说就更惨了。 当然,关于魔族也是人,而且还是被教会忘恩负义地抛弃的同袍这一点,路西恩一时还是有些……但这也仍旧是没有办法,辉光女王不但胆大包天地造访圣城,甚至还说动了前教皇——至于现任新教皇那更不用说了。总之现在整个圣城其实都成了女王的同盟,他一个圣徒还能怎么样呢? 能做到圣徒的,除了像亚伯拉罕那种“异类”之外,就没有笨蛋。路西恩当然不是笨蛋,所以他既能分辨陆希所讲的信息的可靠性,又会审时度势接受现实。结果就是他来到了长云领,因为圣城在开办了尿素工坊之后(这可怕的名字),他这位圣徒的作用就已经被削弱了,而在长云领,他却将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至于这件事情是复活夏国的人……嗯,魔鬼都没有罪孽了,更何况双黑血脉呢? 路西恩原本的打算是闭眼干吧。再说,当时在圣城门口那短短的几句谈话,也给了他一些启发——也许跟着这位女王陛下,能够对自己的能力加深了解呢?虽然他已经是圣徒级别,但如果能够再进一步,当然总是好的。 但是事情的发展,远远出乎路西恩意料之外,因为他见到了一团能够交流的光球! 是的,陆希也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反正路西恩能够看见光球!或者说,路西恩的灵魂波动与光球十分贴近,他甚至能够跟光球交流,虽然不像她这么清晰,但模模糊糊的,就更像是“神谕”了…… 前面说了路西恩可不是个笨蛋,他虽然一句话都没有多问,但陆希觉得他可能猜到了至少一部分的真相,因为他对于光球的态度格外的敬重,要不是在实验室里还有三江领那位侯爵夫人弗丽卡,他可能还会更恭敬一些。 另外,尽管是“神谕”式的交流,但这对路西恩的工作显然是很有帮助,这段时间里,光球断断续续地把记录下来的返魂香旋律传递给了他,只不过他暂时还没能将其准确地呈现出来。 这主要是因为在这段旋律中有着超声与次声的部分,尽管路西恩已经通过抓蝙蝠做实验来证明了“无声之声”的存在,但如何发出这种无声之声,他还有待学习与研究。 而侯爵夫人弗丽卡现在是他的“质检员”,每天的工作就来听路西恩哼唱这段旋律,与她记忆中的返魂香旋律做对比,毕竟光球没法给出这么明确的反馈。 “大部分已经很相似了。”弗丽卡是不知道什么新神旧神的,她只知道自己家族捡到的那颗珠子大有用处,其余的就不清楚了。所以她对于自己现在的这份工作稍微有点惶然——整天就是听一位圣徒唱歌,然后啥都不用做? 哦,不光是不用做事,甚至她还得到了一些关于声音的书籍,每天都可以学习。至于她的孩子也可以带在身边,甚至还有为小女婴特制的婴儿餐! 如果她还是男爵夫人,那这样的生活倒也正常,但弗丽卡知道她不是了。三江领已经完蛋,她的丈夫和两个儿子都已经丧生于魔兽口中,她的娘家倒是还保住了培育珍珠的工作,但那一片湖已经不属于他们,他们只是为女王打工的人了。 对此,弗丽卡也很难说清楚自己是悲是喜。她曾经想跟赫提侯爵离婚,曾经想保护自己魔化了的小女儿,现在这些都已经做到了。但相对的,她也失去了两个儿子。尽管这两个儿子更多地继承了赫提侯爵的血脉与脾气,但毕竟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事实,多想无益。弗丽卡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她知道她得多考虑自己今后的生活。想要离婚的时候她就想过,凭借着已有的知识,她完全可以去做一个夜校教师——知识可是非常宝贵的。 结果现在她没有教授别人,却是自己得到了新的知识,这让她有点受宠若惊,因为看起来女王给她的,跟她付出的完全不对等。尤其是,他们的工作还不是那么顺利。尽管大部分的旋律已经可以重现出来,但这种残缺的旋律显然并没有效果。 “不急。”其实陆希还是急的,因为如果不能复活这些夏国人,找不到当初那个法阵的图形,就只能从圣城那残缺的记录里想办法复原了。但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万一要是出了错,到时候没法正确地打开空间通道,那个结果可是灾难性的。 但是给弗丽卡增加压力也没什么用,尤其她又不是“主唱”。所以陆希还是安慰了她一下:“我们还有时间,慢慢来。” 不过知道内情的路西恩就没这么容易安慰了:“有一部分声音,我很怀疑是次声。” 次声是频率低于20赫兹的声音,而人体的脉动频率就在这一范围之内,所以次声波会给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而路西恩如果想要发出这种声音,他的身体自然也会受到影响。或许是出于大脑对自身的保护,路西恩干脆就无法发出这种声音,无论如何都不行。 而且他很怀疑,真正起到作用的或许就是这部分次声,通过这种方式让石化的人体重新恢复原有的频率,从而解除石化,“死而复生”。 弗丽卡也做了佐证:“确实在听见那珠子的旋律时,会有一种晕眩的感觉。而且……听说我的家族里,有些人在接触珠子之后死去了,所以家族一直将那颗珠子谨慎地收藏着,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去聆听。” “啊,次声……”陆希摸摸下巴,“如果你们真的确定是次声,那倒是相对好办了……”人发不出次声波,但机器却可以哦。 第548章 三年计划(六) 当陆希在长云领一边搞外交一边搞科技的时候, 第一军的战线已经推进到了罗曼公国之内。 第409节 “什么?这怎么可能!”罗曼大公几乎要从自己的宝座上跳起来,“怎么可能这么快!”他的三圣联盟才成立多久呢?辉光之国就已经侵入了他的国土三分之一?要知道罗曼公国更北边的大片土地因为太过寒冷并不宜居,所以国民基本都集中在这三分之二的土地上, 也就是说辉光之国已经占领他一半的地方,马上就要打到他的国都来了! “守在山口的骑士团为什么没有半点动静!” “他们不是从那里打进来的……”侍从官紧缩着脖子, 生怕罗曼大公一怒之下拔剑砍了他的脑袋, “他们绕到了另一边, 用那种四个轮子的魔偶——叫做汽车的那种东西, 在冻原上……” 冻原这个时候是不好走的。冬季里冻得像石头一样的地面,现在已经软化,甚至有些地方在草皮下面还如同小小的沼泽一样, 一脚踩下去就陷到了腿根。 这样的地形对于马匹十分的不友好,甚至就连罗曼本地的马都很不喜欢, 它们宽大的蹄子能够在冬季的冰面上防止打滑, 却也防不住这种深一脚浅一脚的地方。更不用说善于奔跑的半鳞马,它们细长的腿在这种地方很容易扭到甚至折断, 根本无法纵情奔跑,更不用说长途快速地进攻了。 所以罗曼大公根本没有考虑那边的防守问题,他把兵力都集中到山口去了,毕竟上次他的骑兵就是从那里进攻辉光之国并且吃了大亏的, 所以他觉得辉光之国必然不会放过这个地方。 但谁知道,辉光之国居然转去了另一边, 而且速度还这么快!那种叫做汽车的魔偶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在冻原上都能跑? 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来不及了,罗曼公国一大半的兵力都在山口, 剩下的还分散开来, 所以防守王都的人马还不到三分之一! “陛下, 我们现在怎么办?”守护在罗曼大公身边的骑士长还算冷静,“我建议立刻召回山口的骑士们,我们收缩兵力保卫王宫,一定能拖到他们赶回来!” 罗曼大公脸色阴沉地想了一会儿,冷冷地说:“我们是主的斗士,我忠诚的骑士长。我,和你们,都是要为主战斗到底的。” 他阴沉的语气让骑士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单膝跪地,垂头道:“是的陛下,我将遵从您的意志,为主战斗到底!” “很好。”罗曼大公示意他稍等片刻,转身离开了大殿。过了一会儿,他再回转来的时候,已经穿上了自己的盔甲,并且手里还郑重地捧着一个匣子。 这个匣子用黄金铸造,四面都浮雕着罗曼大公的家族纹章——人立怒吼的熊,四周环绕着一圈用水晶镶嵌而成的雪花,反映着大殿内的光线,璀璨如星。 “这是……”骑士长没有见过这个东西,但是上面的纹章,还有罗曼大公不肯假手于人的态度,都证明这东西的重要性。 “这是家族的意志。”罗曼大公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为了家族荣誉而战斗到死的时刻到了!我忠诚的骑士长,走吧,让我们去为了主,为了罗曼的荣誉,为了骑士的荣光,战斗吧!” 罗曼公国的王都跟很多小国一样,并没有高大的外城墙——外城墙是保护城内的民众的,何必在这上头花那么多金币和魔晶呢?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曼大公的王宫,或者说叫做城堡更为恰当一些。这城堡也像一头熊,看起来有点笨重,却异常地坚固! 城堡全由矿山里开采出来的大块石头建筑而成,表面更有神术阵将它们紧密结合,看起来简直像是形成了一体,仿佛是把一座小山搬到了王都里,然后在它的内部挖掘出城堡的房间似的。只有那些镶着神术水晶的窗户在告诉看见它的人:这里是一座城堡,人住的。 至于城堡外面的围墙同样如此,墙壁上的神术阵还有防护与反弹伤害的作用,甚至最外面还有一条护城河。即使在冬季,这条河也因神术阵的力量而保持不冻,河水里则养着罗曼公国特产的一种水生魔兽楔齿鲈。 楔齿鲈身体长大,在严寒中也很活泼,它们的嘴能像蛇类一样张大,并露出两排尖锐的向内弯的大牙。由于这个结构,所以楔齿鲈咬住什么东西就绝不放松,直到撕下一块肉来为止。 护城河里有千余条楔齿鲈,平常它们总是保持半饥半饱的状态,可想而知如果有什么东西掉进河里…… 总之这座王宫完全像一座堡垒,现在拱卫王都的骑士们已经全部登上宽宽的围墙,从箭垛后面向外眺望,眺望着远远开过来的车队。 进入罗曼公国的王都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城外的田地里有很多农夫,但他们对于开过来的车队竟只是抬头看了看,就又低下头去锄草了——罗曼公国的春夏很短,农夫们需要抓紧这段温暖的时间来种地,像去年那种情况如果再出现一次,他们家里就又要饿死人了。至于说这从远方过来的是什么,农夫们也没有精力去注意了,可能是什么商队吧?虽然看起来很古怪,但他们并没有吆吆喝喝地吓唬人,那应该就不是强盗了。 但是几分钟之后,轰地一声巨响吓得农夫们都抬起了头——城门被轰开了一个大豁口。 王都的墙虽然不高,但也是大块的石头垒的,但现在两米高的城墙上缺了一块,厚厚橡木做成的大门都不知飞到哪里去了,正好给车队留出了通道。 农夫们惊慌地相互看着,希望能从别人那里得到一点信息,知道现在该怎么做。但是马上他们就发现,车队安静地驶入了城门,而在城门口驻扎下来的穿着深灰色制服的人们也没有对他们做什么,反而有人拿着个筒状的东西对他们喊话:“请继续种地,放心,我们不伤害无辜百姓!” 这话听起来不太可信,但农夫们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都是普通人,像那种能轰开三指厚的橡木大门的能力,完全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所以他们面面相觑了半晌,发现这些人竟然真的不靠近他们,也就重新回到了地里。 也有农妇仍旧惴惴不安:“这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一定是神术吧?看他们的衣着也不像骑士团的老爷们,难道是外面的敌人吗?” 她的丈夫一面除草,一面有些木然地说:“这不关我们的事。地里的草要赶紧锄掉,否则今年交税之后又剩不下什么了。” “可是如果是外国人……”农妇害怕地说,“也许大公陛下……” 他们的邻居土地是跟他们挨在一起的,这时候也跑到田地边缘来,似乎大家凑在一起能壮壮胆。听到农妇的话,邻居小声说:“我听说辉光之国的田税现在只交三成……” “三成?”农妇捂着嘴不让自己惊呼出来,“这怎么可能呢?” “是真的。”邻居把声音放得更低了,“你们知道我妹妹的女儿在一个商人老爷家里做厨娘,那位商人经常去辉光之国贩糖。他说辉光之国不仅田税低,连商税都只需要交一种什么增殖税,既不要进城税,也不要给卫兵好处,就连走在路上都不需要担心货物落地——很多地方都修着非常平坦的路,丝毫不必担心马车颠簸,只需要交很少的一些养路费就行了。” 在光明大陆上,不少地方还有着这么一种法律:只要落在地上的,就属于当地领主。所以如果商人的马车翻倒,那么货物就等于贡献了。 为此,有些领地的道路那叫一个坑坑洼洼…… 糖的价值人尽皆知,所以一位贩糖的商人可不是什么小角色,他说的话自然也就可靠许多,以至于农夫都暂时放下了除草的活计:“辉光之国的领主老爷们那么慷慨吗?” “听说是新女王继位之后才颁下的律令。”邻居小心地窥看着城门处的那些人,“这些人可能就是辉光之国的骑士,我妹妹的女儿说过,他们的骑士不穿盔甲……” 他还有一些没说出来的话,但是在场的另外两人都明白了——如果这些人真是辉光之国的骑士,如果他们的大公换成辉光的女王…… 啊,光明神在上,原谅我这悖逆的念头吧,我竟然对自己的国王不忠实…… 农夫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但是脑海里的念头却怎么都刹不住,仿佛脱了缰的野狗似的——如果真的能够成为辉光女王的领民,那他也能只交三成税吗? 城门被轰开的动静太大,城堡那里都听见了,还有使用了鹰眼术的骑士看到了炮弹将城门打得四分五裂的场景——辉光之国的人果然带着那魔鬼一样的炼金武器来了!他们能抵挡得住吗? “都给我站好!”城墙下面传来训斥的声音,“拿好你们的武器。听着,谁杀死一个入侵者,大公就让他的全家都成为自由民,并且赏赐十枚金币!十枚金币,你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有了这些钱,你们可以买到土地,可以盖起房子,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城墙上一名年轻骑士低头看下去,发现排在城门口的是一群健壮的奴隶,身上竟然都披上了皮甲,手里拿着刀剑甚至斧头之类的武器。 “这是……”年轻骑士疑惑起来,难道让奴隶出城去对付敌人?可是奴隶再怎么健壮也只是奴隶而已。 但一名年长的骑士示意他不要说话:“我们都要战斗,无论先后。” 年轻骑士还是有些不解,他虽然站直身体,但还是用眼角余光看着那队奴隶。于是他看见,队伍最后面,有人打开了一个精美的黄金匣子,露出了里面一根牛角样的东西。 一种低沉的声音若有若无地响了起来,年轻骑士感觉自己的心情一下子激动起来,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很想冲出去立刻跟敌人战斗一番。幸好他还记得纪律,所以按捺住了自己的情绪。 但是城墙下面的奴隶们显然没有他的抵抗力,已经有奴隶开始粗重地喘气,眼睛也渐渐地发红。当城堡的门打开的时候,数百名奴隶就像饥饿的狼群一样,顺着放下的吊桥冲过护城河,冲向前方穿着灰色军服的队伍…… 第549章 三年计划(七) 突然冲出来的奴隶确实让第一军集体愣了一下。不是他们害怕, 而是这些一看就不是骑士,根本不属于战斗人员。别说手里的武器不规范,他们连跑起来的样子都不对! “公爵大人——”手持望远镜的参谋人员看得更仔细一些, “这些人的精神状态不对!” 机枪班已经就位,扫射其实很简单。这些人身上只披了皮甲, 而且都是只遮住了胸腹部, 这其实并不怎么能减少子弹的杀伤力——这些人对于机枪的威力一无所知, 他们甚至连头盔都没几个戴的。 但是一直以来, 军队里都有政治课,课堂上最经常强调的,就是他们的枪口该对准谁! 他们不是雇佣军, 为了赏金可以随便割下什么人的头颅。他们为女王而战,更为自己、为与自己一样的人而战。战斗的目的, 是让光明大陆到处都像辉光之国一样幸福美好, 而不是因为他们手里有了厉害的武器,就可以任意杀戮。 所以面对着这些明显不是骑士的人, 尽管他们两眼发红,嘴里乱七八糟地喊杀喊打,正向他们冲过来,士兵们还是没有开枪——反正这些人离得也还远, 尽管他们已经跑得不正常地快,但冲到能用武器攻击的距离还需要一段时间呢。 冯特公爵也拿过望远镜看了一眼:“打断最前面那个人的腿。” 狙击手接到了这个命令, 于是冲在最前面的奴隶就一头栽了下来。他的右腿被射中,鲜血与碎肉一起飞溅,几乎半条腿都没了, 人也被掀翻在地上。然而即使这样, 他竟然还想用另外一条腿站起来继续奔跑, 仿佛不知道疼痛一样。 “有人在控制他们。”冯特公爵很快下了结论,“上□□。” 现在的□□可不是最开始那种辣椒粉式的了,里面用的是提炼之后的辣椒碱和胡椒素的混合物,还加入液溴,一燃烧之后迅速化为溴蒸汽,那个味道绝对美妙,一般骑士的眼睛都受不了刺激,呼吸进去就更不用说了。 奴隶们完全没有接受过什么骑士训练,他们不过是被某种波动所刺激,才狂性大发地冲出来。虽然他们的痛觉神经被抑制,然而生理上的反应却是无法控制的,比如说他们光着的脚底踩在碎石上的时候虽然不会觉得疼痛硌脚,但脚底高出一块,却仍旧会让脚腕不由自主地扭动。有人的脚踝就此扭伤,跑起来便无法像没受伤的人那么快速——尽管他的大脑并不觉得自己的脚有什么问题,但脚踝处的关节和肌肉韧带本身却忠实地反映了这种伤损。 因此当□□在人群中炸开的时候,被波及的人都无法控制地有了反应——他们之前都在边狂奔边喊叫,自然是大口地吸进了这些刺激性的东西,于是眼部与呼吸道的粘膜愤怒地反抗起来,大量的泪水夺眶而出,模糊了视野,而剧烈的喷嚏与咳嗽声也是响成一片,让他们不得不停步弯腰,这正好停留在了烟雾笼罩的范围之内,于是就吸进了更多的刺激性气体…… “混蛋!”城墙上的罗曼大公咬牙切齿地骂着,“这些废物!吹响牛角号,让他们冲!”这些奴隶身上的皮甲里其实藏着一些炼金炸弹,虽然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冲进辉光之国的队伍里,肯定也能造成一些伤害的。而且听说他们的炼金武器也是这一类,那么要是能引燃那些炼金武器,不就更好了? 这个时候,罗曼大公也顾不得牛角号会对他的骑士造成什么影响了,反正骑士们都是觉醒者,对于这东西也有一定的抵抗力! 低沉的号音鸣响起来。这声音低沉到耳朵几乎要听不见了,但是却能感觉到那种震颤,仿佛有什么东西踩踏在你心脏上一样,令人心跳加快,肾上腺素飙升,只想往前狂奔…… 然而冯特公爵跟魔兽打过那么多年的交道,战斗经验之丰富完全不是这些奴隶——甚至是罗曼大公能够相比的,从刚才他就已经看出了这些奴隶的情况,他们只知道向前奔跑,却并没有相互攻击,如果是真正被杀戮欲望迷失了神智的野兽,会在攻击敌人之前就因为同伴踩到或撞到自己而先相互攻击起来。 但是即使在刚才因为□□而停下并撞成一团的时候,这些奴隶也并没有打起来,证明他们被控制的目的就是向前狂奔而已。 于是在冯特公爵的指挥下,第一军的队伍向两边分开,绕出了两半个弧形,远远地离开了这些奴隶的视线。 果然,当这些奴隶从□□烟雾笼罩的范围内冲出来的时候,前方已经空无一人,而他们甚至没有向两边张望搜索,就继续向前方奔跑,还有零星几个晕头转向搞错了方向的人,干脆脱离了大部队,冲向了自己以为的“正前方”。 罗曼大公简直要疯掉了。这根牛角号是他的某位跟随十字军参加远征的祖先留下来的,其中恒定了夏国的一个巫术,可以让听到号音的人忘记恐惧与疼痛,化身为大力士,勇敢无畏地冲向前方的敌人! 以前罗曼大公没有使用过这个东西。因为这东西吹响的时候,是会影响到所有听得到它声音的人,包括罗曼大公自己——即使他是吹号人也无法避免,可能只有制造这件物品的人知道如何抵御。 而且罗曼公国一直很平安,除了每年要对付冻原上的冰雪类魔兽之外并无险情,罗曼大公根本不需要这东西——就算有些时候魔兽太多也不需要,他可以让骑士们退回来,反正这些魔兽也只在冬季肆虐,如果它们吃饱了就会安分得多,为此舍弃几个平民也是划算的…… 因此这牛角号的作用,罗曼大公只是在先祖留下的遗嘱里了解了一些,却没想到被完全控制了的奴隶们竟然像人偶一样,只会执行一个指令,根本都不会自己思考的! 明明敌人已经撤向两边,他们却只知道盲目地向前奔跑,罗曼大公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这群奴隶顺着道路就跑向了外城墙,可能要撞上城墙或者哪里的房子才会停下…… 这,这破牛角号有什么用! 罗曼大公并不知道,这牛角号根本就不是用来指挥人的,而是用来控制魔兽。魔兽自身就有着捕猎的本能,它们的嗅觉与听觉都能帮助它们锁定猎物。然而这些奴隶就只是奴隶,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听从命令不停地工作,却从来也没有捕猎或杀戮过。更不用说他们的眼睛现在还在因为□□而流泪不止,别说敌人,就连眼前有些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遵循牛角号的指挥向前奔跑而已。 假如真的能撞上什么活物,他们当然也会挥动手中的武器甚至撕咬,但让他们自己去搜索猎物,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就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了。 罗曼大公还没有愤怒完毕,就看见分成两队的第一军停了下来,他们在距离护城河还有大约一百米的地方停止前进并列队,然后有一些奇怪的武器被摆了上来。 “打开防护神术阵!”罗曼大公大声喊道。 第一颗尖头弹撞在城墙上,但立刻被按照原本的轨迹反弹了回来。幸好神术阵的反弹能力有限,尖头弹没有返回炮兵阵地,就在大约一半的地方坠落了,并且弹跳几下,在地上犁开了长长的痕迹。 “居然是有反弹功能的。”冯特公爵沉吟了一下,“关于这一点,我们倒一直都疏忽了。”因为距离足够远,所以炮兵们不会受到对方的攻击,自然也就没有做特别严密的保护措施。但如果罗曼城堡的神术阵足够强大,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将炮弹直接反弹回炮口的,那炮兵就要损失惨重了。 不过现在先要解决眼下的问题。冯特公爵正在沉吟,丹尼尔已经提出了建议:“不如用□□?” 罗曼大公眼看呼啸而来的炮弹被弹回去,顿时大喜:“把神术阵调到最高级别!” “陛下,那样魔晶可能会消耗得很快……” “把城堡里所有的高级魔晶都拿出来!”罗曼大公毫不犹豫地说,“只要拖到我们的骑士赶回来就行了!” 神术阵被调到了最高级别,罗曼大公捏紧拳头,期待看到保护罩将炮弹反弹回对方的阵营,然后血肉横飞的场景。然而这次冲向防护罩的弹头在半空中就先自己炸开了,尽管弹片被反弹,可弹头里炸开的火球却粘着在了防护罩上,并且剧烈地燃烧起来。 “这是什么东西!”罗曼大公立刻指挥,“水系的骑士立刻灭火!” 几名骑士同时出手,数条水龙直蹿向燃烧的防护罩,可是这水对火焰似乎没有半点作用,火焰甚至浮在水面上继续燃烧,而防护罩的能量却在不停地消耗…… “用沙土!”罗曼大公焦躁地喊,“用冰!” 在炮兵阵地上,冯特公爵正用望远镜仔细观察燃烧的保护罩:“这个铝热剂还真是厉害,用沙土覆盖了也能燃烧——难怪露西急着提炼那些铝土,用处居然这么大。”原先只不过是宝石矿里挖出来的废物罢了。 “女王陛下总能发现别人无法发现的东西,就像当初那些石英矿一样……”丹尼尔也喃喃地说。那些废矿石,现在正在不断地搜刮着贵族们的钱财呢。 “她确实能。所以我才想看看,这片大陆最后究竟能变成什么样子。”冯特公爵收起望远镜,“罗曼恐怕要最后一搏了,让士兵们做好战斗准备,他们能让奴隶疯狂的手段也能用在骑士身上,我们可不要阴沟里翻船才好。” 第550章 夏国大巫(一) 罗曼大公确实准备要最后一搏了。保护罩已经不起作用, 一旦保护罩的能量被耗光,他知道对面的炼金武器立刻就会发射那种尖头弹或者别的什么,他的城堡即使再牢固也抵挡不住, 到时候他和骑士们就只有挨打的份儿。 第410节 而且,显然他也等不到原本把守山口的骑士团返回了, 辉光之国的人来得太快。 当然, 如果冲出去, 脱离了神术阵的保护, 也同样是要挨打的。但是罗曼大公宁愿倒在冲锋的路上,那才是一名骑士应有的归宿。 罗曼大公只是不明白,尽管从冻原那边过来没有多少守军, 但沿途仍旧是有村落的,为什么那些人竟然没有半点消息和示警, 就让辉光之国的人这么长驱直入地到达了王都, 难道这些人连一个警报都来不及发出吗?但如果使用了那种炼金炮来攻击,又怎么可能没有听到动静, 莫非他们兵不血刃就能直接杀掉所有的人? 当然他不会知道,现在从冻原一线过来的村镇,平民们都在欢天喜地地议论终于也将降到三成的田税,以及取消掉的结婚税、柴火税、人头税、过路税、出入城门税等等等等那些五花八门的、会把他们最后一个铜币都掏干净的税种。 至于说示警?为什么要示警?难道他们是傻子吗?有些镇子连税务官都被镇民关起来了。难道说竟然有人不愿意过辉光之国的那种日子, 还留恋现在这种苦日子吗?反正他们不干! 罗曼大公也不知道,守卫山口的骑士团, 他们现在甚至还没接到王都命令他们紧急回援的通知呢。一个负责中转传递消息的士兵悄悄地在马儿的饲料里加了一点东西——他们是最底层的士兵,没有觉醒什么能力,在军中只负责干粗笨的活儿和为骑士们的坐骑割草。这样的士兵得到的食物都是最粗粝的, 说好的军饷还要被主管的骑士扣掉一半。说是骑士团成员, 其实不过就是骑士们的仆役罢了。 哦, 还不如骑士们自带的仆役,至少他们吃得更好一点。 这名士兵的父母当然也是最底层的平民,虽然有一个儿子幸运地进入了军队,但他们还要养剩下的三个孩子。如果他们也能把田里的收成留下七成,那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了。 所以骑着马狂奔去山口送信的骑士,在半路上就发现自己的马像喝醉了酒似的开始摇头晃脑,在路上一个劲的走S形,就是不肯好好前进。最终他不得不用自己的双脚向前跋涉,但是作为一个骑士侍从,他的速度必然是无法与一匹良马相比的,我们祝他一路顺利,早些走到山口吧。 总之这一切罗曼大公都是不可能知道的了,他披挂整齐,将自己的骑士全部安排到城堡大门前,再次放下吊桥,然后就在队伍最后方吹起了牛角号。 按理说他作为骑士团名誉上的大团长,是应该站在最前面发起冲锋的。但罗曼大公也很清楚,如果他站到最前面,那么在后面跟着他一起冲锋的人数就要打个问号了。所以他站到了最后面,并且亲自吹响了牛角号。 这支牛角号发出的声音与普通的牛角号有些不同,声音更低沉,却也传得更远。还在千米开外的冯特公爵也不由得眉头一皱,一道红色的阴影从他脚下延伸出来,像树木一般站立起来,挡在了炮兵阵地前方。虽然没有风,但这些红色的影子却像风中的树木一般轻微地抖动起来,而且颜色忽明忽暗,显然是受到了某种能量的冲击。 而被阴影挡在后面的士兵们,也感觉到了轻微的不适,有些感觉特别敏锐的,还有些头晕恶心起来。但就在这时候,对面的吊桥轰然落地,一群骑士个个身上散发着斗气的光芒,从城堡里冲了出来。 “开炮!”冯特公爵面无表情地下令,“机枪班准备,五百米内自由射击。” 这些骑士可不像刚才的奴隶那么没头苍蝇一般只知道往前跑,他们还保有一定的神智,才出城门就四散了开来,显然是为了避免被炮弹一锅端。不得不说这是有效果的,□□炸开之后,只有倒霉在爆炸中心区域的骑士连人带马都被掀飞,更外围的骑士却凭借着斗气盾与盔甲挡住了四溅的弹片,仍旧向前冲锋。 而且在两轮炮击过后,这些人已经知道避开炮口的直线,冲进了五百米的距离之内。如果能再向前冲那么半分钟,他们就能进入自己的有效攻击范围。 冲在人群后面的罗曼大公看得清清楚楚,心里不禁一片火热。他也看出来了,这种炼金炮在距离太近的时候反而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是它与神术炮不同的地方。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能靠近——罗曼大公这个念头才升起来,机枪班就开火了。连绵不断的火舌将冲在最前面的骑士连人带马都打出了无数朵血花,斗气盾在这种强力攻击下几秒钟就消耗一空,而盔甲上恒定的神术阵亦是如此。而当神术的力量被消耗殆尽之后,这种其实并不够精良的盔甲根本无法抵挡机枪子弹,最前面的骑士只冲出了十几米,就连人带马栽倒在地,将身后的同伴交给了那无穷无尽的弹雨…… 还保有神智的骑士们终于感觉到了恐惧。眼前这无法穿越的火线终于唤回了他们的理智,有人开始退却了。 但是最后方的罗曼大公是不可能允许这种事发生的,这些骑士都是属于他的,即使统统都牺牲在冲锋的路上,也是他们应尽的职责!于是他再次拿出牛角号,用力地吹了起来。 这一次他用尽了全力——已经这么近了,骑士们也无须再保持什么神智,他们只需要充满了杀戮的欲望即可! 牛角号沉闷的声音仿佛响在众人心上,冯特公爵释放出的红色阴影像被狂风吹动一样剧烈地摇晃起来,丹尼尔已经举枪瞄准,但罗曼大公在骑士们最后方,一时无法锁定。 忽然之间,冯特公爵感觉到了地面轻微的震动,一种与牛角号同样低沉的声音也响了起来,吓得护城河里那些至今还没有派上用场的楔齿鲈像疯了一样往水面上跳,甚至有跳上河岸,在泥地里翻腾的。 这种声音与牛角号的声音相互干涉,削弱了牛角号的影响,于是刚刚被控制住的骑士们纷纷清醒,开始溃退。 “你们!”罗曼大公想要拦住这些骑士,但牛角号的力量被削弱之后,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拦得住近百人。当然也有一些骑士到此时此刻仍旧忠实于他,但他们骑着的马匹却被新的声音吓得发疯一样乱蹦乱跳,根本顾不上拦截别人。 冯特公爵的红色阴影发出了细碎的断裂声,已经有些支撑不住了,队伍中的觉醒者则一起上前,各种颜色的斗气盾在阴影之后支开,共同抵御着那低沉的吼叫声。 这声音虽然极有震慑力,但似乎发出声音的生物并非有意攻击,因为在牛角号的声音停止之后,这声音也停止了,然而地面的震动却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加剧,仿佛地震一般令众人都有些站不稳,就连四边的房屋也开始晃动,质量差点的更是已经出现了坍塌。 幸好罗曼大公的城堡四周属于禁地,没有人敢在这附近搭建房屋,所以受到波及的建筑并不多,主要受损的,还是他的城堡。 现在护城河的河岸已经裂开,河里的楔齿鲈大部分都疯狂地跳上了岸,还有幸运的顺着裂缝逃进了供给护城河水流的那条河中,侥幸地逃走了。笼罩城堡的神术保护罩本来已经被□□消耗了很多,现在更是在震动中直接破裂,像个肥皂泡一样啪地一下消失了。而失去了保护的城堡,就像一头冬眠刚醒过来的熊,开始笨拙地挪动起来。 然而城堡并不是动物,它的挪动意味着崩塌,到处都是惊慌的尖叫声。罗曼大公在今天之前并没有料想到自己会崩盘得这么快,所以他对自己的家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安排——他的长子带着骑士们驻守山口,次子则在刚才冲锋的队伍当中,至于妻子和四个女儿,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过。 所以刚才他的冲锋已经令城堡里的人不安,现在就更加混乱了。高高的塔楼首先从中折断,崩落的石头砸坏了更多的屋顶,仆人和奴隶们在往外跑,反而把尊贵的女主人与几位公主都扔在了房间里。 但这个时候,连罗曼大公都没有想起她们来,因为残余的半截塔楼开始下沉,一种黑色的雾气自地基处冒出来,并向周围扩散。 “深渊之门!”冯特公爵眼睛一眯,但是正当他想下令提防“门”里出现幽灵或别的深渊生物的时候,地面却又剧烈地震动起来,一个巨大的头颅从黑雾中探了出来。那是一个仅剩白骨的头颅,后面连着长长的脖子,如果不是头顶两侧生着跟鹿一样分叉的角,冯特公爵可能会把它当成一条巨蟒。 深渊生物中不乏白骨化的类型,比如骷髅兵什么的,但是长成这样的白骨生物,冯特公爵还没见过。这头颅几乎有卡车车头那么大,连在后面的脖子更长,然后在这生物的身体探出十多米的时候,竟然还出现了爪子!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如果陆希在这里,她马上会辨认出来,这是一条骨龙,但却不是光明大陆上一般所称的龙——就是那种带翅膀的大蜥蜴样的龙,海因里希的血脉就是这种龙——它是一条华夏传说里才会出现的龙,鹿角、鹰爪、蛇身、牛耳……尽管耳朵现在已经没有了,但其它特征仍然保存着,非常容易辨认! 骨龙浑身上下全是白骨,唯有眼眶里还保留着一对眼珠,它半个身体都探出黑雾,高踞于半空之中,没有声带的喉骨摩擦着,发出一种干涩的声音:“什么人在使用犀角号?” 然而这句话没人听得懂,因为它说的是古夏国的语言。还是冯特公爵因为偷偷地学过一点,终于有点艰难地听懂了“什么人”三个字,惊讶地脱口而出:“这是夏国的语言!” 罗曼大公却听不懂,在他看来这头突然出现的深渊生物就是在发出邪恶的低语,或许是什么黑暗真言也说不定。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对着骨龙打出了一道圣光。 这道圣光一出手,骨龙就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吼叫:“教会的骑士!十字军!”这次它用的是光明大陆的通用语了。 第551章 夏国大巫(二) 十字军其实已经不存在了。当初东征十字军损失惨重, 后来就改名为守护骑士团,分散到了各地的教堂。 但是骨龙显然并不知道,而且它直接就将使用圣光的罗曼大公当成了十字军, 十多米长的身体骤然扑下来,张口就吐出了一道寒气。 罗曼大公本身是火系的骑士, 他家族世代居住在寒冷的罗曼大地上, 倒是觉醒出了炽热的血脉。然而这道冰冷的龙息一喷出来, 四周的空气就凝结出了无数的冰晶, 其寒冷远超他的想象,以至于他的火焰护盾几乎是在触碰到龙息的时候就熄灭了。 一圈乳白色的光晕亮起来,是罗曼大公身上佩戴的神术护身符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 圣光罩在龙息中像风中残烛一般摇晃不定,罗曼大公衣领上的一枚宝石别针也颤动起来, 最终那块火红色的宝石四分五裂, 圣光罩也应声消失,但好歹是把这口龙息挡了下来。 但这一下子已经让罗曼大公心惊胆战——这条骨龙的等级远在他之上, 如果没有护身符,他刚才就被冻成冰雕了! 然而这时候逃跑也是无用的,何况他能跑到哪里去?罗曼大公发出一声绝望的咆哮,全身忽然燃起了熊熊火焰, 这火焰一直延伸到他的长剑上,他猛地一夹身下的龙鳞马, 向着骨龙冲了上去——他的先祖是十字军的勇士,他也不能磨灭了先祖的荣光! 在罗曼大公身后,有两三名骑士鼓起最后的勇气, 跟上了自己的领主, 但更多的则是下意识地后退, 想要远离前方这恐怖的怪物——它是深渊生物的形象,却又会说话,如果说它是魔鬼,但它却又说出了十字军的名字…… 一些年轻的骑士没有想那么多,但有年长的骑士则想到了一些久远的传闻,以及近来从辉光之国和圣城放出来的消息——有一种隐隐的畏惧让他们后退,不仅仅是害怕这头骨龙,他们更害怕的是,圣城的消息也许是真的? 罗曼公国的信仰一向虔诚,从历代罗曼大公,到他们麾下的骑士,要论信仰,他们真的比某些教会里的神官还要坚定。也正是因此,在圣城宣布了那些消息之后,罗曼大公才会如此愤怒,甚至要联合几个小国建立什么三圣同盟。 但是信仰越坚定,在发现信仰错误的时候就越崩溃。 罗曼大公心里未必没有疑问,但他很清楚,如果他质疑自己的信仰,就会失去现在的一切。与其崩溃,不如战死。 此时此刻,罗曼大公反而觉得心中清明,笼罩在他身上的火焰竟然变得更加明亮,从微带橘色的红转变成了纯橘色——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竟然晋升了,从高级骑士晋升为了大骑士! 然而这温度更高的火焰也并不被骨龙放在眼里,它只是喷出了第二口龙息。这次没有护身符的帮助,罗曼大公就正面与这极寒的冷气对撞在了一起。 白雾蒸腾,让根本看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倒是跟着罗曼大公冲锋的一名年轻骑士,因为仅仅是初级骑士,被这滚烫的水蒸汽一冲,不禁发出了痛苦的喊叫——他露在外面的面部与手背都起了水泡,身下的马匹也失去控制,将他甩在地上,自己一溜烟跑了。 但是这白雾也只持续了片刻便消失了,原地出现了一座小小的冰山,罗曼大公与紧随其后的两名骑士都被冻在了冰山之中,随后骨龙的尾巴从黑雾中甩了出来,狠狠扫中冰山,他们的身体就跟冰山一起,被打成了无数碎块,散落在地。 牛角号也被冻结在一块冰里,但冻结着它的那块冰迅速融化,仿佛牛角号里藏着一团火焰似的。骨龙似乎试图把它捡起来,但它的爪子太大了,并不方便抓握普通型号的东西,于是它发出一声似悲又似怒的沉重叹息,将头转向了冯特公爵这边。 冯特公爵握紧长剑,剑身上电光闪动。但他并没有动手——倒不是害怕,尽管他没有把握战胜骨龙,但炮火齐发绝对能对它造成很大的杀伤力,更不用说他们还配备了破魔子弹。但冯特公爵觉得…… “你是夏国的……驭兽?”最后这个词儿,冯特公爵得想了几秒钟,才能勉强用夏国的语言把它念出来,还不太清楚语法上是不是正确。 骨龙有些诧异,但仍旧昂起身体,看起来像是要攻击:“你,十字军?”冯特公爵身上的盔甲跟罗曼大公是一类的,但辉光之国的士兵们明显与它所知道的十字军完全不同。至于会说几句夏国语言,当初十字军里也有会讲夏国语的骑士与神官,否则他们也没法顺利地欺骗了夏国当时的皇帝。 “十字军早已经解散了。”冯特公爵脚下的阴影微微晃动着,随时可以化作屏障,而且他知道丹尼尔已经在选择地方架起狙击枪了,“黎明时期已经过了五百多年,只有夏国的后裔还在寻找你们。” 这番话他说得磕磕绊绊,显然骨龙也听不下去了,干脆转换了通用语:“你们是什么人?” “我的女儿是夏国王室后裔。”冯特公爵果断地说,“她一直在寻找夏国的后裔,并且已经公布了当初十字军所犯下的罪行,将夏国的王室与大巫们的牺牲向所有人传播。” “牺牲……”骨龙的头颅俯下来,并不怎么信任地打量着冯特公爵,“说得很好听,但——夏国的王室后裔?呵,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 于是陆希就坐着越野车,再次像个弹簧一样颠了一路。随车的还有于格,因为陆希实在不清楚,究竟她和于格,哪一个才是夏国公主的后裔。 于格倒是惊喜莫名:“那是,那是夏国大巫的驭兽?但,我可没有听说过,有会说话的魔兽……” 的确,就算是最顶尖的那些魔兽,比如狮鹫、雷鸟、奇美拉、木乃伊王之类的,都仅仅只是“兽”而已,哪怕是声称用死人尸体做成的木乃伊,也同样不会说话。而这条骨龙,不仅会说夏国的语言,还会光明大陆的通用语,这着实是让人惊讶。 不过陆希另有想法:“或许并不是驭兽……” “那是什么?”于格还没想明白。 陆希看了他一眼:“或许是夏国大巫本人。” 罗曼公国现在已经归了辉光之国,罗曼大公一死,其余的骑士就投降了——在辉光之国的军队与骨龙的环绕之下,谁还会有反抗的斗志呢?何况对他们来说,大公身亡,他们还有保护大公遗孀的借口,总之并没有必要非跟着大公去死呢。 至于大公夫人,她和四个女儿虽然受了极大的惊吓,但幸运地都活下来了。深渊之门在打开的时候把大半个城堡都沉了进去,但主体还是比较完整,大公夫人与女儿做了一次短暂的无尽深渊之旅,然后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地面上。 当然,她们暂时并没有自由,而是被看管在剩下的半拉城堡里。 至于看守山口的骑士团,则是遭到了两面夹击。第二军从山口外发起攻击,而第一军则自罗曼王都赶过去,在骑士团背后开炮,罗曼大公的长子就此殉国,连带着忠于他们父子的那批骑士也全部战死,剩下一些意志并不怎么坚定的做了战俘。 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抵抗了。 罗曼公国的习俗,各地领主都必须至少是正式骑士,所以当战争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应召进入了骑士团当中,不是驻扎山口,就是拱卫王宫。也就是说,各地的领主,基本上不是战死,就是被俘了。 既然如此,还能有什么有效的抵抗呢?平民不知多欢迎辉光之国的军队与统治,就连商人也觉得减少税收是件好事。至于教会——呃,圣城公开宣扬魔鬼也是人类之后,各地的教堂都继三圣徒分裂之后又起了一轮内讧,反正现在罗曼公国内还能正常运转的教堂也只剩下一半,根本也没多少能打的。 这使得陆希进入罗曼公国就跟进自己家似的,顺利地赶到了王都。 远远看见王都的城墙,陆希就直想摇头:城堡盖得跟个战争堡垒似的,王都的城墙还比不上白都的外城墙!要知道白都周围可是没有多少野兽的,就连那个皇家猎场都得饲养一批野兽,免得国王想打猎的时候却没猎物可打。 就罗曼公国这样儿,根本连王都居民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还指望谁为他效忠吗? 不过几乎所有的贵族都是这样的鸟德性,也就难怪她的“土地改革”到处都十分之顺利,甚至平民都根本没有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仅仅是减少田税与杂税,他们就感激涕零地拥戴她了。 不过罗曼公国王都的居民们倒不是特别振奋,因为辉光之国的军队带来的不仅仅是减税,还有一头深渊生物。 骨龙实在太大了,那天的战斗整个王都的居民都看到了,连遮掩都没法遮掩。以至于这些天,居民们一边排队做登记,一边战战兢兢地窥探城堡的方向,也不知道究竟是想看到那条骨龙,还是不想…… 登记这件事,现在已经是辉光之国的规定了,无论“解放”到哪里,都要对当地居民进行登记,规规矩矩的人可以得到他们应有的福利,比如说租借农具,或者在有工作机会的时候优先得到。而平常就游手好闲甚至为祸一方的人也会登记在册,而在登记完成之后,假如再有外来者混进来,那也比较容易被发现。 总之,这对维持一地的秩序是大有好处的,所以虽然得费些力气,但还是一直执行了下来。 不过,此刻,即使是在做登记的工作人员,也有点忍不住想往城堡那边看呢,因为那条骨龙就盘在尚未倒塌的钟楼上,白骨构成的身躯像汉白玉石一样反射着阳光,跟整体为古铜色的城堡真是对比鲜明。 其实就还……挺好看的。至少陆希在第一眼看见这头骨龙的时候,是这么想的。 “公主的后裔?”骨龙硕大的头颅从钟楼上探下来,因为陆希和于格的性别明摆着,所以它当然先把头伸到了陆希面前,似乎想闻闻她的气味。 但是作为一头骨龙,嗅觉细胞已经没有了,所以它也无法从血脉气味上分辨什么。 “是不是公主的后裔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陆希其实一直怀疑自己这点身世,所以从来不敢把话说得太满,“重要的是,揭露当时的真相,为夏国洗清名誉,不使夏国的牺牲白费。” 她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您说呢?大巫阁下?” 作者有话说: 昨天实在是没能写出来,所以断了一天,偷偷溜走…… 第552章 夏国大巫(三) “大巫?”于格到这个时候才明白陆希在路上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这是……”虽然魔族的形象也是千奇百怪,但像骨龙这样完全是兽形的…… 第411节 “魔族在疯狂之后就会完全兽化。”陆希微微仰头看着骨龙的眼睛,那是整具身躯里唯一还“活着”的组织了, “不过我想,这位大巫应该是有特殊的方式保持神智。” 骨龙发出了嘶哑的笑声:“大巫, 我现在或许已经不能被称作大巫了。完全的兽化之后, 谁也无法保证神智不受影响, 即使有秘术和血脉, 我也不能例外。” 它虽然这么说着,但还是骄傲地抬了抬下巴——虽然是白骨的:“吾为轩辕氏。” 好家伙!这姓氏可了不得! 陆希肃然起敬——哪个华夏后代听了这个姓氏不得肃然起敬啊:“请问轩辕大巫,您——为什么会在这儿呢?” 轩辕氏稍稍把头往后仰了一下, 仿佛在回忆什么:“那就说来话长了……” 不过陆希不觉得这话很长:“您是当年用鼎空间逃离夏国的人之一吗?” 轩辕氏猛地又把头伸了过来,几乎贴到陆希脸上:“你怎么会知道!”当年王室后裔出逃的时候, 还没人想到使用九鼎呢。 “因为我找到了一口鼎, 还曾找到过当初夏国残留的空间碎片。”陆希险些被这龙头带起的风吹倒,冷静地后退了一步, 提醒它,“您贴这么近,要成斗鸡眼了。” 轩辕氏冷不防得到这么一句话,噎了一下才说道:“当年无论是公主还是皇子, 都不会如此说话。” “我也不一定是王室后裔。”陆希从容地说,“时间过得太久, 就连护送王室逃出来的那些侍卫官员们也无法完全确定,除非有检测血脉的器具。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我想将真相公诸于众, 让夏国后裔得到公平的对待, 并且解决眼下的危机。” “危机?”轩辕氏虽然没有了眉毛, 但还是很明显地有“皱起眉头”的意思,“难道是光明神又找到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 “嗯——”陆希看看四周,“这个就说来话长了……” 话再怎么长,还是有说完的时候。陆希也终于见到了轩辕氏所守护的五口鼎。 是的,轩辕氏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就是因为他主动兽化,要守护这五口鼎空间。 逆转法阵之后,整个夏国王城都会毁灭,这个时候,有人提出了使用九鼎。 九鼎,是大巫盘古氏所炼的神器。盘古氏一族擅长空间能力,这是极稀少的能力,即使是盘古一族也少有人觉醒。 据说盘古氏中最出众的一位曾经开辟出一方小世界,且在其中豢养异兽,并命名为“山海界”。此世界自成一方,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环境,足能容纳数以十万计的人在其中生活。 于是现任的盘古一族族长打开了小世界的入口。 然而小世界虽然可以容纳王城的人口,可是人迁入其中却是需要时间的,而盘古氏的族长能力有限,不可能永远打开着入口。最终一部分人顺利进入了小世界,盘古族长精力耗尽,小世界的入口自然关闭,然后消失在王城中。 之后就有人想到了同为盘古氏所炼制出的神器,九鼎。 九鼎从外形看只是普通铜鼎,其中却也有一小方空间。只是这方小空间就只是纯粹的空间,没有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环境。 好在,还有娲皇氏一族的石化能力。这种能力可将人体变为类似泥土的结构,并使人进入深度休眠,连空气都可以不必消耗,可存活几百上千年,直到进入了合适的环境,再唤醒即可。 至于用什么唤醒?当然是返魂香。 “那现在大巫有返魂香?”陆希惊喜。这不是连她找到的那口鼎里的人也能唤醒了? 然而轩辕氏给了她一盆凉水:“没有。”返魂香不是点燃才起作用的,即使将它放在那里,它也会散发波动,致使深度休眠无法进行。所以需要的返魂香集中放在一口鼎内,由那口鼎里的巫师保管。那位巫师出身羲皇氏族,善于卜算,由他来寻找小世界,并带领九鼎进入其中。 可是法阵带来的剧烈的空间波动将九鼎打散了,轩辕氏原本也在第一口鼎之内,但当他发现后面的鼎脱离了队列之时,他离开第一口鼎,化身为龙,护着五口鼎自空间乱流中逃了出来。 在他最初化身之时,是有血肉筋骨鳞片皮肤的,然而在时空乱流中,他最终选择将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这副样子也能最长限度地延长他的生命,让他更好地保护着那五口鼎。 原本轩辕氏以为,自己可能一生都要在时空乱流中度过了,因为他并非空间系的能力,无法从乱流中找到出口。但幸运的是,他听到了犀角号的声音…… 这玩艺儿根本不是罗曼大公以为的牛角,而是通天犀角,罗曼家的人不识货,但轩辕氏却很清楚,因为这就是他们家族的法宝,能够驱赶百兽。只是在那场大变之中,这件东西被扔下了,没想到落入罗曼大公的先祖手中,又在此时此刻,成为了轩辕氏寻找空间乱流出口的提示。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就连轩辕氏自己说到这里,也不免有些唏嘘,虽然他作为一头骨龙,已经很久没有多少情绪波动了。 五口鼎,每一口都跟陆希之前在黑水沼泽发现的那口鼎形制完全相同,只是鼎身上所铸的画像不同,代表着夏国大巫中最源远流长的九大家族。现在,其中三口鼎不知去向,轩辕氏觉得他们应该是成功进入了山海世界,只是那方小世界在如此剧烈的空间波动中,也不知道究竟如何了。 “山海经……”陆希低声地说道,“它去了我的世界……”只不过大概只有短暂的时间与她的世界相连,毕竟《山海经》里所记载的那些异兽,终究在后世再无踪影。 轩辕氏没有听清她的话:“什么?” “没什么。”陆希摆了摆手,“只是,这样一来,轩辕大巫也不知道该如何唤醒他们了吗?”合着她只增加了一堆人偶,而没有拿到返魂香,最终还得靠她自己想办法…… 说到这一点,轩辕氏倒确实十分遗憾:“的确……而且,我也只能将他们托付与你了。” “什么意思?”陆希听出点不对劲来。 轩辕氏干哑地笑了一声:“我将自己白骨化只为支撑更久,但——便是这样的躯体,也终有尽时。再拖延下去,我也将失去理智了。” 它的两颗眼珠在陆希和于格身上扫过:“我也无法判定,你们究竟谁才是陛下的后裔……”玉玺也好,冰蚕丝的五色手绳也好,都不足以证明血脉,但这已经不要紧了,“光明大陆,以及夏国的后裔,也都要托付给你们了。倒是有两件事我还能有些用处。” 一件,是当初那个打开通道的超大型阵法的图样。作为参与者,轩辕氏还能将其复刻出来,且比圣城所存的记录更为详细。 而第二件…… 是一块龙晶。 一颗颜色雪白,宛如上好水晶般的珠子,比苹果还要大一些,散发着微微的寒气,捧在手里太久就会感觉到冰冷入骨。 “这颗龙晶,比当初圣城的那一颗还要好。”海因里希评价着。 “是吗……”陆希把龙晶放进特制的盒子里,心情有些低落地扣上了盒盖。 海因里希伸手覆盖在她的手上,有些笨拙地安慰:“不要太难过了,这是轩辕大巫自己的心愿。”他愿意为新的阵法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他留下了这颗龙晶。 “但他看起来并不像失去理智的样子……”至少跟发疯的魔鬼公爵胡克比起来,简直太正常了。 “他已经完全兽化了。”海因里希不得不说出事实,“事实上,他能坚持这么久已经是非常出乎意料的了。”白骨化,大概就跟陆希看过的小说里的巫妖差不多,可以极大地延长生命,但是在光明大陆,终究也还是要受到规则的约束。之前轩辕氏没有发疯,是因为他在时空乱流之中,不能算是身处光明大陆,但现在他既然回归了,那么等待着他的,也只有疯狂这一个结局。 “假如他愿意离开……”能够在时空乱流中坚持那么久,说不定轩辕氏还可以重新进入时空乱流,甚至也许他还能找到山海世界,跟其他大巫重聚。但是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干脆利索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只留下了这颗龙晶供她使用。 “他甚至都不能确定我究竟是不是公主后裔呢……” “那不重要。”海因里希说道,“他确定了你真的会按照你说的去做,并且能够成功,这就够了。他看得出来,于格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其实他有点怀疑,轩辕氏很有可能是能够分辨究竟谁是夏国王室血脉的,但他没有做,这可能意味着,其实陆希真的不是公主的子嗣,于格才是。 但问题在于,他希望看到的那个世界,于格给不了。 像莉莉丝,她的祖辈是王室的侍卫,所以他们的一生就是要忠于王室的。但对夏国的大巫们来说,他们守护的不仅仅是王室,而是夏国的江山。这江山包括王室,包括疆土,更包括夏国的百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海因里希觉得自己跟轩辕氏的想法是一样的,轩辕氏选择了并非王室血脉的那个人,而他选择了并非魔族的那个人,因为她能带来他们想要的那个世界,唯有她是会把所有的国家与种族一视同仁的。 “肩膀上的担子又沉重了一点啊……”陆希感叹,“那,就加班卷起来吧!”她现在已经承载了太多人的希望,她一定得成功,也一定能成功! 第553章 再次歉收 时间过得很快, 刚刚还是大地春回,万物复苏的季节,一眨眼就到了谷物成熟, 遍地金黄的日子了。 但是新圣城的田地,却并不丰收。 “这是怎么回事?”默菲对着麦地, 几乎是在咆哮了。 该收获的季节, 田地里原本都应该是沉甸甸的金黄色麦穗, 甚至因为太过饱满而垂下了头才对!但是现在, 田里的麦子长得很高,可是麦穗却稀稀拉拉,一眼看过去就知道, 今年这收成根本没法看。 “你们是不是偷懒了?是不是根本没有使用丰收药剂!”默菲几乎想揪住管理田地的牧师的领子,“怎么可能变成这样子!明明春天的时候长得很好!” 牧师险些被他吼得跪下去:“都, 都是使用了的……”如果可以, 他也很想把错误都推给种田的农夫,但问题是春季的时候默菲曾经来看过几次, 那时候麦田里一片翡翠般的碧绿,麦子比往年长得都高都壮,那叶片都显得宽厚油亮,一看就知道是丰收的兆头。 然而牧师也实在冤枉, 他确实也是认真监工了的,农夫们也都努力干活了——从巴菲公爵的领民变成了新圣城的城民, 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都没有偷懒的。 当然,期间也曾经有人想昧下一点儿丰收药剂用到自家田里, 因为属于教会的这部分田地, 得到的丰收药剂是最多的。但这种事牧师当然是守得非常紧, 那人当场就被抓住,然后以盗窃教会财物的罪名,直接砍掉了左手。 那之后,谁也不敢再做这种事了,炼金神殿发下来的每一支丰收药剂,都被仔细地兑上水,然后浇洒在了教会的田地里,绝无错漏! 但是,但是明明麦子一直长得很好啊,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旁边一个农夫战战兢兢地小声说:“似乎小麦只长叶子,不,不抽穗……” “为什么会这样?”默菲立刻看向他。 然而农夫也只是观察到了这种情况,并不知道所以然:“我,我也不太清楚,但,但小麦有一段时间,大约就是花月的时候,叶子就不会长得像之前那么快,而是开始抽穗。如,如果小麦长得太高,就,就容易被风吹倒,也就不,不抽穗了……”至于为什么抽穗的时候叶片会不再旺盛生长,以及为什么小麦长高了反而不好,他就不知道了。 “你为什么不早说!”牧师吼叫起来,吓得农夫缩成一团,小声为自己辩解:“我,我并不知道丰收药剂……以前也没有用过……” “是药剂,是化肥的问题!”默菲咬牙切齿,“去,把那个商人给我找来!” 商人来了,但他连声喊冤,表示无论是化肥本身还是使用的方法,全都没有任何问题,他没有从中做任何手脚! “化肥是直接从旧圣城的化肥工坊里买来的,包括其中的使用手册,都是从大教堂广场上的宣传栏里抄来的,绝对没有错误!旧圣城有专门的人在那里念这些东西,还有人拿着印刷的小册子去田地里教农民种植,我去围观过,里面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跟教会做生意,商人当然会很谨慎。教会有钱,然而更有权力,如果说贵族可以随便寻个理由就砍掉一个商人的头,那么教会也同样可以,更别说是一位圣徒了。 所以商人做这笔生意也确实非常用心,他不但仔细印证了使用肥料的方法,甚至还在自己家的田地里也照样使用,而他家的田地也如同使用手册上说的那样,获得了丰收! 这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商人甚至聪明地学了旧圣城的“对照试验”,将田地分成两半,一半使用化肥,另一半不用——反正他是靠做生意赚钱的,田地里收成减少一点,对他影响不大。 “您可以去看看我家的田地……”对比颇为明显,使用了化肥和育种的那一半田地里,麦穗更多更饱满,产量至少要高出三成! 这种事本来不用默菲亲自去查看的,但他还是去了。正如商人所说,他的田地正在收割,只看收割下来的那些麦秆,就能证明他说的并非假话。 默菲脸色铁青:“你用的是——买来的化肥?”而不是他所研究出来的丰收药剂! 商人刚刚因为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松了口气,听了这话,心又一下子吊了起来:“是,是的……”他已经想明白了,如果化肥没有问题,那么,有问题的显然就是丰收药剂啊!而从化肥到丰收药剂,发生了什么变化呢?当然是炼金神殿在其中加入了一些别的东西导致的…… 这当然不是他的责任,但,发现了炼金神殿的错误,这难道是件好事吗? 这一瞬间,商人深切地后悔自己不该做这门化肥生意!别为了几个不够多的钱,把自己的脑袋做掉了! 他屏着呼吸,大气都不敢出,好容易等到默菲转身走了,连忙飞奔回家,急匆匆让家人收拾东西——不行,他得离开西大陆,就搬去辉光之国生活好了,到时候跑跑辉光之国周围的地方,生意也是能做的嘛。 其实默菲在这个时候倒还没有想到什么“杀人灭口”之类的事儿,他现在满脑子都是丰收药剂的问题!离开商人的田地之后,他又去看了附近的许多田地,最终发现那些田地的表现都比属于教会的田地要好一些,虽然不如商人的地,但产量也还过得去。 也就是说,丰收药剂用多了反而不好?毕竟属于教会的那些田地,与其它田地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能够得到更多的丰收药剂来使用! 但怎么会这样呢?他在教会的田地里多使用丰收药剂,是因为想要让田地更加丰产,这样才能证明教会更“高人一等”。毕竟“教会的小麦长得更好”,“教会的牲畜养得更肥”,“教会的人不生病”这些观念,早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了教会威望的一部分。 结果这次,反而是弄巧成拙! 可究竟是为什么呢?他在丰收药剂里加入的都是促进生长的好东西啊。 如果陆希在这里,就会知道默菲的错误在于他的无知——他根本就没仔细研究过小麦的生长过程,何时发芽,何时生叶,何时拔节,何时抽穗,何时灌浆……一株植物的“生长”从来不是一个单一的过程,它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默菲只知道加入促进生长的物质,但小麦一味的长高会将营养都消耗在叶片上,反而没有足够的营养去抽穗了。更不用说现在的小麦并没有特别的抗倒伏能力,植株一旦生得过高就容易倒伏,同样影响后续的开花结实。 数百年来,光明大陆这种“懵懂”的种植方式决定了大家都不怎么动脑子,反正种子洒下去,就靠神官祈福了,最多还知道除草和抓虫这种实在太明显的问题。至于植物在不同的生长阶段需要什么条件那是没人去研究的。 哦,说起来祖祖辈辈都种地的农夫当中,倒是会出现一些特别仔细的人,能够观察到一些规律。但就像刚才说话的那个农夫一样,首先他只能观察到规律,却不知道这规律蕴含了什么道理;其次——他并没有机会说话。 假如有一个目不识丁的农夫跑去教堂,要教导神官大人们一些“关于种田的知识”,那会怎么样呢? 哦,没人知道会怎么样,因为这种情况根本就不会发生。所以即使是精于祈福的神官也并不了解麦子,就更别说默菲了。 他应该庆幸的是,在其余的田地里没有使用太多的丰收药剂,否则所有的小麦都会只顾着长叶而不抽穗了。 但即使这样,情况也并不乐观——明明把丰收药剂夸耀得那么厉害,结果使用之后的产量却并没有太明显的提高,跟没用差不多…… 这已经是在打炼金神殿的脸了,更糟糕的是属于教会的田地里小麦反而歉收,这如果不是证明丰收药剂其实有害,就是证明神不再眷顾这片田地。又或者两者兼有,因为神不再眷顾,所以炼金神殿的配方才会失去效果。 第412节 三圣教会一直宣扬着他们才是真正的信徒,是光明神真正眷顾的人,现在这种情况,对三圣教会的影响也就尤其的严重。 默菲在研究丰收药剂的时候,加菲尔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他迅速下令隐瞒歉收的消息,并且将那个贩卖化肥的商人抓起来——必要的时候,可以把罪名栽到他头上,是他带来了辉光之国的毒药并混入丰收药剂中,所以才造成了今年的收成又不佳。 可惜守护骑士赶到商人的住宅时,人已经跑了。虽然还有一些财产和仆人都来不及带走,但商人已经带着心腹和家人溜掉了。 对教会来说,商人跑了也未必是件坏事,正好可以把罪名栽到他头上,但属于教会的田地歉收却实在有点说不过去,毕竟在平民看来,有光明神眷顾的教会,应该可以不受任何侵害的,区区一个辉光之国来的毒药,哪怕它是魔鬼给的,也不应该给教会的土地造成什么大的伤害,光明神完全可以把它净化的嘛。 这就是多年来教会自我抬高的苦果了,把自己架得太高,现在想下都没有台阶。而且教会也不是没有仇人的,巴菲公爵就立刻把这些消息都宣扬了出去。 自己的领地被占去了三分之二,巴菲公爵这口气如何咽得下去?现在教会自己闹了笑话,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会不把握住呢? 于是,小麦还没有完全收割完毕,流言就已经传遍了巴菲公爵的原领地:商人带来的根本不是毒药,而是旧圣城所生产的炼金药剂,然而炼金神殿想要冒用旧圣城的荣誉,才声称这是炼金神殿的出品。然而这种冒用可以欺骗人,却不能欺骗神,神明于是使得药剂失效,才让使用了药剂的田地并无增产。 不仅如此,神明还将厄运降在属于三圣教会的田地里,让小麦的收成不增反减,以此来警告三圣教会。这说明,三圣教会根本不是像他们自称的那样,真正得到了神的眷顾以及指示,所以才要另行建立新的圣城。三圣教会极可能是被神明所厌弃的那一方,他们因为无法在旧圣城立足,所以才跑来西大陆企图另立基业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过虚伪的、全无作用的所谓圣光治疗来哄骗身体状况不佳的国王陛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否则,他们又如何能够在西大陆立足呢? 自从三圣教会来到西大陆,已经连续两年,田地里的收成都不好了,假如他们真的是神的使者,又怎么会无法让田地增产呢?神难道不愿意为祂所钟爱的使者展露神迹吗?分明是三圣教会没有这个资格啊! 这种言论当然是三圣教会所痛恨的,然而流言总是传得特别快,且关系到粮食的收成,这是平民最关心的事情——粮价每斤只要上涨一个铜币,他们家里就可能多一个人饿死,怎么敢不注意呢? 如果有另一个光球能够在这里统计三圣教会的信仰值,它会发现这个数值像跳水一样,嗖嗖地下降了一大截…… 第554章 纯度信仰 西大陆的情况, 陆希在晚一点的时候也接到了消息,当然还有那个逃跑的商人一家。 “这么说,你真是受冤枉了……”陆希听完他的诉苦, 也不禁觉得有点好笑。好好的做生意,甚至为了证明清白还特地种了实验田对照组, 结果反而被诬蔑成了凶手, 真是有够倒霉。 商人苦着脸:“幸好我跑得快……”但是房子啊什么的都只能扔在西大陆了, 算一算财产损失也不少呢。 陆希笑了笑:“说起来, 我这里也确实需要再组建一支商队。”路特现在更多地把兴趣放在了海上,再找个人来分担他的工作也是必需的。 “哈瓦肯愿为您效劳,尊敬的陛下!”商人大喜过望的直接跪到地上去了。光明神在上, 女王组建的商队,那不就是皇家商人吗?他家的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啊! 陆希新建的这支商队, 主要就是跑圣城周边的那些国家的。 罗曼公国已经并入了辉光之国的版图, 罗曼大公本人和次子都战死,长子倒是在山口战役中活了下来, 因为他居然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死犟到底,而是在损失了一半骑士之后选择了投降。 当然这么一来,他也就不是什么罗曼公国的继承人了,而是作为战犯要进行劳动改造。不过陆希也给了他们一个时限:好好劳动十年, 通过思想教育考核,都可以恢复自由人的身份。 至于他们的家属, 陆希在罚没了他们一半财产之后也就不搞株连了,允许其带着剩下的财产过日子,等待丈夫刑满释放。 对此决定, 这些骑士的家属也是反应不一。有比较聪明的感恩戴德, 并且开始寻思拿手里剩下的钱做点什么才不会坐吃山空;但也有人十分不满, 觉得即使罗曼公国覆灭,他们的贵族血统是不会变的,不应该沦落到跟普通人一样;甚至还有人觉得罚没的一半家产就等于贵族的赎金,应该立刻把她的丈夫放回来,继续在原有的封地上当领主。 对第一类人,陆希暗示手下可以给他们一点投资机会,毕竟如果家里的老婆孩子都认可了新的政权,适应了新的生活,那么回到家的骑士多半也会被其感染,老老实实地过日子。 至于后面那两类还自觉高贵的糊涂蛋,新去接手的官员就丝毫也不客气了,直接将他们驱逐出原领地,爱去哪儿去哪儿,离开罗曼公国也行,反正女王并不怎么稀罕他们能带走的那些宝石和金币,那玩艺儿对女王来说根本没有价值。 什么,你说奴隶也是财产?对不起,奴隶不能带走,他们现在属于女王,只需要为女王工作三年就能换取自由民的资格。当然,如果真有被洗脑的,听到这个条件还哭着喊着要跟着原主人走的,那倒也没人拦着。女王说了,目前他们只需要真心愿意为自己的自由而奋斗的人,冥顽不灵的捣蛋分子不要,随便他们去哪儿,反正跑不出光明大陆,早晚还是会落到女王手里的。 但其实也没什么地方好去。所谓的三圣联盟,在罗曼公国一夕覆灭之后,就已经作鸟兽散了。那几个小国都战战兢兢,后悔不该加入什么同盟,甚至有一个小公国的大公已经携全家逃往了西大陆,生怕自己也落个罗曼大公的下场——他们可是听说了,辉光女王召唤出了迷失之地的顶级魔兽,一道火焰下去就直接屠杀了罗曼公国的骑士团! 这种谣言陆希听了也是无奈。说它胡编乱造吧,它倒也不是全然信口开河,确实有夏国的大巫,也确实是魔兽的外形,至于罗曼的骑士团,现在也确实不在了……但说什么顶级魔兽一下子屠杀了整个骑士团,这就扯淡了,什么样的顶级魔兽能达到这种地步啊?轩辕氏其实也做不到的。 陆希不喜欢听到这种“魔兽至上论”,大家都觉得有这种无法战胜的魔兽,那人类就会失去希望,到时候不是自暴自弃,就是又被虚无缥缈的信仰和什么死后之福占了上风。 于是陆希叫人辟了个谣——不是魔兽屠杀了骑士团,而是女王陛下的军队使用炼金武器,干掉了半个骑士团。这才是事实呢!女王陛下的功劳不能被抹杀! 然而这谣辟了跟没辟也没啥两样,总之是罗曼的骑士团完蛋了!这就令各国的骑士与贵族们人人自危起来。 这种情况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瓦解了不少人的侥幸心理,大部分领主都不再觉得,自己可以倚仗手下的骑士,与辉光女王正面对抗了,毕竟罗曼的骑士团在东大陆都是有名的,一般的小国根本没法与其相比,更别说什么贵族领主了。 而坏处则是,贵族们终于发现他们的地位将要不保,再不起来反抗,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可能还是太高压了?”陆希自我反省了一下,“激起逆反心理了。” “但他们都要反抗了,不镇压也不行啊……”紧接着女王陛下又为自己辩解了一句,“都是超凡者,不镇住他们,他们随随便便就能制造好多起恐-怖-事-件,普通人怎么办呢?”这简直就好比美丽国不禁枪一样,拿着自动□□的人随便就能冲进校园来一次屠杀,而普通人只能喊老天保佑。而觉醒的异能更麻烦,因为枪可以禁掉,异能一旦觉醒却没法收回。 而且她也没打算把觉醒者赶尽杀绝,如果他们肯遵纪守法,凭自己的能力去谋生,一样能取得比普通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啊。看看劳拉小丫头,看看百丽儿,看看——算了,有些贵族是永远也想不明白的,他们属于旧时代,且固执地不肯适应和跟随新时代,那就只能被时代的车轮碾成碎片了。 其实也不仅仅是贵族们,魔族里同样有这样的人。 陆希拿起桌子上的报告:“妮娜申请与面具解除血契?” “是的。”递上报告的是血契研究小组的人,“妮娜冕下申请做这个实验。”实验小组虽然在解除血契上有了一些进展,但这还是第一次在真人身上使用,并且使用的对象还是女教皇,难免有那么点儿战战兢兢。 其实尤兰也递交了申请,愿意做这第一只“小白鼠”。但妮娜以研究组长的身份拒绝了她,决定自己来做志愿者,理由是她有自我治疗的能力,哪怕解除过程中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也更方便。 当然,假如试验成功,那么尤兰则可以马上与毒液解除血契关系,然后毒液也就可以处理掉了——说实在的为了不让这个狂信者自杀,监狱的看守也是颇费了一番力气,实在都要看守得没有耐心了。 “不过——”研究员递上了第二份报告,“冕下还有一份申请,如果血契成功解除,她申请与面具重新缔结改良版的契约,并且——她建议可以同时契约两人。冕下她选择了灰塔的那位卡特琳娜女长老。” 改良版的契约,就是一份浅层契约。这份契约不像血契那样深入灵魂,所以能够分担的影响也就少一些。但面具和女长老都在学习,如果他们能够理清自己的能力,将其归纳到知识领域中来,那么他们受到的光明神的影响也会减少,妮娜或许就能负担得起。 陆希皱了皱眉,没有立刻说话。她明白妮娜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申请——愿意与魔族公爵们签订契约的人,远远不够。 “尤兰大人也已经申请,如果解除了与毒液的血契,她愿意与红塔的那位三首长老签订深层的契约。” 三首长老之前的状态其实也不是特别好,只不过红塔隐瞒了消息而已——事实上红塔的长老们状态远不如灰塔长老们稳定,就在会议召开之前不久,还有一位长老失去理智,最终被埋在了墓园里,留下的魔晶则成了红塔魔法阵的动力源。 不过在碘剂治疗之后,三首长老的情绪有了很大好转,但如果来到光明大陆,受到的影响还是很大。而且麻烦的是,他之前认为自己是九头蛇血脉,现在却被证明不是,因此要指望他理清自己的血脉实在是不容易,估计短时间内是不能指望的。 但是三首长老又很重要,因为他研究的是魔法阵。虽然是专精攻击型的,但能量流动这种事儿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能研究魔法阵,就能研究神术阵,也就能研究夏国的阵法。所以陆希需要这个人材,更需要他到光明大陆上来,跟其余人一起研究,如何结合科学与魔法,做出大型的蓄电池来。 尤兰知道这个计划。她自己其实不是善于学习和研究的人,在某些方面来说跟学渣女骑士伦吉尔属于同一类的,所以她申请契约三首长老,也算是贡献自己能尽的力量。 但是三首长老的等级……一份改良契约是承载不了的。 “批准吧。”陆希拿着报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很清楚尤兰有多么恨血契这东西,但是现在她却主动申请签订血契,她相信的不是三首长老,而是陆希。 “这个……”在研究员拿着报告离开之后,光球出现在书桌的烛台上,像是在白天就点起了蜡烛一样,“我必须提醒你一件事……” “又是什么坏消息?”陆希斜眼看它,“一听这口气就知道没好事。” “就是……”光球吞吞吐吐,“你现在的信仰值虽然不满十万,但——信仰的纯度很高。” “纯度?”陆希莫名其妙,“信仰还有纯度?” “有的……”光球吭吭哧哧地解释着,“其实一般的人,信仰只是为了自己能够过得更好……” 这很好理解,就像佛前许愿,绝大部分都为的是自己或者自己身边的人,比如父母身体健康啦,孩子学业有成啦,夫妻感情和睦啦,亲戚一起发财啦……没有目的,谁许愿呢? “但是信仰你的人,不一定是只为了自己。”光球从烛台上飘了起来,“其实最早信仰神的人也不为自己,为的是拯救这个世界……” 就像第一任教皇,他建立教会为的是凝聚所有人的意志,与魔兽对抗,让人类得以生存延续。他本人信仰神并不为自己能够得到更强大的能力,甚至可以说他并不那么“虔诚”,但他的信仰纯度却是非常高的,因为他希望神能够拯救世界。 而信仰陆希的人,最初当然大部分人都是因为得到了更好的生活,但渐渐的,有些人就不是了…… 就像尤兰,她忍着自己的厌恶申请签订血契,为的是自己能得到什么好处吗?其实并没有。就连妮娜,名义上已经成为女教皇,但她过的日子,跟从前那些教皇们可根本没法比。 她们为的是更多人的自由、安全与幸福。她们跟随陆希,也是为了实现她们所向往的那个世界。 “纯度太高的信仰,也会散发耀眼的光辉。”光球郑重地说,但是在祂的概念里其实也没有什么高尚与卑劣的区别,只是阐述一个现实,“当这种光辉太过明显的时候,很难说会不会……也引起新神的注意……” 第555章 请君入瓮(一) “你说什么?”陆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的意思是说,尽管我现在的信仰值少得可怜,但新神也会注意到?” “并不是少得可怜啊……”光球统计了一下, “还有五万多呢……这个数量其实不算多,但, 但纯度太高了……当然我也不是说一定就会, 只是提醒你一下, 万一, 如果,可能……” 陆希按住太阳穴:“你别说了!” 然而事实是不会因为光球闭嘴就消失的。陆希双手抱头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儿,问道:“你什么时候发现的问题?” “也, 也就是最近……”光球其实也万万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祂一直觉得人类的信仰这种东西, 也就是那么回事, 毕竟自祂创造这个世界到如今,对祂有所求的信仰浩如烟海, 而无所求的可称凤毛麟角,基本都被淹没在了那些平庸的信仰之中,反而不起眼了。 但是在陆希这儿的信仰却不太一样,有所求的当然很多, 但即使是有所求的也与从前那些追求“死后之福”,“升上光明之山”的黯淡信仰之光完全不同, 这些光点确实更明亮更炽热,更有甚者,某些光点简直是以一当百, 已经明亮到了根本无法忽视的程度! 假如说这千百年来汇聚于祂的信仰像一片无边的沙滩, 也会在阳光下反射出一定的光泽, 那么陆希所汇聚的信仰就如一小片星空,甚至里头的某些光点聚在一起,都能形成一轮小小的月亮了。 这这这,光球不能不赶紧提醒了,再这么下去,到时候新神在空间中的坐标搞不好就要换成陆希了,那这个计划还能成功吗? “有办法让它们不那么亮吗?”陆希不抱希望地问。 光球不明白这个道理,她却明白。就教会所汇聚的那种所谓“信仰”,于大部分神官和骑士——尤其是贵族来说,根本就是维持自己地位的工具罢了。主是谁都无所谓,甚至有没有都无所谓,只要大家都觉得他们是主的代言人,有崇高地位就可以了。 而对平民来说,主的存在只是一种安慰剂,给他们一个渺茫的“死后之福”的希望,让他们可以继续忍受这艰难的人生,忍受着更高阶层的压迫而已。 这种信仰,说白了不值一提。因此即使她现在的行事越来越暴露出自己“亲近魔鬼”的一方面,导致许多人把信仰从她身上移除,但这些信仰也并未回到光明神的身上,因为他们已经不再觉得只有光明之山才能给他们幸福了,他们发现活着,凭自己的双手就能创造幸福,而无须再期待那死后的福祉。 而那些到现在还信仰她的人们,他们为的已经不是自己的幸福了。他们的位置站得更高,目光看得更远,甚至有些人那种奉献的精神,更甚于她。她确实领了个路,但现在已经有人都要走到她前头去了。 这些光,又怎么可能不明亮呢? 一个人跟一个光球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光球试探着说:“要不然你做点让他们失望的事?” “主意很好,下次别出了。”陆希面无表情地回答,并顺手把光球一弹,让它骨碌碌滚开了。 光球半空中调头,很不符合运动学定律地又滚了回来:“那怎么办?” 是啊,那怎么办?陆希看着它:“难道你收集了那么多信仰值都不行?三圣教会在西大陆,不是也有很虔诚的信徒吗?” 光球很是无语:“你都说了信仰是不同的……而且现在的问题是你的信仰太明亮,在我离开的时候,如果新神更关注我,那祂当然会跟着我离开,但万一祂注意到了你……你可是离得更近,更方便吃到。” 陆希顿时眼睛一亮:“也就是说,只要在你分离的时候比我更亮就行了吧?那你努力啊,来点神迹什么的?” “神,神迹?”光球整一个大无语,“什么神迹?那都是那些人自己理解的,我并不能做什么……”复制一个世界是它与生俱来的能力,但也只是复制的能力而已。就像一台复读机,可以把一句话准确地重复千百遍,但你要让它说一句自己的话,那它做不到。 “我族一直都是观察者……”光球哼哼唧唧,在陆希“那要你何用”的目光下,头一次觉得有点底气不足。 “而新神是吞噬者……”陆希喃喃地说,“吞噬,祂吞噬能量,能量……” “是符合祂需要的能量。”光球纠正。 “那信仰值为什么符合祂的需要呢?” “这……”光球又答不上来了,“不,不知道……” “废物啊!”陆希恨铁不成钢,“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到时候光明大陆毁灭了,我看你怎么办!” 不过她说完这话就明白过来了,只要魔法阵成功启动,最后结果如何,对光球来说都是一样的。成功,则祂的本体被吞噬,而剩下这个光球则可以在光明大陆安全地生存下去;不成功,则光明大陆上留下的这一点儿火种被吞噬,被魔法阵送走的本体却能继续流浪,同样也是生存了下来。有区别的,只不过是光明大陆上这些生命的结局罢了。 所以,光球其实并不着急,应该着急的是她…… “……别告诉别人。”陆希沉默半晌,说了一句。 “啊——”光球意味不明地应答了一声,陆希马上想起来了,这货也没法跟几个人交流,就是想到处宣传都不行。 第413节 “行吧。”陆希抹了把脸,“你不乱说话就行。” “那……”光球小心翼翼地问,“你有办法了?” “……没有。”能有什么办法?做个祈祷,祈祷启动魔法阵的时候,新神别注意到她? 窗户忽然响了一下,陆希吓了一跳,转头就看见一枝玫瑰花递到了眼前,花上还特意洒了点水,看起来像带着晨露一般新鲜——虽然现在已经是中午了。 “玫瑰啊……”海因里希的诗才开了个头,就发现陆希脸色不对,“怎么了?身体不舒服,还是出什么事了?不会是那个光球又跟你说了什么?” 这货就是太敏锐。陆希连忙收拾起心神,半点都不敢去想光球刚才说的话:“可能昨天晚上没睡好,有点头疼。而且你怎么又翻窗户,门都不够你走的?堂堂亲王殿下,还爬窗户,叫人看见丢不丢人?” 海因里希随手把玫瑰花一扔,过来给她按摩太阳穴:“丢什么人,别人想爬还没有资格呢。你又在想无尽深渊的事?都说了交给我就行。你也别管死几个,灰塔和红塔都一致通过了,怎么也跟你没关系。” 陆希叹了口气:“我知道。贵族,神官和骑士我也杀了不少了,不差多这几个。” “你就是——”海因里希本来想说她太心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如果陆希不是这么心软,她也不会愿意为了这些原本跟她毫无关系的人,留在这个世界。 “那签约仪式你就不要去了吧。” “那怎么行。”陆希白他一眼,“这么重要的事我不去,谁能代表我?再说,我不去不会引起怀疑吗?” 海因里希目光冰冷:“其实不需要理由也能处理他们。” “这不好。”陆希摇头,“没有理由,会让其他人难以信任我们。得了,决定也是我下的,就算我不去,难道就能说跟我没关系了?掩耳盗铃。” 这个典故既形象又很好理解,所以海因里希也只是撇了一下嘴:“那行吧。也好,正好向他们展示一下,你能给无尽深渊带去的光。” 所谓带去的光,是指电灯。 当然,目前的电灯,灯丝还是碳化竹丝,并且使用小型发电机,在陆希看来真叫一个简陋。但是这对光明大陆来说,已经是科技上的一大步了。至于无尽深渊,陆希毫不怀疑,它足够震撼! 不过在无尽深渊,目前最热门的话题还是分担契约。 巨鲸领主的契约完成之后,已经迁到了地面上,只是隔段时间还要回自己的领地维持一下空间稳定。现在他的领地上也是十分热闹,不但开采硝土矿,最近长云领的实验室还发现,他领地上那种坚硬的黑色石头,是锡矿石! 虽然魔族们不知道锡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但他们知道这些矿石跟那些硝土一样,能给他们换来更好的生活,所以现在巨鲸领地上人人都是兴高采烈,天天都在热情无比地挖土挖石头——以前又苦又累的活儿,现在干起来却是干劲十足! 而且他们的生活环境也比从前改善了很多,比如说现在领地上盖起了木质房屋,材料当然都是长云领供应——轻薄的木板,外面用某种颜料涂成了白色,居住在里面就不像之前的干土房子那么热。 以及,他们有了水!巨鲸领地上最缺的就是水,基本全靠领主的能力从空气中聚水,每人每天能分到的也十分有限,如果不是因为大家都是魔族,估计这片领地上早就没人能活下来了。 而辉光女王派了一队人来,在他们领地上勘探矿产的同时也寻找水源,最终在巨鲸领主的协助下,找到了地下水脉,并打了三口井。 这井很深,领地里最会挖掘的魔族也不敢说自己能挖到这么深的地方,而那些人架起了奇怪的炼金魔偶——哦,他们叫做“机器”的东西,日夜不停地轰鸣着向下钻挖,最终挖到了150米深的地方,找到了水源。 这么深的地方,除了巨鲸领主之外,都没有几个水系魔族能感应到,更别说将水移动出来了。于是那些人又弄了什么水泵,从井里抽水。 总之现在,还在领地上挖矿的魔族每天都有足够的水喝,再也不用感受那种口干舌燥的痛苦了!尽管他们对于人类女王所许诺的那种幸福的地上生活还将信将疑,但现在这种日子,他们愿意一直过下去。甚至在明知道领主不在领地的情况下,这些魔族也是老老实实兢兢业业,领地上竟然比巨鲸领主还在的时候都要平安。 而巨鲸领主现在的状态也被众人所关注,他花更多的时间留在地面上,也是为了向众人证明血契的可靠。这几个月以来他的状态十分稳定,而灰塔和红塔的长老也将缔结契约,这都向各领主们传达出了一个意思:辉光女王说的是真的。 一些领主决定效仿巨鲸领主,交出自己的领地,但还有那么一部分人,想的则是怎么能弄到一个契约者。 此时此刻,在某领地上就已经有人在商议了:“这次的签约仪式,辉光女王不仅亲自前来,还带了一名签约的圣女。” “一名圣女?这怎么分?” “为什么只看圣女,如果我们能掌握辉光女王,那不是要多少契约者就有多少契约者?甚至我们还能在地面上要一块领地!” “我觉得这不太可能……”有人还是更理智一点,“辉光之国如果再立新王,女王也就失去了价值。他们不可能让我们永远控制着女王。”不得不说,这人虽然理智,但他并不清楚陆希的地位。 “那就让我来跟她签订灵魂契约吧。”有人阴恻恻地笑了一声,“这样,如果她还想活下去,还想继续做辉光之国的女王,那就要满足我们的要求。” 这名魔族领主有双奇怪的眼睛,看上去深蓝色的瞳孔大得惊人,几乎填满了整个眼眶,仿佛小孩子在涂画的时候忘记留出眼白。但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那深蓝色的瞳孔其实是由十几个近似六边形的瞳孔拼起来的,越是长时间注视,就越让人觉得诡异,似乎其中藏着一个奇异的漩涡,能把人吸进去。 这是闻香领地的眼魔领主,他的血脉能力便是精神控制,虽然本身的战斗力可能不是太强,但没有哪个领主愿意对上他,更不愿意看他的眼睛。 但他这个建议是很有用的,虽然大家都不太甘心女王被别人掌握,但除了眼魔领主,也确实没有更合适的人敢说自己肯定能跟女王签灵魂契约。 眼魔领主环视四周,见一众领主都沉默着并不反对,便又笑了一声:“我已经控制了一个灰塔的人,在接这位女王来签约仪式的路上,我们就可以动手了。” 第556章 请君入瓮(二) 女王陛下来无尽深渊当然是很注重安保问题的, 想要强攻那是没门,所以堡垒只能从内部攻破,这一点眼魔领主十分清楚。 但是, 女王陛下也很清楚,尤其是明知道有人要打她的主意, 那必然更要加强防备了——比如说, 加强安检。 “所以你觉得那个灰塔来的学徒不对劲?” “就是觉得——”汉克现在也比较会描述了, “感觉他的身上有两种不同的东西, 不太谐调……” 这次仪式,为了保证女王的安全,灰塔与红塔都派出了人来迎接和护送。红塔的人没有什么不对, 灰塔那几名战斗力强的也没有问题,只有这个来打下手的学徒出现了问题。 “如果他们想劫持陛下, 也应该找个能打的……” 汉克的话还没说完, 陆希就摇了摇头:“要劫持女王,需要什么能打的……”女王陛下一个普通人, 就像小鹿角那样的魔族都能抓住她,能打的是她身边的人,但要对付她身边的人,找几个魔鬼公爵来都不成。 硬拼肯定不行, 想要巧取,那就不需要能打的, 只需要有脑子的。 这名学徒就很有脑子,他虽然能力不强,但在种植方面非常细心有耐性, 之所以到现在还是学徒也只是限于血脉方面的天赋不高, 实际上灰塔有好几位长老种的魔植都由他日常照看。克里因长老特别推荐他在女王来灰塔的时候跟进跟出, 就是希望他能多得女王指点,通过知识来突破晋升。 只是,现在好像正好被人利用了呢。 “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办法……”陆希暗暗地问光球,“你能看出来吗?” 光球迟疑了一下:“像是某种精神控制,你们人类觉醒的能力太多了,我也无法逐一分辨。” “某种精神控制……电他一下能清醒不?” “电——”光球无话可说,“也许,也许可以吧……” “那算了,还是麻醉吧。”陆希也不想把好好一个小伙子电出毛病来,主要是没电过魔族,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电压电流才合适,倒是麻醉弹已经有“临床实验”数据,可以放心大胆地用。等把人麻翻了,再慢慢研究怎么电。 就算眼魔领主,大概也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按照他在对方精神世界里所下的控制,在车队走进他们的埋伏圈时,那名学徒会去向女王请教问题。而他们将在这个时候发起攻击,被控制的学徒就会在其他人注意力转移的时候控制女王,从而瓦解反抗。 对的,是控制而不是挟持。眼魔领主并未真的小看陆希——都知道她拥有强大的炼金武器了,难道还真把她当成小鸡仔来看待? 所以他没指望该学徒能抓住女王,而是安排了一个特殊的精神系魔法:学徒会向女王询问,是否愿意指教他一个问题;而只要女王回答“可以”或者“愿意”,总之就是表示认可,则这个魔法立刻发动,将女王的生命与该学徒短暂地捆绑在一起。到时候他控制着学徒,就等于控制了女王。 这个魔法是他以灵魂契约为模本,自创的简易版,当然效果不可能那么好,最多只能维持一天,但胜在施法简单隐蔽。眼魔领主对这个魔法十分得意,而且从不示人,也极少使用。这次对付女王,他终于拿了出来,指望的就是一击致胜。 眼魔领主潜伏在一片矮小的灌木之下。他的一名下属有变色的能力,现在所有的人都变成了灰扑扑的颜色,这在植株稀疏的无尽深渊是最常见的颜色,极其不起眼。 车轮碾过地面的轻微震动传来,眼魔领主徐徐睁开了双眼。他眼中的十几枚瞳孔同时颤动起来,直到其中一枚瞳孔开始缓慢地旋转,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 在这个漩涡中,他的视角变成了被他控制的学徒的视角,他短暂地变成了这名学徒。 眼魔领主发现自己站在一辆“卡车”的车斗里,这台体积颇大的魔偶跑在坎坷不平的地面上,震动竟然出乎意料的轻微。 但是问题是,他在车斗里,女王在车头…… 眼魔领主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下手,因为这“卡车”速度也出乎他意料地快,再拖一会儿就要穿过他们的埋伏地,到时候来不及接应。 于是他假意低头思索了一会儿,然后从车斗里探出身体,贴近车窗:“女王陛下,我,我有个问题,可以向您请教吗?” 眼魔领主自觉演得非常像!不,他甚至不是演的,只是给这名学徒制造了一个想法而已,所问的话都是发自学徒内心的。事实上眼魔领主都有点儿诧异,这名学徒竟然是真的想向女王请教问题,也就是说,灰塔所说的什么女王带来的新技术新知识,竟然是真的!他一直都以为,这就是灰塔在给这个女王充门面而已,所谓的知识八成就是灰塔这些长老们研究的东西。 眼魔领主产生了一瞬间的犹豫,因为他知道知识的珍贵,假如这位女王——但他还没想完,就看见车窗打开,但迎接他的不是女王的回答,而是一件古怪的东西,看起来像是一种炼金武器! 如果这时候是眼魔领主本人,那么他完全有时间反应,或者立刻施放魔法,或者躲闪。但他现在只是个学徒,所以在他控制身体躲闪之前,就已经挨了一记麻醉子弹…… 正在开车的海因里希微微抬手,学徒的身体像有什么托着似的浮起,被放回了车斗里。 眼魔领主不可避免地感觉到一阵眩晕,他急忙切断了与学徒的联系,才总算清醒了过来——那种强烈的“要失去知觉了”的感觉,让他后背都起了一层冷汗,毕竟他如果在学徒的意识中睡去,恐怕这边要唤醒他也很麻烦。 但更麻烦的还不是这个。眼魔领主猛地转头,向自己的属下发出命令:“快退!他们发现了!”女王如此干脆利落地攻击学徒,那肯定是发现了不对,虽然不知道她是怎么发现的,但这时候撤退才是最明智的。 然而这时候已经晚了。眼魔领主之前已经领教过那从两百米外飞过来的炼金子弹,但他今天才知道,原来辉光女王的炼金武器的攻击距离,远不止这几百米…… 一颗颗炮弹在地面上溅起了冲天的尘土,其中还夹杂着鲜血与残肢。即使是魔鬼公爵的防护魔法,也最多只能抵得住四轮炮击,而车队的榴弹炮,总共进行了十二轮炮击。 等到轰响声停止,那片地面已经不再是之前灰扑扑的颜色,而是一种混和了鲜血与污泥的暗红色。路的左右两边总共有四名领主,以及十二位大魔鬼——眼魔领主深知兵贵精不贵多,这十六人的能力相互搭配,足能冲破对方的防线,接应到那名学徒。 另外在稍远处,还有二百多名高级和中级魔族,这是烟幕弹,用来二次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以便发起突袭的。 不得不说眼魔领主的计划已经足够周密,但是信息方面的不对等让他遭到了惨败。炮弹洗地之后,这十六名魔族已经没有一个还能站起身的,甚至“还有身体”都是极少数了。 眼魔领主的身体并不多么强大,但他极其幸运地保留了一半身体——当然这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用,因为即使是魔鬼公爵,被拦腰切断也一样活不了。但是他的众多瞳孔还在颤动着,试图看清那些在他身体上炸开的炼金武器。 奇异的视觉让他确实看到了炮弹是如何飞行而来,又如何炸碎,但看清了这些也没有用,他仍旧不明白它是怎么会具有那么强大的力量?他想发问,但是这句话最终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远处那些魔族惊慌失措,所有的人都被这惊天动地的轰炸惊住了,不过那些收割性命的“花朵”并没有降临到他们头上,车队昂然而过,并没有过多地关注他们。但所有的魔族都以敬畏的目光看着那些车斗里穿着深灰色奇异衣服、动作整齐有着难以描述的节奏与韵律的人们,还有他们手中和身边那些黑色的炼金武器…… 灰塔派来的接应人员脸色很不好看,不过陆希并没有追究他们的意思,甚至连提都没提那名学徒的事情,仿佛刚才不是炮弹齐发轰得满地残肢,而只是随便扔了点垃圾似的。 几乎没有耽搁太久,陆希在预定的时间到达了灰塔——天色已经黄昏。 对于她要求会议立刻举行,也没有人反对。虽然无尽深渊的黄昏极其短暂,几乎就是在刚刚布置好会场的时候,那点昏暗的光线就消失了,只有不知从哪里透过来的一点微光,勉强能让人们看见彼此的轮廓。 灰塔准备了篝火——虽然他们不太清楚女王为什么要求仍旧在广场上举行签约仪式,这个时候灰塔内部已经亮起了照明魔法阵,但广场上并没有刻绘这种魔法阵,所以只能用比较原始的方式照明了。 “女王能看得清楚吗?”克里因长老忍不住小声说道。他不是质疑,是真的很担心。即使点起篝火,按照普通人类的视力也是比较吃力的,更不用说那个合同上的字那么小。他很怕女王的眼睛受损。 至于魔族倒是无所谓。大部分魔族都有夜视的能力,在阴暗的地方瞳孔会微微扩大以接收更多的光线。再说只是签个名字,其实也…… 克里因长老还没想完,就看见女王抬手打了个响指,整个场地突然间大放光明。 光来自于刚才那些人类悬挂起来的一些透明的玻璃泡泡,开始魔族们还以为那只是装饰,但现在每个泡泡都在放出白亮的光辉,在场的魔族顿时间被这光刺得双眼发酸,甚至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克里因长老擦着脸上的泪,不知道是该先尴尬还是先去看那些发光的泡泡:“这是,这是什么东西?”简直像一轮轮小太阳一般,灰塔甚至在白天都没有这么明亮过! 而且克里因长老能够感觉得到,这些泡泡发出的光跟阳光有相似之处,甚至里面蕴含着一些阳光的能量。这才是最让他震惊的,女王这简直就是把太阳带到了地面上,这可能吗? 能够感觉到这一点的也不只克里因长老,尤其是擅长植物系能力的一些魔族,感觉更为清晰。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一轮轮的人造小太阳,是可以让无尽深渊的植物生长得更好的小太阳! 一时之间,不知道多少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忍不住发问:“这是什么?”他们都能感觉到,这东西没有任何魔力或者神术力量的波动,就跟那些炼金武器一样,完全是“人造”的。 但人能制造武器,难道也能制造太阳吗?这,这不是神的领域吗? 一时之间,很有一些魔族的心思发生了转变。 陆希坐在灯光之下,微笑着扫视全场:“这是电灯。现在,各位领主,愿意参与签约的,可以入座了。”看来,多带的几十份合同,应该是能派上用场了。 第557章 潜移默化 这一年的冬天, 对辉光之国的民众来说,既好过,又有点不太好过。 好过是因为生活质量提高了, 而不好过,则是指他们的生活中, 开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魔族。 第414节 最初的时候, 是他们所认识的人。比如说忽然间魔化的邻居或者亲戚, 甚至就是自家的父母或儿女。 假如放在从前, 即使是血亲他们也会赶去教堂检举,因为如果被别人抢了先,一家人都会以包庇魔鬼的罪名被送上火刑架。 但是现在, 新教会完全不管这个,甚至在最开始的时候有人跑去教堂举报, 却被教育了一番。先询问他该邻居或亲戚平日是否有恶行, 此人回答没有,神官便反问他:既然根本没有恶行, 怎么能说他就堕落了,就该烧死呢? 这人当时就有些呆了——这,这不是应该的吗?以前教会不都是这么做的吗?这种事还需要问?只要变成了魔鬼,不就是罪恶的吗? 结果是此人被送去市政厅学习了一个月的法律条文, 并且市政厅还专门派了人到该条街道上,向左邻右舍进行法律科普。 经过科普, 大家知道魔化并不是堕落,之前教会的猎巫、净化之类的手段,一部分是因为认知错误, 另一部分则是因为有些居心不良的神官, 以此来迫害平民, 要掌握平民的生杀之权,以凸显自己的地位,并且让平民不敢反抗。 这些话,听到的人也是反应不一。 有些人完全不能理解:神官们是得到主眷顾的人,他们本来就是高高在上的人哪,这有什么不对吗?就像贵族老爷们,生来就是比平民更高贵的。 但是也有人反驳他们,说现在平民中也有更多的人获得了神恩,而贵族也不是人人都能觉醒,可见平民的血脉也并不低贱。再说,现在贵族们都没有领地管理权了,都只保留贵族的头衔而已。反而是现在市政厅的官员成为了“新贵族”,他们当中就有平民出身的人,那岂不是说,平民也能成为贵族? 虽然争论很多,但有一件事大家却都明白了:不用去举报魔化者,教堂现在根本不受理,更不会烧死他们。与其举报魔化者,不如看看左邻右舍谁不遵守女王的法令,要是去市政厅举报这个,证据确凿的话还能得点奖励哩。 这对某些人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但就跟当初废除了领主制度和建立新国教一样,你不接受可以离开,随便你去哪儿生活,女王都不管。 但问题是,你能去哪儿呢?女王的国土又扩大了呀。 罗曼公国已经归入了辉光之国的版图,这就不用说了。而随着罗曼的覆灭,三圣同盟崩溃,几个小国不是统治者跑了,就是聪明地向辉光之国递出了橄榄枝——与其说是橄榄枝,倒不如说是摇起了白旗可能更为准确,因为这样的国家,最高统制者都选择了与南联邦那些小国的王室相同的做法,只保留了王室的财产与虚衔,而将实际的控制权交给了女王。 如今,从辉光之国向南,是南联邦这个“盟友”;而向西,则是旧圣城这个“盟友”,而在辉光之国到旧圣城之间,则是一连串的托管国。在这广阔的面积里,全部实行的都是女王的政策。你说你想离开辉光之国,但你即便出了国境又能怎么样呢?在这些国家也都有魔化者,而且同样不再被视为需要净化的堕落与罪恶了。 哦,听说有个小国,叫做哈夫公国的,国内有蕴藏量巨大的铁矿。以前都是王室的奴隶在开采,现在已经全部换成魔族了。对,不是新出现的魔化者,而是从无尽深渊来的魔族! 你说可怕不可怕?最初的时候还有谣言说哈夫公国里的人都被魔鬼吃光了呢,还是后来女王的商队来来往往,也带了一些哈夫公国的人到王都来,这个谣言才被戳穿了——魔族根本不吃人,人家在矿山干活,工资高吃得好,据说天天都有肉!谁还稀罕吃人呢?人又不好吃…… 是的,现在各个矿区的魔族矿工是越来越多了,他们身体强壮力大无比,有些还有特殊的能力,可以极大地减少这项工作的危险性,所以比之普通人类矿工更有竞争力。毕竟矿区虽然都开始安装蒸汽机,减少了将矿石运出矿坑的工作量,但挖掘仍旧是力气大的更占上风,何况还有些魔族的特殊能力就是感应矿石,总能挖得又多又好。 现在各处的工作都是干得越多,报酬越多,像矿区这种又累又危险的工作更是如此。这样一来,甚至还出现了一些人族矿工的抱怨,认为魔族挤占了他们的工作机会,这种天生的差异太不平等了。 说起来也是很有趣,现在普通人反对魔族,不是因为他们邪恶,而是因为收入的不平等。从某个方面来看,这当然算是好事,因为人类的比较只在同类之间,没人会比较一匹纯血马或者一条毒蛇和自己的身价孰高孰低,他们会将自己与魔族进行比较,也从某种程度上证明,普通人已经渐渐地把魔族看做是“人”了。 这种情况还不只发生在矿区,某些工坊里也会有类似的不满。因为魔族天生的能力,他们确实能做到普通人做不到的事。 但普通人也并不是没有机会,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学习能够帮助你! 几乎每条街道上,都有人会说自己听说某人因为学习而觉醒了某种能力。这个“某人”可能是他身边的朋友或亲戚,也可能是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可能是亲眼所见,也可能是道听途说,但必定是有这么一个“某人”的。 不过比起这种幸运的“某人”,还有更多的人因为学习了更多的知识,并且知道如何应用到自己的工作中,而获得了更高的位置。 比如说最快掌握新式种植方法,并且在自家田地里获得最好收成的人,会作为“先进”去指导其他农人,那他当然就获得了额外的收益以及尊重。 又比如说工坊里只能做下等苦工的人,因为学会了读和写,就被提拔起来做文书工作,工作轻松了许多,钱还赚得更多。 再比如说某些人找到了更有效率的工作方法,提高了自己的成品率,在按件计费的流水线上就能拿到更多的报酬。 还有矿山里那些精通力学结构,知道该在哪里做矿洞支撑的技术人员,即使是普通人,也比只能靠力气吃饭的魔族挣得更多。 总之,普通人如果肯用心,同样能提高自己,获得更多的财富。这已经不是一个只能像牲畜一样麻木工作的世界了,你会有更多的上升通道,只要你肯用心、用脑就行。或者哪怕你只有力气,那老老实实的干活,也能养活自己。 咳,扯得有点远了,反正就是说,只要是女王治下,现在都是过的这样的生活,而这个“治下”,范围还不只限于辉光之国。你要是不想过这样的日子,那你可能只有去西大陆,才能真正摆脱女王了。 啥,你说也还有些小国没有投靠女王?那只是因为离得太远了一点,女王暂时没顾得上而已。反正自从罗曼在短短十天之内就覆灭之后,就没哪个小国再敢跟辉光女王叫板了。要不然你给找一个出来? 而且你知道吗?西大陆还有人往这儿跑呢。 西大陆虽然离得远,但也不是没有交通,尤其商队是不可能禁止的,毕竟这边有太多的好东西,一旦用过就不可能再拒绝。你能让贵族们不再喝热巧克力,不再吃巧克力蛋糕吗?能让他们不再穿丝绸的衣裙,不用丝线的花边吗?能让厨房里不用烧烤粉和海鲜汁吗?能让浴缸里没有芳香晶浴,手腕上不洒香水吗? 当然,炼金神殿也有一些可以代替的东西,但它贵呀。大贵族可以为了信仰不在乎金币,小贵族可不成呐。何况,何况这几年田地里的收成都不怎么样,大家对于信仰这个事儿,也难免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所以尽管炼金神殿试图通过调低价格来占有市场,但一来他们的生产力有限,不能满足所有的需求;二来,有些东西实在是搞不出来,比如巧克力,尽管默菲终于找到了它的原料可可豆,但制造方法却分析不出来,仅仅是把糖、可可粉末和牛奶掺在一起,是怎么都搞不出那么香醇甜美的滋味的。 再说,西大陆不产可可豆,默菲即使愿意做一个低劣的山寨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使得默菲十分暴躁。要知道炼金神殿什么时候迎合过市场?从来都是市场来迎合他们!炼金神殿产出什么,贵族们就追捧什么,不管是香精油还是神术布料,又或者沐浴水与鲸脂蜡烛…… 但是现在情况已经倒转过来了,竟然需要他去考虑那些买家的喜好! 然而他也没有办法。丰收药剂的失败到现在都无法消除全部的影响,粮价在上涨,到教堂来寻求救济的人更多了,而教堂并没有粮食——他们从圣城迁过来的时候当然不会携带太多沉重的粮食,谁知道西大陆竟然会连续两年歉收呢? 教会当然有十一税收上来的粮食,但它有自己的神官与骑士要养,甚至骑士们的马匹都需要小麦和燕麦呢,这个消耗可不小。在连续两年的歉收情况下,放着粮食的仓库都是半空的,如果把粮食拿出去救济平民,那么在明年收获之前,教会都要断顿了! 这在以前是从未发生过的事,甚至所有的神官都没想过,他们也有没饭吃的一天!固然他们还会有熏肉和糖,但人不吃粮食终究是不行的。而且粮食歉收可不仅仅是粮食自己的问题,它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就像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总之,今年的秋冬两季,西大陆过得很不平安。各地都有魔化者出现,他们大多数被绑上了火刑架,领主和教会试图用他们来解释粮食歉收的问题。一些平民相信了,且虔诚地希望烧死这些魔鬼之后,明年就能迎来大丰收。 但更多的平民在怀疑,因为除了烧死这些人之外,老爷们什么也没做,甚至教会都不再发放救济了。那么,烧死这些人有用吗?该饿死的人,还是会饿死。 并且,现在平民中间也有一种说法在流传,就是说这些魔化者并不是被污染了堕落了。试想新圣城都建立起来了,如果这样还有越来越多的人被深渊之力污染,那新圣城还能算是获得了主的眷顾吗? 这种逻辑上的矛盾确实无法解释,也就增加了其可信性。在这之后,又有新的小道消息,说东大陆同样有魔化者不停出现,但现在以旧圣城为首,都接纳了他们,只把他们当成普通人来看待,甚至因为魔化者多半力气都会增长,找起活儿来反而更方便呢。 这种消息传得多了,自然就有人想要往东大陆去了。 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些魔化征兆极其隐蔽的人,他们暂时没有被发现,但可想而知,身体的异变不可能永远藏得住,早晚有一天会被送上火刑架的,到时候连没有举报他们的亲人都要跟着一起遭殃。与其如此,不如去东大陆碰碰运气。 再后来,因为魔化者不停地出现,也有一些人担忧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哪天也会倒楣,但假如东大陆接受魔化者,那他们就无须担忧了。 当然,会这样担忧的人之所以会越来越多,也是因为西大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这个冬天就有不少人,虽然没有魔化,但却饿死了。 不是死在火刑架上,就是死在自家冰冷的破屋子里,相比之下,走过漫长的旅途去另一个地方碰运气,就显得更有吸引力了。 而且有商队是愿意带着他们的。跟着商队,他们的安全更有保障,甚至还能借光喝上一口热汤。听商人说,他们可以先赊欠一部分旅途中的费用,到了那边有很多工作的机会,他们也就可以还债了。 这简直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这种机会不赶紧抓住,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于是,在派到西大陆的情报人员周旋之下,一小撮一小撮的平民开始了自己的迁徙,看起来每批次的人数都不算太多,但累加起来就十分可观了。 冬季对领主贵族来说,就是关起门来烤火的日子,除非在特别晴好的天气,他们会有心情去树林里打打猎。 至于他们的领民?今年的税都已经收完了,谁还会关注已经被啃过的骨头呢?等到明年春天,需要他们耕种的时候再说吧。 什么,你说会有人饿死?平民总是会饿死,自有教会去救济他们。而且平民就像老鼠,一窝窝地生孩子,难道这个世界还会缺少穷人吗?你见什么地方需要关心老鼠了呢?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到了春天发现整个村子都跑得快没人了,也是很正常的吧…… 第558章 背道而驰 又一年的春天如期而至, 但是天气并不太友好——比往年都更冷一些。 米勒对此很担心。他去年赶在最冷的天气来临之前从西大陆跑来了辉光之国,整个冬季他都住在当地的廉租房里。房子很好,听说是用水泥搭建的, 在米勒看来那就是石头房子,却没有一般石头房子的阴暗和湿冷, 反而有着宽大的窗户, 窗户上贴着白色的很薄的什么麻油纸, 比自家的草帘子可好得多了, 既挡风,又明亮。 但是廉租房只能让他们免费住一个冬天,春季来临之后他们就要付房租了。虽然房租并不贵, 但米勒一家在旅途中已经用完了所有的钱,幸好他和妻子在附近的工坊找到了一份短工, 支付了冬季的棉衣、食物和煤炭的费用。 不过米勒对于工坊的工作不太适应, 他不识字,对那些会轰轰响的机器有种天然的畏惧, 所以他向当地的市政厅租了一块田地——这才是他们一家人的老本行。 但是种地的一大问题就是要看天气的脸色。尤其在辉光之国,是没有神官祈福的,更没有大型的神术阵来调节气温,只能指望主的意愿了。 所以当米勒发现天气有些冷的时候, 不由得发起愁来。他要种的是玉米,冬天学习种植方法的时候, 技术员已经讲得很清楚,这种他未曾见过的新作物是喜温喜光的,寒冷天气可是会死苗烂根的。 米勒可不想把玉米种坏了。这个冬天他的全家都过得非常舒服, 他绝不想因为种不好地而被赶回西大陆去, 所以对于这种天气, 他十分烦恼,又无计可施。本来他都习惯性地想去找个教堂祈祷了,然而走出家门才想起来,这里的教堂已经改成了医院,不会有人听他祈祷,天气也不会因此好转的。 “这里是不需要祈祷的地方……”米勒嘟哝了一句。说实在的,这让他有些不习惯,甚至有时候,他会晚上在自己家里祈祷。 “米勒?”有人跟他打招呼,“正要来找你。走,去领地膜。” “什,什么?”又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新词儿。 跟他说话的是本地的网格员,米勒完全不明白什么叫网格,但自从他来到这里,租房子,买煤炭之类的事,都是这位网格员海恩领着他的,所以他虽然不明白,也下意识地跟着对方走。 “地膜啊,就是覆盖在地面上的薄膜,是新的种植技术。”海恩开始给他解释起来,“用这个把苗盖住,能够保温,即使现在天气冷,也不会把苗冻坏……” “还,还有这么好的东西?”米勒惊喜地问,但随即又有些担忧,“一定是很贵的东西吧……”他真的担心自己用不起。毕竟在这里种地,地还没种就先有了支出。比如说玉米种子,比如说化肥,再比如说还有什么拖拉机来给耕地…… 总之,他租种了很大一块土地,如果在西大陆,按照从前的耕种方法,他们只要把种子洒进地里就行,其余的就靠神官们祈祷。这样的种法倒是省力,但收获也就是那样了。 可是辉光之国这边有更精细的要求,米勒在稀里糊涂地租了地之后才惊觉,自己全家上阵都种不完这么大的一片地! 网格员告诉他这里有很多农具,什么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还有农药和化肥,所以他是能种这么多地的。可是这些东西也不是免费的,所以米勒现在种子还没有下地,就先欠了一堆钱。 现在,又有了地膜…… 他真的担忧,自己这一年种下来,还能不能剩下够全家吃的粮食? “地膜是免费租用的。”海恩笑着给他解释,“以前跟你说过,农具是公家的,要付的只是租金。地膜也一样,因为可以反复使用,所以只要你用起来仔细一些,不损坏,用完之后还回来就可以了。” 这也是火棘果胶的特殊性。虽然外观看起来极似塑料薄膜,但韧性非常好,用起来仔细一点就不易损坏,而且还能回收重新加工,循环利用。 今年的天气确实有些糟糕,这样的对话也就不止出现在一处地方。当然,没有这些对话的地方,也同样在讨论着天气,只不过内容就完全不同了:“今年怎么这么冷,种子都要冻死在地里了!” “我家也是。牧师大人已经祈祷过了,应该没事的吧?” “什么没事啊,我家地里的种子已经烂了,我扒开土看了,根本不可能长出来了!这可怎么办?已经没有种子了!” “为什么会这么冷呢?是不是真的……那个……你们听说了吗?有人说其实旧圣城那边才是……” “我,我也听说了,新圣城才是假的。” “怎么可能!大家不是都知道吗?旧圣城早就被主厌弃了,连红衣主教都堕落了呢。那年所有的蝗虫都飞去了旧圣城,就是主的惩罚啊。” “可是今年新圣城祈福的时候也有蝗虫啊。而且旧圣城去年的粮食仍旧丰收,听说还有了新的粮种,比小麦的产量高一倍!这样的好种子难道不是主赐给他们的吗?” “该不会……其实蝗虫袭击圣城,就是为了把三圣徒赶走吧?他们一离开,旧圣城就丰收了。他们在我们这里建了新圣城,结果我们就没有丰收了……” “你这是对圣徒冕下的不敬!” “可是丰收药剂都不丰收,这个又怎么说呢?我家的地已经连续两年都交不上税了,今年如果再交不上税,我一家都得去做奴隶。你看这个天气,你们觉得今年能丰收吗?” “唉,我姐妹的儿子在工坊里做工,听说工坊里也不发粮食了,改发铜币,可是粮价在涨,根本买不到多少粮食……前几天她还来问我借粮,我哪儿有啊,我自己家里也不够吃的。” “我还以为新圣城在我们这里建起来,我们就有福了,现在看来,还不如不建呢。至少之前,我家的粮食混上野菜还勉强够吃……” “是啊。不光要收十一税,现在还要供奉……” “往好里想,不用交领主大人的结婚税什么的了。” “结婚税不交,请牧师主持婚礼的钱可不少!” “婚可以不结,可是粮食不够吃怎么办啊?现在的收成还不如从前,今年可怎么办呢?” “我邻居家没过得了冬天,今年的冬天,说不定我家也过不了了……” 这些言论,新圣城里当然能知道,三位圣徒也是颇有些焦头烂额之感。 “别折腾什么药剂了,不然就把那个什么化肥直接发下去吧……”卡蒂亚疲惫地说。 默菲沉默了一会:“剩下的化肥只够我们自己的田地用了。”运化肥的商人都跑了,现在根本找不到敢再给他们代购的商人了。 第415节 而且最糟糕的是,化肥并不能拯救被冻坏的种子。种子冻死就是冻死了,幼苗烂根就是烂根了,化肥不能起死回生。 三名圣徒面面相觑。他们虽然已经是圣徒级别,但也没有能力改变天气。像旧圣城那种超大型的神术阵,他们也没有足够的顶尖级别的魔晶将它建立起来。这个时候,他们算是深深地感觉到了没有一个擅长祈福的帮手的痛苦。 “但是旧圣城肯定也是一样……”加菲尔勉强打起精神,“没有龙晶,他们也只能面对这样寒冷的天气。那个女王再怎么有本事,也不可能让东大陆的天气变得温暖吧?” 这话当然是讽刺与否定的,但卡蒂亚和默菲都没说话,因为这句话首先已经承认了,那个女王“有本事”,只是本事还没有大到让天气都能随她心意而已。 但是这有什么用吗?天气同样也不随他们三位圣徒的心意啊…… “那就先把化肥用在我们自己的田地里吧,晚一点下种,应该也不会影响太多,今年我们不能再歉收了,否则在国王那里都交待不过去了……”加菲尔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话其实没个鸟用,于是转而提出了一点有用的建议。 “确实。”这一点,卡蒂亚也赞同,因为不满的其实不仅是国王,一些贵族也都指望着新圣城能够带来更多的财富,但现在事实是没有。 以前贵族们是不在乎地里收成的,只要能收够税就行。但现在连年减产之后,他们发现自己的仓库也没那么饱满了。而且减产影响到的可不只是农夫,随之而来的粮价上涨会带来很多问题,即使一时意识不到的,也会觉得自己的领地似乎不像从前那么安稳了。 小贵族可能对此更敏锐一些,因为他们的领地多半还是要靠农耕的税收来维持,因此他们也就对教会有更多的依靠及期待,当这些期待不能实现的时候,他们受到的影响和意见自然也更大。 加菲尔到底是个圣徒,还不至于太过鼠目寸光,把小贵族都从自己视线里忽略掉。他至少知道,这个世界上大贵族还是少数,如果把小贵族都得罪光了,他仅靠着与少数大贵族的友好关系,是无法维持自己地位的。 事实上,三圣教会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偏离了教会的宗旨。自来到西大陆之后,他们结交国王才占下了这块建立新圣城的土地,然后就是结交各种贵族,好让新圣城能够站稳脚跟。他们考虑的都是贵族、贵族、贵族,却忘记了教会的基础其实是平民,忘记了他们一直以来能与贵族抗衡的就是在平民当中的声誉。 教会在创立之初就是与贵族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贵族想要做这个世界的统治者,而教会喊出的口号却是“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在这样长的时间中,教会只记得自己有治疗与祈福两大支柱,却忘记他们的支柱其实应该是广大的平民。 如今,教会已经变成了与贵族相似的东西,而三圣教会的做法则在这条歧途上走得更歪了…… 只是三位圣徒此时此刻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只是苦恼于无法取得贵族们的信任,因为那样一来,新圣城所需要的大量物资都无处得到。 “我想,是不是可以把你的魔偶卖出去一些?”加菲尔问默菲,“对一些手下只养着少数低阶骑士的领主来说,平日里让魔偶充满能量,到了战斗的时候再使用,对他们是很划算的。你知道,今年的魔兽比往年更多了,我们现在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处理。” 这也是让人诟病的一件事:自从新圣城建立,魔兽不减反增,虽然魔力等级都不高,但低级魔兽对普通人来说也是很大的麻烦,对那些自己没有觉醒,也养不起很多骑士的小贵族来说,这个问题很让人头痛。 “其实魔兽增加早就有了,又不是我们带来的……”卡蒂亚忿忿地说了一句。但她也很清楚,有些事解释不清,再加上有人存心造谣,就更没法辩白了,“那些愚蠢的平民,居然相信……算了,对付这些低级魔兽,倒是默菲你的魔偶正合适。而且,把现在那些卖出去,你正好可以研究更高级的不是吗?” 默菲现在的魔偶仍旧存在杀伤力不足的情况,他已经研究了一年多,却没有什么进展。 “照目前这种情况看,我们真的要加强自己的战斗力了。”卡蒂亚到了现在,才不得不承认当初路克菲西的路线是有道理的,“如果现在有什么事,我看那些贵族不见得会听从我们的征召……” 默菲点了点头。但他有点心不在焉,因为他在考虑另一个问题:“明年的天气会好些吗?” 这个问题真叫其余两名圣徒无法回答,并且心情一起变得更糟糕了。 但默菲还没说完呢:“现在已经证实,祈福术对于土地的影响在削弱,这究竟是为什么?” 仍旧没有回答。甚至他们都不太敢往深处思考:祈福术渐渐的要不管用了,神官当中也出现魔化者,天气又变得恶劣,似乎一年比一年冷……假如这样发展下去,光明大陆会变成什么样子?教会又能做什么? “……幸好治疗术还管用。”卡蒂亚喃喃地说,也不知是庆幸还是自我安慰。 “事实上,对人的神术还都是管用的。”默菲这段时间也在调查和比较,“神术阵也依旧可以提取盐或糖,甚至各种神术物品也仍旧有效,比如各种凉布和暖布。只有祈福术……” 他想不通。更没有想到自己的调查其实并不完善——由神官所施行的神术来源于人,而神术阵的能源却是各种魔晶,这是完全不同的。并且默菲还忽略了一件事:魔晶的质量,同样在下降…… 但即使调查得再完善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即使发现神术的力量在减弱,他们又能做什么呢?在错误的方向上无论怎么努力,都会与目标背道而驰,这是注定了的。 第559章 世界变化(一) 对于天气的变化, 陆希倒是早有准备。其实也不是她有准备,而是在华夏悠久的历史上,关于应对各类气候的种植方法都有可借鉴的模版, 基本上拿来就能用,省了她太多心力。 目前, 她的精力一半在接收和安顿新臣民上, 一半在研究发电上。 长云领和王都已经有了电灯。前者主要用在工坊里, 后者则优先安装给贵族们, 既能安抚这些人的情绪,又能赚他们一笔钱。 这种辉煌灿烂的东西极受贵族们欢迎,陆希已经准备往南联邦的王室那里推广了, 而新建的灯具厂也应景地推出水晶吊灯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摩拳擦掌等着大大赚一笔! 尽管女王不再组织什么社交季, 但贵族们如今是全年都居住在王都, 社交的时间反而扩大了,如今最流行的反而是在冬季, 最冷的天气里,在铺着地暖、闪烁着水晶电灯的大厅中翩翩起舞,只穿轻薄的裙装,将冬季过成春天。 当然这流行还是安娜带起来的, 不少贵族因为还没赶上潮流,冬天就过去了, 十分之遗憾,所以现在都在春夏季大搞装修,铺地暖、装电灯, 一心想着今年冬天也要好好开几场舞会。 南联邦的贵族甚至王室成员现在也会来辉光之国的王都。如今交通要方便多了, 南联邦也有了好几条蒸汽船。尽管不是像辉光之国那样的全钢铁战舰, 但即便是包着铁皮的蒸汽船,速度也很快。尤其是在逆风的时候,蒸汽船的优势就更大了。 而进入辉光之国,就有平坦的水泥路可走。那些路又平又直,马车跑在上头可轻盈了。听说女王还有计划修什么铁路,造什么火车。据说那东西的载重能顶一百辆马车,比现在的卡车都厉害! 这世上永远不乏会挣钱的人,已经有人看到了这个火车的前景,试图先“投资”了。 投资这个概念,也是女王带起来的。换了从前,哪个贵族会把自己的金币交给别人?但现在,好多小贵族在“托管”协议当中尝到了甜头,渐渐发现原来财产死攥在自己手里并不会下崽儿,不如交给更会赚钱的人,才能越来越多。 为此,王都已经增加了“招商部”这个部门,只不过工作人员的经验还都不足,许多东西都得女王亲自拍板,因为女王并不是谁的钱都肯要。 为此,有人又开始挖空心思打听女王的喜好了,甚至还有人开始使用“美男计”,因为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亲王殿下是个魔族,而魔族跟普通人类,是无法有后代的。 “不是有那个什么——试管婴儿吗?”冯特公爵自从拿下罗曼公国之后,就带领第一军去接手了哈夫公国等几个小国。虽说接手的过程极其轻松,第一军的炮弹简直都没轰出去几颗,往往狙击枪和□□就能全部解决战斗,冯特公爵感觉自己就是坐车出去来了一趟长途旅游一样,但接手之后的工作却是千头万绪,哪怕他只是军事总管,也免不了要配合工作。 总之这趟出差,冯特公爵没有打得痛快,倒是被无数的琐事磨得没了脾气——他这辈子又何曾过问什么谁家的田多划了十五厘米,谁又在谁的肥料堆里偷走了一簸箕的破事!有伯顿管家在,这种事怎么可能到得了他的面前,就连伯顿管家都不爱听! 无奈伯顿管家并不在身边。这位老管家原先只打理内宅的事,但前年,他觉醒了。 以将近六十岁的年纪初次觉醒,伯顿管家也是创造了奇迹!虽然他觉醒的能力只是最浅薄的神恩之光,但对他自己的身体却是大有好处。已经近乎雪白的头发转为花白,有些弓的腰背也挺直了,整个人年轻二十岁不是吹的! 这样一个壮劳力,魔鬼女王又怎会放过呢?所以伯顿管家如今已经不是管家,而进了新的“招商部”,给无情的女王打工去了。而王宫里的事务,则更多地交给了奥丽女官。 于是现在奥丽女官两头忙,一头要伺候沉迷写稿的公主殿下,一头还要应付天天加班的女王陛下,恨不得一个人劈成两个来用。奥丽女官敢发誓,她再也不担心别人揽权了,她现在巴不得能有人来给她分担一点!她不是觉醒者啊,天天996要过劳的呀…… 啊,又扯远了。总之就是冯特公爵终于摆脱了出差的繁琐工作逃回王都,结果发现好多人给他送礼,试图通过他接近女王陛下——众所周知,女王陛下既不举行舞会和宴会,又不爱打猎和赛马,想见她可能去医院最方便,还得是伤员的那一种。 哦,开始的时候真有人假装受伤去医院,但他们马上发现这种小伤只有护士处理,要见女王陛下,那你得伤重将死才行。 不得不说,还没人真的下定决心,为了给女王做个情夫而敢于去死的…… 对此冯特公爵就一句话:死都不敢,还想什么呢? 听过这话的人都表示无话可说。但他们确实不敢死,又舍不得看起来可能到手的利益,于是转为送礼,冯特公爵作为父亲,当然是收到了最多的礼物。而安娜作为曾经的“母亲”与如今的得力助手,收到的礼物也不少。 再往下,伯顿管家、妮娜与尤兰,约翰和丹尼尔……甚至朱丽亚公主那里都有人想走门路,不过统统被奥丽女官给拒绝了。 冯特公爵不胜其烦,才有了以上的那句话——这些人不就是看着女王跟丈夫无法有后代吗?那来个后代不就好了? “这个——”被他询问的妮娜有点无奈,“试管婴儿是不能解决生殖隔离问题的……”这只是个辅助啊。 冯特公爵当然是听不懂的,他只想要个答案:“就没有别的办法能解决?” 妮娜沉默着。能解决难道她不想解决吗?但就目前来说,她既不能把陆希的卵子魔化,也不能把海因里希的精子变回普通人的——她真没这个本事。 “算了,女王自己都不在意。”安娜半开玩笑地说,“反正法律规定,女王陛下除了王夫之外,至少可以有两位情人的。” 没错,这确实是从前的法律规定的。女王同时不应该拥有超过两名的情人,她得与王夫生下继承人,跟情人生的孩子则没有继承权,但是也有一笔财产可以拿的。至于情人,没什么额外的权力,但女王高兴给他们一些好处,那也是正当合法的,没人会挑剔。 而男性国王则在拥有情妇的数量上不做规定,但情妇必须是已婚女性——这也就是当初前国王为啥急着要让翠茜·奎因结婚的原因。 当然这什么扯蛋法律在陆希继位之后就直接给扔一边去了。女王现在也得遵守婚姻法,情人是不允许滴!如有一方因为出轨而离婚,得给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 “我看亲王殿下是不会离婚的。”安娜对着冯特公爵责备的目光,摊了摊手。 王夫或王后有提出离婚的权力,这也是新的婚姻法中规定的,让看到这部法律的贵族们瞠目结舌,前内政大臣甚至险些就吓得中了风。据说他本想哭到女王陛下面前去,请她改掉这条法律,但想了想女王独断专行的那股劲儿,最终也没吭声,而是配合着女王把婚姻法给通过并且给民众宣讲去了。反正他老婆又不会提出离婚,他何必出来蹦跶呢? 在新女王的治下,识相一点儿的人过得都不错。 “不离婚也不等于不计较——”冯特公爵有些头痛地说,“这些人真是不怕死……”也不看看海因里希是什么角色,难道还以为他是大善人吗?还是觉得有现行法律保护,亲王就拿他们不能怎么样啦? 不说别的,套麻袋把他们揍进医院还是很容易的。 “哎呀,人总是要作死的。”安娜不在乎地摆摆手,“亲王殿下很会钻空子的,要教训他们太容易了。” 所有的人都无语地看她,翠茜哭笑不得:“夫人,您这样说,好像亲王殿下是个犯罪分子……” “谁是犯罪分子啊?”陆希带着琳出现在会议厅门口,正好听见最后半句,“我看下头的报告,最近治安还可以吧?”虽然确实有普通人和魔族的冲突,但基本都在可控状态。而且现在的光明大陆还算是地广人稀,每个人可分配的资源其实不少,即使加入魔族也没问题,甚至还可以帮助普通人获得更多资源,比如说海风郡那边,越来越多的魔族上了海船,有他们跟着出海,普通人也更安全一些,因此魔族在海风郡和白浪湾一带都很受欢迎。 受此启发,陆希已经决定下一批迁出的魔族,大部分都送去南联邦好了。尤其是千岛之国,采珍珠珊瑚之类的工作,肯定很欢迎魔族去做。 另外,对于野外的一些开拓之类更艰苦的工作,魔族也很喜欢。他们在无尽深渊呆惯了,突然让他们进入大量普通人类聚集的城市,其实也会觉得不安。但如果是自己去野外,从无到有地建立一片家园,那就很有成就感了。 说到底,现在这个时候迁出魔族时机还算合适,如果等她已经把光明大陆弄得整整齐齐,再想魔族融入就太困难了。 为了这件事,不光她自己加班加点,海因里希也忙得跟个陀螺一样,一边要盯着迁出来的魔族,一边又要盯着还在无尽深渊里的那些,唯恐他们再私下里搞什么阴谋。要知道上次眼魔领主等人的搞事虽然看起来好像很容易就被击溃了,但那是因为战场在无尽深渊,第一军完全无所顾忌。 想想看,假如他们忍耐到了地面上再生事,假如是在人口稠密的地区,陆希还能直接下令开炮洗地吗? 所以海因里希坚决要杜绝此事发生,对于自己的同类也就只能严格甄选了。 这难免引起某些魔族的不悦,甚至有人在私下传说海因里希早就背叛了魔族。但他再怎么背叛,光明大陆上的好日子是实实在在的,再加上眼魔领主一伙人死得太有警示性,这些传言也就像露水一样,只敢在没有阳光的地方存在那么短暂的一段时间,然后就烟消云散了。 只是,这么一算,她又有一个多月没见过海因里希了。 海因里希的心思很好理解,他巴不得赶紧把所有的事都干完,之后就能一劳永逸地陪着她。但对陆希来说,时间又变得珍贵了起来…… “陛下的脸色有点苍白——”安娜打量着她,“魔族迁出的事,既然都已经有了章程,也不需要那么着急了吧?陛下还是要注意身体,虽然有教皇冕下,但治疗总不如自己保养更好……” 其余人都齐刷刷地点头称是。即使是冯特公爵知道新神降临的事,也觉得还有足够的时间。 陆希看着这些关心的脸,对他们笑了笑:“说得对,我得注意身体。现在我们来开会吧,先向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实验室那边做出了第一批蓄电池。” 肖特真的要算一个天才了,有时候陆希觉得,他之所以没有觉醒,可能就是因为优点全部点在智商上了。反正现在陆希在电学方面已经根本教不了他,更不用说有关神术阵的知识。 陆希能做的就是在各地征集懂神术阵的人员,尤其是在圣城里。最终倒也找到了一些人,但绝大部分都是“绘制人员”,也就是照猫画虎的那种,但他们至少提供了一些自己曾经绘制过的图案与绘制时的经验。 并且那位前教皇提供了圣城许多大型神术阵的图稿,其中一些与祈福有关的神术阵还有他参与设计。只不过限于他现在的模样,只有肖特能够得到他亲自授课,其余人只能再听肖特的讲解了。 尽管祈福与电学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正如之前陆希所想,能量的流动与储存,万变不离其宗。这不,现在实验室就推出了化学能加魔法阵的蓄电池,有魔法阵加持,第一代蓄电池的电量就让陆希有点惊讶了——比同等大小的纯铅酸蓄电池要多一倍! 虽然这还远不能跟一个顶尖的觉醒者相比,但陆希已经看到了希望。 也许到了几年之后,唯一无法解决的,就是她身上的信仰问题了。 第560章 世界变化(二) 东大陆的欣欣向荣, 通过商人的来往,全都传到了西大陆。 三圣教会和各国王室不是不想禁止,但根本做不到, 毕竟连他们自己都在购买着东大陆的商品,又怎么可能禁绝消息往来? 没办法, 他们只能夸大宣传那些负面的消息。 比如说, 他们讲东大陆现在到处都是魔鬼, 有些村子被分配为魔鬼的领地, 那些村民不是被魔鬼吃掉,就是成为了魔鬼的奴隶。 再比如说,东大陆许多东西都是用魔力制造的, 比如那种炼金武器,再比如特别便宜的盐和糖——那都是魔盐, 吃了会死人的! 再再比如, 东大陆的神官都背弃了主,主已经收回了赐给他们的神恩, 他们都不能再给人治疗了,以至于生个小病都得不到圣水,而是得用刀子挖伤口,甚至会把胳膊腿都切断, 连肚子都要切开才能治疗! 这些说法吓住了一部分人,但渐渐的, 更多的反对声浮了起来:如果东大陆的东西吃了会死人,为什么贵族老爷们总是让商人带来那边的货物,难道他们不怕死吗?至于说那边人生病得不到圣水, 这边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圣水的呀?而且他们切开肚子病人都会被治好, 岂不正证明了治疗术的高超吗? 还有什么村民被魔鬼吃掉的谎话, 教会说无尽深渊里有数不清的魔鬼,如果东大陆到处都是魔鬼,那普通人类还够吃吗?如果人都被魔鬼吃了,那这些源源不断的商品又是谁生产出来的,难道是魔鬼吗?如果真是魔鬼生产的,贵族老爷们就是在与魔鬼做交易,新圣城怎么不管呢? 第416节 虚假的消息能够哄骗一时,但终究会被发现破绽的。到了这年秋季的时候,就有消息传了出来:其实很多地方,都在使用从东大陆购买的化肥,也就是一种丰收的炼金药剂。而且这种化肥比新圣城之前卖的丰收药剂好用多了,凡使用的领地,田里的麦子都比其它地方的收获好! 尽管使用了化肥的贵族矢口否认,但小麦长成什么样子,大家是都看在眼里的——同样都是神官祈福,为什么你的麦田就能丰收,我的就不能呢? 就连青金国王,此刻面前也摆着两捆不同的麦穗。 “尊敬的陛下,这就是使用了东大陆化肥的麦田里长出来的麦穗。”在他面前,一名贵族躬着身体,亲手从其中明显看着就饱满得多的麦捆里抽出一枝,“这个麦穗上有四十六颗麦粒,但是没有使用化肥的麦田里,一根麦穗大约只有三十五六颗麦粒。” 青金国王好歹也是受过贵族教育的,尽管从不需要他来计算什么,但他还是很快就算了出来:“这会增产三分之一?”真的能有这么多? “甚至有些好的田地,在仔细的选择好种子之后,还能更多。”该贵族为此做了一年的准备,所有的数据他都烂熟于心,“因为在使用不同的化肥之后,许多小麦长出两根麦穗——您看这一棵,两根麦穗各有三十二颗麦粒。” 青金国王瞳孔巨震——这就是翻了一倍!而且,还有不同的化肥? “是的,据说在东大陆那边,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肥料,一年之中要施好几次肥。他们的小麦差不多都能长出两根麦穗来,所以这个收成……” 青金国王有些坐不住了。身为一国之主,他又不像辉光之国的前国王那么昏聩,粮食的产量提高一倍是什么意义,这他还是明白的。 “东大陆那边究竟有没有跟魔鬼合作?” “陛下——”贵族的身体躬得更低了,“东大陆确实有很多魔鬼。但是,圣城现在的田地里,也使用了化肥。” “什么?”青金国王有些难以置信,“那不是巴菲造谣的吗?” “巴菲公爵说的那些事,都是真的。”贵族苦笑,“陛下知道,哈根家族是您忠实的臣子。我派了自己的领民去为圣城种植,圣城用的所谓‘新丰收药剂’,就是把东大陆买来的化肥碾成了粉末而已。” “你和巴菲家族关系一向密切……”青金国王有些阴沉地说。 “陛下,这时候巴菲家族已经不重要了。”哈根侯爵真的要不知说什么才好了,他冒着危险向商人购买不同的化肥,并且在自家地里使用,不是为了来谈巴菲公爵的,“重要的是,这几年我们的田地年年歉收,教会的祈福术似乎失去了作用,再加上今年的天气——您知道我的家族是风暴血脉,我能感觉得到,风雪就快要来了,今年的冬季会比往年更冷,也来得更早!” 青金国王当然知道这一支贵族的血脉,他们对于寒冷的天气格外有种感应:“还会更冷?这是为什么,难道说三圣——他们真的是被主抛弃才离开旧圣城的?主,主的意愿难道真的是被误会被曲解了?难道我们真的要跟魔鬼相处?我们,跟魔鬼,是一样的?” 关于最后这一点,哈根侯爵也没法接受,但目前的形势却已经很严峻了:“至少我们不能再一味地依靠新圣城了。这些化肥,我们也要用起来才行,不能再指望祈福术了。我还听说,东大陆有新的高产的粮食种子……” “但是那些粮食都没有得到过神的赐福……” “穷人不会在意的。”哈根侯爵冷酷地说,“他们什么脏东西都可以吃。陛下,逃跑的情况越来越多了,去年冬天,竟然有整整一个村子的人都消失了,以至于今年春天,有些领地的人手都不足。” 这个,青金国王也听说了一些。领地不但缺人耕种,还缺少人对抗野兽和魔兽,于是有领主就购买了新圣城的闪电魔偶,据说效果相当不错。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三圣徒似乎也没有被主抛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不要管那么多了。”哈根侯爵这一支作为青金王室世代倚重的臂膀,都很有些果决,“祈福术不管用,我们就先引入化肥。管用的那些,我们就继续用,反正我们一直都供奉着教会。即使三圣徒是错的,但我们对主的虔诚没有错,主会看到的。” 这番话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有用的我们就先用着,没用的就赶紧换个办法,有错也是三圣徒的,反正我们只信仰主,主要是全知全能的就只会怪三圣徒,不会怪我们的。 不得不说,这是非常实用的观点,从青金国王这方面来看,这个主意非常好,既不影响他们对主的虔诚,也不影响他们的利益。但如果这种时候有个“虔诚度测试器”,青金国王八成就会发现,在他觉得这个主意好的时候,他的信仰虔诚度就已经在直线下降了。 说到底,能因为利益而让步的信仰,又算什么信仰呢? 只不过青金国王自己是意识不到的,而那些偷偷使用化肥的领主也同样如此,在他们看来,只要他们还去教堂做祈祷,只要他们还向教会交着供奉,那就代表他们的信仰是虔诚的。 反正,教会也一直都是这么衡量他们的不是吗?牧师在宣讲的时候都会说:献上你的谷物,献上你的牲畜,甚至献上你的儿女,表明你的虔诚,主就会赐福于你。 献上献上献上,总之虔诚不虔诚,就看你献上的东西是多还是少,肯不肯将全副身家都供奉出去。既然如此,他们供奉了,又有谁能说他们不虔诚呢? 除此之外,也没有可衡量的标准呀…… 所以他们丝毫都没有意识到,当他们明知道东大陆已经接受了魔族,还使用东大陆的“好东西”的时候,其实在他们心中,就已经没法跟魔鬼“划清界限”了。 西大陆没有“信仰测试仪”,但身在东大陆的陆希却有。 “西大陆的信仰值下降?”眼看又到丰收节,陆希也觉得心情舒畅——不管什么时候,硕果累累总是让人高兴的。而且今年魔族种的田地也同样丰收,这令一些之前还心怀疑虑的人都不说话了——事实证明,接纳这些魔鬼,主并没有因此降罪,反而田地丰收,牲畜肥壮,这充分说明圣城和女王之前所说的都是真的,魔族确实不是主所憎恶的罪恶,只是以前都搞错了而已。 当然,在承认“教会搞错了”的时候,这些人对于教会和神官的信仰也就削弱了。一个会跟你一样犯错误的人,你还会把他当成圣人来景仰吗? 或许有人会觉得,教会犯错不影响他们对主的信仰,毕竟错的又不是主。但其实还是有影响的,毕竟信徒与主根本无法直接交流,全指着教会在中间做解释,那么教会的错,难免也就会被归为是“主的错”。 自然有人极力反对这种说法,认为主高高在上,教会的错误怎能由主来负责?但也有人立刻反驳:主既然全知全能,还会降下神罚,那为什么不惩罚做错的教会神官? 这个问题就太尖锐了,深思下去又要争论到“全知全能的神究竟存不存在”的问题,没几个信徒敢再往下吵,除非是真正的狂信徒,已经内心逻辑自洽,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然而现在在东大陆,狂信徒已经没几个了,倒是相信无神论的人越来越多。 “好事啊。”陆希伸了个懒腰,“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结果吗?”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如果这样的思想越来越多,等我的本体再离开,多少年之后,或许就不会再有什么人觉醒神恩了。” “没有就没有。”陆希淡淡地说,“没有异能,人类也能过得很好,那才是你看过一眼的世界原本该有的样子。” “但是——”光球欲言又止,“你的信仰……”可就格外闪闪发光了。 “那个先不要管它。”陆希破罐子破摔地回答,“车到山前必有路。” “如果有路的话——”光球戳穿她,“你提那个什么遗嘱法,是怎么回事?” 这是陆希准备在今年冬季提出来的新法案。在外人看来,起源是一桩遗产继承案。 有个老妇人,因为长了一双招风耳,所以她的儿子跑去教堂,举报她是女巫。 举报女巫也是传统了,但这个老妇人的耳朵一直都是这样,因为怕人发现,她总是戴着头巾,一戴就是几十年。没想到邻居没发现,儿子倒是先去举报了,只因为他的新婚妻子说,他的母亲可能是个女巫。 幸运的是那时王都教区的掌权者是苏亚,而且正因为他判定王子是神弃者,结果惨遭国王与列文的打脸,在权力交替中搞得焦头烂额,只好也返回了圣城。而老妇人的儿子去告密的那名牧师就是苏亚的人,那时候也正被牵连得很惨,根本无心搞什么女巫,就随便敷衍了一下,并没有兴师动众去抓人。 但老妇人仍然恐惧地逃出了自己的家,躲去了一个远房侄女家里。她在这个侄女家里担惊受怕地住了好几年,直到陆希于去年宣布魔族无罪,禁止猎巫。 老妇人和她的丈夫都是皮革工匠,也攒下了一点钱财,至少他们在王都内有一所石头的房子,这个可不是穷人能有的。在她丈夫去世后,老妇人靠一手做靴的好手艺,也继续挣到了一些钱。但现在,这些都被她的儿子理所应当地占下了。 而老妇人在这几年中得了重病,她觉得自己活不了了,也并不想花钱治病。但这几年侄女庇护了她,她想拿一些钱来酬谢侄女。但是当她回到自己的家里时,儿子却拒绝交出哪怕一枚铜币,甚至还要将她赶出去。 老妇人最终去了市政厅,她要“打官司”。她想要拿回自己做靴攒下的钱,交给她的侄女,以此做为她肯冒险收留她的感谢。 虽然老妇人只想拿自己那点儿积蓄,但即使是旧的继承法,在她丈夫死后,房子也应该归她所有。但老妇人想要连房子都给侄女,她的儿子就有话说了,因为按照旧的继承法,只有他才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即使他曾经想把他母亲送上火刑架,即使他现在仍旧不愿意接纳他的母亲。 所以陆希准备把这案子办成一个典型:遗产不一定要留给那个法定的人,如果他有过错,你可以通过生前赠予或者遗嘱的方式,把你的财产交给你想交给的那个人。 对于修改现行法律,陆希还是比较谨慎的。有些东西,比如说魔族无罪,也将拥有公民权利;或者女性也有提出离婚的权力之类,这些一望而知的东西倒可以大刀阔斧,但某些东西就不好说了。比如说这个遗嘱一出来,也很有可能就损害到法定继承人的利益,在过错判定上有时候是很难的。 “你搞这个遗嘱,是为了自己死后的事吧……”光球嘀嘀咕咕,“你怕王位交不到海因里希手里……” 没有一个国家的王位会交到王后或者王夫手里,如果有,那就是非法的篡位。但对陆希来说,她希望坐在王位上的人,不是出于血缘,而是出于理念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她需要一个能把她的路走下去的人。 冯特公爵固然对她很宽容且支持,但有些事情是冯特公爵做不到的。 “只是以防万一。”陆希若无其事地说,还补了一句,“你现在越来越像个人了。” 光球无言以对,半晌才说:“是你太奇怪了……” “怎么可能。”陆希嗤了一声,“哦我知道了,你之前报的编号都是假的,总共从我的世界里也没拽过来几个人吧?从我生活的时代可能就更少了。所以你才觉得我这样的人奇怪,但其实我才是正常的。” 光球被怼得半天都凝固在空中,显然根本无法反驳。能够跨过两个世界的灵魂哪儿那么好找,祂确实是报了个假数…… “但是——”光球还想补救一下,但是陆希已经抬起头:“是不是海因里希回来了?” 走廊里果然有脚步声,光球丧气地回答:“是的。”丰收节女王和王夫应当同时露面,这时候不管无尽深渊还有多少事,海因里希都会回来。 “哦嘿——”陆希手指一弹,就把还想刨根问底的光球弹一边去了,“见我男人去喽,拜拜了您呐。” 光球气急败坏:“简直放肆!”想当初其他的灵魂,有几个敢这么对待祂的,简直太不像话啦! 但是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她也会消失的话,好像又会有点失落,还能找到像她一样的人吗? 第561章 世界变化(三) 新圣城也准备大办丰收节。 尽管西大陆普遍歉收, 但至少属于教会的田地丰收了,所以还是可以办个“丰收”节的。 当然新圣城也考虑到这个丰收有点儿名不符实,所以决定打治疗牌, 就是以卡蒂亚圣徒为首,整整三十六位最低是大主教级别的神官, 在巡回全城的时候一起施展治疗术, 凡是前来参加庆典的人都能现场感受到圣光的抚慰。 对平民来说, 这倒是确实是个很大的福利。连续几年粮食歉收, 大部分人都再也掏不出买圣水的钱,有点伤病也只能自己忍着。虽然圣光不能疗饥,但如果能减轻甚至消除身体上的痛苦, 那也是件好事。 而且今年教会的田地丰收了,那么庆典上想必也会多准备一些黑面包或咸肉吧, 哪怕是豆子汤也好, 只要里面的豆子能多一点…… 新圣城也确实准备了不少东西。东大陆的化肥真的很不错,今年属于教会的田地比附近的田地收获至少多三到四成。而且教会还出钱从商人那里买了一些便宜的土豆粉过来, 用它们跟燕麦混合,做成了一种粗面包。 这种面包比普通的黑面包成本更低,味道却没有多少差别。而且这次新圣城还从商人那里购买了一些酵母粉,采用了充分发酵的方法, 同样的材料能够做出的面包要比从前大三分之一,也就能切成更大的块来发给穷人…… 虽然说这有点欺骗的嫌疑——因为在教会的庆典上应该使用无酵面包, 这样做出来的面包那真叫一个结实,冷却之后连刀子都很难切得动,但是对于穷人来说, 这种面包真材实料, 拿到拳头大的一块, 全家人煮了能吃一整天!但换了发酵面包之后…… 但是这件事并没有人提起,反正分发下去的面包块比从前大得多,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再说还有盐,盐可比面包还要珍贵呢。 盐当然也是从东大陆买过来的,最便宜的粗盐,到了这边再碾碎一下,每人发上一把,平民们就已经喜出望外了。 西大陆的葡萄酒倒是很好。本来平民只配喝粗制的麦酒,但现在麦子实在不够用,甚至还不如葡萄酒更划算,所以圣城干脆买了一批质量平平的葡萄酒,并且将之大肆宣传,称为教会给信徒的“福利”。 总之,这次的丰收节确实办得很隆重,不只青金国王与一众大臣贵族都到新圣城的金色大教堂参与庆典,周边的平民们也都尽量赶了过来,为了面包和盐…… 只是,平民们的状态并没有太好。原本来参加教会的庆典应该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这才是对主和神官大人们的尊重,但现在排队领取面包的平民中,至少有三分之一都穿得破破烂烂,有些甚至连补丁都不够了,衣服上就破着豁口——这样的人,从前是会被赶出去的! 但是现在,新圣城的守卫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懒得赶人。这里头有一部分人是出于怜悯,因为如果把人赶出去,他们就没法领到东西,更没法享受到巡游中的圣光治疗了。 而另一部分人却是出于摸鱼心理——今年教会骑士们的份例都在减少,还那么认真做什么呢?能省点力气就省点力气吧。 青金国王人虽然在金色大教堂里,但心情并不怎么好。教会的这次“丰收”节庆典着实有点扎心——教会的田地倒是丰收了,可是他的国土呢?当然,卡蒂亚圣徒对他的几次治疗,还是让他的身体状况好转了一些,以及他对加菲尔圣徒的印象也很不错,但默菲圣徒嘛……炼金神殿去年拿出来的丰收药剂糟糕极了,今年又只顾自己,这实在让人很难不去计较。 “陛下,今年教会的田地丰收,是因为用了新的丰收药剂。”加菲尔的能力让他敏锐地察觉了青金国王的不快,连忙说道,“明年起,炼金神殿可以稳定供应这种新的丰收药剂了,价格只需要原本的丰收药剂的三分之二。虽然数量不是太多,但必然会保证陛下要多少有多少。” 听起来三分之二这个价格已经降得很不少了,仔细算一算的话,跟从东大陆运过来的化肥价格基本持平,毕竟就算商人们不敢在国王面前狮子大开口,从那么远的地方运货过来也是需要成本的。不说别的,就说一出辉光之国,这路可就没那么好走了。虽然现在只要是女王治下都在修路,但再怎么修,也不可能马上修到西大陆来。 至于经过各处领地需要交纳的这税那税,就更别提了。 但是青金国王已经从哈根侯爵那里听说了化肥的事,所以他一想就知道,加菲尔要卖给他的新药剂,根本就是化肥而已嘛。把魔鬼的东西,倒个手,再以主的名义卖给他? 青金国王再虔诚,再对加菲尔有好感,现在也觉得恼火了:这是把他当傻子骗?还是教会自己都不在乎使用魔鬼的东西,却硬是要装出一副虔诚的样子? 加菲尔虽然能够察觉别人的情绪,但却不可能知道别人具体在想什么,这就要靠他察颜观色的本事了。但是他也实在不能对王宫里的事了如指掌,所以根本不可能知道,化肥的事早就露馅了。也幸好在定价的时候,默菲决定不赚钱了,就搞个平进平出。否则要是现在价格还是从前的价格,青金国王恐怕就想直接翻脸了。 不知道原因,但能感应到青金国王怒气值在上涨,加菲尔一时想不出原因,试探着又问了一句:“不知道陛下需要多少……” “既然不多,就先让教会使用吧。”青金国王好悬没骂出来,冷冷地回答,“我并不着急。” 居然是丰收药剂惹恼了国王?加菲尔想不出原因,但他绝对不会傻到再追问下去,立刻换了话题:“陛下对主的虔诚,主都会看到的。说起来,默菲圣徒又研究出了第二批闪电魔偶,威力比第一批还要强大……” 默菲放弃了丰收药剂之后,就发狠钻研闪电魔偶去了,并且他还真的有了突破——他发现把几台魔偶的核心连接起来,就能够增加闪电的力量,杀掉更高等级的魔兽。 当然这样做出来的魔偶体积就更大了一些,需要的材料也更多,价格也会更高。默菲一边考虑如何降低成本,一边决定在今天的庆典上让新魔偶亮相——他现在也学会研究市场需求了,不再像从前那样,只管标上高价,等着那些贵族来追捧。 形势到底是变了。 但不管怎样,这次庆典确实是极成功的,当那台高大的做成巨蟒式样的魔偶抬起上半身,口中吐出幽蓝色电流的时候,许多人都发出了惊呼。但随即,电流在笼子中反复滚动,被电击的熊类魔兽发出的惨厉嚎叫就盖过了这些惊呼声。 连青金国王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比之前的魔偶强大得很多。”熊类魔兽向来皮糙肉厚极其耐打,但最终还是被电流击倒,在笼子里咽了气。 “当然,如果不是更好的,怎么会在庆典上拿出来呢?”加菲尔趁机又把魔偶的好处介绍了一通。 这成功的表演将庆典推向了高潮,之后卡蒂亚带着治疗神官们走出来的时候,更是欢声雷动——平民们哪有什么机会见到圣徒和这么多红衣主教呢? 第417节 巡游的车辆由昂首挺胸的龙鳞马拉着,在新圣城的大道上前进。这次的圣光比去年春季祈福的那一次更为浩大,乳白的光如涟漪般向外扩散,几乎要把半个圣城都笼罩住。 凡是被圣光笼罩的人,不时就会有人发出“我的病好了”的惊呼,车队过处,众人跪拜。 卡蒂亚脸上露出了笑容。不管祈福术怎么样,圣光的治疗效果仍在,这让她很是高兴。就目前来说,这对她是非常有利的。 然而笑容刚刚才展开,她就敏锐地感觉到有什么别的波动侵入到了她的圣光之中来,正当她努力想分辨的时候,拉车的龙鳞马忽然耳朵直竖,步伐也乱了。 这些龙鳞马都是训练有素的,甚至不需要车夫来驱赶——没有车夫,也更能显示教会对于魔兽的驯化能力。但是此时,因为没有车夫约束,这些龙鳞马混乱起来可就乱成了一团,相互之间推挤着,甚至有脾气暴躁的直接上嘴就咬同伴,竟然是想从车辕里挣脱出去。 四周离得近的人们都不知所措,有些胆小的就往后退——龙鳞马可是吃肉的! 不只龙鳞马混乱,原先栖息在城里屋檐下的鸟雀也扑楞楞地飞起来,直冲天空,一边还嘈杂地叫唤着,竟然压过了人们祈祷的声音。 紧接着,就有人感觉到了地面的颤动。 “是大地在动!”有人喊叫了出来,“地要裂开了,我们要掉到无尽深渊里去了!” 这一下子就像冷水泼进滚油锅,哗地一下子,所有的人都乱了。 卡蒂亚想要安抚这些龙鳞马,但地面开始剧烈地晃动,街道两边的房屋都在抖动,瓦片之类的东西哗哗下落,甚至砸伤了站在屋檐下的人。到处都是一片混乱与尖叫。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新圣城的街道很宽敞,而这一片又不是什么富人区,房屋都不高大,以木头房子居多,除了瓦片之外,也没有多少东西往下掉落。 但是新圣城里也有高大的建筑,比如说刚刚建起来不久的金色大教堂。因为建在巴菲公爵的领地之内,而不是在什么需要防备野兽与强盗的野外,所以金色大教堂有点“偷工减料”,也就是说它的辅助神术阵并没有那么多——比如说将整个教堂“凝结”成一个整体的坚固神术阵,再比如说对抗冲击的减缓神术阵什么的,就没有安装。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样一座宏伟的大教堂,要在短时间内盖起来哪里有那么容易?但是如果没有主教堂,一座圣城就没法说是建成了。再说,神术阵就需要魔晶,那是一个惊人的数量,默菲等人的计划是先修建起来,日后有了足够的魔晶再慢慢地添加…… 总之谁也没想到会这么快就遇到地震,卡蒂亚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见那最高的尖塔顶端,巨大的金色十字架向一边歪斜,然后缓慢地倾倒,倾倒……直至轰然落地,腾起半天高的烟尘。 更糟糕的是,跟着那烟尘一起升起来的,是一种黑色的雾气。刚才惊呼的人们没有说错,无尽深渊在新圣城里,向着地面打开了…… 第562章 死神逼近(一) 西大陆的事情, 原本陆希是没有这么快就能知道的,就连派过去的情报人员自己,在混乱之中多少都受了伤, 甚至还有伤得很重的。 自身尚且难保,就更别提传递消息了。何况之前传递消息也要靠商队, 现在商队都没了…… 但陆希有光球。光球倒没有神通广大到能够时时监测到西大陆的动静, 但对于新神的降临, 它可是感应敏锐的。 “新圣城惹了大-麻烦。”陆希带着两个青黑的眼圈坐到会议室里, 两边都是知道新神事件的心腹,“大概他们也在庆祝丰收节,不知道搞了什么大型的神术展示, 吸引了新神的注意。” 说是注意,其实只不过是新神的脚步略略向新圣城偏移了一点, 并非真正的降临在新圣城。但即使如此, 空间的大门也已经打开,汹涌的幽灵潮自门中涌出, 整个新圣城都沦陷了。 当然陆希也只知道这些,具体的情况光球也不知道。所以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新圣城刚刚建起来的金色大教堂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也不知道这波幽灵潮中变异幽灵极多,神术几乎是完全失去了作用。 这种时候, 炼金神殿的魔偶倒是非常有用,而且近似于纯能量体的幽灵对于电磁波十分敏感, 魔偶将神术力量转化为电流,正是它们的克星。开始的时候,新出产的几台巨蟒形魔偶也是大显神威, 幽蓝的电蛇交织狂舞, 一度将幽灵潮压得无法推进。 但糟糕的是, 很快就有一台魔偶出了问题。正在全力输出的巨蟒突然停了火,而且还冒起了黑烟,竟然是在战斗中报废了。甚至蟒身中段还自己炸了开来,虽然说冲击波也击倒了几个幽灵,却把正在输入神术力量的几个神官都给炸得灰头土脸鲜血淋淋,有一个倒霉的直接没了一条胳膊,要不是卡蒂亚在,说不定小命都直接没有。 这台魔偶一爆炸,防线就缺了一角,不但需要更多的人顶上来,其它的魔偶负担也更重了。这一重,便又有一台巨蟒魔偶同样冒起了黑烟,之后轰然爆炸。 尽管这次爆炸出现在尾部,并没有伤到输入的神官,但连续两次爆炸已经将神官们的信心炸光了——谁不担心爆炸的时候自己倒霉呢?而且魔偶是顶在战斗最前线的,一旦报废,就等于在输入能量的神官要直面幽灵大潮,顷刻间就可能被包围。 信心一去,便是兵败如山倒。虽然那些第一代的小型魔偶没有出问题,但是它们的威力小,面对浩荡的幽灵大潮,也是有心无力。最终默菲等人只能将魔偶从战斗中撤下来,改为护送众人逃跑。 而在这之后,幽灵更是肆无忌惮地涌出,新圣城变成了幽灵城,且还在向四方延伸,整个西大陆,现在都已经被流民潮覆盖了。 逃跑中的默菲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新魔偶居然会出问题,明明他在试验与演示的时候还是好好的。难道是因为不同的人输入的神力太驳杂了吗?可是第一代的小型魔偶已经证明了这方法的可行性,那种魔偶甚至是神官与骑士共同输入都可以,怎么到了大的就出问题了呢? 假如陆希知道知道默菲的疑问,就能给他一个答复了。 辉光之国现在也在搞电机组,并联串联方式都有,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1加1就等于2了,两个电压源若是本身电压就不相同,那输出就会跑偏,不但自身内耗加大,而且还可能出现一个过热过载的情况。 默菲对于电学的认识根本没有什么系统,他所知道的无非是从觉醒的能力上而来,但人各有不同,觉醒的能力即使同为雷电系,也不是一模一样的,所以他要把这些转变为标准化的魔偶,自然是有问题的。 何况,即使是炼金神殿,头脑里也没有“标准化”这种东西。他们只是在利用神术阵的时候无意识地达到了一点“标准化”,可是没有这种意识终究还是不行,比如说在原料方面就根本达不到统一标准,所以出产的东西质量才有差别。 对大部分商品来说,质量有差别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比如说织染出来的布料如果颜色不好,就卖得便宜点,或者哪一瓶香水气味不浓,就当“淡香”卖也是一样。除了在价格方面有差异之外,并不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 即使是魔偶这么“高科技”的东西,也同样如此,而且在大家看来这都是应该的。比如说用生铁打造的魔偶,跟用银星钢打造的,难道能是同一个价格吗?至于同是银星钢打造的,手艺好的跟手艺不好的,自然也应该有所区别。 这种理论在“散装”的时候确实也是正确的,但到了“组装”的时候,那就成了问题。 辉光之国没有出现这个问题,是因为陆希早早就建立了“流水线”与“标准件”的概念,从原料开始就要有标准了,最后做出来的东西质量才有保证。 而新圣城根本没这种概念,单个的魔偶内核使用起来没问题,要组装起来用就不行了。而且陆希这里的重要机器在量产之前都还要进行长时间的质量试验,比如默菲的新魔偶,如果持续输出超过八个小时就会报废,假如是长云领,就能测出这个极限值,但默菲在试验魔偶威力的时候,只要看见它能轻易击倒中级以上的魔兽,就以为是成功了,哪里还能想到把一台魔偶用报废,从而测试其极限保质期的问题呢? 只可惜陆希隔得实在太远,既不知道默菲的失败,也不可能解答的他的疑问。她召开会议,是因为要接收难民了。 西大陆比东大陆要荒凉一些,但即使如此,人口也是以十万百万计的,即使只是一部分人往这边逃,那也是个庞大的数目。更何况这样子逃过来的人恐怕大都是抛家舍业,只求一条活命了。他们一无所有,过来就是严冬,要想活下去,当然只能靠别人施舍。 陆希还没到统一东大陆的地步,东西大陆的交界线上那几个小国,她还没来得及伸手。现在最怕的是那些小国统统不允许难民入境,将逃难的人都拒之门外。如果只有千八百人,拒绝也就拒绝了,难民无力反抗,也只能望东大陆而兴叹。但现在人数恐怕至少也有十几万,真的闹起来这些小国恐怕都挡不住,到时候连东大陆的治安都要完蛋了。涌进来的难民,如果不把他们当做“民”,那他们走投无路,就只能做“匪”了。 “边境线上的杜提公国是长蛇形国土,国土跟哈夫公国又接壤,”陆希在简易地图上划了一下,“他们跟圣城的关系还不错,去年还向圣城买过粮,我想,派人就去杜提接收难民,以及,准备抵御幽灵潮。” 杜提公国的国土狭长,基本就是躺在东西大陆的交界线上,从横截面来算,一个国家顶别的国家三个。如果说别的国家面对的难民数量是1,那么杜提同时至少面对的数量就是3,如果没有人援手,根本顶不住难民冲击,更不用说之后的幽灵了。杜提大公但凡聪明点,就不敢对辉光之国说不。而一旦他们帮助了杜提,其余的几个小国也能减轻压力。 “这个数量可是很庞大……”冯特公爵皱着眉头,“我们的粮食能撑得住吗?”虽然辉光之国对于人口的消化一直都不错,但这次的数量级不能相比,还是一下子冲击过来的,可以说,全是来吃饭的! “是很麻烦。”陆希叹了口气,“但是如果我们不接收,幽灵吞噬的人越多,本身的力量也会得到增长。” 柯恩轻声说:“圣城会派人一起去,也可以接收一部分人。” “其实过来十几万人也问题不大。”在陆希看来,光明大陆整个儿都是地广人稀,人口再翻上一两倍都没什么问题,所以接纳难民本身不难,麻烦的是来的人是不是安份——想也知道,第一批肯定是坐马车跑得快的,就像当初海风郡出现瘟疫一样,有钱人跑得最快,这些人也最会找麻烦。 圣城派人去当然是好事,可以有效安抚难民的情绪,但陆希另有安排:“魔族出人,一起去。以魔族为主,教会的人为辅。想要进入东大陆的人,就要接受事实,否则他们愿意去哪儿都行,就是不准进入我的势力范围之内!” 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让魔族去接收和赈济难民,半强迫地让他们与魔族相处,看得到魔族并不是教会所宣传的什么吃人魔鬼,那种恐惧与抵触自然就会消退。听人说一百句,也不如自己亲眼看见的更容易相信。 “圣城派人去救济当然是好事,但必须统一听从我的指挥,我不允许有些人因为反对魔族而选择去圣城定居,不管他们有多少钱,又或者是多么高贵的血脉。”陆希是相信柯恩和安东尼的,但不相信所有的神官。 “这件事情,由海因里希全权指挥。在调配人手的时候,也带几个高等级的过去。”第一军虽然也要去,但他们适合群体与正面作战,主要是构筑防线准备对付后面的幽灵潮,而对于混在人群中可能会捣乱生事的觉醒者,还是同样用觉醒者来对付更方便。 在其他人看来,既然主要用魔族,那让海因里希指挥也是理所当然,毕竟他才对魔族的性情更熟悉,调配的人手想必不容易出毛病。却没人注意到,第一军与第二军都要去,就等于陆希把这两军的指挥权,也都给了海因里希。 只有约翰稍微皱了一下眉头,但他并不是发现了这个问题,而是对于陆希的“全权指挥”稍微有那么点儿本能的不太满意。但他也没多说,因为他也知道,接收难民本身并不太难,难的是后方的物资供应,这才是最重要的。 陆希要管物资调配,前方的事当然就只能交给海因里希,至于冯特公爵——大冷的天气,他不上阵,约翰私心里是没意见的。 这个时候,杜提公国已经来了第一拨难民。正如陆希所预料的,跑得最快的都是有钱人,毕竟他们可以坐马车,而平民只靠两条腿。 因为是有钱人,进入杜提公国当然没什么阻碍,甚至还有一名伯爵,能见到了杜提大公。然后,新圣城的幽灵之灾就正式传到了东大陆来。 杜提大公倒还不是那种什么事都不过问的昏愦之君,一听说后面还会有难民,顿时就想到了他的国土的形状——简直是只要奔东大陆来的难民,至少七成都要进入他的公国。 杜提大公想晕倒。他的血脉虽然高贵,可是觉醒率也是一代不如一代,国内的骑士数量也就那样,想一想那蝗虫一样的难民他都知道大事不好,更不用说后面还有潮水一样的幽灵。 这个大公之位是不能要了!杜提大公的脑袋从不曾像此刻一般清醒,他知道自己顶不住的,再等下去就是等死了。想想新圣城那么多神官和教会守护骑士都顶不住,他算个啥呢? 所以当海因里希带着第一批人到达杜提公国的时候,杜提大公根本不觉得这些人是来谋夺他的大公之位和领地的,他简直恨不得马上就把这包袱甩了,自己带着财产去圣城生活——家族的财富够他用好几辈子,接收难民这么困难的活儿,谁爱干谁就干去吧。 什么,你说辉光亲王带来的是一批魔族?对不起他没看见,没看见就等于没有,反正他不管了,他要去圣城寻求主的庇护! 第563章 死神逼近(二) 杜提大公在几天之后就开始庆幸自己的英明, 因为更多的难民来了。 新圣城虽然放弃了抵抗幽灵潮,但总算还有点良心,没有扔下平民自己跑掉, 而是派了人手去四处疏散。也幸好这是已经秋收并且交完了税之后,否则如果有人因为舍不得地里的粮食而拖延时间, 那就会死伤惨重。 但即使如此, 平民想要逃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些人舍不得自己的房子, 那是几代人接力才盖起来的;有些人舍不得家里的器具, 因为实在带不走,但又没有钱再买;也有些老人不愿意拖累子孙,固执地守在了家里。 而富人们也同样有舍不得家业, 拖拖拉拉这也想带那也舍不得,总算收拾好了却发现幽灵潮已经到了门前的。运气好的扔下东西赶紧逃跑, 运气不好的就跟财宝一块儿葬身了。 甚至还有人固执得实在太过出奇, 没有亲眼看见幽灵潮的时候坚决不相信会有这东西,就这么一直拖到幽灵穿过了他家的墙壁…… 但是绝大部分人, 还是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开始逃亡。 第一批真正的难民,就有近万人之多! “神明在上!”杜提大公听到自己的骑士送来的消息,情不自禁地拍着胸口, 转向自己年轻的新任内政大臣,“幸好听了你的话。” 当时就是这位内政大臣力劝他把国家交给辉光亲王的, 还说难民涌入之后就像蝗虫,整个公国都要被他们吃光,留着一片光秃秃的国土, 不如去圣城过悠闲日子。 现在看来, 他说的非常正确!近万人, 还只是第一批!恐怕到最后难民会比他的国民都多,他哪里管得过来! 内政大臣笑了一下,一副并不居功的样子:“都是大公英明。”等到杜提大公在圣城安顿下来,不再是一国之君的人也就不需要内政大臣了,到时候他也可以离开这位大公,去给自己谋个前程了。 当然,杜提大公不是什么暴君,他只是平庸而已,而在他治下,杜提公国也像是一潭死水,泛不起任何波澜。相比之下,日新月异的辉光之国更让年轻的内政大臣向往,听说那位女王用人不拘一格,如果魔族都可以为她所用,那么他自己一定也有机会! 其它几个小国并没有这么果断的内政大臣,也没有这么一位有自知之明的大公,所以最初的时候,他们还在抵制辉光之国的人,尤其是,这次他们带来的,竟然大部分是魔族!旧圣城的人竟然就这样对此视若无睹——果然传言是真的,旧圣城真的跟魔鬼勾结了,旧圣城肯定早就不“圣”了,还是三圣教会才是真正侍奉主的!他们应该信仰三圣教会才对。 不过等等,三圣教会好像……没了? 几个聚起来商议的小国王和贵族们面面相觑。旧圣城跟魔鬼勾结,新圣城倒是没有呢,可是听逃难的人说,新圣城已经被幽灵潮吞没,连几位圣徒都蒙主恩召了! 当然最后这一条是以讹传讹,但新圣城确确实实是没了,要不然西大陆的人也不至于逃亡。那问题来了,他们到底该信仰谁呢? 不,还是先把信仰的问题往后放放吧,先研究一下怎么才能把难民挡在国境之外才好。 事实上是根本挡不住的。天气已经十分寒冷了,难民们一路过来,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野外别说兔子地鼠,连草根树皮都少,饿急了的人只差易子而食,又有什么挡得住他们呢? 与其吃自己的孩子,不如去抢别人的粮食! 俗话说人一上百,形形色色,更何况这是数以万计的难民,什么样的没有呢?一路上难民彼此之间也没少冲突,甚至连什么阶级贵贱也顾不得了,也有护卫带得不够的商人甚至小贵族,被饥饿的难民瓜分财产,甚至连命都丢了。饿红了眼的难民,如果不抢就一定会死,拼一拼或许还能在护卫的刀剑下侥幸存活,如果是你,你又选哪一样呢? 这几个小国的边境很快被冲破,边境附近的平民先倒了楣。何况他们又从难民口中听说后面还有幽灵潮,那还在这儿死抗什么,赶紧跑吧! 于是难民的数量,又增加了…… 几个小国乱成一片,唯有杜提公国所在的一段边境线上截然不同,简直可称井然有序了。 这一带的民居统统被征用了,而平民可以得到一笔不少的赔偿,如果他们愿意留下,那么帮忙照顾和管理难民也有工资可领;如果害怕难民和魔族,也可以去别的地方重新定居,比如说某些地方新建了工厂,再比如说某些地方还缺种地的农民,甚至将来杜提公国也会建工厂分田地,毕竟这儿以后也是辉光女王的地盘了。 人都是这样,对于自己从来没经过见过的事物会有畏惧,但也会有好奇,而等到亲眼见过之后,就会有自己的认识。杜提公国的平民们,初时被大批的魔族吓得心惊胆战,但等到看见这些魔族说话做事其实跟他们也没有太大不同,就渐渐的定心了。 海因里希这次带来的魔族,基本都是从黑水和百药两个领地选人,再就是巨鲸领地与幽影领地的人,这几个领地是最先搬迁的,尤其黑水和百药两地过来的人,在长云领都几乎不再被当成“外人”,早就习惯了跟普通人打交道甚至混居,有些外貌差异小一点的,甚至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他居然是魔族! 这么一来,杜提公国的平民们也渐渐心定。有些害怕幽灵潮的,就听了宣传人员的话,准备迁去别处,有些胆子大的,又贪图照顾难民的丰厚报酬,也就留了下来。 至于难民,一个个又冷又累又饿,这时候如果有人给他们饭吃,给他们地方住,那是连灵魂都可以出卖的,更别说什么魔族了。 当然也有到了这个时候也仍旧抵触魔族的,那也没什么好说的,这里也不接纳你,另找地方去吧。 然而杜提公国地形狭长,想要绕过杜提去其它国家还得走很远一段路,有人就想着煽动难民生事,甚至还有混在其中的骑士冲击防线,想要袭击魔族。 只可惜早就防着他们了,有些人自恃离着防线还远,又混在人群中,还以为不会被发现,谁知道下一刻就被狙击手直接爆了头;也有些人假装顺从混进了防线就想制造破坏,又被高等级的魔族直接压制,也同样作为“榜样”被杀猴儆鸡了。 有了“猴头”悬挂在那里,“鸡群”都老实了。何况大部分难民还是顺从惯了的,被接纳之后有吃有住就已经感激涕零,只要没人煽动,即使人数众多也不会生事。 对于管理他们的魔族,当然最开始还是畏惧的,但魔族们既不打他们也不骂他们,还会给他们分配物资,并且按照他们的能力建议他们之后的生活方向。大家既无利益冲突,关系也就不难拉近。甚至那部分专管讲解政策的魔族,还到处都受到欢迎,都想向他们打听,自己究竟怎么选择才能过上好日子。 第418节 至于那些固执的,就毫不客气被拒绝于边境之外了。有倔强的真的绕过杜提公国,去其它小国寻求救助,但让他们失望的是,并没有多少人能像陆希这样,其余的小国只想自保,压根不想、也没有能力收留与救助他们。于是绕了一圈之后,许多人还是灰头土脸地回到杜提的关卡口,厚着脸皮重新请求入境。 自然,这样的人就别想有什么优惠政策了,想入境先交出武装,之后一切费用自付吧。什么免费的住处与食物,想都别想,不服憋着,再不服滚出边境,自生自灭去吧。 默菲等人,就是在这时候到达了杜提的边境。 远远就能看到,边境线上已经建起了城墙——不是特别高,因为没那么多钢筋,只能使用水泥与石头,仓促之中当然建不起什么宏伟的建筑。但三米高的灰色石墙看在众人眼中已经足够震撼,因为人人都知道杜提公国之前的边境线根本没这东西,但现在,绵延的石墙长得看不到头,墙上还架着一看就知道是炼金武器的东西——这玩艺儿一出现,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东西,但他们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辉光女王…… “三圣徒?”海因里希在指挥中心正看地图,听见报上来的消息不由得抬头,“确实是吗?” “是一个神官看到的。”士兵连忙回答,“不过他说只看到了默菲圣徒。” 确实只有默菲,他们在半路上走散了。但默菲心里明白,青金国王不想来东大陆——他也是大国之主,离开了自己的领土,到东大陆看别人的眼色,落差实在是太大了。再者青金之国面积很大,青金国王觉得幽灵潮不会无穷无尽,等幽灵们跟着难民往东大陆去了,西大陆还可以重得安宁。 有这样想法的人也不是青金国王一个,所以分道扬镳也很正常。但默菲心里清楚,青金国王那边是故意跟他走散的,魔偶的崩溃让他在青金国王心中失去了最后一点价值,相比之下,会治疗的卡蒂亚当然更重要,而加菲尔靠着自己笼络人心的能力,自然也不会被抛下。 默菲是觉得有些可笑的。他的炼金神殿当初养活了半个教会,现在他却成了被抛下的那个。反而是他的手下,那些掌握了几个炼金配方的神官,被带走了。大概在青金国王看来,掌握了那些就够了。 也确实如此,以西大陆的物产来说,掌握了提炼精盐、纺织神术布匹、制造神术玻璃,还有冶炼银星钢的配方也就足够了,像香水那一类的奢侈品,虽然价格昂贵,但原料产地都在东大陆,留下也没有多少用处。 默菲只是觉得心里憋得难受,他一向以炼金的技术为傲,现在却沦落到这种地步,这落差也是难以忍受的。但更让他难受的,是他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巨蟒魔偶会出问题。 这个时候他就想起了辉光之国的炼金术。最早的时候说是冯特公爵在研究炼金,但现在谁也知道根本没那么回事,倒是都在传说,辉光女王用的是夏国的炼金术。夏国的炼金术就那么高明吗?竟然能出现那么多他都研究不明白的东西!他想知道,如果对上变异幽灵,夏国的炼金术会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跟着难民来到了东大陆。现在站在城墙之外,他就不禁研究起城墙来了。至于上头架着的那些炼金武器,他一时都还没顾上,更没注意到城头上站着的士兵里头有魔族。 直到城关大门打开,新的难民们骚动起来,默菲才注意到,走出来的这两排竟然都是魔族!他们不但丝毫都不遮掩自己的异样之处,甚至还有几个直接露出了魔族的形态,连翅膀和尾巴都显露在人前,可不是让新来的难民们都迟疑了起来。 但是在这两队魔族后面,露面的却是几个女人——默菲马上就辨认出来,这是几个圣女。 城关前面用木质拒马排成一条线,中间露出六个入口,圣女们就分别在这六个入口处坐了下来,在她们身边还配备了看起来像是写字员的人,有桌有椅,还摊开了纸笔。 “所有的人,想进入东大陆避难者,排队!”一名魔族飞到半空中,大声地开口,声音传得很远,所有的难民都听得清清楚楚,“识字的人到1号口,农夫到2号口,匠人到3号口……带着婴儿或老人的到6号口。所有的人要报上自己的名字,单身还是有家人,从何处来,携带了多少财物——放心,并不是要收走你们的财产,而是有不同的救济方式。另外,必须由红十字会的医生检查过身体,没有疫病才能入内。” 这下子,身体不好的难民顿时紧张起来。但这名魔族立刻就说道:“有病的人,不从这里进入,看那边——”他指向较远处,“那里接收有病的人,会给你们治疗,但是不允许在治好病之前跟其他人混居,这是为了防止疫病传播。” “我们怎么相信你们?”有人不肯相信,“一群魔鬼,会给我们治病?” “不相信的可以离开。”魔族面无表情,既不恼怒也并不辩解,“向左可到赫金公国,向右可到拉瓦尔王国,你们可以去那里求助。现在,按我刚才说的排队,不排队者退后,不要妨碍别人入境。” “我们凭什么听你们的!”说话的人是个小商人的儿子,在教堂里学过识字,牧师还想收他做学生,就自视甚高,现在看见出来发话的竟然是魔族,顿时心里就鄙夷起来,也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什么狼狈样子。而且他们逃到这里已经又冷又累又饿,再说去别的地方求助,谁也不想再走了,只想能赶紧进城墙里面去,好找点东西吃。 他这么想着,就想煽动周围的人一起冲进去,虽然前面有魔族,可是他们有这么多人呢,还有骑士在内,难道还抵不过几十个魔鬼? “此地已由辉光女王陛下接管。”魔族冷眼看着他,并没有动手的意思,“凡不遵女王号令,企图冲击关卡者,无论生死,后果自负。” 他不动手,商人的儿子就更觉得他只是在空口吓唬人而已,毕竟是魔族,即使辉光女王肯接纳他们,难道他们还真敢当场杀人吗? “我们冲——”他一句话还没有喊完,不知道哪里呯地一声响,他刚刚举起的右臂血花飞溅,整个人都向后跌去,后面的话顿时化作了一声惨叫。 周围的人都惊呼起来,有些骑士本能地撑起了斗气盾,但从其它方向又是呯呯几声,几面斗气盾全部被打碎,甚至有个弱一些的初级骑士,还直接被震得后退了几步。 随着枪声,城墙上站着的士兵都动了,一片拉动枪栓的声音,黑洞洞的枪口全部指向了下面。 这下所有的人都噤若寒蝉。虽然还不太明白那究竟是什么武器,但大家都知道肯定不好惹。 “想进城的排队登记。”魔族再次开口,在一片寂静中他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不排队的退后,企图冲击关卡者,后果自负!”每来一波难民总要上演这么一次,现在他都已经从最初的恼火转为彻底麻木了,反正总有人会跳出来作死,挨上一枪之后,事情就简单了。里面的难民都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无一例外。 这次的话可比上一次有震慑力多了,人群开始自动分流,一些有病的人也不敢再心存侥幸,而是乖乖走向了较远处的入口。 就在此时,后方忽然传来惊呼:“幽灵,幽灵来了!” 这下子人群顿时骚动起来,刚刚排好的队伍又要乱了。然而一排子弹落在地面上,溅起的尘土让冲在前头的人赶紧收住了脚步。 “继续排队登记,后方的幽灵自有我们收拾!”魔族大声说道,“重申一次,搅乱秩序,企图冲击关卡者,无论是何理由,后果自负!” “可是——”有人恐惧地回望,果然看见远处那微白的一片,“等我们排队,幽灵早就过来了!”他们是看见过幽灵如何缠住一个人,将他吸成一具皮包骷髅的,那简直不需要几分钟,可是这个登记,一个人就需要好几分钟了。 不过此时,城墙上已经飞出了一队魔族,他们每人身上都背着一件奇怪的炼金武器,从人群头顶飞过,迎向了后方的幽灵。 这只是一小股幽灵,大概数十只而已。但因为变异幽灵的比率出乎意料地高,人们现在已经默认神术对幽灵根本无效,因此即使幽灵并不多,他们也恐慌异常。而且这一小队后面,肯定还有大部队,到时候数百成千的幽灵蜂拥而来,谁能抵挡得住呢? 不过这队魔族显然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他们都是有翅膀的,低空飞行过去,便一起将炼金武器对准了地面。 地面上的幽灵也发现了空中的敌人,竟然聚集在一起,彼此重叠,像一座塔一般自地面上堆叠升高,企图去攻击空中的魔族。 但是下一刻,幽蓝的电流从魔族们手中倾泻而出,击中了正在升高的幽灵塔。电光闪动,幽灵塔像得了鸡爪疯一样剧烈地颤抖起来,顿时就垮塌了下去。 人群里,默菲的瞳孔也像幽灵一样剧烈震颤——这,这不是跟他的魔偶一样吗?但这种炼金武器为什么这么小巧,而且魔族也能用? 这一瞬间,默菲强烈地希望见到辉光女王,立刻马上,一秒钟都不想耽搁! 第564章 死神逼近(三) 但是默菲不可能立刻见到辉光女王, 因为女王还在白都呢。确切地说,是在皇家猎场——现在叫做室外次声试验场。 当然,陆希现在并不是打算制造次声武器, 这个试验场为的是配合路西恩和唱诗班,复制返魂香的旋律。 场地里, 一台由电机控制的次声器跟圣女们混在一起, 看起来确实有点别扭。但是演奏出的曲子却十分优美, 虽然次声部分她是听不到的, 但能听到的部分来说,显然是能让心旷神怡,甚至本应该让人不适的次声, 似乎也没有什么影响,反而是有点电音的感觉。 演奏者们也很高兴, 原侯爵夫人弗丽卡就兴奋地向她禀报:“陛下, 现在的曲子已经跟我听过的几乎一模一样了。”她不敢打包票说完全一样,是因为她也就听过那么一次而已, 尽管这声音仿佛刻在她脑海里,但她也不敢说大话。不过依她看来,应该是成功了——老天,已经花费了这么多时间, 连她的小女儿都会走路说话了,她感觉自己像是吃了大半年的白食, 天天都感觉压力山大,现在可终于有能拿得出手的成绩了。 而且光球很快给她做了佐证:“确实是一样的了。还挺出乎我意料的……”有些效果竟然是利用人声与次声的相互干涉而达到的,人类还是很有想法的。 “陛下——”路西恩也走过来, 脸上也有显而易见的兴奋, “我们感觉到了, 这首曲子里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事实上,他感觉自己从这旋律中体会到了更多的东西,体内的神术力量甚至都开始蠢蠢欲动,似乎想要重新生长了。要知道在旧圣城大教堂下的“门”被冲开的时候,他的信仰一度动摇,体内的神术力量也像死去一般失去了生机,还是因为安东尼给他们唱诗班揽到了“祈福”的活儿,那僵化一般的神术力量才重新有了点儿鲜活劲儿。 但是现在,他感觉自己好像眼前的迷雾忽然消散,看到了一条虽然曲折漫长,但却步步高升的路途,只要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他觉得自己的下一次晋升绝不是没有希望的! 甚至他都有一种感觉——教皇也不是神官的终点,只是目前没有人比教皇的等级更高而已。 而且这大半年,不只是他,唱诗班里的圣女也有十五个人晋升了。 十五个!唱诗班目前总共四十六名圣女,十五个人晋升的比例是三分之一,这个比例是高到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的程度!虽然说晋升的人当中有十个都是最低等级,相对来说往上跨一步比较容易,但这仍旧是惊人的比例! 这些圣女有的是在发现自己的歌声能够祈福的时候晋升的,但更多的是来了辉光之国,在研究“声波”的过程中晋升,尤其是三个等级较高的圣女,其中一个甚至一连晋升了两级! 这要是他回圣城去报告,听到的人八成都会以为他在假名邀功,根本都不会相信! 不过路西恩现在根本不在乎别人相不相信了,再多的赞誉,又怎么比得上自身眼见的进步呢? “那很好。”陆希对于光球的判断是很相信的,“那今天就可以开始复活实验了。” 包括路西恩和弗丽卡在内,整个唱诗班都并不知道他们演唱的这首曲子是做什么用的,现在听见“复活”两个字,都不由得惊讶起来。 既然是实验,肯定是先少量,陆希从最先发现的鼎空间内,把那个被碰碎了胳膊的人像搬了出来。 “您是说,这首歌曲,能让这个人像变成活人?”路西恩难以置信地问。这个,这是神迹吧? “并不是神迹。”陆希淡淡地说,“这是特定的对应魔法。不是所有的塑像都能变成人,只不过是因为这个塑像原本就是将活人石化的结果。”真要能把泥像变成活人,直接就硅基变碳基,那确实真叫神迹了。但现在这个“人像”,应该只是细胞深度休眠的结果,因为那条被碰碎的手臂搁了一段时间之后,渐渐变成了一种略微发粘的东西,乍看像软泥,但在加热之后还是发出了蛋白质烧焦的气味,可见基因应该还是没有大变的。 这“塑像”让圣女们有点紧张,但到底还是训练有素,旋律仍旧准确地响了起来,带着一种无形的生机,环绕着人像。 陆希紧紧地盯着人像,旁边的弗丽卡忽然间颤抖了一下,从嗓子里挤出低低的声音:“陛下,他,他手动了!” 陆希本能地将眼睛移下去看那只手,视线似乎只是这么一转的工夫,那灰扑扑的人像颜色就有了细微的变化,转为了一种黄灰色,忽然之间就像是皮肤的质感了,只是好像缺乏水分,仿佛老人那种干燥粗糙的皮肤。 她再把目光移回人像脸上,就见那双原本也是灰扑扑的眼睛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雕刻出来的眼珠,而是一双真正的眼睛了。只是这眼睛里才露出些困惑的神态,一阵风吹来,就腾起了一阵灰尘——刚刚苏醒的人仿佛烧尽的纸灰一般,被这一阵风吹散,连带着身上的衣服,一起颓然委地,化成了一堆真正的尘土。 “怎,怎么回事?”一个圣女带着点哭腔问道,“他——没成功吗?” “不,成功了,你们做得很好。”陆希叹了口气,这是轩辕氏在离去之前告诉过她的,“时间太久远了,已经超过了身体的极限。想想他们一直活着,已经有几百年了。几百岁的人,死去也是很正常的。” 当初使用这个办法的时候,是想要迁入那个小世界中去,所计划的时间最多几年而已。谁也没想到,这些鼎中的人们没能按计划进入小世界,却在光明大陆滞留了数百年,恐怕大部分人都是熬不住的,最终能够醒过来的也不知道有几个,或许还是巫师居多,毕竟是觉醒者,比普通人的身体要更适应魔法力量。 “有没有什么办法,把你们的歌声储存下来,再播放?”也免得这些圣女要亲眼目睹自己唤醒的人就这样消失,对她们着实也是一种打击。 路西恩明白她的意思:“或许可以用留音石试一试。” “那就试试吧。”陆希看了圣女们一眼,“不要难过,没有你们,这些人永远都只能做一尊雕塑,在时间足够久之后也仍旧会化为尘沙。如果能够醒来,就是你们救了他们。” “不要这样。”路西恩也皱眉看着圣女们,“并不是每次拯救都能够成功,医院里的医生也不能救活所有的病人,但是他们仍旧每天都在努力。难道像你们这样,看着一个病人死去,就放弃自己的工作吗?” “是啊——”陆希笑了一下,“尊重生命,尽我全力,这就够了。我听说你们当中也有人想要做医生,如果无法接受死亡那是不行的。” 一名圣女小声说:“可是陛下,您就没有救不活的人……”她就想做医生,且听了不少关于女王做的手术,什么剖胸开腹,什么切肠剜心,但最终病人都活下来了。 陆希失笑:“这怎么可能呢?如果什么人都能救活,那就是神了。何况,就连神也做不到。从前的神弃者,你们不也知道吗?我也同样有救不活的人,只有用心钻研医术,精进自己的手艺就是了。” 别说救活所有的人,她现在连自己可能都要救不活了。光球已经告诉她,新圣城这一失陷,整个光明大陆的信仰值跌得仿佛08年的股市,一绿到底,爬都爬不起来。对光明大陆来说这是好事,但对陆希来说,却显得她身上的信仰值越发明亮了。 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可能还是保不住自己。而且新神降临的速度比光球估计的还要快一些,最后算一算,她在光明大陆这个世界能停留的时间可能还到不了十年,比之前以为光球是系统的时候还要短。 这对陆希来说不是不遗憾的。谁还嫌活够了呢?何况这么一来,海因里希该有多失望?陆希每每想起来当初在海风郡的房顶上,他是怎么把脸埋在她手里流泪的,就觉得心里一阵难过——这个世界,她对得起所有的人,就是有点对不起海因里希。说起来他们俩签的那个灵魂契约,到底对他有没有影响的? “还是有的。”光球老实地说,“如果你被新神吞噬了,他的灵魂也会受伤。” “那你就没办法给解开吗?” “契约是你们自己签订的,也只能自己解开啊……” “要你何用!” 光球无话可说。半晌才弱弱地说:“已经不是主奴契约,就很好了……” 这倒也是。假如还是主奴契约,陆希死,海因里希也得跟着死。这么一想,陆希顿时庆幸之前哄着海因里希把契约给改了,要不然现在再让他改,那家伙贼精的肯定会起疑心。 这么想着,陆希忽然觉得很想见到海因里希,这要是有个手机就好了…… 第565章 死神逼近(四) 海因里希正在杜提公国的城墙上。 继第一波幽灵之后, 就再没有难民来到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波又一波, 数量越来越多的幽灵。 之前在三江领的时候,碧波大教堂下的封印被打开时, 涌出来的幽灵数量已经不少, 但跟眼前的幽灵潮比起来就小巫见大巫了。 “飞行中队又出动了, 又有幽灵来了?”城墙之内, 就连刚来没几天的难民,现在也知道飞行中队这个词了。 他们都是由会飞行的魔族组成,只要有幽灵来, 就是他们最先出战。刚开始的时候也只需要他们出去就能处理干净,但到了昨天, 城头上已经有炮声传来, 据说使用了□□。 这又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但是有在城墙上下运送物资的平民说, □□顾名思义,就是一个火球,但是烧起来就不会熄灭——他曾经看见过,明明没有什么可燃烧的柴草之类, 但火焰牢牢粘着在那些幽灵身上,无论它们怎么挣扎都没用, 最终只能被烧成灰烬,留下一点儿微微发亮的幽灵粉末。 “那一定是神的火焰!”年轻人信誓旦旦,“不然怎么可能不会熄灭!甚至幽灵钻进土壤下面都不行!” 在场的人也都知道, 在没有水的时候, 用厚厚的沙土覆盖就可以灭火, 那这种钻进地里都无法熄灭的火焰,听起来也确实像是神迹。但是看看城墙附近那随处可见的魔族……咳,神迹这事就,要不还是先别提了? 神迹不神迹的,海因里希压根不在乎。何况城墙之内的人根本没看见现在外面的情形,看见了估计他们也没心思聊天了。 第419节 此时此刻,城墙外是一群白骨化的魔兽。乍一看有点像化为骨龙的轩辕氏,但如果再仔细看去,这些魔兽的眼眶里都是空的,已经没有了眼珠,亦更无从谈起灵智,倒是在七窍之中,不时有幽灵半透明的身体滑动着出没。 当初的轩辕氏,是以□□的白骨化,保护了自己的大脑,因此虽然成为巫妖,但神智仍在。但现在这些魔兽骨架,明显已经成了傀儡,恐怕颅骨之内的大脑也早就被幽灵吸干了。 那些小的狐兔之类的骨架不足为惧,但在这些小型魔兽后面,却有一群灰犀骨架。 灰犀是西大陆的魔兽,与东大陆的青犀外形相似,但体积更为庞大,除了植物之外,它们还能吞吃石头和泥土,身体外面总是覆盖着一层石质外壳。现在化为白骨,那层石质外壳就附着在了骨架上,头骨更是被包成了一个石球,严严地保护着颅腔之内的幽灵,电击对它们没有多大用处。 “炮兵瞄准,进入射程自由开炮。”这种没有灵智的骨头架子不会后退或逃跑,所以海因里希直接下达了命令,“务必把灰犀群全部打碎。”仓促建起来的水泥墙没有钢筋支撑,可顶不住这些骨架子冲撞。 于是城墙里面的人就听到了轰轰的巨响,连带着地面都轻微地震动起来。 这是之前不曾有过的,难民们都不由得有点慌张:“怎么了?怎么了?” 城墙之内划分区域,大部分难民都是在聚集区住着。有些人是因为有家属在病疫区治病还不能离开;有些人故土难离,还想着幽灵潮被消灭之后能返回故乡。至少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一半的难民想要留在东大陆。 但东大陆消化难民也是自有章程:拖家带口的最容易收纳,因为有老有小负担重,成年人基本都是想着找份工作养活家人,既不挑剔,也不生事,最听从安排;识字的人比较稀缺,但这种人往往自视甚高,有些还抱着对魔族的抵触,在登记的时候就需要好好甄别;有手艺的匠人很受欢迎,甚至现在就能派上用场,还能拿到不低的工钱。 当然这里头也有游手好闲性情顽劣的,低头装相地进了城墙之内,渐渐就暴露出本性来,不是欺负一同逃难来的人,就是想着干活偷奸耍滑。可惜各处的负责人是绝对不姑息的,这里选的都是魔族,光说力气就不是这些闲汉能比得了的,只要发现他们干坏事,直接拎着衣领拖出去,就把人拖上了城墙。 这段城墙是海因里希专门给这种人“留出来的”,押人的魔族把人往城垛上一按,报告一声此人的罪名,留守这一段城墙的军官就冷冷地说:“既然不服从纪律,驱逐出去就行,女王陛下不收留这种东西。” 驱逐听起来没什么,但此刻城墙外头都是白骨化的魔兽,一只狐狸骨架就在正下方,因为爬不上来,就咧开嘴对着上方嘶叫。别看皮肉都没了,牙齿可还牢牢嵌在颌骨上,显得格外锋利。而且没了声带,叫出来的声音都是骨头相互摩擦的干涩,听得人牙根发酸。 犯事的人看见那口白牙就是浑身发凉,再抬眼一看周围一具具的全是活动骨架,简直吓得魂飞魄散——这要是被赶出城门,走不到三步他就得被撕碎了。 这下有什么不良的心思也都抛到一边去了,赌咒发誓要好好干活老老实实,再也不敢炸刺犯错。求得口干舌燥只差跪下来磕几个头,军官才终于松了口:“乱糟糟的,现在城门也不好开——算了,先把他扔回去干活,再有犯事的你也不用来回报了,直接把人从城墙上扔下去就行。” 那人从城墙下来就两腿发软,屁滚尿流地去干活了,不但自己不敢再懈怠,还把城头见闻广而告之:“……全是骨头架子,还能活动,还张了嘴对着城墙上头——就等着我掉下去呢!远的地方还有更大的,我看着像灰犀,骨头外头还裹着石壳,那个炼金大炮轰过去,骨头架子一截截的飞起来,连着碎石头……光明神在上,要不是有炼金大炮,那东西冲撞过来……” 西大陆来的人当然都知道灰犀的利害,纷纷倒吸冷气。犯事的人又说:“城墙上的老爷说了,不服从纪律就撵出去,当时可把我吓坏了,外头那样,怕不到处都是骨头架子,一旦出了城墙,还能去哪儿?” 这之后就没几个人敢生事了。还有帮着搬运东西上城墙的人,也证实了这人说的不是假话,他们同样看见了外面的情形——何止是骨头架子,那些幽灵竟然还学会了飞行! 幽灵显然也是在进化。刚开始的时候它们只会在地面上滑动,后来就学会了叠罗汉,能向天空延伸两三米,现在,它们又会飞了。 当半透明的幽灵像鸟一样扇动翅膀飞起来的时候,那情景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一名狙击手下意识地就对准一只幽灵开了枪,狙击子弹从幽灵身体中间穿过去,但超强的穿透力对于幽灵却是没什么作用的,幽灵被带得向后退了一段距离,可是被穿透的小洞很快弥合,它继续在空中飞行,朝着飞行中队的魔族扑过去。 不过另一颗子弹马上到了。这颗却是铅芯子弹,相对柔软的铅芯会在进入身体之后变形炸裂,在身体内部形成巨大的伤口。这次,在碰撞到幽灵的身体之后,铅芯子弹也同样炸裂开来,幽灵的身体中间被撕扯出了海碗大小的空洞,翅膀一样的身体都被扯歪变形,像落叶一般滑向地面——等到这个空洞被弥合,幽灵的身体已经缩小了一半多,一时之间无力再次起飞。 眼看铅芯子弹奏效,狙击手们不必下令就自动更换了子弹,飞在空中的幽灵转眼少了一半,剩下的则被飞行中队用电流或□□击中,最终还是化成了微微发亮的粉尘。 会飞的幽灵不算多,但这是个不好的兆头。现在它们的飞行速度还很慢,看起来十分笨拙,魔族的飞行中队对付起来不算难,只要不被多只幽灵包围就好。但如果它们再进化一段时间,魔族的飞行优势恐怕就没有了。 海因里希阴沉着脸站在城墙上,看着下面的人收集幽灵粉尘。 城外像是刚被犁过的田地,碎骨和泥石满地,收集回来的幽灵粉尘也掺杂着大量的泥土,需要仔细过滤。 这个活儿普通人就能做,而且因为要出城,报酬还很高。一撮过滤后的幽灵粉尘,就能换两斤白面或者五斤粉条,能养活一家好几口,所以愿意干的人还不少。并且他们出城之后看到外面的情形,也能回来向城里的人宣传。 总之目前来说,难民基本已经安分下来了。大部分人对于魔族已经见怪不怪,小部分还“怪”的人也学会了憋着,不敢闹什么事。 “我想去远处看看。”海因里希忽然说。 他旁边的副手是丹尼尔,闻言不由得吃了一惊:“太危险了点……” “我跟苏赛恩一起去。”海因里希已经有了主意,“总在这儿等着不行,去看看心里才有数。” 他和苏赛恩都会飞,等级也高,而且还能带上□□和铅芯子弹。丹尼尔思索了一会儿,觉得确实也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了:“那不要去得太远,带上传音石,如果有危险,我立刻接应你!”在短距离内,昂贵的传音石还是挺有用的。 所以陆希来的时候,就没见着她的亲王,倒是先见到了默菲。 “默菲圣徒?”陆希打量了一下这位已经脱下白袍,穿了一身普通麻布衣服的圣徒——听说他在逃亡的路上把自己的白袍给了一个衣不蔽体的带娃寡妇,不管是不是做秀吧,这个举动总还是干了件人事,至少比他把化肥改成丰收药剂卖要强点。 不过陆希也没把他跟柯恩那样的真正慈善家划归一类,要知道默菲现在身边还有跟随的神官和骑士,给出一件带保温法阵的白袍,也不等于他就一无所有了。 “女王陛下。”默菲也是沉默了片刻,才终于说出了这个称呼。 他心里十分之矛盾。可以说他和三圣教会到今天这个地步,跟这位女王大有关系,甚至他在丰收药剂上还被她坑了一把大的。可现在成了他寄人篱下,这头不能不低。 这些天他在难民区住着,登记的人对于工匠、农夫和识字的人都非常欢迎,但对他和他的随从们却是一脸冷淡,完全把他们当普通人看待,丝毫没有因为他们是觉醒者而有什么特殊待遇。 默菲虽然被青金国王给撇下了,但他掌管炼金神殿那么多年,即使逃亡也不可能身无分文。但是这里情况特殊,钱并不管用,想吃饭就要干活,只有干活才能换到粮食。想买粮食?对不起,粮食只掌握在女王的人手里,你没地方去买! 当然要是花点力气去找当地人买也还是可以的,但这些人手里粮食也不多——之前被女王的人就地收购了大部分,也就剩下自己的口粮而已,就算默菲愿意出三倍的价格,也买不到多少。 他发现了,女王接收这群难民,要的是“劳动”。这里头蕴含着一些深意,只是他还没能完全想得清楚。 “陛下——”这个称呼既然出了口,后面叫起来就没了心理障碍,“不知道圣城,怎么样了?”他看见有圣城的神官跟魔族一起来接收难民,心情实在有点复杂。 陆希可不跟他客气:“圣城很好,跟其它地方一样。”要说默菲有用还是有点用的,但没有他也不是不行。轩辕氏给出的阵法图样非常详细,肖特他们对神术阵的研究也大有进步,没有炼金神殿,他们照样能解决电量供应的问题。 默菲听明白了。所谓“跟其它地方一样”,就是说圣城现在也有魔族,也接纳了魔族。恐怕整个东大陆,都差不多是这样了。 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这才短短的几年时间,光明大陆怎么就完全变了个样子呢? “您就不怕魔族成为灾祸吗?”默菲终于还是没忍住,“您要知道,魔族最终都是会疯狂的,等到他们疯狂的时候,造成的破坏是可怕的!” “会疯狂,就想办法治。要判罪,也要等到真的疯狂了再判。”陆希冷笑了一声,“你们神官也有像列文、索肯和苏亚那样的货色,能不能说神官最终都是会腐败堕落的,所以应该把神官都抓起来,要不然等到你们害人的时候,那个后果也是很可怕的。” “这怎么能一样!”默菲只觉得匪夷所思,“魔族是肯定会疯狂的,但神官却并不都会变成那个样子。” “怎么证明?”陆希不客气地反问,“有很多魔族终其一生都没有疯狂,而腐败的神官——各地教堂都能找出来吧?你们苦修院里周转过多少个,你不知道吗?而且现在神官也会魔化了,你们的亚伯拉罕圣徒都完蛋了——说不定神官最终都会魔化,我看还是先都抓起来,放逐到无尽深渊最妥当。” 默菲无话可说了。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神官竟然也会魔化,这哪里是他们从前能够预想得到的呢? 陆希也不耐烦跟他多说。现在东大陆都是她的地盘,想在她的地盘上过,就得遵守她的规矩。默菲就算是个圣徒,现在也翻不起什么风浪来了,心里不服也没关系,憋着就行。她今天见他,也不是为了说服他,而是要听听新圣城的事。 “说说吧,幽灵潮究竟是怎么来的?” 第566章 死神逼近(五) 默菲离开之后, 陆希半天都没说话。 光球小心翼翼地飘出来:“其实就是因为他们集中使用了神术……”还是集中了一批最顶尖的神官,全力施展…… 在他们施展神术的那一刻,聚集在新圣城的信徒们的信仰也拉到了最高值, 两者相加,如同共振一般, 顿时在黑暗中给新神亮起了一座灯塔, 新神可不就闻着味儿来了吗? 比较麻烦的是, 这次的照明太给力, 新神已经认定了方向,一只脚已经要踏上光明大陆了! 唯一的好消息是:幽灵的形态和功能虽然有所变化,但本质变化不大, 电流、火焰甚至冲击波这些手段,对幽灵仍旧有效。这至少能够保证他们在开启空间法阵之前, 别让幽灵潮冲垮整个光明大陆。 “既然这样, 计划不变。”陆希仰靠在椅背上,很没有女王形象地叹了口气, 自言自语地说,“该用个什么办法,才能把灵魂契约解开呢?” 光球嘟囔了一句:“你要是变成魔族,灵魂契约就自动解开了。”人类的灵魂与魔族的灵魂当然是不同的, 灵魂一发生变化,原本的契约自然就不好用了。 祂说完了, 还想起另一件事来:“假如你变成魔族,可能连信仰值的事都不用担心了,你身上受新神影响的那部分魔力波动会排斥和吞没一部分信仰值, 到时候就没那么扎眼, 说不定新神还会认为你是同类呢。” 陆希险些被他气笑:“你看我能变成魔族吗?”这玩艺看的是天赋, 有这天赋她早就变了吧? “其实有点奇怪——”光球绕着她转了一圈,“跟魔族签订灵魂契约的,最终都会受其影响变成魔族,你和他灵魂契合度很不错,为什么一直没变呢?” 教会说受魔鬼诱惑的最终都会堕落成为魔鬼,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签订灵魂契约之后,因为受到影响,人的确是会更倾向于觉醒成为魔族的。能够召唤到魔族的,本身也是有天赋的人,所以觉醒成为魔族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陆希没好气地说:“我知道,因为我笨呗,没天赋。” 光球却晃了晃,仿佛在模仿人摇头:“好像不是……” 陆希当然不笨。一个笨蛋,怎么可能既学着自己的专业,又有精力去涉及男朋友感兴趣的东西?她倾向于自己没这天赋,就像金羽在化学方面颇有成绩,但始终不能觉醒一样。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却说:“似乎也不是。你,其实根本就不相信神术和魔法吧?” 这个就难了。从小就学习唯物主义无神论的人,也只能把神术和魔法当成某种异能,但异能这东西,陆希的世界里根本是没有的。虽然她也曾经听过各种特异功能,比如用意念挪动物品啦,身上能吸住铁叉铁勺啦,甚至还听人说过去上某某气功大师的课,什么隔山打牛击倒一片学徒,又或者一个大法力就治好一群人之类的…… 但是这些事情,要么查无实据,要么就被定性为骗子,反正陆希是不相信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已经努力地去理解神术和魔法了,但这种理解好比看一本幻想小说,你能理解小说里的设定,但要让你跟着小说里描述的方法去修炼一下试试?只要智商还正常,就不会这么干。 所以,光球说她不相信,那也确实是的。包括光球在内,她能理解祂是某种更高等的生物,纯粹由能量构成,但也仅此而已了。要让她明白祂存在的方式,或者祂是如何能够仿造出光明大陆的,那也是跟看小说设定一样,嗯嗯嗯就完了,不会深究。 “是因为我不相信你,所以觉醒不了?” “不。”光球却否定了,“之前也有不相信我的人,比如那位胡安红衣主教,但那不妨碍他成为觉醒者,而且还一路晋升到了红衣主教。你不觉醒,要么你的天赋实在是太差,要么——就是你不想觉醒。” “我不想觉醒?”陆希指着自己,“我怎么可能不想觉醒呢?你搞错了吧!别的不说,我要是觉醒了,当初在黑莓镇的时候也不至于那么危险。” 光球默然片刻,回了个:“呵呵。” 这个呵呵就很有神韵,陆希后面的话都被堵了回去,过了一会儿才承认:“行吧,你说得对。”她确实并没有那么想觉醒。在黑莓镇的时候是心态还没有转变,总觉得自己有一天还会回到原来的世界,什么觉醒不觉醒的,仿佛跟她都隔着一层。到后来,就是心里隐隐的有一股劲儿——凭什么普通人就不如觉醒者呢?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当然,也有那么一层更深的想法——觉醒来自于光球和新神的影响,她对这种更高等级的生物没有光明大陆的人对神那么敬畏,但却始终是提防着的。光明大陆的人敬畏光明神,但也亲近光明神,盼望着生前能得到神的眷顾,死后能去神的乐园。但对陆希来说,一种能将她的灵魂从另一个世界拉扯到这个世界来的高等生物,只会让她感觉到一种威胁…… “但是这也太唯心了吧?”陆希想了想,又觉得有点不可信,还真的信则有,不信则无呢?仿佛在讲鬼故事骗人。 光球却不同意:“这怎么叫唯心呢?这就是存在的啊。信仰,不就是信吗?” 这么说也对……光球这种生物跟她毕竟是不一样的。 “那我现在要是想觉醒……” “不,你不想。”光球耿直地说,把陆希噎回去了。 好在这时候,海因里希和苏赛恩带着人回来了。 他们两个带回了一百来号难民,这些人在幽灵潮涌来的时候没能跟上大部队,主要还是不知道厉害,总觉得到山里躲一下,等幽灵潮追着人过去了,他们就没事了。 这种愚蠢的想法几乎把他们全部葬送了,因为他们发现幽灵不只是跟着前面的难民过来的,还有新从地里冒出来的。 “出现了不固定的门。”海因里希说完,想了想又用陆希的习惯说了一句,“出现了空间裂缝。”也就是说,从新圣城到东大陆出现了不止一条空间裂缝,又或者向其它方向也有,所以现在西大陆的幽灵很可能是遍地开花,那些想要等幽灵潮过去再重新恢复安宁生活的人,恐怕愿望都要落空了。 这其中也包括青金国王,以及跟着他走的卡蒂亚与加菲尔一干人。 从地下冒出来的幽灵见了任何生物都会吞噬,它们吞噬野兽、魔兽,吞噬人类,甚至还吞噬一些魔植。 “我们进山谷的时候,就有幽灵伪装成了树的模样。”幸而幽灵那半透明仿佛火棘果胶一般的质感实在太特殊,即使变成了树的样子,也能看得出来——光明大陆的魔植虽然长得千奇百怪,但还真没有这样的。 “幽灵在进化。”海因里希这一趟回来就皱着眉头,“而且,得防备我们这里也出现空间裂缝。”万一在人口稠密的地方突然开条裂缝,涌出一堆幽灵来,那造成的后果就太可怕了。这种可能性,让他即使看见陆希来了,都有点笑不出来。 “我带了人来,正好在城外试一试电源代替魔晶的方案可不可行。”陆希沉吟着,“现在看来,对付幽灵,电还是好用的。”□□和炮弹对环境伤害太大,再说在城市里也不方便,总不能把自己家给轰了或者烧了,倒是用电最好。 至于说空间裂缝,这个问题只能从根本上解决,就是加快速度,早一天把光明神的本体送走,才能早一天摆脱新神的威胁。 城墙外面很快就铺设起了一处处小型神术阵,这次用来构成符文图样的不再是水银,而是铜丝,神术阵里也不再镶嵌魔晶,而是放着蓄电池。 “那是什么?”有平民看到了,不免要发问。他们现在也发现了,辉光之国的人,无论是士兵还是官员都很和气,包括那些魔族在内,都没什么可怕的。只要你遵守他们的规矩,说几句话是没什么的。 “传送法阵。”果然就有人回答了,“对付幽灵的。” 对付幽灵不是有那个电机和□□吗?怎么又要用传送法阵了? 问话的人心中疑惑,但也并不敢在城墙上多做停留,放下手里搬运的东西就赶紧跟着民伕队伍离开了——在这儿得跟着队伍走,要是别人都走了你还没走,那就是违反纪律,轻则失去这份工作,重则被当成奸细要抓起来的。 战斗的时候民伕是不允许在城墙上多逗留的,所以问话的人也就没有机会看见后面的场景:一群摇摇晃晃的骷髅从远处走来,人形的白骨因为是双足直立,所以显得格外刺眼。 第420节 也幸好他没有看见,否则恐怕会做上好几天的噩梦,因为那白骨眼眶和嘴巴里幽灵滑进滑出的样子,要比在野兽的骷髅里更加可怕。 头前的十几个骷髅踩进了神术阵里。铺在地面上的铜板与旁边泥土不同的触感,这些骷髅并不能感觉得到,只是被绊了几下,走得就慢了一些。前面的慢了,后面的却不知道放慢脚步,就挤成了一团。正在此时,远处的操控人员按下开关,瞬间铜线通电,整个神术阵都微微亮了起来,拥挤在一起的骷髅们忽然消失,出现在了后方大概一百多米的地方。 那里是一片坎坷不平的弹坑,骷髅们刚才走过来的时候就深一脚浅一脚的,现在好容易走过那段路,一眨眼却又被送了回来,顿时就有几个骷髅脚下踩空摔倒了,滚成一片。 “成功了!”跟着陆希来到边境线上的肖特欣喜地说,连对那些骷髅的恐惧都忘记了。 这是他们从夏国那个超大型神术阵上拆分出来的简化版,传送距离就这么一点儿,但原理是一样的。 “还要看看,如果没有骷髅作为载体,能不能直接传送幽灵。尤其是那种变异的。”陆希拿着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 “那就打碎几具骷髅。”海因里希出主意。 这个主意不错,狙击班出动,一阵呯呯声之后,地上躺了无数碎骨,无处可去的幽灵只能从骷髅的颅骨里溜出来,有些缠上了旁边走过的骷髅,有些没得可缠,只能自己滑进了前方的神术阵。 “可以!”肖特和几个技术员眼看七八只幽灵也出现在弹坑里,不禁两眼放光,“这对变异幽灵好像也有用!”七八只幽灵中,有两只的颜色格外凝实,显然是变异的。这种幽灵,神术阵对其原该是没有效果的,但现在这个电力神术阵,却直接把它们也传送了回去。 显然,使用无魔力和神术的能源,效果是不一样的。现在这个“神术阵”,已经直接可以叫做“传送阵”了。 陆希到这时候才露出了笑容:“能行。”小的能用,大的就能用,无非是多用几个蓄电池,长云领的工厂里现在每天都要出产十几个,再超大型的神术阵,生产上几个月也足够了。 几次传送,这一波过来的幽灵和骷髅基本都被集中到了弹坑一带,城头上的野战炮轰然鸣响,□□倾泻而下,顿时白骨与泥土一起乱飞,其中还夹杂着幽灵残片,在强劲的冲击之下被撕得粉碎。 幽灵受伤之后可以自我弥合,还能吞噬同类来补益自己。但这也有一定的限度,就像蚯蚓断成两截可以各自长成一条完整的蚯蚓,但如果把它剪得稀碎,那再生能力也无可奈何了。眼下这些幽灵被一轮炮击之后,大部分碎片都只能枯萎,最终化成一小撮幽灵粉尘,只有极少数受伤轻一点的,还在试图吞噬同伴来拯救自己,或者竭力想把自己变成翅膀的形状,飞起来逃命。 但紧跟在炮弹之后,飞行中队也就到了,剩余的幽灵在电流中扭曲嘶叫,被电得焦黑。这一轮的幽灵,消灭起来比之前的还要容易。 “继续实验。”陆希对击掌相庆的肖特等人赞许地点了点头,“测一测蓄电池的工作极限。” 这也是肖特他们做惯的了,齐声答应之后便各就各位地忙活去了。海因里希跟着陆希走下城墙:“怎么不高兴?”电流代替魔晶和觉醒者的计划眼看就等于成功了,他们很快就能把光明神的本体送走,应该高兴才对啊,“是不是有什么变故?” 这人就是太敏锐了,陆希常感自己道行不够,早知道应该先读读《演员的自我修养》什么的。 “这幽灵潮没完没了,高兴不起来啊。这种蓄电池还挺难生产的,按当初夏国那个大型法阵计算,至少得用几千台蓄电池。还有布置法阵的铜线,都得先生产出来,图样错一点都不行。”陆希扳着手指头算,“这么算下来,最快也得小半年。这个时间里,得出现多少幽灵。不光是光明大陆上顶不住,无尽深渊也受不了吧?” 无尽深渊的幽灵也是在逐渐增多,以前那些还觉得移居光明大陆没那么必要的领地,现在也感觉到压力了。这对陆希的计划来说是件好事,但也说明了新神的影响。假如计划不能成功,整个光明大陆恐怕都会被幽灵覆盖了。 “所以我们不能只在这里等着它们过来。”海因里希回来的时候就想说这个了,“我想带人往西大陆深入一段,那些被围困的人,能救就救一点,总比被幽灵都吞掉的好。”至少也不能壮大了幽灵。 陆希转头看他。此刻逆着幽灵潮深入西大陆无疑也是十分危险的,这时候她就有点后悔——要是铁路已经铺起来…… “有汽车已经足够了。”海因里希猜到她的心思,“至少现在,幽灵的速度还是赶不上汽车的。飞行的幽灵更少,我试了,照明弹改装一下,对付这些东西很有效。” 照明弹是用镁粉和铝粉做燃烧剂,能产生几千度的高温,几乎是几秒钟就能将一只飞行幽灵烧个差不多。而且用来打幽灵的还不需要什么时间引信、抛射剂和降落伞,能烧就行了。 陆希沉默了一下:“……要去多远?”不是她不想救人,而是她和海因里希相聚的时间也许就只有这半年多了。此时此刻,她也很想自私一把,建议派别人去。但她又不敢说,因为如果她这样要求,海因里希一定会发现不对劲…… “先不进入太远。”海因里希也不打算冒进,而是隔一段距离就建立一个据点,先把周围的幽灵尽量消灭一些,再跟后方保持联系,万一突然有空间裂缝出现,也能得到支援或者及时回撤。他可记得自己的命很重要,还要留着回来见他的女王陛下呢。 陆希看了他一会儿,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去吧,小心点,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呢。” 作者有话说: 啊,要结尾了,难写 第567章 死神逼近(六) 相比已经稳定下来的难民们, 青金国王现在就是非常后悔。 当时他们没打招呼就抛下了默菲,其实不只是嫌弃他的魔偶失效,也是抱着“让他把幽灵引走吧”的心思, 指望着幽灵大潮跟着难民潮离开,他们就能重整青金王国——只残留少数幽灵的话, 这么多神官和骑士, 总会有办法收拾掉的。 怀着这种心思, 青金国王带着卡蒂亚等人与难民潮背道而驰, 去了圣城西边的一处特殊行宫。 这是一间半地下的城堡,面积很小,但外面安排了重重的神术阵保护, 且存储了大量物资,足够一千人吃一年! 一年!青金国王觉得几次幽灵潮也该过去了——深渊生物在地面上如果没有食物也是无法长期生存的, 比如说食尸鬼, 它们吃死人也吃活人,但如果什么都没得吃, 最终便会在阳光下如飞灰般消失。幽灵也是如此。 当然,开始的时候幽灵是肯定有食物的,那么多的难民……但西大陆也是地广人稀,在难民潮逃向东大陆之后, 本地剩下的人就不多了,幽灵很难再找到食物。再说了, 它们跟去了东大陆,就让东大陆那位女王,还有旧圣城去处理吧。 青金国王带着几个亲信的贵族, 还有卡蒂亚这些神官与骑士们, 就在行宫住下了。 刚开始的时候这个决定似乎是非常正确的, 因为行宫附近甚至没有幽灵,偶尔会有几只魔兽,正好抓来做新鲜的肉菜。 再之后出现了零散的幽灵,青金国王判断那是从新圣城散布出来的,没有跟上难民潮,所以就四处游荡。 寥寥十数只幽灵不算什么,尽管其中有一只变异的比较难对付,但合众人之力也打死了。但是从那天开始,事情就转向了不好的方向——幽灵越来越多了。 “这不是那些游荡的落队幽灵!”哈根侯爵当然是牢牢跟着青金国王的,最初也是他提出甩开默菲,不往东大陆去,但是现在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他不是个固执的人,首先做出了决定,“陛下,这不太对劲,我想还是出去看看的好。” 所谓出去,是指离开城堡周围神术阵的保护范围。虽然神术阵对于变异幽灵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对于普通幽灵还是很有用的。离开神术阵,就等于完全没有了保护,所以一时没人出声。 “我愿意带人出去。”哈根侯爵自己提出来的,当然是已经想好了主动请缨,“有哪位精通治疗的神官大人愿意一起去的?”骑士可以战斗,但是如果受伤了,当然还是有人立即治疗最好。 然而没人吭声。新圣城的幽灵潮已经吓破了许多人的胆子,卡蒂亚一系的神官竟然全部装聋作哑,搞得卡蒂亚也很没面子,不得不指了自己一个心腹:“卢义大主教,你和哈根侯爵一起去吧。” 然而这一去,就只剩了一半人回来,哈根侯爵甚至少了半条手臂,是一只幽灵缠上他,直接钻进了他的臂甲,幸好他当机立断砍掉了那只手,又幸好随身跟着个大主教,这才能逃回来,但带去的骑士却牺牲了一大半。 “幽灵太多了!”哈根侯爵连自己的断臂都顾不上,“陛下,这里不能再停留了,虽然我没有看到,但附近一定是有深渊之门打开了,我们得赶紧离开!” “深渊之门?”一个贵族惊呼出声,“哈根侯爵,你不要乱说,这里怎么会有深渊之门!”深渊之门可不是轻易就能打开的,否则光明大陆还不乱了套?魔鬼随便就能跑上来,那还了得! 所以新圣城出现深渊之门的时候,大家才那么慌张,因为从前是没有的,甚至连点开门的征兆都没有。但如果现在行宫这里也有深渊之门,那就说明了一件极其糟糕的事——门恐怕是随处都可以开了…… 其他人也不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而且就算相信了,现在他们能去哪儿?已经躲在这里将近两个月了,最冷的月份已经到来,难民想必也早就跑去东大陆了,根本没有能够吸引幽灵的目标,他们现在跑出去,不就是给幽灵送菜吗? 哈根侯爵是主张立刻离开的。附近有深渊之门,幽灵数量只会增加,一旦把城堡团团包围就无处可逃了,不如趁着它们现在还没发现城堡,赶紧撤离。 可是其余人却不同意。城堡还没被发现,不是应该赶紧想办法把城堡隐蔽起来吗?现在离开了能去哪儿?如果出去被幽灵发现,还不如不出去——说不定幽灵不会发现呢。 两边吵得不可开交,青金国王也拿不定主意。或者说他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直到城堡的四面八方都出现了幽灵的踪迹,再想离开已经晚了。 “应该听你的……”青金国王站在城堡的窗口,从厚厚的窗帘后面向外张望——现在城堡的窗户大白天都不敢打开,生怕被幽灵发现有人。神术阵已经全部关闭了,因为大家终于确定,神术力量的波动是会吸引幽灵的,深渊之门当初在新圣城打开,八成就是因为庆典上卡蒂亚等人联手制造的圣光海洋。 卡蒂亚对此保持沉默,但从她和教会的人再也不施展神术来看,她也是承认这一点的。 青金国王很后悔,因为现在卡蒂亚的神术已经失去了作用,倒是默菲如果在,说不定会更有用。 幽灵暂时还没有发现他们。因为对幽灵来说,雕花涂色的石墙与铁门,跟外头的破石头并没什么两样,所以这么大一座城堡在这儿,它们也视而不见。但只要数量多了,幽灵迟早会进入城堡,到时候它们穿过城墙迎面跟人碰上的时候,那就是没有眼睛也能发现了…… 现在贵族们也不怎么往他面前凑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他们只能躲藏在这个城堡中,等待着最后的结果——或者是幽灵离开,或者是他们被发现。 因为还有吃的东西,所以一时还没有人想到饿死的结果。 “陛下——”哈根侯爵看着一只幽灵穿过城堡的雕花铁门,在庭院的喷水池边停留了很久,才慢悠悠地又飘出去,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让所有的人抽签吧,一半人把幽灵引开,陛下带着另一半人趁机离开。现在最冷的天气也已经过去了,往东大陆走虽然远了一点,但还有希望。” 青金国王却没有这个勇气:“离开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如果这里有门,外面就不会有门了吗?也许现在外面到处都是幽灵……”出去死得更快,在这里,他们至少还可以藏半年,只要闭起眼睛不去看外面近在咫尺的幽灵,或许还可以在房间里开舞会呢。 哈根侯爵苦笑——他知道国王在说气话。开什么舞会,现在人人连大气都不敢出,骑士们的坐骑都因为怕引起幽灵注意而杀掉了。气氛已经压抑到极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出来。 “陛下——”哈根侯爵还想再劝,但他忽然听见了城堡最底层的声音——那扇被关了半年的门,嘎吱嘎吱地响着,被推开了。 正如哈根侯爵所想的那样,有人已经绝望到了极点,不想再被这种随时都要完蛋的恐惧折磨,索性来求个痛快吧。 “该死!”哈根侯爵脸色大变,但已经来不及了,那名骑士冲到院子里,就对着还没飘远的幽灵来了一发斗气。这简直相当于在静夜中放个了麻雷子,立刻,四面八方的幽灵都像被什么控制住似的,猛地转向了城堡。 “完了,完了……”青金国王绝望地说着,抽出了自己腰间的神术长剑——他不是想去搏斗,而是想解决自己,这样至少死去的时候还能保持着一个比较好看的模样,而不是被吸成干尸。 整个城堡里都乱了,所有的人都在咒骂那名冲出去的疯子,但是谁都知道,这下真的完了…… “陛下!”哈根侯爵下意识地抓住了青金国王的手腕,但之后,他的手又慢慢地松了——现在阻拦又有什么用呢?等幽灵聚集过来,他们的下场还不如现在就死去。 但就在这时候,哈根侯爵忽然间抬起头,因为他听见更远处有声响传来,虽然离得还远,但他作为风系骑士,对于风带来的声音极其敏锐——那声音在靠近,听着有点像马车轮子碾过地面的声音,但又有些区别。 但不管怎样,如果有人来,那就是有希望! “陛下,有人在往这边来,我们再坚持一下!” 于是,在半个小时之后,卡车车队停在城堡大门处的时候,院子里虽然倒了好几具被吸干的尸体,但青金国王和大部分人还活着,全都站在那里,看着海因里希展开翅膀,从空中落到车头上:“呵,原来还真有活人啊……” “魔鬼!”一个贵族躲在其他人身后,恐惧地喊叫,“这些幽灵一定是他们带过来的!” 哈根侯爵对着自己的骑士做了个手势,那名骑士立刻上前去一拳把这个贵族打晕了——这又是一个精神极度紧张到失去理智的家伙,刚才他们都看见了,正是这些魔鬼一路清扫掉了那些幽灵,现在远处还有火焰未曾熄灭呢。喊什么幽灵是他们带过来的,这是唯恐不激怒这些魔族吗? 还有理智的人已经猜到了,这八成是东大陆的人。确切地说,是那位辉光女王的人!只不过,他们竟然能到这里来救人,难道那些幽灵,都已经被辉光女王消灭光了吗? “还算识相。”海因里希嗤笑一声,在卡车车顶坐了下来,掏出一张羊皮纸,“奉辉光女王陛下旨意,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在西大陆范围之内尽力拯救与接收被幽灵围困人员。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 他目光落在青金国王身上,拖长了声音:“第一,你们可以留在原地,救援即到此结束……” 人们顿时骚动起来——谁愿意留在原地啊?现在周围的幽灵是被干掉了,可是谁知道还会不会有幽灵再出现?而且现在城堡的存粮都吃掉大半了,呆在这儿还能呆多久? “其他,其他人呢?”有贵族忍不住问。 海因里希没理他,而是继续念道:“第二,受困人员可选择去东大陆避难,从此成为辉光之国的公民,遵守辉光之国的律法,服从辉光女王陛下的领导,开始新的生活。”他把羊皮纸一卷,“现在你们可以选择了,给你们十分钟的思考时间。顺便我可以回答你刚才的话,到目前为止,我所见过的西大陆人,都已经迁往了东大陆,成为了辉光女王的臣民。” 众人面面相觑。一个贵族大着胆子说道:“我们是贵族,在西大陆有封地的,我要求符合我身份的待遇。将来,将来我还要返回封地的!” “你们可以享受到难民待遇。”海因里希这一路推进式救援好几个月,也见过几个SB贵族用这套说词,简直已经是回答得滚瓜烂熟,无非是没想到这里的贵族来头大一点儿,甚至还有个青金国王罢了,“前提是接受女王的领导,否则不可进入东大陆。至于封地,你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难道东大陆,已经都属于辉光之国了?”青金国王忍不住问道。他不相信! “对。”海因里希却是回答得毫不客气。虽然说现在东大陆还不完全属于陆希,但早晚都是,也没大差的。 青金国王被他气了个倒仰,很想骂他,但海因里希身上的传音石忽然响起来,有声音传出来:“团长,这里有一扇门,还有幽灵正在出来,如果不做处理,预计两小时能到达你那里。” “行了,把位置标记好就回来吧。”海因里希结束对话,从车顶站了起来,“全体注意,半小时整顿时间,然后返回。” 他说完就不再理睬青金国王了,倒是对面色憔悴的卡蒂亚看了一眼,笑了笑:“卡蒂亚圣徒?默菲圣徒还一直惦记你们呢。拉菲尔圣徒呢?” 拉菲尔死了。他的能力对于幽灵几乎是毫无用处的,被几十只幽灵围住之后,最终的结果也只是死亡。 “默菲,他还好吗?”卡蒂亚有些艰难地问。 “挺好,已经在找工作了。”以默菲的能力,想找工作很容易,只要陆希肯用他。 卡蒂亚嘴唇动了动,却不知道该再说什么了。堂堂的一位圣徒,在“找工作”?这放在从前简直是不可思议!但她也知道,现在已经不是从前了,一切都变了…… 城堡里死一样寂静,只有车队的人员在整顿时发出的声音。所谓的整顿主要是检查武器,尽量收集一些幽灵粉尘,如果当地还有能够“捡”回去的物资,那就捡一点。 “十分钟到了。”海因里希扫视那群如丧考妣的人,“是留下,还是去东大陆?” 青金国王很想说留下。但从刚才的通话中他已经听到了,深渊之门没有关闭,这一批幽灵被杀死了,但还会有其它的幽灵,到时候可就不会再有一队人来救他们了。 而且,城堡这里是这样,想必整个青金王国,不,整个西大陆都是如此!而且他的臣民大概都已经被“救”回了东大陆,那他就算留下,守着一个空壳王国又有什么用呢? “东大陆,没有幽灵吗?”他想来想去都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也有。”海因里希看看表,“但我们控制得住局面。”现阶段东大陆连神术都极少使用了,所以并不像西大陆这样到处开“门”,偶尔出现空间裂缝,爬出来的幽灵也很快就被干掉了。 他说得那么轻松且理所当然,青金国王从他的话里就能听出来,这并不是谎言,而是东大陆的底气。 眼看车队已经要调头,已经有贵族高喊着放弃“贵族的权利”,要跟他们去东大陆了。青金国王跟苦笑的哈根侯爵对看一眼,最终还是低下了头:“我们选择去东大陆。” 第421节 一个时代,结束了…… 第568章 已到尾声(一) 陆希对于西大陆的统一, 就因为新神降临的脚步加快了那么一点,也跟着提前完成了。 当然这个“统一”目前还只停留在理论上,因为整个西大陆的国王们并没有全部来到东大陆, 也就是说存在着某个国家还一直保持“独立自主”的可能,虽然这个可能八成是该国王已经完蛋了。 另外, 西大陆现在也没在陆希手里, 它在幽灵手里。西大陆现在的空间裂缝, 简直就跟无尽深渊似的, 想在哪儿出现就在哪儿出现,然后就往外爬幽灵。即使海因里希忙活了一整个冬天,也只推进到西大陆中部, 剩下的那半边,也只能放弃了——再推进下去, 沿途的空间裂缝太多, 很容易陷入幽灵的包围。再说,军工厂也不是很供应得上, 毕竟现在长云领那边,已经把重心放到了制做电机组与蓄电池上。 不把新神引走,幽灵是杀不完的。 至于从西大陆救回来的那批贵族,比如青金国王等人, 陆希现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消化他们的,索性就给他们定了个一年的“观察期”。 所谓观察期, 就是看他们是否能放下高人一等的想法,遵纪守法——是的,陆希都不要他们理解什么平等, 只要他们能遵守法律就行, 哪怕是装的, 也得给她装出来! 至于生活上,贵族们逃跑的时候都没少带财物,观察期结束之后,合格的人能够获得辉光之国的公民资格,那时候愿意买房子也好,租赁土地也好,甚至自己投资开办工坊也好,有的是赚钱的办法,合法就行。 没钱的小贵族,只要肯工作,也有的是机会。当然,要是还端着架子,那饿死也活该。 总之,陆希简单粗暴地就决定了这件事——不过贵族们只要消息灵通的就别抱怨,因为那些魔族领主的待遇也差不多,女王并没有偏向哪一方,她是公平地简单粗暴。 魔族里当然也有不满意的。但是如眼魔领主那样敢于动手的强硬派被灭得太干净利索了,实在是震慑住了一些蠢蠢欲动者。 另外,无尽深渊的环境一向恶劣,而在新神临近之后,空间就越发不稳定了。魔族的领主一大作用就是稳定领地的一方空间,现在越来越多的领地迁移到地面,缺少了“锚”,留下来的人就要面对更恶劣的环境,谁愿意? 这也是海因里希早就预想到的——只要过半的领地愿意迁移,剩下的就不得不跟从,否则你自己在破破烂烂的无尽深渊生活吧,天天光为空间裂缝就累死。 所以情愿不情愿的,现在魔族也在按部就班地迁移与适应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们得知人类的贵族与教会的神官和骑士都在忍气吞声过日子的时候,心情微妙地得到了平衡。再说了,迁移到地面上,才有机会获得自己的契约者,这可是关系性命的大事,你敢说不在乎? 人总是这样,看见跟自己差不多的对手都过得不好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日子似乎也过得去了。所以陆希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居然效果不错。 而对于那些已经提早归顺的贵族来说,瞧瞧现在西大陆这些人的状况吧,幸好他们聪明,现在已经享受了公民待遇,甚至还有分红的“优惠”;而不像这些人,只有“难民待遇”,啧啧,真是好惨呐。 而且想想西大陆那密密麻麻的幽灵潮吧,你觉得东大陆日子没法过,那你愿意回西大陆去吗? 那当然没有。所以大家都没什么可抱怨的,要抱怨就抱怨光明神吧,谁知道祂老人家咋就忽然不眷顾光明大陆了呢? 在这一片“风平浪静”之中,陆希跟海因里希在法院立下了第一份“遗嘱”。 按说立遗嘱这事儿好像不归法院管,但反正现在分工也不那么明确,而且大家还不习惯打官司,法院闲着也是闲着,陆希就给他们找点活儿干干。 说起来法院建立至今也没多少活儿,甚至平民们开始都分不清法院跟市政厅的区别,还是在打了那场遗产官司之后,法院才打出了一点名气。 哦,就是那个被儿子举报为女巫的老妇人的官司。根据新的继承法,她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和钱财,并且立下遗嘱,在自己死后,所有的遗产都将归于那个把她藏在自己家里躲避了好几年的远房侄女,而她的儿子则一个铜币都得不到! 当时这场官司打得远近闻名。她的儿子居然找了个识字的人,在《继承法》里抠出了关于继承顺序的内容,辩驳自己的继承权在远房侄女之上。 然后法院就拿出了新增加的遗嘱条例,并且宣布儿子举报母亲为女巫,不履行赡养义务,是“重大错误”,以此为依据,老妇人愿意将遗产交给赡养她的侄女,是合理合法且合情的。 但同时,法院也在判决中表明,遗嘱也不是说说就能立的,首先要有合法的手续,也就是经过法院公证的遗嘱才能生效;其次就是遗嘱本身必须合情合理,那种偏心眼儿要把财产全部留给宠爱的孩子,随意就剥夺其他无过错者的继承权这种事儿,法院在公证的时候就会拒绝。 不过当时,大家的注意力可能都在“举报母亲为女巫是重大错误”上了。因为这一条判决掀起了轩然大-波,之后出现了好几起追究邻居举报,要求赔偿的官司。 总之那段时间,法院挺忙。 对于这种官司还不太好判,因为当时教会就是那么规定的,举报有奖,包庇同罚,你说举报有错,似乎还怪不到邻居头上。 最终,是妮娜与安东尼同时发表了一个声明,拿出教会的财产,对于那些被烧死的“巫师”的家人进行了赔偿——当然,如果就是家人举报,那赔偿就没有。 这是一个遗留问题,而且涉及的时间长达数百年,可把法院的人忙死了。当然,说是数百年,但可考证的也只有最近的几十年而已,再往前数别说有据可查,就连死者的家人后代恐怕都不在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莉莉丝作为当年被举报的“女巫”,出来领取了一笔赔偿金。不过她的情况比较特殊,赔偿金是由陆希支付的,因为当初害她的其实是海格勋爵与拜耳子爵,而这两人的财产都被当时的国王抄走,最终归于了王室财产。 一笔赔偿金不过几个金币,对于现在的莉莉丝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光她的儿子如今在晚风岭做县长,薪水也是用金币支付的,而且她自己还有收入。但这是个态度,是承认了她身份的始终合法,并且承认了海格与拜耳对她的迫害,也承认了教会的错误。 莉莉丝高调去领取了自己的赔偿金。有她作榜样,前来追究的人就越发多了,法院足足忙了好几个月,这阵子热潮才算过去。 反正那会儿,教会的人都不大出门,感觉没脸…… 而法院刚刚有点清闲,就又接到了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的遗嘱案。 按说女王是不需要立遗嘱的。她的王位继承权是按血缘关系来,比如说女王没后代的话,她如果走在冯特公爵之前,那就是冯特公爵继承王位,如果到时候冯特公爵也没了,那就只能找有王室血脉的人了——比如说朱丽亚公主或者她的后代会有最先继承权。 但现在问题是,王室的近支血脉几乎找不着了,朱丽亚公主有不宜生育的病症,已经决定这辈子都不生孩子,而女王跟亲王殿下有生殖隔离,孩子也是没有的。所以什么继承人——没有继承人。 而女王立下的遗嘱里,将王位留给了亲王殿下。他们夫妻如果有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合法地继承对方所有的遗产,这里头当然包括王位与王权。 法院觉得这不行,很多官员也觉得不行。王位这东西,哪儿有传给丈夫的呢? 一时间,跑去拜访冯特公爵的人络绎不绝。 冯特公爵一概不见,只见了安娜。 “女王陛下是有什么事情?”安娜一见面就问。 “她早就决定由海因里希继承了。”虽然陆希从没明说过她来自哪里,以及从前的那个“十年任务”,但冯特公爵是她的“父亲”,只要有心总能观察出一些端倪来。 安娜担心的就是这个:“是身体有什么不适吗?女教皇也医治不了?没看出来啊!”女王什么时候都是干劲满满的,也不像有病短寿的样子啊。 别人只从遗嘱里看见女王的偏爱,安娜却看到了陆希对自己寿命的担忧。要知道觉醒者的寿命确实比普通人要长,但魔族有着疯狂的基因,可跟普遍长寿的神官不同。要不是有契约者,海因里希可未必比陆希命长。 但看女王的样子,似乎是笃定她会比海因里希先死,所以预先把王位安排好。这就不能不叫安娜担心了——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想到身后事了? “我问过了,女教皇说她并没有病。”冯特公爵神色里带着点阴霾。不是病,就可能是更麻烦的问题。 “那你没有问女王吗?”安娜急了。虽然遗嘱是两人都立了,但在安娜看来,海因里希有什么好继承的遗产啊?现在魔族领主到了地面上都不再是领主了。所以立遗嘱这事儿,肯定重点就在陆希的王位上,那就是陆希有问题! 冯特公爵沉默地坐了一会儿,才说:“连海因里希都不知道,问了,她也不会说。如果有一天她不愿意再做这个女王了,那就按照她的心意来好了。” “什么?”安娜感觉匪夷所思,“什么叫做不愿意再做女王了?就算她不想再劳累,挂个名也行啊。不,你的意思是,她要离开吗?她要去哪儿?连亲王也不带了?”连海因里希都不带的地方,会是哪里? 冯特公爵这次没有回答。当初芭芭拉就给他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不像是光明大陆的人,说话都神神道道的,所以她当初自称得到了神谕,他才会相信。而现在,芭芭拉的女儿给他的感觉更甚——她像是从神灵的乐园而来,在把地上世界也建设成乐园之后,就会离开了。 虽然说,他现在已经知道没有神,但并不妨碍他有这种感觉。 冯特公爵和安娜能看出来的问题,海因里希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何况冯特公爵会想歪,他不会。遗嘱立是立了,问题还是要问的。 “这不是以防万一嘛……”陆希试图蒙混过关,“你要是先没了,黑水领主的位置也就归我了,包括所有的石油,这可是一座金山。” “金什么山!”海因里希不好糊弄,“石油现在也归你。”如果不是陆希发现了用途,石油现在也只是有毒的黑水而已,就像圣城的氨水沼泽一样,哪儿会有什么价值,更别说金山银山了。 陆希往床上一倒:“累死我了,女王真的不是人当的,以前996就够要命了,现在我就是007啊!这女王真的,谁爱当谁当。要不是不行,我都想现在就给你一个摄政王的头衔,都归你干!” 确实,普通人的精力跟觉醒者真的没法比,妮娜在医院连轴转三四天都没问题,陆希看着都羡慕。 海因里希凑过来给她捏胳膊捶腿,但嘴上半点不放松:“别转移话题,以前是有十年的限制,现在是什么问题?何况一旦没有灵魂契约,我也很难说能再活几年。” “别瞎说。”陆希反手打了他一下,“我还指着你继承遗志呢。再说光明神的本体离开这个世界之后,结界对魔族的影响也会削弱,没有那么危险了。” 海因里希抓住她的手:“我说我活不了几年,你就不爱听了。那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我不担心?” 陆希沉默了一会儿,眼看实在是绕不过去,只能苦笑了一下:“我说了,你更不爱听……” 关于信仰的纯度问题,海因里希一听就明白。有所求与无所求的信仰怎么可能一样,他自己就很清楚。光明大陆历史一千多年,能像陆希这样的,大概也只有当初的那第一任教皇了。 但是万没想到,这竟然能带来祸事! “你别转悠了。”陆希把话说出来,自己反而轻松了,“这也只是有可能,也许到时候新神就没注意到我呢,那就什么事都没有。我现在告诉你,你反而要担心。” 海因里希确实担心,一瞬间他连计划都不想执行了:“如果我们晚一点……先想办法把你身上的信仰——” “不行!”陆希立刻否决了,“你也知道不能拖。而且信仰——你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改变吗?” “可是——”海因里希欲言又止,生怕自己说出什么不吉利的话来,反而成真。 “还是按原计划来。”陆希对他笑了一下,“你看,从前我们以为只有十年,结果后来是假的。现在说不定也是我们白担心呢。我还记得你当时哭了,好丢人哦……” 她说着笑了起来,海因里希却根本笑不出来。他当然也记得自己那时的心情,但这次——很可能没有上一次的运气了。 第569章 已到尾声(二) 打开通道的魔法阵, 设立在罗曼公国原先的王都,也就是轩辕氏出现的地方。因为轩辕氏带着几口鼎从那里回归,所以那里的空间更容易打开。 尽管才只是秋天, 但冻原已经铺上了白霜,显得深色的金属板与金属线格外显眼。 超大型的魔法阵直径达到了惊人的两公里, 所耗费的铜铁数量惊人——这还是绘画神术阵时常用的什么水银、秘银、黄金等等材料都省掉了, 否则这造价真能吓死人的, 完全可以耗空一个小国的金库。 当然, 如果以光明大陆原有的冶炼技术,这么多的纯铜与钢铁,也同样不是一个小国能负担得起就是了。更不用说还有绝缘套和电机这等连炼金神殿都搞不出来的新产品。 也只有一个工业化的流水线, 能够承担起这样的消耗了。 一群人在对这个魔法阵进行最后的检查,其中包括两个夏国大巫。 所有的鼎中人像都被唱诗班复活了, 但正如陆希所想的那样, 有至少三分之一的人在复活之后仍旧化为了枯骨,太漫长的时间已经耗尽了体内细胞的活性, 即使是返魂香的旋律也无法抵消时间的冲刷。 而在成功复活的人当中,有五位夏国的巫师,其中这两位:风氏与姬氏,曾经参与过当年的那次法阵布设。 据陆希那点儿已经有些遗忘的历史知识, 风氏似乎是女娲的姓氏,姬氏嘛, 她能想到的只有周文王了。 总之这两个姓氏就足够叫人肃然起敬了,但陆希觉得,这两位大巫对她的态度似乎有点不冷不热。 这是一种很含蓄的冷淡, 恭敬是恭敬的, 但其中蕴含着一点疏离, 大概也只有惯于内敛含蓄的华夏人才能感觉得到。 反正海因里希应该是没感觉到的,否则陆希觉得他早就要发火了。 对于这种态度,陆希猜测,八成这俩人给于格验过血脉了——于格才是真正的夏国公主后裔,而她是个搞错了的,莉莉丝的父亲非常忠心,但是在辨别身份上显然手段不够,以至于用一根冰蚕丝手绳就认定了芭芭拉,然后推及到她这个私生女身上。 但是验明了正身,其实也没什么用处,因为于格并没有复国的能力,夏国现在的名誉都是陆希恢复的,夏国后裔的身份是陆希承认的,包括这两位大巫自己,都是陆希想办法复活的,所以他们最终还是默认了陆希的统治。尤其是,现在正在拯救整个光明大陆的关键时刻。别说于格只是公主后裔,就算他是夏国皇帝本人,都得往后站。 陆希也不关心这件事。如果这两位大巫能带着于格复国,只要新的夏国不跟她对着干,就像南联盟或者圣城那样,她也没意见。不过真正的夏国人现在只剩下了几千之数,夏国原址也成了一片海洋,于格若想复国,怕是光找地盘就很困难——毕竟理论上来说,现在东大陆和西大陆都是她的。 目前对她来说,这两位大巫能在布设魔法阵上帮到忙,就够了。 魔法阵总共用到了六千八百多个大大小小的蓄电池,而在法阵四周有八套发电机组以及足够的燃油,随时准备补充。 这是事关一整块大陆的生死计划,但它执行于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甚至这块大陆上绝大多数的民众对此毫不知情,更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在此时此刻,已经不由自己掌握了。 陆希裹紧了身上的羽绒服,望着铅灰色的天空与铅白色的冻原,心里忽然冒出几句文艺的感慨。但是这感慨马上就消失了,因为海因里希从天空降落下来,沉着脸向她走过来:“魔法阵布设无误,完全符合图纸。” 他说到最后,声音已经微微发颤:“现在就……启动吗?” 陆希点了点头,避开不去看他那双绿色的眼睛,却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转头向旁边的士兵下令:“启动!” 所有的工作人员收拾工具迅速后撤,整个圆形的魔法阵里只剩下一个细瘦的人影,那是前教皇。他是魔法阵的总开关,也是唯一一个非电源的节点。 这是前教皇个人的强烈要求。他始终无法接受自己现在的状况,之前愿意跟安东尼契约也不过是为了保持理智活到现在,好把自己献祭在这巨大的魔法阵之中。 对此,陆希没有多说什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新的时代,让前教皇按照自己的心意牺牲,已经比那些被时代的车轮毫不留情碾碎的人要有价值多了。 第422节 前教皇所站的地方,还有一棵树。 在冻原上出现一棵苹果树,实在是很不搭调。尤其天寒地冻,这棵苹果树却是枝繁叶茂,甚至还结着许多鲜红的果子,简直一眼假。 不过前教皇看着这棵苹果树的眼神,却像是朝圣一般虔诚。 啊,事实上对他来说也就是朝圣,因为这棵苹果树,就是光明神的本身。或者说,是祂表现出来的本身形象。也不知道他当初为什么选定了苹果树做自己的形象,大概是对陆希的世界匆匆一瞥之时,把智慧果与金苹果什么的混杂起来了。 妮娜带着一队人站在魔法阵的边缘,这里包括尤兰、冯特公爵、约翰,也包括安东尼、柯恩和路西恩。 圣光与斗气同时亮起,向四面铺展开来,再加上苹果树也发起光来,叶片如同绿玉,果实宛如宝石,映照得整个魔法阵都在熤熤生辉。 但这不过就是诱饵罢了。 冻原的地面开始轻微地震动起来,传音石里响起了略带急促的报告:“东边有幽灵出现……北边半白骨化动物群……” 陆希面无表情地听着。这都是计划中早已预料到的,报告之后就是战斗的声音——罗曼公国的人口都已经南迁,甚至有一部分已经去了辉光之国定居,炮兵可以无所顾忌地开炮了。 幽灵与骷髅都只是开胃菜而已,但如果有人能从高空一览全局,恐怕也会觉得头皮发麻,因为四面的深渊生物越来越多,相比之下新圣城遭遇的幽灵大潮都不算什么了。 黑皮一枪打碎了一只刚刚飞起来的幽灵,自己数数:“二十八。” 他的观察手是个新兵,原观察手现在已经升级自己做狙击手了,给他换上来一个十六岁的半大孩子——这是参军的最低年龄限制了,而且上战场也基本不动手的,黑皮他们都管这些新兵叫做观摩组,意思就是光看不动手。 新兵第一次上战场就看见铺天盖地的幽灵,虽然早就在学习课上听过讲解,还是手心冒汗:“这些东西居然真会飞呢……” “还以为教官吓唬你们呢?”黑皮嘴里咬着截草根,闻言笑了一声,“边界上的事,你没听说?早就有能飞的幽灵了。” 狙击手只负责飞上天空的那些,黑皮相对轻松,也能跟新兵说两句:“幸好有新武器,要是跟从前似的,大家就都完蛋了。” “女王陛下保佑。”新兵下意识地在胸前划了个小十字,又不免好奇,“但咱们这是做什么呢?把幽灵引出来歼灭?” “别问那么多。”黑皮沉下脸色,“我们的任务是守好自己的阵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管。军人,就是服从命令!” 新兵被他严肃的脸色吓了一跳,小声答应,不敢再说话,把注意力放到了前方的幽灵群中。 其实黑皮自己也有些紧张。像他这样的老兵,深得上司信任,是稍微的透了一点口风,说今天是一次“生死存亡”的战斗。何况四面八方都有深渊生物,可女王就在这包围圈当中呢,可见这件事绝不简单。 但那又怎么样呢?就算现在天崩地裂,幽灵冲到眼前了,他也会在这个狙击点守着,打掉一切想从天上突破的生物。而且他相信,只要前面的炮兵和机枪连还没死光,就绝不会让幽灵跑到他眼前来。大家都知道背后就是女王陛下,有女王陛下才有他们的今天,守护女王,没有谁会后退一步! 铅灰色的天空变得更暗了,明明时间才是正午,却像是马上就要天黑了一样。四面的幽灵像扑火的飞蛾一样没完没了,四面都是燃烧的火光,陆希笑了一下:“不知道的,还当在这里开篝火晚会呢。” 两个夏国大巫不约而同地看了她一眼,又彼此对视。此情此景还能开出玩笑来,这位女王虽然不是公主的真正后裔,但能当上女王,果然是有道理的。想当年皇家的长公主在法阵开启之时也曾经这样淡定地说笑,不得不说,这位女王倒比真正流着夏国皇室血脉的于格,更有长公主的风范。 但是在陆希身边的汉克就没这么镇定了:“陛下,近,近了……我能感觉得到,很,很可怕……” 魔族的能力一部分就来自于新神,对于新神的靠近,他们的感觉更加敏锐,连海因里希都不由自主地恢复了魔族形态,两扇翅膀下意识地张开,尾巴也在身后不停地甩动起来。 汉克一向没啥出息,陆希怀疑他可能只觉醒到了谛听的能力,而没有觉醒到谛听的胆气,因为他现在已经快缩成一团了:“来,来了……” 这回不用他说了,四周的天色已经阴暗得如同黑夜,甚至还在燃烧的火焰都无法穿透这种黑暗。明明没有什么声音,陆希的耳朵却开始嗡嗡地响,脚下踩着的地面仿佛一条活泥鳅,晃得她站都要站不稳了,要不是海因里希及时拉住,说不定已经坐地上去了。 “可以启动魔法阵了。”相对之下,倒是光球还很镇定的样子,在她耳朵里下了命令。 一枚带着尖哨的子弹蹿上半空,在高空炸开一团明亮的黄色火花时,魔法阵里的那个人影也亮起了一团光。 干尸一样的前教皇在这一刻如同一支火炬,虽然他身上亮起的不再是圣洁的乳白色光辉,但也明亮如同一轮小太阳。随着他的启动,巨大的魔法阵各节点上的蓄电池渐次连通,电流瞬间就通过整个魔法阵,地面亮起了微蓝色的光芒。 空气中发出了尖锐的哨响,狂风大作,魔法阵边缘的人已经根本没法立足,纷纷后退。蓝色光辉自地面上升,最终直达天际,宛如一棵巨大无比的树木,那蓝色闪烁的电光就是它的分枝,电火花就是它随开随谢的花朵,与即生即落的叶片。 “建木……”陆希仰头望着这棵“巨树”,下意识地念出了一个名字。传说建木是连通天地的桥梁,现在这电流巨树,也同样是在连通着两个世界。 不过她的声音被风吹散在空中,天空中出现了一个缓慢转动的漩涡,空气围绕着那个漩涡剧烈地流动,像是要把整块地面都吸上去一样。魔法阵正中的苹果树开始虚化,碧绿的树叶与鲜红的果实都消失了,光明神的本身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光球,开始离开地面,向上方的漩涡缓缓升起。 光明神的升起仿佛撼动了整块大陆一样,地面剧烈晃动,连几门野战炮都被掀翻了,第一军都无法再保持阵容。但好在四周的幽灵与白骨也都被这个巨大的光球吸引了注意力——幽灵与白骨向一起聚合,然后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 这飞行的怪物看起来随时都像会散架,甚至在飞的时候还有碎骨头往下掉落。如此惊悚的场景,但现在却没有多少人看,一来是因为光线已经黯淡到如同黑夜,空中的怪物再巨大都有点看不清楚;二来则是因为,他们的女王在发光! 陆希确实在发光,虽然她体积小,但那明亮的光让她看起来像一枚钻石,在四周的黑暗衬托下尤其显眼。 周围的人都在惊讶,海因里希却第一时间扑到她身上,试图用自己的翅膀将她包起来。 然而这没有用,他的翅膀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将陆希全部包住,于是光线仍旧从缝隙里透出来,明亮耀眼。 光明神那巨大的本体已经上升到了高空之中,一点点“沉”入天空的漩涡之中。被吞没的部分越多,祂发出的光就越减少,也就显得陆希越发的耀眼。 而在四周,黑暗向陆希聚拢了过来,就连半空中的聚合怪物,都把注意力从光球转移向下。 一枚特制的狙击子弹准确地击中聚合怪物的后背,哗啦下子打散了它半个身体。丹尼尔的攻击让其余人回过神来,顿时枪炮声齐响。但这声音比起刚才已经稀疏了不少,而且地面晃动得越发厉害,冻原上出现了一条条裂缝,低矮的灌木丛被坍塌的泥土带着陷落下去,仿佛地面上多了一张张嘴巴,正在吞噬着它们能攫取到的一切! “完了完了……”光球喃喃地说,“祂真的注意到你了,你太亮了!” 第570章 已到尾声(三) 陆希已经感觉不到地面的震动了, 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不,应该说是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震颤,大脑简直都要被抖成稀粥汤了。 但是神智还奇异地保持着清醒, 以至于光球的话落在耳朵里格外的清楚。当然,也可能因为光球是在她的意识里交流, 因为她明明看见海因里希近在咫尺地对着她的脸喊叫, 但一点声音都听不见。 看起来, 运气还是不好啊。陆希冷静地想着, 从衣服里掏出一个电击器,直接捅在了海因里希肋下。 海因里希千防万防,也没想到陆希会直接捅他这么一下, 猝不及防就被电得倒了下去。然后他就眼睁睁看着陆希冲他笑了一下,转头冲进了魔法阵里。 幸好地上的铜线都加了绝缘套, 要不然陆希第一脚踩进去就得被电焦了。但即使这样, 也还是让她觉得头发直竖,浑身都有轻微的刺痒感。不过这并不重要, 因为她立刻就飘了起来,恐高症让她马上顾不得什么静电反应了。 开启神术阵的前教皇已经彻底缩水成了一具骷髅,他遵照自己的心愿燃尽了所有的生命,现在还保持着一个仰头向上的姿势, 失去光泽的眼睛仍旧注视着已经快要被漩涡吞没的巨大光球。所以他也就看见了向上飘起的小光球,目光里不由得闪过一丝惊诧, 但还没等他将这惊诧表达出来,生命就已经彻底离他而去了。 陆希感觉自己像在坐观光电梯,但是四周并没什么好景色, 反而是如同地狱一般:到处都是裂缝, 甚至已经有第一军的士兵落入了地缝之中。有些人被会飞的魔族同伴及时救了上来, 但有些人还没有等到救援,裂缝就又闭合了…… 按理说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陆希应该是根本看不见的。但此时此刻她的五感似乎得到了奇妙的延伸,让她能将下方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她是应该这么做的。陆希心想。 新神只要停留在光明大陆上,这样的情景就会扩散到整片大陆,不管是荒原野地,还是她已经费心建设起来的城市乡村,最终都会被吞没,当然也包括她希望保住的人们:海因里希,妮娜,冯特公爵,安娜,丹尼尔,金羽,何塞,安东尼……太多了,数不过来。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有了这么多的亲人和朋友了吗? 陆希在向上升起的时候,有点恍惚地想:也算没白来这个世界一趟呢。 被吸进漩涡的感觉并不好,没什么升仙的飘逸,只觉得呼吸困难,整个人仿佛被搁在洗衣机里绞动,晕头转向,有种下一秒就呛水窒息的错觉。 但是这样的混乱之中,陆希却仍旧能够清楚地看见下方的那些人——不,不是“看见”,而是“意识”到。在这一瞬间,她感受这个世界的方式似乎发生了改变,不是看,不是听,不是尝,而是“意识”。 这是一种玄妙而无法描述的感觉,似乎她的意识也能够延伸出去…… 黑皮一手抓着自己心爱的狙击枪,一手抓着自己的观察手——狙击枪卡着一条狭窄的裂缝,使得他们两个暂时还没有掉下去。但黑皮抓着一个人,也根本没法爬上去,而裂缝还在向中间挤压,如果没有人来救他们,那么最终两个人还是难逃一死。 “你放开我吧……”下头的观察手带着哭腔说,“你能爬上去!” “闭嘴!”黑皮怎么能放手呢?这么年轻的新兵,今天第一次上战场,原本只需要他看着…… 感觉到新兵在掰自己的手,黑皮大声吼起来:“不要乱动!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当然他也知道这话不可信。狙击点相隔比较远,而且现在到处都是裂缝,可能很多人都跟他一样自己都处在危险之中,还希望别人来救呢…… 不过没等他吼完,腰上忽然像被勒了一根绳子,接着把他往上一提——骤然收紧的感觉险些把他勒断气,但两个人却在这一提之下都被拉上了地面,而在他们身后,随着沉闷的声响,裂缝挤合,爆起了一片尘土…… 黑皮顾不得腰上的疼痛,连忙向四周看去,一片黑暗之中,有一些淡白色的丝线样的东西,在裂缝中拽出一个又一个士兵。他抬头向这些丝线的来源,却只看见一个明亮的人形光球正在向上升起,而在这发光人形的下方,一个黑色身影扑扇着一双翅膀,猛地冲了上去…… 陆希觉得,自己可能等不到被转移到另一个世界了,因为空间乱流什么的,真不是她能抵抗的——这还没被吞入漩涡之中,整个人就要被撕碎了。 光明神的本体已经完全消失,黑暗的天地之间只剩下她在发光,头顶的漩涡还在电光的支持下旋转,但在电流形成的“建木”之外,更深沉的黑暗在向她靠近——新神没有跟着离开,而是盯上她了。 陆希能够感觉到新神在犹豫。一边是量大管饱,一边是绝世美味,怎么选呢? 怎么选?陆希自嘲地想,如果是她——还没想完,她忽然被人抱住了。 “海因里希!”陆希大吃一惊,“你怎么——”合着那一下都没能把人给电倒吗? “我不让你走!”海因里希咬牙切齿。 “但是咱们说好了的——”陆希眼看漩涡已经就在头顶,似乎伸手可及,当即就想把人再踹下去,但是她刚才升起来的时候因为恐慌,把电击器给掉了…… “说好了这个世界是你的责任!”陆希拳打脚踢,无奈触手之处除了硬梆梆的肌肉,还有浮现出来的坚硬鳞片,除了震得她自己手疼,毫无效果。 “我管它什么责任!”海因里希低吼着,猛然张开了双翅。磅礴的魔力从他身上涌动而起,但不是外放,而是内收。 妮娜从土块底下爬出来,手里还拽着一个受伤的士兵,她一边将圣光输送到对方体内,一边急着仰头看向上方——这个时候她忽然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觉醒成魔族,不然现在或许也能有一双翅膀,让她飞上去…… 面具已经飞起来了。他背上生出了一对小得不成比例的翅膀,让他歪歪扭扭,被风刮得乱晃,半天也只飞了五六米高。 在他上面是冯特公爵,因为觉醒了雷电异能,所以电流对他几乎没有影响,还能顶着狂风向上。 再上面则是苏赛恩,因为有翅膀,飞行起来更方便,他一面向上飞,一面还能释放着自己的魔力试图吸引新神的注意力。只不过他的光不怎么稳定,这一秒还是白光,下一秒又分散成了彩光,忽红忽蓝,使他看起来很像一个霓虹灯球。 妮娜被霓虹灯光闪了一下,但她的目光随即越过苏赛恩,再次向上。在那高高的天际,是一个明亮的白色人形,那是陆希。不过此时,她身上的白光似乎在渐渐地减弱。 减弱!妮娜连受伤的人都顾不上了,翻身爬起来——她以为陆希是被漩涡吞噬了,但当她将神术力量集中在眼部时才看清,陆希还没有到达漩涡处,白光减弱,是因为那些光仿佛被什么挡住了…… 不是被挡住,而是被吸收了。 天空之中一片黑暗,所以很难看清楚一个人形的黑洞,那是海因里希。 他曾经在空间碎片之中制造出两个极小的黑洞,来吸收前黑水公爵疯狂自爆的能量。但那时候的黑洞,既小且存在时间又极短,而且吸收火系能量,与吸收光,还不在同一等级上。 但即使是那个时候,海因里希也觉得奔腾的魔力要撕碎他的每一根血管与肌肉纤维,而现在,他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了。 他不知道血液正从他的毛孔中渗出来,但因为体表的鳞片紧紧贴着皮肤,渗出的血液也无处可去,只能被再次压回身体当中。 黑色带着银点的鳞片原本是从皮肤表面浮现出来的,现在却被无形的力量又压回去。海因里希全身的骨骼都在嘎吱作响,仿佛下一刻就要不堪重负地折断碎裂。 但是黑洞始终存在,陆希身体表面的白光被这黑洞所吸附,从下方的人看来就是她周身的光在减弱,减弱……直到微弱几乎不可分辨…… 对新神来说令人垂涎的香气消失了,相比之下那量大管饱的一团顿时就有了更大的价值!精致美味不吸引人了,那另一方可就不能错过! 无光的黑暗宛如一条长龙,裹挟着无数幽灵与白骨,一头扎进了漩涡之中。 地面上的魔法阵开始剧烈地闪烁,各处节点上的蓄电池一个接一个地爆炸,魔法阵外的备用电机开始转动,输出电流。 “能用了吗?”刚才的裂缝一直延伸到魔法阵外圈,一台电机组直接落入裂缝中,好在工作人员及时逃开了。还有两台则歪的歪倒的倒,技术员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就在紧急维修,只有五台电机组及时启动,勉强保持着电流不断。 因为黑暗收束,四面的天光渐渐透了出来,所有的人都看到了正向漩涡中钻去的黑暗“长龙”,有机灵的已经意识到,他们也许要成功了,只要继续保持魔法阵的运转! “能用——”技术人员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地面的震动再次掀倒。 新神的一只脚已经踏上了光明大陆的土地,现在要让祂把那只脚重新抬起来,对光明大陆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光明神的离开同样是拔树倒根一样,当树根离开泥土的时候,地面又岂能还平整如初呢? 呯!一台电机组冒出了黑烟,旁边的工作人员直接被电流打得飞了出去,半边身体都是焦黑的。但更糟糕的是,魔法阵的一块图案黯淡了下来,巨大的蓝色“建木”缺少了一角。 虽然这一角并不显眼,但是对已经岌岌可危的魔法阵来说却可能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紧接着另一台电机组也冒了烟,黯淡的部分越来越大,像一个迅速溃烂的脓疮…… 风大巫叹了口气:“没想到数百年过去了,还是轮到我们了啊……” “这就是命吧。”姬大巫跟着叹息一声,然后拔腿冲进了魔法阵。幽蓝的光重新亮起来,从一点逐渐扩大,竭力弥补着那块黯淡的残缺。 第423节 但是两个人的力量终究是不够的,冯特公爵直接从天空冲下来,他浑身都被电光笼罩,代替了一个蓄电池节点。 “这,这要怎么搞啊……”汉克眼泪都快下来了,哆哆嗦嗦爬进魔法阵,竭力回想刚才感受到的波动,身上渐渐冒起了微光…… 黯淡的部分不再扩大,但天空中的“黑色长龙”却还有那么长的一段,祂的每一次翻动,地面就剧烈地震颤,风刮得人根本站不住脚。 但是地面上的人都没有停下。几个魔族凑在一起,将一台歪倒的电机扶正。其中一个魔族两脚都金属化,深深插在泥土之中,用后背顶住沉重的电机。约翰在另一边,无数藤蔓从他两臂生长出来,将电机牢牢固定。 技术人员迅速爬上去,片刻之后这台电机的启动灯亮起,开始呜呜运转,电流迅速汇聚入魔法阵中,将那风中烛火一般的蓝光又加强了一些…… 黑暗的长龙仿佛没有尽头一般,但再没有尽头,也终究到了尽头。随着最后一点尾巴消失在漩涡之中,巨大的漩涡也像是失去了支撑,化作涟漪向四面八方扩散,带起了最后一阵狂风。 狂风止歇,天光重亮,蓝色的“建木”也从枝头开始“枯萎”,八台备用的电机组中最后一台还能运转的也冒出了黑烟,但它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风大巫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短短的几个小时,他仿佛老了十岁,但还活着。修好又投入使用的几台电机在关键时刻顶了上来,否则他现在就要被抽空了。但身为大巫,恢复能力也比普通人强得太多,只要不死,慢慢还是能养回来的。 “比起当年,已经好很多了……”几步之外,同样躺着的姬大巫感慨,“如果当初就有这个什么电机,长公主,还有各族的族长们,也许……”也许就能活下来。 但现在也很好了,新神已经离开了这方空间,光明大陆脱离了毁灭的危险,而他们还活着。这都要归功于那位女王陛下。 “女王!”姬大巫猛地坐起来,赶紧抬头往上看。 女王呢? 其他人也同样都在往上看。天空已经恢复了原本正常的铅灰色,于是以觉醒者们的目力,就都看见了那两个急速下坠的人影。 “海因里希!”苏赛恩拍动翅膀想飞起来,作为多年的朋友,他一看就知道海因里希已经失去了知觉,但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哪怕是魔鬼公爵也得摔成饼,更不用说女王了。 然而翅膀无力地振动几下,苏赛恩刚飞起两米多高就掉了下来。不止是他,凡是会飞的都想飞上去接人,可是所有人的力量都几乎被神术阵掏空了,无论怎么努力,竟然没有一个人能飞得上去! 难道说,送走了新神,留住了女王,最后的结果却是女王跟亲王一块儿摔成薄饼?这结果也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露西!”妮娜真恨自己为什么觉醒的不是魔族力量,为什么不能长出一对翅膀来! “缓冲垫!”安东尼背上,一对白色的羽翼已经伸展开来,这些硬生生从后背上破体而出的羽毛还沾着血,但他已经顾不上了——早知道飞不起来,他就不费劲控制这翅膀了,白忙! 缓冲垫的概念大家都知道,但现在根本没有。不过安东尼这么一说,何塞顿时受到了启发:“热空气!”热空气上升,至少能把下坠的人往上托一托,如果一层层地托,逐步缓冲…… “但那得多热的空气?”妮娜目瞪口呆——不怕把人烫熟了?海因里希可能没事,但陆希…… “压缩空气!”狼狈不堪的金羽刚爬起来,想到了另一个方法,“谁会?” 众人再次面面相觑——是有人能压缩空气,但那个人正在头顶上往下掉呢。 “用植物编成垫子……”约翰说出了一个最可行的办法,但他也知道,不管这垫子多厚多软多有弹性,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落在垫子上,恐怕也跟落在地面上差不太多了。 此时此刻,天空中的陆希也在拼命地开动脑筋。 太高了,高到她连地面上的人都看不清。随着新神的离开,刚才那种玄妙的状态也消失了,她又变成了一个普通人,还是个恐高的普通人。 但是她必须得想出办法来,否则不光她自己,海因里希都抗不住这一摔! 现在是陆希在抱着海因里希,海因里希的翅膀和尾巴已经消失,但在恢复人形之后,看起来着实有些吓人——毛细血管破裂之后渗出的血液又被鳞片压回了皮下,此刻淤血成片,几乎把他整个人都变成了青紫色;眼耳口鼻的出血则干涸在脸上,又是刺眼的红。如果不是陆希紧贴着他,能听到他有节奏的心跳,八成会以为他已经完蛋了。 但是现在不完蛋,就这样摔下去,一会儿也会完蛋了。 难道最困难的关卡都过去了,却要在胜利的庆典上完蛋? 陆希努力回忆着刚才那种玄妙的状态,她的意识竟然能够像有形之物一样,把掉入裂缝的士兵都缠住并且提上来。那么,如果她的意识也能够变成一双翅膀…… 铅灰色的天空下,忽然亮起了一团淡淡的金光,那金光开始像无序的丝带一般乱飘,但随即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抽回去一样,开始向一起聚集。 “这是——”丹尼尔又惊又喜,“女王她——她觉醒了?” 作者有话说: 啊,终于把这篇长得要命的文写完了,而且,还算努力没烂尾吧……就是太长太长了,感谢一直还支持着我的小伙伴们,可能明天再有一个番外就结束了,鞠躬,下次一定不写这么长了呜呜,再次感谢大家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