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豪门华屋与旗袍美人》作者:鱼慕鱼   文案:   斯文败类X旗袍诱受   沈璁刚回国不到一年,家里的老爷子就倒下了。   作为上海滩四大家族之首唯一的继承人,人人都等着看纨绔的沈大少会用几年时间败空家产。   然后沈璁就打了所有人的脸——   他一边浪得飞起,一边支撑着沈家的产业风生水起。   人人都知道沈大少爱玩,也会玩,最大的爱好就是爱看穿旗袍的美人。   直到沈璁看到了裴筱。   一身旗袍,手握竹扇;分明是一张俊俏少年的脸,眼神却比他见过的任何女人都媚。   *****   裴筱戏班出身,曾经也是红透上海滩的花旦。   裴老板媚眼勾人的功夫,是个男人都腿软。   当传统戏剧遇到西洋歌舞的冲击,同行们都指着裴老板复兴京剧,谁知——   裴筱扭脸就进了百乐门,一身旗袍,一夜成名。   洋场十里,灯红酒绿,不及他旗袍高叉边一点风光。   他就是为这名利场而生的人。   *****   一晌贪欢后,沈璁后知后觉——   原来,天下间竟再没有一身旗袍能入他的眼。   于是他费尽心机,终于将裴筱拐进了法租界的小洋房,成了他养在府外的金丝雀。   只是他不知道,作为混迹风月场上的交际花,裴筱早看穿了一切——   裴筱已经不图钱了,但他就是心甘情愿。   *****   是谁先动心,又是谁先沦陷。   是谁说好逢场作戏,转身却是一眼万年。   人设大图见围脖@不吃甜食的阿鱼   Ps:   1、1V1,HE。   2、先do后爱,先走肾后走心,介意慎入。   受洁,大概是卖艺不卖身那种;攻不是什么好人,但不涉及任何前任的剧情描写和撕B情节。   攻受在一起以后没有别人。   3、攻有特殊的旗袍情节。   4、民国架空,没有历史人物原型,请勿带入现实。   文案截图于2020/8/9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乔装改扮 民国旧影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璁(cōng),裴筱 ┃ 配角:《芭蕾舞王子不当替身(重生)》求个预收!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老攻视角和美人贴贴!   立意:相信爱与信任的力量终究会冲破桎梏与偏见,掌握自己的命运。 第1章 惊鸿遇   进了十二月,整个南方的气温逐渐走低,日落前的一场小雨,给空气里平添了两分潮湿的寒意,却丝毫没有浇熄外滩的繁华与热情。   华灯初上,十里洋场,裙摆下舶来的高跟鞋和丝袜勾勒出时髦女郎们完美的线条,一辆低调的黑色凯迪拉克穿行其中,停在了百乐门的门口。   在整个上海滩都极其稀罕的小轿车在这一片霓虹下倒不算罕见,很少有人为之驻足停留;但若有懂行的人仔细瞧瞧便能发现,这辆凯迪拉克的车身整体都加装了防弹钢板,主人定非寻常富贵。   轿车停稳后,坐在前排的保镖率先下车撑伞,拉开车门,迎下了后座上这辆车的主人——   上海滩四大家族之首唯一的继承人,沈克山老爷子的幼子,沈璁。   他身着一套精致的灰色毛呢西装,宽肩长腿,高大挺拔,深棕色的短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   从外祖父那遗传的四分之一葡国血统到他这一辈已经没有了特别明显的混血感,只是比起寻常亚洲人,他的五官线条更显深邃英挺,就算只看伞沿边露出的半张脸,比起隔壁张贴在戏院门口海报上的电影明星来,也毫不逊色。   方才没有被小轿车吸引的人群也纷纷侧目。   一片注视中很快蹿出个年轻人来,穿得也算体面,就是点头哈腰的模样有些掉价。   “哟,七少爷到了——”他迎上前寒暄了两句,就赶紧将人往里面请,“都等着您呢!”   孔立文,孔家三房的儿子,今晚的局就是他攒的。   按说这孔家在上海滩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不及沈家富贵,但也是屈指可数的地位,他大可不必逢迎至此;奈何孔老爷子年迈,几房人争产夺权,他母亲作为三房姨太太并不占上风。   年头他看上块地,准备拿下来投资建厂,好在老爹面前露露脸;海量的票子砸进去,关系疏通得差不多了,地也到手了,可这荷包也跟着见了底。   为了能尽快把厂房建起来,他便求到了沈家。   沈克山早年就是因为腿部中弹才从战场上退了下来,带着钱来到相对稳定的上海,拉起了沈家的产业;这些年他已经瘫痪在床,景况大不如前,现在沈家企业的具体事务都交到了他刚回不国不久的小儿子手中。   面对沈璁这尊财神爷,孔立文可不敢怠慢。   他又恭维了几句,引着沈璁往舞厅里走。   百乐门的舞台上歌舞正酣,舞池里也有不少男男女女随着音乐摇摆着身体,但他们都不是这片欢场的主角。   所有人的目光或有意,或无意,都会瞄向舞池附近的吧台边。   毕竟,在上海滩的风月场里,有裴筱在的地方,才是目光的焦点。   他好像天生就会发光。   一群衣着体面,非富即贵的纨绔中间,他捏着手中的竹扇,浅浅地笑着,看似漫不经心地扭腰偏头,像一只灵巧的猫咪,躲开了那只想要环过他腰间卡油的咸猪手。   旁边意外得到“垂青”的男人喜出望外,急不可耐地凑上前去,贪婪地嗅闻着裴筱颈项间淡淡的香水味道。   他不会知道自己只是裴筱躲开另一个男人的挡箭牌,只觉得这一点甜头根本不够。   裴筱就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抬抬手便勾起身边每一个人最本能的欲望,让他们无法自控地靠近,永远不知餍足。   他们不止想要肢体的接触,还想要拥抱,接吻,直至完全的占有。   就在愚蠢的男人被引诱着上前,以为可以一亲芳泽时,“哗”地一下,裴筱手中的竹扇展开,挡在了两人中间。   他还是浅浅地笑着,隔着那柄竹扇,眼尾缓缓扫过面前贪婪的男人。   这个轻描淡写的眼神像是一计安抚的良药,毫无道理地就抚平了男人心头升起的不满;又像那根拉着风筝的,细细的线,轻轻牵扯着男人心底的不甘。   紧接着,裴筱另一只手举起酒杯,与一个要上来灌酒的男人轻轻碰了碰杯,他低头浅浅抿了一口高脚杯中的红酒,便巧妙地让对方知难而退。   从始至终,他的每一个动作看上去都那么自然,不着痕迹,左右逢源的同时又没让任何人讨到便宜,虽不刻意,但一颦一笑里,举手投足间,媚态尽显。   在这个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气息的空间里,这一幕活色生香的镜头,恰好被远远走来的沈璁尽收眼底。   他刚回国不久,并没有见过裴筱,也没有听过对方的名头。   隔着舞厅里影影绰绰的光线,他只瞧见了一个高挑、窈窕的背影,穿着剪裁合体贴身的正红色旗袍,半边身子坠着刺绣的花苞,就像是一只舒展着双翅的花蝴蝶,游刃有余地游走在一众男人痴迷又贪婪的目光中。   虽然还没瞧见正脸,但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凭借阅人无数,尤其是阅美人无数的经验,沈璁一眼就能肯定,这一定是个大美人。   美人轻轻摇晃着手中的竹扇,轻而易举便被勾得那些平时人模人样的纨绔子弟个个都失了魂,再怎么端着,也藏不住脸上心痒难耐的表情;但除了那股淡淡的香水味,在裴筱身上,他们从头到尾也没有得到更多,却仍旧乐此不疲。   裴筱是所有人的猎物,引得众人为之疯狂,但其实狡猾的猎人早已收割了满场的欲望。   那副如鱼得水的样子,仿佛在说,他就是为这名利场而生的人。   不过这样欢场里的交际花沈璁见得多了,美则美矣,但瞧罢,也就罢了;他并没有十分上心,倒是一旁的孔立文随着他的眼神望去,立马来了精神。   上海滩豪绅子弟的圈子里谁不知道,沈家七少爷爱玩,也会玩,尤其喜欢穿旗袍的美人。   就是为着这个,孔立文才攒了今晚的局。   毕竟若论旗袍美人,外滩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加在一块,也不及裴老板旗袍高叉边不经意流露的那一点风光。   若能哄得财神爷“尽兴”,还愁日后的合作没得谈吗?   正好孔立文事先定下的雅座就在那一众围着裴筱的纨绔附近,他引着沈璁上前,忙不迭地“牵线搭桥”。   “裴老板,好久不见啊。”   “孔老三来啦?”不等裴筱转身,倒是一旁没能凑到近前的一个男人先应了声:“你今儿——”   他话音未落,瞧见孔立文身边的沈璁,马上露出个戏谑的笑容。   “这不是沈大少吗?稀客啊!”   此话一出,孔立文后背的汗都下来了。   在沈家,沈璁排行老七,母亲是沈克山的第十几房姨太太,根本不算得宠,加上出身不好,连沈家大门都进不去,一直被养在府外的小洋楼里。   沈璁上面除了几个没有希望继承家业的姐姐,还有三位兄长。   七年前被母亲送往法国时,他刚十七,说是留学,其实跟流放差不多,就算是彻底退出了沈家二代的家产争夺,富贵闲人一个。   要不是沈克山坚持把身边的儿子一个个都送去参了军,死的死,失踪的失踪,这沈家的家业怎么也轮不到他来继承。   一声“沈大少”是这帮群纨绔子弟平日里喝多了以后,背地揶揄沈璁的叫法,大意就是瞧不上他的出身,觉得他现在的身份地位都是捡漏来的。   总之就是吃不到葡萄便嫌葡萄酸。   眼下这小子也不知是喝了多少,居然敢当着沈璁的面,大喇喇地喊出这三个字,实在是打人专打脸,骂人专揭短。   诚然,沈璁刚回国时,的确与他们这群纨绔的豪绅子弟终日厮混,谁的面子都给,什么样的局都去,酒局欢场,样样不落,一副老好人、败家子的模样。   他钟爱旗袍美人的名声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留下的。   但就在大伙都等着看沈家老爷子咽气,看沈家这个浪荡混账的小儿子会用几年时间败空沈家的基业时,沈璁却结结实实打了所有人的脸。   那些别有用心者没能等到沈家大厦将倾时群起而上,将沈家的产业蚕食鲸吞的一天,倒是眼睁睁看着在沈璁正式接手家族企业后,于内排除异己,培植己方势力,手段毒辣,毫不留情;于外的商业场中,他也同样狠辣决绝,锱铢必较,甚至堪称狡诈。   半年时间过去了,多得是人企图趁他新人回国,立足不稳之时狠捞上一笔,最后竟无一人讨到半分便宜。   甚至还有人亲眼瞧见,当初跟着沈克山打下沈家企业半壁“江山”的元老级人物,趁着沈克山精力一天天不济,霸着权位不肯放手,企图拿捏沈璁这个空降的“愣头青”,可现在已经在黄浦江边要饭了。   圈里都传,之所以没有将人直接沉了江,是因为沈璁要让世人都看着,跟自己作对,会有什么下场。   至此,在圈子里,沈璁活阎王的名号便算是坐实了。   面上看,沈家这位这新上位的少主平易近人,绅士得体,甚至还有些浪荡不羁,实则是此人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罢了;背地里的他睚眦必报,根本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   孔立文急得直抹汗,心想若是得罪了沈璁,别说手头的合作得黄,按这阎王记仇的劲儿,就算现在肯给孔老爷子两分薄面,日后等老头咽了气,恐怕他们三房早晚也得去黄浦江边排队。   他心惊胆战地抬头,小心翼翼地偷瞄着沈璁的反应,却见这传说中的活阎王非但没生气,可能因为曾经留学海外多年原因,从沈璁嘴角一抹客气的微笑里,甚至还能瞧出点西方上流社会的绅士气度来。   很快他就发现了,沈璁连一丁点的余光都没有分给方才那个口不择言的小子,而是一瞬不瞬地盯着刚回过身来的裴筱。   裴筱斜斜地倚在吧台边,从这个角度看,剪裁贴身旗袍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他完美的线条,领口处挖出的一块镂空更是若隐若现地将他那对精致的锁骨露出了点,不由得引人向下窥探,浮想联翩。   他脚踩一双极细的高跟鞋,将本就高挑的身材拉得愈显纤长,旗袍高叉中一双笔直的长腿若隐若现的同时,又不失男人的骨相。   沈璁也是直到这时才发现,面前的大美人,居然是个男的。   他是好这一口,从来也不讳言,身旁自然不少人为了巴结,投其所好,男男女女都有。   虽然没有女人那种天生凹凸有致的身材,但必须要承认,他还从没见过谁能把旗袍穿得这么好看。   听见众人议论的声音,裴筱缓缓收起手中竹扇,带着耳边一枚小小的红色耳坠轻轻摇晃,呼应着他左眼角下的那颗桃色的泪痣,泛起魅惑的光。   他抬眼望向沈璁的方向,眼底仿佛有一张密织的情网,媚眼如丝,足以俘获每一个误入的旅人。   在这一刻,沈璁相信一个人的眼神是可以有实质的,就像羽毛,细细的,密密的,一下下轻轻扫过他的皮肤。   然而就在眼神接触的一瞬间,他也清楚地看到了裴筱眼底的震惊与慌乱,同之前那个游走于一群男人着迷的目光中,却仍就游刃有余的背影大相径庭。   这反差太过明显,连一旁冷汗连连的孔立文都瞧了出来。   他大着胆子上前,悄声问道:“七少爷,你们……”   “认识?”   曾有人玩笑说,上海滩的富家子弟分两类,有喜欢男人的,有喜欢女人的,但没有谁能拒绝裴筱;他那双要命的桃花眼,是能把人魂魄都勾走的。   所有人想同裴筱春宵一度,却至今无人得手。   好听些的说他这是手腕高超,有意将自己束之高阁,待价而沽;难听些的便直接酸他这是有贼心没贼胆,知道自己低贱,进不去那些高门坎,便趁着几分姿色尚在多捞点钱,省得真正委身于人后,再被人家的正房太太抓花了那张漂亮的脸蛋。   可就眼前这个情势来看……   孔立文在心底盘算着,若这二人早就勾搭上了,那他今晚“献宝”的这出戏岂不是白唱了?   “不认识。”   沈璁心不在焉地摇摇头,还是盯着裴筱,上下打量。   裴筱是会发光的,他觉得周遭的一切都在慢慢虚化,就连孔立文近在咫尺的声音都变得模糊起来。   看见沈璁的反应,孔立文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大半,一心想着赶紧把之前“沈大少”那篇得罪人的意外赶紧揭过去。   “那我介绍一下啊——”他上前倒了一杯酒递到裴筱面前,忙着打圆场道:“裴老板,这位是沈克山老爷子家的七公子,沈璁少爷。”   “叮”的一声脆响,裴筱手中竹扇轻轻敲在孔立文的杯沿上。   他没有接过那支高脚杯,而是绕过孔立文,踩着那双天生便会让人步态摇曳的细高跟,带着点微醺的姿态,缓缓走向沈璁的方向。   在沈璁身前不远不近的地方站定后,他微微欠身,轻唤了声:“七爷。”   纤长的眼睫低低垂下,让刚才那只明艳狡黠,魅惑众生的猫咪变得温顺了起来,也恰到好处地遮住了绵延在他眼底的兵荒马乱。   所以更多时候,沈璁只看见在裴筱走向自己时,因为旗袍的侧缝开叉太高,隐隐露出了里面黑色的吊袜带。   千娇百媚,风情万种,都凝在那一点可望而不可及的旗袍高叉边。   一旁的孔立文见状立马识相地递上了一杯红酒,这次沈璁倒是接了,但也只是架在胸前端着,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裴老板——”深怕再出乱子,孔立文心急地催促道,“还不赶紧的?”   作为风月场中的交际花,裴筱自然是知情识趣的,他摇晃着手里的酒杯,轻轻碰了碰沈璁的杯沿。   玻璃的高脚杯发出“叮”的一声脆响,杯子里的红酒可怜地颤了颤,但沈璁仍旧不为所动。   跟之前那群贪婪又要端着人上人姿态的纨绔不一样,他明目张胆地盯着裴筱,丝毫不掩饰深邃眼底里放肆的欲望。   直到裴筱伸出那只端着酒杯的手,在所有人注视的目光中,绕过他的手臂,低头浅浅饮了一口杯中酒。   因为举起酒杯的动作扯住了西装的袖口,沈璁的手腕有一截是露在外面的,正好与裴筱小臂上的肌肤相触,就像被一截最上等的苏杭丝绸缠在了腕子上,细腻柔滑,一触生温,回味无穷。   “这红酒甜腻,裴筱等会还得上台,怕倒了嗓子,便不敢多饮。”   “还望七爷见谅。”   言语间裴筱缓缓抬眼,宛转蛾眉,尽态极妍,仿佛方才不合时宜的那瞥慌乱也只是众人一闪而逝的幻觉。   他就着这个“交杯酒”的动作,将酒杯又往沈璁怀里推了推,轻声道:“等会演出结束了,裴筱一定陪七爷喝个尽兴。”   能在这风月中混出名堂,谁还没点欲拒还迎的手腕,沈璁见得多了,却也不打算拆穿。   一来强扭的瓜不甜,他从不勉强任何人;二来,虽然还不知裴筱出生梨园,但他听得出这美人天生一把好嗓子,声音清亮间又不失一丝娇怯。   既然裴筱愿意用这样的方式卖他一个乖,那他也愿意还美人一个面子。   “无妨。”他盯着裴筱秾丽煽惑的眉眼,就着这个暧昧的姿势,低头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才意犹未尽地收回手,客气道:“裴老板请自便。”   动作间,他的指尖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撩到了裴筱手中竹扇的扇坠,就这不经意间的轻轻一下,便教裴筱过电般地肩背一紧。 第2章 及时雨   未免被人瞧出失态,裴筱很快便找借口逃回了后台。   好在有沈璁发话“请自便”在先,并没有人敢拦着,再加上出身梨园的童子功,他匆匆应付了今晚的演出,倒也瞧不出什么破绽来。   只是一曲唱罢,他没有返回后台更衣修整,也没有如往常一般重新回到舞池附近,与人应酬周旋,而是久久地站在退场通道的幕布后面,远远望着雅座里与人推杯换盏的沈璁。   直到下一幕歌舞表演结束,退场的歌女舞女们从身后经过,有人不小心撞了他一下。   “哦哟,要死了!你怎么敢撞我们裴老板的?”马上有一个女声夸张道:“啊知道撞坏了有多少男人要跟你拼命的呀!”   面对明显的揶揄,裴筱并没有生气,反倒是回过身客气地跟对方点了点头,道:“莉莉姐,能跟您打听个事儿吗?”   李茉莉,在裴筱到百乐门登台前,一直都是这里的头牌歌女,因为资历老,又对身边的姐妹都还算仗义,人前人后大家都会尊称她一声“莉莉姐”。   但裴筱从来没这样喊过她,因为彼此不对付,两人之前甚至连话都没说过。   倒不是有什么过节,但在上海的歌舞厅里,除了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私下交易,歌女舞女们的收入,绝大多数都来自客人送上的花束、花篮的提成;可自从裴筱登台,百乐门一晚上的花得有九成都是送给他的。   一个梨园戏子,还是个男人,居然跑来抢了自己的饭碗,姑娘们自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再加上裴筱刚跨行进百乐门不久,本就不认识几个人,平日里话又少,大伙碍于他风头正盛,不敢在明面上使什么绊子,但孤立肯定是少不了的。   也就是出了名心直口快的李茉莉仗着自己还算有点人气,又是老资格,才会时不时的像今天这样,明里暗里挤对两句。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平日里都只把她的嘲讽当做耳边风,扭头就走的裴筱,今天居然会这么客气。   她一时没回过味来,愣了半晌,但好歹伸手不打笑脸人,最后她还是不情不愿道:“你讲。”   “台下沈家的七少爷,沈璁,您之前认识吗?”裴筱也没继续客套,开门见山地问道:“他不是上海人?”   “听口音也不是的呀!”李茉莉嫌弃地撇了撇嘴,“你刚在台下跟人家勾兑了半天,是聋了吗?没听出来他跟你一个口音呀?”   “这个沈家呢,一家子都是北方人,听说这位七爷跟着沈老爷子来上海的时候,已经十几岁啦。”   她向来是个藏不住事的性子,不管情愿不情愿,话到了嘴边,便倒了个干净,却见裴筱愣在当场,脸色一阵青白,眼底的情绪说不出是惊喜还是惊吓,半天也没个反应。   “什么人呀……”她疑惑地看看裴筱,又看了看台下已经起身的沈璁,忍不住牢骚道:“人家回答了你的问题,连句‘谢谢’都不会讲的?”   裴筱这才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平复情绪,正准备道谢,一抬眼却瞧见台下原本沈璁的位子已经空了出来,就连之前戒备在门口的贴身保镖都不见了踪影。   顺着裴筱瞠目的方向望去,李茉莉好像突然就明白了什么。   “我说整天这么多富家子弟围着转,别人怎么一个都瞧不上呢,这是想攀高枝呀?”她回过头佯装跟身边的姑娘们唠着闲话,鄙夷的眼神却一直盯着裴筱,上下打量,“沈家是富贵,这七少爷呢,卖相也是蛮灵的——”   她一阵阴阳怪气,但话还没说完,就眼睁睁看着裴筱踩着那双细高跟,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   心底气不过,她冲着裴筱的背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没好气地扯着嗓门道:“可咱做人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够不够进那样体面的人家!”   而此时的百乐门外,沈璁已经重新坐进了那辆凯迪拉克。   他是爱玩,风流浪荡了二十五年,刚回国不到半年就“诨名”在外,但其实在他心里很清楚,什么才最紧要。   今晚的酒局摆明了是孔立文想要讨好自己,他人到了,便算是承了情,至于旁的,他眼下还不打算多谈。   钱他是可以出,但既然是谈生意,各方利益如何分配才是重点;总要再晾孔立文一些时日,得等这人真的着急上火,谈判桌上抓在自己手里的砝码才更多。   至于裴筱……   美人的确惊艳,他也很感兴趣,但一朵交际花,再漂亮,也只是野花,开在那就跑不了,只要价钱到位,他什么时候想采都行。   按以前留学法国时那帮狐朋狗友的话说,他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心,所有的人或事,在他眼里都不过是一场等价交换——   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之后便是钱货两清。   实在不值得他花太多心思和精力。   明天一早他还约了政府要员谈正事,时间上也耽误不起。   雨又下了起来,车子重新发动,他缓缓阖眸,闭目养神,眼前却仿佛出现了一团模糊的霓虹。   裴筱还是穿着那一身正红色的苏绣旗袍,跟方才的初见一样,一切都是虚影,只有裴筱冶艳得那么清晰,踩着那双细长的高跟鞋,摇曳生姿,款款向他走来。   仿佛只要一伸手,他就能将这人间的绝色尤物揽进怀里,细细琢磨。   突然,一个急刹将他晃醒。   “抱歉,少爷。”司机立马回头,诚惶诚恐地解释道:“一只猫突然蹿出来,这雨太大了,是我没看清,对不起。”   像是美梦正酣的人被突然吵醒,沈璁心里一阵烦躁,却没有当场发作,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无碍,让司机继续开车。   在发动机点火的“轰隆”声中,他蹙眉抬眼,瞧见刚才那道“梦中”的人影映进了汽车的后视镜里。   裴筱正站在路边的屋檐下躲雨,很快便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向后倒了几米,正好停在了他面前。   沈璁摇开车窗,便听到一个颤抖的声音轻轻唤了声:“七爷?”   雨帘挡住了那双脉脉含情的桃花眼底的情绪,他抬眼,正好扫见裴筱被雨水溅湿的旗袍裙摆,这让对方声音里的那些许颤抖都变得合理了起来,仿佛只是被这场大雨冻着了。   “裴老板在等人?”沈璁问道。   他的声音充满了男性特有的磁性,不高不低,刚好能穿过雨声让裴筱听见,却又没什么压迫性,显得彬彬有礼。   “雨天地滑,一直接送我的黄包车师傅摔伤了腿,我本想着再换一辆便是,也不打紧,却不想这雨突然就下大了……”   裴筱答着话,轻轻抬眼,扫过面前这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浇得空空荡荡的街道。   “我没有带伞,便只好在这儿躲躲。”   说话间,他随手撩起一缕被雨水沾湿的鬓发夹在耳后,动作自然,并不刻意,可落进沈璁的眼里,却像是西洋电影里的慢动作,每一帧皆是耐人回味的风韵。   瞥见沈璁眼底并不掩饰的情绪,裴筱施施然垂眸避开,正好瞧见了自己泡在雨水里的高跟鞋。   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些许狼狈,他自嘲地笑道:“这雨来得太急,让七爷见笑了。”   这雨究竟是来得急,还是来得及时,沈璁已经不想深究。   他抬手示意坐在副驾的保镖拿了雨伞下去,客气道:“裴老板住哪里?”   “反正无事,在下的车也还算宽敞,不介意的话,可以送裴老板一程。”   *   沈克山一生虽有十几房姨太太,但在接连失了几个儿子后,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眼下就剩沈璁这么一根独苗,方方面面都紧张得很。   他亲自为沈璁挑下的座驾,宽敞自然是宽敞的,但因为外面雨下得大,也不方便开窗,车内多少有些闷。   上车后裴筱礼貌地道了谢,便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并没有像之前在百乐门里那样,花枝招展,左右逢迎;约莫是因为轿车后座的空间实在太过密闭、私密,他望着窗外的侧脸看起来甚至有些拘谨。   而一旁的沈璁倒是一如既往,并没有勉强,也没有刻意寻找话题;他放松地靠在手工的皮质座椅上,跟裴筱上车前一样,阖眸假寐。   司机和保镖都是自打沈璁回国就一直跟着的人,从裴筱上车起,他们心里就有数得很,车里没人言语,他们自然也不会多嘴,权当自己是个透明人。   在安静到略显沉闷的空气里,沈璁略略将西装的领带拉松了些,眼缝里瞥见点裴筱安静的侧颜,不像方才百乐门里的交际花那样明媚张扬,恬静中却也平添妩媚。   就在此时,今晚这该死的汽车又是一个急刹。   沈璁伸手扶住裴筱,关心道:“没事吧?”   裴筱摇摇头,刚坐直身体还没来得及道谢,副驾的保镖就警惕地回过头来,“前面好像出了点问题,少爷您先不要下车,我去看看。”   很快,他就回到了轿车旁,轻轻敲开了沈璁一侧的车窗。   “少爷,前面施工挖断了路,连路边的电线杆都挖倒了,路灯暂时供不上电,雨太大车灯也照不远,所以刚才司机师傅才会来不及反应。”他解释道:“现在这路过人还行,车肯定是过不去了,您看我们是绕道,还是……”   说罢,他询问的眼光看向裴筱的方向;不等沈璁发话,裴筱便客气地接过了话头。   “绕道太远了,反正穿过前面这条街就到,天儿也不早了,我走走便是。”他一手搭在车门把上,回身朝沈璁点了点头,“今晚这一趟,有劳七爷。”   说完他拉开门下车,门外的保安立刻递上了雨伞,他刚要伸手去接,身后另一只大手就越过他的肩膀,将雨伞接了过去。   “裴老板方才说过,雨天地滑。”沈璁低头示意裴筱泡在雨水里的高跟鞋,“我送送你。”   “这……”   自家少爷要送人回家,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做保镖的不敢揣测;但考虑到安全问题,他还是面露难色,却立刻被沈璁一个眼神掐断了后面的话头。   上海滩名声在外的活阎王,眼神里自有一种不容置喙的气势,连孔立文那样的公子哥见了都得点头哈腰,身边的人自然更清楚,他决定的事,从来不允许旁人指手画脚。   而夹在两人中间的裴筱好像对眼前这一幕无知无觉似的,离开了车里逼仄的空间,相比之前的那一点点拘谨,他现在勾唇浅笑的模样反倒自然了许多。   “如此——”他微微欠了欠身道:“便麻烦七爷了。”   于是两人一伞,很快走进了夜色的暴雨中。   沈璁一手撑伞,一手拿着手电筒,但在这场连车灯可视距离都非常有限的大雨里,手电那点微弱的光亮也只是聊胜于无;裴筱细长的高跟鞋踩在混着雨水和施工废料的泥泞上,每一步都走得踉踉跄跄。   每当他身形摇晃,一旁的沈璁总会体贴地伸手帮忙,在他站稳后,那双手又总是很礼貌地撤回,并不会乘人之危占什么便宜。   就这样走了十来分钟,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沈璁今晚的表现一直很绅士,因为要随时留心扶裴筱一把,就连他一直聚焦在对方身上的眼神都好像只是一种得体的温柔。   手电筒的光亮虽然照不清脚下的路,但雨水反射的昏光却正好映在裴筱身上。   他在旗袍外面披上了件长及脚踝的卡其色细毛呢风衣,腰间的束带松松地系着,并没有埋没掉他的好身材,反倒在某种程度上勾起了人心底深处那些不可言说的邪恶欲望——   想一把扯开这“岌岌可危”的带子,一窥内里惹人的春光。   “哎呀——”   又是一步没有走稳,裴筱鞋跟一歪,人也跟着失去了平衡,好在一旁的沈璁跟之前一样,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   但因为鞋跟卡进了两块碎石的缝隙里,这次他试了两下,也没能把腿拔/出/来。   这些黑暗中的小局促沈璁自然是不会知道的,他单手轻轻托住裴筱的后腰,面上还是像之前一样,礼貌克制,可在心底里,那些邪恶的欲望已经被无限地放大。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意外出现在他汽车后视镜里的人影,还有现在仍然靠在他臂弯里半天没有起身的裴筱,一切都太过凑巧,巧得像是某种暗示,甚至邀请。   他缓缓倾身向前,嗅到了裴筱身上淡淡的香味,那是一款混合花香的香水,当中还参杂着新鲜郁金香花朵的味道,引人沉醉。   “裴老板也喜欢郁金香?”他在裴筱耳边轻声道。   “你……”   裴筱一时心如鼓擂,惊得说不出话。   不是因为沈璁能嗅出他今天拾捯过屋里的郁金香,而是因为沈璁用了一个“也”字。   难道……   他还记得?   沈璁并不知道裴筱想说什么,他会对郁金香的味道格外敏感,仅仅是因为他母亲生前也很喜欢郁金香。   但他能清楚地看到,裴筱一双迷人的桃花眼正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那是这片漆黑雨夜里最亮的东西了。   在他的臂弯里,裴筱的身体正轻轻地打着颤,配合眼角那颗被雨水浸润后楚楚可怜的桃红色泪痣,致命的诱人。   他可从来不是什么仁人君子。   撕掉了所有的伪装,他手臂突然发力,一把将人揽进了怀里。   隔着几层并不算厚实的衣料,他们都能清楚地感受到彼此激烈的心跳。   许是因为事发突然,裴筱在沈璁怀里仰起脸,惊慌失措的模样再也不复之前百乐门交际花的从容。   但美人终究是美人,即便花容失色,也是我见犹怜。   “裴老板之前不是说,等演出结束了,要陪沈某喝个尽兴?”沈璁躬身垂首,再一次嗅过裴筱耳后淡淡的花香,以一种近乎恶劣的姿态贴着对方的耳垂道:“红酒甜腻,正好我府上有上等的威士忌,不知裴老板可愿赏脸?”   潮湿暧昧的空气里,裴筱能清楚地感觉到沈璁说出每一个字时吐在自己耳畔的热气,烫得他心颤。   阖眸深吸了两口气后再睁眼,他一扫方才的慌乱,那双桃花眼底秋波盈盈的同时,又泛了起两分释然的笃定。   他缓缓伸出手,搂住了沈璁的脖子,整个人都松了劲,软软地靠进面前宽大的怀抱里,垂眸间点了点头。   沈璁的余光刚好能瞥见裴筱精致的侧脸,可能是因为刚才突然的变故,裴筱的脸颊微微泛起了些红晕,衬着眼尾的那颗桃红色的泪痣,这点娇羞竟也恰到好处。   他略略松开双臂,将那柄黑色的雨伞递到裴筱手中,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便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吓得裴筱立刻紧张地抱紧了他的脖子。   雨夜中,手电筒一束昏黄的光线里,只能隐约瞧见半副旗袍的裙摆,和一点高跟鞋的鞋尖,在雨帘里可怜地上下轻晃。 第3章 缠绵夜   沈公馆是一栋位于霞飞路上的豪华别墅,那里是法租界,甚至整个上海滩最繁华的地段,也是沈克山的家。   但沈璁并不住在里面。   只有在公司有事情需要跟沈克山商量时,他才会回去一趟,偶尔也会陪老头子吃顿饭,但不管忙到多晚,他都回现在的住处休息,一栋马斯南路上的二层小洋楼。   当年沈家的正房太太不愿让沈璁的母亲进门,沈克山也觉得一个明显带着洋化混血长相的女人天天进出自己的家门略显怪异,所以在举家迁往上海后,他买下了这栋与霞飞路临街的房子,安置沈璁母子。   一直到被母亲送出国前,沈璁都住在这里,现在也是。   因为不喜欢外人打扰,沈家的佣人会在白天沈璁离开后再进来收拾打扫,之后很快离开;而平时除了沈璁,屋里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管家。   老管家不止看着沈璁出生长大,之后还一直陪着出国留学,贴身侍候,这么多年过去,也算是什么都见过了;但当他看见沈璁抱着个人回来时,还是忍不住往沈璁怀里多瞧了两眼。   不过老头没有多话,引着二人上楼,送进房间后,便一言不发地关上房门离开了。   在被接上车前,裴筱多少淋了点雨,沈璁贴心地给他准备了一条新毛巾,让他进卫生间收拾一下。   而沈璁自己则脱下了西装外套,翘腿靠在床边。   他并没有倒酒,因为一切只不过是个噱头,明天一早他还有事,根本就不准备再喝酒了。   所以他也给了裴筱一个机会,在浴室里自己考虑清楚。   等一会便能知道,对于成年人雨夜的一场暧昧邀约,裴筱究竟是真的不谙世事,天真单纯的小绵羊,还是欲擒故纵,欲拒还迎罢了。   毕竟沈璁是真的不想勉强任何人。   他斜倚在床头的靠垫上,刚从西装裤的侧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便听见浴室的门锁“咔嗒”一声轻响。   隔着一层袅袅的烟雾,他看见裴筱走出浴室,背对着他缓缓脱下那件时髦的呢子大衣,露出里面贴身苏绣旗袍包裹着的诱人身段。   精致的小立领托起裴筱那一截白皙脆弱的天鹅颈,高贵冷艳,而下半身直开到大腿根的旗袍高叉隐约露出点里面的黑色吊袜带,又恰到好处的淫//糜//放//荡。   他把大衣挂在衣帽钩上,转身朝床边走去,高跟鞋踩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笃笃”的轻响。   不同于寻常的男生女相,他虽然纤细高挑,但一眼便能瞧出属于男人的轮廓和骨相。   只是相比一般男人的锋利和硬朗,他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带着些类似江南女子的柔软,中和了他明艳外放,不加掩饰的美貌,并没有太强的攻击性。   举手投足间眼波流转,哪怕随手轻撩鬓发的动作挡住了脸,也挡不住他的风姿绰约。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听过的多,见过的少,沈璁觉得自己现在才算是彻底瞧明白。   他像被那烟熏着了,微微眯起眼睛,只在眼缝里截出一段人影。   高跟鞋的声音更近了一点。   裴筱走到床边,随意踢掉一只脚上的高跟鞋,单膝跪在床沿上,俯身拿掉沈璁夹在指间的香烟,送到自己嘴边。   这才是方才在百乐门里的那个大美人,风情万种,颠倒众生,游刃有余。   沈璁知道,裴筱这便算是想好了。   他牵着唇角笑了笑,睁眼正好瞧见对方仰头突出一个烟圈,将脖颈的部分牵出一个诱人的完美线条。   裴筱是真的想好了,他缓缓俯下身来,娇声娇气地唤了声:“七爷。”   “你是想看我脱——”他夹烟的手食指挑起自己旗袍领口处的盘扣,那双如妖如魅的桃花眼半闭半张,只用眼尾睨着沈璁,“还是喜欢自己动手?”   沈璁一个翻身将人按在床上,单手拽住裴筱的腕子,拉过头顶。   剩下的半截香烟掉在昂贵的木地板上,但已经没有人在意了。   “我喜欢——”沈璁另一只手顺着旗袍的高叉滑进去,缓缓将裙摆推高,“看你穿着。”   裙底的手摸到了那条充满暗示意味的黑色蕾丝吊袜带,他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引得裴筱一声娇羞的轻//吟。   刚才在百乐门时,他就在想,裴筱这一把好嗓子,叫起来肯定好听。   他满意地笑笑,齿尖若有似无,温柔却也恶劣地厮磨着裴筱滚烫的耳垂,低声发问时声线略带沙哑,“那裴老板喜欢什么?”   “我喜欢——”裴筱的呼吸声变得急//促,他伸手楼住沈璁的脖子,凑到对方耳边,情//乱地呓//语道:“七爷你再凶一点。”   “刺啦”一声,象征着高贵时髦的西洋丝袜被撕成碎片。   裴筱看着沈璁解开领带,脱下衬衣,通通扔在地上,也看着对方包覆着漂亮肌肉的精壮小臂撑在自己的耳侧。   虽然还没有尝试过,但他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是真的想好了,准备享受即将到来的一切——   疼痛,或者欢愉,彻夜缠//绵。   他甚至充满了期待。   毕竟,这很可能这就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有机会可以跟沈璁靠得这么近。   但当双腿被对方拉过肩头,他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浑身发抖。   “冷吗?”沈璁问道。   虽然自己的额头已经渗出了一层薄汗,但在某些方面,他还是保持了一如既往的体贴。   “没、没有……不冷……”裴筱双眼迷//离,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已经吐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我只是……只是想……”   仓皇间,他只能用肢体的动作掩饰内心的紧张,假意用一只脚去蹬另一只,装作是想要脱掉还剩下的那支高跟鞋。   但很快,他的脚踝便被沈璁一把抓住。   “穿着。”   沈璁声音还是温柔的,但在情//欲的催动下,他的语气和这个动作的本身都已经染上一种不留余地的霸道。   他握着裴筱的脚踝,偏头吻了吻对方小腿上,从被撕烂的丝袜破洞里露出的光洁皮肤。   “我喜欢看。” 第4章 朱砂红   因为还有事,第二天沈璁很早就起来了。   裴筱显然很疲惫,沉沉地睡着,直到老管家来敲门请沈璁下楼用早餐,也没把他吵醒。   临走前,沈璁还体贴地替他拉了拉从肩头滑落的被角。   情//潮褪去,沈璁自然还是那个绅士体面的沈家七少爷,冷静,克制,喜怒不形于色;看着床上裴筱在睡梦中也近乎完美的侧颜,他有的,顶多就是心底那点根本不会被人察觉的意犹未尽。   但不管再怎么意犹未尽,他与裴筱之间,也都到此为止了。   简单用过早餐后,他换好衣服,留下一叠法币,然后出门,准时赴约,一整天下来,跟对方的沟通也算顺利。   但跟一群四五十岁的政府官员虚与委蛇了一整天,多少还是有些伤神,结束后他推掉了那群狐朋狗友的饭局,准备早点回家休息。   马斯南路的小洋楼里,老管家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沈璁独自坐在客厅的皮质沙发上,等着饭菜上桌时,随手拿起茶几上的报纸。   偌大的空间只有一个人,显得有些空荡,好像整栋房子都只剩下壁炉里木材燃烧的“毕剥”声响。   这让沈璁觉得有些无趣。   他放下无聊的报纸,点上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微微眯起眼睛。   缭绕的烟雾中,他好像还是能看到汽车后视镜里的那个身影,蜷在他身/下,予取予求,像个妖精。   裴筱很美,但他不太喜欢这样的感觉。   不管昨夜的一场云雨有多美好,他和裴筱之间都已经结束了,因为只有彻底结束的关系,才会一直美好下去。   感情中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许多棘手的麻烦,这不符合商业上的投资与风险回报率,只有明确的等价交换才能给人确定可控的安全感,他不想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烦。   好在这时候,老管家走了过来,告诉他饭菜都准备好了。   他起身走向饭厅,直到在饭桌边坐下,眉头还是微微蹙着。   “少爷,今儿在外面不顺利吗?”老管家关心道。   “没有,很顺利。”沈璁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随口找了个由头,打算敷衍过去,“喜伯,孔家今儿有派人送什么东西来吗?”   “送了,一个信封,我就放在茶几上来着,少爷方才拿报纸时没瞧见吗?”喜伯说着走向茶几,拿来信封递到了沈璁手边,“还是孔立文少爷亲自送来的,很紧要吗?”   沈璁接过信封,冷笑着摇了摇头。   这信封里的东西,是昨晚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的信息,紧要倒也算不上,他不过是昨天临走前随口跟孔立文提了一嘴,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屁颠屁颠地送来了。   信上说那小子姓陈,家里是做电线生意的,在闸北一带有两个铜芯厂,规模还可以,大小算个富商,不过也就仅此而已。   后面还有一堆详细的介绍,沈璁都懒得看了,随手把信纸扔在桌上。   “吩咐下去,从明天开始,不管是港口的货船,还是陆上的车皮,沈家的,或是日后还想同沈家合作的——”他手指点了点桌上的信纸,然后道:“都不准再接这家的生意。”   做实业的,断了运输,就是断了命脉,比起明面上在诸如市场等方面打压,这一招执行起来的难度更低,见效也更快。   沈璁这一手不可谓不狠毒,但一旁的喜伯神情淡定,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扫了眼信纸上的内容后问道:“陈家的人很快就能打听到,这是少爷的授意。”   “他们如果找来,随便弄个人应付过去就行。”沈璁弹了弹烟灰,轻描淡写道:“先晾两天,等这小子亲自上门,再告诉他,我愿意出两千银元,接手他家的厂子。”   两千银元,听着不是比小数目,毕竟租界里正经留洋回来的坐诊医生,一个月也就能挣几十个银元的工资。   但陈家那可是两间成规模的铜芯厂房,墙根下的边角料扫一扫打包起来卖废品都不止这个价。   两千银元,在当时差不多刚好能买一头牛,沈璁开这个价,明着就是为了羞辱姓陈的小子,告诉对方,陈家安身立命的工厂,在他沈璁眼里,跟畜生一个价。   但喜伯听完这个离谱的价格后仍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问了句:“少爷,做到底吗?”   “那倒不用。”沈璁摆摆手,一脸轻松地靠在椅背上,“陈老爷既然不会管教儿子,那便让他把人送出国去念两年书去吧,别再跟上海滩的地界上出现了。”   “碍眼。”   说完,他呼出最后一口烟,将烟蒂掐灭在烟缸里,“你吩咐下去,按说的处理就行,不用再报给我听了。”   他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不会跟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牵扯,即便对方是裴筱那样令他颇为满意的绝色美人;所以昨晚即便非常不快,他也不会当场跟那个略显冒失的司机发作。   但这不代表他可以忍受别人在自己面前撒野。   就像外面传的那样,他的确是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   见喜伯收起那张信纸,准备去客厅挂电话安排,他又补了句:“喜伯,顺便再帮我重新找个司机。”   对于昨晚司机的几次失误,他倒还不至于怀恨在心,但一个不能胜任自己岗位的人,也不应该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更何况,对方还是沈克山的人。   吩咐完所有事情,沈璁重新坐直身体,推开面前的烟灰缸,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端起碗筷。   毕竟,一个没有心的人,自然不会心软,也不会犹豫,不会愧疚;甚至,从头到尾,他的情绪都没有产生过任何波澜。   这一切在他看来,就像下雨要打伞,天寒要加衣一样,理所当然。   夹菜时袖口碰掉了桌上的信封,他这才看到,信纸拿出之后的空信封并没有瘪下去,里面似乎还有东西。   他疑惑地捡起信封,很快摸出了第二张信纸,这次是关于裴筱的信息,住址,年龄等,还有裴筱每晚在上海几个不同夜总会登台的具体时间。   能巴结自己巴结到这个份上,看来孔立文在孔家的日子的确不好过。   沈璁想着,嘴角露出点意味难明的笑意。   既然敢在众人面前毫不遮掩自己对裴筱的兴趣,他就不介意那点癖好被人看穿;但昨晚他是自己一个人离开百乐门的,孔立文当然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所以这次的马屁着实拍到了大腿上——   因为他和裴筱之间已经结束了。   他突然面色一凛,将信纸揉成一团,正要转身扔掉时,瞧见喜伯不知什么时候打完电话回来了,正默不作声地站在他身后。   外人都说他城府极深,但在家里,他对喜伯基本没有什么需要特别隐瞒的;而喜伯也很了解他,如果他不开口,对方也从不试探。   他总觉得喜伯这个表现有些反常。   “喜伯,你认识裴筱?”他试探道。   “不、不认识。”喜伯忙否认道,转身收拾起东西来,动作略显刻意。   如果真的不认识一个人,听到陌生名字的第一反应该是问一句“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那你昨晚为什么盯着他看?”沈璁没有当面拆穿,但也不打算藏着掖着,只是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道:“我身边的人,你从没正眼瞧过。”   “少爷身边的人,从来也不会出现第二次,我瞧他们做什么。”喜伯背对着沈璁,说着停下手边的动作,“我也只是听说,外滩有个能把旗袍穿得特别好看的男人。”   “百闻不如一见,既然少爷把人领回来了,我就好奇多瞧了两眼……”   说完他又忙活了起来,半晌后叹了口气,自顾自地小声嘀咕了一句:“长得跟个妖精似的,确实好看。”   喜伯说到最后时,语气多少有些不屑,但沈璁却被逗笑了。   有情绪,才说明是实话。   但老头这辈子不烟不酒,以前陪沈璁母亲去听戏时都只守在戏院门口,压根不进去,一个大半辈子都没什么不良嗜好的人,怎么会认识裴筱?   “喜伯。”沈璁无聊了一整天,总算遇到点感兴趣的话题,便饶有兴致地问道:“他一个百乐门里卖唱的,你是上哪儿听说的?”   “他进百乐门才几天呐?”喜伯嫌弃地撇了撇嘴,“他以前啊,是个戏子。”   “你怎么知道?”沈璁很快追问道。   “少爷,你忘了?夫人在的时候,最爱听戏了。”喜伯放下手边的活计,走到沈璁身旁,“也是,你那会还小呢……”   “后来夫人跟老爷搬来上海,总说这边的京戏差点子味道,去得便少了。”   上海一带原本的地方传统戏剧有许多,诸如昆曲、黄梅戏一类比较流行,听京剧的人少,唱戏的自然也少,普遍水准便不及北平。   后面因为北边不太平,许多人被迫南迁,听京戏的人多了,圈子才跟着慢慢火热起来。   而这当中最当红的,就是花旦名角裴筱。   以他当时红火的程度,想要听一折他的戏,通过正常渠道花钱,根本买不到戏票。   “那会少爷已经出国了,夫人一个人呆着也无趣,我家老婆子就想着去托老爷的关系,求两张好位置票的票来。”喜伯说着摇了摇头,“可夫人却说自己不爱听花旦的戏码,嫌闹,就拦了下来。”   沈璁现在还记得,小时候和母亲去戏园子,母亲百听不厌的一直是一出《霸王别姬》,的确是传统的大青衣;但关于母亲,他似乎并不想过多提及,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好好的一个角儿,怎么现在不唱了呢?”   “哼——”喜伯冷哼一声,难得激动地骂道:“好个屁!”   虽说有大量北方人南迁,但比起北平,上海能供给京剧的土壤还是贫瘠得多;随着外滩上歌舞厅一家家地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去赶时髦了,连戏园子都不爱进。   当时还能做到场场爆满的名伶,整个上海滩也就剩一个裴筱,圈子里的人都指着他能复兴传统戏剧,哪知道人家一扭脸就宣布封箱,脱下戏服,换上旗袍,去百乐门登了台,一夜之间便换了身份,再次红遍上海滩。   说完,喜伯还不忘愤愤地补了句:“还不都是钱闹的!”   上台唱戏,就跟打开门做买卖一样,若是行情上名角也没有歌女的收入多,裴筱为了多挣些钱而转行,在沈璁看来也无可厚非,他有些疑惑,喜伯为何会突然如此激动。   “消消气儿——”他拍了拍喜伯的胳膊安慰道:“不沾亲不带故的,你这是跟谁置气呢?气坏了身子多不值当。”   “不生气,我生什么气啊……”喜伯佝偻着肩背,摆了摆手,嘴上说着不生气,但还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就是遗憾,一直到太太走,都没能好好听上一折戏……”   方才面对沈璁诸冷漠,甚至冷血的安排,老头都一脸淡定,现在却突然忍不住眼眶一热。   “不说了。”他连忙背过身去,“少爷你赶紧吃饭吧,别再凉了。”   “我上楼收拾收拾去……”   喜伯话里话外对裴筱的埋怨,沈璁都能听出来,但这不太合常理;他母亲这一辈子短短几十年,有过太多的遗憾,没道理怪罪到一个不相干的戏子身上。   他知道喜伯不是个蛮横无理的人,说话时也明显有所保留,但他也不想再追问下去了。   毕竟若论遗憾,母亲离世时他还被困在法国,甚至没能见到最后一面,才是最大的遗憾。   就算要埋怨,比起裴筱,最该被埋怨的,也是他自己。   左右没什么胃口,他随便夹了两口菜,便撂下筷子准备早些上楼休息。   木质的楼梯上,他正好跟抱着一堆杂物下楼的喜伯错身而过。   “少爷。”喜伯侧身将人叫住,从身上抱着的一堆杂物里腾出手来,递过去一叠法币,“这么的大人了,怎么还丢三落四的。”   沈璁是他看着长大的,他已经去世的老婆还是沈璁的奶娘,虽然身份有别,但他自己的孩子夭折后,其实心底一直是把沈璁当半个儿子在照顾,说起生活上的琐事,声音里会不自觉流露出些许长辈的唠叨。   对于这种按说有些逾矩的做法,沈璁向来欣然接受;跟那个他不愿姑息的冒失司机不一样,在他心里,也是把喜伯当做亲人看的。   但当他看清喜伯递上的那叠法币后,嘴角的笑意却一点点僵住了。   “你在哪捡到的?”他沉声问道。   “就好好儿地放在你的书桌上呢。”面对沈璁突然严肃的表情,喜伯有些摸不着头脑,“我还以为是你出门前换衣服,掏出来忘了揣上。”   沈璁接过那叠法币数了数,确认是他早上离开前留给裴筱的,为怕对方看不见,他还贴心地直接塞进了裴筱那件细毛呢风衣的衣袋里。   就算是裴筱换衣服时不小心掉了出来,也不该那么刚好,一张不落,都规规整整地“掉”在书桌上。   沈璁回忆起昨晚的细节,如果没记错的话,他不止撕碎了裴筱的丝袜,还扯破了那身旗袍。   那可不是什么寻常成衣店就能买到的普通货色,杭罗苏绣的料子,细致的针脚,合体的剪裁,一看就是老裁缝店的贵价货。   裴筱分文不取,岂不是成了赔本买卖?   沈璁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蠢的人,尤其是裴筱这种本就是为了钱才混迹在风月场中的交际花。   一个人不要钱,就一定是有别的价码。   “喜伯。”沈璁舔了舔抿紧的唇缝,“他早上走前,没说什么吗?”   “大概早上十点过的时候吧……”喜伯拍着脑袋回忆着,“我经过少爷门前时,裴老板开门找我要针线包,说是不小心刮破了衣裳,不好穿出门。”   “可咱家哪有那东西啊,我没法子,就只好找了件少爷的衣服给他,又帮忙叫了辆黄包车来,这才把人送走。”   “走前裴老板还客气说,会把衣服洗干净后再送回来。”   喜伯说话时,沈璁抿紧的唇缝一点点舒展开来,微微上扬,直到最后,终于露出了个明显的笑容。   又一手欲擒故纵?   裴筱果然是个中行家里手。   不知为何,一整天无聊应酬的疲惫,和方才说起母亲离世时心底的隐痛,在这个瞬间基本被一扫而空。   他双眸微阖,似乎又闻到了裴筱身上那股混进了郁金香花朵的特殊香味。   不过这一次,不再是他的幻觉。   他睁眼便瞧见,喜伯手上抱着的,正好是他跟裴筱昨夜挥洒云雨时铺在床上的被单。   之前他从不在外留宿,是因为有轻微的洁癖,所以在带人回家后,第二天所有床上用品都会被扔掉换新的。   喜伯抱着的就是白天换下来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被单,沈璁随手抓起一角闻了闻,果然,满满都是裴筱的味道,沁人肺腑。   “少爷……这……”   喜伯一脸疑惑,还没来来得及多问,却见沈璁刚展开的眉头又突然蹙紧。   他看见了被单上一团朱砂色的暗红血迹。   既然他自己没有受伤,那这便只能是……   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但一直以来,他自认算是个不错的床伴,出手阔绰,也愿意照顾对方的感受。   昨晚裴筱意乱情迷间一声“七爷你再凶一点”,实在太过销魂,他承认自己算不上太温柔,但也没有做什么太过火的事情,总不至于将人弄伤的。   除非……   想起昨夜床笫间裴筱努力迎合,却略显生涩的模样……   或许,裴筱的媚态真的就是浑然天成,而他本人,根本就未经人事。   百乐门里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居然还是个雏儿,这是沈璁万万没有想到的。   如果知道,他想自己应该会克制一些。   不过再想想裴筱拿走的那件衣服,他紧蹙的眉头又渐渐舒展开来,甚至勾唇露了点笑。   对于这样欲擒故纵的小把戏,从前他很不喜欢,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自作聪明的愚蠢模样,但若是对象换成裴筱……   让沈家的元老去要饭,或是设计让陈家不知死活的小子滚出上海滩,他都不会有丝毫愧疚感,但倘若裴筱送衣服回来,下一次,他想对美人温柔一点——   哪怕这算是破例了。   他放下手里的被单,转身上楼前吩咐道:“别扔了,明儿洗干净了给我换上吧。” 第5章 梦醒时   百乐门的后台化妆间,离裴筱登台还有一段时间,正常情况下,他这时候应该正在舞池附近,跟那群人模狗样豪绅二代们应酬交际。   但此刻他坐在梳妆台前的木凳上,正盯着摊放在自己大腿上一件折叠平整的白衬衫发呆,已经有好一会了。   那个晚上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他每天出门前都会把这件从沈璁那借来的衣服带上,准备还回去,但每一天的演出结束后,又总是心情复杂地带回家。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想什么。   “哦哟喂——”   “看看谁来啦?这不是我们裴大老板吗?”   不用回头,裴筱也知道这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是谁,台上的歌舞声停下有一会了,李茉莉她们也差不多该回后台了。   “长久不见,还以为裴老板攀上高枝,不会回来阿拉这个小庙子了呢!”   那晚以后,裴筱的确是第一次回百乐门,但一直以来他都辗转在外滩几个不同的歌舞厅和夜总会,并不会每晚都到百乐门登台。   这事李茉莉是知道的,明显在故意挤兑,但裴筱也不在乎,只是低头将摊在膝上的衬衣收进面前的纸袋里,起身准备离开。   但李茉莉却一个转身上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沈家七爷出手向来阔绰。”李茉莉挑衅地看着裴筱,“怎么,裴老板大头都已经捞走了,也不肯多休息两天,给我们小姐妹留口汤喝喝。”   打裴筱记事起,就被卖进了戏园子,买走他的男人叫冯吟秋,是当时北平城内最炙手可热的名旦,也是后来领他入行的师父;这样挖苦嘲弄的话,他还没板凳高的时候,就跟在冯吟秋身边听过一箩筐,早就已经免疫了。   但在听到沈璁的名头时,他还是难掩心底的心虚。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偏过脸去准备绕开面前的李茉莉,冷着声音道:“麻烦让让。”   李茉莉红了这些年,直到现在,只要裴筱不在,她还仍然是百乐门的头牌,可只要裴筱出现,她就跟被打入了冷宫似的,乏人问津,心底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   之前不管怎么言语挑衅,裴筱都只当她是空气,正眼都没瞧过,就算上次难得拉下脸来客气地跟她打听点事,到头来也是连句谢谢都没有,转头就走了。   她只觉自己有气没地撒,就像握紧的拳头只能锤在棉花上,说不出的窝火;在她看来,裴筱那双狐狸精似的眼睛就是长在了头顶上,眼下好不容易被气得向下瞧了瞧,她又怎么可能轻易将人放走。   “就这个礼拜一早上,不到十一点,你从马斯南路上的一栋二层小洋楼里出来,上了一辆黄包车。”她伸手搭在一旁的梳妆台上,彻底堵死裴筱的去路,把头偏向里侧,凑近后压低声音道:“没记错的话,裴老板不住那里吧?”   看着裴筱震惊的眼神,她得意地笑出了声,“帮帮忙——”   “马斯南路的房子诶,就算是裴老板也住不起的呀!”   裴筱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激动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哟,拎拎清楚好伐——”李茉莉显然对裴筱这个反应十分满意,她靠在梳妆台上,惬意地拢了拢自己的头发,“侬出去打听打听,个法租界里可还有我李茉莉伐晓得的事情呀?”   说完,她转头看向裴筱,正准备好好欣赏“战利品”怒不可遏,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却见裴筱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直叫人后背发凉。   裴筱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可以万种风情,可以颠倒众生,可以含羞带臊,也可以含娇带嗔,偏偏李茉莉从没在对方眼中看见过这么凌厉的东西,盯得她浑身不自在。   “咳咳——”   她尴尬地清了清嗓,正准备说点什么找回场子,裴筱却隔着纸袋子,直接推开了她撑在梳妆台上的胳膊,扭头就走。   这样有些“目中无人”的态度着实让她一阵无名火起。   她不是个有心机的人,习惯了直来直去,气不过便当场一把拽住了裴筱的胳膊。   “我告诉你,裴筱,不要太得意了!”她昂着下巴凑近裴筱身边,恶狠狠道:“他沈璁是什么人呐,上海滩还没有谁能在他身边待到第二晚的!”   “侬伐是第一个,也伐会是最后一个!”   裴筱没有再回头看李茉莉,直接抽回胳膊将人甩开,扭头走出了化妆间。   受限于脚上的高跟鞋,他不可能跑得太快,但还是以一种近乎小跑的姿态,很快从百乐门的后门跑了出去。   直到彻底逃离了身后的喧嚣,他才停下脚步,站在一面斑驳的墙壁前,小口但急促地喘着粗气。   在他身后一墙之隔的地方,是那片夜夜笙歌,声色犬马的十里洋场,包裹了整个上海滩最纸醉金迷的灯红酒绿,而在他身前的破败小巷,又是另一番景象。   这里没有排水系统,连日淅淅沥沥的小雨和垃圾一起,堆成了路面上令人作呕的泥泞;这里也没有路灯,只有身后百乐门里关不住的霓虹,偶尔印在路边的蓄满污水的坑洼里。   小巷对面的树下有睡着的流浪汉,也有零星几个休息的黄包车师傅,他们会捡一块稍微干燥些的地方,趁着歇脚吃饭的功夫,几个人凑在一起打牌聊天,便算是一天难得的消遣。   裴筱今天穿了件雪青色的金丝绒暗纹旗袍,细羊皮的小高跟皮鞋,精致的妆发,时髦的丝袜,都让他与这条幽暗颓唐的小巷显得格格不入。   很快便有人发现了他的存在,像是被那股诱人的香水味勾着,几个粗糙的汉子合计了两句,便一脸坏笑地凑了上来。   但当他们看清靠在墙边的裴筱时,却又难掩失望。   不是裴筱不好,只是百乐门背后的势力盘根错节,里面的头牌,是他们连调戏两句过过嘴瘾都不敢的。   但几人仍然直勾勾地盯着裴筱,腿脚不敢上前,眼神又舍不得挪开。   “几位大哥——”裴筱伸出两根手指,率先打破了沉默,“有烟吗?”   他像是很清楚自己的魅力,那双醉人的桃花眼轻轻一抬,便一扫这条阴暗后巷里的颓败,漾开一片春光;但他又似乎对自己的魅力认识不足,那一脸慵懒的模样,像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朱唇亲启间,已经搅得人心一片荡漾。   “有有有!”   几个糙汉忙不迭地递烟、点火,他们不是不要命,只是能留在美人身边多一刻,哪怕闻闻味也好。   就连裴筱吐出的眼圈,他们也要争先恐后地凑上去吸两口,一丁点都不想浪费掉。   “要死了!你们几个瘪三腔,活么不晓得做,都围在这里作死,不怕回去被家里的雌老虎凹断骨头哦!”   就在此时,不远处另一个高壮的汉子跑了过来,一路好骂,引得裴筱掩唇轻笑。   来的是每天接送他进出的黄包车师傅,曹勇,上海本地人,老实憨厚,打他还在戏园子唱戏时就跟着,也有两年了;大约是见他被人围着,还以为吃了亏,这才急匆匆跑了出来。   都是卖苦力讨生活的,这群黄包车师傅间彼此都认得,互相掰扯了两句裴筱听不懂的上海话本帮话后,曹勇便半骂半玩笑地把人撵走了,临了还在一个男人屁股上踹了一脚。   等他回过头瞧见裴筱笑得花枝乱颤,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太粗鲁了,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裴老板今朝早的了,平时不都在前门吗,怎么换地方也没提前讲一声?”说着他颠了颠手里的半个凉馒头,“我要不是趁这会有空过来吃点东西,得碰不上了。”   “没有,我就是出来透口气。”裴筱收敛起笑意,摆了摆手,“结束还早,你忙你的去吧。”   曹勇是个实心眼,就算心里犯嘀咕也没有多嘴,得了吩咐便老老实实转身要走。   裴筱看着曹勇的背影,再低头看着自己手里拎着的纸袋,眼底的神色一点点凉下来。   他低头吸了一口烟,再抬眼时终于狠下决心,抬手将人叫住。   “曹师傅,你要不忙的话,去帮我办点事儿吧?”   “不忙,不忙,我就等着裴老板这边结束了。”曹勇连忙折回来,躬着身子道:“裴老板你讲。”   “马斯南路27号,有栋欧式的二层小洋楼。”裴筱脸瞥向一边,刻意避开那个纸袋不看,把东西递给曹勇,“你帮我把东西送去吧,交给一个叫喜伯的老管家就行。”   曹勇接过东西,见裴筱神色反常,也不敢多问,只能旁敲侧击道:“还、还有别的吗?”   “没了。”裴筱夹烟的手轻轻摆了摆,“客气点,跟人家道个谢。”   “好。”曹勇老老实实接过东西转身,走了两步还是忍不住回头提醒了句:“裴老板,这巷子黑灯瞎火的,不太平,你要是透完气了,还是早点回去。”   裴筱点点头,没有再作声,一直看着曹勇带着那个纸袋走远,远到再也看不见,才缓缓垂下眼睫,整个人跟泄了气似的,一只手垫着腰后,靠在了身后斑驳的墙面上。   这些天虽然没有来百乐门,但沈璁的事,只要他肯留心,在外滩的哪一家夜总会多少都能听到点。   李茉莉的话虽然说得难听了些,但也是事实,他非但不怪对方,甚至心里还有点感激。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李茉莉说话时刻意压低了音量,至少没有跟平常似的,大着嗓门把事情嚷嚷出去。   其实混在这么个名利场里,谁也不可能还是白纸一张,不谙世事,背地里有些事就算不明说,各个心里也都明镜似的。   打从入行的那天起,裴筱就知道,自己也无非是以色侍人,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想过自命清高,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仙气。   他甚至很清楚,就算现在不愿意,但迟早有一天,自己那些拿捏男人的小把戏总归会失效,到时候不管是为了钱心甘情愿,还是迫于对方的权势半推半就,有些事,他是躲不掉的。   不管多聪明,多努力,终究很难有人能从这个圈子全身而退。   能在自己最好的时候,遇到沈璁,把自己卖给沈璁,其实已经算是老天的眷顾了。   这点事,其实早在那晚他追出去时,就已经看得透透的。   对于沈璁,他原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按说能能勾搭上沈家七爷,哪怕只是一晚,也真算得上李茉莉嘴里的“攀高枝”了,这事若是换成别人,已经足够拿出去炫耀,抬高身价,但他仍然感谢方才李茉莉没有声张。   因为不管从一开始他看得有多通透,但当他看到沈璁留下的那一沓子钱,还是会被一种深深的耻感裹挟。   他可以坦然面对身边的冷嘲热讽,白眼奚落,就算有人骂他男狐狸精,甚至是婊/子,他都可以无动于衷;他也知道自己只是沈璁的玩物,而且只能存在一夜——   但他不想被别的任何人知道。   因为只要在某一刻,他还是一个人,他就还有羞耻心。   “玩物”或许是他的宿命,他可以是任何人的玩物,但他不想被提醒,自己是沈璁的玩物。   留下那叠法币,与其说是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倒不如说他是在毁灭证据——   他不想看见。   而留下那件衬衣,则是因为他不想忘记。   沈璁就像是他身后百乐门的霓虹,太过耀眼,即使厚实的木门也关不住,所以才偶尔落进了一条幽暗的小巷里,也落进了他曾经最晦暗的一段人生。   但不管多欢喜,也没有人可以把一寸光紧紧握在手里。   那晚他是用了点小心机,为自己编织了一场梦,但再美好的梦也总归会醒,日子还得继续;他仍然要靠每晚在不同的夜总会,不同的男人堆里辗转,卖弄风情,维持生活。   他不能再继续拧巴下去了。   沈璁与他间的差距,就像身后富丽堂皇的百乐门,之于眼前这条阴暗逼仄的小巷——   从出生起,就是云泥之别。   别人的东西,总要还回去,但他不后悔从遇到沈璁后的每一个决定,至少他还可以永远留着那一夜的温情,总算是个念想。   阴冷颓残的后巷里,十里洋场最风华绝代的佳人慵懒地靠在墙边,仰着漂亮的颈子,望着头顶狭窄的天,一口口吞吐着烟圈;映着偶尔闪烁的霓虹,光影勾勒出他曼妙的身段,雕刻着他那张线条柔媚的侧脸,竟也是另一种充满反差与讽刺的风情。   当手中的香烟燃尽,裴筱重新站直身体,任由脚上那双细长的高跟鞋带着,摇曳着他迷人的背影,转身回到身后那个属于他的世界。   而在法租界的另一边,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内,沈璁烦躁地扯松了领带。   汽车在马斯南路27号的大门前停稳,他起身下车,“嘭”地一声摔上了车门。   上海的冬天还没到下雪的月份,但他好像周身都笼着一层细冰。   一进门,喜伯就着实被沈璁这一脸煞气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少爷……”他一面接过沈璁脱下的风衣,一面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今儿不是在老爷那边吃晚饭吗?怎么这么早……”   “你早就知道了——”沈璁猛地回头,打断了喜伯后面的话,“你早就知道那是沈克山的人,是不是?”   他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有回过霞飞路的沈公馆了,今天刚好公司有几份文件需要老头子签字,他顺带便答应了沈克山,留下来吃晚饭。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会在吃饭间隙去趟洗手间的功夫,看见新来的司机跟沈克山身边的人鬼鬼祟祟地汇报着什么。   回忆起晚上的事,他压抑一路的怒火都聚集在眼底。   一直以来他都很少用这样严肃,甚至是质问的语气跟喜伯说话,但喜伯的反应很淡定。   他抱着沈璁的外套,也没打算装糊涂,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道:“是。”   “少爷,整个上海滩在老爷的眼皮子底下,哪儿还有什么新鲜事。”他回身将衣服挂在衣帽钩上,不紧不慢道:“我前脚刚出门打听,准备给你物色个司机,老爷后脚就把人送来了。”   其实就算喜伯什么都不说,从那一声叹息里,沈璁就已经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他知道自己不该迁怒喜伯,深吸一口气收敛了面上的情绪,却无法完全平息心底的怒火,只能尽量压着声音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了,能怎么样呢?让少爷你像现在这样生一肚子气吗?除了气坏身子,还有什么好处。”喜伯无奈地摇了摇头:“少爷,当初你执意要回国,不是早就料到了今天的局面吗?”   “夫人辛辛苦苦替你谋划,送你出国,我也再三劝过少爷,其实凭你的本事,只要愿意,在哪儿都是能出人头地的,何苦回来受这冤枉气。”   “喜伯,你是知道的——”沈璁眉头紧蹙,深邃的眼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良久后才咬牙道:“我咽不下那口气。”   “知道,我都知道……”喜伯点点头,心疼地拍了拍沈璁的后背安慰道:“所以,要忍啊,少爷。”   “这么多年,夫人忍了,你也忍过来了,就再忍忍吧……别气坏了身子,夫人该多心疼……”   说着他躬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摆在沈璁脚边,“少爷,你在那边肯定也没吃好,先换了衣服休息会,家里没准备饭菜,喜伯给你下碗馄饨去。”   沈璁看着喜伯转身的背影,情绪一点点平复下来,他单手撑在玄关的鞋柜上,正准备换鞋,手边却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   纸袋被碰掉了地,露出里面白衬衫的一角。   沈璁平时出门基本都是穿西装,有几十件不同款式的白衬衣做搭配,但其实他也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喜伯——”他随手捡起纸袋,看了眼里面的衬衣,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这衣服是怎么回事?”   “啊?”喜伯听见声音走出厨房,看见沈璁手上的东西便明白了过来,“哦,这就是上次裴老板借走的那件。”   “刚送回来,我还没来得及收拾,少爷你就进门儿了。”   “刚送回来?他人呢?”沈璁急急问道。   “谁?裴老板?”喜伯有些摸不着头脑,“裴老板没来,是一个黄包车师傅送来的,人还挺客气,放下东西就走了,刚好跟少爷你前后脚。”   看着沈璁的脸色一点点沉下来,他又马上补充道:“我知道少爷你肯定不会穿别人碰过的衣服,等我馄饨煮好了就来收拾,放心,不会跟你其他衣服弄混的。”   锅上还坐着水,喜伯说完就急匆匆回厨房了,只留下沈璁独自一人站在门边。   他手里攥着那件白衬衫,一点点加力,到最后好像是要把那可怜的衣服攥碎。   裴筱拿走衣服,不就是为了给两人第二次见面留个借口?   现在他随便找个黄包车师傅就将衣服送了回来,算什么意思?   沈璁是不介意裴筱之前跟自己玩的那点小心思,但有些东西一次两次是情趣,再二再三就只会惹人厌烦。   他今天心情很糟,不想再跟谁打哑谜了。   “喜伯——”   “别忙活了,我出去一趟。”   他冲厨房喊了一声,拿上外套转身便出了门;等喜伯听见动静走出厨房,已经只能看见被“砰”地一声摔上的房门。   今晚孔立文在市郊的私宅办了场西洋酒会,原本邀请了沈璁,但他没有去;回霞飞路陪沈克山吃饭只是个借口,他若是愿意,大可以吃完饭再去,主要是他嫌远懒得跑,也打算再晾孔立文几天。   不过现在他改主意了。   眼下,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放松一下。   既然沈克山喜欢派人盯着,那就让他好好看看,自己有个多么纨绔混账的儿子。   至于裴筱……   沈璁想着,唇缝紧抿。   果然只有彻底结束的关系,才是最美好的关系。   就按孔立文巴结他的态度,今晚既然敢请他去,肯定是准备了“好东西”的,他懒得再猜裴筱还有多少把自己吊起来卖的小把戏等着他,这种无聊的游戏,就让裴筱找别人去玩吧。   思忖间,沈璁人已经走到了门口,在上车前,他随手把那件白衬衣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第6章 阎王怒   上次百乐门之后,孔立文基本每天都会约沈璁,但一个礼拜过去了,他连“财神爷”的面都没见上,眼下沈璁虽是不打招呼的突然造访,他也“受宠若惊”。   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进门后的沈璁看着跟平时没什么区别,因为今天回沈公馆,他还戴了副金丝眼镜,一番折腾下来也忘了摘,看着更斯文了。   他礼貌地跟所有上来敬酒的人礼貌地碰杯,但酒过三巡,任由孔立文“翘首以盼”、“蓬荜生辉”之类恭维的话说了一箩筐,他也只是微笑点头。   眼瞅着一个钟头过去,杯中之物他照单全收,可开口说的话十个字都没有,看得孔立文直犯嘀咕。   沈璁城府太深,孔立文看不穿对方的心思,但能明显感觉到,沈璁对今晚的酒会兴致缺缺。   “财神爷”难得赏脸,这样招待可不成。   孔立文盘算着,还好自己有后招。   又见几个人跟沈璁敬酒,他一饮而尽后,却仍旧沉默不语,孔立文终于坐不住了,找准机会凑上前去,满脸堆笑地问道:“七少爷,可是今天这个香槟,不大合口味?”   沈璁放下手里的空杯,像是没听到孔立文在跟自己说话似的,靠在沙发上,双眸微阖。   良久不见孔立文识趣地滚蛋,他才幽幽回了两个字:“寡淡。”   “懂的,懂的!”面对沈璁一脸“送客”的表情,孔立文也不敢继续啰嗦,自讨没趣,立马开门见山道:“我知道七少爷之前是留法的,那边都爱喝红酒,备下了,我都备下了——”   他说着起身抬手,“请七少爷移步。”   沈璁缓缓睁眼,看见孔立文那一脸谄媚的笑容,就差没把“献宝”俩字刻在脑门上了。   他猜得果然没错,这小子既然敢请他来,就一定有所准备。   放下酒杯起身,他的脚步已经有些虚浮,由孔立文引着,很快来到别墅二楼的一间套房。   套房内的客厅同样宽敞,只是与楼下的开放空间不同,关上大门后,这里相当私密,而且还刻意调暗了光线。   气氛变得暧昧起来。   孔立文招了招手,立刻有一队美女端着醒好的红酒,从门后走了出来,各个绰约多姿。   不同于楼下统一西洋侍应生打扮的佣人,进门的少女每个人衣着的款式和颜色都不一样,或浓或淡,但无一例外都穿着旗袍,踩着细长的高跟鞋。   沈璁面前的高脚杯很快被满上,又再被一饮而尽,有几个女人凑到他身边,替他斟酒,斟着斟着就好像酒不醉人人自醉,被抽了骨头似的,整个人软软地靠在了他身上。   而他本人还是跟刚才在楼下一样,对送到嘴边的红酒来者不拒,但整个人都恹恹的,一言不发,似乎对周遭的一切都没什么兴趣。   孔立文只能从他金丝眼镜的反光中,窥见些许他眼缝里透出的冷淡。   “七少爷,这酒可是我托人专门从法国酒庄弄回来的……”孔立文战战兢兢地试探道:“还是不合胃口吗?”   沈璁微微抬眼,摇了摇手里的高脚杯,看着红酒在玻璃杯的内壁挂上暗红的痕迹,再一点点流下去,良久后才道:“还是淡,没什么味道。”   “懂了,懂了!”见沈璁终于多说了几个字,孔立文如蒙大赦。   他拍了拍手,房间里的女孩尽数退了出去,很快又换了一队人进来。   还是身着各式旗袍的美人,身材纤细,白皙水灵,他们进门后也不扭捏,直接就坐在了沈璁身边,身体毫不避讳地贴了上去。   只是这次的旗袍美人,全都是男人。   沈璁总算张开了点眼缝,松开翘着的二郎腿。   他看见一个身着正红色苏绣旗袍的少年半跪坐在自己脚边,低着头,正为他搁在茶几上的空杯斟酒,便缓缓躬身向前,伸手挑起了对方的下巴。   孔立文见状,悬着一晚上的心总算落了地。   除了知道沈璁喜欢旗袍美人外,他其实也摸不太清楚对方别的癖好,好在准备充足,这才总算没有扫了“财神爷”的雅兴。   “那边就是卧房,七少爷放心,里里外外我都打点好了。”他识相地起身,指了指里屋的方向,周全地补充道:“知道七少爷不爱在外留宿,屋里一应用品,包括家具,都是全新的,没人动过。”   “若七少爷还是用不惯,随时吩咐一声,兄弟马上安排司机备车,送七少爷回家休息。”   他赔着笑脸转身准备离开,“功成身退”前,还满意地拍了拍那名少年的肩膀。   少年羞涩地抬眼,望向沈璁,眼神乖顺中隐含诱惑,他讨好地蹭了蹭沈璁的手心,娇滴滴地唤了声:“爷……”   孔立文放心地背过身去,大步走向门边,却听见身后突然一声惊呼。   “啊——”   他吓得浑身一哆嗦,赶紧回头,只见沈璁已经起身,而刚刚的少年已经被扔在了一边。   酒杯也被打翻在了名贵的地毯上,轱辘辘滚了两圈,刚好停在他脚边上。   他单是看出沈璁对面前的少年有兴趣,却根本猜不到,沈璁之所以有兴趣,仅仅因为男男女女这么多人中,只有这个少年身上的旗袍,跟那晚他撕破裴筱的那一身最像。   “七少爷,这……”   看着那个被彻底吓傻了瘫坐在地的少年,孔立文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压迫力,一双腿抖似筛糠,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整话。   他眼里的恐惧,不会比那个少年更少。   沈璁是活阎王,但至少在今天之前,他也一直是笑面阎王。   他城府极深,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外人都参他不透,自然关于他性情阴晴不定的传闻也就从没断过,因为在很多时候,他要收拾谁,根本就没人知道原因。   大概整个上海滩,除了喜伯,还没有人直面过他的怒火。   一周前对着陈家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他都没有当场发作,但一转身只花了几天时间,就“客客气气”请人滚出了上海滩;眼下他突然发这么大火,孔立文越想越觉得自己可能连在黄浦江边要饭的机会都没有了。   巨大的压迫感和恐惧中,求生欲唤起了孔立文仅存的一点理智,眼下这个情况已经容不得他仔细琢磨了,他又不敢再跟沈璁多嘴半句,只能从那个瘫坐在地的倒霉少年身上找补。   “侍候人都不会,要你有什么没用!”他努力吊高嗓门给自己壮胆,但其实声音抖得厉害,“还不快给七爷赔个不是!”   整个吓傻了的少年这才回过神来,哆哆嗦嗦地爬起来,眼看就要给沈璁跪下了,但沈璁这时却突然换了一副面孔。   他躬下身客气地将人扶了起来,还像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少年的后背。   但眼神重新沿着少年周身打量了一圈后,他还是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再像,终究也是赝品。   不止面前的少年,其实这一屋子旗袍美人都各有特色,他们年轻、漂亮、身段匀称;不难看出,孔立文能把这些人搜罗起来,是用了些心思的,若放在从前,沈璁也没什么理由翻脸。   毕竟只是一夜各取所需的等价交换,他的要求也不算高,看得顺眼,性格乖觉些,也就够了。   要怪就怪孔立文运气不好,撞在了今天这枪口上。   但其实,真正品过了这世上最极品的尤物,上海滩的所有旗袍早就已经黯然失色。   沈璁能感觉到,刚才的少年已经在努力取悦自己了,但太努力,未免显得刻意,跟裴筱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种浑然天成的媚态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风尘和风情,到底还是两码子事情。   沈璁怎么看都觉得面前这些人身上总是缺了点什么,甚至就连他们逢迎讨好的样子,都不如裴筱玩弄那点小手腕时可爱。   再也没有人能把那身旗袍穿得比裴筱更有味道了。   日子太无趣,沈璁突然觉得,裴筱那些一度让他感到厌烦的小把戏,好像也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扶起少年的整个过程中,他都表现得很斯文,甚至堪称温柔,但再回过头,他瞬间又换回了那张冷冰冰的脸,面无表情地向门口走去。   经过杵在门边大气都不敢喘的孔立文时,他单手插袋,轻轻推了推眼镜,偏头扫了对方一眼。   “庸脂俗粉,俗不可耐。”   沈璁声音低沉,没什么情绪,却极具压迫性,孔立文可以确定,除了自己,旁人不会听见。   他甚至不知道沈璁说的是房间里的别人,还是他自己,但亲眼见识过沈璁的手腕后,他很清楚,要是让对方这么拉长着一张脸,走出这个大门,他以后在上海滩大概也不用混了。   “七少爷……”看着沈璁扭动房间的门把手,他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能哆哆嗦嗦地问道:“你……您、您这是要上哪儿啊……”   沈璁脚步一顿,他立刻吓得缩了缩脖子,“院子太大……小弟我、我去吩咐司机……把车开到门口来……”   门把手咔嗒一声轻响,沈璁抬脚跨出大门。   其实他一直很忙,这些天来也并不会太经常想起裴筱,偶尔几次而已;但现在他的眼前却突然闪过孔立文之前送到家里的那个信封,信纸上清清楚楚地标明了裴筱每晚登台的地点——   今晚,刚好就在百乐门。   这也总算让他能想起了点孔立文的“功劳”。   在第二只脚跨出大门前,他终于“大发慈悲”地留下了一句:“百乐门。” 第7章 百媚生   沈璁还是坐着那辆凯迪拉克离开,做戏做全套,他都出来了,自然要让沈克山看看,自己的儿子还可以多混账。   坐进后座后,车门半点也没给守在一旁的孔立文面子,“碰”的一声就关上了;孔立文也不敢怠慢,跳上自己的汽车,跟在那辆凯迪拉克屁股后面紧赶慢赶,总算跟沈璁前后脚进了百乐门。   十里洋场似乎独有一方的日月,亘古不变,不管多少次跨进大门,里面歌舞升平的景象都与昨日无异。   只是孔立文已经无心欣赏,他跟在沈璁身后,如履薄冰,眼睛偷偷地打量着四周,想找出今天谁是自己的救星。   很快,这“救星”就被沈璁找着了。   还是舞池边的吧台,一群衣着体面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虽然看不见人,但沈璁知道,裴筱一定在里面。   他抬脚向吧台走去,人群很快自动让开一条道来,左右两边三三两两地聚堆,窃窃私语。   沈璁收拾陈家也就是眼前的事,这两天圈子里的风吹得正猛,在场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说了点;传闻时常有夸张的成分,陈家那小子现在不敢在上海滩露面,说他已经被沈璁沉了黄浦江的都有。   如此“高压”之下,在场众人连多看沈璁一眼都得悄悄的,深怕因为自己的眼神不够友善,事后遭到清算。   沈璁也没客气,径直走到吧台边的高脚椅坐下,静静看着裴筱的方向。   裴筱右手端着酒杯,手肘撑在一个男人肩上,身体却扭向左侧,跟另一个男人附耳说着悄悄话。   那个男人也不知说了什么,哄得裴筱忍俊不禁;见美人笑得花枝乱颤,他便得寸进尺凑到了裴筱的颊边,又被那柄竹扇拦了下来。   裴筱摇晃着扇子,佯装掩面,笑意不减,只用眼神扫过刚才的男人,却好像有一根手指在勾人心弦。   男人实在耐不住撩拨,厚着脸皮又凑了上来,他便顺势后仰,看似要倒向那个之前被他借用了半边肩膀的男人。   身后的人瞬间喜出望外,张开手臂就要将美人揽入怀中,裴筱却立刻收起手中竹扇,扇尖一点,撑着男人的胸口,笑容微敛,眉眼含嗔,一把将人推开。   就在他驾轻就熟地左右逢源时,沈璁已经接过了孔立文递上的酒杯,默默看着这一幕。   他坐姿随意,表情也很放松,但莫名有一股强大的气场,让附近小声嘀咕的人一个个都闭了嘴。   场面渐渐安静下来,那两个围着裴筱打转的纨绔子弟也终于察觉出了些许异样,先后回头,很快便发现了人群早已默默散开,而人群的尽头,沈璁正盯着他们的方向。   二人倒吸一口冷气,身体僵硬,表情也随之凝固,喉咙像被冻住了似的,发不出声音,只能勉强地挤出点笑容,朝着沈璁的方向躬腰点了点头。   沈璁倒是神色如常,甚至还微微颔首,跟那两个男人客气地回了礼,只是眼神仍一瞬不瞬地盯着裴筱的背影。   今天裴筱穿的是一件雪青色金丝绒暗纹旗袍,长及脚踝,外面披了件雪白的貂绒皮草披肩,与初见时那身正红色苏绣旗袍相比,虽高贵有余,却冶艳略逊。   沈璁有点失望。   就在此时,裴筱收回了搭在男人肩上的手,皮草披肩顺势滑落,露出了这身旗袍的小心机——   居然是露背的。   他很快拉起了披肩,但沈璁已经看见了一侧漂亮的蝴蝶骨。   裴筱像是喝醉了酒,对周遭发生的一切都懵然不知,又像是早有所料,所以即使身边的两个人都已经“罚站”半天了,他还是不为所动。   直到小口饮完杯中残酒,他才慢悠悠地回过身来。   对于面前噤若寒蝉的众人,和人群对面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的沈璁,他似乎都不感到意外,双眼中带着微醺的迷离,浅浅一笑。   沈璁又有了第一次那种感觉,周遭的一切都被迅速虚化,只有裴筱惊艳得那么真实。   这才真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他满意地勾了勾唇角,看着裴筱迈步向自己走来,这才发现,这身看似平平无奇的旗袍,妙处远不止皮草披肩下那一点风情。   旗袍只有右腿边的单边高叉,一直开到大/腿/根/部,每当裴筱迈步右脚在前,几乎可以看到一整个完美的腿部线条,笔直,纤长,包裹在时髦又性/感的丝袜里。   但当裴筱再迈步下一步,所有的限时发售春光便即刻收回。   这种“犹抱琵琶”的韵味总让人觉得好像看见了,却永远都看不够。   沈璁觉得这场“游戏”越来越有趣了。   裴筱走到沈璁身边的高脚椅坐下,随意地翘起二郎腿,露出右腿侧面的漂亮线条,另一只脚脚尖轻轻点地;坐稳后,他将手中空杯递向吧台的方向,示意酒保为自己添酒,这才幽幽地抬起头来。   “七爷,好久不见。”他习惯性地撩起耳边一缕鬓发,露出眼角那颗诱人的桃红色泪痣,“今儿这是来捧哪位姐妹的场子啊?”   一个不经意间的动作竟也千娇百媚,艳美绝俗,沈璁看在眼里,但也只是看着,沉默不语。   裴筱倒是不急,耐心地等酒保将空杯满上,才举起杯子,碰了碰沈璁的酒杯。   但沈璁还是没有回应,甚至都没有端起酒杯。   “看来七爷不是来给裴筱捧场的,那裴筱也就不耽误各位爷消遣了。”   说完,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旋即起身,在一众注视的目光中,踩着那双细长的高跟鞋,摇晃着微醺的步子,就这么潇洒地转身离开了。   现场顿时议论纷纷。   众人无不叹惋,这么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恐怕上海滩以后都很难再有来者,可惜他们连一根手指头都还没挨着,美人就得罪了沈大少,凭这活阎王层出不穷的狠辣手段,还不知道这次会怎么办。   而活阎王本人此刻还是静静地坐着,低头看了眼面前的玻璃杯,嘴角浮出一抹玩味的笑意。   他想的跟身边那群人差不多——   这次,他该怎么把裴筱“办”了。   只是这一切,裴筱已经不会看到了,在脱离了众人的视线后,他很快一路小跑向后台的方向。   踩着那双细长的高跟鞋跑到化妆间门口,他的呼吸已经有些微微的急促,正靠在门边喘口气的功夫,恰好瞧见屋里李茉莉正和几个女孩子有说有笑。   沈璁这么大阵仗,她们很快就会知道,就算不知道,百乐门的老板也会安排她们出去敬两杯酒,总也不能让贵客干坐着;不用想裴筱也能猜到,到时候李茉莉对着躲在后台的自己,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   那些冷言冷语他倒是不介意,但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会。   他撑着门框站直身体,转身躲进了隔壁的一个小隔间。   这里地方不大,堆着夜总会用旧了的桌椅摆设,还有过时了没人再穿的演出服,平常不会有人来,裴筱自然也没进来过,他不知道里面早就塞得满满当当的,连找个下脚的地方都难。   转身关门后,眼睛骤离光亮,一时无法适应,他连忙摸索着去找电灯的开关,脚下细长的鞋跟却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体瞬间失去平衡,向后仰去。   “啊——”   慌乱间他一声惊呼,隐约觉得身后好像溜进了一束光线,像是有人把门打开了。   还不等他反应,下一秒,一只强有力的手臂便接住了他。   “谁?!”   一阵惊慌失措中,他本能地想把这位不速之客推开,但对方的手臂却突然加力,强行将他锁进了怀里。   很快他就发现,来人虽然蛮横,但又保留了微妙的礼貌,好像有意顺着他想要逃离的脚步,一路往后退。   直到后背撞上冰凉的墙壁,退无可退,来人才顺手关上了隔间的木门。   黑暗重新笼罩下来,但裴筱反而不害怕了。   因为沈璁已经躬身贴近了他的耳边,他嗅到了那股熟悉的温热气息。   “裴老板。”沈璁暧昧地低声耳语道:“小心啊。”   沈璁今晚喝了不少,裴筱能闻到空气里飘荡着酒精的味道,他自己也没少喝,阖眸长舒一口气后,酒劲开始上涌。   “七爷——”他索性完全放弃“抵抗”,低头前额点在沈璁的肩上,喃喃道:“你醉了。”   “要裴筱叫个车送您回去吗?”   “裴老板不亲自送送吗?”沈璁霸道地将人抵在墙边还不够,又伸手捏住裴筱的下巴,强迫对方抬头看向自己,才接着道:“裴筱,你玩够了没有?”   裴筱试着扭了扭脖子,但完全甩不开沈璁的手,便干脆顺着沈璁的劲凑了上去,鼻尖和鼻尖几乎碰上。   “七爷在说什么?”他一脸无辜地垂下眼睫,让眼角委屈地耷拉着,楚楚可怜道:“裴筱听不懂。”   “我查过,你家门前那条街,修了快一个月了。”沈璁勾唇一笑,“裴老板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难道连家门前的路挖断快一个月了也不知道?”   说话间,他脖颈微微后仰,与裴筱拉开一个不远不近的微妙距离。   挨得太近,会让他看不清裴筱的眼睛,这也是裴筱的小把戏,不让他看见自己说谎的样子。   对于自己那点小心思被当面拆穿,裴筱不急也不恼,干脆大大方方地抬头,用他那双天生就妩媚多情的桃花眼,直视着沈璁的眼睛。   破旧木门的缝隙里,有细碎的光透进来,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昏暗的氛围,他能清楚地看见沈璁利落的下颚线,还有下方随着一呼一吸而细微滚动的喉结。   “这怪谁呢?”   他捏着竹扇,像是描画一般,一寸寸划过沈璁的颌角,一路往下,最后停在对方胸口处,不轻不重地点了一下,娇嗔道:“那天,这么个倜傥风流的公子哥儿,一扭脸就不见了。”   “说好要等裴筱下台好好喝一杯的呢?”   沈璁低头,看着裴筱点在自己胸口的竹扇,勾唇一笑。   既然有人敢不要命地撩拨,他也不打算再客气了。   他一把捏住扇子,抬手扔了出去,裴筱被那股劲带着,终于整个跌进了他怀里。   紧接着他单膝向前一顶,霸道地分开了裴筱交叠战立的双腿。   因为旗袍只有单边开叉的缘故,裴筱整条右腿都已经暴/露在了外面,只能可怜地落入沈璁宽大的手掌中。   顺着滑腻的丝袜向上,沈璁很快就摸到了那条性/感的吊袜带,黑暗中,裴筱看不到他唇角恶劣的笑意,但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手突然发力。   “七爷!”   就在那条可怜的吊袜带将要被扯断的一瞬间,裴筱终于还是忍不住一把按住了沈璁那只使坏的手。   他知道自己在玩火,只是没想到沈璁敢玩得这么疯。   “外面……”他努力压抑着剧/烈地心跳,颤声道:“外面还有人……”   片刻后,沈璁总算松开了手。   他是个非常挑剔且有洁癖的人,怎么可能在这种阴暗、逼仄,甚至还不太干净的环境里,做那些本该让人很享受的事情。   不过是裴筱爱玩,他就陪着“游戏”一场。   温暖的大手游走在那一片丝袜没有覆盖到的光洁皮肤上,他满意地检阅着掌心中传来的,裴筱的颤抖。   “裴老板怪我言而无信——”他躬身咬住裴筱的耳尖,哑声道:“那沈某今晚便补上那杯酒,可好?”   熟悉的温热拍打在耳侧,裴筱能感觉到自己已经出汗了。   这间小小的暗室密不通风,沈璁搂得他好紧,他觉得好热,快要不能呼吸了,只能拼命地仰起头来,像是一条搁浅的鱼,拼命喘/息。   这样近乎窒息的环境让他着迷,也让他恐惧。   “七爷说笑了。”他疲惫地阖上眼睛,吃力道:“没有人能在七爷身边呆到第二晚,裴筱懂规矩的,不会自讨没趣,给七爷添麻烦。”   “那刚才——”沈璁拦在裴筱双/腿之间的那条腿恶劣地朝上顶了顶,“是谁在桌子底下踢了我的腿。”   高跟鞋冰凉的鞋尖撩起自己西装裤的裤脚,不动声色地钻进来,磨蹭着他小腿内侧的皮肤——   那感觉,沈璁现在还记得。   “唔——”   听见裴筱难/耐的哼/声,沈璁才满意地收回了腿,还不忘体贴地帮裴筱扯了扯裙摆,盖住露在外的大腿。   之前那只使坏的手现在终于空了出来,顺着曼妙的曲线往上,终于找到机会从皮早披肩的缝隙溜了进去,遇见了那对漂亮的蝴蝶骨。   沈璁遂心地阖眸,低头专注地嗅着裴筱身上好闻的味道,良久后才道:“为了裴老板,我可以破例一次。”   裴筱这才明白,沈璁是在“惩罚”自己。   也许是因为他之前几次或有意,或无心玩弄的那些欲擒故纵的小把戏;也许是因为沈璁早就已经看穿,他知道对方的存在,还故意当面跟另外两个男人明目张胆地眉来眼去。   但无论如何,他也总算是得了一瞬喘息,偏头瞪了沈璁一眼,眉目含嗔。   不过很快,他就放弃了。   他是个很好哄的人,沈璁的指尖正轻轻琢磨着他后背的蝴蝶骨,那么温柔,像安慰似的。   如果这场游戏对沈璁来说一度还有些无趣,那对裴筱而言,从一开始,就十分危险。   可偏偏越是危险的东西,才越让人着迷。   身体已经食髓知味,灵魂更是沉湎其中。   裴筱眼波一转,像第一次那样,伸出双手,揽住沈璁的脖子,终于还是放弃了挣扎,缓缓倒进对方怀里。 第8章 口红印   “铛——铛——”   呆板的落地钟发出悠长、沉闷的声响,一共十二下,敲熄了法租界里纸醉金迷的大片灯火。   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楼上的卧房仍旧亮着光。   沈璁在门边跟喜伯交代了两句,等对方离开后,他转身关门,顺带随手关掉了卧室的大灯,只留下几盏小壁灯暧/昧的黄光。   今晚他说到做到,一点也没藏私,拿出了酒柜里最贵的威士忌。   茶几上的酒瓶子已经空了大半,裴筱从一开始微醺的状态到现在,颊边已经涌上一片诱人的酡红。   看着人半醉半醒,软绵绵地倒在沙发上,沈璁体贴地没有打扰,只是在裴筱身边坐下,一手指腹轻轻摩挲着对方光滑的脸颊,另一只手摸了根香烟出来。   夜还很长,他有的是时间。   “咔嗒——咔嗒——”   烟叼在嘴边,他滑动了几下手里的滚轮打火机,却只有一点短暂的火花。   他随手扔掉没油的打火机,正准备起身去找火,身旁的裴筱却伸手搭住了他的肩膀,懒懒地撑起身/子。   裴筱微微张开点眼缝,满脸醉意,嘴角若有似无的噙着点笑,温柔地按下沈璁,探身去拿搁在茶几远角的洋火。   他整个人趴在茶几上,手臂伸长,纤腰下塌,臀/部微翘,好像一只刚睡醒的猫咪,慵懒地伸着懒腰。   沈璁很想就着这个姿势,直接把人压在茶几上,但也只是想想,并没有付诸行动——   最后一次了,说好要对美人温柔一点的。   他咬着香烟的过滤嘴,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裴筱拿到洋火,一个转身跨/坐在自己大/腿上。   裴筱低头擦燃火柴,把烟点上,还不等沈璁反应,就伸出手指抢走了对方嘴边刚燃起的烟。   “呼——”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尼古丁在身体里,和酒精混在一起,让他沉醉地眯了眯眼睛。   “七爷……”他薄唇微张,故意把烟吐向沈璁的方向,“天儿不早了。”   面对眼前这妖精玩命的“挑衅”,沈璁只伸手在裴筱后腰不轻不重地捏了一把,以示惩戒。   “唔——”   裴筱一声轻/哼,香烟又掉在了昂贵的地板上,还是跟上次一样,无人在意。   隔着层层烟雾,沈璁看不清裴筱的脸,只能看见香烟的过滤嘴上留下了一圈撩人的唇印。   他伸手捏住裴筱的下巴,但这一次很轻,只是带着对方穿过香烟的雾霭,靠近自己。   大拇指的指腹来回磨蹭着裴筱的下唇,直到弄花了裴筱精致的妆容。   沈璁很好奇,口红,应该是什么味道。   他还没有吻过裴筱,或者准确点说,他没跟任何人接过吻。   上/床可以只是单纯的生/理/需/求,接吻则更像是某种情感的链接,所以——   他不知道口红的味道。   距离在靠近,越来越近。   裴筱配合地仰起脸,凑上前去,只觉得自己的脸颊很烫,但不知道是因为酒精,壁炉里然着的炭火,还是因为沈璁。   指腹带着恰到好处的粗/糙/感,一遍遍碾过的好像不止是他的下/唇,而是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可作为“始作俑者”的沈璁还是淡定地坐着,他好像真的已经喝醉了,什么都不想做,所有注意力都只集中在裴筱唇边那点被他自己蹭花了的口红印上。   可裴筱再也忍不了了。   他不知道夜还有多长,只知道房间里太热。   一把摘掉沈璁碍事的金丝眼镜,他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仰头吻了上去。   下一秒,沈璁一个翻身,将他压在了沙发上。   “裴老板——”   沈璁单手撑在裴筱身侧,空出另一只手,缓缓褪去对方的皮草披肩,轻轻摩挲着露出的肩头,把之前的口红印迹也留在上面。   “热?”   裴筱大口地喘/着粗/气,迷离的眼神中甚至透出两分哀求,艰难地点了点头。   于是,沈璁体贴地替他脱下了披肩。   裴筱伸手配合着沈璁的动作,披肩被扔在一边后,他照旧准备揽住沈璁的脖子,对方却突然站直了身体。   沈璁居高临下地欣赏着裴筱倒在沙发上颊边微红,一脸春/潮的模样,像是欣赏一件满意的艺术品;然后他微微侧身,抬手放下了身旁黑胶留声机的唱针。   高雅的华尔兹第二圆舞曲中,他回身站定,重新摆正歪掉的领带,又理了理西装的衣襟,然后绅士地欠身,左手背在背后,对着裴筱伸出了右手——   “May I?”   夜总会里最不缺追赶时髦的年轻人,交谊舞这种东西,裴筱自然是见过的;只是这样的舞蹈形式太容易被人揩油,他之前一直不敢尝试。   他不知道沈璁想做什么,但在他自己心里,早就把与沈璁的每一次接触都当做最后一次,所以不管多奇怪的要求,他都愿意配合。   学着该有的样子,他坐直身体,理了理头发和裙摆,微笑点头,把手交给了沈璁。   沈璁这种留过洋,又整天混迹在风月场的富家公子,自然是舞池老手,有他带着,再加上裴筱梨自己园出身的童子功打底,虽然之前还从未接触过,倒也瞧不出生疏来。   留声机的乐声中,裴筱的动作说出上多标准,但他似乎很了解自己的魅力,每一次旋转和对视中,总能留给沈璁一段完美的剪影或眼神。   再一次将人拉回怀里,沈璁伸手轻轻搂住裴筱,手指接触到对方后背裸/露在外的皮肤,但细腻柔滑的熟悉触感并没有让他表现出丝毫的贪婪,即便是几下细微的撩拨也很克制,没有一点下/流的挑/逗。   很快,他就松开了手,带着裴筱一个华丽的轻旋。   他们配合得很默契,但沈璁的卧室再宽敞也不是舞池,转身间裴筱的身体已经靠近了床边,脚下不由得一个趔趄。   沈璁从容地一把将人拉住,但在看见裴筱脸上难得流露出的一丝惊慌后,他马上又松了劲,由着裴筱向后倒去。   慌乱中,裴筱本能地伸手抱住沈璁的脖子,但沈璁还是没有发力,就这么跟着他一起倒进了身后温暖的大床。   床上铺着柔软的席梦思,裴筱并没有摔着,但突然的变故还是让他惊魂未定,只能抱紧沈璁,连呼吸都乱了节奏。   而沈璁则撑在他身前,欣赏着这一切。   他当然喜欢夜总会里那个风情万种,游刃有余,像只灵巧的猫咪,又像只狡黠的狐狸,总能在不经意间就颠倒众生的裴筱;但是偶尔,他也想要一个在他面前,和在众人面全截然不同的裴筱——   就像现在这样,只能在恐惧中紧紧地搂着他,全身心依赖着他,花容失色,从容不再的裴筱。   他单手解开裴筱旗袍领口的盘扣,像之前就想好的那样,动作轻柔。   当那对漂亮的锁骨完整地展现在眼前,他也并不急色,只是缓缓探下身去,用鼻尖感受着美人温度,和好闻的味道。   “唔——”   一声难耐的哼//声,这一次迫不及待的人换成了裴筱。   指尖穿过沈璁的脑后的短发,他将人按进了自己的颈窝里,声音里毫不掩饰身/体的渴/望,伏在沈璁的耳边唤了声:“七爷——”   “刺啦”一声,又是布帛撕裂的脆响。   沈璁无奈地摇了摇头。   说好这次要温柔点的,但他还是没忍住,撕破裴筱旗袍的领口。   他实在想不通,这天底下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娇”的男人,这么会撩。   “别怕。”他单手抱住裴筱颤抖的身/体,柔声安慰道:“这次肯定不会再弄伤你了。”   温柔的安抚中,另一只手悄悄滑进旗袍的开叉,耐心地,一点点叩开紧绷的裴筱。   “乖——”   沈璁咬着裴筱的耳朵,哄着裴筱,声音低/沉,略带沙/哑,明明充满了男人特有的磁/性,偏偏细致宠溺得像是在哄一个孩子。   “放松点。” 第9章 艳阳好   身边除了一个照顾自己生活的喜伯,这么多年来,沈璁已经习惯了独居。   对于睁眼时身边并没有人这件事,他第一时间并没有觉察到任何异样,反倒是当他看到墙上挂钟的时针已经走过了十点,多少有些吃惊。   他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一觉睡到这个点了;还好昨晚他跟喜伯交代过,把上午的工作都往后挪一挪。   想到这里,他才回忆起推迟工作的原因。   裴筱呢?   已经离开了吗?   就在此时,窗台的方向隐隐有一束光泻/了进来。   沈璁疑惑地偏头望去,看到了站在落地窗前的裴筱。   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气息,浴室的门也敞着,裴筱应该是刚刚洗完澡出来。   旗袍到底还是撕破了,穿不了,他身上披着的沈璁昨天穿的衬衣。   他比沈璁瘦,也比沈璁矮了半头,骨架子小,肩背也要窄很多,沈璁合身的衬衫松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不长不短,刚好能盖住屁//股。   因为屋里用壁炉取暖的缘故,落地窗会留下条细缝通风,一阵风吹过,掀起了挂在窗框上的美式雪尼尔机绣窗帘,晌午的阳光便这样泻/了进来,给裴筱周身拢上了一层暖洋洋的黄光。   和煦的阳光和惬意的微风里,他双手伸过头顶,踮起赤着的双脚,娇惰地伸了个懒腰。   踮起的脚尖拉长了他整个腿部的线条,小腿纤细笔直,大/腿紧实匀称,那双天生白皙,体毛细淡的长腿拢在一层光晕里,看上去宛若裹着一匹精致又昂贵的绸缎。   举高的双手带起了宽松的衬衣,衣摆之下的风光若隐若现,说不出清纯还是放/浪。   褪去了那身扇惑人心的旗袍,和精心准备的妆容,裴筱的细软的短发微微地卷曲着,发梢还挂着没擦干的水珠,懒洋洋地趴在脑袋上。   随着他的动作,有几颗晶莹的水珠落在了纯白的衬衣上,轻薄的衣料被沾湿后隐隐透出些皮肤的颜色,总让人觉得能看见点什么,却也永远什么都看不到。   沈璁抿紧下唇,习惯性地伸手去摸床头的烟盒,但香烟夹在指尖,他却迟迟都没有点火。   这一幕太美了,像是上帝执笔才能画出的精美油画,他舍不得打扰。   但总有一些欲/望是关不住的。   沈璁掀开毯子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裴筱身后,温柔地将人拥进怀里。   裴筱不知道沈璁是什么时候醒的,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住,他本能地肩背一紧,但很快放松了下来,偏头倒进沈璁怀里,仰起脸来,乖巧地用额头蹭了蹭沈璁的颈窝。   “七爷,早。”   素面朝天的裴筱五官依旧精致,唇红齿白,只是比起夜总会里那朵风情万种的交际花,眼前的裴筱更像是个十六、七的少年,白净,秀气。   夜总会里性感狡黠的狐狸精此刻清澈得像一只单纯天真,不谙世事的小白兔。   这又是一个沈璁没有见过的,全新的裴筱。   可沈璁明明记得,上次孔立文的信上说,裴筱已经二十三岁了,因为月份小,翻年再过俩月,就该二十四了。   “早。”他低头,浅浅吻过裴筱的额头。   岁月和污/糟的环境没有在裴筱身上留下一点媚俗的风尘味,但他的万种风情似乎是天生的,早就刻进了骨子里。   不管看起来多么天真单纯,当沈璁身上某些男人每天一早都无法避免的状态,有意无意地磨蹭着裴筱的后腰,他哼唧了两声转身钻进沈璁怀里,立刻就点燃了满室的情/欲。   温柔也温柔过了,一个全新的裴筱,沈璁不打算放过。   他扳过裴筱的身体,让对方重新背对着自己,然后一把将人推倒在了落地窗边的书桌上。   “唔——”   一声轻哼里,一只手绕过裴筱的细腰,另一只手将衣摆推高。   沈璁缓缓俯下身去。   书桌上的笔筒在晃动中发出“咔嗒咔嗒”的轻响,渐渐被裴筱的声音掩盖。   为了配合沈璁,他努力地踮起脚尖。   赤/裸的双脚站在名贵的波斯地毯上,传来一种微/妙的感觉,痒/痒的,麻/麻的,让他整个小腿不住打颤。   察觉到一丝异样,沈璁很快将人抱了起来。   这个看似体贴的动作让裴筱的身/体离开桌面的支撑,他脚下一软,险些跌倒,这才知道沈璁有多恶劣。   他回头佯嗔瞪了沈璁一眼。   为了惩戒这点小小的不“专心”,沈璁抱着裴筱,转向了落地窗的方向。   “你……不……”   裴筱无助地撑着面前的玻璃,想要推开沈璁,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对方,但双手却很快被“无情”地拽了回来。   “放心,这玻璃外面看不见里头。”沈璁恶劣地享受着裴筱只能完全交出自己的掌控感,偏偏声音还该死的温柔,“我在家的时候,也没有人敢来。”   裴筱不知道这玻璃经过什么特殊处理,也不知道到底会不会有人来,即便沈璁说的都是真的,迎面的刺眼阳光也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禁/忌/感。   一切很快失/控,而在失/控的边缘,他唯一可以求救的对象,还是只有身后的沈璁。   “我……不行……”   他偏过头去,可怜兮兮地看着沈璁,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只会让沈璁愈加疯/狂。   暴风骤雨里,他的身/体早就被汗/水/打/湿,一缕鬓发“狼狈”地贴在眼前;沈璁体贴地替他撩开头发,却恶劣地一把扼住了祈求的出口。   “等我……”沈璁轻声耳语道:“一起。”   “啊……”难/耐的惊呼中,裴筱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不……地毯……不行……”   沈璁笑着摇头,吻了吻裴筱的耳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加速了这场风雨。   在最后松手的一刹那,他满意地看着终于被弄脏的名贵地毯,双手搂住瘫/软的裴筱,才轻声道:“没关系。” 第10章 温柔乡   把人抱回床上时,沈璁觉得裴筱简直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之前的狐朋狗友说他没有心,他也的确很难产生诸如心软或是愧疚一类的情绪,但看着裴累得筱蜷缩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样子,其实有一瞬间他也会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火了。   他在裴筱身后躺下,靠着床头,温柔地帮裴筱脱掉了那件被汗水浸透的衬衣,想让对方能睡得舒服点。   之前看着明明已经昏睡过去的裴筱此时却突然转身,躲避什么似的钻进了沈璁怀里。   这倒让沈璁突然想起来,昨晚在百乐门第一眼看到裴筱时,对方的皮草披肩不经意滑落,曾露出半边漂亮的蝴蝶骨。   真正的骨相美人,每一寸骨骼都是迷人的,只可惜昨夜光线太暗,刚才又太疯,他一直没机会好好欣赏裴筱那对漂亮的蝴蝶骨。   他攥着裴筱的肩膀,将人转了过去。   起初裴筱还挣扎了两下,但沈璁的动作虽然温柔,却也有一种不容反驳的力量,他只好双手伸向背后,遮遮掩掩地抱着自己,像是想要挡住什么东西。   沈璁并不急躁,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用自己的大手盖在裴筱的手背上,轻轻抚摸着。   很快,裴筱就放弃了,乖乖松开了双手。   他枕着沈璁的手臂,肩背微躬,蜷缩在沈璁怀里,终于将一个完整的自己暴/露在了对方面前。   这具身体每一寸完美的线条,沈璁都用指尖感受过,但几次鱼水之欢了,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完整地用眼睛去看。   完美的比例,匀称的身段,还有天生细淡的体毛和白皙到泛光的皮肤,让裴筱看起来就像一尊完美的玉雕。   而他一直极力掩饰的,则是美玉唯一的一点瑕疵——   位于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一道伤疤。   感觉到沈璁的手指轻轻抚过那道疤痕,裴筱蜷紧身体,窝在对方的臂弯里,浑身战栗。   白璧微瑕,但到底瑕不掩瑜。   沈璁躬身吻了吻裴筱的伤痕,然后躺下将这具颤抖的身体拥进怀里。   “疼吗?”他柔声问道。   一瞬间,裴筱仿佛可以听见自己心脏失序乱跳的声音。   他回头看向沈璁,激动得甚至眼含泪光。   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又想多了。   沈璁双眸微阖,一脸放松的神态,很显然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不疼了。”裴筱缓缓背过身去,重新躺回沈璁的臂弯里,“很多年前的事儿了。”   沈璁还是闭着眼睛,指尖缓缓划过疤痕处的那一点斑驳,用一种恰到好处的遗憾语气,表现了他的礼貌,“怎么弄的?”   “小时候练功偷懒,让我师父打的。”   裴筱的声音很平静,仿佛只是回忆起一了段时间久远,而且不那么重要的往事;但他还是忍不住偏头偷瞄着沈璁的反应,然后失望地发现,沈璁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那个时候……”良久后,他才接着道:“我还以为自己会被打死。”   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像是一种无声的安慰,随口问道:“你师父也经常打你吗?”   每当沈璁说出一个“也”字,裴筱总会莫名觉得话里还有别的含义。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沈璁的问题,只能疲惫地笑笑,俏皮地反问道:“怎么——”   “是不是因为太淘气,所以七爷小的时候也会经常被沈老爷揍?”   “不会。”   沈璁的声音也一如既然的平静,但裴筱已经回过头去,不会看到他蹙紧的眉头。   事实上,为了得到母亲的喜爱,小时候的他算是个乖巧的男孩子,并不淘气;而沈克山思想古板守旧,极其重视子嗣,尤其是儿子,所以很少动手。   原本沈克山有十几房姨太太,可当初离开北平时带在身边的,只有生了儿子的。   沈璁其他无所出,或是只生下女儿的姨娘,都在得到一笔钱后,被留在了北方。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母亲虽然不得宠,却能安稳地住进马斯南路现在这栋二层小洋楼的原因——   因为肚皮争气。   沈璁时常会想,自己这么薄情,会不会就是遗传了他那个刻薄寡恩的父亲。   到上海落脚后,其实沈克山很少到马斯南路的外宅来,沈璁连父亲的面都不太能见到,自然谈不上挨打。   但这不代表,沈克山不会打他母亲。   只是这些事,他当然不会对裴筱说,事实上,他根本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那你这功夫能练出来,也不容易。”他摩挲着裴筱后背的伤疤,很快转移了话题,“好不容易出师登台,怎么就转行了?”   “呵——”裴筱闻言一阵轻笑,似乎立刻就回到了百乐门那个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万人迷的身份里,毫不遮掩道:“那自然是……”   “为了‘钱’啊。”   “嗯。”   沈璁默默挑眉,点了点头。   果然跟喜伯之前说的差不多。   这个答案并不会让他产生任何不快,甚至,还颇为满意,毕竟只要是钱的事,就能避免好多麻烦。   裴筱大概是真的累坏了,之后没有再言语,很快便好像睡了过去;沈璁也静静地阖眸休息,直到墙上的挂钟敲响,他才缓缓睁开眼睛。   昨晚他只是跟喜伯说,把上午的安排往后挪一挪,但不代表那些事他可以不去处理。   虽然外面关于他风流成性的传言也不算造假,但实际上,他是个极其自律的人,从来不会因为这些“放纵”的私生活耽误正事。   就好像初见裴筱时,不管多么被对方惊艳,他转身离开百乐门的脚步也没有过半分犹豫。   之前,哪怕不得已要应酬到凌晨两三点,酩酊大醉,他也没有耽误过第二天的早会;回国这么久,今天还是他第一次推迟工作。   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一句老话——   果然,温柔乡既英雄冢。   为了裴筱,他已经一再破例,这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七爷……”垫在自己颈下的手臂被抽走,裴筱朦胧中转醒,本能地伸手去找,一把便抱住了沈璁的胳膊,“你要去哪儿啊?”   “公司里还有事要处理。”沈璁转身拉起毯子给裴筱盖上,“你再睡一会。”   “衣服都破了……”裴筱迷迷糊糊地呢喃道:“七爷……你可要赔……”   人在睡梦中或醉酒后,往往会表现出最真实的状态,睡眼惺忪的裴筱双唇微张,眉头轻蹙,双颊泛起薄薄的红晕,声音里带着点睡意朦胧时特有的鼻音,就像在撒娇。   沈璁没想到,裴筱这个样子了还可以性/感/勾/人,当真是骨头里浑然天成的一股子媚劲。   他的手还被裴筱抓着,只好在床沿边坐下,耐心地哄道:“我让喜伯准备好吃的和干净衣服,等你睡醒了,洗个澡,吃点东西,我再安排车子送你回去。”   不管心里在想什么,他表现出来的样子总是那么绅士、得体;等裴筱迷迷糊糊地松了手,他还不忘体贴地将对方的胳膊塞进了毯子里,顺带再掖了掖被角,才起身走进浴室。   简单冲了个澡,换好一身体面的西装,在离开前,他特意拉上了卧室的窗帘,甚至还低头吻了吻裴筱睡梦中那颗漂亮的泪痣。   这样的句点,已经足够完美。   走出卧室后,那一点点罕有的温情彻底烟消云散,沈璁雷厉风行地下楼,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准备出门了。   “喜伯。”在门口换鞋的功夫,他接过喜伯递来的外套,顺带问道:“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喜伯一边侍候着沈璁穿上大衣,一边道:“少爷放心。”   “嗯。”沈璁点点头,“我到了公司,车子会开回来;你等着裴老板收拾好,再让司机‘亲自’送他回家。”   “这……”   喜伯闻言,手边的动作都跟着顿了顿。   之前不管再怎么“胡闹”,沈璁也从来没把自己的车安排给别人单独使用过,更何况他很清楚,现在的司机是沈克山的人。   但他说话时刻意咬重了“亲自”二字,又似乎就是故意要让沈克山知道。   “少爷……”喜伯忍不住劝道:“你犯得上这么明目张胆地跟老爷置气吗?”   想起之前的某些回忆,沈璁觉得,是“犯得上”的。   既然沈克山一直对儿子花天酒地的事无动于衷,那便让他看看,自己的儿子还可以多混账。   “老头儿不是喜欢儿子跟自己像吗?”沈璁冷声道:“我现在的德行,难道不像年轻时的沈克山?”   “可是……少爷……”喜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璁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算上在国外的那些年,沈璁也从来没有带过同一个人回家第二次。   他原以为沈璁对裴筱,多少是有点特别的,但没想到,就算特别如裴筱,也是可以被沈璁利用的,而且很可能,仅仅就是为了让沈克山不那么痛快而已。   或许在沈璁心里永远有一杆天平,所有人或事都只是上面的砝码,可以随意称量,计算。   “你就不怕老爷找裴老板麻烦吗?”喜伯担忧道。   “为了个上不得台面的理由,跟一个在他眼里无比下贱的戏子歌‘女’过不去?”沈璁不屑道:“沈克山好面子,他跟我不一样。”   “在上海滩混了这么多年——”他一边说着,一边取下挂在衣帽钩上的围巾,转身离开前才道:“他要脸。” 第11章 平安夜   裴筱一直在床上赖到了快五点,上海的冬日,这时候天都快黑了。   看着窗帘外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可沈璁还是没有回来,他才懒懒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进浴室前,他刻意拉开了窗帘,果然,等他洗完澡出来,一套干净的衣裳已经摆在了床上。   喜伯送来的是一套马褂长衫,样式普普通通,甚至还有些过时,但能摸出来用的是极好料子;是男人的衣服没错,但好像并不是沈璁的。   因为沈璁要比裴筱高大许多,肩宽背阔,但裴筱穿戴好后却发现,这衣裳居然意外的合身。   “咚咚咚——”   就在他疑惑时,房门被人轻轻扣响。   “进来。”   “裴老板。”喜伯低着头进屋,手上端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少爷很少在家用饭,屋里没有厨子,吃食备下得也少,你将就着用点。”   “车子已经在楼下等了,裴老板打算什么时候走,可以随时吩咐。”   虽然话里没有什么太明显的情绪,但作为夜总会里八面玲珑的交际花,裴筱自然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他知道喜伯这便算是下了逐客令了,而且好像莫名带着些不悦。   “麻烦了。”   他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客气地道了谢,便看见放下碗后转身已经走到门边的喜伯却突然停住了脚步。   “倒还挺合身。”喜伯眼神打量了裴筱一圈,“总算老头子还没老花眼。”   “这衣裳是少爷十几岁时候穿的,那会的男孩子长得快,今年做的衣服,明年就穿不上了;我看着这料子好好儿的,就没舍得扔,一直放到现在,果然跟裴老板的身量相当。”   说完,他便转身推门走了,只留下裴筱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卧室里,眼神一点点暗下去。   刚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时,裴筱就看出来了,喜伯转身离开的样子明显是不愿多留的,就像对方之前跟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淡淡的,很显然并不打算跟他套近乎。   那为什么还要跟他解释这么多?   他隐隐有种感觉,喜伯是想告诉他,这是沈璁小时候的衣裳,穿不了了,不要了,所以,他也不用像第一次那样,再把东西送回来了。   这是沈璁的授意吗?   让他不必再费心寻些由头,当做二人再次见面的借口。   他也很希望是自己敏感,想多了,但当他试探着将手伸进衣兜里,果然还是摸到了厚厚的一沓法币——   足有第一次的三倍还多。   这么些钱,放到普通人家,够精米细面地吃一年饱饭了。   外面人都说,沈家七少爷出手阔绰,果然不是瞎掰的。   裴筱盯着手里的法币,微微牵起嘴角,露出点苦笑。   钱既然能揣在兜里,这事就算不是沈璁的授意,他也一定是知道;裴筱只是后悔,后悔中午迷迷糊糊的时候,为什么要拉住沈璁的手,让他赔那身衣裳。   沈璁还是跟以前一样,太温柔了,温柔得让他一时昏了头,居然生出了点荒唐的非分之想。   现在这些钱,莫说是赔上那两身被扯破的旗袍,省着点花,开间裁缝铺子卖旗袍也够了——   再加上身上这套马褂长衫,裴筱明白,沈璁这是打算彻底跟他断得干干净净,再也不扯上任何关系了。   没有想象中的痛彻心扉,也没有话本戏文或爱情电影里那些顾影自怜,对镜垂泪的桥段,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沈璁是什么人,能垫着脚从对方身上讨来点温柔,已经是赚来的了。   人在脆弱的时候或许都会有些短暂的幻想,但他现在已经醒了。   因为都是北方人的缘故,喜伯的手艺是他久违了的家乡的味道,他安安静静地吃掉了一整碗馄饨,汤都没舍得剩下,然后坐进了那辆凯迪拉克,临走前,还客气地跟喜伯道了谢。   还有那沓子法币,他也没忘记拿走。   同样的手腕玩两次,不止沈璁会感到无趣,连他自己都觉得没什么意思。   他不怕沈璁像之前那样,粗暴地进/入自己的身/体,但他怕对方的温柔会像一条毒蛇,钻/进他的心里,就不肯再出去,还要骄傲地吐着蛇信,嘲笑他愚蠢又贪婪。   这次沈璁是玩够了,他也不想再继续。   收了钱,他在沈璁眼里才不会是个麻烦,这样他们才能彻底两清。   十二月的雨,每落一场,就添一层寒,两场雨后,终于到了外滩年轻人最时髦的节日——   圣诞节。   果然如裴筱所料,沈璁没有再出现。   *   黑色的凯迪拉克里,沈璁刚结束了一天的会议,看着车里堆成小山的请柬,紧了紧眉头。   “怎么这么多?”他有些不耐烦地问道,随手将手边的几张请柬扔到一边,懒得一个个看。   “少爷,这已经是我筛选过的了……”副驾的保镖一脸为难道:“今晚是平安夜嘛,凑热闹的人肯定多,这些留下的,都是家世清白,地点也安全的,少爷可以放心,随便挑一个就是。”   沈璁闻言,烦躁地扯了扯领带。   他从不来不在酒桌上谈生意,因为他不会允许酒精影响自己的判断,但酒桌上维护各方关系的应酬交际,肯定是避免不了的;很显然,这些请柬也不过是找了个过节的由头,想攀一攀和沈家的关系。   这让沈璁突然想起个人来。   “这里面,有孔家的请柬吗?”   “有。”保镖一边肯定道,一边回身在被沈璁扔在脚边的请柬堆里翻找了起来,“我记得,是孔立文少爷派人送来的。”   自从上次一顿发作之后,沈璁已经很久没见到对孔立文这个人了。   那晚的事,是孔立文倒霉,正好撞到他被沈克山闹出一肚子火的枪口上;但他之所以对孔立文发那么大的火,其实不过是将计就计。   一开始,他只是打算找地方喝杯酒,放松一下,并没打算跟谁发泄;刚尝过裴筱的滋味,他对那晚孔立文的安排的确不甚满意,但凭他的心性,想要藏住这点心思不被人瞧出来,根本易如反掌。   他之所以大发雷霆,把火全都撒在孔立文身上,之后还故意将人晾在一边不管,为的就是现在这个局面。   那晚之后,孔立文被吓得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出现,但拿好的地在那摆着,钱已经花进去了,眼下入了冬,孔老爷子的身体也一天天不济,他也不可能干等着。   约莫也有两个礼拜过去了,他能拖的关系,该求的人,应该都已经找了一个遍,现在,他应该很清楚,自己手里的烂摊子,除了沈家,没人敢接。   他敢再次把请柬递到沈璁手边,就是最好的证据。   眼见布置得差不多,沈璁知道,也该收网了。   现在再跟孔立文坐在同一张台面上,价码只能任他开。   他看着还在一堆请柬里忙活的保镖道:“你还记得请柬上的地址吗?”   “记得。”保镖立马道:“在百乐门二楼的包厢。”   百乐门的一楼有舞池、舞台,还有吧台和几个为数不多的卡座,供客人欣赏表演,而二楼则是许多私人的包间,不止地方宽敞,还有道上的打手看守,极其私密,关起门来,想干什么都可以。   其实沈璁一直知道,经常有人酒过三巡,拉着身边的舞女就要往二楼去,到底是做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但他嫌外面的地方脏,还从来没有上去过。   有上次那件事的前车之鉴,孔立文应该是不敢再整什么“花活”了,毕竟他走前留下的那句“俗不可耐”,孔立文应该到现在都不知道是在骂谁的。   就凭孔立文的出身,要是能有这个脑子,也不至于混成现在这样,满世界求爷爷告奶奶都不成,最后还是得厚着脸皮,壮着胆,往沈家递请柬。   既然如此,他特意选在二楼,大概只是图个清静,这人看来是真的绷不住了,今晚就有事情要谈。   “别找了。”沈璁靠向身后的真皮靠垫,缓缓阖眼前吩咐道:“直接过去吧。”   果不其然,等他到了百乐门,上了二楼,孔立文已经早早迎在了电梯口,身边那群狐朋狗友一个都没带,来的都是有份参和了那片地的豪绅二代。   甚至,孔立文连平时在沈璁身边处理文件的秘书都邀请来了,看这架势,他是恨不能今晚就把这合同签了。   沈璁若无其事地跟一群人客套地寒暄了两句,对着战战兢兢的孔立文,也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被一群人簇拥着往包房的方向去,却隐约听到以安保严密著称的百乐门二楼居然传来一阵争吵,甚至是打斗的声音。 第12章 罂粟红   跟沈璁一样,裴筱之前从没上过百乐门的二楼,因为他也知道这楼上是干什么的。   他的确是几乎每晚都会在一楼的舞池边卖弄风情,游走在一群男人中间,毫不掩饰一些暧昧的挑逗,好让他们花钱。   但周旋在他左右的公子哥们,各个家里有头有脸,在相对开放的环境里,他们再疯狂,再不要脸,也多少得顾着家族的脸面,不敢做太过火的事情。   所以裴筱敢肆无忌惮地挑起他们的欲望,因为他知道,自己可以掌控他们的欲望。   但百乐门的二楼就不一样了。   在极度密闭、隐私的空间里,他根本无力还击,而那里的每一个人他都开罪不起。   那群纨绔子弟心里应该都很清楚,就算自己“霸王硬上弓”,事后除了钱,裴筱根本没有能力争取什么,更遑论讨回公道,让他们接受惩罚了。   裴筱不会天真地觉得自己玩弄人心的小把戏有多么高明,但他也没有愚蠢到在根本无法掌控的环境下,去挑战人性。   所以不管开价多高,他都不会到百乐门的二楼去。   今天日子特殊,百乐门里人满为患,经理三催四请,让他上二楼给客人敬两杯酒,并且一再承诺,只是敬酒,可他还是不敢答应。   直到后来,他看见李茉莉走出了后台化妆间。   作为百乐门的老资历,也算是台柱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别说二楼,李茉莉平时除了台上的演出,连一楼的应酬都是能躲则躲,实在躲不掉的时候也只是匆匆应付;除了登台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窝在后台,跟其他姑娘们打趣聊天。   当裴筱亲眼看到她跟着经理上了二楼,便知道自己今天大概是躲不过了。   也许只是平安夜情况特殊,也许真的只是上去喝两杯酒而已——   裴筱在心里安慰着自己,毕竟,去年这个时候,他还没到百乐门登台,可能只是有些规矩还不了解。   实在推脱不掉,他终于还是跟李茉莉一样,被经理带上了二楼。   一路上,他都小心翼翼地留心着周围的情况,好在后台化妆间隔壁的杂物房平时没什么人去,那天被沈璁扔掉的折扇又被他捡了回来;他佯装轻摇扇子,挡住半张脸,心底那点局促才不至于太引人侧目。   “砰——”   突然一声巨响,就来自裴筱身边紧挨着的包房大门方向,吓得他往旁边跳开一大步。   他第一次上二楼来,本就已经够提心吊胆了,没想到还没到地方,就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实在是一步也不想再往前走了。   “李经理,这……”   他正犹豫着,还有什么借口能把眼前的事情搪塞过去,身旁刚刚发出巨响的大门又是“砰”的一声,被人从里面撞开了。   震惊中他余光朝门边望去,看见撞开大门的人,居然是李茉莉。   与其说是李茉莉自己撞开了大门,眼前的状况更像是她不知被什么人推了一把,倒向门边时,刚好撞开了没锁紧的大门。   因为裴筱看见她狼狈地摔倒在门边,额头上居然有血。   不管门是怎么开的,但李茉莉想要夺门而出的心思很明显,她根本顾不得自己的伤,扒着门框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转身就要往外跑。   屋里昏暗的光线中很快蹿出两个彪形大汉,抓着李茉莉的头发,就像拎麻袋似的把人往回拽。   “放开我,我不抽!我不——”李茉莉声嘶力竭地哭喊道:“你放开我!”   她很快发现了站在走廊里不远处的裴筱,无助地哀求道:“裴老板,救救我……求……”   只可惜,她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两名膀大腰圆的汉子抓了回去。   “砰”的一声,大门重新被人狠狠摔上,而门外目睹了全过程的裴筱怔怔地立在当场,死死地屏着呼吸。   “咳咳——”一旁的经理见状尴尬地清了清嗓,忙上前解释道:“没事的,裴老板,百乐门开了这些年,还没闹出过人命,不要紧的,李茉莉她只是一时看不开,一会就好了。”   “咱们赶紧走吧,好几桌子的人都还等着你呢。”   直到经理上手拽了拽裴筱的胳膊,他才总算回过神来,恢复了点呼吸。   他像一具提线木偶,被经理拽着往前走,恐怖的回忆如同幻灯片,一幕幕闪过眼前。   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土坯平房,就是之前一代名伶冯吟秋和小徒弟的栖身之所。   那时的裴筱只有七八岁大,穿着件极不合身的单薄夹袄,脚上蹬着一双破布鞋,趾头都露在外面,能清楚地看见被冻得发乌的脚趾盖。   北平的冬天要比上海冷得多,身后猎猎的北风里夹着鹅毛般大小的雪片,呼啸而过,小小的孩子趴在门边,冻得瑟瑟发抖。   屋里只有桌上的一盏油灯还亮着,冯吟秋挖出刚弄到的烟土,填进烟枪里,迫不及待地嘬了两口。   那杆破烟枪早两个月就被他用来打徒弟的时候敲断了,但他毫不在乎,一点也不怕扎着嘴,贪婪地吮吸着,然后好像迟暮的老者一般,双眼无神地瘫倒在炕上。   裴筱现在还记得,那天下了好大的雪,外面冷得可怕。   反正冯吟秋每天都要去赌场、酒馆,等输光了钱,喝得酩酊大醉,倒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睡到日上三竿才会回来;于是他偷了个懒,不想天不亮就冒着大雪爬起来练功。   哪知道冯吟秋因为在酒馆欠钱太多还不上,已经没有人肯再赊酒给他,那天,他天还没亮就回了家,发现小徒弟居然在偷懒,没有起床练功。   之后他发了好大的火,随手操起手边的任何东西都会往裴筱身上招呼,那杆破烟枪就是在那时候敲断的。   尽管左肩胛骨下方的伤口已经长好了,可只要想起那天的情景,裴筱现在还是能感觉到后背在隐隐作痛。   当时他觉得自己就快要被打死了,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跑出了胡同,还好,遇到了好心人,这才救下了他。   他知道,眼下应该趁着师父抽大烟的时候进屋睡觉,因为这会就算他真的做错了什么,师父也顾不上打他;而且每天早上他都得五点起床练功,现在都已经两点过了,再不睡,明早起不来,被冯吟秋发现了,又得是一顿好打。   可他还是扒在门边,任由身后的大风裹着雪片,钻进他的脖子里,冻得他手脚生疼,还是犹豫着不愿进门。   那会他还不知道冯吟秋在抽的东西就叫鸦片,只觉得那玩意太臭了,每次冯吟秋点燃烟杆,一屋子都是味,能把人呛死。   当时的他还太小,实在不懂大人为什么会喜欢这么臭的东西,还甘愿为了这么个破玩意倾家荡产,不惜一切,直至放弃尊严,甚至生命。   现在的裴筱终于弄懂了很多小时候搞不明白的事情,冯吟秋也已经死了,他以为这种肮脏的东西,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直到刚才,李茉莉撞开大门的那一刻——   他又闻到了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放开我,我不抽!”   大门已经关上了,他也已经走远了,但李茉莉凄惨的声音还是在他耳边嚎叫着,一遍又一遍,而对方额头上的血迹也依然历历在目,就好像罂粟花那样红艳。   一开始,冯吟秋只是赌钱,酗酒,他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怎么染上烟瘾的,但还是忍不住会去想,如果……   如果……   如果当初也有人拉冯吟秋一把,那他的童年,是不是就会好过一点,起码不至于落得在那个冬天差点丢了命的份上。   “诶——”   经理前一秒还拽着裴筱的手往前走,见裴筱整个人都丢了魂似的一言不发,他还不时回头安抚两句;哪知道下一秒,裴筱就甩开了他的手,转身跑向了之前李茉莉那间包厢的方向。   站在刚才的大门前,裴筱深吸一口气,抬手敲响了房门。   “谁?!”   方才将李茉莉拎回去的两个壮汉中的一人很快应声,将门打开一条细缝,露出一张凶神恶煞的脸。   “这位大哥,是你家祝大少让我上来的啊,他人呢?”   裴筱说着撩了撩头发,装出一脸疑惑地样子往门里张望,见门口的“瘟神”挺了挺胸想要拦着,他摇着扇子朝对方眨了眨眼,立刻就迷得对方五迷三道的,说好的语气都客气了不少。   “我当是谁呢,这不是裴老板吗?你走错门了吧?我这儿哪有什么祝大少。”   “谁?!”还不等裴筱反应,门里很快冒出了另一个沙哑的声音,“你说谁来了?”   黑暗中“叮呤咣啷”一阵乱响,好像有人起身时把什么东西碰倒了,很快,那个人就出现在了门口。   “还真是啊?”来人勾腰驼背,身形瘦削,眼下两块浓重的乌青透露出明显的病态,“裴老板怎么上二楼来啦?”   这人裴筱认得,也算是百乐门的常客了,只是对方一般都直奔二楼,之前两人并没有过什么交集。   “钱家二少爷啊?”裴筱加速摇晃着手中的竹扇,掩饰心中的慌乱,“看来还真是走错门了,那裴筱就不打扰钱二少快活了。”   说着他佯装转身要走,眼神却有意无意地回头瞄着钱二的方向,烟视媚行,一下下勾得钱家那瘾君子春心荡漾。   “诶,怎么说走就走了?”钱二眼神示意左右,拦住了裴筱的去路,“裴老板难得上来一趟,怎么也得陪钱某喝一杯吧?”   “来来来——”他说着上前,色眯眯地伸手去搂裴筱的肩膀,“钱某这里啊,可是有好东西呢……”   这次裴筱没有在拒绝,一来他不敢轻举妄动,二来,他的余光瞟到身后的经理已经追了上来。   百乐门的经理,说出来好听,其实不过也就是讨口饭吃;一开始他也不想得罪钱二,但眼瞅着裴筱被“截胡”,他也没法跟其他大少爷交代,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打圆场。   “诶诶诶,钱大少——”他一把将人拦住,赔着笑脸解释道:“这不合适吧,祝大少几位都还等着呢,咱总要讲个先来后到不是?”   钱二闻言暴怒,“凭什么我就是后来的?!”   “这……”经理见状一时语塞,连忙找补道:“要不先让裴老板去敬杯酒,完事儿我马上给您送回来?”   两人掰扯的功夫,裴筱趁机上前两步,躲开了钱二的贼手,然后一个回身,帮腔道:“是啊,钱二少,敬杯酒才能花多一会功夫啊。”   “您这儿不是有好东西吗?”他收起竹扇,整个人往钱二身上靠了靠,手指拨了拨对方衣领,故意拖长的尾音极具蛊惑性,“裴筱把后面的时间留给你,好不好?”   他不是怕了,突然想要改变主意,只是终于看到了倒在地上李茉莉。   李茉莉的衣领已经被撕破了,头发也在刚才的争执中被拽得乱七八糟,但好在额头上的血迹已经结痂,看来没什么大碍,只是被另一名壮汉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说话。   既然人已经找到了,下一步自然是赶紧离开。   美人主动投怀送抱,钱二被迷得神魂颠倒,色眯眯地揉了把裴筱搭在自己肩上的手,也顾不上对方到底在说什么,只管配合着点头。   看着情况差不多了,裴筱突然收回手,装作一副震惊地样子,看着李茉莉的方向。   “哟,莉莉姐,你怎么在这儿啊?楼下都到你节目了,老板满世界地找人呢,你倒好,跑到钱二少这儿躲懒来了?”   经理虽然没什么背景,但能在法租界里开夜总会,百乐门背后的几位大老板可说是手眼通天;裴筱原以为把老板搬出来,至少能暂时镇住钱二,旁的都可以等脱身以后再说,反正以他现在风头无两的势头,老板也不会真把他怎么样。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钱二抽了这么多年的大烟,大概早就抽坏了脑子。   看见李茉莉挣扎着要起身,钱二突然暴怒。   “不行!”他一把揪住跪在地上的李茉莉,“这个婊/子居然敢在爷面前立牌坊,我看今天谁敢把她带走?!”   见自家少爷有动作,一旁的之前压着李茉莉的壮汉也不敢闲着,连忙上前拦在裴筱面前。   裴筱脚上的高跟鞋踩在柔软的地毯上,本就不大稳当,现在对方突然这么大动作,他本能地朝后躲,一不留神鞋跟一歪,便摔倒在地。   这次没有人再接住他了,后背重重磕在了身后的茶几上。   因为剧痛,他一阵恍惚,没有注意到屋里什么时候突然安静了下来,连刚才凶神恶煞的两个壮汉都不敢再有动作,只剩下钱二还抓着李茉莉不肯放手。   但一个大烟鬼实在也没什么力气,李茉莉挣扎了两下,终于摆脱了魔掌,两步冲到了裴筱身边。   “你……”她啜泣着问道:“啊要紧呀?”   在百乐门里,李茉莉是出了名的脾气暴,性子烈,心直口快惯了,平时一直是一众歌女舞女的大姐头,裴筱还从没见她哭过。   大概是知道自己的脾气容易得罪人,她才很少出去应酬,但终究还是躲不过,在今晚,因为不从,便惹怒了钱二。   裴筱看着滚落在地毯上的烟枪,大概也能猜到李茉莉不从的原因,无奈地摇了摇头。   人是救下来,但闹成这样,还不知要如何收场。   就在此时,连李茉莉都止住了抽泣声,回头向门口望去。   裴筱终于发现气氛好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有些不对劲了。   “咳咳——”   随着熟悉的声音随意地清咳了两声,他狂跳的心脏几乎漏跳了一拍,又很快平静下来。   因为他知道,今晚的闹剧,终于结束了。   他缓缓回过头去,看见沈璁还是穿着体面的西装三件套,双手插袋,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   “吵死了。”沈璁缓缓开口,说话时抬了抬手,身后便马上有人点头哈腰地上前递烟点火。   吐出一口烟圈后,他没有像以前一样盯着裴筱,而是瞟了眼李茉莉的方向,然后指了指自己的西装外套。   刚才递火的人心领神会,马上脱下外套,客客气气地上前给李茉莉披上。   沈璁满意地点了点头,而一旁的钱二已经气得怒目圆瞪,又不敢对着沈璁发作,憋得脸都青了。   他可能真的抽大烟抽坏了脑子,才敢不卖百乐门幕后大老板一个面子,但他还没有活够;更何况,得罪了沈璁,随时有可能生不如死。   “钱家二少爷?”沈璁上前两步,一脸和善地拍了拍钱二的肩膀,“对不住了,这儿光太暗,刚没看着。”   “我刚好像听见有人说——”他夹烟的手指了指地上的李茉莉,“没人能把她带走?”   他嘴角明明挂着礼貌的微笑,说着却突然眉眼一横,目露凶光,抬起了那只夹香烟的手。   “送李小姐回家休息。”   “这……七少爷……”   在场除了几个当事人,还有孔立文带来的一群跟班和保镖,光围在门口的就有十几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沈璁狠狠一巴掌抽在脸上,钱二的面子实在挂不住。   他咬着牙想要反驳两句,但最后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茉莉被带走。   因为他看见自己带来的打手,就是刚才给裴筱看门的那个,两招就被制服在了门边。   跟之前上前递烟的那个跟班不一样,能让沈克山放心派给宝贝独苗儿子的贴身保镖,都是跟着他上过战场,扛过抢、杀过人的,在这样的狠角色面前,那些打手块头再大,也只是中看不中用的假把式。   “吵死了。”沈璁上前两步,终于来到裴筱的面前,又重复了一遍刚进门的话。   为了应景,裴筱今天穿的是百乐门提供的演出服,带了点圣诞节的喜庆元素,裙子特别短;他倒在地上,那双又细又白的大长腿就这么可怜兮兮地暴露在众人面前,在昏暗的包间里,白得反光。   沈璁脱下自己的外套,随手扔向裴筱的方向,刚好盖住大腿。   其实直到这时,他面上都没有流露出很明显的表情,可是下一秒,他却烦躁地闭上了眼睛。   “都给我滚出去!”   他一脚踩碎了滚落在地的烟枪,声音里也终于满是骇人的狠戾。   “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第13章 欲成瘾   沈璁一直背对大门的方向站着,直到所有人都陆陆续续退出了包间,他也没有再回头看裴筱一眼。   裴筱看着沈璁的背影,再看了看门外的众人,挣扎着撑起身体,准备识相一点,跟大家一起离开。   他一手攥着沈璁搭在自己大腿上的外套,一手撑地,发力准备站起来时,微微躬着腰背。   今天百乐门给他安排的裙子有点西式小礼服的味道,两指宽的肩带,半个背都露在外面;沈璁听见动静回身,正好看见裴筱这个拱背的动作,突出了后背撞在茶几上留下的那块淤青。   裴筱低低地垂着头,并不知道沈璁是什么时候回身看向自己的,直到后背传来一阵疼痛。   沈璁轻轻抚摸着那块淤青,温柔地问道:“疼吗?”   一瞬间,裴筱便红了眼眶。   一模一样的两个字,如出一辙的温柔和关切。   “疼吗?”   这句话,他十几年前就听过。   就在冯吟秋敲断了那根烟杆,差点要了他的命的那个清晨。   可还不等他反应,轻抚后背的那只手却突然加力,揉了揉他的伤处。   “嘶——”   直到裴筱受不住,吃痛嘶声,沈璁才终于松了手。   “裴老板——”他转身走到包间的沙发边,大马金刀地坐下,高高地昂着头,眼神戏谑地看着趴在地上的裴筱,“你还真是什么钱都敢赚啊?”   一瞬恍惚间,裴筱觉得眼前的沈璁突然变得陌生了起来。   他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但很快,余光瞥见地上被沈璁踩碎的烟杆,他猛地恍然大悟。   鸦片这玩意不便宜,起初得是有钱人家,上流社会才能消费得起,所以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纨绔子弟喜欢在吞云吐雾时,花钱找几个女人作陪,一群人趁着劲头上来了,没准还能“快活快活”。   李茉莉被钱二抓来,大概就是因为这个,而现在,裴筱隐约能猜到,沈璁也以为他是因为这个,才会出现在这里。   “呵——”他轻笑出声,却没有解释什么。   毕竟在沈璁心里,他的确就应该是这样的人,之前有意或无意,他展现给沈璁的一面,就是这样的。   他撑起身体,仰着下巴,轻轻挑眉,用一种近乎赤//裸的挑/逗眼神看向沈璁,转盼流光。   “七爷没有饿过肚子吧?”   “呵呵——”沈璁也笑出了声,“那是沈某的错,赶走裴老板的金主了。”   他向后一仰,舒服地靠在沙发的靠背上,对着裴筱招了招手,“来,爷给你补上。”   裴筱还是维持着他标准的,风情万种的笑容,点了点头,没有反驳什么,只是撑着一旁的茶几,准备起身上前“侍候”。   但沈璁却突然倾身向前,一把按住了他的肩膀。   对方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什么也不说,他不知道沈璁到底想要做什么,只能试探着向前探了探身子,沈璁便满意地靠了回去。   沈璁靠在沙发上,大喇喇地敞着腿,双手打开,横在沙发靠背上,满意地看着裴筱趴在自己腿//间,然后低头用眼神示意自己皮带往下的地方。   裴筱不至于单纯到现在还看不懂沈璁的意思。   他抬头看了一眼沈璁仍旧面无表情的脸,眼底潮湿一片。   但也不需要太久,他深吸一口气,就接受了自己的命,探身向前,颤抖着伸手去解沈璁的皮带。   皮带扣“咔嗒”一下松开的瞬间,沈璁一把攥住了他的腕子,拉到一边。   “用嘴。”沈璁冷冷地命令道。   从始至终,他的表情和语气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波澜,但裴筱能清楚地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可怕的愤怒。   裴筱怔怔地愣在当场,眼底已经蓄满泪水。   虽然早早就有风流名声在外,但比起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沈璁的风评并不差,就算是最下贱的妓子上来套近乎,他也愿意用小费礼貌地把人打发走。   哪怕是装的,他也伪装得很好,起码面上看起来永远充满了绅士风度,好像会尊重每一个人。   裴筱实在不明白,沈璁为什么要这样羞辱自己。   他深吸一口气,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努力屏住自己的眼泪,不要弄脏沈璁的裤子,然后闭眼低头,探向沈璁的腿//间。   嘴唇碰到西裤拉链上冰凉金属扣的一瞬间,沈璁一把推开了他。   如果说上次对孔立文发作,还是沈璁的将计就计,那现在他的愤怒就是真实的,根本无法掩饰。   作为一个心思深沉的人,他的情绪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失控过了。   但这种愤怒并不是现在才突然冒出来的,而是从他踏进这间包厢大门的一瞬间就开始了。   他不喜欢有人用色眯眯的眼神,偷偷盯着裴筱那双光/溜/溜的大/腿看,也不喜欢掉落在裴筱身边的那柄竹扇。   一把在别的男人胸口点来点去的破扇子,他明明都已经扔掉了,也不知道裴筱为什么还要捡回来。   但若仅仅是这些,倒还不足以让他失控。   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这间包厢里,鸦片燃烧后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他一把抓起趴在地上的裴筱,扔在沙发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对方那张美极至妖的脸。   可能是因为百乐门里的裙子都是给女人准备的,裴筱再苗条,到底还是男人的骨架,裙子穿在他身上有些显小的同时,却也更突出了他诱人的线条。   有一个瞬间,沈璁会觉得恍惚,分不清真正让人上瘾的,究竟是鸦片,还是裴筱。   从前,他身边有过很多人,来来去去,有的他根本不知道名字,甚至不记得对方的脸,但为什么偏偏裴筱……   刚才那样短暂的接触,他明明只是想对裴筱“小惩大诫”,自己的身体却抢先一步,诚实地给出了反应。   “裴筱。”他一把捏住裴筱的下颚,在那张白皙漂亮的脸蛋上留下指印的红痕,另一只手指了指地上那支被他踩碎的烟枪,咬牙切齿道:“你知道,那玩意会要命吗!”   裴筱想说“知道”,他当然知道。   他曾经亲眼看着冯吟秋就这么抽死在了床上。   但当一滴泪水终于不堪重负地从眼角滑落,他还是深吸一口气凑到沈璁跟前,软着声调道:“七爷不就是喜欢我这样?”   之前几次偷欢中,他隐约觉察到,有意无意间,沈璁好像总是在刻意回避接吻这件事。   果不其然,当他主动迎了上去,沈璁很快偏头躲开。   昏暗的阴影里,沈璁躲开了裴筱那双勾人的桃花眼,急促地喘/着粗/气。   稍许平静后,他甩开裴筱,转身摔门离开了包间。 第14章 檀香扇   沈璁走出包厢时,孔立文正带着人,不远不近地等在走廊里。   他知道沈璁讲究多,再猴急应该也不会在百乐门的包间里干什么;更何况上次差点闹掰那晚,他是跟在沈璁屁股后面,亲眼看见沈璁搂着裴筱上了那辆凯迪拉克。   作为沈璁刚回国不久就攀上了关系的“狐朋狗友”之一,他当然知道,七少爷不会碰同一个人第二次,把裴筱单独留在包间,大概也就只是单纯问问情况而已。   这一次他是真的上心了,开动自己贫瘠的小脑袋瓜,把能想的都考虑到了,偏偏没料到自己能这么倒霉,每次好不容易能凑到沈璁跟前,对方看起来都是心情都不太妙的样子。   见沈璁黑着脸走出包厢,他忙迎了上去,结果对方根本不搭理,就这么冷着一张脸,大步流星地走了。   “这算什么事儿啊……”他一边小跑两步跟上,一边忍不住小声跟身边的人嘀咕道:“真是邪了门了啊?你说这裴老板,平时怎么都不肯上二楼来的,今天怎么就跟钱二那个死烟鬼混到一起去了?”   “我看着不是挺精的一个人吗?不知道钱二抽大烟抽坏了脑子,心理变态的啊?”   看着沈璁那张冷若冰霜的脸,他以为今晚的合作又泡汤了,只顾着跟身边的人发牢骚,没留意到沈璁突然停下了脚步,好险有背后的跟班拉住,才没有直接撞上去。   “哎哟!”   一声惊呼中,沈璁猛地回身,一把抓住孔立文的衣领,“你说什么?!”   上次再怎么发火,还只停留在指桑骂槐的阶段,眼下直接动了手,孔立文吓得差点没尿了裤/裆。   “对不住了,七少爷!对不住!是我瞎,是我走路不看路……”   “前面那句!”沈璁眉头蹙得死紧,粗暴地打断道:“你说裴筱他从来不会上二楼?”   “是、是啊……”孔立文吓得恨不得把脑袋埋进胸口里,听见沈璁问话,才哆哆嗦嗦抬起头来,结巴道:“我、我试过……就让他敬杯酒……给、给多少钱也不肯上来……”   “今天这……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沈璁脸色猛地就沉了下去,突然想起喜伯那天的话——   “你就不怕老爷找裴老板麻烦吗?”   他是跟亲爹不对付,甚至很恨沈克山,但对方军人出身,他之前一直笃定,沈克山做不出这种在背后玩小动作的勾当,更何况,以裴筱的身份,应该根本入不了沈克山那双极重门第的眼。   不过如果裴筱本来不该出现在这里,那一切就突然变得耐人寻味了起来。   就在这时,沈璁那个之前送李茉莉离开的贴身保镖回来了。   “人送走了?”沈璁问道。   “送走了。”保镖利落地答道:“我亲自送上车的,钱也付过了,少爷放心。”   沈璁点点头,很快压低声音道:“去查——”   “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出现在钱二的屋里,我给你一个钟头。”   “是!”保镖恭恭敬敬地应下。   虽然只有一个小时,但他并没有马上离开。   作为沈璁一回国就跟在身边的人,他很清楚,就凭沈璁这个睚眦必报的性格,不管原因是什么,只要让他不痛快了,必然不可能轻易放过。   保镖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边,等沈璁点上手里的烟,才上前询问道:“少爷,还有别的吩咐吗?”   果然,沈璁还是那个沈璁。   “刚刚屋里,是谁动的手,用的哪只手,都去查清楚。”他吐出一口眼圈后,平静地说道:“不会怜香惜玉的手,留着也没有用了。”   “再去提醒百乐门的秦老板一声,他手下的经理连这种小事都处理不好,吃白食的饭桶也不必留着。”   “至于钱二……”他顿了顿,掸掉一截燃尽的烟灰,眼神也跟着暗了下来,“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从现在开始,我不想再看见这个畜生。”   保镖躬身点头,得了吩咐便立刻转身,一路小跑着离开。   沈璁又抽了两口烟,才注意到一旁瑟瑟发抖的孔立文。   “孔少爷这是怎么了?”他掸了掸烟灰,没事儿人似的打趣道:“愣着干嘛?要没定好包间,我们就钱二那屋里将就将就?”   沈璁这个阴晴难定的性子,孔立文实在捉摸不透,但又不敢怠慢,只能一边抹着冷汗,一边硬着头皮上前赔笑。   “定好了,定好了!”他忙上前引路,道:“紧里面最大的一间。”   沈璁也客气地抬了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为了裴筱,他一再破例,还几近失控,这实在太不像他自己了;后续的事情既然已经交给了手下去处理,自己的正事他不想再耽误了。   孔立文这盘“棋”,他已经谋划许久,中间还不惜亲自粉墨登场,唱了出大戏,总不能在收网的时候掉链子。   很快,一行人便进入了事先预定的豪华包厢,沈璁收起了失控的情绪,一桌子人虚与委蛇间,竟都是副相谈甚欢的模样。   跟沈璁预想的差不多,到了这个份上,孔立文早就束手无策了,任他如何狮子大开口,对方略作挣扎后,也只能默默吞下这哑巴亏。   诸事进展顺利。   一个小时后,他看见自己的贴身保镖准时回到包厢,便轻轻揉了揉眉心。   一旁的孔立文立刻心领神会。   “聊了这么半天,各位都累了吧?”孔立文起身,招呼着身旁的那群跟班,“后面我备了酒,走走走——”   “边喝边聊!”   把众人打发走后,他还不忘回头跟沈璁溜须道:“七少爷您慢聊啊,那边不急的,不急……”   看着孔孔立文走远,沈璁立马收起了刚才假装疲惫的样子,身后的保镖也很快上前,把之前钱二包间里事情的前因后果简单说了一遍。   起初,沈璁嘴角还露了点笑。   他没想到裴筱平时看着柔柔弱弱的,居然还能做出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来,好像越来越有趣了。   但是慢慢的,他就笑不出来了。   如果今晚他没有出现在百乐门,裴筱这么冲动,还不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   保镖大概说明完情况,见沈璁面色凝重,便识趣地没有再多言,安安静静地退了下去。   没人打扰之后,沈璁越想越不对味。   事情多少跟裴筱的冲动有点关系,那也就是说,一切的发生似乎都带有偶然性,如此,他便很难判断这一切跟沈克山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   但不管有没有联系,至少裴筱都不是自愿的。   他猛地发现,自己好像错怪了裴筱。   愧疚这种情绪很少在他的身上出现,映像里除了对母亲,他也没有跟任何人道过歉。   本质上,他不否认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从来都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就算刚刚“乘人之危”狠敲了孔立文一笔,他也不会有丝毫的道德负担。   但偏偏想到刚才裴筱眼角滑落的那滴泪,他莫名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就在这时,孔立文特意喊来的那个,沈璁身边处理文件的秘书刚好推门进来,手上拎着个精致的小纸袋,局促地站在门边。   他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是什么,一进门就看见包厢里泾渭分明地隔开两派——   一边是孔立文和一群跟班正喝着酒,聊着天,状态轻松,纸醉金迷,可他一个人都不认识,根本融不进去;而另一边,他唯一认识的老板坐在一张长桌前,脸色凝重,他根本不敢打扰。   还好,沈璁很快发现了他。   “张秘书?”沈璁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拉回那股“诡异”的思绪,冲门口局促的张秘书招了招手,“上哪儿去了?”   “不好意思啊,老板。”张秘书尴尬地笑笑,“给我老婆买东西去了。”   他属于那种典型的上海小男人,平时在公司里总有人笑话他怕老婆,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点特质,他平时办起事来非常仔细妥帖,沈璁倒还蛮欣赏的,特意安排在身边,做些管理文书公章的细致活。   “没事儿,还没到签合同的时候。”沈璁拉了拉身边的椅子,示意张秘书坐下,“不过今儿可是过节,你老婆能答应放你出来?”   “噢哟,老板你不要提了。”张秘书连忙摆手,“我本来呢,和我夫人呀,电影票都买好的,结果这个孔少爷突然找过来,说是老板你也在的,那么我夫人就不好说什么了呀。”   “喏——”说着,他颠了颠手里的纸袋,“这个东西哦,我老婆看上很久勒,一直都舍不得买。”   “所以我刚刚才要赶在这个盛文阁关门前,去把这个东西买回来,不然我等会回去哦,这个平安夜是不会‘平安’勒!”   沈璁被他这副样子逗笑了,扒开那个精致的小纸袋,随口问道:“什么好东西?”   “扇子呀。”张秘书小心翼翼地掏出纸袋里的锦盒打开,一脸得意道:“檀香扇,老板你晓得伐?噢哟,香的来——”   看着张秘书手里的扇子,沈璁突然想起了什么。   刚才丢下裴筱离开前,他脚底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现在想来,应该就是他扔掉了,又被裴筱捡回来的那柄竹扇……   现在肯定是彻底报废了。   道歉是不可能的,他本来也不想再看见那把破扇子,但空气里飘着的隐隐幽香,倒是跟裴筱很配。   “张秘书。”他微微一笑,客气地打断了张秘书的显摆,“等会我和孔少爷要签合同,你去准备一下吧。”   “好的呀。”   张秘书说话磨磨唧唧,做起事来还是靠谱的,得了吩咐很快就准备去了。   见人走远,沈璁招招手,唤来了身后的保镖。   “刚才那把扇子,你看见没?”保镖点头后,他才接着道:“明天,买一把回来,挑最好的。” 第15章 恨意决   借着后背那块伤,裴筱一连请了好多天假,彻底闲了下来。   以前就算生病倒了嗓子,实在不能登台,他在家里也要抽出时间练功,而且心中始终静不下来,整天想着怎么能赶紧缓过劲,好出门挣钱。   其实沈璁对他的看法也不算完全的误解,至少在遇到对方之前,在他心里,的确没什么比赚钱更重要。   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完全放纵自己歇下来,侍弄侍弄花草,还能借楼下小夫妻的厨房烧点家乡的饭菜。   虽然是苦出身,但其实他的手艺不怎么样,跟喜伯那天的馄饨比差远了。   打从记事起,他就被卖给了冯吟秋,师父得势时,家里有老妈子侍候,用不上他一个还不到灶台高的孩子;后来冯吟秋落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吃两粒盐都是奢侈的,更谈不上什么厨艺。   不过总算能吃上几口小时候熟悉的饭菜,就算味道上差点意思,他也还是很满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点大概就是眼下已经入冬的天太冷,好多花草都养不活,他只能隔两天就出门一趟,去法租界的花店里买最喜欢的郁金香。   这天他特意起了个大早,挑回一束最水灵的花苞,想着能多开些天,便心情大好;不料刚走到巷口,就看见了等候多时的李茉莉。   “莉莉姐?”那天钱二的事情后,他一直都没有出门工作,自然没见过李茉莉,便礼貌地关心道:“你……还好吧?”   “我……”李茉莉尴尬地撩了撩头发,“能有什么事情呀……”   那里正好是李茉莉当天受伤的地方,现在已经看不出明显的伤痕,想来真的没有大碍,裴筱便也放下心来。   “那你……”他不想邀功,更不想旧事重提,很快岔开了话头,“有朋友朋友住在这一片?”   跟裴筱的委婉不一样,李茉莉直来直去惯了,憋不住话。   虽然气氛略显尴尬,但她还是晃了晃手里拎着的水果,开门见山道:“我是来看你的。”   裴筱这些天连自己最“喜欢”的钱都不去赚了,就是想躲开某些人或事,但很明显,他那点含蓄的小心思李茉莉根本体会不到,又或者就算体会到了,也是直愣愣地一杆子戳破。   他没办法,只好领人上楼,还客气地给倒了茶。   “裴老板,侬诶个伤……啊要紧伐?”   李茉莉刚进屋坐下,接过茶杯时还客气了两句,但瞧见裴筱微笑着摇了摇头,便立马直截了当道:“个么侬为撒还不转来登台?”   “……啊?咳咳——”   裴筱刚从外面回来,给李茉莉看茶时,顺带也倒了杯水暖手,杯子刚端到嘴边,就被李茉莉“直白”得差点呛着。   “我……我没……”   见裴筱支吾半天也说不清楚,心直口快的李茉莉一把抢过话头,“哎哟,裴老板,怕侬伐晓得,我就直说了!”   “侬不用担心钱二再来找麻烦,他人已经没了呀!”   沈璁是什么人,裴筱清楚得很,他当然不担心钱二还敢来找麻烦,但也没想到李茉莉能说出这么耸人听闻的话来。   “什、什么叫……人……没了?”   “没了么,就是没了呀……”李茉莉尴尬地撇了撇嘴,“我也不晓得哪能说……”   在平安夜之后的第二天,钱二就被警察抓了,罪名是吸食鸦片。   上海的英美租界里,的确颁布过禁烟相关的法令,但在法租界,开烟馆都是合法的,从来没人管过。   且不说钱家的宅子本就在法租界的地盘上,钱二这个烟鬼实在没必要舍近求远,跑去别的地方过瘾,就算他真在英美租界里抽过大烟,也没道理非等人回到了法租界才抓。   让一个鸦片成瘾多年的瘾君子再也抽不到大烟,恐怕比杀了他还让人难受。   虽在沈璁在气头上跟保镖说过,不管用什么办法,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狠辣又一针见血的手腕实在非常符合他一贯的行事作风。   只是之后的事,便没有人能说清了。   “有人说呢,钱二在牢里犯烟瘾,实在扛不住,就一头碰死勒;但也有人说,是他爹拿钱捞的人,已经送到南洋去了……”李茉莉一脸嫌弃道:“管他的,反正这种瘪三,死一箩筐也不嫌多的呀!”   “人呢,肯定是回不来了,也碍不到我们什么的,裴老板,经理都给换掉了,你不用怕的。”   “我……”裴筱默默点头,“知道了。”   他当然不怕,没回百乐门的原因也不是这个。   虽然并不同情钱二,但突然听到这么个消息,他多少还是有点震撼,一时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这次李茉莉也难得地没有穷追不舍,默默端着茶杯安静了许久,才小声道:“裴老板,其实我晓得,你不怕的……”   “要是真的怕钱二,你当时都走掉了,也没必要折回来。”   她难得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憋不住试探道:“七少爷他……对你蛮好的哦……”   裴筱闻言,心脏差点漏跳一拍,手边跟着一抖。   “啪嚓”一声,茶杯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他连忙躬腰,装作收拾,躲开了李茉莉;但李茉莉也很快也抱歉地蹲下身来,要跟他抢活干。   “不好意思啊,裴老板,我来我来……”   两人推脱了半天,直到李茉莉发现,裴筱眼眶都红了。   “这……”李茉莉终于松开了手起身,看向裴筱的眼神有点心疼,“噢哟,我实在学不来你们那些弯弯绕!算了,裴老板,我还是直接讲好了。”   “其实我今天来呢,是要跟你讲一声谢谢的;这些天你没有来百乐门,我以为你已经从了沈璁少爷了,既然要谢你哦,有些话难听我也还是要讲的。”   “裴老板,我知道,七少爷人长得好,家世好,对人也客客气气的,什么都好,多少小姑娘想要嫁给他的。”   “但是你不一样呀!”   “我知道那些小姑娘在想什么的,就算家世够不上,只要人能贴上去,生下一儿半女,当个姨太太么也好的;但是你不行的呀,七少爷现在再喜欢你,之后总要结婚生孩子……”   “侬哪能办?”   一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倒了个干净,见裴筱拾起茶杯残片的手怔怔地僵在空气里,李茉莉才终于收敛了之前激动的语调,语重心长道:“趁着你现在红,多挣点钱伐来塞吗?”   “就算真的能当姨太太,买个小房子把你装起来,也不见得好呀!”   “七少爷自己的娘不就是,生儿子又哪能呢?这辈子都没有进过沈公馆,好吃好喝顶什么没用,最后还不是染上大烟,四十几岁就走勒……”   看着裴筱颤抖的双肩,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人呐,但凡有点寄托,又怎么会去抽大烟呢……”   *   那天,裴筱起得很早,李茉莉离开后,他干脆坐在了地上,直到窗外的天一点点黑下来。   其实李茉莉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明白,即使对方不说,他也明白。   他从来没有天真地幻想过,要在沈璁身上得到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沈璁的母亲也是因为抽鸦片走的。   那天钱二的事,他刻意没有解释,其实心情是很矛盾的。   他一边希望沈璁能因此厌弃自己,结束一切,以避免陷入这段注定没有未来的关系里;但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自己越是表现得视财如命,在沈璁眼里才反而安全无害,他必须是这样的形象,才有和沈璁继续下去的可能。   可在李茉莉的话说完后,所有的矛盾都不复存在了。   裴筱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那天沈璁要如此羞辱自己。   如果真的是鸦片带走了沈璁的母亲,那以对方深恶痛疾的程度,只怕现在提起他都会觉得恶心,他也不需要再纠结下去了。   对于这段关系的结束,他随时做好了心理准备,谈不上什么遗憾,只是觉得自己最近的躲起来的行为挺可笑的。   天终于彻底黑尽了,他也活动了下手脚,从地上爬起来,拿出压在枕头底下的一个锦盒打开。   盒子里是一柄精致的檀香扇,他知道,是沈璁送来的;因为几天前送来扇子的人,他见过几面,是沈璁的贴身保镖。   那时的沈璁还不知道,送礼不止是需要钱就够了,还应该费心思,花时间,自己去挑选。   但对裴筱而言,能留个念想,就已经很好了。   他脱鞋靠在床边,缓缓蜷起身体,摸出那把檀香扇,紧紧抱在怀里。 第16章 鸡尾酒   除了小时候给母亲买过几次对方最喜欢的郁金香,和现在生意场上的礼尚往来,沈璁长这么大,还没有送过谁礼物,他不知道送礼的心意,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人敢在收了他的礼物后,一点回应也不给。   他现在就是在路上随便抓把土送给孔立文,对方都得亲自捧上两根金条,屁颠屁颠地来回礼,还深怕自己跑慢了;可檀香扇送出去这么久,裴筱居然连句“谢谢”都没有。   起初的几天,沈璁还找自己的贴身保镖确认过,扇子买的是最贵的,一把就足够普通人家吃上好几年,百年难得一遇的上等檀香木,苏州名家世代祖传的手艺,说是艺术品也不为过。   而且保镖再三保证,自己是亲自交到裴筱手里的。   在沈璁的世界里,钱到位了,一切都会到位,他搞不懂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不过好在,这点事也并没有困扰他太久。   那晚在百乐门的二楼,合同已经签下了,虽然之前是孔立文出时出力,疏通关系,拿钱拿地,但现在他只有一个明面上说出来好听的名头,回去哄哄他那个已经时日无多的老爹,和根本不懂生意的大妈或姨娘。   其实背地里,股份分成的真正大赢家,还是沈璁。   他做事向来雷厉风行,最讨厌拖拖拉拉,尤其是生意上,既然现在已经大局在握,他一分钟也不想耽误了。   至于裴筱……   只是他无聊生活中的一点调剂,消遣而已,怎么能耽误正事。   他又没有心。   离春节还有差不多两个月,他想赶在过年前,打通最后的环节,这样过完年,工人就能直接开工。   而这个最后的环节,需要下点功夫。   因为工厂的项目规划涉及到药品生产,虽然是面对民间流通,但若真是遇到紧张形势,也很有可能被当做战时军需物资被征用,这也就是为什么孔立文求了一圈,最后还是只能找沈璁的原因——   租界内的药品生产和流通,需要领事馆的审核通过。   法国领事馆一直很重视跟军人出身的沈克山之间的关系,而他留学多年的幼子又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和英语,与多位领事都有私交。   经过沈璁一个多月的运作,事情只差临门一脚,就在今晚的鸡尾酒会,分管相关事宜的法国领事会亲自到场。   *   “Bonsoir①。”   “Bonsoir。”   鸡尾酒会的现场,沈璁跟早到的法国领事熟络地打着招呼。   他法语流利,领事也会几句蹩脚的中文,两人根本不需要翻译,就可以相谈甚欢,身边只有一位领事的中方副手,很快就落实了最后的几个小问题。   收尾的工作是由那位中方副手代劳的,因为那位法国领事已经被台上的表演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表演开始后,沈璁全程背对着舞台,直到跟副手聊完,他才趁着对方去洗手间的功夫,叫来了安排这场鸡尾酒会的孔立文。   面对身边不时经过的一些领事馆成员,或是商界熟人,他还是一直保持着绅士的仪态,礼貌地点头微笑,但一张嘴,冰冷的声音就吓得孔立文立刻打了个寒颤。   “谁让你请他来的?”   “……谁?”孔立文揣着明白装糊涂,只想找个地缝躲一躲,无奈已经被沈璁带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只能硬着头皮道:“七少爷,七少爷你信我!真不是我把裴老板请来的……”   他几天前提交给领事馆方面过目的演出人员名单,的确没有裴筱,是对方略略做了些删改。   “你说我也不懂法语啊……”孔立文一脸冤枉地解释道:“名单拿回来,我就交给手下的人去办了……”   还不等沈璁再说什么,领事副手正好从卫生间出来,经过两人身旁。   “沈公子怎么在这儿?”副手客气地寒暄道:“难得今晚这么精彩的演出,好不容易谈完了正事,不一起喝一杯吗?”   “那是一定的。”沈璁得体地笑笑,“我正好也要去趟洗手间,刘秘书先请。”   洗手间里,他掬起一捧水,拍在脸上,再抬头时,镜子中出现了一张阴沉的脸。   刚才他看得很清楚,刘秘书说话间,眼神一直饶有深意地示意着法国领事的方向,瞎子都能看出来,领事盯着台上的裴筱,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等他走出洗手间,台上的表演已经结束,裴筱正在跟台下的观众鞠躬致谢。   大概是为了配合今晚西式鸡尾酒会的主题,裴筱今天穿了件低胸平口礼服,细窄的包臀裙将他的身材勾勒得极其诱人,裙摆在膝盖处散开,是时下相当流行的鱼尾裙,性感得很高级。   只是在沈璁看来,比起之前的两身旗袍,这洋玩意还是差了点意思。   但这丝毫不影响全场的目光都已经聚焦在了裴筱身上,沈璁不相信这帮洋人里有几个能听懂台上的中文歌,他们也不讲究什么含蓄内敛的传统美德,除了极个别单纯的欣赏外,大部分的眼神都颇为下流。   “沈公子——”   很快,沈璁听到了刚才那位副手刘秘书的声音,对方已经回到了领事身边,冲他举了举酒杯。   当他从经过的服务生手中的托盘中端起一杯酒,立刻回到了之前绅士斯文的状态。   “Leroy先生。”他也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客套地跟领事碰了碰杯,“今晚的安排,还满意吗?”   沈璁刻意用了中文,让他们之间的对话显得只是闲聊而已,而一旁的法国领事也很配合。   “当然。”他用夹杂着法语的蹩脚地中文称赞道:“东方,美人,Très bien②。”   “这次的酒会,好像是孔公子办的吧?我记得他也是这次项目的合伙人之一,和沈公子很熟的。”   刘秘书上前搭话,就差没直接跟沈璁说,赶紧安排一下。   沈璁倒是面色如常,礼貌地点了点头算是附和,但在西装的袖口里,没有人能看到的地方,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拳头已经攥紧。   “不用了。”领事摆了摆手,打住了这个话题,“我夫人,带孩子,来跟我过圣诞;他们没有见过,春节,会留下来,一起,热闹。”   “不着急。”   就在几人对话时,裴筱已经走下了舞台,领事的眼神自然是一直尾随,沈璁也顺势看了过去。   人群中,裴筱还是那么妩媚,一颦一笑,活色生香。   发现沈璁看向自己,他先是怔了一秒,但很快就回以微笑,遥遥向沈璁的方向举了举酒杯,并没有刻意避讳两人的熟稔,又保持了得体的距离。   之前的某一个瞬间,沈璁惊讶于裴筱就像是罂粟的花朵,浓艳,美丽,招摇,藏着让人上瘾的东西。   但在毫无交集的这一个多月里,他觉得裴筱其实更像自己指间的一支烟——   尼古丁固然是会让人上瘾的,但其实也可以戒掉。   最近除了像今天这样必要的应酬,他忙得连那些消遣的酒局都很少去了,自然也没什么空闲想起裴筱。   日子并不算太糟,他算是还没有明显的“戒断反应”。   只是偶尔闲下来,他会觉得那栋熟悉的二层小洋楼有些莫名的空旷,好像连喜伯的敲门声都有回音似的。   对于自己居然会突然想到这些,沈璁本人也很意外,一定是今晚的鸡尾酒后劲太足,酒精全都涌上了脑子。   而此时,因为并不会任何一门外语,裴筱只能在翻译的帮助下,简单跟身边的人敬了两杯酒,便匆匆离开了。   事情已经谈完,表演也已经结束,沈璁跟领事间客套地互道“Bonne soirée③”后,便也跟着开了酒会现场。 第17章 红颜祸   无论是夜总会还是今天举办鸡尾酒会的高档酒店,一般都会开在租界里最繁华的几条街边,因为只有这些地方才会有宽阔平坦的马路和彻夜通明的街灯。   而这往往也意味着,路上总会有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轿车,即便已经入夜;他们和高处的霓虹一道,共同编织着上海滩最纸醉金迷的一场幻梦。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造成道路拥堵,出入这些高档场所的小轿车,都会在旁边另寻一处相对僻静的小巷暂停,等里面的活动结束,会有服务生去通知司机,将车开到门口来接自己的老板。   沈璁自然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流程,但他今天走得匆忙,服务生都没有来得及去通知司机;不过这倒不是鸡尾酒劲真的上了头,让他忘了,而是故意的。   酒店一楼的玻璃门里,正靠在走廊的墙边,点起了一根烟,余光瞥向门外的裴筱。   裴筱走得也很急,并没有换下那身华丽的晚礼服,曳地的鱼尾裙摆显然很影响行动;他单手垫在后腰上,靠在路边的一根灯柱旁,看起来像是在等人,或是一会要来接他的车子。   即便是在上海滩最繁华的街头,他这身装扮也略显隆重了些,基本上所有经过他身边的人都会忍不住驻足,侧目,甚至有人明明已经走远了,还要不断回看。   之前在百乐门的后巷,与身边的颓败不同,他好像那晚自己指尖的香烟,总能在一呼一吸间熠熠生光。   而在眼前穷奢极欲的霓虹下,他轻抱着手臂靠在路边的灯柱上,明明从头到脚都装扮得光鲜靓丽,却好像他手里那支因为没有火而点不燃的香烟,透出一股难以言说的颓废感。   可所有看来矛盾的东西,在极致的美面前,总能达到一种空前的统一。   在无数偷偷关注裴筱的眼神中,终于有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走上前来。   而此时玻璃门内的沈璁,刚好掐灭了手中的烟蒂。   其实刚才他是有机会像那晚在百乐门一样,在一个无人关注的角落里截住裴筱的,但他没有那么做。   他当然不会为了那个法国佬几句精/虫/上/脑的蹩脚发言就跟裴筱保持距离,但在某一个时刻,他想起了平安夜的事情。   钱二已经在整个上海滩查无此人,当晚意外背后的实情也一道成为了场彻彻底底的罗生门;直到今天沈璁也不能确定,那一切与沈克山之间到底有没有关联。   不过现在,他有点后悔了。   *   “……小、小姐?”稚嫩的少年走到裴筱面前,才看清对方脖颈间精巧的喉结,很快抱歉地改口道:“先生,不好意思,是我没看清,但请您相信,我并没有恶意。”   “时间已经不早了,我看您在这儿站了好一会,又穿得这么少……”   “是在等人吗?我有什么可以帮您?”   “呵——”   裴筱浅浅一笑,看着自己指尖未点的香烟,缓缓抬眸;跟平时一样,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便逸态横生。   他抬了抬那只夹烟的手,“有火吗?”   少年看着顶多也就二十岁,一脸青涩的书卷气,大概是附近学校里的学生。   他抱歉地挠了挠头,“对不起,我不抽烟……”   “但我可以去附近的地摊帮您买一盒洋火,您可以等我一下吗?”   裴筱笑着摆了摆手,想说不用麻烦了,但话还没出口,一阵微风吹过,他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的手臂。   临近春节,正是上海冬天最冷的时候。   “你会感冒的。”少年突然一改方才的拘谨,一脸严肃地说道。   说着,他脱下自己的外套,并没有像刚才一样,礼貌地询问裴筱的意见,而是直接披在了对方身上,眉眼里那股子认真劲,颇有些怜香惜玉,又稚气未脱的霸道。   看着裴筱并没有拒绝自己,涉世未深的少年根本藏不住内心的窃喜,年轻的脸蛋瞬间就红了个透。   “你、你要去哪里……回家吗?我、我可以让家里司机送送你的……或、或者……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喝咖啡?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的咖啡馆……环境、口味……各方面都……”   他害羞得根本不敢抬头看裴筱,磕磕巴巴地说了半天,得不到任何回应,才鼓起勇气抬头,小心翼翼地看向裴筱。   裴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直了身体,而且根本没有看他,甚至从表情看,裴筱根本没有在听他说话,眼神直直地越过他的身体,仰头看着他身后的方向。   “怎、怎么了……”他疑惑地转头,顺着裴筱眼神的方向看去,发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高大男人。   不知道是因为对方太安静,还是自己的注意力全都被裴筱吸引,他完全不知道身后这个英俊的男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吓得缩了缩脖子。   “你……你们……”他看看裴筱,又看了看身后的沈璁,“认识?”   裴筱没有说话,倒是沈璁微笑着点了点头。   “那、那……”尽管沈璁从始至终都挂着礼节性的笑容,但少年还是吓得上下牙直打架,“不打扰了!”   “诶——衣服——”   裴筱抬手想要把人叫住,可转身后少年疾走了两步,便马上换成了大步快跑,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街道的车水马龙中。   看着少年消失的背影,沈璁轻蔑地笑笑。   “七爷这么凶干嘛?”裴筱拉了拉披在自己身上的外套,娇嗔道:“瞧把人家孩子吓的……”   “孩子?哈哈哈——”沈璁盯着裴筱,看着对方单手拉紧披在身上的外套,突然大笑出声。   然后,他蛮横地一把拽掉了披在裴筱肩上的,那件其他男人的外套。   因为突然的惊吓,和丝毫没有恻隐之心的冷空气,裴筱本能地抱住自己的双臂;他双肩轻微地打着颤,看起来无辜极了。   沈璁满意地欣赏着美人楚楚可怜的样子,同时解开西装的纽扣,很快脱下外套,给裴筱披上。   他的动作绅士温柔,紧紧用衣服包住裴筱,双手搭在对方颤抖的肩膀上,微微躬身,凑近裴筱的耳边道:“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大学生,能‘满足’陪裴老板吗?”   包裹着裴筱的不止是衣服,还有上面残存的,沈璁的体温,和对方呵在他耳边的热气。   沈璁好像总是很懂,怎么才能让他小鹿乱撞。   身体微微颤抖着,可他抬眸望向沈璁的眼神却还是那么镇定自若,   他偏过头来迎上沈璁,也同样靠在对方的耳侧,挑/逗道:“这不是还有七爷吗?”   面对这样近乎赤/裸地勾/引,沈璁没有惯着,抬手搂住裴筱盈盈一握的细腰,一把将人带进了怀里。   “从领事馆里的洋人,到路边一个恰巧经过的大学生——”   他一手搂着裴筱,一手拨开对方颊边的鬓发,温柔地揉了揉那颗漂亮的泪痣,一脸体贴情郎的模样,仿佛刚才那个粗鲁的动作根本就不是出自他手。   “长久不见,裴老板‘红颜祸水’的功力真是一日千里啊。”   “七爷谬赞。”   裴筱双手撑着沈璁的胸口,脱掉了外套,他能清楚地看到和感受到西装马甲和那一层薄薄的衬衣下,沈璁挺括结实的胸肌,和下面有力跳动的心脏。   被这种男性特有的张力包围着,刺激着,他脸红心跳。   以小臂的长度,他羞赧地留出了和沈璁之间最后的距离,身体也被迫弯曲出一个妖娆魅惑的弧度,但同时,他的眼神却丝毫没有要回避的意思,桃花眼直直地望着沈璁,眼底的晶莹还是那么的妩媚多情。   “不这样——”他放肆地挑衅道:“七爷又怎么舍得出现呢?”   “裴筱。”沈璁一把挑起裴筱的下巴,“你究竟想干什么?” 第18章 依依别   “七爷今儿的火气怎么这么大?”面对突然严肃的沈璁,裴筱配合地仰起下巴,“这能怪谁呢?刚才在酒会上,是谁不肯回头看裴筱一眼?”   “再不使些法子,裴筱还如何能入得了七爷的法眼?”   作为混迹风月场中的老手,沈璁并非看不穿,裴筱一副在街边等人的样子,却跟经过的路人举止暧昧,究竟是想做什么。   但明明之前收下扇子后默不作声的是裴筱,在酒会上遥遥祝杯,客套生分的也是裴筱。   如此前后反复矛盾的行为,到底是为了什么,沈璁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   所以,他反手一把捏住裴筱的下巴,静静地看着对方,没有说话。   “七爷。”知道没有这么容易蒙混过关,裴筱指尖划过沈璁捏着自己下巴那只手的手背,楚楚可怜地望着沈璁,软着声音撒娇道:“你弄疼裴筱了。”   等沈璁的手指一点点松开,他身体示好地向前靠了靠,手指轻轻在沈璁的胸口轻轻画着圈,有意无意间不时撩动一下对方的领带,表现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娇羞,几分恰到好处的嗔怪。   良久无声之后,他才缓缓垂眸,委屈道:“是裴筱疏忽了。”   “光瞧见七爷跟领事聊了一晚上,却忘记七爷也曾经留过法,想来是有要事商谈。”   “七爷。”再抬头时,他那双醉人的桃花眼中扬起了一丝期待和崇拜,比起之前惯常那副颠倒众生的模样,倒多出两分鲜活来,“你在法国那么多年,法语一定说得很好吧?要不你也教给裴筱两句?”   “你学这做什么?”沈璁平静地看着裴筱的表演,声音也淡淡的,“去侍候刚才那个法国人,卖个好价钱?”   “七爷!”裴筱娇嗔着瞪了沈璁一眼,捏着拳头,不轻不重地锤了把对方的胸口,“马上就要春节了,夜总会都得跟着歇,裴筱就是想卖个好价钱,都寻不到买主去。”   “不如……”说着他唇角微挑,露了个笑,一把拽住沈璁的领带,凑上前去,举手投足间皆是风情,盯着沈璁,媚眼如丝,“七爷出个好价钱,裴筱把整个假期都‘卖’给你,可好?”   沈璁看着裴筱的表情还是很冷静,只有喉结无声地上下滚了滚。   “Tu es magnifique。”他沉声道。   “……什么?”裴筱疑惑地眨了眨眼睛。   “不是你要学的吗?法语。”沈璁说着躬下身来,放慢语速,嘴唇几乎碰到了裴筱的耳廓,又温柔地再重复了一遍,“Tu es magnifique。”   耳边的声音低沉中带着点沙哑,性感,充满了磁性,裴筱近距离看着沈璁的眼睛。   因为混血的缘故,沈璁的瞳色很淡,仔细看,能隐约瞧出点幽幽的蓝色,总会给人一种错觉,好像他很容易被看穿。   这的确是错觉,因为裴筱在这双瞳仁中,甚至看到了深情。   如果现在抱着自己的人不是沈璁,那他毫不怀疑,下一秒,对方就会亲吻自己。   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声音的主人偏偏就是沈璁,他是可以不用躲的,可沈璁也不会吻他。   “什么意思……”他尽量压抑着急促的呼吸,轻声问道。   “滴滴——”   随着两声刺耳的喇叭声,沈璁猛地抬头,看见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已经停在了酒店门口。   “意思是……”他的眉头渐渐蹙紧,“时间不早了。”   他松开裴筱,用手理了理自己披在对方身上的外套,在转身前冷声道:“我会让孔立文派车送你回家。”   很快,他就坐进了凯迪拉克的后排,里面沉闷的空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在吩咐车外给他开门的酒店服务生去通知孔立文后,他终于阖眸靠在座椅上,烦躁地拽了拽领带,最后,干脆一把将那条碍事的领带扯了下来。   之前的确是他放弃了在酒店截住裴筱的想法,他不排除这当中有沈克山的因素在,为了不连累裴筱,有一瞬间,他刻意回避了和对方的接触。   但他并不会因此自我感动,觉得自己有多伟大。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惧怕沈克山,或者说,在本质上,他的性格根本就不会完全屈服于任何人;以他的心机城府,还有处事毫不留情的狠辣手腕,如果诚心想要护着谁,必然能让沈克山也束手无策。   反正对他而言,跟亲爹唱对台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然,他也不会刻意没有留时间给服务生去通知司机。   其实在潜意识里,他还是对酒店门口的邂逅有所期待,就像在百乐门第一次见到裴筱那晚一样。   他只是不愿意承认。   或许裴筱真的只是他指尖的一支烟,是无聊生活的调剂和消遣,但他差点忘了,香烟也是会让人上瘾的。   他还没有尝试过戒烟,所以不会明白,他可以没有那些难熬的“戒断反应”,但有烟瘾的人一旦闻到尼古丁的味道,大脑就会翻出曾经吸烟时快活的记忆。   可能早在鸡尾酒会的现场,当他背对着舞台,听到裴筱的声音时,就已经闻到了那股诱人上瘾的味道。   打断他的并不是凯迪拉克的鸣笛声,他也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向沈克山低头。   赶走那个大学生时,他原本只是想找裴筱要个说法,但当美人软下身段,柔情蜜意地倒进他怀里,温声软语,宜喜宜嗔,他才后知后觉——   原来自己还是很吃这一套。   可他原本不是这样的。   这些不过是欢场中惯见的,一些挑逗男人的小手段,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是喜欢旗袍美人,但他喜欢笨一点的。   对曾经的他而言,那些一晌贪欢以后还能在遇见时遥遥祝杯的关系,明明就是最好的,不远不近;但为什么偏偏当对象换成裴筱,他就不那么满意了。   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在意裴筱的行为为什么会前后矛盾,扇子算是他还给对方的,本来就该两清了。   可他发现自己明明已经看清裴筱的那点小手腕,竟然还会觉得有趣——   这才是最让他匪夷所思的,一点也不像曾经的自己。   直到现在,他其实都并不讨厌裴筱,但他不喜欢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可以让自己一再破例的人。   所以,他没有告诉裴筱,Tu es magnifique的意思是——   你很美。   这点小小的夸赞,裴筱自然当得起,但他在那一瞬间的情不自禁是不应该存在的。 第19章 除夕夜   瑟瑟的冷风中,裴筱一直怔怔地站着,目送那辆熟悉的黑色凯迪拉克驶远,直到孔立文派来的车停在了他身边。   他没有回答沈璁的问题,因为他自己也没有答案。   理智上,他很清楚,自己和沈璁的关系不过是基于性和欲/望而存在的,谈不上什么深情厚谊,至少在沈璁看来,一定是这样的。   就算没有李茉莉的提醒,他也明白,这样地位悬殊的畸形关系,必然不可能长久。   沈璁可以随时抽身,但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因为对方身上特有的温柔总是会不受控制地往他心里钻。   所以,他不去解释平安夜在钱二包间里的误会,还刻意收起那柄檀香扇,就是想让一切尽快翻篇,避免自己沦陷在一段随时可能结束的关系里。   但其实,那把檀香扇,一直都藏在他的枕头下面。   埋得再深,也不能抹去存在本身。   沈璁没有“戒断反应”,是因为他没有心,而跟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阔少爷不同,裴筱还需要忙于生计,以及用金钱给自己带来短暂的安全感,这让他根本停不下来,也没有时间去思考所谓的“戒断反应”。   于是,他们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个多月。   但当裴筱在酒会现场的众人中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其实上瘾的早就不止沈璁一个人。   沈璁抱着他,用滚烫的温度,那么浓烈……   空气里都是沈璁的味道,他根本无处可逃,也不可能再理智下去。   夜总会里最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从来不缺那些勾/引男人的小手段,可他从未想过,也不敢想,要把一个男人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但从他看到沈璁的那一刻起,理智就已经出走,他想留下沈璁——   哪怕一晚,再多一晚。   只可惜,沈璁还是走了,没有回头。   不过好在沈璁走了,寒风中,裴筱很快也就冷静了下来。   算了吧……   他想着,自己还没有来得及解释那晚在钱二包厢里发生的事情,沈璁一定很厌恶自己。   他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跨上了停在身边那辆轿车的同时,也放弃了最后的挣扎,回到他最熟悉的生活里。   *   进门时,沈璁没有像往常一样看到喜伯忙活的背影,这让本就安静的二层小楼更显空旷。   “喜伯——”   他习惯性地准备在门口脱下外套,一抬手才想起来,衣服留在了裴筱那里。   这让他莫名联想到自己和裴筱的关系,看似薄情的金钱交易,却好像就连刻意回避也无法彻底斩断。   他低着头,眸色暗了暗。   “……少爷?”喜伯在二楼探出半边身子,看见沈璁时有些意外。   “喜伯——”沈璁轻叹一声,虽然尽量克制着,但还是难掩声音里的不耐,“你干嘛去了?”   “我在楼上收拾太太的房间啊。”喜伯指了指身后的方向,“没想到少爷你能这么早回来。”   二楼最紧里面一间房,是沈璁母亲生前的卧室,在她离开后,按照沈璁的吩咐,一切都保持着房间主人生前的样子,就好像那个人从未离开过。   但沈璁自己很少进去,也从来不准任何外人靠近,平时只允许喜伯进去打扫。   “我没想到少爷你能回来这么早,太太的屋跟你紧挨着,我还想趁你没回来赶紧打扫一下,省得影响你休息。”   最近因为忙活厂子的事,沈璁连出门消遣的时间都很少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累的,好不容易回家休息也总是恹恹的,好像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   喜伯看在眼里,一直很担心。   他知道今天鸡尾酒会的事情,还以为好不容易忙完,沈璁会好好“放松”一下,没有这么早结束的。   刚才他在楼上看到沈璁回来这么早,还是一个人,多少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意外还在后面。   他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从楼上走下来才发现,沈璁不止西装外套不见了,连领带都没了踪影,平时一丝不苟,光光生生梳向脑后的头发也微微有些凌乱,整个人的气场都很阴沉。   “少爷……你这是……”他担心道:“怎么了?”   “今儿厂子的事不顺?”   “没什么,很顺利。”沈璁随口敷衍着,接过喜伯递来的拖鞋换上,转身就要上楼。   经过喜伯身边时,看见老头一脸忧心忡忡的模样,他深吸一口气,最后还是停下来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耐着性子安慰道:“我就是今晚高兴,多喝了点,没事儿的,这会儿酒都已经醒了,你别担心。”   沈璁酒量不差,退一万步讲,以前就算是喝醉,也会强撑着回到家里才发作;这么多年来,喜伯还没见过他这么“狼狈”地从外面回来。   但自己养大的孩子,他心里清楚,沈璁心思重,不想说的事,再问也没有用。   他没有多嘴,只是在沈璁上楼前提醒道:“少爷,要真没事儿的话,挂在屋里那套西装,新做的,你试试。”   “趁着还没过年,要是有哪里不合适,我好赶着拿给裁缝再改改,不然过年没有新衣服穿了。”   “我都多大了……”沈璁无奈地笑笑,“怎么还非得穿新衣服过年啊?”   “少爷,你都快俩月没有回去看过老爷了,那边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是我帮你敷衍过去的……”喜伯重重地叹了口气,“除夕夜,团圆饭,你总要回去的,衣服还是得备下一身。”   自从上次发现沈克山在自己身边安排司机的事,沈璁就没有再回过沈公馆了;最近他更是借口新厂事忙,就算有合同需要沈克山过目,也都是让秘书送去。   “什么狗屁团圆。”转身上楼前,他不置可否地丢下了一句,眼神幽暗。   一直走到卧室门口,他看见隔壁母亲生前的房间因为刚才喜伯走得急,房门还没有来得及关严。   房中的陈设布置,还是跟他少时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但他没有进去,只是在转动自己卧室的门把手时,低着头轻声自语道:“人都已经死了。”   *   无论心里多不情愿,除夕夜的家宴,终究还是躲不开的过场。   尤其是在新厂的事情基本处理妥当后,沈璁在家歇了两天,几乎没有出过门,渐渐的,对于要回沈公馆吃团年饭这件事,他反而没那么抵触了。   虽然沈公馆大得离谱,而且他仍然不想看到到沈克山,但起码沈宅里里外外有上百名佣人,不算院里收拾草坪和看门站岗的保镖,光别墅里侍候的就有好几十,至少是热闹的。   起码不至于像马斯南路的小洋楼一样,总是空空荡荡的,连说句话都有回音。   很奇怪,以前他就是喜欢安静,才不让家里留仆人,他母亲在的时候也是这样;明明这么多年都过来了,现在却总是莫名的烦躁。   除夕夜当天,他换上那件新做的深色双排扣西装,差不多踩着饭点回到了沈公馆。   “少爷,侬好久没有回家看老爷嘞。”给沈璁上茶时,沈府的老妈子随口闲聊道:“阿是太忙啦?我看着脸都累瘦了呀!”   “今天老爷特意吩咐厨子做了好多以前的家乡菜,都是你爱吃的,等会要多吃点噢。”   “谢谢张妈。”   沈璁放下报纸,客气地跟佣人道过谢后,端起茶杯,方才还很随和的眉眼却一点点冷了下来。   因为他听到了身后轮椅摩擦地板发出的咯吱声——   沈克山来了。 第20章 敬若冰   沈璁推了推眼镜,整了整衣领,从沙发上站起来,转身礼貌地欠身。   “父亲。”   老爷子戎马半生,即便已经离开军队多年,身上还是保留了许多当年的习惯;比如,数十年如一日,维持着部队里的严苛作息,会在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梳洗更衣,当初的军装换成了中山装,但同样板正。   这让他看起来不像一般久病的老者,不修边幅,浑身散发出日薄西山的气;他笔挺地坐在轮椅上,神情严肃,不怒自威。   “来了。”他点点头,招来一旁的佣人询问道:“晚饭准备好了吗?”   “凉菜已经上桌,其他的也都准备好了。”佣人躬身,恭敬地答道:“只等老爷吩咐。”   “嗯。”沈克山又点了点头,儿子明明就站在面前,他也不言语,只抬手跟身边的吩咐人道:“去请少爷上桌。”   短短几句对话,沈公馆里刚才沈璁和老妈子都能热络寒暄的气氛瞬间将至冰点,空气里满满都是疏离、陌生的味道;若不是事先知道二人的关系,想必任谁也看不出这屋内还有一对父子。   而这样的一幕,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沈宅一楼光吃饭的大厅就有百十个平方,正中间是一张长长的红木餐桌,沈璁和沈克山分坐在桌子最远的两端,由一旁侍候的佣人将菜夹到面前的小碟里,各用各的——   这是沈家的规矩。   沈克山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时候规矩太多,“方圆”是成了,却失了一个家该有的“味道”。   落座后的父子二人都低头吃着自己面前小碟里的菜,没有任何交流,但一旁近身侍候的十几个佣人显然已经习以为常。   他们兢兢业业地低头忙活着自己的分内事,没人说话,也没人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甚至就连夹菜时,银制的筷子和陶瓷的碗碟间碰撞的声音都很小。   食不言,寝不语,这也是沈克山的规矩。   直到下人端来醒好红酒,给父子二人倒上,沈克山才终于放下筷子,说出了席间的第一句话。   “听人说,你们国外兴这个,正好年前儿你朱伯父的女儿回国,带了几箱回来,也给我送了点。”   说着他抬了抬手示意沈璁,“尝尝。”   “劳父亲惦记。”沈璁点头道谢,周全了礼数后才端起酒杯,朝沈克山的方向举了举,“父亲,请——”   “不了。”沈克山摆手,重新拿起筷子,基本没有表情,“前些天去医院复检,医生说喝酒伤身,让我不要再碰了。”   “你也少喝点。”   这话面上是父亲关心儿子,告诫两句,再正常不过了,但沈克山平静的语气里没有一丝温情。   沈璁听得出来,老头这是在敲打自己,为的就是他年前三催四请都不肯回家一趟的事情。   沈克山极其看重面子和父权,就算要责怪儿子不关心自己的身体,连去医院复检都不过问一句,他也不会直说。   但他不直说,就刚好留给了沈璁“装傻”的机会。   “儿子知道了。”沈璁恭肃地应道。   他浅浅尝了口杯中的红酒,很快就放下了酒杯,面上看着像是谨遵父亲的劝告,实则是对沈克山的敲打视而不见。   席面再次安静下来,好像沈克山不说话,整栋沈宅都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见儿子低着头,只看着自己面前巴掌宽的地方,一次敲打不成,沈克山很快又开始了下一个话题。   “厂子的事情都办妥了?”   “嗯。”沈璁点头。   “你前前后后忙活这么久,最后总经理的名头挂的还是孔家那个不成器的混球。”沈克山清了清嗓才接着道:“这可不像我们沈大老板这么精明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   “没有我们沈家的面子,这药厂的批文,他孔立文拿不到。”   沈克山好面子,能说出这种话,沈璁一点不意外,但他更清楚,这是话里有话。   “前前后后忙活这么久”,还是在敲打他前段时间一直不肯回家的事情;之后沈克山还特意强调了“沈家”二字,就是想告诫沈璁,他现在所有的便利、荣耀,都是来自沈家,来自他沈克山之前拼得的天下。   老头子这是在提醒沈璁,自己还没有老迈昏聩到对外界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而沈璁的翅膀也没硬到可以糊弄老子的程度。   “地是孔立文拿的,他好歹出钱出力;今年大概是沈老爷子过的最后一个年了,他和父亲毕竟是这么多年的交情,面子上的事,还是要顾忌。”   既然沈克山不准自己装傻糊弄过去,沈璁干脆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仔细地解释道:“反正我们已经拿下了厂房日后产值分红的大头,管理权上父亲也知道,孔立文没有那个金刚钻,不敢跟我争。”   “父亲放心,我不会让沈家吃亏的。”   儿子一副坦诚耐心的孝顺模样,沈克山却气得攥紧了轮椅的扶手。   他责怪沈璁不回家,不孝顺,沈璁就搬出孔家老爷子的景况,还刻意点出对方与他的交情,摆明了在揶揄他翻脸不认人,未免太过冷血无情。   沈璁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骂,若论做人,他们父子二人半斤八两,谁也没有资格教育对方。   他用沈家的地位威胁沈璁,别以为翅膀硬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沈璁就在末了特意学他咬重了“沈家”两个字,也等于是摊开了明说,不管他曾经为沈家打下一片怎样的江山,现在的沈家,靠得已经是他沈璁了。   饭厅的红木长桌前,父子二人在除夕夜的第一场“交锋”,很显然是沈克山败了。   他这辈子打过很多仗,从来不是什么常胜将军,但他能有今天,赢就赢在了从不认输。   现在他已经一把年纪,又怎么可能在儿子面前服软。   “听说——”与方才严肃的神色不同,他将一片烤鸭夹进自己的碗里,好似闲聊般问道:“你最近和一个小唱走得很近?”   沈璁闻言,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   他本身没有眼疾,也没有任何视力问题,但每次回沈公馆前,他还是会把眼镜戴上。   因为平时出现在他身边的人,厌恶也好,鄙视也罢,只要有必要,他都可以维持好面上的体面,不会被人看出任何情绪的波动,自然也不需要一副眼镜来假装斯文。   唯独在面对沈克山时,总会有一些瞬间,让他实在不想再装下去了;所以,他很需要这副眼镜帮忙藏住自己眼底压抑着的情绪——   比如现在。   他很清楚沈克山口中相当不屑的“小唱”指的到底是谁。   虽然钱二包间里发生的事未必全然皆是沈克山的授意,但对方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沈克山知道裴筱这个人的存在,更清楚裴筱和他之间的关系。   他单是算准了沈克山的为人,肯定不会把裴筱这样身份的人放在眼里,却远远低估了老头变态的掌控欲。 第21章 回忆浓   沈璁放下筷子,卸下了之前身上端着的那股子板正劲,斜斜靠在椅子上,歪着嘴笑了笑,一脸玩世不恭,明摆着说这“乖儿子”我懒得装了。   “玩玩嘛,父亲不也说了,一个小唱而已。”他吊儿郎当道:“我不一直都是这样吗?还以为父亲早就习惯了。”   他明里暗里提示沈克山,他早就知道对方在自己身边安插眼线的事情;那沈克山便应该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最好少管。   这样隐晦的警告,沈克山不是听不出来,但却不以为意。   既然儿子突然换了一副面孔,就算不是被刚才的话戳了痛点,起码方向也是对的,他又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本来这才是他今晚想说的重点。   “以前你爱怎么玩,父亲从来没有干涉过。”他换上一副相对平和的嘴脸,但语气里说教的意味并没有变,“但是这一次,你居然为了个小唱,出手料理了钱家二公子——”   “你该不会是想告诉父亲,我儿子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善人吧?”   “我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手料理了钱二……”沈璁说着倾身向前,双手撑在桌沿上,双眼微眯,赤/裸/裸地威胁道:“难道真的没有父亲在背后狠推一把的功劳吗?”   “若儿子真成了‘大善人’,那也是父亲‘教育’得好。”   “沈璁!”   沈克山怒而拍案,身上多年征战沙场留下的戾气让周围的每一个人都不寒而栗。   “他就是夜总会里一个唱小曲儿的,比八大胡同的妓/女也高贵不了多少;你玩归玩,想花点钱,捧个角儿,父亲都不会过问。”   “但你得顾着沈家的颜面,不要太过分了。”   “至于别的——”   “你想都不要想。”   “呵——”沈璁先是一声冷笑,接着实在忍不住似的,放肆地笑出了声来,“哈哈哈——”   “父亲放心,区区一个钱二,我还搞得定,不会连累到沈家和父亲的。”   “至于别的……”   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想过要跟裴筱发展出什么进一步的,让沈克山难以接受的关系;倒不是服软,只是他的人生中从来就没有过类似的规划。   但在这一刻,他觉得一切都讽刺极了。   “父亲,我娘……不也就是八大胡同里一个唱小曲儿的吗?”   “所以她没有资格进沈家的大门!”沈克山怒目圆瞪,咬牙切齿道:“沈璁,今天我也不怕告诉你,如果不是你娘的肚子争气,趁我喝醉了酒,一个晚上就有了你——”   “那父亲便可以放心了!”沈璁猛地打断道:“我跟一个‘男人’,再怎么胡来,也不会‘铸成大错’,弄出一个孩子,让两个人都追悔莫及!”   “什么叫‘让两个人都追悔莫及’?”气头之上,沈克山也顾不得那些体面,再跟沈璁打什么哑谜了,“你觉得是我亏待了你娘吗?!”   他直接开门见山道:“如果不是生下了我沈克山的儿子,你以为她窦凤娘会有那个命,在马斯南路的小别墅里安逸终老吗!”   “安逸?终老?”   这些词的意思沈璁都能理解,但连在一起,他却觉得滑稽极了。   “父亲,您已经快七十了吧?可我娘走的时候,才四十多岁……”   “我三番五次警告过她,鸦片那个东西,不能沾。”沈克山冷漠道:“她那是咎由自取。”   “可她一个富商姨太太……”沈璁眉头轻蹙,一脸疑惑的样子,好像根本听不懂沈克山的话,“若真是活得‘安逸’,为什么要碰那种东西啊?”   “闲的。”沈克山不以为然道:“本来就没什么正事可做,你又出了国,她自然要找点消遣。”   沈璁的母亲,窦凤娘,的确是在儿子出国几年后,才因为长期吸食鸦片导致的慢性病而离世,但她开始接触这东西,是在沈璁出国之前。   也许是因为起初刚沾上时烟瘾不重,她那会抽鸦片的频率还不高,人也相对清醒些,总会避人耳目,躲起来悄悄抽。   作为本来就很少关心的沈克山大概是真的不知道,烟土、烟杆这些东西也都能藏,甚至窦凤娘可以躲到外面去抽,但留在身上那股刺鼻的味道却很难去除。   其实,沈璁早就发现了。   “消遣……”他轻声重复了一遍。   也许是吧。   就像钱二那样无所事事的人。   “但父亲知道吗,鸦片,还可以止疼。”   “如果不是你……”   想起曾经噩梦一般的回忆,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但沈克山曾经做过什么,他自己当然最清楚。   也许是因为心虚,他难得地没有再反驳沈璁的话,沉默了许久后,甚至略略放下了姿态。   “翻年,该二十六了吧?”他尽量心平气和道:“成家才能立业,你也该收收心了。”   “既然坚持要住在外面,你更该早些娶房贤妻回来,照顾饮食起居。”   “父亲娶了大妈以后就‘收心’了吗?”沈璁故意挑衅道:“我三四岁就能叫出十几个姨娘的名字了,没名没姓的更多。”   “那是因为大妈她不够贤惠吗?”   虽然沈克山极重门第,但其实他自己的出身并不怎么样,刚参军时也不过是个寂寂无名的小卒,却在娶妻生子后的短短几年内就扶摇直上,当真是他口中的“成家立业”了。   因为,他娶了当地一个小军阀的女儿,还是未婚先孕,逼得女方父母不得不同意女儿下嫁的俗套戏码。   现在沈璁故意提起这一茬,无异于当面打了沈克山的脸。   “你大妈如何,还轮不到你一个做晚辈的来置喙!”果然,沈克山很快黑了脸,“你娘就是这么教儿子的?”   沈璁一直觉得,自己现在之所以这么能“演”,都是小时候他母亲教的。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母亲就要求他在沈克山面前乖巧、懂事、孝顺,哪怕只是装,也要装得像,因为他们母子衣食住行的一切都必须依靠沈克山。   后来慢慢长大,他已经可以养活自己和母亲,但还是一直尽量在沈克山,甚至所有人面前扮演一个好人,怕的就是有人在背后戳窦凤娘的脊梁骨——   说他没有“家教”,等于就是在说他母亲出身低贱,不会教孩子。   现在沈克山的正房太太已经去世了,窦凤娘也去世了,大太太不容置喙,他母亲倒是可以随意被扣上一个教坏儿子的罪名。   可沈璁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今天这副心狠手辣,薄情寡恩的性子,更像是从沈克山那里遗传的。   何其讽刺。   红木的餐桌之下,他早已默默攥紧了拳头。   也许是感觉到了儿子的“杀气”,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过激了;也不知是为了缓和气氛,还是真的被气着了,沈克山低下头,双手颤抖着在上衣口袋里摸了摸。   一旁的下人心领神会,立刻递上了药,转身去倒水前还不忘提醒几句,诸如“大夫叮嘱,不要动气”之类的话。   方才大宅内剑拔弩张的气氛总算略有缓和。   服下药丸后,沈克山的脸色平静了许多,接着方才佣人的话,他顺水推舟道:“时间不早了,医生让我早点休息。”   说着他拍了拍轮椅的把手,示意一旁的佣人推自己上楼,离开前扭头补充道:“楼上,我让张妈给你准备了房间,你今天喝了酒——”   “不用了!”沈璁猛地起身打断道:“大过年的,我还要回家给我娘也上一炷香。”   说罢,赶在沈克山上楼前,他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沈宅,结束了除夕夜这场荒唐的所谓“团圆饭”。   *   “少爷。”沈家大宅外,一直等在车里的喜伯看到沈璁满身怒气地走出来,一脸诧异道:“这大过年的,怎么这么早——”   沈璁抬起胳膊,打断了喜伯的话,然后招了招手,示意对方下车。   “去查——”他将喜伯拉到一旁,确定没有人后才接着道:“上次钱二的事情,到底跟沈克山有没有关系。”   “这不是早就查过了吗?”喜伯不解道:“当初就查不到什么有用的,现在又快过去了快俩月,钱二人都没了,不更是‘死无对证’?”   “试试看……就当……”   买个安心。   后面这句,沈璁没有说出口,只话锋一转,不由辩驳地吩咐道:“车子你用吧,赶紧回去,马上联系手下的人。”   “那少爷你呢?”喜伯连忙问道。   “我……”沈璁抬头望天,长长叹了口气,“我走着回去,顺便醒醒酒。”   “没事的,喜伯——”他拍了怕喜伯的肩膀安慰道:“你快去吧,大过年的,你忙完了还得给我娘,还有奶娘,都上柱香。”   “那……”喜伯知道,沈璁这个状态肯定是不对劲的,但现在还在沈公馆的范围内,他也不好多问,只能在上车前担心地叮嘱道:“少爷,至少让保镖跟着吧。”   其实沈璁也没想过要去干点什么,眼下除夕夜,家家户户都忙着团圆,街上开门的店铺都难找,就算他真想做什么,也找不到地方。   只是刚才大宅里的气氛太过压抑,他想出来透口气,带个保镖也不耽误什么,权当让喜伯放心也好。   好在保镖本来话就不多,又是聪明人,他也能看出沈璁的心情大概不太美妙,便一路上不远不近地跟在身后,没有多嘴半个字。   直到他跟着沈璁,走到了百乐门附近。   看着沈璁站在百乐门的门口,香烟一根接着一根,最后一脸烦躁地将手里的空烟盒揉成团,扔了出去,他才掏出自己兜里剩下的半包烟递上,趁机寻了个说话的机会。   “少爷……”他小心翼翼地提醒道:“这大年里,百乐门都是不开的。”   过年百乐门会歇业几天,上次裴筱就说过了,沈璁当然知道;只是若没有保镖的提醒,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怎么就走到这里来了,还一站就是这么久。   到底在期待什么?   他抬头望向百乐门招牌上的霓虹,跟那晚印在他汽车后视镜里的一模一样。   霓虹在慢慢虚化,最后变成了一团团模糊的光圈,而在这些彩色的光晕中,有一个穿着正红色旗袍的身影逐渐清晰。   这是他那晚在后视镜里看到裴筱的画面。   他猛地闭上眼睛,愤怒地掷出手里的烟蒂,转身离开了百乐门。   “少爷!”一旁的保镖连忙跟上,紧张地问道:“您去哪?”   “回家!”沈璁不耐道。   “可是……”保镖小声的嘀咕道:“这也不是回家的路啊……”   他当然巴不得沈璁赶紧回家,自己也就能休息了,可沈璁走的明明是马斯南路的反方向。   听到身后的嘀咕声,沈璁缓缓放慢脚步,停了下来。   直到这时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走的路,明明是那晚他让车子送裴筱回家的方向。   这让他突然有些困惑。   明明平时都好好的,为什么越是烦躁的时候,他越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裴筱。 第22章 急匆匆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小洋房内,听到敲门声,喜伯如往常一样,起身开门;他刚抬手准备接过沈璁脱下的外套,对方却风一样从他身边“刮”了过去,快到他连人都没瞧清。   “诶!少爷——”   他追在后面喊了几声,沈璁完全没有反应,大步走向放在客厅角落里的电话机。   “怎么了这是……”他小声嘀咕道。   这么多年了,他还没见过沈璁这副风风火火的样子,衣服不脱,鞋子不换,就这么火急火燎地往屋里冲,喊也喊不答应。   要知道,虽然窦凤娘没什么文化,但从小到大,她对儿子的管教都很严格,尤其是日常的一些生活习惯;之前沈璁为数不多的几次酒醉,就算被人架着送回家,他也会习惯性地在门口等着喜伯给自己脱衣服,换鞋,然后再进门——   这些母亲对他的教育,早就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今天这是怎么了……”   见沈璁径直冲进屋里,拿起了电话,喜伯也不敢打扰,只能在一旁小声地又念叨了一遍。   正好这时,一路紧赶慢赶还差点追不上沈璁的保镖也进了门;他看见自家少爷已经平安进屋,正要松口气离开,却被门边的喜伯一把拽住。   “怎么了?”喜伯着急地问道:“你们在外面遇着什么人了,还是出了什么事?”   “什么也没有啊……”   保镖也是一脸懵逼,把沈璁一路默默走到百乐门,站在门口吹了一个多小时冷风,抽掉一整包香烟的事情复述了一遍。   “之后我趁着递烟的功夫,才找到机会提醒了少爷两句,说百乐门过年不开;那会少爷看着都还算是正常的,愣了几秒钟就说要回家。”   “那之后呢?”喜伯接着问道:“是回家路上遇上事儿了?”   “也没有……但少爷好像……不太认识回家的路……”保镖为难道:“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因为平常都坐车,没留意认路……”   “少爷说着回家,又往反方向走,我就嘀咕了两句,也没敢大声……”   再然后,沈璁停下来呆立了许久,然后突然转身往马斯南路的方向走,脚程快得连保镖都差点跟不上。   就在两人在犯嘀咕时,屋里沈璁的电话已经接通了。   “您好。”沈璁的声音听上去倒还是很冷静,“请帮我找一下孔立文少爷。”   “我就是!你谁啊?”   搞定新厂的事总算让孔立文这个年在家过得很“露脸”,他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喝得舌头都大了,本就比较“贫瘠”的脑子也不太清醒。   但很快,沈璁就用两个字帮他醒了酒。   “沈璁。”   “沈、沈、沈……七少爷!?”孔立文吓得差点没拿稳电话听筒,哆哆嗦嗦半天才接着道:“新、新年好啊,七少爷……有、有什么事儿吗……您尽管吩咐!”   “上次市郊别墅里那几个小男孩儿,哪儿来的?”沈璁沉声道。   “我……买的啊……”孔立文犹豫道。   隔着话筒,他也能感受到笼罩着沈璁的低气压,但一直不够用的脑子被酒精泡过后更加“捉襟见肘”,他实在听不出沈璁的话里到底有什么深意,一顿胡乱猜测差点把自己吓死。   “不是,七少爷,真是我买的,都签了卖身契的,‘干净’着呢,天地良心!我怎么敢糊弄你啊!是不是有人跟你打了小报告?我真没——”   “现在呢?”沈璁懒得搭理孔立文酒后的胡话,直截了当地打断道:“人在哪儿?”   “就、就在上次那栋别墅里养着呢……”孔立文摸不着头脑,只能老老实实道:“我可没敢碰啊,七少爷!你也知道,我爹他现在那个样子,我也不敢带回家啊,怕再给老头气走了——”   “送过来。”沈璁冷冷道:“随便挑一个,送来我家。”   “……啊?”这次孔立文彻底傻眼了。   虽然平时沈璁不住在沈公馆,但这大除夕的,他总要回家吧?   虽然之前沈克山对儿子在外面的风流债一直不大理会,但也不至于这么开明吧?   现在当着老爷子的面,把人往家里送,到时候真闹出什么不愉快来,算沈璁自己的,还是算他孔立文的?   孔立文惴惴不安地琢磨着,他不知道沈家这父子俩唱的是哪一出,但他很清楚,这爷俩他一个也得罪不起。   就在他左右为难时,沈璁倒是替他打消了顾虑。   “马斯南路。”   冷冷地丢下四个字后,沈璁很快挂掉了电话。   刚才在百乐门的附近被人提醒,自己居然走错了回家的方向后,他愣了许久,也困惑了许久,然后终于想明白了。   每当心情烦躁的时候,他想要放松,想要发泄,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裴筱;心情越是糟糕,他对裴筱的渴望就越是强烈……   这是因为,裴筱的确是一个很完美的床伴。   他可以接受,也必须承认,裴筱是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面,最惊艳的一个,但他不能允许裴筱总是最特殊的一个,好像完全不可取代。   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薄情寡恩,他的阴险狠辣,都太像沈克山了,但他不想成为第二个沈克山。   过去这两三个月里,他已经为裴筱破例了太多次,不能再这样无休无止地纠缠下去。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尝过裴筱的“滋味”后,他很久没有再碰过别人了,一定是因为这样,所以在需要的时候,他想到的才会总是裴筱。   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   他确信,   现在,他就要证明这一点。   “少爷……”一直守在不远处的喜伯看到沈璁挂掉电话后,手还一直捏着听筒,怔怔地站着发呆,忍不住出声提醒道:“到底怎么了?”   沈璁猛地回神,无力地摆了摆手,“没事。”   “那……该去给太太上香了……”喜伯试探道:“你跟我一起去吧?”   “不了。”他深吸一口气,“你去吧。”   跟眼下的心情和状态无关,沈璁一直都很少踏入窦凤娘的房间,所以喜伯也没有勉强,安慰了两句后,便把空间留给了沈璁,端着事先准备好的供品上楼去了。   看着喜伯的背影,沈璁很快开门走出了小楼。   倒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忌讳,他只是不想在喜伯上香的时候,打扰了母亲。   *   黑色的凯迪拉克内,沈璁端坐在后排,阖眼假寐。   没一会,另一辆轿车在小院的铁门外停下,一个身穿旗袍的年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乍一看身姿曼妙,但若仔细些也能瞧出来,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少年。   他被看门的大爷引着往里走,在经过停在一旁的凯迪拉克时,车门突然从里面被人打开了。   “啊!”少年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车里坐着的居然是沈璁,忙结结巴巴地行礼道:“沈、沈……七少爷……”   也无怪少年惊讶,毕竟任谁也很难想到,有人会在除夕的大半夜,放着面前舒服的小别墅不回,偏要蹲在冷兮兮的车里。   但沈璁明显也没有要给出解释的意思,他依然闭着眼睛,只沉声道:“上车。”   少年上车后,司机便识相地下去了,还走开了很远;车里很快只剩下唯二的两个人,沈璁还是闭眼靠在手工的皮质座椅上,就像睡着了似的,把刚上车的少年晾在一边。   “七少爷……”少年局促地试探道:“您……不进屋去吗?”   “嗯。”沈璁懒懒地掀开的眼缝,打量了一眼面前的少年。   白皙,干净,年轻,漂亮,纤细。   虽然没什么印象,但也没什么毛病。   没关系,都一样。   沈璁想着,伸手抬起少年的下巴,“就在这儿,开始吧。” 第23章 不速客   沈璁的话让刚上车的少年愣了足有半分钟。   他不是听不懂,但好像不太能理解。   不过以沈璁的性格,很多时候说出来的话从来就不是让人听懂的,他只需要对方照做。   别说眼前的少年得罪不起沈璁和孔立文中的任何一个,单说沈璁这么个年轻有为,斯文绅士,还帅气多金的大少爷,就已经足够让半个上海滩的适龄少女为之疯狂了。   有不少大家族的女儿做梦都想嫁给他,就算当个二房也情愿,更何况面前的少年;抛开沈家七少爷一直有出手阔绰的名声在外不谈,就算只是春/宵/一/度的露/水/情/缘,少年也觉得自己算是赚到了。   没准这只是富家少爷的小情/趣呢?   想通了这点,少年便也不扭捏了,他握住沈璁挑起自己下巴的手,轻轻挪开,笑靥如花地贴上去,嗲声嗲气地唤了声:“七少爷——”   然而下一秒,沈璁就抵着肩膀,面无表情地将人推开了。   他大喇喇的敞开腿坐着,压了压少年的肩膀,眼神朝下示意了一番。   “直接来。”   这难道也是富家少爷的小情/趣?   少年有些疑惑,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也没什么心理包袱,很快躬下身子,趴在沈璁的脚边。   “咔嗒”一声,皮带扣被解开时,沈璁低头,看见少年也正好抬眸看着自己,轻轻咬着下唇,漂亮的小脸蛋泛起一丝红晕,极尽诱/惑。   他深吸一口气,按了按少年的脑袋,乖巧的少年很快心领神会。   拉链的金属扣被牙/齿咬住,一点点往下拽时发出微小的“呲呲”声,在安静狭小的轿车空间内被无限放大,显得暧/昧极了。   一切的氛围都刚刚好。   然而跟刚才一样,就在下一秒,沈璁突然推开了脚边的少年,一把拉起西装外套敞开的衣襟。   他剧烈地喘/息着,额头渗出一层层汗珠,却并不是因为欲/望,反倒更像是遭遇了莫大的惊吓。   眼前的这个场景,让他想起了平安夜那晚在钱二包厢里发生过的事情,几乎一模一样。   当时推开裴筱,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就快要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了;而现在,他推开眼前的少年,则是因为就算已经进展到了这个程度,他也完全无法感受到任何欲/望的波动。   他不会觉得放松,也没有得到任何发泄,因为他惊恐地发现,就连最诚实的身/体……   都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反应。   他突然有了个很可怕的想法,或许从他看到裴筱的第一眼起,这天下间就再也没有一套旗袍能入他的眼。   巨大的震惊中,他转身摇下车窗,让外面的冷空气灌进车里,帮助自己冷静下来。   车窗外,他看到之前送来少年的轿车还等在院子的铁门边。   他深吸一口气,扶起地上瑟瑟发抖地少年,指了指门外那辆轿车的方向,用尽量平和的语气吩咐道:“你回去吧。”   “七少爷……是、是我哪里侍候得不好吗……我……”   少年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什么,很快被沈璁打断。   “没有。”沈璁疲惫地阖上眼皮,“放心,我不会让你白跑一趟的,走吧。”   看着将少年送来的轿车驶远后,他招手唤来司机,只吩咐了两个字:“开车。”   司机不明所以地上车,启动汽车引擎后又等了一会,迟迟听不到沈璁吩咐地址,只是硬着头皮问道:“少爷,去哪儿啊?”   “去……”   某些名字明明已经到了嘴边,却跟烫嘴似的说不出口,沈璁眉头紧蹙,顿了片刻才不情不愿道:“找裴筱。”   “这……”   这次为难的人换成了司机。   裴筱住的地方虽然不算很远,但已经出了法租界,这大半夜的,保镖又不在身边,他可不想逆着沈克山的意思,把沈璁送去;万一路上再遇到点什么事,他全家老小加一块,只怕都“赔”不起。   “少爷……”他结结巴巴地找着借口,“这百乐门好像……年里都不营业吧……”   汽车后座,沈璁猛地睁眼,满脸煞气地伸出手,一把就揪住了司机的衣领。   “我吩咐过,要你亲自送裴老板回家,别想跟我装傻。”他咬牙道:“同样的话,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   黑夜中,汽车很快驶出了马斯南路,开进了法租界附近的一条小巷里。   离开了租界的范围,便没有了通明的街灯,因为入夜已深,家家户户的团年饭也该结束了,整条小巷显得格外幽暗。   破损斑驳的墙皮传递着老旧的气息,但这里并不像百乐门的后巷那般颓败,老旧的门窗被打扫得很干净,就连堆在路边的杂物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应该是一群在法租界里上班,却住不起法租界房子的年轻人们租住在这里。   很快,车子在一栋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小二楼面前停下,司机战战兢兢地回身解释道:“那天裴老板就是从这个门进去的,但我没跟着,不知道具体住哪间。”   “要不……我在这里等着少爷?”   沈璁没有再为难司机,只在开门下车前吩咐道:“半小时后,我没下来,你就可以走了。”   下车后,借着车头大灯的光,他很快发现这栋小二楼一层的大门好像并没有上锁;他抬手轻轻推了推,木门果然“吱呀”一声就开了。   楼里的结构很简单,进门就能看到一条细窄的楼梯,通向阁楼上的小房间,楼下则是另一个大门紧闭的屋子,看来应该是被房子的主人改造过,分别租给了楼上楼下两户人家。   沈璁暂时分不清裴筱住在那一层,只隐约看见阁楼上的房间门口堆着一包东西。   他沿着楼梯向上走了几步,瞧清了那堆东西是一个装着垃圾或杂物的纸袋,看样子是屋主人晚上才收拾出来的,碍于外面天太黑,就暂时扔在了门口,等着明早出门再带出去。   沈璁当然不会变态到去翻别人的垃圾,他有洁癖;但刚好有几支干枯的花梗刺破纸袋伸了出来,他一眼便能认出,那是一束枯萎后的郁金香——   是裴筱身上的味道。   他仿佛已经闻到了那股诱人的香气。   而此时住在阁楼里的裴筱早就已经睡下了,他被一阵敲门声吵醒,迷糊间习惯性地问了句:“谁啊?”   门外没人应答,就连敲门的声音也没了。   裴筱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还以为是自己做的梦,刚翻了个身准备接着睡,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叩叩叩——”   这一次,裴筱彻底醒了。   他心里一紧,翻身从床上坐起。   木质的小阁楼并没有沈璁家里那一整套完备的供暖系统,他身上只穿了件薄薄的棉质睡衣,房间里冰凉的空气让他慢慢冷静了下来。   夜半敲门这事虽然很恐怖,但他本身并不信什么鬼神之说,知道还是人做的。   但他到上海的时间不算长,别说朋友,就连熟人都没有几个,哪怕是平时时常应酬的那群纨绔也不知道他具体住在哪里。   这么久以来,除了他亲自引路的李茉莉,还没有人找到家里来过。   方才的敲门声乍一听挺吓人,但冷静下来想想,对方用力不轻不重,频率也很和缓,倒不像是什么穷凶极恶的坏人。   为了不影响到楼下那对年轻夫妻,裴筱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起来看看。   钻出被窝的一瞬间,冰凉的空气就冻得他打了个寒颤,但不知道为何,他心里竟莫名升起了一丝期待。   他趴在门边,取下木门的插销后,警惕地用胳膊抵着房门,从门边露出的细缝看出去,又小声问了遍:“谁?”   “砰”的一声巨响,沈璁破门而入。   他一把捂住裴筱就要呼救的嘴,另一只手擒住裴筱挥向自己的胳膊,拉到后腰固定住,然后将人推向墙边。   几乎就是在这一个瞬间,裴筱就停止了挣扎。   虽然背对着今晚的“不速之客”被抵在墙边,但他只从对方粗/重的呼吸声,就认出了沈璁。   紧接着就在下一秒,沈璁一把扯下了他的裤子。   有的时候,裴筱觉得自己应该是要恨沈璁的,明明可以很温柔,却又总是很霸道,蛮不讲理地闯进他的房间,他的身/体,却还不知满足,连他的心里都不肯放过。   将自己完全埋进裴筱的那一刻,沈璁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越是糟糕的时候,他就越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裴筱。   因为只有在这一刻,他才能忘记所有烦恼,不管是那些可怕的过去,还是当下的困境,甚至是将来未知的宿命。   在这一秒,他所有的感官和注意力,都只被裴筱吸引。   直到指缝里滑进了几滴滚烫的眼泪,他才终于寻回两分清醒,松开了捂住裴筱口鼻的那只右手。   “七爷……”裴筱抱住沈璁的胳膊,颤抖着,用脸颊轻轻磨蹭着对方的掌心,哽咽着,用委委屈屈的哭腔埋怨道:“你怎么才来啊……” 第24章 小娇妻   第二天一早, 沈璁是被窗外耀眼的天光晃醒的。   在陌生的床上醒来这件事,让他在一时间有些恍惚。   前后也憋了几个月了,不止是身//体, 还有心理上的,他昨晚多少有些过火, 结束后裴筱几乎昏//死过去;他将人抱回床边的时候才发现, 原来裴筱家里竟然只有这么一张小小的单人床。   在这张拥挤的小床上,裴筱几乎要将半个身子都叠在他身上, 两个人才勉强睡下。   他有洁癖, 还认床, 在这么拥挤的地方,睡在硬到膈人的床板上, 他是有想过要回家休息的, 但搂着裴筱的手实在舍不得松开, 他只好接受了自己肯定会失眠一整晚的结局。   伴随着怀里裴筱匀长的呼吸声,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又怎么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甚至还整夜无梦,一直睡到天光大亮。   就在他脑子还一片混沌时,裴筱正好推门进屋, 手里端着一个冒着袅袅热气的白瓷杯子,笑盈盈道:“你醒了?”   “还以为你会早起,枉我天都没大亮就跑了好几条街,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洋人的咖啡馆正好还在营业, 哪知道七爷居然一觉睡到了现在。”   裴筱嘴上明明含嗔带怪, 但放下杯子后一转身便能瞧见, 他眉梢眼角里都是浅浅的笑意。   “赶紧起来吧……”   他温柔地催促着, 刚走到床边,就被沈璁有力的手臂一把揽住了细腰,拽着一道倒在了床上。   “七爷!你别闹了……”   看着沈璁半/裸的上身,完整地暴/露出像雕塑一般完美的肌肉线条,昨夜的小野猫嗖地一下就红了脸,就连这点娇羞竟也来得恰到好处。   裴筱缓缓垂眸,小声道:“大白天的,这破地方可不比马斯南路……楼下还住着人呢……”   见沈璁虽然没有听劝松开他,但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只是一下下轻轻揉着那颗眼角的泪痣,他便讨好地往沈璁的掌心里凑了凑。   “咖啡我都端去楼下的小厨房热两回了,也不知道还好不好喝,只能‘委屈’七爷了。”   “你知道我会早起——”沈璁手心紧贴着裴筱细滑的脸颊,大拇指还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那颗漂亮的泪痣,轻声问道:“还知道我早上有喝咖啡的习惯?”   “嗯。”   在沈璁的掌心里,裴筱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诚实地点了点头。   第二次带裴筱回家时,沈璁在门边跟喜伯吩咐过,把第二天上午的工作都往后推一推;因为当时他并没有要刻意避人,裴筱也听到个大概。   虽然第二天沈璁并没有早起,但喜伯还是一早就送来了咖啡,只是为怕吵醒沈璁,当时就被裴筱拦下了。   “所以我猜,七爷就算没有工作的时候,也不习惯懒床,而且——”他缓缓睁眼,说着挑了挑眉,狡黠地看着沈璁,像一只妖媚又狡猾的狐狸,“起来后一定会喝咖啡。”   裴筱一定是只男狐狸精,这点沈璁早就知道了,但他没想到这么个天生就该狐媚众生的主,居然也有如此细腻周详的一面。   十里洋场里最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善解人意起来竟也可以是一朵美艳动人的“解语花”,裴筱好像完全没有缺点;沈璁觉得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像极了沈克山口中的那个所谓的“贤妻”。   这样“诡异”的想法把沈璁自己都给逗笑了,他捏了把裴筱的脸,然后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穿上衬衫,算是放过了裴筱。   裴筱也跟着起身,像是有意在身体力行沈璁那个“可笑”的想法似的,体贴地把那杯“命运多舛”的咖啡端到了沈璁面前。   就着裴筱的手,沈璁低头尝了一口。   说实话,咖啡的味道很一般,但他一抬眼,看到裴筱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泛起点点期待,便再也舍不得糟蹋美人的一番心意了。   抬手接过杯子时,他故意“下/流”地在裴筱手背上揩了把油,然后仰头间便将咖啡一饮而尽。   “我在楼下小厨房的炭炉上坐了粥,都十一点过了,七爷就不饿吗?”裴筱撤走沈璁手里的空杯,眼角佯嗔带媚地瞪了沈璁一眼,“不过裴筱手艺有限,七爷若是不愿将就,那就只能回马斯南路去吃了。”   趁着裴筱背过身的功夫,沈璁悄悄起身,从背后缓缓将人锁住。   “怎么?百乐门里最风/骚的交际花今日也要为我洗手作羹汤了吗?”一双贼手游走在裴筱平坦的小腹上,他贪婪地吮吸着对方耳后的花香,“我还没见过裴老板穿围裙的样子呢,要不要试试——”   他说着说着,声音便越来越低,在裴筱的耳边就好像恶魔的蛊惑。   “下一次,只穿围裙。”   “七爷!”   裴筱撒娇似的拖长着尾音,一把抓住沈璁的大手,转头愤愤地瞪了对方一眼。   不是不情愿,只是眼下他租住的老旧阁楼,跟沈璁在马斯南路的小洋楼实在比不了。   想起昨晚最疯狂时,就连脚下年久失修的木质地板都在“咯吱”作响,一副随时都要承受不住的样子,他现在还是会脸颊滚烫,心有余悸。   房子倒是塌不了,但他楼下的确租住着一对小夫妻;唯一让他感到庆幸的是,今早下楼借用厨房时,他发现楼下小夫妻那个每天都会笑着找他要糖吃的小女儿,被送回了乡下的奶奶家。   他已经管不了那对和善的小夫妻有没有听到什么了,至少小孩子没有听到就好。   昨晚疯起来顾不上,现在清醒着,他可不敢跟沈璁再在这栋破房子里白/日/孟/浪。   沈璁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很快松开了手,慵懒地靠在床框上,对着裴筱勾了勾手,“过来——”   “还不饿,再陪我躺会。”   理智上,裴筱很清楚沈璁是什么人,更清楚这样的“邀请”十分危险,但冬日里难得明媚的天光落在沈璁身上,让他看起来是那么真诚。   在这一刻,沈璁好像不再是那个叱咤上海滩商圈,让人闻之色变的“活阎王”;也不是在外滩十里洋场里那个挥金如土,风流成性的沈家七少爷。   他似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青年,身上还穿着褶皱的衬衫,租住在一条老旧小巷的阁楼上;就连那四分之一的葡国血统,给他的也仅仅只是一张比常人更加英挺帅气的脸,除此之外,并无特别。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就好了。   裴筱想着。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就可以跟沈璁永远窝在这一方小小的阁楼里,就像楼下的那对年轻小夫妻一样,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再也不去理会外面的世界。   他想得出了神,一双桃花眼不由自主地盯着沈璁,脉脉含情,然后竟鬼使神差地躺进了对方怀里。   不过好在,沈璁并没有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情来,他抱着裴筱,一直都眯着眼睛,舒服得好像睡着了,只有手指还是跟之前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裴筱眼角那颗桃红色的泪痣。   昨晚,感觉到裴筱的眼泪流进自己的指缝中时,他就在想,那一刻,当裴筱的泪痣被眼泪沾湿,样子一定可怜极了,也委屈极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无助地耷拉着,任谁不是我见犹怜。   裴筱很清楚自己的魅力所在,也知道自己眼角的泪痣好看,但那只不过是他魅惑男人的一点小工具;他不会知道,在某一个瞬间,因为想象着这颗泪痣的样子,沈璁真实地感受到了心脏猛地一记抽痛。   在沈璁怀里窝了不知道多久,直到两个人都昏昏欲睡,裴筱才终于鼓起勇气,试探着轻轻唤了声:“……七爷?”   “嗯。”沈璁懒懒地应着。   “其实那晚……在钱二的包厢里……我没有……”   裴筱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他还是很希望沈璁可以相信自己的。   “我知道。”沈璁低声打断道。   裴筱猛地仰起脸,满脸震惊地看着一脸镇定的沈璁。   “是钱二那个抽坏了脑子的畜生,逼着李茉莉陪自己抽大烟,李茉莉不从,性子又烈,这才得罪了钱二。”沈璁平静道,说着缓缓睁眼,看到自己怀中的裴筱一脸惊讶,“你只是刚好经过而已。”   裴筱猛地撑起半身,“你早就知道了!”   “嗯。”沈璁点点头。   他知道,裴筱是想问,既然他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还要一直躲着自己,把自己仍在大街上。   但关于这个问题,他不并想回答。   见裴筱在自己怀里倔强地梗着脖子,瞪大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他伸手轻轻拍了拍裴筱的脑袋,然后稍稍用力,温柔却也不由分说地将人塞回了怀里。   “没看出来啊——”他手指摩挲着裴筱的脸颊,故意调笑道:“我们裴老板这么个‘柔柔弱弱’的大美人,居然还有替人打抱不平的时候。”   “其实……”裴筱没有继续纠结刚才的问题,也并不觉得平安夜那晚的事情自己处理得有多伟大;他眸色暗了暗,踟蹰良久,最后还是诚实地小声道:“我师父就是抽大烟抽死的,就死在我面前。”   艰难的喘/息声和沙哑的咳嗽声中,冯吟秋端着烟杆,躺在床上,一阵吞云吐雾后,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一旁的裴筱厌恶地捂住口鼻,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就在下一秒,他刚刚背过身去,就听到身后冯吟秋发出一声恐怖地哀嚎;他惊恐地回头,看见床上的冯吟秋突然浑身抽搐,几分钟后就没了气息。   就算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去请了大夫来,最终仍然回天乏术。   当时那一幕可怕的场景直到今天仍然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还是让裴筱不寒而栗。   “所以七爷……你相信裴筱……”他仰脸认真地看着沈璁,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底泛起点晶莹的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碰那些脏东西的。”   沈璁低头,微微蹙眉,揉了揉裴筱细软的头发。   他轻拍裴筱的后背安慰着,良久后,手掌停在了对方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伤疤上。   “可我记得你说过,你师父也经常打你。”他的声音很轻,完全没有质疑的意思,听上去只是寻常的关心,“难道你不应该很恨他吗?”   恨吗?   裴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太小的事情,他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家里应该是很穷的,所以才会不到三岁就被父母卖掉了。   据冯吟秋后来说,他一眼就看出裴筱是个唱戏的好苗子,所以才掏钱把人买了回来,准备收作徒弟,继承衣钵,等他老了,唱不动了,还能给他养老。   那会的冯吟秋是真的红,北平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青衣,日进斗金,追捧者无数;裴筱跟着他学戏,有干净整洁的新衣服穿着,宽敞明亮的四合院住着,还有老妈子照顾,也算过了几年好日子。   但坏也坏在冯吟秋实在太红了,而且红得飞扬跋扈。   也许是小人得志,也许是年少成名,身边任何同行,甚至班主,他都从不放在眼里,就连追捧他的富家少爷若是不合心意,他也敢随时挤兑两句。   其实他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因为根本不屑,但那张嘴的确是不饶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裴筱后来并不讨厌李茉莉的原因,甚至有的时候,李茉莉阴阳怪气的样子在他看来还有些莫名的亲切。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捧着冯吟秋的人能从西直门排到大栅栏去,恨他的人也能排这么远。   终于,几年之后,他被人毒哑了嗓子。   传统戏曲都讲究唱、念、做、打,其中青衣更是尤以唱功为主。   很快,在确定冯吟秋的嗓子再也好不了之后,他就被赶出了戏班,裴筱人生中唯一一小段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就此结束。   冯吟秋是个极其骄傲,甚至自负的人,就算舞台生涯彻底结束了,他也仍然坚信自己才是最好的大青衣;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徒弟的身上。   毕竟,当初就是因为看出裴筱天生是块唱戏的料子,他才买回了这么个小人儿;所以他相信,十几年后北平城里最厉害的大青衣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他教导出来的小徒弟。   但当时的裴筱还太小了,并不懂这些。   起初,他只是觉得师父可能心情不大好,离开戏班后,几乎没有再笑过 ;押着他练功的时间越来越长,要求也越来越严苛,就连脾气好像都变差了,经常动手责罚他。   但在戏班子里,他见过,别人的师父也是会打人的,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只是默默地加倍努力,想让师父开心一点。   可惜,很显然,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并不能弥补冯吟秋从云巅跌落沼泽的空虚,除了盯着裴筱加倍努力地练功,他开始有了更多的消遣,排解那些郁结的苦闷。   喝酒,赌钱,整夜整夜的不回家。   裴筱渐渐发现,师父打自己已经不仅仅是因为练功了。   冯吟秋喝多了要打他,赌钱输了要打他,输光了没钱买酒还是要打他……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恨师父的。   再后来,冯吟秋染上了烟瘾,因为经常抽得浑身瘫软,人事不省,倒没以前那么多力气打他了。   但昂贵的鸦片也败光了一代名伶这十几年攒下的全部家底,他们终于搬出了那间宽敞明亮的四合院,渐渐穷得吃不起饭,穿不上衣。   “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裴筱攥着沈璁的袖口,轻轻叹了口气。   冬天穿着破洞的布鞋,走在北平的冰天雪地里,每次脱下鞋来,都能看到自己冻乌的脚指盖,冻疮总是又疼又痒,让人连觉都睡不好——   这样的感觉,裴筱现在都还记得。   那时候他真的很恨冯吟秋,而且发誓,等长大以后一定要离开师父,只要能吃饱饭,穿暖衣,他做什么都愿意。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当他身染重病,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那是他第二次觉得,自己可能就快要死了。   混沌中,他隐约感觉到有雪片落在自己的脸上,还以为一切都是幻觉;但当他中间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是冯吟秋背着自己,跪在一家药店门口,求大夫救救他。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几岁了,再也不是个一手就能拎起来的小娃娃,而冯吟秋的身体也早就被鸦片毁了大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裴筱不知道师父是怎么把自己弄到药方门口的,但他知道,在跪了几个小时之后,药店的老板终于赊了一包草药给冯吟秋。   那一计药汤算是暂时吊住了裴筱的半条命,但他病得太重,又拖了很久,不是一副药就能治好的。   几天之后,他看到冯吟秋带了个男人回家,然后把他搬到了隔壁的柴房去。   那天晚上,他不知道那个陌生男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但一整晚,他都能听到哭声。   冯吟秋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啊。   裴筱亲眼看见他被人毒哑,曾经的一代名伶,大青衣,现在就连说话都像是一面破掉的铜锣,难听极了;他被赶出戏班,赌博酗酒,染上烟瘾,不人不鬼……   但就算这样,他也没有想过要卖掉自己。   裴筱从来没有见过师父掉泪。   从那一刻起,他就没办法再恨冯吟秋了。   虽然病好之后,冯吟秋还是经常打他骂他,赌博酗酒,抽得家里乌烟瘴气;但他不得不承认,不管多坏,这个世界上也只有这么一个人还在乎他的死活了。   自那以后,他一直努力练功,十几岁就登上了戏台,几乎复制了冯吟秋当年的传奇,一夜成名。   但最终,再多的钱也挽救不回冯吟秋早就被鸦片啃坏了骨头的身体。   在冯吟秋去世之后,他很快就离开北平,来到了上海。   “七爷……”裴筱紧紧抱着沈璁,低头把脸埋进对方的胸口里,用闷闷的声音,掩盖住自己喉间的哽咽,“你说,我该恨他吗?”   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温柔地安慰着,虽然看不见,但他能感觉的裴筱的泪水已经沾湿了他胸口薄薄的衬衣。   可他却没有说什么。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和裴筱之间,只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露水情缘,单纯的肉/体关系;就算到了现在,他也只是把两人的关系看做一场欲罢不能的欲/望交易。   他从来没想过裴筱会愿意揭开自己的伤疤,跟他谈起这么隐私的话题,更没有想到……   在裴筱的故事里,他居然能找到一份几乎绝无仅有的共鸣。   跟裴筱一样,他们的童年都有过一个几乎是唯一的,最重要的人;但跟裴筱不一样,他没有恨过窦凤娘,毕竟窦凤娘至少是不会打他的。   但他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从小就知道。   不管多么努力地讨好扮乖,就算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理解母亲的决定,他还是会懂事地照做,但母亲还是不太愿意搭理他,直到最后,干脆把他远远地送去了外国,从此不闻不问。   在法国的那几年,他唯一可以得到的,关于母亲的消息,都是在国内侍候母亲的奶娘传给喜伯的;后来奶娘去世,窦凤娘竟然狠心到连自己病重的事情都没有透露给唯一的儿子。   直到沈璁接到消息,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了。   他也想恨母亲的,就像裴筱恨冯吟秋一样,但也跟裴筱一样,他根本做不到。   回国后他才知道,母亲生前的诸多筹谋,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居然都是为了他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和裴筱,从出身,家世,到成长的轨迹,明明看着好似云泥之别,毫无交集,但偏偏又有些说不出的相似,甚至重叠。   方才裴筱娓娓道来时,提到冯吟秋都只是喊师父,并没有透露对方的名字,但窦凤娘以前算得上是个十足的戏迷;十几二十年前能风靡北平城的一代名伶,尤其是母亲最喜欢的大青衣,沈璁觉得自己应该也是知道,甚至见过的。   “你师父到底是谁?”   沈璁面上云淡风轻,但裴筱的心却一秒揪紧。   他薄唇翕动,几次张开,却怎么都发不出声音,努力地深吸了好几口气后,他才颤抖着说出了那三个字——   “冯吟秋。”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就是控制不了,激惴惴不安地偷瞄着沈璁的反应。   良久后,沈璁才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原来是冯老板啊。”   在当年的北平,冯吟秋的确曾经名噪一时,一折《霸王别姬》更是唱得余音绕梁,空前绝后,只要他开锣,窦凤娘几乎都会亲自捧场。   为了讨好母亲,沈璁也跟着去听过两次,但他那会年纪也不大,本身对京戏就没什么兴趣,现在留下的印象已经很浅了。   后来冯吟秋落魄,窦凤娘还送钱送东西接济过,当时沈璁跟在母亲身边,隐约记得冯吟秋身边好像是有个小男孩来着。   但几岁大的孩子,又吃不饱肚子,面黄肌瘦,灰头土脸的,到底长什么样,沈璁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后来没过多久,沈克山举家南迁,他们便也断了联系。   现在沈璁只觉得,如果裴筱就是当初那个瘦巴干瘪,还病病歪歪的孩子,能出落成如今的样子,倒当真是不易。   “叩叩叩——”   就在此时,房间的门突然被人轻轻敲响。   “裴先生。”   门外是一个客气温柔的女声,裴筱听出来了,正好是楼下那对小夫妻中的太太。   他赶紧收拾心情起身,整了整自己身上的睡衣,拉开了房门。   “我看见你坐在炉子上的粥都快要烧干了,就帮你端了下来。”女人举了举手中端着的小砂锅,关心道:“裴先生,你没事吧?”   “我昨晚好像还听到楼上有敲门声……”   “没事没事!”裴筱连忙摆了摆手,接过了女人手里的砂锅。   想到现在还躺在自己床上的沈璁,他一阵脸红心跳,身子也心虚地往门边挡了挡。   “我只是上楼歇会,没想到就这么睡着了,不好意思啊,程太太。”   “没关系的。”女人笑着摇了摇头,“你没事就好。”   之后二人又闲话了两句,裴筱还客气地将人送到了楼梯口,等他端着砂锅再回到屋里时,看见沈璁已经换好衣服起来了。   他背过身去,将砂锅摆在桌上空掉的咖啡杯旁,本意是不想让沈璁看到自己眼底的失望,可声音里到底还是没有藏好。   “七爷……你……要走了吗……”   “嗯。”沈璁低头整理着自己的领带,随口应了一声。   裴筱双手撑在小圆桌上,难过地闭上了眼睛。   他真的很后悔,刚才为什么要期待那么多,沈璁明显早就不记得了,他却不死心,偏要反复地试探,然后一次又一次失望。   明明他之前从来也不贪心的,只想在沈璁身上找点念想就行,现在却总是自不量力地想要留住最是留不下的人。   沈璁生来就是沈家七少爷,从来不是,也永远都不会是方才阳光下的那个小青年——   其实裴筱一直都知道的。   但看到沈璁要走,他还是难过得不行。   而在房间的另一头,沈璁已经默默理好了领带,这才反应过来,裴筱已经好一会没有动静了,就连刚才说话时的语气好像也不大对劲。   他回过头来,一眼便看见裴筱单薄的肩背轻轻的颤抖着,就好像在抽泣似的。   “裴筱。”他冲着裴筱的背影,温柔地唤了一声,顺手扯开了自己刚刚系好的领带。   记忆中,沈璁除了发火时,还没有喊过自己的名字,裴筱闻声肩背一僵,缓缓回过身来。   “会打领带吗?”沈璁冲裴筱招了招手,道:“来——”   裴筱连忙收拾起自己的情绪,走到沈璁身前;怕被沈璁瞧出什么异样来,他小心翼翼地低着头,真就认认真真地打起了领带。   看着自己面前温柔可心的大美人,一副专心致志的模样,沈璁莫名的一阵恍惚。   裴筱好像真的是他养在府中的“小娇妻”,会在每天早上先生出门上班前,体贴地在门边替对方系好领带,再依依不舍地叮嘱上一句“注意安全,早些回家”,然后踮起脚尖,红着脸吻一吻丈夫的脸颊。   沈璁一时没忍住,双手将人抱进了怀里。   其实从昨晚看到裴筱的那一刻起,他就想明白了,外面装得再怎么绅士斯文,本质上他也不是什么好人;他自私阴狠,睚眦必报,所以从来没有人能在给他找了麻烦后,还能继续在外面逍遥快活的。   既然不允许任何人给自己找不痛快,那就连他自己也不可以。   挣扎许久后他才发现,自己为裴筱破例,从来只有一次和无数次,所以根本也无需在乎再多一次。   他不打算再纠结下去了,不管什么原因都好,既然欲罢不能,那倒不如顺心遂意。   不过昨天他跟沈克山大闹一场,不欢而散,还在半夜里就这样跑了出来,眼下都快中午了,也不知司机会怎么跟沈克山“汇报”;就算他可以无视沈克山,这年下里,生意上的伙伴,政府里的要员,都少不了要走动一番。   他不是不知道刚才裴筱在桌边背对着自己,是在扭捏什么,但总有些正事是不能耽误的,反正来日方长,只是他眼下必要走了。   “怎么了?”他使坏地在裴筱的细腰上不轻不重地掐了一把,引得对方愤愤地瞪了自己一眼后,才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道:“跟谁使小性子呢?”   只一句话,裴筱就听出沈璁在捉弄自己的,他一把拽开沈璁的贼手,气鼓鼓地埋着脑袋不肯说话。   “既然裴老板不高兴,那上次在酒店门前说的话可是也不算了?”   “什么?”裴筱一个没忍住,抬头看向沈璁,脱口而出道。   但当他看到沈璁嘴角的坏笑,马上便知道自己又上当的,娇嗔着作势就要将人推开。   沈璁倒也不恼,借着劲一把将人霸道地锁进了怀里,“是裴老板自己亲口说的,整个假期都要‘卖’给沈某,可不能赖账。”   “我……我……”裴筱结巴着,一阵脸红心跳。   在后背他睡衣里看不见的地方,沈璁的手已经悄悄滑了进去,顺着他的脊椎骨往上,指尖轻轻地琢磨着。   他几乎瞬间就沦陷在了这种温柔的挑/逗里,最后只能勉强地嘴硬道:“我、我说的是……好价钱……”   “嗯!”沈璁笑着点了点头,在松开裴筱前,巴掌“下流”地在裴筱屁/股上拍了一把,调笑道:“没事儿,七爷有钱。”   说着他松开裴筱,转身拎起搭在一旁椅背上的西装外套,转身离开前,余光瞥见裴筱的脚好像不由自主似的,往前跟了两步。   “我、我只是……”   发现沈璁突然回身,裴筱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眼神流露出一丝慌张,急忙想要解释,又说不清楚,心虚地垂下眼睫。   但看见沈璁微微挑起的嘴角,他很快感到一阵心安,   他缓缓走上前去,即使没有旗袍和高跟鞋,也没有精致的妆容,那万种的风情也早已刻进了他脚下的步子里。   “裴筱只是——”他眉目一抬,眼波流转,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好像会说话似的,每一帧都在诉说不舍,“送送七爷。”   以前沈璁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儿女情长的人,但眼下他还没走出这间小屋,就已经开始惦记了。   他俯身抱住裴筱,现在才终于明白,为何“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衣服都没换呢,就别送了,再让人看见。”他揉着裴筱的背心安慰道:“等我忙完这两天,挤出点时间,就让车子来接你。”   想到家里的老头这会可能已经被自己气歪了嘴巴,临出门前,他还是忍不住回身叮嘱道:“这两天就别出门了,你这家里也没个电话,我怕车子来了找不到你。”   “到时候我会让我的司机亲自来,你见过的,旁的人都不用搭理。”   *   回家后,沈璁先是跟喜伯了解了一番,在确定沈克山那边至少在明面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后,他才放下心来去洗了个澡,然后重新换了身干净的西装,出门应酬。   除了沈璁觉得有必要一见的人,这样的年节里,想要找机会跟沈家眼前实际掌权者,未来唯一的继承人攀关系的就更多;几天应付下来,沈璁觉得自己血管里流着的好像都只剩酒精了。   不过虽然忙碌,但他也不是完全抽不出一丁点时间,再怎么说他到底还是个人,晚上也是要睡觉的,大可以提前让人把裴筱接到马斯南路的家里等着自己。   但他并没有那么做。   之前他每一次接触裴筱,不是在家里,就是在一些风月场所,然后发展到床/上结束;他原本和人相处的模式一直都是这样,就算到了现在,也不觉得“讲究办事效率”有什么问题。   但以前,他也从不跟同一个人这样“接触”第二次。   不得不承认,裴筱之于他,已经是极其特殊的存在了,既然决定顺从本能,他也就不准备再拧巴下去了——   这回,他想换个不一样的地方跟裴筱见面。   其实他还不太能适应生命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例外,只是觉得总跟同一个人,在差不多的地方,经历差不多的过程,做差不多的事,未免有些无趣。   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潜意识里,有意无意间,他正在试图跳出跳出自己与裴筱之前畸形的关系与相处模式。   或许他是想让裴筱更特别一点的。   可是想归想,眼下大过年的,连百乐门都还没有开始营业,要找个合适的去处就更难了;大街上只有一些洋人经营的店铺还开着,多数是咖啡馆或者酒店,都是沈璁跟人谈生意,应酬交际的地方,他想想就已经觉得乏味了。   于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时间又耽误过了两天。   其实沈璁大部分时候都在忙于应酬,也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但每当他回到马斯南路空荡荡的家里,听见自己和喜伯说话时的回音,他偶尔还是会想起裴筱。   他想抱抱裴筱,哪怕什么都不做也好,毕竟除夕夜之后,就算有酒精的帮助,他也没有再睡过那样安稳的一个觉了。   时间越拖越长,但沈公馆那边还是出离的安静,大过年的,沈克山甚至都没有打电话叫儿子回家吃饭。   沈璁担心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更怕平静的表象下,是不是藏着些见不得人的小动作;于是在中间的某一天,他特意借着送东西的由头,让那个怕老婆的张秘书去裴筱家看了一眼。   张秘书进入公司的时间晚,起先的职位也低,还是沈璁看他老实细心,才提拔了起来;他说起话来啰啰嗦嗦的,不太招人待见,应该没什么机会接触到沈克山。   沈璁之所以选他去,就是看准了他这个老实胆小又碎嘴的性子,就算背后真有什么猫腻,也能两句话就诈出来。   其实这么多年来,之所以沈璁在私生活方面风流成性,甚至颇为薄情,却总是能保持着一个并不算差的风评,还有那么多姑娘小姐哭着喊着要嫁,除了家世,和一张卖相颇佳的脸做资本,还因为他那些细致入微的体贴也不全都是装的。   尤其是他但凡肯真的用点心思,几乎可以说是面面俱到。   除了派人去看,为了方便联络,他还让张秘书去安排了给裴筱家装电话的事情,只等年后工人上班。   就这样,终于熬过了初五,大概就连孔立文都把要紧的亲戚全走了一遍,已经开始邀他去市郊的别墅喝酒了。   喝酒,沈璁倒是没有兴趣,不过孔立文的突然出现,倒给他提供了一点在哪见裴筱的“灵感”。 第25章 弹子房   在国外的那些年, 因为无所事事,终日浪荡,沈璁偶尔也会跟朋友去打两局台球, 消磨时间;算是熟能生巧吧,时间长了, 他竟还玩得不错, 只是回国以后有正事忙,便没有功夫再碰了。   不过孔立文一直很闲, 而且很喜欢台球, 喜欢到居然自己出钱, 在一间位置不错的临街商铺的二楼开了家弹子房,大概就是沈璁刚回国那段时间的事情, 还取了个赶时髦的洋气名字——   星辉台球俱乐部。   认识沈璁后, 他先后邀请过对方好几次, 不过沈璁本来就忙,再加上对台球这种消遣本身也也没多大兴趣,便一直没有赴约。   眼下的娱乐场所大多都还没开业,但孔立文的弹子房开不开门,也就是沈璁一句话的事情。   台球这东西在国内不算特别流行,沈璁猜裴筱之前应该还没去过弹子房;正好孔立文那地段方便, 又刚开业大半年,东西应该都还算新,地方也干净,好像还挺有趣的。   于是, 大年初六下午的两点过, 沈璁便已经和孔立文坐在了那家星辉台球俱乐部里。   难得有个可以消遣的地方开了门, 装潢档次方面也都不错, 弹子房里的生意很好,挤满了年轻人。   有好多排不到台子的小年轻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围在一张张台球桌边看热闹,不时爆发出欢呼或者嘘声,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倒是和春节的气氛很搭。   没有让孔立文清场,是沈璁的意思,他就是想在一个非常正常,甚至普通的环境里,见到裴筱。   不过在弹子房最里面的一张球台桌附近,还是有几个保镖隔出了一块相对独立的区域,一来是为了安全起见,二来也方便一点。   这样既没有完全隔绝弹子房的声音和氛围,也不影响二人说话,至少不会被那群小年轻吵得什么都听不见。   又打丢了一个黑球后,孔立文懊恼地挥了挥球杆。   他是爱玩,但本身水平非常有限,打了好几把,一次也没赢过;好不容易这局是有点机会的,但眼下这颗黑球没接上,等沈璁上桌,肯定又是一杆清台。   “啧——”   他惋惜地撇了撇嘴。   沈璁在一旁笑着掐灭了手里的烟头,看见孔立文转身,他也站起来往球台边走去;两人错身而过时,他还安慰地拍了拍孔立文的肩膀,看起来心情不错。   俯身,曲腿,架杆,瞄准,发力,红球干净利落地一杆进洞。   沈璁满意地起身,将球杆立在地上,接过一旁弹子房里工作人员递上的巧粉,眼神已经开始校准着下一颗黑球的进球线路。   但还不等他再出手,就隐隐觉得身后的氛围好像不大对劲——   整个弹子房突然就安静了下来,几乎落针可闻。   紧接着,一声尖锐的口哨声打破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静默。   “哇哦——”   那群很快年轻人便跟着一起起哄,口哨声不绝于耳。   巧粉摩擦着球杆的皮头,沈璁低下头,牵唇一笑。   裴筱今天特意穿上了之前沈璁让张秘书送去的旗袍,搭配上精心挑选的小羊皮细高跟,和正红的唇色,一进门,就让弹子房里的年轻人都看傻了眼。   甚至还有人忘了自己手里握着的球杆,就这么直挺挺地掉在了脚背上,被砸得嗷嗷大叫。   就算离开了那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裴筱仍然是所有目光的焦点。   他听见惨叫声后微微偏头,旋即折扇一开,掩唇莞尔,一颦一笑间似有春风拂面,瞬间就驱散了上海滩隆冬的寒意,伴着空气里那股淡淡的香水味,好像一整个弹子房都开满了郁金香。   看见沈璁终于回过头来看向自己,他才收起折扇,迈开步子往最里面的球台桌走去。   之前沈璁看过裴筱的两套旗袍,第一身其实已经足够惊艳,几乎照顾到了裴筱的方方面面,但面面俱到的同时往往也意味着各项都不会太突出,如果穿衣服的不是裴筱这种绝色大美人,恐怕只会安全,却也平庸。   所以沈璁还是更喜欢裴筱的第二套旗袍,尤其是单边高叉的设计,犹抱琵琵琶,欲拒还迎,风/情却不风/尘,魅/惑又不下/流。   唯一美中不足的点,就是那套旗袍的料子。   雪青色金丝绒暗纹的面料高贵有余,却收敛了裴筱身上那股好似小野猫一般张扬的性/感,本来露/背的设计可以弥补这个点,但大概是为了遮住后背的伤疤,裴筱那晚搭上了一件皮草的披肩。   这让沈璁一直有些遗憾,当时让张秘书去买旗袍送给裴筱时,就随口提了一嘴。   没想到,也不知是误打误撞,还是凭着自己上海小男人的细腻和直觉,张秘书居然真的挑到了裴筱现在穿的这一身旗袍。   单边的高叉让裴筱迈腿的每一步都和之前一样,春/光无限,也难怪那帮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年轻全都看傻了眼,众人一度屏息凝神,让背着身的沈璁都察觉到了异样。   而玫红色的料子虽然亮眼,但往往也容易把皮肤衬得黑黄、暗沉,可穿到了裴筱的身上,冷白的皮肤在弹子房明亮的光线下就好像会发光一样,居然正好与鲜艳的料子相得益彰,魅而不俗,一瞬间就点亮,并牢牢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   因为春节的缘故,上海滩几家出名的老字号裁缝铺都还没有开张,而且就算真找个老裁缝来,定做大概也来不及,所以这身旗袍是张秘书在成衣店买到的现货。   当时沈璁只是大概跟他比划了一下尺寸,可能是他本身就不专业,再加上成衣店的旗袍本就是机器做出来卖给女人的;裴筱虽然苗条纤细,但毕竟是男人的骨架,旗袍穿在身上似乎有些细窄。   可也正是这一点点微妙的不合身,反倒将身段凸显得愈发窈窕,仿佛像是衣服主人有意为之的设计,半遮半掩的小心机,放//荡得恰到好处。   沈璁很满意。   看着裴筱踩着那双极细的高跟鞋,迈开长腿,跨着猫咪一样的步子走向自己,他缓缓张开双臂。   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其实从在自家阁楼的窗户里看见那辆熟悉的黑色凯迪拉克第一眼,裴筱就已经小鹿乱撞了;但真等他走到了沈璁跟前,倒也并不猴急。   他优雅地脱掉了随意搭在肩上的风衣。   还是像之前那样,他举手投足间的动作都并不刻意,但风/情早就刻进了骨子里。   其实他很清楚男人都喜欢什么样的自己,更了解沈璁。   既然沈璁送了这身衣服来,他也一定会尽量让对方满意。   他随手将风衣扔向了一旁沙发的方向,并没有回头看一眼,那双漂亮地桃花眼一直毫不避讳地勾着沈璁。   看见沈璁对自己勾了勾手,他也没有再扭捏,一头扎进面前的怀抱里,踮起脚尖,搂着沈璁的脖子,甜丝丝地唤了声:“七爷。”   而此时一旁的孔立文已经彻底看傻了眼。   沈璁身边从来都是“新人”一茬接一茬地换,什么时候出现过“老人”啊?   为什么偏偏裴筱不止可以一而再,还可以再而三?   而且沈璁不是前两天才打电话让自己送了个小男孩过去吗?   比起相信沈璁吃了回头草,孔立文甚至更愿意相信,是自己除夕夜那晚喝得太多了,才会出现幻觉。   “愣着干嘛?”就在孔立文发蒙时,沈璁已经搂着裴筱走了过来,“你这一下午可都没有赢过一把,换裴老板吧,我叫他让让你。”   裴筱哪里会打台球,跟沈璁猜的差不多,这是他第一次进弹子房,连球杆怎么握都不会。   一旁的孔立文被臊得抬不起头,随便戳了两杆子球,全都没进,索性也就不玩了,找了个弹子房里熟手来教裴筱,自己则坐到了沈璁身边的沙发上休息。   “七少爷球打得这么好,怎么不亲自教教裴老板?”   他一边接过下人递来的毛巾擦了擦手,一边和沈璁闲聊着;等他擦完手,把毛巾扔到一边,点起根烟才回过味来——   沈璁一直没搭理他。   他抬头看向沈璁的方向,发现对方正盯着台球桌边的裴筱。   “七少爷?”他又叫了一声,但沈璁还是没打理,只是冲着裴筱的方向抬了抬下巴,看那意思大概是叫他自己瞧。   他狐疑地顺着沈璁示意的方向望过去,只看了一眼就吓得赶紧埋下了脑袋,心里后怕地嘀咕着,这要是多看一会移不开眼,“活阎王”不得把他眼珠子都抠出来。   台球桌旁,裴筱学着“老师”的样子,趴在球桌上,好像真的只是个单纯乖巧的“学生”,一脸认真地模仿着老师的动作,却不知在自己身上,每一帧都是春/光。   他臀//部微微翘起,腰//部柔软的下塌,形成一个完美曲线的同时,拉高了旗袍的开叉,隐隐露出了里面的黑色吊/袜/带。   动作间他一手攥着球杆的后端,一手尽量伸向前架杆,整个人就好像一只舒展又性/感的猫咪,无辜地趴在球台上。   起初沈璁刻意等了好几天才挑在这个地方见面,就是想要跟裴筱之间有些除了上/床以外的,不一样的东西,所以他并没有亲自上场,因为不想显得那么猴急,却不料歪打正着——   以他现在的角度,才更能看清一个完整的,完美的裴筱,就好像被导演框在镜头里一样。   但是很快,他就后悔了。   因为是第一次接触,尽管裴筱已经很认真了,但在“老师”几次耐心的示范后,他还是一直不得要领。   教裴筱打台球可是自己顶头大老板交代的任务,“老师”本人也不敢怠慢,见状便准备亲自上手,好帮忙裴筱矫正动作。   但他刚往裴筱身边走了两步,就发现他的大老板,坐在沙发上的孔立文,正拼命朝他打着眼色。   意识到不对劲后,他缓缓回身,看见沈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背后。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沈家七少爷,跟传闻中形容的一样,沈璁脸上始终挂着斯文的微笑,人看着还挺和善的。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沈璁低头看向自己,他猛地感觉后背一凉,吓得连忙躲到了一边去。   而台球桌前的裴筱对此时身后发生的事还浑然不觉,他又试着出了两次杆,还是没能碰到球,刚要抬头看看“老师”那边有没有什么说法,却发现“老师”人都已经不见了。   他疑惑着,正要回头,一个熟悉的怀抱就已经轻轻将他拥在了怀里。   沈璁俯下身来,胸口紧紧贴着裴筱的后背,伸出手臂,手把手带着裴筱轻轻一推,便把面前的一颗红球打进了袋口。   他满意地笑笑,附在裴筱耳边低声道:“裴老板又‘招蜂引蝶’了。”   刚才教学的“老师”这会已经站在孔立文面前挨训了,他倒也没有真的做错什么,但开店做买卖的,没点眼力劲儿也的确该骂。   裴筱瞧见这一幕,心里便明白了个大概。   “谁叫七爷让人等了这么久。”他偏头看向沈璁,眉目含嗔,嘴角噙笑,放肆地挑衅道:“那裴筱有‘招惹’到七爷吗?”   沈璁没有回话,眼睛一直盯着不远处的一颗黑球。   他带着裴筱的手略略调整了方向,然后跟之前一样,黑球一杆进洞。   但打进了球后他也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带着裴筱,一杆接着一杆,不疾不徐地清空了台面。   从始至终,沈璁的表情都很从容,动作也很潇洒;只有裴筱自己知道,有些诚实的反应正毫不客气地顶着他的后腰。 第26章 元宵节   “七爷。”裴筱回过脸来瞪了沈璁一眼, 半愠半娇,“那么多人——”   他话还没来得及说完,纤腰便被一把抬起。   顺着裴筱回身的方向, 沈璁一把将人仰脸按在了球台上。   惊慌,羞赧, 混合着一点点升起的欲/望, 让裴筱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但此时的他还说不上有多害怕,只是突然被人抱了起来, 才本能地有些紧张, 毕竟这么大个弹子房, 还有那么多人在。   “七爷。”他拽着沈璁的领带,借力微微抬起上半身, 娇嗔道:“你又捉弄裴筱。”   沈璁还是没有说话, 顺势抬手将裴筱整个人都抱到了球台上。   可怜裴筱脚上还穿着那双细长的高跟鞋, 只有鞋跟的部分吃力地挂着球台的边缘,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直到沈璁的手解开了他旗袍领口上的第一颗盘扣,他终于回过神来,沈璁没有在跟他开玩笑。   “七爷!”   裴筱这次彻底慌了,一把攥住沈璁的手腕,但又隐隐觉得不大对劲。   沈璁再疯, 也只是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不至于在外面这么出格的。   很快他便反应了过来,不止沈璁一直没有说话,就连周围闹闹哄哄的声音都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就已经完全消失了。   他强作镇定, 缓缓回头望向身后的弹子房, 才发现不止早就没有了一个人影, 就连大门都已经紧紧闭上了。   孔立文这个人胆小怕事, 能力平平,的确是没什么优点,但他好歹是孔家三房的主心骨,能开出这么多家店,拿下那么大块地,靠的就是人情练达。   比沈克山好一点,孔家老爷子一共五房姨太太,同住在一栋别墅里,子女都养在身边;孔立文所在的三房在家里就是个不上不下的位子,不如主母有势力,又不如小娘得宠,而他自己在平辈中的景况也差不多。   这就养成了他通晓人情世故的性格,从小便惯会察言观色。   在沈璁带着裴筱打进第二颗黑球开始,他就已经在叫手下清场了。   裴筱直到现在才明白,沈璁为什么要带着自己,慢慢悠悠地清空了整个台面。   “七爷……”因为双脚不稳,他只能紧张地搂着沈璁的脖子,声音也跟着颤颤巍巍的,“要不……我们还是回……”   其实沈璁一开始真的没有想太多,不过他现在要收回自己曾经那个“什么都不做也好”的愚蠢想法。   要怪就怪裴筱这只狐狸精实在不要命。   “就在这儿。”他俯下身来,恶劣地威胁道:“你只能选我——”   “或者它。”   一根冰凉的球杆正抵着自己,裴筱恨恨地瞪了沈璁一眼。   但身/体总是更诚实一些,他难/耐地仰起脖子,乖乖就范。   ……   ……   ……   之后几天,沈璁还是一如既往的忙碌。   不过他已经不再拘泥于两人到底要在什么地方见面,或许是接触得多了,一切都变得自然了起来,又或者是上次弹子房的事情让他彻底想通了——   反正在任何地方,裴筱都是一只太迷人的妖精,他提前的计划和想法总会在见到裴筱后,彻底失控。   偶尔有空,他会派车子去接裴筱出来,在沿海的公路上兜风,去高档的西餐厅用餐,就算实在太忙,也不再让裴筱等太久。   他会在回家前让司机提前把裴筱接到马斯南路来,不过更多的时候,是他在结束所有工作和应酬后,直接去到法租界附近的那条小巷找裴筱。   小阁楼虽然拥挤老旧,但在裴筱的打理下,总算是干净整洁、井井有条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就连那张狭窄的小木床,沈璁都快睡习惯了。   他很喜欢裴筱这里,到处都是真实的烟火气,起码不像沈公馆里充斥着虚假的善意与反复的试探,也不像马斯南路空旷的小洋楼似的,连说话都有回音。   日子就这样平静安逸地过到了大年十五。   沈璁提前让张秘书定好了酒店的包间,早早结束工作,准备亲自去接裴筱出来吃饭。   因为时间还早,他就躺在阁楼的小床上休息了一会,顺便看着裴筱收拾衣柜。   年过完,离开春就不远了,每年这时候,裴筱都会把一些冬衣收捡起来,再把夏天的衣服找出来洗干净,熨烫平整,挂进柜子里。   这些生活中的琐事沈璁还是第一次亲眼瞧见,居然觉得很有趣——   等待下一个季节到来,有一种计划着未来的微妙感,莫名地让人充满了期待。   不过这样的惬意并没有维持太久,便被一个沈公馆的下人打散了。   父亲让儿子回家过元宵节,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家里和公司的电话都没有联络到沈璁后,沈克山的人居然找到了裴筱家里,这意味着什么,基本已经不言而喻。   如果沈克山真的有打电话回家找过儿子,那喜伯一定会告诉他,沈璁今晚预定的酒店在哪里,他大可以派人在酒店门口等着就好,不可能找到裴筱这里来。   因为,就连喜伯都还不知道裴筱的具体住址,就更不可能在沈克山面前说漏了嘴。   看来,关于自己完全知道裴筱的存在,甚至掌握了许多关于裴筱信息的事,沈克山已经不打算藏着掖着了。   在沈璁看来,老头派人找到裴筱的楼下,简直就是在跟自己宣战。   离开前,他轻轻地拥抱了裴筱,苦涩地笑笑。   或许他的八字里,天生就没有“安逸”两个字。   不知道沈公馆里有什么正等着自己,拥抱时,他将一张已经签字盖章,但还没有填写数额的支票,悄悄塞进了裴筱的睡衣口袋。   出乎意料的是,等他到了沈公馆,发现沈克山这次是真的病了,前几天刚出院,他进门时,正好看到护士拔掉老头手背上的输液管。   沈克山是个极其古板守旧的人,以前不舒服也都是看中医居多,这次连吊瓶都挂上了,看来不是装的。   对于父亲生病这件事,沈璁内心毫无波澜,就算有人现在告诉他,沈克山就是被他气病的,他也不会有任何愧疚感,只是想着,怪不得何沈公馆最近会如此安静。   大概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又或者对上次的不欢而散多少有些忌惮,今晚沈克山的话并不多,没有再阴阳怪气地旧事重提,反复试探。   他甚至没有提到裴筱半个字。   沈璁觉得,刚才派人找到裴筱家门口的事,可能只是沈克山对自己的一种警告。   毕竟裴筱现在还一个人在家里,他多少也收敛了些,和沈克山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总算对付过了元宵节这顿所谓的“家宴”。   虽然“貌合神离”并不是什么好词,但至少想象中的父子大战并没有发生,不过,沈璁的心里还是不大舒服。   因为不管什么方式都好,他不喜欢有人“警告”自己。   饭后他很快离开了沈公馆,上车时也没有说话。   司机已经习惯了,每次沈璁离开沈家大宅的时候,看着心情总是不大太好,所以他也没敢多问,只老老实实把车开回了马斯南路。   沈璁换鞋,脱衣,大喇喇地倒在沙发上,直到喜伯给他泡好了茶,端到手边上,都没有说一句话。   他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住了,一直都是每天早上要去公司前,才回来匆匆洗个澡,换身衣裳;某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实在不适应,家里太空旷了。   “喜伯。”他端着茶杯,半天没有掀开盖子,眼睛不停绕着整栋别墅上下打量,“你觉不觉得,家里太空了?”   “……啊?”   喜伯和司机一样,都习惯了沈璁从大宅回来,总会有一段心情烦躁的时间;刚才他见沈璁不说话,本来都准备上楼去帮对方收拾房间去了,但刚一起身,沈璁突然就来了这么一句,让他一时都没转过弯来。   “少爷,以前太太就不喜欢吵闹,所以家里一直只有我和老婆子两个人;之前也是你自己说习惯了这样,才不让安排下人的,怎么……”   “要不我明天就去物色几个手脚勤快,嘴巴严实的佣人回来?”   沈璁放下茶杯摆了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克山今天的“警告”,也算是给他提了个醒,他和裴筱平静安逸的十几天,已经结束了。   因为就算没有沈克山,没有这个“警告”,年也已经过完了,按之前说的,他只是“买”下了裴筱的一个“假期”。   百乐门早就开门营业了,之前在裴晓家时,他也见过李茉莉来找裴筱,应该是夜总会那边来催促裴筱回去“上班”的。   其实之前他想过,和裴筱就像之前那样也可以的,反正他还有很多事要忙,裴筱也可以有自己的事情做。   为了能在那个小阁楼上住的舒服些,除了安排人装电话,他还让张秘书去联系了家具厂,准备给裴筱屋里屋外都翻新一遍。   但现在,他突然打消了这个念头。   沈克山不可能永远病着,沈公馆不可能永远安静,夜总会里也永远不缺盯着裴筱的眼睛——   人要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才能完全安心。   “喜伯。”面对着眼前马斯南路这栋空荡荡的房子,沈璁靠在沙发上,缓缓闭上了眼睛,“我想……”   “带他回家。” 第27章 玫瑰梦   关于自己居然会突然萌生出带一个“外人”回家的想法, 其实就连沈璁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面对马斯南路那个空空荡荡的家时,某种感觉的确会特别强烈,但当他离开了那个环境, 尤其是在公司里忙得不可开交时,那种感觉似乎正在被逐渐冲淡。   或者, 只是在他的内心深处, 根本不愿意去面对。   他很清楚,裴筱不仅是戏子歌“女”, 还是个男人, 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名正言顺地“娶”对方过门, 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事实上,不止是裴筱, 他从未有过任何关于结婚的念头, 就算未来真的必须要有那么一天, 也一定只是躲不开的商业联姻。   本质上,他的婚姻根本不可能是什么两个人基于爱情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而是上海滩两个庞家族之间利益交换的一纸合约。   他又没有心,怎么可能会有爱情, 裴筱跟了他,最好的结果,无非是成为第二个窦凤娘。   可他却不想当第二个沈克山。   他太了解自己了,跟沈克山一样, 他自私自利, 薄情寡性, 之所以现在能跟裴筱的相处能这么融洽, 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裴筱之于他,还保持着某种致命的性/吸/引/力,   但他自己也不能确定,在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样令他陌生的亲密关系里,这样的吸引力还可以维持多久,他们又会在什么时候两看相厌。   唯一可以肯定的,也只有他不会像当初沈克山家暴母亲那样,跟裴筱动手。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所以第二天,他硬是在公司待到了八点过,等天都黑尽了,看着身边饥肠辘辘的下属都不敢走,他才离开了公司。   “少爷。”凯迪拉克上,在汽车发动之前,保镖回身问道:“下午孔少爷派人来传话,说今晚在玫瑰梦设了酒局,让您下班可以赏脸去放松放松。”   “少爷,您去吗?”   玫瑰梦,跟百乐门一样,也是法租界里的一家夜总会,甚至开业时间比百乐门更早;但也正是因为开得太早了,现在已经显得有些老旧,比起百乐门来,在装修规格,场地规模等方方面面都要略逊一筹。   之前车子从门前开过时,沈璁看见过两回,连招牌上的霓虹灯都暗了;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也就一直都没有进去过。   眼下他心里还藏着事,便更没心情了。   “不去。”他面无表情道:“回家。”   “是,少爷。”   得令后,车子很快发动,隆隆驶向马斯南路的方向。   沈璁阖眸靠在座椅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一件件晃过,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酒局是孔立文攒的,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察言观色,溜须拍马可谓一绝,从那天弹子房的事就能看出个大概来。   这么个鉴貌辨色,八面玲珑的人,也根本就不缺钱,想巴结自己,为什么偏要选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夜总会?   沈璁越想越觉得这事蹊跷。   他坐直身体,敲了敲前排司机的座椅,截停了汽车。   紧接着,汽车很快就掉了个头,开向了玫瑰梦的方向。   *   “不不不,马五爷——”玫瑰梦夜总会一楼的卡座内,裴筱正用力推开面前的酒杯,“我是真的不能再喝了!”   跟普通的红酒或威士忌不一样,他面前这个大杯装的可是烈性的伏特加,满到推搡中洒出来的部分都把他的旗袍都沾湿了,目测没有半斤也得四五两。   这一杯酒若是真下了肚,就算喝不死,他今晚也得交代在这。   他熟练地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指尖点在马五的胸口上,撒娇道:“您也心疼心疼裴筱啊。”   “嘿嘿——好好——”   马五一脸猥琐的痴笑,一把抓住裴筱的点在自己胸口那只手,色眯眯地摸着美人的手背却还不满足,另一只手已经搭在了裴筱的肩膀上,直把人往怀里拽。   裴筱见状不妙,佯装要起身去拿桌上的打火机,帮马五点上那根叼在嘴边,但一直没来得及点火的香烟。   这些都是他平日里惯用的小伎俩了。   夜总会里的公子哥们,他各个都开罪不起,但若轻轻松松就被人占了便宜去,别说他心里愿意不愿意,这本来就是个掉价的事情。   平时那些豪绅富贾的二代们,多少都有些包袱在身上,为了家族的颜面,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硬来;加上裴筱的一些小手腕,若即若离地给点小甜头,就能把他们拿捏得死死的。   但马五不一样,他是个混帮派的粗人,眼见裴筱要溜,抬手就将人拽了回来。   这一把用力太猛,裴筱的后背重重地撞在沙发靠背上;他吃痛嘶声,还来不及反抗,就被膀大腰圆的马五死死擒住。   “怎么?!”马五满脸横肉,凶神恶煞道:“裴老板啊是不给面子?”   玫瑰梦只是家小夜总会,没有那么多自诩体面的上流人士小少爷,平时裴筱到这样的场合登台,为了安全起见,他是不会出来应酬的,基本是下了台就走。   但今天马五送上了十个花篮,那可是夜总会里的最大的十个花篮,不是一般花店里的鲜花;一百个大洋才能买一个的花篮,够普通人家吃上好几年的了。   对于在夜总会,靠着花篮的抽成和打赏赚钱的歌女舞女来说,这可不是比小数目。   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今天状态实在欠佳,裴筱登台一共就唱了两首曲子,中间居然忘词错音十几次;这样大的失误,若是放在寻常歌女身上,只怕早就被观众赶下台,让夜总会的老板撵出门去了。   可眼下居然还有人愿意花大价钱捧场,这波应酬,裴筱是逃不掉的。   “马五爷——”虽然肩膀被马五攥得生疼,但他还是努力地挤出笑容,强作镇定道:“干嘛发这么大的火啊?要不裴筱陪您——”   “别跟我扯那些没用的!”马五大手一挥,身后的马仔立刻把刚才那一大杯伏特加递到了他手上。   杯沿抵在嘴边,裴筱只能用力抿紧唇缝,洒出来的酒汤顺着下颚,滴落在了他旗袍的领口上。   见状,马五咬牙切齿道:“瞧不起我马五,阿是?”   裴筱眼眶微红,尽量维持着一个体面的表情,深深地吸了两口气,轻声道:“不敢。”   他知道有些事是躲不掉的,只得认命地勾下脑袋,上唇刚碰到酒杯里的伏特加,杯子却被人一把夺走。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裴筱身上,毕竟不管是美人醉酒,还是美人落泪,都好看的不得了;包括马五自己在内,没有人注意到,是谁突然夺走了酒杯。   “操!”   马五一脸杀气,嘴边净是不堪入耳的脏话;他猛地起身,正准备看看是谁这么不知死活,却被自己刚才那杯伏特加兜头浇了个透。   “找死啊!”   他旋即暴怒,身后的小弟也纷纷回过味来,将手伸向腰后别着的长刀。   但就在下一秒,所有人都看到马五哆哆嗦嗦地举起了手,大声喊道:“别动!都他妈不准动!”   小弟们不明所以,纷纷收回准备抽刀的手,这才看到,已经有一把枪,指在了马五的脑门上。   保镖身后,沈璁上前两步。   他轻轻拍了拍保镖的胳膊,示意对方把枪放下。   一直走到马五面前,他还是带着自己那副标志性的笑容,斯文体面,温文尔雅。   然而两人错身而过时,他却看都没看对方一眼,只一直盯着裴筱肩头被马五攥皱了的那块布料,然后冷声道:“马五爷,好大的排场啊。”   他缓缓躬腰,伸出一只手,轻轻抚平裴筱肩上那块皱褶的地方,看上去一脸云淡风轻,但再开口时,却叫场上所有人都后背一凉。   “连我的人都敢碰?”   他哑着声音道,说着缓缓起身,对上马五的眼神,唇缝紧抿,目似含刃。   跟那些只会花着老子的钱作威作福,实际上欺软怕硬,唯唯诺诺的纨绔子弟不一样,马五这种混帮派的粗人,地位和钱,都是真刀真枪拼出来的。   虽然认出了沈璁,但两人毕竟混的不是一条道,他不太清楚沈璁的事;而且就算知道,这种人的脾气就决定了,他不可能像那些富家少爷一样,轻易服软。   他看着面前的沈璁,眼睛里明显也是憋着一股狠劲的,只是碍于刚才的那把枪,才没敢当场发作。   场面上的气氛一时剑拔弩张,就连闻讯赶来的玫瑰梦大老板见状都只能躲在一边,吓得不敢吱声。   短暂的对峙中,沈璁余光瞥见了裴筱旗袍上的酒渍,因为对方今天穿的是浅色缎面的旗袍,打湿的部分多少有些透。   他缓缓躬身,这一个小动作便立刻引得在场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但很快大家就发现,他只是脱下西装的外套,温柔地盖在了裴筱身上。   就在所有人都长舒一口气时,没有任何预兆的,沈璁猛地起身就是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了马五的面门上。   这一拳快到连紧挨着他站的保镖都没有反应过来。   保镖是自沈璁回国就跟在身边的,他了解沈璁的为人,知道沈璁做事狠,手段毒,有时候会让他这个从战场上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都齿冷后怕。   但这么久了,他还没有见过沈璁跟谁动手,而且快到凭他在军队里正经练过的身手都来不及拦着。   当沈璁收回手时,合身的西装马甲,和薄薄的一层衬衫衣料之下,裴筱能清楚地看到对方因为用力而充血绷紧的肌肉线条。   他整个眼眶都红透了。   马五旋即倒地不起,双手紧紧捂住口鼻,但还是很快就有鲜/血顺着指缝,源源不断地流了出来。   他颤颤巍巍地拿开手,摊开一看,便瞧见了两颗躺在手心血/泊里的门牙。   “啊啊啊——”   在马五的惨叫声中,孔立文也终于赶了过来。   他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登时吓得两腿发软,跌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事情闹到这一步,看样子至少是不会再有更进一步的冲突了,一旁玫瑰梦的老板这才哆哆嗦嗦地上前,正琢磨着该怎么打圆场时,却被沈璁毫不留情地一把推开。   借着这个动作,沈璁顺便用老板西装胸口的布料擦了擦手,满脸的嫌弃。   他躬下身来,轻轻拍了拍已经瘫坐在椅子上的孔立文的肩膀,似乎是安慰的意味,眼神里甚至还带着点嘉奖。   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他一把将瑟缩在沙发角落里的裴筱打横抱起,就这么旁若无人地走出了夜总会。 第28章 夜初雪   玫瑰梦门前大街附近的一条小巷里, 黑色的凯迪拉克安安静静地停在路边。   司机手上拎着一块抹布,在车头附近晃悠快半小时了,装作在擦车的样子, 其实抹布上的水都快要被蹭干了;一旁保镖不远不近地站着,眼神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在车内, 沈璁和裴筱远远地坐在后排座椅的两端,谁都没有说话, 只有沈璁手里一直没有断过的香烟火星明灭。   狭窄密闭的车厢内烟雾缭绕, 裴筱一只手将沈璁西装外套的两边领口攥在一起, 紧紧裹着自己,另一只手掩住住口鼻,轻轻咳嗽了两声。   就在此时, 沈璁刚掐灭一根烟头,手正好摸在一旁烟盒上。   他手指碰到了盒子里抽剩的最后一根香烟, 但却好像浑然不知一样, 一把将烟盒捏皱攥在手里,摇下车窗扔了出去。   车外冰凉清冷的空气很快从车窗灌进来,一点点驱散了车中的烟霭。   之后沈璁没有再关上车窗,只是随手将打火机扔到了一旁。   就着这个动作, 裴筱一把攥住了沈璁的右手。   刚才那一拳,沈璁没有任何保留,作为换掉马五两颗门牙的代价,在覆盖着他拳峰处那一层薄薄的皮肤上, 也留下了几道细小斑驳的口子。   裴筱轻轻抚摸过那些伤口,指尖像是被窗外突然灌进的冷空气吹着了, 不住地打着颤。   “疼吗?”他心疼地哽咽道。   沈璁深吸一口气, 良久后才出声, 却没有回答裴筱的问题。   “为什么?”他低沉着声音问道。   “什么为什么……”裴筱轻轻松开手,别过脸去不看沈璁,轻声应道:“裴筱听不懂。”   “你今晚到这里干什么来了?”   沈璁的声音里还是没有特别明显的情绪波动,但却好像窗口不断涌入车内的寒气一样,透着森森的凉意。   可裴筱闻言却笑了,微微牵起颈子,看向窗外,一如既往的风情万种。   “裴筱就是干这个的啊,七爷忘了?”   “裴筱——”沈璁一把捏住裴筱的下巴,强迫对方扭过脸来看着自己,“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他咬牙道:“别跟我装傻。”   裴筱缓缓垂眸,看着沈璁捏着自己下巴的那只手,看着手上那几道条细口,很快就心软了。   他解开旗袍腰侧的两颗盘扣,伸手从里衬的口袋掏出了那张沈璁之前留下的支票。   把支票塞回沈璁手里时,他终于还是没忍住,一滴眼泪滴在了纸面上,委屈地埋怨道:“这不是七爷的意思吗……”   沈璁松开裴筱,看着手里染上泪渍的支票,胸口一阵憋闷,说不出的难受。   当初是玩笑也好,调/情也罢,他的确说过,要买下裴筱的一个假期;后来他跟裴筱厮混过整个春节,其实早就超出了之前说好的那个时间,但他们彼此都默契地选择了避开这个话题。   直到正月十五那天,在被沈克山叫走前,沈璁悄悄将支票塞进了裴筱的睡衣口袋里。   那仿佛又重新提醒着裴筱,他与沈璁之间,只是一场“单纯”的金钱交易。   其实现在沈璁是可以解释的,甚至他能感觉到,裴筱在期待着他能给出一个解释,但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当初留下这张支票给裴筱,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   长久以来他已经习惯了用金钱去定义和了结一段关系,只有这样才会让他觉得没有麻烦。   给裴筱支票时,他的确没有想要了结这段关系的意思,但他也无法否定,自己正在用金钱定义这段关系。   不然,还能是什么呢?   他拽着自己之前搭在裴筱身上那件外套,把人往身边带了带,然后抬手,特别温柔地拭掉了裴筱眼角的泪痕。   大年夜那天晚上,他就想过,裴筱那颗漂亮的泪痣让眼泪打湿的样子,肯定可怜极了。   他心疼地揉着那颗泪痣,缓缓道:“别做了。”   一瞬间,裴筱心如擂鼓。   “七爷……”他看着沈璁,眼底涌动着复杂的情绪,似期待,又似恐惧,双唇翕动,深吸了两口气,才勉强稳定住情绪,艰难地挤出点笑来,“你又跟裴筱说笑了。”   “裴筱。”沈璁压抑着声量,又重复了一遍,“我说不要做了。”   “裴筱不到三岁就被卖进了戏园子,跟着我师父,没有念过书,能认识的字都不多。”裴筱看着沈璁,苦笑着摇了摇头,“除了一把嗓子——”   说着他仰起脸来,伸手覆在沈璁的手背上,带着沈璁的大手,抚摸着自己的脸颊。   “和这张脸,裴筱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   他深深地望着沈璁,微微蹙眉,“不如七爷告诉裴筱,不做这个,裴筱还能做什么?”   沈璁的手心里,裴筱的脸蛋温润细滑,几滴眼泪的沁润之下,他还是那么美,甚至更美了,梨花带雨,简直活脱脱就是一只摄魂夺魄的妖精。   就着这个暧昧的姿势,沈璁一把将人揽进怀里,空着的那只手顺势从西装外套的边沿滑了进去,摸到了裴筱腰侧被解开了那两颗盘扣。   灵活的手指很快狡猾地探了进去,贪婪地抚摸着这具直到现在也仍然让他垂涎的身/体。   车窗外,冷空气仍然在源源不断地涌进来,而在车里,某些东西已经急剧升温。   在这种强烈的,暧昧的冷热碰撞之下,沈璁已经可以听到裴筱难/耐地细/喘。   今晚,就在这里,就是现在——   他甚至想直接要了裴筱。   下一秒,顺着裴筱旗袍侧腰的那个开口,他一把撕开了对方的旗袍。   “唔……”   在裴筱难/耐的哼声中,那只抚摸在他脸颊上的手,缓缓绕到了他的脑后。   沈璁温柔地带着裴筱,靠在自己的肩上,然后缓缓偏过头来,伏在对方的耳边。   “如果今晚,不是孔立文刚好找我到这儿来喝酒,那现在……”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低沉而富有磁性,但接下来,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让裴筱觉得寒意砭骨。   “撕开你衣服的,就会是另一个男人。”   裴筱失望地阖眸,挤落了眼角的一滴泪,滴在沈璁的肩头。   但他还是伸出手,紧紧地抱着沈璁的脖子,轻描淡写道:“怎么会呢?”   “只是一杯酒而已。”   “当初我师父那样都打不死我,裴筱的命,硬着呢。”   沈璁闻言,微微将脖子往后仰了仰,拉开自己和裴筱的距离,一瞬不瞬地盯着对方的脸。   他像是第一次看见裴筱,又像是要在这一次把裴筱彻底看清。   “裴老板为了钱,还真是什么都敢做啊。”   “呼——”   裴筱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好像随着这口气,也抽干了他身上所有的气力。   他腰身一软,顺势滑进了沈璁的怀里。   “七爷饿过肚子吗?还有冻疮……”他无力地缩在沈璁怀里,摩挲着对方拳峰上的那几道伤口,“可比这个疼。”   “我师父走的时候,只有三十多岁……”   “如果我能早点挣到钱,兴许他还能再多活两年。”   冯吟秋对他是不好,但他现在有的一切,也都是冯吟秋给的;小时候被打得浑身淤青时,他也曾诅咒过师父早点死,但当冯吟秋真的咽了气,这个世界上就连最后一个在乎他死活的人都没有了。   孤独,才是最可怕的东西。   “七爷……”他缓缓阖眸,耳朵紧紧地贴在沈璁的胸口上,像是在倾听对方心底最深处的声音,“何不食肉糜啊……”   “可你现在还会饿肚子吗?”沈璁轻轻抚过裴筱脑后的短发,眉头微蹙,“裴筱,我给你的还少吗?”   “多少算多呢?”裴筱还是闭着眼睛,但眉心也跟沈璁一样,渐渐蹙紧,“七爷这么有钱,是不是就可以放下厂子和生意,每天留在家里陪着裴筱,不要再出去赚钱了?”   “还是说……”   “七爷可以养着裴筱,一辈子。”   沈璁猛地坐直身体,也将裴筱从自己怀里摘了出来   他看着裴筱,阴沉着一张脸,“你是觉得我养不起你吗?”   “七爷当然养得起。”裴筱也没有躲避沈璁的眼神,只是轻描淡写地问道:“可是未来的‘沈太太’呢?她会答应吗?”   至此,车内陷入一片死寂。   外面的风越来越大,气温也越来越低,上海滩好像马上就要迎来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了。   冷风终于吹醒了裴筱的理智。   其实从一开始,他也以为自己和沈璁之间只是一夜的露水情缘。   跟沈璁看不见他时,不会时时想念一样,他见不到沈璁时,也总能保持清醒;当他看见自己睡衣口袋里的支票,再次提醒了他,自己和对方的关系。   就是为了躲着沈璁,他今晚才刻意没有去百乐门,选了一家最小,档次也最低的夜总会;却不曾想,夜总会下午一打出他的招牌,孔立文立马就得了信,屁颠屁颠地去拍沈璁马屁。   当着沈璁的面,沈璁只要对他温柔一点点,他就随时可以沦陷。   刚才趴在沈璁的胸口上,他没有指望能听到对方的心声,他就是想听见沈璁的心跳,去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人。   现在只要沈璁说话,哪怕只是随便说点什么,虚假的承诺,或是显而易见的谎言,他觉得他都能说服自己相信的。   可是沈璁沉默着,一言不发。   他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从来不屑于当一个骗子。   “七爷。”   当裴筱再抬眼时,风已经吹干了他的眼泪,他还是夜总会里那个最风情万种的交际花。   他拽了拽沈璁的领带,一圈圈缠在自己的手指上,“还做吗?”   “七爷要是没兴趣,裴筱就先回家了。” 第29章 雪夜决   这是沈璁第一次, 衣服都撕了,却没有把人办了。   他就这么一言不发地看着,看裴筱低下头来, 一颗颗系好旗袍腰侧的盘扣,脱下他的外套, 规规整整地理好,放在一旁。   然后, 他就就这样放裴筱下了车。   但被撕破了的衣服就是破了, 虽然系上了盘扣, 但下车后裴筱还是一直用手捏着侧腰的开口。   沈璁看着对方的背影,习惯性地伸手摸向烟盒的地方,才想起刚才最后一根烟都被他扔了。   他冲窗外招了招手, 保镖很快迎了上来;看见车窗里沈璁伸出的两根手指,保镖很快机灵地递上了烟。   保镖已经看到裴筱下车了, 正在车边犹豫着, 想问问沈璁还有没有其他吩咐,现在要不要回家;但车内的阴影里,沈璁露出的半张侧脸阴郁沉暗,他想了想, 实在不敢多话。   他踟蹰着在车窗外踱步,脚边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害怕是沈璁上车前不小心落下的,他正赶紧躬身捡了起来, 正好此时,车里“吧嗒”一声打火机轻响, 接着有一阵青烟从窗口飘了出来。   随着烟雾一起, 沈璁也伸出手, 把自己的西装外套递了出来,眼神示意了一下裴筱的方向,随即摇起了车窗。   之后,他又在车里坐了许久,直到真的等来了上海滩今冬的第一场雪,保镖才大着胆子上前提醒他,已经十二点过了。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小洋楼前,今天喜伯没有像往常一样,听到院外的汽车声,就提前摆好拖鞋,打开大门等着他。   敲门后,他在门外站了好一会,等保镖都倒回去车上找备用钥匙了,喜伯才姗姗来迟地开了门。   “……少爷?”门边的喜伯睡衣外面披着件薄袄,睡眼惺忪,很明显是已经歇下了;他一脸惊讶地看着沈璁,又往门边瞥了两眼,“你怎么回来了?”   见沈璁面色不虞,西装外套又不见了,也不说什么,就默默地换了鞋进屋,喜伯知道,这是又揣着事回来的。   正好这时候去车上找备用钥匙的保镖跑了回来,他拉住问了两句,便放人回去休息了。   等他锁好门进屋,看见沈璁坐在沙发上,既不上楼休息,也不开灯,黑乎乎的客厅里,只有烟头那点微弱的火星在闪。   “少爷还不打算上楼歇着吗?”他一边走到开关旁,打开客厅的大灯,一边抱歉地解释道:“对不住啊,少爷,都怪我,看这么晚了你还没回,就以为……”   他说着顿了顿,终于还是没有点破,“以为你今天晚上不回来,我就自己先睡下了,也没等着少爷。”   “外面都下雪了,可冻坏了吧?”   “这大晚上的,咖啡喝多了也不好,要不喜伯给你煮碗姜茶去?”   “别忙活了,喜伯。”沈璁靠在沙发上,疲惫地阖上了眼睛,“以后你也别总等着给我开门了,下次我让保镖拿钥匙就行。”   “人老了不中用,这会醒了,就没那么容易睡着咯。”喜伯说着在沈璁身边坐下,“要不老头子陪少爷呆会?”   沈璁偏头抱歉地笑笑,“那该是我说‘对不住’了。”   “哈哈哈——”喜伯笑着摆了摆手,调侃道:“少爷这不挺会疼人儿的吗,怎么……”   “今儿还是一个人回来了。”   起先,沈璁并没有听出喜伯话里一语双关的意思,直到最后这句,他才觉出对方话里有话来。   他睁开眼,看到喜伯手里捏着个皱巴巴的烟盒,正是之前他丢出车窗的那一个。   保镖在窗外踱步时不小心踩到了,还以为是沈璁落下的东西,便随手捡了起来,发现里面还有一根烟;方才喜伯问起,他就老老实实把东西拿了出来。   看着这个烟盒,沈璁一时有些说不出的别扭,习惯性地坐起了身子,伸手就要去拿桌上的烟。   “少爷你做事向来细心。”喜伯说着站起来将那个被捏扁的可怜烟盒扔进了垃圾桶里,背着过身去时,用随口闲聊的语气问道:“怎么就没发现这盒子里还有一根烟呢?”   “少抽点吧。”等重新坐回沙发上,他拦下了沈璁正要点烟的手,语重心长道:“这玩意虽然不比大烟似的要人命,但多少还是会伤身的。”   “你都怕熏着裴老板,也心疼心疼我这个老头子吧,这大雪天的,又不好开窗透气儿。”   “喜伯,你……”沈璁放下打火机,有些尴尬道:“怎么知道……”   “少爷你可是我带大的,这么多年了,身边什么时候有过‘老人儿’啊……”喜伯倒是一脸轻松地笑笑,道:“能有多难猜。”   “你昨天说想要带个人回家,刚在门口我还特意多瞅了两眼,以为裴老板就跟在你后面呢。”   打火机被扔在了一旁,那根没来得及点着的香烟被沈璁攥在手心里,已经掰成了两截。   “我说了……但他……”   沈璁说着,声音很低,窗外的雪伴着风,越来越大,没有关严的窗棂被吹开一条细缝,把窗帘掀开老高,忽忽的风声几乎盖过了他的声音。   等喜伯起身关窗,他才好像自言自语似的小声道:“没答应。”   也许是他的声音真的太小了,站在窗边的喜伯没有听到,他没有接过这个话茬,一边整理着被吹乱的窗帘,一边轻松地闲聊了起来。   “少爷,还记得你出国前的事儿吗?”   那时候沈璁刚十七岁,突然被母亲安排出国,说是留学,但之前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预兆,之后,也没有任何解释。   窦凤娘甚至严肃地警告儿子,这次走了,没有她的同意,以后都不准再回来。   “少爷,那个时候……”喜伯系好窗帘,给沈璁倒了杯热水,“你埋怨过太太吗?埋怨她把你赶走……”   沈璁看着喜伯手里的茶杯,又抬头看了眼喜伯,没有说话,也没有接过那杯热水。   他知道,喜伯还有话没有说完。   喜伯也并不强求,了然地将杯子放在沈璁面前的茶几上。   “很小的时候,你就经常问我,太太是不是不喜欢你,那会儿我总安慰你,哪儿有妈妈不喜欢自己孩子的。”他撑着沙发的扶手,坐下后才接着道:“后来,你长大了一点,也就不问了。”   他偏头看着沈璁,“少爷,你那不是被我唬住了,而是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你确定了,太太就是不喜欢你。”   “对不对?”   “要不是之后沈公馆里变了天,老爷没办法,把你喊了回来,有些事儿,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吧……”他说着长叹一声,“其实有时候我也犯嘀咕,当初太太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看着你小的时候啊,跟个小团子似的,整天跌跌撞撞地追在太太屁股后面,她却不愿意搭理你,其实我还挺心疼的。”   “但到最后,太太也还是没能逃出一个女人保护儿子的天性啊。”   “哎——”他又咽了口气,“如果太太能早点都说出来,就好了。”   “可能……连我娘自己也没有想清楚。”   这一次,沈璁很快接过了话头,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就算到了现在,他还是不愿意听到任何质疑母亲的声音,潜意识里,会迫不及待地反驳。   “嗯。”喜伯夸张地点了点头,“是这个理儿。”   “但夫人有一点儿好,甭管想没想明白,她这一辈子啊,怎么想的,就怎么做了,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她都自己受着,从来都没有拧巴过,也不跟谁抱怨。”   “要我说啊,少爷做事儿雷厉风行这一点,就是像夫人。”   说着他拍拍屁股起身,“不早了,少爷,老头子熬不住了,你也早点儿上楼歇着吧。”   喜伯走后,沈璁又愣了许久,最后还是忍不住,重新点起了一根香烟。   打火机“咔嗒”一声轻响,在这个静默雪夜里,格外清晰。   他突然就明白了喜伯到底想跟自己说什么。   就算他还没有想清楚自己和裴筱的关系,和裴筱的未来,但在这一刻,他希望裴筱是可以在这个家里的。   他想裴筱能躺在自己的腿上看今冬的第一场雪,也怕那个小阁楼太冷。   并且,他也很清楚,不管以后会怎么样,他都有义务,也必须有能力,接受事情的结果。   这听上去很可怕,也曾经让他犹豫过,但就像他晚上跟裴筱说的那样,他养得起裴筱一辈子,而且一定不会比沈克山做得更差。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裴筱知道,因为喜伯说——   “如果太太能早点都说出来,就好了。”   其实他何尝不是这么想的。 第30章 情人节   “哎哟——”   百乐门的后台化妆间, 李茉莉刚换好今晚演出的服装,一拉开更衣室的帘子,就看到了坐在梳妆台前的裴筱, 立马迎了上去。   “阿是裴老板还在这里坐着呀?不用去前面招呼你那群游蜂浪蝶吗?”   裴筱闻声回头,没好气地瞪了李茉莉一眼。   自从上次玫瑰梦的事情到今天, 已经过去了一个多礼拜,当晚沈璁亲手打掉了马五两颗门牙, 在众目睽睽之下抱着他走出了夜总会, 现在还有谁不知道他是沈家七少爷的人, 哪里有不怕死的敢在明面上大张旗鼓地轻易染指。   那夜以后,虽然裴筱还是会正常到各个夜总会登台,但已经很少出去应酬了, 现在最多在有人送了花后,他才会礼貌性地去敬上一杯酒。   作为号称法租界百晓生的人, 这样传得满城风雨的事情, 李茉莉不可能不知道;但今天日子特殊,裴筱知道对方只是嘴快念叨了两句,多半也没什么恶意,便没有多做计较, 只是回了个白眼。   “噢哟,瞧我这张嘴!”果然,李茉莉很快嘟着嘴巴拍了自己两巴掌,笑眯眯地凑到裴筱跟前, “这伐是今朝个日子特殊嘛!”   “我晓得你跟七少爷那个事情的呀,但不管怎么样, 咱们出都出来了噢, 就不要跟钱过不去呀!”   今天日子是特殊, 二月十四,时下年轻人最时髦的西洋情人节。   裴筱在夜总会登台的时间不长,还是第一次见识到今天这样的阵仗;刚才曹勇的黄包车将他拉到百乐门的门口时,明明离开门营业还有一段时间,但门外早已经挤满了凑热闹的人群。   越是热闹的节日,夜总会的生意就越好,尤其是像今天这样,包裹着浪漫含义的特殊日子,的确就像李茉莉说的那样,是个赚钱的好日子。   而且,今天还不止是情人节。   二月十四,是裴筱的阳历生日。   这也是他在夜总会登台后的第一个生日,虽然之前自己没有在这种场合庆过生,但旁人生日的阵仗他还是见过的。   每当遇到当红一些的歌女或舞女生日这一天,她们的老主顾们就会排着队送礼,甚至互相攀比,男人们为了面子,会包下当晚夜总会所有的鲜花和花篮,砸下大价钱,只为给“寿星”捧场。   这是每一个稍稍有些人气的歌女舞女们,一年中最重要的排面,更何况是裴筱这样十里洋场里风头最劲的交际花。   理论上,裴筱应该是今晚当之无愧的绝对主角,早在几天前,李茉莉就悄悄跟他八卦过,有没有幻想一下,今晚会是怎样的盛况空前。   说实话,在当时裴筱的心里是没有过什么特殊幻想的,但他也确实没有想到,今天晚上会这么冷清。   台上的歌舞已经结束了两支,别说花篮或礼物了,他连一朵花都没有收到。   虽然还没有轮到他上台,虽然在玫瑰梦那件事之后,他多少也受到了些影响,但就算是前两天正常的时候,同样是上台前,他这会起码也该收好几个花篮了。   这总让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莉莉姐。”他凑近李茉莉耳边,小声问道:“你今晚收到什么了吗?”   “噢哟,裴老板拿我寻开心阿是?”李茉莉表情夸张地拍了裴筱一巴掌,“帮帮忙好伐,侬在这里还能轮到我收什么东西呀?”   “诶,裴筱,刚刚我在里面换衣服没有注意哦,你说出来让姐姐开开眼呢?你今晚赚到多少米啦?阿有什么我们平常没见过的好东西?”   “没有。”裴筱撇着嘴巴摇了摇头。   不止今晚没有,他好像最近的运气都特别差。   前几天家里花瓶插着的那束郁金香开败了,他本想着上街再去买一束回来换上就好,可是连着两三天,他转了好几家花店,每一次都刚好碰到老板说郁金香卖完了,害他只好随便配了束别的花凑数。   今天好歹是自己的生日,他就想买一束最喜欢的郁金香把之前凑数的花换掉;为此,他特意起了个大早,还提前叫来了曹勇,拉着黄包车带他转了小半个法租界,愣是一朵郁金香都没有买到。   说来也奇怪,整个法租界的郁金香好像一夜之间都集体蒸发了似的。   他觉得这大概是个不太吉利兆头,预示着今晚他的场子也是冷冷清清的。   不过对于裴筱今晚什么都没有收到这件事,李茉莉显然是不信的,她缠着裴筱打听个不停,一会说裴筱骗人,一会又说裴筱小气,直搅得裴筱本人哭笑不得。   不过好在,没一会就轮到了李茉莉上台了,百乐门后台的化妆间也终于可以重获片刻安宁。   裴筱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   因为从小穷怕了,钱对他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东西,甚至是他现在唯一可以真实掌控的,能紧紧窝在手心里的安全感;但即便没有所谓“生日夜”的盛大排场,他眼下的收入也是不错的。   所以在之前几天,对于今晚会有一番如何空前绝后的场面,他的确不曾抱有什么幻想,眼下少了一笔进账,不开心多少是会有一点,但在他心里,也谈不上有多失望。   不过,这不代表他没有过别的幻想。   玫瑰梦的事情结束了多少天,他就有多少天没有见过沈璁了。   理智上,他会把与沈璁的每一次见面,都当做最后一次去对待,也会把与沈璁的每次一次告别,都当做两个人间最后的诀别。   毕竟只有这样,才符合沈璁的为人,也符合他们的关系和身份。   但一个人,不可能总是保持清醒理智的。   天知道那天晚上拒绝沈璁,到底用掉了他多少的力气和决心,在沈璁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深怕自己会妥协。   很多时候他都会想,能被沈璁这样一个年轻多金,出手阔绰,高大英俊,还斯文体面的公子哥看上,就算只能成为对方养在府外的金丝雀,也已经是他这样出身的人,最好的归宿了,会有不知道多少双眼睛嫉妒得滴血。   哪怕最终逃不出色衰爱弛的命运,他能得到的,也一定比现在多得多。   可偏偏,对方是沈璁。   他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但不包括爱情。   长这么大,他只喜欢过一个人,从认出沈璁的那一刻起,那一段他已经都快要忘记了的,旷日持久的暗恋,终于还是被翻了出来。   如果沈璁从前,或是现在,哪怕有一次,可以不那么温柔,他也不至于这么害怕。   直到现在他都还记得,其实在认出沈璁,确定了对方身份之后,他从未有过什么非分之想,那一晚,他也只是想给自己无疾而终的暗恋留下一个美好的句点。   但一次又一次,每当与沈璁纠缠不清,他总能感受到对方身上那种熟悉的温柔,无论是不经意间的流露,还是有计划的刻意为之,都会让他变得贪心,泥足深陷。   当自己开始有了要留在沈璁身边的想法时,他也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恐惧——   留在沈璁身边,然后在某一天,看着沈璁离开。   他不知道那个时候,自己的天会不会塌下来,但他知道,沈璁很难永远只属于他。   沈璁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可以只用金钱衡量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可以随时抽身离开,但他不可以。   动了心的人没有选择,可他已经喜欢沈璁太久太久了。   进亦难,退亦难。   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自己还能够勉强维持冷静时,努力保持理智,不断地提醒自己,留在沈璁的身边越久,抽身的那一天只会越痛。   但今天是他的生日,已经没有买到自己最喜欢的郁金香了,他偶尔也会想要任性一次——   允许自己承认,他其实很想沈璁。   已经一个多礼拜不见了,他不争气地想着,哪怕只是看一眼也好的。   但也许有的人生来就没有自怨自艾的命,他并没有资格长久地沉湎于自己的情绪中。   幕布附近,已经传来了场务催促的声音,李茉莉的演出结束后就该轮到他了。   不管今晚的日子有多特殊,自己想见的人会不会来,至少还要谋生,之前玫瑰梦那样的失误不能再出现了——   裴筱很快收拾好心情登台。   今天他还是穿着之前沈璁送给他的那身旗袍,颜色很衬情人节的意境,浪漫又风情。   他踩着细长的高跟鞋登场,迈着猫咪一般优雅迷人的步子,缓缓从幕布后走出时,还是那个十里洋场的一片灯红酒绿里,最最绝色的人间尤物,性感妩媚,颠倒众生。   音乐响起前,他欠身致谢,迎接着台下潮水般的掌声与欢呼,就像从前那般游刃有余,但在抬头的一刹那,他还是有一瞬愣神。   在各家大型的夜总会里,送给歌女舞女们的东西都差不多,捧花一类的小礼物,可以直接送到后台,但足有半人高的花篮若是一股脑全都搬到后台去,只怕是要堆不下的。   因此按照规矩,一般在有人送上花篮打赏后,会在歌舞的间隙,有专门的司仪在台上报出大名,引人围观欢呼,甚至攀比;至于花篮本身,则是依次排在舞池两侧,或是大门附近空档显眼的地方。   被送出的花篮不需要搬到后台,而是有人用毛笔在红纸上写明赠与者与受赠人的名字,和一些祝福,甚至表白的话,像对联一样贴在花篮上,等到打烊后再清点红纸上的名字,便可以计算每个人的收入。   可眼下裴筱从台上望下去,那些平日里堆放花篮的地方,一片花瓣都看不到,全都用粉红色的绸子包得严严实实的。   不仅如此,就连百乐门摆放正常装饰用鲜花或绿植的地方,原本的那些东西也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全是密不透风的绸布,散布在整个前厅的各个角落里。   也不知是出于直觉,还是自己太过期待,裴筱总隐隐觉得,这一切似乎都和他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有关系。   只可惜,他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表现和情绪,不算完美,但起码完整地完成了自己的演出后,那个人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整个过程里,他几乎用眼睛扫过了台下的每一个人,确定里面没有半点沈璁的影子。   大概和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差不多意思,只是自己想得太多了。   曲终鞠躬致谢时,他在心里这样默默安慰着自己,久久不愿起身,害怕被人看到自己失望的表情。   但如往常般的欢呼似乎也随着他的动作凝固了,一直没有响起,就连礼节性的鼓掌都没有。   是不是自己又出了什么纰漏?   难道是自己刚才顾着在台下找沈璁的样子太过明显,被人看出来了?   裴筱一阵心虚,缓缓站直身体,紧张地朝台下望去,一瞬间便被眼前的景象彻底骇住了。   方才台下遮遮掩掩的绸布在他低头鞠躬时,已被尽数除去,下面藏着的,居然全部都是他这几天遍寻不得的郁金香。   在各个品种和颜色的郁金香的簇拥下,整个百乐门的大堂,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片盛大热烈的花海。   当发现所有人都屏息凝神,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自己身后的某处时,裴筱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他缓缓回过身来,看到沈璁一手捧着束白底镶着红边的郁金香,一手掀开厚重的幕布,朝自己走来。   “最近三天,整个法租界所有的郁金香都在这里了。”   沈璁在裴筱身前不远不近地地方站定,缓缓举起手中的捧花,温柔地微笑着。   “喜欢吗?” 第31章 鸽子蛋   裴筱看着面前的沈璁, 还是熟悉的暗灰色西装三件套,整齐,体面, 包裹着一副高大挺拔的身躯;他曾经睡在那个怀抱里,也曾经在对方身下颤抖,他知道沈璁的手臂挥向马五那晚,抱住他时是多么的孔武有力。   他激动得几乎忘记了呼吸, 就那么怔怔地站着,紧张地捂住自己的胸口, 好像担心下一秒,心脏就会从胸口跳出来,毕竟那里面积攒了十多天汹涌的思念, 和经年没有机会宣之于口的爱意。   眼泪很快顺着眼眶滑落, 他又慌乱地抬起手捂住口鼻,害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哭出声音。   他不想让沈璁看见一个狼狈的裴筱,却早就已经溃不成军。   之前沈璁喜欢在两个人独处间,尤其是情到浓时, 有意或是无意地做出一些恶劣的举动;因为游走在一片男人贪婪目光中的裴筱总是太过游刃有余, 他偶尔也会想看见对方难得的慌张,只属于他一个人。   眼下,他看着手足无措的裴筱,竟莫名有些心疼,缓缓地张开了双臂。   似乎已经不等再承受哪怕再多一秒的等待,裴筱提起旗袍的裙摆, 踩着那双极细的高跟鞋, 用一种接近奔跑的速度, 几乎跳了起来,扑进沈璁的怀抱里。   身后台下的众人很快爆发出一阵起哄的尖叫声。   借着这股劲,沈璁搂着裴筱一个转身,躲进了幕布的后面。   小时候日子好过那几年,每到生日,冯吟秋会让家里的老妈子给裴筱煮一碗面,底下再卧上一个荷包蛋,等裴筱练完早功,开过嗓,吃上一碗“长寿面”,这生日便也算是过去了。   后来冯吟秋遭人陷害,逐渐落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生日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自然不会再被提起。   在裴筱的记忆里,他之后的生命中,生日这种东西,是他成名后才有机会被允许再次存在的。   但那已经不是他自己的生日,而是众人相聚的一个由头,在那一天,总是有无穷无尽的应酬,他得陪每一个给自己捧场的少爷、老爷们喝酒。   所有关于生日的记忆,几乎没有任何衔接,就从一碗卧了鸡蛋的清汤面,一跃跳到了一遍遍碾过他喉咙的辛辣酒精,会让他醉得在第二天下不来床,吐得昏天暗地。   可能自己的人生中,再也不会有比今天更好的生日了。   他想着。   但是沈璁,总能再给他惊喜。   “对不起。”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安慰道:“让你白跑了三天花店。”   这三天,他派去收罗全城郁金香的手下都看到了裴筱的身影。   甚至不止这三天。   从玫瑰梦那晚之后,他每天都会派人去裴筱登台的夜总会看着,会不会有下一个马五出现,但很显然,他低估了自己在旁人眼中可怕的程度。   “不止三天。”很快,裴筱也纠正道:“是十一天。”   “再过两个多小时,就要十二天了。”   他已经快十二天没有见过沈璁了,甚至没有一丁点消息。   所有的思念,在这一刻尽数化作委屈的埋怨。   “七爷……”裴筱看着沈璁,丝毫不掩饰眼神里的幽怨,“你好狠的心。”   因为沈璁在上台前就已经清空了所有的“闲杂人等”,现在空荡荡的后台很安静,他能清楚听到裴筱克制着的啜泣声中,带着点让人心疼的鼻音。   他心疼地揉了揉裴筱的背心,然后略略将人松开了些,腾出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个精致小巧的丝绒锦盒。   “生日啊——”沈璁柔声哄道:“你总要给我时间准备一下的。”   那是一对用产自阿盖尔矿区的顶级红钻雕琢出的耳坠子,原石超过十克拉,举世罕见,价值连城,完全可以打造出一枚足以让每个女人都哭着点头说“我愿意”的鸽子蛋。   “我一看见这块石头就觉得……”他轻轻揉着裴筱眼角那颗可怜的泪痣,“它才配得上你。”   其实从看到沈璁的那一刻起,对裴筱而言,送什么礼物都已经不再重要了,顶级阿尔盖红钻,或是路边的一颗小石子。   但钻石的光芒还是太过耀眼,这对耳坠色泽艳丽,晶莹剔透,折射着后台化妆间里亮如白昼的强光,恍惚间,裴筱仿佛看见里面有真实的鲜血在流动。   当初沈璁执意要将这样枚顶级红钻拆成一对耳坠,也有不少人多番劝阻不成,进而扼腕叹息,但他却只是觉得裴筱眼角那颗漂亮的泪痣,就是差一缕光衬着。   被泪水浸润过的泪痣更好看,但他不想再看到裴筱哭了,这枚红钻的耳坠勉强算是有资格补上那缕光泽。   就在裴筱怔忪时,他低下头,轻轻吻了吻对方的泪痣,柔声道:“别哭了。”   在这蜻蜓点水般的一吻中,裴筱呆怔在原地,面上的眼泪止住了,但内心早已万劫不复。   他已经不太能回忆起自己当晚是如何离开百乐门的了,只依稀记得,一路上,他都紧紧抱着沈璁的脖子。   意识逐渐回笼是因为一缕凉风,等他反应过来时,旗袍已经沿着领口,被沈璁一颗颗解开了盘扣。   前些日子刚下过雪,这两天赶上化雪,车外的气温特别低,但裴筱并不觉得冷,因为车里某些东西,正在剧烈地燃烧,好像要将他焚为灰烬一般用//力。   他平躺在汽车的后座上,偏头看见沈璁一只胳膊扶着后座的靠背,一手撑在他的耳侧;汽车停靠的幽暗后巷里,肌肉的线条在昏暗的阴影中更显分明,还是那么完美。   沈璁深深地吻过他的脖颈和锁骨,毫不收敛地留下一道道暧//昧的红//痕;他陶醉地仰起脸来,拼命回应,在抵//死的缠//绵中几近窒//息。   冷热空气还在轿车内外进行着激烈的交锋,于玻璃的车窗内侧留下细细密密的水珠。   裴筱紧紧地抱着沈璁,指甲难以自控地陷阱对方后背的皮//肉里。   “嘶——”   在沈璁轻微的嘶声中,他略略回过神来,慌乱间收回的手臂根本无处安放,习惯性地伸过头顶,在结满水雾的玻璃上留下一个清晰的,沾满水渍的手印。   车窗玻璃冰凉的触感瞬间让他整个人都颤抖不已,他本能地收回手,在无助的寻找间被沈璁温柔地握住,十指紧扣。   沈璁低头吻了吻裴筱的手心,然后温柔地将那只冰凉的手捂在自己的胸//口上。   裴筱抬眸望向沈璁,深情缱绻。   他单手动情地捧起对方的脸,忘情地吻了上去。 第32章 生日劫   当看到沈璁偏头躲开的那一刻, 车里两人剧//烈的喘//息声中,裴筱恍惚间好像听到,有什么东西碎了。   他像是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 三生有幸,才能与高高在上的王子殿下共舞一曲,给自己留下一个美好的梦;但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被敲响,马车终究还是会变回南瓜。   又或者, 他甚至连做灰姑娘的资格都没有。   灰姑娘的父亲至少还是位公爵大人,而他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只是个落魄戏子养大的孩子。   在午夜的钟声敲响前,灰姑娘知道该离开,只留下了一支水晶鞋, 而他沉醉在一支又一支自己编织的梦里, 赖在沈璁身边不愿醒来,简直就像一个贪婪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小丑。   “铛——铛——”   真的有钟声响了起来。   那是位于黄浦江畔,江海关大楼上的钟声,就坐落于汇丰银行大楼的隔壁。   这两栋建筑共同构成了外滩建筑天际线构图的一个中心,而耳边沉重悠长的声音, 则是上海滩的威斯敏斯特钟声, 一种独属于这片时空里的凄美与浪漫。   十二点了,裴筱的生日已经过去了。   梦,也该醒了。   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   沈璁没有爱过自己。   沈璁怎么可能爱他。   在本能地偏头躲开那个吻的一瞬间,其实就连沈璁自己也愣住了一瞬,脑中一片空白。   他还是无法理解“爱情”这种离自己过分遥远的东西,只是敏锐地察觉到, 身//下热情的躯//体正在一点点变得僵硬。   片刻的迟疑后, 他突然发力, 疯狂得像是要在这场暴风雨中寻找那一切的原因或意义,然后很快交代在了这场恣意的索取里。   巅峰过境后,他脱力倒在裴筱的胸口上,疲惫地阖上眼睛,在短暂的宁静中,感受着裴筱剧烈的心跳一点点归于平缓。   裴筱那双醉人的桃花眼无神地睁着,直直地盯着头顶轿车的顶棚,像是被抽空了所有的情绪,波澜不惊。   “小时候,我听戏园子里的老人说——”他一只手体贴地搂着沈璁脑袋,像是怕对方从自己身上滑下去,另一只的手指尖温柔地抚过沈璁的唇瓣,“嘴唇越薄的男人,越是薄情。”   沈璁一把攥住裴筱的腕子。   他知道裴筱在发抖,但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做什么,蹙紧了眉头却不敢睁眼,就像是在逃避。   原来在外面天不怕地不怕的“活阎王”,也有不敢面对的事情。   裴筱倔强地收回手,缓缓取下了戴在耳垂上的两枚耳坠子。   这对耳坠是他自己的,上台前就带着了,一直没有来得及换。   他将一对耳坠子放在手心里,递到沈璁面前,默默的,没有再说什么。   沈璁缓缓睁眼,看见裴筱手心里的那对耳坠上好像有两个卡扣。   他并不了解这些女人的首饰,也从来没给谁送过类似的礼物,一时还不太明白裴筱的用意;但当他抬起头来,很快便看到了裴筱耳垂上留下的两个清晰的压痕。   裴筱是没有耳洞的,一直以来,他为了配合自己旗袍扮相所准备的耳坠子,都是这种卡扣式夹在耳垂上的。   可沈璁今晚送他的那对名贵的红钻耳饰,明明是带着耳针的。   在看到沈璁的那一刻,就连红钻还是石子,对他来讲都不重要了,自然也不会在意这些微小的细节;但当沈璁本能地偏头躲开了那一个吻,某些被刻意忽略的真相,突然都变得那么赤/裸,血/淋/淋的。   这一切真实到就连沈璁自己都觉得讽刺。   那么多次鱼水之欢,他和裴筱共赴巫山,几乎熟悉对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到过未曾有人踏足的角落,但他居然一丁点也没有留意到,裴筱是没有耳洞的。   其实裴筱身上被他忽略掉的,又怎会仅仅只是一个耳洞。   漫长且凝重的沉默里,他开始反思起自己与裴筱的关系。   从一开始,他只是对裴筱有些兴趣,毕竟这样一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又有谁能做到视而不见呢?   但一次又一次,他对裴筱的欲/望只增不减,逐渐演变成了戒不掉的瘾,甚至让他已经不能对裴筱以外的任何人再产生哪怕一丁点的兴趣。   他开始正视自己,不再逃避,做好准备迎接一段可能会长期存在的关系。   但这好像也还是不足够的。   以前他曾经是欣赏过那个在男人堆里左右逢源,游刃有余的交际花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越来越讨厌看到那群男人下/流的目光总是贪婪地黏在裴筱的身上。   当他发现这一切时,自己对裴筱已经有了一种接近偏执的占有欲。   但最终让他决定要带裴筱回家的原因,还是因为他已经不能忍受马斯南路那栋小洋楼里空旷的回音。   他不得不承认,在与裴筱的关系里,从头到尾,他关注的都是自己的需求和感受,他想要什么,他不想要什么。   至于裴筱……   就连对方有没有耳洞,都被他忽略了。   他突然有些自暴自弃地觉得,本质上,他根本就是和沈克山一模一样的那类人,薄情寡性,自私自利;或许不是不懂爱情,而是他最爱的,永远只有自己。   就连他以前不愿意跟任何人发生情感上的牵扯,发展出长期稳定的关系,也只是因为他自己怕麻烦而已。   旁人,永远只会是他天平另一端等待称量的砝码。   他烦躁地叹了口气,撑起身体,习惯性地摸出一支香烟点上。   “裴筱——”   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开了口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而裴筱似乎永远都那么的贴心,他慵懒地撑起半身,好像知道沈璁有许多的难以启齿,两根手指搭在对方的薄唇上,示意沈璁不必在说下去。   “若是只想跟裴筱上/床,七爷大可以随时找裴筱,或者派车来接,都是一样的。”   他低头看着在刚才的“翻云覆雨”间,掉落在汽车后座角落里那个装着钻石耳饰的锦盒,苦涩地笑笑。   “以后,不必如此破费了。”   “裴筱!”沈璁猛地回身,攥住裴筱的双肩,“你究竟还想要什么?”   “七爷觉得呢?”裴筱平静地看着沈璁,眼神笃定,“裴筱想要的,七爷给不起。”   说着,他轻轻扭了扭肩膀,倔强地摆脱了沈璁的控制,低下头来,从腰间开始,一颗颗重新系起旗袍的盘扣。   他觉得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就是,碍于车内空间有限,沈璁今晚没有撕了他的裙子。   而在一旁,沈璁指尖的那点火星明明灭灭。   隔着影影绰绰的光线,他余光瞥见的是裴筱平坦紧实的小腹。   裴筱看着清瘦,甚至有些弱不禁风的柔媚感,但他毕竟是梨园出生的底子,苦练了十几年的基本功,其实全身都包裹着一层薄薄的,紧实的肌肉。   尤其是小腹上,那薄薄的一层腹肌整齐排列,漂亮却不夸张,手感细腻,充满了年轻的弹性,性/感得恰到好处。   沈璁突然觉得,也许裴筱这个人也并不只是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媚态横生,柔弱无骨。   从小便能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活下来,还出落得如此妍姿妖艳,风采照人——   裴筱骨子里,或许一直藏着不曾为外人道出的坚持与倔强。   他从来不是一朵要依附某一个男人才能生存的菟丝花,相反,一直是他进退自如地掌控着所有男人欲/望。   系好一整排旗袍的盘扣后,裴筱随手撩起一缕滑落的鬓发,转身捏住汽车后门的把手,整个过程中一言不发。   车门“咔嗒”一声轻响后,沈璁终于还是忍不住一把将人拦住。   就算是自私吧,不管自己是多么不堪,也不管裴筱骨子里究竟是什么样,他只知道,这一刻,他不想让身边的人就这么离开自己。   “今天晚上的事情之后,夜总会里也不会有人再敢接近你。”沈璁沉声道:“裴老板不是很现实的吗?”   “跟了我,才是你最好的出路。”   “跟了谁,都不会是裴筱最好的出路。”裴筱默默地看向窗外,“裴筱就是在这个名利场里长大的,美人迟暮,色衰爱弛的故事,七爷觉得裴筱见得还能少吗?”   “裴筱再低贱,也还是个人,不想有一天为人厌弃,被像个物件似的被丢出去。”   或者说,至少沈璁不可以,只有沈璁不可以。   “我不会!”沈璁很快否认道。   “我不信。”裴筱也很快反驳。   “人都是健忘的。”   他缓缓回身,眉眼低垂,里面的情绪千丝万缕,如泣如诉,看向沈璁拽着自己胳膊的那只手,然后轻轻抬手,拨开了沈璁。   “等七爷忘了裴筱,所有人也都会忘记的。”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从来不缺纸醉金迷……”   “没有人会永远记得今晚,他们只会记得,百乐门里还有一个卖/弄/风/骚的交际花。”   *   其实自从那晚在客厅的长谈后,沈璁每晚回家都会自己拿钥匙开门,但毕竟是十几年的老习惯了,喜伯基本还是每晚都会在客厅留上一盏灯,等着沈璁回家。   不过今天日子特殊,前些天沈璁还大张旗鼓地准备了好些东西,喜伯也都是看在眼里的;他等到十二点还不见人,便以为沈璁不会回来了,看看时间差不多,才自己收拾收拾回屋歇下。   一直睡到半夜,他披着件袄子起夜,隐约看到楼上亮着光。   亮灯的屋子若是沈璁的卧房,他这会决计是不会上楼打扰的,但偏偏光线是从窦凤娘的房间透出来的。   就算是沈璁本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轻易也不会踏入窦凤娘的房间;而且现在那间屋里透出的光线格外幽暗,颤颤巍巍的,怎么看也不像是电灯的光。   喜伯当下心中一紧,随手拎起桌上一个沈璁喝空了的红酒瓶,蹑手蹑脚地摸上楼去。   “……少爷?!”   在窦凤娘生前卧室的门边,他看见沈璁抱着半瓶子酒,倒在屋里的小沙发上,着实吓了一跳。   他连忙放下手中的空酒瓶子进屋,这才瞧见窦凤娘的牌位前点起了蜡烛,也上了香,刚才他在楼下看到的那抹颤颤巍巍的火光就是这么来的。   沈璁根本就没有开灯,而且好像已经喝多了,对于喜伯进屋的事情一点反应也没有。   喜伯连忙到隔壁拿出一条毯子给沈璁搭上,顺便拿开了对方抱在怀里的半瓶子酒,无奈地叹了口气。   因为平时少有人来,但又怕断了香火不吉利,所以敬着窦凤娘的香烛,买的都是比较粗长的,可以燃很久。   喜伯看着窦凤娘牌位前新点的三支香都已经燃了一大截,便知道沈璁已经回来起码好几个小时了;这屋里没人住,常年也不点壁炉,格外清冷,沈璁就这么睡在这里,也不知道会不会着凉害病。   这不知道是又碰上什么事了。   喜伯想着,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身准备下楼去找些东西把壁炉点上,可还没走出门口,就听到沈璁迷迷糊糊地唤了自己一声——   “喜伯。”   “你别走了,陪我呆会吧。”   就是因为不想一个人呆着,沈璁才会躲进母亲房间里的。   “少爷,这屋里多冷啊……”喜伯心疼地劝说道:“有什么事儿,咱换个地方说行吗?”   “我知道,你是怕娘见到我心烦……”   沈璁好像真的是喝多了,就连说话的声音和语气都不像平时那样利落干净,甚至还带着点宿醉初醒的浓浓鼻音。   “喜伯,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招人讨厌啊,就连我娘活着的时候,都不准我进她的房间。”   就是因为窦凤娘从小都不喜欢儿子粘着自己,也不准儿子进自己的房间,所以就算在母亲去世后,沈璁也尽量不到这个屋里来。   这些事喜伯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不止知道,看着自己当亲儿子一般从小养大的孩子像现在这样,他还心疼得紧。   “太太就算不跟少爷亲近,那也是老爷的错。”他走到沈璁身边坐下,耐心地劝慰道:“不怨少爷你的。”   “可是我对你也不好。”沈璁叹息着摇了摇头,“喜伯,你一把年纪了,侍候了我娘一辈子,又要照顾我,可我没有让你过过一天清闲日子,到现在还得每晚守着门等我。”   “要什么清闲啊,这人老了一旦闲下来,就像个不中用的老不死。”喜伯笑着摆摆手,“我可不愿意。”   “再说了,少爷现在每晚不都自己带钥匙吗?”   “小时候,老爷不常到外宅来,太太又与少爷不亲近……”他抬手像小时候那样,替沈璁掖了掖被角,无声地叹息道:“少爷你这是一个人太久了,想要对谁好,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沈璁摇摇头坐起身来,习惯性地把手伸到烟盒上,想起身旁的喜伯,他又默默收回手来,抱起喝剩一半的酒瓶,默默又灌了一口。   “我说了。”   “可是他不相信。”   但喜伯那晚明明说过,只要说出来就好了。   当初被母亲赶去国外时,只要窦凤娘哪怕愿意给他一个只言片语的解释都好,可为什么他明明都已经说了,偏偏裴筱就是不信呢。   当听到沈璁嘴里说出那个“他”时,喜伯便知道是谁了,方才的担心也散去了不少。   “小时候,少爷一边哭着问我,太太是不是不喜欢自己,一边还是忍不住总爱粘着太太,是为什么呢?”他看着沈璁,慈爱地笑笑,“因为你们是血脉相连的母子啊。”   “太太说什么,少爷都愿意相信,可裴老板有什么义务必须要相信少爷的每一句话呢?”   沈璁眉头紧蹙,“我给他的还不够多吗?”   “少爷给过什么?”喜伯很快反问道:“鲜花,钻石,只需要少爷一声令下,就会有人把一切都张罗好,送到少爷的手边来。”   “除了掏钱,和动了动嘴皮子,少爷到底还付出过什么?”   “可是沈家啊,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这些事少爷你做得,旁人就做不得吗?说到底也没有什么特别,若要硬说,也只是你比旁人更有钱,更舍得花钱罢了。”   喜伯的话,沈璁之前从未想过,他像是一个误入高等大学的孩子,只能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他疑惑地摇了摇头,“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   也许他是知道的,或者裴筱只是希望他可以不要躲开那个吻,可他一时间真的还做不到。   “嗯。”喜伯装出一副赞同的样子,夸张地点了点头,“可是少爷啊,睡在自己枕头边上的人,他到底想要什么,你真的花心思想过吗?” 第33章 描心影   那天晚上, 沈璁也不记得自己在母亲房间里呆了多久。   一直等到窗外的天光蒙蒙亮起,他才离开了窦凤娘的房间下楼,亲自打电话吩咐下去, 把上午的工作都往后挪一挪。   这是他回国这么久以来,第二次推迟工作;而上一次,也是因为裴筱。   到上午九点过,等马路上各家商铺差不多都开门营业时, 他已经重新换上一身体面的西装,打理好头发领带, 整整齐齐地坐在了瑞福祥的大厅里。   来之前他已经跟张秘书打听过了,这里是全上海最好的裁缝铺,老字号, 纯手工。   据说在上海的上流社会里, 那些体面的太太小姐,甚至是印在海报上的电影明星们,为怕跟人撞衫,从来都不会买机器织出来的成衣;他们大多都会找一家这样裁缝铺里的老裁缝量体裁衣,才能算独一份。   而在这些裁缝铺子里, 瑞福祥的手艺又刚好是其中的佼佼者, 尤其是赶上现在这样开春换季的日子,光是花钱都未必能排得上号。   但在沈璁进店后,老板很快安排活计闭了店,安安心心地侍候这一位“活阎王”。   “七少爷。”老板递上一旁伙计刚沏好的新茶,笑容满面道:“您今天也是打算张罗两身开春的新衣吗?”   “嗯。”   沈璁并没有伸手,由一旁的保镖接过茶盏后, 才点了点头。   昨天晚上他想了整整一夜, 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究竟有什么是裴筱想要,他也能给的。   思来想去,他认识裴筱这几个月来,对方唯一一次张口找他讨东西,还是在他第二次待裴筱回家后的那个上午。   那次云雨结束,裴筱迷迷糊糊地搂着他的胳膊,呢喃着用软软糯糯的鼻音跟他撒娇——   “衣服都破了……七爷……你可要赔……”   喜伯说让他多用些心思,但要现学做一身旗袍的功夫他肯定是没有了,长这么大,他连针线都没拿过,没时间也没那个天赋;但这一次他肯定也不会像上回那样,随口就将事情吩咐给张秘书,自己却躲起来当个甩手掌柜。   “这次打算多做两身。”他翘着二郎腿,指尖轻敲着桌面,客气地跟一旁瑞福祥的老板询问道:“店里现成的布有多少匹?”   “这……”老板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在仔细盘算后,老实地答道:“若是不论款式花色,不挑材质和厚薄,怎么也得有百十匹布吧。”   “嗯。”沈璁满意地点了点头,眼都没睁,就缓缓竖起一根手指。   就在老板疑惑着不明所以时,他轻飘飘道:“那就先做一百套。”   “我给你一周时间,够吗?”   “……啊?!”   从瞧见沈璁进店起,老板就知道这是“财神爷”登门了,立马闭店侍候;因为这样体面的人家,不管是做什么,只要他开价,对方绝对不会往下还。   刚才看到沈璁竖起一根手指,他以为对方只要做一套衣服,原本还有些失望。   哪知道“财神爷”出手阔绰,能阔绰成这样,一百套……   老板差点惊掉了下巴。   “七少爷这是跟小的开玩笑呢吧?”他嘻嘻哈哈地打着圆场,“就算店里有一百匹布,也不是每一匹都适合做成西装啊。”   “要不……我让伙计拿了样品来,给您先挑挑?”   “不用了。”沈璁摆了摆手,“我不做西装,你给我做一百套旗袍,仔细着些。”   “这……”老板急得汗都下来了。   沈家七少爷阔是真阔,但这要求也是从没听说过,可偏偏不管这“阎王”的要求多离谱,他也是出了名的说到做到;今天要是侍候不好这尊大佛,别说钱赚不到,以后这铺子在上海滩还能不能开下去都得另说。   “七少爷,这料子也不是每一匹都能做旗袍啊,再说了……”老板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就算是画好图样,打好版,送到洋人的工厂里用机器赶,这时间都加起来……七天……也做不出一百套旗袍来……”   沈璁是心急,一刻也不愿意再等了,甚至想要直接把人扛回家里关起来;但他还不至于变态到因为这个,就去故意刁难一个毫不相干的老裁缝。   他对做衣服这事本身没有什么经验和心得,多少带着点急于补偿裴筱的心态,才会关心则乱;不过老板既然提到了工厂里画图、打版的流程,他多少还是知道点的,毕竟沈家的产业里也包括了几家纺织和成衣厂。   “是沈璁思虑不周了。”他客套着端起茶杯,“那麻烦老板把店里适合做旗袍的布匹样品拿出来,我挑几身合眼缘的。”   裴筱身段好,本身皮肤又白,天生的底子根本没得挑,沈璁说是要选几匹布,但等样品摆到面前来,他只觉得哪一匹穿在裴筱身上肯定都好看。   最后在老板的介绍下,他很快就选出了十匹最贵最舒服料子,一并买断,保证在上海滩没人能穿出一身和裴筱相似的衣服来,立马就下了定钱。   不是舍不得钱,只是再多,等做好旗袍,不知道要猴年马月去了,他实在等不起。   若是裴筱喜欢,他大可以之后带了人过来亲自选。   “先这些吧。”他合起贴满布料样品的小本,在心里盘算出一个大概的时间,“一共十套衣裳,我给你十天时间。”   他不懂这些针头线脑的事,十天,是他能够忍受的极限。   昨晚排场闹得那样大,他还在裴筱的脖子上密密麻麻留下了一圈印子,估摸着也得有好些天不能登台,但最多也就是十天的光景,那些红痕总要褪的。   在裴筱重新被那群色“色/狼”盯上前,他是怎么也要把人“拐”回家的。   “十天……”老板小声嘀咕着。   算上店里所有的伙计、学徒、帮工,豁出去十天不做别的生意,日夜赶工,应该勉强能赶上。   老板在心里合计着,怎么也不能得罪了面前这尊“大佛”,咬牙跺脚心一横,便应了下来。   “成!”   “好。”沈璁满意地点点头,身后的保镖立刻给老板递上了一张名片,“老板衣服做好了,便送到这个地址去,价钱随便开,自然有人结给你。”   他说完便准备起身离开,一旁店里的伙计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见老板收下了定钱,便依照从前的规矩捧着皮尺走了上来,准备帮忙记录量好的尺寸。   一旁裁缝店的老板见状也颇为尴尬,只能赔笑道:“那个……不知道七少爷这旗袍是要送给哪家姑娘的……可有带了尺寸来啊……”   但凡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沈璁做旗袍,必然不能是自己穿的,但他也的确不是要送给什么“姑娘”。   他没有裴筱身材的具体尺码,但一阖上眼睛,仿佛就能看见裴筱就站在自己跟前。   “大概……”他伸出手来,虚虚地比划着,“这么宽……腰……”   “然后肩膀……”他说着又将手撑宽了些。   “然后领子,要两颗盘扣的,他颈子长……”   在此刻,他的双手似乎已经变成了一把尺,丈量着裴筱每一次躺在他身/下时,那具汗津津的身/体,经过双/手/抚/摸出的每一帧刻度。   他就这样闭着眼睛比划着,仅仅只用双手,就描摹出了一个完整的裴筱来。   刚才在选布料时,他还没什么特别的感受,只觉得哪一匹穿在裴筱身上都是好看的。   但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裴筱穿上每一套旗袍时的样子,踩着那双细长的高跟鞋,步态婀娜地向他走来,微微抬眸,媚眼如丝,娇艳欲滴。   就这样,凭着想象,他不止补齐了旗袍要用的所有细节尺寸,还顺带定下了每一套旗袍的版型和式样,总算又给老板省下不少时间。   *   如果说裴筱是天生的尤物,那沈璁一定就是个天生的阴谋家。   他的一生似乎都逃不开算计,被别人算计,也算计别人;能够安安稳稳活到今天,并且大权在握,就是因为他总能精确地计算出一切。   果然,在情人节过去的第十天,裴筱重新返回了百乐门。   脖子上的吻痕消得差不多了,跟沈璁那种打断腿都能躺着吃上好几辈子的大少爷不一样,他还是得生活的。   就算因为上次的生日盛大豪华到夸张的排场,可能暂时没有人敢接近他,但只要在百乐门登台,他就还有一份尚算不菲的报酬拿。   迎着所有人异样的审视目光,他穿过后台的化妆间,刚走到自己的梳妆台前坐下,就被从背后风风火火蹿出来的李茉莉拽进了一旁的小隔间里。   “乖乖!裴老板,真的是你呀?!”李茉莉夸张道:“帮帮忙,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诶!”   这间少有人来的小小杂物间里,曾经也留下过自己跟沈璁暧昧的痕迹,裴筱一进门就觉得浑身不自在,难得地拉下脸来,甩开了李茉莉的手。   “哎哟,不是我要挖苦你啦!”李茉莉大大咧咧惯了,并不会把裴筱这点小动作放在心上,只立马快人快语道:“我上次去你家都不见人,现在连大老板都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呀!”   前些天李茉莉是找到裴筱家里去过,她敲了门,裴筱也听见了,只是故意没有应。   因为那时候不止脖子上的吻痕还在,他心里碎了一地的东西也还没来得及收拾妥当,根本不想见任何人。   “我们呢,都以为你已经搬到马斯南路去‘享清福’去勒,也没有那个作死的小赤佬敢跑去七少爷家门口问呀!”   李茉莉出了名的一张嘴又快又碎,说到现在也没个重点,裴筱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不想再在这个地方待下去,触景伤情。   他什么话都没说,转身便要走,立马被追上来的李茉莉一把拉住。   “诶——”李茉莉拽着裴筱的胳膊,恼火地撇了撇嘴,“好了好了!我直说!我直说还不行吗!”   “那天……我趴在门缝里看见了呀……七少爷……”她凑到裴筱跟前,夸张地比出好像捏着两个鸡蛋的样子,“他送了你那么大两个鸽子蛋诶!这谁吃得消呀……”   “诶,裴老板,你跟莉莉姐说句实话,你啊是回来收拾好东西就要走的?”   裴筱越听越不对劲,回身狐疑地盯着李茉莉,“我走了,莉莉姐不是应该高兴才对吗?”   “以后,你就又是百乐门独一无二的台柱子了。”   “话是这么说……”李茉莉摆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可你好歹救过我一回诶,做人不好这么没有良心的呀!遭雷劈的要……”   “莉莉姐。”裴筱黛眉轻颦,“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你就跟莉莉姐说句实话——”李茉莉神秘兮兮地把裴筱往屋子里面拽,“鸽子蛋诶,你到底收下了没有。”   裴筱看着李茉莉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险些跌倒,无奈地摇了摇头,最终实在拗不过,才不情不愿地开了口:“没有。”   “要死勒!你阿是港都啊!”   李茉莉急得上海方言都直接招呼上了,裴筱虽然听不懂,但也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因为李茉莉气得直跺脚,最后干脆一巴掌拍在了他后背上。   “你啊是真的要去马斯南路给那个沈璁当小情人了呀!”   “我没有……”   裴筱无力地解释道,但很快又被李茉莉打断了。   “那有钱干嘛不要!干嘛不要!犯什么港啊!”   “莉莉姐……”裴筱实在摸不着头脑,忍不住问道:“就算是真有鸽子蛋,也是给我的,你发这么大火干嘛……”   “我就是看你年轻!怕你真的做点蠢事情出来,是要气死人的!”   李茉莉急得嗓子都险些破音,她撑着腰,张大嘴喘了好几口气,才算勉强平复了些许。   “你上次敢那个样子闯进来帮我哦,我就应该知道的,你这个脑子哟,肯定是不大灵光!”她说着又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裴筱的脑门,才接着道:“你啊知道,为什么我从来都不出去侍候那群二世祖?”   “怕得罪人啊。”裴筱没好气地揶揄道。   “我也不是生来就这么风风火火的呀!”李茉莉也很快也回敬了裴筱一个白眼,“跟你说哦,我还有一个儿子的,马上就七岁了,在老家崇明的乡下,我父母帮忙养着的。”   十六岁那年,迫于生计,她离开乡下老家到上海来打工;那时还没有百乐门,她好不容易才找到在一家咖啡馆里当侍应生的工作。   也就是在那时候,她结识了孩子的父亲,一个做外贸生意的小富商。   十七岁那年,她从了那个小富商,也曾经住进过体体面面的小洋房,十八岁时,幸福地生下两人的第一个孩子。   可孩子刚满周岁不久,她还不到二十,就被扫地出门了。   “他攀上了政府里一个什么主任还是处长的女儿,为了给人家当乘龙快婿,亲生儿子都可以不要的。”   说起当年的事,李茉莉难得地面色沉重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   “你看看你莉莉姐,现在孩子都七岁了,我照样可以当夜总会里的头牌!”   “不是我不好,也不是你不好,但是男人哦,真的靠不住的!你根本没有机会等到色衰爱弛那一天,阿晓得?”   “你听莉莉姐给你讲哦——”她拉着裴筱,语重心长道:“现在呢,沈家七少爷追你追得紧,旁人肯定是不敢伸手勒。”   “不过沈家有的是钱,七少爷这个人么也蛮大方的,他给你什么,你就收着,我们这一行,吃的就是青春饭呀,不要白不要的!”   “但你一定要听姐姐一句劝,不要傻乎乎的,把自己搭进去了。”   “没名没分的,我呢,好坏还能落下个孝顺儿子,你能落下什么啊?拎拎清楚晓得伐——”   李茉莉一番掏心窝子的话说得裴筱也跟着沉重了起来,也不知是惋惜对方的遭遇,还是想到了自己。   他轻叹一声,本准备说点什么,好歹安慰两句,门口却传来了一个小姑娘的声音。   “莉莉姐,裴老板,你们是在里面吗?”   李茉莉风风火火惯了,眼疾手快地冲到门边,挡在裴筱身前,没好气道:“干嘛啦!都还没有开始营业呢,催死人呀!”   “有,有人……”门口的姑娘瑟瑟缩缩地埋着头,怯怯地指了指身后的方向,“有人找……”   李茉莉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大晚上还戴着副墨镜,站在门口不苟言笑,呆板地鞠了一躬。   “请问裴老板在吗?我家少爷有请。”   裴筱在屋里,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但这个声音他之前打过几回照面,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是沈璁一直带着的那个贴身保镖。   那晚以后,他是真的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沈璁不会再来找自己了。   猛地听到门外熟悉的声音,他不由得浑身肌肉一紧,心脏砰砰砰的,都快要跳出嗓子眼了。   理智上,他很清楚,自己不该再去见沈璁,像个小丑一样,跟对方纠缠不清;但在心里,他还是不由自主地为沈璁找了一百万个借口。   凭沈璁的身份,想见自己,他又怎么能躲得掉呢?   带着这样的心理安慰,他鬼使神差地走出了百乐门,很快看到了那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凯迪拉克。   “哟,我当是谁呢,搞得神神秘秘的……原来是七爷呀?”   站在小轿车的旁边,他风情万种地拢了拢鬓发,轻轻摇晃着手边的竹扇,极力掩饰着心底的局促与不安。   “七爷来捧裴筱的场子,干嘛不里边请啊,这百乐门马上也就开了,怎么都不敢拦着七爷不是?”   今天下午瑞福祥的人刚把做好的旗袍送到马斯南路,沈璁就接到了喜伯的电话,他赶紧推掉了后面的工作,回家准备了一番,就立马赶到了百乐门来。   他是终于看见了裴筱,还是和以前一样,性感抚媚,明艳婀娜,但不知道为何,心里的滋味就是不对。   可能是因为裴筱手中摇晃着的竹扇,不是他之前送的那一把。   他不想承认,自己其实是不想看见裴筱这副若无其事地样子。   摇下车窗后,他眼底的颜色暗了暗,面无表情道:“上车。”   “七爷这是做什么?”裴筱打开扇子,掩唇轻笑,把那些隐忍的情绪也都藏在了扇子里面,尽量维持着表面的平静,“裴筱等会还有演出呢,对不住了。”   他说着就转身要走,抬眼便瞧见沈璁的保镖挡在了前面。   “上次是谁说,要上/床,随时都可以的。”车内,沈璁的脸色更暗了,双眼阴沉地看着前方,好像不愿看到裴筱的背影似的,“裴老板是想食言而肥吗?” 第34章 魇中悸   准备了这么多天, 其实沈璁一开始就想好了,一定要要温柔地给裴筱一个惊喜。   但在他看到裴筱的那一刻,看到对方不止真的回了百乐门,还一如从前那般花枝招展, 明艳动人, 他的心里就已经开始不是滋味了。   他听到裴筱开口说话, 却没有办法看到对方折扇下压抑和隐忍着的情绪,只觉得自己好像突然就成了全世界唯一的那个傻子。   裴筱一脸的云淡风轻, 就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有他,在这十天里,几乎没有一个晚上能好好睡上一觉。   但不管自己心里有多窝火, 也不管裴筱到底情不情愿,他今天肯定是不可能再像之前那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默默地就放裴筱离开了。   终于把人弄上车后,两个人身处在一个狭小密闭的空间里, 看着裴筱精致的侧脸,闻着鼻尖那股熟悉的, 参杂着郁金香味道的香水味, 沈璁心里的火气才逐渐平息下来。   他几次试探着伸出手, 算是想要跟裴筱和解,但伸出的手总在碰到裴筱前,被对方装作撩一下头发, 或是侧身看风景, 不经意地躲开。   这套小把戏, 在沈璁第一次初遇裴筱时就见识过了,那会的裴筱就是像现在这样,巧妙地对付着身边百乐门里的那群“狂蜂浪蝶”;时至今日,他依旧熟练,甚至还愈发炉火纯青了,全程面无表情地偏头望向窗外,好像不肯多看沈璁一眼。   这让沈璁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经常听见沈克山骂窦凤娘的一句话——   □□无情,戏子无义。   他第一次觉得裴筱时而风情,时而乖觉的外表下,里面装着的一颗心也挺狠的。   好像他也只不过是那群簇拥在裴筱身边的,诸多金主或恩客中的一员。   一直都是他在用金钱定义自己与裴筱的关系,但不知不觉间,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根本早就不甘心自己好像只是裴筱身边毫一个不起眼的……   嫖/客。   面上他还是跟裴筱一样,几乎没有什么表情,但在无人看见的角落里,这样的想法已经让他攥紧了双拳。   两人便这样一路无话,直到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院门前停下。   按照之前的计划,沈璁会用手掩住裴筱的眼睛,带他回家,给他一个惊喜;但现在既然裴筱不愿意被人碰,沈璁也是窝了一肚子火。   还不等保镖像之前那样下车替自己开门,沈璁就率先跳下了车,对着迎上来的保镖打了个眼色。   保镖愣了两秒,一时没有领悟沈璁的意思,直到他看见对方抬手做了个蒙眼的动作。   裴筱跟在沈璁身后下车,还没有看清周遭的人或物,就被身后沈璁的贴身保镖拿黑布蒙上了眼睛。   突然间的视觉剥夺会唤起人心底天生对黑暗与未知的恐惧,他本能地将手伸向刚才沈璁站立的方向,但这个时候的沈璁已经转身走向了不远处的小楼。   “裴老板。”只有保镖恭恭敬敬地伸出一只胳膊,搭在裴筱面前,欠身道:“麻烦您跟着我吧,里面请。”   好在对于沈璁家的大致布局,裴筱还算是熟悉的,在保镖的帮助下,他终于跌跌撞撞地摸上了二楼,并且很快判断出,自己应该已经进入了沈璁的卧室。   进门后,保镖收回了胳膊,随着房门门锁“咔嗒”一声轻响,裴筱知道,应该是保镖离开了房间。   在蒙眼的状态下瞬间失去了唯一的辅助,他双手慌乱地在空气中摸索着,很快,听到了沈璁低沉的声音。   “脱衣服。”   空气中,无措的双手局促地悬停在身前,裴筱愣了两秒,然后收回手,紧紧攥着自己旗袍的衣领。   “裴老板——”沈璁冷声道:“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吗?”   他其实只想裴筱能跟以前一样,娇嗔着跟自己服个软,哪怕是红着眼睛,埋怨两句,他都会忍不住上前,将人拥进怀里。   但偏偏,裴筱就是那么犟。   在听到沈璁的问话后,他先是僵住了两秒,然后缓缓松开了手,竟然真的摸索着,一颗颗解开了旗袍领口的盘扣。   他两手抓着旗袍豁开的衣领,慢慢向两边剥下,露出那一对精巧平直的锁骨,然后是瘦弱但挺直的双肩。   一点点,一点点……   直到整身旗袍滑落,可怜地堆在脚踝边。   这是一具完美胴//体,全身都包覆着一层薄薄的,纹理细长的肌肉,通体雪白,体毛细淡,像是一件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的艺术品。   优秀的头身比,平直的双肩,不盈一握的小腰,还有那双笔直纤长的美腿。   当这一切的美好的事物组合在一起,完整地展示在另一个人的眼前,任谁都要感叹一句,上帝在造物时,就是不公平的,只有裴筱才是他老人家毕生心血凝结而成的杰作。   尤其是裴筱脚上还踩着那双细长的高跟鞋,把双腿的比例拉到一个接近极限的长度。   时髦的透明丝袜包裹着这双笔直的长腿,只在大/腿/根/部有几根细细的吊袜带拉着,好像轻轻一碰,就会滑落,暴露出里面小心翼翼隐藏着的,更多更美好的秘密。   这样绝色的性/感/尤/物,谁会不想捧在手心里反复琢磨,细细呵护,然后压在身//下狠狠欺负,看着他的眼泪染得那颗漂亮的泪痣红艳欲滴。   沈璁强压下心底之前的怒气,和早已抬头的欲/望,撑着座椅的扶手起身,缓缓走到裴筱身旁,张开手,把这具身//体拢进怀里。   他一手搂着裴筱的上臂,一手抚在对方的后背,先是摸到了裴筱左侧肩胛骨下方那块陈年的旧伤,然后顺着脊柱一路向下,闭上眼仔细感受着指尖传来的,只属于裴筱的美妙触感和鼻尖那股好闻的味道。   壁炉燃得正旺,其实房间里很温暖,但裴筱正在发抖,沈璁都能感觉得到。   其实他已经心软了,但下一刻,却听到裴筱冷冰冰的声音不轻不重地问了一句:“还要继续吗?”   裴筱单手搭在丝/袜的吊/袜/带上,轻轻一挑,随着“啵”的一声轻响,吊/袜/带中的一条很快崩开,卡扣不偏不倚,正好弹在沈璁的大/腿上。   其实沈璁知道,裴筱是故意的。   毕竟是十里洋场里最会拿捏人心里的交际花,裴筱勾//引男人自是很有一套,真要气起人来,也同样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但偏偏,这两样沈璁都上钩了。   他搭在裴筱上臂的那只手逐渐加力,攥紧对方的手臂,眉心也一点点蹙紧。   “裴老板这么放得开,为什么还要发抖?”他伏在裴筱的耳边,原本低沉性/感的嗓音也因为压抑着的愤怒和欲/望而变形得沙哑恐怖了起来,“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还紧张什么?”   他低声蛊惑着,突然双手用力,强行攥着裴筱的身体转了一个方向,然后一把扯下了盖在对方眼前的黑布。   黑暗到光明的瞬间切换让裴筱一时难以适应,他只觉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本能地伸手想要遮挡面前突如其来的强光,但很快就被沈璁拽开了。   他低下头眯起眼睛,在短暂的适应后才尝试着睁眼,一抬头,就看见自己眼前的正立着一面巨大的穿衣镜。   镜子里的他接近浑身赤/裸,被身后的沈璁攥着双肩,按在镜子面前,微微颤抖着,像是一件即将敬献给魔鬼的祭品,不被允许拥有灵魂,永远身不由己。   在一瞬间,他就被眼前巨大的耻感裹挟,好像深陷在一幕恐惧的梦魇中,一步踏空,跌进了无妄的深渊。   “啊啊啊——”   在裴筱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中,沈璁猛地回过神来。   他知道,自己又过火了。   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每当自己面对着裴筱时,就会把持不住。   之前,他无法控制自己对裴筱的欲/望,就像戒不掉的瘾;而现在,他同样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轻而易举就会失控。   在外面,他总能在所有人面前伪装成一个斯文体面的绅士,即便是对着自己这辈子最痛恨的人,只要沈克山不要提起窦凤娘,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他的底线,大部分时候,他也还是可以装出一副孝子的模样。   但为什么偏偏只要对上裴筱,他就会完全失去对自己情绪的掌控力,好像只能任由对方牵动。   失控的感觉对他而言就是最可怕的事情,更糟糕的是,裴筱颤抖着,尖叫着,他的心脏也跟着一抽一抽地疼。   他终于还是忍不住,伸手搂住裴筱,将对方的脑袋按进自己的怀里,遮住了裴筱的眼睛。   “把衣服穿上。”   他沉声吩咐道,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裴筱捂着自己的脸,在失去了沈璁的怀抱后,无助地蜷缩起身体,本能地后退,直到后背撞在了冰冷的墙壁上,才终于停了下来。   虽然没有睁眼,但是刚才他听见了一阵“哗啦啦”的响动,好像是沈璁碰到了什么东西,紧接着是开门又迅速关门的声音——   沈璁好像离开了卧室。   他大口地喘着粗气/,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   在确定整个房间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应该没有旁人后,他才缓缓睁开了眼睛,看见刚才那面巨大的穿衣镜边,整整齐齐地挂着一排崭新的旗袍。   刚才“哗啦啦”的声音,应该就是沈璁掀开了遮住这排旗袍的帘子。   裴筱突然回忆起,刚才在沈璁走前,好像有说过,让他把衣服穿上。   但房间的地上,他之前脱下来的那身旗袍已经不见了,沈璁让他穿的,应该就是面前这一排。   他眼神扫过面前的旗袍,只当这些衣服无非也和跟之前沈璁送给自己的那身一样,是随便找个人在街上大牌成衣店买的。   约莫是大少爷闲着实在无趣,才随手买了几套衣服回来,想跟他玩点新鲜的花样。   他想着,但还是很快从衣架上随便取了件旗袍下来换上。   不管心里愿不愿意,也不管最后事情的走向究竟会是怎样,但他至少不能就这么一直光着身子,杵在房间里坐以待毙。   当他换好衣服,重新站在屋里那块巨大的穿衣镜前,才意外地发现,新旗袍竟然出奇地合身,剪裁合体,针脚细致,一看就是出自某位老裁缝的手笔。   很快他又转身查看了一圈其他挂着的旗袍,加上他身上穿着的,一共十套,虽然面料款式各有不同,但无一例外都是老练的手艺活,还是贴着他身材做的。   他觉得自己好像越来越看不懂沈璁了。   原本他对沈璁的房间就并不陌生,只是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来过了,可在沈璁的屋里,哪怕是书桌上的一支钢笔,茶几上的一个杯子,都还摆放在原来的位子上。   除了凭空多出来的一排旗袍和那面巨大的穿衣镜,沈璁房间里的一切,都苛刻地维持着原样,跟裴筱上次来时见到的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明明在之前圈子里,有谁不知道,没有人能在沈家七少爷身边呆到第二晚,那个最是喜新厌旧,风流成性的人,却偏偏总穿着差不多的西装,只喝同一种咖啡,维持着一成不变的卧室……   这些生活中的细节,无不透露出一种近乎偏执的念旧,实在让人难以捉摸。   沉思间,裴筱暂时忘记了刚才沈璁给自己的“惩罚”,凝眉走向对方的书桌前,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沈璁已经轻轻推开了房门。   被人从背后一把抱住时,裴筱本能地缩起身体,在意识到对方是沈璁后,他激动地转身就要将人推开。   “别再闹了。”   沈璁哑声威胁道,单手圈住裴筱的腰身,霸道地将人拽回怀里,另一只手从身后拿出一叠文件,摊在裴筱身前的书桌上。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房屋主体面积占地约三百七十八平方米,独栋,上下一共两层,外带一间阁楼和院前的一个花园。”   他声音低沉,简单地介绍道。   “这里是之前一位国外的高级军官为夫人和三个孩子修建的,仿欧式建筑,在原主人因公调回自己的国家后,被转手卖出。”   “现在——”他俯身靠在裴筱耳边,轻声道:“它是你的了。”   “这里是房契,地契,和一些证明文件,你可以仔细看看,还有这个——”说着他翻开桌上那一叠文件,从里面抽出一个文件夹来,“这是房屋的转让合同,已经请律师公证过了,所有手续齐全,我也签好了字。”   他翻开文件夹中的某一页,在右下角的地方点了点,“只要你签上名字,房子随时可以履行过户。” 第35章 璧微瑕   那天沈璁窝在母亲房间的小沙发上, 想了整整一夜,他又不是孔立文,如果一整晚的时间也只能想到赔给裴筱几身旗袍这么点东西,那今天大概也轮不到他稳稳坐在沈家的这个位置上。   其实表面上看起来, 他与裴筱之间无论是身份地位, 还是成长环境, 都好似有着天渊之别,但在那天知道了裴筱和冯吟秋的事情后, 尤其是当他听到裴筱诚恳地问自己,到底该不该恨冯吟秋——   他越来越觉得,本质上,其实裴筱和自己很像。   虽然一个是富家姨太太的小少爷, 一个是落魄戏子花钱买来的孩子,但在那一段物质上并不对等的童年里,他们幼小的生命中都曾经有,且仅有一个最重要的人,寄托了他们在年幼无知,最需要保护和关爱时, 全部的信任和依赖。   之前就连沈璁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他明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 却还是总会想尽办法讨好母亲, 粘着母亲;就像裴筱多少次险些被冯吟秋打死, 最终也还是选择留在了冯吟秋身边。   直到现在,沈璁才算勉勉强强看清了一点点,有的人或许不像想象中那么完美, 但就像窦凤娘之于他, 冯吟秋之于裴筱, 注定是别无选择,也无可替代的。   因为孤独,才是更可怕的东西。   没有谁是生来就喜欢孤身一人的。   在意识到自己与裴筱之间微妙的联系后,他开始相信,自己应该可以看懂,裴筱为什么不相信他。   这时浮现在他脑海里的,是裴筱的一句话——   “不想有一天为人厌弃,被像个物件似的被丢出去。”   他惊讶地发现,裴筱说出这句时的那种恐惧,自己居然是完全可以感同身受的。   当初窦凤娘毫无预兆地送他出国,并且勒令他未经同意,再也不准回国时,他就是这样的感觉。   他发现母亲不止不喜欢自己,甚至已经受够了自己;母亲已经不要他了,要将他远远丢到一个眼不见为净的地方去。   从年少时那一段最恐惧的记忆中醒来后,其实他就已经完全能够理解裴筱之前的决绝了;今天,若不是自己的情绪太容易就被裴筱牵动,他想,他是不会舍得像刚才那样对待裴筱的。   眼下情绪平复后,他轻轻抱着裴筱,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身体因为惊讶而紧紧地绷着。   他终于放下身段,抬手温柔地搓了搓对方的手臂。   “可……可是……”在沈璁安慰中,裴筱恍惚间回过神来,偏头惊讶地盯着沈璁,“这里是你的家。”   “现在——”沈璁温柔地笑笑,“是你的了。”   “那你呢?”裴筱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当然是继续住在这里啊。”沈璁故作轻松地笑笑,双手环住裴筱的细腰,调侃道:“怎么,裴老板这就要把我赶出去了吗?”   “别再跟我置气了,裴筱。”   他俯下身来,连日的疲惫一股脑地涌上心头,让他无力地将脑袋靠在裴筱的肩上,说出了可能是他这辈子二十几年来,除了对着窦凤娘以外最“软”的话。   “再也不会了,好不好?”   “不是……我没有……我只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裴筱连呼吸的节拍都彻底乱了,语无伦次地念叨着,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檀香扇,旗袍,全上海所有的郁金香,鸽子蛋那么大的钻石,甚至是法租界里地段最好的房子,这些对裴筱而言遥不可及的东西,对沈璁来说倒也不算什么难事。   但那些遥不可及,甚至值得人人艳羡的东西,对裴筱来说,也并非志在必得。   相反的,只要想到换取那一切需要付出的代价,就会让他望而却步。   他不能想象,留在沈璁身边,得到令所有人都眼红的一切,然后再看着沈璁离开,自己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恐惧,可能已经是让他还能维持清醒,拒绝诱惑,也拒绝一个自己暗恋了许多年的男人,唯一的武器。   但是现在,他隐隐感觉到,沈璁要给他的,已经不仅仅是一栋房子。   “别紧张。”   沈璁看着裴筱红红的眼眶,将怀里的人转了个身,面对着自己,低下头来认真看着对方的眼睛。   “裴筱,这里今后就是你的家了,没有人能像丢掉个物件似的把你丢出去。”   “如果我对你不好,如果有一天真的厌弃了,那你就把我赶走,扫地出门,好不好?”   被抛弃过的人,最缺的就是安全感,这一点,他只怕会比裴筱还更清楚。   那天他想了一整晚,只想到这一个办法,去让裴筱相信自己。   他不知道这法子到底有没有用,但喜伯说要花些心思,这一次,他真的努力过了。   两行清泪滑出眼眶时,裴筱知道自己彻底完了。   刚才李茉莉说的话,每一句他都还记得,没名没分,他什么都落不下,钱收着就好,人和心,一定不能傻乎乎地全都给了。   但他做不到啊……   他是喜欢沈璁的,好多好多年了,长到连他自己都快要不记得了,而且,他真的很想要有一个家。   恐惧这件能让他维持住最后理智的武器,也被沈璁刚才温柔的声音收割了。   他只能缴械投降。   沈璁给他的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个家。   一个他从记事起就满怀憧憬,无限渴望,却时至今日仍旧求之不得的家,一个属于他和沈璁,属于他和自己爱的男人,两个人共同的家。   不管这样的行为有多么的愚蠢或是危险也好,他根本就已经拒绝不了了。   他甚至自暴自弃地想着,可以拥有这样一段日子,哪怕未来洪水滔天,万劫不复,这辈子,他也值了。   怎么可以因为恐惧就裹足不前。   只是他早已经泣不成声,面对沈璁的问话,他答不出任何一个完整的音节,只能看着沈璁,笃定地点了点头。   下一秒,他感觉到自己的双脚突然离地。   沈璁一把将人抱了起来,在房间里转了好几个圈。   裴筱觉得晕乎乎的,就好像在做梦一样。   双脚落地后,他还是能感觉到那种心脏砰砰跳动的感觉,好像随时都要蹦出胸口似的。   他仰脸看着沈璁,看见对方嘴角上扬,微微笑着,一如十几年前初见面时那样的温柔,像一道光,照进他的生命里。   搂着沈璁的脖子,他鬼使神差地踮起了脚尖。   他还是想要吻沈璁的。   尽管这样的想法很危险,就像他松口答应会留在沈璁这个家里一样危险,充满了未知的不确定性。   但他就是想要吻沈璁。   踮脚凑近沈璁的整个过程中,他把速度放得极慢,极慢,一点点地试探着沈璁的反应,直到小腿紧绷的肌肉可怜的打着颤,他也不敢有一丝急躁,好像深怕一点点疏漏,就会戳破眼前这个好像肥皂泡一样美好又易碎的梦。   当双唇终于靠近了自己的唇边,沈璁还是本能地做出了一个偏头后仰的动作。   在意识到裴筱一定也发现了自己的这个动作后,他有一瞬懊恼,但是很快,他就感觉到,裴筱搂在他脖子上的手,缓缓伸向了他的脑后。   这一次,裴筱没有再退缩,他捧着沈璁脑袋,闭眼吻了上去。   在确定沈璁没有再逃开以后,他也没有得寸进尺,只蜻蜓点水般的,在对方的唇角轻轻啄了一下。   但就是这一点点的火星,瞬间就燎着了满室的欲/望。   沈璁用舌/尖舔了舔刚才被裴筱吻过的唇角,终于知道了口红的味道。   然后他一把抱起裴筱,将人扔到了床上。   他俯下身来,疯狂地亲吻裴筱,脖颈,耳后,每一个吻落下,对方都会毫不掩饰地给予回应。   终于,他觉得裴筱身上刚做的旗袍真是碍事极了,而裴筱想的,也跟他差不多。   他起身解开裴筱旗袍领口的盘扣,裴筱也撑起半身,伸手解开了沈璁的皮带扣。   但裴筱万万没有想到,沈璁竟然借着他的动作,顺势一把抽下了皮带,将他双手的腕子捏起来绑在一处,拉过头顶,系在了床头的金属栏杆上。   “七爷……”   美人鬓发微乱,衣襟半解,双颊绯红,言语含嗔地喊着自己的名字,跟自己撒娇,这样的裴筱,沈璁可太喜欢了。   他突然有了更恶劣的想法,干脆起身离开了床边,不远不近地盯着裴筱,上下打量。   “七爷……”   裴筱又娇滴滴地唤了一声,沈璁垂眸,看见之前保镖用来蒙住裴筱眼角的黑布刚好就掉在他的脚边。   他躬身将那块黑布捡起来,很快又蒙住了裴筱的眼睛。   “七爷……你要干嘛啊……七爷……裴筱知道错了……”   裴筱的声音里带着点细微的哭腔,做出一副可怜巴巴求饶的模样,喊得人骨头都酥了;但沈璁却恶劣地勾了勾嘴角,转身走向了浴室的方向。   这一次沈璁没像之前的保镖那样,把黑布对折好几层,再紧紧蒙在裴筱的眼前,薄薄的一层布料多少能透进点光来,脑后的结也没有系太紧。   裴筱躺在床上挣扎了两下,绑着手腕的皮带虽挣不开,但总算能大概瞧见点东西。   他看见沈璁进了浴室,没一会再出来时,手上好像握着个什么东西;他看不清沈璁到底在浴室里拿了什么,只看见对方在上床前,把房间里那面巨大的穿衣镜也推到了床边。   “七爷……”随着床垫向下一塌,他知道沈璁已经回来了,忙软下声调撒娇道:“裴筱知道错了……你放过裴筱吧……”   “嗯。”沈璁点点头,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摸出一把剪刀,剪开了裴筱旗袍的裙摆,“下次,不准再给我看你的背影了。”   裴筱知道,沈璁说的是他之前几次丢下对方,转身就走的事情。   他第一次觉得,沈璁好像也在跟自己撒娇。   但当他心里刚刚升起了一丝丝愧疚,立刻就被一阵布帛撕裂的声音打断了。   “七爷!”他惊叫出声,“好好的裙子,新裁的,你干嘛——”   沈璁完全没有理会,甚至裴筱的话都还没说完,他就沿着裙摆剪开的豁口,一把从中间撕开了整条旗袍。   “喜欢的话,下次再买,要多少都有。”   他随口安慰了两句,接下来,又小心翼翼地把裴筱身上仅存的布料全都剪掉,才终于掏出了从浴室里拿出来的东西——   一把剃须刀。   刚才看见裴筱脱下旗袍,站在穿衣镜前时,他就觉得对方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就连背后的那一处伤疤,都好像只是美玉的点睛之笔。   至于腿/间唯一的那点“瑕疵”,当然应该剃掉。   “别动。”他扒开裴筱颤抖的双/腿,用最温柔的声音威胁道:“伤着了,七爷可是要心疼的。”   其实这更像是一场仪式,他急于在裴筱身上留下烙印,证明对方从这一刻起,只属于他一个人。   当皮肤传来剃须刀上冰凉的触感,裴筱当然知道沈璁在干什么,但是这种羞/耻又让人心惊胆战的感觉,却诡异地充满了刺/激。   连欲/望都急不可耐地起身,配合着完成了这场仪式。   看着自己精心雕琢出的完美“作品”,沈璁满意地起身,取下了那块挡在裴筱眼前早已摇摇欲坠的黑布,同时放开了对方的双手。   因为沈璁并没有将自己的眼睛蒙得太严实,这一次裴筱几乎不用怎么适应光线,一睁眼就看到了床边镜子里那个“崭新”的自己。   这种感觉,羞/耻极了,但也兴奋极了。   他猛地坐起来抱住床边的沈璁,害羞地将自己藏进沈璁怀里。   已经被晾了太久,身/体早就做好了准备,他一秒钟也等不了了;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沈璁还可以更疯。   巨大的穿衣镜前,沈璁折过裴筱的双/腿,整个将人抱在自己的身前,恶劣地让裴筱亲眼看着镜子里被打上了“标记”的自己,正在被完全地占有。   *   第二天一早,沈璁迟到了。   前两次因为裴筱耽误工作,他起码还会提前吩咐下去,将公司的事往后挪一挪,但可能是因为之前十几天都没有睡好,今天是他第一次,直接就睡过头了。   房间里那面巨大的穿衣镜已经被挪到了墙角,昨晚扔了满地的衣服碎片也都被裴筱收拾干净了,就连挂在衣架上的那一排旗袍都收进了衣柜里。   整个房间基本已经被恢复了原状,沈璁刚睡醒,脑子恍恍惚惚的,甚至完全忘了家里已经多出了一个人。   他一个翻身从床上坐起来,迅速冲进卫生间简单地梳洗了一番。   剃须刀不见了,他也没有时间找,索性没刮胡子,套起早早就准备好,挂在衣帽钩上的西装,转身出门下楼。   木质的楼梯上,他边走便低头打理着领带,听到楼下锅碗瓢盆叮叮当当的声音,习惯性地喊道:“喜伯,都十点过了,你怎么不喊我?”   楼下的餐桌旁,裴筱就站在喜伯的身边,他听到沈璁的声音,仰起脸来笑盈盈地看着楼梯上的对方。   “是我让喜伯不要吵醒你的。”   在听到裴筱声音的一刹那,沈璁整理领带的手顿了顿,连脚下的步子都停了下来。   他突然想起来,这个家里不止有他和喜伯两个人了。   怪不得今天一出卧室大门,他就觉得家里就这么热闹。   “喜伯说你最近几天睡得都不好,是我早上看你睡得那么香,才擅自做主不要吵醒你的。”看见沈璁愣在楼梯上,裴筱连忙解释道:“你别怪喜伯了。”   “我没有……”   沈璁抬头,看见裴筱已经放下了手边的东西,走到了楼梯口来迎自己,他瞬间就忘了自己刚才想要说什么。   裴筱脚上趿着一双毛茸茸的棉拖鞋,一看就是喜伯之前买回来的,但沈璁一直嫌幼稚,怎么都不肯穿;而在裴筱的下/半/身,穿着寻常的居家服的裤子,大概率也是沈璁的,长长的裤脚卷起了一大截,松松垮垮地挂在腰上。   倒是他上半身穿着毛衣好像还算合身,看着像是手打的,也不知是哪里来的。   在沈璁记忆里,自己可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   “你……这衣服……”他看着裴筱,缓缓走下楼梯,尴尬地笑笑,“哪儿来的?”   “少爷你自己的衣服,自己都不记得了?”喜伯接过话头道:“我家那老婆子给你打的,当时少爷说这白嫩的颜色显女气,怎么都不肯穿。”   “我看着这衣服好好的,当初用的可都是最好的羊绒纺的线,就一直没舍得扔,隔三差五想起来了啊,还翻出来打理打理。”   “你看——”他说着也走到楼梯口,站在裴筱的身边,指了指对方的衣服,“这不好着呢嘛!”   “我就说我还没有老眼昏花吧,一眼就瞧出来了,裴老板这身量啊,就是跟少爷你十几岁那会差不多。”   喜伯这么一说,沈璁倒是想起来了。   小时候,他一直眼红身边有同学跟自己炫耀妈妈织出来的毛衣好看,就也缠着窦凤娘要。   其实他不知道窦凤娘究竟会不会针线活,只是眼馋别人能穿上母亲做的衣服,只有他没有;但是从小到大,窦凤娘连他衣服上的一个线头都没有帮忙剪过,自然更不可能亲手给他织毛衣了。   后来还是奶娘心疼他每次要不到母亲的衣服,就哭唧唧地往房间跑,才给他织了裴筱现在身上这件毛衣。   但其实他缺的根本就不是一件衣服,而是那一点母亲的爱护和关注,这件衣服就好像一直在提醒他,母亲一点都不喜欢自己。   那会他年纪也不大,为着跟窦凤娘赌气,便随口找了个由头搪塞过去,这件毛衣他一次也没穿过,倒是白白糟蹋了奶娘的一番心意。   想起当年的事情,他叹了口气走下楼梯。   裴筱隐隐觉出些不对劲来,见状迎了上去,故意凑到沈璁跟前撒娇道:“怎么了?不好看吗?”   “好看。”沈璁抬眼,点了点头。   其实这件白毛衣穿在裴筱身上真就还挺好看的,长短肥瘦都合适,高领正好衬着他纤长的脖子,毛茸茸地托起他那张精致的小脸,显得整个人温暖又柔软。   沈璁忍不住伸手拥抱裴筱,偏头用脸靠着对方的发心。   裴筱起来应该刚刚洗过澡,细软的发丝蓬松松地趴在头上,一看就还没有来得及打理,那股慵懒的劲就像是在冬天早上八/九点钟,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的猫咪,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沈璁已经渐渐适应了家里从今以后都会多出一个人来的感觉,他甚至开始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   可以在每天早上起来拥抱这样一个温暖又柔软的人,感觉真的很好。   “……七爷?”似乎感觉到沈璁整个人的气场好像都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裴筱乖巧地趴在沈璁怀里,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沈璁松开裴筱,温柔地笑笑,“一时还不太习惯你穿成这样。”   裴筱不轻不重地在沈璁胸口拍了一巴掌,俏皮地瞪了对方一眼,“我平时也不可能穿着旗袍就上街啊。”   “你今天还要出去?”沈璁立马沉下脸来问道。   裴筱无心的一句话,立刻拉紧了他脑中某根被这个温暖的早晨迷惑住了的神经。   人,他已经拐回家了,这么大一个活人,不可能瞒着沈克山的。   他还不知道沈公馆那边会作何反应。   “我……”看着沈璁突然严肃的表情,裴筱有些不知所措,“既然不做了,那几家夜总会总要去打招呼的,还有之前的工钱也还没结——”   “不要了,能有多少钱。”沈璁很快打断道:“夜总会那边,招呼我会派人去打。”   看着裴筱轻轻蹙起了眉头,眼神就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小猫,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把话说得重了些,好像是在命令裴筱不准出门似的。   “乖。”他很快将人搂进怀里安慰道:“你刚搬过来,先让喜伯带着你,熟悉几天家里的环境;要是实在无聊了,就给我打电话,我等会去公司,把手边紧急的事情处理一下就回来。”   “晚上陪你去看电影,好不好?”   虽然能感觉到沈璁肯定是不对劲,但裴筱也知道,对方也是在紧张自己。   他没有再继续跟沈璁较劲,而是乖乖地点了点头,道:“好。”   “我早上跟喜伯学着煮了咖啡。”他抬眼看着沈璁,聪明地略过了刚才的话题,“喜伯说你一直都只喝这一种咖啡的,尝尝吗?”   沈璁当然比裴筱更想赶紧翻过刚才那一篇,很快便点了点头。   当他接过裴筱递到手边的那个热气腾腾的杯子时,里面的咖啡究竟是什么味道,其实早就不重要了,他也根本也就尝不出来。   因为端来咖啡后,裴筱就站在他身前,贴心地替他整理好了刚才在楼梯上系到一半的领带。   之前大年初一的早上,在离开裴筱那间小阁楼前,他就觉得,裴筱像是自己养在家里,每天早上会给丈夫准备早餐,打好领带小娇妻。   没想到这么快,那一切居然成真了。   系好领带后,裴筱真的踮起脚来,吻了吻沈璁的脸颊。   他没有催促“丈夫”早些回家,而是关心地叮嘱道:“反正都已经晚了,这会外面车多人多,你不要着急,路上让司机开得慢一些。”   在这一刻,沈璁已经不想走了。   这么完美的一个早晨,如果不是因为有沈克山的存在,如果不是担心自己那个阴险狠毒的亲爹出手算计,他刚才是不可能跟裴筱说出半句重话的。   这么完美的一个早晨,那一点微小的阴影,本来就不该存在。   沈璁面上微笑着点了点头,轻轻回吻着裴筱的前额,但暗地里,他的双拳已经攥紧。   为了让这样的生活可以不限期的继续下去,他一定要找出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不能让沈克山有一点点可能性威胁到裴筱,和他现在这个——   家。 第36章 小野猫   “诶, 裴筱,你跟姐姐讲实话噢——”   一家女装成衣店里,李茉莉一手抱着只小狸花,一手拨弄着面前挂在衣架上的裙子, 偏头凑到裴筱耳边问道:“你啊是真的就打算这样子混下去啦, 跟那个沈家七少爷?”   “咳咳——”   裴筱尴尬地清了清嗓, 局促地埋着脑袋,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   他和李茉莉来的是一家女装成衣店, 但卖的不是普通的女装,主要是睡衣,居家服一类的东西。   这本来也还没什么,但现在眼瞅着开春了, 一天比一天暖和,街上的各家店铺都忙着摆上下一季的新装,比如李茉莉现在手边上挑挑拣拣的,就是一排女式的真丝吊带睡裙。   店里不管伙计还是顾客,各个都是女人,卖的也都是些私密的衣物, 裴筱是穿旗袍,也在百乐门那种女人堆里呆过, 但他长这么大女孩子的手都没碰过。   站在一堆布料稀少的衣服中间, 进进出出的姑娘们都会用异样的眼神偷瞄着自己, 实在让他浑身不自在。   要不是今天正好有事求到了李茉莉,他不会硬着头皮跟对方进来,还强迫自己呆到了现在。   “哎, 也是没办法。”李茉莉搓了搓手头上那条睡裙的布料, 抬头看了眼价签, 又赶紧放下,悻悻道:“七少爷追你追得那么紧,也是得罪不起的。”   “不过实话讲哦,一套房子诶,你陪他困几年也不亏的。”   “到底是沈家的七少爷,阔啊阔的来,不得了……马斯南路诶!你家里马桶啊是都要镶金边的?”   李茉莉还在不停念叨着,但裴筱臊得抬不起头来,也没听进去对方在说什么,只是偶尔点头附和一下。   但当对方提起马斯南路的房子,他不由得一阵心虚,连点头都顾不上了。   怕李茉莉戳着自己的脑袋骂自己“港”,他今天没敢跟对方说实话——   沈璁是把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小洋楼送给了他,但他拿着一沓文件,却一直都没去办过户手续。   外面的人大概都跟李茉莉一样,觉得他是为了钱,攀上了高枝,他倒是一点也不在乎。   其实真说起来,要问一栋房子,还是豪华地段的别墅,到底够不够收买自己,他觉得也是够的;毕竟如果不是为了钱,他当初也不会放弃练了十几年的童子功,从梨园走到夜总会,天天混在一群色眯眯的男人堆里。   但唯独对沈璁,他不希望两人的关系里只剩下性和钱。   沈璁愿意给他一个“家”,就算最后的结果真像李茉莉说的那样,他只有资格陪沈璁“睡”几年,他也认了。   他在这家店里原本就不大自在,又正心虚的琢磨着自己那点心事,一时没注意到,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已经停在了成衣店的门口。   直到李茉莉戳了戳他的胳膊。   “……啊?走了吗?”   裴筱猛地回神,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被身后的大手一拽,直接跌进了一个宽大又熟悉的怀抱中。   “七爷?”他仰脸惊喜地看着沈璁,但很快就觉出不对劲来。   沈璁搂得他太紧了。   “……怎么了?”他关心道。   “谁让你跑出来的?!”沈璁怒道:“干嘛不提前打电话告诉我?”   前两天他带裴筱去了一家新开咖啡馆,裴筱咖啡没怎么动,甜点倒是吃了两份;他估摸着裴筱应该是喝不惯咖啡,但甜点肯定是喜欢的。   今天公司难得清闲,他特意提前下班,在回家前亲自去了租界里最好的一家西式甜品店,把里面招牌的甜品全都打包了一份,想着能给裴筱一个惊喜。   没想到一回家,却连人都没看见。   记忆中从他上学起直到现在,喜伯给他开了十几年的门,但自从裴筱住进了马斯南路的小洋房,前后刚大半个月的时间,他就已经开始习惯每天回家看到门边等着自己的人是裴筱了。   听见汽车开进院子的声音,裴筱会提前在门口摆好拖鞋,打开门给他一个拥抱,然后接过他脱下的外套,再踮起脚来吻一吻他的脸颊。   今天开门没有看到裴筱的那一瞬间,他猛地觉得自己心脏都漏跳了一拍。   大半个月了,沈公馆那边一直没有动静。   沈璁自己身边的司机就是沈克山的人,他不相信老头子那边什么都不知道。   之前他还几次派人打听过,确定了沈克山这次可没有生病;天气越来越暖和,老头子身体见好,这些天都能上院子里晒太阳了。   越是平静的水面下,越是有可能暗藏汹涌。   想到这里,沈璁当下摔门转身,差点直接杀去沈公馆要人;还是喜伯追出来告诉他,裴筱是抱着猫走的,走前说了是去领事馆路附近逛街。   他这才风风火火地找了过来。   不过这些事,裴筱都是不知道的,他只觉得自己委屈得鼻梁一酸。   之前就算闹得最厉害的时候,沈璁也没有像这样气急败坏地冲他大喊大叫过,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我又不知道你会回来这么早……而且……”他抿紧下唇,倔强地看着沈璁,“不是你让我把猫送走的吗?”   搬进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这大半个月,他都没有自己出过门。   他说要回以前上班的夜总会交代,沈璁就派了手下去;他说要回家收拾几件日常穿的衣服,沈璁差点直接扫空了好几家成衣店,让他穿新的……   总之,就是断了他一切出门的理由。   白天,他就在家里跟喜伯学着料理料理家务,侍弄侍弄花草,只有晚上沈璁如果回来得早,才会带他出门逛逛。   刚才李茉莉手上抱着的那只小狸花,就是他昨天在院子里帮忙看着工人修剪草坪时,在院门边捡到的。   他小时候那个环境,自己都吃不饱,自然也没想过养宠物的事情;后来等他成了名,日子虽然好过了些,但也一直都是租房住,房东不准养宠物。   反正沈璁现在经常都很忙,他们俩也不会有孩子,其实裴筱还挺想养个什么猫猫狗狗的,感觉这样更像一个家,小东西也能陪陪自己。   但沈璁有洁癖,怎么可能允许家里出现一个随时会跳到自己床上掉毛的东西。   为着这点事,裴筱一开始还跟沈璁争了两句,但当对方咬着他的耳垂对他说,家里只养一只“小野猫”,他最终还是无可救药地妥协了,顺带还被“抹干吃净”。   也就是因为这样,沈璁怕裴筱不高兴,今天才特意想着买点东西回家哄哄。   不过这么小的奶猫,又离了猫妈妈,扔出去肯定活不了,裴筱不忍心,好说歹说,半威胁半撒娇,才让沈璁答应,先把小猫放在院门边的小屋,让守门的人帮着养一晚,第二天就送走。   他有时候也会气自己没出息,明明以前都是他把那群狗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偏偏现在沈璁只要跟自己说两句软话,他就会不争气地软了腰身。   不过既然都已经答应下来了,他也不能“穿上衣服”就翻脸不认人。   今天一早,他借着给曹勇结清上个月工钱的功夫,让对方帮忙联系了李茉莉见面。   他在上海也没什么朋友,想来想去,这个忙只能求李茉莉帮;不然他也不能答应陪李茉莉逛街,还逛到了这么一家店里。   看着裴筱那股倔强的劲头又上来了,沈璁心里也是一阵恼火。   “家里是没有佣人吗?”他攥着裴筱的肩膀道:“这两天报纸上天天说租界外面不太平,你还非得自己往外跑?”   佣人,家里自然是有的,每天沈璁去了公司,佣人就会上门,不然之前就靠喜伯一个老头子,怎么有精力收拾这么大一栋房子。   但裴筱本来就已经大半个月没有自己出过门了,现在看着沈璁这个态度,就更是越想越委屈,作势就要将人推开。   “裴筱没有念过书,报纸上的字也认不得几个,七爷这便要嫌弃了是吗?”   看着美人红了眼眶,沈璁刚才那股邪火瞬间就熄了大半。   他会这么生气,本来也不是冲着裴筱,没想到关心则乱,反而说重了话。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放下身段,温柔地将人圈回怀里,低头吻了吻裴筱的泪痣,“以后你要想看报纸,我每天回家都念给你听,好不好?”   “要是嫌烦,我就去请个先生回来,专门教你读书认字,也省得你白天在家无聊。”   小时候,每天早上起来练早功时,看见其他孩子背着母亲缝的小布包去私塾念书,裴筱总是一边压着腿一边羡慕。   这几天他偶尔帮沈璁收拾书房,看见对方有一个占了整面墙的巨大书柜,满满当当都是书;当中有好多洋文写的天书,而剩下的就算是中文,大部分他也连封皮上的字都认不全。   他私下里悄悄找喜伯问过,那一大柜子的书,沈璁全都读过。   在那之后,他就不常进沈璁的书房了,因为只要看见那些书,就好像在提醒他,自己跟沈璁的距离有多远。   现在沈璁说要请个先生回来教他念书,他其实还是很感动的,只是眼下这场面,多少有些顾不上。   刚才进进出出的全是女人,已经盯得他浑身不自在了,现在沈璁就算有心哄他,也不能……   沈璁不仅吻了他的泪痣,还放肆地一路吻到了耳后,丝毫不知收敛。   直到感觉沈璁的手顺着毛衣的边缘,钻进了自己的衣服里,他吓得连忙将人推开。   “七爷!那么多人都看——”   他话还没说完,抬头便发现,刚才还生意兴隆的店里,这会居然一个人都没有了。 第37章 难为情   要是放在几个月前刚认识的时候, 裴筱面对眼下的状况,大概会摇着折扇仰起脸,大大方方地跟沈璁调//情。   沈璁的讲究可多了去了, 谁会相信他能在外面真做出什么来。   但现在的裴筱可不敢不信,沈璁真疯起来, 什么做不出来。   他也顾不上感动还是闹脾气了, 吓得一把将人推开。   沈璁倒是不恼也不急, 被人推开了反而挑了挑唇角, 顺势坐在身后的小沙发上。   “也怪我,最近太忙, 好久没好好陪你逛逛街了。”他笑着抬了抬手,指着裴筱身旁的一片真丝睡裙, “来都来了,挑几件吧。”   这是家什么店,裴筱不信沈璁没看出来,就算这会店里没人了,他也还是臊得慌,眉心一拧, 也不说话,只没好气地瞪了沈璁一眼。   “还生气呢?”沙发上沈璁坐直身体, 伸手一揽,将裴筱拽到了面前, “你出门也不打电话说一声,我回家看不见人, 多着急啊。”   沈璁单手搂着自己的后腰, 侧脸靠在自己的小腹上, 半个身子的都懒懒地靠在自己身上, 又说了两句软话,裴筱很快还是心软了。   虽然最近几天沈璁回家都不算晚,晚上也会陪他出门逛逛,或者两个人窝在家里温存一番;沈璁会搂着他一起入睡,但好几次他半夜醒来时,都发现沈璁并不在床上。   第一次醒来看不到沈璁在身边时,他吓得差点哭了出来,总有种自己的美梦居然这么快就醒了的恐惧。   他叫着沈璁的名字,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下来,慌乱间直接跌倒在了床边。   后来还是沈璁在隔壁听到动静冲进卧室,才将他从地上抱起来,搂着哄了好久,直到他泪眼婆娑地再次睡过去,手里还一直拽着沈璁的衣角。   但也是那次之后他便知道了,每次自己醒来看不到人,只要一出卧室就能看到隔壁书房的灯亮着;他悄悄推门看过几次,总能看见沈璁埋首在书桌上的一堆文件里。   沈璁看起来好像很认真,好几回都没有发现有人推门的事情;裴筱看见人了,心也就定了,便没有进去打扰,只是自己乖乖回卧室等沈璁回来。   等到沈璁回来,他会假装还睡着,只是一个翻身钻进沈璁怀里;这时候沈璁也会抬手,让他舒服地睡在自己的臂弯里。   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等不到的。   沈璁经常都要忙到后半夜,他总是等着等着,就实在熬不住睡着了。   等他第二天再醒来时,沈璁基本都已经换好了西装,坐在卧室的书桌前喝咖啡了,而就算到了这个时候,他也能看到沈璁的手上多半还是会拿着一沓文件。   生意上的事情他自然是搞不懂的,但就算他再傻,也能看出来,要支撑起偌大一个沈家有多不容易——   沈璁很忙,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只有挥金如土的光鲜。   他知道,为了每晚都能陪陪自己,沈璁牺牲的大概都是自己休息的时间。   可即便如此,他也从来没有听到沈璁跟自己抱怨过什么,不管是公司里的烦心事,还是生意上的麻烦。   有时候实在累了,沈璁回家后会躺在他的腿上,搂着他的腰不说话,在晚饭前,短暂地小憩一会就好,绝不会把外面糟糕的情绪带到他的面前。   其实,他觉得自己应该很知足了。   他抬手轻轻抚了抚靠在自己腰间的脑袋,一根根理着沈璁的头发,他觉得自己能够感受到沈璁的疲惫,不由得一阵心疼,便随口绕开了刚才令人不快的话题。   “七爷刚才说要给裴筱请先生,可是真的?”   “只要你想要,就是真的。”感觉到裴筱的手温柔地理着自己的发丝,沈璁舒服得阖上了眼睑,“之前不是还让我教你法语吗?”   “这次干脆给你请个厉害的先生,法语、英语、汉语,只要你不嫌累,想学什么都行;正好等外面太平了,我就带你上欧洲去玩一圈。”   裴筱闻言,突然觉得鼻梁又是一酸。   他长这么大,小时候连北平城都没出过,现在也就只是从北平跑到了上海,除此之外,哪儿都没去过。   但真正让他感动的倒不是出国,也不是沈璁要带他去哪里玩一圈,而是沈璁说,等外面太平了。   他不认识几个字,看不了报纸,也不甚了解当前的时局,更不知道外面什么时候会太平;但他知道,那一定是未来的某一天。   就算只是一次旅行,那也是沈璁在计划着未来,一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未来。   虽然很可能只是随口一句话,但越是不经思考,才越是一个人的真心话——   裴筱觉得,沈璁好像并没有打算丢下他。   感觉到捋着自己发丝的手停了下来,微微发颤,沈璁抬眼,看到裴筱眼眶红红的,赶紧一抬手,将人搂进了怀里。   “都答应你了,怎么还生气啊?”   “我没有……”裴筱坐在沈璁的大腿上,双手搂着对方的脖子,仰脸讨好地吻了吻沈璁的脸颊。   “不生气了——”沈璁满意地笑笑,道:“那试衣服去吧。”   “七爷!”裴筱靠在沈璁怀里,佯嗔用额头顶了顶沈璁,羞赧道:“这是女装店……”   “嗯。”   沈璁一脸无所谓地应了一声,然后就这么盯着裴筱。   裴筱抬眼,立马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以前在戏园子里唱的都是旦角,后来换了夜总会,也的确大多数时候都是穿旗袍,但那也只是因为,他太清楚自己的魅力,也太了解男人了。   虽然穿旗袍,但他从来不会垫胸脯,也不会隐藏自己的喉结,故意完全扮作女人。   但这家店里的睡裙都是眼下时髦的西洋款式,细肩带,蕾丝边……   他从来也没穿过布料这么少的衣服,多少还是会有些难为情。   见裴筱在自己怀里埋着头,一副耍赖的样子,企图蒙混过关,沈璁抬手打了个响指,店里的老板娘很快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你要实在没喜欢的,我就让老板娘随便挑两身了?”   裴筱登时就红了脸,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沈璁!”他压低嗓音气鼓鼓道。   眼下已经不是衣裳的问题了,他刚才余光瞥见店里没人,真以为一个人都没有了,哪知道老板娘和几个店里的伙计都还藏在柜台后面。   自己方才软绵绵靠在沈璁怀里的样子,岂不是都被人看了去……   想到这里,他简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见裴筱红着脸,那模样就好像被欺负狠了似的惹人可怜,沈璁简直爱不释手,很快又将人楼回怀里。   “就穿给我一个人看……”他伏在裴筱耳边暧昧道:“也不行吗?”   裴筱坐在沈璁腿上,难为情地挣扎了两下。   虽然面前的老板娘和几个伙计都低着头,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模样,木头桩子似的杵着也不言语,但裴筱就是觉得,他们肯定什么都能看见。   眼下穿什么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想沈璁能赶紧放开自己,便随手拉下沈璁身后一条挂在衣架上的裙子,看都没看一眼,扭身就进了更衣间。   但一进去更衣间,他就后悔了。   他生得清瘦,骨头架子也比一般男人娇小,睡裙不像旗袍那般贴身,到底还算宽松,哪怕只是随手捞下来的一件,他也不至于穿不上。   但他到底还是个男人,个头摆在那里的,这裙子……   也太短了。   就在他纠结着要不要还是换回自己的衣服,大不了出去再跟沈璁撒个娇,耍个赖的时候,突然,一只手穿过更衣间的帘子,伸了进来。   “啊啊啊——” 第38章 试衣间   惊慌间裴筱一声尖叫, 声音还没来得及跑出喉咙,就被伸进试衣间的大手捂了回去。   沈璁一个闪身钻进狭小的试衣间。   这家店原本就是女式成衣店,店里各项设施装修时就是按照女性顾客的标准来设计的, 原就不太适合男人,尤其是像沈璁这样身材格外高大些的;再加上店里卖的还是相对私密的睡衣, 试衣间一开始就是按照容纳一名女性的标准预留的空间。   现在狭小的试衣间挤进了两个大男人, 实在拥挤。   “唔唔——”   裴筱被人捂住了嘴巴, 本能地挣扎了两下, 偏头嗔怪地瞪了沈璁两眼,对方才终于松了手。   “七爷, 你别闹——”   他话都还没有说完,眼角那点嗔怪的劲就被一抹迅速蹿上两颊的绯红盖了过去。   好像是这真丝的睡裙太过丝滑, 根本挂不住沈璁的手。   “谁让你半天不出来,我还当是出了什么事了;又怕让老板娘进来你要难为情,便只好亲自看看。”   “你看便看……干嘛……”   “我的小野猫,真好看。”不等裴筱说完,沈璁便比真诚地夸奖道,“随便套一条裙子都这么迷人。”   之后裴筱便没有机会说话了, 直到沈璁用他的睡裙擦了擦手。   擦干净手后,沈璁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将裴筱严严实实地裹上, 一个矮身,将人扛了起来。   这一整套动作来得太快, 太突然,裴筱一愣神, 沈璁已经抬手掀开了试衣间的帘子, 他就这么被人扛着走出了试衣间。   试衣间外, 老板娘和几个店里的伙计都还在柜台后面等着, 见沈璁出来,忙战战兢兢迎了上来。   裴筱见状,又羞又恼,一时还想不出办法,急得在沈璁肩上挣扎了起来。   “七爷——”他咬牙低声埋怨着,小腿无助地踢蹬了两下,“你放我下来。”   “别淘气。”沈璁笑着,不轻不重地拍了裴筱一下,“你是想让大家都看看你穿小裙儿的样子,还是怕人家发现不了你把店里的裙子弄脏了?”   “你——”   见身边店里的老板娘和伙计都不敢抬头,根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裴筱简直羞愤欲死,但偏偏体力上他又拗不过沈璁,实在拿这冤家没有办法。   虽然这裙子短得抬腿就得走光,也的确是被弄脏了,可他自己的衣服还在试衣间里呢,沈璁就不能让他换好衣服再走吗?   他隐隐觉得,沈璁这就是故意在“惩罚”他今天出门没有提前交代。   但现在他的心理已经不是愤怒了,沈璁搂得他很紧,他能感觉出来,从对方手臂里传达出的恐惧——   沈璁好像是真的有在害怕。   那种感觉,就好像他第一次半夜醒来发现沈璁不在身边的时候,是一样的。   他实在无法,眼下的情况也由不得他考虑太多,只能埋下头,拽着沈璁的衬衣,尽可能挡住自己红得像是烧着了的脸。   肩上的人终于安分下来了,沈璁满意地笑笑,伸手拽了拽自己裹在裴筱身上的西装外套。   “乖。”   走出成衣店前,他随意地一抬手,拽掉了一排挂在店门口衣架上的睡裙带走,正好顺带把裴筱的腿挡上。   反正只要是穿在裴筱身上,肯定每一条都好看。   *   之后的日子,总算消停了一段时间。   沈璁说到做到,真的去给裴筱请了一位“先生”回来。   先生姓“郑”,全名郑乔,莫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曾先后留学英国和法国,主修科目是文学与法律。   虽然从来没指望过裴筱真能学成什么大文豪,或者科学家,但沈璁也不想让裴筱觉得自己是在糊弄人;他其实担心过,这么年轻的先生,学问、做人等方方面面,到底行不行。   毕竟,他的“小野猫”那么诱人,当初在百乐门看直了眼睛的可不少。   这请回来的先生见天在裴筱跟前转,还都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就算他信得过裴筱,也得防着外人别起了什么歹念,要不可真是抓只老鼠进米缸了。   但要兼顾着会几门外语,年长的就已经比较难找了,尤其是还得防着这“先生”家里别跟沈克山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出身殷实些的上海本地人直接就被排除了大半。   挑挑拣拣,只剩下这么个郑乔,苏州人,父母都是一辈子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村子都没出过两回;两口子算是祖坟冒青烟,才生出了这么个会念书的好苗子,是靠着政府的提供的名额,才有机会出了国,总算没埋没。   如此一番考察下来,这个郑乔在学问上肯定是实打实念出来的没跑了,他刚回国一个多月,在一家小报社找了个翻译的活,还不在法租界,看上去也不大可能跟沈克山有什么交集。   沈璁把能考虑的全都周全了一遍,最后还是不放心,特意把人叫到公司的办公室试了试,法语、英语都很流利,戴着副眼镜,长得也文质彬彬的,一身书卷气。   再三确认没问题后,他才把人送去家里,给裴筱当了老师。   小时候没机会念书,一直是裴筱心中第二大的遗憾,尤其是每当他看到沈璁书房里的那满满当当的一柜子书,就更是愈发自惭形秽。   就算不能拍马赶上,他也希望自己多少能拉近些与沈璁的距离,不然日子长了,新鲜的劲头总会过去,他不求能真的帮忙做些什么,只希望当沈璁偶尔想找个人说说话的时候,他不会只能无知地望着对方。   很快沈璁便也发现了,对“学习”的事情,裴筱很是上心,大概到了他想让对方出门一趟都难的程度。   他总算是能省心不少。   现在白天“上课”还不算,他每晚回到家里,裴筱还要拉着他在书房练字。   他又不是傻子,没几天便明白了,裴筱这是希望他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早些去处理好白天工作上没忙完的事情,晚上好能多休息一会。   现在每晚,他坐在书桌前处理文件,裴筱就趴在他边上练字,有时候是中文,有时候是洋文,写得歪歪斜斜的,就像个小学生。   但看着那张精致的小脸上认真的模样,有时候蹭到墨水了也顾不上,他还是觉得裴筱实在可爱得紧,忍不住将人搂进怀里逗弄两下。   日子总算平静了下来。   为了维持住这份平静,沈璁最近也一直伏低做小,除了还是不到沈公馆去,基本其他的事情都会顺着沈克山的意思,尽量避免冲突。   就这样,上海的天,终于入了夏。 第39章 暑气燥   入夏后的上海一天比一天热, 但因为随时都有可能需要见一些政府要员,或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沈璁还是一如既往的西装革履。   他刚在酒店的会议室跟一帮洋人谈完生意, 呆在屋里时还不觉得,出了门便顿感阵阵燥热, 一坐进车里便急不可耐地扯松了领带。   今天太阳不大, 但却格外闷热, 也不知是不是黄梅天近了, 看着好像是要下雨。   “少爷,回公司吗?”保镖跟着沈璁一道上了车, 关上车门后扭头问道:“要不要吃点东西再回去?”   酒店里谈事情谈到了饭点,吃喝应酬自然是少不了的, 但沈璁在国外那些年吃西餐早就吃得恶心了,他只是礼节性地陪了几杯酒,事情谈完便离开了餐桌。   保镖跟在他身边日子长,大概也知道他吃不惯洋人酒店里的东西,这才关心地问了一句,但这天实在太闷热了, 沈璁也没什么胃口。   “几点了。”他揉着眉心问了一句。   “还不到一点。”保镖很快答道。   沈璁睁眼,随意地扫了眼街边的景物, 接着问道:“下午还有什么重要安排吗?”   “下午……不重要吧……”保镖翻开记事本,迅速看了眼沈璁的行程安排, “两点半有个会,和药厂那边的股东。”   那倒的确是不重要了。   沈璁想着。   药厂, 就是之前孔立文拿地跟他合作的厂子。   前两个月孔家老爷子已经去世了, 现在整个孔家闹得乌烟瘴气, 都在忙着争产分家, 孔立文已经好久没有过问过厂里的事情了。   基本除了分钱,现在整个厂房都在沈璁的完全掌握之中,所谓的股东开会,大概也只是孔立文家里最近稍微松快些,他就带着那几个跟他混饭吃的跟班来看一眼,一群纨绔子弟,没有一个有发言权的。   沈璁刚才扫了一眼大街,想起来今天谈生意的酒店正好离马斯南路很近,这会恰巧赶上饭点,他虽然没什么胃口,但可以回家陪裴筱吃个饭。   “回家。”他靠在汽车座椅上吩咐道。   *   之前为了不打扰喜伯休息,有一段时间,沈璁都会在车上备一把家里的钥匙,如果回家晚了,就会自己开门。   现在家有“娇妻”,如非必要,他已经很少出去应酬了,一般都会在天黑前回家,而且他也早就习惯了,车子一进院门,裴筱就会听到声音打开大门,摆好拖鞋,站在门边等他。   约莫是没有想到他会突然中午回家,今天他在门边站了许久,也没见裴筱来开门。   他敲了门,也叫了喜伯,屋里却半晌没有回应,只能等保镖回车上去找来备用钥匙,才终于打开了房门。   “喜伯,喜伯——”   进门看不见人,他又喊了两声,可是等了半天还是无人应答,心中顿时升起一丝隐忧,也顾不上脱衣服换鞋,立刻冲进了屋里——   空无一人的小别墅,只有二楼窦凤娘生前卧室的房门虚虚地掩着。   沈璁当下心底一沉,三步并作两步迅速上楼。   “……喜伯?”   在接近窦凤娘的房门口时,他又试探着叫了一声。   “七爷?”   这次总算有了回音,但声音并不是喜伯。   裴筱半个身子从房间里探出来,一脸惊喜道:“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沈璁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地,这会才反应过来,自己后背都渗出了一层冷汗。   这天真的太热了,让他莫名地烦躁,心底不受控制地腾起了一丝火气。   但还不等他发作,裴筱已经开心地扑进了他怀里。   平时除了二人偶尔的小情趣,裴筱在家里的大部分时间还是穿普通男装的;但他好像不太习惯那些西式的打扮,如果不是陪沈璁出门需要,他基本上还是都会穿长衫。   现在天气热,他身上穿着件浅湖蓝色的衫子,空落落地挂着,显得愈发清瘦,钻进沈璁怀里,都快找不见人了。   “嗯。”沈璁搂着怀里那层薄薄的衣料下,裴筱瘦筋筋的身子,压着心底的火气,用尽量平常的语气道:“出来谈点事情,正好经过家附近。”   “那七爷下午还回公司吗?”裴筱一脸欣喜,仰起脸来讨好地啄了啄沈璁的下巴,俏皮道:“我下午可是还要跟‘老师’上课的,没有功夫陪你。”   裴筱一把好嗓子,在这大暑天里,就像一汪清洌洌的山泉,多少将沈璁心里那股邪火浇熄了些。   “嗯。”他点点头,不准备再提心里那点事情,只淡淡道:“我就是回来陪你吃个饭就走。”   “喜伯呢?”   “去杂物间里找东西了。”裴筱笑轻声道。   看到沈璁突然回家,他原来是很开心的,但几句话说下来,虽然沈璁已经在极力掩饰住了自己的不快了,可他语气一直淡淡的,就连搂在裴筱腰上的手都僵硬得极不自然。   裴筱隐隐觉出些不对来。   “七爷,是有什么事儿吗?”   “没什么。”   沈璁搂着裴筱,转身准备下楼,但在他怀里,裴筱愣在原地,根本没有抬腿。   他深吸一口气,松开搂在裴筱腰间的手,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在房间里做什么?”   “收拾屋子啊。”裴筱诚实道。   刚才他原本是在沈璁单独留给他做教室的书房里准备着下午“上课”要用的书本纸笔,正好听见喜伯在隔壁屋里喊他,帮忙去楼下找个东西。   虽然他一直有跟喜伯学着料理家事,但沈家是有佣人的,平时不太需要他亲自动手,也没有到杂物房去过。   半天不见裴筱回来,喜伯也猜到对方应该是找到东西在哪里,便亲自下了楼,因为马上还要回来接着收拾的,走前便也没有锁门。   裴筱从杂物间出来,本来是准备回屋继续收拾自己下午“上课”要用的东西,但一上楼就看见紧挨着我是隔壁的房门开着。   这么久以来,没有人跟他说过隔壁房间是做什么的,他也没有进去过,只是偶尔两次见过喜伯进出打扫,还以为是间普通的客房。   他打门边瞧了一眼,看见这“客房”居然还挺大,便想着喜伯那么大年纪了,躬腰驼背地打扫下来肯定也不容易。   “我看见笤帚抹布都放还在屋里……”他抬眼看着沈璁,低声道:“就想着进去帮帮忙而已。”   “少、少爷?”就在这时,寻到东西的喜伯也正好准备上楼接着打扫,一抬头便瞧见沈璁和裴筱站在窦凤娘的门前,“这大中午的……你怎么回来了?”   看见房门大敞着,门外两人的气氛也不太和谐,他便什么都明白了,连忙解释道:“我只是下楼拿个东西,想着这一会的功夫,便没有锁门,不碍事的。”   “家里的佣人呢?”虽然已经尽量压抑着心里的火气,但沈璁的声音里气压已经明显的低沉,“就不会吩咐他们去找吗?”   “早上收拾完,我见屋里也没什么活,想着下午还有‘先生’要来家里,人多了闹腾,便叫他们走了。”喜伯抱歉道:“是我疏忽了,少爷。”   就在这主仆二人对话时,裴筱一直站在沈璁身后不远处,渐渐感觉到一丝凉意。   沈璁明显地不悦,喜伯话里话外也在道歉,可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作为混迹上海滩十里洋场里最玲珑剔透的交际花,裴筱这时候若还是看不明白,大概都活不到今天。   说到底,沈璁这是在埋怨他,不该进那个房间。   他鼻梁一酸,轻轻阖眸,在开口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   “裴筱,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沈璁转身,轻轻捏了捏裴筱的上臂,“但那……”   “是我母亲生前的房间。”   “你以后……”   “还是不要再进去了。”   “交给喜伯就好。”   裴筱并不知道那是窦凤娘的房间,甚至他连窦凤娘这个人的存在和名字都不知道。   大年初一那天,他就原原本本跟沈璁讲过包括冯吟秋在内的,自己的身世,恨不得把一颗心都剖出来给沈璁看。   但直到今天他才发现,除了外面人人都能听说的,关于沈克山的部分,对于沈璁的身世,出身,童年,沈璁的一切,他都一无所知。   在这个家里,他不可以随便出门,不可以养宠物,甚至还有些地方,他连碰都不能碰。   这里真的是他的“家”吗?   他低头看着沈璁捏着自己胳膊的手,突然觉得讽刺。   沈璁为什么还要碰他?   难道不是因为他“脏”,他低贱,所以才连沈璁母亲生前的卧室都没有资格进去吗?   他抬手一把甩开沈璁,转身躲进了卧室里。   “裴筱——”   沈璁连忙追了上去。   他不想这样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好像所有跟窦凤娘有关的事情,都会莫名成为他生命中不可触碰的逆鳞。   他抬手开门,才发现裴筱已经反锁了房门,喜伯见状立马识趣地往自己房间的方向走,准备去找那一串家里各个房间的备用钥匙。   就在这时,大门也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地敲门声。   “谁!?”沈璁怒道。   喜伯立马折回来,穿过客厅走到大门前,隔着猫眼只看了一眼,就连忙打开了房门。   沈璁原本就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他在家的时候,是不允许有任何访客的,就算是外面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要找他,也只敢将话或请帖递到院门口的岗亭。   现在他正是火大的时候,没想到居然还有人不知死活敢往枪口上撞。   他见到喜伯开门便要发火,却在看见门口一身黑衣的男人后,眉心兀自一拧。   “你怎么来了?”他压低声音道。 第40章 命如芥   卧室里, 裴筱难伤心地趴在床上,刚才在沈璁面前用尽全力屏住的眼泪,终于还是不争气地滑出了眼眶。   他将脸埋进枕头里, 实在气不过,又愤愤地锤了两下床。   但让他最生气的其实不是沈璁, 而是自己,因为就算到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能有比掉眼泪更不争气的想法——   他竟然忍不住想要回头看看,沈璁有没有追进来哄哄自己。   虽然刚才在一气之下锁上了房门,但他知道,喜伯屋里有整栋房子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 沈璁如果真的愿意, 总能找到办法进来的, 哪怕是敲敲门,说两句软话,他说不定都会忍不住自己开门的。   可是他等了好久, 门口却还是一直静悄悄的。   从一开始,他还倔强地用枕头捂着脑袋, 强迫自己不许回头去看;但过了一会, 等到现在, 他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 正怔怔地望着房门的方向发呆。   其实他觉得, 这几个月来沈璁对自己算是很不错了。   吃穿用度方面从不含糊,这点自不必说;沈璁没有明说不喜欢他出门, 但他多少能感觉得到, 可他在上海本来就没什么朋友, 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而且现在还要忙着上课,根本没什么时间出去瞎晃。   这好像也不碍着他什么。   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在心里说服自己,沈璁是希望一回家就能看到自己,才不让他出门的——   这也是沈璁在依赖他。   至于不让养猫,那也是沈璁这么多年来的生活习惯了,既然都生活在一起,他觉得就该彼此适应,甚至妥协,也没什么问题。   沈璁愿意推掉大部分应酬,把能抽出来的时间都用来陪着他;也会不时准备些小礼物,经常给他惊喜;不管多忙,沈璁也要每晚搂着他睡觉,直到他睡着,才起身接着去忙自己的事情。   所以哪怕是自欺欺人也好,他也愿意骗自己,沈璁应该多少是有点喜欢他这个人的,而不仅仅是身体。   他一面恨自己不争气,都这个时候了,还可以卑微地找出一万条理由,替沈璁开脱;一面又气沈璁,哪怕只是骗骗他呢,为什么不继续骗下去,骗得久一点。   沈璁为什么还不进来哄哄自己,他明明就很好哄的。   可房间门外一直很安静,他甚至都怀疑,沈璁是不是已经走了,回公司去了。   终于,他还是忍不住起身悄悄打开了房门,一抬头就看见沈璁居然还站在楼梯口的附近。   只是除了沈璁和喜伯,房间里不知什么时候又多出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一身黑色中山装,戴着顶帽子,这么热的天进屋也不摘下来,帽檐还低低地压着,看不见脸,透出一股莫名的神秘。   尤其是当沈璁听到开门的声音,居然下意识地侧了侧身,无论怎么看,都像是有意要挡住那名神秘到访的男子。   裴筱觉得一切突然从两人间的别扭和矛盾,变得诡谲了起来。   沈璁一直不喜欢家里有外人出现,佣人要在他外出以后才能到屋里来打扫,就算是给裴筱上课的老师,也会在每晚沈璁下班前离开。   这么久以来,裴筱还是第一次在家里看到除了自己和喜伯以外,有人出现在沈璁身边,而且,还并不是平常经常跟在沈璁身边,类似保镖、司机之类的熟脸。   很快,沈璁似乎也发现了裴筱的存在,他带着那个陌生且神秘的男人,转身就进了隔壁的书房。   裴筱狐疑满腹,情不自禁地上前两步追了出来,但在书房的门前,沈璁迅速地关上了房门。   随着“咔嗒”一声,房门被人从里面反锁了。   之前半夜醒来看不到沈璁时,裴筱经常会爬来,去隔壁的书房看看;为了不打扰沈璁工作,他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出声,只是在门缝里偷瞄几眼。   偶尔沈璁实在忙到太晚,天都蒙蒙亮了还不见回屋,他不方便催促,却也心疼得紧,便会泡杯茶或咖啡送进道隔壁书房去,安安静静地陪沈璁呆会,算是提醒。   每当这时候,沈璁也会尽快完成手边的事情,和他一道回屋休息。   这就算不能证明沈璁对自己有多好,起码也代表着,在那个时候,沈璁是没有什么东西要刻意瞒着他的,他可以自由进出沈璁的书房,对方就算在忙工作时也不会反锁房门,而且,沈璁也不介意在他身边处理公事。   可是就在刚才,沈璁转身关门的时候,两人的目光有一瞬相接,裴筱可以确定,沈璁一定是看见了他的,不可能存在什么误会。   但沈璁很快避开了他的眼神,迅速关门上锁。   *   书房内,那个一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站在角落的阴影里,还是低着头,神神秘秘的。   而宽大的红木书桌前,沈璁一手拿烟,一手不停摆弄着打火机的金属外壳。   虽然他的表情很淡定,但这个动作还是出卖了他心里的焦躁不安。   “消息,可以确定吗?”他低声问道。   “可以确定。”黑衣男人开口,明显不是上海本地口音,他的声音很年轻,但却透露出一股与年纪极为不符的沉重感,“今天,尸体已经找到了。”   就是因为今天找到了尸体,他才会匆忙赶到公司去,却没能找到沈璁人,这才破例找到了家里。   而他口中所说的尸体,算来也是沈璁的手下,之前负责秘密运送一批药物离开淞沪地区,那批药物,就是出自孔立文拿地建起的那片工厂。   药物运送途中,还没有走出上海的地界,负责运送的人员中就有一人无故失踪,找了足有两天,才在上海与苏州交界的铁路边,找到了失踪那人的尸体。   “沈先生,我们是暴露了吗?”黑衣男人担忧地问道。   沈璁眸中神色一凛,低头看着手边的打火机。   “咔嗒——咔嗒——”   他不断地点燃火机,又盯着火苗逐渐熄灭,良久后,凝重地摇了摇头。   “不可能。”   药品的生产和交易,需要严格的把控和手续,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可以对着孔立文狮子大开口,因为除了求他,孔立文别无他法。   现在他秘密运送药物出沪,若是真的让政府或是洋人发现了端倪,绝不可能只是不动声色地杀了他一个无关痛痒的手下,而完全没有任何其他动作。   他不止本人安然无恙,甚至可以确定,就在昨天,货物已经出了上海,在他精密的计算和巧妙的伪装之下,一路畅行无阻。   无论怎么看来,这整件事,都更像是有人用他手下的一条性命,给他提了个醒,警告他,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可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究竟是谁,如此手眼通天,还如此心狠手辣,可以视人命如草芥,靠着弄死一个人来传递消息。   “难道是孔家人做的?”黑衣男子猜测道:“毕竟之前……”   毕竟之前,是沈璁拿走了厂子里大半的利润,只剩下个总经理的虚名,和一点汤汤水水给孔立文和那一群跟班分。   但黑衣男人好像多少还是摄于沈璁的威势,并没有敢大大方方地说出这后半句。   “也不可能。”   这次沈璁很快否定道。   他是毫不客气地压榨了孔立文,但在做决定之前,一切就都在他的算计之内。   且不说孔家现在没了主心骨,各房人都在忙着夺产分家,闹得不可开交,孔立文都几个月没有过问过厂子里的事情了;就算他真的能抽出时间来管,只怕也是有心无力。   沈璁知道,孔立文未必就蠢到完全看不出自己吃了闷亏,但他既无能力,也无胆识,这个哑巴亏,他只能硬吃下来。   就算他心里再怎么不服气,最多也只敢到公司旁敲侧击地跟沈璁讨价还价两句;赚钱的胆子和心思,他或许多少还有点,但再借他两百个胆,也不敢杀人,还能做得这么“漂亮”,神不知鬼不觉就做掉沈璁精心伪装的手下。   沈璁一把将打火机拍在桌子上,站起身来,笃定地摇了摇头。   “孔立文,没有这个本事。”   “那……”   黑衣男子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房门却意外地被人敲响了。   沈璁的第一反应是裴筱,毕竟刚才关门时,他看到了对方震惊且失望的眼神。   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劲。   裴筱不认识刚来的黑衣人,但喜伯一定是认出来了的,不然也不会只看了一眼猫眼就忙不迭地开门。   既是认出来了,喜伯就应该知道房间里谈论的事情有多重要,而且很清楚,沈璁一直不希望将裴筱牵扯进这个旋涡,就算裴筱真的追了上来,喜伯也一定会想办法拦住。   思及此处,沈璁愈发觉得心里更不踏实了,两步上前,赶在黑衣人前面,伸手拉开了房门。   “少爷。”门外喜伯看似恭敬地垂着首,眼神却不断暗示着大门的方向,“老爷那边派人来传话,要你抽空回去一趟。”   沈璁见状抬头,果然看见一楼客厅的大门边,站着沈公馆的佣人。   他突然觉得一切都变得豁然开朗了起来。   若论手眼通天,心狠手辣,甚至草菅人命,放眼整个上海滩,又有谁能出沈克山的左右。   放沈璁手下的那批货物顺利离开上海,是因为他的确只剩下这么一个儿子了,不可能真看沈璁出什么事情;但在此之前,他还是留下一条人命作为提醒,告诉沈璁,没人可以完全把老头子蒙在鼓里——   他什么都知道。   沈璁不得不承认,如此“小惩大诫”的手段,完全就是他印象中那个亲爹的手笔。 第41章 虎离山   沈家大宅的门外, 沈璁笔挺地站定。   他伸手理了理之前在车上被自己随手拽松的领带,又清了清嗓,换上了一副体面的亲和表情, 盯着大门的眼神却仿佛是要奔赴战场。   “……少爷?”   他刚抬手准备敲门,沈宅厚重的木门便已经被里面的佣人拉开了。   “少爷回来了!老爷——”佣人惊喜地唤道:“少爷真的回来了!”   他一边宣布着“喜讯”, 一边低头在门边摆好拖鞋,起身准备接过沈璁脱下的外套时,还不忘寒暄道:“少爷好些日子没有回家看看了,老爷最近可是天天念叨着您呢!”   自从上次父子俩闹僵,沈璁的确是很久没有回过沈公馆了,佣人说得没错, 但又不全对——   因为这里, 从来都不是他的“家”。   但他还是礼貌地微笑着, 点点头算是回应,抬手示意佣人自己不打算换衣服,然后抬脚直接迈过了对方准备好的拖鞋, 走进了屋子。   从小窦凤娘就教他,“回家”必须在进门前脱衣服换鞋, 但在沈公馆, 在这样的情况下, 他觉得再装下去未免略显多余——   这里根本不是他的“家”。   他懒得再做那些无用功, 径直走进客厅, 一抬眼便瞧见沈克山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轮椅上等着他了。   “父亲知道儿子要回来?”他脸上还是挂着标准的笑容,眼神却颇为值得玩味, “那还真是难得的父子连心。”   跟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那栋小洋楼不一样, 沈公馆光门前的草坪就有好几百个平房, 加上花园, 假山,和喷泉,走进来都要好一阵,就算是千里耳大概也很难在屋里就听到有车子开进院门的声音,自然也不可能提前准备什么。   但刚才沈璁还没敲门,家里的佣人就抢在前面开了门,明显是得了沈克山的吩咐,正等着他呢。   沈克山也不是做事不谨慎的人,能让下人露出这样粗糙的马脚,明显就是也不打算藏着掖着了,只是面上多少还要顾及些颜面。   “我派人到公司去,没有找到人,想着你大概是没什么事,所以才回家了。”他表情很松弛,一副闲话家常的模样,道:“既然是闲来无事,这里离马斯南路也不愿,想来回家一趟应该也是很快的。”   自己前脚找到失踪多日的手下的尸体,沈克山后脚就赶着派人上门,还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沈璁瞬间就明白了,沈克山大概也和自己一样,不打算装下去了。   “父亲要见儿子,随时派人通知一声便是。”他收起之前虚伪的笑容,面无表情,想到那条枉死的人命,嘴角肌肉冷冷地抽动了一下,讽刺道:“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沈克山也很快冷下脸来,无不奚落道:“七少爷还知道自己有父亲啊?”   因为早年的枪伤,他现在已经很难站起来了,但身体到底还保留着戎马半生的底子,他抓着轮椅的手不断加力,直到沈璁都可以听见清晰的“咯吱”声。   “我不这样,请得动你回来吗?!”   虽然已经不用再跟沈克山虚与委蛇,维持他们极其表面的父子关系,但沈璁知道,还没有到彻底撕破脸皮的时候。   沈克山发现了他私运药物出沪的事情,但他还不确定对方知不知道他铤而走险的目的,也不知道沈克山下一步计划的图谋。   毕竟闹出了一条人命,沈克山的目的绝不可能只是一个垂垂老矣的父亲,想让儿子回家看看自己这么简单;沈璁知道,沈克山摆明了是给他一个下马威,想要拿捏他。   但他到底要不要顺了老爹的意思,还得看进一步的试探——   他必须弄清楚,沈克山究竟想要什么。   “是儿子不孝,前些日子太忙,怠慢了父亲。”他放下身段道。   “忙?”沈克山反讽道:“忙着干你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你知道那会害死你自己,也连累整个沈家吗?!”他激动地拍着轮椅地扶手,咬牙切齿道:“沈璁,不是什么钱都能赚的。”   “就算你有本事赚,也得掂量掂量自己命格的斤两,日后还有没有日子花。”   听到这里,沈璁突然就放心了一大半。   沈克山口中所谓“见不得光的事情”,很明显就是指他私运药物出沪一事;沈克山警告他,不要有命挣钱没命花,也很符合对方的处理方式——   杀掉一个人以示警戒,但还是放那一批药顺利地离开了上海,并没有掀起更大的波澜。   沈克山思想古板,为人守旧,大概也不敢真让自己唯一的香火就这么断了。   沈璁猜测,按照沈克山这一套说法,大概以为他私自出售药品,只是为了躲开公司里其他股东的耳目和账目,独吞下这一笔钱,不给背后的孔立文和那一堆小喽啰分红。   如此,他就放心了。   “父亲的教诲,儿子记住了。”他礼貌地欠了欠身,“下午还有个会,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儿子就先告辞了。”   见沈璁说完真的转身要走,沈克山立马推动着轮椅的轮子追了上去。   “沈璁,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他冲着沈璁的背影,不顾体面地大声喊道。   见沈璁停下脚步,他急促地喘了两口气,才费劲地接着道:“让那个戏子,滚出法租界。”   沈璁是个精于算计的人,眼下这个局面,虽然沈克山说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究竟是虚张声势,抑或确有其事,还有待查询;按他的性格,哪怕是逢场作戏,哪怕骗人,他也该暂且答应沈克山的条件,先将人安抚下来,以图后续。   但偏偏,这一条要求,哪怕沈克山真的拿出掌握他所有秘密的证据相要挟,他也不会答应。   “不可能。”他背着身子冷冷道。   似乎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意外,沈克山没有对沈璁决绝的态度表现出更多的愤怒,而是耷拉着眼皮叹了口气。   “起码,让他从我的房子里搬出去。”   “你的房子?哈哈哈——”沈璁突然笑出了声,回头轻蔑地看着沈克山,“父亲,您不是最喜欢跟您年轻时相像的儿子了吗?”   “我在您当初府外藏娇的地方包养个了小情儿,难道还不够合情合理?”   “您应该感到欣慰才是啊。”   “你娘起码生下了你!”沈克山气得用手不断拍打着轮椅的扶手,捶胸顿足道:“可你现在养着的是个什么东西?”   “沈璁,你二十七了,还小吗?”   “过去你在外面爱怎么风流快活,父亲何曾干涉过你?”   “现在你在家里养着个戏子,身份低贱这些暂且不谈,可他是个男人啊……”   他说着说着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语重心长道:“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有哪个体面人家的姑娘敢嫁给你?”   “前些日子,你朱伯父的女儿回国,她跟你一样,留学多年,又活泼漂亮,今年刚满二十四;你们两个年轻人,方方面面都般配,原本我与你朱伯父都是有意撮合这门亲事的。”   “可你呢?”   “你现在落了个包养男人的名声在外面,你让我这个当爹的,如何跟你朱伯父开这个口?”   原来还是要逼着自己娶老婆,生孩子?   沈璁现在总算明白了。   沈克山搞出这么大阵仗,如果单单只是想让儿子回家看看自己,那也太丧心病狂了;沈克山威胁他,无非是想让他赶走裴筱,别把名声搞得那么难听,好够资格娶一个在沈克山心目中“完美”的儿媳妇。   其实逼婚这事,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从前沈克山就给他介绍过很多女人,甚至包括孔立文同父异母的姐姐,孔家长房正妻的小女儿。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   前两个月孔家老爷子去世,后继子孙谁都不比孔立文强多少,现在孔家树倒猢狲散,早已不复当年孔老爷子与沈克山称兄道弟的光景;孔家势微,已经入不了沈克山的眼了,从前的旧事自然也不会再提。   倒是现在他极为看重的朱家,族中产业虽不算大,所以曾经也不得沈克山青眼;但就在去年,朱家长子进入了政府主管经济的关键部门担任要职,而且现在势头正猛,大有要平步青云的架势。   而这位如日中天的官场新秀,恰恰就是与沈克山口中,朱伯父那个留学归来的女儿关系最亲密的哥哥。   若论财力,放眼整个上海滩其实早已无人能出沈家左右,但因为沈克山送去战场的几个儿子都无尺寸之功,沈家于政界一直都缺一个可以信赖、发声的渠道,社会地位也远不及那些高官。   若要联姻,商业上的强强联合,又怎么比得上一场各取所需的政商结合?   怪不得沈克山这一次的逼婚与之前完全不同了,做得如此猴急,不得成本。   沈璁现在还有印象,今年除夕夜那场荒唐的家宴之上,沈克山让下人给自己倒红酒时特意提过,是朱伯父的女儿从国外带回来的。   原来一切,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其实作为娶了十几房姨太太都没有停止在外花天酒地的人,沈克山自然不会有什么忠贞观念,他也不觉得儿子在外面风流成性有什么问题,所以之前很少提及。   女人,或者说伴侣在他眼里,大多数时候就和沈璁的母亲一样,只是生育和供自己发泄的工具,但偏偏裴筱连这点“功能”都满足不了。   他不能生儿子,那沈璁跟他在一起就只是浪费时间和金钱而已。   毕竟沈璁年纪也不轻了,他风流了这些年,却一直没有留下哪怕一儿半女,现在他愈是反叛,愈是不受控制,沈克山就愈是想要尽快有一个后继之人。   当初他还有好几个儿子,并不看好沈璁,也没有养在身边好好管教,现在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但如果沈璁能给他生下个孙子,他一定不会允许这样的错误发生第二次。   可偏偏这时候裴筱的存在,不但不能解决沈家后继无人的问题,有他这么一个出身低贱的男人在沈璁身边,连累着沈璁的名声,让沈克山在朱家面前抬不起头,开不了口,想换个人来“解决问题”都不成。   沈璁现在总算明白了,难怪沈克山会不惜工本,搞出这么大一个局来威胁自己。   不过沈克山如此大费周章,如果真的就只有这么点目的,他倒突然也就不担心了。   “父亲,大妈和姨娘都已经去世多年,我娘也走了,现在您这身边老来空虚,连个体己的人儿也没有。”他冷笑着单手插兜,一脸无赖地戏谑道:“既然父亲如此看重朱家,不如自己再续一房姨太太吧。”   “也省得您一个人寂寞孤清,只能琢磨儿子那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儿。”   “沈璁……你……”沈克山激动得差点上不来气,一旁装了半晌木头的佣人见状,忙上前拍着老头的胸口顺气。   他费力地大口喘着气,腾出手来颤颤巍巍地指着沈璁,“你……怎么还有脸提你娘……”   “那是我买给你娘的住所,现在你居然在里面养着那么个不三不四的东西……”他怒不可遏地接近咆哮道:“就不怕凤娘她见了恶心!”   “沈克山!”沈璁猛地怒目圆瞪,咬牙切齿道:“我没有资格提母亲,难道你就有吗!?”   其实以他今时今日的财力物力和实力,就算离开沈克山,不用家里一分钱,想要买一栋更大更好,地段也更繁华的房子和裴筱同居,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毕竟是曾经他和窦凤娘住过的地方,小时候北平的一切在离开后基本都已经不剩下什么了,窦凤娘给他留下的,也就只有这么一套房子,他不想轻易放手。   “我娘跟了你二十多年,无名无分,还要忍受你打她,骂她,没有一天瞧得上她……”他深邃的眼底,夹杂着愤怒与不甘的情绪,“但她还是给你生儿育女,替你抚养孩子长大……”   他死死地盯着沈克山,咬紧的牙关因为极度的愤怒而明显地抽动着,“这栋房子,本来就是她应得的。”   “现在,是我娘把房子留给了我,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沈璁,你到底是谁养大的!”沈克山暴怒着诘问道:“你能从小到大衣食无忧,能在国外花天酒地那么多年,难道是靠她窦凤娘吗?!”   “怎么,沈老爷觉得一个孩子呱呱坠地,只要往他嘴里塞两把银元,这孩子就会自己长大吗?”沈璁冷笑着讽刺道:“哦,我还忘了,就算塞银元,沈老爷也是懒得亲自动手的。”   说着他嘴角微微抽动,笑容也一点点冷了下来。   “我几岁大的时候,已经能说连贯的句子了,却还不会喊‘爸爸’。”他缓缓俯下身去,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只能坐在轮椅上,因为刚才的愤怒而老态毕现的沈克山,充满了压迫感,“沈克山,你管过我吗?”   “现在才想起来要行使一个做‘父亲’的权利?”   “太晚了。”   或许是因为感受到了沈璁身上与自己年轻时极为相似的威压,又或许仅仅是因为方才的激怒已经透支了年老体衰的身体里全部的体力,沈克山没有再发火,他看着沈璁,缓缓低下了头颅,无力地叹了口气。   “你小时候,那会还在北平,每次我去看你们母子,经常能瞧见你跟在凤娘的屁股后面,那两条小短腿追不上,急得跌跌撞撞的。”   “可是凤娘呢?她看都不会回头看你一眼,转身回屋,‘啪’地一下摔上房门,就把你关在外面。”   “任你在门口哭得再大声音,最后也只有奶娘把抱走去哄,你娘管过你吗?”   说着他缓缓抬头,对上沈璁的眼神,却已经了没有刚才激烈对抗的架势,疲态尽显。   “你以为窦凤娘真在乎你这个儿子?还是……”   “你以为现在马斯南路那个房子里的小妖精真喜欢你?”   看着沈璁的眼神一点点暗下去,他却冷哼一声,露出个意味难明的笑容。   “璁儿啊,父亲早就告诉过你,□□无情,戏子无义。”   “这个世界上,现在,也就只有我这个做父亲的,是真的在为你着想了。”   小时候母亲并不待见自己,这一直是深埋在沈璁心里,多少年来也解不开的结,每每被人提起,都会重重地戳痛他。   但就算母亲再怎么不喜欢自己,也不能反衬出丝毫沈克山的好来,相反的,究其根本,母亲会厌恶他的原因,还是在沈克山的身上。   他不会因为沈克山对他童年故作温情的那点回忆,和三言两语的诡辩,就信了对方那套歪理邪说;但沈克山现在脸上那抹意味难明的笑容,倒的确是引人深思。   好像就在不久前,他刚看见过类似的笑容。   忽然,他想起刚才在离开马斯南路的小洋楼时,在门口碰见了赶来给裴筱“上课”的郑乔。   郑乔一般都是在午饭休息过后,到马斯南路给裴筱“上课”,然后在五点半左右,沈璁下班之前离开;因为沈璁不喜欢在家里看到外人,所以他的时间也一直很规律,周末都会休息。   自从第一次把人叫到办公室,亲自验了验对方的底子后,沈璁就没有再见过郑乔了,他几乎都快要忘了对方到底长什么样子。   刚才他着急出门找沈克山一探究竟,在门口碰上郑乔时,根本也就无心留意,看见对方朝自己鞠躬,他几乎一刻也未停留,点了点头便扭身离开了。   不过现在仔细回想起来……   郑乔的嘴角似乎也挂着点若有似无的笑容,就像现在的沈克山!   沈克山“煞费苦心”的目的是催婚,是推动朱家与沈家的政商联姻,但这样的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做了,应该也能预料得到,如果没有确确实实能拿捏沈璁的把柄,对方这次也一定不会乖乖就范。   但他还是把人骗到了沈公馆来,不惜又上演了一幕父子反目,究竟是为了什么?   想起郑乔那抹与沈克山如出一辙的笑容,沈璁突好像突然抓住了重点,刚才沈克山露出笑容时,正好说着那句——   “你以为现在马斯南路那个房子里的小妖精真喜欢你?”   如果解决了裴筱,就算是变向解决了沈璁在外面的风评问题,那么沈克山也就可以抬起头来,至少可以继续把联姻的事情摆到台面上,跟朱家去谈。   沈璁还猜不透沈克山具体要做什么,毕竟如果只是要了结裴筱,他平时上班,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家。   但沈克山也没有动手,而是选择把他骗到沈公馆来,看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甚至还放下身段跟他讲起了从前在北平的事情,但其实,这一切在现在看来,都更像是在拖延时间。   沈克山要确保他在这一段长段时间内都绝对不会回家,目的到底是什么?   他一时没办法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但脑子里已经有四个大字可以确认——   调虎离山。   “沈璁!”   就在沈克山以为自己已经扳回一城,正志得意满时,却看见突然沈璁转身冲出了大门,任他怎么喊也没有半点回应。   “开车!”跳进车里的沈璁急躁地吩咐道:“回家!”   等沈公馆的佣人得了吩咐追出来,已经只能看见那辆黑色凯迪拉克绝尘而去时溅起的泥土。   但在沈家大宅的客厅内,确定追不回儿子后,沈克山却渐渐平静了下来。   他没有让人开车继续追出去,而是不疾不徐地接过佣人地上的茶水,甚至还露出了个满意的笑容。   这点困住沈璁的时间,差不多也够了,这会回去,没准还能看到更精彩的东西。 第42章 茶花女   沈璁离开时, 裴筱是在二楼走廊的扶手边亲眼看着人走的,自然,他也看到了跟沈璁前后脚进门的郑乔。   自己趴在房间里, 不争气地抹着眼泪也还是忍不住替沈璁找借口开脱的样子,已经够丢人的了, 他不想再让一个外人发现。   隔着小洋楼一楼到二楼的距离,他跟故作镇定地跟郑乔互相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他用尽可能稀松平常的语气道:“我去换件衣服,麻烦郑先生在书房稍等片刻。”   其实他有想过直接让郑乔走的,但那样气氛就太诡异了。   虽然郑乔看起来老实可靠, 但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 他不想今天的事传出去, 惹得沈璁遭人背后编排。   而且,要找先生读书认字,的确是他从小就很向往的事情, 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只要一天还有这样的机会, 他就不想轻易放弃。   只是下定决心是一回事, 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思绪, 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在裴筱今天下午第三次走神, 没有听清自己的问题后, 郑乔终于合起了手中的课本。   “看来你今天累了。”他随和地笑笑,贴心地将一旁的酸梅汤往前推了推, “先喝口水, 我们休息一会吧。”   这酸梅汤是上课前喜伯端来的, 因为裴筱爱喝, 入夏以后,基本每天在他上课时都有这么一杯,可今天他却没什么胃口,只是捧着杯子,感受着玻璃传来的丝丝凉意。   “怎么了?”裴筱的心不在焉太过明显,郑乔想要视若无睹都很难,“如果对今天的课程不感兴趣,我们也可以换点别的。”   “没什么。”裴筱随口敷衍道。   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他低头勉强吞下了两口杯中的酸梅汤,然后双手毫无目的地随意拨弄着堆在桌面上的几册书籍,试图用一些不经意的小动作,去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当他的手指不知道第几次划过同一册书的书脊时,郑乔抬手将那本书抽了出来。   “对这本感兴趣?”郑乔捧着书,随意翻看了两页,“小说,的确是会比那些枯燥的课本轻松一些。”   “不如我们今天就讲这个?”   裴筱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郑乔则隔着桌子站在他的对面;他一抬头就能看见,被郑乔抽走的那本是洋文书。   之前沈璁是说过,给他请来的“老师”英文、法语都能教,但他现在汉字都认得勉强,那些洋文就更是连字母都还没能认全。   “不用了,郑先生。”他苦涩地笑笑,抱歉道:“我看不懂的。”   “亚历山大·小仲马的书,法语原版,的确是会费劲一点。”郑乔面上点了点头,嘴边却话锋一转,“不过没关系——”   “我可以讲给你听。”   说着,他缓缓合上了手中的书册。   “这本书中文译名叫《茶花女》,女主人公叫‘玛格丽特’,是一个乡下出身的贫苦姑娘,在巴黎靠卖笑为生,凭借着天生的花容月貌,一度成为上流社会王公贵族们竞相追捧的‘交际花’。”   “因为她总是喜欢在身上别一束茶花,所以人们都叫她——”   “茶花女。”   也许是因为小说的剧情的确比枯燥的课本更能吸引人,也许是因为从郑乔短短的几句话中,听到了自己的影子;裴筱渐渐停止了那些试图掩饰自己内心不安的小动作,怔怔地埋着头。   他甚至没有发现,郑乔是什么时候绕过了课桌,来到了自己面前。   “在一众追求者中,玛格丽特遇到了一个痴情的男人,叫‘阿尔芒’,是税务局长的儿子,这个男人用自己持之以恒的追求和真挚的表白,终于打动了‘女神’的芳心。”   “玛格丽特将自己随身佩戴的茶花送给了对方,以心相许。”   “裴筱——”   直到郑乔俯下身来,裴筱才发现对方已经靠近了自己的身边,在他耳旁低声问道:“这个故事,你觉得熟悉吗?”   裴筱猛地回身,撑着桌子准备起身躲开,但却立刻感到一阵莫名的晕眩。   可是对于这一切,之前明明在方方面面都细心妥协的郑乔,却好像完全没有看见。   “互明爱意后,玛格丽特决定脱离原本的生活,便与阿尔芒一道搬去了乡下。”他还是面不改色地说着故事,甚至凑到了离裴筱更近的地方,“那时的玛格丽特也和你一样,以为自己可以和爱人过上平静安逸的生活。”   “但是你猜猜——”   “后面怎么样了?”   “够了!”裴筱惊恐地尖叫道,用尽全身的力气,勉强推开了面前的郑乔,大声呼喊道:“喜伯!喜伯——”   “别叫了。”郑乔笑着推了推眼镜,“这杯酸梅汤就是喜伯端来的啊。”   “你这么年轻,又只喝了这么一点点,现在都已经浑身无力了,喜伯那么大年纪,又怎么可能还醒着呢?”   “还是猜猜接下来的剧情吧?”   他重新站直身体,并有再次接近裴筱,故意刺激对方;表面上看起来,他好像还是之前那个博学洽闻,文质彬彬的先生。   “后来,这对爱人因为误会分离两地,玛格丽特承受不住这样沉重的打击,一病不起,直到死前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场阴谋,是有人故意分开了她和她的爱人。”   “她绝望地呼喊着爱人的名字,孤独地死去,书中描写说,‘从她的眼睛里流出了无声的眼泪’。”   “但是直到阖眼,她都再也没能见到她的阿尔芒,最后的最后,也只有一个好心的邻居替她入殓。”   他情绪饱满地复述着书中的故事,仿佛自己真的是一个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演说家,正在进行一场伟大的演讲。   但现在的裴筱已经只能靠着双手努力地撑着椅子,才能勉强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要倒下去。   他看着郑乔,满眼恐惧,艰难道:“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本来只需要睡了你,再让沈璁看见。”郑乔面不改色道:“但是毕竟相处几个月,我改主意了。”   “裴筱,你跟我走吧。”   “你疯了吗?!”裴筱难以置信道。   “疯的是你!”郑乔突然俯下身来,眼神凶悍地盯着裴筱。   裴筱甚至感觉到郑乔的目光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正叫嚣着要划开他的衣裳。   “你知道是谁制造了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误会与悲剧吗?”   “是阿尔芒那位尊贵的税务局长父亲!”   “裴筱,你觉得自己能斗得过沈克山吗?更何况……”   “阿尔芒至少曾经真挚而热烈地追求过玛格丽特,可你甚至都不确定沈璁他是不是真的爱你。”   “沈家的七少爷,早晚都会娶妻生子,组建自己的家庭,而那个时候,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他倾身向前,暧昧地挑起裴筱的下巴,“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迷人。”   “温柔,灵动,聪明,性感。”他无不欣赏地看着裴筱,一脸陶醉地眯起眼睛,“沈璁他不该像豢养一只画眉鸟那样,把你关在这栋房子里。”   看见裴筱倔强地别过脸去,他也并不心急,还是痴痴地望着裴筱的侧脸,继续着他自以为深情的表白。   “我在英国有正经的律师执照,虽然不能像沈家一样大富大贵,但我也可以给你衣食无忧的生活;而且我父母都在乡下,他们管不了我,我可以终身不娶。”   “你不用害怕的,我已经定好了今晚的船票,我们离开上海,到广州去,那边有我留学时的朋友,他会安排最近的一班轮船,送我们去英国。”   “我打听过了,沈璁之前留学是在法国,就算他的手再长,也没有办法伸到英国去。”   “只要跟我去了国外,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曾经,你的出身。”   “裴筱。”他缓缓板过裴筱的脸,强迫对方看着自己,“我会对你很好的。”   裴筱浑身无力,还被人死死捏住了下颚,完全无法做出任何动作。   他只能恶狠狠地瞪着郑乔,冷冷道:“滚!”   “那我可是真的会睡了你哦。”郑乔不急不恼,笑着威胁道:“你猜等会沈璁回来,看见我们睡在一起,他还会不会要你?”   说着,他一把松开了裴筱。   突然失去了支撑后,裴筱无力地倒在桌子上,其实现在的他,连开口出声都已经很难了。   “为……为什么……”   郑乔一脸费解地摇了摇头,“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其实沈璁考虑得已经足够周到了,在之前,他和沈克山之间的确毫无联系。   但前段时间,当他被人绑着扔进位于沈公馆地下的密室时,便有了今天的局。   沈克山承诺他,只要可以成功离间沈璁和裴筱,他就能拿到一笔数目不菲的酬劳,而且,一定会在沈璁动手干掉他之前,送他离开上海。   如果不答应,那他的命将永远留在沈公馆的地下室里。   其实就算没有最后的威胁,他想自己也是会答应的。   除了有一对还算负责,却没有什么能力的父母,他的出身并没有比裴筱好太多——   贫穷,一直是他生命中的主旋律。   即使是在国外求学的那些年,靠着政府的补助,他也还是需要同时打三份零工,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而沈克山承诺他的,是他在英国当一辈子最体面的大律师也不可能挣到的数目。   他答应了,却也很快后悔了。   其实他在以前就见过裴筱穿旗袍的样子,那时候裴筱在台上表演,而他是台下一名洋人请去的翻译。   当时他不过把裴筱当做一朵美艳的“交际花”,却没想到,脱下旗袍的裴筱,魅力早已经深深刻进了不经意间的一颦一笑里。   “要怪就怪你太迷人了吧。”他看着虚弱地倒在桌上的裴筱,满眼心疼地摇了摇头,“何必呢。”   “沈璁他只是和你玩玩而已,睡够了,就给钱打发掉。”   “但你只要跟我离开,我保证,在你点头答应之前,我一定不会碰你。”   他俯下身来,一手搭在裴筱的座椅靠背上,一手撑着裴筱面前的书桌,无比真诚地看着裴筱。   “虽然可能终其一生,我都没有办法像沈璁那样富有,但有一样东西,他给不了你的,只有我可以给——”   “尊重。”   “裴筱,我会爱你,对你好,也会尊重你。”   尊重?   裴筱忽然明白过来,为什么沈璁明明对自己很好,但他却总是觉得沈璁不爱自己。   可能就是尊重吧。   多么宝贵的东西,如果他以前有机会多读些书,也许就能早点明白了。   只是可惜,这么宝贵的东西,人却是不对的。   他想过很多种自己和沈璁分开的可能,包括了刚才郑乔说的那些,可能是沈璁玩腻了,可能是沈璁要去结婚生子了。   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他的天也许会塌,但他相信,自己会活下去。   毕竟更艰难的日子,他也走过了。   当初冯吟秋差点打死他,都有人救了他的命,他就是应该努力活着的。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结局可以荒唐成这样。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也许就快要死了。   他希望自己可以现在,马上,立刻就死掉,因为他不想面对当沈璁发现一切后,看向他的眼神。   看见裴筱痛苦地阖上了眼睛,郑乔也无奈地邹紧了眉头。   “那就没办法了。”   他站直身体,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脱下了自己中山装的外套,随手丢在一旁,再解开衬衣领口的几颗扣子后,他才再次俯下身来,将手绕到裴筱的背后。   就在他正要抬手穿过裴筱的膝盖弯,打算将人从椅子上抱起来送到床上去时,突然——   “砰”地一声巨响,书房实木的大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   他甚至来不及看清是谁,就被一股强悍地力量一拳撂翻在地。   突如其来的重创让他感到一阵无法治自控的头晕目眩,他趴在地上,艰难地挣扎着,试图地撑起身体,然后就听到身后传来了裴筱的哭腔。   “七爷……”   在药物的作用下,裴筱已经没有力气说更多的话了,但他忍了好久好久,终于还是等到了,把泪水全部流进沈璁的怀里。   直到这时,跟在沈璁身后紧赶慢赶的保镖才终于追了上来。   他还来不及搞清楚房间里的状况,就看见沈璁一手搂着裴筱,另一只手伸到了他的面前,冷冷道:“枪。”   “这……少爷……”在沈璁的巨大威慑下,保镖犹豫着拔出枪,却也不敢真的递上去,“要不……还是我……”   “给我!”沈璁暴怒地咆哮道。   下一秒,他已经举着枪,指在了郑乔的脑门上。   “咔嗒”一声,子弹上膛。 第43章 父子决   夏日午后的书房, 虚掩着的玻璃窗,有几声聒噪的蝉鸣挤进来,便已经是房间里唯一可以听到的声音了。   在沈璁举枪的一刹那, 画面瞬间被定格。   仿佛所有人眼前都突然出现了一条被绷到极致的弦,好像只需要一丝风动的力量,就能引发一场剧烈的震荡。   直到真的有一缕燥热的风,掀起了窗帘的一角, 泻在地上半道光。   这一刻, 连窗外的蝉鸣都停止了。   人人都只能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   “砰”的一声。   枪没有响, 但那根紧绷的弦终于还是断掉了。   因为在众人身后, 书房大门的方向, 传来了一个哆哆嗦嗦的声音。   “少、少、少……少爷!”   沈璁听到声音的第一反应以为是自己的保镖,但他很快发现,保镖已经蓄势待发地站在了他身边, 这与声音传来的方向明显是对不上的。   从刚才进门起, 他就一直没有看到喜伯, 但当时他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反正今天沈克山的目标也不可能是喜伯,他满脑子都是裴筱。   不过现在, 无论如何, 他总算已经将人搂在怀里了。   听到声音后他略顿了顿, 多少还是担心喜伯会不会也受到了什么牵连, 便微微偏头瞥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门口的,居然是沈公馆里跟在沈克山身边多年的下人。   “不要啊……少爷……不要……”那名下人哆嗦着直摆手, 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老爷……老爷他……”   听到沈克山的名字, 沈璁瞬间就失去了最后的理智。   他当然恨倒在地上的郑乔, 但他更恨的人,永远是沈克山。   手中的枪口突然掉转,指向门边的方向,刚才就已经吓得站不稳的下人两腿一软,“噗通”一下跪倒在地。   “是、是老爷让我来请您的!他已经在楼下了!”   他“嘭嘭嘭”地拼命磕着响头,但沈璁手中的枪却随着他跪下的动作,枪口迅速地朝下压了压。   沈璁已经疯了。   只要回忆起刚才自己踹开房门那一刻的景象,他就无法不去想象,如果自己晚来哪怕一秒钟,事情究竟会发展成什么样。   “不要……”最后时刻,终于还是裴筱强撑着无力地身体,勉强地抬起手,抱住了沈璁的胳膊,“七爷……不要……”   他能清楚地看到沈璁眼底猩红的血丝,也真的相信,沈璁有那个胆量扣动扳机。   沈璁已经疯了。   能看到自己深爱的男人为自己疯一次,哪怕只有这么一次,他觉得这辈子也就够了。   但他不想看到沈璁为了自己,双手染血。   他虚弱地望着沈璁,声音里带着啜泣的鼻音,轻声道:“七爷……裴筱怕血……”   沈璁单手抚着裴筱的后脑,将人按进自己的怀里,挡住了裴筱所有的视线,然后用手捂住了裴筱的耳朵。   裴筱颤抖着,在沈璁怀里,迎来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声枪响。   “嘭”的一声,随着沈璁扣动扳机,世界安静了下来。   当所有人从震惊中睁眼,才看到沈璁抬高了手臂,最终只是将这一枪打在了门框上,而门边那个沈克山的下人,已经吓晕了过去。   在扣动扳机的前一秒,沈璁感觉到了怀中裴筱颤抖的身体正传达出真实的恐惧。   裴筱在害怕,这终于唤起了他濒临崩溃的那最后一丝理智。   他低头浅浅吻过裴筱的发心,沙哑的声音温柔地安慰道:“没事了。”   “哈哈哈——哈哈哈——”   就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门框上的那一枪吸引时,身后突然爆发出一阵癫狂的笑声。   郑乔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爬起来,眼镜歪了,头发乱了,洁白衬衣的胸口上还留着一个明显的鞋印。   他看起来狼狈极了,但他瞪着沈璁的眼神却无比狂妄。   “你以为这就算是对他好了吗?!”他轻蔑地撇了撇嘴,眼睛看着沈璁,手却指着对方怀里的裴筱,“他在哭!你看见了吗?他哭了!”   “你以为这是因为谁?我吗?!”   “是你!沈璁!这一切的悲剧都是因为你!”   他突然发了疯似的冲上来,读书人的瘦弱身板很快被早就侯在一旁的保镖拦下。   沈璁没有什么动作,只是微微侧身,挡在了裴筱面前。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当初的眼光还是不错的,郑乔真的很聪明,这么快就已经看出来他断了杀心,至少是在裴筱面前,所以才敢这么放肆。   “都是因为你!如果不是和你在一起,沈克山的眼睛又怎么可能放在裴筱身上!”   被保镖按在地上的郑乔还在疯狂地挣扎着,歇斯底里地咆哮。   “如果你真的为他好!就应该放过他!他是个人!是人!不是你沈璁的私产!!!”   裴筱眼神惊惧,像一只受了伤的小猫,躲在沈璁怀里,感受到沈璁搂着自己的肩膀的手传来点点震动,他缓缓抬眸,居然在沈璁深邃的眼底看到了一丝犹疑。   虽然愤怒,但沈璁发现,他好像无法反驳郑乔的话。   裴筱的痛苦,是沈克山指使郑乔造成的,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   如果没有他,凭裴筱的身份地位,的的确确不可能入得了沈克山的眼。   “如果真的要怪,那就怪我吧。”   裴筱缓缓开口,声音还是十分虚弱,但在他发出了微小的声音后,所有躁动的杂音都很快安静了下来。   “要和谁在一起,是我自己的选择。”   沈璁低头,心疼地看着裴筱用苍白的双唇,弯给他一个羸弱却笃定的微笑。   他听见心中“啵”的一声轻响,裴筱就像每晚解开他的衬衣纽扣那样,温柔又不动声色地,轻轻解开了他心里刚刚系上的一个结。   和谁在一起,是两个人的选择,这件事本身又有什么错?   错的明明是总想着操控一切的沈克山。   打从沈璁记事起,这二十多年来,沈克山永远都是这样。   “让他闭上嘴。”他垂眸看向一旁的保镖,轻声吩咐道。   保镖得令,手刀利落地劈在郑乔的后颈上,人立马就晕了过去。   “把人绑起来,找个地方关好,然后再去找找喜伯在哪里。”沈璁松开握枪的手,枪口朝下,重新递还给了身旁的保镖,沉声吩咐道:“等我处理完楼下的事情再说。”   语罢,他躬身一把将裴筱从椅子上打横抱起,在走出房间时,顺便踹醒了晕倒在门口的废物。   而此时的沈克山,正悠闲地坐在楼下,细细品着身旁下人刚泡好的茶。   刚才在沈公馆,沈璁走后,他也是像现在这样,气定神闲地饮了一杯茶,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吩咐下人备车出发,前往他已经许多年没有再踏足的马斯南路二十七号。   其实他的计划几乎是天衣无缝的,就算最后用一个笑容给到沈璁一个明显的破绽,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如果不是郑乔起了些不该有的心思,企图用一个故事跟裴筱倾诉衷肠,那沈克山留给他的时间,就算不够完全将生米煮成熟饭,在药效发作后,搞出一些让沈璁无法接受的场面来,也已经足够了。   沈克山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打算亲自检阅他那个不服管教的幼子的崩溃。   沈璁总说他喜欢跟自己像的儿子,事实也的确如此。   沈璁了解他,他也同样了解沈璁。   既然他们父子俩很像,那就应该同样无法忍受哪怕丝毫的背叛。   按照沈克山的计算,等他赶到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沈璁应该已经度过了亲眼看到背叛场面后,第一时间的震撼与暴怒,正好感受着背叛带来的痛苦。   这个时候的人总是最脆弱的,方便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好好“教育”儿子一番。   他已经不指望能彻底驯服沈璁这匹“野马”了,要解决裴筱很容易,但是要让沈璁服软很难。   之所以大费周章几个月,做下眼前这个局,他无非是希望打击之下,儿子可以消停,甚至是消沉一段时日,不说任由他摆布,但至少可以顺顺利利把朱家的宝贝女儿娶进门就好。   当他听到楼上传来的枪响时,带来的老妈子正将刚泡好的茶递到他手边。   那名可怜的中年妇女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登时就吓得差点打翻了手中的茶杯。   但沈克山到底是真上过战场的人,一脸淡定地接住了险些翻倒的茶杯,他非但没有怪罪,还一脸惬意地掏出手帕,擦去了溅到盖在大腿毛毯上的那点茶汤。   在他看来,不过就是来得早了一点,刚好撞上了在盛怒下失控的沈璁,这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沈璁愈是愤怒,他的计划才愈是完美。   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郑乔死后,他仍然会履行承诺,把之前答应的巨款送去给对方还在苏州乡下种地的父母。   只是很快,他就听到楼上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他与郑乔只有一面之缘,不能确定这个声音就是对方的,也听不清到底说了些什么。   但这些都不重要。   场面愈是失控,沈璁就愈是失控。   无论正在发生什么,对他来说都只是变向的好消息罢了。   直到他看到楼梯上出现沈璁身影的那一刻,之前悠然自若的神态在一瞬间彻底崩塌——   沈璁怀里,居然抱着个男人。   他还没有见过裴筱,可除了裴筱,还能是谁呢?   而在沈璁身后,刚才得他吩咐上楼找沈璁的下人,已经就差没有四肢着地了。   都说打狗也要看主人,他吩咐上楼的,好歹也是在他身边侍候几十年的老人了,算算时间,比沈璁的年纪都大,却这样脸色惨白的,几乎是爬回了他的脚边。   沈璁抱着裴筱,每一步都走得格外小心,一直到将人抱到沙发旁边放下,他还不忘贴心地脱下西装的外套给裴筱盖上,然后再温柔地帮裴筱撩开一缕挡住眼睛的鬓发。   不止“打狗”的时候没有看主人,他直到现在,都没有看过沈克山一眼。   此情此景,沈克山已经不得不承认,一切似乎与他之前的计划有了些出入。   但来都已经来了,他也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虽然还不知道到底是计划的哪一环除了问题,但既然沈璁对他视若无睹,他也不能不清不楚地率先主动放下身段。   他将手中喝剩的半盏茶递给一旁侍候的老妈子,然后不咸不淡地闲话了一句,“这茶,可比家里的差远了。”   “这……”接过茶盏的老妈子一脸尴尬。   她就算不是什么机灵人,也很难看不出来,这屋里相差总共没有几步远的父子俩,互相把对方当了空气。   虽然这父子俩从前也不太对付,但好歹还会做做面子功夫,就算实在装不下去吵了起来,也比现在这个诡异的画面好太多了。   “可能……少爷还年轻……不爱喝茶……”老妈子尴尬地打着圆场,“现、现在的年轻人不是都爱喝那个……那个豆子煮的……咖啡……”   “这帮小年轻能懂什么。”沈克山不屑道:“不识好歹。”   老妈子口中的年轻人说的是谁,傻子都能听出来,自然也能听明白,沈克山在说谁不识好歹。   可沈璁本人还是不为所动。   他眼里好像只有裴筱,一会替对方理理头发,一会帮对方整整衣角,满眼的柔情蜜意,好像真就把这房间里的所有旁人都当做是透明的,直把裴筱都看得些许局促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拽着他的衣角。   “别怕,没事儿的。”   沈璁柔声安慰道,身后的沈克山终于看不下去了。   他抬手示意一旁的佣人给自己递上了一根拐杖。   跟一般完全瘫痪,下身整个失去知觉的病人一样,他坐轮椅只是因为当年的腿伤。   早年战场的医疗条件有限,他的大腿里现在还留着一枚当初打进去的弹壳,随着他年老体弱,腿疾愈发不受控制,几次医治都不彻底,他又信不过西医,不肯做手术,这才渐渐行动不便,坐在了轮椅上。   但他本人其实是可以站起来的。   他一手撑着轮椅的扶手,一手搭着下人的胳膊借力,沉声吩咐道:“扶我去看看九姨太。”   沈家的九姨太,指的便是沈璁的母亲,之所以是九姨太,是因为当年是在她平安生下沈璁,并且确定是儿子后,才被沈克山承认是沈家的姨太太。   这也是为什么,沈克山总说,要不是肚皮争气,窦凤娘根本进不了沈家的门。   得了吩咐,很快有两个佣人上前,他们正扶着沈克山艰难地起身,却听到之前一直对周遭一切都无动于衷的沈璁突然冷冷道:“不准。”   沈璁缓缓起身,虽然声音并没有多大,但气势却很足,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寒意,让他身旁的裴筱都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沈克山闻言,抬手示意左右的佣人让开,他重新坐回轮椅上,双手交叠搭在拐杖的龙头上,表情严肃地盯着沈璁。   “我去看看自己的姨太太,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晚辈来批准了。”   “我娘不想看见你。”沈璁冷冷道。   见沈克山似乎想要反驳什么,他却已经不想再跟对方继续打哑谜了,直接开门见山地打断道:“沈克山,不要装了。”   “回国的时候,你我曾经约法三章,我不会回沈公馆住,你也永远不要踏足马斯南路二十七号。”   “我们原本是可以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的。”   “今天这个局究竟是谁做的,目的又是什么,你我都心知肚明;但你记住了,我不是你那堆姨太太,不会任凭你拿捏。”   “沈璁,这就是你跟父亲说话的态度吗?”沈克山瞪着沈璁冷声道,双手将拐杖的龙头攥得“咯吱”作响。   这不是他第一次跟沈璁吵得面红耳赤,但今天是第一次,沈璁当着裴筱这个“外人”的面,让他下不来台。   “你这到底是为了你娘,还是——”说着他举着拐杖指了指坐在沙发上的裴筱,“为了这个贱人?”   “呵呵——”他冷笑一声,“倒是我忘了,他们两个,本质上都一样。”   “沈璁,你说我没有管过你,但你以为你娘真的就把你当儿子看了吗?”   “你只不过是她攀上我,好离开八大胡同,过上阔太太安逸日子的工具!”   既然沈璁在外人面前下了他的面子,他言语间也一点没打算给沈璁体面。   “窦凤娘把你养在身边,就跟农民照顾地里的庄稼,军人擦拭手中的枪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你只是一件——”   “工具。”   “帮她窦凤娘达成目的的工具。”   虽然沈璁甚少提起母亲,但就从自己误闯窦凤娘生前房间后沈璁的反应,裴筱就不难看出,沈璁对于母亲,有很深的感情。   之前他还羡慕过这种母子情深,因为他早就连父母亲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   面对沈克山毫不留情的话,看着沈璁眼底慢慢聚集起的风暴,他紧张地捏了捏沈璁的手,深怕对方在盛怒之下,做出些冲动、过激的举动。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沈璁居然点点头,承认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沈璁很快反驳道:“你看中子嗣,我娘给你生了儿子,这就和你跟人做生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有什么区别?”   “凭什么她就该像大娘,像你其他的姨太太一样,在你面前温柔顺服,然后在你背后你争我夺地去获取你的关注!”   “沈克山,为什么每一个女人都必须爱你,顺从你,甚至崇拜你,如果做不到,就要挨打?”   “她们是你养的狗吗?”   “你——”看着沙发上满眼震惊的裴筱,和眼前已经无所顾忌的沈璁,沈克山气得直杵拐杖,“放肆!”   “我一直都是这么放肆!”沈璁脸色一沉,冷声道:“沈家七少爷从前的乖巧,不过是顺从窦凤娘的希望,那是工具,沈克山——”   “就像你说的那样,你也只不过是我哄我娘高兴,让她放心的工具。”   “你……”   沈克山似乎还想说什么,但他气得一口气没有喘上来,身体一软,倒在了轮椅上。   那根没来得及派上用场的拐杖也随之脱手,顺着他的腿边,滑到了地上,咕咕噜噜滚了两圈。   一旁的佣人见状,着急忙慌地围了上来,手忙脚乱地找药,但沈璁还是直直地站着,面无表情,单手插兜,轻蔑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沈克山,承认吧,骨子里,你就是自卑的,不管今天的沈老爷在上海滩有多高的威望,在银行有多少的金条,从始至终,你都是配不上大妈的。”   “所以你控制身边的女人,还要控制你的儿子们,以所有人的臣服,来体现你的能力。”   “可是他们顺了你的意思,就能过得好吗?”   “为什么没有一个长命的啊?”   “父亲——”他捡起滚到自己脚边的拐杖,倾身向前,平放在沈克山的身上,看着对方青白的脸色和发紫的嘴唇,他毫无怜悯地挑衅道:“你老了。”   “这个世界,不会永远都被你握在手心里。”   “你……沈璁……”沈克山紧紧地捂着胸口,颤颤巍巍道:“沈家……有我在一天……就不可能是你说了算!”   “是。”沈璁点头,表情十分诚恳。   毕竟现在沈家处理具体事务的虽然是他,但在任何重大决策之前,没有沈克山的首肯和签字,都还是办不成的。   就算现在沈克山立刻咽气,只要一纸遗嘱还在,就算不能完全把他踢出沈家,也能让他掣肘好几年。   其实他并不在意自己能不能继承沈家的产业,但是现在,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完成,暂时还不能离开。   尽管如此,他脸上倒并没有任何急躁的表情,只是一脸轻松地反问道:“那父亲怎么不亲手料理了之前那几位陪你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又跟你在上海打下沈家整片江山,却在你日渐虚弱后妄图夺权的世伯呢?”   沈克山眼神微眯,恶狠狠地盯着沈璁:“你以为我做不到吗?”   “父亲当然做得到。”沈璁微微笑着,站直身体,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克山,“可你为什么不那么做呢?”   “都说了,是跟你出生入死,又陪你打下江山的人啊——”   “沈老爷在上海滩有头有脸,又怎么可以亲自动手,做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   “总得要有个人替你唱白脸的,不是吗?”   他抬眼,看到客厅角落里,保镖正在朝自己打着眼色,应该是喜伯已经找到了,他也不打算再跟沈克山浪费时间。   “沈克山,你有那么儿子,当初争气的也就只有大哥一个,可他已经失踪了快十多年了吧;就算还活着,他这么多年也不愿意回来,意味着什么,还不明白吗?”   “至于其他的,就算还在,也没人有那个本事,替你撑起偌大一个沈家。”   “现在的孔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要再想着控制我,我自然会继续做你的白手套,替你看好你最在意的,整个沈家的基业。”   “记住——”   他猛地回头盯着沈克山,眼神冰冷,好似含刃。   “不要碰我的人,不要再到这里来,否则——”   “没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   就在沈璁大手一挥准备送客时,沈克山终于一口气没有提上来,晕倒在了轮椅上。   沈公馆的佣人们很快围了上来,七手八脚地要将沈克山抬出门往医院送,沈璁却头都没有回,转身看着沙发上的裴筱。   “还有哪里不舒服吗?”他担忧地蹙起眉头,俯下身来探了探裴筱的额头,柔声问道:“去医院看看?还是你想上楼休息?”   裴筱虚弱地摇了摇头,想说自己没事。   其实他无所谓是上楼休息还是去看医生,只是一直拽着沈璁的手。   只要沈璁在身边,他就安心了,怎么都可以。   还不等他说话,一旁的保镖很快走了过来。   毕竟刚受到过巨大的惊吓,即使跟沈璁的贴身保镖已经算得上熟悉了,他还是本能地朝沈璁怀里躲了躲。   沈璁轻轻拍了拍裴筱的后背以安慰着,听到对方长舒一口气的声音后,才站起身来低声问道:“人呢?”   “晕倒在杂物间里了……看起来……应该也是……”   保镖看看沈璁,眼神又瞥向裴筱,没敢说下去。   喜伯应该也被人下了和裴筱一样的药。   “去准备车。”沈璁低声吩咐道,说完一把从沙发上抱起裴筱,耐心地哄道:“我们也去医院看看吧,看看郑乔到底给你吃了什么,也好让我放心些。” 第44章 往事长   医院一番检查下来之后, 很快便确定了,沈克山指使郑乔加进酸梅汤里的,就是一种强效的镇静剂。   准确来说, 动手的不是郑乔,上午佣人来打扫屋子时,就有人将药加进了制作酸梅汤的原料里,所以喜伯才会一起遭殃。   裴筱因为喝得少, 并没有什么大碍, 但喜伯年纪大了, 洗胃之后还需要留院观察, 一直陪到老人歇下, 沈璁才带着裴筱回家。   他们在医院里忙活时,保镖已经把郑乔带走,在公司找了间没人的屋子暂时关起来。   沈璁这一天忙下来也没有力气赶去过问, 送裴筱上楼洗澡后, 他听到浴室里传来的水声, 才终于长长地舒出一口气,疲惫地坐在了卧室的书桌前。   他点起一支烟,习惯性地伸手拿了瓶柜子上的红酒, 准备往杯子里倒时才发现, 酒瓶居然已经空了。   最近他一直很忙, 也没什么时间喝酒, 已经忘记上次自己是什么时候喝光酒瓶的了。   他起身下楼,去酒窖里随手拎出一品红酒, 懒得再去拿杯子, 也顾不上醒酒, 拔出酒瓶上的软木塞就仰头灌了两口, 然后脱力地倒在沙发上。   不一会,楼上传来“咔嗒”一声门锁的轻响。   裴筱洗完澡出来没有看见沈璁,本能地一阵紧张,好在一出房门,他就看见沈璁倒在楼下的沙发上。   他长舒一口气,但眉心的担忧刚刚解开,就立刻染上了一层心疼。   在今天之前,不止是他,只怕整个上海滩都觉得,沈家的七少爷是无所不能的,但是现在倒在沙发上的沈璁,看起来真的很疲惫。   “七爷。”裴筱走到沈璁身边坐下,轻轻唤了一声;看到沈璁浓密的眼睫毛动了动,确定对方没有睡着后,他才轻声问道:“怎么不上楼睡?”   “我不困,就是不想动。”   沈璁微微睁开点眼缝,看见裴筱已经换了身随意的棉质睡衣,刚洗过的头发乖顺地趴着,已经看不见百乐门里那个交际花颠倒众生的模样,但却给人一种很轻松舒服的感觉。   “你要睡了吗?”他拉着裴筱的手,低声问道:“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裴筱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扶着沈璁的脑袋,舒服地枕在自己的大腿上。   沈璁觉得裴筱身上真的很好闻,就算刚洗完澡,好像还是隐隐带着点郁金香的清甜。   他侧过身子抱住裴筱的腰,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吓着你了吧?”   裴筱微微抬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沈璁说的具体是哪件事情。   “我和沈克山见面,从来都没有什么好事。”沈璁很快解释道:“本来……”   “我是不该抱你下楼的。”   “但那会郑乔还在屋里,我不放心让你离开我的视线。”   “而且——”他说着抬眸,看着裴筱,“我的确是有意让你听到的。”   “我不想你觉得,我故意瞒着你。”   裴筱闻言又愣了两秒。   沈璁跟沈克山不太对付,在上海滩也不算什么太大的秘密,别说真的确有此事,单看他不是沈克山带在身边养大的孩子,回国后又不肯住在家里,外面的疯言疯语就不会少。   裴筱不明白,沈璁为什么会有此一说。   直到他听见沈璁说:“我娘的屋子,连我自己都很少进去。”   “我不是针对你……只是……她一直就不喜欢有人进自己的房间……”   “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裴筱嘴上埋怨,伸手戳了戳沈璁的额角,但却一点没舍得使劲,眼睛里全是心疼。   虽然沈璁什么都没说,但他好像已经看见了,当年沈璁小小的一只,白白胖胖的,被母亲关在门外,急得哭花了脸。   就跟他躲在门外面,避开冯吟秋抽大烟时,一样的可怜。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沈璁抓住裴筱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难道要我告诉你,我只是我娘迈进沈家的工具?”   裴筱低头,愣了半晌,震惊地看着沈璁。   虽然这话已经是他今天第二次听到了,但听见沈璁亲口说出来,不掺杂任何愤怒的情绪发泄,还是会带来完全不同的震撼。   “你……”他小心斟酌着字句,深怕刺痛沈璁,犹豫许久才道:“你娘她……和我一样……”   沈璁倒是满不在乎地摇头,“我娘还不如你。”   他没有介意过裴筱的出身,因为在他眼里,就算是窦凤娘,也从来都不低人一等。   “我娘是八大胡同里唱小曲儿的。”   “可你娘不是法国人吗?”裴筱诧异道。   就算并没有洋人金发碧眼的长相,但沈璁身上毕竟有四分之一的白人血统,他的瞳色比一般身边的国人都要浅,眉眼又比电影海报上的明星还深邃。   几乎整个上海滩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混血。   只是窦凤娘走得早,他回国的时间又短,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具体的身世,只是见沈家在法租界起家,他又曾经留学法国多年,便理所应当地以为他娘是法国人。   “我娘和你差不多,除了北平和上海,哪里都没去过,也不会讲一句洋文。”沈璁笑着摇了摇头,“我外公才是洋人,不过也不是法国人,他是葡萄牙人。”   “那也不该……”   裴筱犹豫着,到底还是不好意思再说下去。   当初他在北平日子好过那几年,年纪还太小,不记得什么事,后来长大了些,也记事了,但大部分时间都关在贫民窟的小破院里,没机会见到几个洋人大老爷。   在他成名后,尤其是到了上海之后,各个租界里有那么多洋人,哪个不是吃香喝辣,手握重权的人上人,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让自己的孩子沦落在北平的风尘里。   “那这点,我娘就又跟你很像了。”裴筱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沈璁倒是不以为意,“她大概也不记得自己爹娘的样子了吧,我从没听她提起过外公外婆,连名字都不知道。”   窦凤娘的亲生父亲,也就是沈璁的那个外祖父,是葡萄牙驻军里的一个普通大兵,与她母亲私定终身,才有了窦凤娘这个女儿。   只不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母亲是真心相予,父亲却只是玩玩而已。   两年驻军结束之后,男人很快轮换回国,连招呼都没打,扔下窦凤娘母女就走了。   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未婚生女,还惨遭抛弃,当时襁褓中的窦凤娘才几个月大;他母亲没有办法,只能带着女儿回了娘家,窦凤娘这个名字,都是跟着母亲姓的。   但娘家也只是普通人家,并没有那么大能耐,替女儿遮风挡雨。   随着窦凤娘一天天长大,一看就不是普通小孩的模样,她母亲一面要面对外界的白眼质疑和无尽的闲言碎语,一面还要承受被所谓“丈夫”抛弃的痛苦,不到半年就病死了。   那个时候,窦凤娘都还不满一岁,只能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又在后来战乱中与家人走散,这才被人贩子拐了去,几经倒手,最后卖进了八大胡同里。   “那七爷以后出国也丢下裴筱吗?”   裴筱微微笑着,看着沈璁,沈璁则坏笑着捏了把裴筱的后腰。   “那你得先给你生个女儿,我才好一道扔了去。”   两人打趣几句,相视一笑,便把故事里的沉重悄悄化解掉了。   “不过这些事,都是我都拼西凑,从奶娘和喜伯那里打听来的。”沈璁轻叹一声,摇了摇头,“都过去那么多年了,真真假假的,也就不知道了。”   当年窦凤娘被卖进八大胡同时,奶娘就是里面粗使的老妈子,她有份照顾过当时还年幼的窦凤娘,也算看着对方长大的。   所以后来,当窦凤娘怀上了沈璁,被沈克山接出八大胡同养胎,她便以要给肚子里的孩子物色一个奶娘的由头,一起将奶娘带了出来。   后来沈璁出生,奶娘一个人又要侍候窦凤娘坐月子,又要照顾孩子,实在忙不过来;这边窦凤娘不愿意接受沈克山安排的下人,那边奶娘的丈夫,也就是喜伯家里的土地被人征了去,正好赋闲,便一直跟着照顾窦凤娘母子。   有些事虽然年代久远,已不可查,但窦凤娘若真是什么外国政要的孩子,也不可能被沈克山横挑鼻子竖挑眼地瞧不上,到死都进不了沈公馆的大门。   “就算是这样,你也不是‘工具’。”看着沈璁落寞的眼神,裴筱心疼地安慰道:“我听我师父说,就算已经把我卖掉了,收了钱以后,我娘还是给我买了串我从小到大一直心心念念又吃不起的糖葫芦。”   “我知道,她是没有办法才卖掉我的,因为我年纪小,最好卖;卖了我,也许大家都能活,留下我,可能全家都要饿死。”   “其实,哪有母亲不心疼孩子的。”   “你别听沈克山瞎说。”   对于沈璁这样从生出来就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其实很难想象裴筱之前的生活,就算听见裴筱亲口说过,他也无法凭空想感受到饿肚子,或是长冻疮的真实感受。   可偏偏这样长大的孩子,现在说起当初狠心卖掉自己的父母,居然还怀抱着最大的善意。   裴筱甚至都没有怀疑过,也许父母卖掉他,只是为了换一管大烟,或是还一笔赌债,而那些糖葫芦的故事,只不过是冯吟秋哄他宽心的谎言。   名利场里侵染过的人,还可以这么善良,沈璁都不知道这是裴筱在心疼自己,还是他该心疼心疼裴筱这么“傻”。   “沈克山那样极度自卑,又极度自傲的人,不是今天被我逼得急了,又怎么会承认他只是被人利用的一张长期饭票。”   沈璁搂着裴筱,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只是一个‘工具’,是我在我母亲的日记本上亲眼看到的。” 第45章 歉意迟   除夕夜那晚, 沈克山气急了时曾经说过,是窦凤娘趁他喝醉了酒,两人才会有了沈璁。   其实真要说起来, 这算是气话,但并不算是假话。   跟只有四分之一白人血统的沈璁不一样,窦凤娘在样貌上的混血特征特别明显,有明显异于常人的瞳色, 和一头浓密卷曲的红发, 面部轮廓也比身边柔美精致的姑娘们更显锋利硬朗。   其实在沈璁的眼里, 母亲是比大多数金发碧眼的洋人要好看的,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样“特殊”的长相。   所以当年就算在八大胡同, 窦凤娘也没什么市场。   她从小忍饥受冻,得亏有奶娘心软,偶尔接济照顾, 才能顺利长大;可长大以后, 除了空有一张酷似洋人的脸, 她没有没有洋人身份的优待,也不会说一句洋文,还没读过书, 不认识字。   除了从小耳濡目染之下会唱两首小曲儿, 她没有任何能养活自己的东西;可就算唱小曲儿, 受限于自己特殊的容貌, 她也混不出个什么名堂。   日记里,沈璁亲眼看到, 是窦凤娘自己写下的, 她与沈克山之间, 就是一场赌博。   因为沈克山极其看中子嗣, 只要生下儿子,就算没有名分,她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哪怕是女儿,钱也一定是会给一笔的,毕竟在抛弃妻女离开北平前,就算是女儿,沈克山也还是多少会看两眼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什么都没有,窦凤娘本来就是八大胡同里的女人,又能损失什么呢?   顶多也就是失去一次让自己过上好日子的机会,并不会让她的处境变得更糟。   于是,便有了沈璁的出生。   跟窦凤娘当初想象中差不多,她的确到死都没有名分,也没有进过沈家的大门,但沈克山还是给了她宽敞舒适的大房子,还有每个月一笔足够让她和儿子吃著不尽的钱。   唯一的问题大概就是,她和沈克山这个比自己父母亲还大了好几岁的男人之间,没有任何感情。   毕竟,谁会对一个十天半月都不来看自己一次,就算来了也是稍不顺心就大声呵斥,略有违逆就动手责打的人有感情呢?   不过好在,窦凤娘很快就发现了,就算她再怎么不得沈克山喜欢,哪怕头天沈克山被气得大打出手,最后负气而去,只要第二天是给家用的日子,该是多少钱,他还是会差人送来。   于是她就连表面的温顺都懒得再装了。   激怒了沈克山,的确会招致毒打,但这样沈克山也会越来越厌弃她,几个月都懒得来看一眼,她反倒乐得清闲。   反正只要沈璁乖巧懂事,平安长大,钱就会准时送到,她可以去听听戏,再趁着沈璁上学念书后,拿来儿子的课本,学学读书认字,怎么都比侍候一个脾气暴躁,反复无常的糟老头子要强。   这也就是为什么,之前喜伯说起过,当时裴筱刚到上海滩,红得戏票一票难求,奶娘想去找沈克山求张好位置的戏票,窦凤娘都不肯麻烦。   那会沈璁已经被送出国了,沈克山也再没有到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来过,她是真的不想再跟对方有哪怕多一点的联系。   “所以……”听完窦凤娘的往事,裴筱小心翼翼道:“因为跟你爹没有感情,你娘才……”   裴筱踟蹰着没有说下去,沈璁倒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当然。”   “沈克山对她又不好,她也不喜欢沈克山,干嘛要喜欢沈克山的儿子呢?”   “对她来说,我只要‘存在’,就够了,她不需要对一件‘工具’真情实感。”   “那……你娘她还……真……”   裴筱纠结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站在一个晚辈的立场上,他没有权力指着沈璁的母亲;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他也说不出窦凤娘有什么错。   毕竟,跟窦凤娘一样,他也过过那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非常能理解这样的人必须为自己着想。   而窦凤娘就是这么做的。   她计划中的每一步,都考虑着自己的出路,但好像,也只考虑了自己。   这让裴筱又不得不心疼小时候那个爹不疼娘不爱的沈璁。   正常情况下,他觉得自己应该要好好安慰安慰沈璁的,但跟他说起自己童年时,仿佛重新经历了一遍曾经的痛苦与挣扎不一样,沈璁的表情一直很平静,语气也淡淡的。   这让裴筱觉得,出言安慰似乎也变得不合时宜了起来。   “我娘多清醒啊。”沈璁轻描淡写道,说着伸手捏了捏裴筱的脸,“哪像你,这么‘笨’。”   其实沈璁没舍得真使劲,但裴筱生得白净,皮肤又细嫩,挨着就是一个红印;他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脸,顿时就跟害羞似的红了一片,说不出的娇俏。   “七爷又笑话裴筱!”他娇嗔着推了把沈璁的枕在自己大腿上的脑袋,眼神也缓缓瞥向一边,片刻后才轻声道:“‘笨’点不好吗……”   如果他足够“聪明”,不会到现在还有胆子跟沈璁窝在沙发上;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清醒”,根本就不可能放任自己走进沈璁世界里。   可他不后悔。   窦凤娘对沈克山没有感情,但他很早以前就喜欢沈璁了,怎么可能“清醒”。   “好啊……怎么不好呢……”沈璁喃喃道,眼神一点点暗下来,最后干脆闭上眼睛,把脸埋进裴筱的怀里,“再‘聪明’的人,也做不到永远‘聪明’。”   “就算是我娘,都没能‘清醒’一辈子。”   小时候,他只是凭着一个孩子的直觉,觉得窦凤娘可能是不太喜欢自己,直到对方没有半句解释,强行将他送出国去,并且勒令他不准回来——   那个时候,他小时候的直觉几乎得到了一个准确的证实。   直到他在许多年以后重新回国,看到了窦凤娘的日记本,才终于知道,母亲送自己出国的时候,他那个最被沈克山看中的大哥,在战场上失踪了。   那段时间他只是听说沈公馆里的大妈突然得了急病,但完全没有想到,对方的急病是因为受不了儿子失踪的打击。   在那之后,沈克山很快决定再选一个儿子顶替长子的位置,一来是寄希望有人能建功立业,稳固沈家的地位,二来,大概也是希望去有人能去把他寄予厚望的长子找回来。   沈璁就是在那个时候被送出国的。   是窦凤娘找到了沈家的另外几房姨太太,替儿子做出了选择,主动放弃所有沈家财产的继承权,远走海外,并且保证沈璁终身不再回国。   作为交换,她开出了一个明确价码,保证了沈璁在国外也能继续维持之前衣食无忧的生活。   当时沈家长房长子没了,几房人大概也就像今天的孔家一样,闹得不可开交,沈璁是不起眼,但他毕竟是沈克山的亲生骨肉,真到那一天,等老头子咽气,遗嘱里只要随便提一笔,那也是一块了不得的肥肉。   能用一笔钱打发掉日后的麻烦,沈家的几房人肯定求之不得,更何况甚至根本不用他们出钱,凭沈家的财力物力,窦凤娘那点要求,只要沈克山的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都用不完。   这样在当时看似赔本的买卖,现在看来却无比的英明。   人人都以为,沈璁今天表现出来的工于心计,善于算计,是继承了沈克山的商人天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大概都是窦凤娘的“功劳”。   因为当初被送去了国外,期间一次都没有回来过,他才完美地避开了一场可怕的家族内斗。   以之前窦凤娘和他地位,沈克山要再找儿子上战场,他很可能是被几房人第一个推出来去送死的;而且很可能,他都活不到被送去战场,就会在各房人的倾轧之中“死无全尸”。   当时送沈璁出国,是窦凤娘深知自己根本无力保护儿子之下唯一能想到的无奈之举,但就是这个沈家最最保护不了儿子的女人,也是沈家最后唯一一个保护住了自己儿子的人。   只可惜,当沈璁回国看到窦凤娘日记中的这些内容时,对方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明明从小到大窦凤娘都不待见他,但他总是好像本能的,对母亲有一种深深的依恋。   可能有些东西,即使埋在内心的最深处,即使连窦凤娘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但总有人能感受得到。   “可能是因为看透了我外公外婆的事,我娘这一辈子都很‘清醒’,甚至是‘自私’。”沈璁轻声道:“大概也就只有最后这么一回不是……”   “但也就是这一次……”   他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当初在他出国的几年后,奶娘就走在了窦凤娘的前头,在那之后,他要得到国内的消息就更难了。   他没有办法明确的知道,在最后那段日子里,母亲是怎么过的,但他可以确定,如果那个时候他还在国内,可以陪在母亲身边,一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窦凤娘抽大烟把自己抽死。   这一次,裴筱也没有再说话,只是俯下身来,轻轻抱住沈璁。   听到耳边小心翼翼地叹息声,沈璁缓缓睁开了眼睛。   今天家里是真的一个人都没有了,难得有机会可以像现在这样,和裴筱这样无所顾忌地我在沙发里,他不想为了一些已经过去的事情,破坏彼此的心情。   “想好了吗?”他抬手,宠溺地捏了捏裴筱的下巴,问道:“明天想去哪里?”   “明天是周四。”裴筱有些诧异,“七爷不用去公司?”   “郑乔还关在关在公司里,我当然要去。”沈璁说着从沙发上坐起,“我问的是你。”   “可是……”   裴筱一时有些懵。   沈璁不是一直都不喜欢他自己出门的吗?   之前他还不理解沈璁为什么要这样,但在听了沈克山和窦凤娘的事情后,他其实已经接受了。   有这样一个脾气暴躁,薄情寡性,还控制欲极强,对自己又漠不关心的父亲,还要被自己唯一依赖的亲生母亲从小到大冷眼相待……   沈璁会想要控制他,又不会表达自己,都太正常了。   可现在,沈璁居然问他明天想去哪里?   “今天之后,沈克山不会再敢对你做什么了。”沈璁搂着裴筱,叮嘱道:“你想要出去,就跟我说一声,我派车子来接你。”   裴筱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感觉到沈璁抱着自己,越搂越紧。   就在感觉自己都快要窒息了,身体本能地想要挣扎时,他听到沈璁突然在他耳边,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   “对不起。” 第46章 夜促膝   能从沈璁嘴里听到“对不起”这三个字, 对裴筱而言,是一种不小的冲击。   如果说他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比冯吟秋更骄傲的人存在,那一定就是沈璁了。   沈璁模样好,家世好, 学历好, 样样都好, 就连进入沈氏家族企业后的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 一等一的好,好像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   他好像出生就是那站在云尖尖上的人,总会让裴筱觉得, 自己踮起脚来也够不着。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错呢?   就算有,以沈璁的性格, 比起道歉, 他更有可能直接修改游戏的规则, 让错的都变成对的。   他似乎根本就没有任何必要,向任何人低头。   其实不怪裴筱吃惊,就连沈璁自己都在说出那三个字后感到莫名的为何。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说出这三个字是在什么时候了, 唯一能确定的大概就是, 他上一次跟人道歉,对象一定是母亲。   可是窦凤娘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突兀的道歉,好像突然就打通了裴筱的任督二脉似的, 让他把所有的事情都串联了起来。   “所以……”他颇为震惊道:“你之前一直不让我出门,就是怕你爹……我是说沈克山……你怕他……”   之前从来没有往这个方向联想,不是裴筱不是聪明,而是站在他的位置上, 能想到的, 其实也跟当初的窦凤娘差不多。   毕竟, 在今天之前,他并不知道,沈家所有的“脏”事都让沈璁做了。   在外人看来,沈克山一直都只是一个在商业上极为成功实业家,甚至,就算已经不便于行,他还是经常热心除夕上海的一些慈善晚宴,是个形象相当积极正面的老者。   裴筱自知卑微,他可以想到自己会和当初的窦凤娘一样,可能一辈子都不能进沈公馆,也不能得到沈克山和沈家的任何认可,但他却万万没有想到,外界看来如此高高在上,又形象良好的沈克山,真的会对自己动手。   “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啊?”裴筱埋怨地拍了把沈璁的胸口,“你要是说你只是担心我,担心沈克山做什么,我还能故意跑出去让你操心吗!”   想起这些日子以来两个人之间的不愉快,裴筱的声音里带着点委屈的哭腔,听得沈璁心疼极了。   他双手将人紧紧搂住,等怀里的人安静下来后才低声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在上海滩,说沈克山一句手眼通天,神通广大,实在不为过。   但好在他们之前的确有过约法三章,沈克山也一直信守承诺,从来没有到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来过;退一万步说,就算他要单方面撕毁约定,至少家里还有一个喜伯这个自己最信任的人——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已经是沈璁能想到的,全上海最安全的地方了。   他总不可能每天带着裴筱去公司的。   就算裴筱愿意,他也清楚知道自己眼前正在做着的事情有多危险,他决不会允许裴筱参和进去。   “我怕保护不了你……”他抱着裴筱喃喃道:“但又不想告诉你……”   “……什么?”   沈璁的声音太轻了,裴筱一时没有听清,他下意识疑惑地问道,一抬头对上沈璁的眼睛,马上吓了一跳。   就算方才说起沈克山和窦凤娘的事情,沈璁也可以保持平静,可现在沈璁的眼神却痛苦极了。   这是裴筱第一次在沈璁眼底看到这样浓烈的情绪。   “要我怎么给你开口……告诉你……”沈璁说着,摇了摇头。   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会将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去。   “我曾经,至少有两次机会是可以救我娘的……可我……”   “都没有做到。”   裴筱第一时间就想起来了,沈璁刚刚才说过,如果他在国内,在窦凤娘身边,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母亲抽大烟把自己抽死。   “那……”他犹豫着问道:“还有一次呢?”   “在我小时候。”沈璁无力地将下巴耷拉在裴筱肩上,疲惫地阖上了眼睛,良久后才道:“我曾经看过,沈克山,打我娘。”   “而且,不止一次。”   其实窦凤娘也不至于愚蠢到真的去做点什么,故意激怒沈克山的事情,她只是对待沈克山的态度比较冷淡,并不像别的女人那样百般讨好,献媚争宠。   但仅仅只是冷淡的态度,就已经足以刺激沈克山了。   凭他那点可怜的自尊,自负又自傲的性格,怎么能够忍受一个低贱卑微如窦凤娘一般,甚至要靠自己活着的女人,居然不是全心全意地爱慕并且崇拜着自己,还这么难以掌控。   而在窦凤娘的眼里,只要沈璁不被亲爹厌弃就够了,她根本不需要讨沈克山的喜欢。   所以她再三警告儿子,不管看到任何事情也不准出声,而且不准家里的任何人插手;所以就算沈璁看见了,也只能被含泪的奶娘捂着嘴抱走。   “可当初如果我能拦住沈克山,哪怕一次……”沈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可能就不会有之后的事情。”   因为沈克山极其看重脸面,他要维护自己在外人面前正派高大的形象,就不能被人诟病自己是个只会对女人动手的人渣。   所以就算窦凤娘被他打伤,也是不能请医生瞧病的,就连奶娘想去抓两服药,都得做贼似的把药方拆成好几份,分开几个药铺买齐,深怕被人发现。   沈璁也是后来才在日记上看到,就是在那个时候,窦凤娘听人说,罂粟可以入药止疼。   后来鸦片泛滥,她又不缺钱,便悄悄试过几回。   到最后,沈克山已经很少来看他们母子,冲突自然也就少了,可窦凤娘已经沾上了鸦片的瘾,再也没能戒掉。   作为一个被养在府外的孩子,沈璁就像一个私生子,虽然没有人敢在明面上得罪沈克山,但在背地里,他听过的闲言碎语不会少。   他从来不被父亲和外界看好,又有没能保护母亲的阴影,要是这一次连裴筱都保护不了……   “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是处废物。”   他轻声道。   “不是!”裴筱突然激动道:“你不是的!”   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应有些过激,他尽量压抑着,可声音还是止不住的哽咽。   “你救过……很多……别的人……”   “我倒也没有那么伟大……”以为裴筱真的哭了,沈璁连忙坐直身体,轻拍着对方的后背,无奈地笑道:“都过去了。”   “你现在想做什么都可以。”   “要不……”他低头拨着裴筱的下巴哄道:“我去买一个电影公司?”   “在百乐门唱歌有什么前途,给电影唱两首插曲,再录成胶片……”   看着裴筱吃惊的眼神,他故意玩笑道:“干脆你自己演,反正电影院门口那些海报上的明星也不如咱们裴老板风华绝代。”   这话要是换做旁人来说,裴筱也只会当玩笑一句,但沈璁这么说了,他就不怀疑对方真的会做。   毕竟以沈家的人脉和财力,要捧红个巴小明星简直易如反掌。   可裴筱却高兴不起来,甚至心里还酸溜溜的。   “七爷……你……认真的?”   “本来只是玩笑。”沈璁微微挑眉,“但如果你真想,就是真的。”   “那你不怕……不怕……别人盯着我……”   裴筱说到最后,声音已经低得像是蚊子叫。   他也气自己总是这么矛盾。   之前沈璁像养一只鸟儿似的把他关在笼子里,他自然不乐意;可现在沈璁突然“大度”了起来,他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只要想到沈璁好像也不那么在乎自己,他一瞬间就难受得想要掉泪。   可是下一秒,他就听到沈璁笑出了声音。   “怕,怎么不怕。”沈璁坦荡荡道。   之前要不是见不得百乐门里那么多爽色眯眯的眼睛盯着裴筱看,他可能也不会这么快把人拐回家里来。   “明儿一早,我就去找根狗链,把郑乔拴在我办公室门口,不——”   “直接拴在公司门口。”   “让所有人都看看,觊觎我沈璁的人,是个什么下场。”他一脸坏笑着挑了挑眉毛,抬起裴筱的下巴,“我倒要看看,整个上海滩,还有谁还敢‘盯’着我们裴老板。”   裴筱闻言很快破涕为笑。   明知道沈璁是在跟自己说笑,但他就是无法自拔地沉湎于沈璁对自己的这种占有欲。   他喜欢曾经那个温柔的沈璁,也喜欢现在这样霸道的沈璁。   而且,他毫不怀疑,以沈璁的为人和手腕,真的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七爷不杀郑乔了吗?”他靠在沈璁怀里问道。   “你想他死吗?”沈璁反问道。   “不想。”裴筱很快答道:“裴筱并不在乎他的死活,只是不想七爷弄脏了手。”   沈璁低头吻了吻裴筱的额角,“听你的。”   总算把里里外外的事情都料理清楚了,倦意也爬上了他的眼皮。   他放松下来靠在沙发上,沉沉地阖上了眼睛。   “七爷不上楼睡吗?”裴筱趴在沈璁的胸口上问道。   沈璁闭着眼睛摇了摇头,“不想动。”   裴筱抬起头来,看着满脸疲态的沈璁,心疼地伸出手,温柔地抚平了对方轻蹙的眉心。   “那七爷就像刚才一样,睡在裴筱身上。”   他搂着沈璁,让人平躺在自己的大腿上,一只手耐心地一根根拨顺对方的发丝,另一只轻轻扶着着沈璁的后背,就像哄孩子睡觉似的。   “要不……裴筱也给七爷唱歌小曲儿?” 第47章 复何求   第二天一早, 当沈璁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张开眼,一时还有些愕然。   他不记得自己昨晚是什么时候,怎么睡着的了,只依稀记得自己好像一直枕在裴筱的大腿上;但等他再醒来时, 脖子底下垫着的, 已经换成了平时摆在沙发上的靠垫。   起身掀开同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盖在自己身上的薄毯, 他双眼巡觑一圈, 也没能找见裴筱的影子。   “裴——”   还不等他喊出裴筱的名字,就瞧见那个秾丽的人影从厨房的方向走了出来。   “七爷醒了?”裴筱手上端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看见沈璁醒了, 连腰间系着的围裙都来不及解,就笑盈盈地走了过来:“我刚还在琢磨着呢, 到底要不要叫醒你。”   “刚煮好的咖啡, 七爷这可是闻着味儿起的?”   初晨的阳光从客厅的落地窗洒进来, 明媚热烈,因为时间尚早,还没有沾染上盛夏的暑气。   沈璁听见裴筱用甜亮的声音跟自己打着趣, 只觉得一切都刚刚好。   他很快起身, 接过裴筱小心翼翼端着的咖啡。   看见裴筱的手刚松开咖啡杯就连忙捏了捏耳垂,他赶紧随手将杯子放在茶几上,一把抓过裴筱的手关心道:“烫着了?”   “习惯而已。”裴筱笑道:“哪儿就那么娇气了。”   看了看裴筱的手的确没什么事, 沈璁才放下心来,揽着对方的细腰,将人圈进怀里。   他细细嗅着那股熟悉又好闻的郁金香味道,低声道:“这么早就去拾捯花了?”   “今儿是老板送鲜花来的日子。”裴筱眼神示意了下客厅角落里堆着的几捆油纸包, “我刚抱进屋里, 还没来得及收拾呢。”   “重不重?”沈璁随口关心道, 顺着裴筱的眼神望去。   一周两次,在固定的时间,会有专门的花店老板派人送鲜花和一些装饰性的绿植到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来,原则上多是之前窦凤娘最喜欢的郁金香。   不过之前有喜伯在,这些小事自然都不用沈璁操心,他也是第一次看见刚刚送来还没拆封的花,毕竟是要装点整个小洋楼上下两层的,都堆在一起,看着可不算少。   “累坏了吧?”他捏了把裴筱的后腰,“干嘛不叫醒我,或者直接让人帮忙搬进来。”   往常这些花的确都是送花的工人帮忙搬进来的,不用喜伯亲自动手,但往常沈璁也不睡在楼下。   “不累。”裴筱低着头羞赧道。   跟他从几岁开始就要五点钟起床开嗓、压腿的功夫比,这点活计的确算不上什么;但沈璁捏着他后腰的那只手已经解开了他长衫腰侧的盘扣,顺着滑了进去,羞得他一阵脸红。   “裴筱担、担心他们动作太大……会……吵、吵醒七爷……”   “原来裴老板不想我起来啊……”沈璁故意拿出一股失望的语气,其实手指灵活已经偷偷向下,引得裴筱缩在自己怀里轻轻颤抖着,他才接着道:“那你早早煮好咖啡干嘛?”   “想让七爷……多睡会……但、但又怕……耽误七爷……去公司……”   裴筱双手搭在沈璁的肩膀上,拼命将那张红透了的小脸埋在对方怀里;他面上害羞得紧,身子却诚实地紧紧贴着沈璁,随着沈璁手边的动作,轻轻缩起肩膀。   沈璁可太喜欢“欺负”这样的裴筱了。   “上次不是说好了,下次只穿围裙吗?”   他故意趴在裴筱耳侧说道,手边还恶劣地扯了扯对方身上单薄的长衫。   “七爷……你今儿……”裴筱难耐/地仰起颈子,看向沈璁的眼底春意盈盈,“不用去公司吗?”   “那、那郑乔……”   郑乔倒是其次,关在公司里找个人看着,先饿上几天也行,但沈璁今天的确是要赶着去公司的。   既然之前秘密运出上海的药物被沈克山发现了,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彻查整改;不然今天沈克山的人能发现,日后难保不会被别人发现。   这事说得严重些,可是能掉脑袋的罪。   有沈家庇荫,沈璁自己或许不会有性命之虞,但他不想连累旁人,尤其是——   他现在还有裴筱。   只是刚才裴筱那副样子实在太诱人了,他才没按捺住自己心底那点邪念,忍不住就是想“逗逗”对方。   “算了……”他撇了撇嘴松开裴筱,装出一副遗憾的样子道:“既然裴老板不愿意,那我去公司便是了。”   “七爷!”裴筱这会总算看出沈璁在戏弄自己了,他娇嗔着将人推开,仰起发红的眼尾,娟媚地瞪了对方一眼,“赶紧上楼梳洗去吧,等会这咖啡该凉了。”   “裴筱的手艺不比喜伯,这咖啡凉了啊,可没法儿喝!”   看着裴筱那张含羞带臊,又宜喜宜嗔的小脸,沈璁忍不住伸出手,宠溺地捏了捏对方的下巴,这才依依不舍地转身上楼。   楼上,裴筱早就为他准备好了一套熨烫整齐的干净西装,就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   他动作一向麻利,很快就换好衣服,收拾停当,随意地把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转身下楼前,还特意将领带挂在脖子上,留着没系。   一出卧室的大门,他就看见楼下的裴筱已经脱掉围裙,也系好了长衫上刚才被他解开的几颗扣子,正对着落地窗上玻璃的反光整理着自己,看样子像是要出门。   纵使沈克山已经不足为虑,但前有玫瑰梦里的大老粗马五和一群色迷心窍的纨绔,后还有昨天差点就“得手”的郑乔——   没有人比沈璁更清楚裴筱有多迷人了。   奈何昨天大话已经放了出去,他现在也不好再拦着裴筱进出;只是一想到大街上随时可能出现“前赴后继”者,哪怕只是那晚在酒店门口那种“人畜无害”的学生,他心里也还是酸溜溜的。   “你……”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下楼梯,压着自己的醋意,用尽可能平常的语气道:“还是要出去?”   “怎么了?”裴筱回头,已经敏锐地嗅到了空气里那一丝微妙的味道,一脸无辜地看着沈璁,“七爷……我……不可以……”   “没有。”沈璁很快打断道,为了让自己看起来轻松自然,他还牵着嘴角笑了笑,“我只是想问问你什么时候走。”   “要是不赶的话,等我到了公司,再让车子回来接你,要实在着急……”   他说着,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你就先坐车走,我去打电话再叫辆车来。”   沈璁平时可没有这么多话,裴筱瞬间就明白了了对方的意思,不禁悄悄低下头来,掩唇轻笑。   虽然之前偶尔会觉得沈璁不尊重自己,但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改变沈璁什么,因为他喜欢的就是沈璁,不需要对方变成另一个人。   现在沈璁紧张兮兮地跟自己解释着,他只会觉得心里一暖。   “不用了。”他笑着靠在沈璁的肩上,“昨儿你睡了以后,我打电话给莉莉姐的房东联系了她,让她帮我叫了曹勇来,这会儿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   “从我前两年刚到上海,还在戏园子里唱戏那会,每天就是他拉黄包车接送我了,人老实本分,做事也踏实。”   他温柔地拍拍沈璁的胸口,“七爷把心放肚子里。”   “那你……”沈璁轻抚着裴筱的手背,“是要去见李茉莉?”   合着沈璁跟自己支吾半天,顾左右而言他,只是想想问问他要去哪里?   裴筱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心里更暖了。   “傻子。”他嘴边含嗔,看向沈璁时却眉梢眼角里都是爱意,“你忘了,喜伯还在医院里呢。”   他说着眼神示意了下不远搁在饭厅餐桌上的保温桶。   “我熬了粥,怕再晚该凉了。”   听见沈璁长舒一口气的声音,他微笑着垂眸回身,一边替对方系着领带,一边温柔道:“公司里的事儿,裴筱也不懂,只能帮忙七爷照看照看家里。”   “七爷放心,喜伯那边若是能出院,裴筱一定平平安安把人接回来;要是医生还让再观察两天,裴筱也一定把人照顾好。”   他仔细地为沈璁系好领带,又微微后撤半步,抬手整理了下对方衬衣领口被自己靠皱了的地方,然后才踮起脚尖,浅浅吻了吻沈璁的脸颊。   “七爷安安心心忙你的便是,不用担心裴筱,也不用担心喜伯和家里。”   虽然刚刚才整理好衣裳,但沈璁还是忍不住一把将人搂进怀里。   从前他没有想过结婚,也不愿意与人有任何情感上的牵绊,因为在他眼里,家庭的关系无论是像沈克山和一众夫人那样,还是像他与窦凤娘那般,都不算什么美妙的体验,只是一个令人恼火的麻烦。   但现在他双手怀抱着裴筱,突然有了种“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微妙感受。   “那你到了医院以后,在里面等会。”他轻轻搓了搓裴筱的手臂,柔声叮嘱道:“这些日子天儿热,等会太阳就该毒了,黄包车还是太晒。”   “不管喜伯能不能跟你一起回来,我都让车子去接你。”   “好。”裴筱靠在沈璁怀里,乖巧地点了点头。   跟往常裴筱目送着沈璁出门不一样,片刻的温存后,今天沈璁是挎着裴筱的胳膊,两个人一道走出身后小洋楼的。   上车前,他还吩咐保镖撑了把伞下去,将人送上了院外的黄包车。   黑色的凯迪拉克里,他第一次换了个角度,以裴筱从前目送自己离开的方式,目送对方走远。   直到黄包车消失在了马斯南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才吩咐司机开车,方才温柔的脸色也跟着一点点沉了下来。   离了身后的温柔乡,外面摆在他面前的,每一场都是“硬仗”。 第48章 惹尘埃   临近中午的时候, 派去医院的司机回来传话,说喜伯年纪大了,医生让再留院做些检查,他已经把裴筱安全送回了马斯南路嗯二十七号。   沈璁得信很快从公司打了个电话回家, 听见裴筱的声音后, 他蹙了一上午的眉头才总算稍见舒展。   怕耽误沈璁上班, 电话里裴筱也不敢啰嗦太多, 只简单交代了下喜伯的情况让对方放心,便匆匆结束了通话,只在末了叮嘱了句, 让沈璁别忘了吃午饭。   天气这么热,沈璁已经忙活了一上午, 咖啡一杯杯地灌下肚, 他根本没有胃口吃饭;但裴筱清泠泠的嗓音就像是夏日里的一汪清泉, 总算将办公室里紧张燥热的暑气驱散了些。   挂断电话后,他还是叫来了张秘书,让对方上街随便给自己买些吃的回来垫垫肚。   之后, 他便很快又把视线转回了手边的文件上。   要彻底查清楚之前那批药物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不止很麻烦,而且还很急;他必须赶在下一批药物出沪之前找出症结所在,并且, 规划出一条新的路线,甚至是换上一波新的人手。   所以,当他再次从堆积如山的文件和信笺里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天都已经黑了。   要不是光线渐暗, 让他越来越看不清楚纸上的字, 只怕到现在他还没发现太阳都下山了。   正好这时, 保镖敲门走进了办公室,顺带帮忙开了灯。   “呼——”沈璁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没事,让他们都下班吧,不用都在这杵着了。”   “是。”保镖点点头,转身跟守在门边的陈秘书交代了几句。   见陈秘书转身离开,沈璁重新将头埋进手中的文件里,但片刻后又停了下来。   因为,他余光瞥见保镖还一直站在门口,似乎并不打算离开。   “有事儿?”他捏了捏酸痛的眉心。   “七点过了,少爷,你……”保镖眼睛盯着桌上陈秘书中午买回来的一小笼生煎,踟蹰道:“陈秘书是上海人,不了解少爷您的口味,要不……”   “我再去给您买点什么吃的回来?”   沈璁顺着保镖的眼神望去,这才想起来自己一天都没吃饭了。   他倒不觉得饿,只是想到了中午提醒自己吃饭的人。   “不用了。”他摆摆手道:“去通知司机把车开到门口来吧,我处理完手边这点事就走。”   “少爷要回家?”保镖很快提醒道:“那……郑乔……”   沈璁闻言合起文件,唇角浮现一丝苦笑。   他倒的确是把这茬给忘了。   “人呢?”他随手将文件夹搁到一边,习惯性地摸向桌上的烟盒。   “在地下室关着呢。”   保镖答着话,眼神瞥见沈璁摸到的烟盒已经空了,便赶紧上前两步,递上了一根烟。   沈璁接过香烟点上,深吸了一口吐出眼圈,才接着道:“好吃好喝地侍候着?他说什么了吗?”   “没有,该问的,昨天关进去之前已经都问完了,就……咳咳……”保镖尴尬地清了清嗓,“和少爷您之前猜的差不多。”   “今天我只进去送过两次水,没给吃的,没跟他说话,他也没什么动静。”   “不过我刚才去看过,水都是喝完了的,人应该没什么问题,只是……”   “少爷,继续这样的话,应该撑不过几天。”   “嗯。”   沈璁点点头,将手边的空烟盒揉成团,扔进了已经满得快要溢出来的香烟缸里。   “走——”他说着起身,“去看看。”   *   地下室厚重的铁门被拉开时,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咯吱声。   这里原本是沈家最初堆放金条的地方,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只是因为弃用多年,现在又临近梅雨季节,空气里能闻到一股灰尘夹杂着霉变的难闻气味。   沈璁一手掏出手帕掩住口鼻,一手象征性地在面前挥了挥,听见屋里传来一阵窸窣声。   长时间的黑暗让郑乔的眼睛连门外走廊的那一点昏光都无法适应,他只能看见门边出现的模糊人影。   虽然双手双脚都还被绑着,但凭着求生的本能,他还是挣扎着往门边爬去。   “能……能不能……”   他已经不奢望沈璁还能给他准备吃的,但哪怕是水,也太少了,他还想多要点。   但还不等他把话说完,门外的保镖就拉下了屋内的电闸。   电流经过,首先运转起来的是位于房顶角落里的一个排风扇,这属于原本金库的排风系统。   扇叶在转动的过程中发出“嗡嗡”的轰鸣声,搅碎了从中经过的光线,投射在地上,能看到一柱飞舞的灰尘。   郑乔被这突然起来的改变和声响吓了一跳,本能地向后缩了缩。   正好此时保镖走进了房间,拉下了沈璁身侧的开关,打开了屋里的大灯。   “嘭”的一下,白炽灯骤然亮起,发出刺眼的白光,一瞬间就晃花了郑乔的双眼,他本能地埋头闭上了眼睛。   还不等他适应突如其来的光亮,就听到了一个令他绝望的声音。   其实沈璁并没有说话,只是忙完一切准备工作的保镖站在他身侧,恭恭敬敬地唤了声:“少爷。”   但就是这一声,已经足够让郑乔吓破胆了。   “啊啊啊啊——”   他发了疯似的大喊大叫,被绑住的双腿也拼命的踢蹬着,用尽全身的力气一直往墙角躲。   瞥见沈璁的表情流露出一丝不耐,保镖很快大声呵斥道:“安静点!”   “就这点儿胆子,还没个黄豆粒大,也敢动我的人啊?”沈璁看着郑乔缩在墙角,浑身瑟瑟发抖,连头都不敢抬的样子,轻蔑地摇了摇头,“难怪都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不要杀我……我要杀我……”   郑乔死命地埋着头,简直恨不能把脑袋藏进胳肢窝里,呜呜咽咽地不断念叨着。   沈璁看见他这副样子就心烦,嫌弃地抬了抬下巴,一旁的保镖就立刻上前将人从地上揪了起来。   “七少爷!你放过我吧……七少爷……”被人像拎只小鸡子似的拎起来的郑乔仍旧不敢睁眼,只是不断地求饶道:“都是沈老爷逼我的啊……我没得选……”   其实他这话也不假,不过是只说了一半罢了。   莫说裴筱对沈璁从来没有任何隐瞒,在医院里的时候就把实情倒了个干净;就算他什么都不说,沈璁也能猜到个大概。   沈克山是坏,但能活到他那个年纪的坏人一般都不蠢。   如果没有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他的计划不会那么轻易出现纰漏。   郑乔是对裴筱起了点不该有的心思,但沈璁似乎还得感谢他的那点邪念。   这让沈璁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   半晌后没有见到沈璁和保镖有进一步动作,郑乔终于停止了求饶,壮着胆子睁开了眼。   看到沈璁站在金库的门边,穿着如往常一般的笔挺西装,高大英俊,绅士得体,他好像突然就明白了自己输在哪里。   那一声“活阎王”,果然不是白叫的。   即使沈璁什么都不做,也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站着,也能让郑乔在这个三伏天里感受到彻骨的寒意。   “你……”他看着沈璁,眼神畏惧,吓得咽了咽口水,“不杀我了?”   “你配吗?”沈璁轻描淡写道。   他说着上前两步,俯下身来,眼神对上郑乔的一瞬间,就吓得对方忘了自己还被身后那个强壮的保镖拎着,拼命朝后躲。   “怕我啊?”他接着问道,然后便抬了抬手,示意保镖将人松开。   “明天起,在我门口安排张桌子——”他说着抬了抬手,指着地上的郑乔,“给他。”   “不是会外语吗,别浪费了,扔点不重要的文件给他翻译,或者,帮陈秘书跑跑腿也行。”   “少爷……”保镖一时间摸不清沈璁的用意,有些为难道:“这……”   “找个人,二十四小时看着。”沈璁不为所动地接着吩咐道,说完才低头,不屑地看着郑乔惊恐万状的脸,“既然这么怕我,也没妨碍你觊觎我的人——”   “那便好好感受感受吧,我和沈克山,到底谁更可怕。”   说完,他便转身走出了地下室。   凭他睚眦必报的性格,必然不可能让郑乔好过,但其实他也知道,这整件事归根结底的罪魁祸首还是沈克山。   只是碍于现在手头上的“要紧事”,他暂时不能完全把沈克山踢开。   完成这件“要紧事”还需要一段时间,他选择留下郑乔,一方面是想让之后的人在站队的前都好好掂量掂量,在他和沈克山之间,究竟该选哪一边。   另一方面,更是为了时时刻刻地提醒他自己,必须更加小心谨慎。   他不能再出错了,尤其是对裴筱。   离开地下金库后,他没有再回办公室,而是很快上了车,赶回马斯南路二十七号。   车窗外的天已经黑尽了,好在家里那扇门跟以往一样,提前打开了等着他。   “七爷。”裴筱守在门边,接过沈璁脱下的外套,“今天怎么这么晚——”   他转身正准备将沈璁的外套挂在衣帽钩上,可话音未落,就被沈璁从身后一把紧紧地抱住。   “转过来。”沈璁低头吻了吻裴筱的额角,“抱抱我。”   “……啊?”   裴筱愣了一瞬,但还是很乖巧地转过身来,搂着沈璁的脖子。   可沈璁很快就发现了,裴筱没有像平时那样软软地钻进自己怀里,而是始终和他保持着一点微妙的距离。   “怎么了?”他眉头轻蹙,低声问道。   “没……”裴筱抬眸,微笑的表情有一丝僵硬,支吾道:“没有啊……” 第49章 疑窦生   敷衍过身边无数的追求者, 并且不让他们察觉到任何不悦,一直是裴筱在百乐门之类的夜总会里最重要的生存手段, 他自然炉火纯青。   “哎呀!”看见沈璁眉头微蹙, 他突然紧张地叫出声来,“厨房——”   “锅里我还坐着开水呢!”   沈璁疑惑地抬头,看见厨房大门虚掩着, 门缝里的确能看到几缕袅袅的水汽。   他将信将疑地松开手,裴筱也没忘记在转身前踮起脚尖, 甜甜地在他颊边落下一吻。   “七爷知道的,裴筱厨艺有限, 做不成一桌子像样的饭菜。”裴筱在厨房的门边取下围裙穿上, “不过还好, 之前听喜伯说, 你小时候最爱吃炸酱面了,我就跟着偷偷学了一手。”   “卤子一早就熬好了,炉子上还坐了水,就等七爷你回家呢。”   沈璁蹙眉看着裴筱在厨房里进进出出地忙活着,还不时从门缝边探出脑袋,跟他闲话两句,就连说话的内容都找不出任何破绽。   在北平, 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炸酱面, 他小时候也的确经常吵着闹着要吃。   倒不是真有多喜欢炸酱面的味道,只是那会窦凤娘严厉, 让他学着自己吃饭,不准奶娘和喜伯帮忙;每次吃到炸酱面, 他总是糊得满脸都是芝麻酱, 偶尔会引得一旁成天都冷着脸的母亲也笑出声来。   那会他才几岁大, 并不知懂旁人是在笑话他的狼狈,只是觉得每次吃炸酱面时,母亲就会开心,便总是哭着喊着要吃。   这些尘封经年,又细枝末节的小事,若不是喜伯说起,裴筱是不可能知道的。   一切看上去都太正常了,沈璁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太累,刚刚才会晃神看走了眼——   裴筱明明就很正常。   不一会,裴筱就端着一碗面走出了厨房。   他将碗放在桌上,一边解开围裙,一边笑盈盈地招呼道:“七爷,趁热吃吧,等会该坨了。”   沈璁闻声放下刚从烟盒里摸出的香烟,起身走到餐桌边坐下,始终盯着裴筱上下打量,却再没发现任何异样。   “你……”他接过裴筱递到手边的筷子,却一直没有动碗里的面,最后还是忍不住狐疑道:“真的没事?”   “能有什么事儿啊?”裴筱笑道:“七爷别是信不过裴筱的手艺吧?”   他说着重新从桌上的快篓里抽出一双筷子,自己地帮沈璁拌匀了面前的炸酱面。   “我下午刚弄好的时候,就让曹勇给喜伯送去了一碗,连喜伯都说好吃呢。”他把拌匀的面推到沈璁面前,满眼期待地看着对方,“尝尝吧。”   沈璁低头,看着面前的炸酱面,油亮诱人的手擀面配着黄瓜和胡萝卜切成的细丝,红红绿绿的,别的先不谈,就这个卖相至少还是有模有样的,看来裴筱的确是花了不少心思。   只是他之前的注意力一直都集中在裴筱这个人身上,到这会了才发现,桌上只有一碗面。   “只有一碗?”   “下午给喜伯送去之前,我就先给自己弄了一碗尝尝味道。”裴筱轻松地玩笑道:“总不能把病人给吃坏了不是?”   “那你不吃了?”沈璁随口问道。   他一直盯着裴筱,随意地问着问题,想要从对方身上找出刚才那一丝异样的由头;可裴筱只是摇摇头,甜丝丝地笑着,温柔地望向他,道:“七爷快吃吧,裴筱看着你吃就高兴了。”   说完发现沈璁还是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裴筱犹豫着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是裴筱脸上蹭着什么脏东西了吗?”   他疑惑地盯着沈璁,见对方仍是不为所动,半晌后,娇羞地垂了垂眸。   “七爷干嘛一直盯着裴筱……”   “因为——”   沈璁微微眯起眼睛,良久后深吸一口气,终于放弃了之前的“观察”,挑起碗里的一夹面,在喂进嘴里前低声道:“好看。”   厨房里蒸腾起的袅袅热气,水雾爬满了玻璃,椅背上,搭着裴筱刚解下的围裙,自己面前则摆着对方精心烹调的美食——   这是沈璁已经久违了的烟火气。   他看着裴筱坐在自己身旁,单手托腮,满眼期待地冲他笑,就连颊边那一抹娇羞的绯红都恰到好处——   实在找不出任何问题。   可能是因为最近外面的形势太过风声鹤唳,才会让人紧张到草木皆兵。   沈璁在心底安慰着自己,不想因为自己的疑神疑鬼,生生破坏掉了家里难得的温馨气氛,也辜负裴筱的一番心意。   他忙了一整天,原本是没什么胃口的,但看着裴筱望向自己的期待眼神,还是很快吃掉了一整碗炸酱面。   放下碗后,他发现裴筱好像只顾盯着他吃饭,连鬓边一缕碎发掉下来挡住了眼睛也感觉不到似的,便很随意地抬起手,想要帮对方将那缕头发撩开。   但裴筱裴筱微微偏头,接着迅速起身,端走沈璁面前的空碗。   “七爷也忙一天了,先上楼洗漱一下吧。”转身进厨房前,他柔声解释道:“裴筱去收拾碗筷。”   虽然裴筱从头到尾的动作都很自然,但就是因为太过自然连贯,沈璁突然意识到,刚才对方偏头躲开自己的动作好像是无意识的,就跟在门边跟他拥抱时保持着距离一样——   裴筱好像在躲避他的碰触。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之前,他也曾下意识地偏头躲开了裴筱的吻。   虽然在一起之后,裴筱偶尔还是会试探着轻啄他的嘴角,但却也没有要求过更多,所以这一篇便算是揭了过去,一直相安无事。   但眼下再想起来,他便觉得越来越不对劲了。   刚进门时那一丝被自己强行压下的异样感,很快又爬上了他的心头。   但看着厨房里裴筱忙碌的背影,甚至还开心地哼着小曲,他又实在找不到问题究竟是打哪里起的。   刚才在门边,裴筱还踮脚吻过他的脸颊……   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这一次他没有追进厨房刨根问底,或是继续试探,而是很快上楼走进了浴室。   他觉得,自己的确该洗个澡冷静一下。   当他洗完澡出来,一推开浴室的大门,就看见裴筱已经坐在卧室的沙发上了,腿上还搭着条浴巾,显然也是等着去洗澡的。   “七爷。”看见沈璁出来,裴筱很快起身,手里抱着浴巾温柔道:“要裴筱帮你擦头发吗?”   “不用。”沈璁侧身让开浴室大门的位置,“你去吧。”   虽然刚冲完凉,人也算是冷静了下来,但他还是没想通,裴筱为什么要躲着自己。   他看着裴筱,似乎期待着对方能跟自己解释些什么,但裴筱真就抱着浴巾,轻松地从他面前走了过去,转身就进了浴室——   这原本也没什么,但心中一旦生了疑窦,便会看什么都可疑。   沈璁觉得,裴筱好像很着急走进浴室,好躲开自己似的。   他终于忍不住,在裴筱转身关门前,一把搂住了对方的腰身。   低头看着裴筱似乎有意无意地梗着脖颈,就像刚才在门边时一样,刻意跟自己保持距离,他急不可耐地哑声问道:“你在躲我?”   “七爷说什么呢?”裴筱掩唇轻笑,表情自然,“裴筱围着灶台转了大半天,一身的油烟味,怕熏着七爷了。”   没有了折扇,他两根手指轻轻点在沈璁的胸口上,微微抬眸望向沈璁,媚眼如丝。   “七爷这么猴急干嘛?”他媚态妍妍地撒娇道:“先等裴筱洗个澡嘛。”   直到听见浴室的大门“咔嗒”一声落下了门锁,沈璁才回过神——   自己被裴筱“请”了出来。   可他根本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其实他的卧室很大,足有好几十个平房,比许多人一家三口住的房子还大,但他就是忽然觉得一阵阵憋闷。   他摸出一根香烟点上,大步走到窗边,推开窗棂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却好像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让他上不来气。   指尖的火星明灭,他迅速抽掉了一整支烟,之前那种憋闷的感觉却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缓解。   听着浴室里传出的潺潺水声,他烦躁地将手中的烟蒂掐熄在书桌的烟缸里后,转身摔门离开了卧室,很快下了楼。   一楼巨大的客厅倒是通风又透气,但一个人默默坐着,却也空旷得可怕。   沈璁靠在沙发的靠背上,只觉得头顶的水晶吊灯都变得碍眼了起来,晃得他头疼。   他烦躁地闭上眼睛,习惯性的将手伸向身旁的烟盒,却听到了楼上开门的声音。   是裴筱出来了?   犹豫片刻后,等他睁眼,看见裴筱已经走在了楼梯上,身上穿着一件吊带的蕾丝睡裙——   就是他之前在那家女装成衣店随手薅走的。 第50章 归心急   前段时间, 沈璁为了那一批药物出沪的事情,一直忙得脚不沾地, 连能跟裴筱温/存的机会都不多。   好不容易真能抽出点时间来, 偶尔满足点小情/趣,他最喜欢的当然也还是旗袍。   除了之前一口气做好的那十套,后面跟裴筱逛街时, 只要看到合适的,他都会大手一挥, 全部买回家;就这样陆陆续续又添了许多,多到得新收拾出个房间给裴筱放衣服, 到现在都还没来得及全都穿一遍。   自然, 他也就把那天随手薅走的几套睡裙给忘了个干净。   不过不得不说, 他当初想的真没错。   凭裴筱的身材和脸蛋, 当真是随便穿一身都好看。   裴筱现在穿着的这身睡裙跟那天在店里试穿的那套一样,略显短小了些,乍一看好像不太合身。   但也正是因为裙子短小,露出了他身上大面积光洁冷白的皮肤,配合上真丝轻薄的质地,和缎面反射出的柔和光晕,还有那几段若隐若现的蕾丝做点缀, 让他整个人好像都会反光似的, 闪闪发亮。   只一眼便会让人觉得,好像全世界所有的光线都只打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尤其是在他下楼梯的时候, 摆动的裙摆边,步步都是春/光。   沈璁觉得, 裴筱好像比头顶的水晶吊灯还要耀眼。   不对……   他很快发现, 这样的感觉并不准确。   裴筱不是白得反光, 而是他本身好像就会发光。   高跟鞋踩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笃笃”的轻响,看着裴筱走下楼梯,迈着猫咪一般性/感的步子,走向自己,沈璁缓缓阖眸,感受着空气里浮动的暗香,总算压下了刚才那种上不来气的感觉。   很快,“笃笃”声停了下来,裴筱低头,刚好看见沈璁收回了搭在烟盒上的手。   虽然不知道是喜伯曾经用玩笑的语气跟沈璁说起过抽烟的事情,但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在搬进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以后,沈璁已经很少在他面前抽烟了。   他从沈璁的烟盒里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边点燃,然后单膝跪在沈璁身边的沙发沿上,夹着香烟的过滤嘴,递到了对方嘴边,娇滴滴地唤了声,“七爷——”   “不是不让我碰吗?”   沈璁说着一把揽住裴筱的细腰,缓缓睁眼,然后就彻底傻了眼。   怪不得他觉得刚才在楼梯上的裴筱就格外熠熠生辉,现在凑近了才发现,原来裴筱戴上了那对鸽子蛋大的红钻耳坠。   和他之前想象中一样,顶级红钻在经过能工巧匠精心的雕琢后,反射着头顶水晶吊灯耀眼的光芒,生出璀璨的光华,醉人的红亮呼应着裴筱那颗漂亮的桃色泪痣,不止点亮了他整个人,仿佛能够点亮这个世界。   “你……”   沈璁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裴筱会像平时一样,温柔地亲吻他的脸颊,却又在某些动作时下意识的躲避。   他伸出手,心疼地颤抖着,小心翼翼地撩起裴筱的鬓发。   裴筱跟之前一样,下意识地偏了偏头。   每一个人的身/体在面对可能到来的疼痛时,最本能的反应,都是在第一时间躲避。   但他并没有真的逃开,沈璁的动作也很轻,没有弄疼他。   可看着裴筱微微红肿的耳垂,沈璁疼了。   裴筱是没有耳洞的,他之前还想过,要不要把这对耳坠子拿出去改成卡扣的样式,或者直接镶成别的首饰。   但不在夜总会登台后,裴筱就算偶尔配合他穿旗袍,也很少戴首饰,加上他前段时间太忙,这事便也搁置了下来。   可裴筱是没有耳洞的,至少在昨晚他搂着对方入眠时,都是没有的。   “早上去医院看喜伯时,刚好看到路边卖首饰的店可以帮忙打耳洞。”裴筱轻声解释道:“下午弄好吃的,正好叫曹勇来取,我就顺道搭车出去给自己弄了两个。”   他微微笑着抬眸,望向沈璁,满眼的柔情蜜意,“毕竟是七爷第一次亲手送给裴筱的礼物,不能辜负了。”   “疼吗?”沈璁眉头紧蹙。   “能有多疼啊,就这么薄薄的一层皮儿。”裴筱玩笑道:“打耳洞的老婆婆,手劲儿赶我师父可差远了。”   “也就是刚穿过去的时候,跟针别儿扎了一下似的,这会只要不碰着就不会疼了。”   为了让自己的话显得真实可信,也为了让沈璁放心,他说着还俏皮地摇了摇头,想证明自己真的没事。   但很快,沈璁就一把捏住了他的后颈。   虽然沈璁很清楚,裴筱用童年的苦难调侃着这对耳洞,是想要消解掉他的不安与愧疚,但毕竟之前就是他给裴筱的关注太少了;如果他能早点注意到裴筱是没有耳洞的,对方根本不用受这一茬罪。   不管是冯吟秋的巴掌,还是打耳洞那位老婆婆手里的钢针,扎在他心里都是一样的疼。   看着沈璁的眉头蹙得愈发紧了,裴筱故意流露出一丝失望的眼神,单手撑着沈璁的胸/口沈璁撒娇道:“怎么了,七爷?”   “裴筱不好看吗?”   “好看……”沈璁深吸一口气,将只燃了半支的香烟掐灭在烟缸里,然后挺直身体抱住了裴筱。   他恨不能干脆把人揉碎在自己怀里,却又怕碰到了裴筱的伤口,不敢用力。   好在裴筱是单膝跪在沙发上的,比坐着的他要高出半头,他微微躬身,就可把头埋进裴筱怀里。   尼古丁的味道配上裴筱身上那股特殊的幽香,似乎比鸦片更能让人上瘾,轻易就让他醉得不行。   “以后……”他哑着嗓音道:“都不准给别人看。”   “好。”裴筱乖巧地点了点头,俯身亲吻着沈璁的耳郭,清亮的声音沉醉道:“以后……只给七爷一个人看……”   听见耳畔愈发粗/重的呼吸声,沈璁强忍下想要直接翻身将人压在沙发上的冲动。   他怕碰到裴筱的伤处,只能小心翼翼地将人托了起来。   但裴筱的手掌却很快撑在沈璁的胸口上,轻轻将人推开。   看着裴筱肩上细细的肩带滑落,沈璁玩味地眯起了眼睛,很好奇这“妖精”今天又想玩什么。   “七爷这些日子辛苦了。”   裴筱双颊微红,眼神迷离,耳边的那对红钻石耳坠子轻轻摇晃着,衬着那颗桃红色的泪痣,反射出诱人的光。   他缓缓跨/坐在沈璁身上,轻声道:“就交给裴筱吧。”   ……   ……   ……   两天后,喜伯顺利出院,裴筱难得主动打电话到了沈璁的公司,好叫他放心,顺便也提醒了一句,让他别忘了吃午饭。   放下电话后,沈璁刻意提前结束了工作,不到五点钟就回了家。   听到汽车进院的声音,大门如常提前打开了等着,但等沈璁走到门边才发现,等他的人居然是喜伯。   其实只不过不到半年时间,但他十几年来养成的,要在门边跟喜伯打招呼的习惯就已经彻底改变了。   “人呢?”脱下西装外套递给喜伯时,他忍不住问道。   “喏——”喜伯噘嘴指了指厨房的方向,道:“忙活一下午了。”   “从中午刚回来开始,就守着问我,问你爱吃什么,问怎么做,还一本正经地那个小本记着呢,我一看那字写的,也就只有他自己认得了。”   “这不是心疼你大病初愈吗?”沈璁拍着喜伯的肩膀安慰道,眼睛却一直盯着厨房里裴筱的背影,“之前都是我不小心。”   说着他轻叹一声,扶喜伯道沙发边坐下,关心道:“喜伯,现在怎么样了?”   “早就没事了。”喜伯摆摆手道:“要我说,那医院就是想讹你一笔,才留我多住这么些天,躺得腰疼。”   “他也是——”说着他又指了指厨房里的裴筱,“我下午看着,记了好几大篇呢,以前太后老佛爷吃满汉全席也要不了那么些个菜啊。”   “我看呐,这就是嫌弃我年纪大了,以后不让我干活了呗。”   喜伯嘴上嫌弃,但面上早就已经喜上眉梢了。   沈璁看老头一边别扭着,一边又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忍不住调侃道:“就帮忙做顿饭,这就把你收买了?”   他现在还记得,在自己第一次带裴筱回家后,喜伯也曾跟他提起过那裴筱。   当时老头说起裴筱以前是个戏子,满脸的不屑。   后来好不容易把裴筱拐回家了,他还担心过,喜伯会不会不喜欢裴筱,两人的相处会不会不融洽。   不过现在看来,他也是大大的多虑了。   因为不经常在家,他不知道喜伯和裴筱之间究竟是如何相处的,但看着裴筱帮忙做顿饭,就能把喜伯高兴成这样,他多少有了些反思。   或许是因为窦凤娘和沈克山的因素,他的生活中往往只看到自己,从前他不觉得人活得自私有什么问题,直到遇见裴筱。   明明是他连裴筱有没有耳洞都注意不到,但最后却是裴筱自己去打上了耳洞,弥补了他的“失误”,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怪罪过他一句。   或许,正是因为他一直对身边的人鲜有关心,才会这么多年也没有好好孝敬孝敬喜伯。   “喜伯。”他拍了拍老头的手,诚恳道:“这么大一栋房子,现在又多了个人;要不我还是去请几个佣人回来吧,也好帮你分担分担。”   “到时候,再买个鸟笼子,你就跟北平城里那些老大爷一样,逗逗鸟,溜溜弯,多好。”   其实沈璁一直不肯请留在家里的佣人,除了因为跟着窦凤娘,已经习惯了家里清净以外,之前的郑乔就是最好的例子。   喜伯知道沈璁的不容易。   “现在家里又不是没有佣人上门。”他摆出一脸嫌弃的表情,甩开沈璁的手,“你可留点活儿给我吧,别跟那个裴筱学,整的我好像是个没有用的老不死。”   沈璁猜到喜伯会这么说,低头笑笑没有戳穿。   “喜伯,我记得去年,你还很讨厌裴筱的。”   “嗐——”喜伯无奈地摇了摇头,逐渐收起了笑意,表情也沉重了起来,“我讨厌他做什么啊,不沾亲不带故的……我那会……那会就是……”   “替太太不值。”   “再说了,我一个老头子,喜欢讨厌的,有什么要紧。”   “少爷——”他说着拉起沈璁的手,语重心长道:“人心都是肉长的,我还没有老眼昏花,看得出谁是真心对你好。”   “你得好好待人家裴老板,可不能像当初老爷对太太似的……”   “不会。”   虽然是对着喜伯,但沈璁说话时,却郑重得好像是在对裴筱许下承诺。   就在这时,裴筱刚好从厨房出来。   其实刚在里面他就听到了沈璁回来的声音,只是碍于油锅底下点着火,才顾不上出来。   因为没有戴表,厨房里也没有个看时间的地方,他不知道是沈璁提前回来了,还以为是自己生疏,所以手脚太慢,这才耽误了大家吃饭。   他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炒好了最后两个菜,刚出来准备招呼大家吃饭,却看到客厅里的两个人脸色凝重地坐着,都没出声。   “怎、怎么了这是……”他不知所措地问道。   “没什么。”沈璁起身,紧紧抱住裴筱,“喜伯说,让我以后别欺负你。”   “七爷……”裴筱佯嗔想要推开沈璁,“我一身的油烟味儿……”   但很快,感受到对方抱着自己的手越来越用力,他便也放弃了,张开双手,回抱住沈璁。   他并不知道刚才喜伯和沈璁都说了些什么,但他能感受到这个拥抱里传递出的那种,被需要的感觉。   看着杵在边上,多少有些尴尬地背过身去的喜伯,他羞赧地红了脸。   “七爷干嘛呀……”他轻轻拍了拍沈璁的后背,玩笑道:“吓了裴筱一跳。”   “别是你们爷俩知道以后都要吃我做得饭了,才一个个的都黑着脸。”   裴筱或许只是不经意间用了“爷俩”这两个字,却一下子就拉近了三个人的距离,好像他们真的已经是一家子了。   “以后都是你做饭了?”沈璁低头看着裴筱。   “嗯。”裴筱俏皮地扬了扬下巴,温柔地看着沈璁,“除非……七爷哪天吃腻了。”   沈璁知道裴筱是什么意思,但没有再说话,只是笑着捏了捏对方的下巴。   他第一次觉得,以后都要吃同一个人做的饭,就算不一定好吃,好像也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   “晚上你就知道我‘腻不腻’了。”   松开裴筱前,他故意恶劣地威胁道,惹得裴筱脸更红了。   在裴筱的坚持下,三个人很快一起坐在了饭桌上。   席间,裴筱会给沈璁夹菜,也不会忘了喜伯。   他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周到。   虽然喜伯偶尔会固执地撇嘴,嫌弃说自己能夹到,但沈璁总会和裴筱默契地相视一笑,知道老头又闹别扭了。   也许是因为窦凤娘和沈克山的原因,沈璁之前总觉得结婚、成家,是很没有意义的事情。   在回国后,因为经常被沈克山催婚,他偶尔想过,自己也许会有婚姻,但他一直很肯定,那一定只是一场名存实亡的商业联姻,必然不可能是一个和谐、完整的家庭。   因为他从来也就没有见过,一个正常的家庭该是什么样子。   不过现在,他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   如果能一辈子坐在一起吃饭,有个家,好像也不是那么糟糕。   *   两个多月后,当整个江南走出了潮湿阴沉的梅雨季,沈璁也终于规划好了新一批药物出沪的路线。   有了“家”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归心似箭。   他忙了这么久,今天好不容易听到手下来报,说药物已经成功装上了车皮,他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告诉裴筱今天自己会早些回家。   “那七爷今晚带我去看电影吗?”电话听筒里,裴筱的声音显然也很兴奋,“我听莉莉姐说,最近新上的片子可好看了,她都看两回了呢。”   “那你怎么不跟李茉莉去啊?”沈璁笑着跟裴筱闲聊道。   “那……裴筱想等七爷一起……”   即使隔着听筒,沈璁仿佛也能看到裴筱勾人的眉眼轻轻笑着,揉进了一抹淡淡的娇羞,可口得不得了。   “好。”   他捧着话筒,刚答应下来,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进来。”   门里沈璁话音刚落,外面的人就火急火燎地推开了门。   沈璁一抬头,看道张秘书就一脸紧张地站在门口,支吾道:“老、老板……有人找……”   张秘书的性格经常被人嫌弃墨迹,从来不是个风风火火的莽撞人,沈璁一眼就能看出对方不对劲。   他沉下脸色,伸手挡住了听筒,才压低声音问道:“谁……”   “是……是……”   张秘书支吾半天,也没把话说清楚,直到门边出现了那辆轮椅。   沈璁深吸一口气,重新捡起听筒,小声道:“我这儿临时有点事儿,晚点再和你说。”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沈璁和沈克山之间的冲突,但在上海滩,沈家父子不和的传闻从来没有断过,张秘书自然也听说过。   他引着沈克山的轮椅进了沈璁的办公室,瞬间就被父子俩之间难以名状的低气压压得抬不起头,只能尴尬地站在一旁,手足无措。   “都出去吧。”   幸亏有沈璁发话,他立刻逃也似的离开了这间气氛诡异的办公室,但推着沈克山进来的保镖却没有半点要走的意思。   “怎么——”沈璁抬眸,眼神扫过一旁那个“严阵以待”的保镖,最后停在沈克山身上,目光阴鸷,“怕我直接在办公室弄死你啊?”   沈克山闻言大方地抬了抬手,示意身旁的保镖退下,毫不示弱道:“你不敢。”   虽然不知道沈璁究竟在做什么,但哪怕只是贪恋沈家的权势、声望甚至钱财都好,只要沈璁还有放不下的东西,他手里就还有一纸遗嘱制约着对方,不敢真的把他怎么样。   看见保镖离开,沈璁一脸不耐地靠在椅背上,冷声道:“你来干什么?”   “这间公司名义上还是我的,之前跟七少爷的约法三章里只说了我不会踏足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怎么——”沈克山也无不嚣张道:“我连自己的公司都不能来看看了?”   “当然可以。”沈璁轻蔑地笑笑,“那沈老爷随便看,恕不奉陪了。”   “赶着回去见那只男狐狸精?!”沈克山很快满脸厌恶地反问道。   但见沈璁起身,真就拿起了挂在办公室门口的西装外套,眼看就要离开了,他又不得不放下了身段,“我只是今天去医院复检回来,车子正好经过公司门口,就进来看看……”   “看看你。”   “沈克山,你不会觉得到了现在这个局面,只要你肯说句软话,我就还能假惺惺地关心你的身体吧?”沈璁回头,不耐烦道:“你有事就直说,没事,我就不打扰您老人家视察工作了。”   看见儿子这副“冥顽不灵”的样子,沈克山气得先是攥紧了拳头,接着深吸了两口气,又很快松开。   “你朱伯父那边,我已经打点好了,他女儿前段时间去日本玩了一圈,正好这两天回来,你们,抽个时间见一面吧。”   “呵——”   总归还是为了这点事,沈璁不屑地冷笑了一声。   其实他大可以直接摔门离开,但他还是相信,沈克山不会是个蠢货。   既然明知道他是不可能答应,老头还愿意亲自登门,放下身段来说,必然是准备好了点新鲜的玩意等着他的。   他是可以摔门就走,但沈克山这次到底又给自己准备了什么,他必须心里有数。   “沈克山。”他冷冷地试探道:“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是啊。”这次沈克山没有再发火,反倒是同意了沈璁的话,意味深长道:“父亲是老了,沈璁,你也不小了。”   “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玦儿都已经会背唐诗了。”   沈玦,沈璁的大哥,沈家正房大太太所出长房长子,沈克山一辈子最器重的儿子。   因为他早年在战场上失踪,这么多年来杳无音信,生死未卜,“沈玦”这两个字,便成了沈家一道不能触碰的伤疤,就连沈克山自己都是绝口不提的。   沈璁回国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从沈克山的嘴里,听到这个名字。   他似乎能隐隐感受到,沈克山在暗示自己什么。   但还不等他细想,办公室的大门很快再次被人敲响。   “谁!?”   他不耐烦地一把拽开大门,正要发火时,看到门外的人立刻压了下来。   门外一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正是上次郑乔出事那天,来跟他报告的心腹。   而此时的办公室里,坐在轮椅上的沈克山面色沉稳,不动如山。   他似乎早就料到,甚至正盼着门口的人来。   “七少爷如果有事,可以先去忙你的。”他一脸随和道:“反正老头子清闲,有的是时间,可以等。”   办公室里紧要的东西都锁在秘密的保险柜里,沈璁不信沈克山有那个本事找出来并且打开;他一直小心谨慎,摆在明面上的东西没什么是不能看的,便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毕竟里公司人多眼杂,不比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他很快带人来到了之前关押郑乔的那间位于地下的废弃金库,只有这里少有人来,关起门来就算真的隔墙有耳,也听不清什么。   关上厚重的大门后,沈璁立马焦急地问道:“是今天的刚上货的那批药又出问题了吗?”   “没有。”黑衣男子摇了摇头,道:“是你之前一直派手下跟着的‘人’,似乎有了眉目。”   沈璁回国这一年多,不管是为了沈克山,还是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排除异己,阴险毒辣的事,他一点没有少做。   被他派人跟踪留意过的目标,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想起刚才沈克山意味深长的话,他突然就明白了了黑衣男子在说什么。   “沈玦?”他沉声问道。   黑衣男子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他还活着?”沈璁急道:“确定了吗?”   “还没有。”黑衣男诚实道:“我们只是留意到近期沈老爷手下的人有异动,派人跟上后,发现对方可能是找到了目标。”   “但毕竟我们的人都没有见过沈家大公子,只能通过一张十几年前的照片辨认,要确定身份,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作为沈克山最器重的儿子,就算沈玦已经失踪多年,沈克山也没有一刻停止过寻找。   沈璁很清楚,如果自己这个大哥真的还活着,并且被沈克山找了回来,就算最终不能从根本上威胁他的地位,也势必会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   因此他一面努力培植自己的势力,想要尽快掌控沈家全局的同时,也一直派人跟着沈克山手下搜寻沈玦的队伍,就是希望可以掌握第一手的信息,早作准备。   虽然在黑衣人口中,还不能确定对方是否真的就是沈玦,但今天沈克山既然敢杀到公司来,还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显然不可能是看着幼子不受控,所以思念起长子这么简单。   沈璁可以确定,沈克山这是想威胁他,自己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如果沈璁“不听话”,随时可能有人要将他取而代之。   “人是在哪里发现的?”沈璁叹息一声问道。   “河南。”黑衣人很快答道。   “……河南?”沈璁小声嘀咕道。   一开始沈玦被送往的前线明明是在东北,怎么会跑到河南去了?   而且,既然人还活着,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他既不回家,也不想办法跟家里取得联系。   这一切实在太诡异了。   “再多派些人跟着,先确定了消息再说。”思量再三后,沈璁沉声吩咐道:“就算沈玦真的回来了,就算有沈克山的支持,偌大一个沈家,他要接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反正我们最重要的是保住药厂,别的——”   “沈少爷!”不等沈璁说完,一旁的黑衣男子就急不可耐地打断道:“就算大少爷没本事在明面上威胁到你,但私底下呢?”   “之前沈老爷是舍不得自己最后的血脉,才没有把私运药物的事情捅出去,但大少爷呢?”   “如果他真的回来了,你们就是竞争关系。”   “你可以确定他不会背地里把药厂的事情捅出去吗?”   他牙关要紧,近乎恳求地看着沈璁,“北方战事吃紧,正是最缺医少药的时候。”   “只要坚持过这两个月,我们一定会赢的。”   昏暗的光线下,沈璁背身而立,静默良久。   其实他跟自己这个便宜大哥根本就不熟,就算逢年过节被迫要同桌吃饭,也是一个坐在桌头,一个坐在桌尾,连话都没说过两句。   他并不了解沈玦的为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你什么意思。”他无奈地叹息道:“直接说吧。”   “哪怕是敷衍一下,请沈少爷最近一定要避免与沈老爷的正面冲突。”黑衣男子说着朝沈璁深深鞠了一躬,“拜托您,再给我们一点时间。”   *   当沈璁再次返回办公室时,沈克山已经在悠闲地饮着茶了。   看着对方那副气定神闲,胜券在握的嘴脸,他甚至觉得不用再派人去查了,那个被找到的人,十有八九就是沈玦。   见沈璁进门,面色凝重,也不言语,只重新拿起挂在门边的西装外套,作势就要离开,这次沈克山倒是没有再急躁。   “我知道,璁儿长大了,不喜欢父亲指手画脚。”他不疾不徐道:“但不过就是见一面,何必扭扭捏捏呢?”   他悠闲地撇开茶水上的浮沫,好似闲聊道:“你朱伯父的女儿心气儿可高着呢,兴许人家也看不上你。”   “年轻人嘛,坐下来喝杯咖啡,聊聊天,就当交个朋友了,也不损失什么。” 第51章 咖啡馆   三丽咖啡馆, 一栋位于法租界最繁华地段,霞飞路上的西洋咖啡馆, 因其豪华的装修和周到的服务而著名。   在这栋完全欧式的建筑里, 每到艳阳高照的白天,每一扇落地窗前都会拉起一道轻纱的窗帘,既不会阻挡自然光的进入, 又可以过滤掉那些刺眼的光线。   配合上头领吊灯穿过水晶琉璃灯罩透出的柔和光晕,还有可刻意降低了摆放密度的小圆桌, 和舒适的酒红色天鹅绒靠椅,营造出一种欧洲中世纪贵族下午茶的惬意。   这里从来都不缺追赶时髦, 衣着体面的年轻人, 女人们烫起一头新潮的大波浪, 男人们穿上一丝不苟的西装, 聚在这里,三三两两。   他们举起手中金线描边的银制咖啡杯,小声交谈着,好像是在共襄上海滩这一场注定转瞬即逝,却也无比绚烂的繁华。   在一众或年轻时髦,或金发碧眼的身影中,坐在咖啡馆角落一张轮椅上, 一身古板中山装的老人, 多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沈司令——”沈克山身后,朱麒祥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抱歉抱歉,这路上太堵, 耽误了。”   沈克山已经弃军从商这么多年, 现在还能记得叫他一声“司令”的人, 已经不多了,剩下的大多是在当初他刚到上海时就认识的。   不过彼时的朱麒祥只是之前财政部长身边一个不起眼的生活秘书,娶的老婆娘家在上海也不过只有两间小破工厂,自然就算他有心巴结,也入不了沈克山的眼。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大概就连沈克山也没想到,朱麒祥偏偏就是凭借着自己在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生活秘书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几十年,跟婚后一直无所出的前财政部长打下了良好的私交,硬是生生把自己的儿子推了上去。   人人都知道,朱麒祥的长子早就是前财政部长认下的干儿子了,眼下新任的财政部长能力有限,政绩糟糕,屡遭弹劾,圈子里都传,朱家长子极有可能就是下一位继任者。   所以沈克山才会如此急不可耐地想要让沈璁把未来财政部长一母同胞的亲妹妹娶进门来,做沈家的儿媳妇。   “朱老谦虚。”尽管腿脚不便,但他还是做出一副想要起身相迎的样子,给足了朱麒祥面子,客套道:“是沈某来早了。”   “您坐着,坐着!”朱麒祥见状连忙上前扶住沈克山,自己也很快在小圆桌的对面落座,才接着道:“怎么不见令公子啊?”   “去卫生间了。”沈克山客气地笑道。   朱麒祥抱歉地拱手抱拳,“那还是我来得太晚,让两位久等了。”   沈公馆和三丽咖啡厅都在霞飞路上,马斯南路离得也不远,沈克山能早到,自然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朱麒祥愿意给自己这分面子,他还是很受用。   “诶,朱兄这是哪里话。”他嘴边不经意间连称呼都改了,不动声色地就拉近了自己与对面这个他曾经颇为看不上的男人之间的关系,“年轻人嘛,你也知道的,跟我们这群老东西没有话说。”   “璁儿也是不愿意陪我这个老头子傻坐着,便寻个由头躲清静去了,马上就回来的。”   “说起来——”说着他话锋一转,“怎么令千金也没有陪着一起来吗?”   “嗐,这帮年轻人啊,都一样!”朱麒祥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朱珠啊,也是被我宠坏了,一大早接了个什么同学的电话,说是非要去听演讲,拉都拉不住。”   他口中的朱珠,也就是沈克山挑中的儿媳妇,未来财政部长的亲小妹,是朱麒祥的老来得子,他夫人年过四十才意外生下这么个小女儿。   有道是皇帝爱长子,百姓疼幺儿,朱家的确上上下下都很宠溺这个小女儿,沈克山也很快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不过沈司令放心,出门前我跟她再三交代好了的——”见沈克山大度,朱麒祥也很快解释道:“两点钟之前,准到!”   他边说边抬手看了看时间,毫不刻意地露出了自己袖子里藏着的石英表,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舶来品。   既然对方刚才给足了自己面子,沈克山自然也是要礼尚往来的。   他适时地恭维道:“朱兄这表可是稀罕物件,在海上的洋行里都是不好买的。”   “哦?是吗?”朱麒祥故作惊讶道,接着又摆了摆手,“嗐,我哪懂这些。”   “这是前些日子朱珠去日本玩的时候买回来的,给我和她大哥,一人一块。”   好好的一块表,为何要扯到朱家如日中天的“大哥”身上,沈克山自然是明白的——   朱麒祥这是想要拉平两家的地位,有意提醒沈克山,自己“心疼”女儿,让沈克山不要薄待了自己女儿的同时,其实是让沈家要对得起朱家。   “还是女儿好啊,小棉袄,多贴心。”沈克山心领神会地称赞道:“叫沈某好生嫉妒。”   “诶——”朱麒祥谦虚地笑笑,“沈司令这就是说笑了。”   “要硬说,也是我羡慕沈司令才对,有七公子那样争气的好儿子,才能早早退休享清福不是?”   在朱家长子突然崛起前,沈克山也曾经物色过好几个世家财阀的女儿,做他沈家门当户对的儿媳妇,只不过最后,都被沈璁推掉了。   这事就算知道的人不多,但世上究竟没有不透风的墙,再加上之前沈家父子不和的传闻由来已久,外界也不是没有人怀疑,在沈家,沈克山其实早就已经被儿子架空了。   现在朱麒祥说出这样的话,沈克山实在很难不怀疑,对方是在故意揶揄,报他之前“有眼无珠”,选了那么多儿媳妇都没瞧上朱家的一箭之仇。   “呵呵——”他客套地笑道:“哪里哪里,朱老谬赞,犬子可是担当不起。”   面上他神色不改,只是这句话后,两人都没有再说什么,方才热络的气氛瞬间冷清了不少。   “爹地——”   就在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个甜美的女声,打破了场面上尴尬的平静。   沈克山很快回头,大老远就看见咖啡馆门口,正有人高高地举着胳膊,挥着手,似乎在朝他和朱麒祥的方向打招呼。   从门边那人娇小的身形和刚才嫩甜的嗓音里,不难判断出,对方该是个双十年华的女孩子,但这一身卡其色的条纹西装,配上全部收进鸭舌帽里的短发扮相,实在与沈克山映像中大家闺秀的模样大相径庭。   他看着门边的人蹦蹦跳跳地扑向朱麒祥,还一把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这……”朱麒祥见状也是一脸尴尬,赶紧拍了拍女儿搂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示意对方在旁边坐好后,才一脸歉意地介绍道:“这就是小女,朱珠。”   说着他又板起脸来小声训斥道:“谁让你穿成这个样子来的!?”   家长训孩子,很多时候都是演给外人看的,沈克山当然明白。   见朱麒祥已经摆足了姿态,他忙笑着打圆场,“年轻人嘛,不要紧——”   但他明白的道理,朱珠大小姐显然不明白。   还不等沈克山说完,朱珠便一脸骄纵地对着朱麒祥反驳道:“上午的演讲不让女孩子进的,我有什么办法嘛!”   “那你就不能回家换套衣服再来?”   朱麒祥一面尴尬地笑着,一面频频朝着沈克山的方向点头致歉,但朱珠仍旧一脸的不以为意。   “不是你再三嘱咐,一定要两点之前到的吗?”朱珠噘着嘴赌气道:“我可没空,下午还要和朋友去看展呢!”   “再说了,不是爹地你自己说的吗,只是见个朋友而已。”   “我之前在国外和朋友出门都是这样啊。”说着她还得意地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西装,“多舒服!”   “荒唐!”朱麒祥面子上挂不住,气得连声道:“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我就说是你母亲和大哥把你给惯坏了!”   “父亲何时说过,只是见朋友——”   这边朱麒祥拼命想要往回找补,可一旁的女儿却一张嘴就给倒了个干净。   “是父亲说要女儿看上了才算的啊,看不上就当刚回国多认识个朋友了。”   此言一出,就差没直接指着沈克山的鼻子说,我可未必看得上你家儿子。   这话之前沈克山自己也说过差不多的,但他自己说是谦虚,从旁人口中说出来,尴尬可见一斑。   但朱麒祥话里话外又把自己的儿子抬了出来,他也不好发作。   一时间,除了朱珠,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黑了脸。   小小的咖啡桌边鸦雀无声,直到另一个低沉沉稳的男声出现。   “父亲。”   沈璁今天仍旧穿着他惯常的深色西装三件套,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还戴了副金丝眼镜。   他微微躬身跟沈克山行过礼后,才在对方身边坐下,还是像以前一样,高大帅气,斯文体面,风度翩翩。   这回,连叽叽喳喳的朱珠都安静了下来。   “怎么才会回来?”沈克山搬出父亲的威严,小声责备了一句,才跟着介绍道:“还不快见过你朱伯父。”   “公司临时有点急事,刚刚去借咖啡馆的电话用了一下。”沈璁简单地解释完,刚坐下又立刻起身,礼数周全道:“见过朱伯父。”   “世侄客气。”朱麒祥回过神来,立马招呼道:“快坐快坐,我与你父亲十多年的交情了,不必如此见外的。”   沈璁点点头坐下,面上还是挂着礼貌的微笑,但心里的耐心已经所剩无几。   他面前的两个老头子,一个是手段频出,不惜使绊子下套,也要逼儿子去攀附新贵的沈克山;一个是嘴上最疼幼女,却明知道对方“作风”有问题,不惜“卖女儿”也要把手伸进庞大沈氏家族企业的朱麒祥。   虽然没有听到两人之前的对话,但沈璁只用想想也知道,这两个“人精”之间的互相试探,虚与委蛇会多么虚伪得令人作呕。   因为沈玦的事还没有确定下来,他不能在当下跟沈克山起正面冲突,只想在自己无法忍受之前,尽快抽身离开。   “父亲,公司临时有点急事,如果朱小姐正好也不空,不如我们改天——”   他正寻着由头准备开溜,一旁却突然冒出个大喇喇的女声。   “好帅啊……”   因为朱珠一身男装,压低了鸭舌帽躲在一边,又身材矮小,在她出声前,沈璁甚至都没有发现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是我疏忽了,疏忽了……哈哈哈……”朱麒祥尴尬地笑笑,连忙打着圆场,“世侄啊,这就是小女,朱珠——”   还不等朱麒祥把话说完,朱珠就毫不留情地一把推开父亲的手,嫌弃道:“什么朱珠啊……土死了!”   “听说你是留法的?”她笑眯眯地看着沈璁,“那你叫我的法国名字吧!”   她说着起身,落落大方地朝沈璁伸出一只手,道:“你好,我叫Julia。”   “是啊,璁儿在法国可是呆了将近十年呢。”见沈璁不为所动,沈克山一边接过话头,一边暗地里戳了沈璁两下,小声提醒道:“璁儿……”   可沈璁还是没有半点要起身跟朱珠握手的意思,这回连桌子对面的朱麒祥都觉出不对劲来了。   “哈哈——”他尴尬地笑了两声,一面悄悄拉了拉身旁过分热情的女儿,示意对方坐下,一面眼神四处游弋着,匆忙地寻找着话题,“这个……这个店叫什么名字来着?”   “三丽?怎么奇奇怪怪的,一点都不通顺。”   “这是英文sunny的音译。”朱珠面上是在给父亲解释,眼睛却毫不避讳地盯着沈璁,一直倔强地伸着手,很明显意有所指,“阳光明媚的意思。”   “璁儿。”   沈克山见状忙又提醒了一声,压低的音量明显带着威胁的意味,沈璁这才终于起身。   “你好,沈璁。”   他跟朱珠握手,虽然没有完全把心里的不情不愿写在脸上,但两只手刚刚碰到,还来不及握住,他就很快收回了手,并且立刻掏出兜里的手帕,擦了擦手。   这点暗示意味的小动作,沈克山全都看在眼里,他不动声色地清了清嗓,算是提醒,沈璁才终于收起了手帕。   不过在小圆桌的对面,朱珠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   她双手托腮,还是像刚才那样盯着沈璁,笑靥如花。   “你在法国那么多年,没有法国名字吗?那英文名呢?英文名有吗?”   “我之前也留过法,不过没呆几年就去了英国……”   见朱珠滔滔不绝,年轻人间最尴尬的一页总算翻过去了,一旁的两名老人也总算放下心来,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沈璁没兴趣听两个老奸巨猾的东西“讨价还价”,更懒得应付对面一直喋喋不休的朱珠。   他兜里还揣着两张电影票,正是刚才他离开那会悄悄去买的,之前裴筱提到过的那一场。   那天下午沈克山突然造访,虽然没有耽误太长的时间,但等他回家后,已经没有心情陪裴筱去看电影了。   裴筱还是一如既然地温柔懂事,见他兴趣缺缺,便主动问他是不是累了,还宽慰他早些去休息,电影就等有空再说,什么时候看都可以。   于是,这事便这么拖过了好几天。   为了今天下午的“相亲”,沈克山刻意打电话到公司来,让儿子推掉所有的工作;沈璁原本想着,等随便应付完朱家,反正时间尚早,工作也都推掉了,他正好可以陪裴筱补上之前的电影。   但就眼前这个情况看……   好歹也是风月场中混迹多年的老手了,就算他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见过的肯定也不少。   看着朱珠大喇喇地笑着,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他要还不能觉出点不对劲来,这些年也算是白混了。   他盯着朱珠面前一动也没动过咖啡,突兀地打断道:“朱小姐不喜欢喝咖啡?”   “……啊?”迟钝的朱珠一直口若悬河地唱着独角戏,沈璁突然有了点反应,她竟一时有些反应不及,愣了半晌才道:“倒也不是。”   “但这家的咖啡不地道,我还是喜欢阿拉比卡的咖啡豆,一定要……”   之前她自说自话都能聊得津津有味,眼下沈璁居然有了反应,她自然更是来了兴致。   但很快,沈璁就打断了她的“侃侃而谈”。   “那我请你看电影吧。”   此话一出,不止朱珠喜出望外,就连沈克山和朱麒祥也是一阵老怀安慰,忙不迭送两个年轻人出了门。   走出咖啡馆的大门后,沈璁终于长舒一口气。   他点上一支烟,抬手招来了自己那辆早就等在路边的凯迪拉克,然后绅士地替女方拉开了车门。   车门边,朱珠笑得一脸灿烂,夸张地摆出一副欧洲贵族大小姐的姿态,作势拉了拉她并不存在的裙摆,礼貌地对沈璁欠了欠身,道:“Merci。①”   她刚心满意足地跨进车门,还来不及坐进去,给沈璁腾出门边的座位,门外,沈璁就“砰”地一声关上了车门。   “你怎么——”   还不等朱珠发问,沈璁已经面无表情地转身,敲开了副驾的车窗,冷声吩咐道:“送朱小姐回家。”   “沈璁!沈璁——”   车里,朱珠还在不服气地大声叫唤着,但沈璁是什么人,司机很清楚,想起方才对方冰冷的声音,他可不敢怠慢。   随着他一脚油门,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终于走远了。   沈璁再次掏出手帕,擦手时他下意识地蹙了蹙眉头,然后转身将用过的手帕丢进路边的垃圾桶里,这才抬手,拦下了一辆经过的黄包车。 第52章 伤别离   “少爷走哪里呀?”   客人坐上黄包车后, 拉车的师傅很自然地回头问道。   “马斯南——”   沈璁正要答话,一抬头,两个人都瞬间僵住了。   “……是你?”沈璁迟疑道。   虽然想不起曹勇具体的名字, 但他隐约记得对方姓“曹”, 而且清楚记得, 每次裴筱要单独出门时,除了他派车接送外的大部分时间, 都是找面前这个男人来。   他远远地看见过两回,还能回忆起一个大概的模样。   “七少爷呀……”曹勇很显然也认出了沈璁,“好巧……”   “裴、裴老板呢?没、没有……跟您一起啊……”   裴筱有个用了几年的黄包车师傅,本来算是能让沈璁省心不少的事,总算是知根知底的。   但瞧着眼前曹勇这个支支吾吾的样子, 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他还记得,裴筱昨天就跟自己说过,今天李茉莉约他出门;当时他已经计划好了, 应付完朱家就陪裴筱去看心心念念了好久的电影, 为此他还可以嘱咐裴筱, 结束了早点回家。   现在曹勇突然出现在这里……   不会这么巧吧?   “裴老板在哪里——”沈璁不动声色地试探道:“曹师傅不知道吗?”   “我……”   曹勇憨厚了一辈子, 老实人一个, 论心眼, 他哪里玩得过沈璁这样成了精的千年狐狸, 当场就被诈得说不出一句整话来。   他当然知道裴筱在哪里。   裴筱要去见李茉莉, 是他刚刚才把人送过去的。   他不止知道裴筱在哪里, 刚刚拉车经过时, 他还亲眼看到沈璁送另一个人上了自己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   虽然朱珠一身男装, 但之前她是因为缩在角落里, 沈璁才没有注意到;就她那个娇小的身材, 曹勇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是个女人。   见曹勇这副“做贼心虚”的模样,无需再问,沈璁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   “他在哪儿?”他低声问道,虽然面色平静,但声音里威胁的意味几乎已经不假掩饰了,“裴老板,在哪儿?”   “就……就在……”曹勇很快被沈璁声音里的威势镇住,磨磨蹭蹭地回身,指了指对方身后不远处的三丽咖啡,支支吾吾道:“裴、裴老板只、只让我……把他送到咖啡馆门口……然、然后……我就走了……”   “别的……不、不知道……”   霞飞路一直是法租界白天里最热闹的地方,他之后一直在这一片转悠,一来看看能不能接到生意,二来也是有意无意地等着裴筱,想看对方之后会不会有什么吩咐。   沈璁回头,看着身后不远处那块写着英文“sunny”的招牌,瞬间如临大敌。   他努力回忆着,自己在刚才跟朱珠的接触中,到底有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尽管答案应该是没有的,但他还是不受控制地觉得一阵心虚。   就在他正头疼时,刚才那个叽叽喳喳的声音也突然杀了回来。   “沈璁——”   不得不说,沈克山活了这大半辈子,看人的眼光还是准的。   就算不是一身男装,朱珠的性格也与“大家闺秀”这个词扯不上半点关系。   作为朱家最是娇惯的小女儿,她从小都在西式的教会女校读书,又曾经留学国外多年,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更不知道“矜持”两个字怎么写。   在反应过来自己被沈璁打发了之后,她作势就要开门跳车,这可吓坏了前面开车的司机,只好无奈地停下了车子。   不等小汽车停稳,朱珠二话不说就跳下了车,大步往回跑,远远看见坐在黄包车上的沈璁,她立马冲上前去。   “你什么意思啊!”她全然不顾四周围被吸引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喇喇地插着腰,大声质问道:“你不是说好要带我去看电影的吗!?”   沈璁也可以无视身旁的目光和窃窃私语,甚至可以不在乎身后三丽咖啡馆里的两个老头有没有离开,会不会看见什么。   但曹勇就算刚才没看清朱珠女扮男装,现在也该什么都明白了。   沈璁还不知道刚才裴筱在三丽咖啡馆外没有没看到什么,就更不想让曹勇有机会去裴筱面前添油加醋。   他一个箭步跳下黄包车,不由分说就拽走了朱珠,眼神巡觑一圈,很快找了条不起眼的巷子钻了进去。   在确定没有人跟上来之后,他掏出兜里的两张电影票,扔在朱珠身上,然后冷冷道:“走。”   朱珠瞬间傻了眼。   明明刚才在咖啡馆里,她面前的沈璁还是个高大帅气,斯文体面的大少爷。   不止沈璁,在她的记忆里,她身边,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或者是任何人,敢这样跟她说话。   她被沈璁的气势镇住了片刻,但很快发现,比起恐惧,自己心里还是不服气更多。   “刚刚明明是你说——”   “我说的是‘请’你看电影。”不等朱珠说完,沈璁便很快打断道:“电影票——”   说着他指了指已经掉在地上的电影票,“已经给你了,走吧。”   看着之前还温文尔雅的人冷漠地转身离开,朱珠低头看看地上的电影票,又抬头看着沈璁的背影,突然觉得一阵委屈。   从小到大,她想要什么没有,就连父母都没有这么大声地跟自己说过重话,她越想越不甘心。   “沈璁——”她紧跑两步,追上前去拽住沈璁,“你不是来跟我相亲的吗?!怎么能就这么走了!!”   “相亲我就一定要看上你吗?”沈璁不耐烦地甩开朱珠的手,“你父亲怎么跟你说的,难道不是见个朋友?”   “可我看上你了啊!”   朱珠振振有词道,沈璁只觉一阵恼火。   “你才认识我几分钟,看上我什么了?”   “长得帅!”朱珠理直气壮地挺了挺腰板,倔强地仰着头,盯着沈璁,“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了,我一看见你,就觉得‘阳光明媚’的!”   “一见钟情,懂吗!”   沈璁不知道这丫头是不是在国外读书读坏了脑子,“阳光明媚”什么时候可以拿来形容人了?   但朱珠说出“一见钟情”四个字时,他莫名地想起了裴筱。   当一个人的突然出现,瞬间就让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究竟是见色起意,还是……   一见钟情?   这样牵扯到情感的命题于他而言过于复杂,他分不清楚,也懒得分辨。   他只知道,眼下自己不能正面和沈克山起冲突,想要推掉这门婚事,只能让面前的大小姐自己拒绝。   “朱小姐,人不可貌相。”他低头看着朱珠,双眼微眯,不多不少地流露出自己内心最邪恶的一面,低哑的嗓音带着威胁的意味,“我听说朱小姐留学归来后,又去日本玩了一圈,所以对上海,对这个圈子,都还不甚了解。”   “不过没关系。”   “我可以告诉你——”   看见朱珠似乎真的被自己唬住了,吓得缩了缩肩膀,他满意地站直身体,掏出一根香烟点上。   “我在上海,在马斯南路的小洋楼里——”他单手插兜,叼着烟吊儿郎当道:“养了个男人。”   “朱小姐还要嫁给我吗?”   沈璁言罢,刚才还趾高气扬地“表白”,叫嚣着要“讨说法”的大小姐吓得连连退后好几步,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之前沈克山在办公室里对沈璁说,他打点好了朱家,现在看来,他一定是开出了一个极其诱人的价码,才让朱麒祥不惜隐瞒实情,也要把“宝贝”女儿“卖”掉。   看见朱珠这个样子,沈璁总算长舒了一口气。   “回去吧,朱小姐,你对我连基本的了解都没有,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喜欢’。”转身离开前,他好言相劝道:“还是回去让朱伯父,重新给你找一户好人家。”   说完他转身离开,但身后很快传来一个细小的,带着啜泣的声音。   与刚才那个不服输的大小姐不一样,现在的朱珠撇着嘴,抹着泪,突然小声到近乎卑微地问了一句:“你爱‘他’吗?”   “啧——”   沈璁低头,烦躁地抽了一口烟。   他可以确定,裴筱对他而言,是极其特殊的存在,但“爱”到底是什么,从来没有人教过他。   这么久以来,他一直都还没有主动吻过裴筱。   很显然,朱珠的问题,超纲了。   但也就是这一瞬间的犹豫,全都被身后的朱珠看在了眼里。   “如果你不爱‘他’,为什么不可以爱我呢?”她很快绕到沈璁面前,不依不饶道:“是你说,我们认识的时间还太短,也是你说,我不了解你。”   “那你为什么不能给我们一点时间,就当给彼此一个机会,互相了解一下啊!”   沈璁惊讶于朱珠的天真,更惊讶对方的执着。   他现在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就他刚才那几句话,寻常姑娘听见了跑都来不及,怎么还有人上赶着往“火坑”里跳?   问题突然变得棘手了起来。   “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一脸恼火道。   朱珠闻言,抬头向四周围打探了一圈,然后突然指向巷尾的一块招牌,看样子是一家开在对街的女装成衣店。   “我要换衣服!”她一脸破釜沉舟的表情,倔强道:“我身上没钱,你送我一套衣服,如果之后还是看不上我,我……我……”   “我就保证不再缠着你!”   到底解铃还须系铃人,不能跟沈克山正面冲突,想要推掉婚事,只能指望面前的丫头;就算心里再不情愿,沈璁还是只能跟着朱珠走进了那家女装成衣店。   成衣店里,朱珠兴高采烈地让店员取下一套又一套衣服,挨个拿到沈璁面前,一一询问——   这个好不好看?   这个好看还是那个好看?   但沈璁一直坐在门口,一边抽烟,一边漫无目的地翻看着手中的时装杂志,仿佛完全是个局外人。   他从头到尾没有抬过头,更没有回应过半个字,就连身边招呼客人的店员脸上的笑容都逐渐尴尬、僵硬了起来,但朱珠好像看不见似的,全不在意,并且乐此不疲。   终于,在第十几次询问沈璁的意见无果后,她差不多取下了店里所有自己能穿的衣裳,这才在穿衣镜面前比划着,又和身边的店员商量了两句,选好一套小洋装,转身走进了试衣间。   当朱珠重新走出试衣间,站到自己面前,并且一把抽走了自己手中的杂志时,沈璁才无奈地抬起头来。   “好看吗?”朱珠满眼期待地问道。   不得不承认,虽然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但其实换回女装后的朱珠还是挺可爱的:娇小的身材,粉扑扑的娃娃脸,还有一双圆钝又水灵灵的杏仁眼,一脸不谙世事的天真与单纯——   一看就是好人家娇养出来的女孩。   其实沈璁并不讨厌朱珠,相反的,他甚至很羡慕朱珠。   能这样执着又勇敢无畏地大声叫嚣着,要改变另一个人,甚至改变世界,一定也是从小就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的人。   至少无论是裴筱还是沈璁自己,都没有这么好的命。   不过很可惜,早在除夕夜那晚的轿车里,沈璁就已经明白了,这个世界上,除了裴筱,再没有人能入他的眼——   哪怕他还不懂“爱”是什么。   他冷漠地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朱珠,一言不发,沉默地走到成衣店的柜台边,根本就没有问价,便面无表情地掏出一沓法币,搁在了柜台上,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沈璁——”朱珠连忙追到店门口将人拽住,一脸委屈道:“我……不好看吗?”   “衣服的钱,我已经付过了。”沈璁冷脸甩开朱珠的手,平视前方,没有再回头给对方半分眼神,只淡漠道:“还请朱小姐信守承诺——”   “不要再来找我。”   而此时,裴筱正好走进成衣店对面的一家糖水铺子,背身坐在窗前。   其实在跟朱珠来这家成衣店前,沈璁也有考虑过,会不会遇到裴筱,但曹勇是把人送到三丽咖啡馆门口的,在霞飞路上;而朱珠选中的这家店需要穿过一条不短的弄堂,在隔壁街,所以他才会放下戒心。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   其实刚才在三丽咖啡馆,裴筱倒是什么都没看见。   他跟李茉莉约了在店门口碰头,只是因为三丽咖啡馆算是霞飞路上的标志性建筑;但店里的消费太贵,就算跟了沈璁后,他也没有铺张浪费的毛病,而且还要考虑李茉莉的感受。   所以在碰面后两人便很快离开了,一路聊天逛街,最后走进了临街一间不起眼的糖水铺子——   正好就在成衣店的对面。   “莉莉姐。”点完单后,裴筱一脸担忧地看着李茉莉,“你真的不打算做了?”   “唉——”李茉莉捧着手边的糖水叹了口气,显然也没什么胃口,“我莫得办法了呀。”   “现在外面风声个拉紧,我乡下还有儿子和爹妈嘞!”   “你啊听说了,他们讲噢,上海也要被轰炸了呀!我儿子念书的那个私塾都不开了,说是先生都跑掉了诶……”   “钱嘛,总是挣不完的,我不想等我回去,儿子,爸妈,连同家里的破祖屋都不见掉了!”   李茉莉嘴里的“轰炸”,裴筱并不陌生,要不是因为这个,他也不会跑到上海来。   “可……”他一脸为难道:“这里是上海啊……”   “噢哟,帮帮忙好伐——”李茉莉一脸苦大仇深地挥了挥手,“你在法租界诶,马斯南路那种地方,当然是天塌下来你的小日子也不要太灵!”   “我老家在乡下啊,谁会管……”   看着裴筱一脸惆怅,她很快又安慰道:“不过你放心,猫咪我肯定给你带回去的,有我一口吃的呢,就饿不到它。”   “反正我儿子也喜欢这些小东西的……”   “等外面太平点了,我肯定养得它圆滚滚的抱回来给你玩,好伐?”   “那你……”裴筱低头搅动着碗里的糖水,良久后才道:“保重。”   “诶,都要走了。”眼见气氛因为分别而变得沉重起来,李茉莉很快打趣道:“我当你是‘姐妹’的,跟你讲个实话哦——”   “李茉莉是艺名,我其实哦,不叫这个的。”   “我叫,李春娟!”   “哈哈哈——”   见李茉莉说完自己先笑得前仰后合,裴筱很快也被逗笑了。   昨天沈璁约了他今晚看电影,还特意叮嘱他早点回家;现在他看着李茉莉笑得什么都顾不上了,便忍不住笑着催促道:“快吃吧,当心呛着。”   说完,李茉莉的笑声真的渐渐停了下来,他便也端起了自己面前的糖水,往嘴里送了两口。   半晌后,他发现机关枪似的根本停不下来的李茉莉突然没了声音,才疑惑地抬起头来,发现对方正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身后。   “那……”李茉莉指着裴筱身后的玻璃窗,犹豫道:“啊是你家七少爷啊……”   “你今儿是怎么了,怎么看谁都像七爷啊?”裴筱无奈地笑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看上人家七爷了呢!”   不怪裴筱笑话,刚才在三丽咖啡馆门口,李茉莉就指着店里说好像看到沈璁了,可等裴筱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   他不会知道,就是在那个时候,沈璁正好起身去卫生间了。   等沈璁从卫生间出来,偷溜出去买电影时,裴筱和李茉莉已经离开了三丽咖啡馆的门口。   “呸呸呸——”李茉莉闻言连连摆手,赶紧往地上狠狠啐了两口,“你知道的呀!我对他们那群富家公子……过敏!”   “这种福气……啧啧啧……受不起受不起……” 第53章 念旧人   从成衣店离开后, 沈璁重新去买了两张电影票,如约和裴筱去看了电影。   当天晚上他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甚至之后的日子都迅速地恢复了平静。   不止沈克山没有找他任何麻烦, 就连朱珠都没有再出现过, 好像真的就想开了似的。   几场秋雨过后, 天气渐渐凉快了下来,算算时间, 再没两个月,距离他和裴筱第一次在百乐门见面,就该有一年了。   不过在给裴筱准备一出惊喜之前,他还一直留意着一个消息。   这次的事虽然看似过去了,甚至以后如果沈克山还敢再找别的姑娘, 他也可以按这次的方法照葫芦画瓢,把人吓跑;但沈玦的突然出现,始终是一把在他的头顶上悬而未决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只要沈克山有需要, 就随时可以拿出来威胁他。   他一直在等待一个关于沈玦的确切消息, 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在十几天的焦急等待后, 他还没有来得及等到那个一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 倒是等来了孔立文。   办公室里, 孔立文耷拉着一张脸, 坐在沈璁的桌子对面, 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沓文件。   对方是来做什么的, 其实沈璁心里大概有数, 他粗略地看了看文件的内容后抬起头来, 点上了一根烟。   “你想好了?”   “嗯。”孔立文点了点头, “上面该我签字的地方都签过了, 如果七少爷觉得没问题, 随时签字,合同随时就能生效。”   “当然……呵呵……”   他说着苦笑一声,抬头用几乎恳求的眼神看着沈璁,整个人就像是霜打过的茄子。   “要是七少爷觉得这个价格……”他默了几许,然后才要紧牙关,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道:“我们还可以谈。”   “七少爷,我没有别的要求了,只要能尽快把钱打到我在瑞士的户头里就行。”   沈璁闻言微微颔首,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翻着手里的合同,但其实,他那一只偶尔空下来的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总是无意识地轮换敲击着桌面。   孔立文或许已经顾不上观察这些细节了,但若是有细心且了解沈璁的人在场,一眼便能瞧出,这个小动作,已经暴露了他心里的紧张。   事实上,他要比孔立文还要紧张,因为他手里握着的,正是一份股份转让合同。   孔立文准备把自己,连同身后几个跟着他混饭吃的小喽啰的股份,打包卖给沈璁;一旦合同签字生效,之前他拿地建起的那几家药厂,就将完全属于沈家,或者说,属于沈璁。   这也就意味着,以后沈璁想要在药厂里搞点什么“猫腻”,将会更加容易。   这本来就是让他下定决心回国的最主要目的,他怎么不可能不紧张。   “你决定了?”他捧着文件,不动声色地试探道:“现在外面战事吃紧,药厂正是赚钱的时候。”   “七少爷你也说了,现在外面战事吃紧。”孔立文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可不想有命挣钱,没命花。”   孔立文向来胆小怕事,从他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沈璁觉得倒也正常。   他轻松地笑道:“你在法租界里,怕什么。”   “现在外面到处不是暗杀就是火拼,前两天租界里还死人呢,各个非富即贵。”孔立文紧张地扒着桌沿,压低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在国外,洋人自己都打成了一锅粥,谁能保证他们的地盘就绝对安全?”   说着他又伸手,神神秘秘地指了指头顶。   “北边打了这么久,都说政府部队用的是洋人的军火武器,吹起来是怎么怎么厉害……”   “但真打起来了怎么就是打不赢呢?”   “唉——”他摇了摇头叹息道:“眼下一天两天的还行,但日子长了,还有谁能保证,这法租界里不会变天。”   说完他瞧见沈璁低头不语,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渐渐回过味来,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他今天来,是想把股份卖给沈璁,然后拿钱跑路的。   可沈璁这样的人,比猴子都精,从前太平的时候,打压起他来都没有手软过;眼下他说漏了自己走投无路,去意已决的情况,凭沈璁的性格,当初敢出一头牛的价钱买人家两间厂房,现在就他手里那点股份,还不被打成白菜价。   不过,懊恼了没有两分钟,他很快也就释然了。   沈家财雄势大,手眼通天,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们孔家早就树倒猢狲散,他自己最近还太摊上了点事。   说与不说,他都不过是砧板上待宰的鱼罢了。   想通了,他反倒没有那么紧张了,索性坦白道:“七少爷大概也听说了,孔家分家以后,我的钱也让人卷走了不少。”   “我没本事,手下经营的买卖也没几个是挣钱的,就这个药厂还算有点油水,但也不是我拍板弄的。”   “现在,也就只有夫人和老娘不嫌弃,还愿意跟着我。”   “我现在就想赶紧拿到钱,换个太平点的地方,买两栋房子,收收租子,能给我娘养老送终,再跟我夫人过几天安生日子,也就知足了。”   说着他沉重地抱了抱拳,“求七少爷——”   “赏条活路吧。”   他摆出最卑微的姿态,已经做好了准备被沈璁压价,只求对方给自己留口汤喝,却不想,沈璁掐掉手里的香烟后,没有多说一个字,很快在合同上签上了名字。   “七少爷……你……”   孔立文大吃一惊,但沈璁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抬了抬手,示意他也不必多言,然后就继续一页页翻看着文件,在需要的地方一一签上名字。   其实刚才孔立文说的事,沈璁的确都知道。   孔老爷子去后,孔家分家,孔立文所在的三房本就不占优势,再加上他自己经营无方,败掉的也不少。   从前能跟沈璁在外面厮混,他也不可能是什么老实本分的人,除了刚才口中的“夫人”,他在外面包养的小情儿不在少数。   眼见他孔家每况愈下,他自己也没什么本事,身边的女人早就跑了个干净,甚至还有人使手段悄摸卖掉了他之前在郊外的那处庄园,一分钱也没给他留下,全都卷走了。   这才有了他求到沈璁面前来这一出。   从前,沈璁是不太看得上孔立文这样的人,但对方虽然愚蠢,却也没长过什么坏心眼。   要说起来,他能认识裴筱,还能在玫瑰梦里救下裴筱,多多少少都是有点孔立文的功劳在的。   他是铢锱必较,睚眦必报的性格,从前只要有利可图,甭管压榨的对象是孔立文还是什么别的人,他都绝对不会手软。   但眼下,一来药厂对他实在重要,他不想把孔立文逼到走投无路,把股份卖给别人,再给自己增加麻烦;二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觉得自己好像变得心软了。   生逢乱世,他与孔立文今日一别,很大可能这辈子也见不着第二回 了。   谁得罪过他,即使十年,二十年,他也会记得,早晚要讨回来;但偶尔,他也开始记得点别人的好了,并不介意给孔立文留条活路。   拿到签好字的合同后,孔立文感激涕零,几次张口,都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沈璁见状,起身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随口问道:“准备去哪儿啊?”   “可能……先、先香港吧……”孔立文嚅嗫道:“那边要是也不太平,就台湾、新加坡……反正……就……走一步看一步……”   “嗯,那你先去外边探探门路,等我忙完这一阵,有空了,去找你喝酒。”   沈璁说着,已经把人送到了门口。   孔立文千恩万谢,等着沈璁都要把办公室的门推开了,才想点事来。   “哦,对了,还没恭喜七少爷,听说——”   “好事将近。”   “沈、朱两家联姻,场面肯定小不了,大概有日子要忙。”他说着拱手作揖,一脸遗憾道:“我怕是等不到喝上七少爷这杯喜酒了。”   “不过七少爷放心,等我安顿下来,一定想办法跟你联系;办酒的时候提前言语一声,立文人虽不到,红包一定会到。”   孔立文都指名道姓了,沈璁当然知道对方在说朱珠的事。   但他跟女方不过就是见了一面,怎么被传成“好事将近”了?   还不等他细问,孔立文突然叹息一声,接着语重心长道:“既然七少爷没有把我当外人,那立文今天也跟你说点大实话。”   “你知道,我大嫂的娘家也是在财政部里面有些职位的。”说着他压低音量,凑到沈璁耳边神秘道:“都说新任的财政部长是能力不济,才会政绩不彰,而朱家的长子正好乘着这股东风,大有扶摇直上之势。”   “可是七少爷,这外人看来,经济没搞好确是实情,可这背后的原因,真是现在的部长不中用吗?”   “看看北边那仗打的,到底是不是某些东西……”   “已经江河日下了。”   见沈璁凝眉沉思,他又很快解释道:“就当我瞎说的,七少爷你别忘心里去。”   “我不是眼红,要诅咒你们沈、朱两家联姻,只是……”   “前些日子,我看着自己身边的人跑干净了才明白,什么都是虚的,有个知冷知热的体己人,对你不离不弃,才最重要。”   沈璁闻言,微微抬眸,面色凝重。   其实连孔立文都能想到的东西,他怎么可能想不到,甚至,就连沈克山的心里,大概也是清楚的。   沈克山要朱家眼前的风头正盛,也要沈璁的臣服,还要一个孙子,后继香烟;至于以后的事,朱家若是倒了,总会有新人崛起,他自己正式娶进门的姨太太都有十几房,沈璁怎么就不能多娶几个呢?   这些对沈璁来说都不算什么“新闻”,真正让他若有所思的,是孔立文最后那两句话。   他知道,孔立文意有所指,说的就是裴筱。   除了身边最亲近的那三两个人,整个上海滩,最清楚他和裴筱事情的,大概就是孔立文了。   现在是连一个胆小怕事的外人,都要转弯抹角来为裴筱鸣不平了,可是……   他什么时候说过要娶朱珠了?   就在他正要问个清楚时,因为刚才已经扭开了办公室大门的门锁,门外的人约莫以为屋里已经谈完了,顺势推开了大门。   他一抬眼,就咽下了之前的问题。   因为门外,他等了许久的那个一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终于出现了。   这个人的出现,只会有两件事情,要么是之前秘密运出苏沪地区的那批药品又出了问题,要么就是——   沈玦的事情,有消息了。 第54章 斩后闻   沈璁顾不上再跟孔立文多问两句, 或是好好道别,也顾不上责怪门口的人,明明门外有人找, 为什么没有人敲门言语一声;他随便在门口拉了个人, 吩咐对方送孔立文出公司后,就让门口的黑衣男子跟自己进了办公室。   “沈少爷放心,这次出沪的药物一切顺利。”进屋后, 黑衣男子见沈璁神色焦躁, 便很快解释道:“就是因为没什么太要紧的,所以刚才看见沈少爷屋里有客人,我才没有着急打扰。”   “药物已经顺利抵达前线, 不日就会分配下去, 一定能够挽救成百上千士兵们的性命,让他们可以继续奋斗拼杀, 救万民于水火。”说着他向沈璁深鞠一躬,“我代前线将士和战区百姓, 感谢沈少爷的深明大义。”   沈璁闻言摆了摆手, 脸上几乎没有什么喜悦与骄傲, 甚至还隐隐有些不耐烦。   一来, 这些戴高帽的话,平时跟政府和商界里那群老油条打交道时,他已经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即使知道眼下对方并不是这个意思,但他心里也多少会回忆起之前那些令人作呕的虚情假意来,实在不大舒服。   二来, 药物的运输路线和沿途布置都是他亲自规划的, 前些天药物离开上海后, 他大概就能猜到,之后是不会有任何问题;所以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他也不会有太大的喜悦和成就感,一切都只不过是意料之中而已。   他还有更高关心的事情。   “沈玦的事情——”他开门见山地问道:“有着落了吗?”   此话一出,这次轮到黑衣人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缄默良久,才沉声道:“有。”   沈璁双拳攥紧,正要问个明白时,突然“叩叩叩”的几声,办公室的大门又被人敲响了。   他急躁地起身,一把拽开大门。   “老、老板——”门外张秘书看到沈璁铁青的脸色,吓得结巴道:“有……有人找……”   刚刚有人找不传,现在正关键的时候,怎么突然就“上心”了起来?!   沈璁想着,气不打一处来,正要发作时,不远处另一个声音比他先了一步。   “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进去啊!我可是你们老板的未婚妻!!!”   虽然来人被公司里尽职尽责,牛高马大的保镖拦住了,沈璁根本看不见人,但就算只是听到这个声音,他也知道是谁。   也就是朱珠不常在上海走动,不然门外的保镖也不敢拦她。   沈璁恼火地揉了揉眉心,在转身关上自己办公室的大门前做了手势,示意屋里的黑衣人稍等片刻,然后就大步走向喧闹的地方,一把就从保镖手里拽走了朱珠。   他现在终于知道,孔立文到底是从哪里听说他“好事将近”的了。   有朱珠这么个大嗓门一口一个“未婚妻”地叫着,虽然裴筱基本上不太可能到他公司里面来,但毕竟是公共场所,人多眼杂,他可不想有什么疯言疯语穿到裴筱的耳朵里。   他拉上朱珠就准备往地下室没有人的地方走,但刚到一楼大厅的门口,一路挣扎的朱珠终于发狠甩开了他的手。   “沈璁!你疯了吗!你是要谋杀我啊!?”   沈璁不耐烦地回头,看见在他身后,朱珠扶着墙,揉着手腕,右脚高跟鞋的鞋跟也狼狈地歪向了一边,看样子是刚才被他拽着走得太快,崴到了脚。   但他本来就是一个很难有愧疚心里的人,他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更没有同情心,不会与人感同身受。   “这话应该我来问——”他丝毫没有要关心朱珠脚伤的意思,开口就直接暴躁道:“你在发什么疯?!”   “不是说好不再纠缠了吗?谁允许你找到我公司里来的?!”   “是你爹让我来的!”朱珠也不甘示弱,从手边的小提包里掏出一小沓烫金描边的红色喜帖,一把砸向了沈璁,“我娘找人算过了,下个月十九号,是好日子,地点选在在和平大饭店,会按西式的风格——”   “举办我俩的订婚酒会。”   “请帖这两天都已经陆陆续续送出去了,沈叔叔让我留了几张给你送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私底下交好的朋友要邀请。”   先斩后奏?   自己的订婚酒会,新郎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而且,喜帖还是“新娘”来送。   “呵——”沈璁都气笑了,他单手插兜,低头自语道:“沈克山,可真有你的……”   说完他不耐地抬眼,看着朱珠,“你就没有跟你爹说,你不想嫁给我吗?”   “我为什么要说?”朱珠理直气壮道:“我本来就是想嫁给你的啊。”   “呵呵——”沈璁又笑了。   朱珠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见了,但连在一起,他却根本听不明白对方的意思。   “你说我不了解你,所以这些天,我回去做过‘功课’了。”朱珠逐渐收起了刚才大小姐的泼辣脾气,声音也跟着软了下来,“我身边的富家公子多了去了,他们也没有几个是洁身自好的。”   “就算是我爹,甚至我大哥,他们都没有娶姨太太,但那不代表他们只有我娘,或是我大嫂一个女人。”   “所以,沈璁,在遇到我之前,你到底是什么样子,我可以不在乎的。”   “我还听说,前段时间你跟人打听过,想要买下一家电影公司来着;沈璁,你知道吗,我在国外学的就是西方文学和摄影。”   “我会写剧本,还跟外国的导演在片场学习过;春节前我刚回国的时候,就是想让我爹投资给我拍电影,是他不想我出去抛头露面,没有答应,我才赌气又去日本玩了一圈,想看看有没有机会。”   “沈璁……”她试探着伸手,想要去拽沈璁的衣角,央求道:“你也试着了解了解我?我们会有很多共同语言的……”   “我可以跟你聊西方古典名著,聊我们在国外留学时的见闻,聊电影,聊艺术……”   “这些……”   “那个‘歌女’能听懂吗?”   “只有我才能给你,他没有的东西。”   沈璁冷着脸,很快错身躲开了朱珠伸过来的手。   要论阴阳怪气,话里有话,他可太熟悉了。   什么叫“只有我才能给你他没有的东西”?   诚然,要论出身家世,成长环境,朱珠的确比裴筱更适合沈璁,但这样的话,不是朱珠这么个天真单纯到甚至有些愚蠢的小女孩能说出来的。   很明显,有人在背后教过她了。   只可惜,还没有人教过她,那些所谓的“合适”,不过都是给外人看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   但沈璁知道,这是沈克山通过朱珠的嘴在给他带话,而裴筱真正没有的东西,是背后那个如日中天的“娘家”。   “朱小姐。”他站直身体,严肃地看着面前的朱珠,“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想要买下一家电影公司吗?”   “就是为了我养在马斯南路的那个‘男人’。”   “因为我开玩笑说要捧红他,所以才会去跟电影公司接洽,准备入股;不过后来他不愿意,所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对你那些电影、文学、艺术丝毫不感兴趣,甚至,就连在国外留学的那些日子,也每一天都让我觉得恶心。”   他眉头轻蹙,看着朱珠慢慢泛红的眼眶,仍旧面无表情。   “就算‘门当户对’,我们也没有共同语言,并且,我永远都不可能会喜欢你。”   “你是女孩子,退婚这种事如果让我来说,那你们朱家的面子就难看了;与其在这里跟我浪费唇舌,不如回家跟你爹撒个娇去吧。”   他说完毫不留情地转身往公司里走,身后也并不意外的,很快传来了朱珠的哭喊。   “沈璁!下个月十九号——”   “你还听不懂吗!?”沈璁背着身子,不耐烦地打断道:“就算真的嫁给我,你也只会空有一个‘沈太太’的名分。”   “我在外面有人的,我不会回家,也不会真的和你做夫妻,懂吗?”   “是你没有听懂!”朱珠也很快反驳道,一瘸一拐地绕到沈璁身前,“沈璁,我刚说过了,就算是我爹,我大哥,他们也不会只有一个女人……”   “所以……所以就算你在外面……”她小声地啜泣着,哽咽的声音连不成一句整话,“我娘说了……每个女人……都是一样的……都要过这一关……”   沈璁眉头紧蹙,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朱珠,“你在国外那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那我还能怎么办?!”朱珠歇斯底里地喊道:“你以为如果我不嫁给你,我娘的日子会好过吗?!”   接着又很快抽泣了起来,“我爹说……我已经长大了……不可以……不可以对这个家……没有一点贡献的……”   沈璁闻言,烦躁地在原地踱了两步,很快厘清了今天的这一整场的阴谋。   果然,沈克山敢毫不遮掩地让朱珠找到公司来,不可能没有一丁点准备。   他早就开出了一个诱人的价码,让整个朱家不惜用亲情绑架,甚至威胁的方式,逼朱珠就范。   这么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已经彻底被洗脑,再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场面一瞬间凝固了下来。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在察觉到朱珠试探的手想要再次拽住自己的衣角时,沈璁愤怒地转身。   他知道这时候自己本应该直接回办公室的,而他身后,其实是离开公司的方向;但他只是本能地想要把朱珠从自己的视线里移除,像是想要彻底把多有问题都抛在身后。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当他回过身,面对着公司大厅的玻璃旋转门,居然会看到裴筱。 第55章 峰回转   公司正门口的马路对面, 沈璁看见裴筱直直地站着,手上不知拎着什么东西,默默望着公司的方向。   他瞬间觉得自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裴筱是什么时候来的, 有没有看见什么, 听见什么,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又为什么明明来了, 却要一直站在马路对面……   无数的问题瞬间蹦了出来, 沈璁通通都不知道。   将他的思绪重新拉回现实的,是映入眼帘的一片刺眼的猩红。   刚才朱珠将那一沓喜帖扔向他的时候,他没有伸手去接, 于是便全都掉在了地上。   他已经来不及思考更多, 第一件能想到的事情只有,在裴筱穿过马路看到这一幕之前, 他必须把所有一目了然的铁证“毁尸灭迹”。   好在刚才朱珠大闹着闯进公司时,也招来了一直跟着沈璁的贴身保镖;在确定来人的身份后, 见沈璁跟朱珠在公司门边说话, 保镖便拦下了附近的人, 自己则识趣地远远守着。   沈璁很快抬手将人招呼了过来。   “收拾一下, 然后把人送走。”   吩咐完后,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司的玻璃旋转门;身后还不断有朱珠的哭喊声传来,但他已经听不清了。   不是一道玻璃门真的阻挡了什么, 而是他的眼中已经只能看见裴筱了。   “七爷……”看见沈璁穿过马路,快步朝自己走来,裴筱正要打招呼, 却渐渐看清对方铁青的脸色, “你……”   “怎么了?”   “你怎么突然来了?”沈璁一把将裴筱拉到路边的树下, 侧身挡住对方与公司方向的视线后,才接着道:“我不是说过,让你有事就给我打电话,不要到公司里来。”   他之前是说过,不让裴筱到公司来,不过这倒与朱珠无关。   事实上在他跟裴筱提起这件事时,朱珠根本就还没有出现,只不过他一直做着会“掉脑袋”的事情,不想哪天万一东窗事发,让裴筱也有机会被人误会曾经参与其中,招来杀身之祸。   当时他给出的借口是,公司人多口杂,当中有不少都是沈克山的耳目,他不想故意刺激对方。   面对这样“合情合理”的理由,裴筱自然懂事地欣然接受,并且一直不疑有他;现在看着沈璁凝重的表情,他甚至还有些愧疚。   “我……”他自责地看着沈璁,伸手指了指对方身后公司的方向,小声道:“是不是影响到你的工作了?”   沈璁心虚地回头,看到身后公司的门口已经有少量的人群聚集,挡住了朱珠的身影。   但他却并没有因此放下心来。   他倒不担心朱珠那个娇小的身躯能从他曾经真刀真枪上过战场的贴身保镖手边逃走,再追出来搞什么“破坏”;但现在有他挡着,裴筱都能看处公司里情况不对劲,那刚才只要对方在这里,必然也看到他和朱珠谈话的过程。   只是具体看到了多少,他还不清楚。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随便编一个瞎话,先把这事糊弄过去,再把人哄走;一来要让裴筱尽快远离这片“是非之地”,二来,办公室里黑衣男子还在等着,他也不能耽误太久。   只是可笑他这一辈子活到二十几岁,除了懵懂无知的那短短几年,他几乎每一天都在撒谎,在演戏。   不管是夹在沈克山和窦凤娘之间假扮一个乖巧懂事的儿子,还是到生意场上跟一群牛鬼蛇神虚与委蛇,心口不一,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却偏偏在现在这一刻,在裴筱面前,在最需要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竟然心虚得张不开嘴。   见沈璁黑着脸不说话,裴筱内疚地解释道:“我只是听保镖说,你最近总是忙得顾不上吃午饭,才想着来给你送点吃的……”   沈璁现在的贴身保镖虽然是沈克山动用曾经的关系,从战场退下来的人中千挑万选出来的,但他不会想到,自己的心腹,其实早就“归顺”了沈璁。   不然以沈璁的小心谨慎,不会想尽办法要换掉司机,却从来没有动过天天、事事都近距离跟着他的贴身保镖。   既然是“自己人”,又跟裴筱算得上熟络,偶尔聊两句跟沈璁有关的事情,倒也是很合理的。   沈璁总算稍感安心,强令自己冷静下来,试探着问道:“那你来都来了,干嘛在马路对面站着?”   “我本来想着来着先在附近找找,看看能不能遇到你身边的保镖或是秘书之类的,帮忙把东西带进去,也舍得我影响你。”裴筱诚实道:“但我还来不及找人,刚下车就看到你好像……在跟人吵架……”   “我就……怕打扰你……”   裴筱还以为自己在跟人吵架?   沈璁这才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脸上紧绷的表情也跟着缓和了不少。   “只是有人没有预约又要见我,才被拦了下来,不要紧的。”他随口敷衍过去,看见裴筱一直神神秘秘藏在背后的手,很快转移了话题,“给我送什么好吃的来了?”   “你自己做的?”   “我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来啊?七爷就会戏弄裴筱……”裴筱娇嗔着白了沈璁一眼,说着举起藏在背后的保温桶,笑盈盈道:“七爷还记得上个月,我们晚上出门遛弯时遇到的那个馄饨摊吗?”   那天晚上沈璁难得有空,领着裴筱出门兜风,裴筱嘴上说刚吃完饭就窝在车上不消食,其实是在一起这么久,法租界里能兜风的地方早就“兜”得差不多了,沈璁好不容易能抽出点时间陪自己出门逛逛,他就想拉着对方的手,到处走走。   沈璁一直很宠他,也没说什么,就让车停在了路边。   保镖还是在身后远远的跟着,并不影响什么,裴筱则挽着沈璁的手,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走累了,就在路边的一个馄饨摊上歇了歇脚。   这点小事,沈璁一忙起来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只有裴筱一直放在心上。   “那天明明是吃过饭才出门的,可七爷还是把碗里的馄饨都吃完了,一直夸老板的手艺像是小时候在北平吃过的味道。”   见沈璁微微蹙眉,像是已经不记得之前的事情了,裴筱也不生气,还很耐心地解释道:“我今天去送莉莉姐搭车回乡下老家,刚好经过那个馄饨摊,想着七爷爱吃,就顺道打包了一份。”   裴筱已经解释得这么详细了,就算沈璁再怎么不上心,也总能想起来点;但馄饨究竟是个什么味道,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哪里有什么东西真能好吃到回味无穷,无非是陪在身边的人秀色可餐。   看着裴筱望向自己时,眉梢眼角里的柔情与笑意,沈璁才算是彻底回过神来。   就算裴筱全都看见了,他和朱珠也没有任何逾矩的动作,就算对方两次试探着想要靠近,也都被他毫不留情的避开了;莫说是裴筱,随便换任何人来看,也没什么见不得光的。   他就是太害怕自己会对不起裴筱了,才会如此“做贼心虚”。   “公司里还有点事,我处理完了就回来。”他接过裴筱手中的保温桶,俯身将人搂进怀里,轻轻吻了吻对方的额角,“先派车子送你回去,好不好?”   “不用了。”裴筱笑着,也踮起脚来偷偷在沈璁颊边留下一吻,“这大白天的,现在也不热了,我自己回去就行。”   就算身后有棵法国梧桐稍作遮掩,但毕竟还是在大街上,他很快红了脸,说完便转身跑开了。   以为裴筱会随便拦一辆黄包车回家,沈璁原也没多想,但当对方绕到令一棵树后他才发现,那里一直有辆黄包车停在树下等着。   裴筱今日是去给李茉莉送别的,自然提前联系了曹勇,这原本没什么问题;但只要想到那天在三丽咖啡馆门口的一幕,曹勇是全都看见了的,沈璁刚刚才放下的心就突然又被提了起来。   但也没有机会让他再做什么了,一来裴筱已经跟曹勇出去一上午了,他现在突然冲出去未免有些“此地无银”,二来,看见裴筱离开后,一直远远等着的保镖很快迎了上来。   “少爷,朱小姐已经派车送走了,公司地上的东西也都是我亲手收拾的,一张都没有外流。”   保镖说着微微敞开西装的襟口,向沈璁展示了藏在里面的喜帖,还有一张与满目喜庆的大红色显得格格不入的白色信签纸。   “办公室里……”他压低声音,谨慎地刻意避开了黑衣男子的名字,“现在租界外面,全上海都在宵禁,他要赶在天黑前离开,不敢久留,只给少爷留下了一张字条。”   沈璁迫不及待地接过那张信签纸,正要打开时,又警惕地望了望四周。   保镖很快心领神会,一番警戒确定没有人靠近后,才向沈璁打了个眼色。   沈璁低头,很快打开了信纸。   黑衣人留话说,因为时间久远,又没有见过沈玦本人,加上战区户籍制度已经基本形同虚设,他们始终无法完全确定目标人物的身份,但种种侧面的证据,都在佐证对方就是沈玦。   因为沈克山的手下已经接洽了目标人物,并且已经秘密护送对方离开了战区,看路线,大概率是要返回上海。   如无意外,在沈璁看到字条时,对方应该已经在沈克山的重重保护下,进到了南京的范围。   之后还有一些感谢和恳请沈璁继续忍耐一段时间的话,但沈璁已经看不进去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只需要忍耐过着一小段时间的,毕竟是失踪十几年的人了,只要可以确定对方不是沈玦,他就可以随时跟沈克山翻脸,至少撕毁婚约。   但如果沈玦真的回来了……   难道他还要真的娶了朱珠吗?   他现在一而再,再而三地瞒着裴筱,到底可以瞒到什么时候?   带着纸永远包不住火的担忧,他回到办公室里随便应付了几件手边着急的文件,就难得地提早下班回家了。   当他站在门边,发现没有人早早开门等着自己时,就已经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平时他总要等到天黑才能回家的,大概是裴筱和喜伯没猜到自己会这么早回来,才没人注意。   他这样安慰着自己,站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那栋小洋楼的门口,等着保镖去取了钥匙来开门。   大门打开后,他来不及脱衣服换鞋,就径直冲进了客厅。   厨房里,还是跟之前一样,炊烟袅袅,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气,只是今天忙活的背影换成了喜伯。   之前裴筱虽然说过要自己煮饭,但他水平真的很一般,还有好多菜都没有学会,所以偶尔也会让喜伯帮忙。   今天也一定是这样的。   沈璁继续自我安慰着,没有进去打扰,转身上了二楼。   直到将要转动卧室的门把手时,他才惊觉,原来自己的手都已经紧张得发抖了。   当卧室的大门“吱嘎”一声被人推开时,裴筱显然是听到了的。   他正背对着大门的方向,坐在梳妆台前描眉,闻声肩背一紧,手边的动作也跟着顿了顿。   “裴筱。”   沈璁轻唤一声,但裴筱却并没有回身,也没有说话,只是在片刻的停顿后,就继续对着镜子,描着自己剩下的半边眉毛。   卧室内的空气瞬间就凝固了。   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沈璁一眼就认出,裴筱身上穿着的旗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一身。   这身旗袍之前被沈璁撕破了一道口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缝好的,但穿在裴筱身上,还是一如初见般完美。   正红的颜色映着裴筱冷白的皮肤,虽然只留给沈璁一抹镜中的侧颜,却还是那么性感妩媚。   “裴筱。”沈璁又唤了一声,缓缓上前。   之前偶尔他也会和裴筱玩些小情趣,有时是他要求的,有时是裴筱主动的,总之,对方还是会像现在一样,重新换上旗袍,予取予求——   这并不代表什么。   沈璁延续着之前一直的自我安慰,根本不愿意承认,就算之前裴筱穿上旗袍,也是穿他之后新买的那些,还从来没有把之前的旧衣服翻出来穿过。   总是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沈璁从背后轻轻搂住裴筱,一点点试探着,不由自主地加力,双臂在控制与放肆中,不安地颤抖。   裴筱还是和之前一样,安静乖巧地靠进他怀里,却没有像以前一样,回头温柔地给他一个吻。   他那双脉脉含情的桃花眼此刻正无神地平视着前方,看着从窗帘缝隙中透进的一缕斜阳。   “沈璁。”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清亮如泉,却平静得掀不起一丝波澜,“你听见黄昏的声音了吗?” 第56章 水难收   “是不是那个姓‘曹’的跟你说了什么?”   沈璁尽可能淡定地问道, 但他紧紧抱着裴筱,双臂的颤抖还是向对方出卖了他的心虚。   “曹勇也知道啦?”裴筱轻笑,眼神几乎没有对焦, 游离在房间的角落里,“原来, 我真的是最后一个。”   “裴筱……”   这次沈璁是真的慌了,慌到他甚至都没有问问裴筱到底知道了什么。   又或者,他只是害怕听到那个答案。   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慌过, 但裴筱显然不打算让他就这样蒙混过关。   “解释什么?”裴筱缓缓回头看着沈璁, 眼神还是那么平静,“你不如解释一下, 为什么每天睡在我身边的那个男人要结婚了, 我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终于, 在这些天来无数次让沈璁从噩梦中惊醒的事情, 还是发生了。   梦里出现过许多不同的场景,有时候是裴筱哭着求他不要结婚好不好, 有时候是他搂着裴筱,求对方原谅自己, 甚至有时候, 他们会抱头痛哭, 歇斯底里。   但他万万没有料到, 当这一刻终于来临,一切居然这么平静。   “如果我说, 我也是才刚刚才知道的——”沈璁抱着裴筱,并没有解释什么, 只是轻声道:“你会信吗?”   “呵呵——”   裴筱笑了, 不是冷笑, 不带嘲讽,只是他真的觉得一切都可笑极了。   其实怎么可能不平静呢?   从他跟沈璁在一起的第一刻起,他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每一天他都在安抚自己,学着去做好准备,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虽然比他预想中的要早了一些,但于他而言,能呆在沈璁身边,被宠爱的每一天,其实都算赚到了,他是知足的。   他只是好恨自己,为什么到了这种时候,还要抱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其实他并不想要沈璁给自己任何解释,只是想听对方说——   这一切,都是假的。   只要沈璁愿意说,他就会说服自己去相信。   虽然沈璁说,他也是刚刚才知道,可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又有什么分别呢?   沈璁是知道的,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真的。   裴筱忽然发现,他连一个可以继续欺骗自己活在梦境里的理由都没有了。   他什么都没有再说,却突然猛地发力,一把推开了沈璁。   因为用力过猛,沈璁又比他强壮太多,他险些自己也从椅子上跌了下去。   沈璁眼疾手快,一把将人抱住,死死地禁锢在自己怀里。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了,只是不断地喊着裴筱的名字,声音低得好像是喃喃自语。   “裴筱……裴筱……”   “不要离开我。”   “你放开我。”裴筱平静地阖上眼睛,用清亮和缓的语气道:“我根本就不叫‘裴筱’。”   他是京剧里最重唱腔的青衣出身,十几年的童子功练下来,能让他在任何情绪下都保持自己声音的稳定。   尽管不是第一次争吵龃龉,甚至曾经还有过不欢而散;尽管一句“我根本就不叫‘裴筱’”,听着甚至像是带着撒娇的埋怨;但沈璁还是从裴筱的声音中听出了寒意——   心“寒”的“寒”。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见。   这让他瞬间觉得手足无措起来,就好像许多年前,在遥远的法国,他突然接到母亲已经去世好几个月了的消息。   他低头亲/吻裴筱,颊边,耳后,脖颈,就像之前的每一次温/存一样,好像想要焐热裴筱。   但裴筱挣扎着,再也不像从前那样,顺从,甚至努力迎合。   终于,当裴筱再一次将人推开,甚至做出一个转身欲去的动作时,沈璁彻底疯了。   他从背后拽住裴筱,一把抽出腰间的皮带,将对方的双手捆了起来,按在了梳妆台前的椅子上。   好不容易拜托了许多老裁缝后,才终于缝好的旗袍又被撕破了,但好在卧室里的座椅都蒙着一层柔软的天鹅绒,蹭着裴筱细嫩的皮肤,除了有点痒,并不会太难受。   他背身跪伏在椅子上,终于在沈璁闯进来的那一刻,停止了挣扎。   其实几乎是同时,沈璁就清醒过来了。   他心里始终有着阴暗的一面,他从来不否认,但也会努力压抑着,尽量不让自己伤害到裴筱。   其实他是有过后悔,甚至已经打算马上结束这一切的,但裴筱突然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但不再挣扎,甚至还开始迎合起他的动作,努力给出回应——   就像从前一样。   这给了沈璁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以为他们真的是可以回到从前的。   但这一次被撕破的旗袍大概再也补不好了,就像裴筱的心一样。   只是不管他怎么想,食/髓/知/味的身体却并不想反抗,他没有继续挣扎,只是想在最后一刻顺从自己的心意,也算是最后一次顺从沈璁,像是在完成两个人之间的最后一场救赎。   他想让自己的爱情有一个完美些的句点,而不是将回忆定格在一场有失体面的互相撕打,或撕心裂肺的大声哭喊。   但他也很清醒,知道这场盛大的仪式救不了自己——   在一切结束后,等着他的只会是一道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他也并不怀疑,自己可以活着,重新爬出谷底。   因为曾经有人救过他,他就不允许自己“死”。   当天边的残阳被无情地彻底抹去,天彻底黑了下来,一切也终于都结束了。   裴筱浑身脱/力,瘫倒在椅子上,等着沈璁解掉拴在自己手腕上的皮带。   让他最难受的是,沈璁到了这个时候居然还是很温柔,解掉皮带后,还心疼地揉了揉他腕子上的红印。   整理好一切后,担心裴筱从椅子上滑下去,沈璁紧紧将人抱在怀里。   裴筱则像以前每一次事后那样,温顺乖巧地靠在他怀里。   “裴筱……”   他刚想说点什么,怀里安安静静的人却突然挣扎着伸出一只手,拉开了梳妆台的小抽屉。   裴筱拽出里面的一张报纸,扔在了梳妆台上。   因为沈璁进门时,天才刚刚黄昏,所以卧室里的大灯并没有开;这会,只有梳妆台上的一盏台灯,努力发出点昏黄的光线。   借着这点光线,沈璁低头看向梳妆台上裴筱翻出的报纸,只一眼就屏住了呼吸。   这是一份今天早上新鲜出炉的申报,头版头条长篇幅的报道,正是关于沈、朱两家的联姻。   由于灯光昏暗,沈璁并看不清报纸上的小字,但几张配图却清晰得刺眼——   有三丽咖啡馆里他和朱珠握手的画面,几个劲爆的大字,恨不得说他们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晤”。   还有朱珠单手托腮,一面看着他甜笑,一面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样子,直指二人相处融洽。   甚至就连在成衣店里,朱珠举着几条裙子在他面前比划的场景都有,报纸上说,这是他在领着“未婚妻”逛街买礼物。   “沈璁。”裴筱疲惫地倒在沈璁怀里,缓缓阖上了眼睛,“我们结束了。” 第57章 镜难圆   “裴筱, 你冷静一点听我说。”沈璁弯曲手臂,紧紧将裴筱禁锢在怀里,迫不及待道:“我可以解释清楚的。”   裴筱很快疲惫地摆了摆手, “都是那天的事,你约去看电影之前,对吗?”   “是。”沈璁并没有再遮掩,但也很快解释道:“但我什么都没有做过。”   “从头到尾都是她一厢情愿,我连碰都没有碰——”   “我知道。”裴筱很快打断了沈璁的话,声音很低。   虽然那天在三丽咖啡馆的门口,他的确什么都没看到, 但仿佛从那一刻开始,就有一种直觉在冥冥中提醒着他什么。   他很快叫上李茉莉, 离开了霞飞路,并且在之后的糖水铺子里,在李茉莉的提醒下, 他也一直都没有回头看哪怕一眼。   因为动了心,所以他不可能活得像窦凤娘一样清醒,但勇敢,并不意味着愚蠢。   他没有回头,并不是出于对沈璁盲目的绝对信任,相反的, 正是因为他很清楚, 沈璁是真正的浪子,所以他才知道, 这样一个男人, 不是他夙兴夜寐, 废寝忘食, 盯着多看两眼,就能死死看住的。   沈璁如果真的要做什么,他从来都左右不了;与其因为一些捕风捉影的东西,去伤害两个人可能注定短暂的关系,或是让自己黯然神伤,他宁愿选择相信沈璁,哪怕是当一个“瞎子”。   但当这份报纸摆在眼前,而且沈璁并没有否认,他就连继续当一个“瞎子”的机会都没有了。   他当然知道那天没有发生什么,因为在离开糖水铺子时,他还是忍不住朝对街的成衣店望了几眼,所以才会轻易就认出了照片里的场景。   只是那个时候,沈璁已经先一步离开了。   在裴筱到和李茉莉走进糖水铺之前,沈璁还没有到,一碗糖水的时间,他就已经离开了。   能发生什么呢?   这点时间,当然发生不了什么,可这也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明明就是,沈璁都要结婚了。   “沈璁。”裴筱抬眼,坦然地望着沈璁,“你放我走吧。”   “裴筱,你应该清楚,就算没有另一个女人出现,我也不可能正大光明跟你结婚的。”沈璁深吸一口气,开诚布公道:“我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名分。”   “我当然不在乎。”面对沈璁的诚实,裴筱也很坦然,“沈璁,我也从来没有说过要让你娶我的话。”   “那你还在别扭什么?”沈璁显然无法像裴筱那样沉着,声音里很快流露出一丝急躁,“今天在公司门口你也看到了,你以为我跟人起了冲突,但其实那是沈克山安排了女方来给我送喜帖。”   “我已经尽可能的拒绝了,但这是沈克山的阴谋,我也是那个时候才刚刚知道的。”   “裴筱……我没有办法……”他拢着裴筱的双臂又再紧了紧,才接着道:“你给我一点时间,或者,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和她订婚,甚至真的娶她过门,也只会把人安排进霞飞路的沈公馆。”   “我还是会每天回家,会陪着你,对你好,就像现在一样。”   “不管霞飞路上沈公馆的女主人是谁,都不过是空有一个‘沈太太’的名分,除此之外,我的一切都可以像现在一样给你。”   “呵——”   看着沈璁认真的样子,裴筱突然低头笑出声。   他觉得,听见沈璁说跟自己的“未婚妻”起了冲突,情感不睦,甚至摆出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他应该是要高兴的。   可他笑,却不是因为开心。   这一次,他笑话的是自己。   要多么可笑,多么愚蠢的人,才会妄图跟沈璁这样的人去解释“爱情”这种东西呢?   沈璁根本就不懂,自然也谈不上爱谁,不爱谁。   他不爱自己。   裴筱想着,用力挣脱开沈璁禁锢着自己的双臂,摇摇晃晃地站直身体。   “裴筱。”沈璁终于连表面的淡定都无法再维持下去,压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到底……还想我……怎么做……”   裴筱低着头,一颗颗重新系好旗袍上还“健在”的几颗盘扣后,又理了理自己的头发,才轻声道:“想你放过我。”   看着裴筱冷漠的背影,沈璁只觉得自己随时会疯掉。   “裴筱!”他压抑地低声吼道,情绪如风暴一般聚集,却无处发泄。   他起身一个箭步绕到裴筱身前,一把掐住对方的下巴,强迫裴筱抬起头来看着自己,“你以为——”   “你是什么?”   “当然是七爷的玩物咯。”裴筱垂眸,一根根扣着沈璁的手指,拽开对方扼住自己下颚的手,再抬眼时,他微微笑着,一如初见时那般,风情万种,“是你养在府外的金丝雀。”   看着沈璁痛苦的神色,他第一次没有再心软,而是笑着反问道:“不然呢?还能是什么?”   “那你还想要什么?这些日子以来,只要你开口,我沈璁什么时候说过一个‘不’字?”沈璁又一把攥住裴筱的双肩,无助地大声吼道:“裴筱,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好啊,当然好了。”   裴筱直直地望着沈璁,眼中尽是当初他在北平无数个饿殍遍野的冬天里,强撑着活下来的倔强。   若是只看两个人间争锋相对的气势,任谁也无法想象到,这是一对刚刚经共赴过巫山云雨的情侣。   “沈璁。”裴筱轻声唤道,垂眸看着沈璁攥紧自己双肩的手,“放手。”   “这次,是我玩儿腻了。”   看着裴筱转身,随手取下一件挂在衣帽钩上的风衣披上,转身就要出门,沈璁一把攥住对方的胳膊,把人拽回了屋里。   “这里是你‘家’。”他负气道:“我走。”   说完,他转身离开卧室,“砰”地一声摔上了房门。   楼下,喜伯听到争吵的声音已经走出了厨房。   他年纪大了老花眼,早就没有了看报纸的习惯,自然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听到楼上的争吵声,他不方便上楼看个究竟,只能一脸担忧地站在客厅里,仰着脖子不断朝楼上张望。   看到沈璁推门走出卧室,他忙迎上前去,“少爷……这……”   他正准备关心两句,但看见走下楼来的沈璁脸色铁青,也不敢多问什么,只能看着沈璁大步走到客厅的电话机旁,很快拨通了号码。   “喂——”   电话那头,孔立文听出沈璁的声音,顿时吓了一跳,深怕别是今天刚签的合同对方就后悔了。   “……七少爷?您这大忙人怎么有空……”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但很快就把后半句准备恭贺沈璁即将新婚,顺便问候对方准备婚礼忙不忙的话咽了下去。   因为极善察言观色,眼前就算只透过电话听筒的呼吸声,他也能听出来,沈璁的情绪很不对劲。   他连忙调整了自己方希嘻嘻哈哈的态度,谨慎小心地试探道:“有事儿您吩咐。”   沈璁也没有废话,很快简短道:“找个地方,陪我喝酒。”   “这……”这下孔立文犯了难,“我夫人有了身孕,老娘身体又不好,家里离不开人……要不……要不委屈七少爷……”   “我这新地方你是知道的,虽然赶不上郊外的园子大,但好歹也是上下两层,实在不行地下还有个酒窖。”   “七少爷放心,肯定是互相打扰不到的。”   沈璁握着听筒顿了顿,很快“嗯”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少爷。”见沈璁挂了电话,喜伯才终于憋不住问了一句,“你……要出门?”   沈璁点了点道:“备车。”   他没有像以前一样在出门前仔细地收拾整理,甚至连刚才云雨时崩开的几颗衬衣纽扣都没来得及系上;看见保镖出现在门口,他知道是车子备好了,便大步向门边走去。   在门边换鞋时,看着一脸愁容的喜伯,他多少还是有些于心不忍,深吸一口气后,拍了拍喜伯的肩膀,用尽量平和的语气道:“晚上早些休息,不用等我了。”   说完,他转身走出了家门。   *   孔家分家后,作为三房的孔立文能捞到的油水本来就不多,东边亏一笔,西边再被人骗走点,几乎已经所剩无几。   他现在住的房子靠近法租界的边缘了,上下两层加起来,还没有沈璁在马斯南路的小洋楼一层宽敞。   为了不打扰孔家人休息,沈璁跟孔立文窝在地下室的酒窖里,倒是歪打正着,连来回取酒的功夫都省了。   托孔立文之前花钱大手大脚的福,虽说他家里值钱的珠宝黄金被人卷走得差不多了,但好酒倒是还剩下不少,大概都是因为玻璃瓶子太重不好搬,他自然也没法往国外带,索性敞开了跟沈璁喝了个酩酊大醉。   两个人醉倒在地下酒窖的沙发上,也看不到个日升月落,后来还是孔家佣人来招呼主子该吃午饭了,这才把人叫醒。   看着孔立文收起了之前浪荡的做派,扶老娘上座,又贴心照顾挺着孕肚的夫人,沈璁也实在不好意思继续打扰面前这温馨的一家“四”口,只得匆匆告辞。   当他重新回到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喜伯已经早早听到动静,打开大门在边上迎他。   一切好像都没有变,却好像又全都变了。   他换鞋进屋坐在沙发上,沉默地点上一根烟,看见一旁欲言又止的喜伯,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有眼神总是意无意地往楼上卧室的方向瞟。   待到手中的香烟燃尽,他才终于忍不住哑声问道:“人呢?”   “走了。”喜伯长叹一声,虽然面色凝重,但却不像昨晚那样满是诧异。   许是裴筱走前跟他说了什么,又或者今早收拾卧室时,他已经看到了那份扔在梳妆台上的报纸。   面对这个答案,沈璁倒也并不感到意外。   其实昨晚躲在孔立文家一整晚,他又何尝不是想要逃避裴筱离开的那个转身离开的背影。   “什么时候的事?”他又再点起了一支烟,平静地问道。   “就昨晚,少爷你刚走了不到半小时,裴老板就拎着个小箱子跟着走了。”   “箱子?”沈璁突然急道:“他有没有说什么?”   喜伯闻言摇了摇头,正要琢磨着开口劝两句,却见沈璁突然掐灭了刚点燃的香烟,二话不说就起身大步朝楼上走去。   沈璁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去卧室,而是径直走向了书房隔壁的一个房间。   这里最先只是堆放一些裴筱从之前出租房里搬来的东西,后来沈璁看到什么都喜欢给裴筱买,衣服鞋子,杂七杂八的一大堆,卧室里都堆不下了,就干脆把这里改成了裴筱的衣帽间,也会放一些裴筱不常用的东西。   沈璁好像对屋子的情况很熟悉似的,打开大门就直接往窗边走,很快停在一个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角柜前,一把拉开了抽屉。   其实之前除了帮裴筱挑旗袍歪,他很少到这间屋子里来,也谈不上熟悉;但某一天下班时,他看见裴筱正往面前这个角柜里收东西,就留心多看了两眼,瞧见对方收起来的,正是他之前给裴筱的房屋转让合同,只是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他是真心想要送给裴筱的,所以合同上需要签字的地方,他早就全都弄好了,怕裴筱搞不明白,那天之后,他还专门派车,让张秘书陪着裴筱去办手续。   他一直以为房子早就过户到了裴筱名下,所以就算现在裴筱跟他闹别扭,赌气出走,他也以为只要给彼此几天时间冷静一下,他早晚是能把人哄回来的。   却不想……   看着手边完全跟之前一模一样的合同,他瞬间觉得脊背一凉。   裴筱没有签字,没有去办理过户,什么都没有做过。   沈璁突然想起,刚才在楼下时,喜伯说,裴筱是拎着个“小”箱子走的。   可家里所有的箱子,都是他从回国时一道带回来的,全都是大皮箱,之后他没有离开过上海,哪里会有什么“小”箱子?   除非是当初裴筱刚搬过来的时候,回去收拾东西用过的小藤箱——   那是裴筱自己的。   沈璁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发疯一般挨个打开屋里的柜子,把裴筱的衣服全都翻了出来,挨个查看后就随手抛在一边,置之不理。   之后他还不死心,又跑到卧室去,一件件将裴筱的衣服从衣橱里的衣架上拽下来,扔了满地。   喜伯站在门外,看着沈璁把整个家折腾得活像是刚刚进了贼,忍不住痛心道:“少爷,少爷……”   “你到底要找什么?你跟我说……别这么吓唬我老头子啊……”   沈璁已经翻遍了所有东西,在喜伯担忧的声音里,他总算寻回一点理智,渐渐停下了手边疯狂的动作。   怪不得裴筱只拿走了一只“小”箱子,因为他带走的,都是曾经他从自己出租屋里带来的;之后沈璁买给他的东西,他一件都没有碰——   包括了那对价值连城的红钻石耳坠。   再加上那纸原封不动的房屋转让合同……   沈璁颓然后退几步,正好倒坐在身后的席梦思大床上。   他突然意识到,裴筱好像不是跟他闹别扭这么简单——   这一次,裴筱似乎是真的要跟他彻底划清界限了。   “少爷……”   喜伯又担心地喊了一句,沈璁闻声抬头,眼神正好扫过昨天的裴筱翻出报纸的那个梳妆台。   他明明记得,自己昨天离开前,梳妆台的镜子还是好好的……   镜子碎了,不知道是昨天在和裴筱的争吵与推搡间碰碎的,还是他走了以后的事情。   他不知道裴筱有没有受伤,但却隐约感觉到,这是裴筱在告诉他——   破镜难圆。 第58章 症无解   沈璁习惯性地将手伸进衣兜, 在摸到香烟盒的时候,又下意识地停下了动作。   抽烟是他在心烦、疲惫时习惯成自然的放松方式,但自从裴筱正式搬进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以后, 他就再也没有在卧室里抽过烟了。   直到这一刻, 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裴筱对自己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他重新从兜里拔/出手, 吃惊地看着自己因为无法接受眼前的现实,而紧张到抽搐的手指。   “少爷……”门外喜伯目睹了这一切,急得连声音都哽咽了, “你……”   “牙齿都有咬到舌头的时候, 这小两口过日子, 哪有不拌嘴的……”   他绞尽脑汁, 尽可能地搜罗着所有可能安慰到沈璁的话。   “我跟你奶娘过了大半辈子, 有时候脾气上来了控制不住, 她好几十岁的人了,还是能被我气得直掉泪;也就是碍着太太的面子,加上没地方去,她才没法子扭头就走,但真气急了, 大冬天的她也能把我关在屋子外头。”   “你、你好好哄哄裴老板, 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只要你们坐下来, 平心静气地谈谈,他肯定能理解你的。”   “我说过了。”沈璁疲惫道,抬头又看见了那面布满裂痕的镜子, 不由的心口一阵抽痛, 无力地摇了摇头, “能说的……我真的都说了……”   “我和朱珠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且我已经跟他保证了,以后也不会发生什么……我至多给她一个名分,仅此而已……”   “我什么都说了……可他……”   沈璁痛苦地低声呢喃着,他的声音低到喜伯几次下意识地低头上前,却还是根本就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与其说是在跟喜伯解释,他更像是在问自己,喃喃自语。   他就是不明白,明明他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可向来温顺乖巧的裴筱,这一次为什么就是不能理解他。   “那……”   就在喜伯正打算说点什么再安慰安慰沈璁时,楼下的突然想起了尖锐的电话铃声。   看着喜伯转身下楼,沈璁痛苦地躬身,双手撑在膝盖上,将脸埋进了手掌里。   喜伯很快就去而复返,他还从来没见过沈璁难受成这样,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孩子,他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少爷……”他轻轻拍了拍沈璁的后背,小心翼翼地提醒道:“楼下,孔少爷的电话。”   “要不……我去寻个由头拒了?”   就算没有看见喜伯的表情,单从对方的声音里,沈璁大概也能猜到喜伯的担心。   他深吸一口,尽可能地收拾起情绪,起身安慰道:“没事的。”   说罢,他转身走出卧室,很快下楼接起了电话。   “喂——”   “七、七少爷……咳咳……”电话那头,孔立文明显很紧张,别扭地清了清嗓,支吾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试探道:“你、你跟裴老板……你们……”   电话里他小心翼翼地点到为止,没敢继续说下去。   他自己就是富贾之家出身,曾经也是个上海滩一个浪荡的纨绔子,其实从他的角度,很能理解沈璁的处境——   法租界里多少豪族子弟都是如此,在外面养着个把情人,从来不耽误家里娶一房体面的夫人;尤其是沈璁这样浪得没边,家底硬,手段又狠的角色,玩腻了花钱把人打发掉都是寻常。   虽然昨晚两人喝了一夜的酒,但沈璁话少,孔立文自己酒量又差,根本也没谈到几句正经的东西。   他不知道沈璁和裴筱之间发生了什么,原以为是裴筱知道沈璁要结婚的事,发了点小脾气,这才气得沈璁出门散心;直到刚才看到海报他才惊觉,别是沈璁已经把人踹了吧?   可想起昨晚沈璁一杯接一杯,别人出酒他出命,恨不能把自己往死里灌的架势,他又觉得怎么看都不太像。   思来想去,他最终还是决定拨通了沈璁的电话。   “有话直说。”   听到沈璁的吩咐,电话那头捧着听筒不敢吱声的孔立文这才尽可能委婉地开了口。   “七少爷,我过两天的飞机离开上海,刚才吃过午饭,便想着陪夫人最后去医院检查一次。”   “就在我现在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小舞厅,我在门口揽客的海报上看见,说……说……说是……”他踟蹰半天,苦思冥想地斟酌着字句,深怕一不小心会刺激到沈璁。   听见听筒里传来沈璁一声不耐的叹息后,他才一脸豁出去了的表情道:“说是裴老板明晚会在他们那儿登台复出!”   !!!???   沈璁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此刻自己内心的感受,比起质疑这件事本身,他更怀疑自己是在宿醉后又难以面对裴筱离开的现实,所以这才出现了幻听。   他蹙紧眉心,抓着电话听筒的手因为过分用力,肌肉发出不受控制的颤抖。   “你说什么?!”他难以置信地问道。   “真的,七少爷。”孔立文急忙解释道:“不止名字能对上,也不知道他们上哪儿找来的,海报上还贴出了两张以前裴老板在百乐门演出时候的照片。”   “我进去问过老板,确定了身份,时间……时间也就是明天……而且……而且我还打电话给以前经常跟我一起喝酒的那群人问了……”   听到电话里愈发粗重的喘息声,他根本不敢继续说下去,也不敢告诉沈璁,电话里曾经一同厮混的那群纨绔们已经色眯眯地计划着明晚要一起去给裴筱“捧场”了,差点连哈喇子都顺着电话线滴了一脸。   “砰”的一声巨响后,电话听筒里很快只剩下刺耳的忙音。   孔立文不会知道,沈璁竟然直接拽断了电线,一把抱起电话,砸碎了玻璃,将可怜的电话机从窗户里扔了出去。   门外,保镖刚陪着沈璁从孔家回来不久,虽然今天是周末,而且沈璁的状态看着也不像是还能出门的样子,但眼下这天光大亮的,还不到他“下班”的时候。   他正百无聊赖地在小洋楼周围来回踱着步,忽然听到巨响,还以为是屋里发生了什么剧变,也来不及多问,掏出平时沈璁放在他身上的备用钥匙,就直接打开门冲进了进去。   屋里,他看见沈璁脸色虽然不大好,手掌侧面似乎也受伤了,但只有几滴血流到了地毯上,看上去伤势应该不算严重。   至少比起被什么神秘人士突然闯进家门,遭遇袭击要好。   他稍稍放下心来,看着客厅窗边碎了一地的玻璃碴子,小心翼翼地问道:“少爷……这……这是……怎么了?”   “你来得正好。”   沈璁低头,冷静地看着自己手掌侧面刚刚被扯断的电话线里暴露出的铜芯划破的伤口。   可是他太冷静了,只是默默看着自己伤口,什么都不做,就这么看着伤口里渗出的鲜血一滴又一滴的掉在地毯上,简直不像是刚才那个在暴怒间直接砸掉电话机的人。   这一切,都让气氛显得更加诡谲了起来。   “吩咐下去,只要还在上海境内,哪怕是出了法租界,也不准任何夜总会,歌舞厅,不准任何场所——”   “接受裴筱登台。”   他说着缓缓阖眸,深吸了一口气,“不管是谁,敢为这个事情点头,我就会让他人头落地。”   保镖是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沈璁最喜欢他任何时候都不会多问一句为什么,虽然他的话里未必没有夸张的成分,但保镖也会立马就去执行。   在对方离开后,他还是跟刚才一样,无比冷静地看着自己流血,面无表情,就好像是在旁观一场十分无趣的闹剧。   但一旁追出来的喜伯可冷静不了。   “少爷!”他一边拽着沈璁到沙发上坐下,一边心疼地查看着对方的伤口,发现伤势的确不严重,才松了一口气,从茶几底下翻出一个医药箱来,小声埋怨道:“这是干什么啊……”   沈璁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任由喜伯帮自己处理伤口,跟着小声重复了一遍:“对啊……这是干什么啊……”   裴筱到底想干什么?   如果只是闹脾气威胁沈璁,他大可以选择类似百乐门这种以前合作过的地方,或者租界内其他豪华的夜总会,这样才能更快的让沈璁察觉。   可是他都没有。   裴筱并不知道孔立文搬家的事,但沈璁去过几回,很清楚那附近根本没有像样的歌舞厅。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裴筱选择这么一间名不见经传的小舞厅,为的就是躲开他的视线。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他明明只是娶一个女人摆在沈公馆给沈克山看而已,根本不会影响到他们现在的生活,裴筱为什么就是不能接受呢?   这个问题,昨天他想了一整夜,也得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直到现在,还是无解。   他不知道裴筱到底想要什么,但这一刻,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其实裴筱在家时,也不像朱珠那样叽叽喳喳,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大部分时间里的裴筱都很安静,会在书房里静静地趴在书桌旁练字,陪着他处理公务,也会在乖巧地趴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只是偶尔仰起头来啄啄他的唇角。   可就是这么一个身材单薄,根本不“占”地方,又安安静静很少出声的人,突然离开了这个“家”,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小洋楼,瞬间就又变得跟以前一样,空旷得可怕。   不管怎么样,裴筱必须回来。   这个家里不能没有裴筱,自己身边,不能没有裴筱。   沈璁想着,突然握紧了拳头。   不管用什么方法,他要裴筱回来,就算一天两天不理解,只要熬过这段时间,只要他把一切事情都处理好,裴筱总是会明白过来的。   但在这之前,他必须让裴筱回来,不然,他可能随时都会发疯。   手掌的动作牵动了刚刚包扎好的伤口,雪白的纱布上很快又渗出了血迹。   喜伯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   “少爷。”他心疼地劝慰道:“要不……还是走吧……”   “你带上裴老板,离开上海,哪里的日子不比现在强?”   “喜伯,我当初为什么要回来,你是知道的。”沈璁蹙眉看着喜伯,看着对方拆下他手掌上的纱布,重新包扎,“我娘的仇,我记了二十多年,现在马上就要报了,怎么可能走?”   “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那你为什么不干脆告诉裴老板?”喜伯不解道:“他是明事理的,只要你好好跟他说,哪怕就让他再坚持几个月呢?”   “如果就在这几个月里东窗事发了呢?”沈璁反问道:“他们不敢动沈克山的儿子,可事情一旦暴露,如果裴筱牵扯其中,就是最完美的替罪羔羊。”   “你不说,他们就不能他黑锅推到裴老板身上了吗?”喜伯接着问道。   “他们不敢动我,只要我能证明裴筱毫不知情,他们就得去找别的替死鬼。”沈璁冷静地分析道。   事实上,他之前撒谎不让裴筱到公司去,也不准黑衣人找到家里来,就是为了完全撇清裴筱和一切事情的关系。   “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顾不上那么多……”   就在这时,保镖刚把沈璁交代的事情吩咐了下去,正好推门进来。   其实不用真把谁的头拧下来,就凭沈璁“活阎王”的名头在外,也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挣那份不要命的钱。   只是带个话出去,并不需要费多少事,沈璁虽然砸掉了屋里的电话,但院门口的岗亭里还有一部,几个电话也就交代清楚了。   看见保镖远远站在门口,点点头向自己打了个眼色,沈璁知道一切都办妥了,便招招手把人喊到了面前。   “前段时间,我让人买下法租界附近的那一排房子,手续都办下来了吗?”   “早就办完了。”保镖点点头,肯定道:“按照少爷的要求,现在定期去收租的还是原来的房东,一切照旧。”   “他……”沈璁顿了顿道:“裴筱,是不是回去了?”   “是。”看着沈璁脸色一沉,保镖也跟着压低了音量,“派人查过了,裴老板昨晚离开后,就直接拦了辆黄包车回去了那边,中间没做任何停留。”   沈璁口中说的法租界附近那一排房子,他派人买下的,就是裴筱之前租住的那栋楼。   倒不是那个时候他就想着要“对付”裴筱了,相反,正是因为那时候他还没有想过要跟裴筱发生什么,只是春节那段时间,他喜欢住在裴筱那里,但多少又有点少爷病,嫌房子狭小破旧,又嫌附近人多嘈杂,多少有些影响。   所以,在春节过后,他就大手一挥,不止买下了裴筱租住的那栋二层小楼,甚至把附近那一条街的老房子都买了下来。   当时他只想着要把那一片翻新一遍,好让自己住得舒服些,又怕动作太大吓着裴筱,便准备安排之前的房东代为出面。   但没过多久,裴筱就被他拐回家了,那点房租放到沈家的生意里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自然入不了他的眼,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你去吩咐房东一声——”他低头看了眼喜伯刚包扎好的右手,对面前的保镖沉声吩咐道:“就这两天,把房子收回来。”   “少爷……你这……”保镖自然还是跟之前一样,得了吩咐转身就去办,但一旁的喜伯却一脸震惊,支吾半天才道:“这不是摆明了跟裴老板过不去吗?”   “他就是不知道这世道有多险恶!”   想起刚才在电话里孔立文说过的话,还有卧室里裴筱留给自己的那面布满裂痕的镜子,沈璁仿佛看到了自己站在镜子前,里面倒映出一个同样破碎的自己。   他咬紧后槽牙冷冷道:“过不下去,他就知道要回来了。”   “可裴老板好歹也红了那么些年……”喜伯尽可能顺着沈璁的话劝说道:“少爷,你这样怕是逼不回来他的。”   “他以前挣得再多也没用。”沈璁不屑道:“现在的法币,贬值得就跟废纸一样,吃碗混沌的钱都得拿平板车推。”   要不是因为这样,现任财政部长也不会刚上台就快要被人掀下去了,这才让朱家有机可乘;要不是因为这样,裴筱大概也不会刚离开第二天,就迫不及待要出去登台。   “他就是安逸日子过够了,才不知道外面早就变了天。”   “马上就要入冬了,就他那个破房子,连点个炭炉的位置都没有,有什么好住的……”   喜伯原本还一脸担忧,但听到最后沈璁小声嘀咕的这一句,突然就笑出了声。   他看了看沈璁包扎好的手已经不再流血,便拍拍屁股起身准备离开。   “喜伯……”看着喜伯佝偻的背影,沈璁突然冷不丁地问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像沈克山一样冷血。”   “就像他们说的,根本没有心。”   “那少爷刚才是在心疼谁受冻呢?”喜伯转过身来看着沈璁,忍俊不禁道:“少爷要是真冷血,真没有心,干嘛还要养着我这么个没用的糟老头子这么些年?”   “寻常大户人家的佣人,到了我这个年纪,早让人拿点钱就打发走咯——”   看见沈璁不太习惯地埋下了头,他也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在转身回屋的路上,看似漫不经心道:“真心疼的,就得让人家知道……”   “不过没关系,你们两个都还年轻着呢,二十几岁,谁还能没点脾气?”   “慢慢学——”   “还来得及——” 第59章 难将就   保镖的行事作风和沈璁差不多, 向来雷厉风行,头天刚吩咐下去的事情,第二天就有了回信。   沈璁刚坐到桌边准备吃午饭, 保镖就来传话, 说房东昨晚已经连夜通知下去了,今天下午就会去收房子。   他面上无动于衷,只沉默地点了点头, 但捧起碗筷的手却半天没有任何动作。   看着喜伯往自己碗里夹菜, 他抹不开面子随便吃了两口, 却根本食不知味, 终于还是忍不住吩咐备车,很快离开了法租界。   自从把裴筱拐回家后, 他已经很久没有到这条破巷子里来过了, 但一切似乎都没有起过任何变化,赶上周末休息,巷子里还是跟之前一样,热闹又拥挤。   跟法租界不一样,小轿车在这里可是顶稀罕的东西,未免太过引人注目, 招来不必要的围观议论, 沈璁吩咐司机把车子停在了巷口的一颗大榕树后面。   毕竟出了法租界,保镖很快下车在四周围警惕地戒备着;沈璁自己则坐在车上,一根一根地点着烟, 直直地望着裴筱那栋楼的方向。   看到裴筱的身影出现在那栋二层小楼的门口时,后座右侧的车窗外, 已经丢了满满一地的烟头。   虽然保镖并不会违逆沈璁的意思, 但昨天对方的话说得不清不楚, 他也就留了一手,并没有叫整条街都搬走,只让房东去收回了裴筱租住的那一栋楼。   天气转凉,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因为没有打扰到整条街的邻居,还有几个街坊来帮忙裴筱和楼下那对小夫妻搬东西,场面看上去居然是温馨且和谐的。   裴筱穿着件青灰色的夹袄长衫,好像几天不见又清减了不少,拎着两大袋打包好的行礼下楼后,抬手摸了摸额头上的薄汗。   “姐姐,姐姐——”   就在他刚停下来歇口气的空档,楼下小夫妻刚两岁大的小女儿跌跌撞撞地向他跑了过来。   “囡囡——”小女孩的母亲焦头烂额地追在孩子屁股后面,抱歉地跟裴筱点了点头,然后一把抱起了孩子,“妈妈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叫叔叔,不可以这么没有礼貌。”   “我见过姐姐穿旗袍!”小女孩不服气地努着嘴,奶声奶气地坚持道:“可漂亮了!”   “囡囡也想要小旗袍,妈妈答应过我的……”   “可是咱们现在要搬家了,没有钱买小裙子。”母亲耐心地哄着孩子,“囡囡要穿小裙子,咱们就得睡在大街上了。”   “叔叔给囡囡买小旗袍好不好?粉红色的?”见小姑娘委屈地撇着小嘴,裴筱接过孩子,学着孩子的语气,软声软调地哄道:“不能哭哦,小星星掉在地上,晚上就没有星星在天上跟囡囡眨眼睛了。”   说完他又抬头看向一旁不好意思的孩子母亲,同样是一脸歉意。   他从搬到上海稳定下来,就一直住在这里,楼下的小夫妻时间比他还长;房东之前虽然也涨过几次房租,但他都能理解,时局动荡,这里又不在法租界的范围内,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可二话不说就要赶人走,加多少钱也没商量的事,在这条街上还没发生过。   加上本来联络好的舞厅突然不让自己登台,原本知道他要复出,各个热情投来橄榄枝的夜总会态度也通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愿意再给他机会,就连几个戏园子的班主都商量好了似的闭门不见——   放眼整个上海,能有这么大面子的人,已经不多了。   裴筱若还猜不到谁干的,这二十多年也算是白活了。   他甚至不用多看也能确定,躲在巷口不远处那棵老榕树后的轿车,就是他熟悉的那辆黑色凯迪拉克。   要不是被他“连累”,楼下的小夫妻也不用这么着急忙慌地搬家。   这么短的时间内自然是找不到合适房子的,出于愧疚,他在附近的小旅馆里定了两间房,编了个谎话说是自己抽奖中的,邀了囡囡一家三口去住两天。   “程太太,囡囡我帮你看一会吧。”他微笑着冲身旁的女人点了点头,“你先去收拾着,不然天黑都弄不完,孩子该困了。”   “这……”程太太有些不好意思地客套道:“会不会太耽误你了?”   “都怪囡囡这个孩子……皮得很!我跟她爸爸在屋里收拾,她还以为我们逗着她玩呢,围着我俩满屋跑……”   “没关系的。”裴筱摇摇头,颠了颠怀里的孩子,逗得小丫头咯咯直笑,“楼上收拾得差不多了,我叫了人过来帮忙,等会到了一起把东西抬下来就行。”   “囡囡有我看着,你放心收拾去吧。”   看着母亲离开,小丫头一脸的鬼灵精,对着裴筱眨了眨眼睛,伸出一只胖乎乎的小手。   以前还住在楼上时,裴筱总习惯在兜里揣上两颗奶糖,每次看到囡囡笑眯眯地冲过来抱住自己的小腿,就会把掏出一颗糖来哄哄孩子。   不过他离开了这么久,沈璁可是从来都不吃甜食的,马斯南路二十七号喝咖啡的方糖都是为了配合他的口味才买的。   他现在掏不出糖来,只能翻出自己空荡荡的衣兜,学着小丫头的样子,遗憾地撇了撇嘴。   “之前的糖果放太久,已经不能吃了,晚上叔叔一定记得出去买新的,好不好?”   “等囡囡明天睡醒,就又能吃到奶糖啦。”   “你也知道很久啊……”囡囡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装模作样地咽了口气,“姐姐这么久都去做什么了?”   “去……”叹气好像会传染,裴筱一时语塞,也跟着轻叹了一声,望着不远处榕树后露出的汽车一角,轻声道:“做了一场梦。”   就像一场勇敢无畏的白日梦,明知道实现不了,也改变不了梦本身的美好。   但孩子当然听不懂裴筱在说什么,只是想到明天的奶糖,馋得直舔嘴唇。   而在午后的空气中,隔着一道玻璃车窗,其实沈璁的眼神,早就遇上了裴筱的远望。   在这样的距离里,他其实已经能够清楚地看见裴筱,所以他双手紧紧攥着汽车的门把,深怕自己下一秒就会忍不住冲下车去,“半途而废”。   就在此时,曹勇突然出现在了裴筱和孩子身边,沈璁不由得心下一紧,不由自主地摇下了车窗。   今天曹勇没有拉黄包车,而是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辆手推的木板车,显然是来帮裴筱搬家的。   “裴、裴老板……”看着裴筱逗着怀里的孩子,他在一旁尴尬地挠了挠头,“要不我先上去,帮你把东西搬下来?”   “等会吧。”裴筱笑着撩起一缕囡囡手舞足蹈间不小心抓下来的头发,眉眼温柔,“楼下的两口子在收拾屋子呢,我帮忙看会囡囡。”   “别搬东西的时候再碰着孩子了。”   “哦,哦,好。”   曹勇老实巴交地点着头,除了连连应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站在原地傻笑,倒是裴筱怀里的囡囡突然皱起了一张小脸。   “姐姐……我要尿尿……”   囡囡虽然还不到三岁,但到底是女孩,裴筱不方便插手,只好把赶紧把孩子送回了母亲身边,顺便就带曹勇上了楼。   他的东西不算多,除了一些衣服和日用品,他没有厨具,家具之类的都是房东的;两个人,四只手,没跑几趟也就搬完了,很快都堆在了曹勇推来的平板车上。   见裴筱站在还有空位的平板车边上擦汗,曹勇又挠了挠头,犹豫半天才支支吾吾地开了口。   “要不、要不裴老板……你也坐上去……我连你带东西一起、一起推过去……也省得、省得你自己走了……我看了眼……还挺远的……”   “哪儿就那么娇气了。”裴筱笑道,“正好还有点位置,等着楼下收拾完,也帮忙他们搬一些。”   他横着衣袖又抹了把汗,再抬眼时,看见曹勇涨红了一张脸,才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你……怎么了?”   看见裴筱用袖口抹了好几次汗,曹勇捏着自己的毛巾,却始终不敢递上去。   其实他每天都会换洗这张毛巾,今天也没出去跑车,到现在还没用过,是干净的;但毕竟是用了好几年的东西了,缝缝补补不舍得扔,再怎么洗得干净,也看不见原色了。   他多少有些有些自惭形秽,不自觉地将手上的破毛巾往身后藏了藏。   哪怕被汗水湿透的刘海可怜兮兮趴在额头上,裴筱也还是好像天边的月亮一样,洁白明亮,到底和他这样的“臭男人”不一样;对方身上那种并不刻意的,柔弱易碎的感觉,是任谁看了都会想要保护的。   “裴老板,你房子都没找好呢,干嘛今天这么着急要搬家?”他壮着胆子问道:“沈、沈少爷他……怎么不在?”   “他是不是……不管你了……”   其实曹勇手边的小动作,裴筱都是看在眼里的。   大家都是苦出身,他原以为对方只是心里多少有点自卑,就像他在面对沈璁时一样,便贴心地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打算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含混过去。   但现在看着对方涨红的脸色,就连长期在太阳底下跑出来的黝黑皮肤都遮不住了,再加上那副支支吾吾的语气——   裴筱是在男人堆里混饭吃的,怎么可能还看不出来点什么。   “你看着东西,我去看看程太太一家收拾好了没有。”   他随便寻了个由头,转身准备躲开面前的曹勇,也好给时间让对方冷静一下;却不想,这次曹勇是真的豁出去了,居然从身后一把拽住了他的腕子。   而在不远处的凯迪拉克里,就算听不到任何对话的声音,沈璁也能明显感觉到空气里氛围的波动。   他紧张地拽着汽车的门把手,强压着自己随时都想要跳下车子,直接带走裴筱的冲动。   但当他看到曹勇的手拽住裴筱的那一刻,所有的理智都不管用了。   他一把拽开车门,在附近的保镖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跳了下来,但他并没有马上冲过去,因为他清楚地看到,裴筱很快回身,挣脱了曹勇的手。   作为拉了好多年黄包车的师傅,若单论蛮力,曹勇应该是不在比他更高大的沈璁之下的。   但他没敢太使力,裴筱一抽胳膊,他也就松开了手。   “裴老板……”他试探着问道:“沈少爷他是不是对你不好?”   那天在三丽咖啡馆门口,其实他什么都看见了,就算不认字,也没有那个闲钱买报纸,但他每天大街小巷地跑,沈、朱两家联姻那么大的事,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那天从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接裴筱回到现在这里,虽然没有回头,但他一路上都能听见后座裴筱克制的啜泣声。   直到今天,他还是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那晚裴筱下车时,红肿得让人心疼的眼圈。   “裴、裴筱。”他鼓起勇气,两年多以来第一次直呼裴筱的大名,“跟我们这种糙爷们不一样,你该、该有个人照顾你的。”   裴筱漂亮,纤细,自然跟他身边那些靠体力谋生的汉子不一样。   所以他从来也不敢凑到裴筱的近前,哪怕拉车时能回头多看一眼,闻闻风里裴筱的味道,他也就知足了。   他知道,裴筱这样的名花,就该养在马斯南路那样高档的花园里;可是他想不通,这么好看的一朵花,怎么就有人舍得不好好珍惜,还让花儿哭红了眼。   “我看你好像很喜欢囡囡,我也有个女儿的,她妈妈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当初盲婚哑嫁的,也谈不上什么感情,就是两个穷人凑一堆,搭伙过日子……”   “我父母也是那段日子里,在轰炸的时候,埋在砖瓦底下走的。”   “我现在无牵无挂,肯定一辈子对你好。”   看着裴筱震惊的眼神,他连忙举起双手,在胸前拼命地摆了两下。   “你不用、不用喜欢我的!你什么都不用做!”   “虽然我穷,也买不起法租界里的房子……但这些年我省吃俭用……也还是攒下了点东西的……我就是、就是想……好好照顾你……”   说着他放下手,双拳紧握,豁出去了盯着裴筱认真道:“就算哪天轰炸来了,我肯定也把你压身子底下护好!”   裴筱并没有逃避曹勇的眼神,面对对方近乎□□的表白,他眼里的情绪也渐渐走出震惊,一点点平静下来。   凭心而论,他做梦都想要有一个家,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就这么平淡安稳地过一辈子。   从前他喜欢钱,是因为他孤身一人,看着至小相依为命的师父死在自己眼前,他是真的穷怕了,才需要金钱提供的安全感,但他从来都没有沉迷过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里浮华的一切,所以才什么都没带走。   曹勇虽然没什么钱,但至少有一把子力气,能养妻活儿;最重要的是他老实憨厚,靠得住,和裴筱之间也没什么身份上的焦虑与隔阂——   裴筱知道,无论怎么看,其实曹勇都比沈璁更适合自己。   但就像沈璁曾经跟朱珠说过的那样,很多事情,不是合适就可以。   如果曹勇今天这番话说在裴筱遇到沈璁之前,说在他为了应酬客人,喝酒喝到胃疼的时候,他想,也许他是会点头的。   反正一辈子这么短,凑合一下,也就过去了;他是真的相信,曹勇这样的人,会对他好的。   但很多事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其实他看见了,不远处,沈璁身影就躲在那棵老榕树的后面。   是他坚持要跟沈璁一刀两断的,但他也控制不了自己还是喜欢沈璁。   这一辈子,他只喜欢过这么一个男人,已经没办法再将就了。   “我去看看程太太那边怎么样了,曹师傅,你也上楼去洗把脸吧。”他背过身去,冷静道:“我知道,你是好人,所以刚才的话——”   “就当我从来没有听到过。”   说完他转身进屋,帮忙照看囡囡的同时,也力所能及地帮着收拾一下。   但不一会,早上还叫嚣着让他们赶紧搬走,天一黑就要叫人把所有东西都丢出去的房东,突然满脸堆笑地进来了。   房东不止带了礼物来赔礼道歉,还带着人帮忙把堆在门口的东西全部搬了回去,屁颠屁颠地跟着收拾。   当裴筱不明所以地跑出门去时,只看到巷口的老榕树底下,那辆熟悉的黑色凯迪拉克,已经不见了踪影。   “少爷……”当车子开出拥挤的小巷,保镖还是忍不住回头问道:“房子不收了吗?还是……先缓两天?”   沈璁阖眸,疲惫地倒在汽车后座上,半晌后才低声道:“不收了。”   从前,不管是在背后耍阴招,还是当面戳人家的心窝子,他都可以微笑着做,事前事后都不会有任何负罪感,不会下不了手,更不会有什么负担。   但从那天签字买下孔立文手中的股份开始,他就发现,自己越来越心软了。   他的确是想着现在时局艰难,经济不景气,只要随便做点什么,他就能让裴筱知道日子不好过,乖乖回到他的身边。   可是最终,他还是没办法狠下心来,将对方逼上绝路。   不过好在裴筱那个小身板,出去卖苦力肯定是没人要的,他从小到大只学了唱戏,现在所有戏班和夜总会都不敢收他,大概也找不到别的营生。   沈璁在心里自我安慰道,反正明天他回公司还有大把的事情要忙,也没工夫像现在这样总惦记着。   先等两天,等裴筱出去碰了壁,他就去把人哄回来。 第60章 彼轻贱   跟沈璁想的差不多, 重新回到公司后,他依旧忙碌,每天埋首在一堆永远看不完的文件, 还有一场又一场虚伪又无趣的应酬中时,他的确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起裴筱。   但他毕竟还是人, 不是机器,□□凡胎, 总得需要休息。   只是不管白天有多忙,一旦躺在床上, 他还是得靠一些额外的帮助,才能勉强入眠。   所以, 他回家的时间开始一天比一天更晚。   孔立文已经很久都没有像以前那样, 天天热情地攒着酒局, 原本沈璁也大半年没有再去过夜总会, 整夜跟那群狐朋狗友厮混了;但最近几天, 整个上海滩的纨绔都发现,只要敢厚着脸皮开口, 就没有请不到沈大少的酒局。   唯一让沈璁遗憾的大概就是,那群纨绔基本都和孔立文一样, 酒量平平, 经常是一桌子的人都喝倒了,他却还是可恨地清醒着。   于是, 当每天早上他离开家去到公司后,喜伯都会在收拾屋子时,看着房间里东倒西歪的空酒瓶叹气。   就这样又挨过了一个星期, 日子极其漫长, 又无比迅速地来到了周末。   按照沈璁之前自我安慰时的想法, 裴筱该吃的苦头,该碰的壁,这么多天,也该全都试过一遍了;天气越来越来冷,他也差不多该出现,说两句软话,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好把人哄回家。   周六这天一大早,他就穿戴整齐地坐在了一楼的客厅里;喜伯很快端上了咖啡,但他却一口也没碰,只是坐在沙发上,一根一根地抽着烟。   于是,保镖守在门边,喜伯捞着块抹布在边上假装收拾,两人看看沈璁和他面前烟缸里渐渐堆成小山似的烟蒂,又互相对望几眼,谁都不敢说话,只得面面相觑。   其实沈璁不是忘了自己该干嘛,只不过想是一回事,真要去做,又是另一码事情。   他,害怕。   上海滩的“活阎王”不止学会了心软,还尝到了恐惧。   想起卧室里那面碎成一片片的镜子,他实在很怕裴筱会拒绝自己。   但今天已经没有工作可以麻痹他的生活了,这个点就算想约人出去喝酒,整个上海滩的纨绔们也没有几个是醒着的。   他越是一个人坐着,坐在家里,就越是觉得这个空间,到处都是裴筱的气息。   好几次他都出现了幻觉,隐隐约约听到楼上卧室的方向传来开门的声音,好像下一秒,裴筱就会睡眼惺忪地从里面走出来。   宽松的丝质睡衣松松垮垮地挂在裴筱身上,他会站在二楼的栏杆边,慵懒地伸一个懒腰,然后笑着望向楼下,甜甜地唤一声——   “七爷。”   可每当沈璁抬头,总会被拉回无情的现实里,他眼睛里能看到的,永远只有失望。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在伸手摸到烟盒已经空掉之后,他猛地起身,毫无预兆的动作吓得客厅里其他两个人都是一愣。   还是保镖最先回过神,迎上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少爷,要出门吗?”   “嗯。”   沈璁点点头,不等喜伯反应过来,已经走到门边换鞋,顺便披上了西装的外套。   “是去……去……”   其实保镖是想问问,沈璁是不是要去之前那条破巷子找裴筱,但他支吾半天,看着沈璁阴沉的脸色,始终没敢开那个口。   直到沈璁坐上那辆凯迪拉克的后座,才沉声吩咐道:“麦加利银行。”   麦加利银行,一家资本雄厚的英资金融机构,之前沈璁投建药厂时,曾有意与对方进行资金拆借。   不过沈家的产业多在法租界,而麦加利银行在英租界的腹地,两家交情不深,合作的欲望也没有那么强烈,简单交流过几次之后就不了了之。   现在各地战事频发,时局动荡,药厂已经成为了几个最挣钱的买卖之一;所以前些日子麦加利银行方面便派人主动联系到沈璁,想要投钱帮助药厂扩大生产规模。   好不容易才花钱收回了孔立文手上的所有股份,将药厂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沈璁是不可能在这时候允许别人横插一脚的;再加上麦加利银行在英租界,他便以租界外面不安全,走动不方便为由敷衍着,一直没有跟对方正式见面。   眼下他还是没有任何要接受对方投资的打算,只是不愿意继续坐在家里胡思乱想,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便索性去把麦加利银行的事情处理掉,也好断了对方的念想。   他知道这事不容易,但正是因为不容易,才足够把他今天的时间全都耗光。   至少到了晚上,就能找人陪他喝酒了。   因为是周末,又没有提前打过招呼,等他到了麦加利银行在英租界内的总部,等了好一会才等到对方管事的官员从家里匆匆赶来。   不过这也不重要,反正他就是奔着打发时间来的,早点晚点,根本没有区别。   银行方面很快安排了热情的接待,最后还在附近一家很上档次的西餐厅安排了晚宴。   除了母语以外,沈璁是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法语,但他毕竟是留法的,这当中英语用得最少;听着一帮英国佬在耳边叽里呱啦了一整天,加上他昨晚满打满算最多睡了四个钟头,习惯了每天早上一杯的咖啡也没喝,人多少还是有点累的。   看看时间差不多,他也适时地表现出了恰到好处的疲态,结束了今天这场意外的行程。   只是可能“演技”太过逼真,他不止骗过了那帮洋人,连身边的人也都上了“套”。   凯迪拉克的副驾上,保镖看着后座的沈璁阖眼倒在座位上,疲惫地扯松了领带,踟蹰良久,最后还是忍不住劝道:“少爷,要么……”   “还是送你回家休息吧?”   刚上车时,沈璁只是吩咐把车子开回法租界,但并没有明说要去哪里,因为他自己也还不知道,今晚什么地方有酒局。   现在见他只是摇头,既不睁眼,也不做声,保镖看着窗外窗外经过的咖啡店,突然心生一计。   “少爷,听说这边有家英国人新开的咖啡店,生意还不错的,好不容易来一回,要不咱也去买杯咖啡尝尝?”   咖啡怎么样倒是其次,不过沈璁一整天没吃什么东西了,刚才在银行安排的晚宴上也只是喝了几杯洋酒,要这样晚上再赶几场酒局,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保镖想着一般的咖啡馆都有搭配的简单西餐,哪怕只是吃两片面包垫垫肚子也好。   沈璁这次总算睁开了眼睛,低头看了眼手表。   这个点,法租界里喝酒的地方差不多都该开门营业了,不过赶上今天周末,能陪他喝酒的人这会多半还得在家里扮孝子贤孙;不是谁都跟他一样“孤家寡人”,大部分有资本做做纨绔子弟的,都要应付完一家人的晚饭,才能出门投入纸醉金迷的“夜上海”。   反正回去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他索性点点头应了下来。   司机很快按保镖说的,找到了那家新开的咖啡馆。   沈璁懒得下车,保镖自然也要跟着,于是司机便很快下车买咖啡去了。   大概是因为新店开业,英国老板的噱头也做得很足,咖啡馆生意太好,司机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   沈璁烦躁地睁开眼,准备再看眼时间,但当他余光瞟过街对面的咖啡馆时,整个人却愣住了。   怪不得这家店的生意火爆,店里的侍应生清一色都是双十年华,皮肤水灵,身材窈窕的漂亮姑娘。   她们统一穿着英伦中世纪风的黑白女仆裙装,连头上戴的发饰都一丝不苟。   这种连身裙装最突出的特色就是极其严格的束腰,突出每一个穿上裙子的女孩们曼妙的腰身,再加上被层层薄纱踮起的裙摆,和蕾丝点缀的蝴蝶结,让这些本就正处妙龄年华的女孩子们各个显得俏皮可爱。   大概是为了揽客,背后奸猾的英国老板还特意将原本保守的裙装下摆改到了膝上,配合着时下最流行的白色丝袜,在店里人满为患的客人中,到底有多少还能喝出咖啡的味道来,可就不得而知了。   沈璁留学法国将近十年,曾经也受一些狐朋狗友的邀请,去到英国游历。   他住过英国当地豪华的古老庄园,也见过类似的装扮,有多新鲜倒也谈不上;但店里无数个忙碌的女孩身影中,有一个格外高挑的,一瞬间就吸引了他的注意。   也就是因为对方的身形要比店里普通的女孩子们都高挑不少,本就被改到了膝上的短裙穿在“她”的身上就又短了一截,一双笔直的长腿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尤其是当“她”躬身将托盘里的咖啡端给客人时,被薄纱垫起的裙摆高高翘起,明明也看不见什么,却又好像总是有东西若隐若现。   再加上裙装本身极简禁欲的黑白配色,这种难以言说的性/感既隐晦又迷人,仿佛在勾/引着每一个人去仔细探究。   听到后座传来越发急/促、粗/重的喘气声,保镖担心地回过头,还来不及关心一句,就见沈璁“碰”地一下踹开车门,一个飞身跳下了车。   就算只是一个背影,就算看不到正脸,就算什么都看不到!   单凭对方身上那股在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媚态……   化成灰沈璁也认得。   这他妈的不是裴筱还能是谁!   沈璁觉得自己的脑子都快炸开了。   而在另一侧的咖啡馆里,裴筱正低头躬身,给面前的洋人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他左手托着塑料托盘的盘底,右手三根手指捏住垫在咖啡杯下的银制小碟,将杯子放在客人面前的玻璃小圆桌上。   放下杯子后,他熟练地收起塑料托盘夹在腋下,按照店里的要求,礼貌地微笑着,轻声道:“Please enjoy。”   这也是店里的规定,在服务洋客人时,需要说几句最基础简单的洋文。   但今天只是他到店里上班的第三天,前两天又基本都在接受基础培训,上餐的动作他差不多已经熟练了,只是那几句洋文实在有些“捉襟见肘”,就算说得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头两回张嘴也难免不自信,不由得腼腆地垂了垂眸。   一旁金发碧眼的洋人端起咖啡杯,饶有兴致地品了一口,但眼睛却一直直勾勾地盯着裴筱颊边的那抹红晕。   外国佬可不懂什么叫矜持,显然比起杯子里的咖啡,身旁的美人才更秀色可餐。   在裴筱弯腰准备收走桌上的空杯时,他急不可耐地伸出了手。   在指尖触碰到裴筱细滑手背的一瞬间,他毫不避讳发出一声“Wow”的下流惊叹,但下一秒,就被一阵尖叫声盖了过去。   沈璁一脚踹开了咖啡馆的大门,想要上来阻止的人也很快被跟在他背后的保镖拦了下来。   他径直走向裴筱的方向,一把就掀了对方身旁的那个玻璃圆桌。   “Bull shit!”   刚才还色眯眯地沉醉在温柔乡里的洋人骂骂咧咧地起身,作为白种人,他其实要比沈璁还高大一些,但当他对上沈璁充满杀气的眼神,气焰马上矮了半截。   沈璁也没有跟他废话的心情,一把拽住裴筱就胳膊就往店外走去。   在他身后,司机已经掏出了大把钞票,一面左右鞠躬道着歉,一面往像是咖啡厅管事的人手里塞钱,准备赔偿对方的损失。   而保镖则在门口拦下了所有准备追出来的店员,还在不经意间露出了自己别在后腰里的枪柄;众人看见屋里的经理都在收钱了,也没谁真敢玩命,便假模假式地叫嚣了两句保镖听不懂的洋文,就乖乖被拦了下来。   见局面稳定下来后,保镖很快转身朝沈璁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面对着街上不断投来的诧异目光,裴筱起先还会挣扎两下,压着音量小声吼道:“沈璁,你疯了?放开我!”   但他很快就发现,沈璁气得像是要捏碎他的腕子,便也就放弃了。   直到将人带进一条没有人的小巷,沈璁才一把将裴筱按在墙上。   “到底是谁疯了?!”他怒不可遏地吼道,然后咬紧后槽牙,怒目切齿道:“裴筱,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卖掉?”   “嘶——”   后背重重地撞在墙上,裴筱不由地吃痛嘶声,但在听到沈璁的问话后,他又低下头浅浅地笑了。   “讨口饭吃罢了——”他抬眸看向沈璁,嘴角微挑,一如既往地性感抚媚,却又笑得一脸云淡风轻,“七爷何必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不管是后厨里洗盘子,咖啡馆里端杯子,还是八大胡同里唱小曲儿——”   “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他眉尾一扬,挑衅又不失娇媚道:“人活着,总是要糊口的不是?”   “你就非得被人摸手揩油才能糊口吗?!”沈璁被气得直喘粗气,几乎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恶狠狠地揶揄道:“裴老板可真会找地方‘出卖色相’……”   “七爷跟人握手的时候就不是在‘出卖色相’吗?”裴筱嚣张地讽刺道,甚至还悄悄踮起脚尖,毫不避讳地凑到沈璁的耳边,薄唇轻启,挖苦道:“人家为什么看上你啊?”   说着他缓缓抬手,指尖滑过沈璁高挺的鼻梁,一路往下,越过那对“神圣不可侵犯”的薄唇,轻挑地拨弄着对方下颚的胡青。   “七爷好卖相……”   沈璁很清楚,裴筱这还是在揶揄报纸上那张他和朱珠握手的合影。   这本来就是事实,不管他有多愤怒,也无法反驳。   感觉到沈璁的身体一僵,裴筱也“心满意足”地收回手,懒懒地靠回墙边,再抬眸时,眼神骤然一冷。   “再说了,七爷应该很清楚,裴筱能有今天,到底是拜谁所赐。”   沈璁闻言,终于也无奈地笑了。   的确,有他放出话去,现在放眼整个法租界,敢用裴筱的地方肯定是不多了。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裴筱居然情愿跑到英租界躲起来,也不愿意回到他身边。   他抬手挑起裴筱的下巴,冷声道:“金丝雀你不做,偏要做流浪猫是吧?”   裴筱低垂着眉眼,看见沈璁挑起自己下巴的那只手上面,现在还缠着绷带。   他心下轻轻一颤,接着别过脸去轻声道:“是。”   “裴筱就是生得贱……”   眼底聚起一团潮热的气息,很快熏得他睁不开眼。   他是真的觉得自己可能天生就是贱骨头,不过就是两条绷带,能有多大的事?   可他居然已经开始心疼沈璁了。   “七爷不是一开始就瞧见了吗?”他嘴硬着,也不知是要故意气沈璁,还是在跟自己赌气,“裴筱就是吃这碗饭的啊,除了‘出卖色相’,也不会别的……”   但不管是针对谁,至少他的话很奏效,沈璁本就处在崩溃边缘的情绪瞬间就被激怒了。   他手指用力地捏着裴筱的下巴,强迫对方抬起头来看着自己,然后冷冷道:“那裴老板干嘛不继续‘卖’给沈某?”   “是嫌我开的价钱还不够?”   “呵——”裴筱先是垂眸浅笑,接着便放肆地笑出了声来,“哈哈哈——”   他笑得花枝乱颤,满眼风情万种,但再夸张的笑声也不能阻止他听到了心里,刀尖划开血肉的声音。   “这不是以为七爷也会腻味吗?”他轻挑地讽刺道:“怎么——”   “事到如今,七爷还能看得上裴筱啊?”   看着沈璁猩红的眼底像是随时都会渗出血来,他逐渐收敛起刚才猖狂恣意的笑容,瞪着沈璁冷冷道:“也不是第一次了,七爷要睡裴筱,不是言语一声就行?”   “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说着他抬眼向四周围敷衍地张望了一圈,然后用轻松的声音调侃道:“就在这里吗?”   沈璁已经被气疯了,第一时间根本没有明白过来裴筱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他看见裴筱真的抬手,开始一颗颗解开自己制服上的扣子。   虽然是叫女仆装,但这裙子怎么看也不是真为干活设计的,为了讨好客人,裙子和内搭的衬衣上都装饰着非常多繁复的蕾丝花边与蝴蝶结。   裴筱一颗颗解开自己衬衣领口上的扣子,下面正好就是一个夸张的黑色蝴蝶结,坠在白衬衣的纽扣上,麻烦极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沈璁,也看着沈璁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然后下一秒,他索性一把拽掉了那个碍事的蝴蝶结,随手扔在一边,然后顺带着,直接把衬衣的襟口粗暴地完全扯了开来。 第61章 宜深吻   虽然英租界也是租界, 比起上海滩其他在动荡中实行宵禁的地方要安全不少,但这里到底不是沈家的地盘,看见沈璁拉着裴筱进了一条小巷, 保镖还是很快检查了四周,在确定没有人后,才负责地守在了巷口。   这是一条死胡同,地方也不大,一眼就能望得到头, 沈璁也清楚, 这四周围不可能有人。   看着裴筱自暴自弃地敞开自己光洁的胸/口, 他还是看到了深藏在里面的绝望。   他第一次发觉, 原来心疼的感觉, 可以比欲/望来得更加强烈。   “够了!”   他大声吼道, 一把揪住裴筱的领口, 强行把衣服的布料攥在一起。   但终于摆脱控制后的裴筱似乎也已经来到了崩溃的边缘,他发疯似的去拽沈璁的领带,想要解开对方衬衣的纽扣;在被沈璁拽开后,他的双手又乱无章法地向下伸去, 胡乱撕扯起沈璁的皮带。   “我说够了!裴筱!”   沈璁已经分不清自己心里愤怒和心疼哪个更多, 只能反握住裴筱的双手,强行将人控制住。   不像一开始在街上那样, 裴筱激烈地挣扎着,直到他看见沈璁右手的绷带上开始渗出血迹。   他终于彻底放弃了, 绝望地靠向身后的围墙, 被一滴泪, 划伤了眼角。   “到底还想怎么样啊……沈璁……”他无助地望着沈璁, 有气无力道:“我躲得还不够远吗……”   “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肯放过我……”   “为什么?”沈璁捏着裴筱的后颈, 一把将人按进了自己怀里,心疼得鼻梁酸胀,“明明什么都不会变,为什么你就是不愿意再相信我一次?”   “为什么……”   “一定要闹成这样……”   裴筱额头抵在沈璁的胸口上,一睁眼就能看到对方垂在身侧的右手上,还在不断地往外渗血。   “我好恨我是我,才会到现在还这么舍不得……”   他低声呢喃着就连沈璁都听不清的话,然后猛地起身,突然发力,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一把推开沈璁。   高大如沈璁都被这股突然的力量推着踉跄后退了好几步,裴筱就更是被自己这一把推得重重撞在了后背的围墙上。   “因为我喜欢你!沈璁!”   裴筱声嘶力竭地大声喊道,不止沈璁,就连他都没有见过自己这副歇斯底里的样子。   他一直以为,自己和沈璁的关系就算结束,也必须是体面的,可爱情里只有失控,从来都没有这两个字。   “我真恨你像个傻子!”他盯着沈璁,几乎在一瞬之间就已经泣不成声,“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能明白……”   “除了不能给你们沈家生孩子,沈璁,我可以变成一切你喜欢的样子……”   “我可以不要名分甚至不要脸,可以不是我自己,可以没有底线地包容你,相信你,从来不去多问一句……情愿自己不体面,不争气……”   “可是沈璁!”他撕心裂肺地哭喊道:“爱情里,从来都容不下第三个人!”   沈璁茫然地看着裴筱,眼神懵懂地像是一个孩子,看着对方说着他根本就听不懂的话,问出的问题也同样“天真”——   “为什么?”   “呵——”裴筱闻言笑了,泪水流进嘴角里,满是苦涩。   “为什么……”他小声重复着沈璁的话,“其实我早就跟你说过了……”   “我问你——”沈璁一步步上前,最终却不敢再靠近裴筱,只是不依不饶地问道:“为什么会喜欢我?”   所有他能给裴筱的,整个上海滩有很多富贵出身的公子哥都能给;但他带给裴筱的伤害,不管是来自沈克山的阴谋,还是源于他的自私和愚蠢,放眼整个上海滩,很难有人比他更糟了。   他就是不明白,裴筱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因为你救了我的命!”裴筱厉声喊道,之后便渐渐平复了下来,疲惫地看着沈璁,“我暗示过你很多次,只是你不记得了……”   “当年我师父在我的后背上敲断了那根大烟杆,我以为我就快要死了。”   “是你从雪地里把我抱了起来,特别……特别温柔地问我……疼吗……”   在裴筱的记忆里,那是第一次有人那么温柔地跟他说话,就算是冯吟秋落魄以前,眼睛也是长在头顶上的,从来没有抱过他,也不会这么温柔地关心过他。   只可惜,他最温暖的一段回忆,在沈璁心里几乎是不存在的。   “怎么可能啊……”沈璁难以置信道。   他十几岁离开北平,到十七岁那年都已经出国了,就算他曾经救过裴筱,按年纪算算,对方当时不过就是个懵懂无知的小娃娃。   要不然就凭他十来岁的身板,怎么可能一把就将人抱了起来?   直到现在,他都还弄不懂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那时候几岁大的裴筱怎么会懂这些?   裴筱看着沈璁,眼底的绝望渐渐已经变成了无奈。   就像他刚才赌气时说的那样,在某些方面,沈璁真就是个傻子。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轻声道:“就算不记得救过谁,那你也该记得我师父的名字吧?”   沈璁虽然不记得了,但裴筱记得很清楚,那天清早在雪地里救下他时,其实是窦凤娘就在附近的车里。   窦凤娘喜欢听戏,尤其喜欢那几折大青衣的戏码,在那些年,无人能出冯吟秋的左右,她也经常去捧场。   她平时不太出门,单知道冯吟秋因为害病不能再登台了,却不知道对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直到沈璁从雪地里救下了冯吟秋的小徒弟,也就是裴筱,她才渐渐知晓了背后的隐情。   出于同情,之后她时不时会打发人去接济冯吟秋的生活,但碍于男女有别,怕外人传闲话,基本每一次就算她亲自到场,也只会在院门口等着,让喜伯把钱和东西送进去。   有时候赶上沈璁正好放学,家里只有一辆车,喜伯又要负责接送,便会把孩子接上一起。   这背后的事裴筱倒是不知道,就好像窦凤娘那个时候还不抽鸦片,所以也不知道冯吟秋一转头就把她的好心全都换成了一管子救命也要命的大烟,根本没有改变裴筱的生活。   但裴筱还是很感恩,因为他永远记得,每次沈璁来的时候,都会带来几朵没办法卖钱的鲜花。   那时候他还认不得这种名贵的洋花就是郁金香,只知道,他长达十几年的晦暗人生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是沈璁带来的。   沈璁会把花插/进那间阴暗的小屋里,会像第一次那样,躬下身子,特别温柔地跟他说话,还会用双手捂住他冻得发红发乌的耳垂,关心他冷不冷。   甚至有一次,沈璁还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严严实实地把他裹上。   他根本无法忘记,沈璁的体温,带着一种足以灼伤灵魂的力量。   之后的每一天,只要风雪不是大到快要把人刮跑,他就会趴在门边等着,盼着。   他盼着沈璁来,盼着那一道光,带着郁金香的颜色和香味,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   那个时候,他是只有几岁大,当然也不可能弄懂什么是爱情;而且不久之后,沈璁就随着全家搬去了上海,彻底与他断了联系。   但对于沈璁身上那种要命的温柔,他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   他太想要那一点点的温暖了,所以之后每一次感觉自己快要活不下去的时候,他都会想起沈璁手心里和围脖上传来的温度。   那一抹在沈璁这种衣食无忧的小少爷看来,甚至毫不起眼的温情,已经是裴筱曾经拥有和赖以生存的唯一。   那一道光点亮了他,经年累月,逐渐蜿蜒成他心口一颗再也剜不掉的朱砂痣。   或许他没有在一开始就爱上沈璁,但沈璁在他心里已经渐渐成为了一个图腾,寄托了他幻想中所有美好的样子。   在很多年以后,尤其是当他选择离开北平,其实就已经不再天真地相信自己还能重新遇到沈璁,但作为一个用来催眠和温暖自己的影子,沈璁还是一直都在他心里。   直到去年百乐门里的那个夜晚。   因为混血的缘故,沈璁的外貌还是跟寻常的亚洲人有着明显的区别,况且当初离开北平时他都已经十几岁了,五官上也很难再发生什么巨大的改变。   他早就不记得当初那个黑黑瘦瘦,邋里邋遢的小屁孩了,但裴筱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之所以跟李茉莉反复确认对方的身份,不是裴筱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只是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有这么幸运的一天。   所以很快,他脑子里就钻出了个大胆的想法。   他很清楚,自己迈进这一行,早晚都难全身而退,既然迟早“身不由己”,倒不如趁着他还能做主的时候,把自己“卖”给沈璁。   沈璁是什么人,他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只当自己是去圆上童年的一个梦。   可当沈璁绅士地搂着他的腰,体贴地关心问候,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温柔,还是跟当年的雪地里,跟他十几年来心心念念的那个幻影,一模一样。   之后每一次的“不期而遇”,沈璁就像是一条狡猾的毒蛇,不止探进他的身/体,还一点点钻进他的心里。   他曾经自暴自弃,也曾经拼命逃避,但其实他更清楚,自己早就已经无可救药了。   说出藏在心底十几年的秘密后,裴筱一脸轻松,无力地倒向身后的围墙,抬头望向头顶黑尽了的天。   之前他哄囡囡的时候说过,眼泪就是小星星,如果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晚上就没有星星眨眼睛了。   现在他望着黑漆漆的天,他突然不自觉地笑出了声来。   大概是他今天哭得太多了,连星星都不肯出不来。   “裴筱。”   沈璁上前,伸出手想要像以前一样,帮忙抹掉裴筱眼角的泪水,但最终他只是收回手,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递了上去。   见裴筱没接,他也没有强求,只是把手帕塞到了对方手里,然后才严肃道:“如果我说,就连当初我对你的那点好……都是假的……”   当年的事真的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象,但他记得冯吟秋这个人;现在裴筱都说得这么详细了,他不可能还是一点都想不起来。   那天他会在天刚蒙蒙亮的清晨出现在京郊贫民窟的附近,是因为要陪母亲出城祭祖。   风雪里,就连车灯都照不远,是他和窦凤娘坐的那辆车险些撞到了裴筱,他才会下车去查看的。   这件事当然应该由司机或者喜伯去做,但他看到了雪地里倒着的是个孩子;就因为知道窦凤娘会对孩子心软,他才赶在车上大人反应过来之前跳下了车,想要在窦凤娘面前挣表现,哪怕只是被母亲夸奖一句也好。   后来他送给裴筱郁金香,是因为他有每天放学都给母亲买一束花的习惯,甚至裴筱视若珍宝的鲜花,都只是窦凤娘挑剩下的残次品。   他对裴筱温柔说话,是因为母亲希望他是个斯文懂事的孩子,所以在任何人,哪怕是他最讨厌的沈克山面前,他都带着面具。   有几次,他伸手捂住裴筱的耳朵,还摘下了自己围巾,都是因为他的余光瞥见了,窦凤娘就在院外的门口看着。   在当年,他做的那一切,都只是为了讨母亲的欢心。   他给裴筱温暖,只是为了能从母亲那里也讨到一份温情。   “就算……这样……”   看裴筱捏着手帕一动不动,他喉间好像哽着根鱼刺似的,每说出一个字都无比艰难。   那根刺好像不止扎在他的喉间,似乎也戳着他的眼底。   成年以后,他第一次体会到,要忍住泪水,居然是一件这么困难的事情。   “你还是……会喜欢我吗……”   “呵——”   裴筱还是望着头顶那片并不存在的星空,无奈地扯了扯嘴角。   “还能怎么样呢?”他若无其事道。   不管沈璁说什么,但在当初,对方给过他的那些温度都是真实存在的。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是那些温暖的幻想在支撑着他活下去。   他总不能要求当初只有十几岁的沈璁只匆匆几面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一个几岁大,又黑又瘦,还衣不蔽体的孩子。   相处这么久,他也很清楚,沈璁或许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斯文,他见过对方疯狂的一面,不止在床上,也不止一次,但沈璁总不至于这么变态的。   相反,虽然出身不同,但他似乎能感觉到,在骨子里,灵魂的孤独和卑微总是一样的。   “如果可以拒绝……”他垂下眼睑看着沈璁,轻声道:“那从第一天,我们就不该开始。”   说完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知道他和沈璁的关系真的要止步于此了。   要说上海滩天不怕地不怕的活阎王还有什么畏惧的东西,大概就是有人说喜欢自己。   但裴筱也很释然,甚至还在凝固的空气中伸出了两根手指,一脸轻松地问道:“有烟吗?”   看见沈璁从裤兜里伸出手,他还以为对方会替自己点上一支烟,却不想,沈璁突然双手捧起他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   在一起那么久,别说主动吻自己,就连他想要吻沈璁,也只敢点到为止地啄啄唇角。   可在裴筱的瞳仁因为震惊而放大时,沈璁已经蛮横地叩开了对方的唇齿。   裴筱清楚地看见,当沈璁闭上眼睛,分明从眼角挤落了一滴泪水。   很快,他也阖上了双眼。   就算只是再一个梦,他也认了,认下这一个深吻的时间。   像是想补上之前所有的空缺,这一个吻似乎就要吻透这个长夜。   直到裴筱几乎都要站不稳的时候,沈璁才终于“放过”了彼此。   唇瓣分开后,看着裴筱不知道是因为羞赧还是缺氧而涨红的脸颊,他缓缓躬下身子。   “跟我回家。”他抵着裴筱的额头,认真地望着对方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眼尾发红,笃定道:“两个人——”   “裴筱,我跟你保证,爱情里,只会有两个人。” 第62章 诉衷肠   虽然租界内的生活依旧歌舞升平, 但因为整个淞沪地区都因为战事吃紧,风声鹤唳, 所以上海滩的其他街区早就已经实行了严格的宵禁政策。   沈璁说是要带裴筱回家, 但想了想还是让司机将车开到了英租界里的一家酒店。   虽然宵禁这种小问题肯定不会为难到他,但他很少离开法租界,外面巡逻的小警察未必能认出那辆凯迪拉克。   就算不过去去警局走个过场, 他也担心会吓到裴筱;更何况, 现在这个时候情况特殊,他还不想节外生枝。   开好房间后, 趁着裴筱去洗澡的功夫, 他先是打了几个电话,简单交代了一下, 然后便脱下外套, 懒懒地靠在床上。   之前因为洁癖,甚至是认床之类的少爷病,其实他基本上是不会在外面留宿的, 就算偶尔没办法回家休息,除了之前在裴筱的出租屋里那几晚,他几乎也都会睡不安稳。   但今天很奇怪,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之前的一个礼拜都没有休息好,现在只是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潺潺水声,他就已经开始昏昏欲睡了。   当裴筱穿着酒店的浴袍出来时,看见靠在床头的沈璁好像已经睡着了。   他赤着脚踩在软乎乎的地毯上,调皮地踮起脚尖, 故意蹑手蹑脚地走到沈璁身边, 就像一只灵动的猫咪, 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台灯暖黄色的灯光下, 沈璁略带混血感的五官更显棱角分明,有一种独属于男人的性/感与深邃,却又并不会像平时醒着那样,因为过分锋利而充满了距离感和压迫力。   裴筱看得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突然觉得自己会有竞争者,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想起刚才巷子里沈璁抵着自己额头说出的那两句话,他觉得好像做梦一样,就连眼前这点危机感都好像都变得暖暖的,甚至还带着小小的骄傲。   他忍不住俯下身子,倒也并不贪心,只是像以前那样轻轻啄了啄沈璁的嘴角。   但就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沈璁的双手已经悄悄绕到了他的身后,右手揽住他的腰身,左手扣住他后颈,不由分说地加深了这个吻。   听到对方愈发急/促的呼吸声,沈璁才略略将裴筱放开,却在下一秒又一个翻身将人压在了身下。   他凑近裴筱的耳侧,贪婪地嗅/蹭着对方身上那股特殊又好闻的问道,哑声道:“怎么刚洗完澡还是一身郁金香的味道?”   “几岁大就被你‘腌’进味儿了呗?”裴筱俏皮地调笑道,高高地扬起颈子,满足地享受着沈璁一寸寸落下来的吻。   就在他已经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拽沈璁的皮带时,对方却突然抱着他一个转身,重新靠在了床头上。   “七爷……”他撑着沈璁的胸口,仰起脸来,眼尾微红,神色迷离,“不做吗……”   沈璁始终还是不太喜欢外面的地方,而且真的挺累的。   这一个礼拜他每天最多都睡不到四个钟头,有一堆事情要忙不说,今天之后,如果不能劝服朱珠,他就必须权衡好那场避免不了的与沈克山之间的正面冲突,还必须不能影响到药厂里的秘密。   到底要怎么做,其实他根本没有头绪。   最重要的是,现在搂着裴筱,他居然会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恐惧。   比起上/床,发泄这些转瞬即逝的东西,他更想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把人抱在怀里,踏踏实实的,抱一辈子。   不过这样“丢人”的话,他无论如何也是说不口的,只是大手一抬,重新把人按回了自己怀里。   躺在久违的怀抱里,裴筱明明已经舒服得眯起了眼睛,却还故作夸张地叹了口气。   “这么快就色衰爱弛了吗?”他故意玩笑道。   “你也不心疼心疼我一个礼拜都没有好好睡过觉了!”知道裴筱在跟自己开玩笑,沈璁伸手捏了两把对方小巧的下巴,然后更加用力地将人圈在怀里,“小没良心的。”   “是谁没有良心啊?”裴筱娇嗔着埋怨道:“七爷连房子都要收,真是让以前戏园子里那帮老人儿说着了——”   他说着扬眉抬眼,见沈璁阖着眼睛,便悄悄伸出一只手来,指尖轻轻拨弄着对方那双锋利的薄唇。   “这嘴唇越薄的男人,就越是薄情。”   “当真是应了戏文里那句词儿——”   “娘,毒似蝎,郎,心似铁。”   见沈璁就这么“乖乖”地躺着,任由自己数落,既不反驳,也不找补,他忍不住问道:“七爷就不怕逼得裴筱离开上海吗?”   “外面现在什么时局,你想走,也得走得掉才成。”沈璁缓缓睁眼,看着裴筱的眼神有些无可奈何的宠溺,“我就是想让你知道‘回家’。”   他说着故意使坏地捏了一把裴筱的后腰,听见对方一声轻/哼才接着道:“哪知道你这么个软腰身,倒长了副犟骨头。”   “要是裴筱真的随便七爷身边有多少男人女人,都全然不在意——”裴筱倒也不怵,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沈璁,“七爷可会称心一些?”   沈璁双眼微眯,抬手挑起裴筱的下巴,唇边浮起一丝冷笑,赤/裸/裸地威胁道:“你敢。”   “不敢。”   明知道沈璁在“威胁”自己,但裴筱却觉得心中升起一起暖意——   自私排他,贪心地想要完全霸占,才是爱情。   “其实裴筱也瘦了好多的——”他软软地倒进了沈璁怀里,扬起颈子,讨好地用脸颊蹭着对方的颈窝,撒娇道:“不信七爷摸摸?”   明知道对方在卖乖,但沈璁偏就是吃这一套,无奈地捏了把裴筱的小脸,还舍不得使劲。   他突然觉得沈克山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真不知道裴筱是什么妖精变的,软软地往怀里这么一揽,就比什么都踏实。   当初他凭着记忆随手比划,就能复刻出裴筱身材上每一个细节的尺寸,让裁缝做出完美合身的旗袍;现在,搂着怀里这具熟悉到每一根头发丝的身/子,他又怎么会感觉不出裴筱瘦了。   他心疼得厉害,轻轻揉着裴筱的背心,突兀地问道:“以前郑乔在的时候,跟你讲过西方的神话故事吗?”   这突然没头没尾地突然一句,问得裴筱不解地眨了眨眼睛。   沈璁倒也没打算卖关子,很快解释道:“在古希腊的传说里,有一种‘狼人’。”   “他们白天就是普通人的样子,也和普通人生活在一起,看不出任何区别;但每到月圆之夜,狼人就会彻底变成狼,杀人如麻,嗜血如命,像野兽一样,毫无人性可言。”   他说话时眉头轻蹙,虽然看着裴筱的方向,但眼神似乎越过了裴筱,不知道看向何处,带着一种犹如冷月般的森森寒意。   “七爷……”裴筱猛地觉得脊背一凉,低头钻进沈璁怀里,“不带大半夜这么吓唬人的……”   “那你知道——”沈璁轻轻抚过裴筱的发心,温柔地安慰着,但嘴边说出的话,却比刚才更加令人毛骨悚然,“你不在的这一个礼拜,每当晚上月亮出来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会变成一头‘野兽’。”   裴筱怯怯地抬眼偷瞄着沈璁的表情。   沈璁以前的确经常“恶劣”地吓唬他,但这一次,对方看着却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为……为什么……”他小声问道。   沈璁搂着裴筱,平静地阖上了眼睑,手边的动作依旧温柔,但面庞好像拢着一层薄霜。   良久后,他才冷冷道:“弑父杀兄。” 第63章 明心意   沈璁跟沈克山的父子关系一直势同水火, 裴筱不止一次亲眼见过。   但全上海都知道,沈家是儿子死光了,沈克山才会想起远在海外的沈璁;就是因为这个, 外面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才会在背地里揶揄沈璁一声“沈大少”。   他哪儿来的“兄”?   看着裴筱越来越疑惑的表情, 沈璁缓缓撑起了身体, 准备从头讲起,彻底坦白所有的秘密。   “还记得我说过吗?当初我娘送我出国, 其实是为了远离沈家的纷争,所以在走前她再三勒令,没有她的同意, 绝对不准我回来。”   “但其实,她在我回国前的好几年就已经去世了,理论上从得到她去世的消息开始, 就没有人可以管我了。”   因为连沈克山都并不重视他这个儿子, 父子之间鲜有联系, 自然也就不在乎他是想留在国外发展, 还是什么时候要回来。   “但我并没有马上回来。”他低头看着裴筱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吗?”   裴筱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讨厌沈克山也不是一天两天, 本来这辈子都不打算再回来了。”说起令人烦躁的事情,沈璁习惯性地将手伸向放在床头柜上的烟盒, “直到他主动联系我——”   在那之前,沈璁只知道在他出国前就被送去军队的沈玦失踪了, 关于其他几个兄长的情况,他一无所知。   而在电话里, 他意外地发现,自己这个看似早早被“发配边疆”的富贵闲人, 居然成为了沈家事实上唯一的继承人。   那时的沈克山已经无法离开轮椅, 身体的景况也大不如前, 所以希望唯一的儿子能够回来,学习子承父业。   搞清楚自己的处境后,沈璁只犹豫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答应了沈克山,会尽快回国,因为他知道——   “报仇的机会到了。”   他要替窦凤娘报仇。   就在他习惯性地准备点燃香烟时,看着怀里的裴筱一脸担忧,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他终于还是放下了打火机,只用手指夹着烟过瘾,喉结不自然地滚了滚。   “裴筱,我现在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所以才会千方百计阻止你到公司来——”   “是怕我会影响到你吗?”之前一直安静聆听的裴筱突然打断道。   “你——”沈璁夹烟的手戳了戳裴筱的眉心,“‘对付’我的时候比狐狸还精,怎么现在这么‘笨’了?”   看着裴筱那副认真的小表情,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低头看着自己指尖被夹到变形的香烟过滤嘴。   “我……”半晌后,他沉声道:“不想连累你。”   “那你呢?”裴筱接着问道:“你就不会有危险了吗?”   “不会。”沈璁轻描淡写地摇了摇头,“他们或许不在乎我,但我到底还是姓‘沈’的,他们不能完全无视一个在法租界根深蒂固的‘沈家’。”   如果一夜之间将整个沈家连根拔起,不说半个法租界会为之瘫痪,至少也会造成一场不小的混乱和恐慌,尤其是,如果闹出人命的话。   所以沈璁一直不担心自己有性命危险,因为就算东窗事发,最坏的一种可能性之下,对方也只能采取尽可能和平的方式接手整个沈家的产业,这就需要时间,而不是在大街上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对他拔枪。   就算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也会足够他去计算谋划,或者哪怕仅仅只是逃出生天。   “哦。”裴筱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却也没有多追问什么,反倒是一脸如释重负的模样。   “你不害怕吗?”沈璁费解地问道。   “七爷不保护我吗?”裴筱很快反问道。   “当然。”沈璁也很快肯定道。   “那我为什么还要害怕?”裴筱嘴上还是反问的语气,但整个人都已经软软地靠近了沈璁的怀里。   他双手环住沈璁,阖眼靠在对方的胸口上,听着耳边传来的,有力的心跳声,真的完全不会害怕,甚至还觉得无比踏实。   “只要七爷没事,裴筱就什么都不怕。”   刚才说话时,沈璁有意斟酌着字句,想要尽可能地把事情说清楚,让裴筱能够理解,但又怕吓着对方,所以注意力一直都只在自己说话的语气和遣词造句的方式上。   直到现在,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不管他说什么,裴筱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不会试图多打听哪怕一句,他到底在做什么;而能让裴筱开口的,除了最开始那半句玩笑,也就只有关于他安不安全的问题——   裴筱最在乎的,从来都只有这么一件事。   沈璁感动地将人搂紧。   “其实也许很快,我就能给我娘报仇了,所以……”他轻轻叹了口气,“为了不在眼下最关键的时刻节外生枝,我才会答应沈克山,去见朱珠。”   其实眼下裴筱能够认识的汉字也还是十分有限,但在之前那份险些彻底割裂他与沈璁之间关系的申报上,“朱珠”这两个字,他还是认识的。   “所以……”他撑着沈璁的胸口突然直起身体,紧张地看着对方,“你还是要结婚的?跟……跟那个女人……”   “是你娘的意思?”   “怎么可能?”沈璁无奈地笑笑,“从小到大,我娘连我有没有吃饱穿暖都懒得亲自过问,又怎么会在意我结不结婚。”   在他的印象里,母亲生前与自己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关于“人生大事”的讨论。   直到出国那年,其实他已经年满十七岁了,很多家庭的孩子在他那个年纪,都开始了谈婚论嫁,可就算在出国的几年后,窦凤娘也从来没有关心过这方面的事情。   也许在窦凤娘心里,婚姻真的就只是一张长期的饭票,不过如此,沈璁也并不需要。   “还记得我一开始跟你提起的,我大哥吗?”沈璁接着问道。   之前因为太关心沈璁,裴筱现在才猛然想起,沈璁说的,应该就是“弑父杀兄”里的那个兄长。   “他叫‘沈玦’。”沈璁很快解释道,指尖不自觉地加力,几乎已经夹断了那支可怜的香烟,“跟我其他两个被送回了遗体的兄长不一样,他的尸首一直都没有找到,所以——”   “沈克山一直相信,他只是失踪了,从来没有放弃寻找。”   “而就在不久前,好像还真让他找到了。”他苦笑道:“如果沈玦回来,我就不再是‘沈家’唯一的继承人了,这可能……”   “可能会影响到给你娘‘报仇’的事?”   裴筱很快接过话头,沈璁无奈地点了点头。   事实上,沈玦不止是好像已经被找到了,就在裴筱离开的两天后,沈璁接到消息,那个疑似沈玦的目标,已经在沈克山的严密保护下,秘密进入了上海的范围。   不过可能是沈克山在上海的地界上太过树大根深,就在目标进入上海的当天,沈璁的手下就将人跟丢了,直到现在仍旧不见踪影。   但这一切似乎也不难猜,毕竟是心心念念了那么多年的长子,沈克山现在大概已经如愿以偿见到了吧?   沈璁自问从来都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良善之人,他跟自己那个所谓的大哥之间,基本也谈不上任何兄弟情义;既然眼下沈克山不能碰,他是真的对沈玦起过杀心。   毕竟,他从来都不会允许任何人挡了自己的路。   只要没有沈玦,沈克山就再也没有别的能威胁他的东西了。   如果不是碍于对方失踪,他其实也很难想象,自己到底会不会动手。   “但他已经不见了,所以……”裴筱眼神一暗,轻声问道:“为了安抚沈克山,你还是会去结婚的,对吗?”   “刚就说了一句你‘笨’,怎么还真就不聪明了?”沈璁好气又好笑,无奈地捏了捏裴筱的鼻尖,把人拽到自己眼前,故作严肃地盯着对方的眼睛,“我之前怎么答应你的?”   裴筱也望着沈璁,一脸茫然,又显然眼含期待。   “明天——”沈璁低头,心疼地吻了吻裴筱那颗漂亮的桃色泪痣,“明天我就带你去见她。”   “谁?”   裴筱紧张地问道,话刚出口,看着沈璁笑而不语,他很快就反应过来,除了朱珠,这个“她”还能是谁。   看见裴筱的反应,沈璁知道对方已经明白了,该坦白,该交代的,他也都说完了,便重新地倒回床上,疲惫地阖上了眼睛。   “到时候……都听你的……”   其实裴筱并不知道沈璁为什么要带自己去见朱珠,也不知道他应该要做些什么,但有时候只要知道沈璁的心里有自己,也只会属于自己,他就已经踏实了,别的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顺着沈璁。   除了——   他温柔地起身,从沈璁的指尖取走了那支已经变形的香烟。   “七爷,别再抽了。”   这些日子以来沈璁身心俱疲,并没有在意裴筱一句看似漫不经心的叮嘱,只是阖着眼睛“嗯”了一声。   但很快,他就听到裴筱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我的意思是——”   “戒了吧。”   裴筱本身并没有烟瘾,但有时候心烦,或是为了应酬身边那群纨绔,他偶尔也会抽上两根,甚至在沈璁面前也没有避讳过。   从前在一起时,就算夜夜同床共枕,也没有谁真的考虑过两个人的未来——   沈璁是迟钝,裴筱则是根本不敢。   那个时候,裴筱看出沈璁不好意思在自己面前抽烟,甚至还会贴心地为对方点烟,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场各取所需的及时行乐。   所以他不会让沈璁戒烟,因为他很清楚,沈璁的未来不会有他。   直到今天……   在沈璁的记忆中,二十多年来,真跟他提过“戒烟”这件事的人,只有喜伯,一个在这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还会真正关心着他的老头。   虽然只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叮嘱,但沈璁还是能感觉到,可能就从这一刻,他们都开始相信,也许会彼此牵手走过这一辈子了。   裴筱让他戒烟,就是希望这个时间可以长一点,再长一点。   但裴筱也没有再啰嗦什么,或是强行要从沈璁口中得到一个答案;他起身将那根没有点燃的眼扔进垃圾桶后,就很快走回床边,坐在沈璁身旁的床头。   “七爷这些日子辛苦了。”他伸出两根手指,在掌心暖热后,轻轻揉着沈璁的太阳穴,“好好睡一觉吧。”   “裴筱守着你。”   沈璁眼眶一热,但在某些方面,他只是一个初学者,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也不想被裴筱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所以只是默默地侧了侧身,把脸埋在裴筱的腿边。   某一个瞬间,裴筱甚至觉得,上海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活阎王”好像在跟自己……   撒娇。   他低头浅笑,然后真就轻声唱起了一首摇篮曲。   在之前也曾红透大半个北平城的大青衣婉转温柔的轻吟中,沈璁的呼吸声渐渐变得沉缓,匀长。   裴筱见状,小心翼翼地收回手,正准备起身去关掉屋里的大灯,但甫一离开床边,沈璁就一把拽住了他的手。   “裴筱……”沈璁的声音低得好像梦呓一般,喃喃道:“我喜欢你的……”   “很喜欢……很喜欢……”   在那个沈璁看不到的地方,裴筱瞬间热泪盈眶,里面仿佛盛着他之前十几年来所有幻想出的期待与美好——   那些求而不得,在这一刻,悉数兑现。   他温柔地拽开沈璁的手,放回被子里,掖好被角,转身去关上了房间里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然后才重新回到床上。   在沈璁身边躺下时,他抓起对方的手,跟自己十指紧扣。   在闭眼前,他偏头小心翼翼地吻了吻沈璁的额角,轻声道:“我也是。” 第64章 晨光闹   第二天一大早, 太阳刚撒进房间,朱公馆就已经开始“鸡飞狗跳”了。   “娘,你看这个?好看吗?或者是这个?”   朱大小姐足有好几十个平房的衣帽间里, 几乎快要被各式各样的裙子堆满了, 但她还在不停从衣柜翻出新的衣服来,一边兴致勃勃地站在穿衣镜前比划, 一边孜孜不倦地征求着母亲的意见。   “好看,都好看。”朱夫人配合地应着,脸上的表情却并不轻松,“你不是下午才出门吗?这才几点啊, 用不着这么——”   “沈璁第一次主动约我!”不等母亲说完,朱珠就急不可耐地打断道:“当然要早点做好准备了!”   “朱珠啊, 你是真喜欢沈家那个七少爷吗?可是他……他那个名声……”朱夫人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 无奈地叹了口气,“要是不愿意,也不必勉强自己的。”   “之前娘跟你说的那些,都是你爹硬要我讲的, 你别搭理他们,也不用担心娘……”   “只要他俩还想在仕途上走下去, 就担不起抛弃糟糠, 不事生母的骂名。”   “娘……”朱珠闻言终于缓缓收起了刚才一脸灿烂的笑容,也扔开了手边的小裙子, 乖巧地坐在母亲身旁, “我承认,如果没有爹和大哥的劝说, 我可能是会犹豫一下的。”   “但我也是真的喜欢沈璁啊。”   “等你看见就知道了——”说了她又忍不住弯起一抹笑容, “他可帅了!”   “反正, 大家的日子不都是这样过吗?你是这样,大嫂是这样,别人家的太太也是这样,我……”   “我也没有什么特别。”   “你要真能想开行。”朱夫人慈爱地拍着女儿的手背,“至少嫁进了沈家,不管外面再怎么变天,你这辈子吃穿总是不愁了,那娘要是两眼一闭,多少也能放心些……”   “说什么呢……”朱珠嘟着嘴冲母亲做了个鬼脸,很快起身重新捡起条裙子,“别说那些不开心的了,娘,赶紧帮我挑挑衣裳啊。”   “好,好,好。”朱夫人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了不少,真就跟着起身帮女儿挑起了下午出门要穿的衣服。   她算是个比较传统的女人,朱珠房间里堆着这么些洋装,她也看不大懂,总觉得每一件都差不多,倒是被一早就被扔在角落里的两身旗袍很快吸引了她的注意。   “我记得沈家那个七少爷,好像是喜欢……”   朱珠之前做过“功课”,自然知道沈璁是好哪一口;她顺着母亲的眼神望过去,一眼就想起来了,那两套旗袍,还是年前刚回国的时候母亲送给她的。   以朱家的地位,送给女儿的衣裳,不管是用的料子还是找的裁缝,自然都不会马虎,现在这个季节穿倒也是正当时候;但朱珠几岁大就在洋人的教会女校里念书,十几岁又出了国,作风西派洋化,一向欣赏不来这些传统的东西。   “不喜欢……土死了!”   说着,她又重新猫进衣柜里,开始翻找其他的小裙子。   而就在此时,英租界的酒店内,裴筱正站在浴室的盥洗台前,擦掉嘴边留下的牙膏泡沫。   转身挂毛巾的功夫,他正好看见沈璁就站在自己身后,便没好气地白了对方一眼,身子也有意往一边挪了挪。   “还跟我置气呢?”沈璁倒是不恼,反而有些无赖地贴了上去,从背后轻轻将人拢在怀里,“这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也不是我让你去那间咖啡店里打工的,要怪就只能怪那帮英国佬,坏得很。”   见裴筱气鼓鼓地埋着头也不搭理自己,沈璁不止仍旧没有生气,甚至还有些快要憋不住笑的模样,但嘴边却故意揶揄道:“昨天那么多人看着,你怎么不跟他们闹别扭去?”   “你——”   裴筱终于忍不住回头瞪了沈璁一眼,气得高高举起巴掌,但很快又放了下去。   他就知道,要沈璁这个坏胚不记仇是不可能的,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能这么捉弄自己。   早上一醒来,沈璁就跟他说,昨晚约了朱珠,今天早上十点钟,在霞飞路上次那间三丽咖啡馆见面。   他们醒来那会就已经快九点了,要从英租界过去霞飞路的距离也不近,偏沈璁从睁眼到现在都是一副不慌不忙,心不在焉的样子,赖在床上看完了一整份报纸都不肯下床——   窦凤娘家教严,他以前可从来没有这些个臭毛病。   当时裴筱就已经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但还是耐着性子,连哄带骗地把人从床上弄了起来。   好不容易“侍候”着沈璁收拾得差不多了,等他自己要换衣服时,对方却让他在昨天那身女仆短裙和酒店的睡袍里选一套穿。   沈璁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他们已经快迟到了,总不能让人家一个小姑娘在外面干等着,所以肯定是来不及回家换衣服的;现在酒店里的确没有别的衣服,但反正等会出了酒店就能直接上车,不用在大街上走动,也不耽误什么。   这话咋一听没错,但裴筱只要想想沈璁起床那会磨磨蹭蹭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是怪谁才会来不及的?   就算来不及了,就不能上街随便买一套吗?   看着沈璁一脸坏笑,偏还要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摊了摊手,裴筱立马就明白了过来——   沈璁就这就是在“报复”他自作主张去那家咖啡馆打工,昨天还险些被人占了便宜。   他一直都知道沈璁占有欲强,以前还没有离开夜总会时,对方可没少拿这点事“捉弄”他;其实他以前是不介意的,甚至,想想沈璁吃醋的样子,他还会有点小得意。   但是今天他还要出去见人啊!   还是“情敌”……   低头看看自己身上黑白配色,暗示意味明显的短裙制服,裴筱简直羞愤欲死。   最可恶的是,沈璁刚才半哄半强迫着,亲自把那双侧面坠着一排蝴蝶结的丝袜套在了他腿上,还美其名曰——   天冷了,怕他着凉。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冤家”!   裴筱愤愤地想着,总觉得这大少爷是愈发被自己“惯”坏了,但偏偏每次沈璁吻着他的耳垂,用那个低沉性感的声音温柔地哄自己两句,他就是会脑子一热,跟着不争气的心软。   他越想越气,正要回身跟沈璁理论两句,但还来不及张口,立马紧张地浑身一僵。   “你别说,这英国佬的东西——”沈璁宽大的手掌悄悄探进了裙底,伏在裴筱耳侧低声道:“还真挺好看的。”   “主要是我们裴老板生得好。”   这已经都来不及了,沈璁还要干什么?   裴筱吓得立马回身,一把将人推开。   “你——”   看着沈璁脸上温柔的表情,他也说不出什么重话,气得直跺脚,最后重重了叹了口气,无奈地放弃了。   “七爷……”他软下声调撒娇道:“你不要捉弄裴筱了好不好?”   沈璁盯着裴筱笑,丝毫不掩饰内心的邪恶,大大方方道:“那就要看裴老板的表现了。”   裴筱闻言如释重负,果然沈璁虽然吃醋记仇,但还不至于“玩”得太过分,大抵只是想让他服个软罢了。   怎么哄大少爷,他已经“驾轻就熟”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往浴室门外外望了一圈,立马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咖啡杯。   “七爷刚才看报纸的时候,裴筱特意去楼下买的。”他连忙将咖啡端到沈璁面前,笑盈盈地看着对方,娇滴滴道:“七爷尝尝?”   沈璁单手插兜,既不拒绝也不伸手去接,只挑眉道:“裴老板给‘客人’端咖啡的时候,该说什么?”   裴筱一听就知道这冤家还是在揶揄昨天的事情。   他娇嗔着瞪了沈璁一眼,但很快还是学着昨天在咖啡馆的样子,礼貌地欠了欠身,颊边轻染一抹绯红,然后低低道:“Please enjoy。”   “My pleasure。”   沈璁绅士地欠身回礼,作势抬手接过杯子,但指尖划过瓷杯的杯沿却没有停下,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攥住了那支端茶杯的手。   “啪嚓”一声,当咖啡杯正好被打翻在面前的盥洗池里,他已经将裴筱拽进了怀里。   “七爷!”裴筱艰难地挣扎了两下,“说好不闹了的……”   “不是裴老板让我好好‘享受’的吗?”沈璁搂着裴筱,语气恶劣,但手边的动作却很温柔,体贴地挑起对方一缕落下的鬓发,轻轻夹在耳后。   裴筱是在那家英国人的咖啡馆学了两句洋文,但对方只告诉他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说什么,却并没有教过那是什么意思。   虽然不懂英语,但他还不至于不懂中文,沈璁的“一语双关”他听得明白,瞬间就羞得抬不起头来,红晕一路爬上了那颗漂亮的泪痣,看着更加可口诱人。   但沈璁却没有再做什么,只是怔怔地盯着裴筱的耳垂,看见对方之前新打的耳洞上,插着一根黑黑的棍子。   “这是什么?”他指尖轻轻挑起裴筱的耳垂问道。   “茶叶梗。”裴筱靠在沈璁怀里,身体轻轻一颤,愣了两秒才回过神来解释道:“耳洞才扎了几个月,不填点东西会长上的,我听楼下程太太说,戴这个不容易发炎。”   “为什么……”沈璁心疼地蹙了蹙眉,“为什么不戴正常耳坠子?”   “我答应过……”裴筱缓缓垂眸,轻声道:“只戴给你一个人看的……”   “可你那个时候不是已经……”沈璁顿了顿才接着道:“已经打算跟我一刀两断了吗?”   “就算这辈子缘尽于此,也只是裴筱没有福分。”裴筱缓缓伸出双手,紧紧抱住沈璁,“但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会一辈子记得。”   沈璁一阵心疼,情不自禁地低头亲吻裴筱。   裴筱感觉到滚烫一寸寸碾过自己,从前额到鼻尖,从双唇到锁骨。   当沈璁的手心顺着丝袜旁侧点缀的蝴蝶结一路向上,他知道自己就要沦陷了。   “不是……”他强打起最后一丝仅存的理智,艰难地问道:“不是说这段时间……累了吗……”   “昨晚已经休息好了啊。”沈璁理所当然地答道。   “可是……”裴筱最后挣扎道:“不是……不是迟到了吗……”   这次沈璁倒没有再回答裴筱的问题,但也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恶劣都恶劣得这么理直气壮。   “下次还敢不敢了?”   裴筱整个人都快化成水了,也无力跟沈璁争辩什么,只能艰难地搂着对方的脖子,软软地撒娇道:“七爷……裴筱再也不、不敢了……”   “乖。”   一个奖励似的深吻后,沈璁抱着怀里发抖的人,总算大发慈悲让裴筱转了个身,至少能用双手撑着面前的洗漱池子。   “骗你的。”他从背后重新抱住裴筱,悄悄掀起裙摆,“我约了下午两点。” 第65章 成双对   当沈璁将浑身瘫/软的裴筱从盥洗台前抱进浴缸里时, 看着热水一点点漫过那具完美的酮/体,他都担心这人会不会融化在水里。   裴筱的两颊还留着一抹云雨未散的红霞,眼皮懒懒地耷拉着, 看着就像是睡着了。   毕竟是累积了一个多星期的“思念”,沈璁知道自己并没有太克制, 刚才要不是有他架着, 裴筱估计早就站不住了。   他担心裴筱真会累得在浴缸里睡着呛到水, 便也不敢离开,一直坐在浴缸边上, 双手拖着裴筱的颈子, 还要不时探探水温凉不凉。   但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了。   裴筱起先动了动腿,看着像是睡着了的人无意识地翻了个身,但若说是有意遮掩,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关键他躺了一会还抬手抱住了沈璁的胳膊,悄悄给自己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还撒娇地用脸颊蹭了蹭沈璁小臂内侧的软肉。   这人看着睡得一脸香甜,但他睡着该是什么样, 沈璁可太清楚了。   “咳咳——”沈璁先是清了清嗓, 见裴筱不为所动, 便用假装试探的口吻提醒道:“快来不及了, 你要是再不出来, 那我只能跟你一起洗了。”   说着,他一点点抽出了垫在裴筱脖子底下的胳膊。   裴筱累也是真的累着了,当在一个个激/烈的拥/吻中, 一次次不受控制地被沈璁送上云端, 他觉得整个浴室的空气都变得稀薄了起来。   毕竟以前沈璁是不会吻他的, 虽然同床共枕了大半年,但这样奇妙的感觉,他还是第一次经历。   当最后一起跨过山巅,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已经在窒息中晕了过去。   不过很快,当沈璁把他抱进浴缸舒服的热水里,其实他就醒了。   清醒过来之后,他开始有点后怕。   刚才沈璁该坏的也坏透了,但却没有弄破他的裙子,不止裙子,就连那双可怜的丝袜都还好好的,这可不像沈璁的作风。   他怀疑沈璁还是要让他穿昨天那身女仆制服出去见人。   于是,刚起床是沈璁在磨蹭,现在换成了他在装睡,悄咪咪地撒着小娇,试探着沈璁的反应。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自己的小伎俩,这么快就被沈璁“识破”了。   感觉到沈璁从自己的颈下抽走了胳膊,他偷偷张开了点眼缝,看见沈璁已经解开了衬衣上段的几颗纽扣,若隐若现地露出了点精壮紧实的胸/肌,好像真的要进来跟他一起洗澡……   这还了得?!   毕竟是同床共枕了大半年的人,沈璁知道裴筱睡着了什么样,裴筱更清楚沈璁的“本事”,完全有能力再“擦枪走火”一次。   刚才沈璁没有说到底约了下午几点,所以裴筱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但他很清楚,如果奉陪到底,自己这小身板就离散架也不远了。   他吓得一下子就从浴缸里坐了起来,因为动作太猛,后腰立马传来一阵酸痛。   见裴筱猛地起身,差点坐不稳再跌回水里,沈璁忙躬身将人搂住。   他知道裴筱在紧张什么,差点憋不住笑出声来。   “我、我洗好了。”裴筱缩在沈璁怀里,有种随时可能“羊入虎口”的感觉,忙指着挂在门边上的浴袍,低着头害羞道:“你……你给我拿衣服……”   沈璁没有立马起身,也没有搭理裴筱的话,只是伸手捏了捏对方的后腰,温柔道:“疼啊?”   裴筱心中暗道“不妙”,小脸涨得通红,埋着脑袋不肯说话。   但就在他以为自己“在劫难逃”时,沈璁又很快松开了手。   “累了就再歇会,热水解乏,我先出去换衣服。”   沈璁说完就转身走出了浴室,但裴筱却并没有感到如释重负。   因为,沈璁走出浴室前,把之前丢在地上的那套女服制服都捡了出去,看那样子还挺仔细,该不会……   沈璁自己有衣服换,但偏要他穿昨天的“小裙子”,这分明就是“打击报复”!   裴筱越想越不服气,偏偏还拿沈璁没有一点办法,只能把气都撒在一缸子热水里,可折腾半天,也只是是溅了自己一脸水花。   他愤愤起身,准备自己拿浴袍穿上,出去跟沈璁好好“理论”两句,却不想刚刚站起来,沈璁却这么快就去而复返。   “怎么?还不好意思了?”看裴筱“嗖”地一下坐回浴缸,羞得恨不得把脸都埋进水里,沈璁一边转身帮对方取下浴袍,一边调笑道:“刚刚裴老板可是很‘放得开’的啊……”   说着他取下浴袍,转身正好对上盥洗台前的镜子,微微扯开点衬衣的领口,故意把脖子上一排整齐的压印暴露在裴筱面前。   “你——”   裴筱又羞又急,一时语塞,沈璁还不忘在一旁“煽风点火”。   “这么急着宣示‘主权’?”   “那你应该再往上面咬一点,你看——”说着他回过身来,松开拽着自己衬衣领口的手,“一松手就挡住了。”   裴筱气鼓鼓地瞪了沈璁一眼,刚要发点小脾气,却立刻就蔫了。   他看见,沈璁手上端着一杯热牛奶。   沈璁走到浴缸边,把浴袍和牛奶都放在裴筱伸手就能够着的地方,然后俯下身来,温柔地摸了摸对方的发心。   “我约了下午两点,还有一个多小时,不用着急,你把牛奶喝了再出来吧,多少垫垫。”他柔声道,说完还浅浅吻了吻裴筱的额头。   “但是也别呆太久。”离开前他在浴室门口回身提醒道:“一会水该凉了。”   看着沈璁离开后轻轻带上浴室的大门,裴筱想生气,但更气自己太好哄。   玻璃杯里的热牛奶传递出刚刚好的温度,一点点在他的掌心晕开,他居然觉得就算被沈璁这么“捉弄”一辈子,也值了。   一半是抱着豁出去“破罐子破摔”的决心,一半是之前“消耗”太大,肚子确实饿了,他很快两口就喝光了杯子里的牛奶,穿上浴袍走出了浴室。   酒店的沙发上,沈璁已经穿戴整齐,看着应该是新买的西装,至少不是昨天那一套,裴筱之前也没见过。   他正抽着烟,听到裴筱开门的声音,连忙掐掉了手边的烟头。   “我……”他看着裴筱,有些抱歉道:“会慢慢戒的。”   裴筱倒没有气这个,只是看着整齐叠好放在沈璁手边的那套女仆制服,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换衣服吧。”   沈璁起身,轻轻抱了抱裴筱,然后用眼神示意了下床的方向。   裴筱顺着对方的眼神望去,一眼就看到床上摆着一套崭新的西装,除了小两个号,款式颜色都和沈璁身上穿着的一模一样。   故意约在下午的时间,早就准备好的热牛奶,还有西装……   果然沈璁早就计划好了。   精于算计,也的确附和他一直以来的行事作风。   对方果然只是在“捉弄”自己,伺机“报复”!   裴筱恍然大悟,但却怎么都气不起来了。   “七爷……”他突然一把抱住沈璁,声音好像是被刚才那一池子热水彻底泡软了似的,还带着点感动的鼻音,“我以后……以后再也不给别人看……”   “不是。”沈璁很快打断道,紧紧抱住裴筱,“是不准再离开我了。”   *   穿戴整齐后,凯迪拉克很快顺利回到了法租界。   还差十几分钟才到之前约定的时间,但沈璁一下车,就看到身穿一套精致小洋装的朱珠已经站在了三丽咖啡馆的门口。   “沈璁——”   人群中,沈璁的身高基本算是鹤立鸡群了,混血的长相也极具辨识度,朱珠大老远地瞧见人就急不可耐地跑了过来,一路上还不停地招着手。   “我在这!”   这次沈璁没有再表现出明显的抗拒,配合着往前走了两步。   “让朱小姐久等了。”等朱珠跑到自己面前时,他还礼貌地跟对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怎么不进去?”   “你约我在咖啡馆门口啊,我怕进去了,你找不到我。”朱珠仰着脸,笑得一脸灿烂,跟之前一样,嘴巴一旦打开就关不上,“上次的咖啡我看你也没怎么动,这家咖啡其实真挺一般的,不如我们——”   她正喋喋不休着,突然被一阵“咕噜噜”的响声打断了。   虽然起了个大早,但她光选衣服就花了好几个钟头,加上化妆、做头发、弄指甲,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准备,根本没顾上吃饭。   她是激动得完全不觉得饿,但万万没有想到,大小姐养尊处优惯了的身体可没打算配合。   这才刚见面,肚子就饿得咕咕叫,就算她再心大,也还是尴尬得无地自容。   “正好我也还没吃饭。”沈璁绅士道:“朱小姐不介意的话,找个地方一起用顿便饭吧。”   “真的?!”朱珠眼里很快又放出了光,连忙道:“我知道,知道你是北平人,我听说有家新开的北方菜馆很不错,老板也是北平人,据说祖上还在宫里当过御厨的!”   “不如我们去尝尝吧?听说环境也很不错的。”   “我还没有吃过地道的烤鸭呢!”   “好。”沈璁客套地点了点头,“那就麻烦朱小姐带路了。”   “好啊,好啊!”   朱珠乐得笑开了花,连连点头,然后,他就看见沈璁微微躬身,绅士地抬起了手臂。   这是……   沈璁是要……   挽着自己走?   朱珠惊得瞪圆了眼睛,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但就在下一秒,他看见沈璁的眼神明显地瞥向了身后。   沈璁身后,裴筱一直默默站着。   什么样的男人他都能应付,但偏偏这样的场面,他还没有见过。   沈璁的手已经架了半天,他躲在后面想强行装作没看见,但对方已经回过头来看着自己了,他也不能“临阵脱逃”。   他愤愤地瞪了沈璁一眼,最后还是无奈地上前半步,抬手挽住了沈璁的胳膊。   “他……”看着面前手臂轻挽的两个人,伶牙俐齿如朱珠,一时也噎住了。   就算没有沈璁,她想自己也会失语的。   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么“漂亮”的男人,就算穿着跟沈璁一模一样的西装,也足以让每个女人都自惭形秽。   更神奇的是,这种“漂亮”不止可以模糊性别的界限,甚至还丝毫不会让人感到反感。   朱珠是天真单纯,不谙世事,可能容易被骗,但不是又瞎又蠢。   与刚才对自己的绅士气度不同,她能明显地感觉到,沈璁看向身边的男人时,眼睛里有她从未见过的温柔。   她很不愿意,但又很难不承认,自己面前的这两人只需要静静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又养眼又般配。 第66章 破云雾   跟朱珠问过那家饭店的大概位置后, 沈璁只客气地点了点头表示感谢,便挽着裴筱转身走在了前面。   因为沈公馆就在霞飞路上,朱珠确定沈璁可以找到那家饭店, 也毫不怀疑对方会像之前那样甩开长腿往前走,远远地把她甩在身后, 任她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上。   因为不止沈璁身高腿长,就连一旁的裴筱都要比身材娇小的她高不少。   但很快她就发现,要跟上这两个人, 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   这一路上,她几次看见裴筱不动声色地拽了拽沈璁。   三人很快来顺利走进了那家离三丽咖啡馆不远的中式饭店, 一路无言。   餐厅内一张靠窗的小方桌前,沈璁跟裴筱坐在一侧, 朱珠则坐在两人的对面;因为错过了中午的饭点, 大厅内基本已经没有什么客人了,安静的空气里弥漫着诡异的尴尬。   大概连店里的伙计都嗅到了这股异样的味道, 几个人抱着菜单远远地看着,窃窃私语, 却迟迟没有谁愿意上前点单。   其实这一路上,朱珠看着走在自己前面不远处的两个人, 就一直在想,抛开自己沈璁“未婚妻”的这一层身份不谈,她相信, 如果只是在路边碰到素未谋面的沈璁和裴筱, 她一定会停下来多看两眼,最后在离开前会心一笑。   她喜欢文学, 喜欢电影, 不是追赶时髦, 喜欢新奇的事物,而是热爱美好的一切。   因为某些阴差阳错的纠葛,她已经很难再完全站到一个欣赏者的角度,去看待面前的这两个人;但就跟沈璁第一次见到她其实并不讨厌一样,她也不讨厌裴筱。   她没办法讨厌一个这么好看的人。   起先,她还以为沈璁把裴筱带来,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但无论是刚才的路上,还是进店坐下以后到现在,两人间除了之前的挽手,再也没有过别的,过分亲密的举动。   想起母亲和大嫂在面对她父兄身边那些“莺莺燕燕”时的态度,她觉得自己也应该大气一点,这样才像父兄口中的“大家闺秀”。   也许这就是沈璁今天带裴筱来见自己的真正目的,让她适应往后都会一直存在的,三个人的局面。   就算不是,她也打算接受这样的局面了。   就像父兄之前劝她时说过的那样,作为沈家这样手握庞大产业的家族里唯一的继承人,沈璁很难只属于某一个人;现在他在外面养着个男人,虽然说起来名声不好听,但起码男人不会生孩子,不会威胁到朱家的地位。   其实朱珠未必真的在意这些,但比起从小到大看到过的那些,几房人为了争产夺权,阴谋算计不断的豪门大族,她觉得以后自己人生中必须要面对的,除了“丈夫”以外的第三个人,如果就是裴筱,或许反而不会那么糟糕。   毕竟刚才的路上,是因为裴筱把人拉住,沈璁才会愿意放慢脚步等着她。   想通这些后,她很快像第一次见到沈璁时那样,落落大方地朝裴筱伸出一只手,微笑道:“你好,我叫朱珠。”   “珍珠的‘珠’。”   面对朱珠的主动示好,裴筱先是愣了两秒,在看到余光瞥见沈璁不动声色地坐直身体,似乎准备帮自己挡下来时,他抢在对方前面,也朝朱珠伸出了手。   “你好,朱珠;我、我叫裴筱。”   朱珠之前听人说过,沈璁养在府外的金丝雀是个混迹风月场中的“交际花”,下作低贱,只会搔首弄姿;但她多少也能感觉到,那些人与其说是讨好她,倒不如说是讨好朱家,才有意顺着她的立场说话。   她并不觉得裴筱直呼自己的大名会显得不礼貌,相反的,比起沈璁嘴里那句客气疏远的“朱小姐”,她反而更喜欢裴筱对自己的称呼,至少不至于显得那么不近人情。   “裴筱……”轻声重复了一遍裴筱的名字后,她收回手笑道:“这名字多好听啊,不像我的,土死了!”   “不如你以后叫我‘Julia’吧。”   “不、不好意思……我……不太会洋文……”   裴筱默默垂眸,抱歉地笑笑,倒是一旁的沈璁有些坐不住了。   之前他一直认为朱珠只是个因为涉世未深,所以没什么主见,才会轻易被人洗脑的小丫头,应该不会像沈克山那群老东西那样,拐弯抹角地说些意有所指、阴阳怪气的话。   但看着裴筱略显局促的表情,他又不得不怀疑朱珠是不是在有意“刁难”。   他坐直的身体已经贴近了桌沿,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就连一旁的裴筱都已经瞧出不对劲了,在桌下悄悄拽了拽他的衣袖,还不断朝他打着眼色。   但坐在桌子对面的朱珠好像全无察觉,一直大大咧咧地盯着裴筱,笑得愈发灿烂了。   沈璁看到的是裴筱那些许的局促,才会关心则乱;但朱珠大大咧咧惯了,根本没留意到这些,她只看到裴筱笑了——   美人垂眸,轻颦浅笑娇无奈。   周围的一切都在这个瞬间黯然失色。   就在沈璁都要怀疑她是不是真的“阴谋”得逞了,才会笑得这么开心时,她突然轻声念道:“It was impossible to see more charm in beauty than in that of Marguerite……”   裴筱自然听不懂这么一长串洋文是什么意思,更不会猜到,就像是安排好了似的,这一段刚好就是小仲马笔下对茶花女美貌的盛赞。   他只发现沈璁闻言后居然笑了,紧绷的身体也跟着放松了下来。   裴筱听不懂的,沈璁很快就明白了过来,他默默靠回椅背,挑了挑眉轻松道:“你不是应该很讨厌他吗?”   这一次朱珠没有再像之前那样附和沈璁,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只是俏皮地盯着对方做了个鬼脸。   仿佛连餐厅的伙计都感觉到了桌边跌至冰点的气氛正在慢慢融化,在朱珠抬手招呼后,很快有人呈上了菜单。   朱珠大手一挥,把自己感兴趣的菜都点了一遍,因为也没有别的客人要招呼,饭菜很快就上了桌。   朱珠想象中对面的两个人互相夹菜,你侬我侬,完全把自己晾在一边的画面并没有出现;相反的,有裴筱在,她喋喋不休的时候也终于不是尴尬的独角戏了。   裴筱虽然话也不多,但会不时点头微笑,礼貌地附和,至少不会像沈璁那样冷着一张脸,完全把她当空气。   小桌边凝重的低气压逐渐被正常的交谈声所取代,她本来就心大,见桌上的气氛终于恢复了正常,肚子里的馋虫也被勾了出来,实实在在感觉到饿了。   “哇——”   直到最后一道大菜摆到面前,她看得眼睛都直了。   盘子里的烤鸭刚刚出炉,色泽油亮,被后厨的师傅用精湛的手艺片成了薄片,色香味俱全,看得人直流口水。   朱珠是地道的南方人,虽然出过国,但因为战乱,她还没有到北方去过;约莫是因为真饿着了,她总觉以前在餐桌上见过的烤鸭都没有眼前这盘诱人。   她兴冲冲地夹起一块才发现,桌子对面裴筱跟沈璁都没有动筷;再看看烤鸭边上配着的两小碟葱丝和蘸酱,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筷子,学着以前见过的样子,把鸭肉和葱丝都卷进了一张薄饼里。   “你们都是这样吃的,对吧?”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知道沈璁不会搭理自己,眼神便不自觉地瞟向一旁的裴筱。   但裴筱的笑容却不太自然,犹豫着附和道:“应该……是吧……”   不是他不想配合,但在北平那几年,他穷得能吃上个白面馒头都高兴得跟过年似的,哪见过烤鸭。   后来好不容易熬出了头,成了名角,旁边的冯吟秋也盯得紧,从来不让他碰这些大油大腻的东西;直到师父过世,他很快就来了上海,还真从来没有吃过烤鸭。   “那就将就着吃吧!”   朱珠大喇喇地把手边的烤鸭喂进嘴,半边腮帮子都鼓了起来也顾不上。   半晌后,她发现沈璁和裴筱还是一筷子也没动盘子里的鸭肉,仿佛已经听到沈璁在心里笑话自己没见识了,便索性又卷了两块鸭肉,分别放在两人面前的餐盘里。   这次沈璁总算有了点反应,明显有些不舒服地蹙了蹙眉。   朱珠瞬间觉得一阵委屈。   虽然之前沈璁和裴筱没有太过刻意的亲密举止,但沈璁也很自然地给裴筱夹过菜啊,为什么轮到她,沈璁就要表现得这么嫌弃?   刚刚缓和过来的气氛在两个人逐渐凝固的表情中又一点点沉了下去。   敏锐如裴筱,怎么可能察觉不到这点微妙的变化。   见状,他抬手夹走了沈璁盘子里卷着鸭肉的薄饼,温柔地解释道:“你别理他,少爷病,不吃鸭子肉的。”   “……啊?”   朱珠有些愣住了。   她见过挑嘴的,身边的少爷小姐们,身上多多少少也都有点娇惯出的毛病;但不吃鸭子肉也太罕见了,怎么看都像是裴筱故意找出来安慰她的借口。   “不止鸭子,鸡,鹅,鹌鹑,鸽子……”像是看出了朱珠的疑惑和失望,裴筱很快耐心地解释道:“反正这些长羽毛的,还有葱姜蒜,他都不吃。”   朱珠更疑惑了,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啊?”   “我听喜伯说,好像是沈夫人小时候让大鹅追着撵过,可能是吓坏了吧,所以之后家里都是不吃家禽的。”裴筱一边解释,一边扒开卷好的薄饼,开始一根根挑出里面的葱丝,“他也是从小都没见过这些东西,长大就不肯吃了。”   “啊……”   这理由让朱珠一时有些哭笑不得。   既然做过“功课”,即便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她也知道沈璁的生母出身的确是不太好的,所以才一直被养在沈公馆外面;但她仍然没有想到,沈家的姨太太居然会有这样的经历,毕竟,以她的成长环境,其实很难想象出被大鹅追着撵是一种什么感受。   这让她一时失语。   看上去,她的确有试图去了解沈璁这个“未婚夫”,或者是“心上人”,但实际上,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只是像沈璁说的那样,完全不了解对方。   “唉——”   她轻轻叹了口气,看见裴筱已经把薄饼里的葱丝挑得差不多了,规规整整地堆在面前的一张餐巾纸上,好像一座小山一样。   “你也不吃葱啊?”她疑惑地问道,看着裴筱,一脸抱歉。   作为朱家的老来得女,其实在之前她的确一直备受宠爱,像很多被惯坏了的大小姐一样,一直只需要考虑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人表现出任何不满,所以在今天之前,她很少有询问旁人的习惯。   “对不起……”她抱歉地嘟了嘟嘴,“我之前应该问问你们,有没有什么忌口的……”   “没关系的,这么多菜——”裴筱随和地笑笑,说着佯装嫌弃地瞥了沈璁一眼,“还能饿着他吗?”   “我也没有忌口,什么都可以吃的,只是他不喜欢——”   裴筱耐心地劝慰道,但说着说着却突然打住了话头。   他的确是没什么忌口,毕竟就以他那个恶劣的成长环境来看,根本没有资格挑嘴,否则大概都难活着长大。   其实他今天一直有意不表现出跟沈璁的刻意亲密,一来,是不想把两个人的关系表现得好像是在做一场戏,二来,毕竟是个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他和沈璁两个大男人总不能好像要故意欺负人家似的。   但刚才不经意间的一句话,他怕朱珠会多想,以为他在故意显摆自己私下跟沈璁有多么亲密。   不过好在朱珠大大咧咧惯了,看样子好像也没发现什么。   裴筱见状,把面前挑干净了葱丝的薄饼卷起来送进了嘴里,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好吃!”   “你一直都这样吗?”朱珠盯着裴筱,一脸茫然的表情,“他不吃的东西,你也不能吃……”   “如果刚好很喜欢呢?那要怎么办?”   “……嗯?”这次换裴筱被问住了。   其实沈璁并没有说过自己不吃的东西就不准他吃,不过以前在家里吃饭倒也的确没有出现过沈璁不喜欢的东西,因为他只会挖空心思跟喜伯打听沈璁喜欢吃什么,然后全都端上桌。   就连他刚才把葱丝挑出来,也只是怕沈璁不喜欢有味道的东西,但朱珠说的问题,他的确从来都没有想过。   “我……吃什么都行啊……不要紧的……”   “可是这样不会觉得自己很委屈吗?”朱珠忍不住刨根究底地追问道:“为什么要一直迁就他喜欢吃什么,而不是让他迁就你呢?”   “或许只要试一次,他也会觉得很不错啊。”   看着朱珠瞪着那双单纯的大眼睛,认真地盯着自己,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裴筱却突然笑了,偏头看向沈璁,眼波温柔。   “因为他对我也很好啊。”   从头到尾,沈璁都好像一个局外人一样,沉默地坐在一边,但裴筱知道,桌子底下,对方已经悄悄牵住了他的手。   “朱珠,你没有发现,今天已经这么久了,他都还没有抽过烟吗?”   就像之前裴筱从来没有跟沈璁说起的抽烟的问题,但就因为那晚在车里,他下意识的一个捂鼻子的小动作,沈璁就能在之后的日子里一直注意着,尽量不在他面前抽烟一样——   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喜欢吃什么,能不能吃什么,只要看到沈璁吃得开心,他就会跟着开心。   这样算不算迁就,会不会委屈,甚至他完全都没有考虑过。   “没有谁跟谁生来就‘合适’。”他抬眸也同样认真地看着朱珠,微笑道:“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就是要互相迁就的。”   “咳咳——”   看着朱珠若有所思的表情,饭桌上一直沉默的沈璁清了清嗓,刚准备开口,一旁裴筱突然凑了过来。   “我出去帮你买杯咖啡吧?”裴筱压低声音道:“早上那杯看你也没怎么喝。”   说完,他也没给沈璁反应的机会,冲朱珠点了点头就起身走出了餐厅。   沈璁当然知道,裴筱离开,是为了给自己留出说话的空间,不想让三个人尴尬,其实他今天带裴筱一起来,也不是为了要让三个人尴尬的。   但他知道裴筱很介意,所以才想要对方亲耳听到他拒绝朱珠,好打消所有顾虑,可为什么最尴尬的那一阵都熬过去了,裴筱却走了?   就在沈璁疑惑时,刚才还一脸困惑的朱珠倒是先开了口,“你是有话要跟我说吗?”   “是。”   沈璁点点头,但还没来得及开口,朱珠就像之前一样,很快抢过了话头。   “你如果想跟我说什么,可以直接说啊,哪怕打个电话也行。”   “没有必要……”说着她回头看了眼裴筱离开的方向,才接着道:“你故意把人带来,就是想让我自惭形秽,然后知难而退?”   “可是我之前明明问过你,爱不爱他……”   “是,你之前是问过。”沈璁没有反驳,“但我当时没有回答。”   “如果我现在再告诉你,我爱他,你会相信吗?不会觉得只是一个借口吗?”   “朱小姐。”他正色道:“不管是订婚酒会,甚至日后的婚礼,只要你们决定了,仍然可以按你们的安排,如期举行,但——”   “但你不会出现。”朱珠很快打断道:“对吗?”   在看到沈璁坦然地点了点后,她没有再像之前那样不服气,不甘心,穷追猛打,歇斯底里,而只是礼貌地笑了笑。   不是她突然就了解了沈璁,能猜到对方在想什么,而是在某一个瞬间,她好像隐约看到了爱情了样子。   她相信,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会出现在自己与另一个人的婚礼上。   “沈璁,你知道吗,为了出来见你,我早上光是挑衣服就花了好几个小时。”   她突然说出些不着边际的话,沈璁的表情都跟着紧张了起来。   “我娘说让我穿旗袍的。”她接着道:“但我没答应。”   因为知道自己身材娇小,其实不太适合旗袍,她只想以更完美的形象出现在沈璁面前;但就像她没有在点菜前询问同桌的忌口一样,其实她很少有机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看待一个问题。   刚才在裴筱离开前,她就一直在想,会不会她喜欢沈璁,就好像只是欣赏橱窗里一条名贵、精致,但不巧已经被人预定了的漂亮裙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小裙子,她甚至不惜与人分享——   在需要妥协的地方,她做得那么自私,在最最需要自私的时候,她却偏偏选择了妥协。   跟裴筱和沈璁比起来,她这个这根本就不叫“爱情”。   起初她问沈璁,爱不爱那个人,就是不想成为别人爱情里的第三者。   那个时候,沈璁没有回答。   现在,就算她愿意恬不知耻地去当那个小三,也已经来不及了。   看见沈璁望向裴筱时温柔的眼神,听见裴筱说出“互相迁就”时笃定的语气,她就知道,这两个人中间,已经没有一丝一毫供她呼吸的空间了。   外面有很多关于沈璁的传闻,但她不得不承认,沈璁让她亲眼看到这一手,的确很“高明”。   “不是你拒绝我,沈璁。”她抬起头来看着沈璁,像第一次见面那样,落落大方,甜甜地笑着,“是我拒绝你。”   “你认真的?”沈璁紧张地问道。   “没有‘自惭形秽’,不是‘知难而退’,而是我朱珠也值得一个愿意‘迁就’我的男人。”朱珠自信地扬了扬下巴,“如果我也愿意‘迁就’他,就会找到爱情了。”   “对吗?”   “那你……”   沈璁犹豫着,很快被朱珠打断。   “但我不能退婚,之前跟你说过,我爹和大哥都不会答应的。”说着朱珠突然倾身向前,“你能借我一笔钱吗?然后——”   “送我出国。”   沈璁闻言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来,大笔一挥,很快扯下一张,放在了朱珠面前。   “你……”朱珠看着面前的支票,瞪大了眼睛。   因为支票上,数目那一栏还空着,沈璁什么都没有填,只是签上了名字。   “我不会问你要去哪儿,但是三天后,我会安排客船送你到香港。”沈璁沉声道:“你可以在那里呆着,想好自己要去哪里,再拿支票到当地的花旗银行兑换。”   香港,已经是这个时局下出国最方便的地方了。   朱珠闻言笑了,这么周到的人,无怪裴筱那样的大美人也会死心塌地。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她笑着收下支票,“以后你和裴筱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喊我——”   “我还等着抢‘新娘子’的捧花呢。”   “裴筱那么那么好看!便宜你了——”   “要不我再去学学服装设计吧?裴筱穿婚纱,肯定‘漂亮’死了!”   沈璁闻言也跟着笑了,但却没有办法像朱珠那样如释重负。   就这样把人送走,他也不知道算不算避免了一场和沈克山之间的正面冲突;但他很清楚,就算这次的事可以让他顺利过关,但只要沈玦的问题一天不解决,就难保不会有下一个珍珠,明珠,白玉珠……   想要让裴筱大方大方地穿上婚纱,做自己的“新娘”,又谈何容易。   一直到他起身送朱株离开,都没有再看到裴筱回来;就在他慢慢开始担心时,门边保镖看到朱株走远,便一个劲朝他打着眼色。   “怎么了?”他走上前去问道。   “少爷,您这边忙完了吗?”保镖礼貌地欠了欠身,“裴老板说他在车上等您。”   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外,沈璁老远就看见,裴筱虽然坐在车里,但却一直伸长着脖子往车外望。   “怎么——”上车后,他一把将人揽进怀里,恶劣地调笑道:“刚才一直装大度,现在怎么不装了?”   “不是你自己要走的吗?伸长个脖子望什么呢?”   “那我不能让人瞧出小气来啊!”裴筱娇嗔着白了沈璁一眼,但人早就老老实实地靠进了对方怀里,俏皮道:“其实我可‘小气’了,刚才在外面……”   说着他仰起脸来,偷偷亲了亲沈璁的脸颊。   “七爷,裴筱都听见了。”   沈璁宠溺地捏了捏裴筱的下巴,“现在满意了?”   裴筱点点头没有说话,但似乎沈璁也没有打算让他说话,就把人按在后座上吻了透。   一直到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院门前停稳,裴筱便含嗔带怪的,几乎是把人推下了车,低头整理着自己被扯歪的领带,一张小脸都红透了。   被人推下来的沈璁倒也不恼,刚准备回身逗裴筱两句,就看见不远处喜伯正在院门口张望着什么。   喜伯也是北方人,早年战乱,家里的亲人朋友死的死,散的散,他又不爱交际,平时很少出门,在奶娘去世后,他在上海除了沈璁和沈璁的几个心腹,就没有什么熟人了。   沈璁起先还以为喜伯是在等自己,但转念一想,很快觉出不对味来。   他昨晚回不来,是在酒店打电话跟喜伯知会过的,就算喜伯真的担心,听到车子的声音迎出来,一般也不会跑到院外来等。   再说,车都停了,他也下来了,可喜伯好像根本没发现似的,一直朝着另一个方向张望。   “喜伯。”他走上前去,从背后拍了拍喜伯的肩膀。   “少爷?”喜伯回头来,一脸惊讶,很明显就是没有发现沈璁,“你怎么回来这么早?裴老板呢?”   “在车上。”沈璁顺着喜伯刚才的方向望去,却什么也没发现,不由地疑惑道:“这太阳这么大……你干嘛……”   “等人呢?”   “哦,没有。”喜伯摆摆手道:“这两天听门岗的说,总在门口瞧见要饭的,我就寻思着出来找找……”   “世道不好,想着看看能不能接济一把。”   世道不好,哪里都有穷人不假,但在法租界,至少在马斯南路这样繁华的大马路上,是不会允许乞丐出现的;巡逻的警察看见了未必会管,但一定会把人抓走扔出法租界。   且不说喜伯说看见要饭的这事本来就不靠谱,单看他现在的样子,把沈璁晾在一边,一直有意无意地往街边望,就不像仅仅是想“接济一把”这么简单。   “咳咳——”   沈璁越看越不对劲,清了清嗓才总算让喜伯回过神来。   “哦,少爷……回、回屋吧……”喜伯不自然地结巴道:“这太阳也挺大……秋老虎……厉害……”   “回吧,回吧。”   喜伯自顾自念叨着,说完便回身往屋里走,但很明显心不在焉。   直到经过停在院门口的凯迪拉克,听见裴筱跟自己打招呼,他才回过神来往身后瞧了一眼,发现沈璁根本就没跟上。   “怎么了……”裴筱紧走两步把沈璁拽了回来,小声问道:“你跟喜伯一个老人家还能置气呢?”   沈璁摇摇头没有说话,等大伙都进了屋,才趁着裴筱上楼换衣服的功夫,把喜伯拉到了一边。   “喜伯,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没有……”喜伯支吾道:“就、就真的是乞丐……”   他不是个有城府的人,看沈璁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不由得一阵心虚。   “真是门岗看见了个乞丐,跑来跟我说,我也挺奇怪的,就注意盯了两天……”他叹了口气,无奈地坦白道:“还真看到了。”   “男的,个子挺高,年纪不大,黑黑瘦瘦的……在院门口冒了两次头,鬼鬼祟祟的,一扭脸就不见了,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你要真担心,就直接报警;要是不忍心,就跟保镖说一声,拿点钱把人打发了也行。”见喜伯看着也不像撒谎,沈璁很快宽慰道:“这大太阳底下的,自己跑去守着干嘛?”   “我……我看见那人……模模糊糊的……”喜伯抬头看着沈璁,犹豫半天,又实在不会撒谎,最后还是忍不住诚实道:“瞧着有点像是……”   “大少爷。”   “其实我瞧得也不怎么清楚,就那么远远的一眼……这么些年没见,其实我也不太记得大少爷的样子了……”   见沈璁面色一沉,喜伯连忙慌慌张张地解释道。   但沈璁已经听不清对方之后在说些什么了,他只知道,喜伯口中的“大少爷”不会有别人,只可能是——   沈玦。 第67章 别重逢   三天后, 还不到中午12点,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就已经停在了怡和码头的附近。   铁质围栏的两边,隔开了即将登船的旅人和送别的人群。   在人群当中,朱珠显得有些特别, 她明明站在即将登船的那一侧, 手边却几乎没什么行礼。   因为整个朱家都以为, 她只是约了之前女校的同学出去吃饭看电影。   “演戏演全套。”说着她真的掏出了两张电影票,“喏——”   “金城大戏院的票,可难买了,别浪费。”   “今天下午两点半的场子,你们等会回去吃个饭, 休息一下,正好能赶上。”   见没有人接, 她也没有刻意避嫌,直接大喇喇将票塞进了沈璁手里。   “多少还是有点遗憾,到底还是没能一起看场电影。”   正好这时,裴筱怀里护着个小纸袋子从人群里钻出来, 看见眼前的场面,不由得愣了一秒。   “不好意思,不是有意打扰你们说话的。”他尴尬地解释道:“我只是回车上去取点东西, 又怕赶不上, 这才……”   “带着路上吃吧。”说着他把手边的小纸袋递到了朱珠的手边, “这家店的老板是法国人, 沈璁说你也是留洋的, 应该能吃得惯。”   他递给朱珠的, 是刚才在路上西式甜点店买的蛋糕, 因为刚才把东西落在了车上, 又怕耽误朱珠上船,这才让沈璁先进来找人,把船票送到,裴筱则自己返回了车里去拿东西。   不想他的突然出现,好像不太是时候。   “裴筱,你别多想,我没有别的意思。”朱珠也紧跟着解释道:“我只是喜欢电影,所以才会有些遗憾,朋友也是可以一起看的啊。”   裴筱闻言低头,这才看见朱珠刚才塞给沈璁的,居然是两张电影票。   虽然识字不多,但好像是宿命的约定,电影票上的名字,他恰巧全都认得,正好又是《茶花女》。   “我没多想……”裴筱温柔地笑笑,“只是以为我打扰了你们。”   “快进去吧。”沈璁把电影票交到裴筱手中,“晚了人挤人,你这么大点儿的个头,再给挤没了。”   看着朱珠转身望了眼拥挤的人群,暗暗叹了口气,他调侃道:“怎么了,大小姐,还怪我没给你安排飞机走啊?”   “现在要坐飞机离开上海,可得要政府开证明。”   对他而言,要安排飞机,拿到证明都并不难,但政府里走一遭,很难说会不会被朱珠的大哥发现。   “沈璁……你说……”朱珠回过头来看着沈璁,才从裴筱手里接过那包糕点不久,便紧张得将纸袋子都攥皱了,难得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上海真的会打仗吗?会打到法租界里来?”   “不管会怎么样,凭你大哥现在的身份地位,总会想办法全身而退的,不用担心。”看了看身边的裴筱,沈璁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倒是你一个女孩子在国外,要万事小心。”   “除了欧洲,我在新加坡也还有些产业,如果有需要,可以拍电报联系我。”   朱珠默默点了点头,良久后才小声道:“沈璁,我在房间里给我娘留了信,大概今天晚上,他们就会发现我已经离开上海了。”   “我不知道我爹和大哥跟你爹之间有什么交易,但……”   她说着抬起头来,苦着一张脸请求道:“等我们俩的婚约解除了,能不能拜托你,不要让两家的关系闹得太僵,这样……”   “这样我娘的日子……也能好过一点……”   所谓的“交易”,无非是一些沈克山事先承诺的利益输送,或是商业上的合作;朱珠难得这样委婉地说话,但沈璁听得明白,不要闹得太僵,就是希望沈家不要收回之前承诺的所有“好处”。   不过现在这些东西对他而言,也都不重要了。   “沈克山答应过你爹的,在我能力范围内,都会给朱家保留,放心吧。”   “真的?”朱珠闻言,表情一秒放晴,“谢谢!”   “那我……真的走了……”   她看看沈璁,又看看裴筱,刚刚放晴的笑容一点点收进嘴角,不舍地摆了摆手。   “再见,沈璁;再见,裴筱。”   “再见。”   裴筱跟着挥了挥手,但一旁沈璁的手仍然插在裤袋里,只是勉强挤出了点笑。   “再见,朱小……”   “Julia。”   在转身时,朱珠终于听到沈璁不再客气又疏远地喊她“朱小姐”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也许真的成了朋友。   只是可惜……   她不由得低头苦笑。   虽然天真单纯,但她毕竟也是开过视野的女孩子,其实心里很清楚,这样的时局之下,别说是刚刚成为朋友的人,就算血脉至亲,甚至结发夫妻,一旦分开,也未必有机会再见到。   看着朱珠离开的背影,沈璁也是默立良久。   裴筱这辈子亲密的人不多,经历的分别场面就更少。   当初冯吟秋在他眼皮子底下说没就没了,也谈不上什么道别,要真说类似的回忆,大概只有小时候,每一次目送着沈璁的背影离开那间破败的小院。   那种感觉就好像看着一道照着自己的光从身上一点点移开,他却无能为力——   实在糟糕极了。   他不想沉湎在这样的情绪和回忆里。   “干嘛?”他调皮地用肩膀撞了撞沈璁,故意调侃道:“我还没吃醋你俩说悄悄话呢,你倒还真舍不得了?”   “现在喊保镖去把人追回来,没准儿还来得及。”   知道裴筱是在开玩笑,想冲淡刚才凝重的气氛,沈璁也配合着回身捏了把对方的下巴。   “说得倒好听,不是你在巷子里冲我又哭又喊的时候了?”   他说着搂上裴筱往外走,面上看着没什么,但心里实在轻松不起来。   也不怪裴筱敏感,其实是这几天来沈璁的心情都不太好,虽然已经在尽量克制着不表现出来了,但总有些不经意间的细节瞒不过枕边人。   尤其是当他刚才听到朱珠说,大概晚上朱家就会发现那封信,知道女儿已经离开了上海;这也就意味着,最迟明天,沈克山就会清楚沈、朱两家的联姻彻底告吹的事实。   而他还不知道老头会作何反应。   其实早在三天前,在他听到喜伯说起那个“乞丐”的事情后,就已经派人严密地看守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周围;但在这三天里,对方却再也没有露过面,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彻底销声匿迹。   找不到沈玦,就没有办法从根本上上制衡沈克山。   今天一早,沈璁已经吩咐手下监视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周围的人尽数撤走了,只留下了两个心腹,暗中保护着喜伯的安全。   冥冥中他似乎有一种感觉,或者说是期待,对方是察觉到了他的动作,所以才会躲了起来,也许只要看到他撤走了眼线,“沈玦”就会出现。   不过他不是一个喜欢孤注一掷,去赌一个万一的人,在找到沈玦之前,他得先把手边能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好,免得到时候沈克山知道联姻彻底告吹了气不过,再给他使绊子。   “先让车子送你回家。”黑色的凯迪拉克旁,他打开车门体贴地扶着裴筱上车,“公司里还有些积压的文件需要送到沈公馆签字,我先去整理一下,弄完了就回来。”   “……啊?”裴筱先是愣了一瞬,但他从来不会主动过问沈璁公司里的事情,只识趣道:“那你赶紧去忙吧,我上街边拦辆黄包车就行。”   他说着便要下车,很快被沈璁按着肩膀塞回了车里。   连朱珠都会问出“上海真的会打仗吗”这样的问题,足见现在上海的情势有多紧张。   虽然炮弹还没有直接落进法租界,但随时都有暗杀正在发生,到处都是进步青年的示威游行,也难免当中有些目的不纯的人搅动浑水,趁机混在里面。   至少现在法租界都要给沈家面子,那就必须给这两黑色的凯迪拉克面子,让裴筱随便路上拦辆黄包车,沈璁无论如何也不放心。   “那可不行。”他也不想吓到裴筱,只故作轻松地调侃道:“你拦辆黄包车,我就得多个‘情敌’,多不划算。”   “还是我去拦辆车吧,反正这里离公司近,你回去的路远些,别晒着了。”   沈璁一温柔地自己说话,裴筱就觉得脑子晕乎乎的。   “你都知道了……曹勇的事……”他有些依依不舍地拽着沈璁的手指头,小声道:“我没有……”   “我知道。”沈璁轻声道。   其实直到现在,他都不清楚那天在小二楼面前,曹勇跟裴筱到底说了什么,但空气里浮动的气氛,他是能感受到的。   “不怪你。”他俯身吻了吻裴筱的额头,然后轻轻挑起对方的下巴,“要怪就怪——”   “我的小野猫太迷人了。”   裴筱娇羞地红了脸,拽开沈璁挑起自己下巴的手,攥在手心里。   “那让保镖跟着你吧。”   “嗯。”沈璁很快点了点头。   一来在现在的法租界,没人会不给这辆凯迪拉克面子,二来他等会也的确还有事要吩咐保镖去办,便没有继续跟裴筱纠结这些细节,只关上了车门,很快送走了裴筱。   *   汽车很快回到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院门口,裴筱捏着个跟刚才送给朱珠一样的纸袋下车。   最近沈璁经常熬夜到很晚,也不知是不是咖啡喝了太多,总是在找理由索吻的时候说自己嘴里发苦。   裴筱也搞不清楚对方这是“撒娇”,还是真不舒服,刚才给朱珠买带走路上吃的糕点时,就留心多买了一份,想让晚上沈璁喝咖啡的时候能就着吃,中和一下咖啡的苦涩。   到家正是烈日当头的时候,他一下车就被晃得眼前一片白,本能地抬手要挡,没有注意到身边什么时候蹿出个人影,一把就抢走了他手上的纸袋。   “怎么了?怎么了?”   在裴筱身后不远处,司机本来正在停车,见状立马跳下来挡在了裴筱身前。   他很清楚裴筱跟沈璁的关系,知道今天要是身后的人出了什么意外,他铁定吃不了兜着走。   但他到底只是司机不是保镖,再顺便帮沈克山留下下沈璁的行程,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不过是一份谋生的差事,他也没打算把命搭进去,虽然作势挡在了裴筱身前,但明显很胆小,唯唯诺诺的样子,肩膀都在抖。   “我没事。”比起司机,裴筱倒是淡定不少。   倒不是他胆子有多大,虽然不知道沈玦的事情,但这几天他也听喜伯说起过附近有个“乞丐”。   那包糕点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可毕竟是他买给沈璁的,刚才捏在手上也挺小心;约莫是对方看他紧张这包东西,所以才以为是什么稀罕物件?   看着刚才抢走东西那个人逃跑的方向,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对方一路上都频频回头。   包括裴筱和司机在内,明明没有人追上去,如果对方只是想要确定自己的处境,回头看一眼就足够了——   对方似乎是在有意等着谁。   “你先去回去喊人吧。”瞧出司机害怕,裴筱吩咐道:“喜伯应该知道怎么处理。”   司机闻言如蒙大赦,很快跑向了小洋楼的方向。   眼睛适应了太阳的强光后,裴筱也很快确定了自己刚才的判断。   抢走东西的“乞丐”在频频回头也没有等到人追上去后,看见司机离开,他居然从躲藏的小巷里探出头来,确定裴筱发现了自己,他才重新躲了起来。   那条小巷极其隐蔽,就算在这里住了大半年,也是裴筱在今天之前就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地方。   但他还是大着胆子跟了上去。   那是一条幽暗逼仄的死胡同,堆满了垃圾桶,看来是平时周围住户扔垃圾的地方,充斥着令人作呕的味道,也难怪他从来没有到这里来过。   小巷空无一人,他试探着往里走了两步,很快在一个半人高的垃圾桶背后蹿出个人影,“噗通”一声跪倒在他面前。   他吓得第一时间后退了两步,但很快发现对方虽然个子不低,但整个人都瘦骨嶙峋,活脱脱就是一个小时候的他自己,一副风都能吹倒的样子,看着完全没有任何威胁。   从来都只有他跪在冯吟秋面前挨打的份,哪见过有人跪自己的。   “不、不用……”他慌张地摆了摆手,“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点儿吃的,你要是真饿的话,我还可以再给你买——”   “我认得你!”不等裴筱说完,跪在地上的“乞丐”很快打断道:“沈璁很喜欢你的对不对?”   “求求你,不告诉任何人,带我去见他。”   “求你——”   但“乞丐”的话也没有来得及说完,很快就又蹿出了两个人影,一个直接从旁边的围墙上跳下,一把就按住了跪在地上的“乞丐”;一个从裴筱的身后大步绕到他身前,将人护在身后。   这就是沈璁之前留下来保护喜伯的那两个心腹。   “乞丐”见势不妙,挣扎着企图逃跑,但他疲弱的身体哪里是保镖的对手,被按在地上惨叫连连。   “不要,不要……”   裴筱于心不忍,想要阻止,但又被另一个壮汉挡在身后,就连劝阻的声音都淹没在了“乞丐”的叫声里。   就在此时,他身后再度传来了一个虽然苍老,但却气势很足的声音。   “住手!”   “喜伯?”   裴筱回身看见喜伯,一脸惊喜,但喜伯已经顾不上寒暄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乞丐”身前,两下推开了压制住对方的那名壮汉,将人扶了起来。   他拨开“乞丐”脸上乱糟糟的头发,心疼地用衣袖擦了擦对方脸上的污水,老泪纵横道:“大少爷……”   “真的是你啊……”   *   喜伯原就是个老实的庄稼汉,虽然恨沈克山,但到底自己也是失了孩子的人,他并不讨厌沈克山的孩子们,尤其是能让沈家上下,甚至沈克山本人都赞不绝口的沈玦。   从前每次逢年过节,窦凤娘没有资格回沈公馆,但沈璁总是要去吃饭的;那会沈璁还小,一直都是喜伯跟着。   作为长子,沈玦要比沈璁大了十多岁,那会已经懂事了,但却没有什么少爷架子,每次跟下人说话也都是和和气气的,喜伯对他的印象很好。   不止映像好,喜伯还知道沈克山拿沈玦威胁沈璁的事。   好在今天在场的除了裴筱,另外两个也都是沈璁的心腹,没有外人。   喜伯忙从后门悄悄把人带回了家。   进门后他就张罗着给沈玦洗澡换衣服,准备吃喝;但沈玦也只是擦了把脸,狼吞虎咽地吞了两块裴筱纸袋子里的糕点。   算算年纪,他现在满打满算也就是四十多,但却跟个半大老头似的又黑又瘦,全身都是垃圾和污水,臭不可闻,哪里还有半点沈家大少爷当初温文尔雅的样子。   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身上“脏”,他进门后一直局促地站在客厅的角落里,别说沙发,连裴筱搬给他的椅子都不敢碰,嘴里念念叨叨的只有一句话——   他要见沈璁。   喜伯年纪大了,见着这一幕心下实在不落忍,忙去给沈璁挂了电话。   听到喜伯再三跟自己保证,沈璁马上就会回来,他们也不会告诉别人后,沈玦才总算放松了一些。   看见裴筱细心地将一边木质靠椅上的套子拆掉,喜伯又跟着一顿好说歹说,他才终于勉强地坐下,屁股就挨着点点凳子的边,一脸的局促不安。   喜伯挂电话不到二十分钟,沈玦刚坐下,大门就“嘭”的一声被人推开了。   门外沈璁一颗未停,走路像是带着风,大步来到沈玦面前,手却一直背在背后,捏着腰间那把刚才从保镖身上拿来的枪。   沈玦见状,也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真的是你?!”   虽然约莫也有十多年不见了,虽然沈玦现在已经被折腾地有些不似人形,但跟遗传了母亲混血长相的沈璁不一样,沈玦长得就很像沈克山。   当年沈璁出生时,沈克山也是四十多岁,从他开始记事,沈克山就跟现在的沈玦差不多,甚至,沈玦看着还要比当年的沈克山憔悴不少——   沈璁根本就不可能认错。   “你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吗?”他说着一把掏出腰后的枪,抵在沈玦的脑门上,“居然还敢来找我?!”   方才还一脸局促不安,甚至有些畏畏缩缩的沈玦,在面对沈璁的枪口时,却突然放松了下来,一脸坦然地轻声道:“我只能找你了。” 第68章 声声慢   沈璁是对沈玦起过杀心的, 尤其是当裴筱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现在但裴筱回来了,多少还是带回了一点他的“人性”,至少他不可能当着裴筱的面真“弑父杀兄”,好像一只冷血的野兽。   之所以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如此强烈的进攻意图, 他无非是想要在一开始占据主动, 方便判断接下来沈玦每一句话的真假;反正喜伯在旁边, 他知道,一定会有人拦着。   果然,喜伯很快拉开了两人,沈璁也就顺水推舟,看着喜伯把人带下走洗漱收拾, 他安慰了裴筱两句,把人送回楼上的卧室, 自己正好等在隔壁的书房里。   当沈玦再推门进屋时,看得出来整个人都已经好好收拾过一遍了,毕竟就他刚才那个邋里邋遢,浑身恶臭的样子, 光是洁癖这一点,沈璁就受不了。   不过他刚洗过的头发都还在滴水,看样子的确很心急。   沈璁看样子倒是不着急, 毕竟在他和沈玦中, 属于一种敌在暗, 我在明的关系;如果沈玦愿意, 可以知道很多关于他的情况, 但他对已经十多年不见的沈玦却一无所知。   如果没有充足的试探作为判断, 他没有办法相信对方嘴里的哪怕一个字。   “前两天喜伯看到的乞丐, 就是你吧?”他坐在书房的靠椅上, 拨弄着手中的金属打火机,“咔嗒”一声掀开盖子,又再“咔嗒”一声关上。   安静到几乎落针可闻的房间里不断回响着这种机械的声音,形成了一种巨大且无形的压迫力。   “可以啊,大少爷,没看出来,还挺能忍。”   “虽然算不上亲厚,但大家好歹兄弟一场,想见我大大方方进来就是了,何必搞这么一出。”   “你不常在家,我没找到——”   沈玦还是站在房间的角落里,声音也不大,刚开口就被沈璁强势地打断了。   “借口!”   “我每天晚上都会回家。”   “但你身边总有不少人跟着,门外还有门岗。”声音虽然不大,但沈玦的语气很自然,似乎并没有像一般人那样,被沈璁压得抬不起头来,“我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你要躲着我身边的人——”沈璁看向沈玦,双眼微眯,“却还敢对我身边的人动手?”   “啪嗒”一声,当他再次合上手中打火机金属的盖子后,便没有再打开。   之前机械的金属响声兀地停了下来,空气几乎在一瞬间凝固。   “我没有对他做什么!”似乎也感受到了这种可怕的压迫感,沈玦的声音不复方才的淡定,急迫地解释道。   但很快,他好像就意识到了,这是沈璁有意施加给他的压力。   “我知道你喜欢他。”他放缓声音道。   “谁告诉你的?”沈璁不动声色问道。   “不需要谁来告诉,我自己能看见。”说着沈玦今天第一次抬起头来,对上沈璁审视的目光,“沈璁,你那会还小,对我可能没什么映像,但我多少算是看着你长大的。”   “知道吗?在父亲面前,你看起来越完美,就显得越假。”   那会的沈玦或许还不明白,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永远谦逊有礼,斯文体面;但当他看见在裴筱身边的沈璁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人也是会有情绪波动的。   沈璁越是温柔地看着裴筱笑,就越显得当初他在沈克山面前礼貌的微笑,都不过是一张精心粉饰的假面。   “我们是亲兄弟。”沈玦看着沈璁,毫无征兆地突兀道:“面具自然也一样。”   精明如沈璁,自然能觉察出沈玦话中的意有所指,但他似乎有意避开这个话题,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眼神。   “这么说,这些天来,你都在这附近?”   沈玦诚实地点了点头,沈璁接着问道:“包括最近这三天?”   “是。”   沈玦还是点头,从侧面一点点佐证着沈璁之前的猜测。   “那这三天,你都躲在哪儿?”   “垃圾桶里。”   沈玦的回答轻描淡写,好像只是跟朋友闲聊时说起中午吃了什么,但却给沈璁带来了不小的震撼。   想起刚才进屋时闻到的那股恶臭……   “那你吃喝……”   “马斯南路这一片都是富人区。”沈玦还是很平常道:“就算是垃圾桶里剩下的,也饿不死。”   就像沈玦说的,沈璁对自己这个大哥并没有太深的印象,但包括沈玦在内,沈家的每一个人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至少在衣着、外貌上看起来,是干净体面的。   他不明白到底是什么理由,让沈玦情愿在垃圾桶里躲了三天,以腐坏发臭的东西为食,也不肯出现。   “你说你要见我,但我派了那么多人出去……”沈璁故作疑惑的引导道:“你却情愿躲在垃圾桶里吃垃圾,也不愿意被我找到。”   “是。”沈玦坦诚道:“因为我不能确定那些都是你的人,还是沈公馆的人。”   想起自己之前派去跟踪的手下是在目标进入上海的范围后才把人跟丢的,沈璁突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测。   “你是自己偷偷跑出来的?”   看见沈玦自然地点了点头,他难以置信地喃喃低自语道:“怎么可能……”   且不说沈克山找儿子找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寻到人,派去护送儿子回家的一定不可能是废物,单从沈玦的角度看,这一切就不合理。   但如果再想想之前对方莫名失踪的那十几年,冥冥中似乎又有着什么联系。   “也没什么难的。”沈玦轻松道:“这么多年我在外面没有学到别的本事,但为了活下来,每天东躲西藏是必须的。”   毕竟是护送沈家大少爷回家,又不是押送犯人,沈克山的手下也不敢对他采取什么太高压的手段;尤其是进入上海的范围后,基本离开了之前危险的战区环境,紧绷的神经偶有松懈也是难免。   再加上沈玦这些年为了躲避战乱,四处躲藏已经成了习惯,这才让无论是沈克山还是沈璁的人都没能找到关于他的任何蛛丝马迹。   其实这些天他都躲藏在马斯南路附近,还有意让喜伯这个沈璁身边最亲近的人发现了自己,不过沈璁没有单独出现,反倒是监视他的人突然变得多了起来。   一直到今天早上,所有人撤走后,沈璁也没有单独出现,但他看到了裴筱。   如果说确定沈璁喜欢裴筱,还需要一些曾经的回忆做对比,那确定裴筱喜欢沈璁就太容易了,每一帧眼神都骗不了人。   沈玦可以忍受继续躲在垃圾桶里吃垃圾为生,但他无法确定,沈克山会不会在什么时候突然找到自己。   今天难得没有人监视,裴筱身边也只有一个文文弱弱的司机,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不会太多,只能冒险赌一次。   “那也就是说……”沈璁难以置信道:“这么多年来,你没有失忆,没有遭遇不测……”   “不回家……仅仅是因为……”   “你不想回来?”   “那倒也不是。”沈玦说着撩开自己左边头顶的头发,露出一块骇人的伤疤,“被炸弹的碎片重创后,我就失去了意识,不知道是谁救了我。”   “等我醒来,已经跟一群难民在一起,他们人都很好,轮流照顾着我;但很快,仗就打了过来,我只能跟着他们东躲西藏。”   “那个时候,我的确是没有记忆的,就随便起了个农民的名字,躲在人堆里,跟着逃难。”   “但逃了两三年,我就一点点都想起来了……”   可他还是选择继续沿用自己瞎起的名字,算是隐姓埋名,躲在难民堆里,一路从东北,逃到了后来被发现时的河南。   这也就难怪,为什么沈玦的年纪明明跟沈璁幼时记忆里的沈克山差不多,长得又很像,但比起当年威严挺拔的沈克山,沈玦明显要苍老憔悴太多太多。   “为什么不回来?”沈璁不解道。   “为什么要回来?”沈玦反问道:“沈璁,眼下在沈家,除了父亲,你也算是大权在握了吧?”   “日子过得可还舒心?”   “想想你娘,再想想我娘……”今天进入房间后,他的情绪第一次出现如此明显的波动,哑声良久后才缓缓道:“在沈克山身边,再好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   “可你跟我,跟她们……”沈璁艰难地平静道:“都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沈玦明显要激动得多,“不过都是父亲棋盘上的棋子,是供他随意操控的提线木偶罢了!”   “如果我们都是必须是父亲人生的延续,那我们自己呢?我们的人生……应该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子……”   他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深吸两口气后问道:“还记得父亲最喜欢什么样的儿子吗?”   “跟他年轻时候像的。”沈璁沉声道。   沈克山最器重的孩子就是沈玦,他对儿子的最高褒奖就是夸赞对方很像年轻时的他自己,沈璁的话从头到尾都没什么明显的问题,但却很快被沈玦拆穿——   “你没有说实话。”   “如果沈克山真的喜欢最像自己的孩子,那他最器重的儿子,应该是你。”   沈玦盯着自己多年不见的弟弟,但对方的眸色幽暗,看不出太多的情绪。   半晌后,他渐渐平复了情绪,心平气和地解释道:“我毕竟也回到上海这么久了,你的事情,多少听说过一些。”   “父亲器重我,不是我能力强,也不是我最像他,只是……”   “我是最听他话,最容易操控的一个。”   “不管是为了我娘,还是我自己,总之,在那些年里,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反抗。”   “沈璁你可以想象吗?直到离开家之前,我没有对父亲说过一个‘不’字。”   如果不是失忆后那两年的经历,他甚至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自己的人生,可以不是沈克山画好的模样。   “或许你会觉得我懦弱,但没有在一直呆在他身边长大,你根本就无法理解……”   “沈玦。”沈璁突然打断道:“直接说吧——”   “你找我,到底是想要什么?”   之前之所以多方试探,只是因为他想要确定,沈玦有没有其他阴谋,跟自己说的到底有几句实话,但现在,他已经完全可以确定了——   因为沈玦说的东西,他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没有窦凤娘,如果不是被养在府外,现在的他跟沈玦,可能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送我走。”沈玦坚决道。   “去哪里?”沈璁很快问道。   “一个沈克山找不到的地方——”沈玦很坦然,“随便哪里。”   一段快速的对答后,房间再一次陷入沉寂,沈璁低头看着手里的打火机,默默点起一支烟。   他抬了抬手,示意沈玦要不要,看见对方摇头后,他默默起身,走到了沈玦的身边。   “刚才看见你的那个司机——”他沉声道:“就是沈克山放在我身边的眼线。”   就在沈玦紧张地突然浑身绷紧,好像本能反应一般转身就要跑时,他一把按住了对方的肩膀。   “放心,我进门前已经找人看着他了。”   虽然保镖现在暂时控制着司机,消息不可能这么快传出去,但这天下到底没有不透风的墙。   “如果要走的话,就是今晚,等会我会让人送你坐船去香港。”   “可是……”   沈玦刚要开口,沈璁很快抬手打断了对方。   就连离开上海这么久的人都知道,香港也不算完全脱离沈克山的势力范围,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想要彻底摆脱沈克山,只能去欧洲。”   “我会想办法送你走,但如果不想再被找到,就不要告诉我,你会去哪里。”   在今天晚上,最迟明早,沈克山就会发现,不止沈、朱两家的联姻彻底告吹,就连他心心念念找了十几年的儿子也离开了上海。   虽然沈璁知道,只要没有沈玦,沈克山就再也没有别的可以威胁自己的东西了,但既然是最像沈克山的人,他疯起来什么都敢做,也难保沈克山如果真的发疯会不会做出什么。   几个小时后,之前那名神秘的黑衣男子就从后门悄悄带走了沈玦。   他没有收沈璁的支票,只带走了几件喜伯帮忙准备的旧衣裳。   之后的一整晚,马斯南路二十七号还是那样安静,一如往常。   沈璁就像平时一样躺在床上,搂着裴筱,却整夜无眠。   他在等着天亮后,沈公馆的反应。   怀里的裴筱很安静,匀长的呼吸声让他感到一丝难得的放松,直到天蒙蒙亮时,他突然听到裴筱轻声问道:“那个人……”   “就是你大哥吗?”   “沈玦。”   “沈克山就是拿他威胁你?”   沈璁低头,眉头轻蹙,“你还没有睡?”   “你都睡不着……”裴筱在沈璁怀里仰起脸来看着对方,“我怎么睡啊……”   “嗯。”   沈璁心疼地拍了拍裴筱的发心,默默点了点头。   “你把人送走了?”裴筱接着问道。   “嗯。”   沈璁还是点头,裴筱再接着道:“那沈克山再也不能威胁你了吗?”   但愿吧……   沈璁想着,但又不愿让裴筱跟着自己操心,最后也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孔立文,朱珠,还有沈玦,他们都去了国外。”他揉了揉裴筱的背心,忽然问道:“你想去吗?”   “现在?”裴筱不解道。   “大概……”沈璁深吸一口气,“再几个月吧。”   “等你报完仇?”裴筱轻声问道,“你带着我吗?”   “呵——”沈璁闻言笑了,点点头道:“对,等我报完仇。”   “带着你。”   “随便。”裴筱也跟着笑了笑,双手环过沈璁结实的腰身,撒娇地将脸埋进对方怀里,用雾蒙蒙的声音道:“七爷在哪里,裴筱就在哪里。” 第69章 夜阒静   这一晚, 沈璁整夜无眠,一直到中午才等来沈公馆的消息,内容令人真假难辨——   沈克山突发脑溢血, 在早上七点过的时候, 被送往了租界内最大的洋人教会医院紧急抢救,直到沈璁接到消息时,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这消息咋听起来十分合理,毕竟是一位已经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年老体衰, 又一夜间接连惊闻关于自己唯二两个儿子的“噩耗”, 一时承受不住巨大的打击,大病一场。   可当这位“可怜”的老者一旦换成沈克山, 就会给人一种刻意掩人耳目的感觉。   沈璁也怀疑这不过是老头让自己放松警惕的障眼法, 尤其,他其实并不希望沈克山在这个时候出现意外——   事情已经来到了最关键的阶段, 他那么多年都忍过来了,不希望药厂在最后时刻经历哪怕一丁点的震动。   但无论他如何派人打探,得到的消息都和一开始差不多。   几天后, 沈克山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按院方的说法, 他已经彻底偏瘫了,需要终生卧床, 语言能力也会受到限制。   既然等不到对方“出手”,沈璁也只能静观其变。   接下来一段日子, 似乎是他回到上海后最好的时光。   他不需要再应付沈克山, 甚至不需要应付任何人。   每天一早, 裴筱都会体贴地帮他系好领带, 送他出门,晚上又会煮好饭,站在门边,等他回家。   等忙完工作,他们会在盖着一条毛毯,倒在沙发上小酌两杯,共赴云雨,或者相拥入眠。   沈璁有时候会觉得,日子突然顺利得不像是真的。   在这段难得平静的时光里,年关转眼将至,算起来,他和裴筱在一起也有整整一年了。   其实之前他有想过,要跟裴筱好好庆祝一番,但最后,就连年关也只是草草应付。   已经没有人还有心情过年了,因为战火,已经烧到了虹口。   朱珠在走前曾经问过沈璁,上海会不会打仗,会不会波及法租界。   当时是深秋,现在也还没有走过冬天,短短几个月时间,上海就已经快要完全陷入战火之中,整个法租界像是地狱火海中的最后等待被吞噬的一块孤岛。   除夕夜当晚,家里虽然只是简单包了顿饺子,但不用再去沈公馆吃所谓的团圆饭,沈璁的心情还是很好。   饭后收拾完,喜伯去张罗着给窦凤娘上香的东西。   因为窦凤娘不喜欢儿子进自己的房间,往年这些事情也都是喜伯一个人做,但今天沈璁想带裴筱进去上柱香——   虽然谈不上明媒正“娶”,也不知道窦凤娘喜不喜欢,但既然确定了谁要跟自己走一辈子,沈璁觉得至少该告诉母亲一声。   裴筱晚上跟喜伯一起包的饺子,身上沾了些面粉,沈璁上楼时,刚好看见他换好衣服,站在卧室的窗边。   他穿着一身墨绿色暗纹高叉旗袍,领口袖口和裙摆这些细节之处都有金线包边,酒红色细羊皮高跟鞋,很应除夕夜的景,雍容端庄,多少还带着点年节的喜庆,又不会显得沉闷。   指尖夹着的半支香烟飘出袅袅的白雾,和着旗袍贴身的料子,勾勒出美人半倚在窗棂边时曼妙的曲线。   沈璁悄悄从身后将人抱住,调笑道:“这是暗示吗?抗议我最近没有‘喂饱’你?”   之前沈璁忙碌时,旗袍有时候真的是两人之间“闺房之乐”的某种暗示;但最近沈璁可不算忙,尤其是年前这几天,他都没到公司去过,几乎天天都粘着裴筱。   裴筱似乎也能感觉到什么。   “你少臭美了。”他娇嗔着回头白了沈璁一眼,“是我师父说的,过年要穿新衣裳,这样,新的一年才能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   刚被买回去那两年,冯吟秋也的确每到过年都会给他准备新衣裳,不过他的“体面”,也就只有那两年。   再往后,哪怕他火了,成了角儿,穿再多的新衣裳,也没能再体面。   不会有人觉得他“干净”了。   刚才上楼换衣服时,他看见柜子里还堆着好多一次也没穿过的旗袍,总有种再不穿,可能就没有机会穿了的错觉似的,便鬼使神差地挑出了里面最娴雅的一套换上。   这也难怪,连沈璁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裴筱买过这样一套旗袍,裙摆长及脚踝,还是长袖,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的,就连开到大腿根的高叉好像都只是为了方便走路,一点也不□□,看着像是为了出席某些正式场合才会有的装束。   但他实在想不明白,真有什么正式场合,他怎么可能让裴筱穿着旗袍去。   虽然想不起来了,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旗袍穿在裴筱身上也还是好看,墨绿色的料子衬得他愈发白皙,唯一露出的那一小段颈子被小巧的立领托着,像是一截纤长脆弱的白瓷。   沈璁低头,轻轻从裴筱的耳后吻向脖颈。   裴筱沉醉地阖眸,仰起头来迎合着,靠在沈璁的肩头,轻声道:“七爷,咱们是不是就快要走了?”   沈璁闻声一顿,深吸一口气,胸腔里充盈着裴筱身上好闻的味道。   之前几天他都没有去公司,是因为最后一批药物已经顺利送出去了。   战火已经烧到了上海,按照之前的经验,铁路是很有可能被炸断的,之后他也不会再有机会做什么。   最好的情况是等这一仗打赢,他就能带着裴筱离开上海,但如果输了……   就算他的事情败露,目标太大,逃不开,最糟糕的情况下,他也已经计划好了,要如何送走裴筱。   但如果最差的情况发生,他就没有办法回答裴筱现在的问题了。   感觉到怀里的人轻轻打着颤,他抬手关上了面前的窗户,“这大冷的天,开着窗子做什么。”   裴筱抬手示意了一下自己手边即将燃尽的香烟,沈璁便一把夺过转身按在了烟缸里。   “嘴上说着让我戒烟,自己怎么还抽上了。”   “难得一根,也不上瘾。”裴筱轻声道,眼睛还是一瞬不瞬地盯着窗外,“七爷,你留洋的时候,他们也过年吗?”   “放不放烟花?”   “他们只过圣诞节……”   沈璁随口应道,刚掐灭烟头转身,便瞧见裴筱又将窗户推开了。   看着窗外一片阒静、幽暗的天,他好像突然明白了裴筱在说什么。   往年这个时候,法租界里都会有特别盛大的焰火晚会,虽然因为回国的时间不长,又要去沈公馆吃吃团年饭,他一次也没参与过,但出国前,他至少见过绽放在天边的巨大礼花。   不过今年,什么都没有了。   虽然之前没有机会“检查”裴筱和郑乔那段时间的“学习成果”,不知道他现在能认多少字,看不看得懂报纸,但沈璁可以确定,裴筱知道外面正在发生什么。   甚至,他怀疑裴筱也许猜到了他在做什么。   他没有继续执拗那一扇窗户,而是转身从沙发上拿起一条薄毯。   “等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在国外安顿下来……”他把毯子搭在裴筱肩上时,也顺便紧紧将人搂在了怀里,“他们不过年,我就亲自给你放烟花。”   “放最大,最好看的。”   “君子一言——”裴筱在沈璁宽大的怀里转了个身,抬眸看着对方的眼睛,“七爷不能骗裴筱。”   沈璁紧紧蹙眉,第一次觉得这么心虚。   以前他撒起谎来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毫无愧疚,毫无负担,但眼下要说一句心里话,却好像比什么都难。   他觉得裴筱今晚好像是一再要跟自己确定什么。   “你在哪……”他看着裴筱艰难道:“我就在哪。”   裴筱踮起脚尖,搂住沈璁的脖子,唇瓣相碰时,卧室的大门却不合时宜的被人敲响了。   喜伯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乡下老糊涂,一直很有分寸,裴筱和沈璁在卧室独处时,他连二楼都不会上来;而且,他现在应该正在隔壁窦凤娘的房间烧纸上香,他知道沈璁一般不会插手这些事,就更不该来敲门。   听到急促的敲门声,房间中的两人同时屏息凝神。   “少爷。”沈璁刚拉开房门,喜伯就急急道:“是医院来的电话,说、说老爷……可能……不行了……”   “呵——”沈璁冷笑一声,“这大过年的,沈克山给我送这么大一份‘礼’?”   之前刚送走朱珠和沈玦时,他不想沈克山死,是担心背后那份他也不知道内容的遗嘱一旦公布出来,会影响他在药厂里秘密进行的事情。   但在几天前,从他不去公司开始,其实就已经把手边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   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天生道德观念淡薄,再摊上这样一个家,更谈不上什么伦理亲情;之前他能做到的极限,大概就是没有扣动扳机亲手了结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大哥。   至于沈克山,死了他都不会多看一眼。   其实他并不完全相信沈克山真就要咽气了,不然他现在的日子也太“顺”了一点;但他要做的事情都已经了结了,即便对方现在还有什么阴谋诡计,他也都不在乎了。   “那就等他咽气了——”   “申报头版见吧。”   他面无表情道,说着就要关门,马上被喜伯一把拦住。   “少爷!”喜伯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但看了眼房间里的裴筱,他还是只能压低声音道:“刚刚保镖来说,别墅周围突然出现了很多身份不明的人……”   “他去探过,看着好像都不是沈公馆派来的……”   “毕竟是那么多人,老爷还在医院里,不可能一夜之间变出来,一个都没见过。”   “医院那边打电话来的,我听着声音也耳生得很,一个男的,很年轻,不像是老爷身边侍候的那几个,说,说是为了、为了裴老板和药厂,请你一定……”   沈璁闻言后背一凉,但很快,一只手温柔地拍了拍他的背心。   “好歹父子一场,他又还在医院里,这大过年的,别闹得太僵了,不吉利。”   裴筱不是个迷信的人,但今晚一直神神叨叨的,沈璁不知道对方是真心劝自己和沈克山和解,还是已经看出了什么,才会用这种方式宽慰他。   “去看一眼吧。”裴筱捏了捏沈璁的手心,善解人意地安慰道:“放心,我就在家里等你,哪儿也不去。”   “别忘了——”   见沈璁面色迟疑,他踮起脚尖贴近对方耳边,小声耳语道:“是我先说的——”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第70章 心头肉   从跨进病房的一刹那, 沈璁就明白了,为什么无论自己之前派多少人去查,得到的结论都差不多——   因为沈克山确实病得不轻。   卧床, 脸色灰白,病房边的各种仪器, 以及插在身上的氧气管和输液管,这些都可以伪装, 但他垫在颚下的那块毛巾做不了假。   因为脑溢血导致的偏瘫, 让他左侧的嘴角无法完全闭合,那块毛巾就是用来接住他不受控制留出嘴角的口水。   沈克山好面子, 一辈子要强,沈璁相信,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 老头绝对不会允许儿子看到自己这么不体面的样子,尤其是他这个让沈克山一直无法驯服的儿子——   不然, 单就说他秘密送走沈玦这一桩“大罪”,沈克山就不可能直到现在还隐忍不发。   但不体面归不体面, 沈克山呼吸平稳, 虽然面色不好, 但也没有到被病痛折磨得枯槁变形的程度, 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将死之人。   “还以为父亲是要趁着过年,给儿子送一份‘大礼’的。”沈璁站在病房的门口, 看着床上的沈克山,面无表情道:“看来一时半会也还不至于咽气。”   “那儿子就先走了。”   他说着转身,作势拉开病房的大门, 原以为沈克山会拦着, 但身后却鸦雀无声。   不过他也不至于那么天真, 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就此离开。   病房门外,两个壮汉很快拦住了他的去路,而他进门前留在门口的贴身保镖已经不见了踪影。   跟了自己这么久的贴身保镖,身手他自然是清楚的,三五个壮年男子都近不了身;况且保镖为人又极为谨慎负责,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擅离职守——   这人不见了,就一定是被更多的人控制住了。   要撂倒面前的两个人离开,对沈璁来说不难,但他很清楚,门外一定不止这两个人,而且就像喜伯之前提醒他的一样,都是没有见过的生面孔。   难怪沈克山这么沉得住气。   其实刚才作势要走,不过是彼此试探,来都来了,沈璁势必是要弄清,沈克山这次到底捏着什么底牌,敢拿裴筱和药厂威胁自己。   “让你,失望了。”沈璁身后,沈克山的声音姗姗来迟,“为父,没能给你准备一份想要的‘大礼’……但你给为父准备的,‘新年贺礼’,倒是,真不小啊。”   跟沈璁之前派人打探回来的情况差不多,沈克山的声音断续,看来嘴皮子真的是不利索了,不像装的。   他缓缓关上病房的大门,却并没有回身,只沉默地等着对方继续说下去。   “朱珠,和沈玦,都是……”沈克山缓缓道:“你送走的吧……”   “那个时局,能在我,眼皮子底下,不知不觉,把人送出上海……法租界,有这个本事的,不多……”   “大哥?他还活着吗?”沈璁回过身来,佯装出一副诧异的表情,却也没有掩饰嘴角的一抹冷笑,虚伪地拱了拱手,“那可真是恭喜父亲了。”   “沈璁,都这个时候了,你没有必要,跟我演戏。”沈克山艰难地抬起两根手指,做了个摆手的动作,“以你的性格,敢把人送走,我知道,就不会再……再把人交出来……”   “那我们,说说今天的正事吧。”   他说着缓缓睁眼,却没有办法转动身体,只能艰难地将眼神瞥向沈璁的方向。   “你到底……在药厂里……做了什么……”   果然还是跟药厂里的事有关。   沈璁并不意外,反正该做的,能做的,他都已经做完了,也没什么好紧张的。   他没有马上回答,只是收起了唇边一抹冷笑,深邃的眸底看向沈克山的眼神突然锋利。   虽然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没有马上否认,也没有继续像刚才那样面上虚与委蛇,却句句出言讥讽,在沈克山看来,已经与默认无异。   “是……是我老了……老眼昏花……”沈克山长叹一声,“我早该猜到的……”   “地,虽然是孔立文拿的,但孔家,孔家根本没有,没有拿到,药厂许可证的本事……”   “当初为了药厂的事,你不辞辛苦,上下奔走,那个时候……我就该看出来的……”   “要在那块地,投建药厂,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个人的主意。”   “是。”沈璁毫不避讳地坦白道:“都是我的主意。”   “孔立文能有几斤几两,当然是什么都听我的。”   “但父亲真的是没猜到吗?难道你不是也跟儿子一样,看好药厂的生意,甚至还想好了等仗打起来,可以借药厂要挟政府,换回更多利益,才会默认儿子做下这一切。”   “甚至,药厂的事能这么顺利,父亲也没少在背后悄悄使劲吧?”   “可你真的只是拿它做生意吗!?”沈克山突然激动起来,咬牙切齿道。   “沈璁,你这是……要让我大半辈子的心血……让整个沈家……”他唯一还能活动的右手紧紧握拳,“都给你陪葬!”   “原来父亲只是心疼你为沈家打下的这片‘江山’啊?”到了这个地步,再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沈璁说着忽而眸色一凛,“那父亲便可以放心了。”   “药厂现在只挂在我一个人的名下,他日东窗事发,父亲只管让洋人来找我便是,儿子会一力担下,不会连累沈家分毫。”   “到现在,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你天真,还是太过精明……”沈克山艰难地摇了摇头,“沈璁,你是算准了,我一定会不惜一切,保下你,还是算准,洋人,不敢真的动沈家?”   “你这么恨我,处处与我作对,但到了今时今日,你敢如此嚣张,还不是、不是仗着……”   “你姓‘沈’。”   沈璁没有回答,但沈克山似乎也并不打算等一个答案,只是愈发激动了起来。   他突然挣扎着,用之前紧握的右拳,激动地拍着病床的床沿,痛心疾首地喊道:“愚蠢啊,沈璁!愚蠢至极!!!”   “你在洋人的地盘上,用着,从他们手里买来的机器,生产出大量的药品,却运往后方,反过来把他们打得节节败退——”   “上海什么时候变成洋人的地盘了!?”沈璁突然一改方才的淡定,粗暴且坚定地打断了沈克山的话,愤怒地喘着粗气,“父亲这样说,儿子险些以为自己还在国外,没有回来。”   “哈——哈哈哈——”沈克山突然夸张地大笑,“沈璁,你现在是,要跟我玩什么,热血青年,爱国救亡那一套?”   “呵——”沈璁也跟着冷笑一声,“父亲倒也不用把我说得那样伟大?”   “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回来,为什么还愿意对着你,装你的好儿子?”他瞪着沈克山,目似含刃,冷冷地咬牙道:“不过是为了替我娘报仇罢了。”   “三番五次搅黄沈家的联姻,还私下里偷偷送走了你大哥——”虽然已经不便于行,但沈克山眼神里的愤怒仍旧不甘示弱,“沈璁!就算是来讨债,你报复我的还不够吗!?”   “害死我母亲的只有你吗?!”沈璁争锋相对地反问道:“我查过了,罂粟,本来就是可以入药的,健脾开胃,清热利水,敛肺止痛。”   “是谁让它变成大烟的?”   他压抑着眼底集聚了二十多年的不甘与愤怒,脖子上的青筋根根爆出。   “如果没有开得满街都是的烟馆,我娘……不会才四十几岁……就撒手人寰……”   “沈克山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每一次看到你,我都能听到我娘呼天喊地的哭声!”   “就是因为你,我才会长这么大都不知道母亲的怀抱是什么样的……”   “你总说,我娘……不喜欢我……但她看我的眼神有多冷漠,我有就有多恨你……”   “因为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他说着深吸一口气,缓缓阖上眼睛。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终于有机会给她报仇了,我是不会回来的。”   “多一分钟,一秒钟,我都不想再看到你。”   “就算是这样……”良久的沉默后,当沈克山再开口,似乎是因为无法反驳沈璁的话,语气突然缓和了很多,“把鸦片带到上海的……也是……英国人……”   “都一样。”沈璁无所谓道:“如果他们不来,我娘就不会死。”   “他们不属于这里,所以——”   说着他缓缓睁眼,眼神锐利,充满杀气。   “都该死。”   “这仇,你居然记了二十多年……”这次换作沈克山疲惫地阖上的眼睑,疲惫地摇了摇头,“不愧是我沈克山的儿子,心狠手辣,睚眦必报……果然……你才是最像我的那一个……”   “既然像足了我,把你就该像我一样——”他说着语调一沉,突然狠狠道:“一辈子,都不要动情。”   沈璁当然明白沈克山指的是谁,闻言兀地眉心一凛。   “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沈克山缓缓睁眼,渐渐平静下来,和缓道:“沈璁,你猜得不错,我会保下你。”   “明天下午四点,会有飞机送你去香港,我和你一起走。”   “留得青山在……”   他说着突然艰难地别过脖子,盯着沈璁不容置疑道:“不准带别的人。”   沈璁能明白沈克山之前的意有所指,自然也知道对方口中“别的人”到底是谁。   “你到现在还想控制我!”他怒道,上前两步,双拳攥紧,“沈克山,你知道是沈玦找到我,求我送他离开的吗?”   “他不要钱,不要任何帮助,只求我送他去一个再也不会被你找到的地方。”   “是他亲口说,要去过自己的人生,不想一辈子做你的提线木偶!”   他倾身向前,盯着病床上的沈克山,“连你最器重的好儿子都受不了,你居然还觉得自己可以控制我?”   “不要指望可以拿药厂的事来威胁我,如果洋人——”   “我没有你那么愚蠢!”沈克山突然出言打断道:“我早就说了,你不该动情。”   “为了保下你,我答应了政府,和洋人方面,把沈家在法租界内的,所有产业,包括药厂,全部低价,出售给他们。”   “只要拿钱,离开,沈家,就可以东山再起。”   “在我们父子,顺利离开上海后,看到,钱打进户头,我就会寄回签好字的转让文件。”   “这需要一个‘保证’。”   “我早就说了,你不该动情。”他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如果你肯听我的话,乖乖娶朱珠过门,那现在,留在国内当这个‘人质’的,也许就会是她。”   “可你偏偏不听。”   “你以为自己宠着那个小唱,让全天下都知道,知道他是你心尖尖上的一块肉,就没有人敢再动他了,就是对他好了?”   “哼——”他冷哼一声,“享了自己命格受不住的福分,这也是他该有的报应。”   “沈克山,再像——”沈璁冷冷道:“我也不是你。”   他不可能用裴筱去交换沈家的“留的青山在”,去交换自己的安全和自由。   “我知道,按你的性格,敢做,这样不要命的事,肯定留了后手。”对于沈璁的回答,沈克山似乎并不意外,只平静道:“但以你的,谨慎,也不可能没有发现,守在门外,守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附近的,都不是我的人。”   “从了,明天飞机落地香港,他们也不会有功夫,大费周章,去为难,一个低贱的戏子,那你们两个——”   “就都能活。”   “要是不从……”   他抬眼,挑衅地看着沈璁。   “沈璁,你这么恨我,但现在,他们不敢动你,也是因为你姓‘沈’。”   “但既然,你动不得,他们难保,不会拿你的‘心头肉’开刀……”   “总要……让你知道疼的……” 第71章 语成谶   敢在洋人的眼皮子底下, 做这种“掉脑袋”的事情,沈璁自然早就规划好了一切,他甚至连自己都豁得出去, 只是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对方的目标居然会是裴筱。   他也想过,未必是自己算不到, 只是现在的局面,很有可能就是沈克山见事情无法挽回后,将错就错做下的局。   从一开始, 沈克山就瞧不上裴筱的出身, 更厌恶对方是个男人,耽误了沈璁替沈家开枝散叶,但到后来, 当沈璁三番五次为了裴筱当面忤逆他, 裴筱这个人,就已经成为他无法控制沈璁的一个标志,是长在他心头的一根刺。   沈璁不是不知道,留下裴筱当人质这么损招,十有八九就是沈克山想出来的, 一来是为了自保,二来也是想永绝后患。   但他已经没有办法了。   从当初在孔立文手中买回股份时,发现自己居然也会心软, 他就应该明白的,自己已经有了软肋。   不管这一切是不是沈克山布下的, 让他离开裴筱的局, 外面大量包围在医院和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生面孔都是真实存在的——   药厂的事情一定是已经败露了。   他已经无心再去证实, 究竟是谁主导了现在的局面, 只是不得不接受沈克山的安排。   要赌上自己,他甚至都不会眨眼,但却不敢拿裴筱冒险。   好在他之前有过周密的计划,眼下就算在他离开后,仍然会有大量的人跟踪,甚至控制裴筱,他也可以保证对方的安全。   等他到了香港,洋人收到合同,放松警惕的时候,他就还是有办法将人平安送出上海。   回家的路上,他看着后视镜里跟着自己的几辆车,把之前的计划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脑子里一直在想,等会要怎么说,才能既不会吓到裴筱,又能让对方好接受一点。   直到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重新开进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他远远就看见,裴筱已经打开门站在一旁等着他了,可他却还是没有想好要怎么开口。   他沉默地走进家门,把西装外套脱下来交给裴筱,换上对方准备好的拖鞋,然后进屋,坐在沙发上,机械地点起一根香烟。   房间安静地仿佛一切都是凝固的,只有指尖的烟头火星明灭。   似乎感受到了这种凝重的气氛,裴筱也没有追问什么,默默接过沈璁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帽钩上,掸了掸灰,然后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沈璁身边,轻轻把头枕在对方肩上,不发一言。   沈璁几次回头,余光正好瞥见裴筱纤长的睫毛,和挡在下面那颗好看的泪痣,若隐若现。   他什么都还没有说,却仿佛已经看到了,知晓一切后,裴筱的眼泪濡湿了那颗桃色泪痣的样子。   “七爷。”就在沈璁几次蹙眉,又张不开嘴时,裴筱善解人意地小声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跟裴筱说?”   “裴筱,我可能……”沈璁抬手在烟缸里掐灭了烟头,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艰难道:“要离开一段时间。”   “去哪儿?英租界?还是……”裴筱说着抬眼,看见沈璁痛苦的神色,好像突然就明白了什么,顿了顿后,才轻声道:“上海。”   “七爷这次……”他双唇翕动,轻轻颤抖着,“要走多久?”   “我不知道……”沈璁摇了摇头,能听到耳边裴筱的呼吸声中,克制地隐忍着某些情绪。   下一秒,当感觉到裴筱的头离开了自己的肩膀,他立马紧张地回身一把将人抱住。   “裴筱,你听我说,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我走之后,会有人保护你离开上海,去西南边,战事已经平定下来的地方。”   其实在沈璁说出这番话之前,裴筱就已经知道对方的意思了,因为沈璁说的是——   “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   沈璁没有说要带他一起走,冥冥中一切似乎早有预兆。   当初在沈璁说起窦凤娘的往事时,就曾提到过,是那个葡萄牙男人回国后,扔下了窦凤娘母女;当时裴筱还曾玩笑一句,问沈璁,以后出国会不会丢下自己,却不想,竟一语成谶。   虽然意义可能不同,虽然裴筱也不想承认,但结果好像已经不容更改——   这次,沈璁真的要丢下他了。   “七爷……”他靠在沈璁怀里,轻声问道:“什么时候走?”   “明天下午四点的飞机,去……”沈璁顿了顿道:“香港。”   虽然已经猜到了,但听到沈璁亲口说出这个答案,裴筱还是觉得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一把攥住了自己的心脏。   沈璁离开家去医院时,就已经很晚了,又在医院里耽误了好几个小时,才回到家里,算算时间,再过一个多小时,就该天亮了。   裴筱惊觉,满打满算,他和沈璁的时间,也最多只剩下不到十二个钟头。   居然已经这么短了。   “那……”   他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完全无法发出一个完整的音节。   那只攥着他心脏的无形大手,似乎也死死掐住了他的喉咙。   无助的双唇微张,又再缓缓闭上,如此反复许多次后,他终于轻轻推开沈璁。   他深吸一口气后,才艰难道:“我……我去给你……收拾东西……”   “裴筱!”见裴筱起身,沈璁几乎没有一刻犹豫,立马追上去重新将人揽回怀里,“你相信我,裴筱……”   “等我在外面安顿下来,一定会尽快想办法回来找你,或者,接你一起离开。”   之前最早离开上海的人是孔立文,在走后也一直跟沈璁保持联系;大约在半年前,他还跟沈璁说,香港的日子不太好过,自己打算再往南去,到新加坡看看情况,听人说那里不错。   但在那以后,便没有了消息。   之后是朱珠和沈玦,两人在顺利抵达香港后,都曾给沈璁报过平安,尤其是朱珠;她说自己准备到美国去继续深造,学习电影,还说安顿下来一定会告诉沈璁,好让沈璁能在结婚时通知她一声。   除了药厂的事,沈璁在裴筱面前几乎没有什么别的隐瞒,所以这些事,裴筱都是知道的。   他还知道,这些事,全都没有了后续,这些人,全都从某一个时间开始,就杳无音信。   虽然未必看得懂每一份报纸,弄得请外面所有的局势,但他很清楚,眼下这个时局,一旦分开,想要再联系上一个人有多难;更遑论沈璁口中的回来找他,或者接他离开。   但他却没有戳穿沈璁的话,像是不忍心戳破对方留给自己的最后一个梦。   就像无数个从前那样,他只是乖顺地点了点头,轻轻道:“好。”   在回来的路上,沈璁已经设想过无数种可能性。   他想过,裴筱可能会吓得躲在自己怀里,浑身发抖,默默哭泣,拽着他的手,求他不要走;也想过,裴筱可能会声嘶力竭地质问他,为什么要丢下自己,怪他言而无信,怨他负心薄幸,甚至要跟他一刀两断……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裴筱会这么平静,甚至还是像以前那样,从头到尾,不曾多问一句。   “裴筱……”他缓缓松开了点紧紧搂着裴筱的双臂,低下头来看见了对方空洞无神的眼睛,“你不要吓我……”   他轻轻搓了搓裴筱的双臂,紧张道:“你、你有什么不放心的,都可以问我。”   “你可以骂我,可以发脾气,可以大哭大叫,可以大喊大闹,可以怪我,可以……”   “可以不要这么懂事。”   “怎么会呢?”裴筱莞尔一笑,抬头望向沈璁,麻木的双眼一点点泛起温柔的波纹,“做人不可以太贪心。”   说着他轻轻抬起手,将掌心贴在沈璁心口上。   “裴筱只要七爷心里有我,就够了。”   “七爷放心,裴筱一定好好的……好好照顾自己……”   “等着你。”   他望着沈璁发红的眼眶,自己也跟着眼眶一热。   但最终,眼泪还是没有落下来。   他按在沈璁心口上的那只手微微使力,望着对方,坚定道:“人不在一起,心也在一起。”   “裴筱……”   沈璁张口,还来不及说什么,声音便已经哽咽了。   但裴筱自己都没有哭,就更不想看到沈璁的眼泪。   “七爷。”他很快打断道,抬起手来,竖着水葱似的食指,贴在沈璁的唇边,“能包下一个戏园子给裴筱吗?”   “一天就好。”   “你还没有听过裴筱唱戏吧?”他嘴角微扬,弯出一个温柔的微笑,“走之前,让裴筱给你唱一出,好不好?”   “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第72章 奈若何   既然事情已成定局, 不管是不是情愿,也不管之后作何打算,沈璁知道,至少今天下午四点, 他必须和沈克山坐上飞机, 离开上海, 到香港去。   虽然留给他和裴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在此之前,他还是必须回公司处理一些文件。   药厂的事情已经败露了, 他得一个人扛下来,包括之前那个黑色中山装男子在内的, 他的手下,还有跟他对接药物秘密运输的一批人和相关的资料、手续,必须在离开前全都处理掉,他不能连累到更多的人,更不能影响到战局。   除了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附近不时出现的那些左顾右盼的监视者, 和跟在黑色凯迪拉克后面的两辆小轿车,这一次再出门去公司,似乎跟之前也没有任何区别。   裴筱还是跟之前一样, 把沈璁送到门口,亲手递上外套,甚至还体贴地替他正了正领带。   但当他处理完所有善后事宜回到家里时, 一切就已经全都变了——   裴筱没有再到门口来迎他,就连喜伯都没有出来。   等保镖掏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他沉默地走进客厅, 坐在沙发上默默点起一根香烟, 直到抽完, 才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   他紧张地抬头,却只看到一脸愁容的喜伯。   “少爷。”喜伯走到沙发边,明明自己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但还是耐心地安慰道:“你放心,东西我都收拾好了。”   离开前来不及细细解释,沈璁只吩咐喜伯收拾好东西,下午四点的飞机,跟他到香港去。   沈克山是说了不准带“别的人”,但说到底,也只是要把裴筱留下来当“人质”,不会不让带佣人。   喜伯年纪大了,跟着自己背井离乡那么多年,回来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沈璁不可能把人丢在一片即将陷入战火的焦土中。   他走前特意吩咐,之后可能不会再回来了,让喜伯把东西都带齐。   但说是带齐,其实这个家真正值得带走的东西并不多。   按照窦凤娘生前的遗愿,在死后,她的骨灰已经被送回了北平,安葬在她外祖父母和母亲的身边;沈璁的意思,也只是让喜伯带走供在窦凤娘生前卧室里的牌位,以后还能时不时上一炷香。   他没有来得及解释更多,但在他离开的这几个小时,喜伯约莫已经都知道了。   “裴老板……”喜伯小心翼翼地提醒道:“已经先到园子里去准备着了。”   包下戏园子的事,是裴筱最后的一个请求。   之前只要是裴筱开口,沈璁从来不会摇头,这次就更无法拒绝。   是他亲自吩咐手下人去办的,自然知道。   但也许是因为裴筱之前太冷静了,也许是因为公司里最后那点事,他非去不可,刚才离开家时,他并没有很特殊的别离感;但现在,他知道裴筱在他包下的戏园子等着他,也知道两个人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但就是迟迟不愿意赴约。   他没有听过裴筱唱戏,甚至基本没有踏进过上海的戏园。   一旦踏进那个陌生的地方,所有陌生的一切都会提醒他,这一次,是一次完全不同的道别。   虽然他已经尽可能的做足了规划,也跟裴筱承诺过,很快就会见面。   但就连裴筱这样整天关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不太出门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局一旦分开,想要再联系上,是很难的事情,他又怎么可能不明白,这里面,充满了太多远超他控制的变数。   即便精明如他,也不可能一一算到。   在裴筱面前,他必须笃定自己说出的每一个字,那是安慰裴筱,更是安慰他自己。   可一旦裴筱不在身边,他其实也很害怕——   害怕他们会像书上说的那样,错过,便是一辈子;害怕此去经年后,早晚逃不出看到何为“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直到他习惯性地再次摸出一根香烟,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手都在抖。   “少爷。”这次喜伯没有再拦着沈璁少抽点,他好像看出了点什么,甚至还主动拿过打火机,替沈璁点燃了指尖的香烟,“家里没什么要带的,我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就两个箱子,等会有司机帮忙的。”   “太太的牌位,我找了块绸子包上,一路上都会自己捧着,肯定出不了事儿,你就放心吧,等会……”   “等你那边园子里的事儿结束了,就从那儿直接上车去机场就行,不用着急。”   “喜伯……”   沈璁抬头,张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喜伯似乎已经看穿了他的恐惧。   “去吧,还是……”   “去一趟吧。”   喜伯极力劝说道,无奈地叹了口气。   “少爷,你之前不是一直问我,为什么提到裴老板的事儿就激动吗?”   “太太喜欢听京戏,喜欢大青衣,她生前啊,最喜欢的就是冯吟秋,冯老板了……”   “尤其是那一折《霸王别姬》,简直百听不厌。”   他说着惋惜地摇了摇头,“只是可惜了,到她去世,也没能再好好听一出戏。”   “冯老板这辈子,就裴筱这么一个小徒弟……”   “喜伯……”沈璁突然激动地起身,震惊地看着喜伯。   他知道喜伯是想劝他抓紧时间去戏园子找裴筱,但他之前一直纳闷,对方为什么要突然说起窦凤娘的事情,知道现在,他才明白。   “你……早就知道了?”   从他第一晚带裴筱回家时,喜伯就曾盯着裴筱多看了两眼,第二天,当他们闲聊中说起裴筱时,喜伯的确曾经情绪激动,而且明显对裴筱有着很深的敌意。   就是因为这样,他后来把裴筱拐回家,才会担心两人相处不来。   不过很意外的,之后二人的相处一直很融洽。   沈璁也曾疑惑过,但问了裴筱几次,对方都笑而不语,左右他也乐见其成,之后便也没有多问。   但现在,他彻底反应过来了。   裴筱承自冯吟秋,是北平一等一的大青衣,算算时间,他逃到上海的时候,窦凤娘的身体应该是不怎么好了。   那会喜伯和沈璁都在法国,帮不上什么忙,但喜伯一定是听奶娘说了,窦凤娘最大的心愿就是再听一回自己喜欢的戏,可到上海不久后,裴筱就改了花旦,这也就是为什么,沈璁一开始了解到的裴筱,是上海有名的旦角,没人提起青衣的事。   沈璁离开北平时年纪不大,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喜伯一定是记得的,并且第一眼就认出了裴筱。   长相或许会有变化,但喜伯肯定知道裴筱之前的事,知道他是冯吟秋唯一的徒弟,毕竟,之前在北平时,他去接济冯吟秋的次数要比沈璁多得多。   所以在说起裴筱时,他才会那么愤愤不平,大概是怨裴筱活脱脱一个白眼狼,明明曾经受过窦凤娘的恩惠,却为了几两碎银转了旦角,最后干脆封箱罢唱,没能替冯吟秋再唱一出,好了了窦凤娘生前最后的心愿。   但老头本身并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他会有怨气,是因为窦凤娘于他有恩,所以他才会对窦凤娘的死有憾,可这事裴筱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他发泄过了,话也说开了,便不会真的记恨裴筱。   沈璁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喜伯对自己带了个人回家这事一点也不意外,对方大概早就看清了,他们两个人之间也许始于十几年前,就纠纠缠不清的缘分。   就在他震惊时,喜伯也很快给了他答案。   “去吧,去吧……”喜伯抓着沈璁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的手背,“就当是替太太去的……”   *   沈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戏园了,只记得那一天正午的上海,到处都灰蒙蒙的。   别说他已经提前包下了整个园子,而且现在还不到开锣的时间,这个时局下就连租界里的电影院都歇业了,更别提本就凋敝的戏园——   木质的二层小楼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雕花的廊柱和包浆的座椅诉说着一段曾经的繁华,和落寞后的古色古香。   沈璁走进前厅瞧了一圈,也没有看到裴筱,便缓缓走到靠近台前的一张小方桌前。   甫一坐下,他就听到一声清亮的锣响。   紧接着,皮、黄、锣、鼓依次想起,是京剧曲调里的伴奏结构。   沈璁不懂京剧,也不爱看戏,但他还是很快听出了这一段,因为正是窦凤娘最喜欢的那一出《霸王别姬》。   小时候他跟着母亲听过几回,依稀记得一段伴奏中,会有几个白面青衣的配角登场,然后就会迎出曲目里最核心的大青衣,虞姬。   不过一段伴奏结束,都没有熟悉的配角登场,半晌后,才走出一个扮相惊艳的“女人”——   铜钱头加墨黑的大鬓角,正红色的褂裙外披着件亮黄色的斗篷,快步走到台中站定,摆开架势便是一个利落的亮相,合着一旁的鼓点,每一步,每一个动作,都踩在了拍子上,一板一眼。   标准的大青衣,英姿飒飒。   虽然装扮了整套头面,浓墨重彩,但沈璁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裴筱;虽然认出了裴筱,但他还是怔怔地看傻了眼——   这是他从来未曾见过的裴筱。   “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   就在他大为震撼时,台上的“虞姬”已经开嗓,重新拉回了他的思绪。   他很快强迫自己沉下心思,仔细一听,便正好是那一句:“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   这唱词应情应景,沈璁不由苦笑。   在听裴筱跟自己说第一句话时,他就听出来对方的声音好听,清亮如泉,眼下再配合上京剧特有的,时高时低的京韵,一时如高山流水,一时又如撕丝裂锦,婉转动听。   沈璁甚至已经开始期待,接下来会是谁扮演“项羽”,来跟裴筱完成这场对手戏。   不过一曲漫长的过门间奏拖过了“项羽”本该登场的时间,他终于发现,今天,是一场“虞姬”的独角戏。   虽然跟着窦凤娘听过好几次这折《霸王别姬》,但那时候他也只是想有机会能在母亲身边多待会,并没有多少心思放在上面。   接下来的戏,他能听懂的地方便不多了。   但裴筱时断时续的唱腔好似藕断丝连,沥沥春雨,凄美悠长,如泣如诉……   即便听不懂唱词,沈璁也是读过书的。   他知道项羽跟虞姬的结局,也知道这出戏到底要讲什么。   甚至他好像听到了裴筱的画外音,正在告诉他,自己一定不会拖累他,就像当初虞姬自刎,诀别霸王。   虽然听不懂唱词,但小的时候,他念过诗,现在脑子里满是项羽在垓下赋下的那一句——   虞姬,虞姬,奈若何!   在台上虞姬拔剑前的那一刻,他猛地起身,背过身去,却躲不过身后那句字字血泪的唱词——   “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   他不懂戏,能听懂的也只有开头和结尾那么为数不多的两句,他知道,接下来,便是“虞姬”在这一折戏中最后的一句唱词——   “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像是在躲避什么似的,在裴筱唱出这最后一句之前,他大步朝厅外走去。   锣鼓声,歇了。   裴筱没有唱下去。   是裴筱自己说的,一定会照顾好自己,会等着他回来……   一定会的……   一定会的……   沈璁想着,在裴筱看不到的地方,泪流满面。   他伸手掀开门前厚重的棉布,深冬的冷气一股脑地拍进来,让他脚下一个趔趄。   “沈璁——”   这一次再传来的,已经是裴筱自己的声音,不再是方才台上的“虞姬”。   “我叫‘裴青’,‘青衣’的‘青’!”   望着沈璁的背影,裴筱其实也早就已经泣不成声。   在一声声嘶力竭的呼喊后,他没有看到沈璁回头。   直到那个背影走出大厅,消失在那块厚重的棉布帘子后面,他像是用光了身体里最后一丝气力,身穿一套最华美的行头,狼狈地跌坐在舞台的中央。   “这一次……”他趴在地上,小声地啜泣着,喃喃自语道:“别再把我忘了……”   而此时一门之隔,沈璁已经大步走出了园外。   刚才他没有回头,好像真如传闻中的“活阎王”那般杀伐果断,根本就没有心。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台上的人已经不再是《霸王别姬》里的虞姬,而是一个鲜活真实的裴筱——   是这辈子唯一那个让他动过心,生出软肋的人。   怎么可能舍得……   他知道,自己一旦回头,裴筱的眼泪就会绊住他离开的脚步。   可是他必须要走,裴筱才能活。   作为沈家的“人质”,可能是裴筱最糟糕的结局,但“人质”,至少有活着的价值。   他别无选择。   刺骨的冷空气和刺眼的阳光一道袭来,让他浑身一僵,头晕目眩,险些跌倒。   守在园外的保镖见状立马上前,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   “我没事。”沈璁摆摆手,“你快到后台去,把人接走。”   “教堂那边我已经打点好了,神父会留下一道后门,等着你们。”   保镖是他留下来保护裴筱的,成功护送出法租界后后,交给英租界里的一个神父,毕竟教堂已经是眼前时局下最安全的地方了。   这是他一开始就给裴筱留下的一条后路,眼下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同样适用;外面守着他的眼线可能不会给政府面子,但不会在教堂里,在神父面前,做太出格的事情。   接到裴筱后,神父会找时机,想办法,将人送出上海,上次黑色中山装的男子带人在外接应,负责把裴筱送往西南边远离战火的地方。   这已经是沈璁能想到的,最后保护裴筱的办法了。   见一旁的保镖面色犹豫,他大力地一把将人推开,沙哑的声音低声吼道:“快去!” 第73章 梧桐路   下午四点五十, 上海龙华机场。   因为战时管控的原因,这里已经看不到多少乘客, 取而代之的大量身穿制服甚至军装的工作人员, 行色匆匆地调配着各种军需物资。   能在这样的局势下坐飞机离开上海的,都不是一般人,就更别谈包机了, 除了身居高位的政府或军方要员,基本绝无可能。   但沈克山不止搞到了包机,还是两架。   虽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但他因为脑溢血进行手术的事毕竟就在几个月前,本身年纪也不小了, 并不适合乘机, 就算从上海到香港的路程并不算太远, 但这几个小时的时间里也随时可能有意外和危险发生。   所以, 两架包机间的一架是供他单人使用的, 上面配备了各种各样可以带上飞机的医疗器材,医生、护士,和贴身照顾的佣人, 而沈璁和一些其他下人会乘坐另一架飞机离开。   毕竟捏着裴筱这个“人质”, 沈克山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更胜券在握, 并不怕沈璁中途闹出什么幺蛾子,还是保命要紧。   旁人看来大概都会感叹一句沈家财雄势大, 手眼通天,但能在“逃命”的时候搞出这样的排场, 沈璁怎么看都觉得, 这一切更像是一场沈克山与政府和洋人之间的一场交易。   这会沈克山已经被医院的车送上了飞机, 提前做好安顿, 沈璁也已经带着喜伯坐上了另一架飞机,但窗外天公不作美,阴云密布,已经早就过了事前约定好的时间,飞机还是迟迟未能起飞。   喜伯坐在沈璁旁边靠窗的位子上,手边抱着个绸布的盒子,里面装的正是窦凤娘的牌位,搁在大腿上;他身侧还随身带着个藤编的小箱子,虽然不知道装着什么,但沈璁看到了从旁边伸出来的半截天线——   应该是一台收音机。   去年刚好赶上喜伯的六十大寿,沈璁本想着要带老头好好过个生日的,但喜伯坚持天下没有主子替下人庆生的规矩,说什么也不答应。   当时还是裴筱打的圆场,悄悄劝沈璁要顺着老人,实在不行就好好准备个礼。   东西是裴筱挑的,沈璁还亲自找人托关系,好不容才搞来了这台台湾制的台式收音机,就算在上海,在法租界,也是稀罕得不得了的物件。   怕喜伯不肯收,当时沈璁还是让裴筱送去的。   也得亏裴筱嘴甜,说这收音机摆在屋里,一家人都能用,喜伯这才收了下来,爱不释手的,恨不能一天擦八回,包养得铮亮簇新,就连这会都要拿个小箱子随身带着,不放心放在行李箱里交给司机。   刚才沈璁赶到机场时,看见喜伯正在摆弄着收音机,大概是担心沈璁和裴筱在外面,想找新闻来听听。   虽然裴筱教过好几次这收音机该怎么用,但喜伯毕竟年纪大了,平时又有裴筱帮忙,一直都没怎么学会;这东西毕竟是裴筱送的,刚才他看见沈璁回来,约莫是怕对方睹物思人,便赶紧将收音机藏回了行李箱里,匆匆忙忙的,连天线都忘了收。   想想外面灰蒙蒙的天,再看看身边一脸担忧,紧张兮兮的喜伯,沈璁轻轻叹了口气。   “喜伯,那是收音机吗?”他指了指喜伯脚边的藤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随口问道:“拿出来听听吧,反正这飞机看样子一时半会是走不了了,闲着也是闲着。”   喜伯虽然稍有疑惑,但闻言还是小心翼翼地把那台收音机搬了出来。   虽然知道收音机里不会听到什么实时的消息,更不可能跟裴筱有关,但沈璁的想法其实还是跟之前的喜伯差不多——   裴筱还在外面,他就想听点跟外面有关的东西,好能安慰自己,裴筱那边一切都好。   他接过收音机架在大腿上,手指拨动着几颗旋钮,一阵令人心烦的杂音后,很快调出了声音。   “下面播放一条紧急通知,今天早些时候,梧桐路附近遭遇空袭,目前伤亡人数不明,因为不排除第二次空袭的可能性,请广大市民——”   “滋滋——”   随着沈璁的手指一抖,收音机的波段受到影响,声音很快中断,只剩下一片混乱无序的电波杂声。   但他已经顾不上了,因为,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梧桐路。   第一次在百乐门遇到裴筱那晚,他曾让车子送对方回家,因为道路不便,二人不得不弃车步行,当时走的就是梧桐路,跟裴筱之前租住的那条小巷,就隔了一条街。   不等回忆像书中描写中的那般排山倒海地袭来,沈璁的思绪就被一阵争吵的声音打断了。   “沈少爷。”他抬头,看见飞机上的空姐已经站在了自己的旁边,躬着身子,一脸为难道:“飞机下面,有人要见您。”   这个时候能摸到这里来的人,本身就已经不简单了,只是飞机的闸门早已关闭,是随时准备起飞的状态,这才会跟机场的工作人员起了争执。   沈璁突然好奇,是谁有这么大本事。   他侧身偏向喜伯的方向,撩开窗前的帘子看了一眼,便立刻紧张道:“放他上来。”   等对方登上飞机后,他立刻起身将人带向了机尾的方向,那里堆放着许多行李,基本上没有人。   “你怎么在这儿?”他急道:“裴筱呢?”   来人正是一直跟在他身边的贴身保镖,此刻明明应该在护送裴筱去往英租界教堂的路上,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少爷……我……”保镖灰头土脸,满头大汗,含着腰背歉疚道:“我、我把人……跟丢了……”   汽车从法租界开往英租界,是要经过梧桐路的,那附近的路被炸毁,一行人只得弃车步行。   一旦离开租界范围,路上到处充斥着逃难的人群,游行的学生,伤者,病患,警察,军队,场面混乱不堪。   保镖已经尽量保护着裴筱了,但就在这时——   “一个炸弹……”保镖颤抖道:“落了下来……”   沈璁闻言突然觉得眼前一黑,后退两步正好撞上飞机座椅的靠背,才勉强维持住站立。   一旁的保镖见状忙上前将人扶住,很快解释道:“少爷,少爷你放心,炸弹没有落到梧桐路上,裴老板他没事的。”   只是附近遭遇空袭的事情很快引来了一阵巨大的骚乱和恐慌。   “我们……被人群冲散了……”   “他往哪边去了!?”沈璁一把攥住保镖的衣领,力道大得像是要把人举起来,“你不去找人!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我、我不知道……”保镖抱歉道:“但是少爷放心,我已经把手边能派出去的人都派出去了!”   “被人群冲散前,我听到裴老板好像一直念叨着……什么‘南南’……还是‘难难’的……”   “我看这天儿不好,飞机有可能还没飞,便想着过来碰碰运气,也许少爷会知道裴老板在说的是什么……我、我好像有个方向……去找人……”   “难难”还是“南南”,裴筱到底实在感叹时局艰难,还是心心念念着已经去往香港那个更南边的沈璁?   凭借着保镖模糊的三言两语,沈璁一时也想不出裴筱到底在说什么,更别提找到一个方向;事实上,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性,听上去都并不合理。   他心乱如麻,太阳穴边突突地狂跳,头痛欲裂。   “南南……难难……”   他不断重复着裴筱可能说过的话,强迫自己必须冷静下来,分析对方可能在想什么。   “南……难……囡……囡囡……”他缓缓松手,念叨着念叨着,突然抬头,看着面前的保镖,“是‘囡囡’!”   保镖和他一样,都是北方人,听不懂上海的方言;但因为平时经常需要出门应酬,他知道“囡囡”是当地人称呼小女孩的昵称,之前朱麒祥也会这样喊朱珠。   上次带人要收走裴筱租住的那栋小破楼时,他曾看见对方抱着个小女孩哄了好久,看样子很喜欢那孩子;炸弹就落在梧桐路的附近,很接近裴筱之前租住的小巷,难道……   裴筱是去找那个小女孩了?   思及此处,沈璁一把攥住身旁的保镖,正打算说什么,却又突然松开了手。   “你都把人跟丢了……那……”他沉声问道:“‘那些人’呢?”   “路上太乱,所有人都走散了……”保镖当然知道,沈璁口中的“那些人”,指的便是一直监视着他们的眼线;他说着压低声音,咬牙道:“可能……炸死了……也说不定……”   “那些人”究竟是被炸死了,还是被保镖走前下令除掉,都已经不重要了,反正一个炸弹落下来,短时间内,真相已经不可考,想做什么之前不敢的,现在,也都是可以的。   沈璁不关心“那些人”去了哪里,也不关心他们的死活,他只需要知道——   现在,没有人再监视和控制着裴筱了。   只要裴筱不被找到,就没有人可以像之前那样,死死捏着他的软肋。   “沈少爷。”就在此时,空姐突然找到了机尾来,提醒道:“气象台报,今天晚些时候上海会有暴雨,请您尽快回到座位,我们的飞机会跟在沈老爷的飞机后面,赶在大雨前,即刻起飞。”   沈璁闻言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面上异常平静,绅士地点了点头,道:“好。”   他说着朝自己的座位走去,却迟迟没有坐下,而是站在座椅边,缓缓脱下了西装的外套。   把衣服递给喜伯时,他躬下身来小声道:“喜伯,我之前在国外积攒下的产业,走前已经全部卖掉,投资去了新加坡。”   “你知道,我本来是没有打算回国的。”   他慢条斯理地解开了衬衣的袖口,将袖子卷了上去,看样子好像只是在为接下来几个小时的旅程做准备,想要坐得舒服些。   “我已经都安排好了,等到了香港,会有飞机接你马上转机去新加坡,那边所有的文件我都签好字,提前寄出去了,等你到了那边,所有的产业都会过户到你的名下。”   “少……”   见喜伯要说话,沈璁马上眼神示意对方噤声,然后接着道:“放心,不需要你做什么,信托律师我都安排好了,只要每年等着拿分红,便足够你安逸终老。”   “你跟着我,整天不是侍候人,就是担惊受怕的,没有过过几天好日子,往后——”   把卷上来的袖口固定好,他抬头看见窗外沈克山的飞机已经缓缓驶入了跑道,正准备加速起飞,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轻轻拽松了领带,然后突然转身推开了一旁正打算上前催促的空姐。   飞机大门就要关闭,听到动静,几个男性工作人员也连忙回身查看;沈璁抬手放倒一人,身后的保镖也已经反应了过来,及时控制住另外两人。   沈璁的座位本就在飞机的前端,有保镖断后,在机舱关闭的前一刻,他飞身跃出机门,两步便跳下了悬梯,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当着所有人的面,扬长而去。 第74章 废墟上   虽然战火并没有蔓延到法租界里, 虽然出于安全的考量,也是为了让沈璁放心,裴筱最近半年已经很少出门了, 但其实他可以想象到租界外是怎样一副水深火热的景象。   毕竟, 当初如果不是为了躲避战乱,他大概率也不会千里迢迢从北平逃到上海来。   所以,当汽车开到梧桐路附近,因为道路毁坏和街面上混乱的状况, 保镖不得不带着他弃车步行时,即便还不知道这附近今天发生过空袭,他也是不会乱跑的。   当时隔着一条街,就是自己曾经租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地方,他只能默默祈祷程太太一家会没事, 甚至希望囡囡已经被送去了乡下的奶奶家,尽管, 那里很可能也已经不再安全。   然而就在这时, 他听到了一阵熟悉且恐怖的轰鸣声——   那是飞机从低空掠过时发出的尖啸。   紧接着, 便是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街上原本就混乱不堪的秩序在一瞬间崩溃, 人们四散奔逃,推搡尖叫。   就是在那个时候,裴筱和保护着他保镖被人群冲散了。   恐慌带来的骚乱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 裹挟着他越走越远,等好不容易钻出人群时, 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一片废墟之上。   这里是他初到上海时一直租住的地方,一直住到被沈璁“拐”进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 但他却完全没有认出来曾经熟悉的小巷, 因为他和程太太一家合租的那栋二层小楼, 早已经被夷为了平地。   直到,一个匆匆经过身旁的人认出了他。   “……裴老板?”男人疑惑地打量着裴筱,愣了愣才道:“真是你啊?”   “你不是都搬去租界里享福了吗?怎么这个时候还往回跑啊!”   男人灰头土脸,额头上还有伤,裴筱定睛看了好几眼才认出来,对方是原本弄堂里的街坊。   虽然在这里住得时间不算短,但除了风月场里必要的应酬,他平常的性格并不外向,话也不多,弄堂里的邻居除了楼下的程太太一家,大部分人他都不知道名字,只是见面会点头微笑,便算是打过招呼了。   面前的男人他也不记得具体是谁,但仔细看看便知道,是熟脸。   不止面前的男人,当他深吸一口气平复情绪,左右望望才发现,这附近无论是跪在废墟上嚎啕大哭的女人,还是快步奔逃的背影,都是他眼熟的。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原来他刚刚想逆着人群走回去找保镖,却阴差阳错走到了自己曾经租住的小巷。   而下一刻他也马上会知道,这里,就是刚刚爆炸发生的地方。   因为他面前负伤的男人很快催促道:“算了,别想了,来都来了,赶紧跟我救人去!”   天越来越暗,已经有零星的雨点落下,仿佛正试图一点点包裹住爆炸溅起的滚滚尘埃。   而就在此时,另一个高大的身影穿着与时节极不相称的单薄衬衫,也逆着奔逃的人群,终于走进了这片废墟。   跟曾经经历过战乱的裴筱不一样,当沈璁踏入曾经熟悉,现在却已经不复存在的小巷,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何为满目疮痍,何为触目惊心。   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乱,但他读过书,也会看报,知道恐慌带来的拥挤和踩踏,很多时候可能比炸弹落地的一瞬间还要可怕。   而恐慌,就是今晚最浓重的夜色。   只要想到空袭发生时裴筱就在这附近,想到对方可能现在还在这里,他整个心都揪了起来。   因为建筑物被大面积摧毁,他只能凭借着那棵大榕树被炸断后留下的残骸,找到巷口的位置,然后顺着记忆中的方向往,摸索着巷子里走。   一路上,他没有看到半个警察或是政府的人出现维持秩序,抢救伤患,这里仿佛是一片已经被世界抛弃的人间炼狱。   只有一些明显刚刚经历过空袭,灰头土脸,破衣烂衫的普通民众自发地组织起来,抢救那些不幸被废墟掩埋的亲人朋友;他们之中很多自己身上也带着伤,能用的工具也只有一双手而已。   沈璁经过时,看到几人合力也抬不起一块水泥板,也会出手帮忙,但每当废墟被扒开,露出下面被掩埋的人,他又会赶紧背过脸去,快步离开。   他太想马上找到裴筱了,又深怕会是以这样的方式见面。   就这样一路跌跌撞撞,他看着方向,数着步数,估摸着自己差不多也该走到裴筱之前租住的小二楼了。   如果裴筱真的是担心之前那个小女孩,现在应该就在这附近,但他举目望去,却没有再混乱的人群中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尽管场面混沌一片,尽管空气里满是浮动的灰尘,几近遮天蔽日;但裴筱是会发光的,如果在这附近,他就一定能一眼看到。   今天的天气本来就不好,刚才已经开始有零星的大颗雨点落下,天就快彻底黑尽了,这附近又刚刚经历过如此恐怖的空袭,电力系统肯定也全面瘫痪——   如果不能赶紧把人找到,等天一黑,大雨倾盆,裴筱总不能在这片废墟上过夜。   沈璁知道,等明天一早,等天再亮起来时,想要在这样混乱的城市中寻找一个人,就已经无异于大海捞针。   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可线索却那么少,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找裴筱。   巨大的无力感和焦虑层层袭来,压得人喘不上气,他缓缓低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却在下一秒脚下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他盯着脚边一块被炸断的木板,目眦欲裂。   木板的边缘,露出折扇的一角,正是当初他托秘书买来送给裴筱的那把檀香扇。   当初刚把裴筱接到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为了不让对方出门,出租房里的东西,都是他派手下搬道家里来的;后来裴筱还跟他抱怨过,没有找到那把檀香扇。   难道……   裴筱是回来找扇子了?   那……   沈璁根本不敢想下去,只觉得胸口一阵阵地发闷,张大嘴急促地呼吸。   像是吸进了太多空气里的尘埃,他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躬着身子,双手撑在膝盖上,才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站立。   他看见大颗大颗的雨滴落在自己脚边,在被炸断的泥板上留下一圈圈黑色的印迹,当中突然出现了几滴鲜红,在这片灰暗夜幕下,就好像黑白电影里混进的一点彩色。   喉头涌起一阵滚烫的咸腥,他抬起袖子横着抹了一把才发现,原来——   他在咳血。   然而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已经不是自己,只是突然恐惧,这不是个好兆头。   就在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钻进了他的耳朵。   “……七爷?”   裴筱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如一汪清亮的泉水,穿过漫天的尘埃,颤抖着,带着难以置信的喜悦。   但再低头看看自己袖口上的血迹,沈璁深怕这一切都只是自己臆想出的幻觉。   他躬着身子默了良久,迟迟不敢抬头。   在看到那个熟悉身影的一瞬间,裴筱的感觉和沈璁差不多,以为自己一定是花了眼。   但当沈璁慢慢起身,尽管那身熟悉的白衬衣已经沾满了污秽,尽管那一头总是整齐梳向脑后的棕发已经凌乱——   裴筱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沈璁。   看着曾经斯文体面的沈家七少爷满身狼狈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一瞬间泪如雨下。   “你怎么……回来了……”   “不是说好了……”像是压在肩头重逾千斤的担子一瞬间被挪开,沈璁看着裴筱,几次哽咽,艰难道:“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他一只手重重地捂在心口上,那是分别前,裴筱也曾按过的地方。   “心在一起……人也要在一起……”   在一片废墟之中,理智上,裴筱知道,他不应该看到沈璁,甚至,他也真心希望对方此时已经坐上了飞机,去香港,或者任何一个安全的地方。   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失而复得的喜悦,一边狠狠地掉着眼泪,一边傻傻地笑,小声地喃喃责备道:“怎么这么傻……怎么这么傻……”   他怔怔地站在原地,直到看见沈璁朝自己张开了双臂。   踩着脚下的瓦砾,他飞奔着,撞进了沈璁的怀里。   终于又将心尖尖上的人抱在了怀里,那种踏实的感觉,真的除了裴筱,谁都给不了;沈璁紧紧地搂着裴筱,仿佛全身的每一条肌肉都在用力。   “裴筱。”他小声道:“结婚吧。”   雨点终于密集地落了下来,混合着四周围无处不在的呼喊声,两人的脚下,仿佛一片孤岛。   “……啊?”   太多的杂音盖过了沈璁的声音,裴筱没有听清,抬头疑惑地看着对方,满脸紧张。   沈璁也低头望向裴筱,嘴角微挑,露出了那抹曾经让裴筱记了十几年的温柔笑容。   “Will you marry me?”   尽管沙哑,但沈璁的低沉的嗓音还是充满了磁性,像是一道电流,瞬间就击穿了裴筱。   “你……沈璁……你是不是忘了……”裴筱难以置信地结巴道:“之前……你找先生……教、叫我读书的时候……是顺带教了我洋文的……”   激动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他望着沈璁,哽咽道:“沈璁……这一句……我能听懂……”   沈璁双手环着裴筱的细腰,还是温柔地笑着。   认识裴筱之前,他从未考虑过婚姻,但在一起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将就了。   “那你还不赶紧答应我?” 第75章 防空洞   在大雨倾盆之前, 沈璁带着裴筱,跟身边家园被毁的普通民众一道,躲进了附近的防空洞。   跟之前沈玦躲避沈克山的搜寻一样, 这大概是二人现在掩饰身份的最好选择,有点大隐隐于市的味道。   因为沈璁之前是逃出来的,裴筱也是意外才会和保镖走散, 行礼都没有带在身边, 两人只能挑了一张扔在防空洞角落里的破凉席边休息, 唯一御寒的东西, 就是裴筱身上穿着的一件呢子大衣。   沈璁穿得太少了, 之前为了逃跑方便, 他脱掉了外套,寒冬腊月里, 只有一件薄薄的衬衣, 裴筱想把衣服给对方,沈璁又不肯接。   推诿半天,最后沈璁只能外套搭在裴筱的后背,再将人抱着睡在在自己的胸口上,算是勉强能把两个人都盖住。   那之后, 裴筱就没有再说过话了, 安安静静地蜷缩着, 趴在沈璁的胸口上, 看着就好像是睡着了。   但听着耳边的呼吸声, 沈璁知道,裴筱并没有睡——   他只是心里难受。   在离开小巷的废墟之前, 沈璁又想起了压在木板下的半面檀香扇, 一问才知道, 原来是两人因为朱珠的事情分开后,裴筱回家把扇子送给了楼下那个小丫头。   当时沈璁佯装吃醋地调侃了两句,埋怨裴筱把自己送的礼物转赠他人。   那会裴筱还能好声好气地哄他,说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抱着自己的大腿,仰着圆嘟嘟的小脸,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扇子,嗲声嗲气地跟自己撒娇,他实在拒绝不了,这才把扇子给送了出去。   “会比你还‘嗲’吗?”沈璁挑起裴筱的下巴,肆无忌惮地挑逗道。   那时候裴筱还不知道沈璁是在地上看到了那半副扇面,才会有此一问,只娇嗔着瞪了对方一眼,羞赧地垂下头。   但很快,他就看到了脚边的扇子。   感觉到怀中的人身子陡然一僵,沈璁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如果当初裴筱把扇子送给了那个小女孩,现在扇子已经被压在了废墟之下,那孩子……   顶着越来越密集的雨点,在身边其他街坊的帮助下,他们很快挖开了盖住扇子的那些建筑残片。   万幸的是,废墟之下,并没有找到囡囡的身影,可那对可怜的程氏小夫妻,已经早早没有了呼吸。   那之后,裴筱便沉默了下来。   他的确曾经经历过差不多的战乱,但亲眼看到跟自己熟识的,两个善良的人死在战火中,血淋淋地摆在在自己眼前,他也还是第一次。   但人死不能复生,有些事到底无可奈何的,沈璁不想裴筱总沉湎在这样阴郁的情绪里,担心憋坏了身体。   “怎么了?”他故意调笑道,有意想岔开裴筱的注意力,“刚答应‘嫁’给我,就闷闷不乐的,是想反悔吗?”   “来不及了——”   知道沈璁是想安慰自己,裴筱勾了勾嘴唇,却弯不出一个笑,最后只是轻声叹息道:“沈璁,你说……”   “囡囡她现在在哪儿呢?”   “你不说囡囡在乡下还有爷爷奶奶吗?”沈璁轻抚着裴筱趴在自己胸口的脑袋,柔声安慰道:“可能回爷爷奶奶家了吧。”   “一定没事的。”   梧桐路就在租界的附近,跟它一街之隔的小巷都被夷为了平地,上海的乡下,又能好到哪里去?   同样是在乡下,几个月前,李茉莉早就已经没有了音信。   裴筱想着,愈发悲观了起来。   “那我们呢?”他仰起脸来看着沈璁,突然很认真地问道:“沈璁,我们会死吗?”   “你……”沈璁轻咳两声,“会害怕吗?”   “其实是会的。”裴筱诚实地点了点头,小鸟依人地蜷缩回沈璁的怀里,“我还想可以和你呆得久一点。”   “既然会怕……”沈璁一阵心疼,不由得蹙紧眉心,“那当初……我走的时候……”   “你为什么一句都不问?”   “裴筱知道,七爷是做大事的人。”裴筱讨好地用脸颊蹭了蹭沈璁的胸口,乖顺道:“从在一起的第一天起,我就经常提醒自己,就算帮不上忙,也一定不能拖累你。”   “当时你都要走了,既然不能替你做什么,那就只能——”   “但愿有情,不求有缘。”   “但是七爷回来了啊……”他说着轻轻叹了口气,“其实裴筱偶尔也会贪心。”   之前沈璁就一直心疼,心疼裴筱太懂事,在他离开前也没有多问一个字,现在听到对方小心翼翼地跟他说,其实自己也会贪心,他猛地觉得心底一软。   有些事情埋在心底太久,好像的确会压得人喘不上气,他咳嗽了几声,然后扶着裴筱坐了起来。   既然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他也终于有机会,将所有秘密和盘托出。   他趴在裴筱耳边,小声、简单地告诉了对方,自己是如何偷偷私运药物到后方,资助部队驱赶洋人和这片土地上所有的外国人,把这当做他能为窦凤娘复仇的方法。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战火一定会烧到上海来,并且早早留下了送裴筱离开的后手。   沈克山一辈子沽名钓誉,为了营造自己仁慈义商的形象,经常会大张旗鼓地参与一些慈善竞拍或捐赠。   慈善的事,本可以论迹不论心,但因为他只是做做面子功夫,大多数时候根本不会去关心,钱到底有没有真的给到有需要的人,更不会在乎,自己那些钱,到底能不能买到需要的东西。   尤其是到最近这一年风声吃紧后,普通人就算拿着钱,也很难买到诸如药物一类紧缺的物资。   沈璁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国际礼拜堂的Maxime神父。   神父原本是加拿大人,看年纪比沈克山也小不了太多,当他找上门来时,沈璁原本是不愿搭理的。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沈克山沽名钓誉的原因,这样上门寻求募捐的人并不在少数;沈璁并不在乎名声,一般都是只是随便在手下找个人出面,拿钱打发掉就好。   那天他照例吩咐下去,很快就离开公司出门应酬去了。   等他重新回到公司,准备拿上文件回家处理时,天都黑尽了,可Maxime神父居然还在公司的门外等他。   跟普通上门“乞讨”的那些态度“诚恳”,衣着光鲜的人不一样,Maxime神父只穿了一件被水洗得发白起球的袍子,手边还牵着两个孩子。   神父并不奉承,也没有刻意讨好,只是开门见山地表明,自己听说了英租界的领事有意跟沈璁手下的药厂谈合作,他这才知道,沈璁手上有药。   他不要钱,也不求别的,只想要两盒药厂生产的抗生素,回去救一个感染了严重肺炎的小男孩。   虽然吩咐手下拿来了药,但沈璁本身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   之后他派人打听过,国际礼拜堂里收容了许多上海甚至周边地区,因战乱失去双亲的孤儿。   洋人的教堂,钱多少还是能筹措到的,但药物,尤其是强力的抗生素,属于战略物资,没有人会拿去救那些命如草芥的,平民的孩子。   就算Maxime神父原本就是西医出身,但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药,他还是什么都做不了。   从那之后,沈璁除了会定期以沈克山的名义给教堂捐钱外,也会悄悄送去一些市面上很难买到的药物。   他和Maxime神父之间的交情,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建立起来的,他了解Maxime的为人,便私下里悄悄把裴筱委托给了对方,希望就算东窗事发,也可以利用Maxime洋人和神父的这两重身份,送裴筱安全离开上海。   之前跟他联系的那个黑色中山装男子,便是他秘密资助的后方部队里的联络人员,只要将人送出了上海,对方就会在外接应,把裴筱送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去。   “等明天天一亮,我就去想办法。”沈璁搂着裴筱,体贴地拉了拉对方身上的外套,语气笃定地安慰道:“只要能顺利摸进英租界,找到马克西姆神父,就可以离开了。”   “别担心——咳咳——”他揉了揉裴筱的发心,低头掩饰住自己咳嗽的声音,“我们一定会没事的。”   “西式的婚礼,喜欢吗?”沈璁说着,悄悄吻了吻裴筱的额头,“离开教堂前,我们——”   “结婚。”   沈璁今晚说话间,已经咳嗽了好几声,裴筱以为对方是着了凉,刚才还紧张地拽着自己身上的外套,想往沈璁身上裹。   但听到最后这一句,他彻底愣住了。   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要跟沈璁结婚,不是不愿意,而是他知道,自己是配不上沈璁的,沈克山也不可能答应。   就算直到刚才,当沈璁在一片废墟之上向自己求婚,他也只当做那是对方激动下的情感表达。   他只要沈璁对自己有心就够了,并没有想过要求个名分,或是一场怎么样的婚礼。   “你……还有你爹……”他语无伦次道:“我是说沈克山……他、他不会……”   “管他的呢!”   沈璁轻松道,说着重新躺回身后的破凉席上,伸手一捞,带着裴筱倒进自己怀里。   跳下飞机前,他是亲眼看着沈克山的飞机驶入起飞跑道的,算算时间,现在老头应该已经到了香港,能拖住半条命就够烧炷高香的了,不可能还有精力再回来找他麻烦。   就算真有,他也无所谓。   所有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沈克山要怎么处置沈家还留在上海的产业他都不在乎,更不会在乎对方会怎么看待自己。   反正他现在得躲着洋人,才能离开上海;当初沈克山找不到沈玦,现在也不可能这么容易找到他。   他就是要“娶”裴筱,谁也拦不住。   “那……”裴筱担心道:“喜伯还在飞机上?他……”   “放心。”沈璁拍了拍裴筱的后背安慰道:“我都安排好了。”   等飞机落地香港,大概沈克山还来不及听人汇报完自己的“幺儿”是怎么跳下飞机的,喜伯换乘的,飞往新加坡的飞机就已经起飞了。   就算听完,沈克山不一口气背过去就算不错。   “我在国外那些年,也是攒下了些家底的,走前全都卖掉,投往了新加坡,这些年也都关注着。”沈璁骄傲地挑了挑眉毛,“虽然不及沈家在上海滩显赫,但普通人打断腿吃几辈子也够了。”   “担心这儿,担心那儿的……”   “还能饿着你不成?”他单手枕在脑后,说着另一只手挑起裴筱的下巴,调笑道:“找这么多借口,是不是不想‘嫁’啊?”   “嫁!”裴筱激动得脱口而出道,好像深怕沈璁会反悔似的。   他一把抱住沈璁,发现对方收紧着腰腹,好像是在憋笑,这才反应过来,沈璁又再逗他。   “七爷!”他娇嗔着拍了沈璁两巴掌,没好气地小声埋怨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   “讨厌!”   挨了“巴掌”的沈璁又咳了几声,抬手将人抱得更紧了。   起先,以为沈璁在跟自己“装可怜”,不一定在前面埋了什么坑,等着戏弄自己,裴筱还象征性地挣扎了两下;但想想沈璁今天一整晚都总是咳嗽,他很快又担心了起来。   “七爷,你是不是不舒服啊?”   以前在家里,裴筱也经常像现在这样,睡在自己的胸口上,因为身形偏瘦,沈璁从来不会觉得重,相反有熟悉又刚刚好的重量压在身上,会让他有种说不出的心安。   现在裴筱还是靠在他身上,但他却隐隐有点上不来气的感觉,再联想到下午呕出来的那口血,和一晚上都止不住的咳嗽,他隐约能感觉到,身体可能是出了点问题。   不过中医也常有类似“急火攻心”的说法,这一天他东奔西跑,提心吊胆,情绪几度大起大落,就算有点影响,也是正常的,应该不碍事。   一来,他不想让裴筱担心,再说,就算有点上不来气,但是抱着裴筱,那张心安的感觉还是没有变——   他可舍不得松手。   “没事儿。”他小声安慰道:“就是累了,休息一晚就好。”   就在此时,旁边不远处,一道逃难躲进防空洞的人翻了个身。   毕竟不是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了,不是自己家,裴筱担心自己说话的声音会影响到旁人的休息,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乖乖地伏在沈璁的身上,体贴地拍着对方的胸口,想帮忙顺气。   沈璁也不算撒谎,他是真的累了一天了,在裴筱柔缓的轻拍中,疲惫感一股脑袭来,他之前那些诸如认床,洁癖之类矫情的“少爷病”一瞬间就好了大半,躺在这脏兮兮的防空洞里,很快便意识模糊,睡了过去。   *   当意识再被唤醒时,喉咙传来一阵干燥的刺痛,像是吞进了一把正在燃烧的沙子。   沈璁习惯性地伸手往床头柜的方向摸,那里,裴筱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准备一杯适温的白开水,装在保温杯里,就怕他熬夜时烟抽得太多,喉咙不舒服,醒来会口渴。   但很显然,他不可能摸到水杯,一瞬间便清醒了过来。   这样的情况下,他原以为自己不会睡得太死;但等他彻底清醒过来才发现,裴筱并不在自己身边。   他一个翻身准备坐起来,眼前却突然一黑,浑身酸痛,无论如何也使不出一点劲来。   舔了舔干燥皲裂的嘴唇,他冷静片刻,适应着身体的变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在发烧。   好消息是,意识清醒后,他很快听见了裴筱的声音,就在不远处;但还有一个坏消息,嘈杂的噪音里,他听到裴筱的声音,似乎带着焦急的哭腔。 第76章 天花乱   “他人都还没有醒啊……又还在发烧……”   就在他们昨晚休息的那个角落的不远处, 裴筱双手合十,拦着面前的众人,一遍遍地鞠躬,恳求着, 声音里带着哭腔。   “外面随时都可能再有空袭, 求求你们, 不要赶我们出去……”   见裴筱急得就快哭出来了, 大伙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纷纷左顾右盼, 希望有人可以在这时候替自己出个头。   很快,就有人跨出了人群。   “裴老板, 谁都有亲眷爱人, 你的心情, 我是可以理解的。”   说话的老者约莫五十出头,看着像是防空洞里临时带头的,他一开口, 所有人便噤了声。   他能叫出裴筱的姓氏, 裴筱看他也眼熟,大概是之前巷子里的街坊。   见对方一脸为难的样子替自己说话,裴筱也略略松了口气, 连连鞠躬致谢。   但就在下一秒, 老者却话锋一转, 语气也突然强硬了起来。   “但你也该体谅体谅我们。”   “他病得这么重,还不知道会不会传染——”他说着转身,指了指自己身后的人群, “不是我想为难你, 可你看看, 这洞里有老人,有孩子……”   “能躲到这里来的,谁都不容易。”   “这洞里不通风不透气,真要是害了什么疫病,可怎么得了?”   老人说罢叹了口气,身后的人忙附和道:“是啊,是啊……”   “听说了吗?郊外就是一场空袭后,尸体没人处理,便生了疫病……”人群七嘴八舌地议论道:“炸弹都没炸死的人啊,一场瘟疫过去,几个村都死绝了……”   “太惨了……”   “就是,就是……”   “那至少、至少等他醒来……”见众人再次上前,裴筱紧张地张开双臂,把尚在昏迷中的沈璁护在身后,“只要他一醒,我就出去请大夫。”   “也许……也许只是寻常的风寒呢?”   “谁家风寒能病得这么重啊?年纪轻轻的大小伙子,都不省人事了,肯定是不得了的大病!”   生死大事面前,所有人都变得异常警惕,他们吵嚷着,叫嚣着往前冲,不是对裴筱有什么意见,而是要把沈璁赶出去。   裴筱疲于应付面前的汹汹民意,不可能面面俱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旁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小个子的年轻男人悄悄越过他,溜到了沈璁身边。   直到他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恐惧的惊呼——   “天、天、天……天花!是天花!!!”   小个子吓得跌倒在地,脚后跟拼命踢蹬着往后退,场面瞬间失控。   “怎、怎么可能……”   裴筱难以置信地喃喃自语道。   沈璁……   不是着凉了而已吗?   好好的,怎么可能害上这样的病?   就算没有亲眼见过,但只要是要吃过十几年闲饭的人,谁不知道——   天花不止传染,还要命。   裴筱知道,防空洞里人自然也明白。   就在他喃喃自语时,众人先是惊恐地后退,但很快,就有人站了出来。   躲在这里的,大多都有妻儿亲眷,不可能因为害怕,就把一个染了天花的人留下。   很快有男人上前,豁出去了也要把这可怕的瘟疫扔出去,就算搭上自己,也好过全家陪葬。   裴筱瘦弱的身板怎么可能抗住这么多年轻力壮的男人,尽管他拼命想拦着,但很快还是有人越过了他。   “真的……真的是天花!”   已经有人看到了沈璁卷起的袖口边,露出了胳膊上上疹疱。   裴筱也看到了。   瞬间脑中一片空白,他膝盖一软,脚下便是一个趔趄。   他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不管是什么,他只想沈璁能活着。   “求求你们……不要……求……”   他无助地哭求道,死命拽着面前的人,就在他实在无能为力,只能膝盖一弯,快要给众人跪下时,一双大手,架住了他的腋下。   沈璁只是轻轻扶了扶裴筱,便很快推开两步,拔出了腰后别着的□□。   “我看……”   “谁敢动他……”   尽管气息微弱,尽管满面疲惫,尽管下颚的胡青和眼下的黑影都明晃晃地昭示着他的病态,但毕竟是曾经上海滩让人闻之色变的“活阎王”,沈璁一开口,就瞬间镇住了濒临崩溃的场面。   枪是昨天跳下飞机时,保镖隔空丢给他的,为了呵退身后追赶的人,他对空开了几枪,其实早就打空了弹夹,但就只是吓唬吓唬防空洞里的普通人,倒也够用了。   趁着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只是本着最原始的恐惧,节节后退时,他抓准机会小声道:“你就在这里等我,等我……”   “找到马克西姆神父……再……回来接你……”   说着他扒下了手腕上一直带着的腕表。   他身上已经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只有这块表是当初在法国留学时买的,百达翡丽,正经的贵价货,在国内花钱也未必能买到。   “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将脱下来的手表递给裴筱,“你找机会,拿出去换点钱,他们就不会再为难你了。”   见裴筱也不肯收,只是怔怔地看着自己,他连忙把表塞进对方手里,然后迅速收回了手,捂住口鼻安慰道:“放心,马克西姆神父是大夫,教堂里还屯着不少我之前送去的药,肯定能治好的。”   说罢,在众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扶着墙根,转身走出了防空洞。   “瘟神”肯主动离开,众人自然是求之不得,事实上,就连沈璁自己,此刻担心的也不再是身体。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染上了天花,又是在哪染上的,甚至,他都不担心自己能不能治好,会不会活下去;他只知道,必须想办法,尽快联系上Maxime神父,裴筱才会有希望。   如果让洋人找到,一切就都完了。   按照之前的计划,就算要找机会溜进英租界,他也得混在难民堆里,才能方便隐藏身份;现在被赶了出来,再也没有人能给他打掩护,才是最大的问题。   就在他努力思考出路时,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出了防空洞,昨夜一场大雨过后,突然起来的刺眼阳光晃花了他的眼,虚弱的身体来不及适应,很快脚下一软。   就在他险些跌倒时,突然有一个人从背后出现,一把抱住了他。   不用回身,沈璁也知道,还能是谁。   他转身用尽全部的力气,一把推开了裴筱。   “你没有听到吗!是天花!要命的!”他冲裴筱大声吼道:“裴筱你是不是疯了!?”   情急之下,沈璁没能控制好力道,裴筱无助地跌坐在地,却完全顾不上自己。   他挣扎着趴在沈璁脚边,不依不饶地把人抱住。   “我、我染过天花的!”他抬头望向沈璁,泪眼婆娑,慌忙解释道:“不会有事……不会有事的……”   裴筱身上的每一寸皮肤,沈璁都看过,除了后背肩胛骨下那块被冯吟秋打出的伤疤,浑身都干净得像是剥了壳的鸡蛋。   染过天花的人,都会留下难看的瘢痕,裴筱哪有一点像?   知道裴筱只是在安慰自己,沈璁只能狠下心来,一次次将人推开,但裴筱却一次次不管不顾地贴上来。   阳光虽然刺眼,但却不及裴筱眼尾那颗可怜的泪痣,好像已经是整个晦暗的上海滩,在黎明前最后一抹的亮色。   沈璁终于不忍心,只能决绝地闭上了眼睛,再次推开裴筱。   “沈璁……”面对沈璁的背影,裴筱泣不成声地恳求道:“你难道……要再丢下我一次吗……”   “不是说好了……心在一起……人也要在一起……”   “求你了……别……”   “别不要我……” 第77章 小骗子   理智上, 沈璁很清楚,无论裴筱说什么, 他都不可以让对方留在自己身边;但无论他多少次推开裴筱, 对方都会坚持不懈地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地方。   每当他脚下不稳,裴筱就会跟上前来将人扶住;他把裴筱推开,裴筱也不生气, 还会顺从地退开两步, 然后继续跟在他身后。   这一幕像极了他们刚认识的那一晚,当时他也是这样, 小心翼翼地扶着裴筱, 走过那一段雨中的夜路。   只是眼前, 两人的身份忽然掉了个个。   沈璁想快走几步甩开裴筱,但身体状况已经不太允许。   持续的高热之下,他喉咙好像着起了火一般,每一次咳嗽都会带来一阵剧痛,几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因为怀疑自己可能身染天花,也是为了避免人多眼杂, 身份暴露,他刻意躲开了街上人群相对聚集的地方, 尽量挑一些不起眼的小路走。   上海冬日空荡荡的街巷里, 穿堂的小风嗖嗖地刮过身上单薄的衬衣, 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可头顶刺眼的阳光明明还烤着, 晃得他眼前白茫茫的一片。   终于, 在一条无人的街道上, 他扶着身旁的矮墙, 感觉自己真的走不动了。   裴筱见状, 和之前一样很快上前, 想要将人扶住;沈璁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也还是跟之前一样,把人推开。   接着,他便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   即使在非租界区,空袭也不可能覆盖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至少在眼前这条路上,建筑物都还完整地保持着,只是因为无边蔓延的恐慌气氛,所到之处,基本都已经十室九空。   但这多少也算有点好处,至少满大街随便一个地方都可以轻松落脚。   当沈璁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就躺在一家临街的小店里。   店铺的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十来个平方,透过窗帘的缝隙能隐约看到些外面的街景,应该就在他刚才晕倒时那段矮墙的附近;毕竟,以他跟裴筱的体型差,对方也不太可能将完全昏死过去的他搬到太远的地方去。   他缓缓动了动僵硬的四肢,彻底苏醒过来后才发现,之前那种全身发冷,忍不住打寒噤的感觉基本已经消失了。   外面的天还亮着,他以为自己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这才缓过了口气;但抬起手臂揉了揉眼睛后,他瞧见,原来是自己身上盖了件衣服——   是之前裴筱身上那件呢子大衣。   裴筱的衣服在自己身上,可他醒来这么久,却没有听到一丁点动静。   他吓得一个激灵翻身坐起,正好对着店铺大门,瞧见上的锁头已经被敲掉了,看来是之前有人破门而入;他不知道是不是裴筱做的,但被破坏的大门背后,有人把店里的柜台推了过去,抵住了门口——   这一定是裴筱。   大门被人从里面抵死,那裴筱就应该是还在的。   可人呢?   沈璁一个翻身跳下了“床”,身后突然发出“当啷”一声巨响。   原来,他之前睡着的地方,是架在板凳上的一块门板,因为刚才他动作太大,才被带到了地上。   可大门明明好好的,门板是从哪里来的?   沈璁愣了两秒,然后迅速回身,果然看见身后一道连接前店和后院的小木门被拆了下来,只剩下一张老旧粗棉布帘子,松松垮垮地挂着挡风。   难道裴筱是从后门离开的?   在他拔腿就要出去找人的时候,帘子中间的开缝里伸出几根纤细白皙的手指,一把掀开了帘子。   “醒了?!”   听到店里的动静,裴筱急匆匆地赶了过来,两只手一左一右地端着两个土瓷碗,一脸惊喜地看见呆立在原地的沈璁。   他习惯性地两步上前,但似乎想起了一路上沈璁推开自己的动作,他又很快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退开两步。   “你……”他看着掉在地上的门板,小声道:“干嘛不好好躺着……”   “我……”   沈璁张了张嘴,却一时语塞。   昔日上海“活阎王”的眼底,大多数时候都伪装着充满涵养的斯文笑意,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稳操胜券的自信,甚至狂妄,或是杀伐果决的狠戾。   但他很少像现在这样,眼神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裴筱看着这样难得“失态”的沈璁,低头莞尔。   “七爷,你该不会……”他轻轻挑眉,即使这样的处境也磨不灭他眼底那份猫咪一般的妩媚与狡黠,“是要去找裴筱吧?”   见沈璁并不反驳,他满脸笑意地小声调侃道:“刚也不知道是谁,非要赶我走。”   他并非有意要挖苦沈璁,会这么说,无非也就是想让对方别再像之前那样,太抗拒自己;听见沈璁尴尬地清了清嗓,他便没有再说下去了。   沈璁没有再说要赶他走的话,但他也没有得寸进尺地往上凑,只是绕过沈璁,把手边的两个土瓷碗放在了抵住大门的那方柜台上。   “我刚出去,看见已经有人搭起粥棚发粥了,便端了一碗回来,还顺便要到颗药,据说可以退烧止疼的。”   他很快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从兜里掏出一方手帕,小心翼翼地剥开,露出里面仔细包裹着的一粒西药药丸。   “水是我刚在后院井里打起来的,因为怕把人招来,就没敢生火,凉是凉了点,但起码干净。”   看着裴筱手帕里的药丸,沈璁一眼就认了出来,的确是一颗退烧药,附带有止疼效果;因为这药刚好出自他之前与孔立文合建的药厂,药丸上还印着标志。   去年仗还没打起来时,像Maxime神父那样身份特殊的人,就已经满世界求不到抗生素了;现在整个淞沪地区都乱成了一锅粥,退烧药虽然不比抗生素紧要、稀缺,但能附带有阵痛功能的药物,在战时都是不得了的东西,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裴筱一句“顺便要了颗退烧药”,看似轻描淡写,但沈璁心里很清楚,这事情可是大大的不简单。   从前,他曾经把裴筱当成自己豢养的金丝雀,就算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裴筱,他也仍然觉得,就像对方的外表一眼,裴筱是柔弱的,需要他的照顾,宠爱和保护。   但能在冯吟秋的棍棒下,在北平十几个严寒的冬天里坚强地活下来,还出落成如此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能在梨园戏班里一曲成名,也能孤身一人面对唯一至亲的生死后,逃出连天的战火,很快又在上海滩最复杂的风月场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裴筱虽然身段柔软,但从来都不可能只是一只金丝雀。   那种漂亮娇气的鸟儿,是不可能活到现在的。   就像他曾经在英租界那条小巷里说过的那样,他可以变成一切沈璁喜欢的样子,安静乖巧,柔软顺服,小鸟依人地靠在对方怀里,心甘情愿做一只漂亮娇气的金丝雀,无条件接受沈璁的一切——   温柔细心的宠爱,以及那些很少被人看见的,偏执恶劣的控制欲,阴暗面,甚至是离开。   但其实,只要他觉得有必要,还是会展开翅膀,随时准备好用他的一切,庇护他的爱人。   沈璁自问,自己这辈子做过的好事不多,当年在雪地里救下那个孩子,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件,但也并非完全出自善意。   小时候,他总是觉得老天不公平,没有给他一对恩爱有加,同时也深爱着自己孩子的父母;但现在,他又会惭愧地觉得,老天给自己的,是不是太多了……   这么好的裴筱,怎么会这样轻易,就被他“捡”回了家。   见沈璁怔怔地呆立在原地,裴筱疑惑地蹙了蹙眉头,催促道:“这个天粥凉得快,也没处热去,你赶紧凑合着垫垫肚子,然后好把药吃了。”   沈璁闻言看向抵住大门的柜台,这才瞧见之前裴筱端来的两个土瓷碗,一个装着清水,一个则盛着粥。   “那你……”他清了清嗓接着道:“不吃吗?”   “我在粥棚边上吃过了才回来的。”   裴筱安慰道,说着转身扶起刚才沈璁跳下“床”时碰到的凳子,把门板重新架好,又用力按了两下,确定稳固后才接着道:“赶紧坐下趁热吃吧。”   乱局之下,是会有一些像Maxime神父一样的善人或义商开仓布粥,赠医施药,这点沈璁倒不怀疑。   但就是因为跟Maxime神父熟识,所以他很清楚,跟沈克山那种沽名钓誉,根本不关心捐出去的钱物到底去了哪里的人不一样;真正做慈善的人,为了防止有人投机取巧,从中牟利,一般分配物资都是按人头算的——   自己吃完了还能再端走一碗的可能性是不大。   “要不……你先吃吧……”沈璁犹豫道:“我……还不饿……”   他现在染了病,就算有意给留下点,也不敢再让裴筱吃了,他吃裴筱剩下的倒是不要紧。   “我真吃过啦——”裴筱拖着长音绕到沈璁面前,“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精力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我看啊——”   “这病也是好得差不多了。”   原本他也只是变着法子想让沈璁能安安心心把粥喝了,但真盯着看才发现,对方的气色的确比早上刚在防空洞里醒来那会好了不少。   惊喜之下,他一时间忘记了沈璁一路上都在推开自己的事情,紧张地伸出手就要去探对方的额头。   这次,沈璁还是偏头躲开了,但裴筱的动作似乎提醒了他些什么。   起先,他以为自己不觉得冷,是因为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身上,但现在才回过神来,他不止没有再发冷,就连之前剧烈的咳嗽,喉咙疼,还有头晕眼花的情况也好了不少。   看见沈璁抬起手探了探自己的额头,裴筱喜出望外。   “是退烧了吗?”   见沈璁点了点头,他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兴奋得手舞足蹈。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你知道什么?”沈璁疑惑道。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有事!”裴筱喜滋滋地端来门口柜台上的粥,“好人有好报!”   “……啊?”   沈璁闻言愣了一瞬。   他一直知道,很多人在背后喊他活阎王,挖苦他“沈大少”,面上怎么捧着他,背后也都怕他,骂他;好听点的说他喜怒不形于色,城府极深,难听的就直接骂他阴险狡诈。   “还从来没有人说过……”   “我是好人。”   “他们又不跟你睡一张床上,知道什么?”   “我说了才算!”裴筱一脸骄傲地扬了扬下巴,端着碗把沈璁往那张临时搭成的“床”边拽,“你赶紧吃点东西,然后吃药,没准这病就能好得差不多了。”   “你……”   沈璁这次没有拒绝,乖乖坐在了“床”上,但裴筱挨得他太近了,他还是抬起胳膊将人拦开了些,然后才捂住口鼻道:“你还是别离我太近了。”   “一会最好再找个东西把口鼻蒙上。”   眼下状况是好了不少,但他身上的疹疱还没消,就算不能确定自己得的到底是不是天花,但他肯定是染了病的,就算状况好,也有可能只是病程反复。   他不想传染裴筱。   裴筱倒也没拒绝,真就转身随便翻了截什么布头蒙住了半张脸。   只要沈璁不再赶自己走,可以让他留下来照顾,别的什么事,他都是无所谓的。   在脑后系好活扣后,他还俏皮地冲沈璁眨了眨眼睛,“行了吧?”   沈璁刚要端起身旁的粥碗,看见裴筱回过头来,居然看傻了眼。   裴筱拿来捂住口鼻的布头也不知是从哪找来的,看材质像是那种厚实的白纱,又像是西式装束用来点缀的蕾丝,蒙住他半张小巧精致的脸,只露出一对弯弯的眉眼,笑眯眯的,居然还挺好看。   “都什么时候了……”沈璁无奈地笑道:“你不愁吗?”   “裴筱要是发愁,七爷不是更愁了?”裴筱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毛,“你现在是病人,就得保持好心情,才能快点康复起来——”   “上次喜伯在医院里嚷嚷着要回家,你就是这么跟他说的。”   见沈璁眉心微蹙,他也渐渐收起了方才眉眼中的笑意。   “沈璁,以前再难的日子,我都一个熬过来了。”他笃定道:“现在有你在我跟前,还有什么好怕的?”   “一定能扛过去的。”   “可是……”沈璁低头,正好看见自己胳膊上的疹疱,不由得担心道:“如果我真有什么——”   “呸呸呸!乌鸦嘴!!!”裴筱连忙打断道,伸手作势要捂沈璁的嘴,见对方扭了扭头,便又收了回去,“沈璁,你听着,我不准你有事——”   “你要真敢……”   刚才还笑得眉眼弯弯的人,转头就红了眼尾。   裴筱不是不担心,只是现在已经这么艰难了,他不想唉声叹气的,让沈璁更难受。   “你要真敢……敢有什么……我肯定……”他说着别过头去,不愿意让沈璁看到自己掉泪,“要陪着你……”   可能是病中的人容易脆弱,听着裴筱声音里尽量克制着的细碎哭腔,沈璁实在懊悔,自己为什么要想这么多,变得这么“矫情”。   他好想可以像以前那样,把人圈进怀里好好安慰,但看看自己胳膊上的疹疱,最后也只能作罢。   “水……”他尴尬地清了清嗓,第一次连岔开话题都生硬,“你不端给我……我怎么吃药啊……”   听出沈璁局促的声音里居然带着两分撒娇求饶的味道,裴筱“噗嗤”一声破涕为笑。   “少爷请用——”   他转身将那碗清水端给沈璁,还故意学着戏文话本里丫鬟的样子,对沈璁福了福身,逗得沈璁也忍俊不禁。   但就在对方仰头灌了一大口水,准备将那颗得来不易的药丸扔进嘴里时,他又觉得不对劲了。   “诶——”他连忙拉着沈璁的胳膊,将人拦了下来,“粥,你还没喝呢!”   “喜伯说过,西药伤胃,你都多久没吃东西了,不能直接吃药的。”   “咳咳——”等裴筱收回手,后退两步跟自己拉开写距离,沈璁才为难道:“你……真的不吃点儿?”   他现在有病,刚才裴筱把衣服盖在了他的身上,等会肯定不能再穿了,要是再吃点东西暖暖身,等会出去要冻坏的。   “吃点儿东西——”他把粥碗往裴筱的方向推了推,“身上暖和。”   裴筱素来怕冷,小时候手脚还长过冻疮,来上海后虽然没有再犯过,但若不好好养着,偶尔还是会泛红,又疼又痒的。   他想起之前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沈璁有多紧张自己,从来不让他碰凉水不说,就算偶尔起来太早,喜伯没来得及烧好热水,沈璁也会把毛巾拧干,捂在手心里暖热和了,才递给他洗脸。   其实他根本没有这么娇气,但看见沈璁捂着毛巾的时候,也好像是捂着他的心。   以前日子好过,沈璁对他再好,也只是锦上添花,顶多旁人见了,夸沈璁一句细心,夸他一句命好;但眼前这个景况下,对方还能记得自己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比吃什么都暖心。   “我这不是有衣裳吗?”   感动归感动,但眼下还不是相拥而泣的时候,他故意伸开胳膊在沈璁面前转了个圈,也算是分散一下自己鼻酸的注意力。   “袄子,可暖和了。”   从裴筱打后院进屋,这么久,沈璁都没发现,对方居然已经换上了一声灰白色,虽然不破,但看上去旧旧的夹袄。   他没见过裴筱穿得这么朴实素净,但可能是因为人好看,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违和,以至于他压根没发现对方换了衣服。   就在沈璁发愣时,裴筱已经背过身去,又翻出一件差不多的黑布袄子。   “我给你也弄了一身,等会吃完东西就换上,出门才没那么打眼。”   之前沈璁买给裴筱的衣服,都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高级货,包括刚才盖在他身上那件呢子大衣,一眼就能瞧出是上等料子;还有他自己身上的白衬衣,看着平平无奇,其实也不便宜。   这样动乱的时局下,寒冬腊月里,他们俩一个衣着光鲜,一个衣衫单薄,就这么走在大街上,的确是太打眼了。   这些沈璁不是想不到,但他已经来不及考虑这么多了。   因为事发突然,现在他和裴筱身上什么都没有,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那块表。   若是放在和平年代,那块百达翡丽的确是价格不菲,哪怕只是推到几个月前的上海,也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物;就算沈璁当时在国外买下这块表,那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可一旦战火燃起,再怎么稀罕的物件,其实也不如一件御寒的冬衣,甚至不如一碗粥。   之前,沈璁是把表给了裴筱,让对方拿去换点钱,但到底能换多少,他心里其实也没底,只是想着哪怕只换点东西,拿去疏通疏通防空洞里同样生活艰难的百姓,应该也不成问题。   法币早已经沦为废纸,说到底,在这样的时局下,真正好用的东西,只有黄金;之前在沈克山和他跟喜伯的飞机上,都装了好几箱金条,大概也是沈克山早就准备好的。   至于这表,就算有价,基本也无市。   裴筱居然能拿这么块无用的铁皮疙瘩,换来战时最紧缺的药品和冬衣?   “你哪儿来的钱?”沈璁不解地问道。   “我……没有‘钱’啊……”裴筱满脸疑惑,似乎听不懂沈璁在说什么,“现在就算有‘钱’也不顶事了,没人收法币,都不如拿去烧灶台,还能暖暖身子。”   “那这些东西……”   沈璁说着,扯了扯裴筱给他准备的那身袄子,居然从里面掉出了三根金条。   “你……”他震惊道:“哪儿来的?!”   “我从银行里取的啊。”裴筱诚实道:“我拿你那块表去疏通了汇丰银行的人,把之前存在保险柜的金条取了出来。”   在外面,这块百达翡丽不当吃不当用,很多人大概连认都不认识,自然有价无市;但银行里不少外国佬,就算是在里面上班的国人基本也都是留过洋,懂外语的,倒是应该识货。   沈璁没有怀疑裴筱撒谎,变着法让自己宽心,但之前对方就不肯收下马斯南路二十七号那套小别墅,就算走,也没带一点值钱的东西离开,包括那对红宝石的耳坠。   “你上哪攒下这么多金条的?”他不解地问道。   “我……”裴筱老老实实答道:“认识你之前就攒下了,还有一部分是从北平带出来……”   他答得是老实,但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渐渐就没了声音。   沈璁也很快发现了破绽。   之前因为朱珠的事,裴筱负气出走,被沈璁在那家英国佬的咖啡馆找到时,他说是为了糊口;可他早早攒下这么几大根金条,若是放到寻常人家,养妻活儿,省着点花,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沈璁盯着裴筱,好气又好笑,最后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小骗子。”   意识到自己被拆穿后,裴筱反倒不心虚了,落落大方地对上沈璁的眼神,理直气壮道:“若不是裴筱这样,七爷可会来找我?”   “你要我找你,在法租界随便一个地方晃两圈不就行了?干嘛还吃力不讨好地跑到英租界去?”沈璁眉头轻蹙,“你就不怕我找不见你着急。”   “放眼整个上海滩,沈家七少爷若想找一个人,可还有找不到的道理?”裴筱振振有词道:“我又不会躲到垃圾桶里去……”   “但若是七爷不想找,那即便裴筱每天都在你眼巴前晃,也没有什么意思。”   从来都是沈璁算计别人,锱铢必较,算无遗策,轮到自己被人“算计”,还是头一遭。   但他却生不起气来。   因为,从头到尾,裴筱想要的,都不过是他的一颗真心。   以前他怕麻烦,从来只喜欢乖巧迟钝些的,现在才发现,原来聪明的大美人,也这么让人上瘾。   “你啊——”他无奈地苦笑道:“真是千年的狐狸成了精。”   沈璁的“评价”,裴筱大大方方地笑纳,狡黠的眉眼轻轻一挑。   “那七爷喜欢‘狐狸精’吗?”   沈璁看着裴筱,宠溺地笑笑,点了点头,“喜欢。”   “那还不赶紧乖乖把粥喝了?”裴筱故意夸张地做出一副娇弱的模样,“‘狐狸精’大老远地给您端碗粥回来可不容易,就这么放凉了,你也忍心?”   “还是你先——”   沈璁还是坚持想让裴筱也多少吃点,但话还未出口,就被对方打断了。   “哎哟——我的七少爷——”裴筱夸张道:“你可别再操心了!”   沈璁在想什么,其实他很清楚,心里也是感动的,但他只要沈璁对自己有这份心思就够了;现在对方还病着,他不能像之前那样心安理得地接受安排、照顾。   “我就是饿晕过去,你扛着我也是能跑能跳的,你是不知道,我刚才把你抬进这屋里废了多大功夫。”他说着娇嗔地盯了沈璁一眼,“七爷要是再晕倒,可让裴筱怎么办?”   其实沈璁也知道,人一顿两顿不吃,不会出什么大事,他只是心疼裴筱跟着自己遭罪,才会关心则乱,竟然没有想明白,要是自己再出什么问题,才是裴筱最大的麻烦。   况且,跟他刚才的别扭不一样,裴筱撒起娇来驾轻就熟,就算明知道对方是有意的,他也一直很吃这一套。   他没有再跟裴筱互相“谦让”下去,很快吃下了整晚粥,服了药,整个人状态都好了不少。   眼下金条也有了着落,只要疏通好关系混进英租界,找到Maxime神父——   至少裴筱能有条生路。 第78章 拨云雾   按理说, 趁着沈璁状况好转,他们应该尽快出发,想办法混进英租界去找Maxime神父。   但看看面前的小店, 还有刚才的药,水, 粥, 和搁在身边的那套衣服,沈璁可以大概猜到,在自己昏迷的时候, 裴筱忙活的事情肯定不少。   因为高烧的缘故, 他早上在防空洞里醒来时,天就已经不早了, 不然他也不会刚走出来,就被头顶的阳光晃花了眼。   后来他跌跌撞撞走到现在这条街上,昏迷前看日头的位置, 怎么也已经接近中午了。   现在他人都歇过了一口气来, 就算窗外的天还亮着, 但上海的冬天黑得早, 估么着再有一会天就该黑了,   战火正式蔓延进上海市区的范围后,外面乱成了一锅粥, 之前的宵禁政策虽然大概率已经名存实亡了, 但他们是要混进租界里去的, 里面很有可能继续执行着宵禁, 天黑在无人的街面上行走, 还说不准会带来什么麻烦。   沈璁不想冒险, 放下碗后看见裴筱背着身子, 也不知道在忙活什么,便随口问道:“我睡了多久?”   “也没多久,几个钟头吧。”裴筱闻声回头,悄悄掀开窗帘的一角,“外面太阳都还大着呢。”   顺着裴筱手边的动作,一缕明媚的阳光倾泻在地上,倒是怎么看也不像是要日薄西山的样子。   沈璁有些吃惊。   “我只‘睡’了几个小时?”   “大概……三四个小时?”裴筱放下窗帘,仔细掖好,转头顺带收走了沈璁手边的空碗,才接着道:“我回来的时候刚三点过,这会估计也还不到四点。”   “就这么点儿时间,你就……”   沈璁嘴边犹豫,裴筱瞧出他的眼神盯着的,像是小店大门的方向。   那里门锁被撬掉了,为怕屋里的情况被外面别有用心的人瞧见,裴筱进屋后,特意找了张废报纸,揉成团把锁眼堵上。   看着沈璁的眼神,他大概能猜到对方想问什么,便随口打趣道:“要有这溜门撬锁的‘手艺’,我小时候还能饿肚子吗?”   “那后来也不至于这么‘简单’就被你骗了去。”   他抬眉看向沈璁,眼神挑衅中又带着两分娇嗔,嘴边虽然玩笑着,但其实他心里明白,沈璁是心疼他一个人做了太多事,这才变着法地安慰对方。   “这门我来前就被人撬开了,大敞着的。”   他只是怕沈璁睡在地上,会像昨晚在防空洞里一样着凉,这才拆了后门的门板,支起几张板凳,做了个简易的木板“床”。   “那后门的合页四个里面掉了俩,螺丝也都松了,不麻烦的。”   “刚好这里离汇丰银行也不远,我看你一时半会醒不了,就想着先出门去把金条取出来,没准能给你请个大夫什么的。”   “刚好回来的路上看见有人派粥,也就是刚好顺路罢了,不费什么事儿的。”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小心翼翼往沈璁身边凑了凑,但想了想,怕对方拒绝,最后还是没敢伸手,只是一脸担忧地盯着沈璁的脸,问道:“你是真觉得好多了吗?”   “刚才我不敢离开太久,但既然你现在都醒了,要不……”   “我还是上街想办法去请个大夫回来吧?”   “不用了。”沈璁摇摇头起身,套上了裴筱帮他准备的那件旧夹袄。   刚才在对方说话时,他已经仔细观察过了,这家小店应该就是专门卖一些薄纱和蕾丝给那些西式服装做花边点缀用的,所以刚才裴筱才会随手捡起了那样材质的一段布头蒙脸。   乱局之下,十室九空,店主肯定也都逃难去了,免不了有人趁乱打劫,所以才被撬开了门。   但在这样的时局下闯空门,十   有八九也不是为了“钱”;法币已经沦为废纸,也不会有人把黄金留下,这时候“登门”的,无非是为了食物,或者两件御寒的冬衣。   闯进店的匪徒约莫是看着这店里的薄纱和蕾丝不当吃也不当用,便摔门走了,倒算是给裴筱留了个方便。   按照之前的经验,各个租界里宵禁的时间一般是晚上八点到10点不等,按最早的算,也还有四个小时,顺利的话,够他们溜进英租界找到教堂去了。   反正手上有金条,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沈璁是不想冒险,但他们现在呆的这条街虽然还没有遭到空袭轰炸,但也难保可以一直安全下去;他现在的状况是不可能再躲进防空洞之类的地方了,而裴筱那个倔脾气,显然也是撵不走的。   权衡之下,他很快做出了决定,换好衣服就带裴筱从后门离开了这家短暂修整的小店。   走前,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随手拽上一截薄纱,悄悄塞进了夹袄里。   *   因为怀疑自己可能染上了天花,虽然状态好了一些,但沈璁也不得不放弃之前混在难民堆里,等救济机会溜进租界的计划。   一路上他都跟裴筱保持着距离,也不方便出面与人接洽;但也托了他满脸病容的“福”,裴筱跟租界看管的警察谎称两人是表兄弟,自己要带病重的兄长进租界医病。   因为能准确说出Maxime神父和教堂的名字、信息,而且对方真的是大夫;再加上裴筱精湛的“演技”,那一脸心急如焚、楚楚可怜的模样,在租界警察面前急得眼泪将掉不掉,惹得值守的警察也于心不忍。   最后,当他一脸为难地拿出包在层层手帕中的金条,装出一副万分不舍的模样和警察讨价还价,推拉半晌,几名警察终于放行。   二人顺利混进了租界,也很快摸到了国际礼拜堂的后门。   因为已经错过了上飞机之前沈璁与Maxime神父约定的时间,而且靠近了租界里宵禁的时限,教堂的后门已经上了锁。   可能是因为天渐渐黑了下来,气温也越来越低,走到礼拜堂来的一路上,沈璁脚步越来越缓慢,额头也一层一层地渗出豆大的汗珠,看样子状态越来越糟,已经远远不如下午刚从小店离开的时候了。   裴筱心急如焚,但也无可奈何,马上就要宵禁了,他们不能停下。   在教堂后院的小木门前,他焦急地按响了电铃。   院内半晌没有回应,他急得一直揉搓着自己的手心。   就在他等不及准备第二次按下电铃时,里面终于传来了一个老者的声音——   “Who is that?”   裴筱听不懂外语,闻声下意识地回头要找沈璁。   但因为Maxime神父在教堂里收容了许多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孤儿,沈璁担心自己的病可能会传染,便没有跟过来,只是躲在街对面花坛的一棵树后等着,并不在裴筱身边。   焦急之下,裴筱手足无措地拽了把木门的门鼻——   门居然开了。   大门里侧,站着一位金发碧眼的洋人老头,手还搭在门锁边,看样子比沈克山年轻不了太多,但跟沈克山不同,就算单看面相,对方也要和蔼许多。   “马、马、马克……”   Maxime神父的名字太长,但裴筱本身并不会说英文,明明一路上他都在心里默念着对方的名字,但偏偏越是心急,就越是念不清楚。   “你好。”   好在虽然蹩脚,但Maxime神父在国内传教多年,还是会说中文的。   他客气地跟裴筱打过招呼,看着对方急得手足无措的样子,慈祥地笑笑,耐心地安慰道:“不用紧张。”   “神父!”   裴筱感觉自己都快要上不来气了,情急之下,一把扯掉了蒙住口鼻的面纱。   Maxime神父见状,先是一愣,但很快恢复了之前和善的表情。   “我,认得——”他用蹩脚的中文磕磕巴巴道:“你就是,沈璁的——”   “爱人。”   其实他并没有见过裴筱,哪怕是一张照片,沈璁也来不及准备;但他记得很清楚,在沈璁将人托付给自己时,曾经一脸幸福地说过,自己的爱人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会发光,很好认。   果然,他一眼就认出了裴筱。   他必须承认,即使满世界传教了几十年,自己也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人可以长得这么……   “漂亮”。   即使穿着最朴素的旧衣衫,也好像天生就会发光一样。   “进来吧。”他和蔼地微笑道,侧身让出了进门的空间。   这次,倒轮到裴筱愣住了。   ……爱人?   他没有想过,沈璁会和旁人这样介绍自己,没来由地鼻梁一酸。   但现在还不是可以肆意感动的时候,他只愣了两秒,便急忙拉住了刚要转身领他进门的Maxime神父。   “神父!”他指了指身后花坛的方向,“救救……你救救沈璁……” 第79章 见青天   天花是一种可怕的烈性传染病, 死亡率极高,Maxime神父是西医出身,许多年前在欧洲传教时, 还曾经历过那一场带走了千万人生命的西班牙大流感,非常清楚“传染病”这几个字本身有多么的可怕。   听裴筱简单介绍完这一天来两人大概的情况后,他差点惊掉了下巴。   “那你……就这样……”他指着被裴筱拽下来后堆在颈项边的几层薄纱,本就不太利索的中文也愈发说不清楚了,“你跟他……一路上……你们就……”   “这样?!”   “嗯。”裴筱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那你……”Maxime神父脖颈后仰,眼神沿着裴筱上下打量了一番,虽然没看出什么异常,但表情仍旧颇为震惊,“有没有什么……嗯……不太舒服的地方?”   “我很好。”裴筱焦急道:“我们还是赶紧去看看沈璁吧。”   “Oh, dear——”Maxime神父闻言自顾自地再胸口划了个十字架, 闭上眼虔诚道:“God bless!”   说完他缓缓摆了摆手, 安抚道:“Wait,我是说……你, 等等我。”   他重新返回教堂,翻出一套类似雨衣的东西,将自己全副武装起来,包括了手套和口罩,走前,还不忘额外带上了两支口罩, 示意裴筱也戴好后, 才出发去街对面的花坛里找沈璁。   可能是因为太累,也可能是因为Maxime神父准备的过程中耽误了些时间, 等两人在花坛的一颗树后找到沈璁时, 他看上去像是已经睡着了——   或者说, 昏倒。   裴筱见状,吓得两步越过身前高大的Maxime神父,就要向沈璁冲过去。   过度的紧张,加上两层厚厚的棉纱口罩,让他觉得完全上不来气;就在他作势要扯下口罩时,被身后连忙赶来的Maxime神父一把抓住。   “No,no!”   情急之下,Maxime神父已经完全忘记了裴筱根本听不懂外语的事;他拽着裴筱的手,阻止对方取下口罩的同时,不断示意其退后。   裴筱虽然听不懂,但他能看明白Maxime神父的肢体动作;仅存的理智提醒着他,不管多担心,现在能真正帮到沈璁的,只有大夫。   他不可以关心则乱,不能耽误沈璁的治疗。   在看到裴筱满眼担忧,脚下不情不愿地退开两步后,Maxime神父才略略放下心来;他小心翼翼地上前,经过一番仔细的观察,才终于掀开沈璁的衣袖,看到了对方身上的疹疱。   虽然怕耽误Maxime神父瞧病,不敢上前,但不远处裴筱一直踮着脚尖关心着沈璁的情况,急得手足无措,却又不敢出声。   就在这时,他看见神父居然微微摇了摇头,瞬间如坠冰窟。   两人费劲千辛万苦才好不容易找到这里来,Maxime神父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如果连神父都……   那沈璁……   裴筱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也顾不上之前Maxime神父的阻拦了,两步上前来到沈璁身边。   “神父,他到底怎么了?!”他急不可耐地问道:“是不是——”   Maxime神父闻言抬了抬手,但这一次却没有再让裴筱退后,只是温和地打断了对方的问题。   “是谁——”他扯下口罩回头问道:“是谁告诉你们,Clovis这是,天花?”   “可什么……”裴筱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Maxime神父口中那一串他听不懂的词语,指的大概就是沈璁。   虽然能猜到对方的意思,但想起早上的遭遇,他也不知该从何说起,只能支吾道:“就……在防空洞里……有人看见了……说是……   ”   “Nonsense!”   Maxime神父气得一改之前慈祥和蔼的模样,就算听不懂,裴筱也能猜到他在骂人。   也是因为他在突如其来的愤怒中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吵醒了靠在树边的沈璁。   沈璁缓缓睁眼,一抬头刚好对上站在他脚边,满面愁容的裴筱,看样子,急得都快掉泪了。   “对不起。”他虚弱地笑笑,“有点累,一不小心……”   “就睡着了。”   可能是因为刚刚睡醒,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他好像忘了自己可能感染传染病的事情,习惯性地抬了抬手,像是想像以前那样,把人搂进怀里安慰。   裴筱很清醒,但他几乎没有一瞬犹豫,就一头扑进了沈璁怀里。   这一整天,沈璁都是不敢碰到裴筱的,眼下他愣了神,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急忙要把人往外推。   此时的Maxime神父已经识相地往后退了退,刚才还一直紧张兮兮地要拦着裴筱的他,现在非但没有阻止二人,看见沈璁要把人推开,他甚至还拍了拍沈璁的手臂,很快安慰道:“Tt's fine。”   “Jiut varicella。”   不止裴筱听不懂,涉及到一些专业的术语时,毕竟不是母语,就算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法语和英文的沈璁,也无法立刻反应过来。   “我是说——”看见二人不解的眼神,Maxime神父很快解释道:“只是水痘。”   他说着起身,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不严重的,我那里有药,可以治。”   水痘,裴筱小时候也得过,就是子前冯吟秋背着他在雪地里求药的那一次。   疹疱,高热,浑身乏力——   的确一切的症状都能跟沈璁对上。   不止裴筱自己,小时候他见过身边贫民窟里有不少孩子都害过这个病,只要有药,好好医治,十来天就能好,等过段日子,起疹的位置连疤都不会留下。   这个病和跟要命的天花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一整天压在裴筱胸口的大石,在这一刻终于完全卸下。   白天在重压之下,他还能乐观地跟沈璁打趣贫嘴,但现在他却抑制不住猛地一阵鼻酸。   明明也只是一白天的时间而,但他却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离开了沈璁的怀抱好久好久似的,一头扑进久违的怀抱,瞬间就喜极而泣,泪如雨下。   “裴……”   沈璁张开双臂,下意识地要搂紧怀里的人,最终双手却尴尬地悬停在空中。   他实在放心不下。   虽然爹不疼娘不爱,但到底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有奶娘和喜伯的照顾,他不像裴筱得过水痘,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个病,但多少听过一些传言。   “水痘……”他疑惑地看向一旁的Maxime神父,“不是一向只感染小孩子吗?”   “应该说是,是会感染一些……嗯……免疫力,比较差的人。”Maxime神父遗憾地耸了耸肩,“比如说,小孩子。”   “也许你之前,遇到了什么事,导致……嗯……你身体的状况……会比较糟糕……”   “用你们的话说,大概叫……”   “趁虚而入?”   涉及到医学上的一些名词,为了便于理解,他不得不费力地搜刮着自己脑海中那点捉襟见肘的中文词汇,但最终也不知道自己说得对不对,清不清楚,只能无奈地摊了摊手。   “总之,疹疱是不一样的。”   “天花会……嗯……长在脸上,会发红,这些……”   “你都没有。”   “take easy and——”   “Bel   ieve in me。”   虽然Maxime神父并只知道自己讲清楚没有,但沈璁已经完全理解了。   想起昨天废墟之上,当他看到埋在木板下的那半面折扇时,呕出的那一口血——   大概也很难更“糟糕”了。   想到这里,他有些心虚地扯了扯自己袖口。   刚才为了检查他手臂上的疹疱,Maxime神父拉起了他的衣袖,刚好露出了裴筱给他准备的那件旧夹袄里面的白衬衣——   昨天他横着袖口擦拭嘴角时的血迹还留在上面。   虽然他的动作很快,也尽量做得不露痕迹,但在刚才,从Maxime神父说起他的身体状况可能比较糟糕开始,裴筱就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这点不动声色地小动作,在裴筱看来反倒更像是欲盖弥彰,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他一把抓住沈璁躲躲藏藏地右手,不等对方反应过来,就不由分说地拉到自己面前,看见了上面已经暗红凝固的血迹。   “沈璁!”他一把拽掉自己的口罩,震惊又心疼地盯着沈璁:“你昨天……”   “到底怎么了?”   “咳咳——”   沈璁尴尬地清了清嗓。   反正人已经找到了,过去的事情,他不想再提起,而且多少还是有些担心。   “水痘,也是会传染的……”他说着身体僵硬地作势向后躲了躲,“你最好还是……”   他身后就是粗壮的树干,躲也躲不到哪里去。   见裴筱半步不让,死死地盯着自己,晶莹地泪珠划过那颗漂亮的泪痣,“吧嗒吧嗒”地往下掉,他便再也说不下去了。   “对不起。”   今天无数次,他都想要抱抱裴筱的,现在才终于忍不住,抬手将人搂进怀里。   也许是病中多脆弱,若放在以前,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信,自己居然会当着Maxime神父这个“外人”的面,难以自控地眼眶发涩。   他轻拍着裴筱的后背,闻着鼻尖熟悉好闻的香味,闭上眼睛,又再裴筱耳边小声地重复了一遍:“对不起……”   “你怎么……”   在久违的怀抱里,裴筱也终于放肆地哭出声来。   他哭得心疼又委屈,就好像当年在雪地里,那个趴在门边的孩子,苦苦等待着送花来的大哥哥,却左等右等,迟迟也等不来。   “怎么都不告诉我啊……”   夜幕的哭声中,云雾终于散去,经过昨晚那一场大雨的洗礼,漫天都是星星,倒映着眼角的晶莹。 第80章 娇滴滴   虽然比起天花, 水痘已经只能算是个无关痛痒的小毛病,但毕竟是传染病,况且, 国际礼拜堂里还收留着十几个因为战乱而失去双亲, 流离失所的孤儿,正是水痘的易感人群。   最后, 裴筱和Maxime神父一道收拾出了教堂后院一间杂物房,供沈璁暂住。   杂物房里没有壁炉, 只能靠烧炭取暖, 但炭炉不安全,要在每晚睡前熄掉。   其实沈璁倒也没什么,虽然有些少爷病在身上,但毕竟他打小娇生惯养,身体底子好, 火气也旺,并不怎么怕冷;只是担心裴筱万一受了凉,不生病也会长冻疮,所以他每晚都会让对方回到有壁炉的教堂主建筑的客房里去休息。   裴筱嘴上答应, 但每每等沈璁歇下后,他都会重新回到杂物房, 点起刚刚熄掉炭炉守在一边,偶尔累了,就靠在床边枕着沈璁的胳膊打个盹。   就这样, 经过裴筱一个礼拜几乎衣不解带的悉心照顾,沈璁的身体总算见大好了。   跟Maxime神父反复确认, 疹疱在结痂后, 水痘就没有传染性了, 沈璁才放心搬回教堂里。   终于住进教堂的第一晚,两人早早便上床休息了。   虽然这里的条件跟之前在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时还是没法比,但好歹有温暖的壁炉,柔软的大床,最重要的是——   沈璁觉得自己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像这样,可以紧紧地搂着裴筱,安心地躺在一起了。   “瘦了。”他单臂揽着裴筱的细腰,指尖刚好划过睡衣缝隙里露出的一小块嫩肉,手感细滑,触之升温,“裴筱——”   “其实,你没有得过天花。”   他声音很轻,比起疑问,更像是一个陈述句。   “你这到底是胆子大,还是傻?以后不准再干这么危险的事了。”   “我就是……”裴筱在沈璁的臂弯了翻了个身,拱进对方怀里。   就是因为知道天花在这样动乱的时局下,几乎等同于是不治之症,他才不想让沈璁一个人病着。   他已经想好了,真要是有点什么事,不如干脆两个人眼睛一闭,倒也没什么烦恼了,好过一个人留下来,一辈子遭罪——   小时候孤零零的日子,他真的过够了,尤其是如果余生都要思念着一个人,简直生不如死。   不过这些话,他自然是不能对沈璁说的。   “哎呦,七爷——”他一把按住沈璁在自己腰间游走的“贼手”,可怜兮兮道:“裴筱困了。”   “我们睡觉吧,好不好?”   “马克西姆神父也说了,你现在大病初愈,要好好休息。”   他撒着娇用脸颊蹭了蹭沈璁的胸口,“你乖,听大夫的话。”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只要裴筱跟沈璁撒娇,基本都能无往不利。   沈璁无奈地叹了口气,拢了拢怀里的人,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趁着下午瞧病的功夫,马克西姆神父说这病好的差不多了,我就顺带跟他提了一嘴,尽快联系‘外面’的人,想办法送我们出去。”   搂着窝在自己怀里的裴筱,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对方聊着天。   “不过眼下还在年节里,事情可能会不太好办,估计起码得等到过完十五了。”   “嗯。”   沈璁柔声解释着,裴筱还是像以前一样,安静乖巧点点头“嗯”了一声。   “既然还有时间,又正好在教堂里,裴筱——”   他低头看向趴在自己胸口上的裴筱,正好看见对方纤长的眼睫毛,随着他呼吸时胸口的起伏,扑扑簌簌地轻轻打着颤,可怜又可爱。   “我们把婚礼办了再走吧,好不好?”   “   嗯。”   裴筱还是点头应着,但声音越来越含糊,沈璁马上就觉出不对劲来了——   “结婚”这么大的事,裴筱的反应居然这么安静,明显就是没有在听他说话。   他不是不知道,之前裴筱跟自己撒娇,很明显就是不想提起某些话题,便以为对方还在糊弄自己,没有认真听他说话。   但他倒也没有生气,只是伸出手宠溺地捏了捏裴筱的鼻尖,“你想什么呢?”   “唔……七爷……别闹……睡觉了……”裴筱迷迷糊糊的,还撒着娇,抬手一把搂住沈璁的脖子,脑袋又往对方怀里蹭了蹭,把刚才被沈璁“调戏”过的鼻尖藏进对方的颈窝里,带着浓浓的鼻音呢喃道:“不要欺负裴筱……”   这样娇娇软软的大美人,迷迷糊糊往自己怀里钻,任谁不被勾得火气上涌,心痒难耐。   沈璁瞬间呼吸急促,先是愣了两秒,接着便只是拢了拢怀里的人,拉了拉被角,让裴筱能睡得舒服些,就并没有再做什么了。   因为他终于反应过来,刚才还有一搭没一搭应着自己的人,其实已经睡着了。   这几天来,他其实隐约能猜到,裴筱似乎每晚都会守着自己。   虽然每天天亮前,裴筱都会悄悄灭掉炭炉,然后离开杂物间去准备早饭和沈璁要吃的药片、热水,然后装作刚刚起来的样子,送回后院的杂物房,再把炉子点上。   他做的没什么问题,只是偶尔沈璁提前醒来,会发现昨晚就灭掉的,本该早已凉透的炭炉,还带着余温。   后来他试探着问过裴筱两回,但裴筱只说回屋睡不着,这才靠在他身边休息一会。   “枕着七爷的胳膊,裴筱就比睡再大再暖和的床都舒服、安心。”   当时裴筱说话时,娇滴滴地看着自己,沈璁便一句责备的话都说出来了,也没办法再刨根问底。   裴筱看似柔软,其实脾气倔得很,就算当初误以为沈璁得了天花,明知道是要命的病,也赶不走;现在又怎么可能撇下沈璁,自己高床软枕地去休息。   沈璁低头看着软软窝在自己怀里,已经沉沉睡去的裴筱,一时竟分不出感动和心疼哪一个更多,只能充满爱意的,一遍遍浅浅吻过对方的额头。   *   昨晚裴筱倒是早早就睡下了,一觉到天亮,可沈璁这边却辗转反侧,天都快亮了,刚迷迷糊糊要睡着,就隐约感觉到怀里的裴筱已经醒了。   起床前,裴筱甜甜地吻了吻沈璁的额头,道过早安,又问了问对方身体还有没有什么不舒服。   看到沈璁摇头,他还自己探了探对方的额头,确定无碍后起身,留下一句自己要去帮马克西姆神父照顾孩子,让沈璁再多睡会的话,就离开了卧室。   等沈璁醒来,一出门就看到裴筱刚帮教堂里最小的一个孩子喂过饭,耐心地擦好嘴,然后带着一帮孩子去教堂院子里玩起了老鹰捉小鸡。   他没有上前打扰,而是靠在教堂的门边远远地看着,看着裴筱在一群孩子中间笑得那么开心,完全好像自己也只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虽然经历了这么多,但其实算算年纪,裴筱今年也不过刚二十出头而已。   沈璁突然有些后悔,后悔当初没让裴筱收养那只小流浪狗。   虽然裴筱在他身边的时候也笑得很甜,但跟现在脸上洋溢着的快乐,是完全不一样的状态。   “想好了,就抓紧时间。”就在这时,一旁的Maxime神父悄悄靠了过来,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I\'m sorry,Clovis,出于个人信仰的原因,我没有办法主持你们的婚礼——”   说着他把手中的小盒交到沈璁手中,“但我相信,主会保佑每一个善良的人。”   “谢谢你的药   ,你们都有份,帮助这些孩子。”   沈璁疑惑地打开小盒,看见里面卧着一枚古朴的银戒指,虽然看着已经上了些年头,但做工不俗,花纹样式也古朴庄重,能瞧出来是个好东西。   就算比不上沈璁以前买给裴筱的各种首饰,也不比黄金,但在这样的乱世之下,白银作为贵金属,也算得上是硬通货了。   “我不能收——”   沈璁一把合上盖子,正要把手中的小盒还给Maxime神父时,对方却抬抬手挡了下来。   前些天沈璁还病着时,有人将一个一岁多大的婴孩遗弃在了教堂门口,就是刚才裴筱抱着喂饭的,那个最小的孩子。   在孩子的襁褓中,留下了一张字条和沈璁现在手上这枚银戒指,字条上说,戒指是家里老人传下来的,也是孩子父母现在唯一可能拿出来的,值钱的东西了,希望可以给这孩子换一条最后的生路。   现在外面混乱动荡,一枚小小的戒指也换不到太多东西,所以Maxime神父并没有冒险出去想办法兑换这枚戒指,便一直留到了现在。   “收下吧。”他把戒指推回沈璁怀里,“虽然我决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主,没有结过婚,但这些天,我能看出来——”   说着,他抬头看了看不远处正跟孩子们嬉笑玩闹的裴筱,“他很爱你。”   “有时候,我身边的修女们照顾孩子,都做不到像他照顾你那样,细心。”他笑着耸了耸肩,“就当是我替孩子们送给你的结婚礼物吧,谢谢你之前的那些,药。”   *   接下来几天,因为还没有联系上之前的黑色中山装的男人及其手下,两人继续住在国际礼拜堂里。   裴筱还是会每天帮忙教堂的修女照顾孩子,偶尔也会陪着Maxime神父在教堂门口布粥施药。   沈璁因为五官上多少还保留着一些混血的特点,即使像裴筱那样用口罩遮住口鼻,也不能完全掩饰起来,因此不适合在外抛头露面。   他当了二十几年的大少爷,没有带孩子的耐心,也几乎不会做任何家务,基本忙不上什么忙。   有一次见大伙忙得不可开交,他不好意思闲着,便去后厨帮忙煮饭的修女生火;可从前能轻易搅动上海滩风云的沈家七少爷,居然被着一点活为难得字面意思上的“碰了一鼻子灰”。   那天直到晚上歇下,只要想起沈璁狼狈的样子,裴筱还是会憋不住笑。   不过好在,有Maxime神父再三叮嘱,之后若是联络上了“外面”的人,他们是要被送往西南或是西北后方避战的,这一道路途遥远,条件肯定也不比当初沈璁国外留学时游历欧洲诸国那般轻松惬意。   他好歹才生过一场大病,应该好好休息,不然半道上身体撑不住,再出什么问题就麻烦了。   有Maxime神父的话宽慰,再加上沈璁实在也不会做什么,帮忙也难免会变成添乱,他索性也就不再强求了;每天裴筱出去帮忙,他就躲在Maxime神父的书房里假装看书。   直到大年十五的前一天,大伙都忙着明天大年夜出去布粥的事情,他照例走进书房,刚把自己偷偷忙活了好几天,差不多要大功告成的东西摸出来,Maxime神父就神神秘秘地敲响了房门,什么都没说,只用眼神示意他往后门去。   其实在去往国际礼拜堂后院小门的路上,他就大概猜到了点,可当他看见门口许久不见的人时,还是不禁一阵紧张。   还是那身熟悉的黑色中山装,在告诉沈璁过完大年,后天,就会有人安排他和裴筱离开上海后,便急匆匆地离开了。   筹谋了这么久,机关算尽,多方安排,虽然中间也有过意外和变故,但终于可以让裴筱安全离开,沈璁总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左右看看,发现之前通知自己到后门来的Maxime神父大概是有事要忙,已经离开了;正当他准备去前院找个人问问裴筱在哪里,好尽快和对方分享这个好消息,也早作安排时,裴筱正好适时地出现在了后院。   裴筱腰间还系着围裙,跨进后院时随手撩开了一缕汗湿的鬓发,很显然刚才正忙活着什么,却没有一点抱怨的神色,满眼都是温柔。   “七爷,马克西姆神父说你找我?”他看见沈璁,先是微微一笑,紧接着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快走了两步。   在沈璁跟前,他像个贤惠的小媳妇,自然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然后抬手探了探沈璁的额头,一脸紧张道:“是不是又有哪里不舒服了?”   “没有!”沈璁拽开裴筱的手,一把将人抱了起来。   裴筱猛地双脚离地,吓得本能地搂紧了沈璁的脖子,“七爷,怎、怎么了……”   沈璁抱着裴筱,高兴得连转了好几个圈才把人放下。   “我联系到外面了,后天,就会有人接我们走。”   “只要离开上海,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威胁我们的了!”   “真的?!”   裴筱还搂着沈璁的脖子,满脸惊喜,见沈璁点了点头,他也开心的跳了起来,整个都挂在沈璁身上。   沈璁见状,赶紧将人接住,搂了搂紧,“你赶紧想想,还有没有什么要准备的。”   裴筱光顾着开心,激动得都有些热泪盈眶了,也说不清话,就紧紧抱着沈璁,一个劲摇头。   “但我有。”沈璁轻声道。   那晚他跟裴筱提过想在教堂办婚礼的事情,不过当时裴筱睡着了,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不记得;之后几天看着裴筱忙上忙下不得闲,他也没有再刻意地提起这件事。   现在戒指有了,他这些天悄悄在Maxime神父书房里准备的东西也差不多了,这一次离开,大概他们都很难再有机会回到上海;走之前,他想在两人久别重逢,故事开始的这片土地上,完成两个人之间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个心愿。   见裴筱疑惑地眨了眨眼睛,沈璁小心翼翼地将人放下,躬身认真地看着对方的眼睛。   “就明天,走之前,在教堂里,我们——”   “结婚吧。”   裴筱怔怔地看着沈璁,因为太过意外,他像是根本没有听懂对方的话,更遑论做出反应,只是方才就因为激动而积蓄在眼眶里的泪花,一瞬间就滑落了眼角。   就在此时,前院刚才一直跟裴筱一起在门口派发食物的修女突然赶了过来。   “裴——”   她大老远就喊着裴筱的名字,但刚跨出院门,就看到不远处紧紧抱在一起的两人,羞得急忙背过脸去,连连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   听见声音,裴筱“刷”的一下脸就红到了耳根;好在沈璁没有在这个时候戏弄人,很快松开了他。   “咳咳——”他尴尬地清了清嗓,小小地推开两步,跟沈璁拉开了点适当的距离,然后才客气地问道:“玛丽修女,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不是、不是我找你……”到后院来找人的修女年纪也不大,也登时闹了个大红脸,不好意思地回过头来,抱歉地摆了摆手,“也不是马克西姆神父。”   “是门口,有个小姑娘说要找……”   “姐姐?”   “但今天去过门口的修女我们挨个问了个遍,都不是她要找的人,听描述,我们都觉得,她好像是在找你……”   “小姑娘现在在门口哭得可伤心了,谁都哄不好,拿了吃的不肯吃也不肯走,要不然……”   “还是麻烦你去看看吧。”   还不等裴筱反应,沈璁的拳   头就已经攥紧了。   之前他和裴筱都很少在英租界里活动,几乎不认识什么人,这次逃难躲进这里,也很少与外人接触;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很有可能认识裴筱,就算只是个孩子,也难保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别有用心的人在指使。   难道他们已经被之前跟沈克山沆瀣一气的那群外国佬发现了?   想到这里,之前劫后余生,甚至很快要新婚燕尔的喜悦都迅速地被冲淡了,沈璁只觉得心突然就揪了起来。 第81章 小表弟   出于安全的考虑, 和Maxime神父商量了几句后,为免在走前节外生枝,沈璁还是很快就决定了, 不让裴筱出去。   虽然眉眼生得比女人更漂亮妩媚,但裴筱本身还是带着些男人的骨相的, 毕竟在教堂里, 他从来都没有穿过旗袍或是其他女装,也不应该是小姑娘口中“姐姐”。   Maxime神父表示了理解,并且很快表示自己会把事情处理好, 让两人只需要准备后天动身离开的事情就可以了。   说完,他很快走出了教堂。   裴筱还是跟之前一样,安静乖巧地接受了沈璁的安排, 并没有反驳或是多问什么,只是不断在教堂的大门边踱步。   就像当初在租住的二层小屋的楼下, 耐心地抱着一个小女孩哄一样, 这些天来,沈璁能看出裴筱应该是很喜欢小孩子的;教堂门外不时传来小女孩嚎啕大哭的声音,他知道裴筱心里肯定是不好受。   “裴筱,有些事情可能不太方便跟外人解释,后天, 等我们离开以后——”他简单地跟裴筱交代着,希望可以借此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对外, 我会跟别人说, 你是我母亲那边亲戚家的表弟。”   看见裴筱回头看向自己, 眼神微微愣了一瞬, 他很快解释道:“不是我想藏着掖着, 但毕竟要接受别人的帮助和保护,他们也有自己的规矩和纪律,可能没有办法这么快接受。”   “反正我们都是在北平长大的,口音或者阅历各个方面,都不会露出马脚;之后我会想办法,等局势稳定些,就尽快带你离开。”   “等到了国外,就不会再有其他的东西能束缚我们了。”   裴筱看着沈璁,大概只花了半分钟时间去消化和理解这个决定,便很快懂事地点了点头,道:“好。”   看见沈璁眉心微蹙,似乎有些抱歉的表情,他还温柔地笑笑安慰道:“没关系的,七爷知道,裴筱本不在意这些名分的东西。”   “只要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就好。”   “嗯。”沈璁点点头,伸手揽了揽裴筱的肩膀。   就在他以为自己总算成功分散了裴筱的注意力,不再为门外小姑娘的哭声揪心时,突然,小姑娘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大声叫着“姐姐”。   这次裴筱再也忍不住了,转身拉开了教堂的大门。   但就在沈璁刚要出手阻拦时,发现裴筱虽然打开了门,但也只是站在门边向外张望——   虽然心里难受,但毕竟事关重大,他知道沈璁在担心什么;他可以不在乎自己,却不敢拿沈璁的安危冒险。   沈璁还来不及长舒一口气,突然听到裴筱嘴边小声念叨着:“……囡囡?是囡囡!”   不等他反应过来,身前的裴筱已经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抱歉,抱歉神父!”裴筱冲上前去,一把抱起赖在地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姑娘,连连躬身朝周围的人道歉,“我认得这个孩子,她是我楼下邻居家的女儿。”   等沈璁追出门来,看见裴筱已经抱着孩子往教堂里走了。   虽然没能阻止裴筱,但他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抱着的孩子,就是之前他见过的那个小女孩,方才的担忧便也散去了大半。   只是之前小脸圆乎乎,笑起来眉眼弯弯的那个可爱小丫头,眼下一脸脏污,涕泗横流,脏得跟个小花猫似的不说,蓬蓬的小脸都瘪了下去,看得裴筱好不心疼。   沈璁见状没有再拦着,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回身抬手撑住了教堂的大门,方便抱着孩子的裴筱进屋。   “囡囡怎么会到这里来?”把孩子抱进屋里后,裴筱一面耐心地用袖口沾着沈璁帮忙打来的一盆水,帮囡囡擦掉脸上的脏东西,一面学着小孩子幼稚的口吻,温柔地问道:“你不是回乡   下爷爷奶奶家过年了吗?”   之前毕竟做了许久的邻居,他知道程太太一家的老人都是在上海乡下务农的,所以平时没有时间帮小夫妻照顾孩子;一般到了冬天农闲时,囡囡就会被送回乡下奶奶家,等着过年小夫妻也会回去,正好一家团聚,热热闹闹地过个年。   也正是因为这样,囡囡才有幸躲过了那场可怕的空袭,只是可惜,约莫是因为战时的宵禁和官制,程太太小两口没能像往年一样回去乡下老家,也没有能躲过致命的劫难。   不过小两口生前都是在法租界里靠打一些小工过活的,应该没有进入英租界的资格,就算是要找爸爸妈妈,囡囡也不应该找到从未踏足过的英租界里。   更何况,虽然父母不在了,囡囡还有爷爷奶奶的,这样混乱的时局下,老人家怎么会放心让小丫头自己出来?   看着囡囡啜泣着说不出话,裴筱虽然一直耐心地拍着孩子的后背,但还是忍不住问道:“爷爷奶奶呢?”   “睡着了,怎么喊也喊不醒……”囡囡一边用小手揉着眼睛,一边抽噎道:“可是囡囡……肚子饿……想出来找吃的……回去就、就再也找不到爷爷奶奶了……”   想到在废墟中看到的,惨遭不幸的程太太夫妇,作为一个成年人,裴筱很快明白过来,“睡着了”,“怎么喊也喊不醒”,到底意味着什么。   深怕孩子揉坏了眼睛,他心疼地拽开囡囡脏乎乎的小手,将面前小小的人抱进了怀里。   之后,他极有耐心地花了很长时间,才从囡囡嘴边断断续续哭声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了事情的大概。   如往年一般,今天冬天,囡囡如常被送回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等着过年;可家里的老两口左盼右盼也能等到一家团圆,反而是等来了上海市区遭遇空袭的消息。   大概是因为担心儿子媳妇,或是为了逃难,老人家很快带着囡囡来到上海,还不等找回儿子媳妇,便也遭遇了不幸。   那之后,囡囡便一直在街上流浪。   因为时局动荡,多数人都想混进租界求一条生路,囡囡大约就是因为这样混在人群里,来到了英租界附近;她个子小,在人群拥挤着企图冲过租界防守的栅栏时,她居然被人从缝隙里挤了进来。   那之后,就是听说国际礼拜堂在发放食物,她便混在闻着味的难民中一起摸了过来。   看着总算哭得差不多,开始狼吞虎咽吃东西的囡囡,裴筱心中万分自责。   他怎么没有早点反应过来,因为看见过他穿旗袍的样子,所以就算程太太还在时再三纠正,囡囡也一直会喊他“姐姐”。   “慢点吃。”他轻轻拍着囡囡的后背,深怕孩子噎着,千方百计地找了些话跟小姑娘说,想分散一下孩子的注意力,让对方吃慢些,“囡囡是怎么找到‘姐姐’的?”   “领吃的,囡囡,饿……”小丫头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的,含混道:“老远……就看到了……但一直……没挤进来……”   “可是‘姐姐’戴了口罩啊。”裴筱扯了扯挂在自己耳朵上的口罩棉绳,“囡囡是怎么认出来的呀?”   “因为,姐姐……”囡囡说着咽下一口嘴里的面包,小脸都皱在了一起,很明显是噎着了,但还是不忘扯着脖子自豪道:“最漂亮!”   毕竟是战时,就算教会里的环境比外面宽裕些,到底也得精打细算着,所以,平时派发给难民的食物,大都是一些大麦或糙面烤的面包,配些水或粥能饱肚子,但就这么吃,对娇嫩的孩子来说,多少还是有些拉嗓子。   看着囡囡小鼻子小眼的都皱在了一起,裴筱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刚要给孩子喂点水,他端起杯子才发现,水都被小丫头喝光了。   他心疼地摇了摇头,站起来准备给孩子倒杯热水去,刚一转身   ,他身后之前一直死死攥着那几块面包,在门口怎么大哭大闹都不肯撒手的囡囡,突然一把撇下面包,头也冲过来抱住他的小腿,急得差点没跌倒。   沈璁见状急忙伸手也没来得及赶上,好在裴筱靠得近,眼疾手快地蹲下身来,扶住了脚边的孩子。   不等裴筱开口安慰,刚刚哄好的囡囡“哇”地一下就又哭出了声来。   “爸爸妈妈找不到,爷爷奶奶也不见了……呜呜呜……”   “姐姐也不要囡囡了吗……呜呜……囡囡……囡囡不想一个人……一个人饿肚子……”   童言无忌,几句话就勾得裴筱红了眼眶。   一个人,饿肚子,那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太清楚了。   当初就算冯吟秋再怎么不靠谱,他身边好歹还是有个人在乎自己的死活,可是囡囡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那会他还没有过过几天好日子,打记事起就没有父母,就像从来没有吃过糖的孩子,不知道甜,就不会总想着,也不觉得日子有多难熬。   可程太太两口子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却一直对这么个唯一的女儿如珠如宝,更何况乡下,囡囡还有一对疼爱她的爷爷奶奶。   就算是教堂里没几天就出了名最会哄孩子的裴筱,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一个两三岁的小姑娘解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不是找不到了,不是不见了,而是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他心疼地从地上抱起囡囡,耐心地问道:“囡囡想以后都跟着‘姐姐’吗?”   “想!”囡囡忙不迭地点头。   “乖。”裴筱小心翼翼地擦掉小丫头脸上的眼泪,严肃地叮嘱道:“那以后,囡囡就不能再叫我‘姐姐’了。”   “哦……”囡囡一脸委屈地嘟了嘟小嘴,但想起之前妈妈的教育,他还是很快乖巧地喊了声:“叔叔。”   “也不行。”裴筱轻轻摇了摇头,“如果囡囡想一直跟着我,就要喊——”   “爸爸。”   后天,他就要和沈璁离开上海了,他知道,要带上囡囡一起走,不会太容易,但也不算太难;如果他需要扮成沈璁的表弟,那只要囡囡可以扮作他的孩子,应该就可以。   反正沈璁已经在上海这么多年了,虽然他们都是北平人,但作为一个两三岁大的孩子,囡囡如果在上海出生,也是很合理的。   就在裴筱心里盘算时,一旁的沈璁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之前这段日子,裴筱每天要哄的孩子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沈璁谈不上有多喜欢孩子,又实在没什么耐心,拿那些小毛头没有一点办法,所以从来也不参合。   他本身就算不上是个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刚才虽然看着孩子可怜,但也被孩子哭得头大;抽噎的哭声中,囡囡话都说不清楚,反正他认出对方是裴筱楼下邻居的孩子,便放下了心来,没有特别留意两人之间的对话。   可就在裴筱说出那句“爸爸”时,他瞬间清醒过来,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   “裴筱——”   他震惊地盯着裴筱,看见对方回过头来,对自己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裴筱转身给囡囡倒了杯水,把孩子交给一旁的修女照顾后,才一脸抱歉地走到沈璁跟前。   “七爷,之前那只小狗,你都不让裴筱养……”他抬眼望着沈璁,眼神就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狗,“可裴筱想要一个孩子。”   “想要一个家,想要我们像一家人那样。”   他双手拽着沈璁的已经,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凑到对方耳边小声恳求道:“七爷不是说好,明天要‘娶’裴筱吗?”   “裴筱什么都不要,七爷就给裴筱一个‘花童’吧。”   “好不好?” 第82章 纯白色   孩子这种陌生的“生物”, 对于沈璁来说,谈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有多讨厌, 准确点说, 应该是完全不了解。   他本身就是沈克山最小的儿子, 又没有养在沈宅和兄弟姐妹一起长大,幼年时期, 基本没有什么跟同龄孩子相处的经验;还没等到成年,就被送到了国外, 身边除了喜伯, 只有一帮跟他差不多的纨绔子弟, 整日花天酒地。   就算这几天住在收容了十几个孤儿的教堂里,其实他也很少去主动去和那些孩子接触。   因为自己有那样一对父母, 在认识裴筱前, 他从未有过成家的念头,更遑论孩子——   比起喜欢或讨厌, 对于孩子, 他更多的应该是恐惧。   像沈克山这样的父亲自是不用多说,就算是窦凤娘最后总算抱住了儿子, 但若真是仔细想想,也不能算作一个很称职的母亲;扪心自问, 沈璁并不觉得如果自己有一个孩子, 可以比他们两个人做得更好。   他尚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自私记仇,算不得什么好人, 便也不打算拖累、折磨孩子。   这也是他从未想过成家的原因。   但若是对象换成温柔又耐心的裴筱, 他倒是不怀疑对方一定会成为一个好父亲。   尤其是通过这些天来亲眼看见的, 裴筱和孩子们的相处,他能感受到,裴筱是真的很喜欢孩子。   之前没有留下那只小狗的事,已经多少让他有些后悔了,现在看着可怜巴巴恳求着自己的裴筱,他也实在说不出严词拒绝的话。   后来裴筱还说了很多,比如保证自己一定会照顾好囡囡,也会教育好囡囡,肯定不让她给沈璁添麻烦之类的;教堂门口,神父还领着修女们正在发放食物,屋里除了囡囡之外,之前收养的另外十几个孩子也需要照顾——   沈璁不置可否,不一会,裴筱又被叫去帮忙,收养囡囡的事便好像算是被默认了下来。   因为还要准备明天正月十五的救济食品和义诊,这天晚上,裴筱忙到很晚才回屋休息。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看见沈璁已经躺在了床上,便也悄悄地摸到了床边,偷偷吻了吻沈璁的脸颊。   见沈璁没有反应,看样子像是已经睡着了,他转身脱下外套,折好放在床边,正准备上床时,又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拉起衣裳披在背上,转身便要往屋外走。   就在他蹑手蹑脚地正要打开房门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这都几点了,大人不睡,孩子也不睡吗?”   “你还有什么没忙活完的?”   “我……”裴筱转过身来,看见沈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正下床往他这边来,顿时像是做了坏事的孩子被老师抓了个正着,心虚道:“好像听到……囡囡在哭……”   其实他本可以早些回来休息的,只是忙完了外面的事,要把囡囡送去育幼间跟其他孩子一起睡觉时,出了点麻烦。   也许是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太多亲人的离开,虽然孩子还没有“生”或“死”的概念,但也会本能地感到恐惧。   把囡囡送到育幼间交给负责夜间照料的修女时,看着裴筱离开,小丫头可能觉得自己又要被抛弃了,突然就又嚎啕大哭了起来。   孩子的哭声会传染,囡囡刚开始哭,就零星惹哭了其他两三个小孩;裴筱怕给别人添麻烦,只能把孩子抱出来哄,花了好长的时间,等把囡囡哄睡了,才敢抱回去交给育幼间的修女。   “裴筱——”   沈璁压低了声音,眉头轻蹙,裴筱马上意识到不对劲,忙软着声调解释道:“我这不是怕麻烦了玛丽修女她们吗……”   说话间,沈璁已经走到了跟前,听见对方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是不   准备“追究”自己之前的“小问题”了,他壮着胆子抬眼望向沈璁。   “七爷……”他伸出一根手指,勾着沈璁腰带,把人带到自己近前,另一只手讨好地在沈璁胸前画着圈,试探道:“要不……”   “我去把囡囡抱过来跟我一起……”   “裴筱——”   不等裴筱说完,就着刚才对方“勾/搭”自己的姿势,沈璁一个挺身将人堵在了门边,一手撑在裴筱的耳侧,一手绕到对方身后,一把攥住那只悄悄搭在门把上的手,顺势钳在了背后。   “我是不是太久没有‘收拾’你了?”   之前因为大病初愈,又一直是借住在别人的屋里,他的确一直有所收敛;虽然病已经好了有一段时间了,但两人就算躺在一张床上,也只是偶尔互相“慰藉”,并没有走到最后那一步。   裴筱闻言,红晕瞬间就染上了眼尾。   因为自己单手被人反剪在了背后,他只能被动地挺起身子,刚好撞进面前宽大的怀抱里;沈璁收回撑在他耳侧的手,顺势一揽,就将人死死禁锢在了怀里。   他现在动弹不得,只能感受着背后的大手一点点探进自己的里衣,放肆地摩挲着腰间细嫩的皮肤。   房间里的光线被面前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大半,只有零星的一点昏光,刚好落在那颗漂亮的泪痣上;沈璁的手好像不止琢磨着裴筱的细腰,也琢磨得那颗泪痣愈发红润,娇艳欲滴。   “七爷……”裴筱无助地伸长颈子,艰难道:“别闹了……”   “是谁在闹?”   沈璁看着面不改色,甚至都没什么表情,但背地里的贼手已经顺着裴筱光滑的脊背,一点点滑了下去。   “唔……”   食髓知味的人“饿”了这么多天,哪里经得住这般“戏/弄”;然而就在裴筱难/耐地一声闷/哼,仰起脸来迎合着向沈璁索吻时,沈璁却突然停下来,收回了手。   “七爷……”裴筱双颊绯红,眼尾湿/润,眼神娇羞又委屈地望着沈璁一眼,唇齿微张,“裴筱知道错了……”   “是吗?”   沈璁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但嘴角已经悄悄浮起了一抹恶劣的笑意。   看见裴筱乖巧地点头,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突然躬身,一把将面前已经略带轻/喘的美人打横抱起,转身两步走到床边,抬手抛上了床。   床上铺着柔软的床垫,虽然裴筱不觉得疼,更不会受伤,但沈璁的动作也委实算不得温柔。   “七爷……”裴筱单臂撑起半身,讨好地拽了拽沈璁的衣角,可怜巴巴地望着对方,小心翼翼地试探道:“……你生气啦?”   “你觉得呢?”   沈璁不置可否,耐心地一颗颗解开衬衣的纽扣,背着身后的灯光,露出坚实的胸膛,给人一种巨大的压迫感的同时,又带着一种令人生畏的,男人的性/感。   “我……”   裴筱脸上的红霞已经爬上了耳朵,偏偏又羞涩地挪不开眼,喉结可怜地上下一滚,话音未落,面前高大挺拔的身躯便已经压到了眼前。   “不是喜欢孩子吗?”   宽大的手掌已经悄悄滑进了裤腰,裴筱本能地迎合着,伸出双臂搂住沈璁,听着对方顺势伏在自己耳边道:“那我现在就给你。”   “七爷……你这不是为难……”   裴筱娇嗔着,作势便要推开沈璁,却已经来不及了。   之后所有的话语,都被碾碎在了一个充满攻击性的,深长的吻里。   ……   ……   ……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裴筱都没弄明白,昨天沈璁的反应,到底是算同意了,还是没同意。   他本是想着能再跟沈璁好好谈谈   的,可沈璁却睡着,一直没醒。   沈璁不会无缘无故的懒床,而且以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就算只听呼吸声,裴筱也觉得沈璁也是醒着的;可他轻轻唤了好几声,沈璁也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后来有人敲门,沈璁也还是完全不为所动。   今天是正月十五,教堂里还有好多事要忙,因为都是昨天就安排好了的,裴筱无法拒绝,无奈之下,只能自己起床离开了房间。   等他大半天忙下来,扶着酸痛的后腰,才渐渐后知后觉,沈璁不止早上像是在“装睡”,而且一整天都看不见人。   可是昨天沈璁明明说,要在离开前跟他举办婚礼的,应该就是今天……   却完全没有了下文。   他越想越不对劲,回忆起昨晚沈璁一点没跟自己“客气”的样子,来来回回折腾了他好几圈,像是要把之前欠的都补上似的,累得他事后几乎立马就“昏死”。   除了之前在门边说起两嘴关于囡囡的事,之后他什么都没来得及说,所以……   沈璁该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是觉得他对两人结婚的事一点都不在意,提都没有提一句?   可是看着教堂里里外外,除了沈璁不见踪影,人人都忙得脚不沾地,怎么看也不像是有功夫、有场地给他们办婚礼的样子,所以……   沈璁也不一定是生气了,可能只是没有料到今天的场面?   手边实在忙得不可开交,裴筱再纠结,却也抽不开身,只能逮着机会就问问身边的人,可包括Maxime神父在内,所有人都说今天没有见过沈璁——   这人就像突然从教堂里蒸发了似的。   怀着忐忑的心情,裴筱忙活了一整天,好不容易熬到教堂关门,前来礼拜和领取物资人都离开了,他一秒钟也不敢耽误,正要去找沈璁时,玛丽修女又急匆匆找到他,说是囡囡也正哭着找他。   他这一整天都在教堂门口忙活,不止没有见过沈璁,也没有看到囡囡。   就在他还纠结着到底要先顾哪一头时,便已经被修女拽着往前走了。   因为神思不属,他并没有太留意自己被修女带向了什么地方,左右旁人大概也不知道他正急找沈璁,想来应该是让他先去哄哄囡囡的。   直到被带往一间小屋的门前停下,他才发现这里并不是囡囡应该在的育幼间。   他在教堂里上上下下忙活也有好些天了,面前这间小屋他还没有进去过,因为没有住人,平时房间门都是锁着的,他也只是偶尔从门口经过。   “玛丽修女,不好意思。”还不知道修女带自己过来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安排,他一脸为难地站在门口,委婉地推脱道:“我还有点事儿——”   不等他说完,身旁和蔼的修女一脸深意地笑了笑,抬手就推开了面前的大门。   房间很小,周围堆放着一些杂物,看样子已经很久没人用过了,东西都很旧,大部分还都坏掉了——   跟裴筱之前想象的差不多,这里大概是一间堆放闲置或是废弃物品的杂物间,所以一般没什么人来。   但很明显,似乎是为了迎接什么,房间有人仔细打扫过;因为大门一打开,裴筱一眼就看到了一面被擦得铮亮的穿衣镜,就立在房间的正中央。   而在穿衣镜旁的衣帽架上,挂着一套笔挺的纯白西装。   见裴筱怔怔地愣在门口,一旁的玛丽修女连忙提醒道:“赶紧试试吧,我在门口等你,要是有什么不合适的,随时喊我。”   裴筱整个人已经看傻了眼,听见招呼,便怔怔地上前两步;看见他走进门,身后的玛丽修女便轻轻带上了房门。   听见身后房门“咔嗒”一声上锁的声音,裴筱略略回过神来,刚上前取下了衣帽架上的西装   ,便瞧见衣帽架上,藏在西装背后,还有一条长长的白纱。   纯白的西装和头纱,要是现在还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裴筱也太傻了。   小心翼翼地取下衣帽钩上的白色头纱时,他觉得自己的双手都在颤抖,眼泪早已悄悄打湿了那颗漂亮的泪痣。 第83章 仪式感   前段时间, 当Maxime神父确定沈璁的身体已经基本康复,起码不再具备传染性,可以搬离后院的小屋, 住进教堂的客房去时, 裴筱怕之前的水痘会传染给教堂里的孩子,把沈璁之前病中用过的所有衣物、寝具都归置在了一起,准备一把火烧掉, 好让大家放心。   把东西全都收拾好, 拿去烧掉之前,他特意仔细收了收沈璁的衣服口袋, 在里面翻出了几张票据。   他识字还不多, 认不全票据上的文字,就把东西都交给了沈璁, 于是才有了这套白西装。   沈璁冬天里有很多套高档的毛呢西装,因为家里平时不留佣人, 他又怕喜伯太辛苦,便会定期让来家里收拾打扫的下人把衣服送去租界里那些高档的成衣店做洗护打理。   除了白衬衣,他平时一年四季基本只穿深色的衣服,尤其是西装,所以下人在取回送洗衣物时,便遗漏了这套他从来都没有穿过的白西装。   后来还是喜伯发现, 节省惯了的老人家心疼东西,说着就要出门去取回来;沈璁不想麻烦老头辛苦跑一趟, 便随手拿来票据,说自己等会下班路上可以顺道带回来。   但他根本就不会穿这套白西装, 转身便把这点小事给忘了个干净, 直到前些天裴筱收拾他的衣物准备拿去烧掉时, 才发现了当初的票据,还留在他的西装口袋里。   好在现在外面虽然战火连天,但租界里的日常生活该没有遭到太大波及,反正马上就要离开上海了,他也不怕被人发现,便麻烦了Maxime神父,派人跑了一趟,很快就带着票据取回了这套白西装。   西装取回来后,他请教了教堂里懂些针线活的修女,打听到衣服要改大不容易,要改小倒是不难;他的身材原本就比裴筱要高大魁梧许多,再加上又对裴筱的身材了如指掌——   稍作修改后,当他看见裴筱穿着这套白西装,推开礼拜堂的大门,发现衣服竟然意外的合身。   白天来教堂祷告的人们都已经离开,裴筱走进礼拜堂,踩着脚下的红毯,经过身旁一张张空置的长条木凳,抬起头来,刚好看见沈璁身后巨大的十字架雕塑。   此时的教堂外,早已夕阳西下,乌金的余晖从十字架背后的彩色琉璃窗倾斜而下,柔和温暖的光芒洒在沈璁身上,也印在裴筱脸上。   当裴筱缓缓走向自己,透过几层薄薄的白纱,沈璁能清楚看到对方微微发红的眼尾,和被眼泪浸润后,在晚霞晕染下,那颗愈发明艳动人的泪痣。   他单手背在背后,斯文地颔首微笑,微微躬身,绅士地递上手中那束孩子们白天在后院采来的鲜花。   当他重新站直身体,隔着重重轻纱,看见裴筱的眼眶更红了。   裴筱现在戴着的头纱,就是那天从防空洞被人赶出来,他晕倒在路边后,暂时歇脚那家路边小店里的。   当初离开时,他特意拽了一截白纱带走,想着自己若是真的染上了天花,大概率难逃一劫,便也没资格再筹谋什么了;但若不是,如果他没有感染天花,如果他还能逃出生天,那他一定是要“娶”裴筱的。   空置的礼拜堂,没有欢呼祝福的人群,甚至因为教义的束缚,连唯一的神父都没能到场;没有体面的乐队和排场,没有崭新的高定婚纱,没有像样的首饰,裴筱穿着沈璁旧衣服改出来的西装,甚至就连捧花都不是象征爱情的玫瑰,也不是他最喜欢的郁金香——   之前沈璁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结婚,会心甘情愿被一个人套牢,更没有想过,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人出现,能让他死心塌地的,想踏踏实实跟对方过一辈子的时候,自己的婚礼居然会这么“寒酸”。   而眼前,他唯一能补偿裴筱的,似乎也就只有这顶头纱了。   之前他也想过要亲手帮裴筱改出   现在身上这套白西装的,奈何要他做女红,就想让他带孩子一样,大概着实缺了些天赋,实在不是心里愿意就能做好的事情。   跟教堂里会针线活的修女打听后,考虑到要自己动手,可能裴筱明年也穿不上一套合身的衣裳,他便放弃了亲手改西装的想法,但还是悄悄躲在Maxime神父的书房里,花了好多天时间,才终于亲手缝好了裴筱现在戴着的头纱。   虽然不至于细皮嫩肉,娇软柔弱,但毕竟是养尊处优了二十多年的小少爷,他没做过什么家务和女红,偶尔扎两下手自然是难免的,不至于疼得多么夸张,倒是反复多次下来,做这样细致的活计的耐心随时都处在即将告罄的边缘。   但当他看着裴筱头戴白纱出现在自己面前,便觉得什么都是值得的。   纯色的洁白薄纱之下,裴筱那张精致娇俏的面庞若隐若现,既没有埋没他那双桃花眼底波光潋滟的水色,又恰到好处得掩饰了两分他身上那种美极至妖的魅惑和妩媚。   衬着礼拜堂里庄重的气氛,和一身剪裁合体的纯白西装,轻纱之下,他整个人都显得圣洁、端庄了起来,既能美艳不可方物,又能清丽涤净世尘。   “季节不合适,玫瑰和郁金香,都不好找。”当裴筱接过捧花,羞赧地垂下头后,沈璁才开口道:“没有大宴宾客三千,甚至都没有神父,没有祝福——”   “你那天走前拽着塞进怀里的……”裴筱轻轻扯了扯自己头纱的一角,小声打断道:“就是这个吗?”   他还是低低地垂着脑袋,仿佛真的是教堂里一位娇羞的新娘,只是悄悄地抬了抬眼睫,透过眼前的薄纱,偷瞄着沈璁的侧脸。   “你自己做的?”   方才从那间最近刚打扫出来的杂物房走到礼拜堂来的路上,他已经问过身边的玛丽修女了,对方只听说好像是有其他修女在帮忙沈璁改西装的事,但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什么头纱。   “对不起,裴筱。”沈璁轻轻拢了拢裴筱的双臂,俯身平时着对方的脸庞,“等我们离开上海,稳定下来,我一定会补给你一个,全世界最完美的婚礼。”   “我不要。”裴筱斩钉截铁道,抬眼对上沈璁真挚的眼神,以同样的真诚,且万分笃定,“现在的一切,就是最好的。”   “因为,我能感觉到……”他笑意温柔,一脸满足与骄傲,“七爷现在,最爱裴筱。”   “我还可以……”沈璁温柔地笑着,摇了摇头,“更爱你。”   他说着松开裴筱,站直身体,举起胳膊,轻轻拍了拍手。   就在裴筱还没有弄清楚状况时,礼拜堂紧闭的厚重木门再次缓缓洞开,一束亮光从他背后倾斜进来。   循着光亮回身,他习惯性地抬眼望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直到听见那种小孩子特有的,蹒跚的脚步声,他才疑惑地低下头,看见了站在门边囡囡,手心里像是捧着什么要紧的东西,小心翼翼地双手合十举在胸前,头顶的羊角辫上还插着两朵小花。   “七爷,你……”他回过身来,惊喜地看着沈璁,“答应了?”   “跟了我这么久,只要你开口,有什么是没有点头的?”沈璁轻挑眉峰,微微一笑,“旁的东西都来不及准备了,但是花童——”   “你要的,总是要有的。”   “七爷……”裴筱仰脸望着沈璁,薄纱之下,激动得热泪盈眶,“你就不怕宠坏了裴筱吗?”   “这样你才会相信——”沈璁一只手悄悄掀起头纱的一角,滑进层层薄纱中,温柔地拭去了裴筱眼角一颗将落未落的泪珠,才接着道:“我之后的每一天,都会比现在更爱你。”   从前欢场中的情话,裴筱听过太多,他知道,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有可能是骗人的,也知道,没准沈璁正深   谙此道。   其实平日里沈璁的话兵不多,更很少像现在这样,露骨地跟他表白;但只要是从沈璁嘴里说出来的,越是肉麻,他就越是爱听。   颊边很快飘起一片绯红,他娇羞地垂了垂头,把半面侧脸埋进沈璁替自己拭泪的那只宽大的手掌里。   就在两人恩爱缱绻时,囡囡已经捧着东西,摇摇晃晃地走到了跟前。   她按之前沈璁教给她,高高举起手中的盒子,递到对方手边,笑得眉眼弯弯。   沈璁接过盒子,笑着对小丫头点了点头,以示肯定,然后大拇指轻轻一挑,掀开盒盖,露出了里面那枚纯银的戒指。   别说那对鸽子蛋大小的,晃瞎了无数人双眼的,价值连城的红钻耳钉,就算是之前他送给裴筱的,最普通的一件首饰,也比这枚普普通通的银戒要贵重太多。   但当裴筱看着沈璁掏出这枚朴素的戒指,他甚至根本不知道戒指的由来和材质,一瞬间就已经泪如雨下。   “咳咳——”沈璁郑重地清了清嗓,站直身体,“Will you have me to be your husband, befod……”   其实几天前,他就已经从Maxime神父那里拿到了一整套西式婚礼上所需要宣读的誓词,因为担心裴筱听不懂英文,他还亲自做了翻译,两个版本都背得烂熟于心,只为了尽可能给裴筱一个正式且完整的仪式。   但当他看着裴筱的眼泪划过白纱,低落在胸口的白衬衣上,留下一圈圈激动且真挚的水渍时,又突然觉得,跟真心相爱的两人比起来,什么誓言,什么仪式,都不过尔尔。   他不想继续念完那一段冗长的誓词,也不想再等了。   就在这一刻,他想拥吻他的“新娘”——   这一辈子,下一辈子,生生世世,只属于彼此。   事实上,正如沈璁所料,尽管誓词只念了一个开头,但对裴筱来说,还是太长了;他听不懂这一串太长的英文,但以前看过不少国外的电影——   当沈璁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他以为轮到了自己,却并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慌张得手足无措,差点拿不稳手中的捧花。   “我……”他紧张地看着沈璁,眼角的泪水晶莹剔透,“应该做点什么,或者说……”   沈璁迅速掏出戒指,很快套在了裴筱的无名指上。   跟他想象的一样,虽然戒指看着像是女人的尺码,戒圈偏小,但裴筱本身就十指纤细,戴着大小正好,就像是量身打造的一样。   他微微俯身,平视着裴筱的眼睛,明明声音很温柔,语气却霸道得不容置喙。   “说你愿意。”   “我……”裴筱激动地连连点头,“愿意!”   话音未落,他感觉到一只大手已经绕到自己身后,一把揽住他的腰身。   搂住裴筱前,沈璁先伸手挑开了对方的头纱,一个侧身溜进了仿佛瀑布一般的薄纱之中;当他伸手揽住裴筱,带进自己怀里,几乎同时吻上了对方的双唇。   “唔——”   在唇齿被叩开的一瞬间,裴筱本能地迎合,却在下一秒,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挣扎了起来——   囡囡还在他们的身边,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   像是感受到了怀中的挣扎,身后的那只大手却搂得他更紧了,他正要推开沈璁时,一偏头,看见沈璁一只手搂住他后腰的同时,另一只手早已悄悄蒙住了囡囡的眼睛。   虽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做不得伪;像是能感受到裴筱的幸福,即便被蒙着眼睛,小丫头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咧着嘴笑得正甜。 第84章 春意浓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 在Maxime神父的安排下,沈璁带着裴筱和囡囡,离开了上海市区, 顺利跟等在外面的黑色中山装及其手下接上了头,在半夜里,终于坐上了开往西南方向的火车。   这一道的路途算不得顺利,也必然谈不上轻松、惬意,但总算没有出什么太大的纰漏;在辗转两个月后,这“一家三口”总算安全抵达了江西。   裴筱说到做到,一路上都自己带着囡囡,从不假手于人;再加上囡囡平时虽然调皮外向了些, 但只要裴筱严肃地告诉她一些事情,她也会马上乖乖听话, 几乎没让沈璁和护送的队伍费过什么心。   不过为了能把裴筱送到尽可能远离战区的地方, 抵达江西后,他们还需要一直往人烟相对稀少的深山村落走,那里不止没有火车飞机, 就连能过汽车的土路也渐渐没有了, 只能从骑马换到驴车,最后还不得不跋山涉水地步行。   裴筱从小到大是吃过不少苦的, 虽然不娇气, 但毕竟是在北平长大,后来也只去过上海,都是平原地区;他怀里还抱着早就累得呼呼大睡的囡囡,实在走不惯江西望不到尽头的山路。   从裴筱手中接过囡囡时, 是沈璁这辈子上第一次抱孩子。   小小软软的肉团子, 会像裴筱一样, 特别安静乖巧地趴在他怀里,但那种突如其来的责任感,又和抱着裴筱时心里格外踏实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奇妙。   几天之后,当他们一行人终于抵达了后方相对安全的村落,他第一次允许囡囡和他们俩睡在了一张床上。   因为多日路途劳顿,加上孩子适应力差,抵抗力弱,囡囡多少有点水土不服,安顿好后,她被裴筱强行拉起来吃了点东西,简单擦洗了一下,就早早又睡了过去。   农家土胚房里,不大的一张木板床上,因为怕囡囡晚上睡觉不踏实会掉下来,裴筱特意把孩子放在了靠墙的里侧,还细心地在墙边垫了个枕头。   刚安顿好孩子,他回头就瞧见沈璁刚从门口进屋,看样子才梳洗过;外面天色已经黑尽,他怕耽误沈璁休息,便也匆匆拿上了换洗的衣物出去洗漱。   等他收拾好自己再回屋,一推门正好瞧见沈璁脱了外衣上床,还顺带帮囡囡扯了扯被角。   不过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平房,甚至处处透着简陋和逼仄,最熟悉的人,最自然的动作,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平凡又普通,但这一幕久违了的安宁与温馨,却看得裴筱挪不开眼,怔怔地愣在了门边。   听见身后开门的声音,沈璁自然地回过头,看见裴筱已经换上了当地老乡准备好的衣裳。   扎染的土布上染着最朴素的靛青色花纹,裴筱头上还包着块白毛巾,刚洗过的头发有几缕从毛巾里滑出来,偶尔还会低落两颗水珠。   “真就像这村里的小媳妇儿了。”   沈璁低头笑道,顺带也唤回了裴筱的思绪。   “干嘛——”裴筱侧身关上房门,“七爷这就要嫌弃裴筱‘土’了吗?”   他倚着门框,眉眼轻轻一挑,含嗔带笑,便是这套最朴素的“行头”也遮不住的风情。   之前离开上海时,正月就已经过半,他们又在路上耽搁了两三个月,眼下赶上开春,天已经不那么冷了,老乡准备的换洗衣服便也不那么厚。   加上裴筱原本洗漱完就是要回屋休息的,身上只穿了一身薄薄的单衣,站在一扇四处漏风的木门前,夜里多少还是有点凉。   沈璁原本只是靠在床头,打眼瞧着裴筱跟自己贫嘴,怎么看怎么喜欢,但看见对方说话时下意识地拢了拢自己的胳膊,他便也没做什么太出格的事。   “赶紧上来捂捂。”他着掀开身上盖着的褥子,拍了拍一旁床上空出的位置,“都给你暖热和了。”   等裴筱到床边上下,他立马捞起被子将人裹了个严实。   “这些日子赶路,也没顾上跟你说——”怕吵醒床里面睡着的孩子,他一边拿帕子擦着裴筱的湿发,一边放低声音道:“前些天,他们已经联系上了新加坡那边。”   “我特意让孔立文去看了一眼,他传话回来,说老头儿身体硬朗着呢;喜伯那边一切都好,你也可以放心在这儿先住先来了,不着急的。”   “这山里面条件虽然差了些,但好在开了春,天儿马上就暖和了,日子也不会太难过,总比在大城市里天天提心吊胆地跑防空洞强。”   裴筱盘腿坐在床边,整个人都被捂得严严实实的,靠在沈璁怀里,舒服地眯起了眼睛,任由对方随便鼓捣着自己的头发,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这些天在路上,囡囡睡着时还好,总算有沈璁搭把手,但这孩子一旦醒来,多数时候还是非要黏着他;带着个孩子走不习惯的山路,他也着实是累坏了,靠在微暖熟悉的宽大怀抱里,昏昏欲睡,等应了沈璁一声,才渐渐觉出不对味来。   沈璁刚才说的好像是,“你”也可以放心在这儿先住先来了……   为什么是“你”,不是“我们”?   裴筱现在才反应过来,因为之前对外,他和沈璁的关系是表兄弟,所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旁人都会给他们准备两间房,或者至少是两张床。   今天总算安顿了下来,明明村里空置的村屋不少,却只给他们他们准备了一间房,一张床。   难道……   沈璁根本就不打算在这里长住?   “……七爷?”裴筱一个激灵就彻底醒了过来,回身望着沈璁,“你要走?”   沈璁闻言没有马上回答,手边只顿了顿,便还是像之前一样,继续温柔地帮裴筱擦着头发。   等头发差不多擦干了,他才趁着把毛巾扔到一旁靠椅上,正好背过身去的功夫,默默点了点头。   “我可能……要回一趟上海……”   那天他从飞机上跳下来的时候,沈克山的飞机已经起飞了,如约飞往台湾。   飞机落地后,眼看着儿子不见了,也许是出于对自己唯一骨血最后的保护,也许是压根就没想过会这么轻易交出自己大半辈子打下的“江山”,总之,沈克山没有按照约定走程序,把沈家在上海的所有产业交给洋人。   但他本人已经逃到台湾,短时间也不可能再回来主持大局,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沈家在上海的产业,尤其是和战时物资相关的一些实业工厂,名义上的掌权人,只能是他明面上唯一的儿子,沈璁。   按理说,在这样一个乱世中,沈家父子都已经在上海滩的地界消失无踪,手底下产业这些合同上走过场的事,也可以遮遮掩掩糊弄过去,只要实打实把那些重要的工厂和物资把在自己手上就行。   但偏偏就算是在法租界里的洋大人,也并非都是一条心,在他们背后都山头林立,各为其主;再加上欧洲本土上,他们自己的国家也早就打成了一锅粥,其他租界里的人也未必就不想来插一脚,抢一抢这送到嘴边的无主肥肉。   几方势力的拉扯之下,也就给沈璁这个名义上的“正统”拉扯出了一些空间。   “厂房是‘死’的,就放在那儿,他们还能抢一抢;但沈家手上还掌握着运输路线,这些东西靠得是人,可不是谁想接手就能接过去的。”   沈璁解释着,缓缓靠向床头,将裴筱也揽进了怀里。   “如果我现在回去,操作一下,兴许多少能帮到点忙,让这仗早点结束,我们——”   仗打完了,他才能带裴筱出国,甚至,等到那个时候,弱冠国内彻底安定了下来,他们也就不用走了,可以回到上海或者北平,把喜伯也接   回来。   一家人,整整齐齐的。   其实这一路上,自从知道自己可能要离开,类似安抚的话,沈璁早早就准备了一箩筐,但他还没有来得及说完,就被裴筱温柔地打断了。   “我知道了。”裴筱安静地伏在沈璁的胸口,柔声道:“七爷一个人在外面,万事都要多加小心,裴筱一定照顾好自己,和囡囡一起——”   他说着抬眼,温柔地望向沈璁,“等你回来。”   之前每一次跟裴筱有分歧,要分开的时候,沈璁都都会像现在这样,怕裴筱跟自己哭闹,更怕裴筱泪眼婆娑地求自己,所以事先准备了满腹的解释、安抚,却没一次用得上。   就跟之前的每一次一样,裴筱总是安静地接受他所有的安排,不哭不闹,甚至不多问一句为什么。   可裴筱越是懂事,他就越是心疼。   “对不——”   他紧紧搂着裴筱,刚要开口,就被裴筱的几根手指轻轻捂住了嘴。   “不用道歉。”裴筱轻声道:“这三个字,留着七爷哪天不想要裴筱了,再说。”   “只要爷心里还有裴筱,就没什么对不住我的地方。”   “裴筱……”沈璁拽开裴筱搭在自己唇边的手,心疼地吻了吻对方的掌心,“你心里要是不舒服,有什么担心或者害怕的,都可以说出来,不用憋着……”   裴筱望着沈璁,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把脸埋进了对方的怀里。   左手边,囡囡安逸地睡着,时不时还香甜地吧嗒两下小嘴,紧紧拽着他的两根手指头;右手边,沈璁宽大的怀抱揽着他,有炙热的温度,和有力的心跳。   他知道,自己不可以要求得太多。   “七爷一个人在外面,裴筱要是太担心,七爷就会不安心。”   “不是说过了吗,七爷是做大事儿的人,从在一起的第一天起,裴筱就知道的。”   “就算不能帮到七爷,裴筱也一定不能拖你后腿。” 第85章 秋意重   这一次离开, 沈璁走了有小半年。   告别时春意正浓,重逢时,漫山遍野都已经挂了秋。   沈璁回来先去跟人交接了一下外面的情况, 这才匆匆赶回了家。   还是在那间逼仄的小平房, 他坐在拥挤的小床上, 瞧见裴筱端着个小木盆进屋, 便一个箭步迎上去,将人吻在了门边。   似乎只要在呼吸,裴筱就能闻出空气里沈璁的味儿似的, 他几乎没有一刻犹豫,就沉进了这个阔别半年的吻里。   小别胜新婚,爱意决堤时,总是难舍难分。   从门边到床/上,越吻越深。   直到发觉沈璁的手指悄悄滑进了自己的腰间,裴筱才回过神来, 一把拽住对方。   “七、七爷……”   他大口地喘息着,眼神娇羞地示意了一下身旁床边拉着的薄薄布帘——   囡囡还睡在布帘那头的小床上。   孩子一天天大了, 毕竟不是亲生的,又是姑娘,虽然平时洗澡什么的都有村里热心的婶娘们帮忙,但晚上睡觉的事, 他总得自己操心。   之前他就一直想着, 不能总让囡囡跟自己睡在一起, 正好前些天听说沈璁最近可能会回来,他就特意去山上自己砍了树回来, 求村里会木工的大哥给囡囡打个了小床, 放在自己床边, 拿布帘隔开。   这样,等沈璁回来了,两人好坏算是能有点私人的空间。   虽然能准备的都备下了,但囡囡偶尔晚上要是醒了起夜,总还是要找裴筱的,他也不敢跟沈璁做得太过火。   感受到薄薄的衣料之下,两人炙热又诚实的反应撞在一起,他双颊一路红透到了耳朵根,低着头埋在沈璁怀里,悄悄扯着对方的皮带,羞赧道:“要不……我帮你……”   “算了。”沈璁摇摇头,翻身大字型躺在床上,偏头看向身边的布帘,苦涩地笑笑,只抬手抱住裴筱,让人睡在自己的胸口上,“等我下次回来,一定换个地方。”   “七爷还要走?”   裴筱激动地撑着沈璁的胸口,梗着脖子看向对方,看着沈璁轻轻叹了口气后,默默点了点头。   这次,没有人再逼迫沈璁,一定要做些什么,但他已经亲眼看到了一场真实的战争,和一片满目疮痍的土地。   他已经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样,完整地掌控整个沈家的产业,但他熟悉运输的网络,也念过很多书,学过很多国外先进的金融知识。   跟之前一心只想替窦凤娘“报仇”的简单心思不一样,当他捧起老乡冒着枪林弹雨给自己送来的,半个染了血的馒头,就清醒地意识到,既然自己可以,那就应该,去做些什么,早点结束这一切,哪怕只是提前一天也好。   这次,他没有再像之前一样,准备好满腹的解释和安抚,希望裴筱可以理解自己,因为他知道,就算什么都不说,裴筱也会懂。   “裴筱。”他只揽着裴筱的肩膀,轻声道:“如果你摇头,我就会留下来,陪着你——”   “和囡囡。”   几许呼吸后,他听见怀里的裴筱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裴筱没有念过书,也不懂得什么大道理。”裴筱指尖轻轻划着沈璁的胸口,缓缓道:“但我师父就是抽大烟抽死的。”   “裴筱知道,七爷要做的事情,一定都是对的。”   他仰起脸来望着沈璁,弯出一个温柔的笑。   “村里的人都很好,会帮忙照顾囡囡,平时有空,我可以教孩子们唱歌,也可以领着大伙去给前线退下来的战士们演出。”   “前一阵子,我还听说村里有个扫盲队,可以免费教人读书识字的。”   他攥着沈璁的手心,用力捏了捏,“七   爷不需要跟裴筱解释太多,更不需要担心裴筱。”   “不管你离开多少次,裴筱都还是那句话,我和囡囡都会好好儿的——”   “等着你回来。”   *   第二天一早,沈璁就离开了小村。   裴筱则跟之前约定好的一样,不哭不闹,只每一天都尽可能地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只是每当他空下来,就会爬上之前和沈璁进村时,村口路过的那座最高的小山包,远远地望着那条进出山村唯一的小土路。   起初,他会抱着囡囡一起上山,在日落时,再抱着孩子回屋休息;有时候囡囡困了,会就这么睡在他的手上。   后来,孩子一天天长大,他渐渐也就抱不动了,但还是会牵着小丫头的手,一道去山上等沈璁回来。   再后来,囡囡在村里有了同龄的小伙伴,渐渐也闲不住了,会带着其他孩子一起上山,在裴筱身边不远的地方,漫山遍野地疯跑。   到最后,孩子到了年纪,可以进村里的小学校念书了,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总是陪在裴筱身旁,但他还是会一有空,就爬上小山包张望。   期间沈璁偶尔也会回来看看他和孩子,甚至还会抽空检查囡囡的功课;但也和之前一样,沈璁最多只是休息一两天,便会匆匆离开。   每一次,裴筱都会站在山头迎着沈璁,也会微微笑着,送对方离开,然后再日复一日,出现在那个山头上——   从不埋怨,也不后悔。   因为他一直相信两件事,沈璁做的都是对的,沈璁一定还会再回来。   终于,在一个金秋十月,当满山的八月桂都开出了银白色的小花时,他终于又在村口的小山包上,看到沈璁出现在了那条已经被拓宽了不少的土路的尽头。   他不管不顾地从山坡上一路大步往下跑,被扬起的黄沙迷住了眼,跌了好几跤,才终于站在了沈璁“回家”的那条必经之路上。   远远看到沈璁也发现了自己,抬起胳膊跟他挥手时,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哭画了脸。   其实摔在松软的黄土上并不会太疼,只是这一次,他能感觉到不一样。   往常沈璁回来看自己,他也会像过年一样开心,但这一次,开心的似乎已经不止他一个人。   又是一年丰收,村民们各个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而且,比以往的每一次都要开心。   村里新修好的广播站每天都会给大伙通报山外的情况,所有人都知道——   仗,终于就要打完了。   裴筱猜,这一次,也许沈璁再也不用走了,起码,不会再一个人离开。   但也也不敢多问,怕自己失望,更怕沈璁难受。   他一口气跑到沈璁跟前,当着出来迎接的村民,和大队进山的人马面前,他们不可以拥抱,接吻,喜极而泣,但却不约而同的,用噙满泪水的双眼,隔着重重的人群,不近不远地望着对方,相视一笑。   这一次回来,沈璁还是跟之前一样,先去村里交代了一下外面的正事;等他回到小土屋时,看见裴筱系着围裙,在门口的灶台前做饭,而在另一边的屋里,囡囡一本正经地坐在窗前,努着小嘴正在写作业。   “……七爷?”   听到身后院门被人推开的声音,裴筱连手边的锅铲都来不及放下,就急急地迎了上去,激动得热泪盈眶。   在他马上就能扑进那个久违了的怀抱中时,余光瞥见窗口的囡囡正伸长了脖子朝外张望,只好慌张地停下脚步,手足无措地把锅铲藏到身后,揪着围裙的一角,看着沈璁,明明早已热泪盈眶,却还要在孩子面前故作镇定。   “七、七爷……我锅上做了热水,你先、先进屋歇会……擦擦身子,饭、饭菜……马上就得   ……”   沈璁本来已经张开了双臂,看着自己面前一脸尴尬,满身克制的裴筱,马上便明白了过来;一抬头,他果然看见囡囡已经摸到了门边,正“贼头贼脑”地探着脑袋往他们这边望。   他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但还是在收回手之前,极其自然地撩开了裴筱鬓边一缕落下来的碎发。   “村里不是有食堂吗,你一个人,还要带着孩子,不用特意为我忙活的。”   “没、没有,”裴筱娇羞地垂眸,明明只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动作,但当着孩子的面,哪怕只是心底那一抹关不住的悸动,也能让他羞得抬不起头,“这边的人口味重……”   他担心沈璁吃不惯,但当着囡囡的面,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最后只能小声支吾道:“我怕、怕囡囡吃不惯……她还小,吃太辣,对身体不好……”   就在两人手足无措地只能用眼神互诉衷肠时,鬼灵精的小丫头已经悄悄摸到了跟前,躲在裴筱的身后。   “大伯,爸爸今天做了好多好吃的!可我觉得……”   “还不如吃食堂呢!”   小丫头说完,瞥见裴筱回过头来瞪着自己,便猴精猴精地吐了吐舌头,一溜烟就跑没了影。   看着孩子跑远,沈璁终于伸出手揽了揽裴筱的肩膀。   在村里,他跟裴筱对外的关系是“表兄弟”,刚才囡囡一声“大伯”倒是提醒了他,忍不住笑着跟裴筱打趣道:“看来‘表弟’这厨艺,这么久以来也没什么精进?”   “以前在上海,你也没少吃我做的饭啊?”裴筱娇嗔道,悄悄回头看了一圈,确定囡囡已经跑出了院子后,才没好气地戳了戳沈璁的胸口,“那会儿不见你‘嫌弃’我,现在倒学会跟着个孩子起哄了。”   “那会儿我不是怕说了你得伤心吗?”沈璁宠溺地笑着,眼中带泪,脚跟悄悄带上院门时,一把将人揽进了怀里,伏在裴筱耳边温柔道:“以后可是要吃一辈子啦——”   “我不心疼自己,还不能心疼心疼孩子?”   裴筱拽着沈璁的衣襟,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啜泣声都埋进面前的怀抱里,还不忘嘴硬道:“囡囡都被你宠坏了!”   “我宠坏的?”沈璁轻抚着裴筱的后背,一边安慰着,一边调侃道:“真不是你这个当‘爹’的?”   “那我呢?”裴筱在沈璁怀里缓缓仰起脸来,泪眼婆娑,满是柔情,“裴筱是被谁宠坏的?”   “那就是还不够——”沈璁笑着一把抱起裴筱,享受着对方如初见时那般,双脚一离地就紧张抱住自己的依赖感,“往后,还得把你宠得再‘坏’些。”   *   很快,小院里再次飘起炊烟,伴着铁锅翻炒的声音,就着裴筱事先烧好的热水,沈璁简单地洗去了身上这一路来的风尘仆仆。   饭后,趁着沈璁检查囡囡功课的功夫,裴筱也去简单地梳洗了一番,刚推门进屋,发现沈璁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哄得在山里疯惯了的“野丫头”早早就歇下了。   不等他反应过来,房间内薄薄的布帘边便伸出一只手来,一把将他拽到了屋子的另一侧,不由分说地吻了上来。   这一吻,似乎是要补上这长久以来的彼此亏欠,深长缠绵。   从一开始的热情似火,急不可待,渐渐地,喘/息声愈发急促起来,裴筱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呼吸了,好像踩在云上一般,整个人都变得软软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甚至已经忘记要制止沈璁四处“点火”的“贼手”,只是本能地紧紧抱着对方,好让自己不至于腰身一软跌在地上。   直到帘子的另一边突然传来翻身的响动,也还是沈璁先一步回过神来。   被松开后,裴筱总算得了一瞬喘息的机会,大口呼吸时才渐渐后知后觉地红   了脸。   “我就知道……这丫头……”他趴在沈璁的胸口,用对方的衣物掩着自己的口鼻,尽可能挡下急促的喘/息声,羞赧地小声埋怨道:“肯定是因为‘怕’你……才躲在床上装睡的……”   “你下午不是还说……”沈璁的呼吸声也很粗重,但还是极力克制着,调笑道:“是我把人宠坏了吗……”   他一手撑在裴筱耳侧的墙上,一手架住对方的腋下,将人堵在墙角的同时,也深怕怀里软成一摊春水的人会站不住跌倒。   “上次不是说过,要换个地方?”   裴筱记得,第一次离开前,沈璁曾经说过,下次回来,要换个地方。   之后许多次,等沈璁再回来,这一直都是来去匆匆;他们没有换过地方,沈璁也没有再提起过这件事。   “七爷……”裴筱惊喜地看着对方,激动地几次张开嘴,却说不清话,最后只能结巴道:“你、你这次……不、不走了?”   “不走,你是真的想留在这村里给我当‘小媳妇儿’吗?”   沈璁不置可否,说着一把扯下深怕木床上的床单,不等裴筱反应过来,便拿床单将人裹住,躬身直接把裴筱抗到了肩上。   *   村外成片的苞米已经过了收获的季节,只有光秃秃地苞米杆还站在地里,等到冬天来时,才会有人割了回去当柴火烧。   沈璁扛着裴筱走到田边,一路上只要裴筱挣扎,他就会使坏地一把拍在对方屁/股上,羞得裴筱一动也不敢动。   在一个堆成半人高的苞米棒子小山边,把人放在了上面坐好,然后就转身一头扎进了苞米地里。   等裴筱扯开裹在身上的床单,循着响动追过去,看见沈璁已经拿脚踩倒了一大片苞米杆,形成了一个大圆。   “七爷……你……”   他疑惑地看着沈璁,刚要开口,沈璁便回身打断道:“来得正好。”   说着,沈璁一把扯过裴筱手里抱着的床单,铺在了地上。   看看身旁一人多高的苞米杆,再看看面前的裴筱,他一把将人抱起来,再轻轻放倒在了铺好的床单上。   “这次——”手指轻轻滑进里衣时,他摩挲着裴筱细嫩的皮肉,吻着对方的耳垂,“恶劣”地享受着裴筱在自己身/下的颤抖,轻声道:“总算没人再能打扰我们了。” 第86章 完结章   深秋的晚风带着丝丝的凉意, 沈璁搂着怀里汗津津的人,以为裴筱已经睡着了。   他将胡乱扔在一旁的衣裳拢起来,都裹在裴筱身上, 然后将人抱起来枕着自己胸口,想让对方睡得舒服些。   江西山中的小村庄, 秋高气爽, 风拂过苞米杆的沙沙轻响,混着裴筱匀长的呼吸声, 宁静而美好。   但数日奔波后的沈璁却毫无睡意,张眼望着高高的天, 伸出一只手,数着指缝里的星星。   没什么特殊的原因,他就是太久没有像现在这样, 可以毫无负担地搂着自己的爱人——   美人、美景和时光, 哪一个他都不舍得辜负分毫。   “好漂亮啊。”   就在他望着头顶的天空出神时, 怀里轻轻传出一个微微沙哑的声音, 慵懒又带着点点的娇憨。   “嗓子怎么哑了?着凉了?”他低头看着怀里的裴筱, 说着就要起身, “我抱你回去。”   “……你还好意思问?”   感觉到自己双颊传来的灼热,裴筱一阵害羞, 正要把脸埋进沈璁怀里,想想却不解恨, 又没好气地捏了把对方手臂内侧的软肉。   “刚都说了……”他娇嗔着小声埋怨道:“让你轻一点……”   沈璁闻言挑眉一笑,随手捞起里衣的一角, 把刚擦过自己小腹的地方摊在裴筱面前, 咬着对方的耳垂低声蛊惑道:“口是心非。”   看着衣料上沾满着自己的污迹, 裴筱颊边的那把火瞬间烧到了耳根, 气鼓鼓地一把推开沈璁的胳膊。   见这人真的背过身去,任他怎么逗/弄也不肯搭理自己,沈璁长臂一展,赶紧将人捞回怀里,柔声哄道:“不逗你了……”   “你还知道自己在逗我啊……”裴筱没好气地瞪了沈璁一眼,“七爷走了这么久,调戏人的本事倒是丝毫不减当年。”   “是啊,我都走了这么久了……”哄好了怀里的大美人,沈璁重新抬起手来,从指缝里望着天,“这么久,你就没有看过这天上的星星吗?”   “看过。”顺着沈璁的眼神,裴筱也抬起头来,望着满天繁星,轻声道:“但是七爷不在,星星都不亮了。”   “对不起。”沈璁缓缓道,声音低沉而沙哑,“裴筱,你怨过吗?”   “怨。”裴筱的声音也很轻,险些要淹没在风吹过苞米杆的沙沙声中,“怨我自己没本事,不能陪在七爷身边。”   沈璁闻言很快收回了高举的手臂,悄悄握拳。   他不想让裴筱看到,当年“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少爷,现在手掌已经结出了茧。   村里的日子虽然清平无聊了些,但总好过外面的枪林弹雨,朝不保夕;裴筱的童年已经够难的了,跟着他也过上两天舒坦日子,还白白受了不少委屈。   与有没有“本事”无关,他不可能再让对方再跟着自己吃苦遭罪了。   但其实,他小心翼翼保守的秘密,裴筱一早就已经看在了眼里。   就像他能凭空描绘出裴筱的身形,分毫不差一样,真是放在心里的人,哪怕只是在自己跟前晃一圈,也不会错过任何细节。   早几次沈璁回来时,裴筱就趁着对方晚上睡着后,悄悄在那双熟悉的,结出茧疤的大手中掉过泪了,只是没让沈璁发现。   他很清楚,如果让沈璁知道了,也只会让两个人都更难过而已,还不如装傻。   于是,在第二天醒来时,他总会微微笑着,送沈璁离开,然后再爬上村口那个小土包,一天天等着,望眼欲穿;就好像还是十几年前,那个在北平的风雪中,坚持守在门边的那个小男孩,一点也没有变。   或许就像他们早定的缘分一般,他的宿命也在十几年就定下了   ——   守在原地,等着沈璁回过头来,看看自己。   不过他并不觉得委屈,因为不管是十几年前,还是今天,沈璁都回来了。   只要想着沈璁会回来的,他的日子就有盼头,只要沈璁真的回来了,那些等待,他都可以甘之如饴。   就这样,两人长久无言,直到沈璁轻轻拢了拢搭在裴筱身上的衣裳。   “走吧,我抱你回去。”   “不要!”裴筱一把抱住沈璁,“我还不困了……”   “不困你刚才躺着一动不动的。”沈璁宠溺地捏了把裴筱的鼻尖,“走吧,都入秋了,这么睡过去是要着凉的。”   “那我不是……累了嘛……要疼……不想动弹……”裴筱一阵羞赧,抱着沈璁想要抬自己起来的胳膊挡住脸,小声嘀咕道:“还不是七爷刚才作下的‘孽’……”。   他鼻尖蹭着沈璁胳膊里侧的软肉,用略带鼻音的慵懒声调撒娇道:“裴筱就是想跟七爷再呆一会……”   “要呆以后有的是时间。”沈璁说着坐起身来,“囡囡都那么大了,你不会真以为以后回了家,我还能同意她睡在我们屋里吧?”   “我可没说……”裴筱嘴边勉强地应付着,不情不愿地被沈璁拽了起来,才后知后觉地咂摸出了对方刚才话里的味道来,“七爷!”   “你真的——”   “要走。”沈璁笑着打断道:“就那小破屋子,小破床,我一天也不想再呆了,两个人躺平都睡不下,你要天天都躺在我胸口上睡——”   “早上起来半边膀子都得麻。”   以前裴筱总爱打趣说他有少爷病,那会多多少少是真有的,就算这些年来也差不多都打磨干净了,他也不介意再拿出来跟裴筱开两句玩笑。   “但是这次——”他温柔地笑笑,微微颔首:“我们一起走。”   他原意是打算尽可能说得轻松些,不想再惹得美人梨花带雨,却不想一回身,看见裴筱早就已红了眼眶,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   “七爷这是嫌弃裴筱吗……”   裴筱哽咽着,半撒娇半埋怨,但真正委屈的,却不是沈璁的一句玩笑话。   就算早就多多少少能猜到点,沈璁这次回来,大概不会再走了,但因为害怕失望,他一直控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太多,也抱有太大的期待。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来沈璁亲口说出自己望穿秋水的这句话,他的眼泪就像是已经憋了半辈子,怎么可能还忍得住。   “不准哭。”沈璁盯着裴筱,嘴上佯装严厉,眼神却无比宠溺,轻轻挑起对方的下巴,“我带你回北平吧,去看看你师父。”   “我连他给我取的名字都不敢再用了——”裴筱仰脸看着沈璁,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裴青”这个名字,在他转行唱了花旦时就改掉的,这才有了现在的“裴筱”。   “我师父现在肯定失望极了,我哪儿还有脸回去见他老人家。”   “那就去‘见见’我娘,还有我外公外婆。”   他捧着裴筱那张精致的小脸,看着对方纤长浓密的睫毛,兜着将掉不掉的泪珠,在夜风中可怜兮兮地打着颤,自己的心尖好像也跟着抖了抖。   用大拇指的指腹不动声色地拭去眼角的晶莹后,他低头吻了吻裴筱的额头,柔声道:“好歹也算是成了家了,应该回去跟长辈们都知会一声的。”   裴筱仰起脸来看着沈璁,对这一番话多少有些震惊,紧张得连眼睛都不敢眨,好像是想看透沈璁的话里还有没有什么开不了口的转折。   毕竟曾经经历了太多,沈璁说得越好,他就越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那之后呢?”他急急地问道。   “……之后?什么之后?”   沈璁笑道,“北平都已经不打仗了,我们当然可以留下。”   “我已经答应,将沈家在上海全部的产业都捐献政府了,对不起,没有跟你商量。”   “都是你的东西,要跟我商量什么。”   裴筱随口一句,轻描淡写,但沈璁的眼神却暗了暗。   “是沈克山的。”   虽然沈璁接手后,也多多少少扩展了一些诸如“药厂”之类的生意,但不得不承认,总体上,沈家在上海的基业,的确是沈克山大半生的心血。   但也正因为是沈克山的心血,所以打从沈璁回国的第一天起,就没有过半点要将沈家在上海的产业据为己有的意思。   沈克山的东西,从一开始就不过只是他“复仇”的工具,现在总算大仇得报,心愿得偿,都捐出去了,他反倒眼不见为净。   “他们希望我之后可以留下来,在财政部门里主管一些经济相关的工作。”   “这样,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留在北平了。”   “当然,如果你想回上海的话,我可以去申请一下,应该也没有问题。”   其实他之前就想过了,毕竟是出生长大的地方,他们都在北平生活了十几年,比起上海,裴筱应该更适应北平的生活。   “不过——”   说着他话锋一转,裴筱的眉头也立马跟着揪在了一起。   “毕竟是要在政府里任职的,虽然他们会安排住所,按标准,应该也会是一栋二层的小楼,但大概是没办法跟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比,就更别提沈公馆了。”   没有租界,没有洋人,没有不可一世、只手遮天的沈家,也自然就不会再有沈家七少爷,或是那个搅弄着上海滩的风云际会,令人闻之色变的“活阎王”。   “以后你要是再‘招蜂引蝶’的——”看着裴筱一脸紧张的样子,沈璁耸了耸肩调笑道:“我可不能再随随便便就拿枪指着谁的头了。”   知道沈璁在跟自己开玩笑,裴筱配合地“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等他再抬眼望向沈璁时,眸底的担忧终于散去,闪动的柔情中,好像掺着天上的星星。   虽然沈璁说着以后可能没有这个,没有那个……   “但是裴筱知道,七爷的未来,都会有我。”   他并不奢求沈璁会说出类似“有你就够了”之类的情话,毕竟情话,多数时候都是骗人的;他只需要知道,不管沈璁计划的未来是个什么样子,那本“计划书”里都会有他的一页——   那是他们两个人的未来。   这就已经足够了。   “七爷以前说过,要带裴筱出国的——”他略显突兀地问道:“这话还算数吗?”   “当然。”沈璁自然地点了点头,“等我们都安顿好,国外的情况差不多也该消停下来了,到时候,我们就出国去玩一圈。”   “想到哪里?去欧洲看我以前留学的地方?或者……”   “去美国也可以,听说朱珠一直在那边。”   “还可以去新加坡,看看喜伯”   “那就去看看喜伯吧。”裴筱看着沈璁,轻轻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在那边住下。”   “喜伯年纪大了,就算有孔立文在,多少能帮衬一二,但到底不是自家人,而且……”   “如果留下来,我就一直只能是你的……”   “表弟。”   “对不起。”见裴筱说着缓缓垂下头,沈璁连忙将人往怀里揽了揽,“裴筱,我……”   作为一个跟无数狠角色算计周旋了小半辈子的人,他其实并不像一般男人那样大大咧咧,裴筱能想到的,他都想过。   以前裴筱为了赚钱,什么都愿意干,就是因为他没有家,所以就算在银行里   存着金条,也没有安全感。   沈璁就是担心,不管他对裴筱多好,但毕竟背井离乡,没有亲人朋友,甚至还有可能连语言都不通,会让裴筱永远都背着一种漂泊无依,随时害怕被抛弃的不安定感。   “我以为、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他心疼地搂着裴筱的肩膀,“对不——”   “七爷是不打算要裴筱了吗?”裴筱抬手抵在沈璁的唇边,佯嗔着嘟了嘟嘴,没让他继续说下去,“我说过的,不准说随便那三个字。”   “你又没有说错,我就是不在乎那些名分的东西。”   打从记事起,他就跟着冯吟秋学戏,唱青衣的,经常都是女娇娥打扮;尤其是后来冯吟秋落魄了,带着他搬去了京郊的贫民窟后,周围的孩子也没有见过这些,可没少笑话他。   后来到上海后,他没多久就封箱罢唱,换了身旗袍,转身就进了夜总会,跟一群歌女舞女们站在一个台子上,鲜花掌声虽然不少,但白眼奚落只会更多。   其实他从小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日子是为自己过的,要是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他大概都活不到今天。   反正不管他是沈璁的“表弟”,还是别的什么,关起门来,沈璁心里都还是有他的,也会对他好。   所以,他是真的不在乎。   “但是沈璁——”他抬眼认真地看着沈璁的眼睛,“囡囡长大了,其实什么都懂。”   “她应该也要喊你一声‘父亲’的。”   “裴筱从小就没有家,是那天七爷掏出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房本,我才第一次有了家。”   “我就想要一家人,能整整齐齐地在一起。”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房本……   看着裴筱无比真诚地望着自己,这回沈璁倒是鼻梁一酸。   当初想着要把房子过户给裴筱时,他原也没有多想的。   房子而已,他想要多少有多少,想要多大有多大,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也无非只是他把上海滩最风华绝代的大美人“拐”回来据为己有的,一点点微小的手段和代价。   但就是从那一天起,他开始渐渐意识到,自己有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   “家”。   “好。”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调整好被无数回忆冲刷着的情绪,伸手揉了揉裴筱眼角那颗漂亮的泪痣,“以后我们家的事儿,都是你说了算。”   低头吻住裴筱前,他深深地望着对方的眼睛,低沉的嗓音清楚地唤了声:“沈太太。” 第87章 番外一   三年后, 新加坡,滨海高尔夫俱乐部。   虽然时令已值深冬,但在终年长夏的新加坡, 午后的海风依然温暖潮湿, 吹得人昏昏欲睡。   球场边,一柄巨大的阳伞下,沈璁惬意地靠在躺椅上。   他戴着副墨镜, 也不知是睡着还是醒着,一旁贴身的保镖几次上前想要把人叫醒, 又被身边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拦了下来。   直到不远处一颗高尔夫球划破海风,画出一条完美的弧线, 趴在他脚边的大黄狗对着球飞行的方向“汪汪”叫了两声, 这才把他吵醒。   “还没跑累啊……”   他语气淡淡的,很显然是在跟脚边的大狗说话,懒懒地睁开眼, 瞧见孔立文正局促地站在一旁。   “来了?”他醒了醒神坐起身子, 见孔立文一脑门子的汗,显然已经来了有一会了,便回过头对一旁的保镖责备道:“我就是闭目养会精神, 也没睡着,这孔少爷来了你怎么不吱一声,让人干等着。”   保镖是当初沈璁从国外留学回到上海后,就跟在身边的老人了;因为不满沈克山的很多做法,后来又跟黑色中山装的那一拨人接上了头, 便也慢慢发展成了沈璁的心腹。   后来沈璁跳飞机时, 是他在机舱大门口把人拦下来的, 便一路跟着喜伯到了新加坡, 算算时间,也是旧识了。   他平时就住在沈家的别墅里,跟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起,与其说是下人,保镖,其实也算是沈璁的兄弟,自然明白沈璁这话是客套给一旁的孔立文听的,便也没有反驳什么,只一脸抱歉地点了点头。   倒是一旁的孔立文不好意思了,忙解释道:“是我、是我……”   “是我不让叫的。”   “七少爷日理万机,倒是我,闲得很,等等也不碍事。”   他虽然比从前发福了不少,但性格倒是没怎么变,还是跟原来一样,世故圆滑,说起话来满脸堆笑,让人找不出什么错处来。   可沈璁却听得微微出神。   “七少爷”这个称呼,似乎已经离他很远很远了。   没有了上海滩叱咤风云,只手遮天的沈家,自然也就没有了“沈家七少爷”,现在身边的人大多数时候都会尊称他一声“沈总”。   从前的旧识,现在还留在他身边的,已经不多了。   他一时有些微微的感慨,直到余光瞥见一旁的孔立文偷偷抹汗,才回过神来。   “坐。”   他拍了拍身侧的另一张躺椅,见孔立文一边点头哈腰地应着自己,一边盯着他脚边的大黄狗,笑得一脸尴尬。   “怕狗?哈哈哈——”他反应过来,朗声一笑,随手捡起桌上的一个小球,一把掷了出去,“Luck,去——”   见大狗应声飞奔出去,他才回头跟一旁的保镖打了个眼色,意思是等会别让狗再把球叼回来了,孔立文这才敢坐了下来。   “居然还、还真是七少爷养的狗啊……”孔立文一脸惊讶,旋即客气地寒暄道:“养、养得真好……油光水滑的……”   “我不太管的,平时都是拴在院子里,囡囡和裴筱喂得多。”看着狗子已经跑得看不见影,八成是去找裴筱了,沈璁随口道:“所以这畜生跟我也不亲。”   也无怪孔立文惊讶,从前在上海一个圈子里厮混的纨绔,谁不知道沈璁有洁癖,怎么可能忍受家里有这种掉毛的东西,还是三只——   两狗一猫。   起初养lucy时,裴筱说是养在高尔夫球场,帮忙捡个打歪了的球回来,可没两天又说这狗子在球场没个人教着,学不会捡球,便牵回家了家。   虽然回了家,但好在屋里院子够大,Lucy平时不进屋,都在院外跑,沈璁便也没说什么。   后来裴筱经常陪着他出来打球,慢慢也起了兴趣,他便乐得手把手地教;等裴筱渐渐学会了点,两个人一起打球,一条狗就不够用了,便有了第二条。   再然后,当囡囡抱着个刚足月的小奶猫,嘟着小嘴,眼泪汪汪地望着自己,说想要留下时,沈璁就有点没办法了。   不过好在新加坡也没有冬天,狗可以常年养在院子里,猫咪晚上也都是跟囡囡睡,再加上平时有佣人照顾,关起门来,这些掉毛的东西从来都不会进他们的卧室,软乎乎的,还会撒娇,沈璁倒也越看越顺眼了。   有些看上去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比如养猫养狗,甚至养一个孩子,又比如——   结婚。   沈璁从前不也没想过自己会心甘情愿地被一个人“套牢”。   裴筱撒娇的功夫愈发炉火纯青,现在还多了个大有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架势的“女儿”,离开江西后,不管遇上什么事,两个人都有商有量的,就算整天都腻在一起,这么多年来也从没拌过嘴。   想到这些事,就算到了现在,沈璁也还是会会心一笑,可一旁孔立文的表情就没那么轻松了。   他摘掉墨镜,看见小圆桌的对面,孔立文还是一脸后怕的表情,便随口安慰道:“金毛,就是帮忙捡个球的,不咬人。”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孔立文连忙附和道,一脸尴尬地扯了扯领带,“我只是……”   “哈哈哈——”看着对方满头大汗的模样,沈璁朗声一笑,客套道:“是佣人在电话里没跟你说约在了球场吗?”   “倒是我疏忽了。”   “本来是裴筱说想出来打场球,我瞧着今儿这天不错,就想着让球场歇业一天。”   说着他望向之前有一个球划过的方向,裴筱应该就在那边。   “这样他能好好玩玩儿,省得跟人打挤,正好也让人领着你四处逛逛。”   “落成那天人太多,没顾上好好招呼你,这都开了快小一年了,平时客人多,也没机会让你瞧个仔细,好歹——”   “你也是投了钱的。”   孔立文闻言立刻就坐不住了,忙起身鞠躬道:“七少爷这就是折煞小弟了!”   “其实佣人在电话里都说了,我也知道是球场,只是怕……”看着沈璁身上休闲的短袖高尔夫球衫,他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怕怠慢了七少爷……”   这高尔夫球场在明面上有他的一份干股,但其实背地里就跟当初在上海的药厂一样,是沈璁带着他赚钱。   当初的药厂他好歹还拿了块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这球场他除了拿了一点钱,真是没帮过什么大忙。   可若要论“钱”,沈璁可一点也不缺。   虽然不比当初在上海滩的沈家根深蒂固,但其实多年前,他就陆续把在国外“留学”时赚到的钱都投到了新加坡,所以当时才敢在飞机上跟喜伯说,能够对方一辈子衣食无忧。   后来他没有复刻当初沈家在法租界的老路,深耕实业,但凭借着狠辣独到的眼光,用当初投往新加坡的钱做资本,他所投资的项目,比如眼前这座高尔夫球场,回报率都是极高的。   当年雄踞法租界的上海滩首富之家,就算换了个地界,若是有心再挣一挣那首富的位置,恐怕差的也是时间而已。   孔立文心里很清楚,沈璁不缺他那点投资,跑腿的功夫也是随便找谁都能做,之所以还愿意带着他,真算是念着旧情做慈善了。   可凭借沈璁现在的财力,哪怕只是指头缝里漏出来的那一点“油水”,也够他一家老小维持住之前国内的体面生活了,多少人打破头都抢不到,他又怎么能不战战兢兢,感恩戴德。   “就我从国内带出来那点金   条,路上折腾掉一半,到了地方买房置地再去一半,就我余下的那点钱……”   “做做生意,亏两次也就该不剩什么了。”孔立文惭愧道:“若不是有七少爷照顾提点,这些年挣钱的活儿总能想着小弟,我这老大不小的人了,只怕养妻活儿都难。”   沈璁闻言,笑着摆了摆手。   当初喜伯初到新加坡时,虽然钱上是不紧,但到底人生地不熟的,找房子安家,都少不得孔立文从旁牵线,多少搭把手。   所以明里暗里的,沈璁现在的确是有意在提携孔立文。   他是睚眦必报的性子,小时候的仇,记了二十多年,只要有机会,早晚都要讨回来。   但谁帮过自己,他也都会记得。   “孔兄言重了。”   他客套着,旋即起身,准备找人领孔立文走走看看,也好把面前这篇让人尴尬的寒暄揭过去,刚一抬头,就瞧见裴筱笑盈盈地朝自己这边走了过来。 第88章 番外二   刚到高尔夫球场的时候, 孔立文远远瞧见沈璁靠在躺椅上小憩,差点没认出来,因为沈璁今天居然穿了件天蓝色镶白边的高尔夫球衫。   他认识沈璁这么多年, 无论春秋冬夏,也无论什么场合, 对方从来都是一副西装革履的模样,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就算这两年在新加坡, 沈璁偶尔也会穿些休闲的衣服,总也逃不出原来的黑白灰三色。   孔立文还从没见沈璁穿过这样明快的浅色,直到看见裴筱, 他才明白过来——   这俩人居然穿得一模一样。   同样款式的过膝休闲短裤,同样款式的高尔夫球衫, 只不过裴筱穿的是粉蓝色, 衣袂镶淡着淡粉,配上他远远看去轻盈的体态,轻快的步子,别样娇俏。   “啧啧啧——”孔立文看得连连摇头,“我怎么记着, 这裴老板说话也该快有三十了呢?”   “有了。”沈璁嘴边应着,眼睛却跟长在了裴筱身上似的, 从对方一出现就没有再挪开过, 唇边的笑意也是藏都藏不住, “去年春节里刚满,这再翻年都该三十一了。”   “这……”孔立文一脸震惊,“三十可是大生, 七少爷怎么没摆上两桌, 请了人来好好热闹热闹, 好歹也给我个机会,备份薄礼,聊表心意。”   沈璁闻言无奈地摇了摇头。   裴筱似乎并不喜欢这些排场,到新加坡安顿下来后,他几次想给对方补上一个完整的婚礼,都被裴筱三言两语糊弄了过去,至今也没办起来,就更别说生日宴了。   “那会我俩都不在新加坡。”他看着裴筱的方向,随口解释道:“刚过完年初三就去加拿大了。”   去年前年,也不知是不是囡囡在学校里学到了什么,回来说给了裴筱听,他突然就跟沈璁说,想要去看极光。   说起这事时,还是囡囡放寒假前,沈璁做了一番功课,发现时令正好能对上,又能顺道去加拿大看看Maxime神父,就派手下的人安排了行程,准备等给裴筱过完生日就出发。   这几年在新加坡,虽是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圆了两人小时候都曾经缺失的天伦之乐,但却也少了些“小两口”独处的时光,所以一年两次的,他们丢下家里的老人孩子,出去旅游一圈,冬夏各一趟,雷打不动。   一般两人在冬天的那趟旅行都会安排在春节后,沈璁也没觉得有什么,哪知道最后被裴筱一顿软磨硬泡,修改了行程,愣是刚过完大年初三就出发了,裴筱的生日自然也就只剩下两人独处。   不过对于沈璁的这个答案,孔立文似乎并不意外。   虽说做生意时,他的脑子显然不灵光,但人情世故上的东西,他向来精明。   他能看得出来,之所以沈璁在到新加坡后,放弃了原本沈家最擅长的实业办厂和运输行当,转而选择了一些零散的投资,也不再像从前那样,鸿业远图,事必躬亲,甚至就连那个无数人日思夜想的首富之位,和俗世所谓的功成名就都不那么看重了——   就是因为沈璁想多抽些时间出来,陪陪家人。   钱是挣不完的,更何况他已经够多了;能搂着怀里香香软软的大美人一觉到天亮,有什么不好的?   他再也不想让裴筱半夜睡醒,摸着身旁凉掉的被褥,睡眼惺忪地下楼帮自己冲咖啡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了两句后,便都各想各的,没有再作声。   直到裴筱走到近前,渐渐能瞧清脸了,孔立文才忍不住惊叹道:“这哪儿像三十岁的人啊……”   方才他只是远远瞧见裴筱身姿窈窕,步态轻盈,还想着有童子功在身上的人,到底是跟旁人不一样;哪知道凑到近前一看才发现,裴筱那张精致的脸蛋也跟当初在百乐门时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照样的细白嫩滑,这么亮的日头底下都看不到一丝皱纹。   好像这么多年的时光也从不曾经过他身边一样。   “怎么就一点儿也不见显老呢……”孔立文小声嘀咕道:“还跟二十出头似的水灵。”   “他显什么老,又不操心。”   沈璁随口应着,满脸宠溺,抬手招呼来一旁的佣人,把用冰块镇在小盒里的橙汁端了出来。   “孔少爷来啦?”裴筱低头走进阳伞,从佣人手上接过果汁,笑眯眯地跟孔立文打着招呼,转过头来却眼帘一掀,悄悄瞥了沈璁一眼。   他爱吃甜食,但沈璁总说吃多了糖不好,每次出来玩,总会变着法地给他准备冰镇的果汁。   从冰盒里拿出来的果汁很快给透明的玻璃杯镀上了一层细密的水珠,裴筱捧着冰凉的杯子,心里却暖暖的。   “热了吧?”见裴筱把杯子捂在脸上,沈璁忙从怀里掏出一方折得方方正正的手帕,“擦擦汗。”   “还行,就是听人说孔少爷来了——”裴筱从沈璁手里接过手帕,悄悄捏了捏对方的手心,便转头对被晾在一旁的孔立文寒暄道:“孔少爷可是稀客,我就走快了两步。”   “怎么不带夫人一起?”   “裴老板说笑了,哈哈哈——”孔立文大笑两声,“我家那小子不争气,夫人又被老师请到学校去了。”   “不像你们家囡囡,懂事又机灵。”   “孔少爷这才叫说笑呢。”   裴筱也附和着轻笑两声,几人便算是打过招呼了,他捧着橙汁喝了半杯,放下时抬手唤来了一旁的佣人。   阳伞下一共只放了两张躺椅,是之前他和沈璁休息时用的,现在一张是孔立文坐着,一张在沈璁身后;他刚打了两个多小的高尔夫,路上也的确快走了两步,冰凉的橙汁压下了暑气后,他便开始觉得有些累了,正想要坐下歇歇脚。   一旁的佣人见状很快心领神会,刚搬来张折叠椅,走到一半却又退了回去。   虽然什么都没看到,面前的沈璁也还神态自若地跟孔立文闲聊着,但裴筱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这人不知又想了什么招要戏弄自己。   他娇嗔着瞪了沈璁一眼,见对方仍旧不为所动,便干脆绕过沈璁,准备直接抢了对方的位子。   想想还不解气,绕到沈璁背后时,他还调皮地拽了把沈璁的皮带,哪知道这人居然顺势就坐了下来,抢在他前面“霸占”了最后一张椅子。   “累了吧?”坐下后,沈璁抬头看着裴筱,笑得一脸自然,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柔声道:“坐下歇会儿。”   小圆桌对面坐着的孔立文笑容都僵住了,旁边还有四五个高尔夫球场里侍候的佣人,这么多双眼睛看着,裴筱登时就羞红了脸。   还不等他反驳,沈璁微微倾身,长臂一抬,大手就揽住了他的细腰,一把将人捞进了怀里。   “你——”   从一开始沈璁不知道在背后用了什么方法,悄悄遣走了送椅子的下人开始,他就知道对方是要“戏弄”自己,要搁在平时,他是可以大大方方坐在沈璁腿上的,但眼下这么多人看着,实在羞得他抬不起头来。   好在这时候,搁在桌上的闹钟突然“叮铃铃”响了起来。   “时间到了!我、我要去接囡囡放学……”   裴筱说着就要起身,却被沈璁不由分说地锁在怀里;他越是挣扎,沈璁的胳膊越是用力,最后竟然分毫也没挪开地方,倒是看得对面的孔立文愈发坐立难安了。   “这……我记得你们家囡囡……”他尴尬地找着话题,尽量附和着,“好像比我家那小子还大两岁吧?”   他口中的小子,就是离开上海时老婆肚子里的孩子,的确比囡囡小两岁。   “这么大的孩子了,裴老板还不放心,要亲自去接,就这……”   “七少爷你还说裴老板不操心。”   “他就是瞎操心。”沈璁抱着裴筱,说话时一脸自然,云淡风轻,被背地里贼手却悄悄掐了把裴筱的细腰,“你去接什么?”   “家里的车这会儿都已经在学校大门口等着了,那么大个孩子,你又背不动她。”   “背不动我也得亲自看着。”裴筱虽然动弹不得,眼神却毫不示弱,凶巴巴地瞪了沈璁一眼,“囡囡是大姑娘了,又出落得亭亭玉立,我可要防着她被某些居心不良的‘浪荡子’盯上。”   他说话时,眼神挑衅地盯着沈璁,沈璁倒是不躲也不恼,只是手边搂得更紧了。   虽然这些小动作孔立文都看不到,但他和沈璁从前都是法租界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没少约着出去花天酒地,可不就正是裴筱口中的“浪荡子”?   “咳咳——”   他尴尬地清了清嗓,正准备说点什么打圆场,却不想沈璁倒是先他一步开了口。   “‘浪荡子’不好吗?”沈璁单手挑起裴筱的小巴,温柔地笑道:“我对你不好?”   “那自然是好的,浪子回头金不换。”   从一开始的娇羞无措,到现在知道沈璁肯定是不会放过自己了,裴筱索性抬眼,大大方方地迎上沈璁,媚眼如丝,唇齿亲启,却很快话锋一转。   “可要这‘浪子’回头啊,也太难了。”他说着倾身向前,伏在沈璁耳边轻声道:“七爷可知道裴筱等了多少年?”   说罢他重新坐直身体,指尖轻点着沈璁的胸口,将人推开,眉眼一垂,语气也跟着哀怨了起来。   “我可舍不得我女儿遭这份‘罪’。”   方才某一个刹那,就连孔立文都怀疑,沈璁这玩笑是不是开大了;他以为两人会吵起来,这才急着要出来打圆场,却不想这两个人,居然在自己面,大大方方地说起了“情话”……   现在看着桌对面两个人连眼神都纠纠缠缠的扯不开,他已经不尴尬了,只觉得自己哪哪都多余。   “咳咳——”他又清了清嗓,端起杯子再放下,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连头都不敢抬,东摸摸西找找,好像很忙似的,终于从怀里掏出一盒香烟,“七少爷,抽、抽烟?”   沈璁戒烟了,从踏上新加坡的土地后就没再抽过一根烟,这些孔立文当然知道。   当看见对方朝自己摆了摆手,他简直如蒙大赦。   “瞧我这脑子,我忘了,裴老板不爱闻这味儿。”他说着连忙起身,“那我去边上解解瘾头。”   看着孔立文走远,身旁的下人也很快熟练地背过身去,裴筱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软下了腰身,没好气地白了沈璁一眼。   “七爷又捉弄裴筱了。”   “不是你先挠我手心的吗?”   见沈璁恶人先告状,还一副无辜的表情,裴筱好气又好笑。   “裴筱知道,七爷这就是还气着我早上不肯穿你准备的衣裳。”   自从他也对高尔夫球感兴趣以后,沈璁是给他买了不少专门打球穿的运动衫,可全都……   是裙子。   还是特别短的那种。   现在两人穿着的高尔夫球衫颜色浅嫩,一看就是裴筱准备的。   “七爷……”见沈璁既不否认,也不松手,裴筱只能服软,娇滴滴地讨好道:“你松开裴筱吧,我真的要去学校接囡囡。”   “我不放心,不然也不能早早就定好闹钟了。”   “知道你不放心。”沈璁声音温柔,可半点也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喜伯已经去了。”   “可是……”裴筱担忧道:“喜伯他腿脚不好。”   “车接车送的   ,你就别操心了。”沈璁安慰道:“老头知道自己能去接宝贝孙女,高兴得恨不能一口气儿跑上五层楼。”   “唉——”沈璁向来周到,裴筱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无奈地叹气,“那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肯松开我啊?”   他说着颊边又泛起了点点的红晕,“那、那么多人……都、都看着呢……”   “嗯。”   沈璁点点头,示意自己在听,却只是盯着裴筱,并不答话。   见撒娇都不成,裴筱也值得“认命”,乖乖搂住沈璁的脖子,羞赧地小声耳语道:“晚、晚上回去……穿……只穿给你一个人看……”   “好不好……”   “乖。”   沈璁满意地点点头,低头“奖励”了裴筱一个吻,刚起身准备把躺椅让给裴筱,自己去带孔立文四处逛逛时,之前带走Luck的保镖却突然跑了回来。   保镖跟了他这么多年,办事向来妥帖,为人也机灵,不可能看不出他的意思是把狗牵走,别吓着孔立文,也不应该在孔立文还没离开前就回来——   肯定是出什么事了。   见保镖气喘吁吁地跑到跟前,他忙把人拉到一边问道:“怎么了?”   “医、医院那边的电话……说……”保镖上气不接下气地结巴道:“说老爷……好像……是、是要寻死……” 第89章 番外三   滨海疗养院, 新加坡最顶级的私立医院,这里无论是环境设施,还是医疗技术, 都堪称世界顶尖。   但再怎么高档,毕竟也还是医院,无论多少次跨进住院部的大楼,沈璁都还是无法适应那股刺鼻的消毒水味, 恼火地皱了皱眉头。   见沈璁神情不悦, 早早守在门口的医院工作人员忙躬身低头,引着人往VIP通道的方向走,全程连大气都不敢喘。   其实沈璁并不是医院的股东, 因为他不喜欢这种好像在赚救命钱的感觉,只是每年都会固定给医院捐一批从国外运来的先进医疗设备和物资,就像当初资助Maxime神父和教堂一样, 特别是去年医院扩建时,他直接全资捐赠给医院两间实验室。   他是不想赚医院这份钱, 但喜伯年纪大了,囡囡年纪又还小, 他需要一家在技术和环境各方面都过硬的医院,可以随时给身边的人提供必要的医疗。   尤其是,他需要这样一个地方来安置沈克山。   “怎么回事?”电梯大门关上时, 他沉声问道:“上次不是就已经下鼻饲管了吗,难道他还能绝食?”   几年前, 沈克山逃往台湾不到半年, 唯一的儿子再次失踪, 杳无音信, 他自己也完全失去了对国内剩余产业的掌控力, 租界内势力还不断施压;多重打击之下,他二次中风,情况十分凶险。   虽然经过多次抢救和手术,他在半年多之后搬出了加护病房,但从那时起,他就已经全身瘫痪,只剩下几根手指还能活动,而且丧失了语言能力,完全依靠药物和仪器,勉强维持着生命。   在沈璁到新加坡安顿下来后,多方运作,才终于联络上了现在这家顶级的私立医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包专机,把他从台湾接了过来。   起先,也许是失踪多年的儿子失而复得的喜悦,也许是以为儿子终于开窍了,要把自己接到身边尽孝,他刚到新加坡时,情况一度出现了好转。   但在不久后,他就发现事情也许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那之后,他开始不配合医院的检查和治疗,甚至在半年前多次绝食。   沈璁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尤其当对象是沈克山。   他第一次接到医院电话,知道沈克山绝食求死时,甚至没有到医院看一眼,只轻描淡写地吩咐了一句,让人活着就行,别的都无所谓。   医院方面其实并不清楚沈璁和病床上那个半死不活的老头是什么关系,事实上这件事对外也保密,甚至听不到什么流言蜚语;他们只知道沈璁把人从台湾弄来不容易,砸进去不少钱,所以也不敢怠慢。   在第二次打电话告诉沈璁,沈克山企图绝食时,为了以绝后患,他们旁敲侧击地提到了“鼻饲管”。   跟一般家属都会关心医疗项目的风险、价格,以及对病人的影响不同,沈璁只需要知道,沈克山全身瘫痪,没办法自己拔掉鼻饲管,也就没办法绝食了,便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下来。   “是,是下了鼻饲管,也没有任何问题。”听到问话,一旁身穿白大褂的主治医师忙迎了上来。   包括他们正乘坐的电梯在内,医院里现在所有的电梯都是沈璁捐建的;虽然不知道他跟病人的关系,但面对这么大的金主,医生也不敢不尽心。   “但是今天早上,护士在例行检查血压、血氧,记录数据时,发现了异常。”   血氧含量极低,显示病人极度缺氧,就在医院准备展开急救时,发现竟是沈克山自己捏住了氧气管。   因为他已经完全丧失了语言能力,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简单的叫声,并不能表达自己的感受;所以在之前几次绝食时,医生甚至还保守地分析过,也许这只是他表达身体不适,引起旁人重视的方式。   但从今   天的事情看来,他很明显在一心求死。   大概是昨晚护士在检查时,恰好碰到了氧气管,走前没注意,就留在了他的手边;于是,他就用唯一还能行动的几根手指弯折了胶皮软管,甚至紧紧捏死,大概一整夜都没有松手。   因为年纪大,又经历过几次大的手术,他的肺已经只剩下不到四分之一还能勉强工作,如果没有输氧的系统,他很快就能感受到身体的异样,并且十分难受。   可每晚护士都会查房三次,他都没有任何表示——   这一切很明显都是故意的。   “其实按照病人现在的年龄和身体情况,即使愿意积极配合治疗,也没有任何治愈的希望了。”医生谨慎地解释道:“脏器还会不断衰竭,即便可以勉强维持住生命的体征,也无法保证任何生存的质量。”   “治疗费用方面,也会是一个无底洞。”   “现在……”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沈璁的反应,见对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才大着胆子继续说了下去,“如果病人的意愿是这样,其实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选择放弃……”   其实以沈克山的情况,并不需要放弃治疗,仅仅只是放弃抢救,他可能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但就在此时,电梯已经到达了指定的楼层,“叮”地一声轻响后,沈璁看着缓缓打开了电梯门,抬抬手示意身后的主治医师,不必继续说下去。   他率先跨出电梯,看着医院顶层私人病房空荡荡的走廊,嘴角缓缓浮出一丝冷笑——   沈克山想死?   门都没有!   在跨进病房的门前,他有意放慢脚步,在门口等了等,见裴筱半天没有动作,他还特意抬起小臂。   等裴筱走上来,挎住自己的胳膊,他才缓缓推开了病房的大门。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