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武林有娇气》   作者:白泽   文案:   御姐外表萝莉心、脑补功能特别突出的人参精叶兮,初入江湖想要人见人爱,却被人人喊打。病娇贵公子白越,嘴毒医术好,一次次见证叶兮被坑,面上挥一挥衣袖不理不睬,心里却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暗中观察转为明面怼人,两人开启相看两厌、天天互怼的日常。不料他们的感情日趋甜蜜,背后却来追兵,还有霸道深情的绝色王爷要抢人!男方宣言:我心悦你,宁死不悔。女方宣言:若人来阻止,我击退便是。若神来阻止,我弑神便是。 第1章 乱葬岗惊魂夜   我想,作为一个妖怪,同类中大概没有比我混得更惨的了。   我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不知名的乱葬岗,有许多尸体压在我的身上。那些尸体甚少有完好无损的,大多有残缺,且几乎已经腐烂。没呼吸几下,我便被万分恶心的尸臭味熏晕了过去。   是以当再度清醒之后,我便立马屏住了呼吸,然后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开始往这些尸堆外面爬。   说来也巧,我醒来的那天,正好是七月十五。   中元节,鬼门开,民间按惯例除了要祀祖,用新米等祭供,向祖先报告秋成之外,还需要宰鸡杀鸭,焚香烧衣,祭祀由地府出来的饿鬼,以化解其怨气,免得贻害人间。   乱葬岗附近有一村,名叫王家村,村中几乎家家姓王。王家村村民淳朴,想着乱葬岗的孤魂野鬼没人祭奠十分可怜,每年中元节祭祀完自家老祖之后,便会自发带着元宝、蜡烛前去乱葬岗焚烧祭祀。   又是一年七月半,眼看村民们各家祭祖之事都已结束,王家村的村长便带着祭祀用的东西,吆喝着村民一起前往乱葬岗。一到乱葬岗地界,沁人的凉意便扑面而来,原本还有些燥热的众人,顿时纷纷抱着胳膊哆嗦起来。   夜风呼啸,乌云蔽月,第一次来的王小花姑娘忍不住心惊胆战地开口道:“真是奇怪了,明明现在正是最热的天气,这个地方为何会如此阴冷?”   走在旁边的王大牛比她年纪大一些,乱葬岗祭祀活动也参加过几回了,但此时看着前方黑漆漆的荒山野岭,也有些心慌,道:“据说这个地方本是极阴之地,后又成死尸聚集之所,阴气重自然就比较冷。”   王小花愈加忐忑不安,圆圆的杏眼都蒙上了雾气:“可今日是中元节,据说这天阎王爷会打开地狱之门,将十八层地狱的鬼魂全部放出来,大牛哥,我……我有些害怕。”   王大牛虽然也紧张害怕,但男人都好颜面,尤其是在心仪的姑娘面前。所以王小花话音一落,他便握拳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豪气万丈地道:“小花,你别怕。有大牛哥在,不管发生什么,都有我护在你前面。”   虽然王大牛家境贫寒,王小花更想成为村长独子王大龙的媳妇儿,但此时此刻她还是觉得有暖意涌上心口,说道:“大牛哥,你真好。”   听闻此言,王大牛越发挺直了身板,情意绵绵地道?:“谁若想伤害你,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大牛哥……”   “小花妹……”   听到外面似有人声,我顿时精神大振,一边拼命往外爬,一边扯开了嗓子想要呼救。   “救……救命啊……”   但一来我已经长时间没有说过话了,嗓音格外嘶哑,二来从尸堆下面往外爬,着实耗费了我许多体力,所以我在开口的时候难免有些上气不接下气。这便造成了我的呼救声,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在这种阴森恐怖的环境下,显得犹如厉鬼哭号般凄厉。   走在最前面的村民听见我的声音,顿时忍不住牙齿打战,道:“是不是,有……有什么声音啊……”   村民们本就有些害怕,听到他的话后,当即停止了前进。   树静风止,整个乱葬岗顷刻间便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我心下一喜,四周既然没有了各种杂乱的声音,正好方便我呼救啊!   “救……救命啊……谁……谁来帮我一把,我被压在尸体下面了……好……好辛苦啊。”   可不知道是我呼救的方式有问题,还是现在的村民胆子委实太过小了一些,听见我的呼救声之后,他们竟纷纷开始往回跑。我见他们要走,也急了,开始拼命往外爬。   “别……别跑啊,帮……帮帮我。”   在铆足了劲儿的挣扎之下,我总算快要爬出去了。与此同时,整个压在我身上像山一样的尸堆也开始摇摇欲坠。   此一幕落入村民眼中,好几个胆小的顿时便吓尿了。   “不……不好,有鬼啊!大家快跑……”   也不知是谁在人群中喊了一声,紧接着所有的村民都开始拼命往回跑。   很多年后,当我再次路过王家村的时候曾听人说起,某年七月半,乱葬岗闹鬼,生死攸关之际,许多郎情妾意的小情侣纷纷撇下了自己的另一半独自逃跑。被独自撇下的姑娘们,终于明白“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这句至理名言,就此对情爱心灰意冷,变得格外奋发图强,甚至因此还出了好些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物。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眼下的情况是,当我好不容易从尸堆下面爬出来,整个乱葬岗除我以外,再没有任何活人,只剩遍地尸骸和一些七零八落的元宝和蜡烛。   我原本是想追着那些村民问一问如今是什么世道,顺便希望他们暂且收留一下。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是拼了命地追,他们越是哭天喊地地逃,口中还不停地喃喃道:“如来佛祖玉皇大帝祖宗保佑邪灵退散……”   “误会,一切都是误会。你们别跑了,等等我啊!我是人,不是鬼……”   就算我扯着嗓子喊他们,跟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说,我是人不是鬼,依旧没有任何人为我停下脚步,更没有人把我的解释听进去。由此可见,误会的产生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一旦对方有了先入为主的不好观念,你就算花十倍的力气,也不一定能解释清楚。   最后我实在没力气追了,且被自己浑身上下的尸臭味恶心得不行,我便循着水流声,就近找了一条小河,果断剥下身上的臭衣服,跳进了河中。   清水洗去了身上的各种污垢,渐渐露出了我原本的白皙肤色。   风吹云散,皎洁的月光再度洒向了大地,我也从波光粼粼的水面,看清楚了自己的容貌。   水面倒映出的少女,发若鸦羽,眉目如画,所谓倾国倾城大抵也不过如此。我抬手,动作轻柔地将自己绝美的五官都抚摸了一遍,神色越发茫然:“这么美的一张脸,不是应该被人捧在心尖上娇宠呵护的吗?为何我会出现在乱葬岗这种地方?”   说来有些玄妙,自从醒来之后,我清楚地记得自己是个什么妖怪,为何会离开故乡进入凡尘,也记得过往自己习过哪些武功,甚至还记得过往自己看过的那些缠绵悱恻的话本,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和过去,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乱葬岗。   待彻底将身上洗干净之后,我想着反正四周无人,正好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皓月之下,水面倒映着的少女娇艳如花,虽不施半点粉黛,却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我伸手将垂下的长发拨至耳后,因为没有任何过去的经验提供给我参考,也没有任何旁人能够给我提示,我便开始凭着看过的话本的经验,推测自己出现在乱葬岗的各种原因。   “大概是由于我生得太美,所以引来无数贵族公子的垂涎,连当今圣上和所有皇子都为我的魅力倾倒,由此引发了朝局混乱。更让人无奈的是,敌国国君也对我一见钟情,然后为我发动了倾国之战。最后不得已之下,圣上只好含泪下令将我处死。我被扔在乱葬岗之日,也是陛下一夜头白之时。还有很多爱我至深的皇子,贵族公子,也纷纷为我殉情而死。中原百姓也因悲伤我的死去,纷纷换上了白衣,自发祭奠我的死去。我本佳人,奈何红颜薄命。”   唏嘘感慨了一番后,我将双手放在了胸口,一边做出西子捧心的神态,一边继续想着:“不过从乱葬岗那边的情形来看,许多尸体好像都是武林人士打扮,也有可能现如今的世道变了,不再是皇族当权。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此绝世而独立的我,也有可能是先与某武林世家的天才少主一见钟情,可还没来得及生死相许,武林盟主便单恋上了我,然后强行拆散了我们。”   “紧接着昆仑、武当、崆峒等门派掌门也纷纷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原本和平的武林因我而硝烟弥漫。而就在此时,我偶然的一次露面,让魔教教主念念不忘,他为了我不惜制订了颠覆整个武林的计划。最后,为避免整个武林惨遭浩劫,在两方人马对战之际,心地善良的我自愿服毒自尽。可没想到,所有的人都爱我至深,在我死后他们便对世间生无可恋,双方人马互相厮杀,尸体堆满了山头……”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回头眺望了一下乱葬岗的方向,就着明月的清辉,隐约能看到那边的山头。我微微蹙眉,眼含泪水,自言自语:“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你们怎么就那么傻啊……”   拉长的尾音,在寂静的午夜尤显得凄凉哀婉,配合着那微蹙的柳叶眉,悲伤的芙蓉面,我越发觉得水面上倒映出的自己,怎么看怎么惹人心疼。   偏偏在这时,传来了一阵极煞风景的嗤笑声。   “呵,方才那些村民说乱葬岗闹鬼,本公子还以为有什么热闹可看,没想到居然是你。”   我应声回头,便瞧见有一身穿月白锦袍的年轻男子牵着一匹毛色雪白的骏马,从岸旁的树林中缓缓走了出来。   男子看上去二十岁左右,如墨青丝皆拢于金冠之中,目若朗星,面如冠玉,初初看去恰如丹青圣手精心描绘的贵公子一般,道不尽的风流倜傥。   当时我脑中的第一想法就是:他长得这么好看,难道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子吗?   可随着那男子逐渐走出树林阴影,玉树般挺拔的身形彻底暴露在月光之下,我这才发现了一些不妥。   首先,现如今这是七月流火的天气,虽然夜里没有白日那么炎热,可也不至于将身体包裹得如此严实吧?他竖起来的衣领直接将修长的脖颈团团围住,就连牵马的手上都还戴着洁白的手套,整个人除了脑袋以外,再没有半点裸露在外的肌肤。只是这样看着,我就觉得十分闷热,那男子却面色如常,未见任何燥热之意。   其次,可以肯定的是,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这个男子。可是此时此刻我分明发现,那个男子的眼底清楚地写满了对我的厌恶。   在彻底看清我的面容之后,男子便再度开口,用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声音感叹道:“你居然还没死?真是太让人失望了。”   我一开始先是被男子好看的容貌所吸引,接着又被他看自己就如同看裹脚布、臭水沟一样的眼神所惊吓,一时之间竟忘记了自己还在洗澡。   男子许是见我既没有遮掩,又不曾躲避,只是愣怔在那里,还以为我是要装傻勾引他,眼中的冷意更甚,愤愤道:“伤风败俗,不知廉耻!”   几乎在他话音刚落的瞬间,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处境,急忙面红耳赤地将身体藏进水中。待确定不会春光外泄之后,我这才干巴巴地道:“你休得胡说,我,我不是故意的。”   剧本不对啊!按照我过往熟读的无数话本的套路来看,深夜相逢,男俊女美,怎么看都应该是一见钟情,再见深情的场景才对啊。就算没有这些言情套路,正常男子若意外看见女子洗澡,不应该是极力避嫌才对吗?   面对我如此绝妙的一个美人,他却没有半点怜惜之情,这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了……   “我知道,因为我曾经拒绝了你的求爱,你至今依然对我怀恨在心。但你要明白,像我这样美丽的姑娘,是不可能和你有任何牵扯的。这样只会害了你,让我于心何忍啊……”   我在说这话的时候,身体轻轻颤抖着,眼角还滑落了一滴晶莹的眼泪。   水面上清晰倒映出我难过的模样,在我看来,这真是像极了雨中摇曳的百合花,说不出的惹人怜爱。   说完那些话后,我忍不住在心底轻轻感叹,唉,我怎么就如此善解人意呢!可听闻我的话后,男子却紧抿着嘴角,脸色难看得犹如被人下套一夜输光了所有家产的富商一般。   他攥紧的拳头松了又握,好半晌才抬头看着我的眼,一字一顿道:“你说什么?”   从小我就对杀气格外敏感,是以察觉到对方似乎极为生气,我担心自己会有生命危险,便立马往前游到了河中心,确定他没有办法立即伤到我之后,方才从水中冒出脑袋,怯生生地道了一句:“我对你没有任何印象,你却好像非常厌恶我,这就只能说明,你是对我因爱生恨!嗯,或者说,你就是那个把我埋在乱葬岗的罪魁祸首!”   想到对方有可能是求爱不成,才心狠手辣杀人灭口这点,我不由得痛心疾首道:“勉强是没有结果的,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男子似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话,他死死地看了我好半晌,才凶巴巴地道:“你别说你又失忆了!”   若之前我还在惊疑不定地猜测他是真的认识我,还是想借故引起我的注意,眼下当他用了这个“又”字之后,我便彻底肯定了,他应该与我有过纠葛。   夜风拂过,吹乱了我的长发,也将他的袍角吹得猎猎作响。   虽然知道对方现在一点也不待见我,但出于对自己过去的渴望,我依旧鼓足了勇气再度开口道:“刚才你用了‘又’这个字,是不是代表你认识过去的我?”   在我说话的时候,男子的眼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脸,他既似书院里面认真检查学生课业的先生,又似在通过我的表情仔细辨别我是否在说谎。   也不知道这样看了多久,直到我觉得水里有些凉,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时,他才面无表情地开口道:“虽然我有些怀疑你在装疯卖傻地演戏,可就本公子对你过往的了解来看,脑子缺根筋的你明显达不到那种高度。所以,本公子差不多可以判断,你现在确实已经失忆了。”   自动屏蔽掉“缺根筋”这一类的词汇,我点点头,继续道:“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叫什么名字?”   说这话的时候,我努力睁大了眼,企图用水汪汪的眼神,诉说我的渴望。但不知为何,男子依旧还是没有什么表情。对话没办法进行,这很让我感到惆怅。   无奈之下,我想到有些话本里面的男主人公好像也是这般,看似不近人情,其实最渴望旁人的示好和关怀。于是我双手十指紧扣做祈祷状,嗲声嗲气地说了句:“好哥哥,求求你了!”   只此一句,男子原本冷酷的表情便彻底龟裂,转而变成仿佛吞了数只苍蝇一般恶心欲吐的神情。   “好……”   我见他终于有了反应,不由得心下一喜,准备再接再厉。谁知那男子足尖一点,直接跃到我身旁的一块礁石上,将一把泛着寒光的剑搁在了我的脖颈处。   “再敢说这么恶心的话,本公子就杀了你。”   长剑割破了我颈侧的肌肤,很快就有鲜血顺着剑尖流入了河中。   生死攸关之际,我不敢再做任何挑衅,只好老老实实地道?:“不说了,以后再也不说了。”   隔着这么近的距离,我明显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他厌恶我是真,想杀我也是真。   听我如此说,男子的剑尖略微挪开了半寸。   他偏头看我,形状好看的菱唇微张,神情漠然地说:“你的名字叫——王铁栓!”   我想也未想,便脱口而出道:“那不可能!”   他悠悠地看了我一眼:“怎么不可能?”   我指着水面自己的倒影,愤然道:“我长得这么好看,怎么可能叫这么见鬼的名字?”   他眉梢一挑,眼神轻蔑地道:“本公子长得这么好看,你还不是一样不记得我!而且这里距离王家村最近,王家村的村民最多,你叫这个名字不是很正常吗?更何况,民间不是一直都说贱名好养活吗,你怎么知道你父母不会给你起这个名字?”   虽然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我依旧还是无法相信,问:“真的?”   男子目光幽深,正色道:“你既然没了过去的记忆,那作为故人,本公子告诉你的名字又怎么可能有假?”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尽管他用的是一本正经的口吻,但我总觉得他在说这话的时候,眼底似乎闪过一丝笑意。不过鉴于现在并没有第二个认识我的人可以询问,所以我懊恼了许久,还是勉勉强强承认了这个名字。   就算再难听,好歹我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有人的姓名,我就觉得我与普通人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想到这里,我又觉得有些开心了。   将脑中纷乱的想法抛开之后,我又眼巴巴地看着他道:“那你能给我说一下,我过去是什么样的人吗?”   男子微微扯了扯嘴角,颜若朝花,笑若春风。他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忍不住想要一巴掌拍死他。他说?:“你过去是一个人见人厌的贱人。”   我一口老血哽在喉咙,说道:“我绝不相信!”   “爱信不信,反正你仇家甚多,也活不了多久了。”   语罢,男子收回搁在我脖子上的剑,仔细擦干净之后,才将剑收回剑鞘。随之足尖一点,跃回了岸边的白马身上。他姿态潇洒,动作轻盈,如一只蝴蝶,轻轻落于花蕊之上。   我先是一愣,随后又急声问道?:“仇家甚多?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男子却骑着白马,再也没回过头。眼见他距离我越来越远,就快要消失在浓浓月色之中,我咬了咬唇,终是顾不得遮掩和羞耻,急忙跃出水面,几个纵身便跃到了他的马上。   事到如今我已经十分清楚他对我的厌恶,但他毕竟是我醒来之后遇到的第一个知晓我身份的人。在没有弄清楚我为何会被人丢弃在乱葬岗上,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之前,我并不想丢掉这条线索。   为避免他直接丢我下马,在落在马上之后,我就死死搂住了他的腰,说道:“在没有把事情说清楚之前,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   两人身体如此亲密地接触,男子先是身体一僵,紧接着用冷如凛冬飞雪的声音,咬牙道:“你究竟还知不知道廉耻?我数到三,如果你再不放开,我就立马剁了你的狗爪!”   我本就是妖,人世间的礼义廉耻对我而言只是一些很模糊的概念。更何况,他都没有任何尴尬,我也索性丢掉了所有的脸皮,说道:“我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一放开,你就会把我丢下马!想剁你就剁吧,反正血会溅到你的身上和马上。”   经过方才一番接触,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个男子似乎有很严重的洁癖。对于世间的一切,他都觉得十分污秽,所以才会将自己层层叠叠地包裹起来。   果然不出我所料,男子自己似乎也觉得被鲜血弄脏衣服和马很难以忍受,顿了顿之后,他便开口问我道:“你究竟想要如何?”   我缓声道:“第一,我想要知道我的过去和现如今的世道。第二,我需要一身可以蔽体的衣裳。第三,我不知道附近的路况,所以你要带我进城。”   男子声音凉凉地道:“第一,本公子为什么要帮你?第二,本公子帮你会有什么样的好处?第三,本公子真的非常非常讨厌你,所以你不用给我许诺什么以身相报,和以后再报的鬼话。”   看来,他不仅有洁癖,还是个唯利主义者……   我仔细思量了一下,自己现在身无长物,好像并没有什么可以用作回报的东西,除了……他刚才割在我脖子上的一道伤口。想到自己脖子上的伤,我眼前一亮,顿时有了主意。   我清了清嗓子道:“我记得律法有云,无故伤人是为犯罪。而且你刚才见我洗澡,也没有回避,实为登徒子之举。你如果不想我报官,又不愿意担那登徒子之名的话……”   男子不屑一顾,道:“你以为本公子会惧怕官府和世人的议论?”   事情的进展再次出乎了我的意料,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难说服!同时我也对话本上的某些经典情节产生了深深的共鸣——果然,但凡绝色,大多命运坎坷啊。   不过幸好我是妖非人,也不是很在意名声这个东西,或者说,名声对现在的我而言,还没有任何概念。见他如此油盐不进,没有半点互助友爱的同情心,我果断祭出了终极杀器——脸比城墙厚,办事不要脸。   “我不管,如果你不答应我的话,我就去找最好的画师,画无数张你的画像,然后逢墙便贴,逢人便说你是抛妻弃子、玩弄少女、调戏少妇的采花贼人渣!”   男子身子一颤,良久,我才听到他从喉咙缝里挤出了声音:“你知不知道世间有个词语叫厚颜无耻?”   我笑眯眯地接过了他递来的长袍披在身上,巧笑嫣然道:“抱歉,小女子才疏学浅,只知道助人为乐这一类词。”   男子冷冷地看了我半晌,冷声道:“我可以带你进城,也可以告诉你当世的一些情况,但你须得答应我一件事。”   我心下一喜,忙问:“什么事?”   男子面无表情地道:“如果此行你出了任何意外,一旦身死,我就有权利接收你的尸体。”   我很是干脆地点了点头:“没问题。”   那时候我只是想着,只有人才会出意外的,可我是妖。就算我答应了他,恐怕他穷其一生也都没办法接收我的尸体。可我偏偏忘记去想,他为什么会那样坚定地认为我一定会出意外。 第2章 美男有病且有毒   由于他有严重的洁癖,外加以我现在的武功根本打不过他,最终我还是没能坐上那匹帅气的白马。   彼时他悠然地坐在马上,犹如闲庭漫步,而我则一路快跑跟随在旁,仿佛野狗追鹰。   因耐不住我的一再追问,男子总算告知了我一些情况。   他说:“本公子姓白名越,是一名普通的游医……”   我指着他身上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衣裳,怀疑地道:“不可能吧,普通的游医应该不会这么有钱,而且你身上还没有带药箱。”   白越淡淡地看了我一眼:“谁说的游医一定很穷?我给达官贵人看病,药材和所用之物这些自然由他们自己采买,我只负责将他们医好便行。”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些不对,问道:“游医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的功夫和这么凌厉的气势?”   白越鄙夷地道:“你知道本公子出门一次能救多少人吗?那么多的诊金,要是我自己没有实力保护,早被那些小贼和强盗抢走了好吗?”   白越的话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我还是持怀疑态度。毕竟,比起一个医者,他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刀口舔血的剑客,尤其是他在用剑的时候,那干净利落的身手和没有半点迟疑的杀意,都说明他过去肯定日日伴剑为生。毕竟没有多年苦练,绝对练不出这一手漂亮的剑法。   不过话本上都说了,人生在世,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秘密,有的秘密或可对人言,有的秘密或终生不可对人言,比如我真正的身份是妖非人。想到这一点,我索性不再反驳,诚恳地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你说得都对。”   可白越这家伙,一点也不体会我的苦心。他下巴微扬,修长的脖颈宛若天鹅般优雅,说话的语气却一如既往高傲令人讨厌?:“你什么你!要叫我公子!”   臭德行!   不过他越是对我不客气,我就越是怀疑,不依不饶地问道:“你还没有告诉我,究竟是不是你把我抛尸乱葬岗的?”   白越口吻轻蔑地道:“就凭你,还不配脏了本公子的手。更何况本公子若诚心要取你的狗命,你还能活到现在?”   想到之前他那招式凌厉的剑法,我果断地缩了缩脖子。就算我是妖,被削了脖子,也会疼到崩溃的。自动忽略掉“狗命”这类不堪入耳的话,我想了想,换了个问题问道:“如果不是你的话,那你可知,是谁把我丢在那乱葬岗的?”   白越嘴角微扬,嘲讽道:“据说这一代的江湖百晓生早年闲来无事时曾统计过,想杀你的人能够从昆仑派门口排到峨眉派山脚下。数到最后,百晓生自己都记不清,还感慨万分地为你题过一个很有名的对子。”   我条件反射地问道:“什么对子?”   白越偏头看我,微微一笑:“从来有天嫌,人看人相厌。横批:千古第一妖女。”   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说道:“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白越目光一暗,用戴着洁白手套的手在腰侧长剑上轻轻地敲了敲,说道:“怎么?你是不相信,还是对本公子有所不满?”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石头和剑的杀伤力哪个更大一些,最后得到一个很悲观的结论——可能我的石头还没有砸到他,他的剑就已经削掉了我的脑袋。   作为一个惜命的妖怪,我素来不提倡做任何以卵击石的傻事。所以,随后我十分识时务地将石头又放回了原地,泰然自若地道:“我只是觉得,百晓生这个对子,写得委实不太地道。”   我打不过白越,不一定打不过百晓生啊。   君子报仇十年未晚,来日方长啊来日方长。   月色渐暗,荒山野岭前路难行。   白越抬眸看了一下星辰的方位,翻身下马,淡然道:“此地距离最近的白鹭城还有两百里的距离,就算快马加鞭也需要大半日的光景才能赶到。今日天色已晚,不适合再赶路。”   此地位于高处,四面通风,能远观六路,亦能随时御敌撤退。不远处还有清晰的水流声,不管是取水,还是抓鱼捕食都比较方便。谨慎考虑之后,我还是特意用妖气感应了一下四周有无肉眼看不见的危险,确定平安无事,我才了口气,说道:“那今夜就在此歇息调整好了。”   白越没有搭理我,将白马在一旁的树上拴好后,他才伸手抚了抚略有褶皱的衣袖,漫不经心地道:“这不是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吗?我又没有问你意见。”   有些人八字相合,看一眼便爱上一生;而有些则八字相克,一眼便厌上一生。   我想,我与面前的这个白越,大抵就是后者。从我们相遇开始,他好像就没有对我说过一句好话。被他这样针对了一晚,我就算脾气再好,此时也有点生气了:“你这人是属刺猬的啊!说话怎么总是带刺?你是对我一个人这样,还是对所有人都这样?”   白越答:“自是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问道:“难道就没有一个特别的?”   白越沉吟道:“倒是有一个人,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觉得他无一处不耀眼无一处不完美。”   我好奇地问道:“那人是谁?”   我想了很多的回答,能被这个挑剔的家伙另眼相待的人,定有倾国倾城之貌,还要有惊世之才。   只是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想到,最后白越坦然看着我道出了三个字——“我自己”。   在遇到白越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修炼有成,颇有定力的妖。毕竟闭关修炼那会儿,一闭关动辄便是几十年上百年,不管外界沧海桑田如何变迁,我都心如磐石岿然不动。可眼下,我跟他遇见不到一天,相处不到几个时辰,我便屡屡有想要吐血三升的欲望。   默默在心中念叨了几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待到心情暂且平复后,我才挽了挽袖子,决定暂且远离这个祸害。我说道:“我去抓鱼,你去捡些树枝,不要妄想不劳而获,不然一会儿我一条鱼都不会分给你的。”   白越对分工合作并没有任何意见,但对我此时的穿着打扮十分不赞同。   由于我和他身高、身材都相差许多的缘故,他的外袍穿到我身上就显得尤为宽大,不仅下摆直接拖到了地上,就连刻意扎过的衣袖都会一不小心滑到手肘处,直接露出一大截雪白的胳膊。白越看着我挽好的袖口,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起初我还以为他是嫌弃我将下摆拖在地上沾了尘灰,想重新将外袍收回去,于是我想也未想,便急忙双手环胸,死死地捂住了身上这件唯一的蔽体衣物,说:“不行,不可以。”   白越白了我一眼,随后转身从马背上驼着的箱子里拿出了一套女子的衣裳丢到我怀里,说?:“去换上这个,我不想跟衣衫不整的女人同行。多看一眼,都会伤害我的眼睛。”   怀里的女装布料柔软,色彩明艳,不管做工还是花色都是一流,但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心中的疑惑:“为何你一个大男人,行李里面却有女装?”   听我如此问,白越脸色顿时有些难看。我抱着衣裳,一边飞快地往后退,一边从一旁的地上拾起了一根粗壮的木棍,说道:“你是不是有些事情难以启齿,有喜欢穿姑娘衣裳的怪癖?没关系,勇敢说出来,我一定不会歧视你的!”   白越脸色铁青,好半晌,才咬牙道:“不许胡乱猜测,本公子随身带着女子衣裳是有缘由的。”   我将信将疑:“当真?”   白越气呼呼地道:“我骗你作甚?本公子生得国色天香,每每出门在外,总是有许多女子刻意跟随,还有好些专候在有水之处。但凡本公子打那处经过,她们便纷纷往水里跳。”   “女子们穿的衫裙薄,一沾水就曲线毕露,她们一个个想借机污蔑本公子冰清玉洁的名声,好借着舆论压力做本公子的房里人。本公子虽然轻功好,能转瞬离开那个地方,但为避免不方便逃脱之时,便想着可丢一套衣衫在岸边,让其自己更换好。”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深以为然,“看来每个绝色美人的生活都十分不容易啊,我能体会。”   白越哼了一声,说道:“别拿你跟我对比,你连给本公子提鞋都不配。还有,一会儿换下来的衣服,就别洗了,本公子一贯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你就挖个坑,把那件衣裳葬了吧,好歹跟了本公子一场,也沾了些灵气,也得入土为安。”   “……”   他语罢,我就抱着衣裳赶紧离开了。再在原地停留一会儿,我怕我会忍不住拿起武器跟这个浑蛋拼了。   换好衣裳之后,我便去小溪里抓了几条活蹦乱跳的鲜鱼。以前还没修炼成人形的时候,我只需要日月精华便可过活,可修成人形之后,一顿不吃东西,我便觉得自己快要饿死了,一夜不睡觉,就感觉自己快要困死了。   虽然有不少妖怪都觉得修炼成人之后麻烦,却从来没有一个妖后悔修炼成人。哪怕混得再惨的,也直叹不枉凡尘走一遭。于是后来的妖怪就越发勤奋修炼,一心向凡绝不动摇。   夏季的鱼不如冬季的肥美,但好在山间溪水清澈,鱼儿沾了草木灵气,个头也不算太小。   等我拎着鱼回去的时候,白越已经完成了捡干柴的任务。   篝火熊熊燃烧,他嫌弃树枝的外皮不够光滑干净,就坐在火堆旁神情认真地给树枝剥皮。   尽管我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但此时还是不得不承认,只要不开口说话,白越那张脸当真好看得过分。   见我回来,白越抬头看我,面无表情地道:“你穿这件衣裳……”   我将鱼放下,拎着裙摆开心地转了几圈,问他:“是不是很好看?”   秋香色的衣裙,裙摆处绣着翩然欲飞的蝶,刚才我换好之后,在小溪旁看过自己的倒影,看着肤白貌美,十分娇俏可人。   可白越这家伙不仅丝毫没有感受到我的美丽,还颇为嫌弃地用手遮了眼,嘲笑道:“活像一只干瘪濒死的蜜蜂,‘嗡嗡嗡’的甚是烦人。多看一眼,都是噩梦。”   我不服气,道:“这衣服可是你买的!”   白越冷笑道:“可没想到被你穿得这般难看!歪瓜裂枣,怎配锦衣华服!”   “……”   我不欲再和这个没有半点审美的臭家伙纠缠,处理好鱼后,我才指着不远处的箱子问道:“有盐之类的东西吗?”   白越眼眸轻抬:“君子远庖厨,本公子怎么可能带那些东西?”   我抬手抚额:“你身为游医不带药箱也就罢了,怎么还不带这些生存必需品?那么大的箱子,你都装什么了?”   白越理直气壮地道:“那箱子里面自然装的是本公子需要换洗的衣裳,这世间再没有什么比我自身的干净整洁更重要了。”   我越发无语。我一直觉得自己的自恋程度已经达到了顶峰,可跟白越相比,我输得一塌糊涂。   “你平日露宿野外的时候,难不成就只以那些野果充饥?”   白越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走到另外一只箱子前,拿出了一个五彩锦盒。锦盒一打开,便有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我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白越取下手套,然后拿出了一块做成桃花形状的粉色糕点。他白皙如玉的手映衬着粉粉嫩嫩的糕点,说不出的诱人美好。   白越菱唇微翘,道:“本公子虽然没带调味之物,但并不代表没有带其他吃食。想吃吗?”   我忙不迭地点了点头:“想吃。”   “做梦!”白越把糕点慢慢凑近了自己唇边。   我怒了:“待会儿你也休想吃我的鱼!”   白越咽下糕点,眸中带笑,说道:“谁稀罕。”   慢慢烤好的鱼,两面金黄,香气四溢,但因为缺少调味之物,太过寡淡。待到我勉为其难地咽下一条鱼的时候,早已吃饱喝足的白越已经睡得格外香甜了。   这个浑蛋,不仅没有分给我一块糕点,还拿出了一壶上好的花雕在我面前炫耀。他一口糕点一口酒,别提吃得有多开心了。   我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他就不能对我好点呢!   要不是因为对如今的世道不熟悉,要不是因为我想要从他这里打听到自己的过去,我还真想立马掉头走人。我默默地为自己掬了一把辛酸泪,因为此时此刻并没有那个心疼自己的人,我便只好拢紧了衣襟靠在另外的一棵树下,闭上了眼眸。   半睡半醒之间,我有些意兴阑珊。要是外界人人都如同白越这般,我宁肯一个人回深山老林与那些飞禽走兽为伴,也不愿意在人间多待一刻光阴。   晨曦微露,绚烂的朝阳染红了大片翠绿的山林。   万物苏醒之际,我也被白越一脚踢醒了。这个习惯了早起练剑的浑蛋,在练完剑后,见我还没醒,便用脚踢了踢我的胳膊。   “本公子数到三,再不醒的话,我就把你丢在这儿了。”   白越踢得一点都不温柔,一脚下去,我就直接趴在了地上。我夜里没怎么睡好,先是梦见自己成了人见人爱的仙女,还没来得及开心,接着那些喜爱我的人都变成了白越的面孔,每一个的嘴都像是淬了毒的刀子,一人一句,让我痛不欲生。   再加上白越用如此粗暴的行为将我叫醒,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之心,我不由得越发委屈:“哪有叫姑娘起床,是用踢的?温柔一点会死啊!”   白越一边用绢帕擦拭刚刚踢我的青底靴,一边头也不抬地回道?:“当然会死,本公子会因为近距离接触到你的身体,而被你恶心死。”   我:“……”   为了尽快赶路,早上我就近随便摘了一些野果充饥,而白越则拿出了一盒热气腾腾的水晶虾饺和香稠软糯的碧粳粥。   ……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说道:“我没看错吧……这些食物能保存这么长的时间吗?”   白越用鄙夷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然后指了指一旁的食盒道:“鲁班第十七代传人弄出来的八宝食盒,只要将食物放于其中,至少可保其三月不坏。并且,食用食物之前,只需摁下上面的开关,食盒就会自行加热食物。”   说完,白越又夹起一个虾仁送到唇边,红的唇,白的虾,很是诱人。   我嗅着空气中传来的香气,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叹道:“鲁班的传人真是太厉害了!就是不知何处能买到这食盒?”   白越下巴微扬,漆黑的眸中满是骄傲,说道:“别做梦了,鲁班传人现为宫廷御用大师,就算是皇帝想要他做东西,也须得看他老人家的心情。早些年是我偶然路过京城之时,治好了他的顽疾,他为报恩才心甘情愿为我做了这天下独一无二的食盒。”   听说有钱无处买,我心情顿时便低落下来,说道:“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鲁班传人却不愿意多做一些呢?”   白越道:“你以为稀世珍宝都是怎么来的?同样的东西,大师们若只做一个,便会引人趋之若鹜;若做了许多个,就不再被人珍惜。如果珍宝和大师都如随处可见的大白菜一样,又何以体现出物以稀为贵的价值呢?还别说这些,单说这世间的双生子,大多也是相看两相厌,甚少有能和平相处的。”   说到最后,白越的语气也染上了一丝感慨:“毕竟这世间,谁都想自己是最独一无二的存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也都是他人所没有的。”   我对白越的话深以为然。不仅是大师和珍宝需要保持其独特性,绝世美人更需要。如果满大街都是美貌与我不相上下的姑娘,那如何才能让那些青年才俊一眼就相中我呢?   其实如果我动用妖法的话,要保存食物倒也不算困难。但是一来我不想在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上浪费妖力,二来我也不想对他人解释这些食物为何能长久不坏,所以干脆就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白越用完早膳之后,便翻身上马准备接着赶路。我也赶快把啃剩的果核一丢,急忙跟了上去。   许是看出了我打算上马的意图,白越在我快要靠近马的时候,便先一步开口阻止道:“跟着进城可以,但不准上马。”   我吸了吸鼻子,抽抽搭搭地道:“可是,你说到白鹭城还有两百里……”   白越点点头:“所以你待会儿可要跟着跑快一些,要是跟丢了,本公子是绝不会等你的。”   语罢,白越便一鞭子抽在了白马的臀部,马儿吃痛,瞬间疯跑了起来,扬起一片尘灰。   虽说我早知道白越这家伙冷酷无情的本质,但我委实没想到,他竟然会说走就走,而且没有任何等我的打算。   眼看那一人一马的身影距离我越来越远,马上就要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内了,我也只好拾起自己那颗再度碎了一地的芳心,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作为一个十分想要融入凡尘的妖怪,我绝不会露出一丝一毫不属于凡人的力量,所以什么缩地成寸,一步十里这类的术法,我是肯定不会用的。当然,最真实的情况是,我根本就不会以上所说的这些术法。所以,这一追,整整一个上午就过去了。   在我跑得气喘吁吁、双腿就快要断掉的时候,总算在一处宽敞的空地上看到了正在歇息的白越。对比我的狼狈,正在悠然品着小酒吃着小菜的白越,便如出来踏青的世家公子般,一举一动都透着慵懒闲散,一颦一笑皆是赏心悦目的画。   许是没料到我当真没有跟丢,白越略微有些惊讶:“看来你还是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至少轻功不错。”   我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好不容易等气息平缓了一些后,才靠着树干慢慢坐了下来,说道:“我知道午膳和美酒都没有我的份,至少能给我一些水喝吧?”   这个提议白越倒并没有拒绝,他很干脆地丢了一个水囊给我。清水入喉,一扫先前的疲惫和燥意,总算让我暂且恢复了一些力气。我想,这家伙或许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坏。   然而我还未来得及道谢,便听白越又道:“水囊不用还给本公子了,脏!”   “……”   我要收回刚才对他印象有所改观的想法。这个家伙果然还是坏得不可救药!   不过幸好,接下来的时间白越打算走近道去白鹭城,而所谓的近道都是一些比较崎岖难行的山路,他没办法纵马狂奔,就只好放慢了前行的速度。这一放慢,我也总算轻松了一些。   虽正值七月日头正烈的时候,但幸好山林间高大树木较多,重重绿荫遮住了烈日肆虐的光,行走在其间并没有觉得太过炎热。左右闲来无事,我便蹭到白越身边,低声问道:“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不如你跟我讲讲如今的世道吧?”   白越瞥了我一眼,睫长若翎,在白皙如玉的脸上落下淡淡的倒影,说道:“你什么你,都说了要叫我公子。要想打听事情可以,退后几步,不许靠我太近。”   我忽然之间便觉有些遗憾,为何这么好看的人,偏偏不是个哑巴呢!他如果是一个不会说话的雕塑美人,一定比现在讨人喜欢多了。不过,难得他这会儿这么好说话,我当下也没有迟疑,急忙退后了几步,颇有些牙酸地道:“还请公子告知。”   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反正叫一声公子,又不会少一块肉。   白越似乎挺满意我的识相,紧接着便缓声开口道:“如今是大殷朝宣德十六年,曜帝当位,天下尚算太平。”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原来现在还是皇帝一统天下的时候,那还有武林势力吗?”   虽然按照话本里面的套路来看,绝色美人的归属大多是皇宫,但就算三千宠爱皆在我身,又怎能比得上快马江湖的自由生活来得痛快呢!白越淡淡道:“如今朝野江湖应该算是一统吧。”我抬头看他:“怎么说?”   白越道:“因为现在的皇帝也兼任武林盟主。”   我扶了扶自己快要落地的下巴,问道:“怎么会这样?”   白越沉吟片刻,缓缓道:“据说许多年前,因为武林势力逐年壮大,武人时常犯禁,已有危及朝局之势。那时候继位的景帝,是一个目光长远而且颇有些手段的皇帝,他觉得这样下去武林和朝野迟早会有一战,若中原生了内乱,周边附属的那些蛮夷小国肯定会趁机作乱搅得民不聊生。”   “一统江湖的梦想,许多皇帝都有过。可是那时候的江湖草莽,许多大字都不识一个。他们不懂宏观大局,也不理会朝廷的招安,他们只明白一个道理——只有拳头才是硬道理!所以景帝他……”   说到这里,白越顿了顿,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相处这一日一夜,我算是对他的臭德行有了彻底的了解。所以当他看向我的时候,我也挤出一脸期待的表情,看着他道:“还请公子明示!”   得到自己想要的态度,白越好看的眸子越发黑亮,他接着道:“所以景帝他决定开始苦练武艺,以武服众。彼时景帝正值意气风发的少年时期,加之自小也有练习过一些功夫,他天赋又高,一边习武一边处理国政,倒也两方面都没耽搁。”   “尽管如此,景帝也花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才终于一举夺得武林盟主之位。武人们都是讲道义的实诚人,打不过自然就乖乖听话。自此,江湖武林终于一归大统。只不过自景帝之后,后面几代皇帝都是靠收买人心或者威逼利诱等手段拿到的盟主之位,所以近些年也有越来越多的武林人士觉得武林盟主之位并没有实至名归,许多门派开始暗中联合,蠢蠢欲动。”   我微微蹙眉:“这么说,天下又将要不太平了吗?”   白越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道:“你不是很喜欢众人为了你,引发天下大乱之类的吗?”   我顿时脸红到了脖子根,又羞又急道:“你……你当时都听到了?我没有过去的记忆,就只能依靠足够丰富的经验而活啊!”   有些话自己说起来是不害羞,但是被他人听到了就会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那些都是我个人的臆想罢了。   白越啧啧称奇:“哦,你还知道什么是智慧啊。”   我越发窘迫:“智慧就是,我记忆中那些经典的话本,有了这些世人智慧的结晶,再加上我沉鱼落雁的美貌,肯定会人见人爱,迟早名震天下,就此走上人生巅峰!”   白越悠悠道:“所以我一直都很好奇,你为什么会觉得所有人都会喜欢你,所有人都应该为你神魂颠倒?”   我挺直了脊背,抬手摸着自己如花似玉的脸,理直气壮地道:“话本上都说,人人都爱绝色美人啊!”   白越嘴角微扬,似笑非笑道:“话本上都还说红颜祸水,红颜薄命呢!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旁人就应该会喜欢你,对你好?万一那人是瞎子呢?万一那人有面孔分别困难症,世人在他眼里就没有什么不同呢?”   我咬了咬唇,说道:“可是话本上说……”   白越打断了我的话,漆黑深邃的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你凭什么就认为话本上写的就一定是对的呢?而且,我更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那么想要人喜欢你啊?”   为什么想要人喜欢我呢?在我曾经决定拼命修炼的时候,我也反复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恰在此时,不远处的树上,有一双黄莺双双归巢。察觉到父母的气息,才破壳不久的小黄莺纷纷露出了头,叽叽喳喳地叫了起来。黄莺的父母给它们喂食,用嘴给它们梳毛,看似普通的举动里,藏着道不尽的爱意。   将这一幕尽收眼底,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开口道:“因为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过去。这样的我,很难融入这个世间,注定了会尝遍孤单寂寞的滋味。人间有句很美的古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果有人喜欢我,愿意陪我一辈子,我就不会那么孤单了。”   其实作为我们那一族唯一的妖怪,从记事开始,我就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一个人修炼,一个人发呆,一个人活着。我很羡慕凡人的热闹,羡慕凡人的群居,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想成为那红尘紫陌中的一分子。   而对于我这样一个孑然一身的妖怪来说,借助婚姻融入人类中间,是最容易被接受认可的吧。只要有了爱我的丈夫,就会有孩子。我会拥有父母,也会成为别人的父母。这样,我就有家了。   可是这样的话,我不能对白越说。但聪明如白越,听了我的话,或许也明白我的一些想法。   所以他万分感慨地对我说:“我还以为你是立志做绝代妖姬呢,没想到扯了半天,就是想找个良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没出息!”   我颇为不服气地道:“你一个人行走江湖,难道从来就不觉得孤独吗?”   白越声音低沉道:“天才注定孤独。与孤独为生,伴孤独而死,这是我无法摆脱的宿命!更何况,如今放眼天下,尽是凡夫俗子,无一人可配得上与本公子为伴。”   自恋是种病!但白越显然已经无药可治了。 第3章 白鹭城往事   山间小道虽然崎岖难行,却比走大道省时许多。   大约快到黄昏之际,我和白越终于抵达了白鹭城。且由于我二人的容貌都极为出色,排队进城的时候,还引发了不小的骚乱。   直到快临近城门口接受检查的时候,许多百姓依旧时不时地看着我们,纷纷窃窃私语。因为我很早就知道自己生得极美,所以此时面对众人异样的目光和各种指指点点,也只当他们是在感慨我的美貌,未作他想。   只是接受路检的时候,人人手中似乎都拿着路引,我觉得自己两手空空地过去委实太过异样,便问白越道:“必须要那个东西才能进城吗?”   白越道:“这是自然。要没有这些东西,谁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人,从哪里来,准备到何处去。”   想着既然是如此重要的东西,我不敢胡乱捏造,便笑容真诚地向白越伸出了手:“还请公子借路引一阅。”   白越不为所动,依旧毫不犹豫地拒绝:“不借。”   我无奈,眼见距离城门越来越近,便只好对一旁不停地打量我的一个大胡子汉子温声道:“敢问大哥可否借路引一看?”   大概是生平第一次被我这样的绝色美人问话,大胡子当即脸色大变,丢下一个路引在我手里之后,转眼便不见了人影。   我拿着他丢下的路引,有些忧伤地道:“我又不嫌弃他长得平平无奇,他怎么就这么无颜见我呢?唉,果然太美,也是一种罪过。”   白越屈指弹了弹袍角染上的尘灰,云淡风轻地道:“你怎么就知道,他是因为害羞,而不是因为害怕呢?”   我下意识地脱口道:“他又不是道士,识得妖气,又怎么可能……”   说到一半,我察觉不对,立马用手捂住了嘴。不过好在人群中谈话的声音比较大,白越并没有听清楚,问道:“你方才说什么?”   我惊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努力将表情调整自然,道:“我刚刚说,我长得这么好看,又没有想过要伤害他,他根本没有害怕的理由啊。”   白越张了张嘴,正准备说话,前方有身着盔甲的黑衣士兵扬声道:“到你们了。”   白越将路引递上,顺利过关,然后牵着白马在城门口颇有些幸灾乐祸地看我。   我也用妖法将那个汉子留下的路引改了内容,然后递了过去。   “王家村村民,王铁栓,进城寻友?”那黑衣士兵有些不敢置信,道,“王铁栓当真是姑娘真名?”   我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没错没错,是的是的。”   城门口,白越眼底的笑意更深。   黑衣士兵还欲再说些什么,就在此时,另外一个面色凝重的青衣士兵附在他耳边说了一些什么话。那黑衣士兵瞬间变得脸色苍白,连额角都渗出了汗。待那青衣士兵语罢,黑衣士兵竟想也未想,便将路引丢到我怀中,连连对我挥手道:“赶紧走……”   我想,许是因为那位黄衣将军对我一见钟情了,所以才会让黑衣士兵不要为难我。虽然我不能跟他在一起,但为表感谢,我还是回头对着他丢了一个飞吻过去。   许是因为太过激动的缘故,本来准备登高上城楼的黄衣将军被我的飞吻所惊,犹如脱了轴的车轮一般,从城楼上骨碌碌地滚了下来。周遭士兵也被吓了一跳,急忙大呼:“将军!”   原本井然有序的城门,顿时变得乱糟糟的一片。   白越指责我道:“你吓到别人了。”   我反驳道:“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太过激动才会失了分寸?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白越看了一下城楼,又看了看我,神情悠远:“究竟是谁说的对,很快就知道了。现在本公子对你的路引有些好奇。”   我死死捂住路引道:“你刚才都不给我看,我凭什么要给你看啊!”   白越目光越过我,径直落在一旁人声鼎沸的酒楼,说道:“你说呢……”   我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在尊严和食欲之间挣扎了一瞬,便果断递上了路引:“先说好,你付饭钱,我才给你看的啊。”   白越将路引展开,前前后后,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之后,方才将其丢回我怀中:“看来你是真失忆了……”   我语气淡淡地道:“那不是很早之前就说过的事情吗?”   白越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这个路引没有半点作假痕迹,可刚才我好像记得,你身上并没有路引。”   我默然不语。   白越看了我半晌,见我真的不打算解释,便哼了一声,道:“不说算了。一会儿只有清汤面,一块肉都别想吃。”   小气鬼!虽然我的尊严告诉我此时应该严词拒绝,但我的双腿不受控制地跟了上去。作为一个不会点石成金术的妖怪,我深深地为自己感觉到羞耻。   呜呼哀哉,一代绝色竟为一碗面折腰!真是想想都觉得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作为有绝对实力扭转这一悲剧的人,却对楚楚可怜的我的目光视而不见,只是自顾自地坐在桌前,品着十八年的花雕,吃着各色山珍海味。   那香味实在太诱人了,我咽了咽口水,指着桌上那些香气四溢的菜道:“我想吃那个酱烧肘子!”   “不行。”   “那芙蓉虾仁呢?”   “不可以。”   “那鱼翅汤呢?我就喝一小口……”   “做梦。”   “……”   在连续被拒绝十三次之后,我终是怒了:“你一个人又吃不完那么多东西,分一点给我,又怎么了?我长得这么好看……”   白越轻飘飘地看了我一眼:“你长得怎么样,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顿觉挫败,只好捧着面碗,又乖乖地坐了下来,并不禁对话本上的那些故事产生了一丝怀疑。说好的绝色美人会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都是骗人的!   而且更为凄惨的是,当我准备化悲愤为食欲,就算是清汤面我也要吃个十七八碗的时候,店小二带着两个格外富态的商人走了过来,嘴里喊着:“麻烦让让,这里还有客人要来坐。”   作为一个只点了一碗清汤面还不加肉的客人,我自觉实在没脸跟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客人们抢座位。不过说来也奇怪,在我们没进来之前,酒楼熙熙攘攘很是热闹;可当我和白越进了酒楼之后,这里就陷入诡异的安静之中。直到小二招呼我们找桌子坐下,酒楼里面才慢慢又有了一点人声。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过敏感,我总感觉自己低下头吃面的时候,四周就会涌来许多打量我们的目光,而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那些目光又瞬间消失了。   眼下当我端着面条站起来,可怜巴巴地走到白越身后之时,酒楼里突然又静了下来,甚至还有人颤抖着手拔出了刀,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我继续埋头吃面,酒楼便又转瞬恢复了正常。我仔细思量了半天,也不知道众人为何会如此紧张,最后只好把这一切的不正常都归结于世人对于见到绝色美人的震惊吧。   毕竟一路走来,长得像我这么好看的人,已经没有第三个了。   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把白越算进其中,因为大多数话本里,好看的男子和好看的女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他是没办法和我抢风头的。但后来我转念想到了男皇后“韩子高”,想到了“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首《越人歌》的由来,顿时觉得自己看事情不可太过狭隘,万不可低估美男子在爱情界的战斗力。   当我喊小二再上第三碗清汤面时,白越的一壶酒也喝了将近一半,他纤长的手执着碧绿欲滴的杯,说不完的清雅,道不尽的风流。   残阳似血,街上行人渐渐归家,隔壁桌的商人似远道而来,饿得有些狠了,风卷残云地吃了一桌酒菜,这才慢慢地打开了话匣子,开始说起各地的物价和一些有趣的见闻。   将杯中最后一口酒饮尽,白越俊美如玉的脸上略微染上了一丝胭脂般的绯红,看上去少了几分清冷的谪仙气质,倒越发像醉卧美人膝的翩翩公子。   搁下酒杯,趁小二去取酒的空当,许是闲得无聊,白越难得主动挑起了话头:“如今我们身处白鹭城,但你可知这白鹭城过去还有一桩尽人皆知的风月之事。”   一听“风月之事”四个字,我就不由自主地竖起了耳朵:“哦?”   白越夹起一筷子松鼠鳜鱼放进嘴中,慢慢咽下,道:“白鹭城原本无主,直到四十年前大殷朝内忧外患之际,上将军楚恒力挽狂澜,外退强敌内平动乱。天子感念楚恒功劳,封其为战神,并将富庶的白鹭城赐给了楚恒作为封地。”   白越说,楚恒接受封赏之后,权势一度达到了巅峰,但他并没生骄纵狂傲之心,反而一心为国征战,接连横扫周边诸多小国,让其国土永远归属于大殷,将大殷的领土扩大了将近三分之一。云楼是他所破的最后一个小国,也是在那里,战无不胜的楚恒遇到了他这一生最大的劫难——云楼公主云瑶。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纵使楚恒无情无欲地过了将近三十个年头,最终还是栽倒在云瑶的石榴裙下。   云楼国破那日,国君在王宫点火自焚,王后不堪受辱悬梁自尽,身为公主的云瑶也穿着最华丽的衣裙登上了云楼最高的城楼。直到很多年后,参加过云楼一仗的将士,都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   那天,乌沉沉的云霭笼罩了云楼的整个国都,雄伟的云城仿佛随时都会塌下来。楚恒骑在一匹高大的乌蹄马上,冷眼看着云楼国都传来的阵阵哀号。正当他准备下令彻底攻破云楼国都的时候,一位身着大红衣裙的少女忽然出现在了城楼之上。彼时四周气氛原本无比压抑,可少女火红的裙裾好似在绝望之地开出的花,瞬间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殷贼无耻,毁我家国。”许是知道如今的局面早已回天乏术,少女一边流泪,一边走向了城楼的最边缘,嘴里念叨着,“云瑶无能,一不能救父兄,二无法助百姓。云楼若灭,云瑶当亡。”   这些年楚恒灭过许多的小国,听过无数人的唾骂,看到过许多国王的不甘,也见过许许多多家破人亡的悲惨景象。他手上沾过的人命犹如过江之鲫,早已数之不清,生死对他而言,不过如日升月落一般稀松平常。   能爬到他这个位置,红颜绝色自是从来不缺,可那些投怀送抱的姑娘,就算颜色再好,他也始终记不住她们的名字或者容貌。很多人都说,大殷国的将军楚恒是没有心的行尸走肉,只知晓征战杀伐。就连他自己也对这样的说法毫无异议。   可眼下,当那乌发红衣的少女从楼上跃下的时候,不知为何,他一点也不想看到她的鲜血和死亡。他想要她活着。   楚恒素来奉行行动第一,脑中出现了这个念头,他便以最快的速度往城楼那边奔去,堪堪接住了那想要殉国的少女。少女身子骨纤瘦,抱在怀中几乎没有任何重量,有那么一瞬间,楚恒竟有些恍惚地觉得,他抱着的或许是朵快要凋谢的花。   少女本是抱着必死的心跃下城楼的,最后不仅没死成,反倒被害她国破家亡的仇敌救了,这让她格外觉得屈辱悲愤。所以在回过神来的瞬间,她想也未想便拔下了腰间的匕首,想要捅向楚恒的胸口。只可惜,并没有成功。   楚恒毕竟是在腥风血雨里面挣扎求存之人,少女刚拔出匕首,他便死死地握住了她的手腕。   “我救了你。”他轻声道。   “我不需要你救,”她眼眶发红,语带仇恨,“如果不是你,云楼不会被灭,更不会成为血流成河的地狱。”   经过七天七夜的攻城之战,如今他们足下的土地早已遍染鲜血。天边残月暗淡,近处连绵燃烧的民宅房屋,却将黑夜映照得恍若白昼一般。   楚恒看着少女梨花带雨般的脸,忽然间觉得世界都渐渐明亮了起来。以往除了大殷的陛下之外,他不屑于向任何人解释任何事,如今他却不由自主地放软了语气,向她笨拙地解释道:“就算不是我,像云楼这般弱小的国家,迟早也会被其他强国吞并的。”   听到这里,我终是忍不住插话道:“那种时候,对自己喜欢的女子说这样的话,真的合适吗?我要是云楼公主,肯定恨不得一刀捅死他。以我阅遍无数话本的经验来看,从这里,就可以预见这个故事的结局肯定凄凉无比。”   白越微微颔首,也深以为然:“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一个亡国公主,一个敌国将军,本来就注定了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顿了顿,白越又抬眸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不过本公子挺意外的,你居然没说什么只要有情人能成眷属就好这类见鬼的话。我记得虐恋情深的套路,在话本里面好像也挺时兴的。”   我将已经吃完的面碗重重地搁在桌上,挺直了脊背道:“本姑娘虽然喜欢看话本,但也不是不分对错的。譬如那种家国都对他很好,他却偏偏还要和仇人搅在一起的,我就坚决不能忍。如果一个人只因为仇人长得好看并且对他很好,就能忘记灭国之仇,忘记杀亲之恨,然后没心没肺地跟仇人在一起,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称之为人。”   白越声音低沉地道:“在这一点上,云瑶的想法跟你一样,她也认为生而为人,一不可忘父母之恩,二不可忘家国大义。所以楚恒将她带回白鹭城之后,就算将世间一切的珍宝都捧到她面前,她也始终对他不屑一顾……”   白越说,那个时候,世人皆感叹楚恒将军的一往情深,却从来没有谁问过云瑶究竟需不需要那样的感情。   楚恒说,她活,云楼的俘虏就能活。云瑶顾念那些俘虏的性命,便不敢再轻言殉国,可心中难免对楚恒更痛恨了几分。   楚恒打小就天资卓越,别家的孩子寒窗苦读数十载才勉强考上秀才,他却轻轻松松就中了探花。白马游街之时,红袍风流的少年郎,不知让多少姑娘乱了芳心。后来大殷内忧外患,他弃文从武,一路披荆斩棘杀敌如砍瓜切菜一般,不过五年光阴,便从不知名的小兵成了名震天下的大殷上将军。   从小到大,只有楚恒不想要的,却从来没有他得不到的。   所以云瑶越是对他的示好无动于衷,他便越是想要得到这个姑娘,最初的三分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逐渐演变成了十分的执念。起初楚恒也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云瑶的蛊,就算明知那个姑娘的心是冷的,他还是甘愿对她掏心掏肺。后来,他尝试了许多方法,都没办法淡忘对云瑶的感情,他便彻底认命了。   得不到,忘不了,逃不开,挣不脱。楚恒觉得,这是他的命,也是他的劫。   有的时候,当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云瑶冷漠相待的时候,楚恒也曾满目凄然地质问云瑶,究竟要他怎么做,她才愿意对他敞开心扉。每每这时,云瑶都会嘴角微扬,对他露出一抹美到极致,也嘲讽到极致的笑。   她说:“除非双亲仍在,家国仍在。”   但是,云楼已经灭亡了,云楼的土地都已经成为大殷的国土,就连云楼的名字都被改为了新安郡。时间不可逆,结果不可改,楚恒很绝望地发现,他可能穷其一生都无法得到云瑶的爱。   有忠心耿耿的下属不愿意看见楚恒这般痛苦,便对楚恒说:“上将军何不考虑与公主要一个孩子?都说女子若为人母,心肠也会变得柔软。”   楚恒有些伤心地说道:“可是这些年她宁肯自伤身体一直喝避孕的汤药,也不愿与我有孩子。”   下属道:“虽然公主不愿意,但上将军可以让大夫更改一下公主的药方啊。”   虽说楚恒知道,以云瑶这般决绝的性子,根本不可能诞下他的孩子,可那会儿他已经无计可施,只好抱着那丝微弱的侥幸,让下属找来了大夫,将云瑶避孕的药换成了调理身体的药。   三月之后,云瑶果然怀上了身孕。   楚恒欣喜若狂,而云瑶则万分恶心。她答应留在楚恒身边,是为了云楼仅存的百姓,可并不代表她已经接受了楚恒。每天只要一闭上眼,她都能想起父皇母后的惨死,想起火光冲天的云楼王宫,想起无数被无情屠杀的云楼百姓……   若诞下楚恒的子嗣,她将无言面对列祖列宗。所以趁着楚恒出征之际,云瑶明知楚恒的姬妾对她不怀好意,也依旧饮下了她们送来的吃食和汤药。   待到楚恒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没了,云瑶自己也落下了病根,往后生育子嗣越发艰难。得知这个消息,楚恒立马提刀砍了那几个下黑手的姬妾,而后直奔云瑶的住处。他到的时候,云瑶依旧穿着红裙,斜倚在灯下看书,只是面色苍白一些,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他几步上前,双手死死地掐住了她的脖颈:“你杀了我的孩儿!你是故意的对不对!你从来都没想过要生下我们的孩儿!”   彼时楚恒的身上还穿着盔甲,上面还有斑驳的血迹,一看便是刚下战场便星夜兼程赶回来的。他掐得十分用力,云瑶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但她看着他因愤怒而变得通红的眼,嘴角便忍不住上扬:“对,我就是故意的,我从来都没想过要为你生孩子。”   有那么一瞬间,楚恒真的想不顾一切地掐死她。   只要她死了,他就不会再饱受痛苦折磨。可是她若死了,他活着就犹如死了,就算万千世界诸多繁华,于他而言,便也再没有任何意义。所以那天的最后,楚恒终究还是松开了手。   夜风微凉,屋内烛火时明时暗,楚恒怔怔地看了云瑶良久,终究缓缓转过了身。   “天亮之后,我会让人送你去边境,云楼的俘虏如今都在那边生活。”   一般的俘虏,要么会终身做苦役,要么世代为奴。而楚恒说的是“生活”,这就说明那些云楼的俘虏如今都成了大殷的子民。   “谢谢。”   这么多年的纠缠,至此终于落下了帷幕。   翌日一早,楚恒依照承诺送云瑶离开,从今往后再没见过对方一面。   云瑶去边境之后,和云楼故国的一男子结为了夫妻,而后诞下一子,取名云舒。但因云瑶本就身子弱,全力诞下孩子之后,便因血崩而死,其夫也为她殉情而亡。   听闻云瑶夫妻去世之后,楚恒便从边关带回了他们唯一的孩子云舒,并将其改名楚曜,悉心抚养长大。待到楚曜能独当一面之际,楚恒便将自己的爵位和白鹭城都留给了他,而后不知所终。有相信浪漫的人说,楚恒去刨了云瑶夫妻的坟,命人将自己和云瑶重新合葬。也有内心阴暗的猜测,楚恒要么是被翅膀硬了的楚曜杀掉了,要么因为功高震主而被皇帝处死了。   最后,白越总结说:“但具体为何,没有人说得清。”   听完这段往事,我虽然不胜唏嘘,但我更好奇的是他怎么知道的。   “你为何知道得这般清楚?”   白越看了我半晌,问:“你想知道?”   不知道为何,我莫名觉得气温顿时变冷了好几分。但碍于实在太过好奇,我还是盯着杀气重重的白越,打破砂锅问到底:“我想知道,还请公子告知。”   白越搁下了手中的筷子,面无表情地道:“因为白鹭城现任的城主楚曜是个断袖,他觉得自己养父和生母这类异性相恋太过痛苦纠结,所以自小对女子没有任何好感,反而喜欢与男子亲近。本公子先前偶然路过这白鹭城之时,恰好被这厮瞧见了。这癞蛤蟆也不知哪儿来的狗胆,居然觊觎本公子的美貌,妄想吃天鹅肉。他有意讨好本公子,自是对本公子知无不言。”   我本来刚端起一碗新上的素面准备大快朵颐。白越话音一落,我的碗便掉在地上碎了,热气腾腾的汤汁溅了一地。周围那些竖起耳朵听八卦的客人,手里的碗碟也纷纷落的落,翻的翻,整个大厅噼里啪啦的破碎声接连响起。   与此同时一并破碎的,还有我的爱情梦。呜呜呜,我原本以为,像白鹭城城主这样的大人物,应该是喜欢我的啊!!然而就当我准备摆一个梨花带雨的表情,来哀叹我那还未开始就夭折的爱情时,酒楼门口却忽然传来了众人惊呼的声音:“快看,好像是城主带人往咱们这边来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因着白越先前说到,这现任城主楚曜的生母云瑶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所以对于楚曜的长相,我原本抱了极大的期望。可万万没想到,那犹如众星拱月般在众人簇拥之下走进酒楼的男子,居然会有着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长相。   单看他挺拔如松的身形,精致华贵的紫衣确实是不错,他纤长秀致的脖颈也算得上优雅,可偏偏那脸就犹如上好的白色猪皮被丢在火上烧过一般,又红又肿,上面还密密麻麻地布满疙瘩。多看一眼,我都觉得心惊胆战。   收回目光,我有些失神地呢喃:“为什么他会长这样?难不成是像极了他亲爹?”   隔壁桌的商人闻言,压低了声音答道:“据坊间传言,现任城主的亲爹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   “这不应该啊?”   我始终觉得难以置信,两个姿容绝世的美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生出这样的孩子啊!难不成……   我将目光看向了白越,惊疑不定地道:“你刚才说城主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是不是对人家做了什么?”   白越嘴角微翘,看似笑意融融,可眼底宛如死水一般沉静:“对于那些死追着天鹅不放的癞蛤蟆,不该给一些教训吗?只是下毒让他丑上一段时间而已,这已经算是本公子慈悲了。”   我张了张嘴,还未来得及答话,便听见有人接话道:“确实该给一些教训!白公子说得好,白公子说什么都是对的。”   那声音尤为粗哑难听,仿佛尖刀磨着石板地生生擦过一般。我应声回头,便瞧见我方才感叹过的那张惊人面孔如今已近在眼前。看着他身后那十几个一身杀气,太阳穴高高鼓起的绝顶高手,我估摸着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于是果断火速拉开了与白越的距离,说道:“请城主明鉴,我跟这个对您痛下毒手的家伙,当真半点关系都没有。”   彼时,在我看来,就算我再喜欢一个人,如果对方一直对我不屑一顾,时常出言讽刺侮辱,甚至还动手毁我娇花一般的容貌,那我肯定早就因爱生恨,拔刀跟对方拼命了!   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妖怪,如果再没了好看的脸,以后说不定就没有人会喜欢我,这样我就永远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家了。我原本以为楚曜带着人来就是为了找白越报仇的,可我想了那么多,唯独没想到,就算被白越折腾到这种凄惨的地步,楚曜看着白越的时候,眼睛里也依旧布满了爱意:“白公子,既然都来白鹭城了,为何不到城主府来?这些酒楼的厨子做出的菜色,又如何比得上我城主府的大厨。今天要不是看守城门的将士与我说你进城了,我差点就要按例外出巡行去了,这要与你错过了,我指不定有多后悔呢。”   我记得话本里面有说过,不仅帝王需要外出巡行,地方的官员更需要时常外出巡行,这样才能了解地方民生为民谋福做事。但眼下楚曜为了白越说不出巡就不出巡,委实让我对他管辖的属地情况很是堪忧。   而更让我担忧的是,我还未来得及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这乱局中抽身溜走,便被眼尖的店小二拦住了。我身无分文没办法付钱,只好又回到白越身旁用最温柔的声音对他说:“公子,可不可以……”   白越单手托腮,看都未看我一眼便拒绝道:“不可以。既然你我并不相识,本公子为什么要替你付那些面钱?”   我泫然欲泣:“但是你先前说的,可以请我吃清汤面啊。”   大概是觉得此时此刻必须怒刷自己的存在感,还未等白越回话,被忽略了好半天的楚曜便随手抛了一锭沉甸甸的银子在我怀里,冷冷道:“赶快滚,不要妨碍本城主和白公子说话。”   我顺手拿起那锭银子放在唇边用力咬了咬,顿时眼前一亮。   银子是真的,而且还是整整十两。这十两银子就意味着我有盘缠了,不需要再跟什么话都问不出的白越继续一起,我也能省吃俭用地活上好些年头。至于为何不用这些钱去赚更多的钱,我也想得很清楚,我是个妖怪,凡间的富贵对我而言并没有太多的意义,自始至终,我想要的就只是一个爱我的人和一个圆满的家。   而且说不定在钱还没有花完的这段时间里,我就已经找回了自己的记忆,并且遇到了那个会爱我爱到骨子里,宠我宠到心尖上的未来夫君了。有钱真好啊!   我立马喜笑颜开地唤来了小二:“小二快来结账,这下我总算能走了吧!”   许是没料到我会这样干脆地选择走人,白越毫无表情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一道裂痕,说道:“就这么点银子,你就心甘情愿被打发了?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吗?”   仔细数了两遍,确定小二没有少找我银两和铜板之后,我才声音愉悦地答道:“十两银子已经足够普通老百姓一家过好些时日了,这是巨款,何来的侮辱?”   视线落到楚曜不知道装了多少银钱的荷包上,我搓了搓手,又接着道:“当然,如果公子你觉得砸钱这种行为是侮辱的话,我也不介意你们再用银子砸我几次!来吧,不用因为我是娇花就怜惜我!”   白越定定地看着我,眸中隐有冰雪之寒意:“这么说,你今天是铁了心要拿钱走人了?”   我缩了缩脖子,还未来得及答话,一旁不甘心再度被忽略的楚曜便索性站到了我们两人中间,阻隔了我们的视线,抢言道:“白公子,这日头渐高客栈闷热,不如先随我回城主府,有什么事儿在那儿都好说。”   说到这里,楚曜回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又凑近白越小声道:“届时无论白公子是想报私仇泄愤,还是想杀人灭口,我保证都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因是耳语,楚曜的声音压得极低,几乎细如蚊蝇。若非我是妖,五感天生比凡人敏锐,恐怕也无法听见。是以我想也未想便果断打消了继续讹钱的念头,转身拔腿便跑:“既然二位接下来有约,那我便不打扰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吧……”   然而就当我一鼓作气快要跑出酒楼时,白越仅一句话,就让我再度愁眉苦脸地倒了回去。   他说:“你难道就不想知道自己的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虽说人人都喜欢把向前看挂在嘴边,却没有人忘得了自己的过去。   现在男女相恋,彼此都还会在意对方的前任,想要知晓对方的一切。更何况,我这个从乱葬岗醒来的妖怪。这些日子,我无数次地想过,究竟是什么人想要我的命,可就算我想破脑袋,依旧没有半点头绪。   好奇不光是会害死猫,也连带着可能会害死妖。明知留下就等于麻烦上身,我还是选择重新回到了白越身边,笑容粲然道:“我刚刚出去看了看,现在日头好像是挺大的,不如一会儿公子出门的时候,我替公子撑伞可好?”   白越不答,只自顾自地饮罢了最后一杯酒,方才施施然站起了身:“现如今这酒楼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城主的人,看来这城主府我今天是想去也得去,不想去还是得去了。”   楚曜闻言,立马欢天喜地地在前方开道,笑道:“白公子哪儿的话,楚某待公子之心,世人皆知。若公子当真不愿,楚某也绝不会勉强。”   我看了看他带来的十几个身手一流的高手,又看了看窗户外面密密麻麻的弓箭手和手持各种武器肃然而立的将士们,对这位城主睁眼说瞎话的功夫表示由衷的佩服。   他难道就不怕,白越一个不高兴,毒得他生活不能自理吗?   事实证明,楚大城主当真是不怕的。去城主府的一路上,我走在左边替白越撑着伞,他便死皮赖脸地一定要跟在白越身旁,时不时还想制造各种机会摸个小手,搂个小腰什么的。   只是以白越的身手,楚曜完全没有占到半点便宜。并且,在到达城主府的时候,除了之前中的那些毁容之毒以外,楚曜的身上还新添了七七四十九种新毒,出门靠走,回家靠抬。   可就算是到了这般凄惨的境地了,被下属抬着的楚曜依旧贼心不死地嘱咐道:“一会儿不用送我回丹青院了,白公子选了哪间院子,我就跟着住他隔壁。”   下属们显然已经对自家主人的德行十分清楚,所有人没有半点疑问,就直接抬着楚曜跟在了白越身后。不过白越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待楚曜话音一落,便径直选了城主府中最高的望月楼作为安歇之处。   望月楼四面环水,轻功卓绝之人,方可涉水而过,登楼望月。我本以为事已至此,楚曜应该能彻底消停一会儿了。没想到的是,这厮居然立马吩咐下属道:“来人,去把我新买的画舫弄来,本城主近日就居于湖面,一来守护白公子安全,二来也可解本公子的相思之苦。”   如此厚脸皮之人,就算在话本里面也实属罕见。   待到那十几个武林高手齐齐将一艘精致绝伦的画舫弄到湖中之后,我不由得对楚曜竖起了大拇指:“城主真乃实诚人也!”   楚曜谦虚地笑了笑:“古人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   我抬头看了看如今已经窗门紧闭,无法窥见其中真貌的望月楼,不由得感慨道:“楚城主,恕我直言,白公子样貌虽好,但以城主的权势地位,想再觅其他绝色,应该也不难吧?”   微风轻拂,湖波荡漾,画舫上悬挂着的风铃也随风摇曳叮当作响。   楚曜躺在躺椅上,一边忍着疼让府中大夫给自己解毒,一边龇牙咧嘴地回答我道:“我初次见到白公子是在国舅爷府中,那会儿国舅爷身染重病就连皇宫里面的御医都束手无策,可白公子只花了七天时间就让他变得生龙活虎,不仅能啃得动排骨,还能宠得了小妾。国舅爷视白公子为再生父母,得知白公子尚未娶亲,连设数场花宴想替白公子寻一大好亲事。”   “白公子文韬武略样样精通,就连当今陛下昔日身中剧毒之时也曾受他精心医治,毒解之后陛下甚至放言愿以国师之位留白公子在朝。若非白公子对权势不感兴趣,拒绝了陛下的挽留,国师之位也不会一直空悬至今。是以此消息一出,一时之间京中名媛淑女皆纷纷前往国舅爷府中。说来也巧,我那会儿刚好到京城办事,听闻有这么一个风华绝代之人,便想去瞧瞧热闹。想当初本城主容貌未毁之时,也有‘白鹭城潘安’之称,因此内心本来是很不服气的。”   我看着楚曜如今肿如猪头的脸,想了半天,委实没办法将他和潘安联系起来。   倒是他自己遥想当年的初见,脸上的神情越发柔和了几分:“我还记得那天春光正浓,灼灼桃花开遍了国舅府,身着各色娇艳衣裙的姑娘们穿梭在其中,当真是人比花娇艳。更有好些姑娘德才兼备,让对女子不怎么有兴趣的我也不得不承认她们的优秀。她们为了得到白公子的青睐,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可白公子谁都没有搭理。最后有一位用琴声引来了百鸟的姑娘不服气,质问白公子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姑娘。你知道白公子怎么回答的吗?”   我下意识地反问:“怎么回答的?”   “白公子说,不管什么样的姑娘,都不感兴趣。”   说到这句,楚曜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倒映了整个银河的星星,他道:“你知道吗,这些话我也只敢在心里想想,他却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出来,实乃我断袖界的一代英雄楷模……”   “等等,”我忍不住打断了楚曜的话,“他就算对姑娘不感兴趣,也不代表是对男人感兴趣吧?”   以我对白越的了解,不管男女他应该都没有兴趣,恐怕这个世间唯一能入他眼的人,就是他自己,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楚曜却坚定地认为,但凡有男子对女子不感兴趣,就一定只对男子感兴趣,就算白越现在没有对男子感兴趣,只要他持之以恒坚持努力,白越迟早也会对男子产生新的兴趣。   楚曜说:“就算被毒,被打,被捅,被伤,我对白公子的心都不会改变的。”   尽管我不是很理解这种受尽委屈也非对方不可的情感,但话本上历来也有很多关于虐恋情深的桥段,既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自然没有任何意见。   楚曜顿了顿,侧头看我,目光很是意味深长:“既然白公子有断袖的志愿,未来不管是哪个女子企图将白公子引上歧路,我都绝不会放过她的。”   虽说我很想纠正楚曜,男女相恋,阴阳相合才是正道,可碍于现在身处城主府中,到处都是他的人,我就算想反驳也绝不能在此时反驳。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当下我立马拍着胸口保证?:“城主您放一百个心,就算山河逆转,时光倒流,我也不可能会喜欢上白公子的。”   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那个人不一定要多优秀多好看,但一定是对我很好很好的。他会因我喜而喜,因我忧而忧,我视他为唯一,他待我如珍宝。而白越,他不是那个会喜欢我的人。   许是被我坚定的誓言震惊到了,之后楚曜看我的眼神温和了许多,就连晚膳也顺带让人给我准备了一份。特别家常的两菜一汤,虽说和白越那一百〇八道山珍海味没得比,但已经是我这几天吃的最好的一顿饭了。   太阳西沉,残阳如血,眼瞅着时辰尚早,白越好像又彻底把我遗忘了,我便决定再去白鹭城里探听一下消息。我走的时候,楚曜已经将毒解了大半,堪堪能下地行走了,便不顾大夫和下属的劝告,径直跑到了望月楼去亲自给白越布菜。   那么多的菜式,那样繁复的菜名,几乎每一种都是白越喜欢吃的。我不知道白越心中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我想,若有人愿意花心思记得我的喜好,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他的。   只可惜,那样的人,我至今还未曾遇到。 第4章 你一定不是男主人公   白鹭城是除了京城以外最繁华的城,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便再度挤满了大街,城中也渐渐恢复了白日的生机热闹。   要说到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除了酒楼之外,便是高朋满座的茶楼了。因我对白鹭城不熟悉,也不知晓当地生意最好的茶楼在哪儿,一出城主府,我便想着找当地人问问路。   不知道是因为大家对像我这般好看的绝色美人都心存敬畏,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我找到谁问路,那人必定立马转身就跑,若我掉头打算询问街边店家,店家则会果断火速关门。   既然无人可问路,我便只好凭着自己的双腿和坚定的意志力,一条条大街地寻找,最后终于寻到了白鹭城最大的茶楼——颐和楼。   作为赫赫有名的百年老店,颐和楼在黑白两道都颇有人脉,不管是刀口舔血的江洋大盗,还是有任务在身的六扇门捕快,但凡进楼都须得给楼主人三分颜面,动口不动刀。   据说以往也曾有些仗着自己武艺高强的江湖人在楼中闹事,只不过待他们出楼之后,江湖上便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些人。   颐和楼通宵开门,我到的时间虽有点晚,但楼中喝茶听书闲聊八卦的人依旧坐了满堂。待走到门口,便有迎客的小二笑盈盈地迎了上来。可不知道为何,小二哥在看见我的瞬间,脸上的笑容也瞬间凝固了。进城之后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我也就没在意,只是支着脑袋看向大堂道:“小二哥,请问楼中还有位置吗?”   小二一愣,忙答:“有,有的……”   顿了顿,他脸上的表情又变得纠结和复杂?:“姑娘当真要进楼吗?”   我点了点头。   气氛再度陷入沉默,良久,小二显出一副豁出去的模样,说道:“如果姑娘一定要进去的话,便请坐包厢吧。包厢不仅位置好,还有帘子遮挡,您能清楚地看见外面,但外面的人不能知晓包厢中是何人,就算有意外情况发生,还可随时从包厢的窗户逃之夭夭。”   我有点犹豫,虽说在话本里面,大人物进茶楼一定得坐包厢才能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高贵身份,但现实是我只有九两多银子,如果进去坐了,那包厢得四两银子,外加必须消费一杯一两银子的好茶,我余下的银两就少了大半。   我琢磨着,在还没有遇到我命中注定的良人之前,这些银子必须每一分都用在刀刃上,于是拒绝了小二的提议,说道:“江湖儿女不拘小节,给我随便安排一处大堂位置就好。”   小二见劝告失败,长长地叹了口气,便转身引我进楼,一路上还特意千叮万嘱道:“姑娘一会儿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对劲,记得一定要赶紧跑路,若在楼中闹腾起来,谁都脱不了干系。”   后来很多次我都在想,如果当时我听了小二的劝解,去坐了包厢或者早点跑路,是不是后来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但彼时我并没有把小二的话当一回事,还当是楼中武林人士来得多了,小二哥们都养成了劝人如何尽快跑路的习惯。   进楼以后,我见好的位置大多数已有人占了,便在小二的指引下随意找了处不起眼的角落落座。尽管如此,楼中许多人在看见我之后,仍纷纷窃窃私语起来。我不明所以,只好装作不在意。   热茶上桌,穿着灰色长衫的说书人一拍醒木,又开始讲起了新一轮的故事。见四周目光都齐聚在了自己身上,说书人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昨日咱们说到了峨眉山那些悬壶济世的侠女,今儿个咱们便来讲讲这数十年来武林中最声名狼藉的妖女叶兮。”   “据说这妖女叶兮,三岁便开始学杀人,七岁手上就伤了十几条人命。十岁看中自己门派的镇派之宝,为夺宝自用,心狠手辣地亲手杀了师父和满门师兄弟。”   说到这里,为增强效果,说书人还用手抹了抹自己的脖子,说道:“喀,一人来这么一下,那些曾视叶兮为己出的同门长辈,视叶兮为手足的同门师兄弟,便纷纷成了刀下亡魂,整个山头几乎血流成河。”   江湖人最重情义,听说书人如此一说,纷纷开始咒骂叶兮,就连我也忍不住狠狠在心底骂了句白眼狼。   “啪”的一声,醒木再次敲响,说书人继续道:“大家少安毋躁,等我说完再骂也不迟。”   “再说,这妖女叶兮十二岁就仗着自己武艺高强,四处欺男霸女,抢夺了许多门派的武功秘籍和压箱底的宝贝。十五岁意图勾引唐门少主唐炀未遂,杀其未婚妻满门,还毁掉了唐门最强暗器——暴雨梨花针。”   听到这里,有熟悉这段故事的江湖人士,忍不住插言道:“这件事我也知道,唐门少主的未婚妻就是昔日凝华宫的宫主方柔,两人郎才女貌曾是武林人人称赞的一对璧人,若非那妖女叶兮横插一脚,两人必定早就成了一段佳话。唐炀少主可怜啊,未婚妻惨死至今已过去了好几个年头,他也依旧难忘旧情,一直不肯娶妻。”   此话一出,楼中客人又是好一阵唏嘘。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饮罢杯中热茶,我不无遗憾地想,像唐家少主这样优秀的年轻俊杰,要是没有心上人,说不定就能与我成就一桩大好姻缘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过敏感,总感觉有好些客人一边骂着叶兮,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在悄悄打量我,可当我抬头要寻找目光来源的时候,又发现所有人都正襟危坐着,并没有什么异样。   醒木第三次拍响,再度将众人思绪拉了回来,说书人方才气定悠闲地接着道:“唐门事件一出,妖女叶兮在江湖自是人人喊打。这妖女眼见中原武林是待不下去了,居然索性逃到了京城,不知怎的就蒙骗到了当时还是七皇子的陛下。她在京城那几年,害死了有‘战神’之称的三殿下。更狠毒的是,后来宫廷内乱,为报复那些对她颇有微词的三朝元老,她竟伙同乱臣将那些元老一一残害,甚至还将其中最有声望,也是对她意见最大的林丞相做成了人彘。”   “好在陛下圣明,最终平定了那场内乱,继位之后便昭告天下亲手写了罪己诏,承认自己看走了眼,爱错了人。而后为了平民怨,也为了祭奠那些元老的在天之灵,陛下便下令毒杀了那个毒妇,并命人抛尸乱葬岗,不许任何人替她收敛尸身。悖入亦悖出,害人终害己,这妖女最后的下场也算是罪有应得。”   说书人话音一落,楼中众人纷纷叫好,都觉得万分解气:“好一句罪有应得,这种祸国殃民的妖女确实该死啊!”   虽然看话本的时候,我一直挺欣赏那些敢爱敢恨的魔教妖女,但这个欣赏的前提一定是她们并没有做过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说书人提到的这个妖女叶兮,就压根不在我的欣赏范围之内,所以最后听说她的下场,我也跟着拍手叫好。   夜色沉沉,街上的行人也开始匆匆归家,茶楼中却依旧人声鼎沸。就在说书人准备说下一段故事的时候,忽然变故横生。先是有许多腰佩长刀的捕快冲进了楼里,接着又有好些手持各种武器浑身煞气的江湖人蜂拥而入。   楼里的小二哥们见状都大惊失色地聚了过来,说道:“各位官人,各位大侠,我们颐和楼有规矩,不允许在此械斗,否则……”   为首的黑衣捕快神色肃然地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颐和楼的规矩,若在此地动手,不分官民,不论恩怨,一律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可是今日,我等本就是抱着必死之心前来的!”   另一方的江湖人士也重重点头道:“我等与这些官爷一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等我们寻了要寻之人,报了该报之仇,会一并支付贵楼所有损失,并且任凭楼主处置。”   小二见他们都把话说到这种地步了,知道拦不住他们,只好齐齐退后,躬身道:“还请诸位勿伤无辜客人。”   无论是江湖寻仇,还是捕快抓人这类桥段,我都只在话本里看过,此番还是第一次在现实里看见。我原本以为捕快们是来抓什么采花贼或者江洋大盗的,而那些江湖人士则是来快意恩仇一了生平糟心事。   谁知他们进楼之后,居然会直接用最快的速度将我团团包围起来。为首的黑衣捕快目光死死地盯着我,开口的声音就像淬了毒的刀子,满满的恨意:“之前守门的将士说你还活着,我们都不敢相信,没想到陛下亲赐的鹤顶红也没能毒死你这个妖女!你还真是命大啊,叶兮!”   “叶……叶兮?”   我怔怔地看着他,一时之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 ._c_o_m   旁边满脸胡楂手提一把龙头大刀的汉子顺势接过话茬,骂道:“妖女,你装什么装!昔日你夺我派秘籍伤我派门人无数,听闻你被赐死,老子还遗憾没能亲手活剐了你,今日既然你尚在人世,就算是如来佛祖在世,也休想保住你的狗命。”   “我……我抢你派秘籍,伤你门人?”   此时此刻,哪怕我绞尽脑汁都无法想起与面前之人有关的任何记忆。   更何况叶兮,那是个人人喊打的妖女,我怎么可能是她?   “这位兄台,你是否认错人了?”我咽了咽口水,在众人一副想要吃人的目光中艰难解释道,“我姓王名铁栓,是王家村的村民,跟你们说的那个妖女叶兮当真没有半点关系。”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语气和态度都十分诚恳,也希望能将平和、冷静、真诚这类的情绪传达给众人。但很可惜,不仅半点没有奏效,甚至还引起了十分不好的反效果。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不仅有数十枚暗器向我掷来,还有无数泛着寒光的刀枪剑戟向我迎面袭来,若非我躲闪得快,现在恐怕已经如同摆在案板上的白斩鸡一般,被砍得七零八落了。   我有惊无险地躲了过去,方才落座的桌椅却顿时四分五裂。   方才说话的汉子用那把将地面砍出了三尺裂痕的大刀直指我面门,恨声道:“你还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你刚刚那招凌燕虚闪,分明就是叶兮妖女最常用的招数之一。”   我欲哭无泪:“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啊。许多门派的功夫不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何就不允许旁人武功相似啊!”   听到我的反驳,黑衣捕快冷冷一笑,随后从怀里“唰”地一下亮出了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画的姑娘眉目温婉,容貌倾城,不管从哪方面看来,几乎都跟我一模一样。更让我震惊的是,那个姑娘的画像旁边赫然写着:妖女叶兮十恶不赦,一经发现即可杀之,凭尸首可到衙门领十万两白银。   见我半晌无语,黑衣捕快目光愈寒:“妖女,现在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白纸黑字的通缉令,与我相差无二的画像,虽说这些证据不管从哪方面而言,都比白越那随口一说的王家村村民有说服力,但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便是叶兮。   “会不会刚好有人长得和我比较相似?”   我不信自己是叶兮,更不信自己会做下那么多的坏事。我那样渴望能融入这人间,那样希望自己能和凡人相亲相爱地生活在一起,又怎么可能会伤害他们呢?   只可惜,我的话,没有任何人愿意相信。他们都认定了我便是那画像上的妖女,并且打定了主意,今天一定要取我的性命。气氛越发凝重,眼看解释不成功,双方都要再度向我动手之际,却有一清越男声从门口处传来。   “诸位且慢,我可以证明……”   众人皆循声回头,便正好瞧见有一翩翩佳公子,从璀璨灯火处款款走了出来。   那公子身着象牙色锦袍,头戴金冠,乌发如墨,玉树临风,正是白越。   我一看见他,瞬间眼睛就亮了起来?:“对对对,白公子可以为我证明,我不是叶兮。”   我原本想着,白越声名颇盛,只要由他帮我证明,我的嫌疑肯定会减少大半。可我想了那么多,唯独没有想到他这么可恶。白越看着我微微一笑,说:“诸位且慢,我可以证明,这个女子确是叶兮无疑。只是她如今失忆了,恐怕不记得自己曾经做过些什么事。但冤有头债有主,忘记不能充当逃避责任的借口,诸位请随便,只是记得留她一具全尸给我便好。”   说好的英雄救美呢!这剧情不对啊!!   直到这时,我总算明白了,为何我进城之后,那么多人看我的表情那么奇怪。我也总算知晓了,为何当初我恳请他带我进城的时候,他会提出那样一个要求。   若此番进城我发生任何意外,他都可以有权利接管我的尸体。   想来他应该早就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所以断定了我入城之后肯定会横遭各种不测。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相信我便是他人口中那个做尽了世间一切坏事的叶兮。   “就算我的名字当真是叶兮,这中间也一定有什么误会,我根本不可能去做那些天怒人怨的坏事。”   我一遍又一遍地解释,可是没有人相信我,更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   忽然之间成了人见人厌的妖女,被众人围攻怎么办?   选项一,为保性命当场使用妖法逃之夭夭,可这样不仅会暴露妖怪的真实身份,还有可能会引来道行高强的僧道追杀,从此就再无宁日,更别说融入凡尘。   选项二,任由他们杀了自己,再想办法修复肉身。此举看似靠谱,实则隐患更大。以现在叶兮的身份所累积的仇恨来看,万一这具肉身被剁碎了喂狗,或者被一把火烧成了灰怎么办?要重塑肉身,起码又要花费千万年的时间,不仅麻烦,而且还不一定能再修得这样好的皮囊。   选项三,找强大的同盟帮助自己摆脱困境,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手帮助自己,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争取。简单来说,就是强行将人拖到自己这一条船上。   我思来想去,选项一和选项二都不可取,唯有选项三还尚有一线生机。尤其是现在,绝世高手白越就近在眼前……   若是拉别人下水,我可能还会不忍心,但拉白越下水,我就浑然不会有半点犹豫。   眼看着众人的包围圈越缩越小,我果断用一只手捂着小腹,一只手指着刚坐下准备悠然品茶的白越,满脸悲痛道:“公子,那会儿我俩坦诚相见,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更何况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根本不可能吃饱穿暖活到现在,更不可能平安来到白鹭城。当初我们肩并肩进城的时候,守城的将士和城中的百姓可都看见了……”   几乎在我话音落下的瞬间,白越手里的茶杯便应声而碎,围攻之人的动作也顿时一停。   或许是没料到我居然会这么说,白越再也顾不得什么优雅和修养,猛地一下站起来,对我怒目而视道:“叶兮,你别含血喷人!诸位切莫听这个妖女胡说,我和她之间不过是萍水相逢,除此之外并无任何瓜葛。”   颐和楼里一出事儿,无关群众瞬间便跑得一干二净,眼下楼中除了不知何时围了一圈的护楼侍卫以外,便仅剩我、白越,以及那些汹汹而来的捕快和江湖人士。   如果只凭我一个人,要突围出去可谓是难上加难。环顾了一下四周,我越发坚定了要把白越拉上贼船,哦不,是让他不得不助我的决心。趁围攻者惊讶之时,我便足尖一点直接跃到了白越身旁,拉住了他的胳膊,沉声道:“好了,不用再演戏了,我就知道刚才你定是看我受困,不得已之下才说出那些撇清关系的话,好让旁人放松对你的警惕。眼下既然拖延时间的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就只需要我们联手突围就好了。”   若说这些围攻者先前还有些怀疑,眼下他们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了。毕竟此番他们为了除掉我,不惜破坏颐和楼的规矩,连自身安危都不顾了,这就说明不管我是一个人,还是有人会帮我,他们都绝不会心慈手软。而且他们既然从我入城之初就一直在暗中观察,那就必然知晓我与白越确实是一并入城,又一起进了城主府。更何况眼下也正是由于白越的忽然闯入,才让他们失去了最佳的围攻时机……   接下来,白越毫不客气地将我推开,并且冷酷地直接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我这便告辞,诸位对这妖女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可那些围攻之众在互相做了一番极快的眼神交流之后,依旧将他算入了我的阵营。刀枪剑戟再度袭来之前,为首的汉子还特别豪气干云地暴喝道:“宁肯错杀,也绝不放过妖女的一个同党!!”   虽说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何他们就认定了我是叶兮,更不明白他们为何就如此执着地一定要置我于死地。但此时此刻,看着白越气到发青的脸,我忍不住嘴角上扬,说道?:“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活。”   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白越就算眼冒怒火,恨不得一巴掌扇死我,可为了杀出一条生路,他也不得不选择了拔剑,和我暂时联手一战。   “你如此污蔑本公子,难道就不怕我拔剑先杀了你?”   与我一道避开了那些暗器之后,白越压低了声音,咬牙切齿地问我。   一脚踹飞一个想要背后暗算的武林人士,我侧头朝他嫣然一笑?:“只要你想要活着,就不会做出那么愚蠢的事儿。”   毫不留情地敲晕了两个从侧面包抄的捕快,白越冷声道:“那你就不担心,如果突围成功,本公子会找你秋后算账?”   几个虚招解决了四个想组剑阵围攻我之人,我再度退回白越身边,弯了弯眉眼,笑容粲然道:“公子想找我算账,难道我还不会逃吗?”   白越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却来不及答话,只因楼中局势再度生变。原本朝廷的捕快和那些武林人士都是各自为战,泾渭分明得很。可眼看着我和白越就要联手突击成功,他们竟放弃了原先的打法,转而开始联手进攻。   一加一的力量合并,都十分可怕,更何况他们还有一群人。   飞快将楼中局势扫视了一遍,白越压低声音对我道:“若从正门突围,门外埋伏的弓箭手之流必会立马攻击,我们便会陷入另外一层包围。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正门,从顶楼杀出去。颐和楼有五层高,是整条街最高的建筑,弓箭手不易射击,且顶楼路窄,就算也有埋伏,人数也必定不多。”   我深以为然:“那待会儿我们一左一右分开上楼,然后在最中间的窗户会合突围。”   白越点了点头,随后猛地一掌击向地面,将周围长桌都震到了半空,略微挡住了那些迎面而来的暗器。与此同时,我也看准机会,以最快的速度开始往楼上冲。可碍于对方早有准备,来的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高手,所以我的突围算不上顺利,身上也有多处受伤。   眼看着我才到二楼,白越就已经快到四楼之时,我迟疑了一下,终是咬牙在交手的过程中,悄悄动用了一些妖力,让围攻我的人有一瞬间的恍惚。如此我才抓住了一点时机,成功杀到了五楼与白越会合。   我到的时候,白越已经在窗边小心观察外界情况了。相比我浑身是血的狼狈,他只是头发略有些凌乱,身上却并没有沾半点血污。   见我跑来,白越难掩失望,道:“你居然还没死?”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顺口答道:“我死了,你怎么办?说好的不离不弃……”   话未说完,白越那把泛着寒光的剑便抵在了我的胸口。   我咽了咽口水,立马改了话题道:“外面大概有多少埋伏?成功突围的概率有多高?”   白越收回剑,看了我一眼:“如果一会儿你先冲出去吸引那些弓箭手和埋伏者的注意力,我就可以毫发无伤地成功突围。”   我断然拒绝:“伟大的圣人教育我们,年轻人要讲究实际,不要整天白日做梦。想要在这炼狱般的世间活着,就必须要做好付出惨烈代价的准备。”   白越眉头一蹙:“我博览群书多年,怎么不记得有哪个圣人说过这样的话?”   我微微颔首道:“等我以后成为圣人,自然就会有狂热信徒替我著书立传,将我之言传遍天下。”   白越被我噎了一下,过了好半晌,才再度开口道:“其实我以前就很好奇,你是怎么把那些不要脸的话说得如此自然顺口的?”   抬手将几缕滑落肩头的头发拨到脑后,我仰起头一脸骄傲地应道:“因为我坚信,我说的一定都会变成真的。”   一个妖怪在世间可以存活千千万万年,这么漫长的时间,别说著书立传,若有野心就是开派建国也够了。只不过后者麻烦且树大招风容易暴露自己,所以要能做到前者,对我而言就已经非常满足了。不过那些都是以后的事了,当前最重要的是为避免后续援兵的到来,我和白越必须要抓紧时间突围。   但因为我们彼此都不愿意为了对方先去挨那伸头一刀,所以最后我们一致达成协议,为避免双方背后捅刀,我们一起手拉手地冲出去,再看准时机突围。   眼瞅着时间越来越紧迫,有严重洁癖的白越只好非常不情愿地将自己戴着手套的手伸到了我面前,并且反复强调道:“不准对本公子冰清玉洁的身体有任何肮脏的想法。”   我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拉着他便越窗而出。铺天盖地的箭矢瞬间袭来,还有数个黑衣人从暗处持剑逼近。关键时刻,白越毅然闪至了我身后,悠悠道:“先前你借我突围,现在我借你挡箭,咱俩就算扯平了!”   我一口老血哽在喉间,差点被气晕过去。在这一刻,我无比清楚地意识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像我这么好看的姑娘,白越却对我一点也不好,那在我自己的人生故事里,就只有一种可能——他绝对不是男主人公!!!   几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和白越才堪堪从那重重围堵之中杀出了一条生路。   这场死里逃生可谓非常不容易,我却没有半点高兴。因为在最危险的时候,白越将我当作挡箭牌。为了活命,我不得不使用了妖力。并且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又不得不强撑起精神抹灭现场所有人的记忆。   如此一来,我积攒多年的妖力,就彻底消耗殆尽了。妖力的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往后若再遇到危险,除了我本身便会的武功之外,我就再无法使用任何妖术了。   思及此,我看着身旁若有所思的白越,越发气不打一处来:“你究竟还是不是男人了?遇到危险居然往女孩子身后躲!万一我受伤了怎么办,死掉了怎么办?”   白越气定悠闲地道:“一,你并没有受伤,也并没有死掉。二,如果你死了,按照约定我就可以将你的尸体带回去做研究了。”   我气急,道:“你不喜欢我就算了,居然还真盼着我死!像我这么好看的姑娘,要是真早亡了,是凡间美色界的损失,未来该有多少王孙贵族为我心痛……”   白越抬眸看我:“你刚才说什么,凡间?”   我心头一紧,急忙改口:“你听错了,我说的是世间!”   白越依旧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起来,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因方才失言,此时我不太敢看他明亮的眼,只好别开脸,小声回道:“什……什么问题?”   白越往前走了两步,看着我的眼,一字一顿道:“我一直在想,我们究竟是怎么逃出来的?为什么我没有任何记忆?”   我顿时紧张万分,心头狂跳。如果我没记错,当时我消除了在场所有人的记忆之后,便用一段我大杀特杀、威武无比的打斗记忆填补了进去。这也是为何后来我和白越逃走的时候,那些人不敢贸然追上来的原因。   按理说,白越此时的记忆也应该填上了那一段才对,可他好似没有半点印象。先不管是术法出了问题,还是妖术对到达巅峰境界的凡人武者无效,眼下我只知道,我必须要做的事就只有一件。   “怎么可能会没有记忆?当时要不是本姑娘使出了浑身解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来年你坟头上的草恐怕都会长到一人多高了!你是不是觉得被我所救颜面无光,所以现在想假装失忆?”   打死不承认。总归他也找不到其他的人可以对质,即便他觉得奇怪,也没有任何办法去验证我所说之真伪。   许是被我理直气壮的质问所震慑,又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白越在死死盯了我半晌之后,终究挪开了目光,说道?:“如果不是被你连累,本公子根本就不会遇上那些危险。你不承认也没关系,反正过不了多久,若你死了,尸体归了本公子,我总会有机会弄清楚原因的。”   我原本想着,逃出来之后,我一定要向白越弄清楚我的身份和过去,然后,我再和他分道扬镳。可眼下,我真是受够了这个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家伙,一刻都不愿意再和他待下去了。   月暗星稀,凉风习习,远远地,有更夫敲着铜锣走街串巷高声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样静谧的夜晚,很多人家都已歇息入睡。我想,若我有家的话,我应该和家人一起睡着了。   抬手擦掉了先前战斗时沾到脸上的血迹,我足尖一点,往后跃了一大段距离。待到彻底远离了白越之后,我方才回头面无表情地对他道:“如果我死了,你肯定会知道消息,那时你自然可以接收我的尸体。可是在我死之前,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再也不想要看见你了。”   语罢,也不管白越是何表情,我便施展最快的轻功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想要一个家,一个会关心我的另一半。我再也不想在筋疲力尽之后,面对一个永远不会给予我半点关心的浑蛋。   白越是个极为骄傲的人,所以我断定了他不会追上来。而事实也正如我所预料的那般,在说了那番话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过白越。   离开白鹭城以后,为了掩人耳目,一旦进入人多的城镇,我便会戴上一顶帷帽遮住自己的脸。   好在那会儿行走江湖的女侠,出门逛街的大家小姐都会戴上帷帽遮脸,我的打扮倒也不算太惹眼。   那些日子我走过了很多地方,去了无数的茶楼,听过了无数关于妖女叶兮的故事。虽说江湖上许多事,以讹传讹居多,各地说书人也会按照自己的喜好添油加醋删改不少,但在妖女叶兮的故事上,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说书人,不管是何人口中的叶兮,都确实是一个人见人厌的贱人。   每个提到妖女叶兮的人都会说她容貌倾城,然后就会开始就她生平做过的恶事各种唾骂。   也是从那时我才知晓,原来就算有一张艳绝天下的脸,若当真做错了事,也一样会被人讨厌。   由于没有过去的记忆,就算那些通缉叶兮的画像与我再相似,我内心深处都是拒绝承认自己是叶兮的。我甚至有想过,是不是自己化形的时候恰好化得和这个叶兮一样,才会引起这样的误会。但除了我自己以外,天底下恐怕没有人会相信这个说法。   更让我绝望的是,当我差不多踏遍了大江南北之后,找到了许多叫叶兮的姑娘,可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一个叶兮长成通缉画像上的模样。   这个结果,让我忧郁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了许久,都觉得自己不可能一辈子遮遮掩掩地过日子。而我想要堂堂正正活在这个世间的唯一办法就是先认领叶兮这个身份,从今往后多多行善,慢慢扭转江湖人对叶兮的印象。若是当真没办法扭转,时间会淡忘一切,等到二十年,三十年……记得叶兮的人都死去了,我亦可以再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实在不行,等有关妖女叶兮的事情慢慢被遗忘,我晚个几十年再找我的良人也可以啊!   想通了之后,我顿时觉得整个世间再度充满了希望和光明。   不用再忙于辗转城镇之后,我便决定慢慢看遍这尘世的风景,恰好我当时距离蜀州比较近,都道是巴蜀好风光,我就起了去蜀州逛一逛的心思。蜀地人嗜辣,几乎无辣不欢,恰好我也喜欢各种麻辣的味道,遂一路进蜀,一路吃得不亦乐乎。   在江城待了将近一月,我才决定启程去锦官城看看。我原本只是想去锦官城吃吃叶儿耙、麻辣烫、豆腐脑这些有名的小吃,再顺道瞧瞧锦官城的秀丽风光,却没想到,在我还未到锦官城的时候,突如其来的一场追杀便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   阳春三月,风和日丽,万里无云。为了节省到锦官城的时间,我特意买了地图想从山道抄近路过去。可就当我距离锦官城只有五十里不到时,忽然听到了刀剑相交之音,隐隐还听得有人呼喊救命的声音。   理智告诉我,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是是非非,为人处事越低调越好。   但可惜的是,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冷静的理智派。是以明知道掺和进去可能会有数不清的麻烦,我还是在听到呼救声的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事发之地。   我到的时候,地面上已经横七竖八地躺了许多人,大片鲜血流出浸湿了原本干涸的土地。   占上风的是一大群身着褐色衣衫手持各种暗器之人,从他们的武功路数和腰间缀着的“唐”字玉牌来看,应当是蜀地实力最强的唐门中人。   武林人士打群架什么的,这些日子我见得多了,倒也习以为常,只让我意外的是,被他们包围在中间的三人赫然也是唐门中人的打扮,只是衣裳颜色略有不同。眼看包围圈越来越小,三人中年纪最大的老者神情越发着急:“九公子,这里有老奴撑着,您赶快走。”   老者身旁浑身染血的中年人也大口喘着粗气道?:“七长老说得没错,当务之急您应当果断离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一会儿属下和七长老一起引爆霹雳弹,您就趁此机会逃得越远越好……”   被他们护在中间的少年约莫十八岁,身着蓝色绸衫,眉眼清俊,宛若集了整个蜀地的山清水秀于一身,说不出的干净秀雅。   在用弓弩射翻了一个企图近身攻击他的唐门高手之后,少年红着眼,神情倔强地道:“不,我生是唐门的人,死是唐门的鬼。爹爹临死之前把唐门交给我,我就不能任由二哥他继续在唐门只手遮天……”   关于唐门的事,我在江城的时候听到过不少传言。唐门门主唐风年少风流喜养美妾伶人,光儿子就有九个,女儿则数之不清。寻常人家两个儿子都还有可能为了争家产打得头破血流,更何况是富甲一方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唐门。   唐门中人以善暗器和毒药出名,门中挑选继承人也是能者居之,先前少主之位一直都是唐二公子唐炀。对,没错,此唐炀就是传闻中被妖女叶兮看上,被其强行棒打了鸳鸯,自未婚妻惨死后,发誓终身不娶的那个。   此事过去已经十年,唐门门主唐风年迈,唐炀又不愿意另娶,唐风恐唐门无后,便动了撤换少主的心思。唐家九子除了唐炀以外,最讨唐风喜欢的便是聪明绝顶号称“看东西过目不忘”的九公子唐恒。   先前我离开江城的时候,便听说唐门门主忽然去世,唐门内部诸子争权混乱不堪,没想到今天居然被我这般凑巧地撞上了。弄清楚是唐门内部争权夺利的事情之后,我本不欲多管闲事,可偏偏此时那浑身是血的中年人力竭倒在了乱箭之中,而那七长老为了给唐恒搏出一线生机,居然引爆了装在身上的霹雳弹,与最先逼近他们的唐门中人同归于尽。   眼见两个忠心耿耿的下属都为自己惨死,唐恒目眦欲裂,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在所有暗器都用尽的情况下,拔出了腰间的长剑再度从地上爬了起来,似乎打算跟对方拼了。   此时七长老虽然引爆了霹雳弹,但因为唐门中人对此早有提防,所以死伤并不算太严重。   眼见最有威胁的两个人皆已死去,余下的追杀之人便又聚集在了一起,站在首位的是一个面容阴森的中年男子。他骑在一匹黑色骏马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孤立无援的唐恒,犹如高高在上的猎人看着垂死挣扎的猎物,说道:“属下劝九公子切莫再做困兽之斗,若肯乖乖交出门主信物,我等还可以留九公子一个全尸。”   唐恒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脸色苍白,神情倔强:“那是爹爹留给我的,就算是死,我也不会把那东西交给你们!二哥他以为用计杀了爹爹,就能坐稳门主的位置,但没想到爹爹早就将信物给了我,没有门主信物就无法号令唐门众人。”   成王败寇,自古如此。可不知为何,看到少年引颈受戮、从容赴死的姿态,我心下十分动容。   世间万物,无论凡人还是妖怪,大抵都会有走投无路的那一天。孤立无援的滋味我比谁都清楚,身份暴露的后果我也非常明白,但就算如此,我还是选择了出手相救。   那样芝兰玉树一般的少年,那样被人忠心以待的少年,应当是值得我救的吧。 第5章 翩翩浊世美少年   尽管现身相救的时候,我戴着帷帽小心遮掩了自己的面容,可谁知这厢我才刚露了几招将暗器格挡掉,那厢便有人惊呼道:“雁过留声,风过无痕,飞霜剑法,此人定是妖女叶兮。”   我脚步一踉跄,险些摔倒在地。就算从乱葬岗爬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可一听到妖女叶兮的名字,我还是忍不住心肝俱颤。   这些日子关于叶兮的传闻我已经听了许许多多,行走江湖多风波,为了保险起见,我把脸是遮了又遮,没想到居然还是这么快就被认了出来。而且更让我觉得挫败的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自己一直用的剑法名为飞霜剑法。   话虽如此,若在这会儿承认自己是叶兮恐怕又会惹更多的麻烦上身,是以我想也未想便压低了声音刻意用蜀地话气势汹汹地解释道:“格老子的,你们这些瓜娃子不要乱讲。老子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不是那啥子妖女叶兮。你们乱往老子身上泼脏水,老子等哈儿要弄人哦!”   这一路为了更好地掩人耳目,每到一处地方若停留的时间够长,我便会入乡随俗地学上一些当地的方言,为的就是关键时刻能掩藏真实身份。但就目前看来,效果好像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   为首面容狰狞的大叔用看傻子般的目光看了我好半晌后,方才冷冷地开口道:“姑娘是与不是,我们并不在乎,只要姑娘将你身后的少年交出来,自可随意离开。”   拔剑挡住了八枚从不同方向射过来的梅花形暗器,我扯了扯嘴角,冷笑道:“诸位,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可以随意离开?”   大叔面不改色道:“反正我看姑娘也没有离开的打算,不如就和九公子一并留下吧!若能拿你的人头去献给二公子,说不定还能讨二公子欢心,连升好几级。”   就在大叔话音落地的瞬间,在场所有唐门之人纷纷出手。眼下敌众我寡,再加上唐恒又受了伤,着实不能久留。是以用剑气连伤了最先逼近的一圈人后,我当即抓住唐恒的肩膀,跃上了距离我们最近的一匹马。先逃了再说!   “驾!”   好在唐恒脑子还算清醒,我在前面驾马,他就负责沿途丢各种暗器毒药阻滞对方的追踪。   飞镖、铁’藜、袖箭,毒烟、毒药、毒雾……   起初一些毒药暗器我还勉强识得出,越往后丢的东西,我基本上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了。不过也托这些东西的福,唐门众人受损颇重,迫不得已只好放慢了速度,渐渐地距离就越来越远。   快马加鞭一口气跑出了好几十里,确认周遭没有任何危险之后,我方才勒紧马缰渐渐停了下来。此番匆忙逃跑,唐恒差不多耗尽了所有的毒药暗器,损失颇为惨重,相比之下我就不怎么心疼那五十文钱买来的帷帽了。人会因为比较而痛苦,也会因为比较而得到安慰,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寻了一棵大树将马拴上以后,我便再度走到了唐恒身旁。他的伤口虽然看上去血肉模糊了一些,但好在并没有伤筋动骨。用他带着的药替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后,我便重新站起了身。   见我似乎打算离开,唐恒也顾不得身上的伤,急忙伸手拉住了我的裙摆,说道:“叶姑娘,你……你要走了吗?”   彼时因失血过多的缘故,少年的面容苍白如纸,越发衬得眼眸犹如墨染一般,漂亮得过分。   我点了点头。毕竟我身份已经暴露,而我又不打算插手唐门的事,那此时就必须要离开了。   唐恒松开了手,微微垂眸,纤长的睫毛在白皙的脸上落下淡淡的阴影,他道:“眼下姑娘离开也好,免得会再被我连累。”   语罢,唐恒又从怀里拿出一个外表朴实无华的黑铁盒子递给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是唐门所制的独门暗器暴雨梨花针,以后姑娘行走江湖遇到危险时可以一用。”   我看着他手中约莫半臂长的黑铁盒子,惊讶地道:“不是说暴雨梨花针已经损坏了吗?”   我记得很清楚,虽说每个地方关于妖女叶兮和唐家少主的故事都有些许不同,但有三件事是贯穿全线绝无区别的。其一,叶兮棒打鸳鸯横刀夺爱;其二,叶兮求爱无果,杀其未婚妻,毁其唐门至宝暴雨梨花针;其三,唐家少主痛失所爱,立誓终身不娶。   唐恒抿了抿唇,迟疑道:“敢问叶姑娘,是否现在还……喜欢我二哥?”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跟你实话实说吧,尽管现在江湖上都传闻我曾经疯狂迷恋过你二哥,但实际上,我现在连你二哥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情。”   这回换唐恒愣住了:“怎么会这样?”   我摊手:“可能因为我失忆了吧。”   许是因为此时我与他皆是天涯沦落人,又许是这些日子一个人孤独太久,眼下终于有人倾听自己说话了,我一时便有些刹不住话头:“我从乱葬岗醒来之后,就不记得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在那里。之后我遇到一个贱人,他跟我说,我叫王铁栓,是王家村的村民,我信了。我跟着他进城,想要弄清楚自己的过去,可还没等我弄明白,朝廷和武林中忽然涌出一大堆人说我是妖女叶兮要杀我除害。我侥幸逃过了追杀,从此却成为武林公敌,再不能光明正大地活于世间。”   “没有人愿意听我解释,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我的清白,所有人都觉得我就是叶兮,我无恶不作,我罪该万死。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其实最开始离开白鹭城的时候,原本我顶着自己的脸在外行走了一些时日,可不管是乡野小道还是繁荣城镇,我走到哪儿都能遇到想要杀叶兮的人。之后,我便只好戴上帷帽,不敢将脸露在外面。   那段时间我体会到了一个让我无比痛心的道理?:就算是绝色美人,也有可能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折子戏里说的只要长得倾国倾城,世人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原谅她的这种桥段,在现实世界是不存在的。   毕竟,我都长得这么好看了,那些厌恶妖女叶兮的人,也没有在见到我之后,便对我手下留情,更有好些恨叶兮入骨者,还专门攻击我的脸,真是想起来都能盛一箩筐的心酸眼泪。   本来说这话我就纯属抱怨一下,也没有奢望得到他的理解。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我说完之后,唐恒抬头看着我,用清冽如水的声音对我说:“我信你。当时你明知道身份暴露会引来什么后果,却还是选择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像你这样的姑娘,不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   只此一句,便让我红了眼眶,险些落泪。自我从乱葬岗清醒后到现在,这么久以来,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他相信我,他信我不是坏人。   我曾想过许多次,若有人信我,我会如何答谢如何对他好,如今真到了这一刻,我却如千言万语哽在喉间,良久才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谢谢。”   唐恒抬手轻轻地替我擦去了脸上的泪水,歉然道:“说起来,唐门至今还欠你一个道歉。”   “嗯?”我不明所以。   唐恒收回手,淡然道:“虽然如今人人都道当年那桩往事是叶兮心狠手辣之过,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唐恒说,十年前,他约莫只有八岁的年纪,正是天真无忧的少年。唐家最早的继承人是唐大公子唐朔,可后来唐朔外出做任务时意外死亡,唐家少主的位置才落在了唐二公子唐炀身上。   因唐朔是跟唐炀一起出任务的时候出的意外,所以唐门内部对于唐朔之死一时之间议论纷纷。唐炀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便和凝华宫的宫主方柔订下了婚约。   凝华宫是蜀地除了唐门以外最强大的门派,有了凝华宫的支持,再加上唐炀自己也颇有手段,他的少主之位才渐渐稳固。唐炀跟方柔许诺,待方柔双十年华,两人便完婚。   可距离婚期不到两年的时候,唐炀却带回了一个容貌绝美的女子叶兮,道是要和方柔退婚,娶这女子为妻。彼时唐炀跟方柔早就是武林公认的金童玉女,心高气傲的方柔无论如何也不愿意退亲,并且还直接到唐门讨要说法。   因那次的谈判只有当事人唐炀、方柔、叶兮三人在场,所以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晓,但谈判的结果是方柔死了,且还是死在唐门的暴雨梨花针下。唐炀说是叶兮因为愤怒,才会抢走暴雨梨花针杀了方柔,唐门不能和凝华宫决裂,所以无论唐炀说的是真是假,唐门都只能默认事实如此。   为了掩藏方柔死亡的真相,唐门随后便焚烧了方柔的尸体,并对外宣称暴雨梨花针已被叶兮毁坏。之后为了对凝华宫有个交代,唐门主动送上了一笔非常巨大的赔偿,唐炀也宣布终身不娶妻。   说到这里,唐恒好看的菱唇微勾,露出一抹嘲讽至极的笑:“说是不娶妻,却并没有说不纳妾。这些年我二哥光在唐家堡里就有十几个侍妾,在外间养的外室更是数不胜数。爹爹见二哥行事愈加荒唐,这才动了想要换继承人的心思。可谁知二哥他早就在爹爹身边布下了眼线,知道爹爹的心思后,索性先下手为强,弑亲夺位。由于爹爹一早就把门主信物交给我的缘故,他之后便派出了所有亲信对我痛下杀手。”   说到最后,唐恒的声音几近哽咽?:“如果不是因为爹爹的临终托付,如果不是身为唐门中人,必须肩负起唐门的责任,我根本就不在意这什么门主信物。只要爹爹能活在人世,对我而言比什么都重要。”   或许当人们年少的时候,想要的东西千千万万,想去的地方数不胜数,但随着人们慢慢长大,给予他们生命的父母渐渐生了华发,人们才会知晓,富贵浮华转瞬即逝,唯有血亲挚爱是这世间永远无法替代的存在。   我没有父母,所以无法理解唐恒的感情,但妖的寿命很漫长,我想若有朝一日我寻到了所爱,又眼看着所爱年迈去世,心中一定也如他这般悲痛难当。   我几番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反倒是唐恒瞅着时间不早了,便将暴雨梨花针塞到了我手里,说道:“多谢叶姑娘今日相救,如今天色不早,你我就此别过吧。”   我看了看手里的暴雨梨花针,又看了看即将走入夜色中的唐恒。少年挺直的脊背,似永远不会被风雪压弯的青松。   我问:“你要去哪儿?”   少年答:“去我该去的地方,走我该走的路。我要去召集其他还没有被二哥收买的唐门中人,和他们一起去找二哥讨回一个公道。”   众所周知,这些年唐门做主之人表面上虽是门主,但实际上全是唐家少主唐炀说了算,唐恒此去注定凶多吉少,而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所以当少年话音一落,我便抱着暴雨梨花针,足尖一点,跃到了他的身旁。   “如果是要讨回公道的话,算我一份。以前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倒也罢了,如今既然知道了,那过去唐炀泼在我身上的脏水,我也是时候该好好洗一洗了。”   其实对于唐炀这个人,我依旧还是没有太多的印象,听那些跟叶兮有关的故事时,我的内心也没有任何波动。但那并不代表我不想弄清楚过去的事,更不代表我愿意一辈子蒙受那些不白之冤。   唐恒双眉紧蹙:“若唐恒此去能成功,自然会替姑娘洗去冤屈,姑娘实在没必要去冒这个险。”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神色如常道:“我知道你是怕自己会连累我,可是放眼整个天下,有谁的仇人能多得过妖女叶兮?还是说,你担心跟我在一起反会被拖累?”   唐恒立马摇头:“我绝无此意。”   晚风徐徐,树影婆娑,唐恒与我四目相对,两人皆忍不住笑出了声。   唐恒道:“以后还请姑娘多多指教。”   我将暴雨梨花针重新递还给他,说道:“这东西我不知道怎么用,还是给你吧。既然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那你也不必那么客气,直接叫我的名字叶兮好了。”   “好。”   唐恒点了点头,接过暴雨梨花针,笑容清浅地唤了我的名字。   “小兮。”   云散月出,少年的笑容宛若冬日里最干净的雪,又好似仲夏夜最温柔的风。我脸一红,心神顿时无边荡漾。晚上寻了一僻静山洞落脚歇息的时候,我都还忍不住在想,这样美好的少年,还是第一个信任我的人,难道这便是我命中注定的良人?   次日清晨,便有两个身着唐门服饰,年过半百,长得一模一样的老爷子找了过来。   起初,我以为是我们行踪暴露,唐门追兵到来,准备直接拔剑与之作战。若不是唐恒堪堪醒转,朗声喊了一声“都是自己人”,我差点就要误伤友军了。   我收回长剑的同时,两个老爷子也收回了他们那堆五花八门的暗器。一见唐恒本尊,两个老爷子立马单膝跪地:“见过九公子,请恕手下来迟。”   唐恒急忙上前将他们扶了起来:“五长老,六长老快快请起。”   老爷子们又齐声回道:“谢九公子。”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这段日子走南闯北,我曾见过不少的双胞胎,大多面容相似,可在语气神态方面还是有诸多不同,如今我面前的两个老爷子不仅长得一般无二,就连神情动作说话声音居然都完全一样,不由得让人啧啧称奇。   唐恒见我好奇地打量两人,便笑着解释道:“五长老和六长老自幼在唐门长大,几十年来从未分开过,且因为他们二人心意相通,一并战斗时往往一群武林高手都难以困住他们。”   我有些好奇,既然两人一直在一块儿,该如何娶妻成家?但碍于两个老爷子浑身散发的煞气,目光又委实太过犀利,那些八卦的话,我压根不敢问出口。   不过好在老爷子们此番前来皆有要事,听唐恒吩咐但说无妨后,便齐声汇报道:“如今唐门局势不容乐观,二公子虽无门主印信,但已如先前所料,几乎将唐门大部分势力掌控在手,且目前还派人四处散播对九公子不利的谣言。”   “如今之计,九公子不宜直接回唐门,最好的办法便是先去找寻可靠外援,我们二人再与其他老门主心腹作为内应,待到那时定能一举成事。”   唐恒眸色愈深,问道:“可靠外援?”   二老声音低沉:“九公子可先去阆中试着拉拢霹雳门,霹雳门门主昔年曾受老门主大恩,若九公子持门主印信求助,他应当会给些许薄面。但究竟能否得霹雳门相助,就看公子自己的了。”   语罢,二老留下一些盘缠和吃食以后,便再度折返了唐门。也是那时我才知晓,唐门内部弱肉强食究竟到了何等残酷的地步,就算唐恒是唐门门主指定的下一任继承人,并且还持有门主印信,可因为唐恒年少,且在门内可拉拢的势力不多,愿意助他之人寥寥无几。就算是方才的五长老、六长老,也都在静待时机,若唐恒能拉拢霹雳门出手,他们方才会助唐恒一臂之力,如若唐九失败,他们恐怕便会毫不犹豫地倒向二公子唐炀。   眼下时间紧迫,我们动作越慢,唐炀在唐门中的势力便越稳固。是以简单用过一些干粮之后,我便和唐炀起身前往阆中。   就近在附近村中买了一匹脚力不错的马,唐炀又将二老给的干粮一分为二,递给了我一袋,说道:“蜀地多山路,此去阆中大约七百里路程,官道恐有埋伏,我们取山道走,最快也需要六七天。但最近正值雨节,若阴雨连绵山路泥泞难行的话,所耗费的时间恐怕会更长。这些干粮我们先凑合着吃,一路再打猎凑合一下吧。”   我接过干粮略微看了一下,发现唐恒居然把肉脯烧饼一类最好的吃食都分给了我。   我抱着那袋干粮,有些不知所措:“你把好的都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唐恒腼腆地笑了笑?:“我不是还有那些饼子吗?我娘从小就跟我讲,身为男子汉,理应要照顾弱小。”   说到这里,唐恒顿了顿,白玉般的脸上立马染上了胭脂般的红,颇有些手足无措地解释道:“当然小兮你是绝对的强者,比我厉害多了。我只是想着此去阆中本就辛苦,我想尽最大的努力让你少受一些苦。”   怀中的干粮本来没有任何温度,但不知为何,听着少年的那番话,我便觉得那些干粮忽然间有了温度,心里暖暖的,说不出的幸福。   起初两天赶路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的天气,可从第三天起,就开始下起了绵绵细雨。   山路泥泞无法骑马前行,我们便只好下马步行。蜀中山林树木高耸入云,阴雨天气就算是白日里光线也十分昏暗。唐恒自幼在蜀地长大,走惯了山林野路,弃马之后他便主动拉住了我的手。   “小兮,抱歉,得罪了,这林子里不大看得清楚路。我拉着你走,这样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好互相有个照应。”   其实对于五感远超于常人的妖怪而言,就算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也能将周遭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林中虽然昏暗,但在我看来其实与青天白日没有多大差别。   但少年的手那样温暖,我根本舍不得拒绝。被人关心,被人保护的感觉,真的很好啊。   就算此时此刻我身处幽暗的深山老林,可因为此刻身旁有唐恒,掌心有他传来的温度,我便觉得仿佛置身烟花三月的江南,到处都是繁花和美好的味道。   那几天的赶路,或许在旁人看来苦不堪言,于我而言却恍若做梦一般。   遇到水流湍急的河流,唐恒会先一步下河试探河水深浅,然后再背我过河。干粮淋了雨被打湿以后没办法吃了,每每到了夜晚休息的时候,他总是会先安顿好我再外出寻找食物,或是采集鲜果,或是打一些山鸡野兔归来。   本来一开始受他照顾,我颇有些不自在,在他准备外出的时候,我也强烈表示自己可以去捡柴火之类的。唐恒却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外边风大雨大,姑娘家身子金贵容易着凉,你在这里等我回来便好。”   说完,唐恒便毫不犹豫地走进了风雨之中,挺直如松的背影渐行渐远。   隔着重重雨幕,我一直忍不住在脑中勾勒出那样一幅画面,青山绿水旁,篱笆小院里,丈夫外出打猎的时候,妻子在厨房里一边准备吃食,一边欢喜地等待丈夫归家……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这是凡间尽人皆知的新婚习俗。虽说我一心期盼能有夫君有家人,但对于凡间烹饪食物之法,我基本上不得任何要领。就算是有食谱在手,所有食材一应俱全,我能做出的也只是一锅莫名其妙的奇怪食物。   相比之下,唐恒做这些就熟练多了,不管是烤野兔还是炖山鸡,味道都特别鲜美好吃。   若外间的雨下得实在太大,我和唐恒便会围坐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说一些天南地北的趣事。   我有些好奇锦衣玉食之家出身的公子唐恒为何对山野这般熟悉,对煮食烹饪这般在行。   唐恒动作轻缓地往火堆里又添了一些薪柴之后,方才慢慢道:“其实我并非自幼就在唐门长大,我的母亲只是唐门庄子上的一个小丫鬟,因容貌秀丽得门主一夜宠幸之后,便被其遗忘脑后。”   “母亲体弱,生下我之后便去世了,我幼时一直在庄子上长大,但因为没有被接回唐家堡的私生子就不算是唐门中人,庄子上的刁仆恶奴都以欺负我为乐。在庄子上我常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后来长大一些,我便离开了庄子,自己在深山野林里面生活,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若非后来我偶然间追着一只野兔,闯入了唐家堡的后山,被人发现容貌和爹爹他极为相似,说不定现在我还是一个在山林间和豺狼虎豹为伴的野孩子。”   “回唐门之后,我爹怜悯我幼时可怜,对我倍加宠爱。自此我衣食住行不用愁了,却不幸成了哥哥们的眼中刺肉中钉,每日每夜都活在被人暗害的恐惧之中。”   “我才回唐门三天,就被我的哥哥们前后下了十几种毒药,若非爹爹当时派了暗卫时刻留心着一切,我那会儿说不定便已经死了。可就算如此,因为唐门并不禁止兄弟间争斗,所以爹爹也没有办法时刻护我周全。在我学会辨毒、用毒之前,便长年累月地被哥哥们的各种毒药暗器折磨着。   “当时身为少主的二哥虽明面上不曾对我动过手,背地里却没少给其他哥哥毒药。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什么都没做,也不曾伤害过任何人,哥哥们却时时刻刻都盼望我死去。后来长大了一些,我才知晓,他们无非就是嫉妒我的过目不忘,嫉妒爹爹对我的宠爱,他们斗不过二哥,便只好把怨气都撒在了我身上。”   说到这里,唐恒将袖子挽起,火光灼灼,将他手臂上各种斑驳的伤痕映照得一清二楚,有鞭伤,有刀伤,有刺伤……甚至还有猛兽咬伤的痕迹。仅仅是看着,我都感觉到那是难以想象的疼。   伸手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一下他的手臂,我心疼地道:“现在还疼吗?”   唐恒把袖子重新放了下来,又恢复了少年温润如玉的模样:“都已经过去了,往后我也不会再给他们任何伤害我的机会了。”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到少年眼中隐隐有杀气掠过,但当我侧头再看之时,少年又低头专心拨弄着快要熄灭的火焰。   正因为知道了唐恒过往被欺负得那样可怜,所以我对这蜀地唐门越发没有了好感。   冒雨走了将近六日,我们才终于抵达阆中。说来也巧,我们略微休整了一下准备入城的时候,天色便开始放晴了。城门口人来人往,这会儿的世道还讲究男女有别,我和唐恒从出了山林便松开了交握的手。因阆中城门处有我和唐恒的通缉画像,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乔装打扮了一番才往城门走去。   我用的通关路引依旧是王家村村民王铁栓的,唐恒用的也是伪造的一个路引,入城还算顺利。接下来我便以为是直接去霹雳门,唐恒却拉着我在一家服饰店前止了步,他说道:“不急,现在情况不明,也不知道霹雳门有没有暗中投靠我二哥。我们先换过一身衣裳,再去酒楼探听一下消息。”   我抬头看了一眼服饰店贵气豪华的装潢,有些忐忑地道:“这家店看上去不便宜,我们要不换一家吧?”   说来惭愧,因囊中比较羞涩的缘故,这些日子我的衣裳大多是我用草叶树木之类编的基本款,我虽然也十分垂涎凡尘好看的裙裳,却一直还没有钱给自己买上一身。如今我身上所剩盘缠也不多,要是进店之后连一方绢帕都买不起,就委实有些丢人了。   当妖怪当到我这么没出息的地步,千百年来怕就只有我这么一个了。   唐恒看了我一眼,然后径直拉着我走到了店门口,指着店里那些华美的裙裳问我:“小兮,你喜欢吗?”   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喜欢。”   唐恒嘴角微翘,二话不说便带我进店,还说:“喜欢哪套,咱们就买哪套,有我在,你放心选便是。”   我记得有话本上说过,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越舍得越大方,便代表他越欢喜那个女子。   此时此刻,我想到这句话,顿觉万分甜蜜。可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晓,这句话还有下半句——当然,也有可能代表那个男子别有所图。   但当时的我只一心一意觉得,能遇到唐恒,乃我之幸。 第6章 史上速度最快的定情   虽说唐恒说了,我喜欢的裙裳都可以买下,但考虑到目前我们身处的境况,行李自是越轻便越好。   为了方便打斗和活动,最后我选了一件翠色的衣裙,嫩绿的颜色,仿佛春日第一抹苏醒的绿色。等我换好衣裳出来的时候,唐恒也已经换了一件天青色的衣裳,如墨乌发随意束在脑后,说不出的清贵优雅。   见我走出来,唐恒舒眉一笑:“这件衣裳很衬你。”   我微微低头,两颊略有些发烫,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便忽然感觉发间一沉。   我愕然抬头,便从一旁放着的铜镜里瞧见乌压压的发上多了一只精致玲珑的翠蝶,问道:“这是?”   唐恒有些紧张地回道:“方才你去换衣裳的时候,我琢磨着替你选了一根蝴蝶发钗,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我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发上的蝶,蝴蝶翅膀轻轻颤动,好似随时都会展翅高飞。   “我很喜欢。”我收回手不敢再碰,就怕会不小心弄坏,我微微一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   少年闻言,终是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那就好。我也是第一次给女孩子买东西,不是很能把握姑娘们的喜好。而且像你这样好看的姑娘,以往肯定有很多人追求喜欢,我就怕送这样普通的簪子会亵渎了你。”   我又是感动又是唏嘘。感动的是眼前这个让我动心的少年,比我想象之中还要单纯善良。而唏嘘的是,除他以外,目前为止还真没有一个人送过我东西。但凡见过我真容的人,都恨不得饮我血、食我肉,再狠狠地往我脸上补上几脚。   以往我还是很在意自己这般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处境,可是现在我全然不在意了。不管有多少人误解我,仇恨我,但至少我在意的少年,他信任我,对我好。   于我而言,这便已经足够了。   付过衣裳首饰的钱之后,唐恒又去街边买了两顶帷帽,我们各自遮掩好面容,这才并肩走进了阆中最热闹的酒楼。为了方便探听消息,我们就在大厅随意找了一处位置坐下。   小二手脚麻利地替我们倒了两杯茶,用地道的蜀地话问我们:“两位客官想吃点啥子?”   唐恒侧头看我:“小兮,你能吃辣吗?”   我点了点头。他便从善如流地用蜀地话对小二道:“麻婆豆腐,鱼香肉丝,盐煎肉,水煮牛肉,宫保鸡丁,两碗担担面,再来一壶上好的竹叶青。”   因唐恒的蜀地话说得格外地道,再加上报的菜名也都是蜀地的特色菜,小二神情越发高兴:“两位客官也是蜀地人?”   我蜀地话不是很正宗,恐被看出异样,唐恒便先一步接了话茬道:“我们祖辈都是蜀地人,只是近些年在江城做生意,这哈儿不是快到清明节了吗,便带着娘子回来祭祖扫墓。近些日子我看阆中多了好多江湖人士,可是发生了啥子大事吗?”   一男一女结伴而行,最好掩人耳目的身份便是夫妻。但从他口中说出“娘子”二字的时候,我还是顿时脸红到了脖子根。好在此时我戴着帷帽,方才没被看出异样。   负责跑堂的伙计去厨房传菜之后,小二便继续对我们道:“两位客官你们不晓得吧,近些日子确实发生了好多大事。据说是因为唐门的九公子想要抢夺门主之位,便伙同门主的小妾把门主暗害了,还把门主信物抢了。唐二公子本就是少主,继位理所应当,许多唐门长老都拥戴他上位,但他表示一日不报父仇不夺回门主信物,便一日不继承门主之位。于是,这些日子,不管是唐门的直系势力,还是唐门的附属势力,都在大力追寻唐九公子的下落。”   “而且,据说这个唐九公子实在太不是玩意儿了,竟然还和妖女叶兮混在了一起,那叶兮当初把唐门祸害得那么惨,他也真是的……”   酒楼中多为蜀地人,听到了小二的话后,纷纷义愤填膺地骂了起来。   有骂唐九公子龟儿子要遭天打雷劈的,也有骂妖女叶兮迟早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   这些日子我早就被人骂习惯了,左耳进右耳出听得麻木了。我反倒比较担心唐恒,原本他什么也没做,却被人泼这么多的脏水,恐他会受不了。不过好在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远比我想象中的坚强,尽管那些唾骂声一句比一句难听,他也只是埋头吃自己的饭,喝自己的酒。   等酒足饭饱,消息也探听得差不多之后,他便低声对我道:“走吧,现在该去霹雳门了。”   我没反应过来,问道:“不是还没有探听到关于霹雳门的消息吗?”   唐恒笑容清浅,道:“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说明霹雳门并没有和我二哥联手。”   我恍然大悟,但还是有些怀疑,问道:“我们如今身无长物,就这样去找霹雳门相助,他们会答应吗?”   霹雳门,明面上的蜀地第三大门派,实际上无论是弟子规模还是江湖地位,早已远远超过了排名第二的凝华宫。但凝华宫因为倚靠着唐门,再加上门内弟子个个绝色,且嫁的对象要么是朝廷高官,要么是武林中有名的大侠,是以在江湖中的人脉尤为广泛,也深受人忌惮。   此时正值中午,阳光正烈,街边只有零散的一些商户还开着门,唐恒见周围没有旁人了,方才慢慢与我说道:“此事说来话长……”   唐恒说,现如今世人都知晓霹雳门的霹雳弹威力惊人,但极少有人知晓,霹雳门的首任门主虞城其实也是唐门中人。   虞城当年是他曾祖父唐烨的书童,自幼随着唐烨一起读书习武,两人关系亲如手足。唐门直系子弟年过十五便会被派出去行走江湖体验人生百态,唐烨到了年纪要出行,虞城自然也要随着主人一道。   行走在外,唐烨一直称虞城为虞弟,是以众人皆以为虞城并非唐门中人。两人虽名为主仆,但实则如兄弟一般,那几年里唐烨有什么都会和虞城共享,不管是酒肉,还是闯荡江湖的声名。时光飞逝,转眼三年,两人在武林中行侠仗义,南扫连云寨十八贼寇,北平洞庭湖二十一岛湖匪,做下了许许多多的惊人之举。再加上两人皆生得器宇轩昂、眉清目秀,无不成为闺中少女的梦里人。   江湖儿女向来爽快,不管是为人处事还是儿女情长,两人从来都坦坦荡荡问心无愧,对于不喜欢的姑娘,便含笑婉拒,从来不做那处处留情的浪荡公子。   是以那会儿又有许多传言,道是唐烨和虞城一直形影不离,是不是两人早就互相倾慕有那龙阳之好、断袖之癖。   对于这些不靠谱的谣言,两人从来不屑于理会,但当事人的沉默导致谣言四起,还有好些戏班子索性将两人的故事添油加醋地改成了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悲情折子戏。就连唐门的长老们都有些坐不住了,亲自去审问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弄得两人是哭笑不得。   然而这段谣言最终还是打破了,只因两人同时爱上了妙音仙子楚婵。楚婵是逍遥派掌门的关门弟子,自幼天资聪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逍遥派的功夫也学得尤为出色,尤其是在音律方面的造诣堪称武林之最,不知多少男儿为她魂牵梦萦。更难得的是,这姑娘如此大受追捧,性子却不骄不躁十分温婉。   唐烨和虞城也是因为偶然听她拨弄了一曲《阳春白雪》,当场惊为天人一见倾心。   唐烨对虞城恩重如山,因此虞城在知晓唐烨的心思后,便决定将对楚婵的思慕压在心底。   但唐烨和虞城自幼一起长大,虞城有什么心思根本瞒不住他。是以当晚唐烨就拎着两坛酒找了虞城出来,跟他说:“阿城,你知道的,我从未把你当下人看待。你是我兄弟,以前是,以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也都是一辈子的兄弟。我知道你也心仪妙音仙子,感情的事儿我们既然没有办法控制,那便一同竞争吧!无论楚楚最后选了谁,你我都是好兄弟!”   虞城拎着那坛子酒,当场便红了眼眶。两人痛饮了一夜,感情比先前更为亲密。   随后几年两人费尽心思讨美人开心,当时武林还为妙音仙子情定何人开了一个颇为盛大的赌局。身为唐门的少主,唐门未来的门主,当时唐烨外貌又比虞城俊秀了不少,押他的人比虞城多了七八倍,就连逍遥派的掌门都颇为看好唐烨。   可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楚婵最后选择了虞城。原因很简单,虞城替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母。也是那时众人才知晓,原来楚婵自幼被拐子所拐,和父母失散,后得逍遥派掌门偶然搭救收为徒弟,这么多年来她最大的心愿便是与父母团聚。   唐烨虽然也有心帮她寻找父母,可那会儿他外出游历的时间已经结束,唐门之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事要等着他处理,而虞城则是一心一意地替她找寻亲人。   对于这样的结果,唐烨愿赌服输,不仅还了虞城自由,还将当时两人多年研发才刚出结果的霹雳弹配方送给了虞城,助他开山立派。   唐烨说,他最好的兄弟,他最爱的姑娘,理应得到这世间最好的一切。霹雳门正式成立的那日,虞城深感唐烨大恩,当场许下誓言,以后霹雳门定与唐门世代交好,但凡有唐门直系持门主信物上门求助,霹雳门上下定当鼎力相助。而后一生,唐烨和虞城都是相帮相扶的好兄弟,两人一起将唐门和霹雳门发扬光大,一起为蜀地的百姓做了数不清的好事,直到现在蜀地还有百姓给他们塑的金身建的庙宇。   听完这段往事,我颇为感慨。想当初唐门先祖尚在之时,唐门中人多么光明磊落,唐烨和虞城都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可如今不过才传承了两三代人,唐门内部就已混乱不堪,犹如清水染了墨色,再不复往年澄澈。   唐恒也是无限感慨:“其实如果二哥未曾对爹爹下手,就算爹爹把门主信物交与我,我也不会和他争门主之位。与其当门主终身受累,倒不如做个富贵闲人自在一生。”   说到这里,唐恒又侧头看了我一眼,不太好意思地道:“小兮,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样的想法特别没有出息?”   我果断摇头:“人各有志嘛。有人喜欢权势尽握手中,有人喜欢平静如水的安逸生活,都看个人选择。”   其实对比十分辛苦的前者,我更喜欢悠闲度日的后者。若不是想着目前唐门内乱还未结束,唐恒身负重任,我都险些忍不住扑上去说,少年,你这个想法真是太棒了!若你不嫌弃,小女子愿意随你过这样的生活!   丈夫,孩子,热炕头!   多么简单,多么温馨,多么完美!   唐恒先是轻松地笑了笑,后来似想起了自己必须要肩负的责任,表情又渐渐变得沉重:“可惜,那样的日子不知道何时才能实现。”   我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不管那一天有多久,你若愿意,我都会等你。只是后面这一句,我暂时还没有勇气说。   霹雳门在阆中东大街最显眼的地段,建筑雄伟,飞檐翘角,铜狮铁门,格外有气势。在出示过信物之后,便有管家模样的人亲自出来迎接,将我们带到了霹雳门专门接待贵客的大堂。   很快霹雳门的现任门主虞骆便走了过来,拱手道:“九公子大驾光临,虞某有失远迎,诸事繁忙,还望见谅。”   虞骆是个长了一把大胡子,面容黝黑,看上去十分爽朗的汉子,对于我的存在,他也没有露出半点嫌弃惊讶之色,这倒让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   唐恒在说明来意,并递上了门主信物之后,虞骆当场便表示愿意相助,就是银钱短缺。   “虞某个人没问题,霹雳门上下也没有问题,可此战需要用到霹雳弹的地方很多,而霹雳弹制作成本实在太过高昂,工序又极为复杂……”   简而言之,就是他们愿意出人,却不愿意浪费太多的霹雳弹。   这种帮人之法,就好比有人要饿死了,去找邻居借粮食,邻居却说粮食太贵了,不过我家还有一点剩饭你拿去吃吧。如此这般斤斤计较,委实让人觉得犹如吞了苍蝇一般恶心。   我果断收回了先前的良好评价,默默在心底唾弃了他一番。   唐恒显然已经料到了此行不会太过顺利,所以待对方语罢之后,他便面容平静地拿出了先前给我的那个半臂长的黑铁盒子。   虞骆一见这个盒子,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这是唐门至宝暴雨梨花针?它不是被损坏了吗?”   唐恒淡然道:“其实并没有被损坏。如果门主答应相助,事成之后,唐九不仅把暴雨梨花针双手奉上,而且此战的损伤也双倍赔偿。若门主觉得口说无凭,我们也可当场签字立证。”   暴雨梨花针,天下排名第一的暗器。据说有它在手,就算是面对数十个绝顶高手的围攻,都能浑然不惧。我是妖怪,且武功不低,所以对暴雨梨花针并没有太多的兴趣。   但虞骆不一样,从暴雨梨花针出现之后,他的眼神便没有离开过它。那天的最后,虞骆还是答应了唐恒会倾整个霹雳门的力量相助,甚至为了表示诚意,还愿意把刚研发的威力非常巨大的三重霹雳弹悉数用于对战。   说实话,我对虞骆的保证不是很有信心。唐恒却让我放心,虞骆一定会遵守诺言。   我不解地问道:“为何?”   唐恒道:“因为霹雳门一诺千金,若他出尔反尔,不用我动手,霹雳门便容不下他这种败类门主。只是,我没想到人情承诺到底还是抵不过实实在在的利益啊。”   我深有同感。   我记得之前在话本子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为人还算正直的九品芝麻官,因想替一个被冤枉的民妇申冤平反,得罪了有权有势的勋贵之子,不仅丢了乌纱帽,还被构陷入狱。之后他不甘心就此蒙冤,得家人相助从狱中逃脱之后,便决定进京告状。一路艰辛自是不必提,到京之后,他便找了自己父亲过往给过恩惠的同窗,想要请他帮忙告状。同窗虽为高官,却早已和案犯父子相勾结,不仅没有相助,反而落井下石。   虽说故事的最后冤案总算沉冤得雪,主人公也得到了圆满的结局,却也看透了世道人心。   这世间每时每刻都有人在许下诺言,或轻或重,但真正守诺之人又有几个呢?   进攻唐家堡的日子定在了三日后。   这三天里霹雳门几乎将外出游历的所有弟子都召了回来,然后将门中储存的所有刀枪剑戟和霹雳弹都分发了下去。   因为有了霹雳门的相助,唐门许多原本就只认门主印信的保守势力也纷纷倒向了唐恒这方。   大战一触即发,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一颗霹雳弹就能炸出一个巨大的深坑,三重霹雳弹的威力比普通霹雳弹还厉害了五六倍。那么多的霹雳弹下去,整个唐门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听闻我的担忧,唐恒很是爽快地说道:“你放心,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一定不让他们使用这些霹雳弹。那些都是我唐门子弟,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葬送性命。”   尽管如今公认之理,但凡大人物大多是踩着别人的尸骨上位的。尽可能减免一些杀戮,总归也是好的。说来有些不可思议,虽说如今世间所有有关妖怪的传闻,大多将妖怪塑造成了无恶不作的反面角色,但当真能修炼成人形来到这世间的妖怪,都是非常渴望亲近凡人融入凡尘的。   也正是因为我们的生命比普通人漫长了许多许多,所以越发感慨凡人一生那般短暂,为何还为争权夺利耗尽心血?鉴于这些深奥晦涩的东西许多妖怪前辈都没能搞清楚,我略微想了想,也便作罢。当务之急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尽快学会用飞爪攀上高墙。   据唐恒说,唐门本家所在的唐家堡里不仅有数不清的机关暗器,还有里三层外三层的高墙用来阻隔外敌,霹雳门善近身战却不善轻功,所以打头阵上城墙去将城门逐一放下的活儿就落在了我身上。唐门那些长老也会派人手同时控制里三层的外墙,如此里应外合,才能迅速在最短的时间内抢到唐家堡的控制权。   我本就没有打算袖手旁观,能在此战中尽一份绵薄之力,本是我所期盼之事,但唐恒总觉得亏欠了我。直到出战前夜,他还是眉头紧皱地对我道:“要不还是换我去吧,我虽然武功不如你,但轻功勉强凑合。那样危险的事情,怎么能让你一个女孩子去做呢?”   我笑着摇了摇头:“别说傻话了,你身为我方最重要的大人物,必须得坐镇后方指挥大局。放心吧,我一定会没事的。”   唐恒没有立马答话,他沉默着饮完了杯中之酒后,方才看着我的眼睛,神情格外郑重,一字一句对我道:“可是,我会担心你。我不敢去想象,万一你受伤了,或者再也回不来了,留我一个人在世上,以后我该怎么办?比起唐门门主这个位置,我更在意的是你的安危。”   这些日子以来,虽然我总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唐恒处处待我与其他人不同。但由于先前白鹭城中受到的教训,我不敢再随意自作多情地瞎想其他。所以唐恒把这些话挑明说的时候,我脑袋里面瞬间便是一片空白。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唐恒已经走到我身边,动作轻柔地拉住了我的手。许是因为方才的酒劲涌了上来,又许是因为第一次这样主动接近女孩子,少年白玉般的脸此刻遍染红霞。   见我没有挣脱,少年方才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道:“小兮,我知道目前我们相处时日尚短,有些话就算说出来你可能也不会相信。但大战在即,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绝对能活下去。所以,有些话,我想提前说给你听。若这次夺回唐门能够顺利,你可愿嫁我为妻?”   起初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少年再度重复了一遍后,我方才回过神来。   在听明白那话里的意思之后,我便反握住他的手,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我愿意。”   我知道,凡尘男女若要婚嫁,一般都需要经过烦琐且漫长的一段时间。就算是私订终身,两人也得纠结辗转许久,最终才能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许多话本里面都说,姑娘们就算再喜欢对方,也不要轻易表现出来,足够的矜持才能越显爱情珍贵。于是在后续的情节中,这些姑娘都会跟喜欢的人历经种种磨难,分开再相聚,往往也是许多年后了。   可此时此刻我只是在想,人的一生那样短暂,从出生到长大就会花掉十几年的工夫,若花几年时间矜持,花几年时间考虑,再花几年时间去考验对方的感情,那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又有几年呢?   我喜欢唐恒,喜欢这个会在泥泞山路上牵着我的手,带我一点点走出黑暗的少年。我喜欢他背我过河时宽阔的后背和坚定的步伐,喜欢他红着脸替我挑裙裳和首饰的样子,也喜欢他如此直白地向我表达心意。   因为喜欢,所以想要嫁给他,永远和他在一起。   次日一早,便到了决战唐门之日。   我骑着马和其他一些轻功卓绝的高手走在最前面,随后紧跟着的是霹雳门的精英弟子,唐恒和霹雳门门主虞骆在最后面压阵。   抵达唐家堡外围之后,没有多余的喊话,最先发现敌袭的唐门弟子便纷纷开始往下射箭。   我与那些轻功高手也顿时弃了马,一边用飞爪勾住城墙,一边躲着箭雨往上爬。仅三天时间,其实并不够我学会使用飞爪,可此战十分关键,直接决定了我以后能不能和唐恒过上平静幸福的婚后生活,所以我在爬墙头的时候悄悄逼出了一些妖力,用来攀爬和保护自己。   可唐门的箭雨和暗器委实太过密集,就算用上了妖力,我也费了老大的劲儿才爬上了城楼,而之前与我一并爬城楼的轻功高手们,更是早就折损过半。   对敌,躲避,前行……我总算接近了可以放下城门吊桥的地方。眼看着唐门后续的增援就要赶到这里了,我看不懂那些放桥的机关,索性直接砍断了束缚吊桥的锁链。   吊桥顿时滑落,砸在地面发出了沉重的声响。与此同时,早就在护城河外等候的霹雳门弟子,也前赴后继地通过了吊桥,冲进了唐门的第一道高墙里面。   我原本想着,抓紧时间再去开第二道门,毕竟少了最外围护城河的阻拦,再加上高墙的位置也矮了许多,想来应当比之前开门的速度更快一些。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刚刚用飞爪爬上第二道城墙的时候,便听到了巨大的轰鸣声从各处传来。   霹雳门的弟子见唐门弟子气势汹汹而来,竟纷纷用上了携带而来的霹雳弹。唐门弟子没有准备,被炸了个措手不及,后面的人见同门被炸倒一片,也被激出了血性,暗器和毒药不要钱似的投掷。没过多久,第一道城门和第二道城门便杀声漫天,随着第三道城门被强行炸开,双方交手的人数越来越多,鲜血的味道也逐渐浓郁到令人作呕的地步。   虽然我从爬上城楼之后,就一直只是打晕对方,并没有杀一个人,但正是因为我打开了最关键的第一道城门,才会引发这么多的杀戮。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那么多条人命和鲜血,一时让我很是难以接受。   就在我站在城门最高处愣怔出神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身着唐门服饰的弟子纷纷惊呼道:“不好,九公子带人杀进内门去了!”   想到唐恒,我立马以最快的速度奔向了内门。他功夫不算太高,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他有任何差池。可因为唐恒他们都是骑的马,而我只能靠双足奔走,故当我赶到内门的时候,里面三重城门也纷纷被打开,到处都有人战成一团,而唐恒正和一拨人在唐氏一族的祖宗祠堂前对峙。   推开众人冲到唐恒身边,确定他没有受伤之后,我终是松了一口气?:“太好了,你没事就好。”   赶来的这一路上,我的心就一直悬在半空,直到亲眼看见他好好的,一颗心方才重新落回了胸腔。唐恒侧头看我,微笑道:“放心,有事的不是我,是二哥。”   我张了张嘴,正准备答话,却有人先我一步冷声开口道:“阿九,你以为你联合霹雳门带人攻破了唐门这里三层外三层的防御,便当真胜券在握了吗?”   我循声看过去,只见一个身着绛紫色锦袍的年轻男子手持玉骨折扇,姿态非常傲慢地站在对面。他眉目看上去跟唐恒有五分相似,却比唐恒更成熟俊朗,想来应该就是唐恒的二哥,唐家少主唐炀。   唐恒神情不变,依旧笑若春风:“唐门统共十位长老,如今除去死掉的两位,剩余八位长老有七位都站在我这边,而唐门的内门弟子也有七成叛变到我麾下,况且我手里还有门主印信和唐门至宝暴雨梨花针。事到如今,二哥你已是穷途末路,如果能放弃抵抗,认了那些罪状,作为兄弟,我还能饶你一条性命。”   孰优孰劣,现场局势一目了然。唐炀却仿佛没有听到唐恒的话一般,反而将目光紧紧锁在我身上,问道:“阿兮,此番你和阿九联手,就是为了报复我吧?”   说实话,光论长相而言,若说唐恒是冬日最干净的初雪,唐炀便是夏日最灼热的艳阳,俊美到有些咄咄逼人的地步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我的内心却是一片平静。   尽管整个武林到处都是我跟他的故事,所有人都知道我跟他过去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所有说书人都说我曾经疯狂地迷恋过他,甚至为他做了许多丧心病狂的恶事,我却一点也想不起跟他有关的任何事情,不管是他的名字还是人,对我而言都非常陌生。   是以听到他的问话,我便十分实诚地回答道:“抱歉,我好像并不认识你。我此番前来,只是想帮阿九取回他应得的东西罢了。”   唐炀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似乎在辨别我是否在说谎,我也坦坦荡荡地看着他。   场面僵持良久,唐炀才挤出了一抹没有任何温度的笑:“阿兮,我不管你是失忆,还是从地狱里面重新爬出来寻我报仇。我以前能杀你第一次,眼下就能杀你第二次。”   也就在他说话的同时,四周忽然涌入了许许多多身穿铠甲、浑身肃杀的红衣战士。   我还未反应过来,那些红衣战士便迅速地将我方所有势力都团团包围了起来。唐恒看着那些红衣战士,瞬间便收敛了所有的笑意,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红衣军应该是淮南王手底下最精锐的亲兵。”   唐炀微微颔首:“九弟所言极是。”   唐恒声音越发冷凝:“此番他们之所以能够这般悄无声息地进入唐门,一定是你让他们走了唐门历代先祖一直不为外人道的密道。”   唐炀也不狡辩,笑道:“九弟果然聪慧。”   唐恒攥紧了双拳,强忍怒气道:“二哥,我不知道你是如何说动淮南王帮你的,但你居然把唐门密道都说出去了,你可知那是唐门弟子大难临头之时,最后用来保命的退路?”   唐炀慢条斯理地回道:“现在你二哥可不是已经被你逼到大难临头了吗?”   唐恒气得发抖:“二哥,你是唐门的千古罪人。”   唐炀悠悠地看了他一眼,淡然道?:“只要你死了,再清理掉一批叛徒,就没人知道这件事了。至于霹雳门门主……”   虞骆本就是因利益而来,此番见唐恒大势已去,果断又倒向了唐炀一方,说道:“二公子若能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霹雳门上下定当为公子守口如瓶。”   几乎在他说完的同时,素来重诺的霹雳门便炸开了锅,有骂门主王八蛋,也有骂唐炀卑鄙无耻的。只是当这些正直之人纷纷惨死在红衣战士的刀下后,霹雳门便如霜打的茄子一般,顿时都垂下了头颅。   不过片刻,场中局势就变得对唐恒极为不利。渐渐地,也有许多原本就是墙头草的唐门弟子重新回到了唐炀那方,唐恒这边愈加显得孤立无援。   成王败寇,多说无益。可看着唐炀一脸嘚瑟样,再想起他之前说的杀了我一次,就可以杀我第二次的话,简直是忍无可忍。   趁着众人都在忙着站位,唐炀也没防备的时候,我果断上前“啪”的一耳光抽在了他脸上。   清脆的巴掌声一响,原本还有些混乱的场面顿时变得寂静无声,唐炀白皙的脸上也渐渐浮现出了一个清晰可见的红色巴掌印。也许是没想到我会忽然出手,唐炀明显有些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捂着被打的脸,愣愣地看着我道:“你打我?”   “对。”   我点了点头,然后再度抡圆了胳膊,往他没有捂着的另外半边脸用力扇了过去。   “啪——”又是一声脆响。打完这一巴掌,唐炀身旁的护卫总算回过了神,拔剑向我刺来。   我当即闪身躲开了这一剑,而后以最快的速度退回了唐恒身边,面容严肃地开口道:“先前一巴掌,是替我自己打的,你都想杀我第二次了,我不可能不给你一点回礼。后面一巴掌则是替唐门历代先祖打的,自家兄弟之间的事儿,你居然找朝廷帮忙,当真丢尽了唐门的脸。”   像唐炀这般容貌出色,年少便成名,又稳坐唐门少主之位多年的年轻俊秀之才,大多是心高气傲之辈,比起受伤或者死去,他们更在意的便是自己的名声。   是以我大庭广众之下扇过去的两巴掌,简直比要了他的性命还让他难受。   一直以来,我的梦想都是做一个好人。但所谓好人,并不代表是好欺负的人。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我!”   唐炀漆黑的眼眸中全是凛冽的杀气。此时的他双眼泛红,双拳紧握,咆哮的声音惊飞了不少雀鸟,早就没有了先前贵公子一般的优雅形象,他怒吼道?:“叶兮,今日我若不把你剁碎了喂狗,就难消我心头之恨!!众将士听令,若谁能先砍下这妖女的人头,我便赠他黄金二十万两,且终生享唐门长老之位的供奉。”   仅是二十万两黄金,便够几辈人锦衣玉食任意挥霍了,更何况还有唐门长老之位的供奉,怎不令人趋之若鹜?   这些年唐门势力早已遍及蜀中,其他地方也有不少产业,其所制的毒药暗器更是千金难求。唐门家大业大,长老之位却只有雷打不变的十个,而每个长老每年仅是年俸收入便不下十多万两白银,更别提还有三节两寿之类的孝敬之礼。   就在唐炀语罢的瞬间,在场所有敌方之人眼中都燃起了欲望的火焰。   然而就在这人人摩拳擦掌,恨不得立马扑过来将我撕成碎片的关头,却有一道不紧不慢的声音从上方传来:“等一下。”   我下意识地抬头,便瞧见四个身着红衣赤裸着双足的俊秀少年抬着一顶巨大而华丽的轿辇从天而降。纯金打造的轿辇上面镶嵌着各色价值不菲的艳丽宝石,就连流苏也都是由最上等的珍珠串联而成的,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但最让人畏惧的不是这个轿辇的华丽沉重,也不是那些少年轻盈的身姿,而是轿辇四周悬挂的明黄色的纱幔。在如今这个世间,明黄是最尊贵的颜色,只有皇室嫡系才能使用。   再加上那些原本站得笔直的红衣战士顷刻间用最虔诚的姿势跪倒在地,来人的身份便不言而喻。   “属下(草民)参见淮南王殿下。”   在红衣将士们跪下之后,以唐炀为首的一方也紧跟着跪倒在地。   如此一来,场中还站着的就只有我和唐恒这边零星数十个人。也是这时我才第一次如此明显地感觉到,武林和朝堂之间的差距,就算是在江湖上叱咤风云的霹雳门门主,还有骄傲到不可一世的唐门众人,在绝对的皇权面前都不得不弯下自己的腰和膝盖。   抬着轿辇的少年们缓缓落地,动作优雅而干练,犹如蝴蝶扑花,枯叶落地一般,没有发出半点声响。落地后,轿辇后方的少年肃然而立,前方的少年则以格外虔诚的姿态拉开了轿帘,紧接着一个姿容绝代的男子从里面缓缓走了出来。   红色的锦袍仿若用最艳丽的血染就,又好似黄泉岸边灼灼盛开的妖冶红莲。瀑布般的发丝随意散落在身侧,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荡。那是一张完美到极致的脸,若非他身上没有任何妖气,我都险些以为是不是青丘那些九尾狐闲得无聊又派出一个雄狐狸精来乱世了。   无法形容的美,无法直视的艳,无法靠近的冷。我敢肯定,自己过往的记忆中绝对没有这个人这张脸的存在,可当他出现之后,我的心脏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剧烈跳动,好像心底深处有什么东西在拼命叫嚣着冲破束缚一般,疼得我喘不过气来。   直到唐恒握了握我的手,担忧地问我:“小兮,你怎么了?为什么满头大汗,你没事吧?”   炽热的温度不断从少年掌心传来,也瞬间拉回了我的神志。这个傻瓜,以为我身体不适,竟在这大战前的紧要关头还不惜耗费内力替我灌输真气。   用力回握住他的手,我微笑道:“放心,我没事了。”   就算来者身份地位再高,容貌脸蛋长得再漂亮,那又如何?我已经找到了这辈子想要相伴一生的良人,只要有他在,别的我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不需要。   而对于一开始见到淮南王苍歧的奇怪悸动,我眼下既想不出缘由,就索性总结为对绝色美人的震撼。也正是因为见到了苍歧,我才知道曾经的我不过是那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和他相比,我顶多算是蒲柳之姿罢了。   若是以往,我可能会情绪异常挫败低落,可因为有了唐恒,此时此刻我唯一的想法就是,该怎样杀出重围。   妖的直觉告诉我,这个淮南王非常非常危险。然而还没有等我想出逃跑的最佳对策,便感觉有一道杀气腾腾的视线落在我和唐恒交握的手上。视线的主人我一开始以为是唐炀,可当我抬眸看过去的时候,恰好对上了苍歧的眼。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道:“我数到三,若不分开,我就砍了这个男人的手。”   心脏又开始以不可抑制的速度剧烈跳动着。更见鬼的是,听他这么一说,我居然条件反射般松开了原本和唐恒紧紧相握的手。   就好像过去无数次里,我都习惯了去听从这样的命令一般。但我委实想不起来跟他任何有关的东西,便只好把这种失控的行为归结为颜控的奴性。   我记得有本话本里说过,遇到过分美丽的人,许多人都会下意识地去顺从对方的话,做出与平时完全不同的举动,这皆是因为情不自禁地被对方容貌所惑的缘故。   “过来。”   仅是片刻,苍歧便又对我招了招手,下达了第二道指令。   这一次我努力转开了头,不去看他的脸。眼不见心不烦,用在此时颇为有效果。   “叶兮,过来!不要让我说第三遍!”   许是见我这次并没有听从他的话,苍歧原本平静的声音里隐隐带了一丝怒气。   唐恒目光复杂地看了看苍歧,又看了看我,迟疑道:“小兮,你和他认识?”   为了不让我的心上人误会,我立马斩钉截铁地摇了摇头:“不,我与此人从未见过。”   “好一句从未见过。”   苍歧先是不屑地轻嗤了一声,随后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好看至极的笑?:“叶兮,你当年和本王躺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此话一出,我几乎听到了在场所有人下巴落地的声音。而我本人,更觉五雷轰顶,震耳欲聋。而更让我觉得内心抽痛的是,这……这种台词,怎么跟当初我拉白越下水时胡诌的套路那么像啊。   难道,这就是说谎的报应?眼看我喜欢的少年也目露震惊之色,为了避免他因为这些谣言对我产生误会,也为了防止苍歧继续乱说话坏我大好姻缘,我急忙用力将唐恒拉到了我身后,断然大喝道:“诸位,这是对方的挑拨离间计,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越不利,当务之急我们必须赶快杀出重围!”   为了唤醒我方成员因八卦而飘散的思维,此番大喝我还用上了一些佛门的狮子吼,其声可谓震耳发聩。所谓时不我待,眼见我率先拔剑与那些训练有素的红衣战士战成了一团,我方成员也随之提起武器加入了战局。毕竟再让人震惊的绯闻,都不如自己的生路重要。   红衣战士们战斗力十分不俗,再加上还有唐门弟子不停地在旁边撒毒药放暗箭,所以一开始我方便一直处于下风。好在苍歧虽然是唐炀找过来的帮手,不知道为何却对此战胜败一点也不关心,从我动手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我身上挪开过。   眼看着我方局势越来越不利,苍歧居然再度下了一道让所有人无法理解的命令:“在场所有人听令,其他的人随你怎么处置。但是叶兮,必须完好无损地留下。谁若敢伤她一根毫毛,我必将其挫骨扬灰。”   “王爷!”唐炀率先惊惶失声,“叶兮可是个妖女,当初您皇兄,当今天子也曾被她迷惑,吃过她不少亏!您若是喜好美人,我可以……”   我正忙着杀出一条生路,没空回头,所以不知道苍歧是何表情。   但他再度开口说话的声音,却凉得让人心颤:“就算她是妖女又如何?就算全天下人人恨不得杀了她又如何?本王想要护着的人,没有任何人拦得住。你以为当初本王为何会答应与你联手?若不是因为知道叶兮和你九弟在一起,迟早会杀回唐门,你以为本王会那般轻易答应借你红衣军?”   闻听此言,唐炀再没有说任何一定要置我于死地的话。而那些原本下手招招致命的红衣战士,也因为苍歧的命令变得畏首畏尾。   苍歧,昔日的十一皇子,如今手握重兵的淮南王,他是当今天子最倚重的弟弟,也是当初和战神三皇子比肩的大殷传奇。虽然我不明白他为何会对我有那么大的兴趣,但也正是托他那道命令的福,我们方才有机会杀出了重围。   尽管如此,我方原本数十个人,活下来的最终连我在内只有五个,其中唐门的双胞胎长老重伤,霹雳门的副门主虞庆轻伤,武功底子最差的唐恒前胸后背各被砍了七处,且还中了几十种奇毒,如今已是奄奄一息。 第7章 所谓冤家路窄   “我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救他?”   看着浑身是血的唐恒,我强忍眼泪,心痛得难以复加。可事到如今,哭泣是既无用又耗时的东西,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强迫自己打起精神,然后和众人一起想办法把我的心上人救回来!   人命攸关,当下霹雳门副门主虞庆便和双胞胎长老急忙上前仔细查看唐恒的伤势。   片刻后,三人面色越发沉重。   “如何?”我一边替唐恒处理身上的外伤,一边抬头看向他们。   双胞胎长老各自从怀里拿出一个金色的小瓶子,缓缓开口道:“九公子目前伤势严重,剧毒入体,就算是唐门内部最好的医师也无能为力。这是七日往生丹,一共只有两颗,可以暂时压制少主身上的毒性,替他续命十四日,可一旦过了这个时间……”   听到还有十四日的时间,我一直攥紧的双拳这才渐渐松开,说道:“还有时间,就意味着还有机会去寻找生机。我想知道,如何才能救回唐恒?”   只要还能救他,不管前方有多少艰难险阻,我都将义无反顾。说好的白头到老,少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这是我在意的家人,是这个世间唯一珍惜我愿意背我过河的男人,就算是阎王爷亲临索命,我也绝不会让他死去。   霹雳门副门主虞庆道:“据说有一神医姓白名越,医术惊人可妙手回春,昔日天子身患恶疾,所有太医束手无策,多亏他出手相救才将陛下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京中许多勋贵都曾蒙他相救,就连鲁班后人当初得了绝症也是他出手给医好的。”   他说完,气氛顿时就陷入了沉默。   见我和双胞胎长老都不说话,虞庆抓了抓头发,有些摸不着头脑,问道:“大家这是怎么了?是担心这神医会坐地起价狮子大开口?还是担心他行踪不定不太好找啊?”   双胞胎长老尴尬地咳嗽了两声,神情歉然地对我道?:“叶姑娘见谅,虞副门主他之前一直在苗疆那边忙霹雳门分部之事,近些时间才回蜀地,对于中原发生的事情不是特别了解,还请你不要责怪他。”   提到白越,我脑子里立马联想到了那个身着锦衣、头戴金冠、容貌俊秀,一开口就会把人气到吐血,没有半点同情心的臭家伙。   大多数人潜意识里都会把两种人记得最清楚,一种是爱人,另一种就是仇人。是以时隔至今,一听见这个名字,我依旧忍不住咬牙切齿道:“就算那家伙医术再好,也是不可能帮我们的!”   许是我现在的表情太过骇人,虞庆吓了一跳,连说话都有些磕磕巴巴:“为……为什么啊?”   默默念叨了好几遍冲动是魔鬼,慢慢抚平了因白越而起的戾气之后,我方才开口道?:“因为这个人跟我有仇,若他知道我和唐恒关系亲密,他不仅不会救人,说不定甚至还会反过来再给我们多下一些毒。”   虞庆干巴巴地笑了两声,便退到一旁不再说话。   双胞胎长老对视了一眼,沉声道:“距离蜀地三千里外有一灵山名唤长白山,其山钟灵毓秀,山林深处除了藏有无数珍贵药材之外,还有一处十分神秘的地方名唤枫华谷。”   “据说枫华谷外大阵无数机关遍地,还有许多赫赫有名的江湖高手在谷外重重把守,号称一里一关,十里一障。如果有人能够闯过那些关卡,才有资格拜见枫华谷谷主。传闻枫华谷谷主不老不死容貌常年未变,只要能满足枫华谷提出的要求,他便会出手相救。”   “不管是多么奇怪的疑难杂症,还是只剩一口气的濒死之人,他都能救好。之前有人中腐尸之毒,五脏六腑都快烂掉了,得枫华谷谷主出手相救后,完好无损地活了下来。甚至有不少传言都称,活死人,肉白骨,对枫华谷谷主而言不过都是举手之劳。”   在白越和枫华谷谷主这两者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说道:“你们帮我找一辆结实的马车,几匹脚力上好的千里马,再给我准备一些盘缠和干粮,我即刻就带阿恒出发。”   双胞胎长老一愣,问道:“此去长白山一路甚远,姑娘不需要我等相助吗?”虞庆也上前道:“我只受了点轻伤,带上我的话,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此去长白山路途甚远,长途漫漫,为了抓紧时间,我必须得日夜兼程地赶路。   起先我也想过要不要带一些人手,方便一路轮换照应。但后来想到,万一发生一些逼不得已的情况,我必须要动用妖力赶路或者逃亡的话,身边多出来的人反而是麻烦。再者,留在这里的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将两颗七日往生丹小心喂唐恒吃下后,我这才抬头看着他们,语气坚定地道:“我一个人带唐恒去求医就可以了,你们留在这里,未来才有重新逆转局势的可能。”   夜风微凉,残月暗淡,天边只有零星几颗光芒暗淡的星辰悬在苍穹,偶尔有两只夜枭低空盘旋而过。似乎想到了什么,双胞胎长老和虞庆表情逐渐变得沉重。   我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思绪,说道:“我一定会找到枫华谷谷主,满足他提出的要求,让他出手救阿恒。等阿恒一旦伤好,我便会和他一起重回蜀地,到时候就是我们反击的开始。”   “唐炀现在看似占尽了上风,可一来淮南王和他的红衣军不可能一直驻扎唐门,二来他这样公然勾结朝廷出卖唐门,借外人之手夺权,注定尽失人心。”   “而霹雳门是最注重承诺和信誉的门派,即便身为门主的虞骆毁诺,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也同样会遭到执法长老的弹劾吧。先前我们逃出唐门的时候,霹雳门的人一律没有跟上来,就说明那会儿可能已经发生了变故。”   “所以,眼下我们必须要兵分几路,各自去完成自己的事情,这样待到阿恒归来,我们方才有实力与唐炀再度开战。”   话说到这一地步,是非道理都完全摆在了桌面上,大多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该如何抉择。   是以那天的最后,双胞胎长老和虞庆到底还是决定顾全大局,留在蜀地做好后面的部署。就算现在处在劣势,可他们在蜀地的势力毕竟根深蒂固,不到两个时辰,他们便联系到了可靠的下属给我准备好了所需之物。   为了让唐恒在赶路过程中尽量少受颠簸,我还特意让人多准备了一些褥子垫在马车里面。等弄好这一切之后,已近破晓时分。月落日出,昏暗的天边渐渐渗进了一丝明亮的微光。我看着那缕微弱的光芒,就感觉看到了未来的希望。就算现在再黑暗,局势再糟糕,可只要不放弃的话,就一定会等到属于我们的明天吧。   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待他们将所有必需品都搬上马车后,我便坐上了驾车的位置。动身之前,双胞胎长老以格外郑重的姿态向我弯腰行了一个大礼,说道:“叶姑娘,九公子的命和唐门的未来都拜托给你了。”   我点了点头:“放心,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希望阿恒能活着。”   如果说唐恒对他们而言,代表的是正统的继承,对我而言,他却承载着我未来最美好的希望。   只是不知为何,听闻我的回答,双胞胎长老的神色却越发悲伤复杂。我潜意识里感觉他们似乎有话没有说完,可直到我最后离开,他们除了一句“多加保重”以外,便再也没有多说一个字。   说来也巧,我从醒来之后,记忆虽然十分有限,但记得很清楚的有两件事,我是妖怪,以及我的诞生之地是长白山。   想来应该是我出生在那儿的缘故,只要一想到长白山,我脑中就出现了一幅无比清晰的通往长白山的路线图。那种隔着千万里依旧遥遥相呼应的感觉,就好像是远走他乡的旅人一直忘不了家乡的一切,也一直被家乡思念记挂一般。   正是有了这样的心灵感应,一路上我基本未走错过路,甚至还因此走了不少捷径,前行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眼下时间就代表着唐恒的生机,所以除了必需的进食以外,我几乎都在没日没夜地驱马奔波。   有时候累极了,我便会暂且停下马车,然后去车厢里面看看唐恒熟睡的脸,跟他小声抱怨一下干粮难吃,路途辛苦之类的。虽然我知道他现在昏迷着,没办法听到我对他说的话,可只要看着他的脸,待在他的身边,对他说说话,我便能很快打起精神,重新驱马前行。那时候我脑子里唯一的信念就是,我一定要将我的阿恒救回来。   三千里,两千里,一千里……   渐渐地,温度越来越冷,抬头眺望远方的时候,已经能隐隐约约看到苍茫大雪覆盖的洁白山顶,我便知道距离长白山越来越近了。   我是妖,四季气温变化对我影响不大,但唐恒目前身体孱弱恐无法抵御严寒。察觉到气温变化比较明显的时候,我便在他身上套了一件又一件御寒的衣物。等到达长白山脚下的时候,因为积雪的缘故,马车已经无法前行。   为了不耽误寻找枫华谷的时间,我便果断将那些马儿放掉了,然后将唐恒背在了背上,就像当初在蜀地的深山老林中,他背我过河那样。   只不过如今他睡着了,便换我来照顾他了。   长白山终年积雪不化,寒冷刺骨,人烟罕至,只偶尔有一些耐寒的动物从雪地奔腾而过。   奇怪的是,当我站在这片白茫茫的土地上时,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恐慌,而是自然而然地就知道了前往枫华谷的路。   那是藏匿在雪原深处的世外桃源,无数人重得救赎的地方。   先是复杂到极点的迷宫,再是海市蜃楼的幻境,接着是机关密布的杀阵……   对于这些我基本上算是一窍不通,先前在唐门遇到这些的时候,我就吃了不少亏。可如今面对这些比唐门复杂千百倍的东西,我仿佛来过许多次一般。   到处都是白骨,进入据说几乎无人可以出去的迷宫,我很顺利地便找了最正确的出口。   充满了诱惑,危机四伏,一旦沉沦直到死亡都无法逃脱的海市蜃楼,我仅是一眼扫过,便看出了关键所在。   机关密布,包罗万象的杀阵,走错一步都将万劫不复,而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触碰到任何有危险的东西。   过了这些最外围的关卡之后,便到了浮屠塔,这便是武林中人人谈之色变的死亡之塔。   来这里之前,双胞胎长老趁着下属准备东西的空当,跟我说过一些枫华谷的情况,其中就包含浮屠塔。我从他们那里了解到的信息是,浮屠塔高达数百丈,总共有六十四层,每一层都有一个高手坐镇,每往上一层的楼主实力就越强。只有一层一层打败这些人,才能在最顶层拿到避毒丹进入塔后的毒雾森林。   浮屠塔通体血红,有人说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但也有人坚信那是被无数挑战者的鲜血染红的。   因是阴天的缘故,乌压压的云层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抬头看不见塔顶,只依稀能看到高高的塔身直直没入了云端。   没有时间犹豫,更没有时间害怕。此时距离十四日之期只剩了五天,我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这座浮屠塔,然后找到枫华谷谷主,这样我的阿恒才有得救的可能。   小心地替唐恒拢紧了颈侧的衣裳,随后我便背着他走进了浮屠塔。塔内原本伸手不见五指,可就在我进入的瞬间,两旁的蜡烛瞬间亮了起来,与此同时原本敞开的塔门也应声而合。   灯火阑珊的尽头,光与暗的交接之处,有身着灰衣的中年男子缓缓站起了身,用格外阴森恐怖的声音说:“欢迎来到地狱……”   强者的气息扑面而来,为了不波及唐恒,我便先将他放在了安全的角落,然后往前走到了中间位置。   扫了一眼不远处的台阶,我方才看向那个灰衣人,认真地问道:“只要打败你,我就可以上楼了,对吧?”   “打败我?哈哈哈哈……”   灰衣人先是不屑地冷笑,而后在看清楚我的容貌之时,笑声骤停,就连脸上的表情都变得格外让人不敢置信:“有没有搞错!你这姑娘,怎么又来了!”   察觉到他用的“又”字,再联想到我对这个地方的熟悉度,若是先前我还只是猜测,如今我便已经能肯定自己过去来过这里。但眼下时间紧迫,我也顾不得去问以前来这里的原因,只是看着那个一脸崩溃的灰衣人语气淡淡地道:“为了救我爱的人!”   灰衣人情绪越发颓唐,抬手捂脸,好半晌才听他嘟囔道:“果然,又是一样的理由啊……”   就在他说完话的瞬间,杀气骤然袭来。   大战,一触即发。   六十四层塔,不眠不休地战斗了三夜,最后我以全身外伤无数,肋骨断了四五根,内脏快要悉数破碎为代价,总算打败了那些穷凶极恶的楼主,拿到了最后的避毒丹。   那会儿因为受伤颇重,我已经没有办法背唐恒了。最后还是那个一楼的灰衣人帮我砍了一些竹子做成了一个筏子,又帮我将唐恒固定在上面,这样我才能一点一点地拖着唐恒前行。   灰衣人说:“守楼的楼主无法离开浮屠塔方圆五里,否则便会被视为叛逃然后遭到清理。接下来的路,就只能靠姑娘你自己走了。”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临走之时我便将双胞胎长老的那些盘缠留下一小部分,其他的都打算送给灰衣人,真诚地说道:“谢谢你了。”   灰衣人看了看我手里沉甸甸的包裹,摇头笑了笑:“枫华谷距离城中甚远,我又不再入尘世,这些银子给我没用,还是姑娘自己留着吧。”   顿了顿,似想到了什么一般,灰衣人又道:“如果姑娘当真想要感谢我的话,不妨放弃这些浑蛋,考虑一下我的主人,主人他……”   “杨轲,你话太多了。”   飓风袭来,塔门“轰”的一声关闭,灰衣人的话戛然而止,紧接着弥漫着黑色毒雾的深处,有影影绰绰的身影越走越近。   彼时正值黄昏,残阳如血,身着白色貂裘的公子踏着一地血色而来。乌发金冠,美貌倾城,他修长的脖颈被锦衣团团包裹,就连指尖也都套着严实的白手套。   这种一丝不苟的装扮,这样分外耳熟的嘲讽,这世间我只认识一个。   “你来枫华谷干什么?”   不愿意去想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就算答案非常明显了,我也依旧不想相信。白越下巴微挑,轻蔑的视线从我身后的唐恒身上扫过,最后慢慢落在我的脸上,说道:“你到本公子的谷中来,还问本公子为何在这里?”   最后一丝幻想,彻底破碎。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这世间的神医又不是随处可见的大白馒头,要多少有多少。医术能高到出神入化地步的,更是少之又少。   白越虽然行走江湖,却没有人知道他师承何方来自何处,枫华谷谷主亦然。二者这么多的相似之处,若非我一直不愿意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眼下也不至于心理落差这么大。   许是我失望的神情表现得太过明显,白越皱了皱眉头,表情明显开始不悦:“怎么?本公子难道还不配为枫华谷谷主不成?”   若不是因为此时我的心上人命在旦夕,有这个家伙在的地方我一刻也不愿意多待。   想到唐恒还剩两天就会毒发,我瞬间所有的脾气怨气都统统烟消云散了。为了争取到白越出手相救的机会,我努力将表情调整到最温柔的状态,连声音都强行降低了特别多,强忍翻白眼的冲动微笑道:“怎么会呢?只有枫华谷这样人杰地灵的好地方,才能有谷主这般芝兰玉树一般的人物啊。”   然而对于我绞尽脑汁的赞美,白越只是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你说假话的模样,真是太恶心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脾气已经克制得非常好了。但每次只要一碰上白越,我就会彻底忘记所有的淑女修养,我说道:“要是早知道枫华谷谷主是你,我绝对不会来!”   白越语气淡淡地道:“那你现在就可以走,我保证不会有任何人拦你。”   有那么一刹那,我真的想带着唐恒立马扭头就走。可是,当我低头看见唐恒沉睡的侧脸,终究还是没勇气由着自己的性子离开。   面对明显已经生气的白越,此时此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走到他身边,弯腰,低头,重新恳求他:“那些关卡我都已经过了,我想知道,我要怎么做,你才能救他?”   因为弯着腰,所以我并不能看见白越此时的表情。   隔了许久,我才听他冷冷地开口道:“抬起头来,回答我,你就当真那么喜欢他?”   我抬头,没有任何犹豫地道?:“很喜欢,很喜欢,我希望他能好起来,然后和他拜堂成亲,白头到老。”   几乎在我话音落下的瞬间,白越身上忽然涌出了一阵极其强烈的杀气。他伸手扼住我的下巴,双目死死地锁住我的脸,力气大到让我感觉下巴随时都会碎裂。   他问我:“你知道本公子这辈子最讨厌什么样的人吗?”   尽管不明白他为何会忽然那样生气,但我还是老实地回答道?:“不知。”   白越松开了对我的钳制,嘴角上扬,眼带嘲讽,说道:“愚蠢的人!就像你这样的!别的人吃过一次亏,受过一次伤,就基本上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可是这么多年,你一次又一次带着人来到枫华谷求我救他们,每一次你都告诉我说,那是你最爱的男人,无论如何你也要救他们。然而你口口声声的最爱,到头来都亲手给你泼上了脏水,将你狠狠地踹进了深渊。”   我没想到,白越发火居然是为了我。而让我更不明所以的是,面对盛怒的白越,我有种打从心底生出的畏惧。所以我怔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开口道:“可……可是……你说的那些我都不记得了。”   白越依旧余怒未消,说道:“我不管你是什么原因记不清,现在你都给我再一次记好了!”   暮色四合,晚风吹过枝叶,发出了沙沙的声音。   白越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是在九年前,他十五岁,刚继承了枫华谷谷主之位。我带了因剿灭魔教身受重伤的唐炀来到这里,恳请他出手相救,说唐炀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   枫华谷消息灵通,他知道那场名为剿灭魔教的正义之战,实则是为了瓜分魔教财宝,所以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武林人士嗤之以鼻。当时他一点也不愿意救这样的败类,所以对我提出了一个看上去分明办不到的要求——长白山中有一黑蛟,身长数十丈,时常会在长白山中肆虐,枫华谷的药田也经常被它毁坏,他要求我七日内杀掉那条黑蛟,带着它的筋骨回枫华谷,他就会对唐炀出手相救。   长白山黑蛟可是赫赫有名的存在,据说因为它身上有龙的血统,浑身上下都是宝,所以一直以来有无数人觊觎它的性命。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黑蛟的体型都暴长了数倍,还是没有任何人能奈何得了它。这本是必死的局,他没想到我接受了不说,后来还当真浑身是伤地扛着已经死去的黑蛟回到了枫华谷。   他检查了黑蛟的尸体,确定无误之后,只好出手救了唐炀。之后我准备离谷的时候,他还劝过我最好离唐炀远一点,可是我并没有听劝。   再后来他就听说,我杀了唐炀的未婚妻,毁坏了唐门的至宝暴雨梨花针,成了武林人人唾骂的妖女。   可当时在谷中的时候,他记得很清楚,唐炀对我承诺过,等回到蜀地便会和未婚妻退婚。   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等打听到是非曲直之后,他才明白,唐炀当初只是想利用我的身手,帮他在武林做出一番成就。待到他声名鹊起之时,我活着便是累赘。于是唐炀伙同未婚妻决定杀掉我,但我逃了出来,他便果断用暴雨梨花针杀了同样知道了许多秘密的未婚妻,并将所有黑锅扣在了我身上。   了解到和唐炀过去的一切真相,我有点后悔当初在唐门的时候没有多扇他几耳光。   同时,我也松了一口气,说道:“我就知道,江湖上的传言大多不可信,就算我没有了过去的记忆,我也坚信自己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白越道:“但是你救活了唐炀,他才有机会杀了那么多人,做下那么多伤天害理之事。”   我膝盖一软,险些无地自容,说道:“不要对一个失忆的姑娘说这么残忍的事情。”   白越微微一笑:“接下来,本公子还要告诉这个姑娘更残忍的事情。她不是一直都想知道自己的过去吗?我现在可以一点一滴全部告诉她。”   我抬手捂住耳朵,说:“我现在不是很想听。”   白越漫不经心地道:“那本公子现在也不是很想救人。”   我立马放下了手,态度无比恭敬地道:“您请讲,您说再多我都听着。”   白越这才矜持地点了点头,继续道:“这还差不多。”   白越说,他第二次看到我是在三年后,那会儿他已经十八岁了,身高比以前长了一大截,容貌也更加好看了。但不知道为何,当我再度带着一个重伤垂死的年轻男子来到枫华谷时,依旧还是当年的模样。   说到这里,白越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来有些奇怪,今年已经是第九年了,你却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心虚地撇开了头,咽了咽口水道:“可能是娃娃脸耐老吧。”   白越冷笑:“呵呵。”   虽说白越一点也不相信我的说辞,但故事既然开了头,就断然没有忽然结束的道理。   好在白越并没有话说一半吊人胃口的毛病,在用鄙夷的眼光看了我好一会儿后,他便接着之前的话题说了下去。   三年后,我带到谷里的人来头更大,居然是大殷皇室的七皇子苍楠。那会儿老皇帝年迈,诸子夺嫡,朝堂上下风声鹤唳,皇宫内外危机四伏。这种敏感时期,我居然卷了进去,白越当时就觉得我脑子被驴踢了。   可奇怪的是,我当时对他的冷嘲热讽并没有任何反应,也不记得跟唐炀的过去,只是一个劲儿地求他救苍楠,并口口声声称苍楠才是我今生的最爱。   白越觉得我是故意装作忘记,实则就是水性杨花。   他讨厌愚蠢的人,更讨厌滥情的人,所以他这一次提出的要求更为严苛。他说,昔日他途经西域,出于好心救了当时的楼兰国女王,谁知女王病好之后居然觊觎他的美色,不仅出言调戏,之后还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他灌了毒囚禁折磨了他一段时间。   是以,他要求我将楼兰女王的首级送到枫华谷来。   世人皆知,楼兰女王精通巫蛊之术,身边一直有高手昼夜严加保护,想杀她的人如过江之鲫数之不尽,但至今这个暴戾狠毒的女王依旧怀抱男宠坐拥楼兰。为了苍楠,也因为楼兰女王的恶行尽人皆知,我便只身前往西域。   数月过去,我带着楼兰女王的首级归来,白越只好遵守诺言将苍楠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而那之后,七皇子回京,京城便再无宁日。有战神之称的三皇子惨死,数位德高望重的权臣身首异处,这一切本都是苍楠为了自己的野心所为,可最后所有的过错还是全部算在了我头上。乌云闭月,树影婆娑,白越侧头看我,声音微凉:“你知道咱们现在这位陛下登基以后,下的第一道命令是什么吗?”   因为有关叶兮的各种传闻实在太多了,听的次数多了,我也将那些故事记得差不多了,我说:“我知道,他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毒杀叶兮这个妖女,以祭奠那些皇子大臣们的在天之灵。”   白越接着道:“你死以后,他不许人给你下葬,让人将你的尸首直接扔在了乱葬岗。”   事到如今,我总算知道了自己为何会出现在乱葬岗,又是何人对我下的毒手。   可是,我没想到,事实居然会是这般惨烈。就算没有了那会儿的记忆,不知为何,我潜意识里便相信白越,相信他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正当我脑中思绪纷飞之际,白越忽然将脸凑近,目光深邃,说道:“当时你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亲眼看见了。我很好奇,时隔这么多年,你怎么又再度完好无损地活了过来?”   真实身份一直是我隐藏最深的秘密。当听到白越这么说的时候,我心跳如擂鼓,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我记得不少话本上都说过,当遇到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时,沉默就是最好的选择。所以,我立马闭上了嘴,只摇头表示不知。   白越盯了我半晌,见我当真不打算说出事情的真相后,眼神一转,视线便落在了我身后的唐恒身上。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当他看着唐恒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周遭气温瞬间降低了许多。   良久,他才收回了目光,重新看向我:“从一开始到现在,你看男人的眼光一次比一次差。唐门就是深不可测的污水坑,唐炀不是什么好东西,难不成唐恒便能例外?”   如果白越说的是我,我可能并不会怎么在意。可他贬低的是唐恒,我的心上人,我就坚决不能忍了,说道:“难道公子没有听说过,‘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话吗?”   白越神情漠然,道:“我只知道,什么叫愚不可及,死不悔改。”   我挺直了脊背,目光坚决,问道:“如果,我一定想要救他呢?”   白越轻轻笑了笑,眼底却是一片冰凉:“慢走,不送。”   说完,白越转身便要再度走进毒雾森林。   我看了看还在昏迷的唐恒,觉得无论如何都不能放白越离开。为了抓住这唯一的救命机会,我果断上前在白越即将踏入毒雾森林的时候,死死地抱住了他的大腿。   “不行,我明明都闯过了那些关卡,你身为谷主不可以说话不算话。你要是不提要求,不答应帮忙救人,我就抱着你的腿不放了!”   白越身子一僵,用极不可思议的声音问我:“叶兮,你究竟还要不要脸了?”   我只当没听到他语气中的嘲讽,用力抱着他的大腿,抽抽搭搭道:“为了我的心上人,我命都不要了,还要那脸做什么?”   眼看着浮屠塔上探出脑袋来看热闹的楼主越来越多,白越素来又极好脸面,是以僵持到最后,他到底还是松了口。   “本公子可以答应你救他,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我原本紧绷到极致的神经顿时一松,说道:“但凭公子吩咐!”   白越低头看我,声音淡然,听不出任何喜怒:“待他痊愈之后,你必须要留在枫华谷一年,不得离开。”   我先是一愣,随后以最快的速度退后数步,双手环胸,神情戒备:“你休想!我已经有心上人了!作为一个拥有纯洁灵魂的姑娘,我绝不会答应这种卑劣的交易,你这是在侮辱我高贵的人格!”   白越眉梢一挑,眼神含着讥诮:“赶快收起你的痴心妄想,论美貌你是敌不过本公子的!”   想到白越自恋到极点的性格,我顿时又放下心来,说道:“要我留在谷中可以,不过你总得告诉我原因吧?”   对比他之前所说的条件,无论是猎杀长白山黑蛟,还是取楼兰女王的首级,都比现如今的要求困难了千百倍不止。所以对于留在枫华谷一年这个条件,我没有任何异议,唯独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为何会想要我留下。   幸运的是,这一次因为有浮屠塔那些楼主看热闹的缘故,白越不想被他们当猴看,便长话短说道:“很简单……本公子想弄明白你为何会时常失忆,又为何屡屡被杀,屡屡复活?”   就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我的胸口便剧烈跳动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深吸一口气,故作淡然地开口道:“什么被杀复活?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白越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关系,本公子记得就行。一年时间还很长,不是吗?”   有那么一瞬间,在白越灼灼的目光下,我几乎有一种从内到外彻底被他看透的错觉。   一年的朝夕相处,以白越的聪慧,我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能保证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被发现。   可我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白越。唐恒危在旦夕,由不得我再过多考虑。   见我点头之后,白越便示意我跟着他走。一路穿过毒雾森林、食人沼泽、一线深渊等各种危险的关卡,最终在太阳即将落山之际,我们方才抵达了目的地。此时我们面前除了一座高达万丈,就算仰着脖子也看不见山顶的雪山以外,便再也没有了其他东西。   “你确定是在这里?”我指着面前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一脸不敢置信,“你别告诉我,一会儿我们要徒步爬上这座雪山。”   在接连不断的奔波和战斗后,此刻无论是我的身体还是精神都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如果白越真的点头称是,我都在考虑要不要强行动用那些已经濒临枯竭的妖力了。   不过好在走了这么长一截路之后,白越似乎也有点疲惫了,他只丢给我一个鄙夷的眼神,便开始自顾自地走近了雪山。只见他用轻功飞上飞下地在雪山各处都拍了一下,也不知拍了多久,原本全是积雪的山脚,居然奇迹般地开了一个半圆形的洞口。   白越走至洞口,原本漆黑的山洞便有灯火逐一亮了起来,可见整齐的玉石阶梯蜿蜒向下,一眼看不见尽头。他率先走进了山洞,我也急忙背着唐恒跟了上去。   待我进入山洞之后,洞口便又瞬间合拢,好似将内部和外界彻底隔开。   没有想象中的逼仄,越往下走,道路便越宽敞,而且渐渐有了一些绿树红花。起初我也很是好奇这么深的地底居然有花草存在,待我凑近看过之后,才赫然发现,这些栩栩如生的草木竟然都是用各色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组成的。   相比我的惊讶,白越却是一副司空见惯的神情。为了不在他面前露怯,接下来的时间,我一直死死地咬住牙关不让自己发出赞叹的声音。可最后,当我在地底深处看到一片恍若仙宫的琼楼玉宇时,还是忍不住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抬头是蓝天白云,低头是奇花异草,往前看是比皇宫也丝毫不逊色的华丽宫殿群。   “我这……这不是在做梦吧?”   听闻我的声音,白越伸出手在我脑袋上用力敲了一下。   “哎哟!”我下意识地捂住脑门,对他怒目而视道,“你打我干吗?”   白越嘴角微勾:“会痛,就证明不是在做梦。”   我一只手托着唐恒,另一只手指了指头顶的天空,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应该是在地底深处才对,为何这里会有天空?”   白越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语气淡淡地道:“那并非真的天空,而是能工巧匠们用夜光石磨成粉后,添加了其他颜料绘制的。”   我看着那片根本不知尽头在何处的蓝天白云,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得耗费多少夜光石啊!我记得拳头大小的夜光石便价值连城来着……”   白越微微颔首:“除了天空,那片白色宫殿在建造的时候也掺杂了不少夜光石在里面。地底漆黑一片,蜡烛之类的又太过耗费,只有如此,方才能亮如白昼。”   说到这里,白越神情一变,磨牙道:“据说最初这里的奇珍异宝还要更多一些,但我那些师父师祖个个都是败家的一把好手,如今这里的东西不过只余下曾经的一成不到。有好些还是我出去问诊的时候,重新寻觅回来的宝贝。”   毫不夸张地说,就算只剩下一成不到,这里的一切也堪比一整个强国的财富。   我有些好奇白越的先祖究竟是何人,居然能在雪山之底建造如此巍峨的绝世奇景,但白越没打算继续说,我也便不再过问。当务之急,还是先医治唐恒要紧。   “身上几十种毒,肋骨断了四根,左大腿骨骼粉碎,右肩部被利刃贯穿,五脏六腑濒临破碎边缘……”   白越每说一句,我就心惊胆战一分,担忧地问道:“一定还有的救吧?”   白越下巴微扬,语气里是说不出的骄傲:“要是搁在外界,就算是太医院院首也定然是束手无策。但既然送到本公子这里来,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本公子就一定能让他重获新生。”   白越这家伙虽然毒舌,冷血,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但好歹还有说话算话这点可取之处。   既然他说能治好,我便彻底放下心来。   白越慢条斯理地将手里染血的白手套摘下,待到重新换上了一双干净的手套后,他接着道:“不过他身上又是毒又是伤,就算是本公子出手,用最好的疗伤圣药,也需要一个多月才能痊愈。”   虽然江湖中到处都是白越的传说,可直到这一刻,我方才有一种见证奇迹的感觉。   “这么快?”   “若是有长白山那些上了年头的老人参入药,一月不到便可痊愈。”白越哼了一声,又道,“说来也奇怪,以前古籍记载,许多年前长白山遍地都是上了年头的人参,如今却是一根也见不着。高丽的人参虽然也行,但药效就没那么快了。”   我低头看着脚尖,心虚地道:“说不定是外间的人都知晓长白山的人参好,便将人参挖干拔净了呢。”   说起来,长白山的人参都是聚天地灵气而生,以前漫山遍野都是。可自从我成了精以后,长白山的人参耗尽了灵气,一夜之间悉数化为了飞灰。只是这样的话,我不能对任何人说。   白越答应了救唐恒之后,几乎从早到晚都在捣鼓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药。   每天三餐会有人固定送来,浮屠塔的楼主每人负责做一天的饭菜,六十四个人轮流换。有的楼主做的饭菜色香味俱全,有的楼主做的饭菜吃上一口让人感觉五脏六腑都被人痛殴了一般,更有擅长做黑暗料理者,其饭菜一口下去,就能够让人看到彼岸轮回的奈何桥,恨不得立即一死了之。   但与我时而欢喜时而痛苦的膳食体验所不同的是,白越似乎从来就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我忍了又忍,直到又一次吃了让人体验了生死轮回的膳食之后,终是忍不住一路扶着墙走到了白越制药的偏殿,问他道:“为什么同样的饭菜你吃了就没事?”   白越一边动作麻利地切药材,一边头也不抬地应道:“遇到不好吃的饭菜,我一般都会先嚼一粒自己配制的百香丸。这样不管什么样的食物入口,都会变得十分可口了。”   我看向他的眼神越发幽怨,说道:“你有这样的好东西,为何不早点说?”   白越眉眼轻抬:“因为本公子的这丸药一百两黄金一颗,我不认为你有钱买。”   我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好半晌,我才咳嗽了两声,弱弱地道:“施主,我看你印堂发黑,需要做点好事消灾保平安啊。比如,免费给某个好看的姑娘送些百香丸什么的……”   白越提着切药的大菜刀,对我露齿一笑:“如果必须要给那姑娘好处才能暂时消灾的话,那剁了那姑娘,岂不是可以一劳永逸?”   我手一抖,急忙提着裙摆跑得飞快,说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公子既然在忙,我就先不打扰了。”   待到走出好一段距离,我似乎隐隐还能听到白越的笑声。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咬牙切齿,但我无能为力。   其实除了饮食方面略不和谐以外,其他的一切都十分符合我的心意。这里虽是地底,灵气却十分充足,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我能十分清晰地感觉到我枯竭的妖力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这里虽然人烟稀少与世隔绝,但也免去了我的种种后顾之忧,我不用再担心每天睡觉的时候会有人杀进来找我寻仇。在这里只有自由自在的叶兮,没有人人喊打的妖女。而最让我开心的是,在白越的悉心治疗之下,唐恒的身体也在一天一天好转。   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左右,一直沉睡昏迷的唐恒,终于醒了过来。 第8章 人间处处是狗血   看见唐恒缓缓睁开眼的时候,我几乎喜极而泣。   “小兮,辛苦你了……”   一个多月的担惊受怕,终于在这一刻彻底烟消云散。   只此一句,只此一眼,便让我觉得再多的艰难困苦都值得。我动作轻柔地给他喂了一些蜂蜜水润喉,唐恒方才再度开口道:“我们目前应该是在枫华谷中吧。”   这语气,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我微微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   毕竟当初我和唐门长老商量要去救他的时候,他已经彻底晕过去了。   唐恒虚弱地笑了笑:“这世间能救我之人寥寥无几,我听过你和白越的一些传闻,你断然是不会去找他的,那便只剩下枫华谷了。”   我摸了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嗯……当时我确实不想带你去找白越,但结果来枫华谷之后,我才发现他便是枫华谷谷主。”   这下换唐恒惊讶了,他说道:“没想到,当今天下赫赫有名的神医居然是同一人。”   顿了顿,唐恒语气又逐渐变得担忧:“不过我听闻枫华谷谷主出手救人,是需要极高代价的。小兮你……”   说到这个问题,我便不由得紧张了起来,说道?:“白越提出的条件是,待你伤好之后,我就必须在枫华谷停留一年供他研究。”   唐恒愕然道:“研究?”   为了避免我的心上人对我的人品有半点误会,我急忙解释道:“白越怀疑我失忆和死不了是另有原因,出于医者的好奇,想留我在谷中研究,你千万不要误会。”   唐恒愣了愣,随后才叹了口气,道:“小兮,我自然是相信你的。但是,研究之类的,会不会对你有危险?”   我连连摆手:“放心,白越答应过不伤我性命,应该没问题的。”   或许被研究的过程中,会充满痛苦,但只要我的心上人好好的,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值得。   因着唐恒刚苏醒,身体还很是虚弱,为了他的身体着想,等他吃完药,我便从殿中轻手轻脚地离开了。说来也巧,出了宫殿之后,我便恰好看到了白越。   唐恒所住的宫殿之外是一片用无数红宝石装饰而成的梅林,着一身蓝色锦衣的白越就拎了一壶酒在花开正艳的红梅树下自斟自饮。   梅花盛放,殷红如血,可纵使这般绝色,也难掩白越的风姿半分。若是按照以往我和他的相处模式,此时的我们应当视对方如山石花木一般,视若无睹地接着去干自己的事。   但眼下距离唐恒彻底痊愈的时间越来越近,我有些话必须要对他说。快步走到他面前的石桌旁,我眼一闭心一横,索性直接开口道:“公子,我有些事想跟你商量。”   白越动作优雅地抿了一小口酒,翠色欲滴的杯,白皙修长的指,仿若配色最美的丹青画。   他轻飘飘地看了我一眼,神色淡然地道:“不行。”   果然……   又是这标准的,残酷的,丝毫不懂怜香惜玉的回答。   我再接再厉道:“阿恒伤势初愈,我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唐门。我想亲自将他护送回蜀地,之后就立马返回枫华谷。”   白越搁下酒杯,说道?:“说是立马回,却不见得吧?唐恒回蜀地之后,势必就会立马召集人手重新展开对唐炀的反攻。以你的性格是绝对不可能袖手旁观的,最起码你也会等唐恒重新夺回门主之位后,才会放心离开。”   我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可想了半天,又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白越屈指在桌面轻轻敲了两下,说道:“但你又凭什么认为唐恒就一定会胜利,此番万一你去蜀地凶多吉少,你欠本公子的一年时间又该怎么还?对于唐恒此人,你又了解多少?相识不过数月,你便为他赴汤蹈火,你当真就这么喜欢他吗?”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我有点蒙,仔细思量了一会儿,我方才再度开口道:“我保证,此去一定会好好活着回来。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也不想瞒你,虽然我对阿恒了解不算太深,但我就是喜欢他,喜欢到愿意为他倾尽所有。”   “话已至此,本公子也无话可说。此去蜀地,若你死了,本公子便可去将你的尸身带回来。”   白越轻轻笑了笑,笑容潋滟,眼底却一片冰寒,说道:“说起来,死人可以随意剖腹动刀,倒比死不悔改的活人有价值多了。”   我双手紧握成拳,怒气冲冲地对他挥了挥拳头:“你说谁会死?本姑娘一定会完好无损地活着回来的!!一定会!!”   白越拎着酒壶从容起身,姿态高雅,眼神淡定,好似对未来十分胸有成竹:“加油吧少女,本公子很看好你哦!”   临走之前,他还特意将一颗冒着阵阵寒气的珠子放在我的掌心,语重心长地道:“长路漫漫,此去蜀地翻山越岭数千里路程。为了避免尸身腐坏,你记得在临死之前,将这颗冰魄珠含进口中,可保你尸身常年不腐。这样本公子来接收你尸体的时候,也不至于看到的是一堆腐肉枯骨。”   我:“……”   什么人啊这是!每一次当我以为自己已经修炼到百毒不侵的时候,白越都可以轻易让我忘掉所有的风度和修养。不过他越是觉得我此去凶多吉少,我便越是铆足了劲儿地想要活下去。   半个月之后,唐恒彻底痊愈,我便随他一起快马加鞭地赶回蜀地。   偶尔赶路闲暇之时,唐恒便会问我一些他受伤之后发生的事情,尤其是我如何带他寻到枫华谷,又如何避开了那些机关杀阵,又如何通过浮屠塔这些具体细节,他反复问过了好几次。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唐恒对于枫华谷之事太过在意。   而对于我的疑问,唐恒神色如常地解释道:“越是清楚你一路走来的辛苦,我便越是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如今的命是何人所给,从何而来。小兮,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眼下正值仲夏,苍穹之上星辰漫天,月下森林萤火点点,我一点点地蹭到他身边,小心翼翼地握住了他的手:“那就以身相许吧,把这辈子余下的时光都统统许给我。”   唐恒反握住我的手,与我十指相扣,笑道:“好!待到唐门事了,我便昭告天下与你成亲。”   掌心处传来的温度,让我倍感温暖,但他的话又让我倍感忐忑?:“可是,我的妖女名声会连累你的……”   唐恒用余下的另一只手摸了摸我的头?:“别怕,一切有我。无论是谁,都无法将我们分开。”   我万分感动地点了点头,待想起和白越的约定时,我又一下站了起来:“待唐门事了,我就要启程去枫华谷了,我答应了白越要在谷中待上一年。”   唐恒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人不可言而无信。所以等我们成亲之后,我会亲自护送你去的。”   我的心上人承诺要娶我为妻,这是我此生听过最美好的誓言。为了让这一天快些到来,一回蜀地,我便日夜不停地帮着唐恒联络过往下属,然后开始策划如何速战速决地夺回唐门。   好消息是边关战事吃紧,淮南王苍歧和他的红衣军都已去驰援边关了,临时反水的虞骆在霹雳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反对,副门主虞庆的威望却越来越高。   与此同时,原本支持唐炀的那些人,在得知唐恒完好无损再度归来后,也纷纷有了动摇之心。虽说如今的武林盟主依旧是由当今陛下担当,但实际上朝廷对武林的掌控力已是一年不如一年了,许多名门大派都想彻底摆脱朝廷的掌控,开始公然不听皇族之令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唐炀却犯了一个武林人士最不可原谅的忌讳——和朝廷联手。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都将人心尽失,不再被武林所容。   而不好的消息是,在我和唐恒回到蜀地的第三天,便有一个模样娇艳、肚子滚圆的少妇寻到了我们。为了安全隐秘,我们回来之后并没有住客栈,而租了一家普通百姓的小院暂且居住了下来,进出之人皆用暗号对应身份。所以当敲门的暗号正确之后,我便立马打开了门。   见来者是个怀孕的年轻女子,我愣了愣,才疑惑地道:“夫人是?”   然而那女子却并没有回答我的话,一把将我推开之后,便提着裙摆冲进了门。   此时唐恒正好在后院同双胞胎长老讲解接下来的攻击部署,那姑娘便直直扑进了他的怀抱:“阿恒,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相信……呜呜呜,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丢下我们母子不管的。”   我一路小跑着跟过来,听闻此话顿时僵在当场。   “她,她是谁……你,你们……”   我目光茫然地看了看那女子,又看了看唐恒,只觉脑中忽然晴空劈裂,无数天雷将我劈得心神俱裂。好在下一刻唐恒便推开了那女子,直直地向我走来,握住我的肩膀,一字一句格外认真地道:“小兮,你听我说,那个女子名唤薛婷,是我爹最疼爱的小妾之一。自从我爹去世以后,她便已经神志不清了。她腹中有爹的遗腹子,若我放任不管,他们母子必定会被我二哥除掉。前些日子我一直将她带在身边照顾,后来自顾不暇,我便派人护着她。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二哥才会大肆污蔑我和她的关系。”   薛婷原本还想挣扎着过来,但五六长老附在她耳旁低声耳语了几句,她便渐渐安静了下来。   随后,她又扯着五长老的胳膊道:“小五,他们都说你死了,但我一句也不相信,你一定会活着回来见我们母子的……”   经由唐恒解释,再加上她与五长老之间的对话,我已经彻底相信这个模样好看的姑娘精神有些问题了。待仔细琢磨过唐恒的话后,我甚至对她还颇为同情。   “眼下既然她已经寻到了这里,我们便让她留下吧,这样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她。”   薛婷还在左顾右盼,一副天真娇憨的模样。倒是五六长老听闻我的话后,紧皱的眉头顿时一松,然后齐齐向我行了一个大礼,说道:“我等代老门主谢过姑娘大恩。”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与我并肩而立的唐恒却促狭地笑道:“二位长老不必如此客气,毕竟小兮以后和咱们都是一家人了。”   他话音一落,我的脸立刻红到了脖子根。   彼时我脑中就一个念头,愿这一切战乱早日结束,愿我能与心上人早成眷属。   此番作战和上次所不同的是,所有人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攻击时间,而是选择了悄无声息的多方潜入。先是霹雳门门主虞骆在睡梦中被人悄无声息地割了喉,其次那些死忠唐炀的长老,也纷纷瞑目长眠。   当我们带着人冲进唐炀所住的厢房时,唐炀明知大势已去,却依旧正襟危坐面色从容。   缓缓吐出一口气,唐恒肃然道:“二哥,这一次是你输了!”   唐炀下巴微扬,目光从在场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了我身上:“你带着阿九去枫华谷了。”   我点了点头:“是。”   唐炀微微扯了扯嘴角,眸中尽是杀意,说道:“我早该在九年之前就杀了你的!若非有你在,阿九必死,我才是最后的赢家。”   我正准备答话,唐恒便贴心地将我护在身后,冷笑道:“二哥,成王败寇,根本就没有什么如果。”   唐炀一怔,不怒反笑:“不错,成王败寇,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无用。但是,我唐炀的命,是我自己的,生亦由我,死亦由我!”   他一边笑,一边有源源不断的黑血溢出他的嘴角。   唐恒目光渐深,喃喃道:“二哥他提前服了剧毒……”   死亡逐渐在逼近,唐炀的声音也越来越低。在生命的最后,他还是直直地看着我,低声呢喃:“阿九不……是好东西,你,你不要信他……”   那是唐炀留在人世的最后一句话。我还未来得及反应,唐恒就一脸紧张地看着我道:“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二哥他临死还要挑拨我们,小兮,你千万别信他的话。”   一个是曾经利用我,三番两次想要杀我之人,一个是信任我,爱护我,即将要娶我之人。   对比他们两人的话,我自然是选择相信唐恒。   夺回唐门之后,唐恒一边抓紧时间进行人事任命,一边派人采买各种成亲必需品。   那段时间我也是从早到晚忙个不停,既要试嫁衣首饰,又要跟着资深的老嬷嬷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家主母。然而每天不管多忙,唐恒都会在晚上准时来看我,陪我用晚膳,若偶尔得闲,他还会带着我在唐家堡各处散步游玩,告诉我许多建筑的由来,许多人事的变迁。   这样的日子虽然繁忙却有着说不出的温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和唐恒成亲的消息在武林之中掀起了惊天巨浪,每天都有无数的武林人士气势汹汹地在唐门叫骂。   对于武林当中各种唾骂我的谣言,在我走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就已经不绝于耳,再不能引起我的半点愤怒。   随着唐家堡外面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各方骂声越来越难听,我原本坚定的内心也逐渐动摇。   我开始考虑,要不要终止这桩婚姻,毕竟唐门身在武林,唐恒又是唐门之主,我很担心他会因此受到天下人的指责。然而察觉到我情绪不对之后,唐恒便立马停下了手中的事务,单独陪我好好放松玩耍了一整天。   那会儿他对我说过最多的话便是:“小兮,不要去管外人怎么说,日子是我们两人过的,关天下何事?”   我还是有些忐忑不安:“但如果所有人都还是死咬着我是妖女不放呢?”   唐恒抬手摸了摸我的头,说道:“那就让他们放马过来!除非我死,否则谁都休想伤我妻子半分。”   那天之后,各种焦躁的情绪,都随风远去。   他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娶我,我便能摒除万难嫁他。   七夕佳节,也是我和唐恒成亲之日。   由于我没有父母兄弟,没人可背我出门,唐恒便亲自到我居住的院中来接我。   我顶着大红的盖头,看不见唐恒的表情,只能感觉到他步伐坚定,背着我走过了小桥流水,走过了漫长的回廊,最后抵达了人声鼎沸的正厅。   修炼成妖,我花了数百年的光阴,修炼成人,我花了数千年的光阴,这期间有数不清的艰难险阻,道不尽的无边寂寞。如今,总算有一人,愿当着天下人的面,娶我为妻,愿成为我的家人。待拜堂成亲之后,我们将相依为命,再不分离。   在成亲之前,我每天都会给自己鼓气加油,告诉自己不要害怕,不要慌张。   一开始唐恒背着我的时候感觉都还好,可一到正厅,所有人的视线都齐刷刷地聚集在了我身上,我顿时便心跳如擂鼓。   待我站定之后,唐恒便朗声开口道:“感谢诸位百忙之中抽空来此,妖女叶兮已入局。诸位敬请自便!”   我有想过,在婚礼上唐恒有可能会说的话,可我唯独没想到,他说的会是这些。   喧天的锣鼓声忽然一停,厅中气氛骤然一变,我双手颤抖着揭开了盖头,不敢置信地看向唐恒:“阿恒,你说什么?”   身着大红喜服的少年,眉目如画,依旧好看得一塌糊涂。   但此时此刻,同那些所有拿出武器对着我的武林人士一样,他也将有暗器之王盛名的暴雨梨花针,分毫不差地对准了我。   他冷着脸,声音里带着说不出的疏离淡漠:“叶兮,多年来你作恶多端,如今该是你偿命的时候了。如若不是因为你生性狡诈尤善金蝉脱壳,我也不会出此下策以成婚为由,将这些武林豪杰聚集于此。”   我怔怔地看着他,脑袋里乱成了一团,好半晌没能理出头绪。   聚集到正厅的人越来越多,每一个都恨我入骨,每一个都想要我的命,哪怕我压根不知道他们的仇恨从何而来。   若今日设局的,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倒也罢了,可偏偏,最想杀我之人,却是我心心念念的良人,而且还就在我最盼望的大喜之日。   深吸一口气,强行将眼中的泪意压下,我逼迫自己艰难地开口道:“为何要杀我?就算我曾对不起天下人,但至少从未亏欠过你半分!”   走阆中,战唐门,去长白山,重夺位……   数月以来的付出,就说是呕心沥血也绝不为过。可面对我的疑问,唐恒并没有半点回应,只是姿态从容地对满堂熙熙攘攘的武林人士道:“这些天,每晚我都会陪这妖女用膳,确定她将那些剧毒都一一吃了进去,眼下午时已到,便是她毒发之时。”   他话音落下的瞬间,我便感觉五脏六腑都仿佛横遭暴击,撕心裂肺般疼。也就在我下意识捂着腹部的同时,他手中的暴雨梨花针悉数向我射来,其他早已虎视眈眈的武林人士,也面容狰狞地向我袭来。   剧痛之下,我无法使出妖力,也无法使出半点武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致命危机步步逼近。生死攸关之际,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就算写得再逼真的戏本子,也始终出自世人的杜撰。这世间没有什么人可以做到人见人爱,更没有谁,会真心喜欢一个妖怪。   哪怕,这个妖怪对他掏心掏肺。   哪怕,她从头到尾都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二十七枚暴雨梨花针纷纷没入了我的身体,数十把刀枪剑戟,有的刺进了我的脖颈,有的捅破了我的胸口,有的贯穿了我的腹部……   如今的我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形兵器置放台,诸多名门大派的武器都能在我身上寻到。   鲜血染透了嫁衣,心跳也越来越微弱,五脏六腑也都破碎得彻底,视线也在渐渐模糊。   我想,我大概是快要死了。   死在我最好的年华,最期盼的出嫁之时。   就当我以为,我会死无葬身之地之时,原本完好无损的屋顶,居然整个直接掉了下来,整个大厅也变得摇摇欲坠。   武林人士素来都极有眼力,此番地动山摇之下,他们当即便以最快的速度逃出了大殿。   此时的我早已没有了动弹的力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屋顶坍塌,墙面粉碎。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提着我的肩膀,将我带离了那危险之地。   “不好!有人来救那个妖女了!”   “快!备马追上去!那妖女素来诡计多端,不亲眼见她断气,老子不放心!”   “……”   因我身上还插着各种武器的缘故,一路逃出唐家堡的时候,那人都一直将我拎在手里。直到他拎着我上了一辆外表朴实的马车,这才将我放了下来,而我也终于见到了他的真面目——绫罗锦衣,乌发金冠,眉目如画,正是时隔一个多月未见的白越。   我靠在车厢上喘息了一会儿,待到恢复了一点力气,我方才艰难开口道:“咳咳……多谢公子相救。”   白越面无表情地看我:“你好像并不意外?你什么时候发现是本公子的?”   “其实直到现在都很意外的,我本以为公子会等我死后,才会来接收我的尸体。”我勉强扯了扯嘴角,说道,“那会儿我被你拎在手里,看不见你的脸,却认出了你戴的那双白手套。”   白越一边将带血的手套丢出窗外,一边又慢条斯理地给自己重新戴上了一双,说道:“你说,我是等你死掉后,直接将你的尸体带回去好呢?还是大发慈悲救你一条狗命好呢?”   狗……狗命……   两字入耳,我一直憋在胸口的郁气和鲜血,便齐齐喷了出去。   白越脸色越发难看:“本公子的马车!”   若说原本我还对他来救我,有过很深的感激,那么这一刻,那些异样的情绪便瞬间烟消云散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为情所伤,被爱所害,眼看就要香消玉殒了,这个浑蛋,一心惦记的还是自己马车的整洁!   各种心酸委屈齐齐涌上心头,但考虑到自己此时并没有半点反抗之力,我想了想,便索性放开了来,又多吐了几口血在车上。   白越好看的脸顿时失去了血色,喊道:“灰叔,停车!我要把这个该死的东西丢出去!她一定是故意的……”   赶车的灰衣人失笑道?:“公子切勿任性,还是先给叶姑娘治伤要紧。”   白越凉凉开口道:“她刚才险些将血吐在本公子的鞋上,这就说明她已经不想活了!”   越是听他这么说,我便越是恼怒:“谁说的……咳咳……谁说的我不想活了!我想活,可你救得了吗?”   白越冷哼道:“激将法对本公子没用的。不过,以你的情况,就算本公子不救你,你也死不了吧?”   由于后面一直都有人在紧追不舍,灰衣人驾车的速度很快,马车也越发颠簸,我身上的伤口渗血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这样的情况,以往我从未遇到过,但如若肉身彻底损坏,我应当也会化为原形,然后不知道要沉睡多少年方才能再度让意识清醒。   身为将死之人,我也懒得再跟白越绕弯子,说道:“应该会死吧……我现在已经感觉到眼前发黑,意识越来越模糊了……”   眩晕阵阵袭来,视线也越来越模糊,我已经快看不清白越的模样了。   然而下一刻,我便感觉有人将一团柔软的布料放在了我的唇边,紧接着白越的声音也在我身旁响起:“你想死,本公子还偏不乐意了……咬着这团布,免得一会儿咬到舌根,本公子的心血就白费了。”   原本在唐家堡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再加上诱我入局之人,乃我最信任之人,当时的情况,我确实觉得死去比活着轻松。至少,死了,就再也不用担心被任何人欺骗伤害了。   后来我被白越救了出来,不管他救我是出于何种原因,多亏了他,我才能逃出那必死的局。   他说能让我活,我就相信我一定可以活。   可是,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有谁希望我活着吗?   长白山有生灵万千,却唯独我一个开了灵识,能口吐人言,会思考人生。在等待可以化成人形的那段时间,所有的悲欢喜乐,我都只能说给自己听。然后我总算修得了人形,却又偏偏没有了自己下山之后的记忆,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在乱葬岗醒来,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成为人人得而诛之的妖女。   再后来我在人世辗转奔走,不敢露出半点真容。好不容易,终于有一个人愿意相信我心疼我,愿意娶我为妻,我那样欢喜地想要嫁给他,可婚礼这天,却又发现所有的深情都是假的,他心心念念要取的是我的命。   思及此,我便没有咬那布团,只是流着泪开口道:“不用救我了,我……我不想活了。”   白越拔针的手一顿,抬头看我:“没出息!为了一个臭男人,至于吗?”   我抽抽搭搭道:“不是一个,你跟我说过的,在此之前我还遇到了两个。”   白越轻嗤了一声,道:“不就是运气不好,遇到了三个臭男人!”   我被他噎了一下,过了好半晌,才接着道:“可是,我已经伤透了心……而且江湖之中到处都是想要我命之人……”   白越指尖翻转间,便有无数晶莹的药粉逐一覆盖在我受伤的地方。   我也不知道那药粉是何物所制成的,竟然一下便止住了血镇住了痛。是以暂且恢复了一点元气的我,很清楚地看见白越对着我翻了一个白眼:“没了爱情,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你之前游山玩水的时候,不是还一边吃着大江南北的美食,一边将那些仇家一一躲过了吗?”   我猛地睁大了眼看他:“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很清楚,我走南闯北的事儿,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你是不是一直跟着我?”   面对我的质疑,白越并没有回答,只是又抓了一把药粉,从容地向我脸上撒了过来。   于是,我立马便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等我再度醒来的时候,便发现我已经回到了枫华谷的地下宫殿之中。彼时那些让我痛苦万分的刀枪剑戟早已被拔得一干二净,我浑身上下被裹上了白布,阵阵浓郁刺鼻的药味透过白布扑鼻而来,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察觉到我醒了,原本在一旁守着药炉熬药的白越便将药倒进了一个白瓷碗中,径直走到了我身旁。我顿时便紧张起来,问道:“我……我身上的药,是你帮我上的吗?”   白越眉眼轻抬,道:“别做什么以身相许的梦了,你的药,是浮屠塔的潇湘楼主帮你上的,以后也都是由她负责给你上药。”   说到潇湘楼主,我脑中立马就出现了一个身着青衣容貌艳丽的大美人形象,于是又松了口气。下一刻,当我发现我自己无法动弹的时候,那口气又提了起来,说道:“就算我现在不能动弹,你也不能用嘴对嘴喂药什么的。”   白越嫌弃地看了我一眼:“我记得你伤得最重的是五脏六腑,不是脑袋!”   我还未来得及反应,他便将碗递到我唇边,并在上面插了一根方便吸药的麦秆。   我讪讪一笑,借着喝药的机会,果断低下了头,免得再被他取笑。   直到一碗药见了底,我方才再度开口道:“你还没回答我呢。”   白越眼皮轻抬,问道:“回答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道:“你怎么知道我去游山玩……”   然而我话还未说完,白越便又是一把药粉撒了过来。我两眼一翻,再度晕了过去。   后来因为同样的问题,我又被他药晕了好几次,为了避免再吃苦头,我便彻底放弃了这个可能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   白越的医术比我想象中还要出色,不过两个月时间,我便能下地活蹦乱跳的。   只是身上的伤虽然好了,心里的伤还依旧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看见白越在收拾那些被晒到枯萎的药草,我便忍不住想起青莲居士的《秋风词》:“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听我吟诗,白越端着药的手一抖,他抬眼看我,似想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下了所有的话。   看见长亭旁摇曳的柳树,我便会想起柳三变的《雨霖铃》:“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白越本来正在岸旁练剑,听见我的声音,险些长剑落地。我缩了缩脖子,原以为他会凶我,没想到他只是沉着脸,拎着剑便离开了此地。   夜里,宫殿内的烛火逐一亮了起来,我拎着一壶酒,坐在花园的石桌旁,满腹心事,无限唏嘘。恰好有一朵木兰花滑落枝头,我便越发觉得心中哀伤密布,又想到了邗沟居士的那首《减字木兰花》:“天涯旧恨,独自凄凉人不问。欲见回肠,断尽金炉小篆香。黛蛾长敛,任是春风吹不展。”   不承想,待我念完,原本正坐在树上打坐养神的白越,险些从树上落了下来。   不过眨眼工夫,他便拔出了剑搁在我的颈侧,说道:“你究竟还有完没完!本公子念你情场失意,忍了你好几天了,你怎么会知道那么多酸诗伤词!”   我瞟了一眼那泛着寒光的剑尖,咽了咽口水道:“我这不是被情所困,难免触景伤情嘛……”   白越瞳孔幽黑,目光深邃:“这些日子以来,本公子也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   我下意识地接过了话茬,问道:“什么?”   白越语气淡淡地道:“你武功比唐恒高了那么多,如果当真那样不甘心,为何不去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呢?”   我愣了愣,便听白越又接着道:“江湖上的传闻其实大多没错,唐炀虽为唐门少主,却不得老门主的喜欢。老门主虽有心扶持唐恒上位,但一直不太顺利,僵持了好几年不免有些倦怠。唐恒一心想坐上唐门门主之位,便勾引了自己父亲最喜爱的小妾,和她一起谋害了老门主,又将此事栽赃到唐炀头上,趁机拉拢了好些长老。”   “唐炀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即便决定杀了唐恒。唐恒不敌唐炀本来必败,可关键时刻,唐恒被你所救,便起了想利用你的心思。”   “一个男人要想让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对他,最好的办法便是让那个女人爱上他。尤其是在得知你失忆之后,唐恒便越发处心积虑地博取你的好感,让你心甘情愿地为他卖命。”   “但唐恒此番上位劣迹斑斑,又加上跟你扯上了关系,他担心武林中人会因此怨恨唐门对付他。于是在一切事发之前,他便以举办婚礼为由,光明正大地将那些武林人士召集在唐门,然后诱你入局,用你的命去平息武林人士的怒火。”   “只要你死了,就没人会关心他怎么上位的,而他也不用担心你有一天会识破他的真面目。”   “那个曾经到院子里找过你们的孕妇,便是唐恒父亲的小妾,而她怀的也正是唐恒的孩子。后来我听闻,那女子连带孩子也都被唐恒处死了。只有如此,唐恒才能洗去弑父的不良名声,旁人也无证据追究他和父亲小妾之间的苟且。”   对于唐恒的事情,这些日子我原本已经有了许多的猜测。我想过他是逼不得已才会对我动手,也想过他或许有很多苦衷,甚至还想过他是被人用毒药控制了……可我想了那么多,唯独没想到,事实远比我想象的还要残酷千百倍。   我喜欢的人啊,从头到尾,都是在利用我。   早在婚礼那一天,我就几乎为他流尽了所有的泪。是以如今我虽然眼睛发酸,心疼得厉害,却再也没有了哭的欲望。真相如斯丑陋,容不得我狡辩一分,更容不得我退缩一分。   “可是杀了他,又能如何呢?诚然,我可以出一口恶气,但也必定会遭到唐门不遗余力的报复。就算我不怕那些追杀麻烦,可为了一个压根不在意我的人,把自己陷入那么可悲的境地,值得吗?放眼当今武林,我的仇家已经够多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好半晌,才压下了胸口翻涌的难过,再度开口道:“既然他从未爱过我,那我也再不会爱他。若以后偶然相遇,他若对我不仁,我必不会手下留情。”   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听完我的话后,白越沉默了一会儿,才收回了剑,说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才是江湖儿女应有的爽快态度。不过,说到底,你还是旧情难忘罢了。”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就算我现在跟你说,我已经忘了他,这话你信吗?”   白越哼了一声。   我又补充道:“不过,从今往后,我一定会努力将这个人这些事抛之脑后。我又没病,他都想杀我了,难不成我还要对他念念不忘?”   白越脸色稍霁,说道:“虽然你一无是处,但好歹还算有点尊严。”   我:“……”   白越原本打算径直离开,不知为何又折了回来,扬手又是一把药粉向我撒了过来,说道:“不过,话虽如此,但你最近念的诗词实在酸得本公子牙疼。为了以防万一,这段时间你还是不要说话好了。”   我对他怒目而视,张口便想骂他。结果任凭我如何努力,都无法发出半点声音。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我面前这个笑容灿烂的浑蛋,因为不想听我念诗,真的把我药哑了!! 第9章 从未想过的原因   我原本想的是,宫殿里面那么多医书,我一定可以找到配制解药的方法。   可连续在藏书殿中找了三天三夜,试过许多方法都还是没办法发出声音后,我只好重新在药房找了白越。   我到的时候,白越正在磨药,沉重的石碾在他手里轻若无物,不过来回滚动几下,坚硬的药材便碎成了渣。   我快步走到他面前,双手合十,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神里写满了对解药的渴望。   若是寻常男子面对一个美丽姑娘的请求,大多会怜香惜玉。   然而,白越看都没看我一眼,只是随手便抓过一把药材接着碾。   我估摸这个位置有些远,不方便他看见我,便换了个方向,然后用口型一字一顿地说:“给我解药!”   白越动作一停,看着我道:“以后还伤春悲秋见花吟诗吗?”   我果断摇头。   白越嘴角微扬,随后从怀中拿出一个白玉瓶倒了一粒药给我:“拿去吧。”   我迫不及待地吞下,确定能发出声音以后,我一口气跑出了数十米,方才握手成拳,对他狠狠地挥了挥,道:“你这个坏东西!欺负女孩子,算什么好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给我记住了!”   白越足尖一点,下一刻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捏了捏手中的药瓶道:“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想到几天不能说话的痛苦,我立马收了拳头,笑容满面,乖巧地道:“哦……我刚刚说,谢谢公子赐药。”   我本以为这个小肚鸡肠的家伙这一次又会辣手摧花,没想到他只是悠悠看了我一眼,便收回了药瓶,说道?:“算了,本公子今日诸事繁忙,懒得跟你计较。”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   然而,到了晚上,我打算卸妆睡觉的时候,铜镜里面竟然倒映出一张肿如猪头般的脸。   起初我被狠狠吓了一跳,以为这地下宫殿出现了恐怖鬼怪。可下一刻,当我定睛一看,镜中之人跟我的穿着打扮一模一样,我做什么动作她也做什么动作之后,顿时心下一沉。   为了确定我的猜想,一路走过但凡能反光照出人影的地方,我都会仔仔细细地照上一遍,越照,心情便越是沉重,越照,便越是肯定我貌美如花的脸当真肿成了猪头。   要知道,对于一个爱美的妖怪而言,容貌兴许比命都重要。   是以在发现不对劲之后,我便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白越的寝殿。寝殿里面没有人,倒是一旁泡温泉的侧殿似乎影影绰绰有人影晃动。我心急如焚,当下也没想那么多,直接便向着那人影冲了过去。   侧殿轻纱低垂,烟雾缭绕,秀色可餐的公子正在沐浴梳洗,乌黑的发,玉白的肤,说不出的旖旎魅惑。然而此时我压根没有半点欣赏的欲望,待快速奔至他面前,我便开始抹眼泪:“呜呜呜,公子,我错了!!”   许是没料到我会忽然冲进来,白越一时之间竟忘记了反应。   我也没太注意他的神情,只以为他是不满意我的认错态度,便继续恭恭敬敬地道:“我不该腹诽你是自恋的孔雀男,也不该将好吃的饭食扣下,然后将不好吃的给你送过去,更不该在贪玩的时候将你晾好的衣服弄掉了,见四周没人,悄悄捡起来就跑了……”   白越侧头看我,表情有些僵硬:“你说什么?”   我飞快瞟了他一眼,接着态度诚恳地检讨道:“我也不该打翻你晒在花园里的药,害怕你发现会骂我,便将那药丢入池子里,结果毒死了好几只乌龟……看见乌龟死了,我惊慌失措,为了掩藏证据,我便将乌龟埋在了后院你种药草的地方,结果毒渗入土中,好多药草都死掉了……然后我估摸你肯定会生气,就索性将那块地伪装成了荒地……”   白越好看的脸青了又白,愤然道:“你……你居然!”   我不敢看他的表情,越发将头低了下去,瑟瑟发抖?:“呜呜呜,公子,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由于低着头的缘故,我看不见白越的表情,只听见“哗啦”一声巨响,他从水中跃上了岸。   待我再抬头时,他已经穿好了衣裳,左手拿着切药材的大菜刀,右手拿着磨药材的石碾,面容严肃地看着我道:“你说,本公子是剁了你好?还是敲死你算了?”   我恐惧地往后挪了两步,说:“我选择寿终正寝。”   白越扯了扯嘴角,说道:“这天才刚黑呢,就开始做白日梦了?”   我咽了咽口水道:“圣人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白越往前走了两步,说道?:“那是圣人说的,跟本公子有什么关系?”   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凛冽杀气,我缩了缩脖子,期期艾艾道:“可是,我的命是你耗费了无数珍贵的药材救回来的,就这么死了,不就浪费了那些药吗?”   白越沉吟片刻,似乎觉得有些道理,便将菜刀和石碾放在了一旁,转而扬手又是一把药粉撒在了我身上。   “脸丑成这样,确实有些恶心。”   察觉原本肿成猪头的脸逐渐开始变小,我急忙扑到了池子旁边。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我原本惨不忍睹的脸,便又恢复成曾经的花容月貌,甚至脑袋上因此长出了一朵娇艳的大红花。   ……   头顶上……长出了一朵……大红花……   我抬手轻轻碰了碰花瓣,顿时一阵剧痛从头顶传遍了全身,疼得我才收回去的眼泪,眼看就要再次落下来了。甚至连我起身走路动作幅度略微大了一些,花瓣就会产生晃动,然后我便疼得死去活来。   我强忍着疼痛,小心翼翼地转过身,目光虔诚而又渴望地看着白越道:“公子,这朵花是?”   “千疼万苦花,以往魔教中人用来惩罚叛徒的花。”   白越云淡风轻地解释道:“花一旦在头顶盛开,那人就会受尽痛苦折磨,动作幅度越大,疼痛就会加剧。若强行破坏花朵,待到花落,那人也会随之死亡。”   我疼得龇牙咧嘴:“我不想要这朵花……”   我原本以为,只要能恢复美貌,就算再多的艰难困苦我也一定能克服。可待到头上长了这朵折磨人的花以后,我才知道,和这等痛苦比起来,容貌根本算不得什么。   白越嘴角微勾,露出一抹分外好看的弧度,冷笑道:“那就得看本公子的心情了!”   言罢,任凭我如何呼唤,这个冷酷无情的家伙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宫殿。我意图追上去,可我刚走一步,那花就让我疼得死去活来。我没办法,只好动作轻柔地,一步一步地挪到了一旁的座椅上老老实实待着。   然后,我一动也不敢动。   地下宫殿特别大,光是有温泉池的寝殿就不下数十个。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再也没见白越踏进过这个宫殿。我就在椅子上窝了整整七天,这期间浮屠塔的楼主会轮番将膳食送到这里来。每一个来送食物的楼主,看着我的眼神都充满了同情,甚至还有好些楼主苦口婆心地劝我?:“叶姑娘,不要倔啦,好好跟公子认个错,让他帮你把花摘了吧。年轻人,不要沾上奇怪的癖好,什么痛并快乐着,压根就是胡说。”   我欲哭无泪。   我也不想要这朵花啊!   我也想要抱着白越的大腿,真诚认错啊!   关键是……我一动就痛啊!!   这么痛,我压根就没有办法出去找他啊!   嘤嘤嘤……   不过好在第八天的清晨,许久未曾踏足这里的白越,总算是再度出现了。   虽然他到这里来的目的是来找一些入药的药材,但几乎一看到他现身的瞬间,我的双眼便亮了起来。顾不得此番动作究竟会有多么痛苦,我咬牙跑到他面前,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腰,说道:“公子,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做蠢事了,再也不会悄悄腹诽你了。求求你,快帮我把这朵花摘了吧!”   白越身子一僵,然后屈指弹了弹我头上的花,发出一声:“哦?”   我眼泪汪汪地点头?:“真的真的,我保证!你看我真诚的眼神……”   白越笑了笑,我感觉如春风拂面,他说:“罢了,本公子正好试试新药,就先替你摘了这花吧。”   白越说完,便伸手握住了我头上的花,然后用力拔了出来。   那一刻,我感觉到撕心裂肺的疼,脑袋一片空白。待我好不容易回过神的时候,那朵花正静静地躺在白越掌心。红的花,白的手,刹那芳华,美不胜收。   我看了看花,又看了看他,神情充满了困惑:“你不是说,拔了就会死吗?”   白越恍然大悟道:“对哦,差点忘了。”   言罢,他又将那朵花插回了我头上,然后一本正经地从怀中掏出了一颗药给我,说道:“吃吧,吃了那朵花就会掉了。”   我抬手拿下了那朵花,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了心中翻涌的怒气,说道:“不用吃,这花也掉了!”   白越看了我一眼,说道?:“这花虽然拔了,但未必不会再长一朵出来。吃下解药,方才能彻底断绝后续再长的可能。”   那朵千疼万苦花给我留下的痛苦印象太深了,是以听白越这么一说,我便立马抢过那颗药丸咽了下去,说道:“这下不会再长了吧?”   白越点了点头,我也略微放下了心。   然而,就当我准备回寝殿睡到天荒地老的时候,我诧异地发现,我只能像书中所写的僵尸那般跳着走了!我猛地回头,正打算找白越算账,却发现殿中窗户不知道何时已被人打开,此时此刻烟雾缭绕的寝殿,除了我以外,再无旁人。   我悲愤不已,我怒火攻心,我怎么就那么容易相信那个满嘴谎言的浑蛋呢!!   可不管我再如何后悔,依旧没有半点解决的办法。   这一次为了不再跳进白越挖好的坑中,我决定直接去找浮屠塔那些楼主商量,想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听闻我的来意之后,和我关系最好的楼主灰叔一连笑了好半晌。   直到看我当真有些恼了,他方才止住了笑,说道:“叶姑娘啊,你是不知道,你没来枫华谷之前,我们这些侍奉公子多年的老头几乎就没见他有过第二种表情。你来谷中之后,公子他又会笑又会怒,反而有了一些烟火气了。”   我没好气地应道:“在没遇到他以前,本姑娘还是一个既优雅又端庄的小仙女呢!都是因为他,我才在这些日子里面时常经历各种大喜大悲。”   灰叔眸中笑意愈深。   我认真地道?:“真的!就像传说中的月宫仙子一样,要多仙有多仙。”   灰叔乐不可支:“姑娘说得是,姑娘说什么都是对的。”   刻意忽略掉他话中的敷衍,我微微敛了神情,正色道:“灰叔,你可有办法救我?跳着走路真的超累,一天下来犹如负重跑了几十里。”   灰叔摊了摊手,遗憾地道:“公子的药,素来只有公子能解,其他人都没有任何办法。”   我委屈地道:“可是找他解的话,他肯定又会在给解药的同时,又给我下一些奇奇怪怪的药。”   灰叔沉思道:“虽说姑娘这些日子受了委屈,但你没有发现,自己的体质比之前更好了,武功也精进了许多?”   灰叔不说的话我还没留意,听他这么一说,我当即便先试了试自己的武功,又闭目观测起自己周身经脉情况。一切正如灰叔所说,我身上的陈年旧疾不仅没有了,经脉也越发强劲,就连原本许久未曾精进的内力,也深厚了许多。   如果说以前我的身体勉强算得上康健,那如今我的身体就完全可以算得上凡人巅峰了。而且随着经脉的全部打通,往后若我习武的话,便会进步神速。一些日常小病,也彻底跟我绝缘。   这样的发现,让我十分震惊。   毕竟在此之前,我一直坚定地认为,白越的种种作为都是以祸害我为乐。是以我从未想过,白越的所作所为,居然会给我带来如此多旁人梦寐以求的改变。   好半晌,我才讷讷开口道:“灰叔,他……他这是什么意思?”   灰叔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沉声开口道:“老夫给姑娘说一个故事吧……”   灰叔说,在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天才少年。   少年自小看东西过目不忘,所以不管学什么都特别快。学剑术之时,不过短短几年,当时武林最强的剑圣在他手里就过不了三招。学医术之时,誉满江湖的第一神医不顾花甲之龄,毅然称他为师。   少年受尽了世人的赞扬,年纪轻轻便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傲然于世的实力,以及几乎无人可比的俊美容貌。他提前站到了众人难以触及的位置,无人可以与他比肩,也就意味着他会一直活在无人理解的孤独之中。   少年在那高处等了许久,都未曾等到有人爬上来和他一起笑谈天地。一年又一年的失望之后,他开始习惯了自己和自己下棋,自己跟自己说话,自己在意自己。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他遇到了一个姑娘。   最初那个姑娘来的时候,他还正值少年,那姑娘带着一个重伤的男子,恳求他相救。   少年行走江湖多年,听闻过许多跟那男子有关的传闻,也知晓那男子不是什么好人。可是那姑娘始终坚持要救那个男子,少年素来不喜欢愚蠢的人,便提出了一个要求为难姑娘,说是只要那姑娘能办到,他便答应救人。   很苛刻的条件,但那姑娘想也未想便答应了,而且更出乎少年意外的是,那个姑娘居然还办到了。少年素来信守承诺,纵使不喜欢那个男子,也终究还是出手相救了。   许是因为好奇,又许是想得知事情的结果,待他们伤好告辞之后,少年也随即乔装打扮跟了上去。而事实也不出少年所料,那个男子果然是狼心狗肺之辈,姑娘被狠心辜负了,甚至连命都搭了进去,尸体都被抛诸荒野。   少年将姑娘的尸首捡了回来,然后亲手将她埋葬了。他想,这或许是愚昧痴情的代价。   安葬了姑娘以后,少年便又回到了家中,潜心学医,认真练剑,一切似乎与往常没什么不同。   直到后来,他亲手埋葬的姑娘,又带着另外一个重伤的男子,重新来到了他面前。   这一次她带来的人,来头更大,还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他很惊诧姑娘为何还活着,也很愤怒她都死过一次了,为何还是不长记性,不知道吸取教训。   眉目依旧的姑娘执意要救那个男子,为此愿意不惜一切代价。   少年被她缠得没办法,又不愿意让姑娘再跌入第二个无底深渊,便捏造了一个故事,让她去取一个恶名昭彰的女王的头颅。面对九死一生的艰难任务,最后姑娘历经千辛万苦,还是办到了。   少年被逼无奈,只好又帮她救了她带来的男子。只是这一次,不知为何,当他看着姑娘拥着那男子喜极而泣的时候,他非常想要砍掉那男子的手。   因为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情绪,再加上他也想知道姑娘一腔痴情最后能否修成正果,是以这一次,当姑娘他们告别的时候,他依旧如同上次那般跟了上去。   而事实证明,他的预感又一次应验了。   那男子在利用完姑娘后,便给姑娘下了毒,并将她的尸体抛在了乱葬岗。   少年反复告诉自己,那是她应得的结果,可是不知为何,每年到了姑娘死去的那一天,他都会不远千里地去那个乱葬岗。他一去,便是整整三年。   他知道姑娘尸身所在的位置,却从未走近看过,他既有些害怕姑娘会永远死去,又有些期盼姑娘能奇迹般活过来。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何会有这样的念头。   在那姑娘死去的第三个年头,少年再一次来到乱葬岗,那原本应该连尸骨都腐烂掉的姑娘,居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还吓坏了好些自发前来祭奠亡灵的村民。   他一路跟着她到了河边,看着眉目如画的姑娘,看着她洗净了身上的污垢,看着她又陷入某种奇怪的自恋幻想。   她活着,或者死了,原本都跟他没任何关系,不知为何,这一次少年却鬼使神差般走了出去。   他想知道,这一次,她遇到的第一个人是他,结果又会如何。可那姑娘如同上一次一般,根本不记得他了。   少年有些生气,自己长得这么好看,她居然又不记得他。然后,他又有些开心。   因为她不记得过去,就代表她不会再对以前伤害她的那些人有任何想法。   少年想要姑娘跟在他身边,可他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害怕姑娘会察觉自己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所以对姑娘的态度一直都特别凶。   姑娘果然误会了他,之后还说再也不想见到他。他却担心姑娘在江湖中仇人众多,害怕她会再一次死去。所以当姑娘态度坚决地要和他分道扬镳的时候,少年便如之前那般,乔装打扮了一番,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   他陪着她走遍了千山万水,甚至还知晓了她的喜好,记住了她衣食住行方面的一切喜好。为了能让姑娘安心快乐地云游四方,每当她身份暴露的时候,少年都会暗自替她解决掉一切麻烦。直到后来,那个姑娘,又喜欢上了别人。   少年十分怀疑姑娘的眼睛有问题,这一次她喜欢的人,又是一个心狠手黑之人。当姑娘再一次带着她的心上人来到他面前,寻求他的帮助时,他向姑娘提出,让她待在谷中一年。   他原本是想着,只要她留在这里,就不会再受到任何伤害了。可是那姑娘坚持着要送自己的心上人回家,她向他保证,她一定会回来的。   少年劝不住姑娘,他甚至沮丧地想着,这是她的选择,一切都随她去吧。   然而,他很清楚,姑娘这次重出江湖,很有可能会再一次死去。   没有谁能保证,姑娘就一定能复活。他反复告诉自己不要在意,但越这么说,他便越放不下姑娘。在她走后,他便快马加鞭地跟了上去。这一次,当他赶到的时候,却依旧晚了一步,那姑娘已经被她喜欢的人诱入了圈套,身受重伤。   他知道,贸然出手的话,很有可能会暴露他自己,且两个人都跑不掉。他也清楚,姑娘受了那样重的伤,很有可能会香消玉殒,根本就救不活了。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他还是选择不顾一切去救姑娘。哪怕,姑娘永远都不会喜欢上自己。   听完灰叔的故事,我顿时陷入了长时间的呆滞之中。   我张了张嘴,很想跟灰叔反驳一些什么。   比如,白越对我那么坏,他根本不可能喜欢我。可我仔细想了想,这个人虽然总是嘴上不饶人,实际上却从来没有伤害过我。   他从未对我说过一句好话,却一路保护着我走过了千山万水。   他从未对我表现出半点关心,却三番五次在我陷入危机的时候,出手相救。   他一直说着想接收我的尸体,但是在谷中这么长时间,明面上他对我丢了一大堆折磨我的药,实际上那些药对我的身体却有莫大的好处。   这个世间有很多男人擅长说漂亮话,比如唐恒等人。然而一页一页翻到最后,你会发现这样的男人无半点真心,不过是口蜜腹剑的卑鄙小人罢了。   这个世间也有很多人不擅长表达自己的真心,比如白越这般,直到现在,若非灰叔提醒点破,很有可能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为我做了那样多。   为何我一出乱葬岗就能遇到白越,为何他能知晓我游山玩水那段时间究竟遇到了什么,为何我会对枫华谷这样熟悉,为何每次我有危险的时候他都会出现……   至此,一切都有了答案。   只是,我依旧有些不敢置信。   比起身份可能暴露,更让我震惊的是,白越默默地关注了我这么久。   那个骄傲的白越,不把世间任何人放在眼里的白越,居然……有可能……会喜欢我?   灰叔告诉我说,一切感情的开始,都是因为好奇。   白越好奇我为何会不死,为何会遗忘,具体身份为何……年年岁岁的好奇积累,最终在他自己都尚且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时候,渐渐转变为了执念。   那天的最后,灰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叶姑娘,公子他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我们这些跟着他多年的老人都知晓,他待你是不同的。所以,请你能给公子一个机会,好好了解他。”   在灰叔明亮的目光注视中,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竟十分丢人地选择了跑路。   准确来说,我是一路红着脸跳回了我的寝殿。   将脸埋进柔软的被褥中,我怔怔地想着灰叔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我越想,脸便越红。   我越想,便越不能寐。   若说之前我对于唐恒,大多的感情是基于感动,基于一种想要拥有家人的迫切。对于白越,我却是彻底手足无措,甚至有些感觉自己是在做梦。   “咚、咚、咚……”   胸口传来剧烈的心跳声。我抬手,轻轻放于胸前,便可以很清晰地感觉到,如今好不容易平息的心跳,又彻底乱了。   我一方面有些被灰叔的话打动了,但更多的还是不敢置信,毕竟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想象白越所做的事情背后有半点旖旎缠绵的迹象。   辗转反侧了一夜没睡着,第二天天一亮,等浮屠塔的楼主前来送过饭,我便一蹦一跳地去寻白越。我到的时候,白越正在荷花池旁练剑,依旧还是锦衣玉冠的贵公子打扮,美人如玉,剑势如虹。   我就坐在一旁的六角亭中看他练剑,等他练完,我方才一步一步地跳到了他身旁,说道:“公子,我有些事情想跟你打听。”   许是练剑练得有些疲惫了,白越收回剑之后,饮了好几杯茶,方才舒展了眉头道:“什么事?”   在来寻他之前,我想了许多对话的开头,比方说他为何会知晓我离开白鹭城后去了什么地方,又比方说他为何会不惜一切代价救我之类的。   如今当他就站在我面前,距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时候,我却瞬间紧张了起来。   见我长久未曾开口,白越侧头看着我问:“你想要解药?”   我先是摇了摇头,后又一想,不对,解药还是要的,遂又点了点头。   白越神情有些费解,问道:“你究竟是来干吗的?”   听出了他话里的不耐烦,我下意识地便脱口而出道:“灰叔告诉我说,你喜欢我!”   就在我话音落下的瞬间,白越刚喝进嘴里的茶,瞬间便喷了出来。   话既说出口,我便索性一次性说个痛快:“他还告诉我说,你一直在暗中观察我,你为我做了很多事情,陪我走遍了千山万水,你是第一次如此在意一个姑娘。”   说完这话之后,我便闭上了眼,摆出了一副壮士断腕一般的悲壮神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寻白越兮,定死得很惨。   然而就当我以为,白越会反手拔出刚收回去的剑,干脆一下劈死我的时候,等了许久,却并没有意料之中的疼痛。我悄悄睁开了一只眼,见他似乎没有拔剑的打算后,我又悄悄睁开了另外一只眼。   地下宫殿的通风做得特别好,此时当气氛陷入尴尬的时候,便十分应景地刮了几阵凉风。   有风呼啸而过,将白越的衣裳吹得猎猎作响,良久,我才听他面无表情地开口道:“灰叔在哪里?我现在就去打死他。”   我心头一跳,急忙往后蹦了一大步,讪笑道:“公子息怒,就算他老人家嘴碎了一点,喜好八卦主人一点,做的饭菜难吃了一点……但好歹这么多年都在浮屠塔里尽忠尽职地护卫守候啊。”   白越抬眸看我,墨黑的眼瞳明亮深邃,问道:“你信灰叔的话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上的表情很平静,释放的杀气却格外磅礴凶残。   考虑到我的回答可能会决定我未来的命运是死是活,我咽了咽口水,艰难地回答道:“我当是不相信的!”   白越眉梢一挑,杀气越发强烈。   我意识到不对,立马缩了缩脖子,果断改口道:“灰……灰叔他说得有理有据,我当然是信的。”   这一次,杀气骤然消失。   紧接着,白越忽然逼近我身前,用他常年戴着洁白手套的手扼住了我的脖颈,说道:“你到底是信还是不信?”   我被他一吓,险些花容失色,七窍升天。   生死攸关之际,我想了许久,终于想明白了他生气的原因。以白越的自恋程度来说,他应当是在生气灰叔编出来的故事,玷污了他高贵纯洁的人格?!   嘤嘤嘤……早知道昨天就不去找灰叔抱怨了,不然也不会因为他的话一夜未眠,更不会脑子一团糨糊地来找这个煞星啊。更让我觉得绝望的是,眼下这个问题,我如果回答相信,感觉白越会掐死我,如果回答不相信,他还是不会手下留情。   然而就当白越脸上的神情越来越阴郁,我也压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时候,整座雪山居然剧烈摇晃起来。   雪崩?地震?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反倒是白越反应极快,一边扬手将药粉撒在我身上,一边拉着我来到了一处没有任何建筑的宽广之处。而就在我们刚刚站定的时候,灰叔以极快的速度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说道:“公子,叶姑娘,你们赶快走。”   在我印象中,灰叔一直是笑眯眯的和蔼模样,可眼下他脸上没有半点笑意,嘴角紧抿,说不出的严肃紧张。   白越微微蹙眉:“出什么事了?怎么会如此惊慌?”   灰叔语速极快地道:“先前被公子所救的唐家新任掌门唐恒,如今带着许多武林人士杀到谷中来了。外界阵法不知为何悉数被破坏,浮屠塔的楼主力有不敌纷纷逃出了谷外。眼下他们已经逼近了此处,若没办法攻破的话,可能会让霹雳门的人强行炸开洞口。”   白越也敛了神色,声音冰冷似刀:“他们此番前来所为何事?”   “据我所知,应该是为了谷中的珍稀药材和无数金银财宝而来。”灰叔面带嘲讽道,“但那些自命武林正道者都虚伪得很,明明眼中写满了贪婪,却偏偏说是来消灭妖女的。若非利益驱使,仅是叶姑娘一个,也值得他们如此大动干戈?”   白越也嗤笑了一声:“此番他们来了多少人?”   灰叔想了想,说道:“具体数量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武林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几乎都来了,就连一些泰山北斗门派的长老和精英弟子也来了不少。”   白越表情越发冷凝:“看来,此番他们是打定主意要来枫华谷肆意妄为了。”   提到唐恒,我便觉得胸口一抽,内心是说不出的憋屈,说不完的懊悔,悔恨道:“都是因为当初我带他入谷,所以他才会知道枫华谷的具体所在。”   眼下局势不利,主使人虽然是唐恒,但那所有的错误基本在我。   思及此,我也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沉声道:“一会儿我在这里断后,你们二位赶紧离开。”   我想,这是我犯下的错误,理应由我来承担。哪怕,代价是我的命。   然而白越和灰叔见我一脸“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表情,对视了一眼,脸上露出了无奈之色。   灰叔开口解释道:“叶姑娘不必自责,武林中人觊觎我们枫华谷早已不是一夕半载了。就算没有唐恒,以后也会有林恒、张恒带人前来攻打,故面对强大外敌,我们枫华谷自有应对之法。”   灰叔说完,白越便清了清嗓子,接着道:“我们枫华谷第一条规定是什么?”   灰叔朗声回答:“珍惜生命,人人有责。”   白越又问:“第二条规定呢?”   灰叔又答:“打不过就跑。”   白越满意地颔首:“第三条规定呢?”   灰叔神色自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最后,白越拍了拍手掌,表示了对灰叔的赞许:“很好,回答全部正确。那么现在我们应该做什么?”   灰叔紧了紧背上鼓鼓囊囊的包裹,从善如流道:“带上最值钱的宝贝,赶紧跑路!”   就在他说完的瞬间,雪山再次剧烈震动起来,好些脆弱一点的花木,都纷纷折断。   白越对灰叔点了点头,灰叔便动作极快地隐入了重重宫殿之后。   而后,白越撕下了自己的衣裳下摆,一边动作极快地挑选大块的宝石黄金,一边吩咐我道?:“赶紧挑选一些值钱的东西,然后随我一起来,枫华谷恐怕保不住了。”   眼下情况危急,我不能做拖后腿之人,无论是内疚还是道歉,都容后再说。深吸一口气压下胸口翻涌的苦涩后,我便学着白越刚才那般撕下了一大块裙摆,然后开始装金银财物。   毕竟若不带走,待到雪山山门被炸开,这宫殿内的一切,也都是便宜了那群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事的浑蛋。更何况如今跑路也需要考虑衣食住行,钱财自是必不可少之物。   因时间紧迫的缘故,略微拿了一些东西背在背上之后,白越便示意我跟他一起从一处隐秘的暗道逃生。这一次的暗道不如宫殿外面的宽广,仅可一人通行。   我举着火把在前方走,白越便在后面断后,每走出大概五六里,白越便会启动一个机关,炸毁后面的通道,以防追兵会发现密道追来。   长路漫漫,看不见尽头,只能听见两人行走的脚步声。   一连走了七八个时辰,考虑到两人都有些疲惫,白越便放慢了脚步,低声道:“此时应该走出雪山范围了,可以暂且坐下休息一会儿。”   方才在地下宫殿那会儿,我只顾着装金银珠宝,忘记了准备吃食,倒是白越比较细心,居然将楼主们送来的大饼和牛肉一并带上了。   许是因为赶路和战斗都需要体力,白越便将大饼和牛肉分了我一半。   我一只手拿着饼,一只手拿着牛肉,一时之间内心难受得厉害。   白越看我一副悲伤的表情,难得体贴地解释了一句:“吃吧,这次真没下毒。”   我越发觉得内疚,说道:“公子……都是因为我,枫华谷才会变成这样。”   白越淡然看着我,目光平静如水:“所以呢?”   我握紧手中的饼,诚恳地道:“我想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补偿你。我知道,地下宫殿全是奇珍异宝,我兴许这一辈子都还不完。但是,我还是想要为你做些什么。”   白越眼神微晃,眸光潋滟,似乎在确定我所言的可信度,又似乎在思考应该如何索要赔偿。   好半晌,我才听他开口道:“如果你真的觉得内疚的话,就告诉我你的秘密吧。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会不死?”   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关于地下宫殿的所有一切仔细算起来说是富可敌国的财富也不过,就算他要求什么样的赔偿都不过分。可是,他只提出了一个,几乎可以算是微不足道的要求。   “公子,为什么想要知道呢?”   然而听闻我的困惑,白越看了我一眼,云淡风轻地道:“因为医者的好奇。不过你现在不想说的话就算了,如果打算说假话的话,本公子也不屑于听。”   我原本已经在挣扎着要不要说出自己的身世秘密了,如今听到白越的话,反而松了一大口气。毕竟,对于凡人而言,妖怪的存在还是太过惊悚了。   一直以来,我都十分害怕自己的身世被察觉,害怕不被这个尘世所容。   如今不知道为何,面对白越的疑问,那样的害怕却加剧了数倍。   不过好在他并没有勉强我回答,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吃过了大饼和牛肉之后,我们便接着赶路了。来来回回在昏暗的隧道中不知道走了多久,在我感觉鞋底都快要被石板路磨破的时候,终于看见了第一缕来自外界的光。   眼看离出去的洞口越来越近,白越却在距离出口一步之遥的位置停了下来。   见他一停,我还以为是外界有危险,当即便拔出了悬挂在腰间的长剑,正色道:“是外面有埋伏吗?那一会儿我先冲出去吧!”   白越回头看我,俊美无双的容貌被笼罩在金色的光晕中,看上去分外雅致柔和,他说:“就如灰叔所说,武林中人一直都对枫华谷垂涎三尺,迟早会打上门来。”   我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嗯?”   白越微微笑了笑,声音清朗如玉:“所以,本公子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那一刻,一直压在我胸口的巨石,轰然落地。一直笼罩在我周围的黑暗,悉数散去。在我以为,我做错了事,我犯下了穷其一生都无法弥补的巨大错误时,最让我觉得亏欠的那个人却对我说,他从来没有怪过我。   只此一句,我便差点泪湿满襟。 第10章 身份暴露了   然而,那样的感动只维持了一瞬间。   当白越再度开口的时候,所有旖旎婉转的情绪,便再度烟消云散了。   “所以,不要摆出那副刚被人灭门的沉重嘴脸,不知道的,还以为冰清玉洁的本公子是在欺负你呢。”   在走出洞口之后,白越如是说道。   “……”   我无言以对。但就是这种熟悉的毒舌,熟悉的节奏,才立马将我从各种纷乱思绪中拉了出来。   而且幸运的是,这个洞口外面已是在长白山之外,暂且还没有任何追兵的影子。   白越姿态优雅地打了一个哈欠,声音略带嘲讽地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那些人恐怕如今正在枫华谷忙着分赃呢。说不定,因为分赃不均匀,还会引发几次格外惨烈的流血事件。”   我深以为然:“想当初在唐门的时候,虽说唐恒得以顺利坐上了门主之位,但随之而来的事情更加麻烦。长老们都想要护主的一等功,下面依附的小门派也想要更多的好处,甚至就连唐门内部的侍者,也纷纷前来邀功。每天都会发生无数次的争吵和斗殴,一个简单的汇报会议,到最后都经常以闹出人命收尾。”   白越嘴角微翘,道:“通常名门大派都有严格的奖惩制度,还有专门的长老和部门负责。但是唐恒得位不正,位置不稳,手段也不够,底下人也不愿意遵从规定,才会造成乱象丛生的局面。”   顿了顿,白越又道:“算了,不说这个晦气的家伙了,我们还是先去寻点东西吃,然后再商量一下接下来作何打算吧。”   “嗯?”我诧异地看着他说,“我以为公子心中早有章法。”   白越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道:“那些家伙说打就打,事先本公子也没有得到一点消息,哪有时间提前想那么多。”   我点了点头,然后十分自觉地在白越开始打坐的时候,主动肩负起了寻找食物的重任。深山老林中,最不缺的便是山珍野味,没过多长时间,我便寻到了两只山鸡和一些野果。   在我曾经走南闯北的那段时间,对于露宿山林之类的已经非常熟练了。是以回到白越所在的位置,我便就近找了一条小溪动作麻利地给山鸡开膛破肚,随即用一根剥了皮的干净树枝串了起来,架在了火上开始烤。   没有盐之类的调味料,烤鸡虽然闻着香气扑鼻,但吃起来味道一般。   两人凑合着吃了一顿后,白越便就地摊开了一张地图。   “现如今中原大地几乎被大殷国统一,在这里你宿敌颇多,甚至还曾跟皇室有过密切牵扯,当今陛下苍楠、淮南王苍歧……”   我咳嗽了两声,插言解释道:“前一个我不记得了,后一个我压根就不认识他啊。”   白越斜睨了我一眼:“但你失去了记忆,无法自证自己的清白,所以抗议无效。”   我干巴巴地应道:“好吧……”   白越接着道?:“如果离开大殷,我们就必须一路向西,等出了玉门关,去了西域三十六国,那里中原人少,纷争也少,我们要大隐隐于市也比较容易。”   凭良心说,白越的提议很是妥当,但我还有一点不明。   “虽说枫华谷出了事,可凭借公子在朝堂的名声,只要愿意进入太医院之类的,那些武林人士也不能把你如何啊。”   在凡尘行走这些时日,我对凡人大概有了一些了解,也知道对于凡人而言,背井离乡是分外痛苦的一件事,若非迫不得已,谁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生养之地。   白越轻轻叹了口气:“你以为没有朝廷的支持,那些武林人士有胆子接手那些富可敌国的财富吗?没有一个国主会嫌弃自己的银子多。”   我还是有些不太明白,问道:“但枫华谷里的一切既然都已经得到了,此后应该不会再穷追猛打了吧?”   白越屈指弹了弹我的额头,眼神怜悯,语气淡然:“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他们都知道我的本事,所以才更要防着我的报复。更何况,他们如果在枫华谷见过了那些奇珍异宝,绝对会派出更多的人手对我大肆追捕。”   我越发茫然,问道:“为何啊?”   白越恨铁不成钢道:“你傻啊。他们肯定以为,我们把最值钱的宝贝带走了。”   我反手摸了摸自己背上那个扎得严严实实的小包裹,喃喃道:“可是,我们明明只带走了一些随处可见的金银珠宝啊。”   白越一边裹好地图,一边漫不经心地道:“这样的话,你信,本公子信,可那些浑蛋信吗?”   “也是。”   我深吸一口气,重新振奋了一下精神,然后对着白越伸出了手,说道:“同是天涯沦落人,往后还请公子多多指教。”   白越嫌弃地看了我一眼,毫不留情地拒绝道:“本公子才不要和满手都是油的女人握手。”   想到这家伙的洁癖和不解风情,我只好又收回了手。   我原本打算先去小溪旁简单洗漱一下,再接着赶路的。可是下一刻,当我看见白越身旁“嗡嗡”飞着的一只黄褐色的蜜蜂时,脸色骤然一变。   拔剑狠狠地将那蜜蜂刺穿,我语速极快地对白越道?:“那是寻人蜂!崆峒派专门用来寻人的。眼下寻人蜂既然在这里,就说明它的饲主也距离此处不远了。”   白越微微一怔:“居然这么快?”   说罢,他果断拧开了水袋,用水将地上的火苗彻底浇灭。   “我们走!”   当下再没有任何迟疑,白越和我对视一眼之后,将轻功施展到了极致,一路向西前行。   “嗡嗡嗡……”   然而让人觉得无奈的是,不管我们施展轻功的速度有多快,那些寻人蜂始终不依不饶地跟在身后。   白越沉吟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等我们体力耗尽的时候,崆峒派的人就会跟着这些蜜蜂寻到我们的所在,到时候我们就在劫难逃。这附近有什么水源吗……”   白越的武功内力虽然已经登峰造极,视野却无法兼顾到四周。   水能隔绝气味,说不定潜入水下之后,那群蜜蜂便会自行离去。   思及此,我便屏气凝神,开始仔细倾听这四周是否有流水之声。   片刻后,我睁开眼,指着西南方向道?:“此处不过两三里,便有水流。”   白越侧头看我,目光中带着些探究意味:“你怎么知道?”   我脸不红心不跳地瞎扯:“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这就是上天的眷顾啊!”   白越哼了一声,脸上写满了不信,看着我道:“这样的话,你信吗?”   “……”   我选择沉默是金。   没过多久,我们就到达了有水声发出的地方。出人意料的是,这是一条清澈见底,有许多小鱼嬉戏的小溪。嗯,意思就是,这里的溪水还未曾没过我们膝盖,我们就算勉强躲进水里,也是自取其辱,没什么用。   白越看了一眼小溪,又看了看我,说道:“现在我们有两条路,一是继续逃,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可以寻到河流避开这些蜜蜂。二是,我们留在这里,先弄死这些烦人的蜜蜂。”   我疑惑地道:“怎么弄死?”   白越没有说话,只是猛地一跺脚,地上的枯枝树叶便纷纷悬在了他身侧,而后他双手往空中一推,那些树叶便犹如暴雨梨花针发射那般,一一射向了那些蜜蜂。   不过眨眼工夫,便有许多蜜蜂被树叶射中,逐一落在了地上。   我忍不住拍了拍手:“公子真棒!”   然而相对于我的满脸喜色,白越的神情相比之前反而凝重了几分:“第一次是出其不意,第二次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蜜蜂并不是不会思考的蠢物,当白越再用同样一招袭向它们的时候,它们已经懂得躲开那些树叶。这一次落在地面的蜜蜂,明显只有上次的一半。   眼下也不知道崆峒派距离此处还有多远,若是追兵不少,就算是我们联手,想脱身的话也会颇为不易,且还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我犹豫了片刻,当白越第三次准备对那些蜜蜂动手的时候,我先一步走到他身旁,阻止了他:“让我来吧。”   听我这样一说,白越就十分干脆地停了手。   见他退下,我便抬手迅速地在胸前掐诀。而后,手诀成,烈焰出,眨眼间,空中所有的蜜蜂,连带周遭这一圈花草树木,都被燃为了灰烬。   白越睁大了眼,脸上写满了不敢置信。   敌不动,我不动。   良久,我才听他喃喃开口道:“你……你刚才……怎么会凭空引出那样大的火?”   我用手在耳边扇了扇风,故作平常道:“嗯,这也是上天的恩赐之一!”   白越用“信你就有鬼”的鄙视目光,将我从头到脚审视了好几遍,确定我不会再多吐露一个字后,便哼了一声也不再追问。这是我第一次觉得,白越的骄傲也有些许可取之处。至少,当别人不愿意回答的时候,他也不屑于过多纠缠。   为了避免蜜蜂的事情再度出现,之后我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动用妖力,询问一些花草树木,应该如何避开危险,哪一条路最安全。白越一开始见我跟花草树木说话的时候,觉得我应该是疯了。后来在花草树木的指引下,我们当真没有再遇到过任何敌人之后,他的问题就转变成了,他是不是在做梦,或者他是不是疯了?   在得到我的确定回复,再三保证我的力量都是来自神的恩赐,并非他疯魔出现幻觉后,白越便不再过问了。他如此一安静下来,反倒是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说道:“你不问了吗?”   白越轻飘飘地看了我一眼:“反正问了你也不会说,本公子才不做那些无用功呢。反正,你也不会害我。”   听他如此肯定的语气,我不由得好奇地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害你?”   白越想也未想,便用理所当然的口吻回答道:“先前你爱过的那些浑蛋,把你坑得那么惨,也没见你打击报复过。如今你毁了我的宫殿,对本公子心生愧疚,往后只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我,又怎么可能会伤害我呢?”   对于自己的观点,白越有着绝对的自信。   我想要反驳,可是又无从提起,毕竟他的每一句话,都恰好命中了我的死穴。   一夜好眠,次日醒了之后,随意吃了一些野果,我们便再度上路。   山林中多是蛇虫鼠蚁,是以一开始对于周围出现的蛇,我和白越都没有在意。   直到傍晚找食物的时候,周围“沙沙沙”的声音越来越多,我方才觉得有些不对劲,问道:“公子,你有没有感觉,这草丛中的蛇多得有些诡异?”   听我这么一说,白越的神情也逐渐变得凝重:“现在已经过了夏季,按道理说,不应该有这么多蛇出没才对……”   他话音未落,我们便飞快对视了一眼,而后十分有默契地各自拔剑背对背而立。   与此同时,林中的蛇也纷纷涌了出来。不是一条两条,而是如黑色的河水一般,“哗啦”一下涌出了一大片的蛇。蛇群吐着猩红的芯子,绿豆般的眼睛,寒光闪烁,看得人头皮发麻。   彼时残阳如血,还未到天黑,那些蛇群却对光好似没有半点惧意。   悠扬的笛声从远方断断续续地传来,与此同时还伴随有银铃摇响的声音,有着甜美歌喉的少女肩并着肩,手挽着手,踏着一地凄艳的夕阳,由远及近。更让人惊讶的是,那五个笑容天真的姑娘,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她们穿着俏丽的苗装,头顶脖颈手腕脚腕都戴着有玲珑精致的银饰,待到她们走近,蛇群便自发让开了道。也直到那时,我才发现她们竟都赤裸着双足,莹白如玉的纤足上面都挂着一串铃铛,随着她们的步伐,发出清脆的声响。   森林中到处都是草木枯叶,一不小心便会被割伤,可她们一路走来,没有沾到半点尘埃。   这几个少女一出现,白越的神情便越发凝重:“是苗疆的五毒教。别看这几个女人看上去貌似少女一般,其实壳子里面都是活了好几十年的老太婆了。”   但凡女子,最为禁忌的话题,便是芳龄几何。越是上了年纪的女子,便越是忌讳这样的话。   是以当白越话音落地的瞬间,那些原本还在歌唱的少女便纷纷停了歌声,脸上颇有恼怒之色。   少女甲:“白公子,时隔多年未见,一张利口还是好生厉害。”   少女乙:“上次在苗疆,我们姊妹几个让你留下当压寨夫君,你不愿意,还险些被你毁了我们的本命蛊。如今这笔账可要好好算算!”   少女丙:“姐妹们一会儿可得手下留情,动手的时候注意别伤了他的容貌,这样好看的一张脸可不能毁了,我还想带回去做蛊人呢。”   少女丁:“先别做蛊人啊,蛊人又不能动,起码要先带回去侍候我们姐妹一段时间。等咱们玩腻了,再处置也不迟啊。”   少女戊:“他旁边的女子便是妖女叶兮吧,那张脸也不错,一会儿直接剥掉她的脸皮吧,我喜欢她的脸。”   少女们的声音宛若黄鹂初啼,说不出的婉转动人,可她们说的话,又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白越似乎很忌惮她们,当下便低声对我道:“这几个老女人最擅长的就是控制蛇群攻击,再配合她们的毒药和蛊虫,在苗疆一代几乎没有任何敌手。她们一个就挺难对付,五个联手更是麻烦,一会儿动手的时候你小心一点。”   我看着地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蛇,便觉得手足有些冰凉,说道:“动手之前我能先把这些蛇烧死吗?”   白越身子一僵,立马道:“不行。你绝对不能在外人面前使用那些力量,否则后续还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白越不在意我的力量从何而来,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我和他是被绑在同一条绳上的蚂蚱。但如果我拥有非人的力量这消息一经传出,恐怕就当真坐实了我妖女的名声,往后我恐怕再难为世间所容。   不能使用任何妖力,再加上除了这几个苗女,暗中还有好些崆峒派的长老在此,此一战,我和白越打得格外艰难。当我们好不容易解决完所有的敌人之后,白越因为一直在战场中护着我的缘故,身上已经被蛇咬了无数的伤口。   蛇毒、蛊毒,还有苗女们抹在武器上的各种毒药,诸毒攻心,他的情况很不好。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我便扶着白越避开了那些耳目,寻找到了一处隐秘的山洞暂时落脚。   当我将他放下的时候,他身上的伤口还在不断渗出黑色的血。   “你的那些药都放在哪儿了?要先解毒,还是要先止血?”   苗女的那些毒虽然厉害,对我却没有太大的效果,上次之所以会被唐恒得手,是因为他将毒药掺进了我的膳食之中,我一连吃了大半个月的剧毒,这才中了招。   看着白越身上那些骇人的伤,我便觉得分外难过,若不是因为我,他根本就不会受这样重的伤。然而白越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神色平静地看着我道:“离开宫殿的时候,没有来得及带上那些药。”   我越发着急,道:“那你都需要一些什么药材?你说名字,我出去帮你找!”   相对于我的急躁,白越却越发气定神闲?:“不用了,这些毒比较复杂,若要得解,需要一百多种药材,何况还有很多药材生长在偏僻遥远的高原。等你把这些药找齐的时候,本公子坟头上的草应该都有一人多高了。”   “公子,别开玩笑了。”   明明说的是他自己的命,我却恨不得抓着他的肩膀,狠狠摇晃几下。   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大抵便是如此。   “救命如救火。”   眼看我急得眼眶发红,白越这才收起了那些漫不经心的表情,低声对我道:“因为真的来不及了。”   察觉到他神色间的认真之色,我怔了怔,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反倒是白越咳嗽了几声后,又接着道:“身为武林中赫赫有名的神医,若我判定了自己没的治,就应该没的治了。”   “怎么会没的治?只要你说出那些药的名字,无论天涯海角,我都会替你找来!”眼泪在眼中打转,我几乎是用尽了所有力气,方才控制住自己不要立马哭出来,我道,“我有那些奇怪的力量,我有神的恩赐,我一定可以救你的……”   白越失笑道?:“我的人生大概就剩最后半个时辰了,你来得及吗?”   半个时辰,一百多种药材,采摘之后,还要熬制成药。   尽管我万分不想相信白越说的话,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就算我拥有非人的力量,这一切,也都来不及了。   我双手紧握成拳,长长的指甲没入肉中,渐渐有鲜血从掌心渗出。以前我本来非常讨厌一切自残身体的行为,可如今我只能借着这些疼痛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不至于立马哭出来。   白越苍白俊美的脸上难得露出一点温柔的笑意:“之前你不是一直在问我,灰叔说的是真是假吗?如今我终于可以告诉你答案了……”   因为没有来得及点火把的缘故,山洞中只有一些月光透过石缝漏了进来,白越就恰好躺在一缕月光中,脆弱得让人心疼。   他说:“灰叔说的都是真的。一直以来,我也弄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你的关注就越来越多了。待到我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些好奇和关注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和执念。”   “我知道你喜欢温润如玉的男子,知道你喜欢碧色的衣衫,知道你喜好吃麻辣味的食物,尤其钟爱川菜,知道你喜欢湖泊多过山林,知道你时常因为心软会给自己惹一大堆的麻烦,知道你喜欢听坊间那些哀怨缠绵的折子戏,就算明知道那些故事是假的,听到深情之处,你便会跟着落泪。”   “我了解你,永远比你了解我更多。可是,本公子那样骄傲,就算明知道你喜好的男子是什么模样,我也不屑于去改变伪装。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一次又一次地喜欢上旁人。咳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说到最后,白越的声音越来越弱:“西域三十六国,和田产美玉、高昌有葡萄酒、波斯多美人……在那里没人认识我们,不用担心被算计被追杀,在那里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地活下去。我原本是打算带你去的,可是来不及了……”   如果没有我,直到现在他都应该还是天下最受推崇的神医,站在顶端,坐拥最多的财富。如今因为我的缘故,他失了枫华谷,却多了无数想要他命的仇人。   他从未怪过我,可我没办法不内疚。   在唐家堡,我深陷绝望的时候,是他孤身犯险救回了我的命。   我欠他的东西太多,能还的却寥寥无几。但至少在此时此刻,我还可以做出选择。   眼看他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我再也顾不得其他。我走到他身旁,缓缓蹲下了身,然后将左手的袖子挽高,将白白嫩嫩的胳膊伸到了他嘴边,说道:“咬一口,可活。”   白越目光有些茫然:“我中的是毒,伤的是身,人肉人血都是没有任何用的。况且,咳咳……你又不是什么人参仙草,怎么可能……”   “但如果我就是人参仙草一类的呢?”我打断了他的话,“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我究竟为什么能三番五次活过来吗?眼下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妖,是长白山的千年人参所幻化而成的妖。若食我的血肉,便可解了你的毒,治好你的伤。”   若是寻常人见到一株修炼成妖的人参,必会立马觊觎哄抢。   越是危在旦夕者,越是渴望活下去,这也是为何古往今来那些英明神武的帝王到了晚年总是沉迷寻仙问道的真正原因。若有一线生机,没有人愿意死去。   可与我想象中不同的是,白越并没有立马对着我的胳膊咬下去,他只是看了看我的胳膊,又看了看我,神情格外执拗认真地问我:“我咬你一口血肉,你会死吗?”   我想了想自己的真身,我意识刚诞生的那会儿,就是整片长白山山头个头最大的人参了。后来千万年时间过去,待到我可以化为人形的那会儿,我真身好像已经长成了百年古树般大小。   白越咬我一口,我真身可能会永远缺上一块,但于性命无碍。   思及此,我便摇了摇头,对他解释道:“不会死,而且外表看上去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白越依旧有些迟疑,道?:“但……缺了一个口子的人参,很难看……”   我觉得自己都快要被这家伙气乐了,都什么时候了,他关心的不是自己的命,而是我的原身会不会好看!   这也是我第一次如此真实地感受到,原来,对于珍惜自己的人来说,我是人还是妖根本就没有任何区别。他不会因为我是人,就对我另眼相待,也不会得知我是妖,就嫌弃不待见。   在白越眼中,叶兮就是叶兮,无论我的容貌身份有何变化,他对我的看法都不会有半点改变。   我感觉胸口暖暖的,那是从未有过的安心。   若说之前我还担心自己身份暴露,但眼下一切的担心和纠结,也在此时此刻都统统烟消云散了。   这样,真好啊。所以,我绝不会任由他死去。   “你现在居然还有心情想这些?”我学着他之前弹我脑门的动作,屈指弹了弹他的额头,说道,“你再不咬一口,一会儿毒素蔓延到你的脸上,你就真的会死得很难看了。而且,我从未去过西域,对那里一无所知,若你不在,我怎么去那儿,又该怎么生活呢?”   话说到这份上,白越也不再犹豫,当下直接抓过我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一口。   从表面上看,我的胳膊一如往常,并没有任何变化,但唯有我自己知晓,我的原身现在已经要永远失去一块了。   原身被啃的痛,比肉身重伤还要痛上数百倍。   白越一口下去,我就疼得龇牙咧嘴,连眼泪都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反倒是原本奄奄一息的白越,在吞下我珍贵的人参肉后,身上的伤势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痊愈。   虽然眼下我的痛苦并没有半点减轻,但看着白越能这么快恢复,我便觉得一切都是那样值得。   抬手拭去了腮边的泪,我抬头看向白越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有什么地方觉得不舒服吗?”   白越眉梢轻抬,语气淡然道:“你什么你,要叫我公子!”   “……”   果然,我熟悉的白越又回来了。   略微清了清嗓子,我语气严肃地问白越道:“这位公子,现在在下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问你。刚才关于我对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促使了你下定决心要活下去?是陪我去西域重要,还是毒素蔓延到脸上重要?”   白越看了我一眼,斩钉截铁地道:“呵……你怎么可能比得上本公子的花容月貌?”   得,既然能说出这么讨人嫌的话,就说明他绝对已经彻底恢复了。   我原本悬在半空的心,终于又落了地。 第11章 要命的喜欢   我原本以为,白越知道我的身份后,待我和原来并不会有什么不同。   但事实证明,有这种想法的我,实在太过天真了。   这个浑蛋自从好了以后,便越来越懒了。他不仅懒得出去找寻食物,还懒得侦探敌情戒备四周。用他的话来说,既然我能跟花草对话,便可以知晓哪条路对我们而言最安全,什么地方有好吃的食物,他还是个病人,最要紧的便是好好休息养伤。   将洗好的野果用树叶包好放在他身旁,我看着他满面红光一副健康得不能再健康的模样,不由得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你上次不是说身体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已经彻底好了吗?”   白越动作优雅地拿过一颗鲜红的野果,一本正经地道:“本公子心地善良,所以昧着良心说了一些宽慰你的假话。”   我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果子,愤然道:“本姑娘可是妖女,所以相比你如今的坦诚,我更希望你能继续虚伪地假装坚强,至少明天该轮到你去找食物了。”   白越想也未想便断然拒绝道:“不行,本公子伤势未愈,不可太过操劳。”   我:“……”   顿了顿,他又语重心长地对我道:“而且,姑娘家贤惠一些,将来才会有好姻缘上门。”   我也看着他的眼,真诚建议道:“好男儿顶天立地,上可报效家国,下可照顾弱小。我一个弱女子,你让让我,包容包容我,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吗?”   白越嘴角轻扬,微笑道:“你原身不是一棵最起码有百年大树那般粗壮的人参吗?哪里算得上是弱女子了。”   我顿时一惊:“你……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关于我真身大小的事情,我明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来着。毕竟,这样粗壮的一棵人参,要是被人知晓,我以后就不好走弱质女流的小娇娇路线了。   白越沉吟道:“一棵百年老参个头就不小了,那一棵成长了千万年的人参,个头肯定相当可观。更何况,你刚刚不是自己承认了吗?”   我哼了一声:“原身是原身,人形是人形,我不管,反正我现在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弱女子。”   白越用手里的果子指了指一旁烤架上烤得喷香的巨型野猪道:“弱女子可扛不回来这个。”   我横了他一眼:“还不是因为某人嫌弃山鸡、野兔吃腻了,想尝尝其他不一样的东西。”   白越笑道:“说起来,既然你个头和树差不多,树有年轮,你也应该跟寻常人参有些不同才是。不如这样吧,你砍一条腿下来,本公子帮你算算你的真实年龄。”   我立马谨慎地与他拉开了距离,双手环胸,神情戒备,道:“那不可以。”   见我拒绝,白越倒也没有继续纠结,只是慢条斯理地又吃了一颗果子后,方才再度开口道:“说起来,我还有些好奇。”   我下意识地反问道:“什么?”   白越接着道:“就是传说中,吃了千年人参就可以长生不老,是真的吗?”   如果这句话是旁人来问我,那我肯定会怀疑那个人是否对我有什么不良企图。可由于说这话的是白越,我让他啃我胳膊他都不怎么愿意的,所以对于他的话,我就打从心底里相信,他只是单纯出于好奇罢了。   眼下在他面前我几乎没有隐藏任何秘密,因此他说完之后,我便索性将胸口处的心脏拿了出来。与凡人所不同的是,妖的心脏是储存自身精血的地方,其他妖怪的心脏是何形状我不知道,但我的心脏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透明圆形物体,一滴鲜红的血液悬浮在其中。   一开始见我做出白虎掏心动作的时候,白越几乎惊呆了,直到我将心脏从身体里拿了出来,他都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   我走到他身旁,指着那滴红色的鲜血对他道:“吃掉人参精会不会长生不老我不知道,但我生来心脏处就有三滴精血,如果我将精血分给旁人,那人就会和我一起共享长生。”   红色的鲜血有着宛如上品红宝石一样瑰丽的色泽,白越凑近看了看,良久,才语气僵硬地开口道:“可是如今你心脏里面只有一滴鲜血,剩下的两滴呢?你分给谁了吗?”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是失忆了吗,怎么可能记得那么多?”   白越轻嗤了一声:“你倒是想得开,这么珍贵的东西也不心疼。”   我撇了撇嘴,反驳道:“谁说我不心疼,要是我有记忆,知道那两滴血在哪儿的话,我一定会去收回的。”   白越脸色稍霁:“还算没有蠢得太厉害。不过,我在想……你会经常失忆是不是其余两滴精血缺失的缘故?”   我仔细想了想,道:“不排除有这个可能,或许有精血丢失的缘故,或者当我肉体受伤到达极限,我彻底陷入沉睡后,过往记忆太过沉重悲伤,因此忘记了。”   白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用极低的声音道了一句:“那如果有一天本公子去世了,你应该也会忘记我吧……”   我还未来得及回答,他便又自顾自地补了一句道:“不过忘记的话也没关系,真到了那时候本公子都死了,自然对一切都毫无所知毫无所感了。”   眼下白越还十分年轻,距离他去世的时间至少还有好几十年,可不知为何,听他淡然说到自己未来的死亡,我竟觉得分外难过。凡人都会生老病死,无论是地位尊贵的帝王还是普通的老百姓,几十年后,黄土白骨是注定的命运。   谁都避不开,谁也逃不掉。   一路往西,山林渐渐变得稀少,黄色的土地逐渐变得越来越多。尽管我和白越已经分外小心隐匿身形了,可不知为何,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