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假戏真做by春日负暄   文案:   小腹黑遇到大腹黑,套路反被套   陆既明X沈馥   “见信如晤。   昨夜做梦,梦见自己做梦了,梦中梦是你。两重梦醒来,感觉丢失了你两回,意甚仓皇。   随信又附白宣一张,雪白光洁,恰似昨夜想你时的月光。”   晚九点,更三休一   感谢热心读者 @山野暗乾坤 的封面!   民国风,历史架空。 第一章 赴宴   平洲是晋中腹地,城南有座醇园,是陆军总长陆重山的私邸。   历经几代主人修葺扩建,醇园几乎占了整条街,汽车一路开过去,都能见握着步枪的灰衣卫兵。   今日醇园办宴,门前更是开来一辆又一辆的汽车,迎来送往,好不热闹。   门前的卫兵拉开来客车门,沈馥从车上下来,抻了抻衣服,回头伸手扶着沈令仪下车。汽车开走了,沈令仪从随身的手包里将红底描金的请柬递给卫兵。   姐弟俩进了园子,接请柬的卫兵还在小声私语。   “鸿福绸庄沈家?我怎么没听说过,平洲城里有这一家字号吗?”   旁边的杵了杵他,嫌弃道:“别一副乡巴佬的样子了。咱们平洲一杯茶泼出去,都能泼中十个八个体面人,你都能认识?”   沈家姐弟俩进门沿着游廊,跨过湖上的虹桥,就到了办宴的洋房。   中式花梨木桌椅,又有西式沙发和玻璃吊灯,不中不洋,不伦不类,就讲个热闹。里头已经好些人了,衣香鬓影。沈令仪和沈馥一进去就四处攀谈交际上了,没人认识他们,但谁也不会说不认识,场面话两三轮过去了,大家也就认识了这对鸿福绸庄沈家的姐弟。   姐弟俩长得风流出挑,全身上下的行头都体面,一时竟没人敢想他们竟是冒认进来的。   沈令仪穿一身掐腰收摆的黑缎红花旗袍,一头新烫的头发好似春日里的水波,媚眼如丝。她和几个贵妇交谈着,手里拿着一杯洋酒,涂红的尾指娇俏地翘着。她回头不经意地瞅了沈馥一眼,给他递了个眼神。   沈馥一身簇新的西服,领带上插着钻石别针,尾指上还有一枚钻石戒指。   他接了眼神,将抽了一半的雪茄塞给路过的侍应生,借着净手的借口,出了大厅外头,立在湖边的一个夹道上,两头都能看得远,背后是窗户,能看见大厅里,绝佳的防偷听好位置。   沈馥嘬着嘴唇吹了声尖利的口哨,楼上开了个窗户,有人探头往下瞧。沈馥靠着湖边立的太湖石,朝他钩了钩手指。窗户里探出的脑袋飞快地收回去,不过一会儿,有个小个子的削瘦男孩从夹道那头过来。   沈馥一见他就笑。   他身上穿着醇园侍宴侍应生的衣服,学的是洋人侍应生的白衣黑裤,但他个子小,袖子裤腿都掖了好几道,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儿。   沈馥帮他把扯歪了的领子正了正,说道:“小阿,怎么样?”   小阿长着一副丢进人堆里马上就找不着的相貌,倒也不丑,就是平淡如水。沈馥和沈令仪的相貌适合出风头,他适合混进人群里,更别说他还有过目、过耳不忘的本事。   他一股脑把这几天混进醇园听到的消息告诉沈馥:“办宴是为了给陆家的大少陆既明相看章家的小姐章燕回,但陆既明好像不喜欢章家的小姐。”   沈馥扒着窗户往里看了一眼,说:“哪个是章小姐?”   小阿指给他看,沈馥看了一眼,笑道:“妥了,这姓章的哪有姐姐一半好看。”   “那姓陆的人呢?”沈馥问道。   “不高兴呢,一整天没露面,”小阿说道,“在上面三楼最里面的藏书室里。”   “我去看看。”   小阿又道:“里头还有人。”   “是谁?”   小阿说:“烟花间的红倌凌仙儿,但他们俩好像在里头打架,一会儿说‘疼’一会儿说‘不要’,还一个劲儿叫唤呢,我隔着门都听见了......”   沈馥心领神会,“哎哟”一声捂住他的嘴,说道:“这事儿可不能大声说,臊得慌。”   小阿一点儿也没明白,大半张脸给他捂住了,眼睛瞪圆了,不明所以。沈馥拍拍他的脑袋,吹了吹额上垂下来的碎发,说道:“行了,我去看,引他下楼来。你看着再多探听点儿消息。回家的时候多顺点儿点心,我看这醇园的甜点师傅不错。”   小阿点了点头,沿原路跑回去了。   沈馥转了转尾指上的钻石戒指,瞅准了没人注意的时候,沿着楼梯上楼去。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沈令仪能说会道,美艳动人,俨然成了宴会的焦点,那章燕回还是个少女模样,穿着宽松的倒大袖旗袍,看起来很死板过时。她正坐在角落低着头不吭声,只有几个女孩儿围在她身边,都是一副忿忿不平的样子。   沈馥心里大定,听说这陆既明是个荒唐至极的风流种子,会看中谁这下不用想都知道了。陆重山算是晋中的土皇帝,这陆家入目都是富贵奢靡,这下定能狠狠挖一笔。   沈馥脚步轻快地上楼,下脚却跟猫儿似的,皮鞋没在打蜡地板上留下一点儿声响。   客人和仆佣都在楼下,三楼无人,一眼看过去,整条走廊两边的门都关得严严实实的。沈馥一路走过去,耳朵微动,听到了最里头的一间仿佛有动静。沈馥慢慢靠近过去,等近了好像又没有声音了。   沈馥附耳过去仔细听了听,手扶在门把手上,轻轻拧动,门没锁。沈馥放轻了动作,一点点地把门拧开。   里头的厚窗帘都拉着,也没开灯,一片昏暗,扫视过去只依稀见到好几个高及天花的大书柜子。沈馥只看得到这么多,下一秒他就被拉进去了,门“砰”一声被关上。   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就想把拽着他的那条胳膊给卸下来,但他忍住了。拉他的人一身酒气,混着一点儿古龙水香。沈馥一个分神就被甩到了软沙发上,那人压到他身上,热烘烘的。   沈馥试探着叫道:“大少?”   那人把脸凑到他肩窝处,说话时呼出来的气都是酒味,仿佛要把人熏醉了。   “你可算来了......”   外头传来了人声,好像有人过来了,嘈嘈杂杂的,好像有好几个人。听着都是女孩子,声音一个比一个高。   “表哥怎么不见人呢?燕回你别怕,我们带你去找他去......”   “他还算是主人家呢,不见人算个什么事儿?”   “就是......在哪儿......是不是藏书室......”   声音越来越近了,沈馥有些急了,伸手去推压在身上的人。下一刻,他感觉到耳垂那儿潮呼呼湿哒哒的——耳垂被含住了。   沈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掰住那人的肩膀,腰上用劲,一个翻身,调了个上下。   下一刻,门被打开了,接着就是有人说黑,再接下来,灯被“啪”一声打开,屋内大亮,女孩子们此起彼伏地惊叫起来。   正对着门的沙发上,沈馥衣服都皱了,气喘吁吁的,被他骑着的男人,因为灯光突然大亮,半眯着眼,躺在沙发上,家常的黑褂上有些酒渍,敞着襟,麦色的胸膛上还有点暧昧的抓痕。   陆既明朝跨坐在他腰上的沈馥招了招手,眼神迷蒙。   沈馥心想:遭了,这回满身是最嘴都说不清楚了。   作者有话说:   本文民国架空,和真实历史、事件、人物无直接关联。   文中一些关于民国的衣食住行、风俗习惯大多来自《我的前半生》、《去趟民国》以及拉拉杂杂看过的一些相关书籍杂志,关于军阀历史的粗浅理解来自于《中国的军阀政治》,有直接引用的段落/文字会再作说明。   这篇文写起来(比起之前的文)更费脑子,希望得到大家更多的评论反馈,谢谢! 第二章 烟花间   醇园办宴,听说叫了富春山居的上等酒席,一席六十四样菜,其中红扒鸭和红烧鱼翅做得最好。其次,还请了最好的西式点心师傅,洋烟洋酒都是最好的。   这些都是办宴前,平洲老百姓们津津乐道的内容,等宴办完了,最抢风头的就不再是宴席了,而是陆家的花边新闻。   陆重山本来不过是赌场里的赌佣,后来世道乱了,到处都打仗,他落草当了土匪,有了不少人马之后,摇身一变当了兵头子,一路打仗,占地屯兵,最后竟成了陆军总长,连内阁的蔡总理都是他的老部下。   陆重山老来得了一子叫陆鹤鸣,陆鹤鸣又有一子陆既明,陆鹤鸣死得早,陆既明是陆家三代单传的一根独苗。但他从小是在醴陵老家长大的,长到十五岁上下才回平州。然而他是个荒唐的纨绔,陆重山倚重的是外侄孙章振鹭。   人们都传,这次办宴,就是章家想亲上加亲,让陆既明娶了章家的小姐,可是章小姐连同几个和陆家有通家之好的小姐,当场撞破了陆既明和个俊俏男人厮混,这下婚事得吹了。   沈馥正蹲在自家院子里吃冰酪,上面浇玫瑰酱。他边吃,小阿在旁边说。   沈令仪路过,猛拍了一下沈馥的脑袋,骂道:“小阿带回来的点心被你吃了大半,大冷天的又吃起冰酪来。这么爱甜,戳破你的皮流出来的都不是血,是糖浆子。”   沈馥不听她的,抬起头把冰酪融了之后的糖水一口喝尽,一抹嘴,问道:“这陆大少居然是个断袖,这下怎么办?”   他们仨对外说是豫北逃避战乱来的一家人,原本在老家是做绸缎生意的。他们来平洲落脚,本是打算租下房子来,打开交际圈,傍上全平洲最爱散财的陆大少,卷一笔就跑。沈馥对沈令仪自信得很,凡是个公的,就没有不拜倒在沈令仪裙下的,可现在,这个公的喜欢公的,这就不好说了。   沈令仪揪着沈馥,让他站起来,沈馥没个正形,挨在墙边。沈令仪替他整整衣领,说道:“到你出马的时候了。”   沈馥拍开她的手,连忙道:“别了别了,我可不爱走旱道。”   小阿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问道:“哥,什么叫走旱道。”   沈馥朝他挤挤眼,左手拇指食指成圈,右手食指往圈儿里钻。沈令仪骂了一声,拍掉他的手,嗔道:“要死啊。”   沈馥嘟哝道:“反正我不干,你让我勾搭哪家的小姐那还行......”   沈令仪说道:“咱们租房子,置办衣裳,买钻石戒指,钱袋子眼看着要见底了。哪家的钱能有陆既明的好赚,要是放过这条大鱼,咱们这回就白跑了。”   沈馥一个激灵站起来,摸摸手指,叫道:“我的钻石戒指呢?”   小阿摇摇头,笃定地说道:“那天回来就没见着。”   沈馥咬牙切齿地骂道:“肯定是叫那个该死的陆既明给拽下来了。”   沈令仪揪着他耳朵说道:“那钻石戒指死贵,赶紧给要回来。”   陆既明最爱呆的地方就是烟花间,那是全平洲的最大的妓院,出了不少红倌,每年平州城的各大妓院选美,“花魁”这个名头总要落在烟花间的红倌人头上,陆既明呆在那儿喝花酒的时间比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还多。   沈馥打听好了之后,第二日就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上烟花间喝花酒去。   如今人人都追赶时髦,连妓院也追赶时髦。整个烟花间都是西式装潢,妓女们喜穿男装,梳一条辫子,穿马甲长衫,戴金丝边眼镜,口中衔着香烟,手内执一把东洋小扇,媚眼从扇子沿上抛来。   沈馥还是一身西服,熨贴妥当,他有一双桃花眼,睁眼看人时笑意含情,低垂着眼时眼睑有颗淡红的小痣,风流出挑。他是生面孔,妓女们你推我我推你地调笑,都在看他,这样的俊俏客人,妓女们都愿意“吃花台”,倒贴钱嫖他。   “我姓沈,有些事情找陆大少,不知他可在?”沈馥问道。   有个嘻嘻笑着的妓女来挽他胳膊,说道:“大少在凌仙儿房里呢,我领你去?”   沈馥说了句“多谢”,从兜里摸出一个银元给她,心里虽然肉痛,但面上还得装大方,他现在冒充的可是豫北鸿福绸庄的少东家,可不能丢了阔绰的面子,不然戏没法往下唱了。   几个妓女簇拥着他上楼去,一路到了一个最幽静漂亮的房间前,敲了敲门,叫道:“大少,有客找。”   那房门被打开,开门的可不是陆既明。而是个女装的男子,短发着裙,长得清秀漂亮,但却能看见喉结,满脸骄矜,抬着头用下巴看人,想必就是凌仙儿了。   男妓穿裙褂,女妓穿马褂,倒是有一番颠鸾倒凤的荒唐趣味。   “大少睡下了,你哪位?”   簇拥着沈馥上来的妓女们都不敢呛他,想必是因为陆既明喜欢他的缘故。沈馥可不怕他,再说了,他现在演的也是个少爷,怕了他可不是丢人了?   沈馥正眼也不瞧他,推开他挤进门里,扬声道:“陆大少可在?”   整个房间也是西式装潢,壁炉、地毯、沙发、阳台一应俱全。靠窗边有张大床,垂着半透明的轻红色帐子,陆既明打着哈欠撩开帐子起来。   他没穿上衣,赤着膀子,只穿一条松垮垮的绸裤,挂在胯骨上。   他一醒来就摸了桌上剩的小半杯白兰地,喝了两口,声音还哑着,懒洋洋地撩起眼皮看沈馥,上下打量他,问道:“哪位?”   那天在醇园里,被几位小姐撞破,陆既明是醉得酣了,迷迷糊糊,沈馥怕扯上麻烦,趁着一片混乱,拉上沈令仪溜走了。没捞着一点好,反而赔上了一枚昂贵的钻石戒指,说不定还得去讨好这个走旱道的,沈馥那是一肚子的气。   哪位?我是你爷爷。   沈馥心里想着,面上却不能显出来,笑着说道:“我是从豫北来的,鸿福绸庄的少东家,沈馥,馥郁的馥。大少健忘,那天在醇园吃宴,和大少有一面之缘。”   凌仙儿拿了件袍子伺候着陆既明穿上,陆既明漫不经心地上下打量他,半晌恍然大悟道:“哦,我记得了,是你啊。”   沈馥还在心里琢磨着要怎么拐弯抹角拐到钻石戒指上头,陆既明突然笑了。   他说道:“名字起得确切,闻着的确很香。”   作者有话说:   昨天忘记祝大家儿童节快乐,今天补上!请多多评论,记得收藏哦!谢谢! 第三章 花国总统   沈馥还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调戏之语,轻浮的纨绔子弟就爱招猫逗狗似的调戏人,以看别人羞窘为乐。   沈馥脸不红心不跳,微笑说道:“过奖。”   陆既明又看了他一眼,对凌仙儿说道:“你先出去。”   凌仙儿应了一声,正要走,沈馥一把将他扯住。开玩笑,那日在醇园闹了个大乌龙,即便没人认识沈馥,满城里也在传陆大少和个俊俏男人厮混,今日再偷偷摸摸地弄个什么,又变成了陆大少和个俊俏男人在妓院里厮混,更不得了。   再说了,这儿是人多嘴杂的妓院,消息传得更快。   “小事而已,一下子就说完了,不必麻烦回避。”沈馥说道,“那日在大少的藏书室落下了一枚钻石戒指,不知道大少见到没。”   陆既明歪在沙发上,说道:“什么样儿的?”   沈馥大概比划了下大小,陆既明扑哧一下笑出来,漫不经心地说道:“这么小一枚戒指,掉在哪儿怎么看得见?”   沈馥:“......”   陆既明敷衍道:“我回去看看吧。”   沈馥脑子转了转,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道:“实不相瞒,这枚戒指虽然小,却是家母病逝前留给我的,虽不值钱,但却很重要。”   也不怕露馅,戒指买的是二手的,仔细看起来也有点痕迹。   陆既明说道:“知道了,找到了就找人给你递话。”   沈馥连忙感谢,转身走了,反手带上门的时候,门还没关严实,那凌仙儿已经挨到陆既明的怀里去了。陆既明和他眼神对上,举起酒杯和他遥相致意。目光一触即分,很快,陆既明就沉醉在温柔乡里了,沈馥也关上了门。   好一个散财如散花的浪荡少爷,沈馥略带些刻薄地想道,想必陆既明这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没吃过什么亏,才这样目中无人,整一个绣花枕头。   回家的路上,沈馥买了一大袋酥糖,嘎嘣嘎嘣嚼着回去。到家的时候沈令仪正在挠头打算盘算账,小阿在旁边帮着看,他过目不忘,心算也厉害。   沈馥反手塞了一颗糖进小阿嘴巴里,问道:“算什么呢?”   沈令仪披着睡袍,头发也没梳整齐,边打算盘边说道:“平洲地贵,吃喝也贵,再不宰个肥羊就过不下去了。”   他们仨上一个宰的肥羊是豫北一个富绅,那富绅爱沈令仪爱得不行,流水样的礼物送来,就为了讨沈令仪做第五房姨太太。正好北边拥兵占地的大军阀严一海要抢豫北的地盘,开始打仗了。他们仨赚足了,趁乱变卖了东西一走了之。   出豫北时正好遇上了鸿福绸庄的沈家,他们假称当地富户,把人家家里的消息明里暗里套了个干净,分道扬镳之后,他们就冒认了这一家,到了平洲来,打算在繁华之地再宰个肥羊。   沈馥嘎嘣嘎嘣地吃糖,说道:“那陆既明倒是个散财的草包。”   沈令仪头也不抬,说道:“那不正好?”   沈馥不乐意了,说道:“我又不好他那口......”   沈令仪伸手掐他腰间的软肉,说道:“人傻钱多脸蛋还俊俏,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肉馅饼是什么,我还没听说过骗子骗人还得挑喜欢的骗——”   小阿终于吃完了沈馥塞给他的那颗糖,问道:“姐,那挑什么人骗......”   沈令仪戳他的脑袋,说道:“挑有钱的骗啊,傻瓜蛋。”   没过两天,人傻钱多脸蛋还俊俏的肉馅饼派人上门来了,给沈馥递了个口信,说是钻石戒指找着了,让沈馥到烟花间取一趟。   沈馥着意打扮了一下,还喷了点儿法国香水。倒也不是他突然好陆既明那口了,是他想明白了,陆既明这草包少爷既然目中无人,那就让他吃点儿亏,破财买个教训。   他出门招了辆黄包车,等到了烟花间时,才发现今日格外热闹。   烟花间是平洲最大、红倌最多的妓院,在烟花间同一条巷子左右,也多是些妓馆酒楼,入了夜就挂红灯笼,望去如红云连绵,暧昧旖旎。今日,各大妓馆都客似云来,绝大部分都簇拥着往烟花间去。   沈馥到的时候,正好瞅见那日领他上楼那个妓女,她搂住沈馥的手臂,甜腻腻地笑,娇嗲嗲地问:“沈少爷来了,今儿您也来选‘花国总统’。”   沈馥疑道:“听说往年都选‘花魁’,这个‘花国总统’又是什么名头?”   那妓女名唤“凤儿”,拉着沈馥往里走,边走边说:“往年是往年,今年是陆大少主持呢。大少的主意,说咱们中央政府有总统副总统,内阁还有总理呢,咱们风月场上也要选个‘花国总统’、‘花国总理’。”   沈馥听了这荒唐之语,啼笑皆非,说道:“大少唤我来的,你领我去。”   烟花间的大厅里搭了个台子,铺满红绸,下头坐满了人,陆既明穿着长袍马褂,戴着西式礼帽,坐在离台子最近的沙发上。他脚边还伏着一条德国猎犬,衣兜里露出金怀表的表链,凌仙儿挨着他坐,手里捏着个银签子,往他嘴巴里喂水果,十足十的纨绔派头。   陆既明见他来了,拉他坐在旁边。   沈馥说道:“大少,我是来......”   陆既明止住他的话,笑道:“难得的热闹,你得瞧瞧。”   说着,那凤儿捧了满满一捧娇艳欲滴的新鲜玫瑰花来,问沈馥:“沈少爷要买多少票?”   沈馥不解,陆既明面带得色地点了点凤儿,凤儿替他解释起来:“这是大少想的主意,以玫瑰花做选票,得花最多的就赢。沈少爷看好哪位姐儿?准备给她下多少票?一百元钱一票。”   这是明晃晃的砸钱啊,莫说沈馥对红姐儿不感兴趣,真感兴趣了也不舍得砸这个钱。他只好面露难色,说道:“没料到有这个热闹事,没带现钱,要不我招呼个人回去取,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已经敲锣打鼓地开场了,眼瞧着来不及。   陆既明摸出金灿灿的怀表,塞到凤儿手里,说道:“这一大捧都买了。”   凤儿笑嘻嘻地把还带着露珠的玫瑰花都堆到沈馥手边。   确实热闹,附近几间妓馆的红倌人都上台了,穿着各色漂亮衣裳,或唱歌或跳舞,时不时就有人把真金白银买来的玫瑰花抛到台上。   陆既明问:“你看好哪个?”   四周吵闹得很,陆既明说话便挨得近,热气全部喷到沈馥的耳朵上。沈馥觉得耳朵一阵发热,耸了耸肩蹭蹭,摇摇头。   这会儿轮到凤儿上台了,陆既明亲昵地揽着他肩膀,说道:“你可以投这个。”   沈馥不解:“为何?我看她样貌不及前头几个。”   陆既明压低声音说道:“她样貌不显,一条舌头可不得了。”   沈馥猛地转头,似是羞窘一般不敢看人,耳朵红红,低垂着眼,显出眼睑上一颗淡红的小痣。他小声说道:“你不是只喜欢......怎么会知道......”   陆既明半倚在沙发上,好像就等着他问这句,可又不答,话锋一转,又道:“你不该喷香水。”   沈馥问:“为何?”   陆既明眉目硬朗,尤其眉峰与鼻梁长得好,线条硬直,高鼻深目,堪称“金玉其外”的典范。他眉目间满是笑意,看向沈馥,说道:“香水不及你本身香。”   作者有话说:   沈馥: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第四章 钻石   陆既明做主,把沈馥的玫瑰花全抛了去,最后是舌头不得了的凤儿夺了冠。按照票数多少,排了个等次,排得头名的就是“花国总统”,明年妓馆的花名册也就按照这个来排了。场内数陆既明砸钱最多,他给谁投票,谁的等次就高,满场看下来,就是陆既明一个人在玩得开心,旁人都是看个热闹。   评完了一二三等,热闹还没结束,评出来的红倌还要反选一个恩客陪夜呢。   按理来说,自然是谁砸钱多就选谁。可全场砸钱最多的就是陆既明,莺莺燕燕就围着他抛媚眼,极尽奉承之能事。   见沈馥坐在一旁光看不说,凤儿心里喜欢他,朝他嗔道:“沈少爷也买了不少票呢。”   沈馥忙摆手笑道:“都是大少出的钱,我只有一票要投。”   众人都看向他,陆既明也笑着看他,都想知道他这个“一票”是怎解,又要投给谁。沈馥煞有介事地站起来,指了指凤儿的鬓角处,说:“你这儿有些东西。”   凤儿以为沾了东西,忙去摸,摸来摸去没摸到什么,沈馥笑道:“我帮你拿。”   他伸手到了凤儿耳后,蹙眉凝神,好像真的帮她摘掉沾上的东西,谁知道他“呀”一声,手上平白变出一朵玫瑰花来,从凤儿的耳后拿出来,扬眉笑道:“这一票给你,锦上添花而已。”   众女都掩着嘴吃吃地笑,凤儿更是脸上飞红,接过花凑到鼻端嗅了嗅,心迷神醉,也不怕得罪了陆既明,小声朝他说道:“这一朵抵过那好几百朵呢。”   沈馥学西方绅士的样子,一手背到后面,一手牵着凤儿的手,在她手背上亲了一下。他长了双多情的桃花眼,唇珠上翘,笑起来如春风拂面,浪漫动人,一时间把陆既明的风头全抢了个干净。   眼瞅着凤儿要选他过夜,陆既明倚在沙发上,从兜里摸出个什么给沈馥看。沈馥定睛一看,这亮闪闪的可不是自己心心念念的钻石戒指吗?他连忙松了凤儿的手,半真半假地调笑道:“可不敢了,大少要吃醋了。”   吃醋?谁吃醋?吃谁的醋?   在座的人你看我我看你,有消息灵通的略略知道前两天醇园的事儿,都暗自有了想法。一时间都没人说话,连凤儿也收了娇态,只等着陆既明发话。   陆既明站起来,沈馥忙撵在他后头。大厅里还在热闹着,陆既明径自上了楼,他那条德国猎犬倒是听话得很,一直跟在身后,沈馥也跟着。   一路回了凌仙儿的房里,凌仙儿还要挨着陆既明,陆既明摆摆手让他先出去了。一时间房间里只有两人一狗。沈馥连忙抢先说道:“谢谢大少,帮我找到戒指。”   陆既明从兜里把戒指摸出来,拿在手上,沈馥要去接,陆既明手一收一抬避开了,说道:“你打算如何谢我?”   沈馥故作不解,说道:“我身上也没什么东西大少能看得上的,不知如何谢才好。”   “没诚意。”   沈馥只能睁大了眼睛作无辜可怜状,无话可说。陆既明坐在沙发上,看了看那枚戒指,说了句“自己来取”,将戒指衔在齿间,亮晶晶的钻石就陷在上下两瓣薄唇中间。他摊开手扶着沙发靠背,挑眉看向沈馥,好像在等着看沈馥无计可施的样子。   好家伙,沈馥心里忿忿地想,得让你知道我的舌头也不是吃素的。   沈馥只不过顿了顿,然后就直接上前去,手撑着沙发靠背,低下头亲到陆既明的嘴巴上,硬硬的钻石硌在两个人的唇上。沈馥一咬牙,伸了舌头要去把戒指挑过来。陆既明一翻舌面,把戒指含到嘴巴里,沈馥把膝盖跪到沙发上,侧着头要去追那戒指。   这是沈馥第一回 和男人亲吻,没有尝到口脂的甜香,反而尝到了一点烈酒的味道。   沈馥的舌头如蛇一般钻到陆既明嘴巴里,陆既明闷哼了一声,沈馥越亲越深,却没找到戒指,反而和陆既明的舌头纠缠上了。一个攻一个守,不像是亲热,倒像是打起了架来。   沈馥明显是低估了陆既明,陆既明日日浸在风流窝里,嘴上功夫也练得不错,他伸手扣住沈馥的后脖子,舌尖抵着沈馥的舌尖,纠缠得啧啧有声。沈馥忙偃旗息鼓了,退开来,往后踉跄了几步,扶着立柜站住了。   陆既明歪在沙发上,没个正形,两片薄唇湿漉漉的,舌尖一顶,挑眉一笑,戒指还是衔在他唇间,钻石熠熠发光。   沈馥气鼓鼓的,说道:“大少小心把戒指给吞了,还得叫大夫来。”   陆既明摸出手帕,戒指包在里头,又揣回兜里。陆既明生怕沈馥还不够生气似的,不住地朝他笑。   钻石戒指终究是没拿回来,沈馥回到家里,越想越气,堪称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嘴巴上总觉得湿漉漉的,怎么擦也擦不干净,越想越不自在,觉得自己仿佛是被轻薄了似的,没的让陆既明白占了便宜,一点儿好都没捞着。   沈馥没想到的是,他前脚回家,后脚陆既明的礼就到了。   来人是个着戎装的高大男人,一板一眼,不够言笑。他说他是陆既明身边的警卫兵,叫秦雁,代替陆既明送来了一个匣子。   小阿充作仆童,将匣子拿进去摆在桌上,姐弟三人围着看。那是个螺钿匣子,巴掌大小,描金贴花的,精致得很,看着都值钱。沈令仪去开匣子,匣子扣得紧,开匣子时使了些力,匣子翻倒,撒了一桌子亮晶晶的钻石。   像是从天上摘了许多星星,全部铺到桌子上,大小不一,最小的一颗都有半个小拇指甲盖大。   “这下发财了,”沈令仪说道,“怪道你说他是个散财童子。”   沈馥想了想却拍开她的手,看也没看,将那一把钻石拢起来,全部放回去,一颗也不少。   “退回去,”沈馥咬咬牙,狠心说道,“火候还没到呢,舍不得小的套不着大的。”   作者有话说:   是初吻!砰砰砰(放烟花)   上一章可能是我表达不准确,那是两人之间的初吻啦!他们各自性经验都挺丰富的,文中不会涉及到,但介意这个的慎看啦! 第五章 火候   陆既明回了醇园吃晚饭。   桌上摆得满满当当的,大半都是陆重山爱吃的菜。   但他已年近六十,越发讲究起养生来,厨房养了不少鸭子,用糯米做饲料,专给陆重山熬老鸭汤,只喝汤不吃肉。另外还有他最好的一口紫蟹银鱼羹,只吃活的。冬日里不好捕捞,就派人在三岔河口不分昼夜地轮流守侯,专门捕捞活银鱼给陆重山做菜。   陆重山精神矍铄,坐在上首,他去年新娶的姨太太杨氏俏生生地立在旁服侍。   他的外侄孙章振鹭坐在下首。章振鹭早几年就当了晋中的督军,陆重山手底下有一半的兵都是他在管着,章家水涨船高了起来,连章振鹭的母亲王氏也来醇园充起主人来,坐在老爷子另一边挑剔起菜式。   陆既明是在座最小辈,坐在最旁,一副打着哈欠没睡醒的样子,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时不时漏两块肉骨头给伏在脚边的狗吃。   王氏见了,阴阳怪气起来:“既明现在待狗比待家人都亲热。”   在座没人接她的话,老爷子八风不动地吃着。王氏搁下筷子,一副委屈的样子,又说道:“既明若是瞧不起我们章家的姑娘,直说就是,给了燕回好大一个没脸,回家都日日哭呢。”   章振鹭也搁了筷子,明着是对陆既明说话,实际上是说给老爷子听。   “若是捧戏子、喝花酒什么的,荒唐些也就荒唐了,少爷家哪有不荒唐的。听说那姓沈的原本家里是北边开绸庄的,也是个正经少爷,认真搅在一起可不好听。”   王氏帮腔道:“可不是。本想着两家亲上加亲,既明也可以给振鹭帮衬着些,这下闹得不好听了,让咱们燕回怎么做人......”   这话说得露了相,陆既明才是陆家的正经少爷,谁帮衬谁还说不准,王氏把自己家想揽兵揽权的心思亮出来了。一时间满座里又没人说话了,只有陆既明逗狗时的 “啧啧” 声。   陆重山重重地咳了两声,放下碗筷,看着像是吃完了。   他说道:“现在北边不太平,振鹭,吃完后你来我书房一趟。”   说完,他就起身让姨太太伺候他回去了。陆既明全程一言不发,脸上带着笑,吹一声口哨,招呼着狗走了。   厅里只剩下王章母子,章振鹭皱眉说道:“妈,看你那话说的。”   王氏压低声音说道:“我这不是着急吗?老爷子面上看重你,心底里还不知道怎么想的,回头别是你枪林弹雨里挣命,果子都让那草包摘了。要是既明和燕回结婚了,那还好说......”   章振鹭也搁了筷子,想了想,说道:“北边不太平,老爷子估计也想着要出手了,倚仗我的地方还多,不要太急了,欲速则不达。再说了,既明行事这么荒唐,扶也扶不起来。”   陆既明回到他自己在听雨桥西的陆公馆时,正好见到了沈馥退回来的一匣子钻石。   他坐在窗边,叼了根纸烟,正划亮了火柴点烟。秦雁立在旁边,皮靴锃亮,立得笔直。陆既明打开匣子,将钻石撒了一桌,夹着烟伸出食指一颗一颗地数,一颗也没少。   “怎么样?” 他问。   秦雁回道:“沈家在城西,两层的洋房连院子,姐弟同住。问了左右,都知道沈家是北边来的,原本是做绸庄生意。要不要叫人去豫北看看,查查底细?”   “不用。底细如何都不重要,掀不起浪。”   陆既明叼着烟,满满抓了一把钻石,伸到窗外,手一松,手里的钻石就像流星似的,全部坠落在院子的鱼池里。里头的肥锦鲤都被喂傻了,以为有人投食,翕张着嘴巴就要来吞。   钻石全部沉到了池底,反射着院子里的灯光,在水里闪闪发亮。   秦雁皱了眉,喊了声 “大少”。陆既明扑哧一笑,又抓了一把撒下去,说道:“紧张什么,假的。真的那匣去兑现了,付北边那批军火的尾款。一时间没那么多闲钱,搞了一匣假的。”   秦雁说:“要是被发现了......”   “不会。” 陆既明抖了抖烟灰,想着沈馥来讨钻石戒指时装模作样的样子就想笑,“这是个聪明人,舍不得小的怎么套得到大的呢。”   秦雁又道:“账上的钱有点吃紧了。”   陆既明看着鱼池里的鱼游来游去,池底的假钻石熠熠生光。半晌,他说道:“这个沈馥是一面大旗,得迎着风扯起来,有大用。”   没过几日,平洲城的百姓又有新的谈资了。   陆大少爷最近不捧戏子不喝花酒,倒看上了城西沈家的少爷。陆大少的汽车是日日开到沈家门前,各式各样的礼物流水似的送。虽然陆既明是风流富贵,可沈馥也不是他从前捧的那些戏子男妓,陆大少上门十次,沈馥能见他三次就不错了,礼也是退的比收的多。   一日,陆既明又来了,在沈家门前,倚在汽车旁边。   小阿去开门,瓮声瓮气地回答道:“我家少爷睡了。”   陆既明摸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说道:“这大白天的,你家少爷猫冬呢。”   小阿愣头愣脑地说道:“我家少爷说他自己睡了。”   陆既明笑了,从车里拿出一盒点心来,递给小阿,说道:“家里甜点厨师做的,给你家少爷吃。和他说,我邀他除夕到富春山居听戏,若不来,钻石戒指我就扔到鱼池里喂鱼了。”   说完,也不等回话,钻回到汽车里,扬长而去。   小阿拎着点心盒子回去给沈馥,沈馥正高高地坐在院子里的榕树树杈上,看着陆既明的汽车远远消失在巷子口。他一见点心盒子,三两下从树上下来,开了盒子,还没进房间呢,点心就没了小半。   小阿像条小尾巴似的跟在他后头。   沈令仪正在试新旗袍,收下的礼虽不多,但陆既明出手阔绰,一点礼也够他们日常吃喝裁新衣服了。   “又来了?” 沈令仪问道。   沈馥点点头,塞了满嘴的甜点心,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沈令仪说:“得推也得拉,别推着推着把人推走了。”   沈馥灌了两口茶,把点心咽了,说道:“你放心吧,火候差不多了,等我捞一笔大的。”   * 参考《去趟民国》 沈馥:直男害羞 在佛堂 / 祠堂 / 寺庙之类的地方搞点不和谐的事情总是让人很兴奋(X 第六章 上头香   每逢除夕,平洲都热闹得很,到处都有民间会演。唱什么的都有,梨花大鼓、梨花落、京剧、昆曲,一直热闹到半夜,跨到初一,然后直接到半山腰的天妃宫去上头一炷香,寓意一整年顺顺利利。*   除夕那夜,平洲的老号富春山居有名旦冼春来连唱十二折《长生殿》。冼老板甚少唱闺门旦,富春山居早早就坐满了人。陆既明定的雅间正对戏台,他早早地就来了,茶过三巡,沈馥如期赴约。   沈馥还是一身熨贴的西服,深色的料子显得他皮子白净。   外头下着小雪,雪片窸窸窣窣地下了大半日了,举目都是白的。沈馥一进雅间,陆既明瞅他一眼,亲昵地问道:“穿这么单薄不冷吗?”   沈馥还没来得及说话,陆既明攥了攥他的手,笑道:“想必是冷的,喝口热茶。”   沈馥一句话没说着,被他堵了个结实。雅间里除了他们俩人,就只有秦雁笔直地立着,目不斜视,其次就只有陆既明脚边伏着的狗。沈馥掀起眼皮瞪他一眼,陆既明也不恼,只是笑。   戏还没开唱,桌子上就摆满了点心。沈馥一眼看过去,似乎都是甜口,当中还有一个攒盒,装了满满当当的酥糖和麦芽塔饼,看着就甜得倒牙。可沈馥就好这口,他嘴巴上嘟哝着 “糊弄小孩儿”,手却没停,捏了几颗酥糖就嚼起来。   “我上回在烟花间就看见了,满桌的点心,你就动了甜口的。” 陆既明笑着看他,满脸得色。   嘘寒问暖,糊弄小姑娘的把戏,沈馥一边吃糖一边腹诽道。可任是这样,他也承认,这陆大少是花了心思的。他又想,今日陆既明花的心思,改日就能换成他花的钱。这么想来,心情大好,沈馥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冼春来不愧他的名声,柔腔甜嗓,唱得人骨头都要酥了。   一折又一折地唱完,赢了满堂彩。每年唱完,戏迷们都要往台上打赏,陆既明既来了,就由他开始,其他人后面接着赏,没人敢越过他去。陆既明大手笔,冼春来换了衣裳卸了妆,要来谢的。   卸了妆后,冼老板倒是一副清俊的模样,给陆既明揖了揖,说道:“谢大少的赏,今年咱们还是老样子?”   听了这话,陆既明不语,只看向沈馥。   见状,冼春来也看了眼沈馥,笑道:“往年大少赏面,都陪春来去天妃宫上头香,沈少爷既来了,一块儿去讨个吉利如何?”   沈馥明了,原来是这样。   这陆既明食金馔玉地长大,估计没欠过钱债,倒是欠了不少风流债。沈馥睃了陆既明一眼,见陆既明不仅没有不自在,反而笑得饶有趣味,仿佛要看沈馥和冼春来打架似的。   沈馥拍了拍手上的糖渣,站起来,笑道:“二位请便,听完戏,我回去睡觉了。”   说着,也不等有人拦他,直接出了雅间,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看戏的人都渐渐散了,外头好多黄包车在等着,沈馥直接瞅准了一辆空着的就上,头也不回地让车夫拉他回去。   回了家,沈令仪不在,估计上哪儿交际去了,小阿正自得其乐地在院子里玩儿炮仗,一会儿 “砰” 一下他就吓一跳,然后又咯咯笑着再放一炮,乐此不疲。见沈馥回来了,忙叫道:“哥。”   沈馥反手掩上院门,听见远处有汽车的声音,他忙抬起食指抵住嘴唇,朝小阿说道:“嘘。”   没一会儿,车声近了,有人拍门。   等他拍了好几下,沈馥才问道:“谁啊。”   “我。”   沈馥勾唇一笑,故意问道:“你谁啊。”   “陆既明。”   沈馥隔着门故意打了个哈欠,说道:“原来是大少啊,大少不是和冼老板去上头香了吗?”   陆既明在门外说道:“我又没说和他去,你走这么急干什么?路上都是人,汽车都开不动,急死我了。”   沈馥看着蹲在院子里听他们说话的小阿,不做声地摆摆手,让他回屋去。故意又打了个哈欠,说道:“这样啊,我困了,有什么事儿明儿再说吧,大少好走不送。”   外头没了声响,但也没有汽车声。   “困了还站在这儿干什么?”   声音是从上面来的,沈馥一抬头,陆既明竟然翻上了院墙,坐在墙头。   沈馥倚着墙,说道:“我要打电话给警察厅了。”   陆既明说道:“特意邀你去听戏就是为了和你去上头香的,你不去我就不走了。”   外头已经热闹上了,炮仗噼里啪啦地响,鼻端都是火药味,大红色的鞭炮碎屑随着风到处飘,落在白白的雪地上,好像雪上开出的红花。还有些随着风吹过来,落在陆既明的头发上衣服上,他摘下来,轻轻一吹,又落到下面的沈馥衣服上。   到最后,沈馥还是坐上了陆既明的汽车。已经是凌晨了,街上却还热闹,好多人都在往天妃宫去,争着烧炷头香。雪没有停,陆既明把自己穿在外头的裘皮大衣给沈馥披上,衣服大,裘皮领子毛茸茸的,沈馥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汽车一停,天妃宫的居士就迎了出来,领着陆既明和沈馥从侧门进去。   来进香的民众还在外头排着长队,熹微的晨光下依稀可见人头攒动,都在等着祈求新一年的福气。   天妃宫里还寂静着,大殿里梵音阵阵,天妃娘娘的金身脚踩万顷碧波,低眉垂目,满面慈悲。沈馥跪在绣团上,香举到齐眉,虔诚三拜,然后插到大香炉里。陆既明既没拿香,也不跪拜,站在他身后,笑问:“你许的什么愿?”   沈馥心里想的是 “发财”,嘴上却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你不许愿吗?”   陆既明说:“我不信这些。”   沈馥顺嘴问道:“那你信什么?”   陆既明没回答,反问道:“你今日是吃醋了吗?”   沈馥也不答,再问:“我的钻石戒指呢?”   “你亲我一下我就给你。” 陆既明摸出那枚戒指,捏在手上,故作伤心道,“你只惦记着你的戒指,可太让我伤心了。”   沈馥心中叫苦,当时为了佯装真少爷,假称那枚小小的戒指是亡母遗物,这可算是自己把自己架起来了,想甩手说不要了都不行。沈馥撇撇嘴,伸手要去拿戒指,嘟哝道:“你就只惦记着亲我,可太让我伤心了。”   陆既明拉他伸出来的手,往自己那头拉,将他抱了个满怀,手往裘皮大衣里头伸,停在暖融融的后背上,说道:“除了惦记亲,我还惦记别的呢。”   陆既明是长得俊俏,但就算他再俊俏,沈馥也没法动心,反而浑身不自在,但又不能推拒得过分,只能故作害羞,低垂着眼,额头抵着陆既明的额头,眼睫毛不住地颤。   他说道:“天妃娘娘看着你呢,在这儿就犯混了,也不看看场合。”   “怕什么。”   昏暗的大殿里肃穆庄严,偏偏陆既明是个不怕天地不敬鬼神的风流种子,沈馥背靠着大殿的赤红色柱子,陆既明拱在他身上,俩人贴得紧紧的,一点儿空隙也没有。陆既明的鼻尖凉凉的,蹭过沈馥烫热的颈侧,沈馥打了个颤。   陆既明深深地嗅着,小声说道:“真香,你抹的什么,这衣服回去我不洗了。”   隔着厚衣服,沈馥只觉得比赤身裸体还让人羞窘。   外头,居士苦等许久,庙外的香客催得紧,终于来敲门了,委婉地叫了一声:“大少——”   陆既明叹着气嘟哝了一句 “扫兴”,抬起头,笑眯眯地看向沈馥,说道:“阿馥,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做客?” 第七章 襄王无心   东边已经旭日初升,映照在雪地上,亮得晃眼。进香的百姓鱼贯而入,陆既明和沈馥踩着薄薄的积雪从侧门离开。   陆既明去拽沈馥的手,说道:“小心滑。”   沈馥作势要甩开他,嘟哝道:“哪里滑了。”   陆既明一路拉着他上了汽车,开车的仍旧是秦雁,一如既往地板着脸,目不斜视,仿佛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车平稳地开着,陆既明兴致极高,拍着膝盖哼着调,沈馥仔细一听,还是前一夜的戏词。   “险把个襄王渴倒阳台下,恰便似神女携将暮雨归......”   沈馥撇开头看向窗外,说道:“你若是襄王,十个八个排着队要当神女呢。”   没听到回话,沈馥回过头看,见陆既明正把手肘撑在车窗沿,手托着下巴,饶有趣味地看着他,见他看回来,眯着眼一笑,说道:“我准你插队,一下就到最前面。”   等一路回到沈家的时候,天已经快亮透了。   熬了一夜,沈馥已经困到上下眼皮打架,偏偏还得装作不舍,和陆既明在门前十八相送一下。   陆既明倚在车旁,眉眼间透出点困倦,打着哈欠和他说:“你先进去。”   沈馥站在门边,也困得要命,抿着唇挤出点笑来,说道:“你上车走吧。”   “你先走。”   “你先。”   “你进去吧。”   沈馥受不了了,爽快地应道:“好!”   等终于送走了,沈馥打着哈欠要去洗漱睡觉,玄关处,沈令仪的高跟鞋七歪八扭地放着,一看就是喝了酒回来的,客厅里还亮着灯,自鸣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小阿正窝在沙发上打瞌睡,一听到动静忙揉眼睛醒过来,喊了声“哥”。   “哎。”沈馥过去拉他,“我背你,回房睡去。”   那头,陆既明也驱车回他的陆公馆。一上车,他就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抓过沈馥脱下来的裘皮大衣盖在脸上,一阵香瞬间将他笼罩,非兰非麝,有股淡淡的茉莉香。   他的声音闷闷的,从衣服底下传出来:“开慢点,我睡会儿。”   大年初一的早上,沈令仪第一个起床,在书桌前写信。她封好信封,脚步轻轻地下了楼,打开大门,门边有个报童正在等着,沈令仪将信塞给他,小声说道:“小心点,别让人看见。”   报童点点头,塞给沈令仪一份今日的报纸,将信收好,转身走了,汇入街上的人流里。   沈令仪一回头,正好看见小阿揉着眼睛打着哈欠下楼,她一手拿着报纸,走过去牵他,说道:“去叫你哥那个懒鬼起床去。”   沈馥还在睡梦中,嘴巴里就被塞了个冷冰冰的东西,下意识一咬,满嘴都是酸酸甜甜的桔子味儿。他睁开眼,小阿正坐在床沿剥桔子,见他睁眼,又从桌上摸了个糖栗子塞进他嘴里,又甜又糯。   沈令仪正在床边的沙发上一边吃栗子一边看报,沈馥也给小阿嘴巴里塞了桔子和栗子,笑道:“新的一年大吉大利。”   沈馥问道:“有什么新鲜新闻吗?”   “没有,”沈令仪抖了抖报纸,说道,“不是这个电影明星结婚,就是那个名媛小姐离婚......啊,这儿有......我看看......北边好像又要打仗了......”   “我看看。”   沈馥接过那一张报纸看了起来。   他们是从豫北过来的,在北边有严一海,中原地区有陆重山,两家拥兵最多,分庭抗礼,夹在中间的豫北是个缓冲地带。他们来平洲是因为严一海出手了,豫北战乱。若是豫北被严一海占了,严陆两家就直接对垒了,怪不得陆重山要出手。   报纸上说得简单,大概就是章振鹭代陆重山发了通全国电报,指责严一海以大欺小,侵占豫北,有失仁义。   再有多的,报纸上也没法写,也不敢写。   沈令仪说道:“现在城里的名媛小姐都时兴办沙龙,咱们也办,时常请些人来喝酒说话,多听些,也不至于做个睁眼瞎。”   说办就办,沈令仪这些天在平洲也不是全无收获,她像只穿花蝴蝶似的在交际场合飞来飞去,沙龙的请帖一发出去,回帖的人有好多,其中有她交际的缘故,也有沈馥和陆既明走得近的缘故,这沙龙就热热闹闹地办起来了。   到了沙龙的那天,沈家热闹极了。   沈馥没有参与,他站在二楼,单穿着衬衣,指间夹着一根燃了一半的纸烟,倚靠着栏杆往下看。客厅里亮堂堂的,桌上摆着甜点、洋酒和香烟,来的都是男客,抽着雪茄高谈阔论。沈令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她并不多话,坐在壁炉旁的沙发上,像一尊精美的花瓶。   但她无形中又是宴会的焦点,她的裙下之臣们迎合着她,先是聊些赌经,又聊聊电影明星,沈令仪掩着红唇打了个哈欠,他们就又争相转换话题。   小阿拿着一瓶洋酒给他们的空杯里添酒,他过耳不忘,就静静地听着。他小小个低着头,没有人会对他多看一眼。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通过自己独特的政治见解彰显魅力。   先大声发言的是最近追在沈令仪身后追得最紧的,仿佛是某个烟厂的经理,今夜沙龙的雪茄都是他送的。   他留着两撇可笑的山羊胡子,高谈阔论:“北边再乱,严一海也讨不着好。如今的内阁,看着像是蔡铣说了算,但那姓蔡的从前可是我们大帅的老部下,有了他在阁中,严一海的军费都批不下来。”   大帅指的就是陆重山了,蔡铣是现任的内阁总理。   沈令仪手撑着下颌,一双吊稍凤眼勾得风骚柔媚,定定地看着他,一副认真在听的样子。   别人可不乐意这小胡子一个人在沈令仪面前大出风头,连忙大声反驳:“总理是大帅的老部下,可总理和严一海关系也近呢。总理夫人可是严一海的小女儿,这军费,吹吹枕头风就下来了。”   争论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仿佛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   “女人的裙带关系哪里算什么事儿?严一海的大女儿还是大帅的儿媳妇,这几年两边不是还一直闹不愉快?大少不受大帅待见,不也是因着他是严一海的外孙?要不然那姓章的也捞不着一声‘少帅’。”   听到这儿,沈馥感兴趣了,俯身去认真听。   在座的几个人开始吵到底是谁会继承陆重山的衣钵,是章振鹭还是陆既明,是目前大权在握的外侄孙,还是纨绔荒唐的亲孙子。   吵得吹胡子瞪眼的,席间有个男人,似乎是政府哪个部门的官员,抛出了消息:“年后就要往北边用兵了,少帅的位置还得往上走呢。”   他自认为抛出了个人人都不知的消息,靠在沙发上,自得地饮了半杯酒。   一时都静,几个人就像是想请沈令仪评评理似的,都去看她。正是这会儿,门铃响了。   沈令仪“哎呀”一声站起来,踩着高跟鞋去开门,门外正是陆既明。几位客人面色讪讪,又怕陆既明在门外将方才之语听了去,又想去打个招呼献个殷勤,又担心显得太谄媚,按兵不动又恐错失了好机会。   沈令仪笑道:“大少来得巧,咱们正办沙龙呢,一起凑凑热闹?”   陆既明抬头看向楼梯上,沈馥正倚着栏杆,夹着烟,懒懒地朝他招手。屋里有水汀,暖融融的,沈馥的衬衣扣子松了顶上的几颗,锁骨从歪斜的衣领边凸出来。   作者有话说:   陆哥,反向钓鱼高手?   (目前存稿还是挺多的,但因为这个月末可能工作会比较忙,怕更得太猛了后面跟不上,所以目前还是保持更三休一的节奏。等之后稳定一点了会考虑日更的!不要养肥我啊!评论太少我会伤心的!   *《去趟民国》 小陆:试过吗试过吗试过吗想试吗(疯狂暗示) 小沈:...... 第八章 你试过吗   陆既明并非来得巧,是沈馥约的他,就为了让他在沙龙正热闹的时候露个脸,这样一来,下一周的沙龙就不愁没人来了,只会越来越热闹。   沈馥倚着栏杆看,陆既明无心交际,草草打了招呼,听了几句奉承话就顺着楼梯上来了。沈馥见他神色恹恹,往常张扬的眉眼也都耷拉着,连他身后跟着的猎犬也甩不动尾巴了。陆大少从头到脚都写着 “不高兴” 三个大字。   沈馥领着他去二楼的小客厅,掩上门后,底下沙龙的声音一下子就听不真切了。   “我姐就是这样,闲不下来......” 沈馥嘟嘟哝哝地说着些闲话,他还想给陆既明泡茶,才坐下来,还没动手,陆既明整个人横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沈馥的大腿上,沉甸甸地压着。沈馥要去推他,他还不乐意,隔着裤子在沈馥的大腿上咬了一口。   “嘶,” 沈馥说道,“你属狗啊。”   陆既明交叠着腿架在沙发靠背上,伸手去挠狗的下巴,那猎犬平日里威风凛凛的,但被挠了下巴还是开心得吐舌头哈气。他脸上还是不见开怀,枕着沈馥的大腿,哼道:“狗怎么了?狗比人实在。”   沈馥眉头一挑,手胡乱拨弄着陆既明的头发,问道:“这是发的什么邪火。”   陆既明又哼了一声,说道:“章家打的好主意,女儿都送到我家来了,就想让我和章燕回结婚,为了图谋那点儿私利,连脸面都不要了。”   沈馥想起了那天在醇园吃宴时见到的那个沉默的少女——章燕回。   “那怎么办?” 沈馥顺着他说道,“你总不能不回家吧。”   陆既明转过头来,自下而上看着沈馥,说道:“有家归不得,你收留我吧。”   沈馥不接他的话,只是叹道:“男大当婚,何况你家又是那样的地位,你还是独苗,即便没有了章燕回,也有李燕回王燕回,你能躲多少遍?”   陆既明恹恹地说道:“我不想娶,老爷子和章振鹭还能压着我进洞房不成?”   沈馥不说话,低垂着眼,一下一下地用手指梳理陆既明的头发。他这样荒唐的性子,头发却是又黑又硬,额发抹了刨花水定型,又被沈馥弄乱了。   陆既明脚尖一抖一抖,吊儿郎当地说道:“我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谁能管得了我......”   话音未落,他又突然一笑,仿佛想到了什么有趣的新鲜玩意儿,盯着沈馥的脸,说道:“还不如和你结婚呢,反正你也送了我钻石戒指。”   沈馥心里翻了个白眼,说道:“瞎说。”   这些天来,沈馥心怀鬼胎,正伺机在陆既明身上捞笔大的,陆既明向来四处风流,没个正形,俩人谁也没说破什么,亲了抱了也就算个玩儿。比起男的,沈馥还是喜欢些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亲了抱了算个逢场作戏,再往下可就不好糊弄了。   陆既明突然问道:“你家从前在豫北是做绸缎生意的?”   沈馥把目光定在自己的手指上,看着陆既明的头发在自己的指缝中穿梭。他叹道:“是的。家母去世得早,都是父亲在操持。但豫北打起仗来,生意一下亏损得利害,父亲积劳成疾也去了。我和姐姐变卖了家产,往平洲来。家里只出不进也不是个办法,打算出了年就去找个工作。”   陆既明想了想,说道:“平洲有个做成衣的老号,叫瑞福祥你可知道?他的少东家孟三和我熟,我和他招呼一声,你去他那儿挂个职,爱去就去,不爱去就不去。”   不用干活就有银钱的大好事,沈馥假作推辞了几番,也就应下来了。   陆既明躺在沈馥腿上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说道:“困了。”   沈馥推了推他:“回家睡去,章小姐就这么晾着,也不像回事。”   “管她呢,” 陆既明笑道,“老爷子要往豫北派兵了,章振鹭和他都忙着,谁有空管我。”   陆既明不乐意走,揽着沈馥的腰耍赖,一来二去,沈馥只得松口允许他睡一晚。楼下的沙龙已经散场了,本来还有几个人磨磨蹭蹭地不走,想和陆既明套个近乎,磨来磨去都没见陆既明露面,沈令仪打着哈欠把人都送走了。   沈馥死命给沈令仪递眼色,沈令仪收到后忙道,正好有个客房是收拾过的,给陆既明住正好。当着姐姐的面,陆既明也不好荒唐过头了,顺水推舟地答应去睡客房,只是洗漱过之后磨磨蹭蹭地都不肯去睡,偏偏赖在沈馥房间里。   沈馥心知这人真的和狗似的,越理他越来劲,于是也就晾着他,自己坐在窗边抽烟看书,任陆既明自己在那儿和狗玩儿。沈馥时不时从书页上沿看他一眼,发现陆既明训起狗来真的有一套,那条猎犬对他言听计从,乖得和小猫似的。   陆既明用手指比了个枪,对着狗虚打一枪,那狗顺势躺在了地上,陆既明笑着揉了揉狗头,夸道:“好狗。”   陆既明安分不了太久,等沈馥漫不经心地翻了几页书,他就皱着鼻子嗅了嗅,也不知道在闻什么。沈馥不理他,他就像捕猎的猎犬似的,嗅着凑着闻坐过来,鼻尖拱到沈馥的手指上,高挺的鼻梁蹭着沈馥的手指缝,他小声说道:“你抽的什么,怎么烟也是香的。”   窗台上就搁着绿色的烟罐,常见的三炮台烟,陆既明也曾抽过,但不是这个味儿。   陆既明从烟罐里拿出一根来,叼在嘴里,沈馥要起身帮他去拿火柴,陆既明按住他,叼着烟凑过头去,用烟头去凑沈馥的烟头,吸两口,烟就点燃了。白色的烟模糊了两人的视线这烟有一股茉莉香。   沈馥叼着烟,含糊地说道:“烟丝掏出来,把熏干的茉莉花末拌进去,再装回去烟卷里。是个麻烦功夫,折腾了一整天才得这么一罐。”*   陆既明把烟夹在手上,鼻尖顺着沈馥的手指、手背、手腕、手臂一路往上蹭,拱到沈馥的肩窝里,一路闻嗅,沈馥被他的鼻息弄得痒,仰着头要躲,陆既明顺势亲了一下他的喉结,笑道:“我抽着不香,在你身上才香。”   气氛看着不对了,沈馥想赶他回客房去睡觉。   陆既明没理他,径自在他颈侧耳后闻来闻去,问道:“你试过吗?”   沈馥已经坐进沙发角落里了,避无可避,镇定自若地问道:“试什么?”   陆既明手上的烟被冷落,已经积了长长的烟灰,掉在地板上。他声音微哑,回答道:“和男人上床。” 第九章 阎王打架   沈馥自然是没和男人上床,甚至在此之前也没和男人牵过小手,也没和男人亲过嘴。这事儿是装不了相的,沈馥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露怯。含羞带怯的款儿陆既明估计见多了,再来这个类型的就不稀奇了。   他将自己的烟头和陆既明手上的烟头都拿过来,碾灭在玻璃烟灰缸里。仿佛陆既明只是问了个寻常的问题,沈馥随口答道:“没有。”   陆既明兴致勃勃地盯着沈馥的脸,手撑着沙发靠背跪上去,将一条腿跪到沈馥的两腿中间,沈馥被迫张着腿,后背抵着沙发角落,低垂着眼,慢条斯理地将一张花笺插到书页中间当作书签。   陆既明低头看着他,见他眼睑间那颗红痣随着眨眼若隐若现,好似花丛中穿梭的蝴蝶。   沈馥一抬头,就被陆既明自上而下亲了个正着,他靠在松软的沙发上,整个人都要陷进去了,陆既明越亲越重,膝盖往前一顶,他闷哼一声,感觉到陆既明的膝盖随着主人的动作上下磨蹭,他下意识并腿,夹住了陆既明紧绷的大腿。   原始的生理性欲望与他此时心中的的别扭在拉锯,一吻终了,他的敏感处勉强保持了平静。   陆既明爱怜似的吮吻他微微上翘的唇珠,略带探究地扫过他的下半身。沈馥心里忽上忽下,感觉好像有些不妙,幸好这时候沈令仪来敲门了。   “大少,阿馥,我炖了甜汤,吃点再睡。”   沈馥连忙扬声应了,装作无事发生,拽着陆既明下楼吃甜汤。他爱甜,给他的那一碗是另外加了冰糖的,他埋头吃着,陆既明正笑着和沈令仪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时不时看陆既明一眼,企图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来。   沈令仪正说着附近早市的早点美味,煎的羊肉小饺子一口一个,又香又鲜。   陆既明问道:“有没有韭菜馅儿的?”   沈令仪愣了愣,有些反应不过来:“大少爱吃这个啊。”   “不是我吃,” 陆既明托着下巴看向沈馥,说道,“给阿馥吃。”   沈馥一口甜汤差点喷出来,捂住嘴巴勉强吞下去,差点呛死。沈令仪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假装什么也没听懂,岔开话题又说起别的。   剩下的小半碗沈馥吃不下了,瞪了陆既明一眼,心里安慰自己,被误会雄风不振也好过被发现自己在逢场作戏。   陆既明很自然地就将他的碗端过来,把那小半碗给喝了,被甜得皱了眉。   他在沈家睡了一夜,第二日没吃成饺子,一大早醇园就来人把陆既明接回去了。章振鹭过了元宵就要带兵去豫北,明面上说是去支援豫北,反抗严一海的不义之师。说是这么说,到底是不是去抢地盘,估计只有陆重山和章振鹭心里知道。   过年这几天,陆、严两方谁也没歇着,两边电报你来我往地发个不停,互相指责,陆重山骂严一海欺压弱小,严一海就骂陆重山作风奢靡,把持中央政府,互相把对方批得一文不值。   章振鹭领兵出发前,旁敲侧击地说着,得胜回来之后正好办陆、章两家的婚事。   章燕回低垂着脑袋,身板瘦小,仿佛吃不住衣服的重量一般。陆既明假装听不懂,翘着脚把玩着个巴掌大的紫砂茶壶喝茶,陆重山竟也没接这茬,转而说起军务来。   章振鹭领着一个师的兵力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平洲人民对这场纷争津津乐道,发生在远方的死伤都和他们无关。章振鹭走了,陆既明越发没有了拘束,日日四处游冶,带着沈馥吃喝玩乐。   沈馥本来还想着去瑞福祥应个卯,但人家给他挂了职也没想着他能来工作,桌子都没给他备,加上他对绸缎生意一点儿不懂,也就作了罢,十天有两天去打个转露个脸就算不辱没了那不菲的工资了。   说来陆既明自己也是有工作的,陆重山给他在政府财政部里挂了个闲职,只是他长年不出现,给他划的桌子都积了三层灰。   陆既明不务正业,不喝花酒了,带着沈馥进赌场。   沈馥眼明手快,在赌博打牌上颇有些心得,但又不好显露出来,只能赢一百输八十装装样子,乏味得很,陆既明兴致缺缺。反倒是沈馥输了钱,陆既明替他掏钱时还高兴些。沈馥这下明白了,陆既明这个少爷性子,就是喜欢别人捧着他、奉承他,怪道爱散财。   于是沈馥也就可劲地输,把现银输光了就挂陆既明的账上,挂多了也不清帐,直接换下一家赌场接着赌接着欠。   这下沈馥又不明白了,但也随着陆既明的性子来。   这样下来有七八天,他们俩一进赌场,老板就皱着脸,这下算是撩了陆既明的虎须了,向来只有他朝别人摆脸色的份儿,哪儿有别人给他摆脸色的。   陆既明当下就踹翻了一张茶几,上面的杯子碎了一地,沈馥吓了一跳,没好说话,静静地在旁边看陆既明到底闹哪一出。   赌场的老板也不是真敢生陆既明的气,只是这账上欠得太多了。他们大大小小的赌场向来是要给政府上供的,省政府里都是章振鹭的人,他们的供就等于给章振鹭上了。上供的数额本就不小,这头陆既明又可着劲儿地欠债,老板两头不讨好,愁得嘴唇长燎泡。   实在忍不下去了,不敢向陆大少要债,只能朝那头的人拐着弯道难。   那头眼见着章振鹭这个少帅要水涨船更高了,加上长年给陆既明擦屁股擦出火来了,不仅不放过,还说了点不咸不淡的话,老板无法,只能转回来陆既明这里道难,谁知道话没开口,就惹了陆既明生气。   陆既明看着这一地狼藉,冷哼道:“你们每月巡捕捐也要缴上不少吧,给章振鹭上供也不少吧,我欠这么一点儿帐你就不乐意了?难不成这平洲城里只有一尊佛要拜?”   沈馥这下又明白过来了,原来是和章振鹭两边打擂台,估计是逼婚的事儿心里还有点儿气。他一边明白,一边心里又止不住腹诽,陆既明这个少爷还是个孩子心性,也就敢趁章振鹭不在的时候闹。   老板确实为难,陆既明火也发了,得给两边一个台阶下,他随口劝道:“大少莫生气,年关才过,老板估计也是实在周转不来了。”   有了台阶,陆既明顺着台阶就下,站起来,抻了抻衣服,说道:“走了,我明日再来。”   那老板听了这句,又是欢喜又是愁,只道这是阎王打架小鬼遭殃。   * 参考《中国的军阀政治》 民国军阀混战的时候,各种敛财、搜刮民脂民膏的方式真的好多好多,层出不穷。 第十章 静观其变   陆既明好像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个工作,找了一日大模大样地到了省政府财政部去。他突发奇想,说要改革时弊,替政府创收。他坐着财政部长的办公椅,腿高高地架在桌子上,部长立在旁边垂手听着,听了半天算是听明白了。   他陆大少爷要在财政部成立一个管辖赌场的小部门,专给赌场发资格证,不合格的赌场不让营业。*   财政部长人到中年,抓破秃瓢脑袋也不知道大少爷突然操哪门子的心。   章振鹭不在,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没人愿意给个决议,拖来拖去都没个结果。陆既明哪里是个能等的主儿,和平日几个喝酒游玩的少爷一块儿,花点钱请了些街头的帮闲,直接打着政府的旗号到赌场去,不让人家营业。   不管真假,赌场的人不敢和陆既明叫板,政府的人也不敢明着唱对台戏,只能纷纷暗自叫苦,流水似的钱和礼往陆既明那儿送,一点儿都不敢省,生怕被断了生计。   开得了赌场的,个个都是人精,不仅往陆既明那儿使力,沈馥那头也没落下。沈宅也是日日迎来送往,周日的沙龙办得风生水起,人人都以受邀为荣,要是在沙龙上能碰巧遇上陆既明,和他搭个话,那就够他们吹嘘上三五个月了。   眼见着家里的小金库一日日地满起来,沈令仪日日乐开花,日日变着花样地给兄弟俩买吃的,吃得小阿的脸蛋都圆起来,看起来更显得可爱了。   沈馥喜欢揉他的脸,在埋头吃水果的时候揉,看着他腮帮子鼓起来像只兔子。沈馥还想着赚够了就跑,但想起来平洲一路上的舟车劳碌,想想还是再安稳地呆一会儿。他们也过过那种饿得吃草皮的日子,现在的日子虽说要戴着面具过,但好歹不会吃苦挨饿。   小阿吃着吃着,突然说道:“哥,我看到姐给维鸿哥哥写信。”   沈馥一愣,说道:“真的?”   小阿埋头吃着,沈馥只能看到他乱糟糟的发旋,他小声说:“真的。她不会还在伤心吧?”   “小孩子家家的,别管这么多。” 沈馥揉揉他的头。   小阿连忙抚平自己的乱发,嘟哝道:“不小了,我十七了。”   眼看着今晚又要办沙龙,沈令仪转着圈儿地布置客厅,嘴里哼着留声机里放的小提琴曲,臂弯里搭着五六件旗袍,挑不出来该穿哪一件。沈馥看着她开心的样子,又把要问的话全吞进去了。   当晚的沙龙,陆既明又来了。   他最近在赌场这件事上占了上风,受了好处又出了风头,正是开心的时候。沈馥坐在壁炉边的小沙发上,他非要挤着坐到沙发扶手上,手拿着酒杯,架着沙发靠背,狗挨着他的腿趴着打瞌睡。   沈馥手上夹着烟,陆既明非要让他喝自己杯子里的酒,沈馥忙推却:“我量浅,洋酒太烈,不能喝。” 陆既明非要他尝,纠着缠着不放,在座的人都默契地仿佛没看见没听见,热烈地聊着自己的。   眼见着再纠缠下去就不像话了,沈馥只好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脸马上就红了起来,直红到耳根,眼神也愈见迷蒙。陆既明手扶着沙发靠背,弯着腰和他附耳低语,嘴唇擦着耳朵,意态狎昵。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急促而刺耳地响了起来。   应邀的客人都已列席,是谁来得这么晚又这么急?门铃一阵一阵地响,沈令仪忙站起来去开门,门开了,外头站着个瘦小的少女,竟然是章燕回。   一时间客厅里静极了,没人说话,客人们面面相觑,只听到留声机传出的乐音。陆既明压根儿没理她,依旧埋着头和沈馥咬耳朵,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什么。还是沈令仪眼风扫过,见章燕回又急又窘,十指都绞在一起,脸是白的,眼眶却是红的,给她解了围。   “久闻章小姐是个娴静的人,今日莅临......”   章燕回不待她说完,朝陆既明喊了声 “表哥”,声音又尖又细,陆既明好似没听见,她又犹豫着张口,说道:“表哥,大哥他、他出事了......”   她口里的大哥自然是章振鹭,章振鹭此时应该在豫北与严一海谈判对峙,怎么就出事了?沈令仪往门外一张,载章燕回来的车旁,立的是醇园的卫兵,她知道这是真出事了。   陆既明闻言立了起来,眉头微皱,章燕回还待说话,陆既明却没想听,拿了外套,大步走了出去,上了门外的车。他喊了声 “开车”,卫兵听他的,发动汽车往醇园开去,留下章燕回一个人立在原处,窘迫得几乎要哭出来。   客人们见出了大事,都无心再喝酒交际,纷纷告辞了。沈馥似是醉狠了,挨在沙发上靠着,闭着眼没说话。沈令仪看了章燕回,好心说道:“我去帮你叫个黄包车来。”   她踩着高跟鞋出去了,小阿一直立在旁边看,见章燕回像支杆子似的立在客厅中间,脸色煞白,眼眶却是红的,手足无措,小阿便从桌上摸了颗酥糖塞她手里。   沈令仪很快回来了,搭着章燕回瘦削的肩送她出去,夜深了,又是个小姑娘家,沈令仪就让小阿跟着车送她回家。   她倚着门见车走远了,回身朝沈馥叹道:“锦衣玉食长大的小姐也不是好当的呢。”   沈馥抹了把脸站起来,神色清明,他量不浅,刚才不过是装的,陆既明走了他也没起来,不过是怕章燕回尴尬过头了。他朝沈令仪说道:“看来是出大事了,家里的东西,你看着哪些能悄悄脱手换成现银的,都准备着。”   沈令仪说:“知道了。”   沈馥上楼洗漱去了,沈令仪一个人站在门边出了会儿神,关上留声机,没多久,小阿回来了,出了一身的汗,沈令仪忙让他去洗澡,自己回房,从抽屉里抽出一张信纸,伏案写了起来。   夜半的醇园里无人能睡,正房亮着灯,章燕回独自一个人回来,陆重山和几个将领正在说着什么,陆既明在一旁看着自鸣钟来回晃荡的钟摆出神,没人在意她。   陆重山问:“伤得严重吗?电报上怎么说的?”   其中一个将领回道:“说是后背肩膀各都中了枪,很危险。”   陆既明嗤了一声,伸了个懒腰,说道:“人都没死,有什么好说的,搞得像明天就要出殡似的”   没人敢搭他的话,陆重山抓起手边的茶盏就往他身上扔。老爷子似是气极,扔偏了,茶盏碎了一地,茶渣茶水满地都是。陆既明看都不看一眼,起身走了,擦过章燕回的肩膀,仿佛没看见她。   里头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仆从走出来请章燕回到西院去休息。   章燕回心中忐忑,手心潮呼呼的,那颗酥糖还被她攥在手心里,融了,黏糊糊的。偌大的醇园,纵使灯全亮了也是黑漆漆的,碧瓦飞甍在夜色里显出一点轮廓,很吓人,她从小就怕。   陆既明出了醇园,驱车回了陆公馆。秦雁已经在书房等着他了,递给他一份电报。陆既明仔细地看着那份电报,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脸色阴沉。   章振鹭是在与严一海方的将领会谈时中的枪,开枪的人死了,死无对证。会谈不欢而散,章振鹭伤势严重,就地取了子弹之后,连夜被送回平洲。严一海抢了豫北产量最高的一个铁矿的开采权,退兵回去了。   这一趟下来,豫北还是横在南北两边中间,严一海就算得了十个铁矿,一时间也压不过陆重山,闹了这么久,除了伤了章振鹭,最后竟是不咸不淡的。   陆既明一开始还想不明白,他凝神细想:章振鹭受伤,谁能捞着好?   最直接的受益人肯定是陆既明,但这事儿不是陆既明做的。章振鹭虽然手握兵权,但两方会谈时杀人,严一海还没那么傻,他还没那个能耐和陆重山撕破脸。那剩下的,就只有陆重山了。   陆重山接下来如果挥兵北上,那还有可能只是借题发挥,但如果他大事化小,那章振鹭受伤就必定有他的手笔。   陆既明脑中一片清明,心中稍定,接下去只需静观其变。   他说:“我们的人是跟在章振鹭身边的吗?必须得保住他的命,他还没到死的时候。另外,前段时间得的那些礼,我挑了些没印没戳的,你去统统换成现金,汇到醴陵,那头的账上还差不少钱。”   秦雁点头,领命去了。陆既明在书房里,划了根火柴,将电报点着了,没一会儿,电报就烧成了灰烬。他脱下西服外套扔到一边,扯松了领带,躺在沙发上,看着玻璃吊灯出神,喝了点酒,脑袋刺刺地疼。   他一摸裤兜,里头有根烟,是他从沈馥那里顺回来的掺了茉莉花末的烟。他也不点,就这么叼着,舌尖有股淡淡的茉莉香味,脑子一下子清醒多了。   陆重山出手了,他想道,他也得快一点。 第十一章 落雁滩   沈馥本以为,出了大事,陆既明估计无暇他顾,谁知道陆既明依旧日日玩乐。沈馥有心探听一下,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只能像之前那样,日日陪着陆既明。陆既明最近与瑞福祥的孟三走得近。   他们本就是酒肉朋友,但自从孟三看在陆既明的面子上,帮沈馥在瑞福祥挂了个职,两人就越发亲密起来。可见,互相欠人情才是拉近关系的最佳捷径。   孟三在城外落雁滩附近有个园子,时常邀请陆既明去。   落雁滩之所以叫落雁滩,是因为护城河河道拐弯处有个浅滩,水草丰美,天气回暖时总有大雁落脚,常有人去猎雁。孟三的园子就在那儿附近,园子地势稍高,推窗看出去能看到初春抽芽的水草,再过不久,就是猎雁的好时节了。   能和陆既明混得近,孟三也是个纨绔,他自认是个寻花问柳的好手,每次宴请陆既明总要“叫条子”,也就是召妓陪席。他使人送来一本花名册,自上而下地看,一个个评头品足,这个腰条软,那个嘴唇香,他能洋洋洒洒从头说到尾。   沈馥在旁边听着,只觉得他烦人,干脆离了席,倚在窗边吸烟。   不过一会儿,孟三真的召来了几个女妓,莺莺燕燕地围了一桌。她们知道陆既明不好女色,但也知道他手松,也赶着给他倒酒献殷勤,不过一会儿,陆既明两手上戴的戒指和腕表都送出去了。   沈馥在旁边冷眼看着,一阵风吹来,窗扇被吹得撞了撞窗框,“砰”的一声。   陆既明闻声忙站起来,凑到沈馥身边,回身朝席上的人说道:“不喝了,有人要恼了。”   沈馥抖了抖烟灰,笑道:“你要喝就喝,拿我当借口干什么?”   “我又没说是你。”陆既明笑着,把他手上抽了一半的烟抢过来,烟蒂上还有沈馥留下的浅浅齿印,陆既明毫不介意地就着他的齿印咬住抽了两口,嘟哝着说道:“什么时候也给我弄一听抽抽。”   沈馥不理他,说道:“麻烦。”   孟三在那头突然说道:“既明,你们家老爷子是不是去年新近娶了个姨太太,好像......好像姓杨......”   陆既明随口应道:“好像是吧。”   孟三嘿嘿一笑,说道:“你家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叱咤风云,临老了还是有点儿不中用啊,姨太太都耐不住了要打野食。”   他嘴巴里就没个干净的,沈馥瞅了一眼陆既明,见陆既明似乎没有被冒犯的意思,反而起了兴趣,问道:“怎么说?”   孟三往后靠在椅背上,左右各搂了一个,洋洋自得地说道:“全平洲就数我们瑞福祥的旗袍裁得最好,但再好的衣裳,也得配上些好的促销手段才行。最近咱们开始送货到宅了,挑些高壮俊俏的年轻男人去送,给你们醇园的杨姨太太送得最多,一个月就裁了五六次衣服。”   陆既明问:“次次不一样的人?”   “都是同一个,我见过,小白脸一个,名字也带些脂粉气,好像叫什么什么香的,”孟三睃了一眼一直沉默的沈馥,笑道,“还没沈少爷长得好。”   沈馥听他放了一天的屁早就听烦了,板着脸,谁知道他还没发作,陆既明就先发话了,似笑非笑地看向孟三,吐了口烟,说道:“嘴巴放干净点。”   孟三忙抬手告饶,沈馥碾灭了烟,转身出去了。陆既明忙跟在他身后一块儿出去了,冬末春初,乍暖还寒,抬眼望去,落雁滩上还是一派萧瑟。   “别生气,”陆既明说,“等开春回暖了,带你来猎雁。”   沈馥说:“我不会使枪。”   “这有什么,”陆既明插着兜立在旁边,笑道,“带几个好手来就行了,我再训两条猎犬,包你满载而归。”   等落雁滩上水草初丰,章振鹭也回到平洲来了。他伤势颇重,被抬着回来的,但好歹还活着。陆重山直接把他接到醇园里,请最好的洋人医生来给他看伤。长途颠簸之后,伤势愈合的情况不算好,但幸好天气不热。   章振鹭的母亲王氏伏在床边呜呜哭,章燕回立在一旁,低着头沉默不语。陆重山听得烦了,抬手让她出去,她出去之前还抹着眼泪让陆重山给章振鹭作主,言下有意。章振鹭躺在床上,挣扎着要坐起来,陆重山说:“你就躺着,当心伤口裂开。”   章振鹭脸色煞白,说起话来还是虚的,他说道:“叔公,在回程的路上,还有歹人意图害我。”   “人可抓住了?”陆重山坐在床边,手里转着两个油亮亮的核桃。   “没有,让他跳车逃了。”章振鹭咬着牙说道,“这次定是冲着我来的。在豫北那次还能说是严一海捣鬼,回来的路上遇袭,那必定是内鬼。”   陆重山不动声色地问:“那按你说,是谁?”   章振鹭忿忿叫道:“叔公......”   恰恰在这时候,陆既明推门进来了,陆重山早就叫人去接他回来了,他施施然的,这才来,进来了也没见有一点儿担心的意思,仿佛是来游花园的,比游花园还悠闲三分。章振鹭神色阴沉地看着他,陆既明笑道:“怎么?表哥出去一趟,好不容易回来,不认得我了?”   章振鹭皮笑肉不笑,说道:“你是希望我回不来吧。”   “好了别说了,”陆重山说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振鹭,你表弟还不懂事,你以后还要多多扶持他,别窝里先斗起来了。”   章振鹭咽下话,陆既明也不说话了,哼了一声,屁股都没坐热,转身又走了。他才出门,就听到里头章振鹭说道:“叔公,这回我遇袭,多得我的副官拼死救了我,你......”   陆既明反手掩上门,正好见到章振鹭口中的那位副官立在门外,他相貌不显,眼神隐在军帽的帽檐下,他利落地朝陆既明打了个招呼:“大少。”   四下无人,陆既明看他一眼,笑着低声说道:“你很不错。”   作者有话说:   接下来猎雁的这段剧情我巨爱。   大家喜欢剧情那就太好了,写这篇文的时候我最怕的就是大家不爱看剧情QAQ13   非常对不起大家,明天休息,并不是故意卡在这里的! 反正也不能开车!下章也只是隐晦地写写这样那样,大家不必期待(X 第十二章 噩梦   章振鹭重伤卧床了,不过是给周日的沙龙宴会增添了一些捕风捉影的谈资,日子还是与平常无异,沈馥原本提起来的心又放下来了。章振鹭伤了,很多工作没法做,陆重山竟是把不少工作交给陆既明去做。   陆既明是个散漫性子,哪里做得,见天地溜。众人见章振鹭出去一回不仅没水涨船高,反而大权旁落了,都纷纷见风使舵,在陆既明身上加码。他们寻不见陆既明,病急乱投医,只好往沈家那头使劲。   一回两回沈馥也乐得让人吹捧一下,三次四次下去他也觉得烦了,把应付客人的事情交给沈令仪,他破天荒地到瑞福祥去应两天卯,就为了躲躲懒。纵然他是个吃白饭的,看在东家和陆既明的份上,瑞福祥的人都对沈馥客气得很,还给他腾了个办公室。   沈馥起了个大早就为了躲开上门来的客人,上下眼皮打架,吃过午饭后,窝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昏昏欲睡。大约是真的困狠了,竟沉沉地睡过去了,做了好些梦。   梦见了许久许久之前的事,他、沈令仪、小阿三个,都是孤儿,在育婴堂长大。在他十四岁那年,他们一把火将育婴堂烧了,趁着火光冲天,手牵着手,从里面跑出来。耀目的火舌在梦里格外炽热,他跑掉了鞋,脚心被扎得流了血,跑不动,沈令仪一手拉着小阿,另一手拽着他,咬着牙没哭,只是不住地叫他 “快点快点”。   在梦里,一切都真实得吓人,沈令仪紧紧地拽着他,生怕他跑不动落下了。身后是冲天的火舌,还有叫喊着抓他们的人。他重重地摔了一跤,竟不觉得疼,心脏空了一拍,一下醒了过来,一睁眼,和陆既明四目相对。   陆既明低头朝他凑过来,问道:“做噩梦了吗?”   外头竟然已经是黄昏了,斜晖自窗外照入,陆既明坐在沙发边沿上,眼神专注地看着他,人声渺远,沈馥一下子有些恍惚,喃喃说道:“不是。”   “不是那怎么哭了?”   沈馥有些慌乱地抬手去摸,指尖摸到脸上湿润一片。陆既明拉住他的手,低头轻轻地用嘴唇抿掉他脸上残留的泪痕,顺着脸颊往下亲,一点点的,亲住了嘴唇。是一个轻吻,嘴唇摩挲。   嘴唇是人身上最软的地方,像云碰上云,雪贴着雪,风吹过风。   沈馥心脏一缩,将陆既明推开,翻身下去,说道:“我去擦把脸。”   陆既明漫不经心地立在一边,看着沈馥的背影,抿了抿唇,尝到了一点眼泪的咸味。   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了,外头人声不断,但没人敢进来打扰他们。突然,窗外的楼下传来一阵叫骂声,沈馥正好站在窗边,往外头随意看了一眼。这个办公室的窗户正对着楼下的暗巷,好像有几个人正围着一个人,嘴里喊着 “欠债还钱” 之类的话。   沈馥正要细看,陆既明拽着他要走:“不过是些赌鬼罢了,走,带你看点新鲜的。” 沈馥点点头,随他走了。   楼下的暗巷里,吴香被揍了几拳,肋下火辣辣地疼,几个赌场的人撂了狠话,让他赶紧还钱,说完就走了。吴香扶着墙站起来,想着幸好没有伤到脸。   他最近搭上了醇园的杨姨太,伤到脸了可不好。他掂量着要从杨氏那里再要点钱,把赌债填上。但他最近已经要了好几回钱了,杨氏都有些不乐意了,这回输的可不是小数目,得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   他正想着,眼前突然丢来了几块银元,银元在地上滚了滚,停在他的脚边。他抬眼看去,面前有个高大的男人,站在墙下的阴影里,看不清面目。吴香正待要问,那男人说道:“明天再来,有你的好处。”   那男人转身走了,吴香赶紧低头去捡钱,再抬头,那人就不见了。   秦雁大步拐出暗巷,刚才那几个赌场的赌佣正在那里等着,秦雁往他们怀里各塞了些钱,说道:“口风紧些。”   他们点点头,各自散去。秦雁匆匆走出大路,赶在陆既明与沈馥出来之前上了车,载着他们俩回陆公馆。下车前,沈馥这才留意到秦雁与往日不同,往日秦雁都着戎装,今日却穿便装。   他也不过一看,就被陆既明拉着下车了。   陆既明说:“孟三说落雁滩上已经有不少南归的大雁,咱们明天猎雁去。”   “明天?” 沈馥心里腹诽,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让人按着你的尺寸做了猎装,你试试。”   陆既明一路把他拉到房间里,房间里挂着两套,颜色款式相仿,陆既明把略小一些的那套递给他,让他换上。   “说是英国那边绅士打猎流行的服装,刚刚裁好的。”   沈馥接过衣服,说道:“行了,你先出去。”   陆既明插着兜出去,反手带上门,在门外聒噪得很,一会儿问袖子长不长,一会儿问肩膀窄不窄,沈馥被他烦得狠了,一边扣扣子一边嘟哝道:“消停会儿吧我的少爷......”   陆既明直接推门进来了,沈馥的衬衣扣子扣到一半,袒着小半个白皙的胸膛。陆既明凑过来,捏着他的衣襟,给他把剩下的扣子一粒粒扣上,扣到最顶上的时候,还低头在锁骨上啃了一口,沈馥忙去推他。   他不闪开,反而贴得更近了,手绕到沈馥背后揽住他,手心贴着后背顺着腰线往下滑,一手拽着他的裤腰,另一手帮他把衬衣的下摆塞进去。塞衣服的时候难以避免会碰到屁股,两人胸膛贴着胸膛,沈馥无端有些脸红耳热,忙道:“我自己会穿。”   陆既明松开他,看着他穿好马甲,外头还有一件掐腰的夹克,裤腿收进棕色的猎靴里,靴筒长至膝盖下面,剪裁合身,衬得沈馥腰窄腿长。   见陆既明不错眼地看着,沈馥问道:“怎么了,不合身吗?”   陆既明状似苦恼地叹了口气,说道:“太合身了,我看了都眼馋。”   “你自己也有一套。”   “不是眼馋衣服,是眼馋你。”   陆既明一手撑在床上,另一手朝他招了招,沈馥不明所以地走过去,陆既明一把揽住他的腰,拽着他拉到床上。陆既明力气大,沈馥被他一拽,整个人摔在床上,人都摔懵了,拧着腰翻身要起来,陆既明一下把他压住了。   床褥上都带着陆既明的味道,是他常用的那款古龙水,这让沈馥有些不安,仿佛误入了别人的领地。陆既明压根没看他,脸埋进他肩窝里,深深一嗅,仿佛犯烟瘾似的——这是他最爱做的事情。   “衣服是新的,怎么你才穿上就有香味了......” 陆既明问。   沈馥是真没觉得自己身上香,抬手在袖子上闻了又闻都没闻出来。陆既明双手箍着他的腰,两人的四条腿交叠着,陆既明把脸凑到沈馥耳边,说道:“这衣服怎么把你腰掐得这么细啊......”   沈馥被他喷出的热气激起一身鸡皮疙瘩,倒不是因为恶心或者厌恶,感情很复杂,既有些抗拒又因未知而有些战栗。他撑着床,趁陆既明不察,一个翻身,上下掉了个转。   陆既明不过一愣,然后就笑了,双手垫在脑后。   沈馥心想,比起被男人摸那里,主动去摸男人那里,好像还稍微好接受一点,把握主动好过被动接受,就当是自我抚慰了。要是陆既明摸他的时候他完全没反应,这回就真的不好交代了,得吃下去一箩筐韭菜饺子。   作者有话说:这个尺度应该没啥吧!不会锁我吧! 第十三章 训犬   沈馥开始说服自己,这不过是个块头大些的女人。   他骑在陆既明身上,闭着眼亲下去,手顺着小腹往下摸。陆既明倒好似真的做了甩手掌柜,张着嘴任他亲,连舌头都不带动的,要不是下面硬邦邦的,沈馥还以为他睡死了。   沈馥闭着眼说服自己这是在自我抚慰,把手伸进内裤里去摸陆既明那家伙。   很生猛。   但凡男人,大多在这方面有点儿争强好胜的意思。既然在尺寸上没法获胜,那只能在技术上扳回一城。沈馥的嘴上功夫和手上功夫都不弱,没一会儿,陆既明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用手扣住沈馥的后颈。   沈馥想着要速战速决,在要命的地方反复弄。陆既明开始喘起来,小腹紧绷,腰往上抬。他含着沈馥的舌头,猛地一个翻身。   沈馥一惊,瞪大眼睛,正好和陆既明四目相对。   陆既明平日里都是散漫随性,眼睛里像是看不见人似的。沈馥没见过他这样的眼神,好像红了眼的猎犬在撕咬猎物。沈馥慌忙闭上眼睛掩盖住自己此时的惊疑,陆既明箍住他的手腕,过了好一会儿,他觉得自己手心都被磨得发烫了,陆既明交代在他手心里。   他感觉到嘴唇上一阵刺痛,原来是陆既明咬破了他的嘴唇,他尝到了一阵血腥味。   幸好没弄脏衣服,沈馥想到。   完事儿了,陆既明放松了身体,趴在沈馥身上。沈馥用手肘顶开他,陆既明被他顶得一翻身,仰倒在床,脖子上一片红,裤裆敞着,他也不以为耻,不去整。沈馥翻身下床,说道:“我去洗手。”   沈馥进了浴室,响起一阵水声。   陆既明随手整了整裤子,翻身下床,随手梳理一下乱了的额发。他从沈馥搁在桌上的烟罐里摸了根烟点着了,有人轻轻敲了敲门,陆既明说了声 “进来”。   是秦雁。   他一进来,陆既明就朝浴室扬了扬下巴,秦雁会意,走近了,在陆既明耳边附耳说了些什么,陆既明点点头。就在这时候,沈馥出来了,问道:“怎么了?”   陆既明抖了抖烟灰,笑道:“有人知道咱们明天去猎雁,送了好东西来。”   沈馥这是第一次来陆陆公馆。   偌大一个醇园应有尽有,但陆既明却不爱住在那儿。除非逢年过节回去应酬一下了老爷子,陆既明都住在陆公馆。陆公馆在听雨桥的西面,听雨桥是古桥,据说下小雨时,雨滴打在青石板上,有滴滴答答的声音,有如奏曲,因此得名。   此时天色已晚,后院开了电灯,沈馥还没走过去,就听到了一阵犬吠声。   后院墙角的树那儿绑着一条猎犬,犬吠声是陆既明本来有的那两条狗发出来的,它们正警惕地面对外来者,时不时发出凶狠的吠声。那条被缚着的狗一见有人来,倒也没叫,压着脑袋龇着尖牙,背毛漆黑,虽看着还不是成犬,但也看着凶狠,沈馥看了就皱眉。   那狗旁边不远处站着个仆佣,捧着狗食,有些不知所措。   “大少,这狗护食得很,一动食盆就想咬人,根本喂不得。”   陆既明非但不怕,反而显得兴致勃勃,左右端详那狗,仿佛见到不得了的好东西,笑道:“品相不错,取我的东西来。”   沈馥象征性地劝了两句,抱着手站在旁边看着。   陆既明叫人拿了两块带绑扣的厚帆布来,裹在小臂上扣好,接过仆佣捧着的狗食,朝那狗走过去。狗往后退了两步,朝陆既明龇牙,喉咙里发出 “呜呜呜” 的声音。陆既明肢体放松,看不出害怕紧张的样子,在狗身前蹲下了。   沈馥在旁看着,虽然不至于对陆既明有多担心,但也有些紧张,生怕那狗突然扑人。   陆既明朝狗食盆里倒满了狗食,狗埋头就吃起来。狗一边吃,陆既明就试探着用手去摸狗的脑袋,每次他一碰,狗就停下来,龇牙警告。陆既明却极有耐心,不住地重复,狗渐渐习惯,陆既明得寸进尺,开始伸手去碰食盆。   狗明显不愉快了,警告的声音变大,陆既明又像之前那样,一点点去挪动食盆,让狗逐渐习惯,到最后,只要狗一龇牙,他就将食盆拿走。那狗也不是善茬,张嘴要咬陆既明的手,被他躲开了。   旁边的人好像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出声警告,也不劝。只有沈馥一个人看得心惊肉跳的,觉得那只狗下一秒就要咬断陆既明的手指。   又是不住地重复,陆既明有耐心得很,倒是狗失去了耐心,就在众人都没与反应过来的时候,那狗张嘴就咬向陆既明的小臂。陆既明却压根儿没躲,反而把手臂往狗的嘴巴里送,另一手压着狗的颈脖,将狗放倒,摁在了地上。   事情发生得太快了,沈馥甚至下意识地往前了一步。   陆既明就半蹲在地上,手臂压着倒下的狗,不让它撕咬。   他面无表情地说道:“松开。”   狗的爪子在地上刨了几下,陆既明一点都没有要松开的意思,自上而下地压制着这条恶犬。恶犬一点点地张开嘴,将陆既明的手臂松开,陆既明笑了,夸道:“好狗。”   等他放开时,狗食盆又重新加满了,放在狗的面前。   这回,狗不护食了。陆既明站起来,将手臂上的扣着的厚帆布解开,狗的咬合力极大,虽没咬穿帆布,但却在他手上留下了几个凹洞。陆既明毫不在意,反而开怀得很,将帆布扔给仆从,说道:“明天带上这家伙一起出去。”   猎雁要趁太阳还没升起,大雾弥漫,雁群酣睡,天还没亮就要出发。   沈馥顺势在陆公馆留宿,他在陆既明的房间里挑拣他的黑胶唱片,很杂乱,什么曲子都有。陆既明在旁边擦拭猎枪,将长长的枪筒擦得黑亮。   “开过枪吗?” 陆既明笑道,“来摸摸?”   沈馥应道:“没碰过。”   陆既明说:“不过是猎枪,准头和火力都没有步枪厉害,后坐力也不强,不怕。到时候随便射,雁群被狗赶起来,呼啦啦一片,瞎子都能射准。”   沈馥随口应了几句,心思却没有放在陆既明的话上,他在想刚才陆既明训狗的事。   他从小就是孤儿,进育婴堂前,在街巷里混,素来长于察言观色、见机行事。如今四处战乱,军阀拥兵,有地有兵有钱如陆家,在地盘上都是横着走,土皇帝一般。无权无财的星斗小民就是没有爪牙的猎物,沈馥自认为还是有些辨认危机的直觉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陆既明。   陆既明正哼着歌,架着枪假意瞄准窗外,兴致勃勃,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沈馥垂下眼睛,将留声机的唱针拨弄到唱片上,唱片缓缓转动起来,是一首琴曲,音符跳跃,节奏轻快,但沈馥无心欣赏,心里头惴惴不安。   当晚,沈馥和陆既明并肩睡在一张床上。   第二日要早早起来,陆既明想必也无心胡闹,缠着沈馥说了几句荤话就翻身睡去了。那条擦亮了的猎枪就放在床边,反射着月亮的微光。 第十四章 猎雁   第二日一早他们就从陆公馆出发了,在落雁滩旁和孟三汇合,一行共十几人,带了不少猎犬。天还未大亮,一眼看去,水上弥漫着寒雾,丰美的水草在晨风中微微摇曳,时不时有大雁拍翅的声音。   汽车都停在远处,怕惊动雁群,他们穿越浓雾,徒步靠近。猎犬们都训练有素,一声不吠。陆既明昨日刚刚驯服的那条恶犬正昂首阔步地跟在他旁边,耳朵警觉地立着。   沈馥手上拿着一杆猎枪,光洁冰冷的枪杆,触感很陌生,拿在手上有些别扭,就像是午夜梦回摸到了自己压麻了失去知觉的手,会吓得一激灵。   陆既明和孟三两人都很兴奋,陆既明格外兴奋,眼角眉梢都上扬着,仿佛即将要经历一件世界上最新鲜刺激的事情,比他平时吃喝嫖赌都要刺激一万分。他们身后还跟着几个经验丰富的猎手,保证他们这次满载而归。   离浅滩越来越近,沈馥的鼻端闻到了水汽,尽管猎装厚实,料峭春寒也能顺着缝隙钻进骨头里。   猎手将点着的风灯高高提起。   雁群中醒着的哨雁警觉地惊叫,雁群骚动,芦苇纷纷曳动。但等风灯一灭,它们见没有危险,又纷纷没了动静,重新收翅酣睡,如此几次,雁群不再风声鹤唳,对这边细小的动静充耳不闻。   沈馥皱着眉立着,心脏突突地跳,像是紧张又像是害怕,但他也不清楚自己在紧张害怕着什么。陆既明贴着他站,手揽着他的后腰,贴着他耳朵小声说道:“枪架起来,我教你开,很容易的......”   猎手抬手示意,所有人都把猎枪架到了肩膀上,眯眼瞄准等候,猎犬们翘首而立,尾巴高高翘起,只等着主人一声令下就冲出去。   沈馥生疏地将枪架起来,枪托硬硬地抵着肩膀,硌得有点儿疼。陆既明从他身后亲昵地环着他,扶着他的手,压低声音,教他上膛。“喀哒”一声,猎枪已经蓄势待发,沈馥的食指轻轻地搭在扳机上,陆既明的手很大,覆着他的手,手指搭在他的食指上面。   周围很静,只有风吹过芦苇的声音,还有猎犬哈气的声音。   沈馥不喜欢这样的感觉,陆既明的手指压着他的手指,压着扳机,他感觉自己没有开枪的主动权,也没有不开枪的权力。   陆既明的脑袋就靠在他的肩膀上,与他脸挨着脸,很近,呼吸相闻。   “往前看,”陆既明的声音轻如鸿毛羽毛,近乎于呢喃,“我数三声你就开枪......三、二——”   正在此时,初升的太阳突破云层、穿透薄雾。沈馥被阳光刺得眯了眯眼,勉力看去,摇曳的芦苇的另一头,有光一闪而过。他心头一坠,来不及细想,猎手吹出尖利的哨音,猎犬如离弦的箭冲出去,陆既明在耳边数道:“一——”   沈馥大喊道:“等、等一下!”   陆既明的手收紧,压着他的手指,此起彼伏的枪声震耳欲聋,一阵阵的火药味,后坐力震得沈馥肩膀发麻,后背抵着陆既明的胸膛。大雁呼啦啦一片飞起来,四散逃离,叫声划破清晨。随之响起的,还有人的大叫声。   “有人中枪了!”   “怎么回事?!”   大家不明所以地放下枪,但枪声还在响,沈馥闻到了血腥味。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雁群高飞,电光火石间,沈馥再一次看见了芦苇的另一头那道亮光一闪而过,那是阳光照在金属上的反射,那里有人!   来不及多想,沈馥转头就往回跑,陆既明拽着他的手,也跟着跑了起来。   沈馥想甩开他,他不用脑子想都知道,来的人肯定是冲着陆既明的,和陆既明呆在一起,只会死得更快。但陆既明抓得太紧了,跑得又快,拽着他,扯得他手腕疼。后面还有杂乱的狗吠声和枪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馥感觉到有子弹擦过他的手臂,一阵火辣辣地疼。   汽车就停在前面的不远处,陆既明猛地拉开车门,将沈馥推了进去。沈馥的心跳得快要冲破胸膛了,他撑着驾驶座的椅子,跨到副驾驶上。陆既明紧随其后也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车居然没熄火,陆既明一踩油门,沈馥感觉自己被猛地摔到椅背上,后背撞得生疼,汽车一下子冲出去。   沈馥的心还没放下,“砰”的一声,大概是汽车轮胎被枪打爆了,汽车猛地向一边侧过去,不受控制地打着滑往右边冲去。沈馥紧紧地抓着车窗,手背青筋都突出来了。陆既明猛地踩了刹车,车险险停下,没有侧翻。   沈馥连忙顺着椅背往下滑,躲藏起来,随着“砰砰砰”几声,子弹全部打在了车身上。   “架枪。”陆既明说道,“快点。”   沈馥这才发现自己的另一只手上居然还牢牢地抓着那支猎枪,近乎本能。他想说他不会,但这时候说这个就是废话,汽车轮胎被打爆了,车开不动,四周一片开阔,有枪不用就是等死。   外头的枪声突然停了,陆既明额发散乱,催促道:“快点,他在换弹夹。”   沈馥看似冷静实则茫然地将枪管利索地架在车窗上,手扣着扳机,陆既明在他身后,狭小的车厢只能容他们俩一前一后。陆既明环抱着他,伸手帮他上膛。沈馥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了,他的后背挨着陆既明的胸膛,感觉到陆既明的心也跳得很快,两颗心像两个争先恐后的鼓槌,猛烈地敲着,让人几乎呼吸不过来。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在陆既明的指导下架枪,第一次是打雁,这一次是杀人。   晨雾已散,外面视野开阔,沈馥目力不错,慌乱中一瞥,见到了有人躲在树后。   沈馥感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不知道该如何瞄准,陆既明就贴在他耳边,声音轻而缓,像情人的低喃,只可惜内容不是。他说:“我数三声,开枪。”   不等沈馥回答,他自顾自地开始数:“三、二——” 沈馥眼睛睁大,瞳孔也因极度的紧张而扩大,心快要跳出来了,手心出汗,面红耳赤,他闻到了火药的味道,闻到了陆既明身上的古龙水香。   “一——”   他感觉到陆既明带着他挪了挪枪管,他被动地扣下扳机,树后躲藏的人正好探出头来,应声而倒。太远了,沈馥根本看不清,但他能想象到,子弹入肉的“噗”一声,鲜血淋漓,又或者打到了头,颅骨碎裂。   “漂亮。”   陆既明欣喜地夸道。   那语气,仿佛在训狗。   作者有话说:   沈馥: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我们小陆好像有点疯批的潜质。   作者有话说:小陆:好玩! 小沈:溜了溜了,不想玩了,这里有变态! 记得收藏啊!!! 第十五章 中枪   沈馥的手还在微微颤抖,他松开枪,猛地回头看向陆既明,目光如电,惊疑不定。   陆既明伸手扯开衬衣的几颗纽扣,松了领口,抄起散落的额发,靠坐在驾驶座上。摸出一根烟,划亮火柴点着,悠悠地吐出来一口。他抬眸看向定定盯着自己的沈馥,烟模糊了他的眼神,他问:“怎么?吓着了?”   沈馥还是没说话,他感觉到后背一阵湿,那是刚才出的汗。   陆既明朝他伸出手去,仿佛要碰他的脸,沈馥下意识一偏头躲过,眼睛还是盯着陆既明,一双桃花眼水光潋滟。陆既明失笑,正要说话,停住了,看向窗外。   突然,远处又是 “砰” 的一声枪响。   沈馥吓得浑身一抖,陆既明反应极快,张开手臂将沈馥一把搂过去。沈馥感觉自己的脸撞进陆既明的胸膛里,陆既明的手臂横在他的脑后,他听到陆既明闷哼一声,身体一颤,他还听到了子弹入肉时 “噗” 的一声,闻到了血腥味。   陆既明中枪了,那一枪本该打入沈馥的脑袋里。   孟三他们赶来了,吵吵嚷嚷的一大群人,将手臂中枪的陆既明和沈馥匆忙地送回城里。早早有人在前头,去醇园告知了陆重山。载着伤员的车畅通无阻地入城,一路开到醇园。之前替章振鹭治伤的西医又被请了来,替陆既明取子弹。   沈馥的外套上蹭到了血,暗锈色的一滩。他把外套脱了下来,放在一边。他被忙乱的仆佣安置在陆既明常住的房间里,从窗户看出去,能见到人们沉默着进进出出。   他想趁乱离开,谁知道一打开门,就发现有人守在外面,是秦雁。   今天猎雁时他并没有跟来,当时沈馥就有些意外,秦雁是陆既明最亲近的随从,基本不离身的。秦雁还是那副样子,木着一张脸,守在门外,看着急急开门的沈馥,并不说话。   沈馥讪讪一笑,说道:“我想去看看大少,他没事吧,我心慌得很。”   秦雁不为所动,连脚步都没挪,比回廊上的木柱子还要更木。他一板一眼地说道:“大少吩咐你在这儿等。”   和他说也是白说,还不如和石头说。   沈馥没有多费口舌,关上门坐好,喝了口冷茶,让自己冷静下来。   陆既明那头,子弹已经取出来了。伤口虽然深,但幸好没有打中要紧的地方,西医替他包扎好伤口,告辞离开,陆既明在床上睡了过去,眉头簇着,因为失血有些脸色苍白。陆重山正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手边放着取出来后清理干净的子弹。   有人推门进来,是章振鹭。   他的枪伤还未全好,穿着家常衣服,看上去还有些消瘦。他朝陆重山说道:“叔公,我来看看既明,听说他受伤了。”   陆重山并未看他,语气似平时平缓,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心惊。   “看什么,看他死了没吗?”   章振鹭被他吓着了,笑容僵硬,说道:“叔公说什么呢。”   陆重山看向桌上的子弹,说道:“你自己看吧。”   章振鹭不明所以,过去拿起那枚子弹,只看了一眼,冷汗直流。近两年有一款投入量产的德式毛瑟手枪,但造价贵,北边严一海自己的兵工厂里仿制了一批,口径独特,很好认,这一枚子弹就出自严一海仿制的 17 式手枪。   最要命的是,章振鹭前段时间领兵去豫北之前,暗地里辗转通过军火商买了一批。   “叔公!不是我!” 章振鹭忙道,“这也太好认了,我还不至于做这样的蠢事!”   章振鹭否认得真情实感,没有半点儿掺假。他认定之前自己在豫北遭遇的两次刺杀和陆既明脱不了关系——除了陆既明之外,还有谁欲除他而后快呢。这一回陆既明去落雁滩猎雁,他的确派了人,但都是辗转雇佣的杀手,不可能露了形迹,更不可能留下这样的把柄。   是有别人要杀陆既明,还想趁机嫁祸给他。   他这才后悔起来,觉得自己着急。自己的伤一直没有大好,陆既明和章燕回的婚事又耽搁许久,母亲在他耳边念叨多了,他才急了起来,这步棋走错了。   那头,昏睡的陆既明在梦中哼了几声,仿佛是疼极了。   陆重山看了一眼,站起来,说道:“既明是个不成材的,我的东西,日后还不都是归你?我还指望你好好管教他,别让他饿死了就行。你急什么?”   章振鹭本以为这回定捞不着好,谁知道陆重山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他搞不清楚老爷子心里怎么想的,嘴上还欲辩解,陆重山却不听了,背着手走了。章振鹭把那枚子弹攥在手心里,回头愤恨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陆既明。   不过是个草包而已,这年头早已经不兴说什么三代单传,子承父业了,谁的枪杆子硬,谁就有话事权。   章振鹭收回目光,连忙跟在陆重山身后出去。   躺在床上的陆既明缓缓睁开眼,麻药渐渐过去了,肩上的伤处疼得厉害。他忽略掉肩膀上的疼痛,开始默默地在心中梳理这一件件事情,仿佛那是别人的肩膀。   章振鹭中枪后回平洲养伤,眼见着伤都好了大半了,陆重山都没朝北边发难。他不是这么大方的人。陆重山没有追究,那就意味着,这是他自己做的。   陆重山已经容不下这位僭越的 “少帅” 了。   章振鹭却反而记恨了自己,要趁猎雁这一日偷袭,陆既明将错就错,替章振鹭加了一把火。唯一的意外是,这枚由秦雁射出的子弹本来是应该打进沈馥的脑袋里,这样,他既不用受罪,又有了最正当的理由和章振鹭反目成仇起来。   陆重山就是要看他们俩斗起来。   陆既明看着帐顶,冷冷一笑,心想,前朝都覆灭了这么久,皇帝也被赶下台了,陆重山反而真把自己当成 “土皇帝” 了,搞起制衡这一套来,这老不死的。   又有人进来了,是沈馥,秦雁跟在他后面,按照着陆既明的意思,将他送过来。   陆既明装作刚醒的样子,好整以暇地看向沈馥。沈馥脸上满是真心实意的担心,坐在床沿上,仿佛怕碰疼了似的,轻轻地握住陆既明的手,皱着眉头,问道:“疼吗?”   陆既明看着他,脑子里还记着在车上,开枪后,他看过来的那一眼。   那双桃花眼不再是多情的,没有轻浮和柔煦的笑,反而是如电如光,如寒芒似的锐利,带着惊疑和探究,直直地刺到他身上。   那一眼,看得陆既明很兴奋。   就像见到了栓在树边的护食恶犬,正等待他驯服。再说了,驯服了的狗,好用的地方还多着呢。   就这样,电光火石间,他改了主意,挡住了那颗子弹。   他反手握住沈馥的手,委屈地说道:“疼得厉害。” 第十六章 月皎皎兮既明   陆既明把八分的疼说到十二分,握住沈馥的手不放,又让他倒来不热不冷的茶,又让他吩咐厨房做好吃的来,把沈馥折腾得团团转。偏偏沈馥还不能露出不耐烦来,他的心还提着,伺机说道:“我总得回家去和姐姐说一声,也好收拾几件衣裳过来。”   谁知道,陆既明想也不想,仿佛一刻也离不开他:“让秦雁去就行。”   就这样,沈馥 “被迫” 留在醇园里照顾养伤的陆既明,他心想,希望沈令仪能察觉到蹊跷,早早准备好,这平洲不是个久留之地,陆既明也不像他开始想的那样,不是个善茬。   他反复地想,将那日的记忆来来回回捋了一遍又一遍,回忆着,陆既明脸上是否有惊慌和害怕,那日是意外还是陆既明的意料之中。那个偷袭被打死的人,到底是他误打误中打中的,还是陆既明瞄准的。   想来想去,连梦里也在想。   那日的场景,在梦里更加清晰了,那个被打中的人仿佛就近在咫尺,迸溅出来的鲜血洒了他一头一脸,他猛地惊醒,满额是汗,后知后觉地想到,他杀人了。   他杀过人,沈馥说服自己,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想。   黑暗中,躺在他旁边的陆既明动了动。   陆既明伤还没好,不应该俩人睡在一块儿的,怕压着伤口,但陆既明偏偏不同意,非要拉着他一起睡。沈馥开始还觉得,在醇园里,陆重山的眼皮底下,不应该这么出格,但陆重山除了每日派人来问陆既明的伤势之外,别的都没管过。   于是也就一块儿睡了。   睡在陆既明旁边,沈馥总是不踏实,就像今夜,惊醒了之后,睡意全无。他转过头去,差点吓得叫了出来,陆既明居然也没睡,侧着身,撑着脑袋正在看他,目光炯炯,好似夜色里的夜行动物。   “做噩梦了?” 陆既明说道。   沈馥看着帐顶,说道:“没,睡吧。”   陆既明倾身过去,柔软的嘴唇蹭到沈馥的下巴,一点点又蹭到了唇,张嘴含住。唇舌都温柔,沈馥却无心应付他,伸手想推,又顾忌着他的伤口。   房间临湖,洞开的窗户传来水波拍岸的声音,被褥和衣料摩擦,窸窸窣窣地响。沈馥的睡衣下摆掀了起来,陆既明把手放在他柔韧结实的腰上,声音轻轻的,如情人耳语:“我的伤好些了,过两天就回听雨桥那边去,你也回家一趟,收拾点东西......”   沈馥精神一振,垂着眼掩去情绪,应道:“好。”   陆既明仿佛很开心,声音里都带着笑意,窸窸窣窣地在沈馥的脸上轻吻,一直吻到眼睑。他说:“多收拾点儿,搬过来住吧。”   沈馥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嘟哝了一声 “困了”,转过身去睡了。   陆既明呼吸渐渐平缓,似是睡着了,沈馥却觉得有燥火烧心,心脏突突地跳,睡不着。他掀开陆既明横在他身上的胳膊,翻身下床。他脚步轻轻地出了房间,去到庭院里。湖边有夜风吹来,满天星辉,倒映在水面上,又随着水波曳动而散碎飘开。   醇园很大,一眼看过去看不到边。   吹着夜风,沈馥觉得没有那么气闷了,顺着湖边一路走,上了闸亭,极目望去,醇园处处都已经熄了灯,到处都黑漆漆的,只有远远的一处,有细微的灯光,不是电灯也不是风灯,随风摇曳,应该是灯笼,不知那是哪里。   “你知道那是哪儿吗?”   沈馥吓得差点就骂了粗话,回头一看,是披着衣服跟在后面的陆既明。没有一点儿声音,沈馥腹诽,这陆既明如今怎么跟鬼似的,吓人得很。   “不知道。” 沈馥没好气地应道。   陆既明倚在闸亭的栏杆上,说道:“那是我妈以前住的地方。”   沈馥转头看了他一眼,又朝那风中摇曳的一点火光看去。陆既明的身世人人都知,他父亲是陆重山的独子陆鹤鸣,陆重山是个兵痞子,养出来的儿子却是个儒将。娶了严一海的大女儿严攸宁,但夫妻两人都已经死了。   陆既明自顾自说道:“我妈从北边嫁来,我爹怕她惦记北方风物,特意为她修葺了院子,俱是北方样式。知道我为什么叫‘既明’吗?是《楚辞》里的,‘月皎皎兮既明’,他说第一次见我妈的时候,竟不知月与人孰美。”   沈馥听住了,他竟不知是个这么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   陆既明却话锋一转,冷冷地说道:“但是她死在那个院子里了。”   再看过去时,那点摇曳的光变得鬼气森森起来。沈馥被凉凉的夜风吹得一抖,说道:“有点儿冷,回去睡吧。”   陆既明耸耸肩,漫不经心地揽着他的后背,带着他往回走,边走边笑着说道:“你别再偷溜了,醒来找不见你,吓我一跳。”   语似调侃,却说中了沈馥的心事,他免不得心底一沉。   过了几日,陆既明果然收拾东西回听雨桥的陆公馆去了。他伤还包扎着白色的绷带,衬衣扣子只能扣一半,外套搭在外面,秦雁开另一辆汽车送沈馥回沈家收拾东西。   在醇园住了半个多月,家里院子的大树都已经抽了绿芽。小阿听到汽车的声音就跑出来开门了,沈馥请秦雁在外面稍待片刻,反手关上门,牵着小阿进去。小阿不说话,只是瞪圆了眼睛,不住地上下打量他。   沈馥笑道:“没缺胳膊少腿,别看了。”   沈令仪还穿着睡袍拖鞋,踢踢踏踏地跑出来,也是上看下看,眼眶都红了,看着看着,一巴掌拍在沈馥的脑袋上,骂道:“想吓死我啊!”   时间急,来不及多说废话,沈馥简单说了那日在落雁滩发生的事,沈令仪听到有人埋伏开枪,吓得脸都白了,攥着沈馥的手不松。沈馥忙问她:“之前说换些现银,都换了吗?”   沈令仪说:“有些大件的一时还脱不了手。”   “来不及了,” 沈馥说道,“有多少算多少。咱们走水路,尽快走。”   闻言,小阿揪紧了沈馥的衣摆,沈馥安慰地拍拍他。沈令仪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问道:“有这么急吗?事缓则圆,要不要再看看?”   “看不了了,” 沈馥果断地说道,“这里头水太深,我们都是平头百姓,卷深了没好果子吃,趁现在还能抽身,及时抽身。”   又交代了几句,沈馥随意往藤箱里收拾了几件衣物,走了。   他甫一出门,沈令仪就转身回房,坐在桌前斟酌了许久,写了封信。一封信写写停停,信纸上好几个墨点,她将信封好,又想了很久,一直想到天色擦黑华灯初上,小阿来敲她的门。   “姐,吃饭了。” 他说道。   沈令仪掐了掐他的脸蛋,说道:“怎么不开心了?”   小阿眨眨眼,说:“没有。”   “没有?” 沈令仪哼道,“你从穿开裆裤开始就在我眼皮底下,你怎么了我还不知道吗?皱着个脸还说没有。”   小阿不说话了。   沈令仪叹了口气,说道:“咱们会过上安稳日子的。走,姐姐叫人买馄饨吃。”   她捏着那封信,下定了决心。   那一头,沈馥住进了陆公馆。陆既明兴致极好,晚上叫了席面,只是因为因为伤还没好,喝不得酒。饭后,沈馥去洗漱了,陆既明在书房里,对面站着秦雁。   陆既明看了看自己肩膀的伤口,朝秦雁笑道:“准头不错。枪给我看看。”   秦雁难得地有了表情,满脸的不赞成,沉声说道:“大少何必以身犯险。”   “留着他还有用。” 陆既明说道,“沈家那边你盯紧一些,最近必定会有动作。”   他接过秦雁递过来的手枪,手指拂过枪身,笑道:“这批军火都不错,没白亏那一匣子钻石。”   作者有话说:因为写的时候是没考虑审核写的,更新的时候得遮遮掩掩删改一下,希望这次也能把握好尺度(。) 第十七章 来日方长   受伤之后的陆既明还算遵医嘱,基本不出门,也不抽烟喝酒,瘾头上来了就从沈馥嘴里抢烟来抽两口。没了玩乐的机会,陆既明就在家里折腾,一会儿要在后院架个秋千,一会儿又要请冼春来唱堂会,一会儿这一会儿那,整个陆公馆上上下下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沈馥心里挂着事儿,于是也就对陆既明格外顺从,在旁边捧场,由着他折腾。   陆既明受伤的事情没瞒住,也没想瞒。那日他领着一群人大张旗鼓地出城猎雁,又急急匆匆地回来,该知道的人早就都知道了。流水似的礼物又来了,金银古玩不在话下,还有不少参茸补品。   奇就奇在,陆公馆的装潢摆设虽华美,但不至于奢靡,钱估计都花在平时在外吃喝应酬上了。   沈馥无心窥探这个,等了几天,心里七上八下的,一周后,总算等来了沈令仪的消息。   来的是小阿,是以送换洗衣服的名义来的,还拎了一盒点心来。   对外,小阿只是他们家打杂的小童,沈馥并不和他多说,拎了点心回房后,开了盒子,在盒底的边沿摸到一个豁口,掀开后,硬纸板底下有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小字:四月初三晚十点,城东码头。   是沈令仪的字迹。   沈馥松了口气,将纸条捏在手心里,硬纸板重新放回去,点心放回盒子里。   就在这时,陆既明兴冲冲地推门。沈馥吓了一跳,他今天穿的是家常的长衫,并没有口袋,他正好站在床边,反应极快地将纸条捏成团,反手塞到枕头底下。他手都还没收回来,陆既明就进来了。   “有什么高兴的?” 沈馥抢先问话,不动声色地将手收回。   陆既明似没见到他的动作,笑道:“孟三得了块好石头,说是前朝皇帝宫内赏玩的,宋朝花石纲的遗石,能预知天气,明儿下雨,今儿石上就会有云雾水珠,神奇得很,请我去看看。”   不过是块稀罕的石头,沈馥用脚趾头想也不信只是看石头,和孟三扯上的,不是吃喝就是嫖赌。   陆既明说:“好几天没出门了,闷得我骨头都痒了。他约我后日晚去,你和我一起去?”   后日晚,正是初三。   沈馥垂下眼帘掩去眼神,装出不高兴的语气,说道:“不耐烦和他一块儿。”   陆既明并未勉强他,笑嘻嘻地说道:“好。回来给你带富春山居的的烟熏兔。”   话都说完了,陆既明并不走。沈馥心虚,想要把他从床边引开,就自顾自地走到窗边点了根烟,推开窗户,任晚风吹进来。陆既明往日总是黏着他,虽顾忌着肩膀上未好的伤口没什么大动作,但黏糊糊的亲吻搂抱从来不少,这会儿倒是没跟过来。   沈馥一回头,见陆既明坐在了床沿上,正不错眼地看他。   “看什么。” 沈馥问道。   陆既明笑说:“你平日都是穿西服多,少见你穿长衫。”   沈馥的确爱穿西服多一点,西服穿起来,整个人都时髦不少。再说了,交际场上,先敬罗衣后敬人,现在流行的都是洋人的东西,穿西服更能融入一些。但细说起来,还是长衫舒服,沈馥高挑瘦削,西服显挺拔,长衫显斯文风流。   沈馥不知回他什么话好,陆既明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往后躺到在沈馥的床上。沈馥按捺住冲过去撵他的冲动,表面上还不动声色,随口说了一句:“回你自己床上睡去。”   陆既明非但不走,甚至还在沈馥的床上打了个滚,把脸埋入他的枕头里,声音闷闷的,还带着笑意:“你床上香得很,你呆过的地方都香......”   他抱着枕头,眼见着底下的小纸团就要露出来了,就在他的手边,他似有所觉,嘟哝了一声 “什么东西”,伸手就要去摸。沈馥心脏砰砰跳,忙碾灭了烟走过去,摁住陆既明摸索的手。   陆既明侧头露出脸来,沈馥怕他再去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摁着他的手俯下身去亲陆既明。沈馥甚少有这么主动的时候,陆既明一惊,然后是揶揄的笑。嫌他亲得小里小气的,陆既明干脆揽住他的腰,将他拉倒在床上,翻身将他压在身下。   一阵天旋地转,沈馥惊呼一声,陆既明压在他身上,沉甸甸的,小声说道:“我伤快好了......”   一句话说得低沉,听得沈馥耳朵痒痒的。   言下之意昭然若揭,沈馥一听就明白了。上一次也是在陆公馆里,在陆既明的房间里,陆既明一边亲他一边弄在他手心里。每次想起来,沈馥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耳根发烫,下意识地就想溜。   但是他又不能溜,那个纸团也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   沈馥腰腹紧绷,一个翻身,又跨坐在陆既明的身上。陆既明把手扶在他的腿上,手心热腾腾的。沈馥余光一扫,见到那个小纸团正在陆既明头顶上面。他忍不住要分心,但陆既明的手又把他的注意力拉回来——那双手不似女子柔荑绵软,大而有力,曾经强制他扣动扳机打死了一个人。   那双手顺着他的膝盖往上摸到大腿,又顺着大腿往上摸,用的劲还不小。沈馥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轻咬嘴唇,腰腹都紧绷着。陆既明的手直接顺着长衫的下摆摸到裤腰的边沿,沈馥的腰腹肌肉紧实,光滑紧致。   沈馥的眼角余光还在盯着那个小纸团,他心里想着,马上就要跑了,也就忍这么最后一次。这样想着,心里好受多了,他把手撑在陆既明脸侧,俯下身去作势要亲,挡住陆既明的视线,手轻轻一拨,将那纸团拨进床缝里,看不见了。   他一口气还没松,陆既明突然发难,又翻身将他压下。   这一次怕没有这么容易收场,陆既明仿佛是真的憋久了,拱在沈馥身上。沈馥仰着头躲避他炽热的鼻息,他脖子上长衫的领扣很快就敞开了,露出锁骨,下摆掀起来,露出腰。陆既明顺着他拱起的脊背往下,兜住他的屁股,往自己下腹压。   这是沈馥人生二十年来第一次被男人摸了屁股,这感觉太新鲜了,他一时都懵了。   来不及反感,两人的胯贴着磨蹭带来的痛快让沈馥措手不及。陆既明含着他的耳朵,吃糖似的吮吸咂摸,沈馥感觉自己浑身一抖,汗毛倒竖,说不清是难受还是舒服。   沈馥生怕被陆既明发现自己动情了,有些不自在,胯往后缩,陆既明却不让他退,大腿挤进沈馥的腿中,隔着裤子互相摩擦。沈馥从脸上一直红到脖子,薄薄的绸裤遮挡不住多少。   沈馥自己也憋久了,摩擦不到一会儿就交代了。   陆既明笑了,调侃道:“是不是韭菜饺子吃多了?”   沈馥不想理他,侧过头,露出通红的耳朵。   陆既明从他身上撑起来,笑得意味深长:“我们来日方长。”   作者有话说:马上要撕破脸了,戏肉来了。 前面一路以来的剧情咱们沈香香是有点憋屈,后面小陆就知道了,老婆也是个狠角色(嘻嘻 史密斯夫妇什么的我最喜欢了 第十八章 船票   到了四月初三那日,陆既明早早地就乘着汽车出门了,去了孟三那儿,看他那块神奇的石头。沈馥呆在陆公馆里,心里头越焦躁,表面就越平静。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沈馥做出一副急三赶四的样子,说家里来电话,说姐姐生病了,要赶紧回去一趟。   陆既明不在,秦雁负责开车,家里的其他仆佣没有拦他的理由,沈馥匆匆出了陆公馆,扬手叫了一辆黄包车,待车夫拉着车过了听雨桥,转了角,沈馥下了车,给钱打发他离开。另外拦了一辆车,沉声吩咐:“到城东码头。”   夜已深,往日喧闹的码头没有几个人,有一艘不大的客船正停在码头边。   沈馥付了车钱,下了车,远远见到了穿了一身素色洋装的沈令仪,帽子将她的面目遮住了一半,和平日的张扬完全不同。小阿挨着她,一脸紧张,远远见了沈馥,喜笑颜开,举起手朝他挥了挥。   沈馥见了他们,心头一松,连忙过去。   沈令仪拎着一个沉甸甸的藤箱,匆匆交代道:“我弄来了三张船票,往南走的。十点整开船,咱们赶紧走。”   沈馥扫了一眼,船票上是捏造的假名和身份,多的他也不再问。晋中是陆重山的老巢,码头车站这样人流量大的地方,管控都很严格,弄这样三张船票并不易。但沈令仪向来在交际场上得心应手,长袖善舞,能弄来并不奇怪,此时也不是问的时候,若能脱险,再说后话。   “那快走吧。” 沈馥说道。   他们三人往客船那头走去,有人正守在那儿,对照着名册检票。   沈令仪将船票递过去,那人在名册上来回看,看了半晌,说道:“上面没有你们的名字。”   沈令仪脸一沉,小阿有些紧张,不由得揪紧了沈馥的衣摆。他们三人走南闯北这许多年,干的虽不是杀人越货的勾当,但也差不远了,紧急危险的情况也不少,沈馥还不至于慌张,他冷静地说道:“我们手上都有船票了,怎么会有假,必定有的。快开船了,咱们先上,回头再慢慢找。”   他等着沈令仪帮腔,沈令仪却没说话。他转身去看,见沈令仪脸色都白了,和平时的应对自如全然不同。他直觉事情不简单,但现在不好问,只能继续磨那个检票的人,让他们先上船再说。   谁知道,沈令仪拽着他,勉强笑道:“抱歉,可能弄错了,我们先不上船。”   沈馥满腹狐疑,但后面还有别人等着检票上船,沈馥不欲引起太多人注意,只好任她拽着,走到一边。他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沈令仪神色不安,一咬牙,说道:“船票...... 船票是维鸿帮我弄来的。”   沈馥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听到于维鸿的名字,他一头雾水,问道:“他在晋中?你和他还有联系......”   沈令仪脸色阴晴不定,好像有满腹的话不知道该怎么说起。   就在这时,响起了汽车声。沈馥警觉地回头去看,心突突地跳起来,来了两辆车,其中一辆他认得,是陆既明的车,他今天去孟三那儿,就是坐的这辆车。   沈馥回手拉住沈令仪,小声说道:“你别说话,我来和他说。”   车停了,秦雁下来,绕到后座,拉开车门,陆既明从车上下来,身上还有点酒气,满面是笑,仿佛是和沈馥约好了来这里玩乐似的。沈馥还没说话,沈令仪反过来抓住他的手,往前一步,挡在沈馥面前,笑着喊了一声:“大少。”   陆既明礼貌地叫了一声:“姐姐好。”   沈令仪仿佛在沙龙待客似的,随意自然地说道:“我最近有些气闷,想着坐船出去游玩一下,阿馥担心我身体,特意来送。”   “是吗?” 陆既明热情地笑道,“那我倒来得巧。今天本来出城玩耍的,回来的时候正好见到,正好送姐姐一程。”   沈令仪继续道:“我最近身体不舒服,头都晕了,临上船才发现日期买错了。”   从城外孟三那儿回来,压根儿不经过码头。要出远门了,怎么会挑半夜三更的船次。沈馥站在沈令仪身后,一时觉得滑稽,两波人都对彼此的不自然心知肚明,但还在寒暄,勉强维持表面的平静。   陆既明说道:“既然如此,我送姐姐回家吧。”   骑虎难下,沈令仪只能答应,笑容满面,偷偷捏了捏沈馥的手,带着小阿上了后面的车。剩下沈馥和陆既明四目相对,陆既明倚着车门,因为喝了酒,有些微醺,眼睛眯着,将沈馥拉过来,亲昵地说道:“快上车,困死了,回家睡觉去。”   仿佛真的是顺道来接情人回家。   沈馥浑身僵硬,跟着陆既明上了车,脑海里还在想着于维鸿的事情。   于维鸿和他们同是在育婴堂长大的,只是他早早被殷实人家领养了。分别时,于维鸿还只是个小小少年,隔着育婴堂的铁制大门,和他们话别。那时沈馥还只是个孩子,小阿还是个奶娃。沈令仪和他最好,拽下自己辫子上的红色头绳,塞进于维鸿的手心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于维鸿声音哑了,哽咽着说道:“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后来,于维鸿还时常有信来,收养他的是一对丧子的老夫妻,供他读书。于维鸿在学业上很有天赋,每次收到他的信,少女时期阴沉少言的沈令仪就像一只快活的喜鹊,喜笑颜开。后来不知怎的,通信断了。   他们在育婴堂的日子也越过越苦,终有一日,他们放了一把火,一齐逃了出去,自此断了音信。   再见时,是在豫北。   沈令仪已经是明艳的交际花,正和富绅周旋,他们在一家书店门口遇见了于维鸿。于维鸿西装革履,和少年时已经大有不同。沈令仪和他四目相对,一时皆是无言。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这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望,时间和空间都是最难逾越的鸿沟。   沈馥无心打搅他们,没有多问,走开了,留着他们聊。那日,沈令仪回家之后,时而开怀时而出神,沈馥也不敢问。再过后不久,豫北战乱在即,他们连夜走了,来到晋中。   每次沈馥旁敲侧击问起于维鸿,沈令仪都避而不谈,渐渐地,他也不再问了。今日的事,又怎么会和于维鸿扯上关系呢?   转眼,车开到了沈家。   两辆车都停了,沈令仪和小阿下了车,陆既明朝开车的秦雁说道:“既然姐姐身体不舒服,你代替我和阿馥守着吧,有什么事情也好及时照应。”   秦雁应了一声,下了车,换了别人来开车。   沈馥朝车窗外看去,秦雁正在和沈令仪说着什么。陆既明抓着沈馥的手,一根根地轻挠他的手指,仿佛情人间亲昵的打闹。他笑道:“秦雁先守着,待会儿我再叫点人过来。最近不太平,都有人敢朝我放枪了,难保不会有人打你们的主意。”   沈馥浑身僵住了,回头看着陆既明,如坠冰窟。   陆既明笑道:“你说呢?”   他能说什么?   沈馥勉强应道:“好,谢谢大少。”   作者有话说:小陆:嘿嘿你猜我说话算不算话 第十九章 烟熏兔   一路无言,回到了陆公馆。   “对了。” 陆既明突然说道。   沈馥警觉地看向他,看着他从车里摸出一个油纸包,塞到自己手上。   “富春山居的烟熏兔,咱们说好的。” 陆既明笑着说道。   沈馥心情复杂,就在几个小时前,他还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看着一如既往嘻嘻哈哈没个正经的陆既明,心里猜测着他的意图。谁知道陆既明很沉得住气,恍如无事发生,絮絮叨叨讲着孟三家里的奇石。   陆既明横躺在沙发上,笑着骂道:“我看他是被人骗了,什么云雾,屁都没见到一个。听说还是花了两个金条才换回来的,肥羊也没他这么肥的......”   沈馥就坐在他对面,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既不知道陆既明现在想怎么样,也不知道陆既明之后想怎么样。他是被动的,而且还有沈令仪和小阿捏在陆既明手上。   “...... 亏得本就不是只为了看石头,莺莺燕燕几个围着劝他,好歹没让孟三当时就把石头砸了。” 说到这里,好像怕沈馥吃醋似的,陆既明又忙道,“我也就是应个景,可没陪他一块儿胡闹。”   与之前的几日无异,陆既明洗漱入睡,仿佛在码头的事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沈馥心乱如麻,侧躺在床上,陆既明就睡在他身后,甚至睡前还在他耳朵上亲了一口,沉声说了句 “晚安”,静谧而温馨。   沈馥一直没睡,他听着陆既明的呼吸逐渐平稳,看着晨光熹微,听着鸟鸣啁啾。   他不过是个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骗子而已,陆既明大费周章地拿捏他,定然是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到了现在,他已经完全不信陆既明是钟情于他了。   比起情情爱爱,有利可图显然让人容易理解得多。   既然陆既明有用他的地方,那他和沈令仪还有小阿暂时就是安全的,而陆既明所图之事肯定不简单,说起来,陆既明定比他急,顾忌的事情也比他多。   陆既明不急,他又何必急?   不就是看看谁比谁沉得住气吗?   沈馥想明白了,趁天大亮前的最后一点时间,睡着了。   陆既明伸着懒腰醒来的时候,下意识一摸旁边,被子里还有点余温,但没有人。他一点儿都不着急,抓过椅背上搭着的睡袍披上,也不系衣带,敞着怀出了卧室,随口向仆佣问道:“沈少爷呢?”   仆佣回答道:“在楼下呢。沈少爷起了个大早,说要试着做洋人的西式早餐。”   陆既明挑了挑眉,洗漱完慢慢悠悠地下了楼。   楼下的饭厅里,沈馥还裹着睡袍,正站在桌边折腾着些什么。陆既明凑过去看,发现桌上摆了几个碟子,里头有烤面包,还有黄油和几个煎蛋。说是煎蛋,陆既明是仔细辨认了才认出来的,那个形状和颜色简直惨不忍睹。   沈馥有点狼狈,拿着筷子拨弄那几个煎蛋,企图把它们弄得好看一点。他慌里慌张地抱怨道:“想亲自做个早餐来着,谁知道这么难。我叫人去买早餐来,别吃这个......”   陆既明深深地看他一眼,沈馥大大方方地任他看,脸上还有点羞窘。   “让我吃吃看。” 陆既明坐下来,把碟子拉过来,熟练地将黄油抹在面包上,夹了鸡蛋,送进嘴巴里去。   好不好吃先另说,陆既明一口下去,满嘴的鸡蛋壳。   沈馥伸手想去夺回碟子,嘟哝道:“别吃了......”   陆既明端着碟子躲开,三两口吃完,笑道:“你做的,我怎么能不吃呢。”   “是才好。” 沈馥又气又笑。   欢声笑语的早上。   陆既明仿佛开始了一个新的好玩的游戏,和沈馥格外腻歪起来,沈馥也沉得住气,也不提要回沈家去看姐姐,甚至主动换着花样陪陆既明吃喝玩乐。像是两人全情投入的游戏,又像一场角力,比的是耐心。   另一头,沈令仪也是个沉得住气的。   她也仅仅是在码头的那天失了方寸,等回到了家,站在二楼房间的窗户里往外看的时候,见到秦雁正杵在她家的院子里,院墙外来了一队便装的卫兵,散落四周,将他们家团团围了起来。   小阿满脸担心,拉了拉她的手。她马上就回过神来了,现在不是慌张的时候,她是姐姐。   等想明白了这个,她也就安下心来,交代小阿:“一切与平常无异,不要露出慌张的神态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要和陆家的人起冲突。”   小阿认真地点点头。   秦雁亲自守在沈家,不让他们出入。既然不能出入,沈令仪就光明正大地指使起他来。今天要瑞福祥的新料子,明天要美丽公司的新指油,一会儿是城东的酥糖,一会儿是城西的老鸭汤。   再沉稳的人也被折腾得心头火起,秦雁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黑。   偏偏沈令仪笑语嫣然,话说得滴水不漏:“哎呀,大少担心我们的安危,不许出门,又不许人上门,也只能劳烦秦卫官。”   天气一日日热起来,轰隆隆的雷在天边响起,空气中满是水汽,在傍晚时总算痛快淋漓地下了一场大雨。   沈令仪压根没有招待秦雁进门的意思,秦雁就窝在沈家门外的汽车里,高大的身子憋屈地缩在驾驶座。车窗玻璃被敲了敲,秦雁降下车窗,外头是小阿,歪着脑袋夹着伞柄,身子湿了半边,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递给秦雁。   秦雁愣了愣,接过来,还是热的。   小阿嗫嚅着嘴唇,怯怯地小声说:“给你的。”   秦雁下意识地回了句:“谢谢。”   小阿没想到他被折腾了这几天,还这么客气,略带惊诧地抬头看了一眼,圆碌碌的眼睛跟小鹿似的。   “之前我来送点心,是你开门的吧。” 秦雁怕吓着他似的,语气和缓。   小阿胡乱点头,撑着伞急匆匆地跑回去了,脚边溅起一朵又一朵的水花。沈令仪在门边等他,问道:“怎么样?”   小阿说:“守卫的人还是和之前一样的数目,也不见他们紧张,和之前一样。”   沈令仪蹙眉,略带焦虑地看向窗外,天色昏暗,雨落如帘。她心里记挂着在陆公馆的沈馥,也记挂着于维鸿,心乱如麻。   而陆公馆里,这样的雨夜,里头却格外热闹,灯火通明。   陆既明请了一堆的狐朋狗友上门玩耍,支了牌桌,“哗啦哗啦” 地打着。各自都带了女眷来,在旁边也开了一桌,莺莺燕燕好不热闹。这一轮是沈馥坐庄,他穿着一袭湖绿色的长衫,手指上戴了一枚碧玉扳指,绿汪汪的好似一湖碧水,摸牌的时候磕出清脆的响声。   他最近没空理发,头发长长了一些,说话间顾盼神飞,把一桌的小姐太太哄得花枝乱颤。   坐沈馥下家的是孟三最近的相好,某家的小姐,烫了卷发,穿着洋装,朝走过来的陆既明打趣道:“这样好的人,大少老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看了拐走去。”   沈馥顺势笑道:“可不是,在家里闷得发霉。”   陆既明扶着沈馥的椅背,手上夹着雪茄,悠悠然抽一口,看了眼沈馥码的牌,开玩笑道:“要是赢了就放你出门。”   沈馥斜了他一眼:“这可是你说的。”   陆既明揽着他的肩膀,低头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说道:“当然。” 第二十章 较劲   沈馥半真半假地认真起来。   他是眼明手快的赌场高手,赢个牌压根不算什么。再说了,一桌子的小姐太太,都没怎么把心思放在牌桌上,都在聊新近的花边新闻。   沈馥懒洋洋地摸牌,长衫的袖子宽松,出牌时,暗地里带一张牌回来卡在手里,几次打出抓进,想要什么牌就有什么牌。陆既明就在他旁边,看得真切,也不出声,就是笑,抽着雪茄,和女客一来一回地应酬。   还是刚才那位小姐,睃了沈馥一眼,笑道:“平洲城最近可来了位娇客。”   陆既明不置可否,手搭在沈馥的肩膀上,大拇指摩挲着他的后颈,拨弄他后颈的碎发。沈馥不知道是谁,也不好说,只笑笑,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牌桌上的人都在听,那位小姐一副看戏不怕台高的模样,接着说道:“是方媛方小姐,家里做军火生意的,跟着父亲来平洲拜访大帅,听说大帅特意开了醇园的水榭招待方小姐呢。”   沈馥不动声色地听着,并不搭腔。   那位小姐吃吃笑道:“一会儿是章小姐,一会儿是方小姐,真热闹,大少艳福不浅啊......”   冷不丁的,沈馥“哗啦”一声推了牌,开怀笑道:“胡了,自摸十三幺。”   一家吃三家,另外三家都叫了起来,纷纷去看他的牌,嗔着闹着将用作筹码的水晶珠子数给他,珠子叮叮当当地落进沈馥的匣子里。   孟三在那头招呼陆既明:“快来,拱在女人堆里做什么?”   这一句话说出来,很是轻佻冒犯,沈馥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一边洗牌码牌,一边想着刚才听到的事情。等散场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客人都走了,厅堂里满是烟酒味和香水脂粉味,一片狼藉。   沈馥赢得盆满钵满,水晶珠子在匣子里堆得冒尖。   陆既明闭口不提打牌时的许诺,沈馥也不问,气定神闲。陆既明喝了些酒,眯着眼坐在沙发上,看着沈馥伸手抓起一把水晶珠子,珠子又从他指缝里叮叮当当地落回去,如此几次,伴随着客厅里自鸣钟来回打摆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   “大少。”沈馥叫道。   陆既明掀起眼皮看他一眼,问道:“怎么了?”   沈馥笑道:“小心着凉,洗漱过后再睡。”   陆既明窝在沙发上看着他,看他笑得没有半点破绽的一张俊脸。自从那天在码头回来之后,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沈馥就像是一只刺猬,之前都只是寻常,现在真的遇到了危险,刺全都竖了起来,越是危急,越是无懈可击,越是让人想找出他的破绽来。   想到这里,陆既明从沙发上起来,一点都没有酒醉的样子,敏捷如林间猎豹。   沈馥有点警惕地看着他,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半步,撞到了摆在墙边的木柜。   门外有仆佣窍门,扬声说道:“大少,我们来收拾。”   陆既明没有回答,双手撑在木柜的边沿,将沈馥圈在里面,脑袋拱到沈馥的颈侧闻嗅,意态暧昧。沈馥先是浑身一僵,然后又迅速放松下来,纵容似的松松圈住陆既明的脖子,不发一言,越是紧张就越是要从容。   门外的仆佣有敲了敲门,但陆既明不说话,沈馥也较劲似的不替他回话。他们好像在进行一场没有言明的角力,谁先从对峙中退出去,谁就输了。   陆既明沉默着,手伸进沈馥的衣服底下,顺着他瘦削结实的脊背往上摸,轻薄的衣料上凸起他手的轮廓。外面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屋子里也潮湿闷热得让人难受,陆既明贴到了沈馥身上,身体随着呼吸起伏,应和着心跳的节奏。   沈馥轻轻说道:“大少,方才打牌,我赢了。”   陆既明“嗯”了一声,手顺着沈馥的背往下摸,漫不经心的,却又好像在挑战沈馥的忍耐力与底线。   他说:“所以呢?”   陆既明把“回沈家见姐姐”当成一个诱饵,吊在沈馥面前,引诱他,看着他因为渴望而焦虑徘徊,丑态百出。牌桌上的那一句是戏言还是真?沈馥没有想过,但他知道,陆既明费尽心思控制住他们,肯定有自己的计较。   不见兔子不撒鹰,无利不起早,哪能因为胡了个十三幺就松口呢。   沈馥觉得尾椎被揉得处一阵痒,倒吸一口气,捏紧了陆既明的肩膀。陆既明轻轻一笑,又问了一句:“所以呢?”   门外的仆佣们正在窸窸窣窣地讨论着什么,大概是拿不准能不能进来。   沈馥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在那如有似无的触摸中烫热起来,他揪着陆既明的衣服,仰着头,露出白皙的颈脖,喉结上下滚动。陆既明将手从沈馥裤子里收回来,修长的五根手指在沈馥面前晃了晃,湿漉漉的。   陆既明问道:“看来最近韭菜饺子吃得不少。”   沈馥喘着粗气,只觉得灵魂与肉体作了分割,理智让他警惕,肉体让他沉沦。   突然,陆既明掐着沈馥的腰将他一把抱起,放在柜子上,长衫拉了起来,沈馥劲瘦结实的腿被分开,一切都在通明的灯光下无处遁形。沈馥何曾尝试过被这样对待,他觉得自己失去了主动权,变得脆弱而不堪一击,陆既明还是那样衣衫整齐,从容不迫。   门外的仆佣又重新敲起了门,他们似乎渐渐笃定主人不在里头,敲门声变得大了起来,仿佛他们马上就要开门进来了。   陆既明拉开抽屉,手指在铁盒里挖了一大块抹手的雪花膏。   被入侵的感觉是如此突兀而吓人,沈馥惊呼一声,脚趾蜷缩。沈馥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耻感,仆佣们在外面随时会进来,而他形容狼狈。他抬头,发现陆既明脸上并无欲色,反而神色清明,犀利的目光如同刀子一般刮在他的脸上,享受他的无措和脆弱。   沈馥浑身一震,咬了咬牙,不退反进,竟主动伸手去解陆既明的裤子。他十指灵活,没有了羞涩与慌张,仿佛重新穿上了铠甲的战士,再次游刃有余起来。陆既明越喘越急,眼中欲色浓重,近乎恶狠狠地盯着沈馥。   沈馥低垂着眼,露出眼睑上的红痣,嘴角有一抹似有似无的笑,似乎是对陆既明的嘲弄,嘲弄他只会耍这种手段。沈馥凑到陆既明的耳侧,配合着手上的动作,嘴唇一张一合,轻轻碰到陆既明的耳垂。   “原来大少喜欢别人围观床事,”沈馥扬声朝外喊道,“进来收拾吧——”   陆既明盯着他,略带躁意地朝门外喊道:“不许进来,都滚!”   沈馥勾唇一笑,这是陆既明第一次在他面前摘下面具,不当那个笑嘻嘻的花花大少了。他还没得意自己扳回一城,陆既明突然发难,将手指抽出来,一把将他抱起来,扔到旁边的沙发上。   沈馥惊呼一声,被扔得七荤八素,翻身要爬起来,谁知道陆既明跪在沙发上,摁住他的后脖子,这回不再是像之前那样的试探,而是发泄似地征伐。沈馥满脸通红,反手要去抓陆既明的手,陆既明直接趴下去,用自己浑身的重量将他压制住。   好像乘上了一艘颠簸的小舟,沈馥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叫出声,手伸出去抓着沙发扶手,想要爬走,将自己从这不知是痛是爽的一场缠绵折磨里解救出来。陆既明却不许他逃,扼着他的手腕,掐着他的腰将他拖回来。   沈馥徒劳地挣扎着,浑身瘫软,回头一瞥,眼睛里还带着水光。   陆既明趴在他身上,餍足般懒洋洋的,刚刚才的暴躁阴郁一扫而光,他亲昵地用脸颊去蹭沈馥的颈侧,说道:“明天和我一道回醇园吃个饭吧。”   好像终于等到了第二只靴子落地的声音,总算等来了陆既明提的条件,沈馥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   然后,他说道:“好几天没见过姐姐了,我想回去看看。”   “好。”陆既明伸手摸了摸他被汗水濡湿的头发,笑道,“从醇园回来就顺道去看看姐姐。”   作者有话说:   这章改了一下,应该看起来没那么怪   从前有个小孩,叫小陆,他家庭不幸福,然后他就疯批了。 第二十一章 宴无好宴   雨霁风光,春分天气。   醇园里四处都开花,花红柳绿簇拥着一泓碧水。宴席就摆在临湖的水榭上,请了富春山居的冼春来唱堂会,就在湖心亭上唱,曲声咿呀顺水飘来,是最最风雅的做派。   宴席上的一桌人却有点尴尬。   沈馥今天是踏踏实实一觉睡到下午的,陆既明把他叫起来,好像女孩子打扮洋娃娃似的,给他挑出门的衣服。   宴无好宴,沈馥是知道的,但他和陆既明较劲了这么几天,早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了,就等着看陆既明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也就任他打扮。   沈馥本以为陆既明会让他穿西服,谁知道陆既明给他挑了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衫,天水碧色,和昨天穿的那件有点儿像——昨天那件因为弄脏了已经被沈馥扔了,想到这里,他不免有些耳热。   若论赴宴,这一身有点过于素淡敷衍了。   陆既明兴致勃勃地拉开房间里装饰品的五屉柜,在里头挑挑拣拣,摸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钻石戒指套到沈馥的手指头上,又摸出一个满镶钻石的胸针给他别上,还把自己的镶宝石的金怀表给了他。   这阵仗,沈馥心里头又有点惴惴不安了。反观陆既明,倒是兴致高昂得不行,这让沈馥想起去猎雁的那一日,陆既明也是这样兴奋。   日近黄昏的时候,他们俩到了醇园。   从开车门的到领路的,每个人见到了沈馥都有点意外,沈馥越发确定今天自己本是不应该出现的,等到他们二人被引到了水榭上,这个感觉就更明显了。   他们明显是来迟了的,陆重山已经坐在上首,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他左边坐了一个圆脸带笑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再旁边是个着洋装的妙龄少女。陆重山右边坐的是一身戎装的章振鹭,章振鹭手边是低着头沉默不语的章燕回。   章振鹭见他们姗姗来迟,目光在沈馥身上溜了个圈,率先开口:“表弟,我们今日是家宴......”   陆既明不以为意,大模大样地拽着沈馥落座,笑道:“爷爷不也请了客人?”   闻言,陆重山八风不动,径自介绍道:“这是你方叔叔,在晋中做军火生意的,这是方家的千金,刚刚留洋回来。”   和昨日牌桌上听到的合上了,能被陆重山这样介绍的定然不是什么小角色。   那洋装少女爽朗清脆地接道:“我叫方媛。”   陆既明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就算介绍过了。席上的几个人开始谈起天来,谈话间多有吹捧方家父女之语,沈馥沉默不言,也没有人介绍他。满座都是聪明人,都心照不宣地忽略了他。只有同样沉默的章燕回,抬头看他,沈馥朝她笑了笑,她就像受惊似的赶紧低下头。   偏偏陆既明生怕别人没发现沈馥似的,时不时地与他说话,声音一点儿也不小。   “是不是饭菜不合胃口?你怎么吃这么少?”   因为无聊只能埋头吃喝,刚刚吃了三个蟹粉小笼包、一碗红烧鱼翅、两大勺荷叶粉蒸肉的沈馥打了个无声的饱嗝,眨着眼看向陆既明:“......”   陆既明压根不理桌上其余人突如其来的沉默,满脸关切地埋怨道:“醇园的厨子总是爱做些四平八稳的菜,怪道不对你的胃口,我叫人去买富春山居的烟熏兔来,你最爱吃那个......”   说着就要招呼人来跑腿,沈馥觉得自己快要被另外几个人的目光钉死在这儿了,连忙拽住陆既明,正要摇头,坐对面的方媛笑盈盈地问他:“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她满目都是聪慧灵动,却偏偏要做出一副天真不知事的样子,也是个不好对付的。   陆既明朝她一笑,又转而看向沈馥,说道:“莫不是昨天晚上累着了?”   他说得暧昧,眼神仿佛粘在了沈馥身上,在座又有谁没听出言下之意?也只有方媛脸色不变,仍旧是笑眯眯的。沈馥这下子就有些如坐针毡了,尤其不敢看向陆重山——这可是掌管六省重镇军权的陆军总长,这下是真的上了陆既明的贼船了。   陆既明毫无所觉,真的招呼人去买烟熏兔。   沈馥垂着眼睛,默默地看着陆既明大张旗鼓地 “关照” 他,算是有些明白了。陆既明是借着他做幌子,拒婚方媛,和他上次拒绝章燕回时一样。只是这次,是陆重山出面撮合的,怕没有这么简单就拒了。   一顿饭吃得尴尬,饭后,方家父女早早告辞。   走前,方媛还特意向沈馥递话道别,沈馥朝她笑了笑,一副温和绵软的样子。   湖心亭上,唱戏的已经撤了,侍奉的仆佣也退下了,连章振鹭也借口净手避开。沈馥知道这是老爷子要和陆既明说话,忙也站起来,说自己也要去净手。   谁知道陆既明一把拽住他,笑道:“我也想去,一起。”   沈馥:“......”   陆重山搁下茶盏的时候就有些重,“砰” 一声。沈馥只好眼观鼻鼻观心,假装自己不在现场。   “你也到了该成婚的年纪了。” 陆重山沉声说道。   陆既明翘着腿,一副根本没有在听,势要气死人的架势,嘻嘻笑道:“和谁?那个黄毛丫头吗?我可不喜欢她。表哥也没成婚,不如他来娶?”   陆重山骤然发难,手一扫,茶盏哗啦落地。他声音中隐含怒气,说道:“你看看你吊儿郎当的样子,可对得起你的爹妈?”   陆既明脸上笑容未变,但沈馥明显感觉他眼神冷了不少。   他说:“您老人家就对得起他们?”   陆重山指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陆既明拽着沈馥起来,说了声:“走了。”   守在外头的章振鹭和陆既明二人擦肩进来,见陆重山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连忙去顺他的气,安慰道:“叔公莫气,既明还不懂事,再说了,说不定他们真的不投缘。”   他们不投缘,那谁投缘?   陆重山鹰隼似的锐利目光盯着章振鹭,章振鹭连忙低头不说话。陆重山甩开他搀扶的手,冷哼一声,回去了。章振鹭这才抬头,军帽帽檐下的目光有些忿恨,又有些怨毒。   他招来立在远处等待的副官,看着陆重山远去的背影,小声问道:“老爷子最近抽起大烟来了?”   那副官垂手低头,满脸恭顺,答道:“是的,好像是杨姨太太先抽起来,带得大帅也抽起来。”   “杨氏?”   “是,” 那副官说道,“杨姨太太和瑞福祥一个叫吴香的伙计走得很近,那吴香撺掇着杨姨太太抽的。”   章振鹭扯着嘴角冷笑一声,赞赏地拍拍副官的肩膀,说道:“这事儿别让大帅知道,必要时也给那吴香行行方便,大烟是好东西,让他们都多抽点。你很好,我在豫北多得你相救,好好干,跟着我必有你得意的时候。”   说完,他就大步走了,那副官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一直低眉顺目。   陆既明拽着沈馥,走过湖上闸亭的时候,极目远眺远处那个挂着红灯笼的院子,他对沈馥说道:“你去门外车上,等我一会儿。”   说完,他就朝那边走去。   沈馥不敢在醇园多停留,匆匆顺着路出去,坐在汽车上,吩咐司机稍微驶远一些等着。没一会儿,见章燕回也出来了,身后只跟着一个小丫头。沈馥隔着车窗和她对上目光,朝她笑了笑。   章燕回其实长得不赖,只是一直怯怯的,半张脸都被厚厚的头帘遮了,总是阴沉沉的。   她细声细气地问了句:“表哥呢?”   沈馥心头一动,看着她,故意说道:“我等他一会儿,他去了闸亭对面的院子,也不知那是那里,挂着红灯笼,一副冷冷清清的样子。”   章燕回大惊失色,脸都白了,也不说话了,胡乱点点头,领着小丫头匆匆走了。   沈馥看着她远去的样子,心道,陆既明的父母那儿估计有不少故事。   作者有话说:沈香香 惨 床上打架有 第二十二章 周旋   等到陆既明从醇园出来的时候,已经月上中天。他脸上罕见地没有表情,板着脸孔,好似在想什么,拉开车门坐上来,司机发动汽车,轰隆隆的引擎声在没有行人的长街上回荡,灰衣的卫兵好似暗夜里的雕像,一动不动。   沈馥一直记得陆既明之前答应过的,从醇园出来就顺路去沈家。   但陆既明上车后就一直一言不发,没有旁的吩咐,司机自然而然地把车往陆公馆开回去。沈馥有点沉不住气了,这些天来,和陆既明耐着性子周旋,今天又去醇园吃了一顿鸿门宴,等的就是等价交换回来的这次回家的机会。   沈馥唤了一声:“大少。”   陆既明回头看了他一眼,与过往不同,这一眼冷冰冰的,不带一点温度,好似沈馥只是一个跳梁小丑,说什么做什么都在陆既明的意料之中,就像翻不出如来佛手掌心的猴子,又像棋盘上随时被挪动的棋子。   压下心头的不快,沈馥接着说道:“这么晚了,也不知道姐姐睡了没有。”   陆既明还是一言不发,只这么直勾勾地看着,看得沈馥心里没底,渐渐烦躁起来。他干脆直接向司机扬声说道:“去宜阳路 3 号,沈宅。”   司机试探性地看向陆既明,陆既明说道:“陆公馆。”   沈馥说:“我们说好的。”   陆既明嘲弄地一笑,反问道:“谁和你说好了?”   的确,两方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一切的承诺都是空头的支票,无法兑现。   沈馥一颗心沉到了底,也闭上了嘴。车里安安静静地,司机也一声不吭,汽车平稳地一路开过听雨桥,回到陆公馆。沈、陆两人分别从两边车门下车,沈馥没再多说一句,在静谧的夜里,两人各怀心事。   一到家,陆既明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里,沈馥则待在卧室的露台上,撑着栏杆,望着夜色出神。心里焦躁不安,他们三姐弟几乎没有分开过,更别说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下。   他得想别的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卧室门被推开,是陆既明进来了。   沈馥心生戒备,转过身来,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等着他说话。谁知道陆既明也不说话,他好像喝了点洋酒,衬衣皱巴巴的,身上有点淡淡的酒气,径直地朝沈馥走过来,双手撑住露台的铁艺栏杆,将他圈在里面。   陆既明将脸埋在沈馥的肩窝里。   他真的喝了酒,整个人似乎迷迷糊糊的,在沈馥的耳边不知道嘟哝着什么。沈馥抑制住想把他掀下楼去的欲望,心里暗骂了一声 “神经病”,将他推开到一边,径自走开。   谁知道陆既明并不罢休,他从后面搂住沈馥的腰,两人踉跄几步,被皱起来的地毯绊了脚,双双摔到了床上。沈馥被压了个结结实实,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谁知道陆既明一点都不打算起开,反而手沿着沈馥的腰线往上摸。   这下是真的燎着了沈馥心中的火。   陆既明情绪反复,将人玩弄在股掌间,开心时给颗糖,不痛快了就抽鞭子,要么他是个真正的疯子,要么他就是压根没把人放在眼里,这很显然,是后者。   一个醉鬼还想摆布人。   新仇加旧恨,沈馥气得牙痒痒,他泄了身上的劲儿,趁陆既明不备,翻身用力,将陆既明顶开。沈馥动作迅捷地骑在陆既明身上,揪着他衣领,把他往床上狠狠一砸。   陆公馆的床都是用的弹簧垫褥,又软又舒服。但沈馥用的劲猛,还是把陆既明砸了个懵,大概是没想到这段时间以来一直乖乖配合的小猫突然露了爪子。但他还是很快地就回过神来,眼里的醉意一扫而空。   陆既明抓住沈馥的手腕,反手一扭,企图制住他。但沈馥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他是有些身手的,顺势沉腕,抬膝顶向陆既明的小腹。陆既明连忙松手,在床上一滚躲开。   两人一人占据床头,一人占据床尾,互相瞪着对方。   房间里没开灯,一片昏暗,只能靠着皎洁的月光勉强视物,两双眼睛都很亮,像两只在丛林里周旋的野兽。   沈馥捏紧了拳头,率先发难。   他从小都是靠拳头保护自己的,虽然不成章法,但好就好在身手敏捷,路子也野,陆既明偏头躲开时,感觉到拳风擦过脸颊。陆既明也不是吃素的,两个人很快地就打在了一起,撞倒了桌上的花瓶,碎了一地。   沈馥在卧室里是赤脚的,被花瓶碎片扎了脚,一阵钻心的疼,往后倒在了床上。陆既明欺身上前,捏住了沈馥的脖子。   陆既明眼里已经毫无醉意,眼睛微眯着,眼神凌厉,刨花水固定过的额发散乱下来,被汗水濡湿,手上用力收紧,紧盯着因为窒息缺氧而面上泛红的沈馥。沈馥拼命挣扎,把陆既明的手抓出了道道血痕,陆既明不为所动,腹部被沈馥猛顶了数下也没有松手。   就在沈馥以为自己要被陆既明掐死的时候,陆既明松了手。   沈馥整个人蜷缩起来,眼前发黑,喉咙处火辣辣地疼。他拼命呼吸,咳得惊天动地,脚底的伤口把床单蹭得到处都是血。   好不容易缓过来一些,他一转头,发现有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自己。   陆既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支手枪,沈馥在这件卧室里睡了这么些天,都从未发现这把手枪。   沈馥用手肘支起身子,盯着枪口,又挪开目光,看向陆既明。   陆既明将额发拨弄开,神情已经放松下来了,甚至还带了一点玩味的笑,枪口一点点挪动,仿佛在犹豫着,这一枪要开在沈馥身上的哪个地方。   又是这样,像猫抓老鼠,吃之前要玩弄自己的食物,故意让它跑开一些,又摁住。   沈馥瞳孔放大,心脏砰砰地跳,后背被汗浸湿,脑子却清醒得很,从未像此时这么清醒过。他坐起来,用自己的额头顶住陆既明的枪口。   陆既明 “咔哒” 一声,将枪上膛,再次用力,用枪顶住沈馥的额头,轻轻说道:“你不怕死吗?”   沈馥怕死,怕得手脚发软,怕陆既明轻轻扣动扳机,又或许只是走火,他就会血溅当场,这么近的距离,脑袋都会被崩掉半个。但他知道,这时候退和怕都没有用,甚至会起反作用。他没有退,反而又往前挪了挪,他看着陆既明的眼睛,说道:“如果我要死的话,早就死了,在落雁滩那天就死了。”   陆既明眯了眯眼,看着沈馥那双熠熠有神的桃花眼,开始有点后悔在落雁滩那天帮他挡了那一枪,后悔让沈馥的聪明脑袋捕捉到这个漏洞。   “我还有用是不是,” 沈馥死死地用自己的额头顶住枪口,语气却轻柔,他说道,“你不会杀我的。”   陆既明的枪口顺着沈馥的额头、脸颊、嘴唇、下巴一路往下,仿佛这不是一把可以杀人的枪,而是情人多情的手。   沈馥简直缓不住自己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的心,他只能拼命让自己镇定。这是与虎谋皮,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复无常的老虎吃掉。   “我们无权无势,什么也不能做,” 沈馥说道,“让我和我姐姐见一面。”   陆既明无疑是骄傲的,他的反复无常都在昭示着他的笃定,笃定沈馥翻不起什么浪花,沈馥赌的就是他这一份骄傲。   陆既明持枪的手渐渐放下,就在沈馥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陆既明突然扣动扳机,沈馥几乎血液凝固,浑身僵硬。   “咔哒。”   枪没有子弹。   陆既明轻轻一笑,反手把没有子弹的手枪收回,低头在吓得魂飞魄散的沈馥脸上亲昵地亲了一口。   “晚安。” 他说道。   沈馥一直盯着他,直到他转身出了房间才真正放松下来,往后倒在床上,脚底一阵钻心的疼,大汗淋漓,像是真的死过一回。   作者有话说:章节名好难取(。) 求评论收藏! 第二十三章 谈谈   当第二天早晨的阳光从露台里照射进来的时候,除开满地的狼藉以及沈馥脚上的伤口,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过。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栏杆下楼的时候,陆既明正坐在餐桌旁吃早餐。   他吃着一份,对面放着一份,热腾腾的,其中还有沈馥最爱吃的甜豆花。   沈馥饥肠辘辘,什么也不多说,坐下就吃。等吃得肚子里暖烘烘之后,他才有闲心抬起头,看陆既明一眼。陆既明正在看报童送来的新报纸,边看边说道:“待会儿有人送你去宜阳路。”   沈馥精神一振,也没心思继续吃了,迫不及待地就要出门。   出门前,他回头看了一眼,陆既明把报纸合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朝他笑道:“好几次都没吃上烟熏兔,我叫人去买,中午回来吃。”   沈馥没回答他,转身出去了。   等车开到宜阳路沈宅的时候,沈馥才明白为什么陆既明敢放他一个人过来。沈家被团团围着,他才下车,就见到了立在门边等他的秦雁。整个沈家被围得铁桶一般,他们姐弟仨怕是得肋下生翅才能逃脱。   沈馥看也没看秦雁一眼,径自从他身边走过,秦雁也没有要跟进去的意思,依旧在门边守着。沈令仪和小阿都在,听到了声音赶忙下楼来。   沈馥一时间愣在了门边,他好久未曾见过这个样子的沈令仪。   花大价钱电烫的头发已经失去了卷度,胡乱地披散着,脸上没有精致的妆容,眼睛下面都是青的,发白的嘴唇没有用心勾勒,她裹着睡袍,牵着小阿跑下来的时候甚至赤着脚,下最后一级台阶时险些扭了脚。   沈馥忙伸手扶住她,还有被她拉得一踉跄的小阿。   沈令仪双手在沈馥身上来回摸索,生怕他身上哪里有伤。沈馥生怕让他们发现自己脚底破了口子,连忙坐下来,脖子上的掐痕也用围巾围起来挡住了。他问道:“到底怎么回事?长话短说。”   小阿忙自告奋勇:“我去望风。”   沈馥拍拍他的脑袋,说道:“去吧。”   沈令仪整个人陷在松软的沙发上,低头抠自己的手指,她手指上的甲油好些天没涂过了,显得斑驳邋遢。她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和维鸿通信......”   于维鸿在十三岁时,被急于寻找男嗣继承香火的殷实人家领养走。他们自此分别,再往后,育婴堂大火,姐弟三人离开,自此,天南海北断了音信。再见时就是在豫北,沈令仪是被豫北富绅追逐的交际花,于维鸿从西洋学成归来。   他们两人在豫北重逢,自然两方都是高兴的,于维鸿没有在豫北久留,但两人之间通信一直未断。信里,各自都说了不少分别后发生的事,沈令仪自然对他们这几年的事有所隐瞒,于维鸿倒是坦荡交代。   他远渡西洋求学,学了不少新式的思想。归国来,见国内一片混乱,严、陆两家割据对峙,占地屯兵,中央政府沦为傀儡,只看两家在其中斗法,商人和走私贩子游走在两方之间,从中牟利。   “他说......” 沈令仪说道,“他了解到南边有些进步的党派,是真心为人民办事的,不似军阀跋扈,他也与他们多有接触。”   听着听着,沈馥越发觉得奇怪起来,为了怕触到沈令仪的伤心事,他之前并未多问她与于维鸿之间的事,如今听来,蹊跷之处颇多。   他问道:“于是他向你探听消息?”   “不曾。” 沈令仪连忙摇头,皱着眉头说道,“我也不是傻子,怎能让我们陷于危险之中。我写信也只写些日常见闻,并未提及我们与陆家有接触。我写信告知他,平洲这边恐怕有大事要发生,想要他帮忙找三张船票来,他满口答应,船票送来得及时,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了岔子。”   沈馥看着满脸憔悴的沈令仪,问道:“你觉得...... 能信得过他吗?”   沈令仪被他问住了。   在育婴堂前分别,自己将红头绳摘下来塞进他手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只是分别数年,谁能说得清呢?沈令仪心底是有些期盼的,自己能够信他,但她不能将沈馥与小阿的命也糊里糊涂交到他手里。   “我不知道。” 沈令仪说道,“最好能和他再见一面问清楚,他现下就在平洲。”   要见一面就要通信,要通信就得越过门外那些陆既明的人。   门外,秦雁正站在院子里,他已经领着十数个人在沈家这里围了好几天了,但他未见疲态,只要立着,就像一杆枪般板直。小阿把厨房里炖好的梨子水装了一盅给他,以此为名,光明正大地望风。   秦雁毫不犹豫地喝了,将瓷盅递回去。也不怕他们做手脚,外头还围着十几个人呢,递回去瓷盅的时候,秦雁甚至还说了声 “谢谢”。他平日看上去不苟言笑,道谢时也是板着脸孔,只是小阿能察觉到,他对自己说话时,态度甚是温和。   小阿捧着空瓷盅,眨着眼看他。   他说道:“我有个弟弟,和你差不多一般大......”   他说话时,在自己肩膀处,比划了一下。小阿忍不住微微垫了垫脚,只为了显得自己高大些,能高过秦雁宽阔的肩膀。   “如果活着的话。” 他补充道。   怪不得,一般来说,和沈家姐妹打交道的人,并不会注意到他,他个子小小,样貌平淡,丢进人堆里都找不着。然而秦雁能记得清楚,晚上来送甜点心时,应门的是他。   小阿没忍住,问道:“他怎么了?”   “饿死了。” 秦雁沉声说道。   这样的世道,饿死并不是新奇的事。小阿也饿过,在育婴堂的时候,好心人捐来的米面堆满了仓库,但轮不到他们吃,发霉生蛆了也轮不到。他深深记得饿的感觉,饿得前胸贴后背,饿得肚肠都是麻木的。   要不是沈令仪,他早就在那里饿死了。   开门声打破了他们俩人之间的沉默,沈馥从里面走出来,摸了摸小阿的头,小阿捧着空瓷盅,急匆匆地跑回去,像是受惊躲回洞里的小老鼠。   沈馥说道:“有劳照应。”   秦雁面无表情地回应道:“全是大少的吩咐,分内之事而已。”   沈馥坐上了来时的车,匆匆回去,陆公馆里已经摆好了午饭,餐桌上赫然是陆既明答应好的烟熏兔。   富春山居的烟熏兔是平州城里出了名的好吃。好吃就好吃在讲究,旁的酒家,用木头点火熏,富春山居另辟蹊径,用花生壳熏,熏出来的兔肉格外香。陆既明正坐在桌边看书,将等待情人回家吃饭的深情角色扮演得有模有样。   沈馥坐下来,还未动筷,先对陆既明开门见山。   “大少,我们谈谈吧。”   作者有话说:你!你就是你!说的就是你!别左右看了!评论了没!收藏了没! (20 章修改了一下,大家可以去看看。应该比原来好多了!) 第二十四章 看你的表现   闻言,陆既明把书合起来,放在一边,说道:“吃了饭再说。”   沈馥不为所动,语气虽和缓,但意思却不曾退让。他说:“先谈吧。”   陆既明抬眼看他,他们俩四目相对,眼神相接。沈馥没有半分退让,他发现了,陆既明这个人就是贱骨头,越是顺着他,他就越是看轻你、作弄你,不把你放在眼里。   就像昨晚,陆既明的枪抵住了他的额头,他要是求饶,陆既明反而不会如他的愿。   果不其然,陆既明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道:“谈吧。你想谈什么?”   沈馥直接说道:“我不是豫北鸿福绸庄的少东家,也不姓‘沈’,我和姐姐来平州是为了躲避战乱,顺便骗点钱。没有人指使我们,我们也没有别的目的,大少一查便知。”   陆既明 “嗯” 了一声,不惊讶也不生气,甚至没有抬起头,而是用筷子拆起了兔肉,慢条斯理的。也不知道他是早知道了还是根本不在意,沈馥仔细留意他的表情,企图从他脸上找出一点端倪。   他接着说道:“大少用得着我的地方,只要我能做,我都能帮忙。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祸及家人。”   出乎意料,陆既明爽快地答应:“好啊。”   沈馥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愣了愣,说道:“我是说......”   陆既明用筷子指了指冒着热气的烟熏兔,说道:“快吃。”   沈馥的心 “突突” 地跳,酥嫩鲜香的兔肉吃进嘴巴里也索然无味。再说下去也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之间的权力关系不对等,谈条件也过于不现实了。他只能尽量展示诚意,让陆既明放松点警惕,这样他们才能伺机脱身。   一顿饭吃得干巴巴的。   沈馥回到卧室里,坐下放松身体的时候,才发现脚底疼的厉害。昨晚受伤后,他都没有心思好好处理伤口,匆匆包扎了事。他皱着眉脱了鞋袜,将潦草包扎的纱布拆下来,疼得不断倒吸气。   伤口还是血糊糊的,看上去并不浅,折腾了这么一天,比昨晚刚划伤的时候还要触目惊心。沈馥将脚架在脚踏上,往后倒在松软的沙发上,长叹一口气,累得脑袋疼,额角有条青筋在突突地跳,他感觉自己下一秒闭眼就能睡着,但脚底的疼又把他牢牢拽住。   突然间,陆既明推门进来了。   沈馥连忙坐起来,身体紧绷,满脸戒备。陆既明手上拿着个托盘,上面有药和纱布。沈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坐着,定定地盯着。   陆既明把东西放下,在沈馥对面坐下来,托住沈馥的脚踝,放在自己的膝头,看了看伤口,好像感觉到疼似的,“嘶” 一声轻轻倒吸气。沈馥不发一言,看着陆既明轻轻地将药水倾倒在纱布上,纱布压在伤口上。沈馥疼得差点大叫,咬住嘴唇才忍住了,下意识就要缩回脚,陆既明攥住他的脚踝,帮他清理伤口。   太痛了,沈馥浑身都是冷汗,嘴唇咬得发白。   陆既明的动作一点都没放轻,纱布被染红了。沈馥拼命忍着,盯着陆既明的一举一动。   “除了钱,你们没有别的目的吗?” 陆既明突然问道。   因为不断袭来的疼痛,沈馥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陆既明这是在问话。他正要回答,陆既明又将沾湿了药水的纱布重重地摁在他的伤口上,沈馥几乎疼得没法思考。幸好,他不曾撒谎,问题的答案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没有。” 他咬着牙回答道。   伤口清理干净了,陆既明开始给他包扎。因为失血,沈馥的脚踝格外苍白,被陆既明一手攥住,显得脆弱而无力。   直到这个时候,陆既明才勉强相信,沈家姐弟背后没有人指使。   前段时间,陆既明已经感觉到了沈馥萌生退意,日日心神不定,他将沈馥的忐忑全数看在眼里,只等着哪一日沈馥真的要逃了,再顺势逮住。不料,有人传来书信,直言沈家姐弟是骗子,要在四月初三晚上乘船逃跑。   是谁传来的消息,陆既明并不知道,所以在那日,他让秦雁把车缀在沈馥后面,开到城东码头,在车里看了好一会儿都没现身,就是为了看到底是谁在帮沈氏姐弟弄到离开的船票,又是谁通风报信,要借他的手,除掉这俩姐弟。没想到,他们居然没成功上船。   “满意了吗?” 沈馥吐了口气,平静地问道,“大少能答应我的要求吗?”   陆既明包扎伤口的技术娴熟,纱布绕了几圈,绑了个漂亮的结,看上去整齐又舒服。他把沈馥的脚托在掌上,低头在脚踝上亲了一口,说道:“看你的表现。”   沈馥表现的机会马上就来了。   陆既明要在陆公馆办宴会,广发请柬,城里有名的中式西式厨子全都请来,提前一天,早早地就布置上了。沈馥脚上的伤口还没好全,他走起路来还有点跛,扶着栏杆下楼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他捡起陆既明扔在一边的宾客名录看,方媛方小姐的名字赫然在列。   平州是晋中的腹地,即便四处兵乱,只要陆重山一日不倒台,平州就依旧歌舞升平。军官富绅们日日歌舞升平,各种各样的宴会都稀松平常。为了招待留洋回来的方媛,陆既明特意弄了个洋气的舞会。   客厅中间挂上晶莹的水晶吊灯,桌椅都暂时收起,空出舞池。请来了西洋乐队现场助兴,擦得蹭亮的乐器早早地就在旁边摆好。   陆既明特意做了一身新的大礼服,沈馥也得了一套,女佣早早就熨好,挂在衣柜里。黑色的爱德华风格英式燕尾服,搭配黑色圆筒礼帽。与之配套的,还有黑色的文明棍,拿在手里,往地上一杵,十足十的英国绅士。   陆既明在试衣服,沈馥帮他系上黑色的领结。   领结正好卡在凸起的喉结处,有点紧,陆既明皱眉扯了扯。英式燕尾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衬得他高大俊朗,他对着镜子,用蘸了刨花水的梳子,将头发认真梳好,显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沈馥问道:“大少要我做什么?”   陆既明从镜子里看他,说道:“老爷子要我娶方媛,但我不想娶。”   沈馥也不问来龙去脉,只点头。   陆既明又问道:“会跳舞吗?”   跳舞怎么能不会,这可是交际场上有用至极的手段。你进一步我退一步,手握着手,腰一贴脸一凑,呵气般说几句贴心的话,感情迅速升温。   沈馥再点头。   陆既明转过来,朝他眨眨眼:“那你今晚只管好好跳舞就行了,有惊喜。”   什么惊喜?   沈馥眼皮一跳,只觉得不踏实,他讨厌惊喜,更讨厌来自陆既明的惊喜,多半是惊吓。 第二十五章 舞会   作者有话说:沈香香:拿我的戒指给我求婚,就离谱。   二十五章   是衣香鬓影、纸醉金迷的夜晚。   乐队在现场演奏,着统一制服的侍应生举着托盘在人群中穿梭,托盘上有雪茄、香烟和洋酒。陆公馆并不算十分大,办起宴会来的排场自然比不上醇园,舞池中甚至显得有些拥挤,但这却显得狎昵,加上处处精心的布置,整个宴会氛围更轻松,更令人沉醉。   而这甚至没花陆既明多少钱,他只要露出要办宴会的风声,多的是人替他操心,只需要他在宴会上露口风夸一句——   “义和饭庄和富春山居的宴席是好,但现在人人都追求时髦,比起来,采芝斋的西式点心就好吃多了。”   估计第二天采芝斋就要排起长龙,给宴会提供免费点心的采芝斋东家,可谓是一点都不亏。   沈馥只坐在壁炉边的软沙发上,看着富绅名媛们交际谈笑。在场的都是平州城有头有脸的人,对沈馥的身份都心知肚明,再加上陆既明时不时过来和他亲昵地交谈,人人都明白。在场的还有方媛,长了脑子的都不来招惹他,生怕搅进是非里。   沈馥也乐得清静。   他放眼望去,满场里除了他格外清静之外,还有另一个人无人问津。   章燕回明明是个妙龄少女,却像一道灰色的影子,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她身上衣服簇新,也不再是古板老套的倒大袖旗袍,但款式也不时兴。满场里的女郎都是时髦的洋装,她格格不入。   沈馥向来不讨厌她,甚至觉得她有点可怜。   他走过去,叫了她一声:“章小姐。”   章燕回像受惊的小兽,浑身一抖,抬头见是沈馥,脸上挤出个勉强的笑容,点点头。沈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定然不是她自己主动要来的,看来章家想让她嫁给陆既明的心还没死,偏偏陆既明讨厌章家,没把她赶走,反而把她晾在这里,当了炮灰。   沈馥微微弯腰,一手背在后,另一手伸出去,彬彬有礼道:“能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吗?”   章燕回茫然无措地左右看,难为情地道:“我...... 我不会......”   沈馥牵起她的手,稍一用力,将她带起来,笑道:“我教你。”   乐队指挥一抬手,换了下一支舞曲,比起刚才的节奏稍微轻快一些。沈馥将手放在章燕回的腰上,另一只手牵着她,带着笑意小声提示她:“搭着我的肩膀,对了,退右脚,退左脚,再退右脚,并步......”   章燕回开始还很笨拙,但沈馥脾气极好,被踩到了也不生气,渐渐地,她也放松下来,掌握了节奏。她毕竟还是个少女,一旦学会了之后,就活泼起来,脸上也有了笑,脸颊上泛起了快活的红晕。   沈馥不吝夸奖,说道:“不难吧。”   章燕回笑起来比平时阴沉的样子好看多了,她有对小虎牙,笑起来尖尖的,俏皮可爱。笑容在她脸上一晃而过,很快地又消失了。她失落地小声说:“我九点钟就要走了,回去还得挨骂......”   回去得挨她母亲的骂,骂她没将陆既明笼络成裙下之臣,骂她还不如沈馥,懂得卖屁股,骂她没给大哥章振鹭帮上一点忙。不过,比起恨自己的母亲和大哥,恨自己的怯懦无能明显更容易得多。   沈馥将她的表情看在眼里,并未说话。舞曲节奏渐渐加快,男士的皮鞋和女士的高跟鞋在木地板上敲出轻快的交响乐。沈馥一手牵着她,将她旋转着送出去,还没来得及收回,舞伴交换了,他的手被另一只手抓住。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搂住他的腰,不容置喙地踏出左脚,沈馥被迫迅速地转成女步。舞池里全都是绅士配名媛,皮鞋与高跟鞋进进退退,只有他们两个格外显眼。沈馥感觉到腰上一紧,陆既明收紧了手,将他向自己那边拉得更紧,两人几乎胸膛贴着胸膛,不像交谊舞,倒像是贴面舞了。   “和她有什么好聊的?” 陆既明问道。   沈馥低垂着眼,说道:“敌人的敌人不就是朋友吗?”   陆既明轻轻一笑,他暂时还没把章燕回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算进局里。他领着沈馥在舞池里进退穿梭,快三步慢三步,沈馥抬眼一看,不远处赫然就是方媛,她被一个穿西装的绅士牵住,舞步娴熟。   “又要换舞伴了。”   陆既明牵着沈馥的手,将他旋转着送出去,沈馥一转身,牵住了方媛的手。   同是大家小姐,章燕回像一朵长在角落里,常年见不到阳光的小花,蔫巴巴的。而方媛全然不一样,她舒展绽放,脚步轻快,洋装的裙摆轻盈地拂动,风情万种。   还不等沈馥说话,方媛主动说道:“我明天就离开平州了。”   这出乎沈馥的意料。   方媛看着他,笑起来眼睛眯成月牙,灵动狡黠。她说:“你们陆大少是个香饽饽,谁都要抢,我还是不掺和了。”   这中间不单单只是结个婚联个姻这么简单的事情,她是从小被娇宠养大的大小姐,家里做军火生意的,家财万贯,根本不用迁就谁,看谁的眼色,与其在这里扒着这个无意于她的陆既明,回家去招个上门女婿不是更快活?   沈馥不接她的话,在乐曲的间隙里聊起今晚的甜点和洋酒。方媛也知意,应和起他来。沈馥的余光扫过陆既明,心想,方媛既然和他交底了,定然也和陆既明交过底了。   明显是不用娶方媛了,那陆既明今晚到底想干什么?而被搅乱了算盘的陆重山,又会怎么样?   舞曲奏到末尾,沈馥又重新被陆既明搂回怀里。舞池里的大家都跳了个尽兴,纷纷散去,侍应生们拿着烟酒甜点在人群里穿梭,女士们跳得满面红晕,酒过三巡,舞会的气氛顶到了最高点。   陆既明拿起一杯香槟,拿起一把小银勺,在杯壁上轻轻敲了敲。随着清脆的三声响,宾客们的声音渐低,视线投到他身上。   “请各位移步到院子。”   他也不说要做什么,神秘感十足。但今晚的宴会如此开心尽兴,大家都对陆既明的布置满怀兴趣,纷纷携手顺着走廊往院子去。沈馥满面狐疑,陆既明拉着他走在最前面。   时值初夏,陆公馆的后院是被园丁好好打理的,灌木修去棱角,生机勃勃,各色花朵先后开放,院子里暗香浮动。花草间挂上银色小灯,像是飞舞闪烁的萤火虫。   美是美,但也没什么特别的。   大家都看向陆既明,陆既明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值此良宵,请大家一同见证——”   他话音刚落,院子的上空突然爆发一声巨响,像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句读。一朵硕大的烟花绽放在夜空中,照亮了宾客们仰起的脸。这只是开始,无视着平州城里的烟火禁制,烟花接二连三地绽放,夜空被照亮,色彩绚丽。全平州城的百姓此刻都抬起了头,惊叹于这意外的美。   在烟火爆响中,陆既明掏出了一个丝绒小盒,煞有介事地单膝跪在沈馥面前。宾客们惊呼着后退,围成圆让出中间的位置,将沈馥和陆既明二人圈在中间。   沈馥瞪圆了眼,惊得说不出话。   陆既明的眉眼在烟火的映照下格外英俊,深情而庄重,足以迷倒了现场的每一位女士。他打开小盒,里面是一枚钻石戒指。很眼熟,正式沈馥一开始丢失,一直没能拿回来的那枚。   钻石虽小,但在这样的情境下,大小也不重要了。   “阿馥,和我结婚吧——”   27 第二十六章 噩梦   作者有话说:没妈的孩子最可怜 我的主角没妈的占大多数 评论收藏请留下谢谢!   26   平州的老百姓最近异常兴奋,茶余饭后谈兴愈浓,街头巷尾都在谈论陆公馆那场舞会。   西方的时髦玩意儿再流行,基本也就是上流社会的消遣,平头百姓还是甚少接触那一套。什么当众求婚,即便是一男一女也够他们讨论好一阵的,更何况这是两个男的,其中一个还是陆军总长家的大少爷。   人们猎奇之余,又暗暗觉得理所当然,陆家大少爷嘛,不做点出格的事情都不像他了。   那晚过后,足足三天,沈馥都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陆既明倒是言行自若,他好像早已习惯了成为舆论的焦点,对于这样惊世骇俗的桃色绯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沈馥时不时都会停下手上做的事情,认真地打量陆既明,想透过那身精致的皮囊,看看清楚,到底这个大少爷是什么毛病。   沈馥现在越发怀疑自己了,当初看中了陆既明挥金如土,所以才将他定为目标,想着从陆既明身上骗点钱财。如今细细想来,陆既明挥金如土大多是在社交场合上,他自己的生活上倒是不甚讲究,常有人送各色礼物金银来,陆公馆里的摆设也不见奢靡。   那些金银财宝送进来后,好似全都没了影。   莫不是陆既明自己也是个外强中干的穷鬼?   那枚本就属于沈馥的二手钻石戒指,现在又重新戴回到他的手上。   现在外头传闻越传越玄乎,最近比较流行的一个说法是,这个钻石戒指是陆既明的亡母遗物,陆既明情根深种,特意把母亲的遗物拿来求婚。   和真实情况大相径庭,但是这类的说法很受大家欢迎,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百姓们还是很乐于欣赏这种离谱的罗曼蒂克故事。   平头百姓们谈论桃色绯闻,上流社会关心背后的暗流涌动。   方媛父女长途跋涉来到平州,陆重山设宴款待,明眼人都看出来两家想要联姻。如今方媛父女在平州溜了一圈走了,陆既明又爆出这样离谱的桃色绯闻,大家都等着看老爷子要如何应对。   章振鹭倒是暗暗开心,陆既明越不成器,他就越显得可靠。   沈馥也同样疑惑不解,到现在,他已经不再认为陆既明仅仅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了。他这样的少爷,财是不必忧心了,只可能是为权。无论如何,娶方媛都是个不错的选择,门当户对,岳家有分量。   谁知道陆既明放着军火大鳄的女儿不娶,绕了个圈和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搅在一起。即便他不爱方媛,有别的计较,闹出这样的事情来,以后谈起婚嫁也不便利。   沈馥直接就说了:“你该娶方媛。”   陆既明不理他,躺在沙发上,翘着脚读报。最近报纸上的八卦版面主角都是陆、沈两人,当然不会指名道姓,随便捏造个化名,隐隐绰绰地编些真假掺半的消息,比起八卦更像是小说,陆既明觉得有趣,时时看,还读给沈馥听。   陆既明看了沈馥一眼,说道:“建议你最近都不要出门,出了门也和我紧紧挨在一起为好。”   可不是嘛,听说大帅在醇园发了大脾气。   沈馥已经麻木了,虱子多了不痒。现在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让沈令仪联系上于维鸿,看看有没有可能从平州逃出去,远离这个是非之地,这也是目前唯一的方法了。   有赖于沈馥的积极配合,陆既明的警惕之心有所放松,安排在沈家看守的人撤去了不少,沈令仪和小阿也逐渐可以正常起居出入了。在陆既明的授意下,沈令仪的周末沙龙又如火如荼地办起来,如今有了求婚这事儿,沈家的沙龙更加受欢迎了。   陆既明需要消息,需要很多的消息,需要了解舆论,制造舆论,这样的沙龙很合他意,也很合沈馥的意。   迎来送往越多,就越容易让沈令仪和于维鸿联系上。   但沈馥最近还有别的事情烦恼。   他总是做噩梦,自从那日在落雁滩后,他就总是做噩梦。有时候梦见他是猎人,举着枪将面目不清的人击毙,鲜血溅到脸上的感觉格外真实。更多时候,他梦见自己是猎物,被追逐捕猎。   背景有时是多年前火光冲天的育婴堂,有时是轻雾弥漫的落雁滩。   他总是在噩梦中惊醒,大汗淋漓。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自从那日两人在房间里打了一架,陆既明就不再和他虚与委蛇了,没有外人在的时候,装作痴心情人也没什么意思。   他现在更像是被陆既明软禁驯养的猎犬,要用的时候再带出去,无用的时候便关起来。   这样的境况,也让他越发觉得自己是猎物,是棋子,身不由己。   就着月光,沈馥见到了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头发都被汗水粘湿在脸上。他缓缓吐出一口气,掀被下床,打算到客厅的酒柜里翻点洋酒,闷下去好睡觉。   谁知道,客厅里赫然有团黑黑的影子,沈馥吓了一跳,赶紧把电灯打开。   陆既明裹着睡袍,瘫倒在沙发上,地上还滚着几个空酒瓶。他仿佛醉得酣了,闭着眼睛,灯打开了也无动于衷,沈馥往前迈了一步,他却立马睁开眼睛,目光犀利,清醒得仿佛一点酒都没喝。   沈馥说道:“大少好雅兴,半夜不睡觉。”   “做噩梦。” 陆既明目光懒怠下来,打了个哈欠,抹了把脸,坐起来,脚踢到了酒瓶,丁零当啷七倒八歪。   真新鲜,沈馥想道,陆大少爷也有噩梦缠身的时候。   沈馥背过身去,也不给陆既明省钱,从酒柜里随便挑了一瓶酒,倒了半杯。他说道:“我还以为大少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怎么会噩梦缠身。”   陆既明轻轻一笑,仿佛不以为然。   “你也常做噩梦。” 他说道。   沈馥愣住了,他想起那一回在瑞福祥的办公室里,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做噩梦惊醒,那时候陆既明在。那也不过是一回,哪儿来 “常做” 一说。   陆既明知他心底疑惑,接着轻快地说道:“我们好歹同床共枕过不少时间。”   沈馥依旧背对着陆既明,不自在地仰头喝了两口酒,火辣辣的酒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烧得他浑身打颤。   仿佛抓住了沈馥的把柄似的,陆既明愉快地说道:“你总是说梦话,喊得最多的几句是什么,你想听吗?”   两人越是熟悉,沈馥越是发觉陆既明的恶劣,他自己做噩梦了就要以取笑别人的噩梦为乐,或许这样能让他不那么难堪。沈馥不想听,他大概知道自己会说些什么,但陆既明根本不在意他想不想听。   “你喊‘放开他’,放开谁?还有‘放开我’,你害怕谁?一边喊一边浑身发抖......”   沈馥捏紧了拳头,那些最不堪的记忆涌上心头,气得浑身发抖,想把手上的半杯酒全部泼到陆既明脸上,但他没有,只是定定地站着。   “你呢?” 沈馥压抑着愤怒,小声说道,“你梦见什么?梦见你妈妈吗?”   一片寂静,沈馥知道自己猜对了。   陆既明的妈妈是严一海的大女儿,陆严两家关系尚好时联姻嫁来,和陆既明的父亲恩爱甚笃,最后却死在了醇园那个挂了红灯笼的院子里。   沈馥的愤怒和痛苦一瞬间减轻了很多,因为他发现自己刺到了陆既明的痛处。   他接着说道:“你妈妈如果知道你要和一个男人结婚,她会怎么说......”   出乎沈馥的意料,陆既明没有因为这句话而愤怒,反而笑了,笑得痛快,他说:“她只会开心,开心她的儿子不用受人摆布。”   沈馥不解他的意思。   陆既明也没有解释,他看着窗外即将来临的黎明,将酒瓶里剩下的酒倒出来,举着杯子朝沈馥示意般举了举,眉眼间满是疲倦。   “干杯,” 他说道,“祝我们都睡个好觉。”   作者有话说:想章节名,真的好难。 女性角色,我也好爱写。 想看大家更多关于剧情和角色的评论! 第二十七章 少女心事   又是一个周末,数辆汽车停在宜阳路 3 号沈宅的门前,时值初夏,有玉兰花在梢头绽放,暗香浮动,月色迷人。   沈家今日的沙龙,沈馥和陆既明都在,让场面格外热闹。   那日在陆公馆,一次惊世骇俗的求婚,隐隐鼓动着让今日的交际场上的气氛,就像将要沸腾的开水,水面仍勉强保持平缓,水底下 “咕咚咕咚” 地暗流涌动。无数次,沈馥感觉不远处的人三五成堆都在议论自己,小姐太太们用象牙折扇掩着嘴角,豪绅政客用酒杯挡住眼神。   等他一走过去,人们又自然而然地转换话题,或谈时政、或谈八卦,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人们自然而然地将沈馥归为陆既明的眷属,和他搭话的多是女士。沈馥并不太觉得屈辱,相反,他擅长把女士们逗得眉开眼笑,花枝乱颤。   他看了看不远处,听着男士们高谈阔论的陆既明,讽刺地想道,或许这就是 “夫人外交”。   往日的沙龙,都是长袖善舞的沈令仪作东主,但今日,她早就推说自己身体不适,没有露面,正因如此,沈馥和陆既明才充起主人家来,宾客中除了几位一心追求沈令仪的男士,其余人无不十分满意这个安排。   沈馥一边应付着和他聊天的人,眼角余光在人群中扫过,见到客厅的角落有个高个瘦削的男人,穿着一身西服,带着圆框眼镜。再一看,小阿正从起居室的过道尽头,朝他轻轻招手。   是于维鸿。   沈馥心中稍定,拿起吃甜品的小银勺,敲了敲香槟杯,清脆的声音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不过是讲些欢迎的场面话,再夹杂一两个俏皮的笑话,讲讲近日租界里盛行的跑马,再讲讲马球。沈馥人长得风流俊俏,讲起话来也可爱有趣,大家都听住了。   等沈馥再看过去,于维鸿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跟着小阿上楼去找沈令仪了。   他暗暗松了口气,看向陆既明。陆既明正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仿佛是听他说话听入迷了,满腹期待地等着下文。沈馥做作地朝他含情一笑,看在有心人眼里,正是他们俩感情甚笃的证据。   酒过三巡,大家都渐渐松快起来。   沈馥坐在客厅角落的钢琴凳上。他并不会弹,只不过装个样子,随意摁动几个琴键,发出动听的单音。陆既明倒是会,歪斜地依靠着琴身,伸出手随意摁了摁,有模有样。   陆既明就像个重重的砝码,他在那边,交际场的天平就往他那边倾斜。   马上就有人围过来了,开始奉承:“大少和沈公子真是一对璧人——”   旁人脸上都隐隐露出了尴尬的神情来,大家虽然热衷谈论八卦,但也没有像他那样,大大咧咧地戳破遮羞的窗户纸的。沈馥看向他,心里隐约记得,这好像是个马贩子,最近租界开始流行起跑马来,估计这马贩子是想从陆既明这里找点什么好处。   陆既明半点不觉得尴尬,顺杆就往上爬:“我这两日正苦恼呢,我和阿馥的高堂都已不在人世,这婚礼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半点主意都没有......”   见他大大方方地聊,众人虽有尴尬,也只好捧场。   “婚书就够我想的了,” 陆既明懒散地依靠着钢琴,恹恹地抱怨,“民政局印的婚书都老套得很,那些旧词看着都厌烦......”   他边说还边捏着沈馥的手指把玩,轻抚他手指上那枚 “求婚戒指”,手指在彼此的指缝间擦过,有种昭然若揭的暧昧。沈馥只能耐着性子陪大少爷玩这场过家家,人还在这儿陪笑,心神已经飞到了楼上,只想知道沈令仪和于维鸿聊出了些什么。   二楼,沈令仪的卧室大门紧闭,小阿拿着把扫帚在门外装模作样。   楼下有临时雇佣来的侍应生,他不用下去帮忙,只要耐心在这里守好门就行了。他面无表情地装作扫地,但心里面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于维鸿和沈令仪会聊出什么。他踱到窗边,从这个窗户往下看,能看到院墙外停着的汽车。   小阿眼尖,一眼就见到了倚靠在汽车旁抽烟的秦雁,一片漆黑中,只见到他唇边的烟头明灭闪烁。   秦雁是个使枪的好手,自然也一眼见到了他,抬手朝他挥了挥。   小阿生怕他知道自己在望风,抬起手上的扫帚给他看,示意他自己在干活。秦雁笑了笑——天色很暗,但小阿就是知道他笑了。   紧接着,秦雁从兜里掏了掏,抬手朝小阿扔过来。扔得极准,小阿捂住被砸到的额头,鼓着腮帮子,从地上捡起一粒包着糖纸的酥糖。   小阿朝他摆摆手,把窗户关上,走廊里静悄悄的,隐隐能听到楼下觥筹交错的声响,沈令仪的卧室里却静悄悄的。   沈令仪正看着站在房间正中央的于维鸿。   和往常不同,沈令仪今日没有穿她那些花花绿绿的旗袍。她只穿着一身素净的白衫黑裙,这是外面女学生们爱穿的 “文明新装”。不施粉黛,一条黑亮的辫子垂在胸前,这一切,使沈令仪看着青涩而稚嫩,却始终不如她艳装时动人。   但她私心是愿意以这样的面目见于维鸿的,这个时候,她感觉他们又回到了当时十二三岁,在育婴堂时的日子,虽然苦,却也快乐。   于维鸿已经是个沉稳的成年男人了,斯文克制。他摘下眼镜,用衣摆擦了擦镜片,戴上眼镜时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房间的陈设。   他说:“我以为你们走了,船票没有用上吗?”   沈令仪脸色一黯,说道:“出了岔子,虽有船票,船客名单里并没有我们。”   于维鸿坐下了,正坐在沈令仪旁边,他说道:“是吗?”   沈令仪眉头一皱,觉得他好像并不意外。她捏紧了衣服下摆的布料,又放松下来,抬眼看着于维鸿。分别数年,他好像变得陌生起来。上一次见面时还没有这样的感觉,上一次见面,他们俩都欣喜异常,是他乡遇故知,是旧情再缱绻。   但今天,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仔细看着他的脸,轻轻说道:“那接下来怎么办,陆大少扣住阿馥,我们难以脱身。你之前说,你和南边的势力颇有些勾连,能有什么门路帮帮我们吗?”   于维鸿叹了口气,好像无能为力:“如今陆重山在晋中一手遮天,实在是难,但是......”   沈令仪听见他语气中似有转圜,心又提起来了,好像抓住最后一根稻草。那日在育婴堂前分别,她摘下自己的红头绳塞给于维鸿,好像把自己的一部分也塞给了他,如今,她盼望,这一部分,还存在于他的心里。   她说:“阿鸿,性命攸关,我们三个人的的性命都在你手上了。”   于维鸿点点头,沉声说道:“这样吧,我来想办法。如今阿馥就在陆家大少身边,能不能让他想办法传些要紧的讯息出来,这样我的工作也好展开,也更容易些救你们出来。”   沉默了半晌,沈令仪只觉得自己嗓子干涩,她用力咽了口唾沫,哑着嗓子说道:“陆家势大,陆既明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太危险了......”   于维鸿却不接她这一茬,从兜里掏出怀表,看了看,说道:“快散场了,我要走了,免得让人起疑。”   由始至终,他都是温声细语的,临走前,他握住沈令仪瘦削的肩膀,侧脸在她的腮边碰了碰,他说:“有消息便遣人给我送信。”   沈令仪看着他走出去,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_._c_o_m 门合上,发出一声轻响。   她感觉自己心中好像也有什么东西,应声而碎。   * 摘自某份民国婚书,在《中华遗产》上看到的 * 参考自《去趟民国》 前几章看到有几个疑问,答一下: 地名全是杜撰,和实际地名地理位置无关。 第二十八章 白头永偕   楼下,沈馥见于维鸿不急不缓地从楼上下来,不动声色地汇入交际场内。他纵然内心焦急,也只能按捺住。   沙龙已近尾声,沈馥也听来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一是说大帅陆重山最近病体抱恙,在醇园中养病。二是又要用兵了,少帅章振鹭枪伤已好得七七八八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去。   既然都凑到沈家沙龙来了,要么就是押宝在陆既明身上的,要不就是两面投机的墙头草。大多数人话里话外都在撺掇陆既明,暗示他这正是赢得老爷子欢心的大好机会,正好回醇园去尽孝,说不得老爷子一高兴,这一次领兵的机会,就让陆既明得了去。   确确实实是个好机会,沈馥将眼光投向陆既明。陆既明被众人簇拥着,脸上带笑,只不说话,像在想别的。众人调笑絮语,吹捧奉承到了极点,陆既明不经意间瞥向沈馥,两人对视一眼。   一瞬间,沈馥觉得自己难得与陆既明通了心意:此时此地,衣香鬓影,却让人厌烦。   到了散场时,众人散去,只留下满室的浓杂香气。沈馥有心和沈令仪说两句话,只是陆既明压根不给他这个机会。   沈令仪裹着睡袍从楼上下来,站在楼梯中间。陆既明已经倚在门边,打着哈欠朝他伸出手,懒洋洋地说道:“累死人了,走吧。”   沈馥无法,只得迎上去,也不愿去牵陆既明的手。陆既明不以为忤,朝他一笑,走在前,秦雁已经把车开到门外等着了。在关门前,沈馥回头看了一眼,沈令仪正抱着手倚在栏杆上,显得瘦削而伶仃,她几不可见地朝他摇了摇头。   沈馥的心往下一沉。   门合上了,沈馥跟着陆既明走入夜色里。   迎着星光回到听雨桥西的陆公馆时,有醇园来的人正在门房等着,见陆既明下车就迎上来,说是大帅让他回去醇园一趟。   陆既明正眼都没瞧他一眼,只抛下一句 “有事不去”,领着沈馥进门去了。   沈馥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若说孝心,陆既明是没有的,沈馥甚至怀疑他没有心。但这的确是个好机会,马上要派兵的地方,不过是小军阀作乱,晋中有精兵良将,要镇压不过是分分钟的事,等于是白白赚了军功,这样便宜的事,陆既明却不心动。   沈馥既想着这个事儿,又想着沈令仪那边的事,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睡下之后又恐噩梦缠身,长叹一口气,起来去倒酒。谁知道路过书房,见还亮着灯,陆既明似乎还在里面。   自沈馥住进陆公馆以来,书房是他唯一一个不能自由出入的地方,平日里都是挂锁的,除非陆既明在里面,沈馥虽然好奇,但也不必去犯这个险。他正打算静悄悄地路过去,陆既明却从里面见到了他,招呼他:“阿馥,来。”   沈馥走进去,见陆既明穿了件家常的衫子,正立在案头前,似乎在写什么,手边也摆着酒。他凑过去一看,差点笑出来。案头上居然是一张大红色的婚书。婚书在书店和纸铺都能随意买到,但那是民政局印发的,不适用于他们两个男人,也没有法律作用,陆既明居然是要自己写一份。   莫不是玩过家家玩上瘾了。   沈馥正腹诽着,却让陆既明一把拉了过去,让他站在案前。沈馥不动声色地打量他的书案,见一旁堆叠着一些电报,还没来得及细看,就叫陆既明拿书本盖住了。陆既明站在他身后,伸手圈住他,握着他的手,一同拿起笔来。   狼毫尖蘸满了墨,第一笔便格外浓重。   婚书上写好了姓名,沈馥由他握着手,两人手把手地写下了婚书上的郑重之辞:“今以双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与偕老。珠联璧合,欣看红线紧系。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此证。”*   沈馥边写边想道:鬼扯。   如果男人和男人结婚不算荒唐的话,那他和陆既明定然是世界上最貌合神离的伴侣,各怀鬼胎,最重要的是,陆既明一直支配着他的生死,即便陆既明突然兴起,拔出枪来毙了他或他的家人,也不会有人置喙半句。   字成笔收,陆既明的字竟然还有点笔峰锐利的感觉,并不像他看上去的那样油滑花哨。   婚书本来应该是一段郑重真挚情感的证明,沈馥觉得荒唐极了。他半是戏谑,半是讽刺地说道:“如果日后你还要和别人再结姻缘可怎么办?”   陆既明在沈馥耳边一笑,让他转过来,两人面对面地挨着。   他们已经多日没有这样耳鬓厮磨过了,沈馥有点不自在起来,手撑着桌子,往后仰了仰,躲开陆既明带着酒气的鼻息。   “我们都还没结婚呢,你怎么就想着要我琵琶别抱了......” 陆既明又是这个油滑花哨的样子,连声音里都浸满了醇酒,听得人晕乎乎的。他的手撑在沈馥的手旁边,带着薄茧的指腹刮过身服用柔嫩的指缝。   沈馥别过脸,陆既明就用微凉的鼻尖蹭他的下颌,凉凉的,好像猫咪蹭人。   他猛然想起,陆既明似乎和他说过,陆氏夫妻恩爱,而且陆既明的父母之死始终是一段秘辛,知己知彼才能有的放矢。沈馥心念一转,侧着头轻轻问道:“你父母很恩爱吧。”   沈馥敏锐地感觉到,陆既明呼吸一顿,但从声音里却半点儿都听不出来。他说道:“是的。他们分隔两地还要日日通信,他们约定下通讯棋,每次在棋格上填写一子寄给对方,如此往还。这局棋一共下了四年,共 187 手 *,只是没下完,他就死了......”   沈馥还有话要说,他还想继续探问,是谁死了,怎么死的,他们为什么分别四年,既然父母如此郑重深情为何你儿戏婚姻......   只是陆既明不愿再谈了,他轻啄沈馥的耳朵,问道:“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除了喝酒,还有另一件好事,做了之后,保管你一觉酣眠到天明,我教你......”   沈馥还来不及问,张开的嘴巴就被陆既明堵上了。   陆既明自顾自地纠缠亲吻,沈馥被他亲得不住后仰,退无可退,都几乎要躺在书案上了。这一回,不是虚与委蛇时的挑弄撩拨,不用施展浑身解数让对方落败,但也不像情到浓时的爱意表露,更像是一种沉溺、一种发泄,只是片刻的放松。   沈馥心中猛跳,用力将陆既明推开。   陆既明往后踉跄了两步站定,嘴唇上湿漉漉的,抬手用手背抹去湿痕,朝沈馥笑了笑。沈馥也朝他笑了笑,抄起手边那杯没喝完的酒,往外一泼,正好泼中了陆既明鼓起的裆部。   陆既明退避不及,惊呼一声。   沈馥把空杯一搁,说了声 “晚安”,转身走了。   很爽快。   作者有话说:章节名真的很难取啊!摔! (周六入 V 第二十九章 挟持   接下来几日,醇园时时派人来接陆既明,但陆既明都让他们吃了闭门羹。如此数次,终于传来了章振鹭带兵平叛的消息。章振鹭才出城门,转头陆既明就更换衣衫要出门听戏。沈馥自然而然地跟在他身后,也要出门。   谁知道,陆既明竟要他留在家里。   “阿馥,今日你留下看家。”   沈馥纳闷,自那日城东码头回来,陆既明时时带着他,一刻也不离地将他放在眼皮底下,今天怎么一反常态。   他也没问,只是点头。   陆既明走出去两步,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转回身来,张开手抱了抱沈馥,似是情人分离,情深不舍。   在沈馥耳边,陆既明小声说道:“藏好。”   与此同时,沈馥觉得手中被塞了个什么东西。等陆既明带着随从出门去,玄关处剩他自己时,他抬手一看,是一把包裹在皮鞘里的短匕首。   沈馥手握刀柄,轻轻一拔,匕首刀刃雪白,泛着寒光。   他心底一沉,寻思了一会儿,裁了一截细绳,将这把小巧锋锐的匕首绑在小腿上,裤腿一放,只要不上手去摸,看不出痕迹。   陆既明出门,陆公馆里一下子就空空荡荡的。沈馥坐卧不宁,靠在卧室的窗边吸烟,边吸边在心里把陆既明骂了个狗血淋头。   不到两个小时,有了动静。   有几个持枪的灰衣卫兵,粗鲁暴躁地敲开了陆公馆的大门,直接用枪对准了沈馥。   即便他们不说,沈馥也知道,这是醇园的卫兵。   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沈馥无心反抗,也无法反抗。他驯顺地抬起双手,任卫兵搜身。   幸好,沈馥作为陆大少眷属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或许在平洲百姓心目中,他和烟花里的红倌人也没差别。卫兵搜身时只是草草摸过腰间,见没配枪就作罢了。   卫兵动作粗鲁,扭着沈馥的手就把他拽下去,塞进车里。沈馥皱皱眉头,呵斥了两句,见没人理他,也就不白费力气了,沉默地看着车径直朝醇园驶去。   沈馥一路被押进去,他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还没有性命之忧,但单枪匹马地被持枪押送还是心里慌慌的,只有行动间感受到小腿处那把匕首时,才心里稍安。   虽然可能不顶什么用,但好过没有。   想到了这里,他又在心里臭骂了陆既明一顿,这次的火气比上次更大,反正是在心里,什么 “生孩子没屁眼”、“阳痿不举”、“臭垃圾” 之类的骂了个遍。   卫兵将他一路押到陆重山面前。   沈馥拂了拂弄皱的衣服,落落大方地唤了一声:“大帅。”   陆重山只扫他一眼,看了也像没看,就像在看一只臭虫,无关紧要,随时可以碾死。   沈馥见陆重山只是摆摆手,他便被卫兵拽到旁边的房间里,房门虚掩,卫兵一丝不苟地用枪指着他,沈馥只好站着,静静等待。   陆重山在外间喝茶,手中两个核桃不住地转。比起上一次沈馥见他,他瘦了许多,虽看着还精神,但也显出年纪来,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让他更显得喜怒不定。   过了好一会儿,陆重山的茶喝到第三盏的时候,陆既明到了。   他满面是汗,衣服都湿透了,气喘吁吁,惊疑不定,像是一路跑进来的。还没站定,他就朝陆重山喊道:“阿馥呢?你把阿馥带到哪里了?”   沈馥暗暗腹诽他会装相,卫兵用枪指着他,示意他不许说话。沈馥也就遵命,只听陆重山的声音从外间传来:“杀了。”   陆既明像是全然信了,目眦欲裂,满脸涨红,气到了极点。   此时,持枪的卫兵用枪筒狠狠地杵向沈馥的腰,沈馥不设防,疼得闷哼一声,弯下了腰。   陆既明在外面听到了,忙喊道:“阿馥!是你吗!”   非是沈馥不想答,而是太疼了,这卫兵显然深谙刑讯之道,这杵的位置刚好,疼得沈馥冷汗都出来了。   陆重山冷静而无情的声音响起:“看你,就为了这个以色侍人的下流种,连分寸都没了,日日只知道游冶玩乐,不思进取。”   陆既明焦躁不已,反驳道:“有表哥继承你的衣钵,何必要我操心。陆家金山银山,任我怎么挥霍,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无知!” 陆重山呵骂一句,又缓下语调,转为循循善诱,以情动人,“你表哥始终是外姓人,包藏祸心,你才是我的亲孙子。”   陆既明不屑一哼。   陆重山重重放下手中杯子,看守沈馥的卫兵得令,穿着硬实军靴的脚,用力踹向沈馥。   沈馥有所防备,侧身躲开,那卫兵转用枪托重击他后背,沈馥腰间还隐隐作痛,躲避不及,痛呼一声,踉跄两步,推倒了博古架,架上古玩噼里啪啦碎了一地。   接着沈馥又受了几下,他心知反抗无用,只能蜷缩起来,护住身体要紧部位,任那卫兵踢打。陆既明在外头大叫沈馥的名字,但似是被人拦住了,不能冲进来相救。   陆重山看着他,说道:“既明,只有拿着枪,才能做成想做的事。你爹就是因为太过优柔,当断不断,才害了自己性命,也害了你母亲的性命。”   陆既明满眼通红,被几个卫兵架在当场,抿着唇不出声。   “你好好想想,” 陆重山扬声说道,“关起来。”   话音刚落,沈馥就被卫兵拽了起来,踉跄着被拉走,从另一边出去。沈馥疼得视线都模糊了,浑身冷汗,勉力分辨路线。   走了大约有一刻钟,沈馥感觉自己到了一处人迹罕至,建筑寥落的地方。卫兵将他手捆在身后,扔进一个小房间里,“砰” 地关上门。   沈馥倒吸一口气,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撑着身子挨着墙坐起来。   小房间漆黑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接近天花得位置有个排气扇,扇叶一下一下地转着,透进一丁点光。四处空荡荡的,空间狭小,应该是醇园中专用来临时关押审讯之处。   沈馥双手颤抖着从腿上将匕首抽出来,废了大力气,将绑手的麻绳割断。   整个过程中,他呼吸愈加急促,手的颤抖越来越厉害,手上被匕首划了好几个伤口。凭借那点疼痛,他勉强保持理智,割断了绳子。   他缩在墙角,听到了自己粗喘声。恍惚中,四面冷冰冰的高墙向他压迫过来,他有点喘不过气了。   他仿佛又变回了那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躲在育婴堂的木柜里,漆黑狭窄。木柜外,是沈令仪撕心裂肺的尖声呼救,还有冲天的火焰。   开始产生幻觉了,他感觉自己很热,被打伤的地方已经痛到麻木。他在地上摸索,找到那把扔在地上的匕首,毫不犹豫地往手臂上划了一道。   疼痛让他免于坠入往日的噩梦。   作者有话说:咬!给我狠狠咬! 明天入 V! 第三十章 育婴堂往事   沈馥从来没有觉得过自己是个孩子。   从记事开始,他就是自己一个人,吃不饱穿不暖,在街面上胡乱生活着。每天想的都是吃什么,每天都觉得饿,那种饿得心慌的感觉仿佛深入他的骨髓。   后来,当地豪绅主持创办的育婴堂红红火火地弄起来了,要让同情心泛滥的小姐太太们捐钱捐粮,就必须得有面黄肌瘦的孩子。沈馥就是这时候被弄到了育婴堂去,一开始他还想着溜,但一点溜的机会都没找到,没有了他们这些孩子,小姐太太们给谁捐钱呢?   在育婴堂里,捐来的米面堆满了仓库,但一点都没有落到他们这些孩子嘴里。   沈馥还是每一天为吃饭发愁,育婴堂里每个孩子都很饿,沈馥太瘦小了,很难让自己吃饱。除了吃不饱之外,育婴堂里还有那些老嬷嬷,他们肆意地将自己的怒气发泄在孩子的身上,在衣服遮掩住的位置,沈馥身上满是伤痕,大部分是被烧火棍抽出来的。   整个育婴堂里,最让沈馥畏惧却是厨房里的厨子。   他是个胖团团的中年男人,笑起来眼睛眯着,他所在的厨房里总是香喷喷的,但那些食物却是落不到孩子们手上的。沈馥知道,总有人能从胖厨子手上拿到点吃剩的食物,但得到食物怎么能不付出代价呢。   一开始,沈馥并不明白。直到有一次,他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偷偷溜到厨房去。胖厨子正在吃一碗油汪汪的肉,吃得十指油津津的,他一回头就见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沈馥。他笑眯眯的,招呼沈馥过去。   无奈,肉香就像带着小钩子一样,钩着他。   沈馥警惕地凑过去,瘦得尖尖的小脸上只剩下一双圆而大的眼睛。   胖厨子笑容可掬,抓住他的手臂。他太瘦了,一把就被拽住,厨子手上的油全部蹭到了他的衣服上。可能长年走街串巷的避害本能让他心头一颤,沈馥一把甩开他,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厨房,仿佛那里有一张大嘴要把他吞下去嚼碎。   那天他跑出去,在走廊转角撞到了沈令仪。   熄灯后他们是不允许离开床的,沈令仪捂住他的嘴巴,上下打量他一眼,往他手里塞了半块馊馒头,小声对他说:“不要再去厨房了,饿死也别去。”   沈令仪同样有一双大眼睛,因为瘦而格外显眼。   即便同样是过着衣不蔽体,饿不饱馥,沈馥也从心底里同情沈令仪。育婴堂的女孩子,一旦到了十八岁,是会被嬷嬷们嫁出去的,至于是嫁给白头的的老翁还是瘸腿的光棍,这就不是女孩子们能决定的了。   于是有一天,于维鸿走了之后没多久,沈令仪就和他说:“我们逃出去吧。”   旁边还有更小个的小阿,刚来育婴堂的时候,他不会说话,只会 “啊啊啊” 地叫,常因这样,被人欺负。沈令仪天生有一颗恤弱的心,在他快饿死的时候,也给了他半块馒头。   逃出去,说得简单。   育婴堂里,每个门都有人看守,每个窗户都装上了铁条。唯一一个可以通向外面的,就只有厨房的窗户。沈馥一直记得,在厨房的大灶旁,有一扇小窗,那就是他们通往自由的门。他们能商量的时间并不多,无处不在的老嬷嬷们就像看守羊群的秃鹫,她们尖锐的目光会无时无刻盯紧他们,不允许他们凑到一起交头接耳,被抓到了就是一顿打。   好不容易,他们找到了机会,溜到了厨房,那扇窗户也开着,足够瘦小的他们钻过去。厨子应该只是离开一小会儿,灶里的火还在腾腾地烧,锅里 “吨吨吨” 不知道在煮什么,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小阿先爬,他瘦小的身体利落地穿过那扇窗,然后是沈馥。   这是他们说好的,沈馥要让沈令仪先走,沈令仪说,她是姐姐,她应该在最后。   就当沈馥的手刚刚够到窗框的时候,胖厨子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他们吓得一抖,沈令仪当机立断,压着声音让小阿在窗外藏好,然后把沈馥拽下来,让他在灶旁的柜子里藏好。   柜子太小了,里面堆满了储存的米面,只能勉强塞下沈馥一个人。   沈令仪把柜门关上,颤抖着声音,让他不要出声,也不要出来。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沈馥常常在噩梦里反复回溯,他仿佛多年来都一直走在一个迷宫里,绕来绕去,找不到出路。噩梦里,有沈令仪的尖声呼叫,她奔跑挣扎间撞歪了插在灶洞里的烧火棍,带出了烧得旺旺的柴火,引燃了打翻在地上的油,火迅速燃起来。   沈馥受不了了,他从柜子里跌跌撞撞地出来,拿起那根烧火棍,砸在了胖厨子的后脑勺上。   沈令仪脸色煞白,吃力地从胖厨子沉重的身躯下爬出来,拉住沈馥颤抖的手,给胖厨子补了一下,她说:“别怕,是我杀的。”   他们姐弟俩你扶我拉地爬出窗户,临走前,还将所有干燥的柴火都扔进了火里。窗下是柔软的草坪,小阿根本不懂得躲,只知道哭,咬着牙一声不吭地哭。在此起彼伏的 “救火” 声中,他们拉着手跑。   沈馥赤着脚,脚底被划破,满是血,小阿也摔倒了一次,但这回,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哭,咬着嘴唇,埋头跟着跑。刚才一直没哭过的沈令仪这时候却哭了,她拼命拽着沈馥的手,拽得他疼得不行。她不停地重复:“别停,快跑,别停,千万别停......”   从那以后,沈馥的噩梦里总是有那个漆黑的柜子、沈令仪的尖叫声和冲天的火光,那是他一生的梦魇。   连被枪指着都不怕的他,此时却被这个漆黑的小房间打倒了。   他浑身冷汗,搂住自己,不停地发抖。他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仿佛过了一万年,又好像只有短短的一瞬间。   漆黑的小房间里的那扇门开了,日光从外头照射进来,像一把利剑劈开黑暗。沈馥觉得自己像活过来了一样,开始一点点地恢复知觉。他感觉到有人走进来,托着他的身体,将他扶起来。   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古龙水香,这个人在他耳边叹道:“刀是给你自卫的,你怎么反而给自己放起血来......”   沈馥已经没力气骂人了,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他只好退而求其次,一口咬在陆既明的手臂上,狠狠地咬,将噩梦中所有的恨和怕,将这段日子里受制于人的苦闷,全都发泄在这一口里。   作者有话说:31 更了。原本今天入 V,被我搞错了。明天休息,周一更 32 和 33,到时候 31.32.33 都入 V,抱歉了大家,我是猪 第三十一章 鹰视狼顾   在梦里,沈馥都觉得自己还在跑,跑得腿发软,心发慌也还在跑。有双手在牵他,时而在时而不在,开始他以为是沈令仪,但后来他又知道不是。   仿佛在梦中路过了最幽微的往事,沈馥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无力,疲惫不堪。他躺在松软的床上,醒来时入眼的是雪白的天花板,他偏了偏头,发现自己正躺在陆公馆他自己的房间的床上。   “你醒了。”   沈馥循声看去,见到了陆既明。他站在房间的大穿衣镜前,整理身上的戎装。陆既明平时不是长袍马褂就是西装革履,少有穿军服的时候。一是他在军中没有任职,二是他自己爱做出个浪荡纨绔的样子。   此时,陆既明正仰着头整理呢料军服的立领,配着少将军衔的领章,衣襟上还有一枚金黄色的五角形嘉禾勋章,长筒军靴锃亮泛光,硬壳大檐帽放在一旁,配上他那棱角分明的五官,高大挺拔,倒真有一点军威凛然的意思。只是他对镜一笑,整个骨头又软下来了。   沈馥虽然全身乏力,但好歹没受什么重伤,在床上坐起来,发现自己手臂上的刀伤已经包扎好了。他看向陆既明,也不说话,等着陆既明自己说。   “我想着你说不定会捅几个人,没想到你竟是给自己划了几道。” 陆既明整好衣装,倚在大立柜旁看他,笑道,“梦里还在骂人骂得起劲,也不知是在骂谁。”   还能有谁,沈馥想道,谁该骂就骂谁。   “小孩儿似的,” 陆既明说道,“不给拉手就哭鼻子。”   做梦时的事儿怎么能算真事儿呢?沈馥止住羞耻害臊的心情,往下坐了坐,靠在松软的枕头上。闻着枕头被褥上淡淡的古龙水香,沈馥竟觉得有些安心,仿佛梦中的慌张和惊惶只剩下淡淡的虚影,马上就回消失。   陆既明给了他匕首护身,看起来还算是做了件人事。但换个角度想,这也代表着陆既明早料到沈馥会被带到醇园,陆既明又是什么用意呢。   沈馥目光流连在陆既明的领章上,满是疑惑地问道:“少将?”   陆既明顺着他的目光,屈起手指弹了弹那个崭新的领章,说到:“老爷子刚任命的。章振鹭还在外平乱,我代老爷子主持今天的步兵演练。”   少将军衔对于陆既明这个毫无军功的大少爷来说,有些夸张了。往年的演练都是章振鹭主持的,这次平乱如无意外数月就能结束,等他回来再演练不迟。在此之际,任命了陆既明,等于是大张旗鼓抬举陆既明和章振鹭打擂台,但又给了这么高的军衔,军中没人服他,等于把陆既明架在火上烤。   陆重山是既要削章振鹭的权,又不想让陆既明得了好。虽娶不了方媛当孙媳妇,陆重山也没肯吃亏,非得要让孙子出头和侄孙争权,两下打起来,他老人家高坐钓鱼台。   陆既明盯着沈馥,见他表情就知道他想明白了。沈馥意有所指地对陆既明说道:“看不出来大少还是个孝顺的孙子。”   能顺着老爷子的心意。   陆既明吊儿郎当地指了指沈馥,怪声怪气地说道:“他都用我的挚爱威胁我了,我只能顺竿子爬了。”   与其让敌人找到把柄,不如做一个把柄递给敌人。沈馥此时更加明白自己的定位了,自己充当的就是陆既明的 “软肋”,靶子竖起来了,所有想牟利的,想耍阴谋诡计的,全部都冲他来了,陆既明在旁边能把这些都看得清清楚楚。   说到底,沈馥也不是真正的 “软肋”,真的没了也不损失什么。   陆既明掏出怀表看了看,“咔哒” 一声盖上,拿起大檐帽反手扣在头上,帽檐压在他漆黑的剑眉上,阴影也掩盖不了他锐利的眼神。   “楼下堆了很多贺礼,你歇够了就去看看。”   陆既明伸手扶着床沿,笑眯眯地将脸凑过去沈馥脸侧,仿佛要讨一个分别的亲吻。沈馥对他是越来越警觉,偏了偏头。陆既明只顿了一顿,就退开去,两指并拢,横在帽檐边,利落地向外一挥,笑道,“回见。”   陆既明走后,沈馥吃了点厨房送上来的东西,下床舒活了一下筋骨。他还翻了翻房间里,如他所料,那把匕首已经不在了,陆既明不会将武器留给他。他扶着栏杆下楼去,才走了一半,就惊得停下了脚步。偌大的客厅里,堆堆叠叠都是数不清的匣子,有大有小,无不是描金嵌宝,不看里头的东西,光看匣子都值不少钱。   沈馥百无聊赖,开始拆起了盒子。一开始,他还以为这些都是恭贺陆既明授衔的贺礼,拆着拆着却发现不全是这么回事。其中有个描龙绣凤的匣子,里头装的居然是一袭黑褂红裙,黑褂上绣精致的鹤穗八团,还有红涯海水纹样,红色马面裙上也是金丝银线,极尽华丽。   这是新娘结婚所穿的裙褂。   沈馥嘴角抽了抽,将那裙褂放回匣子里。拿起桌上放着的一叠报纸,匆匆翻过这几天的新闻,一下子就见到了昨天的头版头条上,赫然刊了一则结婚公告,新人的名字正是沈馥和陆既明,婚期就在下月。   怪不得有这如水般的贺礼送来,原来还有这个因由。   陆既明过家家似的办结婚,凑热闹攀关系的也过家家似的送礼,好像联合在一起,正儿八经地做一件滑稽的事,让沈馥啼笑皆非。   事虽滑稽,礼却是真金白银。沈馥转念一想,送裙褂的人说不定也不是想要他真的穿,只不过找个由头送点儿值钱的,这黑褂红裙看着就昂贵不已。   想到这里,沈馥也没心情去拆剩下的匣子了,随意一放,转身出了客厅,眼不见为净。他路过陆既明的书房,那儿也一如既往地锁着,是沈馥进不去的禁地。他也没想着要进去,只是看着紧闭的门出神。   陆既明到底有什么底牌,能自信自己在陆重山与章振鹭两人的争权中捞到好处。   数里之外,烈日当空,城外的陆军兵营里,步兵列队,手持步枪,枪械在阳光照耀下泛着肃杀的光。陆重山高据台上,比前两年枯瘦了不少,戎装都显得有些空荡荡的。但他的目光还是鹰般锐利,紧紧盯着站立于阵前,被一众军官簇拥着的陆既明。   少帅出征平乱,带走了不少人,剩下的多是陆重山的老部下,德高望重者有,军功累累者有,没有一个人将陆既明看在眼里。当先一人,拿过前列步兵手里的一杆枪,递到陆既明手里。   他瓮声瓮气地说道:“大少,弟兄们都看着你露一手。”   他不称军衔,只喊 “大少”,明显是话中有话,不服之意溢于言表。   顺着他的目光,陆既明见远处错落竖着一些靶子,是待会儿演练所用。这个环节本是没有的,对于没有摸过枪的陆大少来说,明显是个刁难,但也没有人为他出头,大家都在等着看他出丑,高台上的陆重山脸上满是慈和的笑,像足一个慈爱小辈的爷爷。   陆既明一笑,接过枪,上膛、瞄准、扣扳机,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砰” 的一声在空旷的校场上久久回响,最远的一个枪靶应声而落。陆既明将枪丢还给军官,一时间无人说话,都被他震住了。   “献丑了。”   陆既明回头望向高台上面目模糊的陆重山,目光锐利,如鹰视狼顾。   作者有话说:婚礼来了,洞房还会远吗! 第三十二章 婚礼   平州城所发生的种种变化,俱都瞒不了在平州经营多年的章振鹭,但他一无所动,仍旧在西北兢兢业业地平定叛乱,如意料之中,一路高歌猛进。陆重山稳坐钓鱼台,既有侄孙战功彪炳,又有亲孙在侧孝顺。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病情仿佛,也不知是什么病,只是时常见医生出入醇园。   陆既明仿佛军务繁忙,日日来去如风,比起往日四处寻欢作乐,似是忙了不少。沈馥乐得如此,心里挂念着沈令仪那边。自从上次找到机会让沈令仪和于维鸿一晤,他还没有机会和沈令仪交流消息,也不知那于维鸿是什么情况。   幸好,机会马上就来了。   陆既明仿佛是真心要和沈馥办个婚礼,虽他忙于军务,却有裁缝、厨子、乐师等人如流水般在陆公馆进进出出。平州百姓们一开始还惊奇得很,见这架势,倒也津津乐道起来,把这当作是有生以来难见的新鲜事。   一日大早,沈馥还在睡梦中。陆既明大摇大摆地推门入房,将窗帘刷地拉开,让晨光倾斜而入。   说来奇怪,陆既明最近再也没有了那些轻佻的行为,沈馥想起之前他们俩虚与委蛇的时候那些亲吻拥抱,甚至是更进一步的肌肤之亲,恍如隔世,甚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沈馥漫无边际地想着,陆既明叼着根没点燃的烟,说道:“快些,今天去瑞福祥裁衣服。”   “裁什么衣服?”   陆既明朝他眨眨眼,笑道:“当然是裁结婚的衣服。”   沈馥无语,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提线木偶,任由陆既明提着线指挥他过家家。他心里叹了口气,无奈地翻身下床,正要解衣,一回头见陆既明还站在门边,不由停住动作。   陆既明看了看他领口露出一小片白皙肌肤,点了烟,笑道:“我又不是没看过。”   沈馥看他一副赖皮的样子就觉得牙痒痒,坦荡地解衣,反手扔到床上。他身上就剩下一条绸裤,挂在胯骨上。这段时间他瘦了些,显得皮肉越发紧实。绸裤料子好,贴着身体,勾勒出挺翘臀线。   陆既明越是要看,沈馥就越是要坦荡,仿佛已经入定,垂着眼,将挂在一旁的藏蓝色长衫穿上,仰着头,扣子一路扣到脖子上。   陆既明仿佛用双眼飨足一顿美食,咬着烟蒂,眯眼笑道:“走吧。”   陆既明亲自驾车,开到了瑞福祥在平州最大的门店。早有人等在店里,领着他们一路上楼到一个僻静雅间,有裁缝在等候,拿着软尺给他们量身。沈馥最近晚上总是心悸惊醒,觉有些不足,打着哈欠。   本可以让裁缝上门,像之前那样,不知道今天陆既明为什么要带着他亲自来量身。   那讨人嫌的孟三居然也来了,搂着个曼妙女郎,似乎是来量身做旗袍。一行几人坐在雅间里,瑞福祥备有香茶糕点,由一个瘦削的灰衣伙计奉上。那伙计放下茶点,恭顺殷勤地说了几句吉祥俏皮话。   沈馥递过去一眼,觉得那伙计居然有几分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是哪里见过。   裁缝等着量体,觉得他谄媚丢人,低声呵斥那伙计道:“吴香,还不快下去!”   那伙计讪讪然退出去。孟三饶有兴趣地又看了几眼,朝陆既明挤了挤眼,满脸戏谑,陆既明不置可否,一言不发,只是喝了口茶。   沈馥猛然想起来,许久之前在落雁滩旁孟三的园子里,他有提过,陆重山的杨姨太太和瑞福祥的一个伙计有染,伙计就叫什么 “香”,看来就是这个吴香。但沈馥实在是没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人,他看向陆既明,也没看出什么来,只好撇开不想。   因为要裁婚礼用的礼服,陆既明既是大主顾,又是少东家孟三的贵客,裁缝量体格外殷勤认真。先是给陆既明量了,轮到沈馥的时候,陆既明也不知道发什么疯,非要抢过裁缝的软尺,亲自给沈馥量。   沈馥瞥他一眼,驯顺地抬起手,任陆既明拿着软尺量他腰围,仿佛环抱。   “干什么......” 他小声问道。   陆既明也小小声回答:“量体裁衣啊。”   沈馥不知他又犯什么病,嘟哝道:“装模作样......”   陆既明将那软尺一紧,沈馥被他一勒,话音骤断,无处着落。陆既明贴着他耳朵说道:“现在人人都传我是个痴情郎呢。”   他们面上都是笑意盈盈的,在旁人看来就是耳鬓厮磨,陆既明的手在沈馥的腰上反复流连,说话时交颈贴脸,偏偏俩人都是高挑英俊,看得孟三那女伴脸颊飞红,掩着嘴吃吃地笑。裁缝垂手立在旁边,满脸窘迫,孟三挤眉弄眼,阴阳怪气地哼起浓艳戏词。   “恨不得肉儿般团成片也——”   唱罢,孟三套出怀表看了眼时间,催道:“走了我的大少爷,到点儿了。”   陆既明抽走软尺,往旁一抛,深情缱绻地朝沈馥看去,说道:“我和孟三有事相商,先离开一步,待会儿来接你回家。”   陆既明真的是占了皮相的便宜,眉高目深,好似真的深情款款,不知就里的人,一下就能在他的眸中溺死。但沈馥心知肚明,既然陆既明要做这个痴情郎,他也就配合。   “快点来。” 沈馥柔声说道。   陆既明点点头,抬手似要摸他的脸,又顿住收回,最后只是帮他抚了抚衣襟褶皱。   沈馥哪肯认输,若说假装痴情郎,他自认也不差过陆既明。他当机立断,抓住陆既明停在他衣襟的手,面颊上一片逼真的红,低头让嘴唇擦过陆既明的手,声音既轻又柔,他又说道:“快点来。”   陆既明点头,一步三回顾,当先往外。   孟三嬉皮笑脸地携伴跟在后头,沈馥一直都烦他,抬脚踢了踢脚边的小凳,把只顾着调侃陆既明的孟三绊了个踉跄。   孟三气结:“你!”   沈馥朝他笑,还是那副羞不自胜,沉溺爱河的模样,无辜极了。陆既明还在前头,孟三也只能吃了这个暗亏,气鼓鼓地跟着走了。   裁缝重新拿起软尺,战战兢兢地道:“沈少爷,麻烦抬抬手。”   沈馥收了笑,懒洋洋地打个哈欠,漠然地看向窗外。 窗下正是车水马龙的旺市,天光已经大亮,人来人往。沈馥眸光一缩,人群中有个小个子的少年,正好抬头看他,就是小阿。   沈馥忙吩咐裁缝:“劳烦叫人帮我卖份今日的报纸来。”   裁缝忙去吩咐,沈馥在窗边正好看着瑞福祥的伙计到马路对面去买了一份报纸,小阿在他身边走过,状似不经意地撞了他一下。那伙计匆匆上来,把报纸拿给沈馥,沈馥笑得如春风拂面,上前一步,拂过那伙计衣摆。   “谢谢,你这儿蹭了灰。”   那伙计受宠若惊,讷讷不敢言,赶紧退走。   沈馥拿起报纸,手心里扣着从伙计衣兜里摸出来一张便条。裁缝量完尺寸已经离开,只剩下沈馥一个人坐在雅间里,品茶看报。   见左右无人,他匆匆展开那张便条,上面赫然是沈令仪字迹。   “看管松懈,特此传信。于不可信,从长计议,伺机一晤。”   沈馥匆匆揉起便条,扔在水杯中,化去字迹,连茶带纸泼掉。脱身的路又断了,他心里思绪万千,想到沈令仪与于维鸿往日的情谊,又替沈令仪担心起来。   思来想去,已经到了中午,陆既明果然如约返回,载着沈馥回家。   他独自回来的,孟三已经不在。他也没说和孟三到底有什么事,和什么相关。但看着他好像兴致勃勃,下车时绕过车头,绅士地给沈馥拉开车门,作出个请的动作,门童似的。   沈馥惊疑不定,心想,每一次陆既明兴奋的时候,准没好事。   陆公馆比之前的任何时候都热闹,他们甫一下车,门房就来说,有一个乐队来了,正等着陆既明去决议。   “决议什么?” 沈馥问道。   “婚礼啊。” 陆既明步履轻快地往里走,“得让我听一听才行,婚礼上的奏乐很重要。”   沈馥越发觉得荒诞好笑,跟在陆既明身后,客厅里,乐手们都摆开了种种西洋乐器,正等着陆既明来听。领头的指挥殷勤地朝陆既明和沈馥握手问好,沈馥伸出手去,无可无不可地一握,愣住了。   那指挥笑得憨厚,已经转身去指挥乐手们准备奏乐。   陆既明回头看向沈馥,有些得意般说道:“阿馥,我亲自挑来的乐队,你听听。”   指挥轻轻一挥手,钢琴、风琴、提琴齐奏,乐声悠扬。   沈馥却无心欣赏,他垂在身侧的手搓了搓,回忆着刚才握手时的触感——这乐队的指挥,手上竟是厚厚的枪茧。   陆既明已经挨到沈馥身边,手指随着乐音一点一点,似是陶醉其中。他朝沈馥耳边凑去,笑道:“婚礼就在下月,你可得好好准备。”   陆既明行事,悖离常理,想一出是一出,沈馥已经对他的散漫性子习以为常,也隐约猜到他看似毫无章法之下的别有深意。但他还是没料到,陆既明竟然要大大咧咧地将这场啼笑皆非的婚礼办在醇园。   沈馥惊呆了,上一回陆重山还绑了他去,百般威胁,如今却能允许他们登堂入室,做这样的荒唐之事吗?怕不是会把老爷子气死,恨不得把自己大卸八块。   陆既明却混不在意,说道:“那老不死的自顾不暇,还能管我?”   他话中大有深意,沈馥还想再问,陆既明却不再说了,另起话题。   章振鹭西北平乱频传捷报,平州城歌舞升平,在这乱世之中,晋中的百姓却难得的有了和平安稳的错觉。   醇园中有一片湖,恍若一块绿汪汪的碧玉,镶嵌在精美的园林当中。中间一道长桥,卧于碧波之上,上有闸亭,可将湖景尽收眼底。湖的一边,是一座荒废已久的小院,紧闭门扉,门前常年点着红色灯笼,仿佛在等着久久不至的归人。   正对小院的另一边,是陆既明在醇园的留宿之地,也是沈馥第一次见陆既明的地方,这一次的婚礼,就准备在这个地方举办。   醇园里,因为陆重山缠绵病榻大半年,反反复复,向来有些死气沉沉,近日因为要办婚礼,常有人进进出出,倒热闹起来。醇园里的仆从常在旁窃窃私语,不知道自家大少爷是什么路数。   陆既明扬言要办新式婚礼,不要那些迂腐的婚仪,也顺理成章不让醇园里的人插手布置,只用自己雇来的人。陆既明发出去不少请柬,更以陆重山的名义,遍请军中将领,这场婚礼,出乎沈馥的意料,竟然井井有条地办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真的不会起章节名! 入 V 啦,感谢大家支持! 第三十三章 花好月圆   沈令仪自然在应邀之列,沈馥想着要和姐姐一晤,对于这场荒诞的婚礼,又是抗拒又是期待。   陆既明当然是兴致勃勃,带着他住入醇园。婚礼前夜,陆既明揽着沈馥,带着他在明日将要举办婚礼的洋房里参观。陆既明一手拿着杯子,里头装的应该是洋酒,还有大块儿的冰晃晃荡荡,发出脆响。   沈馥微微皱眉,陆既明最近似乎越发酗酒,但他是海量,怎么喝下去都还是神志清明。   陆既明领着他先在一楼四处看,到处张灯结彩,花团锦簇,既有传统婚礼的大红大绿,也有西式婚礼的花球白纱,和房中家具一样,不中不洋,但看着还算热闹。到处灯火通明,但就只有他们两人,空旷至极。   陆既明抿了口酒,说道:“这里是乐手奏乐的地方,就像那日舞会那样......”   他有超乎寻常的热情,沈馥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往外挣了挣,想离陆既明远些。陆既明却不如他的愿,手一紧,把他拉回来,继续揽在怀中,带着他继续上楼。   “新式婚礼原本应该是穿婚纱,但我料到你肯定不愿意,” 陆既明轻快地说道,“便让人做了两套大礼服,到时候我们都穿一样的......”   布置一新的新房里,果然挂着两套西式大礼服,几乎一样,只是尺寸略有不同。   陆既明倒像是真的等不及要做新郎官,在沈馥脸上亲了一口,沈馥几不可见地一缩,总觉得陆既明对这婚礼的热忱极不寻常,不知道这回在发什么疯,但也只能顺着他,支支吾吾地应了几声。   陆既明也不理他,自顾自继续说。   “不过既然结为连理,还是要拜祖先,到那时候还是要传统些好,免得把祖宗都气活了。那套裙褂可不就派上用场了?阿馥你多担待些,不过一穿,拜了家庙自可脱下。”   那套金丝银线的裙褂就挂在一旁,在灯光下熠熠生光。   沈馥自然是不愿,即便和陆既明搅在了一起,他也从没觉得应该把自己当女人看待,但这时候,还是不要触陆既明的霉头好。他的家人和性命,都捏在陆既明手上,自然是乖顺配合的好。   见沈馥不说话,陆既明引着他去看婚床。   那张拔步床看着颇有些年头,中式的雕栏纱帐,上面铺了簇新的龙凤被褥。陆既明附耳说道:“孟三他们少不得要来听墙角的,到时候还望阿馥叫得响些,好让他们知道我们恩爱甚笃。”   那西式大礼服与中式的黑褂红裙都挂在一侧,龙凤被褥红得耀目,沈馥不由得生出一点倒错的感觉,仿佛自己真真切切成了新人,要和人永结连理。以前生活朝不保夕,他从来没有想过终身大事,也没有对什么人动过心,今天居然阴差阳错,要和陆既明海誓山盟,真是始料未及。   沈馥满腹心事,陆既明揽着他转回身,窗户洞开,外面就是碧波万顷。远处的湖对岸,一点红光在风中摇摇曳曳,沈馥猛然想起,那座小院就是陆既明父母故居。   好像五彩剔透的肥皂泡突然被戳碎了一样,陆既明的兴致突然全部消失。房间里突然陷入寂静,两人杵在房间中央,正对着窗户,看着疏星点点,以及远处一点红光。   陆既明将沈馥松开,面无表情地说道:“去睡吧。”   沈馥见他喜怒无常,沉默着退出房间,回头看了一眼,满屋的花团锦簇中,陆既明孑立窗前,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第二天天没亮,醇园便热闹了起来。   沈馥一早起来,就有仆佣服侍着他,穿上繁复的西式大礼服。衬衣马甲,再套上双排扣直摆的英式弗瑞克外套,胸前配上襟花,戴上礼帽,手执黑色文明棍,全然是西式绅士模样。仆佣不住夸他,夸他肩背挺拔,衣服熨贴合身,夸得沈馥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块银元赏他。   等到宾客开始鱼贯而入时,已近黄昏,沈馥靠在窗边往外看去,见到不少熟面孔,沈令仪果然也来了。她穿一身墨绿长旗袍,绣有艳红芍药花,花瓣重叠簇拥,裙摆处绣满落英,妆容精致,仪态万方。除此之外,沈馥还在宾客中见到了穿着西服的于维鸿。   乐师奏起音乐,沈馥的目光反复在那个手有枪茧的指挥身上流连,却看不出什么端倪,只能按下不想。   宾客列席,乐手就位,侍应穿梭其中,热闹非凡。陆既明也是一身挺拔精神的礼服,面带红光,真的是新郎官的模样。   在座的宾客大致可以分成几批,一些是陆既明的狐朋狗友,自然是戏谑调侃不断,把场面做得越热闹越好。一些算是陆既明的长辈,都是军中的将领,看在陆重山的面子上来的,面上多有尴尬之色,见陆重山并未出席,大多表面镇定,暗地里左顾右盼,窃窃私语。   还有一些当地的富户豪绅,左右逢缘,四处攀谈。   于维鸿在平州的身份是海外归国的实业家,行止斯文有礼,言之有物。沈令仪是场内颜色最好的女士,自然是簇拥者众,两人分处会场两边,好似浑不认识。   现场还有两位最尴尬不过的人,一个是章燕回,一个是她的母亲,章王氏。   王氏面色忿忿,口中嘀咕着 “不成体统”,四处张望老爷子的身影,等着往老爷子面前继续告陆既明的状。章燕回更是尴尬,章家想把她嫁给陆既明,陆既明却不屑一顾,全平州无人不知。她被母亲强行拉来,一如既往地穿着过时的衣裙,窘迫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头也不敢抬,泫然欲泣。   突然,乐声一停,婚礼的另一主角从楼梯上下来,正是同样身着礼服的沈馥。   宾客皆抬头去看,沈馥突然成了众人焦点,有些窘迫,低垂着眼,镇定地逐步下台阶。陆既明正在最下面等他,隔着几级台阶便迫不及待似的去牵他的手。沈馥不好拒绝,只好任他牵着。   沈馥感觉到自己的手指被陆既明牢牢地攥在手心,他被引着走到主婚人跟前。宾客皆四散开,露出中间一圈空地,把新人围在其中。   沈馥有些茫然地抬头,见到了人群中的沈令仪,沈令仪眉头蹙紧,凤目中全是担忧。   他的目光随后落在陆既明脸上,陆既明却是七情上面,全然陷在了 “新郎官” 这个角色里,满目深情。沈馥撞进他眼睛里,却不觉得动情,他越发觉得,陆既明时时做戏,比他这个骗人维生的大骗子还要演技高超。   比起做出个痴情模样,陆既明狠戾乖张,或者漠然失落时更显得有血有肉些。   沈馥和他携手,一路走到主婚人面前。主婚人手中拿着那日两人一起写成的婚书,清清嗓子,煞有介事地念起来。沈馥却不住地走神,陆既明用力捏了捏他的手,仿佛在提醒他赶紧入戏,沈馥才回过神来,也作出个认真郑重的表情。   “——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此证!”   宾客纷纷鼓起掌来。   若按新式婚礼的流程,接下来该是交换戒指。陆既明却从怀内掏出一个锦盒,打开后不是戒指,却是两个玉做的小玩意儿。   陆既明展示给众人看,说道:“这是先父当年送给母亲的定情之物,是汉代的古物,一双玉做的带钩,中间榫卯相扣,可合二为一。”   陆鹤鸣和严攸宁当年代表陆氏与严氏联姻,琴瑟和鸣,到后面陆严两家不和,各自占地,却以中央政府为战场,针锋相对,一双璧人也先后亡故。这个故事好多人都知道,但都碍于陆重山不喜欢,甚少有人提起,如今陆既明大大咧咧地说起来,知道内情的面面相觑,又疑问起陆重山的去向来。   孙子结婚,虽然结的是一桩奇奇怪怪的婚,但陆重山作为祖父,应该列席才是,如今却未见人影。   陆既明将那带钩从中间一分为二,其中一半塞进沈馥手里。   沈馥有些惊讶,将那带钩攥在手心,触手生凉,钩身内面铸有文字,沈馥细细辨认,是 “长毋相忘” 四字。   陆既明也将另一半带钩攥在手心,另一手轻轻捧着沈馥的脸颊。   沈馥一抬头,陆既明正好垂首,他微微偏头,正好在沈馥唇上印下一吻。   轻轻的,反而显得郑重深情。   沈馥措手不及,睁着眼,正好望见这一瞬间,陆既明低首垂目,面上不见兴奋喜悦,反而有些落寞难过,这样的神色一闪而过,沈馥几乎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下一瞬间,陆既明重新站直。主婚人宣布礼成,宾客掌声雷动,陆既明脸上又重现了兴奋喜悦,他朝宾客大声说道:“感谢大家应约而来,希望大家今日能兴尽而归——”   作者有话说:中二小陆:我命由我不由天!!!!! (滑稽) 第三十四章 瓮中捉鳖   说是婚礼,不过又是一个盛大的宴会。   沈令仪在宾客间穿梭,如同穿花的蝴蝶。   众目睽睽之下,她和沈馥说不了什么,多说无益,她得做点别的。她敏锐地感觉到于维鸿的目光正警觉地追随她的身影,他的出现,证明他还是很想要来自陆家的消息的。他想要,她又是他目前能最快够得上的帮手。   沈令仪内心稍定,有了计较,她手中执一把黑漆泥金的小扇,挡住勾起的红唇,和宾客敷衍对答的间隙,回身状似不经意地瞄了于维鸿一眼。   于维鸿果然见到了,往她这边靠近。   沈令仪觑准他快来了,又轻盈地从一对对谈的绅士中穿过去,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了,仿佛在挨挨挤挤的人群中玩起了捉迷藏。   她回头看了一眼,沈馥和陆既明不在了,也不知是上楼了还是去了哪里。她听沈馥说起过,三楼有藏书室,沈令仪最后回头看了人群中的于维鸿一眼,闪身从宴会厅出去,扶着栏杆一路上楼,高跟鞋跟在台阶上敲出脆响。   让人意外的是,除了热闹的宴会厅外,外头竟无人看守。   沈令仪来不及多想,“哒哒哒” 地上楼,于维鸿谨慎地跟在身后,像捕猎灵巧猎物的猎手,循迹而去。   整个三楼走廊空无一人,走廊两边都是紧闭的门,唯有最尽头的门虚掩着,留着一条小缝,好像在引诱人推门进去。于维鸿犹豫了一下,反手摸了摸藏在后腰处的手枪,扶了扶银丝圆框眼镜,伸手一把将门推开。   里头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窗,一片漆黑。   于维鸿谨慎地踏进去一步,突然,一双柔若无骨的手勾住了他的臂膀。他反手扼住那双手,“砰” 地将人摁在墙上。他听到一声娇柔的惊呼,毫不犹豫地,他反手从后腰处抽枪,顶在沈令仪柔软的小腹上。   昏暗中,沈令仪的一双凤眼熠熠生光,风情万种,毫不畏惧。   沈令仪的手轻柔地顺着于维鸿的手臂轻抚,一路往下,没有使力似的,将枪口一点点拨开,她的声音犹如呓语。   “干什么呢?”   在不远处之外,沈馥打量着破败无人的小院,疑惑不解地问道。   宴会厅里热闹非凡,作为婚礼的主角,陆既明却带着沈馥从小门出去,沿着傍晚平静的湖岸,一路走上虹桥,过虹桥之后,那幢常年挂着摇曳红灯笼的院子就在眼前。整个过程中,他们没有碰到一个人,整个醇园除了宴会所在之处,都格外的安静。   说是破败也不尽然,小院里建筑和醇园其他地方都全然不同,都是北地风格,疏朗开阔。全中式结构,显然时时有人打理,并不荒废。但因主人早逝,整座院子像被抽去了生命力,连满墙绿油油的爬山虎也没有活力一般。   里头阴沉沉的,红灯笼在风中摇曳,沈馥并不十分想进去。   但这明显不由他做主,陆既明脸上已经没有了那种虚浮于表面的欢喜雀跃,脸上似有阴云,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陆既明没有回答,只是拉着沈馥进去,沈馥差点被他拉得一踉跄。   死气沉沉的院落里,陆既明目不斜视,目标明确,沈馥一路被他带到了东边的小院里。陆既明一推门,门 “吱嘎” 一声旋开。里头似乎有股腐朽衰败的味道,沈馥跟着陆既明走进去,看着陆既明把电灯打开。   这似乎是个少女的闺房,那一袭婚仪所用的黑褂红裙正挂在旁边。   陆既明用意不明,只是命令道:“换上。”   他回身出去,掩上了门。沈馥皱着眉看了一眼洞开的窗户,他知道,只要是在醇园之内,他是插翅也难飞,别说是在醇园了,在平州城里,他也逃不脱,更别说现在陆既明开始在军中任职,他的手只会越伸越长。   沈馥看了一眼那袭衣裙,认命地开始脱衣服。   从西式的大礼服到中式的黑褂红裙,两套衣服都出人意料地合身。沈馥借着昏暗的灯光,对着镜子将上褂的盘扣扣好。沈馥的五官并不女气,俊秀好看,但配上这袭华贵的裙子,却有种倒错的美,镜子里的他雌雄莫辨,垂目时眼睑上的红痣格外风流。   陆既明也不知在外面干什么,沈馥凝神听听,听不到什么。他看了看放在窗边的妆台,他略有些不习惯地拎起裙角,走过去,轻轻地打开积灰的妆奁。里头的物件都还整齐,只是久无人用,失了光泽。   沈馥拿起一把象牙梳,梳背上刻了个 “宁” 字。他心头一跳,把梳子放回去,合上妆奁。   这是陆既明的亡母严攸宁的旧物无疑。   他才放下,陆既明就推门进来了,上下打量他一眼,淡淡地说道:“很合适。”   沈馥一哂,目光落在陆既明手上,他手上拿着一顶冠子,红宝堆砌,金银累丝,虽然看上去是有些年头的旧物了,却还是华贵非常。陆既明揽着沈馥的肩,让他摁坐在妆台前,将那个红宝冠子戴在他头上。   冠子上垂下来的红宝流苏将沈馥的脸挡住了,只能影影绰绰地见到一点眉眼,不说不动时就越发像一个新娘了。   陆既明伸出食指,弯腰将沈馥挡脸的流苏撩开,露出他微张的嘴唇。他拿出一管唇膏,细细地地沿着沈馥的唇线,一点点涂上艳红色。沈馥低垂着眼,睫毛轻颤,一动不动。陆既明涂抹得并不熟练,一不小心就抹花了。   “别动。” 陆既明沉声说道。   他捏住沈馥的下巴,用指腹抹掉多余的部分,他手指上也就多了一抹艳红。   陆既明手一松,那些簌簌响动的流苏重新将沈馥的脸遮住,这一回,影影绰绰中,最夺目的只剩下那两瓣艳红的嘴唇。   “走吧。” 陆既明牵起沈馥的手。   沈馥不喜欢绊腿的马面裙,也不习惯狭小挤脚的绣鞋,他问:“去哪里。”   陆既明轻轻一笑,冷冷道:“总要拜见了长辈才算礼成。”   沈馥看不清路,他的视线之内只能看清自己的脚底,他只能被陆既明牵着,跟着他一路走。偌大的院子里,寂静得犹如墓园,一点儿人烟也没有。沈馥心里七上八下,想着陆既明总不会是带他去拜父母的牌位吧?这个婚礼竟是认真的?   远远地,沈馥听到了一阵怪声传来。   隐隐预约的,好像是野兽濒死前的喘息,又好像是拉动破旧风箱时那不堪重负的吱呀。在空寂无人的院子里,这一声格外瘆人,沈馥被吓了一跳,猛地捏了一下陆既明的手。陆既明回头看了他一眼,戏谑道:“看你天不怕地不怕的,难道怕鬼?”   沈馥低头不语,心想,世上如果有鬼,也是先把你收了。   陆既明伸手推开了一扇门,那怪声更大了。   沈馥跟着他跨进门去,裙摆绊腿,脚步不稳,遮挡视线的流苏簌簌作响,沈馥勉强看清了房间中椅子上坐个人,眯眼细看,竟是未曾露面的陆重山,那一阵怪声居然是由他发出来的。   陆既明牵着他立在陆重山面前。   那阵怪声更响了,沈馥大着胆子,伸手将挡眼的流苏拨开一点,被眼前景象吓了一跳。   陆重山比起上一回见到时更瘦了,原本还算是精瘦,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瘫软在座椅上,扶着椅子扶手,不住粗喘,出气比入气少,五官全部挤在一起,脸上沟壑纵横,涕泗横流。沈馥心里一惊,这竟是像那些犯了烟瘾的烟鬼。   陆既明拽着沈馥往前一步,沈馥松开手,那流苏又重新晃晃荡荡地挡在他面前。   “我长得像他吗?” 陆既明问,“你的宝贝儿子。”   陆重山只是从喉咙里不住地发出 “赫赫” 声,也不知神志是否清醒。   陆既明拉了一把,沈馥往前两步,立在了陆重山面前。陆既明声音很轻很冷,在昏暗的房间里,像毒蛇吐信时的 “嘶嘶” 声:“你想起她来了吗?像不像?”   陆重山那浑浊的双眸见到了穿着嫁衣的沈馥,好似真的想起了什么来,大叫一声,往前一扑。沈馥一惊,幸好被陆既明往后一拉,没被陆重山扑到,扬起的裙摆在陆重山白骨似的手中滑过,他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沈馥立在原地,看见陆既明站在他前面,低着头,好似在俯视最不足道的蝼蚁。   “你摆布所有人的时候有想到今天吗?你指挥他们结婚的时候很得意吧?你故意让我妈染上烟瘾生不如死的时候,有想过自己也有今天吗?你以为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吗——”   陆既明一句一句地问,一句比一句轻,一句比一句冷。   “我今天来是特意让你看看,你摆布不了我。”   趴在地上的陆重山说不清话,像只濒死的野兽一般往前爬了爬,嘴巴里不知在叫喊些什么。陆既明半步都没退,任由陆重山徒劳地抓挠他的鞋面。   “你在叫人吗?叫谁?你的好侄孙远在西北,你的得力助手们全部被我请来了,团团围在宴会厅里。”   沈馥回头往门外看了一眼,小院里寂静无人,整个醇园也格外安静。   远处突然有 “砰” 的一声枪响起,天空中有一群鸟扑簌簌飞起,远远看去,只是几个小黑点在满天霞光中四散。   怪不得陆既明今天假作婚礼,大宴宾客,原来是为了瓮中捉鳖,一网打尽。   沈馥极目远眺之处,宴会厅三楼,昏暗的藏书室里,沈令仪被这一声近在楼下的枪声惊着了,抬眼看向面前的于维鸿。   于维鸿反手将手枪塞回后腰处,看着沈令仪,微微眯眼,将之前和善斯文的面具撕下,显得狡猾而阴鸷。   他说:“我之前说的,你考虑得怎么样?帮我递陆家的消息,我帮你们离开晋中。” 第三十五章 好日子   沈令仪看着他,心里只觉得奇怪。   那一日,她对于维鸿还有旧情,换上素净衣服,不施粉黛,只想以往日面目和他再见。那时,她心里忐忑不安,只怕有一句说得不对,让于维鸿对现在的她失望。   现在,于维鸿不再虚与委蛇,而她严妆相待,反而心里安定。   于维鸿和她之前骗过的那些人没有区别,她只需要拿捏住他们心中想要的东西,引着他们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地上钩。   “好啊......”沈令仪轻轻地说道。   她的手又顺着枪口一点点往上抚,拂过于维鸿的手背和手臂,然后是肩膀,她的手臂如灵蛇一样,粉白的皮肉在黑暗中好似泛着光。于维鸿警惕地看着她的动作,一言不发,等待着她的后话。   出乎他的意料,沈令仪没有谈条件,只是驯顺地问道:“你想要什么样的消息呢?”   于维鸿拨开她的手,冷淡道:“你不需要知道,尽管把所见所闻传达过来就好。”   沈令仪无视他的拒绝,又将手搭上去,这回是温柔地绕上了他的脖子,无视他顶上来的枪口,搂住他的脖子,语中带泣。   “一别经年,你也不问我好不好......”   没想到她居然来这一套,于维鸿一顿,钩了钩嘴唇,略带轻蔑。   沈令仪还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声音绵软,仿佛浸了蜜汁,又软又黏又甜,她说道:“你怎么这样为难我呢?难不成要把陆大少的吃喝拉撒都告诉你吗?你想听什么,我就打听什么,这岂不方便?”   于维鸿将她拉开,眼神已不似刚才警惕,反而带上了几分不屑与打趣。   他抻了抻衣服,说道:“着重留意军中的消息吧。这件事你们如果透给陆既明,我自也有别的能要你们命的方法。”   沈令仪靠在墙上,还要说话,于维鸿已不耐和她周旋,闪身出了藏书室。见他离去,沈令仪站直了,拢了拢略乱的头发,看着于维鸿消失在走廊尽头的身影,冷冷一哼。她正要沿着走廊离开,突然听到了对面房间里有细微的响动。   沈令仪一凛,大步走过去,推开门,呵斥道:“谁?”   门后有人怯怯地叫了一声:“沈姐姐。”   沈令仪看去,竟然是章燕回,眼眶蓄泪,可怜地说道:“楼下突然被卫兵围了,还有人开枪,我怕极了,才躲上来。”   沈令仪从心底里可怜她,也不多话,转身打算下去看看情况。   章燕回鼓起勇气,拉住她的手腕,轻轻问道:“姐姐,刚才那个人是谁,他为难你了吗?我......要不要我和表哥说,帮......帮你出头......”   她显然是怕极了陆既明,提起他也是怯怯的,不过还是鼓起勇气要帮沈令仪,她还记着上回在沈家,沈令仪帮她解围,帮她叫黄包车,她更加记得沈馥对她的善意。   沈令仪大感意外,回头看她,想了想,抬手用手指揩去她的眼泪。   “别哭。”沈令仪轻轻说道,“这个事不要往外说。”   章燕回茫然地点点头,见她这样,沈令仪忍不住又说道:“只有自己才能为自己出头。这些男人,总是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聪明得掌握了一切,殊不知,越是看轻对手,觉得自己能轻易摆布对手,越是让对手有机可乘......”   章燕回只是愣愣地再点头,似懂非懂,不知所以。   荒废的小院里,陆重山伏在地上,就像披上了衣服的一把骨头,若不是他背部还有起伏,沈馥简直觉得他已经死了。   “出来。”陆既明冷冷地说道。   从房间的屏风后面出来了一个哆哆嗦嗦的女人,沈馥和她有过一面之缘,正是陆重山的姨太太杨氏。显然她已经被陆既明收拾过了,见到了陆既明仿佛见到了鬼似的,手缩在袖子里不敢露出来,连头都不敢抬。   陆既明抬脚踢了踢陆重山的手臂,说道:“看好他,别让他死了,也别让他太舒服。”   杨氏颤巍巍地点头,弯腰要去扶地上的陆重山。陆既明转身对沈馥说道:“咱们回去。”   沈馥正要跟他走,眼角余光见到杨氏宽大的袖子里冷光一闪。他正要张嘴,鬼使神差地又闭上,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一小步。杨氏一反刚才的怯弱,突然跳起来,好似濒死野兽的最后一次挣扎,朝背过去的陆既明扑去。   她手上抓的居然是一把小巧的匕首,泛着寒光。因为距离太近了,陆既明又是背对,匕首成功地刺入了他的肩胛。“噗”的一声,陆既明闷哼一声。杨氏终究只是个弱女子,匕首插得不深,她慌张地拔出,还要再刺——   “砰”地一声枪响,不知从门外哪里射来的一发子弹准确地把她手里的匕首打掉。杨氏的手被子弹擦过,她尖叫一声,委顿在地,腿软得站不起来。   陆既明肩胛处晕出血迹,但他好像不在意似的,反手摸了摸肩胛,摸到了一手的血也只是皱了皱眉,眼神掠过站在一旁好似个木头柱子的沈馥。沈馥定定地站着,好像刚才的一切都和他无关,他甚至还无辜地朝陆既明眨了眨眼,只是眼前被流苏遮挡,也不知道陆既明看到了没。   陆既明不理他,径自蹲下,掐住了杨氏的脖子,原本像是昏死过去的陆重山又从喉咙里大声哼起来。   杨氏猛地挣扎,在他手上抓出了一道道红痕,但陆既明没想掐死她,只是吓唬她而已,等她憋得脸都红了喘不过气来就松手了。她一阵猛咳,陆既明说道:“老头子给了你什么好处,钱吗?你看他现在这样,自顾不暇,还能管你死活?劝你识相一点。”   最后一句仿佛在说杨氏,仿佛也在说沈馥,沈馥眉头一挑不做声。   杨氏惊惧不已,陆既明站起来,说道:“按我说的做,到时候,你和你那姘头都能好好的。”   一听陆既明提到姘头,杨氏不安地看向陆重山,显然陆重山并不知道这事儿。陆既明了然一笑,说道:“你想和这把老骨头绑在一起死,还是和你那姘头事成后远走高飞,你自己挑吧。”   她那姘头也就是吴香。   吴香一开始勾搭杨氏不过是为了拿钱还赌债,后来在赌佣们在秦雁的授意下教唆着吴香越赌越大,还借起高利贷来。吴香被追债的弄得焦头烂额,走投无路无路,越发哄骗着杨氏和他一起抽大烟,仗着杨氏在深宅大院里不晓得事儿,赚她买大烟的差价。   杨氏日夜伺候陆重山,因着心虚,越发要哄陆重山高兴,哄着陆重山一起抽大烟,陆重山也染上了烟瘾。   陆重山本是个聪明人,也知道大烟是个要命的东西,不可轻碰。但他年岁渐大,无论是床笫间还是处理事务,都颇感力不从心,抽了大烟反而精神抖擞起来。他临老了反而自负起来,自认为将所有人都掌握在股掌之中,何况这区区一个死物呢。   就这样,陆既明推波助澜,章振鹭视而不见,吴香居中挑唆,杨氏哄骗,竟是一人伸出一双手,一块儿将陆重山推向这个境地。   陆重山年少发家,一路在枪林弹雨里挣命,攒下今天这副家业,竟是因为自负大意,着了亲孙子的道。   沈馥虽然不知内情,但他也猜到这是陆既明布的局,就为了把陆重山扯下来,自己取而代之,挟天子以令诸侯。只是不知道,这短短的时间里,陆既明如何能控制住军权,毕竟陆重山积威甚久,再说,还有个章振鹭在西北虎视眈眈,若是章振鹭回来一斗,也不知陆既明能否招架。 不及多想,沈馥把这些想法都从脑中扫走,正如陆既明所说的,现在的情况,他自顾不暇,能保住自己和家人已经了不得了,还管这些做什么,这几个人是死是活,也和他没有关系,活着他得不了好,死了倒还便宜。   “走。”   陆既明拉上沈馥往外走,一出门就见到了带着几个人守在外头的秦雁,手上拿枪,刚才那精准的一枪便是他的手笔。怪不得之前沈令仪传信来时,说“看管松懈”,原来人都到醇园这边来了。   “看好他们。”陆既明吩咐了一句,随即将秦雁手上的枪接过来,反手藏在自己身上。   秦雁沉声应了,一副十分可靠的样子。   因后背洇出血迹,陆既明换了身衣服,也不知道他包扎了没有,但宴会厅那头出了情况,两人匆匆往回赶。   往回走之前,沈馥试探性地问:“我换身衣服吧。”   陆既明不为所动,笑着回答道:“这身挺好看,不用换了,快走。”   沈馥不敢有异议,心里认定陆既明这是在记仇,他刚才的小九九必定是被发现了。   走来时走得轻松,回去时却走得艰难,踉踉跄跄的。沈馥实在是穿不习惯这么长的裙子,直绊腿。眼前垂下来的流苏也碍事得很,沈馥走得满肚子是气,偏偏陆既明拽着他走得飞快,也不知道是不是蓄意报复。   远远就见到了方才办宴之处被团团围了起来,里头闹哄哄的,偶有争执之声。   陆既明上前去,沈馥不愿穿着裙装现身,避在旁边。只见陆既明走过去,那些守卫的人便让出道来给他。守卫的人也并不全部穿制服,厨子乐师也在其中之列,想来是陆既明借着办婚宴的由头,暗暗地安排了不少人混进来。   宾客们都堵在门前,女士们避在后头,窃窃私语,在前的都是那些军官。往日里,他们都是陆重山的得力干将,在平州城里横着走,如今竟被这么不明不白地围着,颇有些脾气。当先一人见到陆既明来了,还摆出个长辈的款来。   “既明,你这是怎么回事?你的人还缴了我的枪!大帅呢?我要见大帅!”   原来方才远远听到的那一枪便是在缴枪时误发的。   这当先嚷出来的应该是在军中颇有威信的将领,见他发难,后面的人也吵嚷起来,眼见着要闹起来。陆既明也不多费口舌,反手掏枪,“咔哒”一声利落地上膛,将黑洞洞的枪口顶在那人的额头上。   场内一静,然后掀起更大的声浪。   “陆既明!你怎么敢——”   “砰——”   场内再次一静,这次是真的死寂,宾客们都噤若寒蝉。脑袋被轰掉半边的人轰然倒地,近旁的人被红红白白地溅了一身。   陆既明收枪,礼貌地笑道:“今天是个好日子,大家尽管吃喝,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原谅。”   作者有话说:   作者有话说:这个尺度,还行吧?(害怕) 第三十六章 久旱逢甘霖   还哪有人敢说话,在场的都生怕自己多说一句话,让陆既明给额外 “招待” 了。连卫兵在陆既明的授意下再次搜身缴械都没人敢说话,连最尖刻的阔太太也不敢挑剔卫兵的粗鲁。   在场自在些的也就只剩下陆既明的那些酒肉朋友,以孟三为首的几个纨绔,又开始喝着酒高谈阔论起来,刚才还拿枪的乐手将尸体拖走后,又回来开始奏乐,好像刚才一切都没发生过。   粉饰太平已经成为了这些上流贵族们的看家本领,乐声一响,不论他们心底里乐意不乐意,他们都像八音盒上的人偶,兀自转动起来。宴会厅最中央,那滩刺目的血却还没来得及洗去,旁边已经再次响起欢声笑语。   沈馥本来还以为,自己穿一身裙子来会引人侧目,谁知道,根本没人敢说什么。他敢肯定,就算他和陆既明两个人赤身裸体地走进来,也没人敢置喙半句。   孟三还是那样讨厌,倒了酒凑上来,满目揶揄地拦住沈馥要敬酒。   沈馥本还想着要怎么样拒绝,谁知道陆既明一手揽着他,另一手挡开孟三的酒,笑着说道:“良宵苦短,若是新人被你灌醉了可怎么好?”   陆既明手劲有些大,掐得沈馥的腰一阵酸疼。沈馥马上了然,陆既明肩上有伤,刚才在湖边小院里必定没有好好包扎,刚才又开了一枪,想必是后坐力又震到了伤处,再拖下去,血渍再渗出来就露馅了。   沈馥抬眼,透过摇曳的流苏,扫了一眼室内,没见沈令仪,也没见于维鸿。   他心里挂念姐姐,不想跟着陆既明上楼,假意嗔了一句 “胡说”,越过陆既明的手,接了孟三的酒杯,仰头就喝。这还是第一回 ,沈馥在孟三面前这么顺从,加上沈馥现在做了女装打扮,摇曳的红宝石流苏将脸遮了大半,只留下两瓣若隐若现的嘴唇,酒杯上都印下了红痕。   孟三一直认为沈馥和陆既明之前包的那些戏子男妓没什么两样,加上他喝了酒,一时有些孟浪了,又从侍应生手上拿了一杯酒,再塞到沈馥手里,调笑道:“新娘子越爽快,新郎官在床上就越爽快......”   若是往日,陆既明说不定还会应和两句,但今日,陆既明脸色一沉,手一挥,孟三手里的酒杯被他挥落,重重地砸在地上,碎了。   宾客恍如惊弓之鸟,悚然一惊,一时又都静下来了。   沈馥看了一眼地上的碎片,眼角余光见到沈令仪正好从楼上下来。   虽说陆既明是大帅嫡孙,但孟三和他交往时也从未做小伏低过,再说如今他们俩还有合作关系,孟三被下了面子就更是尴尬羞恼了。   陆既明心里越发烦躁,他肩胛处的伤口疼得很,那痛觉一路传到脑袋上,额前青筋突突地跳。他有心要圆场却又觉得不耐,目光递给沈馥,沈馥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那红宝石流苏都不带动的,只见他两瓣红唇半张着却不说话,看得他心头火起。   沈馥感觉到陆既明揽在他腰间的手更用力了,但他就是不说话,压根不想掺和。   陆既明只好压下烦躁,脸上堆出笑来,看向孟三,说道:“方才已经喝了一些,有些不胜酒力。”   有人递了台阶来,孟三脸色马上好些了。   陆既明又压低声音朝他笑道:“爽不爽还不好说,快是肯定快不了。”   他又恢复到往日调笑的模样,孟三也就把刚才这一出揭过不提了。这下没人敢拦了,陆既明再不多话,带着沈馥匆匆上楼,一副急着入洞房的急色模样。沈馥眼风扫过站在一旁的沈令仪,见到了沈令仪眼里盛满了担忧。   他们姐弟俩又是擦身而过,没有讲话的机会,只来得及在宽大袖子的遮掩下,匆匆捏了捏对方的手。   到了无人处,陆既明就黑了脸,比锅底还黑,一路拽着沈馥回了房。   房间是按照新房的模样装饰的,陆既明却半眼都不看,昨晚的兴奋愉悦像镜花水月,一扫而空。   他回身警惕地看了看门外,将房门掩上,从立柜深处提出个药箱来,里头有些药和纱布。沈馥自顾自地将那顶累赘的红宝石冠子摘下来,搁在一边,一回头,见陆既明已经脱了上衣,肩胛处原本草草包扎的纱布已经被新鲜涌出的鲜血浸透,看来杨氏这一刀扎得不浅。   “过来。” 陆既明命令道。   陆既明心情不好,沈馥也不多话了,驯顺地走过去。陆既明坐在床沿,微微弯腰,弓着背,把药箱往他那头推了推。沈馥会意,撇了撇嘴,伸手将原本的纱布揭去。   面对陆既明,沈馥自然没有什么 “怜香惜玉” 的心情,手下也没个轻重。陆既明浑身绷紧,疼得颈侧的青筋都凸出来了,回头瞪了沈馥一眼,压着眉头,目光凶狠,眼睛里明晃晃地写着“等一下你就死定了”。   沈馥是个识时务的,见好就收,装模作样地朝他笑笑,道了个恼,手下放轻了点儿。   这是陆既明第一回 在沈馥面前光膀子,说起来,之前他们少有的几次贴身亲热,甚至上次在陆公馆里真刀实枪地干了一回时,陆既明都没脱光衣服,沈馥这才发现,陆既明作为一个大少爷,竟也不是皮光肉滑。   他结实的后背上有些疤痕,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腰侧还有个枪伤,除此之外,肩膀上还有上回在落雁滩中枪时留下的弹孔。   沈馥身随意动,手无意间轻轻扫过那处,陆既明腰腹绷紧,回头又是一瞪,说道:“别招我。”   沈馥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小声哼道:“谁招你了。”   他手上一抖,药粉撒在伤口上,的确是好药,眼见着血就止住了大半。陆既明猛地倒吸一口气,正要骂人时,门外传来了人声,吵吵嚷嚷的,竟然还是那孟三。   陆既明眉头一皱,推了推沈馥,小声说道:“去听听那姓孟的又作什么妖。”   沈馥心里也是对孟三极不耐烦,起身凑过去门边听。那孟三灌了几口黄汤,又仗着自己知道了一点儿陆既明的谋算,那吴香也还捏在他手上,他越发拿大起来,竟把之前陆既明戏言时说的 “听洞房” 当了真。   门外自然有人拦他,但估计也得了陆既明的吩咐,不敢把孟三得罪狠。   他声音不小,陆既明也听见了,烦躁地挠挠头,骂道:“操他娘的。”   难得听见陆既明嘴里骂了句不干净的,沈馥心知等这事过了,孟三定然讨不着好,但这也妨碍不了他此时幸灾乐祸,能把陆既明逼得骂了娘,这孟三少爷也算是居功至伟。   “来。” 陆既明朝沈馥招了招手。   沈馥走过去几步,又警惕地站住,问道:“干什么......”   陆既明突然探身,拽住沈馥,把他往自己那边一扯。沈馥猝不及防被他拉倒在床上,慌张地要爬起来,陆既明没让他如愿,不顾身上还没包扎的伤口,翻身压上去。沈馥一伸手,把床角压被的一个玉如意挥下床去,沉甸甸的玉如意摔在地上,发出了好大的动静。   门外一静,沈馥也是一顿,手肘撑着柔软的喜被,看向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的陆既明。   陆既明见他慌张反而心情愉悦起来,连后背的伤也不想管了,他双手撑在沈馥身体两侧,上身还赤着,肩胛微微耸起,手臂肌肉紧绷,好像蓄势待发的猎食猛兽。沈馥不禁心慌,撑着床往后挪了挪,压低声音说道:“先...... 先包扎了伤要紧......”   陆既明跟着他往前爬,俯身用唇蹭过沈馥的鼻尖,顺着脸颊凑到耳边,笑嘻嘻地说道:“良宵苦短,你亲我爱我一下,什么伤都不疼了。”   沈馥撇开头,陆既明伸手扯开他上褂的盘扣,露出白皙的颈脖和小半拉肩膀,沈馥吞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了滚。   陆既明亲上他的脖子,命令道:“叫出来,叫大点儿声。”   沈馥看了一眼门外,心里稍定,只要不是动真格的,叫多大声都行,叫得孟三耳朵都听聋了也行。   “啊......” 沈馥试探性地哼了一声,陆既明差点没憋住笑,他在沈馥耳边叹道:“阿馥啊阿馥,你就只有这点本事吗?”   男人在床上的事情怎么容忍别人质疑半点,之前被陆既明喂了韭菜饺子他已经忿忿了许久,这回怎么着也得扳回一城。他往下躺了躺,枕在绣了并蒂莲花的大红软枕上,被扯得松了扣子的黑褂显得他皮肤格外地白,桃花眼潋滟含情。   “啊——” 这一声就高亢多了,百转千回,到了末尾又有些沙哑,声音低下去,带着小钩子似的,引着人还要再听。   “大少...... 别...... 啊...... 嗯......”   沈馥之前在床笫间都是和姑娘,要怎么喊才动听婉转,他也能学出来。这一声更是撩人,他面带得色,抬眸撩了陆既明一眼。殊不知他声音不像姑娘灵动婉转,带了男子的低沉沙哑,听在陆既明耳朵里煽情得很。   陆既明微蹙眉头,满眼欲色,手往下一探,顺着沈馥的裙摆伸手进去,大掌隔着一层薄薄的绸裤覆在沈馥的大腿上。   “大少!” 沈馥低声惊呼。   陆既明低头堵住他的嘴巴,久旱逢甘霖一般吮吻他的嘴唇和舌头。沈馥用舌尖推拒,他嘴唇上的口红被两人的唇磨蹭得到处都是。陆既明仗着自己身材结实,牢牢地压在沈馥身上,整条小臂已经伸进了裙底,不由分说地将里头的绸裤扯下来。   “唔唔!”   沈馥被堵了嘴说不出话,手伸下去也被裙子挡住了,抓不到陆既明的手。他胡乱一抓,竟抓到了陆既明后背的伤口,抓到了黏糊糊一手的血。陆既明闷哼一声,咬了沈馥的舌头,嘴巴里一股血味儿。   沈馥记仇,他脚心处还有上一次和陆既明打架时扎伤留下的疤,他也记得陆既明帮他包扎时是怎样折腾他的。沈馥心里恨得牙痒痒,找准陆既明后背的伤口,又抓了一把,血腥味愈发的浓。   陆既明退出去,撑着床直喘气,沈馥见他嘴唇沾满了口红,伤口疼痛也冲不淡眼底的浓重欲色。沈馥心知自己嘴巴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再者他还穿着黑衣红裙,衣衫不整,料想是完全合了陆既明的口味。   他抬眼,与陆既明目光对上,只觉得心里一阵跳。   上一次欢爱他还记得清清楚楚,记得那时的屈辱和慌张,自然也还记得那前所未有过的快活。   外头已经没了动静,不知道孟三还在不在。但这时候,他们俩谁也没有管孟三。   陆既明的手还在沈馥裙下,掌心热得像着了火,摁在沈馥光裸的大腿上。沈馥不过缩了缩,那只手便摸到大腿内侧去,不住地揉捏那里的肉。   沈馥手上都是血,尽数蹭到了大红的喜被上,他手攥紧,将被褥抓得皱皱巴巴的。   陆既明揉捏着沈馥隐秘处的软肉,又像渴望又像餍足地叹息一声,脑袋拱到沈馥颈窝处,深嗅一口,说道:“好香。”   作者有话说:最近几天在外面玩,只花存稿,没有产出,感觉自己在心惊担颤地玩。 第三十七章 别走   一番混乱之后,沈馥身上那套价值连城的裙褂已经皱得不成样子,褂子的盘扣上有几个扣子被扯掉了,不知道滚到了哪里去。裙子更是狼狈,红裙上还有点白 * 的不堪之物,看得人面红耳赤。   陆既明正伏在沈馥身上喘气,背部微微起伏。沈馥被他压得难受,将他掀开。陆既明居然驯顺地翻了个面,哼了一声,平躺在床上。   沈馥这才发现他脸色白得吓人,再仔细一瞧,被弄得乱七八糟的被褥上居然有不少血渍,喜被本就是红的,血弄在上面并不显眼。沈馥心头一跳,将皱眉合眼的陆既明又翻过来,发现他背上的刀口又绷裂了,鲜血长流。   “真是疯了,” 沈馥低声骂道,“想死在床上不成......”   陆既明趴在床上,闻言睁开眼睛,朝他一笑,小声说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沈馥一时语塞,半晌才骂了句:“疯子。”   陆既明又合上眼,似是体力不支,声音有些虚,他说道:“替我包扎。”   药粉和纱布在刚才的一通胡闹中已经落在地上了,药粉撒了一地,原本成卷的纱布也滚了出去,一长条躺在地上,不能再用了。沈馥听外头已经没动静了,从房间的衣柜里翻出干净衣服换上,说道:“我去外头再拿。”   陆既明 “嗯” 了一声,又道:“向秦雁要......”   秦雁是陆既明的心腹,沈馥明白的。他点点头,说了声 “好”,陆既明却没动静了,双眼紧闭,连背部的起伏也微不可见。沈馥手心出汗,凑近两步,轻轻推了推陆既明,叫道:“大少。”   就在沈馥以为陆既明昏过去了,陆既明却猛地扼住他的手腕,微微睁眼,说道:“快去快回。”   沈馥点头,正要走时,陆既明却没放手,仍旧将他的手腕扼得死死的。沈馥回头,说道:“你不放手我怎么去?”   陆既明的脸刚才还白得发青,这时候却面色涨红起来,手心发烫,像是发起热来。也不知他是不是烧得迷糊了,眼睛眯着,眼神茫然,也不知道看不看得清人。他嘴唇嗫嚅,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沈馥蹲下身,凑过去听。   陆既明烧得连嘴唇都是烫的,贴着沈馥的耳郭。   “别走......”   沈馥听清了,直起身子,神色复杂地看向陆既明。陆既明趴在床上,不似平时跋扈张狂,也不见刚才杀人时的狠戾乖张,像个无助的孩子似的。沈馥不由得想起刚才陆既明与陆重山对峙时所说的话,陆既明的母亲严攸宁居然是被陆重山故意害死的。   今天这场婚宴,对于陆重山与他的老部下来说,是一场鸿门宴。若是鸿门宴,许多细节大可不必落实,比如裙褂与带钩,沈馥也不觉得这些布置只是为了折腾自己,陆既明想必也没这么无聊。   想着,他将那分给他一半的玉带钩拿出来。玉质触手温润有光泽,定是时常被人捧在手心赏玩。   想来,陆家夫妇恩爱甚笃,婚礼本是花好月圆、白头永偕的开始,没想到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这是陆重山一手造就的,也是陆既明的心结所在。   沈馥将陆既明扼在他手腕上的手轻轻拉开,放在床上,那一半玉带钩防在旁边,闪身从房间出去。   孟三已经不在外面了,沈馥招手唤来卫兵去叫秦雁,秦雁来得很快,听从沈馥的吩咐拿来纱布和药。他知道陆既明受伤,倒也不担心沈馥使坏,只是言外有意地提了一句:“宾客今晚都在醇园留宿。”   宾客中自然有沈令仪,这明晃晃的威胁,沈馥也不放在心里,反而高兴起来,想着趁陆既明受了伤顾不了太多,偷偷去见沈令仪一面。   拿着药和纱布,沈馥回房去了,陆既明仍旧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只在沈馥往伤口上撒药粉的时候身上颤了颤,沈馥下意识地放轻了动作,撒好药粉后又用纱布将伤口包扎好,利落又整齐。   他伸手碰了碰陆既明的额头,有些微烫但不算严重,他将沾了血污的被子抽走,随意仍在一边,从立柜里又找了一床被子,盖在陆既明身上,转身出去了,又叫来秦雁,让他找个信得过的医生来。   秦雁打量他几眼,领命去了。   沈馥见他去了,装作突然记起什么似的,和卫兵说:“大少说饿了,想吃刚刚宴席上的银耳燕窝羹,我去拿。”   卫兵开始还想着要拦他,说叫仆从拿来就行,沈馥毫不客气,又说道:“大少的吃口你又不知道,他得吃甜口的,加多少蜂蜜水你能拿得准吗?再说了,大少说吃羹就只用羹吗?不得再拿点儿别的吃的?”   他这么一通说,卫兵态度有些松动了。再说了,寻常卫兵不似秦雁那样知道许多内情,不敢得罪大少 “明媒正娶” 的“少奶奶”,终于是妥协了,说道:“我让人带...... 去......”   那卫兵窘迫地将 “少奶奶” 三个字含糊过去,沈馥也不觉得尴尬,自在得很,加上刚刚 “洞房” 胡闹了一通,俊秀的五官上还带着点欲语还休的慵懒之色,越发像那种以色侍人、恃宠而骄的姘头了。   沈馥跟在卫兵身后下楼,绕着回廊往厨房去。沈馥往宴会厅里看,里头已经没什么人了,他眼风一扫,见沈令仪正坐在角落,她面前站的是孟三。孟三撑着沙发靠背俯身和她说话,态度殷勤。   沈令仪也眼尖,一下子就见到了窗外走过的沈馥。她收回目光,笑着对孟三说道:“失陪。”   孟三显然对她起了色心,很是殷勤,见她以扇掩面低头一笑,就猜到了她是要去解手,也不再纠缠,只看着她袅娜的背影出身,心里叹一声陆既明好艳福,这姐弟二人虽长得不太像,但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沈令仪绕出去厅去,追了几步,就见到在前面故意走慢的沈馥。   她叫了一声:“阿馥。”   沈馥装作巧遇,面带惊讶,朝卫兵说道:“我和我姐姐说两句。”   这个要求很合理,卫兵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按着以往服侍这些少爷小姐的规矩,往外退开半步。   沈馥忙问:“那姓孟的干什么?”   沈令仪嗤笑一声,道:“不过是个草包。”   沈馥不由得想起之前他们也认为陆既明是个草包,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也不知这孟家老三在陆既明的事儿里掺和了几分,最后又是个什么下场。   既然沈令仪这样说,沈馥也就不再追问了。他不敢在外停留太久,怕陆既明醒来了要找,话锋一转,匆匆问道:“怎么样?”   沈令仪知道沈馥问的是于维鸿,她脸色一肃,将于维鸿威胁她又想利用他们姐弟的事儿简洁明了地说出来。没想到竟是这样,沈馥心中一沉。现在这样的境地,被迫和于维鸿合作好像就是他们全身而退的唯一出路了。   但陆既明危险,来路不明的于维鸿也危险,这无异于与虎谋皮,主动权再一次落在别人的手上,他们又成了棋子,被落子的人随意摆弄。   沈馥不知道沈令仪心中对于维鸿还有没有旧情,在这时也不好多说,只就事论事。   他说:“有些不对劲?”   沈令仪忙问:“哪里不对劲?”   沈馥想道,如果于维鸿确实如他自己所说,是南边党派遣来的,要探晋中的底,谋划北伐,那于维鸿应该从陆重山身上下手才是,毕竟明面上,陆重山还是晋中的土皇帝,是陆军总长、六省督军。陆既明在外人看来,不过是个纨绔,直到今日才露了锋芒,无论如何也不至于一早就瞄准了陆既明,要沈家姐弟探陆既明的消息。   既然于维鸿指明了要探陆既明的消息,那他必定知道陆既明的底细,如果陆既明要图谋些什么,连南边来的人都能知道,这样捂藏不住,那陆既明也就什么都不用干了,等死得了。   这些弯弯绕绕,一时说不清,沈馥只说道:“于维鸿知道的不少,必定不是南边的人,得探探他的底,说不定能反将一军,绝处逢生。”   他们姐弟俩是绝对互相信任的,沈令仪并不多问,只点头。   现下也只能姐弟俩两头应对,虚与委蛇,眼看着各自都走入了别人的圈套里,成了别人的棋子,但怎知又不能反守为攻呢?   沈令仪攥住沈馥的手,一双凤眼里蕴含着百结愁肠,千般情绪,最后只能说道:“小心。”   沈馥倒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只要陆既明留他还有用,那他就无论如何都死不了。一次次见识了陆既明的手段后,他越发确信了,陆既明不让他死,那他就安全得很。倒是沈令仪那头,还有个小阿,才令人担心。   话不多说,沈馥反握了一下沈令仪的手,转身要走。   “哎对了,” 沈令仪叫道,“你我都被困在醇园,小阿还在家里。”   沈馥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沈馥本以为沈令仪还有什么话要说,谁知沈令仪只看着他领口的位置,沈馥反手摸了摸领口,后知后觉地想道,估摸是刚才陆既明犯浑时在脖子上留了痕迹。他也不多说,只朝沈令仪无所谓地笑笑,招呼退开在不远处的卫兵,朝厨房去。   陆既明还昏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过来,沈馥就没打算给他拿吃的,只按照自己的口味,在厨房里拣了不少美味回去。   临走时,还不忘朝卫兵羞赧一笑,故作忧愁惶恐,说道:“我刚才和姐姐闲话,耽搁了点儿时间,就怕回去之后,大少怪罪我。”   卫兵见多了大户人家里依附纨绔的戏子粉头,做了个顺水人情,沉默着点点头,示意自己不会多说。沈馥满意地拍拍他的肩头,随手摘了指头上陆既明送他的一个金戒指,塞给那个卫兵。   等沈馥端着好吃的回去的时候,秦雁已经带了医生来,给陆既明看过了。房间也都清理了,沈馥平定心绪,翘着腿,坐在昏睡的陆既明床头,胡吃海塞了一通。   等陆既明醒来时,沈馥正在吃最后一碗银耳燕窝羹,又香又甜。   陆既明还有些迷糊,缓缓地眨眼,沈馥朝他笑道:“大少醒了,医生说您得清淡饮食,我叫厨房熬白粥来。”   作者有话说:猛男梦中喊妈,本人奇怪性癖 第三十八章 玉山将倾   怕压到伤口,陆既明是趴着的,胸膛底下压着一个软枕,半边脸都埋在枕头里,头发散乱,若不是脸色还有点苍白,压根就不像受伤,更像是久睡醒来,慵懒自在。   他眯着眼笑道:“还以为你跑了。”   沈馥心里腹诽道,这里是醇园,步步都有人,插翅难飞,根本就跑不了,陆既明说这样的话就是摆明了矫情。   但他不说,他把吃干净了的空碗搁下,垂眼说道:“大少受伤昏过去了,我如果这时候跑了,岂不是不仁不义?没有吃了就跑的道理。”   沈馥在男女情事上本就没有给自己太多束缚,换成男男情事也是如此。他之前只不过是不吃这口,半推半就地吃了几次,觉得滋味尚可。他也没有觉得自己是委身于人了,不过是互相取索。   再说了,床笫之事是最容易沟通心情、试探真意的,一旦掌握了节奏,倒比你来我往地说上百八十句话好使。   在陆既明听来,沈馥这样的仁义之辞也是摆明了矫情,他也不说什么了,只是一笑。   陆既明背上的伤其实并不算十分要紧,加上他本身体格就好,再加上有好医生精心照料,很快就好了七八成。养伤这段时间里,沈馥也在身边照顾,说是照顾也不过就是陪伴在侧,说说话逗逗趣罢了。   每到受伤,陆既明总是作天作地,沈馥有时被他烦得狠了,又不敢说什么,恨不得再给他一刀,让他消停会儿。最烦的就是洗澡的时候,医生说了伤口不能沾水,陆既明就哼哼唧唧地叫沈馥给他洗。   一浴缸的水,洗到最后溅出去大半,沈馥每回都湿了全身,被陆既明闹得不行,每天到了洗澡的时候就烦得头疼。   陆既明养了多久的伤,那日来醇园来观礼的客人就被结结实实地关了多久,整个醇园关门谢客,紧闭大门,直关得那些客人心浮气躁,只怕陆既明疯起来要把他们一锅端了。   沈馥和沈令仪姐弟俩担心小阿,但心知与其被一网打尽关在醇园里,还不如让小阿呆在外头。小阿虽不如他们姐弟八面玲珑,老于算计,但也经历过不少事,有自保的能力。但三人相依为命多年,终究是挂心。   于是,沈令仪找了个由头,收买了个卫兵,假意让卫兵替她回家取些衣服来,趁机看看家里如何。   等到陆既明的伤好了七七八八了,他好像终于想起了满园子关的人来,又摆起宴来。   这次说是宴,陆既明也没用心弄,只不过将人都召集起来,众人也知道宴无好宴,都神色惴惴。被关了这些时日,原本趾高气扬的那些军官们,都蔫儿了。他们在外头也有不少从属,只是因为主子都被关了,也不知道醇园内头的底细,不敢轻举妄动。   于维鸿也在其中,他掩饰得极好,和其余惶惶不安的宾客一般无二。   陆既明只简单穿了衬衣西裤,完全不像是受过伤的样子,精神奕奕,举了酒杯向众人致意。   这宴会厅里那日还当场死了个人,如今都看不出痕迹了,又是衣香鬓影。   陆既明还不能喝酒,只不过假意抿一抿。沈馥坐在他隔壁,见他放下杯子,顺势接过来,不动声色地往身后的花盆里浇了,换成了白水。陆既明朝他一笑,沈馥低垂着眼眸,眼观鼻鼻观心,好像什么也没看到。   待众人喏喏应和,喝尽了杯中酒,陆既明清清嗓子说道:“大家盘桓府上,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见谅。小侄近日都在病榻前看顾祖父,疏忽了各位伯叔父,真是不应该。”   话音刚落,众人眼色都变了。   作为陆重山的老部下,众将最大的倚仗也就是陆重山,霎时听见陆重山病了,心中都各有算计。   陆既明恍若看不见大家的眉眼官司,脸上摆出个忧愁的样子来,继续说道:“各位都是祖父的得力干将,想必心中也颇为担心,近日祖父病况稍有好转,可以和大家一见,也免去大家的担忧。”   这正合了大家的意思,毕竟陆重山如何,还是要见了才知道。   择日不如撞日,大家心里也急,放下杯子后,众人就随着陆既明往外走。沈馥原本是跟在陆既明身侧的,不住有人攀谈,陆既明应付起来就顾不得他了,他慢慢落在了后面,和沈令仪并肩。   沈令仪神色不定,沈馥走在她旁边,小声问道:“怎么了?”   沈令仪看了看左右,匆匆说道:“我叫人回家去取东西,那卫兵回来时说,家里头一个人也没有,窗户被打破了,东西也乱七八糟的,像是有歹人闯门。”   沈馥心底一沉,猛地转头看向沈令仪,一时无话。   正是这时,陆既明领了众人到陆重山起居的小院,他左右看,见不着沈馥,竟回过头来,越过众人,招呼他:“阿馥,来——”   一时间大家都看了过来,神色各异,沈馥只觉得被各样目光穿透了,犹如被架在火上烤。他心底还在担心小阿的安危,沈令仪伸手轻轻推了推他,他才反应过来,脸上堆出笑来,排开众人走过去。   陆既明满面柔情,拉起了沈馥的手,当先走进去。   沈馥如芒在背,心里腹诽,如果陆重山是真的病了,见到孙子拉着个男媳妇,估计会气活过来。   陆重山的卧室里灯光昏暗,只依稀见到个瘦成骨头的老人躺在床上,垂在被褥外的手青筋凸起,皮肤暗沉。姨太太杨氏正垂手立在床边,一言不发。   一进门,陆既明就开始演孝子了,站在床边嘘寒问暖,陆重山没有回应,只时不时从喉咙里哼几声,让人知道他活着。众将官发现陆重山竟真的病到了这个境地,面面相觑,有想上前一步查看的,却被陆既明拦了下来。   “医生说,祖父精神不济,不能让他太过劳累,各位改日再来吧,心意我替各位叔伯父转达。”   陆重山病重,章振鹭在外,如今醇园里明显是听陆既明的,众将官如今也对他多了几分敬畏,纷纷应诺,往外退出去。只有章振鹭的母亲章王氏还扑在地上,嚎啕大哭,呜咽间颇有不少指责陆既明的话,怕是希望老爷子替她做主。章燕回垂着手立在母亲旁边,吓得不敢说话。   陆既明不耐地皱起眉头,一把将章王氏提起来,不顾她大喊大叫,甩出门外,也没人敢说话。陆既明往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头立到床边,俯身问道:“祖父有何吩咐?”   众人都出去了,仆从掩上门,只留陆既明立在床边,沈馥站在门边,见陆既明没让他出去,也就在那儿站着看。   杨氏怕陆既明就像是老鼠怕猫,缩在旁边,恨不得原地消失了去。人都走了,陆既明也就不再装孝子贤孙了,立起身来,仔仔细细地看躺在床上的陆重山,目光阴沉,满脸厌恶。他朝杨氏说道:“拿那烟枪来。”   杨氏顺从地拿出装好烟丝的大烟,递到陆既明手上,又划亮火柴点燃了。   那腥甜的味道霎时间充盈了整个房间,陆既明皱眉,露出厌恶的神色。床上原本如槁木般了无生气的陆重山突然嘶叫一声,干瘦如爪的手抬起来,有气无力地抓向陆既明手上的烟枪,徒劳地抓挠那些散发腥甜味道的白烟。   陆既明手上擎着烟枪,站在床边,盯着陆重山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半晌,陆既明像被吓到似的,浑身一颤,将手中的烟枪摔在地上,头也不回地拽着沈馥出去了。沈馥回头看了一眼,杨氏直直地扑向那烟枪,贪婪而渴望地捧起来,床上的陆重山那如枯骨般的手仍旧在空中抓挠,却什么也抓不住。   沈馥只觉得可怕得很,打了个颤。   他转瞬又想起小阿的事来,猛地朝陆既明问道:“大少,有人说我们姐弟在宜阳路的家被强盗闯了空门,也不知丢了东西没有。”   陆既明还抓着他的手,闻言转回头来,却好像没听清似的,茫然问了句:“什么?”   沈馥抬眼看去,陆既明脸色也不好,煞白着脸,额上还有汗,似是被吓着了。茫然之色不像作伪,沈馥心知,如果不是陆既明,那必定是于维鸿捣的鬼。见陆既明这副样子,沈馥心里又有了计较:崩别人的脑袋都吓不着他,这时却吓成了这样。   “这是怎么了?” 沈馥问道。   陆既明看着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撒开了沈馥的手,两人一前一后,各怀心思地回去了。   月上中天,皎洁月光撒了满地清辉。   宾客来了又去,醇园又变得大而空旷,甚至比之前还空旷了三分,风呼呼地吹过那些无人居住的庭院洋房,呜咽作响。   陆既明专门找了人开车送沈令仪回宜阳路沈宅,在醇园大门前,沈令仪上车前,见到了旁边也准备离开的于维鸿。于维鸿正用手帕擦眼镜镜片,擦好后戴上,抬眼正好与沈令仪四目相对,朝她一笑。   沈令仪扶着车门,说到:“小阿。”   于维鸿说道:“我会好好照料他的,只要你按我说的做,毕竟我们是这么多年的旧相识。”   沈令仪五指捏紧了车门,指节发白,脸上却看不出来,只是朝他一笑,仿佛分别,说道:“常联系。”   说着,两人都各自上了车,分头归家。   当天晚上,沈馥辗转反侧,不知道小阿怎么样了,也不知道于维鸿到底要怎么样。小阿小小个的,也不爱多说话,也不知道于维鸿会不会为难他。他好似烙饼似的在醇园的床上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   陆既明跌跌撞撞地来了,他手上还拿着个喝空了的酒瓶子,满脸通红。沈馥坐起来,看着在房间里绕圈的醉鬼,头疼地叹了口气。   陆既明手一扬,那酒瓶被扔出窗外,“扑通” 一声落在湖里。   沈馥 “哎” 了一声,说道:“你也不怕砸到人!”   陆既明好像没听见,踉跄两步,玉山倾倒般倒在床上,手脚并用将鞋蹬掉,挤在沈馥身侧,紧闭着眼,仿佛醉死过去。沈馥都被他惊呆了,也不知道他是真的醉死了还是睡着了,又嫌弃他一身酒气,往旁边挪了挪,心道,今晚是真的不用睡了。   不过一会儿,陆既明却皱着眉蜷着身说起梦话来,沈馥凑过去听,陆既明竟是在含含糊糊地叫 “妈”,听得沈馥哭笑不得。陆既明却猛地惊醒过来,眼神茫然,借着月光看向沈馥。他抬手去揽沈馥,说道:“睡觉吧......”   也不知道是谁搅得人不得入睡。   沈馥被他拉倒在床上,陆既明将头拱到他怀里,手还箍在腰上,深深地嗅了几下,又睡了。沈馥被他搂得死死的,挣脱不得,竟然也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作者有话说:发糖? 第三十九章 消遣   醇园里的巨变瞒不住所有的有心人,就像是往湖心里扔了一个石头,涟漪一圈一圈地往外荡漾,等涟漪消失后,湖面再次一片平静,但人人都知道,变天了。   恰逢中央政府进行国会改选,蔡铣在陆、严两派的支持下,已经稳坐总理之位数年了,这次改选,陆重山大病不出,也不知两院议员的天平会倾倒向哪边。中央政府早就已经成了各派军阀角力的舞台,议员们都是扯线娃娃,更有甚者,将议员们调侃作 “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   所以,比起议会改选,大家更加关注晋中陆家的动作。陆既明以陆重山的名义连下数封电报,急召章振鹭回平州,章振鹭却以叛党未除尽,恐有后患为由,召而不归。   明眼人都知道,这恐怕是要打仗了。   沈馥冷眼看着陆既明每日进进出出,忙得不可开交。另一头,他暗暗等着沈令仪传来于维鸿的消息,但却迟迟没有,看来于维鸿并非是章振鹭那边的人。于维鸿还未有用到他们的地方,那小阿就还安全。沈令仪那儿也没有要紧的话传来,只不过三五日就写信来报个平安,说说闲话,陆既明也没有阻拦。   不知是为了方便处理军务,抑或是方便看着陆重山,陆既明并未搬回听雨桥西的陆公馆,而是留在了醇园。沈馥也就随着他住在醇园,但沈馥却并不喜欢这里,偌大的一片庭院,正值夏意最浓时,绿绿红红,却让人觉得萧条寥落,不知到了秋日里,又是怎样一副景象。   自那日陆既明醉倒过后,他便日日忙于军务,有时闲了,也不像之前那样,到处戏耍游冶,招猫逗狗,有时候沈馥见他,只是静静呆着,坐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致,抽一根烟。   沈馥渐渐熟悉他了,也不再像开始时那样顾忌他。再可怕可恶的人,你曾见过他半夜喝醉,梦话里喊 “妈”,你也怕不起来。只是沈馥也不拿这个来说他笑话他,生怕真的踩到他的尾巴。   有时陆既明坐在窗边发呆抽烟,他也就坐在旁边,也发呆,各自想各自的心事,相安无事,若不是沈馥行动还不自由,他有时都几乎忘了自己受制于人。   那一罐子三炮台烟渐渐抽完了,沈馥长日无事,又开始自己卷烟。   他往厨房那儿要了一罐熏干的茉莉花,自己研磨,拿了张旧报纸,把研碎的熏干茉莉花铺开。推开窗户,正好有阳光晒进来,他便把那茉莉花末放在阳光下晒。陆既明回来时,便正好见到沈馥凭窗而坐,拿着耳扒在一点点地将烟丝掏出,和茉莉花末拌在一起,整个房间都弥漫着茉莉花那股淡淡的幽香。   陆既明只觉得一身军常服束缚得他难受,他顺手将硬壳大檐帽摘了扔在一边,领章胸章什么的都摘下,丁零当啷扔了一桌,长筒靴也脱了,扔到一边去,解扣挽袖,歪倒在软沙发上,深嗅花香,才觉得浑身一松。   阳光把沈馥的身影拖得细长,投在陆既明的赤脚上。   陆既明挪了挪脚,抬眼看去,发现沈馥也正在看他。沈馥手边的铁烟罐已经填了一半,那烟填进去了一点茉莉花末,抽起来有花香味,染得沈馥身上也尽是这个味道。陆既明蓦地走过去,拿起一根烟,叼在嘴里,划亮火柴点燃了。   “聊聊天。” 陆既明说道。   这是寂静的房间里响起的第一句话。   沈馥手下动作不停,回道:“聊什么?”   “随便说说,” 陆既明道,“太静了。”   房间里静,醇园里也静,除了蝉鸣声,竟好像听不到一丁点儿声音。   沈馥不知他想聊什么,只能笑道:“满平洲城里,多少人排着队想和大少聊天。”   陆既明吐出一口烟,神色恹恹:“无趣。”   他叼着烟出去了,不一会儿又回来,手里拿了瓶洋酒并两个杯子,都斟上酒,其中一个杯子推给沈馥。沈馥忙道:“我量浅,不敢多喝。”   陆既明一笑,说道:“唬谁呢,瞎说。”   见推托不得,沈馥也只好接过杯子,喝了一口。那酒冰过,火辣辣地从喉咙烧到胃里,沈馥打了个颤,觉得有点儿痛快。陆既明托着下巴看他,说道:“不如这样,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是愿意答就答,不愿意答就喝一杯。然后你也问我,我也同样。”   长日无聊,加上沈馥明白,这少爷想一出是一出,不折腾到底是不肯罢休的,于是他也就不拗下去了,点头答应了。   陆既明问道:“你上一个骗的人,是谁?”   沈馥心里一跳,手握在杯壁上,垂目看着琥珀色的酒液。他心知,按照陆既明的手段,不知道自己的底细是不可能的,但他没想到这一开始问的就是这个。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只当说出来给陆大少爷消遣消遣。   于是,沈馥就说起在豫北骗的那个想取沈令仪做姨太太的富绅。   陆既明津津有味地听着,听完了之后,却说道:“那是你姐姐骗的,怎么算是你骗的呢?你骗过哪家的小姐,还不快快说来,要不就把这杯酒闷了。”   沈馥气结,又不想喝酒,只好想了想,随口说道:“在之前,有一位银行家的千金,是长袖善舞的交际花,裙下之臣数不胜数,俱都得不到她的芳心。谁知,她居然喜欢的是落难的穷学生。别人追着捧着她,她不喜欢,我做出落难清高的情状,她倒穷追不舍......”   沈馥没讲完,陆既明却又不听了,半真半假地叫道:“别说了,我都要醋死了。往后,你就只骗我一个人得了。”   沈馥并不当真,只笑笑。   轮到他问了,他握紧手中的酒杯,看向笑眯眯不说话的陆既明,直截了当。   “你会杀我吗?”   陆既明被问得一顿,不久前才打破了寂静的房间又静了下来,这回,窗外连蝉鸣声也没了,真的是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好一会儿,陆既明才轻轻道:“不会。”   沈馥追问:“为什么?”   陆既明眯眼,狡黠一笑:“这是下一个问题,到我了。”   “好。”   “上一次在码头,” 陆既明问,“是谁帮你们逃跑?”   沈馥无言,举杯便喝。杯子不小,酒又烈,他不急不缓地喝完,面不改色,只脸颊上浮起一点淡淡的红,眼睛越发的亮起来。喝了酒,沈馥觉得血液流动得更快了,心脏砰砰跳起来,脑海中一片清明,他问:“大少,你留着我,还有什么用呢。”   陆既明轻轻地敲了敲杯壁,声音清脆,酒液泛起涟漪。他说道:“能有什么用呢,不就是舍不得你,喜欢你。”   这摆明了就是耍赖,沈馥不满地挑起眉毛。陆既明笑道:“我又没说一定得说真话。”   “又到我了,” 陆既明说道,“阿馥,你心里喜欢我吗?”   外头不仅没了蝉鸣声,连空气都仿佛凝固起来,远处隐隐响起一声闷雷,原来是快要下雨了。连天公都要看不过眼了,这一声雷也不知是应的哪一句假话。 “喜欢——”   沈馥爽快地答了,接着不等陆既明回话,又拖长声音说道:“你又没说一定得说真话。”   陆既明没想到沈馥竟拿自己说的话塞回来,他看着沈馥,说道:“那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呢?”   沈馥抿嘴一笑,道:“大少,这是下一个问题了。”   天色阴沉起来,大雨将至,风吹了起来,撩动了沈馥的额发,他看着陆既明杯中仍未动过的酒,问道:“我若背叛大少,只能杀了我或放了我,大少会选哪一个呢?”   陆既明看着沈馥,并不说话,眸色深沉,并不知在想什么。过了许久,陆既明举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要下雨了,天上乌云密布。   沈馥将杯一推,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说道:“大少军务繁忙,就别消遣我了,忙去吧......”   他话音未落,陆既明也站起来,揽过他的腰,扣着他的脸颊亲上去。陆既明嘴里还有未吞尽的酒,尽数哺给了他。沈馥吞咽不及,哼了几声,酒液从两人相贴的唇边溢出来。沈馥差点被呛着,才要推开陆既明,陆既明却不依不饶,舌头也搅过来,揽着他推着他往床上去。   “别...... 别闹了......” 沈馥面红耳赤地说道。   陆既明咬着沈馥的耳朵说道:“就要闹,就要消遣你。”   明明想着要狠狠地咬上陆既明一口,治一治他的赖皮,沈馥被翻涌而上的酒意和情欲熏得脑袋昏沉,不论别的,陆既明真算得上是床上的能手,帐里的将军。和他睡过几回,沈馥也算是食髓知味了。   雨终于下下来了,先是一滴两滴,然后是哗啦哗啦地倾盆倒下。沈馥被陆既明揽着倒在床上,急急忙忙地要起来。   “我的烟,要潮了——”   陆既明将他拉回来,重新摁在床上,声音中满是欲色:“别管了。”   沈馥拽着床柱上垂下来的帐子,哑而低沉地呻吟了一声,手拽住床帐,指节发白,赤裸而有力的大腿夹紧陆既明的腰,陆既明的军服皱得不成样子。   陆既明咬上沈馥的肩,咬完又亲,低声说道:“有时候觉得你可爱,有时候又觉得你可恨得不行,滑不溜手,恨不得一口将你吞下去。”   沈馥闭着眼,耳边只听到雨声与陆既明的粗喘声。   雨幕隔绝天地,再有天大的事,也等爽快完了之后再论。   作者有话说:这几天出去玩了,存稿消耗了好多,很慌! 第四十章 金屋藏娇   沈馥住在醇园里,闲时就游湖看书,一应起居吃食都很顺心,陆既明并不限制他的行动,甚至也不限制沈令仪上门来找他。   沈令仪隔三差五就来,小阿并没有消息,于维鸿也没有传信来。当于维鸿不主动联系时,沈令仪竟找不到他。姐弟俩没了早先的焦躁担心,没消息就是好消息,既来之则安之。   章振鹭在北边领兵不回,陆既明发电报去,以陆重山的口吻再三申斥,两边电报来电报去,全部刊登在报纸上,各自都有正义凛然的大道理。这边热闹,中央政府的选举也热闹,过家家似的闹了不少笑话,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让人目不暇接。   陆既明日日忙里忙外,甚少有闲的时候,沈馥时不时听沈令仪说点外面的热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成了金屋里藏的 “娇”,骨头都懒了。   沈馥在醇园里找了个好地方,湖边有块山石,大而平整,触手生凉,旁栽有大丛的西府海棠,还有郁郁葱葱的各种花木,将烈日遮得严严实实,远离园中石径,少有人来,偶有湖风柔柔拂来。   每到午后,沈馥惯爱在那里消暑。   有时他能见到章燕回神色匆匆地路过。她和母亲章王氏也在醇园里住,与其说是住,不如说是被陆既明拘禁在这里,这是他惯爱用的手段了,估计也是为了最后掣肘章振鹭。   章王氏日日在住处泼妇般大骂陆既明,陆既明干脆不让她出屋,只有章燕回能出来走动。沈馥有时撞见她,会给她笑笑打个招呼。陆既明不待见她们母女,仆佣们也有拜高踩低的,沈馥如果见到了,也会帮一把。   他向来不讨厌章燕回,只觉得她可怜。   他在平州见识了不少风姿绰约,各擅胜场的女郎,有如沈令仪般风流妩媚的,也有如方媛一般聪明玲珑的,都像盛放的花,只有章燕回,明明也是生于大富大贵之家,却好像墙角阴影里的小花,缺少阳光,终日都是蔫儿的。   沈馥躺在平坦的湖石上合眼小憩,阳光好似被筛碎了一样,从繁茂的枝叶间漏下来,落在他脸上。他觉得烦扰,但又懒洋洋地不想动,只皱了皱眉。   突然他感觉到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他微微睁开眼,就见到了陆既明。   陆既明正双手撑在沈馥脸颊旁的石上,垂着头看他,说道:“你倒会躲懒,让我好找。”   沈馥见他俯身低头,额发都垂下来了,眼下有些发青,显是没有睡好。沈馥轻轻吹了口气,将他的额发吹得晃晃荡荡的。   “我不像大少那样忙,长日无事,也只能躲懒了。”   陆既明见他整个人懒洋洋软绵绵的,自己也困起来,打了个哈欠。不过一会儿没说话,沈馥又眯起眼,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眼睑上的红痣在日光下看,是淡淡的一点红。陆既明看着那一点出神,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来这儿的因由。   “阿馥,要打仗了。” 陆既明说道,“章振鹭拥兵不归,长此以往,必成大患。”   这在沈馥的意料之中,他没什么好说的,只应了一声。   陆既明将手肘撑在沈馥耳侧,食指虚虚描摹着沈馥直挺的鼻梁,继续说道:“我要到前线去,你陪我一起去吧?”   话音一落,沈馥完全清醒过来了。   他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看向陆既明,笑道:“晋中自有强兵良将,大少何必以身犯险。”   “我是必要去的,” 陆既明说道,“若你不陪我,也就太无趣了。”   沈馥心里知道,陆既明既要他去,那就定然没有他置喙的余地,他如果说不去也是徒劳,又何必多生波折,只见招拆招就是了。   想到这里,沈馥只能叹了口气,说道:“好。”   话已说完,谁知道陆既明并不走,反而将沈馥往旁边推了推,翻身也攀上了湖山石,挤在沈馥旁边躺着。石头虽大,一个人躺着尚有宽裕,两个人就嫌挤了,沈馥差点被他挤下去,不满地哼了两声。   两人只能紧紧挨着,陆既明也学着沈馥的样子,手垫在脑后,眯着眼,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沈馥被他挨着,渐渐热起来,身上粘粘的,又惦记着他刚才说的事,心头烦躁,猛地坐起来,却发现陆既明竟然睡着了。   甚至睡得颇为安稳,沈馥简直无言以对。   四周无人,沈馥看着陆既明平稳起伏的胸膛,不禁自嘲地想道,此时天时地利人和,要是手边有把趁手的武器,把陆既明捅了丢进湖里,神不知鬼不觉。   正想到这里,陆既明突然睁开眼。   沈馥略有些心虚地垂下眼,沉默不语。陆既明看着他,说道:“真奇怪,真奇怪,在你旁边总是好睡。”   沈馥说道:“大少心宽,就不怕我起了歹心?”   陆既明伸了个懒腰,拖着声音说道:“要害我的人太多了,你还排不上号。”   沈馥懒得回话,从湖石上翻身下去,分花拂柳,渐行远去。陆既明看着他高瘦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葱葱郁郁中,不禁出神。   他也不是瞎说,凑到沈馥身边时,的确好睡。他身边每个人都各怀心思,相较起来,竟是沈馥最通透最好明白。沈馥聪明,有时胆大包天,敢顶着枪口往上撞,有时又胆小,困在黑暗的小房间里就能吓得他给自己放血。   骗人时笑得如沐春风,气急败坏时心里骂了千百句,脸上还得笑的样子最好玩。   近日料理章振鹭的事情,料理得他头疼,好几日没睡个整觉,方才有了困意,沈馥一走,困意也随之走了,连蝉鸣声也让人烦躁。陆既明长叹一声,翻身起来,追着沈馥去了。   得知沈馥要随陆既明到前线去,沈令仪久久沉默。   沈馥说:“别担心,陆既明有大图谋,定不会陷自己于险境,跟着他我不会有事的。”   这不过是安慰之语,姐弟俩心里都明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陆既明自己惜命,却不一定会惜沈馥的命。在外人看来,俩人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厮守的孽缘冤家,事实上如何,他们自己都清楚。   沈令仪长叹一声,说道:“说不定,当初我们好好地干点正经营生,虽苦些,也不至于如今这样担惊受怕,离散四方。” 说来简单,若是盛世无饥馁,自然不需要铤而走险,但生在乱世,人如飘萍,也没有那么多选择。   姐弟俩一时无话,两相作别。   出发那日,陆既明弄得好大的阵仗,全平州城都被惊动了。   军车列成一队,自城门而出,军旗均插在各车车头,迎风猎猎而动。绝大部分军兵都已驻扎火车站附近,准备出发,城中出去的这一部分,纯粹就是耍个威风,大张旗鼓。   沈馥与陆既明坐同一辆车,章王氏与章燕回在后面一辆车上,跟着他们。   大约是为着开拔前还有动员的演说,陆既明着全套军礼服,袖章肩章等俱是簇新的,泛着冷光。礼帽搁在一边,帽上白缨随着车身摇晃簌簌摇动。他膝上横着的是入鞘的军刀,护手处饰以九狮,看上去并不是新刀,颇有些年头,但不减威仪。   陆既明冷眼瞧着外头夹道围观的人,不言不语时凛然不可犯,很像那么回事儿。   沈馥看惯了他浪荡不羁的样子,这时候看着新鲜,不住地打量他。陆既明回头看他一眼,笑了,霎时如冰山消融,还是往常模样。   “看什么呢?” 他说,“这衣裳金光闪闪的,束缚得人难受。”   沈馥往窗外看去,马上就要出城门了,围观的人倒是兴致高昂。陆重山在晋中经营多年,倒有些人望,如今换了陆既明当家,人们也还是热情满满,夹道欢送。   出城门后不远就是平州火车站,早已有列列火车停着等待,火车头上也插上了军旗,看着好不威风。枪械炮弹已经运装上车,军兵们黑压压地列阵在外,最前头筑有高台,陆既明居然还请来了记者,摄影师架好照相机,镁光灯闪时,发出爆响,白烟阵阵。   下车前,陆既明戴好礼帽,帽带在颌下勒紧,帽檐压在凸起的眉骨之上。   他说:“你先上车,看好她们。”   他身姿挺拔,军刀佩在腰间,阔步走去,镁光灯频频闪动。   沈馥想道,陆既明出现在报纸上应当是很好看的。   车载着他直接往火车站去,他和章燕回母女先行上车。章燕回见了他,匆匆朝他一笑,又怕母亲见到,形容怯怯,脚步匆匆。章王氏看上去憔悴了些许,见到沈馥,眉头一跳,似是想骂,顾忌着配枪列队的卫兵,又悻悻然闭上了嘴。   虽然是往前线去,长官的车厢仍旧是妥帖舒适。   章王氏恨恨地瞪了沈馥一眼,往自己的车厢去了,章燕回匆匆跟在母亲后头也去了。沈馥也懒得和她们说什么,坐在窗边。他所坐的应该是用餐处,桌上甚至铺上了蕾丝桌布,窗边还有小花瓶,里头放了一支新鲜欲滴的百合花。   他才坐下,就有卫兵送上一杯热腾腾的红茶,还有牛奶和砂糖。   沈馥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那杯茶,窗外传来一阵响如雷鸣的欢呼声,还隐约有呼喊口号之声。隔得远,沈馥不晓得陆既明在阵前说了什么,但此时看来,应该是说得极好的。   真奇怪,沈馥想道。   费尽心机,将陆重山扯下来,手握大权,一呼百应。陆既明却只当是寻常,眼里没有一点对权势的狂热渴望,丝毫不沉溺其中,反而气质越发冷下来。   军兵们有序列队,次第上车,火车 “呜呜” 鸣响,蒸汽如云,站台上人声鼎沸。   要出发了。   作者有话说:存稿剩下几章而已,从明天起就是码字女工,我们的目标是,绝不断更! 第四十一章 软刀子   陆既明这一路,不像打仗,倒像是耀武扬威,站站皆停,停即招兵,军旗猎猎,声威赫赫,生怕章振鹭不知道他来势汹汹。   出发那日,陆既明煞有介事地军前动员,自上车后,他便松散下来。除开每日里一两个小时处理事务,其余时间要么喝茶看报,要么和沈馥唠唠闲嗑,竟比之前在醇园时还要悠闲自在。火车上餐食如常,床褥松软,沈馥有时都恍惚了,这到底是出门游玩还是出门打仗。   嫌弃束缚得难受,陆既明也不着戎装了,每日里只穿衬衣,顶扣也散着,靠着窗歪斜倚坐。随着火车前进,窗外景色飞速往后抛,风吹得陆既明手上的报纸簌簌作响。   沈馥正坐在另外一边的窗旁吸烟,眼尖瞅见了报纸上的内容。   陆既明看的竟是几年前的旧报纸,沈馥站起身来,手上夹着烟,拿起陆既明手边搁着的另一份报纸,随意翻看,居然也是旧报纸。都是同一个年份,当其时正是上一届选举,办得如火如荼,版面上都是选举新闻。   沈馥手上拿着的这份,头版正好是陆重山与严一海握手的照片。当时陆重山看着还不老,高瘦挺拔,好似松柏遒劲。这是沈馥第一次见严一海的照片,作为与陆重山齐名的大军阀、陆既明的外公,严一海显得和气多了,笑容可掬,眉眼间和陆既明有几分相似,看来陆既明长相肖母。   报纸写得很不客气,直指政府选举只是严、陆二人 “媾和” 的游戏,议员受贿,政见不同者或受威胁、或遭迫害。沈馥抖了抖报纸,又翻了一页,角落有小文章,配图是一只香喷喷的烤乳猪,讽刺议员受贿获利,被称“猪仔议员”。   沈馥合上报纸,看向看报看得津津有味的陆既明。   如今又是选举,陆既明看起旧的选举新闻来,沈馥不信他是临时起意。只是不知,这一次他亲自上阵对峙章振鹭,与选举之间,有何关联。而自己这一枚棋,这一回,陆既明又打算下在何处。   又是这种讨厌的感觉,任人摆布,茫然无知。   沈馥略带烦躁地碾了烟,正好陆既明也合上了报纸,两人目光对上,沈馥问道:“我连枪都不晓得怎么开,大少带我上前线干什么?”   陆既明只是笑:“想学吗?我教你。”   沈馥不由得想起上一回陆既明教他开枪时的情景,在落雁滩。有些细节如今已经记不清了,但沈馥仍旧记得噩梦缠身时的恐慌。要克服恐惧,最好的方法就是直面恐惧。开枪杀人可怕,但总比不上手无寸铁却被人用枪指着时可怕。   他说:“好啊。”   陆既明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来,往外叫来卫兵,要来一把手枪。他把弹夹卸下,空枪放到沈馥手上。枪身坚硬冰冷,沈馥手缩了缩,但还是握紧了枪。像上次一样,陆既明自后将沈馥拢在怀里,握着他的手去扣扳机,带着他瞄准窗外飞逝的景物。   手指搭上扳机,沈馥又想起了那日开枪。   他不由得有些心慌气短,额头上也沁出汗珠。想着要转移注意力,他冷不丁地问道:“大少,你第一次开枪杀人是什么时候?”   陆既明估计没料到他会问这个,有些意外,沈馥能感到他在自己耳边的呼吸顿了顿。就在沈馥以为他不愿说时,他却道:“很久之前了。我都不认得那个人,只知道他要杀我,他扼住我的脖子,我摸到了枪,胡乱地开,一枪就崩中了他的脑袋。”   能扼住脖子的距离必定很近,在这样近处开枪,脑袋会在眼前崩开,就像熟透了被劈开的瓜,汁水四溅。光是这么想一想,沈馥都要后背一凉。   窗外景物后撤得飞快,压根没法瞄准。陆既明煞有介事地包住沈馥的手,带着他上膛,胸膛顶着他的后背,下巴贴着他的耳朵,说话犹如耳语。   “你只需要知道,不开枪就是死。” 陆既明轻轻说道,“活着时纵然会噩梦缠身,但好歹活着......”   这一回,不等他说完,不等他主导,沈馥自己用力扣住扳机。   “咔哒” 一声轻响,没有射出子弹,没有人死亡,只是轻轻一扣,沈馥却觉得如同扳动千钧之力,后背汗湿。   陆既明笑了,侧头亲了亲沈馥的鬓角,开怀地道:“你学会了。”   陆既明松开握枪的手,沈馥却没松手,自己再一次上膛,动作略显生疏,却毫不迟疑。他转身,将枪口顶在陆既明的肚子上。陆既明一挑眉,抬起一双手作投降状,向下看了看枪管,又往上看了看沈馥。   沈馥双手稳稳地握着枪,枪口一点一点地往上,最后顶在了陆既明的胸膛上。   枪没有子弹,陆既明本该一点儿都不害怕,但他看着沈馥眉眼间泄漏的杀气,心却颤栗起来,在黑洞洞的枪口下,隔着衣裳皮肉,止不住地强烈搏动起来。   “开枪。” 陆既明沉声说道。   沈馥抬头看向陆既明瞳仁漆黑的眼睛,手再次扣动扳机。又是 “咔哒” 一声轻响,陆既明惊呼一声,捂住胸口,作出一副疼痛难忍的模样,踉跄两步,往后瘫倒在床上,装模作样地喊道:“阿馥,我的心,好痛......”   陆既明拿捏作态,倒一下子将刚才紧绷的氛围打破了。   沈馥像被火烫了一般,连忙将那手枪放在桌上,呼吸还未平复,后背一阵凉,都是汗。方才,陆既明眸色深沉,似有魔力,引诱人沉溺其中。   陆既明撑着脑袋看他,说道:“你想出师,还得再学一样。”   沈馥看向他,问道:“哪一样?”   陆既明说:“凑近些,我说给你听。”   沈馥心里知道他又要作怪,不想理,转身要走。谁知道,陆既明坐起来,拽着他的手臂,将他拉回来,直接拽倒在床上。   他说:“要知道,软刀子杀人,比用枪还痛些。”   一阵天旋地转,沈馥躺倒在床上,陆既明撑着床,覆在他身上。沈馥正待要问,何谓软刀子,陆既明便身体力行地告诉他。两人又在床上厮混了一个下午,好在火车行进间,声响很大,掩盖住了两人床上的动静,免得外头人尴尬。   待到天色擦黑,火车渐停。   卫兵敲门时,陆既明正赤着身子,伏在床上,背脊如山起伏。他懒洋洋地应了一声,沈馥翻身下床,白皙的皮肤上尽是点点红痕,好像红梅映雪。   沈馥扯来衣衫松松披上,将窗帘拉开一角,看向外头。   晋中还留着夏日的尾巴,北地入夜后已有凉意。星月初上,本是旷野无人处,却因大军抵达而热闹起来。车声人声,不绝于耳。   大军驻扎城外,城中自有富绅空出宅邸招待长官。   陆既明带着部分人,驱车入城。   南北边界的城市,自然比不得平州,宅院洋楼再怎么豪奢,也比不上醇园,好在也没人在意这个。陆既明安排章王氏母女住下,派人牢牢看守,自己与沈馥住入主楼。   陆既明匆匆前去书房,商讨战况,沈馥自个儿呆在卧室。近日来在火车上,不是坐就是卧,骨头都懒了,他并不想睡。   战场就在二十里开外,已有先遣部队与章振鹭开战,两厢对峙已有十余日,各有输赢。但如今陆既明又带大军来到,章振鹭落败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也不知陆既明为什么要亲自来。   没过两日,前线传来消息,章振鹭已是强弩之末了,大败而去,领了一队人马,躲藏在山上。山上易守难攻,一时竟找他不见。   陆既明等的就是这个消息,当下便起来,要去见章王氏母女。   沈馥好奇,想知道,但又恐陆既明不想让他知道,沉默着不说话,站在窗边看书,假装听不见。陆既明看他一眼,说道:“阿馥,你也来。”   陆既明大大方方地叫他,他倒忐忑起来了,面上只作寻常,陪着陆既明出去。   陆既明没有亏待章王氏母女,也让她们住在小洋楼里。只是母女俩作为阶下之囚,总归没有什么好脸色,章王氏也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面色灰败,见了陆既明来了,也无话可说。   “东西藏哪儿了?” 陆既明才坐下,开门见山便道。   沈馥站在门边,意欲置身事外,只竖起耳朵仔细听。   章王氏说道:“什么东西?”   “别装了,舅妈。” 陆既明笑道,“那么要紧的东西,章振鹭要么自己带在身上,要么交给你藏着。我劝你趁早说出来,那你母子三人也还能舒舒服服地活着。”   章王氏一张脸煞白,但还是坚决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你说什么,要杀要剐,你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   陆既明没耐心与她绕圈,也不再说了,站起身来,示意卫兵来,将章王氏架到隔壁房间去,只留下章燕回一个人。章燕回更怕得厉害,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陆既明看了沈馥一眼,也出去了。   沈馥这下明白了,这是看他和章燕回亲厚些,让他来问。   “他们说的是什么东西,你晓得吗?” 沈馥放软了声音问道。   章燕回哀哀地看他一眼,什么也不说,只使劲摇头。沈馥不忍逼迫她,也就不问了。留她一个人在里头,开门出去,正好见到陆既明抱着手倚在门边。   陆既明好像也未曾期待过他能问出来,什么也没说。   陆既明大声吩咐道:“找人去和章振鹭说,限他三日内将东西交出来,不然我将他妈和妹妹绑到城头上。”   章王氏听见了,在里头破口大骂:“陆既明你个混账种子,天杀的,狗急都要跳墙,你别欺人太甚!”   陆既明轻快地说道:“就怕他不跳呢。”   作者有话说:不断更是指!更三休一!风雨不改!日更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日更的。 你们别担心,马上就轮到姓陆的惨了。 第四十二章 不会让你死的   连着几日,章振鹭都躲在山上。陆既明也不急,只让人把下山的路给堵了,团团围起来,就不信章振鹭能带着人在山上吃风喝露。沈馥估计,再没过几天,章振鹭就撑不住了。   反观陆既明,倒是悠闲得很,日日在这个小城里到处闲逛,城里居民一应起居全都正常,一点儿都没受不远处的战役影响。   果不其然,不出三天,章振鹭派人来信,说要与陆既明当面一会。陆既明爽快答应了,想来章振鹭手上拿着的东西是确实要紧。   车已经在门外等着了,陆既明穿戴好衣裳,点齐人马上就要走了。   沈馥恍如局外人,赤着脚盘腿坐在窗边的沙发上,打了个哈欠,听着外头的喧闹声。他掀开窗帘往外看了一眼,章王氏与章燕回也被人带了出来,领上了车。驻扎在这里的军兵倾巢而出,待会儿等人都走后,这里的防守就不再严密了。   他心头一跳,看向陆既明。陆既明正站在镜前正帽子,适时回头,对上了目光。   卫兵在外敲门,唤道:“少帅,车已备好,随时可以走了。”   眼看着章振鹭要不行了,懂眼色的都知道,“少帅” 这个位置要换人了,这阵子就已经叫上了。   陆既明只说了句 “知道”,走到沈馥跟前,反手从腰间抽了把手枪,放到沈馥手里,又拉开抽屉,拿出一把匕首,也放进沈馥手里。沈馥眼尖,看出了这把匕首,就是上回陆既明交给他的那把。   手枪沉甸甸的,沈馥低头看了看,弹匣满满当当的。   沈馥的手拂过枪管,长而缓地吐出一口气。他紧盯着陆既明的眼睛,说道:“大少,你要从章振鹭那里拿什么东西,让我死也当个明白鬼。”   陆既明脸上没有笑意,瞳仁黑沉沉的,像深不见底的一片湖。   “不会让你死的。”   说完这一句,陆既明起身就要走。沈馥皱着眉,拽着他的手,不让他走。   沈馥清楚知道,他现在是陆既明手中的一枚棋,但他不甘心只当一枚被摆布的棋,混沌度日,他要知道得更多。就像他自己说的,要死也要当个明白鬼。   “是老爷子病倒之前,贿赂议员,控制选票的书信与账目。” 陆既明说道。   的确要紧。   现在陆重山 “病倒” 了,偌大一个摊子,陆既明肯定一时不能全盘接手。南北拉锯已有数年,如今正值选举,要是书信账目曝光了,北边的严一海就是最大的赢家。一旦严一海在这一届选举中彻底占了上风,南北对峙之势就要彻底改变了。   沈馥明白,松开了手。   “不会让你死的。” 陆既明说道,“等此间事了,回平州,你和你姐姐就可以走了。”   沈馥心脏重重地跳了一下,他看着陆既明,仿佛在掂量这句话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最后他轻轻一笑,也没说信,也没说不信。   陆既明不再多言,转身走了。他一路匆匆下楼,卫兵在旁跟着,其余人已经整装待发,就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可以出发了。上车前,他回头望了一眼楼上,窗帘被掀开了一个角,随风拂动,却见不到人。   他弯腰上车,卫兵将车门关上。   “走。”   残阳如血。   沈馥坐在窗边目送着陆既明一行远去。这幢临时的宅院里一时空了大半,只剩下寥寥几个看守,这几看守与其说是防着外面来的人,还不如说是防着他跑路。   不论陆既明说的是真是假,得有命活着才能知道。   沈馥一跃而起,换了套宽松的家常衣服,既不显得有备而来,也能有地方藏藏武器。他看向陆既明给他的那把手枪,按照陆既明教他的样子,双手握枪,眯着眼,瞄准虚空中的一点。   这一回,少了恐慌不安。枪握在手里,踏实多了。   天边有阴云翻腾,天色黑得极早。这南北交界的小城里,一幢西式洋楼,本是当地富绅所建,被献给长官暂住。小城地处边界,本就常有战役,加上适逢乱世,凡是有点家底的都惜命。这洋楼里本来住的富绅就在地窖处修有密道,直通城外,以防不时之需。   趁着天黑,有数人自地窖中蹑手蹑脚地出来。   如今城中军兵虽长官出城,去了大半,洋楼里只剩下寥寥数人,只有卧室里亮了一盏小灯。领头的那位,手中拿着枪,指了指那亮灯之处,数人皆了然点头,一路上避开守卫,往那亮灯处去。   卧室门无声旋开,昏黄小灯照映出床上隆起的人影。   其中一人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掀开被褥,用枪顶住睡梦中的人的脑袋,低声呵斥道:“起来!”   沈馥睡眼惺忪坐起来,正和黑洞洞的枪口对上,大惊失色,问道:“你们是什么人!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就敢放肆!”   握枪的人利索地上膛,威胁道:“住嘴!”   沈馥被枪指着,下床穿上鞋子。握枪的人上下打量他,朝同伴戏谑道:“果然好颜色,也不怪那陆大少神魂颠倒,连上前线也要带在身边......”   他语气轻浮,语中有未竟之意,听得沈馥皱眉。他不仅动嘴,还想动手,枪往沈馥的腰间戳,那儿也是沈馥藏枪的地方。沈馥眉头一跳,作恼羞成怒状,反手就掴了他一巴掌。清脆的 “啪” 一声,留下了个红红的巴掌印。   被掴的那个先是一愣,然后是恼羞成怒,抬手就要用枪托砸沈馥的脑袋。   几人中领头的那个喝止住他:“住手!别多生事端。”   他在几人中颇有威严,一时间就控制住了场面。沈馥看向他,总觉得有些许面熟,应该是常跟在章振鹭身边的,可能之前在醇园见过。   他走上前来,要搜沈馥的身。   沈馥有些紧张,他将枪别在后腰,很明显,一摸即知。枪是很难藏住的,是个障眼法,真正藏的是匕首。只希望搜出枪后能让敌人放松警惕,漏过他绑在小腿处的匕首。   沈馥屏住呼吸,感觉到那人的手在搜过他腰间时动作一顿,却没有停留,对那明显的藏枪之处视而不见,匆匆搜过一轮,便对同行的人点点头。除开刚才被沈馥掴了一巴掌的人脸上还有忿忿之色外,其余人都不疑有他。   沈馥不露声色地看他一眼,那人却不和他对上目光,只是抓住他的手臂,拽着他往外走。   几人一路走着,沈馥的嘴巴上被勒上了布条,喊不出声,只能随着他们下楼到地窖。地窖的角落处有个隐秘的入口,顺着梯子下去,是条半人高的地道,潮湿阴暗,坑坑洼洼,应该是久无人走。   约走了近半小时后,地道渐渐高起来,可以让人直起身子走。   那几个人催着沈馥越走越快,没一会儿,地道就到头了,出口在一处小屋,也是一副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样子,屋外是城外旷野,有车在等候,上车后,一路疾驰,总算到了有人烟处。   沈馥被枪顶着下了车,远远便见到了黑夜中起伏的群山,与山脚下灯火通明的军营。   几人挟持着沈馥,不往军营去,反而往山那头走。山脚下有一处临时驻扎,也是拉来电线,亮着电灯,停着数辆军车。沈馥眼尖,眯眼看去,一下子就见到了众兵簇拥着的陆既明与章振鹭。   陆既明的声音隐约传来,语中带着不耐烦。   “表哥,你和我耍什么花枪,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再磨蹭下去,天都要亮了......”   沈馥被推了一下,踉跄着被拽过去。外围的卫兵 “咔哒” 上膛,纷纷指向他们。在正中心的陆、章二人听见动静,看过来,陆既明猛地一下站起来,转头怒视章振鹭,一字一顿道:“章、振、鹭——”   两人方才谈判时,陆既明还是镇定自若,章振鹭在山上躲了一些天,胡子拉碴,两相对比下来,更是显得形容落魄。如今沈馥一来,陆既明焦急愤怒之色溢于言表,攻守之势一下逆转。   卫兵让开道来,让沈馥几人往前,走入灯光下。   章振鹭坐定不动,看向陆既明,说道:“胁持这一招,也不只有你会。”   陆既明脸上阴云密布,看了看沈馥,由转向章振鹭,说道:“你待如何?那些书信与账册,你拿着又有什么用?要卖给谁?严一海?”   “不劳你费心,” 章振鹭冷笑道,“要换回你的心肝宝贝吗?我们来交换人质吧。”   陆既明毫不犹豫,说道:“怎么换?”   “不能在这里换,” 章振鹭说道,“你亲自将人带上山,不许有超过五个人。”   陆既明冷笑一声,道:“章振鹭,你难不成真的以为我是个傻子?”   “你不傻,是我之前小看你了。换不换全在你,你自己想吧。”   话音一落,章振鹭直接站起身来,摆了摆手,他的手下都跟着他一齐推出去。胁持着沈馥的几个人也随着他走,举枪的人手极稳,一刻也不放松,枪口一直对准着沈馥的太阳穴,只要稍有异动,沈馥就会脑袋开花。   在地道中走了极长的路,沈馥已经有些累了,被布条勒住的嘴角也火辣辣地疼,被拽住的手臂更是已经痛麻了。胁持的人动作粗暴,一点儿都没留情。   沈馥被拽着,跟随着章振鹭走。   他回头看了一眼,陆既明站在原地,正紧紧盯着他,目光深沉,神色难辨。   作者有话说:大家记得点收藏啊!如果能顺便点一点关注作者就更好了! 第四十三章 对峙   夜色已深,整座山都被黑夜笼罩,轮廓模糊,像个低伏的巨人,正等待黎明。   山路崎岖,在黑夜中本就难走,沈馥被挟持着,更是踉跄,深一脚浅一脚的,只觉得这条弯弯绕绕的路永远没有尽头。七弯八绕走到半山腰时,可见隐秘处有些炊具,这里必定就是这些天来章振鹭蛰伏的地方。   还没等他多看,有人拿来布条将他眼睛蒙住。   沈馥眼前一片黑,只能依靠着挟持他的人领着他走。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看不见走得慢,沈馥感觉这一行人走的速度变得慢了起来。   这地方可能有埋伏的陷阱,沈馥暗暗想道。   再有一会儿,沈馥随着他们停了下来,眼睛上挡的布条被拿下来,还是在山里,背面有斜斜向下的山崖,树木葱郁,在黑暗中恰似鬼影幢幢,方向难辨。往下看,能见到不远处有几点灯光闪烁,顺着山路蜿蜒而上,应该就是紧随其后上来的陆既明。   几人都没说话,章振鹭就站在黑暗中,时不时往下看看。   沈馥也静静地站着,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但其实他心底知道,章振鹭压根不会注意他。就像是陆重山,像是之前的陆既明,又像是那些觉得自己手握重权、翻云覆雨的男人一样,他们大多不把他们认为无足轻重的人放在眼里。沈馥在他看来,就像是一个摆设、一个工具,就像是吃饭要用到筷子,但你从来不会去关心筷子。   往往越是这样,沈馥就越觉得,让他们吃瘪非常痛快。   没过一会儿,陆既明他们来了。   他遵守约定,真的只带了五个人,章王氏和章燕回也带上来了,摸黑走了一段山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儿狼狈。陆既明脸色阴沉,上来后看了一眼沈馥,见他无事,才转向章振鹭。   他说道:“你手上只有一个人,我手上有两个,你打算怎么换?”   陆既明话音刚落,沈馥见章燕回脸都白了,她本就瘦弱胆小,如今形容狼狈就更显虚弱了,甚至能见到她微微发起抖来。   “你的宝贝难道还不值两个人吗?”   章振鹭说着就伸手去抓沈馥的头发,沈馥被他扯得抬起脸来,疼得皱起眉头。陆既明沉着脸,眼睛眯了眯,说:“松开他。”   “看来你是真的宝贝他。” 章振鹭没松手,接着说道,“一直以来我都小看你了,才让你钻了空子。没想到你骨子里还是个痴情种,和你那个爹一模一样。”   沈馥双手被绑在身前,动作不便,章振鹭手上的劲大,扯得他头皮一阵疼,额头青筋一个劲儿跳,他往后踉跄两步,满心不耐,用手肘狠狠地给了章振鹭一下。   章振鹭全身心都专注于与陆既明对峙,没料到沈馥被枪指着脑袋还敢造次。他被沈馥的手肘击中肋下,疼得闷哼一声,松开了沈馥的头发。他大感丢脸,恼羞成怒地拔枪,狠狠地顶上了沈馥的额头。   几乎是同时,陆既明也反手拔了枪,稳稳地对准了章振鹭的脑袋。   一时间剑拔弩张的,无人敢说话。   “放下枪!” 章振鹭命令道,“不然我先弄死他!”   被枪口顶住额头,沈馥不敢动了。陆既明的目光在他们两人身上来回流连,最后还是缓缓地将枪放下。他朝章振鹭说道:“一换一,表哥,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你杀得了我们几个,杀不了山下的千军万马。”   被陆既明所挟持的章王氏与章燕回都脸色煞白,神色惊惶。章王氏生怕儿子不救自己,慌张地说道:“儿啊,救我!妈帮你把东西藏好了,其他人都不知道在哪......”   陆既明看向她,章振鹭大声喝止:“住嘴!”   章振鹭的枪口依旧顶着沈馥的额头,他阴沉地说道:“你和你们的人,枪都抛出来,扔在中间,然后将我妈换过来。”   闻言,章燕回整个人发软,摔倒在地上,她看向自己的母亲,小声哀求道:“妈,别把我扔下......”   但没人有空闲在意她,陆既明依言把自己以及三五个手下的枪扔到中间空地上,章振鹭的人把那几把枪都捡了起来。章王氏被陆既明推出去,她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但还是踉跄着朝儿子走过去。   章振鹭使了使眼色,有两个人带着她从另一边下山去,现在只剩下他与一个手下,就是挟持沈馥来的时候领头的那一位。他收了枪,将沈馥朝陆既明那头猛地一推。陆既明稳稳地将他接住,沈馥撞进他怀里,好险才站稳。   沈馥飞快地小声说道:“山上有陷阱埋伏。”   也不知陆既明听到了没有,他将沈馥的手解开,径自朝章振鹭说道:“表哥,山下都是我的人。你退无可退了,认输吧。东西都藏哪儿了?既然是舅妈藏的,那定然还在平洲,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   章振鹭的枪口仍旧对准他们,但陆既明一点儿都不慌,胸有成竹。   “别高兴得太早,你找不到的。” 章振鹭说道,“你以为我今天会让你活着下山吗?”   “表哥,你想杀我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十岁那年你就在我身上留了枪洞,我不也还好好的?”   他们俩还在说,沈馥不动声色地左右看,但山林里一片黑暗,地上尽是枯枝败叶,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之处,也不知道章振鹭还有什么后招,不过见陆既明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沈馥心里也稍稍安定了一些。   章振鹭说道:“没想到你真的能把老爷子搞倒,估计他也在后悔,引狼入室,你是只养不熟的狼崽子。”   陆既明对他的这些连篇废话一点儿都不感兴趣,他甚至夸张地打了个哈欠,说道:“别废话了,拖了这么久的时间,你在等谁?你准备把那些书信账册卖给谁,严一海吗?”   也不知是不是说中了,章振鹭脸色都变了。   “你别得意,” 他冷冷地说道,“我在这附近都埋了雷,只要往那儿开一枪,保你尸骨无存。我是穷途末路了,你倒是春风得意,舍得死吗?”   沈馥倒吸一口气,看向陆既明,他的侧脸在昏暗的光线下更显轮廓分明,剑眉浓黑犀利,不动如山。   章振鹭的枪口在黑暗中随处瞄准,仿佛下一秒就会开枪,将这片山头上的人炸得尸骨无存。他说:“让你的人沿山路原路下去,别往旁边乱踩,炸了雷就不好了。”   陆既明摆了摆手,他带来的几个人令行禁止,一言不发就原路下去了。他推了推沈馥,低声说道:“你和他们一起下去。”   沈馥有些意外,但他还没来得及走,章振鹭就不怀好意地说道:“他留下。”   陆既明一把抓住沈馥的手臂,冷冷道:“他留下干什么?”   “按我说的做,不然让你们做一对亡命鸳鸯。”   “你以为你真的能等到援兵吗?严一海这条老狐狸不见兔子不撒鹰,你等不到的......”   “住嘴!” 章振鹭不复一开始的镇静,越发激动起来,目眦欲裂,“你!想活命就听我的!你想和他一起死吗?”   再激怒他明显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沈馥生怕他真的疯起来,和陆既明同归于尽,自己当了炮灰。但陆既明却没打算放开他,还抓着他的手臂,朝章振鹭说道:“到底想怎么样,痛快点说,别婆婆妈妈的。”   章振鹭说道:“你自出娘胎都没见过你妈吧,我倒是见过,她也算是个好人了,只是被你那个痴情种爹害惨了,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我也不晓得你是真痴情还是假痴情,我如果让你的心上人捅你一刀,你又会怎么样?”   陆既明的表情越发的冷了,这会儿他是真真切切地生气了,父母是他心中的隐痛。   章振鹭从腰间拔出一把出鞘的匕首,一手仍旧握着枪,另一手将刀抛到沈馥脚边,他面目扭曲,朝沈馥说道:“捡起来。他将你当作玩物内宠,你不恨吗?捅他一刀,不然我就炸地雷了。”   沈馥看着沉默不语的陆既明,弯腰将那柄刀捡起来。   两人面对面地站着,沈馥手上拿着那柄刀。陆既明的目光落到他脸上,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似的,他轻轻问道:“怎么样?阿馥,你恨我吗?”   沈馥一时间有些犹豫不决,说恨,绝对。但看着陆既明黑沉沉的眼,他又有些难以下手。   “砰!”   章振鹭朝他们两人的脚边开了一枪,砂石溅起,刮得沈馥的脚踝刺痛。   “快点!” 章振鹭催促道。   “按他说的做,随便在哪儿捅一刀,” 陆既明压着声音,只有他们二人能听清,“我还没问出东西具体藏哪儿......”   沈馥握着刀柄,缓缓抬手,泛着冷光的刀锋轻轻地刺在陆既明的胸膛上。   这个位置捅下去,会死的。   沈馥作势要捅,那刀尖陷入了衣服的布料中,仿佛能透过刀尖,感受到陆既明的心跳。然而陆既明却一点也不怕,他只是轻轻笑了笑。   “你惯会装腔作势的,” 陆既明说道,“捅轻点。”   沈馥看了他一眼,手一用力,轻轻的 “噗” 一声,刀尖没入到血肉里。   作者有话说:亡命鸳鸯(X)亡命鸳鸳 第四十四章 亡命鸳鸯   沈馥惊慌失措地撒开手,退后几步,瞪大眼睛,好像自己都难以置信。血迅速浸湿衣料,陆既明只来得及哼了一声,便软倒在地上,脸朝下趴着。   章振鹭见了,心里觉得极爽快,笑了几声,上前去,用脚尖踢了踢陆既明的手。见他只能勉强瑟缩几下,章振鹭就越发高兴起来,连擎着枪的手都微微松了,枪口朝下。   “放在手心里的宝贝捅了你一刀,感觉怎么样。” 章振鹭阴沉地说道,“陆既明,我在枪林弹雨里挣命的时候,你还在醴陵乡下玩泥巴,回来了就以为自己是真少爷了?”   此时此刻,这片山头就剩下五个人。   陆既明被捅了刀子,躺着,没人理会的章燕回缩在角落,一声也不敢吭,沈馥惊慌失措退到旁边,靠着树站着,目光不住地流连在章振鹭及他的手下身上。沈馥这会儿突然想起来了,当时章振鹭在豫北被偷袭,好像就是多得身边一位副官相救,后来,那副官常跟在章振鹭身边,很受重用,应该就是这一位。这时候还留他在身边,章振鹭应该极信任他。   仿佛一个树桩子,这位副官从头到尾都沉默,只是举着枪,忠心耿耿地替章振鹭护卫。   在场再无一人有反抗之力,章振鹭转身自山崖往外远眺,神色焦急。   “少帅。” 沈馥低声唤道。   章振鹭回头看他,神情警惕。沈馥连忙放软了声音,仿佛怕极了,说话都是抖的,他哀求道:“等会儿援兵到了,您能带着我一起下山吗?我怕......”   沈馥不安地看了看瘫倒在地的陆既明,章振鹭了然,哼了一声,冷笑道:“你倒是个见风使舵的。”   看来的确有援兵,或者说,章振鹭认为有援兵,只是援兵迟迟不来,陆既明猜得不错。   沈馥继续道:“大少私下里很是乖戾暴躁,动辄打骂,我...... 我是敢怒不敢言。床笫间也是随心所欲,力有不逮时爱服些药,很折腾人......”   章振鹭没说话,但显然很爱听沈馥反水说陆既明的坏话,说得越是不堪,他心里越痛快,神色不似方才紧绷,甚至有几分得意起来。沈馥于是也就顺着毛多说了几句,明里暗里捧起章振鹭,贬低陆既明。   在他嘴里,陆既明就是行为乖张,华而不实,连床上也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说话间,陆既明趴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也不知道听了是怎样的心情。   “...... 到底还是少帅棋高一着,大少满平州城里翻天覆地地找,也没找着少帅藏的东西。”   说到这儿,沈馥着意去看章振鹭的表情,见他反应,知道东西确实就是留在了平洲,只是平州这么大,到底是在哪里呢?   章振鹭面有得色,走过去蹲下身,一把将陆既明翻过来,见那刀的确是没入肉中,衣服上血淋淋的,冷哼一声,说道:“若不是要留你一条命,一枪崩了你的脑袋才算是痛快。你该不会想到吧,你找了这么久,东西其实就在醇园里......”   话音才落,原本紧闭双眼的陆既明猛地睁开眼,眼中精光一闪,声音沉着:“动手。”   一时间,沈馥有点反应不过来,不知道要动什么手,过了这一瞬,他才明白,这个指令并不是给他下的。他们身后一直沉默不语的副官突然调转枪口,毫不犹豫地朝着章振鹭开了一枪。   章振鹭好歹也是上过不少战场的,反应极快,就地一滚,避开了那一枪。他怒极大喊:“杨翎!”   杨副官却丝毫不为所动,再次冷静瞄准。   陆既明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撑着一棵树,勉强站起。章振鹭一路躲一路往崖边退,他的枪并未瞄准任何一个人,而是——   沈馥喊道:“地雷!他要炸雷!”   地雷一炸,那一头的章振鹭能就势滚下山崖,说不准还有一线生机,他们几个是活不成了。   千钧一发之际,谁也没料到,章燕回突然冲出来,往章振鹭身上一撞,射出的那一枪偏了,打到了树干上,溅起几点火花。章振鹭反手掴了章燕回一巴掌,怒骂道:“贱人!”   章燕回被他打得摔倒在地上。   趁这个时机,杨翎再次瞄准,沈馥也反手从腰间抽出一直藏着的手枪,尝试着瞄准到处躲藏的章振鹭。陆既明不敢抽出捅进身体里的刀,忍着疼,走过去,拽住沈馥,说道:“往崖边退。”   又是 “砰砰” 几声,杨翎和章振鹭都各中了对方一枪,但都不致命。杨翎一直用火力压制着章振鹭,让他无暇瞄准埋下的地雷。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弹匣也有用尽之时,只要让章振鹭找到空隙,他绝对会点射炸雷。   沈馥与受伤的陆既明藏在侧边,枪口自树后探出,章振鹭四处躲藏,活靶难瞄,他手心全是汗,还有点儿抖。他拿不准,不敢开枪,怕一击不中反而暴露位置。   陆既明挨着沈馥在旁边,呼吸急促,声音也有些抖。   他说道:“快开枪,大不了就是个死,当对亡命鸳鸯。”   沈馥正要回嘴,谁想和你当亡命鸳鸯。   陆既明自后面伸手,托着他擎枪的手,稳稳当当的。他说道:“给你扶着,我眼有点花瞄不准,你瞄,三、二、一......”   沈馥想说不行,那三个数又催着他必须行,他匆匆瞄准,一时间,其余一切的声音都被他屏蔽在外,他什么都听不到了,只听到陆既明急促的喘气声,还有他数的三个数。   “砰” 的一声,刚刚射出一枪的章振鹭,脑袋上爆出一蓬血雾,他脸上的表情凝住了,震惊惶恐之余,还有一分恶劣的得意。   静了一瞬,然后是震天动地的轰鸣,地雷炸了。   混乱中,沈馥只觉得地动山摇,目之所及皆是被炸起的山石枝叶,什么都看不清。他感觉到陆既明仍旧紧紧地揽着他,两人被爆开的热浪推出去,坠下山崖。   千里之外的平州城,宜阳路沈宅,仿佛在梦中一脚踏空,沈令仪惊醒过来,捂着胸口坐起来。她推窗看去,见夜幕低垂,星光柔和。房子里空空荡荡的,仿佛没有一丁点儿声音。   她打开留声机,轻快的梵婀玲曲流泻而出,仿佛是琴弓化身成了轻盈的少女,在琴弦上跳跃起舞,脚尖一点即收。   正当此时,楼下的门铃也响了,从窗口看出去,正好见到戴着西式礼帽的于维鸿。于维鸿摘下帽子,又摁了一下门铃,抬头正好与沈令仪的目光撞上。沈令仪拢了拢头发,裹紧睡袍,伴着音乐,踩着节奏,下楼见客。   于维鸿进到客厅时,沈令仪正好扶着楼梯下来,声音懒懒的:“贵步临贱地,寒舍蓬荜生辉。”   她拿腔作势的,于维鸿看着新鲜。很多时候,沈令仪在他心目中,还是许多年前那个在育婴堂扯下红头绳送给他的女孩,倔强、聪明、漂亮但心软,如今却有些让他捉摸不透了。   仿佛在正事之余,有了新的游戏。   于维鸿说道:“好几天没见,你还好吗?”   沈令仪却烦极了他这幅样子,明明都已经撕破脸皮了,还装作无事发生,令人生厌。她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根点燃了的女士薄荷烟,甲油几天没补涂了,有些斑驳。   “说正事儿吧。” 她说道。   于维鸿笑了,不知是自嘲还是嘲她。他低头看自己手上拿的帽子,说道:“有一些顶要紧的东西,是一些书信和账册,藏在平州城里。陆既明若能活着回来,定会找出来,我要看其中的内容。”   什么叫 “若能活着回来”?听起来很是凶险。陆既明的安危,沈令仪并不关心,但她关心沈馥。   “什么书信?什么账册?” 她说道,“你不说得明白些,让人如何找。”   于维鸿冷冷地说道:“这不是你该知道的。”   “不说便不说,摆这幅脸色做什么。” 沈令仪娇柔地嗔了一句,斜倚在沙发上,吐出一口烟,“这么晚了,我都有些饿了。你饿不饿,要不要吃了点心再走?”   夜色撩人,美色却比夜色还要动人,里头还蕴藏着几分神秘,几分危险,让人酥了骨头。   不等于维鸿回话,沈令仪就叫仆佣把热好的点心夜宵拿上来,琳琅满目地摆了一桌。干的湿的甜的咸的都有,让人食指大动。   沈令仪拿起其中一小碟,摆到于维鸿面前。嫩白的瓷碟上,盛着几个巴掌大的脆饼,闻着很香。于维鸿是不打算在沈家吃东西的,见到这点心陌生,看上去又可口得很,免不得多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沈令仪一笑,说道:“海藻粉磨面,揉成苔绿的底子,撒上芝麻,我听人说,这叫‘蛤蟆酥’,在南方很是常见呢。你说你读书时在南边,难道没见过?”   话音虽软,婉转娇柔地说来,最后一句却像是图穷匕见,露出刀锋寒芒。   于维鸿猛地抬头,看向沈令仪。沈令仪正托着下巴,一瞬不转地盯着他。甭管这酥到底叫什么,在南方常不常见,他这一瞬间的惊愕,在她眼中已是露了相。   他站起来,扣上帽子,挡住了此刻神情。   沈令仪朝他摆摆手,笑道:“才来就走,下回多坐会儿。”   作者有话说:写这章的时候对面坐着我的护士朋友 理论上这个情况 小陆应该很难活 但谁让他是主角呢 第四十五章 拔刀   沈馥是被人摇醒的。   醒来时,天还黑着,入目都是葱郁的枝叶,一片一片黑压压的。摇醒他的人是杨翎,杨翎在与章振鹭对峙时,腰侧中了一枪,但子弹只是擦过,没有伤及要害,目前看来还算行动方便。   沈馥撑着地坐起来,这会儿才发现,他底下还垫着个人,是紧闭着眼的陆既明。吓得沈馥心头一坠,犹豫了一下,伸手去探他的脉搏。   怪道沈馥感觉在坠崖之时,几次感觉自己要被抛出去了,还是被一双手捞住了。陆既明垫在底下,幸而地上还有陈年堆积的落叶,伤不及肺腑。   只是他身上还有刀伤,沈馥捅的。   捅刀时,沈馥没往要紧的胸腹处捅,往下一点,刀斜着插入侧腹,看着重,但避开了内脏,捅得不深,实际上只是皮肉伤。   杨翎看上去沉稳可靠,和秦雁感觉相似,只是比秦雁年纪更大些。   “我在附近找到了晕倒的章小姐,磕到了脑袋,得尽快延医问药才行,大少也是。”   沈馥点头,此时除了听他的,也别无选择了。能被安排潜伏在章振鹭身边,他必定也是陆既明的心腹了。   比起杨翎来,沈馥略瘦削些,扛不动人高马大的陆既明,于是便由他来背起章燕回,杨翎扛着陆既明,在前面引路。等到好不容易快到山脚时,沈馥觉得自己都要散架了。山下有晋中的军队驻扎,只要见到人,这两个晕过去的就有救了。   “等等——” 杨翎突然说道。   沈馥连忙站定,竖起耳朵仔细听,除了山间虫鸣之外,还有闷雷阵阵,脚底下还有隐约的震动传来。   “是枪炮声。” 杨翎皱着眉说道。   沈馥才放下去一半的心又提起来了,这又是哪里杀出的程咬金,莫不是章振鹭苦等不至的救兵这才来?战场上也这么乌龙?还是说坐看两方鹬蚌相争,出来做收利的渔翁?   “要不等等?” 沈馥说道,“大少带了这么多人马来,兵强马壮的,应该不会落于下风。”   一行人停下脚步,精心等待。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重叠大山也显出了起伏的轮廓,交兵的动静才渐渐缓下来。这个过程中,昏倒的两人依旧没有动静,陆既明平躺在山间的地上,一身衣服已经糟蹋得不成样子了,脸上也是沾了不少泥,皱着眉,昏过去时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沈馥真就第一次见陆既明沦落到这幅狼狈模样,有些啼笑皆非,不自觉地就伸出手去,想要帮他把脸上沾上的泥点子拂拭去。   “走吧。” 杨翎说。   沈馥连忙将手收回来,应道:“好。”   他原本想着的是带着两个伤员回到城里,谁知道杨翎却自有主张,带着沈馥在山脚下罕有人烟处,七拐八弯。在密林掩映之后,竟有一幢小屋,看上去破败不堪,久无人住,推门时,灰扑了沈馥一脸。   里头却别有洞天,有床有桌,炊具干粮齐全,看上去都是新置,简单而不简陋。   杨翎解释道:“大少之前布置下的。”   狡兔三窟。   杨翎将陆既明放倒在床上,自房内翻出了一个极大的药箱,里头东西齐全。他是陆既明的手下,自然要先管好自己的主子,沈馥却仍旧可怜章燕回,从床上抽了张软毯,铺在地上,将章燕回放在上面。   “你会治伤吗?” 沈馥问道。   “略懂一二,” 杨翎谦虚道,“章小姐脑后有淤血,是内伤,我没法动,得带她回去找医生才行。大少是外伤,我要先把刀拔出来,止住血,烦你过来,帮我按住,挣扎起来创口就更大了。”   他语气平淡,面上表情欠奉,却听得沈馥一额头的汗。   不等沈馥准备,杨翎已经用剪子剪开了陆既明的衣裳,手放在刀柄上,沈馥连忙过去,摁住陆既明的手臂。应该是痛极,杨翎才动一点点,陆既明就满脸是汗,挣扎起来。沈馥眼疾手快,从药箱里拿了一捆纱布,塞进陆既明嘴里,两手按紧他的肩膀。   沈馥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压住挣扎的陆既明。   杨翎眼疾手快,果断地拔了刀,不等血汹涌而出,就用纱布死死地捂住刀口,在按压之下,还是很痛,陆既明挣扎不停,沈馥按他按得浑身是汗,紧张得连汗都不敢擦。杨翎看上去是真的有几下子,果断地按压止血,消毒,然后是缝合。   杨翎也是满脸是汗,但声音仍旧沉着:“本来是要打麻醉的,但现在条件不允许,待会儿缝合时估计大少挣得厉害,你按住了。”   只稍稍想想,沈馥就觉得疼的牙软。   整个缝合的过程大约有一刻钟,陆既明疼得脖子手臂青筋凸出,沈馥死死地按住他,用力用得手脚都发麻,等到缝合好后,天色已经大亮,杨翎一刻也不不停,收拾好了东西,嘱咐道:“可能会发热,定时喂大少吃药。”   沈馥敏锐地问道:“你去哪里?”   “我回去看看情况,将章小姐也带回去。自大帅卸去权柄后,军中人心涣散,各怀鬼胎,大少还伤着,先躲躲看看情况为好。”   他可算称得上是来去如风了,沈馥还没来得及抗议,他就背着章燕回出去了。   一时间,屋里一静,外面是早晨的鸟叫虫鸣,里头是陆既明略显急促的呼吸声。沈馥愣了好一会儿才如梦初醒,回头看了一眼人事不省的陆既明,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在山上,现在在屋里,他有一百个机会杀了陆既明。   即便不杀,现在也是个大好的机会逃跑。   沈馥推门出去,小屋所在的位置甚是隐蔽,被树木遮蔽,即便是大白天也难以察觉。正是因为如此,沈馥左看右看,也没看出自己此时的方位来,想要循着杨翎刚才的足迹去也不行,完全找不着。   小阿现在下落还不明,沈令仪也还在平州,脱身不得。   退一万步讲,他是随军来的,身上没有任何身份凭证,一分钱也没有,火车也坐不上。   沈馥皱着眉 “啧” 了一声,回头又看了一眼静静躺着的陆既明,颇觉郁闷,踢了一脚门边的树,最后还是回到屋里。   陆既明在那儿躺着,除了看上去脸色苍白些,倒也没有什么异样。   沈馥百无聊赖,想了又想,都没想出完全的脱身之法,烦躁地伸出手指,猛地戳了一下陆既明的脑袋,陆既明被他戳得脑袋歪过去,嘴唇嗫嚅,也不知在梦呓些什么。沈馥又把他的脑袋摆回来,掀了掀他的眼皮,又把他的鼻尖顶成猪鼻子模样,好不滑稽。   好在他也不是意志消沉的人,郁闷了一会儿便调整过来,站起来在屋内四处查看。   衣服被褥有,还有点米面,屋角的大缸里盛满了清水,武器没有。沈馥摸了摸自己小腿上仍旧牢牢绑着的匕首,心下稍安,总好过手无寸铁。   沈馥捣鼓了一下土灶,生火给自己做个米粥。   粥 “咕噜咕噜” 地煮开,他边搅动,边思索起这几天的事情来。   陆既明夺权后囚禁陆重山,出兵剿灭章振鹭,套取书信账册所在,这一系列事情下来,可谓步步为营。沈馥只有一件事想不明白,自古以来,那些精于算计的野心家应该没一个会像陆既明这样,把自己弄得这样狼狈。   上回在落雁滩中枪,这回在山上让沈馥给他捅刀。又像现在,他陆既明就这么笃定自己不会趁他受伤取他性命吗?他所经历的情景皆不是困局,沈馥就不信没有别的解法。   陆既明不像一个野心家,野心家最是爱命,没了命,苦心孤诣抢来的钱啊权啊兵啊,就全都受用不了。   谋算成功时,也没见他喜悦,多是阴沉落寞。   想到这里,粥煮好了,沈馥舀了一碗,尝了一口,寡淡无味,但缺盐少糖的情况下,能做成这样已经是极限了,填饱肚子而已。   沈馥喝着热腾腾的粥,一回头,发现陆既明睁着眼睛,侧着头,直勾勾地看着他,吓得他一碗粥差点打翻了。   “醒了能出个气吗?吓死人。” 沈馥嘟哝道。   陆既明有气无力地说道:“我的呢?”   沈馥三两口喝完了自己那碗,剩下的倒出来,盛过去。陆既明伤在腹部,伤口才缝好,坐不起来,沈馥用勺子舀了半勺,凑到他嘴边。   “烫。” 陆既明说道。   沈馥吹了吹,又递到他嘴边,陆既明尝了尝,说道:“淡了。”   沈馥:“......”   陆既明看着他,他看着陆既明,四目相对。   半晌,沈馥抬手,把那碗粥咕噜咕噜自己喝完了,空碗一搁,笑道:“厨艺不佳,就不让大少受罪了。”   说罢,他拍拍手,站起来,走出去。   开玩笑,陆既明现在行动不便,伤得半死不活,还想摆少爷款支使别人?沈馥深觉自己被陆大少害得够惨了,平白多了许多无妄之灾,现在得反过来让陆大少尝尝受制于人的滋味。   作者有话说:有点好笑 第四十六章 一念之间   深山脚下,老林之中,沈馥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没有在野外辨认方向的能力,不敢走远。只是被折腾了一夜,肚子里闹饥荒,刚才那两碗粥实在是不顶用。   他折腾了一会儿,捡了些树枝,搭了个陷阱,没一会儿就逮了只野兔。   以前没有生计时,他们姐弟三人什么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吃过,处理一只野兔还是不在话下的。沈馥手脚利落,用匕首剥了皮开膛,在水边洗干净,生火烤熟,没有什么调料,但他也不计较,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囫囵饱。   吃时害怕折腾太久,无人照料的陆既明真的死过去了,沈馥吃得极快,上牙膛烫出了两个燎泡,一肚子的憋屈。   幸而,陆既明还在床上昏睡着。   沈馥摸摸自己圆起来的肚子,又煮了一锅粥,等到第二锅粥也煮开的时候,陆既明又醒了,这回他学乖了,不说话,只看着站在灶边的沈馥。陆既明生了一副好相貌,受了伤,脸色煞白,显得眼珠子更黑,眉头微微皱着,抿着嘴唇,好似有天大的委屈,眼睛里会说话,让人看了忍不住可怜他。   沈馥装了一碗,坐在窗边,舀起一勺,吹凉了。   就在陆既明眉头舒展,张嘴要吃的时候,沈馥手一抬,勺子送进自己嘴巴里。   “这房子里屯的该不是山泉水吧,煮的粥格外香。”   陆既明为了不显得自己张嘴等吃的姿态太过尴尬,连忙把嘴巴闭上,又摆出那副可怜相。眼见着沈馥要可着劲儿地为难自己,陆既明识时务极了,强撑着精神,沙哑着声音叫道:“阿馥......”   沈馥马上道:“别叫太亲热了。”   陆既明从善如流:“沈少爷。”   沈馥慢悠悠地搅着碗里的粥,带着米香味的白雾蒸腾着,在房间里蔓延着,钻进陆既明的鼻子里,钩他的馋虫。   “叫爹也不好使。” 沈馥嘟哝道。   陆既明能屈能伸,话赶着话,半点儿也没有犹豫地叫道:“爷爷。”   沈馥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过去,瞪大了眼睛看陆既明,心道,可算是知道为了一口吃的人能委曲求全到什么地步了。沈馥转念一想,当陆既明的爷爷好像也没什么好的,亲爷爷都快他要被他治死。   看陆既明一副有气出没气入的样子,沈馥真怕他有个三长两短,也就不为难他了,舀了一勺粥,开始喂他。因他躺着,很不好喂,只能一点一点的,等结结实实地喂完两碗后,沈馥手都酸了,陆既明躺在床上,也累得长出了一口气。   他合上眼,虚弱道:“若是以后老得瘫了,还不如死了痛快。”   沈馥说道:“那可别,精心伺候你的人估计多得是,死了多亏。”   “谁知道呢。” 陆既明小声说道。   沈馥少听他说这些丧气话,正要揶揄两句,陆既明突然睁开眼睛,看向他,说道:“阿馥,我想解手。”   沈馥瞪着他,不敢置信道:“您说什么?”   陆既明严肃地说道:“解手,小解,撒尿,懂了吗?”   沈馥差点就想把粥碗砸他脸上,没好气道:“您尿裤子里吧。”   陆既明面无表情,气若游丝,好似躺在这里行动不便的人并不是他自己:“我要是尿裤子里了,说不得你还要给我洗裤子,不然你就得闻着味儿睡觉......”   他一句话分了好几段说,沈馥生怕他说着说着厥过去了,认命地站起来。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居然给找出一个尿壶来,还是新的,没人用过。沈馥拎着尿壶,站在床边,看着直挺挺地躺着的陆既明,想死的心都有了。   沈馥无言以对地站了一会儿,比划了一下这个尿壶,结结巴巴地说道:“这、这玩意儿,怎么、怎么搞,你、我......”   陆既明觉得自己自出娘胎以来都没这么窘迫过,若不是因为伤口失血,只怕他现在脸上已经红得跟熟透的柿子似的了。只是他实在是憋得慌,吃了两碗粥之后更是难受,比起被人把尿,估计尿裤子更丢人一些。   他破罐子破摔道:“就是你帮我把裤子解了,尿壶凑过来,我自己把那玩意儿塞进去。”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沈馥咬咬牙,伸手替陆既明把裤子解了,尿壶凑过去,撇开头去。陆既明平躺着,腹部是一点儿力都用不上,伸手下去。越是急的时候越出差错,陆既明只好小声叫道:“趁手帮一下......”   沈馥认命了,一手拎着尿壶,一手帮陆既明给塞进去。   接下来的那一会儿,是陆既明一生中最漫长的一会儿,他只觉得自己在油锅上煎,心里头把章振鹭来来回回地鞭了十几万遍。沈馥倒是觉得尴尬劲儿过去了些,觉得这事儿真是怎么想怎么好笑,够陆大少爷窘迫一辈子了。   等到一切料理停当了,陆既明心力交瘁,沈馥喂他吃药。   喂到嘴边,陆既明还撇了撇头,沈馥大叫道:“我洗手了!我的大少爷,您自个儿的玩意儿您还嫌弃,我真的是......”   吃过药,陆既明直接昏睡过去了。   沈馥在房子周围又转了转,实在是分辨不来方向,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只能回去。等到入夜,陆既明都没醒过来,一直昏睡着。沈馥实在熬得上下眼皮打架,只能关死房子的门窗,在能进人的地方都放了些瓶罐,以作示警。   他将唯一能防身的匕首握在手里,躺在陆既明身侧。   到了后半夜,沈馥居然是被冻醒的。   时值夏秋之交,入夜后,山林里风呼呼地吹,外面的枝叶簌簌摇个不停,好像有人在不住地絮絮低语。沈馥爬起来,把拽到地上的那张软毯拖回来,打算盖到身上,一回头,发现躺着的陆既明情况不妙。   正如杨翎所言,陆既明发起热来了,皮肤一阵滚烫,嘴唇干裂起皮。沈馥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烫手得很。   沈馥叹了口气,翻药箱找出药来,心道自己真是前世欠了他。   药拿在了手上,沈馥站在床边,看着他,动作突然一停,愣了好一会儿,心里天人交战。   从入平州开始,他勾引陆既明入局,却反被拿捏住了,反陷进陆既明的局里。一步错步步错,就像是靠近了漩涡,即便想抽身也不能自主,只能被漩涡卷进去。陆既明一次次让他和家人陷于险境,却又没让他真的丢掉性命。   自山上下来之后,他照顾受伤的陆既明,全然出于对杨翎的忌惮。   杨翎是陆既明的心腹,定然会去而复返。沈令仪和小阿还在平洲,沈馥自己也并不认识回去的路,贸然出逃并不是好的选择,照顾好了陆既明还有情可讲。   但如今,陆既明受了这样重的伤,半夜还在荒郊野外发起热来,要是回天乏术了也在情理之中。   陆既明一死,他的所有筹谋也就如空中楼阁,失去了意义,杨翎还向谁卖命呢?沈令仪的行动还受谁限制呢?到时候,他们姐弟再与于维鸿周旋,合计着将小阿救出来也不迟。虽然前路未卜,但谁又知道陆既明活过来之后,又要利用他们做什么呢?   这时,床上陷入昏睡的陆既明并不知道自己的性命就在沈馥的一念之间。   他似乎是烧得狠了,还说起了胡话,干燥的嘴唇嗫嚅着,好像在说着什么,沈馥凑过去听,却一个字也听不明白。   沈馥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几次想要走到窗边,将手上的药扔出去,药却还是紧紧地攥在掌心。他想到第一次在醇园见面时,在漆黑的图书室,陆既明醉得眼神迷蒙,一副浪荡公子的模样,想到陆既明锋芒毕露,用枪指着他的脑袋。   他又想到,陆既明几次教他开枪,双手稳稳扶住他的手,两人心跳呼吸节奏相合。最后,他想到的是,陆既明昨日与他分别时,笃定地对他说,不会让你死的。   沈馥近乎咬牙切齿地盯着他,说道:“最后,我最后再信你一回......”   他捏住陆既明的下颌,将药给他灌进去。完事儿了之后,他翻出药箱里的酒精,按照杨翎教的方法,给陆既明不住擦拭手脚心、脖子、腹股沟等位置。等忙完了一轮后,眼看着又要日出了,沈馥把东西一扔,摸了摸陆既明的额头,热度好像下去一些了。   该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就听天由命吧,看看老天爷要不要收了这个孽障。   沈馥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心里又烧起了一把无名火,也不知是气自己还是气陆既明。   他猛地站起来,在小房子里左右踱步,越想越气,干脆回头,揪住陆既明的衣领,朝着昏睡不醒的陆既明给了一巴掌。清脆的 “啪” 一声,陆既明的脸上浮起了一个红红的掌印,但他依旧毫无所觉。   沈馥感觉筋疲力尽了,抓来那张软毯,盖在两人身上,重新又睡去了。   陆既明烫热的身体像个火炉似的,沈馥不住地往他那边靠,汲取他的温度。昏睡中的陆既明仿佛也感觉到了沈馥身上的凉意,但他动不了,只能徒劳地动动手指,搭在沈馥凉玉似的手上。   新一日的阳光蓄势待发,鸟叫虫鸣此起彼伏,四野无人,小木屋里的两人,紧紧挨在一起,昏沉睡去,分享凉与热。   作者有话说:害,一些回忆杀 第四十七章 跋涉   在梦中,陆既明回到了醴陵老家,那是他长大的地方。   和繁华的平州不同,醴陵是个光华内蕴的城市,据说多年前,此地家家酿供酒,在每个人家前流过的小河里都有扑鼻的酒香,这里沉静舒适。更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陆既明的父亲陆鹤鸣,十八岁第一次出征打仗时,打下的地方。   陆重山痞而野,吃喝嫖赌,端枪骂娘,而他的儿子陆鹤鸣却是个儒将,怎么看怎么不像两父子。   陆鹤鸣打下醴陵的时候,没费一兵一卒,靠的是谈判。   时逢乱世,各方势力如犬牙交错,彼此之间千丝万缕,结成一张巨大的网,他只消拨弄这张网,就退了千兵万马,久经战苦的百姓夹道欢迎。   这些都是陆既明从小听来的故事,但在他眼中,他的父亲,只是个疲惫而斯文的中年人,只有在收到母亲从北边寄来的信时,才有了短暂的欢愉。其余时候,这个不再上战场的儒雅将军,都像是洗褪了色的布料,泛灰发皱,只倚靠着那每三个月一封的信续命。   那时候,陆既明已经不小了,他已经习惯了醴陵的生活,只隐隐知道自己有个远在平州的祖父,亲妈则在更远更远的北方。有时候父亲会把母亲的信读给他听,会将母亲的故事讲给他听。   “...... 第一次见时,她才十七岁,月光柔和,她打园子里过来,藏在树后偷偷看我,像丛林里的鹿......”   “...... 北方开阔疏朗,她生于斯长于斯,是天底下最坚韧宽厚的女子。生你时疼了一天一夜,一滴眼泪也没掉,反而是我丢人了。她说,‘月皎皎兮既明’,生的孩子无论男女,都从这里头取名。”   “她是大雁,飞回了北方。北方已经入秋了,你母亲信上说,从窗外看出去,漫山遍野的红叶像烈焰似的,与南方不同。”   听着听着,陆既明会问,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妈妈。   陆鹤鸣总是沉默一会儿,摸摸他的头,说:“会见到的,她也很想念你。”   到后来,陆既明再问时,他就只剩沉默。   陆既明总以为,时间就会这样不紧不慢地过去:每日和父亲学打枪,听他讲兵法与历史,和沉默寡言的小跟班秦雁上山下河,偶尔会梦见面目模糊的母亲,她有着最温暖的怀抱与最柔和的嗓音。   直到有一天,代表希望与温暖的信带来的却是死亡与离别。   陆既明的母亲严攸宁去世了。   他多年以来,一直记得父亲收到那封信时,是怎样的开心,打开信后,又是怎样地不可置信,血色飞快地从父亲的脸上褪去。那是天崩地坼的打击,陆鹤鸣昏倒了,醒来后第一时间就是派人到北边,探寻爱妻的死因。   陆既明还记得生命力是如何从这个斯文内敛的中年人身体里,一点点流走,到最后,他仿佛只剩下一口气,只为了知道妻子为何死亡。   然而,事情的真相却是搭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切都是一个巨大的骗局。   陆鹤鸣与严攸宁的婚姻始于南北媾和时,没有什么比结两姓之好更能表达两方的诚意,陆重山让自己的独子娶了严一海最宠爱的小女儿,婚礼之盛大,新郎新娘之恩爱,足以让经历过的人津津乐道数年。   然而,形势瞬息万变,等其余闲散势力都分别被南北吞并得差不多之后了,山有二虎,天有二日,南北形势又紧张了起来。严攸宁怀孕了,陆重山想要借着儿媳与未出世的孙子,和严一海谈条件。   严一海并不吝惜自己远嫁的小女儿,骨肉至亲也比不得在战场上真实的好处。   恼羞成怒的陆重山要他们离婚,陆鹤鸣怎么肯。在陆既明出生后,他们夫妇俩妥协了,分居两地,陆鹤鸣带着孩子避走醴陵,严攸宁被送回北边。   但现实却与此完全不同。   严攸宁没有回到北边,陆重山将她囚禁了,在醇园的那座小院里,那是陆鹤鸣亲自设计的北地风格的小院,自他们婚后,他们就住在那里,一墙一木,一砖一瓦,都是往昔欢乐的见证。   陆重山要她写信给父母,她不肯成为谈判的筹码,只字不写。为了儿子的安危,她在信中假装自己回到了北方的家,她在写窗外红叶时,见到的只有囚笼的高墙。信里除了思念之苦外,就尽是平和安乐。   夫妻俩居然离得这样近,陆鹤鸣甚至回到过平州,只不过不肯入醇园,他心念的爱妻,居然就在咫尺。但如今,咫尺已经是天涯,天人永隔。   他把这一切,当作未尽的执念,讲给陆既明听。   没过多久,他就去世了。   不好摆布的儿子死了,陆重山将目光放在了不过十岁出头的陆既明身上。陆重山一日日地老了,他想有人继承他的衣钵,这个人不需要太过有主见,要好摆布一点,毕竟自己还有很长的岁月可以活,不需要有人过早地分权。   陆既明还记得,父亲灵堂的白烛还没燃尽,就有人想来杀他了。   子弹没打准,从他腰侧擦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另一个人,开了冷枪,将杀他的人的枪打掉了。杀手用手掐住了陆既明的脖子,慌乱中,他摸到了地上的枪,枪管犹自发热。   不开枪就要死了。   他还记得父亲在教他开第一枪时,是这样跟他说的。   “狭路相逢时,虑少者胜。尽管开枪。”   他的指头扣住了板机,要杀的人近在咫尺,根本不需要瞄准。他只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声音,接下来脸上一热,血糊了他一脸,血腥味浓郁得让人作呕。他将身上还冒着热气的尸体掀开,开冷枪的人这才从暗处出来,自称是远在平州的祖父派来的,一直在暗中保护他,要将他送回平州。   陆既明记得父亲也曾经讲过,杀你的人是你的敌人,救你的人也有可能是你的敌人。   他回到了平州,做他的三代单传陆家大少爷,花天酒地,挥金如土,每个人表面上都在为他的不上进而着急,但他知道,他们都乐于见到他这个放浪形骸的样子。每个人都在棋盘上落子,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是彼此手中的棋子。   醇园中,那个小院,他曾多次偷偷翻墙进去过。   那里已经没有了一点生气,黑漆漆的,只有门口的红灯笼长年亮着。里头还有个眼盲耳聋的老嬷嬷守着院子,佝偻着背,像脱了水的虾子。她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白翳,却能准确地抓住陆既明的手腕,像铁钳似的有力。   她说:“小阿官...... 你是小阿官...... 小姐一直在等你......”   陆既明被她吓得不清,根本不敢看她的脸。他喘着粗气,声音卡在干涩嗓子眼里,老半天才憋出了一句话:“她...... 她是病死的吗?”   她喉咙里发出了 “嗬嗬” 声,好像冤屈的孤魂,她的声音如泣如诉:“她是被折磨死的。大烟是毒啊,不能沾...... 瘾头上来了,小姐就用手抓墙,我让她挺住,姑爷和小阿官还要和她团聚的......”   陆既明紧张得快呼吸不过来了,他去到了严攸宁生前住的房间。   妆奁镜台都还好好的,蒙上了一层灰。楠木做的架子床还泛着名贵木料的光泽,他伸手去摸,床栏上满是一道道错乱的指甲痕,床头的墙上也是,有些痕迹上还带着陈年的血色。   他逃跑似的离开了这幢坟墓似的小院。   当他第二天夜晚再去的时候,整个小院一个人都没有,连虫鸣声也听不见。那个老嬷嬷不在了,陆既明翻墙离开,再也没有踏入那幢小院一步。那一年的清明祭祖,陆重山办得格外隆重认真,他带着陆既明开了宗祠,祭拜了他的亡父亡母。陆既明看着他那副惺惺作态的样子,只觉得可怕和作呕。   身边好像没有一个人是可信的。   每个人都想把他放在自己的棋盘里,落在他们想落的地方。他就偏不让他们如愿。   有一阵,他简直草木皆兵,要握着枪才能勉强睡着。秦雁来叫他,他差点在梦中把秦雁打了个对穿。   只有在梦中,他偶尔会梦见自己还在醴陵,坐在父亲的膝头,听他读书读信。又或者梦回到更小的时候,他还是个婴儿,被面目模糊的母亲抱在怀里,她的手是软的,发是香的,他什么也不用怕。   他时常盼望,醒时是梦,梦中才是真。   人生是一场孤单的跋涉,如果有人同行,那该有多好啊。   做了好长好长的一个梦,陆既明觉得自己侧腹疼得厉害,仿佛是陈年的旧伤在痛,但又像是新伤。阳光照射在他的眼皮上,烫热烫热的,他想叫人给他遮一遮,太亮了。   他艰难地睁开眼,偏过头,见到了旁边有人。   旁边的人睡着了,睫毛轻轻颤动,眼睑上有颗红色的痣,像是胭脂点的。他连梦中也微微皱着眉抿着嘴,好像在对谁生气。   陆既明轻轻地吹了口气,熟睡的人被这一阵风叫醒,眼睛睁开一条小缝。   离得很近,陆既明发现他的眼珠子是琥珀色的,流光溢彩。   “早。” 陆既明小声说道。   作者有话说:培养下感情 第四十八章 龙抬头   沈馥一边想着,命真硬啊,一边快速爬起来,坐着看他,看了半天。   陆既明有气无力地问道:“怎么?难道破相了?”   沈馥收回目光,翻身下床,嘟哝道:“大少爷,你都几天没漱口了,味儿大得很,还往别人脸上吹气......”   被挤兑了这么一句,陆既明不觉得不快,也不觉得羞窘尴尬,反而觉得开怀得很,想笑,但是又苦于伤口还痛着,没有力气。在这间荒野无人的小屋里,动都动不利索地躺在床上,和非敌非友的沈馥呆在一块儿,竟然让他觉得如释重负,像是在长途跋涉的路上,找到了一个休息的驿站。   沈馥翻出剩下的米来,全数倒进锅里,又煮起粥来,随着他手中木勺的搅动,带着米香味的白烟升腾起来,陆既明饿得胃都瘪了,躺在那儿,盯着沈馥手上的动作,等着他将粥盛过来。   等漱了口吃了粥,陆既明感觉自己已经活过来大半了,尝试撑着床坐起来。伤口还未愈合,陆既明起来时小心翼翼的,只不过是从躺变坐而已,累得他一身的汗,沈馥抱着手在旁边冷眼看着。   陆既明朝他伸手,说道:“扶一下。”   沈馥警惕地看着他,说道:“干什么?”   “解手,” 陆既明朝他笑,“不然你把尿壶拿来。”   两害相较取其轻,沈馥还是不情不愿地走过去了,让陆既明把手架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站起来,往门外一点点挪过去。   陆既明问道:“我昏了几天了?”   “两天一夜。”   陆既明点点头,说道:“那杨翎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沈馥虽然比其他更瘦削一些,但力气也不小,架着走这么几步也不算累,还有力气抬杠:“要是不回来呢?”   陆既明云淡风轻地说道:“那我们就得亡命天涯了。”   沈馥腹诽道,比蜗牛挪得都慢,还亡命天涯,亡命五十米就就叫人给毙了。   好不容易挪到了门外的一棵大树下,这几天沈馥都在这儿解决解手的问题,把人带到这里,他自认为功成身退了,说道:“你扶着点树,我回避一下。”   陆既明勾住他脖子不让他走,说道:“扶不住。”   沈馥只好杵在原地,当陆既明的拐杖。陆既明一手圈着他脖子借力站稳,另一手去解裤子。窸窸窣窣好一轮,沈馥都没听到开闸放水的声音,连忙催道:“快些。”   “快不了,” 陆既明无辜地说道,“手一松裤子就得掉下去。”   的确,他只有一只手使得上,正提着裤子。沈馥脸上一阵青一阵红,总不能这么一直杵着叫陆既明憋死,他只当自己在照顾半身不遂的病人了,眼一闭牙一咬,伸手去帮陆既明把他那玩意儿掏出来。   好歹是顺畅地开闸放水了。   见沈馥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陆既明忍不住觉得好笑,憋不住要去逗逗他:“以前在外头喝花酒的时候,喝多了他们总喜欢找粉头妓子来把着,叫做‘龙抬头’...... 嘶!轻点!”   沈馥皮笑肉不笑:“我手劲儿大,别把龙头给折了。”   陆既明马上闭了嘴,突然,从他们身后传来几声轻咳,沈馥吓了一跳,连忙转过头去看,十步以外,杨翎无声无息地站着。不知怎的,沈馥从他一贯面无表情的脸上看出了一丝尴尬。   可不是嘛,陆既明敞着裆,沈馥的手还扶在他那玩意儿上,看起来就不像在做正经事。   见两人察觉到他了,杨翎又轻咳两声缓解一下尴尬,转头进了屋里。沈馥连忙把陆既明那玩意儿塞回去,陆既明想笑,扯着伤口了又疼,又笑又皱眉抽气的,看起来像精神出了问题,沈馥白了他一眼,把他架着回屋里。   他们肯定是要谈要紧的事,杨翎看了看沈馥,犹豫着没开口。   沈馥打定了主意不肯回避,又要人涉险境,还不准人多知道,这也太欺负人了。陆既明顺着杨翎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又转回去,说道:“说吧,怎么样了。”   “是严一海。” 杨翎说道。   陆既明点点头,并不感到意外。   章振鹭在晋中经营多年,本不至于这么一击即败,只是他没料到陆既明动作这么快,陆重山倒台得这么及时,正好是他领兵在外的时候。他走投无路了,捏着手上的账本信件,改投严一海,想着严一海看在这要紧东西的份上,来助他一改颓势。   谁知道严一海姗姗来迟,打算等他们斗得两败俱伤后,再收割好处。   地雷炸开时的动静很大,军中本就人心不齐,陆既明下落不明,也不知是不是被炸死了,军兵们无心恋战,且战且退,严一海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这块儿地盘占了。   “我将章小姐送回军中了,秦雁看着她,应该不会有事。严一海占了地盘,很快就要找您了。”   当时山头上章燕回也听去了不少机密,如果没人看着她,她估计就像是掉进狼窝里的香肉,为保消息不泄漏,陆既明定会护着她。   陆既明想了想,问道:“军中有哪些人坐不住了?”   杨翎一连报了好些名字,一部分人是觉得群龙无首,还不如班师回去,以免和严一海正面对上,一部分人上是见头顶没人了,想着带走自己的兵,占山为王,屯兵蛰伏。各有各的心思,就是没有人想着说去找一找陆既明,仿佛已经认定长官死了。   陆既明只是冷笑两声,不屑于对此多言。   他说:“我现在行动还不便利,还得再躲一段时间才能动身,你帮我看着。到时候找些乔装打扮的衣服来,我们慢慢地走。”   杨翎说:“这里隐蔽,不易发现,我带了些米面来,能再躲会儿。   两人言简意赅,杨翎说完就要走。走前,他欲言又止,看向陆既明的脸,憋了好一会儿才含糊地问道:“大少,您脸上,那是......”   陆既明不明所以,摸上自己的脸,也没摸出什么。沈馥看了一眼,差点笑出来,那天他气不过,往陆既明脸上扇了一巴掌,下手狠了,指印居然还留在上头。   “啊,” 沈馥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山里蚊子多,那天见有蚊子停在大少脸上,我就给打了。”   未免尴尬,杨翎也不多问,转身走了。沈馥留了个心眼,打算看看他往哪个方向去,跟在后面,一副要送人的样子。   陆既明耳聪目明,自然知道他的心思,忙叫他:“阿馥,你来看。”   被他一叫,沈馥分神回头,再去看,杨翎就已经在葱郁的灌木树丛里消失了,可谓是来去无踪,这身手和心思,怪不得能在章振鹭身边埋伏这么久。   沈馥没好气地问道:“看什么?”   陆既明笑道:“没什么,看错了。”   沈馥不想和他说话了,倚在窗边,看向外面的树林,还有在枝头叶梢跳跃的阳光,想自己的事情。   陆既明冷不丁地说道:“我说话算话的。”   沈馥转头看他,这没头没尾的一句,却突然勾起了他们俩不必明说的默契,沈馥知道他在说什么。说好了不会让自己死,说话是算话的,那回去之后放他自由这样的话,自然也是说话算话的。   但陆既明说话不算话的 “前科” 太多了,沈馥哪里敢信他,怏怏不乐地转回去。   陆既明斜倚在软软的枕头上,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又说道:“我发誓。”   沈馥背对着他,眯了眯眼,灵机一动,说道:“空口白牙的,我不信,你敢以你母亲的名义起誓吗?”   一时间,陆既明没说话,沈馥以为他生气了,每次有人提到他母亲,他就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坏脾气猫,毛都要炸起来,誓要把人脸都抓花。就在他以为这个话题就此了结的时候,陆既明却说道:“好。”   沈馥有些意外,转过去,颇有些不敢置信。   陆既明靠在枕头上,表情平静地道:“等安全回到平州就放你和家人离开,以我母亲的名义起誓,一定会说话算话的。”   沈馥松了口气,这回他是真的相信了,他想了想,又说道:“我弟弟在平州不见了。”   陆既明不知道他还有个弟弟,但还是从善如流地说道:“回去后我叫人帮你找。”   有这一句,沈馥心里更踏实了。他又想,毕竟他们的初衷是要从陆既明这里捞一笔大的,如今没捞着什么,还白赔去不少,担惊受怕了这么些天。于是,他斟酌着说道:“那到时候,路上的盘缠......”   陆既明豪爽地道:“我出。”   太过爽快了,在这阳光熹微的早上,在这安静无人的地方,在这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沈馥有种错觉,自己提出的要求仿佛都能被满足,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也行。太过舒服了,沈馥又心生警惕起来。   “怎么突然间这么好说话了?”   “太累了。” 陆既明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轻轻地吐气,生怕抻着伤口,“天天斗心眼太累了,摊开来说岂不痛快。”   沈馥眨眨眼,眼里的警惕和怀疑并未完全消失,陆既明看着他的样子,感觉他像刚刚被驯养的小兽,并不太习惯来自人的善意。   “阿馥,我想吃兔肉,你那天烤得挺香。” 陆既明轻快地说道。   作者有话说:小陆:记仇 (后面剧情还有不少,应该能写到二十万! 第四十九章 记仇   突然过起了隐居山林的日子,沈馥一开始还不习惯,习惯了之后他竟然觉得,在这儿的日子竟比在平州时还轻松些,甚至说,比前些年四处行骗,到处奔波的日子都要轻松。   不用装模作样,装模作样也没人看。   方圆十里唯一的活人就是陆既明,他们俩之间几乎把各自的底都抖落干净了,也没什么好再拿腔作势的。再说了,陆既明动都动不利索,威慑力大不如前,沈馥不由得就放轻松了起来。   一时之间,两人从虚与委蛇、尔虞我诈变成了暂时平和的合作关系,陆既明还是那副多年被伺候惯了的少爷作派,沈馥就大不一样,如同剥下了一层皮,他骨子里带着的那种乡野之气藏也藏不住,时常让陆既明看着觉得新奇。   杨翎带来的米面干粮数量有限,沈馥就日日给自己加餐,飞禽走兽自不必说,山里头哪些野果子能吃他也知道,甚至能找到新鲜的菌子,煮一锅鲜得舌头都掉下来的汤。他原本身上穿的那一身素色的长衫早已经皱巴得不成样子,下摆绑在腰间,袖子捋到手肘,头发长了就在脑后绑个小揪。哪里还有刚到平州时,装成的少爷模样。   陆既明日日看他,越看越有趣。   到晚上时,山里头一日比一日冷,仿佛已经提早入秋了。沈馥怕冷,晚上睡觉时蜷成一团,时不时打个喷嚏,擤擤鼻子。   陆既明朝他说道:“你可以挨过来一些,两个人挤着暖和。”   也不是没做过别的亲热事儿,偏偏这时,沈馥才觉得羞窘起来。披了层皮时干什么都不干己事,大胆地耍花枪。大约就像电影明星,在角色里时,拍亲热戏也不觉得难为情。   沈馥身也不转,只闷着头,假装自己已经困得招架不住了,含糊地说道:“别吵,睡了。”   陆既明也不多说,不戳穿他。   等着沈馥伴着虫鸣终于睡熟过去了,他就主动往热源处靠,挪一挪,拱一拱,两个人就贴着了。皮肉隔着衣服散发热气,被窝里也就暖起来了,沈馥睡得舒服了,手脚也舒展开来。   陆既明小心地侧了侧身,避开受伤的那一边,胸膛贴着沈馥的后背,鼻尖拱进沈馥后脑勺的头发丝里,舒适地叹了口气,也睡过去了。   如此过去几日,就在沈馥觉得自己快要变成野人的时候,杨翎终于又来了。   “晋军已经尽数退走了,严一海昨日已经派出了不少人,在这一片四处搜查。”   陆既明点头,说道:“那咱们动身吧。”   杨翎带了些乔装的衣服来,看上去都是普通农户穿的粗布衣服。他说道:“三个人一块儿走太显眼,有人的地方我就分开走。”   沈馥拿到了自己分到的衣服,无语凝噎。洗到褪色的弹花红袄子,墨绿色粗布裤子,大红大绿,怎么看都是农妇穿的。   “两个男子太显眼了,装作夫妇打扮好些。” 杨翎说。   非常合理,沈馥无从反驳。   等换上衣服后,沈馥往头上绑了一条假的辫子,再绑个头巾,挡住半张脸,油亮亮的大辫子垂在胸前,眉毛剃掉一些棱角,低垂着眼挡去过分灵动的眼神。陆既明也换好了衣服,他身上本就有伤,脸色苍白些,再佝偻着背,沈馥扶着他走,真就像一个农妇和她的痨病鬼男人。   这时节,到处都打仗,颠沛流离的人再常见不过了。   杨翎在前领路,带着他们走。沈馥本以为,他们要一路往南,绕开严一海的势力范围,再用伪造的身份坐火车回平州。但陆既明却好像不是这样计划的,反而是朝着往北走。听之前杨翎的话音,严一海正在四处找他,也是为了贿赂选举的信件和帐目,这样走,岂不是撞进敌人的怀里去了?   沈馥不明所以,但除了跟他们走,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杨翎一路带着他们,走出了荒无人烟的山林,差不多到了有人烟处时,太阳也快下山了,陆、沈两人要找到人家投宿,杨翎则和他们分开走。他一个人脚程快,先到前面探路去。沈馥腰间掖着之前那把匕首,陆既明腰间藏着枪,两人心中都不虚,找了一户人家,拍开了门。   开门的是个妇人,门只开一条小缝,眼神警惕。   陆既明先是咳嗽了两声,虚着声音,装作有气无力的样子,说道:“嫂子,我们家原本在山那头,打仗房子让烧了,救火让烟呛坏了身子,我和我婆娘打算投靠亲戚去。路过能借宿一夜吗?”   拍门前,沈馥已经看好了,这家晾出来的衣服里都是女人小孩的,约是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的一家。前头的确是打仗了不假,陆既明装出个弱不禁风,下一秒就要嗝屁的样子,沈馥又装成女的,再塞几张皱巴巴的碎票子,那寡母也就答应了。   为怕露馅儿,陆既明又补了一句:“我这婆娘小时侯发高热烧坏了嗓子,如今说不出话了,嫂子有什么尽管和我说。”   沈馥垂着头白了他一眼。   那寡母一个人带着个两岁多的男娃,一脸苦相,不住往他们俩身上打量。陆既明大大方方任她看,时不时咳嗽几声,仿佛喘不上气似的。他把东西行李都交给沈馥,帮他整了整头上裹着的布巾,温柔地说道:“你去歇着,我去弄些吃的来。”   沈馥乐得轻松,拿着东西就躲起来。   这家里两个房间,一个自然是主人家睡的,另一个几乎是杂物房,又脏又乱,门上的闩都是坏的。沈馥什么脏的臭的地方没住过,也不嫌弃,三两下就把破竹床上的东西挪开,弄出勉强够两人睡的地方来。   他摘下头巾透透气儿,躲在门边,听外头的动静。   陆既明估计又给主人家说了一箩筐好话,那女人便从灶灰里扒拉出两个冒热气的红薯来。其实两人给的票子虽碎,对于陆既明来说,不过是看也不用看的小钱,对于这家人来说,估计不少了。但那女人拮据惯了,也大方不起来。   沈馥在那儿偷看,见陆既明犹豫了一下才接红薯,估计是少爷脾气犯了,嫌那灶灰脏,心里暗暗好笑。   陆既明拿着两个灰不拉几的红薯回来,沈馥早就饿了,拿着其中一个,火急火燎地就撕起皮来,也不怕烫,左右手轮着倒腾。陆既明一双手都沾满了灶灰,黑漆漆的,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那个红薯放在沈馥的膝头,说道:“先放着,我去洗个手。”   沈馥小声说道:“洗啥啊,待会儿露馅了,哪有乡下人吃个红薯还得洗手的。”   陆既明想想,觉得也是这个理儿,皱着眉,为难地吃起来。他又怕脏又怕烫,吃得慢条斯理的,看得沈馥都想替他吃半个。   热腾腾的红薯下肚了,虽不大饱,但也算填了个底。   眼看着天要黑起来了,小小的山村,外来人很显眼,他们俩也不好外出,就窝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大眼瞪小眼。农妇爱惜灯油,早早就吹了灯,抱着她那个牙牙学语的娃娃睡觉去了。   屋内一片漆黑,仅凭墙上小窗照进来的月光勉强视物。陆既明在地上捡了根枯树枝,摸黑把门给拴上顶住,又要把包袱压在脑袋底下当枕头睡,很警惕。   “别忙了,” 沈馥坐在竹床上看他忙活,懒懒说道,“门别栓,包袱就放脚边,就当买路财吧。”   到了半夜,月上中天时,外头有了动静。   杂物房那坏了门闩的门根本挡不住任何人,轻轻 “吱嘎” 一声旋开了,床上紧紧挨着两个熟睡的人,呼吸平稳,毫无所觉。进门的人摸着黑将那包袱一把抓进怀里,又原样退出去,掩上了门。   床上,沈馥蓦地睁开眼睛,眼神在黑夜里亮得很,他回头给了陆既明一个 “我就说吧” 的得意眼神。   小山村里,孤儿寡母的怎么活,肯定有男人在支应门户,只不过怕人闲话,不显露出来罢了。他们是外来的,一个哑巴女人,一个病弱鬼,摸走行李不害性命都算个好的了。   行李里的东西不过是装相用的,陆既明并不在意,见沈馥的眼神得意,在黑暗里也熠熠生光,因着往后看,整个人都沉甸甸地挨进他怀里,让他心里很舒服,譬如大热天里喝了雪水,又譬如大雪天里烤火。   外头那寡妇和男人聊上了,虽然压着声音,但勉强也能听见。那男人声音粗壮,估计是打心底里就没把他们俩当一回事,被听见了也不怕。   “...... 要是嚷起来怎么办?” 那女人有些害怕。   “嚷起来就嚷起来,两个外头来的,就地埋了都没人知道,还怕他们不成......” 那男人粗着声音说道,“别说这个了,素了这些天,想死我了......”   外头窸窸窣窣一阵,夹杂着男人的粗喘声和女人压着嗓子的吟哦,“冤家”“心肝”地叫了一通,村野间的荤话也不住往外冒。隐约间,还听见了木头桌子 “吱嘎吱嘎” 地摇动,两个人怕吵醒房间里的孩子,直接在外头就弄起来了。   床上挨着躺的两人面面相觑,竟被迫听起壁角来。   沈馥有些不自在,目光撇回去,挪了挪身子,谁知道这竹床太破,一动就响,让人好不尴尬。陆既明按住他腰,低声说:“别动。”   外头两人已经入巷,那寡妇压着嗓音嗔道:“慢点,让人听见了......”   那男人猛地一动,哼道:“怕什么,让那病鬼听听......” 沈馥差点笑出来,抬手捂着嘴。突然,他又想起自己在山头上编排陆既明的那些话,又是 “力有未逮” 又是“中看不中用”,当然是乱说的,男人嘛,最喜欢听到仇家在床上不行,好像这样就能赢了场子。   越想越听越是尴尬,陆既明的呼吸正一下下地喷在后脖子上,沈馥在心里想,他可千万别记了仇才好。   正其时,陆既明在他耳边,幽幽地说道:“没想到你胃口这么大,就我这样的,还不足够。”   作者有话说:阿西存稿居然不多了 请大家多多收藏评论鼓励一下好吗 第五十章 九死一生   沈馥脸上火辣辣的,尴尬得恨不得钻床底下去。他装模作样地朝陆既明 “嘘” 了一声,义正言辞,以提醒他现在情况严肃,不是翻这些闲篇的时候。   他装模作样的时候也怪可爱的,陆既明从后面看他,见他侧脸绷得紧紧的,煞有介事,耳朵尖却泛出点红来。   陆既明笑了,又憋住,揽住沈馥的腰,往自己怀里紧了紧。别的不说,和外头那粗汉一样,陆既明也是素了好些天,在这小破房子里,听着外面那些动静,真的有些起意了。   沈馥整个人都贴在他怀里,怎么会不知道,回头瞪了他一眼。   陆既明吐着气,小声说道:“你怎么说的来着,我想想......”   真的翻起旧帐来了,这一篇不赶紧掀过去,陆既明能估计能说上十年八年。沈馥连忙用话堵他的嘴:“你最行了行不?你是浪里白条,帐里将军,就你最行了......”   陆既明把脸埋在沈馥的颈窝里,整个人笑得发抖,那一点旖旎心思也被笑走了。   外头听着像是云消雨歇了,只有窸窸窣窣的说话声,听不太清,言谈间只听得见只言片语,像是找什么人。陆既明心头一跳,沈馥也听见了,不消多说,他轻盈灵巧地翻身下床,蹑手蹑脚地到门边去听。   “...... 做工时听说了,北边的军爷一来,就是找人,说是一男一女,男的高女的矮,直接奖励金条,也不知......”   沈馥心里一沉,不知道严一海那边为什么消息这么灵通,又转念一想,想明白了,这找的应该是陆既明和章燕回。   那寡妇犹豫道:“今天来的那女的是个哑巴呢。”   “谁知道是不是装相的,明天看看......”   没再听下去,沈馥回身,将听到的话说给陆既明听。陆既明沉吟了一会儿,透过小窗看了看天色,果断地说道:“咱们走吧,不用睡了。”   过了半小时左右,屋子里已经安静下来了,悄无声息。   沈馥搀着陆既明起来,两人小心翼翼地开了大门的门闩,趁夜色正浓,离开了这座小村庄。在村外的林子里,和杨翎约好会合的地方,陆既明嘬唇吹了一声响哨,杨翎从暗处出来,听了原委,也不多言,领着他们连夜起行。   从满天星斗走到旭日东升,他们的速度不算慢,沈馥时不时看一眼走在旁边的陆既明,见他脸色有些白,知道他伤还没大好,这样走起来吃力。   “要不要就地休息一下?” 沈馥问道。   陆既明扶着树喘了两口气,问道:“还有多远?”   杨翎看了看,分辨清楚方向,估算道:“出了这片林子,过了河,大军就驻扎在河那边不远处,再走左右就行了。”   沈馥眨眨眼,一头雾水,什么大军?   晋军已经回撤了,这个方向也不是往南,更不可能是严一海的北军,总不能往敌人怀里撞。还有第三方势力,是陆既明自己的,怪不得他身陷囹圄也不急,还是有所依仗的缘故。   “那就休息一会儿。” 陆既明说。   他们俩原地休整,杨翎拿着水囊去装水去。   陆既明扶着树,小心翼翼地坐下,调整好姿势,长出了一口气。沈馥不算累,百无聊赖,东看看西看看,拔拔野草抠抠树皮,自娱自乐。   陆既明看着他,突然问道:“从平州离开之后,你打算去哪儿?”   沈馥有些警惕,反问道:“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问问,” 陆既明说,“都打算放你了,也不会再追,我闲的吗?”   谁说得准呢。   沈馥说道:“姐姐最想去国外,我想去南方。”   “为什么?”   “没去过。” 沈馥说道,“小桥流水,吴侬软语,书上都是这么写的,应该舒服。”   “我也没去过。” 陆既明把脑袋靠在树干上,轻轻说道,“听说确实是很美的。”   他声音轻轻的,飘在山林中的风里,像被风吹起的蛛丝,无处着落,仿佛心向往之。沈馥想不明白,陆既明这样的,应该心向往之的,是成为陆重山这样的大军阀,金玉满堂的大园子住着,娇妻美妾宠着,山珍海味吃着,挥斥方遒。   还不待说点什么挤兑他,枝叶簌簌摇动,沈馥警觉地看过去,是杨翎回来了。明明是装水去的,手上的水囊却还瘪着,他急匆匆地朝陆既明说道:“大少,有追兵来了,快走。”   陆既明神色一凛,沈馥拽着他手把他拉起来,问道:“是不是我们投宿露了行迹?”   “这地方就这么大,也该追上来了,走。”   前面走得虽快,但也没有现在紧迫,他们几乎是一步不停地疾走着,但四条腿终究比不过四个轮子,没一会儿,沈馥竟能隐约听到汽车的引擎声。   快要走出林子边沿了,只要过了河,汽车就追不了了。陆既明脸色煞白,额头上沁出汗珠来,脚步发虚,但也不敢停。沈馥生怕他走着走着晕了,时不时看他。   陆既明还有心思开他的玩笑:“看着点路,别撞树上了。”   “别说话了你,” 沈馥皱眉说道,“待会儿晕了。”   “是有点晕,” 陆既明伸手道,“拽着我点儿......”   杨翎在前面带路,领着他们左钻右转,为了躲避,走的不是直线。行进速度快,还要谨防追兵,杨翎也是走得满头汗。   沈馥想了想,最后还是伸出了手,两人掌心相对,牢牢握住了。   还没出林子,远远地就听见了河水湍急的声音,三人都是精神一振,再次加快脚步朝前走去,没走一会儿,水流声越来越大,林木也稀疏起来,隔着树干间的空隙,隐约能见到一条湍急大河。   河并不算宽,两岸只相距十余米,只是水流湍急,白浪翻腾,看着很险。一路望去,上下游并无大桥,只在他们面前有一道临时搭就的木桥,很简陋,比汹涌的水流只高一点。   沈馥从向来面无表情的杨翎脸上看出焦灼,他说道:“没想到他们追得这么快,对岸的接应可能还没到,现在贸然过桥,桥上对岸没有遮蔽,很容易被打中。”   沈馥看看天色,说:“等天暗下来了再过?”   “不行,” 杨翎又竖起耳朵听了听,快速说道,“离得很近了,很容易被发现。”   陆既明吐出一口气,果决地说道:“声东击西,不能再拖了。”   杨翎点点头,摸出腰间藏着的枪,一闪而过间,沈馥还见他带了两个手雷,陆既明把自己的枪也给了他,拍拍他的手臂,说道:“小心。”   沈馥看着杨翎三两步就消失在天色渐暗的树林里,陆既明没有犹豫,拉上沈馥的手,牵着他,一路往河那边走,最后停在了树林的边缘,倚在一棵树上,等着。沈馥也静静地等着,天色渐暗,一时间只听到鸟叫虫鸣,还有远处隐约的车声。   陆既明的手和往常不同,有些发凉,他的脸也白,嘴唇更是一点血色也没有。从他的表情里一点儿都看不出他到底怎样,沈馥是知道他的,只有一点点不妥的时候,就要拿腔作势装到十分虚弱,支使别人伺候他。到了真正不行的时候,反而不吭声。   这样静静站着牵着手总有些怪,沈馥动了动手指,想把手抽回来,陆既明却不让,反而收紧了三分。   “待会儿我说走,咱们就往前跑。”   话音刚落,对岸突然传来几声鸟叫声,像布谷,仔细听好像又不像。紧接着,不远处传来几声枪响,打破了一时的寂静。几乎是同时,又有一片密集的步枪声,还有车声人声,一片混乱。   陆既明说:“走——”   正好是太阳刚刚下山,最后一抹日光收束到了山峦背后,勉强可以视物,但又昏暗不清。两人一路跑到了河边,近看河水更险了,那道木桥是新搭的,微微摇晃,水浪汹涌,一下下地拍在桥上,溅起水花。   陆既明一步都没有犹豫,拉着沈馥踏上这座桥。   桥有点微晃,但尚算结实,沈馥埋着头跑,等跑了过半的时候,心已经放下了大半。谁知正在这时,两道强光从背后打来,原本昏暗的四周突然大亮,沈馥被晃了一下,匆匆回头,发现后面有军车驶来,亮晃晃的车前灯好像一双双眼睛。   与此同时,对面的接应也有了动作,“砰砰” 几声枪响,有子弹擦过他们俩的身体,射向对岸。   两边突然交起火来,在接应的掩护下,一时还没有子弹打到他们俩身上,但枪火密集,他们俩是活靶子,中弹只是迟早的事。   “快走,别停!”   陆既明猛地拉了沈馥一下,对岸只有几步之遥。   桥猛地一晃,沈馥惊呼一声,差点摔倒,连忙蹲下身子,稳住重心。原来是弹火击中了木桥一侧,桥身横侧,有一部分已经直插入水波之中。沈馥想要再站起来,但桥摇晃得厉害,加上弹火不绝,让人心慌,他整个人摇摇晃晃的,眼看着几步之遥外就是对岸。   这会儿他们俩的手竟还紧紧地攥着,沈馥的手烫热,满手心都是汗,越发显得陆既明的手发凉。   陆既明也蹲着,回头说道:“就到了——”   紧紧攥着的手一起发力,互相搀扶着在摇晃的断桥上躬身站起,勉强保持平衡。陆既明当先,三两步跨过去,脚踩上了坚实的河岸。沈馥心中一松,尽随其后。   就在这时,不知是哪边的流弹,打中了本就摇摇欲坠的木桥,桥和一边河岸连接的部分彻底断开,整座桥被流速极快的水冲开。沈馥脚下一空,还没反应过来就坠入了水中。陆既明感觉整个人被强力一拽,趴倒在了河岸上,半条手臂浸入了水中,沈馥仅靠他拽着,不然就要被汹涌的流水淹没。   沈馥感觉浪头一下一下地盖在他身上脸上,力道很大,打得他难以呼吸,呛进去不少水。他另一只手胡乱地抓,妄图在河岸松软的土上,找到着力点。   他被陆既明用力拉着,脑袋勉强露出水面,他见到陆既明正趴在河岸上,一只手拽着他,另一只手拽着断桥的木桩借力,头发衣裳都已经让水打湿,皱着眉咬着牙,脸色发白。   陆既明身上有伤,支撑不了多久,凭借他一人之力,也不能将他凭空从水里拽上去,更别说还有两方交火,流弹危险。沈馥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样的情况,陆既明应该会将他松开。   天色渐黑,水流急涌,他九死一生。   作者有话说:怎么就 51 了,我今天还在写 54,怎么一下子这么快了,我感觉我的码字速度跟不上连载速度,干啊! 第五十一章 算账   陆既明感觉侧腹的伤口处有温热的血沁出,应该是裂开了,并不太痛,也可能是痛麻木了,因为从赶路开始就痛了,痛了一路。他眼前有些发花,像有恼人的蚊子在飞来飞去。他的手里还攥着另一个人的手。   沈馥在汹涌的水里,被冲得像轻飘飘的浮叶。九死一生的境地下,他却一点儿也不泄气,也不张口求救,眼睛被水冲得睁不开,手不住地往河岸上扒拉,却什么都抓不住,无论怎样的险境也不能浇灭他求生的意志。   陆既明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随着从伤口流出的血一起流走,他撑不了多久了,等到他昏过去的时候,很容易被沈馥一起拽到水里。   恍惚间,他强撑着回头看了一眼,能见到远处有负责掩护的人,正在一点点朝他靠近,只是碍于对面毫不停歇的火力,过来得很慢。   感觉到陆既明在动,沈馥误以为他要松手了。   沈馥记得,木桥的这一边,还有一丁点连着岸上的木桩,他要是能够到,说不定能顺着爬到岸上。在水里,体力流失得很快,往常简单的动作,在水里也做得很困难,但总比坐以待毙,顺着水流飘走得好。   两人交握的手,沈馥率先放松。   陆既明 “砰砰” 跳动的心脏停了一瞬,他匆匆看向水里的沈馥,手用力收紧,低喝一声,肌肉绷紧,青筋暴起,居然尽全身之力,将沈馥从水里拉出了些许。沈馥反应极快,连忙趁此机会,伸手一捞,勾住了陆既明借力的木桩。   不远处,接应的人已经渐渐靠近了,领头的人很熟悉,是秦雁。   虽还爬不上岸,但抱住了木桩,已经比刚才的凶险情况好多了,沈馥惊魂稍定,朝陆既明说道:“秦雁来了。”   陆既明这才松开了手,他眼前发花,枪声都听不见了,只听见耳边一阵一阵嗡鸣,沈馥的脸在他的视线里一片模糊。一时间,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在床上只剩一口气,苦苦挣扎,思念妻子。又想到了面目模糊的母亲,仿佛见到她被折磨得骨肉如柴,依旧临窗写信,笑意温煦。   “说了...... 不会让你死的......” 他喃喃道。   “什么?” 沈馥问。   没了声音。   秦雁过来了,一把将他从冰冷汹涌的河水里拽出来,有人带着担架,将陆既明放上去。在火力的掩护下,他们成功地离去,对岸的北军徒劳无功地退走。   沈馥一直跟在昏过去的陆既明身边。   这支无名之师,所穿着的的服制与晋军全然不同,装备精良,令行禁止。在军中,沈馥见到了被从水里捞上来的杨翎,他在引开敌人火力时,中弹坠河,但大难不死,伤情稳定。章燕回也在,原来当时杨翎所说的,将她 “送回军中” 并不是送回晋军中,而是这里。章燕回伤了脑袋,淤血未散,还未醒来。   陆既明的伤口被重新缝合,军中有医生,将他照料得很好。   他们一路疾驰,绕开北军所占之地,回到了晋军驻扎之地。估计没人料到失踪多日的陆既明还活着,不仅人没死,还带了人马来。本就人心不齐的晋军一阵哗然,议论纷纷,城门连忙大开,迎回了长官。   陆既明一醒,立马就穿戴整齐,召集几个晋军将领会晤。   晋军回撤,丢了地,正好可以问责,杨翎之前和他说的那几个导致人心浮动的罪魁祸首,全被他斥责了一通。他本来在军中,面对这些老将,还勉强装出个后辈谦和的样子,如今自己的人全来了,就不必装相了,说一不二,有抗命不从的,先问问脑袋够吃几发子弹。   等这边料理停当了,马上就可以回平州了,等回平州之后,沈馥就可以走了。   但没走之前,所有人都继续默认沈馥是陆既明的枕边人,正儿八经的 “大少奶奶”,照顾大少爷的活儿,自然是大少奶奶干。马上要走了,沈馥此刻面对陆既明多了十二万分耐心,再说了,自己这条小命,也是多得陆既明救回来的。   他捧着陆既明每日要喝的药进房去,陆既明刚刚给伤口换了药,赤着膀子坐在桌边看书,雪白的绷带在腰上绕了一圈又一圈。   沈馥把热气腾腾的药放在他手边,也不多说什么,搁下就要走。陆既明却没让他走,抓住他的手腕,沈馥反手一挣,手又松开了。   “做什么?” 沈馥问道。   陆既明倚着桌子,歪着头看他,说道:“你这个人,怪讨人厌的。从前在平州时,‘大少’长‘大少’短地叫,做小伏低,曲意温柔,如今怎么连话都不愿意多说。”   那可不嘛。   前头那是有所图,自然有怎样的温柔手段都使出来,如今都没了掩饰,各自心里都透亮,还装什么?危险时还能说是相互帮忙扶持,如今都安全了,还弄些你侬我侬的,不平白让人多生了心思吗?   沈馥也歪着头看他,就是不说话。   陆既明又说道:“你扇我一巴掌我还没和你算账呢。”   沈馥眨眨眼,无辜道:“那你扇回来。” 陆既明站起来,当真扬起手来。沈馥闭上眼睛,微微皱起眉头,真的打算挨他这一巴掌。谁知道陆既明的手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手掌心贴在沈馥的脸颊上,掌心柔软,脸颊也柔软。   沈馥感觉到脸上一暖,缓缓睁开眼来,正好撞入陆既明的眼神里。目光一触即分,各自都撇开了目光去,不知道为何,突然都不坦荡起来。   陆既明拿起药碗,一仰头,将药全喝了个干净,沈馥拿起空碗,这下真要走了。   “后天就启程回平州。” 陆既明说道。   “知道了。”   之所以要后天再启程,是因为陆既明要和严一海见一面。打时打得要死要活,现在陆既明缓过气来了,严一海又想和他敬如宾地聊一聊了。到了夜晚,陆既明和秦雁将明日与严一海见面的事宜又理了一遍,到了说完了事,落地自鸣钟 “当当当” 地敲响,已经将近十点钟了。   脑子转了一天,陆既明有些头痛,秦雁起身要走,让他早些休息。陆既明叫住了他,但又没说有什么事,只是顾左右而言他。往常一根筋从不多想的秦雁,这会儿突然福至心灵了,说道:“沈少爷这几天都睡在隔壁的客房里。”   “客房?” 陆既明嫌弃地说道,“这宅子看着有些年头了,主卧都这么埋汰,客房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这纯属睁着眼睛说瞎话,这宅子也是当地的一个乡绅空出来给他的,虽说比不上平州的住宅富丽洋气,但也不差,这主卧也是极尽舒适,单看那描金镂刻的自鸣钟就价值不菲,也不知陆大少爷从哪里看出 “埋汰” 来。   秦雁眼皮跳了跳,顺着他的话说道:“客卧的灯好像有点坏,我让人去修修。”   “这么晚了,不好修吧?” 陆既明柔和地问道。   秦雁口笨,但行动力强,这就找了人去修灯。沈馥都准备洗漱睡觉了,翘着手看着那明明好好的灯左修右修都修不好,有点头疼地抓抓头发,直接出了客卧,转进陆既明的主卧里。   “客卧灯坏了。” 沈馥抱着手,倚在门边说道。   “哦,是吗?” 陆既明装模作样地替他烦恼,眉头都皱起来了,说道,“那可不好办,你来我这儿睡吧。”   沈馥直接在主卧的浴室洗了澡,湿漉漉热腾腾地出来,陆既明已经在床上睡好了。他规规矩矩地平躺着,留出了半边的床,不经意、不在意、理所应当。沈馥捞了被子来,睡在软乎乎的床上,舒服地叹一口气。   “灯要修到几时?” 沈馥故意问道。   陆既明仿佛睡意正浓,隔了一会儿才回答,鼻音浓重:“可能一两小时,也可能三四小时,说不准要一天,也有可能两天。” 沈馥差点笑出来,也不知道陆既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懒得去想去深究,连他自己是怎样想的,他也不欲深想了。还有大把的烦恼事在平州等着呢,等回去了再费脑子也不迟。   夜深人静,四处都很安静,自鸣钟的钟摆左右晃荡,被褥柔软,身旁还有呼吸平稳的暖香肉体,很是舒适。沈馥整个人放松下来,昏昏欲睡,忽然间旁边一阵窸窣,陆既明翻了个身,半边身体压在沈馥身上。   沈馥挣了挣,想把他抖开,谁知陆既明不松反紧,连人带被子将他裹在怀里。   “干什么?” 沈馥问道。   陆既明说道:“不干什么。”   他嘴上是这么说,做的却和说的不同。怀抱收得紧,仿佛要连人带被子嵌进身体里,脑袋拱进沈馥的肩窝处,鼻尖蹭着耳根后颈,时不时嗅闻两下。沈馥被他搅得睡意全无,被褥突然间变得比刚才还软十倍百倍,让人酥了骨头,越发要陷进去。   沈馥感觉到陆既明好似在他耳朵上亲了一口,亲了一口还不足,叼住耳郭处那一点软肉,磨牙似的咬了一口。沈馥感觉浑身跟过电似的一激灵,身手敏捷地一掀,拧腰翻身,骑到陆既明身上。   陆既明仰躺着看他,伸手掐住他的腰,倒吸一口气,小声道:“轻点,有伤口呢。” 沈馥连忙往下挪了挪屁股,又正好坐到了要紧的地方,陆既明又说道:“这儿可以重一些......”   幸好房里黑灯瞎火的,不然沈馥都觉得自己脸上要燥得起火了。   他没好气地说:“到底睡不睡?”   陆既明连忙道:“睡,快睡。”   作者有话说:别再说我们小陆抠门了!钻石!你看!大钻石!一盒! 第五十二章 锚定   碍于还未大好的伤口,这一觉,陆既明还是 “睡” 得比较收敛。恰到好处的放纵让两人都心情舒畅,满是餍足后的慵懒。   清晨,陆既明已经起来了,他今天要去和严一海见一面。   仆佣一大早就将熨烫得笔挺的衣服送进来,房间里没有开窗,暖融融的,有一股暖香,闻得人骨头酥软。陆既明在镜前穿衣,一闪而过的背上有几道抓痕。   床上帐子放下来大半,有条白皙劲瘦的手臂从床边懒懒地垂下来,连手臂上都有几点暗红的痕迹。仆佣不敢细看,放下衣服便退出去了。   陆既明穿戴整齐,梳子上沾了刨花水,将头发梳得整齐利落。末了回头,将软似轻云的床帐撩起来,挂在帘钩上,露出床上的人来——沈馥正趴在床上,被子搭在腰间,睡眼惺忪,眼睛半睁不睁,老半天才眨一下,人醒了,魂儿还没醒。   陆既明撑着床沿,弯腰在沈馥的裸背上亲了一口,顺势帮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起身扣上帽子,出门了。沈馥仍旧在床上,翻了个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脑袋少有的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想,舒服得直叹气。   陆、严两人见面的地方选在郊外,空旷的、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减少有埋伏的忧虑。严一海向来是谨慎的,谨慎而狡诈,滑不溜手,听说他连理发时,都要派一个人用枪顶着理发师的脑袋,生怕理发师是来杀他的卧底。   陆既明向来就不知道什么是怕,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_._c_o_m 只有拥有许多东西的人才会怕,比如陆重山和严一海,拥兵十数万,当了多年的土皇帝,自然处处谨慎,生怕一朝被拉下马来,打回原形。   原野上的草已经染上枯色,随风簌簌摇动。   陆既明身着戎装,利落地登上了严一海的车。车里只有他们两人,司机已经下了车,各自都带着枪,数十步外围着他们各自的人。   严一海见人都带三分笑,不声不响的像个和蔼的田舍翁,仿佛之前害得陆既明命悬一线的人不是他一样,他笑着说道:“既明,你如今越发有乃父之风,好样的。”   陆既明压根不看他,帽檐压着,生怕自己犯恶心。他手上拿着一把惯用的手枪,枪管子黑得发亮,他的手指弹琴似的在枪管上轻轻点了几下。他说道:“章振鹭和章王氏已经死了吧?”   若是这两人还活着,严一海也不必来见他了,自然有百般手段逼问出账册和书信的下落。   严一海呵呵一笑,说道:“他们母子恨你入骨,自然不能让他们好活。”   陆既明知道他说的都是假话,章振鹭在炸雷前挨了一枪,自然是活不长了,想来章王氏应该是下山时被炸雷时的落石波及到。章振鹭在落崖后应该还撑了一段时间,不然严一海的北军也不会消息灵通,追咬得那样紧。   想知道的消息心里大概都有数了,陆既明无意再和他纠缠,但严一海的心思还在那些要紧的账册和书信上,紧追不放,想要和陆既明谈条件。   “既明,你手上捏着那些有什么用呢,不如给我。选举在即,蔡铣如今是不中用了,凭借那些,正好将他拉下马来,换一个我们都认可的人上去,还像之前那样,我们两边和和气气的。”   陆既明轻轻一笑,说:“别把我当孩子哄。”   “怎么会呢?” 严一海声音越发和蔼可亲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帮着你,我是向着你的。我们是血脉至亲,我们联合起来,天下可定。”   这么多年来,从陆既明离开醴陵回到平州开始,严一海就在和他暗地里通消息,章振鹭在豫北被枪袭的消息就是严一海递来的,就是因为这样,陆既明才知道了那发暗枪,是陆重山下的手,要治死章振鹭。   严一海将陆既明当作是埋在晋中的一枚钉子,要钉死陆重山,如今陆重山是被钉死了,但这枚钉子却不想为他所用。   陆既明懒得听他这些废话了,拉开车门下车去。在他身后,严一海的声音阴测测的,笑里藏刀。他絮絮叨叨地说道:“现在不同的往时了,南边一直蠢蠢欲动,又是革命军、又是护国军的,伺机北上。若是他们北上,晋中挡在中间,首当其冲。你我不联手,如何扛得住......”   陆既明反手关上车门,“砰” 的一声,截断了他的话。   他回去时,沈馥已经起床了,正坐在窗边卷烟。上次在醇园卷的那一罐,大半都潮了,如今又要重新卷。沈馥神色平静,手上动作利索,十指修长,捏着烟卷时姿态好看。陆既明倚着门看了一会儿,突然说道:“你走前给我卷一罐吧。”   沈馥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埋头卷着,就在陆既明以为他没听见的时候,他突然说了声 “好”,声音轻得像一阵风。   回平州的火车,比来时要低调安静得多。沈馥还抽空去看了一眼还未醒来的章燕回,她本就瘦小,如今一睡不醒,更加显得像纸片一样薄,医生说,这几天要是再醒不过来,估计就真的醒不来了。   火车中途只在凌晨停了一次,大约是为了补给。停站时车厢猛地一颤,让沈馥从梦中惊醒,他凭窗看去,星空低垂,原野广阔,晚风徐来。大地变得广大无边,火车与人只是沧海一粟,时光如水,从人的身上缓缓流过。   陆既明还在梦中,不知梦呓了一句什么,咕咕哝哝的。沈馥回头看他,看他剑眉压眼,鼻骨直挺,嘴唇嗫嚅,不知在做什么梦。   沈馥只觉得神奇,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人生里,到底凭借什么锚定。   但无论如何,如水的时光都能足够汹涌,将它冲走。沈馥见过很多人,也有过很多刹那的温情脉脉,这应该也只是其中一次而已,他想道。   回到平州时,陆既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醇园翻了个底朝天,连花园里的土都松了一遍,最后是在放湖里的水时,找到了被防水油纸里外三层裹着的书信账册,绑着石头,重重地坠在湖底。   就在醇园到处被翻得一片狼籍的时候,陆重山无声无息地死了。杨氏的确遵照了陆既明的吩咐,没让他活得舒服,也没让他死,吊着他的命。但他年纪毕竟不小了,日日发作的烟瘾让他生不如死,最后,一代枭雄狼狈地死了。   死的时候,他半个身子摔在床下,手还往烟枪的方向伸。   与此同时,陆既明也的确说到做到。   他给了沈馥一张银行支票,印章齐全,油墨簇新,切实可兑,面额不小。与此同时,还有一个小匣子,沈馥打开来,里头是十来颗大小不一的钻石。   陆既明说道:“当时给你的那匣是假的,如今还你一匣真的。只不过我手头也紧,凑不齐那么大一匣。”   他手头的确紧,枪杆子是说话的底气,每一条枪都是真金白银买来的。陆重山在这上头明白得很,从不在钱银上过于放纵他,只揣着明白装糊涂。他绝大部分搞来的钱都砸到了醴陵的私兵里了,剩下的,不过左右倒腾充门面。   说来好笑,沈馥当时来骗他的钱,如今却明白了,陆大少爷自己也穷得叮当响。不过现在看着这支票和钻石,也挺够意思的了。难为他想得周到,乱世里,钱一会儿值钱一会儿不值钱,还是金银钻石靠谱。   沈馥把支票和匣子都揣在怀里,这下真得走了。他也不再多言,无论说什么都有些不尴不尬的。   陆既明坐在桌子后,陷在柔软的沙发里,头脑一片空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自他下定决心放沈馥走的那天起,他就没有真正想过出尔反尔。当然,偶尔也会想,沈馥的家人也都在平州,让他就范,实在很容易,就像之前胁迫他合作那样。   那样也很刺激,就像他之前驯服猎狗那样,一点一点地让凶狠的恶犬逐渐为他所用,时刻谨防他反咬一口,也是一场尽兴的游戏。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渐渐觉得累了。   自他父母相继去世那时起,他就知道,他要让那些肆意摆布别人命运的人付出代价,这是他要跋涉的路,而沈馥,自有他自己要跋涉的另一条路。如果强行将沈馥留在身边,那他也不过是另一个陆重山而已。   再说了,这不过是一段以互相欺骗为起始的关系罢了,这样风平浪静地结束,实在再好不过了。   就在这相对无言的时候,秦雁来了。   “章小姐醒了,说要见大少。”   陆既明实在没有多大兴趣与章燕回交谈,他正想说 “不见”,抬眼一见沈馥,又改了心思,问道:“你向来和她好,要去看看吗?”   说好也谈不上,只不过是存了一丝善意罢了。人家小姑娘九死一生的,总算熬过去,醒过来了,情理上也该看一眼,沈馥点了点头,两人一起过去。   章燕回在醇园里是有个常住的院子的,只是如今醇园里到处都翻得乱七八糟,只能另外随便找个地方给她住,略显简陋,但医生照顾她也算精心。她才醒过来,躺在床上,整个人像是要陷进被褥里了。   她一见陆既明来了,也不问母亲和兄长,只是虚弱地说了一句:“表哥,对不起......”   陆既明只当她是为了章振鹭与他的恩怨道歉,不耐烦听她说这些,敷衍地回应道:“别多说了,你好生养病吧。”   章燕回只看着帐顶,自顾自地说道:“那时候我才五岁,在园子里乱闯,闯进了湖边小院里...... 那声响太吓人了,像野兽嚎叫似的,吓得我躲在窗下不敢吭声......”   章燕回五岁时,严攸宁还未去世,还住在湖边小院里,她听到的声响,自然就是严攸宁被烟瘾折磨下发出的哀叫声。   “过了好一会儿,我听到了有人说......” 章燕回说道,“说是‘留给既明的信,就藏在床下墙上的暗格里’......”   陆既明脸色一变,转头就疾步冲了出去。   沈馥还站在那儿,听着章燕回哭着断断续续地说道:“我吓得不行,谁也不敢说,妈吓唬我,说那个院子里闹鬼,不许我再去...... 我一直都不敢说,后来还偷偷去了一回,她瘦得很,朝我笑,还请我吃酥糖,让一个嬷嬷偷偷送我回去......”   她说的人,自然就是陆既明的母亲严攸宁。   沈馥见她哭着说个不停,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连忙过去,安慰她:“别说了,没事,都过去了......”   章燕回在他的安慰下,渐渐停止了抽噎,缓缓闭上眼,脸颊上尽是泪痕。她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用尽了力气,声音一点点轻下去:“她那样美,说话声音和黄鹂鸟似的...... 我对不起她,对不起表哥......”   另一头,湖边小院里,陆既明使人将那沉重的楠木架子床搬开。他蹲在墙边,伸出手指,一块一块砖地仔细摸索,很快地,在角落的一块砖那儿,摸到了一条不起眼的缝隙,小心地抠开后,有个暗格。   陆既明的心 “砰砰” 乱跳,伸手摸出了一个泛黄的信封,上书 “吾儿既明亲启” 六个字。   泛黄的信纸,因为放了很久而变得薄脆,让人不由得小心翼翼,一点点展开。信上字笔画隽秀,可能因为写信人体力不济,一笔到末有些颤抖,笔迹不一,短短的几句话,可能是分几次写成。   “宝宝,我的宝宝。   妈妈一直记得,刚出生时的你,被我抱在怀里,轻软得像一片云。你像天边的一片云,落在妈妈的怀里。想给你全天下所有的祝福,你不必聪明,不必勇敢,和你的爱人一起,无灾无病到白头。亲亲你的脸颊,就像之前我每天哄你入睡时那样。   ——想你的、爱你的妈妈。”   陆既明小心翼翼地将那摊开的信纸又一点点折好,放回到信封里,拿来一个有软衬的匣子,将信放进去,匣子关好。   这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在这小院里的人只有他一个。   他将匣子收好,又回到章燕回的院子里,看守在那里的人告诉他,章燕回又昏睡过去了,医生来看过,说没有什么大碍,好好养着就行。   即便早已心知答案,他还是问了一句:“沈馥呢?”   被问到的人顿了顿,回答道:“沈少爷走了,他说是您批准的,我们也就没拦。”   “知道了。” 第五十三章 陪我到最后   作者有话说:啪,老婆没了。啪,老婆又有了。 还没到分开的时候呢,也还没到真正交心的时候,还得推拉,还得做戏,只不过两人心态都不一样了。 假戏真做,点题到底!   五十三章   沈馥离开醇园,直奔向宜阳路沈宅。   陆家的事情不再和他有关系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有自己要做的事,心湖不该再起波澜。   陆既明班师回到平州来时,比去时低调得多,消息不灵通的都不知道他回来了。但后面他在醇园大肆翻找,动静不小,沈令仪多少察觉了,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要知道沈馥的安危。   沈馥到家时,沈令仪换好了衣服,正在玄关处穿鞋,准备要去醇园找他。她见沈馥突然回来,愣了好一会儿才扑过去,又捏他的手,又看他的脚,生怕他缺胳膊少腿。等见手脚都齐全,还要掀起他衣服看看身上有没有伤。   沈馥连忙挡住她的手,说道:“没事!好好的呢!”   沈令仪这才松了口气,两人坐下来,好好将分别以来这段时间的事情说一说。沈馥先说,说时自然将那些他和陆既明之间的弯弯绕略去不少,也不是心虚,他自觉是没什么好说的,省得姐姐多问。   “小阿的事,我们合计一下怎么弄,不到必要时,还是不要劳烦到陆既明,陆家是是非地,沾上了难甩脱。” 沈馥头痛地说道。   沈令仪表情为难,她将那日试探于维鸿的事说给沈馥听:“他所图甚大,估计不是那么好了断的。”   沈馥早就料到于维鸿在扯谎,猜到他应该不是南边的人。如今形势明朗,陆重山和章振鹭都死了,和陆既明对着干的也就只有北边的严一海了。   一时间,两人都有些一筹莫展。   “铃——”   门铃响了。   沈令仪已经多日未见外客了,此时门铃响了,也不知是谁。她起身去开门,门外却没人,沈馥正疑惑间,听到了沈令仪尖锐而颤抖的声音:“过来...... 过来看...... 这、这是什么......”   沈馥心里一沉,忙走过去。门外没有人,空空荡荡的,地上放着一个鼓起的信封,里头竟然渗出血色来,淋淋漓漓的,看得人心头发紧。他捏住沈令仪有些颤抖的手,蹲下身,用手指捏住信封一角,拿起来。   “进来。” 他说。   血淋淋的信封放在桌面上,沈令仪不敢碰,沈馥一点点地撕开,捏住一角轻轻一抖,里头竟掉出来一根小指头,断口整齐,血还在往外淌,两人一看,齐齐倒吸一口冷气。   “不会是......”   沈令仪连忙捂住自己的嘴,不往下说了,生怕说了就是真的了。   沈馥也是后背一阵一阵发凉,即便小阿还全须全尾好好的,于维鸿的威胁之意也溢于言表了,自己才踏进家门,东西就扔到了门口,想必自己的一举一动,于维鸿也派人盯着。看来这一回,他是势在必得。   “我得回陆家去。” 沈馥说。   “不行!” 沈令仪想也不想,反握住他的手,果断地说道,“还有别的办法,我先和于维鸿见一面......”   “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得先顺着他。”   沈令仪重重地坐到沙发上,止不住地懊恼,那日她不该逼得那样紧,应该放低了姿态。想必是将于维鸿逼急了,才下这一剂猛药。手心手背都是肉,虽不是血亲,但沈馥和小阿都是她的至亲,自那日手拉着手从育婴堂跑出来起,她就在心里暗暗发过誓,绝不放开的。   她深吸一口气,抹了把脸,撑着沙发扶手站起来。   沈馥紧张地看向她,生怕她要说出和于维鸿拼命之类的话来。谁知道沈令仪却说道:“我唤人去买点菜来,下厨给你做顿好吃的。”   沈馥一时没拐过弯来,呆呆地歪了歪头,不明所以。   沈令仪声气愈壮,又是给自己打气,又是给沈馥壮胆:“都煮你爱吃的,看你都瘦了,即便刀架在脖子上了,还得有个断头饭呢......”   说完又觉得自己说得不吉利,皱着眉 “呸呸” 了两声。   没多一会儿,沈令仪就在厨房里折腾起来,折腾出了满满一桌子菜,别说两人吃,就是摆个宴席也够一桌人吃饱了。沈馥埋头吃着,敞开了吃。陆既明给的支票和钻石他都搁在了桌上,让沈令仪回头收着。   沈令仪见了这大手笔,嘴里也没什么好话:“男人,一会儿一个样,这会儿捧你上天,过会儿就能踩你下地。他害得咱们担惊受怕这么长时间,又是这又是那,这么点钱就想抹平,哪儿有这么好的事,你可别因为这个就心软了......”   沈馥夹菜的手顿了顿,漫不经心地道:“知道了,快吃,我也是个公的,把我也骂进去了。”   沈令仪做了一桌菜,自己却有些食不下咽,搁了筷子,叹了口气道:“这可怎么办才好......”   “见一步走一步吧。” 沈馥说道。   于维鸿目标明确,想要的就是那些选举行贿的账目和书信,但那些东西那样要紧,为了找出来捏在手里,陆既明花了大心思,也受了大罪,肯定是盯得紧紧的,两边都得罪不来,这一回,沈馥觉得自己又陷在了夹缝中左右为难。   不过无论如何,他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到陆既明身边,稳住于维鸿,别让他伤害小阿。   一旦想明白了,方法唯一的时候,也就不必再三犹豫了。沈馥吃得肚子滚圆,嘴巴一抹,站起来就要走,沈令仪自然放心不下,还想再留他一会儿,沈馥拍拍她,安慰道:“再怎样的险境,我们也遭遇过。于维鸿一联系你,你就告诉我,我也想和他见一面。”   沈令仪握住他的手,说道:“你要小心。”   “放心吧,没事的。”   这样的安慰之语,之前在不同的情境下,也说过百遍。但这回说起来,沈馥无端觉得有底气得多,陆既明的身边不再像之前那样像龙潭虎穴,两相比较起来,倒是于维鸿还更可恶些。   凡是说起平州,就没有人不知道醇园。   耗费几任主人无数财资修葺,在百姓们口中,里面亭台楼阁,直如仙境一般。再加上所居住的人非富即贵,更加为这座园子增添了不少话题。听说陆大少爷在里头四处翻找,说不定里头有什么财宝呢。   如今,被陆既明底朝天地翻过一回的醇园,哪里还有之前的样子。   园丁栽种整齐的花草被翻得东倒西歪,湖里的水抽干了还没放回去,干涸的大坑像张开的大嘴,黑洞洞的,入目平添三分颓唐萧瑟。   陆既明是不在意的,醇园在他心目中从来都不是家,更不是什么乐土,不过是座富丽堂皇的园子罢了,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他母亲的坟墓。严攸宁写给他的信,被他好好地放在匣子里,匣子搁在一边,他不敢再看了。也不必再看,就那么短短的几行字,他已经牢牢地记住了。   偌大的宅子里,比往常还要静许多。   陆重山死了,宅子换了主人,这一任的主人才回来就弄得到处乱糟糟的,宅子里人心不定,仆佣们来来去去都是行色匆匆,人人自危。   有很多事等着陆既明去做,找出来的书信账册,必须要用在刀刃上,怎么让这些东西用在最恰当的地方,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得想。严一海在他这里吃了瘪,估计马上就要使新的手段了,说不定又要宣战,如何应对,这也得想。   但他现在什么都不想想了。   他又从酒柜里翻出了些名贵的洋酒,估计是陆重山积年的收藏。他的手指在晶亮的酒瓶上拂过,这瓶倒一点,那瓶倒一点,混在杯子里,颜色浑浊,酒气扑鼻。陆既明抬手一饮而尽,呛得猛咳,往后踉跄两步,陷进沙发里。   水晶吊灯亮堂堂的,在他模糊的视线里成了一片光晕。   他有时候会想,等那些该死的人都死完了之后,他又要做什么。以前甚少想这个,最近想得多。他不像沈馥,有互相牵挂的亲人,有想要落脚的地方,到了最后的最后,他自己又会落在何处,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结果来。   陆既明觉得自己脑子里昏得很,一手拿着空杯子,一手撑着沙发扶手站起来,只觉得天地都在转,人都要被甩出去了。   忽然间,他手上一空,杯子被拿走了,猛地回头一看,立在光下的,依稀看着是沈馥。   陆既明扶着桌子,勉强站定,眯着眼,企图看清楚晕光笼罩下的来人,但却是面目模糊。他轻轻一笑,说道:“你不是......”   这里有什么好的,金为梁玉为栋,却是活生生将人折磨死的牢笼。他又有什么好的,几次三番陷人于险境。   来的人也不问他说的是什么,只是将杯子搁在一边,扶着他的胳膊,帮助他在天旋地转中站定。   陆既明从冲鼻的酒气中,闻到了一缕清幽的茉莉花香味。   他很喜欢这个味道,从第一次闻到的时候就喜欢了,安神静心,像是最柔软的梦乡,最旖旎的怀抱。他反手抓住那双扶住他的手,喃喃自语:“是你......”   有人问他:“是谁?”   陆既明只不说,摇摇头,手收得更紧了。   “陪陪我吧,” 他说,“陪我到最后。” 第五十四章 奇怪   陆既明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   他自恃酒量好,喝了个狠的,外头天光大亮,看着像是中午了。他撑着床坐起来,唤了一声,推门进来的居然真是沈馥。   陆既明捂着要从中间裂开似的脑袋,“哎哟哎哟”叫着,皱着眉又躺回床上。   “干什么呀?”沈馥问道。   “做梦,”陆既明喃喃念叨,“是做梦......”   沈馥一把将床帐子全给他掀起来,让正午的阳光全数撒在陆既明身上。   “都大中午了,怕不是白日做梦。”   等缓过劲儿来了,陆既明和沈馥对坐在餐桌前,吃一顿早午饭。喝醉时的情景,陆既明有些记不太清了,一片模糊,只依稀记得自己最后问了一句什么,沈馥回答了没,回答了什么,则全然不记得了。   昨天的分别好像从没存在过,唯一能印证的,就只有确实给出去的支票和钻石。   清醒过来后的陆既明脑子转得飞快,他一下子就回过神来了,问道:“你弟弟没找到?”   沈馥手上动作一顿,头也没抬,早就想好的说辞一顺溜的就说出来了,带着恰到好处的焦急,顺理成章。   “不是我亲弟弟,自小一起长大的,半个多月余之前,家里被闯门了,丢了不少钱财细软,人也不见了,一直没个消息。昨天我回去问了姐姐,还是没消息。”   时间模糊不清,话里真假掺半,不能让陆既明真循着线索找到于维鸿头上,不然激怒了于维鸿,也不能没个回来的正经合理借口,不然陆既明起疑。   听他这么一说,陆既明心里也大概有个数了。仔细想起来,沈家的确还有个不起眼的小豆丁,长什么样不记得了,瘦瘦小小的。   陆既明这么想着,见沈馥脸上满是担心,也就不说出来了,只道:“我给警察厅去个电话,让他们着意找找。”   “好,谢谢大少。”沈馥说道。   该说完的说完了,饭也吃到了尾声。沈馥心里有点着急,他好像没有什么留下的借口了,陆既明话里话外也是公事公办的意思,他若想要拿到点要紧的东西应付于维鸿,这是肯定不行的。   正在这时,秦雁进来了,和陆既明说道:“大少,有电报到。”   “哪里的电报?”他问。   秦雁看了沈馥一眼,似是不方便说,陆既明了然,对他说道:“我去看。”   沈馥知道这时候也急不得,之前一直说着要走,这会儿突然又急着留下来,未免太过刻意了。他把筷子一搁,站了起来,说道:“那我先回去了。”   “吃了晚饭再走吧,我让人去定富春山居的宴席来。”   才吃了中午这顿,又预定晚上那顿。可陆既明的语气平淡,听不出别的什么,自然而然地就说了,说完他就擦了擦手,和秦雁一块儿去看电报。沈馥看了看他出去时的背影,想了想,又坐下来,慢条斯理地继续吃起来,醇园的饭的确好吃。   陆重山死了,陆既明并没有住进主院里,仍旧住回原本常住的地方,也就是之前办婚礼时的洋楼。饭厅客厅会客室都在一楼,二楼是卧室,再往上是书房和藏书室。沈馥百无聊赖,假作散步,四处溜了一圈。   醇园里的仆佣被陆既明裁减了大半,不久前还人丁兴旺的醇园,如今越发显得零落,处处都人烟稀少,三层的小洋楼,基本没人,只有书房前站着卫兵,里头依稀传出来说话的声音,是陆既明和秦雁在里头。   沈馥脚步轻巧,不等卫兵着意,便脚步一拐,进了藏书室。   只要他不闯禁地,卫兵也不去管他,甚至还派了人来问他,看书时要不要茶点,毕竟人人都知道,沈馥是陆大少的心肝宝贝,之前造势造得大,人人都不敢得罪沈馥。   沈馥随意挑了本书翻开,也没心思看,只是放着,脑袋里一刻不停地在想事儿。   过了约莫一两个小时,沈馥耳朵动了动,听到了对面书房有开门的动静,还有陆既明的说话声,接着就是门锁被锁上的声音。   沈馥躺在软软的躺椅上,在陆既明开门进来的那一刻闭上眼睛装睡。他闭着眼睛,听到陆既明进藏书室了。   藏书室里全是顶到天花板的大木柜,满满当当的都是书,其中绝大部分的书都是簇新的,陆重山是个不识字的大老粗,这里的书大多都是装门面用的。   陆既明在找他,一个个书柜地绕,脚步声愈来愈近,最后停在了身侧。   沈馥已经准备好了被假装叫醒,谁知道陆既明只是一声不吭地站在他旁边。过了会儿,脸上有轻如羽毛般的触感,可能是陆既明的手指。沈馥感觉到那手指先是点在额头上,然后是眼睑,接着沿着鼻梁往下,点在嘴唇上。   很轻很轻,那手指沿着唇线擦过,轻轻戳了戳上唇的唇珠,露出一点牙齿。   沈馥装睡都快装不下去了,都怪陆既明在这里鬼鬼祟祟的碰来碰去,不仅脸上被他碰到的地方痒,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只听陆既明轻轻一笑,说道:“还装睡。”   沈馥恶向胆边生,一张嘴咬住陆既明的手指,睁开眼,就这么看着他,瞪他。他坐着,陆既明倚着窗台,被咬着手指也不缩,反而把手指往沈馥的嘴巴里探,指腹压着舌面,又去勾弄他的牙齿。   沈馥整个人陷在躺椅里,脚趾尖在鞋里蜷紧,舌尖一卷,缠住了陆既明的食指,柔软的舌面触到了指节处的枪茧。他抬眼一看,陆既明倚着窗台,身姿放松,目光却黑沉沉的,看得人后背一颤。   陆既明伸出另一只手,捏住沈馥的下巴,食指还留在口腔里,又伸进去一根手指,仿佛和沈馥的舌头在潮热的口腔里玩起了你追我赶的游戏。沈馥上下一合,狠狠地咬了一口,陆既明倒吸一口气,轻轻将湿漉漉的手指退出来。   沈馥还没来得及说话,陆既明俯下身来,堵住了他的嘴。   陆大少爷嘴上功夫了得,而且越发进步,亲得沈馥面红耳赤,后背都挺起来了,在躺椅上坐不住,像一条活鱼。   趁唇分的空隙,沈馥喘着气说道:“白日宣淫。”   “恶人先告状,你也不看看你看的什么书。”陆既明笑道。   沈馥这才拿起那本早就被丢在旁边的书仔细看起来,竟是本《洋画指南》,一翻开来,全是人体模特儿和全身赤裸的写真画。近年来,针对人体模特儿的骂架也不少,沈馥不懂这个,连忙把书丢开,嘟哝了一句:“淫者见淫。”   陆既明把那书捡起来,煞有介事地要翻:“原来你在这西洋画上也有造诣。”   沈馥“呸”了一声,推开他的手,从躺椅上起来,问道:“饿了,说好的富春山居宴席呢。”   陆既明是说话算话的,宴席真的定来了,琳琅满目地摆满了一桌子,饶是沈馥这几顿都吃得满足也不免被勾起馋虫,大快朵颐起来。他喜欢吃兔肉,陆既明就特意多叫了,有烟熏的有麻辣的,他爱吃甜的,点心就全是甜口的,按着喂猪的架势来。   沈馥都快吃到嗓子眼了,才意犹未尽地搁下筷子,感觉走不动了。   顺理成章地,陆既明说:“先消消食再走。”   说是消食,不过也就是坐着吹吹风。陆既明在桌边临帖,见沈馥没有事情做,便给了他一罐烟,还有晒好的茉莉花末,让沈馥给他卷烟,沈馥无可无不可,慢条斯理地弄起来。   不多时就已经月上中天了,陆既明又说道:“这样晚了,睡了再走。”   饶是沈馥本就求之不得,也还是觉得奇奇怪怪的,说不出的别扭。他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说道:“如何,大少不舍得我吗?”   陆既明也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回答:“是啊。”   可不是嘛,陆既明已经渐渐习惯了睡觉时旁边能摸得着人,连睡梦中也是熟悉的茉莉花香味,一时间没了,还真不习惯。在遇见沈馥之前,也不是没有和别人厮混过,但都不似如今,彼此有了一定了解,一起经历过生死,感觉都不一样的。   陆既明回答得爽快,沈馥倒是一时无言了,半推半就的,他也就留下来过夜了。   好奇怪呀,沈馥越来越觉得奇怪。   原本他俩各有所求的时候,你来我往,一切顺理成章,你温柔似水,我柔情蜜意,手牵过,嘴亲过,还可以片叶不沾身,如今却觉得奇怪。   熄了灯,黑暗中,两人肩并肩平躺在床上,呼吸相闻,沈馥冷不丁地问道:“伤好了吗?”   陆既明说:“快好了,不信你摸。”   沈馥一点也没有要摸的意思,陆既明却抓着他的手,从自己衣服下摆伸进去。原本一圈一圈绕的纱布已经撤下了,只贴着一层棉纱。陆既明干脆把那棉纱扯下来,抓着沈馥的手摸上去。   沈馥侧躺着,放轻了动作,伤口已经结痂了,摸上去凹凸不平的,有寸许长。沈馥轻轻地摸在那结的痂上,清楚地记得,这是他捅进去。 陆既明的肚皮在他的手下轻轻地抖,沈馥忙撤了手,说道:“还疼?”   “痒,”陆既明说,“好痒,给我挠一下。”   伤口结痂,自然是痒的,痒到骨头里。   沈馥却猛地翻过身去,搓了搓手指,闷闷道:“睡觉了。”   “真睡了?”陆既明笑道。   沈馥不理他,背着身子。   过了好一会儿,陆既明呼吸渐趋平静。沈馥静静地睁开眼睛,轻轻地翻身下床,没发出一点声音。月光如水,照在木地板上,沈馥脚步轻巧,猫儿似的,出了房间。   在他身后,床上,本应睡得很沉的陆既明却也随之睁眼。   作者有话说:   写这两人互动太有意思了!   大家记得收藏文章收藏作者哦!   连载进入后期,我整个人都化身成了没有灵魂的打字机器,生怕只剩一点点的存稿也用光 QAQ 第五十五章 喜欢   沈馥没有着急做任何事,他不过出了卧室,脚步轻轻地上了几步台阶,看见书房门口一丝不苟地立着的卫兵,见到了他身后紧闭的大门。他不过看了一眼,又回头了,除了书房,其他地方基本没有守卫。   在外面绕了一圈,沈馥又回到了卧室,像一条滑不溜手的鱼入水似的,又钻回被窝里。陆既明仿佛还在睡梦中,哼了两声,将手臂横在沈馥的腰上,在他身上闻到了夜露的味道。   沈馥睡得很沉,一夜无梦,早晨醒来时,陆既明竟然比他醒得早,正撑着脑袋看他。   人刚刚从沉梦中醒来时,脸蛋肯定是不好看的,头发凌乱,睡眼朦胧,脸上还有睡痕。沈馥被他看着,觉得极不自在,翻了个身,把脸埋入枕头里,声音闷闷的。   “看什么。”   陆既明声音里带着笑,估计刚醒不久,声音还沙沙的,听得人耳朵发痒。他说道:“看你到底在想什么。”   沈馥后背一僵,然后又放松下来,凹着腰趴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像早起的猫。   他说:“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帮你找弟弟,这好说,你回家等消息就是,做什么赖在别人家里的床上。” 陆既明又是一笑,覆在他后背上,将他整个罩在身下,沉甸甸热乎乎的。   沈馥本还紧张,以为陆既明识破了他的想法,这么一听,心又放下来了些。   待咂摸了一下,沈馥又恼羞成怒起来。自己想要留下来是一个,他陆既明就没有点歪心思吗,又是午饭又是晚饭,还叫了富春山居的宴席,做什么说得好像就自己腆着脸往上凑,这陆既明真是倒打一耙的好手。   沈馥用手肘狠狠地给了陆既明一下,陆既明闷哼一声,掐住他的手臂。沈馥撑着床要翻身,陆既明压着他,两个人一个劲儿地使力,被子被他们的腿踹得乱糟糟的,又缠在了一起。沈馥猛地一个翻身,翻猛了,陆既明给他顶得往床下掉。   陆既明低呼一声,往下掉还不忘捞住沈馥的腰,两个人一块儿往床下翻,摔了个结实。   沈馥黑着脸,摔在陆既明身上,手脚并用要站起来,谁知道被子被两人弄得乱七八糟,缠着手脚,乱成一团,让他无处使力。陆既明安逸地躺在地上,一条腿还架在床上,“噗嗤” 一声笑出来。   沈馥气喘吁吁地挣出来,站在那儿,看着陆既明像个傻子似的躺在地上笑。   “看什么?” 这回轮到陆既明问他了。   沈馥用原话回敬他:“看你在想什么。”   陆既明躺在地上也不着急起来,气定神闲,如同躺在最软的床上,他自下而上看着沈馥,笑道:“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沈馥对着立在一旁的大穿衣镜理了理凌乱的发丝,突然认真了起来,他说道:“我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你已经不需韬光养晦,也不需要我这个靶子了......”   为什么还要留他,为什么还处处温柔,后面这些,沈馥没有问出口,也问不出口。   陆既明没了声响,沈馥从镜子里看他,只见他静静地躺着,想了一会儿。就在沈馥以为这个话题不了了之的时候,他突然说道:“我好像有些喜欢你了。”   好像平地一声雷,炸得沈馥瞠目结舌。   说起 “喜欢”,世人都不陌生。喜欢一道菜,喜欢一种香水,喜欢一个季节,喜欢一件衣服,这些沈馥都懂。说起“喜欢” 一个人,沈馥似懂非懂。   扯着 “喜欢” 的大旗,沈馥骗过很多人,有的人真的以真心相对,输得一塌糊涂,有的人同样虚与委蛇,旗鼓相当。沈馥不知道,陆既明口中的喜欢,又是什么样的喜欢,他也不知自己该以怎样的语言和表情回答。   房间里变得很安静。   陆既明翻身从地上爬起来,说:“回去吗?我送你。”   沈馥有些心不在焉地点头,陆既明仿佛无事发生,让司机开车,一路将沈馥载回到宜阳路的沈家。沈馥从车上下来,反手关上车门,车窗玻璃上透出陆既明坐在后座上的侧影,他想说些什么,但又没说出来,车开走了。   沈馥满腹心事地回家,一推门进去就见到了于维鸿正坐在他们家的客厅里,沈令仪沉着脸坐在他对面。   晦气,沈馥想道。   于维鸿脸色也不太好,眼下发青,看起来估计好几天没睡好的样子,他问:“怎么样?”   沈馥冷笑道:“你以为陆家的书房是随便进的吗?我已经在想办法了,你如果这么着急,那不如你自己试试?”   于维鸿被他一顶,脸色越发差,阴狠地说道:“看来那天送来的东西还没让你紧张......”   沈馥感觉到沈令仪要说话了,连忙攥住她的手,示意她别露了怯,他们越是紧张,于维鸿就越是要拿捏他们。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即便拿我自己的命来威胁我也是这句话,急不来。” 沈馥盯着他,反咬了一口,“你要是把我们逼急了,你也捞不着好。想必你也不是你主子安在这边的唯一一个暗桩,要是陆既明要杀你,你觉得你主子会保你吗?”   这显然说中了于维鸿的心事,他要立功,他自己又近不了陆既明的身,成败都系在沈家身上了。   话已到此,再说下去就容易撕破脸了,于维鸿闭了嘴,起身要走。   沈馥连忙也和他说了自己摆拜托陆既明帮忙打探弟弟的下落,于维鸿听了后只放了句狠话:“别耍花样,我也不止你们这一条路走,人也还在我手上呢,给你两天时间。”   他一走,一直没说话的沈令仪长长地吐了口气,瘫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沈馥也不知说什么安慰他才好,只能暗暗祈祷,看在往日那一丁点的情分上,于维鸿不要过分苛待小阿。   那一根血淋淋的小手指,沈馥想都不敢想。   小阿最是怕疼,但他每次都不会喊疼。他向来都觉得自己像是姐弟三人当中最像负累的那个,格外地隐忍,格外地乖巧,格外地努力做力所能及的事,生怕多给哥哥姐姐一点负担。   沈令仪攥住他的手,说道:“没事的,小阿还等着我们救他呢。”   晚上,沈馥做了一晚的梦,梦得乱七八糟的,一会儿梦见自己泡在汹涌的河水里,陆既明手一松,他被水淹没了头顶,透不过气来。一会儿又梦见了小阿,满手都是血,喊自己救他。   沈馥醒来时觉得脑袋昏沉沉,浑身都被碾过似的,下楼的时候见到了沈令仪,她仿佛也一夜没睡,满脸疲倦,手上拿着报童送来的晨报,同时送来的,还有打探来的消息。   “富春山居冼老板今晚又要唱闺门旦了,陆大少包了大包间要宴客呢。”   沈令仪给了他钱,还从桌上抓了一把糖果给他,报童开开心心地揣进兜里。沈馥在旁,又问了一句:“宴谁?”   “瑞福祥的孟三少爷。”   沈令仪又给他抓了一把糖果,对沈馥说道:“这倒是个真草包。”   晚上七点钟不到,富春山居前已经停了好些汽车,黄包车来来往往,大家都是闻风而来。自从年初过年那会儿,冼老板连唱十二出《长生殿》之后,时隔大半年,这会儿又唱闺门旦了,大家都凑热闹来听。   大家都道,这是沾了大少的光,谁都知道冼老板钟意大少,除了今年,往年的头香都是大少陪冼老板到天妃宫去上的。   有好事者就逗趣道,如今大少都结婚了!   被他打断的人,眼一翻手一摆,不屑道,男人和男人结什么婚,不过是个玩儿罢了,再说了,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又有什么?   沈馥和沈令仪相携进了富春山居,各种各样的闲篇听了满满一耳朵。   姐弟俩今天都低调得很,沈令仪穿了一身竹叶青的素色旗袍,早已失了卷度的头发在脑后盘成小髻,不施粉黛。沈馥则穿了月白色的长衫,衣裳宽松了些,显得他瘦削,新剪短了一些头发,发尾顺着后颈打了个弯。   今日热闹,他们只找到了大厅里角落的桌子。   等人都差不多坐定了,以陆既明为首的几个公子哥儿才慢慢悠悠地来。在这平州城里,陆既明本就是横着走的,如今陆重山没了,章振鹭也没了,只要不是个傻子就知道陆既明是个狠角色,如今人们更敬他怕他十分,他走在前,竟没人敢走他旁边。   来听戏他穿的是长袍马褂,脚边跟着狗,后头跟了一串人,排场搞得很大。在门口一闪而过就上楼了,雅间在楼上,正对着戏台的地方。   孟三凭栏看了一眼,好奇地 “咦” 了一声,陆既明循声看去,看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冼春来甩着水袖出来,身后跟着小丫鬟,托着菱花镜,引来了满堂彩。人人都看戏台,只有沈馥不经意地往楼上一瞥,好像有人在看他,但好像有没有。   重要角色都来齐了,好戏可以开锣了。 第五十六章 算计   作者有话说:来晚了!今天出门忘放存稿箱,回家之后又拉肚子。   “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   冼春来甫一开腔,清亮婉转,引来了满堂彩。沈馥无心听戏,翘着腿脚尖一点一点做出个认真样子来。沈令仪在旁边,先是叫了一壶酒,自斟自饮,一小会儿就喝完了,没一会儿又叫了一壶。   沈馥劝她少喝,她却不听,旁边桌有人恼他们吵闹,时不时瞪他们两眼。沈馥也就不敢出声了,只能任沈令仪喝。   冼春来今天只唱《牡丹亭》里的两折,没一会儿就唱完了。才唱完,楼上雅间里便送下来一溜的赏,当先一个双手才能捧起的匣子,看着沉甸甸的,唱礼的说明了是陆大少爷送的,冼春来满脸喜色,忙退到台后,准备拆了头面去谢赏。   正当热闹的时候,大厅角落突然响起 “砰” 的一声,大家循声看去,见到地上有一个摔碎的酒壶,旁边站着个醉意熏熏的女郎,撑着桌子站得摇摇晃晃。都这样了,她还扬手招呼店小二:“再、再来一壶......”   她旁边还立着一个满脸担忧的年轻男人,扶着她就要走:“别喝了,都这样了。”   女郎脾气大,甩开他的手。旁边人都在看他们,她的声音也就显得愈发响亮起来:“你有心情听戏...... 我可没、没有...... 我就要...... 喝......”   楼上的雅间里也能依稀听到楼下骚动,孟三倚在窗边见到了,回头招呼陆既明:“你看,这不是你的心肝宝贝吗?怎么在这儿闹起来了。”   陆既明只不理他,恰好富春山居的胖老板引着冼春来过来谢赏。冼春来拆了头面换了衣裳便巴巴儿地来了,满是欲语还休的殷勤,因着脸上油彩还没来得及洗掉,越发显得眼波如水,一浪一浪地往陆既明身上拍。   孟三见状,心里有数了,陆既明这是把沈馥丢开手去,又吃起回头草来了。他招来立在冼春来旁边的胖老板,指了指楼下的沈家姐弟,交代了两句,那胖老板团着手哈腰点头,连连答应。   楼下,沈馥眼看着沈令仪就要发起酒疯来了,左支右绌,幸好此时有小二过来,沈馥忙向小二要个楼上的房间安置她。   房间是有,但也就那么几间,都是给贵客预备着过个夜歇个晌什么的。谁知道店小二爽快得很,领着两人就往楼上去。沈馥扶着沈令仪,还要慎防她发酒疯,等到了房间里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了。   沈馥把醉酒后睡着的沈令仪安置在贵妃椅上,朝小二道了句谢,小二连连摆手,笑道:“可不敢当,要谢得去谢孟三少爷。”   店小二把沈馥领到雅间里时,里头正热闹。   冼春来得了陆既明送的一整套点翠头面,雅间里的人都起哄着让冼春来好好地谢一谢,冼春来斟了一满杯酒,好事者让他得嘴对着嘴喂才算数。沈馥进门时,正是冼春来羞窘难耐,捧着酒杯左右为难的时候。   陆既明歪着坐在最上首,手撑着下巴,意态悠闲,他养的猎犬毛色鲜亮,正伏在他脚边,见有人推门进来,警觉地立起身来,竖起耳朵。   见来人是沈馥,雅间里忽然一静,大家都面面相觑。在座的大多是陆既明之前在平州吃喝玩乐时的酒肉朋友,公子哥儿,更有几个人是之前醇园办婚宴时的座上客,见状都不住地去看陆既明的眼色。   陆既明却像没见到似的,伸手去拿了冼春来手上的那杯酒,一饮而尽,亮了亮杯底,空杯搁在一边,说道:“坐。”   冼春来满脸感激,连忙坐在陆既明手边的位置上,等到坐下了才后知后觉地瞥了一眼立在门边的沈馥,心道,这是叫谁坐? 沈馥垂着眼,却把这房间里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   陆既明不去理他,他也不去理陆既明。他抬眼看向坐在一旁看好戏的孟三,走过去,团着手作了个揖,声音响亮地说道:“谢谢三少爷。”   孟三心里很受用。   他在家里行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当初人人都投向章振鹭,看好章振鹭能接陆重山的衣钵。他不凑热灶,转头去烧陆既明这口冷灶,没想到竟被他赌对了。如今他和陆既明合伙做生意,他出钱,借陆既明的势,利钱他得四分。这样下来,他越发觉得自己是这平州城的第二号角色了。   他本就对沈馥有意,如今陆既明看起来是丢开手去了,沈馥也不像之前那样对他冷眼相待,他就更是开心了。   “既来了,坐下喝两杯。”   “好。” 沈馥朝他笑笑,于是也落座了。   那一头,冼春来正殷勤地替陆既明倒酒,越挨越近,却突然惊叫一声站起来,酒也洒了。众人看去,只见陆既明脚边的猎犬正朝冼春来龇牙,原来是冼春来倒酒时挨得近了,脚尖碰到了狗。   陆既明伸手去抓了抓狗的下巴,安抚两下,笑着说道:“吓着你了,这狗脾气大,有时连我也龇,养不熟似的。”   闻言,沈馥给孟三斟了杯酒递给他,孟三忙去接,不仅接杯子,还要抓沈馥的手。沈馥手一收,说道:“家姐还醉在房间里,我放心不下,先回去了。”   “好,” 孟三说道,“下回请你听戏。”   沈馥站起来要走,走前还朝孟三笑笑。他见孟三一双眼睛跟长了钩子似的,钩在他身上便知这是上当了。他走后大约一刻钟,孟三坐不住了,过了一会儿也站起来,说自己今儿不胜酒力,得先回家去了。   孟三前脚走,陆既明跟着就站了起来,说:“我先走了,今天的记我账上。”   他要走,冼春来也跟着站起来,满脸不舍,叫道:“大少,您说了今天......”   陆既明仿佛着急往外走,头也没回,只拍拍他的肩,道:“洗了脸,车上等我。”   外面的走廊里,孟三脚步匆匆,一边走一边兴奋得直搓手。他吩咐了富春山居的老板备点酒菜送到沈家姐弟的房间里,酒菜里加了点东西。算着时间,若是沈馥吃下去了,药性也该起来了。   他匆匆地走,没留意到迎头有个店小二正过来,两人迎面撞上,小二手中端着的甜汤黏糊糊地撒了他一身。孟三叫起来,那店小二吓得连连哈腰道歉,他直道晦气,转头又去换了件衣裳。   等料理停当,他站在沈家姐弟暂歇的房间门口,脸上的笑都快止不住了,房门半掩着,仿佛在邀请他入内。孟三再次搓搓手,推门踏进去。   谁知道,人没见着,头上突然掉下来一个酒盅,砸在孟三的肩膀上,砸得他惨叫一声,酒盅里的酒洒了他一身,酒盅掉在地上碎了。一眼看去,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孟三以为自己被沈馥摆了一道,气得头上冒火,揉着肩膀骂骂咧咧地摔门走了。   他走后,寂静的房间里,雕梅兰竹菊的木隔扇后,陆既明探出头来看了看,见孟三真的走了,回头把坐在地上的沈馥捞起来。沈馥恍如没有骨头似的,眼睛半眯着,脸上泛着红,整个人挂在陆既明身上。   陆既明一手搂住他的腰,另一手捏住他两颊,晃了晃他的脸,说道:“给什么你都吃,有这么饿吗?”   陆既明今日来富春山居,一是和孟三聊最近的船舶生意,另一个是他心里有所图谋。见到了沈馥,他本不欲节外生枝,谁知道沈馥竟惹到了孟三的头上。见孟三一副坐都坐不住的模样,他就知道孟三定是动了色心。   他使人去挡了孟三一下,自己往沈馥所在的房间去,一推门上面就掉下个酒盅来。幸而他早有防备,接了个满怀,一进去,见沈令仪在贵妃榻上醉得睡死过去,沈馥趴在桌上,酒菜动了一些。   陆既明忙叫人先将沈令仪送回家去,将沈馥捞起来,还没来看他到底吃了什么,孟三就要来了。他将那砸下来的酒盅又原样放回去,抱着沈馥躲到碧纱橱里。   沈馥好像失了神智,但又没完全昏过去,只凭本能,拱到陆既明怀里,双手勾着他的脖子,脸不住地蹭他的颈窝和胸膛。陆既明捏着他后脖子把他从自己怀里撕出来,盯着他满是水光失去焦距的眼睛。   “你这是算计谁,算计孟三还是算计我?嗯?” 陆既明低声问道,“又打什么坏主意?”   沈馥却好像听不见似的,直往他怀里钻。现在陆既明就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任他说什么,沈馥都听不见,只顾水蛇似的缠他。   陆既明干脆将沈馥抱起来往外走,边走边吩咐道:“先开车将冼春来送到醇园,就说明天请他唱堂会,再开辆汽车来接我。”   今天跟出来的是刚痊愈不久的杨翎,眼观鼻鼻观心,多一句不问,只一丝不苟地执行。   陆既明抱着沈馥坐进车里的时候,沈馥还不消停,坐在陆既明大腿上,揪着他的衣襟将他拉下来要亲他的嘴,亲不到就去咬他的喉结。开车的自然一眼也不敢看,陆既明被他缠得恼了,又拿他没办法,只能不住地挡,一路坐车回去,出了一身的汗。   “再动?” 陆既明咬牙切齿地道,“再动把你扔出去。”   作者有话说:快两万收了!拜托大家记得点收藏哦! 满了两万之后就可以!就可以!就可以向三万冲击了! (有人会期待加更吗?加更那是不可能加更的,存稿不够了!QAQ! 第五十七章 你不舍得杀我   好不容易到了醇园,陆既明一路将沈馥抱回到卧室里。   孟三用的什么药,陆既明心里也有数。不过是些床笫间助兴用的药,估摸着是孟三怕沈馥不好对付,药用重了。这个药不太伤身体,但不发出来总归是难受的,沈馥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直喘,衣襟早被他自己扯开了,脸上的红一直蔓延到脖子上,被他自己抓出一道一道来。   陆既明帮他把衣服解了,沈馥却好像在沙漠里长途跋涉干渴难耐的旅人,陆既明的触碰就是他的甘泉。他抓着陆既明的手按在自己脸上,用嘴唇去磨蹭他的手腕和虎口,轻咬他的手指。   陆既明手指上戴了一枚绿汪汪的玉戒指,硌了沈馥的牙,他松了嘴,翻身把陆既明拉到床上。他越是急,陆既明就越是不急,手撑在沈馥的耳边。   沈馥侧头去蹭他的手,脚顺着陆既明的小腿肚一路往上摩挲,喃喃道:“快点......”   陆既明紧紧抿着嘴唇不说话,发了狠,一把将沈馥翻过身去,压在他身上,脸凑到他脸侧,两人颊贴着颊。陆既明听着他急促的喘息,感觉到潮热的、带着酒气的呼吸喷到自己脸上。   “我数得真真切切的,” 陆既明说道,“你朝他笑了两回呢......”   沈馥只觉得体内烧起一把火来,伸手胡乱地去抓,把挂起来的床帐都给扯散了。材质柔软的床帐好像流水一样垂落下来,遮住了满床的春光,只时不时漏出一些让人面红耳赤的动静。   云收雨歇后,床帐内两人手脚交叠,沉沉睡去。半晌,床帐里伸出一条手臂来,手臂内侧还有几点红痕。   沈馥龇牙咧嘴地从床上下来,腰腹处一阵酸痛。   陆既明还趴在枕头上睡着,被子只盖到腰间,背部肌肉贲起,线条流畅,好似山脉蜿蜒。沈馥却无心欣赏,他从扔了一地的衣裳堆里找出自己的,在衣服最下摆处,咬开缝线,摸出一根食指长的迷香来。   桌上拿来火柴划亮,轻轻一燎,迷香顶端就有白烟冒出来。沈馥屏住呼吸,将床帐撩起来,点着的迷香放在床头脚踏处,这个量够陆既明香香甜甜地睡到第二天中午了,什么动静都闹不醒。   沈馥穿上衣服,最后再看了一眼紧闭双眼的陆既明,脚步轻轻地出了房间,反手掩上门。   今日在富春山居,沈令仪没喝醉酒。他们姐弟俩的酒量都是实打实的好,多年来练出来的,作势发酒疯,不过是为了引起楼上雅间的注意。孟三不怀好意,沈馥也知道,要是孟三立身持正,那戏也没法唱了。   酒菜他吃了些扔了些,药性有,但不强,不过是有个引子,怕露馅儿罢了。   当时他趴在满桌的酒菜旁边,体内的些许燥热扰乱了他的心绪,他在想,陆既明到底会不会来呢?或许眼尖如他,也没察觉到异样?又或许他察觉到了,却没当一回事。   他们二对一呢,对付孟三那个草包绰绰有余。   尽管沈馥胸有成竹,毫不害怕,甚至一点和惶恐紧张相关的情绪都没有,但在陆既明率先推门进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好像稍微放下了一些,只是一些些而已。被带回醇园的一路上,沈馥都在认真扮演一个被下了药、神志不清的人,甚至存了几分坏心思特意捣乱,就是想要看着陆既明被他折腾得满头大汗但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每当这样的时候,又或者是之前,偶尔早早醒来,看着陆既明毫无防备的睡脸时,他就会有所动摇。   不如,将于维鸿所谋划的事情告诉陆既明?   陆既明如今是平州城里最有权势的人了,他没有办法,谁有办法?   但这个念头只不过一瞬闪过,很快又被他自己否决了。   喜欢不喜欢,逢场作戏还是动了真情,这些都是另一回事。沈馥还没有这么大的胆量,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放在天平的一侧,而另一侧是陆既明所谋划的正事。这些东西要紧,能左右选举的结果,能动摇局势,关系到许多人的生命。   沈馥不敢将小阿的性命放在这上面赌,归根究底,他是不敢掂量陆既明口中的 “喜欢” 有几两重。   心里在转这些弯弯绕时,沈馥脚下不停,绕开了几个巡逻的卫兵和起夜的仆从,顺着楼梯上去。   配枪的卫兵一如既往地立在门边,若想不惊动任何人,用迷香是最好的。但走廊开阔,不似房间,用起来并不便利。   沈馥手里捏着从陆既明手指上捋下来的玉戒指,扣在手指尖,轻轻一弹,戒指弹到了卫兵所站位置的天花板上,又落到地上。卫兵吓了一跳,忙转头去看。就趁着这转头的一刹那,沈馥猫似的几步冲过去,手上拿着的东西顶在卫兵后背,压低声音说道:“别动。”   卫兵蓦然一惊,感觉有圆圆硬硬的东西抵在后背上,下意识地就举起了手。卫兵失去了先机,沈馥又觑准了这个机会,用手上拿着的东西在卫兵后颈处一敲,卫兵应声而倒,趴在地上不省人事。   沈馥手上捏着从陆既明房间里顺来了紫檀木镇纸,在卫兵身上粗略翻一翻,如他所料,没找到书房的钥匙。但这难不倒他,从前在街头坑蒙拐骗的时候,什么锁没开过呢。他从怀里摸出一根细丝似的开锁器来,伏在门边,屏气凝神地听着锁洞里的动静。   很久没开了,沈馥有些手生,但好歹本领没丢,不到一刻钟,锁 “咔哒” 一声开了。   沈馥将晕倒的卫兵拖到对面藏书室里,自己则进了书房,反手掩门上锁,用完了的紫檀木镇纸搁在一边。书房开阔,放眼望去,靠墙一溜的书架子放满了书和文件,书房最中央是大书桌,上面也整齐放着一些书信文件。   一时间没有了目的,沈馥看了看时间,决定从书桌上先看起。他的要求不高,只要看到一些沾边的就行,先把气急败坏的于维鸿稳住,争取点时间,再讲后话。   但越是急就越是找不到,书桌上放着的大多是陆既明做生意的合同与信件,再有一些军务的文件。就在沈馥开始焦躁起来的时候,一封电报在一沓文件的最底下露出一角。沈馥蓦地想起那日,秦雁告诉陆既明 “有电报到”,是哪儿来的电报却又讳莫如深。   沈馥一点点地将那份电报抽出来,屏住呼吸,摊开来看。   电报上只有短短的三个字 “已收到”,落款是郑肇。   收到?收到什么?收到什么东西这么要紧值得发一封电报报平安?郑肇又是谁?这个名字熟得很,像是不知在哪里看过,大约是报纸上。   沈馥默默将内容与名字记在心里,就在他正要将电报塞回去的时候,后背突然被硬硬的东西抵住,有人悄无声息地立在了他身后,说道:“别动——”   自踏入书房起,沈馥整个人都绷着弦,忽然被抵住后背,他第一反应不是举手投降,而是猛地回身,用手将疑似枪管的玩意儿撞开。“砰” 的一声,被沈馥带进来的紫檀木镇纸被沈馥撞飞出去,摔在书房的角落。   陆既明好整以暇地站在沈馥面前,身上裹着睡袍,松松垮垮地系着腰带,露出的胸膛上还有沈馥的咬痕。   他说道:“我就说大半夜的怎么窸窸窣窣闹耗子呢。”   见他神出鬼没的,沈馥愣住了,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书房的门。进来的时候明明锁了门,也没听见开锁的声音,陆既明怎么进来的?再说了,自己已经点了迷香了,陆既明这会儿应该在睡觉才是。   陆既明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知道他在想什么,说道:“我比你进来得早呢。”   沈馥看了一眼开阔的书房,唯一能躲的地方就是书桌底下,也就是说,沈馥才离开房间,陆既明就跟着出来了。沈馥要绕开守卫和起夜的仆从,陆既明是主人家,压根不用,直接上楼,在他进门之前就进了书房,躲在书桌底下,听着他在这里翻翻找找,趁他不备,从桌下出来,绕着大书桌到他背后,拿了镇纸抵在他后背。   换言之,陆既明压根没睡,不然早就被迷倒了。   “你!” 沈馥瞪着他,气结。   他原本想说 “你骗我”,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他自己何尝不是在骗陆既明。   趁陆既明不备,沈馥猛地推开他要往门那边逃。陆既明反应快,一把攥住他手肘,将他拉回来,沈馥反手拧开,抬脚就踹。陆既明松了手肘,转而攥住踢过来的脚。   沈馥还是输在了刚才床上被要得太狠,腰使不上劲,一只脚被攥着,另一只脚单腿立不住,往后就要倒。陆既明伸手去捞他,却被他觑准时机,将陆既明掼在地上,他一翻身骑在陆既明身上。   “怎么?你要杀我?” 陆既明说。   被沈馥撞飞的紫檀木镇纸就摔在手边,他伸手够来,拿在手上,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将陆既明敲晕算了。陆既明干脆反手从后腰处摸出一把插入鞘中的匕首,正是之前一直用的那把。   沈馥不明所以,只能警惕地看着他。   陆既明似笑非笑,将刀拔出鞘,翻了个花儿,捏住雪亮的刃,把刀柄塞入沈馥手中。沈馥愣住了,任他抓着自己的手,刀尖向下。   “你要不干脆捅我个对穿,然后把我锁在这儿,不到明天没人发现。”   陆既明说着,握着沈馥的手,刀尖对准了腹侧,衣服底下就是刚刚结痂的伤疤,沈馥那天还摸过,凹凸不平的像一条蜿蜒的小蛇。   “往这儿,” 陆既明盯着沈馥的眼睛,小声说道,“要不往上点儿,照胸口来。”   说着,那刀尖慢慢地往胸膛上挪。沈馥皱起了眉头,下意识地就要缩回手,陆既明却不让,捏紧他的手往下摁,刀刃上最尖的那部分刺破了皮肤,眼看着有小血珠要冒出来了。   沈馥浑身一颤,猛地用力抽手,匕首被他带得落在地上,“当啷” 一声响。   “阿馥,” 陆既明说道,“你舍不得杀我。”   作者有话说:原本想把这段写酷一点的,但小陆好像有点喜剧人天赋 第五十八章 牵挂   他太过得意了,好像是终于抓住了沈馥露出的马脚。   的确,沈馥足够聪明,足够好看,足够果断,但这一刻的这一点不忍心,让他不再是他。“喜欢” 这种东西,就像是被堤坝截断的洪水,只要堤坝稍微裂开一点点缝隙,洪水就能以千钧之势,倾泻而下。   此时的沈馥,恼羞成怒,却又拿他没办法。   陆既明没有见好就收,又重复了一遍:“你舍不得杀我。”   他的嘴脸太可恶,有恃无恐,沈馥咬咬牙,捏紧拳头,照着他那张得意的俊脸来了一下。陆既明闷哼一声,捂着鼻子,含糊地哼道:“谋杀亲夫。”   就在这时候,书房的门突然响起了开锁的声音。   陆既明眼神一凛,朝沈馥使了个眼色。两人默契极了,几乎同时从地上翻起来,顺势把地上的匕首和紫檀木镇纸都拿了起来。   “躲。” 陆既明压着声音说道。   整个书房里能躲的只有一个地方,两人先后钻到书桌底下,沈馥还轻轻地挪了挪椅子挡住。书桌下一个人躲就已经逼仄,更别提俩人了。两人几乎手脚都要打架,最后是陆既明靠着角落坐下,岔开腿让沈馥坐进他怀里,两人前胸贴后背的才勉强藏住了。   沈馥回头一看,陆既明鼻子被他揍了一拳,通红,还流下一行鼻血来。陆既明抬手抹掉鼻血,就在这时,门锁传来 “咔哒” 一声,有人开门进来了。   进来的人肯定是和沈馥一样,偷摸避着人来的,沈馥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了,轻轻的,近乎于没有。来人先是围着书房绕了一圈,最后停在书桌旁,接下来响起了纸张书页被翻动的簌簌声。   沈馥好奇极了,悄悄探出一点头,见到了灰色的衣角。陆既明忙把他拉回来,捂着鼻子朝他摇摇头。   但他已经想起来了,今晚见过穿灰色衣服的人,是冼春来。而且沈馥清晰记得,在富春山居,陆既明将他抱出去时,吩咐过杨翎,先将冼春来载回醇园,明天请他唱堂会。   看来今天要逮的耗子不是沈馥,而是另有其人。怪不得守卫松散,原来沈馥打晕了门外的守卫竟然是给冼春来扫平了路。   翻纸页的动静停了停,沈馥估计是他翻到了那封电报。紧接着,冼春来又继续翻找起来,并且他绕着书桌走了一下,这下沈馥能清楚地看到他的腿。冼春来只消弯弯腰往桌子底下看看就能发现躲在桌下的两人。   沈馥往里缩了缩,陆既明一手仍旧捂着鼻子,另一手掐着他的腰,示意他别动。   过了一会儿,冼春来又在书房里绕了一圈,开锁出去了。两人等了一会儿,确定书房里已经没人了之后才一点点往外爬。   陆既明淌了一手的鼻血,边擦边说:“下手真狠啊。”   沈馥退后两步,盯着他,一副等他好好交代的样子。   “你们要找的东西已经不在了。” 陆既明说道。   沈馥要找的东西,自然就是那些和贿赂选票有关的书信账册,如此说来,冼春来找的也是那些。他想起之前于维鸿说的,埋在陆既明身边的钉子不只一根,也不知是不是这个冼春来,如果是的话,那埋的时间也够长的。   陆既明说道:“和我合作吧。”   沈馥实在没法和他认真聊事儿,只因为陆既明的鼻子还在往下淌鼻血,淌得不猛,但就是看着就好笑。沈馥沉默了一会儿,撩起衣裳下摆,“呲啦” 撕下来一小截布条,说道:“你要不...... 堵上?”   陆既明沉默了一小会儿,最终还是接过那一小截布条,卷吧卷吧塞进淌血的那一边鼻孔里。这下他要说正经事的时候,就更好笑了,沈馥简直止不住想笑他,但是又有点儿觉悟,不能在说正事儿的时候在意这个,只能拼命忍住,显得格外严肃。   陆既明冷不丁说道:“别笑了。”   沈馥满脸严肃,沉声说道:“我没笑,真没有,您说,我听着呢。”   眼看着再折腾下去天都要亮了,陆既明只好正经起来,拿起书桌上那封被反复看过的电报。他说道:“我不清楚指使你来的是谁,你应该也不清楚。他们想要消息,那给他们便是,给他们我想给的。”   沈馥知道陆既明想玩双面间谍的把戏,但从中涉险的人是他自己,以及他的家人。   “阿馥,” 陆既明说道,“我不舍得杀你,还会帮你,其他人却不会,你还不明白该怎么选吗?”   沈馥喉咙干涩起来,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道:“我弟弟在他手上。”   陆既明靠在书桌的边沿,看了他一会儿,话锋一转,突然说起旧事来。   “从前我不懂事时,总觉得不解。我的父亲母亲,他们如此珍重对方,却为什么不能相守。后来我回了平州,得知陆重山的所作所为,我便更加不解了,为什么同样是人,一些人在另一些人眼里,只是棋子,下棋人想把他们放在哪里,他们就必须在哪里......”   沈馥沉默了,他何尝不知道。   他和沈令仪四处行骗,骗的都是那些富绅名媛,他们天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肆意摆弄别人,半合着眼高高在上,所以才会被他们找到可乘之机。   如今于维鸿也是使用他们如同使用工具,旧情是他勾沈令仪上吊的饵,威逼利诱是他摆弄别人的手段,他们被迫成为了这盘棋里的棋子,而且是随时可弃的棋子。   “我听说,如今有些更纨绔些的子弟,已经不兴嫖赌了,斗鸡斗蟋蟀也杀不住性子。他们喜欢捕些凶猛的野兽,放在笼子里厮杀,各自下注。更有甚者,还把人也丢进去,以看人兽厮杀为乐。”   沈馥听着,打了个颤。   听着是游戏,但又与现实何其相似。于维鸿让他和陆既明厮杀,于维鸿背后的人,又在看着于维鸿与陆既明厮杀,杀在一起,以供下注人或取乐或牟利。陆既明和章振鹭,又何尝不是在陆重山的授意下,争夺起来?   “你是想当打猎的人,还是猎物?” 陆既明抽出手中的匕首,在手上翻了个花,刀刃雪亮得晃眼,他说,“当拿刀的人,我们可以一起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沈馥拿着刀柄,还刀入鞘。   他问:“你怎么不去策反那个冼春来?”   陆既明一笑,说:“他没你聪明呢,再说了......”   话说一半是最讨人厌的,沈馥忍不住追问:“什么?”   “我喜欢你多些。” 陆既明说。   话已说开,两人忽然成了同盟。   在藏书室里的那个被打晕的卫兵,沈馥对他深感愧疚。但他命中有此一劫,不是他下手估计就是冼春来下手,他只好再三叮嘱陆既明找人给卫兵医治,还顺手把地上那枚绿汪汪的玉戒指塞进卫兵口袋里,权当让卫兵发一笔小财。   陆既明见了也没说什么,他是手头不松,但对待合作伙伴,总是要大方一些的。   他们一路绕开了人,静悄悄地回了房间去。离日出大概还有一个多小时,正是黎明前最暗的时候,两人都困乏不已,也顾不上床铺凌乱不干净,倒头就要睡。   沈馥今日是累透了,不一会儿就蜷在靠墙的一侧睡着了,呼吸平稳,身体小幅度地起伏着。   陆既明止住了鼻血,鼻梁处还是有点酸酸的,但好歹没断。他小心地捏了捏鼻子,转头去端详沈馥的睡颜。沈馥睡颜恬静,眼线狭长,陆既明五官锋锐,好似刀劈斧凿似的,沈馥则清朗润泽,像流水一点点抚就。   一开始,在陆既明眼中,沈馥不过是个不识好歹的小骗子,不掂量自己的斤两就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不过好歹不算笨,利用起来也顺心。到后来,小棋子也有了自己的打算,为了家人入虎穴、陷险境,挣扎求存,试图在别人的棋盘里反败为胜。   渐渐地,在陆既明看来,沈馥和他是一样的,不到绝境,绝不言败,为了家人,睚眦必报,甚至不吝惜自己,也要把敌人拉下马来。   从前,陆重山以为他年少不识得事情,满嘴胡言,总说是他父亲陆鹤鸣为情所困,不懂得割舍,才连累了夫妻两人分隔两地,郁郁离世,让他引以为鉴。   但陆既明知道,只要在世上有所牵有所挂,人才是真正地活着,像风筝有线,树木有根,不然和行尸走肉无异。   现在他更加知道了。   正好第一缕太阳翻山越岭而至,透过开了一条缝的窗口打进来,又顺着撩开一半的床帐,打在沈馥的脸上,连他眼睑上的红痣在熹微的晨光下都显得闪闪发亮。   他被阳光打扰,连连皱眉。   陆既明忙抬手帮他遮住,另一手将床帐扯下来,挡住阳光,他们还能再睡一会儿。看着重新睡沉的沈馥,陆既明低头,用唇在他眼睑上轻轻碰了碰,又轻得不能再轻地叹了口气。   南方应该也很不错,他想道。可以有一座小院,养几只鸡,养猫养狗,屋前有葡萄架,家里有金鱼缸,再种一棵大石榴树。   作者有话说:节奏缓一缓,先谈两章恋爱。 第五十九章 中秋   翌日,冼春来在醇园唱了一场堂会。   期间,陆大少爷对他多有垂爱,言笑晏晏,赏钱礼品不断,走时还再三邀请冼老板再来小住。富春山居冼老板眼见着又水涨船高起来,惯爱追捧红人的戏迷们又鱼贯而来,一时间,富春山居又重新成了平州城最热闹的去处,把胖老板乐得成日里呵呵笑。   两日之期一到,于维鸿如期而至。   如今沈令仪对他已经没有什么好脸色了,恨不得把他来时坐过的沙发坐垫都烧了,但碍着小阿还在他手上,勉强堆出些笑意,有问有答。   沈馥从醇园回来后,结结实实地睡饱了,精气神提起来再与于维鸿周旋。   他将电报上的内容连同落款说给于维鸿知道,同时,他还着意看了看于维鸿的表情。听了沈馥的消息,于维鸿只是点头,并不惊讶。沈馥心里有数了,看来这冼春来十有八九就是于维鸿的另一个下线,这消息早就已经送到于维鸿手上了。   再有多的,沈馥也不知道了,于维鸿也不多言,站起来扣上帽子就要走。   沈令仪叫住了他:“等等——我们展示了我们的诚意,你的诚意呢?”   于维鸿转回身来,看着他们姐弟,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我要见小阿,” 沈令仪果决地说道,“不保证他安全,我们没法继续合作。”   听到沈令仪把他们之间的关系称作 “合作”,于维鸿笑了笑,仿佛在嘲笑她的天真和不明情况。但这对于他来说并不难,沈家姐弟俩还是很重要的,信息的来源不能太单一,他信不过。   “可以,就见一面。” 于维鸿说道。   能见面就好,姐弟俩心里都踏实了不少。于维鸿走后,姐弟俩都松了一口气,沈馥已经将与陆既明合作的事情全数告诉了沈令仪。沈令仪明显是不赞同的,在她看来,陆既明和于维鸿也差不多,前有狼后有虎,为了避开狼而与虎谋皮,这远算不上明智。   但他们姐弟默契多年,对彼此都是全然的信任,既然沈馥决定了这样做,沈令仪便全力配合,齐心协力总比各自为政赢面大。   秋意渐浓,天高云淡,城外落雁滩的大雁在短暂的歇脚后,纷纷启程往南飞去。城内的梧桐树叶子都黄了,偶尔一场愁煞人的秋风秋雨刮来,叶子短暂地在空中飞舞,蝴蝶一般,然后落地,被雨水粘在地上。   但平州城内却不显萧瑟,原因无他,新鲜事儿太多了。   最近不知道哪里冒出了一群神棍,组建了一个 “世界宗教同盟会”,第一次开会就作了个预言,说是从中秋那日开始,世界将会黑天五天,提倡民众囤积食物。   有嗤之以鼻的,也有信的,一时间粮油食品店客似云来,从众心理作祟,越来越多人囤积食物。因着中秋将近,还有囤积月饼的,月饼都脱销了。政府在广播里号召大家不要从众囤货,但百姓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还是热热闹闹地买起来。   除此之外,议会选举接近白热化。   前任内阁总理蔡铣是有望连任的大热门,除此之外,还有一位有力的竞争者,名叫姜泓。两人比着赛似的通过各种渠道发表自己的政见,拉拢选民,凡是打开广播,翻开报纸,都能见到他们俩。   平州本地的热闹也不小,听闻陆大少包了一艘画舫,要在中秋夜在望月湖上游船赏月。传说那画舫极大,里外四进,造船的厂家是以前给皇帝造龙船的,造工精细,不在话下。   天刚擦黑,画舫便停在了望月湖的码头,凡在邀请之列的客人都在码头一一上船。那船的确大而精美,连黄铜栏杆上都挂满了灯,流光溢彩,倒映在水波中更是晃眼。   眼见着渐渐客满,迎在码头的船工侍应正要收起迎宾的红毯,起锚开船。正此时,又有一位客人姗姗来迟。这位客人没有给出请柬,闲庭信步一般大模大样地就要上船。当先的一名侍应拦住他,殷勤问道:“先生,请出示一下请柬。”   沈馥装模作样地摸摸西服的口袋,假作惊讶:“呀,忘记带了。”   没有请柬自然是不能进的,眼看着要开船了,侍应却左右为难。沈馥这张脸他们都认识,按理来说,陆大少爷办宴会,沈馥定然是座上宾,但他又确实没有请柬。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就在僵持间,有人从船上下来了,是杨翎。他没说什么,只是朝侍应们摆摆手,侍应们知机,不再拦了。沈馥拉了拉衣服下摆,朝他们笑笑,上船去。   侍应们卷起红毯,船工扬声喊道:“起锚!开船——”   船航行在波平如镜的望月湖上,一点也不颠簸,也没有航行的噪音。沈馥一路走,一路看着这装潢华丽的画舫。   他今日穿了一套象牙白的西服,二手淘来的,不算旧,更显得熨贴一点。头发用蘸了刨花水的梳子草草梳过,看着精神又不显得过分板正。没戴什么首饰,胸前别一个玫瑰造型的红宝石胸针,白底上一点红,衬了他眼睑的红痣,显得白的愈发白,红的愈发红。   没有收到邀请,沈馥一开始不以为意,中秋夜团圆夜,在家跟姐姐吃个团圆饭岂不美哉?再说了,小阿还没安全回来呢。但后来转念一想,他现在和陆既明合作做戏,开了台却不叫他,哪有这样的道理?   想到这儿,沈馥还是捯饬了一番出门来了。   这艘画舫大得很,上下两层,上层赏月,下层开宴。沈馥施施然来,他没有受邀自然没有他的位置,别个都入席了坐着,偏他来得最晚,长身而立,杵在门边,仿佛有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显眼。   陆既明坐在最上首的靠窗位置,正在和坐在手边的冼春来小声说着什么。   人人都爱看这样新欢旧爱相争的把戏,眉来眼去的,心底都道,今天算是来值了,比月亮还好看呢。   他这样杵着也不是个办法,侍应忙过来,给他在末座加了个椅子。沈馥才坐下,就和旁边穿得雍容的一位富太太聊得开心,富太太被他逗得花枝乱颤。富太太喝了口凉沁沁的香槟,脸上还有笑意,拍了拍胸脯顺气,亲亲热热地说道:“我的老天,你这么可人,怎么那一位倒丢开手去了。”   沈馥垂了眼帘,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也不晓得呢......”   他不经意地抬眼一瞧,隔了好几桌,与陆既明的眼神一触即分。他笑道:“姐姐,这儿气闷得很,我出去甲板上透透气。”   富太太被他一声 “姐姐” 叫得通体舒畅,怜爱地拍拍他:“快去吧,散散心。”   沈馥闪身出去,甲板上开阔凉爽。他四处看了看,见四下无人,沿着船舱的边走,隔着窗户能听到里头的欢声笑语,觥筹交错。他绕到船尾去,倚着栏杆吹了吹风,月亮还不见踪影,被大朵大朵的云遮住了。   不一会儿,沈馥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正是陆既明。   “怎么来了?” 陆既明说道。   他语气平常,沈馥听着却有些硌耳朵,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我不能来吗?”   “要是不能来,我就不会让杨翎去放你进来了。” 陆既明背靠在船栏上絮絮说道,“今天本没什么要紧事,不过是做个样子,让大家都盯着冼春来,回头通过他放消息也显得合理些。”   陆既明这样好声好气地解释一大通,道理很容易明白。从前他要树沈馥做靶子,自然要人前把他抬出来。现在他要换一个靶子了,除此之外,他还要借冼春来的口,给幕后的人递消息,若不显得亲近些,就不合理了。   冼春来明着,沈馥暗着,这是极好的安排。   沈馥还欲说些什么,一偏头,见陆既明似笑非笑的,无端就恼了,“哼” 了声,嘟哝道:“当我想来似的......”   “你不来也不要紧,” 陆既明转过身去,和他一起肩挨着肩,手贴着手,说道,“散席了我要偷偷去找你呢。”   沈馥低了头去看船尾的白浪,眼角的余光见到他们俩的手正贴着,动了动小指,又装作没看见似的,看向天上,月亮躲在云后,只露了一小片。   “找我做什么?”   “我今天过生辰呀。” 陆既明笑眯眯地说道。   沈馥眨眨眼,愣住了。陆大少爷过生辰,那合该全平州城一块儿给他贺一贺,怎么都没人说呢。   “我只和你说,他们都不知道。”   说着,陆既明侧头朝沈馥那里挨过去,沈馥被他突然凑近的脸唬得一愣,往后躲了躲,陆既明也停住了,两人的脸近得很。沈馥朝下看去,睫毛轻颤,似乎连眼睑上那颗红痣也颤了起来。   正此时,有人 “叩叩” 敲响了黄铜栏杆,陆既明回头,见是望风的杨翎,背朝着他们,只敲击示意,可能是有人来了。   沈馥掀起眼皮撩了他一眼,欲语还休,一尾鱼似的,从另一头走了。   席上,大家都在讨论着最近的新闻,选举的近况,宗教同盟会所说的 “黑天三日”,沈馥表面笑着附和,却心不在焉的,不知在想什么。   有人自诩洋化了,进步了,对这些无稽之谈嗤之以鼻:“什么黑天,无知妇人之语罢了。”   旁边有人不喜他言语张扬,噎了一句:“听说你家里人整整采买了一周的食物呢!”   眼看着要面红耳赤地吵起来了,有人低头看了看怀表,劝和道:“那个什么同盟会说的是晚上八点呢,就看到点了月亮还亮不亮不就见分晓了?有什么可吵的。”   大家聊得热闹时,陆既明正好与冼春来相携着进来,沈馥的座位就挨着门,一抬头就见到了。   忽然间,船上的灯齐齐灭了,船舱里陷入了忽如其来的黑暗。自亮入暗,眼睛一时都看不清了,有人嚷嚷着 “果然黑天了”。   沈馥眯了眯眼,企图在黑暗中看清楚。忽而有人朝他凑近,沈馥第一反应是抬手要挡,但当他闻到了来人身上的古龙水香时,又犹豫着放下了手。   在突然来临的黑暗中,电光火石间,在众人之中,陆既明挨近沈馥,在他唇边蹭了一下,补上了刚才在船尾未竟的一吻。沈馥又听他在耳边说道:“下船后回家等我。”   “大家无需惊慌,” 陆既明扬声说道,“灯是我授意关上的,圆月出来了,亮灯赏月未免喧宾夺主,大家自可上楼观月。”   门边亮起指路的小灯,大家纷纷感叹虚惊一场,更有人去笑那些慌张的人。   人们鱼贯而出,沈馥跟在人后上到二层。二层没有盖顶,可一览湖景。月在天上,也在湖中,二月相对,柔光遍洒。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也就只有沈馥,不看月亮,反倒越过众人的背,看向陆既明。   他一边想着,“月皎皎兮既明”,怎么连生辰也在中秋。另一边又想,方才虽说黑灯了,但冼春来还站在隔壁,席上也尽是人,怎么陆既明为人这么狂,胆子这样大,吓得他心里头砰砰跳,这会儿还没平复下来。   作者有话说:哈哈哈哈哈哈从今天起存稿就用完了!!!!!!! 第六十章 湖心   船缓缓靠岸了,月上中天,宾客们鱼贯下船,纷纷回家团圆去了。沈馥也回家了,沈令仪在家里做了菜等他。螃蟹月饼是少不了了,还有满桌子瓜果,姐弟俩也热热闹闹过个团圆节。   自从于维鸿揭开真面目后,沈令仪总有些郁郁,倒也不是念旧情,只是觉得自己所信非人,反而连累了家人。沈馥也不知如何开解她才好,只一味说些俏皮话逗她开怀,自己不吃,只帮他拆蟹。   先拆蟹腿再开蟹斗,沈馥使蟹八件使得很熟练,下苦功练过的,肉拆得干干净净的,蟹壳还可以拼回去。   沈令仪吃着吃着,脸上又没有了笑容,沈馥知道她在想什么,说道:“我们明天去看小阿,给他带点好吃的。”   她又开怀了,吃了好些,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沈馥,突然说道:“约了谁?”   沈馥被他问得一愣,手上捏着蟹腿,眨眨眼,说道:“没啊。”   “我看你很着急呢,” 沈令仪笑道,“得了别拆了,我吃不下了,睡了。”   沈馥搁下了手上的东西,擦了擦手。沈令仪站起来,朝他张开手,沈馥不明所以,沈令仪嘟哝道:“过来,抱一下。”   他们姐弟虽然亲密,但很少有这样的举动。沈馥一头雾水,站起来和她抱了抱。沈令仪在他后背上拍了拍,说道:“你要好好的。”   沈馥摸摸她的头发,小声回答道:“好。”   沈令仪在他耳边说道:“等这些破事都了结了,咱们就不到处跑了,找个地方好好生活,清贫些也没关系,也不是没穷过。”   “好。”   “去吧,” 沈令仪说道,“我睡了。”   心虚似的,沈馥慢慢悠悠地把桌子收拾了,看了看时间,已经将近午夜了。也没听见有人叫门,门铃也没想。沈馥正想着要不干脆睡觉算了,想来想去还是开门出去了。他在院子里看了下花草的长势,又踢了踢被野猫翻起来的泥土。   到最后实在没事可干了,沈馥推开院子门,探头往外一看,外头空无一人。   沈馥撇了撇嘴,关门回头,一转身就撞到了陆既明的身上。沈馥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张间一脚踩中了陆既明的脚趾,陆既明倒吸一口气,撤回脚,单脚跳了两下,压低声音说道:“我发现你真的克我,每回见面总让我挂点彩。”   沈馥没好气地道:“谁让你神出鬼没?鬼鬼祟祟的。”   陆既明说道:“我在外头等你好久了,翻了墙正要进去,你开门了我又不好蹦回去,没来得及叫,你就回头了。”   “等我干什么?” 沈馥问道。   “赏月啊。” 陆既明理所当然地说道。   沈馥就是爱和他对着说:“不是才赏完吗?”   “人太多了,” 陆既明笑着道,“两个人赏才行。”   车已经在外头等着了,又把他们载回到望月湖边。这一回不是大而华丽的画舫,是一搜小乌篷船,在水里摇摇晃晃的,洒满了月光,到处都没人了,水波荡漾,如画里一般。   陆既明先上了船,站稳了,回头朝沈馥伸手。   沈馥先是伸出手去,不知想到什么又往回缩了缩。陆既明不解,看着他,歪了歪头。沈馥回头看了看,在驾驶座上的是杨翎,他向来知情识趣的,汽车远远地停着。   沈馥小声说道:“我刚拆过蟹呢,手上腥气重。”   蟹的味道腥,得用加了菊花瓣的水仔仔细细地把指甲缝也洗了。沈馥只用清水洗了,总是想着陆既明不知是不是在外头等他,竟把这一茬忘了。   陆既明失笑:“这有什么?快来。”   他朝前伸手一拉,拽住沈馥的手,将他拉到船上。船小,沈馥才踏上去,船两侧摇摇晃晃的,沈馥几乎站不住,只能双手紧紧抓住陆既明的手臂。陆既明扶着他在船头坐定,自己钻到船尾去拿船桨。   陆既明脱了外套,只穿着衬衣西裤,看上去和划船格格不入。   沈馥扶着船舷坐稳,有点担忧地道:“你会吗?入秋了,水可冷了。”   陆既明这两天抽空学了,自认为学会了,划个船不在话下,小声说道:“走着瞧。”   船果真摇摇晃晃地开出去了,水波一圈一圈地荡开去,荡碎了星光。船头将倒映在水中的月分开了,待船驶过,圆月又合二为一。   沈馥坐在船头,凉风伴着水汽吹拂到脸上,很舒服。陆既明顺顺利利地将船划至湖心,月亮赏脸,圆圆地挂在天边,云都被风吹散了,比早些时候看的时候美了不止十倍。   陆既明放了船桨,小心地到了船头,挨着沈馥坐下。   四处都安静,什么声音都没有。   沈馥突然问道:“今天真是你生辰啊?”   “真的啊,” 陆既明说,“骗你做什么?”   沈馥又不说话了,别人生辰特意邀请你出来赏月,你却连个生辰礼物都没有,也太不礼貌了。他在心里琢磨着,陆大少爷从小金玉堆里长大的,要送什么生辰礼物倒还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陆既明看穿了他在想什么,说道:“你把日子记清楚了,明年再送也不迟。”   日子倒是不难记,生辰是中秋,想忘也忘不掉。   但明年...... 一竿子支到明年去了,谁又知道明年是什么样的境况,谁又知道明年身在何处呢?连明日都不好说呢。陆既明看似轻松地说了 “明年”,沈馥却不敢应实了,只是点点头。   两个人就这么并排坐在船舷上,偌大的望月湖,除了他们之外,一个人一条船都没有。沈馥很少有这么安静待着什么都不用想的时候,内心安宁。陆既明却没闲住,烫热的手心不住地在大腿上反复擦,他说:“我能再拉拉你的手不?”   沈馥眼睛瞪大,像不认识他似的,说话都结巴了:“你这、这是在说什么,我......”   沈馥肉眼可见地慌张了,连小船都明白了他的心,左右晃荡起来,又荡出去一圈一圈的涟漪,越荡越开,大圈套小圈。陆既明被他逗笑了,戏谑道:“你可不像是这么害羞的人。”   “谁害羞了,” 沈馥嘟哝道,“我都说了我手上腥气重......”   后面半句没说出来——怕你不喜欢。   陆既明一点儿都没有嫌弃他的意思,直接抓着他的手,捧到面前,把他的手指都拢到一起,鼻子尖凑过去,仔细地嗅了嗅。呼吸间带起的气流拂过沈馥的手指尖,他不可抑制地脸红起来,想要把手缩回去,陆既明却不让,把他的手攥得死紧。   沈馥顾左右而言他:“我不是...... 你......”   陆既明开心地欣赏他的窘态,攥着他的手,几乎要笑出声来,笑得沈馥脸上都要挂不住了,眉毛一皱就要生气了。   陆既明忙说道:“你能叫我的名字吗?”   这有什么难的?又没有什么不会念的字。但沈馥一抬眼,见到陆既明笑得弯起来的眼睛,一下子又觉得脸上烧得慌,就像有谁在附近点了一堆看不见的火似的,烤得他浑身烫,但又暖洋洋的,让人舒服。   沈馥垂下眼睛,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叫道:“陆既明...... 既、既明......”   陆既明听得舒服,只觉得沈馥的声音犹如有了实体,像羽毛,撩拨得他耳朵发痒,心里也痒。沈馥不过是叫了叫他的名字,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他却笑得开心,笑得沈馥越发觉得脸上烫。   沈馥又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迅雷不及掩耳地把手从陆既明的掌心里抽出来,手撑在木质的船舷上,探身过去,亲在陆既明勾起来的嘴唇上,一触即分。陆既明抬手扶在他的后颈上,追上他后撤的唇,加深了这个亲吻。   这本就是艘小船,动作稍大一点就左右晃荡,两个人亲吻起来却完全忘记了。陆既明越亲越深,整个人探身过去,手撑在船舷上,一下子撑空了,连带着沈馥,两个人一趔趄,船大幅度地晃荡起来,水从一侧泄进来。   两人一阵手忙脚乱,连忙分开到两侧稳住船身。船左右晃荡了好一会儿才稳住在水面上,船里面已经进了一点水了。两人差点掉进水里,直到稳住了才松了一口气,相视一笑。   旖旎的氛围又一下被打破了,他们俩你看我我看你,总觉得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正此时,月光不知不觉消失了,天上竟下起雨来,“滴滴答答” 地打在船篷上。两人连忙互相扶着,躲进了船舱里。船舱狭窄,两人都不矮,蜷着腿挨着坐,听着雨从小到大,打在船篷上,好像音符急促的曲子。   听着听着,沈馥居然有点犯困起来,上下眼皮打架,头一点一点的。   陆既明小声说道:“睡会儿,雨停了叫你。”   沈馥的意识迅速模糊,连这句话都听得模糊,只哼了一声,脑袋也垂下去挨在陆既明身上,睡得香甜,仿佛什么梦都没做。   一夜过去了,下过雨后的湖水格外清澈,天边泛起鱼肚白,天已经亮了,一艘窄窄的乌篷船在湖中轻轻摇晃。   一阵清脆的鸟叫声响起,沈馥一下子惊醒过来,发现他们俩挨在一起,蜷在船舱里睡着了。陆既明就睡在他旁边,脸贴着他的肩膀,呼吸平稳。沈馥记挂着今日还有事情,轻轻将陆既明拍醒。   陆既明弯着腰出了船舱,在清新的湖风中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地将船划回岸边。   杨翎和车都还在原处,他们俩坐在后座上,车上放了一个收音机,杨翎正在听。陆既明顿了顿,朝杨翎说道:“扭大点儿声。”   收音机里的声音清晰地传出来。   “...... 以五千元一张票的价钱贿选,各界纷纷通电谴责蔡铣舞弊。岭省督军郑肇通电全国,矛头直指严一海,‘一粮而岁数征,一烟而税百出,巧立名目,刮民脂民膏以助蔡贿乱选举,窃国者也’......”   沈馥眉头一挑,转而看向陆既明。陆既明听得认真,眼神犀利,手指在膝头有规律地一下一下叩着。   这下沈馥知道了那些贿选的账册书信去哪里了。   作者有话说:没有存稿,现写现发的第一天,安全! 第六十一章 小阿   汽车平稳地开着,将沈馥送回宜阳路沈家。   广播里还在不断地播放着关于蔡铣贿选的消息,有郑肇先身士卒,各界纷纷通电斥责,也不知是正义感使然,抑或是政治敏感的驱使。还有甚者谴责蔡铣为虎作伥,借着严一海的势,私下宴请议员,席间多有威胁之语。   在陆重山与严一海关系缓和的时候,蔡铣的总理是他们妥协的结果。如今陆重山一去,陆既明就将当时贿选的证据送到郑肇手上,这是亲手给敌人递刀子,虽然重伤严一海,但也意味着从今开始,陆既明在中央政府里没人了,下一个上位的定然是郑肇所支持的人。   伤敌一百自损八十,不留后路的做法。   但沈馥现在逐渐明白了,或许陆既明从来就没想过要像他的祖父一样,在晋中当个土皇帝,挥金如土,遥控中央。或许比起衣香鬓影、众人簇拥的精美画舫,他更喜欢望月湖中央一艘只能载得下两个人的小乌篷船。   天已经亮了,为防着惹人耳目,汽车绕到了沈家大门旁边的小巷子里。   下车前,陆既明说道:“下回或许......”   “好。” 沈馥答应道。   陆既明不知道自己问了什么,沈馥也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面面相觑,四目相对,又闹个大红脸。陆既明清了清嗓子,正襟危坐,沈馥自觉从昨晚到现在,自己丢的脸已经够多了,连忙下车去。   沈馥很谨慎地看了看,四下无人,从院墙翻进去,做贼似的回了自己家。   时间还早,沈令仪还没起床。沈馥连忙回到自己房间,换上睡衣,头发梳乱,一副才睡醒的样子,睡眼惺忪地下楼。沈令仪在楼下喝着咖啡看晨报,看了他一眼,也不戳穿。   今天是于维鸿答应让他们姐弟去看小阿的日子,他们都很重视。看着到点了,换好衣服,各叫了一辆黄包车,一路到了城门边,上了于维鸿的车。   汽车一路从城门开出去,沈馥原本就和沈令仪说好了,姐弟俩各有分工。沈令仪负责与于维鸿多说几句,分散他的注意力,沈馥负责留意车外的路。只要有机会,还是要把小阿救回来的。   谁知道于维鸿一点儿要说话的意思都没有,只是脸色沉沉地开车。   沈馥略想想也明白了,这一次的选举,眼看着严一海就要血本无归了,于维鸿作为不得力的下线,自然是收了不少斥责的。   再说,陆既明故意通过冼春来与自己,同时将郑肇电报的内容通过于维鸿传给严一海,导致严一海狗急跳墙,做事越发出格了,授人话柄。如今面临各方谴责,这一笔估计也会怪到于维鸿身上。   既然于维鸿不想说话,姐弟俩也没有非要和他说话的兴致,车里一阵沉默。沈馥看着车窗外,走的路越发荒僻无人,一开始还走在平整的乡间小路上,到了后面,路都不成路了,颠簸得很。   沈令仪皱了眉头,担心地看了沈馥一眼。   沈馥摸了摸藏在腰间的枪,还有那把捅过陆既明的刀,他都带在身上,全都是从陆既明那儿顺来的,有武器傍身,心里无论如何都踏实一些。   约莫一小时车程后,于维鸿在一处荒郊野外停了车,枯黄的灌木丛掩映后,有一所破旧的小房子,外头能依稀见到有人看守。于维鸿当先下车,沈馥和沈令仪跟在他后面。看守的人见了于维鸿就左右避开了,将他们让进去。   里头也还有人看守,还有狗。房子破旧,散发着一股久不通风的霉味,门边的桌子上有早上吃剩的残羹冷炙。房子里除了厨房外,只有一个小房间,门锁得死死的,门靠下的位置开了一扇小窗。   自从进了这儿,沈令仪脸色就愈发差,冷着声音问:“人呢?”   于维鸿重重地在那扇门上敲了两下。门后发出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小心地靠近那扇门,过了一会儿,在门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姐姐?”   沈令仪一听,连忙扑到门边,也不顾地上脏,跪坐在地上,凑近门下那扇小窗,柔声唤道:“小阿?是姐姐,姐姐来了——”   沈馥也忙凑过去,问道:“受伤了没?”   “没有,我好得很呢......”   小阿的声音听上去还算精神,沈令仪却根本放不下心来,将那小窗揭开,说道:“小阿,你把手伸出来给姐姐看看。”   小阿的声音明显一顿,犹豫着说道:“姐姐,我手脏......”   听到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沈馥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朝于维鸿说道:“你开价吧,到底还要我们做什么。”   于维鸿再也不像之前那样胜券在握了,他说:“我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我们做的是平等的交易,我手上有出海的船票......”   听到 “船票” 二字,沈令仪整个人蹿起来,立在沈馥身前,眼睛里像烧着一把火,声音冷得能把水冻成冰。   她说:“还说船票,你当我们脑子里都是浆糊吗?”   沈馥想了想,也说道:“当时也是你给陆既明通风报信的吧,为了把我们留在平州,又或者想借刀杀人,趁机把我们解决掉?”   面对二人的指控,于维鸿也没有开脱的心思和必要,拿出三张身份证明,递给沈令仪看。三张身份证明半新不旧的,上面姓名、户籍、职业等都是假的,能代表本人的身量特征都是和他们姐弟三人相合的。   沈令仪前后看了几遍,都没看出破绽来,的确是伪造得很好的身份证明,即便于维鸿不提供船票给他们,他们凭借这个身份证明都能买到船票。   “收着吧。” 于维鸿说道。   沈令仪将这伪造的身份证明收进随身的小包里,沈馥走到门边,轻声对小阿说:“一定会把你救出来的,要等我们,保护好自己。”   他们在外面说的话,小阿全部都能听见,他闷闷地回答了一句:“好。”   小房间异常狭窄,只有高处有一扇被锁着的窗,窗缝里能漏出一点阳光,看守的人一日两顿从门下面的小窗里送食物下来。一开始被劫持来的时候,小阿是很害怕,但当他被挂在这个狭小黑暗的小房间里时,他却又不害怕了。   他庆幸,他知道沈馥特别怕这样的地方,他不怕,庆幸被关的人是他自己。   到了后面,害怕的情绪越来越少,却而代之的是着急、愧疚、无能为力。姐弟三人里面,他是最弱的,最不起眼的,从在育婴堂的时候起,他就在沈馥和沈令仪的庇佑下长大,他希望自己能多做点事,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了坏人手上的筹码,他等不下去了。   小阿又再次看了看那扇上锁的窗口,他的右手被铐在门边,但这难不倒他,只要够狠心。   夜深人静时,正是人一天最困倦的时候,外头的看守喝了一些烧酒,谈话声渐渐低下去,都有些昏昏欲睡。小房间里,突然响起一些细微的声音,小阿把手上捋下来的铁手铐轻轻放下。   他的右手缺了一根小拇指,伤口草草地包扎着,他的大拇指也以奇怪的角度弯曲耷拉着,正是因为这样,他的手铐才能捋下来。   小阿疼得脸色煞白,满头大汗,咬咬牙,轻轻的 “咔嚓” 一声将自己掰脱臼的拇指又摁回去。可能因为下手有点犹豫,又可能是因为怕疼,复位之后拇指还是隐隐作痛。   但他顾不得太多了,手上捏着一根铁丝——那是早上沈令仪看他时,急匆匆地掀开门上小窗时,不动声色地给他扔进去的。他也会开锁,虽然没有沈馥厉害,但窗户上那种简陋的小锁难不倒他,换着位置稍稍捅了几下就 “咔哒” 一声开了。   陈旧的木窗一点一点地开了,小阿凝神静听了一下外头的动静,抓着窗台,轻轻一跳,从狭小的窗户翻出去。幸好他瘦小,没有卡在小窗上,只是落地时动静有点大,主要是他的手上太痛了,一用力就钻心的痛。   四处都一片漆黑,没有大路,到处都是黑漆漆的树影,小阿不认识路。   他咬咬牙,朝着一个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埋头走。走了一小会儿,小阿听到了后面不远处有狗吠声,他心中一沉,知道这是追兵来了。被关了这么多天,他吃不饱睡不好,他的精力已经快要耗尽了,腿上发软,手上也疼,视线也有点模糊。   正在这时,他见到了远处有灯光一闪而过,还隐约听到了汽车的引擎声。   此时此刻也管不了太多别的了,小阿埋头就朝汽车灯照来的方向跑去。幸运的是,汽车也正朝他这边开,引擎声越来越近,后面追兵也越追越近了,他都能听见人的说话声,还有恶犬的吠叫。   着急间,小阿脚下被绊了一下,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   他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刺痛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这时候他也顾不上什么了,从草丛间冲出去,十米外,车灯差点晃得他睁不开眼。他张开双手拦在路中间,接下来,他听到了让人牙酸的刹车声。   车正好停在了他一步之外。   小阿浑身发软,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意识渐渐模糊,有人从车上下来,但他看不清。   作者有话说:来晚啦!因为没有存稿了,所以更新时间没有之前那么固定,但我会努力的! 第六十二章 听雨   几乎是同时,陆既明派去的人闯进那间山野小屋时,里面已经没人了,看守的人不在,被看守的人也不在。派去的人回报时,沈馥正坐在离小屋十里外的车里,他捏紧拳头,狠狠地锤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他自认为自己已经够快了。   虽于维鸿开车带他们去时特意绕了路,四处也没有什么路标,但凭借路途的长短,能大概划定一个圈儿。陆既明也很够意思,马上就派了人搜查,一点点缩小圈儿的范围,但还是迟了一步。   他们去那幢小屋里看了一眼,沈馥看得仔细,但也没找到什么破绽或者不对劲的地方。   沈馥安慰同来的沈令仪,说道:“一定是于维鸿怕咱们杀个回马枪,转移了。”   沈令仪这会儿后悔起来了,她和沈馥商量着偷偷给了一根铁丝给小阿,是为了他关键时能开锁自保,这时候想起来,又怕小阿冲动了。只是现在人去房空,房子里没有打斗痕迹,也没有血迹,只能往好处想了。   陆既明坐在副驾驶座,回头看了一眼,柔声说道:“没事的,我派人在这附近继续搜索,总会找到些蛛丝马迹。”   明明是家事,陆既明插了这么一嘴,仿佛是和沈馥合伙安慰她似的。沈令仪总觉得怪怪的,况且她还记着之前的仇呢,抬头瞪了他一眼。陆既明讪讪一笑,摸摸鼻子,又缩了回去。   沈令仪叹了口气,靠在座椅靠背上,合着眼,小声说道:“也就只能这样了。”   车一路开回去,将沈家姐弟送到了沈家门口,沈令仪径自入了门,回头看向杵在门边不进来的沈馥,又瞄了一眼停在一旁没开走的汽车,柳眉一挑,说道:“不回家?” 沈馥眨眨眼,说道:“大少帮了咱们大忙的,我好歹得送一送,不然显得不合礼数。”   怎么送?跑在车屁股后面跟着送吗?   沈令仪满肚子的刻薄话等着说,最后还是咽下去了,揉揉熬了一夜后干涩的眼睛,边叹边往里走:“儿大不由娘......”   沈馥假装没听见,一回头,见陆既明正好下车,沈馥不解,陆既明一摊手,说道:“不是说要送我吗?”   他们俩并着肩走在前,汽车远远缀在后面。为了谨慎起见,陆既明拉着沈馥走小巷,汽车没法跟了。他们沿着路一路走回去,陆既明插着兜,走得慢悠悠的,沈馥也走得慢悠悠,俩人一点儿都不着急,一路无话也不尴尬。   眼看着要一路顺着宜阳路走回到听雨桥西的陆公馆去了。   沈馥这才问道:“你现在不住在醇园了吗?”   “不爱住那儿,” 陆既明说道,“太大了,瘆得慌。”   听雨桥是百年古桥,上面的石板石栏都被百年来的人们的脚步和手磨得光滑,桥下的小河水声潺潺,在人人酣睡的夜里缓缓流着。沈馥把手放在石栏上,两根手指立起来,像小人的两条腿,一步一步地顺着石栏往前走。   沈馥问他接下来的打算,陆既明说道:“可能...... 要打仗了,郑肇有意北伐。” 郑肇若北伐,枪口肯定直指北方,但晋中拦在南北中间。陆既明已经入局,接下来肯定不能独善其身,他也没想过独善其身,他是要看着严一海身败名裂,不得好死的。   沈馥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   现在他和陆既明就像一起搭在一艘风雨飘摇的船上,陆既明要驾着船去撞另一艘船,两败俱伤。而沈馥,他还有家人,他最应该做的,是带着家人下船上岸。现在还不到必须下船的时候,能同途一段路即是一段缘。   沈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心口像压了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滴答滴答——”   沈馥鼻尖一凉,抬头一看,又下雨了。他嘟哝道:“怎么每回和你一块儿都下雨......”   陆既明笑道:“下雨留客。”   沈馥正左右看着,想找个地方躲雨。谁知道陆既明居然撑着石栏杆一下子翻下去了,沈馥吓了一跳,以为他翻到水里了,连忙往下看,谁知道陆既明正站在桥底下的墩上,朝他招招手:“来这儿。”   沈馥将信将疑,也翻过去,两人一块儿蹲坐在桥底下,脚边就是水,空气湿润。雨不大,不说话时能听到雨打在听雨桥的石板上,叮叮咚咚,乐音似的。   两人肩膀抵着肩膀,陆既明说道:“以前小时候我喜欢呆在这儿,在醇园呆不下去了就一个人偷偷溜出来,翻到桥底下,来,你摸摸看......”   沈馥不合时宜地想着 “摸哪儿”,陆既明没给他想歪的机会,拉着他的手去摸桥身的石壁,上面有些划痕,沈馥细细地摸,摸到上面刻了一个弯弯的月亮。   “我刻的。” 陆既明说道。   沈馥不由得想,小小的一个陆既明,身量还小,蜷着腿在桥底下听雨,一边听一边用尖锐的小石子儿,在石壁上刻一个弯弯的月亮。他说不定还会偷偷哭一哭,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他未谋面的妈妈也去世了,他呆在那么大的醇园里,就像是孤单一个人。   沈馥摸着那浅浅的刻痕,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陆既明包着。他想也不想,反手去裹着陆既明的手。陆既明的手是温热的,沈馥觉得自己好像捧着一颗心。   得到了一颗心,是要用另一颗心去换的。   沈馥从来都没觉得自己苦过,在育婴堂时不苦,他有姐姐呢,还有个弟弟,再说了,多少人连苟且偷生都做不到。后来就更不苦了,坑蒙拐骗而已,又有什么苦的呢。所以,他从来没把自己的事情讲过给旁的人,没必要。   但今天有必要,此时此刻有必要。   “我小时候......”   沈馥只讲了开头四个字,就觉得嗓子干涩得难受,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陆既明仿佛明白了什么,大气都不敢出,屏息等着,像在等一个重要的瞬间。   “我是孤儿,后来去了育婴堂,在育婴堂长大——”   只要开了头,一切都顺畅多了。沈馥也不晓得自己竟然有那么多过往可以讲,讲的时候,他自己心绪平淡,陆既明倒比他紧张,时不时倒吸一口气,是个合格得过分的听众。   当他听到沈馥说自己惧怕那些狭小黑暗的空间,又听到他之所以害怕的缘由时,心里紧了一下。他想起当时,他蓄意做局,连累沈馥被陆重山关在小黑房子里。他进去时,沈馥缩在角落里,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衣袖捋到手肘,小臂上一道一道划痕,血淋淋的。   陆既明当时只是好奇,过后也并未深究。   但现在他明白了,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恍然大悟。那一道道划痕好像是划在他心上,只是时隔数月,现在才反应过来疼,疼得很。   沈馥讲着讲着停了,转过去,见陆既明正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讷讷道:“怎、怎么了?”   陆既明懊恼地抓了抓自己的头,闷闷地说道:“对不住。”   “对不住什...... 啊,那个啊......”   陆既明攥住他的手,说道:“你打我吧,要不咬我也行......”   沈馥才不和他客气,当真抓起他的手,在结实的小臂上更加结实地咬了一口,一点水分都不掺,陆既明疼得倒吸一口气,差点叫起来。沈馥松了口,见陆既明手臂上留下了一圈整齐的牙印。   陆既明看了看,说道:“牙口不错。”   不等他反应过来,沈馥又低头,用柔软的嘴唇在牙印上碰了碰。   陆既明恶狠狠地说道:“你到底骗过多少小姑娘?”   沈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也不回答,探头去和陆既明亲了一口。这个吻是缓慢而郑重的,雨滴滴答答地在头顶奏乐,他们互相攥着对方的手,亲了好一会儿,直到雨停。   好歹没像上回那样睡在船里,陆公馆就在旁边,他们洗漱了,睡在松软的床上。   好像自从那一回互相坦诚后,他们就没有再做那档子事儿了。今天也不例外,一个是时机不对,小阿的下落不明,一切悬而不决。另一个,相拥而眠也很踏实。任外面风雨飘摇,搭乘的小舟颠簸,他们也暂时不用担忧。   睡了没多久,沈馥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他醒来时,陆既明还在睡,大半边身子都压在他身上,热烘烘的,脉搏跳动、呼吸起伏都格外清晰。   外面有人叫:“大少——”   沈馥依稀听见这是冼春来的声音,他心里呻吟一声,直把这个冼春来骂得狗血淋头。沈馥一脚踹向陆既明把他踹醒。陆既明睡眼朦胧地醒来,听见门外冼春来的声音,也是黑如锅底。   他算是知道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他要借冼春来假传消息给于维鸿,那就要抬举冼春来,若是处处防备,那传出去的消息也显得不真了。几个心腹知道他的谋划,仆从们是不知道的,自然是主人家抬举谁,他们就给谁笑脸,故而冼春来一路顺顺利利地进陆公馆,敲陆既明的房门。   偏偏昨夜他们回得晚,除了门房老头,谁也不知道沈馥此时也在,不然无论如何都会有人拦的。   沈馥小声说道:“锁门没?”   陆既明还不及回答就听到了门锁拧动的声音,沈馥猛地从床上跳起来,抓起自己扔在地上的衣服鞋子,一个矮身躺下,滚进床底里。   冼春来果真胆大,开门进来了。陆既明还要忍着气,和他虚与委蛇。沈馥看着床底积年的灰,直翻白眼。   “大少,您那日说过,要和我到城外赏秋,听说梧桐叶子都黄了,好看得很呢。”   陆既明坐在床沿,边穿衣边温声回答:“是啊,你这么早过来,可吃了早饭......”   话音未落,他感觉自己屁股底下的床被踹了一脚,马上闭了嘴,站起来说道:“咱们下楼去吧。”   房内没人,沈馥才从床底下出来,蹭了一身的灰,连 “呸” 了三声。   等他冷静下来了,脑子开始转了,才恍然想到,冼春来这么着急,于维鸿也着急,看来北伐是真的了,严一海坐不住了。   作者有话说:没有存稿现写的时候手速居然特别快(。 第六十三章 蓬莱港   小阿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颠簸的火车上,浑身像被车碾过一样,每一个关节都疼。他从松软的床垫上撑起来,发现自己断指的那只手被团团包扎了起来,连脱臼重接的那处也包了,厚厚的,像个熊掌。   他用 “熊掌” 小心翼翼地撩开一点窗帘,见到了火车窗外被飞速后抛的景色。   正在这时,车厢的推拉门被拉开,小阿警觉地转过去,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惊恐又满是戒心的小动物。   “你醒了。”   小阿惊讶地张大嘴巴,半天才说道:“怎么是你......”   秦雁反手把身后的门关上。   往常小阿见他都是在陆既明身边,着戎装,军帽的帽檐压着眉眼,不苟言笑。这回见,秦雁却是穿着便装,没带帽子,五官清晰。只是他实在高大,坐在不算狭小的车厢里,也显得局促。   秦雁没说话,只是看着他,沉静而专注,在等着小阿先说。   一刹那间,小阿心里起码转过了百八十个念头。他自己的安危倒是在其次,他第一时间想的是不能拖累沈令仪和沈馥。他清楚地记得,从家里被劫持走的时候,沈馥和沈令仪都被拘在醇园里了,陆既明也不止一次用沈令仪来威胁沈馥。   “我......” 小阿垂下眼睛,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来,和沈家撇清了关系,“主家到平州之后雇的我,几个月的短工而已。后来,主家被大少邀进醇园里,我到期便走了。听说快要打仗了,我就想着回老家去,谁知道路上遇到了拐子,要拐我去煤窑里做工,敢有不从就又打又骂,我便逃出来了。本来还以为自己死定了,幸好遇到了您......”   时不时地,小阿假作惶然不知所措,抬头瞥他两眼,见他脸上鲜有表情,也不知道信了没信。   秦雁又问:“你家乡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   小阿胡乱说了个极远的地名,想了想又低落地说道:“没有什么人了。爹妈都去得早,我原本还有个哥哥,闹饥荒的时候,为了留一口饭给我,自己却饿死了。”   都是乱说的。   在这儿他还耍了个小心机,他依稀记得秦雁当时讲过的,秦雁有个弟弟,和自己差不多大,是被饿死的。当时讲起的时候,秦雁好像还挺难过,如今特意编出这个故事来,就是想着能不能钻钻空子,让秦雁心软。   果不其然,听到这儿,秦雁古井无波似的表情有些变了,没再去看小阿,而是低头看向自己放在膝头的手。   “我此行有些公务,你跟在我身边,等养好了伤,我送你回去。”   小阿眨眨眼,心里有些惊讶,没想到秦雁这个人还挺实在,自己和他不过数面之缘,自己可以算得上来历不明了,他居然肯送佛送到西。   秦雁站起来,头差点顶到了车厢顶,他的确是高大。   “要再睡会儿吗?我让人给你送点吃的。” 他说道。   没一会儿,送来了一大堆的吃的,稀的稠的,甜的咸的,虽说是在车上,吃食都不太精致,但这也太多了,摆满了整整一桌。   小阿目瞪口呆,努力地吃掉了其中的三分之一,饱得肚子圆滚滚的。他看向坐在对面,靠着窗看报的秦雁,说道:“这...... 这也太多了...... 我吃不完......”   秦雁好像这才意识到给多了,放下报纸,清了清嗓子,坐过去,不声不响地接着吃,风卷残云,把剩下的都吃完了。   小阿这下更惊讶了,目光复杂。他都和秦雁说了,自己只是沈家雇的短工,他以为自己在秦雁严重,应该是个下等人, 没想到秦雁一点儿也没嫌弃,居然会吃他的剩饭。   趁有人来收拾餐具时,小阿站起来,假意伸了伸懒腰,眼睛瞄向搁在窗边的报纸。   版面上的标题写得极大——郑肇挥师北上。   小阿匆匆又往下写了几行,大意是郑肇颁布了北伐动员令及《告将士书》、《告全国人民书》,不日将举行誓师北上,讨伐盘踞北方的大军阀严一海,将长年受难的百姓解救于水深火热中。   这些他都不太懂,但也明白如今是真的要打起来了。   他不敢细看,怕引起秦雁的注意,毕竟他作为一个短工,是不该识字,也不能看报的。秦雁是陆既明身边的,这报纸上似乎没提到陆既明,不知是没写,还是他没看到。   没一会儿,火车竟慢慢停下来了,火车站上人头簇簇,人声鼎沸,热闹极了。   “到了,该下车了。” 秦雁说道。   小阿问:“这是哪儿?”   “蓬莱港。”   蓬莱港位于北地的最东南角,港口繁忙,更有不少出国的货船,吞吐量极大。往年陆重山与严一海旗鼓相当的时候,曾经争过这个港口,只是势均力敌,最后各退一步,各自都在这儿做起生意来。   所以,这些年下来,这个地方繁华热闹,也是龙蛇混杂,各方势力盘根错节。   陆既明与孟三合伙做的船舶生意便有一部分落在这儿,所以秦雁自从上回与章振鹭一役结束回平州后,便马不停蹄地赴蓬莱港,代表陆既明处理一些事务。这段时间里,杨翎重伤方愈,都是他留在陆既明身边,而秦雁则往返蓬莱港与平州两地。   所以他并不太清楚陆既明与沈馥之间后来的事,也不清楚小阿与沈家姐弟的真实关系。   秦雁本就不是多事多话的人,只一心做事,陆既明交给他什么,他便做什么。这是为了报当年陆鹤鸣的一饭之恩,这么多年来,他早就习惯了令行禁止,除此之外,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可干的。   救了小阿完全是个意外,那一日,他连夜开车抄小道,要到火车站去,赶凌晨的火车到蓬莱港。若不是他眼力好,开车技术也不错,及时刹住了车,像小阿这样猛地斜冲出来,保管会被撞飞。   他救小阿是偶然,再加上小阿在他眼中,直如豆芽菜一般,出不了乱子。他也没全信小阿的话,只当是路上捡了只小猫小狗,给他一口饭吃,待此间事了,做个顺水人情送他回乡就罢。   秦雁在港口附近赁了一间屋子,闹市的静巷中,门开在胡同里,闹中取静。   秦雁孤身一人,身边没有跟任何人。小阿本来以为自己跟着秦雁,就像侍从仆佣一样,没想到秦雁什么都不需要他干,行李不用提,打扫归置什么的,他都还没来得及动手,秦雁全给做了,干净利落,衣服被褥叠得豆腐块儿似的,有棱有角。   一大早起床,小阿揉着眼睛出了卧室,桌上已经摆满了香喷喷的早饭。秦雁已经吃好了,抖抖报纸合上。他今日穿了一身熨贴的西服,更显得他身姿挺拔,像入鞘的剑似的,光滑内敛。   “我今日要去港口。” 他说。   小阿茫然地道:“那我......”   “你在家休息吧,” 他说道,“立柜抽屉里有现钱,馋嘴了就买点儿东西吃,不要乱跑。”   小阿乖巧点头。秦雁前脚出门,他就抓了一把钱出门去了。他买了些零嘴在手上,边吃边一路找到了蓬莱港的电报支局,给沈馥和沈令仪发报平安的电报。   电报按字计数的,并不便宜,再加上,小阿并不想让沈馥他们分神来找他,还是他自己找到机会溜回去的为好。于是乎,他只写了短短的几个字便发了出去。   放下了心头大事,小阿胃口大开,吃得肚子滚圆便回家去。   收到了电报,沈令仪匆匆扫了一眼,急忙去找沈馥,两人将那封短短的电报上看下看了好几遍,写着 “已逃,平安,勿找,等我” 八个字。沈馥长舒了一口气,放下了心头大石。   电报是蓬莱港发来的,沈馥与沈令仪面面相觑,不知道小阿是如何逃脱,又是如何到了蓬莱港。但无论如何,平安就好。   这下,于维鸿手上就没有筹码了。   两人盯着那封电报出神,沈令仪突然说道:“不如我们走吧。”   沈馥没反应过来,呆呆地问道:“走?去哪里?”   “去蓬莱港找小阿,然后我们再一块儿买船票到南方去。” 沈令仪说道,“试试手上假的身份证明能不能用,如果真的能用,我们就此远走高飞,撇下这个烂摊子,让他们斗个饱了事。”   沈令仪说得极是在理,在理得沈馥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只能说:“好。”   说罢,沈令仪一刻也等不及了,找出于维鸿给的身份证明,想着要去试试。当然也不是光明正大地用,以防于维鸿还有什么后手,等着监视他们的行踪。她得偷偷地试,不到万无一失不能冒险。   沈馥也出门了,陆既明说今日要和他一起吃晚饭的。   等沈馥过了听雨桥,到了陆公馆,摁了门铃,门房老头却说大少未归。沈馥待要再问,门房老头却是察言观色,满脸为难,最后才支支吾吾地道:“大少一大早就被冼老板约出去了,还没回来呢。”   沈馥:“......”   好家伙。   任是沈馥知道那冼春来是个什么来历,这会儿也不由得怒火中烧起来。门房老头见他脸色难看,心知他和自家大少爷关系匪浅,不敢拦他,放了他进去。   沈馥沉着脸上楼去,一枪怒气无处发泄,只想让陆既明赶紧站他面前,让他踹上两脚。   他一路进了陆既明的卧室,翻箱倒柜,把陆既明镶金嵌宝的手表、怀表、钻石戒指、碧玉扳指、金银袖扣全部翻出来堆作一堆。   全卷了跑路算了,沈馥面无表情地想到。   作者有话说:昨天没更,今天早点,尽量多点。 第六十四章 方媛   沈馥在那一头憋着一口气翻箱倒柜,陆既明在这头狠狠地打了两个喷嚏。   冼春来在旁边,一脸关切:“一场秋雨一场寒,大少别着了凉才好。”   陆既明应付道:“没事。”   他已经很不耐烦应付冼春来了。最近几日,秋意愈浓,梧桐叶黄了,一片连缀过去如黄云团团一般,处处是景。冼春来变着花样约他赏秋,话里话外却是试探他对北伐的看法。   自郑肇露出北伐的意思起,真刀真枪的仗还没开始,嘴仗先打起来。   两方轮换着来,今日你通电全国,明日我通电全国,骂不完的词儿,扣不完的帽子,势头造得很猛。但总体来说,还是郑肇更占上风一些,毕竟他师出有名,所骂的那些罪名都确切,光是 “巧立名目敛财” 和“贿选”两顶帽子,严一海就摘不下来。   这些年来,北边是越发富得流油,富的是官兵和乡绅,油却是从百姓身上刮下来的。   两边僵持着,这时候陆既明的态度就格外重要。他横在两方中间,偏帮任何一方,另一方都没有好果子吃。   一次又一次,面对冼春来的试探,陆既明都不把话说明说满。   一会儿说郑肇师出有名,来势汹汹不好抵挡,一会儿又说和严一海毕竟是血亲,情份割舍不掉,哪边都得罪不起,又哪边都不想帮。冼春来怕露了破绽,不敢往深了问,只一味附和他。   这一日,陆既明惦记着和沈馥还有约,打了这两个喷嚏,正好有借口。   “可能是真的着凉了,” 他说道,“头有点疼,我还是回去歇着吧。”   冼春来做戏做到足,满脸关切,非得要把陆既明送回家去。陆既明为了不和他说话,一路上都靠在汽车靠背上装作闭目养神,下了车就让司机把冼春来送走。   陆既明在车上还病怏怏的,车一走,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门房告诉他沈馥来了,他便匆匆进门去,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见卧室的门半掩着便去推。一推门便见到沈馥正靠在窗边抽烟,旁边的桌上堆着些手表首饰,宝光熠熠的一堆。   陆既明不明所以,问道:“这是怎么了?”   沈馥把烟夹在手指间,往水晶烟灰缸里抖了抖烟灰,没说话。刚才陆既明没回来时,他还有股无名火,恨不得打他一顿,这会儿倒是哑火了,只觉得没意思得很。   这样的低落突如其来。   在踏入平州地界的那时,沈馥做梦都没想到会是今日这个走向。   如今政局紧张,战争一触即发,沈馥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危留在这儿,但他不能不顾家人的安危。一个多小时以前,他还在和沈令仪商量着要离开这儿去蓬莱港,现在在这儿发这种无名火,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切都不在把握之内,越走越偏。   沈馥不说话了,吐出来的烟雾笼住了他满是郁色的眉眼,像拒人于千里之外,抓不住似的。   陆既明又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 沈馥说,“大约是秋意浓了,过于萧瑟,人也觉得闷闷的。”   陆既明知道这不过是托辞,但沈馥不愿说,他也不强行问。只是挤到沈馥旁边,挨着他的肩膀,从他指间把抽了一半的烟拿过来,自己抽了一口,有清新的茉莉花香。   “好香。” 陆既明笑道。   沈馥看了他一眼,说道:“一直说要给你卷一罐,一直都没卷成。”   陆既明忙说道:“不要了。”   沈馥一挑眉,问道:“怎么不要了?抽腻了?”   “才不是,” 陆既明说道,“当时说是你要走了,留一罐给我做个念想。如今你不走了,我还要来做什么,我抽你的就是,长长久久地抽你的烟。”   他说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太过便显出心虚来。不知怎地,沈馥从他满是笑意的眼睛里,看出了不安,可沈馥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人在情爱之中时,总爱听些长长久久的诺言,沈馥信手拈来,要真说起来,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此时却张口结舌。   两人挨着挤着靠在窗边,一沉默下来便能听见秋风拂过树梢头,刮走片片枯叶。   这样的寂静让陆既明心里沉甸甸的,他受不住了,碾灭烟,将头凑过去亲沈馥。沈馥驯顺地张嘴,陆既明嘴里未吐尽的烟雾从两人相触的唇边溢出。他们温柔地亲吻彼此,从对方的唇舌里汲取安全感。   最后是敲门声打断了他们,仆佣在外头唤道:“大少,有客到。”   “谁?” 陆既明问。   “他说自己姓方。”   陆既明眼中一亮,对沈馥说道:“可算来了,一起去见见故人。”   他们顺着楼梯下去,大厅里站着一个着马甲西裤戴帽的瘦削男子,沈馥觉得看着眼熟,但又没想起是谁,及至那人抬起头来,他才恍然大悟,那竟是穿着男装的方媛。   方媛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军火商,当时陆重山还想给陆既明与方媛做媒,谁知道郎无情妾也无意,方家父女便离开了。这之间发生了太多事情了,想起那段时间来,沈馥只觉得恍如隔世。   一见他们,方媛笑得开怀,将帽子摘下来,她竟是连头发也理成了男人模样,英姿飒爽。   陆既明快步过去,与她握手,说道:“你来迟了。”   方媛坐进松软的沙发里,长出了一口气,笑道:“这一路可累死我了,又要急赶慢赶,又不能暴露了行踪。”   他们在说,沈馥在听,逐渐理清了情况。   为应对这次北伐,严一海在海外买了一大批军火,军火目前还在海上,约在下月廿四将运到蓬莱港,再从港口运上火车,通过铁路送到严一海手中。作为军火商,方家消息灵通,转头便将这个消息卖给陆既明,也是在向背后的郑肇示好,为显诚意,方媛还亲自前来。   陆既明说:“看来令尊是把宝押在郑肇身上。”   “也不是,” 方媛大大方方地说道,“我们家也和严一海做生意呢,只是我爹从小就教我,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这可以说得上是两面三刀,只是方媛坦荡敞亮,从那会儿议婚的时候,沈馥就看出来了。   她接着说道:“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地力,农民耕种也晓得要休耕。严一海太过了,发行洋票,导致物价飞涨。他还强买了许多土地,以便开矿后就地炼铁,农民无地可耕,长此以往,败局可定。”   但即使这样说,方家也不敢明着和严一海打对台,只能暗着来,处处投资,抵消风险。   沈馥不由得在旁戏谑一句:“令尊真是深谋远虑,半点儿亏都不吃。”   方媛合掌一拍,得意地笑道:“我爹早就不干了,身体不行,如今日常也就搓两局麻将,遛一遛番狗,都是我在张罗,不然我何必如此打扮。”   她又说道:“我既来了,便全凭大少吩咐了,严一海买的那批军火可不简单,光是大炮便有二十多门。若是咱们能拿到手上了,估计严老头觉都睡不着啦。”   沈馥差点忍不住笑意,说到底,方媛不过是来递个消息的,既不出钱,单枪匹马来的也没什么人可出,但马上就把自己和陆既明归成 “咱们”,诚意满满。看来她能女扮男装,接过家里的军火生意,还真是有两把刷子的。   陆既明站起身来,在厅里左右踱步,沉吟片刻,说道:“这一口太大了,咱们吞不下。再说了,蓬莱港四通八达,龙蛇混杂,要一路运回来也不容易,路上恐生变故。”   方媛正要回话了,眼睛却看向沈馥。   沈馥连忙识趣站起来,笑道:“我去弄点儿茶和茶点来。”   “不用泡茶,” 方媛客客气气地笑道,“要点儿甜甜的热牛奶就行,劳烦了。”   她出于谨慎,并不十分信任沈馥,陆既明正要说什么,沈馥为免口舌之劳,一溜烟儿地就出去了,也不顾陆既明在后面叫他。   沈馥自己心里也乱糟糟的,一脑门官司。他跑到厨房去,自己三两口吃了点东西,备了些吃的喝的才慢慢悠悠的回去。开门前,他抬起手,正准备重重地敲敲门,以示自己来了,却听到里面陆既明抬高了声音说话。   “...... 绝对不行,” 陆既明说道,“我已经让他多次身陷险境了,这回说什么也不行。”   方媛却不曾生气,仍旧不急不缓的:“只要有万全的准备,并不危险,说不定他也愿意,只要......”   陆既明斩钉截铁地道:“不必说了,想别的法子吧。”   里面一阵沉默,这时,沈馥退后了几步,等了好一会儿,故意放重了脚步声,走过去敲了敲门,听见陆既明应了一声 “进来” 才推门进去。陆既明正立在窗边,方媛却坐着,一下子站起来,帮着沈馥把东西放在桌上。   方媛喝了一口牛奶,目光扫过两人身上,只笑了笑没说话。   “这几天你先住我这儿吧,没什么要事别出门让人瞧见,你现在可不是名不见经传的深闺小姐。” 陆既明沉着脸说道。   方媛乖巧地答应了。   入夜,方媛住进了客房,沈馥趁着陆既明洗漱,到客房敲了敲方媛的门。   方媛已经换上了睡袍,见到沈馥来了,却一点都没有意外。开门让他进去,笑着说道:“我早知你要来,我们在说的时候,你在门外听了一会儿吧。”   沈馥皱眉道:“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 方媛说道,“牛奶稍微凉了一些呢。”   和聪明人说话从来不需要绕弯子,沈馥什么也没说,方媛便都告诉他了。   比起将那一批军火占为己有,陆既明更倾向于炸掉。最好的法子就是在码头备一艘装了火药的船,引火后弃船,将装载军火的货船炸掉。但怎么样才能将这艘船突破敌方的防线,不引起怀疑地靠近货船,这儿才是最难的。   方媛说道:“我和大少说,我这边愿意出一批军火装装样子,装成是咱们运载军火的货船,最下层全部铺上火药,让他们劫走,待靠近时再纵火弃船。”   沈馥认认真真地听着,听到这儿,他问道:“军火是最最要紧的,能这么容易被他们劫走吗......”   “问题就在这儿了。” 方媛爽快地说道,“你前脚才走,大少后脚就和我说好了,他最最信任你了,凡是都不必避了你去说,怎么这个反倒要避开不让你知道呢。”   她盯着沈馥说道:“如果以你为质,大少是性命都肯丢的,更何况是一船的军火呢。”   沈馥愣了愣,说道:“他不愿意是不是?”   “是的,他说不肯让你身陷险境,说是宁愿他自己做饵取信敌方,以身犯险,也犯不着拿你去冒险。”   沈馥心里一沉,他抬头看向方媛,发现方媛一直都在盯着自己,这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半是嘲讽半是戏谑地说道:“你真是聪明得有点讨人厌了。”   可不是嘛。   如今这个情状,陆既明不舍得让沈馥去以身犯险,难道沈馥就舍得让陆既明去以身犯险?   方媛笑道:“过奖。”   作者有话说:谈谈恋爱,走走剧情。 第六十五章 小骗子   沈馥回到卧室时,陆既明已经洗漱完了,正坐在沙发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走过去,有些心虚,便主动说道:“晚上没吃饱,又去吃了点,你饿吗?要不要给你拿点儿?”   陆既明问:“吃了什么?”   沈馥愣了愣,想也不想,胡乱编道:“吃了一碗桂花糖糕。”   “过来,” 陆既明轻声说道,“我尝尝看是不是......”   沈馥犹豫着侧身坐在沙发扶手上,陆既明把温热干燥的手掌贴在他的后颈上,不容置喙地将他往自己的方向摁。沈馥睫毛颤了颤,见到陆既明侧过头,微张开嘴,轻轻地吮吻自己的下唇。   点到即止,陆既明说道:“小骗子。”   沈馥不说话。   陆既明叹了口气,说道:“你别听方媛的,还有很多办法,以身犯险是最不值当的。”   这句话谁说出来沈馥都能信,但陆既明说出来他却不能信。陆既明是他见过最不吝惜自身的人,狠心让自己中枪中刀,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犯险。与其说他骨子里有股狠劲,倒不如说他什么都不在意,连他自己都不在意。   沈馥又不说话了,陆既明也不多说,只说道:“睡吧,我想抱着你睡。”   秋寒时,被窝却格外地暖。陆既明从背后抱着沈馥,将他拢在自己怀里,两个人的四只手交握在沈馥身前,暖烘烘的,舒服得沈馥只想叹气。   沈馥想了又想,脑子里转过千百个念头,最后还是问道:“贿选的证据都给了郑肇,卖了他这样大的一个好处,还要帮他这么多吗?独善其身,看着他们互斗不成吗?”   陆既明声音沉沉的,好似已经有了睡意,说话时热气喷到沈馥的后颈上。   “哪有什么独善其身,郑肇也防我,生怕我要坐收渔利。” 陆既明缓缓说道,“这次是扳倒严一海的最好机会了,错失时机,不知还要等多久。”   沈馥欲言又止:“为什么......”   为什么非要扳倒严一海,为什么明明没有争天下的欲望还要搅进这一淌混水里,为什么非要做许多危险的事情。   但沈馥都没有问出口,这些疑问,他自己也知道答案,问也无用。   陆既明仿佛听到了这半截问句,又仿佛没听到。他收紧了自己的怀抱,让沈馥的后背更加严丝合缝地紧贴自己的胸膛。   他说:“自我懂事起,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家团聚。但他们都相继去世了,还死得那样不甘。你知道我之前为什么总是要喝那么多的酒吗?不喝我睡不着觉,连梦里都是我妈妈惨死的模样......”   沈馥何尝不明白,他们姐弟相依为命长大,自从沈令仪塞给他半个馒头那天起,自从沈令仪替他杀了人还让他 “别怕” 那天起,自从他们手拉着手从火光冲天的育婴堂逃出来那天起,他们就是性命相连、命运相关的人。   假如有人害了沈令仪和小阿,那沈馥定然也是不死不休。   陆既明说道:“转过来些。”   沈馥便转过身去,两人面对面,鼻尖抵着鼻尖,呼吸相闻。陆既明仿佛困极了,眼睛半合着,喃喃说道:“睡吧,晚安。”   沈馥应了一声,只见陆既明眼睛合上,呼吸平稳,竟是一下便睡过去了。沈馥却睡意全无,只看着陆既明的睡颜,轻轻地从被窝里抽出手来,点了点他微皱的眉头,又顺着他直挺的鼻梁往下轻轻扫了扫,最后轻轻点在他的下巴上。   夜里寂静,静得让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里被莫名的情感挤满了,挤得快要爆炸了,只要再看陆既明一眼,他就忍不住要捂住自己的胸膛。那是欢愉与窃喜,也是落寞与悲伤,是意外的相识相知之喜,也像是久别重逢的冥冥有缘。   沈馥不敢再想了,再想下去他都要害怕了。   他弓着腰往陆既明的怀中又拱了拱,陆既明已经睡着了,但还是在梦中抱紧他。   翌日,当沈馥回到沈家的时候,沈令仪将于维鸿交给他们的那几张伪造的身份证明拿出来,对沈馥说道:“我特意去试了试,买火车票和船票都没有问题,看来这回是真的了。我们得从长计议一下,看看什么时候出发到蓬莱港去。”   见她开怀,沈馥一时不知该怎么说了。   沈令仪顿了顿,看着他,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沈馥喝了几口水,润了润干涩的嗓子,说道:“我一时还不能走。要么...... 你先出发,我随后便来......”   “什么时候?” 沈令仪皱了眉头,看起来并不同意。   “下月廿四之前......”   “那我等你一起,” 沈令仪果断地说道,“你要做些什么,我也不一定要全部晓得,只是你要知道,不要去做危险的事情,别让姐姐担心,更别让姐姐伤心。”   沈馥看着她,说道:“好。”   沈令仪长出了一口气,靠在沙发上,说定了一件事,整个人都松了大半。她喃喃说道:“如果顺利的话了,咱们仨明年好好过好个年......”   沈馥心里充满了对沈令仪的愧疚,这愧疚像是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他的心头。这时候,她无论说什么,沈馥都说 “好”,无有不应的。   转眼便是几天过去,这几日里,沈馥私下里又和方媛见了几面,都是在陆公馆里瞒着陆既明见的。方媛出不得门,生怕露了脸徒生变故。沈馥先头还觉得她过分谨慎,后来着意翻了一下之前没留意过的旧报纸,发现方媛担心得有道理,她现在确实已经不是从前的深闺小姐了。   她女扮男装做军火生意的事儿也上过几次报纸,有作为正经时事新闻上过,因着他们家路子广,和中央政府也做过生意。也有作为八卦上的,天然的好素材,人人看了都啧啧称奇,说她是巾帼不让须眉,仿佛在看什么稀奇的西洋景。   方媛自己却不屑一顾:“好似女人天生就要比男人差似的。若不是那些男人惯爱瞧不起人的,我也不屑做这样的打扮。衣裳打扮都是虚的,等我哪天把生意做得比我爹还厉害了,即便我梳着辫子,穿着洋装谈生意,也没人敢看低我。”   沈馥记得方媛说过她家老爷子身体不好,还客气地关心了两句。   方媛混不在意,摆摆手道:“不过是些富贵病,惯爱吃些些甜的油的,大荤大鲜,胖得像吹气球,西洋医生抽出来的一管血,半管都是油呢。”   惯爱吃甜的沈馥浑身一凛,即刻决定要戒口。   虽然他们会面时都挑陆既明不在家时,但陆既明未必不怀疑。只是沈馥和方媛两个都是滑不溜手的人物,扯谎都当寻常,张口就来,根本没让他抓住,一个赛一个的无辜。陆既明无法,只一日一日地想着怎么在要紧日子把沈馥支开。   沈馥也提防着,提防着陆既明要怎么支开他,谁知道陆既明简单粗暴——   “沈少爷,大少今日仔细吩咐过,不许你进呢。” 门房老头团着手,觑着沈馥的脸色,极小心地说着。   今日陆公馆要办舞会沙龙,陆既明是最会搞些虚头巴脑的噱头,学着西洋的样子,参加舞会还要戴个五颜六色的面具,遮去客人的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嘴唇下巴。若不是极熟悉的人,面对面都不认识。   新鲜事儿人人都喜欢,陆公馆今日可以称得上是热闹。人多杂乱,人人的面目都似是而非,是个极好的浑水摸鱼的日子。   沈馥在门口就被拦住了,旁边正好有要进门的客人,见了这一出,脑子里马上就有故事了,掩着嘴窃窃私语,无非是在说沈馥过气了,以色侍人的好日子就像兔子的尾巴——长不了,这不,被拦在门外,多丢脸啊。   沈馥脸一下就黑了,弯弯绕见多了,没想到陆既明这次竟然搞这么直接的。   他也不多说,转头就走,等到了人见不到的地方,直接绕到陆公馆的后面院墙去,轻轻一跳扒住墙头,一下子便翻上去了。谁知他还没落地,就被墙根蹲着的猎犬吠了个正着,那狗龇牙咧嘴的,吓得沈馥一哆嗦,坐在墙头没法下去。   听到狗吠声,站在不远处抱着手望风的杨翎,面无表情地朝沈馥稍稍弯腰,就当打过招呼了。   沈馥气得牙痒痒,皮笑肉不笑地朝杨翎点点头,也当作打过招呼了。他说道:“我有要紧的事儿要见大少。”   杨翎直截了当地道:“大少说今日不让你来。”   该死。   沈馥无法,只能又原样从墙上翻下去。   陆公馆不似醇园那么大,守住了前门和后院,沈馥就没处翻进去了,哪里都有人。沈馥却也不急,他和方媛约好的,见不着他进去,方媛定然会想法子。他又悄摸摸地顺着墙根底下绕回到前头去。   已经过了宴会开始的钟点,前门处已经没人了,只剩下停好的汽车,大门紧闭。   沈馥躲在角落处,见门房老头正和一个洋装女郎在说着什么。那女郎着粉紫色的洋装,轻纱重重叠叠,蓬起来的裙摆显得她纤腰细细,头上还戴着扎了纱花的礼帽,脸上戴了一个镶满水晶和彩色羽毛的面具,看不清楚脸。   那女郎正说着,状似无意地往外瞥了一眼,眼神正好与沈馥对上了,那女郎正是方媛。她掐着嗓子,声音比平时更尖了,非说自己掉了一只宝石耳扣在这儿,问门房有没有见到。趁门房偏头去看时,方媛把手心攥着的耳扣从大门的铁栏处往外用力一扔。   “啊,不在那头,在外面,我见着了,亮晶晶的。定是进来时下车的时候掉的,麻烦开个门让我去捡一下。”   门房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开了大门的铁栏让方媛出去,方媛拎着裙子,又停住了,说道:“我的裙子怕脏呢,不能蹲下去。”   作为陆公馆的门房,什么刁钻的少爷小姐没见过,门房叹了口气,走出去帮方媛捡耳扣。   趁他背对不察,沈馥一个箭步从角落出来,闪身进门去,擦着方媛的肩膀,躲进庭院的花圃后面。   正这时,方媛接过耳扣,重新扣回到耳朵上,大门又关上了。   陆公馆的大厅里,可谓是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乐队奏着轻快的小步舞曲,宾客们戴着面具旋转起舞,等一曲终了。陆既明穿过整个大厅,一下子抓住了方媛的手臂,方媛吓了一跳,嗔道:“做什么,吓死人了。”   陆既明眸光沉沉,避开人,低声问她:“你方才去哪儿了?”   换了一套衣服的方媛隔着面具看他,笑道:“没去哪儿,解个手罢了。”   就在陆既明身后的一扇窗外,沈馥探头进去看了看,伸手往窗边的桌子上一捞,趁无人注意,无声无息地将搁在那儿的一个面具拿走了。   作者有话说:太难了!今天开会开了一天,我用手机写完的!剩最后一点回家写,谁知道最后那一点最难写,头秃了! 第六十六章 真假   随着轻快的舞曲,女士们的裙摆如花儿盛开一般摇摆着,皮鞋跟在大理石地板上有节奏地敲出了清脆的声音。脸上戴着的面具挡去了他们的大半张脸,这让每一个人更加轻松而快乐——短暂地扮演着另一个人。   冼春来也在其中。   比起其他人,他并没有那样享受这种西式的音乐与舞蹈。   他从小便学戏,是下了苦工的,开始时并没有什么名堂,跟着戏班的班主到处走穴。很穷,坐不起车,通常都是班主坐着黄包车,他们几个小戏子跟在旁边,一路连走带跑,脚上是厚厚的茧子。   其中的艰辛苦涩,非两三句话可以说清。   但如今,天上掉馅饼了,他有机会可以摆脱下九流的身份,再也不用逢场作戏、作痴陪笑。只要他能时刻留意陆既明的行踪,留意谁跟在陆既明身边,甚至打听到一点要紧的消息,他的生活就能产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心里装满了事,冼春来跳舞并不专心,几次不小心踩到舞伴的脚尖。   他一边不住地致歉,一边在旋转起舞的人群中找寻陆既明的身影。陆既明并没有在跳舞,而是倚在通向楼上的楼梯边,仿佛心事重重,一点都不像是宴会的主人。这让冼春来心中一凛,直觉告诉他,今日可能有事要发生。   正在他看着陆既明出神时,旁边突然走过一个人,仿佛也心不在焉,重重地撞在了他的肩膀上。冼春来惊呼一声,撞到他的那人面具也被撞歪了,惊鸿一瞥间,冼春来认出来了这是沈馥。   沈馥像是怕被他见到,连忙又把面具戴正,移开目光,匆匆地挤开前面的人,引起几声半怒半嗔的抱怨。   冼春来紧紧盯住他,心里很是纳闷。   沈馥在门口被拦住了的事情,早就成为了今天宴会的开胃菜,被翻来覆去地讨论了好一会儿。冼春来知道,陆既明是狠狠地宠过沈馥一段时间的,但今时已经不同往日了,也不知他是如何混进来的,混进来又有什么用。   沈馥在人群里穿梭,好像一尾鱼在水里游弋。他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一直在追着他,他满意极了。   忽然间,有人狠狠地扼住他的手腕,用力极大。都不必回头,沈馥借着音乐的掩护,低声说道:“疼……”   陆既明马上松了松劲,但却没松手,沈馥滑不溜手的,一松手就找不着。沈馥只好任他拽着,一路顺着楼梯上去。沈馥回头看了一眼,绝大多数的人都没留意他们,但人群中的冼春来确却是紧紧盯着他们。   两人一路上楼,到了书房里。   沈馥说道: “拉我干什么,大家都看到了。”   “你接下来可别再添乱就成了。” 陆既明没好气地说道。   他早就猜到门房和杨翎有可能都拦不住他,再说了,还有方媛里应外合。但拦不住也有拦不住的好,把人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总不会出幺蛾子。被冼春来看到也就看到了,接下来有更值得他操心的事让他操心。   沈馥坐在陆既明惯常坐的沙发上,翘着腿,把面具摘下来拿在手上左右倒腾着玩,一副 “我今日就是来玩玩,什么都不干” 的样子。   陆既明不吃这套,今日很要紧,得让冼春来接收到该接收的信息。   按照原来的设想,方媛会露脸,故意引冼春来上来偷听,偷听到她和陆既明谈军火生意,让冼春来误以为陆既明同日——也就是下月廿四,也有军火到港。于维鸿可能会有怀疑,但陆既明想好了,他会亲自出现在蓬莱港,亲自上那搜填了火药的船,以自己作饵,哄于维鸿入局。   但前提是,沈馥不会搅局。   “我得把你绑起来才行,” 陆既明沉着脸说,“嘴巴也堵起来。”   沈馥不为所动,甚至吹了声口哨,无辜地说道:“原来你爱玩这个,早说无妨。”   陆既明根本不接他的茬,竟真的从书房的角落里拿出一截粗麻绳来,站到沈馥面前,朝他抬了抬下巴,命令道:“伸手。”   沈馥乖觉地伸出双手,手腕相对着递出去,一副束手就擒的样子。   陆既明眯着眼,抻开绳子,往沈馥手腕上绕圈。方才在楼下时,陆既明肉紧,在众人中间扼住沈馥手腕时的确力重,沈馥的手腕上明显红了一圈,麻绳才绕上去,沈馥就轻轻缩了缩,垂着眼睛,睫毛一颤一颤的,小声说道:“轻点——”   几乎是下意识的,陆既明手上动作顿了顿,绳圈松了。   就是在这电光火石间,沈馥突然发难,双手往外用力,把绳圈撑大,反套在陆既明手上。这是有心算计无心,沈馥手上一收一扯,绳圈收紧,竟然反而把陆既明双手缚住了。   陆既明一惊,怒道:“你——”   正在这时,书房的门被猛地打开,来人是方媛,压着嗓子说道:“要来了。”   陆既明被她分散了注意力的这一刹那,早有准备的沈馥等的就是这一刻,手上一点儿也没松,牵制着陆既明的手,拧腰去绊他的脚,趁陆既明站不稳跌坐在沙发上时,跪到他大腿上,用全身的重量压住他不让他乱动,手上也一刻不歇,将绳索的两端绕紧在沙发靠背顶端的两个凸起的木雕上。   陆既明猛地用力,绳子都快勒进肉里了,但还是扯不动。   一切就在瞬间发生了,方媛反手掩上门,快步过来,绕到沙发后面,帮沈馥把绳结绑死。   陆既明估计这辈子都没吃过这样的大亏,眼神阴沉,刀子似的,盯着方媛。方媛的手抖了抖,但还是稳而快地绑好了,连忙小声嘟哝道:“他让我干的……”   沈馥抬手抹掉额头上的汗,松了口气,把散下来的额发拨开,从陆既明身上下来,以防万一,又翻出一截绳子,把陆既明的两只脚分别和沙发底的两条木腿起来。这下,陆既明扎扎实实地被捆起来了,动都动不得。   “沈馥……”   陆既明叫了一声,却也只叫了一声,没往下说,明明都被捆得紧紧的了,气势却没落下风,目光沉沉地盯着沈馥。沈馥本就心虚,他骗过那么多人,让那么多人恨他,他都没有这么心虚过,他避开陆既明的目光看向方媛。   方媛定了定神,说道:“大少,既定好了日子,我人也来了,到时候定然不会出差错,钱货两讫。”   这是说给外面偷听的人听的,陆既明的脸比锅底还黑。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陆既明只能顺着之前说好的往下接。   “方小姐的信誉,我是信得过的。”   最后几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方媛说道:“大少过誉了,军火是至要紧的,我一定尽心。今日人多嘴杂,不多说了,下月廿四,我们在蓬莱港东港见。”   要说的都说明白了,方媛朝沈馥做了个 “我走了” 的嘴形,戴上帽子遮住头发,戴上面具遮住脸,从书房里出去,溜之大吉。   话到这里,基本就是陆既明与方媛之前说好的谋划了。   书房外,冼春来正躲在角落里,看着方媛匆匆离去,心里有了计较,正在他打算悄无声息地下楼时,书房里突然又传来了说话声。   “大少——”   冼春来脚步一顿,他听出来了,这是沈馥的声音,那就是说沈馥一直在里面。这样说来,陆既明讲那些谋划时也没避开他。这和于维鸿和他说的不一样,这和他自己的所见也不一样。   感觉到这其中有猫腻,冼春来便不动了,继续躲在门外往下听。   书房里头,陆既明被绑在沙发上,动弹不得,却是一瞬不错地盯着沈馥的眼睛。沈馥在他身前来回踱步,却在回避着他的目光。   “大少——” 沈馥叫道。   这回,他们的目光终于对上了。陆既明压着声音,近乎于气声,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   “沈馥,你不要自把自为。” 他说道,“若是出了什么差池,是会丢命的,想想你姐姐。”   若是出了什么差池,你也是会丢命的,沈馥想道,与其让陆既明以身犯险,不如自己也下场去加一码,这样胜算更高,就像之前好多次那样,陆既明将自己当作竖起的靶子,引得敌人放松警惕,漏了破绽。   他不似陆既明那样压着声音,提高声音,就是存心要让外头的人听见。   “既明,” 沈馥郑重地说道,“我是飘萍般的命,从小就居无定所,数回死里逃生,总觉得自己的命是偷来的,过一日便赚一日......”   陆既明狠狠地拽了拽缚手的麻绳,力气之大,连沙发都 “吱嘎” 一声在木地板上移了位。他压着声音朝沈馥说道:“别说了。”   沈馥听不见似的,自顾自地继续说:“在平州我没想过会遇见你,也没想过会...... 我是骗过很多人,但骗人容易,骗自己难。那日你说你喜欢我,原来赚来的这么多日,竟都是为了等那日。在那一日,我讲的都是真心的,我半点儿也不想与你分离。”   陆既明看着他,手上被麻绳勒住的地方疼得发麻,但也不及他心里难受。   沈馥讲得动情,话里却是半真半假地掺着,让人分不清他的真心真意是什么。   陆既明想到,若此中情真,那沈馥又怎么忍心让自己看着他奋身涉险?又为什么能让剖白的话变成此刻的谋划中的一个筹码?若此中情假,这样说来只为了取信外面的人,让人知道他们关系匪浅,弯弯绕绕的不也拐回到了一片真心上吗?   陆既明的心就像是被好多双手捏住,跳都跳不动了,他小声说道:“若是你有什么差池,我会恨你的。”   沈馥像没听到似的,自顾自演完这场似真似假的深情戏码。   “赚来的命赔给你都成,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去哪儿你也去哪儿,你说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想看大家的评论!!!! 第六十七章 挑拨   一场戏,总要一唱一和才显得逼真。   但陆既明就是不说话,打定了主意闭紧了嘴巴。沈馥都顾不上旁的了,拼命给他打眼色,再拖下去,这段无言的空白变长,整段戏就变得可疑了,沈馥都能想象到,外头偷听的冼春来是怎样竖起耳朵,将信将疑地听着。   他们俩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四目相对,仿佛一场无声的对峙。   陆既明向来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勇气,他一想到沈馥自己甘心入局,还用这样的方式逼他就范,他心里就堵得难受,又难受又气。   沈馥已经维持不住刚才的深情模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等着陆既明开口。   他心一横,上前两步,腿一跨,坐在陆既明腿上,搂着陆既明的脖子。陆既明的手抬着,绑得紧紧的,动弹不得,只能撇过头,表示自己的油盐不进。沈馥直接凑过脸去,不住地沿着他的下颌往上亲,唇几乎不离开地游弋着往上,亲到耳边。   他小声说道:“求你了......”   沈馥放软了声音,柔得快要滴出水来,可怜巴巴的,不住地往陆既明身上挨挨蹭蹭,像犯了错求主人原谅的小猫。   “求你了,” 沈馥小声在他耳边哀求道,“我话都说出去了,将自己的身价抬得这么高。你要是不回答,他们将信将疑,我不是更危险吗......”   听到这儿,陆既明将头转回来,两人面对着面,近在咫尺。   沈馥定定地看着他,讨好地歪头亲他的鼻尖唇角,听见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无奈又懊恼,百转千回。   “好。” 陆既明朗声答应道。   也不知是说给偷听的人听,还是说给沈馥听的。   “绝不会让你伤到一根毫毛——”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戏做到这儿,已经足够逼真了,该收拾收拾,接着谋划下一场怎么演了。只是两人都还未抽离出来,目光似有实体般纠缠着。   沈馥不由得想起上一次,他被章振鹭的人劫走之前,陆既明发了狠一般起誓。   ——我不会让你死的。   沈馥情不自禁,连呼吸都急促起来,胸膛一下一下地起伏。此刻,他急需一个亲吻,急需一个亲吻给此时此刻烙个深深的印子。当他侧过头,微张着唇朝陆既明凑过去时,陆既明却撇开了脸。   沈馥羞窘得脸上燥热,连忙从陆既明大腿上下来,蹑手蹑脚地打开书房的门,出去看了看,确定偷听的人已经走了才回去,替陆既明一一解开手脚上的桎梏。   见到麻绳都要勒进肉里了,陆既明的手腕上留下了一圈明显的红痕。他讨好地低头亲了亲陆既明手腕的内侧,陆既明却不吃这套了,沉着脸将手抽回来,拎着沈馥,将他推到书房外面去。   “别啊...... 我错了还不成,我......”   沈馥话还没说完,书房的门在他面前关上,差点砸到他脸上。他摸摸鼻子,心想,这回可真是燎着虎须了,也不知这气什么时候才消。   看了一眼紧闭大门的书房,沈馥干脆下楼去了。   方媛已经不在了,比起继续呆在平州惹人眼,她还不如提前到蓬莱港去,这样还能防止陆既明生起气来迁怒她,她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沈馥再仔细看看,冼春来仿佛也不在了,估计是听到的消息过于惊人,立马向上线汇报去了。   这场舞会剩下的时间里,陆既明都没有下楼来。   仆从给他找的借口是身体不适,宾客们自然都是没有异议的,也不敢有异议,自娱自乐便罢了,有美酒美食美人,主人家在不在也无大碍。只有沈馥知道,陆既明这是气得狠了,上去拍门也没拍开。   舞会结束了,也不顾宾客们异样的眼光,沈馥只在陆公馆里赖着不走。   陆既明不肯开门,沈馥干脆厚着脸皮在书房门口等,等得累了,干脆靠着门坐在地板上,坐久了甚至倒地一趟,手垫在脑后,左脚架在右膝盖上,哼着歌儿等。于是乎,陆既明开门出来吃饭的时候,门一开,“砰” 地撞到沈馥脑袋上。   三分疼装到了十分,沈馥捂着脑袋哀叫一声,猛地眨眨眼,还挤出点儿眼泪来。   谁知道,陆既明竟是无动于衷,只是扶着门看着他,狠心极了,绕开他,下楼吃饭去。沈馥忙翻身站起,揉了揉脑袋里,跟在身后,不住地叫他。陆既明也不答应,径自坐到餐桌边准备吃饭。   沈馥这辈子最自信的莫过于脸皮的厚度,也跟着在对面落座。   仆从早就摆好了餐,两人份,陆既明脸一沉,说道:“我有说过留客吃饭吗?”   再一看,厨房还极乖觉地做了沈馥爱吃的兔肉,还有几份他惯常吃的甜点心,陆既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那一盘兔肉挪到自己面前,埋头吃起来。   仆从左右看看,连忙退走,留下这两位在这儿耍花枪。   见陆既明不许他吃,沈馥就真的不吃了,手托着下巴,一边看着他吃,一边叫他,叫完 “大少”,又叫“既明”,但陆既明就是打定主意不理他。沈馥眼珠子转了转,又“心肝肉”、“情哥哥” 地叫起来,吓得陆既明筷子上夹的一块肉都掉了。   沈馥拖着声音叫道:“好哥哥,你理我一下......”   陆既明干脆搁了筷子,沈馥见他有反应了,连忙加倍地讨好,伸出手来,说道:“对不住,要么,我也让你绑一回?”   陆既明简直拿他没办法,做出个严肃的样子来,说道:“这可不是玩的,万一......”   沈馥打断他,轻快地说道:“你会让我有事吗?”   “当然不会。”   沈馥摊手道:“这不就结了?”   他语气轻松,仿佛只要有了陆既明在,这一切事儿都不是事儿。他拿起碗筷,大快朵颐,边吃边说:“你与其花心思生气,还不如花心思好好谋划,保证万无一失不就行了?”   “我不是......”   陆既明想说我不是生气,但又没说,把后半句吞进去,再次叹了口气,他今晚叹的气比过去加起来的次数都多。他将那盘兔肉推到沈馥面前,心事重重。   翌日,沈馥就去见了于维鸿。   为保安全,沈馥将于维鸿约在了临街的餐厅里,大大的落地窗可以见到外面的行人和车辆,陆既明不放心,就坐在附近隐蔽处停着的车里等,清楚地能看见,一有什么万一,凭借他自己与杨翎皆不俗的枪法,能第一时间将于维鸿射杀。   一见面,沈馥就察觉了于维鸿的目光不似往日,有了更多的探究,也有了许多藏得极好的焦急不安,任他装得如何镇定自如,沈馥也能一眼看穿。   “找我有什么事?” 于维鸿明知故问。   沈馥把手搁在桌上,手指一下下地轻敲桌面,越敲越快,仿佛焦躁不安。他说道:“那日陆家大少在公馆里办舞会,我混进去了,因为我见到了方家小姐,方媛,你知道吧,她是......”   于维鸿自然知道方媛是谁,打断道:“我知道,然后呢?”   “我偷听到了些不得了的,” 沈馥左右看看,见附近无人,才压低声音说道,“陆大少居然从方家那里买了一大批军火,过段日子就要运达蓬莱港了。北伐当前,他表面上谁都不帮,但暗地里......”   这些都是于维鸿已经从冼春来那里知道了的,他还知道了沈馥与陆既明关系匪浅,知道了军火下月廿四日到港,与严一海从海外买的那一批同日到。   只是他对这个日子是否准确还存疑,便继续问道:“你可有听到运达的准确日子?”   沈馥垂下眼睛,仿佛不敢看人,略显紧张地道:“下月,下月廿八。”   闻言,于维鸿一挑眉,说道:“哦?是吗?”   沈馥连忙道:“是的,我听得真真的。”   于维鸿生性多疑,所以他才从沈、冼两方入手,打的就是兼听则明的主意。冼春来听来了这么准确又这么要紧的消息,他本来还不完全信,如今沈馥说出来了完全不同的日子,他倒多信了冼春来三分。   他看着沈馥,知道沈馥已经倒向陆既明了,拉拢威胁也无用,便说道:“你弟弟已经不在我手上了。”   沈馥虽然早知道,也装作紧张惊讶的样子,手差点把餐桌上摆设用的花瓶撞倒在地上。   于维鸿说道:“那日你和你姐姐走后,当晚,你弟弟便自己逃了,我的人在后面追,见他被陆既明的人带走了。”   他的话半真半假,小阿的确是被秦雁救走了,但他的人并未亲眼见到,追上去时,人都已经走了,追人的便原路返回,一路将踪迹抹掉,所以沈馥后面再去时,才察觉不出半点。于维鸿心里存了挑拨的心思,才这样说,谁知竟误打误撞说对了。   于维鸿看向沈馥,满脸都写着:怎么?你不知道?   沈馥知道小阿被救走了,但竟不知道是被陆既明的人带走的。他心中一沉,一时间惊疑不定,脑子嗡嗡响。   陆既明之前是有过前科的,以沈令仪的安危来威胁他,但那都是之前了。   但是,如果于维鸿说的是假的,那为何小阿不让他们前去相救呢?仅凭他一人之力,又是如何逃出来的呢?   沈馥面上的表情还稳得住,心里却已经七上八下的,藏在桌子底下的另一只手,已经揪紧了衣服的布料,因为用力,手背上青筋微微凸起。   如果这是真的,他凭尽全力,不惜以自己作饵,就为了成全陆既明的谋划,那岂不是都成了笑话?   作者有话说:傻了吧姓于的!你是来助攻的! 这段感情推进有点纠结,有点难写 orz 副不副 cp 的,大家自由心证吧,具体能不能凑成 cp,还是兄弟情,得往下写才晓得,反正挺有趣的。 第六十八章 你不要信我   于维鸿走了之后了,沈馥还坐在原位。   这是一家西式甜品店,侍应生走过来,欠身问他还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沈馥如梦初醒,朝他笑笑说了声 “不用”,顺手将桌面上装饰的玫瑰放进西服外套的上衣口袋里。   他踱步出去,余光见到了陆既明的车,远远地缀在后面。   沈馥想了想,拐进了狭窄无人的小巷,汽车开不进来的,旁边都是一溜小洋房的背面,主人养得茂密葱郁的常春藤,深秋里了还是绿油油的,瀑布一般倾泻下来。沈馥躲在这片绿瀑后面,稍等了一会儿便听到了陆既明的脚步声。   沈馥又往绿荫深处躲了躲,常春藤的影子将他的影子严严实实盖住了。   他见到了陆既明在他面前走过,在前面不远处停下,犹疑地叫了一声:“阿馥——”   沈馥无声无息地拂开绿藤,停在陆既明身后,手指比枪,抵在陆既明后背上。陆既明举起双手,转过身来,抽走沈馥胸前的玫瑰,凑在鼻端嗅了嗅,问道:“送给我的吗?”   见沈馥不说话,陆既明有些紧张了,皱起眉头,说道:“怎么了?不顺利?”   沈馥摇摇头,说道:“没有。”   他转头要走,陆既明一把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拉回来。   “你每次这样不愿意说话的时候,我都觉得很害怕。” 陆既明说道。   “怕什么?” 沈馥忍俊不禁,笑了,说道,“不说话而已,又不是吃人,这有什么好怕的。”   “比吃人还可怕,你不说话时就像天上的一朵云,只是凑巧在这儿而已,风一吹就跑了。” 陆既明认真地看他的表情,企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沈馥想,他可不就是一朵云吗?没有根脚,轻飘飘的,不落地,随风到处去,不在此地,也不在别处。   他不愿意说,陆既明从来不强迫他,只是说道:“回去吧。”   这回轮到沈馥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拽回来。沈馥轻声问道:“我能相信你吗?”   对于沈馥来说,这句话问得并不容易。相信一个人并不难,对于沈馥来说,难的是 “相信” 本身。他是惯会信口开河、心口不一的,骗人多了,被骗多了,似乎已经学不会如何相信了。   于维鸿的挑拨之语一入耳,沈馥下意识地便去怀疑,回过神来时,他却又因为自己的这一份怀疑羞愧不已。   陆既明被他问得一怔,将那朵捏在手上的玫瑰插回沈馥的口袋里,说道:“你不必信我,只信你自己便好。”   沈馥看着陆既明的眼睛。   陆既明长得好相貌,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就像一泓深潭,静水流深,沉默不语时自有万钧之力,沈馥觉得自己几乎都要溺死在里头了。他扪心自问,自己愿不愿意将自己的安危、家人的安危连同这份信任,一起放入到陆既明的手里。   好似蹒跚学步的幼儿,这仿佛是沈馥第一次在充满怀疑与算计的生活里,尝试着将信任付出给除了家人以外的人。   他说:“于维鸿和我说,小阿,也就是我弟弟,是被你的人救走的......”   陆既明一挑眉,问道:“你信了?”   沈馥越发无地自容起来,低下头,说道:“我收到了小阿拍来报平安的电报,是从蓬莱港发来的,你...... 我......”   陆既明听了,沉吟道:“蓬莱港...... 秦雁正好在那儿,因着那边的海运生意,他都在那头替我奔忙,我去问问就是了。”   见他没有责怪,只是有条有理地回答,沈馥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陆既明也没打算让他说什么,只道:“回去吧,回去说。”   沈馥堵了一肚子的话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无措紧张得像个孩子,左右看了又看,企图找到灵光乍现的瞬间,让他将肚子里那些弯弯绕说个明白。但左近无人,只有如瀑的常春藤,还有胸前插着的一朵花。   沈馥忙把那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拿在手上,递给陆既明,说道:“送给你的。”   陆既明失笑,戏谑道:“就一朵?”   的确有些寒碜,而且这一朵还是从人家西餐厅的桌面顺过来的,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是件体面的礼物。闻言,沈馥又把手往回收,脸上涨红。陆既明只是逗逗他罢了,将花接过来,低头又嗅了嗅,说道:“很香,谢谢。”   他低头时,鼻尖浅浅埋入娇嫩的花瓣中,脸上有笑意。   世人眼中,陆既明是浪子,浪子与玫瑰向来是搭配的。再说了,又有谁能抗拒浪子回头,倾心相付呢?反正沈馥抗拒不了。   沈馥左右看看,再次确定了这条狭小的、一眼看到头的巷子里没有旁人。他拉了陆既明一把,将陆既明拽入常春藤垂下的绿瀑后,让葱郁的枝叶连同影子挡住他们的身形。   他说:“你闻闻看,我也很香。”   陆既明被逗得满脸都是笑,让沈馥靠在墙边,自己则低头亲吻下去。阳光透过枝叶的间隙落在脸上,暖暖的,好像很多个吻。   远隔千里之外的蓬莱港,小阿正苦恼着。   按说在蓬莱港与秦雁相处的日子该是很舒服的,秦雁每日里都要去码头,早出晚归,回来之后也基本不多说话,有时候小阿在家里见到他还吓一跳,又高又大的个子,木头一般的脸,杵在那儿,门神似的。   不仅如此,秦雁还给他留钱用,钱不算太多,但足够他花销,还有钱买零嘴。   这样的日子,按理说是很舒服的,事实上也很舒服,在小阿的记忆中就没有过过这样轻松的日子。但如此一段时间过去之后,小阿就越发觉得不自在起来,仿佛在油锅里煎,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一是他心里记挂着姐姐和哥哥,惦记着不知道他们好不好,也怕他们担心自己。二是他在面对秦雁时,越发愧疚起来。   或许是过于思念自己早逝的弟弟,秦雁对他太好了,好得过分。   秦雁每日里总是晚回,再早也要等天黑。但每次他回来,总是会带些东西,有时候是些小孩儿爱吃的零嘴,有时候是些小玩意儿。有时候是草编的蝴蝶蚂蚱,有时候是些小人书,还有一次带了个精致的玩意儿,一拧发条,有个小人儿会推门出来踏正步,随之而来的还有 “叮叮咚咚” 音乐。   小阿看着自己房间里五花八门的玩意儿,总算忍不住了,问道:“秦大哥,我冒昧问一句,你弟弟去世时多少岁啊?”   秦雁面无表情,眼神却是一黯,说道:“五岁。”   小阿:“......”   虽然他小时候有上顿没下顿,导致个子没长起来,但他也已经快成年了。   可能是知道自己送得不妥当,秦雁有些失落,说道:“你若是不喜欢,扔了就是了。”   小阿连忙摆手,急急说道:“没事没事,我喜欢呢,你别多想,我没嫌弃,我每天都玩儿呢。”   秦雁走后,小阿看着如山一样堆起的有趣玩意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又把音乐盒的发条拧起来,听着 “叮叮咚咚” 的音乐声,真的觉得有趣起来,他小时候也没玩过呢。但等发条转完了,又发起愁来,人家对他这样好,他可是满嘴都没句真的呢。   小阿又把发条拧起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一边在发愁,一边也在想法子。他现在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不能买车票船票,但他走街串巷几天,也算找到了些门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不少,得好几百元钱呢。他没那么多钱,但秦雁有,他瞄到过,秦雁对钱一点儿也不上心,都放在房间的抽屉里,有钱还有洋票银元,乱七八糟地塞在一起。   小阿耳聪目明,过目不忘,把一切都想得明明白白的,只是还没下定决心下手,总觉得自己像白眼狼似的。   直到一日,秦雁从码头回来,身上还带着海风的味道,咸咸的。   他难得回来得那样早,手里拎了一大堆好吃好玩的,全部堆在桌子上,看得小阿整个人都呆了,非年非节的,这是干什么?钱多了烧的?   秦雁云淡风轻地说道:“今日是我的生辰。”   行吧。   小阿把牙一咬,坐下来陪秦雁吃饭。   吃饭就真吃饭,秦雁一句话也不说,就光吃,还自己斟了几杯酒喝。他是属于喝酒不上脸的那种,有些微醺了,眼睛却越喝越亮。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陪他一起过生辰。小时候,他跟在陆既明身边,虽说陆家父子都对他很好,但他说到底也只是个下人,怎么好叫主人家给他过生日,到后来大了,自然也就不过了。   小阿见他一杯一杯地喝,怕他喝醉了,连忙劝道:“秦大哥,切莫贪杯。”   秦雁听劝,放了杯子,眼睛里亮晶晶的,看起来是有些上头了,说话却还有条有理,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说给对面的小阿听。   他说:“我们都是一个人...... 正好可以彼此作伴,兄弟一般......”   小阿一阵头疼,这回真得赶紧走了,这么下去,人情越欠越多了!   作者有话说:收藏评论!求你了! 第六十九章 长毋相忘   如此这样,小阿又等了几天,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瞅准了一日,秦雁夜归。   满屋子的灯都已经灭了,只有在门边留有一盏照明的小灯,小阿留的,像往常一样,像一颗恒常发光的星星。   小阿迟迟未睡,坐在床上,竖起耳朵听,一听到秦雁到家的动静,连忙一扯被子躺下,呼吸平稳,假装入睡。往常这个时间,他早已经熟睡了,今日却警惕地醒着,眼睛紧闭,耳朵却轻微地一抖一抖,听着动静。   他听到秦雁略显沉重的脚步,踱过他的房门,又迟疑着回转。   小阿吓得往被子里缩了缩,心里打鼓,生怕秦雁是知道了自己的打算,找自己算账来了。   脚步声停在他的房门前,门轻轻地旋开。小阿紧张极了,却还是装出睡熟的样子,只是心跳得和擂鼓似的,生怕被秦雁听见。   他感觉到秦雁走到了他的床前,蹲下身来,因为他听见了秦雁的呼吸声,虽轻,但他能听见。   他紧张极了,几乎要一跃而起夺门而出了,但秦雁什么都没有做,只是伸手把被子往上拽了拽,盖在他的肩膀上,然后便起身走了。   等到房间里只剩他一人,小阿缓缓睁开眼,在黑暗中叹了口气,把脸埋进枕头里。   不会吧!难道他每天晚上回家时都要看看自己被子盖好了没?难道之前是自己睡太死了没发现?   小阿掀开被子,平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云和月亮发呆,等到了后半夜,正是人最疲倦,睡得最熟的时候。   他翻身下床,身量轻轻,走起路来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他蹑手蹑脚地走到秦雁房门外,轻得不能再轻地拧门,门一推便开。黑暗中,他能见到秦雁在床上的轮廓,他屏住呼吸,一步一步挪到床边的柜子旁。   抽屉被他轻轻地拉开,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摸着黑,借着月光,小阿伸手进去。他心里紧张,手上却稳,摸索着拿了两块沉甸甸的银元,又抓了几张纸币,小心翼翼地揣进兜里,抽屉还给他关进去。这一系列动作完成后,小阿无声地长出了一口气,手心里全是汗。   他眼角余光瞄到,秦雁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这会儿,愧疚的感觉又排山倒海地朝小阿拍过来。小阿在心里想道:秦大哥,对不住了,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   在这之前,他只知道秦雁是陆既明的手下,不苟言笑,很符合一个鹰犬的身份。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才知道,秦雁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自己还是能分辨出他面无表情底下的情绪,有开心的时候,也有失落的时候。   发现自己偷了钱然后消失,他应该会很生气吧,说不定会讨厌我。小阿这样想到。   想到这儿,小阿又有点儿迈不动步子了。他凑近床边蹲下,手扶着床沿,想着再看秦雁一眼。   就在这时,电光火石间,秦雁突然发难,一把抓住了小阿的手腕。   小阿吓得差点叫出来,连忙抽手往后退,秦雁力气大,手像铁钳似的,挣都掙不开。   与此同时,秦雁从枕头底下抽出每晚都枕着睡的枪。他臂力惊人,一手拽着小阿,另一手猛地后拉前甩,“咔哒” 一声便单手上了膛。   小阿固然胆大,但还没有试过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顿时吓得脸色都白了,跌坐在地上,手腕还被秦雁箍得生痛,话都说不出来了,被他揣进兜里的钱全部掉出来了,银元掉在地上,“叮叮当当” 地响。   秦雁瞄了一眼那些钱,脸更黑了,简直如锅底一般。   小阿能屈能伸,连忙将另一只手举起来作投降状,脑子转得飞快,急匆匆地说道:“我不是,我只是......”   秦雁压根没打算听他的,只冷冷道:“你骗我。”   “我没有!我——”   秦雁将陆既明拍来的电报扔在他身上。   不知不觉间,秦雁已经放开了手,上了膛的手枪也收了回去。小阿惊疑不定,就坐在地上,连灯也不知道要开,借着窗外泄进来的月光看手上的电报——电报虽说是陆既明拍来的,却是沈馥口吻,问他是否在蓬莱港,是否被秦雁所救,如果是真的,便先好好呆在秦雁身边,等过段日子,姐弟三人再在蓬莱港团聚。   小阿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走向,一时间都不知道作何反应才好。秦雁见他这样,以为他不信,展开另一封陆既明口吻的电报,看了一眼,说道:“你哥哥和大少现在是合作关系,你若是不信,在这儿多等几天,人来了自然见分晓。”   秦雁已经全部知道了,小阿不免有些被抓现行的难堪窘迫,但转念一想,他原本又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为求自保和保护家人,他骗人也情有可原呀。   小阿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起来,小声唤道:“秦大哥......”   秦雁翻身躺下,扯起被子将自己盖住,声音听起来闷闷的,他说道:“别叫我‘大哥’,你自有你的哥哥。”   小阿张开的嘴又合上了,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确定秦雁真的不打算理自己了,灰溜溜地爬起来,将那些洒落一地的钱又捡起来,原样全部放回抽屉里了。他将沈馥的电报抱在怀里,轻轻地走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但这回却真的睡不着了。   在那一头,收到秦雁回信的沈馥总算将心又放回肚子里了。既如此,不日他们就将启程前往蓬莱港。   此行可能有危险,沈馥本想劝沈令仪留在平州,可沈令仪哪里肯,沈馥也拗她不过。   起行前,沈馥去了一趟醇园,再看看章燕回,沈令仪也一起去了。如今陆既明常住陆公馆,本就越发颓败的醇园就越发萧条,几代经营出来的富丽堂皇越发空洞,连住在里面的人也被抽走了活力。   章燕回伤好了,人却没什么精神,厚厚的刘海盖住了额头,也挡去了眼里的光,好好儿一个妙龄少女竟然要吃起长斋。   沈馥和她也不算相熟,只不过有几分旧情,他也没想去干涉他人的选择。可沈令仪向来有颗恤弱的心,她尤其看不得这样的事,拽着章燕回到镜前,把她的刘海梳起来,露出额头,眼睛也有神起来。   沈令仪强势,章燕回一是记着旧情,二也不敢违逆她。她穿上沈令仪给她购置来的白衣黑裙,打散发髻梳成麻花辫,穿上黑皮鞋,居然也像街上朝气蓬勃的女学生了。她怯生生的,沈令仪便拉着她去女校报名,要让她上学去。   陆既明并不苛待她,将章王氏留下的家底原封不动全还给了她。   沈令仪和她说:“你的人生还长着呢。”   她渐渐也开了心胸,但只一个不肯,不肯从醇园里搬出去。她细声细气地说道:“我守着这儿呢。心里有愧,走不得。”   章燕回还是记挂着多年前那个被关在小院里,骨瘦如柴却仍笑意温煦的女人。   蓬莱港一行,陆既明打的是去验收军火的幌子,并不适宜大张旗鼓,遂一行人都轻装出行,只章燕回一个人来送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章燕回抬着头迎着阳光,剪裁合身的白衫黑裙爽利窈窕,风吹动她的裙角,她像徐徐绽放的花。   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她面对陆既明不再害怕了,她认真地说道:“表哥,你和你妈妈长得好像。”   陆既明一怔,这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这么说。   父亲因思念母亲,并不提这样的话,他回平州来后,他父母更是人人忌讳提起的话题,从来没人和他说过他和母亲肖似。   他说:“谢谢。”   火车鸣起汽笛,长呜一声。   沈令仪穿了一身浅咖色菱格的旗袍,抽出手帕,伸手出窗外挥了挥,与章燕回道别。陆既明将沈馥拉到两人同住的车厢。   “我有东西送你。”   沈馥见他郑重,好奇极了,说道:“什么?”   陆既明从行李深处,拿出一个匣子,打开后,柔软的绒面上放着一对玉带钩,卯榫相扣,严丝合缝。经年的好玉了,泛着柔光,润泽可爱。   沈馥认出来了,这是陆既明父母的定情之物,带钩相合之处篆有 “长毋相忘” 两字。   当时两人假作婚礼时,陆既明曾经拿出来过,当作唬骗宾客的噱头。如今想来,当时那样深情全是陆既明凭吊父母爱情的仪式。   如今却不一样,陆既明略有些窘迫地说道:“不知送你什么才好,金银财宝,那些都非我本心,只有这个,意义非凡。”   沈馥嘴上说着 “金银财宝才是最好呢”,手上却去接。他本意是将带钩一分为二,各持一边,可陆既明却不许他分,将带钩的榫卯重又合得严严实实,盖上匣子,整个放他手里。   陆既明说道:“各持一边岂不是有分离相思的意思?全给你吧,‘长毋相忘’,你这个人没心没肺,双份的惦记都给你。”   作者有话说:昨天太累了没更,今天更明天也更 第七十章 走钢丝   北伐在即,南下避开战乱的人多,北上的人少,这一列开往蓬莱港的火车乘客并不多。除开陆既明、沈馥、沈令仪,以及他们带在身边的人,车上大多是行色匆匆、发战争财的商人,北上到港口料理生意。   沈令仪每日里都心事重重,沈馥隐约知道她在担心些什么,见她总是欲言又止,便直截了当地问:“说吧,吞吞吐吐都不像你了。”   沈令仪气结,伸手锤了他一下,挑起的眉毛又耷拉下来,长长地叹气,随着火车颠簸,这口气也叹得一波三折。   “你都想好了吗?” 她问。   沈馥明知故问:“想什么?”   沈令仪眼明心亮,虽不说破,但这些日来,沈馥与陆既明之间的事儿,她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她说道:“虽说是北伐,但陆既明在这其中牵扯极深。现在都还没直接开战,就有这么多凶险的事儿,正式开战了又会如何?战争结束了又会如何?一山不容二虎,难不成那郑肇还会和陆既明两分天下?”   郑肇肯定不会,沈馥也相信陆既明对这所谓的天下兴趣不大,可沈令仪说的是事实,骑虎难下,深陷其中,想要抽身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你和小阿会合后便南下吧。” 沈馥说道。   话是这么说,但沈馥心里还是放心不下。沈令仪再怎么处变不惊,说到底也是女人,乱世出行,多有不便,小阿在他眼中还是个小孩呢,沈馥怎么能够放心得了让他们俩同行南下。   现在是这头丢不下,那头也放不了,沈馥只觉得脑壳疼,整个人都要被撕扯成两半了。   沈令仪见他为难,也不再说了,叹道:“再说吧,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先去睡了。”   陆既明花了大价钱包了一等车厢里的两间,为掩人耳目,手下全部装作普通乘客,分散在二、三等车厢。沈令仪自去休息了,沈馥见陆既明不知去哪儿了,站起来要去找,一开隔间门,便见走廊那头门开了,来人竟是于维鸿。   沈馥一瞬不停地退回去,关上门。   他关门的声音引起了于维鸿的注意,于维鸿狐疑地走过去,隔间门关得严严实实的,门上的小窗被白色的蕾丝窗帘挡住,帘后的所有都若隐若现,他什么也看不清,只好回头,回他自己的那间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沈馥才轻轻地拉开门,探出头来左右看了看。   竟然巧成这样。   他生怕陆既明不知,若是误打误撞撞上了就不好了。他连忙矮下身子,一溜烟地顺着走廊窜过去,一拉开车厢门,差点和准备开门的陆既明面对面撞上。   陆既明被他吓了一跳,说道:“干什么——”   沈馥连忙捂住他的嘴,推着他往后退。身后,于维鸿所在的那间隔间门开了,沈馥听见声响,连忙把一片茫然的陆既明推进旁边一间开着门空着的隔间里,反手拉上门。   “怎么了?” 陆既明小声问。   沈馥又捂住他的嘴,将他摁在门边,这儿是视线死角,从门上小窗看进来看不见。   “嘘——” 沈馥简单说道,“有人。”   陆既明半张脸都被他捂住了,眼睛眨了眨,乖乖地闭了嘴。他见沈馥的脸离他极近,眼神锐利,警惕地盯着门,凝神静听。   沈馥伸出另一只手手,“咔哒” 一声把隔间的门锁上。他正绷着一根弦,突然感觉到手心一热。这么紧张的时刻,陆既明居然调起情来,往他手心里吻了一下。他瞪大眼睛,刀子似的剜了陆既明一眼,用气声说道:“安分点......”   陆既明抓着他的手腕移开,凑到他耳边,小声问道:“谁啊?”   沈馥回答道:“于维鸿......”   的确是巧,陆既明能猜到于维鸿应该会在差不多的时间北上蓬莱港,没想到竟是同一天同一班火车,瞧他这个不设防的样子,应该真的就是凑巧。   如此一来,倒是可以将计就计,沈馥想道。   沈馥皱着眉头出神地想着,陆既明却在出神地看着他。一想到火车到达后要面对的局面,陆既明就恨不得这趟火车长长久久地开下去,没有尽头地开着——大约天下有情人都是同样的想法,希望平静相守的日子永远没有结束的时候。   “你说,他是一个人吗?还是带了人?” 沈馥问道。   因为是耳语,两人脸挨着脸,身体贴着身体,陆既明的眼前就是沈馥的颈侧,还有剃得干净的发脚,沈馥身上那股特有的淡淡的茉莉花香直往他鼻子里钻。他有些心不在焉的,用鼻尖蹭了蹭沈馥的耳根,懒懒地应了一声:“嗯。”   “嗯什么?问你呢.......”   外头仿佛没了动静,也不知于维鸿察觉了没有,沈馥想要探头去看,陆既明却箍住他的腰将他搂回来,凑在他耳边说道:“应该是一个人,如果有手下,他早该发现我们了,还能让我们这样见着他吗......”   沈馥被他说话时吐出来的气弄得耳朵痒,耳根透出一点红来,耸起肩膀蹭了蹭,瞪了他一眼:“正经点,说正事儿呢。”   陆既明小声笑道:“谁不正经呢,我正经得很,难不成你想到不正经的事儿了?”   被他倒打一耙,沈馥一时语塞,去扯陆既明揽着他腰的手,说道:“松手,快回去了,别待会儿住这儿的人回来了。”   陆既明向来是个脸皮比城墙还要厚的,嘟哝了一句 “怕什么”,揽住沈馥就要亲。沈馥脸上涨红,偏头避开,陆既明没亲到嘴,顺势往下便亲他的脖子,一点儿都不挑。   越是这样的情景,越是让人不似平常游刃有余。   外头说不定还有探头探脑,四处查看的于维鸿,他们俩还身处陌生的隔间里,隔间的主人不过凑巧忘记关紧自己的门,随时都有可能会回来。就像走在钢丝上,他们此刻勉强站稳,前后不及,上下不靠,只能彼此依偎。   沈馥忍不住哼了一声,因为陆既明顺着他的颈侧一路往上亲,将他通红发烫的耳垂叼在齿间,那一点软肉用来轻轻地磨牙。沈馥感觉自己不是被他叼住耳垂,而是被叼住了心尖尖,整个人都发烫,软得站不住。   一等车厢价格不菲,一位随丈夫出行的贵妇人在餐车享用完睡前的热牛奶后,猛然想起自己出门时仿佛没有锁上门。她连忙匆匆往回赶,却见有位男士从自己的隔间脚步匆匆地出来,脸色潮红,他边往外走,边匆匆整理凌乱的衣襟。   贵妇人大惊失色,正要叫起来,只见随后又出来一位,相貌堂堂,骄傲矜贵。   他笑得克制礼貌,朝她躬了躬身,柔和地说道:“抱歉,我和我的同伴餐后多喝了两杯红酒,有些微熏,进错了您的隔间,冒犯之处,还请原谅。”   贵妇人还没反应过来,这两位男士便先后离开了。   火车如期停靠在蓬莱港的火车站,比起之前的热闹拥挤,如今的火车站冷清了不少,人人都行色匆匆,轮船鸣笛的声音从遥远的码头传过来,模糊极了。   于维鸿拎着藤箱,压低帽檐,随着下车的人流一块儿走。这几日在火车上,他总觉得自己被暗中窥视,着意去察看却找不到任何端倪。如若消息是真的,陆既明的人这几日也该起行来蓬莱港了。   正想着,他便在人群中见到了个鹤立鸡群的男人,别人都是灰扑扑的,他还穿着浅色的西服,虽然帽檐压得极低,却还是很显眼,仔细看去,他身边的人,看上去同是乘客,服装各异,却隐隐围在他身边,都是保护他的。   是陆既明。   于维鸿眯着眼,仔细看过去,见陆既明身边还有一个人,和他挨得很近,神色紧张,四处张望,是沈馥无疑了。   人群中,陆既明拉着沈馥出了火车站,拐了个弯避开了于维鸿的视线,上了接他们的汽车。汽车汇入车流人流中,一下子便入鱼入水,不见踪迹。   他们一路到了秦雁置办好的宅子里,沈令仪已经先一步到了,正和小阿说话。见了沈馥,小阿连忙冲过去,快要撞上了又急忙刹住,因着此前白白让沈馥和沈令仪担心了许久,他心里很愧疚,低着头不敢看沈馥。   沈馥上下看他,见他不仅没见受苦,甚至还长了个子,脸都圆了,放下心来,一把抱住他,揉了揉他的脑袋,说道:“没事就好。”   “还得要好好感谢秦副官。” 沈令仪在旁说道。   他们家人团聚,陆既明和秦雁站在一旁,并不出言打扰了。闻言,陆既明看向秦雁,秦雁看地,说道:“举手之劳。”   待到无人处,沈馥问小阿:“你怎么得罪了那个秦雁,他看上去并不开怀。”   小阿撇了撇嘴,说道:“没有。”   沈馥又问:“那是他得罪你了?为难你不曾?”   小阿又急忙道:“没有!秦大哥为人很厚道的。”   沈馥只觉得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是闹的哪一出,只能先放下不谈。   秦雁赁的这一处住所,是冲着这儿僻静无人,闹中取静,本身并不大。沈令仪自然是一人住一间,陆既明自然是要和沈馥住一间,剩下自然而然只能秦雁和小阿凑合到一块儿。秦雁向来是对陆既明的安排毫无异议的,小阿却满面难色。   沈馥问:“怎么了?要么我与你一间?”   小阿忙说:“没...... 没事......”   一屋里几个人,各怀心事。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在周二。 一边写一边听吴雨霏的《今夜烟花灿烂》,很有感觉。 第七十一章 再跳一首   屋子近码头,夜深人静时,轮船汽笛此起彼伏地响起。除了人少了些,船也少了些,蓬莱港与往日并无不同,但陆既明却知道,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发生着。   他带来的人分散在整个城市里,走街串巷,发现出了他们之外,蓬莱港一日一日地多了许多别的外来人,或是商人打扮、或是流民打扮,但他们无一不是低调沉默,无论是什么职业和身份,都有一双握枪的手。   敌我双方的所有人都以码头为圆心,四散开去,每个人的目光都放在了码头。   约定好的日子是廿四号,沈馥在屋子里找到一个年历,大约是前任屋主留下的,每过一日便撕去一张,每撕去一张,日子便更近了。   廿三日夜晚,乔装打扮的方媛前来拜访。她还是穿着男装,把帽檐压得极低,阴影把大半张脸都挡住了,开门的沈馥差点没认出来。她从门缝里挤进去,帽子一摘挂在玄关处的衣帽架上。   沈馥微微弯腰和她碰了碰脸颊,陆既明闻声下楼来了,抱着手倚在栏杆旁,脸色不算好看,明显还是记仇。   方媛也不去招惹他,开门见山地说道:“严一海的船已经快到港了。排队入港的船多,他的船预计得明晚接近凌晨才能入港。”   “知道了。” 陆既明硬邦邦地说道。   方媛朝沈馥挤了挤眼,小声说道:“小气鬼。”   随后进门来的是秦雁,他风尘仆仆,衣服上都是灰扑扑的。他刚刚从陆既明与方媛准备的那艘船上下来,那艘船明面上是装了不少军火,但船舱最底下却有夹层,装满了黑漆漆的火药,只需要一点点火星,就能猛烈地爆开。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方媛来得快,走得也快。她匆匆说了几句,便戴上帽子准备走了。她说道:“这几年我常在这边料理生意,认识我的人多,我不便露面。祝大少一切顺利,心想事成。”   待她走了,陆既明 “哧” 地一笑,嘲讽道:“她倒是一点亏都不吃的。”   方媛是顶精明的,一点儿都不出面,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和她方家有关,却暗暗卖了好给陆既明与郑肇,出钱又出力。但谁也不知道她暗里还给谁好处了,到处落子,一点儿亏都不吃。   “一切都妥当了?” 陆既明问道。   “妥当。” 秦雁沉声回答。   陆既明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今晚好好休息,明日注意安全。”   秦雁点点头,浅浅鞠了一躬,上楼去了。   “回去睡吧。” 陆既明说道。   沈馥坐在沙发上,把年历上属于廿三日的那一页撕掉了,嘟哝道:“你倒睡得着......”   陆既明一笑,走到客厅的角落,将留声机打开,舒缓的音乐响起。音乐的声音调得很轻,若有似无的。沈馥紧绷的弦松下来了一些。陆既明走到他面前,微微躬身,一只手背在后,另一只手伸到沈馥面前,笑道:“不知是否有幸邀请你跳一支舞?”   沈馥 “噗嗤” 一笑,又收起笑容,清了清嗓子,假作正经,骄矜地扬起下巴,伸出手去搭在陆既明的手上。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用力一拉,沈馥便顺势起来。   两人都是跳交际舞的好手,也不分什么男步女步,便这样踩着节奏踏起舞步来。转了两圈,两人越挨越近,倒变成贴面舞了。转着圈儿靠近墙边的时候,陆既明伸手将灯关了,客厅一下子陷入了昏暗,只能凭借从落地窗倾泻而入的月光视物。   危机四伏之时,足以藏身的昏暗反倒让人倍感安全。   沈馥抬手勾住陆既明的脖子,两人额头抵着额头,互相依偎着。一首歌的时间并不长,仿佛一呼一吸间便播完了。   沈馥勾紧手,说道:“再跳一首。”   第二首歌也并不比第一首长,第三首甚至更短,沈馥根本没听见第四首,他只听见了陆既明的呼吸声,舒缓又平稳。夜虽长,也有黎明的时候,再如何不愿意结束,也会有一首歌,是最后一首。   陆既明在沈馥的额头上印下一个轻轻的吻,说道:“去睡吧。”   沈馥把脸埋在陆既明的肩膀上蹭了蹭,回答道:“好吧。”   “对了,” 陆既明突然说道,“有一件事差点忘了和你说。”   沈馥抬头问道:“什么?”   “我爱你。”   沈馥瞪大眼睛,仿佛没听懂似的。这三个字对于他来说太过陌生了,逢场作戏时,说情说爱都便宜,上下嘴唇一碰,什么都不怕说。   他们也都不是第一回 剖白心迹了,只是这回,字虽少,情却重。   见沈馥张口结舌、不知所措,陆既明也突然窘迫起来,生怕自己唐突,抬手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似的,当作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自然而然地接上下一个话题:“走吧,回房睡觉去。”   沈馥急匆匆地说道:“我也是——”   两人面对面闹了个大红脸,留声机里的音乐放完了,月光如水,正是个适合好梦的夜晚。   第二日,沈馥起床的时候,床的另一侧已经没人了,被褥摸上去犹有余温。他下楼时,见餐桌旁已经坐了两个人,是陆既明与沈令仪,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仿佛在聊着些什么,神色凝重,但他们见沈馥下来了,便闭上了嘴。   沈馥垂下眼睛,装作没见到,也坐下来,一同吃起早饭来。   早饭结束后,秦雁便要出门往码头去了。陆既明也不多说,他们相处了多年,秦雁令行禁止,陆既明如臂使指,信任对方就如信任自己一样。倒是原本还坐在餐桌旁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早饭的小阿突然站起来,说了句 “等一下” 便跟着过去了。   在玄关里,秦雁刚刚扣上帽子,小阿便追出来了,叫了一声:“秦大哥——”   秦雁的眼神都隐在了帽檐投下的阴影里,看不清楚。他没说话,小阿便一口气地往下说:“之前骗你是我不对,我....... 对不住。你...... 你务必要小心,千万不要有事,不然我......”   他想了几日,的确是觉得自己不对,再怎么有自己的理由,骗人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对的。再加上秦雁对自己这么好,自己骗人就是错上加错了。   见小阿又急又愧,头都要低下去了,秦雁沉声说道:“我没怪你。”   秦雁的确不怪他,他也明白小阿自有苦衷在,怎能见人就掏心掏肺呢。   他生气,更多的是气他自己。或许是一个人待了太长时间了,一旦遇到了一个可以作伴的人,便生出许多期待来,到最后突然发现他还是一个人,总有些失落,既失落也气他自己,气他自己用不该有的期待为难了别人。   秋天快到尽头了,即将入冬。秦雁披了一件厚呢子大衣,小阿隐约见到他腰间别了枪。   沈馥他们在蓬莱港具体谋划些什么,小阿并不知道,在大家眼中,他还是个孩子,没有人会把危险的事情告诉他,但他能猜。昨夜秦雁回来时,衣服上灰扑扑的,还有火药的味道。能和火药扯上关系的,都不是什么安全的事。   小阿满脸担忧地说道:“你这段时间里待我的好,我都记着呢。秦大哥,我是真心把你当大哥看待。还请你保重自己,不要出什么意外。”   这次的确危险,但这也是秦雁自己选择的。在前几日,陆既明曾和他开诚布公地聊过一次。   陆既明说:“你知道的,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并不把你当下人看。这回的凶险,你也都知道,若是你心里不愿意,我也不强求。这些年你都尽职尽责,早就报了当年一饭之恩,你大可以去过你自己的日子了。”   那几年,蝗虫成灾,铺天盖地的蝗虫不分昼夜地飞来,佃户的农田里颗粒无收。卖儿鬻女,易子而食,惨状连连。秦雁家先是饿死了最瘦弱的弟弟,父母奄奄一息了几天后,也都咽了气。   只剩他一个人,眼前已经看不清东西了,模糊一片,手脚也都软得仿佛不存在。他只凭着最后一口难平的气,从空空如也的家中爬出去。当时是陆鹤鸣带着儿子来开仓赈灾的,路过秦家门前,下了马,给了他一碗浓稠得能立住筷子的米粥。   一饭之恩,他报到如今,自然没有临到危急却抽身而去的道理。   这么些年,他从来没有过过自己的日子,都是以陆既明的命令为先,独来独往。唯一与过往不同的,便是这段时间以来,与小阿的相处。   小阿心里只当秦雁还在生他的气,并不期待能得到什么回应,只是把自己想说的话说个痛快罢了。没想到秦雁朝他点了点头,他还要再说什么,秦雁已经转头出去了。等到人走了,门在面前关上,小阿还在那儿发呆。   “在这儿出什么神呢?” 沈馥在他身后问道。   小阿鼻子一酸,转头便扑到哥哥怀里,什么也没说,沈馥摸了摸他的发旋,说道:“本想着要让你过上安稳日子的,没料到却让你吃苦了。”   小阿摇了摇头,声音闷闷的,他说道:“都不算什么,大家都要好好的才行。” 沈馥说道:“自然会的。”   等到过午,陆既明也要出门了。他穿了一身暗色的西服,门外有许多人在等他,他要带着人到码头去,明面上是上船查收自己买来的军火,实际上是在等着严一海的人入局。   沈馥立在玄关,伸手抚了抚陆既明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皱褶。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说道:“你知道的,我并不想你有半点危险。”   沈馥朝他一笑,满不在乎地说道:“你可别小瞧了我。” 第七十二章 我在这儿   陆既明出去之后,沈馥一直坐在沙发上,看着落地自鸣钟。指针踏正六点钟,“当当” 声连响六下,太阳下山了,夕阳光如流金一般。   沈馥起身,披上暗色的大衣,也扣上帽子,帽檐压低。他站在玄关,回头看向沈令仪,格外严肃认真地说道:“呆在家里,不许出去。”   沈令仪裹着睡袍,一副并不打算出门的乖顺样子,说道:“遵命。”   等沈馥推开门出去后了,不到一刻钟,沈令仪换好方便行动的衣裳,从楼上匆匆下来。她严厉地朝小阿说道:“呆在家里,不许出去。”   小阿点点头,坐在沙发上老成地叹了口气,想道,整个家里听话的就只有他一个人。   黄昏的街道上,沈馥捏着帽檐,挡住大半张脸,低着头匆匆地走着,时不时左右看看,显得警惕极了。他走走停停,时不时拐进小巷弄里,又回转出来,融入街上的人流里。他路过一家钟表店,从敞开的玻璃门上,他隐约见到身后的不远处,有个戴灰帽的汉子,又有个拉着黄包车的车夫,已经跟了他一路了——鱼上钩了。   再后面的不远处,沈令仪穿着一件宽大的灰扑扑的大衣,遮掩住了她窈窕玲珑的身形,她也带着帽子,远远地缀着,脚步悠闲,时不时停下来,挑拣路边小摊上的物品,甚至买了几样拎在手里。   沈馥走了约有大半个小时,身后跟着的人也很有耐心。直到他朝着码头的方向走,越来越近,轮船的鸣笛声越来越清晰时,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他转过一个拐角,一溜看下去都是装货的仓库,人烟稀少。他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假装慌张地跑起来,手摸向腰间的枪。   没料到,除了身后跟着的人,前面也有人包抄过来,猝不及防地挡在他的去路上。   人比想象中多,沈馥反倒松了口气,如若只有零星几个人,他还得操心要怎么样才能输得了无痕迹。这下倒好了,他枪才举起来,前后的人都用枪口对准他。   一对多,沈馥没有负隅顽抗的理由。   他两手举起来,缓缓弯腰,将枪放在脚边的地上。那个灰帽子谨慎地上前,一脚将枪踢开。   沈馥想了想,觉得这样似乎太不逼真了。他也并不畏惧那几个黑洞洞的枪口,作势要抬腿踢人。谁知道那灰帽子身手极好,动作比沈馥要快,膝盖一抬,狠狠地顶中了沈馥的腹部。   他闷哼一声,捂住肚子弯下腰去。   后面的不远处,躲在暗处的沈令仪手捏成拳头,牙死死地咬住下嘴唇,差点忍不住要冲出去了。旁边无声无息地上来了一个人,拉住她,压低声音说道:“冷静点。”   沈令仪吓得心跳都漏了一拍,猛地甩头看去,竟是杨翎。   她知道杨翎是陆既明的心腹,也是个用枪的好手,心里稍微放点儿心。杨翎留在这里,秦雁先到了船上隐蔽起来,都没跟在陆既明身边。想到这里,沈令仪又不免皱起眉头。她甩开杨翎的手,觉得自己都要喘不上气来了。   于维鸿藏身在东港码头附近的一个空置仓库里,当沈馥被押着带到他面前时,他脸上带着一点压抑后的极度兴奋,这使得他面容扭曲。   戏还是要演的,一见于维鸿,沈馥就喊起冤来:“我为你探听情报,你这又是何意?!”   于维鸿嗤笑一声,说道:“别装了,我早就知道你和陆既明那小子合伙来哄我。若你为我所用,那你告诉我,你鬼鬼祟祟地去码头是做什么?”   沈馥咬牙切齿道:“于维鸿,你这个卑鄙小人,亏我姐姐当初对你那样好。”   于维鸿脸上一黯,然后他快速地将那点情绪抹去,变得冷酷起来,他朝手下的人命令道:“走,咱们到码头上去,今天钓条大鱼。”   今天若是成功了,将陆既明连同他的那一船军火一举拿下,那这就是大功一件,大帅必定会狠狠地奖赏他。   码头上,太阳已经从海平面上沉下去了,最后一点阳光消失了,起了一点风,将海浪吹得躁动不安,一下下地往码头上拍。比起热闹的西港,蓬莱港的东港码头显得要冷清一些,这个码头的船大多是开往海外,或从海外归来。   一艘货轮停靠在岸边,陆既明身后跟着一行数个配枪的卫兵,不远处还停着军车,显得派头很大。   他眯着眼,摘下帽子,任由海风撩拨他的头发。   今天风向正合适,风力大小也合适,天上一点儿乌云也没有,只有一轮缺了一角的月,悬在天边,正是放火的好天气。   从货轮甲板上下来一位商人打扮的人,对陆既明恭敬地说道:“请大少上船验货。”   不远处隐藏着的于维鸿,凝神看着陆既明昂首走在前,一行人跟在他后面,上了船。他远远地看着货轮的吃水线,总觉得有哪里并不对劲,但他来不及深想,就被沈馥打断了。   沈馥似乎要嚷起来,却让那灰帽子捂住了嘴,没叫出声音来。沈馥张嘴狠狠地咬了一口,那灰帽子痛呼一声,却并不撒手。   于维鸿阴沉地说道:“你对他倒是一往情深,听话点,我让你们当一对亡命鸳鸯。走——”   他准备了几艘小船,陆既明的这艘货轮并不算很大,小船开到侧面,能爬上去。跟在身边的这几个人,全都是水上作奸犯科的好手,熟知水性,也懂船,如今是万事俱备了。   几艘小船在海浪的拍打下格外颠簸,沈馥扶着船舷,感觉到硬邦邦的枪口一直顶在他后背。他并不害怕,也不慌张,目光穿越夜色,看向近在身侧恍如庞然大物一般的货轮。他感觉到格外安心,仿佛目光能穿越钢铁,看见里面的陆既明。   船上,陆既明装模作样地跟随着商人,一一检视过那些货箱,连甲板下的货舱也看过。   方媛做得极周到,当真是崭新锃亮的一些枪械弹药,陆既明甚至有些不忍心起来,但一想到严一海那一整船的宝贝,就觉得忍心了,他这算是以小博大了。   陆既明站在甲板上,海风吹得他大衣下摆不住曳动。他满意地朝那商人点点头,说道:“一个小时后,我遣人来运走......”   话音未落,“砰” 的一声枪响,有子弹打在他脚边不远处的甲板上,溅起几点火花。   陆既明迈出去的脚连忙收回,沉着脸抬头看过去,于维鸿正迎风立在二层甲板的栏杆边,手里擎着枪,刚才那一枪便是他发的。陆既明身后的卫兵动作极快,扛枪上膛,纷纷瞄准上层。   于维鸿不慌不忙,拽着沈馥的手臂,将他拽出来,迎着皎洁的月光,枪顶在他的太阳穴上。   陆既明瞳孔一缩,扬声问道:“你想怎样?”   于维鸿说道:“想与大少一叙。”   不过片刻,两方便在驾驶舱内对峙起来。船长、大副并一干船员都被于维鸿的人捆了起来,扔在一边,除了一人在反抗时被砸晕,倒也无人受伤。   陆既明的眼神牢牢地盯在沈馥身上,说道:“连船带货都给你,放人下船。”   “当我是傻的吗,” 于维鸿冷笑道,“岸上还有许多你的人,你下去后,我都开不出港口。”   陆既明说:“那你觉得你能开出多远?”   于维鸿并不担心,为了掩人耳目了,严一海的船和人都在不远处的西港,他不用将船开出很远,只要进入西港的范围,他就安全了。   “有劳大少关心。” 于维鸿朝自己的手下说道,“开船,找几个人去看看货。”   陆既明身后的卫兵仍然举着枪,于维鸿用枪口顶着沈馥的额角,手上施力,沈馥被他顶得歪着脑袋,眼神却锐利,刀子一样剜向于维鸿。见状,陆既明抬手,将身边卫兵的枪口往下压。   于维鸿说道:“大少不必担心,你是大帅的亲外孙,我送你们去一家团聚罢了。”   见陆既明不屑一顾,嘴边都是冷笑,于维鸿看向沈馥,说道:“将这个绑起来,关到小舱里。”   几乎是他话音刚落,陆既明就像被看不见的鞭子抽了一下似的,几乎要原地弹起来,厉声说道:“不行!”   沈馥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这个小舱是什么,心想,不就是找个舱房关起来吗?相比起来还挺安全的,这么大的反应做什么。   在几天前,秦雁已经将这艘并不算大的货轮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摸了清楚,连哪个角落有个老鼠窝都清楚,以此保证万无一失,他也将调查后绘制的货轮示意图给陆既明看过。因着行动不容有失,陆既明也是认认真真看过的。   于维鸿所说的小舱在船舱下层,是个窄小的船舱,没有窗,算是个小黑屋,专门用来关那些犯事的船员或者刺头,陆既明清楚地记得,沈馥之前被关在窄小黑暗的房间里是怎样一个反应,他怎么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他反对得激烈,一时失了方寸,就这么一霎,被于维鸿逮住了。   于维鸿说道:“如今拿枪的是我,我说了算。”   沈馥看着陆既明,几不可见地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冲动,以免坏了大事。   陆既明干脆举起双手,往前一步来,对于维鸿说道:“如果你非要关,把我也关进去。”   对于于维鸿来说,这是再好不过了。擒贼先擒王,将两个人都关在里头,陆既明在外头有再多的手下也是群龙无首,既然两人非要演这种你侬我侬的深情戏码,那他就成全他们好了。   于维鸿盯着陆既明的几个卫兵缴了枪,和船员绑在一起。然后,他亲自盯着人,将陆、沈两人押到船舱下层,将他们两人的手缚在身前,打开小舱的门。   里头一片漆黑,门开以后,光照射进去,仿佛能见到几个小小的黑影一窜而过。   沈馥呼吸一窒,脸都白了,几不可见地退后了一步。于维鸿却不容他犹豫,将两人往里一推,门 “砰” 一声关上,两人的视线陷入一片漆黑。   几乎是关门的同时,沈馥感觉到自己呼吸急促起来,仿佛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氧气都被黑暗吸走了。他手脚发软,跌坐在地上,开始逐渐陷入往日的噩梦之中。   好在,这次并不是只有他孤单一人。   在他旁边不远处,陆既明正在摸索着靠过去,生怕吓到他似的,陆既明的声音轻轻的,对他说道:“阿馥,我在这儿。”   仿佛溺水的人找到最后一块浮木,沈馥几乎是手脚并用地朝陆既明凑过去。陆既明的双手也被绑着,但这并不妨碍他抱着沈馥。他靠在墙边,将沈馥圈在怀里,听着沈馥急促的呼吸声,放缓了声音,说道:“阿馥,听见我说话了吗?你说你以后想去南方,你有没有想过,想住什么样的房子?”   作者有话说:手牵手看烟火这段,会想起搏击俱乐部的最后一幕。 有点刺激这个剧情。 快收尾了。 第七十三章 海上烟火   黑暗与狭窄是沈馥多年的梦魇,偶尔午夜梦回,他会觉得自己变成那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孩,无法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被牢笼一般的黑暗困住,手足无措。   但这一次,却有一些不一样。   陆既明的怀抱以及他平缓温柔的声音,仿佛一个柔软温暖的茧房,将他包裹着,将黑暗隔绝在外面。说来也奇怪,怀抱比起房间更狭小,却让沈馥感到安全。   沈馥急促的呼吸一点点平稳下来,也找回了一些理智,他感觉到自己后背全是汗,湿漉漉的,额头上也是汗。他的所有感觉开始缓慢地恢复,他开始能在黑暗中看到一点物体的轮廓,能闻到陆既明身上味道,能渐渐听清陆既明的声音。   “...... 南方可能有些潮湿,木制的家具要多上一道漆,不然要潮坏了。从前在醴陵时,我爹给我在院子里的树上扎秋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样稚气的玩意儿。听说南方春天来得早,也不怎么下雪......”   他絮絮叨叨个没完,好像私塾里佝偻着背的老先生,说的话永远也没有尽头。   沈馥有气无力地说道:“你好啰嗦。”   陆既明顿了一顿,明显松了一口气,紧了紧怀抱,回应道:“没办法,就这么啰嗦了,我除了钱多话也多。”   并不算很好笑的俏皮话,沈馥却 “噗嗤” 一声笑了,身体微微颤动。   黑暗和狭小的空间仍旧像一个庞然大物,立在沈馥面前,给他威慑和压迫,但沈馥现在不像之前那么怕了,陆既明横在了他和这个庞然大物之间。   突然,他们听到了轰鸣声,船身也微微晃动起来。   陆既明凝神一听,说道:“他们开船了。”   于维鸿紧张得很,他认为陆既明胆敢亲身来到蓬莱港,胆敢亲自上船验货,在岸上肯定陈兵不少。这样的紧张驱使他赶紧让手下开船,严一海这一回买的军火很多,在西港安插了不少人,只要将船开入西港的范围内,他就安全了。   船停在岸边时没有完全熄火,引擎还烫着,很快就启动了,船一路顺风,走得很快,东、西港之间相隔不远,船启动后达到最高速度,不出一小时就能到西港。   前去验货的人大约过了一刻钟左右回来了。   于维鸿问道:“怎么样?”   来人神色有些犹豫:“货都是好货,但就是......”   于维鸿紧张地呵斥道:“别吞吞吐吐的,快说!”   “我们点了一遍,感觉数量有些少,但从吃水线看,船上应该不止这么点儿东西,对不上,小的眼拙,要不您去看看......”   一点点蹊跷都足以挑动于维鸿的神经,他吩咐了一声 “全速前进”,带着那几个验货的人匆匆冲出去查看。他嘴唇嗫嚅,迅速地将船上的货点了一遍,数量果然对不上。他猛然回想到上船时心里的那一点疑惑,当时他就是见到了吃水线。   如果满船都装载了军火,那这艘船的吃水太浅了。点完货后,他发现军火只有半船,照这样算,吃水又太深了,船上肯定还装了一些比钢铁要轻的玩意儿。   于维鸿心中一突,扫了一眼船舱,喊道:“四处看看,船上有暗舱!”   几人连忙四散开去,在船舱里的各个角落里敲敲打打。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人大喊:“这儿底下是空的!”   于维鸿连忙跑过去,用枪托敲了几下,他二话不说,抡起放在角落里的大铁锚,往下一砸,铁锚在床舱地板上砸出一个凹陷。旁边几个人连忙帮他的忙,将那铁锚又抬起来,再用力往下一砸。   一声闷响,铁锚直接砸出了一个窟窿来。于维鸿连忙趴下去看,里头黑漆漆的,一点亮光也没有,但能看出里头空间不小。他连忙招呼手下拿来一盏油灯,凑近那个窟窿。   这下看清了,里头一筐一筐地装着一些黑漆漆的东西,灯光所及之处,竟看不到尽头,全是一个个的火药瓶。   于维鸿再傻,也不会认为火药瓶里装的是金银财宝。他惊叫一声,连忙将风灯从那窟窿移开,大喊道:“停船!让他们停船!”   与此同时,漆黑狭窄的小船舱里。   一片寂静中,只听得到轮船行进时的 “隆隆” 声。突然,外头响起了连续的 “砰砰” 声。沈馥以为是枪声,他本就神经紧绷,差点吓得跳起来。陆既明用绑在一起的手安抚地蹭了蹭沈馥的手臂。   “别怕,” 他说道,“是烟火。”   这时候,怎么放起烟火来?陆既明怎么知道是烟火?他还来不及问,马上就明白了。   比烟火声近得多的 “砰砰” 两声吼,关押他们的小舱门被打开了,来人手上拿着枪,原来外面放的烟火是为了遮掩枪声。   沈馥和陆既明手上绑着的麻绳被割开,陆既明问道:“秦雁呢?怎么样?”   那一头,于维鸿的一个手下急匆匆地跑出去,准备通知驾驶舱里的人停船。于维鸿看着那黑压压一片的火药瓶就觉得头皮发麻,他忙说道:“装几桶水来!”   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到了外面一阵的 “砰砰” 声,从舷窗往外看,能看到源源不断闪过的五彩火光,竟是有人在不远处放烟火。他正要问,恰在此刻,出于一种面对危险时的直觉,他矮身一躲,感觉到有子弹贴着他的头皮擦过。   “谁!” 他大喊道。   他连同几个手下纷纷找地方掩藏,但却找不到放冷枪的人,震耳欲聋的烟火声让他们分不清枪从哪里开,有人想回击,于维鸿立马大喊道:“找死吗!这儿底下都是火药!不要开枪!”   秦雁躲在暗处,等待着信号,他得等待时机,太早引燃火药的话,船上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活不成。   陆既明与沈馥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手腕,接过递给他们的枪,从小舱里出来。   船正航行在漆黑的海面上,月亮的光华却被绚烂的烟火抢去风头。随着一声声巨响,烟火扶摇直上,在漆黑的天幕上极致绽放,过后又暗淡地散落入海水中。有一个慌慌张张地喊着 “停船” 的人从底舱跑到甲板上,正好和陆、沈一行人撞上。陆既明沉着地举枪,借着烟火声的掩护,在他没来得及举枪之前,将他一枪毙命,尸体从船舷摔落,无声地落入海里。   极目远眺,已经能隐隐约约瞧见西港的轮廓,此时停船已经来不及了,凭借惯性,这艘货轮会满载火药驶入港口。   西港码头上,满载海外军火的巨大货轮停靠在岸边,有不少人正在码头上聚集,准备将这批宝贝卸下船,经由汽车转运到火车站,再由火车装载,一路北上。在海上,货轮的不远处,也停了几艘轻捷的小船,船上的人拿着望远镜,警惕地观察海面上的情况。   只见视线所及之处,有一艘货轮正在快速靠近。   货轮之上,陆既明拉着沈馥站在船舷边上,因着靠近岸边,这里的海浪并不汹涌,但船尾引擎处仍旧翻腾着白色的浪花。从船尾看出去,能见到后面的不远处,跟着一艘小船,源源不断地有绚烂的烟火从那艘小船上升上天空。   因为两艘船有很大的体型差,从正面看不到小船,西港的人们惊诧地发现,这艘沉默的货轮快速地靠近,伴随着不断升空的烟火,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仿佛船上正举行一场巨大的盛会。   “待会儿会有连续几发密集的红色烟火,到时候要快一点儿,” 陆既明说道,“我们要跳入水中,朝那艘小船的方向,那边有人接应。”   闻言,沈馥紧张地捏了捏陆既明的手。   尽管他早就已经知道了整个计划,还是觉得心惊肉跳。这其中太多不确定之处了,太危险了,只要有一点差池,后果不堪设想,船上还有这么多他们的人。   仿佛看穿了沈馥心里所想,陆既明说道:“旁的你不用担心,驾驶舱里的人都有人营救,他们也准备好要跳船了。你只要牵紧我的手。”   与甲板上不同,底舱里却是一片黑,灯已经灭了,只有当光亮偶尔掠过舷窗时,里头的人才能视物。于维鸿的心不住地跳,此时他已经顾不上军火不军火了,只想赶紧弃船而去。   秦雁躲在暗处,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稳,他似乎已经彻底地融入黑暗,鹰一样锐利的眼睛盯着黑暗中模糊的轮廓,耳朵捕捉着外头烟花的动静,他在等那密集的几发,那是信号。信号一出,他就得从无比危险的这儿溜出去,远距离引燃火药。   犹如实体的黑暗,黑暗中不知所踪的枪手,一船的火药,接连不断的奇怪烟火。   这一切把于维鸿逼得冷汗直流,他的手下比他更沉不住气,随着格外响亮的一声烟火,有个人神经质地抖了一下,手扣动了枪的扳机,在所有人的惊叫声中,那一发子弹击中了扔在地上的铁锚。   在黑暗中,有几点危险的火花从铁锚上溅起,顺着那个砸开的窟窿落下去——   烟火不间歇地绽放,将整个天空照亮得有如白昼,在如此灿烂的光芒下,一切都黯然失色。他们俩手牵着手,立在这样的天幕之下,沈馥突然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他想起了当时在陆公馆里,陆既明做戏似的向他求婚时, 天上也是放着烟火。   他突然说道:“戒指,我要大一点儿的。”   陆既明福至心灵,突然明白了他说什么,笑道:“小意思......”   就在此时,沈馥耳朵一动,捕捉到了藏在 “砰砰” 声中,一声与众不同的闷响。陆既明也听到了,他脸色一变,拽紧沈馥的手,大喊道:“跳!快跳!”   作者有话说:大家都不会有事哒~ 第七十四章 红头绳   从站在船舷边开始,沈馥的神经就像一根被绷到了极致的弦,一听到陆既明说 “跳”,他什么也来不及想,抓紧了陆既明的手,跃出船舷。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漆黑的海面迅速接近。就在沈馥做好了坠入冰冷海水的准备时,突然爆发出一阵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声音之大,震得沈馥的耳边尽是 “嗡嗡” 声。   火药爆炸的热浪将同时跳下船的人们推出很远很远。   本就被烟火照得亮如白昼的天空这下更亮了,货轮上爆发出冲天的火光,将整个天幕都映红了,海面上也被映红了。西港上等着卸货的人全部都呆了,一时间都没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如梦初醒,大喊道:“火!小心着火!”   货轮没有爆炸着火前,已经快驶入西港了,负责侦查拱卫的小船离得近,爆炸时被波及,这下已经没有任何保护挡在军火船前了。爆炸时,有被炸掉的船身带着灼热火光飞了出去,砸在了军火船上,船上的人急吼吼地灭火。   风助火势,军火船上也有不少弹药,一点即燃,随着几声接连不断的爆炸声,整个西港码头上火光熊熊,人们奔走呼喊。   无人注意到,天上已经没有绽放的烟火,那艘缀在不远处的小船,正在小心地靠近爆炸后残破的货轮。这并不容易,海上满是被炸飞出来的残骸,上面还燃着未熄的火。   小船上,沈令仪正站在船舷边,半个身子都探出了栏杆外,焦急地看着一片狼藉的海面,搜寻着熟悉的身影。她和杨翎都在船上,已经救起了好几个伤员了,不分敌我,先救上来再说。   一切都和说好的不一样。   原来说好的是,他们的小船上放起密集的几发红色烟火后,大家就弃船而去,秦雁也会做好准备,引燃火药,等船爆炸时,弃船的人就能离船远一些,不至于受到波及。   但船的爆炸时间早了,让人猝不及防。   沈令仪的心犹如被火烤似的,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就怕错过了落在海里的沈馥。   在不远处的海面上,晕过去的两人中,是陆既明先醒转过来。   他狠狠地呛了几口水,咳出来后,喉咙一阵火辣辣地疼。手臂上有被灼烧的痕迹,衣服袖子已经被烧没了,皮肤上也是一阵火辣辣的,全身像被殴打过似的,胸肋处疼得发颤,可能断了肋骨。   但他来不及管了,他踩着水,在海面上四处看。他是和沈馥一起跳下来的,在失去意识之前,他们的手都紧紧拉着对方,落下的地方应该相隔不远。   陆既明在海水里艰难地移动,他全身上下都有点不听使唤,但这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要避开水中随着海浪漂浮的船身残骸。那些残骸锋利极了,若是借着海浪的势头朝人拍过来,那可不是好玩的。   与此同时,那艘被炸得千疮百孔的货轮离他并不远,随着火继续烧,这艘船会渐渐解体,会有更多的残骸掉进水里。   陆既明快急疯了,焦急地搜索着,手上身上都被划破好几个地方。   他在心里赌咒发誓,把能作为交换的物事都赌了一遍,寿命、财富、地位,这些他都可抛。   陆既明从前从不信神佛。   平州的天妃宫香火鼎盛,特别是每逢初一十五,进香朝拜的人将山道挤得水泄不通。陆既明去过很多次,在天妃像前,他从不跪拜,也未曾上过香。虔诚的信众越是摩肩接踵,他越是冷然以对。   此时此刻,他却莫名地后悔起来,如果他能有那么一次,只需要一次,虔诚祈愿,那传说中慈悲救世的天妃娘娘是否会垂怜他一次。   就在胡思乱想时,在起伏的海浪上,陆既明突然捕捉到了一个载浮载沉的身影。他毫不犹豫地朝那里艰难地游过去,载浮载沉的果然就是昏迷的沈馥。陆既明几乎心跳都要停止了,他托住沈馥的身体,感受到了沈馥有力的脉搏。   太好了。   陆既明又粗略检查了一下,沈馥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   接应的船应该就在不远处,他们所落的地方残骸太多了,船也开不过来,陆既明得带着沈馥游出这片区域。陆既明始终将沈馥的口鼻托出水面上,艰难地朝着远离着码头的方向游去。   在海中,在到处遍布钢铁残骸的海中,一切的动作都显得那么艰难。陆既明咬着牙,身上都不知道被划了多少道口子,终于,见到了不远处的小船,还见到了在船舷上站着的沈令仪和杨翎。   杨翎也见到了他们,说给了沈令仪听。   沈令仪差点尖叫起来,喊道:“快过去!”   杨翎皱着眉摇摇头:“船过不去,残骸太多了,我游过去帮忙。”   沈令仪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杨翎毫不犹豫地就 “扑通” 跳进海里,他水性极好,今夜也没有耗费过什么体力,在海里游得飞快。   就在这个时候,沈馥也逐渐转醒了。   沈馥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天旋地转,不住地耳鸣,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艰难地从喉咙里发出了个单音。   陆既明又惊又喜,还不慎呛了一口水,咳得惊天动地。   沈馥还有心思和力气调侃他:“小点儿声,聋了......”   陆既明止住了咳,狠狠地松了口气,他看了看不远处的小船,还有正在水中游过来的杨翎,又看了看身后燃着熊熊大火的货轮,只觉得脸上被火烘得热热的,他能听到船被火解体时,令人牙酸的 “咯吱咯吱” 声。   “能游吗?” 陆既明喘着粗气问道,“咱们得快点过去,船开不过来。”   有点勉强,但沈馥没表现出来,他点点头,说道:“可以,你在前面,我跟着你。”   这时候,比起你关心我我关心你,你推我让,赶紧逃出生天才是道理。他们俩都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合作起来爽快极了,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在钢铁残骸中游着,眼看就要和游过来的杨翎会合了。   忽然,杨翎停住了,踩着水,朝他们大喊:“小心!”   他们俩连忙回头,只见燃着大火的货轮上,有一截已经被烧断了,最后的连接处摇摇欲坠,就在他们的眼中,重重地落入水中,激起了比人还高的波浪。沈馥瞳孔一缩,双眼中映着火光和海浪,连忙推着陆既明往前,杨翎不退反进,往他们两人所在之处游过去。   一波一波海浪像挥舞的鞭子似的赶上他们,有一片足有一人长的铁板被海浪高高抛起,劈头盖脸地朝他们拍下来。   沈馥一直在留意着身后,他想也不想,猛地向前一扑,扑到陆既明身上。   就在此时,那被烧得漆黑的坚硬铁板重重地拍下来,将两人一起拍进水里。沈馥只觉得胸腔中的气全被挤压出来了,在翻涌的海水里感到窒息,后背一阵剧痛。   杨翎倒吸一口气,避开那些残骸,在海水中几下浮沉,靠近过去,低喝一声,将那块铁板推开。陆既明神智还清醒,拽着沈馥浮出海面。沈馥却失去了意识,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陆既明身上,脸色白得吓人。   “帮我一把,” 陆既明慌张地说道,“快点到船上——”   刚才的那一波浪,颠簸得沈令仪站不住,摔在了甲板上,她又连忙站起来,喊来几人帮忙,把粗粗的麻绳绑在船舷的栏杆上,另一端抛到水中。陆既明和杨翎合力,将昏迷的沈馥送到船上。   杨翎精通医术,粗略地检查了一番,皱着眉说道:“情况不妙,得赶紧回到岸上去。”   小船迅速掉头,将仍旧火光冲天的西港码头抛在身后。   陆既明也伤得不轻,杨翎给他暂时处理了一番,骨折的地方用木板先固定,一切都要等回到岸上再说。陆既明本该休息,但却闲不下来,一闲下来心里就发慌,生怕沈馥有个好歹醒不过来。   他到船舱里清点了一下伤员,却见到了半个身子都灼伤了的于维鸿。他居然还活着,只不过苟延残喘。   陆既明想了想,从沈馥的床边,将沈令仪叫了过去,说道:“这个人,交给你们处置吧。”   沈令仪居高临下地看着于维鸿,烧伤后又在海水中浸泡的剧痛,让于维鸿醒了昏,昏了醒。他看着沈令仪,嘴唇嗫嚅了一下,不知道在说什么。   沈令仪说道:“那一年,我在育婴堂门口,隔着铁栏,把红头绳扯下来给你时,你还记得我说了什么吗?”   于维鸿即使记得,也说不出来了。   他被一对老夫妻从育婴堂领养走,养父是前朝的老秀才,两人几年前死了儿子,只盼着有个儿子能继承香火,他们死后,有个儿子能摔瓦盆。但领养的总不及亲的,领养也花了大钱,家里一日穷过一日,于维鸿在家里受尽冷言冷语和防备。   总算,他有机会了,有机会能获得财富和地位,一切都近在咫尺。   沈令仪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说,天涯若比邻。只是没想到,再见时,你却让我恶心。”   于维鸿艰难地眨了眨眼,手一点点地挪动,似乎想去摸身上的口袋。可沈令仪没有等他,只是将陆既明手上的枪拿过来,笨拙却冷静地上膛。“砰” 的一声,结束了于维鸿的痛苦。   沈令仪是第一次开枪,后坐力使她踉跄着后退,差点摔倒。   陆既明扶她站稳,蹲下身,从于维鸿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截褪色泛黄的红头绳。沈令仪看着那截红头绳,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她从陆既明手中将红头绳拿过来,走到船舷边,手一松,那截红头绳随着风落入水中,消失不见。   作者有话说:抱歉最近更新不太规律!QAQ 但我感觉十章以内应该可以完结了,我抓紧点。 第七十五章 南下   西港码头火光冲天,加上接连不断、或大或小的爆炸声,近半城的人都被惊醒,有胆大的还出门来看,只见那边的天空满是红光闪烁。   陆既明一行人还带着好些伤员,怕目标太大,分批回到城内藏身处。   回到城里住处时,已经快要天亮了,小阿正坐在玄关的台阶上,抱着腿,抠着指甲焦急地等,抠得都要见血了,一夜未睡。他见门开了,猛地站起来,等见到抬进来的伤员时,脸色都变了。   沈馥还未醒,但他其实伤得不算重,呛了水又被撞断了肋骨,疼晕的,没有性命之忧。倒是秦雁伤得重,爆炸提前了,也不知他离火药堆这么近是如何捡回一条命的,一切都得等他醒了再说。   小阿忙前忙后地帮忙,帮医生递东西跑腿,停不下来,一停下来便心慌。   等沈馥和秦雁的伤都处理了,杨翎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嘴,陆既明才想起来自己也受伤了。他身上零零碎碎大大小小的伤口不少,等都处理了一遍后,身上全是纱布,衣服都穿不住,只能披着。   他披着衣服坐在沈馥床边,见沈馥紧闭着眼没醒便愣着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沈令仪静静地走进去,唤了一声:“大少——”   陆既明如梦初醒,慢慢地站起来,说道:“外面说。”   两人转身出了门外,陆既明反手掩上门,沈令仪抱着手站在他面前,似有些难以启齿,但吸了口气,还是张嘴说道:“之前我们说好的,还算数吗?”   陆既明垂着眼道:“自然算。而且得抓紧,等骚乱一过,严一海肯定会在城里到处查探,我们得赶紧离开。”   沈令仪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又有些不忍地说道:“我知道你们...... 但是......”   “我明白的,” 陆既明打断她,“离开我,你们都安全。”   说完,陆既明又回去昏迷的沈馥身边守着,小阿原本躲在拐角听的,此时也探出头来,小心地问道:“姐姐,我们去哪儿?”   沈令仪长长地叹一口气,摸摸小阿的脑袋,说道:“往南边走。待会儿听听医生怎么说,咱们得赶紧走了,你有什么要收拾的赶紧收。”   小阿有些茫然地点点头。   他回到房间里环视一圈,自己的东西没有多少,都是秦雁送给他的小玩意儿,他都不好拿走,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将那个一拧发条便会唱歌的音乐盒拿了起来,轻轻一拧便传出 “叮叮咚咚” 的音乐。   秦雁还昏迷着,他的烧伤也很严重,伤了脸,包着纱布。   陆既明和沈令仪细细地问了医生,秦雁是不能挪的,得在蓬莱港另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继续养伤,醒不醒得来还得另说。沈馥情况比他好些,断的骨头都接上固定好了,只要不太过颠簸,是可以挪动的。   听了医生的话,沈令仪看了陆既明一眼,犹豫道:“那再留一天......”   陆既明却果断地说道:“入夜就走,不必等了。”   当离别就在眼前时,时间总是不经意间便从脚边溜了过去。陆既明一直坐在沈馥床边,想他快点醒来,又怕他突然醒来了。他想了许多,从两人第一次见面,想到即将分别的今日。   从前小时候,他看着陆鹤鸣与严攸宁长年分别,仅靠鸿雁传书维系相思。   那时候,他想着,相思之人定是要长长久久地陪伴左右才好,这样才不失情深。如今他才知道不一样,如果两人要一同历经劫难,倒不如远远地分开,至少能保得平安。   这次是狠狠地燎了严一海的胡须了,他必不善罢甘休,战争一触即发,后面会是怎样的情形,谁也说不准,与其将沈馥绑在身边朝不保夕,倒不如将他送得远远的,好过日日提心吊胆。   他的想法与沈令仪一拍即合,便有了今日的商讨。   陆既明坐在那里,看着夕阳渐渐照射进来,又缓缓一点点消失,很快便是月上中天,不等沈令仪敲门,他便出去了,说道:“我都安排好了,杨翎和你们一块儿走,一路护送你们安顿下来。”   沈令仪手上捧了一个匣子,塞给陆既明,说道:“给你的。”   陆既明愕然问道:“谁?”   沈令仪朝床上抬了抬下巴,说道:“他肯定猜到了你的打算,也猜到了此行凶险,才提前和我交代,要把这个东西留给你。”   陆既明接过匣子,神色复杂,最后,他没有着急打开,等到他沉默着将沈令仪一行人送走后,才独自回到房间里。   那个木匣子看着很眼熟,触手光滑温润,泛着亮光。陆既明差点 “噗嗤” 一声笑出来,这个匣子是他的东西,金丝楠木雕的,贵得很,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被沈馥翻了出来。   “咔哒” 一声轻响,陆既明将匣子打开——里头零零碎碎放着好几样东西。   首先入目的是一个铁罐,拧开后是满满一罐的烟,有一股夹杂在烟草香里的茉莉花香味扑鼻而来,盖子内侧贴了一张小笺,上头是沈馥写的个大字,龙飞凤舞:说好的。陆既明将烟罐紧紧盖上,生怕烟放潮了。他又看去,匣子里还放着当初沈馥的那枚钻石戒指,小小的钻石闪烁着亮光。钻石戒指底下也压着一张小笺,写着:换颗大的来。   陆既明勾着嘴角,又把戒指拿出来,放在一边。   匣子里还有一个东西,静静地放在绒面内衬伤。陆既明将那一半的 “长毋相忘” 玉带钩拿起来放在手心,玉质触手温润,正适合相思时放在手里细细摩挲,但内侧那浅浅的刻字又让人时不时心里一刺。   玉带钩底下同样也是一张小笺,上面的字多些,小小的,密密麻麻,陆既明拿起来看,上面写着:各持一半,长毋相忘。   等沈馥醒来时,已经是在火车上了。   沈令仪给他垫了厚厚的褥子,但他仍旧觉得有些颠,身上的伤一阵一阵地疼。他一醒,杨翎连忙给他检查了一下,伤都在愈合,并无大碍。见他醒了,沈令仪差点眼泪都下来了,又不愿让他看见,装作忙着倒水的样子,背过身去。   沈馥看了看窗外,也不问陆既明,也不问这是在去哪儿,只是淡淡说道:“有这几日的报纸吗?”   他们前一晚才停了站,刚好买了报纸来,小阿忙递给他。   沈馥小心翼翼地坐起来,接过报纸,都不用抖开,头版头条便是当下最大的热点。沈馥心头一突,一目十行地扫过去。   蓬莱港的西港码头足足烧了三日大火,严一海便借着这个为由头,说陆既明偷偷派人烧他的船,杀他的人,抢在郑肇北伐军出发之前,先挥师南下,枪指晋中,直取平州。陆既明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也帅兵迎战。   报纸上写的是日前的战况,道是陆既明且战且退,严一海高歌猛进,一直攻至平州城外落雁滩。   写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了,也不知最新的情况是怎么样。   沈馥的手收紧,将报纸都抓皱了,沈令仪早就看了,这会儿也皱起眉头,不知道如何开解才好。沈馥便看向杨翎,沈令仪忙给杨翎递眼色,让他说些放心话。   谁知道杨翎向来直言,知道什么便说什么了。   “大少多年来在醴陵养兵,肯定不会如此不堪一击,定是和郑军有什么谋划。” 说到这儿,沈令仪正要松口气,谁知杨翎又接着说道,“不过战场上瞬息万变,严军也不可小觑,说不准会有什么变故....... 嘶——”   沈令仪收回踩完杨翎的脚,抽走沈馥手中的报纸,不让他看了。   “你伤没好,不要伤神。”   沈馥也不说什么,只点点头,又躺下去了,看着窗外出神。   窗外正是一阵茫茫夜色,隔着窗,偶尔有细碎的雪花飘落,有些沾在了车窗玻璃上。下雪了,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沈馥摸了摸自己衣服的口袋,摸到了那枚小小的玉带钩,紧紧地捏在手心里。   没几日,火车到站了,停在了一个温暖的南方小镇,这里终年不雪。自下车开始,沈馥便觉察出不同来,北边战争频繁,人心惶惶,南方腹地却一派安静平和,面对外乡人也不过分警惕,能看出来这些年郑肇治理得极好。   杨翎将他们姐弟三人安置在火车站附近的住店里,自己则去寻摸安静舒适的宅子,他们手上有不少钱,尽可以买个舒适的带院子的宅子,再看着做个小生意。能过安稳日子便是好的,沈令仪一点儿也不挑剔,小阿也是茫茫然的,只有沈馥提了要求。   “要带大院子的房子,最好有树,还要葡萄架...... 南方可能有些潮湿,木制的家具要多上一道漆,不然要潮坏了。树上再扎个秋千......”   要求得这样细,本该是赁好了房子之后再慢慢置办,但见沈馥说得认真,也没人去驳他。   说完,沈馥便躺下休息了,手心里的玉带钩带上了他的体温,温热极了。   作者有话说:宣言内容来自国名革命军北伐宣言 【修改了一下,大家可以等完结了一起看 第七十六章 陌上花开   杨翎不愧是陆既明用了多年的心腹,虽看上去沉默少言,但能在章振鹭身边卧底许久,他也算是个七窍玲珑的人。他以极其划算的价格,盘了一个带院子的两层小洋房,家具装修俱都有七八成新,屋后还有一棵长得极好的荔枝树,到了夏天,估计能挂满红果。   他们拾掇了一下便住进去了,沈馥专注养伤,沈令仪不让他看报纸了。   但沈馥自有办法,他趁着沈令仪计划着开成衣铺子,偷偷地指使小阿给他偷偷买报纸回来。小阿做贼似的,把报纸掖在衣服里,一溜烟地从沈令仪的房门前跑过去,钻入沈馥房里。   沈馥的伤好了一半了,日日闷在屋里,快要长霉了,一骨碌坐起来,急不可耐地都开报纸看起来。   匆匆扫过,心就揪了起来。   几日前,落雁滩一场大战,陆既明为了引严军入包围,且战且退,在城外和严军绕起圈来。最后,拖到严军人仰马乏,等来了郑军,两面合围,大获全胜。   在南方刊发的报纸,自然是大肆渲染这次胜利。但文末却提了一嘴,晋军主帅身先士卒,受伤中弹——晋军主帅,自然就是陆既明。沈馥脸色都变了,将报纸前前后后翻了一遍又一遍,除了这几句话,再也找不到更多的字句能让他放心。   此时他才发现,相隔千里,不能通信,仅凭报纸上含含糊糊的几句话揣测对方安危,是怎样揪心的一件事。   晚饭桌上,沈令仪心情极好。   南方是鱼米之乡,经济富足,这里的妇人穿的衣裳也格外鲜妍漂亮。沈令仪本就精于打扮、长袖善舞,开个成衣铺子之于她是再简单不过了。   但见沈馥捧着碗挑饭粒,一副胃口不佳的样子,她的脸上便没有了喜色。   沈馥放下碗,说道:“我想回平州。”   “不行!”   沈令仪想也不想,马上就拒绝了,她的目光一下子便锁定了不敢抬头的小阿,小阿吓得使劲摇头,也不知道在否定个什么劲儿。   沈馥也不和她争,只不说话,端起碗,继续挑饭粒。   沈令仪一口气上来又咽下去,跟着端起碗,没吃两口又放下,放软了语气,说道:“现在正打仗呢,你这是干什么,兵荒马乱的,你非得往枪口上撞吗?”   沈馥还是不说话,他最近养伤,好不容易养胖了一些,但还是比受伤前消瘦,人也白了,手指细伶伶的。小阿也可怜巴巴的,伸手扯了扯沈馥的袖子,好像想劝他似的,但又不说话,一双眼睛眨啊眨,地里黄的小白菜似的可怜。   沈令仪看不得他们俩这样子,继续商量道:“你好歹把伤养好了呀?你现在这身板脆得要命,能从这儿走到城外都不错了......”   听到了关键信息,沈馥立马抬头,问道:“把伤养好就行了?”   沈令仪气结:“我不是......”   沈馥三两口把小半碗饭吃完,一阵风似的,临走前还扬声说道:“谢谢姐姐!”   小阿也把饭飞快吃完,追着哥哥去了。剩下沈令仪在饭桌上,意识到自己被兄弟俩摆了一道,气得不行,有没有对象可发泄。坐在旁边的杨翎全程没敢说话,只是吃。沈令仪眼风扫到他,想到他的主子陆既明,气不打一处来,起身收桌子。   “就知道吃,也不知道说两句......”   杨翎端着碗,拿着筷子,看着一下子被收空的桌面,无言以对。   自那日起,沈馥吃好睡好,每日吃饱饭后还绕着院子遛弯儿,过得比老头还老头,就卯着一股劲儿要把伤养好。小阿日日撵在他屁股后面,问他:“我能和你一起去吗,路上还能有个照应。”   小阿长大了不少,已经是个少年样子,但在沈馥眼中,他还是个孩子样,说起老成话来,让沈馥忍俊不禁,只好敷衍道:“看你表现。”   一晃俩月过去,沈馥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这下沈令仪再也找不到阻拦的借口了。   “姐姐,我想回平州了。” 沈馥脸上全写着认真,一点儿玩笑的语气都没有。   这一回,出乎沈馥的意料,沈令仪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一脸的为难,欲言又止。杨翎就立在她旁边,两人面面相觑,交换了个眼神。   沈馥的心不住地往下沉,急急问道:“怎么?出事了不成?”   “倒也不是。” 沈令仪连忙安抚他,“你看这个,才送来的信。”   沈馥连忙接过来,他本以为是电报,谁知道真的是信。柔软的白宣,力透纸背的墨迹,是陆既明的笔迹。   “阿馥,见信如晤。信辗转送达时,南方估计已有春意,请你务必好好待在南边养伤,勿要北上。战事未平,情况未定,我虽困于囹圄,但日日悠闲,身体康健,唯一所念便是你的伤。万望珍重,来日再见。”   短短几行字,沈馥来来回回地看,仿佛要从字里行间、横竖撇捺中看出端倪来。   为什么要写信,为什么困于囹圄,来日又是哪一日。   杨翎斟酌着说道:“送信来的人也不清楚,说是经了好几手,不知信从哪儿来,说要是回信,交给他就行,他往回递。这么折腾,估计是怕电报不安全。”   沈馥的眉头还是紧皱着。   如今北伐虽未结束,但严一海已露了败相,陆既明早早就向郑肇投了诚,郑军如今能占上风,陆既明也出了不少力,郑肇总不该反咬陆既明一口,怎么陆既明还如此小心翼翼。   沈馥是关心则乱,眉头紧锁,杨翎只能继续说道:“我去一趟吧。”   这下,没有人有异议,这是最好的选择。   事不宜迟,杨翎是连夜出发。等他走后,半夜三更,沈馥的房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他拎了个藤箱,探出头来左右张望,一步迈出去,便踩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吓得差点叫出来,定睛一看,昏暗中坐在地上瞪着他的人不是小阿还有谁。   “你怎么在这儿?” 沈馥小声说道。   小阿气愤地说道:“就知道你要偷溜,这几天我都睡你门外呢!东西我都收拾好了,你和我说好了的,必须得把我带上......”   当时答应时怎么料到如今的境况,杨翎去了,沈馥自己按捺不住也要去,小阿是必定要留下来看家的。   “怎么能留姐姐一个人。” 沈馥压着声音耐心劝道,“再闹起来,咱们俩谁都走不了。”   他说得有理,小阿犹豫了,低下了头,牙咬住嘴唇,想了半天,最后说道:“哥,你到平州后,能不能帮我...... 帮我探听一下秦大哥的消息......”   他们离开平州时,秦雁伤重,生死未定,小阿一直没放下心来。   沈馥松了口气,说道:“这是自然。”   第二日,沈令仪是打着哈欠醒来的,眼下发青,她去敲沈馥的门,打算唤他起来吃早饭时,敲来敲去都没把门敲开。   她脸色一变,推开门,房间里空空如也,她再看,发现衣箱里少了几件衣服。她又气又急,连忙敲开了小阿的房门,小阿就睡在沈馥隔壁,夜里有动静,必定听得到。谁知道,门一敲开,小阿也不等她问,连连摇头:“我什么都没听见!”   沈馥迎着朝阳,走进春日蒙蒙的雾里,去到火车站,上了一列北上的火车。   他养伤时也不忘关注战况,郑肇一路北上,势如破竹,半个月前已经越过蓬莱港,深入北方腹地了。如今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最后的胜败上,陆既明的名字再也没在报纸上出现过,沈馥再急也无法,在火车上难以成眠,睡不着时便拿出那玉带钩来,反复摩挲。   等火车距离平州还有一日路程时,严一海通电全国,宣布投降。   火车上的乘客都茫茫然不知所以,聚在寥寥几台收音机旁,听郑肇北伐胜利后的宣讲:“...... 军阀势力推倒之日,便是统一政府建设之日,而革命胜利之日,亦愈将不远矣——”   沈馥手上还捏着陆既明寄来的那封信,连日来,这封信已经被他看了一遍又一遍,就连纸上的纹路,他也一一摩挲过。他望着窗外的沉沉夜色,长出了一口气,放下了心头大石。   火车缓缓停在了平州火车站,一下火车,到处都是彩旗飘扬,人人都喜气十足,沈馥不明所以,混迹在人群中,听了一耳朵。原来是郑军先头部队已经得胜南归了,晋军决议全力支持统一政府建设,递交军权,如今平州城马上将由郑军接管。   陆既明充当晋中将帅时,存在感极低,也不好大喜功,除开日常在平州城里游冶宴乐外,鲜有出风头的时候。晋中的百姓记着的仍是陆重山统治时的日子,被盘剥压榨,如今全国归于一统,郑肇也素有贤名,自然人人都喜气洋洋。   沈馥在人群中站了好一会儿,心潮澎湃,他逆着欢庆的人流,朝醇园的方向走去。   战事已平,严一海估计活不成了,至此为止,上一辈的恩怨已经尘埃落定。沈馥满心里想的是,要和陆既明一起南下。   南方春意极浓,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作者有话说:改好了!几乎是重写了 QAQ 下章或者下下章完结! 第七十七章 坐困   沈馥想着陆既明可能在醇园,一路急急走去,没想到根本靠近不了。醇园被扛着枪的士兵围得水泄不通,看服饰应当是郑军。沈馥只好又折到听雨桥西的陆公馆,谁知道陆公馆也被围了,他心焦得很,在附近打探了许久,花了不少银子,才打探出来,陆既明或许不在城内——   “...... 听说就在原来瑞福祥孟三少爷的那个园子里。” 陆公馆附近卖早点的老大爷神秘兮兮地说道。   沈馥一点儿也没犹豫,眼见着天快黑了,马不停蹄地出城。   正值三月初,城外已有春意,轻雾弥漫,乍暖还寒,偶尔能听见寥寥几声清亮的大雁鸣叫声,那是南归的早雁。落雁滩刚刚历经战役,看上去还很有些残损,地上还能猜到不少子弹空壳。   沈馥不由得愣了神,去年此时,他与陆既明还在落雁滩上猎雁呢,如今一眨眼,竟已是一年光景。   孟三的园子外果然也围了人,而且守卫之严密,一点儿也不逊于城内。   城内两处居所严加看管、大肆搜查,连城外也这样守卫森严,不像保护,更像监禁。难不成郑肇得了胜就翻脸了?回头将合作伙伴陆既明斩尽杀绝?   沈馥越想越焦躁,只觉得早春的风都吹得人烦闷,左右踱步,将新抽芽的芦苇踩得左歪右倒。他深呼吸几口气,静下心来,蹲在暗处,借着夜色仔细地看守卫轮班——守卫沿着外墙排布,二十步左右一人,一小时换一班。   两班轮换时,自有一小段小到不能再小的空隙。   如今也别无他法,沈馥咬咬牙,准备趁下一次换班时,瞅准空隙翻进墙去。正在此时,漆黑安静的芦苇丛中有细碎的声音,像是枯黄的草被谁踩了一下。   沈馥一激灵,想也不想,动作迅猛地从腰间抽出枪来,一下上膛,指向黑暗。   幸而,举起双手自芦苇丛中现身的是杨翎。   沈馥与杨翎是前后脚上的火车,料想打探的进度也差不离,最后都追到了这城外的落雁滩来。杨翎是个利落的人,他早就猜到了沈馥不可能善罢甘休,必定会随着他偷偷北上,于是便在这里等着。   眼瞅着马上就到了守卫换班的时候,杨翎急急地说道:“我将守卫引开,离开时以鸟哨为号。”   话音刚落,两人便猫着腰凑近去。杨翎给沈馥递了个眼色,便转身朝院墙那边走去。没多会儿,远处发出不小的动静,似是有枪响,守卫正值轮班,乍听到了枪响,都惊疑不定,派了大半人过去查看。   剩下的人少,沈馥瞅准空隙跑过去,轻盈跳起,扒住墙头,拧腰便上,不发出一点儿声响便翻进了院子里。   上一次进孟三的园子,已经是一年之前了。沈馥只记得园子并不大,他翻墙落地处正好有座太湖石垒成的假山,假山后是潺潺流水,有虹桥架在流水上,跨过了桥再走进去便是临水的轩榭,还有一幢小洋楼。   院子里通了电,亮着晕黄的小灯,沈馥躲在假山石后,一眼看去,心差点漏了一拍。   不远处就是一棵粗壮大树,树枝仍旧光秃秃的,还未发新芽,树下站着个高大瘦削的西装男人,插着兜正在抽烟,吐出的烟与春雾混在一起,不知哪儿是烟,哪儿是雾。   春寒料峭,陆既明站在树下吸烟,却只单穿了衬衣,灯光穿透衬衣,显出了他的腰背轮廓来,看上去是瘦了一些。   不过是分别几个月,沈馥看他却恍如隔世。   陆既明似有所觉,正要回头时,屋里头却走出一个人来叫他。沈馥正要迈出去的脚步顿住,连忙躲回到假山石后,让假山石的阴影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只透过假山石间的缝隙视物。   来的是个中年男人,身着戎装,步伐铿锵有力,面容整肃,不苟言笑。   相比起来陆既明就懒散得多,倚着树干,只朝他点点头,姿态随意,语气却颇为谦逊恭敬:“大帅事务繁忙,还能拨冗到城外与我一叙,看来是有重要的事情了。”   北伐已经尘埃落定,能担得起陆既明一声 “大帅” 的,也只有郑肇了。   郑肇看了他一眼,声音沉厚:“城内已经清点得差不多了......”   两人离得不远不近,沈馥听得吃力,扒着堆叠的太湖石,脚下踩到了碎石子,不经意间发出了细碎的窸窣声。郑肇是何等的人物,在枪林弹雨里活下来的,耳聪目明,一下子便有所觉,鹰隼般锐利的目光便往沈馥那头射过去。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陆既明换了个姿势,不再倚在树干上,而是站直了,这一下就把郑肇的目光挡住了。他笑着说道:“大帅既已清点过所有文书,就明白既明的心了。晋中六省并非我所图,拱手让与大帅,也算是我为建设统一政府出一分力。”   陆既明所说的话吸引了郑肇的注意,他不再看向假山,沈馥暗暗松了口气。   郑肇也放松了下来,他见陆既明手指间夹着烟,便也摸自己的衣兜,谁知道掏了个空,没带烟。这时候,陆既明很该把自己的烟散给他,谁知道,陆既明却笑眯眯地说道:“抱歉,这烟是内子亲手卷的,数量不多,不好散给大帅。”   郑肇无心探陆既明的私事,还是循着前头的话往下讲。   “当时人人都说平州的陆大少爷是个草包,但我却不这么认为,” 郑肇说道,“若是个草包,能狠心将祖父治死吗?若是个草包,怎么能多年一直在醴陵养兵——”   陆既明面上仍是挂着懒惫的笑,仿佛郑肇在说的并不是他一样,但他心中却一沉,明白郑肇并不能完全信他。   郑肇虽不像严一海、陆重山之流阴狠毒辣,但也不是易与之辈,虽然陆既明向他投诚,但陆家在晋中经营多年,陆既明本身在醴陵也养兵多年,郑肇如何能真正放心得下。这段时日,郑军逐渐接管平州,在醇园与陆公馆大肆搜查,礼貌上是请陆既明移居城外,实际上就是软禁。   说来说去,郑肇还是忌惮陆既明的。   陆既明懒得和他周旋,满心想着就是要绕到太湖石后面,看看那发出窸窸窣窣声音的是不是自己的心上人。   “醴陵所养的兵,是家父亲手交予我手上的,我无意再战,早已将兵士遣散。” 陆既明话锋一转,终是露出了些锋芒来,“为表诚意,我一直遵循大帅之命,坐困于这方寸小院里。但我也有心腹旧将蛰伏醴陵,若要举事,也是一呼百应。大帅若要将我困死,也要问过他们愿不愿意。”   被他刺了一下,郑肇也不说话,目光沉沉,一时间,小院里安安静静的。沈馥不由得手上用力,紧紧地掰住假山石,紧张得心直跳,生怕郑肇突然发难。   陆既明是八面玲珑的人,见气氛急转直下,又悠悠然往下接着道:“我坐困于此,就是为了安大帅的心。我陆既明没有大志,上一辈的恩怨已经尘埃落定,此时唯一的愿望,就是守着一方小院,与家人过安稳日子。要如何才能安大帅的心,大帅尽管说来。”   他这一番话,颇有一些真诚在,再说了,以身为质,把平州交割出去,这已经是最大的诚意了。   郑肇终究不是严一海、陆重山那等狼心狗肺之辈,他上下打量陆既明,仿佛在掂量他的话里有几成真假。陆既明也不心虚,正正地立着任由他看,坦坦荡荡。   半晌,郑肇终究是开口道:“一年。”   沈馥在假山石后眉头紧皱,陆既明却只是点点头。   郑肇说道:“你就在这里避居一年,一年时间,我足以平定陆、严两党留下的乱势,到那时,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陆既明打断道:“到那时,我也不足为患了。”   郑肇被他一噎,也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大话了,朗声笑了起来。此时,他越发像一个字字铿锵的军人,眼神发亮,似闪着火焰。他说:“那些说你是草包的人,倒真是狠狠地走眼了。一年后,若你有意到统一政府任职......”   陆既明又打断他:“不必了,多谢。”   临走时,郑肇状似无意地打探道:“我曾听闻,你在平州办过一次婚礼?”   直到这时,陆既明才一扫刚才的懒惫,突然冷肃起来,认真说道:“生死富贵我都是置之度外的,只有我的家人,任何人都不能碰。”   郑肇明意,连忙告饶,转身要走了。   陆既明送他两步,也不再送了,站在虹桥上,回身看向水边太湖石垒成的假山石。沈馥躲在假山石后,心砰砰地跳,踟蹰着跨出一步,从假山石后露出了半个身子。   两人隔水相望,一时无言。   就在沈馥要迈步时,墙外不远处,突然响起了几声清亮的鸟叫声。沈馥一惊,这是杨翎给他的信号。杨翎声东击西引开守卫也维持不了多久,信号一起,证明卫兵很快就要回来,到时候他就走不得了。   陆既明明显也听到了鸟哨的声音,他的脚步几不可见地往前迈了一步。   郑肇还未走远,随时可能折回,陆既明看着近在咫尺、只隔了一湾池水的沈馥,看见沈馥的眼神映着院里的灯光,仿佛有千百句话要讲。最后,他还是止住了脚步,朝沈馥做了个嘴形:快走。   拖不得了,沈馥一咬牙,转身翻到墙上,只要轻轻一跳,院墙就会将他们俩分隔两边。   骑在墙上,沈馥回头看立在虹桥上的陆既明,他犹豫了一秒,那一瞬间,他有许多话要说,他想告诉陆既明,他们已经在南方置下小院,和陆既明当初说的一模一样。   但最终,他只是抬腿下跳,消失在墙头上,融入了夜色之中。   陆既明站在原地,脚下是桥,桥下是潺潺流水,他立在那里,久久都没回过神来。外面已经没有任何动静了,他还仍旧看着空空如也的墙头,先是叹了一口气,然后又笑了。   隔水一望,暂解相思。   作者有话说:呼,写完啦! 写到最后还是有点鼻子一酸,感谢大家看到最后!番外见! 番外想看什么呀! 第七十八章 生死不计(完结)   直到远离了院墙与卫兵,远到听不见一点儿动静了,沈馥才停下来。   杨翎的鸟哨又响起了,和大雁的梦中呓语声音相像,几乎让人分不清。但沈馥知道,这是杨翎在催他汇合,惊动了卫兵,此地不宜久留。   只是他一时有些挪不动步。   千里迢迢回到平州来,一路上是如何的提心吊胆,这两个多月来是如何夜不成眠,他自己知道,如今只是这样不远不近地瞅上一眼,话都没说一句,他怎么甘心。   杨翎的鸟哨催得急,沈馥听着只觉得进退两难。   他想到陆既明寄来的那封信,又将刚才陆既明与郑肇的言语机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他知道这时候最好的就是蛰伏,无论是陆既明还是他自己,蛰伏一年,留待来日。   过了许久,直到沈馥发觉自己的额发都被夜露濡湿的时候,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一咬牙,转身循着哨声,朝杨翎所在的方位去。   守卫虽然森严,但好歹两人都没有受伤。   杨翎见沈馥脸色沉郁,也没有多问,两人结伴在城外找了个地方躲着。眼见着旭日将升,沈馥长吁一口气,总算将心头的郁结散去一些,理了理刚才听到的内容,拣着重要的转述给杨翎。   杨翎心里记挂着秦雁,一听就说:“大少提到的心腹旧将应该就是他,料想他应该没有性命之忧,在醴陵隐居养伤也是好的。”   沈馥点点头,心里还是记挂着陆既明。   见他仍不开怀,杨翎也知道他心底里在想什么,出言安慰道:“大少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郑肇若要翻脸,也要忌惮着些,毕竟陆家在醴陵经营多年......”   沈馥也明白道理,但这完全就是个死胡同。若要郑肇忌惮,郑肇就很难真正放下心来让陆既明脱离控制,若让郑肇完全放心,那陆既明岂不是成了任人鱼肉的光杆司令?那又如何保证能让这个 “一年之期” 的君子协定生效?这一年里,一定是时常要周旋,像今夜这样的机锋,还不知道要打多少回。   想来想去,沈馥觉得肠子都快扭成麻花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最后还是杨翎一锤定音:“大少不是没有决断的人,咱们好好的,便解了他最大的后顾之忧。”   黎明将至,大雁们也都醒了,纷纷扑棱着翅膀,到水边梳洗羽毛。他们也不好长久地躲在这里,回城里也不行,平州城里本就戒备森严,怎么好再折返回去。是走是留,马上就要决断了。   沈馥沉声说道:“咱们回去吧。”   趁夜里的一场骚动还未闹大,他们赶了最早的一班火车回去。直到火车行了大半日,沈馥才好像如梦初醒,喃喃自语:“早知道该卷一罐烟捎给他,也不用这样可怜巴巴地省着......”   沈令仪几乎是日日都去火车站看一遍,就怕他们有什么危险回不来。   见她眼下发青,显然是两三日没睡好了,沈馥简直都抬不起头来。沈令仪并未说什么,看了他们两人,见他们都毫发无伤,松了口气,领着他们回家吃饭去。   小阿也在家里等着,一见他们就眼巴巴的。沈馥还愣着神,看着小阿殷切的眼神,一时都没转过弯来,还是杨翎明白,缓着话音和他说道:“秦雁应该没有大碍,大少将他送回醴陵养伤了,那里是咱们的老地盘了,不会有事的。”   小阿先是拍着心口念叨着 “幸好幸好”,慢慢地才觉得怅然若失起来。   两人非亲非故的,不过是因着阴差阳错才相处了一段时间,说到底也不是亲兄弟,连朋友都不算是呢,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相见之日了。   仿佛是追着赶着似的,陆既明的第二封信跟着后脚便到。   沈馥急切地拆开,差点把信封都给拆破了。展开信纸,只见上头字迹潦草,信的角落还有两点墨团,显见是匆匆写成的,生怕迟了一刻似的。   “阿馥,相见有期,不急在一时。请务必务必待在南边,时时通信——”   信写到这里,沈馥都能想到陆既明是如何着急,生怕这封信到了不了自己手上。信不长,后面还有一小截。大概是陆既明也怕太过着急了反而让人担心,后半截将语气缓下来,落笔也有了斟酌,不像前面,笔画勾连,七牵八挂的。   “你与姐姐好好经营,大可做些小生意,攒点钱,等我去投奔。”   沈馥差点笑出声来,将信纸叠好才发现信封里还有东西。沈馥将信封倒过来,里头掉出一根灰色的翎毛,大约是大雁飞过时落下在院子里的。   送信来的人留下口信,若要回信,便寄放在火车站外大榕树下的报纸摊上,他十日来取一次。沈馥还想着要捎带东西,送信人却只是说不能,大约是不好夹带,沈馥也只好作罢,在自家小院子里踱步了老半天,想来想去,摘下了院子里一朵小花,夹在回信里寄去。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一来一回两封信便安了沈馥的心,既然陆既明发话让他好好攒钱,那他就全心全意地帮着沈令仪将成衣铺子弄起来。   他们姐弟俩向来是合作无间的,两人都眼明心亮,赌场里联手出过千,交际场上合伙迷倒过多少男女老少,做个小生意自然是不在话下。再加上,姐弟俩一人窈窕妩媚,一人风流俊郎,衣架子一般,穿上好衣裳,立在铺子里就是活招牌,何愁客人不上门?   小阿越大,越发是心细如发,简直就是算账的一把好手,还有杨翎,有手段有身手,不说话时沉着脸,立在要找茬闹事的人面前,就像个怒目金刚,谁也不敢找上门来找不痛快,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   如此下来,有再多的相思之苦,也被这日以继夜的忙碌冲淡了。   十日一次的通信,稳住了沈馥的心。有时十日一封,有时十日两三封,信的内容随意,想起就写想起就写,写风写花,写吃写喝,陆既明虽困于小院,却一点都不见困闷,沈馥整整齐齐地将这些信叠好收在匣子里,为防南方多雨潮湿,还放了不少驱虫防潮的樟脑丸。   只是,马上又要到一年中秋了。   沈馥每次一看到挂在墙上的万年历就觉得心里一阵阵难受。去年的中秋,他还惦记着要给陆既明送生辰礼,给他过生辰,今年,两人却相隔千里。   无论如何,他也得去一趟平州。   他安分了这么半年,沈令仪也不再怕他冲动行事了,对他的平州之行点了头,再三叮嘱他要谨慎行事,不可冲动莽撞,有天大的事,也回来和家人商量。   杨翎也要跟着去的,只是他近几日得了伤风,说话瓮声瓮气的,别说出远门,出院门都脑袋发昏,平常体格强壮不生病的人,竟是病得来势汹汹。沈馥一开始只觉得奇怪,南边秋天来得迟,快中秋了也是热得人汗流浃背,怎么好端端的竟犯起伤风来。   到后来解了迷:沈令仪的房间在一楼,开窗就朝着院子,大半夜的,沈令仪在窗边亮着灯看书,杨翎就蹲院子里侍弄那一架子葡萄,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弄的,不仅咬了一串蚊子包,还得了热伤风。   沈令仪替他请了中医,还熬药。   凭她这样的聪明人,又是见惯了风月场上眉高眼低的,哪里不懂,不过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前面的二十多年,仅有的一些旖旎心思都寄托在了一截红头绳上,如今要把心敞开来也是不容易。   杨翎却也是个憋闷的性子,就是不说。   沈馥和小阿谁也不笨,心里也明白,但也不好越过正主去管这个事儿,也只有看着了。   临近中秋,沈馥正式出门了。   这一回北上,到处都透出不一样来。过去几十年,大战小战打个不停,北伐尘埃落定后的这半年多,倒是没有什么仗打了,纵有闹起来的,也不成气候,眼看着郑肇已经将大半河山拢入手里了。   沈馥不关心政治,一心只赶着要趁中秋前,赶到平州。   他一路紧赶慢赶,到了平州已经是中秋当日。他按捺不住心绪,下了火车便到城外去。落雁滩上秋意浓,上回来时大雁归来,如今大雁却又要陆续往南飞了。   沈馥脚程快,远远地就见到了小院的院墙。但他却停住了脚步,心不住地往下坠。   小院外面一个守卫也没有,空空落落的。他连忙提起一口气,跑过去,行云流水一般的动作翻上墙,一点儿都没停,骑在墙头上时却顿住了。   院墙内,一片萧疏,满地的落叶,看起来已经长久没人打扫。   沈馥跳下去,转入屋子里,里头也是空无一人,桌椅积了厚厚的灰,一抹就是一道痕。沈馥翻箱倒柜,一丝丝痕迹都没发现。他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看着天上如圆盘似的满月,一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去哪里。   冷月当空,沈馥愣是在院子里站了一夜。   天亮时,他才一抹脸,又急匆匆地回去。这些时日来,十日一次的信从未断过,笔迹也是陆既明的笔迹,要知道原委,只能去信问了。   沈馥风尘仆仆地赶,几天里几乎都没合眼。   到家没几天,十日一次的信准时到了。   “阿馥,见信如晤。   昨夜做梦,梦见自己做梦了,梦中梦是你。两重梦醒来,感觉丢失了你两回,意甚仓皇。谨记一年之约,生死不计。   随心又附白宣一张,雪白光洁,恰似昨夜想你时的月光。”   沈馥看落款,信中的 “昨夜” 便就是中秋之夜。同一片月光,照了你也照了我。   他再想回信,送信人却摆手了,只是说道:“不能回了,信是一重重递下来的,消息也是,说是居不定所,回了信也怕收不到。”   沈馥只好将那一封信,仔细叠好,也放入匣子里,和原本那些一起,整齐叠好。   一年将已过半,剩下的一小半走得极快,沈馥素日里并不提起陆既明,但他放信的那个匣子却是光洁莹润,是日日都开启的,里头的信也是日日翻看,他几乎是数着字来过完剩下小半年的。   到了约定的时候,又是春天了。   眼看着踏准一年的那日来了,又过了,沈馥整个人肉眼看着都有些憔悴下去。   沈令仪看着心惊,调侃着安慰他:“也没有那么确切的,路上耽搁一两天也是有的...... 陌上花开得好,缓缓归来也是常理。”   天已经黑了,沈馥房间里亮着小灯,照得他整个人都阴森森的,他幽幽说道:“姐姐,你可听说过‘菊花之约’的故事。范巨卿与张元伯约好九月九相聚,把酒赏菊。谁知道范生返回故里,误了日子,眼看九月九就在眼前,人不能日行千里,但鬼可以,范生便抹了脖子,乘阴风赴约......”   沈令仪被他说得鸡皮疙瘩满身,叫道:“说什么呢!”   沈馥见真吓着她了,绷不住了,笑得捧着肚子趴在桌上,沈令仪气急败坏,猛地去拍他。就在这时,院门突然被敲响了。   沈令仪吓得一激灵,嘟哝道:“你去开,我不开。”   沈馥伸了个懒腰,笑道:“瞧你这胆子,说不定是隔壁婶子做得好吃的糕点给我们尝,也是常有的事......”   说着,沈馥便出去开门。   他心里并不报任何期待,他知道,越是期待,期待落空时就越是失望。   门一打开,外头站着个人,高大瘦削,风尘仆仆,下巴还有点胡茬,不是陆既明是谁。陆既明就在门外站着,沈馥第一时间竟是去看他被灯光拉得长长的影子。   一时竟是相对无言。   沈令仪在屋里头喊:“是谁呀?”   陆既明从裤兜里往外要掏东西,沈馥冷不丁地就往他身上扑,扑得陆既明猛地后退了几步,手上拿的东西也被他撞掉了。   “哎!掉了!” 陆既明慌张道,“我花好多钱买的......”   大钻石戒指掉在了草丛里,被灯光照得熠熠发亮。   沈馥却不管,闷声闷气地说道:“你来迟了。”   陆既明愣了愣,抬手搂住他,手越收越紧,埋头在他肩窝嗅了嗅,说道:“我来迟了。”   别后匆匆,终于相见。   有情人终成眷属。   (正文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奇书网—http://www.qis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