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惊落晚秋   作者:夏六愚   文案:   光和尘埃汇聚在你身后,像一条辗动的星河,你回眸一笑,我按下快门,那是一场晚秋的秘密心动。   世间自有危险地带,有人在刀尖上跳舞,文艺浪漫的外表下,他生了一把正义热血的君子骨。   有人停留于唱片店的旧时光里,独唱他的文艺复兴,即使没有同路者,依旧心洁如初,志趣不死。   这是一个直男掰弯另一个直男的故事。   正义浪漫的缉毒警察VS落拓温柔的唱片店老板,相遇于晚秋的黄昏,惊鸿一瞥,生生不息。   排雷:   1.季松临(攻)X徐尘屿(受) 常青树VS小白杨 视角主受 HE   2.文中的专业领域纯属胡说八道,别信!   3.剧情流,正剧向,生活向。   4.小甜饼,练节奏。   标签:甜宠、正剧、神仙爱情、HE 第1章 惊鸿一瞥   晚秋从风里钻出来,一下子撞进嗅觉,漾开弥漫的桂香。   简洁的小公寓,尘埃氤氲,阳光透窗撒遍,给正在沉睡的人铺上一层浮动的光芒,让他肌肤更显嫩白。   一连串煞风景的手机铃声响起,惊扰了正在睡梦中的徐尘屿,他捂住耳朵,佯装没听见。   启料铃声越唱越来劲,震得他脑袋嗡嗡响,他顶着乱糟糟的发,眯起双眼,伸手胡乱摸索着电话,口齿不清的接起来:“江哥,现在才七点半呢。”   电话那头,一个充满活力的声音响起:“我这不是怕你忘记了,赶早提醒你,今天下午三点,中山路,不见不散。”   徐尘屿称江哥的人,名叫江秀元,是他大学同学,他俩都是辩论社的成员,在赛场上交过手,既是好友又是损友。   徐尘屿刚跑完局里交代的任务,累得不行,大周末的,只想闷头大睡,他在心里盘算小九九,试图拒绝道:“要不您找别人吧,我蹲守了大半个月,骨头都快散架了。”   “别介啊,”江秀元不依,他在电话那头软磨硬泡:“玩摄影的,我可就认识你一个,已经跟裴川谷说好了,你突然不来,我都没法跟他交代。”   徐尘屿眯着眼睛,迷迷糊糊间,给他哥们出主意:“依我看,你们干脆请个摄影团队,宣传、后期,人家都给包,干嘛非找我这个业余的....”   江秀元使出十八般武艺,一个劲儿吹捧:“要说摄影,我身边可没人比你更专业了,尘屿,你就当帮哥哥一个忙,晚上请你喝酒。”他吧啦吧啦说了一堆好话,把徐尘屿吹得天上有,人间无。   徐尘屿不吃他这套,哀怨道:“我是真的困!”   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了,江秀元沉声说:“你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别墨迹。”   话都说到这种份上了,徐尘屿无可奈何打断他:“好吧,下午见。”   他还没给江秀元还嘴的机会,二话不说,切断电话,将那聒噪的嗓门隔绝在空间一头,接着闭眼酣睡。   下午三点,中山路。   这里是Z市最热闹的商业街,街道两旁建了骑楼,外观古色古香,颇有闽南风情,像是用历史的画笔描摹出来的,这条街巷外貌古旧,但人声鼎沸。   江秀元站在一家摆满彩色气球的咖啡馆门前,老远就朝徐尘屿招手,示意他走快一点。   打招呼的男人穿着一件天蓝色衬衫,怀里揣一瓶香槟,他胡渣刮干净,梳着背头,看起来精神奕奕。   迎面走来的青年神色淡漠,他那肌肤皎洁白皙,像无法触摸的云,眼眸似含秋水,眉梢带着清冷,望见江秀元后,他微微一笑,引出一对小梨涡,冷化了,孵出甜。   徐尘屿脚步不疾不徐,他胸前挂着一架柯达单反,走到江秀元跟前,他抬起手臂,一看手表,时间正好。   徐尘屿朝他扬了扬手表,示意着:“刚好三点,我可没迟到。”   江秀元咧嘴一笑,露出两颗虎牙,他一把搂过徐尘屿的肩膀:“还是我兄弟讲义气,小裴总在里头,咱们先进去。”   徐尘屿一看那门面,只见牌匾上赫然出现三个字“镜中人”,是草书,勾勒得龙飞凤舞。   还挺别致。   牌匾下方有一个小小的logo,一位头戴黑色礼帽的绅士,站在镜子前喝咖啡。   里头装饰别具一格,令人耳目一新,店里的四面墙挂满玻璃铜镜,复古中透出小资,双重韵味下,跟威尼斯圣马可广场的咖啡馆有得一拼。   服务生身穿制服,打着棕色领结,像白鹭一样穿梭其间。   江秀元冲里头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子招手:“小裴总。”   “来了啊,”那人带着笑走过来,到跟前招呼着:“别站着,先找地方坐,那边吧,靠窗视野好。”   “恭喜啊,”江秀元将礼物递给那人,回头介绍:“这是我发小,裴川谷,也是这间咖啡店的老板。这位呢,是我铁哥们,徐尘屿,之前跟你提过的摄影师,咖啡店的拍摄宣传交给他,保证没问题。”   裴川谷是富三代,长得天庭饱满,脑门上印着有钱两个字,读金融出身,一心想在商业圈闯出一条奇才路,家里老爷子被他哄高兴了,大手一挥,给他开了一家高端咖啡馆。   徐尘屿礼貌伸手,话说得张弛有度:“别听他瞎保证,摄影呢,我是业余的,这次的宣传只能尽力而为了。”   “你免费帮我的店做宣传,谢谢你还来不及,”裴川谷与他握手,饶有兴趣的说:“老听秀元提你,人民公安大学一六届辩论队队长,听秀元讲,当年他们系连败三场,都是输给了你,久仰大名。”   “我哪有他厉害,”徐尘屿揶揄他哥们,说:“就凭江哥那嘴皮子,能追到全系的姑娘,我可不行。”   江秀元摊开双掌:“你还说呢,就因为我连败你三场,坏了我多少姻缘。”   徐尘屿笑笑,一点不走心的说:“对不住,抢了你的风头。”   江秀元摇头,啧啧两声:“你这种迟到的道歉也太没诚意了。”   这位江秀元,当年就读于网络安全与执法系,为人在系里颇享盛名,他没事就喜欢往隔壁的师范学院跑。一张嘴巴能颠倒黑白,无论是唐诗宋词还是诸子百家,他都能信手拈来,追姑娘特别有花招。   别的男孩送花,江秀元就送情诗,别的男孩对姑娘表白,只会说我爱你,江秀元不一样,他怀揣着一封亲笔信,对姑娘说,我想要你的四季,你的朝夕,与你一同醒来的清晨,反正酸得很,偏偏中文系那些才女就吃这一套。   辩论是公安大学所有社团比赛中最有名的一个,每一次都能吸引无数学生,当然了,其中也不乏外校的漂亮姑娘。   江秀元没遇到徐尘屿这个对手前,有一个外号叫长胜将军,辩论赛从来没输过。自打他对上徐尘屿,就再也没赢过,连输三场后,徐尘屿荣升为辩论届新星男神,暗恋江秀元的小姑娘被他带跑了一半。   两人还在因为当年的事情较量嘴皮子,一来一回,互不相让,像是唱双簧,裴川谷听得哈哈笑。   这头正寒暄着,那头的合作商进场了,热闹了起来,裴谷川侧首一看,他将两人领到靠窗的位置,嘱咐路过的服务生:“倒两杯咖啡过来,你们先坐,我过去打个招呼。”   这服务生长得很清秀,谈不上多漂亮,但细眉杏眼,一双长腿包裹在制服下,显得身材姣好。   江秀元露出亲和笑容,对那小姑娘轻声细语的说:“劳烦,我要一杯意式。”   姑娘淡而有礼的应了一声,无视江秀元热烈的目光,反而偷偷瞄了徐尘屿好几眼。   徐尘屿剑眉星目,长相俊朗,嘴角有一对梨涡,气质两极,不笑的时候是禁欲修士,笑起来又分外甜,姑娘都喜欢帅哥,尤其是这种性|冷淡的脸,特别勾人。   姑娘很热情,看着徐尘屿,说:“那这位先生呢,您想喝点什么?”   徐尘屿翻着菜单,只有一页,他没找到想喝的咖啡:“请问还有其他的吗?”   “暂时只有这些了,”姑娘稍微靠近了一点,柔声说:“咖啡店还在试营业期,许多种类不太齐全,不如您留个微信给我,咖啡店后续还会有很多新品,我可以发给您看看。”   徐尘屿及时打断那姑娘,一板一眼的说:“那就两杯意式,谢谢。”   他没表情的时候,整个人显得冷冰冰的,那姑娘尴尬地笑了一声,但她识趣,不再套近乎,下单后就走了。   “得了,人都走远了,”徐尘屿见江秀元一副花痴样,忍不住要怼两句:“你再放电,那姑娘也收不着。”   “滚滚滚....”江秀元眯起一双眼,睨着他。   徐尘屿撇嘴,敷衍的点点头。   江秀元喊他名字,眉毛一挑,别有意味的说:“刚刚那姑娘,你觉得怎么样?”   徐尘屿观察着咖啡馆的环境,寻找等会的拍摄位置,他漫不经心的说:“不认识,没法评价呀。”   江秀元一脸恨铁不成钢,说:“聊几句就认识了嘛,她想跟你搭讪,你没看出来。”   徐尘屿言简意赅的说:“没有。”   “我还真是服了你,专业单身二十六年,白瞎了你这张脸,”江秀元像个老妈子,就爱叨叨徐尘屿。   徐尘屿像是没听见,他把相机取下来,摆弄片刻,对着左侧方测光。   江秀元点燃一根烟,缓缓吐出烟圈,雾汽在空中袅绕又消散,他说回正经事:“你案子办完了?”   徐尘屿一边调整着相机参数,一边回他:“嗯,这次收获不小,端了一个犯罪团伙,猜猜我们缴获了多少毒|品?”还没等江秀元回答,他自问自答:“整整200斤海洛因。”   “要我说,你那工作太危险,”江秀元蹙眉,他面露担忧:“动不动就拔枪使刀的,一不留神,小命玩完儿。”   徐尘屿答话不正经,轻巧的岔开话题:“人在江湖飘,总得挨两刀嘛。”   江秀元双手放在桌子上,脸色正经且严肃:“尘屿,说真的,要不你换个岗位,做文书或者行政什么的,省得你妈一天到晚的担心,一打不通你电话就转到我这来。”   徐尘屿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那我回头告诉她,别老打电话给你。”   江秀元拨起衣袖,微仰下巴:“我是那意思吗?”   这次的案件不小,公安机关在追捕一位专门在南非和中国边境穿梭的大毒枭,有枪有团伙,新闻颠来倒去报道了不下三遍。   江秀元这个铁哥们,是一位缉毒警察,行走在刀尖上的人,有一颗拳拳报国心,他不工作时性子温和,堪称翩翩君子,玩摄影,听戏曲,看法国电影,时常独身一人去live house的独立音乐场,妥妥的文艺青年。   但他一接到任务,就化身为冷面杀神,专跟大毒枭对着干,哪里有危险,他特地往哪里去。   徐尘屿知道,江秀元这番话本意是好意,但从事缉毒是他的抱负和理想,不会因为危险而改变。他话锋一转:“不说我了,你怎么样,这段时间忙不忙。”   江秀元研究生毕业后,任大学教师,工作轻松,薪资待遇好,人生过得顺风顺水,他往沙发上一靠:“我休假呢,就等开学了。”   徐尘屿看他一眼,眼里全是羡慕。   江秀元还想再说什么,裴川谷开了一瓶香槟,热闹突然间达到沸点,开业仪式由此拉开序幕。   徐尘屿侧头一看,连忙说:“我先去拍照,一会儿见。”   还没来得及等咖啡上桌,徐尘屿抬着相机拍摄去了。   咖啡馆里有一股好闻的醇香味道,晚秋很温柔,白日里留夏季,日落后起微风。   馆里沸沸扬扬,裴川谷站在台子前致礼,按照脚本念开场白,周遭人群拥挤,人与人之间摩肩接踵,大伙热烈鼓掌,捧哏逗乐,合作商上台剪彩,这个环节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别看徐尘屿辩论功底十级,其实他骨子里不太习惯热闹的地方,拍完该拍的镜头,便独自走出了咖啡馆。   秋日薄暮,金桂的香气似有似无,带着一丝缱绻意味,散落在中山路的每一个角落。   晚秋暮色像一幅浓郁的油画,从镜头的世界探寻,能望见橘色夕阳,暮霭沉沉,燃烧到天边的火烧云。   咔嚓声响起,徐尘屿按动快门,拍下了一丛丹桂,斜阳光晕穿过它枯黄的叶,一派古色苍茏的气概。   徐尘屿顺着风景往前走,不知不觉,拐进了一条寂寥巷子。   这条街道不算热闹,斑驳的墙壁装满各色涂鸦,偶尔途径三两行人,徐尘屿对中山路还算熟悉,记忆中却从没见过这样一条小巷。   摄影师对“独特”画面敏锐至及,羊肠小道仿佛是爱丽丝的兔子洞,引诱着徐尘屿想要一探究竟。   拐弯后,深巷街尾居然有一家唱片店,隐约听见电唱机卡带,唱词咿呀不清,徐尘屿睫毛微眨,心间颤动。要知道,在这个时代,经营一家唱片店是很困难的事,音乐消费大部分在互联网,而唱片店,是一种正在慢慢消亡的事物。   徐尘屿愈感好奇,速食年头,人们早已习惯快节奏,不管是新媒体还是短视频,十五秒内给人最劲爆的内容,但多是千篇一律的猎奇,或是洗脑包,或是成功学,要不然就是恶趣搞怪。   世界走得太快,反倒没有人愿意耐心地逛完一家唱片店,听完一首好歌曲,或者看完一部深刻而冗长的电影。   人们觉得浪费时间,而时间,正是这个时代最值钱的东西。   这家店很有八十年代的味道,橱窗和墙体贴着泛黄海报,多是老电影,有侯孝贤,有诺兰,有希区柯克,也有大卫芬奇。   在一排排奢华和小资的街面里,不起眼,却打了徐尘屿的眼,也许是它旧旧的门面却干净整洁,也许是一种注定要灭亡的媒介,似乎带着余烬再次复兴。   旧时光蓦地穿梭至眼前,徐尘屿起了兴趣,他缓步走过去。   徐尘屿在距离店面一米处停下,他脚步很轻,没有惊动里头的人。   店里有一个身形颀长的青年男子,年约二十七八岁,穿一件灰色卫衣配姜黄色长裤,正低头修理着一方雕花暗纹的电唱机。   粗略扫过去,那人气质很干净,认真而专注的模样像一棵安静的常青树,只看得见侧面,他垂着眼眸,鼻梁高挺。   夕阳西下,唱片店两旁种满银杏树,晚风阵阵吹拂,金黄色的叶子洋洋洒洒落了遍地,余晖漏下来,给青年男子覆上满身光芒。   这一幕很动人。   徐尘屿抬起相机,对准一米外的风景。   唱片店有只小奶猫,圆脑袋,短腿,白色的皮毛夹杂着一点灰,小猫见有客人来,翘起尾巴轻巧地跳下前台,喵喵叫了两声。   听到猫咪叫唤,那青年男子蓦然回首。   咔嚓一声,徐尘屿定格住一个男人的回眸浅笑。   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徐尘屿的心跳仿佛漏掉一拍,继而炸开了一场烟火,他不知道要如何形容此刻的感觉,全身的血液仿佛一股脑活过来,疯狂地上下流窜,烫得他连指尖都红了。   平静的胸腔中卷起一场秋意大雨,淅淅沥沥,盖过他荒草丛生的心脏,浇灌出一株嫩绿的芽。   于无声处听惊雷。   今日黄昏,徐尘屿可算领教到这句话的深意了。   作者有话说:   故事主线是一见钟情 第2章 你好,再见   青年抬首,朝徐尘屿的方向望去,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惊艳。   徐尘屿倚门而立,他穿着白衬衣,衬得肌肤如玉白皙,长得很好看,是那种满是少年气的英俊。如果非要用一种植物来形容的话,只能说,徐尘屿像一棵干净挺拔白杨树。   门外是漫天彩霞,徐尘屿眸中盛满光辉。   两人四目交投,对视了须臾。   那青年男子朝徐尘屿点头,随即起身招呼,他眉眼一弯:“买唱片吗?您进店看啊。”   这人明明生了一双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却有点落拓不羁。   这青年站起身,徐尘屿脑子里只想到两个词,高挑个和腿真长,尽管一双腿包裹在沾了机油的宽阔裤子里,仍然教人羡艳。   徐尘屿没吭声,男子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补充道:“您是朋友介绍来买唱片的客人吗?”   徐尘屿愣了半晌,听到这句话,才回过神来,他轻咳一声,竟有点难以察觉的颤音在里面:“不是。”   在男子奇怪的目光中,他又举起相机:“是这样,我一路走过来,无意间看见了你的店,刚刚光线好,还拍了一张你店面的照片。”   徐尘屿解释得十分真诚,男子轻声笑了笑,原来是缘分:“我的店位置偏,来这的都是老朋友,七天了,您可是头一位客人。”   寥寥片语,徐尘屿就察觉出这人与众不同。   老板开店,图得是利益和钱财,选位置是首当其冲的第一要素,占地好,才能财源滚滚,但这人将位置选在一处旮旯里,真像他所说,除了旧相识,外人基本找不过来。   这人要不然不缺钱,开店凭的是兴趣,要不然.....就是这地租金便宜,况且,唱片店属于夕阳行业,地理选不好,普遍来说只能做赔本买卖。   但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徐尘屿都觉得眼前人蛮有意思。   男子还在摆弄电唱机,灰黑相间的皮面配金色镶边,他用满是机油的手转开旋钮,电唱机里卡顿般的唱词便变得顺畅。   徐尘屿走到橱柜旁,说:“这首曲子,是《南柯记》吗?”   男子眼眸一亮,闪过惊喜:“你也喜欢昆曲?”   徐尘屿点头,双眸里带着小狡黠:“我公寓附件隔壁有条巷子,每天早上都能听老大爷吊嗓子,就唱这一首。”   其实不止这一首,像《牡丹亭》,《玉簪记》和《单刀会》,徐尘屿也喜欢,其中有些名句,他能如数家珍。   男子莞尔一笑,露出贝壳般整齐的白牙齿,用一种“同道中人”的眼光看着他,高兴地说:“店里还有其他回目,”他指了指电唱机:“可以试听的。”   “好啊,那我先逛逛,”徐尘屿迈步,在唱片店走了一圈。   左侧方放有一台投影仪,幕布播放了一部外国电影,屏幕上有两个男人躺在同一方床塌,拥抱着彼此亲吻,这个画面很漫长,至少在徐尘屿和这店主说话前,就定格在这一幕。   荧幕上的亲吻看起来很好吃。   听那语言,像是意大利语。   徐尘屿走到架子旁,最底层放着一把尤克里里,上层的唱片码放整齐,想是店主日日清理打扫,才能一尘不染,多是质感极佳的黑胶唱片。   “那一排是爵士和后摇,第二排有迷幻,也有慢核,”青年男子的目光跟着徐尘屿走,他每经过一个架子,就听见店主介绍:“那边是京剧和昆曲的经典回目。”   浏览过每一行架子,其上的唱片,都是徐尘屿喜欢的类型,像是冥冥中有种牵引。   徐尘屿听着他的声音,将唱片店每一个角落收归眼底,他心中涌现出一股期待,来得奇怪而猛烈,他突然....很想认识这位店主。   徐尘屿从没跟陌生人搭讪过,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暗忖着直接开口,会不会显得太唐突,但拐弯抹角又不够真诚,他沉默片刻,索性直接一点。   徐尘屿绕到他身旁,伸出手,字正腔圆:“你好,我叫徐尘屿,岛屿的屿,能跟你交个朋友吗?”   话才说完,他立即皱眉,心中发笑,觉得自己还真是没什么新意。   那男子好像没看出他的窘迫,晃了晃自己满是机油的双手,不好意思地笑,就着蘸满油的手指,从桌底下掏出一张名片。   那衣袖挽起一半,露出他结实的小臂,肌肉线条明朗,刀削出来的健硕,只是其上有一条蜿蜒伤痕,破坏了整体美感。   这道疤痕太过醒目,以至于徐尘屿看了良久,直到他意识到这样不太礼貌,才收回目光,看向那男子手中的名片。   名片上写着“季松临”三个字,是行书,字体遒秀,不像影印件,反倒像亲手描摹,“临”字最后一笔将尾梢收得利落漂亮。   青年男子微微一笑:“你好,我叫季松临,等候君临的临。”   徐尘屿礼貌伸手:“很高兴认识你!”   “抱歉啊,”季松临看了下自己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笑了声:“失陪一下,我先把手洗干净。”   徐尘屿点头,季松临稳步走过去,前台下方有洗漱池,后面是一座酒柜,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精酿酒。   夕阳穿过唱片店,余晖撒在没有标签的酒瓶上,折射出波光。   门外清风浮动,光和尘纠缠着,在季松临身后形成一道光晕,这副画面很美,胜得过徐尘屿一路看来的景色,在摄影师眼里拔得头筹。   徐尘屿举起相机,将这一幕永远停格在胶片上。   季松临擦拭了双手,指尖还坠着一滴水珠,他用指腹拈干净,朝徐尘屿走过来,他一眼就认出他胸前挂着的柯达相机。   “胶片机?这年头,没几个人会用胶片了。”   “你看起来像个行家,”徐尘屿将相机取下来,递给他:“胶片机造价太昂贵,也许人们更习惯用数码。”   “只是见过而已,我也不懂摄影,”季松临等指尖的水迹彻底蒸发,才接过相机,微笑着说:“再说了,数码相机成本便宜嘛,像这种胶片机,一张胶片只能摁一次快门,错了就没有重来的机会。”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十分自然,一点儿也不会显得矫揉造作,徐尘屿从这句随意的话里,品出了哲学味道。   就如季松临所说,胶片摄影师很珍惜每一次的快门,第一是胶片贵,每摁一次快门都要烧钱,第二是不能重来。   季松临将相机拿在手里,礼貌地询问道:“我可以试一下吗?”   徐尘屿点头微笑:“请便。”   季松临将镜头对准徐尘屿,他身后是一方荧幕,电影里的两个男人在机场拥抱告别,这一幕,光影恰好,只听见咔嚓声,他说:“你是摄影师?”   徐尘屿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虚心的表情:“业余的,只是爱好。”   季松临偏头,举至95度角位置,在镜头后对徐尘屿说:“看我!”   他停下来,想看看构图,突然反应过来,自嘲地笑笑:“我很少用胶片机,忘记了,现在还看不了成品。”他左手捏着机身:“喏,还你。”   徐尘屿接过来拨动转轴和按钮,又递给他:“刚刚参数不对,我重新设置了一下,你再试试。”   季松临对着徐尘屿的方向测光,他摆弄得不是很顺畅,再次将镜头对准徐尘屿:“也许我会浪费你好几张胶片。”   “没关系,我包里还有一沓。”徐尘屿话音里带着浮动的笑意,落在耳里,像是音乐。   季松临像是玩上了瘾,他寻找光晕,最后一次摁下快门,将相机还给徐尘屿:“你让我免费试用,作为交换,我可以请你听一段音乐。”   徐尘屿抬首对上他的眼睛,笑着说:“好啊。”欣然接受后,徐尘屿翻看着架子上一排又一排的唱片,越过独立乐队,爵士摇滚,选中一张慢核,说:“就这张吧。”   季松临迈步一步,笑着接过唱片。   机油的气味早已被清风吹散了,眼前人才迈近一步,徐尘屿就嗅到一股乌木气息,他是个香水控,对香气很敏锐。   传统的乌木沉闷,散发着难言的苦涩药味,季松临身上的乌木香却很别致,像一片干涸荒芜的大地,唯有一株乌木缓慢生长,根系散发着辛香,枝叶带有果香,在麝香的冲刷下,沉重褪去,变得轻盈。   徐尘屿在脑海中搜索着这股味道,他自诩识香无数,却闻不出这只香水来自何处。   唱片机转动,季松临放下唱针的那一刻,温柔至极的人声响起,主唱嗓音有着雌雄莫辨的美感,音乐仿佛让人置身于烟雾缭绕的黑暗中。   徐尘屿听着,心间似有缓慢的水流经过。   音律节奏缓慢,氛围潮湿,听觉瞬间就堕入绵软的空间。   这个黄昏很美妙。   令人沉醉。   播放的曲子叫《sweet》,出自乐队 Cigarettes After Sex,翻译过来,叫事后烟。   季松临退后两步,随意靠着架子,对徐尘屿微抬下巴:“说来也巧,这支乐队刚好巡演结束,三天前还在隔壁酒吧办过一场,来得歌迷特别多,挺热闹的。”   “是吗?我还没去过他们的现场,”徐尘屿说得很自然,像是提到这茬,随口提起:“我第一次听他们的音乐,是那首大名鼎鼎的《K.》”   “下一曲就是,”季松临拿出特质烟盒,很精致,包装像是手工皮制的,他问:“来一根吗?”   “不了,”徐尘屿双手插在裤兜里:“我不抽烟。”   火星嚓一声点燃,季松临低头吸了一口,他垂首时,额前有一缕碎发,不至于挡住眼睛,但遮得他眼眸微敛,这么看去,很是魅惑。   徐尘屿不偏爱颜色,他明白皮囊这种东西,是天赐的礼物,来得傲慢且愚蠢,表相挡不住风霜侵袭,只有骨子里的美才能不惧岁月,熠熠生辉。但这人抬手投足间充满艺术感,不由引得他想多看两眼。   季松临吐出一口烟圈,将烟盒翻转过来,露出一行印字:“也是,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徐尘屿被他逗笑了,摇摇头,表情颇为遗憾:“倒不是为了养生,我工作环境挺严肃的,最好别抽烟。”   季松临听他言语中有点遗憾,又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的香烟,突然朝他递去烟盒:“今天周末,你想试试吗?”   徐尘屿看着那缱绻的烟圈,像是看见一个可爱又可恨的小恶魔,他犹豫片刻:“想尝一口,不过有点浪费,还是算了吧。”   季松临掸了掸指尖的香烟,多余的烟灰随之掉落,星火处的尘烟荡起一圈幅度,他微抬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试试我的。”   “嗯?”徐尘屿扬眉:“你不介意?”   “我都行,随意,”季松临笑得眼睛眯起来。   徐尘屿半是期待半是小心的接过燃烧一半的香烟,他吸了一口,猝不及防被呛到了。   季松临从口袋捞出一张纸巾,递给他,耐心解释:“第一口可以慢点,别咽下去,尝到味道就行。”   徐尘屿接过纸巾,掩面咳嗽,咳够了,才停下来,脸色浮上一点红潮,让他看起来很白嫩:“挺香的,就是太呛了。”   徐尘屿只是轻轻吸了一口,唇齿间却留下了烟草的香味,还混杂着一股乌木香,他猛地想起,这只烟,是季松临的烟。   徐尘屿悄无声息用舌尖的抵了下嘴角,心头狂跳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呛的。   季松临重新收回香烟,他毫不避讳,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烟圈,隔着缭绕间,他说:“对了,照片洗出来能给我看看吗?”   徐尘屿这才想起,他未经主人允许,擅自拍下季松临的照片,脑海里自动浮现他回眸一笑的样子,真有种,那人在灯火阑珊处的诗意。   “当然可以,那我....”他还没说完,突然间,有只小奶猫从架子上窜出来,瞅准了,往徐尘屿怀里扑。   徐尘屿接住了它,姿势有点狼狈,像是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轻不得,重不得。   季松临看出徐尘屿不自在,他伸手拎起小猫咪的脖子:“别闹,过来。”小猫不让,挣扎着前后爪,硬是要趴在徐尘屿怀里。   它好像不太想走....徐尘屿咬牙,就让小猫在他臂弯里作乱:“没关系...我抱一会儿好了。”   季松临一使劲,拎高小猫咪后颈,带回自个人怀里:“你今天怎么这么粘人,”他侧头对徐尘屿说:“不好意思,这小东西叫pluto,平时不挨人,可能是好久不见客人了,高兴呢。”   “没事,它长得还挺可爱,”徐尘屿暗自缓出一口长气,他鼻腔痒痒,忽地打了个喷嚏。   季松临莫名的觉得这人打喷嚏的样子像猫儿,简直跟pluto一模一样。   说来教人笑话,徐尘屿作为一名正儿八经的缉毒警察,不怕毒枭,不怕枪支弹药,也不怕深林险峻,但他怕猫,他不止怕,他还过敏,一沾上猫咪,他就会打喷嚏。   乔松临瞧他表情有意思,正想说什么,就听见门口响起熟悉的声音:“尘屿,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跑了,打你电话也没人接。”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这是他铁哥们,江秀元。   两人一齐转身,徐尘屿没半点抱歉的样子,却说:“抱歉,手机搁在咖啡馆了。”   季松临回首。   江秀元呀了一声,一脸惊喜,大步跨过来,对季松临说:“这不是老同学,没想到居然在这碰到你,”他转着脑袋,四周扫了一圈:“混得不错嘛,这唱片店是你开的?”   “江秀元,”季松临打量片刻后就认出他来了,他大方伸手,算是礼节:“好久不见了,确实是我的店,感兴趣的话,随意看看。”   徐尘屿愕然须臾,立马就想明白了:“你们是同学?”   江秀元性格开朗,他跟谁都能自来熟,他岔进两人中间:“介绍一下,我中学同桌,季松临。”   徐尘屿笑着说了声好巧。   江秀元想起中学时候的事,顺便八卦了一句:“他小时候可高冷了,我整整跟他唠嗑两个月,他才开口回了我第一句话。”江秀元学着当年那个小男孩的样子,蹙紧眉,嫌弃地说:“这位同学,麻烦你不要打扰我学习。”   徐尘屿听得发笑,江秀元惟妙惟肖的模仿也逗乐了季松临。   世界还真是小。   绕了一圈,原来大家都有彼此认识的人,但却不认识彼此。   江秀元换了个边,对季松临说:“这是我大学好友,徐尘屿,公安大学昔日辩论队队长,就是连赢我三场的那个家伙,现任缉毒警察,为国为民的那种。”   为国为民!   季松临听到这一句,转过了目光。   徐尘屿脸上绽开一个笑容,对季松临说:“普通警察而已,他就喜欢夸大其词。”   季松临却定定地看着徐尘屿,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那目光看得徐尘屿浑身酥酥麻麻的。   缉毒警察和摄影师,这两个截然相反的身份居然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想来就觉得奇妙。况且,徐尘屿外表看上去,真不像那种热血男儿,摄影师倒是挺符合他气质的。   徐尘屿轻轻咳嗽了一声。   季松临收回目光。   “咱们得有十多年没见了吧,”江秀元难得重遇老同学,高兴的说:“自从会考结束分了文理班后,好像就没怎么见过了。”   季松临看着江秀元,像是回忆起什么不好的事情:“你还说呢,会考的时候,非得让我传字条对答案,被班导当场抓包,光是检讨书,我就写了两千字。”   江秀元一把搂住季松临的肩膀:“还记着那茬呢,好了,算哥对不住你,下次请你吃饭,作为迟到的补偿。”   季松临反手,拿开江秀元的胳膊,他退后两步:“我手上有烟,小心烫到你。”   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句很有礼貌的话,落在徐尘屿耳朵里,他却听出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季松临好像不太喜欢别人碰他,或者靠他太近。   江秀元心大得很,他才没徐尘屿那么敏感,没觉得有丝毫不适,他背起双手,像个巡视的老大爷,在唱片店转悠:“你还是这么喜欢音乐,居然开了一家唱片店,不过这种时代,唱片店赚不了钱,可惜了这么多好东西。”   “店面是一个朋友盘下的,他不开了,转手让给我,”季松临闲话家常:“捡了个便宜。”   两人又天南地北地聊了一阵,无非是以前的同学谁在哪工作,谁结婚生娃,谁又升职加薪了,季松临几乎不跟过去的老同学联系,完全不了解故友情形,全程都听着江秀元侃侃而谈,偶尔回应两句。   本来聊得挺高兴的,江秀元像是想起什么要紧事,他一拍自个儿脑袋:“瞧我这记性,尘屿,咱们快走,签约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摄影师必须在场。”   徐尘屿没动,他不太想走。   这个黄昏太过奇妙,甚至可以用梦幻来形容。   江秀元一遇事,性子就急,他绕过唱片架,过来拉徐尘屿:“愣着干嘛啊,你可是这次开业的宣传策划,赶紧回工作岗位。”   徐尘屿抬首,正巧与季松临目光相撞。   两人对视,笑了笑。   说不上来,这是一种默契的笑容。   “松临,不好意思,我们还有事,先走了,”江秀元逮住人,路过季松临时说:“下次约个时间,一起吃饭。”   才踏出唱片店的门,徐尘屿停住脚步,他回首,看了那头半晌。   江秀元不解的看着他:“尘屿,还看什么,走啊。”   徐尘屿把相机塞给他,说:“你先走,我一会儿就来。”   “嘭”,开瓶器轻轻撬开一瓶精酿酒,冒出一丝水汽,季松临执起瓶子,斟满酒杯,一股酒香随之散开,他突然停住动作,因为他察觉到身后站着一个人。   季松临转身,看见正对面的徐尘屿,脸上闪过一丝诧异和欣喜。   徐尘屿弯着眉眼,嘴角一对小梨涡盛载着光。   金乌西坠,晚霞将苍穹燃起一片艳色。   黄昏异常动人。   季松临看着徐尘屿笑,沉寂如湖的心底泛起涟漪,这种感觉对他来说,既陌生又新奇,至少在过去的二十七年里,他从未感受过。   徐尘屿先开口:“刚刚还有话没说完,照片洗好后,我送来给你吧。”   季松临笑了笑:“好!麻烦你。”   “还有两个问题,”徐尘屿说:“问完我就走。”   季松临放下酒瓶,心头升起一点期待,望着他:“请讲。”   “你身上的香水是什么?”徐尘屿回忆着那股味道:“我想了好久,但没一个对得上号的。”   季松临对这人无厘头的询问一点不意外,他抬起手腕,嗅了嗅,坦荡的说:“kilian musk oud,乌木麝香。”   徐尘屿像是再一次嗅到那股香气,他笑得有深意:“噢,原来是它,很适合你。刚刚那部电影叫什么名字?”   季松临瞥了一眼大荧幕,已经放到了片尾曲,他笑着说:“《ciao》,美国片,用意大利语来讲,ciao既是你好,也是再见。”   徐尘屿再一次见到那回眸般的笑,眼前像是闪过一抹光亮,晃了他的眼。 第3章 自成宇宙   裴川谷请客,三个青年男子在酒吧畅谈,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大半,徐尘屿回到公寓已经是夜间两点。   徐尘屿喝得微醺,他按惯例洗完澡,额前碎发还淋着水珠,他也没管,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下单了一瓶香水,是那位唱片店老板身上的味道。   徐尘屿累得不行,他拿起脖子上的毛巾,胡乱擦三两下头发,钻进了被窝,闭上眼却睡不着,鼻尖仿佛仍然萦绕着一股乌木香,香气甚至从鼻腔爬进了唇间。   他回忆着相遇那瞬,像是醉了。   晚秋的早晨带有凉意,徐尘屿一早就被闹铃轰炸,他猛地从床上跳起来,一看手表,还早。   徐尘屿不墨迹,他洗漱完毕,穿戴整齐就朝局里走。   他昨夜没睡好,做了半宿梦,倒不是噩梦,也不知道能不能叫春梦,他梦见了浸溶在金色微光下的唱片店,以及笑容落拓的季松临,总之,第一次梦得他恨不得睡死过去。   公安局旁边开了一家咖啡馆,徐尘屿顶着一双熊猫眼走进去。   女店员是做兼职的大学生,留一头短发,圆脸小姑娘,挺可爱的,她露出标准的职业微笑:“欢迎光临....是屿哥啊,想喝点什么?”   徐尘屿身穿深蓝色制服,揉了一把乱糟糟的发,但依然挡不住他清俊的脸,他抬首看点单板:“来杯提神的。”   “那就黑咖啡,”小姑娘边打单边收钱,看着哈欠连连的徐尘屿:“屿哥,你又熬夜了?瞧你那眼袋,都快掉地上去了。”   徐尘屿甩了甩脑袋,费力醒着瞌睡,一脸别提了的样子。   “尘屿,你在这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徐尘屿听出来了,那是他师傅。   “您也买咖啡啊,”徐尘屿还没结账呢,他拿出手机,说:“您喝什么?我一起结了。”   他师傅是缉毒大队的队长,名唤余辰景,年过四十,留着寸头,是罕见的,人到中年不秃顶的男人,一双鹰眼异常敏锐。   余辰景昨晚加班,一心想着工作,捡着要紧事讲道:“今天九点开例会,孙局会全程参与。对了,等去到办公室,你先把坤海的资料准备好。”嘱咐完一连串工作,他才想起来点咖啡:“姑娘,给我一杯拿铁。”   听到坤海的名字,徐尘屿浑身一震,他脸色变得严峻,说:“PPT和案底我上周五就做好了,师傅,一会儿让我做汇报吧。”   余辰景点头,拍了把他的肩膀,表示同意。   这位叫坤海的人,是奔走于云南与缅甸两地最大的毒枭,他在云南瑞丽经营冰毒和海洛因生意,势力庞大,还拥有着一批现代化的武器,与正规军有得一拼,他本是Z市人,案底从Z市就有,案子就由Z市与云南的缉毒队联合负责。   九点整,各部门的人员陆续到会议室,徐尘屿已经准备好投影和电脑。   不出片刻,一个将制服穿得一丝不苟的中老年男人走进会议室,这是公安局的副局长孙思瑾,同事们亲切的称呼他为孙局。   这位老同志,出行自带保温杯,杯面飘着几粒枸杞和金银花,是个注重养生的家伙。最常见的表情是邹眉头,人也不爱笑,天生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镇得住场。   孙思瑾找了个位置坐下,他说话简洁利落:“好了,别浪费时间,各部门汇报本月的工作情况。”   参加会议的人员依次上报工作计划和任务,孙思瑾认真在笔记本上写下待需解决的问题,半场会议下来,字迹已经横铺了满满一张纸。   徐尘屿调整好电脑,他打开资料,将有关坤海的缉毒大事件完整叙述一遍,说:“坤海上个月十八号在云南德宏现身,收到线人的消息,他近期联系了泰国的接货人,可能会去往当地,但具体是什么时候,还不确定。”   荧幕上投影着一张照片,一个中年男子,身高七尺有余,那脸颊瘦得凹陷,狰狞疤痕横穿眉眼,他薄唇微抿,那双眼睛似乎带着毒,大致来说,那人长得很刻薄。   余辰景喝了一口热茶,按照以往围剿得出的经验,汇报道:“这个人太狡猾了,性格多疑,身边没朋友没亲人,每次线人给出的行程都有偏差,所以一次也抓不住。”   新入缉毒队的大学生何志南在会上提议,说:“孙局,我建议,死盯此人的行动轨迹,咬死他,不信抓不到。”   孙思瑾放下钢笔,揉了揉眉心,这毒枭是最让他头疼的一个,是毒|品界的扛把子,作案时间跨越长度达十年,他和缉毒大队玩了很多次捉迷藏,光是余辰景的队里,就有三个战友被他枪杀,为人阴狠狡诈,不折手段。   要说起这位坤海,他可是一位有故事的男同学,经历堪称传奇。   因为家境贫穷,坤海十七岁辍学,那一年刚好碰到Z市地区征兵,他报名参军,辗转多地后,二十五岁时正式成为一名武警。   他在警局待过,有着超人的侦探与反侦探能力。   坤海经常协助禁毒组做任务,多次屿毒贩打交道,他认识了一位哥伦比亚的商人,坤海对钱有着无比痴迷的渴望,在金钱的诱惑下,他利用职务之便,走上了贩卖毒品的不归路。   坤海胆子大,借着哥伦比亚的路线,用冰毒打开了隔壁国家的大门,赚得盆满钵满。房子从小公寓换成大别墅,同事都以为他买彩票中奖,那些年,他过得奢靡享受。   事情败露,是因为同事检举。   检举坤海的同事是徐尘屿的父亲,徐子华,而他父亲,在一次逮捕行动中,被坤海一枪击杀。   孙思瑾想了片刻,拍板定案,声稳如山:“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二十万,这笔钱,我会向上级申请,这次的行动,就叫做“困海”。”   一句话,掷地有声。   警察们齐齐转头,盯住荧幕上的毒贩。   徐尘屿的目光望向屏幕,看着大毒枭张脸,眼底闪动着坚定和光亮。   会议结束,余辰景拍了把徐尘屿的肩膀,带他到角落说话:“七天后是你父亲的忌日,咱们一起去墓园,给他送束花。”   徐尘屿笑得自然,说:“行,到时候我给您打电话,劳烦您,再顺道带壶黄粱酒。”   余辰景想了想,还是决定说:“逮捕坤海归案不容易,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别着急。”   上一次坤海现身,徐尘屿自动请缨,他跟着各路消息跑了一个月,愣是让坤海逃走了,这件事是他的坎儿。   徐尘屿点头:“明白,您放心,我不会鲁莽行动的,”他抬手,指了下电脑:“师傅,还有几个报告要写,我先回工作岗位。”   坤海销声匿迹两年,再次出现,余辰景怕徐尘屿情绪不稳,想宽慰几句,但瞧他神色无虞,便点点头,示意他先走。   余辰景目送他离开,徐尘屿连走路的背影都像他父亲,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四年前,徐子华下葬那天,天空飘着丝缕细雨,丧事一切从简,全公安局的同事都到现场悼念。   余辰景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徐尘屿穿着丧服,胸前点了一朵扶朗花,他周到且有礼,到场的每一个人,他一一鞠躬,亲自说感谢,一个才二十一岁的青年,经历生死,却表现得落落大方。   余辰景带他工作五年时间,鲜少见徐尘屿情绪化,他好像生来就这样,冷静,克制,然而笑起来的时候,又仿佛聚集了天下间的光。   徐尘屿将资料全部拷贝进U盘,有条有理的建好文件夹,放置得规规整整,到点了,他下班回公寓,打开门,隐约看见厨房有个忙碌的身影。   “妈,您今儿怎么有时间过来?”徐尘屿站在玄关处换鞋,惊喜道。   小公寓收拾得干干净净,不过这里平时也不乱,打理得井井有条,不像单身汉的房子。   “科室这两天没什么病人,我跟同事换了班,过来看看你。”厨房的女人伸出脑袋,她手里还拿着锅铲:“入秋了,天气转凉,我正好来给你送两件外套,快去洗手,准备吃饭,我炖了排骨汤,可香了。”   徐尘屿的妈妈叫吴语铃,烫着风情大波浪,却是个温柔似水的小女人,性情不争随和,儿子身上也有着她的影子。她是外科医生,平时工作忙,每周轮三次夜班,和儿子一个月能见一次就算不错了。   “咦,有糖醋排骨,”徐尘屿走进厨房,趁吴语铃不注意,眼疾手快地偷了一块排骨丢进嘴里,吃得太急,他又连连喊烫。   “手上细菌多,你别不当回事,”吴语铃蹙眉嫌弃,推着儿子往外走:“快快快,洗完手才能吃.....”   徐尘屿嚼着排骨,慢悠悠走向卫生间,他洗完手见菜还没上桌,便先就去了书房,在椅子落座后,他习惯性打开笔记本电脑,拿过矮几上的相机包,拉链声在空气中蹦开。   徐尘屿看着相机,突然想起季松临,在心里谋算着把胶片全洗出来,最好能赶在周六,送去他的唱片店。   “小屿,快过来吃饭,”吴语铃摆放着菜碟,饭桌上的器皿很精巧,都是她精挑细选,淘来的。   排骨香气随着烟雾,散成一团,吴语铃给儿子盛上一碗热汤:“瞧瞧你,又瘦了,别光顾着工作,也要多注意身体。”   徐尘屿撸起袖子,露出健硕的肱二头肌,跟他妈炫耀:“哪瘦了,我每周健身三次,浑身都是肌肉。”   吴语铃笑了笑,拍了下他的胳膊:“显摆什么呀,快吃饭。”   徐尘屿笑眯眯地抬起瓷碗,喝了一口热汤,措不及防烫到了舌尖。   “慢点喝,又没人跟你抢,”吴语铃贴心的递过去一张纸巾。   徐尘屿接过去擦嘴,口齿不清的说:“我好久没尝到家常菜,吃急了。”   吴语铃用筷子捡菜,抬眼瞟了一眼儿子,像是在说没良心的小东西:“你都半个月没回家了,也不来一通电话。”   徐尘屿自知理亏,他换上笑脸,梨涡深深:“上次出任务,我在森山老林蹲守了半个月,信号不好,值守的时候也不让用手机,不是故意的。”   吴语铃给他夹了好多菜:“知道了,我也没怪你,只是你姥姥担心,每次去家里都见不着孙子,念叨了好多次。”   徐尘屿咽着饭菜,说:“那我周末去看看姥姥,她老人家身体还好。”   吴语铃说:“挺好的,就是挂念你。”   徐尘屿见吴语铃不怎么添菜,他给老妈夹起一块大排骨:“快吃,您别说,这道菜做得是真好。”   吴语铃被逗笑了,她从来不多问徐尘屿工作的事,放在从前,她也不插手徐子华的工作。   公安部门多是机密,吴语铃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和母亲。   她用筷子挑起排骨,吃得津津有味,画面很温馨,母慈子孝。   叮铃。   门外响起快递小哥的声音:“同城速递,您有一份包裹,麻烦请签收。”   徐尘屿放下碗筷,打开门,在快递单上写下名字,谢过快递小哥后,还在想是什么东西,瞥见那乌木麝香四个字,心头突然一动。   吴语铃探出脑袋:“你买什么东西了?再去洗一下手,那盒子全是灰。”   身为医生的吴语铃有轻微洁癖,家里只要有她在的地方绝对一层不染,徐尘屿拿着快递盒,只好又转进了卫生间。   水龙头打开,温水哗啦啦往外涌,徐尘屿将盒子拆开,取出里面的香水瓶,混杂着乌木、沉香、玫瑰的气息溢满整个小屋。   瓶身不算奢华,暗黑色系,制作得很简约,徐尘屿看着,居然看出一股“古藤老树昏鸦”的寂寥感,他顺着这个感觉,联想起季松临那人,会心一笑,将香水瓶放进小冰箱,妥善收好。   徐尘屿重回饭桌。   “买什么了?”吴语铃偏头,见儿子手里没东西,但快递盒已经拆了。   徐尘屿坐回原位,他扒拉两口米饭,如实回答:“香水。”   吴语铃脸色复杂,她知道儿子是香水控,但买得未免也太多了,不住嘟囔:“你放了一柜子,有的都过期了,怎么还买?”   徐尘屿哈哈笑,说得很神秘:“癖好,一个小癖好而已。”   香水本身只是催化剂,哪怕是同一瓶香水,人也能带出不同的味道,徐尘屿回想着季松临身上的乌木沉香,干净凌冽,犹如他自带的特殊烙印,嗅过一次,终身难忘。   饫甘餍肥后,吴语铃在厨房收拾残羹剩菜,徐尘屿拿过胶片相机,钻进了小书房。   这里是徐尘屿一个人的天地。   他按照胶片冲洗的规模搞出一间小暗房,咖啡粉,苏打水,显影液和蒸馏水,应有尽有。   每一位胶片瘾者都会走上暗房的必经路,在红与黑的光影中,亲眼见证着影像出生,再仔细琢磨对比,明暗,线条运用。   数码相机是极简主义,色彩鲜明,快捷高效,摁下快门后,下一瞬就能看见成品,并且不喜欢的话,点一下删除键,就能重新来过。   胶片不一样,一张底片只能印上一副画面,它全部的生命过程,是一次闸门转动。   对于徐尘屿来说,他更钟情胶片,那是一种历久弥新的收藏,胶片的色调,颗粒感,制作过程,都让他无比着迷,快门只是留住瞬间,而暗房,便是为这个瞬间涂上色彩。   他像是活在另一颗星球的孩子,自成宇宙,这个地界从小开始,没有任何一个人闯进来过,唯一让人怀疑碰到同行者的刹那,是那个醉人黄昏。   徐尘屿戴上一次性手套,将底片放进蒸馏水,撒上显影液后,等着照片成型。   他看到了一张回眸浅笑。   日落余晖中,苍穹的光芒透窗而过,季松临藏身于昏黄的光晕下,漾开一个落拓笑容,这副画面定格在胶片上,也定格在徐尘屿心间。   既强烈,又温柔。   作者有话说:   坤海的人物原型取自大毒枭,刘招华。 第4章 舆论风向   镜中人咖啡屋生意红火,简直能称爆场,为反馈客户,裴川谷专门做一次周末活动,徐尘屿受邀再次赴约,去了中山路。   江秀元也到了,和裴川谷并排而坐的是一位美女,美女是他的合伙人,叫郑晓骁,她画了秋季最流行的妆容,穿一身干练西装,连鬓发也梳理得一毫不苟。   咖啡屋生意之所以这么好,少不了徐尘屿的推广助力。   其实江秀元没吹牛,经徐尘屿出手的照片,跟优质电影,真有得一拼。   裴川谷翻看着镜中人的公众号,就停在那一句“独处夜色中,探寻夏去秋来,镜中人,既是你,也是我。”   这是一句广告语,配上一位作英伦绅士打扮的男子,他抬着一杯咖啡,手指间的烟雾缭绕得正好,周遭全是玻璃镜,加上胶片特有的质感,立即在一堆不知所云的广告里脱颖而出。   这一带路有很多自诩文青的背包客,惯爱附庸风雅,尤其是喜欢这种雾里看花的美感,够神秘,够格调。照片一拍,朋友圈一发,就能引来无数点赞。   而这一切,都出自徐尘屿的手笔。   徐尘屿刚剪过头发,露出光洁白皙的额头,小梨涡在水雾缭绕中若隐若现,他穿着天蓝色卫衣,配一条米色长裤,看起来跟刚入学的大一新生相差无几,衬得他又嫩又鲜。   徐尘屿有点心不在焉,左手慢悠悠搅弄着咖啡勺,一手撑住脑袋,视线停留在窗外一处隐秘角落处。他上周六揣着相片,特地跑了一趟唱片店,那扇铁门紧闭,也就没见到季松临。   这会儿,正看着窗外发呆。心底有点后悔,当时,应该加个微信或者留个电话。   裴川谷感叹不已,划着那一张张照片,对徐尘屿说:“尘屿,你技术不赖啊,这质感,能跟美国大片一较高下。”   徐尘屿回过神来,摆了摆手,不好意思的笑:“哪那么神,也就算及格水平。”   徐尘屿讲得谦虚,却是发自肺腑的谦虚,跟他骨子里的才华,反向而行,宇宙无垠,知识浩海,一个人懂得越多,才会觉得自己越无知。   明明不是夸江秀元,他却有一种自家兄弟真长脸的得意劲儿,一脸高深莫测,对裴川谷说:“尘屿厉害着呢,他的水准,能秒杀一众专业摄影师,对面那家死贵的婚纱店都没他拍得好。”   “江哥,您啊,别再寒碜我了,”徐尘屿连忙将一杯热咖啡递到他跟前:“喝吧,还堵不上你的嘴。”   那美女郑晓骁也赞叹,她撩了一把长发,说:“帅哥,你拍不拍人像?我可以给你做模特。”   徐尘屿不解风情,一五一十回话:“不好意思,我比较擅长拍风景,不拍人。”   郑晓骁被徐尘屿噎到了,这样赤|裸|裸的搭讪,他当视而不见。   裴川谷跟着闲话一番:“这么优秀,没有女朋友?”   “尘屿啊,是个稀罕物种,活得清心寡欲,我认识他快七八年了,没见过他交女朋友。”说到这个,江秀元就来兴趣了,他搂过徐尘屿的肩膀,对着裴川谷滔滔不绝:“我跟你讲啊,上学那会,他可是系里的风云人物,我们那层楼,每天都有不少姑娘来送早点,门都给踏平了,全是追他的。”   徐尘屿喝一口咖啡,调侃他哥们:“那些姑娘不是你招来的吗?数不清的前女友。”   江秀元摸一把背头,说不出的风骚:“别岔开话题,现在说你呢。”   徐尘屿不吭声。   裴川谷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对徐尘屿说:“一定是你眼光太高,看不上庸脂俗粉。”   徐尘屿淡然一笑,自嘲道:“才没有,只是没遇到合眼缘的罢了。”   他尊重每一个人,在少年时代,徐尘屿曾经拒绝过不少女孩,不是不好,她们有自己的闪光点,有善解人意的,有温柔漂亮的,也有知识渊博的,只是徐尘屿偏偏不喜欢。   在爱情这件事上,他好像没多少野心,甚至没有多少想象,读书时,他身边的哥们都交女朋友,初中搞暗恋,高中搞明恋,大学就是正儿八经的谈恋爱,有几个风流子弟,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快。   年富力强的男生对这件事情热衷至极,徐尘屿兴致缺缺,他身处其中,像个怪胎,是好看又古怪的怪胎。   回想一路,他的青春像是一张空白纸,记忆里,除了教科书和试卷,磨人的高数,和那枯燥无味的化学,没有任何一个熠熠生辉的人,站在尽头凝视他。   说实话,徐尘屿不遗憾,他从不认为,没有恋爱这件事,会给人生造成多少损失,相反,也许他是内心太过丰富,一个人的日子,也能过得有滋有味。   江秀元抬起手臂,搭在徐尘屿肩膀上,感叹着:“大学四年那么多姑娘追,你也不谈恋爱,和尚似的。”   徐尘屿说:“和尚招你惹你了?”   江秀元拍了下他的肩膀,随手指着人满为患的咖啡店:“看看,这么多漂亮姑娘,要是看上谁,跟哥说,保准给你要到电话号码。”   “不用了,”徐尘屿说:“您自个儿留着吧。”   “我说你像个和尚,不能真当个和尚吧,”江秀元啧啧两声:“你守身如玉二十多年,嘛呢。”   辩论范畴里,单身话题毫无深度可言,徐尘屿不想跟他掰扯,于是大人有大量,没跟他计较。   今天,裴川谷算是第二次见徐尘屿,却能感觉到这人异乎寻常,他说话做事,随性至极,并且为人谦逊。   是那种刻进骨子里的谦卑。   裴川谷想了想,只想到四个字,叫做君子不器。   二十一世纪,在这样高速运转,金钱至上的年代,没几个人配得上君子二字。   裴川谷斟酌着措辞,神色好奇,他问徐尘屿:“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那美女也看着徐尘屿,一脸兴致昂然。   徐尘屿还真思索了片刻,脑海里蓦地闪过季松临的回眸,还有那场偶遇,他垂眸说:“不知道,看感觉吧。”   “说来说去还是眼光高,”裴川谷摇头感叹:“看感觉这种话,就是唬人的。”   江秀元就喜欢在他耳边叨叨,这会儿一个劲说:“要不,哥们改天给你介绍个美女,知书达理的那种。”   裴川谷偏头示意:“还用得着改天吗?旁边就坐着一个大美女呢。”他侧头问那姑娘:“晓骁,你单身吗?”   郑晓骁穿着高跟鞋,脚踝如凝脂般细腻,她有一下没一下晃荡,手指抚着长发,眼波流转,整个人显得异常妩媚:“嗯,我单身啊。”   郑晓骁笑得风情万种,目不转睛地看着徐尘屿,这抹笑容,是她专门送给他的。   眼看着一场老友聚会就快变成相亲大会,徐尘屿立马喊停,他清了嗓子,说:“....可能....我喜欢男人吧....”   郑骁骁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演变为一副尴尬而不失礼貌的苦笑。裴川谷瞪大双目,被此等坦然的惊世骇俗震慑住了。江秀元差点没被一口咖啡呛死,他捶胸咳嗽,意气风发的脸涨成猪肝色,人看着几乎要一命呜呼了。   出柜也能这么随意吗?   徐尘屿拍了拍江秀元的背:“慢点慢点,呛死了,来不及救。”   江秀元好不容易停下来,一开口就是骂娘:“卧|槽,你不会暗恋我吧?”   这话一出口,裴川谷没憋住笑,噗嗤一声笑出来,连带那郑晓骁,也忍俊不禁。   三个人里,只有徐尘屿笑得最开怀,他捂住小腹,感觉一整个星期的笑点都被这句话承包了,他笑得半死不活,搭上江秀元的肩膀:“江哥......我要是暗恋你.....早替那些无辜少女收拾你了......还用等到现在。”   江秀元眼珠一转,认真想了想,颇为遗憾的说:“可惜了,别的人就算了,要是你掰我,我肯定弯。”   徐尘屿笑得肚子痛,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你这种纯直男....少拿我开涮。”   江秀元立即靠过去,拍一把胸口,大方的说:“为兄弟都能两肋插刀,更何况搞基啊,为你,我弯成蚊烟香都可以。”   徐尘屿为他出自肺腑的赞叹,拱手一拜,表示承让了。   两人一唱一和,裴川谷和郑晓骁就把刚刚的小插曲当做玩笑话,都没当真,也没细想。   一名服务生装扮的男生跑过来,神色有点慌张,他俯身,在裴川谷耳边说:“老板,店里出事了,您快看微博。”   裴川谷心下察觉出不妙,他二话不说,拿出手机,打开服务生转发过来的那条消息“镜中人咖啡屋侵权”。   打开图片,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在南华路中段,有一家咖啡店,名字也叫镜中人,不过装潢和摆设和裴川谷的不是一个档次。   南华路的镜中人开业时间是两前年,发微博的博主称,这件咖啡屋的名字已经注册了商标,他在博文中控诉裴川谷,并要求他更换咖啡屋名字,然后赔偿侵权金额。   裴川谷越看越心惊,他打开了评论区,一水评论全是支持博主发律师函。   骂裴川谷的也不少。   还有很多账号吐槽咖啡馆的咖啡太贵,或者是口味不好,全是来败坏口碑的。那种骂得最凶的,点赞五六万。   看得裴川谷一头乌云。   江秀元看他表情不对劲,好意问:“小裴总,出什么事了?”   裴川谷将手机放在桌上,倒转过去,给他们看,说:“邪门了,网上有人发微博,说我的咖啡店偷窃他店铺的名字,还说要寄律师函过来。我之前根本不知道还有一家这样的店,侵哪门子的权。”   徐尘屿翻看着手机,眉头紧皱:“我看大部分像是水军,网络形式不好,舆论一边倒。”   人红是非多,店火了,是非更多。   江秀元耐着性子看完博文内容,有点火气上涌,他骂道:“这孙子莫不是碰瓷吧,瞧咱这生意好,专门来找茬。”   郑晓骁将网页翻得飞快,看得火冒三丈:“肯定是碰瓷,来讹钱的。这可怎么办?要是律师函真发过来了,生意还没上正轨,咱俩先进法庭?”   裴川谷还算镇定,毕竟是个见过大风大浪,他低头想了一会,说:“我有个朋友,是律师,我现在请他过来,问问看,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失陪一下。”   裴川谷站在窗边拨通电话,他低声询问了几句,感激的连声道谢,挂断电话后,重回沙发坐下,安慰郑晓骁:“别担心,我朋友现在赶过来,他处理过很多民事案件,问清楚再做打算。”   十五分钟后,一个青年男子上楼,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的风衣,内搭纯色白T,配上马丁靴,远远望去,人潮散开,颀长身形立在其中,显得异常醒目。   徐尘屿回首。   撞上那青年的目光时,他愣了一瞬,搁在沙发上的右手猛地攥紧,青年身后晕着暖光,和那醉人黄昏一模一样,像是飞火流星,来得迅速且热烈。   青年看见徐尘屿的刹那,不住一怔,原本疾步如飞的脚步放缓了,他悄然无息地拽平微皱的衣摆,才慢步走进,那双眸里有欣喜,脸上绽开一抹落拓微笑。   那笑,似乎撞进了徐尘屿的心间。   江秀元看清来人后,欣喜的说:“噢,原来是松临啊。” 第5章 孤寂星星   服务员端上一杯拿铁,弯腰放下杯子时,那姑娘盯着季松临的侧脸看了半晌,直到听到老板尴尬的咳嗽声才起身。   裴川谷捡着重点将事件描述了一遍:“总体情况就是这样,想问问你,会不会出事?”   季松临翻看博文,认真对照每一行叙述,律师对文字很敏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关键词或者漏洞,他在低头沉思。   算来有半个月没见,徐尘屿趁季松临思考的间隙,细细观摩他,额角挂着丝丝冷汗,应该是赶路所致。   他生了一双桃花眼,垂眸的时候显得深邃,仿佛藏着清风和朗月,肌肤是小麦色,均匀健康,与徐尘屿截然相反,他一直都觉得,作为一个男人,自己这皮肤也生得太白了。   这是徐尘屿第二次见季松临,没想到,他的本质身份居然是律师,精英律师和落拓唱片店老板,怎么看也不像同一个人。   就像季松临觉得,缉毒警察和文艺摄影师这两种身份,也很难放在同一个位置。   季松临开口说:“这家咖啡店的商标和名字,有没有到工商局注册过?”   裴川谷思索片刻:“注册的事,我两周前已经交代过小纪了,只不过店里太忙,忘记问他进度。”他偏过身子,朝前台喊了一声“小纪,你过来。”   名叫小纪的服务生放下手头活计,朝临窗的位置走来,他平时油嘴滑舌,谄媚地说:“老板,什么事,您尽管交代。”   “上次我让你去工商局注册商标,事情办得怎么样?”裴川谷说:“我给忙忘了,一直没问你。”   小纪想了想,如实说:“相关资料已经交过去了,我昨天刚打电话问过局的工作人员,那人回复我,还在走流程呢,等办好了就能过去取证。”   那边正在交谈,徐尘屿偷偷从背包拿出一张纸巾,递给季松临,压低嗓音:“你流汗了,擦一下吧。”   捏纸巾的手指生得洁净,在阳光下,肌肤更显莹白,隐约可见青春脉络,指腹处有薄茧,想是日常训练的缘故。   这么看过去,像是一副美妙的画卷。   季松临看着他笑,对这人的细致入微感到贴心,他低声说谢谢,伸手接过纸巾。   指尖与指尖相碰,只是刹那,徐尘屿却麻了一整条手臂,电流顺着尖梢往上涌,他骤然卷回手指,像是碰到一团火,那轻轻一点的微妙触感留在他食指处,留下了意犹未尽的痒。   季松临稍微收回手,慢慢地攥紧了五指,但他看起来神色如常,擦汗后,将半湿的纸巾塞回口袋。   江秀元和裴川谷一门心思在侵权的事情上,自顾自翻看着微博和评论,没注意到这两人细微的小动作。   不经意的触碰,变成一个令人动容的小秘密,徐尘屿嘴里似乎散开了一股甜味,他的身体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信号,身旁这人,光是看一眼,心就开始发颤。   徐尘屿不想表现太过,于是收回了目光。   “我这么和你说吧,企业名称在同一个行政区的范围内不能重名,”季松临换一个姿势,将双手搭在膝盖处:“简单点讲,只要在工商局成功登记注册,就不存在侵权的说法。”   裴川谷听得很认真。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归、字号、行业特点,还有组织形式构成,”季松临说得嗓子干哑,他喝了一口咖啡:“这四个部分,只要其中有一项不同,就不属于侵权。就算那人非要搅混水,也只能走民事诉讼,并且胜诉率不高。”   郑晓骁想得多,她不安的问:“如果对方请了很有名的律师怎么办?”   “再有名的律师,也得讲证据,靠事实说话。”季松临眼睛里闪过一丝狡猾,他说:“况且官司能不能赢,还要看对手。”   这话只有前半句,徐尘屿却听到了他别有深意的后半句,季松临大概是讲,倘若对方在法庭遇见的是他,那么胜诉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裴川谷虽然表情认真,但他听得一头雾水,只好虚心请教:“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第一,尽快取到证件,第二,先收集资料,微博里提到的店,你要查清楚它所有的信息,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季松临考虑到另一种情况,他说:“即便这人不走法律程序,单是在网上闹这么一出,也会败坏咖啡店的名声。”   江秀元研究了一刻钟时间,他放下手机,恍然大悟的说:“照我看啊,这孙子决计是故意的,不止碰瓷儿,还想蹭热度,看他那种店面,指不定百八十年也没一个客人,见咱们这生意红火,自导自演一出大戏。”   徐尘屿也看了那些评论,多是咒骂,他语气平和:“网民大部分是不明真相的人,转发都超十万了,等舆论发酵,肯定会影响店里的生意。”   他声音很好听,有种泉水叮咚的清亮,说话时,他的语气淡淡的,跟他温文尔雅的外表相辅相成。   听到这里,季松临看了他一眼。   徐尘屿感受到停住在脸上的目光,他侧首,对季松临勾起嘴角。   江秀元说:“别管那些人了,先按照松临的办法,把资料什么的找过来。”   裴川谷点头,他按照季松临给出的意见,将任务一一吩咐给店里的工作人员。   布置结束,就到午饭时间了,裴川谷折回来,招呼在座的各位:“别走了吧,我前不久刚请到一个做法国菜的师傅,手艺挺不错的,在这里随便吃一点。”   江秀元欢声应下。   徐尘屿点点头。   这会儿都看向季松临,他说:“成,不过我过会儿还有点事,可能要提前走。”   裴川谷应下了。   大伙换了座位,坐去包间,这里等于是小裴总的私人空间。   徐尘屿的座位,挨着季松临,踌躇片刻,他侧首看他:“我上周六去过唱片店,但关着门,也没见着你。”   季松临想着也许是去送照片的:“洗好了?”   徐尘屿点头,他摸了一把背包,有点懊悔:“早知道今天能见到你,就带上它们了。”   季松临心里有一丝奇怪,询问道:“其实我上次就想问你,现在哪还有胶片冲洗店?”   徐尘屿低头浅笑,他凑近了一点,鼻腔中就嗅到那股乌木香,他说:“不瞒你说,我家有一间冲洗房,可以暗箱操作的。”   音落,季松临睫毛微颤,连带着心也微微颤了一下。   徐尘屿没忍住,贪心的吸了一口香。   “你家居然有暗房,”季松临笑了笑,狡黠地说:“我手头还放着一些底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冲洗店,可以请你帮个忙吗?”   “当然,”徐尘屿想了想,笑得有点调皮:“如果是一饱眼福的美景,我还可以不收费。”   季松临笑着回一句:“我尽量,如你所愿。”   谈论的间隙,菜已经上齐了,小裴总落座后,大家一齐动筷,开了一瓶香槟,季松临要开车,一口没喝。   徐尘屿尝了一杯,味道清甜,回味绵长。   席间交杯换盏半小时,季松临中途接到一个电话,他回到屋内,便起身告辞:“不好意思啊,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小裴总,咖啡店的事需要帮忙的话,你随时跟我联系。”   徐尘屿也有事,他下午三点约好了余辰景在公墓见面,这会儿赶过去,时间正好。   两人一起走出咖啡店。   季松临站在日光下,被光晕晒得犯懒,他说:“你去哪,我开车了,顺道的话,可以送你。”   徐尘屿乐意得很,大方道:“我要去公墓陵园,顺路吗?”   还没到清明,这个时间点去陵园,显然是去拜祭重要的人。   季松临从不窥探别人的隐私,自然而然的打开副驾车门:“顺路,上车吧。”   轿车装饰简洁,既没有香水,也没有福袋,玩偶也没有,干净精练,确实像季松临的风格。   音箱最特别,像是改装过,不是连蓝牙的那种,可以放唱片。   季松临扣好安全带,发送车子:“听歌吗?”   徐尘屿想起他是唱片店老板,便开玩笑的说:“能不能听自己想听的?”   “能啊,”季松临目视前方,嘴角扬起一点小得意:“说不定你想听的歌,我都有。”   中外小曲库?   徐尘屿不信,听着窗外的风声,想了一个小众的:“有《送往繁星》吗?”   季松临空出一只手,放上唱片,滑动屏幕,用拼音搜索点播。   徐尘屿心间像是有一只蝴蝶轻拂而过,他觉得惊喜。   这是一首后摇,没有人声,而是用大量乐器筑起音墙,听在耳里,有一种飘逸而错落的空间感。   音乐是种很神奇的东西,如果它能说话,人们就能听见彼此心间的无垠宇宙,百转千回。   徐尘屿欣喜的说:“你还真有。”   季松临笑笑,扶着方向盘转弯,说:“读大学的时候,这只乐队刚好在学校附近办过公演,我也是偶尔识得,开店后,才存了一些他们的唱片。”   “要买到这么多,也不容易吧。”徐尘屿翻开那排小架子,市面上难以买到的唱片,这里都有。   季松临点点头,说:“都是从各地搜罗来的,确实费了一点功夫。”   徐尘屿觉得,身旁这人,仿佛可以跟他谈天说地,大到宇宙,小到尘埃。   “我的大学时代么,太远了点,”徐尘屿捋着回忆,说:“我那会听的是穿越棱镜。”   季松临接过话:“台湾南台的乐队,他们的音乐,比较适合夜晚听。”   徐尘屿挠了挠脑袋说:“我听的第一首,好像叫《崩坏根本》。”   季松临稍偏头,说:“车上也有那张专辑,你想听的话,随机播放就行。”   这种谈话的感觉很奇妙,至少,在过去二十六年的生命中,徐尘屿从未体验过,他似乎不用费尽心思的想下一句社交台词,可以随意畅聊,也可以讲一些是似而非的话题,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单纯交流,就有一种静好的享受。   徐尘屿看着季松临的侧脸,轮廓很流畅,也漂亮:“你这几天没开店,不会影响生意吗?”   季松临轻轻呼出一口气,几乎是微不可闻的:“pluto生病了,这几天忙着照顾它。”他自嘲地笑了笑:“唱片店没关系,常去的老朋友都知道我经常落跑。”   徐尘屿从小就怕猫,不过pluto是季松临的猫,他便担心起来,问:“生什么病了?严不严重?”   “做了一个小手术,它还在一个兽医朋友的店里,”季松临放开点油门,让对头车先过,他顿了顿才说:“应该没事,我就是去接它出院的。”   季松临调整着方向盘,这人好像不管提到什么,都是一副淡然的语气,虽然认识的时间不算久,徐尘屿却觉得,说不定他遇到天地塌陷,也能镇定自若。   从某个维度上来讲,他们有一点相似,却又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徐尘屿品着小猫咪的名字,他微微偏头:“pluto,翻译过来是冥王星,你取的名字?有什么寓意吗?”   季松临笑得舒朗,他骨子里的落拓一扫而空:“有没有兴趣听一个午间故事,打发时间的那种。”   “有,”徐尘屿调整了一下坐姿:“你讲。”   静默了半晌,季松临清了清嗓子。   “欢迎收听FM918电台,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今天要讲的故事,是关于宇宙中的一颗星星,它叫冥王星,”季松临用睡前入眠的声音,缓慢讲述午间故事:“冥王星距离太阳有59亿公里,它是全星系中离太阳最远的星星,整个银河里,只有一颗矮行星与它轨迹相同,叫做卡戎,它们有潮汐锁定,始终面朝同一方,对着彼此。”   说到这里,季松临大胆的放开方向盘,双手比划着方位,解释说:“像这样转。”声音很抓耳,跟他平时说话截然相反,有一种低沉的磁性,听得人耳朵怀孕。   季松临继续讲:“2006年,冥王星被国际天文联合会除名,它变成了一颗矮行星,从此表面只有黑暗,再也没了光照。”   故事讲到这里停顿了下,趁着这个间隙,徐尘屿品味了会儿,看着他:“你的意思是,冥王星是一颗孤独的星星。”   季松临轻笑一声:“也不算孤独,起码它还有卡戎嘛。”   在希腊神话里,卡戎是冥王的摆渡人,他是一名船夫,负责带死者渡过冥河,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冥王和卡戎都有着千丝百缕的关系。   从星球上来讲,这是一个宇宙级的浪漫故事。每一颗pluto都有属于它的charon。   徐尘屿知道,但他像是第一次听,神色无比认真。   “好了,今天老回目讲完了,感谢这位听众的收听。”季松临笑了笑,恢复正常说话的音调:“午间故事不算精彩,也许对天文感兴趣的人都知道。”   徐尘屿脱口而出:“故事算不上新鲜,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舍得花时间,去关心一颗星星的历程。”   一句话,打动了季松临与生俱来的疏离,给他烘出了一丝人间烟火气。   一句话,季松临心口像是出现塌方,落了一块地,丢在了徐尘屿身上。   车子油门轰隆发动,好半晌,两人都没说话。   徐尘屿看着季松临,玩笑道:“怎么,我说得不对吗?”   季松临说:“没有,只是我从没听过这样的评价,觉得有意思。”他仍然目视前方,微微笑着,眼底涌现万千柔情,就连他自己也看不见。   穿过茂密的树木后,前方就是陵园。   徐尘屿转头凝视着他,眸子里有欣赏和好奇,他还想说什么,就看见街道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余辰景,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看不清长相,他手里拎着一壶黄粱酒。   作者有话说:   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严谨,我是个废.....感谢看到这里的兄弟们。 第6章 无名英雄   晚秋起风,卷来漫天彩霞,像是他们的初遇。   眼看就快到地方,不知道为什么,徐尘屿觉得这一程似乎有点短暂。   季松临靠近调转道,打算将徐尘屿送到陵园门口。   徐尘屿连忙摆手,指着侧方:“不用进陵园,省得还要调头,你把我放在路边就行。”   季松临有意无意地放慢了行车速度,车子走得像乌龟爬,他想了片刻,违背了平日作风,冒昧地问:“你来陵园,是拜祭很重要的人吗?”   徐尘屿原本看着余辰景的位置,听到这一句,回首说:“嗯,今天是我爸的祭日,来看看他。”   这下,该轮到季松临呆了。   徐尘屿语气淡然,没有伤心没有惆怅,就像是来见一位老朋友,顺道喝杯酒,谈谈心。   季松临自知失礼,他立刻说:“抱歉...”   徐尘屿笑笑,对他说:“没关系。”   季松临想了想,前言不搭后语的说了一句:“....我能和你一起去吗?”   “啊?”徐尘屿没料到他会这么说,顿了顿:“那pluto怎么办?不是赶着去接它?”   “如果你待会不嫌麻烦的话,可以跟我去一趟宠物店,我还能顺道送你回家,好吗?”   他像是在询问徐尘屿的意见,问出口的话礼貌中带着一些小心翼翼。   自从徐子华因公殉职后,每年忌日,无论徐尘屿身在何方,他一定如期而至,每次与他一同来的人,除了母亲就是师傅,从来没有外人与他一起去过陵园。   其实徐尘屿心里有高兴,但同时又觉得不妥。   “你知道我是缉毒警察,毒贩都是心狠手辣的人,我们朋友和家人一旦被他们盯上,难保不会发生危险,所以为了你的安全着想.....”   季松临打断他的话:“我认为跟在警察身边,哪里都很安全....”他解释得不疾不徐:“况且,你不是带了装备嘛,我等会儿遮住脸,别人也认不出我是谁。”   这人还挺会说话。   思考良久,徐尘屿看着季松临眼里的期待,鬼神神差地答应了他,在交代了一些安全事项后,他指了指前面那人:“我妈和我师父也在,一会儿介绍你们认识。”   车子在方位停下,四轮安放的位置刚刚好,不偏不倚,徐尘屿下车时瞥了一眼,感叹道季松临技术不错,是个练家子。   站在台阶下,徐尘屿双臂一抬,将卫衣帽子扣在头顶,他从包里拿出棒球帽和墨镜,给季松临戴好,把人裹得严严实实。   “尘屿,”余辰景拎好酒壶,向两人走过来。   “老远就看见您了,等了很久吗?”   余辰景摇头:“还好,也就十分钟。”   徐尘屿像师傅介绍了同行人,接过余辰景那壶酒,对他说:“我妈给我发了消息,她已经在陵园等着了。”   季松临礼貌伸出手:“您好,我也跟尘屿一样,叫您师傅,您叫我小季就行。”   余辰景彬彬有礼,他声洪如钟,与季松临握手:“你好,小季,你是尘屿的好朋友吧。”   季松临笑着点头。   进园的路上,余辰景顺口提了一嘴:“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有外人跟这小子一起来,你是第一个。”   徐尘屿拎着酒壶走在前,没听见这一句话。   季松临微微愣神,徐尘屿的背影落在他眼睛里,那人走路的样子很潇洒,大步流星,这样的身影,确实有几分热血味道,季松临看着他那肩膀宽阔,挺拔干净的背脊,他不合时宜地想,“真像一棵小白杨啊。”   偷着乐了会儿,季松临又回味起余辰景的那句话,从来没有一个朋友跟他一起来拜祭,难道这件事,是徐尘屿的忌讳吗?但他方才的样子分明很坦然,季松临还琢磨着,就听见前面传来一个女声:“尘屿,这边。”   三人已经走到了半山腰。   这里是公墓,放眼望去,山头埋葬着无数亡灵,山顶有一间寺庙,播放着梵音,甚深如雷,闻而悦乐。   墓碑的位置靠左边,登上台阶,再走一段路,就到达徐尘屿母亲跟前。   徐尘屿给季松临让出位置,对他妈妈介绍:“妈,这是我好朋友,季松临。我今天坐他的车过来的。”   吴语铃今天穿着黑衣大衣,裤子,鞋子也是全黑,还带着墨镜,看不清模样,这副装扮庄严肃穆,嘴角却扬起和蔼的笑容。   “阿姨,您好。我和尘屿一起来看看叔叔,”季松临伸手还礼,不知怎么地,居然有点紧张,心里责怪自己今天穿得不够正式。   吴语铃好奇地打量着季松临,毕竟从来没有一个朋友,跟儿子一起来拜祭过他的父亲。   看了片刻,吴语铃握住他的手,说:“好孩子,你有心了。”   陵园里种满柳条和柏树,一到晚秋,枯黄了叶,金灿落满地。   季松临顺着吴语铃的视线望过去,墓碑刻着“烈士”二字,却没有名字,也没有照片,一抔黄土埋葬无名氏。   在他看着墓碑皱眉,徐尘屿突然说:“我爸叫徐子华,也是出于对安全考虑,所以碑上没有名字和照片。”   电光火石间,季松临明白了,因公殉职的缉毒警察不宜暴露名字和身份,这是警队对他们的保护,毒枭何其猖獗,干得全是掉脑袋的事,警察断了他们的财路和性命,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很可能会惨遭报复。   季松临突然想起点什么,说:“哎,我居然忘了买束花。”   “没事,我妈肯定买了。”徐尘屿才说完,就看见吴语铃走到墓碑前,放下一朵红艳艳的花。   虞美人。   颜色很鲜艳,一般人来祭祀会带扶朗花或者满天星,季松临从未见过送虞美人的。   徐尘屿似乎能看穿季松临在想什么,他在他身旁,看着墓碑:“我老爸喜欢热闹,觉着白花清冷,他当年跟我母亲求婚的时候,就是送了她一束虞美人。”   原来是惜花人。   潇潇挺立脊梁骨,手捧一束虞美人。   季松临往深处一想,就觉得浪漫。   余辰景从购物袋里拿出小酒杯,斟满了四杯酒,他端起自己的那杯,敬徐子华,烈酒浇在墓前。   起风了。   “这壶酒我封存了三年,今天特地带过来的。”看了徐尘屿一眼,他不住感叹道:“子华啊,你教出了一个好儿子,你还不知道吧,尘屿前段时间还侦破了一起大型贩毒案件,抓了十多名毒贩,连孙局都夸他厉害。”风吹得余辰景睁不开眼,他眯起眼睛,说:“对了,大队这段时间得到了坤海的消息,组里正在策划行动方案,你要保佑我们,逮捕他归案。”   末了,余辰景又说起家长里短:“你嫂子最近手艺有进步,学会一道剁椒鱼,味好着呢,我下次带给你尝尝。”   吴语铃迎着风,眼眶微红,她总有一种错觉,觉得徐子华没有离开,他就在这里,化为这片土地的风和星辰,让脚下大地更滋润的生长。   吴语铃语气温和,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杨姐的花店没开门,今天只买到一支虞美人,下回,我给你带一捧花。”   徐尘屿蹲下身,简单清理了一下周围的杂草,他笑看着对父亲:“前不久,我在大屿山蹲守了半个月,抓获了一个贩毒集团,缴了整整两百斤海洛因....至于坤海那边,您放心,我一定会亲手捉住他。”   夕阳欲落,彩霞被风吹散,变成了火烧云,形容不出的壮丽。   季松临也蹲下身,两人位置很近,几乎能挨到彼此的肩膀,他看着墓碑:“徐叔叔,今天第一次见您,我叫季松临,是尘屿的朋友,要是今后有机会,我每年都来看您。”   每年都来。   徐尘屿侧目,入眼就是季松临挺直的鼻梁,耀着夕阳的光,他转念一想,说不定季松临还真做得出来。   四人随地坐下,闲聊了好些事,本是寂寥的黄昏,无端的,也增添了一丝暖意,不像祭祀,倒有点煮酒论道的江湖快意。   余辰景是缉毒队长,定然出入过不少生死大场合,也许枪杀,刀光,鲜血对他来说,都是寻常事,活在这样环境下的人,心肠硬,但余辰景不一样,他像个寻常四十岁的男人,一言一语透露着温情。   吴语铃是个小女人,这场的场合却不见她唉声叹气,也没有顾影自怜,反倒有点豪气。   余晖燃尽,星子攀上了头顶,陵园刮起凉风,四人才顺着走道下山。   余辰景还有事情要跟徐尘屿交代,三个人就站在陵园前的人行走道处,趁此间隙,季松临去前面的宠物店,接pluto出院。   季松临原路折回,怀里多了一只小奶猫,右眼缠着纱布,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蜷缩在主人臂弯里。   徐尘屿上前,不敢靠太近,却还是关心的问:“pluto怎么样了?”   季松临颠了颠小猫咪,将它裹在一方毛毯里:“眼睛长了一颗肿瘤,已经做了摘除手术,现在没事了。”   徐尘屿看了看pluto,好像没那么害怕了,小猫眨一眨独剩的那只眼睛,透着光,比琥珀还亮。   季松临打开车门,对两位长辈说:“师傅,阿姨,你们去哪?我送你们。”   余辰景摆手,示意不用麻烦:“前面就是地铁口,我走过去就行。”说着便迈步,朝三人挥手:“先走了,下次再见,小季,有空来家里吃饭。 ”   季松临笑着说谢谢。   随后,吴语铃跟两个小年轻坐上轿车。   车轮碾动,缓缓使上车道,季松临打开一隙窗,微风灌进来。   吴语铃逗着满脸乌云的pluto,对季松临说:“这小家伙,生得还挺漂亮。”   季松临瞥了一眼后视镜,这才看清吴语铃的样子,脸上不施粉黛,眉目间蕴着见之忘俗的灵秀,大波浪不显风情,反倒衬得她温柔似水。   目光下移,只见小猫咪无精打采,耷拉着毛绒绒的脑袋,钻在车垫底下,“喵喵”地叫唤了两声。   季松临摇头轻笑:“pluto是小姑娘,它特别在意外貌,才做完手术生闷气呢,瞧它那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吴语铃顺着pluto的毛发往下抚,爱不释手:“真可爱,要不是尘屿怕猫,我也要养一只。”   “他怕猫?”季松临侧首,看着徐尘屿,有点没想到:“他可是缉毒警察,居然怕猫?”   Pluto撅着屁股,伸出小爪子,就依偎在吴语铃身旁,捞着她的衣角玩。   “他小时候被猫咬过,就一口,”吴语铃漫不经心的提起来:“长大以后,说什么都不挨,还说自己对猫咪过敏,会打喷嚏。”   季松临突然想起,唱片店初见,徐尘屿惊慌失措抱着pluto的样子,连带着他那个好笑又可爱的喷嚏。   徐尘屿鼻腔有点痒,他揉了揉:“妈!”   语气是告诉吴语铃别在他朋友面前,讲这种糗事。   吴语铃心领神会,她从后视镜打量着开车的俊朗青年,看了半晌后,说:“小季,除了江秀元,我还是第一次见这小子的朋友,还以为他性格清冷,交不到朋友呢。”   季松临目视前方,说:“不会啊,他这样的性子,挺吸引人的。”   徐尘屿自动过滤了其他的话,耳廓中只落下“吸引人”三个字,他转头,想从季松临侧脸上找出一丝端倪,但见他神色轻松,不免有点小失落。   也许是玩笑话。   吴语铃调侃儿子很有一套,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才交不到女朋友。就是你们年轻人说的那什么....当代空巢老人。”   季松临笑了笑:“缘分嘛,该来就会来了。”   第一次见面,吴语铃就觉得季松临这孩子合他眼缘,她扒着车靠垫:“你这样的年轻人也相信缘分么?那你有没有女朋友?”   听到这一句,徐尘屿侧过脸,悄悄打量着季松临的表情,只听见他无所谓的笑:“没有,我也是空巢老人。”   听到他单身后,吴语铃更来劲了,她直起身子:“阿姨可以帮你介绍个对象,我们医院今年来了个女大学生,才21岁,也是单身,长得可漂亮了,最难的是性格还不错,如果你——”   “妈!”徐尘屿赶紧截断他的话:“拜托你别再给我身边的朋友做媒了,你祸害我一个人还不够啊。”   “什么话?”吴语铃坐在后座,瞥儿子一眼:“你自己不谈恋爱,还不准你朋友谈恋爱,管得挺宽啊你。”   徐尘屿还想回嘴,却听见季松临说:“谢谢阿姨好意,不过,我暂时还没有恋爱的打算。”   徐尘屿侧首,还没等吴语铃问出口,便抢先问:“为什么呀?”   季松临摸了摸鼻尖,他一边说话,一边透过车窗观察徐尘屿的表情。   “其实我这个人挺闷的,平时除了音乐也没别的爱好和消遣,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唱片店,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谈恋爱。”   听清楚了他的话,徐尘屿忽地动了动眼睫,慢慢垂下了脑袋。   吴语铃听着,忽生一点感慨:“其实吧,你这情况跟我家小屿还挺像的,他也是没时间,任务来了,一个月里总要消失半个月,联系不着人,连电话都打不通,哪个女孩受得了。”   “行了,妈,别说这个了,”徐尘屿抬起手,给季松临指路:“前面就是小区,下个路口左边,那条路不用等红灯。”   车子到了商业区,拐弯后,前方出现一个清幽小区,有点闹中取静的禅意,银杏栽种满园,风一过,就给前路铺上一地金黄。   “小季,留下一起吃饭吧,”吴语铃打开车门,踏出一只脚。   “对啊,”徐尘屿期许地看着他:“现在六点了,你折回家估计得七八点。”   季松临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一上一下地点着:“不会麻烦您吗?”   吴语铃笑开了:“不麻烦,你绕这么远的路送我们回来,该留你吃饭的。”   徐尘屿还没打开车门,他在一旁劝说:“我妈手艺特好,你不去就可惜了。”   母子俩目光整齐,就这么盯着季松临,像是他不答应,这两人就不下车。   “那好吧,谢谢阿姨请我吃家常菜。”季松临熄火下车,抱着pluto,与母子两人一同向小区走去。 第7章 初次登门   钥匙放进孔洞,一扭,门就打开了。   自从Pluto生病以来,不是垂头丧气的酣睡,就是缩在角落里发呆,此刻突然来精神了,尾巴竖起来,从季松临臂弯里挣脱,前爪一搭,轻巧落去地上。   它顺着门缝,钻进去,率先闯进屋里。   徐尘屿微欠身,像绅士一般,对着季松临摆手:“请进。”   季松临很大方,也不客气,登堂入室的第一眼就看见一幅全家福,挂在电视墙顶端,是一家三口。   值得一提的是,全家福不是照片,而是手工画,看样子,像是出自幼童的手笔。蜡笔添彩,笔锋很稚嫩,遗留下的全是童真。   吴语铃见季松临看着那副画,便说:“小屿画的,我们仨刚好没拍过合照,老徐又喜欢这副画,就当全家福挂上去了,算算时间,挂了得有二十年。”   二十年的画。   画上那男人穿着常服,长相端正,鬓角似刀裁,一缕多出来的碎发也没有,出挑得英气勃勃。   想必是徐子华,那模样跟徐尘屿有七分相似,他笑嫣灿烂,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只是他笑起来没有酒窝,不像徐尘屿那样甜,气质也没有徐尘屿清雅的冷。   季松临看着画,眼睛里像是搁了一方旧时光,能够穿越空间,看见五岁的徐尘屿。   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孩,在草野上奔跑,穿警服的男人在前方放风筝,女人护在小孩身后,笑得很幸福。是季松临想象中的家庭,细水长流的温馨,他莫名地羡慕,再看一看客厅的摆件,设施,随意里透着一股诗情画意。   吴语铃将黑衣大衣挂在衣架处,对季松临说:“你随便坐,等阿姨的拿手菜。”   厨房很干净,锅碗瓢盆摆放得整齐有序,季松临看了一眼,问:“阿姨,需要帮忙吗?”   吴语铃动作快,她将长发挽起,随手拿起一支笔当发簪,就落成干练样子,和蔼一笑,说:“不用,你坐下玩一会儿,看看电视,喝杯热茶什么的。小屿,招呼好你的朋友。”   “好,您忙您的,”徐尘屿拿起遥控器:“看电影吗?”   季松临在他身旁坐下,带来了乌木沉香:“好啊。”   “有没有想看的?可以点播。”   说话间,徐尘屿靠季松临近了点,他轻轻地嗅了嗅他身上飘散的气息,无声又贪婪,那缕香气仿佛有酒有花,容易上头。   屏幕上出现电影列表,季松临瞥了一眼:“左上角那部吧,前两天刚上映的片子。”   徐尘屿摁了遥控器,液晶显示屏上出现了片名——《如晴天似雨天》   电影开场,采用了平行时空的手法,镜头跟随男女主角呈现了他们不同的生活,一栋如博物馆巍峨肃穆的府邸中,12岁的天才小男孩跟脾气古怪的单身母亲,还有一位厨师共同生活,人间昏昏色,日子过得安静且无聊,直到一个穷困潦倒的20岁女孩来到这里,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季松临没专心看电影,时不时四处环视,徐尘扬便问道:“你找什么呢?”   正一心寻找着屋里的冲洗室,季松临盯住一间书房:“找你的小暗房,是不是那一间?”   “不是,我平时不跟我妈一起住,这是家里的老房子,”徐尘屿拨弄着遥控器:“洗照片得去我公寓。”   “哦,还想着可以参观一下。”   两人正交谈着,Pluto喵了一声,迈着爪子走到徐尘屿脚边,撅着屁股坐下去,吓得这人顿时拿不稳遥控器。   季松临一把捞起pluto的肚皮,将小猫咪逮回来,笑着说:“别怕,它性子挺温顺的,不会随便咬人。”   那人脸上的笑容让徐尘屿觉得有点心虚,他直起身子:“刚刚那事是我妈胡诌的,别放心上,而且.........我也没那么怕猫。”话是这样说,季松临却瞧见他悄悄把脚缩了回去,看得他轻声笑了笑。   Pluto一直在喵喵的叫,在季松临怀里翻腾,就是不让主人抱它。   徐尘屿离得远远的,他偏头看了一眼:“pluto是不是不舒服。”   “估计它在跟我闹脾气呢,”季松临知道它为什么闹别扭,逗着pluto,像哄小孩:“好了好了,就算只有一只眼睛,你还是漂亮的姑娘。”   Pluto仿佛明白主人在说什么,也不扒拉爪子了,尾巴搭下来,安静地缩在季松临膝盖上。   徐尘屿觉得神奇,弯下腰,从下而上去看pluto:“它好像听得懂。”   季松临没转头,就这么说:“嗯,万物有灵。”   他有时候....像个诗人。   季松临逗着小猫,屋顶吊着水晶灯,暖光漏下来,汇聚成一缕,点在他指尖,徐尘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他觉得这人真温柔,连蜷缩的手指也那么温柔。   季松临侧头,适逢其会,撞上了徐尘屿的目光,无端的,他听见“扑通”一声心跳。   那双眸子闪耀着光,搁着欲速还休的情,犹如望海潮生。   气氛中浮动起一丝暧昧。   季松临背脊没由来一阵酥麻,微微浸出丝丝汗水,他微垂首,过了好半晌,那人还盯着他。   “我脸上有东西?怎么这样看我?”   “没有,”徐尘屿并没意识到自己灼热的眼光,依然看着他:“就是觉得你对它很温柔。”   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季松临笑到睫毛微颤。   “快去洗手,准备吃饭,”吴语铃将各色盘子端上饭桌,催促着两个小年轻。被打断了,徐尘屿甚至来不及回一句话,反驳季松临。   饭桌上摆好了各类佳肴,色香味俱全,还贴心的给pluto准备了猫粮。   “来,尝一尝,这是阿姨最拿手的豆腐肉丸,”吴语铃给两个年轻人夹菜,招呼着季松临:“吃啊,别客气,就当自己家。”   “哎,好吃,”季松临嗜鱼如痴,正好有一道蒜子啤酒烧鱼,他从前没吃过这种做法,觉得新鲜得很,将骨头剔得很干净,末了,拼在一起,还能凑出半个完整的鱼骨。   吴语铃听得心花怒放:“你要是喜欢,就多来家里坐坐。”   季松临笑道:“敢情蹭一顿饭,还蹭成常客了。”   “这小子经常不回家,我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吴语铃顺便指摘两句,对着季松临,笑眯眯的说:“你有空就过来,还能跟阿姨做个伴。”   徐尘屿一边吃饭一边偷瞄季松临,他吃鱼的样子很特别,像pluto,落在徐尘屿眼睛里,鲜活而生动。   季松临半点不害臊,他一路夸吴语铃手艺好,大快朵颐,闷头吃了三碗饭,直到肚皮圆滚才作罢。   看来徐尘屿那句不去就可惜了,并不是空穴来风。   这是一次其乐融融的家庭聚餐,愉快,并且有滋有味。   两个年轻人下楼,已经是晚间九点,季松临走在前,抱着pluto,徐尘屿跟在他身后。   车子停在一颗银杏树下,要穿过长长的走道。经过路灯时,影子被拉得斜长,两人并肩而行,披上满身月光。   车灯亮了,发动机的声音响起,徐尘屿瞧着季松临揉小腹,便问他:“吃了三碗饭,撑着了吧。”   “有一点儿。”季松临摸了摸肚子,那处肌肉很紧实,一点儿也看不出装了那么多食物:“你呢,吃饱了没?”   “饱。”徐尘屿笑笑。   车子驶出一点距离,静谧的夜晚适合音乐。   “我能放歌吗?”徐尘屿虽然在询问,但手指已经点到屏幕处。   “当然可以,”季松临微扬下巴,看着后视镜倒车:“右边还有别的歌手,你挑自己想听的就行。”   不知点到何处,车载播放器自动跳到了电台,一个字正腔圆的女声响起:“根据天文台最新报道,于今夜凌晨两点三十九分,在北辰山附近,将会迎来一场狮子座流星雨,这是一场大规模的流星雨,预计一分钟之内能看到一颗流星.....”   “狮子座流星雨,”惊喜来得突然,徐尘屿笑起来,他望向了窗外,说:“我听说,这好像是三十三年才遇能得到一次的奇观。”   他外表看起来很平静,心里却突然涌现一股期待,徐尘屿想与身旁的人一起,见证这场奇幻光景,但天色已晚,突然相邀会不会显得太冒昧?   正这么想着,就听见季松临开口说话:“徐先生,请问有兴趣一起到山顶露营吗?顺便看看流星。”   “好啊,我刚刚也想问你。”徐尘屿答应得很快。   从上一秒开始,心情变得欣喜,但他克制着小雀跃,说:“露营的话,得准备一下装备,我家里有睡袋和帐篷,你在面前拐弯,走南华路,十分钟就能到我公寓了。”   季松临转动方向盘,却没转弯,车子驶上了商业街,街道熙然热闹,这一带附近是大学城,下课的小情侣手挽手,肩并肩,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车外繁华,车内安静,浑然两方天地。   “我车里有,”季松临说:“是这样,上个月,我去了一趟敦煌,在鸣沙山附近露营,帐篷和睡袋还放在后备箱呢,忘记收拾了,今天刚好能派上用场。”   (1)峰危似削,孤烟如画,徐尘屿对沙漠有一种几乎痴迷的憧憬,他能想象到那个画面,天地苍茫,唯有一抹渺小人影,站在滚滚黄沙中,仰望星空。   “鸣沙山啊,”徐尘屿往后一靠,视线从透明车窗望出去,能看见宝蓝色的天空:“听说那里也能看见流星。”   “我去的那段时间天气不是很好,”季松临目视前方:“所以没遇到。”   徐尘屿想起上次去唱片店,结果吃了闭门羹,便说:“难怪那个周末没开门,原来你去了甘肃啊。”   “去进货的。”   徐尘屿帮他把话补全:“顺便玩了一道。”   两个人都笑出了声,听着徐尘屿的笑,季松临觉得悦耳,想要看看他的小梨涡,便转过头。   梨涡承载着稀疏的光,将徐尘屿衬得很甜,像一颗蜜桃味的糖,看得季松临想要凑过去,闻闻他的味道。   徐尘屿转了转眼珠,忽然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   季松临观察入微,问他:“怎么了?”   “哎,忘记带相机了,”徐尘屿看了一眼车窗外的苍穹,十分期待接下来的奇景,说不定山顶能体验手可摘星辰,他说:“我想把流星拍下来。”   车子已经出了市区,一来一回,恐怕赶不上流星。   山间小路寂静无声,季松临蓦然想起,在西北的时候,他曾经路过一段无人区,四周都是沙漠,一眼望不到尽头,夕阳把云彩点着了,直到那一刻,他才晓得王维写的那一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并不夸张。   季松临本来也想拍下来,拿出相机后,又觉得无论是广角还是长焦,都无法拍出画面的万分之一,他贪婪地看了一眼,将那壮丽暮色牢牢刻在脑海里。   季松临望着前路,对他说:“用眼睛吧,记忆比镜头长久。”   徐尘屿睫毛微颤,心脏被这句话,或者说被这句诗,打中了。   徐尘屿评价季老板是诗人,他说得对。   一股冲动涌上脑子,像是无法阻挡的暗潮,里面有好奇和探究,徐尘屿很想知道季松临的过去,想知道他的为人,想更深一步认识他,看见真正的他。   身旁人不说话,季松临转头问:“你在想什么?”   话涌上口齿,徐尘屿却咽了回去,他对自己说还没到时候,便选择撒了个小谎。   “在想...下一首听什么歌。”   “听什么?”   “正在想。”   耐心地等了片刻,没听到徐尘屿报歌名,季松临笑着说:“还没想好?”   “还没....”   “那你慢慢想,”季松临伸出右手,在屏幕上划拉两下:“不过,我可以先送你一首。”   “②因你,我像戴上玫瑰色的眼镜,看见寻常不会有的奇异与欢愉......”   前奏才响起的那一瞬,心底似乎被什么东西打中了,平静的心湖仿佛被人丢下一颗颗小石子,撩动起了一圈又一圈涟漪。   这是徐尘屿最爱的歌手。   爱到骨子里的歌手。   “焦安溥!你听她的歌?”徐尘屿语气里带着难以掩饰的惊喜和愉悦。   “很早就开始听了,你也喜欢吗?”   “很喜欢。”徐尘屿抿着唇线,不让笑容太过放大。   季松临只是觉得当下的气氛很适合这首音乐,就放了,没想到徐尘屿和他喜欢的是同一个歌手,他情绪有了变化,多了一些欣喜:“刚好,车里能循环她所有的专辑,你想听哪首都可以。”   徐尘屿翻着找架子里琳琅满目的唱片,早到第一张专辑,最晚到最后一张,全都有,甚至囊括了焦安溥所有的翻唱,光是轻飘飘“喜欢”两个字,不足以形容这样的程度。   “你居然全部都有....像这些,现在市面上都买不到。”   瞧着他爱不释手的模样,季松临柔声说:“如果不介意封面旧了的话,可以送你一两张。”   徐尘屿拿着那张《神的游戏》,动作很小心很轻柔,他翻来覆去地看:“绝版专辑,你送给我,不会舍不得?”   “送给懂得欣赏的人,当然舍得了,”季松临被他的傻气逗乐,笑着说:“你只管挑就是。”   转念一想,季松临开唱片店,他肯定还有别的门路能买到想买的唱片,徐尘屿也不忸怩,他选中手上那张:“那就这张,谢谢季老板。”   “不客气...”季松临连眉梢都染上动人的笑意,他头一次送礼物送得这么开心。   徐尘屿手里捏着黑胶唱片,心中愈发雀跃,热爱这件事,他将它安放在一处隐秘角落,既是千山万水外,也是天涯咫尺处,他从未对外叫嚣。   生活不免让人失望,但他能从这些事物里,汲取力量。   涉及小众歌曲,电影或是书籍的人不算少,有人将这些看起来高格调的东西作为谈资,以此来标榜自我,标榜与众不同。单是这些,不能令徐尘屿有丝毫动容。   而季松临的惊艳在于,他的漫不经心,他的举足轻重,他每次展露一点新的自己,都恰好,是徐尘屿期待的样子。   一种神奇的感觉在徐尘屿心底冉冉升起,就像小时候,终于等到期待已久的糖盒,并且有人跟你分享欢喜。   安溥的音乐在耳边萦绕,适才想要了解他的那些想法复卷而来。   徐尘屿踌躇片刻,说:“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酝酿着合适的词汇,他说出了第一次见面时内心的疑问:“你为什么开唱片店?还选了一个那么偏僻的地方。”   唱片店是被抛弃的事物,是一个时代的落寞,并且能用肉眼看见它的凋零,网络越来越通畅,连上wife就能听到全世界的音乐,在浪潮里,唱片店想要活下去,很艰难。   甚至可以说,这是一桩赔本的买卖,坚持做一件毫无回报的事,除了靠缥缈的热爱,再无任何支撑。   季松临微微错愕了一下,像是没料到他会这样问,顿了会,他才说:“其实挺简单的,我妈是昆曲演员。在我印象中,家里堆满了磁带,她每天都会唱一支不同的曲儿给我听。受她影响,我也喜欢上了音乐。至于唱片店的位置,因为租金便宜,我就接手了。”   徐尘屿感受到了季松临情绪变化,当他提到母亲时,眼里有一闪即逝的哀伤,那双眼睛微敛,里头的光微微暗下去,像是火星燃到了终点,所有直觉都告诉他,季松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但依然还没熟到可以探究的地步,徐尘屿顺话题闲聊:“就算租金再便宜,也赚不了多少钱吧?”   季松临得承认,唱片店连最基本的生存,也难以维持:“嗯,一开始收支持平,后来这几年,赔了不少。”   “那为什么还要开下去?”   季松临目视前方,静默了片刻,像是话题聊到这便顺口一提:“我觉得这一生,好像没有什么事物非要拥有不可,不管是车子房子,还是所谓....更高的社会地位,”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才继续:“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我想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生活。”   别无长物,心却纳怀天地。   世界上有一种人,住简陋的出租屋,不为稻粱谋,不追名逐利,不在乎身份地位,带着一颗诚挚的心,专注于他们热爱的事。   车子进入山区,周遭安静,偶尔有鱼虫鸟鸣。   徐尘屿侧首,看着那人,有点着迷。   身边人不出声,季松临转头,不经意对上徐尘屿的双眸,心底没由来狠狠跳了一下,他从未见识过那样的眼睛,专注万千,融化了天地间所有颜色,只留下眼前人。   “你知不知道,这样看着我,”季松临也直勾勾看着徐尘屿,笑得很玩味:“容易教人误会。”   “因为我从来没遇见过....像你这样的人,”徐尘屿实话实说,一番话脱口而出,也是情不自禁。   季松临来了兴趣,他扬了下眉:“噢?我什么样的人?”   徐尘屿卖了一个小关子,笑得调皮:“以后吧,以后再告诉你。”   他这么笑的时候,梨涡更深了。   也许不用去山顶,季松临觉得他已经看见了流星。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沙州图经》;②出自焦安溥《玫瑰色的你》 第8章 山顶露营   “你先找找观看的位置,我去停车,”季松临靠边熄火,手一伸,从后座拽出一件外套,塞进徐尘屿怀里,说:“哎,夜里起风,穿上吧。”   牛仔外套散发着淡淡的乌木香,徐尘屿捞在怀里,心头很暖,问他:“那你呢,冷不冷。”   季松临翻出风衣的一边袖子,给他看:“带绒的,比你身上那件暖和多了。”说罢下车,打开后备箱,捡拾着里面的东西。   徐尘屿将牛仔外套叠加着穿,整个人裹在乌木的气息里,季松临背对着他,鬼使神差的,徐尘屿抬起右手,将袖口凑近鼻尖,轻轻蹭了蹭。   牛仔布料并不柔软,鼻尖摩挲出痒意,触感意犹未尽的滑过肌肤,明明他也有这瓶香水,却始终觉得,味道差了一点。   这才是正宗的乌木香。   真好闻。   “尘屿,”季松临措不及防转身,他抬着帐篷一角:“劳烦搭把手。”   像是偷吃糖被发现的小孩,徐尘屿猛地将右手背去身后,用笑做掩饰,不太自然的向季松临走来。   “笑什么?”季松临被他搞得一头雾水,也跟着笑了笑。   “没什么,”徐尘屿微抿嘴角,捡出一堆装备里的望远镜,举在手里,朝季松临摇了摇:“天文望远镜,你还真带着。”   “这个是买帐篷的时候老板赠送的,”季松临说:“用望远镜能看得更清楚些。”   那个笑容就这样绕过去了。   杂物下面,压着一堆书籍,徐尘屿用余光匆匆扫过去,大多不是出名著作,他顿时来了兴趣,询问道能不能看一看。   见季松临点头,徐尘屿随手拿出一本散文集,打开扉页。   上面写着几个字,“(1)带走我吧,浪漫收藏家”   墨水缥缈的气息似乎还未消散,翻开的一瞬间,暗香扑面,九个黑字跃然于纸上,是行书,字迹很眼熟,电光火石间,徐尘屿想起来了,他与珍藏的那张名片一模一样。   他用手指点了点:“这是你的字?”   这人的手生得很好,嫩白细腻,修长且棱骨分明,随着他动作轻点,指尖与纸张擦出一缕沙沙声。   季松临被他的指尖带走了目光:“你怎么知道?”   “第一次见面那会儿,我问你名字,你给我了一张名片。”   记忆被拽回那个奇妙黄昏,唱片店整整七天没踏进一位买家,徐尘屿像一位天外来客,降临于傍晚,带来漫天霞光。   刻在脑海的画面自带一层滤镜,追溯起来,美得令人心颤,季松临回味着,就这么看着眼前人:“想不到你记性还挺好的。”   “我的工作需要背很多资料,记性必须得好,”徐尘屿放下书本,他环顾周遭,突然眼睛亮起:“那个位置还挺合适的,就在香樟树的旁边。”   季松临看了手表,时间差不多了,他抬起装备的一角:“那你搬睡袋,帐篷交给我。”   徐尘屿颔首点头,但他没有拿睡袋,反倒是托起帐篷的另一角:“这帐篷也太重了,我跟你一起吧。”   季松临试了一下,还真挺重的:“行,你抬左边。”   两个青年男子一起干活很轻松,一人一边就把帐篷搬下车,选了一块稍微平坦的空地,开始搭建工作。   山顶风很大,往南边来,徐尘屿皮肤白,冷风浸过,吹得他耳朵通红,像只可爱的毛绒兔子。   “松临,你再把左边拽紧一点,”徐尘屿一手死死逮住帐杆,一手撑着支架,样子有点狼狈。   “接着,这是地钉,钩住四角就行,”季松临将手里的工具抛给他:“锤子在箱子里。”   徐尘屿是警察,野外生存的事情干过不少,季松临显然是个行家,尽管狂风将帐篷吹得东倒西歪,但两人不出片刻,也将落脚地搭好了,睡袋一铺,看起来还蛮像样。   徐尘屿刚从帐篷里钻出来,眼前就递来一个保温杯,季松临看着他,好笑的说:“来,喝点热汤,你耳朵都冻红了。”   “你还有这么养生的习惯呢,”徐尘屿接过来,喝了一口,瞧他憋笑的模样:“什么事,这么好笑?”   “你现在有点像....兔子,”季松临索性大方的笑,指着肚皮圆滚的小猫,说:“这个汤原本是给pluto准备的,不过看它那样子,应该喝不下了。”   敢情是猫粮。   徐尘屿喝得悠然自得,说了句好香,他品完味道,朝pluto抱拳:“猫姑娘,谢了。”   夜里冷,Pluto用脑袋顶开睡袋,迈着爪子钻进去,它瞥了徐尘屿一眼,留下一个傲娇的背影。   “什么汤啊?”徐尘屿将保温杯递给他:“在哪家店打包的?”   “鱼汤,”季松临问:“合你胃口吗?”   徐尘屿一愣,接着点头如捣蒜,这副样子显得有点可爱。   “鱼汤呀,我不怎么吃鱼,总觉得有股腥味,不过这个汤很鲜。”   季松临想起饭桌上,那盘鱼几乎进了他一个人的肚子,徐尘屿却一筷子也没动过,便说:“今天出门太急,如果火候熬到位,味道应该会更好一点。”   徐尘屿虽然不至于惊掉下巴,他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季松临:“你熬的汤?你会做饭?”   “闲暇的时候没事干,就会进厨房研究研究菜色,”季松临将脚架支好,将望远镜摆放在合适位置,看着他不的相信的模样,问:“怎么了,很奇怪吗?”   “不是奇怪,我只是有点没想到,”徐尘屿笑得甜,玩笑道:“而且现在大部分年轻人都喜欢吃外卖,像你这样洗手作羹汤的简直找都找不到。”   “夸张了吧,”季松临一边调整望远镜参数,一边说:“可以了,你过来看看。”   徐尘屿看了看手表,夜间一点五十九分,时间还没到,不过,他还是走到季松临那头。   “参数调好了,你先试试位置,能不能看清?”季松临说着,他一手扶稳支架,侧开身子。   季松临看起来大概188cm的样子,比徐尘屿稍微高五厘米,他微俯身,这个距离,只要徐尘屿转头,鼻尖就能擦过他的侧脸。   心头微微颤动,那是一种难言的欢欣,为这股乌木香气,也为身旁这个人。   徐尘屿转动着望远镜,空间狭隘,他动作有点笨拙:“我还没玩过这么高级的设备呢,要怎么放才合适?”   季松临退后一步,给他让出足够的活动距离:“你往左侧偏,再往上一点,停!”   他喊了停,徐尘屿就没动了,季松的声音在耳旁响起:“就是那一颗,看得见吗?”   从望远镜看出去的世界,闪耀着光辉,能将群星尽览眼底。   “看是看得清,”徐尘屿不知道季松临具体指什么:“不过我不知道你说的那颗是哪颗。”   “那颗星星,就是冥王星。”   他抬首,只见季松临举着手机,页面上显示着冥王星的位置。   徐尘屿惊喜一笑,他随着手机的指使,对准方位:“原来那就是冥王星啊。”   星星周遭黯淡,只有一丢丢光亮,枕在偌大的银河里,像是沧海一粟。   季松临笑着问:“漂亮吗?”   “有点暗,跟其他星星比较,冥王星太小了,只有芝麻大一点。”徐尘屿问季松临:“那是什么软件?”   季松临解释道:“这个软件模拟了一个虚拟的天文台,对照着天空的方位,就能找到你想找的星星。”说到这,他好奇道:“你什么星座?”   “我也不太清楚,”徐尘屿摸了摸鼻子:“平时不怎么研究这些。”   季松临问:“你生日是哪天?”   徐尘屿想了想:“新历三月十九号。”   “那应该是双鱼,”季松临抬起手机找星座:“在西北方向,你再用望远镜看看。”   徐尘屿重新抬起望远镜,感叹着,好漂亮,好美,末了又说:“那软件还挺厉害的嘛,十二星座都能找到。”   “我截图发给你,应用商店都能下载,”季松临退出页面,打开了微信,他神色复杂:“我好像.....没有你的联系方式。”   徐尘屿转而拿过他的手机,把号码存进去,再还给他:“现在有了。”   季松临刚接过手机,第一颗流星来了。   夜里的北辰山很寂静,不似白日那般巍峨壮阔,清冷月光被炫目的流星挡住,朦胧缥缈间,徐尘屿产生了一种穿梭时空的错觉。   季松临扬首,数着一颗接一颗的流星。   溢彩流光划破上空,暗夜像是一块黑色幕帘,吉光片羽的瞬间在其上烫出破洞,热度一直攀延至两人心里。   大自然广袤无垠,天生带着一种神奇力量,能够让人短暂的忘却自己。   “你再不许愿可就来不及了,”季松临侧目,看了一眼呆傻的徐尘屿,轻声提醒他。   赶在最后一颗流星消失前,徐尘屿连忙闭眼,对着一个遥漫而神秘的事物,暗叙心愿,他讲得很虔诚,再次睁开眼,目之所及处只剩黑夜。   狮子座流星雨并没有播报上那般准确,前前后后一共是十七颗流星,坠落速度很快,是无法临摹的重彩,也是转瞬即逝的一息。   脚下是一片草野,长得繁茂,两人顺势坐下,泥土混杂着青草香将他们团团裹住。   “许了什么愿望?”   “尽快捉拿坤海归案。”   原本只是应景的随口一问,没想到徐尘屿就这么说出口了。   坤海这样的大毒枭,电视新闻,网络媒体都有他相关报道,季松临也略有耳闻,他想起拜祭时,余辰景也在墓碑前提过此人。   徐尘屿语气很轻却很坚定:“坤海很狡猾,大队围剿了他很多次,每一次都让他跑了,这个人不但危险,而且聪明,我希望能亲手逮捕他归案。”   季松临蓦地想起余辰景的那句话“从来没有朋友跟这小子一起来过墓园,你可是第一个。”   今天是他父亲的祭日,他会不会很难过,季松临试探地问:“你父亲的死跟坤海有关系?”   徐尘屿微蹙眉头,像是陷入回忆,季松临没有说话,他觉得,此刻徐尘屿也许需要一个安静的倾听者。   两人间沉默了一阵。   “我父亲是因公殉职,五年前去世的,在一次逮捕行动中,他为了救一位同事,扑倒他身前,那颗子弹穿膛而过,警医赶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这些话,徐尘屿从未跟旁人提起过,人类的悲喜不相通,每个人的生命历经,都是单枪匹马。纵然深夜感慨万千,但成年人很懂事,不会闹腾,也不会大张旗鼓喧嚣,过往放在心底,合着一杯酒,就能咽下肚里。   树影之间,徐尘屿弓着腰,将下巴枕在胳膊上,他垂眸看着绿野,侧颜很安静,周遭没有光亮,地上投映出一具模糊身影。画面变为静止,季松临从那侧影里,读出了轻微伤感。   季松临伸手,轻轻拍了拍徐尘屿肩膀,这是慰藉的动作。   语言有时候很单薄,面对悲伤时,就像隔皮瘙痒,起不到一丁点作用,但是季松临却让徐尘屿感到安心,与他相处轻松自在,他懂分寸,并且张弛有度。   “是因为你父亲,才选择做警察吗?”   “一开始是,我没有太大的雄心壮志,也不想成为上帝或英雄,选择做警察,是因为敬仰父亲,”徐尘屿侧头看季松临:“直到真正接触后,我才发现,缉毒工作与我想象中不大一样,五年时间里,我亲眼见到三位同事殉职,其中一个为逮捕毒贩,他做了卧底,结果染上毒瘾,自杀了。还有一个,追捕毒贩到了边河,就失踪了,大队用了半个月时间才找到他的尸体,泡得发白,看不清样子,幸好他媳妇在他袖口缝了个平安符....”往事历历在目,太过刺眼,徐尘屿微敛眸子,望着摇晃的树影:“不过无一例外,他们都不曾后悔。”   记忆回溯,季松临想起墓园中那座无名“烈士”碑,遗世独立中,依然静默如迷。   徐尘屿微扬下巴,看着星空:“我师傅每次出任务,都会把遗嘱准备好,生怕哪次出了意外。后来,我才明白一件事,有些人选择一份职业,不是因为金钱或地位,而是理想。”   说到理想二字,徐尘屿那双眼睛明亮如星,闪动着不染尘埃的澄静,季松临对这句话有着高度认同感。   季松临是律师,见过利益纠葛,见过人性极恶,从小到大,他只有一次近距离面对生死。像徐尘屿这样时常与死神擦身,与毒品和亡命之徒打交道,是超乎他想象的事。   死亡对缉毒警察来讲,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若是运气顶天,也许能挨到光荣退休,但每一次出任务,都是深入龙潭虎穴,生死只在一念间。   这些警察一腔赤诚,没有人生来就该承受这样的使命,也没有人,注定要成为无名氏,选择这条路,只是因为理想。   季松临一手抚上徐尘屿左肩,合着心跳频率,轻轻拍了拍,动作轻柔而小心,那掌心干燥而温暖,因往事而波澜的心,被这温热抚平了。   徐尘屿微微扬起嘴角,笑了笑。   季松临像是对身旁人说,也像是对遥远的人说:“生在其中,死得其所,他们很伟大。”   山下是万家灯火色,头顶是斑斓星辉,季松临微偏头,额前碎发被风吹乱,他那副样子很安静,像一棵生长百年的常青树。   这样的环境,很适合围炉夜话,促膝长谈。   徐尘屿从往事中回过神来,问季松临:“那你呢,有没有什么愿望?”   “当然有,不过也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说来听听。”   季松临垂眸,眼里带着稀薄笑意,他这么笑的时候,落拓感更重了些。   “我希望在死前,有一段不忧愁的年岁,找一个寂静的小院,种点芍药,早晨听钟声,傍晚赏夕阳。”   徐尘屿仿佛能预见那样的日子,小院位于远离闹市的地段,暮色鸣钟,盛夏花开,每一件小事都蕴藏着静谧和安好,光是想想,就让人生出无限向往。   “一个人吗?”   季松临对上徐尘屿的眼睛,嘴角上扬:“最好能有个伴侣,一起看沉闷电影,听音乐,读书写字,夏天牵手去买西瓜,冬天就赖在被窝里睡懒觉。”   这个话题比较隐私,徐尘屿默默听着,在心里丈量着他与季松临的距离:“你不是说不打算谈恋爱么。”   “如果我不那么讲,说不定你妈妈真要帮我安排相亲了,”季松临目光没动,停留在徐尘屿的脸庞上:“而且,我比较相信眼缘。”   “眼缘?”徐尘屿没明白季松临什么意思。   季松临微敛眉,组织着解释的话语:“也就是....相信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徐尘屿眉毛微挑,他眨了眨长长的眼睫,仿佛看见了无论何时想起都令他无比心动的那个黄昏。   “你呢,你相信什么?”   徐尘屿舔了下嘴唇,有点紧张,他说:“我也不知道,还没谈过恋爱,对这方面比较陌生...”他不确定季松临真正的想法,但是再往下聊就会触到禁区,他不敢这么鲁莽,于是低头看手表,转移了话题:“四点了,明天周一,还得上班,要不回帐篷睡一会儿。”   聊得忘了时间,松临后知后觉地感到一点疲惫:“也好,还可以睡三个时辰。”   他们仅仅第二次见面,却像暌违多年的朋友,在这个寂静而浪漫的夜晚,天南地北的聊得许久许久。   时间流逝得很快,两人起身,并肩向帐篷那头走去。两具影子一前一后盘踞在草地上,一时间,只剩下摩挲青草的窸窣声,夜已深,等东方翻出鱼肚白,两人就得告别了。   明明那人还在眼前,徐尘屿已经想着下一次见面,他斟酌片刻,说:“对了,你不是说,家里有很多胶片还没洗嘛,如果周末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公寓洗照片。”   季松临眼睫轻颤,他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收到邀约,心里高兴,但面上掩饰得很好,平声说:“好啊,那下周再见。”   徐尘屿蹲在帐篷前整理睡袋,思绪却还停留在上一个话题里,他踌躇良久,还是重提了旧话。   “松临....”   “什么?”   “关于一见钟情,你遇见过那样的人吗?”徐尘屿神色看起来很轻松,一直专心致志捣鼓睡袋,仿佛只是顺口一问。   季松临弯下眉眼,表情懒洋洋的,这个笑容有点坏。   徐尘屿不敢侧头看他,却能感受到身旁递来的目光,拇指摁在睡袋的拉链上,动作呆滞了似的。   季松临打开睡袋,用手掌抚平了微皱的皱褶,又拍了两下。   身旁人许久不作答,徐尘屿微微侧过一点眸光。   只见季松临笑意褪去,那双桃花眼里倒映着星光漫天,他看着徐尘屿,说了一句:“也许,我遇到了。”   作者有话说: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人,我跟他讲了冥王星和卡戎的故事,有一天,他告诉我他找到了冥王星的位置,指给我看,星星确实不够亮,不过挺美的。   (1)改自《鲁邦三世》就把我偷走吧,浪漫的收藏家。 第9章 久别重逢   周末那天,阳光明媚,公寓坐落于一条旧巷子,从街道走过还能听见月琴,二胡之类的吹拉弹唱,一群退休老大爷围坐在石桌旁,七嘴八舌的交流民艺。   拐角有一家早餐店,卖豆浆油条,也卖包子蒸饺,门面看起来脏兮兮的,像是汪了一层洗不掉的油光,不过仍然不影响店铺生意。   宴请好友,其实选一个有档次,环境干净的餐厅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徐尘屿觉得不够郑重,他打算亲自下厨,招待季松临。   公寓后门有一个菜市场,充斥着嘈杂和市井气息,徐尘屿七点半起床,他一路逛过去,买了鲫鱼,蔬菜,再转到摆放着鸡鸭鱼肉的冷冻柜,挑选肉食,等结账时,两只手拎满食材,过年似的。   早餐店老板娘穿着一身围裙,hellokitty原本的粉色早看不出来了。   “小徐,早,”老板娘面带笑容,人看起来亲近随和:“要不要来份豆浆?”   “苏姨早,再帮我加一笼包子,要虾仁的。”徐尘屿捣鼓半天,终于腾出一只手接过油纸。   “买这么多菜?”   “周末嘛,约了朋友来家里吃饭。”   苏阿姨的目光来回穿梭于两大袋食材,和帅小伙藏不住欣喜的眉目间,随即绽放一个了然于心的微笑。   “谈对象了?小伙子很懂疼人嘛。”   在街坊四邻眼里,徐尘屿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长得俊朗,为人有礼,工作体面,他和一整条街大爷大娘们都很熟,每次见面,大伙也惯爱和他胡扯两句。   徐尘屿在心里斟酌字句,带着腼腆的笑,只说是好朋友。   “对象”两个字离开苏阿姨口齿间,像是融化的糖浆,一路甜到了他心里。回公寓的路上,清晨的阳光映在徐尘屿脸上,他脚步轻快,连带着老街在他眼里也显得生机盎然。   打开公寓大门,徐尘屿一头钻进厨房。   菜刀和砧板相撞出铿锵声,锅碗瓢盆噼里啪啦响个不停,水龙头哗哗流得过快,香油还没烧开就倒入沾水的绿菜,油星子溅了徐尘屿一身,他用锅盖当盾牌,一手拎着锅铲,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朝平底锅靠近,滚滚黑烟在抽烟机下方盘旋,味道呛得楼下邻居以为失火了,平日寂静的厨房乱得像战场。   一个小时后,徐尘屿黑头土脸,端出三四盘惨不忍睹的战果,炒糊的空心菜,焦成炭的鲫鱼,还有一盘将视力用到极限也分辨不出原食材。   他使刀不顺畅,手背不慎被利刃划出一道口子,衣领处沾着葱花沫,脖颈处被油星子烫出两个水泡,乍一看,还挺对称。   徐尘屿面色复杂,泄气般半蹲在餐桌前,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客人也太不像话了,转念一想,要不做个拍黄瓜,简单又好吃。   捣鼓一刻钟时间,徐尘屿勉强端出三盘菜,清一水凉拌。   徐尘屿发誓,这是他能做得最好的了。   低头一看手表,已经下午三点,徐尘屿扯下衣襟,嗅了嗅,浑身都是油星味,他看起来有点狼狈,进了浴室,快速洗完澡,打开衣柜的时候,又陷入今日一大难题。   穿什么?   衬衣配西裤,看起来太正式,简约运动服,看起来像学生,T恤加外套,又好像很普通,就在他纠结不已时接到了季松临的电话。   “我到小区门口了,是哪栋、几楼。”   “进门要刷卡,稍等,我下来接你。”   电话才挂断,徐尘屿连忙拿过一件纯色白T,套上黑色长裤就出了门,这身打扮与平日的他别无二致,头发乱糟糟,但挡不住他少年气的英俊,一眼望过去,活像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   徐尘屿一边摁电梯一边整理仪容,他摇头轻笑,大概在笑自己,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走到庭院时,门阀处人潮汹涌,徐尘屿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那人穿着一件剪裁优良的白衬衫,熨得棱角毕挺,外搭浅灰色大衣,这样的装扮让他介于男人与少年之间。   比起前两次,今天的季松临看起来有点不一样,他似乎特意打扮过。   季松临回首。   对上季松临眼睛那一瞬间,思念哐当一声,撞到漫天阳光,碎了一地金黄。   一种久别重逢的恍然感在心尖冉冉升起,徐尘屿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古人那句“①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季松临怀里抱着一束花,是芍药,花色皎洁,正如朝阳般盛放着。   他站在人声鼎沸的街头,踏过滚滚红尘,迈步朝徐尘屿走近,整整一百五十二步,他走得缓慢而郑重,犹如春天去赴一场三月邀约。   进屋时,季松临将花束递给徐尘屿。   “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很漂亮,谢谢你。”   “你喜欢就好。”   徐尘屿转身找白瓷瓶,第一次收花的人心情雀跃,在季松临看不见的地方,他低头,鼻尖摩挲着花瓣,嗅了嗅,芍药气息很淡,清香似有似无,他却贪婪地闻了很久。   直到多年后,徐尘屿才知道,季松临用六天时间,寻觅了很多家花店,走过一排排花架,跑得双鬓沾满汗水,才在一家路途偏远的店铺找到这个种类。   这束芍药叫做落日珊瑚,随着时间流逝,花色会由橘色变为嫩黄,似落日西沉,也似他们的初见,浪漫而诗意。   钻进厨房的徐尘屿回头说:“送水的师傅还没到,我打了胡萝卜汁,口渴的话,先喝一杯。”   季松临抬起桌边的玻璃杯,边喝边打量着这间小公寓,主色风格是黑白灰,没有奢华摆设,细节却点缀得巧妙,看得出小屋主人品味不赖。   餐桌上已经摆好饭碗,还有一小盘洗干净的草莓,新鲜饱满,颜色艳丽,像一颗颗红玛瑙。   厨房垃圾桶堆满了被浪费的食材,完好无缺的只剩葱花,香菜这些佐料,徐尘屿看得抓耳挠腮,难道第一顿晚餐,要吃外卖吗?   正这么想着,就听见身旁响起季松临的声音:“一个人躲在这干嘛?”   再一看狼藉遍地的厨房,砧板横跨灶台,几根青椒懒散地躺着,还没来得及丢掉的垃圾。   季松临顿时明白了过来,他背靠墙壁,抱着双肘,对上徐尘屿微窘的脸庞,两人突然噗嗤一声,相视而笑。   徐尘屿将三盘凉菜端上饭桌,只好实话实说:“实在没什么经验,本来想着第一顿晚餐,自己下厨比较有诚意,没想到搞成了这样。”   季松临说:“我来吧,你把冰箱里的菜拿给我就行。”   徐尘屿挠挠后脑勺,一脸为难。   “怎么?”看着他脸色复杂的样子,季松临微微扬眉。   “今儿买的菜都被我糟蹋了,只剩桌上这些了.....要不我再去一趟超市。”   “现在?”   季松临低头看表,六点四十五。   “估计超市也什么新鲜菜了,”季松临笑起来,他将大衣脱下,挽起衬衣袖子,打开储物柜检查食材,想着还能做点什么。   徐尘屿又一次见到他手臂上那道狰狞疤痕,这伤痕仿佛藏着一段过去,别说徐尘屿太敏感,其实仔细想想,季松临这个人,像耐人寻味的书,光是他那落拓笑容,就充满了故事性。   徐尘屿想询问,又觉得过于唐突,他们似乎还没有那么亲密,涉及隐私的事,除非对方自愿开口,否则一切探究,都是越界。   季松临瞥见角落里堆着一包挂面:“你吃不吃面食?”   有那么一刻迟疑,徐尘屿回过神来,才说:“都可以,除了鱼我都吃。”   季松临伸手把挂面拽出来,厨房响起恰当的声音,这人洗菜,切菜,下锅,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跟方才打仗似的厨房新手截然相反。   徐尘屿在一旁看着他,突然有点不好意思:“有没有什么我帮忙的地方?”   季松临手拿菜刀,他切菜很流利:“如果还有新鲜蔬菜的话,你倒是可以帮我洗洗菜。”   “呃.....”徐尘屿抓了抓头发:“那我好像帮不了。”   季松临垂首微笑,嘴角翘起来:“你站门口去,小心油烟呛到。”   徐尘屿后退两步,就这么靠着墙壁,看着季松临忙碌的身影,不由自主地眉开眼笑,心中那点疑云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走过的青春岁月,让徐尘屿学会了与孤独和平相处,二十六年来,他孑然一身行走人世,这间小小公寓,从来都只是一处暂时栖息地,忽然有一天,闯进一个人,徐尘屿竟觉得小屋生出了家的感觉。   这个画面,混杂着淡淡的乌木麝香,停顿于时间缝隙,在徐尘屿心上居住了好些年岁。   余晖刚好移到地平线处,只要抬首,就能看见晚秋霞光。   晚餐很简单,是素面,配上一把绿油油的葱花,旁边加上一个煎蛋,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勾得腹中馋虫作祟。   徐尘屿低头扒拉两口,口感出乎意料地美味,他扬起脸,笑得露出小梨涡,一连夸了七八次好吃:“厨艺不错,反正比我强多了。”   季松临挑起一筷子面,吃得不快不慢:“如果多一条鲫鱼,我还能给你煲碗汤。”   徐尘屿望向垃圾桶,又转回视线,两人从鲫鱼汤的做法开始讨论,季松临咬了一口黄金金的鸡蛋边角,告诉他炖汤的诀窍和方法,他讲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桃花眼弯成月牙,睫毛又翘又长。   徐尘屿停下筷子,对这样的日常小事听得津津有味:“今天时间不凑巧,不如我们再约个周末,你教教我怎么做这道菜。”   季松临放下筷子,抱起双肘,唇边若隐若现的笑,有点小坏:“教你可以,但你是不是得先拜师。”   “拜师啊...”徐尘屿学着他那模样也抱起双臂,下巴微仰:“不过我没准备束脩礼.....”话才说完,他盯上了那盘凉拌菜,色泽青翠的黄瓜安安静静躺在窑白釉盘里,他伸出食指将盘子拖到两人中间。   徐尘屿有点期待的说:“季老师尝一尝,看看够不够格做你的学生。”   季松临脸上的笑容化开,他用筷子捻起一块腌黄瓜,送进嘴里。   一瞬间,季松临仿佛看见了人生的走马灯,怎么形容呢....盐巴太重,齁得慌,醋放得太多,酸得人牙齿打颤,外加麻油,舌头忽然突突地疼起来,如果季松临会变脸,他应该会从小麦色的肌肤涨为紫红色。   但好在见过大场面的精英律师这么多年不是白过的,在徐尘屿略微复杂的目光中,他镇定地咽下去。   徐尘屿看他脸色微变,小声问:“很难吃么?”   “也不是难吃,”季松临以手掩面咳了声,又正经地解释道:“只是......我第一次吃到味道这么特别的食物....”   再笨的人也猜得到这是一句宽慰的话,徐尘屿被他逗笑了:“真的?能有多特别?”   他捏筷子的手转一个方向,也尝到了自己的杰作。   没在嘴里待上三秒,全被徐尘屿吐出来,呛得他直咳嗽,红潮迅速爬上他脸颊,徐尘屿在味觉的极致刺激中,明白了一件事,这辈子,大概和厨房无缘了。   “我明明是按照食谱来的,也差太多了。”   “第一次下厨就能做出成品,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整天舞枪弄棒,十指不沾阳春水,从不进厨房的人,为他拿菜刀作羹汤,光是想到这里,季松临就觉得心头发暖,连带着嘴里的奇怪味道,也柔和了三分。   凉拌黄瓜剥夺了徐尘屿全部注意力,他没看见对面的人在干什么,再抬首时,季松临递来一颗圆润透亮的草莓,红彤彤的。   他特意找的,所有草莓里,就这一颗,看起来最饱满,最甜。   “吃一个,过过嘴。”   尘埃在昏黄的灯光下飞舞着,徐尘屿伸手,接了过来。   他的手背处划开一个小口子,血液凝固,结出一块小小的痂,脖颈烫红了,大概是徐尘屿顷身时,藏在衣领下的肌肤露了出来。   季松临眉毛拧了起来,说:“你烫伤了,怎么也不处理一下。”   对于活在刀光剑影的缉毒警察来讲,挨砍刀都是轻的,这实在不算伤。徐尘屿蜷回手指,将刀口处藏起来。   “我平时经常磕磕碰碰的,不碍事。”   “家里有没有创可贴?没有的话,我出去买。”   见他真有起身的意思,徐尘屿抬手拦了一下:“哎,不用,”又补充道:“药箱在你身后的储物柜,第三个抽屉。”   “你等等。”   季松临转身,打开抽屉,里面放着一方透明箱子。他拿出了碘酒,棉签,撕开创可贴时,包装袋发出了被捏皱的轻微声响,在上空来回荡了荡。   “把手给我。”   徐尘屿伸出带伤的手,不过一会儿功夫,晚霞落尽,星子悄然爬上天穹,暖黄灯火衬得屋子亮堂堂。   徐尘屿看得很清楚,季松临那双眼睛如宝石漂亮,他还看见了他的担忧,季松临蘸了点碘酒,棉签一点一点涂抹过那道伤口,不疼,痒痒的。   两人只差一毫米就能碰到,却始终保持着这个距离,隔着空气,徐尘屿似乎能感受到近在迟尺处,季松临掌心传出的温热。   若即若离的触碰,将他一颗心勾得老高,悬在半空,欲坠不坠。   直到创可贴黏上那一刻,徐尘屿的手背才稍微碰到季松临指尖,还没来得及感受,他就撤了回去。   “还有脖颈也处理一下吧,”季松临转到徐尘屿身后,他手里捏着棉签,微微俯身:“疼的话,你告诉我?”   “不疼,早就没感觉了。”   徐尘屿正襟危坐,动也不敢动,顺着棉签细微移动的过程,季松临湿热的气息掠过他耳后,肩膀,就到了脖颈处。   无声中,那丁点呼吸一丝一缕不断散开,周身融化在乌木香里,气氛开始变味,两人一站一坐,靠得很近。   徐尘屿垂眸,他下颚轮廓流畅,暖光在他鼻尖打了个旋,他衬映着窗外星辰,后颈拉出了一条性感的弧度。   季松临一边帮他上药一边呼气,眼睛下的睫毛随之颤动,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徐尘屿的后颈牵走,这人是真白,修长的脖颈笼在朦胧灯光下,似羊脂冷玉,也似仰颈的天鹅。   那棉签落在伤口处比羽毛还轻,过了好一会儿,徐尘屿痒得有点受不了,只好问:“可以了吗?”   声音拉回季松临胡乱奔跑的神思,他回过神来,倏忽直起身:“好了,这两天注意别沾水。”   徐尘屿一手抚上脖颈,情不自禁摁了摁那块创可贴,创可贴似乎攫取了另一个人的温度,通过薄薄的隔阂,治愈了那道小伤口。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辛弃疾。 第10章 暗房独处   季松临将药盒收拾好,分类放置得一丝不苟,他重新放回抽屉,便要转身进厨房。   “你别忙了,怎么好意思让你又是煮面又是洗碗,”徐尘屿起身拦在他跟前,说:“随便放着就行,我会洗。”   “这次我收拾,下次我请你吃饭,你负责洗碗。”季松临抬起双手,搭上徐尘屿双肩,将他摁坐在椅子上:“胶卷我放在桌上,你看看要不要提前准备点什么。”   徐尘屿还想阻拦,季松临已经跨步转进厨房,白色残影擦过墙角,徒留一抹月光。   季松临放下汤碗筷子,解开一颗衬衣纽扣,打开水龙头,温水哗啦啦流淌着,不出片刻,碗碟洗净,刀铲用具回归原位,抹布一擦,三下五除二就将不能见人的乱场打整干净。   暗房一片漆黑,光源来自于一盏暗红小灯和皓腕皎月,月光透过窗帘缝洒进来,靠着隐秘光线,能看见两具模糊身影。   房间像一只麻雀,虽然小但五脏齐全,架子上摆放着七八台胶片相机,有宾得,有美能达,有奥林巴斯,它们安静地陈列其上,闪耀着旧事的芒。   从放大机开始,到显影,到晒干,甚至包括了调片大小,对比度和光圈这些小细节,徐尘屿一一讲来,事无巨细,他像是要把凝固的时光,短暂的一瞬,全部带到季松临眼前。   季松临看着他认真专注的脸庞,那双眼睛,因讲起摄影,显得熠熠生辉,就算在黑暗中,也如繁星坠落。   第一次见面时,这人戏称自己是业余玩家,但真正见识了这副架势,才知道“业余”二字太过自谦,也明白了他骨子里那份虚怀若谷出至何处,因为热爱,所以敬畏。   季松临说:“这间暗房什么时候建的?”   “好多年了,一开始,我被胶片的色调和颗粒感吸引,但是这座城市几乎找不到冲洗店。我请教了一位摄影师朋友,才知道冲洗并不复杂,后来,就有了这间暗房。”   时代走得太快,儿时的绿色电风扇,街角的爆米花,季松临的磁带,徐尘屿的胶片,这些事物被逐渐遗忘,科技和数码取代了它们的躯体,但对于爱戴者来说,无论洪流再怎么汹涌,总有方式可以追溯。   季松临环视一圈:“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胶片?”   就像相约看流星那个夜晚,徐尘屿同样也问季松临,为什么选择唱片店。   “我一开始接触摄影用的是数码,色彩,对比度,明亮度都挺好的,不过总觉得跟小时候的照片比起来,好像差了点什么,”徐尘屿回忆着:“直到我认识了一位摄影师,他告诉我,如果真的想学好摄影,可以从胶片起步,我试过之后,就上瘾了。”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种指引,科学无法解释,大概只能叫做玄了。就像有摄影天分的人,总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另一面。就像一位真正的作家,并不是他选择文字,而是文字选择了他。这些有着创造性的事物,会攀越山水,在某个不经意间,与之相逢。   他们是同类,为故人旧里,唱动听的挽歌。   徐尘屿说:“十七岁那年考起大学,我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要了一台宾得K1000,钛金盒子,那是我的第一台胶片相机。”   他用那台相机拍摄过很多场景,开到荼蘼的野蔷薇,随着夕阳逐渐消散的白日光辉,风起云涌的深邃海洋,万里波涛的重重山影。也有夏日虫鸣,站在桂花树下玩耍的孩童,藏英时落满白絮的一支梅。   摁下快门,记录的不仅仅是景色,还是分秒。   “每一袋胶卷只有12张或者36张,摁下快门前,我学会了思考光线和构图,胶片让我明白了,创作不仅仅是灵感,还包括了慎重和精准。”徐尘屿用镊子夹住相纸,放入蒸馏水里,他垂眸凝视着:“看着相片在手中诞生,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接待了一个生命。”   也如同季松临回答的那句话,万物有灵,他赏心悦目地看了徐尘屿半晌,道:“这么说来,你的胶片和我的唱片店还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也可以叫作殊途同归.....我给你示范一次,等会你可以自己试试。”   “那我可得好好学。”   初为人师的徐尘屿,演示了一遍,所有环节一丝不苟,相纸放入显影液,随着时间,画面一点一点呈现。   他用镊子将照片夹起来,相纸上出现一个老人颤巍巍的身影,坐在一方长椅上,掌心里捧着一个小蛋糕,阳光透过树叶,照亮了老人脸颊,她眉目间带着慈爱的笑。   “这是你外婆?”   “嗯,那天是她七十岁生日,吹蜡烛呢。”   照片上的老人七十大寿,但是不见老伴儿陪在身旁,也没有儿女承欢膝下,似乎不太合理,正这么想着,徐尘屿就听见季松临说:“我外婆有糖尿病,不能吃甜食,但是那天她缠着我,非要吃一块蛋糕,”那天的场景仿佛再度浮现在眼前,季松临笑了笑:“小孩儿似的。”   要命了。   那个笑容像是一把狙击枪,子弹不偏不党,打中徐尘屿的心脏,毫不讲理占据了他的双目。   如此昏暗的环境下,徐尘屿仍然看清楚了他的脸,这笑颜,让空气中弥漫起一股哀伤,诗意,微醺的质感。   “你和你外婆感情很好?”   季松临点头:“嗯,我是外婆养大的,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唯一的亲人?”徐尘屿诧异,几乎没过脑子,他脱口就问:“那你爸妈呢?”   季松临笑了笑:“小学的时候,我妈就去世了。”   话出口了,徐尘屿才意识到不礼貌,他立即说:“抱歉。”   “没关系,”季松临斟酌字句,往事涌上来,不停翻滚着,他缓声讲述:“我记得那年我刚刚七岁,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不知怎么了,暴雨从清晨就没停过。放学了还在下,我在教室等了很久,直到雨转小,我才回到家。还没来得及进门,邻居阿姨就告诉我,我母亲出了车祸,躺在医院里。我赶了过去,只是没见到她最后一面.....”   这些话季松临从没跟人提起过,听得徐尘屿一怔,他的胸腔被这些云淡风轻的字句堆砌出满满潮湿,但他选择静静地听,一字不落。   这些年来,季松临早已学会克制,情绪上来也能不动声色地压回去,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示弱不亚于狼狈,而狼狈,是撕裂体面的利剑,但这一刻,他好像不在乎。   季松临垂首,额前碎发盖住他的眼睛,看不清表情:“如果那天没下雨,我应该能早点回家。”   百感交集涌来,即使不是千回百转,却也叫徐尘屿心间发酸,之前种种不好的猜测像是得到证实。   对于一个小孩来讲,生与死之间隔着一条长长的银河,银河另一端是父母,父母一旦跨过去,无疑是星辰落幕,从此宇宙只剩黑暗。   这一瞬间,徐尘屿感到一丝无措,他不知道能说点什么,好像无论说什么,都没用。   过去的早已过去。   徐尘屿手指微动,想帮季松临捋顺额角的乱发,他抬到一半,又放了下去,只是无声地靠近他一步,两人肩膀碰着肩膀,他小声问:“车祸是不是意外?”   “是吧。”季松临想了良久,似叹谓似感慨:“你还记得1999年,阳亭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连环撞车事件吗?”   徐尘屿微微瞪大双眼,震惊之情溢于言表,他当然记得,十九年前,Z市发生过一桩特级重大交通事故,八辆车连续追尾,其中包括一辆528路的公交车,当场造成42名生命死亡,电视新闻连续播报一周,全省人民默哀。徐尘屿所在的小学降半旗,全校师生在校会上敬礼,送亡魂最后一程。   徐尘屿掐着掌心,缓声说:“我记得...当时好像死了很多人,我们学校还组织捐款来着。”   季松临声色如常:“我母亲是大剧院的演员,她每天上下班都坐528路,十多年都平平安安的,没想到偏偏那天出了事......”   听着他平静的叙述,徐尘屿心头却像压了一块沉重的大石块,几乎压得他呼吸不顺。   “母亲去世后,外婆把我领回了家,她不放心我一个人坐公交车,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她都坚持骑车送我上学,直到我高中住校,她才没送了...,那会儿,我老想着要是一夜之间就能长大,就好了。”季松临说。   徐尘屿似乎能想象到季松临的童年,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奶奶骑着一辆脚踏车,带着七八岁的小男孩来回穿梭于城市的斑马线。   徐尘屿再一次往季松临身旁靠了靠,他皱紧眉头,眼神闪着关心:“你经常不在唱片店,其实是为了照顾你外婆吧?”   季松临点点头,算是默认:“我外公走得早,外婆养大了我妈,又养大了我,也许年轻时太奔波了,这几年身体越发不好,要定期带她去做检查。”   糖尿病....   徐尘屿似乎想起来什么,他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季松临,屏幕显示收到一串电话号码。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叔叔,他在市医院的内分泌科工作,听说他是这方面的权威,这是他的联系方式,你带婆婆去看看,说是我的朋友就行,他会安排好的。”   季松临看着微微闪光的显示屏,好笑地说:“也没严重到这个地步,我外婆每天按时吃药,病情控制得还不错,”他扬了扬手机,由衷的说:“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   “你我之间,不必这么客气,”徐尘屿回他。   这场难得的谈心进行了一半,徐尘屿明白,这是季松临特意为他打开的窗口,讲完了他的母亲和外婆,也许该到生父了。   “还没跟你讲过我父亲吧....”   像是某种感应,徐尘屿在脑海里想着,就听见季松临说了他的想法,他猛然抬首,隔着光影,牢牢地看着季松临的眼睛:“还没有。”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只见过他一张照片,我母亲从来不提,不管我怎么问,也不肯告诉我他的名字....甚至在我母亲的葬礼上,那个男人也没有出现。”   季松临不止一次猜测过,也许上一辈有什么难言之隐,所以老死不相往来,母亲不愿意将往事告诉他,是不想他扯进过去的恩怨,这样想想,心里就会好受很多。   讲到这里,季松临依然面不改色,像一汪沉静的深海,但是徐尘屿却听见,他悄悄地叹了一口气。尽管面色如常,那声轻飘飘的叹息,藏在那发颤的尾音中,震动了徐尘屿的心弦。   “那你想知道他是谁么?”   沉默良久,季松临微微笑着,答非所问地说:“我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寥寥数语,徐尘屿却能从只言片语中看到往昔岁月,一个从没体会过父爱的小孩,七岁那年意外失去母亲。也许他的童年并不快乐,也许充斥着流言和贫穷。   面对这样云淡风轻的季松临,徐尘屿心头浮现万般滋味,盘旋在他身体里,静默片刻,他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季松临的肩膀,直到这一刻,他才像真正触碰到季松临,掌心像是摸到一块融化的坚冰,能摸出他内里真实的形状。   精英律师身上的落拓感有了来路,徐尘屿一直以来的疑惑,在今夜得到了解答,他却没有任何愉悦,因为他明白,没有人生来从容不迫,想必经历了太多慌乱,才酿出这样的性子。一个自洽的人,至少他的童年很幸福。一个冷静的人,他一定捱过了某些沉重的孤单无助,每件事物背后都有其根源,灵魂往往由经历铸造。   徐尘屿将掌心覆在季松临肩上:“不管过去怎么样,至少你现在很好,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好的。”   这话说得太露骨,听得季松临轻声笑,但是愁情也因此驱散了不少。   “虽然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不过....你还挺会说话的”。一言一语间,晾晒中的相纸出现越来越清晰的影像,季松临指着照片,才真正说起今晚的主题:“图像好清晰啊,这样就算成型了么?”   剩下的故事没再深挖,有些话夏然而止,因为只能讲到这里,都是通透的人,徐尘屿什么都明白,他与他默契十足,不再讨论过去,而是谈起了摄影。   “等相纸晾干,就能装订成册,你要不要试一次?”   “可以啊,”季松临恢复往日模样,拿起桌上的杯子和药水:“显影液要根据水温来调配是吧。”   “嗯,可以说显影液是照片成型最不可或缺的环节,”徐尘屿的目光随着季松临的动作而移动,从左至右,从南到北,一步不落追着他:“还有时间,温度和配量比例的改变,都会影响成像效果。”   摁下放大机的按钮,机子底部发出一道蓝光,光线穿过胶片映射在相纸上。   “那每个人都可以洗出属于自己风格的照片了。”季松临用镊子夹住相纸,放入水中轻轻晃动,水波一圈圈荡开。   “对啊。”   “你知道么,数码一次性就能决定光线的组成,但胶片可以通过暗房重组,”徐尘屿与他并肩而立,也看着那张相纸:“通过盐粒介质,可以再一次改变光线的结构,这就是胶片和数码最大的不同,也是最有意思的地方。”   在红光与黑夜中,光线在显影液下再度排列,银盐颗粒是媒介,一张照片洗出来,妥善收藏,从此变为不朽。   看着图像逐渐显现,季松临觉得这一刻有点说不出来的浪漫。   “咦....这人跟你长得好像啊.....”徐尘屿眼前一亮,目光被吸引了,惊喜地打量着这张照片。   慢慢风干的相纸出现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站在空无一人的校园里,穿一身破旧的蓝白校服,却皎洁得像雨露一般,头发剪得很短,露出稚嫩年轻的面庞,睫毛长而翘,桃花眼略微上挑,薄唇紧绷着,少年站得笔直,像一棵挺拔的常青树,站军姿似的,看得出有点局促不安。   季松临顿时想起来,那是他初中毕业照,班导知道他的家庭情况,他读书时刻苦用功,班导欣赏他,自然也很照顾他,毕业拍摄那天,所有同学走了之后,班导特地给季松临拍了一张单人照,留作纪念。   “抢什么?给我看看呀。”徐尘屿眼疾手快拿走它。   想是出门太着急,交卷拿错了,季松临难得有些慌乱,伸手就要抢过去:“你还给我。”   徐尘屿将相纸往身后一藏,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笑得很坏:“一张照片而已,有什么不能看的。”   “不小心拿错了...你先还我,”季松临揽过他肩膀,一心想着抢回照片。   徐尘屿一边躲避季松临,一蹦一跳来回跑:“我知道了,这小孩是你吧。”   季松临紧追着他,正巧逮住徐尘屿的手腕,暗房实在太过狭窄,幽暗不明,徐尘屿脚步不稳,一脚被设备绊倒,眼看就要摔下去。   “小心!”   季松临连忙将手掌垫在徐尘屿脑后,他们叠交着倒下去,过程中,撞歪了桌面,像是骨诺牌效应,其余器具噼里啪啦滚落一地,蒸馏水也翻了,哗啦啦浇头而下。   季松临反应敏捷,迅速俯身,替徐尘屿挡住水花。   徐尘屿被压在身下,他转过头,就对上季松临深邃的目光,那白衬衣被凉水濡湿了一大片。   “没事吧?”季松临问。   “水全浇你身上了,我肯定没事。”   蒸馏水还没滴完,季松临只能好人做到底,他伸手护住徐尘屿发心,往下压了压身子,等到最后一滴水流尽。过程中,两人离得极近,水珠顺着季松临的下巴滴落,砸在徐尘屿鼻尖,滴答一声,在寂然中无限放大,带着诡异的诱惑,一滴水叫两个人都怔住了。   不过相隔三五厘米距离,几乎数得清对方脸上的细小绒毛,呼吸与呼吸缠绕,胸膛挨上了心跳。   乌木香溢满鼻腔,气味环绕着,给两人营造出一方小天地。   徐尘屿将那瓶香水放在床头柜,每晚睡前,在枕头上撒一点,他明明嗅过千百万次这股味道,但季松临携带的木质沉香,异常醇厚,并且....让人心跳加速。   气氛变得暧昧。   徐尘屿霎时红了脸,幸好灯光本是暖红,替他遮掩了无比心动的秘密。   季松临将徐尘屿一只手腕压在头顶,保持这个姿势,像是魔怔了,他没起身,甚至没移开目光,整个人笼罩在柔和光晕中,好看得令人动容。   一颗水珠饱满圆润,坠在季松临侧脸,欲滴不滴。   暧昧催生大胆,鬼使神差的,徐尘屿抬指抹掉那滴水,指尖沾上了细腻触感,勾出一点儿骚痒。   “....你干嘛?”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傻了季松临,他愣住,目光灼灼地看着徐尘屿。   徐尘屿掩饰似的解释:“那个...你脸上有水...”   “噢,”季松临眼神暗了暗,声色低沉:“....谢谢。”   指尖激荡了其余情绪,想要更深一步触碰的欲念,像粒埋在泥土下的种子,正疯狂发芽,长出张牙舞爪的藤蔓,缠裹着摇摇欲坠的理智。   被环境引诱,仿佛着了魔,他们一点一点凑近,湿热的吐息近在迟尺,掠过眉眼,浮过鼻梁,到了嘴唇处,那柔软的唇瓣几乎要贴上对方。   暗房没有风,晚秋山色隔绝窗外,天地归为寂静,浩瀚银河溢满温柔。   蒸馏水流淌着,滴答声回荡在深夜,胸腔中,那温热跳动不停不息,轰鸣如雷霆。   掌心和手腕全是薄汗,分不清是他的,还是他的,彼此的心跳越来越快,噗通,噗通,噗通。   听说,四目相对便见宇宙,接吻要闭上眼睛,才不至于眩晕。   徐尘屿紧张地捏紧拳头,指尖掐得通红,半是期待半是忐忑地闭上双眼,等待季松临的吻。 第11章 童年往事   手机铃声响起,一个充满磁性的女声唱“①聊遍了所有万千脸色,还是在等一瞬间的心动。”   是他们都很喜爱的焦安溥,儒雅唱腔敲散了静谧和缱绻。   也敲醒了几乎要吻上的两人,像小时候偷吃糖被逮到一样,季松临眨一下眼睛,睫毛微微颤动,他如梦初醒,慌忙的坐起身,背对着徐尘屿,不敢再看他。   季松临胸口起伏,他立即整理着混乱的思绪,脑袋里一阵天旋地转。   气氛愈加微妙,迅速在空气中蔓延,那铃声依然没完没了。   徐尘屿坐起身,他摸了下鼻尖,轻咳一声:“暗房也可以接电话的,你把光线调至最低就行。”   “哦.....好。”   一句恰当的话,解开了冷场尴尬,他们似乎又恢复了原先的模样,怀揣着对彼此的小心思,慢慢试探,郑重而谨慎。   季松临接起电话,是隔壁邻居张大爷,那头似乎很混乱,他听不大清楚:“您说您在哪?您先别着急,慢慢说。”   徐尘屿默默收拾着地上潮湿相纸,凌乱的设备,掉落的器皿。   季松临握着手机,听着电话那头絮絮叨叨的声音,大脑霎时一片空白,身子瘫软无力。   徐尘屿见到季松临挂断电话时转过来的脸,顿感不妙,他放下手头的东西。   “出什么事了?”   “我外婆晕倒了....在仁安医院...”   季松临丢下一句话,骤然起身,连再会也忘记讲,慌乱地打开房门就往外冲。徐尘屿立即追出来,临出门前,带上了那件浅灰色大衣。   医院墙壁白得刺眼,走廊里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一位身穿藏蓝色中山装的老年人站在病房前来回踱步,他背着双手,眉头紧蹙,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张爷爷,”季松临跑过去,侧脸挂着冷汗,滑过他刚毅的轮廓:“我外婆怎么样了,她在哪?”   老人抬首,只见季松临神色焦虑,他身后跟着一个同龄青年,徐尘屿微微欠身,向老人致意,算是打招呼。   “你可算来了,”张爷爷指着格挡玻璃,里面躺着一个昏迷的老人:“在急救室呢,医生护士都在....我今晚刚吃了晚饭,准备出门遛弯,正好碰见你外婆晕倒了,就赶忙送她来医院,”他见季松临满脸急色,宽慰道:“你也别太担心,一切等检查结果出来再说。”   “我出门时她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晕倒呢?”   心慌意乱的,季松临的嗓音较之平时提高了三倍,回荡在长而直的走廊里,撞出一声声嘈杂。   张爷爷扯了扯嘴角,望向挂着蓝色窗帘的玻璃窗,自嘲般讲:“人老了,身体机能衰退,上一秒活泼乱跳的,谁知道下一秒会怎么样。”   老人名唤张怀宗,与他们同住一条巷子,是邻居也是他外婆的老友,他独居一栋四合院,膝下有儿有女,只是儿女在外务工,逢年过节才会回家,一个人的日子,难免有些冷清。   季松临的外婆早已退休,她闲暇时就喜欢琢磨俩菜,每次研究新菜色,都会多做一份,让孙子送去给对面的独居老人,一来二去,就熟络起来,近两三年,外婆身子愈发不好,季松临外出时,就让张怀宗帮忙照看。   晚霞刚落满天空,张怀宗按照惯例出门散步,远远就见对面四合院没关大门,透过缝隙,他见到季松临的外婆昏倒在地,连忙拨打120,医护人员及时赶到,将老人送进了医院。   年轻人无法深切体会“老”带来的悲戚,头发花白,记忆减退,曾经焚身蚀骨的激情不再,身躯日渐沉重,对于上年纪的人来讲,每一天都可能是最后一天,说得残忍一点,生命的尽头是毁灭。   护士打开病房门,露出半张脸,她神色严肃:“你们嚷嚷什么,”又指着头顶的红字:“病房重地,请勿喧哗!”   还没来得及询问外婆情况,护士就将白色的门掩上,无情地将季松临的关心和担忧隔绝在门外。   徐尘屿跟在季松临旁边,拍了拍他后背:“不会有事的,你别慌。”   天色深沉,看着张怀宗脚上的凉拖鞋,季松临这才意识到自己失礼,他感激又惭愧的说:“不好意思,爷爷,今天真是多亏有你。太晚了,我先送您回家吧。”   一道闪电划过高空,空气中浮动着风雨欲来的味道,张怀宗摆摆手,让他别客气:“既然你来了,我就不待了,家里窗户还没关呢。”   季松临最后看一眼病房,外婆还没苏醒,他仍然很担忧,像一团吹不散的雾气,将心口堵得严严实实。   “你放心去,我在这守着。”徐尘屿直接将浅灰大衣给季松临披上,末了,再加一句:“要下雨了,小心着凉。”   季松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包含了太多东西,但来不及回味,张怀宗愁着大雨将至,催促两句,季松临只得大步流星向电梯口走去。   行至一半,季松临蓦然回首,正巧,撞上徐尘屿递过来的目光。   仿佛知道对面的人在想什么,徐尘屿拍一把自己胸膛,微笑着做出口型:“别担心,有我!”   思绪万千被那句“有我”稳住了,看着徐尘屿的眼睛,季松临就知道,这个人是可靠的。   季松临勉强笑了笑,眼角眉梢还有担忧,但他迈开步子,真的走了。   再次返回医院时已经是凌晨两点,白晃晃的月亮挂在天边,窗户外淅淅沥沥下起细雨,透过玻璃窗往外看,灯火通亮,雨珠折射出一种奇异光芒。   走廊长椅上,坐着一个安静青年,他盯着病房方向,就这样呆坐着。   一场秋雨一场寒,夜风灌进来,冷得徐尘屿打了一个激灵,他身上还穿着薄薄的白T恤,挡不住凉意,他抱起双臂搓了搓,样子有点滑稽,鹌鹑似的。   在抬首时,望见季松临站在另一头,怀里抱着一件牛仔外套。   四目眺望,两人中间隔着一条长长的走廊。   季松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他印象里,只有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等待他,这么多的万家灯火,只有外婆那一盏,为他点亮。   此时,他遥望着徐尘屿,胸腔中生出一种很神奇的感觉,叫做满足感,他在担忧之余竟生出了一丝丝的温暖。   季松临走到徐尘屿身旁,坐下时顺便给他披上牛仔外套:“还没醒么?”   徐尘屿遮住口鼻,打了个哈欠:“醒了,还在输液。医生说是高血压突发晕倒的,婆婆需要静养,让我们等一个小时再进病房。”   来的一路上,季松临预想过最坏的结果是脑梗,听到高血压三个字,他高悬的一颗心总算放下了些。   季松临没说谢谢,而是问他:“吹了那么久的冷风,等会回家记得吃点药,别感冒。”   徐尘屿拿出一张纸巾,像第二次见面时那样说:“你就别操心我了,脑门上全是冷汗,擦一擦。”   季松临接过来,双肘搁在膝盖上,他身上的衬衫还没干,跟汗水混杂在一起,背脊一片粘稠。   徐尘屿盯住了他手臂上的伤疤,纠结片刻,问道:“你手臂上的伤怎么回事?看起来...有点严重?”   “小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季松临转了下手臂,他笑笑:“男人嘛,留点疤不碍事。”虞兮正里。   细雨滴滴答答,敲打窗棂,季松临不喜欢雨天和湿冷,他七岁时突经一场暴雨,至今未停。阴冷会让他感到焦躁不安,在雨声中,季松临目光落在那道狰狞的伤痕上,他微微眯起眼睛,掉进往事的漩涡。   母亲去世后,季松临跟外婆住在一间小四合院,那是祖上传下来的老房子。   四合院坐落在一条老街,挥之不去的潮湿浮动在空气中,街上有花圈店,有老式剃头店,也有卖烧烤的小摊店,这些年代久远的建筑物覆盖着一层暗淡光泽,是季松临所有的童年回忆。   季松临自带一种特殊的早慧,他知道外婆赚钱不容易,平时省吃俭用,每天放学后,他还会沿着街边走,夕阳将他瘦小的影子拉得斜长。   不是散步也不是玩乐,而是为了捡空瓶子,他弯腰捡起塑料瓶,小心地装进一个透明袋里,他到现在都记得,三个空瓶子可以赚一角钱。   他遇见过不少嘲笑,住同一条街的小混混,三五成群,他们时常跟在季松临身后,起哄似的,喊他拖油瓶,或者是小哑巴。   季松临起初并不搭理,外界与他无关,他时常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   青春期孩子的讨厌来得莫名其妙,也许是看那人不顺眼,也许是那人与众不同。总之,他们跟季松临较上劲儿了,小混混们见季松临不回应,万般感觉也品不出滋味,心里憋着一团火气。   一个十五岁的小混混,长得虎头虎脑,他下巴圆钝,身材瘦骨嶙峋,像一根细竹竿,他是那群人里的“大哥”。   瘦竹竿嘴边叼着劣质香烟,眼睛斜挑,他一手指向季松临:“喂,捡垃圾的...说的就是你,过来。”   季松临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冷漠而疏离,他捡起地上的瓶子,抬脚就走。   瘦竹竿在这条街上,是有名的刺头,他自诩“大佬”,从没见过这么不尊敬他的“孙子”,这感觉就像用力挥出一拳,却打到了棉花上,其余小混混交头接耳,唯恐天下不乱。   瘦竹竿脸上挂不住,他狠声喊:“你他妈聋了,你要是再敢迈出一步,老子打断你的腿。”   季松临脚步一顿,瘦竹竿见他‘听话’,脸上刚浮起笑,就见季松临弯腰捡了一个塑料瓶,装好了,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这小屁孩还挺有个性的。”一个小混混说。   “装聋呢,完全没把我们老大放在眼里。”另一个小混混凑上前,又说道。   为了所谓的“脸面”,瘦竹竿一个箭步冲上去,抢走季松临手里的塑料袋:“哟,没想到你不但是哑巴,还是聋子,小垃圾,装什么清高。”   季松临身材矮小,大概是因为营养不良,个子要落后同龄人不少,他面容冷峻,寒声说:“还给我!”   “想要回去?”瘦竹竿一脸趾高气扬,指了指地板,恶意地笑:“行,跪下喊我一声大哥,我就还给你。”   欺人太甚。   季松临不说话,只是凶狠地瞪着他,那挑衅的眼神激怒了瘦竹竿,作为老街上唯一的“大哥”,瘦竹竿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看什么,信不信把你眼睛挖出来!”   季松临还是不吭声,就这么死死盯着他:“还给我。”   那眸里暗黑,沉甸甸的,看得瘦竹竿发憷,他竟然生出一种,在郊外遇到狼虎的感觉,但身后起哄声不断,助长着虚荣的火苗。   “哥,这小子听不懂人话,教训他一顿。”煽风点火的小混混,扬起一张挂着鼻涕泡的脸。   “就是嘛,眼睛长在头顶上,拽什么。”   从体型上来看,小矮子没有任何威胁力,在煽动和嘲笑里,瘦竹竿干脆把袋子一扔,狼扑而上,跟季松临扭打在一起。   季松临被推倒在地,左手臂正巧磕到尖锐的青石板,哗啦一声,烂开一道血口,鲜血泊泊流淌。   小混混们接住空中抛来的塑料袋,大伙争先抢后夺过那些废料瓶,击鼓传棒一样,转眼就丢得一干二净。   塑料瓶散落四周,有的被踩烂,有的滚下了阴沟,季松临被激怒了,他赤红着眼,四肢并用,拼尽全力在冰冷的地板上挣扎,用了劲力,一个翻身,骑在那瘦竹竿腰上,他浑身肌肉绷紧,抬手就是狠狠一拳,打得瘦竹竿满鼻子血。   季松临脸色变得惨白,浑身上下的血液都聚在那双眼里,像是一头被激怒的小野狼。   身后那群混混一涌而上,人潮淹没他小小的身体,他们对他拳打脚踢,季松临不叫不喊,但他拼死反抗,像是不要命,捡起能捡的东西,一股脑砸过去。   “死小孩,你们干什么呐?敢在我家门口聚众斗殴。”   小混混见来了个愣头青,也不害怕,在乱糟糟里继续起哄。   张怀宗爆喝一声:“再不走的话,我报警了。”   说话这一句,他操着棍子跑过来,跟那些讨厌的家伙对骂。   “去你妈的,糟老头子多管闲事,早晚死儿子。”   “还敢骂我,看老子不打死你们。”   混混们以手臂挡竹棍,一连被打得哎哎痛叫,每个人都挨了好几棍子,就好作鸟兽散了。   瘦竹竿搓着肿成猪头的脸,临走时,啐了一口吐沫,恶狠狠道:“小心点,以后别让我见到你,不然我见一次打一次。”   季松临拖着受伤的身体爬起来,他摸了一把鼻血,淡而有礼地谢过张怀宗,弯腰将空瓶子一个个捡回来,稚嫩的双手逮住塑料袋,系了个死结。   小小少年拍干净衣裳上的泥土和灰尘,放下衣袖掩饰伤痕,他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脊梁挺得笔直,走得坦坦荡荡。   那道狰狞疤痕却永远留在了季松临手臂上。   肉体的伤害在表面,刺不到他内心,但外婆发现后,偷偷哭了好几天,她将那天的瓶子留下来,没舍得卖。   那些眼泪像是一颗颗沉重的石头,砸进季松临心底,掀起翻天覆地的涟漪,久久不能平息。   童年充满灰暗,每次经过那条巷子,季松临总是会拎紧手中的塑料袋,百米冲刺一般跑过去,他讨厌那些混混,同时也害怕他们,但他每次都装出不害怕的样子,好像这样才不会被打败。   季松临承受着欺凌和侮辱,直到一年后,那位瘦竹竿“大哥”搬家了,他的生活才逐渐恢复了平静。   年少时的苦难经过岁月洗涤,像一副煮开的中药,虽然苦涩,但留有余香,回首望去,成长有荆棘,也有收获,时光琥珀总会剔除糟粕,凝固着坚韧,还给他一个从容不迫的灵魂。   隆隆一声,雷鸣轰炸,雨势继而转大,将季松临的思绪拉回来。   徐尘屿见季松临眉间暗藏阴霾,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握住他腕骨,宽慰道:“婆婆吉人自有天相,你这副样子待会她见了,会担心的。”   季松临垂眸听着,双掌握成拳,虽然外表看起来异常冷静,但那紧蹙的眉目不免泄露一些端倪。   徐尘屿观察着他的神色,轻声说:“幸好不是脑梗,高血压这种病,只要按时吃药,就能控制好。”   季松临微启唇,侧首说:“不要紧,我没事。”   “那你笑一笑。”   季松临一愣,他突然想起小时候外婆哄他,也会说笑一笑,接着他勾起嘴角,稍微扯出了一个幅度。   “不对,你平时不是这样笑,”徐尘屿大着胆子伸出指尖,提起他嘴角:“是这样。”   头顶的灯光呈现暖黄色,照亮了徐尘屿的眉眼,这副模样,有点孩子气,那神色嫩得可以掐出水来。   两人面对面,四目交投,靠得不算近,但能清晰地感受到对方呼出的气息。   季松临还真笑了。   落拓褪去,剥落出明亮。   作者有话说:   ①来自焦安溥《城市》歌词。 第12章 壮丽日出   经过等待流星,暗房独处,交心相谈,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一点一点缩短了,有点心照不宣的意思。   指尖与脸颊相互触碰,将暗房中如丘而止的事件拉回眼前,那会儿,他们俩原本打算做什么呢?   好像.....好像是亲吻。   徐尘屿看着季松临的眼睛,季松临以同样的姿势回望他。   窗外滴答滴答,暴雨转为细雨,长廊空无一人,两人的影子缠绕在地面上,倒映着灯火辉煌。   两具影子慢慢交叠,逐步盖过了对方。   空气中只有细碎的雨声,这样寂静,配上这样的人,这样的眼睛,很难不会胡思乱想。   眼见徐尘屿越靠越近,季松临像是提醒他,也像是提醒自己:“我们是不是....靠得太近了。”   一股莫名的力量推着徐尘屿凑过去,他嗓音低沉:“嗯,是有一点。”   护士突然间打开病房门,侧出半个身子,喊道:“沈夕澜的家属在哪?过来签字。”   这一声太嘹亮,足以打醒鬼迷心窍的两个人,霎时将暧昧吹散,他们见鬼般往后撤了一步,不约而同地站起身。   徐尘屿摸一把鼻尖,掩饰性的笑。   季松临立即侧过身子,平复着慌乱内心,还偷瞄了徐尘屿几眼。   尽管只看得见侧脸,季松临也能想象出他的表情,徐尘屿害羞或尴尬的时候,他会下意识摸摸鼻尖,垂下眼睛,唇线紧抿着。   脑子里翩然掠过些许画面,一副是Pluto每天清晨窝在阳台晒太阳,它眯起眼,撅着屁股伸懒腰,抬起两个毛绒绒的小爪子蹭鼻尖。一副是去山顶看流星,冷风呼啸,吹得徐尘屿冻红了耳朵。   时空交差,徐尘屿的样子和脑海中的画面重叠。   季松临突然觉得,这男人有时候像猫,有时候像兔子,反正都挺可爱的。   护士还有很多单子要处理,带着三分焦急,再喊了一遍:“沈夕澜的家属到了么,赶紧过来签字。”   季松临若无其事地做了一个深呼吸,调整步伐向病房走过去,徐尘屿紧跟他的脚步。   “你俩谁是家属?”护士手里拿着签字单,打量着并排而站的二人。   方才靠得那么近,也不知道这护士有没有看到,徐尘屿侧过头,避开那护士的目光。   季松临上前一步:“我是。”   “在这里确认签字,记得去前台缴费,前面那条路左转就是收费室,”护士递出一只碳素笔,细心嘱咐道:“沈夕澜醒了,医院安排她去407号病房,你们过去的时候小声一点,别吵到其他病人。”   医院值大夜的人不算多,这位该是护士长之类的,另一头的医生还有其他病人要问诊,着急地催促着,护士拿过笔和本子,迈步就要走。   “护士,不好意思,”季松临不放心,快她一步,挡在前面:“请问沈夕澜身体怎么样?”   “没什么大碍,输完液就能回家了,” 护士将本子夹在腋下,临走时好心提醒,说:“沈夕澜本身就带着糖尿病,还有高血压,一定要忌口,每天都要按时吃药,你们年轻人多上点心,老人经不起折腾。”   说到忌口,季松临就明白了。沈夕澜喜好甜食,她有糖尿病,有孙子看管,平时吃不着,只有过生日的时候,季松临才允许她尝一点点,他今儿不在家,说不定外婆又偷吃甜食了。   季松临将双手背去身后,像个没交作业的中学生一样低头听训,末了,好脾气地对那护士连声道谢。   病房里传出均匀的呼吸声,按照护士长的嘱咐,两人脚步很轻,路过一间病房时,门口躺着一张脏兮兮的纸巾,季松临弯下腰,顺势捡起来,丢进垃圾桶。像是烂熟于心,他动作流畅,直起身后,自然而然往前走,丝毫不记得方才的小插曲。   徐尘屿放慢脚步,看着季松临的背影,突然有点挪不开眼。   他自诩还算一个知礼的人,对待一切人事不卑不亢,工作上不麻烦别人,生活中恪守己线,他没注意到那张小小的废纸,季松临却看见了。   教养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呐喊和口号,而是细节,徐尘屿觉得自己对真正的季松临感知太少,这个人,应该比他想象中还要卓然不群。   407号房的门虚掩着,季松临伸手一带,推开房门。   病房是单间,摆放着一张小床,走道略显拥挤,病床上的老人靠着软枕,笑看着进门的两个年轻人。   “临临,你来了。”   老人挪了下身子,她嘴唇干涩,神色略显疲惫,却还是顽皮地笑了笑,那笑容碾过七八十年的光阴,重塑她年轻时的样子。   那是一张沾染风霜的面孔,黄色皮肤镌刻着纹路,眼珠泛出浑浊,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但笑起来时,整个人显现出另一种感觉,躲在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起,让她变得生动而鲜活。   季松临正经严肃,走到病床前,给他外婆盖好被子:“躺好,输液呢,医生没嘱咐你别乱动吗?”   沈夕澜脸上毫无血色,她仍是笑着,狡辩道:“我身子好着呢,可精神了,就等着你来接我,咱们现在回家。”   “都晕倒了,别不当回事,你好好睡一觉,等天亮再走。”   沈夕澜伸出一条胳膊,能屈能伸,力证身体健康:“这点小毛病住什么院啊,这家医院的住院费太贵了,别浪费钱。”   季松临不听,沉着脸帮外婆调整好靠垫,把张怀宗送回去后,他回了一趟家,冰箱里糖盒半掩,明显有人打开过。   他清了下嗓子,像老师审问学生似的问:“你今天是不是又偷吃巧克力了?”   “没有!”沈夕澜反应极快,立刻否认:“怎么可能。”   “还骗我?我刚刚回家,冰箱明明打开过,还有那盒巧克力,连盖子都没合起来。”   “哎,我跟你讲,前些天我见院子来了两只老鼠,搞不好是那俩老鼠偷吃的。”老婆婆一手卷着衣角,明明是有恃无恐的样子,瞧她这模样,季松临正准备义正言辞说教一番。   “婆婆,您好,我是松临的朋友,”来病房的路上,徐尘屿倒了一杯热水,他将纸杯递过去:“渴了吧,您先喝口水。”   就在这时,徐尘屿及时出现,缓解了婆孙俩一触即发的气氛。   打断得正好,一场“硝烟”即刻泯于无形。   白色大门推开一瞬间,沈夕澜第一眼就看见这个白衣青年,他话说得讨巧,甭管有心无心,反正哄得老婆婆眉开眼笑。   沈夕澜接过纸杯,抿一口热水,将一半病床让出来,示意他坐下。   季松临向沈夕澜介绍,他是自己的朋友,两人约了一块洗照片,接到张怀宗的电话,连忙往医院赶,还顺便指摘了外婆两句。   沈夕澜喝完水,不想搭理季松临,目光在把白衣青年身上来回溜了好几转,又跟徐尘屿热情地交谈起来。   对话内容,无非是哪里人,在什么地方工作,做什么职业,徐尘屿答得认认真真,没有一丝敷衍和不耐烦,等详述结束,他外婆对面前的年轻人,已经有了一个大致了解。   老婆婆端着纸杯,好奇的语气像个小孩儿:“尘屿是警察啊?我看电视上说,当警察很危险的,每天都要面对坏人,什么小偷,抢劫犯,有些人还带着枪呢。”   每次出任务,算得上九死一生,徐尘屿对工作的危险性不予置否,他坐在床头,声色并茂地讲了个工作中的寻常又不涉密的小故事,听得沈夕澜惊心动魄,非要缠着他再讲两个。   医生巡夜,正巧走到病房外,他敲了敲玻璃,示意安静。   一看墙壁上的钟摆,时间已经到了凌晨,确实不早了。   沈夕澜和徐尘屿对视一眼,他抿了抿嘴巴,又指了指枕头,示意老人家该休息了。   夜已深,徐尘屿替老婆婆盖好被子,接过她手中空空的纸杯,绕到病床另一头,丢进垃圾桶。   “婆婆,已经四点了,您早点歇息,”徐尘屿说:“等天亮了,我和松临接您回家。”   季松临拿出小药盒,轻手轻脚地喂外婆吃药,不忘小声叮嘱她,不许再偷吃甜食之类的话。   临走前,沈夕澜叫住徐尘屿,她轻声说:“警察这种工作可不简单,老太太好佩服你的。”   这话说得很轻,但徐尘屿听着,莫名有些触动。   细雨落停,冷风佛过,带来一丝凉意,院子里留下不少水洼,映照着白晃晃的月亮,和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   这医院落地不久,住院部往停车场的方向,建有浮桥往来,流水潺潺,蜿蜒穿过。   空气中浮动着雨后特有的清香 ,经过葳蕤茂盛的芳草时,徐尘屿蹲下身来,指着一片绿染,说:“咦,这里居然种了江离草。”   季松临也蹲下身:“江离草?有什么说法么?”   “中学课文啊,你有没有背过《楚辞》,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说的就是这种草。”   “初中啊,过去得有十多年了,你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那是,我可是语文课代表,”徐尘屿掐断其中一株,捧在手心里:“江离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蘼芜,可以做香料的,你闻闻。”   季松临低头嗅了嗅,他掌心里满是馥郁的香气,闻得人心神摇曳。   夜色不再深沉,月亮的色彩逐渐淡去。   人来人往间,两个大男人就这么蹲在浮桥底下,研究一株不起眼的小草,模样有几分滑稽,不过他们毫不在乎。   季松临看着徐尘屿的黑眼圈:“你一夜没睡,累不累?”   “不累,你不也一夜没睡么。”   须臾后,季松临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突然说:“要不我们去看日出吧。”   手表上指针正好五点,天空接近破晓。   徐尘屿漾开一个温暖的笑容,说:“好。”   半个小时的车程,从医院出发,越过一排长长的白桦林,单薄暮色中,打开车门,他们逆着晨曦,站在巍峨山巅。   山头占地好,在这里,能将大半个Z市尽收眼底,看尽日暮光辉,夜色灯火。   灌木凝结着一层秋霜,徐尘屿被风吹得眯起眼睛,他搓了搓双手,拢紧衣领。   “咖啡。”季松临将保温杯递到徐尘屿眼前:“应该还热着。”   杯盖扭开,热腾腾的香气螺旋而来,徐尘屿喝了一口,浓而不苦,甘醇润喉,杂夹着一丝特别的清香,咖啡淌过舌尖,余味不绝。   徐尘屿咂摸着回味:“怎么跟我平时喝的不太一样。”   “我加了一点茉莉花粉,香气可以中和咖啡的酸味?”季松临观察着他的表情:“还喝得习惯吗?”   徐尘屿对“吃”这件事完全不挑剔,也不会刻意研究,尤其在工作的时候,经常饱一顿饿一顿,任务一来,无论休假还是值班,他都会第一时间冲上前线。在这方面,季松临和他完全背道而驰,他会花很长时间煲一碗热汤,也会耐心做一杯手磨咖啡,徐尘屿觉得,好像跟身旁人在一起,日常小事总能发现惊喜。   “好喝,醇香芬芳。”徐尘屿眼角眉梢带着抹不去的笑意,将杯子递给他:“你也尝尝。”   季松临接过保温杯,杯口留下了徐尘屿唇瓣的温度,他犹豫一会儿,也喝了一口咖啡,薄唇一寸不差地覆盖住那印记。   在风声中,隔着咖啡杯,两人接了一个茉莉香气的吻。   季松临眺望着远方,世界陷入一种大音希声的安静,徐尘屿没说话,他不忍心破坏这样温馨美好的时刻。   徐尘屿觉得,季松临这个样子,有一种宁静致远的味道,让人着迷。   “太阳!”季松临目视前方,看见了令他无法忘怀的一幕。   徐尘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狂风乍起,乌云在天际翻滚,朝阳携带灿烂色彩,像一把利刃,闪烁着无数金光冲破桎梏,它伸出触角探寻混沌天地,云彩碾碎了,霞光万斛。金芒撒遍草野,融化了秋霜,风涛澎湃,声声入耳。   苍穹仿佛没有尽头,他们站在天幕下,像微不足道的蝼蚁,也像随风逝去的尘沙,对于天地来讲,过往和记忆,顷刻间就会灰飞烟灭。   茫茫人海能够相遇,想到这里,就觉得此生何其有幸。   “徐尘屿,”   “季松临,”   两人沐浴在金光中,仰望着朝阳,却同时喊了对方的名字。   他们看着对方,相识而笑。   “早安!”   这是最普通的一天,月落日升,与往常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并肩站在山顶的两人而言,却再也忘不了了。 第13章 时光遗迹   季松临和外婆住在林圆寺胡同12号,推开桧木大门,四合院开阔,生长繁茂的绿萝爬满墙壁,金灿灿的桂花开得正好,拐角处栽了一水儿马蹄莲,花苞子颤巍巍地迎风抖着,枯萎茎秆上缠绕几株残花,幽幽地散发着一丝冷香。   “哎呀,昨儿忘记搬回屋,花都涝了。”老太太急得跺脚,忙抬起花盆底,将雨水漏出来,一边小心地抬起花径察看。   “您大病初愈,别碰冷水,”季松临眼疾手快,接过外婆手里的花盆,任劳任怨地说:“这些花交给我。”   “别抢别抢,你们年轻人,哪懂照顾花,”老婆婆嫌弃似的,拍掉他的手,嘟囔着:“去...别给我添麻烦。”   一簇挺秀雅致的植物里,老太太扭着稍显臃肿的身躯,布满斑点的手指拂过花叶,掸去风尘,动作轻柔而小心。   她那惜花神色与徐子华逐渐重叠,徐尘屿想起父亲也爱花,客厅瓷瓶中有玫瑰,有丁香,偶尔也有晚香玉,不过,他最爱的还数虞美人。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说的就是这种人。   季松临走在他身旁,偏过头,小声说:“老太太种的花,她可宝贝了,我有一次不小心碰坏两株,挨了一顿揍呢。”   徐尘屿听得有趣,笑得眯起眼睛:“这么凶啊?”   “可不是....”这一句说得比上一句更小声,季松临压低了嗓子,不敢教爱花如命的老太太听去。   “尘屿,进屋坐,吃了早点再走啊,”沈夕澜处理好后,笑得灿烂,轻轻推开正厅的大门,招呼着他进去坐。   沈夕澜原本打算亲自下厨,冰箱里放着鲜肉和饺皮,还没打开冰箱门,就被季松临制止了,连拉带拽的被外孙“轰出”厨房,他自己系上围裙,鼓捣早点去也。   难得厨房有帮手,沈夕澜乐得清闲,她和徐尘屿聊得起劲,缠着他又讲了个警察故事,茶壶里煮着大红袍,幽远的茶香溢满屋子。   客厅不算太宽敞,好在干净整洁,家具清一水的乌木桌椅,其上铺着水莲湘绣靠枕,老派风气。   墙壁上挂着一张旧照片,照片里的女人着一袭如蝉纱薄的月白旗袍,脖颈坠着一条翡翠项链,身材高挑,鹅蛋脸配一双浓丽眉眼,巧笑盼兮间,蕴涵着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   老太太抬指,抹去照片框底的灰尘,她把面一扬:“我囡囡,好看吧?当年追她的人排到了胡同口....”讲到这里,她语气打趣地说:“有个痴小伙,尽来门前说傻话,什么要爬上天去,把那月亮掐下来,给我囡囡当发簪呢.....”   徐尘屿再一次凝视着那张照片,风华正茂的女人如一株无暇玉梨花,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是那种让男人疯魔的女人。   “不过她也傻,非得跟一个不合适的人在一起......”老太太尾音轻轻颤了颤,没再往下讲了,很显然,那属于伤心往事。   沈夕澜眼中情绪往下沉,她走到收音机旁,将一盘磁带卡进去,按下按钮,清丽唱腔穿堂过,堆满耳廓,比起上一次咿呀不清的《南柯记》,这次徐尘屿听清了。   “①愿此生终老温柔,白云不羡仙乡。”   老太太搭着椅把手,随着婉转曲调,手指轻点,像是合奏,也跟着哼唱两句,屋子里早已没有女主人,却处处是她的痕迹。   人们对于伤心事,有一种不说破的识趣,徐尘屿抬起茶壶,斟满一杯,推至沈夕澜身前:“阿姨唱曲儿真好听。”   “那当然了,她是昆曲演员,全剧院唱得最好的就是我囡囡,”老太太每次提到“囡囡”两个字,眼底亮起光,言语间全是骄傲。   季松临曾对徐尘屿提起往事,她母亲死于一场重大车祸,与爱人死生不复相见,突生一点嘘吁,哪怕是这般的女人,也落得凄清下场。   “可惜她走得早.....”老太太嘚瑟的神色褪去,脸庞染上落寞:“留下临临一个人......”   厨房烟雾缭绕,徐尘屿偏头,隔着那点迷离,看向季松临独自忙碌的背影,他心底没由来涌进一股冲动,他真想在这座旧居里,越过长达二十年的岁月,越过人海潮浪,看看儿时的季松临,听一听他的笑和哭。   徐尘屿看着沈夕澜,认真地问:“婆婆,松临这些年,过得快乐吗?”   有那么一瞬间发愣,大约是她没想到,会一个人问她这样的问题,等沈夕澜回过神来,才说:“快不快乐什么的,老太太也不清楚,他总是报喜不报忧....不过.....我希望他能快乐。”   茶水烧涨了,茶壶口冒出腾腾水汽,白雾散落在空中变换了无数个形状,徐尘屿双手握成拳又松开,他犹豫良久,终是开口。   “我知道这样很冒昧,可是请您原谅我,关于松临的父亲,您知道的,对吗?”   沈夕澜打量着徐尘屿,那目光有疑惑,有震惊,唯独没有防备,说不上为什么,老太太第一眼见到这小伙,就和他投缘,人与人之间,无法解释的事,通通归为份吧。   “这个秘密啊,我藏了很多年了.....”沈夕澜目光转向窗外,看着那丛丹桂。   渤海边缘有一座小岛,东临碣石南临悬崖,望眼望去,茫然的海岸线根本看不到尽头,海岛上没有棕榈树,没有七里香,没有旖旎风光,除了星辰和月亮,什么都没有。   无穷无尽的野风和茂密丛林是小岛的皮囊,寂寥才是真正它的模样,季松临的父亲,是这座小岛的守岛员。   一次学术交流的机会,他来到Z市,邂逅了季松临的母亲。   季风扬和周宛清的初遇,一如话本里的才子佳人。   周宛清在大剧院名声响当当,戏迷们称她为“玉面黄莺”,她站在台上,身段优美,步生莲花,水袖轻甩就生出万千迤逦,开嗓一曲,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戏曲刚散,周宛清坐在镜前卸妆脱冠,同行姊妹便讲,剧院外站着个男人,一连守了七日,就为了见她一面。   捧她场的戏迷里不乏达官贵人,周宛清一贯不喜,只当那男人是个见色起意的登徒子,故意拖到夜间十点才离开剧院。   踏出大门,那男人还等在原地,时近晚秋,夜风呼啸,来人穿着件单薄的缎面衬衫,冻得嘴唇发白,他长得十分俊秀,高挺的身材却透露着青涩,年轻的脸上生了一双小鹿眼,如淡墨横扫,又如意外闯进这世间的毛绒小动物。   男人回首,见到一袭月白织锦旗袍的周宛清,泼墨长发随晚风轻轻扬起,他就那么傻乎乎的笑起来。   周宛清对季风扬第一印象,文绉绉的书呆子。   书呆子把“你好,周小姐”五个字说得颠倒混乱,笨嘴拙舌得像个傻瓜,最后,他顶着一张大红脸,手忙脚乱地把一封亲笔信塞到周宛清手里。   一溜烟跑了,像一阵九月的风。   笔迹利落,写的是小楷,规规整整地在纸上写下:“周小姐,我叫季风扬,未见你之前,从未这般感受昆曲之美好,那日剧院听戏,您一曲唱罢,教我再难忘怀,我明白这样唐突的求见,令您为难,但请您理解一个莽撞男子的笨拙,但愿您不要嫌弃....等待您的回信,祝您愉快。”   周宛清的目光在“笨拙”二字上来回转悠,眼里淡漠的神光专为柔和,她看着看着忽而轻声笑了笑,流苏耳坠在笑声错落间荡漾。   见识过不少风月场,懂得成年人之间的周旋与进退,也许是这份难得的惊慌失措打动了周宛清。   比风花雪月更动人的,只有赤诚了。   年轻人的爱恋来得比流光耀眼,无论刮风下雨,季风扬每天都在剧院外守着,直到她下戏,两人一块散步读书听音乐,他会念很美的诗给她听。   ②“许多细枝末节都被略去,   你告诉我,你在,   仿佛就把一个春天还给了我。”   他们如坠入情网的红尘男女,爱得痴缠,一日不见就如隔三秋,季风扬没工作的时候,每日准时来剧院报道,来时他总是手捧一只白玫瑰,等待周宛清下戏后,他便窜步到后台,亲手把那只玫瑰花送给她。   半年后,学术交流变得繁忙,两人经常见不着面,季风扬只好将自己的满腔思念写在纸上,寄出去。   周宛清的书房积攒了厚厚一沓信件,她每晚唱罢回家,窝在房里,总会把那些信翻来覆去的看,有些句子她能倒背如流。   徐尘屿听得痴了,在沈夕澜停下声儿时忍不住问道:“既然他们两情相悦,怎么会分开呢?”   “这个嘛.....”沈夕澜叹了口气,有点无可奈何:“季风扬要回岛,我囡囡热爱剧院,不愿意跟他走,一边是爱情,一边是理想,终究还是分道扬镳了。”   那是冬天的第一场雪。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   季风扬还是那个书呆子,他不懂迂回和退让,只顾紧紧抓住周宛清的手,几乎破釜沉舟地哀求:“宛清,跟我走,我保证给你一生一世,和你白头到老。”   胸腔中卷起潮湿,周宛清的脸上却很平静,她挣脱他的手:“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你为什么不肯留下来?”   关于走还是留,他们探讨了三个月,一开始心平气和,然后争吵不休,最后闹到不可调和。   确实没办法了,人生中并不是只有爱情,季风扬承受着巨大失落:“你有你的热爱,我有我的责任,如果两者真的无法共存的话,那我放你走......”   街道盖满白絮,皎洁得像一座童话镇,季风扬站在飞雪中,与周宛清遥遥相望,犹如第一次初会,不同的是,上次为“你好”而来,这次,为“再见”而走。   周宛清红着眼眶,秀丽绝伦的脸上满是清冷倔强,她留给了季风扬一个孤决的背影,那一走,再也没有回过头。   季风扬带着失魂落魄回到小岛,尽他的职责。   分开两个月后,周宛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却至始自终都没给季风扬去一封信。   沈夕澜捧起那盅大红袍,吹了吹茶沫,饮了一口,袅绕热汽给她的老花镜蒙上一层霜花,她觑起眼睛,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我这个囡囡啊,从小就要强,太骄傲,也太清高了......”   一刹那间,徐尘屿竟有些不知所措,季松临曾说周宛清的葬礼,他父亲没有到场,说不定季风扬根本不知道周宛清身死,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   这便是他的身世么,知道后,徐尘屿心头像压住了一块大石头,那份遗憾,反而随着岁月变得更浓厚了一般。   早餐出锅,季松临把三碗热腾腾的汤圆端上桌子,他的出现,打断了一老一少的交谈。   白瓷碗冒腾着袅袅雾气,淡黄花蕊沁出一缕香甜。   “吃啊,愣着干什么?”季松临看着恍神的徐尘屿,提醒他。   他陷在往事里回不过神来,听到这一句,才暂时收起莫名的愁绪,佯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桂花汤圆,”徐尘屿俯身,再闻一次那香气:“哎,很香。”   沈夕澜像个没事人一样,舀了口汤水:“临临的手艺没有我囡囡好,她做的桂花汤圆,才是真的香。”   说着,老太太吃了一颗,眼镜片沾上白雾气,她眯起双眼:“差点味道,你是不是忘记放糖了?”   “您血糖太高,不能吃甜食...瞅我也没用,过会儿还得吃药呢。”季松临抬起眼睛,却意外瞥见徐尘屿的神色。   徐尘屿皱紧眉头,吃一口汤圆就抬首看他一眼,那眼神有点复杂,犹如看一只被人丢在垃圾堆,奄奄一息的小病猫般,充满爱怜。季松临心中疑惑,吃个汤圆而已,那人怎么老是偷瞟他。   老太太唉声叹气,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搅了搅银勺,将季松临注意力拽走,在外孙的注目下,食不知味地把早餐吃下去。   “你放着,我来就行了,”季松临拿走徐尘屿手中的碗筷。   “不是说好了,这次让给我收拾。我言而有信,保证给厨房拾辍干净了。”徐尘屿不给,两人一来一回间,不小心碰翻了碗筷,汤水淌湿了徐尘屿的T恤。   “烫到没?”季松临一把拿过桌子上的蓝色抹布,手忙脚乱地去擦他胸前湿透了的衣服:“快擦擦。””   白T映了一大块污渍,沈夕澜哎呦两声,连忙递纸递毛巾,再一看,还是没办法,只好让徐尘屿去季松临房间,换件干净的衣服。   季松临打开衣柜给徐尘屿看:“你想穿什么?”   徐尘屿心不在焉地说:“都可以,你随便找一件给我就行。”   “我平时买衣服喜欢买偏大一码,我看咱俩体型差不多,你应该也合穿,”季松临翻箱倒柜,比量着身高身形,给他找了一件卫衣,转身递给他:“这件吧,快换上,天气转凉了,免得感冒。”   卫衣送出去后,两人背对着彼此。   往事还在徐尘屿脑子里翻滚,他换衣服也换得漫不经心。   空气中响起皮肤与布料的摩擦声,窸窸窣窣的,很轻很小,过境风一吹,就散了。   衣柜旁摆着一方落地穿衣镜,正好将徐尘屿的背影收入其中,季松临情不自禁地瞥了一眼,最先暴露在空气中的是那光泽莹润的脖颈,如璞玉透亮的白肩膀,他抬臂褪掉上衣,背脊随之剥落,肌肉分布均匀,不过分健硕也不单薄。   只偷偷看了一眼,季松临的心跳一下冲到了阈值,却不是为了这一具诱人胴|体,而是他背部那星罗密布的伤痕。   作者有话说:   ①选自昆曲《长生殿》   ②出自余秀华。 第14章 生日礼物   白皙背部遍布横七竖八的疤痕,有刀伤,有擦伤,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青紫,看得出日积月累,触目惊心地刺伤了季松临的眼。   自从唱片店意外相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季松临脑海里多了一个白衣青年的身影,山顶夜话后,他更是翻来覆去地回想两人之间的点滴。   在那个划过十七颗流星的夜晚,季松临知道了缉毒不简单,但不曾亲眼目睹过,没想到这一刻,竟教他这样难受。   心底没由来地涌来一股冲动,季松临忽地转身朝前走,身后脚步声越靠越近,长期职业习性叫徐尘屿反应迅捷,他立即转过身,投入眼底却是季松临近在迟尺的脸颊,他手里动作顿时停滞,直愣愣地看着他。   “怎么了?”徐尘屿双手套着卫衣,还光着大半个身子,他不解地看着季松临。   魔怔似的,季松临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徐尘屿肩膀的疤痕:“什么时候弄的,疼不疼?”   手指携带晚秋的凉意熨着肌肤,措不及防,徐尘屿被他摸得嘶了一声,脸上泛起潮红,他舌头打结:“早习惯了...不疼。”   旧伤了,上药也不管用,季松临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伤疤,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他看见徐尘屿越来越红的耳垂,才意识到,气氛有点不对味。   未经当事人同意,直接上手的行为,怎么看都像个登徒子。   “抱歉,”季松临倏忽背过身,不再看他,一副很有风度的样子:“你先把衣服穿上吧。”   指尖的触感似乎还留在徐尘屿肩膀处,他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对面季松临,更不可能无动于衷,两人间的暧昧浮出水面,藏在试探里,但不能太着急,得慢慢来。   徐尘屿两手撑开卫衣,脑袋从衣领钻出来,拉平衣服下摆,他顿时觉得周身被乌木香笼罩,整理好衣袖,他才伸出食指,戳了戳季松临的后背:“换好了,你可以转身了。”   平复着心绪的人低头应了一声,调整好呼吸后,背对着他说:“那个....你先自己坐会儿,我去厨房把碗洗了再过来。”   说罢不等徐尘屿回答,他贴着墙根角,小跑着出去,与适才大胆的那个他截然相反。   这种不自在的模样,一下把徐尘屿逗乐了,他心里痒痒的,像是被猫咪的爪子挠了下,撩动着灵魂褶皱里的绒毛,爱情这种东西可真是磨人,一会儿教人勇敢,一会儿教人胆怯。   徐尘屿一脚后退,抵着房门,他偏头靠在门上,直望着季松临顺拐的步子消失在走廊里,才收回目光。   趁独自一人,徐尘屿站直身子,左顾右盼地打量着这间小房间。房内陈设十分古雅,靠窗右边是一张红木书桌,其上挂一方书架,码放着整齐的老磁带,底下是一方留声机,看样子,比唱片店那台还要老旧,暗红雕花纹有了年头,却没落下丝毫灰尘,看得出主人爱护得细致周到,角落靠着一把尤克里里,配上蓝牙小音箱。   他走过去,站在橱框跟前,那有一本小相册,泛黄发旧的外壳包裹着季松临的童年,他朝门口望了眼,人还没来。   徐尘屿双手捧起相册,他翻开第一页,还是婴儿季松临,眼睛又大又亮,他穿着老式毛线衣,衣领泛边起了毛球,但那肉乎乎的脸可爱极了,让人忍不住想掐两下。   手指轻轻点在照片上,徐尘屿比划着动作,碰了碰那婴儿的脸庞,就像季松临碰他肩膀时,一样轻柔。   两三岁的季松临,站在老相馆里,背景是大好河山图,有点土气却很生动,徐尘屿发现,相册的每个年龄段,只有一张照片。   再翻一页,跃进眼底的,是身穿蓝白条纹校服的季松临,衣摆和袖口洗得发白,破旧的裤脚缩了水,露出他的脚踝,心道:“这是几岁啊?样子有点像读初中。”   “那是十三岁的照片,”季松临的声音突然响起,他屹在门槛处:“我正在念初二。”   这是什么魔术,难道这人能看穿他的心?   徐尘屿合上相册,双手背去身后,既然能看穿他的心思,那么肯定知道他想干什么,这件小屋陪伴季松临二十多年,他在其间探索,就是想知道他的过去。   徐尘屿清了清嗓子,对上季松临的眼睛,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们来玩个游戏,怎么样?”   季松临扬了下眉:“什么游戏?”   把相册放回原位,徐尘屿拖来两个小木凳,面对面放着,他坐上去,示意季松临也坐下:“你问我答,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也可以问我,不许说谎话.....”   季松临思索了会儿,觉得有意思,便说:“行吧,保证属实。”   晨曦来临,两人笼罩在光晕下,野风吹得丹桂树哗哗作响,惊动了屋顶上栖息的麻雀,四周明明是喧嚣的,季松临却觉得安宁,一夜未眠的疲惫也被阳光赶走了。   徐尘屿偏了下脑袋:“你初中在哪个学校读书?”   季松临回答得快:“Z市第十四中,06届。”   “那你算我学长,我07届,”徐尘屿抿了抿唇线:“喜欢什么颜色?”   季松临:“白色。”   “喜欢什么花?”   季松临用舌尖抵了下嘴角:“芍药。”   徐尘屿还想再问,被季松临喊停,他挑眉:“别耍赖,你已经问了我三个问题了.....”   “好吧,该你了。”耍赖的人露出笑眯眯的脸,单手作一个“请”。   疤痕的事还压在季松临心头,他想了想,终是实诚地说:“后背上的伤,怎么弄的?”   原本还带着轻笑的人,忽而沉静下来,徐尘屿一掌抚上肩颈,拇指和食指捏了两下,已经褪色的旧回忆就那么扒开,在脑子里转了几个弯,他才开口。   “还记得我跟你讲过,我身边有三位同事殉职吗?”   “你说,其中一个做了卧底,一个在河边失踪......”   那年冬天真是冷,一连下了三四天暴雪,边疆刮着杀气腾腾的风,举目望去,满是萧条的冷意,徐尘屿和同事在雪中蹲守了两天两夜,几乎没怎么休息,尽量少喝水,饿了就啃干粮。   “那毒贩是个老手,卖大|麻的,我们收到线人的消息,他联系了本地的一个商人当面交易,守了两夜后,大伙都有点疲惫......直到凌晨六点,毒贩才现身。那次轮到梅老放蛇,那毒贩换了七次地点,我们跟进了一个小山坳,却发现中计了.....”徐尘屿声音哑下来,神色有点复杂。   故事还没讲完,季松临等待片刻,轻声说:“我听着呢。”   “对方使了调虎离山,梅老身陷险境,大队只好兵分三路赶去救援,”徐尘屿笑得有点懒,季松临却觉得,那个笑容更多是愧疚:“我被安排去了三队,达到前线那会儿,双方已经开火了,子弹嘣得到处乱飞,我们被截断了后路,梅老不幸中枪,我跳下斜坡,运气好,捡回了一条命。”   前事没有起承转合的语气,也没有说书先生的巧舌莲花,这些话,保持他一贯风格,徐尘屿讲云淡风轻,季松临甚至感觉不到他的情绪起伏。   内容却叫季松临不寒而栗,他皱着眉头问:“这种危及的情况很多吗?”   “逮捕前会进行实地侦查,摸清楚交易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徐尘屿缓缓道来:“如果情报准确的话,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季松临立即捕捉到他话里有话,便问:“所以你遇到过情报失误的任务?”   徐尘屿点点头,说了一句是,但隐藏的故事他终究没讲出口,那是徐尘屿第一次参与行动,线人给出的消息是七个人聚屋吸毒。   破门抓捕前,徐尘屿精神高度集中,破门,喝止,上枪,他在脑海里预演了不下千万次,当他们真正涌入现场时,却愣住了。房间里蹲着三十多个人,大部分神志不清,正飘飘欲仙享受着白|粉,万幸的是,那帮人全是吸毒者,没有毒贩........   季松临的目光过于赤裸,屋外麻雀吱吱喳喳,街道两旁传来商贩的吆喝声,但他似乎没听见,眼睛里独剩下徐尘屿的模样,透过他,他仿佛看见了那一幕幕刀光剑影的场面。   光是凭这些只言片语,季松临脑海里也能临摹出他走过的路,看来江秀元那句“为国为民”,并不只是说说。   “好了,我也回答了你三个问题,轮到我,”徐尘屿没给他反问的机会,说道:“下一个,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季松临原本还说点什么,但他遵守游戏规则,只好暂时作罢,生日是什么时候?他在脑海里想了会儿,其实自从周宛清去世后,季松临就不怎么过生日了,他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亲人也只有一个外婆,每年到了这天,外婆就给他煮碗长寿面,这就算庆祝了。   季松临垂首想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今天就是他的生日。   “你生日是晚秋的最后一天,”徐尘屿满脸失策,啧了一声:“现在才知道,都没来得及给你准备礼物。”   “我平时不怎么过生日,差点连自己也忘记了。”季松临耸耸肩:“再说这么大个人了,还要什么生日礼物。”   “总得表份心意呀。”徐尘屿抬起双手,在自个儿身上胡乱摸索,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做礼物。   季松临好整以暇的看着他,像是要看看这人能捣腾出什么有意思的玩意儿。   摸了口袋半天,里面空空如也,徐尘屿打量着这间小屋,忽然灵光一闪,他看向了角落,站起身走到窗台边,斜抱起尤克里里,他扬起脸颊,笑容把小梨涡晕得倍儿甜。   “不如这样,我给你唱一支歌吧。”   季松临索性起身,点了一根烟,随意靠着衣柜,就那么浅浅地笑着。   “好啊,我的荣幸。”   徐尘屿垂首,露出后颈的一截白,这还是季松临第一次见他调琴弦,拇指卡在琴槽处,抚遍四根弦,试了一遍音,前调便慢慢奏响。   尤克里里偏轻快,洋溢着夏威夷风情,季松临莫名觉得曲调异常熟悉,前调他还没听过,便凝心静神地欣赏,耳朵没放过任何一个音节,直到第一个唱腔响起,那原本跳动着的心,顿时被燃烧了,胸膛中仿佛有一万只蝴蝶在翩翩起舞。   “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   让你今夜很好眠,   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   让你喜欢这世界,   啦啦啦啦啦,我的宝贝,   倦的时候有个人陪,   哎呀呀呀,我的宝贝,   让你知道你最美。”   徐尘屿垂眸,笑得很温柔,烟丝袅袅升起,在季松临指尖环绕,隔着点距离,他望向他。   明快唱腔在徐尘屿的声色中变得干净而纯粹,他轻声哼唱着,两人共享着一种音律频率,窗外清风扬起,卷起徐尘屿的衣摆,也吹皱了季松临心中的一池涟漪。   这是他年少时最喜欢的一首歌,青春期的季松临清冷孤高,他夜里想念母亲睡不着觉,打开唱片机,就放这么一首,他想象着自己窝在母亲怀里,周宛清就在他耳边唱歌,哄他入睡。   唱歌的人声线很柔和,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温情的《宝贝》,还没喝酒,季松临就觉得一阵眩晕,也许是阳光正好,也许是唱歌的人眼眸多情,他醉意盎然。   这个人很细心,留意到所有一切,恰巧都是季松临喜欢的样子,胸腔中的蝴蝶振翅离去,留下一滩春水,水流缓缓流向四肢。   尘埃在光线中飞舞,季松临微扬下巴,注视着徐尘屿的侧脸,神色近乎痴缠。   那一瞬间,周宛清的声音与徐尘屿奇异重合,他身体里涌现了从未有过的冲动,他想走过去,问那人讨要一个拥抱。   光晕在他指尖漾开,四弦琴音如珠玉滚落,他还在唱。   “我的小鬼小鬼,捏捏你的小脸,   让你喜欢整个明天,   啦啦啦啦啦,我的宝贝,   孤单时有人把你想念,   ....”   手指骤然收弦,尾音逐渐褪去,给这间四合院留下万籁寂静。   徐尘屿俯身,把尤克里里放回原位,他朝季松临走过来,那双眼睛因阳光照耀,显得更加明亮,季松临仿佛看见了广袤银河。   “好听吗?”   他眉眼一弯,季松临就如看见满天繁星,嘴角一笑,就像拥抱了春风。   真奇妙。   朝阳挂在天际,阳光跳落屋檐,透过窗棂,变得斑斓而漫长,季松临站在逆光中,柔声答:“很好听!”   光晕晃了他的眼,徐尘屿鼓足勇气,他突然张开双臂,将季松临拥入怀,在他耳边低语:“松临,生日快乐!”   这是一个很干净的拥抱,不沾染任何欲念,徐尘屿穿着季松临的衣服,两人身上的漂浮着同一种香气。   季松临愣了愣,按捺着那颗跳跃的心,他呼出温热,扫过徐尘屿肩膀,同样在他耳旁说:“生日礼物....哪有人送拥抱的?”   “收下我的礼物吧,”徐尘屿也有点沉醉,他喃喃道:“只是因为想抱你,所以抱你。”   听到这一句,季松临那摇摇欲坠的理智,犹如一盏风中残烛,他的世界起了风,吹得昼夜倒转。   这是他收到过最好的生日礼物:“尘屿....我有话.....”   叮铃...叮铃.....   即将水到渠成的情意被电话铃声打断了,每一次出现得都很煞风景。   话到喉咙口,他只能生生咽下去,季松临缓缓叹气,那铃声响得更急切了。   “可能有急事,你先接电话。”   多好的气氛呀,说不定下一瞬就该发生点什么了....   徐尘屿无奈地放下双臂,退后一步,拿出手机贴近耳:“师傅,您说。”   接电话的人眉头拧成了麻花,他脸色沉下来,直觉告诉季松临,并不是什么好事。   “出什么事了?”   徐尘屿抬首,神色肃穆:“队里收到消息,坤海三日后现身泰国,我师父通知我,即刻集合出发。”   季松临一把抓过桌子上的车钥匙,站直身子:“去局里么,我送你。”   时间九点,正好是交通高峰期,他摇头说:“不用了,万一路上堵车呢,我坐地铁更快。”   “尘屿....”   季松临突然叫住了往外跑的徐尘屿,快步走近,将一枚玉式物件放进他手心,眼里含着说不清道不尽的情愫,最终出口却是:“我等着你,平安回来。”   徐尘屿收紧掌心,仿佛许下誓言般郑重:“好!” 第15章 赶赴海岛   用了最快的速度,三步并作两步,徐尘屿几乎是一路百米赛跑冲回家,临出门前,他折进暗房,拿走了季松临中学时的那张照片。   孙思瑾昂首挺胸,声色洪亮,站在升旗台前,给大伙开了一个短暂的动员会,这次逮捕行动由余辰景带队,算上徐尘屿,行动组一共有五位成员,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   飞机冲上云霄,越过大气平流层,窗外景色惹眼,晴朗湛蓝的高空比碧玉澄澈,浮动的云朵像一团团棉花糖。   之前赶时间,都没好好看看玉式物件是什么,只见徐尘屿摊开掌心,其上静静躺着一枚平安扣,翡翠做底,他愣神般盯着那抹碧绿。   平安扣异常眼熟,越看越教徐尘屿心软,这明明是周宛清脖颈上的那条项链,也许是周宛清的遗物。   “屿哥,你发什么呆啊,”同坐一排的南二用手肘捅了捅徐尘屿:“从上飞机开始就是这副表情,都过了二十分钟了。”   徐尘屿连忙收掌,他生出一种奇妙感觉,仿佛握住的不是一枚平安扣,而是季松临送出的真心。   “藏什么呢?”南二探出脑袋,八卦地调笑道:“女朋友送的定情物?”   徐尘屿嗤笑:“瞎咧咧吧你就。”   这人名唤何志南,家里还有个姐姐,他排行老二,队里的人就管他喊南二,他剪着栗子头,穿着一身花衬衫,配大裤衩,活像去海岛游玩的客人,何志南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22岁,年轻面庞没有挨过风霜,第一次出任务,激动中带着满满信心。   徐尘屿打开钱包,将平安扣和那张照片放在一起,贴身藏妥了。   他打量着何志南的衬衫:“你这身装扮.....也太花哨了点。”   何志南一手搭上徐尘屿肩膀,老气横秋的讲:“入乡随俗嘛,咱们是秘密行动,这叫乔装打扮,就算面对面,保准那谁也认不出来。”说着扯开背包拉链,露出里面的物件:“我还有一件,要是你不嫌弃的话,我白送。”   徐尘屿低头一瞧,那大红大绿的花纹盘根交错,真不是他风格,脸上的表情逐渐变得五味杂陈。   何志南直接把花衬衫拿出来,当着徐尘屿掸了掸,低声说:“屿哥,别说我啰嗦,这次轮到你放蛇,但是你知道当卧底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毒贩的黑话,行话,各类毒|品特征,价格和吸食方法,徐尘屿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不过看着何志南神秘兮兮的样子,他还真有点拿不准了,便请教道:“是什么呀?”   何志南将花衬衫抱在身前,说:“卧底嘛,就是无论何时混进人堆,必须泯然于众人。”   虽是玩笑语气,其实何志南说在了点上,想要人赃俱获,就意味着和毒贩近距离接触,不能让他看出来一丝漏洞,行动中只有成功和失败,一旦失败,性命堪忧。   徐尘屿好笑地抽出他怀里花衬衫,看着他:“你不是才毕业,这些鬼招式跟哪学的?”   “你都不看电影的么,”何志南扬起青春无敌的脸庞,比划了一个开枪姿势,吹了吹不存在的烟雾,侧首说:“当然是《无间道》了。”   这下,徐尘屿算是心服口服了。   飞机落地时接近傍晚,打开手机,就收到季松临的消息,徐尘屿看着页面,不由自主地低头浅笑,他拍了一张彩霞漫天,给他发过去。   四合院飘散出音律,千里之外的人不知道,季松临将那首《宝贝》循环了好多天,他来回翻开着那片惊艳霞光,对着远方说:“要平安回来啊。”   走出机场,热气扑面而来,这里是热带城市,地表温度飙升至30度,热得这群长衣长裤的小伙浑身大汗,除了穿花衬衫和裤衩的何志南。   队里还有一位女同志,剪了一头利落短发,正抬手擦着鬓角的汗水。   五个年轻人围站一堆,跟远道而来游玩的人没有什么两样,门口的司机走过来,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英语,热情地问:“Hello, do you need a car?”   余辰景戴好遮阳帽,将行李包朝身后一甩,道谢后,租下两张橘红色汽车,往目的地驶去。   他们要去往一个叫沙美岛的地方,司机将六个人带到港口,再乘船进岛。   夕阳西下,余晖和晚风异常轻柔,一眼望去,海天相接的尽头碧绿无暇,云朵染上橘红,连成浩如瀚海的火烧云,海浪有节奏地拍打轮船,涌来阵阵波涛,慵懒女声在海面回荡,教人身心愉悦。   徐尘屿放松地靠着座椅,海风吹乱他的发梢,来往船只穿梭不断,城镇在他身后消失,晚霞浮光掠影般呼啸而过,他突然有点可惜,这么美的颜色,要是季松临在身边就好了。   这艘船上除了舵手,只有他们六个人,一个半小时后,轮船缓缓靠岸,余辰景手里拿着地图,他仔细端详其上的每一个角落,看了半晌后,才将地图收起来:“尘屿,由你负责,南二配合你,你俩去现场踩点,晚上回来做汇报。”   任务将何志南欣赏景色的目光拽回来,他和徐尘屿异口同声道:“明白。”   毒贩都滑头,抓捕行动开始前,要经过缜密侦查,确保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街道都谙熟于心,就像起高楼,一厘之差也会导致大厦倾塌。   余辰景环视一圈海岛,遍地都是旅客,他望着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说:“张师兄和我去一趟警察局,其余人员去帕拉迪度假村,找到一个叫肥武的家伙,做好工作交接,今晚九点在酒店集合。”   各自领了任务,余辰景就叫他们散了。   沙美岛靠近曼谷东面,岛上栽满椰子树和棕榈树,星光灯火辉映,海鲜烧烤飘香十里,异国女郎身材火辣,穿着比基尼躺在沙滩上,放眼眺望,入目皆是胭脂色。   何志南兴致昂然,工作之余还不忘记买烧烤,三百六十度拍摄大海,一系列行为跟他那身标准游客装扮相得益彰。   港口连接海面,汽艇和轮船比比皆是,这里是缺口,只要毒贩掌握了路线,准备好船只,逃跑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夜晚是游客密集的高峰期,人群一旦混乱,一来遮挡视力范围,二来容易引发踩踏事件....徐尘屿仔细观察周遭环境,大致勘查一圈后,心里有了谱。   他转头找人,只见一身浮夸花衬衫的大学生,站在人声鼎沸处,正跟摊主火热交谈,摊主是个女郎,小麦皮肤映衬着橘红,被光芒覆盖。   “嘿,你小子,真当自己来旅游了,”何志南肩膀上骤不及防搭来一只手,徐尘屿突然出现在他身后。   吓了一跳,何志南心有余悸地摸一摸胸口,转过身去:“屿哥,你别那么严肃,任务已经做完了,接下来就是自由活动,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别老拘着自个儿了。”   “结束了就回去早点歇息,明儿有得你累。”徐尘屿笑得懒洋洋,身后陆续亮起篝火。   看着满满一海滩的女孩,何志南才不想走,他啧啧两声,用一种吊儿郎当的语气说:“你啊,一看就知道是三好学生,就是那种读书时候成绩好,老师待见,招女孩喜欢,就是没做过什么出格事,对吧。”   猜得挺准,徐尘屿就默认了。   “所以说,你要懂得适度放松,”何志南叭叭给他洗脑:“该工作就工作,该玩儿就得玩儿。”   何志南刚从校园的象牙塔走出来,他既然有勇气选择缉毒岗位,想必心怀热血。没摔过跟头的人,身上有两种特质,一腔孤勇并且心比天高。   前辈遇到南二这种小年轻,一般会严肃教育,他们总是以过来人的语气,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诫年轻人,应当如何谨慎,如何小心,再列举一些案例,试图证明自我观念准确无比。   不过徐尘屿不喜欢说教,他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体验,关于这件事,没有谁高谁低,谁错谁对的说法。   他扬起手表,好脾气的说:“好吧,九点前集合,别迟到就行。”   得到允诺,何志南心里憋着乐,不好表现得太过,只是咧开嘴笑了笑,保证一定准时。   摊子前挂了一块白布,贴满各式明信片,弥漫着琐碎的诗意,那女郎递来一只笔,嘴巴一张一合,叽里咕噜不知说些什么,徐尘屿听不懂泰语,只好向何志南求助。   “这位美女让你买两张明信片...”何志南弓下身子,指着广告牌的外文,字正腔圆念道:“店名翻译过来叫海上花,这里写着明信片承载岛屿海风,寄给你思念的人。”   咂摸着品味了一会儿,觉得有意思,还没来得及阻止,何志南爽快地扫码付账,朝徐尘屿递来钢笔:“来,你也写一张给你对象。”   徐尘屿瞥他一眼:“我没对象!”   何志南砸砸嘴巴:“没有就没有吧,”他把明信片斜插在徐尘屿前襟:“写不写您自个儿看着办啊。”说完撒腿跑到桌子另一侧,专心写他的明信片去了。   明信片背面画着一只短腿猫,正在啃鱼骨头,猫咪吃鱼的样子跟季松临像极了,徐尘屿垂眸观赏了一会儿,还是拿过了那只钢笔。   何志南坐在木桌的另一头,纸上字迹溜得飞快,早就写好七八张,每一张都堆满蓝墨水。   打开笔帽,徐尘屿却没写字,他扬起脸庞像是思索着什么,那衬衫被海风吹得鼓起,犹如一只即将展翅而飞的鸟。   目光落在海天相接处,他这才正视了岛屿的美,云层融化在海里,落日壮阔,海水清澈透亮,仿佛能洗净灵魂上的灰尘。   他下意识想用手机拍下来,忽地想起季松临曾对他说“用眼睛吧,记忆比镜头长久”,他放下了拿手机的手,徐尘屿轻轻笑了笑,缓缓落笔。   赶回酒店恰好九点,不多一分不少一秒,六个人在房间商量行动部署,何志南负责假扮当地游客,他蹲点的地方是岔路街的一间小吃店,其余人马全部藏在丛林间,余辰景已和当地警察做好交涉,请求对方加强警戒力量。   “争取时间,三个小时后在这碰面,”余辰景站起身,看着对面的五个年轻人,神色严肃,吐字掷地有声:“‘困海’行动,立即执行。”   披星戴月中升起晨曦,初冬的风中夹带一丝凉意。   何志南还穿着那身浮夸的衬衣和短裤,他拉紧领口,依然挡不住冷,冻得打了下激灵,这样的盯梢,已经接近三天三夜,他眼皮耷拉,为了保持清醒,猛地甩了甩脑袋。   睡意散了两三分,百无聊赖时,何志南抬起望远镜,对准了不远处的队友。   人影藏匿在茂密草野下,余辰景肚里的干粮消耗得差不多了,蹲守时间太久,手脚都会麻痹,监视和盯梢是日常工作,他早就习惯了,就算碰到再冷、再热的天,也可以像雕塑那样动也不动。   再看其他队员,无论是年近五十的何老,还是工作五年的徐尘屿,或者样貌丢在人堆里也找不到痕迹的小吴,和那位短发干练的女同志,全部严以待阵。   何志南从望远镜中看过去,心中暗暗称奇。   风刮着棕榈树,树叶哗哗掉落,徐尘屿后颈处积了不少枯桠,有一片顺着衣襟往他背脊钻,他死死盯住眼前的交叉路,不放过任何一丝细微动静。   余辰景抿了抿干涩的嘴唇,原本按住土坡的手掌猛地攥紧,他的目光穿越树林,看向大雾中的一辆皮卡车。   “大鱼到了。”   其余队员瞬间绷紧身体,将人影埋得更低,悄悄握住藏在衣服下的枪支。   余辰景侧头,望向徐尘屿:“上诱饵!” 第16章 深入敌营   沙美岛不知名的酒店里,花园空无一人,回荡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一个身形圆滚的男子游走在长廊间,他上半身露在昏黄的光线下,最醒目的,莫过于那一脸麻子,他低声对徐尘屿说:“待会机灵点,不该说的话,通通别说。”   他“嗯”了一声,算是应了。   这位魁梧的胖子,名叫肥武,是缉毒队的线人,三个月前,他因贩|毒入狱,为了将功折罪,他自动请缨,他说自己认识坤海,混道那会儿还跟他一起吸过大|麻,他提出条件,承诺帮助警队抓住坤海,但要求法院减刑,对他酌情处理。   孙思瑾和他恳谈一夜后,同意了这个方案,在肥武脚踝处装了一把电子锁,这就意味着哪怕他反水,甚至逃之夭夭,警方永远查得到他的定位,上了锁的人,余生都是囚徒。   电梯里只有零星行人,一对男女拖着大大的行李箱,看样子像新婚夫妻,他们依偎在一起有说有笑,也许来小岛度蜜月的。还有一名二十岁出头的女孩,染了一头粉红色长发,打扮朋克,她全程戴着蓝牙耳机,专心致志听音乐。   徐尘屿穿着脏兮兮的卫衣,脸也好几天没洗了,用帽子将脑袋遮严实,行动前,队里的女同志还帮他化了一个特效妆,粗略看过去,只见他脸色乌青,黑眼圈巨大,活脱脱像个吸|毒犯。   海岛的风无休无止,酒店行人来往往,花园里传来枝叶随风摇曳的轻响,这一天看起来与往常的任何一天并没有多少区别。   随着电梯不断上升,徐尘屿紧蹙眉头,手掌心溢出丝丝薄汗,今天是他第一次放蛇,踏出电梯门之前,他摸了摸那枚平安扣,缓缓吐出一口气,眼角眉梢的不安才勉强驱散。   肥武走到门口,敲了敲门,见到里头人的那一瞬,立即换上笑脸。   他抽出香烟包,冲那人扬眉:“兄弟,好久不见,恭喜发财啊。”   房门打开的刹那间,浑浊的气息像汹涌海水,扑面而来,臭得徐尘屿直泛恶心,怎么形容呢,那是一种腐朽的酸败味,犹如下水沟道里烂掉的死老鼠。   光线黯淡,门口处的人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他接过香烟叼在嘴角,吊儿郎当地拍了拍肥武的肩膀:“肥哥,你最近手头挺宽裕啊,一口气要那么多货。”   肥武拿出打火机,压低身子为那人点着火,他嬉笑道:“这不是托坤老大的福嘛,有财大家一起发.....”接着一把扯开黑色手袋,里面装着现金,他一手挡住侧脸:“小心隔墙有耳,咱们进屋谈.....”   全程对话,徐尘屿都垂着脑袋,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肥武前脚进门,他后脚就要跟进去,那鸭舌帽伸手挡住门,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你他妈谁啊,长没长眼睛,敢往老子身上撞。”   徐尘屿没抬头,他攥紧拳头,忍受着这人身上难闻的汗臭味,怯生生地说:“大...大哥,对....对不住。”   “呦,还是个小结巴....”鸭舌帽讲话语气太欠揍,他斜挑着眼,挑衅道:“抬起头来,让老子瞅瞅。”   肥武连忙退回门口,二话不说,煽了徐尘屿一巴掌,转过脸来:“小毛孩不懂事,这是我新收的马仔,乡下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多担待啊....”   徐尘屿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被打得踉跄后退,脸上火辣辣地疼,他舔湿了划破的嘴角。   “肥哥,你不是不知道规矩,”鸭舌帽张开双臂,彻底堵住过道,他皮笑肉不笑地说:“坤老大交易,一向不见外人,”他把目光落在徐尘屿身上,沉声说:“让他进门不好吧....”   别看这些毒贩整天打打杀杀,其实他们精着呢,轻易不信任买家,尤其见到新人,一律要盘问清楚,毕竟是玩儿命的事,谁都不敢马虎。   肥武扭着圆滚的身子,插|进两人中间,他靠近鸭舌帽,小声跟他说了些什么,听得他越来越兴奋,等到话音落下,两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坏笑。   鸭舌帽舔湿了嘴唇,伸手抓了抓胸口,表情异常猥琐,却让开了道。   正门后是一间套房,鸭舌帽没跟着,他靠着墙壁吸烟,远远地眺望着徐尘屿的背影。   一胖一瘦穿过空无一人的走廊,徐尘屿全神戒备,他心中起疑,用最小的音量问肥武:“你刚刚跟他说了什么,那么轻易就放我进来?”   肥武放缓脚步,一手摸着下巴,同样小声说:“其实很简单,那家伙特好色,好久没开荤了,我手底下刚好有两个漂亮妞,答应送给他玩玩儿....”   这样的回答,徐尘屿听得半信半疑,但他没再说别的,专心演一个乡巴佬、小马仔,他走路时刻意弓着身子,缩起双肩,乍一看,确实像初出茅庐的愣头青。   里间只点亮一盏灯,桌上摆着一瓶啤酒,沙发坐着一具模糊人影,看不真切,只见他食指间有星火一闪一闪,他掸了掸烟,身旁站着四名高个男人,看那体重,至少得有100多公斤。   徐车屿的余光上移,他瞥到鞋子,再往上是剪裁优良的黑裤,他觉得不对劲儿,但具体是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窗外一阵风过,寒凉突然袭面,擦过徐尘屿的发梢,他稍微抬首,透过肥武的身躯,看向那人,一直插在裤兜的掌心不由自主的收紧。   那人年纪不大,约莫三十出头,鬓发参杂了丝缕杂黄,光是影子,也能看出他身形高大结实,没有狐狸那般狡猾的姿态,张牙舞爪中透出狂妄。   马上就能见到真人了,徐尘屿按捺着激动的心情,掐红了掌心,他看着地面上的影子,耳边蓦地响起徐子华的声音。   “坤海入伍多年,一路摸爬滚打,做过军人和武警,他疑心重、手段残忍,连睡觉时也握着枪。最致命的一点是,他太了解警察那一套了,如果和他面对面较量,别试图玩弄小聪明,一定会被他识破。”   徐尘屿问:“那我该怎么做?”   “你此刻的身份是谁,那么你就是谁!”徐子华回答他。   对面坐着的人弓下身子,双手相扣,放在膝盖上,他蛰伏的姿势像只蓄势待发的狮子。   头顶的灯光打下来,徐尘屿看清楚了他的脸,原本激动的心瞬时掉落冰窖,才放开的掌心再次攥紧,一种被玩弄,被欺辱的羞耻感涌上心头,像倾倒的滚滚岩浆,烫得他呼吸不畅。   面前这个人不是坤海!   “黑鬼?....怎么是你?”肥武微微愣住,眼前这一幕叫他始料不及,讨好的笑脸僵在脸上,闷声说:“不是说好了,坤老大亲自来么?”   黑鬼也是毒贩,他跟在坤海身边不少年了,虽然算不上他的左膀右臂,却也是不可小觑的人物,交易人临时变更,必须想办法通知队友,徐尘屿拼命让自己冷静,在脑海中搜寻着应对之策。   黑鬼抬手,吸了一口香烟,他仰头吐出烟圈,灯光让他的影子从地上延伸出来,他阴阳怪气地说:“买卖这种事,一手交钱一手给货,谁来都一样。”他忽地沉下脸:“你是觉得我不够资格跟你谈吗?”   屋内气氛骤然变得剑拔弩张,空气中浮动着火药味。   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演,肥武很聪明,完全不接这茬,他自然而然在对面的椅子落座:“咱们自家兄弟,既然来了,生意该怎么谈就怎么谈....”   他的烟在昏暗中明灭,闪耀着微弱的光:“废话少说,货在哪?”   徐尘屿背脊上映出冷汗,他始终低垂脑袋,情报有误,离计划好的破门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但是不管怎么样,必须拖住眼前人,一旦露出马脚,他和肥武都会有生命危险。   黑鬼没立即回话,而是越过肥武的身躯,盯住了徐尘屿,那目光犀利,似乎想撕开他的伪装,看看他是人是鬼。   “谁啊?以前没见过。”   “新收的小弟,”肥武没回头,随口答话,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争锋相对:“你带着四个保镖,还不许我带个帮手?”   “叫什么名儿啊?”此刻黑鬼对徐尘屿的兴趣似乎大于那包金钱。   徐尘屿稍微抬起下巴,露出脖颈的一截白,以及那双亮如星辰的眼睛,闷声说:“小白。”   白!   黑鬼表情没变,眼神轻佻地擦过徐尘屿的脖颈,他喉结滚动:“确实挺白的....”   这人好男色,跟他打过交道的混混都知道,他尤其喜欢那种肌肤雪白的人,皎洁得像云一样,仿佛碰一碰,就会化。   “行了,别看了,”肥武挪动位置,挡住黑鬼的视线:“赶快抓紧时间给钱拿货,我还要赶路。”   对付黑鬼这种毒贩混混,他硬气,你得比他更硬气,才能把他压下去,也才镇住场,拿回自主权。   果然,黑鬼收回目光,不再探究徐尘屿的身份,他朝后面人招手,一个彪形大汉扬起“货”,向肥武挥了挥。   “钱呢?”   “嘭”一声,黑色袋子扔在桌上,肥武拽开拉链,红黑相间的背包里,露出一沓沓现金。   香烟在黑鬼指尖积攒了长长一截烟灰,他甩落在地,便伸手过来拿袋子,刚刚碰到袋子边缘,就被肥武摁住双手:“别着急啊,先验货。”   那壮汉上前一步,将面粉似的海洛因抖出来,理成一排,他拿出吸管对准鼻腔,大大地吸了一口,刹那间,他的神色如痴如醉,身子变得轻飘飘,仿佛飞上了云端,即将荣登极乐。   黑鬼抽出一包新的,丢在肥武面前:“我这人不爱吹牛,是好是劣,你自己尝尝。”   肥武看着那团“货”,贪婪地舔了舔嘴皮,一时却没乱动,他得想办法拖延时间,故意问:“这次货源从哪过来的?”   “金三角查得严,货只能从尼日利亚调,”黑鬼用拇指蘸了点白沫,伸出舌尖揩了一把,闭上眼睛,享受地说:“顶级的!”   对话间隙,肥武焦急地等待着警察破门,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周遭却异常安静,像是暴风雨来临前最后的宁静。   肥武将身子往后一靠,这是个类似放松的姿态:“坤老大在哪?”   对面的人没立即回答,而是玩味地看着肥武。   “别误会!”肥武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他装作漫不经心的说:“生意场嘛,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他答应了我亲自来,临时却换了人,我也得问问清楚,这是道上的规矩,你懂的!”   肥武语气中肯,慢慢融化着黑鬼的防备,他顿了顿才说:“坤哥也在岛上,是他吩咐我来见你的,事成之后,他会给你电话。”   听到坤海的名字,徐尘屿猛地攥紧拳头,他不小心踢到旁边的墙角,弄出了声响。   屋里过于宁静,那点点声音被无限放大,惊扰了正在对峙的两人。   这时,一阵风吹进屋里,黑鬼手中的香烟恰好灭了,还剩下大半根,他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突然对徐尘屿说:“唉,小白,借个火。”   话音才出口,五双眼睛齐刷刷看向他。   “我来吧,”肥武连忙掏裤袋,摸一把才发现打火机早被那个鸭舌帽顺走了,他尬笑一声,只好侧头对徐尘屿说:“你过来,给黑哥点个火。”   徐尘屿强稳心神,镇定地走过来,他蹲去了黑鬼面前,伸手摸向口袋,佯装局促不安地找打火机。   “找不到啊,”黑鬼拿出打火机,在指尖转了360度,递到徐尘屿跟前:“用我的。”   徐尘屿摊开双手,花纹浮夸的打火机就落去了他的掌心。   “咔哒”   火星点燃,黑鬼手里的香烟重新活过来,他居高临下,对徐尘屿呵出白薄烟雾,意味深长地说:“平时玩儿吗?”   徐尘屿不由自主屏住气息,自动屏蔽那股烟味,他低下头,说着行话:“有时候‘溜冰’,有时候‘打K’,不过我没钱,玩不了太多。”   黑鬼从衣兜里抽出一盒皱巴巴的中南海,用手指拾起一小撮海洛因,裹在烟丝上,他转了个方向,那根烟对着徐尘屿。   “那你今儿走运了,哥哥请你免费玩儿。” 第17章 短兵相接   把海洛因塞进香烟,再送入口中,毒贩管这种吸食方法叫“打飞”,那香烟距离眼前只有一公分,徐尘屿低头,迅速地瞥了眼手表,他在心里默数着倒计时,还有十二分钟,千万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香烟就像烫人的火石,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徐尘屿屈指擦了下嘴角,不正经地说:“我早上刚吸过,再吸要吐了,谢谢大哥好意....”   黑鬼保持着递烟的姿势,目光迷离地看着徐尘屿的脖颈,他轻声细语地说:“怎么,不给面子?”   “这么好的货,真给他就浪费了,先让老子过把瘾,”肥武机警地接过茬,他抬手过来拿那根香烟,却被黑鬼微微错开。   “你做大哥的,还要跟小弟计较不成,”黑鬼再把香烟递近一点,对徐尘屿说:“甭客气,进了这扇门,就是自己人。”   “滴答...滴答...滴答...”   时针富有节律地转动,还有三分钟。   没人说话,屋子显得异常安静,轻微声响在空气中无限放大,仿佛密集的鼓点,敲乱了徐尘屿的心跳频率。   耳边再度响起徐子华的声音“你此刻的身份是谁,你就是谁”,忍受着难闻的气味,徐尘屿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放松。   昏暗灯光照射下来,只见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便笑着去接香烟,黑鬼故意贴着徐尘屿的手,手指粗糙的质感在他手背滑动,惹得他一阵阵恶心,他却强忍着不适没收回手。   拿到香烟后,徐尘屿没立即打火,而是转了个方向拿在手里,他凝视着,像是在算够吸几口。   黑鬼端详着徐尘屿每一个细小的表情,他像一头猎豹,捕捉着猎物的气息,只要徐尘屿有任何一丝破绽,那野物就会狼扑而上。   咔嚓一声,火星点燃,徐尘屿慢慢抬起手,将香烟贴近唇边,一整套动作在黑鬼的注视下完成,他就这样饶有兴趣地盯了一分钟。   徐尘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就在他即将吻到香烟时,突然间,一声巨响穿透耳膜。   “别动,警察!”   门窗顿破,数道人影将小屋团团围住,最先冲入眼帘的是何志南那身花衬衫,他没穿防弹衣,全身上下没有任何防护,徐尘屿才见到他那一眼,忍不住在心里爆了句粗口。   “说你呢!靠边站!”   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何志南迈近步子,他隔着三米远,高举枪支,对准黑鬼的脑门。   “操,有条子,”   黑鬼倏忽站起身,碰翻了酒杯,他这才意识到被耍了,寒冰似的目光飞速扫了一眼肥武,恨不得将他抽皮扒骨。   “死胖子,你他妈阴老子!”   黑鬼迅速反应,猛地抽出桌布用作掩护,接着一脚踹过去,将桌子掀翻,酒瓶噼啪摔碎,砸得徐尘屿和肥武在地上滚了两圈。   “拿货走!”   “嘭嘭嘭!”   四个彪形大汉动作敏捷,他们带了狙击枪,撤安全锁,上膛,扣板,一系列反击行云流水,警察所在的方位嗖嗖嗖射来三枪,破开了层层围剿,四人趁此间隙,一把顺走桌上的“货”,立刻向门口撤离。   “你们被包围了!放下武器!”   余辰景一声震天吼,却没有多少恐吓力度,声音泯灭在枪林弹雨中,毒贩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徒,四个人护住那袋“货”,围成一个圆圈,形成一座固若金汤的小城堡。   “突围!宰了这群傻狗!”   黑鬼冲在前,他身后毒贩持枪窜逃,警察交织在其中,人群像一窝炸锅的蚂蚁,黑鬼纵身一跃躲进拐角处,他手持枪支严以待阵,那毫无防备的背脊与徐尘屿不过一尺距离。   徐尘屿一把脱掉脏兮兮的卫衣,露出防弹衣,他悄悄摸到了手铐,将身子压得更低,像蜘蛛一样趴在地上,眼睛紧紧追随黑鬼逃跑的方位。   子弹接连发出,火光在两队人中间炸开,打爆了屋里的摆设,水晶吊灯摇摇欲坠,床铺沙发乱成一团麻花,置物柜摔得遍地狼藉。   徐尘屿躬着身子,迅速又谨慎地迈出脚步,有子弹擦着他的耳边而过。   “分散火力,守住缺口。”   余辰景为躲避子弹,猛然匍匐倒地,他冲身后的同僚大声叫喊,只见下一瞬,擦身而过的子弹点燃了桌布和被套,火浪犹如毒蛇吐出的鲜红芯子,怒舔卷来。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毒贩也摸得门清,黑鬼盯住了余辰景,他藏匿在黑暗里,轻轻一声“咔”,给枪上膛,当即把枪口对准缉毒队长,黑鬼瞪大双眼,将视力用到了极致。   后方突然有风袭来,后脑勺一阵发凉,黑鬼还没来得及反应,忽地被一人扑倒,射出的子弹打歪,掀翻了餐桌,连带着花瓶掉落,瓷片哗啦啦碎成粉末。   “别动!”   徐尘屿抓着他的头发,用力向地上砸去,砸得黑鬼眼冒金星,他的脑袋被死死按住,脸皮紧紧贴着火热的地面,整个人像待宰的羔羊。   “操!”   黑皮偏头啐出一口淤血,手脚并用挣扎起来,徐尘屿骑在他后背,用力别住他一只手铐上手铐。   较量到了激烈处,黑鬼空出的另一只手突然向后,抓花了徐尘屿的侧脸,这一抓,打慢了徐尘屿的动作,雷鸣轰响接连在耳边爆裂,黑鬼反转身子,一手勾住徐尘屿脖颈,蓄力间将他扳倒在地。   两人位置瞬间颠倒,黑鬼骑在徐尘屿大腿上,肮脏的手不规矩地在他腰间摸了一把,他握稳枪|把,照着徐尘屿的脑袋狠狠打去:“ 小白?警察?我|操|你妈。”   脑袋砸破,鲜血顺着徐尘屿额角往下淌,浸湿了他的鬓发,模糊了他的视线,趁徐尘屿眩晕的刹那,黑鬼想把他拽起来当做人质。   哪知徐尘屿忽然蹬地,身子向后倒,一来一回角力间,他一拳击中黑鬼的眼睛,立即用双脚绞住他,腿间发力,死死勒紧黑鬼的脖子。   黑鬼被劲力困住,一时间喘不过气,他张大嘴巴拼命呼吸,脸色涨成青紫,他在几乎快要晕厥的窒息感里挣扎,两人在地上裹成一团,死命较劲互不相让。   “操...操|你...”在巨大的力气对抗下,黑鬼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那双眼珠染血般赤红,就像下一刻就会爆出来,他三番二次用食指扣动着手|枪,感觉快要断气的那一刻,终于摁住了扳机。   “屿哥小心!”   左后方的何志南猛地向前侧翻,他借力起身立刻冲过来,一脚踢中黑鬼的手,踢落了那枚手|枪。   不知哪里飞来的不明物,擦过地面,火花随即在大厅中爆炸,卷起一道黑色浓烟。   “老大,快跑!”   鸭舌帽在火光中往前冲,他手里拿着燃弹,杀伤力度不亚于三枚子弹齐发,唯一的区别是,它会爆炸!   子弹还在屋内乱飞,水杯和碗碟一个接一个爆掉,旋带出刺眼的白光。   混乱冲散了玩命对峙的两人,危险铺天盖地的袭来,猝不及防,徐尘屿胸口挨了一脚,他踉跄着后退,黑鬼终于摆脱徐尘屿的桎梏,四个保镖,死了一个,重伤一个,幸存的两人绕到黑鬼身后,赶紧拉起他们的大哥。   三人跌跌撞撞退到玄关处,一把推开窗子,他们打算跳下去。   “围剿,跟上去。”   余辰景屈身躲在矮柜旁,他扣动着扳机,子弹从枪口蹦出,打破了玻璃窗,碎片划伤了黑鬼的脸。   “想跑?”何志南不肯放过毒贩,想要趁胜追击,他从墙根处挪出身子,枪口对准正在跳窗的毒贩:“站住!”   最后一个保镖跳下去前,他朝何志南的方向开了一枪,子弹来得太快,眼看就要射中何志南的头颅,徐尘屿想也没想,他用尽全力扑过去,将人摁倒在地,烫人的子弹堪堪擦着徐尘屿的头皮而过,烫掉了他一缕头发。   头发烧焦的滋啦声在头顶爆开,身后墙壁发出危险的闷响。   “...屿哥...我要吐了——”何志南被猛力砸到小腹,一阵恶心,还没等他缓出一口气,突感天旋地转,他整个人被拎起来了。   徐尘屿一把攥紧何志南的衣襟,将他推到拐角,手臂卡在他锁骨处,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他妈穿防弹衣了吗?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往前冲!”   这一吼,直接掐灭了小年轻心里跳动不息的怒火,别说何志南,就是余辰景也几乎没见过徐尘屿大发雷霆的样子,他当场愣在原地,这才意识到,刚刚的行为,无疑是送死。   要不是徐尘屿扑过来,兴许他现在已经去阎王殿报道了。   对于有些人来讲,往事不管过去多少年,尽管回忆褪色,遗憾也始终不能释怀,见到那直射飞来子弹的须臾,徐尘屿脑海里浮现了父亲的样子,徐子华就是那样,倒在了毒贩的枪口下。   他没有亲眼见到生与死的诀别,却无数次在脑海中模拟徐子华生命最后的一瞬间,午夜梦回,他多少次见到那张鲜血淋漓的脸,会暗自猜想,徐子华究竟有没有后悔过,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会。   所以他不顾一切扑过去,其实他不止一次想过,如果父亲没有选择救人,也许就不会死,但真正到了这一刻,徐尘屿仍然做了和父亲一样的选择。   “我忘了,”何志南没挣开徐尘屿的手,他垂下脑袋,抱歉地说:“...对不住...”   徐尘屿大口大口喘息着,逐渐松开了双手,他头发刺啦啦竖起,像只怒发冲冠的猛兽,他抿紧嘴唇,烦躁地揉了一把头发。   “尘屿,”同组的小吴走过来宽慰道:“别生气了,还好没出事。南二就这副德行,你别跟他计较,咱们快追人。”   屋内的战火逐渐停歇,只剩下火光还在四处乱窜,余辰景侧头吩咐身旁人:“告诉保洁,尽快清理现场,其余人员,顺着路线抓人。”   面对此情此景,余辰景迅速调整作战计划,他站在逆光中,转身说:“尘屿,你和南二开车追,走沿海公路,其余人员跟我一队,立即出发。”   作者有话说:   燃弹是我杜撰的,本来想找类似手雷之类的火武器,做资料的时候没找到准确的,兄弟们随便看看,切勿当真。 第18章 生死时速   “此路禁止通行。”   “所有车辆原路折回。”   海岛上的游客太多,当地警方出动力量,在路边指挥交通,尽量维持着现场秩序,尖锐的口哨声此起彼伏,焦躁的情绪在小岛上迅速蔓延。   海岛午间炎热,沿海公路上奔驰着数不清的车辆,敞篷车上的旅客听着节律欢快的音乐,为着即将到达的目的地歌唱和庆祝,不想来到了景区门口,却通通被警察拦截下来。   “昨天都好好好的,今儿怎么封路了?”一个身穿热带风情吊带裙的美女,坐在车里抱怨:“我还订了表演秀呢,那票都没法退!”   头戴渔夫帽的司机打着方向盘,嘴里嘟囔着:“唉,谁知道呢,兴许前头出事了。”   一辆接一辆的汽车在交叉路口调头,造成了交通大阻塞,被夹在中间动弹不得的司机拼命摁喇叭,他从车窗中伸出头:“走啊,堵在这算怎么回事?”   渔夫帽司机望着后视镜,按下车窗喝道:“嚷什么嚷,老子要能走,早调头了。”   那司机本就心烦气躁,又听见对面不甘示弱的对骂,火气从心窝窜至头顶,气得他正想大干一场,脏话还没骂出口,只听见警戒声从后头远远传来,警车飞速穿过安全通道,带起强劲的风沙,眯了路人的眼。   渔夫帽司机微微睁大双眼,看着那川流不息的警车,呢喃道:“说不定真出事了.....”   沿海公路笔直宽阔,徐尘屿加足油门,寻找着皮卡车的身影,车轮碾过碎石,几乎偏离地面三五厘米,呈现出向上飞跃的姿态,车内挂件撞得铃铛乱响,何志南一手抓安全带,一手死死抓住门把,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甩出车窗。   徐尘屿脸上留下了五个指甲印,抓破的地方已经结痂,只有额头的鲜血还在往下淌,他抿紧唇线,侧颜显得异常冷峻。   “屿...屿哥,超速了...”刚才那事还没过去,何志南心里清楚,他盘算了很久,还是忍不住提醒。   徐尘屿把住方向盘,在危险的弯道上仍然没减速,他目视前方,连眼皮也没眨:“后座有防弹衣,待会穿好再下车。”   何志南不敢再意气用事,连忙点头,“是”字还没说出口,感觉车子脱离了地面,他整个人被惯性甩了一把,身子紧紧贴着车窗:“卧槽!”   皮开车出现了,就在前方不到五公里的地方,车尾散发着浓重黑烟,鸣笛声划破长空,在辽阔的蓝天白云下,它犹如蜉蝣,只有一粒栗子那么大,却燃烧生命般向前逃亡。   “抓稳了!”   完全没留给何志南反应的间隙,徐尘屿换挡加速,他一脚放开离合器,立刻踩死油门,发动机高速轮转,嗡嗡声震破耳膜,公路上的碎石和灰尘咔咔卷进车轮,碰撞出铿锵声,警车霎时像离弦的箭扬尘而去。   “操,黑哥,警察追上来了,”鸭舌帽一手持枪,一手拿弹匣,猛顶卡榫,不过五六秒的时间,新的子弹便重新上膛。   黑鬼浑身上下都是擦伤,他却毫不在乎,瞥了眼后视镜,警车离他不过一里,他笑得异常奇怪,只听见油门轰隆,黑鬼忽然扭转方向盘,转进一条狭窄的盘山小道,他马力全开,皮卡车碾过残枝枯叶,在郁郁葱葱的盘山路间穿梭。   警车穷追不舍,已经换到五档,它以流星疾坠的速度向前狂奔,不断缩小着与皮卡车的距离,棕榈树比比皆是,繁盛的枝叶不断打在挡风玻璃前,扰乱了徐尘屿的视线。   “嘣嘣嘣!”   鸭舌帽将脑袋伸出窗外,他抡起枪,接连射了四五发子弹,玻璃窗发出爆裂的危险声响。   “南二,打他的轮胎,”徐尘屿左右摇摆,把控着方向盘,尽量避开那些可怖的武器,车门剐蹭着围栏,顿时火花四溅。   在呼啸的风声中,何志南摁下车窗,他紧紧靠着副驾座位,确保不会被丧心病狂的车速甩出去,一连扣发了五枪,只有一枪擦过皮卡车的轮胎。   真不是他枪法不准,而是车子跑出了“S”形,犹如一条飞檐走壁的长蛇,方向盘下的计数器疯狂跳动,排气系统嗥鸣叫嚣,车轮甚至和地面撞出了红光,正在上演的一切让何志南的肾上腺素不断飙升,激得他浑身发抖。   盘山公路不止险峻而且狭窄,几乎只能容得下一辆车通过,从前何志南只在游戏里见过这种场景,手握遥控时,道路越危险越刺激,更能激发他的好胜心,但眼前的场景,比游戏中危险一万倍,他却一点都不想赢,他只想活。   “屿哥.......慢点....”何志南嘴唇发白,他攥紧安全带,背脊上全是冷汗。   “慢了就追不上了.....”   汗水混杂着鲜血从徐尘屿侧脸淌下来,浸湿了他的脖颈,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判断路况,他火速瞥了眼计时器,像是在计算最高码速能跑到多少,他拨动手挡,直接挂去六档。   生死时速,在这种又怕又爽的晕眩中,何志南差点骂娘了。   徐尘屿眼眸幽深,在极致的加速度里,他却柔声说:“别怕,不会有事的....”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独自面对悬崖峻岭难免会害怕,但只要有另一个人陪你一起,就会带来莫大的勇气。   轻柔语气安抚了何志南狂躁的内心,他深深呼气,拼命甩掉那些不安的情绪。   距离不断减少,千钧一发之际,徐尘屿踩死油门,“嘭”一声巨响,警车车头撞了下皮卡车的车尾,刮断了车灯,玻璃灯在公路拖拽出一公里,那一下,直撞得皮卡车五脏六肺狠狠震了震。   “妈的!”   鸭舌帽把安全带缠了三四道在胳膊上,他从车窗伸出半个身子,枪枪瞄准油箱,徐尘屿看出他的目的,快速调转方向,每一枪都打了擦边。   何志南被惯性甩去甩来,屁|股都快颠成两瓣了,他强稳心神,在皮卡车进入他的视线时,忽然把枪口对准皮卡车的轮胎。   “嘭!”   爆了!   皮卡车左侧轮胎爆破,直接让车子失控般甩出一个可怖的弧度,黑鬼猛地急刹车,皮卡车在公路上划出一道血腥刮痕,车子在原地急速打圈,所有毒贩被撞得眼花缭乱。   就是现在!   徐尘屿勾起嘴角,他短促地笑了一声:“做得好!”   警车挤进窄道,几乎与皮卡车并驱而行,已进入下坡道,尽头就是游客聚集的地方,徐尘屿必须赶在皮卡车冲进人群前将它拦下,两车不断相撞,刺耳的碰撞声跌宕迭起,血液在身体里疾速流窜,撩刮着敏感的神经。   黑鬼眼疾手快,他飞速调整方向盘,不断用惨不忍睹的右车门撞过去,他想把警车撞下悬崖。   下坡路异常陡峭,生长过盛的树虬枝茂密,刮擦着车体,在阳光下折射出斑点,警察和毒贩玩命飙车,像两匹脱缰的野马。   左视镜“啪”地爆裂,碎片四处飞溅。   弯道来了,只要越过这段距离,就能超过皮卡车,何志南压抑着颤抖的双手,做好了为事业献身的准备,他闭起眼睛,咬牙切齿地喊。   “屿哥,加速!”   油门踩到底,发动机隆隆轰鸣,警车惊起遍地灰尘,徐尘屿猛打方向盘,车墙堪堪擦着围栏而过,车体倾斜到极限,何志南像只八爪鱼,死死抓住能握住的所有地方,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要飞出去了!   警车以飓风姿态压过来,摧枯拉朽般超过皮卡车,爆破的轮胎支撑不住,咔啦脱离,带歪了皮卡车,给它致命一击。   警车挂倒挡,车尾在下坡路的尽头甩回来,何志南的后脑勺狠狠撞到座位,徐尘屿全身麻木,车身已调转,横档住路面。   “操|你......!”   黑鬼的后半句话被砸进肚子,他额头“嘭”地撞到方向盘,磕出一脑袋血,他惊恐地死死摁住方向盘,踩死刹车,皮卡车顿时失重,侧翻在下坡路的尽头。   报废的皮卡车冒着卡顿的白烟,汽油流了一地,发动机在濒死边缘挣扎。   急促的警笛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一张接一张警车出现了,余辰景带领的支援队将毒贩团团包围。   徐尘屿迈着颤抖的脚步,打开车门,他向天空鸣枪,喘息着对毒贩喊:“你们被捕了,放下武器!”   “鬼哥,救....救我.....”   鸭舌帽口吐鲜血,他的双腿死死卡在副驾驶上,人被挡风玻璃和安全气囊夹在中间,肋骨断了一根,气若游丝地向黑鬼哀求。   汽油哗啦啦不断往外涌,车面已经燃起来了,火势凶猛。   幸存的两个保镖连忙打开窗户,手脚并用从车窗爬出去。   黑鬼无情地撇下鸭舌帽,无视右侧的求救声,他拎起那袋“货”,支撑着浑身是血的身子,用尽全力钻出破旧的车门。   余辰景才下车,就看见那熊熊燃烧的皮卡车,他瞪大双眼,急切地朝徐尘屿和何志南大喊:“危险!赶紧撤离!”   轰隆!   爆炸声响彻云霄,火光冲天,犹如迸发的蘑菇云,皮卡车在巨响中化为废铁,烧毁了卡在副座上的毒贩,他的凄厉惨叫融化在烈火里。   徐尘屿倒地时立即抱住头部,皮卡车的零件四散飞溅,燃烧着火焰的铁片刮过他裤子,烫出一个破洞。   膝盖没有多少知觉了,何志南是跪着滚地的,全身上下没剩几块好肉,轰鸣在耳边乍起,炸得他脑袋嗡嗡乱响。   良久后,尖锐在逐渐褪去。   “全部蹲下,举高双手!”   余辰景神色严峻,他双手持枪,在噼里啪啦的火声中逼近黑鬼几人,海岸线边沿的警察如潮水涌来,将毒贩牢牢包围在中央。   保镖来回转身,他手中的狙击枪已经没剩几发子弹了,黑鬼受伤惨重,双脚和肩膀不断渗出血迹。   眼见警察携枪从四面八方赶来,围出十面埋伏的阵仗。   暂无胜算! 第19章 转身诀别   黑鬼拖着重伤难愈的身体,环视一圈,发现确实没别的活路可走了,才踉跄着站起身,放下挂在肩膀的黑色袋子,缓缓举高双手。   这一举措无异于捣乱军心,领头人都臣服了,手执狙击枪的保镖忽地泄气,在无数枪口的注视中放下武器,也选择缴械投降。   “把毒品交出来。”余辰景持枪靠近,他紧紧绷住神经,不敢放松一丝一毫。   黑鬼喘着粗气,他举着双手,慢慢踱步到黑袋子旁边,拎起边角。   “站住,直接扔过来。”   从前余辰景遇到过不少垂死挣扎的毒贩,他们假装乖乖投降,只要摸到一线生机,就会拼死反抗,面对黑鬼这种老手,尤其不能大意。   黑鬼扯了扯嘴角,他提起袋子,泄愤般抛过去。   灰扑扑的袋子拽着警察的目光,在空中形成一条逆光弧度,像一只即将着陆的鸟儿。   “呼呼呼!”   一阵邪风刮来,从天而降的直升机盘旋在公路上空,机身在余辰景之前,截住了那批货,撞飞至远处。   直升机径直下降,舱门突然打开,血战一触即发,三架M95狙击枪对准警察,没留给他们任何反应的机会,枪口全方位扫射,枪声接二连三响起,生生刺痛了耳膜。   “蠢蛋!接着!”   “坤哥!”黑鬼抱头滚地,在于直升机擦身而过的瞬间,接住那人丢来的枪。   “攻左侧!”   占据高位的扫射|准确无比,像一场交织密集的暴雨,兜头浇下,已经有三两个同僚中枪倒地,就在这电光火石的时刻,徐尘屿目光上移,他对上直升机上那男人眼睛,清晰地看见了那道横穿眉目的刀疤。   坤海!   “一起来,看看是谁死!“   黑鬼放肆地扣动扳机,他以亡命徒的姿态跟警察决一死战,保镖在他身后,不断上膛扣机,腥风血雨中惨叫声四起。   徐尘屿用手肘撑地,滚到了警车旁,他紧紧贴着冰冷的铁面,以车门为掩护,在危机中瞄准那保镖后脑勺。   ”嘭!”   一枪爆头!   “小杂种!”鲜血遍地飙溅,这一举动激怒了坤海,他立即把枪口对准徐尘屿,上膛声远远传来,他猛地蹲身,子弹“嘭嘭嘭”接连钉入他面前的车门里。   “傻站着干什么,跑啊!”   坤海指挥着剩余的毒贩,他的还击毫无章法,本着能杀几人杀几人的原则,子弹无情地穿过警察的身体,擦出一滩滩鲜血,枯萎了他们的生命。   烽火狼烟间,余辰景悄悄迈步,盯住坤海身影,他对身旁的小吴说:“掩护我!”   “您注意安全!”小吴很机灵,他绕到另一侧打出子弹,刻意扰乱坤海视线,坤海忙着应对左侧的枪口,后背完全暴露在余辰景眼前。   算好时机,余辰景猛然扑上去抱住坤海的腰部,不给他反击的机会,飞速旋身擒住坤海拿枪的双手,力道大得他握不住枪。   坤海干脆丢了枪,反手拽住余辰景,蓄力间猛地将人翻倒,他看清楚了来人,阴测测地说:“是你,伙计不错嘛,混成了缉毒队长.....”   “老朋友了!”余辰景脖颈的青筋暴起:“好久不见。”   余辰景飞起一脚,踹中坤海胸口,跟着勒住他的脖子,翻身将他压在背下,手肘骤然回击,坤海立即飚出鼻血,他连擦都懒得擦,较量没停下,他们对上彼此,于二人而言,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角力。   “你板着脸的样子太丑了,”坤海顶着一鼻子血,一手掐住余辰景侧脸,他毫不留情向外扯:“笑一下、好看。”   余辰景嘴角要被扯烂了,他狠戾掰着坤海的手:“等你、落网了,老子笑给你看!”   要说起坤海和余辰景的渊源,要追溯到十五年前。   那会儿缉毒队长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局里每年开办射击比赛,小伙们聚在一块闲聊,都说北市区有一个好手,20秒17就能射中8个活动靶,他们在背后称他为92G枪神。   这个枪神就是坤海。   余辰景自诩枪法不赖,他在学校拿过很多次冠军,他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坤海的场景,两人都进了决赛组,他们同台对峙,坤海最终以一秒险胜余辰景。   余辰景不服气,两人私下再战,较量了三次,每一次都以“一秒”之差落败,他们年纪差不多,爱玩枪敢冒险,两人都是偏执狂,一来二去就成了莫逆之交。   他们一起军训,一起出任务,甚至一起抓过毒贩。   余辰景27岁那年,坤海作为支援武警和他搭档行动,两人击破了一起多达200千克的运毒案件。   余辰景永生也不会忘记那个场景,毒贩跪地求饶,他拿出银行卡,那眼神很危险,像一朵充满诱惑的罂粟花,包裹在绝美的外表下,毫无保留地放在警察手心里,卡里有一百万存款,他本来要留给妻子和女儿,不过只要放他走,这些钱全部给余辰景和坤海。   正义的警察没有放走毒贩,还是将他送进了监狱。   当天夜晚,两人坐在烧烤摊喝啤酒,坤海带着醉意,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问余辰景:“说实话,看着那张银行卡的时候,你有没有心动?”   余辰景大口啃着烧鸡,他回答得很快,却是真心实意:“没有。”   坤海笑得很有深意,他脸色通红,在醉意里回忆前半生,他出身不好,爹妈不止物质上穷,精神也穷,母亲与父亲从早到晚争吵不断,无非是因为他爹没本事,赚不了多少钱,无法给母子俩更好的生活,两人经常因为几十块大打出手,在坤海的记忆里,他的童年除了辱骂就只剩下“钱”这个字。   他很聪明,读书时成绩非常好,但在高考前夕,他选择辍学出去打工。他运气还算不错,碰上Z市征兵,顺道进了部队,还混成了武警,心智和冲劲儿,他什么都不缺。   “你当初为什么选择做警察?”余辰景拉开冰啤酒,瓶口冒出泊泊雾汽。   坤海闷了一口酒,他抹了把嘴巴:“当警察那是我的理想!”   余辰景眯起一只眼睛:“当真?”   坤海敬了一个军礼,脸上带着戏谑的笑,嘴里背出每个警察耳熟能详的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满桌宵夜吃得寥寥无几,到了散场的时候,临走前,余辰景旧话重提,他同样问他:“那你呢,那一百万让你心动了吗?”   坤海静默片刻,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旁敲侧击地说:“兄弟,这么说吧,一百万没有打动你,也许是因为太少了,如果两百万呢?五百万呢?只要一直加码,总有打动你的价格!”说完,他吊儿郎当拍了把余辰景的侧脸。   乌云遮月,坤海没有等余辰景回答,转身踏进黑夜。   凉风袭来,吹乱了余辰景的发,他站在熙攘的街头,看着坤海的背影淹没在人潮里。后来,坤海叛变了,余辰景曾在夜里反复思量,反复询问自己,他有价格吗?   当金钱凌驾于一切之上,他会利益熏心,背叛自己的理想吗?   这一生,余辰景错过了很多事情,妻子临盆,女儿成长,甚至是父母住院,他都没办法陪在身边,他不敢说自己是英雄,但他一定是个合格的警察,他逮捕了无数毒贩,当他用手铐困住罪犯的瞬间,余辰景得到了肯定答案。   不会!   因为理想无价!   能够亵渎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理想!   其实早在十五年前的夜晚,他们就分道扬镳,成为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逐角赛还在继续,余辰景几乎脱力,他右眼青肿,淌血的手臂不停发麻,却仍然卡住坤海的脖子,将他死死摁在地上,他望着他,仿佛望回了多年前。   “我要亲手逮捕你归案!”   “呸!做你丫的春秋大梦!”   坤海肆无忌惮的笑起来,整个人透露着一股说不出的邪气,他反肘击中余辰景小腹,直打得他胃液翻搅,接着用双腿绞住他脖子,整个身体后仰,连带余辰景像煎饼似的翻了个。   “你、永远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坤海用双脚抵住余辰景的肩膀,用力往外一蹬,直踹得他后退三步。   “话别说得太早,谁输谁赢还没有定数!”余辰景滚地拾起枪,对准了坤海。   坤海翻身一把抡起左侧的短枪,对跌倒在地的余辰景挑衅道:“这次,老子让你一秒!”   两枚子弹同步发出,穿云裂石般直射而来,余辰景立即旋身避让,在这间隙却露出了毫无保护的双腿。不过弹指眨眼间,子弹便径直钉入余辰景膝盖,他打出的子弹冒烟似的擦过坤海侧脸。   “唔!卑鄙!”余辰景抱膝滚地,整条右腿鲜血淋漓,他咬紧牙关,闷哼还是从他喉出逸出,在烽火中显得尤其隐忍。   枪口原本瞄准余辰景肩膀,人类的自我保护机制催促着他迅速躲避,坤海却在最后一秒更改方向,在这方面,他比狐狸还狡猾,他只会攻击对手的软肋:“这叫兵不厌诈!”   “师傅!小心枪!”   徐尘屿抱头弯腰,躲避擦过耳尖的子弹,他穿越火线,从很远的地方冲过来。   坤海占据上风后,瞥了眼徐尘屿,他死死盯住了围栏下的“货”,他驾驶着直升机,在无数警察的包围下,仍然选择深入险境,就是为了带走它!   余辰景仰面躺倒,他忍受着剧痛,用枪对准坤海的手扣动扳机。   “咔”地空响。   没子弹了!   “拿货跑!”   坤海拾起袋子,抛给了黑鬼,两人一起沿着海岸线撤退,直升机盘旋在海平面上方。   余辰景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行两步,猛地抄起短枪,直砸中坤海脊椎。   坤海痛得单膝跪地:“余大头,我操|你大爷。”   听到这声咒骂,千钧一发之际,余辰景短促的笑了一声。   坤海腰部曾经受过很重的伤,他还记得那处骨头有凹陷。最熟悉的两个人互相撕咬,一定会准确无误地抓烂对方最痛的伤口。   时间不多了,余辰景撑掌起身,他瘸着一条腿追过去,抡起手铐狠狠砸向坤海脑门,砸得他满头鲜红。   坤海红着眼睛,反手攥住手铐往后一拽,接着旋身踹中余辰景鼻梁,扭过他一只手,将他死死摁在围栏上:“真以为老子不敢蹦了你?”   “要死、一起死!”余辰景像只野兽喘着粗气,他手臂青筋暴起,在狠力中有种折断的错觉。   还没来及挣脱,坤海反手掐住余辰景的脖子,电光火石间,枪口抵上了他的太阳穴:“别动!”   “全他妈住手!”坤海赤红着双眼,他挟持着余辰景大喝一声。   舍生忘死下火战的警察愣住,他们在惊愕中抬首,看向人群中央的两个男人。   “举起手!”坤海架高枪,用力抵住余辰景的脑袋,示意警察们:“蹲下!”   徐尘屿带着满身伤痕,他冲到了人群的最前面,隔着几米距离,持枪的手对准坤海。   “啪”地闷响。   坤海开枪打中余辰景另一条膝盖,鲜血立即飚溅,缉毒队长脱力跪下去,他拼命忍痛,差点咬碎了牙齿。   “放下枪!”坤海用枪逼近余辰景,威胁着警察:“放下枪!”   气氛肃杀, 空气中充斥着一触即发的血战。   何志南手持武器,在这让人胆战心惊的氛围里缓慢挪动脚步,他对左侧的徐尘屿说:“屿哥,现在队长在他们手里,别冲动,好汉不吃眼前亏.......”   徐尘屿绷紧浑身的神经,他观摩着周遭的一切,在这危险的对峙中,他对上了余辰景的眼睛,看见师傅藏在眼角的暗示,五年师徒,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坤海眼神暗下来,他用枪头抵住余辰景的脑袋,狠力下压,狂妄地挑衅道:“我没什么耐心,数三声,一、二、...........”   “住手!”徐尘屿铁青着脸,短枪在手中转了一圈,他咬紧牙齿,磨碎了,字句才从嘴里蹦出来:“放、下、枪!”   气氛骤然凝结成冰,警察们在毒贩的虎视眈眈下,慢慢弯腰,将武器放到地上。   直升机降低一段距离,挨近海岸边,坤海稍微松了一口气,他押着余辰景登上机舱:“死瘸子,你他妈走快点。”黑鬼拿着那包货紧随其后!   空档!   余辰景反应极块,他嗅到下手的机会,猛地抬肘向后击,靠着最后那点蛮力揍得坤海放开手,他揪起坤海的后脑,狠狠砸向机舱门,砸得他满脑袋爆血,头晕目眩,余辰景抢回那批货,正准备从机舱口跳进海里。   几乎是同一瞬间,徐尘屿纵身跃起,他侧身擦着地面,反手开枪,子弹射出,打中了直升机的单旋翼,机身在风中颠簸起来。   坤海这才知道他被耍了,千钧一发时,他快速瞥了眼余辰景的后脑勺,过往种种如浪潮浮现眼前,年少时的谈笑风生犹在耳旁。恻隐之心闪过,再次睁眼时却只剩无穷狠戾。   “去死吧!”   “嘭!”   枪声打响,如巨响轰鸣!   仿佛一注强风横穿身体,剧痛拉拽着生命,余辰景在堕入无间的刹那听到坤海的声音。   “余大头,你还是输我一秒!”   坤海垂下渗血的脸庞,阴鹜地注视着人群中的徐尘屿,两人目光交接时,他脸上扬起恶意的笑,抬起手指,对着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   啪搭。   仿佛在预告徐尘屿的结局。   “不!”   徐尘屿手中的枪滚落在地,他发疯般冲向岸边,何志南紧跟着他狂奔,在最后一瞬死死抱住要跳海的徐尘屿。   “不要!师傅!”   “屿哥!屿哥!”何志南箍紧失控的徐尘屿。   “放开!放——”徐尘屿凶蛮地挣扎起来,但后面的同僚也追上来了,大家玩命拖住他,他挣脱不了,只能咬牙切齿地骂:“你大爷的...撒手...放开我...”   无力又无奈地骂完最后一句话,徐尘屿逐渐脱力,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师傅的尸体从高空坠落,活像个孤魂野鬼站在岸口,脑海像是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无数碎片袭击了他,攫住他的心,世界变得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见了。 第20章 海岛的风   “哗啦”轻响,正在摆弄唱片的季松临被柜子的边角划破了手指,他没由来地感到一阵心惊,垂首看了一会儿伤口,才把那丁点血迹吮掉,他摇头嗤笑,笑自己多想了。   凛风肆虐,冷得他缩了缩脖子,顺道吹走了他心里隐约的不安,他走到柜台前,打开一瓶酒,慢悠悠地喝着。   晨曦寒风一点点将深秋的模样吹散,直到路上行人纷纷穿起大衣,季松临才意识到冬天来了,他今天穿了件浅灰色毛衣,这个颜色把他衬得分外干净。   微薄日光照进唱片店,光和尘在空中缠绕,Pluto把屁股撅长,翘高尾巴伸懒腰,它抬起前爪挠了挠微痒的鼻尖,偶尔发出“喵喵”两声。   店里没有放音乐,季松临接连好几天重复听一段手机语音,一边听一边低头轻笑。   语音是徐尘屿录的。   刚收到消息那会儿,季松临以为只是单纯的报平安,点开那一瞬,他被千里之外送来的海风惊艳了。   徐尘屿把海岛的风和浪潮录下来,送给了他,他听着,久久不曾动荡过的心轻轻摇曳,一时间,他竟然分不清,到底是海风更醉人,还是徐尘屿更醉人。   真要命。   心里软成一团棉絮,季松临眺望远方,眼前仿佛出现一个笑靥如朝阳的白衣青年,他眼底有海潮有浪花,头发被风吹乱了,他笑得露出两个小梨涡。   季松临又拿出那张明信片反复翻看,动作很小心很珍重,温柔仿佛化作了一湾浅浅的水流,明信片背面画着只啃鱼骨的小猫咪,他的目光黏在字迹上无法移开。   “海上有皓月,   想送给你,   够不着,   我只能寄来风。”   落款只写了一个‘屿’,那些字,一笔一划,都深深碾过了他的心。   季松临想起他从前在书里看过一个故事,南北相隔的异地情侣,姑娘在电话里跟小伙抱怨加班辛苦,老板难伺候,同事还给她使绊子,说着说着,她在另一个城市委屈得流泪,小伙恨不得立刻买火车票飞奔到她身边,给她一个久违的拥抱,可是他还有三个文案、两个报告,一堆数据报表没完成,只能垂着头在电话里说抱歉。   姑娘生了小闷气,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办公大楼,她看见城市上空弥漫起艳丽的火烧云,一直燃到了天边,她的心情突然好转,跟着拍下红彤彤的蘑菇云发给小伙,小伙问她,“还生气吗?”   姑娘说不气了。   小伙又问:“美吗?”   姑娘说“很美,所以我想同你一起看看。”   一个人把积蓄已久的温柔毫无保留赠与另一个人,包括他看过的天空,见过的云,听见的海浪声,都事无巨细的说给他听,也愿意听他叙说深夜积累的痛苦,童年缺失的烦郁,来自生活的孤寂。   季松临一直觉得,那就是最美的爱情。   Pluto又喵了两声,像在表达它的不满,它扭着圆滚滚的身子踱步到季松临跟前,扬起毛绒绒的小脑袋,提醒主人,该喂食了。   在小猫咪毫无威胁的目光注视下,季松临收了收上扬的嘴角,往碗里倒了一把猫粮,pluto往前凑,低头嗅了嗅味道,这才放心地埋下脑袋。   店里循环播放着那段海风声,季松临笑眯眯地看着pluto:“好听吗?”   还没等小猫咪回答,季松临便自答自话:“当然好听,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音乐。”   他那语气里充满了按捺不住的欣喜。   Pluto专心致志地吃着猫粮,并不关心神经兮兮的主人自言自语什么。   已经七天没收到徐尘屿的消息了,也不知道他安不安全?任务是否顺利?以及什么时候回来?季松临有点惆怅,他抬起桌柜上的酒杯,刚抵到唇边又挪开,偏头眺望透亮的碧空,暗自期盼,如果他有千里眼就好了,那样就能穿越云和月,看看徐尘屿平安与否,他此时此刻在做什么?   季松临觉得,他有点想他了。   思念有点玄,一颗心涨得酸涩难当,却又夹杂着丝缕甜。   季松临突然凑近pluto,望着小猫咪琥珀似的眼睛,问:“你说他会不会...也在想我?”   突如其来的举动打乱了pluto的进食,它疑惑地瞥了眼季松临,顺着小碗的边沿线挪到另一边,把脑袋埋进猫粮里,吃得津津有味。   得不到回答他也没恼,反而把目光移到橱窗外,望向电线杆上雪白的云雀,他想象着徐尘屿笑起来的样子,他会先垂下眼尾,抿一抿唇线,继而扬起嘴角,脸上的小梨涡随着笑意而加深。   想了一会儿,他鬼使神差地打开抽屉拿出名片,在“季松临”那三个字旁边临摹“屿”字的落款。   他垂首,额前的碎发微微挡住他眼睛,转动笔尖,细小沙沙声合着千里外的海风,墨香自纸张发散,他观察着横竖撇捺,等到笔停字成。   他拿起名片,凑近眼前看了一遍又一看。目光移到‘季松临’三个字旁边横铺着那个小小的‘屿’,思念就像关不住闸门的山洪,轰然涌来,要淹没了他。   他是真的想他了。   “小季,你终于开店了.....”门口踏进一个中年男人,发际线后移得有些严重,露出亮堂堂的大脑门,满身名牌货愣是让他穿出了街头味。   “亮哥,是您啊,您今儿怎么有时间过来?”边招呼人,季松临小心地把钢笔和名片放回抽屉,明信片放在最上层,检查了一下抽屉,确保边角不会磕到明信片,才慢慢合上。   姚亮说:“我路过,顺道过来瞧瞧你在不在店里。”   “还以为您来视察呢。”季松临笑道。   “哟,你这酒够香的啊,”姚亮走到橱柜前,撅起鼻子嗅了嗅:“哪买的?”   “我的酒市面上买不着,”季松临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高脚杯,斟满了:“来,请您喝一杯。”   姚亮舔了下嘴巴,他挺想喝的,又想到停在邻街的车子,摆摆手:“算了,我开着车,万一遇上交警就麻烦了,等下回再来喝你的好酒。”   姚亮是店铺的房东,四十有五,他皮带系得松,露出印着CK logo的内裤边缘,季松临平时礼貌地喊他“亮哥”,他外表挺普通的,就是那种丢在大街上也找不出来的主儿。然而在做生意方面却一点也不含糊,精明和斤斤计较这两个词,完全是为他量身定做。   姚亮背着双手,挨个巡视橱柜,偶尔伸出金贵的手指翻一翻黑胶唱片,在店里溜达一圈后,才感叹道:“装潢不错,你这里生意很好吧?”   这年头生意都不好做,更别说唱片店了,姚亮不会无缘无故跑一趟,他肯定有事,而且大概率上不会是什么好事,季松临不习惯虚与委蛇,他开门见山的说:“亮哥,有什么事您直说就行。”   “既然你这么讲,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姚亮挑了把高椅落座,凳子冻得他搓了搓双手,他目光在店里溜了一圈:“这间房子呢,我本来是留给儿子的,他出国留学暂时用不了,我才拿来出租。不过他还有一年就要回来了,我儿子交了个洋妞女朋友,两人准备结婚,我手里还有一套老宅子,但是呢,离市中心太远了,不适合做婚房......”   说到这,季松临暗自猜想,如果房东不是来加价的话,就是来赶人。   季松临说:“您的意思是要把铺子收回去?”   姚亮摆摆手,脸上堆着笑容,眼尾挤出层叠的纹路:“没那么早,至少还有一年时间呢。”   季松临看着他,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这铺子你是从你朋友手里接过去的,租金按照之前的合约算,我可没加价啊,”姚亮大方表示自己是个守承诺的房东,他竖起大拇指,滔滔不绝:“不过你也明白,中山路的地段、人流量在Z市那可是数一数二的,现在也到了十一月份,你要真有那个心,还想跟我续约,咱们可得提前说清楚,最好重新签一份合约。”   敢情闲扯了一圈家长里短,这人还真是为了涨房租来的。   开这家唱片店,光是装修和翻新,季松临就花了不少钱,成本没收回来就算了,还倒赔了好几万,听着房东不合理的要求,他有点哭笑不得。   “加租啊,”季松临喝了一口酒,放下杯子:“您给个数吧,想加多少?”   姚亮原本还准备了一大堆忽悠人的腹稿,被他一句话噎回去,就卡在喉咙处,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太过无良,他清了清嗓子,伸出四个手指。   季松临皱眉:“您要加4个百分点?”   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4%,确实是姚亮的意思,他笑笑:“你在这条街开了两三年了,我适当加点租金,其实也不算过分。”   房屋租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也就是由出租方和承租人共同协商,不受法律和政|府的干涉。即便是律师,也不知道哪条法律能够明确地保护承租人的权益。   季松临环视一圈,目光扫过爱重的胶片,橱柜,投影仪,那被风吹得点头的绿色盆栽,店里的一桌一椅,一草一木都是他的心血。   “您给我点时间,我考虑一下,”季松临说:“合约还有一个月才到期,到期前一个星期,我会联系您的。”   送走姚亮后,季松临端起柜子上的酒杯,烦郁地闷完一整杯啤酒,他晃了晃空了的酒杯,转身拿了瓶没开封的樱桃酒,再转过头来,就看见不远处慢悠悠走来三个人影。   是许久不见的裴川谷,手里抱着两罐褐色玻璃瓶,他西装革履,领带打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看起来春风满面,身后跟着江秀元和郑晓骁。   “贵客啊,喝什么?”   季松临笑着打招呼,从橱柜里抽出三个杯子,他用开瓶器撬开瓶盖,冒烟儿的冷气霎时绽放,水汽顺着他指尖打了个弯。   “不敢挑剔,季老板开什么就喝什么。”先开口的是江秀元,用他一惯的调笑语调,等他说完话,身旁的郑晓骁伸出纤纤玉手拍了他一下,娇慎地警告他别那么贫。   酒水斟进杯子,啤酒冒出气泡又破裂,季松临接连倒满三杯酒,石榴红的色泽在阳光下折射出某种韵彩。   走到柜台前,裴川谷就把怀里的咖啡豆递过来,笑着说:“专程来感谢你的,祝季老板生意兴隆。”   季松临一头雾水:“谢我什么?”   裴川谷笑着说:“上次侵权那事,你帮我起草了一份律师函,我后来直接给那博主发过去,他吓得躲起来了,买的那些水军再也没敢找咖啡店的麻烦,不是得谢谢你么。”   “嗯,是该谢,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季松临笑着,他接过咖啡豆嗅了嗅,浓郁的香气扑满鼻腔:“极品蓝山?这么香啊。”   裴川谷抬起酒杯,在手里转了转,闻够了那香气才呷了一口:“你的酒也不错。这是托朋友从牙买加带过来的,主要是你不肯收钱,只好送你两罐咖啡豆了。”   镜中人咖啡屋侵权事件在网上闹得声势浩荡,裴川谷实在没办法了,特地向季松临请教,精英律师给他做了一回参谋,既然祸起谣言,不如直接把谣言打垮,他把证据列了一份私密清单,又给微博的博主发了律师函,那人就怂了,从此在网上消失匿迹。   原本一边倒的舆论骤然发生变化,善变的网友们通通指责那博主是骗子,经过一场网络口水战,咖啡屋声名大噪,也算因祸得福。   裴川谷抬手搭在季松临肩膀上:“没想到闹了一出,反而给店里带去不少人气。”   “这不就应了那句话嘛,祸兮福之所倚,“江秀元嘿嘿笑了两声,逗趣地说:“小裴总,说明你的好运要来了!我先预祝你财源滚滚。”   “财运不强求,”裴川谷哈哈大笑:“祝我的店顺顺利利就行了。”他举起酒,四个人说了祝词,碰了个杯。   四个人围坐在柜台前聊了一会儿,江秀元依然妙语连珠,把大伙逗得咯咯笑,郑晓骁本就不是严肃的人,好几次笑得差点黏在他肩膀上,直到这会儿,季松临才注意到两人十指相扣。   “这两人在一起了?什么时候的事?”季松临看着男女交融一起的双手,还有那四目相对时缠绵的眼神,电光火石间明白了过来。   裴川谷瞄见季松临的表情,跟他小声说:“谈恋爱呢,秀元动作也太迅速了,我出了一趟差回来,他俩就搭上线了。”   搞对象的俩人旁若无人的聊起天,裴川谷和季松临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喝了口酒。   一看手表快到五点半了,阳光躲进云团,初冬天色暗得早,温度骤降,寒风呼呼灌进店里。   裴川谷笼络着大伙:“要不一起吃火锅吧,叫上尘屿,还得谢谢他帮我的店拍摄宣传呢,”他对季松临玩笑道:“说起来,你俩都是我的‘恩人’。”   听到徐尘屿的名字,季松临的心跳忽地加快,他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他的消息了,他记得徐尘屿曾经说过,出任务的时候,通讯工具一律上缴,他忍着思念,没有贸然打扰他。   “去云宾路吧,那开了一家重庆火锅,味儿还不错,”江秀元拿出手机:“我现在给尘屿打电话。”   季松临刚想张口说点什么,江秀元就拨通了徐尘屿的电话,只听见那头传来嘟嘟的暂线声,江秀元嘟囔两句:“奇怪,尘屿的电话怎么一直占线啊,”他不死心,又给警察局的同学打电话。   “喂,小吴,尘屿有没有跟你在一块,你叫他接电话....”说着说着,江秀元声音就小了,他表情逐渐凝重,眉毛拧成了麻花。   季松临心里冒出一片不安的芽,过了良久,好不容易等到江秀元挂断电话,季松临佯装轻松地说:“他前段时间出任务去了,是不是还没回来呢?”   像是在斟酌语句,江秀元惨白着脸,他犹豫了一会儿,才慢腾腾地说:“三天前,缉毒队长因公殉职......任务失败了.....具体的情况我同学没有明说,属于机密事件....要不我.....”   像是一盆凉水从头浇到底,在这初冬的天气里冷得季松临浑身战栗,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有一瞬间错愕得不知如何是好,等回神过来,还没等江秀元把话说清楚,季松临疯了一样冲出唱片店,还撞歪了门口的橱柜。   他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三天了,徐尘屿居然回来三天了,他谁也不联系,余辰景意外身亡,那么他呢?他怎样了?有没有受伤?季松临倏忽跑到车门前,颤抖的双手在衣兜里乱摸,妈的,车钥匙就是怎么也找不到,他急得像头横冲直撞的野兽。   “坐我的车,现在走。”裴川谷打开黑色陆虎的车门,看着惊慌失措的季松临。 第21章 夜色如水   Z市落了雨,车子飞驰掠过大道,无边落木萧萧下,初冬的夜冷得人直打颤,季松临只穿了一件毛衣,兜不住风,凉意直往骨头缝里钻。车子绕着小区转了一大圈,才找到停车位,一下车,季松临等也等不及地跑上楼,三抹影子紧跟他身后。   “尘屿,”裴川谷一脸焦急,嘭嘭地用力敲门:“你在家吗?”   黑夜里没人回应。   江秀元也跟着在旁拍门,一边拍一边隔着大门喊:“尘屿,快开门啊。”   还是没人回应。   敲门声在阴冷寂寥的空气中此起彼伏,像是急促的鼓点,每一下都敲打在季松临心上,他站在门外站立不安,忽然灵光一闪,说:“你们知不知道,谁有他家的钥匙?”   一语惊醒梦中人,郑晓骁推了江秀元一把,提醒道:“上次打扫屋子,我不是还捡到一把钥匙么,就顺手搁你床头了。”   江秀元想起来了,钥匙还是徐尘屿拿给他的,他刚搬进这间公寓的时候配了三把钥匙,一把给了吴语铃,一把就拿给江秀元做不时之需,他从裴川谷手里接过车钥匙,用风驰电掣的速度奔回住所,拿了钥匙就往回赶。   江秀元跑得脸色煞白,他喘着粗气,将钥匙插|进锁眼,一扭就开了,里面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江秀元摁开关也不起作用:“怎么,停电了吗?”   脚尖踢到什么东西,“叮”一声在黑暗里乍响,季松临打开手机的电筒,低头一看,地板上全是喝得光溜溜的啤酒瓶,衣服东一件西一件,乱得不成样子,阳台上的盆栽秧下头,孤零零地拽着一朵花,绿叶基本枯死。   客厅的花瓶里还放着季松临送出的芍药,花瓣早已凋零,一股腐败的香气混杂着酒气飘荡在小屋里。   跟他上一次来完全是两种模样,枯萎花径在季松临眼里化作了徐尘屿的模样,他顿时慌起来,走到他房间处,只见房门紧紧闭着,直觉告诉他,徐尘屿确实回来了。   季松临抬起手,靠近房门时却没有敲下去,他压着自己深吸一口气,终是缓缓收拢五指,无奈地将手放下,看着那满地的啤酒,便知道一墙之外的那人这三天三夜是如何过来的了。   “尘屿,你还好吗?你开门啊?”江秀元沉不住气,他生怕朋友出意外,便大步跨过来用力敲门。   墙壁另一头寂静无声。   裴川谷也在一旁搭腔,朝那缝隙喊:“有什么事,我们当面谈一谈,尘屿,你听得见吗?”他整个人几乎贴在门上,听不见回应,担心得拧起眉毛:“不会真出事了吧。”   季松临猛地攥紧拳头,掐得掌心通红,但他立即想到,徐尘屿为人成熟冷静,他也不是第一次面对生死,不至于做伤害自己的事,他躲进黑夜里,也许只是在为自己疗伤。   一个人把伤口藏起来不想给旁人看见,倘若非逼着他掀开遮羞布,那不是帮他,反而是亲手捅他一刀。   江秀元越想越急,他恨不得直接把给锁撬了,嘴里一边喊:“你再不开我撞门了......你把自个儿关起来算怎么回事?”   里面的人还是没反应。   江秀元侧身撞门,木门被撞得哐当响,季松临正准备过来阻止他,郑晓骁就看不下去了,她过来拉住他敲门的手:“别这么冲动,门撞坏了你赔啊?”   “他都把自己关了三天三夜了,人到底是死是活?不行,今儿我就是把这门拆了也要进去!”江秀元完全听不进去,口若悬河地叫嚷着,跟那门锁较上劲了,大有不撞开门不罢休的架势。   撞门声震天响,惊动了邻居,隔壁住了个尖酸刻薄的老太太,她忽然打开大门,冲对面嚷嚷:“大晚上的吵什么呀,你们把我宝贝孙子都吓哭了,有没有素质?”话音才落,如同下马威般‘嘭’一声砸上门,惊走了檐下栖息的鸟儿。   到底是谁没素质?   “我没事.....”   在巨大的关门声和江秀元的嚷嚷下,季松临还是立即捕捉到徐尘屿的声音,暗哑的,无力的,像是从幽暗无边的远方传来,疼得他一颗心跟着颤了颤。   “回去吧.....”   紧接着传来第二声,同样沙哑,喉咙里像是含着血,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说完那三个字的时候,几乎用完了他所有力气。   幽冷的声音立刻灭掉了焦躁不安的火焰,都是明白人,江秀元怔住了,他停下撬锁的动作,忽感心酸不已,他重重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郑晓骁在旁宽慰道:“不如这样,你让他一个人静一静,这种事搁谁身上都是坎。”   夜色更浓了,郑晓骁是个聪明女人,很懂得转移话题,她在黑暗里说:“他怕是忘记缴电费了,大冬天的,我们先去超市买点蜡烛和吃的。”   建议中肯,在情在理,徐尘屿不愿意开门,再继续耗下去也没意思,江秀元便慢慢转身,裴川谷和郑晓骁跟在他身后,不出多时,三个人买了一堆蜡烛回来,摆满屋子,火光照亮了这间小公寓。   徐尘屿坐在小阳台,眺望着无垠苍穹,初冬的夜里,他还穿着那身染血的衣裳,防弹装备全是破洞,指尖闪烁着微薄的星火,他抬手狠狠吸了一口烟,风吹得烟圈霎时飘散,凌乱了他发梢,他仿佛察觉不到一丝冷,人像座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客厅亮起火光,江秀元慢步走过来,他直接盘腿坐在门外,他说:“尘屿,你先开门,出来吃点东西。人死如灯灭,你也改变不了事实,何必这样折磨自己。”   没得到回应。   江秀元又说:“我知道你和你师傅感情深厚,他是去世了,可是你还活着呀,想想你妈,她要知道你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得有多伤心。”从耐心宽慰讲到人生道理,又从心灵鸡汤讲到圣人名言,过程中,徐尘屿一直不吭声,像是没听见,更像是消失在了木门的另一头。   季松临背靠墙壁,他点了根烟,默默地吸了一口又一口。   落雨了,凉意染上徐尘屿,侧脸带伤的血迹融化在冰冷里,顺着他的脖颈,手肘,裤腿往下淌,他看了看院里光秃秃的梧桐树,又看了看天上惨淡的一弯月,世界再喧闹都跟他没关系,他把自己锁进了壳里。   江秀元讲得舌干口燥,就算他是辩论队数一数二的辩手,就算他巧舌如簧,就算他能把白的说成黑的,他也无法解开徐尘屿心里的疙瘩,直到半夜三点,江秀元终于认输了。   郑晓骁早在沙发上睡着,她盖着江秀元的外套,冷得打了好几个喷嚏。江秀元听见了,既心疼女朋友,又担心好兄弟。   两难的境地下,季松临突然对他说:“我留下看着他,你先送郑晓骁回家。”这还是季松临进屋后,说的第一句话。   江秀元看了眼冷得发抖的女朋友,又看了眼紧闭的大门,踌躇着。   裴川谷日理万机,他手头还有好多生意要处理,也不能一直呆在这,他走过来,拍了把江秀元的肩膀:“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尘屿的情绪也不可能一下就好转,让松临陪着他,我们先走吧。”又对季松临说:“劳烦你了,有什么需要,你随时给我们打电话。”   大门轻轻阖上,世界归于宁静,所有声音都远去了,只剩下季松临轻缓的呼吸。他靠着冰冷的墙壁,陪着一墙之隔的人挨过难关,他有分寸,知道徐尘屿需要安静,只是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说:“我就在这里,等你愿意见我了,就敲三下门。”   半夜里醒过来好多次,季松临每次惊醒后,就赶忙把耳朵贴近门缝,确定里面没有传来特殊动静,才松了一口气沉沉睡去,这样日夜颠倒的日子大概过了一天一夜,睁开眼是夜晚九点左右,他愈发担心徐尘屿吃不消,已经四天了,总不能单靠啤酒填肚子吧。   季松临点着蜡烛,打开燃气灶,在厨房鼓捣了一碗白粥,他端着瓷碗犹豫了很久,有些笨拙地斟酌措辞,才柔声说:“我煮了碗粥,你吃一口,好不好?”   没人回应他。   季松临试探地轻声唤道:“尘屿.....”   依然没人回应。   他无可奈何地贴墙滑落坐下,靠着那冰冷冷的墙壁,时间在空气中流动,两人躲进黑夜的角落残喘,他们挨得如此近,又离得那般远,一扇门隔着两颗心。   季松临从未有过如此挫败的时刻,他接受生命无常,也明白无论是谁在面对至亲之人的死亡,绝对不可能做到“轻松”二字,可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无力感”,他开始痛恨这样一个平庸的自己,除了陪伴,他什么也给不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全世界只剩下冬雨过后的滴答声,季松临仰高下巴,开始自言自语:“我收到你的明信片了,也听到了海岛的风,也许你不会明白,能够遇见你,我有多高兴.....”他阖上眼睛,喃喃念道:“尘屿....尘屿....”   口齿间含着这两个字,季松临用一种近乎痴缠的口吻反复念着他的名字,仿佛这样,能帮他止住一点疼痛。   “咚、咚、咚。”   敲墙的声音很轻很小,却准确无误地钻进季松临耳膜,他匆忙起身,晃荡了一下才站稳,他将掌心覆盖在门把上,直到捏湿了把手,才轻轻推开门。   房间里飘荡着浓重的烟味和酒味,还有那无孔不入,挥之不去的哀伤。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抹孤寂背影,徐尘屿坐在阳台上,缩起手脚,用手臂环抱住自己,他穿着一身半干半湿的衣裳,头发凌乱,季松临放慢脚步,行走间几乎没有任何声响,他转到他身侧,看见徐尘屿结痂的侧脸,浑身染血,他下巴冒出青胡茬,毫无生气的外壳裹着一颗伤痕累累的灵魂。   受伤的人不是季松临,眼前场景却教他疼得呼吸不顺畅,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才走到徐尘屿面前蹲下身。   看着他惨白的脸色,季松临一言不发地抽走他指尖的烟,摁灭了丢去光秃秃的花盆里,然后舀了一勺白粥,喂去他嘴边。   烟撵灭了,唯一跳动的火星黯淡下去,两人身影间只含着一缕破碎的月光。   他低垂着脑袋,对上季松临的双眸,里面忽明忽灭的疼惜灼伤了徐尘屿的眼,两人沉默着,他却像真实地触摸到了季松临同他一起挨过的冷和痛,过了良久后,他才微微张口吃下白粥。   季松临喂得慢,一勺接一勺,每次都轻轻刮过碗边,刮掉多余的粥,再递到徐尘屿嘴边,他也吃得慢,四天了,这还是他吃得第一碗热食,冰冷而绞痛的胃得到抚慰,不再那么难受了。   白瓷碗放去旁边,季松临用手指揩过他沾了残渣的嘴角,给他披上一件外套,出了房门,再进来时,端来一壶热水、药箱和干毛巾,他仔细地帮徐尘屿擦拭双手和脸颊,碰到他结痂的伤疤时,捏着毛巾的边角缓缓地掸了掸,那动作极轻极柔,仿若触碰一个易碎的珍贵物品。   徐尘屿神色呆滞,不回应也不抗拒,似一具残破的木偶,任由季松临折腾。   公寓没电,季松临用不了吹风机,只好用毛巾揉了揉徐尘屿半湿的头发,他小心谨慎地帮他脱下那身混杂着汗水,雨水和血水的防弹衣,便伸手解开他衬衣纽扣。脖颈、锁骨还留有干涸的血迹,直到露出他胸襟上七零八落的伤,季松临的手一顿,心疼铺天盖地袭来,疼得他拽皱了衬衣。   半晌,季松临收回不加掩饰的目光,暂时丢掉胸腔中的酸楚,拿过一旁的棉签和碘酒,抑制着发颤的双手给他上药,包扎绷带,他全程低着头,不敢望向徐尘屿的眼睛,他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将他拥入怀。   两人间没有任何语言,季松临没有问他冷不冷?好不好?痛不痛?而是沉默地喂他吃东西,帮他擦头发,处理伤口。   等一切收拾干净,已经接近半夜两点了。   天阶夜色凉如水,月光又冷又薄。   季松临俯身过来,打横抱起徐尘屿,他手臂结实有力,为他圈出一方安全的地界,徐尘屿没拒绝,他脱力般靠在季松临胸膛,听见了他蓬勃的心跳,也嗅到了那股让人着迷的乌木香。   走到床边,季松临弯腰,扣住徐尘屿后背,将人轻轻放在床上,他也坐了上去,伸手脱掉了徐尘屿半湿的衬衣和裤子,帮他换上睡衣睡裤,替他盖好被子,而他顺势倒在一旁,一掌压住徐尘屿后脑,与他额头相抵,两人呼吸交缠,彼此呼出的温热吐息绕过鼻尖,滑到唇瓣。   季松临闭上眼睛,用哄小孩的声音,轻柔地说:“睡吧。”   作者有话说:   就是……那个……有没有小天使……给我一条评论…… 第22章 我想你了   徐尘屿感受着季松临指尖的体温,房间里很安静,对他穷追不舍的那些子弹声和轰隆声终于远去,他耳里只剩下季松临清浅的呼吸。   徐尘屿缓缓闭上双眸,枕着季松临的味道入眠,就像跋山涉水的人终遇绿洲,缓解了生命尽头的干渴。   难得睡了一个时辰,噩梦就找上门了,徐尘屿睡得不安稳,梦里的血污和枪声散不去,他被无数毒贩追杀,惊慌失措下,只能玩命地奔跑,等他跑到路尽头,却看到了师傅和他的父亲横尸街尾。   额头冒出冷汗,他挣扎着动了一下身子,就惊醒了季松临,他将手背贴在徐尘屿紧蹙的眉间,动作既急切又轻柔,他探量着他的温度,见他神色痛苦异常,如梦魇压身,便轻声喊:“尘屿....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一声呼唤,徐尘屿顿然睁开眼,他还处于神思混沌的阶段,头晕目眩,想要呕吐的感觉顶到了喉咙口,他分不清此身在何方,直到他看清楚季松临的眼睛,才被这颗星星拽回人间。   他仿佛看见秋天老去了,季松临逆着光,顶一身皎洁的白雪向他走来,好像只要抱一抱他,雪花落下,就能帮他掩住心底的霜。   肆意翻腾的胃部也逐渐平息,徐尘屿微张唇深深吸了两口气,脖颈处还挂着薄汗,季松临摸到他额头滚烫,怕是起热了,他立即跳下床,刚穿上一只鞋子,就被身后人搂住腰。   徐尘屿用胸膛贴着季松临的背脊,把脑袋埋进他颈窝。   “别、走!”   声音含糊不清,从美沙岛回来后,这还是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嗓音崩坏了,两个字说得很艰难,如同婴孩般牙牙学语。   徐尘屿蜷缩成小小一团,像只受伤的毛绒兔子,他用双手死死抱住季松临的腰,如同溺水之人抱紧救生浮木。   季松临胸腔潮湿,如同被冰冷的海水淹没了,他低低叹息,立马转过身,将徐尘屿抱在温热的臂弯里,下巴抵住他的额头。   徐尘屿瑟缩着往他怀里钻,声音缥缈无力,几乎是哀求道:“你、别走。”   徐尘屿本来做好了独自一人面对冬夜寒风的打算,他躲在黑夜里舔舐伤口,有烟也有酒,他感觉不到疼痛,只是觉得那风真冷啊.....直到季松临出现,霎时就打碎了他自以为是的冷静,融化了他看似坚固的防备。   即使季松临没说一句柔情的话,但他所有举动都像是深情似海,眼神,触碰,克制和小心,这些神色和动作慢慢瓦解了徐尘屿竖起的城墙,哪怕这场交付要他袒露难堪和狼狈,但在季松临面前,他也不在乎了。   季松临重新落回床榻,他张开温暖的双臂,将遍体鳞伤的徐尘屿容纳在怀里,一边轻拍他背脊,柔声细语地说:“我不走,我陪着你。”   在安抚下,徐尘屿颤抖的身体逐渐平息,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清醒还是糊涂,季松临看着他紧蹙的眉心,揉了揉他头发:“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徐尘屿俯首埋进季松临颈窝,贪婪地汲取他身上的体温,紧紧挨着他,仿佛就没那么冷了。   “很久很久以前,宇宙诞生了,银河里住着无数星星。”   季松临用下巴抵着他的发心,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像是只为他一人讲故事,既是安眠曲也是宽慰语。   “人类身体里的每一颗原子都来自于超新星,原子不会泯灭,肉身腐烂了,就化作风,我们最终都会回到同一片故乡,消失的人会再一次狭路重逢。”   有神论者都信奉一个道理,皮囊消逝,而灵魂永远不灭,人们清明祭祀,给人间死去的亲者烧香请愿,无非是相信另一个空间存在,徐尘屿什么都懂,他从一开始就预见了缉毒最后的结局,可是活得再明白的人,面对至暗时刻,也会伤心失望。   “你知道我们最终的故乡在哪里吗?就是每夜抬首仰望都能见到的那片星空,所以没关系啊,人类氧化之后,就会变成相互依偎的尘埃,变成露珠和泥土,变成万物。”他把声音压得很低,显得富有磁性和温情:“不要害怕,当天空真的开始崩塌,我会在你身边看万物坠落,我们会变成万物坠落。”   徐尘屿感受着季松临贴慰在他背脊的手掌心,干燥而温暖,让他想起田野下的夕阳,不过分热烈,留有最妥帖的温度,就像今夜的季松临。   “松临.....”徐尘屿无意识地喃喃自语。   “我在....”季松临将他抱得更紧了些。   “松临....”   “我就在这,别害怕.....”   四天四夜了,徐尘屿终于可以闭上眼睛,去往梦乡。   听着徐尘屿逐渐恢复均匀的呼吸,季松临将声音放得更小更轻柔,他用胳膊环住徐尘屿的腰,不过十来天没见面,这人就瘦了一大圈,季松临微微放松手臂,一手拉着被子盖在他身上,这是个保护幼崽的姿势。   月光撒在徐尘屿脸庞,照亮他紧抿的嘴角,在月亮躲进云层的最后一瞬,季松临颤抖着吻了吻他的眉心。   寒冬冷夜里,两个男子依偎着彼此,像北极的旅人追寻着最后一簇火种。   脑子昏沉不定,徐尘屿又掉进了梦境的漩涡,20岁的他大学毕业,正式成为一名缉毒警察,他警帽带得端正,眼里昂扬着对未来的向往,警服上的袖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和余辰景在射击场练枪,两人并排而列,在枪声中,靶标一个接一个倒下。   余辰景扣发扳机,他侧头说:“记住,面对毒贩,哪怕相差一秒,也有可能丧命,所以你的枪只能比他更快。”   徐尘屿有点犯懒,他自诩枪法不赖,练习片刻便停下,跟后面的余辰景闲聊:“师傅,你那么多次出生入死,一次都没怕过吗?”   身后没有回答,梦里狂风呼啸,徐尘屿被风沙眯了眼,他转过身来,却看见余辰景去到了离他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在天边,那声音遥遥传来。   “尘屿——!”   “你是战士,迎着朝阳往前走,即使寒冬晦暗不明,只要熬过长夜,便能窥见天明,答应我,别害怕。”   “师傅,你要去哪?.....”   徐尘屿在梦里追着师傅逐渐远去的身影奔跑,余辰景突然停住脚步,站在黑夜中,他回首,敬了一个军礼,他眼里的光亮一如昨日,从不曾褪色,他示意徐尘屿不必追,最后一次对这个小徒弟说话。   “别害怕......”   不知睡了多久,身子像是陷在棉花里,想醒却又醒不过来,徐尘屿在梦里挣扎沉浮,再次睁眼时,季松临还是将他搂在怀里,看样子,连翻身都不曾有,他心中愧疚又温暖,注视了季松临好一会儿,才侧首眺望窗外。   月亮伸出触角,踩在黄昏的肩上,暮色随之而至。   怀里的人动了一下,季松临便醒了,他睡眼惺忪,眼前恢复清明后,双眸被徐尘屿近在咫尺的脸庞牢牢占据。   直到现在,季松临才意识到,昨夜和前夜,他们拥抱着彼此入眠,这是独属于有情人间的亲密姿态。   徐尘屿似才看清楚紧紧抱着他的人是谁,“你为什么不走?”他莫名其妙抛出一句话,声音干涩沙哑,嗓子仿佛被浓烟和烈酒浸烂了。   季松临迅速红了耳垂,在徐尘屿目不转睛的注视下,红潮攀爬过他的脖颈,甚至锁骨,他像只不知所措的兔子,在猎人的目光中,无处可逃。   “他们都走了,你呢?”徐尘屿有气无力的问道:“为什么不走?”   四周很安静,呼吸和心跳得到成长空间,一瞬间无限放大,就像撑到极限的气泡,“啵”地一声就会涨破,栖息在房檐下的燕子回巢,偶尔扑腾两下翅膀,显得这夜晚没那么空荡。   在心里积攒许久的字句和感受撺掇升腾,忍不住要从季松临的舌尖蹦出来,他在沉沉浮浮的理智和情感里拉扯,过了良久后,才有勇气对上徐尘屿的双眼,季松临红着脸,却笑起来,笑容一如黄昏初见,落拓而干净。   便由着心答了:“我想你了....”   徐尘屿浑身一怔,他甚至怀疑耳朵出了岔子,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季松临没有说爱,也没有说喜欢,甚至没有多露骨的表达,但他听得清楚明白,这就是他毫无保留的爱意。   夜晚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它掠夺人类的理智,再赋予人类孤勇和胆量。   在徐尘屿震惊的瞳孔中,季松临做了一个深呼吸,他尽量调整着语言,用一种客观的口吻陈述:“我今年二十七岁,其实说来蛮奇妙的,在遇见你之前,我对感情方面并不上心,甚至没有多少期待。我觉得,一个人想要找到合拍的另一个人共渡一生,是千万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我读大学那会谈过一个女朋友,分手的时候,她对我说,我手里有一捧玫瑰,我会好心地送给每个人一枝花,她只是其中之一,没什么特别.....”   徐尘屿没有打断没有吭声,只是静静地听季松临诉说,就像他方才给予的无声陪伴一样。   “分手之后,我没有遗憾甚至没有很难过,只是觉得耽误了她一些年岁,非常抱歉.....我对大多数人感到乏味,就像生来就没有一副好的感情胃口,唱片和音乐在我眼里都比人有趣得多......”   季松临顿了顿,他怀揣着蠢笨又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这些话,不是要告诉你,我是个多么特别的人,只是想要让你知道,真实的我是什么样子,”他舔湿了干燥的唇,才接上前话:“尘屿,我一开始不懂,面对你,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直到看流星的那晚,我好像明白了.....”   他们不过才渡过一秋一冬,以时间的维度来讲,不算长,但季松临却觉得,他们就像上辈子就相识了,谈及音乐和理想,他们之间涌动的话题多得像丰硕的露水,他表达的每一个意思,都不用作过多解释,甚是在无言里,也能懂得彼此的心思,这对人心来讲,是一件无比盛大的奇迹,   季松临从小沉默寡言,长大后疏离清逸,他的世界只有音乐与他作伴。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住在布维岛,和这个人类世界有着巨大的时差,直到遇见徐尘屿,他才知道,原来故乡真的存在,他有一个遥远的同类。   檐下的鸟儿传来婉转啼鸣,拨了拨深沉如墨的夜色,搅动起一丝涟漪。   说到这,季松临试探地碰了碰徐尘屿,他用小指勾住他的小指,他们之间仅仅靠指尖传递彼此的体温。   指尖缠绕起来的那一刻,徐尘屿死灰般的内心重新长出翅膀,看不见的胸腔中,刮起了风暴。   季松临抿了抿唇线,在黑夜里,与徐尘屿四目相对:“你相信吗?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真正的爱情,那个人是藏匿在暗夜里的骏马,等到千帆过尽,黎明到来,他才能走到你身旁....”他垂首,眨了眨长而茂密的睫毛,有些抱歉地讲:“我知道,现在不是说这些话的时候.....”   是的,季松临比谁都明白,今夜不是好时机,他明明有过更适合,更浪漫的晚秋和清晨,无论是生日拥抱、等待日出,还是山顶畅谈,抑或是他们在日落黄昏的初见,都比此时更美好,但他都错过了,偏偏选择了一个最不适宜的冬夜,将自己滚烫又隐忍的爱意倾诉而出。   徐尘屿侧躺着,还枕着季松临一条胳膊,他眨了下眼睛,才从巨大的惊愕中回过神来。   他们之间有过无数暧昧瞬间,却没有哪一瞬比得上今夜,其实徐尘屿不止一次想过,他们可以是好友,可以是知己,甚至....如果季松临愿意的话,他们还可以是爱人,可这话真从季松临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反而不知该作何回应。   季松临赤诚而天真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意:“不是堂皇的安慰,也不是趁虚而入,只是话止于此,所以脱口而出。”这和徐尘屿曾经说过的那句,想要抱你而抱你,是同一种语境和心情。   他们都是至情至性的人。   季松临说完了,却换来徐尘屿长长久久的沉默。   两人谁都没有再出声,世界静止在这里,深夜的风很猛烈,不停敲打窗户,但那与他们无关。   季松临恋恋不舍地看着徐尘屿的眼睛,他明明看见他寥若星辰的眼眸里闪过微光,荡开的水波中藏着难以言喻的温柔,其实季松临不介意等待更长时间,也愿意陪伴在徐尘屿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未来某一天,徐尘屿真心实意说“好”,于他来讲,才是真正的功德圆满。   徐尘屿眼眸半敛,他那额头更烫了,他穿着单衣在阳台上吹了三天冷风,想是感冒了。   “你发热了,我去拿药。”季松临低低地叹了口气,掀开被子一角,坐起身,他低头找着鞋子,身子却突然一怔,他难以置信地睁大双眼。   清醒过来的徐尘屿从身后用力地,紧紧地抱着他,侧脸贴着他的背脊,无声地湿了眼角。   没有说“好”,也没有说“我愿意”, 那些赤|裸的,热烈的,与情爱息息相关的词语都没有出现在他们口中,但这个拥抱足以说明一切。   作者有话说:   我会在你身边看万物坠落,我们会变成万物坠落——来自我的好基友。 第23章 黄昏落日   余辰景掉落深海,尸体被潮水冲到岸边,卡在岩石缝隙里,缉毒队的同事找到他尸体时,手脚被海水泡得发涨,脸肿得像冷馒头,鱼虫环绕他周围,啃咬他的尸身,徐尘屿没有叫骂,也没有眼泪,只是沉默地打捞着师傅的遗体,始终一言不发。   同僚们将他带回故乡,七天后,余辰景出殡,那一天无比漫长。   初冬的清晨寒风刺骨,天际飘荡着细雨。   季松临撑着黑伞走在徐尘屿身侧,他肩膀淋湿了,却没让一丁点雨水碰到徐尘屿,两人默默无言,他们延着灵车的轨迹往前走,潮湿的脚步拖拽出雨水痕迹,从殡仪馆到陵园有两公里,一共三千步,他们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在了徐尘屿心上。   走进陵园时,听见山顶回荡着梵音,哀伤溢满了灰暗的天际。缉毒队长薨逝的消息在警局不胫而走,能到场的同僚都到了,大家穿着黑衣黑裤,除了眼睛露在外,几乎看不清模样。   孙思瑾在墓碑前放下一簇扶郎花,他摘掉帽子,对着无名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身后的同事排排站,也紧跟着鞠躬,敬军礼,这群警察用队友的方式送余辰景最后一程。   余辰景的妻子和女儿站在墓前,警察敬军礼的时候,他妻子泪眼摩挲,女人背过身去,偷偷摸了好几次眼睛,女儿一直小声哽咽着,躲在母亲怀里。   徐尘屿全程面无表情,在墓前洒下一杯黄粱酒,那是余辰景生前最爱的酒,他仰首看着这座埋藏着无数亡魂的山头。他今天穿高领黑毛衣,倒三角身材显得异常挺拔。   徐尘屿环视着陵园,这座山葬着他的父亲,如今又埋葬了他的师傅,墓碑前没有刻名字,没有照片,风雨飘摇间,他茫然地不知身归何处,他看着墓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终途,狠狠地打了个激灵。   季松临站在他身侧,肩膀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晨霜,他挪近两步,肩膀挨着他的肩膀,跟着悄无声息地握住他的手,以十指相扣的方式,他把掌心的温度传给他,徐尘屿回头,嘴角漾开一个隐约笑意,有安抚的意思在里面。   余辰景的妻子和吴语铃蹲在墓碑前烧纸钱,偶尔耳语两句,他妻子今日打扮得体,齐肩发编成辫子,束在脑后,风中夹杂着雨,浸湿了她的鬓发,她看起来比过去矮了些,许是佝偻着腰的缘故。   吴语铃转过头,无意间瞥见季松临和徐尘屿紧紧交握的双手,愣了一瞬,随即又想到两人是好朋友,这种境况下,季松临也许在安慰儿子呢.......,她目光上移,看见了他们望向彼此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她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   孙思瑾拜祭完,跟余辰景的女儿说了几句话,便走到徐尘屿跟前,两人松开相握的手,季松临暂时把空间还给他,退到一旁等着。   孙思瑾没注意到这些细节,他面色如常,走上前拍了拍徐尘屿肩膀,说:“这是领导班子商量后的决定,放松点,我们等你归队。”   徐尘屿点头,只说他明白的。   不止孙思瑾,队里长辈一一如此,他们安慰完余辰景的女儿,总要走过来同徐尘屿聊两句,对话内容无非是宽慰之类的词,在同事眼里,徐尘屿就像余辰景另一个儿子,徐尘屿接受大家的善意,他表现大方,诚恳而认真地道谢。   吴语铃看着消瘦不少的儿子,满眼心疼,她带了好些感冒药,把塑料袋递给儿子的时候,顺便伸手拍掉他衣襟上的泥土。   “医院这两天太忙了,我明天还有一台手术,等周末,妈给你炖锅鸡汤.......”   徐尘屿点点头,帮吴语铃拉紧衣领:“您多穿点,别感冒了。”   吴语铃似乎还有话,她用余光瞥见季松临自然而然地接过徐尘屿手中的塑料袋,又意味深长地看了两个年轻人一眼,终是什么都没讲。   该有的仪式全部走完,警局的同僚陆续下山,余辰景的妻子搂着女儿肩膀,她擦掉眼角最后那点脆弱,转回身:“小徐,出发前,你师傅老嚷着要请你来家里吃饭,我那段时间加班,没来及筹备,”她眼里有泪水,却笑着说:“你要是得空了,就来阿姨家坐坐。”   徐尘屿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在雨帘里,他脸色苍白,也笑着回应:“好。”末了又加了一句:“节哀顺变,天凉了,您也要保重身体。”   徐尘屿望向余辰景的小女儿,勉强笑了笑:“阳阳明年就要中考了吧?”   阳阳点点头,混杂着哭过后的鼻音说:“明年七月份考试,我想去市一中念高中。”   “市一中不错,师资力量都是最好的,”徐尘屿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他看了看小姑娘,最终还是像长辈一样说了最普通又真挚的祝福:“好好念书,以后考一个好大学。”   阳阳拽了下粉色书包的带子,乖巧地抿着嘴唇点头。   “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咱们也该回家了,”女人抬手拢了拢耳侧被风吹乱的发,黑发里参杂着丝缕白色,她握紧女儿的手:“去,跟叔叔说再见。”   小姑娘今年十五岁,长得很清秀,一头乌黑长发扎起高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眼尾有颗泪痣,她鼻头通红,眼睛微肿,听到母亲的嘱咐,还是乖乖走到徐尘屿跟前:“尘屿叔叔再见,”她抬头看了季松临一眼,礼貌也说:“叔叔再见。”   徐尘屿站在山顶,眺望着那母女俩离开,季松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忽然想起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缉毒队长的场景。   当时正值晚秋,霞光将余辰景的影子拉长,告别的时候,他没回头,在风中扬起手挥了挥,随着越走越远的脚步,他那身躯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淹没在人海里。   突然间,季松临对“生命”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普通人最后能留给世界的,也许只有一抹背影,正因为如此,“有限”二字显得更加珍贵,季松临望了一眼徐尘屿的侧脸,他不知道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消磨和浪费,意外永远比明天来得更快。   不由自主地,季松临心中升起冲动和期待,他想立即牵过徐尘屿的手,牢牢握在掌心,再也不放开。   葬礼结束,他们漫步走回公寓,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烟雾,几点疏雨中,季松临为他撑伞,握着徐尘屿的左手走在街上,过往行人来来往往,但他不在乎,他也是。   自从前夜过后,两人谁都没有提及那个拥抱,心照不宣却选择三缄其口,“情”之一字,不一定非要说出口,看看眼睛就能了然,爱从来都不耍把戏。对于他们来讲,那个拥抱,更像是黑暗过去,姗姗来迟的双向奔赴。   再一次打开公寓的门,沙发上乱七八糟的衣服和裤子已经被季松临收拾干净了,件件叠加,整齐地摞成堆。季松临换掉初冬里死去的花,给白瓷瓶插|上绿植,小屋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机。   看着整洁得一层不染的客厅,徐尘屿整个心都被温暖包裹住,他突然说:“我们去看落日吧。”   “好!”   季松临点头,两人走去了阳台,公寓在三十七楼,能将半个Z市尽揽眼底,小阳台还算宽阔,墙根脚有一方长椅,外檐下养了些秀丽花草,初冬到了,爬山虎枝叶枯萎,半死不活地缠在围栏上。   起了风,吹散了蒙蒙细雨,天际逐渐放晴,这是冬天里难得的好时刻,柔软云团下埋着金粉色的夕阳,橘红的天际霞光万丈。   红霞漫天映在徐尘屿眼里,他侧首问:“身上有烟吗?”   翻找了下衣兜,季松临摸出精巧的小盒子,“啪”地打开,里面只剩下最后一根了。香烟在手里转了个方向,他递给徐尘屿,为他点燃赤红色的星火。   徐尘屿吸了一口,眯起眼吐出烟雾,他没再呛到,动作熟练得远胜第一次,他把烟还给季松临,不用说什么,季松临就接过来,也吸了一口。   气氛到这里烘托得正好,语言在他们之间显得多余,季松临没有试图跟他讨论生命的真相,无可奈何的事情太多了,言辞显然不能成为安慰人的蜜糖,所以落寞时,季松临选择陪他抽一根烟。   烟圈卷成白雾,在眼前慢慢散开,余晖下沉,两具影子在地面交缠,他们一个一口,就把这根香烟抽完了。   摁灭了香烟,徐尘屿弓下背脊,歪着脑袋枕在胳膊上,他看着黄昏一点一点吃掉落日,夜色来临,捎带灯火,静谧的气氛让他内心难得宁静。   手背覆过来一只干燥温热的手掌,季松临用食指在徐尘屿手背上轻轻点了点:“都七点半了,你饿不饿?”   徐尘屿无意识地摇摇头,季松临的手没放开,反而加重了点力道,在他灼灼目光中,说谎的人才反应过来,接着点点头,终是实话实说:“有一点儿.....”   季松临宠溺地笑了声:“想吃什么?”   徐尘屿还真思索了片刻,他眼睫微眨,嘴角的小梨涡盛放了久违的笑容:“素面,你上次煮的那个。”   “那你在这看会儿落日,一会儿就能吃了,”季松临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转身刚好要迈出脚步,就被徐尘屿拽住衣袖,他说:“哎,我帮你啊。”   “你确定?”   周末约会那次,徐尘屿下厨做菜,差点炸飞了厨房,季松临可忘不了,他看着眼前人认真的模样,脸上绽开戏谑神色,没忍住笑出了声。   “煮饭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徐尘屿松开他那衣袖,站直了背脊:“你可别小看我。”   看他煞有介事的模样,季松临笑了。   “是我的错,”他重新牵起徐尘屿的手,带着他走向厨房:“那就劳烦徐先生帮我洗菜。”   打开水龙头,徐尘屿弓着身子,洗好一把绿油油的葱花,他放去漏盆里,又问还有其他能帮忙的吗?季松临只说让他去客厅玩,看看电视或者听下音乐,饿了的话就吃点小饼干。   徐尘屿抱起手臂,他干脆靠着角落处:“我在这看着你,顺便学学怎么做菜.....”   好吧,季松临得承认,即便帮不上忙,他也十分乐意让徐尘屿陪着,他轻轻笑起来,往旁边一指:“那你站远点,别叫油烟熏到。”   这笑容叫徐尘屿的心脏突突地跳了跳,他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笑,桃花眼弯成月牙,落拓褪散,连眼角微微的皱褶也洋溢着幸福。   厨房飘出的香味带着人间烟火,他看着季松临忙碌的背影,终于生出一种回归了生活的真实感。   香油倒进热锅,油星子迸溅声随着佐料响起来,考虑到徐尘屿还在感冒,季松临还想炒两个素菜,他打开冰箱一看,里面只剩最后两个鸡蛋了,实在没有多余的食材让他发挥。他叹了口气,想着明天得去趟菜市场,把他的冰箱填满才成。不过好在季松临厨艺不赖,最后煮好两碗鸡蛋面,撒上佐料,香味飘得四溢满堂。   两人把茶几抬去阳台,搭建成临时用餐的桌子,同坐长椅一边,这才动起筷子。   季松临把碗里的煎鸡蛋挑到徐尘屿碗里,语气不疾不徐:“你该多吃点,瘦了好些。”   鸡蛋又被挑回来,徐尘屿解释道:“感冒影响胃口,吃不了太多,你吃吧。”   一个煎鸡蛋就这么来回让了两三次,季松临不许他再让,护住自个儿碗,露出少见的孩子气:“快吃,再闹会儿就成冷面了。”   说不感动是假的,虽然只是一个鸡蛋,但是最琐碎的爱意往往藏在细微里。汤面下肚后,不止内心,徐尘屿周身都暖起来,两个男人吃东西很快,不一会儿素面就见了底,茶几上还放着半壶黄粱酒,两个玻璃杯。   黄粱酒温过,比冷酒更显香。   季松临斟满酒:“什么时候去上班?”   “孙局给我放了大假,整整一个月呢。”徐尘屿把酒杯推到季松临跟前,才把另一杯揽过来。   轻微的叹息隐在他声线里,季松临捕捉到了,原本不打算再提伤心事,但眼下夕阳隐入地平线,万家灯火连成片片星河,月亮隐约露出边角,这种氛围太适合促膝长谈,他没忍住,便问:“因为什么?”   徐尘抿了抿唇线,他踌蹴片刻,才说起前事:“从沙美岛回来第二天,正巧是局里的射击比赛,我是参赛选手.....”他顿了顿,眼前仿佛回放了当时的情景:“但是上了射击场,我才发现自己根本开不了枪.....孙局觉得我情绪不稳定,领导班子商量以后,决定让我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季松临皱起眉头,突然忆起在陵园时,孙思瑾对徐尘屿说等他归队,原来是这个意思。   打开了话匣子,有些心事就避无可避了。   “这件事对你影响很大?”   “师傅曾经告诉过我,跟毒贩面对面的时候,哪怕晚一秒钟,也有可能丢掉性命,”徐尘屿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了坤海恶意的笑和错失的那一秒,他扯了扯嘴角,又像自嘲:“还真给他说中了!”   季松临揽住徐尘屿的肩膀,侧了点身子,为他挡住暮色冷风。 第24章 生涩亲吻   徐尘屿在回忆里打转,他费力地睁开眼睛,嘴角盛上一个笑容,是个安抚的神色,季松临发现他总是这样,不愿意袒露过多的情绪。   “尘屿,不是你的错,不必责怪自己。”季松临不想他后半辈子,把自己困在愧疚里,声音里带着安抚受伤小动物的轻声细语:“所有事物都不能未卜先知,我相信,你师傅不会后悔自己做出的选择,就算再重来一次,他还是会站在毒贩的对立面。理想之所以闪光,因为里面不止浇筑了心血,也灌溉了热血。”   没有慷慨激昂,也不是豪情壮语,他只是缓慢而坚定地陈述了事实,却比任何妥贴的安慰都来得有用。   季松临想要表达的意思,徐尘屿什么都懂,三天三夜的酗酒和沉思,徐尘屿无数次责问自己,如果他早一秒开枪,也许余辰景就不会死,如果他当年再刻苦一点,也许能抢在坤海放枪前救下余辰景,但他又比谁都明白,世界上没有如果。   真正的缉毒不是电影,不能重来不能NG,徐尘屿错失了一秒,代价是余辰景的生命,但就如季松临所说,哪怕再给余辰景一次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追上去,他不会后悔,结局也不会改变。   季松临收紧手臂,将徐尘屿环抱在臂弯里:“神灵也无法保证生命终结在哪一天,你践行理想,是个称职的警察,这就足够了。”   “我.......真的称职吗?”徐尘屿呢喃着。   季松临咬字清晰,他坚定地说:“不是每个人经历过你经历的事,还愿意做出同样的选择,尘屿,你是光明磊落的。”   听到这句话,徐尘屿还是被小小地震撼了一下。   一个心智成熟的人,哪怕面对人性极恶,依然可以坚守初心,但如果在理想上栽了跟头,不亚于毁灭式的打击,对于徐尘屿来讲就是如此,他的父亲和同事先后葬送在毒贩手里,他们为缉毒事业奉献了生命,到头来不过黄土一抔,无名墓一座。   为了逮捕坤海,这群警察坚持了太多年,余辰景突然离世,突然到让徐尘屿产生怀疑.......邪恶和正义究竟谁输谁赢?徐尘屿忽感疲惫,他需要一点点力量,只要旁人告诉他,他没有走错路,他就能重获孤勇,一往无前。   季松临仿佛能看穿他,轻声问:“你很失望,是吗?”   徐尘屿低低地叹了一口气,他抬起酒杯,闷干净里头的酒水:“说不失望是假的,但这种失望不是源于大环境或者既定的事实,而是对于我自己。”   回答不算浅白,但季松临听明白了,徐尘屿的痛苦源于自身,他的梦魇是自己,对自己不满意,也对自己感到失望。   “余师傅的事,你一直都在责怪自己?”   徐尘屿眼睛忽眨,他静默了一会儿,才轻声说:“是......”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   “你问。”   季松临注视着他的双眼:“你会放弃做警察吗?”   徐尘屿一怔,放弃吗?放弃他多年来追寻的理想,就像江秀元给出的建议,申请转岗做文书或者其他行业。就像他家人希望的那样,找一个安稳的工作,拿一份不错的收入,成为世界上普通而拥有尘世幸福的人。   徐尘屿思考了很久,两人之间寂静无声,季松临就这么看着他,等着他,眼神专注而耐心。   “不会!”说出这句话,徐尘屿才如释重负地舒出一口气。   季松临知道他需要倾听者,于是换了个姿势,把双手搭在膝盖上,目光始终停留在他双眸里。   “我们局办公楼贴着一条标语,一次碰毒,终身戒毒,”徐尘屿缓缓道来:“我曾经捣破过一个贩毒团伙,最小的毒贩才16岁,抓到他的时候,他跪下一边哭一边求我,说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爹妈也是因为吸毒,都死了。他没办法才走这条路,可是你知道吗?他把毒品装进饮料,卖给学生,卖给普通人,从此财源滚滚。”   “我明白一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徐尘屿扯着嘴角笑了笑:“不过,也许我多抓一个毒贩,说不定也帮助了另一个人免受其害。”   他能预见最终结尾,但仍然不肯离开这片理想的土地。   季松临又一次见识了徐尘屿眼中闪耀的星辰,他仿佛带着光,整个人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季松临探出右手,握住徐尘屿的手腕,他看着他说:“这一生,来过,追寻过,无论结局怎么样,都无憾了。”   一切尽在不言中,徐尘屿反手握住他的手掌,弯下眼睛,笑了笑。   身旁这个人就像上天馈赠的礼物,他没有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劝与徐尘屿走一条并不坏,大多数人愿意走的路。而是告诉他,按照自己的心意去走,成败在心,得失看命,无愧于自己才不枉来这人间走一趟。   徐尘屿与他面对面,他偏了下头,感叹着:“那三天就像做了一场梦.....不过还好,梦已经醒了。”   大梦一场,重识人世。   季松临杵着脑袋看向他:“会梦见什么?”   徐尘屿微仰下巴,他眯起眼眸,望向高楼大厦上闪烁的灯火:“很多,有枪声,有毒贩,也有父亲和师傅。”他脸上浮现浅薄笑意,自嘲地说:“醒来后....我居然有点害怕....怕下一个就轮到我。”这些话他是带着强烈的羞耻心讲出来的,人都是怕死的,人性趋利避害,这是本能。   这就是徐尘屿对于自己的失望。   季松临碰到徐尘屿的脸,用手摩挲着他的面颊,看着他的眼睛说:“尘屿,你的选择,你的坚持,都是难能可贵的。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更好了。”   不是情话也胜情话,在季松临眼里,徐尘屿是世间少有,不止是出于对他的爱护和欣赏,更出于他对理想的追求。   在这种万马齐喑的时代,理想到底是什么呢?徐尘屿为它长夜痛哭过,也为它呕心沥血过,他甚至怀疑过挣扎过,最后还是选择返航,坚持走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这是朝圣者的路途。   徐尘屿抬首,望见季松临眼睛里涌动着爱意,更多的是心疼,他在这双眼里获得了一部分力量,还看到了理解,包容和支持。   徐尘屿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想了会儿,他说:“松临,谢谢你。”   季松临注视着徐尘屿,欣赏了好久,神色比初次相遇的黄昏落日还要温柔。   “我们之间,不需要谢,也不需要抱歉。”季松临曲起手指,碰了碰他被夜风吹凉的脸庞。   徐尘屿捉住他的手,挨在脸颊边摩挲:“我已经没事了,你放心。”是的,能心平气和地说出来,就代表伤口正在慢慢愈合。   气氛莫名凝重,徐尘屿便拿起酒杯,他晃了晃杯子,跟季松临碰杯:“来,敬过去和明天。”   玻璃杯清脆地碰在一起,季松临想了想,说:“希望未来永远都光明。”   两人又说些话,黄粱酒下了一大半,徐尘屿脸颊微红,他看起来有些醉了。   打开心扉畅谈后,才觉得这件事真的过去了,两人相视而笑,终是赶走了愁绪,开始享受难得的晴天,徐尘屿又呷了一口酒,他挪动身子,挨得季松临更近些,感叹着今夜繁星点点,星辰又亮又美。   季松临发现,不管是站还是坐,徐尘屿的背脊永远挺拔,是一棵向阳生长的小白杨。   季松临目光深邃,从徐尘屿的头发丝看过去,掠过眉眼,鼻尖,嘴角,越看陷得越深,季松临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到徐尘屿的场景,记得他穿什么衣服,记得当下的时空气氛,也记得他们说过的话。记忆生出根系,不会腐败不会褪色,在他脑子里永存下来。   看了好一会儿,像是魔怔,季松临连眨眼都忘记了。   徐尘屿蓦然回首,望进季松临的眼睛去,两人猝不及防地对视,这种距离太近了,嗅得到对方的吐息,突如其来的动作逼得季松临垂下脑袋,他只好收回赤|裸|裸的目光,移开点儿视线。   徐尘屿借酒壮胆,他目不转睛,就这么看着他,居然带着点调笑地问:“怎么不继续看了?”   得寸进尺,问得季松临摇头轻笑,他重新对上他的眼睛,目光痴缠,毫不掩饰地说:“怕控制不住自己,冒犯了你。”   “嗯?”徐尘屿扬眉,他一下子没听懂。   月亮在天际遨游,星辰落了满窗,这个冬夜未免太晴朗,是季松临以前从未见过的景色,他沦陷在徐尘屿的双眸里,忽然说:“今夜月色很美,我们接吻吧。”   说罢不给他反应的间隙,季松临凑过去,亲到了徐尘屿的唇,继而尝到了他舌尖的酒香。   徐尘屿当场傻在原地,他眨巴眼睛,望见季松临动情的面容,暮色朦胧,两人唇齿间交织着漫天星光,季松临显然是个生手,他的亲吻一下一下的,带着笨拙和小心翼翼,摩挲着徐尘屿脸庞的手掌不住轻微发抖。   徐尘屿在眩晕里迟钝的闭上眼睛,尝试回应季松临的吻,两人对接吻这件事都很生疏,只是把唇贴近对方,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和柔软,酒香醉人,季松临不自知地缓缓移动手掌,搂住了徐尘屿的腰,攥皱了他的毛衣。   头顶星光漫天,碎散在冬夜里,徐尘屿承载着季松临的吻,双肘紧张得抵住他越靠越近的胸膛,既像拒绝又像引诱。   他紧张得打断了季松临,季松临脸颊上还带着红潮,嘴唇离开了徐尘屿一寸,喘息着问:“怎么了?”   徐尘屿抿了抿嘴唇,回味季松临生涩的亲吻,他鼻腔不通畅:“快喘不过气了......”   居然是被感冒截胡,想到这里,季松临摇头笑起来,徐尘屿说完还吸了两下鼻子,在季松临好笑又无奈的眼光中,他补充道:“还有....你磕到我牙齿了。”   噗嗤笑开,季松临彻底破功,那桃花眼里的情|欲散了七分,他笑得十分诚恳,说:“抱歉,我没什么经验。”   “不是才说了,我们之间,不必说抱歉。”徐尘屿也笑了,他的小梨涡很诱人,就像藏着甜腻腻的糖,仿佛舔一口,心房就能溢满蜜。   他一笑,就笑晕了季松临,他的世界开始颠倒,楼下有司机按喇叭,对头车的人把脑袋伸出窗户,与那司机争吵了两句。有学生正放学回家,大人走在孩子身旁喋喋不休。有人聚会谈笑,有人窃窃私语,但那是属于另一个空间的嘈杂,而季松临的世界,完全陷入了徐尘屿,他只看得到眼前人,只听得见他的呼吸和心跳。   依然靠得很近,两人鼻息可闻,季松临搂住徐尘屿腰的手骤然收紧,嘴唇只差几厘米就能碰上,季松临却痴傻地问:“我.....我还可以吻你吗?”   “不可以!”徐尘屿几乎是贴着他的鼻尖说出这句话,下一瞬他就凑到了季松临唇边,模糊不清地说了最后一句:“现在是我要吻你。”   说不可以却主动的这个人吻技也没有多熟练,毕竟算上适才那次,生平以来,这是他第二次亲吻,也是他们之间的第二个吻,徐尘屿微微张口,探到了季松临的舌尖,这感觉令人欢愉和窒息,他们掠夺着彼此唇间的甘甜,依照本能,在试探中进步飞快。   一种难言的渴望从身体深处钻出来,像游历的风吹拂着草野,疯狂地长出枝叶,徐尘屿显露出性格中隐藏的蛮横,将季松临口齿中的每一寸领地一一占据,两人来回琢磨残留在彼此唇边的醇香。   漫长的亲吻连月亮都染上了醉意,光是这样根本没办法满足爱意,季松临也失了控,他情难自已地欺身过来,整个胸膛压住徐尘屿,他们用牙齿临摹,用舌尖描绘,要在爱人身上画下壮丽的情爱画卷。   徐尘屿不禁抬起手,摸到了季松临的后颈,指尖微凉,彼此触碰的肌肤就如通了电流,异常酥麻。   初冬夜里的寒风吹起来了,却吹不散两人间炙热的火,阳台并不隐蔽,只要隔壁邻居掀开窗帘就能窥见他们的蠢蠢欲动的秘密。   季松临在胸膛起伏得最厉害的时候,强迫自己离开徐尘屿的唇,他喘息着及时喊停:“不能再继续了,你生病了。”   徐尘屿两鬓挂着薄汗,他也喘息不停,暗哑地问:“你不想吗?”   怎么可能不想?季松临眼里燃起了烈焰,身体每一个细胞的情|欲舒展开来,教唆着他,敦促着他去拥抱身旁人,裹住他,缠紧他,与他共渡干柴烈火的夜。   欲|望是情到深处的出口,但他不愿意这样仓促,季松临想赠与徐尘屿最美好的记忆。   心爱之人,不该轻慢。   季松临轻笑着摇头,说了实话:“当然想...不过不着急,我们来日方长。”   见他忍得辛苦,徐尘屿又凑过去,他想要亲吻季松临,在触碰到他嘴唇的那一秒蓦地侧首,“阿啾”,他十分应景地打了个喷嚏,脑袋更晕了。   这个人啊。   季松临嘴边的笑意扬起,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徐尘屿身上,他揽过他肩膀,把温暖的胸膛让出来,腾给徐尘屿做枕头。   “今夜的星星真亮,咱们静静的看一会儿吧。”   也不一定非要做,光是亲吻和拥抱,几乎就快将两人送上登峰造极的欢愉里。徐尘屿为他的体贴而更加心动,他顺势靠在季松临怀里,仰首眺望悬挂在天际的月亮。   寒风吹拂,徐尘屿却不觉得冷,他整个人被季松临护住,他不仅为他挡去风沙,还为他竖起温暖的高墙,在温情里,欲望慢慢退潮,幸福和满足却愈渐浓重。   季松临轻轻晃了晃怀里的人,看着他红扑扑的脸颊:“你是不是喝醉了?”   “没有,”徐尘屿固执地摇头,毫无震慑力的辩驳道:“我酒量好着呢,现在也可以单挑三个壮汉....”   看着他歪曲事实,理直气壮地狡辩,不知道为什么,季松临却觉得他比平时的样子可爱一万倍,他也乐意顺着他的话,哄道:“如果你晕的话,就靠着我睡会儿。”   “哎,你闭上眼睛。”徐尘屿含着点醉意,他在季松临怀里缓缓挑起眼尾。   季松临狐疑,嘴角噙着一丝坏笑:“干嘛啊?”   “想哪去了?”徐尘屿直接用右手盖住季松临的双眼,他柔声道:“我有礼物要送给你,把手伸出来,掌心朝上。”   视线被遮挡,季松临只好乖乖照做,旁边响起窸窸窣窣的摩擦声,变魔法似的,徐尘屿从身后拿出一把钥匙,放去季松临掌心,继而挪开右手,还季松临眼前清明。   季松临惊喜拿着钥匙翻来覆去地观看,欣喜溢于言表,比得到一座城堡还教人雀跃,他声音里含着控制不住的笑意,却佯装不懂:“给我钥匙,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这人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徐尘屿挑他一眼,跟着逗他玩,故意说:“迟到的生日礼物,你收下吧,得空还能帮我打扫下屋子。”   季松临缓缓收拢手掌,心里溢满感动,却同样玩笑道:“我的人工费可不便宜,按小时计算,徐先生想好了?”   徐尘屿坐直身子,他清了清嗓子,正色询问:“请问季大律师怎么收费?”   “关于法务问题,每小时两百美元,你需要多久?”季松临把钥匙扣在钥匙圈里,和唱片的,四合院的混在一起,撞得叮当脆响,落在耳廓里,像一首动听美妙的旋律。   徐尘屿在脑子里计算着数学题,他粗略地估算了下,说:“一年有8760个小时......我想预订季大律师的80年,劳烦你算算,该合多少美金?”   季松临抵近他鼻息,偏头亲吻徐尘屿的小梨涡,捞起他左手摁在心口处,深情款款地说:“把你的每一个明天给我,我就把余生的80年赠与你。如何?”   在徐尘屿听来,这可比“我爱你”动听得多,喝下去的黄粱酒开始在身体里翻腾发酵,也不知道是酒教他醉,还是季松临教他醉。   徐尘屿忽然感受到命运的神奇之处,眼前这个人不止是盛大的馈赠,他还是他的知己和爱人,他终于遇见了另一个契合的灵魂。   眼前天旋地转,徐尘屿甚至分不清此刻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他看着季松临,仿佛见识了全宇宙的曼妙,他真想这一瞬就到白头,与他醉倒天长地久。   季松临祭出的温柔杀招见血封口,徐尘屿堕入他的狙击,无力反抗,他看着他的眼睛,脸上浮现了前所未有的美好笑容。   “成交!” 第25章 送来繁星   两人把黄粱酒喝了个底朝天,徐尘屿醉得很厉害,站都站不稳了,最后季松临喂他吃下感冒药,拦腰打横,把他抱回屋,俯身轻轻放下。   后背着陆在柔软的被衾里,徐尘屿还勾着季松临的脖子,他往回一拽,直拽得季松临紧紧压住他,两人凑得极近,近得眼睫相碰,一扑一扑地跳跃着,就像胸膛中那颗生生不息的心脏。   醉酒的人嘴角还含着未消散的爱意,薄唇勾起好看的弧度,在月光下,徐尘屿的脸更显白皙,肌肤比璞玉还要透亮。   此时此刻,季松临搂着徐尘屿的腰,徐尘屿勾住他的脖颈,一个俊朗无双,一个温润如玉,古往今来所有的花好月圆都敌不过这个寻常的夜。   季松临深深吸气,克制着身体里的躁动和心跳,他勉强吊着理智,拍了拍攀附在肩膀的手,示意他:“你先放开我。”   徐尘屿不放。   “别闹了,乖....”   轻声细语哄人的效果尤其好,徐尘屿这才晕晕乎乎地松开手,挨上了枕头。   季松临烧了热水,替徐尘屿洗脸洗脚,最后打整好,连他也开始发晕了,他和他醉意盎然地躺倒在床上,相拥入眠。   徐尘屿很少喝酒,他几乎不沾酒精,没想到醉一次这么折腾,睡了十多分钟,他开始翻身胡闹,拽着季松临衣襟,不停问:“我是谁?”   季松临喊他名字,徐尘屿不依,他摇摇头,委屈地又问了一声:“我是谁?”   这人是真醉了,闹腾起来可爱得不行,季松临莞尔笑着,替他挪好被子,将傻小子环抱在怀里,保护在双臂之间:“快睡吧,晚安。”   醉得不省人事的傻小子还在嘟嘟囔囔,口齿不清地重复那一句:“我是谁.....”   也不知道徐尘屿还能不能听见,他枕着季松临携带的乌木香,在耳边的温柔呢喃中闭上眼睛,迷迷糊糊间,徐尘屿似乎察觉到有人亲吻了他的额头,轻声唤了他一句:“你是.....我的小白杨。”   燕子啼鸣推着清晨到来,第一束阳光射进房间,照亮了两人相对而眠的脸庞。   季松临被光线晃醒了,他抬首一看,发现昨夜窗帘没拉严实,阳光就从缝隙撒进来,有点刺眼,他连忙伸出手掌,挡住攀延到徐尘屿眼睛处的光线,没碰到他,只是替他挡住了白亮。   季松临用另一只手拉窗帘,这个姿势有点费劲儿,他憋得脸色微红才将窗帘合上,房间内暂时陷入昏暗,时光变得静谧,他回首,看见了睡梦中的徐尘屿,于是安静地看了片刻,他发现他脸颊的小绒毛在光斑下浮动,洋溢着孩子气的可爱,季松贪心地想霸占他所有神采。   季松临俯下身,他呼吸延着徐尘屿的脸庞滑落,轻柔地亲吻了他的眼睛,耳鬓厮磨地说:“早餐想吃什么?”   徐尘屿半梦半醒,他耍赖般翻了个身,拽起被子盖住脑袋,含糊不清地说困死了,还要再睡一会。   季松临不贪床,醒了就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他慢慢起身,动作很轻很轻,生怕惊动了阳光。   换下睡衣睡裤,季松临独自去卫生间洗漱,穿戴整齐后就出了门。等他再回来时,手里拎了三两袋塑料袋,里面装满新鲜的蔬菜、牛肉和鸡蛋,看这种分量,当真可以填满厨房的冰箱。   小区道路两旁种了腊梅,昨夜惊落冬雨,秀丽花瓣洋洋洒洒飘满庭芳,败落后残余的花香从厨房的缝隙钻进来。   徐尘屿是被饿醒的,他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抬起眼睛,四处找寻,没见季松临身影,正想试着喊他,恍惚间闻见了厨房传来诱人的香。   徐尘屿骤然从床上爬起身,没穿衣服的人,露出了肌肉线条流畅的背脊,盘踞在其上的青紫和伤痕褪了不少,他甩了甩昏沉的脑袋,他手忙脚乱地穿上睡衣,连衣领都没来及抚平就出了房门。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确定季松临到底在不在小屋,徐尘屿几乎要跑起来,直到看见厨房有一抹身影,他才停下焦急的步伐,脸上盛放了微笑。   冬天的阳光很亮很暖,摇摇晃晃地照进厨房,溶成一团团散落耀眼的金芒,光线沿着季松临的白色板鞋打了个旋。   原来昨晚不是做梦,徐尘屿呼出一口气,他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朝季松临走过去。   身后传来轻微脚步声,季松临听见了,他没回头,忙活着眼前的水煮菜,声音带着显然的笑意:“饿了吧?马上就能吃了。”   季松临依然穿着昨天那身黑衣黑裤站在灶台前捞青菜,腰上突然缠过来一双手,徐尘屿从身后抱着他,把下巴磕在他肩上。   季松临身子僵了下,夹住筷子的双手也不会动了,这小子怎么突然....这么粘人?   “怎么了?”   徐尘屿没正面回答,而是抱得更紧了些:“没怎么,让我抱抱你。”   滚水折磨着青叶子,白雾气升腾不息,季松临偏头,用侧脸蹭了蹭徐尘屿脑袋,哄小孩似的说:“青菜再煮会儿该烂了,快别抱得我这么紧。”   徐尘屿不肯放手,他满心满眼都是季松临,才不在意什么青菜呢。   季松临根本没办法动作,他又好笑又无奈:“今天怎么像个小孩似的。”   昨夜美得像梦境,徐尘屿梦回黄昏,他梦见了他们并肩看落日,有了初吻,还许诺了余生80年的约定,他醒来不见季松临,真以为做了一场漫长的梦,直到抱住心心念念的人,他还有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便只想抱得更紧,用力地确认这不是梦。   徐尘屿把脸庞埋进季松临颈窝里,深深地嗅了嗅他的气息,就着这个亲密姿势,闷声说:“我以为自己在做梦......”   季松临的睫毛微微颤动,被他这句话带的。   锅里的滚水咕噜咕噜冒出白雾蒸气,也管不了青菜烂没烂了,季松临扭转开关,关掉灶台的火,他转过身来,用双手夹高徐尘屿的脸庞,低头在他唇上重重地亲了下,离开的时候带出了“啵”声。   “梦里有这个吗?”   没有酒精助力,徐尘屿显然失去昨夜的大胆,他被突如其来的吻砸昏,直到亲吻结束也没想起来闭上双眼,他舔了下嘴唇,又摇摇头。   “...没有。”   茫然摇头的徐尘屿太可爱了,季松临有点想骂脏话。   季松临又吻了他一下,这次是蜻蜓点水,带着爱护和珍惜,不过一两秒就分开了:“不是做梦,我在你身边。”   徐尘屿听着情意绵绵的话,不由自主地抬起手背摩挲着自己的唇,同时不可置信地看着季松临,这是.....这是他们之间的第四个吻。   “傻乎乎的......”季松临爱惨了他这副样子,宠溺地笑着,推他坐去饭桌上:“走,先吃早餐。”   饭桌上放着煮好的虾仁粥,两杯牛奶和煎鸡蛋。   季松临的神色和动作认真得一丝不苟,他将热粥盛在小碗里,旁边配上青菜,煎鸡蛋放到边沿,摆出好看的形状。   徐尘屿的目光附着在他身上,勾勒着他英气的脸庞,又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始终追随着他,没有脱离一秒。   “看我能饱啊?”季松临没抬首,却是笑着说的:“不是饿了么?快吃。”   徐尘屿换了个姿势,歪着脑袋靠在手臂上,还是这么看着他,双眸里透露着珍之爱之,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一样。   直到季松临捣腾好自己那碗,他才在椅子上落座,他面前那碗粥比起给徐尘屿的这碗,卖相差多了,摆盘也不精致。   季松临舀了一勺热粥,他吹散热气,才喂到徐尘屿嘴边:“你还没喝过我熬的粥呢,尝尝。”   他喝了一口,听见厨师问:“好吃吗?”   上宾待遇,徐尘屿眯眼享受着,他回味着粥的味道,虾仁入口十分顺滑,不知道还加了什么佐料,吃起来没有任何腥味,只有鲜嫩,他咀嚼着,不住痴痴地笑起来:“好吃,很好吃。”   “笑什么?”季松临递过去纸巾,让他擦拭嘴角。   徐尘屿把玩着纸巾,在指尖卷绕出奇怪形状,轻微地叹了口气:“就是觉得能遇见你,运气真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中含着天真和孩子气。   “尘屿....”季松临心头暖暖的,他忽然喊他名字。   “什么?”徐尘屿抬首。   季松临有很多话想告诉他,比如,该说何其有幸的人是我,谢谢你选择走进我的唱片店。又比如,真希望时间静止在这一刻,有风有阳光,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世界了。   可他张了张口,复而低头浅笑,终是摇摇头:“没什么....你要是喜欢喝粥,那我以后多煮几种口味。”季松临把青菜推到徐尘屿跟前:“你是病人,多吃一点清淡的。”   他的欲言又止,徐尘屿全部都看在眼里,那隐忍又澎湃的爱意被藏在平静下,徐尘屿嘴角翘得老高,这个人啊。   两人又天南地北地聊了些,然后说回了家长里短。   徐尘屿挑着青菜,跟季松临闲聊:“外婆身体怎么样了?我闲着也没事,要不过会咱俩回趟家。”   他说得太自然,以至于季松临都没发现,徐尘屿嘴里无意识提到的“家”,季松临用食指和拇指捏着牛奶杯,说:“老太太身体好着呢,她报了个老年大学,跟同学出去旅游了,现在人在贵州,玩得可开心了。”   说着打开了手机相册,转个边,递给徐尘屿看,黄果大瀑布下,沈夕澜站在一群老头儿老奶奶中间,笑得特别灿烂,活像弥漫了芬芳的山花。   徐尘屿滑动照片咂摸了会儿,想想也对,说:“老人嘛,是该四处走走.....那等她回来,我们再看她。”   季松临笑着看徐尘屿吃早餐,他提议道:“你还有一个月假期,不如我们去台湾啊。”   “台湾?”徐尘屿挑眉,意外地重复了一遍:“什么时候去?”   季松临起身,把沙发上的笔记本电脑抬过来,他打开了一个购票网页,转了方向对着徐尘屿,上面写着焦安溥有一场演唱会,就在六天后。   徐尘屿叫了天,他惊喜得差点跳起来,笑弯了眼睛。   “安溥居然要开演唱会!”   最喜欢的歌手自从发布了最后一张专辑,已经七年没有发行新歌了,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等到她的演唱会。   “我前段时间刷微博的时候看见的,”季松临声音压低了,笑得异常温柔,他想象了一下那副场景:“说不定还能听到现场版的《宝贝》。”   徐尘屿的心思都去了网页上,他兴奋地滑动着鼠标,将网页上售票信息来回看了很多遍,售票截止时间是今天下午三点前,得赶紧买票,如果明天出发,坐飞机到台北大约需要3个小时左右,对了,通行证和签注过期了,还得重新补办......   他想事情的时候会垂下脑袋,露出后颈一截白,侧颜看起来英俊又安静。   季松临欣赏着他俊朗的面容,突然说:“我也有礼物。”   徐尘屿想事情想得入神,居然过了一小会儿才听到季松临的话,他像是没听清,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我说,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礼物?”   终于把徐尘屿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他看见季松临把双手背去身后,以为他在藏东西,突然俯身过去,侧脸擦过季松临的肩膀,立即捉住季松临的双手,上下翻开着,连衣袖也没放过。   “我明明看见你藏东西了啊,怎么没有......”   季松临笑得神秘,学着徐尘屿昨夜的样子逗人:“你闭上眼睛,转过身去。”   徐尘屿抱起胳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偏偏不照做。   季松临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神情温柔得能掐出水来:“乖了,闭眼。”   那双眼睛通透而明亮,长长的睫毛包裹着深情,满含宠溺,徐尘屿被他的温柔哄骗,缴械投降,最后乖乖地闭上了双眼。   桌子旁叮铃当啷地响,身旁人挪开椅子,走去了客厅,似乎拉上了窗帘,光线忽然变得昏暗,徐尘屿竖起耳朵,听了这热闹好一阵,心中愈发好奇:“可以了吗?我要睁眼了。”   季松临的声音远远传来,他笑着说还不行,末了,又佯装严厉地补充道不许偷看。   打算偷看的人只好坐直身子,按捺着好奇等待,百无聊赖地摇头晃脑,每隔半分钟就询问一次:“好了吗?可以了没?”   直到耳边窸窸窣窣的声音终于静止,季松临走到他身后:“可以起身了,当心左边的桌子。”   才站起来,徐尘屿就急不可待地回首,还没来及睁眼看,季松临就用手捂住他的眼睛:“我们先去客厅。”   “可是我看不见,没法走啊.....”   “手给我,我牵着你。”   话音才落,右手就被季松临握住了,徐尘屿信守承诺,牢牢闭紧眼眸,他走路的时候什么也看不见,心里却没有一丝慌张,只因为他指路的人叫做季松临。   脚掌似乎踩到了柔软的地毯,季松临在某处停下,两人盘腿而坐。   季松临嘟囔着这个位置应该差不多,便说:“睁眼吧......”   徐尘屿在黑暗中慢慢睁开眼睛,他倏忽愣住,心里那头小鹿狠狠一撞,掌心不知自地攥紧,呼吸几乎停滞。   也许穷尽一生,徐尘屿也忘不了这个清晨,白色墙壁缀满大片大片的繁星,炫目光影缓慢流动,银河,宇宙,流星,尽数盛放在他眼前,壮美至极。仿佛伸一伸手,真的能抓到遥不可及的星星。   还有季松临这个人,他站在一米开外,眉目似水柔波,唇边带着春风和煦的笑,浑身上下溢满流光,仿佛裹着星辰的碎片。   “松临...你....”   徐尘屿心跳得跟舂米似的,“你”了半天,在这极度震撼的观感中失去语言,还能说什么呢?哪怕翻遍中外词典,人间词括,他也找不到确切的形容,他眼眶居然有点发热....   季松临曾经为他讲过宇宙和星星的故事,不过徐尘屿没想到,有一天,他居然真的用投影仪为他送来漫屋星辰,从技术上来讲,只是借用光影重塑,造就全息布景,但从情感上来讲,这是一场望风披靡的爱情狩猎,杀得徐尘屿毫无招架之力。   徐尘屿呆傻地望着那模拟出来的星空下,在窒息中慌神了良久良久。   直到季松临的手搭上他双肩:“你说想把海岛的月亮送给我,可惜够不着,后来送了我一段海风。我现在还你一片星空,我也够不着,只好用这样的方式送给你,希望你不要嫌弃。”   徐尘屿愣愣地看着他,早已震撼得说不出话。   季松临倾过身子,与他四目以对:“徐先生,感谢你平安无事的回来,让我得以与你再度重逢。”   斑驳星影落去季松临的双眸,从此成为徐尘屿永生不灭的梦。   作者有话说:   兄弟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在某宝搜索星空投影仪(温馨提示,请选择质量好的),这玩意儿真的太绝了,躺在屋里就能看流星和极光。   说明:现实中焦安溥的演唱会和文中的时间不对应,请勿深究,最后感谢观阅。 第26章 我心吾爱   极度震撼的清晨过后,徐尘屿才知道季松临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机票,演唱会门票,住宿,甚至还包括了接机的出租车师傅。   徐尘屿第521次在心中感叹,他上辈子到底做了多少好事,老天爷才舍得把季松临送到他身边。   两人这会走在林荫大道上,去往出入境办理大厅,入了冬,街道行人不算多,显得有点冷清。   徐尘屿穿着宝蓝色羽绒服,强烈颜色对比下,他那浸在冷空气中的肌肤异常白皙,跟冰霜做的雪人似的。季松临也穿羽绒服,只不过是黑色,他里头还搭了高领黑毛衣,整个人感觉比往日成熟了不少,两人挨得太近,各自肩膀处的布料摩挲着,时不时发出轻微声响。   办证大厅却出奇热闹,粘腻和聒噪掺杂着,每一个窗口前都排起了长队,季松临知道徐尘屿不习惯太嘈杂的地方,他微微侧身,为徐尘屿挡住汹涌人潮:“要不你去门口等着,我来办就行。”   徐尘屿同样侧身,也替季松临拦住另一侧嬉闹乱跑的小孩,这样一来,两人就面对着彼此,靠得又近,有种呼吸交缠的错觉。   “没事,还有两个就到了。”   季松临提醒道:“那你先把身份证找出来。”虞兮正里。   徐尘屿拿出钱包,他打开的那一瞬间,季松临看见了自己中学时的那张照片和平安扣放在一起,他有些呆地眨了眨眼睛,又看了看面前这人,他垂下眼帘,专心致志地找身份证,挺直的鼻梁跳跃着光,面庞如清透的璞玉,这副模样能灼伤季松临的眼。   周遭太闹腾了,徐尘屿随即收起钱包,打算往后退两步,也没注意到季松临窥探到了什么秘密。   窗口处的工作人员是位很年轻的女性,她接过身份证,递出两张表格,公事公办地说:“先到旁边填表,填好后交过来盖章。”   左侧有个小男孩手里拿着纸飞机和棒棒糖,不知从哪冲过来,一脑门撞到季松临大腿上,撞醒了正在愣神的季松临。   小孩脚底一滑,差点向后摔去,幸好徐尘屿动作敏捷,他忙搂住那小孩。   这里鱼龙混杂,人来人往的,徐尘屿半蹲下和他说话:“小朋友,这里人太多了,你别乱跑。你爸妈呢?”   小男孩大约七八岁,幼小的脸上还有未消退的惊慌,但他还算懂事,站稳后看了徐尘屿一眼,稚声稚气的说:“我爸爸在那里……谢谢哥哥。”他心知是自己不对,撞到了人,于是扬起小脑袋,对着季松临:“叔叔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撞到你的。”   叔叔?虽然二十六岁的年纪也不算特别年轻,但是不知道这小屁孩是怎么想的,他叫徐尘屿哥哥,却叫季松临叔叔,两人明明才相差一岁!   季松临扯了扯嘴角,稍有僵硬地蹦出三个字:“没关系.......”   徐尘屿在旁边使劲儿憋笑,憋得耳朵都红了。小男孩天真单纯,什么也察觉不到,他蹲下身,笨手笨脚拾起地上的棒棒糖和纸飞机,便屁颠屁颠地跑了。   钢笔摩擦纸张的声响被热闹淹没,徐尘屿低头填表,忍不住侧首偷看季松临,目光落在他鞋子上,这才注意到他今天穿着一双黑皮鞋,再加黑衣黑裤,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儿亮色,许是打扮的原因,人显得沉稳不少,却依然能惊艳徐尘屿的双眸。   继而又想到,怪不得那小孩喊他叔叔呢,嘴角不自知地翘了起来,笑得浑身发抖,甚至带歪了字迹。   “徐先生,有那么好笑吗?”季松临“哎哎”了两声,放下复印机,拿着身份证复印件在空中掸了掸。   “叔叔....季叔叔....”徐尘屿重复了一遍,终于不再掩饰地大笑起来。   看他笑得那般欣喜,自己也挺乐的,季松临把纸张沿边角对折,走到徐尘屿身旁,在吵闹的大厅里压低声音:“那小孩叫你哥,却叫我叔,咱俩差了辈分,那你应该喊我什么呀?”   徐尘屿笑得稍微弯下腰,听到这么一句话,他抬起眼睛,就对上季松临戏谑的神情:“你自己说,我应该喊你什么?”   季松临靠得更近了些,将人海隔远,在他耳边落下一句:“你也喊我一声哥哥呗。”   声音磁性低沉,顺着季松临齿间吐息钻进徐尘屿耳里,生出了点潮湿,痒得他不由得缩了下肩膀。   哥哥这种称呼,用在两个男人之间是兄弟,但用在有情人间便会生出多种情愫,既有爱怜也有暧昧。   猝不及防遭遇闷头调戏,这人还真是,越来越直白大胆了。   徐尘屿咂舌低叹,反驳道:“你现在可是...还学会占我便宜了?”   “哪有,只不过突然觉得,自己确实有点老了。”季松临垂头叹气,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他故意把脸转到另一侧,徐尘屿看不见他表情,那声叹气却实打实地踩在他心窝上,语气就软了,用很小的声音哄道:“你不老,心怀少年的人,永远都不老。”   还蛮好骗的......这人浑身冒傻气的时候,怎么会这么可爱啊。   季松临笑着转过身来,露出贝壳般整齐洁白的牙齿,徐尘屿立马明白怎么回事了,正打算指摘他两句,就听见不远处的工作人员催促。   “麻烦您填快一点,后面还有人排队。”   “噢,不好意思啊,我的签注过期了,要重新补办,麻烦您,”徐尘屿正了神色,忙将表格递过去:“这是身份证复印件。”   印章盖在两个红本本上,工作人员才把重新办理好的证件递出来,身后排队的那人猛地上前,一屁股坐去椅子上,大声嚷着自己要办理的业务。   这地儿实在太乱了,徐尘屿拍怕季松临肩膀,示意他先走,两人才走了两三步,那工作人声气急败坏地喊:“唉,先生,别忙着走,您还要签字确认呢.....”   路都走了一半,两人再一块挤回去可真够受罪的,徐尘屿拍他肩膀,示意道:“你先去,我们门口见。”   季松临嘱咐了一句小心,好不容易才从人堆里闯出来,空旷处空气清新,风一来就把大厅那股粘稠的气息吹散了,他站去一旁的角落,却看见适才撞到他的那小男孩坐在地上哭,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哭得异常伤心。   他走过去蹲下身,只见那五颜六色的棒棒糖碎了一地,小男孩不说话也不搭理人,就是一个劲儿的哭。   季松临好心说:“小朋友,你怎么了?”   抬眼见到季松临暴露在碎洒的阳光下,眉眼含山韵水般俊秀,但小孩不懂颜色之美,在这柔声询问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浑身直抽抽,张了张嘴巴哭喊道:“我要爸爸,爸爸....呜呜呜....”   大冷天的,小孩缩成一朵肉球,枯坐在台阶上,抿紧嘴唇掉眼泪,季松临捞出纸巾,给他擤鼻涕:“那你爸妈在哪啊?叔叔带你去找他们....”   小孩吸了下鼻子,呼出一个亮晶晶的鼻涕泡:“不知道...爸爸...找不到了……爸爸是不是不要...我了...”他说得断断续续。   季松临掏出纸巾给他擦鼻涕,耐心哄道:“别哭了,你爸爸应该到处再找你呢,他怎么舍得不——”   后面一阵呼啸厉风打过,季松临忽然觉得有狠力袭来,话还没说完,他突然被人拎着后领拽起来,头顶传来一声喝:你谁啊?别碰我儿子。”   季松临被中年男人攥紧衣领推攘了一把,他脚步不稳,踉跄着往后退,右脚踝猛地砸到台阶,正巧撞到麻经,疼得他直皱眉。   他正要和那不分青红皂白的男人理论,腕骨却被一双温暖的手握住,侧首一看,是徐尘屿。   徐尘屿将他往身后一藏,保护似的:“撞哪了?有没有伤到?”   “没事,脚有点麻而已。”季松临立即摇头,只说磕碰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又拍了拍他肩膀,示意他别担心。   那小男孩抽泣着跟他爸爸说了些什么,男人挠了挠头发,脸色顿时有点红,他赶紧小跑着过来,赔着笑脸:“这位先生,抱歉啊,我看孩子哭成那样,还以为....以为您是坏人呢……您脚怎么样了,没事吧。”   季松临今天可真是流年不利,一会儿被喊叔叔,一会儿又被当成坏人,简直教他哭笑不得,他不动声色地动了下脚踝,站稳后,落落大方地说:“不打紧,一场误会而已.....”   男人是孩子的父亲,来办理证件,茫茫人海中不小心弄丢了孩子,慌乱地找了四五圈,看见孩子坐在台阶上,身旁还蹲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顿时火冒三丈,这才唱了一出乌龙闹剧,男人解释清楚后,尴尬地笑了笑。   父亲重新走到小男孩身旁,蹲在孩子跟前耐心地哄着:“好了好了,别哭了,爸爸不是让你乖乖待在保安叔叔的旁边等我嘛。”见孩子哭个不停,他故意板起脸,吓唬道:“你再哭的话就会被大灰狼抓走,然后吃掉!”   小孩果然被吓到了,不敢肆无忌惮的哭,一下一下捏着小手,大舌头道:“我自道了...爸爸别...别生气。”   季松临的视线定格在那对父子身上,换上慈爱神色的男人皮肤黝黑,他脸上有岁月镂刻的痕迹,浑浊的眼珠里溢满对孩子的疼惜,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那种父亲,不特别,却叫他看得直愣神。   徐尘屿注意到他情绪变化,那目光里有好奇也有羡慕,也许季松临联想到了自己的父亲。   走回去的路上寒风狂作,人行道铺满金黄色的枯叶,鞋底踩上去便会发出轻微的噼啪响。   徐尘屿走在他身旁:“你在想什么?”   季松临笑了笑,他与生俱来的落拓感浮动着,此刻显得尤为浓烈:“我小时候会好奇,有父亲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这辈子都没机会了,他回忆着,就如讲故事一般,缓声说:“小学同桌的爸爸性格很随和,每天都会接他儿子放学,有时候骑车,有时候走路,骑车那天就会顺道载我一程.......四合院隔壁住着一个老大爷,有一双儿女,他对儿子很严肃,对小女儿却异常宠爱,我经常碰见他牵着女儿出门散步.........”   他说得很浅淡,到这里就停了,徐尘屿还是听出了他那包裹在平静话语下起伏的思绪:“童年的时候很孤独吗?”   季松临垂首,看着纷纷飘落的枯叶:“其实我已经记不清了,我更愿意去记住那些新奇的,令人欢欣鼓舞的事,至于艰难,它只是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季松临眼神温柔地注视着徐尘屿的面庞:“况且,老天爷已经待我很好了。”   不知不觉脚步放得更缓慢,徐尘屿牵过季松临微凉的手,和自己的一起放进衣兜:“那现在还会想念他吗?”   这个‘他’自然是指季松临的父亲,季松临揉了揉鼻尖:“偶尔会,会幻想他长什么模样,有多高,是胖还是瘦,高还是矮....”   徐尘屿在脑海中勾勒着季风扬的脸庞,按照沈夕澜的说法,那个男人应该有着小鹿般清澈的双眼,气质文雅,约莫是书生模样。   季松临似叹谓又似感慨:“不过,以前的事对我来说,已经过去了。”   徐尘屿说:“不想回头看看吗?”   “前路风光大好,何必固步自封。”季松临说得洒脱,平静的语气却还留有隐约遗憾,像表面完好无缺的玉碎了条不明显的裂缝。   徐尘屿暗自在心中做出了一个决定,却还不打算告诉季松临,只是讲:“也许未来某一天,你们也能见面。就像你讲的那个故事,我们所有人终归会重逢。”   未来吗?季松临尝试着想象那副场景,而他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念头便是‘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徐尘屿没有再顺着话题继续往下讲,只是将衣兜里的手握得更紧些,作为爱人,他只需要陪他安静地走一段路,而作为知己,张弛有度才不至于进退维谷。   薄暮时分,墨蓝一点一点蚕食残云,回到公寓后,天际已成朦胧夜色朦胧月。   明早八点起飞,吃过晚饭后,两人忙着收拾行李,在打包衣物方面,徐尘屿完全是个糙汉子,洗漱用具不分顺序,一个接一个丢进布袋,衣裳和裤子卷起来就往箱子里塞。   关上衣柜门,季松临转过身来:“按照你这种收拾法,恐怕三个箱子也装不下。”   “我平时出任务只带一套换洗衣物,根本用不到行李箱,再说了,不是还有你的份额嘛。”   季松临只好轻笑着给他示范,一边告诉他怎样叠衣服才能利用最大空间,徐尘屿紧跟现场教学,但无奈他是个笨学生,老师归纳了五六件衣服,他一件都没折好。   季松临只好拽着他的手腕将他推去衣柜旁,说交给他。   有人帮忙,徐尘屿乐得清闲,他干脆把身子往后一靠,抱着手臂,一径那么浅浅地笑着,看着季松临。   行李箱翻转,倒出皱巴巴的羽绒服、毛衣和长裤,季松临重新折叠整齐,连边角也没放过,跟着有条不絮地一一放进黑金色行李箱,原本需要两个箱子才放得下的行李,经过季松临巧手,居然只用一个箱子就承载了所有物品。   小屋吊着一盏水晶灯,光晕散落,如成千上万的萤火。暖光将季松临的眉眼涂抹得愈发柔和,比往日更添三分颜色。   徐尘屿的视线自然而然就被带走了,攀附在季松临身上,怎么也不肯撕下来。   季松临合上拉链,对上徐尘屿的目光:“你可是看我半天了.....难道我脸上有东西?”   “嗯!”徐尘屿语气中带着吹不散的笑意:“你脸上有字。”   陷入爱情的人脑回路都有点不正常,季松临还真伸手摸了一把,疑惑道:“什么字?”   徐尘屿走过去,拉过他的手,用食指在他掌心写字,一笔一划地写得很认真,等到他写完了,清风也吹了进来,卷起徐尘屿额前的碎发。   掌心落下了两个字:吾爱。   季松临神情有点恍惚,他缓缓收拢手掌,将珍贵字迹妥善收藏,心头涌动起温柔潮汐,爱意比呼吸绵长。   空气中浮动着清香,阳台上的绿植绽放于月光下,季松临俯身过来,他轻手轻脚地抱过徐尘屿,两人往后一倒,就落去了柔软的床榻间。   季松临将徐尘屿带有薄茧的手熨帖在心口的位置,他们安安静静地拥抱着彼此,只亲吻不做|爱,却美好得让人想要落泪。 第27章 怦然心动   飞机起飞的时候天色还不甚明亮,穿过云层盘旋往上,软红香土的城市在身后倒退,冬日微光才一点点撒进窗。   “您好,”季松临拦下面容清秀的空乘,礼貌地说:“麻烦给我一条毯子。”   “好的,先生,”空乘颔首点头,微笑道:“请您稍等。”   空乘是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人,长发挽起,妆容精致得一丝不苟,她有意无意地看了两人好几眼,为着他们的亲密姿势。   徐尘屿靠着季松临睡熟了,也许是天气寒冷,加之前阵子太劳累,他那感冒拖了一个来星期还没好,今早起床时他头脑昏沉,一上飞机只想闷头再睡会儿。   睡梦中的徐尘屿嘴角还微微翘起,他不自知地往季松临的颈窝里挪了挪,他喜欢他的温度,也喜欢他身上的乌木香,待在他的怀抱里,连天地都变得静谧。   空乘微弯腰,递来藏青色珊瑚绒毯子,季松临并不在意她别有意味的眼神,神色自若地接过薄毯,再帮徐尘屿仔细盖上,毛毯边缘帮他扯在下颌处,又将他微凉双手捉过来,贴慰在掌心中,反复暖着。   时针滴答转动,到餐点了,餐车轮子咕噜噜响起来,空乘们顺着座位发放飞机餐,徐尘屿被前排的灯光晃醒,他侧首一看,才发现自己全程枕得是季松临的肩膀。   身旁人抬起眼睫,季松临就醒了,他保持一个姿势不动将近两个小时,脖子酸胀得不行。   “压麻了吧,”徐尘屿凝视着他,抬手给他搓了搓麻痹的肩膀,小声说:“睡了得有两个小时,怎么不叫我?”   “难得看你睡得那么安稳,”季松临抬起僵硬的手臂,揉着脖颈,又揽了把他的肩:“再靠会儿。”   “再睡晚上就该倒时差了。”徐尘屿甩了甩脑袋,挣回一丝清明,右手还覆盖在季松临肩膀处轻轻地揉着,力道刚刚好,酸麻感正在逐渐褪散。   “可以了,”季松临拍拍他的手,猜测道:“被饿醒的吧?”   徐尘屿揉了揉肚子,还真是。   机餐发到了他们这排,今天是红烧鱼配米饭,徐尘屿打开后露出复杂的表情,皱紧眉头咬着筷子,原本饥饿的食欲也散了七七八八。   “干嘛啊?你那眉毛都快拧成麻花了。”   “其实我不太喜欢吃鱼,总觉得有股腥味....”他又补充了一句:“除了你熬的鲫鱼汤。”   季松临笑着挑走他餐盘里的红烧鱼,把仅有几块土豆和西兰花给了他:“鱼给我,这一餐就先吃素吧,能吃多少就吃多少,等下了飞机,咱们就去找饭馆。”   徐尘屿用筷子夹起米粒,吃了一口:“我看你好喜欢吃鱼啊。”   “嗯,”季松临挑鱼骨的样子像猫:“你为什么不喜欢?”   “小时候性子挺冲的,吃鱼的时候不稀罕挑刺,卡多了,就不吃了。”   季松临挑起一筷子鱼肉,刺挑得很干净:“其实味儿还好,没那么腥,你尝尝。”   徐尘屿犹豫须臾,还是尝了一口,鱼肉有点松软,也不知道是不是季松临喂过来的原因,没他以为的那么难以下咽。   吃了一口后,他觉得好笑,心中感叹着,原来不止色令智昏,爱也令智昏。   “怎么样?”   徐尘屿裹了下舌尖:“挺香的,不过还是比不上你的手艺。”   季松临又喂了他一筷子,往窗外一看,惊喜道:“下雪...台北下雪了。”   飞机正在降落,从窗外眺望,能望见旋成连绵的皎洁,铺面房屋和大地。   徐尘屿撑着下巴看窗户,是啊,下雪真美啊。   他安静地欣赏了会儿雪景,说:“出了机场,我们走路去公车站吧。”末了,加了一句:“不打伞。”   “下雪天不打伞?”季松临好奇问道:“有什么说法吗?”   徐尘屿转过头来,眼里映照着洁白雪光:“我听说,和喜欢的人淋过一场雪,就能一起走到白头了。”   有情人牵手漫步雪中,任由碎琼覆白首,季松临倒是能想象那个画面,挺美的。   徐尘屿看他笑而不语,小声说:“有点幼稚啊。”   季松临彻底绷不住笑了,他翘着嘴角点头:“嗯,非常幼稚。”   徐尘屿挑起眼睛睨着他。   季松临微敛笑容,柔声道:“好了,答应你,不打伞。”因为他有私心,也想看看徐尘屿满发白雪的样子。   两个人视线相接,缱绻缠绕着,在大雪弥漫中笑弯了眉眼。   出了机场,走了一段不长不短的路,才到公车站台,他们之前联系好的接机师傅找错了路,现在又碰上了交通拥堵的高峰期,过来得一个小时左右,刚好住宿的地方离机场也不是很远,他们打算自己过去。   “这个点也不好打车,”徐尘屿拉着季松临向共享单车走去:“我们骑车吧,又快又方便。”   “冷不冷?”季松临推了辆黄白条纹的自行车,瞧见他衣领露出了白嫩的脖颈,便探了他手心的温度:“有点凉。”   细雪纷纷飘落,冻得徐尘屿的睫毛糊了一层冰霜,他跨过季松临推着的单车,坐去了后座:“那你带我,正好可以挡风。”   双手揽住季松临的腰,徐尘屿坐好了,他仰头看着季松临的侧脸:“出发。”   “后面有踏板,把脚放上来,”季松临捏住车把手,摆好出发的姿势:“你想去哪里?”   徐尘屿用胸膛贴近季松临的背脊,汲取着他的温暖:“去未来,”许是不太准确,他唇边绽开一抹笑意,又补充道:“去有你的未来。”   因他直白热烈的情话,季松临的眉眼低垂下来,睫毛微颤如蝴蝶扑翅,心间激烈地跳跃,那是十七八岁时才会有的怦然心动。   “扶稳了,”季松临蹬了踏板,轻快地说:“走咯。”   冬天天色黯淡,两旁高楼折射出流光溢彩的明亮,周边的商店缓缓飘荡出音乐,成群的候鸟飞往南方过冬。现在是下坡路,单车的两个轮子转得飞快,徐尘屿放眼眺望,云层叠叠,广阔道路上空是苍茫的天,他窥见了这座城市的脉络轮廓,呼啸的风掠过耳窝,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徐尘屿攥紧他的衣角,提醒道:“慢点,再跑就超速了。”   季松临微仰下巴,眼尾向上挑了点:“小时候那会儿,外婆警告过我好多次,她说下坡的时候要减速,不然容易摔倒,但每次到了下坡我都会骑得很快。”   家常话,徐尘屿却听得有兴趣,在疾速飞跃中,他搂紧他的腰,笑着问为什么。   季松临朗声畅笑,落拓一扫而光:“在风里疾行,会有一种飞翔的错觉。”   如飞鸟扑向群山,也如鱼儿畅游清潭,连风都那么肆意,徐尘屿咂摸着回味他的话,察觉出那么一丝诗意。   “你仔细听,这是风的长调,跟音乐一样,是大自然的律动。”这条路更陡,季松临不仅没慢下来,反而俯冲而下,车轮以一种近乎失控的速度奔向前方,他们在风雪里穿梭,路过霓虹,路过茜草树,自行车轮子碾过的路途,留下了蜿蜒雪迹。   徐尘屿心情大好,任由他放肆,他阖眼靠着季松临后背,把声音放轻:“有点像沙子穿过漏斗的声音。”   “你知道么,我觉得音乐无处不在,甚至超脱了一切,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不受语言和文化的藩篱。”季松临扬起脸庞,让自由的风穿过身体。   徐尘屿偏头看他,却只能窥见个侧影,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认识你这么久,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   “风太大了,混着风声,听不清,”季松临的大衣被风吹得鼓起,他放缓了点速度。   徐尘屿侧耳倾听:“你唱啊,我会仔细听的。”   “你想听什么?”   “随季先生高兴,我与有荣焉。”   骑车的人笑得带歪了龙头,在地上画出一条小弧线才稳回来,街道残雪斑驳,四野萧然,季松临没再蹬脚踏,他吹响口哨亮起前调,随即缓声唱道:   (1)“晚风,吹来多少美梦,   吹来多少轻松,   吹走无数隐痛,   迎着风,近看水影朦胧,   那些花香树影,随夜色染成透明,   晚风轻轻飘荡,心事都不去想,   那失望也不失望,惆怅也不惆怅,   都在风中飞扬   晚风轻轻飘荡,随我迎波逐浪,   让欢畅更欢畅,幻想更幻想   就像,你在身旁........”   季松临的声音很有辨识度,该怎么形容呢,徐尘屿想了一会儿,他觉得萦绕在耳边的嗓音就像浓墨重彩的油画,蒙上一层胶片质感,别有风情。   歌声穿过簌簌雪花,送进徐尘屿耳里,疾风并不温柔,吹得他的衣摆如云雀展翅。   但再也没有比这更浪漫的冬天了。   一曲唱罢,单车在民宿门口停下,季松临没下车,他转回身,眼尾笑意深深,就这么看着徐尘屿。   “看我干嘛?”   “语文课代表,我还等着你的情话呢。”   来路覆盖了一层厚实雪花,拖拽出车轮轨迹,雪光给四周盈上透亮,将城市渲染成童话镇般的奇幻,但这些都无法吸引徐尘屿的视线了,他只能看见季松临眼里的光,星星都比不上。   徐尘屿直起身,拉过季松临的手臂,将人拽得靠近自己,他的呼吸就萦绕在季松临耳边:“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风声,也是我见识过最奇幻的冬景,但都不及你。”   季松临呆愣了好一会儿,桃花眼里倒影着徐尘屿暖暖的笑容,他最后评价:“真要命!”   民宿座落在梧桐茂盛的城市北边,蓝白相间的小洋楼,自然石头砌成院墙,走廊栽种了连成片的野蔷薇,积雪裹着枯枝,潮湿的水汽盈着幽冷香气。   民宿紧闭白色雕花木门,上面挂着一块牌子,大意是说得到下午三点才营业,两人面面相觑。   徐尘屿搓搓手掌心:“现在去哪?大冬天的,总不好站在这儿吹冷风吧。”   季松临伸手捂住徐尘屿冻红了的耳朵:“你吃饱了没?”   “吃了一大盒饭,现在也没什么胃口。”徐尘屿摇摇头,带得季松临的双臂僵硬地动了动,样子比机器人可爱。他四处张望后,提议道:“要不随便找间咖啡馆坐会儿,我们聊聊天,反正跟你在一起,去哪里,做什么,都行。”   原本是随心而说的一句话,却叫季松临听得小鹿乱撞,他再一次防领教了语文课代表登峰造极的情话,勾起的嘴角比新月还弯。   徐尘屿半点没意识到方才的话有什么不对劲:“笑什么?”   季松临干脆大方地笑起来,肩膀抖动着:“难怪江秀元连输你三场辩论赛,原来你口才这么好。”   徐尘屿这才意识到随心而讲的话饱含了许多情意,他倒也没害臊,反而笑意盈盈地又加了一句:“我这么想着,就这么说了,由衷之言,不是情话。”   季松临脑子忽地晕了下,注视着近在迟尺的俊朗爱人,他低压嗓音:“再说下去,我怕自己忍不住吻你。”   作者有话说:   季松临唱的歌曲叫《晚风》,来自陈婧霏,她的声线温柔到心碎。   台湾天气属于亚热带气候,不经常下雪,设定存在常识问题,这是我的bug。 第28章 爱本自由   季松临翻找了下导航,发现附近有很多私人电影院:“要不咱们去看电影吧,临街就有一家。”   徐尘屿摸了摸鼻尖,笑道:“对呀,说起来,我们还没一起看过电影呢。”   季松临朝徐尘屿伸出掌心,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牵着他的手踏上白雪皑皑的前路,路过一些巍峨建筑时,季松临就给他讲相关历史,路过街道时,就跟他讲看过的电影:“你看那条街,杨德昌的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其中有一场的取景就在那。”   他这么讲话的时候,徐尘屿就全神贯注地望着他,他觉得季松临侧脸的轮廓完美至极,甚至连来不及刮干净的青涩胡茬在他眼里也显得异常生动。   徐尘屿偏头看向那条寂静的长街,望见路灯下躺着老旧长椅,飞散的雪花像柳絮一般,椅把手积攒了一层厚厚的银霜。   “杨德昌啊,我喜欢他的电影《一一》。”徐尘屿牵着季松临走得缓慢,话也轻轻地说。   季松临笑:“那过会儿要不要看这部?”   徐尘屿立即摇头,他用手指调皮似的挠了下季松临的腰:“约会嘛,当然要看爱情片了。”   季松临被痒得腰间发麻,背脊绷紧了,他连忙攥住徐尘屿的手,递给他一个纵爱又无奈的眼神,像是再说,不许这样。   私人电影院位于光怪陆离的商场背后,一栋公寓式高楼的第三层,他们才走到楼梯口就被店里的情形惊了惊,电影院从门口到大厅围满了人群,男男女女,人声鼎沸,他们肆意大笑,手里抬着金色香槟,嘴里哼唱着摇滚乐,每个人都在手臂贴上了彩虹旗的贴纸,狂欢的聚会气氛正好。   水晶吊灯的光晕在方寸间晃荡,七彩缤纷的颜色恰如无垠夜空中迸发的烟花,却比烟花还灿烂。   场地左侧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他穿着黑色皮衣,及肩长发稍显凌乱,他揽住另一个男生的肩,两人便向中央的圆形台子走去,那放着话筒,像是特意准备好的。   长发男生声色清亮,他先向人群鞠了躬,起身后说:“谢谢各位朋友来参加迪迦的生日会,你们只管尽情笑,尽情闹,今天的酒水全免!”   “哇喔!”   人们因这句话而沸腾,大家看起来都十分兴奋,举高酒杯,清脆的碰杯声在空气中此起彼伏,酿出了悠然缥缈的酒香。   制作精美的生日蛋糕由推车推上圆形台阶,长发男生弯腰点亮蜡烛,一共二十一根,他这才望向身旁男生,说:“这是我陪在你身边的第三年,迪迦,生日快乐,我爱你!”   话音才落,及肩长发男生就吻住了他的身旁人,两人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毫无羞涩,只当行自然之事,唇部辗传反侧,亲吻得难分难舍。   “哇喔!”   人群里再度传来第二波喧哗,他们笑着闹着,青春洋溢的脸庞比雪光还明亮,人海如潮水波动,圆形台阶犹如发出万丈光芒。   台下的看客自个搂住了自己的爱人,全是男生和男生,或者女生和女生,他们旁若无人地接吻,面前的场景深深震撼了季松临和徐尘屿。   这应该是LGBT群体的一场狂欢会,里面有打扮妖娆的男生,也有穿着嘻哈的短发女生,他们站在这里,与周遭的环境相辅相成,每个人的手臂上闪耀着彩虹旗的光,这里变成了狂想乌托邦。   季松临和徐尘屿呆站其间,倒像是从宇宙中不知名星球闯进来的不速之客。   长发男生给了他的爱人一个深深的亲吻,停下后,他对着话筒,说了一段很煽情的话:“我和迪迦是在一个街口认识的,那是一个夏天,我下课回家,站在路口等绿灯,他不小心撞到了我,一撞,就有了后来的故事......”他笑得很幸福,眼里似乎有泪光:“迪迦,谢谢你,你让我知道了自己不是怪物,谢谢你给我勇气,谢谢你愿意为了我勇敢,还要谢谢你愿意爱我.......”   那名叫迪迦的男生也满含热泪,却笑得暖意盎然,他带着激动,断断续续的回应:“第三年了.....竟然不知不觉已经三年了,我不想叙说这一路有多艰辛,因为所有的艰难都化作了喜悦,我想...我想说...我去...我忘词了...”   话还没说完整,周遭就爆发了嬉闹的笑声,这笑声里没有讥讽,只是场景有趣得令人发笑。   徐尘屿和季松临站在人海外,却默默地握紧了对方的手,他们在这看起来滑稽狂欢的时刻,生出了一种怆然泪下的感觉,果然情到深处,教人痴傻。   迪迦没在意混乱的现场,他红着眼眶,也红着脸颊,补充了最后一句:“总之,安肖,我也很爱你。”   尾音掉落,大堂里立即爆发了一阵狂风般的欢呼声,有点像婚礼现场,虽然只是个生日宴会。   长发男生接过话筒,他像是有很多话要表达,呼了一口气,对着在场的朋友讲:“我知道,我们今后还是会遭遇误解和偏见,也许前路困难重重,但是没关系....”他转过身,面对着爱人:“迪迦,自从遇见了你,我的夏天再也不会结束了。”   迪迦回想着爱人真情告白,情绪激动了起来,他一把抱住安肖,把脸庞埋进他肩窝处,两人抱了片刻,迪迦重新转过身,他用力地抹了把脸颊,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平复过来,对着话筒,铿锵有力地说:“爱无关性别,爱本自由!”   这不是宣言也不是口号,只是发自内心的呐喊,话音还没落,狂欢就迎来了高|潮,他们的同伴因这句肺腑之言而满含热泪。   这时,人海里有一个紫发女人高高举起香槟酒杯,大声喊:“敬爱和自由!”   “敬爱和自由!”   摇滚乐奏响,放得是披头士的《In my life》,窗台积攒的雪花扑朔掉落,人们齐声高歌,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开始跳舞,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全都醉倒在舞池里,脚尖跟着音乐的节奏,随意摆弄腰肢,跳着不知名而欢乐的舞蹈。   徐尘屿抬首,对上季松临的眼睛,他凑去他耳边:“是不是走错路了?”   季松临仔细核对了导航地址和影院名称:“没走错,就是这家。”   这时,一个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转头,视线正巧搭在徐尘屿和季松临身上,他晃着手中的玻璃酒杯走过来:“你们是定了影院的客人?”   听这口气,应该是电影院的老板。   季松临拿出手机,出示二维码,在这人海喧闹的场合,扬起嗓音:“我们订了一间单间,请问怎么走?”   老板引他们走到柜台前,放下手中的玻璃杯,他从身后的储物柜里拿出了很多影碟,那种老式蓝光碟片,积攒了旧时光的铜锈,整整一大摞,横七竖八地堆在桌子上。   “抱歉啊,我今天把场地租给了朋友,本来不打算营业,结果忘记了关闭网络,阴差阳错接了你们的订单。”老板解释清楚后,指向楼递间:“店里有些吵,你们去四楼阳台的隔间,308号,那边安静。”   老板台湾腔比较重,声音听起来软软糯糯的。   大厅洋溢着热烈,没人能看见他们,老板收了钱后,告诉了他们一些注意事项,比如遥控在哪,投影仪怎么打开,交谈间隙,人群像是进入了迷笛音乐场,太喧哗也太幻妙。   徐尘屿还在看激动的人群,老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邀请了他们:“你们要不要留下跟我们一块玩,今天的场地免费,有烤肉有音乐,可以跳舞,也可以喝酒。”   徐尘屿和季松临对望了一眼,说了谢谢后还是决定看电影。   老板很随性,他耸耸肩,只是说随他们高兴。   季松临接过老板递来的钥匙,他跟着翻看碟片,找了一圈也没定下来看什么,便凑去徐尘屿耳廓问:“你想看哪部?”   徐尘屿抬手,拂去季松临肩头的雪花,动作很亲密也很自然,他用食指和拇指撵去冰凉的残水,才去翻那些碟片,挑挑拣拣,选中一盘老电影《爱在破晓黎明前》。   片子挑得还挺对季松临口味。   “这部怎么样?”   季松临笑着看向他,满眼深情与温柔:“我都可以,听你的。”   老板从柜台转出来,正打算重回宴会,奔进舞池狂欢,与他们擦身而过时,瞥见了季松临脸上幸福甜蜜的笑容,他停下了脚步,无厘头地问了句:“你俩是一对?”   他们在城市出生,也在城市长大,Z市繁荣兴盛,生活节奏就像高速光轨上疾行的列车,人与人之间礼貌而疏离,冷淡又有分寸,每个人都用石砖砌起了精神世界,别人进不来,自个儿也出不去,个体的悲欢比蝼蚁渺小,所以,没人关心你的喜怒哀乐,也没人在意你的生活。   踏进影院,就如误入了一个电光幻影的绮丽世界,面对这样失了分寸却又无比坦诚的问题,他们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老板自顾自说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一看就知道你俩是情侣。”   直到被看穿,季松临都没意识到他那眼眸太过柔情似水,他挑了挑眉,最终轻轻地“嗯”了一声,算是承认。   老板早已见怪不怪,他笑嘻嘻地凑过来,意味深长地说:“其实我的店可以包夜,还有情侣套房,你们只定三个小时,够吗?”说完朝两人挤眉弄眼。   两人还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深意,瞧老板神色旖旎,周遭都是同|性情侣,他们搂抱着彼此跳舞热吻,以自由名义征服世界,这座电影院变成了不真实的存在,仿佛整个宇宙都在漂浮,深深沉醉。   电光火石间,季松临才反应过来,他有点慌忙地拿过光碟和钥匙,攥过徐尘屿手腕,匆忙道谢后,便拉着人窜逃似的上了四楼。   房间两侧是明亮的落地窗,点缀着一袭米色窗帘,咖啡色的柔软地毯横铺在沙发旁,还有两张大大的榻榻米。   矮桌上点燃茉莉香薰,纯白容器中缓缓吐出缥缈烟雾,狭小空间催生出特有的微醺氛围,季松临这才意识到私人电影院,气氛真的很暧昧。   不由想到那老板别有用心的话语,季松临抿着唇,手心有点发汗。   徐尘屿瞧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忍不住问:“怎么了,不舒服吗?”   季松临掩饰性地抓了把后脑勺,故意打了个喷嚏:“不是....房间太香了。”   这是什么回答?徐尘屿眼珠转了转,像是知道了他在想什么,却也不说破,而是背对着他走到墙角拉上窗帘,打开投影仪,还顺手掐灭了香薰:“现在不香了吧。”   徐尘屿嘴角勾起坏笑,朝他扬眉,两人仿若心知肚明,季松临也笑了,旖旎带来的小紧张随之消散,他倾身拿过垫子,两人并肩坐在地毯上,相互依偎,彼此拥靠。   季松临说:“我们看电影。”   陷入光影交错的空间里,在巨大的黑暗中,电影带着特殊魔力,教人身临其境。   电影讲述了一场浪漫至极的艳遇,却一点也不俗气,一趟开往巴黎的火车,蓝眼睛的美国小伙与年轻漂亮的法国姑娘搭讪,他的开场白不算高明,却开启了穷尽一生也忘却不了的异国游荡。   唱片店狭小的试音室内暗生情愫,到傍晚余晖摩天轮中情不自禁的亲吻,他们相拥于漫天繁星的草地,抵死缠绵,直到黎明破晓。   一路见识了不同风景,不同人种,但他们仍然无所不谈。   中间没人说话,只是不知不觉中越靠越近,季松临揽住徐尘屿肩膀,徐尘屿搂住了他的腰,两人在一个冬日午后,依偎于城市角落,专注地看了场文艺浪漫的老电影。   直到电影结束,徐尘屿轻声感叹道:“好久没看过这样的一场电影了。”   “我也是。”   天地间飘着白絮,昏黄而诗意的午后,与相爱的人同处一室,确实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世界了。   季松临听出了他言外之意的好美,他用手指抚摸徐尘屿的眼睛:“其实他们很幸运,这一生,能够遇见真正有话可说的人,寥寥无几。”   电影像是另一种映射,就如徐尘屿和季松临的相遇,他们也谈天论地,无话不讲。   “一个人能永远和另一个人有话可说,从人心的范围来讲,可以算盛大的奇迹,”徐尘屿被摸得眼眸半眯,在季松临指尖,他放缓了呼吸,悸动着却又眷恋着。   季松临眼神迷离,他看着徐尘屿,不由自主地沉溺在他双眸里:“所以,你遇到这样的奇迹了吗?”   “你呢?”徐尘屿往他的方向靠了靠,左肩揉进了他胸膛。   季松临神色动容,他像是醉了:“早在看流星的那晚就告诉你了,我遇到了。”   徐尘屿有一手抚上季松临后颈:“我也遇到了。”   季松临俯过身去,用鼻尖蹭了蹭徐尘屿的,光影在墙壁间流动,他张开双臂,将爱人拥入怀:“好想这样抱着你,一瞬间就老去。”   徐尘屿反手搂住季松临的后背,他无比眷恋他的怀抱,温暖又干净,还有着好闻的乌木香:“那就一直抱着我,说不好,一梦就到了白首。”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是车尾汽。 第29章 来日方长   情话融化在空气中,变成了最烂俗不过的日常,他们的拥抱无处不在,也日渐频繁。   窗外还在落雪,两人静默地呆坐着,寒风呼啸穿堂,季松临右手抵进徐尘屿的指缝,脚碰到了他的脚,冷冰冰的。   季松临皱眉:“怎么这么凉?你真的穿少了,等回去酒店要换一件更厚的。”   一打岔,昏暗空间和奇幻电影烘托出来的气氛顿时散了三分,徐尘屿好笑地看着他,并不答话。   季松临把他的脚掰过来,用双手搓了搓,想把他的脚搓热。   徐尘屿将脚掌挪回来:“别管脚了。”   季松临没明白他什么意思“嗯?”   徐尘屿突然捏住季松临下巴,他扬起脸,双眸盈满暖暖的笑意:“季先生,此情此景,你是不是应该吻我。”   徐尘屿凑得很近很近,流动的空气中散发出甜腻味,他温热的吐息懒懒地滑过季松临脖间,挠出一连串红潮。   季松临的呼吸骤然粗重起来,他猛地攥住徐尘屿往他下摆钻进去的手,喉结微动:“在外面呢,你....你别胡闹。”   徐尘屿仿佛带着某种致命诱惑,他那过分好看的眼睛犹如樱花盛放,嘴角的小梨涡耀着光,这种情形,这种神色,这个人,很难教季松临把控得住。   徐尘屿含笑的眼眸挑着情*,他低叹了口气:“这种时候拒绝我,很让人受伤的。”   季松临忽地扶额笑起来,压在身后的指尖却掐红了掌心,他难耐又渴望地压抑着自我:“我是很想要你...但不是现在。”   手掌被牢牢控制,就压在季松临后腰,徐尘屿无法行进半分,他把下巴磕在季松临肩上,带着点意兴阑珊:“啊,我果然没有什么魅力。”   寒风似乎在这一刻变得万分轻柔,窗外飞过两只云雀,拂落了一大片残雪。   季松被逗得浑身发热,鬓角流下潮湿的汗水,他请求似的警告他:“你、不要再撩拨我了...”   徐尘屿拉他另一只手,就摁在心口位置,虔诚地说:“不是撩拨....是情不自禁。”   方才大厅的情侣为爱宣言,并且深深亲吻,加之电影渲染的质感,今天发生的所有一切都推着徐尘屿沦陷情|欲,季松临与他热烈的目光对上,瞧见他那眸子里倒映着一对有情人,一瞬间,仿佛把季松临整颗心拽进去,溺死在里头。   季松临扛不住美丽心动,他逐渐放开了徐尘屿的手,指尖着迷地覆上徐尘屿洁白的脖颈:“再这样.....我可就做不了君子了。”   徐尘屿不退反进,手掌推过去,压住季松临的胸膛“吻我吧,现在,此刻,吻我。”   季松临胸膛起伏得厉害,早已喘息不定:“你确定?”   徐尘屿亲了亲他的耳垂:“我确定!”   嘴唇又湿又热,全世界的呼吸和水声涌入耳窝,听觉在昏暗中无限放大,心魂神魄被黏腻声勾走。身体里得最紧的那根弦“啪”地断裂,爱意和欲|望交织,变作汹涌洪水,一股脑将季松临淹没。   他声音里戴着难以言语的暗哑,眼神危险地抵近徐尘屿:“后果自负。”   两人抱住对方,辗转着唇部亲吻,还是如初次那般不得章法,他们挤身于世界一隅,笨拙地吻着对方,带着难能可贵的赤诚,通往心脏的路途遗落了一颗又一颗珍珠,叮铃当啷响个不停。   徐尘屿一手搭在季松临后背,一手抵住他胸口,季松临的胸膛并不柔软,他常年健身,胸廓肌肉线条硬朗,徐尘屿隔着衣服,用手心勾勒着他的年富力强。   在亲吻间,季松临褪下徐尘屿的羽绒服,里面穿着件薄毛衣,原本盖在徐尘屿发心的手掌缓慢下移,摸到了他的背脊和蝴蝶骨。   吻落去季松临的侧颈,轻柔又酥麻,暗涌藏在徐尘屿对他的无比珍惜下,他克制着自己,如水波般吻遍季松临的颈窝,锁骨处留下了红痕。   乌木香顿时变得异常浓烈,甚至盖过了熏香溢发的茉莉痕迹。   季松临原本还能勉强忍受翻涌的情意,直到被徐尘屿的温柔截断,他喘息忽地变重,那一下一下的亲吻变得激烈,他咬住了徐尘屿的耳垂,用牙齿轻轻碾磨。   徐尘屿仿佛觉得灵魂变得轻飘飘的,身体失了重,他迷失在季松临带给他的欲|念奇幻里。   季松临猛地翻身,压住了徐尘屿的上半身,两人往布艺沙发倒去,季松临与他十指相扣,两只手举过头顶,在亲吻间越攥越紧。   四周生出了一把邪火,燃烧着两个初尝情爱的青年人,隐秘空间与阳台不同,他们在属于自己的方寸间释放着无法表述的爱意,只能更用力地亲吻,用舌尖,用牙齿,用他们愚笨的方式。   房间里的气氛火热,与天寒地冻的冬季形成冰与火的强烈对比,就在情况变得越来越缠绵时,季松临却倏忽打住了。   “尘屿.....”季松临暂时离开徐尘屿的唇,伸手勒住他的背,将人搂紧些,喘息着轻声喊他,带着亲昵。   徐尘屿在情动中拽回一点点明灭的理智,平复着呼吸,问他:“作什么停下?”   尽管难言的悸动肆意流窜于四肢百骸,季松临的眼神还是柔和了下来:“我等了好久才等到你....你实在太好,我生怕自己搞砸了。”   这就犹如情动时,想要触碰一步之遥的爱人,伸出手,却又收回了。   徐尘屿压低声音笑了笑,说他傻。   季松临用额头抵住他的肩膀,细雪飘落间,沿着那脖颈,埋藏起自己的呼吸:“第一次,希望尽量美一些。”   燃烧的烈焰被季松临这副样子融成春水,徐尘屿一颗心软得一塌糊涂,他捧起季松临的脸庞,一遍又一遍吻着他的双眼:“没关系,我们往后还有千千万万次。”   话语,动作,呼吸,心跳,徐尘屿所有袒露出的一切都是放肆的鼓舞,昏光盈着他俊朗的脸,在季松临眼里变得生动而明艳,欲|望再一次攀撵而来,占据了他的胸膛。   徐尘屿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说话间,手又不老实,就往季松临衣襟下钻,犹如灵活的水蛇,手掌蕴着一朵火花,碰过哪里,火焰就燃到哪里。   “尘屿...”季松临近乎克制到崩溃:“我还没做功课.....怕弄疼了你....”   “都到现在了,真的要拒绝我吗?”徐尘屿停下撩拨的指尖,他凑过去,啄了下季松临的侧脸,朝着他的双眸闪动着光:“或者你告诉我,情难自禁时如何自处?”   没有说爱,但每一个细微的眼神都是爱,视线撞进徐尘屿眼底的光辉,他仿佛看见沉沉夜色中挂着一弯满月,季松临神情有些呆傻。   这副模样很招人心疼,徐尘屿眼神爱怜,一掌抚摸着他的侧脸,又亲了下他嘴角:“想到了吗?没有的话,我要继续了。”   季松临还陷在他方才的眼睛里回不过神来。   徐尘屿凝望着季松临,嗅到了他的味道,乌木香太诱惑了,他此刻也像个深陷毒|品的瘾君子,他魔怔般拉过季松临的右手,带着他的触感下滑,碰对了地方。   背脊处窜起一股颤栗,延伸至尾椎骨,那是被狙击的溃败,季松临眼神暗了暗,扶住徐尘屿后腰的手掌骤然收紧。   徐尘屿离他仅有一厘米,他闭着眼睛:“松临,吻我。”   仅存的理智霎时崩塌,还用等什么?季松临几乎是撞上来的,吻住徐尘屿的唇,闯进他口齿间,有点凶蛮却又无比温柔。   徐尘屿扬高脖颈,竭尽所能的回应他,那早已波澜不定的洪流“哗啦”倾倒,他们想要占有彼此,从头发丝到脚跟后,爱有无数种表达方式,但此刻仿佛只适合彻夜灯火,不眠不休。   季松临今日穿深灰色夹克,配了件带帽的浅白卫衣,衣服在此刻显得尤其多余,他像是激动了一样,迅速脱掉夹克丢去一旁,手臂一抬,贴身的卫衣也脱了,露出健硕的身材,从脖颈往下,肌肉线条利落而漂亮,小麦色皮肤仿佛跳跃着雪光。   两人再度吻在一起,季松临品尝着徐尘屿舌尖的浪漫,墙壁上映印着两具交叠的影子,他的手掌在他肌肤间穿梭,碰到了徐尘屿微凉腰带。   手指灵活,胡乱解开后往后一甩,腰带落地砸出一声清脆的响。   衣裳抛高掉落那一瞬间,两人同时看见了坦诚相待的爱人,他们看着对方笑得很幸福,眼眸暗含诉不尽的爱意,小麦色肌肤与透亮如玉的肌肤相缠,徐尘屿整个人陷入柔软的沙发里,他承受着季松临的重量。   他们用爱意探索着彼此,冬日飞雪也化作了滚烫岩浆,身体里只有火和热,几乎到了最后关头,季松临拽住徐尘屿脚踝的手掌顿了顿,他突然怔住。   像是清醒了过来,季松临强迫自己暂停,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在徐尘屿红着脸望过来时,无比抱歉的解释道:“恐怕还是不行...没有...没有准备那个.....”   喘息还没停,这断断续续的亲吻仿佛要了季松临半条命,好不容易把话说完整,他自己都无奈的笑了,又说了句抱歉。   他没料到有这茬,没寻到一个风花雪月的夜,没准备音乐和蜡烛,最重要的是,没有安全措施。   季松临尴尬地放开了徐尘屿的脚,他轻轻地,吻了吻徐尘屿嘴角的小梨涡:“对不住,是我的错...”   凶猛又娇怯的情|欲早已毫无遮掩,徐尘屿大脑还存有短暂的空白,他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一手捂住脸,靠在季松临肩头笑得颤抖。   “不是吧,”那笑声里有七分无奈,三分认命,徐尘屿只能闷声说:“天公不作美啊。”   季松临浑身力道都卸了,他仰头,瘫了似的枕到沙发边缘,愣愣地望着天花板平复身体里的燥热,一只手掌若即若离地抚摸徐尘屿躬起的背脊,似在给他安抚。   房间堆砌出静默,两人的喘息渐渐平息。   过了良久,徐尘屿摸到他手臂间冰凉的皮肤时,才从季松临肩膀处抬头,连忙起身,拽过一旁七零八落的衣服:“你穿上吧,这么冷的天,当心着凉了。”   季松临倒不着急穿衣服,他身体里还热得很,他用羽绒服裹住一丝不挂的徐尘屿,哄道:“现在还难受吗?”   情|欲攀到了半山腰却突然被喊停,任谁也不好受啊。   徐尘屿极不情愿的“嗯”了一声,他意兴索然地给两人重新穿上衣服裤子,叹了口气,终是笑着说:“我再等等好了,也许好事多磨呢。”   季松临在他眉心落下轻柔的吻,又道了一次:“我们来日方长。”   两人又抱在了一起,说了好些话,疾风敲打窗户,在风声中,蛮横的情|欲逐渐退潮,温情揉进空旷的房间,不管怎么说,这仍然是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午后。   作者有话说:   季常青是攻啊!!!好吧,依然是很怂的攻。 第30章 一面之约   焦安溥的演唱会在台北小巨蛋举行,这一天,北风呼啸,气候虽然寒冷,飞雪却停了,天空难得挂上了晴日。   出门前,季松临原本挑了件卡其色的棉夹克,徐尘屿偏说今天要去见喜爱的歌手,不好穿这么冷清的颜色,要求他穿自己的宝蓝色羽绒服,徐尘屿则挑走角落里的那件丝绒暗红外套。   宝蓝色羽绒服加白色长裤,再配上一双休闲板鞋,今日的季松临是徐尘屿喜欢的那种打扮,褪去沉稳,画出了少年感,显得他年轻又有朝气。   “这样才对嘛,”徐尘屿替他捋平衣领皱褶,赏心悦目地看了一会儿,客观评价道:“嗯,不错,好看,很帅气。”   他一连说了三个感叹词,一手摸着下巴,像是在观赏由自个儿打造的精致作品。   看他那得意样,季松临笑弯了眼睛:“你喜欢我这样穿?”   徐尘屿点点头,又立即摇摇头,想了想准确的表达,才说:“你怎么样都挺好的。”   穿好了行头,两人还臭美的揽镜自照,徐尘屿发现季松临的个子比自己高不少。   “你怎么这么高?都快顶到房梁了。”徐尘屿故意垫脚,放在他肩膀处的手使劲往下压。   “哪有那么夸张,我188cm,你有多高?”季松临被他压得肩膀下陷,右手便扶住了他的侧腰。   “你居然高了我5厘米,”看着镜子里高出自己半个头的季松临,徐尘屿撇撇嘴,有点不甘心地说:“我只有183cm。”   “你已经很高了,”季松临眼里都浮动着晴天朗日的笑,他用手臂圈过徐尘屿的腰身:“而且,你还有腹肌和人鱼线。”   这话根本安慰不了徐尘屿,季松临也有十分满的好身材,他抿了抿唇线:“可我还是没有你高。”   “怎么样?现在就有了吧?”   说话间,季松临弯下腰,这样一来,落地镜里的徐尘屿果然比季松临高出不少,他看着他的小梨涡由浅变深,波光粼粼的镜面映照着笑若灿阳的有情人。   徐尘屿这才满意地点头:“这样顺眼多了。”   佝偻着腰姿势有点站不稳,季松临掐住徐尘屿腰的手失了点力,只好将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些。   徐尘屿目光不由自主落在季松临过分好看的手上,思绪不由得信马由缰地跑起来,手生得真好看,指甲圆润泛出粉白,指节与指节间分布均匀,微突的骨头为他增添了力量,配上光泽亮丽的小麦色肌肤,看得徐尘屿心动不已。   此时镜子里的他也很好看,徐尘屿偏了下脑袋,觉得怎么也看不够,他额前垂下两三缕碎发,桃花眼略微上挑,仿若藏着一水遗星,薄唇弧度勾得正好,要是再笑一笑,环绕整座城市的风声都会消失无影。   季松临直起身子,伸手揉了揉他的发心:“傻笑什么呢?再不出门,就赶不上开场了。”   徐尘屿这才意识到镜子里的自己笑得实在过分,他嘬了下双颊,将笑容敛回来:“你才傻,走咯。”   也不知道是不是下过一场雪的原因,街道比往常更显清寒,光秃秃的树丫上还留有伶仃白絮,走了半个多小时,璀璨暮色下,路面街灯亮了起来,越接近体育馆,路上的行人越多。   徐尘屿胸前挂着柯达胶片机,他与季松临并排走着,露在衣袖外的手背时不时会擦过对方的手,无意间触碰到那一刹那,总会带来一点点悸动。   路旁的茜草树生长茂盛,阳光透过树叶漏下来,刚好在季松临身后形成一圈光晕,“你等等,给你拍一张照片。”徐尘屿举起相机,镜头朝季松临转去。   “别倒着走,”季松临站在逆光中,看他迈着不太顺的步子,不由自主伸出了手:“你当心后面有车。”   “我看着呢,你别动,就站在那,再往右边来一点点。”徐尘屿后退两步便转头看一眼,他一连摁了七八次快门。   见他放下相机,季松临才笑着往前走:“这么浪费胶片,不心疼么?”   “就算从技术上来讲是废片,但是能拍到喜欢的人和风景,怎么着都不叫浪费,”徐尘屿歪着脑袋,脚下摆出了弓字步,把镜头对准橘红夕阳下的爱人,相机的小红点不停闪烁。   两人身高都超过了180cm,样貌帅气的青年男子走在大街上摆弄相机,很难不引来同行者侧目,季松临怕他再倒着走路非摔了不可。   “行了,好好走路,”季松临用手轻轻拂下相机,揽了下徐尘屿的肩:“这里车来车往,等会再拍。”   “现在光线好看,等会太阳都落山了,再来一张,最后一张,”徐尘屿不依,躲过季松临迎上来的手腕,像个玩闹得正高兴的小孩,最后一次把镜头对准季松临好看的侧脸,才称心如意地收起相机。   季松临微微笑着,由着他闹,无意间偏头看见了街道左侧有一座破旧的老院子,灰色外墙爬满了受潮斑点和乱七八糟的电线,看那样子,似乎屹立了百年,灰墙下并排放着两张长椅,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红气球,飞快地跑过宅门。   鲜艳的红色气球在雾白空气中掠出一条弧线,画面并不特别,季松临却觉得蛮好看,他用手肘碰了碰徐尘屿,指给他看,目光和镜头落到同一个地方,拍完了,两人又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也许是因为要去见喜欢的人,一路上的风景都衍生出了别样意义。   穿越八千里路云和月,风尘仆仆从远方赶来,就为了见喜爱的歌手一面,那是年少气盛时才会做的事。   快到体育馆了,甚至能看见高楼处挂了一张巨大的黑白海报,徐尘屿的神色看起来明朗又雀跃,他甚至小声地哼起歌来缓解激动的心情。   季松临侧目瞧他:“很紧张吗?”   徐尘屿点头如捣蒜:“紧张啊,”他把手心递过去:“你摸摸。”   季松临一把攥过他的手握在掌心里,这么冷的天儿,还出汗了,他笑了笑:“又不是见家长,有什么好紧张的。”   徐尘屿曲指在他掌心挠了下:“你不知道,我十五岁开始听安溥的音乐,现在都快二十七了,那种喜欢的感情一直没变过。那你呢,什么时候听她的音乐的?”   “好像是读高一那会儿,有一天学校放了广播,我无意间听见的,后来就喜欢上了,”季松临攥紧他的手,不给他挠掌心,与他闲聊道:“第一次听就觉得她的声音很特别,而且她的歌词都很有意思,你不一定听得懂她,但就是觉得好听。”   徐尘屿还没听过这样的评价,他看到网络上大多数歌迷给安溥贴出的标签是音乐诗人,也有人说她是民谣歌手,小清新代表,但季松临觉得都不是,他觉得真正的焦安溥活得清醒,却又有着无可救药的浪漫,她是独立音乐人,用自己独特的音乐方式与这个世界进行对话。   徐尘屿放慢脚步与季松临错开一个位置,仔仔细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带着欣赏。   “你最喜欢哪一首?”徐尘屿问的是安溥的音乐。   “《如何》”季松临想也不用想,便脱口而出,又问道:“你呢?”   “我最喜欢《日子》。”徐尘屿一开始抿着嘴角,对上季松临目光时笑容放大了。   到达小巨蛋体育馆门前,徐尘扬这才看清楚巨大黑白海报上写着的宣传语①“活着,是一件热烈的事,也是爱的存在。”   看见海报的那一刻,激动的情绪再度涌来,季松临有一下没一下地捏着徐尘屿的手腕:“别紧张,马上就能见到喜欢的歌手了,应该高兴的。”   体育馆周遭挤满了密密麻麻的年轻人,路边有卖周边、CD和海报的摊子,也有卖荧光棒,毛绒头箍之类的小玩意,不少大学生打扮的年轻人,胸前挂着学生证,早站在入口处排队验票。   两人被人海挤到外沿,正巧对着琳琅满目的地摊铺子,小摊前拥堵不堪,朝气磅礴的脸庞尤其多,有两三个穿着洛丽塔裙子的小姑娘兴致勃勃地挑选应援灯牌,一连说着这个好看,那个也漂亮。   其中一个浓眉大眼的姑娘揪住同伴衣袖,示意她看徐尘屿和季松临:“娇娇快看那边,有帅哥,穿蓝色衣服的那个....哇,好帅啊,完全是我的菜!”   娇娇冒出脑袋一瞧,转回头小声说:“红衣服那个也很帅哇,皮肤好白.....”   “娇娇,你最好了,你去帮我要一下电话号码嘛。”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我害臊,你帮帮我,”小姑娘冲娇娇挤眉弄眼,两人小声嘀咕着什么,她们争论着谁去电话号码。   娇娇被同伴掐着腰往前一推,踉跄两步,到了他们跟前,她眉眼带笑,抬手指向不远处的大眼姑娘,娇娇对季松临说:“帅哥,我朋友想认识你,方便给个联系方式么。”   季松临:“.....”   娇娇指着不远处:“就是穿百褶裙,带着女仆帽的那个,她是我的好朋友,叫妮娜,想跟你交个朋友。”   季松临:“......”   那姑娘滔滔不绝地表演口才,一连说着什么有缘千里来相识之类的俏皮话,姑娘声音还挺响亮,一时间,周围好多人都向季松临投来关切的目光,搞得他浑身不自在。   徐尘屿冲他挑眉,眼神戏谑,半点没打算出手相助,一张脸上写着‘看好戏’三个字。   季松临瞟了他一眼,直接牵起徐尘屿的手,两只手以十指相缠的方式扬在半空中,他疏离有礼地微笑:“抱歉,我有爱人了。”   徐尘屿微怔,抬眼瞧他,夕阳余晖刚好晃过季松临眼底,橘红的芒显得他分外深情,晚风轻拂,吹乱了他额前碎发,徐尘屿在他专注的目光里回以冁然一笑,他微仰下巴,对娇娇说:“我们感情很好,多谢你的朋友抬爱。”   同性婚姻在台湾取得合法,人们对这件事有了一定的包容度,娇娇虽然不至于瞠目结舌,但还是尴尬了一阵,她说了句不好意思,溜烟似的跑了。   和同伴说明情况后,大眼姑娘急得直跺脚,鼓着腮帮子哼道:“不公平!帅哥怎么尽喜欢帅哥来着!”   店主也注意到了两人,她抬起脸来,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对季松临说:“先生,买两只荧光棒吧,等会儿去到内场可以做应援,亮起来可好看了。”   季松临抬起手臂摆了摆,刚想说不用,就看见了一个质感极好的兔耳朵头箍,徐尘屿也盯住了那些可爱的毛绒头箍,季松临便俯身过去,表情也柔和了下来:“要不要买一个?”   摊主纵横生意场,早已练得火眼金睛,他立即从桌子底下抱出一堆毛绒发箍:“发箍质量很好的,放心买。也不贵,就一百台币,如果您买两个,我还能给您打个九折。”   徐尘扬俯身,饶有兴致地看了一圈,又皱眉抿唇,他想了想:“会不会很幼稚?”   询问声压得很低,也很小,只有季松临听得见。   还没得到回答,季松临就打开钱包付了钱,他二话不说挑走那个兔耳朵,将徐尘屿从人堆里拉出来,站在角落处帮徐尘屿戴好头箍。   徐尘屿抬手摸着兔耳朵,又问了一遍:“不幼稚吗?”   季松临眸子里浮动着昙花一现的绮丽,他神色着迷地打量了好一会儿,压抑稍显激动的声音,说:“不会,你又白又可爱。”   又白又可爱?这是甜言蜜语吗?徐尘屿咂舌挑了他一眼,却见到季松临眼里燃动起以往不曾见过的光彩,怎么形容呢,像一把烈火。   徐尘屿又摸了下兔耳朵,他忽然转身挤进地摊铺子,他对摊主说:“老板,再来一个,就要最边上那个。”   看着徐尘屿拿着找补的零钱和毛绒头箍走过来,季松临耽溺的神色转为傻眼,他连忙往旁边一躲,正义凛然拒绝道:“我不戴!”   “不行,买都买了。”徐尘屿拽着他手臂,不让人溜走,强势地把猫咪头箍卡在季松临耳后,不忘给他捋顺鬓边的杂发,最后顽皮似的伸出两根手指,弹了下猫耳朵:“嘻嘻,不错嘛,挺好看的。”   猫耳朵栩栩如生地动了动,季松临伸手就想扯下来,徐尘屿动作迅速拦截了他,又把发箍给他摁回去:“不准摘,你戴好了。”   季松临眼神略变,他脸色复杂,小声申请道:“尘屿...我能不能....不戴啊?”   188cm的高个子配上可爱卡通的毛绒玩具,反差萌一下就蹦出来,徐尘屿悦目怡心地看了好一会,严肃的摇摇头:“不可以!我都戴了,咱们凑一对儿。”   季松临拧着眉毛,抬指拽了拽猫耳朵,不放心地问他:“幼不幼稚啊?”   背对着汹涌人潮,徐尘屿把那句话还给了季松临,在他耳边小声说:“不会,你又高又帅气。”   黄昏饮着晚风,渲染天边橘色,徐尘屿暗暗地翘起嘴角,那双眼睛在暮色中显得朦胧又深邃。   明亮的双眸藏在长而茂密的睫毛下,在晚霞中忽闪忽闪的,犹如一颗繁星,季松临在徐尘屿的目光中垂下了手臂,心甘情愿戴上猫耳朵。   作者有话说:   现实中焦安溥演唱会的时间与本文季节设定有冲突,这是BUG。①来自焦安溥。 第31章 炫目光晕   场内分为站票区和座位区,季松临买的是站票,这里按照票号顺序入场,工作人员带着一顶藏蓝色棒球帽,身穿特制图案T恤,站在过道处飞速检票。   “请拿好您的票,依次排队顺左侧入场.......”   “不要插队,请携带好你的入场票和随身物品....”   自从徐尘屿戴上头箍后,季松临老是鬼使神差地盯着那对兔耳朵看,一只竖起来,另一只没精神地耷拉着,随着他阔步走动时轻轻摇晃,看得他心痒痒,要不是顾忌这么多人在场,他非得伸出手去揉一把。   通道口排起长队,灯光早已就位,七彩斑斓的光线颤袅袅打下来,季松临和徐尘屿处在人海中,踏过地面一个又一个影子,广播里不断传出温馨提示:“欢迎莅临台北小巨蛋,在此为您介绍观众进场注意事项,及逃生须知......”   徐尘屿抬眼转了一圈四周,跟季松临附耳说:“小巨蛋没我想象中那么大,我还以为是那种十万人的场。”   昏暗中,季松临一直牵着徐尘屿右手,走在前为他挡住拥挤的人流:“你是第一次来吗?”   “勉强算第一次吧。”   “勉强?”季松临好笑道:“这是什么说法?”   有个工作人员一边说着抱歉,一边急匆匆地穿越过道,季松临偏过身子,将徐尘屿揽来内侧。   “我之前去的都是音乐节或者是live house小型的演唱会,像这种有屋顶的真是头一次。”   往场内走了一段路,前方有图像投影在大屏幕上,徐尘屿和季松临找到了一处有利地形,组团来的四五个年轻人站在两人身后,男女都有,叽叽喳喳说开了。   一个稍显尖锐和亢奋的女生在原地手舞足蹈,感叹着:“天呐,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安溥,我就好想哭哦。”   与她同行女生拉过她的手,兴奋地荡了荡:“我也是我也是,激动死了,我过会儿一定会疯狂大叫的。”   一个身材圆滚,长相可爱的男生紧跟着说:“拜托你们别晕倒,我可背不动两个人。”   四五个男女好友互相调侃着进场,季松临离这群年轻人不远不近,话音正好全落在了他耳朵里,他捏了下徐尘屿的手,玩笑道:“万一你待会也哭了怎么办?”   “开玩笑,打三岁那年起我就没哭过,”徐尘屿转头,一双含笑的眼睛睨着他。   他侧首时头顶的兔耳朵晃了下,在舞台光照耀下,皮肤异于常人的白,仿若透明,流光在他精致的鼻尖跳跃,季松临眼睫微眨,他魔怔般伸出手,拽了拽徐尘屿的兔耳朵。   其实早想这么做了,就像看见伸懒腰的pluto,总忍不住要揉一揉它那柔顺的毛发。   徐尘屿被扯得“嘶”了一声,拍掉他的手:“季先生!”   “嗯?”   徐尘屿强迫症似的,把兔耳朵重新戴好:“公共场合,你注意点影响。”   季松临清了清嗓子,他挪动脚步挨近徐尘屿,在他耳边小声调笑:“你知道吗?我总觉得你身上少了件东西。”   徐尘屿稍微偏头,这种距离看起来像耳鬓厮磨:“少什么?”   “少了一个...兔子尾巴。”季松临用拇指轻轻扯了下徐尘屿衣服后摆,因为靠得近,他呼出的鼻息很烫,揉进了徐尘屿耳窝里,激起一连串酥麻,他不住缩了下肩膀。   毛茸茸纯白兔尾巴,怎么想都有点....色|情。   徐尘屿被突如其来的话调戏了,耳朵‘蹭’地冒了烟。   季松临倏忽放开衣摆,手臂穿过外套环住徐尘扬的腰,搂得很紧,徐尘屿甚至能听到他如雷鼓动的心跳。   季松临用目光勾画着他的轮廓,轻声叹道:“你今天这么打扮,是真的很好看。”   目光略微上调,他对进了季松临眼里,也许是因为斑斓灯光的原因,季松临稍显迷离的双眸里竟然有种神魂颠倒的味道。   徐尘屿在他热烈的目光中微怔,他不解地蹙眉暗忖,心中觉得郁闷,电影院里他那么卖力,季松临还是温柔的拒绝了他,现在只是一个兔耳朵,他的眼神就变得热情如火。   原来他喜欢....这种调调么?   “噢,”徐尘屿恍然大悟般勾起嘴角,笑得可坏了,他故意把声线压低:“原来你喜欢制服play啊。”   嗓音恰到好处,声音不大不小,只能跑进季松临耳朵里,仿佛被那轻飘飘的尾声挠到了,痒意一直延续到心坎上。   季松临也故意凑近他,因这挑逗,露出他少有的邪气:“是啊,我很喜欢,所以,要不你下次穿给我看看......”又觉得没表达清楚,他脸上盛放了一个微小的笑,补充道:“兔子装。”   这人还挺敢说。   徐尘屿红着嫩白的脸,在亮如冰雪的肌肤下,犹如恰巧成熟的野草莓,脑子一下没转过弯,等他反应过来后,还想说点什么,场内灯光忽地变黯淡,季松临英俊的脸庞在黑暗中明灭。   全场趋于安静,舞台中央缓缓出现一抹高挑身影,随后爆发了天雷勾地火般的欢呼,口哨声,尖叫声,鼓掌声,震慑天际。   焦安溥和她的乐队出场了。   徐尘屿的眼睛立即亮起来,酝酿在两人间的旖旎也被他抛到了脑后。   舞台中央出现了一个笑容明媚的女子,她那长发如泼墨轻轻辗动,安溥今日打扮很简单,一身随性至极的黑毛衣配一条黑色长裙,穿一双白色帆布鞋,在流光溢彩间却美得惊心动魄。   “哇!安溥!焦安溥!”歌迷们欣喜若狂,高高挥舞手中的荧光棒,兴高采烈地向舞台呐喊:“安溥,你好美!”   见到真人的这一刻,徐尘屿握住胶片机的手不能自持地颤抖,一种强烈得想要落泪的冲动升腾起来,那是来自热爱的震撼。   季松临用小指勾住他衣角,像小孩儿玩闹时拉钩的姿势,轻轻晃了晃:“安溥来了。”   徐尘屿递给他一个眼神,继而望向他热爱了十年的歌手,在谗口嚣嚣中,低声说:“很高兴见到你,安溥,你好。”   焦安溥扶好话筒,她如往常一般肆意欢笑,向到场的影迷问好,用那过于好听的声音侃侃而谈:“大家好,欢迎来到我的演唱会。①过去很多年的时光里,我翻唱过很多歌,有些是功能性的,它们旋律美好或强悍,让人想要投身其中,有些是情怀,他们是我将一块块一部分自己的伤喜封存。音乐就是你有共鸣的频率,频率像银河,音乐是星星,经过我生命的,如今都是远方的星星。这场演唱会,是我希望对着一万个人传达一次的歌,它们是我一首一首挑选出来的,前半生中的星星。”   安溥才说完这段话,站在季松临身后的一个小姑娘早已哭得不自己,她哽咽着狂吼:“安溥,我爱你!”   全场此起彼伏的“我爱你”轰鸣乍响,伴随着荧光板和如海浪般的应援灯牌,所有歌迷双眸里都闪烁着一种温柔光晕,脸上浮动着微醺般的酽酽色泽。   焦安溥抬手调整了耳返位置,她绽放一抹微笑:“接下来是今晚的第一首歌,《差不多先生》,麻烦鼓手老师起调。”   就在这样奇妙的氛围里,安溥唱了开场第一首歌,鼓声配合摇滚曲风,听起来异常迷人,金属重节奏,焦安溥闭上眼睛,沉醉在歌声里摇晃摆动,歌迷们也很陶醉,有的甚至跟着音律跳起了舞蹈。   开场就带来奇幻听觉,季松临侧首,在人海茫茫中握紧徐尘屿的手,他同样看见了他眼底泛动着醉意,徐尘屿也转头凝视他,两人默契地报以对方一笑。   曲调散去,人海不可抑制地发生一阵阵呐喊狂欢。   歌迷们连声尖叫,一连喊着安溥好美,好棒,好爱她之类的话。   安溥笑声明朗,在空气中回荡,她抽出话筒向乐队鼓手示意,继而转向观众:“下面这首歌,我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个世界》。”   她话音才落地,场内霎时陷入黑暗,隐约看得见她抱着吉调和弦,不多时,巨大的光屏犹如银粉飞散,炫目而灼眼,光亮如绚丽烟花绽放,她独特的烟嗓将一首哀伤的调子唱出慵懒,歌迷闭眼聆听,不时晃动手中的荧光棒,嘴里跟着哼唱。   “②在这个世界,有一点希望,有一点失望,   我时常这么想,   在这个世界,有一点快乐,有一点悲伤,   谁也无法逃开,   我们的世界,并不像你说的真有那么坏,   你又何必感慨,   用你的关怀和所有的爱,为这个世界添一些美丽色彩........”   所有的一切都好美,如宇宙漂浮,季松临和徐尘屿也如千万个普通的歌迷一样,眼睛凝望着热爱的歌手,跟着她低吟浅唱,走过一首歌的全部生命。   第五首歌,季松临揽住了徐尘屿的肩,俯身调笑:“要哭了吗?”   人潮人海间,忽明忽灭里,徐尘屿抬首,他轻轻摇了摇头,眼里含着潋滟柔波:“不是。”   季松临知道他有话想说,便弯下腰,将耳朵凑了过去。   “我只是觉得很幸运,和我一起来见安溥的人,是你!”   话音轻轻落入听觉,混杂在喧嚣的热闹里,徐尘屿的眼神如黑色飓风袭来,犹如实质踩进季松临胸膛,以至于他多年后回想起来,仍能记得清清楚楚。   周遭太喧闹,季松临睫毛微颤,后用唇语回他:“我也是,很荣幸。”   一曲毕,全场掌声如雷鸣般鼓动。   安溥肆意地笑了笑,又用她那份自由而散漫的随意和歌迷们说了会儿话,途径她生命的星星一首又一首经过,歌迷们在极致的感动里喊哑了声音,也哭花了眼妆。   徐尘屿不停用胶片机拍着他所能捕捉到万分之一的美妙画面,季松临就这么看着他,同样将这些过于珍贵的瞬间收纳进心底。   整场演唱会,安溥都没有换衣服,一袭黑色长裙从头唱到尾。今夜时钟飞快逃逸,在感动和极致的美丽中,演唱会已经过了三分之二,观众席进入了静谧,大家都在等着安溥开口。   心间积累了太多感动和震撼,季松临醉意盎然地问徐尘屿:“尘屿,你在想什么?”   徐尘屿眯起眼睛,他盯住舞台中央美到不真实的光:“希望今夜不要结束。”他举着相机,摁下快门,继而转头问季松临:“你猜下一首是什么?”   屏幕上没有播报,反而更令歌迷们期待。   季松临挺拔得像一棵常青树,他缓声说:“也许是彩蛋,我想安溥该唱《宝贝》了。”   台上的焦安溥让乐队成员调低话筒,她随意在前台处盘腿坐下,白色帆布鞋在晃荡中显得生动又可爱。   “下面呢,我要翻唱张悬的《宝贝》,这首歌今天不献给情侣,也不献给小孩,我想献给我们生命中,爱着我们,养育我们,带给我们启发的每一个人,我觉得这些人在我的生命里非常可贵。最后,谢谢到场的朋友,你们和这个舞台一样可爱。”   季松临嘴角微扬,有点小得意。   徐尘屿看着他上扬的唇线,笑了笑:“恭喜你,猜对了。”   季松临手掌上滑,揽住徐尘屿左肩,趁场内静谧之机,低声说:“也恭喜你,可以听到现场版的《宝贝》。”   “那你好好听听,”徐尘屿反手捉住他的手,以十指相扣的方式:“等会告诉我,我和你心中的歌手谁唱得更好。”   《宝贝》第一个音符响起来的时候,场内的所有人腾地站起来,歌迷们不约而同打开了手机闪光灯,漆黑的内场变作了一片流动的灯光海洋,光束随着音乐节奏变化,屏幕由暖黄变成银白,赤红,缤纷色彩不断交替,呈现出奇幻而瑰丽的视觉盛宴。   这是冬春之交的季节,这场演唱会不同于徐尘屿从前见识过的任何一场,从灯光到舞台设计,再到屏幕影像,歌曲选择,所有元素结合起来,更像一件高雅的艺术展品。   这个夜晚,拥有各自独特生命经历的歌迷们或站或坐,犹如夜幕下的波光海浪,安溥站在舞台上歌唱,她如每一个人一样渺小又瞩目。   “怎么样?”徐尘屿早已感动不已,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却用手肘捣了捣季松临:“我和安溥谁更好?”   等了半晌,身旁人没回答,徐尘屿便转过脸去。   这时,安溥正巧唱到那一句“我的宝贝,要你知道你最美”,季松临突然俯身,他一手扣住徐尘屿下颚,在灯海光驳中吻住了他。   这个亲吻的冲击感太强烈,徐尘屿甚至忘记了闭眼,耳边萦绕着最热爱歌手的歌唱,眼前是旋成银河般的星星光点,和季松临情动的脸。   旷阔无垠的灯海随歌声流动,亲吻极度漫长,仿佛过了一整个世纪。   徐尘屿呼吸不稳了,直到季松临放开他时还在喘息不定,他们毫不在意周遭人群的眼神,季松临偏头挨着他,满怀私心地说:“都好听,但你....更胜一筹。”   这个吻味道甜蜜,季松临唇间似有蜜桃香气,徐尘屿身体里却只剩下眩晕眩晕眩晕。   全新编曲改编的《宝贝》已唱到尾声,安溥眼里也含着泪花,要结束了,舍不得的情绪在空气中翻涌着,她轻声笑了笑,向以往一样,作了最后的结束语:“时间过得好快啊,我觉得自己还没唱过瘾。”   安溥才说话,歌迷里有个大学生打扮的男生,声嘶力竭吼道:“安溥再唱一首,安可!安可!”   人群情绪高涨,也跟着喊安可,手里的荧光棒晃荡出残影。   安溥笑了笑,她把食指放在唇边,示意歌迷们安静:“我还是想说,谢谢你们愿意听我唱歌,也谢谢你们,不远千里来赴这一面之约,到最后了,我还有一些私密的话想要送给你们,③每个生命都会消逝,所以,每次遇见一个人都是一场盛宴般的欢愉。期待我们的下一次见面。再见了!”   焦安溥说完这番话,舞台的灯光逐渐泯灭,她转身时扬起手,向歌迷们挥了挥,那抹清丽的身影从升降台缓缓消逝,巨大的屏幕显现出她亲手写的一段话。   “④诗人放过夜里的笔,眼睛放下相机,一杯热茶留在客厅,放走蒸汽。我们除了和彼此相伴活在当下,不肯再做别的事情。吾爱,人心不需印证,如同世界上唯一的我们,像是想家的根不用泥土,它自己生长。活着,我深爱你,这就是我的生命。”   观众席深深喜爱着安溥的歌迷早已感动得泣不成声,歌迷们还是不愿意走,固执地挥舞着荧光棒,场内欢呼般的喊起“安可”,挽留的声音如潮水一波波翻滚。   直到这时,徐尘屿才从季松临给他的亲吻醒过来。   季松临和徐尘屿没有跟着歌迷们高喊,因为他们明白,这一夜,既是绝唱,就没有安可。   作者有话说:   ①③④出自焦安溥,所有关于焦安溥演唱会的话语和歌曲,皆属真实,其中某些歌曲顺序,说话内容,我做了更改,网络不做明说。   ②出自歌曲《这个世界》 第32章 带你回家   季松和徐尘屿在台湾逗留了半个多月,去了淡水渔人码头看日出日落,租下一张粉蓝摩托延着东部海岸线骑行,途径了如潮的海浪,青翠的苍山,流动的浮云,也见识到冬日夕阳下起伏的麦田,听见了远方原野里传来的麦浪。   在台湾这段日子,他们行走于陌生城市的大街小巷,几乎形影不离,就算走在人海里也不想放开对方的手,有的路人见到两个大男人举止亲昵,还是会投来异常目光,但他们不在乎,在一个谁也不认识谁的地方,仿佛邂逅了久违的自由。   因为爱情,他们可以尽情拥抱和亲吻,在无人认识的街道。   傍晚时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放眼四野,簇拥摇曳的芦苇荡在风中颤动,柏油路左侧是一湾水潭,余晖下波光粼粼,沿路种满了枫树,枫叶落了满地,笔直得看不见尽头的公路覆上一层红絮。   季松临把摩托车停在树荫处,就在这时,他接到了沈夕澜的电话,老太太从贵州一路玩回来,回家却不见孙子,只有一张留言条,便打电话问季松临在哪,他简单说自己来了台湾,末了,又补充了一句,他和徐尘屿一起来的。   电话那头的沈夕澜没什么特殊反应,从第一次见面,她就觉得和徐尘屿投缘,只是如往常那般讲天气冷,要他们注意加衣,小心安全。   季松临嘱咐了老太太要按时吃药,又嘀咕了一阵,才挂断电话。   季松临牵着徐尘屿的手在夕阳下散步。   徐尘屿侧首问他:“外婆回来了,她身体还好吗?”   “挺好的,”季松临莞尔一笑:“等找个日子,也该带你正式去拜访她了。”   正式拜访,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徐尘屿看着季松临扬起的嘴角,心里还有担忧和不安,他凝眉说:“万一、我是说万一,如果外婆不接受怎么办?”他叹息了声:“她年纪也大了,受不住刺激.....要不咱们再缓缓.....”   季松临唇部上扬的弧度打住了,他没吭声,徐尘屿继而说:“我知道外婆是性情中人,她很好,特别特别好,所以这件事更要万分慎重。”   虽然社会一直在向前走,但同性之爱始终被划在‘异类’范围,徐尘屿无法想象,几乎跨越了时光长河的两代人,在这个问题上,如何才能取得共识。   “我明白你的意思,”季松临拽着徐尘屿胳膊,拉近身侧,躲开了迎面而来的赶牛车:“只是觉得,我们爱得光明正大,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也不想瞒着外婆,等寻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我会跟她好好恳谈,争取早日拿到通行证。”   “这么说吧,我也考虑过家里的情况,我妈呢,她性格看起来挺温和的,但其实她是个很有想法的女人,从小我爸工作就很忙,他对我的照顾和陪伴很少,但我妈从来没怨过我爸。长大了,她也不干涉我的事......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能理解我们,”说着说着,徐尘屿放慢了脚步:“我希望,能找到一种平和的方式来沟通这件事。”   季松临没打岔,他静静地聆听,陪徐尘屿走过一棵又一棵枯萎的枫树林。   突然起了一阵风,卷起水泥地面的黄沙,徐尘屿抬手遮住眼,等风过去,才接着说:“再说外婆,一个人活了七十多年,从旧社会过渡到新社会,仍然有很多不能适应的地方,无论是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还是日新月异的科技,或者是更多元的思想,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消化,......”他攥了季松临的手腕:“我们别着急,一步一步来,只要和你一起,我不在意等多久......”   “你很担心吗?”季松临放轻声音:“关于我们的未来。”   徐尘屿手掌下滑握住了他的大拇指,裹在掌心里,凝望他的侧颜:“不是担心.....不管前路有多混沌,我都相信你,”他顿了顿,缓慢地吐出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伤害到身边的人。”   人这一生总要坚定着什么,相信着什么,这是生之为人闪闪发光的部分,而徐尘屿选择相信季松临。   季松临静默片刻,他声音很轻,却很坚定:“我们只是相爱了,没有错,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他抬指摸了摸徐尘屿的脸颊:“不会需要很久的...你放心,我会处理好一切,堂堂正正的带你回家。”   堂堂正正一起回家,徐尘屿咂摸着他的话,一颗心被烘得暖洋洋的,甚至寒风吹过,也不觉得冷了。   季松临投注在他身上的目光一如从前,温柔而热烈,坚定又专注,徐尘屿看着他的眼睛笑了:“你也别担心,我也会的。”   冷风过境,吹走了隐约的不安。   路过一丛丛长得老高的芦苇荡,季松临话锋一转:“局里通知你回去上班了么?”   徐尘屿微怔,后用脚尖踢着一片落叶,孩子气的蹦跶了下:“还没呢,孙局巴不得我在家多休息两天。”   季松临牵着他,被惯性带歪了脚步:“我瞧着那天你领导说等你归队,不是希望你尽快回去的意思吗?”   徐尘屿扯了下嘴角,轻轻摇头:“在领导眼里,情绪不稳的队员没资格上前线,”他又说:“况且,我的枪都上缴了,要想拿回来,还得通过医生的心理评估。”   余辰景去世后,徐尘屿就无法自如开枪,出于对心理健康的考虑,局里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徐尘屿有轻微的创伤后应激障碍,除非他完全修补好心理创口,才能重回岗位。   徐尘屿垂下脑袋,盯住了地上缓慢转移的光线,谈及余辰景,空气中还是会泛起轻微哀伤。   季松临注意着他细微的表情:“那你自己怎么想?想回去了么?”   徐尘屿用脚尖颠起两片落叶,又踩碎了,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他半是真心半是玩笑,说道:“现在嘛...突然不想回去了。”   “贪玩啊,”季松临挑起一个笑容:“为国为民的缉毒警察,这可不像你。”   徐尘屿停住脚步,站在一棵正在簌簌落下枫叶的树丫下:“误会了,我不是贪玩儿....”   “不是贪玩是什么?”   残缺了一角的枫叶打着旋掉落季松临肩头,徐尘屿抬手为他拂去落叶,倾过身子靠近他,飞快地在他侧脸亲了一口。   他们的亲吻就如呼吸一般自然而琐碎,在漫天飞雪下,在暮色晨昏里,都有他们拥吻的身影。   但此刻亲吻来得太突然,完全没留给季松临反应的间隙,徐尘屿轻薄了人,便撒脚丫跑了,也不理会后面怔住的那人,他回首,清朗的声音遥遥传来:“你听过没,坐拥美人,从此君王不早朝。”   美人?我吗?   季松临满脸黑线,他用手背摩挲着侧脸,看着前方越跑越远的那抹身影,他凝眉追过去,余晖下,两条倾斜的影子互相追逐,荡着光芒,晃啊晃。   季松临跑得后背蕴出薄汗才逮住人,他张开双臂,将徐尘屿困在怀里,佯装生气道:“你就会胡说八道,谁是美人?”   想他季松临,堂堂男子汉,188cm的高个大帅哥,显然非常不满意“美人”这个称呼。   “逗你玩呢,怎么这么不经逗,”徐尘屿笑弯了腰,他发现季松临被逗弄的样子很可爱,强装镇定地掩饰手足无措的时候像个机器人.......   “太痒了....好了好了.....”徐尘屿慌乱地去捉季松临的手,不让他挠,“我错了.....”   徐尘屿收紧胳膊,这样一来,季松临的双手就搂去了他后腰,两人四目相对,徐尘屿唇角勾起:“我错了,你不是美人,是.....”   季松临警惕地扬眉:“是什么?”   徐尘屿一脚后退,蹬住地面,他缓缓拿开季松临放在腰间的手,夕阳照在他脸上,映得他笑容如晴日,他坏死了,大声喊:“你是大美人!”   说罢立即转身掉头,百米冲刺似的往前面的芦苇荡跑。   “坏小子!”   季松临表情无奈又宠溺,他迈开长腿再次追上去,抱住人的那一瞬,胸膛撞上了徐尘屿的后背,踉跄一步,两抹影子交叠着倒去了白茫茫的芦苇荡里,西金日暮间,惊起一片又一片缥缈芦穗。   “你再说一遍,谁是美人?”季松临挠他痒痒:“嗯?”   “哈哈......”徐尘屿笑得满芦苇打滚,一边求饶:“错了....我真错了....别挠了...开个玩笑而已...”   季松临不撒手,跟他倒作一团,有情人清脆的笑声散落在晚风里,吹呀吹,吹到了万里之外。   在台湾渡过的这半个月实在梦幻,要离开的这天温度骤降,来机场的路上,寒风中含着湿漉漉的雾气,吹得路灯下的红灯笼疾疾作响。   徐尘屿恋恋不舍,想再看一看这座城市,季松临便骑单车带他。   尽管没有飘雪,寒风还是毫不留情地往衣领钻,徐尘屿扯了下棒球帽,拉紧衣襟口,但还是挡不住贬骨凉意:“穿那么少,你冷不冷?”   季松临穿得不算多,棕色棉服外套配一件圆领米白毛衣,唯一的浅灰围巾还给了徐尘屿。   “不冷,你要是嫌手冷的话,就伸我衣兜,里头热乎。”骑车的人笑了笑,季松临把稳车龙头,向左侧倾斜了一点,这样一来,寒风倒是被他挡住了。   衣兜没手伸进来,季松临正想回首,脖子上就搭来一条柔软的围巾:“你迎着风,挡着点暖和。”   “我不用,你戴着,你还感冒呢。”季松临歪了下脑袋,他放开一只手褪着围巾,忽地被徐尘屿反手摁住了,他用拇指和食指捏起边角,重新帮他捂严实。徐尘屿好笑地说:“我感冒早好了,不准拒绝,戴好。”   两人叠加的手还没松开,寒冬腊月里,那点热意变成了仅有的温暖,触感连接心动,恋爱就是这样,哪怕不是多赤|裸的肌肤相亲,都会教胸腔融成一朵棉花。   “想什么呢?”徐尘屿逗他:“嘴巴都裂到耳后根了。”   他那副不可置否的语气,不由得让季松临想起徐尘屿给他戴猫咪头箍的强势模样,他哑然失笑道:“哎,你现在可真是越来越霸道了。”   徐尘屿故意挠了下季松临下颚,调笑道:“这样不好么?”   自行车轮子忽地打滑,路面颠得跟豆子似的,车身左右甩了下,乌黑的水泥路划出一小截刮痕,季松临瞥开脸,下颚酥酥的触感却挥之不去,痒得他绷了下脖子,青筋微微突出。   “问你呢,”徐尘屿搂紧他的腰,也跟着颠出一道残影:“我这样不好么?”   也不是不好,就是.....怎么说呢,季松临又不是小姑娘,倒像被他宠得没边了,他抿了下唇,像是要压抑着过于放纵的笑意:“没有,挺好的。”   用余光扫过去,徐尘屿在随即消散的笑容中捕捉到他微微翘起的嘴角,刻意不放大的微笑,显得季松临甜得很。就如偷窥到什么小秘密,徐尘屿心情越发好了,表情如春风拂面,他欢快地荡了荡长腿,又带歪了自行车笔直的方向。   突然想起出门前,季松临接了个电话,脸色顿时沉静下来,那会忙着收拾行李,两人没细谈这事,这会儿气氛正好。   “早上是谁来的电话,”徐尘屿偏头,却只能瞧见季松临下颚的侧影:“唱片店出了什么事吗?”   那通电话是姚亮打来的,两人谈话中说到了唱片店,掰扯了好久。   “我之前跟你讲过,唱片店是从一个朋友手里接过来的,”季松临表面很轻松,他说:“合约快到期了,房东找我谈续租的事,定了周末见面。”   隐约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但徐尘屿还是如往常口气:“我周末也没什么事,我陪你去?”   踌躇了片刻,季松临找了个借口,说:“你还要去局里做心里测试,而且周末是圣诞节,不如你负责买菜吧,等我晚上回来做饭,我们的第一个节日,还是得有仪式感。”   Z市的圣诞节大街小巷的店铺都会张灯结彩,布置圣诞彩装,想想也对,借着过节的气氛还能浪漫一把,徐尘屿便笑着说好。   听着车轮子咕噜擦过地面的声音,季松临思绪飘远,他从政法大学毕业后,前三年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运气好,接了两桩大官司,也攒了一些存款,他选择出来单干。为了圆儿时的梦想,季松临拿着那些钱开了一家唱片店。   他活得清醒且聪明,但也不是那种纯粹的理想派,当岁月一天天走过,他经历了生活中无可奈何的很多面,季松临愈发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平庸的普通人,不得不为几两碎银奔波劳累。他从小生活贫困,沈夕澜总把一个子掰成两个子花,外婆省吃省用,他都看在眼里,也逐渐明白了钱的重要性,现在的他,确实没资格毫无顾忌,任性地去做一件事。   如果姚亮坚持涨租金,季松临就没办法维持唱片店的生存了,这是生活中‘现实’的部分,他不想让徐尘屿接触这些让人觉得无力的事。   无端的,两人间沉默了一阵。   来路全是下坡,归途却一路都是上坡,徐尘屿坐在后座,他闹腾地晃了晃长腿:“你还骑得动吗?要不换我来。”   回过神来,他笑了笑:“行啊,换你带我。”季松临蹬脚踏板,潇洒地刹车,单车就这么不上不下停在半山腰。   他长腿一跨,让出单车位置。徐尘屿接过去,他抬脚画出一条圆弧线,双手搭在车把上,摆好出发的姿势,朝季松临扬眉,说:“上来,哥带你回家。”   季松临拽住后车架,直接坐上去,他抬手轻拍了下徐尘屿后脖子:“就会胡说,谁是哥谁是弟?”   徐尘屿笑嘻嘻,眼睛眯起一条新月线,他拿下棒球帽直接盖去季松临头顶:“当然带路的是哥哥,你坐好了,咱们回家喽。” 第33章 心理测试   圣诞节这天下雨了,夜里冬雨淅淅沥沥,打落了一地刚冒头的腊梅花|苞,白色小花沾着水汽横铺在院子里,零落成泥。   早晨八点也没出太阳,冬雨越下越大,打得泥水迸溅,脏湿了路人的鞋面,警察局对面的那条街站着身穿深蓝制服的徐尘屿,他打着一把伞,盯着那栋老旧的办公楼踌躇良久,直到十分钟后,他才迈开脚步走进去。   二十多天不见的办公区几乎没什么变化,禁毒标语贴在最显眼的地方,徐尘屿顺着扶手上了二楼,一路上遇见的同事都笑着与他问好。   “小徐,回来了呀。”有个手拿笔记本年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跟他打招呼。   “马队,早上好,”徐尘屿微笑点头,过了拐角又遇见何志南。   何志南睁大眼睛,兴奋地跑过来,一把搂住徐尘屿肩膀:“屿哥,你休假结束了?怎么这么快,哎,不对啊,这不是还没到时间嘛。”   这小子半点没变化,还是那么咋咋呼呼的,徐尘屿从他手臂下绕出来:“我回来做心理评估,通过就能回岗位了。”   “哦,这样啊,”何志南有点小失望,他压低声音说:“还盼望着你赶紧回来解救我们呢。”   徐尘屿瞧他一连衰样:“谁欺负你了?”   何志南左右瞅瞅,走廊里没人,他才小声说:“你知道吗?咱们组来了一个新领导,从武装队空降来的,特别严肃,他来了快一个月,我都没见他笑过,兄弟们私底下都管他叫冷面阎王。”   “阎王?有那么夸张么?”   何志南使劲点头,他顶着黑眼圈,打了个哈欠:“新官上任三把火,自从新组长来了以后,我已经连续加班半个月了,再这样下去,非得猝死不可。”   不管是江湖传言还是办公室间的小道消息,徐尘屿一概不信,他用手肘拐了下何志南:“行了,没工夫跟你瞎扯,我要去七楼,孙局还等着。”   何志南瞥了下嘴巴跟他说再见,徐尘屿的身影消失在了楼梯拐角。   “咚咚咚”   站在梨花暗纹的大门前,徐尘屿敲了敲:“孙局,我是小徐,来报道的。”   “请进!”   推开门,文件堆积如山的案牍后坐着身穿浅蓝色衬衣的孙思瑾,一绺一绺的花白鬓发十分打眼,他摘下老花镜,用手指捏了捏紧皱的眉心。   工作桌旁站着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模样称不上多帅气,气质却很出众,外表看起来仅仅三十出头的样子,他瞧见徐尘屿后,眼里闪过一丝光,他向人微微颔首,应该是今天的心理医师。   徐尘屿先开口,他递过来一份呈报:“孙局,我申请销假,回单位上班。”   “坐下说.....”孙思瑾伸手拉出一把椅子,徐尘屿赶紧弯腰接过去“陈淼,你也坐,我给你们介绍,这是缉毒二组的徐尘屿,陈淼是我高中同学,现任总部的专家医师,我等会还有事,你们谈就好。”   孙思瑾瞟了眼桌上微皱的纸张,他没翻,而是对徐尘屿说:“一个月时间还没到,怎么不多休息两天?”   徐尘屿坐得端正,背脊挺拔得像棵小白杨,他笑了笑:“我觉得自己该回来上班了,请您批准。”   孙思瑾脸上难得带笑,他用帕子擦着老花镜:“你能不能回来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还得看测试结果。”   说到这,徐尘屿心里莫名没底,抬首看了看白大褂医生,他神思紧张,也就没发现那医生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是那种猎人发现猎物的眼神。   两人面对面坐着,孙思瑾放下眼镜,拿过申请书,掸了掸,他看完了,将双手放在黑色桌子上,交叉握在一起,开门见山地说:“小徐,你是明白人,我就直说了。缉毒工作是特殊工种,局里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岗评和心理测试都得做,通过了,你才能回来上班。如果最终的鉴定结果认为你无法胜任岗位,上级还是会安排你调动。”   徐尘屿表情没多少变化,他看着孙思瑾,静静地听。   孙思瑾静默了会儿,用一种长辈的口吻,他缓声说:“其实缉毒这种事真没几个人愿意干,又苦又累,这在工作等于拿命玩儿。我知道,你是好孩子,难得有这份心。不过还是希望你能够理解,组织做出的一切决定,都是出于对最优结果的考虑,也是为了你本身着想。”   话音才落,陈淼心中吃惊,他看了眼老同学,读书时候这人就不苟言笑,不过十多岁的年纪,愣是活得像个小老头。参加工作的那会儿,明明有更多更好的机会,他偏偏选择高危行业。孙思瑾这个人在缉毒系统待了将近二十年,他性格刚毅,话也不多,大学毕业招进来的新人都怕他,别说徐尘屿了,就是陈淼,也是头一次听他说这么掏心窝的话。   陈淼又微偏头,面前的年轻人再一次引起他兴趣,能让孙思瑾如此对待的人,想必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徐尘屿放在膝盖的双手握成拳,他抿了抿唇线,温声说:“谢谢孙局,我理解,我也愿意接受组织的安排。”   “你能这么想最好,”孙思瑾露出欣慰的笑,他起身拿过衣架上的深蓝色外套,边穿衣服边对两人说:“我九点半还有工作会,就先走了,”孙思瑾路过陈淼时,拍了下他的肩膀:“至于测试结果,你直接发我邮箱就行,今天太忙了,改天找个时间一起吃饭。”   “明白,你有事就先走,我们之后再联系,”陈淼的声色很温润,有一种如鸣佩环的感觉。   孙思瑾一走,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他和心理医生,雨声和呼吸声变成空间里唯一的响动,陈淼的眼睛太亮了,视线随意扫过来,就让徐尘屿生出一种莫名的不安,他用拇指按住食指指节,掐得泛白。   “别紧张,我们随便聊聊天,”陈淼手里拿着测试单,他走过来,拉开椅子坐下。   这样一来,两人的视线就搭到了一处。   “你叫徐尘屿吧,尘、屿,”陈淼特意压低了嗓音,这让他看起来特别诚恳:“你的名字真好听,我能不能理解成散落小岛的尘埃。”   徐尘屿微怔,他没料到心理医师居然是这种路数,完全不按套路出牌,他一时不知道怎么作答,须臾后,僵硬的说:“呃....谢谢!我准备好了,您随时都可以问我问题。”   办公室悬挂着一顶水晶灯,因为天气昏暗,孙思瑾临走前顺手摁了开关,两具影子一前一后蛰伏在地上。   “我很随意的,不用这么严肃,”陈淼往后退了点,背靠椅子,他微扬下巴,这是个放松的姿势,依旧是那种温润如玉的嗓声:“你最近睡眠还好吗?会不会做噩梦?”   医生完全没有按照测试单据上的题目来,更像是跟老友对谈,陈淼声色带着某种魔力,就如一颗泡进热水的药片,逐渐融化了徐尘屿的防备和紧张。   徐尘屿肩膀下沉,搭着椅把手:“近来十天左右,我睡眠好了很多,会做梦,但不至于是噩梦。”   “所以你之前有过噩梦的经历?”陈淼倾过身子,从饮水机接来一杯冒着热汽的水,贴着矮几推到徐尘屿跟前。   徐尘屿盯着冒出白雾气的玻璃杯,他知道测试不能说谎,便如实答:“有过。”   “会梦见些什么?能不能讲给我听听....”陈淼一手杵着下巴,他翘起二郎腿,作好了听故事的姿态。   冬季的雨水下起来就像不会停一样,细雨淅淅沥沥下了片刻,就转为豆粒般的大雨,合着寒风,老楼发黄的玻璃“哐当,哐当,”地响起来,撞出了风雨倾来的急促。   陈淼听得很专注,偶尔探出食指轻点椅把手,他的手很好看,白皙皮肤包裹着青葱般的指尖。徐尘屿的视线不由自主落在他手上,在这样严肃的时刻,他却想到了季松临的手,没那么白,带着薄茧,徐尘屿却觉得要比眼前人的手漂亮许多倍。   “怎么了?”声音霎时停住,陈淼忍不住询问道。   “哦,没什么.....”   陈淼将双手往回收了点,温和地说:“故事还没讲完,劳烦你继续.....”   他走神了片刻,又立即绕回来,徐尘屿垂首说话的样子显得十分乖顺,他声色如常,伴着暴雨,等讲完梦境,矮几上的热水已经冷透了。   陈淼又问了他一些问题,无非是衣食住行,跟徐尘屿从前做过的所有心理测试都不一样,搞得他越答越没底气。   日暮西斜,乌金夕阳从层叠的浮云中探出来,雨也停了,不知不觉已经谈了一下午。   最后一个问题答完,陈淼站起身,他捋顺衣摆的皱褶,笑着对徐尘屿说:“可以了,心理测试结束,我们现在去射击场。”   心理测评后便是岗位能力评定,徐尘屿在射击场无法开枪,他必须恢复到从前的速度和敏捷,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缉毒警察。   傍晚的风异常冰凉,雨后初歇的青草味在空气中浮动,接近下班时间,工作结束的同事已经回家了,值班的也早已经去了食堂,走廊显得异常空荡。   穿过楼梯隔间,下七层楼,便是室外射击场。   推门进去,只见陈列桌上躺着一柄92式5.88mm短枪。枪管,枪口帽,套筒,复进簧,弹匣和挂机柄组装成一柄武器,机身纯黑,在微弱的夕阳光线下散发着藏青般的色彩。   那是徐尘屿的枪!   “测试有两项内容,一个是组装,一个是射击,”陈淼手里拿着一枚计时器,他神色依然如微风照拂,温声道:“你说什么时候开始,我就什么时候计时。”   徐尘屿指尖微颤,他探出食指和中指,点上金属桌面,犹豫了一会儿,才摸到了短枪机身,他很久没碰过自己的枪了。   指头摸上去只觉得触感坚硬且冰凉,徐尘屿拿起枪的一刹那,眼前蓦地出现了余辰景被坤海爆头,尸体从直升机直坠大海的画面,他呼吸骤然急促了一下。   “你没事吧?”陈淼太敏感了,他连一次呼吸也能捕捉到,眼神关切地问道。   “没事,”徐尘屿答得很快,他绕着桌子换到另一边,低头看着那堆零碎的组件:“陈医生,我准备好了,开始吧。”   计时器在陈淼手里换了个边,‘滴’声和小红点同时反映:“预备,开始!”   拉套筒、按压弹匣扣、上抬套筒尾部、拧螺栓、取复进簧,一系列动作犹如笔走龙蛇,徐尘屿低垂着头,眼神专注于手中动作,他快速利落拆装了8个组件,又按照倒序重做组装,最后扣上套筒,92式短枪在他手指间经历了一场拆开又合上的过程。   直到“啪”声响,陈淼翻转手腕,看向计时器,等他看清了其上的数值,嘴边提起一丝不容察觉的笑意。   “组装测试完毕,接下来是射击。”陈淼拿过一旁的隔音耳罩,戴好了,右脚向后退,给徐尘屿让出位置。   徐尘屿伸手解开外套纽扣,露出里面的长袖毛衣,一把将外套甩到椅背上,他撸起袖子,拿过短枪站到了规定距离处,一手扣板一手上膛,对准了前方的靶标。   他全神贯注地盯住直线距离50米处的红心,握枪的双手不住微微抖动,余辰景的身影再度袭来,脑子里就像埋藏着记忆储存器,一旦摁下开关,就如电影回放,那天的每一帧画面都从眼前闪过。   陈淼站在徐尘屿身后,他温和地重复了一次:“这次也一样,你喊开始,我这边计时。”   掌心冒出冷汗,捏湿了把手,一种急躁的情绪从身体深处升腾起来,这种焦躁更像不自信和胆怯,徐尘屿摁住扳机,手指却像棉花般没有力气,这一瞬间,他想起很多事物,有徐子华,有余辰景,有季松临,还有坤海.....   “集中精力”徐尘屿在心底对自己呐喊,他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将混杂的妄念驱逐脑外,再睁眼时,他死死盯住了红心。   “开始,计时,”尾音还没落,下一刻,徐尘屿身形一闪,他扣动扳机,虎口震得生疼,电光火石间,“嘭”地巨响,子弹自枪口 | 射出,他射中一枪后迅速移动,室外响起尖锐而危险的枪声。   枪声接连鸣起六次,每一枪都射中了红心,直到他取弹匣,收枪稳住身形,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握枪的右手才慢慢地,无力地垂了下去。   “叮”计时器暂定。   陈淼记住了两次时间,他拿出钢笔,用拇指扭开笔帽,在测试纸上写下数值,接着将纸张整齐折叠好,脸上带着笑容,说:“今天所有的评估和测试到此结束,年轻人,你可以下班了。” 第34章 温馨日常   “陈医生,”徐尘屿叫住转身的陈淼,他把短枪放回原位,踌躇片刻:“请问,我的成绩合格吗?”   陈淼回首,他将测试纸对折放进了衣兜,双手插|进了裤包,站立的时候显得长身玉面。   陈淼走进两步,隔着细雨声,对他说:“最终的测评结果我要回去做了分析才知道。”   徐尘屿双手捏成了拳头,他看着面前这个微笑的男人,不太相信他的话:“或者你可以告诉我,组装和射击,我用时多久。”   “我现在告诉了你,等于作弊,年轻人,别太着急了...”陈淼微微一笑,他低头看了下手表,邀请道:“也到了饭点时间,如果你待会没事的话,我可以请你吃饭。”   其实陈淼说得在理,如果现在就告诉了徐尘屿,测试并不公正,但他对测试结果一点也不自信,想着想着心情有点失落,他沮丧地低下头:“谢谢,不用麻烦.....我先回家了。”   从办公大楼出来,徐尘屿站在阴影角落里,暮色降临,对面商业街逐渐亮起灯光,各大店铺开始放圣诞歌,歌声袅袅飘过来,他猛地想起来,今天是圣诞节,季松临还等着他。   季松临和姚亮约在了镜中人咖啡店见面,咖啡馆生意一如既往的好,季松临坐在靠窗位置,从他这个角度看出去,正好可以瞥见唱片店斑驳的灰色瓦片。   姚亮嘴边叼着根香烟,他吞云吐雾地说:“其实我给出的条件真不差,续租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   “四个百分点真的太多了,”季松临抬起咖啡杯抿了一口:“亮哥,我诚心跟您合作,要不,您再让我两个百分点。”   姚亮笑得有点玩味,用食指抽掉嘴边的香烟,积攒了长长的烟灰就落在了桌面上,散落得有点脏,他说:“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房价这么高,我那店地段可是拔尖的,闹中取静,你不租,有的人是愿意租。”   地段好?虽说中山路在Z市是有名的商业街,但唱片店的位置就像个深山旮沓,导航都找不到,这人还有脸吹牛。   季松临好脾气的说着:“唱片店我开了三年,里里外外也翻新了一遍,不管怎么说,也算帮了您一点小忙。只要您答应让我两个百分点,我现在就跟您签合同。”   姚亮一把抽掉香烟,用食指夹着,他敲着桌面大声说:“你不提这茬我还忘记了呢,那铺子被你弄得乱七八糟的,隔墙给我敲了,还有橱窗,贴得到处都是海报,连那雕花的红木大门都给我换了......”他呶呶不休地数落了一大堆,嗓门嘹亮,引得路过的客人频频侧目。   季松临低声叹息:“您的意思是价格没得商量了?”   “有什么好商量的,”姚亮没多少耐心,最后撂下一句话:“就四个百分点,你爱租不租。”   话已至此,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姚亮摆明了趁火打劫,季松临接过来的铺面是个毛坯房,他出钱出力,装修得像模像样,如今,却要忍受姚亮的轻慢。季松临内心突然升起一种淡淡的悲凉感,他也不愿意再跟姚亮这样尖酸刻薄的人打交道了。   “那好,我不租了,”季松临面色如常,他挺直背脊:“麻烦您给我一个星期,我会搬走所有东西,”还没等姚亮反驳,他眼神微沉,冷峻的说:“对了,合同上也写明了,到期时间还剩一个星期,我没有违约,您也不能违约!”   姚亮恨恨地看了他一眼,像是觉得来这一趟,完全在浪费自己时间,临走时不忘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他一抹嘴巴:“别怪我没提醒你,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这么好的位置,以后啊,你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姚亮离开得极其没有风度,季松临盯着桌上那点咖啡渍看了很久,雨停了,窗外簌簌刮起寒风,悲凉感慢慢变为无力和烦郁。   他胡乱地揉了一把头发,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季松临脑海中突然浮现第一次见到唱片店的场景,那是个晴日,万里无云,天气好得出奇,他陪朋友去看刚签下的店铺,开车绕了好多冤枉路才找到。   见到眼前的场景,他那朋友气得爆粗口,当初租房的时候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房源位置好,装潢奢华,结果却是个毛坯房,外墙斑驳且破旧,他朋友给姚亮打电话,说要退租,被季松临赶紧拦下来。因为,他一眼就相中了它,他看着眼前的老旧房屋,很奇怪的,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都迸发了孩童般的狂喜,他把这一切归结为缘分,和朋友商议后,店铺就这么转租给他。   不过才三年,就到了说再见,季松临幽幽望向唱片店房梁的残瓦,他闭了闭眼,似要抹去如烟如尘的往事,生活的暗涌很安静,在情绪悲喜的缝隙里,也在街道嘈杂的人流中,发生的不动声色。   季松临低低叹了一口气,他往衣兜一摸,出门时没带烟盒子,却找到一个红白相间的软包香烟,是万宝路,他想起来了,这还是在台北的时候,他和徐尘屿路过一家小超市,顺手买的。   烟盒打开,还剩最后一根,季松临低头,赤红色火焰在他指尖燃起,他吸了一口,缓缓吐出眼圈,烟雾迷离中,他好像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还没瞧实在,那人搂着一个娇俏的姑娘直接在季松临对面落座:“松临,太巧了,我正找你呢。”   等白色雾气散去,季松临才看清了眼前人,春风得意的江秀元搂着满眼娇羞的郑晓骁,他微微笑起来,掐灭了烟:“秀元,是你啊,找我什么事?”   江秀元满脸幸福的拿出一张请柬,纯白底板点缀着一丛丛玫瑰花,上面写着结婚日期和季松临的名字:“当然是喜事了,请你喝酒去。”   季松临接过来,来回翻看片刻,惊喜道:“动作挺快啊,你俩要结婚了?”   “这不是遇上对的人了嘛,”江秀元嘿嘿笑了两声,他深情地看着郑晓骁,居然有点小羞涩:“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适合结婚的年龄,只有适合结婚的人。”   郑晓骁感动地回望江秀元一眼,拿出另一张请柬,幽幽地说:“松临的请柬倒是给出去了,那徐尘屿的怎么办?”   江秀元数落他哥们:“这孙子,连我的电话都不接,我早上去了一趟他公寓,家里也不见人影,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   桌子上请柬是红底白花,徐尘屿的名字清清秀秀躺在其上,季松临盯着那三个字,探出食指将请柬拽过来:“交给我吧,我拿给他。”   自从初冬那夜过后,江秀元就失去了徐尘屿的消息,电话老是暂线,微信也就简单回他一两句话,这样想来,徐尘屿确实很久没跟江秀元联系过了,季松临居然能找到他?   “你知道他在哪?”   “嗯。他前段时间去了一趟台北,刚回来,今早去局里报道了,所以你没找到人。”   江秀偏头眯起一只眼睛,琢磨着他这话里的猫腻:“听这语气,你俩走得挺近啊,他去台北这事我都不知道....”他这人一来劲儿就开始东拉西扯:“不对啊,算起来你和尘屿也没见过几面,怎么这么熟?”   何止熟,他们是相见恨晚。   不过季松临没接这茬,他说:“我还要去一趟唱片店,就不坐了,预祝你们新婚快乐,请柬呢,你放心,我保证给你送到。”   “唱片店什么时候都能去,咱们难得遇上,再聊两句。”   季松临还没打算公开他和徐尘屿谈恋爱,这件事,他想先告诉外婆,有意转移话题:“今天圣诞节,你们俩不去约会吗?”   郑晓骁似想起什么,她一看表,“呀”了一声,赶紧拍了拍江秀元的肩膀:“七点,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   “悦客商场就在隔壁,几步路的脚程,”江秀元好奇心正重呢,他瞥了下手机,六点四十三分,又看向季松临:“快,跟哥说说,你俩是怎么回事?”   郑晓骁沉着脸拎起沙发上的手提包,伸出手指戳他肩膀:“你走不走啊?”   “宝贝儿,还有二十多分钟呢,你别急嘛,”江秀元伸手将未婚妻揽回来:“跟老同学好久不见了,聊一会儿。”   今天的电影主角是郑晓骁的男神,她可不想错过一帧一秒,她捋了下乌黑亮丽的长发,提起包包:“那您慢慢聊,我先走了。松临,回见啊。”   见郑晓骁起身,婀娜多姿的往前走,江秀元立马不淡定了,他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健步如飞追过去:“哎哎...媳妇儿,别走,你等等我....”好不容易追上人后,他讨好的笑着哄她:“我错了错了,你别生气,咱们去看电影......”   郑晓骁佯装在他臂弯里挣扎,江秀元又嬉皮笑脸地哄了好半天,两人才重归旧好,手牵着手,甜甜蜜蜜的走了。   季松临在身后看一对璧人走远,他的视线拽回来,拿过桌上的请柬正准备起身,莫名的,他又打开了红底白花的请柬。   目光在“屿”字上流连辗转,不由得想起了他珍藏的那张明信片,看着字迹与光线交缠,映出薄纱似的质感,季松临的嘴角一点一点翘起,他抿了下唇,收回了笑容,须臾后,嘴角又不可抑制的慢慢翘起,他心底那股撒不出的烦郁逐渐融化了。   才拿出手机,徐尘屿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季松临将手机贴近耳朵:“刚准备给打你电话。”   徐尘屿站在人潮涌动的安全线外,一手拎着两大袋食材,一手拿手机:“我买好菜了,先回家等你么?”   季松临举高请柬,对着灯光欣赏:“要不来唱片店,后院有个小厨房,锅碗瓢盆都有,”他听见徐尘屿轻声笑起来,立即问:“你在哪,我过去接你。”   “在地铁口了,到中山路两个站而已,”徐尘屿刷卡进站,周遭乱麻麻的,身后有人催他走快点:“店里见,不说了,我先进站。”   直到听筒那头响起“嘟嘟”声,季松临才恋恋不舍的移开手机,他仔细收好两张请柬,向唱片店走去,不知不觉中脚步也变得轻盈。   别家的店热闹非凡,圣诞树,彩色气球,挂饰,彩带一样也不少,唯独季松临的店面,还是那般清冷,与四周环境格格不入。   徐尘屿站在门口一米外,又觉得唱片店跟季松临这个人一样,疏离却教人过目不忘。   Pluto百无聊赖的翻肚酣睡,听见门口有动静,它倏忽扬起毛绒绒的小脑袋,翘高尾巴从桌子上跳下来,悠哉悠哉转到徐尘屿脚边。   徐尘屿已经不怕pluto了,他蹲下身,挠了挠小猫咪下颚:“怎么就你一个,你爸呢?”   Pluto眯起眼睛专注地享受,没回答,也没‘喵’一声。   季松临掀开帘子,手里端着一盘土豆泥,才见到门口那抹身影,随即笑起来:“你买了这么多菜?也太多了。”   “过节嘛,还是要有气氛。”   季松临手里还端着盘子,便大步走过去接过徐尘屿手里的两大袋食材:“重不重?”   徐尘屿站起身,替他把菜稳当地放去桌子上,撸起袖子:“不重,先放去厨房,我帮你洗菜。”   季松临抬眼望去,才发现徐尘屿今天穿了职业装,剪裁合宜的深蓝色警服包裹着他的身材,显得肩宽腰窄,腿长得有些过分,挺直的背脊晒在月光里,整个人散发着一层薄薄的光晕。   顺着他的目光,徐尘屿低头看看自己,又与他对视:“好看吗?”   “我还是第一次见你穿制服,”季松临的眼光挪不开了,变作了一只画笔,从他头发丝开始描摹:“好看。”   徐尘屿笑着拍了把他发心,牵着人去了后厨,打开冰箱,把塑料袋里多余的食材一件件放回去。   米已经舀洗好,放进了电饭锅,徐尘屿动作麻利,过水清洗素菜,整齐放进旁边的鹅黄色塑料盆。   “洗好了,还有其他的吗?”   季松临忙着切菜剁肉,倒香油,热锅,打鸡蛋,说了句:“你去门口站着就行,厨房没装抽油烟机,味儿大,别呛着你。”   “我一个人待着也无聊,在这陪你说说话。”徐尘屿没走,他抱起双肘,盈盈浅笑着,背靠墙壁,目光跟随季松临移动,黑曜石般的眼睛里投影着他的一切, 有条不紊的炒菜,装盘时认真仔细,连手拿锅铲的样子都那么好看......   香喷喷的煎鸡蛋出锅,季松临抄起来,摆好了盘:“今天的测试结果怎么样?”   “不好说,”徐尘屿把下午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自然也讲到了不同常人的陈淼医生,他低头轻叹道:“万一过不了,可能真的要调岗了。”   季松临拿菜刀的手顿了顿,他转过身来,眉毛拧成了麻花,放错了重点似的问:“等等,那医生为什么要请你吃饭?” 第35章 圣诞快乐   徐尘屿沉思时会凝眉,听到这句话,他好笑地抬起头,却在季松临复杂的脸色中发现了一丝醋意。   “你胡思乱想什么,”徐尘屿逗他:“陈淼是总部的专家医生,他今年四十多岁,说不定都成家了。”   末了,还小声补充了一句:“傻不傻”   在他笑意盈盈的眼神中,季松临才意识到自己有点过分幼稚了,他扯开嘴角笑了笑:“....没想什么....我就随便问问。”   明明就是吃醋,还不肯承认。   他讪讪转身,却猝不及防被徐尘屿揽住腰,他飞快地在季松临唇边落下一个轻吻,就着这个距离说:“季大厨师,还要多久啊,我饿了。”   季松临被他突来的吻唬住了,看着他亮如星子的眼眸,冁然而笑的脸庞,呆愣的同时心底窜起一阵阵情意。   “干嘛这种表情,好像我把你怎么了似的。”这人逗他逗得上瘾,他微挑眼尾,把那点情|潮谨慎地藏在眼角,却愈发勾得季松临心痒痒。   “你刚刚是不是吃醋了?”   季松临不答。   “你肯定——”   话音被截断,季松临一手盖住徐尘屿发心,回吻了过去,探进去勾住他舌尖,咬住了,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两人灼热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徐尘屿扶住他的腰,季松临放在他发心的手缓缓下移,捏住他的后颈,两人吻得难舍难分,原本满含寒意的小厨房瞬间飚温,直到锅里的菜烧焦,传出一股呛人的味道。   徐尘屿双肘抵住季松临胸膛,手腕一抬,将他推开:“咳咳....你、菜糊了。”   季松临眼里染上了点意乱情迷的味道,分开一瞬间,他才意识到厨房充满刺激的糊焦味,他掩面咳嗽,赶紧拔掉插头,手忙脚乱的挥着锅铲舀菜。   徐尘屿一边咳嗽一边瞄他,瞥见季松临抿紧唇,似要压抑嘴角的笑意,他也忍不住偷偷地笑了笑。   今夜的圣诞晚餐很丰富,醉虾,枸杞莲子鸽子汤,糖醋鲫鱼,主食是鸡汤银丝面,光是闻那味道,就教人垂涎三尺。   唱片店左侧靠窗的位置放了一个暖风机,正对着隔壁的花瓶,瓶子里插|着一支盛放的晚香玉,小店时不时散发出又甜又浓的香气。   季松临站在橱柜旁挑酒,他拿了一瓶樱桃味,又问徐尘屿:“你想喝什么?”   “第二排第三瓶吧,”徐尘屿微仰下巴,笑嘻嘻地说:“那瓶花纹好看。”   桌子上存了一瓶樱桃,一瓶蜜桃的精酿酒,“啪嗒”开瓶器撬开瓶盖,混杂着花香,四周满是醉人的味道。   琥珀色的酒水从玻璃瓶口溢出,连成一条细细的弧线,季松临一手把着瓶托,侧首对徐尘屿说:“这是我亲手酿的酒,你尝尝看。”   “你还会酿酒?”徐尘屿眼睫微动,仿佛又得到了意外之喜:“纯手工制作吗?””   “有一次去成都玩,我无意间进了一家酒吧,那老板蛮有意思的,他特别喜欢喝酒,跟我聊了一晚上工业水啤和精酿的区别,我喝着也觉得味还不错,就打算自己试一试,一开始失败了好多次,后来才摸索出方法....不过你放心,现在店里存着的这些酒,都是好酒。”   酒水盈满杯子,季松临放下酒瓶,他转身,却看见了徐尘屿一手撑着脑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那双眼里含着柔波和欣赏,随着他视线移动,带出浓墨重彩的光华。   季松临在椅子落座,他双手交叉搁在下巴上:“看什么呢?”   “看你,”徐尘屿没眨眼,他向前倾了点身子:“你究竟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啊。”   季松临噗哧一笑,挑起筷子给他夹菜:“不是饿了么?快吃饭。”   “不急,我们先喝一杯。”徐尘屿举起酒杯,杯口朝着季松临的方向:“这是我们共度的第一个节日,圣诞快乐!”   季松临言笑晏晏,也回:“圣诞快乐!”又觉得祝酒词太简单了,加了一句:“嗯...祝你顺利通过岗评。”   酒杯碰在一起,发出悦耳的清脆声响。   徐尘屿一连说他酿的酒好香,喝了第二杯后才动筷子,他挑起银丝面:“合约的事情谈得怎么样了?”   季松临捏筷的手愣了愣,他酝酿着措辞,须臾后,才说:“还没跟你讲呢,我打算关了唱片店,暂时歇业一段时间。”   “关门?为什么啊?”徐尘屿凝眉,他停下动作,把碗筷推远:“开唱片店不是你的梦想么。”   季松临简单地把店面涨租金的事情讲了一遍,他轻轻抿紧唇,盯着眼前的高脚杯,这个表情里夹杂着无奈和无能为力。   “姚亮给出的价格太高了,不划算,”季松临无所谓地笑笑:“我之前讲过,只做能力范围之内的事,超纲的,就算了。”他耸了耸肩膀:“再说了,Z市又不是只有他一家店面,之后总能找到合适的。”   话虽这么说,但徐尘屿明白,为了经营这家唱片店,季松临投入了很多精力,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一桌一椅全是他的心血,就算他再大方,再看得开,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你花了这么多心思,关掉太可惜了。”   季松临留恋地环视一圈小店,目光不舍的擦过墙壁,橱窗,铁门,支架和酒柜,微微一笑:“这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不打紧,让它们留在这也好。”   徐尘屿探出食指和中指,以交叠覆盖的方式握住他的手:“其实工作这几年,我也攒了不少积蓄,我先拿给你”   季松临听得一声笑:“你把钱给我了,那你吃什么,喝西北风啊。”   “钱没了可以再赚,先帮你渡过难关才是正事。”   他说得认真虔诚,像是在许什么誓言,季松临被徐尘屿这副样子逗乐了,他挑起眼尾:“你这是......要包养我?”   徐尘屿重重点头,神色正经地说:“是啊,我做梦都想养你。”   绷不住了,季松临笑起来,他抬手一把掐住徐尘屿严肃的俊脸:“我很贵的,你已经把‘余生的明天’都给我了,还剩什么啊?”   徐尘屿转着眼珠想了会儿,然后从身后背包里掏东西,他拿出一张张银行卡,依次在桌上排好队,有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末尾跟着的,是一枚闪闪发亮的钥匙。   他把这些银行卡一骨碌推去季松临面前:“这张有五万,这张有七万,这张有十二万,这张是信用卡,额度十万。密码是242299,每一张都一样。”他又拿起钥匙:“公寓我是分期贷款买的,明年就还完了....全部都给你。”   季松临心间溢满感动,但看着他煞有其事的模样,想再逗逗他:“就这些?”   约莫是数漏了一张银行卡,徐尘屿赶紧翻出来:“噢....这张还有两万,虽然不多,不过是我全部的家当了。”   季松临心头一阵阵发暖,玩笑话而已,至于这么把他的话当真吗?   胸腔中经过淅淅暖流,季松临勉强维持着不变的神色,一挑眉:“都说了我很贵,这些东西打动不了我,你还有别的么?”   徐尘屿伸手抓了抓脑袋,绞尽脑汁地想,他看了看桌上的全部家当,又看了看季松临俊朗的脸,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拉起季松临的手摁在自己胸膛。   徐尘屿笑如湖水轻澜:“那这样吧,我以身相许,人也给你。”   话音缓缓落下,很轻很轻,却在季松临心中砸起一串闷雷。   他没动作地愣了老半天,良久没吭声。   “哎,”徐尘屿追问了句:“你要不要?”   烛光晃荡中,季松临吐出一口长久的呼吸,随即缓缓笑起来,才轻声说了句:“要。”   四目相投,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徐尘屿,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一样,徐尘屿也这么凝视着他,两人对视良久,谁也没意识到彼此靠得越来越近,晚香玉甜腻的气息充斥在他们之间。   近了一点,眼睫和眼睫摩擦,又近了一点,碰到鼻尖了,再近,湿热的吐息扑在对方脸上,唇瓣即将相贴,徐尘屿微笑着慢慢闭上了眼睛。   “啪嗒”一声闷响,唱片店陷入一片漆黑。   断电了!   黑暗中的季松临一怔,徐尘屿睁开了眼:“停电了?是不是没交电费。”   季松临眺望门外,长街十里的店面灯火通明,只有唱片店黑压压的。他想了想,无奈轻笑道:“说不好是有人拉了电闸.....”   “姚亮?”   “也许吧,我不续租了,他巴不得我赶紧搬走。”   气氛酝酿得正好,徐尘屿满怀期盼地等待季松临的吻,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气得暗骂:“挑什么时候不好,偏偏现在拉闸,他有病不?”   明明在骂人,季松临却听出了撒娇的感觉,心底剩下的那丁点烦郁彻底消散了,脸上盛开一个真正的微笑。   “明天请供电部门的师傅来处理好了。”   季松临摁住起身的徐尘屿:“哎哎....你坐着别动,我去后院拿蜡烛。”   杂物室剩余的蜡烛还有很多,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季松临全点燃了,此时的唱片店浸在点点星火中,就连不愉快的小意外也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出了别样浪漫。   “你别说,这样一看,还挺漂亮的,”烛火的光晕映在徐尘屿眼里。   “嗯,”季松临说:“烛光晚餐,还喜欢么?”   “喜欢。”   “你看得清吗?”季松临指了指眼前的菜:“要不要再加几支蜡烛。”   “不用加,暗一点才有情调。”徐尘屿笑着抬起酒杯:“来吧,敬我们第一次的烛光晚餐。”   也对,在昏暗的环境下,反而有一种雾里看花的美感,两人碰了杯。   等酒过三巡,饭也吃得差不多了,银丝面见了底,鲫鱼的刺全是季松临挑的,他喂了徐尘屿一口又一口鱼肉,最后连醉虾也没剩几只了。   徐尘屿撑得肚皮圆滚,一连叹道这一餐也吃得太多了,季松临在一旁收拾碗筷,他端着一堆脏碗碟去了后厨。   一手揉着小腹,一边在店里绕圈,翻翻这张,看看那张,等走到最里面的架子旁,徐尘屿才发现店里还有一个试音间,他撩开米色遮帘,只见狭小的空间放着磁带,耳机,播音机,里头的布局不算宽敞,但也应有尽有。   “这里本来有一堵隔墙,我特意敲掉的,再往外扩几米,建了个试音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季松临走到了他身后,徐尘屿听到声音,他回首,对上了季松临的双眸。   徐尘屿勾勒着里头的物件:“我上次来都没发现,还挺像模像样的。”   两人说了扯了几句试音间的设备,音效什么的,季松临突然瞥见徐尘屿叹气,便问他:“怎么了?”   徐尘屿放下遮帘,他看着满屋亮堂堂的蜡烛:“可惜了,这么好的气氛,居然没有音乐。”   “你等我一下。”季松临穿过一排排架子,在最右边的箱子里翻找着什么,他找了良久,拿出一台老式留声机,金属机身嵌有暗纹雕花,依靠发条储能带动唱片转动,喇叭扩音器承载着音符的声音。   徐尘屿走过去,弯腰打量留声机,眼神有点着迷:“哇....你居然还有这种古董货。”   “这台留声机是我母亲的,很久没用过了,”季松临吹掉积攒的一层薄灰,纷飞的尘埃折射出灯火光芒。他察看四周:“不过看样子,应该没坏。”   季松临扭动发条,确定了可以正常运转,他抬起头:“现在有音乐了,你想听哪张?”   徐尘屿扒开唱片架子,抽出一张黑白人像封面的唱片:“它吧。”   他选了事后烟乐队的唱片,季松临瞥了眼,笑笑说:“怎么还是这张?”   “好听啊。”徐尘屿递给他。   音符飘出来,缓慢的鼓点和迷幻吉他音色散落四周,慢核音乐发出一种轻盈,朦胧,暧昧的质感,再配上满屋烛光,浪漫得无与伦比。   季松临突然转过身,他朝徐尘屿欠身,绅士般做出邀请:“徐先生,我能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徐尘屿将手放在他掌心里,笑道:“当然。”   舞步随着音乐摇摆,这是一支随性至极的舞蹈,两人拥着彼此轻轻走动,投影在墙壁上的两具影子纠缠着灯火,让正在上演的一切显得梦幻至极。   季松临想起他们的初遇,晚秋时节,在一个晚霞漫天的黄昏里:“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   徐尘屿点头,揽住他肩膀的手往左侧一带,舞步便向用一边摆动:“记得,就在这里,你当时请我听了一段音乐。”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季松临看着烛光中徐尘屿的脸庞:“你那天为什么会走进我的唱片店?”   唱片店位置偏僻不说,店面那么老旧,根本比不了毗邻的店铺,在商业和繁华中,这里是那般的不起眼。   徐尘屿双手搭去他脖颈处,目光缠绵地看着眼前人:“也许是命中注定,我注定会走进你的唱片店。”   灯火摇曳中,季松临以同样的目光凝视他。   “想什么?”徐尘屿不自觉把声音放得很低,配上他标准的发音,像晚秋十分的暮色,格外动人。   “我在想,”季松临缓缓开口:“这样的夜晚,再配上这样的音乐,很适合接吻。”   同样的话,徐尘屿也说过。   舞步没停,徐尘屿仰了点下巴,在即将亲到他的时候停下了:“还是你吻我吧。”   季松临搂住徐尘屿的腰,他今天穿了制服,腰身显得比往常窄了不少,一只手臂就能环过来,他俯身下来,徐尘屿知道季松临会吻他。   预想中的亲吻如期而至,季松临闭着眼睛,抬掌摩挲着徐尘屿的脸庞,月光似海洋,连穿堂而过的风都那么温柔。   情|欲点燃了空气,与烛光一起,愈烧愈烈,两个人的胸膛起伏不定,徐尘屿暗哑的问:“....你做好功课了么?”   季松临又凑过去,抱着人颠颠撞撞往后院的小屋走,嘴里含糊不清的说:“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等你和我一起实践.....”   这处本是杂物间,季松临经常在唱片店待到深夜,便改装了一间可栖身的小卧室,正中央有一张灰色布艺床,榻榻米上,堆了一沓沓磁带和唱片,还有一本艾略特的《荒原》诗集,纸张泛黄,页脚边缘微微发皱。   脚步凌乱,踩过磁带和书籍,徐尘屿背脊着陆在柔软的被衾上,两人才分开一瞬,他大口喘息着新鲜空气,下一刻季松临再次压过来,他已经赤|裸了上身,手臂一抬,摸到了徐尘屿的纽扣,略显笨拙地解开第一颗,接下来是第二,第三颗.......   两人在彼此身上攻城略地,季松临俯首埋在他肩窝处喘息,右手拽紧了徐尘屿的掌心,里面全是汗水,也不知是他的,还是他的。   “松临....慢点...”徐尘屿一手攥紧被子,仰高脖颈,情不自禁的喊他名字。   “....别紧张,我会很小心的....不会弄疼你。”季松临放开徐尘屿的脚踝,他压低身子,轻轻的吻他的眼睛,像是再说,我会很温柔很温柔的。   紧张感在安抚中融化,衣裳裤子一件一件褪去,胡乱堆了一地,这是真正的坦诚相见,季松临动情地吻着徐尘屿,从头发丝到脚后跟,把他的呼吸,心跳,触感,都拿了去,他占据了他的每一寸。   溶溶月色坠入了季松临的眸子,徐尘屿在绝顶欢愉来临时勉强睁开眼,他看见季松临健硕的身材,流汗的鬓角,还有那流畅的肌肉,搂抱着他的结实双臂,目之所及处都是心动的遗骸。   窗外是一川风月,他们切肤相拥缠绵良久,直到烛光泯灭,仍然不死不休。   作者有话说:   22是徐尘屿名字笔划,24是季松临名字笔划,99代表两人的感情长长久久。 第36章 亲密合照   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徐尘屿也没醒来,厨房一直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店里还没来电,只能用液化灶。   今天的早餐是蔬菜粥,玉米粒,胡萝卜,新鲜香菇,花椰菜分类装碟,季松临手拿汤勺,站在灶台前熬粥。   昨夜仿若一场旖旎的梦,不停在季松临脑海中放映,他想起徐尘屿俊逸的脸,嘴角的小梨涡,腰身结实的肌肉,滑如凝脂的脚踝......他想着想着,心口那只不安分的小鹿横冲直撞,但同时,他又有一种无比踏实的感觉,大概是因为无论身和心,终得到了深深的契合。   推开房门,里面弥漫着潮湿黏腻的气息,夹杂着麝香味,贪睡的人侧着身子,用被子捂住脑袋。   季松临走过去,他轻手轻脚地拿开棉被:“起床啦,我做好了早餐。”   徐尘屿哼唧两声,半眯着眼:“我腰酸背痛,让我再睡会儿。”   藏在棉被下的人光洁溜溜,一眼瞥过去,从锁骨开始,往下全是红痕,那是欢爱后的印迹,看得季松临脸红耳赤,却又忍不住勾起嘴角。   “你还好意思笑?”徐尘屿抬手,弹了他一个脑蹦:“是谁害我起不来的?”   “抱歉,我的错,”忙收敛笑容,季松临俯身过去 ,一手扶住徐尘屿的腰:“我给你揉揉。”   指尖才触摸到皮肤上,带起一连串鸡皮疙瘩,徐尘屿咯咯笑了两声,他忍不住挺了挺腰,一把攥住季松临的手:“好了,别揉了.....我怕痒.....”   厨房传出饭菜香,袅袅飘过来,季松临在他眉心落在一个轻吻:“饿不饿?”   徐尘屿有气无力的点点头:“睡着的时候不觉得,醒过来还真有点饿了。”   伸手揽住他后背,季松临要把人拽起来:“我煮了粥,还煲了一锅鸡汤,先起来刷牙洗脸,马上就能吃了。”   季松临今天穿灰白格子衬衣,纯棉质感,摸上去很软,就像干燥的麦穗,他他刚洗过澡,浑身散发着清香,挺好闻的,徐尘屿将下巴磕在季松临肩上,懒洋洋地靠在他怀里。   就着这个姿势,徐尘屿说:“你换了新的沐浴露。”   毛绒绒的脑袋不停往季松临颈窝凑,他痒得很,缩着肩膀说:“柠檬味的。”   徐尘屿贪婪地嗅着他的香:“嗯,好闻,我喜欢这个味道。”   “你也去洗,洗完跟我一个味儿,”季松临不许他赖床了,拽着他胳膊,要将人拉起来。   “一个味道也没你身上好闻....”徐尘屿耍赖地拥着季松临:“不想动,再抱会儿。”   冬季的阳光不算刺眼,轻轻柔柔地穿过玻璃窗,徐尘屿眯起眼睛笑,弯成了小月牙,嘴角露出两个深深的梨涡,他喜欢季松临的温度,喜欢他的怀抱,季松临也喜欢徐尘屿的味道,喜欢他的粘人。   季松临背靠墙壁,长腿蜷缩搭在床板上,手臂环抱着徐尘屿,他也非常享受这样的相拥,没有欲|望和旖旎,而是温柔的,亲昵的。   闭上眼睛,仿佛是个再美妙不过的梦,与爱人轻轻相碰,梦都有了甜味。   “您好,请问店主在吗?我们是供电部门的运维人员。”   一声洪亮的嗓音惊醒了清晨梦境,季松临放下长腿,徐尘屿睁开眼睛,表情闷闷的:“你打了保修电话。”   “嗯,十点多打的,没想到他们速度这么快。”   “好了,快起床,”季松临瞧他可爱得紧,笑了笑,拿过棉衣给他裹严实,他一扬手表:“都十一点半了,吃了早餐还得搬东西。”   “哎,”徐尘屿恢复正经,他拽住他胳膊:“租房的事真的不要我帮忙么,至少也可以.....”   话还没说完,剩下的言语被季松临一个轻柔的吻堵回去了,停下时,季松临屈指刮了下他的鼻梁:“人呢,我收下了,钱,你留着。”   房门才带上,季松临又推开门缝:“你衣服脏了,记得穿我的。”   换上干净的衣服裤子,去堂院心洗漱好,徐尘屿转出后院,店里就来电了。   皮肤黝黑的供电师傅从楼梯上退下来,一边脱绝缘手套,一边说道:“电表箱没问题,只是空开烧坏了,我给你换了个新的。”   季松临递过去一瓶矿泉水,说着:“谢谢师傅,麻烦您了。”   “不麻烦,这是我该做的,”师傅扭开瓶盖,喝了口水,他见了满屋残烛,特意提醒道:“小伙子,冬季天干物燥的,你烧蜡烛可得注意安全,还有店里的电器,如果不用了,一定要关闭电源,这条街的线路太老了,一过载就会跳闸......”   季松临微笑着点头,谢过师傅后又留他吃早餐,那师傅把钳子和扳手装好,拉上工具包拉链:“我还要赶去下一家抢修,就不打扰你了。”   季松临又说了句谢谢,送走了供电师傅,转身时,就看见徐尘屿穿着薄毛衣,站在橱柜旁,摁了两下开关,一边笑嘻嘻说:“哎,亮了。”   “不是给你准备外套了么,你倒好,穿件毛衣就出来了,”季松临给他押回去,裹好了棉服,领着人去吃早餐。   徐尘屿拿着银勺在粥里搅来搅去,看起来甚难下口的模样。   “怎么了,早餐不合你口味?”   他犹豫片刻,才低声说:“我....不太喜欢吃花椰菜。”   这人还真是别扭得可爱,不是说除了鱼都不挑嘛......季松临将他面前的粥端过来,一点一点把里头的花椰菜挑出来,笑着埋汰他:“小孩子才挑食,你都多大的人了。”   虽然季松临嘴上指摘他,神色和动作却透露着宠溺,徐尘屿心下一软,说着不用这么麻烦,又连忙把碗抢回去,乖乖喝下了一口:“磁带和黑胶全部搬回四合院么?”   “路有点远,一来一回得四个小时,”季松临说:“而且我怕外婆多想,还没跟她讲这个事。”   澄亮鲜美的鸡汤呈在白瓷碗里,季松临特意把鸡胸肉剔下来,那块肉最嫩,也最鲜,他舀好了汤,把瓷碗放去徐尘屿面前,才开始舀自己那碗。   徐尘屿咬了一口鸡胸肉,挺鲜嫩的,他咽下去:“要不搬去我公寓,走南武路,最多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你那里还够放么,”季松临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唱片。   “还有一间杂物房,里头只有一张小木床,保准儿够。”   想了想觉得方案可行,两人便敲定了接下来的行程。   店里有七排架子,每张架子至少存放着100张黑胶,还有数不清的磁带,两人吃完早餐就开始搬东西,季松临的车不算宽敞,只能来回跑,后座和车厢每次都塞得满当当。   徐尘屿坐在副驾驶,他撑着头往外看:“今天天气不好,有点冷。”   季松临也偏头看了下:“可能要下雨了。”他抬手调车里的空调,不一会儿就暖和了起来。   路过巷口时,徐尘屿兴奋地拍了拍季松临的手,她指着苏阿姨的早餐店:“那家店的小笼包特别好吃,还有蒸饺,我每次路过都买两笼,咱们明天早上去吃。”   季松临双手把着方向盘,微笑着说好。   今天的最后一趟,两人搬得大汗淋漓,算了算,车子起码来回跑了四五次,一直忙活到下午七点。   黄昏吹来了柔软的风,天际中的云烟随之浮动。   公寓的大门还开着,客厅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黑胶,两人累得不行,头对头地倒下了,躺在一堆黑胶上歇息。   徐尘屿平躺在地上,扬高脖颈,双手无力的垂在两旁:“估计再搬两天就能搬完了。”   季松临也躺着喘气:“我请个搬家公司吧,一次就能打包带走。”   “哎别.....”徐尘屿挪了下脑袋:“咱俩现在是无业游民,反正闲着也没事,就当锻炼身体了。”   唱片店每一处东西都是季松临的心头宝,请搬家公司等于亲眼看别人拆了自个儿的珍宝,徐尘屿才舍不得呢,他宁肯自己多累点。   “咚”一声,不知道从哪掉下了一本相册,正巧砸在季松临脚边,惊起了纷纷尘埃。   “这是什么,”季松临拿起类似书籍的小碎花硬壳本:“咦,是你小时候的相册。”   徐尘屿盯了相册片刻,他摸着下巴,说:“我知道了,肯定是我妈拿过来的。”   翻开第一张,软糯可爱的孩童躺在床上,嫩藕似的小腿露在外面踢蹬,一头毛茸茸的黑头发贴着头皮,季松临不由得笑弯了眼睛:“这是你几岁,胖乎乎的,不过你从小就这么白啊。”   “大概一岁半岁吧.....”徐尘屿从他身后抱着他,下巴搭在季松临肩膀,他抻了抻白嫩的手臂:“我读初中那会儿觉得自己太白了,天天去操场打篮球,还想着能晒黑点呢,结果一个暑假下来也没什么用。”   “天生白的人晒不黑......”   “男人要那么白干嘛....”徐尘屿拉过季松临的手,羡慕地说:“我想要你这样的肤色。”   “白也行黑也行,都没关系,”季松临眉眼里带着甜甜的笑:“你怎么样都好。”   徐尘屿把玩着他的手指,听得美滋滋的。   翻相册的动作没停,第三页的徐尘屿大概七岁,站在望不到尽头的八达岭长城脚下,手里举着一个彩虹棒棒糖。   徐尘屿歪着脑袋:“这是什么时候拍的,我都不太记得了。”   照片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留住了旧时光,徐尘屿看着过去自己,萌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身为成人的自己翻开着从前的印迹,仿佛观摩了别人的人生。他突然觉得,他和季松临的合照实在太少,倏忽直起身,跑进了小暗房。   “你干什么去?”   “拿相机。”   等徐尘屿折回客厅的时候,手里拿着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柯达,他走到季松临身边盘腿坐下:“过来点,我们拍张合照。”   “怎么突然想拍合照......”季松临虽然这么说着,身体却很配合,肩膀挨上了徐尘屿的。   咔擦,咔擦,咔擦。   一连摁了三张,徐尘屿把相机转回来调整参数,慢悠悠地说:“以后可以留着看,做纪念嘛。你想想,咱俩现在27,8岁,每年拍一张,拍到80岁,多有意思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盘着腿,额前一缕碎发翘起来,从季松临的视线看过去,只觉得他又可爱,又生动。   “刚刚参数不对,再来一次,”徐尘屿又一次举起相机,镜头倒转过来,对着两人。   季松临立马直起腰,他摆出标准的笑容,摁下快门那一秒,徐尘屿突然勾住他脖颈,凑过去,吻住了季松临的唇。   唇瓣柔软,仿若还能尝到那股柠檬香,咔擦一声,底片抓住了这一幕的永恒。 第37章 姻缘早定   等季松临反应过来,徐尘屿已经离开了他的唇,又低头摆弄着相机,一边喃喃道:“哎,手抖了下,也不知道焦距对准了没。”   季松临不由自主地抬起手背,摩挲着自己的唇,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徐尘屿,好像.....好像刚刚离开得太快了。   仿若感受到对面炙热的目光,徐尘屿抬起脸庞,狡黠一笑,坏声说:“你这副表情,会让我误会的。”   季松临抿着唇,挠了下后脑勺,他低下头去,假装翻相册:“整天没正行,你瞎想什么呢.....”   对面的人垂下明亮的双眸,长长的眼睫颤而又颤,嘴边含着一丝笑意,纯得不行,看得徐尘屿恨不得当场咬他一口。   似乎翻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季松临举起相册,抬到徐尘屿跟前,他微微睁大眼睛,说:“这张相片......”   “怎么了?”徐尘屿约莫是没瞧清楚,他往前挪了点。   徐子华抱着九岁的徐尘屿,笑得一脸灿烂,父子俩在故宫门前拍了一张照片,身后人潮拥挤,从构图上来讲,这张照片并不算上层佳作。   徐尘屿没看出来季松临在震惊什么,直到他把手指落在一个角落里,那是个小男孩的侧影,有个微胖的老奶奶牵着他,小男孩穿着发白的校服,背着蜡笔小新的卡通书包。   季松临不可置信地说:“这个小孩.....好像是我,我小学时候背的书包和他的一样。”   这下轮到徐尘屿震惊了:“真的假的....”   “你看这,他书包后面缀着一个米奇挂饰,”季松临往身后的包里找东西,最后拿出一串钥匙,上面也坠着米老鼠饰品:“我还记得,这是我母亲带我去游乐园的时候买的,我当时觉得太贵,不肯要,那老板非说是限量版,哄着我母亲买了它......”   徐尘屿取过他指尖那一串钥匙,用食指把挂件挑出来,小心又仔细地翻看,米奇的红衣边缘泛起毛球,黄色的鞋子有点发旧,挂饰无论大小还是造型,和照片小男孩背包上的一模一样。   徐尘屿看着照片发愣,他陷入了不可思议中,胸腔中不停有热意往上涌,半响没有言语。   这张照片为季松临那一句‘你为什么走进我的唱片店,’做了最好的注解。人生中某些事冥冥自有定数,缘分用玄学来讲,是浪漫主义,用科学来讲,是量子磁场,若是要用一个词语概括,只能叫做命运了。   不可思议的想了一会儿,徐尘屿回过神来,低低叹了一声:“如果真的是你的话,未免也太神奇了。”   季松临坐在他对面,抬手替徐尘屿掸掉肩膀的灰尘:“我有没有跟你讲过,唱片店遇见你的那一天,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徐尘屿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什么梦?”   季松临眨了眨眼睛,他回忆着:“一些很零碎的场景,在机场,在地铁,在拥挤的街道,你脚步匆匆,我也脚步匆匆,我们擦身而过......”   莫名的,徐尘屿想起初遇,想起黄昏和晚霞,想起他鬼使神差的走进了他的唱片店。   季松临手掌上滑,摸到了徐尘屿的侧脸:“也许是真的呢,我们很早就相遇了,只是没有认出对方......”   但无论错过了多少次,耽搁了多少年岁,要相逢的人总归会相逢。   梦境似乎幻化为现实,现实的具体勾画了眼前人的模样,徐尘屿着迷地看着自己的爱人,那眼神就像看着一件稀世珍宝。   徐尘屿抬掌盖住他的手,偏头感受他掌心的温暖,他低叹了口气,浅浅地笑着。   季松临问:“作什么叹气?”   ”没什么,”徐尘屿摇了摇头,他小心地拿起那张照片:“就是觉得,遇见你真好。”   缓缓说出这句话,季松临便笑着倾身过去,珍贵又轻柔地吻了吻徐尘屿的眼睛,又轻轻地吻了下他的小梨涡。   气氛到这里酝酿很好,空气中全是甜腻腻的味道,被亲吻的人扬起嘴角,小梨涡更深了。   徐尘屿侧过左脸,示意季松临:“这边。”   季松临亲了他一下。   徐尘屿侧过右脸:“还有这边。”   季松临又亲了他的侧脸一下。   徐尘屿闭上眼睛,意思在明显不过了,他能感觉到季松临的呼吸再朝他靠近,一点一点的扑过来,带着清新的柠檬香,覆得他整颗心暖烘烘的。   “哐当”一声闷响,铁盒子噼里啪啦滚落一地,那是一锅虫草炖乌鸡,汤水还冒着热汽。   徐尘屿当即睁开眼,视线错开季松临的肩膀望过去,他脑袋里“轰隆”的响,像是炸开了一场核爆,击得他颅内碎片乱飞。   吴语铃脸色煞白,站在凌乱的大门口,她一手捂住嘴巴,身子脱力般靠在墙角,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她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里头的人分明还是自己的儿子。   她看到了什么?   季松临转过脸时也愣住了,他看见吴语铃眼里闪过错愕,恐慌,甚至还有一丝厌恶,尽管不多,但也深深刺痛了季松临。   沉默,漫无边际的沉默。   三个人谁也没敢动,也没说话,小公寓充斥着巨大的诡异,双方僵持着,不进也不退,同时形成了一种束手无策的僵局,世界仿佛静止了,只剩下寒风,残月,乌云,和屋檐下那叽叽喳喳吵闹的倦鸟。   人受到刺激的第一反应是自我保护,吴语铃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她想逃走,但脚底像是灌入了千斤坠,怎么也抬不起来。   “妈.....”徐尘屿嗓音干涩,他看着吴语铃这个样子,心里难受得不行。   微弱的一声彻底把吴语铃从难以置信的神游里拽回来,她停住往外撤的脚,无措地摸了下长发,在两人惊慌失措的目光中,终是迈着沉重的脚步跨进门。   季松临和徐尘屿倏忽从地上站起身,两人都低下头,塌着腰。   季松临很想在这个时刻说点什么,哪怕打个招呼都是好的,但他就像被强力胶封住口齿,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请你离开,让我们母子俩单独谈一谈,”吴语铃没有大发雷霆,但那声音很冷,冷得没有一丝温度,像一座零下四十度的冰窖。   季松临张了张口,想喊一声阿姨,但他哑巴了似的,攥紧拳头,垂着脑袋走过吴语铃身边,他甚至没敢回头看徐尘屿一眼,那一步一步走得缓慢,全部踩在了他心上,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漫长,等轻轻带上门的那瞬间,季松临才颓然地靠墙滑落。   大门隔绝了外面的世界,公寓里只剩下母子两人对峙,空气中溢满窒息感,吴语铃捂住胸口,感觉每一次呼吸,肺都扯得生疼。   “妈...您怎么过来了...”徐尘屿小心翼翼地开口,喊了一声脑子就陷入了空白。   吴语铃勉强抬起头,克制着颤抖的双肩,她弱弱地问:“你们在干什么?”   不轻不重的责备,也算开启了一个话头,但是徐尘屿没敢吭声。   ”我问你们刚刚再干什么?”   他还是不敢回答。   片刻后,吴语铃声音里有了哭腔,她一掌捂住心口的位置,试探地问:“你们...在谈恋爱?”   “妈……”徐尘屿垂在两侧的双手攥成拳头,“你先坐下,坐下说。”   吴语铃没动,她抬头看了看他,低下头去,半晌后,才又抬头定定地看着徐尘屿,她强迫自己冷静:“这样,你...你先跟我说说...是怎么开始的?”   尽管吴语铃沉下嗓音,却也听得出尾音颤抖,也听得出里头的支离玻碎。   徐尘屿咬紧嘴唇,咬到了干裂的死皮,他脑子里快速地过着句子,用他的巧舌莲花,用他的辩论技巧,他从前在大学也辩过与同性恋相关的话题,那一场还拿了最佳辩手,但此刻,他脑子嗡嗡乱响,坦克似的碾过他的理智,残留一片又一片碎渣。   “说话啊....你哑巴了?”吴语铃的质问不算大声,一字一句却像生生从舌尖扯出来的。   徐尘屿哪里听过她这样的语气,舌头当即打了个死结,他试着张了张口,喉咙里像是卡着一滩血,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母子俩面对面站着,十多分钟过去了,僵局仍然毫无动静。   吴语铃被他这副态度弄得窝火,她脚步不稳后退两步,腿肚子撞到沙发。   “妈....您小心....”徐尘屿伸出手,却不敢扶母亲。   吴语铃重新站稳,她尽力调整思绪和呼吸,在沙发落座,随意丢掉了暗绿条纹的挎包,包包不轻不重砸到茶几,镜子,口红,银行卡,钥匙一骨碌从缝隙处掉出来,滑稽地搅成一堆乱麻。   “我问你,是谁主动的?”吴语铃语气开始起伏:“那小子追你,他勾引你?”   “没有!”徐尘屿立即反驳,后面的话音却弱了:“不是....不是这样的......”   吴语铃被儿子的眼神刺痛了,那是小狼崽护食的眼神,带着惊慌却又一腔孤勇。   “不是您想的那样....”徐尘屿悲哀地看着母亲,恳求道:“您....别说那种话.....”   这种语气,不由得叫吴语铃愣了愣。   从小到大,吴语铃给他最大限度的自由,甚至连句重话都没说过,她今天震惊到极致,脑袋一片空白,等稍微冷静一点,才意识到自己口不择言,她叹了一口长气,失去脊骨般窝在沙发上,佝偻着背,盯着地上那堆杂乱无章的物件。   吴语铃整个人呈颓唐的姿势,她垂着头,过了好一会,冷冰冰的声音才再度响起来:“从你师傅的葬礼上我就觉得不对劲,我还安慰自己,你们只是好朋友......”说到这里,她冷哼了声,难言的情绪再度翻涌而来:“好朋友?你们就是这么个好法?啊?”   质问和责骂声都很轻,没有歇斯底里,没有痛哭流涕,但徐尘屿不敢出声,他怎么也想不到他们的感情,会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吴语铃眼皮底下。   不合时宜,一切都不合时宜。   “妈.....请您给我一点时间.....我想想怎么跟您说.....”徐尘屿踱步到她身前,跪下去,他弯腰的那一刻看见了吴语铃眼眶红了。   即便是徐子华的葬礼上,徐尘屿都没见过母亲落泪,长辈不会让自己脆弱的一面展现在孩子面前,他们要做孩子的大海,也要做孩子的城墙。   徐尘屿一怔,心脏揪起来的疼,他伸出了手,但也不知道是该拍拍母亲后背,还是递给她一张纸巾。   吴语铃重重地抹了把眼泪鼻涕,眼睛还红着,她作了好几次深呼吸:“你们一起多久了?”   “一个月....”徐尘屿老老实实的回答。   “一个月...一个月.....”吴语铃呢喃着,她揉了揉眉心,像是累极了:“那时间还不算长,这段感情...能不能断了?”她没有用命令式的口气,而是商量,也像恳求。   “不能!”几乎是毫不犹豫,徐尘屿梗着脖子,他明知道这样会刺激到吴语铃,但他舍不得,就算说一句谎话,也舍不得。   吴语铃瞪大眼睛,这次的泪水没有掩饰,从她略显苍老的眼角淌下去,变成了水珠子。   “妈......对不起.....”徐尘屿脑袋几乎快垂到了地上。   吴语铃压抑着自己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双手死死扒住布艺沙发,揪出了些许白絮,她在等着他说。   徐尘屿终于恢复了语言功能,他破碎地组织着句子:“我们刚刚在看照片,就是....就是我九岁那年,老爸带我去故宫玩,拍了一张照片.....照片....照片呢.....”他猛地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从那堆黑唱片里刨照片,又踉跄着跑回来。   “妈,您看...就是这张照片....”徐尘屿语无伦次,他把照片举到吴语铃眼前,跪在冰冷的地板上:“这个小男孩.......他就是季松临.....我九岁的那年就遇到他了.....” 第38章 相爱无罪   吴语铃蹙眉,她奇怪地看着儿子,看着他手忙脚乱,看着他惊慌失措,但她根本听不明白他在表达什么。   她也从没见过这种模样的儿子,从小到大,徐尘屿一直都是标准的乖孩子,读书好,成绩棒,初中毕业上重点高中,高中又考上了一流大学,吴语铃印象里的儿子,是那种戴红领巾,站在主席台发言的好学生。   他自然是淡定的,是冷静的,也是有魄力,有担当的。   可眼前这个人呢,顶着糟乱的头发,红着眼眶,说话颠三倒四,行为举止惊慌失措,哪里还有一丁点儿面对毒枭稳重如山的模样.......   吴语铃满眼心疼,很奇怪的是,她却在儿子慌乱的叙述口吻中感知到了他对那男人的爱意。   徐尘屿陈情着,仍然是不知所云的口吻:“我是在一个唱片店遇见他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进了他的店,直到我看到这张照片......妈,是注定的,老天爷就是要让我遇见他......”   听到这里,吴语铃才稍微明白了点,她吸着鼻子,声音是破碎的:“那又怎么样呢?人这一生要遇见多少人啊,你才二十五岁,你往后还有五六十年要过呢......你....你就跟一个男人?”   对于这个儿子,吴语铃从没想着要他封侯拜将,也没要求他衣锦还乡,作为母亲,她唯一的期望不过是他平安健康,有一个和乐美满的家庭,这....难道还是奢望了?   徐尘屿声线颤抖,他试着解释:“我在网上看到过,人与人相遇的几率是二十八万五千分之一,相识的几率是六千万分之一,我跟他是亿万分之一的概率.....妈.....我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   第一次爱,第一次被爱。   吴语铃高跟鞋踩到了地上的物件,但她没管,情绪一直在悲伤和悲愤间来回跳跃,她缓着气说:“那你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你还这么年轻,为什么要自断后路呢.....”   徐尘屿壮着胆子,问她:“如果这么容易的话,你当初为什么要嫁给老爸,老爸走了以后,你为什么不再婚!”   两个‘为什么’问得吴语铃哑口无言,她愣了愣。   吴语铃露出了尖锐的那部分,她声音稍微大了一点:“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这能一样么?”   “怎么不一样了,”徐尘屿攥着照片,捏皱了边角:“那您能不能告诉我,爱女人和爱男人,到底哪里不一样?”   吴语铃抬起脸庞,死死地盯住儿子:“你年轻,你恋爱比天大,你可以无视我的担心,你知道后面的路有多难走么?生老病死,你们能一个个挨过去?不能结婚,没有孩子,还要接受外人异样的目光,接受那些恶意的污言秽语,你想没想过这些事!你傻不傻!”   最后一句,她声音提高了三倍,今夜压抑的所有情绪猛地爆发,吴语铃双肘抵住膝盖,她捂住脸小声哭起来。   “我明白,我都想过,可是对不起.....”徐尘屿双肩耷拉,他垂下脑袋,只能喃喃道:“妈...对不起....”   呜咽声断断续续,在空荡荡的夜里回响不息,徐尘屿小声道歉,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尽管在内心深处,他从未觉得相爱有错,但看着吴语铃泣不成声的模样,他也不得不承认,为了自己的爱,伤害别人的爱,他是自私的。   不知过了多久,吴语铃的泪熬干了,干巴巴地糊在两颊,她固执地不看儿子,把头扭朝一边,盯着地上浮动的阴影:“你不是对不起我,你是对不起自己。”   徐尘屿双膝擦着地板,他挪过去,这个角度看得见吴语铃的眼睛:“妈...您是觉得我恶心吗?”   一句话把吴语铃的视线引回来,她脸色复杂,带有岁月褶皱的双眸里闪过很多东西,有无力,有爱怜,也有心痛。   徐尘屿将掌心掐得泛白,他盯着母亲的脸,不敢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只要母亲说一句恶心,足以诛了徐尘屿的心。   时间滴答滴答溜走,空气中静得像宇宙黑洞,徐尘屿膝盖跪到麻木,指甲掐破了他的皮肉。   她胸腔中汇聚了千言万语,不管是责问还是重话,都离不开一个“爱”字,良久后,吴语铃才呆滞的摇摇头。   直到这一刻,徐尘屿才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方才几乎要把他压垮的那根稻草轻了一点点。   吴语铃双手胡乱地抹脸颊,她用力极大,扯得皮肤通红,这次开口,语气明显平和了很多:“你还记得小区二单元那个韩伯伯吗?”   徐尘屿低垂着脑袋点头,小声说:“记得.....”   吴语铃把目光转向窗外,眺望着深沉的黑夜,她缓缓说道:“韩大爷今年七十五岁,没有老伴儿也没有子女,日子过得有多清贫,你也看得到......”她强忍着眼泪,但那温热的液体却像断线的珠子,一大颗一大颗落下来:“他当年也有一个同性爱人,两人爱得轰轰烈烈,为了在一起,什么离经叛道的事都做了,可是你知道吗?在那个年代,同性恋叫流氓罪,他坐了七年牢,出来后工作没了,情人也跑了.......”   流氓罪这三个字深深刺痛了徐尘屿,无形中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   吴语铃吸了一口气,她眨眨眼皮,想要赶走氤氲的雾气:“我知道社会在进步,这个时代比起过去要开放得多,”她蹲下身,与儿子平视,终于说了点心里话:“我也知道爱本身是没有罪的,但我舍不得啊,你是我唯一的儿子......”   徐尘屿明白了,明白了母亲的用心和担心,她害怕儿子活在流言蜚语里,也害怕周遭投来的奇异目光,更害怕百年之后她走了,留下孩子独身一人。   “妈,我不是离经叛道,我只是.....”徐尘屿拼命组织着语言:“我只是....选择了顺从自己的心....”   时间到这,已经过了四五个小时,夜色弥漫,扬起冬季特有的荒凉和寒冷。   吴语铃目光幽幽地搭在地上,夹杂着丝缕白色的发丝随风轻轻拂动,在贬骨冷意中,她看起来只有一小点黑影。   徐尘屿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就这么跟吴语铃耗着,他也不辩驳,也不作过多解释,只是跪在母亲面前,一直跪着。   吴语铃视线上移,注视着徐尘屿,那眸子里仿佛有一面时光镜子,透过他,看见了别的人,她自嘲道:“有时候你和你爸还真是像,样子像,性子也像,你还不知道吧,他当年坚持要做缉毒,我偷偷跟他生气了好多次,他也不让我.....”   说到这里,吴语铃停顿良久,她垂首看着徐尘屿,用干燥的手掌轻轻拍了拍儿子发心:“你跟你爸太像了,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   像是找回了一点思绪,徐尘屿跪在地上,作好了长谈的姿势:“妈....我们好好谈一谈...”、   见吴语铃情绪稍缓,徐尘屿第一句就是:“我不会,也不能跟松临分开。妈,我知道您很爱老爸,不然您也不会坚持这么多年,我也明白,爱既坚强又脆弱,对于松临,不是一两句喜欢就能说清楚的,他不止是我的爱人,他理解我的全部,这个世界上,光是要找到爱已经很困难了,更何况是理解,如果错过了他,我后半生都会遗憾。您的担心我全部明白,我也想过接下来的路并不容易。但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有勇气,有勇气走下去。妈,我这一辈都没怕过什么事情,可是我害怕....害怕我们不能在一起...您别逼我,成么?求您了。”   在亲情面前,父母好像永远都输子女一筹,吴语铃听得直掉眼泪,却像是认命了,她颓唐地说:“你打定决心了要跟他在一起,是吗?”   脑中迅速地掠过无数个场景,风吹麦浪,演唱会,淋过同一场雪,季松临给他唱过的歌,还有彩霞和晚风.....   “是....”徐尘屿抬起脸,皱紧了眉头,重重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我只能听这儿的话....要不然,疼得慌...”   院子里落了雨,冬雨来一次寒一次,季松临没地躲雨,他又不愿意走,就这么蹲在树荫下,一边抽烟,一边眺望着三十七楼的小窗户。   夜里风大,吐出的烟圈还没成型就被吹散了,黑暗的角落里,只看得见一个颓然的男人和他指尖闪动的微弱星火。   烟屁股捻了一地,片刻后就被雨水冲走了,夹杂着七零八落的枯叶,流进了下水道。   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根烟了,“啪”地打开烟盒,里头空荡荡的,跟季松临的心一样,他烦躁地抓了把头发,脑海里不住回放与吴语铃对视的瞬间,季松临不由得想到了自己的外婆,他有点害怕.......   就在这一刻,季松临好想徐尘屿,他特别渴望见他一面,哪怕是隔着人海,隔着三十七楼的距离。   他骤然起身,从树荫下冲出去,冷雨浇顶,寒风吹硬了他的脸,季松临就这么望啊望,仰得脖子都酸了,那扇小窗户依然空空如也。   小区里巡逻的保安撑着一把红色雨伞,他抬起手电筒,警惕地问:“谁?是谁在那?”   季松临恍然回首,措不及防被强烈的灯光灼伤了眼,他抬起手臂挡住脸庞。   “你是小区的住户吗?”保安举高手电筒,以进攻的姿势前进,他小心地迈着脚步:“怎么不说话?”   稍微适应了光线,季松临才把手臂拿开,他张了张嘴巴,却觉得自己说不了话,反胃的感觉顶到了喉咙口,好像下一秒就会吐。   保安上下晃动手电筒,从头到脚打量着季松临,即便淋成了落汤鸡,那张脸依然丰神俊逸,气质仪表堂堂,保安大哥顿时想起来,他见过季松临。   还是晚秋的时候,季松临怀里抱着一束漂亮的花,站在小区门口等人。   “是您啊,大晚上不睡觉,跑来院子里淋雨,”保安大哥好心地说:“您没事吧。”   话音才揉进季松临耳朵,他忽然蹲下身去,一手抵住墙角,剧烈的呕吐,像是要把心肝脾肾都呕出来,但他胃里除了酸水,什么都没有。   “哎别,您别在这吐啊,”保安大哥忙过去,一把拽着季松临胳膊:“喝多了这是.....” 第39章 冰雪消融   季松临从保安大哥胳膊下挣脱,他背靠墙根角坐下去:“抱歉......”   七八个小时没开口讲话,他嗓音沙哑,胃里翻腾的感受还没停息,直冲喉咙口,像是涌来了一波又一波海水。   保安大哥是个知心人,一看年轻人的模样就知道是为情所困,他蹲下身,把雨伞分他一半:“失恋了?”   季松临没说话,一个劲儿捶胸口,想要压抑那股想吐的冲动。   保安手摸下巴,自说自话:“噢,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跟女朋友吵架,被赶出来了。”   季松临颓然地靠着墙,仰高脖颈,还是不说话。   保安也在台阶坐下,他宽慰道:“其实很正常,年轻人谈恋爱就是喜欢吵架,不过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床头吵架床尾和。听哥的话,你现在上楼给你女朋友道个歉,保准儿哄好了。”   耳朵,脑子,胃部都在嗡嗡乱响,转个不停,带给季松临不同程度的烦躁,他侧过头:“不好意思,请您让我一个人待会儿。”   季松临知道这是来自陌生人的善意,尽管在一个很糟糕的情绪下,他仍然保持着风度。   保安大哥被噎了一道,他把手里的伞送给了季松临,识趣的站起身,临走时又说:“年轻人,开心点,人生没什么大不了的,分分合合都是常事,谁离了谁,日子都一样过嘛......”   季松临蹲在地上,他一臂环抱住自己,一手撑着伞转了会儿,小区的家家户户陆续熄灯,只余下三十七楼的小窗还亮着微弱昏光。   红伞下有一抹孤寂身影,季松临透过薄薄的伞面看着那束光,就这样看了一夜。   约莫靠着墙根角眯了会儿,季松临是被冻醒的,才睁开眼,一连打了五六个喷嚏,他把红伞往左侧移开,水泥路积攒了皑皑白雪。   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背着蜘蛛侠图案的卡通书包,他站在院子踩雪玩,平整的雪地留下一排七扭八歪的小脚印,他神色兴奋,刚刚抓起脚边的冰雪,就听到一声溺爱的叱喝。   “不听话是不是,初雪最冷了,你小心玩感冒了,”远处走来一个身穿貂绒大衣的中年女人,乌黑的长发挽起,脖子上系着一条墨绿色丝巾,她手里拎着早点袋。   女人一把逮住小男孩,搂去怀里,给他搓搓冻伤的掌心,一边温柔的说:“妈妈买了豆浆和小笼包,咱们回家吃早点去,下午再出来玩。”   小男孩窝在妈妈怀里,晃着小短腿,他稚声稚气哀求:“妈妈,再让我玩五分钟,好不好。”   “不可以!”女人佯装严肃,牵起小男孩的手:“先回家。”   母子俩在庭院里争执,季松临躲在红伞底下,愣愣地看着他们,准确的说,应该是看着那女人手里的早点袋子。   他突然想起来,本来和徐尘屿约好了第二天去那家铺子吃早餐,他还记得徐尘屿说苏阿姨家的小笼包很好吃,他记得他说这句话的模样,眼里闪着小星星,笑得梨涡特别甜。   季松临倏忽站起来,雪地中发出了“吱吱”声,红伞不小心顶到树枝,惊落了他一身霜华。   女人和小男孩同时转头,看着这个站在角落的落拓青年,女人警惕地抱紧怀里的孩子,不说由来拽着小孩走进楼梯间。   碎雪掉在季松临鼻尖,冻得他打了个冷噤,怕错过徐尘屿出门时间,他拿出手机,给徐尘屿发了条短信:“我去买早餐,下雪了,你在家等我。”   顺着小巷的石板路走,天色灰蒙蒙一片,周遭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雨雪洒在高低不一的瓦檐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季松临一直走到了巷口,才见到那家早点铺。   店里人迹寂寥,只有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坐在角落吃着豆浆油条,他身旁的矮几上摆着一方电视机,正播放着今年冬天最火的剧。   老板娘的粉色围巾沾着油渍,看起来不是很干净,不过她笑容亲和,说:“帅哥,买早点么?”   季松临神色有点恍惚,像是被冻得反射弧慢了几分:“嗯,我买小笼包。”   老板娘随手拿起桌上的抹布擦手,她笑着说:“我家包子的口味可多了,有蟹黄,有虾仁,有酱肉,您要哪种?”   季松临一怔,还没问徐尘屿喜欢哪种口味,他站在雪地里,望着那一屉屉冒着白色雾汽的蒸笼发呆。   “您想好了么?要哪种口味的。”老板娘又问了一句。   似才回过神来,季松临掏出红色的一百元,递过去:“每样口味都来一笼。”   “好嘞,您稍等,”老板娘动作利落,她拿起塑料袋,往白瓷碗一套,把热腾腾的蒸笼抬起来,每一层放着不同的口味,她开了三层,装好了三个塑料袋。   “喂,帅哥,”老板娘连忙从桌子那头追过来,拽住季松临衣角:“这是找您的钱。”   “哦,谢谢。”季松临整个人就像梦游,神色呆滞,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没收零钱就出了早餐店。   “哎,还有您的包子没拿呢,”老板娘倾过身子,赶紧拎起塑料袋,递给季松临。   季松临接过袋子,又愣愣地说了句谢谢。   老板娘看着青年走远的背影,撩起围裙擦了擦手,呢喃道:“这小伙子....神神叨叨的。”   小区门口有一家小卖部,店主是个老爷爷,他佝偻着背,手拿鸡毛掸子给货物架扫灰,感觉身后来了客人,转过身来:“您买东西啊?”   季松临看着一排香烟,看见了熟悉的红白包装,他平时抽芙蓉王,给钱的时候却说:“麻烦给我拿包烟,要万宝路。”   老板收了钱,从架子上抽出万宝路,细心地给他擦了擦灰尘,才递过来。   拎着香烟和早餐走到庭院,季松临又回到了那个角落,因为正对五单元楼梯口,只要徐尘屿下楼,第一眼就能看见他。季松临看了七八遍手机,电量显示2%,还是没有收到徐尘屿回复。   天儿太冷了,寒气呼呼往脖颈里钻,季松临冷得受不了,他撕了万宝路的包装纸,抽出根烟,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着。   白絮簌簌飘落,季松临用手背拂去塑料袋上的残雪,探了下袋子的温度,怕冷得太快,他拉开外套把脸庞和早餐一起埋进去。   徐尘屿站在楼梯口使劲摁按钮,今天的电梯好像比往常都慢,慌忙中,他偏头看了眼窗外,不过须臾间,雪更大了。   等不及了,徐尘屿一路狂奔,他没走楼梯,而是走消防通道,从这里出去,再走一里路就能到苏阿姨的早餐店。他跑到店里时双鬓挂着冷汗,四周都找遍了,也没看见季松临,他给他打电话,手机那头一直是占线的嘟嘟声。   “阿姨,您今早有没有见过一个高个男生,他穿着格子衬衣,他来您店里买了早点。”   “见过,”苏阿姨摆弄着豆浆机,装好一份中杯:“那帅哥买了三屉包子呢。”   “您知道他往哪边走了吗?”冷汗沿着徐尘屿额头滴落,没顾得上擦,辣得他眨了眨眼睛。   苏阿姨回忆着,抬手指向左边深巷:“好像是从这条路走的。”   连谢谢也没讲,徐尘屿迈步就跑,冷风刮着他的脸,吹得他衣摆鼓动,他一路狂奔,还不小心撞到了好几个路人,一脚刚刚才踏出院心,他倏地愣住,只见季松临一个人蹲在偏僻的墙根脚,穿着件单薄的格子衬衣,指尖夹着半支烟,浓密的眼睫凝了一层冰霜。   感应似的,对面那人猛地抬首,细雪纷飞间,他终于见到了三里开外的徐尘屿,视线在空中对接,季松临扯开嘴角,对他笑了笑。   徐尘屿猛地攥紧拳头,就这么看着他,慢慢朝他走去,那一瞬,季松临忽然生出一种感觉,天地间的雪似乎消融了。   徐尘屿走到他跟前,蹲下身去,瞧见他下巴冒出胡茬,眼下挂着两个黑眼圈,一种钝痛从胸腔深处袭来:“在这蹲了一夜么?”   季松临没回答,而是迟钝的问:“你怎么从这条路过来了。”   眼前的人冻成了雪人,徐尘屿伸手掸掉他发心的雪花:“冻坏了吧。”他的手微微颤抖,抬起来时想摸季松临的脸,中途却转了个边,拍了拍他满是灰尘的裤脚:“脏了,等会儿回家换条干净的。”   “没事,我不冷,”季松临扬起脸笑了笑,一如初见,落拓又动人。他从怀里拿出压扁了的早餐:“小笼包,刚刚在苏阿姨的店里买的,还热着呢。”   塑料袋捂着干瘪的包子,在空中一晃一晃的,折射着刺眼雪光,晃得徐尘屿心尖生疼。   季松临剥开装着肉包子的塑料袋,一层一层掀开,香味飘出来,他挑了个形状最好看的,递过去:“你尝尝,是不是平时吃的口味。”   徐尘屿强忍着难受:“你吃。”   季松临笑容没变:“我刚刚吃过了,这些是留给你的。”   徐尘屿看着他笑,酸涩感直涌胸腔,他缓缓呼出一口气,接过包子,轻轻咬了口边角。   季松临冻得牙齿打颤,像个牙牙学语的小孩:“好、吃吗?”   眼眶红了,徐尘屿使劲眨眼,压着自己作了个深呼吸:“好吃。”   “来,再吃一个,不然一会儿全冷了。”刚咽下去,嘴边又递来一个,季松临满足的看着他笑,好像包子进了自个儿肚子,明明昨天到现在他只吃了一碗粥,喝了一碗鸡汤。   季松临低头挑着没被压瘪的包子,一面喋喋不休地说着话:“忘记问你喜欢哪种口味了,我只好都买了,如果我回来的早一点,说不定能吃到刚出笼的,肯定比现.....”   话音被拥抱截断了,其实早在看到季松临蹲在雪地里的那一刹那,风雪仿佛刮过徐尘屿每一个神经,冷得他咔咔生疼,再也顾不得在庭院中央,顾不得周围来往的行人,也顾不得漫天大雪,他张开双臂死死抱住季松临。   扑过来的人力气不小,季松临本就腿脚发麻,被扑得一屁股坐去雪里,凉得他‘嘶’了声,他察觉到环抱着自己的双臂越收越紧,抱住他的人身子不住发抖。   “怎么了,包子不好吃?”季松临用手揉着他的后脑勺。   徐尘屿在他颈窝摇头,鼻息喷撒去锁骨处,掉进季松临衣襟,一直暖到了他的胃:“傻不傻啊你,都冻僵了。”   季松临视线往下一瞟,有点哭笑不得:“你才傻....……鞋子穿错了。”   徐尘屿左脚穿一只球鞋,右脚穿一只板鞋,仔细辨认,才发现他不止穿错了,还穿反了。季松临喘着粗气,他用手掌盖住徐尘屿裸露的脚踝,心疼地说:“怎么这么笨啊,连袜子都没穿。”   “我刚刚去巷子口找你,没找到,”徐尘屿手臂收得越发紧。   “我就说你怎么从大门口过来,”季松临轻手轻脚地拍他后背:“是不是冷,你在发抖。”   徐尘屿放开了季松临,看着他眼睛说:“嗯,院里太冷了,咱们回家。”   季松临冻得发紫的脸庞一直带着笑,他眉眼一弯:“我腿麻了,你拉我一把。”   徐尘屿扶住他的背,将人拉起来,接着赶紧别过脸去,他好像不能见季松临笑,他一笑,徐尘屿浑身就抽着疼,心都碎了。 第40章 别离开我   真的冻了太久,脚底像是灌了铅,季松临连上台阶都没力气,徐尘屿立刻蹲下身,他拽过季松临手臂,把人背起来。   “不用不用,我比你重多了,”季松临长腿一蹬,就要从他背上跳下来:“你先放我下来。”   “不重,”徐尘屿牢牢抓紧他的脚踝,走在风雪遽然的庭院里:“我平时负重越野也是这么练的,你别乱动就行。”   那双手抓得太紧了,甚至捏红了他的皮肤,庭院了铺面毯子一般厚的雪花,空气中起了迷蒙的白雾。   “累不累?”走了两三步,季松临掐了下他的脸颊,却摸到了一片潮湿,他吓得赶忙偏头,见徐尘屿眼眶微红,声音发抖:“怎么了,尘屿,你先放我下来。”   徐尘屿固执地不让他看,扭过头去:“没事,雪掉进来了,眯了眼睛。”   季松临不再挣扎,他乖乖地趴在徐尘屿背上,下巴抵住他肩膀,双手环住他脖颈,也不在乎周遭偶尔投来奇怪目光的邻居,徐尘屿迈着脚步,走一步就留下一个雪脚印,雪声飒飒娑娑,两人如墨浓的黑发上沾满了银栗,天地间似乎只剩下落雪和脚步声响,以及一对有情人。   电梯门打开,滚落的那锅乌鸡汤已经被保洁员清理干净,只留下一点稀薄痕迹,蜿蜿蜒蜒的油渍淌到了门槛处。   小公寓还是一派乱象,黑胶和磁带还没来得及整理,徐尘屿将季松临轻轻放在沙发上,他走到玄关矮柜里摸索出一双毛绒拖鞋,蹲在季松临身前,帮他换鞋子。   裤子被风雪浸湿了,冷冰冷地贴着季松临的小腿,捏在手里的脚踝冻得通红,骨头处呈现青紫,徐尘屿看着看着,那股酸涩感再次涌上心头:“你说你是不是傻,下那么大的雪也不知道找个地方避避。”   季松临浑身没什么力气,他靠在沙发软垫,垂着眼睫地跟徐尘屿认错:“我手机没电了,怕你下楼找不到我着急,就没走。”   徐尘屿伸手探他的额头,果然很烫,脸颊也有点泛红:“我去泡感冒药,你靠着歇一会儿。”   季松临一把拽住徐尘屿手腕,他仰头看着他的侧影,绽放了一个近乎孩童的笑脸:“尘屿,我错了,你别生气。”   被他握住的那只手臂不住颤抖,再也无法抑制,徐尘屿转过身来,将季松临揽在胸膛,他抱着他,抱得很紧很紧,将脸庞埋在他的颈边,心里酸涩,眼里也酸涩:“没生你气,我就是……以后别这样了,万一哪里冻坏了怎么办。”   “好。”   季松临无力地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他踌躇了很久,才轻声问:“我们的事,阿姨不同意是么?”   沿着他的肩颈线,徐尘屿藏起自己的黯然神伤,他没说话,而是摇了摇头。   季松临立即笑起来,声音都开心了七八分:“那就是同意了。”   徐尘屿没吭声,还是摇摇头,季松临有点发懵,他脑袋昏沉,想了会儿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又问:“那阿姨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啊。”   徐尘屿闷声说:“她会同意的,给我点时间,我会把一切都处理好的。”他还是死死抱着季松临,就如同被人遗弃的小动物般,舍不得撒手。   拥抱良久,快喘不过来气了,季松临拍了拍脖子上死命攥着他的手臂,示意徐尘屿放开,他与他面对面,笃定地说:“好,你也别着急,慢慢来,多久我都等。”   徐尘屿绷着脸,唇线往下垂,怎么看怎么悲苦。季松临那双眼睛却好似汪洋大海,波动的海浪由‘深情’二字构成,看一眼就溺进里面。   季松临笑了,他难得顽皮地用手指提起徐尘屿两边嘴角,逗他:“你笑一笑,我喜欢看你笑。”   手指仿佛抬着一只画笔,一点点描摹着徐尘屿微笑的模样,季松临不变的笑容里散落着细碎的光点,全部都是他不言而喻的温柔。   徐尘屿勉强扬了点嘴角,小梨涡不深,也没了寻常的光彩。季松临夹高他的脸庞,侧脸贴过去,蹭了蹭。   不过一夜时间,季松临下巴冒出点青色胡茬,蹭得徐尘屿脸皮发红,他鼓着腮帮子说:“胡子戳到我了。”   “那我去刮,”说着季松临就要起身。   徐尘屿扯着手臂将他拉回来,摁住双肩,摁去了沙发上:“你坐下,我帮你。”   身子越发绵软,额头更烫了,仿佛疲惫得连手臂也抬不起来,季松临瘫了似的缓着呼吸。   蓝色叮当猫的卡通杯冒着腾腾热汽,徐尘屿喂季松临喝下感冒冲剂,手里拿着一柄刮胡刀,他找不到电动的了,洗漱台上就放着这么一把。   徐尘屿一手拖住他的下巴,打了摩斯,季松临下半张脸淹没在白乎乎的泡沫里,他从没帮别人刮过胡子,做这一切的时候,动作极其小心,也不知道是不熟练还是别扭着手,刮一圈胡子,徐尘屿围着季松临转了360度。   季松临乖乖地坐着,仰高头颅,目光一刻不离地看着他,从昨夜开始,他就想这样看看他了,胡思乱想的情绪得到抚慰,害怕和焦虑也慢慢退化,他眼前只剩下徐尘屿俊朗好看的轮廓。   昨天哀伤的余韵还没过去,但只要彼此挨在一起,所有的不安都会被消解,徐尘屿心情终于好转了一点,,他慢慢地给他刮胡子,却问:“你老看我干嘛?”   “就是想看看你。”季松临咧着嘴笑了。   “你在害怕么?”刚刚在大院里第一眼看到的,不止是他的笑,那双桃花眼里还有无尽的恐慌。   徐尘屿用湿毛巾给他擦掉最后那点泡沫,在一片雪光里,对他说:“你放心,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季松临心潮辗动,他忍了一晚上,这才敢俯过身去,抱过徐尘屿,翼翼小心地请求道:“别离开我。”   徐尘屿一手盖住他后脑,揉弄着他的发心,却听见季松临一声又一声喊他的名字,就喊‘尘屿’两个字。   徐尘屿一颗心又暖又痛。   城市的人们太擅长离别,连再见也不曾细讲,季松临多怕他们会落了俗套,他从不曾求锋芒,不求天高地广,也不求扶摇直上,但现在,他想求一个徐尘屿。   徐尘屿费力地将眼眶里温热的液体逼回去,他就在季松临耳旁,小声道:“我不会离开你的。”   Z市的冬天愈来愈冷了,细雪没半点停下的意思,仍然绵绵不绝地四散飞舞。   那天之后,两人各自忙活起来,季松临曾经工作过的律师事务所来了活计,他的前任老板兼好友给他介绍了一单官司,一桩房地产民事案件,因为涉及的范围较广,季松临忙前忙后的收集资料,徐尘屿这边收到了岗评测试结果,他通过了,已经回局里上班去了。   算算日子,两人得有一个月没好好吃一顿饭或看场电影了,每次见面都是来去匆匆,今日天际阴霾,气候冷峭,寒风呼啸地掠过院堂。   季松临放下钢笔,他打开双臂伸了个懒腰,左右活动了下脖颈来缓解身体上酸痛。玻璃门外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他穿了深黑西装,衣襟前系着同色领带,鼻梁上一副银丝眼镜。   “孟师兄啊,请进。”季松临面带笑容,起身迎他,说话间还带有严重的鼻音。   孟师兄是季松临之前的老板,名叫孟子琼,他家里从祖辈到父辈都是法律出身的专员,有家底有人脉,取得硕士毕业证后他就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专接民事案件。   孟子琼关心道:“感冒还没好啊。”   “可能是天气太冷了,没事,吃了药了,”季松临拿纸张擤鼻涕,揉了揉鼻尖。   “资料准备得怎么样?”孟子琼手里端着两杯黑咖啡,怀里揣一包巧克力,递了一杯给季松临。   咖啡特有的醇香从杯口溢出,氤氲地升腾起来。   “差不多了,还有一些房产资料没理清,我下午约当事人去一趟现场,做最后的取证。”季松临将杯子凑近鼻尖,先嗅了嗅那股香气,才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唉,这门官司不好打。”   “这次辛苦你了。”孟子琼抬眼,用右手扶了一下眼镜:“说真的,要不是你答应回来帮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跟我还客气啊?”季松临靠着办公桌,环抱着一条手臂:“而且我最近刚失业,你就给了我一个单子,是我要谢谢你。”   近两年律师事务所的人员流失很严重,走掉的大部分同行都是积攒了经验和人脉的骨干人才,孟子琼正因为这事头疼,他神色一本正经:“松临,其实我今天还有点事找你商量。”   “什么事?”   孟子琼早已打好了腹稿,他表情诚恳且认真:“这两年所里的情况你也知道,同一时期的师兄师弟走得差不多了,同行间的竞争也很激烈。我希望你可以郑重考虑一下,入股事务所,做合伙人,以后咱俩一起干。”   “合伙人?”   “以现有的资产进行合伙投资,你我共同经营,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年底还能分红。我知道,每个律师都梦想能开一间属于自己的事务所,我可以向你承诺,三年后,只要你想走,我绝对不拦着。现在事务所人才流失,我一时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了,孟子琼请求道:“你回来吧,就当是帮帮我。”   冬日的阳光照在季松临身上,给他覆了一层眼皮薄的暖光,他垂首想了想,认真地说:“那这样吧,你给我三天时间,我会认真考虑这个提议的。”   “那行,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孟子琼抿着唇笑,拍了拍他肩膀,本出了门,他又折回来,扒着玻璃门缝:“对了,下星期就要开庭了,我先预祝你一切顺利。还有那盒巧克力是墨西哥产的,送给你外婆,代我向她问好啊。”   “谢了。”季松临举起盒子,朝他挥了挥,人走了之后,他端详了会儿,接着扯开包装纸的丝带,拿了一颗巧克力放进嘴里,厚重的香气中带着苦涩,手机滴滴响起来,页面显示着“尘屿”。   还没拿起手机,季松临就笑了,眼里像是闪烁着亮晶晶的星星。   徐尘屿柔声问:“你在干嘛?”   见不到人,季松临也能他在那头的表情,他应该会抿抿嘴唇,清浅的笑,两边嘴角露出一对迷人的小梨涡。   季松临甜甜地说:“想你呢。”   徐尘屿听得一声笑,梨涡收纳了楼道间所有的阳光:“我发现你现在可真是……”   “什么?”   又是一声轻笑,徐尘屿低低叹息了一声:“没什么,就是觉得你越来越会说话了。”   季松临不自知地笑着,说回正经事:“跟你说个事,刚刚孟子琼找我谈话来着,他问我要不要入股事务所,以后做合伙人。”   “那你怎么考虑的。”徐尘屿站到走廊的窗户旁,他指尖夹着香烟,燃了一半,只剩下半支了。   “还没想好呢,三天后再回复他,”季松临咀嚼着巧克力,苦涩味化了,嘴里都是厚实的香:“我听你的声音有点累,怎么了?”   徐尘屿弓下身子,手肘抵着窗户槛,背脊成了一道清丽的弯月:“我们队不是来了个新领导嘛,要求挺高的,这几天做的行动方案全被打回来了,得重做。”   “那你今晚又要加班了....本来还想着过来接你,一起吃个饭,”季松临耷拉了脑袋,一下就没了精神,思念让刚酿出来的巧克力香也变成了尖锐的苦味。   徐尘屿情绪很疲惫,但是听到季松临的语气反而吃吃笑起来:“真想我了?”虞兮正里。   电话那头的季松临静默片刻,他将手机贴近侧脸,低沉地说:“是真的很想你。”   白皙修长的指尖不住颤了下,深灰色的烟灰惊落一大段,隐没在楼底的花丛中,这是他们相知相许的第214天,哪怕隔着媒介设备听他的情话,徐尘屿的一颗心依然如野马脱缰,跳动不息。 第41章 枪王之王   徐尘屿将声音放得十分轻柔:“你明天有时间么?”   “明天?”季松临瞥了眼挂历,看清楚上面的日期:“应该有。”   “局里举办射击比赛,我进了最后赛段,你来看我比赛好不好,”徐尘屿低下头抿着唇笑,补充道:“还有,我妈也会来。”   听起来这像个拉进距离的好机会,季松临倏忽直了背脊,但他又有点担心:“阿姨见到我,会不会不高兴啊。”   “不会,”徐尘屿在心里笑他傻,安静了下,风声通过听筒灌进他耳窝,他说:“我们的事,我妈会同意的,再给她一点时间。”   季松临立即问:“那我要不要准备点什么?”   徐尘屿缓缓呼出最后一口烟圈,走到垃圾桶旁,碾灭了烟蒂,他回首,透过玻璃窗,看向大好的初春风光:“不用,你的人来就行了。”   话虽说不用准备什么,到了今天,季松临特意早起,他从城北跑到城南,去了上次那家花店,老板娘一眼就认出了季松临,他外表姣好,玉树临风的青年,高个俊脸,一眼足以让人难忘。   “先生,是您啊,”老板娘穿过花架,微笑着走过来,礼貌询问:“买花吗?”   季松临转着眼珠环视一圈:“请问有没有落日珊瑚?”   “您上次买的那个品种,有的。”老板娘低头看了下手表:“就是得让您再等等,我预定了八点送花,十分钟后就到了,您先随便逛逛。”   季松临在店里晃荡,店里花种繁多,多种气味杂合在一起,却也不冲鼻,老板娘接了一个电话,去铺子铁门处拿花,返回店里时手里捧了一团团,一簇簇的芍药,风吹过,摇曳得像一顷红浪翻腾的海。   “先生,您全部都要芍药么?”老板娘蹲在花架前挑选花枝,抬首问道。   “是的,”季松临踱步到一簇芍药花前,俯下身,深深吸了一口气,每一朵盛放的正好,吐出嫩黄的花芯球子,花瓣橘红一片。   “要不给您加几支百合,寓意百年好合,意头好着呢。”   看着一片繁花中皎洁的百合,转而联想起徐尘屿胜雪三分的肌肤,他低下眉眼:“也好,麻烦您。”   老板娘手拿剪刀除去多余枝叶,一支接一支扎着花束,她笑道:“我瞧您像行家,我的店里啊,没几个人客人会来买这个品种的。”   想到芍药的花语,季松临笑了笑,没接话,他付钱以后,抱着一大束烂漫的花,打开车门,轻轻放在副驾座位上。   初春的清晨阳光慢慢升起来,挡风玻璃上还留有昨夜的残露,停在斑马线外等红灯时,季松临偏头,看向副驾驶的一束花,思念就是在那一瞬间袭来的,他双手搭着方向盘,指尖有点焦躁地在其上轻点。   绿灯亮起的刹那,季松临直接从一档换三挡,紧跟着换五档,转动器飞快跳动,他深刻地体会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恨不得下一秒就飞奔至徐尘屿面前,窗外一排排路灯不停在他身后倒退。   这次射击赛面向社会,市里的融媒体中心也派来了记者,比赛场的入口车水马龙,季松临绕了七八圈,才找到停车位,他从后门转到前门,隔着防盗铁闸栏,看见了人群中的徐尘屿。   对上了彼此的视线,报以久违的微笑。   思念的情绪在胸膛中化得更加浓烈,季松临抱着花束的双臂顿时紧了紧,压瘪了一侧银白色的包装袋,徐尘屿大笑着向他奔跑,天际骄阳似一团金芒,照亮了他的心上人。   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季松临今天穿着黑色外套,配一件浅灰色的带帽卫衣,脚上套一双白色球鞋,是徐尘屿喜欢的那种打扮,年轻又有朝气。他穿越人潮,望着前路,眼睛里只有那个皮肤白到发光的男人。   被安保室的保安拦了下来:“先生,请出使您的身份证。”   花束换了只手,季松临从衣兜里拿出证件,填了表格,徐尘屿拨开汹涌人海,一步一步向他挪过来,这时候,广播播报突然响起来:“请3号,5号,8号,11号,17号,24号选手到赛场集合!请以上选手尽快到赛场集合!”   徐尘屿背后贴着8号的标志,何志南不知道从哪头冒出来,急冲冲地推着徐尘屿双肩喊他走,他焦急回头,朝季松临比划了一个手势。   两人隔着十来米距离,季松临朝他灿烂一笑,在空中作口型:“你先去,我等会就来找你。”   徐尘屿一边跑一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他好几眼,才撒开腿跑进人群中央。   比赛场设在郊外,这里是一处广阔平地,四野里山脉连绵起伏,场内分为比赛区和观众区,决赛分为三场,每场得分累积,表现最好的选手就是今年的枪王。   季松临在观众区找了个方便观摩的位置,他个头高,没好意思站去最前面,而是选择了右侧角落的位置,这里有台阶,视线刚好能将比赛场的全貌尽揽眼底。   徐尘屿站在第四个挡板处,他头戴一顶警便帽,穿藏青色的作训服,系上腰带,不松不紧,尺寸正好,显得他腰细腿长,英气俊朗,怎么看怎么赏心悦目。   季松临痴痴地看了半响,暗自感叹自己好运气,就像踢翻了一罐蜜糖,甜蜜泡泡从心口往外冒,脸颊浮上幸福笑容的刹那,场中央的徐尘屿突然回首,送来流转盼光的眼神,他冲季松临扬眉,坐在观众席的人心跳顿时漏掉一拍。   放在膝盖的双手猛地收紧,季松临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再次看过去,那个逗弄人的坏小子嘴角擒着笑,挑起眼尾擦了他一眼。   季松临舔舔干涩的嘴唇,低下头,又温柔地笑起来。   主席台坐着评委,孙思瑾的名牌放在首位,往后依次是队长级别的人员,裁判站在场中央。   广播再次响起:“比赛即将开始,请各位选手就位....下面介绍比赛规则,第一场定靶射击,使用77式手|枪,每名选手10发子弹,以环数计,每环1分,满分100分。第二场活靶射击,使用92式手|枪,活靶共计8个,以最快时间完成比赛的三位选手可进入终级赛。最后一场是生死对决,实战射击比赛,综合三场比赛结果,得分最高者即是今天的枪王!”   广播才播报结束,观众区传来一波又一波助威喝彩,季松临瞥见第一排站着个小年轻,一身打眼的军绿色迷彩服,何志南激动地探出身子大喊:“屿哥加油!加油!拿冠军!”   徐尘屿抽完了签,排队入场,经过他时,一脸头疼的神色,他用食指放在唇边“嘘!”示意何志南别那么张狂无忌。   裁判手拿口哨和计时器,他站在4号选手一米外:“你是否明白比赛规则?”,4号点头,裁判又问:“准备好了吗?”4号手持77式手|枪,摆出姿势。   裁判举高计时器:“预备!”只听见“滴”声:“开始!”   4号站在目标25米外,他的身影往左侧一闪,灰尘驰疾间,他迅速拉保险栓,“嘭嘭嘭”的枪声在场内回荡,打中了一个又一个定靶,只是他枪法不准,打中的多是外环,得分68分。   11号,24号,17号,3号,8号依次上场,观赛区的观众看得热血沸腾,还有助威的拉拉队,多是女同志,手里没有应援物,而是安静的坐在观众席,见到精彩处,齐声喝一声“加油!”。   季松临在人群中找寻着吴语铃的身影,左右找了半晌也没看见,只好将目光转进比赛场。   第一场比赛结束,广播响起播报:“恭喜24号,3号,8号选手进入第二场比赛,请进场准备。”   不多时,第二场比赛打响,这场是活靶射击,观看性比第一场提高了不少,24号打完枪,倒数第二个选手是3号,换了场地,季松临才看清楚他的模样。那人约莫三十岁出头,包裹在剪裁优良警服下的身材肌肉发达,他弓起手臂的时候,能看见那健硕的肱二头肌,这位男人才踏入内场,观众席就爆发了窃窃私语。   季松临稍微偏头,他听见了周遭人群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我听说,他就是缉毒组的新领导——戴可危。”   有个女生瞪大眼睛,她捂住嘴巴,小声说:“原来他就是戴可危啊,他的传说我可是听了不下百遍。”   同坐一排的另一个女生用手肘拐了她一下,激动道:“武警的传奇人物,堪称坏人的克星,连头号通缉犯聂千叶都死在了他的枪下,而且啊,他还拿了前年的枪王呢。”   季松临的目光没有离开过8号,他盯着徐尘屿的背影,又看了一眼戴可危,缉毒组的新领导,在徐尘屿口中盛传多时,季松临早已对他如雷贯耳。   一定神,季松临重新望向场中央,裁判一声令下,似乎还没看清楚,戴可危的身形快如风驰电掣,脚下溅起烂泥,尘埃纷纷扬扬,不过眨眼间,他已经打中了五个活靶,观众席中有人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眼睛发亮地盯住了3号。   拍摄的媒体发现了今天的闪点和“头条”,抬着摄像机围着场外狂奔,镜头的红点始终对准了戴可危。   10个活靶全部射中,戴可危用时17秒42,人群中响起轰鸣般的掌声。   到徐尘屿上场了,季松临原本安稳的心霎时提到了嗓子眼,他看着爱人,仿佛是自己比赛似的,紧张得捏湿了椅把手。   “屿哥!”何志南在人群中穿梭,他兴奋高声喊:“屿哥加油!”   裁判话音刚落地一秒,徐尘屿飙风般冲出去,子弹犹如闪电破开乌云,击穿阳光,季松临看见他在风中肆意飞扬的发,眉目间盎然的神采,冷峻神色下略显刚毅的下颌角。   比赛场内人声鼎沸,喝彩声,鼓掌声,加油声交织在一起,戴可危抱着双臂站在场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徐尘屿,以一种欣赏的态度。   “嘭”声闷响,最后一个活靶倒地,徐尘屿最终用时17秒42,播报结束那一刻,戴可危抬首,两人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   决赛场了,何志南一脸惊恐地对身旁的小吴说:“惨了惨了,屿哥对上大魔王了!”   小吴看热闹不嫌事大,他笑嘻嘻地说:“南二,要不咱俩打个赌呗,看看屿哥和队长谁能拿枪王的桂冠。”   “你先说,赌注是什么?”何志南来了兴致。   小吴摇头晃脑,说:“如果你赢了,你这个星期的报告我全包,如果是我赢的话,你要请我吃一个月的宵夜!”   何志南完全没在怕的,他竖起拇指:“那我赌屿哥,他赢定了!”   小吴切了一声,他扬起脑袋,看着戴可危那一身闪瞎眼的肌肉:“我赌队长赢!他可是拿过枪王的人。”   裁判打出手势,按照抽签顺序,先上场的人是戴可危,他在跟徐尘屿擦肩而过的时候,听见他笑着说:“队长,加油。”   戴可危背对着他,短促的笑了一声,随即身影一晃,转入实战模拟内场,拔枪、取保险、扣发、越过泥潭和障碍物、射击,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最后干净利落取弹匣,收枪。   裁判宣判,戴可危最终用时9秒43,场内发出一声声惊呼,全员都在感叹他的枪法之准,速度之快。   徐尘屿戴好耳罩和护目镜,裁判离他一米远,他回首,远远地朝季松临笑了笑,笑嫣如朝阳般璀璨。   “准备,计时!”裁判按下摁扭,犹如鸣响号角。   电光火石间,只见他脚步飞快,近乎飞起,踏过了障碍物,翻身倒地,徐尘屿反手开枪,子弹嗖嗖嗖径直射出,全部命中靶子,不过瞬息间,靶子只剩三个了!   季松临掐红了指尖,掌心全是汗水,他不由自主直起背脊,仰高了下巴。   “屿哥!快!快啊!”何志南疯了般,喊声激烈,打桩机似的摇晃着手里的小红旗。   疾风拂起漫天黄沙,徐尘屿一个飞跃,他在空中开枪,不过一秒,他射中了三个靶子。   场子沸腾了,观众席原本矜持看比赛的人们全部站起,一个比一个不淡定,何志南狠狠地拍一把栏杆,大吼道:“徐尘屿,牛逼,帅呆了!”   在欢呼声和媒体的疯狂拍照中,徐尘屿打中最后一个靶子,须臾间,徐尘屿纵身而起,收枪站立,他的每一枪都无虚发,简直百发百中,连评委台的孙思瑾也看得眉开眼笑。   裁判看了计时器后,公布了最后得分,徐尘屿以9秒42力压戴可危一头。   全场立即热起来,媒体的镜头立即换了焦点,闪光灯对准了徐尘屿,怎么形容呢,就像有人在其中放了把烈火。   徐尘屿转过身来,站在场内肆意而笑,他浑身亮如初阳,连挂在双鬓上的汗水也熠熠生辉,季松临隔着喧闹和人海,看他一眼,再一次沦陷。   作者有话说:   手|枪射击比赛的内容设置不符合常规,我胡诌的,别信! 第42章 刻骨相思   最终的比赛结果出来了,经评委组研究,一致认定今年的枪王落户徐尘屿,接下来便是授牌仪式,在万众瞩目下,孙思瑾代表警局,授予徐尘屿水晶奖杯。   “不错不错,恭喜啊!”   “谢谢孙局。”   徐尘屿顿时被掌声和鲜花围困了,多名记者和场记争先恐后地追着他,话筒几乎要贴到徐尘屿脸上。   “徐警官,请问您对此次比赛夺得桂冠有什么感想?”   “徐警官,您以一秒之差打败对手,真是教人叹为观止,能回答我几个问题吗?”   见前路走不通了,人潮汹涌,徐尘屿只好停下脚步,他手里拿着奖杯,面对记者的访问从容不迫,答话的模样恂恂儒雅,季松临站在他身后,一直等到镜头和记者从他身边撤走。   季松临愉悦起身,笑意从他眼尾溢了出来,他抱好了怀里的花,觉得总算没白定,正要迈步走出去,余光便瞥到了一抹白色的身影。   一个模样三十岁出头的男人站在观众席第一排,他谁也不看,目光却落在徐尘屿身上,眉梢携带着明显的笑意。   那是个戴金丝框眼镜的男人,长相并不惊艳,但气质太出众了,光是站在那,就有一种华光溢彩的味道。季松临脑海中浮现了医生的形象,直觉告诉他,那个男人就是陈淼。   这头何志南翻身跨栏,朝徐尘屿狂奔过去,他一把抱住徐尘屿,高兴地喊道:“屿哥,你太牛了。”   徐尘屿好不容易从他臂弯下绕出来,一脸嫌弃将他推远,在人声吵杂里,平声说:“离我远点,我不抱别的男人。”   何志南只顾着高兴,都没品出这句话里有猫腻,他厚脸皮地搂过徐尘屿的脖子:“哈哈,太漂亮了,你知道么,你帮我省了一大笔宵夜钱。”   “嗯?”徐尘屿没听懂。   一旁的小吴垂头丧气地解释他和南二打赌的事,一群小年轻在场内闹起来,逗乐得很。   摆脱了记者和镜头,徐尘屿仰颈张望,目光满场跑,寻找着季松临的身影,却看见输了他一秒的戴可危正朝这边走过来。   何志南立即敛住笑容,他表面上严肃正经,猫着腰,小声说:“你说大魔王会不会枪杀你啊?”   徐尘屿嗤笑一声,完全没把这话放在心上,他大方地和戴可危面对面,队长眼里溢满欣赏:“恭喜啊,枪法不错。”接着清浅地笑了笑。   徐尘屿礼貌伸手,不卑不亢地说:“您枪法也不错。”   见到戴可危脸上挂了笑容,何志南没绷住,一副见鬼的表情,眼珠瞪圆了,他压低身子跟小吴说悄悄话:“哇,大魔王居然会笑,我没看错吧。”   小吴赶紧拐了他一手肘,示意他闭嘴。   戴可危笑容不深,但也真诚,他拍了把徐尘屿的肩:“很久没遇到对手了,今天不过瘾,我们约个时间,再较量一场。”   高手之间总有惺惺相惜之感,在赛场中的徐尘屿像对待自己的老朋友,说:“好啊,我等您的电话。”   又寒暄了几句,戴可危穿好外套就告辞了,路过徐尘屿的同事都跟他说恭贺词,他一一谢过,何志南和小吴讨论着等会去哪开庆功宴,实在吵闹,徐尘屿便从人群中窜出来,找个了稍微安静的地方。   松临去哪了?徐尘屿有些焦急的东张西望,措不及防身后被人拍了下,他转过身,差点撞上了陈淼:“陈医生,您怎么在这?”   “我来找孙局谈事情,刚好碰到你们比赛,就进来看看,”陈淼往后退了一步,伸出手,说了老套的祝词:“恭喜你夺冠。”   徐尘屿握住他的手,肌肤触感很干燥,他疏离有礼地说:“谢谢。”   静默了会儿,陈淼说:“请问你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   “您有什么事么?”   陈淼一手插进裤兜,他用食指推了下眼镜:“哦,是这样的,如果你待会方便的话,我想邀请你——”   话还没说完,徐尘屿脸上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朝前方迈出几步:“松临,你去哪了,我找了你好久。”   “去了趟洗手间,来晚了。”   陈淼眼里映着一个高个长腿男人的身影,相貌异常俊逸,来人怀里抱着一大束鲜花,颜色金灿耀眼,如落日西沉,他把花递给徐尘屿:“幸好我准备了花,送你,希望你喜欢。”   徐尘屿抱过花,换了个边,和季松临站在了一排,他低头嗅了嗅:“和上次那束一样,好香啊。”接着,把手里的奖杯给了季松临:“那这个送你吧,也希望你会喜欢。”   热恋中的两人完全忽略了周遭世界,见到对方,眼里就只有对方。   陈淼还没走,他站在原地打量着季松临,季松临当仁不让,也侧着身子打量他,场内太乱了,人与人几乎是挤着走,季松临攥住徐尘屿手腕,将他护在内侧,拉住后却没有再放开。   看着他们紧挨着的肩膀,地上交缠在一起的影子,还有眼里诉不尽的情愫,一瞬间,陈淼似明白了什么,他自嘲一笑,把另一只手也插进裤兜,不急不躁的走近两步:“尘屿,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了。”   徐尘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冷落了陈医生,他挠了下后脑勺:“对了,您刚刚要跟我说什么?”   “没什么,”陈淼耸了耸肩膀,以他一贯云淡风轻的方式,说:“先走了。”   一场方兴未艾的暗涌就这样被季松临轻松化解了,直到那抹身影走远,徐尘屿也没觉察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人群和热闹到这里也差不多散场了,局领导们聚在一起商量着晚饭,一步一步向场外走,不过十多分钟,比赛场凋零得只剩保洁和工作组人员,这一刻,似乎连风都没舍得来打扰,留下一片寂静,给相思多时的有情人。   季松临没忍住,手掌下滑牵起了他的手:“可算见到你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一句话,听得徐尘屿眼睫轻颤,他笑着问:“有多想?”   季松临低叹了一声,仔仔细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才说:“很想很想。”   徐尘屿手掌一抬,与他十指相扣,扬眉问:“我刚刚帅不帅?”   对上他的灼灼目光,季松临很想吻他,怕自己把持不住,垂下眼睛,看向了地板,愣愣地“嗯”了一声。   答案显然不符合徐尘屿的期待,他坏笑着故意挠了下季松临的掌心,凑去他耳边说:“哎,你是不是被我迷得神魂颠倒了?”   掌心的痒意‘嗖’地钻进季松临的骨头缝,痒得他背脊酥麻,湿热的吐息烫红了他的耳尖,他抬起眼睛,威胁道:“你再逗我,我就....”   徐尘屿笑得更开怀,挑衅地问:“你就怎么样?”   “等回家吧,”季松临突然用手臂环住他的腰身,做坏般掐了把,压低嗓音威胁道:“回去收拾你。”   掌心搭在后腰,记忆突然被拉回了唱片店,徐尘屿回想起干柴烈火的夜晚,意乱情迷中的季松临跟平日里的他截然相反,那一夜,徐尘屿腿脚发软,腰也差点折断了,给他躺了一早上,他来一次铁人三项都没一场情爱累得慌。   徐尘屿默默拽开了季松临的手,脸上盛放了一个乖巧的笑容,略显生硬的转移话题:“好久没一起吃饭了,你晚上想吃什么?”   雷声大雨点小,到底是谁不经逗还不一定呢,季松临放开他,恢复正色,说:“我买了好多菜,回家煮给你吃。对了,怎么没见你母亲。”   提到这茬徐尘屿才想起来,他给吴语铃打电话,没人接,再打一个,还是没人接,他把手机拿给季松临:“估计是医院有事,恐怕来不了了。”   说着说着,左侧方就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头风情的大波浪,穿着知性又简约。看见吴语铃的那一秒,季松临不由得绷紧背脊,站得笔直。   徐尘屿对身旁人小声说:“别紧张,已经反复沟通了很多次,你正常表现就好。”   安慰没起多少作用,季松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看着吴语铃款款走近,徐尘屿先开口:“妈,您怎么才来,我比赛都结束了。”   “我刚要出门,科室就来了一个病人,看完病我就赶紧过来了。”吴语铃单手捋了下挎包,瞥见季松临手里的奖杯,调侃儿子枪法厉害,还能拿一等奖,说着说着,注意力又被儿子怀里一大束鲜花吸引过去。   “这花好漂亮啊,”吴语铃带着点笑容,拨了拨颤微微的花瓣:“是什么品种的,我以前都没见过。”   “花是松临送的,芍药,”徐尘屿嘿嘿笑着,季松临连忙欠身,礼貌地喊了句:“阿姨,您好。”   吴语铃抬首看着两人,半晌后,才回季松临:“你好,好久不见了,小季。”   等待的时间不算长,季松临连大气都不敢喘,直到听到那句“小季”,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气,脸上换上了真诚笑容:“等会儿一起吃饭吧,我买了好多菜,给尘屿做庆功宴。”   吴语铃踌躇片刻,她低头看了手表,还是摇摇头:“我今天值夜班,科室有个同事请假了,怕手下的人忙不过来,还得赶回去呢。”   徐尘屿嘟囔了一句:“那您给我打电话说一声就行了,怎么还亲自跑一趟。”   吴语铃笑了笑,映照在地上的影子不住移动:“还以为能赶上你比赛呢,可惜错过了....”她又看了看手表,似乎很赶时间:“行吧,我也不多待了,还要赶地铁。”她刚迈出一步,又停下了,转回身说:“对了,下次你带小季回家,一起吃个饭。”   听到回家二字,季松临错愕了一瞬,感动就是在那瞬间溢出来的,到这一刻季松临明白了,吴语铃确实是慢慢地,试着去接受他了。   季松临抿了抿唇线:“哪里的话,下回,该是我和尘屿回家看望您。”   临走时,吴语铃端详了儿子半晌,觉得他又瘦了点,便嘱咐道多吃饭,好好休息之类的话,直到吴语铃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季松临都没回过神来。   “发什么呆啊?”徐尘屿观察着他的神色。   “真是难为她了,”季松临摇头轻叹,重新牵起徐尘屿的手:“下回去拜访,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你母亲。”   不是什么情话,却也叫徐尘屿听得发暖,他用小指勾住季松临的小指,晃了晃:“跑了一下午,我饿死了。”   看着他的小梨涡由浅加深,心里痒痒的,却挠不到,季松临将尾音拉长:“那咱们回家做饭,想吃什么?”   何志南和小吴兴致勃勃,预定好了庆祝的餐馆,还约了晚上去唱K,等他们转身找人的时候,新一届枪王早已消失无影了。   回到小公寓,放眼望去干净整洁,季大律师隔三差五就来他这里收拾卫生,比保洁阿姨还用心,地板拖得一层不染,如果打上一层蜡,估计能当镜子用。   看着光滑透亮的地板,徐尘屿都有点不忍心往上踩,季松临关上门,弯腰从矮柜里找出一双兔耳兔拖鞋,转过身一把搂住徐尘屿的腰,将他打横抱起来。   “你干什么?”徐尘屿连忙搂紧他脖颈。   “还能干什么,抱你进屋啊。”季松临结实的手臂将人往胸膛揽了揽,手上还拎着那双兔耳朵毛拖鞋。   公寓里换了新的吊顶灯,暖黄色,地上有两个影子交叠着相携前行,一晃,一荡,徐尘屿看着季松临英俊的侧颜,听见他胸膛中有力的心跳,低头笑了起来。   “笑什么笑?”季松临将他轻放去沙发上,伸手刮了下他的鼻梁。   才离了几厘米距离,徐尘屿抬起双臂,圈在他脖子上,将人拽回去,抵着他的鼻尖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浪漫了?”   季松临跟他磨了下鼻子:“这个呢,是男人的本能。”   在爱情这件事上,他无师自通,也许因为对面的人是徐尘屿,所以他才天赋异禀。   近距离观摩爱人,尤其在灯下,颜色更美三分,徐尘屿细腻的肌肤如羊脂,季松临还记得比赛场上,他撩拨他的眼神。   “这些天,是真的好想你。”季松临富有磁性的嗓音压得很低,像是不忍打扰这一刻的静谧,还夹杂着一丝轻叹。   被气氛引诱,徐尘屿也情难自禁轻叹:“我也是,很想你。” 第43章 情意绵绵   就这么自然而然,两人接了个吻,轻轻啵了下,刚刚碰上就分开了,徐尘屿一双眸子亮晶晶的,笑意堆不住,沾染了眉梢。季松临没忍住,靠近了点,亲了他的小梨涡,又亲了他好看的眼睛,都是碰一下就分开。   这样的亲吻里藏着相思和珍之爱之,季松临慢慢的,轻柔的,吻遍了他的额头,鼻尖,侧脸,似水的温柔几乎要溺死徐尘屿。   他也回应着,唇瓣碰过季松临的耳尖,脖颈和眼睛,片刻后,原本是温情脉脉的亲吻,不知怎么了,变得火热,舌尖和牙齿都用上了,要描摹,要勾勒,要画出爱人躯体的面貌,季松临呼吸渐沉,他压了过来,扑倒了徐尘屿,两人叠交着,窝进了柔软的沙发。   季松临的手缓缓下移,摸到了徐尘屿的纽扣,他有点急切地想要解开它,徐尘屿浑身臭汗,他仰高了脖颈,在理智尚残存的时候抵开了季松临:“还没洗澡呢?”   季松临俯下身去,神色万分虔诚:“没事,你很香。”   季大律师的甜言蜜语都到这种地步了,短短几瞬,徐尘屿有点傻眼,感觉这人又在他身上吻来吻去,他实在受不了汗水黏糊糊的,抬掌挡住季松临吻过来的唇:“要不先吃饭。”   季松临强势地移开他的手掌,亲吻落在他眼尾,含糊不清地拒绝:“先吃你!”   衣裳被剥开,露出徐尘屿健壮的胸膛,季松临双手碰过的地方温度飞升,烫得不得了,汗水越冒越多,混杂着情|欲,拼命挤出来的理智所剩无几,徐尘屿口干舌燥,他胡乱喘息着,在季松临热烈的攻势下缴械投降,欲望助推着他,去快活。   徐尘屿双手攀上了季松临的背脊,承|欢在他身下,长腿搭在季松临腰间,勾住了。   事实再一次证明,男人真的经不住撩拨,比赛场上,徐尘屿扬眉的那一刻,季松临就想吻他了,回到只有两人的方寸间,相思敦促着,唯有肌肤相亲,才能缓解这种“渴”。   季松临说回家要收拾他,这人还真是说一不二,徐尘屿含泪求饶,季松临视而不见,他将人困在臂弯,前后都没有逃跑的余地,全程把住徐尘屿的脚踝,做到尽兴为止。   情事了了,浓郁的麝香味溢满小屋,暧昧和潮湿经久不散,徐尘屿锁骨以上红透了,他还在喘气,又一次累到连手指都不想动。   季松临拉过一旁的薄被衾,盖住了徐尘屿,搂着他:“我去做饭,你想吃点什么?”   “不想吃,”徐尘屿只想睡觉,休养生息,他有气无力的摇了下脑袋,发出来自灵魂的感叹:“季先生,你体力真好,这么长时间是不会累么?”   “不累,”到现在了,季松临才回答了他那句话:“你迷得我神魂颠倒。”   徐尘屿侧头凝望季松临,看见那双黑眼睛如珍珠,他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幸福又满足,和方才那个凶蛮霸道的人完全不一样,情|事上,他像一只意态狂豪的狮子,爱意里,他又变回了温顺的猫咪。   两人躺在沙发上说了会话,接近九点,季松临还是起身去了厨房,冰箱里放着火腿肠、鸡蛋、挂面还有新鲜蔬菜和肉食,满满当当,原本预备好的庆功宴菜单,现在也用不到了,季松临最后做了两碗炸酱面,吃起来依然很香,两人共享了同一瓶蜜桃味的精酿酒。   徐尘屿洗澡的间隙,季松临就把厨房恢复了原样,转出来时,看见徐尘屿穿着纯色白T,湿着头发站在高柜前,水珠从他发尖往下淌,湿透了他的后领,徐尘屿却没意识到,一心摆弄着他的奖杯。   季松临用纸巾擦着手:“你又不吹头发,这样容易头疼。”   徐尘屿没回头:“没事,十分钟就干了。”   纸巾丢进垃圾桶,季松临走了两步打开储物柜,找到了吹风机,拽着他的手腕,将人拽去了沙发边。   沙发旁铺上了一张柔软的地毯,脱了鞋子踩上去,触感很是暖和,和初春的黑夜十分般配,徐尘屿盘腿坐在地毯上,季松临就坐着沙发,墙面映照出一高一矮的影子。   “哎呦,奖杯还没放好呢。”   “待会再管,你衣服上全是水,”季松临双手搭着干毛巾给他擦衣服:“怎么不换睡衣?”   徐尘屿转头看向阳台,晾衣杆上挂着一件过于可爱的兔子睡衣,他不住打了个冷噤,表情有点复杂:“我不喜欢兔子。”   睡衣是季松临买的,不止睡衣,连拖鞋,床单被套,季松临都配了一整套兔子图案的,他拎出来那一刻,徐尘屿傻眼了三分钟,接着义正言辞拒绝了他的礼物。   季松临捏着他湿透的衣领,故意逗他:“这件也穿不了了,要不还是换睡衣吧,我去给你拿。”   “哎别,”徐尘屿拦住起身的季松临,手臂用力,将他摁住沙发上:“用吹风机,三分钟就吹干了。”   “你记不记得安溥的演唱会上答应过我什么?”   徐尘屿歪着脑袋,翻阅着脑海里的储存卡,他还真不记得。   见他冥思苦想的样子,季松临笑得有点坏,提醒道:“兔子装....想起来了没?”   脑子‘轰’一声,红潮迅速攀爬至徐尘屿耳尖,蔓延到了后颈,他此刻的皮肤白里透红,让他看起来像一只鲜嫩多汁的水蜜桃,诱得人想咬一口。   想他堂堂缉毒警,文能写武能打,穿兔子装....也太那什么了,徐尘屿红着脸辩驳:“谁答应你了?”   “没么?”   “没!”徐尘屿斩钉截铁地说:“绝对没有。”   见他眼神慌乱,这副反应过于可爱了,季松临噗哧一笑:“好,没有就没有吧,不过等会儿还是去换一件干净的。”他弯下背,一只手臂环过徐尘屿的侧腰,将人捞来身前:“坐过来点,我给你擦头发。”   徐尘屿挑他一眼,这才心满意足的笑了笑。   柔软的毛巾揉着徐尘屿的发心,覆过来的手掌干燥且温暖,如阳光下的麦穗,记忆里,好像只有小时候,姥姥这样帮徐尘屿擦过头发。   时光静静流淌,房间里只有毛巾与发梢摩擦的细微声响,小屋里暧昧的麝香全部褪去,气氛变得安静温馨,徐尘屿微微眯起眼睛,一张脸上写着餍足。   垂着脖颈,他在脑海里随意构想着季松临的动作,他卷起的手指修长又白净,唇边会带着和煦的笑,这么想着,他突然就很想看看季松临的脸,徐尘屿向后仰头,就着这个角度,好好地看了看自己的爱人,嘴角,眼里都是笑。   “这么仰着,脖颈不酸么?”   “不酸,想看看你。”   傻乎乎的,季松临弯下腰,顶了顶他的额头,接着打开吹风机:“好了,你先坐直,我帮你吹头发。”   “温度还行么?”   “有点烫。”   季松临换了一个档位,用手掌试了试温度,确定不烫人,才对准了徐尘屿,他乖乖低着头,暖风机不断从他脖颈后溢出来,发根开始,整个人仿佛从头到脚都暖了起来。   摁掉开关,吹风机停了,徐尘屿转过身来,拉过季松临一只手,掌心贴去自己的侧脸:“你要不要洗澡,我烧了热水。”   “我一会儿就去。”季松临屈指碰了碰他的侧脸,被硬硬的胡茬挠到了,有点痒,便要缩回去。   故意似的,徐尘屿又用下巴蹭了蹭他的手:“不好摸么。”   “太痒了,扎手,”季松临隆起五指,摁了下发痒的皮肤。两人看着对方,又咯咯地笑了几声。   瞧着徐尘屿眼眸半眯,他放缓声音:“你困了就去睡觉,不用等我。”   “可是你不在,我睡不着,”徐尘屿打了个哈欠,又摇摇头,就这么望着季松临,眼眸闪动着暖光,仿佛含了一簇湿漉漉的桃花,连微垂的眼尾都是情。   那还能怎么办?   想了想,季松临弯腰,将徐尘屿打横抱起来:“那这样,我等你睡着了再去洗,”可靠的臂膀把爱人牢牢抱在怀里,绕过茶几,径直走向了房间,季松临用脚踢开了房门,将他轻放去床榻上:“睡吧,闭眼。”   徐尘屿立即拽住季松临前襟:“你上来,咱俩一起睡。”   适才胡乱闹腾了那么久,季松临背脊还浸着未干透的汗水,他低头就能闻见自己的身上的汗味:“我浑身臭汗,怕熏到你。”   徐尘屿挪过去,耍赖一样勾住季松临脖颈:“哪臭了,你一点都不臭。”边说,还边使劲往他颈窝里凑:“抱我睡吧,明天换干净的床单就好了。”   花式撒娇不重样,季松临觉得自己根本没办法拒绝徐尘屿,只要他口气稍微软一点,他要星星,季松临就给星星,要月亮,季松临也愿意上天给他摘月亮去,更何况只是一起睡觉。   轻叹了一声,季松临掀开被衾一角,躺过去,又捏着另一边往上移,挪到徐尘屿腋下,还给了他一条手臂,抱紧了:“这个位置可以么?”   徐尘屿闭上了眼睛:“可以.....”   白俏的月亮挂在遥远天际,月光倾泻,影影绰绰的光晕在木地板缠绕。   躺上了床榻,睡意却没了,徐尘屿闭眼平躺着,一分钟后,翻了个身闭了两分钟,觉得睡不着,他又翻了个身,侧身卧着,一来一回间,彻底精神了。   季松临躺着不动,由他折腾,好笑道:“干嘛又翻来翻去的。”   徐尘屿高挺的鼻梁顺着季松临的鬓角往下蹭,滑到了下巴:“月光好亮,现在又睡不着了。”   “你乖乖待着,别乱动,三分钟就睡了。”   徐尘屿往他颈窝挤,季松临被热气哈得受不了,他难耐地往左偏头:“别闹。”   他才不依呢,越蹭越来劲儿,呼吸去到了季松临耳廓处,徐尘屿使坏,往那轻轻吹了吹,带有薄荷清香的吐息揉进了季松临耳窝,如电流蹿梭,他的腰眼仿佛涌来了一浪又一浪咸湿的海水,季松临心潮迭起,突然翻身压过去,捉住徐尘屿的双手摁去他头顶。   压住了人,不吭声也不动作,就这么盯着他,黑暗中,季松临的眼睛蕴着绵绵情意和....暗哑的危险。   “律师还耍流氓,”徐尘屿也不挣扎,似笑非笑地说:“你想干嘛啊?”   “我看你是不够累,”季松临眼睫微微颤动,轻声细语的吓唬他:“再闹我就不客气了。”   这样极具侵略性的注视,徐尘屿见过,是化身为狮子的季松临,想到他到现在还在酸疼的腰,随即打了退堂鼓,脸上换上了一个乖巧的笑容:“累,是真累,你别来了。” 第44章 我的英雄   季松临轻笑,放开了他,倾身将窗帘拉紧,连一点点缝隙也没放过,屋子里陷入了彻底的黑暗:“现在还亮么?”   “好多了。”   所有事物和亮度挡在窗外,昏暗下,季松临给了他一个晚安吻,哄道:“明早见,好梦。”   季松临一手放在胸前,一手牵着徐尘屿,幸福的闭上眼睛,徐尘屿却没睡,他看着天花板发呆。   彼此间太了解也有坏处,就如现在,半晌了,季松临没听到他均匀的呼吸,睁开眼睛问:“你有心事?”   徐尘屿踌躇片刻,他侧过身:“我还有件事没跟你讲。”   直觉告诉季松临,也许不是什么好事:“怎么了?”   “下星期要出差,去得有点远....”徐尘屿侧过头,深深地看着他:“我们得到准确的消息,坤海躲去了琅南塔省,这次的行动是戴可危带队,二组全员参与。”   季松临攥着被衾的手猛地收紧,这才回来多久?又要出门了?他呆了几瞬,才说:“这次....要去多久?”   “不好说,顺利的话,三个月就能结束,如果战线延长,也许会走半年....”   琅南塔省位于老挝,跨境追捕不容易,不仅要跟政|府打好交道,还会受制于当地的法律制度、办案程序的影响,稍有不慎,极易打草惊蛇。   即便不了解真正的缉毒工作,但从这一秒开始,他就在为徐尘屿担忧了。   徐尘屿夹高他的双颊,轻轻摩挲着:“别担心,我会平安回来的。”   黑暗中没有月光,只有季松临的目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徐尘屿面庞上,季松临看着他,觉着怎么也看不够,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其实是个很自私的人,因为他一丁点也不愿意接受爱情的别离。   季松临有点负气:“半年啊,也太久了....”   徐尘屿将声音放得很轻,连一粒尘埃都没惊动:“那我就努力一点,早点抓到坤海,早点回来见你。”   季松临想到了什么,立即追问道:“会有危险么,像上次那种危险?”   危险是一定的,甚至可以说,这次出发,生死难料,但总不能因为危险就放弃,这是徐尘屿的执着,也是他曾经为之努力的原因。   怕季松临太过忧虑,他避重就轻地说:“这次行动组人数众多,大多是中坚力量,孙局还向上级申请了武警支援,我们有枪,有弹药,还有防护装备,加上部署周密,从理论上来讲,已经达到最优的配置了。”   这些话根本宽慰不了季松临,他垂下脑袋,像只可怜巴巴的小奶猫:“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徐尘屿被逗笑了,他非常温柔,非常温柔地拒绝了他:“不能。”尾声拖得很长。   季松临还是用那副小可怜的语气:“那我能跟你打电话吗?”   “蹲守的时候不可以,”徐尘屿蹭着他的鬓发:“除此之外的时间,我都跟你保持联系,好不好。”   季松临像朵蔫了的花,没精打采的,他回想起以前的自己支持徐尘屿,支持他的理想,也支持他深入险境,但此刻,他感到一丝好笑,人在得到和未曾得到时,感受截然相反。   失去往往都是从得到开始的。   爱是一段艰苦旅程,即便集齐了携手相伴,包容理解,相知相许这些难能可贵的因素,也不一定能保证两个人走到生命终结,其中最大的杀手,是意外,是未知的危险。   徐尘屿看穿了季松临所有的想法,他微微扯开衣领,抽出系在脖子上的银链子,银链子底端,悬着一枚碧玉色泽的平安扣。   是季松临送出的那枚平安扣。   “我带着它呢,”徐尘屿把平安扣举到季松临眼前:“所有的事,都会逢凶化吉。”   两人四目相对,似乎分离在即,季松临忽然扑了过去,他一把抱住了徐尘屿,搂得很紧很紧,在害怕的情绪里,他像个被抢走珍宝的小孩,抱住心爱之物,怎么也不肯放手。   徐尘屿感受到了他在颤抖,幸福又心酸,他也张开双臂,搂紧了季松临,两人像相依为命的小野兽,徐尘屿探出手掌,一下一下拍着季松临的背,重复着向他保证:“我一定会平安回来。”   接下来的四五天时间里,季松临尽量不加班,他准点赶回公寓,变着花样地给徐尘屿做晚饭,五顿晚餐,徐尘屿几乎吃遍了鸡鸭鱼肉。饭点结束,两个人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无非是窝在沙发上看一场电影,或者听一张黑胶唱片,谈天说地,他们很有默契,谁也没主动提及离别的日期。   幸福的日子流逝飞快,要走的这天起了风,自从知道徐尘屿要离开,季松临就睡不好,今天依然醒得很早,一看手表,才五点。   睡不着了,季松临捻脚捻手地掀开被子,起身时,在徐尘屿眉心印下一个浅浅的吻。   徐尘屿喜欢吃他做的素面,季松临去菜市场,买了新鲜蔬菜和一条鲫鱼,特意给他多加了一个煎蛋,等徐尘屿醒来,上桌吃早餐时,面前摆放着一碗素面,一碗鱼汤,还有两个煎蛋。   季松临给他那碗素面加了点香醋:“行李我帮你收拾好了,老挝属于热带,多雨季,我想着你不会用雨伞,帮你装了一件雨衣,放在第三层。还有一些驱蚊虫的药,感冒药也有,哦,还有降火的.....出门在外,你要多注意身体,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尽量别熬夜,需要什么就发消息给我,我给你寄过去.....”   不管季松临说什么,徐尘屿都应着“好。”   香喷喷的素面在嘴里也没了味道,如同嚼蜡,徐尘屿用筷子一下一下戳着面条,离别的气氛愈显浓重,他有意缓解,便说:“事务所离四合院路远,如果你加班太晚就别回去了,来我这里睡。”   季松临点点头,把自己碗里的煎鸡蛋也夹给了徐尘屿:“快吃,我等会送你去机场。”   车子奔驰在高速路上,季松临一边看屏幕上的表,一边计算着能开多慢,速度已经低于59码了。   季松临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牵着徐尘屿,以十指相扣的方式,牢牢的,紧紧的印在一起。   胸膛中有千言万语,却一句也说出来,徐尘屿舍不得多看季松临一眼,他怕自己在最后一刻做了逃兵,抿紧嘴唇,将视线移到了车窗外。   这是徐尘屿第一次看清通往机场的高速路,初春的清晨寒风飕飕,道路两旁栽满了常青树,绿枝修剪得非常整齐,隔离带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坪,周遭种满了红艳艳的迎春花,花瓣随风摇曳。   车子停在地下停车场,季松临左手拖着黑色行李箱,右手牵着徐尘屿,两人一前一后走上电梯,他们前方站了一对小情侣,男生也要赶飞机,女友一直伏在他肩膀上,小声地说着舍不得他走之类的话。   换了机票,托运了行李,前面就要过安检,还有四十五分钟。机场广播播报着即将起飞的航班,人潮人海中,两人面对面站着,季松临没面对过这样的离别,不晓得能说点什么。   徐尘屿穿着一件牛仔外套,头发剪得很短,额头光洁,他的皮肤依然白得近乎透明,身上的牛仔衣从内而外散发着乌木香气,他特意带走的,在见不到,摸不到的日子里,他还可以闻一闻季松临的外套。   倒是徐尘屿先开口:“初春还是冷,你穿点衣服。”   季松临点头。   “好好照顾外婆。”   季松临点头。   “有空的话,替我去看看我妈。”   季松临看着他,点头。   “哦,还有,赶不上江秀元和郑晓骁的婚礼了,你帮我包个大红包给他,祝他们新婚快乐。”   季松临抿了抿唇,还是点头。   春风吹乱了季松临的发,他的衬衣领子往外翻了一半,徐尘屿抬手给他抚平,即将踏上的前路生死不定,世间百态,对于别人来讲,少了一个‘徐警官’,还有千万个‘徐警官’,可季松临,只有一个徐尘屿。离别的这一刻,徐尘屿忽感愧疚,明明季松临是那样不舍,但他却没多说一句舍不得。   徐尘屿很想摸一摸季松临的脸,手抬到半空,又忍住了:“你还有别的话跟我讲么?”   季松临侧过身子,拉住徐尘屿的手,悄悄的握紧了,他脑子里明明有一万句话,但他就是无法说出口,对于眼前人,他有太多放不下和不安,他甚至觉得用爱都无法表达他的感情。   因为这场相遇,他荒草丛生的内心焕然生机,他头一次发现世界上还比音乐更叫人欢喜的存在,他从混沌中醒了过来。   “没有了吗?”   季松临立即回:“有!”   徐尘屿看了眼手表:“还有四十分钟。”   季松临玩命搜索着词汇,想将腹中千万个沉浮的句子连在一起,他张了张口,却说不出话,只能一遍又一遍看着徐尘屿,像是看一眼少一眼。   “还有三十九分钟。”徐尘屿咬牙忍住了狠狠拥抱他的冲动。   季松临舔湿了嘴唇,愣愣的样子有些呆傻:“噢,对了,我还帮你收拾了一件羽绒服,变天的时候可以穿。”   哎,这个人呐....   徐尘屿摸了摸鼻尖,笑着说:“没其他的?”   季松临没答话。   徐尘屿指尖动了动,松开了一点季松临的手:“没有的话,那我过安检了...”   转身的一刹那间,季松临手臂往回一带,将徐尘屿拉近了点,他闻见了徐尘屿特有的味道,也听到了他的心跳,他俯下身去,在汹涌的心潮浮动间,他给了他一个非常清浅的拥抱,稍微大一点的力气也没用。   “我的英雄,”季松临凑去徐尘屿耳旁,说出了心底的那句话:“我等你回来。”   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夜,没有抵死缠绵,离别的机场,没有吻别,季松临只是轻轻抱了抱他,告诉他,我等你。   广播响起:“女士们,先生们,请乘坐CA937次航班的乘客,尽快到7号登机口登机。”   把登机牌和身份证放进徐尘屿掌心,季松临往后退了两步,冲他挥手:“去吧,注意安全。”   徐尘屿站着没动,他攥皱了登机牌,抬眼温柔地说:“你先走。”   “为什么?”   徐尘屿扯了扯嘴角,认真地说:“我舍不得你看着我走,所以,你先走。”   “我也舍不得,不过,还是让我看着你走吧,”季松临没出息地红了眼眶,却还是盛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朝他挥手。   响亮的广播再度播报:“请乘坐CA937次航班的乘客——徐尘屿先生,请您尽快到7号登机口登机....”   “赶紧去,不然赶不上航——”季松临的话被一个侧脸亲吻打断了,这是个非常短暂的亲吻,嘴唇和脸颊几乎是一触即分,送进耳廓的话,他却听得清清楚楚:“等我回来!”   徐尘屿攥好身份证和登机牌,退后两步,转身跑进了人海。   风声缥缈间,望着他奔跑的背影,季松临甚至情不自禁地追出一步,那一刻,周遭喧闹的人群远去,洪亮的广播声泯灭,他的世界里,只有那一点越跑越远的清影。   在即将过安检门的瞬间,酸涩涌上眼眶,徐尘屿吸了下鼻子,他停住脚步,转过身,正了正衣领,远远眺望着季松临,他背脊挺直,如一棵向阳的小白杨,徐尘屿作了一个很标准的军礼:“敬礼。”   徐尘屿原本模糊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季松临却仰高下巴,缓缓地笑了。   他重新望向人海茫茫的安检门,一别一春秋而已,他等得起。 第45章 惊落晚秋   徐尘屿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季松临除了准时去事务所上班,剩余时间都用来找合适的店面,他寻到满意店铺的那一天,刚好是江秀元和郑晓骁的婚礼。   地点在Z市的江畔举行,江秀元十分用心,特地跟季松临借用了一台电唱机,婚礼现场布置得像一场小型的音乐会,没有繁杂的仪式和迎亲礼,也没有大宴宾客,只是请了亲朋好友。   季松临西装革履,搭配一条黑色领带,第一眼看去,只觉得他丰神俊朗,长身玉面,待他笑起来时,落拓之感溢满浑身,甚至挡住了那股俊秀。只见他抱着自己亲手酿的酒,向新郎新娘走过去。   江秀元今天格外骚气,摩斯发型,胡茬剃得干干净净,穿上纯白西装,他与生俱来的那股风流气褪去,脱落出一个器宇轩昂的新郎官。   江秀元和伴郎裴川谷站在迎宾处,他抬首见到了季松临,眼前一亮,招手喊他:“松临。”   周遭的朋友和亲友都往这边望过来,所有人都看见一个高挑英俊的男子正款步走来。   江秀元看着来人,啧啧两声:“你今天打扮这么帅,抢我风头啊。”   “正常打扮而已,”早已习惯了这人无厘头的说话风格,季松临笑了笑,将手里的红包和酒递过去:“新婚快乐,我祝你们白头偕老。”   郑晓骁笑得甜美,她接过红包和好酒:“谢谢,咦,尘屿呢?还在路上吗?”   新娘穿了一身抹胸的小婚纱,颇有波西米亚风情,曼妙的肩膀和锁骨凸显女性特有的美感,一袭洁白头纱衬托着她如海藻般的乌黑长发,是最美的日子该有的样子。   提到这里,江秀元脸色就垮了,他不太高兴地说:“这小子去老挝跑任务,居然连我的婚礼都不参加....我记得之前告诉过你啊。”   郑晓骁拍了下额头,她给忙完了,又招呼着:“松临先入座吧,顺着长廊走,8号位,就在台子的左边。”   季松临没立刻走,而是拿出一份厚重的红包,递给了江秀元:“这是尘屿的,他让我替他祝你新婚快乐,顺便说句抱歉,等他回来,亲自来给你赔罪。”   江秀元拿着那一沓厚厚的红包,撇了撇嘴,他和徐尘屿从大学就认识了,四年时间里形影不离,他是真心拿他当兄弟,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不能来参加他的婚礼,说不可惜是假的,但他也是真的理解徐尘屿。   不想表露太过,江秀元维持了他一贯的嘴贫作风:“才这么点,太少了,等那家伙回来,得让他包个更大的红包补偿我。”   红包不红包什么的,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徐尘屿平安回来。   婚礼音乐奏响,司仪和双方父母整理好了着装,站在台下,裴川谷看见司仪朝这边打手势,他出列一步:“走吧,咱们先进场,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   现场是一片巨大的绿草坪,布置得十分梦幻,晚宴婚礼篷房的四周堆满了鲜花,是今年最流行的粉晶色和静谧蓝,宾客等待区建了一个又一个花亭,白玫瑰象征着永恒的爱。   宾客们入座后,婚礼现场奏响音乐,是黑裙子的《everything》,屏幕上播放了一支短暂的MV,郑晓骁和江秀元作为男女主角。   季松临掏出万宝路的盒子,点了一根烟,他吸了一口,薄荷爆珠在口齿间散开,他看着前方巨大的银幕,对徐尘屿的思念忽然如碧波滚滚,怕显了形,他低下了头,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影片里的女人怀里抱着一捧小雏菊,走在余晖下,暖黄的光映照在她身后,每一根头发丝都闪闪发亮。她走到了地铁口,看见前方站着一个朝她微笑的男人,女人奔跑起来,飞驰而过的地铁在她身后晃成虚影,她跑到男人面前,那个男人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场景变换,阳光下,那个男人带她坐云霄飞车,女人吓哭了,躲去了他的怀里,他看着她宠溺地笑。他们一起去捷克广场,街道两旁是风格迥异的建筑,幢幢相连,流光异彩般滑过镜头,他们携手走过查理大桥,踏过湍急的伏尔塔纳河,女人大红色的长裙惊起夕阳的碎片。他们一起坐摩天轮,在夕阳下亲吻,黄昏近得伸手就能抓到。他们坐在海边就着月光下酒,醉倒在空荡无人的大街。   影片最后,配上了一句话“我的余生,都想和你一起虚度。”   司仪说了很多煽情的话,邀请了新郎新娘上场,江秀元难得感到了紧张,他手心手背都是汗,觉得连话筒也拿不稳,磕磕绊绊地说:“晓骁,我想和你有一个家,以后生一对儿女,我会努力工作,给你们更好的生活,我想和你白头到老,吵架也没关系,因为我知道,我一定能哄好你,晓骁,我...我....糟糕,我想不起来了....”   郑晓骁早已看红了眼睛,她手拿话筒,连预先准备好的话本都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的哭。   台下亲友有的在笑,有的在起哄,也有小女生哭得稀里哗啦,确实很感动。   这一幕奇异的与季松临脑海中的某个场景重叠,他忽然想起来,他和徐尘屿同游台北,在一家私人影院碰上了一场LGBT群体的盛会,他还记得那个叫迪迦的男人,面对爱人忘词的样子。   记忆幻化出万花筒,季松临靠着椅子,胸腔中有点湿润感。   裴川谷坐在季松临左首,他瞥见他的样子,突然冒出一句:“你是不是在想尘屿?”   听到这一句,季松临立即转头,却看到裴川谷嘴角含着了然的笑意,他还没搞懂这句话的意思,却从他的表情里读出了不一样的东西:“你好像知道了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在谈恋爱吧....”裴川谷瞧着他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解释道:“那次,余辰景去世,尘屿把自个儿锁在屋里,秀元跟他较劲了大半宿儿,你一句话都没讲,只是一根接一根抽烟。在他家待了一天一夜,我和秀元都走了,就你没走....”   人在某些事物上的观察还真是细致入微,季松临由衷佩服,他低头浅笑须臾,大方承认:“嗯,他是我的爱人。”   裴川谷举杯,和他碰了杯香槟,笑着点头:“挺好,蛮配的。”   后来,裴川谷才告诉他,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是不是爱,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   台上的新人交换完戒指,仪式便结束了,到场的几乎都是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大家在草坪上喝酒跳舞,吃着烤肉,季松临喝得醉醺醺的,回程的时候,他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身旁一排排飞快倒退的霓虹,想起了徐尘屿言笑晏晏的样子,他想着,他真的好想他。   离别的日子里,除了相思愈渐浓重,其余的一切都在轨道上慢慢行进。季松临入股了孟子琼的事务所,跟他做合伙人,周一到周五,他按时按点上班下班,周末就去唱片店,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打整店面,从前的电影海报他还留着,依然是大卫芬奇、希区柯克、侯孝贤,贴满了橱窗。   转眼就到了深秋,季松临和徐尘屿联系得不算多,他时常值守,季松临也不敢随意给他打电话,饱含相思折磨的两人,只能在深夜发些简单的短消息。   不过还好,隔个一两天,徐尘屿总是回发一条信息过来,上面写着“平安,念好。”   徐尘屿离开后,季松临多了一个习惯,他在唱片店里悬了一副挂历,每天撕掉一页,计算着徐尘屿回来的日子,今天依然如此,撕掉薄薄的纸张,上面的日期是9月15日,晚秋的最后一天。   隔壁开了一家糖炒栗子的小店,每到傍晚,就排起了长队。道路两旁种满了桂花树,清风摇曳中,小小的花蕊铺满了一地,像是碎片般的黄色星星。   沈夕澜念叨着老是见不到孙子,她时不时来会店里帮季松临一起卖唱片,后院还有一间小屋子,摆着一台彩色电视机。   老太太架好老花镜,守在电视机旁,等着她追着电视剧开播。季松临站在矮柜处,一直在翻箱倒柜折腾着。   “你找什么呢,找了一下午了。”沈夕澜看着季松临忙碌的背影,问道。   季松临有点着急,用手盘着柜子里七零八落的物件,头都没回:“外婆,你有没有看到一张明信片,蓝色的,背面画着一只猫咪。”   “没见着,是不是不小心丢了。”   “不可能,我明明收在这个抽屉里,怎么会不见了呢。”   明信片还是徐尘屿寄来的,他记得,他当时还送了他一段海岛的风。   季松临更着急了,他直接把抽屉取出来,一股脑倒出里面所有的零碎物品,就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找一张明信片。   “你整天丢三落四的,找不着了很正常,”沈夕澜一脸嫌弃的表情,她不耐烦地向他摆手:“你挪过去点,挡着我看电视了。”   季松临充耳不闻,只顾着低头翻找,地板被他弄得一片狼藉,沈夕澜没办法,只好瞥孙子一眼,推着靠椅,挪到了另一边,她坐上去,调整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调到了市级电视台。   蹲在地上的人站了起来,季松临转到了另一个柜子前面,继续在那翻腾。   现在是Z市新闻特约时间,一身职业白衬衣、黑裙子的女主持操着一口标准的播音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Z市广播电视台的主持人姜陶,今天由我进行新闻播报,下面请看本期内容导视.....”   “9月13日,本市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破获了3个以公司名义贩卖毒品的犯罪团队,这三个犯罪团伙贩毒多年,长期往返于缅甸和中国边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逮捕行动,公安机关跨境逮住了一名作案时间长达十年的大毒枭——坤海....”   电视柜后的季松临倏忽愣住,手里的钥匙‘叮当’一声滚落掉地。   这边沈夕澜已经换了台,嘴里喃喃道:“怎么调错了,咦,那电视剧是在什么频道来着。”   季松临猛地冲出来,莽撞到撞歪了拐角处的一方矮柜子,肩膀擦破了一块皮,他察觉不到疼痛,而是一把抢走外婆手里的遥控器,慌忙地调台。   “你不是从来不看电视么?怎么还抢我遥控器呢,”老太太不高兴了,伸手就要从孙子手里抢回来。   季松临死死捏住遥控器,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   屏幕画面,穿白衬衣的女主持人,拿着话筒:“据了解,坤海本是Z市人士,他17岁入伍,25岁成为武警,30岁走上了贩毒的道路,落网的今年,他刚好41岁。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公安机关部署“困海”行动,共计出动67名公职人员,深入险境,跨境老挝,在当地与毒贩周旋了七个月的时间,才一举抓获了坤海.....”   老太太在他旁边嘟囔:“我电视剧的大结局都快播完了,你个臭小子,快还我遥——”   遥控器突然被季松临丢开,在空中划出一条小小的抛物线,沈夕澜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季松临惊雷般冲出了后院,飙风的脚步带起了三两片枫叶。   逮捕结束,坤海归案!   这是不是代表着徐尘屿回来了,他在哪里?有没有受伤?是否完好无缺?心间激荡,所有情绪涌进了身体,季松临想着想着,脚底几乎要飞起来。   季松临的身影掠过满是落叶的地面,掠过院子的小池塘,掠过一排排唱片架,在他跨出铁皮大门的那一刻,猛地驻足。   地平线处火红的太阳正在缓慢下沉,玫瑰色的晚霞向余阳涌去。   穿堂风呼啸而过,晚秋特有的干燥拂过季松临的皮肤,他看见对面一米外站着一个穿藏蓝色警服的俊秀男人,余晖从他发梢往下倾泻,疾风骤起,风沙如怒,滚滚若万马奔腾。   英雄归来,带着满身风尘和伤痕。   唱片店里的电唱机指针慢慢转动,事后烟乐队主唱的声音响起,正好播放到那首《sweet》。   思念铺天盖地袭来,季松临心潮跌宕,他胸膛起伏着,人在这一刻,有着跟近乡情怯一样的感情,隔着一米距离,他将目光荡过去,从徐尘屿的头发丝开始,一路拂经贴着创可贴的额头,挂伤的眉眼,磕破的鼻梁,最后停留在他青紫的嘴角处。   眼睛穿越时光,他仿佛看见了他曾经走过的路,受过的伤,季松临眸子酸涩,脸上却盛放了一个如见故人的灿烂笑颜。   秋风辗动间,徐尘屿迈步,一步一步朝季松临走过去。   “欢迎回来,”季松临眼眶微红:“我的英雄。”   “ciao,季先生,你好,”徐尘屿脸颊被晚霞染红,双眸里映着万顷光芒,他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见到你!”   也许晚秋暮色总是和爱人的吻相关,余阳沉没,丹桂落地,这是一段昼夜交替的天狗食日,思念漫至太古,遥远的风将爱意吹成了一整条街的浪漫。   “人间风月正好,   所以吻我。”   ——————————————————————---————————— 正文完! 第46章 作者写在最后的话   第二本小说全文存档连载。   这一本,我尝试了不同的文风和故事。其实写晚秋的时候,感觉很奇妙,书里的很多情节,是我真正的亲身经历,我确实遇到过同样浪漫的事,浪漫的人,写下来的过程,像是再一次走过曾经的路途,一路见识的风景和人,不管是遗憾还是过去,它们好像化作了养分,能在我生命中,开出花朵。   从《黄沙》到《晚秋》,我真正想谈论的主题只有一个,自由和浪漫。   无论是自由的风,自由的话语,还是自由的爱......这两个字是我生命中奉为信仰的核心。   而浪漫,我希望这一生,浪漫至死不渝。   这一本的问题还是很多,大多数配角像没有自己生命的NPC,这是败笔,也是懒惰,行文结构不流畅,节奏把握不准确,这些事情依然让我觉得挫败。   还是那句话,一直致力于追求的文感是“于无声处听惊雷”,我有时太厌恶自己过于煽情的表述,我知道,这很拙劣。想要达到“大家风范”,也许需要花费很多很多年,也许永远都达不到。不过,写文依然给我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快乐。   最后谢谢看到这里的朋友们,下本再见。 第47章 番外一   久别重逢,两人渡过了一段如胶似漆的日子,简直形影不离,季松临几乎不加班,一到五点半就飞速赶回公寓,两人一起吃晚饭,出门遛弯,路过花店的时候通常会买一株虞美人带回去,周末不出门,就窝在沙发上看完一部冗长的老电影,夜晚总是以做|爱来结尾。   季松临变着法子折腾徐尘屿,情|事结束,徐尘屿看着赤|裸上身,只穿一条运动裤的季松临,那漂亮的脚踝因他走路的姿势露出来,才结束不久的限制级画面全跑脑子里。   暧昧低吟,燥热汗水,沉重呼吸,光滑的背,平直的肩颈,还有腰窝,人鱼线.......   “怎么了?”季松临捡干净地上的卫生纸,从衣柜拿出一件白T套上,担心地摸了摸他的脸:“不舒服么?”   “舒服,季老板腰真好,”拽过被子盖住自己,徐尘屿瘫了似的平躺着,朝他勾了勾手指,待人俯过身去,他在他耳畔呵气:“所以我想让你也试试。”   季老板被他一句话逗得脸红,又听见那人说:“经过这几次实践,我觉得自己已经掌握要领了,”他把声线压得极低,在昏暗中,显得很魅惑:“你要不要试一次?特舒服。”   窗帘没拉严实,漏出一缕月光,刚好照亮了徐尘屿的眼尾,里头擒着旖旎笑意,被子只盖到他小腹,白皙的胸膛露在外,那些结实的肌肉晃得人眼花,季松临重新咬住他的唇,手指在他耳垂上来回抚摸,意简言骇的回他:“不试。”   “你又来?”徐尘屿被咬得吃痛皱眉。   “你不是才说了,很舒服。”不给他躲开的机会,季松临一手压住他的后脑,伸出湿濡的舌撬开他的齿间攻城掠地。   其实这件事他们并不放纵,可能是分别太久,总想把那些缺失的时间找补回来,更重要的是季松临觉得他沉溺其中的样子很好看,眼尾浮起红晕,皮肤显得更白,要去的时候他脚背会不由自主绷紧,凸出的青筋性感十足,双眸似有潮湿的水雾,像山间雾霭的景色,交织出一片浓重的绿意。   第二天是周末,季松临照常睁开眼睛,嘴角还微微向上翘着,伸手一摸枕头,空的。他倏忽直起身子,顶着睡眼朦胧,转头便见到床头柜贴着一张便签,手臂伸过去,撕了下来,凑近在眼前看。   便签上面写着“局里有事,我先去开会,晚上一起吃饭,地点在湖畔路27号,不见不散。”   Z市的初冬时常飘着雨,傍晚时分,炸开了一阵阵闷雷,天空像是破了一个洞,豆粒大的雨噼里啪啦坠个不停。   季松临大部分的衣服裤子都搬到了徐尘屿的小公寓,打开衣柜,他抬手拂了一遍衣架子,最后选中一件米白色的棉服外套,内搭烟灰色的高领毛衣,在配一条深色长裤。拿好钥匙和钱包,打开了大门,踏出一步后,他又折回来,取走柜子里的围巾。   湖畔路是一条寂静的小巷,铺满青石板,车子开不进去,季松临沿着柏油路绕了三四圈,找到了一个偏远的停车场。   季松临撑着一把暗红色的雨伞走进巷子,他把围巾抱在怀里,用手臂护住。小巷的路纵横交错,有点像迷宫,他一边走一边想,徐尘屿怎么会把约会的地点定在这里?   穿过又弯又长的巷子,季松临的眼前豁然开朗,目光顺过倾斜的朱墙,连到了不远处的酒家,风格颇具江南小调,门楣上方悬挂了一副牌匾,金色镶边,藏青作底,上面写着‘归去来’三个字,落笔如云烟。   酒家在绿山脚下,墙体盘踞着一簇簇红梅,长得疯野。树下拴了一只大黄狗,一个清俊男人一手拿烟,一手拿火腿肠,正在逗那黄狗玩儿。   还没走近,季松临脸上忽地绽开一个笑容,眉眼弯弯的,像是心理感应,那男人抬首,眉梢微挑,同样笑得灿烂,仿佛驱散了冬季的阴冷。   “来了,”徐尘屿没起身,笑容越来越大,见季松临溅满雨水的板鞋,就知道他是走进来的,提醒道:“这条巷子的路边不能停车,会罚款。”   “没事,车子在隔壁的停车场,”季松临弯腰,朝他伸出手掌:“等多久了?”   “还好,抽了一根烟而已,”徐尘屿摁灭烟头,朝他伸出手。   季松临笑着将人拉起来,替徐尘屿掸去肩膀的水渍,又把手里的围巾系在他脖子上:“你又不系围巾,脖子这么露着容易着凉....怎么会想到来这里吃饭?”   徐尘屿反手攥住季松临的手腕,驻足原地,他舔湿了嘴唇,几度欲言又止。   “你该不会是准备了惊喜,要跟我求婚吧?”季松临看着他,好笑地说。   沉默几瞬,徐尘屿说了实话:“是这样的,我约了一个人,他叫季风扬,想让你们见一见。”   没听懂,季松临扬眉,等着他继续说。   “季风扬的联系方式我是托局里的朋友帮忙找的,外婆告诉过我一件事,关于你父亲的,他是一座小岛的守岛员。这次过来,路程挺远的,不过他很希望能够见你一面.......”徐尘屿说了事情原有和前因后果,期间一直仔细观察着季松林脸上的表情。   寥寥几语,季松临已经明白了大致的情况,这件事对他来说冲击不算小,他一时没说话,像是需要时间来消化。   “我没跟你商量一声就把人找来了,生我气了?”徐尘屿小心翼翼地扯过他的衣袖,晃了晃。   “哈?”季松临回过神来,眼睫微颤,说:“没有,我只是.....有点意外。”   “那你愿意见么?”徐尘屿柔声说:“要是不愿意的话,我进去跟他讲。”   手腕被人拽住,徐尘屿停下脚步,他回首,眸光上调对上季松临的眼睛,对面的人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他吐出一口气,沉声说:“见吧,我们一起去。”   酒家的格调风雅,庭院中心建有一座桥彴,底下流水环绕,每一间包房旁边都栽种了一棵红梅,落了一地被雨水打湿的花点。   7号房的走廊上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他个子高挑,穿着一件老旧的驼色大衣,双鬓生出了华发,即便他已经年老了,但仍然看得出,那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他眼眸的颜色很浅,抬起间映出了头顶的亮光,见到长廊另一头的季松临时,那男人眸子里的光跳跃了一下。   这顿饭吃得很沉默,季风扬话不多,大多数时间都在仔细看季松临,看他的眼睛,他的眉毛,他的鼻梁,他的嘴唇,看他的外衣袖口,看他吃饭斯文的样子,偶尔也给季松临夹一块鱼肉,说一句:“小徐说你喜欢吃这个,味道不错,尝尝。”   童年缺失的情感是找不回来的,有些事过去就是过去了,就像有的人,无论他后来以怎样的方式回到你的生命里,都注定了只会是陌生人,想到这里,季松临就觉得眼眶酸涩,他也夹起一块鱼肉,放去季风扬碗里,回他:“是挺好吃的,你也尝尝。”   “哎,好。”像是受宠若惊,季风扬立马低下头去,鱼肉里有细小的刺,他没挑直接咽下去,卡在了喉咙口,面上却稳得看不出端倪。   从酒家出来,夜色深沉,家家户户点上灯,映着寂寥的小巷有一种星河倒转的错觉。   父子间沉默寡言,眼看就要到巷口了,徐尘屿突然说:“叔叔您住哪?我们送您过去。”   “不了,”季风扬摆手,越过徐尘屿的肩膀去看儿子侧影:“我还要回岛,定了今晚的机票,十一点就要走了。”   “那我们送您去机场,”季松临说:“我先去取车,你们在路口等我。”他声色平静,听不出里头的情绪。   夜里起风,季风扬搓了搓双手,从衣裳内侧的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去徐尘屿手里:“小徐啊,这个你拿着。”   掌心收拢,里面是一沓厚厚的钱,徐尘屿忙说不能要,刚要把信封推出来就被季风扬反手扣住:“替松临收,要是我给他,他肯定不要。”他挠了下两鬓斑白的头发,脸上的表情有些抱歉:“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也许在你看来很俗气,但是我想不出别的办法。我这人很笨,不会说话也不解风情,当年不知道宛清怀孕,也没想过她居然愿意生下我们的孩子.........”   说到这里,这个男人笑了笑,眼眶却红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在我有生之年能够见他一面,够了。”   通过地址和电话联系上人以后,徐尘屿亲自跑了一趟小岛,在岛上他坦诚了自己是季松临的爱人。季风扬听了以后,反应了好半天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没生气,大概是他明白情之一字是为何物。   他这一生错过了周宛清,不想自己的儿子再错过一个爱人。   季风扬看了下巷口,车子还没开过来,便说:“小徐,我还有一些话想跟你一个人说说。”   “您讲。”徐尘屿说。   想了片刻,季风扬像是闲话家常:“我三十年前刚参加工作,小岛上流传着一个故事。那是刚去到岛上的两个年轻人,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升国旗,监测海面、空中的情况、救助海上的遇险人员,记录海防日志.....除此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彼此相对,他们晚上坐在空地上看星星,一起聊天,聊书籍,知识,想法,对未来的幻想,聊能聊的一切,这种日子与世隔绝,也朝夕相处,在某一个夜晚,他们跨过性别爱上了对方。那是一个封闭的年代,压力可想而知,过了一两年,他们中的一个人受不了,主动离开了小岛,但是留下来的那个人一直留在岛上,直到他去世。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觉得很震撼。后来我明白了,其实不管男人和女人,或者男人和男人,单说感情这个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社会一直在进步,比起过去,要宽容许多,你们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和认知,我也相信,不管你们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能承担得起。来之前,叔叔心里还有一些担心,但是见过你们之后就没了。小徐,叔叔祝你们永远都和现在一样好。”   这些话听得徐尘屿动容,这一刻,他似乎能穿越时光去理解周宛清,理解她为什么会爱上季风扬,并且愿意生下他的孩子。   “谢谢您,”徐尘屿鼻头发酸,他使劲吸了下。过了片刻他问:“叔叔,其实松临的心里很想有个父亲的,您想过留下来么?”   这句话让季风扬短暂愣神,他这一生已经许给了祖国,辜负了他的佳人,没有机会了。前方的车灯照亮了青石小巷,光晕晃过季风扬的脸,他回神,笑着摇了摇头:“我该回去了。”   车子驶入黑夜,今夜宝蓝色的星空让季风扬刻骨铭心,那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蓝,疾风送来月亮的船票,他来这一趟,尽兴而归。   作者有话说:   其他的番外就不定期抖落吧。 48 番外二 爱在罗马 从那不勒斯的中央火车站走出来,恰巧遇上了这座城市的落日余晖。 秋意正浓,茫茫黄昏,细碎的金光在一栋栋建筑物上划下明暗两半,鼻尖端着是和煦的晚风,有一股淡淡的海盐味。 “行李箱给我,”季松临站在出站口外侧,替徐尘屿挡住汹涌的人潮,顺便接过他手里的箱子。 徐尘屿胸前挂着柯达相机,他活动着酸胀的脖颈,问道:“我们怎么去酒店?” “有巴士有地铁,还有出租车,”季松临抚上他后颈,力道适中地帮他揉着:“你想坐哪个?” “我都行,你定。”一路上徐尘屿靠着季松临闷头大睡,好几个小时没换过姿势,现在脖颈酸得厉害。但季松临揉得不轻不重,刚刚好,酸痛感消失得差不多了,徐尘屿拍了拍后颈的手,低声说“可以了”。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上了轨道,季松临得了空,时节还是晚秋,选了徐尘屿工作不算太忙的时段,两人请了年假外出,他们到了意大利,那不勒斯是旅行的第一站。 两人选择乘坐巴士,分为上下两层,最顶层是露天的,仰头就能看见玫瑰色的夕阳。季松临和徐尘屿坐在最后一排,腿挨腿,肩并肩,像依附而生的一簇绿色植物。 高处视线宽广,城市灯火一盏盏亮起,合着夜色,宛如一条璀璨的河。 “起风了,冷不冷?”季松临用手背碰了下徐尘屿的侧脸,有点凉。 “我还好,你呢?”徐尘屿逮住他的右手,用掌心暖着。 “我也还好,”季松临替他戴上卫衣帽子,肩膀挨得更近,又说了点别的话,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无聊又寻常,但看着彼此的脸,两人还是在异乡的夜空下笑弯了眉眼。 巴士上正巧遇到一个旅行团,导游正给旅客讲解那不勒斯的历史,追溯到公元前7世纪,那时的希腊殖民称它为帕耳忒诺珀。 在希腊神话里,帕耳忒诺珀是一名海妖,她上半身是娇媚无暇的少女,下半身是一条波光摇曳鱼尾,她住在西西里岛附近的岛屿,那里遍布白骨和残骸,帕耳忒诺珀的歌声犹如天籁,她诱惑着水手触礁落海,是传说中美人鱼的原型。而那不勒斯是一座被称为诞生在美人鱼背脊上的城市。 帕耳忒诺珀。 这个名字在夜空中回荡,有着一种古老而神秘的力量,徐尘屿侧耳听着,他不说话的时候侧颜显得十分安静。 “你在想什么?”季松临凑过脑袋去看他。 “没什么,”徐尘屿嘴角的小括弧显出来:“导游挺会讲故事的,听入迷了。” 季松临这才注意到导游的模样,看起来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扎着高马尾,笑起来的脸庞青春无敌。 徐尘屿的目光朝着那一头,不经意间忽略了身旁这人。突然间,他觉得卫衣一侧的衣摆被拽紧,季松临覆身过来,鼻尖抵住鼻尖,在他唇上落下了一个带有风声的吻。 这个吻一触即分,清浅又温柔,就像两人的胸膛撞到一起时的那一下心跳。 眼眸半眯,薄薄的眼皮底下能感受到影影绰绰的光亮,待徐尘屿睁开眼睛,季松临偏头,嘴唇到了他的耳边:“徐先生别看小姑娘了,我会吃醋的。” 一句话逗笑了徐尘屿。 他笑起来确实很好看,季松临也确实爱看他笑,就如现在,他唇线上扬,小梨涡在他脸颊绽放,长而密的睫毛相碰,衬得卧蚕异常动人。 “笑什么?”季松临紧紧凝视着他。 “笑你,”徐尘屿微敛表情,末了评价一句:“幼稚。”剩下的话他没说出口,幼稚得过分可爱,不过他再没看别人,而是捉过季松临的手,手掌与手掌叠加,五指扣住五指,放去了膝头。 夜风吹拂,空气浮动着乌木独特的香气,他们仿佛坐上了一辆不会停歇的巴士,追逐着散落的群星。 酒店位于市中心,两旁种满了椰子树,墙壁上有色彩斑斓的涂鸦,覆上一层老旧的质感,有年轮的味道。 前台办理登记,拿了房卡,跟着人群乘坐电梯,房间在二十七楼,2706号。 落地窗,投影仪,小厨房,布艺沙发和地毯,正中间摆着一张大床,床铺上铺满了鲜艳曼丽的玫瑰花瓣,旁边的矮几上还放着三种品牌的安全|套。 “这是情侣房?”徐尘屿眼睛微眨。 “是夫妻房。”季松临放下行李,走过来,从身后抱住徐尘屿,埋首在他颈窝,深深嗅他的气息。 徐尘屿一手抓住他胳膊,往侧偏头,不让季松临蹭他脖子,不满地质问道:“谁是夫谁是妻啊?” 季松临低头吻住他弧度优美的脖颈,这一下用了蛮力,白皙的皮肤上立刻留下红痕,像一颗圆润鲜嫩的草莓,他坏笑一声,低语道:“昨晚在床上谁叫我老公来着?不是你?” 徐尘屿耳根忽地发红,回想起昨夜激烈的情|事,他一直试图让季松临成为下面那个,作为惩罚,季松临翻来覆去的折腾他,几乎到了天亮,所以他一上车就困得不行。这是事实,他没法反驳,但又不想让那人太过得意,他转过身一手掐过季松临下巴,装模作样的耍狠:“你再咬一口试试?” 这模样一点都不凶,反而有点可爱,季松临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就听见门外传来叮咚响。 “Room service, Sir. Your dinner order has been delivered,”接着就听到了侍应生的敲门声。 “应该是晚餐到了,我去开门。”季松临恢复常色,放开人。 他走到门口与侍应生交谈两句,给了小费,便推着餐车走进来。餐车上的食品非常丰富,有披萨,炸鳕鱼,意面和点心。 “这么多啊?”徐尘屿收拾着餐桌,铺上一块淡绿色的桌布:“咱俩吃不完吧。” “这些都是当地的特色菜,你尝尝,能吃多少吃多少,”季松临打开行李箱最上层,从里面翻出了一瓶酒,他起身走来,又从橱柜里拿出两个玻璃杯,洗干净放去桌上。 这瓶酒的包装很特别,外壳上印着一个地球仪,上面标注的字符像是来自其他国家的语言。 木质瓶塞一打开,酒香立刻充盈满屋。 “这么香,”徐尘屿凑过去嗅了嗅,跟平时的不太一样:“你酿了新的酒?” 没着急回答这个问题,季松临斟满两杯,推了其中一杯到徐尘屿眼前,才说:“不是我酿的,不过确实是我私藏的好酒,你先试试。” 徐尘屿抬起酒杯呷了一口,舌尖泛起一丝酸味,接着就品到了醇厚口感,季松临酿的酒偏向果酒,质地比较轻盈,这瓶酒却有着一种黄金岁月的滋味,齿间留下了绵延不绝的香气,很好喝,也很特别。 “怎么样?”季松临观察着他的表情。 徐尘屿裹住舌头细品了一圈,笑起来:“确实不错,你在哪买的?” 季松临晃了晃酒杯,双眸满是亮晶晶的笑意:“你知道泛美公路么?” 徐尘屿点头,等着他继续讲。 “泛美公路被称为世界上最长的一条路,几乎横穿了十七个国家,北起阿拉斯加,由北极圈内,向南一直延伸到火地群岛,全长48000公里,比赤道还长了7000公里。” 徐尘屿一手撑着额角,神色懒洋洋的,听得饶有趣味:“然后呢?” 他很喜欢听季松临讲一些不着边际的事,就像他会和他聊虚无的宇宙,聊一杯手磨咖啡的做法,或者是生活里最不起眼的无聊小事,徐尘屿总觉得这种时候的季松临非常有魅力,令他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大概是四年前,唱片店来过一个酿酒师,他的酒销往全世界,其中有一个批次刚好经过了一整条泛美公路,我们聊得蛮开心的,他就送了我一瓶,就是你现在喝的这瓶。” 眼睫微眨,心间颤动,徐尘屿一抬头,就能看见窗外高悬的月亮:“你是说这瓶酒走过比赤道还要长的路。” “嗯,”季松临笑了,手腕一抬,碰到了徐尘屿的杯子,撞出一声清脆的响:“这是浆黑啤酒,有一点酸味,你还喝得习惯吗?” 不愧是私藏,徐尘屿明明才喝了一口,却觉得自己已经醉了。 见他眉梢沾染笑意,眼尾泛起了一点潮红,季松临伸出手,动作轻柔又爱惜地碰了碰他的眼睛:“醉了?” “嗯,”徐尘屿抬起如水的眼眸,微微一笑:“醉了。” 这顿饭吃得很是惬意,夜间八点多,侍应生将残羹收走,房间再次变得静谧。现在离睡觉时间还早,季松临摆弄了一下投影仪,拉开抽屉,发现里面放了很多影片,他问:“要不要看个电影再睡?” “好啊,”徐尘屿洗好了澡,脖颈处搭着一块白毛巾,盘腿坐在地毯上。 挑选了三五部,季松临询问徐尘屿的意见,那人胡乱揉着头发,随意说了句:“第四部吧。” “你怎么知道我想看第四部?”季松临朝他望过来,灯光下的双眸里映照着跳跃的光斑。 “啊?”徐尘屿同样没想到,好笑的说:“我盲选的。” 这就叫心有灵犀了吧。 窗帘拉严实,投影仪打开,昏暗明灭的光线占据了眼前所有的画面,这部片子叫《马语者》,一部上映多年的老电影,故事情节和《廊桥遗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是戏内,而在戏外,两人窝在世界一隅看电影的情景也和台湾那次重合,同样安安静静的靠在一起,陷入光影,观看一场奇幻人生。 季松临时不时会侧过身子,去看徐尘屿的样子,他弓着背,神色放松而专注。这个时候季松临会把肩膀让出来,给他作舒适的枕头,或者用牙签捻起一颗水晶葡萄,送到徐尘屿嘴边。 电影结束,矮几上的葡萄还剩最后一颗,徐尘屿看着电影中骑马离去的安妮,心情多了一丝说不出来的遗憾。 “还要再看一部吗?”季松临问。 徐尘屿摇头,埋首进他的颈窝,并不说话,却像撒娇的猫儿似的抱着他不放。 静默片刻,徐尘屿缓声说:“其实我之前看过这部电影,还看过一个编剧写的影评。” “影评写什么了?”季松临揽着他的肩膀,把下巴搁在他的发心。 “他说那个跟你有过深刻的,感同身受的人,没办法一起度过余生。” soulmate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毕竟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即便有幸撞上千万分之一的概率,但太相似的人也很难走到一起。 “那你觉得呢?”季松临问他。 直起身子,徐尘屿仔细去看季松临的脸,很奇怪,电影烘托出来的愁绪在这一刻消散了,他尾音拖长地“嗯”了声,才说:“我觉得他错了,只有你才是正确的。” 真理或歪理,无所谓,你是世间所有一切的正确。 季松临扬眉,他没太听懂。 但徐尘屿好像不打算解释,而是拿走最后一颗葡萄塞进嘴巴,俯身过来压倒季松临,舌尖闯进他的口腔,与他共享了一个又甜又湿的吻,含糊不清在他耳旁说:“不早了,我们该睡觉了。” 接下来的这几天,他们去了佛罗伦萨,顺着阿诺河往南走,到乌菲兹美术馆,参观了大半个文艺复兴的世界名著,《春》、《金丝雀圣母子》、《酒神巴洛克》......傍晚,他们就到米开朗基罗广场等待日落,周边小镇的很多年轻人都会来到这里,他们在街上喝酒,大笑,肆意又放纵。 意大利之旅的最后一站是科斯美汀圣母教堂。 余阳正无声坠落,拖拽出行人和建筑斜长的影子。 “咱们去哪?”徐尘屿问。 “随便逛逛吧,”季松临牵着他的手:“走到哪算哪。” 于是吹着风的傍晚就变成了漫无目的的游走,他们穿过街巷,穿过教堂,穿过落叶纷纷的树丛,走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街角。季松临突然说:“我想起来一个地方,去看看。” 徐尘屿自然是答应他,拐过长廊,他们到了教堂的外墙一角,墙壁上有一个大理石雕刻,类似人脸,长着一张大口。 “真理之口?”徐尘屿笑起来。 “其实这是古罗马的一个井盖,”季松临解释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当地的人说,只要把手放进真理之口,然后在心里默念喜欢的人的名字,如果没有被咬,就证明你的喜欢真实又诚恳。” 这个典故徐尘屿当然知道,跟电影《罗马假日》里一模一样。 徐尘屿挑起一侧眉锋:“那你试试。” “好,”在他的目光注视下,季松临把手伸进了真理之口,他看着徐尘屿,念出了他的名字。 “哎,”像是真的被咬到了,季松临叫了一声,猛地收回手。 徐尘屿立即蹙眉,歪过身子去看他:“没事吧,咬哪了我看——” 话音落了,因为他发现季松临的眉眼向下弯,带着狡黠的笑意,徐尘屿明白自己被骗了,刚想发作,余光中就瞥见他手里似乎拿着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 “这是......” 季松临缓慢的打开盒子,露出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款式简单,中间镶有一颗细碎的钻石,是男戒。 “徐先生,我想以后的每一天都能和你互道早安,”徐尘屿看着季松临在他身前半跪下一只腿,他眼底有着风吹不散的笑意:“所以,我们结婚吧。” 求婚的场景一点也不盛大,没有烟火,没有气球,甚至没有一束代表爱意的花,但徐尘屿还是感到了一刹那的晕眩,他迷失在了季松临独特的浪漫里,最后笑着说了声好。 回家的路变成了一步又一步的心动轨迹,黄昏里,有两个相爱的人。 按头结婚!(只看了一遍,弱弱的说应该没错别字吧) 全书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