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作者:红标瑰夏   文案:   本世纪最悲惨穿越,穿越者被原主坑得生活不能自理!   生活中到处都是坑,每次出现一个美女,都要担心会不会被对方打一个耳光!   其实我真的只想安静地抄书啊。什么音乐教父,什么影帝,什么鬼才编剧,什么传奇导演,不要随意给我安这种头衔啊!   (无系统,无金手指,节奏真的不快。这是一个没有太多装哔打脸,不套路,不浮躁的故事,作者认真脸。为爱发电,不恰烂钱。)   (郑重申明:标注女主角和女配角的依据是出场频率。被作者君设置为女主角,不代表一定会和男主发生什么!)   作者自定义标签 穿越 第1章 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   “头咋这么痛呢?”杜采歌迷迷糊糊,“眼皮子也这么重!”   “我到底在干嘛?现在正在拍摄期间,我好像没喝酒吧?”他感觉眼皮就像被502胶水粘住了一样,胃里面在翻江倒海。   不小心打了个嗝,一股酸水冲了上来,还混合着一些其他莫名的难闻气味,杜采歌差点被自己嘴里的味道给熏晕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应该不是酒。   在此刻,思维变得如此费劲,就像在水里行走一般,遇到了极大的阻力。   又像是小时候试图帮妈妈理清乱成一团的毛线,结果越理越乱。   好不容易才理出一个头绪。   “我应该是在拍新戏啊……没错,我正在片场,拍新戏,那部3.5个亿投资的大制作。”   “发生了什么来着?对了……我记得眼前一黑,然后好像从导演椅上摔下来了。那我现在在哪里?”   眼睛终于勉强睁开了一条缝,借着从没遮挡严实的窗帘处透进来的一点微弱灯光,杜采歌确认了:自己不在医院。   再勉强扭头看了看房间布局,怎么看也不像是酒店房间。   “我该不会是被剧组里哪个女的给潜了吧?利敏、刘毓、邓卓茵那几个一直都想睡我来着……”   杜采歌一惊,马上就想坐起。可是却浑身软绵绵的,身体虚得仿佛刚刚来过7次,没有半点力气,“坐起”这个动作,在平时是如此简单,毫不费劲,可现在却有点难住他了。   他伸手往旁边一摸,还好,是空的,并没有一个光溜溜的女人。   “不行,得赶紧离开!天知道有没有陷阱。新戏刚开拍,剧组不能闹绯闻。”松懈了片刻后,杜采歌突然想道。他其实很想躺下继续睡,但是这个念头让他振奋了一点,他勉强翻了个身,滚下床。   冰凉的木地板和膝盖处的疼痛让他稍稍清醒了一点。   杜采歌抬起手,在自己脸颊侧的嫩肉处掐了一把,“不行,不能睡,赶紧地,离开这里!”   这时他的目光瞥过床头柜,上面放着两个白色的药瓶子。   杜采歌伸手拿起,轻轻一晃,都是空的。   他费力地将眼睛再睁大一点,想看清药瓶上的字。   两个药瓶子上面都是英文。   杜采歌的英文其实不错,虽然只在读研期间考了个六级,没继续去往上考,但是也可以和国际友人谈笑风生,出席电影节用英语发表获奖宣言,阅读几本英文的大部头也没问题。   然而这时他的视线非常模糊,而光线又很暗,他只勉强看到几个比较大的字母。   一个药瓶上写着:“Clomipramine”。   这是什么药?   他又看向另一个药瓶,最醒目部位的单词要短一点。“Diazepam”。   杜采歌现在脑袋里像是一堆浆糊在流动,没法集中注意思考。   他直觉这两个药名很重要,但是却只想睡觉。   “呼~噜”杜采歌条件反射地抬头,然后才意识到,他是被自己的鼾声惊醒的。   刚刚他竟然坐在冰凉的木地板上睡着了,也不知睡着了多久。   不行,得赶紧走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只穿着一套睡衣。地步上没有东西。   再看一眼床上,也没有自己的衣服。   他扶着床,吃力地站起,一步一挨地绕到床的另一头,松了口气。   地上有叠放得整整齐齐的外衣、外裤。   “好像不是我的衣服?”杜采歌迟钝地想着。   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各种曾经听闻的仙人跳故事浮现在他脑海,催着他赶紧离开。   “希望楼下没有狗仔……”杜采歌嘟哝着,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在钥匙声中穿起了膝盖处有个破洞的牛仔裤。   这真不是我的穿衣风格啊……杜采歌手指笨拙地系好皮带,用力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一点,然后披上咖啡色的棉夹克。   “咦,怎么都是这么厚的衣裤……我记得还是夏天吧?”杜采歌后知后觉地想着。而且,衣裤都非常合身,好像是给自己量身订制的。   他跌跌撞撞地往外走,在走到房间门口时,手指摸索了一阵,终于按下一个开关,灯亮了起来。   刺眼的光线让他立刻闭眼、躲闪。   过了一会,好不容易适应了,他重新睁开眼睛,视线仍然模糊,但走路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为什么走路这么晃晃荡荡,感觉控制不住肌肉,失去了平衡感……嘴里分明没有酒味啊。   杜采歌走到客厅,只扫了一眼。   粗看去,这是一个装修非常豪华,但没有什么摆件和挂件的客厅,他实在想不起在哪见过类似的房子。   这究竟是谁的家?   “有人么?”杜采歌用力喊道。   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小。   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有人么?”杜采歌没有开灯,又喊了一句。   屋里别的部位都在黑暗中沉默着。   这个时候要是真有人回答,那就太惊悚了,说不定会发展为恐怖片现场。   杜采歌用迟钝的脑袋想了想,决定还是赶紧离开算了。   他在门口玄关处找了半天,没有找到自己的鞋,最后只能嫌弃地挑了一双褐色的旧毛皮鞋穿上,一边穿一边祈祷对方没有脚气。   不过出乎意料,这双鞋挺合脚。就好像已经被自己穿过无数次一样。   打开房门,杜采歌一头冲了出去,外面的公共区域亮着微弱的LED灯。   一股冷风不知从何处钻来,顺着杜采歌没有拉好拉链的夹克吹进去,让杜采歌被冻得一缩,人也清醒了一点。   “见鬼的,明明是夏天,咋这么冷?”他迅速拉好拉链,然后反手关上门,然后跌跌撞撞过去按下电梯按钮。   到了楼下大堂,杜采歌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还是感到很陌生。   推门出去后,他左顾右盼一番,然后随意挑了个方向,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着,心想等到了外面就叫辆的士回去。   当头一轮明月,有几点稀疏星辰,一闪一闪,并不漂亮,只显得冷清。   杜采歌也不懂得怎么根据月亮的高度来判断时间,只是看了看周围几栋住宅,大部分窗户后面都已经没了灯光。   要么是这个小区入住率很低,要么是已经夜深了。   “我靠,太冷了吧!”杜采歌发现自己呼出的白气都有结冰的迹象。   外面的冷空气刺激着他的皮肤,但他的脑袋里还是一团浆糊,眼皮子很重,只想往路边一躺,先睡到天荒地老。 第2章 我想找穿越者事务管理局   “先叫车吧,叫辆滴滴专车。”杜采歌摸了摸夹克的口袋,没有。   又摸了摸牛仔裤的口袋,摸出一只小巧的手机。   正要打开滴滴app叫辆车,他突然意识到:哎呀,这好像是一只十几年前的翻盖手机?   杜采歌愣了一会,用冻僵的手指笨拙地打开手机的翻盖。   微光亮起,入目是非常小的彩色屏幕,估计还不到两寸,而且颗粒感十足。   让杜采歌想起来自己高中时的第一款手机。   不用想了,这种手机里肯定没有滴滴app。   杜采歌百思不得其解。   这套衣服究竟是谁的?为什么口袋里会有一只这么老旧的应该进博物馆的手机?   他感觉自己隐隐约约抓住了什么线索。   但是仔细去想时,却头痛得厉害,一下子将他的注意力分散了。   头痛之后,就是一阵眩晕感传来,让他只想躺下呼呼大睡。   不行,不能在这里睡。   他合上手机盖,塞入牛仔裤,继续走着S型路线往前走。   绕了一会,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小区门口的。   看到岗亭,让他松了一口气。   但是这个小区的安防似乎非常严格,人行道的道闸是那种一次仅供一人通过的,必须刷卡。   杜采歌伸手摸了摸牛仔裤的后腰部位,摸到一串钥匙。   叮当作响。   他用冻僵的手指,花了点功夫才取下钥匙,扭曲模糊的视线认真看了一会,没找到小门禁卡。   他想了想,又把钥匙挂回去,摸了摸牛仔裤的口袋,在左边发现了一张IC卡。   凑近了,模模糊糊地看到上面写着“雨溪国际”。   他试着往道闸上刷了一下,绿灯亮起。   杜采歌立刻推开道闸走了出去。   他抬起手,对着手心呵了呵气,又往身上摸了摸,最终在夹克的内口袋里翻出一个钱包。   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身份证,杜采歌抽出一截,看到了自己的头像。   虽然有些奇怪,自己的身份证为什么会在一只陌生的钱包里,但今晚诡异的事情已经发生太多了,他现在只想赶紧打辆的士,回到剧组入住的酒店,蒙头大睡一番,醒来后精神焕发、头脑清醒,再尝试用自己聪明的脑瓜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将身份证插了回去,又看了看现金,厚厚一叠,大约有一二三四千。   足够打车了。   他观察了一下环境,路灯萧瑟,路边的店铺基本上都关门了,只有一个夜宵大排档还亮着灯,但放在外面的桌椅空无一人,估计马上也要收摊了。   废旧报纸和塑料袋被风吹着在空荡荡的人行道上滑翔,除了他以外,别说人影了,连鬼影都没一个。   等了两分钟,也没看到车辆经过。   杜采歌本就迟钝的脑袋被风一吹,不但没有变得犀利,反而更迟钝了。   好半晌他才理清楚,这里是小区门口的小路,估计很难打到的士。   首先得赶到大马路上去。   但杜采歌对这里的道路非常陌生,只好哆嗦着胡乱找了个方向走下去。   刚开始还有点精神,但很快就觉得一身又酸又软,像是被抽空了全部的力气,很快就耷拉着眼皮,拖着脚步走。   杜采歌一边走着,一边不时陷入“断片”的状态。就是突然感到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身在何处。   然后回过神来,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再看看旁边的店铺作为参照物,发现自己又往前走了十几米。   不过他的运气倒是不错,走了十几分钟,他发现眼前有一条宽敞马路,有车辆来往。   杜采歌精神一振,又接连打了几个呵欠,原本拖着的脚步也轻快了稍许。   好不容易来到大马路旁边,杜采歌走到人行道边缘,盼着马上过来一辆的士。   等了一会,的士没等到,他却不停地陷入断片的状态,意识开始涣散,失去了对时间的把握。不知道是过去了一二三四分钟,还是五六七八分钟。   这时有一辆警车从左边缓缓开来。   杜采歌看了一眼,继续耷拉着脑袋,眼皮子沉重得几乎抬不起来,身体也不知不觉地东倒西歪,差点摔倒。   警车在他面前停下。   很快副驾驶的门打开,走下一位女性警察,给人感觉是三十到三十五岁之间,但具体相貌看不清,杜采歌的视线已经模糊得像是重度酒精中毒一样了。   那位女性警察将右手放在背后腰间,左手拿着一只手电筒对着杜采歌的脸上照了一下。   杜采歌没有抬手挡光线。他现在对光线已经不敏感了,迟钝得仿佛已经八十岁了。   如果他真是喝醉了酒,肯定会抬手挡一下的。   女性警察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很快,从警车的驾驶座也走下一位警察,男性,看上去三十多岁。   他仔细看了杜采歌一会,右手也伸向腰后。   杜采歌的意识已经模糊了,不明白他们的动作意味着什么,也不知该做出什么反应。   两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   女性警察开口:“这位先生,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么?”   声音很好听,但是遥远得仿佛来自天边。   杜采歌虽然听到了,但感觉却是在梦中听别人说话,根本无法去注意、去意识对方说话的内容。   因此他只是哼哼一声,没有回答。   “先生,请看着我。”   这句话不知怎么,又进入杜采歌的意识范围了,他迷迷糊糊地微微抬头,看着眼前的警察。   但是他的意识仍然非常迟钝,没能做出适当的反应。   “先生,你是不是喝酒了?是不是吸度了?”   杜采歌虽然意识迷糊了,但还是本能地摇摇头。   “先生,先生……”   无边的黑暗终于涌了上来。   杜采歌感觉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都被抽掉了,身不由己,往后栽倒。   ……   小护士盯着体温计看了几秒:“36度8,正常。”   她将体温计收好,看着杜采歌,不知不觉多看了两眼。   直到旁边年龄大点的胖护士咳嗽两声,她才收回粉红色带着爱心的目光:“你的身体现在没什么问题了,随时可以出院。不过建议你到我们医院的心理门诊去挂个号……”   等她巴拉巴拉说完,杜采歌没精打采地问道:“我不想去心理门诊,你们医院附近有没有穿越者事务管理局?我要去咨询一点事情。”   “什么?”   “没什么,开个玩笑。”   这时一个温柔知性的女性声音适时地插入:“有精力开玩笑了,说明你已经差不多恢复了。”   推门而入的是一位女性警察,三十五岁左右,短短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个颇有活力的短马尾。她容貌姣好,皮肤略黑,身材有些富态。   杜采歌几乎立刻想起:这应该就是自己昏迷前,询问自己的那一位。 第3章 能不能把我遣返原籍?   杜采歌立刻坐直了,轻咳一声表示自己已经准备进入正式谈话的状态,主动招呼道:“警官您好。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   此时他已知道,那天晚上他服用的两种药物,混合使用有较高的致死危险,是两名警官及时将他送到医院进行了洗胃。所以他说感谢对方的救命之恩,并不是夸大。   “救你命的是白衣天使,不需要谢我。那么杜先生,认识一下,我是魔都市警察局菲霞分局的宁悦蓉。”女性警官来到床头,笑眯眯的,态度非常温和,但眼神却是犀利得一塌糊涂,杜采歌本就心虚,根本不敢与之对视。   “首先恭喜你身体康复,然后我今天有一些问题想要询问你,希望得到你的配合。”宁悦蓉说。   这时又一位警官走入病房,个子高高,三十来岁,皮肤黝黑,看上去精明强干,应该是这位女警官的搭档。   虽然杜采歌记不清了,但也猜得到,估计这位也是自己昏迷前见过的。   杜采歌低着头说:“我感觉自己还没好利索,头脑不是很清楚,也不太想说话。”   后进来的那位男性警官与护士们小声交流了几句,护士们便依次走出病房。   而这个时间,恰好病房里其他几位病人都不在,病房里只剩下杜采歌和两位警官。   宁悦蓉仍旧笑眯眯的,眼神也变得柔和了许多:“杜先生,虽然对你的情况……我感到很同情。但是,你前几天晚上服用的药物里,有着大量的地西泮。这个名字,你应该不陌生吧?”   “我想指出的是,地西泮,又名‘安定’,它虽然是一种治疗失眠、焦虑和抑郁的药物,但同时也是国家二类管制药物。而我调查了你的医疗记录,杜先生你并不是从合法途径获得的这些药物。因此我必须对你进行例行询问,你能理解么?”   杜采歌左顾右盼,身边没有一个能给自己提供支援的。   而那个高个黑皮肤男警官还在宁悦蓉身后对自己虎视眈眈,随时准备配合宁悦蓉对自己开大。   1VS2,杜采歌看不到自己有任何胜算。   形势比人强,杜采歌只好艰难地吐出一个字:“能。”   “很高兴你理解我们的工作,那么我可以将你带回局里进行问话,也可以在这里对你进行一个问话。你希望我在哪里问?”宁悦蓉笑了笑,说话声音仍然温柔,眼神也柔和,但是说话的内容仍然强势,看似给了杜采歌选择余地,但杜采歌其实没得选。   “我希望在这里接受询问。”   宁悦蓉再次微笑,表示满意。她回头看了男警官一眼,男警官迅速掏出个速记本,一支笔。   看到对方掏出来的并不是问话笔录纸,杜采歌松了一口气,这说明这次询问并非正式讯问。   果然,宁悦蓉没有走正式流程,没有进行告知等,直接开口:“姓名?”   “杜采歌。”   “年龄?”   “30。”   宁悦蓉皱起眉头:“你再想想。”   杜采歌心里一紧,试探着问:“宁警官,我应该是多少岁?”   宁悦蓉原本温柔的目光再次变得向利剑一样,直刺杜采歌眼底。   杜采歌有点受不了,低下头。   沉默了一会,宁悦蓉才说:“虽然这并不是正式讯问,但是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这次问话,杜先生,否则我们只能将你带到局里去,进行一次正式讯问了。”   杜采歌有点委屈,他飞快地开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借口:“抱歉,宁警官,我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导致记忆出了一些问题,有些事情真的记不清了。”   宁悦蓉微微颔首,也没说信或不信。   杜采歌紧张得手心不停地出汗。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和旁敲侧击,他现在已经能确定,自己是穿越了,而且是魂穿。   但他当然是不敢大声嚷嚷:我是穿越者,快把我送回原来的世界吧。   虽然他很想被遣返原籍,但是老天爷没有提供给他这个选项啊!   他如果这么喊的话,估计下半辈子就要在精神病院渡过了……   而且他很悲催的,穿越过来并没有获得原主的记忆。   他只能根据旁人对他的态度,以及钱包里的那张身份证来确认,原主也叫杜采歌,而且和他在地球上的相貌长得非常相似。   差不多就是他原本相貌进行了美颜之后的样子。   现在杜采歌正面临穿越以来的第一个考验。   虽然从理智上考虑,这个考验应该不会太难。   但他的心理素质并不是很好,此时已经紧张得舌头都木了。他很后悔,他看身份证的时候,没有认真看一下出生年月。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看了出生年月也没用,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目前是哪一年,他的手机没电了。   他甚至不确定这里还是不是地球。   半晌,宁悦蓉才将一缕散发挑到耳后,说道:“你今年34岁。”   听得出来,她的声音变得冷淡了一些。或许是并不相信杜采歌失忆,而是认为他并不配合。   杜采歌用力点头。“谢谢!原来我34岁了。”   他心里有点难受。   别人都是穿越成少年,为什么他穿越得反而老了几岁?   莫名其妙地寿命就少了几年,找谁说理去。   接下来宁悦蓉又问了几个问题。   住哪里,什么职业,家庭成员,前几天晚上吞服的地西泮和氯米帕明是哪里买来的。   杜采歌当然一个问题都答不上。   宁悦蓉叹了口气,她身后那名做记录的男警官疾言厉色地说:“杜先生,请你认真配合我们的工作!”   杜采歌苦恼地说:“我是真的不记得了,很抱歉,但这是事实。”   宁悦蓉又沉默了一阵,说道:“你稍等一下。”   然后拉着她的同事走了出去。   走廊上,曾礼将执勤警帽摘下,搔了搔稀疏的头发,语气有些烦躁:“宁大,他在跟我们装傻。”   宁悦蓉皱着眉没说话。   “他在装傻!”曾礼重复了一遍。   “不一定,”宁悦蓉平静地说,“我接受过训练。他的表情不像是撒谎。”   “宁大,我也接受过和你一样的训练。虽然他装得很像,但他就是在撒谎!这是男人的直觉!”曾礼振振有词。   宁悦蓉白了他一眼:“少来。男人的直觉和男人的海誓山盟一样,都是不靠谱的玩意。”   “现在怎么办,”曾礼压低声音说,“我们不能拘留他,他如果不想配合,我们也不能讯问他。也多亏了这家伙是个法盲,否则他根本用不着跟我们装傻,直接不理我们就行了。”   宁悦蓉沉思片刻,轻轻咬了咬嘴唇:“这样子,等他办完出院手续,我们送他回去,在路上再观察一下,问几个问题,确认他到底是真的记忆障碍还是在装。”   “肯定是在装,”曾礼将执勤帽戴好,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过,宁大你说了算,就按你说的办吧。”   宁悦蓉准备往病房里走的时候,曾礼说:“我就不明白了,其实就算他非法持有管制药品,也不归我们管,我们又不是禁毒大队,宁大你干嘛要这么关心,非要亲自来跟办?”   宁悦蓉停下脚步,半晌才语气幽幽地说:“我跟你说过吧,查到他的身份时,我当时心里真的好难受。以前我很喜欢他的作品,且不说他的人品怎么样吧,至少他曾经给世界带来那么多美好。这样一个人竟然会选择自杀!曾礼,得有人帮帮他。”   曾礼扶了扶帽檐,没有再开口。 第4章 抱歉,真的忘了   “所以,以你的专业知识来判断,你认为他确实失忆了?”神情冰冷的美人看完那一叠医疗档案,将之放在老旧的办公桌上,水葱般的手指轻轻敲着桌上的透明玻璃,陷入沉思。   “怎么说呢,颜总,我不是精神科的,对心理学了解不多。不过根据我的判断,是这样的。”白胖、微秃的中年笑着回答。如果杜采歌在此,定能认出,这位正是每天到他的病床前问诊的住院医生。   办公室里,几位医生的目光都隐隐约约地落在那位颜总身上。   不是因为她漂亮——虽然她确实有着惊人的美貌。   而是因为,她的照片登上过许多财经杂志、时尚杂志的封面,那张美艳的面孔是互联网上辨识度最高的面孔之一。   她是大华国互联网领域的女王;她出生豪门,却与家庭决裂,白手起家,短短几年就身家巨亿;她不是明星,胜似明星。   你或许没听说过她的名字,但是在蔚蓝星,大华国,你绝对用过她公司旗下的互联网产品。   颜颖臻此时轻轻蹙眉,有如西子捧心,有种楚楚动人的魅力。   当然,这些魅力不仅仅是来自于她那冷艳的面孔,更来自她的蒂凡尼红宝石吊坠耳环,浅绿色的爱马仕当季外套;来自于她那养尊处优而养成的气质,常年身居高位、指点江山而形成的自信。   “颜总,”见对方久久没有开口,白胖的住院医生试探道,“杜先生很快就要出院了,你想不想去见见他?”   颜颖臻抬起头,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嘴唇轻启:“不用了。”   她轻盈地起身,淡然说:“谢谢你,高医生,我记住你的人情。有空再联系!”   “不客气,不客气,应该的。”白胖的住院医生卑微地弯腰,笑容满面。   颜颖臻拿起包,向几位医生点头致意,然后转身轻快地走出办公室。   当她来到走廊上,助理和两位保镖立刻紧紧跟上。   “回去。”   年轻貌美的助理诧异地问:“回去?可是您……”   “回去。”颜颖臻轻轻重复了这两个字。   助理不再言语,立刻打电话给司机。   ……   杜采歌坐上宁悦蓉的小车时,她和她那位同事都已经换上了一身便装。   那位男警察用审犯人的目光盯着杜采歌,仿佛在说:小子,你给我当心,不要糊弄我!否则有你好看的!   杜采歌心虚地低下头。   其实作为地球华夏国最年轻的10亿俱乐部导演,勉强算得上是社会名流,他在地球上时,与警务系统的许多高官都有过接触,并不至于看到警察的就冒冷汗。   只是现在,他怀揣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身为一个刚刚穿越过来、还没完全适应,连自己的身份都没弄清楚的穿越者,自然会忐忑不安,有许多担忧,这也是人之常情。   他其实并不想搭乘对方的车,但是宁悦蓉并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去哪?”宁悦蓉没有回头,轻声问道。   “去我家。”杜采歌小声说,在那名男警官的虎视眈眈下,他缩着头像一只被拔了毛准备丢进油锅里的鹌鹑。   “你家在哪?”   杜采歌掏出那张门禁卡,扫了一眼后说道:“雨溪国际”。   “具体地址?”   额,似乎在这个世界,导航还没有普及。   这就尴尬了。   “……是啊,”杜采歌小声反问,“我家地址是什么?”   “这也忘了?”   杜采歌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小声地回答:“抱歉,真的忘了。”   宁悦蓉的车里,散发着清新的香味。仔细分辩,应该是空气清新剂混合着洗发水味。   味道柔和,令人感觉很舒服。   然而杜采歌却坐立不安。   宁悦蓉发动了汽车,驶出医院的地下停车场,从一辆劳斯莱斯幻影旁边经过。   劳斯莱斯幻影的后排,车窗摇下,坐着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看着这边,目光似乎没有焦距,表情冷漠。   杜采歌与她视线短暂地交错,两台车相对而行,渐行渐远。   杜采歌收回目光,看着宁悦蓉。   宁悦蓉稳稳地驾驶着,看她那笃定的模样,似乎是知道自己的地址……杜采歌心下稍安,至少不用流落街头了。   他钱包里那点钱,全部交了医药费。   估计宁悦蓉还帮自己垫付了一点,这个要想办法还的。   杜采歌的目光落在宁悦蓉汽车方向盘的标志上,然后扫过那些内饰。   作为一名导演,擅长用镜头语言讲述故事,他非常注重这些细节。   汽车是斯柯达的,配置比较低,这位宁警官的经济似乎不大宽裕。   副驾驶的车窗前摆着一个小摆件,底座上伸出两根弹簧,连接着两个人偶。   其中一个是漂亮的成年女性,穿着旗袍;另一个还不到那女性的胸口高,看模样是八九岁的清秀小男孩。   再看看人偶的相貌,杜采歌可以大胆推断,这两只人偶是以宁悦蓉与她的儿子为原型制作的。   小车晃荡,两个人偶也跟着左右摇摆。   杜采歌问出了口:“宁警官,这是你儿子么?”   “是啊,一个讨嫌的臭小子。”   “挺帅气的小家伙,长得像你。”   “谢谢。”宁悦蓉表现得云淡风轻,马屁照单全收。   然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   直到杜采歌感到有些尴尬,绞尽脑汁想找个话题来打破沉默的时候,宁悦蓉才漫不经心地开口:“要不放点音乐吧。杜先生,你喜欢听什么音乐?”   杜采歌并不确定,这个世界的音乐作品是否和地球上一样,他谨慎地回避了选择:“我都可以,随便。”   宁悦蓉似是自言自语道:“我挺喜欢林可的歌。他的作品首首经典。”   杜采歌礼貌地笑了笑。   他注意到,那位男警官的目光如同鹰隼一样紧盯着他。   宁悦蓉说:“你喜欢他的作品吗?”   杜采歌只好说:“不好意思,我对这位歌手不熟。”   这一刹那,他注意到宁悦蓉似乎通过后视镜与那位男警官交换了一个眼神。   杜采歌不由得有些忐忑。我哪里说错话了么?   宁悦蓉再次沉默下去,也没有再提播放音乐的事。   在沉默中行驶了十几分钟,杜采歌感到汽车在减速、靠边。   “马上到了。”宁悦蓉说。   杜采歌向车窗外看去,注意到了“雨溪国际”四个鎏金大字。   回到他住的小区了。   那天晚上,他就是跌跌撞撞从这里出来的。   当时他以为是遇到了陷阱,没想到竟然是发生了更离奇的事——穿越。到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   小车在道闸前停下,宁悦蓉探出半个身子取出一张停车卡,然后道闸升起,小车继续前进。   行驶的速度很慢。   宁悦蓉显然对小区并不熟悉,一直在观察楼栋信息。   过了好一会,她将车停在5栋前面。熄火,拔钥匙。   “到了。”宁悦蓉率先下车。   “宁警官,都已经到我家了,就不用送了吧。”杜采歌钻出小车,赶紧说道。   宁悦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住几单元,几楼,几号房?”   “这……”杜采歌不得不承认,他那晚的状态很不好,而且离开得太匆忙,不可能再回忆起这些信息。   那男警官说:“走吧,我们送你上去。而且难道你就不请我们喝杯热茶?”   杜采歌只好跟上宁悦蓉的步伐。   他粗略观察了一下小区环境和自己住的这栋楼。   这应该是个高档小区,绿化面积很大;房屋的质量,从外面看起来也相当不错,造型美观,外墙维护得很好。   他们走入二单元,电梯正好停靠在一层。   进入电梯后,宁悦蓉按下“5”。   哦,原来我住5楼。杜采歌后知后觉。   电梯缓缓上升。   到了5楼,“叮”的一声,电梯停靠。   门打开后,宁悦蓉率先步出。   杜采歌带着上战场的悲壮表情跟上。   话说,原主是一个人住的,还是与人同居?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小孩?   要是开门看见一个陌生女人抱着我痛哭,那就尴尬了。   不过大概率是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否则,如果原主结婚了,医院应该会通知家属。   而且原主应该是无业。医院没有通知他的工作单位,这两天也没有公司或单位的人打电话来问情况。   来到504门口,宁悦蓉转过身,静静地看着他。   杜采歌取下钥匙,先观察了一下门锁,然后选了几片最有可能的钥匙,一一去试。   坦白说这情形有些怪异,一个人竟然不知道自家的钥匙是哪片。   不过宁悦蓉和那位男警官都没说什么。   试到第三片时,杜采歌转动钥匙,门开了。   他松了一口气。   推开门说:“请进。”   进门后,他抓紧时间打量自己的家。   那天晚上他的状态不好,视线模糊,光线也不太好,没怎么看清。   现在仔细一看,屋里的装修是非常豪华的,但不是那种暴发户式的粗放式豪华,而是非常精致、又兼具大气,让杜采歌觉得很有审美情趣的豪华。   在不懂行的人看来,或许会觉得这装修很简单啊。   懂行的人才知道,这些设计、这些灯饰、这些高档木柜、这些装修材料价值几何。   杜采歌不由得有些得意。   看来不管哪个世界的我,都是这么有品味。 第5章 4372万元的债务   宁悦蓉和曾礼一直在观察杜采歌的表情、眼神。   他们自然都不会错过杜采歌那一抹茫然和陌生感。   曾礼扬了扬下巴,宁悦蓉微微摇头,迅速完成了一次无声的交流。   杜采歌还在观察着屋里的环境。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客厅里虽然装修得非常豪华,但是有一部分家具似乎是二手市场淘来的旧货,有一些不协调感。   至于工艺品,摆件,字画之类的,那是一概没有的。   墙上的痕迹显示,以前这屋里应该是悬挂了许多字画。但不知为何一副都没有保留下来。   难道原主经历过一次经济上的重大挫折,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去卖了?   杜采歌只能这么猜测。   他转过身,轻咳一声:“我到家了,谢谢两位警官。”   宁悦蓉那对亮得像宝石的漂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杜采歌。   杜采歌只好说:“哦,对,泡茶。两位请坐,请坐,我去泡茶。”   看着杜采歌屁颠屁颠地跑去翻箱倒柜地找茶叶、找烧水壶,宁悦蓉说:“你说,这世界上是不是真有那种特别完美的人皮面具?”   曾礼摸着腮帮子,露出仿佛牙疼得厉害的表情:“说不定还真有。”   顿了顿,他说:“宁大,你看,他对这个屋子里的一切都很陌生,这不是装出来的。我想,就算是记忆障碍,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吧?”   宁悦蓉微微笑着:“说不定他是穿越过来的呢。”   “不是吧,宁大你也看网络小说?”曾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多新鲜呐!”宁悦蓉撇撇嘴,没好气地说,“樱花国十几年前就有穿越类漫画了,我读大学的时候还追读过好几本呢。再说,看几本网络小说又怎么了?刘局也看网络小说呢。上次去找他汇报,他全程盯着屏幕,我还以为他在学习什么文件精神,临走的时候瞥了一眼,啧啧……”   “你们这些领导真的是……”曾礼一时不知道怎么来形容,“与时俱进啊。”   两人小声闲聊着,宁悦蓉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杜采歌身上。   就短时间的观察,她总结出几点。   首先,杜采歌似乎真的是有记忆障碍,不太像是装的。   然后,杜采歌果然不愧曾经是名动大华国的风云人物……虽然现在落魄了,但是那种骨子里的傲气,那种平静底下的坚韧力量,仍然隐约可见。   最后呢,杜采歌果然和传闻中一样帅!恩,花样美男!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是怎么说呢,年龄越大越有味道!   当然,宁悦蓉也只是站在粉丝的角度欣赏一下。   她已为人妇、为人母,当然不可能对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男子发花痴。如果是十年前还没谈朋友时遇上的杜采歌……那就不好说了。   电磁炉上,水壶发出了呜呜的鸣叫。   杜采歌笨拙地提起水壶,开始泡茶。   看他一副平时很少做家务的样子,宁悦蓉真担心他会把滚烫的开水淋在他自己脚上。   “咚咚。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杜采歌端着两只一次性纸杯走到两名警官面前放下,敲门声一直在响。   杜采歌这才快步走过去开门,宁悦蓉和曾礼都倾过身体看着门外。   门外站着两个年轻男子,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笑容有点痞气,身上像是到处在发痒,抖个不停。   另一个才二十出头,长得又凶又丑,两个单眼皮的小眼睛里露出狠厉之色。   两人都穿着黑西装,头发打理得很精致,提着公文包,像极了房产中介。   但是,房产中介肯定不可能像他们那样,毫不客气地敲门。   “有事么?”杜采歌忐忑地问。   他心里想,拜托,原主,千万不要是你给我埋的坑。刚穿越过来就差点中毒死,还是个没钱没女友没工作的三无人员,我已经够倒霉的了!不要再给我埋坑!   然而事不如人愿。   “我说杜哥,你也没必要一直躲着我们吧?你特么躲得过去么!”   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伸出手推了杜采歌一把,杜采歌踉跄后退的时候,那两人施施然走了进来。   “哟,还有客人在呐?”那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仔细端详了宁悦蓉和曾礼一阵,肃然起敬,“原来是两位警官,警官好。”   对这人的眼力,宁悦蓉颇感意外。毕竟,她和曾礼都穿着便服。   她敏捷地站起,目光锐利地盯着对方:“你们是什么人?”   那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张名片递过去:“我是永晟兄弟信贷公司的业务经理刘哲夫,您叫我小刘就行。旁边这是我的同事,小陈。”   宁悦蓉接过名片,玩味地看了看,又盯着刘哲夫脖子上露出的一点纹身,含笑说:“你们放点的现在都这么嚣张了?”   “瞧您说的,”刘哲夫笑道,“什么放点不放点,我不懂。我们公司是正规的金融公司,主打业务是小额无抵押贷款,您若是对我们有疑虑,尽管去查,我们的一切业务都是合法的。”   “你说是就是吧。”宁悦蓉将名片塞入口袋里,目光仍然锐利,“今天过来干嘛的?”   “是这样,杜先生和我们有一些业务往来,我们是过来和杜先生进行协商的。”刘哲夫的态度非常好。   “那你们聊。”宁悦蓉重新坐下。   按理说,这是杜采歌的私事,她和曾礼不该过问的。   但不管是出于对杜采歌的关心,还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她都不可能这个时候离开。   刘哲夫也不以为意,转而面对杜采歌:“杜先生,不请我们坐下说?”   杜采歌想了想,不卑不亢地说:“我和你们不熟,早点说完快点完事吧。”   “嘿,找我们借钱的时候,您可没说和我们不熟,”刘哲夫一拍大腿,笑呵呵地说,“到目前为止,您还欠我们公司本利共4372万元,按照我们原本的协议,您应该每个月还我们150万元,但是从去年7月开始,您就停止向我们的账户支付了。您看,我们很有耐心,并没有催促您,给了您足够的尊敬,足够的时间去筹措资金。”   “但是现在元旦节已经过了,马上就要过年,我们这么大一家公司,上下这么多员工要养家糊口,日子过得也不容易。您看看,是不是近期就将您这半年的欠款给结了?利息呢,我就不多算您的了,毕竟是老朋友了。惠承900万元,您是刷卡、转账还是用支票或现金支付?”   说完,又对宁悦蓉笑了笑:“这位警官,杜先生欠我们的钱,所收利息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请您放心,我们公司不会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第6章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宁悦蓉吹了吹浮在水面上的茶叶梗,轻描淡写地说:“你说是就是吧。”   曾礼很清楚,自己的顶头上司绝不是这么随和的人,眼前摆出的姿态只是假象,为了让那两个信贷公司的人放下警惕。   呵呵,什么狗屁信贷公司,还不就是放高利贷的,换了层皮肤而已。   至于永晟兄弟,呵呵,应该是一个叫陈永亮,另一个叫徐书晟。这两人,曾礼也是久仰其名了,迟早有一天会带着手铐上门和他们见面的。   还有,这杜采歌也真的是牛,不声不响竟然欠了几千万的债……   据说他鼎盛时期有数亿资产,这是咋挥霍的?   额,据说那两起事件,他都赔了不少钱,但也不可能赔这么多吧?   或许是,他隐退以后去玩股票期货之类的,投资失败了?   怪不得要自杀。   换成自己欠了几千万,估计也活不下去了。听到这个数字曾礼就头皮发麻,自己作为三级警督,一年到头,工资加奖金也只勉强有10万块,得活几辈子不吃不喝才能攒下几千万呢。   ……   杜采歌听到“4372万元”这个数字时,头皮炸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认真地听完对方的话。   沉吟良久,他并不清楚原主的银行里有多少存款,只能作最坏的打算。   紧张而飞快地思考后,他试探性地说:“如果我一时不趁手呢,怎么办?”   “怎么办?”刘哲夫阴测测地笑着,肩膀抖了抖,“我们都是守法公民,当然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想办法让您还款嘛。而且我们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杜先生您是我们的朋友,只要您让我们看到了您可以还清欠款的可能性,我们再给您一点时间也是可以的。或者……最坏最坏,我想您手头还是有一些值钱的东西,可以拿出来抵债嘛。”   原主手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是房屋产权?还是别的什么?   杜采歌决定等有空就好好检查一遍房间,再去各个银行看看,原主有没有租借保险柜存放什么重要东西。   而对于刘哲夫那绵里藏针的威胁,杜采歌下意识地扭头看向了宁悦蓉。   然后很快收回视线。   求人不如求己。   这个叫刘哲夫的也说了,只要自己表现出了能还清欠款的可能性,就能再拖延些时日。   自己可是华夏国最年轻的十亿俱乐部导演,去拉点投资拍部卖座电影不就行了。   几千万,听起来虽然多,但也不是那么令人绝望的。   而且又不是要一次性还情。   最近先还900万,然后每个月还150万就好。   还好还好。   要是马上就必须一次性还清4372万元,杜采歌真的想到厨房找把刀抹个脖子,祈祷老天爷保佑他再穿越一次了。   “赚钱的方法,我有。”杜采歌语气平和,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自信、在片场当暴君养成的坚决和果断,声音里自然地带上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你们再等一段时间,留张名片给我,我会和你们联系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不会躲。该付的利息,或者说滞纳金,我也会支付。”   刘哲夫吊儿郎当地看了看他,笑道:“好,杜先生果然是做大事的人,爽快。那么今天我就先告辞了,后会有期!”   江湖气息浓厚地对杜采歌抱拳后,刘哲夫带着那个始终一言不发的小陈迅速离开。   出了电梯,小陈摇摇头:“可惜。”   刘哲夫的态度显得毕恭毕敬,肩膀也不抖了。   小陈说:“这狗日的,特马的握着那些版权死都不肯放出来,难缠。”   顿了顿,又不满地说:“怎么突然有条子到他家来?你们这些王八蛋怎么做事的,上门之前都不打听清楚的吗?”   刘哲夫陪着笑,笑容有些尴尬,心想还不是你,想一出是一出,突发奇想要亲自登门找姓杜的讨账,我们都来不及打探情况?   也幸好,姓杜的欠的这笔账,确实没太大猫腻,名义上的利息也是在合法范围内,经得起查,要不然今天就尴尬了。   就算警察查得细致,那也查不到“永晟兄弟信贷公司”头上,毕竟这笔债务,是陈永亮和徐书晟花钱从别人那里买回来的,真正借钱给杜家、又在其中设了圈套的,不是永晟兄弟公司。   ……   两个讨债的离开后,宁悦蓉和曾礼也没有久坐,很快就起身告辞。   临走时,宁悦蓉拿出手机当面拨通了杜采歌的号码,说:“这是我的私人号码,如果有什么事,记得联系我。”   杜采歌笑了笑:“宁警官,我好像不在你的辖区吧?”   他的目光却是盯着宁悦蓉的手机。那绝对是一只触摸屏的智能手机,虽然外观崭新,不过看样子是比较老款的,屏幕只有3.2寸左右,设计风格大致相当于地球上的2008-2010年之间。   至于这只手机的品牌,杜采歌发誓绝对没见过,其背面LOGO是一条盘起来的中国龙。   宁悦蓉微笑着说:“在不在辖区,有什么关系呢,杜先生你似乎麻烦缠身,希望你用合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果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通知我们警方,走法律途径。”   曾礼则心想,你还真以为我们是派出所小片警?什么不在辖区,你是搞笑来的吧,你这小区正在菲霞区,你心里就没点AC数?但他忍住了没有说话。他心胸宽广,不和失忆者计较。   杜采歌想了想,笑着回应:“当然,我是守法公民,宁警官您请放心。”   好不容易将两位警官送走,杜采歌其实有很多事想做,但他最先做的,是检查房间。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总共面积应该是120平米的样子。   有两间卧室敞开,其中一间正是杜采歌当晚醒来时所在的房间,床头柜上还有两只空药瓶。   屋里陈设简单,比较空旷。   宽敞的卧室里摆着一张浅灰色的布艺单人沙发,两个书架,一个保险柜,一个写字台和一张老板椅,写字台上放着一台17寸液晶屏的电脑。   另一间敞开的卧室应该是规划为健身房,卧室里没有床铺、没有家具,而是摆放着划船器、哑铃、跑步机等家用健身器械。   这个卧室后面有个小阳台,有晾衣架、不知多久没用过的洗衣机,还摆着几盆盆栽,当然里面只剩植物的尸体了,差一点就要“化作春泥更护花”了。   杜采歌特别留意了一下,有一个盆栽里面种的是仙人掌。   连仙人掌都能养死,不得不佩服原主,还好没有结婚生子,否则不得把小孩养死啊。   屋里没有烟灰缸,没有空酒瓶。   客厅的酒柜里有几瓶高档酒,但都没有拆封,看来原主没有抽烟酗酒的习惯,还是不错的。   至于那间上了锁的卧室,杜采歌踌躇了一会,没有立刻破门而入。   他弯着腰,抽着鼻子仔细闻了闻门缝里传来的味道,没有闻到臭气。想来原主并没有在里面藏尸吧。 第7章 老规矩,上福利   要问杜采歌想穿越么?   那答案当然是NO!   他是地球华夏国最年轻的十亿俱乐部导演。   从北影导演系硕士毕业后,3年拍了4部电影,一步一个脚印,28岁就顺理成章地进入10亿俱乐部。   然后因为离婚,休息了两年,进修学习,自我感觉在技巧和境界上都有所升华才再次出山。   拿到3.5个亿的投资在拍一部科幻大片,正是志得意满、意气风发的时候。   刚刚过了30岁生日,正是人生最舒服的年纪,还玩得动,而又有钱去玩。   没有子女拖累,父母都身体棒棒不用操心,还有两个女友。   额,虽然同时交往两个女友是不太道德,不过也是各种阴差阳错之下形成的局面。   还好两个女友性格都不错,和他有共同话题,而且知情识趣,很少撕逼,让他不用太操心。   这样的日子,给当神仙都不换啊!   而穿越过来后,没工作,没女友,没钱,三无人员。   他又不是傻的,干嘛想穿越啊!   可没办法,人生在世,难以事事如意。   穿越已经是既成事实。   杜采歌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或者准确地说,原主的身体。   相貌确实挺帅的,就像是自己在地球时的模样美颜之后的效果。   身材瘦削,个子挺高,很有男模范儿。   虽然因为年龄不小了,不可能像小鲜肉那样满脸的胶原蛋白,而且也太瘦了一点。   但确实很美型,还略带一点颓废的魅力。   头发有些花白,胡茬也半白了,显得很是苍老憔悴。   不过呢,虽然须发花白,但仔细看去,也不觉难看,只是凸显了沧桑的味道。   配合他那双深沉的眼睛,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有故事的人。   走到街上,估计也会被美少女们甜甜地称呼为“大叔”,而不是嫌恶地小声嘀咕“油腻中年”。   这颜值,去拍偶像剧都够了……杜采歌用职业眼光迅速分析。   要不,自己就去出道当艺人吧?也能圆了自己的影帝梦。好吧,这是苦中作乐地开玩笑。   杜采歌稍稍发了会呆,放空自己,然后继续搜索房间。   他想弄清楚,原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通翻箱倒柜,就像以前玩仙剑时一样把除了上锁房间外,所有的角落都搜索了一遍,杜采歌大汗淋漓地停了下来。   保险箱是指纹锁,打开发现里面是一些文件,保险单,几件黄金饰物,都很正常,没什么值得特别留意的。   另外还有原主的肄业证,原主肄业于一所名为“魔都音乐学院”的民乐专业。   这个“魔都音乐学院”,杜采歌打开电脑,用蔚蓝星的“百灵”搜索引擎搜了一下,是一所排名很高的大学。   家里没有太多现金,倒是有一些古董级别的家电和电子产品。   唯一还算值钱的,是一把手工吉他。   杜采歌同样百灵搜索了一下,这把吉他并非顶尖大师作品,价格不是特别昂贵,也就17、8万左右,不过估计已经比整个屋子里所有别的东西加起来还值钱了。   虽然不知道民乐专业的原主为什么不收藏一些唢呐、古筝之类的,为什么要玩吉他。   至于一些能体现私人情感、趣味、审美倾向的小工艺品、小摆件之类,一概没有。   也没有找到原主的日记本。   相片,没有。   来往信件,没有。   杜采歌找回了原主常用的几个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里也是空的,邮件全删掉了。   至于社交软件,杜采歌将能找回的全部找回了,比如蔚蓝星版本的QQ,在这里叫做“LL”;蔚蓝星版本的博客和微博(这名字倒是没变)。   但是几款社交软件里都是空空如也,LL里的好友被清空了,没有日志,没有相册,没有“说说”。也或许是被删除了。博客和微博里也是白板。   还有蔚蓝星版本的百度贴吧,在这里叫“百灵贴吧”,原主干脆就没关注任何贴吧,也没发过贴子。   没感觉原主受到胁迫,没有感情纠葛。   完全不明白原主为什么要自杀。或许真的只是单纯的抑郁症发作吧。   冥思苦想很久也没想出什么结果,杜采歌放弃思考这个问题,不纠结,不浪费时间。   然后杜采歌开始翻看原主的手机通讯录。   没有“老婆”“宝贝”“亲爱的”之类的标注。   也没找到“爸”“妈”。这个世界原主的父母,会和自己地球上的父母一样么?   通讯录里没有“爸”“妈”,难道原主的父母已经……   杜采歌不敢再想下去。   又百灵搜索“杜采歌”这个名字,仍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那么接下来几天,要做些什么呢?   得想办法了解原主的过往,弄清原主的社会关系。   然后得弄一份拍摄计划,去拉投资,赚钱还给那个什么永晟兄弟信贷公司。那笔巨额欠款,就像巨大的岩石一样压得杜采歌喘不过气来,必须想办法解决。   至于拍什么电影……   地球上华夏国,2005-2010年间,以小成本搏得大票房的电影,杜采歌首先想到的就是“疯狂的石头”。   他马上用百灵搜索在网上搜了一下,这个名叫“蔚蓝星”的世界上,并没有出现这部电影。   杜采歌开始回忆“疯狂的石头”。   出乎意料的,他发现自己对电影中的每一个镜头、每一句台词、每一段配乐都记得一清二楚,就像这部电影正在他脑海里播放,他随时可以暂停、快进、慢放。   不是吧!杜采歌的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难道这就是身为穿越者的福利?   他立刻聚精会神地开始回忆自己只看过一遍的《冰与火之歌》英文版原着。   然后……他仿佛回到了当初看书时的场景,看到手中的书籍在翻页,整本书以画面的形式呈现出来,一字不漏!   这金手指老牛啤了!   他试着再回忆自己年轻时曾经学唱过、但是后来忘了歌词的一首歌。   窦唯的“高级动物”。   歌词和音乐浮现在他脑海中:   矛盾虚伪贪婪欺骗   幻想疑惑简单善变   好强无奈孤独脆弱   忍让气愤复杂讨厌   嫉妒阴险争夺埋怨   自私无聊变态冒险   好色善良博爱诡辩   能说空虚真诚金钱   噢~~我的天,高级动物   地狱,天堂,皆在人间!   ……   杜采歌激动地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这一刻,他想像小李子一样,跳上泰坦尼克的船头,高喊:“我是世界之王!”   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太牛了!   杜采歌立刻冲进卧室,新建一个QPR文档。   是的,是的,QPR文档。   在这个该死的平行世界,没有WORD,没有WPS。   “噼里啪啦”,他飞快地敲击着键盘。   由于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其实他不需创作,仅仅是做一个搬运工就好。   但是,当然,在电影领域,他是有着自己的骄傲,不屑于完全照搬。   他觉得,按照自己的思路去拍,肯定会比原版更好。这是身为最年轻十亿俱乐部导演的自信。   很快他就将“疯狂的石头”的魔改剧本写了出来。   然后,他又新建一个QPR文档,开始写“《疯狂的石头》拍摄计划”。   包括需要多少投资,需要什么演员……全部列成清单。   再接下来,就是从书架上搜出一叠白纸,开始草草地画起了分镜头。   虽然以他现在拥有的金手指,其实已经不需要分镜头也能把电影拍好了,但这是做给投资人看的。他要拿这个去说服投资人。   窗外时间飞逝,夕阳透过窗帘,洒在杜采歌的脸上,这一刻,似乎岁月静好。 第8章 此路不通   “所以呢,他遭遇了这么些事,又是自杀,又是失忆,你怎么想的?”蓝牙耳机里传来闺蜜吴秀楚那把沙哑、慵懒的声线。   落日尚有最后一抹艳红的余晖,颜颖臻白皙的手搁在栏杆上,枕在自己的手臂上,那点余晖照在她的脸上,让她看上去宛如神话中的女神。   她懒洋洋地看着阳台下方的花园,弓起的身体就像一只猫,性感而柔软。   冬日的花园是如此凋敝,不见嫩绿的树叶、娇艳的花朵的青葱的小草。   但是在那枝头,在那泥土中,有磅礴的生命力正在积蓄力量,准备勃发。   “我没怎么想,只是没想到他这么脆弱,竟然会去自杀。”颜颖臻说。   “喂,你也太冷淡了吧?好歹你们也有过一段情。”   颜颖臻那冷艳的脸上浮现一丝冷笑:“那时我太年轻,才会昏头昏脑地爱上那种人。虽然有点小才华,但是嚣张,自负,任性,粗鄙,滥情,毫无廉耻……”   吴秀楚咯咯地笑道:“得了吧,当年是谁在我面前要死要活的。”   颜颖臻皱眉,正要反驳,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屋里奔了出来,蹿到阳台上。   这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六、七岁的年纪,扎着两条小羊角辫,宛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美丽。   她忽闪着那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轻轻抖动,“妈妈,妈妈,你给我买个手机行不行啊?”   颜颖臻语气淡淡地说:“为什么啊。”   小女孩奶声奶气地说:“因为我想给爸爸打电话。”   “等你长大一点,我会给你买手机的。现在,去练琴,一个小时。”颜颖臻的声音平淡,却坚决。   小女孩撅起小嘴,咚咚咚地跑回屋里。   颜颖臻收回目光,对闺蜜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吴秀楚说:“我就不信你对他没有半点余情。”   颜颖臻能感觉到闺蜜正在撇嘴。   “或许有,或许没有,这不重要,”顿了顿,颜颖臻继续说,“重要的是,对这样一个懦弱得选择自杀的人,对一个已经失忆,或许已经忘了我、也忘了采薇的人,我不会停下来转身看他。”   ……   “纵横影视娱乐公司”。   杜采歌坐在大厅的长椅上,左手拿着厚厚的一叠拍摄计划书、剧本、分镜头,右手端着早已续了六七八九次杯的一次性茶杯,杯中水已经凉得不能再凉,劣质茶叶黏糊在一起变成了一坨很恶心的东西。   他的目光已经变得呆滞。   看了看窗外,天马上就要黑了。   这时,一个穿着OL制服,看上去20多岁不到30的女子夹着一个文件袋匆匆走过。   杜采歌像是屁股上装了弹簧一样跳起,一个箭步冲到那个女子面前,将那个女子吓得花容失色。   旁边的保安虎视眈眈,手放在警棍上。   杜采歌顾不得去理睬保安的反应,目光热切地看着这个有几分姿色的女子:“李经理,请问,蔡总愿意见我了么?”   女子的目光闪烁了一下,然后露出一丝恍然大悟的表情,似乎终于想起杜采歌是谁了。   “抱歉,”她用一口京腔说道,“蔡总现在确实很忙,要不你先回去等消息吧!”   “请安排我和蔡总见一面吧!我真的很擅长拍电影,也有很好的创意,你可以看看我的剧本!”杜采歌手忙脚乱地想把剧本递过去,对方根本不想接,一个劲地躲。   “这位先生……”   “我姓杜。”   那女子满脸假笑,“你是从哪所影视大学毕业的?”   “额,我是魔都音乐学院的。”杜采歌尴尬地说,没敢说自己没有毕业证,只有肄业证。   女子继续假笑:“请问你有什么代表作品?”   “……暂时没有。”   “杜先生,是这样,”女子功力不俗,保持着较为完美、只是渐渐有些不耐烦的假笑,“我们公司有导演扶持计划的,业余导演也可以参加,你可以考虑参与这个计划。详情请登陆我们公司的网址,报名后递交自己的短片作品。一旦通过审核,我们公司将考虑给予10-50万的资金扶持,帮助你拍摄一部网络电影。”   杜采歌的手僵在半空中。   要他?华夏国最年轻的十亿俱乐部导演?去拍一个短片?参与导演扶持计划?为了拿10-50万的帮扶基金去拍粗制滥造的网络电影?   好吧,杜采歌并不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侮辱。   毕竟,在这个世界,他只是个无名之辈。   但是,他真的没有时间走这么长的流程……   杜采歌重重地吐了一口气,保持着尊严和体面,微笑道:“李经理,非常感谢你。我知道,是我的要求太为难了。”   “不用客气。”李姓女子微笑着,上下打量了杜采歌几眼,竟觉得有几分惊艳,也有些眼熟。   当然她想了一会,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此人。或许他长得和某个小明星有点像吧?   看帅哥总是让人心情愉快,连带着她对杜采歌生出几分好感。   “你有兴趣做演员么?我们公司最近想发展一批签约群演,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推荐你去试戏。如果选中了,会有不错的收入,还有专门的老师给你们讲表演课。”   “谢谢,不用了,”杜采歌礼貌地道谢,“就冲你这句话,未来如果还能有交集,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你尽管开口。”   要你帮忙?呵呵。看了看杜采歌那一身中低档品牌的衣饰,李姓女子客套地微笑:“一定,一定。”   ……   乘地铁返回小区的路上,杜采歌心想,短时间内,重操旧业应该是行不通了。   虽然这个蔚蓝星世界和地球有着诸多不同,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著、影视作品并没有出现。   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漫步在铺满钻石的沙滩上,随便俯身采撷,信手拈来,都是经典。   但是,原主没有正儿八经的影视学习背景,凭什么去忽悠投资者投钱?   这几天下来,他跑了魔都市大大小小不下十家影视公司。   结果别人往往一听他的毕业院校,就是“呵呵”“不见”“你走吧”。   这还算客气的。   还有人直接说:“你想骗钱,也去音乐公司骗啊!找我们拍影视的,你是走错了片场啊。”   上一世,杜采歌是以优异的成绩从北影导演系硕士毕业,本身对电影有独特的理解;有一位口才特别好的兄弟为他前后奔走,帮他拉投资;又运气好遇到了一位愿意给他机会的投资人;还恰好遇到了一个非常合拍的制片人。   多种因素凑在一起,才让他拿到了第一笔投资,拍了一部小成本、但票房大爆的电影,然后便是快速地崛起。   但在蔚蓝星,恐怕很难复制了。   毕竟他不善言辞,也不太懂得社交,又没有漂亮的履历,去哪里忽悠人给他投资呢?   他看过的一些网络小说文娱文中的忽悠投资的方式,其实都不适合他使用。   他只会端着一次性纸杯,沉默地坐在投资人的办公室外,把人家的接待椅坐穿……   可是,近期要还900万,未来还有3000多万要还。   不拍电影,自己拿什么去还?   自己只会拍电影啊。   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只能拍拍电影才能勉强维持生活这样子。   现在没有投资者投钱给他拍电影了,杜采歌真的一时想不出什么赚钱的办法。   做微信?这个世界还没诞生微信,这个应该有钱途。   但是自己不会写代码。而且做微信也需要拉投资,烧钱。   炒股?这就搞笑了。这里又不是地球。而是一个不同的世界。股市的走势也会不一样吧。   以自己的眼光,去投资几家未来可能大火的企业?比如,蔚蓝星版本的脸书,油管?呵呵哒,你有钱投资么。   而且地球上类似脸书、油管之类创意的公司并不少,能活下来的公司绝不是只有创意,还和公司的创始人、管理者、技术团队有关,杜采歌对这方面一窍不通,以他的眼光,很难提前锁定最后的获胜者。   杜采歌烦恼地抓了抓脑袋。   出了地铁站,杜采歌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天来讨债的人,含含糊糊地说自己手头有值钱的东西。   但是自己并没有看到。   或许,东西是藏在那个上锁的房间里。   也有可能是收在银行保险柜里。   那么明天就撬开那个房间检查一遍,如果没找到,就去每家银行跑一趟,问问原主有没有在银行保险柜存东西。   顺便取点现金,他身上已经连吃饭的钱都快没有了。   这几天的时间,也不能算是白费,至少让自己明白,此路不通。   接下来,换个方向,好好努力!   杜采歌低着头快速回到小区,来到单元栋的架空层,按下电梯。   不一会儿,“叮”的一声,电梯到了。   回到小区,来到自己住的单元,杜采歌低着头走入,按下“5”。   这栋房子只有8层,不过上三层是复式结构,所以楼层还算高,因此安装了电梯。   电梯门正缓缓合上,突然一个人影冲了过来,试图伸出一条手臂拦住电梯门。 第9章 我可扛不住他的那些麻烦   电梯门正缓缓合上,突然一个人影冲了过来,试图伸出一条手臂拦住电梯门。   这谁啊这么生猛!杜采歌吃了一惊,飞快地按下“开门”,避免了一场惨剧。   好听的声音响起:“谢谢,谢谢。”来者右手抱着一大摞塑料袋和纸制包装袋钻进电梯,带来一阵烤面包香和清雅飘逸的香水味,低头道谢。   这个人,认识原主么?他如果主动打招呼怎么办?杜采歌有点紧张。他低着头,小声问:“几楼?”   “8楼,谢谢。”   杜采歌小声说:“不客气。”   扫了一眼这个男生,便移开视线。   是的,来者是个清秀的男生,花样美男级别的容貌。   穿着蔚蓝星大华国风格的正装,类似于地球棒子国流行的发型,身材和杜采歌差不多高,右耳上有几颗闪闪发光的耳钉。   杜采歌只扫了他一眼,没有细看,但直觉这小男生拍偶像剧绝对够格。   为了避免这个男生是原主的熟人,主动攀谈,杜采歌干脆微微转身。   而且杜采歌虽然对流量明星没有偏见,但讨厌只有颜值、但演技不在线、工作态度又不认真的小流量。   而这个男生长得太漂亮了,能靠脸蛋吃饭,干嘛还要努力?   所以杜采歌对这个男生充满偏见,第一印象就很糟。   特别是,对方还喷了香水。   当然,其实男士喷香水并非什么稀罕事,很多男明星都有喷香水的习惯。   但这个男生的香水味道太轻柔太女性化了。   电梯到了5楼,“叮”的一声开门。   杜采歌飞快地跨出去,很难忍受和这个娘化严重的小男生单独相处。   “杜哥,慢走!”身后传来那男生好听的声音。   杜采歌身子僵了片刻,对方真的认识原主?   而且听称呼,似乎对自己还算尊敬?   电梯门关上后,杜采歌回头看了一眼,若有所思。   这小男生,虽然杜采歌并不喜欢,但从对方的手表、男装品牌等细节可以看出,对方绝对身价不菲。   而且能住得起这栋每平米6万多的房子,还是超豪华、复式结构的8楼,对方有几千万上亿身家也不奇怪。   这样的人为什么表现得对自己挺尊敬?   站在家门口想了一会,杜采歌完全没有半点线索。   最后他想,或许这个小男生在生活中和原主打过交道,因为比较有礼貌,所以对年龄较大的自己表示尊敬,这应该也是能够理解的。   自己太神经过敏了,想太多了。   ……   那边杜采歌还站在家门口冥思苦想,这边姜佑曦匆匆进门,将手上的大包小包随手往沙发上一丢,激动地做出一个握拳,轻喊一声“yeah!”   他那俊美的脸蛋也因为激动而略显有些扭曲,但美貌不减,只是显得更有侵略性。   他打开灯,巨大的水晶吊灯洒落柔和却明度极高的光芒;甩掉鞋子,赤脚走到那条价值20多万的真皮沙发上,歪歪斜斜地躺下,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快捷拨号。   “喂?”一个清亮而略显铿锵的女性声音响起。   “明明姐,我刚刚和杜哥说话了!”姜佑曦激动地说。   “哪个杜哥?”对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坚定,一定是个意志力很强的女人。   “杜哥啊,杜采歌!”姜佑曦因为经纪人程明明和自己没有立刻调到同一频道而有些失落。   “什么杜采歌?”   “那个啊,我经常跟你聊起的那个杜采歌啊!”   “哦,他啊,你说他真名我一时还没想起来。你和他说话了?挺好,说了些什么?”虽然说着“挺好”,但程明明的声音没有丝毫波动。   “额……他问我‘几楼’,我告诉他‘8楼’。然后我还说‘杜哥慢走’!”   姜佑曦很清楚,如果自己和别人说这种事,肯定会遭到无情的嘲笑。   这就叫做和杜哥说上话了?   但姜佑曦知道,明明姐绝不会嘲笑自己。   果然,程明明语气淡淡的:“一个不错的开始。记得赶紧再制造一次偶遇,然后和他多聊几句,找他要私人号码,也不枉费你花那么大代价在那里租房。”   “好的,明明姐,”想了想,姜佑曦犹豫着说,“我听说,杜哥和银星的经纪合同在几个月前就已经结束了吧。明明姐,你就不想和杜哥合作么?”   程明明的声音第一次有了感情色彩,显得既有些向往,又有些懊恼,似乎还有些遗憾:“你跟他私下里交个朋友可以,合作就算了,我这小身板可扛不住他的那些麻烦。”   “杜哥身上还有什么麻烦?那些事不是早就过去了么。”姜佑曦好奇地问。   “娱乐圈很善忘,同时也很记仇。”   “……明明姐,你说的话太深奥了,我总觉得你在忽悠我。”   “总之,他的事没这么容易翻篇,记恨他的人多着呢。”   ……   杜采歌其实是个性格很咸鱼的人。   除了在片场上之外,他永远显得很被动。   而且拖沓。   如果一个工作,明天才是deadline,他绝对不会在今天去做。   当然,在片场的时候除外。   不过现在,他面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风险,立刻积极了起来。   进屋之后,立刻动手,撬开了那间上了锁的卧室。   推门进去后,他发现小卧室里的布置非常素雅,甚至可以说简陋。   只有一张床,一副衣柜,一张写字台,一副竹书架。   床上有床单而没有被褥、枕头。   打开衣柜,里面空空如也落满了灰尘。   写字台很破旧,看上去是从旧货市场收来的,同样落满了灰尘。   上面只摆了一盏护眼台灯,抽屉被锁着。   杜采歌一不做二不休,撬开了抽屉锁,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抽屉里只有一些杂物,还有几个小玩具,有小汽车,也有小玩偶。   目光转向书架,书架共有5排,目前有4排空着,有一排放着杂志,全是同一份杂志:《电影周刊》。   杜采歌抽出几本扫了扫,都是前年和去年份的。   他翻看了一下,这份《电影周刊》与地球上的同名刊物的布局、格调似乎相差不大。   但内容确实不同,杜采歌非常确定。   周刊里提到的电影,明星,杜采歌发现自己全都不认识、没听过。   当然这也是正常的。毕竟,这不是地球。   杂志有被翻阅的痕迹,一些图片还被剪下来了,不知贴在了哪里。   将这间屋子整个搜索完一遍,杜采歌难以掩饰地失落。   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而且,这个房间似乎是没住人的,应该是用做杂物间吧。   杜采歌退出房间,下定决心:明天就去银行看看。 第10章 原主是隐形富豪?   次日,杜采歌睡懒觉直到临近中午才起床。   费力地完成洗漱、穿衣,挑了件厚呢子的立领大华国风格男装,揣了原主的身份证和全部的银行卡,走到大门口,换上一双厚皮鞋,走出门。   来到电梯口,他看了眼对面邻居的房门,仍然紧闭着。   他穿越过来好几天了,还从没听到对面有任何动静,似乎没住人。也可能是房主出去旅游了。   从这扇门来看,对面的装修应该是非常豪华的,这扇门少说也得上万,精致而华贵。   不过这也不稀奇吧,杜采歌这几天上网查了一下自己住的这雨溪国际小区的信息,是魔都市内早些年一个有名的高档住宅小区,目前房价是每平米6万多。   能住在这里的人肯定都是非富即贵,装修豪华很正常。   杜采歌只是不明白,自己一个死了也没人会惦记的社会边缘人物怎么能住在这里。   他在保险箱里没找到房产证,不过也没找到租房合同。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这房产是自己租的还是买的。   想来应该是租的吧,原主不可能买得起的。   但也说不通,这房子的租金至少每月1万以上,原主负担得起这么高昂的租金么?   正在想着,电梯到楼层停靠了,“叮”的一声打开。   走出电梯时杜采歌还在想,他对原主的事情实在是缺乏了解,要是能去问问原主的亲朋好友就好了。   不过杜采歌可不敢轻易去接触原主的亲朋好友。   他也不知道谁是原主的亲朋好友。   原主对通讯录中的号码并没有备注,只有一个个看上去很陌生的名字。   这些天,也没有人打电话来。   原主似乎已经被世人遗忘了。   在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安静地腐烂。   外面阳光正好,一改前几天的阴霾。   这是冬日难得的暖阳。   杜采歌很高兴自己选择出来走一走,晒掉身上的霉味,让紫外线杀死自己身上的细菌。   小区里,车位上停靠的都是一看就非常高档的车。   一些品牌地球上也有,杜采歌就见过劳斯莱斯,斯柯达,奔驰,阿尔法罗密欧,雪佛兰,福特等。还一些品牌是闻所未闻的。   杜采歌走到小区门口,向保安亭里那个绷紧着脸的保安笑了笑。   对方严肃地回望他,目光似乎要看穿他的灵魂深处,仿佛在对他进行拷问:你是干嘛的,来这小区做什么,看你的样子就不像能住得起这个小区的人。   杜采歌摇摇头,把自己荒诞的想象甩出去。   刷门禁卡走出小区,杜采歌眯着眼眺望了一眼远处的小社区公园。   枯枝上残留的红叶飘摇,让他突然想进去逛一逛,找一颗大树,躺在树下枯黄的草丛上,让从枯枝败叶中洒落的光斑照在自己的脸上。   而自己则能抛开一切烦恼,听着草丛中蚂蚁搬家,听着泥土里小草为来年的春天积蓄力量。   作为一名文艺青年,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不过摸了摸瘪瘪的肚皮,他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决定还是先去填饱肚子。   在地球上,每餐他都是出来解决,选择的都是不同的餐馆。   他喜欢那种偶遇,惊喜的感觉。   如果能在某个巷子里,遇到一家风味独特的小店,他会有好几天的好心情。   他走了十几分钟,终于找到一家看上去不错的小餐馆,最关键是从这家小餐馆里飘扬出一段音乐:“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听不出来是谁唱的,这把声音似乎熟悉又似乎陌生。不过演绎得非常棒,比BEYOND的原声只差了一点。   杜采歌抱着想将这首歌听完的念头,走进餐馆,点了菜。   “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杜采歌点点头。唱功、感情投入都非常不错。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杜采歌合着节拍,用筷子轻轻敲着油腻腻、脏兮兮的桌子。   可惜的是“海阔天空”之后,就不再是BEYOND的歌了。   不过接下来几首歌也都还不错的样子,杜采歌不太懂音乐,只能说是稍微懂点皮毛吧,小时候被父母送去学过钢琴、还考过“全国音乐家协会”的钢琴十级,然后读本科时玩过吉他,毕业后为了找电影配乐稍稍研究过一点乐理和编曲,稍稍了解过几种民族乐器。   勉强算是音乐领域的初学者,不完全是门外汉了。   他觉得那几首歌比《海阔天空》差了几个档次。蔚蓝星的音乐水平似乎并不高。   等到菜端上来,一筷子下去,杜采歌大失所望。   不过这饭菜的味道虽然一般,但价格也还算低廉。   掏出所剩不多的现金付完账走出小饭店,杜采歌摸了摸口袋里的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开始去寻找自己钱包里的银行卡对应的银行。   要修改银行卡密码,查查看有没有保险箱,顺便详细了解一下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取点现金出来用。   已经习惯了刷二维码支付,又倒退回现金支付的年代,杜采歌很不习惯,但也只能去重新适应。   手机上没有高德地图,电脑上的电子地图也不精细,很不方便寻找银行。   这个时代,只能主动去问路。   杜采歌是个内向的人,除了必须的应酬,以及在片场大喊大叫进行指挥,他总是能沉默就选择沉默。   即使和朋友去逛夜店,他也是最沉默不合群的一个。   当然,他自己不认为这是不合群,只认为这是艺术家的敏感和孤独。   现在逼不得已开口问路,一开始挺不自在的,多问了几次,感觉倒也还行。   他总是尽可能地选择年纪稍大一点,但又不至于老到可能听力衰退的男性去打听。   而且按照经验,去便利店买点小东西顺便问路,或者去报刊亭买份报纸顺便问路是非常有效的。   走了一圈,走完所有的银行后,杜采歌右手已经提了一个塑料袋,装着好几罐小饮料;左手拿着三张市内地图,五份报纸。   原主应该是没有申请信用卡,钱包里的五张银行卡全是储蓄卡。   其中有4张里面没什么钱,近一年也没什么资金流动。   还有一张“国发银行”的卡,全称是“大华国发展银行”,这张卡里目前有3000多元的现金。   一查最近一年的流水,好家伙,去年全年的收入竟然有1700多万!   1700万!   原主其实还是个隐形富豪? 第11章 你为什么不去写点什么   当然,杜采歌对这一点,也早有心理准备。   毕竟,那天来讨债的人说过,杜采歌去年上半年的900万已经还清了,是从下半年开始没有继续还钱的。   原主如果没点经济实力,怎么可能半年功夫拿出900万!   杜采歌仔细统计了一下,原主每个月的收入并不固定,而且并不是同一时间到账,多的一个月有500万,少的一个月才几十万。而且自从去年7月份开始,就没有任何收入了。   付款方基本上是同一个单位,叫做“银星璀璨文化有限公司”。   这名字一听就是娱乐公司。   难道说,原主其实是个艺人?   联想到电梯里那个疑似流量明星对自己的尊敬,杜采歌若有所悟。   他很想去这个银星公司问个清楚,不过理智地思考一番,决定还是从长计议。   只要别人不主动联系自己,他就静观其变。   原主的收入虽然多,但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杜采歌看到有好几笔提现,但都不多。   转出的项目是每个月150万转向一个机构的账户:正是那家“永晟兄弟信贷公司”。   不过从去年7月开始就没有向这家公司转账了。   另外还有好几笔大笔的转出,都是转给一些“新建路儿童福利院”“民信路福利院”“XX县希望工程”之类的账户。   稍稍统计一下:过去这一年的1700万收入,原主提现了5万左右,银行卡上还留存3000,转给“永晟兄弟信贷公司”900万,转给各种福利机构接近800万。   并且有一个规律,那就是转给“永晟兄弟信贷公司”的钱全都在去年1-6月;而转给福利机构的800万全部集中在最近三个月。   再联想到原主的自杀……杜采歌若有所悟。   杜采歌将3000元现金全部取出来,做日用之需。   他之前做过功课,他所在的蔚蓝星大华国比起同时期地球上的华夏国要富裕不少,3000元的购买力还算比较强的。   一台主流配置的台式电脑主机加显示器只需1500元左右,一斤猪肉的价格差不多是7-8元,一斤优质大米1.5元。   在魔都租房的价格,市区地铁附近10平米带卫生间简单装修的小单间大约是1500元。   而一个重点大学本科普通应届毕业生的月薪差不多是2500-3000元。   所以取3000块钱出来,省着点花,理论上可以花一两个月了,希望在这段时间他能找到好的赚钱项目。   既然事情办好,杜采歌就没在外面多耽搁,低着头匆匆往家里赶。   至于为什么低着头?   这并非是上一世的习惯。   而是他总担心被原主的熟人叫住搭话,而他肯定认不出对方,说不定会惹出一些麻烦。   他对麻烦的态度,向来是敬而远之。   所以宁愿很不习惯地低着头走路,看着自己的脚尖,也不愿招惹麻烦。   好不容易回到家门口,掏出钥匙打开门,立刻“闪现”进去,飞快地将门关上,杜采歌才松了口气。   感觉就像打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仗。   他将买回来的饮料放入冰箱,地图、报纸随意地丢在餐桌上,银行卡放入抽屉。   还没来得及喘两口气,电话铃声响起。   一看来电显示,竟然是那位宁警官。   她打电话来干嘛?   杜采歌暗暗猜测着,接通了电话,用适度热情的声音说:“宁警官,最近还好?”   宁悦蓉那温柔中带着坚定力量的声音响起:“杜先生你好。谢谢关心,我还好。”   在杜采歌再次开口前,她抢着说:“那两个人没有再来找你麻烦吧?”   “暂时还没有。”杜采歌说。   “杜先生,现在经济上有点困难?”宁悦蓉试探着问,“算是我个人好奇吧,那900万,你还得上么?”   杜采歌用套话应付道:“现在确实有困难,但我想我应该能解决的,多谢关心。”   宁悦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杜先生,按理不该我多嘴的。不过,既然你经济上有些困难,为什么不尝试写点什么?”   她的话,就像一道闪电划过,短暂地驱散了黑暗,让杜采歌心头雪亮。   是啊,自己为什么没想到呢?   自己看过那么多书,而又有着照相机记忆。   这两个条件组合在一起,明显是老天爷想让自己当文抄公啊!   之前是走进死胡同了,只想着重操旧业拍电影。   其实能赚钱的方法还是不少的。   作为一个穿越者,如果真的被这点欠债难倒,那就真的丢了穿越者的脸。   “多谢提醒,”杜采歌急匆匆地说,“我现在突然有灵感了,等我赚到钱,请你吃大餐!”   宁悦蓉的声音显得发自内心的高兴,“那太好了,你赶紧去写吧!”   杜采歌与她道别,挂掉电话,立刻冲到电脑前。   说到当一个文抄公,他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首先从基础上来讲,杜采歌对文学并非一窍不通。   在地球时的他,稍有空就捧著书本、Kindle或者手机上的起点读书津津有味地看。   一方面是为了发掘有改编潜力的剧本,另一方面,也因为他确实很喜欢文学。   所以,基本的文学素养,他还是拥有的。   然后呢,这次穿越后,他有了过目不忘之能。回顾自己在地球上看过的书本、电影、音乐等,他全都记得一清二楚。   甚至当年只磕磕绊绊、查着朗文英汉词典读过一遍的英文原版《冰与火之歌》,现在都可以倒背如流!   这简直是上天在鼓励他当一个文抄公嘛!   他也没有道德洁癖,并不介意当文抄公。把地球上的文学精粹搬运到这个蔚蓝星来,滋养这个世界人民的心灵,其实也是一件很伟大的事嘛。   杜采歌晃动鼠标唤醒电脑,新建了一个QPR文档。   抄什么书?   想到这里,杜采歌犹豫了。   可抄的书太多了。   杜采歌的阅读量是很大的,而且涉猎广泛。   学术著作,科普读物,鸡汤读物,人物传记,历史人文,文学名著,金古黄,网络小说,国外的科幻奇幻……他都看过不少。   不过,既然是要赚快钱,那或许还是写网络小说比较合适吧。   那么蔚蓝星现在的时间,是2008年1月7日。   但是实际的历史进程,各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地球的2008年并不一样,只是大致相当于地球上的2005-2010年之间。   有些行业,领先于地球的2008;有的行业,则明显落后。   地球上这段时间,有什么优秀的网络小说呢?   杜采歌脑海中跳出一个又一个的书名。   他很快选中了一本,快速敲击起了键盘。   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 第12章 从今天开始,当个快乐的文抄公   从今天开始,当个快乐的文抄公吧!   就当是为这个平行世界的文化做贡献了!   而且,杜采歌其实也挺憧憬过一种与前世不一样的生活。   要是活得和前世一样,这穿越的机会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这几天他上网查资料时发现,这个平行世界“蔚蓝星”的大华国,版权保护得非常严格,作家既受人尊敬,又有高收入,他超想当一个作家试试的。   等当文抄公赚足了钱,再自己给自己投资,拍几部好玩的电影。这不香么?   他手速飞快,键盘敲击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杜采歌的双手离开键盘,活动了一下手腕。   当他聚精会神时,曾经看过的书籍就会以画面的形势呈现出来,一字不漏,非常神奇,而他需要做的,就是将那画面中的文字敲打出来。   所以效率非常高,序章900字,他只花了10分钟就完成了。   这么一想,每天万更,只需要1个多小时,不到2个小时?   据说在网络小说界,日万就能成神。   一旦成神了,小钱钱们还不是自动找上门来,让他数得手抽筋!   当然,赚钱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个台阶。   只有登上那个台阶,拥有了财务自由,才能尽情地拥抱生活,享受生活。   稍稍活动了片刻,杜采歌振奋起精神,新开了一个文档,继续快速敲打键盘。   “第一章 :青云。青云山脉巍峨高耸,虎踞中原……”   至于为什么抄诛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穿越到这接近于地球21世纪初的平行世界,不抄诛仙抄什么呢?   难道去抄《升龙道》?抄《坏蛋》?抄《善良的死神》?那虽然也赚钱,但是太没逼格了吧。   杜采歌可不打算抄一辈子网文,以后肯定还是要抄一些经典名著的。   等以后成名了,人家一翻他的履历,哟,这家伙还写过《坏蛋》?妥妥的黑历史啊。   至于什么斗破苍穹……难道以后翻拍电视剧了,要去拍斗气化马?想到那个画面,杜采歌就不寒而栗。   所以,当然是诛仙。   以后还可以改编游戏,电视剧,电影,一遍又一遍地赚钱。还清4000多万的欠款,就靠这本书了!   又抄了差不多4000字,杜采歌点击保存。   外面天已经黑了下来,杜采歌出去吃了个快餐,没有耽误时间立刻返回。   坐回电脑面前,继续敲击键盘。   哒哒哒,哒哒哒。机械键盘发出清脆的敲击声,就像是啄木鸟在打洞。   杜采歌“文思泉涌”,仅仅又花了一小时,就又抄了6000字。   他回头稍稍过了一遍,挑出几个错别字修改,点击保存。   然后开始搜索蔚蓝星的文学网站。   几个小时后,他发现,蔚蓝星的网络文学还处于初级阶段,有数家文学网站,有各自不同专精的领域,各自有着一批忠实粉丝。   当然,也已经出现了一家特别强势,且有着强大资本在背后运作的文学网站。   其在被“远光集团”收购后,蒸蒸日上,虽然还没有表现出一统江湖之势,但被圈内人公认为最有机会成为龙头。   “创世中文网”。   没错,和地球上的一家文学网站撞名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字通俗、容易记忆,很有路人缘。   打开网站后,就自动登陆了,他发现原主有这个网站的账号,里面还有价值几百块的创世书币。   杜采歌重新设置了密码,然后花了点时间研究原主过去的阅读经历。   一直看到凌晨两点多。   他发现原主的阅读审美偏向于恐怖、灵异、武侠,非常小众,非常在乎文字的美感。   原主的浏览历史里那些小说,往往故事情节一般,甚至剧毒,吃了朱蛤都扛不住的那种,叙事手法朦胧、晦涩,不过文字功底都是极高的,甚至有卖弄文笔的嫌疑。   这样的小说,杜采歌是不太看的。   杜采歌比较喜欢看脑洞文,喜欢看叙事很出彩,剧情反转多的小说,文笔通俗一点、甚至差一点都没关系。   他看小说,并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他真心喜欢通俗文学,喜欢看故事,喜欢看一些人物描写、场景描写。   他认为这些能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帮助他拍出更好的电影。   其中一些他阅读过的小说,他甚至打算将之搬上大银幕。当然这是在地球时的事了。   原主在创世中文网有几年的阅读历史,也试着写过一些非常文青倾向的短文,已经开通了作者号,只是并没有任何一本作品签约。   至于原主的作者名,叫做“云出岫”。   杜采歌觉得这名字太文青,也太羞耻。   研究了一会网站后,他发现可以用创世币修改昵称和作者名。   沉思了一会,杜采歌花了1万创世币,相当于100块钱,将这个账号的昵称和作者名都修改成:“海明威”。   欧内斯特.海明威是他最喜欢的地球作家之一,《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太阳照样升起》、《乞力马扎罗的雪》他都看了5遍以上。   但是在这蔚蓝星,海明威并未出现。   或许是因为蝴蝶效应,他根本就没有诞生;也或许是他没有走上写作的道路,也就没有成名;也或许是他死在了一战。   将笔名改成海明威,是杜采歌在提醒自己,自己只是一个文抄公,将地球的优秀文学作品搬运到蔚蓝星来,并不是自己真的成为作家了。   同时,也是他在纪念地球上的一切,纪念自己最喜欢的作家。   修改完作者名后,杜采歌新建作品,上传章节,把今天写的1万字全部上传。   看着小说处于“审核中”的状态,他关掉网页。   然后他往后仰在椅子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休息了一会,他出去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可乐,不过并非经典的“可口”或“百事”,而是一个大华国的品牌“非常可乐”。   喝了几口,味道还不错。   他带着可乐回到自己的房间,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   他前世一直都有阅读的习惯,而且不仅仅是看小说和专业书籍。   科普文章、历史、人物传记,心理常识方面的书,他都爱看。   他一直认为,一个导演,必须是有审美的素养,懂得怎么讲故事,有独特的生活体验,具备人文和历史底蕴,又有一些科学常识的。   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限制一名导演的发展前景。   所以杜采歌前世的时候,一有空就看书,大量地看书,而且什么类型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今天的码字任务既然完成了,他就可以安心地徜徉在书本的海洋里,做一只快乐的书虫了。   对了,等等。   他打开电脑上的音乐播放器,选中“本地音乐”,入目大部分是没见过的歌名,以及陌生的歌手名字。   他点击“随机播放”,然后开始播放。   优美的音乐声响起。   凌晨3点,在音乐声中,杜采歌满足地开始阅读。 第13章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次日,杜采歌中午才无精打采地起来。   原主的身体太差了,稍微熬个夜,身体就和散架了似得,全身酸痛,脑袋发涨。   其实原主的身材挺有料,应该是经常健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之所以这么虚弱,或许还是因为年龄大了,也或许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的原因。   杜采歌费力地洗漱完、下楼吃了碗热腾腾的米粉,回来花了1个半小时,便完成了今天的1万字基础任务。   算一算,诛仙全书150万字,自己每天花2个小时写1万字,不到半年就能完结。   这钱还真好赚啊。   转念一想,杜采歌又猛地摇头。不行,不能这么咸鱼。   明明每天可以码字10小时,码出5万字,30天就能把书写完,然后开始抄下一本书,人怎么能咸鱼到这种程度呢?   然后他打开播放器开始播放音乐,又从书架上拿出昨天没有看完的书。   可惜自己本来就是咸鱼,偶尔翻个面,然后继续晒太阳就好。   到了临近晚上,他才又花了2小时,慢慢码了1万字,然后登陆《创世中文网》查看审核进度。   果不其然,已经审核通过了。   但是暂时还没签约站短,不知是这里的编辑不认可呢,还是暂时没看到这本书。   杜采歌隐隐有些担忧。   毕竟每个世界的审美是一不样的,每种文化的审美也是不一样的。甚至相同国家、相同文化,在不同时代的审美都是不一样的。   在地球上,《诛仙》创作于2003年,2007年完结。   如果它出现在2019、2020年,里面的许多情节估计会被读者认为是毒点而弃书,萧大大也会被读者喷到自闭吧。   但是……毕竟这是《诛仙》啊。总不可能签不了约吧?   这么想着,杜采歌又上传了第4章 “惊变”,然后关掉网页继续摸鱼。   刚刚拿起书几行字,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用“敲”字不太准确,准确地描述是,有人在门口用力地拍门,动作非常急促。   是谁啊?   杜采歌穿越过来几天了,除了那天被人登门要债,还没被人敲过门呢,一个邻居都不认识。   难道是那些讨债的又来了?   “来了!”杜采歌心里有些紧张,他放下书,然后慢慢过去开门。   这扇门是非常老式的弹子锁,对老手来说,只要几根铁丝就能轻易撬开。   一边开门,杜采歌一边本能地想:要赶紧换门锁了,否则早晚失窃。   很快他就苦笑摇头:家里有什么值得人偷呢。   门打开后,一个长发少女站在那里,拖着一只咖啡色的行李箱。   她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抬起头与杜采歌对视。   杜采歌立刻犯了职业病,在0.1秒内就下了判断:天生一张明星脸,很适合拍电影。   这女孩漂亮得很夸张,明亮的大眼睛乌溜溜的,仿佛镶嵌在温润白玉上的黑宝石;巴掌大小的瓜子脸,小嘴红润润的极有光泽,唇形饱满。   虽然身材还未发育成熟,但那双绝世大长腿还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   那套样式其实很普通、而且仔细看价格很是亲民的羽绒服加牛仔裤穿在她身上,却穿出了顶尖奢侈品的感觉。   似乎因为她的存在,让那套普通的衣服都变得闪闪发光了。   杜采歌前世接触过不少大明星,他不得不承认:如果只论素颜,这个少女的美貌程度,在他见过的人里能排进前五。   这就有点恐怖了。毕竟,他是和地球华夏娱乐圈里最美的一群人一起工作的。   而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杜采歌觉得是前五,或许有些人会觉得“也就还行吧”,也有人会觉得“这特娘的就是天仙下凡,千年一见的美女啊”。   如果给这少女拍张照,配上文字解说“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发到地球上,估计会立刻风靡网络,无数人抱着照片舔屏。   “什么事?”杜采歌尽量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说不准这少女就是邻居或熟人呢。   少女面无表情,突然抬手用力推了杜采歌一把。   她的力气不小,杜采歌没防备,踉跄后退了两步,少女低着头,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走进来,从杜采歌身边走过,一股淡淡的清香被留在了空气中。   “喂,你干嘛啊?”杜采歌早就过了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的年龄,此时非但没有因为美女闯进家门而高兴,反而有种被冒犯了隐私的感觉。   而且瞬间就冒出一个猜想:这个少女敢于拖着行李箱往自己家里闯,应该是和原主很熟悉,甚至是亲朋好友之类的。难道是亲戚家的小孩?   少女抬头瞪了他一眼,拖着行李箱径直往那个被杜采歌撬了锁的小卧室里走去了。   “啪!”门重重地关上。   我去,这什么情况!   杜采歌看着被关紧的小卧室房门,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一时沉吟。   他检查这间上锁的房间时,本以为这里是没有住人的。   但是现在看这情形,这少女熟门熟路的,不像是陌生人啊。   所以这少女是谁?总不可能是原主的女儿吧。   毕竟,整个屋子里都没有原主的结婚照,没有结婚证,也没有任何女主人的痕迹,没有一件女性物品,甚至可以说没有半点女性存在的痕迹。   那么这是亲戚家的女儿?约定到这儿来寄住一段时间?   杜采歌不由得开启了分析模式,回忆着自从自己去开门以后,少女的每一个表情,一举一动。   额,虽然自己觉得这少女陌生,可是看她进门那轻车熟路的样子,说明她的身份很可能不是客人,而是主人。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她是原主的未婚妻?   这个……哎,但是没办法,毕竟是这具身体的原主。   !   杜采歌不着急。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小卧室门后响起。   然后小卧室的门被打开,绝美少女冲到杜采歌面前,带着冷笑,举起一支直板手机。   手机屏幕上有几行字:   “我就知道,你会忍不住撬我的抽屉!果然暴露了吧!你真恶心!”   额,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竟然是个哑巴?   杜采歌心生怜悯。   面对少女的指控,他紧紧闭嘴,没有试图解释什么。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抽屉上的锁,确实是他撬的,没有借口可以找。   绝美少女倚在门口,一条大长腿顶住门,嫌恶地看着杜采歌,手指飞快地在直板手机的小键盘上敲打,过了一会举起。   上面写着:“我们约定过的,没经过我允许,你不能进我房间!” 第14章 史上最悲催的穿越者   杜采歌继续沉默。   少女倒也没有继续咄咄逼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后,又在手机上敲了几行字:“我这次没带被褥回来,你那边有没有多余的?”   “没有,”杜采歌脱口而出,“晚上我陪你去买吧。”   少女敲字回复:“晚上我约了同学逛街,你去帮我买吧。”   少女忽然狐疑地看了杜采歌一眼,迅速打字:“你怎么好像变了个人。”   “呃,不是好像,是真的变了个人。”杜采歌用玩笑的语气说出真相。   “哼。”少女又是冷冷一哼,以她那绝美容貌,轻嗔薄怒也是美艳动人。   她又低头打字:“怎么还不去找工作?”   杜采歌心中一动,脸上却保持着平静,“这个嘛,其实是我一直觉得自己还很年轻的,不想被束缚住了,要趁着年轻尝试一些不同的生活,所以不想正儿八经地去上班。”   “不想被束缚?你觉得我这个累赘束缚你了?”少女冷笑,飞快地打字,“别着急,我很快就要出去念大学了,到时候你就没人束缚了,可以自由自在了。”   “随你吧,反正我的学费和补习班的费用你记得交就行了。哦,还有生活费和零花钱。”少女举起手机给杜采歌看了一眼,就回到房间,关上门,门后传来落锁的声音。   房间的锁早被杜采歌撬掉了。这家伙,还随身带了一把锁的?   她关门关得太快,所以没看到杜采歌打了个寒噤,一脸惊恐。   “问我要零花钱?还要我帮忙交学费?我的天,这怕不是原主的女儿吧!”   杜采歌冷汗直冒,“我在原世界,好歹也是个钻石单身汉,离婚后一直没人逼婚,我也没有再婚的念头。没想到穿越过来,工作没了,钱没了,倒是给我添了个女儿,喜当爹啊。”   他拿出手机,翻到之前的通话记录,看到十几天前有一个拨出的号码,备注是“杜媃琦”。   石锤了,果然姓杜,真的是女儿。   杜采歌想了想,上前敲门,轻声喊:“媃琦?”   随着一串脚步声,少女打开锁,推开门,探出头来,毫不掩饰那张绝美脸蛋上的厌恶之色,举起手机:“干嘛,别喊得这么恶心!你不是说以后再也不想和我说话么,怎么又死皮赖脸地来叫我名字?还叫得这么恶心。”   还好,少女打字没有用火星文,没有用颜文字。   杜采歌一脸无辜:“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晚上睡觉时,听到这边房间里有老鼠咬东西的声音。你自己当心点,睡觉的时候别把脚趾头露在外面,别被老鼠咬了。”   少女的眸子里显示出现了一丝惊恐和慌乱,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气恼地说:“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别说这种傻话行么!老鼠才不会咬人脚趾头!”   卧靠,原来你会说话的,不是哑巴!杜采歌目瞪口呆。   少女的声音非常好听,仿佛清泉流淌,叮咚作响。   话音刚来,她就露出懊恼的表情,捂住嘴,摇摇头,飞快地打字:“刚刚不算,我没开口说话。”   “会咬的。”杜采歌一本正经地说。   “你是混蛋!”少女杜媃琦重重地将门关在杜采歌的鼻子前。   杜采歌站在原地,叹口气,摇摇头,回到自己房间。   看了一会书,他感到腹中空空。该去解决晚餐问题了。   起身,先来到小卧室的门外,敲了敲。   没有动静。   继续敲。   还是没动静。   杜采歌有点不耐烦了,加大了敲门的力道。   “笃笃笃!”   “笃笃笃笃!”   “笃笃笃笃笃!”   杜采歌狐疑,这孩子该不会是睡着了吧?   难道已经在外面吃过饭了?   想了想,杜采歌拿出手机,找到杜媃琦的电话,拨号。   很快就电话就被按断了。   然后门后响起沙沙的脚步声。   门被拉开,露出杜媃琦那张巴掌大的俏脸,脸上布满寒霜,没有说话。   杜采歌注意到,女儿的耳朵上戴着一对大耳机,隐隐还有音乐声传出,她应该是在听歌。   “吃饭了没有?”杜采歌大声说。   “不用你管。”杜媃琦举起手机。   青春期的女孩子,叛逆,自我。   杜采歌在心里摇头。   当然他不敢真的摇头。   他没有哄孩子的经验。   以前在片场,遇到和少年儿童演员打交道的时候,他都是让副导演上阵。   现在要是刺激得这叛逆期的女孩子当场发宝气,他就不知该如何收场了。   我真的太难了,杜采歌想。   莫名其妙地穿越了不说,还要穿越到一个年龄比自己更大、又没有钱的大叔身上。   还要喜当爹。   以前看网络小说奶爸文的时候,他也幻想过自己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三四五六岁都行。   奶萌奶萌,开口就脆生生地喊爹地,喊得他心儿都要融化掉。   乖乖地坐在他的大腿上,听他唱儿歌,听他讲故事,视他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可现在,女儿有了,却是一点也不可爱。   既不奶也不萌,反而又凶,又叛逆。   甚至还不愿意开口和他说话。   这世上有比我还悲催的穿越者么?   应该是没有吧。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杜采歌问。   杜媃琦低头打字:“我发过誓,再和你说话我就是猪。”   “可你已经跟我说过话了。”   杜媃琦心烦意乱地打字,打错了好几次,删掉又重新打。最终呈现在屏幕上的是:“那不算。我不是故意的。从现在开始。”   “好吧,从现在开始,”杜采歌开始觉得女儿有一点可爱了。他憋着笑,看你能忍多久,“要不要我帮你打包带点饭菜回来?”   杜媃琦静静地注视他,漂亮的瞳孔里终于有了一丝感情色彩。   这个镜头真美,杜采歌职业病又犯了,只恨手头没有摄像机,不能把这一幕留存下来。   “你看着办吧。”杜媃琦打字回复。   这话显得模棱两可。   看着办?那到底是该打包呢,还是不该打包呢?   还有,你喜欢吃什么菜啊姑娘,我这身体虽然是你亲爹,但灵魂真不是啊……   门在眼前关上。   让杜采歌感到欣慰的是,这次不是重重地关上。   终于有点改善了。 第15章 别问,问就是要男女平等   杜采歌出门后,找到了一家新的饭店,可惜味道还是不理想。   他默默地吃完,又为杜媃琦打包了一份红烧排骨——想来小孩子都爱吃这个。   杜媃琦应该算是小孩子吧?看她身材外貌,才十五六岁的样子。   而且原主才34岁,她是原主的女儿,怎么也不可能年龄太大。   而且她还透露了一个信息,她还没念大学呢。   所以杜采歌觉得,自己估算的这个年龄应该是比较准确的。   拎着饭盒,杜采歌匆匆往屋里赶。   一边走,一边又想到了自己的女儿杜媃琦。   杜采歌之前看到了自己的户口本,户口本上绝对没有杜媃琦的名字。   所以说,这女孩的母亲究竟是谁?是已经过世了,还是和原主离婚了?还是说,她其实是原主的私生女?   路过便利店的时候,杜采歌站在店门外踌躇了几秒,还是决定进去买点零食。   毕竟刚才那家餐馆的饭菜确实不怎么样。   他想着,如果杜媃琦不喜欢吃红烧排骨的话,至少买点零食给她充饥吧。   挑选了几样女孩子爱吃的零食,杜采歌没敢买太多。   实在是银行里没有存款,身上只有最后三千块钱,随便花花就没了。   而现在还有个女儿要养。   在《诛仙》能为他赚到钱之前,必须得省着点花。   想想平时听说的,女儿要富养,要娇养,杜采歌觉得脑袋涨得发痛。   他左手提着盒饭和购物篮,右手揉了揉眉心。   不行,绝不能支持这种错误观点,不能助长叛逆期女孩子的嚣张气焰。   别问,问就是男女要平等。   挑完零食,又选了几样日用品,牙膏、牙刷、毛巾、卫生纸、袜子、贴身衣裤等。   这些东西用原主的总有点膈应。   付款的时候,杜采歌有种微妙的负罪感。   之前几次花钱,都是为了填饱肚子,杜采歌花原主的钱花得心安理得,人总得恰饭嘛。   可现在买这些东西,好像自己在占原主的便宜一样,感觉很微妙。   他仿佛能看到识海深处,原主的灵魂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控诉:你住我的房子,用我的电脑,偷看我珍藏的小电影,睡我的老婆(如果有的话),打我的女儿,还要花我的钱!我就这么点钱了,你还要乱花!   “一共179.8元。”便利店的收银员麻利地扫码后,报上价格,打断了杜采歌的发怔。   杜采歌掏出钱包,麻利地付账。   然后他提着大包小包,低头匆匆往家里赶。   到了门口,他将大包小包全部放在左手,右手费劲地解下钥匙扣。   不过他对这串钥匙并不熟悉,窸窸窣窣了半天,也没找到正确的钥匙开门。   这时门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杜采歌停下开门的动作,很快门打开了,露出杜媃琦那张精致的小脸,审视地看着杜采歌手中的大包小包。   当视线落在那些零食上时,她不自觉地做出了吞咽口水的动作。   杜采歌心里发笑,当然面上是不敢笑出来的。   他将大包小包递给杜媃琦,自己换鞋、脱外套。   杜媃琦把饭盒拿出来,打开一看,冷哼了一声,似乎在说:“又是红烧排骨。”   但看她的神色,似乎并不讨厌这道菜,只是在傲娇而已。   “已经有点冷了,自己去加热一下。”杜采歌说。   杜媃琦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皱眉表示听到了。她打开便利店的塑料袋,迫不及待地掏出一包又一包的零食,全部摊开摆在桌上。   她的眼神似乎很满意,但却飞快地用手机打字给杜采歌看:“一点好吃的就想收买我?你太瞧不起人了。”   杜采歌憨憨地笑着:“哪有,这不是收买你。我有时一忙起来就什么都忘了,怕饿着你。”   杜媃琦皱了皱小鼻子,一脸嫌弃地打字:“谁还不知道你啊。”   见这次交流似乎还算顺利,杜采歌试探着套话:“学校放假了?”   “是啊。”   杜采歌点点头。对于杜媃琦为什么今天拖着行李箱闯进来,他的猜测是,杜媃琦之前是在住校。算算时间,今天应该开始放寒假了,再有十几天就过年了,所以才这么一猜。   看杜媃琦的年龄,应该是读高中吧?高一或者高二。也可能是初三。   但他不可能问出口,要是连女儿读几年级都不知道,会被叛逆期的女儿嫌弃死的。   只能以后再旁敲侧击,或者找时间偷偷翻看杜媃琦的习题册。   不过想想,杜媃琦看上去应该是15、6岁,自己才34岁,也就是说,原主18、9岁的时候,杜媃琦就出生了?原主真是够早熟的。   这里面有着什么曲折动人,缠绵悱恻的故事呢?   还是说,只是青春期的放纵和懵懂,结出的苦果?   杜采歌回到书房,打开创世中文网,登陆作者号。   还是没有提签站短。   或许是自己太心急了吧,编辑或许还没审到呢。   他打开音乐播放器,又打开文档,继续飞快地码字。   当他沉浸在剧情中时,敲门声响起。   准确地说,还是拍门,并非用指关节敲门,而是用手掌拍门。声音有点急促。   杜采歌想,如果我在拍电影时用一个这样的镜头,那么会是想表达人物急躁的性格,或者是表现形势紧急。   杜采歌将文档关掉,过去开门。   杜媃琦冷漠地看着他,举起手机。上面写着:“我约了朋友,去逛一会商场就回来。”   杜采歌指了指自己的嘴唇。   杜媃琦连忙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巾仔细地擦了擦嘴上的油,然后抬起头,用眼神示意:“擦干净了么?”   杜采歌点点头,然后说:“8点前到家。”   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尽父亲的责任。   一个好父亲不能让女儿晚于8点回家。   杜媃琦的表情似乎有点牙痛,飞快地打字:“太早了吧,放假了,我想多玩……”   然后她似乎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软弱,删掉重新打字:“你不是不管我的嘛!你随我玩到什么时候。”   额,奶凶奶凶的,真可爱。漂亮的孩子什么表情都那么漂亮。   杜采歌不说话,静静地看着她。   对视了几秒后,杜媃琦败下阵来,有点抓狂,打字:“好吧,9点。”   9点……勉强也行。杜采歌点点头。   杜媃琦伸出手。   杜采歌莫名其妙。   杜媃琦不耐烦地打字:“给我钱啊!我出去玩,总不能不让我带钱吧!”   杜采歌没有养女儿的经验,不过觉得杜媃琦的话没毛病,于是从钱包里抽出2张百元钞票递给她。   杜媃琦皱了皱鼻子,飞快地打字:“越来越小气了。”   杜采歌很无语。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姑娘! 第16章 花样美男姜佑曦   从节气来看,今天已经是“小寒”。   当杜采歌走到楼下,天已经全黑,寒风呼呼地刮,他低头紧了紧衣领,不想让宝贵的热气跑掉。   这趟出门,是要给杜媃琦买些床上用品,这么冷的天,总不能让这女孩儿晚上没厚棉被盖。   杜采歌虽然还没把周围的环境摸熟,但一些大商铺、超市还是知道的。   这时直奔超市,很快便挑了套花色鲜艳、有少女风的四件套,又买了厚厚棉绒被。档次比较高,花了一千多。   虽然把身上的流动资金用掉了一半,但没什么心疼的。   再苦,不能苦孩子嘛。   杜采歌也不知道要怎么做一个好父亲,只能回想以前他父亲是怎么对他的,然后模仿。   自己的父母究竟是不是好父母?这个问题,杜采歌没法客观评价。他只能说,他从来不缺父爱母爱。   离开超市前,杜采歌又买了些牛奶、燕麦片、面包、果酱。   他自己的早餐总是随便对付一下,可既然多了个青春期还在长身体的孩子,当然不能继续随意对付了,得给孩子吃营养一点。   路过超市一楼,一个卖花的铺面时,杜采歌想了想,又买了几盆花草,有绿萝、有一品红、常春藤、秋海棠,最后还挑了盆君子兰。   抱着这么重的东西,杜采歌当然不可能走路回去,出了超市就打了辆的士回家。   不过到了小区门口,保安不让的士进去。   杜采歌想试着刷脸,没识别成功,保安油盐不进,他只好抱着东西,一脚深一脚浅地往里走。   没走多远,一辆外型很漂亮的鲜红色跑车从他身边缓缓驶过,然后在路边停了,一个高瘦的身影从副驾驶位置跳下车,急匆匆跑过来,嘴里喊道:“杜哥!我帮你吧!”   杜采歌凝神望去,等对方近了,才借着路灯昏黄的光芒认出:是那天电梯里的美男,疑似流量明星。   “不用了。”杜采歌既有怀疑,也有警惕,直接开口拒绝。他瞥了瞥那辆车,驾驶座上还有个人,似乎是女性。   那美男直接从杜采歌手里抢走了厚棉被,又抢了两个盆栽笑嘻嘻地说:“杜哥,你跟我客气啥啊。”   听他口音,有点京腔。   当然,这并不能证明他是京城人。   杜采歌对他的身份一无所知,多说多错,因此闭口不言,闷头走路。   还好这美男也不是话唠型的,一路走着,只简单说了几句天气、最近上映的电影、热歌榜的新歌之类的。   而且都是浅尝辄止,就是那种随口聊。   杜采歌都是“嗯嗯啊啊”应付着。   到了5楼,杜采歌打开门,开了灯,正想接过棉被,那美男没跟他客套,直接脱了鞋,光脚冲进屋里,将棉被丢在沙发上,盆栽放在餐桌上,大大方方地看了会客厅里的装修和陈设,笑道:“杜哥你这装修挺好看的。”   杜采歌也放下手中的东西,静静地回望他。   美男笑嘻嘻地,两只漂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满脸的胶原蛋白,在灯光下光滑的脸颊闪闪发光。不过笑容有点痞,让他显得没那么娘了,也让杜采歌对他的印象好了许多。他说:“杜哥,你该不会是忘了我名字了吧?”   杜采歌不动声色。   美男一拍脑门,露出自嘲的微笑:“我还以为那次能给杜哥留下点印象呢。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姜佑曦,生姜的姜,保佑的佑,晨曦的曦,我是华宇娱乐的签约艺人。”   确认了,果然是小流量。杜采歌犹豫了一下,伸出手:“你好,谢谢你帮忙。”   他心里琢磨,听这小流量话里的意思,除了电梯里之外,原主应该还在其他场合与他见过。而且当时这个小流量应该很醒目。会是什么场合?   看到杜采歌伸出的手,姜佑曦竟然显得很激动,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来,两只手抓着杜采歌的右手,握住用力甩了甩。   他脸上的表情杜采歌见过很多次,以前和剧组里的明星去路演宣传或者去参加综艺节目的时候经常看到,台下一群狂热的粉丝见了偶像就是这种神态。   杜采歌不自觉地伸左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会吧,原主以前难道真的是偶像明星?   但他用百灵引擎搜索过“杜采歌”这个名字,一无所获。   “咳。”   听到杜采歌故意咳了一声,姜佑曦冷静下来,脸颊还有点红,悻悻地松开手,笑容有些尴尬,“抱歉啊杜哥,我真的是太激动了。”   “对了,”姜佑曦低头从裤袋里抽出一只手机,“杜哥,加个联系方式吧!”   杜采歌注意到,姜佑曦的手机和宁悦蓉的应该是同一款智能机,只是外壳颜色稍有不同。   或许,这个以中国龙为LOGO的品牌,就是蔚蓝星世界的“苹果”?这些天杜采歌一直忙着(忙着腌制咸鱼),没时间上网查,不过估计应该是这样了。   杜采歌犹豫了片刻,报出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紧接着叮嘱了一句:“没事请别打我电话,我不喜欢闲聊。”   “我知道,我知道,杜哥的时间那么宝贵,”姜佑曦笑道,“杜哥,我自己也还有点事,就不打扰你了,改天叫你一起喝酒……不,喝茶,喝茶!”说着向门口走去。   “那你去忙吧,有空再联系。”杜采歌巴不得别联系了。   姜佑曦离开后,杜采歌关上门。   他心很细,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之前姜佑曦先是说改天找他一起喝酒,但是很快又改口说喝茶。   当然,有可能是因为姜佑曦被经纪人或是被公司要求不能喝酒。   但更大的可能是,姜佑曦知道,原主不喝酒。   可这又矛盾了。   原主如果真的不喝酒,为什么要在家里摆几瓶高档酒呢?   哎,穿越过来没有获得记忆,真的太难了。   杜采歌想了半天,也没能得出什么结论,便甩甩头,决定不再瞎琢磨。   ……   没等杜媃琦回来,杜采歌便将她的床铺打理好了,又将几个盆栽放在杜媃琦卧室里合适的位置。   看了看时间还早,杜采歌又去码了会字,然后找了个在线看电影的网站,注册会员,选了部评分挺高的蔚蓝星电影,付费观看,不过心神都放在门口。 第17章 令人失望的电影水准   终于,拍门声响起,杜采歌看了眼电脑屏幕右下方,20点40。   他嘴角微微一扯,匆匆过去开门,听到门外有哼唱歌曲的声音。   等他打开门,歌声戛然而止,门外果然是那张精致的小脸。   杜媃琦的脸红彤彤的,表情还算愉快,手里提着几样小吃。   杜采歌说:“回头我给你配把钥匙。”接过小吃放在桌上,又说:“怎么不唱了?刚刚唱得不错。”   杜媃琦做了个鬼脸,掏出手机快速打字:“我才不唱给你听呢,哼。”   她换好鞋,回到自己房间。   杜采歌耸耸肩,也回到卧室继续看电影,过了一会,手机振动,他掏出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信息,短短两个字:谢谢。   杜采歌盯着手机屏幕,心里琢磨着,按道理讲,女儿刚刚休假回来,自己应该和她好好聊聊。   而且女儿不愿意开口和自己说话,应该是和原主有矛盾,自己应该尝试与女儿化解矛盾。   但是呢,毕竟自己的灵魂和这个女孩儿没有半点关系,根本亲近不起来。   而如果要找话题尬聊……自己对这个世界了解太少,对杜媃琦也完全不了解,对方的生日、喜好、过往经历、甚至现在读几年级,有哪些关系好的同学朋友、老师叫什么,自己统统不知道。   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聊的。   杜采歌也不是那种特别能说会道的,想了半天,拿着这老古董手机,极不习惯地用九宫格键盘勉强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反复几次,他长叹一声,将手机丢到桌上。   还是不管了。   他将注意力放在这部电影上。   来到蔚蓝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也接触了一些网络小说、电影和音乐。   感觉怎么说呢,音乐方面,蔚蓝星比同时期地球上的水准要低一些。   不仅仅是大华国的水平,也包括星条国的音乐水平,都比同时期的地球要差。   当然,杜采歌在音乐方面只是半吊子,他的判断也不一定正确。   但是小说和电影方面呢,杜采歌就坚信自己的判断了,蔚蓝星的水平比地球真的要差一截。   尤其是电影方面,杜采歌在这个领域还是比较有自信的,蔚蓝星的电影在导演讲述故事的能力、镜头感、配乐等方面,都与地球同时期有一定的差距。   不管是大华国的电影,还是高卢电影、星条国电影、樱花国电影、棒子国电影,都让杜采歌比较失望。当然其中也不乏优秀之作,但总体水准确实发育不良。   唯一可以说不弱于地球的方面,是特效。   在特效方面甚至还略微领先地球同时期。   这部电影看完,杜采歌看着演职员表,目光呆滞,整个人陷入沉思。   他在脑海里重构着刚刚看完的电影,思考着如果是自己,要怎么来讲这个故事,这个镜头换个机位是否更好,哪些台词需要调整,演员的表现有哪些需要改变的地方……   这是杜采歌在地球时养成的习惯,   思考了许久,杜采歌回过神来,揉了揉眼睛。“想这么多干嘛,短时间内我又不可能去拍电影,现在我只想安静地抄书……”   于是他关掉电影播放器,打开一个名为“爱乐”的音乐播放器,随机播放。   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静静地看着。   到了夜里23点半,手机又轻微振动。   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短信:“早点睡觉,不许熬夜”。   杜采歌有点愣神。   这是关心么?话说这女孩儿也太傲娇了吧。   ……   又读完一本书的一万字开头。虽然其间几次毒发身亡,“钟意”还是勉强坚持着读完了。   额,书名是什么来着?忘了。   作为《创世中文网》仙侠频道的编辑,她自然有着不错的职业素养,即使看垃圾书看到想吐,也会坚持看完开头,判断有没有签约价值。   厚如杯底的眼镜片反射着电脑显示器的荧荧光线,原本漂亮的脸蛋被自制的黄瓜片面膜覆盖,看起来宛如鬼怪。但此时是在自己家里,钟意当然不会在意这个形象。   喝了口已经冰冷的正山小种,稍稍休息片刻,让身体自然将刚刚中的毒排出后,“钟意”点进下一本仙侠新书。   “咦!”   她忍不住发出声音。   “大气磅礴!语言优美!”   匆匆看完序章,她下意识地给出评价。   不过网络小说,重要的还是故事性。   且再看几章。   对青云门的介绍稍嫌冗长,不过比起大部分小说,已经算不错了。在蔚蓝星这个年代,这种开头属于正常范围。   而且在简单叙述中体现出的作者文字功底,让“钟意”颇为侧目。   “这个作者,是实体作家转行的么?”钟意喃喃自语。   然后是张小凡和林惊羽出场。   “主角应该是林惊羽吧?”钟意下意识地判断。   那张小凡一看就是憨货,没有主角像。   不知不觉,钟意已经看得入迷。   她继续点开第二章 ,“迷局”。   看到疑似主角的林惊羽被就差脑门写着“反派”二字的家伙带走,钟意就有些揪心。   看到老僧被打伤,钟意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里   “哦,老僧原来叫普智。”钟意自言自语了一句,继续聚精会神地看着。   “神剑御雷真决,名字普普通通。那段口诀倒是不错,朗朗上口。”   “啊,这个反派是青云门的!”   “难道反派会隐藏在青云门中,然后主角拜入青云门后,和反派斗智斗勇?”钟意不由得浮想联翩。   她迫不及待地点开第三章 ,“宏愿”。   看到老僧普智将死,钟意觉得喉咙有点发紧。   这个人物虽然出场不多,但是临死前那段心理描写,让人对这老僧还是颇有好感!   然后看到老僧准备将毕生所学教给张小凡,钟意在心里狂叫:原来主角是他!   为什么不是俊美又资质好的的林惊羽啊!   接下来是第四章 “惊变”,看到书中描写的仙家景象,钟意对作者的文笔更是深深佩服。   再想看第五章 ,却是没了。   钟意放开鼠标,细细回味一番,然后猛然醒悟:得赶紧给这个作者提签,免得被别人抢先了。 第18章 刚才不算   这本书,能不能大火?钟意暂时还难以判断。毕竟她是人而不是神。看不了那么长远。   但她可以确定,这本书如果后面不崩的话,应该会成绩不错。   作者的笔力有劲道,叙述娓娓道来,能扣动人的心弦。   只看这个开头,确实是让人想浮一大白,美酒配好文。   当然,初期惊艳、后面越写越崩的小说,钟意也看到过不少,每次都颇为惋惜。   等这个作者签约以后,倒要和他好好沟通,免得他走歪路。   看了看这个作者的笔名,“海明威”,好奇怪的名字。   海很有威力?虽然不明白其含义,钟意还是将其牢牢记住。   再想看真实资料,却发现作者还没填写。   先提签吧,等签约了自然会知道。   ……   “咦,提签了!”清早起来又抄了1万字,正准备上传新章节的时候,杜采歌发现了站短提示。   嘴角轻轻一咧,有那么一点小开心。   毕竟,虽然他觉得《诛仙》不可能无法签约,但在没有落实之前,还是不够笃定。   此时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他仔细阅读了站短,按照提示加了编辑“钟意”的通讯软件LL号码。   “LL”这是“聊聊”的缩写,它是一款即时通讯软件,就相当于蔚蓝星的QQ。   发送添加请求后,杜采歌正在构思怎么开场白,很快对方那个可爱风的动漫女孩头像闪动。   点开一看,编辑钟意发来一段简短的消息:“海明威?《诛仙》的作者?”   “是我。”杜采歌很快回复,然后顺手将自己的LL昵称也改成“海明威”。   “书不错。是你本人写的么?”   “是的。”   “以前在别的网站发表过么?”   “没有。”   “你拥有《诛仙》的完整版权么?”   “有的。”   ……   几句问话后,对方发过来一个文件,说:“按照格式填写合同,填写完以后去打印,按照模板签名。然后打印身份证正反两面各两份,一起邮寄过来。地址是###收件人填写李小龙。”   杜采歌对这套流程还保持着三分新鲜。   换做是老扑街,估计早就不耐烦了。   他接受文件后,按照要求填写完,找出U盘拷贝,带上身份证,便准备出去打印、邮寄。   一路无事,顺利地将合同打印好并寄出。   回来的路上,杜采歌顺手买了几分报纸和一本《电影周刊》。在他当导演以后,几乎就没看过实体报纸了,其实还挺有新鲜感的。   回到家里,杜采歌看到杜媃琦正在餐桌前,睡眼惺忪地吃着面包、喝着牛奶,一副还没清醒的样子。   “你干嘛……”刚刚说了几个字,杜媃琦就赶紧捂住嘴,摆摆手。   然后放下面包,掏出手机,飞快地敲着字:“刚才不算!”   “好,好,刚才不算。”杜采歌有点忍俊不禁。   “不准笑!!!!!!!!!”杜媃琦像是在发泄一样,恶狠狠地按着手机键盘,打出了十几个惊叹号。   杜采歌故意绷着脸说:“我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无论多好笑,我都绝对不会笑,除非实在忍不住。”   “扑哧!”杜媃琦被逗笑了,小姑娘的笑容是那么惊艳,用个烂俗的形容:就像鲜花绽放。   过了一会,杜媃琦揉了揉肚子,继续打字:“一大早的,你干嘛去了?”   “有点事。”杜采歌将《电影周刊》放在杜媃琦的左手边,然后低头翻看刚买的报纸。   过了会,他抬头看时,杜媃琦已经吃完早餐,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电影周刊》。   杜采歌笑了笑,继续低头看报。   一整天,杜媃琦在屋里不知弄些什么,可能是在写作业吧,反正杜采歌没去操心。   午饭时,杜采歌想带杜媃琦出去吃饭,杜媃琦不肯去。于是他自己去吃了顿简餐,给杜媃琦打了个包。   晚上,杜媃琦在晚饭前就跑出去玩了,照例还是9点前回来。   平静的一天。   接下来几天,也都平平淡淡。   杜采歌也没去操心《诛仙》的成绩如何,没去看书评、推荐票之类的,他相信这本书无论如何不会被埋没。   1月12号的时候,杜采歌上传更新章节时,发现来了站短,《诛仙》正式更改了签约状态,成为A签作品。   杜采歌这才去瞅了瞅书籍成绩,现在他上传到了第七章 ,3万多字。现在已经有了1200多推荐票,一百七十多条评论,收藏达到了415。   杜采歌大致扫了一眼评论区,书评基本都是说好看,还有讨论剧情的,意料之中地没有差评。   从这趋势看,确实是会火了,这让他放下大半心事。   接下来,按部就班地每天抄书,等推荐,上架,等着收米就行。最多在卖版权的时候需要操一下心。   接下来每天杜采歌除了码字,就是在恶补蔚蓝星的历史、风俗、法律、近期的国际大势,乃至电影、文学方面的名家、名作……   杜媃琦是个很让人省心的女孩儿。除了每天晚上出去玩一阵,其他时间都在家学习或是看电视。   不过杜采歌和这个乖巧女儿之间,仍然没有什么话题。除了杜媃琦找他要钱的时候,两人几乎没什么交流。   杜媃琦还是不肯开口说话,偶尔忘了,开口说了半句,也马上打字表示“刚才不算”。   也不知她到底和原主有什么仇什么怨。   很快到了1月15号,杜采歌看了看日历,再有几天就要过春节了。   他平静地坐在电脑前,开始码字。   刚刚抄完5000字,正要休息一会,活动手腕,放在桌上的手机传来一阵振动。   杜采歌拿起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只有一个字:“泉”。   这种备注,让人无法猜测对方的身份。   他穿越来之后的又一个考验,即将开始。   杜采歌深呼吸一口气,按下接听键,尽量用自然的声音说:“你好,我是杜采歌。”   对面过了几秒钟才开口,“听你声音,情绪应该还不错。”   这人的声音不算特别年轻,应该是4、50岁的女性,语气细腻温柔,语速较慢,充满知性和成熟感。   杜采歌飞快转动脑筋:这是谁?应该是亲戚或朋友吧?否则不会关心自己的情绪。从对方的年龄上来判断,应该不是原主的母亲。   杜采歌没有放飞自我,他顺着对方的话说:“恩,还行。”   “泉”柔声说:“上次咨询结束后,你说想要休息一周,那么明天又到了我们的咨询时间,你想要回到咨询中来吗?” 第19章 原主的心理咨询师   咨询?心理咨询?杜采歌心里立刻转过许多个念头。   “那个,我不想继续咨询了。”   对方停顿了一会,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说出来的话仍然很温柔:“是否继续咨询,是你的个人自由,其实你上次咨询中就说过不想继续咨询了。只是我想了解一下,当时你笑着说感觉好多了,可你的肢体语言、你的微表情都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   “小杜,请你再认真考虑一下好么?当然,我再强调一次,你如果想中止咨询,是你的自由。不过我这里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你随时可以回来的,明白么?”   “好的,谢谢你,不过现在我真的不需要咨询了。”杜采歌说。   对方沉默了片刻才说:“我相信你。那么,过一个月,等过完年,我再回访一次可以么?你也随时可以来我的咨询室坐一坐,聊一聊。”   杜采歌只想赶紧挂掉电话,免得露馅,因此马上答应下来:“好的,好的,下个月再说。再见!”   然后马上挂掉电话。   望着颗粒感非常明显的手机屏幕,杜采歌出了一会神。   似乎去和这个咨询师聊聊也是不错的,至少可以知道一些原主的过往和心路历程。   但是……杜采歌又想到,对方是心理方面的专家,自己说不了几句话就会被对方怀疑的。   当然,按照常理来说,对方绝想不到会有穿越这回事,更大的可能是怀疑自己失忆了。   可杜采歌总感觉那场面会很尴尬,鼓不起勇气。   毕竟,失忆这种事,太狗血了点,大多数人是不会相信的。   等以后,自己对原主的事情了解多一些了,确实可以考虑去对方的咨询室坐一坐。额,前提是知道她的咨询室地址在哪。   原主为什么要自杀?杜采歌对这个问题一直很好奇。   如果去和这个咨询师聊一聊,或许能得到一些线索。   且再从长计议吧。   正要收起电话,杜采歌又犹豫了。   他翻动通话记录,犹豫了一会,选中一个号码,拨号。   传来接通的声音。   很快对方接听,宁悦蓉那温柔而又有力的声音响起:“喂。”   “我是杜采歌。”   “我知道。”   杜采歌问:“你还好吧?”   “还好。你呢?”   宁悦蓉的声音比往常急促,似乎是正在处理什么事务。   杜采歌感觉她似乎没空闲聊,便长话短说:“感谢你的建议,我已经在写东西了,可能很快就能赚到一些钱了。”   “不用客气,”宁悦蓉似乎为这个消息感到高兴,“你能振作起来就好。我很期待你的新作品,加油!”   “恩,那你也多保重。”挂掉电话,杜采歌一身轻松,继续投入抄书大业。   ……   宁悦蓉挂掉手机,脸上还带着笑容。   “是他?”说话的是一个粗看上去四十出头的女人,但嘴角、眼角细细密密的皱纹都说明,她绝对超过五十岁了。   她的头发花白,衣着、妆容都显得素淡而精致。身材微微发福,相貌算不上漂亮,只能说周正。   不过她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优雅、恬淡,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总是在用心倾听。一双眼睛里充满悲天悯人的气息,嘴角那淡淡的微笑似乎在说:我愿意相信你,我永远支持你。   两个女人都坐在舒服的单人沙发里,她们之间,隔着一张小小的透明玻璃圆茶几,茶几上摆着两杯还冒着热气的茶水,一盆厚叶植物。   宁悦蓉点头:“是啊,真巧,你刚刚给他打了电话,他就打给我。陈医生,你相信我的话了么?”   陈泉笑了笑:“你都已经拿出了他的医疗记录,我怎么可能不相信。而且我也一直很清楚,他有严重的抑郁症,确实是有较高的自杀可能。只是……”   沉吟了片刻后,陈泉摇摇头:“我的答案还是:不行。这是我们的行业规范,除非他正要危及他人的生命,否则我不能把他的咨询记录给你看。”   宁悦蓉并没有因为被拒绝而感到生气,登门之前,她就有所预料,此行不会太顺利。   而且对心理咨询师的行业规范,宁悦蓉也是有所了解的,当初分局选人去参加过心理咨询师培训,她脱产学习了两个月,还考了个三级心理咨询师证呢。她懂得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知道陈泉的拒绝是合情合理的。   低头想了想,宁悦蓉说:“陈医生,请你明白,我只是担心他。”   “看得出来,”陈泉温和地说,“我相信你没有恶意,也相信你是真正地关心他。但咨询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密,这是心理咨询的基本保障。”   “那,陈医生,我不强求查看杜采歌的咨询记录,但是能不能请你拣一点能说的,和我谈一谈?”   陈泉直视宁悦蓉的眼睛,这一刻,陈泉那永远温柔、善解人意的目光突然变得犀利。然后又重新温柔下去。   “恕我直言,宁警官,你为什么一定要知道这些呢?你也说了,杜采歌并没有牵扯进什么案件。”   “杜采歌是我的朋友,”宁悦蓉平静地说,“我想帮他。”   陈泉摇头:“请别怪我太直接,我并不认为你能帮到他,他的问题相当严重。”   宁悦蓉沉默了,但是她仍然坦然回望陈泉,眼神中表达了坚持。   陈泉继续摇头,半晌,她仍然洁白整齐的贝齿轻咬那涂着淡淡唇彩的嘴唇,说道:“他的过去,你如果调查过,应该多少知道一点。我说点媒体没有报道过,所以你可能不清楚,但是又并不涉及他隐私的事情吧。”   宁悦蓉精神一振,直了直腰:“请讲。”   陈泉说:“在发生那件摄影丑闻后不久,也就是2003年左右,他患上了社交恐惧症。可能是因为遗传,也可能是因为摄影丑闻之后,媒体对他的口诛笔伐,暂时我还没弄清楚他发病的原因。”   “他的病情不算特别严重吧,但是会回避社交场合,一般不会直视别人的眼睛;在陌生人面前,他会感到很不自在,坐立不安。其实和他亲近的人,都发现了这一点,所以这不算是隐私。”   “回避社交场合……”宁悦蓉皱着眉,回忆着当时和杜采歌短短的接触。她很确认,杜采歌并没有回避和她的目光接触,也没有表现出抗拒和她的正常交际。 第20章 拯救单身狗   “还有,”陈泉接着说,“车祸那件事,你知道吗?”   宁悦蓉只是略一思索,便回想起来,“知道,那是04年初的事吧。”   “那件事对他的打击,比你们想象的大得多,几乎完全摧毁了他。”   宁悦蓉感到不解:“怎么会呢?那件事,虽然让他名声受损,也赔了些钱,但不至于摧毁他吧?相比之下,还是摄影丑闻对他的影响更大吧?”   “具体的情况,我不能告诉你,那件事的真相,绝非报纸上猜测的那些,也不是法庭上说的那样。”   宁悦蓉还想再问,陈泉已经起身,表现出送客的姿态,淡淡地说:“就到这吧,宁警官,我能透露的就这么多了。”   宁悦蓉当然不满意这一点收获,但是她知道,如果自己还想搜集更多信息,就必须拿出什么来打动对方。   她迅速地思考后,组织起语言:“陈医生,你有没有觉得奇怪,杜采歌今天和你说话的语气非常奇怪?”   陈泉眼中闪过一道莫名的色彩,优雅地缓缓坐下:“看来你掌握了一些很重要的信息。”   宁悦蓉对陈泉之前的态度有点不满,因此稍稍卖了个关子,微笑道:“你是不是觉得,他今天跟你说话的语气,非常谨慎、乃至提防?”   陈泉缓缓点头:“我是觉得不太对劲,他今天的态度,给我什么样的感觉呢,好像我是一个陌生人。我们之前花了那么长时间建立起来的信任,形成的共情,似乎一瞬间就土崩瓦解了,这很不正常。还有,他的语言风格也有很大的不同。恩,这很不正常,不应该这样。”   说到最后,她用力摇头,表示了不解,“宁警官,你了解到一些什么呢?”   宁悦蓉看着陈泉,其实非常佩服对方那种温润而又坚定的气场。那些小小的不愉快,就暂且搁置吧。“其实,杜采歌在那次……自杀后,出现了失忆的迹象。他记不清自己的年龄,不记得自己的住址,甚至似乎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了。还有啊……”   随着宁悦蓉的叙述,陈泉的眉头皱成了“川”字形状。等宁悦蓉说完,她还沉思了许久,不自觉地伸出右手,轻轻地按压眉心。   最后她摇着头说:“在你的叙述中,有许多矛盾的地方。”   宁悦蓉感到有些不快,正要反驳,陈泉飞快地抬头看了她一眼,给了她一个温和的微笑,“当然,我不是指你在说谎,我相信你不会在这件事上骗我。只是,杜采歌的症状确实有一些矛盾的地方。就算是长期服用抗抑郁药,加上自杀导致的脑损伤,也不至于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失忆。”   宁悦蓉咬了咬嘴唇,“那你愿意继续帮他么?”   陈泉偏着头,像是在看着窗外阴沉的天气,又像是在回忆着什么,过了一会开口道:“我愿意继续帮他,但必须是他主动来找我。从刚刚和他的交谈来看,他现在对我的戒心很重,短时间内是不会回到咨询中来的。不过,他的情绪确实有好转,如果失忆是真的,那么他有很大的可能会忘了那些让他抑郁的事情,变得开朗起来。对他来说,这未必是坏事。”   宁悦蓉不由得点头赞同。   陈泉再次起身:“非常感谢你的来访,我等会还有个病人,如果宁警官你还有什么想聊的,我们下次再约。”   宁悦蓉费了那么多口舌,就是想多获取一些信息,因此虽然也跟着起身,却飞快地问道:“陈医生,杜采歌欠了几千万的外债,这事你知道么?”   陈泉缓缓点头:“他跟我提过。”   宁悦蓉迫不及待地追问:“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是不是中了别人的圈套?如果别人是用非法手段骗了他,我可以帮他。”   陈泉叹了口气:“我帮他梳理过这件事,还介绍了一位很有名的律师朋友给他,但是很遗憾。虽然他确实是中了圈套,是受害者,但是我那位律师朋友帮他仔细分析过,对方做得滴水不漏,在法律上来说,他没有任何胜算。”   宁悦蓉很焦急:“能不能把详情告诉我,我会努力帮他的!”   “这事关他的隐私,只能他主动告诉你,我不会继续谈论的。”   “可他遭遇了失忆!”宁悦蓉提高了音量,“而那些人还在催他还钱!可他现在根本还不起!”   陈泉眼中闪过一丝讶色,似乎很惊讶杜采歌会还不起钱。但是沉吟了一会,她还是摇头说:“抱歉,这件事的详情不应该由我告诉你。”   宁悦蓉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不过她也不是胡搅蛮缠之人,提出另一个问题:“陈医生,杜采歌的父母清楚这件事的细节么?”   陈泉欲言又止。   “这也不能告诉我么?”宁悦蓉自嘲地笑了笑,“也事关隐私?”   陈泉叹了口气:“杜采歌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他母亲精神失常,在住院疗养;他的大哥在监狱里,算算时间,再过两年应该就出狱了。还有个妹妹,还在念高中。顺便告诉你,欠债的其实就是他的父母,他是在帮父母还债。这些都不算隐私,你只要有心去查,总能查到的。”   宁悦蓉做了一个掩嘴的动作,这是她非常惊讶时的习惯动作。   顿了顿,她转身拿起自己的外套搭在手臂上,对陈泉道别:“谢谢,那我就不打扰了。”说着向咨询室外走去。   “等等,”陈泉叫住她,在宁悦蓉充满希冀的目光中,陈泉斟酌着说,“不要去追寻过去了,杜采歌的过去在外人看来全是光鲜,少年成名,志得意满,身边美女如云,从来不缺鲜花、掌声、镁光灯。但其实他只是个普通人,也有许多阳光照不到的,至暗的悲伤。”   “特别是在摄影丑闻事件后,他背负了太多的压力,承受了太多背叛,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作品问世。而之后他很快又遭遇那次车祸,被最亲密的人背叛,这对他的打击很大。我帮了他几年,他好不容易快要走出来了,结果他家里又遭遇变故,这几乎完全击垮了他。他如果忘了过去,未必是坏事。”   “你要相信他,哪怕是欠了许多外债,以他的能力,以他的天赋才情,只要振作起来,很快就能赚够钱,还清债务,过上富裕的生活。”   “我相信。”宁悦蓉飞快地说。   “那也请你相信我,他不需要有人帮他讨回公道,也不需要有人帮他去与恶势力做斗争。他需要的,只是三两好友,能支持他,陪伴他,陪他哭,陪他笑。”   宁悦蓉眨了眨眼睛。“我懂了。”   走出咨询室,进入电梯后,宁悦蓉还在想:所以单位里有没有年轻美貌温柔,还懂得体贴人的小妹妹,可以介绍给杜采歌,拯救这只单身狗?   只不过,杜采歌的名声可不大好。   “人形自走配种机器”,“会行走的生x器”,这就是媒体曾经送给他的外号。   将美貌小妹妹介绍给他,是不是将人家小妹妹推入火坑哦? 第21章 这是要起飞的节奏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董复来仍有意犹未尽之感。   可惜太短了。   点击“返回书页”,重新看了看作品简介。   书名:《诛仙》。   作者:海明威。   毫无名气的新人作者。这还是此人的第一本签约书。   但是,太好看了怎么办?完全看不出是新人!文笔太老练了!   董复来不过是在看完他正追读的一本仙侠小说以后,看到了网站推荐的“类似小说”中,有一本名字特别霸气。   诛仙。   董复来尝试着点了进去,本想只随便瞅一眼,结果这一瞅,就出不来了。   关掉网页,董复来还有些怅然。   这么棒的小说,当然要让更多的人看到啊!   正好,他是知名网络小说论坛“幻之轨迹”的一个活跃用户。   在创世中文网,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书单主。   那没啥说的,马上把《诛仙》加入自己的书单,顺便在“幻之轨迹”上发帖安利。   只是,该怎么来写推荐语……该好好酝酿一下。   ……   结束了和“泉”、宁悦蓉的通话之后,杜采歌思考了一会,便继续投入到抄书中。   一鼓作气抄完两万字,他揉了揉眼睛,这才感到饥肠辘辘。   该是吃午饭的时间了。   他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是杜媃琦发来的。   点开一看,女孩儿问他:你不置办点年货么?   杜采歌有点愣神。   在地球的时候,他从来不操心这些。   年轻时和父母住,过年都是父母去办年货,他只管在家里玩手机。   后来一个人出来闯荡,更是不需操心这个,哪怕有点需要,也是在网上购物。   而且地球上,年味也是越来越淡,许多人都渐渐不把过年当回事。   杜采歌记得父亲感叹地说过:以前呢,盼着过年,因为过年可以大吃大喝。攒一年的家底,就为了在过年这几天奢侈享受一把,所以过年很有气氛。   但是现在呢,平时就大鱼大肉吃到吐,过年反而只想吃点清淡的。有了手机,可以视频聊天,拜年都不需要出门。   所以渐渐对过年没有盼望,也没有惊喜了。   杜采歌觉得父亲的话还是有那么点道理的。   不过……既然女儿要求自己置办年货,那多少还是去买点吧。   虽然现金所剩无几,但还是可以买点速冻饺子,过年了,总得吃顿饺子吧。   还有瓜子、糖果、水果……对了,还有小孩子喜欢玩的鞭炮,这个千万不能忘记。   他出去吃了饭,又给杜媃琦打包了一份回来,然后再次出门,去采购年货。   花了小半个下午,把该买的都买齐了,还顺便给杜媃琦买了些零食。鞭炮倒是没买着,这个世界的魔都市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   大包小包提回来的时候,他发现杜媃琦正在看电视。   杜采歌陪她坐了一会,女孩儿当然是没有说话的,杜采歌也找不到话说。   不过两人挨着坐在一起,虽然没有那些父女间亲昵动作,氛围却是比之前要显得亲密些,杜采歌也觉得心里充实一点。初来这个世界时的孤独寂寞,已经少了许多,这个女孩儿功不可没。   虽然他还没有调整好心态,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父亲,但他下定了决心,等赚到钱解决燃眉之急了,一定好好和女儿相处。   坐了一会,杜采歌回到房间,先看了看书的成绩。   从12号到现在,3天时间,收藏竟然增长了2700多,现在都快3200的收藏了,让杜采歌吓了一跳。   要知道,这时候他还没获得推荐资源呢!   他之前看过百灵贴吧,对这个成绩有一个模糊的认识。   这是要起飞的节奏吧?   再一看读者评论,大部分是赞美的,以及谈论剧情的。   “主角是要佛、道双xiu么?”   “如果保持这样的质量,上架了我一定全订。”   “书好看,就是能不能多更一点?”   “田灵儿是女主角吧,好可爱。”   “我有预感,这根镶嵌了噬血珠的短棒会是张小凡未来的法宝。别的仙侠小说,主角都是英俊潇洒,飘逸出尘,手持仙剑,这本书的主角竟然用烧火棍当法宝……哈哈,容我笑一个先!”   “现在是用烧火棍,未来一定是用诛仙剑,否则书名为什么叫诛仙?赌5毛,主角未来的武器是诛仙剑。”   “作者文字优美,节奏明快,请加群*******一起讨论。”   溢美之词,杜采歌听过不知多少了。   从他的电影上映开始,就从没缺少过夸奖、奉承、吹捧……   不过在文学领域,还是第一次被人夸,多少有点新鲜感。   至于说这书是抄的……   “读书人的事,能叫抄么?这叫搬运。虽然我不生产文学,可我是文学的搬运工。”杜采歌并没有感到羞愧。   当然,如果最终让“海明威”这个笔名成名,他也不会骄傲自豪。   他就是一个搬运工,自始至终,他会记得这一点。   他不是“海明威”,“海明威”是一个符号,是地球文化精粹在这个蔚蓝星的唯一代表。   他又翻了翻评论,有些评论里说得很清楚,是看了别人的书单,或者在论坛上看到别人的推荐才点进来的。   果然,一本好书是不会缺少自来水的。   书的成绩这么好,杜采歌更有动力了,当下又搬运了一万字。   揉了揉手,正准备找部电影看,LL软件的头像闪烁了起来。   点开一看,是编辑“钟意”发来的消息。   “你的小说过两天上推,有存稿吗?保持稳定更新,稍稍爆发一下也可以。最近成绩不错,加油!”   杜采歌想了想,敲字回复:“谢谢。存稿有的,不会断更。”   然后就没理会对方了。   杜采歌是没在网文领域混过,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编辑主动联系他说这些话,意味着什么。   每个编辑手下那么多作者,才不会个个都搭理呢!   会主动跟他聊,哪怕只是寥寥数语,也说明了编辑对他特别的看好。   到了临近晚饭的时候,杜采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他拿起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信息:我出去了。   杜采歌立刻起身,快步来到客厅,杜媃琦正在换鞋准备出门。   她这段时间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出去,杜采歌已经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平心而论,稍有责任心的父亲都不会对女儿这么不闻不问。   但杜采歌是真的没有为人父的经验,而且对杜媃琦也还没生出什么感情,所以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   “注意安全。”他只说了句。   杜媃琦低着头,似乎没听到。   只是穿好些,开门出去,却没立刻将门关上,而是转身对杜采歌挥挥手。   这才关门。   杜采歌在原地站了一会,才回到卧室。   扫了一眼,发现手机上又多了条未读短信。   一看,还是杜媃琦发来的:“你好啰嗦。”   杜采歌笑了笑,打字回复:“敢说我啰嗦?不怕我扣你的零花钱?”   其实吧,有个女儿,似乎也还行。   ……   地铁上。   杜媃琦面无表情地发出了“死亡凝视”,那些抱着不良企图靠近的猥琐中年敌不过她的目光,低头讪讪地退散。   杜媃琦转过头,重重地呼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到站后,杜媃琦迅速跳下车,一路小碎步跑着,很快就一头撞入肯老爹快餐店。   她迅速地和相熟的店员点头致意、交换目光,飞快地冲入员工更衣室,擦擦汗,换好制服。   对着镜子,她正了正自己的那顶深蓝色的员工帽,帽子底下,绝美的少女露出元气满满的笑容:“加油!”   然后她步伐轻快地来到柜台,换下一个同事,挂着大大的笑脸看着排队等候的顾客:“您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第22章 我想买条漂亮的裙子   晚上8点半,下班来到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杜媃琦已经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她实在无法理解,那些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店员是怎么支撑下来的。   或许因为自己还是小孩子,别人已经是成年人了吧。   杜媃琦扭头看了看被自己硬拖着来一起假期打工的同学“谢瑾瑜”,对方无精打采地低着头,一声不吭,一副对人生感到绝望的样子。   杜媃琦有气无力地笑了笑:“你还好吧!”   “我信了你的鬼!”谢瑾瑜突然捏着拳头,激动地爆发出来,“你还跟我说这个工作很清闲,我们只是来体验一下生活,根本不累的!你再说一次看看!”   杜媃琦讪讪地用玉葱般的手指蹭了蹭鼻子:“我也是被别人忽悠了嘛。而且,我们既想打工,又要找上班时间比较灵活、不能朝九晚五的工作,毕竟不能影响学习;而且还想要时薪高一点。那不就只能找肯老爹了!”   谢瑾瑜用阴沉的目光扫了扫她,阴测测地说:“别的我不说。时薪20元你告诉我很高?老娘我就算去发传单,就算去COSPLAY摆造型,也比这个赚得多!”   杜媃琦摘下员工帽,带着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揉着帽子。   这件事上,确实是她不对,她忽悠了自己最铁的死党。   谢瑾瑜长得很漂亮,如果去发传单,或者穿一套可爱的COSPLAY服去摆造型,确实能赚到好几倍于20元的时薪。   更关键的是……谢瑾瑜家里很有钱,她每个月的零花钱就从没少于2000,根本就不需要来打工赚钱!   但是杜媃琦不敢一个人出来打工,害怕被人欺负,而且她年纪也不小了,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美貌可能引来怎样可怕的觊觎。   所以她才使出了十八般手段,软磨硬泡,拽着谢瑾瑜陪自己来打工。万一有事,至少有人从旁帮衬一下。   “行了,别装可怜了,我不会上当的!”谢瑾瑜语气很不爽地说。   杜媃琦立刻露出讨好的笑容。这笑容是如此软萌可爱,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就像两颗闪亮的星星,如果被肥宅们看见,估计会一群人长吁短叹:awsl。   谢瑾瑜毕竟和杜媃琦是从小学就玩在一起的死党,抵抗力稍稍强一点,但也很快沦陷,冲上去摸摸杜媃琦的小脑袋:“好了好了,我不怪你了,只是刚刚有点累,没控制好情绪。”   杜媃琦像小猫一样享受着爱抚,娇声道:“你要是觉得太辛苦了,就别做了,反正你也不差这点钱。”   “那不行,我得保护你啊,否则那些坏蛋会把你生吞活剥了。那个老色鬼店长每次看到你就两眼放光,我好几次差点掏出防狼喷雾对他狠狠喷几下。”谢瑾瑜婴儿肥的脸上显得正气凛然。   杜媃琦偷偷笑着,她“以退为进”的话术已经炉火纯青了。   两只小丫头亲密了一会,谢瑾瑜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要来打工啊,难道你二哥不给你零花钱?”   “是啊,我二哥可坏了,他说要锻炼我,让我自食其力,不给我零花钱的,”杜媃琦叫苦道,“我想买条漂亮的裙子,哎。”   谢瑾瑜突然用手指捅了捅她的腰,杜媃琦尖叫着躲开,“别弄,好痒!”   谢瑾瑜说:“喂,别打工了吧,裙子我送给你。”   “不行,”杜媃琦隔得远远的,生怕再遭对方的毒手,“自己花钱买的才有意义。”   谢瑾瑜也不多劝,她和杜媃琦认识快十年了,从两根小豆芽菜,长成两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她对杜媃琦非常了解,知道杜媃琦内心有多么骄傲。   看着杜媃琦,谢瑾瑜看这张脸已经快十年了,却还是会为其美丽而惊叹。   那双灵动而会说话的大眼睛,配上像两把小扇子一般的长睫毛,立刻成为这世上最珍稀的宝物,哪怕是光彩四溢的硕大钻石也无法与之媲美;那软软的,仿佛果冻一般散发着芬芳,让人想咬一口的粉嫩嘴唇;黑得发亮的茂密长发;白嫩而毫无瑕疵的脸蛋……尽管和杜媃琦是死党,谢瑾瑜有时候都会忍不住嫉妒。   再看看在那肯老爹制服的掩盖下,虽然还未发育成熟、却已经初具规模的不可描述,盈盈一握的细腰,然后是那双特别有视觉冲击力的大长腿……   谢瑾瑜忍不住再叹一声。   可惜……杜媃琦本该是骄傲的小公主。可惜她的家庭……   谢瑾瑜只能暗中叹口气,岔开话题:“话说你二哥现在怎么样了?”   “好很多了,这几天我观察啊,感觉他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几个月前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看了都怕。现在看起来倒是很正常。”   谢瑾瑜模仿着成年人的表情,点点头,“emmmmm,估计他是找女朋友了吧,男人遇到了心爱的女人,就会有很大的改变。”   杜媃琦皱了皱眉,似乎在回忆和思考,“不像是找了女朋友。”   顿了顿,她说,“给我感觉是……他突然找到人生目标了。”   “那也是好事啊,”谢瑾瑜老气横秋地说,“过去就算有再多的辉煌,那也属于过去。你二哥他还年轻,人生还长,不应该沉浸在过去,还是要向前看,走出更精彩的人生。”   “……”杜媃琦露出牙疼的表情,“我建议你以后少看点《知音》、《读者》。”   谢瑾瑜自动略过好友的吐槽,好奇地追问:“那你现在跟他讲话了没有?你们的关系应该改善了很多吧?”   “才没有,”杜媃琦骄傲地昂起头,“在他向我道歉之前,我是不会开口和他说话的,我杜媃琦说到做到。”   然后她心虚地想到那几次开口……那是不小心的,那不算!杜三小姐用力地点点头,对,那不算!   ……   杜媃琦乘地铁赶回雨溪国际小区。   这么冷的天,大家都窝在暖和的家里不想出来,路上行人稀少。   阴云密布,天空无月,黑漆漆的枯枝就像躲在黑暗里的妖魔鬼怪,风一吹,簌簌作响,枯枝摆动,像是要扑上来啃噬。   杜媃琦心里害怕,抓紧衣领,匆匆往二哥家里赶。   在这寂静中,突然手机铃声响起。 第23章 只有我能帮到妈妈了   杜媃琦吓了一跳,但是很快反应过来,发出响声的是她自己的手机。   她掏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   刘博士。   杜媃琦轻轻咬了咬嘴唇,迟疑了片刻,按下接听。   “小杜,我是刘博士。吃过了没有?”   杜媃琦脑海中浮现出刘博士的形象:40多岁的胖乎乎中年,穿着的白大褂在肚子的部位被撑出一个令人惊叹的弧度;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简直有三个下巴,脸上似乎有着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汗;戴着厚厚的眼镜片,看上去憨厚而和气。说话时,喜欢用手指梳理他那稀疏的头发。   综合起来,给人的印象就两个字:油腻。   “刘博士你好,我已经吃过了。”杜媃琦赶紧招呼。   “小杜啊,是这样,”刘博士的声音祥和、亲切,“我是想告诉你,你母亲上个月的住院费还没交,然后这个月的住院费也该结算了,你看,是不是找个时间过来,结一下?”   杜媃琦咬了咬嘴唇,哀求道:“再等几天好不好,刘博士,我现在钱不够!”   刘博士叹笑:“小杜啊小杜,我也不是逼你,但是呢,我们疗养院毕竟不是公益组织,我们是要自负盈亏的。你家的情况吧,我还是比较同情的,如果我是院长呢,我倒是可以给你减免一些费用,多宽限一些时间也行。可是啊,我只是个小小的主任,很难帮上你啊!”   杜媃琦只觉鼻子酸酸的,有些咸咸的液体要从眼睛里涌出来。她赶紧揉了揉眼睛,继续哀求:“刘博士,请你帮帮忙,再等几天,等过完年,过完年我一定凑够钱!”   对方考虑了片刻,“好,那就等过完年。不过呢,如果过完年还是没凑到钱,我也没办法了,就只能请你把你母亲接回去了!”   “我知道,我有办法的,很快就能弄到钱了!”   挂了电话后,杜媃琦在原地发了一会呆,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   冷风一吹,泪水变得冰凉。   “妈妈……”杜媃琦低头擦干眼泪,茫然地走着。   她这几天找二哥杜采歌要了三次零花钱,总共到手600块;上学期省吃俭用,帮同学抄作业,存下了1120块钱;至于打工赚的钱,她每天工作2小时,只能拿到40。一个月30天,也才1200块,而且不是日结,要月底才结算。   而妈妈每个月的住院费、护理费加上维持基本治疗的费用,至少是6200多元。   有的时候,妈妈情况恶化,要用一些更贵的药,费用还会大幅增加。   这么大的缺口,她不知道该想什么办法。   之前她已经偷偷地把妈妈的首饰全卖了,卖得的钱一直支撑到了上个月。而现在,确实无以为继了。   想到这,杜媃琦心中就生出恨意。   二哥明明那么有钱,却不愿意照顾妈妈。虽然妈妈当初确实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但你也不能这样啊!   杜媃琦用力地踢了一脚路边的小石头。   小石头咕隆咕隆地滚远,杜媃琦的愤怒才稍稍平息一点。   妈妈。   妈妈是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年轻一点的时候,被公认为魔都音乐学院教职工及家属中的第一美女。   但她的性格和三观……是真的有很大的问题。   爱慕虚荣,捧高踩低,金钱至上,虚伪……可以说是典型的三观不正。   一吵起架来,就是暴风骤雨,像泼妇一样骂街。   爸爸是公认的好脾气,又有才华,待人体贴真诚,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是无数美少女的梦中情人。   当他结婚时,不知有多少人心碎了。   后来他前妻因病去世,还带着个拖油瓶,却仍然有许多美女想要嫁给他,最终却是被妈妈抢到了。   即使到了四十多岁、五十来岁,还经常有漂亮的女学生想方设法地投怀送抱,但爸爸为人正直,不给别人任何机会,从没半点流言蜚语。   读小学时杜媃琦就好几次亲眼看到,有漂亮的女学生登门,借口请教,对爸爸各种名示、暗示,爸爸都当场毫不客气地拒绝。   就是这样好脾气又为人正派的爸爸,却很多次说受不了妈妈,要离婚。   一般父母双亲吵架,孩子大多是站在母亲一边。   但是在杜家,父母吵架的原因大部分是母亲无理取闹,而吵架的过程中,永远是父亲低头抽烟,沉默着承受,母亲的嘴里则飙出尖刻的高音,以机关枪连射的语速爆出各种难以入耳的污言秽语。   面对这样的情形,杜家的三个孩子往往是同情父亲,讨厌母亲。   杜母真的是个很难以打交道,很难让人喜欢的人。   杜媃琦就很清楚,大哥二哥都不喜欢妈妈,   就连她自己,对妈妈也是讨厌的时候多,喜欢的时候少。   妈妈专横,不讲道理,待人尖酸刻薄,一身的缺点,除了美貌,几乎没什么优点……   但不管怎么说,她是妈妈。   不管她犯了什么错,做过什么讨厌的事,二哥也不应该对她不闻不问。   大哥讨厌妈妈很正常,毕竟他不是妈妈亲生的,他是爸爸前妻的孩子。   可二哥是妈妈亲生的啊。   尽管妈妈很多做法不对……但家里谁不知道,她是那么的宠爱你?   尽管……杜媃琦隐隐约约地知道,爸爸的死,和妈妈有关。二哥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才不理妈妈。   但妈妈并不是故意要害爸爸。   爸爸的心脏本来就有问题,“那件事”发生后,更是几次气得发作,然后有一次不幸在送医院的途中就去了。妈妈也受了刺激,终日以泪洗面,喃喃自语,凑近些听,能听到妈妈说的都是自责的话。   情绪失控的时候,她还会狠狠地打她自己的耳光,直到将脸颊打得高高肿起。   过不久,她就精神失常了。   在杜媃琦看来,尽管妈妈曾犯下大错,可就算她有千般不对,也已经为自己赎罪了。   就算妈妈曾经是个很讨厌的人,可她现在只是个头发花白、形容枯槁的小老太,背微微驼,眼神黯淡。疯疯癫癫,语无伦次。   过去她有多么可恨,现在看起来就有多么可怜。   现在,大哥还在监狱,二哥又不理妈妈。   只有自己能帮到妈妈了。   不管怎么样,总要想到办法,尽快筹钱,给妈妈续交住院费。   总不能真的让妈妈被疗养院赶出来。 第24章 《父亲》和情绪爆发   看完一部电影后,杜采歌习惯性地总结了一番。   然后放点轻松的音乐,轻轻按揉太阳穴,让自己放松一下。   正在休息时,他的目光瞥到墙上那把吉他,忽然心里生出一股冲动。   他走过去,迟疑了许久,慢慢伸手摘下吉他,拨弄几下。   悦耳的音色让人着迷。   好像已经有好几年时间没有弹吉他了吧……一直忙着拍电影,有空的时间也用来学习、充电、看书,家里的吉他早已经落满了灰尘。   还记得在大学里,为了追美貌的前妻,每天晚上在宿舍楼顶练吉他练到半夜……   壮阔而又寂寥的星空和美妙而又苦涩的音乐,陪伴着他青春的悸动。   杜采歌调好弦,信手拨弄,渐渐地成了曲调,然后轻声唱了起来:“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   出乎意料,这具身体的嗓音还真不错。   可惜自己没有系统地学过声乐技巧,有点浪费了这个好嗓子。   杜采歌定了定神,继续唱道:“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原本生疏的指法,在慢慢适应起来,音乐越来越流畅。   正在这时,门口响起钥匙声。   很快,房门被推开,乖女儿杜媃琦站在门口,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是没有打断他的弹唱。   杜采歌对杜媃琦微笑了一下,继续唱道:“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有难过也有精彩。每一次难过的时候,就独自看一看大海……”   当他唱完,再看向杜媃琦时,发现女孩儿眼中情绪复杂难明。   她的眼圈有点红,不知是累的还是哭过。脸上写满倦意。   杜采歌陡然意识到,不对!   他现在不是在地球。   而这首如此经典的歌曲,不管放在哪个世界都不会有损它的魅力。   他必须得想一个合理的借口,为什么自己能唱出这样一首经典的歌曲来。   是假托朋友的名义?还是说自己灵感突发,原创了一首歌曲?   杜采歌迅速思考。   杜媃琦从歌声中回过神,神色郁郁地换好鞋,来到沙发前,和杜采歌之间隔着一米多远坐下。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杜媃琦表情平静,快速在手机上打字,举着给杜采歌看。   “《曾经的你》,”杜采歌已经考虑清楚了,他笑了笑,“是我这段时间的成果,花了很长时间写出来的,你觉得怎么样?”   考虑到原主曾经在魔都音乐学院就读,而且原主似乎曾经有艺人的身份,与“银星璀璨”娱乐公司有关联,并且还愿意花十几万买吉他。   想来原主平时的形象就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   那么现在杜采歌说自己原创了一首歌曲,应该不会显得太夸张吧?   啊,怎么会不夸张呢!这么经典的歌曲,怎可能随随便便被一个音乐爱好者,一个连大学都没毕业,只拿到肄业证的家伙写出来!   只希望这个女孩儿因为年纪太小,缺少常识吧。   而杜媃琦的态度一如杜采歌所料,并没有一惊一乍地,很自然地就接受了她的宅男老爸写了一首经典歌曲的事实,她再次打字:“挺好听的,我喜欢这首歌。”   “还有别的么?”   杜采歌点点头,手指开始随意地拨弄吉他弦。   他在考虑选哪一首。   “有了,就这首吧。”   前奏过后,杜采歌开口:“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呐”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也许永远都不会跟他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花开花落又是雨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一边唱着,杜采歌一边偷看杜媃琦的表情。   这绝美的女孩儿时而皱眉,时而若有所思,看得出她并不是很喜欢《老男孩》这首歌。   不过也能理解,她年龄还不够,难以体会歌词中那些情绪,那一群老男孩,面对即将远离的青春,对梦想、青春、现实,追忆并感慨。   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很难对这首歌产生共鸣。   就像女生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或许会觉得莫名其妙,但大多数男人,都会被击中心底的泪点和痛点。   将这首歌唱完后,按住吉他弦,杜采歌笑问:“觉得怎么样?”   “还行吧,感觉歌不错,不过不是我的菜。”杜媃琦飞快地打字回复。   “还有么?”   杜采歌笑道:“还有一首。”   《父亲》   选择这首歌,就是想看看,杜媃琦会有什么感触。   这个女孩儿,对自己这个父亲,到底怀着怎样的感情。   “总是想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   “多想和从前一样,牵你温暖手掌。可是你不在我身旁,托清风捎去安康……”   “谢谢你做的一切,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接近所有,把最好的给我,我是你的骄傲吗,还在为我而担心吗?你牵挂的孩子啊,长大了……”   “呜呜!”杜采歌忽然感觉不对,扭头一看,只见杜媃琦弯下腰,发出一声压抑的哭声,她的手死死地抓住她的大腿,因为过于用力而让指关节发白。   那哭声是如此悲痛,如此凄厉,就像被父母遗弃的小奶狗,惹人怜惜。   然后她抬起右手,捂着自己的嘴,似乎是不想哭出声音,但整个人还是在剧烈地抽动,不停地哽咽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杜采歌一时手足无措,过了一会,才将吉他丢开,将绝美的少女揽入怀中。   杜媃琦在轻轻的挣扎几下后,便不再挣扎,反而反手抱住杜采歌,埋头在他怀里嚎啕大哭。   杜采歌轻轻抚着她的长发和后背。   “没事了,别哭了,乖!”   他笨拙地,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句话。   等杜媃琦的哭泣渐渐平复下来,她推开杜采歌,冲进盥洗室。   水声哗啦啦地响起。   过了半晌她才出来,眼睛还是红肿的,头发凌乱。   偶尔还是会吸一下鼻子,抽动一下。   “我去睡了。”她说。   “去吧,”杜采歌温和地说,“安心休息。”   他不太理解,女孩儿为什么会因为这首歌而爆发情绪。   只能以后慢慢探问了。   过了一会,他的手机收到短信:“刚刚不算,我还没有原谅你。” 第25章 试水分强,两手都要抓   放下手机,杜媃琦喃喃地说:“爸爸……”   那道身影,曾经伟岸,强壮有力,仿佛顶天立地,力可拔山。   随着她长大,渐渐地,那道身影变得平凡,但仍然温暖,散发着让人安心的气味,让人想要抱住,从那平凡的身躯里汲取力量。   身影仍在变化,变得老迈,佝偻,步履蹒跚。就是这副老迈的躯体,却是不自量力,想要继续为一家人挡风遮雨……   杜媃琦鼻子酸酸的,将头埋进被子里,艰难地大口呼吸。   “爸爸……”   如果说,妈妈曾经最宠爱的是二哥。   那么爸爸最喜欢的,无疑是家里的小女儿,杜媃琦杜三小姐。   杜媃琦记得,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爸爸的肩膀上。一有机会就坐在爸爸的肩膀上,抓着爸爸的头发,享受着高高在上的视野,开心地发出一连串的笑声。   爸爸坐在那备课的时候,或者尝试创作音乐的时候,大哥、二哥都不敢去打扰,他们都吃过教训,屁股被打肿过很多次。自己却经常偷偷溜过去,在爸爸身上爬上爬下。有时候连妈妈都看不过眼了,爸爸却是无奈地笑笑,满眼的宠溺,放下正事陪自己玩耍。   爸爸快五十岁时,杜三小姐才出生。当杜媃琦长到10来岁,爸爸已经快退休了,那时事业心已经没那么重。每到周末,还有寒暑假的时候,爸爸都会带着她到处去玩,市里的著名景点,游乐场设施,魔都市周边地区的名胜古迹,全部带她玩了个遍。   这许许多多,一起涌上心头,让杜媃琦心里绞痛。   当时只作平常,现在,却再也得不到了……   这一夜,泪湿了枕巾。   第二天。   工作结束后,在员工更衣室里,杜媃琦突然说:“我二哥又开始写歌了。我听了,几首歌都很不错。”   谢瑾瑜露出开心的笑容,“他真的振作起来了啊!希望你们以后能好好相处。”   然后她搓搓手,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那,他那里有没有适合女孩子唱的歌啊?你知道,我堂姐一直想要一首好歌,来正式出道。”   杜媃琦歪着可爱的小脑袋想了想,“我听的那几首都不适合女生唱,我回去问问吧,如果有适合女生唱的,我会跟他提的。”   谢瑾瑜双手合十,憨态可掬地拜了一拜:“那就拜托你了,我姐念了很久了。你放心,我大伯、伯娘家里有的是钱,绝对不会让你二哥吃亏的,你的中介费也不会忘的。”   听到“中介费”,杜媃琦的心立刻砰砰乱跳,但是又有点不好意思:“一点小事,没必要给钱的,我让我哥送给她就是了。”   谢瑾瑜飞快地伸手,在杜媃琦眉心戳了一下,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该你得的,你害什么羞?一首经典歌曲,带来的收益能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你哥敢白给,我姐还不敢白拿呢!”   顿了顿,又说,“具体的,等到时候再商量吧,你先去问问,有没有适合女生唱的歌。你手机里,有我姐唱歌的音频吧?给你哥听听,最好能根据我堂姐的音色,挑选一首合适的歌曲。”   “好,我回去就问。”杜媃琦重重地点头。   她的脸上带着喜色,如果这笔交易能成功的话,自己就有钱让妈妈继续住在疗养院治疗了。   ……   杜采歌上传新章节的时候,看到了站短,提示他,《诛仙》将在明天开始获得网站分类强推推荐。   杜采歌截了图发到百灵贴吧的“创世中文网吧”里,发帖询问:“萌新第一次写书,来了这个推荐。请问这个推荐的效果怎么样?”   很快就有回帖。   “嫉妒让我壁纸分离。”   “我写了五本书了,从来没拿到过这个推荐。”   “新书试水就拿到分强,楼主这是要起飞的节奏啊!”   “楼主已经起飞了,《诛仙》我看过,超好看,楼主绝对不是新人,文笔很老辣。”   “同上,我也看过《诛仙》,很喜欢这本书。楼主加油,不要太监了,等你上架我全订支持。”   “原来《诛仙》也是吧友写的?加油,我去打赏个盟主意思一下。”   “emm,一般是大神作者和编辑眼中非常有潜力的新人,才能在试水推的时候拿到分强。谨慎看好楼主,先收藏了,养一阵再杀。”   不难看出,原来自己获得的这个推荐位是很不错的。杜采歌关掉贴吧,又浏览了一会书评,看了看成绩。   想要马上拿到几百万来还钱,那肯定是不现实的。   但这本书如果真的很火,或许能在上架后每个月给自己带来几十万的收入。   而且一旦小有名气了,就可以尝试去写实体书,自己脑海中可是有不少经典小说,有雅俗共赏的,有能角逐文学奖项的,也有长期霸占畅销榜的……   之所以现在不搬运,是因为自己现在没名气,只能拿到新人的版税分成,浪费了那样的好书。   而且在蔚蓝星,顶尖的网络作家,收入是不逊于顶尖实体书作家的。   在地球上,世界上顶尖的实体畅销书作家与顶尖网络作家的收入差距很大。   顶尖的实体畅销书作家,JK罗琳(没看过哈利波特的请举手),RR乔治马丁(还有谁没看过权游?),史蒂芬金,写《暮光之城》的斯蒂芬妮.梅尔,写《饥饿游戏》的苏姗.柯林斯,其收入都要远超网络作家。   天蚕土豆算是网络大神了吧?据说他写斗破的时候,每年收入一千万人民币以上,算是网络文学业内金字塔顶了。   但他拿什么去和每年收入2000万美金,相当于1.3亿软妹币的JK罗琳比收入?   然而在蔚蓝星,因为非常注意保护版权,打击盗版的力度非常大,网络作家群体的收入水平显著高于地球上的同时期。   顶尖的网络作家,目前每年的收入能有3000万到4000万大华元,由于大华国货币与美金的汇率相差不大,所以与顶尖实体畅销书作家的收入差距也小得多。   所以杜采歌才会选择先搬运网络小说,出名后再转战实体领域。   当然他最后肯定会同时立足网络和实体出版两个领域,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第26章 还不如直接把钱给我   杜采歌正在查看书评,忽然网页上的滚动浮窗出现了一条信息:“读者‘等你忘了我是谁’打赏作品《诛仙》100万点,成为本书白银大盟!”   杜采歌对创世中文网的一些规则已经稍有了解。   100万点等于1万大华元,而杜采歌能拿到其中的5成,当然还要扣税,实际能到手四千多元。   杜采歌嘴角微微翘起。   他对《诛仙》的魅力一直很有信心,而这个大额打赏,正是印证他信心的最好证据。   杜采歌又登陆贴吧,回复刚才发言说“加油,我去打赏个盟主意思一下”的吧友说:“谢谢,打赏已收到,谢谢兄弟的白银盟。”   过了一会,对方回复:“白银盟不是我赏的,我不是土豪,只打赏了一个普通盟主。”   隔着电脑屏幕都能感觉到对方的一脸懵逼。   对方又说:“恭喜,有人赏白银盟,证明兄弟你的书是真的好看。记得要加更啊!”   后面又有好几个人跟贴起哄,让杜采歌加更的。   杜采歌对网文行业不算很了解,便登陆聊天软件LL,给他的编辑“钟意”发了条信息:“编辑你好,我的《诛仙》刚刚有人打赏白银盟。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加更么?加几更比较好?”   “钟意”可能是正在忙,过了一阵才回复:“白银盟证明了你书的潜力,加油,保持更新,保持质量。加更的话,是一种惯例,但也不是必须。建议你可以先加更一两章,在本章说里感谢一下,然后说明上架后再加更。”   杜采歌抿抿嘴,回复:“谢谢,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请问我的书什么时候能上架?”   这次钟意的回复很快:“达到字数要求就能上架。不过我建议你别急,好好写,每天更新4000字。等走完推荐流程,我会安排你上架的。《诛仙》现在成绩很好,你要稳住。”   “收到,谢谢。”   然后LL上显示,“对方正在输入”。   杜采歌静静地等待。   过了一会,对方还没发来信息。   似乎是打了一串字,又删掉了。   然后又是提示“对方正在输入”   如是反复再三,他的编辑钟意才发来消息:“快过年了,我要休假了。你后继的推荐我已经安排,你保持更新。”   杜采歌有点奇怪,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为什么要斟酌那么久?   ……   钟意往后靠在椅背上,摘下厚厚的眼镜,揉了揉酸涩的眼睛。   当她放下手,便露出一张青春俏丽的脸蛋,连续几届创世中文网作者年会里,她都被评为“颜值最能打的编辑”,一向自认为是“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天然优质美少女。   年近30的美“少女”。   “好想跟他多聊聊,能写出《诛仙》这么优秀的小说,这个‘海明威’现实里应该是很有趣,很有才华的人吧。而且看他身份证照片,颜值真的很高,看得本宝宝直流口水,甚至有点想结束单身了……”   “不行,作为编辑,要矜持,要高冷。以《诛仙》的成绩,只要后面不崩,他今年年底肯定有机会被邀请参加年会,到时候再和他好好聊聊吧。”   “年底啊……要等太久了。要不,等过几个月,作家培训班开班的时候,把他塞进来?”   想了想,她又操作起界面,进入创世中文网的后台查看数据。   “这个‘等你忘了我是谁’,应该是‘海明威’现实中的朋友吧?这个号收藏了‘海明威’所有的书,包括只有几千字的书。而且这人没有为别的书付过费,第一次充值付费就是给‘海明威’打赏。或许,这是一次‘运营’。”   “不过……话说‘海明威’的账号好老哦,算是创世中文网的元老级账号了吧?‘等你忘了我是谁’也是,他们应该是创世中文网最早的那一批用户了。”   “不过就算这次白银盟打赏是‘海明威’自己的运营,也没关系了。这本书的成绩确实好,虽然才发表了几万字,还是超幼的幼苗阶段,但是追读很恐怖。这样下去,收订比肯定不会低。”   ……   孟克乔看到网页上方浮窗里滚动的字迹:“读者‘等你忘了我是谁’打赏作品《诛仙》100万点,成为本书白银大盟!”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点进去抢宝箱。   宝箱里保底会有经验,会有某本书的畅读券,有时甚至会有赠币。   对于孟克乔这种没多少零花钱的高三狗,后两者显然非常实用,值得一抢。   抢宝箱的时候,会自动将这本书加入书架。   对打赏白银盟的书,孟克乔通常都会看一下简介,如果简介和胃口,会再读几章。   通常几章就能确定他和这本书有没有缘分了。   现在正是他难得的休息时间,有一个小时玩电脑的时间,孟克乔便点开《诛仙》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一直看到末尾。   “玛德,太短了吧。”孟克乔小声骂了一句。   “不过,真的很好看。”   “文笔不错,很有那仙侠味,而且不是打打杀杀练级打怪的,有些儿女情长,萱婕应该喜欢。”   孟克乔立刻登陆自己的LL软件,叉掉那些弹窗和垃圾信息,打开班级群,@了他的同桌赵萱婕。“推荐你一本超好看的仙侠小说,《诛仙》,不谢。”   ……   杜采歌加了一更,然后新抄了一万字。休息一会,又打开网站,进入“作家专区”看了看数据。   这是出错了吧?   他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诛仙》的收藏确实猛地增加了两万多。   这是怎么回事?   杜采歌心里生出警惕。   他在贴吧里看到有人说过,会有那种得了红眼病的家伙,专门花钱给某本书刷数据,导致别人的书数据异常,被编辑斥责甚至被放弃。   他立刻就去询问编辑钟意:“编辑你好,我的书收藏暴增了2万多,这是正常情况吗?”   对方很快回复:“收到白银盟的打赏后,会有全站飘红提醒,所有登陆状态下的书友都能看到提示,并且能点击领取宝箱,所以会造成收藏暴增的情况。”   “谢谢。”既然是正常的增长,那就无所谓了。   杜采歌又看了部电影,然后再抄了一万字。   照这样的进度下去,他两个月就能抄完《诛仙》,然后一边慢慢更新,一边抄另一本书去转战实体领域。   接下来要搬运哪一本,他也隐隐有了想法,只待最后的确认。   看看时间,快到晚饭时间了,杜采歌起来活动了一下,甩甩手,扭扭腰。   “等会叫女儿一起出去吃饭吧,她放假回来这么久了,正常的父女之间,总该有点沟通吧,我和她的沟通交流还是太少了。”   杜采歌又想道:“前天晚上弹了‘父亲’给她听之后,她的表现一直怪怪的,真不知是怎么了。昨天晚上,我陪她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但却一直欲言又止。”   “要是她和我一起出去吃饭,我倒要好好问问,她究竟是怎么了。”   杜采歌下定决心,便来到杜媃琦的卧室门口,抬手敲了敲。   很快,里面传来开锁的声音。   接着门被打开了一条缝,女孩儿露出半张绝美的脸蛋,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杜采歌。   杜采歌展露一个自认为很亲切、很慈父的微笑:“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去吃顿大餐。”   杜媃琦看了看他,低头打字。   然后举起让杜采歌看见:“吃大餐?你有钱吗!”   “有!”杜采歌的现金当然不多了,但这个时候不能认怂。   杜媃琦又打字:“那还不如直接把钱给我。” 第27章 债主又上门了   杜采歌立刻拒绝:“一个小孩子,要这么多钱干嘛?这些天你已经问我要了好几次钱了。”   杜媃琦没有打字,但是看得出她是满脸的不高兴,眼睛里清清楚楚地写着“人家才不是小孩子呢”。   “真不去吃饭?”   杜媃琦用力摇摇头,很坚决。   “好吧,我打包一份回来给你。”   杜采歌刚刚转身走了几步,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拿出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信息:“要我陪你吃饭,也不是不可以。”   杜采歌折返回去,透过门缝看着女孩儿那略带狡黠的笑容:“有什么条件?”   杜媃琦匆匆打好字,举起给杜采歌看。   “写一首歌?适合女孩子唱的歌?”杜采歌念了一遍,然后打量女孩儿,“你要唱?”   杜媃琦摇摇头,将门推开,来到客厅沙发上坐下。   杜采歌挨着她坐下,见她操控手机,在寻找一个文件,然后点击播放。   一个很年轻,音色很美的女声响起,唱的是一首杜采歌没听过的歌曲。   听了一会,杜采歌给出评价:“声音不错。”   杜媃琦立刻打字:“根据她的声音,写一首歌,送给她。”   杜采歌笑问:“是你朋友?”   杜媃琦用力点头,大眼睛里充满渴望,呆萌极了。   杜采歌被女儿萌得心都要化了,笑道:“好,那就来一首。”   他回房间取下那把吉他,弹唱起来:“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   刚唱了几句,杜媃琦“霍”地站起,脸色难看,冲进她的卧室里,“砰”地用力将门关上。   “不是吧,就算不喜欢,也用不着这么大反应吧!”杜采歌有点懵逼。   他赶紧追过去,敲了敲门:“杜媃琦,琦琦,开门啊!”   敲了许久,杜媃琦根本不搭理。   手机又振动起来。   杜采歌低头一看,果然是杜媃琦发来的:“别叫得这么恶心!我们的关系没这么亲密!”   紧接着又是一条:“你既然没诚意,就不要和我说话!逗我玩,很有意思嘛?!”   杜采歌搔了搔头,真心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   他打了几个字:“我没逗你玩,这首歌你不喜欢的话,我换一首吧。”   手指在发送键上悬停了许久,最终选择删除。   对于这么傲娇的女孩子,有时不能太迁就她了。   或许晾一晾她,会好很多。   接下来两天,杜采歌都没有和女孩儿说话。   他的书仍然成绩火爆,上了分强之后,每天收藏都增长三、四千,读者的书评、数额不等的打赏也是络绎不绝。   粉丝榜上,除了一个白银大盟“等你忘了我是谁”,还有六个盟主,舵主及以下更是数不胜数。   这一天,已经是公历的1月24日,农历的十二月廿九,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   杜采歌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二十多天了。   人的适应性是超强的。   现在他已经很少去怀念在地球上的日子,对现在的生活,他不能说十分满足,但也还觉得不错。   有一整个世界新鲜的电影、电视剧、书籍给他看,有无数新的音乐可以听。   从来不会觉得无聊。   就是和女儿之间的关系,始终没有得到改善。   这天上午,杜采歌浇完花,又很随性地玩了一会健身器材,接着非常努力地抄了2万字。   现在他的存稿已经有40多万,快50万字了。   足够上架爆发之用。   他打算接下来休息几天,好好给自己放个假,毕竟是过年嘛。   到了快12点的时候,杜采歌来到客厅,杜媃琦还在她自己的卧室不知在捣鼓什么。   杜采歌没打算和女孩儿说话,还是照旧,准备出去吃个饭,顺便给女儿打一份回来。   正要出门,突然门口响起急促的拍门声。   “啪啪啪,啪啪啪”。   那声音显得很嚣张,甚至有股蛮不讲理的味道。   杜采歌从猫眼里看出去,门口站着三个人,有两个他认识:正是上次来讨债的二人组合。   还有一个陌生面孔,二十多岁,相貌平平,烫伤的疤痕从嘴角一直延伸到耳根。身材不算特别高大强壮,但是眼神阴鸷,表情凶狠,简直就差在额头上写着“我不好惹”四个字。   这样的人如果走在街上,绝对能像摩西分开红海一样,让人群散开,没人愿意与他起冲突。   “啪啪啪,啪啪啪”,拍门声不停。   对方似乎很笃定他在家里。   杜采歌想了想,掏出手机给杜媃琦发了条短信:“你待在屋里,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   然后打开门。   门刚刚敞开一条缝,那个陌生面孔抬起腿,猛地踹在门上,木门飞快地撞了过来。   杜采歌猝不及防,被门沿撞在脑门和脸颊上,踉踉跄跄退了几步,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他捂着脸,目光冷冷地看着对方,却是没有放狠话。   他以前在拍戏的时候,接触过一些这种社会上混的“狠人”。   这种人往往是死要面子,如果捡点好听的话说,再给点好处,或许就能轻易打发。   可如果丢几句狠话,对方为了面子,很有可能就会让事态升级。   杜采歌吃了个亏,当然拉不下身段去说好话、给对方好处。   但也不想激化矛盾。   因此只是冷冷地看着,不做声。   这时那个自称是永晟兄弟信贷公司业务经理“刘哲夫”的上前一步,脖子歪了歪,发出“咔哧”的关节囊响声,手脚像是患了帕金森病一样抖个不停,露出夸张的笑容:“哟,杜哥,我们给您拜年来了!”   “看您这架势,好像不太欢迎我们啊?”   杜采歌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欢迎。”   “欢迎就好,毕竟,您欠了我们那么多钱。卧槽这年头啊,欠债的是大爷,我们只能陪着小心,祈祷您早日还钱。您要是不欢迎啊,我们还得伏低做小,免得您将我们赶出去。”刘哲夫像是回到自己家里一样,显得很放松、很自在,自来熟地走到沙发前坐下,翘起二郎腿,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烟、一只金属打火机。   “珰”,那个陌生面孔快步走进来,接过刘哲夫手中的打火机,弯腰为他点着烟,一看就是很贴心的马仔。   至于另一个熟面孔,被称作“小陈”的单眼皮、长得很丑的年轻人,在将门关上后,叉手站在门口,似乎是防止杜采歌逃跑。 第28章 女儿变成了妹妹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虽然这笔钱,其实不是杜采歌欠下的。   但他既然继承了原主的身体,自然也就要继承原主的债务。   没毛病。   所以尽管杜采歌一直都看这几个人不顺眼,可从来就没想过要赖账。   此时他紧紧抿着嘴唇,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钱,我会还的。你答应过,宽限一些日子。”   刘哲夫扭扭脖子,抖抖手、抖抖脚,还是带着那浮夸的笑容:“杜哥,我是说过可以宽限点日子,但你特马也得让我们看到,你有还钱的可能吧。你特马天天闷在家里,不出去周转,不想办法赚钱,我们当然担心这笔账坏掉。”   “那也没有眼巴巴地赶着过年跑来收账的道理吧,”杜采歌冷冷地说,“至于赚钱,我在写点东西,马上就可以赚钱了。”   “哦,在写些什么,拿给我们看看。”没等刘哲夫开口,那个“小陈”就插嘴道。   杜采歌没看他,“当然……不能随便给人看。在我正式发表之前,必须做好保密,否则就有被抄袭的可能。”   “小陈”似乎并不介意杜采歌的态度,若有所思地咂咂嘴,隐蔽地和刘哲夫交换了一个眼神。   刘哲夫喷着烟雾,浮夸地笑道:“杜哥,我也不想为难你。你拖欠了这么久,该有点说法吧。按照我们的协议,那利息还是不少的。”   “利息该怎么算就怎么算。”杜采歌沉着地说。   那个陌生面孔不屑地笑了笑,似乎在笑杜采歌不自量力。   杜采歌并不是愣头青,很清楚对方在笑什么。   这些高利贷公司的利息算法,很轻易就能让人家破人亡。   但杜采歌并不怵。   对方如果想趴在他身上吸血,他就敢报警,大不了带着女儿去别的城市讨生活。   刘哲夫随手掸了掸烟灰,“杜哥,我们既然来了,就不能空手回去。要不这样,你先弄个十万八万的利息让我们带回去,你看怎么样?不仅是你一个人要过年,我们兄弟们也要过年的。”   杜采歌想了想,返回自己卧室,摘下墙上那把吉他。   带着吉他回到客厅,杜采歌随手拨弄了几下弦,优美的音符传出。   “这是卡斯特大师的作品,价值18万以上,折抵15万利息。”   刘哲夫摇头说:“CNM,给我这玩意有屁用……”   话音未落,杜媃琦的卧室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刘哲夫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后半截话就没说出来。   很快小妮子就跑了出来,恶狠狠地对杜采歌吼道:“二哥,你疯了嘛!这是爸爸送给你的礼物,你要是敢弄丢了,我就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杜采歌张大了嘴,陷入震惊中。   什么?二哥?我特么怎么成了二哥了?我不是你爸么?咋就降了辈分,变成你二哥了?   还有,如果我是二哥,那大哥是谁?   杜媃琦胸口剧烈起伏,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出来,这个绝美的妹子,露出楚楚可怜的神态,简直能勾魂摄魄。虽然还没长大,没有成熟女人的风情,却也有种独特的青涩魅力,让那几个来讨债的家伙看得眼睛都有点发直。   刘哲夫浑身上下突然就不抖了,笑容也不那么浮夸了。   小陈的腰挺了挺。   那个陌生面孔将脸偏转一个角度,不让脸上的疤痕暴露出来。   杜采歌沉声道:“你先进去,晚点再跟你说。”   刘哲夫轻咳一声,终于是回过神来了。   他微笑着对杜媃琦说:“小妹妹,你哥欠了我们很多钱,现在他还不起钱,必须用点什么来抵债,并不是我要为难他。既然这把吉他对你们有重要的意义,那我们也不能夺……横刀夺爱,要不你劝劝你哥,让他用点别的什么来抵债吧。”   杜媃琦擦了擦眼泪,眼神变得坚毅,转身看着刘哲夫:“我哥欠了你们多少钱?”   “本息一共4372万。如果继续拖欠下去,利息会更高。”   杜媃琦的呼吸为之一窒。   脱口而出:“怎么会这么多……”   她看了看杜采歌,小鹿一般纯洁的眼神显得十分无助。   杜采歌露出一个微笑,摸了摸这个刚刚从女儿变成妹妹的女孩儿的头:“你先进去,这里让我来处理。”   杜媃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丝毫不掩饰对杜采歌的不满。   她看着刘哲夫,“是我妈以我爸的名义欠的那笔钱吧?我记得我妈当初只欠了几百万,怎么变成这么多了?”   刘哲夫微笑:“小妹妹,我不知道你妈当初借了多少钱。你妈并不是从我们手中借的钱,而是从另一个信贷公司。那家信贷公司的利息,是比较高的。而且,不仅仅是你妈,你爸也欠了一些。”   顿了顿,他说:“后来那家信贷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我们公司就将这笔债务收购了过来。当我们完成收购的时候,你爸爸已经去世了,是你妈妈和我们重新协商,确定了利息、还款方式和还款金额,我们这里还有她的亲笔签名。”   杜采歌迅速地捕捉到两个新的信息。首先,这笔欠款并不是因为原主花天酒地,大肆挥霍造成的,而是原主的父母欠下的。其次,原主的父亲已经不在世了。   刘哲夫看了看杜媃琦,最后将目光落在杜采歌身上,“你爸去世的时候,我们有同事登门拜访过,还送了花圈,小妹妹,你还记不记得?”   杜媃琦点点头:“记得,当时我二哥说他会承担债务。”   绝美的女孩儿不安地缩了缩脖子,喃喃地说:“可是我不知道会有这么多钱!我以为我妈只欠了两、三百万,最多五百万,我二哥应该还得起。”   刘哲夫道:“可能你不清楚,你哥已经偿还了两千多万了,但是还剩4372万没有还清。”   杜媃琦死死地咬着嘴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杜采歌见此情形,便一手叉着她白天鹅般纤细袖长的脖颈,一手推着她的后背,让她回她自己的卧室。   “不要!”“别碰我!”“讨厌,别推我!”杜媃琦不停挣扎,但还是被推着来到卧室里,她用力抓着门框,不想进去。   杜采歌不由分说,掰开她的手,将她推进去,然后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脑勺:“待在里面别出来,这些事,我来处理,小孩子只需要用功读书就好。”   杜媃琦的泪水终于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滚落。 第29章 能花钱解决的问题   杜采歌回到刘哲夫面前。   其实之前交谈时,他的右手大部分时间都放在裤兜里,随时准备拨“110”报警。   但是既然这几人没有暴力举动,那他也愿意谈下去。   之所以愿意和这些人谈,杜采歌也是经过审慎考虑的。   虽然他明知,对方所收取的利息应该是远远超过合法范围的,但对方上次敢当着宁警官的面侃侃而谈,说明对方很可能并不怕走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或许是在合同上有很多对自己不利的地方。   所以有些哑巴亏,是吃定了,自己并没有王八之气,可以虎躯一震,就让对方纳头便拜。   思来想去,杜采歌决定,如果对方不撕破脸皮采取暴力手段,自己就会想办法还钱。   以自己赚钱的能力,四千多万,真的不难。   虽然就这么向恶势力低头,有点憋屈,有点恶心。   但自己拖家带口的,实在不适合跟对方硬杠。   万一女儿——不对,万一妹妹出点什么事,那是多少钱也弥补不了的。   当然,如果对方有别的企图,得寸进尺,那杜采歌也绝不会继续委曲求全。   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从许多血淋淋的事实中,学会了一个道理:如果在坏人面前,一点反抗都不敢表现出来,只会被别人变本加厉地欺负。   所以,如果对方想乱来,杜采歌就撕破脸皮,把妹妹送去别的城市,然后和这些家伙好好斗一斗。   话说,原主的父亲已经过世了,那原主的母亲呢?   掐断这些发散的念头,杜采歌集中精神面对眼前的局面。   “刚才被打断了,不好意思。”   刘哲夫笑了笑:“没关系,能理解。”他的态度,比之前要和善了些许。这些人,可以说是“恶人”,但终归还是人,有着人性。   美丽又柔弱的少女的泪水,不可能对他们完全没有触动。   “我们就不废话了,有一说一,尽快把这件事解决吧,”杜采歌道,“首先我想表达的是,我有还钱的意愿,这点你们承认吗?”   刘哲夫点点头:“那是肯定的。杜哥还是挺够意思的,之前已经连续还了一年半的钱。”   杜采歌笑道:“好,既然你们认可,那么就可以接着谈了。我想说的第二点,就是我曾经有赚钱的能力,虽然中间一段时间,诸事不顺,但我现在重新找回状态了。或许你们不信,但再给我半年的时间,我就能继续每个月还150万,直到将钱还清为止。”   刘哲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小陈”,但是中途硬生生地止住,把扭头的动作转为摇头说:“半年,太特马长了。而且我们需要一点保证。”   杜采歌斩钉截铁地说:“我的名字,就是保证。三个月,三个月后,开始还钱。”   见刘哲夫动了动嘴唇,眼神也露出不耐,杜采歌抬起手掌竖在面前,拿出他在片场当暴君的强势态度说:“你们先别开口,听我说。等我说完,你们再表态。”   “我知道你们有一些别的念头,想从我这里获得一些非常宝贵的东西。我直接告诉你们,这不可能,打消这个主意吧。欠债还钱没问题,但我不可能拿一座金山来还一笔小债。”杜采歌不是傻子,上一次接触的时候,他从对方的态度中已经看出了问题。   他事后还跑到各个银行,想看原主是否将什么重要的东西存在银行保险箱里,但一无所获。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想从他这得到什么,但绝对不能让对方得逞就是了。   刘哲夫又要开口,刚刚起了个“C”音,杜采歌竖起一根手指在嘴唇前,“嘘……你们要是打断我的话,我就不再和你们对话,并且马上就带着妹妹办移民。以我的能力,在哪里都能生存的很好。但是你们,这4000多万就成了一笔坏账,不知道你们是否承受得起?”   刘哲夫终于忍不住,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小陈”。   小陈微微颔首。   刘哲夫便笃定了许多,脸上再次浮现浮夸的笑容:“杜哥你继续。”   杜采歌打起精神,继续保持着“片场暴君”气场,微微笑道:“我们都清楚,这笔账是怎么回事。我爸借了几百万,我妈也借了点,现在滚成了六七千万。你们花了多少买下的这笔账?一千万?一千五百万?总之,这对你们来说已经是好几倍的利润,如果还贪心不足,想要趴在我身上吸血,不给我活路,那对不起,咱们一拍两散!”   对面三人都露出不悦之色,不过或许是杜采歌此时的气场太强大,他们都没有开口反驳,而是默默听着。   “当然,如果你们愿意见好就收,这几千万,我就让你们赚去又怎么样?只不过,我需要一点保证。绝不能够等我还清了这笔钱之后,发现从哪里又冒出来一笔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利息,没完没了。”   他摇摇手指,“我对你们这种人的本质,非常清楚。只要给你们一点漏洞,欠你们1000块钱,到时候就会背上几十万,上百万的负债。我不是那种单纯没脑子的人,所以,那一套就别用在我身上了,不可能奏效的。”   “小陈”低下头,似乎是在玩手机。   刘哲夫很快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飞快地看了一眼。   他抬起头来,那浮夸的笑容收敛了一些,露出淡淡的凶煞之意:“杜哥,你特马BB了这么多,不如给个痛快话吧,你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杜采歌笑了笑,竖起食指:“第一,在双方律师的公证下,重新签合同,原有的合同全部作废。”   接着他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新合同规定,我总共要偿还你们5000万,从三个月后开始,每个月至少还150万,如果有拖欠,按照一定的比率计算滞纳金。可以提前还清,但还款总数不得少于5000万。”   杜采歌当然知道,从表面上看,这样自己是很吃亏的。   可是换个角度想,如果能稍微多花点钱,来打消对方的一些不良念想,不让事态发展得更加严重,那也不是坏事。   如果自己没有钱,也不会赚钱,那这样做自己当然是很吃亏的。   可自己既然有把握赚钱,很快就能拥有钞能力,那么多花点钱来免除后患,对自己来说,反而是更划算的。 第30章 硬骨头,不好惹   这时刘哲夫笑道:“卧槽,杜哥爽快啊。不过我就有一问啊,你说每个月还150万,如果没及时还就要计算滞纳金,可你特马如果一直拖欠呢?五个月不还,十个月也不还?那我们总不能不闻不问吧。”   杜采歌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笑了笑,“你还是想要我用那个做抵押吧。还是那句话,那是不可能的,我不可能用一座金山来还一笔小债。”   刘哲夫抿了抿嘴唇,迟疑了片刻,然后又低头看了看手机。   “杜哥说的,我原则上基本同意,不过还是要先回去请示一下老板。只是在我回去之前,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搞不懂的,杜哥你特马给我解释一下看看。”   杜采歌点点头:“你问吧。”   刘哲夫盯着杜采歌的眼睛:“你应该每个月都有一笔不小的收入,足够每个月还钱了,为什么要拖欠我们半年,接下来还要拖延三个月?干,你特马能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么?”   杜采歌立刻就想到,自己查看银行流水时,去年(2007年)上半年每个月都由“银星璀璨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汇给自己的大笔资金。   多的一个月有500多万,少的一个月也有几十万。   而从7月份开始,就再也没一笔钱汇入了。   这笔钱究竟是什么钱?6月和7月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这笔钱将来还会有么?   杜采歌脑海里迅速闪过这些念头。他定了定神,故意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我花了,我送人了,我拿来烧着点烟了,你们管得着吗?”   然后他又迅速切换表情,露出讥讽和不屑之色,抢在刘哲夫不悦地开口之前说道:“你们搞清楚一件事,虽然你们用了一些手段,让我欠你们的钱看起来合法。但不合法的东西,就是不合法,做得再像,也是经不起检验的。你们要是再得寸进尺,那就一拍两散吧,钱我不还了,咱们打官司,看法院怎么判。我请最好的律师,来跟你们掰掰手腕。我也不指望马上胜诉,我先把这场官司拖个十年再说,你们觉得怎么样?”   杜采歌很清楚,对付这种混社会的,不能甩狠话,不能削对方的面子,否则对方为了面子,会生出事端。   但也不能一味地软,如果软弱可欺,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   所以杜采歌始终踩着一条线:保持自己强势的态度,又给对方一定的面子。   刘哲夫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   杜采歌最后言简意赅地收尾:“所以,不要再啰嗦,就按我说的办,我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还5000万给你们。你们要是继续贪婪,想得寸进尺,那我保证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刘哲夫又低头看了眼手机,勉强笑了笑:“槽,有种!我知道了,那我也不BB了,等我回去请示老板,过完年就找律师重新签合同吧。”   他站起身,伸出右手。   杜采歌松了一口气,顿时觉得后背一阵冰凉,原来他早已经汗流浃背了。   定了定神,杜采歌上前两步,和对方握握手。   刘哲夫意味深长地说:“杜哥,你真特马变了个人一样。”   杜采歌撇撇嘴:“有些事,以前我不想计较,不代表我不懂。那个时候,我受了些打击,整个人都不在状态,觉得怎么都无所谓了。现在我重新振作起来了,自然不可能再浑浑噩噩,有些事该计较就要计较。”   “呵呵,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就先走了,还要去别的地方要账,杜哥你保重。对了,祝你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我们走!”   “我也祝你们新年吉祥,恭喜发财!”   “呵呵,一起发财,一起发财!”刘哲夫皮笑肉不笑地,带着“小陈”和那个陌生面孔飞快地离开。   ……   走在小区里,刘哲夫呵着雾气,飞快地搓手:“那家伙变化也太大了,草,这下有点麻烦了,那些版权估计是拿不到了,看他这态度,特马死活不可能拿版权来抵债的。”   顿了顿,他试探着说,“要不要,我们用点手段?”   小陈一直皱着眉头,双手插在裤兜里,举止散漫。此时沉吟了片刻,摇头说:“以前我总觉得他是个蠢货。但是今天,我发现他有点让我看不透,总觉得他不好对付。先不动用手段,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就按他说的,重新签合同吧。”   想了想,他笑道:“虽然拿不到那些版权,特马的有点不爽。但总的来说我们已经赚大了。他老爹老娘当年欠的帐,我们当时总共花了不到900万就买来了。现在已经回收了两千多万,接下来还能回收5000万,近十倍的收益,干,贩度都没这么赚钱。”   刘哲夫会意地点点头。   他们这些出来混的,最是要懂得察言观色。对付硬骨头,就要收着点,免得被对方咬一口,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   对付软骨头,那就要各种手段齐上,多榨一点油出来,因为反正对方是个弱鸡,怎么压榨都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而今天的杜采歌,看起来很明显是属于硬骨头,不好惹。   过了片刻,他好奇地问:“你家老爷子是怎么花900万买下这笔账的?”   小陈笑道:“当初杜采歌他爹,杜知秋那老东西,是找老邱那伙人借的贷,借了500多万。但是老邱那人你知道,麻痹的有贼心,没贼胆。后来算算,一看连本带利要5000万,马上缩卵子了,不敢上门去要,毕竟,杜知秋那老家伙也算个社会名流。”   “我家老头就说,社会名流算个球,这种人最爱惜名声,只管去闹,对方肯定会给。老邱还是不敢。然后我爹和徐叔商量了一会,就花了870万,把这笔账买了过来。”   “在杜知秋死之前,我们就上门去,软话狠话都说了。杜知秋就叫来杜采歌,说你老子我一辈子没欠过人什么,不想死了还不安生。但这笔账我实在是还不了,你帮我还吧,否则老子死了也不能闭眼。”   “杜采歌那煞笔就傻fufu地答应承接这笔债,立了字据。关键是,那煞笔当时心不在焉,没认真看,他跟我们签下的字据,写的是他欠了我们5000多万,一分利,分期还,所以要还7000多万。这个利率是郭嘉允许的,所以就算真去打官司,我们也不怕。”   刘哲夫点头评价道:“果然是煞笔。”   ……   杜采歌在原地站了一会,直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哥,要不我们报警吧!”   杜采歌回过头,看到杜媃琦仍然泪眼斑斑,便笑着抬手擦了擦她眼角下的泪痕,“这种事,尽量不要搞复杂了。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算是事。”   “可你现在不是没钱么!”   杜采歌为之一窒,顿了顿才加重语气:“你要相信我,我能赚到钱的。”   杜媃琦轻轻点头。“我相信。”   她露出不甘心、不服气的神色:“可就算有钱,干嘛要给他们那么多啊?爸爸才向那些人借了几百万,妈妈也就借了一点,凭什么要还这么多啊!”   杜采歌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半晌才轻轻拍了拍女孩儿的小脑袋瓜:“对有些事情,对有些人,是很难讲清道理的。我也是不想让我们以后的生活中处处充满威胁,不希望有人在我们的大门上泼猪血、写标语,不希望有人往我们家里丢动物腐尸、泼粪,不希望我们的亲朋好友都被电话骚扰,不希望你在念书的时候,突然有社会上的混混跑去学校找你麻烦……那些人,小手段很多,我们没必要招惹,能用钱解决,是代价最小的。”   “相信我,我会解决好这件事。”   杜媃琦显然并不是完全不通世事,杜采歌每说一句,她的小脸就苍白一分,最后乖巧地点点头,那小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第31章 说,你错在哪了?   可是杜媃琦的乖巧显然持续不了3秒。   很快她就皱了皱小鼻子,“恶狠狠”地说:“别拍我头!我还没有原谅你呢!”   然后低头掏出手机,飞快地打字。   杜采歌看到她打字说:“刚才不算,以后你别和我说话,我也不会和你说话,我们两不相干!”   “又不算啊?”杜采歌笑着说。重音落在“又”字上。   杜媃琦马上就脸红了起来,跑进自己的卧室,粗暴地关上门,落锁。   手机振动,杜采歌低头看她发来的信息:“反正就是不算!你不认错道歉,我就不理你!”   杜采歌挠挠头,试探着回复道:“我认错,我道歉。”   很快杜媃琦就又发来一条信息,气势汹汹地:“说,你错在哪了?”   杜采歌顿时打了个寒噤,想起了在地球时,与前妻相处的某些情形。   他果断收起手机,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杜采歌换好衣服,出去吃饭。   一边走,一边思考着:原主的父亲,在因某个理由,借了一些高利贷,然后去世了。   从女孩儿的表现来看,她对这些高利贷并没有太多恨意,所以原主父亲的死,和这些放高利贷的应该没有直接关系。   所以,原主的父亲究竟是怎么死的?   还有,原主的母亲,现在怎样了?为什么手机通讯录上,没有原主母亲的电话号码?   想不清楚的问题,就不多想。   杜采歌停止思考。找了家小饭馆吃完饭,还给杜媃琦打包了一份饭菜。   到了家,打开房门,杜媃琦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两条大长腿晃晃悠悠。   杜采歌将饭菜放在桌上,“自己去微波炉热一下,饭菜有点凉了。”   杜媃琦不理他。   杜采歌挨着杜媃琦坐下,突然伸手摸了摸女孩儿的头。手感真不错。秀发的质地柔顺,头型也不错。   杜媃琦猝不及防,被他摸了两秒钟才一扭腰,将他的手打开,娇嗔道:“你干嘛?别挨我!”   杜采歌讨了个没趣,讪讪地起身回房。   对着电脑搬运了一万字,他起身活动一下,来到客厅,发现杜媃琦已经吃完饭了,正在边看电视边吃零食。   这女孩模样是那么的美,即使吃东西的样子也美不胜收。   杜采歌越来越想将她纳入自己的镜头中了。职业病,职业病。   他瞥了一眼电视,正在播放的是一部电视剧。   短短几秒钟,他就对这部剧有了初步印象:人物美型,应该是偶像剧。演员颜值在线,演技不在线,非常尬。   场景布置很有问题,色彩看起来不舒服;摄像的功底太差,灯光也有问题,道具组更是应该拉出去打一百大板。   杜采歌瞬间失去了兴趣,但为了和女儿……不,妹妹套近乎,还是勉强问了一句:“这是什么剧?”   就像是碰到熟人开口“你吃了没”“今天天气不错”之类的。   杜媃琦有点爱理不理,懒洋洋地说:“#¥…%¥*”   并非杜媃琦说的是乱码,而是杜采歌的耳朵自动过滤了这部垃圾剧的名字。   这时屏幕上,镜头出现一个俊俏的男性。   杜采歌愣了片刻,这不正是那个住在楼上的小鲜肉,姜佑曦么?话说那个小鲜肉还挺不错的,虽然和自己交换了电话号码,但一直没来骚扰自己。   接下来的几幕,给了姜佑曦好几个镜头,杜采歌有点惊讶地发现,这个小鲜肉的演技还不算太尬。   不过姜佑曦出镜不多,从台词来看,似乎也不是主角。   “你认识他么?”当姜佑曦的面孔再次出现在镜头里时,杜采歌指着问。   杜媃琦有点漫不经心,“好像是姜什么吧?姜明曦?忘了。他是男3号还是男4号来着,你关心他干嘛?你不是一向都讨厌流量小生么。”   原主也讨厌流量小生啊?这是一个要记住的信息。而且看来名气不算很大,不算顶尖流量,至少杜媃琦这样正在追星年纪的女子高中生都不是很熟悉,连名字都记错了。   杜采歌又看了几眼。这个姜佑曦还挺有意思的,某些地方,处理得还算有灵性,可圈可点。似乎并不完全是流量,还是有潜力可挖的。   这时他突然回过神来:自己已经不是导演了,关注一个演员做什么呢。有没有潜力可挖,也和自己没关系了。   杜采歌正要再和杜媃琦闲聊几句,培养兄妹感情,杜媃琦突然摆手,打字:“刚刚忘记了,不算。我还没原谅你!”   这女孩儿真是……到底有多大仇啊。杜采歌无奈地摇摇头,返回卧室,继续做搬运工。   其实他现在压力挺大的,虽然在妹妹面前装作胸有成竹,可其实他根本不知道三个月后怎么凑到150万来还钱。   他在百灵贴吧里了解过,一流的网络作家一个月的稿酬收入有几十万就算很不错了,最顶尖的网络作家,一个月的稿酬收入也才两三百万。   杜采歌当然不觉得自己凭借一本诛仙就能立刻登顶,虽然诛仙是神作没错,但也需要时间来酝酿的,上架初期如果能有每个月几十万的稿酬就要烧香拜佛了。   当然,网络作家的收入并不单单来自于稿酬,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于版权。游戏版权、动漫版权、连续剧版权、电影版权……都能给网络作家带来不菲的收入。   在地球上,诛仙是火爆了好几年,成了一个大IP,改编成游戏、连续剧、包括电影,让不少人能够恰碗饭。   但还是那句话,书是好书,可惜发酵需要时间。   等到几年后,粉丝运营好了,杜采歌丝毫不怀疑《诛仙》的各种版权能给他带来几千万的收入。   毕竟,在蔚蓝星,网络小说只有电子版权是授权给网站的,其余版权都在作家自己手里。   可具体到几个月内,就要拿到150万的收入,还真不是那么容易。   杜采歌下了狠心,就算做杀鸡取卵的蠢事,像天下霸唱老兄那样把鬼吹灯的版权贱卖,也必须要应付过去这个难关,不能继续拖欠那些人的钱,否则后果难料。   当然,也不能光是指望诛仙吃饭,实体书也得做筹备了。等到诛仙上架,有一定的粉丝基础之后,就立刻搬运一本能大卖的实体书过来,版税分成低一点也认了,总之得尽快出版,解燃眉之急。   这么一算,虽然从三个月后,每个月还150万还是有点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   自己总算争取到了一点时间。 第32章 真方便啊,失忆就行了   一个气质儒雅的身影坐在高背椅上,把玩着一只看不清质地的碧绿色烟斗。   他头发花白,容貌虽有些模糊,但给人感觉是俊美、儒雅的。腰杆挺得笔直,穿着家居的黑白碎花纹棉衣,看上去才六十出头,但气息里已经有点老朽的味道。他背后的窗帘打开,阳光照进来,灰尘飞舞。   他的四周或摆放、或悬挂着许多民族乐器,有琵琶,有马头琴,有充满少数民族风情的短笛……   几乎在刹那间,杜采歌就明白,自己这是在梦中。   而他无法控制,他听到自己开口喊道:“爸。”   他能感觉到自己这个时候的情绪,有点恼怒,有点消沉,而最强烈的情绪是——我的生命没有意义,我不知自己为什么活着,没有人会爱我,没有人会在乎我,我想就这样安静地消失。   高背椅上的老人点点头,情绪莫辨地说:“你回来了。”   这,是原主的父亲?杜采歌努力想将他看清,但目光像是被纱帐阻隔,看上去朦朦胧胧,不太清晰。   不过从轮廓上来看,这个老人和杜媃琦,是有几分神似的,任何人都会觉得:他们是父女。   杜采歌不能控制梦中的一切。   他感觉到自己的视线在晃动,在接近原主的父亲。他顿时明白,是梦中的自己在向原主的父亲靠近。   渐渐看清了父亲,父亲一脸病容,但精神还算好。   “最近身体怎么样?”   “还好。”父亲说着,垂下眼皮。   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杜采歌听到原主的声音说道:“你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了,总得有点防备之心吧。”   原主在说这话的时候,很明显地有着厌恶,原主应该很讨厌那个“他”。   原主的父亲含糊地叹息一声,半晌才说:“我知道,我会的。”   窗外的光打进来,让父亲的脸处在阴影中,这仿佛有着某种巨大的象征性意味。   父亲那皱纹深显的老脸上,写满了疲倦和担忧。   “你会的,你会的……你就只是说说而已!”原主的声音变得激动起来,“你宁愿相信一个外人,也不愿意相信我!”   父亲摇摇头,花白的短发切割着阳光,造成某种有趣的光影变化,他轻声说:“我没有不相信你。”   顿了顿,他说:“其实我一直为你感到骄傲。”   杜采歌觉察到,原主在这时情绪有很大的转变,有激动,有欣慰,当然还有一些难以辨明的复杂情绪。   “你就是说说而已,”原主的声音重复道,“你从来没有认可我。”   父亲再叹:“我不是不认可你,你很清楚,我只是对你的一些做法不满。”   停顿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接着说:“你已经受到教训了,这几年你没有再犯那些错,其实我很欣慰。”   他解释道:“我希望你能对这个世界多一些人文关怀,你其实可以做得更多。我……只是希望你更出色。”   原主的身体移开目光,看着窗外,注视着那跳跃的阳光。   良久,杜采歌才听到原主的声音说:“你多操心点自己吧,总之,别太相信他了,这个人没那么单纯的。”   父亲笑了笑,这是他在这个梦中第一次笑,不过这个笑容显得很勉强,忧心忡忡:“我会留个心眼。”   过了会又接着说:“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你还没走出来么?为了那样一个女人,不值得……”   这一瞬间,杜采歌感应到原主心里升起非常强烈的情绪,被那强烈的情绪一冲,眼前的画面像是水面的倒影,被风一吹,画面就晃动、消散了。   ……   早上醒来后,杜采歌还清晰地记得那个梦。   然而,那些强烈的情绪,那些清晰的对白,让杜采歌觉得,或许,那不是梦,而是一段记忆。   到底是梦还是记忆?该想个办法印证一下。   起床后,洗漱,浇花,做早饭。   杜采歌记得,今天是大年三十了。不过早饭并没有太多不同,仍然是面包、煎蛋、牛奶。   过一会,杜媃琦揉着惺忪的睡眼,穿着睡衣出来,在饭桌前坐着打了会呵欠,慵懒的小模样可爱极了。   等她清醒一点,就去洗漱、梳头,再坐回桌边时,已经是个清爽的小姑娘了。   “今晚不会出去玩了吧。”杜采歌说。   杜媃琦摇摇头,咀嚼着面包没做声。   杜采歌已经吃完了,正在随手翻一份昨天买的报纸。   过了一小会,他装作不经意地说:“爸爸那支绿色的烟斗哪去了?”   杜媃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掏出手机低头打字,举起给杜采歌看:“那是他的‘生前爱物’,下葬的时候陪伴他了。你忘了?”   杜采歌轻声说:“是啊,忘了。”   石锤了,那不是梦,而是一段回忆。   “他那套黑白碎花点子的棉衣呢?”   杜媃琦又打字,不过这次很简单:“烧了,我烧的。”   当她抬起头来时,眼圈又红红的了。   杜采歌这才意识到,女孩儿还没从丧父的打击中走出来,自己不应该提起的。   他轻叹一声,将女孩儿搂进怀里,女孩儿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就没再反抗。   杜采歌轻轻抚摸女孩儿的长发和后背,并非做作,而是真的对这个女孩儿生出一点兄妹之情。   女孩儿无声地流着泪。   过了一会,她轻轻挣开杜采歌的手,坐直了。“我想爸爸了。”她小声说,没有用手机打字。   “我知道。”   此时氛围很好。杜采歌突然生出一股冲动,他决定向女孩儿坦白一件事。   “琦琦,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恩?”杜媃琦不解地看着他,水灵灵的大眼睛里红红,绝美的小脸上还有泪痕。   “咳,”杜采歌轻咳一声,“其实,我前阵子生病,失忆了。”   “失忆?”   “是啊,”吐露秘密之后,杜采歌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他笑着说,“当时看到你,我还以为你是我女儿呢!”   “女儿?”   “是啊。我也不记得以前的朋友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杜媃琦的声音冷冷的:“所以,你也不记得妈妈了?”   “恩,”杜采歌点点头,“是真的不记得了。”   杜媃琦露出一点冰冷的、让人心生寒意的笑容,“原来是因为失忆了,所以不记得妈妈了。真方便啊,失忆就行了啊!” 第33章 要怎么才能自证失忆?   杜采歌意识到不对,马上解释:“不是,我是真的失忆了,没骗你!”   杜媃琦的冷笑变成咆哮:“你以为你是在演棒子苦情剧吗?好啊,你真的失忆了!那你干嘛不干脆把我赶出去!反正你失忆了,不记得我了,还养我干嘛!那你干嘛还要还钱!反正失忆了嘛!”   “要不,你可以问我问题,考考我到底有没有失忆!”杜采歌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急切地说。   “呵呵。”杜媃琦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他。   杜采歌一阵凌乱,他终于明白,想证明自己真的失忆了,是不太可能的。   或许,甩出医院的诊断单?   但医院的诊断单写的是“病人自述有逆行性失忆,但未发现明显脑部损伤,可能是有精神类药物引起。”   并不是证明他失忆了,而是证明他自述失忆。   所以,该怎么才能自证失忆?   这真的不容易。因为失忆症确实太罕见了,哪怕把所有的失忆症类型,包括顺行性失忆、逆行性失忆、选择性失忆、老年痴呆引起的失忆等全部加起来,把最轻微的失忆症也算上,也不到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一。   而排除老年痴呆症外,严重到连自己母亲都不记得的失忆症……每1600万人之中也只有一个。   比中彩票特等奖的概率还低。   比走在路上被雷劈的概率还低。   所以,怎么才能让别人相信?   女孩儿跳了起来:“我以后绝对、绝对、绝对、百分之百肯定、确定,不会再你说话了!你也不准和我说话!谁先开口说话谁就是猪!”   然后冲进房间。“乓”地关门,落锁,一气呵成。   很快又响起开锁的声音,她拉开门跑出来,抓起牛奶和面包,叼着煎蛋又冲回房间,关门前给了杜采歌一个冷冰冰的死亡凝视。   “乓”,关门,落锁。   ……   中午吃饭的时候,杜采歌没有去外面吃了,而是在家煮速冻饺子,还炒了两个菜。味道嘛,马马虎虎,家常口味。   炒好菜,他去敲杜媃琦的门,喊道:“吃饭了!”   过了一会,杜媃琦开锁、开门,气势汹汹地瞪着他,举起手机:“你说话了,你是猪!”   “行,我是什么都行!总之你快点出来吃饭。”杜采歌当然不会和小孩子计较。   “哼。”女孩儿高傲地哼一声,像是女王驾临臣子的府邸一样,骄傲地来到饭桌前坐下。   沉默地吃完,女孩儿自觉地端着碗筷去洗。   杜采歌打开电视看,窗外不时传来电子鞭炮的声音。   过年了啊。   头一次在蔚蓝星过年。   过了会,他的手机振动起来。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你做菜的手艺有进步。不要老是吃外卖,不健康。有时候也自己做饭吧。”   下午,杜采歌继续搬运。   由于有着巨大的压力,所以他比平时积极很多,一下午搬运了3万字。   等他头昏脑胀地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马上煮速冻饺子,又炒了几道菜。   杜媃琦也从房间出来了,她没看电视,而是拿着本英文单词本在背诵。   灯光柔和地洒在她的侧脸上,照出纤细的毫毛,新剥鸡蛋一样光滑的皮肤上显出健康的红晕,一双专注的大眼睛显得异彩涟涟。   杜采歌又想起那句话: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等杜采歌忙碌完,女孩儿就安安静静地坐过来。   杜采歌自己开了瓶原主收藏的五粮液,给她倒了点雪碧,女孩儿轻轻皱眉,杜采歌说:“你也想喝点酒?”   杜采歌想了想:“你太小了。只能给你喝一口。”   女孩儿撅起小嘴。   杜采歌洗了个干净的小玻璃杯,给女孩儿倒了大约两三钱的五粮液,舔一舔就没了的量。   女孩儿抿了一点点,咂咂嘴,眼睛眯成一条缝,不停地嗦气。   杜采歌笑道:“说说话吧。”   女孩儿坚决地摇头。   杜采歌说:“反正我已经开过口了,我已经是猪了,你可以说话没关系的。”   女孩儿歪着头想了想,小扇子一样的长睫毛刷啊刷地,可爱得冒泡。然后重重点头:“好吧,看在今天过年的份上,我勉为其难和你说说话。”   杜采歌高兴了,端起酒杯:“来,干杯,希望明年会更好!”   ……   吃完饭,杜采歌把瓜子、零食都拿出来放到茶几上,两人坐在沙发上,等待春晚开始。   没错,蔚蓝星的大华国也是有春晚的。   杜采歌话不多,也不知道和女孩儿说什么好。   不过女孩儿也似乎和哥哥有着代沟,没什么共同话题。   不过好在他们只是兄妹,不是来相亲的男女,不需要尬聊。   两人只偶尔随意地闲扯两句,每当杜采歌问出一些他应该知道、却又表现的不知道的问题,女孩儿就会白他一眼:“还装,你还装!别再这么幼稚了行不行?多大人了还在这装失忆。”   被一个高中生说自己幼稚,杜采歌真的心都碎了。   春晚即将开始。   这时杜采歌的手机振动起来。   他看着来电显示:宁悦蓉。   按下接听,杜采歌先开口招呼:“宁警官,新年快乐!”   “你也新年快乐。”   两人不是很熟,没什么话说,说了几句“小孩还好吗”“最近要不要加班”“代向你家人拜年”之类的,就挂了。   然后晚上8点整,春晚开始。   主持人开场白,开场的大歌舞,这一切都和地球上的春晚有几分相似。   过一会,杜采歌的手机又振动起来。   他看着来电显示:晓。   这是谁?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给我?   杜采歌想了又想,杜媃琦在旁边偷偷看了一眼,露出好奇的表情。   杜采歌终于按下接听。   在那一瞬间,他想过,是不是要称呼对方为“晓”,或者“晓儿”,但是最终,稳妥的指导思想占了主导地位。   “你好,新年快乐。”他没有剑走偏锋,四平八稳地招呼。   对面沉默了许久,只有呼吸声,隐约还有音乐声,或许也是在看春晚吧。   虽然没听到对方开口,但杜采歌直觉对面是个女孩子,而且年龄不大。   那种轻柔的呼吸声,仿佛都带着青春芬芳。   过了一会,一个女声响起,“你,你还好吗?”   那声音,怎么形容呢?杜采歌立刻想起白居易“琵琶行”中的段落:大珠小珠落玉盘。   就是有这么清脆悦耳。   甚至有着让人沉迷的魅力。   这声音一开口,就让人起鸡皮疙瘩,不知不觉地集中了全部的注意力,来凝神倾听。   “对了,也祝你新年快乐。”那女子似乎有些心慌。   “谢谢。”杜采歌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也不知道对方和原主是什么关系,多说多错,只好沉默。   而那个女子也沉默着。   半晌才说:“很久没见了,有机会的话……见个面聊聊吧。”   杜采歌装作沉吟片刻,道:“好。不过最近有点忙,过一阵吧。”   心里却想,见个屁,你谁啊?能先做个自我介绍吗?   那女子却似乎因为杜采歌的一个“好”字而激动起来:“那说定了,等你忙完这一阵,我们碰个面!”   杜采歌笑了笑:“恩,拜拜。”   挂了电话后他心想,不好意思,我“这一阵子”要忙很久,很久……估计是没时间和你见面了。 第34章 鬼脸乐队,经纪人   “麻麻,”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可怜兮兮地开口,“过年了,爸爸怎么不送我新年礼物啊?”   他恐怕把咱们娘俩都给忘了吧。   忘了也好。   本来就是个靠不住的男人。   从来都没指望过他。   颜颖臻将手中的香槟放下,语气淡淡地说:“你爸爸没有工作,可能没钱给你买礼物了吧。”   女孩儿仰望着母亲,大眼睛忽闪忽闪,“麻麻麻麻,你有很多很多钱吧,你给点钱给爸爸好不好?”   颜颖臻淡然说:“不好。”   女孩儿撅着嘴,低下头,不时偷偷看母亲一眼。   过了一会,她撒娇地说:“妈妈,我好无聊。”   “无聊就去睡觉。”   “可人家不想睡觉嘛!你说了,过年我可以晚点睡的。”   “那就别说话,看春晚。”   “我不想看春晚,我要给爸爸打电话,我想爸爸了。”   “不许想他。”   偷偷看了眼母亲的神色,聪明的女孩儿很清楚,不能继续谈论爸爸,于是马上改口:“我想外公外婆了。妈妈,你为什么不带我去看外公外婆啊?”   颜颖臻感到一阵烦躁,端起香槟喝了一大口,不小心呛到。   她剧烈地咳嗽起来。   乖巧的女孩儿立刻站到她背后,帮她捶背。   过了一会,颜颖臻缓过气来,语气平淡地说:“过段时间,我带你去看外公外婆。”   “谢谢妈妈。”   ……   蔚蓝星这边的春晚,怎么说呢,总体水平和地球那边差不多。也没什么新意,没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看着就昏昏欲睡。   尤其是这个时代的舞美和灯光特效,都比杜采歌穿越来的时代要差了太多。   导致杜采歌对这台春晚的评价越来越低。   当然,并非完全没有好节目。   有个小品还是不错的,针砭时弊,对一些高官的特权意识、官僚作风进行了辛辣的嘲讽。   感觉,蔚蓝星这边的文化环境要宽松一些。像这种的节目,在地球那边是绝对无法通过审核的。   杜采歌记住这一点。今后他要多花些时间探索边际,毕竟他还打算长期进行文学创作……哦,文学搬运。   这时,又一个节目结束,主持人说了一段串词,然后播报下一个节目。   著名歌星苏蔓芫为大家带来歌曲《浮生》。   镜头还没给到苏蔓芫,杜媃琦眼明手快,拿起遥控器一按。   “啪”,电视机关了。   “不看她。”杜媃琦说。   杜采歌不明白妹妹为什么对这个歌星如此反感,不过也没说什么。   杜媃琦偷偷看了几眼杜采歌的表情,也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嗑着瓜子。   气氛一时有点怪异。   过了五六分钟,杜媃琦重新打开电视机,春晚已经进行到下一台节目。   兄妹俩继续收看。   没过一会,杜采歌的手机又振动了,他看看来电显示:勇。   杜媃琦瞥了一眼,小声地自言自语:“他倒是每年都记得给你拜年。”   杜采歌便心中有谱,这个人应该是原主的好友,一直保持联系。   杜采歌按下接听,便用较为随意的语气和对方闲扯了几句,互道“新年好”,没有露陷。   挂了电话后,杜媃琦没好气地说:“你失忆怎么不干脆把邹国勇哥哥也给忘记?”   杜采歌:“……呵呵。”妹妹,我是真的把他忘了啊。   杜媃琦似是陷入回忆,带着点自言自语的性质继续说:“你那群狐朋狗友里面,就勇哥哥人最好了。你们也好几年没走动了吧?其实可以和他保持联系多走动的。他结婚的时候你都不去,说真的你是有点过分了。话说,你们乐队现在就你没结婚了吧?”   杜采歌一直没说话。听到最后,心中一动。原主以前玩过乐队?是小打小闹,还是正式出道的艺人?   杜媃琦很快就给了他答案。她自说自话:“一直到现在,我还听到有同学在议论,说你们‘鬼脸’乐队当初有多牛,惋惜你们没正式出道。挺好笑的,我那些同学才多大?他们应该是从没看过你们的演出,估计也都是听别人说的。”   杜采歌还想多听一点原主的事,不过杜媃琦已经被一个歌舞节目吸引了注意力:“哇,这个舞很好看!”   并不只有杜采歌接到拜年电话,妹妹也接到了不少。   杜采歌觉得,妹妹这么漂亮,在学校里肯定不乏舔狗,打电话拜年的人中间,肯定也有她的追求者。   不过杜媃琦的表情一直很淡然,不管是谁打来的电话,都是随意应付两句就挂了,只在和一个叫“阿瑜”的女孩子通话时,聊得久一点。   到快10点的时候,杜媃琦已经接了20多个拜年电话,拜年短信更是不计其数,她的手机都快没电了,干脆关机放着充电。   而这时,杜采歌接到了第四个拜年电话。   是小鲜肉姜佑曦打来的。   姜佑曦应该是在某个地方台春晚的后台,听得出那边的环境闹哄哄的。互相拜年后,杜采歌随口问:“你今晚有节目?”   姜佑曦嘻嘻笑着确认了杜采歌的猜测:“是的,杜哥。我在芒果台这边的春晚。”   “最近很忙吧?”   “要恰饭嘛。”   杜采歌说:“等你有空了一起喝茶。”   姜佑曦激动地说:“好啊!我已经期待很久了,等回魔都了就约你!”   又过了半小时,杜采歌的手机再次振动,这次的来电显示是“范”。   “范”应该是姓吧?   杜采歌有心想了解一下对方的基本信息,故意盯着来电显示,皱眉作沉吟状。   杜媃琦吃着瓜子,瞥了一眼,“咦,范叔叔应该有很久没和你联系了吧。”   杜采歌笑着说:“你觉得我该不该接?”   杜媃琦白了他一眼:“我是不知道你们发生什么了,只记得在我小时候,范叔叔对你可好了。他哪像你的经纪人啊,简直是你亲爹。”   又是一条重要信息!   这个姓范的,是原主的经纪人!   而什么人需要经纪人呢?运动员,艺人。   杜采歌看了看自己瘦削的身材。这可不像是运动员的身体。   所以,那当然只能是艺人了!   现在终于可以石锤了吧,原主是个出道的艺人!   杜采歌按下接听,没有开口。   “额,小杜啊,新年好。”说话的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一把烟嗓,声音里充满沧桑的味道。   杜采歌稍稍犹豫了片刻,在“范哥”和“范叔”这两种称呼间,他选择了前者。“范哥,好久不见。也祝你新年好。”   范哥迟疑着说:“一直没给你打电话,我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今天借着过年的机会打给你,我以为……我以为你不会接的。”   杜采歌迅速进入分析模式。听这对白,这范哥似乎是自觉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担心原主不原谅他?   杜采歌便用了一种比较万能的回答:“都过去那么久了,还想那么多干嘛。”   “是是,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对,真的已经过去很久了,”范哥的声音显得有些激动,“你现在还好吗?”   “我还好,你呢,家里人都还好?”   “我还能怎么样,”范哥略带自嘲地笑了笑,“老了,每况愈下了。家里人都还好,其实我也挺满足,我这个年纪了,还能有什么事业心不成?家人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杜采歌笑了笑:“那就好。”   “你父母的事我听说了,你节哀。”   “谢谢。”   沉默了一会,范哥感慨着说:“其实现在想想,我不后悔当初劝你,只是我完全可以用更聪明的方式来劝你。这样既不会让你反感,或许也能让你早点认清他(她)的真面目,也不至于后来发生那样的事。”   杜采歌:“……”   发生哪样的事,你老人家倒是给我说清楚啊! 第35章 让耳朵怀孕的歌声   杜采歌一阵无语。   发生哪样的事,你老人家倒是给我说清楚啊!   那个他,又是谁啊?   不过从范哥的话里,杜采歌可以理出这样的线索:当时原主身边有一个关系非常密切的人,不知是男是女;不过如果原主性取向正常的话,那个人是女性的可能性较大。   这个女性,对原主不太好,但是原主却看不清她的真面目。   范哥应该是劝说原主要提防那个女性,或者干脆就是劝原主离开那个女性,原主肯定是不听的,甚至因此和范哥决裂了。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原主终于认识到了那个女性的真面目,但很可能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至于为什么在认清那个女性的真面目之后,原主没有和范哥重新交好?或许是因为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太狼狈,杜采歌完全能理解。   想了想,杜采歌叹息道:“我知道范哥你是真心对我好,不过我一直觉得没脸见你。”   范哥大笑了几声:“有什么有脸没脸的,既然话说开了,我们改天坐一坐,喝两杯?哦,听说你现在不喝酒了,那我们喝茶也行。”   “好啊,我这阵子比较忙,过两个月再约吧!”   “行,那先这样了。”   挂了电话,杜采歌又沉思一阵。   直到杜媃琦推了推他:“快看,晨晨出场了!”   晨晨?   杜采歌看向电视,现在是一个歌舞节目,镜头给到一个身材爆好的女子。   镜头拉近,给了她一个特写,毕竟是在春晚的现场,对方浓妆重彩,甚至有点掩盖了原本面貌。   只能说五官都很不错,特别是一双大眼睛,异彩涟涟,眼波滟潋。   一开腔,便是让人耳朵怀孕的完美女声,那声音像是要穿透到人的灵魂深处。   杜采歌的视线往下,看了看字幕:歌曲《春天的歌》,演唱:段晓晨。填词:段晓晨。作曲:段晓晨。编舞……   哟,不仅仅有一把好嗓子,还是个才女,唱作人啊。   杜采歌便专注地欣赏起这首歌,能上春晚,自然水平不差,不过蔚蓝星的音乐水平比地球同时期要略低一个档次。   所以这首歌呢,虽然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总体的水平,杜采歌觉得还是算不上经典。   但是这个歌星段晓晨的嗓音,对这首歌的加成太大了,硬生生将一首普普通通的歌曲,唱出了让人心醉神迷的味道。   杜媃琦自言自语地,用激动的声音说:“晨晨唱得越来越好了!啊,我爱死晨晨了!”   杜采歌哑然失笑。   女孩儿正是追星的年龄呢。   他摇摇头,继续欣赏这首歌。咦,总觉得这段晓晨的声音有点耳熟,在哪听过似的。   转念一想:这段晓晨在蔚蓝星恐怕是歌后级别的,自己应该是在哪听过她的歌,说不定自己的音乐播放器里就循环过她的歌,看过的某部电影就是她唱的主题曲,或者路过的时装店、小饰品店正在播放她的歌曲。   感到耳熟,毫不稀奇。   ……   初一早上,杜采歌浇了花,做好早餐,等杜媃琦打着呵欠过来吃早餐,他递过去一个红包。   “谢谢哥!”杜媃琦乖巧地笑了笑,整齐洁白的牙齿露了出来,白嫩的脸颊隐隐有两个小梨涡,不算很明显。   可爱得让人想捏住她的脸,用力揉一揉。   打开红包看了看,杜媃琦的脸色垮了下来:“才两百?”   杜采歌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现在哥没钱,等赚到钱了多给你点零花。”   杜媃琦虽然失望,但并不是不懂事,她也知道哥哥背负着多大的压力,所以没有继续抱怨。   事实上,杜采歌之前取的三千块已经差不多见底了。   吃过早饭,杜媃琦起身洗了碗,一边擦手一边说:“我去背书了。”   杜采歌叫住她:“休息几天吧,劳逸结合很重要。去找你的朋友玩,不想出门就看看电视。”   杜媃琦苦恼地说:“电视没什么好看的,我朋友这几天也没空,要去拜年。”   顿了顿,她说:“下午我要出去一趟。”   “去吧。”   “你不和我去吗?”杜媃琦的大眼睛里充满希冀。   不过杜采歌并没有留意到,随口就拒绝了,“我就不去了,我这里还有事。”   杜媃琦眼中的光彩黯淡了不少,“哦。”   过了一会她问:“哥,你打算怎么赚钱?”   杜采歌微笑吹牛:“我在试着写网络小说,现在成绩还行,还钱应该没问题。”   杜媃琦一脸不敢置信,上上下下打量了杜采歌几眼:“你?写小说?”   明显不信。   杜采歌招招手:“你过来,看看我写的。”   杜媃琦跟着来到杜采歌的卧室,杜采歌打开电脑,进入创世中文网,搜索出《诛仙》,“这是我正在连载的小说,你看看写得怎么样。”   杜媃琦坐下,很快就露出讶色,可爱的粉嫩嘴唇张成O型:“这么高的推荐?这么多打赏?还有白银盟!”   她的大眼睛在杜采歌身上来回扫了扫,很是意外:“你该不会是刷的数据吧?”   杜采歌曲着手指头作势要弹她脑袋瓜,杜媃琦捂着脑门嚷道:“我错了我不该怀疑你的,不准弹我!”   “别啰嗦,认真看吧。”   当杜媃琦沉浸在小说里,杜采歌也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翻看起来。   卧室里静悄悄地,只偶尔听到鼠标点击的声音,以及翻动书页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杜媃琦转过身,认真地看着杜采歌:“太好看了,哥,你真的太有才了。”   杜采歌忍不住笑意,探出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不担心我赚不到钱了吧?”   杜媃琦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眨巴着,显得有些担忧,“哥,不是我打击你,这本书是很好看,但是想每个月赚150万,应该还是很有难度的。不过你还有别的收入,应该没问题吧。”   “你还挺了解网络文学行业的。”杜采歌随口说。他心里想的却是,别的收入?别的什么收入?   “我有同学在写网络小说,”杜媃琦笑了笑,绝美的小脸上写满自豪,光彩照人,“他拿过全市的中学生作文比赛一等奖,写文章很厉害的。不过他比你写的差远了,哥你真的超级厉害!”   尬。和中学生比,就算赢了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吧。 第36章 穿普拉达的邻居   下午。   当杜媃琦在“易康疗养院”的会客室见到杜妈妈的时候,杜妈妈穿着白色的约束服。在她身后,站着两个牛高马大的女护士,虎视眈眈,随时准备镇压她。   杜妈妈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不过优雅、娴静之类的词是永远和她绝缘的。   她是生机勃勃的,充满野性的,甚至可以说有一股野蛮力量,但仍然是美的。   而现在,凶狠的眼神、狰狞的表情,深刻的皱纹,银灰而毫无光泽的短发贴在脑门上,让她已经完全与“美”字沾不上边了。   要知道,现在她还不到60岁,但是一根黑发都找不到了。   以前她一直保养得不错,但是这一年来迅速地衰老下去,不知是药物的作用,还是病情导致。   岁月这把无情的刻刀,在她身上雕刻了太多的痕迹。   在看到女儿的时候,杜妈妈的表情明显缓和下来,甚至想要展露一个笑容。   即使已经看到很多次类似的场景,杜媃琦仍然没法习惯,每一次都感到很难过。她只能勉强笑道:“妈妈,新年快乐。”   “我不快乐,琦琦啊,你快跟医生说,不要给我穿约束服,不要给我打针,我不会再发作了,真的!”   杜媃琦轻声说:“妈妈,我也没办法的。”   杜妈妈猛地挣扎了一下,不知道她是想扑到杜媃琦身上,还是想用力拍桌子。不过在约束服的作用下,她什么动作都没能完成。而两个护士立刻按住她的肩。   “放开我!”杜妈妈疯狂地扭着脑袋,想要去咬护士的手。   但是她的力量不大,被两个护士死死地按住。   杜媃琦更难受了。   刘博士不是说妈妈好多了么?怎么又犯病了。   记得几个月前,妈妈已经没这么强的攻击性了。   “你二哥呢,你二哥怎么不来看我?快让你二哥来帮我!”杜妈妈疯狂地咆哮,脸上肌肉抽动,眼睛像青蛙一样凸出,鲜红的血丝密布,“如果你二哥在,绝对不会看着我受欺负!”   杜媃琦没说什么,但杜妈妈很快就崩溃,嚎啕大哭起来:“我知道你二哥还在怪我,怪我鬼迷心窍,轻信了那个人,欠了亲戚那么多钱,又借了高利贷,让你爸爸气得心脏病发作,我知道错了,你二哥怎么还不原谅我啊……我真的知道错了!”   杜媃琦鼻子酸酸的,含着泪说:“妈妈,不要闹了。哥没有怪你,那件事不是你的错,爸爸本来就相信了那个人,他也把家里的房子抵押,投了钱进去,他也踏入陷阱了不是吗!你别再想了,现在你的任务是要赶快好起来,哥哥才会来看你。你知道吗,哥哥现在振作多了,精神也好多了。他又在写歌了,很好听的歌,下次让他唱给你听。对了,他还在写小说,很好看的小说,我下次打印带过来给你看,哥哥太有才华了……”   随着女儿的叙述,杜妈妈逐渐安静下来,脸上不知何时开始浮现了满足的笑容。   ……   杜采歌休息了几天,每天就是听歌、看书、看电影,偶尔用健身器械锻炼一会,让自己完全放松下来。   一直到初三,他才重新开始做一个辛勤的搬运工。   过年这段时间,书的成绩一直很好,收藏保持着非常健康的增幅。   可能是由于过年都闲在家里,看书的人更多了,书评、打赏都在直线上升。   很快,第二个推荐位又来了,是分类频道封面推荐,这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推荐位,说明编辑对《诛仙》相当的看好。   但是照这样的趋势,《诛仙》虽然能很赚钱,但绝对没可能让他每个月赚到150万。   这让杜采歌的心态有点崩。   毕竟,杜媃琦以为他还有别的收入,可他自己很清楚:没有。   还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呢?   杜采歌冥思苦想很久,拍电影是不现实的,也来不及。   但他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可以写歌去卖啊!   他记得上千首经典歌曲,这绝对是代表着上十亿的收入。   不过深思之后,杜采歌又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写歌赚钱,并非不可以,但也解不了燃眉之急。   现在他没有半点名气,他抄的歌确实很好,首首经典,但别人不知道啊!   别人凭什么花大价钱来买他的歌呢!   在这样的形势下,他一首歌能卖多少钱?十万?二十万?简直是把玉石当成白菜卖。   想要将收益最大化,那最好是找知名歌星合作,达成分成协议,自己授权对方唱几首经典歌曲。等歌曲火了,对方专辑的销售、商演、卖彩铃、KTV买版权……自己都有分成。   一首火歌大江南北的歌赚他几千万,甚至上亿,绝对不是梦想。   但这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自己现在也找不到知名歌星去合作啊。   虽然……原主似乎是个艺人,还曾经有经纪人。   但看看吧,自己穿越过来多久了,才几个人联系自己?   说明原主已经凉透了。   所以,此路不通。   暂时,杜采歌能想到的赚钱办法,就是抄书。   好吧,那就安安静静地抄书吧。   一连几天,杜采歌都非常辛勤地做着搬运工,《诛仙》的存稿越来越多。   ……   初六早上。   杜采歌提着垃圾出门,准备去倒垃圾。   却见对面的房门前,坐着一个人影。   杜采歌穿越过来一个月了,还从没见过对面有人进出,他还猜测过,对面的人是不是出国了,或者搬去了别的城市。   从那扇门就看得出,对面的装修是非常豪华的,而且能住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   杜采歌在进电梯前,忍不住多看了那人两眼。   那个身影是个女性,双手抱着膝盖,脸枕在胳膊里,只露出小半张脸,看样子像是睡熟了。   对方的体型算是娇小型的,不高。腿长与身高的比例很好,显得特别的长,而且曲线玲珑,有盈盈一握的细腰,再往上又是陡然拔高。以老司机的眼光去看,身材绝对是魔鬼级别的。   穿着毛领黑色风衣,脚上一双普拉达的长筒皮靴,非常时尚。   年龄应该不大,看上去是24、5岁左右,化着淡妆。从那小半张脸来看,皮肤不错,白皙嫩滑,应该挺漂亮的。而且还有点眼熟。或许是什么时候在小区里遇到过。 第37章 我只是太累了   再仔细看,对方的眼角有着泪痕。   杜采歌平时并不是特别怜香惜玉的类型。   但是看到这一幕,还是忍不住有点怜惜。   这个女子应该是在外忙碌,半夜里才回来,却发现忘带钥匙,或者钥匙弄丢了,不得不在门口坐着睡着了……(杜采歌根本没去想,对方应该是小有身家,完全有钱去住酒店的。)   想了想,杜采歌将垃圾袋放下,返回屋里。   过了会,他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床空调被,一个暖宝。   他将暖宝轻轻地塞入女子大腿与躯干的夹角中;又将空调被轻轻盖上。   女子发出几声无意义的呢喃,但是并没有醒来。   杜采歌没有做多余的动作,蹑手蹑脚地去倒垃圾。   回来的时候,女子还在原处,杜采歌驻足看了几眼,才转身回房。又开始了一天的搬运工作。   ……   “叮铃”,随着铃声,电梯到达五楼,一个穿着时尚,手里提着大包小包,还拿着一袋肉包、豆浆的都市丽人从电梯里跨出。   她一眼就看到坐在地上的女人,惊呼一声:“晨姐!”   女人悠悠醒转,抬头,露出一张清新脱俗的美丽面孔。但是眼神懵逼,显然还没想清楚“我是谁”“我在哪里”之类的问题。   都市丽人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蹲下,将大包小包放在地上,就要扶这个女子起身,嘴里埋怨道:“你也不怕着凉,要是感冒发烧,嗓子发炎怎么办?接下来你那么多商演,很快还有出道十周年演唱会,难道都推掉?如果有小偷,有坏人过来欺负你,怎么办?”   女子懵懵懂懂地站起,空调被和暖宝掉落。   她一个激灵,低头看了几眼,又看看都市丽人:“娟子,这是你给我盖的?”   “不是我,我没有,别瞎说!”娟子吓了一跳,连忙摆手,“你别诬陷我啊!我要是早发现你坐在这里,肯定早就带你进门了!话说你怎么不进去呢,在门口睡什么?”   我只是想等着他出门,跟他偶遇,打个招呼,看一眼他的微笑……女子板起脸,“我忘带钥匙了。”   娟子哭笑不得:“忘带钥匙你可以给我打电话啊!我是你的生活助理,7天24小时随叫随到的那种!”   “太晚了,不想麻烦你。”女子云淡风轻地说。   “晨姐,你的身体比我的贵重多了,你得好好爱惜才行……”娟子唠叨着开门,扶着女子进去,然后将大包小包、早餐和空调被、暖宝提了进去。   女子已经坐在橄榄国进口的真皮沙发上。   娟子偷偷打量着她。即使同为女性,娟子也经常对她的美貌感到由衷的欣赏和羡慕,会忍不住多看她几眼。   女子的眼神清澈,虽然由于没休息好,稍稍影响了她的精气神,但仍然美丽耀眼,更难得的是那一股清新脱俗的气息。纵然她的相貌其实不是绝美,但给人的总体印象,却是一位绝世佳人。   再加上她那近乎完美的身材,这世上恐怕没人可以无视她的魅力吧。   自她出名以来,无论什么评选,比如“最受欢迎的女星”“大华国最美脸蛋”“最想与之共度春宵的女星”等等,她的名次从未跌出过前5。   娟子收回欣赏的目光,开始将东西分门别类放好,嘴里不停地说话,女子全部自动忽略。   坐了一会,女子突然起身,进入卧室。打开电脑,调出监控录像。   选中门口的那个摄像头。   略一思考后,调整了时间,查看。   静悄悄的走廊,一个女子坐在地上睡着。   快进一阵后,对面的房门打开,一个身影提着什么东西出现在门口。   女子立刻将监控录像的播放速度恢复到正常速度。   那个身影静静地看了女子几眼,然后将手里的垃圾袋放下,转身回屋。   过了一会,再出现时,已经是拿着空调被和暖宝,细心地为女子盖上。   接着毫不迟疑地转身离开。   女子的眼角有些湿润。   “混蛋……”她轻启朱唇,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连一句话都不跟我说……你太残忍了!”   她关掉监控视频,回到沙发上,抓起已经冷却的暖宝放在大腿上,将空调被裹在自己身上。   低头,弯腰,青丝垂下,整个人躲在空调被下,似乎还能闻到他的体味,似乎还能感受到他的温度。   泪水无声地流淌。   娟子还在一边干活一边絮絮叨叨……好半晌,娟子猛一回头,正好捕捉到女子的泪水,她手足无措,小心地靠近,试图抱住女子:“晨姐,你怎么了啊,哭什么呀?我说错什么话了么?”   “没有,”女子勉强笑了笑,“我只是太累了,太累了。”   “这样啊?”娟子咬了咬嘴唇,迟疑道,“那我帮你去和晋哥说说,推掉几场商演,让你多休息一会,好不好?”   女子轻轻点头,含泪微笑:“好!”   ……   晚上。   杜采歌又搬运完一章,起来活动手脚,扭扭脖子。   杜媃琦已经出门了。   她从初三晚上开始,就继续每天晚上出去“玩”。   杜采歌不是白痴,当然能猜到,其中别有隐情。   只是,这似乎属于妹妹的隐私,自己也不好强行过问。   还好,在杜采歌看来,杜媃琦虽然既傲娇,又非常傲娇,又特别地傲娇,但是智商在线,比较懂事。   如果真的遇到什么困难,她大概会主动向自己这个哥哥来求助吧……应该会吧。   杜采歌在客厅沙发坐下,开始思索。   他之前和那些要债的约好,在年后找律师来重新签协议。   现在年也快过完了,自己也该着手了。   但问题是,《诛仙》虽然获得了一些打赏,但还没到创世中文网打款的日子。   而自己身上那点流动资金,勉强能维持这个月不挨饿,请律师是肯定请不起的。   所以,得想办法弄点钱来。   还有,自己对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还得找个靠得住的人,帮自己介绍一个不错的律师。   说到“靠得住”,杜采歌脑海里首先浮现的却是小鲜肉姜佑曦和自己握手时,那崇拜、激动、似乎终于得偿所愿的眼神。   总觉得他不会坑自己。   好吧,杜采歌心想,自己认识的人并不多,没有挑选的余地。那就他吧。 第38章 不懂音乐杜媃琦   “杜哥!”接到杜采歌的电话,姜佑曦的声音显得很惊喜。   “小姜,你还好吧。现在忙么?”   “不忙不忙,杜哥你有事就说!”姜佑曦飞快地说。   杜采歌分明听到,听筒里传来催促的声音,“小姜你快点啊,还有20分钟就上场,你这妆还没化完呢!”   杜采歌笑了笑,故意不进入正题:“刚才帮你接电话的是你的助理?”   姜佑曦似乎一点也不心急,笑呵呵地说:“是啊,是个精致的小美女哦。杜哥想认识么?我给你做介绍啊。”   “你呀,”杜采歌明确了对方的态度,很是满意,也就不再绕弯子,“知道你忙,我就长话短说。我需要你为我介绍一个一流的民事律师。额,并不是打官司,而是要和别人签一份协议。”   “一流律师,签协议,记住了。”   “还有,我现在没钱,”杜采歌大大方方地说,“律师费你能不能帮我暂时垫付一下?我过两个月就能还你。”   “小事,杜哥你钱不趁手,只管开口。不过借条还是要写的!”姜佑曦毫不犹豫。   杜采歌本来没指望姜佑曦答应垫付,现在倒好,省得去借钱了。要是姜佑曦不答应的话,杜采歌只能厚着脸皮去找宁警官,或者找原主的好友、乐队成员“邹国勇”去借。   姜佑曦办事雷厉风行。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打电话进来,自称是“日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陈自健律师,受姜佑曦的委托,来为杜采歌服务。   杜采歌和陈自健见了一面,对方气质沉稳,态度细致入微,杜采歌很满意,立刻拍板。   他马上又联系了刘哲夫,约定了时间。   初八,双方的律师碰头,草拟了新的协议。   然后开始寸土必争地交涉。初十,协议的最终版本确定下来,杜采歌仔细看了看没什么问题,就在协议上签字了。   而对方的签字代表是个四十多岁、五十来岁的中年,穿着大华国立领男装,很老派、很装13的范儿。   估计是这些年养尊处优,没在街头厮杀,改变了气质。   看上去倒像个小有职权的机关干部,并没有多少混混气息。   对方自称“徐书晟”,应该就是“永晟兄弟”中的“晟”。   此人在杜采歌面前把姿态摆得很低,说话和气,没有半点嚣张气焰,让人容易心生好感。   当然,无论这徐书晟是何方神圣,杜采歌都不打算将来与之有任何交集。   每个月按时还钱,然后再也不和这些人扯上半点关系,这就是杜采歌的想法。   新的协议签订,约定从4月15日起,杜采歌每个月的15日要支付给永晟兄弟信贷公司150万大华元。如果没有按时支付,滞纳金按照日息千分之一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杜采歌延迟一个月支付150万,那么一个月后,这150万连本带息就是154.5万。拖延一年的话,就是200万出头。   这滞纳金,说高不高,说低不低,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   杜采歌了却了一桩心事,整个人心情都好了许多。   这天晚上,他在客厅自弹自唱。杜媃琦回家后,也坐在他旁边,安安静静地听着。   杜采歌唱了不少地球上的经典歌曲,想从妹妹脸上看到崇拜、震惊的表情,可惜没有。   杜媃琦显得很平静。   杜采歌只能归之于:杜媃琦对音乐的欣赏水平有限,不懂得这些歌曲有多么牛哔。   准备休息的时候,杜采歌问:“你们什么时候开学?”   “只有几天了。”杜媃琦露出一个痛苦的表情,这个表情杜采歌很熟悉,当年他读初高中的时候,每次假期快要结束,小伙伴们都是这样的表情。   “假期不用补课的么?”杜采歌问。   杜媃琦白了他一眼,似乎不想回答这个白痴问题。   杜采歌换了个话题:“在家休息的时间也没几天了,你晚上别出去了吧。”   杜媃琦又白了他一眼,“可以啊,你给我钱,我就不出去了。”   杜采歌奇道,“这是什么逻辑?为什么我给你钱,你就不出去?”   杜媃琦懒得回答。绝美的小仙女伸了个懒腰,起身说,“我去睡觉了。”   到了盥洗室门口,她回过头,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杜采歌,充满希冀地说:“哥,你能不能借我2万块钱?2万不行的话,1万3也够了。”   杜采歌沉默了许久,才说:“我没有这么多。”   和杜媃琦相处这么久,他觉得女孩儿是个有分寸的孩子,也很早熟、懂事,向他要钱,肯定是有正事。   所以他根本没问女孩儿有什么用途。   “过一阵子行不行?等我发稿费了就给你。”杜采歌补充道。   杜媃琦眸子里的光彩黯淡下来,无精打采地说:“那算了。”   杜采歌的目光注视着她,杜媃琦走进盥洗室,很快水声响起。   杜采歌思考一阵,摇摇头,回到自己的房间。   ……   次日。   杜媃琦一早就给刘博士打电话。   “对不起,刘博士,我还没弄到钱,能不能再宽限几天?”   刘博士的声音很匆忙:“我现在没空跟你说这个。晚点再说吧,过一个小时你打给我。今天这事必须想到办法解决,否则明天我就必须让你母亲离开疗养院了。”   杜媃琦刚想说话,对方已经挂掉了电话。   杜媃琦心神不宁,背书、做题也没法专注,时不时就看看时间。刚刚过了一个小时,她马上拨通刘博士的号码。   “我现在忙,晚点说。”刘博士不由分说地挂掉。   接下来,杜媃琦每个小时都打一个电话,但是刘博士每次都在忙,匆匆挂掉。   杜媃琦都绝望了。你又说事情必须今天解决,否则就把妈妈赶出疗养院;又一直说忙没空跟我说话。这究竟是闹哪般嘛!   到了下午六点,已经是疗养院平时的下班时间了。   杜媃琦打电话过去,刘博士匆匆说:“我现在忙,晚点……”   杜媃琦抢着说:“刘博士你已经下班了吧!”她声音有点委屈。   刘博士不耐烦地说:“我这里有个应酬,要陪上级领导吃饭,晚点再联系。”然后迅速挂断。 第39章 混蛋,接电话吧!   杜媃琦拿着电话发了一会怔,便给自己打工的肯老爹店长打了个电话,说明今天晚上自己有事不能去打工。   然后她定了定神,走出卧室,敲了敲哥哥的房门。   很快杜采歌探出头来,头发有些蓬乱,两眼没有焦距,帅气的脸上没有光泽,嘴角有着溃疡,显然是劳累过度,休息不足,虚火旺盛。但他对妹妹的态度还是不错:“怎么了?”   杜媃琦小声说:“哥,是这样……”   ……   晚上7点,杜媃琦给刘博士打了个电话,刘博士直接按掉,然后回了条信息:“还在应酬,晚点说。”   7点半,杜媃琦打电话过去,刘博士又按掉,这次连条信息也没有了。   8点……8点半……   一直到9点多钟,接近10点,刘博士才发来一条信息:“来罗家嘴的新怡酒店,2284房间。”   杜媃琦心里一沉,她再怎么无知,也知道这样不妥。对方是个成年男子,而她是个高中小女生,对方却约她在酒店见面。   就算对方此时没有不良居心,万一到时候生出不该有的心思呢?   她立刻拨通刘博士的电话。   但是又很快被按掉了。   刘博士回了条信息:“现在有事,不方便接电话。我只等到11点,你不来的话,明天就来接你妈回去吧,顺便把欠我们疗养院的住院费和医疗费结算了。”   杜媃琦又尝试拨号,还是被按掉了。   杜媃琦急得在原地转圈圈,抬头看了看,最后跺跺脚,披了件衣服就出门了。   来到小区外,她叫了辆的士,直驱罗家嘴。   的士直接开到新怡酒店楼下,刚刚停稳,杜媃琦就跳下车。她抬头仰望由彩灯组成的酒店招牌,出了一会神,压下心中的不安,抬腿走进酒店。   看着大厅里打扮成熟,衣冠楚楚的男男女女,一身高中生打扮的杜媃琦感到与此地分外的格格不入,不由得却步。   不少人的目光看向她,为这个小仙女的美貌而惊艳,猜测着她的身份、来酒店的目的,其中不乏一些龌龊的目光。   甚至还有一个人走上来问道:“多少钱一晚?”   吓得杜媃琦赶紧躲开。   踌躇了一会,杜媃琦才低着头走向电梯。   当她来到2284房间门前时,抬起手,又犹豫了。她看了眼走廊的尽头,这才鼓起勇气,点点头,抬手敲门。   很快门就打开了。   刘博士显然是刚洗完澡,稀疏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头皮上,穿着浴衣,硕大浑圆的肚皮上勉强系着腰带,胸口的茂密蜷曲的黑毛露了出来,一双大象腿几乎要把浴裤撑破。   看到这一幕,杜媃琦不由得往后缩了缩。   “小琦,你来了!”刘博士镜片后的小眼睛闪了闪光,胖乎乎油光发亮的脸上露出憨憨的笑容,“进来坐吧。”   说着就伸手想拉杜媃琦。   杜媃琦灵巧地躲开。   刘博士的笑容消失了。声音冷冰冰的:“你也可以不进来。我只是想和你谈谈你妈妈的事,你不谈就算了。”   杜媃琦犹豫了片刻,低着头往里走。   刘博士探出头看了看走廊,便缩了回去,给门把手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锁上门。   杜媃琦站在房间中央,不知所措。   “这才乖嘛。坐吧,”刘博士指了指床,又笑着指了指椅子,“坐那也行,坐下说话。”   杜媃琦挨着椅子的边缘坐下,怯生生地抬头看了刘博士一眼,刘博士被这眼神迷得七荤八素,差点忘了接下来的话。   房间里开着空调,温度开得很高,杜媃琦穿得厚厚的,几乎立刻就出汗了。   刘博士贪婪的目光不离开杜媃琦的身躯,故作关切地说:“很热吧?你可以把外套脱掉。”   杜媃琦摇摇头,定了定神说:“刘博士,说正事吧,能不能再想点办法,让我妈妈继续住一阵?我很快就能拿到钱了。”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刘博士淡淡地说着,胖乎乎的脸似乎有些气恼,“你知道我为了这个担了多大的风险,被院领导批评了多少次吗?”   杜媃琦嗫嚅道:“对不起……”   刘博士又笑了笑,“先不说这个,小琦啊,跟你说个好消息。”   杜媃琦精神一振:“什么消息?”   “最近有一种新药在进行第二期临床测试,需要征集一批志愿者。这种药呢,根据第一期的临床测试来看,对你妈妈这种情况的效果非常理想。如果你妈妈能被选中成为志愿者,并且成为实验组而不是对照组的成员,那么她的病情将很快得到控制,甚至有希望在两到三年内痊愈。”   杜媃琦对母亲的病情早有一定的了解,对这些医学术语“实验组”“对照组”也并不陌生。她一边听一边点头,美丽的眸子里爆发出璀璨的希望火光。   “同时呢,”刘博士憨憨地笑了笑,继续说,“这种药距离上市销售还遥遥无期,乐观估计,也要十来年,最少七、八年才能正式上市销售。所以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你妈妈就要等七、八年才能用上这种药。”   杜媃琦紧张地双手抓紧大腿,音调都有些发抖:“刘博士,那怎么才能让我妈妈被选中成为志愿者?并且保证进入实验组而不是对照组?”   进入实验组,才能得到真正的药。被选入对照组的,拿到的是和真药外观、气味一模一样的安慰剂。   刘博士推了推黑框眼镜:“呵呵,想要入选的人太多了,大概每20个报名的人里面,只有一个可以被选中。至于保证进入实验组,呵呵,一般人是绝对不可能给你这种保证的,但是呢,我恰好有个师兄在这个课题组工作,我可以让他帮忙,安排你妈妈进入实验组,得到真药。”   杜媃琦的呼吸都停顿了片刻。但她是个聪明且早熟的女孩,知道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刘博士,需要多少钱?”   “钱?”刘博士的声音低沉下来,仿佛魔鬼的声音在地狱回荡,“我不要你的钱,你也没那么多钱给我。”   不知何时,他那肥硕的大手已经伸向杜媃琦的长腿。   杜媃琦在他得逞之前,跳了起来,将椅子都带倒了,她紧张地说:“刘博士,不要这样!你想要多少钱,我可以凑钱的!”   “我说了,你付不起这个钱,除非,”刘博士那憨憨的笑容此时看来是如此猥琐,贪婪的目光始终不离杜媃琦的身体,“你陪我一晚。”   “你什么意思!”杜媃琦表情僵硬,全身都绷紧,显然紧张得弦都快崩断了。   “呵呵,小琦啊,你陪我睡一晚,让我满意了,我保证安排你妈妈进入实验组,你妈妈的住院费也可以再拖延一阵。”刘博士逼近。   杜媃琦又退开一步,表情忽然放松下来,从羽绒服的口袋里拿出手机,递过去:“混蛋,接个电话吧!” 第40章 学会帮我做答了   刘博士低头看着手机。   这是一只半旧的直板手机,颗粒感非常明显的彩色屏幕,仔细看,还是个非常高档的品牌,在当初肯定是非常昂贵的。   只不过,太旧了。   而这只手机的屏幕上,显示正在通话中,通话时间差不多有10分钟。   也就是说,从杜媃琦走进房间到现在,这只手机一直处于通话状态。   刘博士的手抖了一下,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为难地看了一眼杜媃琦,表情还有些腼腆:“小琦,这是谁?”   杜媃琦露出小仙女式的纯真笑容:“你接听就知道了。”   刘博士颤抖的手接过手机,犹豫了一会,才放到耳边:“喂,哪位?”   他的声音,不出意料,抖得厉害,杜媃琦很满意。   一个让刘博士感到陌生的声音冷漠地响起:“我是杜媃琦的亲哥哥。你刚才的话,我已经全部录下来了。现在,开门!”   刘博士一颤:“什么?”   “我说,开门!”   刘博士犹豫了一会,再看看杜媃琦,垂头丧气地过去开门。   杜采歌出现在门口,慢慢地将手机的翻盖合上,冷冷地打量了刘博士一眼,侧身走入房中,然后转身看着刘博士。   杜媃琦立刻跑过来,从后抱住杜采歌,让自己躲在那令她安心的背影后。   刘博士将门重新关上,心虚地关上门。   杜采歌低头操作手机,很快刘博士那猥琐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我说了,你付不起这个钱,除非你陪我一晚。呵呵,小琦啊,你陪我睡一晚,让我满意了,我保证安排你妈妈进入实验组,你妈妈的住院费也可以再拖延一阵……”   杜采歌再次合上手机的翻盖,冷冷地开口:“如果你懂法律,那么不需要我多说,你也知道这事的严重性。如果你不懂,那么可以自己先去查一查相关法律条文。虽然你的犯罪行为未遂,但是依然是触犯了刑法。另外,这份录音如果送到你的工作单位,对你会有什么影响?我不太清楚,不过你自己应该考虑清楚,是否能承担这个后果。”   刘博士咬了咬牙,赔笑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鬼迷了心窍,是我混账!”   杜采歌厌恶地看他一眼,收回目光:“我不想和你多说话,你想个能让我们接受的条件,如果我觉得行,就暂时放过你;如果我觉得不行,我也不会说话,绝对不讨价还价,但明天这份录音就会出现在警察局,以及你们院长的桌上。痛快点,说出你的条件。”   刘博士急得满头大汗,迅速思考后说:“住院费,住院费还可以继续拖欠!拖欠半年,不,拖欠一年也可以!不对,是我垫付一年的住院费和医疗费!保证你母亲接受最好的治疗!最好的护士来护理!最高档的伙食!”   注意到杜采歌嘴角泛起的冷笑,刘博士擦了把汗,迅速解释:“实验组我是无法保证的!真的,我做不到的!我刚刚是骗小琦的!甚至我无法保证你母亲一定成为志愿者!真的,我发誓,这次我没有说谎!”   “人渣!”杜采歌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是,我是人渣!我是败类!”刘博士汗流浃背,不断鞠躬。   杜采歌低头想了想,“你扇自己十个耳光吧,如果十个耳光后,你的脸还没肿起来,那这个条件就作废,我宁愿带着我妈换个疗养院,也要让你这个混蛋得到应有的惩罚。”   刘博士二话没说,开始狠狠地扇自己的耳光。   “啪”“啪”,一下又一下。这也是个狼灭,很快他的嘴角就溢出血丝,显然是下了力气的。   数完10下,刘博士的脸肿没肿还真看不出,毕竟本来就有够胖的。   杜采歌没有求全责备,还是点点头:“行,你暂时安全了,剩下的就看你接下来的表现了。”   说着就欠着杜媃琦的手往外走。   “等等,”刘博士急道,“录音呢?”   他用乞求、讨好的声音说:“大哥,录音,能不能,能不能删掉?”   杜采歌露出一个冷笑:“你说呢?”   也不再理他,牵着杜媃琦就出去了。   杜媃琦一路上低眉顺眼,偷偷看哥哥的脸色。   走出酒店,来到川流不息的马路边,杜采歌松开手,揉了揉妹妹的小脑袋,批评道:“我就说,你干脆就不用来,来干什么?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那家伙没安什么好心,你还非得尝试这一下。”   杜媃琦嘻嘻一笑,小仙女的气质又回来了,娇声道:“哥啊,我们不来一趟,怎么能拿到好处,让那家伙垫付妈妈一年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呢?这可是大几万呢。”   杜采歌毫不客气地说:“你哥我不缺这点钱!何必让你来担心受怕,还受一番气呢?”   “我没担惊受怕啊,也没生气,还觉得挺好玩的,”杜媃琦吐了吐舌头,“知道哥你在旁边看着,我就特别安心。”   “得了吧,你前几天还不肯开口和我说话呢。”   “嘻嘻,有吗?我忘了。”   杜采歌拿她没办法。过了会才说:“那家伙,还真是便宜他了。试图对未成年少女不轨,判他10年都是轻的。”   杜媃琦撅起嘴:“谁说我未成年了?”   杜采歌看着她,试探着说:“你满16岁了?”   杜媃琦气得踢了他一脚。“有你这么混蛋的哥哥吗?我已经高二了,马上就17岁生日了!”   杜采歌觉得自己挨踢不冤。   两人叫了一辆的士回家。   到家后,杜采歌回自己的房间,杜媃琦则去洗漱。   过了一会,等洗漱完毕,她又来敲杜采歌的门。   杜采歌开门后,杜媃琦一边往脸上擦着护肤品,一边往里钻,坐到杜采歌的床沿,“哥,你陪我去看看妈吧。”   她的声音似乎很平静,似乎只是不经意的提起,眼睛还在看着电脑屏幕。   可她视线的余光一直在注意杜采歌的表情。   杜采歌沉吟了一会,试着问道:“我之前究竟为什么不理妈妈?”   杜媃琦不满地说:“问你自己,问我干嘛?”   杜采歌无奈地说:“我失忆了。”   杜媃琦一副“真是败给你了”的表情,“你就继续装吧。”   顿了顿,才轻声说:“如果你还没做好准备,还没决定原谅妈妈,我也能理解。”   杜采歌如释重负。真是个乖巧的妹妹,学会帮我作答了。   他说:“我会再想想的,给我点时间。”   杜媃琦低下头,垂下小刷子一般漂亮的长睫毛:“好。” 第41章 10万收藏里程碑   天还没亮,颜颖臻已经坐进她的劳斯莱斯幻影。司机稳稳地驾驶着,载她前往远光集团总部大楼。   助理小孙已经准备好了营养早餐,用托盘递到颜颖臻面前。   颜颖臻用纤指按压着太阳穴,半闭着眼睛,左手摆了摆。   “打开电脑,给我看看今天的安排。”   小孙立刻将营养早餐放下,抽出轻薄的笔记本电脑,开机后迅速打开一个文档,然后举着让颜颖臻观看。   空调的暖气让颜颖臻昏昏欲睡。她强打精神飞快地看完日程安排,目光扫向车外,看着挣扎着逐渐醒来的城市。   天边那一点微光,显得如此压抑和冰冷。   颜颖臻收回目光,吩咐道:“下午4点后的行程全部取消。今天下午是采薇读小学后的第一次家长会,我必须自己去。”   “可是,4点30分有文化部门的领导过来……”小孙犹豫着开口。   颜颖臻微微提高音量打断她:“我会去参加家长会。”   小孙点点头,沉默地接受,开始思考替代方案。   见小孙准备收起笔记本电脑,颜颖臻说:“先别收,打开创世中文网。”   小孙依言将笔记本电脑搁在她的腿上,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   然后不等颜颖臻开口,便登陆了一个账号,从书架上点开小说《诛仙》,再将笔记本电脑举在颜颖臻眼前。   颜颖臻静静地看着小说。偶尔伸手在触控板上操控,将页面下拉,翻页。   看到最新章节后,她关掉网页,自言自语:“又是田灵儿,又是陆雪琪。你写的角色,和你本人一样花心。还没受够教训么?”   司机和助理小孙都跟没听到一样,目不斜视。   默然片刻,颜颖臻开口:“这本书现在的成绩怎么样?”   小孙回道:“我去了解了一下,这本书在新书里算是成绩不错的,有大火的潜力。”   颜颖臻再次看向窗外,目光显然失去了焦点。   半晌后她说:“跟史克俭那边说一声,创世中文网要注意发掘有潜力的新人作家。《诛仙》很不错,捧一捧试试。”   小孙点头:“我马上去办。”   颜颖臻补充道:“不要说是我说的。”   小孙不敢笑,强撑着严肃的脸说:“明白。”   ……   早上,杜媃琦哼着欢快的曲调出来吃早餐,显然心情不错。   杜采歌看了她一眼,可爱的妹妹还是这么元气满满,颜值养眼,让杜采歌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他微微一笑:“昨天有件事我忘了说,虽然还没想好,要怎么面对妈妈,但是以后妈妈的住院费,治疗费我都包揽了。你之前为了付妈妈的住院费,动用了不少私房钱吧?我都会补给你的。”   杜媃琦怔了怔,慢慢坐下,俏丽无双的小脸上,已经浮现灿烂真挚的笑容,而那双明媚的大眼睛里,闪动着点点泪花。   “哭什么呀,快吃。”杜采歌说。   杜媃琦拿起一块夹着炒蛋的面包,小小地咬了一口,满嘴都是蛋香、麦香,以及幸福的味道。   杜采歌吃完就先回房间,继续搬运工作。   杜媃琦慢慢地吃着。   她想起从前。   二哥和她的感情一直不错,从小就很宠她。她的启蒙教育,有很多都是二哥完成的。二哥教她认字,教她背唐诗的场景,有许多还留存在记忆中。   然而后来二哥成名了,迷失在这欲望都市之中。   他搬了出去,每次回家都会和爸爸吵架。   然后就是那件摄影丑闻事件。   杜媃琦记得,那是2002年的事情,快到年末了。   那时她刚过10岁生日不久,虽然家人没有对她说,但是她从同学那里知道了这件事。   有好一阵子,她都觉得脸上无光,爸爸妈妈和大哥应该也有类似的感觉,一家人走在外面都抬不起头来。   那次事件之后,二哥退出了娱乐圈,而且性格似乎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那时杜媃琦已经懂事了,她能觉察到,二哥身上始终蒙着一层阴霾,对外界、对所有人,都有着淡淡的疏离。   不管与谁,就算是与爸爸妈妈,就算是与自己,与他那些好朋友,都似乎隔着一层,无论谁都无法走到二哥的心里去。   人前显赫的二哥,总是戴着厚厚的笑容的面具,可那面具背后,不知藏了多少的阴影。   不知那阴影,是一直都存在,还是因为摄影丑闻而引起的?   很多时候,明明看见二哥在轻轻笑着。但是移开目光,却能听到二哥从心底发出的低沉的抽泣。   而自从2004年二哥出了那件事后,那个坏女人离去,他更是极端的消沉,似乎对整个世界都失去了信心,不再相信任何人。   对她也忽冷忽热,似乎不再宠爱。   那个时候,她很怕,害怕一觉醒来,二哥就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   再后来,2006年的年底,爸爸妈妈中了圈套,被非常信任的人背叛。爸爸气得心脏病发作去世,妈妈精神出现异常,住院治疗。   大哥为了给爸爸报仇,伤了人,被判有期徒刑。   这个家,一下子就散了。   这个时候,二哥沉默地站出来,默默地承担了爸爸妈妈的债务。   杜媃琦记得,自己当时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依靠,看到二哥出现,便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依靠了上去。   但是二哥表现得非常冷淡,对她爱理不理,对妈妈也毫不关心,甚至说妈妈是“活该”。   杜媃琦一气之下,发誓再也不和二哥说话了,除非二哥态度诚恳地认错道歉。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二哥变得阳光开朗了许多。   而且又开始写歌了。   对自己,虽然不如自己小时候那么亲昵,但是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二哥对自己的关心。   至于没那么亲昵了,杜媃琦也能理解,毕竟自己长大了,是个光彩照人的美少女了,二哥也要学会避嫌了。   或许,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美好吧。   虽然没有了爸爸,但是妈妈还有治好的希望。再过两年,大哥也能放出来了。   而二哥也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咱们一家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杜媃琦美滋滋地想着,甜甜的笑容一直挂在嘴角不曾消失。   吃完早餐,她收拾好碗筷,突然发现杜采歌的手机被落在餐桌上。   杜媃琦拿起手机,正要给杜采歌送过去,想了想,却是先打开手机,找到联系人“晓”,默默地背下这个号码。   笨蛋哥哥,别的那些妖艳贱货都不适合你,只有这个女人才是你的良配。既然你不主动,那只能让我这个超级无敌美丽可爱的妹妹来帮忙了。   ……   上传完最新章节后,杜采歌赫然发现,自己的小说已经有十万收藏了。   由于打击盗版的力度非常之大,这个世界网络小说的收订比是很高的,杜采歌稍稍估算了一下自己上架后可能的收入,发现虽然很可能还是很难每个月赚到150万,但绝对也能达到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10万收藏,也算是一个里程碑了,   杜采歌决定庆祝一下。   他敲了敲杜媃琦的门,耐心地等着杜媃琦开锁、开门,仿佛从二次元里走出来的美丽少女笑吟吟地说:“干嘛?”   “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不去,我要去找朋友玩。”   杜采歌拖长了声音:“又去?”   女孩儿解释:“不是,今天真的是去玩。”   杜采歌沉默了一会:“那你平时说出去玩,实际上是干嘛了?”   女孩儿也沉默了,然后跺跺脚:“要你管,反正你都不关心我,你随我。”   说着就要关门。   杜采歌抬手挡住不让她关门,看着妹妹的眼睛,正色说:“在花钱方面,我不会由着你,但是我相信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不会随意乱花钱。所以如果你缺钱花,只管告诉我。你现在是学生,你的任务是好好学习,挣钱的事情还用不着你操心。之前让你为了妈妈的住院费操心,是我不对,以后再也不会了。”   女孩儿低着头想了想,说:“知道了。”   …… 第42章 另一个穿越者?   回到房间,杜采歌登陆LL,打算和编辑聊几句。   刚登陆就看到编辑“钟意”的留言。   钟意:在不在?   恭喜你,本来下周给你安排的是频道内推荐,结果据说刚才上面的高层发话,说很看好你的书,主编临时将你下周的推荐位调整到首页。记得保持更新!   最近的剧情很好看,还有没有存稿,发点让我过过瘾。   杜采歌笑了笑,没怎么犹豫,就将诛仙的存稿打包了一个压缩文件,离线发送过去。   对方很快就接受了。   杜采歌挂着LL,继续搬运。   反正他用的是原主的LL号码,这个LL早已被清空,现在上面只有钟意这一个好友,也没有加任何群,并不担心被打扰。   过了一阵,钟意发来一条消息,问的是剧情方面的问题。   杜采歌快速回了,继续搬运。   接下来,钟意时不时地会和他聊一两句剧情,有时也会扯一些和剧情无关的话。   杜采歌毕竟不是搞原创,而是做搬运工,对他来说,并不需要集中精神,这样搬运一会、再聊几句,反而让他没那么疲惫和枯燥,他也乐意和对方聊。   末了钟意问道:“和我聊天不影响你码字吧?”   杜采歌回道:“不影响。”   “你怎么不隐身,挂着LL,没别人找你聊天么?”   杜采歌回复:“不怕。我这个号上只有你一个好友。”   钟意发了个笑脸:“你有几个号啊?”   “就一个。”   钟意就没回话了。过了一会,她的头像也暗了下去。   ……   到了晚上,杜采歌为了庆祝《诛仙》达成10万收藏里程碑,决定找个好一点的小饭店吃饭,于是扩大了搜索范围。   一边寻找饭店,一边心想:地球那边,21世纪初就有“大众点评”了,但蔚蓝星还没有类似的华文网站,实在不方便。   以后如果自己写作成名,有了足够的资金,倒要投资一个团队来做这个网站,然后在未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做出相应的app。   不是为了赚钱,只为了方便这天下和自己一样的老饕。   他走了很久,一直没有相中合适的餐馆,天色已经接近全黑,冷风吹得脸上被刀刮一样。   杜采歌已经想放弃了,打算随便找家店吃一顿,这时他看到一个没挂招牌的路边小店面,昏黄的灯照射出来。   透过脏兮兮的落地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是小饭店的式样,摆着几张大圆桌、一些小方桌,人头涌动,几乎坐满了。   再一看,店外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其中不乏豪车。   杜采歌心里就有点谱了。   别看这家店的装潢不怎么样,甚至连招牌都没有,但杜采歌对其菜品很有信心。按照经验,这样的苍蝇馆子味道绝不会差,而且往往会非常有特色。   走到门口,他不由自主地吸了吸鼻子。   真香!   走入小店,他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座位。   可惜的是,此时店里已经客满,没有空余的桌子。杜采歌站了一会,也没服务员来搭理他。   几个没有统一着装的服务员都忙得脚不沾地,用太空步快速地滑行穿梭着上菜、点单、提供各种服务,没人顾得上搭理他。   杜采歌四下张望了一会,见一张四人小桌旁,只坐了两个人,桌上摆着四道菜,一瓶喝了大半的酒。   他们似乎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菜虽然只动了一半,但已经不怎么下筷子了,酒也喝得不多,主要是在聊天。   杜采歌便小心地避开来回穿梭的服务员走过去,带着和善的笑容开口:“两位,可以拼个桌么?”   那两人之前正在聊着什么,这时一齐回头,目光落在杜采歌身上。   杜采歌看清,这两人看上去都颇有气质,穿着打扮很讲究,都是三十多岁、四十来岁的样子,估计比自己这具身体年龄大一点,但也不会大太多。   其中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儒雅,头发较长,夹杂着一些斑白,一双眼睛深邃而淡定。   另一个粗看上去有些凶,但细看的话会明白,他只是法令纹太深了,其实眼神很亲切,不是坏人。不过之前杜采歌听到他说话的语速非常快,机关枪一样,估计是个急性子。   两人看了杜采歌几眼,那个看上去很凶的人说:“兄弟自便就是了,没那么多讲究。”   “谢谢!”杜采歌低头找了找,寻了张没有靠背的小塑料凳,拖过来坐下。   那两人已经又聊了起来。   还没有服务员过来招呼杜采歌,他有点闲,而且那两人没有避讳,说明聊的不是什么私密事,他便听了几句。   很快就听明白了,那两人在讨论几个导演的拍摄风格,听他们的语气,似乎他们的身份是一家什么音乐公司的中层小领导,准备物色一个导演来拍几首歌曲的MV。   杜采歌饶有兴致地听着。   上一世他其实也拍过音乐的MV,不过那是在兜里没钱、等米下锅的时候。   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也不太允许个人风格发挥的东西,他小有名气之后就不再沾手了。   此时听这两人聊着,这是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待、理解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倒也有趣。   过了一会,服务员终于拿着油腻腻的菜单过来让杜采歌点单。   杜采歌看了一会,点了两个招牌菜,然后耐心地等待上菜。   他注意到,那个戴金丝眼镜的男子似乎一直在偷偷观察他,但是当他回望过去的时候,那个男子就会挪开目光。   这让杜采歌有点在意。再一回忆,似乎之前自己提出要拼桌的时候,这个男子也一直盯着自己。   难道是遇到了原主认识的人?   想到这,杜采歌就低下头。   不过他的情绪也没太大波动,对方没有开口招呼,说明对方和原主很可能不是很熟,不敢确认。   所以,就算真的是原主认识的人,那又怎样?既然不熟,自己完全可以自由发挥嘛。   就算没发挥好,大不了坦白说失忆了嘛。   他只是有点好奇,原主会什么会和这种身份的人认识。   当然,其实也有可能是对方看他面熟,其实是认错了人。这也很正常。   他一边等着上菜,一边继续听对方讨论。   当然,他并没有去接受拍这几部MV的念头。   并非觉得逼格太低,有辱他10亿俱乐部导演的身份。   而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他根本没有导演的资历,别人凭什么答应让他拍啊?拍摄不要钱的啊?场地、灯光、美工、化妆师、演员、器材……哪一样不要钱?   凭什么给他这么一个没有导演资历的人来练手啊。   这店子虽小,顾客虽然多,上菜却是挺快。   等两个招牌菜上齐,杜采歌迫不及待地挑了一筷子,便停不下来。   太好吃了!   他吃得很快,也不怎么在乎吃相。   吃得油光满面,他松了松皮带,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决定明天一定要拖着杜媃琦再来光顾一次。   他给自己倒了杯茶水,抿了一小口。   刚吃完饭喝太多茶水会伤身,所以只抿一点点。   这时他才注意到,刚才光顾着吃饭品菜了,没留意间那两人已经不是在讨论导演、讨论MV了,而是开始讨论女歌手段晓晨。   杜采歌对段晓晨不了解,但仍然记得春晚时此人那惊艳的嗓音,至今还回味。   段晓晨的江湖地位很高,而且并非属于这两人的公司。   杜采歌随意地听着,打算稍稍休息两分钟就结账走人。   结果突然听到那个戴金丝眼镜的人说:“我觉得她不是状态不好,而是新专辑本身就有点问题,感觉是公司请的制作人思路上存在问题,风格不适合她。”   而那个看上去很凶的人点点头,“你这么一说也有点道理。”   顿了顿,接着用很感慨的语气说:“让我想起她刚出道时的那张专辑,真的惊艳啊,《DiDaDi》,《星语星愿》,《记事本》,《短发》……首首经典,百听不厌。”   杜采歌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   这歌名,是巧合么?   还是说,段晓晨其实也是个穿越者?   而生出这个念头后,杜采歌猛地惊觉:还有那首“海阔天空”!自己刚穿越过来时,在一家饭店里听到了“海阔天空”!   究竟是蔚蓝星也有人原创出了一模一样的歌曲,还是有另一个穿越者在享受穿越福利? 第43章 林可究竟是何方神圣   杜采歌怀着心事,尽管很明显那个戴金丝眼镜的一直想找机会和他搭上话,杜采歌却没心情搭理人家,迅速结账离开。   回到家里,杜媃琦还没回来。杜采歌直奔卧室,打开电脑,打开浏览器、百灵搜索引擎,搜索“段晓晨”。   在百灵百科里,有段晓晨的专属词条,点开一看,段晓晨的个人基本信息,生平经历,主要作品全部都有收录。   杜采歌轻易地就查到了段晓晨的第一张专辑,“星语星愿”、“DIDADI”等名曲都赫然在目。   再百灵搜索“星语星愿”,词条解释:著名流行歌曲,原唱段晓晨。词、曲作者,“林可”。   再仔细一看,段晓晨有不少的歌曲,都是来自地球的经典歌曲。   杜采歌百灵搜索了几首,发现其词曲作者都是“林可”。   那么,“林可”其实是段晓晨的一个化名,段晓晨就是林可?   还是说,林可另有其人,她和“林可”只是合作关系?   杜采歌注意到,段晓晨大约从5年以前,也就是2003年左右,发表的歌曲里就再也没有来自地球的经典歌曲了。   沉吟了片刻,杜采歌开始百灵搜索“林可”。   词条解释:林可,男,年龄不详,生平简历不详,著名音乐人,与多位顶尖歌手有过合作,着有一百多首经典歌曲,一手将段晓晨、苏曼芫、彭斯璋、粟睿、张卓薇等著名歌手送上神坛,在一段时间内几乎对金曲奖达成了垄断,占据了21世纪大华国乐坛的半壁江山。   再一看下面,列举了林可的代表作,好家伙,地球上20世纪末,21世纪初那十多年的经典华语(包括粤语)歌几乎被一网打尽了。   这位穿越者,你这就叫做“把路走完了,让后人无路可走”。   杜采歌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杜媃琦找自己要歌,自己弹唱了“至少还有你”之后,女孩儿竟然怒气冲冲了。   原来“至少还有你”已经被这个叫林可的家伙抄袭了,演唱者是歌后苏曼芫。   混球!   杜采歌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个叫林可的家伙是何方神圣。   但是在百灵百科里,根本没有林可的详细资料,也没有林可的照片。   杜采歌不信邪,又继续搜索,但还真是邪门了,整个网络上,根本就没人知道林可究竟是什么人,甚至不知道林可多大了、来自哪个省份、毕业于什么学校、有哪些亲朋好友。   而照片,也是一张都找不到。   杜采歌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找到了2001年,林可参加段晓晨演唱会时担任嘉宾的一个视频片段。   视频里,林可戴着一个面具唱歌。那面具,蔚蓝星估计没人知道其涵义,只有杜采歌清楚。   那面具是樱花国动漫作品《犬夜叉》中的重要配角“杀生丸”。   全程,林可都戴着面具,没有露脸。   杜采歌笑了笑,心想:你以为你是樱花国歌星秋田宏?还玩“神秘”人设。   樱花国歌星,amazarashi乐队的秋田宏就是从来不露脸,他们乐队每次演出都会将自己隐藏起来,发布的专辑上也不会出现他们的照片。   当然他的音乐确实是非常棒的,被樱花国人公认为天才音乐人,咖位很高,中岛美嘉的“其实我也想过一了百了”就是出自其手。   难道林可这个穿越者,就是来自于amazarashi乐队活跃的时代,所以照搬了秋田宏的人设?   那也不对。   杜采歌又回过头去看了看林可搬运的那些歌曲,基本上都是地球上2004年以前的歌曲,很可能,林可穿越时,地球上正是2004年左右。   而Amazarashi乐队是2010年成立的。   杜采歌的注意力回到这段演唱会的视频片段。   虽然其拍摄于6年多以前,画质和音质都差得一塌糊涂,但勉强听得出来,林可的嗓音不错,发声技巧非常专业,如果他自己出道当歌星,估计也能风靡一时,不说成为歌王吧,但是混个“最有才华歌手”之类的名头还是稳稳当当。   但根据资料,林可却是很少自己唱歌,大部分时间都是当幕后的制作人。   这是闹哪般啊?   这林可……究竟是谁?   在网络上也有很多猜测。   有人分析,“林可”这个显然是艺名,是拆字法拆出来的,这个人的原名中应该有个“柯”字。   当然,也有人觉得,“林可”其实是楚字拆开的变体。   杜采歌觉得,这两种分析都很有道理。但是既然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那就毫无意义。   他继续搜索着关于林可的消息。   可惜的是,在林可活跃的年代,互联网还不是很发达。   所以保存并流传下来的资料非常少,图像、视频、音频资料更是无比稀少。   像是林可出席过的那些颁奖典礼之类的,很难找到其视频资源,就算找到了,也未必能找到其中林可的镜头。   偶尔有林可出现的照片和视频,也全都是戴着面具的。   面具都是一些经典的动漫角色,除了杀生丸之外,还有《犬夜叉》中的犬夜叉、七宝、弥勒等,还有《浪客剑心》里的绯村剑心和左之助、斋藤一、志志雄真实,《天使禁猎区》的刹那,还有《圣斗士》、《海贼王》等经典动漫中的角色。   据说林可在出道之初,就与媒体闹翻,所以出现在公众场合就会戴上面具,不会让媒体拍到他的真实相貌。   至少杜采歌在网上查找许久,还是不知道林可长什么样。   网络上对林可的评价,基本上是两极分化。   对林可的才华,无人能够否定。   然而对于林可的人品,却是口诛笔伐。   林可被称为“世纪之交最伟大的音乐人”,“影响了整个世界的音乐潮流”,“创造了无数经典”。   而且林可也被认为是目中无人、性格恶劣、作风粗俗、举止粗暴,除了有音乐才华之外,就像是一个暴发户,令人厌恶。   而在2004年2月,也就是差不多四年前,林可的生命中发生了另一件大事。   他在和一位绯闻女友,歌后苏曼芫约会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将一个女高中生撞成重伤。这个女高中生高位截瘫,从此要坐在轮椅上度过一生。   网络上关于这件事的消息挺多的,网友对林可也是各种口诛笔伐。   大部分人都义愤填膺地叫着让林可这害群之马滚出大华国,不要再祸害人民群众。   而苏曼芫的粉丝也对林可冷嘲热讽,觉得林可拖累了苏曼芫,说林可给苏曼芫提鞋都不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而从那件事之后,林可就彻底销声匿迹了,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杜采歌搜索了一下这件事情的始末,可以肯定林可并不是去坐牢了,那个年代,酒驾还没有入刑。   而且有报道记载,林可的认错、赔偿态度良好,倾家荡产,赔给了那个受伤女高中生家庭几千万,获得了对方的谅解,所以没有对林可进行刑事处罚。   查了一个多小时,杜采歌才疲惫地关掉浏览器,揉揉眼睛。   这林可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可以肯定的是,林可此人有极大的可能是一名穿越者。   当然,也有可能,林可是获得了什么系统,或者是加入了什么地球聊天群,也有可能是梦入地球……   总之,这个人和地球,是有着一定联系的。   杜采歌很想找到对方,或许对方身上就有能回到地球的线索。   要问杜采歌想不想回去?   当然想回去啊!   虽然在地球上他没有杜媃琦这么一个超级美丽,又傲娇可爱的妹妹,只有一个腹黑的前妻。   但那毕竟是他长大的地方。   有他的亲朋好友。   有他那慈祥的父母。   有他的初恋。   也有默默为他付出的女孩。   还有志同道合,一起打拼的伙伴。   如果能回去,杜采歌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回去。   可是,想找到林可并不容易。   这家伙太神秘了。   整个网络上都没有他的真实信息。   或许,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只有音乐圈的一些大咖,会知道林可的身份吧。   比如,小歌后段晓晨,林可的绯闻女友苏曼芫,等等。   但是杜采歌又不可能和这些人产生交集。   ……   9点之前,杜媃琦回来了。杜采歌来到客厅,和妹妹聊了几句。   “玩得开心么?”   “还好,挺开心的。”   “下次也叫朋友来家里玩吧。”   “真的可以吗?那太好了,谢谢哥哥!”杜媃琦甜甜一笑。   “对了,”杜采歌正要回房,忽然想起一事,随口问道,“你认识林可么?”   杜媃琦愣神看着他:“谁?”   “林可,”杜采歌解释道,“一个音乐人,给段晓晨、苏曼芫等歌星都写过歌。”   顿了顿,他摇头失笑:“算了,你不可能认识,毕竟你年纪太小了,林可活跃的时候你才念小学吧,而且你们只会关心歌手,不会关注幕后制作人。”   杜媃琦嘴角扯了扯:“呵呵,我是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混蛋?杜采歌想了想,林可生活糜烂,还给那么多女星和名媛拍艺术写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毁了她们的生活和事业;酒后驾车,撞伤一个高中生。确实是混蛋没错。   ……   次日上午,杜采歌起了个早。搬运了两万字后,看了看时间,便出门来到楼栋外面。   天气晴朗。   天空中只有几条絮状白云,点缀在碧蓝的背景上。   一轮初升的骄阳热情地挥洒光和热,鸟儿已经复苏,叽叽喳喳地活跃在梢头,甚至大胆地落到小路上,小脑袋一点一点地啄食着什么。   “杜哥,早啊!”一辆红色的跑车缓缓驶来,还没靠近,车窗已经摇下,小鲜肉姜佑曦探出笑脸,招招手,右耳的那一排耳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杜采歌点点头,上前拉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他的神态那叫一个坦然,根本没把这一百多万的跑车当回事,毕竟他在地球时,已经坐惯了各种豪车。   而姜佑曦也不觉得奇怪,要是他的偶像上了辆跑车还会大惊小怪,东摸摸西看看,或者扭扭捏捏坐立不安,那才叫咄咄怪事。   “去哪?”杜采歌问道。   “一位前辈开的茶馆,呵呵,哥你坐稳,困的话就打个瞌睡,一会就到。”   “行。”   杜采歌当然没有真的打瞌睡。   跑车驶出小区,来到繁华的街道上。   杜采歌看着这熟悉而又似是而非的城市。   说熟悉,是因为蔚蓝星的大华国,与地球上的中国,毕竟同种同源。   过去的历史轨迹,也大半相似。   说似是而非,毕竟此处非彼处。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动,都能带来极大的不同。   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发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三五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呵呵,这些韵味的代价不低。   “杜哥你喝什么茶?”   “金骏眉吧。”   “我要一杯乌龙。”   点好以后,两人随意地聊着。   不经意间,就有清秀的女服务员端上茶,身段款款,用吴侬软语说:“请慢用。”   那滋味,非常到位。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姜佑曦越发显得明眸皓齿。尽管杜采歌不喜欢流量,不喜欢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姜佑曦确实俊美。   他却不知道,姜佑曦此时也在心里赞叹。杜哥虽然一直低调,但却是这个圈子公认的神仙颜值。尽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毕竟年齿渐长,须发半白,显得有些沧桑,却也是独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鲜肉聊了几句,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上次你帮了我大忙,说真的,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有什么我可以回报的?”   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杜哥,看你说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给我最大的回报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于吧。”   姜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却是很认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那也不现实。但是请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与你结交。”   顿了顿,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第45章 就算失忆了,你爹还是你爹   杜采歌早就能从姜佑曦的眼神中看出来,这个小鲜肉视自己为偶像。   但是他却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被崇拜的地方。   虽然自己拍电影确实很牛哔,但是这个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啊。   虽然自己能搬运过来很多经典书籍,音乐,但是这个世界的人还没见识到啊。   原主虽然有一副好皮囊,或许也曾经是艺人,但充其量就是一个流量明星,有什么值得崇拜的?   他暂时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不打算深究。   于是随口闲聊。   渐渐来到中午,茶馆里的客人越来越多。   两人也各自续了杯。   杜采歌之前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来和姜佑曦见面,毕竟对方帮了自己的大忙,还帮自己垫付了律师费,不好一味地回绝。   现在聊了一阵,才发现这年轻人修养不错,确实是读过一些书的,思想里也有一些闪光点。对于将大量时间都投入到练歌练舞、走练习生出道路线的流量小生来说,实属难得。   明明能靠颜值吃饭的,却偏偏有才华,这样的人最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一想到姜佑曦或许在高强度的练习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去阅读名著,充实心灵,杜采歌也不由得对此人生出一点爱才之心,心想如果以后有机会,倒要提携此人一把,试试看这个年轻人能上升到什么位置。   不知怎的,话题来到了这个茶馆的主人。   “杜哥你不知道?开茶馆的霍叔是圈子里的前辈,我记得他应该和你有过交集吧?”   杜采歌不置可否。这个什么“霍叔”或许和原主有过交集,或许没有,反正他都不记得。   无巧不成书。   姜佑曦刚刚说完,端起茶杯刚要喝一口,忽然停下动作,眼神惊讶。   很快他放下茶杯,露出激动之色站起来,对着杜采歌的身后,压抑住声音,小声招呼:“霍叔好!”   杜采歌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干瘦而精神矍铄的小老头,一头花白头发,五十多岁,六十来岁的样子。   穿一身藏青色的长褂子,戴着毛绒绒的东北帽。其人腮帮子干瘪瘪的没有二两肉,身体瘦得风一吹就能刮跑。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眉毛,又长又浓密,到了眼角却又九十度垂下,特像电视里那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之流。   单眼皮下,一双小眼睛非常灵动,不见半点浑浊。   姜佑曦还在激动地说:“霍叔,不知道你还记得我么,我是小姜,以前你到我们‘华宇’给我们这一批的练习生讲过一堂课!”   霍叔轻轻点头,淡淡地回应,“记得一点。别站着,坐吧。”   姜佑曦这才讪讪地坐下。   霍叔则在杜采歌身边坐下,抬手叫服务员。   服务员笑吟吟地说:“老板,跟平常一样么?”   霍叔用指关节敲敲桌子,“今天换个口味,把我去年藏的那些金骏眉拿出来吧,差不多也该喝掉了。”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而且吐字清晰,抑扬顿挫,不管是去说书、去做播音员、去做影视剧配音念白,肯定都是一把好手。   听完吩咐,服务员娇媚一笑,转身去了,霍叔扭头看着杜采歌,不说话。   杜采歌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低头招呼:“霍叔!”   结果这霍叔出手如电,曲起指关节猛地在杜采歌额头上敲了一记:“你叫我什么?”   杜采歌很是无语,摸摸额头,也是看你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强壮,扛不住我一刀伤害9999的重击,要不我非得打回去,“霍叔?没叫错吧?”   霍叔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你叫我霍叔?你不认账?”   “认什么账?”见躲不过去了,杜采歌只好说,“对不起啊霍叔,我之前生病,失忆了。”   霍叔转向姜佑曦,诉苦道:“你听听,你听听,这像人话么!”   对方的反应没有太出乎杜采歌的意料。毕竟,逆行性失忆的情况太少见了,往往只存在于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   想像一下,某天你的哥哥,弟弟,或是你爸爸,你儿子,跑来跟你说:我失忆了,我不认识你了。   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开什么玩笑,这种玩笑很好玩吗?   就算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他真的失忆了。   恐怕你也会将信将疑,除非带他去医院进行明确的诊断。   这时最难过的是姜佑曦。   一个是偶像,圈子里的神仙人物;一个是圈子里的超级大咖。两边都得罪不起,姜佑曦只能讪讪地摸摸鼻子,不敢挑边站。   霍叔看着姜佑曦说,“那时候他跟我打赌,赌输了,答应以后叫我干爹,然后还要给我写一首曲子。结果到现在,这几年时间了,都没动静。今天我看,嘿,这家伙竟然自投罗网了,便赶着过来,准备拿最好的茶给干儿子喝,顺便问问那曲子什么时候给我。结果你看,人家跟我说,失忆了。这失忆了好啊,失忆了就可以什么都一推二净了!”   杜采歌被说得不是滋味,脸上也有些发烧。   这又是原主造的孽吧,关他什么事?   再看看霍叔,那一头白发,从年纪上来说,当自己父辈确实是够了。   跟这老人家计较什么呢?只是有些拉不下脸叫人家干爹。   便说:“我爸之前过世了……”   “我知道,遗体告别的时候我又不是没去,”霍老头打断他,目光犀利地盯着他,“我不管你是不是失忆,我就问你,这干爹,你认不认?”   杜采歌犹豫许久,终于把心一横,既然早就决定继承原主的因果,那这干爹……得认。   “干爹!”   霍老头立刻眉开眼笑,“乖儿子!”   顿了顿,又板起脸,“曲子呢?”   杜采歌试探着问:“干爹,您要我写首什么曲子?”   “给我这店里用的,中华古典乐。”霍老头淡淡地说。   杜采歌苦笑道:“您还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   霍老头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不难的话,干嘛找你?”   这时服务员带着一个小陶罐过来,又用了功夫茶道具,给他们泡上一壶金骏眉。   闻着香气扑鼻,沁人心脾。   杜采歌飞快地思考,原主念的是魔都音乐学院民乐系,原主的父亲,根据那个记忆中的场景,似乎与民乐也有很大的关联。   或许原主的父亲,就是民乐方面的专家。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霍老头这样一个圈子里的大咖会来参加原主父亲的遗体告别,因为霍老头很可能和原主的父亲本就有交集,甚至很熟悉。   想通了这一点,就能明白为什么霍老头要给原主布置这样一个作业了。   写一首中华古典乐曲。   这很可能是代替原主的父亲,来考核原主。   于是杜采歌缓缓点头:“我其实有一些灵感,再给我点时间,我会弄出来的。”   其实他现在就有完整的曲子,而且不止一首,只是不想太高调了。   “有一些灵感?”霍老头斜着眼看他,一双又浓又长的眉毛给人很大的压力,“有灵感,那应该就有些片段吧。别废话,弄上两段来听听。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 第46章 当年的一个赌(记得给你喜欢的角色比心哦)   杜采歌沉吟起来。   中华古典乐曲,他记忆中还真有,还不止一首。   只是,他对那些古典乐器,并不熟悉。   他的钢琴是考级的水平,吉他是爱好者水平;笛子、古琴等就只是略有涉猎,属于初学者水平,连续、完整地演奏都做不到。   而原主,既然是民乐专业的,肯定就不止这点斤两。   自己一上手实操,岂不是露馅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都已经承认“失忆”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因此迅速决定了“参赛曲目”,无奈地笑了笑:“那行,我就在干爹和新朋友面前献丑吧。”   霍老头问:“用哪种乐器?”   杜采歌既然已经决定了“参赛曲目”,便不假思索,“古琴。”   霍老头就拍拍手,很快有年轻靓丽的服务员过来,弯腰询问:“老板?”   霍老头说:“去布置一下,我干儿子要演奏古琴。”   “老板你什么时候认了个干儿子啊!”那服务员瞥了杜采歌一眼,抿嘴一笑,颇具风情。听口吻,和霍老头之间没什么上下尊卑,很是平等。   霍老头曲指敲了敲桌面:“是我认干儿子,你操什么心啊?莫不是你也想多个干儿子!”   杜采歌只觉一股血气直冲面皮。这老不修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年龄能当他孙女的服务员调情!还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那靓丽的服务员掩嘴咯咯一笑,千娇百媚地白了霍老头一眼;接着对杜采歌说话的时候却是很有分寸:“小哥哥,你随我来,古琴那么重,你要帮我搬一下。”   杜采歌嘴角略微抽了抽,认命地起身跟着去了。   那服务员带他穿过大堂,沿着走廊来到一个上锁的房间,开门后进去,里面窗明几净,显然经常打扫。   “那儿!”服务员纤指指着一具古琴。   杜采歌过去搬起,又跟着服务员出去。   一路无话。杜采歌是不欺暗室,那服务员的千娇百媚也不是对着杜采歌。   回到众人的视线中,服务员才带着客气的微笑开口:“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你真的是老家伙的干儿子么?”   “我叫杜采歌。杜甫的杜,文采的采,对酒当歌的歌。恩,你老板是我干爹,刚刚认的。”这女人把霍老叫做老家伙,显然她和霍老的关系不一般。   “那他肯定很喜欢你呢,”服务员的声音软软的,带着江南水乡独有的韵味,“老家伙脾气好倔的,总觉得别人都是俗人,不太爱搭理别人。”   “是么,那能得他另眼相看,真是我的荣幸。”杜采歌毫无诚意地说。   服务员领着他来到大堂的一脚,那里看来是平时乐手演奏所用。两人一起布置,将古琴架好,服务员一边忙碌一边好奇地问:“你跟老家伙应该关系很好吧,我怎么才第一次见你,你以前不来这的么?”   杜采歌也不知道原主以前来过这里没有。他含糊地说:“我之前几年自己遇到一点问题,没怎么出门。和你们老板,应该认识很久了,几年前打赌输给他,答应认他做干爹。”   服务员掩嘴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原来是你啊,对上号了。”   杜采歌觉得她这句话本身很好理解,但其中某些意味,却是不懂。   架好古琴,服务员退了开去,杜采歌随手拨弄几下琴弦,然后双手放在琴上,摆好架势,深吸一口气。   ……   座位那边,杜采歌走后,就陷入沉默。   霍老头根本没兴趣开口对姜佑曦说什么。   姜佑曦呢,则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咖位与霍老头天差地远,根本没资格主动攀谈。而且姜佑曦也是聪明人,看到对方的态度这么明显,他明白自己还要主动攀附上去的话,不过是惹人厌烦。   所以他只是小口喝茶,安静等待。   过了一会,霍老头的目光无聊地看着别的地方,嘴里说:“这个,小严啊……”   “霍叔,我姓姜,叫姜佑曦。”   “哦,”霍老头浑不在意,挥挥手像赶走一只苍蝇,“你和我干儿子很熟悉?”   “不算很熟,其实才认识不久,杜哥是我偶像,”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我平时也不太敢打扰他。”   “哦。”霍老头两撇眉毛耷拉下来,语气淡淡的。   姜佑曦不想让场面再冷下去,他是个灵泛人,既然霍叔已经开了口,他就要抓住霍叔感兴趣的话题继续聊下去,让霍叔对自己有个好印象。这样,未来说不定有一天,这位大咖随口一句话,就能让自己少走很多弯路。   于是姜佑曦前倾身子,表现得很好奇地问道:“霍叔,您当年和杜哥究竟是打了个什么赌啊?”   霍老头露出追忆之色,眼神似乎穿透了层层迷雾,看到了一个鲜活的场景:“哦,那次。是他宣布退出娱乐圈之后了,那一年,苏曼芫那妮子和段晓晨有点不对付,故意选在同一时间和对方一起发专辑。”   姜佑曦想了想,在记忆中找到了相关的线索,他眼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我听说过,好像这事和杜哥也有关。”   霍老头不置可否,接着往下说,“两个人的新专辑,当时都给我听过主打歌。我就说,苏曼芫这次肯定不是段晓晨的对手。小杜不信邪,他其实偷偷地给苏曼芫写了几首歌,说苏曼芫的专辑销量肯定能压过段晓晨。我就和他打了个赌。”   “原来是这样。”姜佑曦明白过来。那是2003年3月,摄影丑闻之后不久的事,在音乐圈被称作“段-苏之争”。   那一年的专辑大战,最终结果是段晓晨胜出了,那年22岁的段晓晨,明明歌手生涯才刚开始,才出道没几年,却就尝试着转型,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而这次转型,竟然又非常成功,这就让人惊叹了。   “杜哥也不是神。”姜佑曦说。   霍老头摇头,两条粗浓的眉毛也跟着晃了晃:“他当然不是。”   姜佑曦强忍着对杜采歌的嫉妒,试探了一句:“霍叔,您认了杜哥做干儿子,这可是圈里的大事,要不要好生操办一下?”   霍老头低头抿了一口茶,口气寡淡地说:“操办个吊,这是我的家事,该知道的,自然会知道。不知道的,我也懒得让他们知道。”   姜佑曦暗暗竖了一个大拇指,老爷子霸气。不过……“您老不觉得,您若是操办一番,杜哥正好借这个机会宣布回归么?”   霍老头看了他一眼,那目光就像针扎似的,如果姜佑曦心里有鬼,这一下肯定会表现得不自然。   不过姜佑曦在这一刻,确实是在为杜采歌考虑,没有半点私心。   霍老头缓缓点头:“你呀,想太多了。他若是想回来,有一万种更好的方法。别急,他会回来的。”   交谈到这,杜采歌已经架好古琴,拨弄了几下琴弦。   霍老头转过身,专注地看着。   姜佑曦也明智地闭嘴。虽然他其实有不同的看法,他听明明姐说过当年的事情,杜哥如果想回到娱乐圈,阻力太大、太大了。   毕竟,被杜哥伤害过的女人有不少,其中不乏知名女星,社会名媛,大佬的亲眷,大半个娱乐圈都仇视着杜哥,不会轻易允许他回来。 第47章 笑傲江湖曲   这时,杜采歌开始演奏。   那范儿还不错,似模似样。他微微晃着脑袋,似乎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气质出尘,挺能唬门外汉的。   但对专业人士来说,是只寥寥几个音,便能听出,杜采歌的古琴弹奏技艺非常生疏,曲不成调,就像是结巴说话,磕磕巴巴,弹奏得非常勉强。   霍老头一开始,眼神犀利,轻轻摇头,明显觉得不满。   但很快,就屏住呼吸,身体前倾,瞳孔缩小,嘴巴微张,似乎整个人都沉浸在这音乐中。   姜佑曦很纳闷。他也一直听着,但由于杜采歌的弹奏却是太……不好评价,叮叮咚咚,不成曲调。   所以他没听出个所以然,只觉得平平常常。   但当他的视线不经意地往旁边一看,却见霍叔的手放在大腿上,手指做拨弦状,来回拨弄。   姜佑曦心中一动。看霍叔这神态,这动作,难道杜哥演奏的这首曲子其实牛哔哄哄?   他的脑海里闪过霍叔霍彦英的一些信息。   霍彦英是大华国音乐圈的大咖,同时也是一位怪咖。其风格多变,擅长领域非常广,擅长流行,也搞得了民乐,玩得了摇滚,甚至还能驾驭歌舞剧、交响乐,据说对爵士蓝调乃至说唱等也有一些研究。   此君曾在魔都音乐学院担任多年的教授,也被首都音乐学院聘任为荣誉教授,曾经写过不少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也给许多影视剧做过配乐。   到了他这份位,早已不是下九流的艺人,而成为国宝级的艺术家,是许多政要的座上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文艺领域的一些政策,算是大华国音乐圈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   霍彦英擅长的乐器有很多种,据说常见的乐器他样样精通,当然姜佑曦觉得这只是谣传。   毕竟姜佑曦自己也练过乐器,很清楚要精通一种乐器需要花费多少心血。   普通人,每天花2小时时间练习一种乐器,练个3、5年,也不见得能精通。   常见的乐器那么多,要样样精通,除非霍彦英是修仙者,真实年龄已经是几百岁的老怪物,才有可能办到。   一想到这样的大咖,上赶着想认杜哥做干儿子,姜佑曦就忍不住羡慕。   别说是霍彦英了,哪怕是低一两个咖位的音乐人,如果愿意认他姜佑曦做干儿子,姜佑曦绝对会立刻跪下磕头。   当然,霍彦英也知道,这是羡慕不来的。   霍彦英成了杜哥的干爹,还真不好说是谁占便宜。   脑海里闪过这些缤纷念头,等姜佑曦回过神来,杜采歌已经弹完最后一个音,站了起来。   只有一个人鼓掌,就是那个年轻靓丽、向霍彦英抛媚眼的女服务员。   其余人都是冷眼。   来这喝茶的,有不少是音乐爱好者,对杜采歌刚才那明显初学者级别磕磕绊绊的演奏,不喝倒彩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杜采歌鞠了一躬,从容走回座位。   他对霍彦英微微欠身,“霍……干爹,抱歉,我学艺不精。”   霍彦英不满地曲指敲了敲茶桌,“你弹的是什么瘠薄玩意!你学了那么久的古琴,学到腚眼里去了?”   这老不修,还说是音乐人呢,说话这么粗俗……   杜采歌心想,学过古琴的是原主,我可没认真学过,能弹成这样已经不错了。   霍彦英抬手摸了摸他那又浓又长的眉毛,怅然说:“曲子是真的好。好得超乎我的预料。叫什么名字?”   杜采歌道:“笑傲江湖曲。”   “笑傲江湖?”霍彦英咂咂嘴,似乎在细细品尝,“笑傲江湖……有那味了。”   这个世界,虽然也有过武侠盛世,但是并没有金古梁黄,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几位武侠大家,《笑傲江湖》这本书,自然从未面世。   霍彦英起身,走向古琴,“被你那么一弹,真的是暴殄天物,还是我来吧。”   来到古琴前,霍彦英坐下,神色变得肃穆,眼观鼻、鼻观心,很快进入状态。   他抬起枯瘦的手,悬停在古琴上方,调整着呼吸。然后似乎是听到了发令枪一样,手飞快地落下。   几个音符流淌出来,姜佑曦立刻露出惊讶之色,其余喝茶的客人也有不少猛回头张望。   “这曲子……”姜佑曦不敢置信地问,“杜哥,真是你刚刚弹的同一首?”   杜采歌感到几分尴尬:“恩啊。”   “太,太好听了!”姜佑曦激动得都有些结巴了。   他闭上眼睛,随着音乐,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副景象:   一条大河,磅礴东去,奔流不息,气势雄壮。   一叶扁舟,飘然而下,几个人峨冠博带,气度潇洒,对酒当歌,泛舟泱泱大河之中,即将奔流入海。   日头西斜,天边红云胜血,琴声悠悠,于苍茫中一声长笑,多少凡尘俗世看遍,风流无状,豪爽至疯癫。   世人笑我太癫狂,我笑世人看不穿!   天地苍茫,人如浮萍,何必蝇营狗苟,何不一笑江湖!   ……   一曲既罢,一时间,整个茶馆里都安静下来,只有余音袅袅。   然后猛地,一个客人站起来,用力地鼓掌,这个头一开,几乎所有喝茶的客人都陆陆续续地站起鼓掌。   掌声如同暴风骤雨,席卷了整个茶馆。   至于那些漂亮的服务员们,将粉嫩的小手都要鼓肿了。   霍彦英微微欠身,向客人们致意。   掌声一波高过一波,但终有平息之时。   等掌声终于停下,霍彦英老爷子朗声开口:“诸位朋友,这首曲子,是我干儿子创作的,名叫笑傲江湖曲。以后,这首曲子就将成为我们茶馆的镇馆之曲。大家如果喜欢,以后可以常来听听。”   有些客人交头接耳:“老爷子收干儿子了?”   “没听说过这事啊,据说他不喜欢娱乐圈这种认干儿子、干女儿的习气,以前有准歌王想拜他做干爹,他都没同意。”   “这你就不懂了,歌王不过是人前风光而已,但老爷子是天才音乐人,他要是认干儿子,肯定也只会是创作型的天才音乐人。”   这时霍彦英慢慢地走回杜采歌一桌,有人认出了姜佑曦,但老爷子肯定不会认这个小鲜肉做干儿子。   那就只会是那个陌生面孔了?   他们偷偷打量着杜采歌,议论纷纷: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48章 偶像幻灭的姜佑曦   杜采歌不喜欢被人围观。那么多目光盯着他,让他觉得如芒在背。坐了一会,就说要走。   姜佑曦自然是想和他多聊几句的,但也不敢阻拦。   至于霍老爷子,倒是洒脱:“多给我打电话,有空多来坐坐。我今年66,和你爸同年,不知道还能活几年,过一天少一天咯。”   杜采歌也有几分感慨,答应道:“好的干爹,我会多来陪您的。”   他们交谈时,那个年轻俏丽的服务员一直站在霍彦英老爷子背后,粉拳轻轻帮他捶背。   这时霍老爷子毫不在意旁人的目光,枯瘦的老手抓住服务员细嫩的柔荑摩挲着,嘴角含笑:“下次也带个姑娘过来吧。这么大一个人了,不能老单着,总得有个知冷暖的人照顾你吧。”   杜采歌无奈地笑了笑:“也得有人看得上我才行啊,我好吃懒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又花心多情,哪个好女孩敢跟我啊。”   听他这么说,服务员用一双灵动的眸子狠狠剐了他一眼,霍彦英老爷子和姜佑曦却是大笑。   他们丝毫不觉疑惑,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中,杜采歌过往的人设就是喜欢花天酒地,花心多情!   “你说的这些毛病,真巧,我也齐全!”霍老爷子说。   姜佑曦也捧哏:“我也是,都占齐了。”   闲扯了两句,杜采歌起身告辞。   霍老爷子叫住他:“慢着,我的手机号码,你存了吗?LL号码呢?我的微博你关注了吗?”   杜采歌拿出手机,装模作样地翻了翻通讯录,“哎呀不好意思啊干爹,上次手机坏了,号码都弄丢了。”   霍彦英老爷子也不拆穿他,冷笑一声,又浓又长的眉毛抖了抖,报出一串号码。   杜采歌马上保存,却发现这个号码其实已经存在手机里了,备注是“老叔”。   看来原主的心目中,和霍老爷子还是挺亲近的,自己认干爹,没错。   然后又记下了霍老爷子的LL号码,保证回去关注老爷子的微博,这才被放走。   姜佑曦送杜采歌回家。一路说了不少霍老爷子的逸闻。   比如某次,霍老爷子在春晚最后一次彩排时,在后台发飙,最后让导演被迫临时取消了一个小鲜肉的歌唱类节目。那个小鲜肉实力不行,人品也不行,纯粹是公司花钱把他捧上去的。   又如有一次,霍老爷子在全国文艺工作会议上开炮,抵制一首花钱打榜,弄到排行榜第一的口水歌,说其歌词媚俗,思想不健康,乐理粗鄙。然后那首歌就悄无声息地下了榜,很快就被人遗忘。   还有,据说霍老爷子受邀去给一个长老院长老做寿,那位权势滔天的长老让霍老爷子给他写首赞歌。   霍老爷子就挥笔写了首明捧实讽的歌曲,那位长老大怒,酝酿着要雷霆报复。结果报复还没下来,那位长老自己就被查了,身败名裂。   又说起霍老爷子传奇般的感情经历,年轻时好几个女子同时爱上他,他对那几个女子也各有感情,但大华国不允许纳妾。   于是他抽签选了其中一个结婚,另外2个女子则自愿做他的地下情人,而他的妻子也允许他与这些情人继续来往。   过了些年,两个情人与他不离不弃,一直不曾婚嫁,默默地当他的地下情人。他与妻子的感情也一直很好,相敬如宾。   在他40多岁时,霍老爷子的妻子因病去世,那两个情人迎来转机,相约轮流和霍老爷子结婚,穿上大红的嫁衣与霍老爷子进行全套的仪式,得偿夙愿。   结果前些年,霍老爷子带着两位红颜一起去国外旅游,他因为有事提前回国,让两位红颜多玩几天。   结果两位红颜遭遇严重车祸,香消玉殒。   “老爷子一生无儿无女,就这几个红颜知己陪伴。本来以为他会沉浸在悲伤里很久,结果现在看他,过得也还滋润。”姜佑曦笑道。   杜采歌帮着自己新认的干爹说话:“这才是正确的生活态度,人总要向前看吧,如果他终日以泪洗面,反而不美。”   姜佑曦笑了笑,不评价。   过了会,姜佑曦又提醒:“杜哥,刚才那首曲子,你还没去注册版权吧?”   杜采歌摇头:“还没。”   姜佑曦劝道:“赶紧去注册吧,那么多人听到了,别被人抢注。这首曲子那么好听,未来说不定能带来几千万的收益,财帛动人心啊。”   杜采歌轻轻一笑:“你不是说老爷子的咖位很高吗?有他作证,谁敢抢注?”   姜佑曦一想,倒也是。   转念又笑:“老爷子这么大年龄了,记忆力还是那么恐怖,只听你弹过一遍,就能自己弹奏。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在圈子里,有老爷子这样天分才情的人,真的不多。话说回来,杜哥,你那琴技也太辣眼睛了吧?我有种偶像幻灭的感觉。”   杜采歌笑着说:“偶像幻灭才好啊,幻灭了你才能看清真正的我,我们才有成为朋友的基础。”   姜佑曦似乎因为情绪激动,一时说不出话来,半晌才自嘲似的说:“我当练习生的时候,经常想,要是有一天,我能和杜哥握握手,说几句话,那就太幸福了。没想到,现在竟然有机会和杜哥交朋友。人的际遇,真的是……真的是……”想了半天,也没想到用什么合适的词,最后说,“人的际遇,真的是不好说。”   杜采歌很想问他:我到底是什么身份啊,值得你来崇拜?   但却不好问出口。   因此只是笑了笑说:“这是你努力的结果,不是际遇。”   到了小区,姜佑曦将杜采歌送到楼下,然后说有事要出去。   道别之后,杜采歌又叫道:“你等等!”   姜佑曦摇下车窗看着他。   杜采歌犹豫了一会,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你,认识林可吗?”   姜佑曦有点发懵,想了想,不知他想到了什么,眼带疑惑地笑着反问:“你希望我认识,还是希望我不认识?”   杜采歌感到莫名其妙:“不是我希望什么,你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我只是问问。”   姜佑曦低头想了想:“那,应该可以说是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杜采歌很想问问,林可究竟是什么身份,但是听姜佑曦的语气,估计对方也不知道,便问道:“在你印象中,林可和圈子里哪些人的关系最好?”   姜佑曦迟疑着说:“还不就是苏曼芫,段晓晨,彭斯璋、粟睿、张卓薇那些,毕竟他们都是唱着林可的歌才走红的。还有别的人么?”   杜采歌觉得姜佑曦今天的状态很奇怪。什么叫“还有别的人么”,我问你问题,怎么你老是反问?老老实实回答不行么。   告别了姜佑曦,杜采歌满怀心事地回家。 第49章 打人不打脸!虾仁不猪心   中午的时候,杜媃琦来问:“哥哥,我真的可以叫朋友来玩么?”   杜采歌说:“当然可以。”   结果下午两点多钟的时候,响起了敲门声。杜采歌刚刚从卧室出来,杜媃琦已经飞奔着去开门,然后与一个打扮入时,身材婀娜,颜值很高还有点婴儿肥的女孩抱在一起。   杜采歌心想,这两个小家伙是有几乎一个寒假没见面了吧,表现得这么热情。   两个女孩抱了一会,杜媃琦拉着朋友的手介绍:“哥,你还记得么?这是我死党,谢瑾瑜,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你带我们两个一起出去玩过。”   杜采歌点头微笑:“记得,长成大姑娘了。”他打量着女孩,谢瑾瑜的美貌当然要比杜媃琦逊色不少,但不可否认,她也是一个青春活泼,美丽可爱的女孩,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嘴角总带着狡黠的微笑。   杜媃琦撇撇嘴:“你不是失忆了么?”   杜采歌按着脑门,嘴角发苦。   我说我失忆了,不记得,你肯定会吐槽。   我说我记得,你还是要吐槽。   所以我该说什么?   难道要“遇事不决,量子力学”,说我正处于“薛定谔猫”的状态,处于“记得与不记得之间的纠缠态”?   只有当波函数坍塌,才能确定,我究竟是记得呢,还是不记得?   “什么,你哥失忆了?你怎么不告诉我?”谢瑾瑜小声问。   “哼,他是觉得失忆这个理由很好用,当他不想记得什么事的时候,他就说失忆了。想记得的时候,又记得起来。”   谢瑾瑜眼珠子一转,提高音量,“是么,那你哥还记不记得,他答应过等我念高中了,要送我一台最新型的笔记本电脑?”   杜采歌沉着脸说:“我只是失忆了,又不是变蠢了。”   谢瑾瑜一点也不怕他,笑得两只眼睛变成了两个小月牙:“你哥哥真好玩。”   她又看着杜采歌,腻声说:“哥哥,以前你答应过,等我长大要娶我的,你还记得么?你看,我现在长大了!”   说着,还故意挺了挺胸,示意她某个地方确实长大了。表情很羞涩,动作却很大胆。   我去!高中女生惹不起。   杜采歌果断地败退下来,躲回到自己的卧室。   两个女孩则在客厅看电视、吃零食,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杜采歌则播放音乐,把音量开大。他最近添加了一些段晓晨的歌曲,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歌手。   这个有着“歌后”头衔的女歌姬,有着天籁般的嗓音,非常独特的音色。杜采歌也听过不少蔚蓝星的歌曲了,段晓晨的歌声是让他最为欣赏和沉醉的。   一边听着歌,杜采歌一边搬运。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诛仙》的存稿已经大几十万了,再过不久,就能将《诛仙》全部搬运完,开始筹备新书。   正在勤劳地工作着,忽然他的卧室门被拍响。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胡乱拍着,杜媃琦喊道:“哥,快开门!”   杜采歌高声说:“自己开,没锁。”   门把手被扭动,两个女孩挤了进来,毫不避讳地坐在杜采歌的床头。   “干嘛?”杜采歌调低音量,嫌弃地问。   “你说!”   “不,你说!”   “我说过了一次了!”   “再说一次!”   “我不想说了。”   “你答应我的!”   “好吧,我说,”杜媃琦看着哥哥,“哥,你答应我,要给小瑜的堂姐写首歌的。”   杜采歌缓缓点头,面皮抖了抖,有点尴尬。   他还记得,当时答应了之后,立刻弹唱“至少还有你”,结果妹妹气得跑开。   后来才发现,“至少还有你”早就被林可搬运过来了。   自己用这首歌来应付,难怪妹妹会生气。   谢瑾瑜笑嘻嘻地:“谢谢哥哥。对了,不会又是‘至少还有你’吧?”   杜采歌脸色一僵,“当然不是。”   “也不能是洗脸,短发,胆小鬼,DIDADI,姐妹,独角戏……”谢瑾瑜像说相声一样,一口气报了几十首歌名,都是林可从地球搬运过来的,适合女生唱的经典歌曲。   杜采歌脸都黑了,“够了啊,打人不打脸!虾仁不猪心!”   谢瑾瑜做了个鬼脸。   她从小就听死党自豪地说起这个哥哥,听到耳朵起茧,对杜采歌的方方面面都很熟悉。   不管媒体对杜采歌怎么评价,甚至将杜采歌妖魔化,在她心目中,杜采歌就是她闺蜜的哥哥,当然也就是她的哥哥。   所以她在杜采歌面前,一点也不怕生。“到底行不行嘛,哥?”   杜采歌板着脸说:“写歌,可以,不过具体条件,让你堂姐来跟我谈。”   谢瑾瑜噘嘴说:“我堂姐好忙的。”   杜采歌嘴角抽了抽:“能有我忙?”   谢瑾瑜认真地看着他:“比你忙多了。我堂姐是练习生,每天上课、各种训练就要花费十多个小时。”   杜采歌心想,你堂姐起码十八九岁,快20岁了吧,这年纪了还没正式出道,估计资质不怎么样。   他摇摇头:“你一个小孩子,我和你谈什么。让你堂姐自己来谈。”   谢瑾瑜拉长了脸:“坏哥哥。”又推了推杜媃琦,“你说。”   杜媃琦道:“我说什么啊。”   “我们是死党,你要帮我说话啊。”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啊。”   “你笨死了!”说着就要去撕杜媃琦的嘴。   闹着闹着,两个人就滚到床上,笑得像两个纯洁无暇的天使。   杜采歌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个女孩子笑闹,其实心里觉得很温馨。   只是他三十多岁的人了,必须要板起脸,表现出成熟的一面来。   过了会,女孩子们停止大闹,谢瑾瑜说:“哥,我回去跟我堂姐说,看她什么时候有空,催她尽快和你见一面吧。”   “好。”   谢瑾瑜起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皱皱眉,“哥,你怎么一直听段晓晨啊,为什么不听苏曼芫呢?”   杜采歌还没说话,杜媃琦已经嚷道:“听段晓晨才是有品位,苏曼芫算什么呀!”   “苏曼芫不算什么?她好歹也是歌后好吧,和段晓晨算是各有千秋。”   “各有千秋个鬼!”杜媃琦激动地说,“她给段晓晨提鞋都不配!”   “你这是人身攻击!反正我觉得,既然要听段晓晨,就应该也听听苏曼芫!”   杜媃琦斩钉截铁地说:“不!听段晓晨就够了!听苏曼芫的都是邪教!”   “懒得理你,不跟你说话了。”   “哼,我才懒得理你,才不跟你说话呢。” 第50章 运营粉丝的提议   两个女孩子开始赌气,互相不搭理,往客厅走去。   到了卧室门口,两个人互相不让,彼此用肩膀挤对方。   “我先的!”   “明明是我先的!”   “你不是不理我么!”   “是你先说话的!”   杜采歌捂额。   都已经是高中生了,还这么幼稚,真的好么?   尤其是妹妹,平时在自己面前那么邪魅狷狂、冷酷傲娇,还时不时发出死亡凝视,结果她和她的基友一照面,立刻变成了低龄儿童。   等她们出去,杜采歌松了口气,继续搬运。   这时右下角的LL头像又亮了起来。   毫无疑问,是编辑钟意。   “在吗?”   杜采歌迅速回复:“在。”   结果对方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钟意才再次发来一条消息:“现在你的号上还是只有我一个好友么?”   杜采歌没有多想,回复:“现在有两个了。”   “哦,另一个也是美女?”   杜采歌暗笑,什么叫“也是美女”?难道你是美女?   回复说:“是我干爹。”   “哦。”   钟意便不再纠结这个话题,与杜采歌讨论起剧情走向,一些她觉得存在问题的细节。有时还会发散开去,聊些与书本无关的话题,甚至谈到她自己的生活。   杜采歌其实对她的生活不感兴趣,只是随口应付。   “对了,你有那么多粉丝了,但是貌似还没建书友群吧?我建议你建几个书友群,再请人帮你好好运营一下粉丝,然后微博什么的也可以用心弄一下。”钟意突然提议。   ……   杜采歌没以前确实没想过要运营粉丝。   所以当钟意提出此建议时,杜采歌只说要考虑考虑,暂时搪塞过去。   不过晚上在那家苍蝇饭店里吃饭的时候,杜采歌却是认真思索起来。   上一世,自己不需要运营粉丝,因为自己是个导演,没必要、也基本上不可能经营起自己的粉丝。   而且的电影宣发工作,自然有专业人士去做。自己要做的,只是把电影拍好。   但此时,自己想尝试一种不同的生活,虽然说等以后有钱了,可能也会拍电影。   但至少当前,尤其是在还清欠款以前,自己是打算做个安安静静的搬运工,将地球上的文学精粹搬运到蔚蓝星来。   那么作为一个作家,经营粉丝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尽管杜采歌不是很懂行,却也能说出几个好处:有利于自己小说(包括未来实体书)的销售,也可以增加打赏;能扩大作品的影响力,让作品IP更有价值;能增加话语权和自身意见的影响力……   所以认真考虑后,杜采歌对这个提议是有些心动了。   吃完饭,杜采歌抬眼四下看了看,还是没能看到上次那两人,心下有些遗憾。   又给杜媃琦打了个包,然后结了账,他慢慢走回家。   到家里时,女孩儿已经收拾好行李,将硕大行李箱拖到了客厅里。   “这么急干嘛,明天早上再去学校吧。”杜采歌无奈地劝说。   “我不才想起那么早。”   顿了顿,杜媃琦那双美丽得仿如宝石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黠,“除非……你今晚陪我去看看妈妈,我就可以等明天早上再走。”   杜采歌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吃完饭赶紧走。”   杜媃琦不高兴了:“你怎么能这么对待你这绝世可爱的妹妹?”   杜采歌嘴角抽了抽:“呵呵。”   杜媃琦撅着的小嘴上简直能挂四五个酱油瓶子。   她没好气地从杜采歌手里接过饭菜,自己去微波炉加热,然后秀气地吃起来。   她吃饭的动作很美,杜采歌早就想拍摄一段。   可惜现在手机的摄像头还没发展起来,尤其他用的还是老款手机,没防抖、画质差、分辨率低。   吃完后,兄妹俩坐在沙发上。   杜媃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明天你去和谢瑾瑜的堂姐见面,说话要好听一点,不要随便得罪人知道吗?她堂姐虽然还是练习生,但是她家里特有钱,没必要多个这样的仇人。”   “年也快过完了,过年前我去看过一次大哥,给他上了300块钱的账,他问我你怎么好几个月都不去看他,也不给他打钱了。他在监狱里过得很苦,你有空去看看他吧,然后等发稿费了,给他去上账,别让他在里面连烟都没得抽。”   “大哥其实一直对你很好的,只是他人笨,嘴也笨,不会说话。有空你也去看看大嫂,看看雯雯。雯雯快上初中了,今年就要小升初考试,你得去鼓励鼓励,看看能不能帮她联系个好学校。还有你给她打红包的话,记得帮我也打一份。”   “还有,你平时多出去走走,不要总闷在家里,不管你想写书,还是想写歌,闭门造车肯定要不得……”   杜采歌默默地听着,将其中的信息都记住。   话说这个妹妹,虽然和她好基友在一起时显得疯疯癫癫,简直是个低龄儿童。   但有的时候却表现得非常成熟,比如现在。   或许是家庭的变故,让这孩子不得不尽快成长,所以才变得早熟吧。   想到这,他看着女孩儿的目光也充满怜惜。   他揉了揉女孩儿的小脑袋:“以后你不用操心这些了,你这个年纪,只要安心读书,在休息的时候痛痛快快地玩耍,就可以了。”   杜媃琦那绝美的小脸皱了皱,露出嫌弃的表情:“我不操心这些的话,你会活生生烂在屋子里的!”   杜采歌忍不住反驳:“我的自理能力没那么差,我是成年人了。”   杜媃琦面无表情地:“呵呵。”   休息了一阵,杜采歌起身提起杜媃琦的行李,牵着妹妹的小手出门。   乘电梯下楼,在楼栋外等了一会,一辆外观看上去很是商务的A级车稳稳地行驶过来,停在他们面前。   车窗摇下,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认真地看了杜采歌一眼,美眸中流露出笑意,“上车吧。”   在她打量杜采歌的时候,杜采歌也借着路灯的光线观察着她。   这女人年龄在35-40之间,五官秀美,体型丰腴。气质沉稳,妆扮成熟而时尚。看上去像是商务精英,大公司中高层管理之类的角色。   杜采歌将行李放在后备箱里,然后与杜媃琦一起坐进后排。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他说。   “不客气,”女人的烈焰红唇微张,“佑曦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第51章 有没有机会合作   小车平稳地行驶着。   杜采歌其实很想一个人静静地,在脑海里构想一幕场景,或者是构思一个故事,总之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过他才在妹妹面前夸了海口,说自己“自理能力很好”,所以只能尽量表现出自己善于社交、成熟稳重的一面。   他开口道:“大姐,怎么称呼?”   那女子沉默了一下,笑道:“我叫程明明,是佑曦的经纪人。程是程咬金的程,明是光明的明。”   她的声音清亮而略显铿锵,显示出坚定的意志。   这时杜媃琦在旁边捂额,迅速在手机上打字:“你应该称呼对方‘美女’,或者‘小姐姐’。真笨!”   杜采歌迅速瞥了一眼,又对程明明笑道:“原来是程姐,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其实没什么的。”   “程姐,”杜采歌有些好奇,“我以为小姜会让保姆、助理或者司机来帮我呢,没想到是你这个经纪人亲自出马,让我有点受宠若惊了。”   保姆,助理,或者司机,那都是依附于姜佑曦的工作人员。而经纪人不一样,有可能姜佑曦本人只是小虾米,可他的经纪人却是业内大鳄,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当然,杜采歌对程明明并不了解,不清楚对方在业内的地位,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她是业内大鳄。或许她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经纪人呢?   程明明轻笑两声,笑声低回婉转,颇具磁性,有几分撩人。她说:“你说笑了。我是佑曦的经纪人,也可以说是他的朋友。今天我就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过来帮帮忙。”   如果是正常的社交套路,那么接下来杜采歌有好几个可以选择继续聊天的方向:比如,问程明明旗下还有哪些艺人;又比如,夸夸姜佑曦,将话题往姜佑曦身上带;当然,也可以将话题扩散,聊聊娱乐圈,聊聊八卦新闻之类的。   但杜采歌却觉得,自己应该已经在妹妹面前表现出了足够的成熟稳重、善于社交,因此只是礼貌地对程明明笑了笑,接下来便神游物外去了。   杜媃琦在一旁捂额。   过了会,她主动和程明明攀谈起来。   她虽然年纪小,但是言语得体,极有礼貌,而且说话有分寸,非常懂事。   程明明一开始只把她当成熊孩子随口应付,过了一阵,倒也与她相谈甚欢。   虽然受限于见识、阅历,杜媃琦的一些话语还是表现出了幼稚的一面,她表达的观点也不可能太有深度。程明明也不可能真的把她当成朋友,引为知己,但也觉得这是个非常有趣、可爱,且早熟懂事的小姑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花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来到杜媃琦的学校门口。   这是魔都市第14中学,一所老牌名校,高考升学率一直非常高。   下车后,杜采歌把行李递给杜媃琦,又揉揉她的脑袋:“你很聪明,又机灵,就是脾气不好,在学校里不要老是和同学怄气,要和睦相处。”   杜媃琦不满地说:“最没资格这么说我的就是你了。你那臭脾气得罪多少人了?”   “我脾气还算好吧?”杜采歌知道,女孩儿抱怨的应该是原主。   杜媃琦想了想,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比了一个“一小撮”的手势:“你呀。最近有那么一点点进步,还需继续努力。”   “下次什么时候回来?五一能回来么?”   “五一应该有一两天的假,但是说不定我要在学校复习,看情况吧,”杜媃琦依依不舍地挥手,“我走了,别太想我啊,笨哥哥。我交代你的事情,你别忘记了!”   “不会忘的。”   目送杜媃琦的身影消失在校门里,杜采歌才返回车上。   程明明不知何时点燃了一支薄荷味的女士细烟,在那倚着车门默默地吸着。   她吸烟似乎只是喜欢这种感觉,而没有烟瘾,因为很明显没有吸入肺里,而且吸得非常慢。   过了一会她丢掉还剩大半的烟上车,脸上继续挂着成熟得体的微笑。虽然她的相貌只是清秀标致,算不上十分美丽,却带着成熟女人那独有的风情,丰腴的身材也像成熟的水蜜桃一样散发着诱惑的味道,“你是想直接回去,还是找个地方坐一坐,喝一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程明明眨了眨眼睛,睫毛长长的,“喝茶也可以的。”   这就很明显是想和自己坐一坐,谈一谈了。   “那就找家茶馆坐坐吧。”尽管杜采歌很想快点回去,抄抄书,看看电影,但也不好推脱,毕竟人家刚刚开车一个多小时帮他送妹妹去学校。   小车来到霍彦英开的茶馆,程明明对这里似乎也轻车熟路,和杜采歌一起上楼。   两人坐好后,一个服务员刚拿着菜单走过来,之前和霍彦英之间似乎有些故事的那个靓丽服务员就将她赶走,笑吟吟地问:“小少爷,想喝点什么?”   “小少爷?”杜采歌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这是我的新外号?”   那个靓丽服务员被逗得忍俊不禁:“别贫嘴了,快点说,想喝什么?”   “总得拿菜单给我看吧。我干爹呢?”   “老家伙不在。他说过,你想喝什么,都从他收藏的珍品里面拿。”   杜采歌上次就想问了,笑问道:“你平常都叫他老家伙?”   服务员故意板起脸:“对,我不止叫他老家伙,有时还叫他老头,老混蛋,老东西,臭不要脸的老东西。”   杜采歌哈哈大笑。“对了,上回忘了问你的名字。”   “她叫林湘云。”程明明从旁出声。   林湘云用审视的目光看了程明明一眼,点头说:“没错。”   杜采歌有些意外,看来程明明是这里的熟客啊,而且对老爷子的相好也比较熟悉。“给我来壶上回那种金骏眉吧。”   “好嘞。”   林湘云走后,恰好茶馆里播放的曲子变成了那首“沧海一声笑”。   应该是霍老爷子新录制的。   程明明专注地听了会,美眸里爆出激赏和钦佩之色。“这就是你新作的曲子吧?佑曦回去跟我说起这事的时候,那眼神儿,简直了!他对你可以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惊为天人。”   杜采歌被她那目光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也没有了,其实只是灵感来了,其实我不怎么懂音乐。”   说完他又觉得,自己这话似乎过于装哔了。   不过程明明显然并讨厌他的装哔,一直面带微笑。   等茶来了,喝了几口,程明明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让佑曦这孩子与你合作一次?” 第52章 没有诚意的方案   茶香入口,浓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杜采歌注视着茶汤,似乎没听到程明明的话。   程明明也没有追问。   两人一边喝茶,一边听着茶馆播放的大华风格古典音乐,虽然他们各有心思,但是在这茶、这音乐的感染下,心思渐渐淡了,变得忘俗、忘忧。   程明明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些话。   有娱乐圈的飞短流长,也有些是她自己和姜佑曦的家长里短。   就仿佛她真的是杜采歌的好朋友,在一起喝茶、聊些家常。   在暗淡的光线下,程明明就像是被美颜滤镜过滤了一遍,瑕疵被隐藏起来,脸颊轮廓朦朦胧胧,眸子也显得流光溢彩。   整个人从普通的清秀标致,突然变成了成熟大美人一枚。   不过杜采歌并没有因此而多看她几眼。   身体也始终挺得笔直,没有向程明明的方向倾斜。   林湘云过来添了两次水。坐了一个多小时,两人起身离开。   程明明其实有些意外,根据传闻,杜采歌应该是色中饿鬼投胎,“会行走的生x器”。   不过从今天的相处来看,杜采歌与传闻并不相符。   他既不像传闻那么粗俗、态度恶劣,目光也很清澈,对自己彬彬有礼。   她将杜采歌送回家,始终没再提合作的事的。   她没提,不代表杜采歌忘了。   次日,杜采歌和谢瑾瑜的堂姐谢韵姿见面时,还在考虑着程明明的话。   对于和姜佑曦合作的提议,杜采歌并不反感。   只是……原主究竟是什么身份,为什么程明明会求上门来求合作呢?   莫非,原主其实不是偶像派艺人,而是也写过歌,以创作型的音乐人身份闻名?   否则难以解释为什么程明明想要他与姜佑曦合作。   可原主究竟有哪些作品呢?可他用百灵搜索引擎查过自己的名字“杜采歌”,没查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原主就算混过娱乐圈,也是用的化名。   ……   “咳咳!”谢韵姿清了清嗓子,将杜采歌拉回当下。   杜采歌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才说:“小谢,我直说了吧,适合你风格的歌曲,我有。而且有自信会是一首经典。”   谢韵姿用一种自认为优雅的姿态点头,尖尖的下巴微微回收。   来之前,她本以为会被色眯眯的恶心眼神盯着,毕竟这一位的风评并不好。   不过还好,可能是因为他经历了巨大的挫折,性格有所改变吧。   “杜哥果然厉害。那现在要谈的,就是价格了。另外,那首歌是否有小样,可以让我听听?”   杜采歌说:“没有。”   谢韵姿露出一丝不悦之色。她比谢瑾瑜更美上三分,而且也懂得化妆。   虽然年龄并不大,估计才18、9岁,但是却用妆容掩盖了自己的青涩,显得美丽而大方,同时又少女感十足。而她的身材,也是十分傲人的,让人不自觉地会把她的年龄高估两岁。   她穿着咖啡色的风衣,这个颜色是很难驾驭的,但估计是她对自己的白肤极有自信,而事实也证明,这件风衣和她很衬。   两人此时所在的地方,是谢韵姿挑的一处茶楼,并非是霍彦英老爷子的那家。   这里的氛围更加现代化,放的乐曲也是流行乐居多。   还好没有播放摇滚。   要是在喝茶的时候听摇滚,那滋味简直了。   杜采歌说:“不过,我把这首歌写下来了,你可以看看。需要的话,我也可以用吉他给你伴奏,你试着唱一唱。”   “宁……夏?”接过杜采歌递过来的纸,刚刚看了一眼,谢韵姿就忍不住心里吐槽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   再往下看,她用柔软的小手在桌上轻轻打着拍子,试着哼唱几句:“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心头有些思念,思念着你的脸……”   “那是个宁静的夏天,你来到宁夏的那一天。知了也睡了,安心的睡了,在我心里面,宁静的夏天……”   她点点头,迅速抬头看着杜采歌:“不错的一首歌。”   她心里想,确实不错,但要说成为经典?这位前辈未免太自负了吧。好听的歌曲太多了,有几首能成为经典的?   “80万,买断这首歌,行不行?”   这个价格,坦白说,比杜采歌想象中要高,且高得多。   不过再一想,蔚蓝星大华国对版权的保护非常严格,接近地球樱花国的水准了,那么一首好歌的价格自然会高许多。   不过他没想过卖断,那等于是将一只能下金蛋的鸡杀了。他感兴趣的是别的。“买断是不可能的,只能授权。授权你演出这首歌,我要销售分成。”   谢韵姿皱眉了。   少女感十足,就像是初中女生在和同桌使小性子。   “杜哥,”谢韵姿提高了音量,腰也挺了起来,加强了气势,“我给的买断费已经够高的了,足够有诚意了吧!”   “我说了,买断是不可能的。”杜采歌端起茶杯轻抿。   谢韵资偏着头想了想,又低头看看“宁夏”的词曲,似乎在心里默默地唱着。“你要多少?”   杜采歌又抿了一口茶,咂咂嘴:“一成。”   谢韵姿呼吸顿止,脸色绯红,似乎要发怒。   杜采歌还是将自己的话说完:“实体专辑,我只要一成。但是数字版的销售,要一成半。另外,彩铃,还有授权给KTV,以及其他商业用途,我要3成。至于你在商演时唱这首歌,看在你妹妹的份上,就不额外收费了,只由大华国著作权协会代我按照惯用比例征收。”   谢韵姿的声音原本是很好听的,婉转如黄鹂,此时却变得冷冷的,嘴角也挂着一撇冷笑:“杜哥,你这个方案好像没什么诚意。”目前音乐圈的行情,一线音乐人,词曲全包,能拿的分成是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杜采歌开口就索要一成,实在是……   杜采歌摇头不语。   “宁夏”这首歌,或许不是最经典的一款,但传唱度也很高,词、曲都非常出色。要这个比例的分成,他并不觉得过分。   好的歌曲,与好的歌手,是互相成就的。   当然,在粉丝们眼中,是歌手的作用更大。   可是在专业人士的眼中,自然是歌曲本身的作用更大。   你周杰囵能唱红七里香,换成陈易迅莫非就唱不红了?   你曲娃婷能唱红“我的歌声里”,莫非就只有你行,别人就没辙?   娱乐圈那些顶尖歌手,对一首好歌的态度是:   这首歌太棒了,我要唱。   这首歌肯定能火,我要唱。   对于好歌,他们是抢着要的,唯恐落后半步。   因为他们知道,一首好歌,可以成就他们,也可以给他们造就强大的对手,去争夺、侵蚀他们的资源。   当然,宁夏这首歌,还不至于说可以成就歌王歌后这种级别。   但是谢韵姿是还没出道的练习生,宁夏这种级别的歌,对她绝对够用了,一下子就能让她拥有知名度,辨识度,让她成为有拿得出手的代表作的新人歌手。   只是见谢韵姿胸口剧烈起伏,似乎气愤难平,原本就高耸的部位,更加显得夸张。   杜采歌想了想,考虑到谢瑾瑜和杜媃琦的死党关系,他还是退让了一步:“我要的分成可以大幅度降低,不过那样的话,就不是独家授权给你唱了,以后我还可以授权别的歌手来唱这首歌。”   还说是我妹妹死党的亲哥哥,竟然狮子大张口,以为我是新人好欺负么!臭不要脸!等我出名了,一定曝光这件事,让大家看看你的嘴脸!谢韵姿强忍住将茶水泼到杜采歌身上的冲动,冷冷地说:“我考虑了一下,觉得不是很合适。” 第53章 他已经过气了!   “你可以先去问问你的经纪人。”杜采歌有些许遗憾的感觉,却并不强烈。   对于音乐人来说,歌手只是工具人,宁夏可以被梁竞茹唱红,也可以捧红你小谢,自然也可以捧红小李小张。   你小谢不买,那是你的损失,不是我的损失。   尽管谢韵姿容貌和身材都很出色,称得上是女神一枚,但杜采歌最没兴趣的就是美女,毕竟以他的职业,见过太多美丽的女性了。   上一世,他的前妻就是公认的神仙颜值。   而经历了那一次失败的婚姻后,他对于女人的关注点就不再是颜值和身材,而更看重性格、气质、谈吐等。   后来他交往的两个女友,颜值比起他的前妻都要差一大截,但是性格让他很舒服。   对于自认为美丽,甚至以美色作为武器的女人,杜采歌绝不惯着。   而且他的内心里,其实还是把自己当作那个可以与资本谈笑风生的最年轻十亿俱乐部导演,是处于娱乐圈生态金字塔顶的掠食者。   在他这样一流的导演面前,哪怕是歌王歌后,影帝影后,也不过是工具人而已。   即使是面对大牌明星,他也有着巨大的心理优势。   谢韵姿这种练习生,和他的对比,就像是小虾米面对巨鲲。   谢韵姿冷冷地说:“不用了,这种小事,我自己可以做主。”   “那好,希望下次有机会再合作。”杜采歌淡淡地与谢韵姿告别时,这个女孩子还是气鼓鼓的样子。   其实倒也是个不错的女孩子,至少还不懂得掩饰情绪,天真烂漫。   至于她不愿意买自己的歌,只能说明她太小,不懂事,不懂一首好歌的可贵,倒不是人品上的瑕疵。   杜采歌回家后,就给妹妹发了条短信,说明没有谈成。具体细节没说。   杜媃琦大概在上课,过了很久才回复:“肯定是你说话不好听,让人家心里不舒服了。哎,我认识韵姿姐,是个大美女,心想着你们多合作几次,合作出感情了,就能顺便解决你的个人问题,一举两得。哥哥啊,你真是太不争气了!”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怨念。   杜采歌回复:“我对女人没兴趣。”   杜媃琦:“!!哥你不要误入弯途!”   “我现在暂时只想好好写书,赚钱。”   ……   而谢韵姿回家后,先是向经纪人汇报了一下情况。   她的经纪人宿元斌听完细节,肯定了她的做法:“他还以为自己在巅峰时期啊?他不知道自己早就过气了?还敢狮子大张口,还要分一成半,我呸,凭什么呀?这种人,就不能惯着。他巅峰期,买断他一首歌确实需要大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但现在,他被全娱乐圈封杀,除了我们,谁还敢找他写歌!其实吧,不与他合作是好事。他的负面新闻太多了,我觉得你最好不要和他有任何联系。”   谢韵姿得到了坚定的支持,小小地满足了一下,然后对于杜采歌的行为更加不满。   “什么嘛,一个被整个娱乐圈封杀的过气音乐人,给你80万一首歌是尊重你过去的辉煌,你还真拿自己当回事了?你这歌10万都不值!怪不得沉寂这么多年,都没有新作品上市呢。活该。”   晚上,谢韵姿和堂妹通电话,谢瑾瑜已经从死党那里得知没有谈成了,一接通电话就数落:“姐姐你真是的,这么好的机会都错过,你现在还没出道,要是能和这样的顶尖音乐人合作,对你是多大的帮助你明白吗?”   谢韵姿心中生出一股恼火,但她觉得谢瑾瑜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不想和小孩子多计较,因此淡淡地说:“我的经纪人已经找了一流的制作人帮我制作专辑,进度已经超过一半了,整张专辑的基调都已经定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本来就不太想节外生枝。”   谢瑾瑜恼火地说:“既然不想节外生枝,你就不应该答应见面?”   谢韵姿不以为然:“见一见倒是应该的,毕竟是音乐圈的前辈。而且如果他的歌真的合适,我也乐意买下来。只是他开出的条件太苛刻了。”   “姐~~~~!”谢瑾瑜拖长了声音,“你不看看他是谁!他开条件苛刻一点,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他以前是什么样,难道你没听说过?天王天后想找他约歌,都得提前预约,低声下气地恳求。他看不上的人,跪求都求不来他一首歌!他愿意开条件,你就该烧高香庆祝了知道吗!”   谢韵姿只觉得胸口堵得慌,大口地呼吸几下,才止住胸中沸腾的怒气,但她的声音还是暴露了她的情绪:“他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了,已经很多年没有作品问世了,我觉得吧,他大概已经江郎才尽了,或者说,把握不住时代的脉络了。总之,他过时了,你懂吗?他的歌,现在不值那个价。”   说完就挂了电话。   脑海中浮现出杜采歌那云淡风轻的表情,那样的表情在谢韵姿看来是如此可恶。   装哔犯!   “我早晚要让你知道,你错过与我合作的机会,就是错过了上演王者归来的机会!等我红了以后,你还是无人问津的过气音乐人,一个人躲角落里画圈圈去吧!”   ……   当不经意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不知不觉间,又是三周过去。时间来到了2018年的3月初。   《诛仙》经过了首页“小编力荐”,首页“文心阁”推荐,首页强力推荐,正式上架了。   上架时的收藏,是22万。   杜采歌一口气更新了10章,近4万字。   24小时内,首订达到了7.1万,差不多3:1的收订比,非常不错。   如果是在地球上,这个数据可以说是铁板钉钉地一书封神了。   即使在蔚蓝星,这也是个能让许多大佬都瑟瑟发抖的数字,绝对有机会成为年度畅销榜前3。   之所以比杜采歌预想的成绩要好,很大因素是由于网站连续给了几个非常重磅的推荐位。   杜采歌计算了一下:如果按照这样的订阅比,后继订阅不掉,每天更新2万字,那么自己一个月的收入在扣税之后,稿酬收入能接近百万。   从4月15日起,自己要开始每个月还150万,从现在预期的收入来看,其实不是太难实现。只要每天多更新一点字数,或者从别的地方找点补贴,就差不多足够了。   这也让杜采歌舒了口气。   《诛仙》果然是神书,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而后继,诛仙还能卖游戏版权、实体版权、影视版权……源源不断地为他带来收入。   选择搬运《诛仙》,真是他最明智的决定。   不过现在,他已经正式将《诛仙》全部搬运完了。   150万字,全部安安静静地躺在电脑里。   其实在两周前,杜采歌就已经抄完了诛仙,只不过他决定给自己放放假,仔细思考一下接下来再搬运哪本书。 第54章 黄金总盟   虽然能赚钱的书有很多,但杜采歌不想随意。   他一直觉得,自己将地球上的文化精粹搬运到蔚蓝星来,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让那些美和经典,能在蔚蓝星流传;让蔚蓝星的人,能感受到地球的审美。   所以他打算搬运的书,一定不仅仅是能赚钱的书,还必须是代表某种审美情趣的书。   所以他不会搬运斗破苍穹,不会搬运校花、星辰变等,虽然这些书也很赚钱,而且挺适合蔚蓝星现在的时间线,但总少了那么点味。   接下来,搬运哪本书比较合适呢?   杜采歌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查看书评区。   最初他的书评区一直没有管理,乱糟糟的,不乏广告贴,乃至水军发的引战贴,毫无理由的恶意辱骂贴……   杜采歌看了心烦,干脆不看。   后来在钟意的提醒下,他从粉丝里挑选了一个盟主做版主,来对书评区进行管理,效果很是明显。   精品书评都被加了精,部分被置顶;污言秽语辱骂、挑事、引战的帖子一律删除。广告贴也被整顿。   杜采歌浏览了几页,大部分是谈论剧情的,也有催更的。   此时诛仙已经更新到遇到黑水玄蛇的章节。   张小凡已经与碧瑶相见。   书评区里,读者对碧瑶的出场评价不一,因为这个时候,还没给她洗白。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美艳的妖女,心狠手辣,变幻莫测。   当然,随着不断更新,随着对碧瑶身世的解析,随着她和张小凡共同的经历、感情的升温,读者对她的印象肯定会大有改观。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读者都是支持张-陆配的。   以当前蔚蓝星网络文学的审美,征服冰山美人什么的正是读者最爱的调调。   其实以杜采歌的眼光来看,诛仙更新到现在20万字,也才是情节刚刚展开,前面大多数都是铺垫,节奏太平缓,情节也很老套,不算好看。   如果换成十年后的网络小说,20万字肯定就已经高chao迭起,让人眼花缭乱了。   不过蔚蓝星的网络小说水平就这样,这是时代的局限。   而且诛仙的文字确实相当好,文学性、艺术性都不错。能有这么好的成绩,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对杜采歌上架后一次性更新4万字,大部分读者都觉得很爽,反映出来的就是,上架24小时内,他又增加了几十个盟主,白银盟也增加了两个……   还有读者在催他快点建书友群,杜采歌已经在考虑此事,只是还没有进展。   据说他的一些粉丝已经自发地建群,也碰到过打着他的名号招摇撞骗的。杜采歌想到之前钟意的提议,觉得确实必须对粉丝进行更好的管理了。   杜采歌正在考虑该怎么管理粉丝的时候,突然全站飘红。   等你忘了我是谁打赏《诛仙》1000万点创世币。   个,十,百,千……没错,是一千万点!   整整10万大华元!   而“等你忘了我是谁”也成为《诛仙》的第一个黄金总盟。   杜采歌嘴角抽了抽,这个土豪,真败家,直接把钱打我账号里不行么,你这打赏10万,网站要抽去5万,还要交税……   ……   “恭喜你,首订7.1万,这是半年来所有中文小说网站首订成绩最好的一本书。”半分钟前,钟意刚刚发来一段话。   很快,她又第二次恭喜:“恭喜你喜提黄金总盟一枚!”   “谢谢,”杜采歌回复,“我正在考虑建群,经营粉丝。”   “是该考虑了,这直接关系到你的收入,以及你的江湖地位,不要掉以轻心。”   “如果粉丝管理不好,就没有凝聚力。粉丝好战,就容易和别的作家起矛盾;粉丝不齐心,打赏、追订、投票就少,各种荣誉就难以染指。”   “emmm,很有道理,看来我得多花点心思才行。”杜采歌说。   “对了,”钟意说,“你的小说很有出版和改编的潜力,我打听到,有好几家出版社想代理出版《诛仙》,另外游戏改编版权和影视版权也是有机会卖出去的。”   杜采歌对此并不意外:“这是好事。”   “不过我个人建议,你再等等,不急着卖。”   “为什么呢?”杜采歌对钟意说不上信任不信任,本质上,他们只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钟意如果要坑他,他一点都不会奇怪。   不过这一个月来,他们有很多私下里的交流,杜采歌已经隐隐将对方看作一个朋友。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这份私人感情能维持下去,不要变质,不要被利益和外部力量打败。   钟意:“因为你现在和网站签的合约,是普通的作者约。你的任何收入,订阅、打赏、版权收入,网站都要提成50%。而以你的订阅成绩,如果能稳定下来,一个月以后,我就能向上面提出,要给你更改合约。走完流程,就能给你换成一份对你更有利的合约,网站的提成会下降到2-3成。如果那个时候你再卖版权,收益会更高。”   杜采歌上一世没在网文行业混过,对这种不同等级的合同,确实是没听说过,不过倒也能理解。   影视、音乐圈也是相类似的情况,新人的合约和明星的合约肯定是不一样的,歌王歌后的合约与普通歌星的合约也肯定有明显区别。   认真考虑后,杜采歌说:“实体版权我想尽快卖掉,因为我很缺钱用。其他的版权,再看情况吧,合适的话可以卖,不合适的话,就缓一缓,等到我更新合同。”   看到杜采歌说“缺钱用”的时候,钟意几乎立刻想打字:我借给你啊!   不过想一想她的收入,再想一想杜采歌这个月可能的稿酬收入……她默默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取下眼镜,露出一张白皙、秀美的脸蛋,甩甩头,秀发飘散。   旁边投来几对隐晦注视的目光,目光里充满惊艳、爱慕。   钟意略有些得意。对自己的美貌,她一向都很有信心。   只是……看着LL软件上的聊天记录,钟意有些丧气。   她觉得自己表态已经表得够明显了,可这个家伙,却一直故作不知,没有回应。 第55章 第二本书   钟意觉得自己不能说得更明显了,毕竟她是编辑,而他是作者,她有所顾虑。   但说到这个程度,应该已经不是暗示,而近乎于“明示”了吧。   这个“海明威”,真名“杜采歌”,莫非是一截木头,所以才一直单到现在?是的,她这一个月里已经套出来了,杜采歌还是单身。   看看她说的那些话吧。   “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以后你的女朋友一定会很幸福。”   “你喜欢比利时?正好我也喜欢!要是有机会一起去旅游就好了。”   “以后你写的书,都让我做第一个读者好不好?”   看着这些话,钟意就觉得脸上发烧。她是女孩子,总得矜持一点吧,不能说得更露骨了吧?   这样的话,已经够撩人了吧。   你这木头,怎么就不知回应呢?   钟意想着。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这个人的?   是看到那优美的文字时,阅读到那惊艳的故事时?   是在和他三言两语的闲聊,感受到这个人的审美、这个人的温柔、这个人的善意时?   还是,当他说出,“你是我LL上唯一的好友”时,感受到了他那彻骨的孤独,因怜而生情?   钟意也说不清楚。   她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自己的心意。   ……   杜采歌考虑着运营粉丝的事,打开手机的翻盖,又合上,如此反复。   接着他下定决心,找到“范”的号码。   他不知道“范”叫什么名字。   只知道,此人是原主的经纪人。   而且曾经关系比较亲密。   “范”对他,有着真诚的关切,至少从声音以及那几句对白听来,是满怀关切的。   这让杜采歌愿意去相信“范”。   现在,他需要有人帮忙来管理粉丝。   而“范”作为一名职业经纪人,应该有着这方面的资源,可以给他推荐几个得力之人。   杜采歌还想到,如果能和“范”建立联系,慢慢地从对方嘴里套话,或许能逐渐找回原主那些失落的过往,让自己能更理解原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明白自己承担了什么因果。   他按下“拨号”键。   “喂,小杜?”范哥似乎正在和一堆人争论着什么,周围的环境吵吵闹闹,“你等等。”   听筒里传来脚步声,范哥正拿着手机远离争吵的那群人。   “不好意思,在开个会,”范哥那烟嗓带着歉意地说,“最近还好?”   杜采歌笑了笑:“我挺好。你呢?”本来还想问“嫂子还好么”,但他对范哥的个人信息完全不了解,担心说错话,干脆就没问。   范哥声音低沉地笑了,“还不就那样。怎么今天想着打电话给我?”   杜采歌说:“有事想请范哥帮忙。”   “帮忙,可以啊,”范哥爽朗地说,“我现在有点事,见面谈,吃个饭。”   杜采歌想了想:“好,今晚我请你。你在魔都吧?”   “当然。”   于是约好时间、地点,杜采歌挂了电话。   看看时间,约定的吃饭时间差不多是三个小时以后。于是他继续思考,接下来究竟该搬运哪一本书。   其实最初他打算立刻进军实体出版领域,但是考虑到自己目前还仅仅是一个网络小说的新人,首先要做的,应该是稳固神格,提升咖位。   但是呢,新搬运的这本书,也要能在实体出版领域非常出彩,帮助自己在实体领域站稳脚跟,能够走上“跨界”之路,不再局限于网络小说领域。   想了很久,渐渐的一个想法成型了。   要不,就在这个世界开创一个新流派吧?   但是首先要确定,这个世界有没有类似的小说。   于是他打开创世中文网,仔细搜索了一番。   又看了看别的中文小说网。   确定了,蔚蓝星还没有这个类型的小说。   杜采歌点点头,那就搬运这本吧。   开此世之先河,很符合他的心意。   赚钱是肯定能赚钱,而且不仅能赚钱,还能将地球的这一类别文学,以及这一类型文学所代表的审美意趣,带到蔚蓝星来。   见时间还早,杜采歌新建了一个文件夹,新建文档。   稍稍凝神,那本书便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的手按上键盘,飞快地敲打。   字迹在文档上不断地出现:“盗墓不是游览观光,不是吟诗作对,不是描画绣花,不能那样文雅,那样闲庭信步,那样天地君亲师。”   “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地防止被盗,故而无所不用其极……”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卷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地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没错,他这次想搬运的,就是鬼吹灯。   这本书,开“盗墓流”之先河,引领了一个文学流派的兴起。   原作者“天下霸唱”功底深厚,书中场景宏大,涉及到历史、地理、民俗、风水等诸多知识,囊括了盗墓、探险、惊悚、悬疑等元素。   其故事性,文学性,都非常坚挺。   而且超越了网络这种载体,其读者并不局限于网络上,实体书籍的销量也非常喜人,有声书的点击更是全网之冠,可以说受众非常广泛。   而未来,围绕鬼吹灯形成的影视、漫画、游戏,能将鬼吹灯打造成一个不逊于诛仙的大IP。   杜采歌还想到,他不打算出售《诛仙》和《鬼吹灯》的影视版权。等以后自己写书赚到钱了,还可以自己投资,来拍摄《诛仙》和《鬼吹灯》的大电影。   他选择搬运这两本书,当然是因为这两本书非常经典,同时他也非常喜欢这两本书,算得上是这两本书的粉丝。   而对于地球上的《诛仙》电影以及《鬼吹灯》电影,杜采歌并不满意,他觉得如果自己来做导演,绝对能让电影更加精彩。   作为这两本书的粉丝,他很有兴趣在将来执导《诛仙》电影和《鬼吹灯》电影,创造出能名垂影史的经典,让书籍和电影相映成辉,互相成就,成为一代人记忆中的永不褪色的符号。 第56章 凡人只能仰望天才   写新书的时候,总是特别激情澎湃,文思如尿崩。   Emm……杜采歌虽然只是文学的搬运工,而不是文学的生产者,在搬运时也同样有这样的感觉。   他感到久违的激情又回来了。   连续搬运1个半小时,战果是11000多字。   他揉揉酸痛的手,起身穿衣,出门,准备赴约。   约定的餐厅,是在下沙街。不要考虑下沙街对应于地球上魔都的什么街道,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市在布局、结构方面完全不一样。   杜采歌乘坐地铁,在下沙街站下车,出地铁口走了几步,就看到了餐厅。   餐厅的名字叫“合盛料理”。   外观是典型的樱花国居酒屋风情,屋檐下几个纸灯笼,门口是深蓝色的布帘。挑出一个造型别致的招牌,非常醒目。   杜采歌进去后,先给范哥打了个电话。   对方接听后,杜采歌说:“范哥我到了。”   范哥说:“我遇到堵车,不好意思,晚一点到,你先找地方坐吧。我打电话给前台订了包厢,你报我的名字就行。”   “好。”   杜采歌抬手打起布帘,布帘后有穿着樱花国风情服装的服务员弯腰齐声喊:“欢迎光临!”   男服务员都是高大、英俊,女服务员都面容姣好,看上去赏心悦目。   杜采歌立刻心里一紧。可想而知这里的消费不会低。   不过还好,2月中旬的时候,他已经拿到了第一笔稿费。额,也不能说是稿费,而是读者的打赏。   零零总总,扣了税也有3万多。黄金盟的打赏还没到账期。   看起来挺多,但如果经常到这种档次的餐厅消费,那肯定是不够花的。   杜采歌扫了一眼餐厅里的布局,和一般的日料店差不太多,有数十个卡座,还有几间榻榻米式的包厢。   天花板悬挂下来各种樱花国式风情的灯笼、风铃,墙上贴着樱花国的电影海报、景点照片、乃至樱花国的明信片等。   “先生,请问有预约么?”一个年轻漂亮的领班服务员上前问道。   “有,我朋友订了个包厢,他姓范,手机号码是#######。”   那服务员看了一眼手中夹板上的纸张,目光逐行扫下去,“啊,找到了,范玉弘先生,包厢是‘观海’。我带您过去吧!”   范玉弘。杜采歌迅速探头撇了一眼,将这个名字记下。   他随着服务员来到写有“观海”二字的包厢,为他打起布帘。杜采歌脱掉鞋子走进去,在榻榻米上坐好。   服务员问:“先生,请问现在要点单么?”   “先等我朋友来。”   “好的。”   杜采歌看着包厢里无处不在的樱花国风情小手工艺品,打发着时间。   很快另一位服务员过来,给他倒了一杯清香的麦茶,将一份菜单放在他面前。   杜采歌喝着茶,神游物外,直到一个人打帘进来。   “范哥!”杜采歌赶紧起身。   “好久不见!”来者的眼神里透着激动。   这是个四十多岁、五十来岁的中年,其相貌和气质,让杜采歌想起了张寒予在《集结号》里扮演的谷子地(老年时扮相)。当然,他比谷子地可胖多了。   年轻时肯定算得上英俊,只是此时却是满面沧桑,细细密密的皱纹,眼神里带着点愁苦,嘴角咬着一份坚毅。   “坐下说,”范玉弘坐在榻榻米上,上上下下打量了杜采歌几眼,“你瘦了很多。”   杜采歌笑了笑,“范哥你倒是胖了。”   范玉弘的烟嗓发出有磁性的笑声,表情无奈:“到这年纪了,应酬又多,没办法。我已经尽量少吃了,平时在家里就吃点青菜喝点稀粥对付,但是在家吃饭的时间太少了。”   这时服务员探头问道:“请问两位先生,现在点单么?”   范玉弘没有看菜单,随口报了几个菜名。   杜采歌在地球上也是吃惯了高档樱花国料理的,之前也稍稍翻了翻菜单,对这家店的菜品有大致的估计。   他就点了份蓝鳍金枪鱼刺身,一份鳗鱼烧。   反正今天的目的不是吃饭,而是谈正事,随便吃点就行。   服务员退走后,范玉弘没和杜采歌继续拉家常,而是直入正题:“有什么要我帮忙的?”   杜采歌说明来意:“我在写网络小说。”   范玉弘疑惑地挑了挑眉头,但是没有出声,只是饮了口麦茶。   杜采歌继续说:“还算是写出了点名堂吧,接下来每个月能有几十万的收入。现在粉丝很多,我需要有人帮我管理粉丝。”   范玉弘过了一会才消化完,不敢置信地说:“你这玩跨界也跨得太大了吧?写网络小说?你行啊!一个月能赚几十万,应该也是很顶尖的网络作家了吧?你真的是……”   范玉弘摇摇头:“天才就是天才,凡人只能仰望。”   杜采歌很不好意思:“范哥你这说得也太夸张了。”   “一点也不夸张,如果以前的那帮老朋友听到了,肯定个个都会惊掉下巴。你呀,跨个界都能随随便便成为顶尖,不服不行。”   “还没到顶尖呢,而且也是运气好。”   范玉弘摇摇头,没再继续吹捧杜采歌。   想了想,他说:“要说管理粉丝的人,每家娱乐公司都有。甚至可以说,每个艺人的团队都会有。只是……”   他迟疑着说:“这些毕竟是娱乐圈里混的,能适应你们网络小说圈子么?”   杜采歌不太有信心地说:“应该问题不大吧,总得试试。”   范玉弘说:“那行,我给你安排几个,暂时先继续挂靠在我这边,我来付工资,你先用着,用得顺手,再接手过去。”   “不用多了,一两个就行,”杜采歌赶紧说,“另外,他们的工资是多少,我会转给你,不能让你付着工资让他们替我做事。”   在钱的问题上,范玉弘没有多说,简单地应了:“行吧。”   过了一会,服务员开始上菜。   可能是顾忌着有外人在,范玉弘没说什么私密话题,只挑了几件娱乐圈的新闻泛泛而谈。   等菜上齐,杜采歌专心品尝,范玉弘大概也是饿了,沉默地大口吃着。   等吃饱了,范玉弘动作隐蔽地揉揉肚子,用麦茶漱漱口,这才看着杜采歌,“听说,你终于认霍老爷子做干爹了?还给他写了首绝世好曲?” 第57章 管理粉丝   杜采歌有点意外,这消息是长翅膀了?传得这么快。   他点点头:“认干爹是真的。曲子也写了一首,不过算不上绝世好曲吧,我很喜欢那首曲子,但不代表人人喜欢。”   “你喜欢就好,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比什么都强,”范玉弘说,“对了,据说你跟老爷子讲,你失忆了?”   杜采歌苦笑一声,严肃地说:“没错,我是失忆了。”   范玉弘一本正经地说:“很好,以后碰到不想提的事,你就说,失忆了,不记得了。碰到不想说话的人,就直接告诉对方,你失忆了,不认识他了。你呀,以前就是太耿直了,才会被人针对。人嘛,在这圈子里混,必须得厚黑一点,否则就会像你当初那样,很快就撞得遍体鳞伤。”   杜采歌已经绝望了。   想证明自己真的失忆了,恐怕比返回地球还难。   听着范玉弘的话,似乎透露了一些信息:原主以前在娱乐圈里不是很受欢迎。   范玉弘肯定知道原主的许多过往,杜采歌很想继续追问,但又不知该怎么去问。   而范玉弘则摇摇头:“不提了,就像你电话里说的,都过去了。那些让人心烦的事,不提也罢。我们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新出发。”   杜采歌嘴角抽了抽。我真不介意你多提一点。   接下来范玉弘没再说什么有价值的话,两人聊了一阵,范玉弘开始频频看时间。   杜采歌觉得,此人在自己面前不存在装腔作势,应该是真的有事,赶时间。   他便说:“范哥,你有事就先走。”   “那怎么行,”范玉弘说,“我们兄弟难得见一面。”   杜采歌笑道:“之前几年难得见面,不代表以后也是这样。”   范玉弘眼睛一亮,“那以后我们得多聚聚。”   “那肯定的。”   “那我先走了,改天再请你吃饭。”范玉弘起身。   两人走到门口,杜采歌想去结账,范玉弘拉着他,笑了笑:“已经结了。走吧!”   出门后,范玉弘迫不及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皱巴巴,不知放了多久的烟,飞快地点着,美美地吸了两口,然后依依不舍地丢在地上,踩灭。   夜晚的魔都市中心,仍然亮如白昼。范玉弘那脸上的表情,清晰可见,是开心的,但同时似乎也有些忧虑。   杜采歌说:“那范哥你去忙吧,我也回去了。”   “我送你吧。”   “不用了,范哥你赶时间吧,真的不用考虑我。”   范玉弘突然问:“你和银星……”   话没说完,摇摇头:“算了,下次再说。你要的专业人士,我会尽快安排,明天有人会联系你。”   杜采歌其实很想知道自己和银星怎么了,但这时也不适合追问,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范玉弘去停车场。   坐进自己那辆售价45万的“金星S200”,范玉弘在发动汽车后,没有急着开动。   他摇下车窗,又摸出一支皱巴巴的烟点着,暗自思忖。   几年不见,小杜的变化真的很大,让他简直不敢相认。   不是外表的变化,而是气质、神情上的变化。   他刚认识小杜时,这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自信到嚣张,单纯到任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杜逐渐迷失在灯红酒绿的娱乐圈,染上了很多坏习惯,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快。   不过在接连受到那两件事的打击后,小杜变得很阴沉,特别的内向,笑容也非常腼腆。就算是在和他们这些熟人交谈时,目光也总是不安地瞥来瞥去,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不敢与人对视,令人心疼。   而今天的小杜,虽然感觉得到,仍然内向,话不多。   但是气度沉稳,笑容阳光、自信。最大的区别是敢于与人对视了,而且气场很强大。   或许,人就是要经历磨砺才能成长吧……   真想看到小杜展现那绝世的才华,再次一飞冲天,回到他应有的位置。不,要不以前飞得更高!   可惜,自己目前自身难保,不能帮他了……   ……   次日,杜采歌刚刚给花浇完水,就有一个陌生的电话进来。   对方自称“李喆”,是范玉弘先生介绍来的,有管理粉丝的经验,他下面还有两个工作人员,总共3个人一起为杜采歌服务。   杜采歌加了他的LL,在LL上聊了一阵,说明了自己的要求,然后要对方提供一份工作计划。   到了下午,李喆就把工作计划弄好了。   包括如何管理LL群,如何引导粉丝的话题,用哪些手段让LL群保持活跃,引导粉丝进行投票和打赏等活动,以及帮助杜采歌灵活运用微博等工具提升知名度,塑造个人品牌。   计划书很全面,有些地方看起来不太靠谱,像是拍脑门想出来的;有些地方看起来倒是很有道理。   不过杜采歌不是专业人士,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看法对不对。   想了想,他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告诉对方“就这么办吧”。   于是李喆和他的小团队立刻就运作起来,建立LL群,又索要了杜采歌的微博等账号,开始经营。   杜采歌其实也有一些担心,但想来想去,觉得自己确实不擅长这方面,而范玉弘应该不会害自己,因此也就任其施为了。   并且用支付宝,转过去3000块钱,做对方的启动资金。   这个世界的支付宝,只是名字上和地球上的一样,细节方面有很多不同,而且暂时还不能移动支付。其拥有者,是著名的互联网企业“远光集团”。   ……   晚上,杜采歌正在继续搬运《鬼吹灯》。   他看了一眼LL群,现在他的LL群上只有3个好友,编辑钟意,干爹霍彦英,以及李喆。   但是却加入了15个LL群。   其中有14个全订群,1个盟主群。   据李喆汇报,他的团队一口气创建了几十个群,不过那些普通群都不需要杜采歌加入,杜采歌只需要偶尔在全订群里露个脸,然后和盟主群里的土豪们说说话就行。   由于创建时间还不长,每个群都还远远没满。   不过聊天信息已经很多了。   杜采歌早就设置了群消息免打扰,否则根本不用工作了,每天看信息都看不过来。   这时,李喆的头像闪烁。   他发来一句话:“杜先生,请你到盟主群里说句话,刚刚你唯一的黄金总盟加群了。”   哦,那个一次性给自己打赏了10万大华元的土豪啊!杜采歌有印象。   他心里其实不见得看得起这10万元,但是对方这是尊重和欣赏他的劳动成果,他自然也要回应一个基本的尊重态度,这是做人态度的问题。   于是他从善如流,点开盟主群,正好看到那个名叫“等你忘了我是谁”的粉丝在说话:“大家好,我是‘海明威’的忠实粉丝,以后请多关照!” 第58章 等你忘了我是谁   这个群里有不少都知道“等你忘了我是谁”是黄金总盟,一个个开玩笑,询问土豪的腿毛上还缺不缺挂件。   杜采歌也在这时打字了:“欢迎黄金盟!多谢你的打赏,这是对我作品的肯定。”   “等你忘了我是谁”没有立刻在群里回复,却很快弹出来一个对话框。   “加好友。”   杜采歌立刻点开系统消息。由于他加了15个群,此时至少有几百个人在尝试加他好友。   杜采歌当然不可能全部都添加。他一个个看过去,最终通过了“等你忘了我是谁”的验证。   然后他想,这个LL号看来以后只能做工作号了,自己还需要一个私人号。   “等你忘了我是谁”虽然加了他的好友,但是并没有立刻发私信。   也没有在群里说话,就这样销声匿迹了。   杜采歌等了一会,没等到对方开口,也就继续潜水,搬运《鬼吹灯》。   到了夜里十一点多,杜采歌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稍稍检查了一会今天的成果,很是满意。   正准备看一部电影,突然杜媃琦来电。   接通后,杜媃琦叮嘱了几句,让他多出去走走,晚上不准熬夜,“你是34岁的老头子了,不要再做熬夜这种年轻人做的事,知道吗?”   杜采歌能感觉到妹妹的关心,心里暖暖的,答应下来。   杜媃琦又问:“去看大哥了么?”   “没有。”杜采歌真不是忘了。也不是不敢去面对。而是……他不知道原主的大哥在哪所监狱服刑,怎么去呢?   杜媃琦的声音有点恼火:“大哥现在肯定没钱花了,没有烟抽,吃不起加菜,一个星期只能吃一次肉,而且还只有一点点肉沫子。说不定他连牙膏、沐浴露、卫生纸都买不起!”   杜采歌小声说:“我失忆了啊。”   杜媃琦提高音量:“你说什么?再说一次?”   杜采歌很委屈。但是不敢说。否则女孩儿肯定会觉得他在以失忆为借口逃避责任,又会很久不理他。   想了想,杜采歌说:“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你也想见他了吧?要不这样,找个周末休息的时候,我去学校接你,我们一起去看他?”   杜媃琦觉得这个计划不错:“好啊,那我也去看看他吧。”   顿了顿,又语重心长地说:“二哥,你不要吃醋,我肯定是更喜欢你的。你想想,我和大哥的年龄差了那么多,代沟太大了。我还是和你更玩得来。所以,乖啊,别吃醋了。”   杜采歌哭笑不得,不得不为女孩儿惊人的想象力点赞。   挂了电话后,他去洗了个澡,正想看一部电影,又想起才答应了妹妹要作息规律。看看时间,快12点了,便准备随便上上网就睡。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LL上,系统提示还是在不断闪烁,肯定是有人想申请加他好友。   杜采歌突然生出一个念头,想看看那个黄金盟“等你忘了我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点开对方的资料。   资料显示,性别女,年龄18岁(肯定是假的吧?),地址是魔都,爱好是玩三打哈。   个性签名:等你忘了我是谁,忘了我的泪,能不能……   原来是出自这里。   这是地球刘天王的一首歌,歌名就叫“等你忘了我是谁”。   杜采歌又百灵搜索了一下,不出所料,这首歌已经被林可搬运过来了,是一个名叫粟睿的歌手原唱。   再点进“等你忘了我是谁”的个人空间。   相册里有图,但是杜采歌看了看,都是些风景照和静物照,没有人物照。   风景照来自于全国各地,还有许多国外的景点。“等你忘了我是谁”或许是个喜欢旅游的人。   摄影技术不错,光线、布局,都处理得非常好,摄影器材显然很高端。   而那些静物照,是一些服装,有古典也有现代;还有一些摆件,饰物,品类很杂。   看完后,杜采歌心里嘀咕:这个人究竟是什么职业?这些照片太斑杂了,很难分析。   再看日志,没有原创,都是转载的感情类、生活类鸡汤文章。   说说,有几十条。   杜采歌认真看了一下。   从说说和日志里,最能了解到一个人的思想动态,观点、态度,甚至一些个人信息。   全部看完后,杜采歌心中描出了一个模糊的形象。   这个“等你忘了我是谁”应该确实是女性,文字很细腻,内心感情丰富。   此人最近两三年很少更新动态,但是前些年似乎一直处于单恋或者暗恋之中,有许多条说说是与这种心情有关,比如“我还是很喜欢你,却厌这相思之苦,奈何你我各散天涯,相思更浓”。   “独饮一杯时光陈酿,难解相思之苦。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其实只是被深深埋葬。”   “如果能够重来,我想我会忘记你的。”   “我曾将我的全部的爱送你,你却送给我苦果。”   还有,这个女孩子似乎很喜欢林可搬运来的作品,有不少说说是引用自林可歌曲的歌词。   比如“等你忘了我是谁,忘了我的泪,我们才能见一面。因为伤心人,难免会后悔,反反复复越陷越深……”   “如果说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终究已注定……”   “爱情他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解脱,是肯承认这是个错,我不应该还不放手……”   另外,这个女孩子的职业,或许是模特?因为有一条说说里,她在抱怨,那个傻X摄影师把她的写真给毁了,下次绝对不再和这个摄影师合作。   还有,这个女孩子应该是小名叫“小颖”,或者名字中有个“颖”字。   因为杜采歌看到,有一条“烧到39度,人都烧迷糊了。这个脆弱的时候,最希望身边有一个人陪伴。”的说说后面,有人留言:小颖童鞋别哭,摸狗头,我处理完这个工作就来陪你。   最后,杜采歌觉得,这个号应该不是对方的主号。因为在空间里留言的人非常少。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如果自己猜得没错,职业可能是模特,那么相貌身材应该都是非常棒的。   这样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子,LL空间里绝对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访客、这么一点留言。所以这肯定不是主号。   杜采歌想给对方发条信息。但是想了好久也没想出来该说什么。   干脆就关掉LL,睡觉去了。 第59章 原来你就是神秘的“晓”   杜采歌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   那敲门声并不大,也并不急促。   应该是用指关节敲的,而不是胡乱拍门,敲得很有节奏,也很有耐心。   杜采歌醒来后,看看时间:才7点半。   谁啊,这么早来找我?   是不是推销保险的?或者卖除蟑螂药的?   他往被子里一卷,蒙头想继续睡。   但是那敲门声锲而不舍。   “哎!”杜采歌坐了起来,随手披了件外套,抓了抓乱成鸟窝的头发,穿着拖鞋去开门。   门打开后,入目不是推销保险的猥琐中年,也不是卖蟑螂药老鼠药的大妈。   而是一个年轻靓丽,打扮时尚的女孩子。   耳朵上戴着一对水滴状的水晶吊坠,明晃晃的很是惹眼。   来者摘下硕大的淡茶色墨镜,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一张清新脱俗的美丽面孔。   比起杜媃琦或许略逊一分,但也称得上是顶尖的颜值。   关键是那种清新脱俗、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就像是完美的初恋女友出现在面前。   她长发披肩,穿着红黑格子的外套,短裙、黑丝袜,一双美腿骄傲地展示出来。   那双腿的绝对长度不算特别长,但是与她身材的比例,却堪称黄金比例,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   腿型完美,即使杜采歌不是足控,看了一眼后都感觉有些内心骚动。   往上是盈盈一握的细腰,然后是一对人间凶器。   哦,再一看,其实其本身并没有达到人间凶器的级别,但是这个女孩子属于娇小型的,所以在对比下,那一对高耸就达到了人间凶器的视觉效果。   左手提着一个女士挎包,右手是一个A4纸大小、半寸厚的礼盒。   杜采歌觉得这个女孩子很眼熟。   特别是在对方摘下墨镜后。   多看了两眼,这个女孩子的形象便和春晚舞台上那位歌后渐渐重合起来。   段晓晨。   只不过在春晚舞台上,段晓晨是浓妆重彩,而此时却只是一点精致的淡妆。   杜采歌看完对方,再看看自己。   穿着睡裤,随手套了件外衣,头发没有梳,脸还没洗,牙也没刷。   然后就让他这样子和一位美若天仙的歌后照面?   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他和段晓晨对视着,越来越尴尬。   而段晓晨的眼睛里,先是冷淡,然后渐渐的似蒙上一层水汽。   为了掩饰自己的眼神,她低头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原主凭什么能和歌后相识?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股清新的香水味,从对方身上传来,让杜采歌精神一振。   他摸摸头:“进来坐吧。”   段晓晨低着头走进来,将右手的礼盒递给杜采歌:“一点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她的声音非常动听,即便说出的只是普通平实的语言,听起来也像是从钢琴里流淌出来的优美的音乐,自有一种动人的韵律蕴藏在她说出的每一个音节里。   用“出谷黄莺”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谢谢,”杜采歌考虑了两秒,接过放在桌上,“你随便坐,我先穿好衣服,洗漱一下。”   “不好意思,是我来得太早了。”段晓晨道歉。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即使没有经过那些专业设备的美化,听起来也犹如天籁。   她坐在沙发上,杜采歌则匆匆回房穿戴整齐,然后冲进盥洗室好好洗漱一番。   这才出来,他不好挨着对方坐,便抽了条椅子坐下。   段晓晨眼神一黯。   杜采歌坐在椅子上,心里乱糟糟的。   原主为什么和歌后认识?他们是什么关系?自己该说什么?   不,最好不要主动开口。   原主或许和对方有什么约定呢。   对,以不变应万变。   段晓晨抬头看了杜采歌一眼,见杜采歌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顿时大感吃不消,又低下头。   半晌才鼓起勇气准备开口。   结果这时杜采歌突然跳了起来:“对了,泡茶。你坐着别动,我去泡一壶茶来。”   杜采歌离开之后,段晓晨心安了下来。   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这几年来,都没怎么变过。   这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变化。   还是她熟悉的那个人。   不需这么紧张。   自己在扭捏个什么呢,在他心里,你就是一个普通朋友吧。   段晓晨微微叹息,心态却是很快调整好了。   等杜采歌端着热茶出来,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神情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变得更加放松、自在,也更自信了。   杜采歌将茶递给对方,心里想:用30块钱一斤的茶叶招待歌后,我也真是佩服自己。   但是没办法,这茶叶是之前刚穿越来那会买的,2月份拿到稿酬后,自己还没去买茶叶呢。   段晓晨却似乎并不在乎茶叶是好是劣,吹了吹气,轻轻抿了一口,轻启朱唇道:“过年时和你约了见面,今天我正好有空,就过来看看你。”   杜采歌立刻反应过来,心里道:啊,原来你就是那个神秘的“晓”。   又联想到杜媃琦特别喜欢段晓晨的歌,难道妹妹也知道原主和段晓晨认识?   而且看这架势,不仅仅是认识,而是很熟。   再看看段晓晨的眼神,有一种让杜采歌感到很熟悉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他一时说不上来,只觉得这种眼神他以前应该见过很多次。   杜采歌斟酌了片刻,笑道:“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来。”   段晓晨瞥了他一眼,目光含怨。你心里就没点13数?打电话给你,你铁定说没空……只能这样搞突然袭击,才能见得到你。   杜采歌觉得空气突然低了几度。   他摸摸后脑勺,“哈哈,对了,你来得这么早,还没吃早餐吧?”   段晓晨点点头:“还没有。”   “要不,我们出去喝个早茶?”   段晓晨又瞥他一眼,委婉地提醒:“我不太适合去公共场合。”   杜采歌一想,倒也是。对方是歌后,有着恐怖的人气。   如果不做乔装打扮、不带保镖就出门,被粉丝围堵了,指不定会出现什么意外。   他想了想,不确定地问:“要不,我去做早餐,我们随便吃点?”   笑意瞬间从段晓晨的嘴角蔓延开,渗透进她的眼睛里。她那对大眼睛里洋溢着快乐,两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用力地点头:“好啊!”   杜采歌觉得,把天后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去做简陋的早餐,似乎不是很合适。   总感觉有点怠慢对方。   但段晓晨自己都不在意,那应该就没事了。   或许,段晓晨歌后与原主的关系,比他想象的更加密切?如果只是普通朋友,歌后怎么可能一大早就来串门!   杜采歌之前就猜测过,原主或许是在音乐圈混的,应该也是一位创作型的音乐人,和段晓晨认识并且熟悉,成为好朋友,也是可以理解的。   杜采歌一边想着,一边有条不紊地开始煎蛋。   香味从厨房弥漫出来,段晓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她昨晚想到今天要来见杜采歌,一晚上都没睡好,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第60章 值得   段晓晨不由得起身,来到厨房外,看着里面忙碌的背影。   和几年前比,并没有太大变化。   但是……段晓晨渐渐回味过来。   她刚刚看到杜采歌时,觉得杜采歌没怎么变。   但经过这十几分钟的相处,她发现杜采歌其实变化挺大的。   头发花白了许多,人也消瘦了,这让她很难过。   而且他的神态、气质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换成前几年的杜采歌,绝对不可能那样目光灼灼地看她。   她刚认识杜采歌的时候,他虽然撩女无数,四处沾花惹草,但是对她却从不口花花。   而在那两件事之后,他几乎从不与人有目光接触,急剧地消沉了下去。   总是显得落落寡欢,忧心忡忡。   说好听点,是那种敏感艺术家的悲春伤秋。   说得不好听,那就是种病,被称作“抑郁症”的病。   难道传闻是真的,他真的失忆了?而因为失忆,忘了那些让他难过的事,所以抑郁症也不药而愈?   还是说,咨询起效果了?   可惜那位陈泉老师,油盐不进,自己多次向她打听,她都只字不肯透露。   段晓晨心想: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但,如果非要做个比较……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杜采歌偶然回头,却见歌后段晓晨目光迷离地看着自己,水光致致的桃花眼中,有一股痴态。   杜采歌大吃一惊,他再怎么迟钝,也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绝对不应该是普通朋友的目光。   难道……   做好简单的早操——煎蛋三明治,加牛奶燕麦片,杜采歌将其端上餐桌,招呼歌后:“来尝尝,品鉴一下我的新手法。”   杜采歌这是担心对方以前吃过原主做的早餐,会吃出手艺的不同,所以提前打个预防针。   段晓晨盈盈一笑,酒窝浅浅地出现。那笑容不说倾国倾城,却是让见惯了美女的杜采歌也心跳漏了一个节拍。   坐下吃了一口,她笑着说:“煎蛋还不错。”   杜采歌道:“就这一个拿手菜。”   说完他就担心,如果歌后与原主关系不一般,会不会吃过原主别的拿手菜,然后意识到不对?   但转念一想,反正自己可以打出“失忆”大旗,根本不用这么小心谨慎嘛。   他吃得很快,三两口就狼吞虎咽吃完了自己的份额,而段晓晨还在小口吃着。   杜采歌没有打扰她,只是静静看着。   她吃东西的动作并不秀气,没有杜媃琦那么美观。   她是那种,吃得很小口,但是动作特别快,很利索。   过了一会,她也吃完最后一口,对杜采歌甜甜一笑。   姑且不论段晓晨的身份,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女,对着一个男人露出这样的表情,也是令人心情愉悦的。   更何况,段晓晨还是一位歌后。   哪怕杜采歌总觉得自己是站在娱乐圈食物链顶端的大导演,总是端着大导演架子,此时也感到非常舒服。   但是他对段晓晨,还是有着极大的担忧和怀疑。   毕竟,段晓晨可能与那位名为“林可”的地球穿越者很熟悉。   而杜采歌呢,一开始很想尽快结识林可,探索回归地球的方法。但很快他就意识到,或许对方对他不一定会抱着善意呢?   假如对方担心“天才音乐人”的身份被戳穿,要置他于死地,埋葬秘密呢?(谍战版)   假如对方视他为竞争对手,要想尽一切办法压制他,乃至抹除他呢?(都市版)   假如对方其实有回地球的办法,但回去的办法是杀死一个来自地球的人,并用某种特殊的方法来献祭,激活回地球的通道?(奇幻版)   所以杜采歌是既想从段晓晨那里打听林可的身份,又必须在这个过程中小心翼翼,不能暴露自己。   他起身收拾碗筷,段晓晨赶紧也站起来说:“我来吧!享受了你做的美食,我也该做点什么。”   说完她也抢着来收拾。慌乱中,她的手指和杜采歌的碰在一起。她像是触电一样,很明显地颤抖了一下。   杜采歌自然也观察到了这一点,心里狂叫:不至于吧……   段晓晨夺过碗筷,端起跑进厨房,不一会儿哗啦啦的水声响起。   杜采歌摸摸后脑勺,茫然坐下。   这是要闹哪般啊?   换成他在地球上时,还是那个最年轻的十亿俱乐部导演,他觉得还是会有歌后、影后愿意帮他洗碗刷盘子,愿意为他素手调羹,愿意为他洗衣煮饭。   但原主何德何能!   话说原主究竟是什么身份啊!   杜采歌更加好奇了。   过了一会段晓晨甩甩手回来,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嘴里轻轻哼着轻快的曲调,就算是瞎子也感觉得到,她此时心情愉悦。   她回到沙发上,端起已经冷却的茶,酒窝浅浅,笑眯眯地看着杜采歌。她笑起来的时候,有点眯眯眼,很可爱。   杜采歌回以微笑,“仔细一看,你变得更漂亮了呢。”   杜采歌在心里为自己点赞。如果妹妹在这里,总该要夸自己“成熟稳重,善于交际”了吧?   但是段晓晨的反应却出乎杜采歌的意料。   杜采歌本以为对方会娇羞一笑,或是开心地一笑,然后坦然接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谈话氛围。   但段晓晨却是低下头,很快,一点红色从她那白如瓷釉的皮肤上升起,占据了她的两腮,并迅速蔓延到她整张脸上,就连耳根子都红透了。   杜采歌惊得连茶杯都拿不稳了。   你你你……你至于嘛!你好歹是个歌后!享誉全国!早已习惯了镁光灯,习惯出现在荧幕上,习惯在几万人的欢呼、热泪中放声高歌。   去看看网上吧,有多少人赞美你的歌喉,多少人赞美你的美丽!多少人抱着你的照片舔屏!   我就说一句你变得更漂亮了,你至于这么大反应么!你和原主究竟什么关系啊!   段晓晨不敢抬头,脸上的热度,让她清楚地知道她现在的脸有多红。但是她克制不住。她感到呼吸困难,整个人都有点迷糊了。   她盼这句话,盼了多少年?   你一直说,把我当成妹妹一样看待,从来都没有好好欣赏我的美丽……   不管我用了多少方法,不管我多么努力,都没法让你用欣赏女人的目光来欣赏我……   而此时,一切水到渠成。   段晓晨觉得眼泪都快涌出来了。   多年夙愿,终于有了报偿。   让她觉得,这么多年的忍耐,这么多年的坚持,这么多年的默默付出,一切都是值得的。 第61章 你为什么不找林可写歌   杜采歌一句话,让段晓晨心里沸反盈天,而外在表现则是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且沉默了许久。   杜采歌等了很久没等到对方的回应,讪讪地正想开口,段晓晨抬头,眸子灿若晨星,似乎要看进杜采歌的灵魂里。   她轻声说:“如果不是认真的,就不要说这种话。”   杜采歌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他心里是觉得段晓晨很漂亮,他的称赞也是认真的。   但段晓晨真的比以前更漂亮了吗?他并不清楚这一点,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又并不算是认真的。   所以该怎么回答呢?   作为一个成熟稳重、善于交际的人,杜采歌很快稳住,淡然说:“我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在言不由衷和沉默之间,我永远选择沉默。”   段晓晨想了想,嘴角微翘:“你呀,就是一直活得太自我了,一点都不懂得妥协。”   顿了顿,她声音越来越小:“但,这也是我喜……欣赏你的地方。”   杜采歌觉得,谈话氛围渐入佳境了。他自然地转移话题:“你的新专辑怎么回事?”   段晓晨的笑容有些勉强了:“什么怎么回事?”   杜采歌上次在饭店里听人聊过之后,特地买了段晓晨新专辑的数字版下载来听。   他虽然不是专业的音乐人,但也感觉到,这张专辑有失水准。   当时在饭店里,那两个人认为,不是段晓晨的状态不好,而是新专辑的制作思路有问题。   杜采歌听了以后,也有同感。   段晓晨叹息一声,摇摇头,那对耳坠也跟着摇晃,似乎不想谈论这个话题。   但很快她改变了主意,迅速看了杜采歌一眼,说道:“这件事很复杂。”   杜采歌说:“那就长话短说。你试着在20个字以内说清楚这件事。”   段晓晨眼睛看着天花板,手指掐算,显然绞尽了脑汁。   杜采歌觉得她这模样真是太可爱了,还真的掐着指头计算字数?   谁能想到,大华国歌后竟然有着如此天真单纯的一面呢。   段晓晨终于整理好了,她清了清嗓子,“咳咳,是这样,紫天计划未来几年让我进军国际市场,所以。”   紫天?杜采歌立刻想到,大华紫天娱乐公司,正是段晓晨的签约公司,大华国音乐领域的巨无霸,最近十年也开始涉足影视。杜采歌拍了拍脑门:“所以什么呢?”   段晓晨眨着眼睛,可怜巴巴地说:“字数不够了。”   杜采歌:“……”   段晓晨不好意思地说:“还需要二十几个字。”   “你说完,赶紧说完,别吊我胃口。”杜采歌觉得自己在段晓晨面前越来越放得开了,尽管他是第一次与段晓晨见面,聊了还不到半小时,但已经感觉和段晓晨像是交往多年的好朋友。   这是段晓晨这个人的魔力?   还是原主精神意志的残留?   段晓晨飞快地说:“所以找了个星条国的制作人,用星条国的流行风格,帮我制作了这张专辑。”   杜采歌点点头:“我大致懂了。”   顿了顿,他略有些不屑地说,“不过,这种风格就叫做星条国的流行风格?我觉得也不怎么样。而且也不适合你。”   说完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否有些大言不惭了?他原来推测过,原主有很大概率是在音乐圈混的,属于创作型的音乐人。   但原主就算之前小名气,肯定也早就江郎才尽、创作不出新作品了。   否则不会流落到无人问津、在角落里腐烂的地步。   以原主的资历,凭什么指点江山,说星条国的流行风格不怎么样?   但是段晓晨却认真地点头:“既然你也这么说了,那大概这种风格真的不算好,也不适合我。”   杜采歌的眼神都怪异了。   你是歌后啊!有点主见行不行!   能不能别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你跟原主到底有什么交情啊!   这时段晓晨身体微微前倾,充满期待的目光盯着杜采歌:“我很不开心,这张专辑我也花了很多心血,但是没有达到效果,反而挨了很多骂,销量也很差,几乎要亏本了。你来帮我做张专辑好不好?做一张适合我风格的。”   杜采歌吓了一跳。   你搞没搞错啊?   你是歌后,歌后,歌后!   重要的话说三遍!   我有资格给你做专辑么?   好吧,其实我是真的能给你做出好专辑,我记得上千首经典歌曲,随便抄几首就行了。   但你并不知道,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了一个吧。   你凭什么觉得,原主有资格给你做一张专辑?   见杜采歌迟疑,段晓晨的笑容勉强了许多,她小声说:“要不,就给我写几首歌吧。一首,只要一首!”   她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   这不是伪装,她是真的期待自己给她写一首歌。   杜采歌都觉得不好意思拒绝了。   不过……   似乎这正是一个试探的好时机?   杜采歌轻咳一声:“你为什么不去找林可写歌?”   林可销声匿迹了四年,如果说有谁知道现在林可的信息,杜采歌觉得,段晓晨、苏曼芫等几个被林可一手捧起的歌星,是最有可能的人选。   他们每个人,都有几十首歌曲是由林可创作的……搬运来的。   然而段晓晨听到杜采歌的问题,先是露出茫然之色,然后又突然流露一丝悲伤,随后又显得困惑不解。   她上上下下地打量杜采歌,眼神古怪,看得杜采歌头皮发麻。   杜采歌不喜欢为难别人。踌躇片刻,他说:“如果你觉得不想回答,可以当我没问。”   “不是……我真不懂你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段晓晨说。   杜采歌听了这话,琢磨片刻,很快就理解了。   估计是,段晓晨当年和林可之间,有一些复杂的或是微妙的故事,所以她是不会再去找林可写歌?   而圈子里的人应该都是知道这些故事的。   而段晓晨这番话的意思应该就是:如果你真是我的熟人,就应该很明白,我是不会找林可写歌的,你为什么还要问这种傻问题。   杜采歌想了想,觉得这正是坦白的时候,于是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我之前因为生病,导致有些失忆,很多事记不清了。如果我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请你见谅。”   段晓晨眨着眼:“???” 第62章 林可是个什么样的人?   段晓晨的表情明显非常迷茫,她摇摇头,耳坠晃了晃,“你到底想表达什么?你说自己失忆了,然后呢?”   “失忆了,所以,有些事是记不太清了,比如我会忘了曾经告诉过你的事,或者我忘了有些事其实没告诉过你,会忘了你的一些禁忌,诸如此类。总之,如果我说的话让你不愉快了,你多体谅一下。”杜采歌小心翼翼地说。   其实按理说,他不应该在乎段晓晨的想法。   我就失忆了,不记得你了,怎么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她嘛。   但下意识地,他却是不想伤害她。   不管这位大华国天后与原主是什么关系,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她也不希望被这位朋友完全遗忘吧。   这并不是舔狗的低姿态。舔狗是有所求,而杜采歌对这位天后毫无所求。   甚至巴不得她早点离开。   他喜欢她的歌。   但也只喜欢她的歌。   听她的歌就好,不需要认识她本人。   段晓晨颦起眉头。   对于真正的尤物,一颦一笑都是风景。   段晓晨或许在颜值方面,略逊杜媃琦半筹。   很美,但是没到令杜采歌惊艳的程度,毕竟杜采歌可是见惯了人间绝色的。   可她的身材和气质方面却能够碾压杜媃琦。   身材嘛,杜媃琦还可以继续发育。   可是气质,那就不好说了。   段晓晨身上有股非常特别的气质。   清新脱俗,同时又特别能牵动人的心神。   此时她微微颦眉,再加上嘴角略带苦涩的笑意,自然地便散发出一种淡淡忧伤,牵动人心。让人只想抚平她的眉头,揉碎她的忧伤。   她抬眉,美眸深深地看进杜采歌的心底,樱唇轻启:“你如果是担心说错话让我生气?那大可不必。我没那么脆弱,也没那么小气。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提起‘林可’这个名字,好像是在谈论一个陌生人一样。”   杜采歌心头剧震。   如果他的领悟力没有出错的话……   那么段天后话里话外表达的,分明就是:原主认识林可。而且很可能关系非常密切!   杜采歌迅速在脑海里构思下一步的谈话基调。   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不善于交际,他觉得自己其实只是懒得去搞社交。   想表达的东西,在电影里表达出来就行。   看不懂我的电影语言?那我也懒得对你说什么。   他觉得言语就像风。   容易飘散,不留痕迹。   大部分说出来的话,都是废话。   完全没有必要说出口。   还不如省点力气,去构思一段情节,一段对白,一个动作,一道光线,一个镜头,或许在下部电影里用得上。   在外人眼中,他是高冷的,寡言少语、不善言辞的。   但杜采歌觉得,如果他认真想要与谁拉近关系,其实是可以做到的。   他是一个成熟稳重、善于社交的人。   而此时,他想通过自己的社交手段,试探出“林可”的身份,然后尝试去接近这个高度疑似的穿越者。   或许,能找到回家的方法。   经过慎重考虑,杜采歌笑着开口,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或许我从来都没有真正认识‘林可’呢。”   段晓晨露出沉思的表情,然后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   接着粲然一笑,“你现在比以前更会说话了。”   “人总是要成长的嘛。活着就是要持续进步,每一天都要与昨天的自己不一样。如果世界不能给我惊喜,我总要给自己惊喜吧,”杜采歌说着自己前世的一些感悟,“一成不变地活着,岂不是白白浪费一生。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没有大智慧,也没有大梦想,但我希望自己这一生,能过得‘值得’。”   只有真诚方能换来真诚。   如果他想打动段天后,从段天后口中掏出关于“林可”的真实信息,那么自己最好用发自内心的真诚话语,加上一点点的忽悠,来达到目的。   段晓晨的美眸里有一瞬间的迷离。然后嫣然笑道:“我很喜欢这段话。看来你最近写作还是挺有收获的嘛!”   杜采歌吃惊了:“你知道我写作?”   段晓晨自知失言,吐了吐小舌头。   不可否认,这动作很俏皮可爱,与她一贯的形象气质不符,但真的非常可爱。   但杜采歌的注意力没在这上面。他追问:“你怎么知道的?”   没什么别的情绪,只是感到好奇。   段晓晨低下头,“就不告诉你。”   杜采歌无语:“你不说难道我就猜不到?要么你早就知道我写书,一直都有关注。要么就是琦琦告诉你的。哦,也有可能是范哥说的。别人都不知道我在写书。”   “随你猜,反正我不告诉你正确答案。”段晓晨笑眯眯的,她这次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再次变成眯眯眼,脸颊上的小酒窝也明显了很多。   看得出,此时她的心情特别的好。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不找‘林可’给你写歌?如果这是不方便回答的问题,就别答了。”杜采歌将话题拉了回来。   段晓晨的态度显得挺随意,她歪着小脑袋,披肩的长发随意地洒下。“谁说我不想找林可写歌呢。不过我能理解,我会想要风格上的变化和突破,想要超越林可过往的作品。也或许,林可现在不想再写歌了。所以我问你,你能给我写歌么?能为我写一首超越林可水准的歌么?”   说到这,她那双桃花眼微眯地看着杜采歌,那眼神里意味深长,只是杜采歌自觉没有读心术,也不太会阅读眼神,所以不清楚她想用眼神表达什么。   杜采歌并不想贬低穿越者前辈,想了想,做出了自认为比较得体的回答:“超越林可?不一定。但我相信自己能写出一些不一样的,同样很有意思的作品。”   段晓晨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那我就安心期待你的作品吧。”   杜采歌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觉得如释重负。   想了想,杜采歌又试探着问:“你心目中的林可,是个什么样的人?”   段晓晨的目光又迷离起来,似乎陷入回忆中。   半晌才道:“首先,他是我的贵人。没有他,我不可能在现在这个年龄,获得这样的乐坛地位。” 第63章 让人操心的人   段晓晨的眼神迷离,目光失去了焦距,好像在看着杜采歌的脸,又像是在看着杜采歌身后的虚影。   她那如同玫瑰花瓣的嘴唇微动,像是身处不愿醒的美梦,梦呓般地说:“……其次,他是我想努力超越的对象。我也想写出那么好的音乐,可我怎么也追不上他的脚步。”   “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人之一,不仅仅是音乐。他的很多观点很有趣,但他更愿意将他那些有趣的观点藏在心底。”   “他是个复杂的人,他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既有天真单纯的一面,也有恶劣的一面。有时候他是个天使,也有时他是个恶棍。但是不管媒体怎么评价他,我能看到他的真实,他的纯粹。他是个让人操心的人。”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林可。”   杜采歌摸了摸下巴,狐疑不已。   总感觉这位段天后与那个林可之间有一段故事。   并不仅仅是歌手与自己的贵人。   不仅仅是熟人,朋友。   根据他查的资料,林可当年泡妞无数,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勤。或许这位段天后就曾经和林可有过一腿?   但是……算了。没必要深究这些八卦。终究不关自己的事。   杜采歌还想继续试探性地问几个问题,段晓晨突然神色一变。   她摸了摸随身背着的小包,从中拿出一只正在振动的手机。   与宁悦蓉、姜佑曦的手机是同款,背后LOGO是一条盘起来的中国龙。   杜采歌已经在网上查过,这是大华国的“流金”品牌,地位相当于地球上的水果手机。   名字中没有“龙”字,也不知道为什么LOGO要做成中国龙。   他最近自己也入手了一台高配版,各种应用还不完善,说是智能手机,实则和功能机没太大区别。   段晓晨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皱了皱眉,按掉。   “不好意思……”   话音未落,对方又不依不挠地打来。   段晓晨歉意地说:“看来必须得接一下,不好意思!”   说着站起来,按下接听。   “我不是说没事别打搅我么!”   “什么?”   “这样啊……晚点行不行?”   “好吧,我知道了。你让娟子来接我吧!我就在雨溪国际这里。”   “还有多久到?”   “好。”   挂掉电话,段晓晨看着杜采歌:“我得走了,突然有事。”   杜采歌笑道:“正事要紧。我送你到小区门口吧!”   “不用了,”段晓晨说,“我就在家里等,正好要回去换衣服。”   家里等?回去换衣服?   段晓晨换了鞋,出门后直奔对面,掏出钥匙开门。   她站在门口回望,对杜采歌甜甜一笑,才戴好墨镜,进屋里,关上门。   杜采歌这才恍然。   同时也回想起那个在门口睡着的女孩。   心里更加狐疑。   那天她被关在门外,结果坐在地上睡着了。   她既然认识原主,为什么不打电话或者直接敲门向自己求助?   更关键的……   “空调被和暖宝宝为什么不还给我!”   ~~~~~   段晓晨背靠着门,仰头看着天花板出神。   其实她可以不暴露的。   可是今天的气氛这么好,还吃到了他做的早餐,段晓晨忍不住就想试探一下。   现在,你会有什么联想呢?   就算你再笨,这回也该猜到点什么了吧。   当你看到我住在你的隔壁……应该就能明白过来,会明了我的心意了吧。   你会有什么样的回应呢?   真是冒险啊。   段晓晨原本不想这么快暴露的。   只是今天氛围这么好,你的变化也那么大。所以终究忍不住,试探一下。   失忆……是真的么?   其实,如果你真的失忆了,不见得是坏事。   忘掉那些不愉快的过去。   而我和你,也能重新开始。   段晓晨没有放任自己出神太久。   她很快就去换了一身适合商务场合的外套。   在魔都的这套房子,虽然她住的时间很少,一年也住不了十天半月,但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   这是让她住得最感到舒心的地方。   相比之下,京城那套房子,她觉得只能算是个“住处”。   这里,才是“家”。   出门后,段晓晨不自觉地看了对门一眼。   然后乘电梯下楼。   娟子还没到。   段晓晨拿出手机,给“杜小妹”发了条信息。   她和杜小妹还不是很熟,打字时字斟句酌,非常谨慎。   “我今天到你家玩了。你哥变化真大!他说他失忆了,是怎么回事?”   今天是周末,杜小妹应该没在上课。   很快就回复了:“他呀,肯定是因为终于成长了,觉得有许多不好意思面对的往事,不想提起的往事,所以就玩起了‘失忆’人设。你就陪他玩呗,哄哄他呗,反正男人至死都是小孩。”   “你懂得真多。”段晓晨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如同鲜花绽放在春风里。   “那是,那是,”即使只是文字,也透着一股自鸣得意的味道,“晨姐,签名照什么时候寄给我?”   “签名照有什么意思。下个周末我们去逛商场,我请你吃饭,一起看电影,去拍大头照。”   “好啊,不许赖账!”   “拉钩。”   这时一辆熟悉的银灰色轿车迅速驶近,段晓晨收起手机,扶了扶墨镜,迅速切换成高冷的样子。   ~~~~~~~~~~~   杜采歌坐在桌旁,拿起段晓晨送给他的礼盒,陷入沉思。   礼盒很轻,稍稍晃了晃,从声音判断,里面应该是印刷品。   杜采歌猜测着,但是没有任何线索。   他终于忍不住,将包装纸撕下,打开盒子。   里面果然躺着一叠纸张。   杜采歌小心地将之取出,一页页地翻看。   很显然,这是一部漫画的原画手稿。   杜采歌对这个世界的漫画家不了解,不清楚这是谁的大作。   但以段晓晨的身份,她送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差到哪去。   很大的可能是某位名家的作品。   所以……为什么要送这个给自己?   难道原主喜欢看漫画?   杜采歌觉得自己似乎抓到了一点灵感,但却转瞬即逝。   当他想要继续探究时,却发现自己连线头都没有找到。   总结一下今天掌握到的线索吧。   原主喜欢看漫画。   原主和段晓晨的关系匪浅,否则段晓晨不会以漫画原稿作为礼物。这东西呢,价值或许不是特别高,但是很难弄到。   肯定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原主或许不是很成功的音乐人,但是应该很有特色,否则段晓晨不会以天后之尊来找自己约歌。   很显然,段晓晨当时的语气不是客套,而是真的觉得自己能给她惊喜。   话说原主到底有过一些什么样的音乐作品啊?   要不要找范玉弘,或者去问问原主的好哥们邹国勇?   另外,杜媃琦应该也清楚。   不过如果去问妹妹的话,估计又会得到冷笑的回应。毕竟在妹妹的眼中,自己的失忆都是伪装的。 第64章 又一个来约歌的   段晓晨离去后,杜采歌憋了一肚子的疑问。   不过接下来的几天,段晓晨都很忙,杜采歌给她打了数次电话,想聊聊漫画的事,聊聊林可的事,她大部分时间没法接,就算接听了,也没机会详谈。   她倒也会抽空发条短信过来,有时候是一句抱怨:我昨晚只睡了3个钟头,好想睡觉。   有时候是一句感慨:贺娜胆子肥了,在节目里给我下套呢。   (杜采歌:贺娜是谁?)   有时候是嘘寒问暖。   或者随口闲扯。   有时候仅仅是发来一个笑脸符号。   杜采歌有些纳闷。   他穿越过来那么久,段晓晨从没发短信来过,只在过年时打过一个电话。   为什么登门一次之后,似乎打破了某种脆弱的平衡,现在联系这么频繁?   杜采歌盘算着,想约段晓晨出来一趟,吃个饭什么的,好好聊聊。他相信段晓晨只要有时间,绝不会拒绝。   毕竟,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段晓晨和原主的关系是很不错的样子。   只是段晓晨真的太忙了。   几乎每天都能在电视里、或者在上网的时候看到她。   要么是参加一档综艺。   要么是参加什么晚会。   或者就是出席某个品牌的发布会。   而且她这两年也开始接拍一些电视剧,虽然从未担当主演,但也是饰演一些重要配角。这些都需要占用她的时间。   天后也是要恰饭的嘛。   出专辑能赚几个钱?   真正赚钱的,是出名后的各种商演、各种广告代言。   杜采歌毕竟也在圈里混过。   虽然地球上的娱乐圈和蔚蓝星有所不同。   但想来也大同小异。   像段晓晨这么年轻的歌后,二十七、八岁,正是圈钱的大好时光,忙起来每天睡三、四个小时是常态,几乎不太可能有私人空间。   想和闺蜜约个饭,估计都得提前大半个月安排日程。   这天。杜采歌打了个电话过去,不出意料地,段晓晨又没接。   接电话的是那个叫“娟子”的助理,这女孩已经接过杜采歌几次电话了,认得来电显示,一接听就小声道歉:“不好意思啊杜哥,晨姐现在没法接电话。”   “没事,”杜采歌笑道,“我想请她吃个饭,等她有空了,你帮我问问,看她什么时候方便,然后回个信给我。”   “好的,我一定转告。”   两人都有默契,虽然一般人想约天后吃饭很难,但杜采歌是一般人么?是么?不是么?杜采歌不清楚,但他感觉得到,自己在天后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挂了电话,杜采歌摇摇头,继续安心搬运。   搬运鬼吹灯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甚至比搬运《诛仙》时更有激情。   他当初就很喜欢这本书。   现在算是重温一遍。   在地球上,鬼吹灯的电影、电视剧和漫画他也都看过。   这时一边搬运,一边思考着,如果是自己要将鬼吹灯搬上大荧幕,会怎么拍。   一幕幕抽象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人物面目模糊,不断地调整地台词,无形的机位不停地调整着角度……   倒是挺有趣。   搬运《诛仙》的时候,杜采歌基本上是完全照搬。   但是对《鬼吹灯》,杜采歌已经不满足于全文照搬了,他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出一些修改。   当初在地球看了《鬼吹灯》后,他找了许多同类小说去看,包括《盗墓笔记》等。   虽然其它的盗墓小说都没能写出太有新意的东西,没有任何一本能超越《鬼吹灯》,但也毕竟各有优点。   因此杜采歌会参考那些盗墓小说,对《鬼吹灯》进行加工。   由于不是照搬而是改编,因此搬运的速度比搬运《诛仙》时要慢得多,一个小时最多5000字。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选择留念不放手……”段晓晨演唱版本的《红豆》响起。   这是杜采歌新换的铃声。   翻唱过红豆的人,不管是在地球,还是在蔚蓝星,都有很多。   段晓晨的版本是杜采歌觉得唯一能和妃妃原版媲美的版本。   他看了看来电显示,写着“宁警官”。   按下接听,杜采歌未语先笑:“宁警官,你好呀。”   在这个可以说救了自己一命的人面前,杜采歌怎么也端不起架子。   宁悦蓉那温和而又带着坚强力量,非常有特色的声音响起:“杜先生,好久不见。最近好么?”   杜采歌笑道:“每次听你称呼我‘杜先生’的时候,都很别扭。能不能换个称呼?”   宁悦蓉似乎心情不错,也没什么急事,笑道:“你都叫我宁警官了,还想我怎么称呼你?”   “要不我叫你宁姐,你叫我小杜吧。”杜采歌建议道。   “可以。”宁悦蓉爽快地说。   “宁姐是有什么事么?”   宁悦蓉笑着:“没事就不能打给你?”刚出口,她就有些后悔,感觉自己的语气有些轻佻了。   毕竟,她对杜采歌是神交已久,可杜采歌不知道啊!对他而言,她还是相当陌生的,不应该用这种熟稔的口吻。   杜采歌很清楚,一般作风正派的已婚女子,通常是不会没事打电话给别的男性。这是为了避嫌。   除非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已经到了不需这么避嫌的地步。   可杜采歌自觉和宁悦蓉没这么要好的关系。   而且他也不会怀疑宁悦蓉的作风有问题。   所以宁悦蓉肯定是有事要找他。   他也希望是宁悦蓉有事找他帮忙,这样他就能稍稍还个人情了。当下笑了笑:“宁姐你是个大忙人,没事的时候肯定不会想起我的。”   宁悦蓉咬了咬下唇,其实说真的,她这两个月想起杜采歌的时候还真不少。   一方面是很久以前就喜欢杜采歌的作品,抛开杜采歌的人品不谈,这绝对是世纪之交最有天赋的音乐人,她对杜采歌有小小的崇拜;另外,也是对杜采歌的情况有些好奇,毕竟日常生活中,遇到失忆症患者的机会没那么大的。   而且她也很想知道,杜采歌是会从此一蹶不振呢,还是上演王者归来?他欠的那笔巨款,又该怎么解决?   谈不上牵肠挂肚吧,但她确实挺担心杜采歌的。   只是,她也确实如同杜采歌所想,必须得避嫌,不能有事没事乱打电话,否则她自己的家庭还要不要?   如果杜采歌面目可憎,言语乏味,倒还好说。   可杜采歌偏偏是花样美男,又极具才华。   自己一个已婚女子,是不适合与这样的男性来往过密的。   要是被人知道了,一些闲言碎语就摆脱不了。   尤其是她在这样的单位上班,更是得小心谨慎。   压下那些复杂的心理,宁悦蓉笑道:“你没猜错,还真有事想请你帮忙。”   杜采歌爽快地应道:“请讲,能帮得上的,我绝不推托。”   “是这样,”宁悦蓉迅速整理语言,“因为上级领导的要求,我们单位要拍一部宣传片。”   “恩恩。”杜采歌随口应着,只是表示“我在听,你继续”。至于宣传片,跟他没一毛钱关系,宁警官总不会是来找他拍片子的。   宁悦蓉继续说:“我们已经请了人,准备开拍。不过宣传片的主题曲还没定下来。这个,小杜啊,不知道你能不能帮这个忙?帮我们的宣传片写首主题曲。”   额,又一个找我写歌的。 第65章 宁悦蓉的盘算   杜采歌并不意外宁悦蓉找自己约歌。   宁悦蓉既然调查过他,那么很有可能知道原主曾经是一位音乐人。   这很符合逻辑。   只是,为警察局拍摄的宣传片写一首歌?   杜采歌有些迟疑。   尽管他有过目不忘金手指,在地球上听过的歌曲,哪怕是在逛商场时根本没有认真听,只当作耳旁风的歌曲;哪怕是乘坐出租车时,收音机里一闪而过的歌曲。   他都能完整地回忆起来。   但回忆一个东西,需要索引。   所以他没法在这短时间内回想起,自己的“数据库”中是否有合适的歌曲。   宁悦蓉说:“我只是问问,小杜你不用太放在心上,写不出也没关系的。”   杜采歌想了想,说道:“要不,我先试试吧。”   宁悦蓉惊喜道:“那太好了。你放心,这摊子事是我在负责,预算管够,该你的报酬一分钱都不会少。”   杜采歌就压根没想跟她提钱的事。   真写出合适的歌曲了,只能是授权他们单位使用,总不能送给他们单位吧。这种授权还谈钱就没意思了。   如果是送给宁悦蓉个人,也就是署宁悦蓉的名字,他倒是毫不犹豫,毕竟是救命之恩,大过天。只怕宁悦蓉不会要。   杜采歌笑了笑:“片子拍得怎么样了,方便我去看看么?找找灵感。”   宁悦蓉有点赧然:“还没开拍呢。我们是联系了隔壁浙省法制频道的一位导演,对方和浙省警察厅经常合作,有拍警务片的经验。约定是明天过来拍,一天时间拍完,然后剪出45分钟,作为我们分局的宣传片。”   杜采歌笑道:“那正好,我明天过来看看拍摄现场。”   宁悦蓉和他约定了时间,又告知他具体地址,才挂了电话。   挂上电话后,宁悦蓉越想越乐。   她虽然自从过年后就一直没联系过杜采歌,但其实一直挂念着杜采歌的事,想给他介绍一个合适的女孩子。   好不容易,物色到了一个她觉得很适合杜采歌的女孩。   但那个女孩自身条件也是非常不错,美貌与智慧兼备,家庭条件也不错。   如果是杜采歌全盛时期,可以说这女孩是有点配不上杜采歌的。那时候杜采歌的绯闻女友极多,身边不乏名媛、大佬的女儿,每一个的条件都远超这个女孩。   但现在杜采歌落魄到这地步,说不定女孩的家里反倒会对杜采歌的条件不满意了。尤其是,杜采歌有过丑闻,还欠了那么大一笔钱。   所以宁悦蓉就心想着,先不以相亲的名义,找个机会让女孩与杜采歌认识。   如果他们能互生情愫,再谈下去,估计就没什么阻碍了。   毕竟,女孩的家长她也很熟悉,知道不是那种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如果女孩真的爱上了,女孩的家长就算不满,在考察过杜采歌的人品后(虽然网络上对杜采歌的人品各种鄙视,各种口诛笔伐,但宁悦蓉对杜采歌的人品有蜜汁自信),最终也会同意的。   ……   晚上,段晓晨没回电话,估计一直忙着。   次日早上,杜采歌睁开朦胧的睡眼,拿起手机看时,才发现段晓晨凌晨2点多发来两条短信。   “怎么想着要约我吃饭了?是不是准备给我写歌了?下周吧,我抽时间回一趟魔都,具体时间待定。”   “累死了,我觉得这样下去我会未老先衰的。真想把所有的工作都推掉,给自己放两年假。”   杜采歌起床洗漱后,清醒了一点,才回了条信息:“期待见面。赚钱很重要,但钱是赚不完的,我觉得你还是得有些取舍吧。”   说到这程度就够了。甚至杜采歌觉得自己已经交浅言深了。   他和段晓晨才见过一面,不,最多算是两面。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段晓晨眼里,他是一位熟人,所以并不存在交浅言深。   见面那天,他们交谈的话题,其实还是显得挺亲密,甚至涉及到隐私的。   段晓晨没有立刻回短信。   这个时候,或许她早已起床,开始工作了。   杜采歌吃了顿简单的早餐:两片吐司,一个橙子。   杜媃琦在家时,他有时会榨点果汁。   杜媃琦去学校后,他就懒得弄了,榨汁机清洗起来太麻烦。   穿了套看起来挺精神的外套,杜采歌出了门。   外面冷风倒灌,天气阴沉。   最近一直阴雨绵绵,今天虽然没下雨,地上还是有些潮湿。   空气倒是新鲜,小区里的“玉兰花”花都开了,香味弥漫。   青青的树叶上,挂着不知是露珠还是雨水,娇嫩欲滴。   杜采歌心情不错。   他喜欢烟雨迷蒙,也喜欢雨后的清爽。   虽然走路时溅起的泥点子有点讨厌。   当然晴天也是很好的,也有其可爱之处。   不过杜采歌觉得,他能忍受连续一百个阴雨天,却绝对无法忍受连续一百个晴天。   他打了辆车,直奔魔都市警察局菲霞区分局。   到了门口,他付了钱下车,刚要打电话给宁悦蓉。   忽然一抬头,看见宁悦蓉正在那里,穿一身便装,挥着手打招呼。   和三个月前相比,宁悦蓉几乎没什么变化。   还是扎着短马尾,相貌姣好,体态丰腴。   要说变化,似乎这个冬天过去,她的皮肤白了一些。   她的笑容仍然温和,但是眼神还是犀利得一塌糊涂。   杜采歌走过去。“宁姐,你气色不错啊。瘦了一点吧?绝对是瘦了一点。”   宁悦蓉笑得很开心:“哪有,差不多的。过年啥也不敢吃,又连续加班,这才勉强没继续发胖。”   杜采歌说:“宁姐你别太苛待自己了,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而要开心呢,首先得健康。而且,你那么漂亮,胖点瘦点的其实都无所谓。”   宁悦蓉自然不可能像小姑娘一样,听到彩虹屁就“娇羞”。   她大大方方地笑着,“小杜你说话真好听,保持下去。”   有的警察局的门禁严格,出入都要登记。   不过菲霞分局这边倒是不用。   宁悦蓉领着杜采歌进去,给他做简单的背景介绍:“这个宣传片呢,是市里面下的任务,每个分局都要拍一部。展现我们新时代警察良好风貌,表达我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核心思想……”   杜采歌听着,也就有了些概念。   拍这么一部主旋律宣传片,还要求45分钟,那真的是只能多往里面注水了。   至于宁悦蓉要求的主题曲,他已经想到了几首合适的,等看看导演的拍摄风格和内容,再抛一首出来应景。 第66章 摄制组的刘导演   宁悦蓉将杜采歌带到办公楼二楼的一间大办公室。   有好几个摄制组的人已经到了,大多比较年轻,有男有女。   他们就像人们心目中的艺术家形象一样,不修边幅,男生也留着长发,女人也不怎么化妆。都穿着简单、耐脏的衣服,正在摆弄着拍摄设备。   摄像机,灯光,轨道……   虽然一眼看过去就知道,都是些低档设备,哪怕当年杜采歌拍第一部 电影时,资金捉襟见肘,所用设备也比这好了几倍。   但杜采歌还是觉得手痒,只想混进去一起摆弄。   陆陆续续还有一些穿制服的人进出,为拍摄组的人倒茶,传递各种物品。   宁悦蓉招招手:“菲菲!过来一下!”   一个正半蹲在那忙碌的女孩抬起头来,微微蹙眉,然后起身,迅速走了过来。   “这是浙省法制频道的刘梓菲刘导演,”宁悦蓉笑着介绍,“她是一个大才女哦。”   那女孩看上去26、7岁,在这个行业里肯定是萌新一枚。她不好意思地用手指理了理落在脸庞上的几缕头发,低头说:“我现在就是个打杂的,宁姐快别往我脸上贴金了!”   杜采歌立刻意识到,宁悦蓉和这女孩本来就很熟。   再认真打量,这个叫刘梓菲的女孩算得上是一枚美人。   虽然未施粉黛,头发也没怎么打理,只是简单地扎了个短马尾。   但她天生丽质,皮肤白皙,相貌精致。   两条弯弯的秀眉,浓缩了水乡女子的婉约。   尤其是那双眼睛,充满知性、智慧的光芒,非常灵动。   至于身材,她裹在宽大的风衣里,看不出什么身材,不过腿型倒是不错。   杜采歌收回目光,没有盯着对方看。   那女孩也在悄悄地打量杜采歌,宁悦蓉为她介绍:“这是我朋友,杜采歌,非常有才华的一位音乐人。”   女孩脑门上冒出问号,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哪位著名音乐人是叫杜采歌的。   或许只是宁姐善意的吹捧吧。   就像把自己吹成“刘导演”。   实际上,她虽然是正儿八经的魔影导演系毕业,可是参加工作以来,还从没执导过任何东西,一直都在电视台打杂,连“副导演”这个称号都没挂上过。   电视台是个排资论辈的地方。   除了那些主播的位置,经常需要年轻外型好的新人。   别的位置都是需要积累资历,慢慢爬上去。   “你好!”刘梓菲大大方方地伸出手。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杜采歌也伸手和她轻轻握了握,然后飞快地松开。   杜采歌说:“刘导演是今天的总导演么?”   刘梓菲咬了咬下唇。   宁悦蓉笑着为她解围:“菲菲现在还在学习阶段,要多积累经验。她才毕业两年,很年轻的!”   杜采歌点点头,“确实很年轻。”   宁悦蓉道:“今天的总导演是法制频道的周导,她执导过很多法制宣传类的影片,法制频道的‘疑案追踪’里有很多部是她执导的,是位经验丰富的导演。”   知道了。一个没拍过电影、没拍过电视剧、甚至可能连MV都没拍过的导演。   杜采歌漫不经心地点头,客套地微笑了一下:“什么时候开拍?”   宁悦蓉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周导可能是有事耽误了,她还没到。”   她看了刘梓菲一眼:“你联系了周导么?”   “她说在魔都法制频道有点事,稍微晚点到。”   宁悦蓉皱了皱眉,却没说什么。   过了一会,她又笑道:“你们先聊着吧!我觉得有才华的人,应该会有共同话题吧。”   哪怕杜采歌再迟钝,这时候也明白一点什么了。   倒是刘梓菲,可能是欠缺阅历,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只是说:“我还要先调适设备,再过一遍剧本……”   “那些活自然有人做,你先休息一会吧,来那么早,都忙了大半天了,好歹坐下来喝杯热茶吧。”宁悦蓉不由分说,拉起她就走。又对杜采歌使了个眼色,杜采歌只好跟上,总觉得自己落入了陷阱。   他们离开大办公室,来到旁边的一间小办公室,宁悦蓉轻车熟路,安排他们坐下,给他们各自泡了杯茶,然后拉着他们聊起了家常。   刘梓菲心神不宁,频频向外看;杜采歌老神在在,虽然他明白了宁悦蓉的意思,但不意味着他要配合。   但宁悦蓉也是老狐狸,拿着手机装模作样看了一番,便起身说:“我还有点事要处理,你们先坐这聊着,不要乱走动,等会我就来这找你们。”   “唉,这……”刘梓菲结结巴巴,还没等她抗议,宁悦蓉已经溜出门了。   如果这还不明白,那就不是单纯,而是蠢了。   不过……悄悄看了杜采歌一眼,刘梓菲立刻没怨气了。   恩,主要是赏心悦目。   虽然这个男人头发半白,看着年纪不小了。   但颜值太高了,高到让人忽略他的年龄。   聊聊就聊聊呗。   “宁姐说你是音乐人,你写过一些什么作品啊?”刘梓菲好奇地问。   杜采歌笑了笑:“不知名的音乐人,写的自然是不知名的作品。说说你吧,你是导演专业的?”   “是啊,在魔影读的,研究生毕业就进了电视台。”   “电视台……”杜采歌沉吟片刻,“没想过去拉投资,自己去拍点什么?”   “怎么可能没想过啊,不过没这么简单的,你没在圈里,不明白。”刘梓菲有些丧气,“像我这样,没经验,没名气,哪有那么容易拉到投资。”   杜采歌笑道:“又没让你一开始就去拍1亿投资的大片。先去拍点MV,微电影,或者给别的小剧组打下手,当副导演,攒攒经验,积累名气啊。”   刘梓菲摇摇头,眼里有些情绪,但是没做声。   “这样是会很累,而且一开始会生活很苦,每天忙忙碌碌,居无定所,没什么钱赚,不过导演不都是这样混出来的。”杜采歌说。   “不是,你不懂,”刘梓菲抬起头来,看了杜采歌一眼,“你说的这些都没错,我同学朋友也是这么建议的,但是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   “家里不让,对吧,”杜采歌笑着,“也是,谁舍得让自己的子女吃亏。进电视台也可以的,至少安逸,养家糊口也不成问题。”   “是啊。”刘梓菲轻轻地说。   杜采歌笑了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更不会去煽动她追求梦想什么的。 第67章 我来帮你们拍吧   杜采歌一直觉得,只有自己发自内心追求的,才是梦想。   如果自己本没有这个打算,而是被别人煽动起来想要追求的,不过是冲动。   他不想去煽动刘梓菲的冲动。   于是改变了话题走向,开始和她讨论拍摄手法。   刘梓菲本以为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可以挽回一点颜面了。   但是聊了几分钟后,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杜采歌的眼神充满惊奇。你究竟是音乐人还是导演?   为什么感觉你比我还更专业的样子?   杜采歌也是一时难以自抑。   虽然从理智上来说,他知道自己不该表现出自己在导演领域的专业性。   但是就像一个富翁,总免不了炫耀自己的财富;一个爱画之人,总免不了炫耀自己收藏的名画;一个棋痴,走到哪里都想拖着别人下棋。   杜采歌难得碰到可以交流导演相关话题的人,虽然明知这样不好,还是控制不住,打开了话匣子。   等到宁悦蓉推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杜采歌和刘梓菲都在不自觉地身体前倾,这说明两人的交谈非常热烈;他们的表情,都是微笑着,宁悦蓉能识别这种微笑,这是一个人处于自己舒适区的时候,才会表露的放松的微笑。   她原本有点受挫的心情立刻好了起来。   “看来你们聊得很开心啊!”宁悦蓉笑道。   刘梓菲一时有些羞赧,微微低头,悄悄地观察杜采歌的神色。   杜采歌倒是混不在意,他点点头:“准备开拍了么?”   宁悦蓉的笑容消失了,叹息一声:“拍不了。”   刘梓菲愣住了:“怎么了呢?”   “周导临时有事,不能过来了,还让摄制组的都和她一起走。”宁悦蓉脸色阴沉,语气也透露出不满。   刘梓菲一脸的为难:“怎么可以这样?那你们租的器材怎么办,已经预付了一天的租金,这租金没得退的。我打个电话给周导说说吧!”   说着就起身,一边低头在手机上查找号码,一边向外走。   宁悦蓉在刘梓菲刚才的座位上坐下,看着杜采歌的目光带着点打趣的意味,压低声音问:“小姑娘怎么样,是你喜欢的类型么?”   杜采歌失笑道:“宁姐你太直接了吧。”   “直接点好,”宁悦蓉理直气壮地说,“你都34了,又不是小孩子了,爽快点告诉我,有好感还是没好感。有好感就自己去要号码,没好感我再帮你物色下一个,大家都节约时间。”   杜采歌没被带进坑里,微笑道:“我现在根本就没有考虑个人问题,所以如果你是说男女之间的好感,那很抱歉,没有,宁姐你也不用费心继续给我做介绍。不过我和小刘还是有共同话题,聊得很开心。作为朋友相处的话,还行。”   宁悦蓉不满地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认真考虑了。你既然叫我一句姐姐,我当然要帮你考虑个人问题。不管你是有什么打算,有什么梦想要追求,成家立业并不冲突。你这年纪了,也该找个知冷暖的女人照顾你。小刘这孩子我很熟,她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在家里也经常帮她父母干活,很能干很勤快的,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杜采歌认真地说:“我不是不考虑她,我是现在根本不考虑进入恋爱状态或者进入婚姻状态。”   宁悦蓉怪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该不会是有那什么问题吧?”   杜采歌早就知道,结了婚的女人,污起来的时候比男人还污,因此倒没什么意外。他无奈地说:“如果你是说生理问题,你放心,没有。我也不是同性恋。宁姐啊,怎么说呢,我是现在有必须全神贯注去做的事。当然也不是我排斥谈恋爱,缘分来了,我也不会拒绝。但我现在也不会主动去考虑,要找女朋友,要结婚什么的。”   “行了,我懂了,你呀……”宁悦蓉住了嘴,因为这时刘梓菲推门而入。   她摇摇头:“我劝不动周导。不好意思啊,宁姐。”   宁悦蓉安慰她:“这跟你没什么关系,不怪你。”   刘梓菲还是有着歉意:“是我推荐周导的,我也不知道她会这样。”   宁悦蓉起身,领着他们往大办公室走去。   那些摄制组的正在把器材整理、放好,准备离去。   杜采歌问道:“宁姐,这些器材是你们分局租的?”   “是啊,”宁悦蓉没好气地说,“本来预算就不多,这又要浪费一笔。”   杜采歌心里升起一股冲动。   他没有认真考虑,脱口而出:“要不这样,宁姐,我来帮你们拍宣传片吧!”   宁悦蓉诧异地扭头看了他一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会拍片的,”杜采歌笑道,“让我试试吧,宁姐,如果拍出来效果不好,租器材的费用我来付,不让你吃亏。对了,小刘可以当我的副导演,我们齐心协力,把片子拍好。宣传片而已,不难的,相信我吧宁姐。”   宁悦蓉心说,这是相不相信的问题么?我拿什么来相信你!你是一个音乐人!音乐人!你不是导演!   但是她突然想到,杜采歌似乎曾因为一起摄影事件而全国闻名……   如果用单纯艺术的眼光去看,那些照片和视频其实还是不错的,构图、光线等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   别奇怪为什么她身为警察会看那东西。咳咳,盗取那些照片和视频的小偷,以及将这些照片和视频传播出去的网吧网管都被判了有期徒刑,她那是为了研究案例和证物。   而这时刘梓菲也说:“宁姐,器材租都租来了,你就让我们试试吧!杜哥理论水平很扎实的,我刚刚跟他讨论了很多拍摄手法的问题,他比我厉害多了。”   宁悦蓉看着刘梓菲,这女孩眼中有忐忑不安,也有跃跃欲试。   想了想,宁悦蓉笑道:“小刘,就你来拍吧,导演挂你的名字。你是科班出身的,拍这样一部宣传片应该没问题吧。”   犹豫了片刻,又对杜采歌说:“小杜你给小刘查漏补缺吧。你真的会拍?”   杜采歌点点头,笑道,“那行,我来负责掌镜吧。我旁观过很多次拍摄MV,知道怎么做导演,做摄影也没问题,这些机子我都会摆弄。”   刘梓菲却是急了:“宁姐,让杜哥来拍吧,他真的比我厉害!”   宁悦蓉伸出手掌,做了个“制止”的手势,“你等会。”   然后拉着杜采歌走到一旁,小声说:“小杜,我让小刘做导演,你从旁辅助,你没意见吧?”   杜采歌笑道:“宁姐你能让我参与进来就已经是信任我了。”   宁悦蓉说,“如果今天想继续拍摄,就只能让小刘来当名义上的导演,你明白么?”   杜采歌不是白痴,想了想,指了指上面。   宁悦蓉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 第68章 我是三流的音乐人,一流的导演   周导摄制组的人,除了刘梓菲,都已经离去。   杜采歌坐在高背椅中,面无表情地研究着剧本。   当然他不一定会完全按照剧本来拍。   不过这毕竟是一篇命题作文。   他必须研究剧本,把握其中精要。   最终拍出来的东西,是否和剧本一样,那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让宁悦蓉的上级领导看了感到满意。   要符合剧本中想要表达的一些精神。   杜采歌揣摩了一阵,让后叫来刘梓菲,和她讨论。   两人正在交流,一个高大壮实、头顶毛发稀疏的男子走了过来,背着手站在宁悦蓉身边,和宁悦蓉小声交流。   杜采歌抬头看了一眼,注意到宁悦蓉对这个男人的态度很恭敬。   这男人的脸很大,脑门却比较小。下巴重重叠叠,厚嘴唇,眼神锐利,显得精明强干。   他穿着便装,但气场很强,来来往往穿制服的小警都对他非常恭敬。   杜采歌心里便有谱了。   这至少是一位副局长级别的。   那男人看了一阵,对这边点了点头,又小声对宁悦蓉说了几句,便背着手离开了。   他离开后,宁悦蓉面带笑容走来,声音柔柔的:“行了,局长已经同意了,这部宣传片的拍摄就交给小刘了。小杜,你委屈一下,帮小刘查漏补缺。”   杜采歌微笑着点头。他是实在太手痒了,不管有没有钱,不管名义上以谁为主,他只想再次过把瘾,哪怕执导的只是主旋律的宣传片。   刘梓菲还是显得信心不足,声音也嗫嚅起来:“我……我怕我做不好,还是让杜哥来吧!”   宁悦蓉温和地说:“学以致用,你不想展现一下自己的才华吗?”又对杜采歌勾勾手指。   杜采歌起身,跟着宁悦蓉走到无人的角落。   杜采歌笑道:“刚才那位是一把手?”   宁悦蓉点点头。   杜采歌又问:“他姓刘?”   宁悦蓉继续点头。   杜采歌便明白了。   宁悦蓉说:“别有心里负担,你们反正配合着弄一部宣传片出来就行。我们先交上去应付,能通过自然最好,不能通过大不了再找别人拍,没事的。”   又看着杜采歌,眼里充满笑意:“你还会做导演?”   杜采歌平静地说:“是啊。我是个三流的音乐人,一流的导演。”   宁悦蓉掩嘴笑道:“没想到你会这么评价自己。如果你是三流的音乐人,别的音乐人还要不要活了。话说你想起一些往事了?”   “恩,是想起一些了。”杜采歌有点懵逼,他没想到宁悦蓉对原主的评价这么高。   难道原主在音乐圈还是小有名气的?   Emmm,其实仔细一想,如果原主真的默默无闻,凭什么能和段天后那么熟,段天后还来约歌。   只是,矛盾的地方在于,如果原主确实是小有名气,可为什么现在会如此落魄,而且到了要自杀的地步?   哪怕去混点综艺节目、或者去开个乐理知识培养班,都能赚钱养家糊口啊。   又想到了银行流水里显示的信息。   或许,他真的得去一趟银星娱乐,才能了解到更多信息……但是作为一条咸鱼,真的不想沾惹麻烦事啊。   杜采歌这一走神,宁悦蓉关切地问:“怎么了?别太有压力了,今天拍摄这纪录片还是让小刘唱主角,哪怕她导演的片子一塌糊涂,不知所云,那至少也达到了让她练手的目的,刘局就不会有意见。”   杜采歌知道她是一片好意,“我知道的,宁姐你别担心我,我会配合好小刘把这件事办好。”   说完便回到正翘首以盼的刘梓菲旁边,继续讨论该怎么拍。   宁悦蓉远远地看着,嘴角勾勒出一抹动人的笑容。   男才女貌,真好。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也愿你远离悲伤和孤独,为这个世界带来更多打动人心的优秀作品。   杜采歌把自己的想法说完,刘梓菲大部分同意,少数地方还是持保留态度。   但或许是由于缺乏自信,也或许是因为杜采歌开启了片场暴君模式,导致她的气场完全被杜采歌压制了,所以她没有和杜采歌争辩,只是低着头默默不语。   杜采歌道:“这样吧,我们先拍。先把没分歧的地方拍完,有分歧的地方晚点再说,别耽误时间。”   刘梓菲点头:“也好,就先拍吧。”   其实她心里还是没底。   尽管在之前的交谈中,她感觉到了杜采歌扎实的理论功底。   可真到了拍摄的时候,可不是只有理论功底就行的。   刘梓菲自问理论功底也不差。   可让她来主持拍摄?她绝不敢打包票自己一定能做好。   她只求杜采歌能够拍得有周导一半的水平,就阿弥陀佛了。   杜采歌笑着说:“让我先过过瘾,我先来拍几条,委屈你先给我做副导演。晚点我们再交换!”   刘梓菲自无不可:“杜哥全部由你来拍吧,我还是以学习为主。”   虽然这次拍摄的资源,其实是由她父亲带来的,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   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并不强势,不争不抢。   而且她也不想给她父亲添麻烦。   杜采歌便找到宁悦蓉说:“差不多可以开始拍了。需要一些人给我们搬东西,另外还有剧本里需要的演员,也可以就位了。”   宁悦蓉便把那些穿制服的警察都叫过来,吩咐他们听从杜采歌和刘梓菲的指挥,又对杜采歌笑道:“演员就麻烦你从这里面挑吧,我们分局的帅哥美女全在这里了。然后这边全部拍完,再去拍领导们的镜头。”   又不是拍电影,不需要什么演技,只要外型好看就行。   杜采歌轻轻一笑:“宁姐,你这就不够意思了。你才是分局最漂亮的一朵花,难道你不来参演吗?”   宁悦蓉眼中有喜色,却故意微嗔道:“少来,我这老阿姨怎么能跟那些小年轻争啊。我就帮你打个下手,不适合入镜的。”   “适不适合,要看导演怎么说,”杜采歌面向刘梓菲,“刘导你怎么说?”   刘梓菲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白花,笑着捧了宁悦蓉一把:“宁姐又漂亮,又一身正气。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板起脸来很有威严,很适合代表警察形象。”   杜采歌对她竖起大拇指:“精辟!”   宁悦蓉便温和地笑笑:“小刘太会说话了。那行吧,我就服从指挥!” 第69章 全能型选手(老杜第一次重操旧业!)   杜采歌让他们清场,把这大办公室稍稍布置,准备在这里拍一个镜头。   他自己亲自充当化妆师,给几个准备上镜的重要“演员”化妆。   复杂的妆,杜采歌当然是搞不定的。   不过这里只需要打点粉底,稍稍摆弄,他没吃过猪肉,好歹也看过猪跑,依葫芦画瓢,并不困难。   给宁悦蓉化妆的时候,两人的肌肤接触,他本以为宁悦蓉多少会有点尴尬,不过宁悦蓉却表现得落落大方。   终于顺利地化好妆,准备开拍。   杜采歌一边操控着摄像机,肩负摄影师的职责,一边作为导演,喊出“Action!”之后,刘梓菲和宁悦蓉都发现了他的不同。   他的气质突然就转变了。   原本的杜采歌是温和而友好,有点腼腆,似乎不太善于和人交流。有时他也会发呆,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那样似乎让他更加舒适。   而此时,他的眼神变得犀利而专注,肢体语言非常有力,说话的语调变得急促而又严肃。   他的气场则变得强大无比,眼睛一瞪,便有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当他发出命令时,让人下意识地不想违拗。   “这一条过了,其他人休息一下,准备下一个镜头。那个,小吴你过来一下,我跟你说说接下来你要做的事情。”   “宁姐,自然一点,不要想着你在演戏,找到你正常讲话时的感觉。不要看着镜头,看着你该看的地方!”   “那个谁,同样的错误你已经犯了三次了。我知道你不是专业演员,但这并不是演技的问题,只在于你是否专心。请你专心一点可以么?”   看着杜采歌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刘梓菲那漂亮的眸子里露出浓浓的羡慕。   杜采歌此时的形象,正是她心目中最理想的导演的形象。   她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导演!   自信!   胸有成竹!   才华横溢!   宁悦蓉也有些诧异。   这……真的是杜采歌么?   和传闻中杜采歌的形象完全不一样啊!   难道一次自杀未遂,就能整个人的性格、气质都变了?   杜采歌顾不上考虑别人对他的看法。   现在他只想好好过把瘾。   很快,大办公室里的镜头就拍完了,杜采歌指挥着大家把器材移动到分局的大门口,又拍摄了几组镜头。   天气仍然阴沉,拍摄对灯光的要求很高,杜采歌不得不多花了点心思,手把手地调教那几个临时灯光师。   到了饭点,分局已经准备好了盒饭,大家坐下草草吃一顿便饭。   杜采歌是个老饕,对这种盒饭,他根本就没兴趣细细品尝,只三扒两咽地吃完,就找到宁悦蓉,做下午拍摄的安排。   下午的镜头,需要出动警用车辆,需要全副武装的特警出镜,需要诸多警用器械,还需要饰演犯罪分子的群演……   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刘梓菲只在旁边听着就觉得脑袋要炸了。   一个导演,原来要考虑这么多东西……不过很快她就回味过来,其实这些杂事,应该是副导演负责,只是因为她这个实际上的副导演缺乏经验,不知如何下手,杜采歌才默默地把这些活接了过去。   刘梓菲心里百味杂陈。   她没有说什么矫情的话,只是很快放下饭盒,自己思索整理,对一些杜采歌还没想到或者还没来得及安排的地方做出了安排。   哪怕以她现在的能力,不可能起到重要的作用,至少也不能在这次拍摄中全程做一个旁观者,局外人……   匆匆吃完饭,又拍了几条。   赶往下一个拍摄地点的时候,刘梓菲忍不住小声问:“杜哥,这么拍真的行么?刚才我看他们的表演好尬的。”   杜采歌笑了笑:“这是宣传片,又不是大电影,不需要他们有什么演技。等后期剪辑一下,添上配乐,你再看效果,不会差的。”   刘梓菲甩了甩短马尾,仍有些疑虑:“说到剪辑,我不太会……如果交给别人剪辑,他们又未必能剪出我们想要的感觉。”   “你放心,我会剪辑。”杜采歌淡淡地说。   刘梓菲心中升起油然佩服之感。   杜采歌不仅仅是负责了导演和摄像、化妆。   他甚至还指导了灯光,很快就把那些临时来充当灯光师的警察调教得似模似样;   他还指导了道具,指导几个心灵手巧的女警临时制作了几件小道具。   还调整了剧本,从某个角度来说,他甚至算是兼任了编剧……   全能型选手。   刘梓菲从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这么博学多才。   当然,那是因为她没有真的进入电影行业。   杜采歌其实主业还是导演,然后摄影方面的水平也不差。   至于别的,灯光、道具、化妆之类的,只能说他没吃过猪肉,至少看过猪跑。在剧组待久了,总能学到一两手。   甚至可以反过来说,如果哪个大导演,真对这些一窍不通,那才是稀罕事。   但刘梓菲不知道啊,毕竟,她虽然是科班出身,以前也短时间地跟过两个剧组,但真的还不算圈里人。   所以在她眼中,杜采歌的形象突然高大起来。   本来宁悦蓉介绍,说这是一位著名音乐人,刘梓菲很是不以为然,而且也没什么实感。   音乐人,就算再流啤,那也跟她没什么关系。   可以说,对她而言,一流的音乐人,和九流的音乐人,在她眼里都没什么区别,反正她不懂音乐。   你再牛哔,她也不懂你牛哔在何处。   可现在,杜采歌展现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影视圈子里的技能,是刘梓菲懂得去丈量的。   哪怕她根本掂量不清杜采歌的轻重,至少也知道,杜采歌在许多方面,远远强于她。   拍摄在继续。   刘梓菲像海绵一样,不断地吸收着养分,学习着杜采歌的一切手法。   原本她觉得,如果杜采歌拍得有周导一半的水平,就谢天谢地了。   可现在虽然还没看到成片,她就已经充满信心:这部宣传片,绝不会比周导的水平差。   原本她以为,今天恐怕很难完成拍摄任务。   毕竟,45分钟的宣传片,需要至少好几倍的素材才能剪辑出来。   她估摸着,最少也需要两、三个小时的素材。   而两、三个小时的素材,真正的拍摄时间,加上拍摄前的布置、化妆等等,没有十个小时是不太可能完成的。   她跟了周导很久了,如果让周导来拍,一天功夫是绝对拍不完的。   但是到了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刘梓菲却赫然发现,他们的这次拍摄已经临近尾声了。 第70章 能飞进来的才叫缘分   最后的扫尾工作,是拍摄几位领导的镜头,他们各自说几句话。台词都是现成的,毫无难度。   而且他们都早已习惯于各种形式的发言,本色演出就行。   比起之前拍摄那群特警出动,制服罪犯的镜头,要容易得多。   拍摄这些领导们的镜头时,杜采歌老老实实地躲在摄像机后,安分守己地当一个摄影师,让刘梓菲来过一把导演的瘾。   这些领导和刘梓菲都挺熟,所以刘梓菲也不怎么紧张,拍摄的氛围很轻松。   最后拍的是那位高大的秃顶中年,之前到现场和宁悦蓉交谈过的。   杜采歌当时猜测这至少是一位副局长级别的,实际上他是菲霞分局的局长,也是刘梓菲的亲爹。   刘梓菲对自己的老爹特别严厉,拍摄了十几次才算勉强合格。   拍完之后,这位刘局长和杜采歌握了握手,笑道:“小杜啊,今天感谢你来救场啊。小宁跟我说过,你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音乐人,没想到还是个多面手,连摄像机都会摆弄。”   “这是一点私人爱好,比起音乐,我更喜欢拍摄,”杜采歌笑道,“主题曲我已经有点想法了,过两天等刘导把宣传片剪辑出来,我这边应该也能完工。”   “那就好,”刘局长的双下巴颤抖着,先扫了一眼宁悦蓉,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杜采歌一眼,“菲菲也很喜欢拍摄,有机会的话,你们多交流。”   宁悦蓉低下头。她没和刘局提过想把刘梓菲介绍给杜采歌的事,想等两个年轻人相处一阵再说。   没想到刘局火眼金睛,已经看出点端倪了。   如果换成一般人,这个时候或许会感到有点压力。   不过杜采歌前世是连公安部的高官都接触过的,一个魔都警察分局局长还不至于让他有压力,只是云淡风轻地笑道:“刘导很有想法,理论功底扎实,她需要更多的实践机会。坦白说,她进电视台是很安稳,但有点浪费她的才华了。”   “这种简单的东西,谁都能拍。刘导完全可以尝试一下影视方面的拍摄。但如果继续窝在电视台,排资论辈,不知何年何月她才有机会去执导一部电视剧。”   刘局长笑呵呵的,表情看不出端倪。到了他这地位,养气功夫肯定是到家的,不可能轻易让别人看穿他的真实想法。   杜采歌点到为止,没继续说下去,毕竟这是别人的家务事。他话锋一转:“今天的拍摄过程很顺利,感谢大家的配合,我看到了菲霞分局民警令行禁止的素质。生活在菲霞分局的辖区,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感到很有安全感。”   刘局长笑眯眯的,将恭维照单全收。   最后说,他等会有个重要的会议要参加,晚点让分局别的领导安排一顿便饭,来表示感谢。   ……   还真是一顿便饭。普普通通几个小炒,就在分局的食堂吃的。没有酒,只有一些果汁饮料。   并不是菲霞分局存心怠慢,而是规矩如此。   大华国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重拳出击进行了改革,公款吃喝方面管控得非常严格。   在地球上,2008年左右,公款吃喝仍然是普遍现象,大部分单位都有小金库,部分县城、乡镇甚至仍然有吃饭打白条的现象,一个单位吃垮一家酒楼的事情屡见不鲜,直到2012年后才改善。为防404,不多说,点到即止。   蔚蓝星的大华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则要早一点。   有一说一,菲霞分局的大师傅手艺还是不错的,虽然只是几个简单的小炒,但杜采歌吃得很开心。   作陪的,有分局的一位副局长,宁悦蓉这个治安支队的支队长,几位别的科室领导。   酒桌上,自然是一番友好互吹,宾主尽欢。   由于没有饮酒,所以吃完饭,稍稍坐了一会,几位领导就离席了,并没有安排饭后活动。   只留下宁悦蓉作陪。   三个人聊了一会。   杜采歌问道,“宁姐,你那搭档呢?一天没见着他。”   “曾礼?”宁悦蓉笑道,“他去参加晋衔培训了。你惦记他做什么?”   杜采歌笑着说:“毕竟欠他一份人情,能不惦记么。”   “你想多了,那是我们的职责,跟人情没关系。”   杜采歌摇头说:“对你们来说,是工作。对我来说,那就是人情。”   杜采歌有心和宁悦蓉多聊几句,不过刘梓菲不停地问他后期的剪辑等问题,杜采歌不得不分出精力来应付,和宁悦蓉没能深入交谈。   坐了一会,宁悦蓉笑着起身:“要不你们再接着聊,附近也有咖啡厅可以去坐一坐,我先走了。”   刘梓菲带着点撒娇的意味说:“宁姐你再陪我们一下啊!”   “你们聊的这么专业的东西,我听不懂啊,”宁悦蓉笑着说,“你们聊吧,我还得回去给孩子辅导功课呢。”   这理由很强大,刘梓菲也不能再强留她了。   临走时,宁悦蓉给了杜采歌一个颇有深意的眼神,似乎在说:把握机会哦!   杜采歌淡淡一笑。   宁悦蓉走后,杜采歌并没有依言叫刘梓菲去咖啡厅坐。   只是在食堂里和她继续交谈了一阵,交换了电话号码,就带着今天拍摄的素材回去了。   刘梓菲当时愣住了,那双充满知性和智慧的大眼睛里一片懵逼。   你都不送我一下的么?这么没风度啊?   杜采歌回到家里,宁悦蓉的电话就追过来了,那温和的声音埋怨道:“小杜啊,你不是情商这么低的人吧,竟然让女孩子一个人回家?”   “我又没开车,如果叫辆的士或者坐公交送她回去,她会怎么理解?”杜采歌无奈地说,“我是不想给她留下错误的印象。”   宁悦蓉沉默了一会,才说:“人家女孩子对你挺有好感。我刚刚跟她聊了一会,听得出来,你如果想追她,她会给你机会的。”   杜采歌苦笑道:“宁姐,我跟你说过啊,我没考虑过近期谈恋爱。”   “你也说过,如果缘分来了,你也不会排斥,”宁悦蓉毫不客气地说,“那你现在这是什么态度呢?你这个样子,就算缘分上门了,你也会将之拒之门外。”   杜采歌平静地说:“如果我关着门,还能从窗户飞进来的,那才算缘分。”   宁悦蓉一阵无语。 第71章 认真地约会一次(3000字大章)   “我们频道的新人作者‘海明威’新书《诛仙》成绩非常好,我提议给他更新分成合同,至少要给他一份‘晨星合同’。”仙侠频道的主编“七月流火”说道。   创世中文网会给签约作者提供四种不同级别的分成合同:最普通的“正式级”签约合同,然后往上分别是“晨星级”签约合同,“皎月级”签约合同,“耀阳级”签约合同。   后三种合同又统称为“大神约”,只会提供给有一定名气、一定成绩的签约作者。   晨星合同是“大神约”中最低的一档,但也比“正式级”合同好了太多太多。   “七月流火”低头看着自己准备的发言要点,继续说:“《诛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它给我们网站带来了不少的流量。从《诛仙》上架至今,有至少16000名新注册用户加入书架的第一本书就是《诛仙》,有4100多名用户第一本付费阅读的书籍是《诛仙》。”   “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诛仙》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值得继续下大力气推广;另外,《诛仙》的作者‘海明威’也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虽然他的作品上架时间还不长,根据规定还不能给他提供大神约,但是我觉得吧,特事特办,以他的人气,我们应该现在就给他提供一份大神约,以防别的网站挖角……”   “七月流火”的长篇大论结束,停下来看着总经理史克俭。   史克俭看上去还不到30,戴着一副碳纤维的眼镜,给人精明强干的感觉。   此时史克俭微微笑着,对“七月流火”点点头,然后道:“其他频道,继续汇报。”   等到所有频道的主编都汇报完毕,副总经理卢旭东也开口讲了几段话。   卢旭东看着是个胖胖的宅男,30出头,是创世中文网的创始人之一,曾经负责网站的运营推广,同时也擅长写作,创世中文网初期有几部著名小说就出自他之手。   等卢旭东讲完,总经理史克俭清了清嗓子,开始做总结。   由于远光集团控制了创世中文网61%的股份,而史克俭是远光集团委任的总经理,所以他的发言立意很高,不仅仅是从创世中文网的角度来看问题,更是从远光集团的立场来看问题。   说到最后,史克俭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提了一句:“对了,《诛仙》这部小说确实非常优秀,连远光的总裁颜总都很喜欢看。我觉得吧,给这样优秀的小说,应该提供最好的推广资源。另外,这个作者的合同是该改善一下了。就给最高档次的‘耀阳’合同吧,千金买马骨,对吧。”   卢旭东闻言一怔,疑惑地说:“‘耀阳’合同?毕竟他是新人作者吧,是不是跨越太大了?”   史克俭笑着小声说:“卢总,你知不知道这个作者的真名叫什么?”   卢旭东摇摇头,他整天忙得晕头转向,哪有时间去了解一个小小作者的真名。   史克俭笑道:“他叫杜采歌。”   卢旭东的眼睛猛地睁大,愕然之色停留了至少数秒,好一会儿才失笑,重重地点头:“知道了,我没意见了。”   ……   拍完宣传片之后两天,杜采歌分配了大半精力在剪辑上。   因为拍摄时使用的本就是数码摄像机,没用胶片。   他就下载了一个视频剪辑软件,轻车熟路地摆弄起来。   这剪辑软件与地球上的也大同小异,他需要适应的不过是早期版本的不完善。   等剪出来一看,效果倒也还不错。   这两天刘梓菲也跟他通了几次电话,除了工作的事之外,话题渐渐扩散。   还视频聊天了几次,讨论剪辑,讨论各种话题。   杜采歌不是感情白痴,甚至可以说,他其实内心很敏感。自然能觉察到这个女孩对他的好感。   但他肯定不会立刻有所回应。   只是,刘梓菲没有把话挑明,他当然也不可能去莫名其妙地拒绝。   最多就是聊天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家女孩误会。   至于主题曲,杜采歌也选好了。   就用了地球上那首《警察之歌》。   说不上很好听,但主旋律嘛,就这样。   全部弄妥,他给宁悦蓉打了个电话,宁悦蓉立刻开车来接他,又去接了刘梓菲,一起到局里。   到了分局,几个领导一碰头,把成片一看,主题曲的曲子和歌词一看,都不能更满意了,对刘梓菲一顿夸奖——毕竟名义上,这部宣传片是刘梓菲导演的,最后的字幕上,也会显示刘梓菲是导演,杜采歌是副导演兼摄影兼主题曲的作词作曲,这是事先就商量好的。   刘梓菲闹了个大红脸,她当然清楚真正的功臣是谁。   其实那些大小领导又何尝不知道呢?只不过,有些事,看破不说破。   嚷破“皇帝的新衣”的秘密的小朋友,当然很勇敢无畏,但他们是不能加入圈子一起愉快玩耍的。   完事了,宁悦蓉送杜采歌和刘梓菲各自回去。   路上宁悦蓉问刘梓菲:“你什么时候回浙省?”   刘梓菲看着窗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后天吧。我这几天算是请事假,不能再拖延了。”   杜采歌这才想到,刘梓菲的编制是在浙省的政法频道,应该也是住在浙省的省府林安市。   只是这几天,为了这部宣传片的事,暂时留在魔都而已。   宁悦蓉开着车,嘴角微微上翘:“那不如今天你去和小杜吃个晚饭,聚一聚。我觉得你们挺聊得来的,别错过了缘分。”   刘梓菲猝不及防,立刻低下头,脸红了一片。   她虽然是一枚优质美女,但大学读的是魔都影视大学,学校里美女如云,她当时又不会打扮,而且心思单纯,根本就不起眼。   所以一场大学读下来,追过她的男生并不多,而且其中也没有优秀得能打动她的。   等毕业了,进入电视台工作,这个行当让她接触的人非常多,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都见过不少。   白手起家的年轻创业者,名校毕业的外企高管,海外留学归来的年轻大学教授……   无形中就提升了她的眼界,让她不甘于随随便便找个男朋友。   虽然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另一半。   但肯定必须是又帅气又优秀的。   抱歉,她是颜狗,帅气是必须的。   现在也不能说她就对杜采歌一见钟情了。   只是杜采歌很符合她的审美,而且杜采歌在导演这部宣传片时的指挥若定、谈论拍摄时扎实的理论功底,都让她非常佩服。   她下意识地,想要和杜采歌更亲近一点,想要对他再了解多一点。   而宁悦蓉刚刚那句话,却是让她突然清晰地意识到:如果能和杜采歌谈一场恋爱,似乎也不错。   想到这,她偷偷地看着坐在身旁的杜采歌。   身高,颜值,都完全符合她的标准。   谈吐,才华,这个也没得说。   年龄……她知道杜采歌比她大7岁半,不到8岁。   大得有点多,但也还能接受。   而且,她有好几个闺蜜都说,找个成熟点的男人谈恋爱比找个弟弟恋爱要好得多。   对方什么都懂,不要你教。你只需要安心享受对方带来的安全感,对方的包容和体贴,对方对女性恰到好处的理解,以及对方的物质基础。   (和优质熟男在一起,就算做那事,也只要躺好享受就行,他会让你舒服的——这是某个闺蜜说的骚话。)不知为何,刘梓菲突然就想到了这句话,脸上更加热得厉害。   那个闺蜜还说,如果是谈一场姐弟恋,或者和年龄差不多的男生谈恋爱,那就累得多,有许多要教对方的。   刘梓菲比较相信这个闺蜜说的话。   这个闺蜜14岁谈了第一个男朋友,至今已经换了20多任男朋友,身经百战,纵横情场而不败。   “你……”刘梓菲犹豫着开口,“你今晚有没有时间?”   杜采歌笑了笑:“今晚有安排了,不好意思。”   刘梓菲一阵失落。   这时宁悦蓉头也不回地开口:“那就明天吧。明天晚上你们一起吃个饭。”   杜采歌开口道:“我明天……”   “闭嘴,”宁悦蓉的语气仍然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不管你明天有什么安排,给我推了,明晚陪小刘好好吃顿饭。这次拍摄你们都辛苦了,吃饭的钱找我报销。如果吃完饭想去看个电影,开包厢唱个K,我也报销。”   杜采歌苦笑:“宁姐啊……”   “闭嘴,你既然叫我一声姐,这件事就没得商量,听我的。”   宁悦蓉霸气了一回,杜采歌想了想,笑道:“好,小刘,那我们明天见吧,你没意见吧?”   杜采歌之前明显的抗拒态度,让刘梓菲有点受伤。   她很想骄傲地说,不去就不去,谁稀罕啊。   但是再抬头看了看杜采歌那俊美的侧脸,她把那句话吞了回去,红着脸说:“没意见。”   真香。   宁悦蓉先把刘梓菲送到家(刘局长家),然后再送的杜采歌。   一路上,随口聊着。到了雨溪国际小区门口,宁悦蓉踩下刹车,路边停靠,回过头看着杜采歌说:“姐不管你是不是做好了谈恋爱的准备。姐也不是说,你必须得和小刘谈恋爱。只是希望你明天能和小刘开开心心相处,渡过一个美好的晚上。你明白吗?”   杜采歌回望,宁悦蓉的眼神里写满了关切,她是真的关心自己。   杜采歌心里一暖:“知道了,宁姐。不管以后怎么样,至少我会认真和她约会一次的。”   “很好。”宁悦蓉满意地收回目光。 第72章 妹妹出卖哥哥是天经地义吧,难道不是么?(又是差不多3000字)   杜采歌回家后,搬运了一万字,然后去洗了个澡。   擦着头出来时,发现有条未接来电,是妹妹打来的。   杜采歌回过去,但是很快被挂断了。   估计是晚自习时间。   又过了一会,杜媃琦才打过来,小声说:“喂,哥!你干嘛去了,怎么不接电话。”   “刚刚在洗澡。什么事找我?”   “快到清明节了,”杜媃琦压低声音说,“我就是提醒你一下,到时候记得借辆车过来接我,我们一起去给爸爸扫墓。你帮我买一束花,钱可以从我的零花钱里扣。”   “知道了,”杜采歌没有拒绝的理由,然后顺便皮了一下,“不过我有点好奇啊,你哪来的零花钱?”   “坏哥哥,你不给我零花钱的么!我这么可爱的妹妹,你忍心不给我零花钱!”杜媃琦恶狠狠地说。   说话时,似乎离话筒很近,略显急促的呼吸“呼哧呼哧”地打在话筒上。   “对了,哥,你去看了妈妈么?”   “没有。”   “大哥那里呢?”   “还没有,”在妹妹发飙之前,杜采歌赶紧说,“我保证马上找时间去!还带你一起去!”   杜媃琦这才息怒。“好吧,记得你答应我的话。最近有没有去约会?”   “没呢。”   “你该不会真的看破红尘,想遁入空门了吧?”   “这不关你的事,你好好读书,别瞎操心。”   “哎,”杜媃琦老气横秋地叹口气,“现在就我们兄妹相依为命了,我怎么能不操心呢。哥,要不我给你介绍几个女同学吧!”   卧槽,你想介绍高中生给我?这也太刺激了吧!杜采歌赶紧拒绝:“其实明天有人约了我。”   杜媃琦立刻表现得很感兴趣的样子:“对方是什么人?你们怎么认识的?她长什么样?多大年龄了?在哪里工作?”   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来。   杜采歌简单地回答了。   “希望你明天约会愉快,嘻嘻!”   挂掉电话后,杜媃琦立刻拨通“晓”的电话。   不过是那个叫蒋娟的助理接了。“琦琦啊,晨姐还在忙,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杜媃琦和蒋娟也混熟了,用撒娇的口吻说:“她还要多久啊?”   “要很久,她在录节目呢,你赶紧休息吧,明天白天我让她抽空回个电话给你。”   杜媃琦想了想,说道:“我写条短信,晚点你给她看。”   “好。”   杜媃琦挂掉电话,开始编辑短信。   “我哥明天要去约会了……bla,bla……需要我做什么,晨姐你尽管吩咐。”   然后发送。   她吐了吐舌头,“哥,你别怪我出卖你,晨姐答应送我2张她演唱会贵宾席的门票。而且她那么忙,还抽空陪我逛商场,吃饭,还陪我照了那么多大头贴。”   “嘻嘻,晨姐对我那么好,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让哥哥你去以身相许了……”   ……   次日。   天终于放晴了。   杜采歌也恢复了日常。   搬运鬼吹灯,查看《诛仙》的成绩,听歌,看电影。   下午的时候,他和编辑钟意聊了一阵。   钟意发了个“神秘兮兮”的表情,然后告诉他,根据小道消息,上面的大佬已经同意给他一份新的分成合同,俗称“大神约”,很快就会有正式的通知下来。   而根据版权运营部门的同事透露,想要拿到《诛仙》实体版权,影视版权和游戏改编版权的人几乎踏破了创世中文网的门槛。   《诛仙》的成绩在不断上升,就算不是本年度均订第一,估计也相去不远,绝对是一本国民热书。   尤其是,只要有眼睛的人,就看得出《诛仙》的影改潜力。   创世中文网是大华国排行第一的中文小说网站,热度不逊于《诛仙》的书当然有,而且不少。   但是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却没那么多。   聊了一阵,杜采歌把《鬼吹灯》的前10万字打包发了过去,“我的新书。”   “啊,你都没和我商量,就准备开新书了啊!”钟意的语气显得有些失落。   杜采歌发去一个笑脸符号:“这不正和你商量么。”   “那我先拜读大作。”   半小时后,钟意发来几个惊叹号。“真不知你的脑袋怎么长的!你这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流派啊!而且写得这么棒!如果后面还能保持这样的水准,我觉得吧,今年创世的年度第一,估计是你和自己打擂台了。”   “谬赞了,创世的大神这么多,我能混口饭吃就行了,不敢奢望第一。”   钟意也没和他较真。   首先,读者的口味是很难捉摸的。   很多大神自以为捉摸透了,结果新书一出来,扑街。   这本《鬼吹灯》确实很新颖,写得也很好。但读者是否买账?这还是未知数。   更让她在意的是……   “海明威,你这本新书貌似不是仙侠类型吧?”   杜采歌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在地球上,《鬼吹灯》貌似是作为灵异、悬疑类小说发布的。   “恩,不是仙侠。我觉得,应该算是灵异悬疑类吧,勉强也可以归类到玄幻类。”   “那怎么办?”钟意发了个委屈的表情,“你准备换频道么?不想让我做你的编辑啊?”   杜采歌这才意识到,原来钟意只负责一个类型的作品。他迅速敲字:“这也没办法啊。总不能把《鬼吹灯》发到仙侠频道吧。相性不符。”   “哎,随你吧。反正你已经成名了,不管去哪个频道都会得到编辑照顾的。我会把你的新书开头发给灵异频道的主编,等我的好消息。”   然后发了个“儿子长大了,母亲挥着手帕告别”的表情。   杜采歌回了“谢谢”两个字后,又去码字了,久久没有再发消息来。   钟意等了半天,才依依不舍地关掉LL,双手托腮出神。   如果“海明威”的新书也能有这么好的成绩,应该有机会竞争创世的年度第一吧?   年度第一不仅仅是名义上的荣誉,也关系着实际的利益。   不过年度第一不是那么容易拿的。不但要书好,还要运营得好。   创世中文网当然会精心运营,毕竟这关系到创世的收益。   但“海明威”自己也需要好好运营粉丝,去力拼各种榜单。   而且,“海明威”的更新太快了,而《诛仙》的字数又不多,这其实是一个劣势,因为《鬼吹灯》显然不久就会发布。   自己的两本书打架,会严重影响“海明威”的竞争力,因为毕竟,他两本书的粉丝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无形中会分散票数。   不过,现在谈这些还太早,距离年终评比还有大半年呢。   得去看看“海明威”的粉丝经营得怎么样。   钟意打开创世中文网,登陆了自己的一个小号,一咬牙充值了1000元,打赏给《诛仙》,摇身一变成为《诛仙》的盟主。   哎,后半个月要吃土了,早知道少买两件衣服了。她叹息着截图,申请加入《诛仙》的盟主群。   ……   和钟意聊完,又搬运了一阵,杜采歌便起身拾掇自己。   虽然他并不想和刘梓菲发生点什么,但收拾得干净清爽一点,至少是对刘梓菲的尊重。   出小区后,他叫了辆车,直奔和刘梓菲约定的餐厅。   餐厅是刘梓菲选的,那是一家东南亚菜的餐厅。   杜采歌并不喜欢东南亚菜那些酸酸甜甜的味道,尤其不喜欢咖喱。   不过他也并不排斥去尝试一家新的餐厅。或许就有惊喜呢。   餐厅位于启扬东路的一家大型商场里,这是蔚蓝星魔都市最繁华的街道之一,这个时间非常拥堵,幸亏杜采歌提前了很多时间出发,不然铁定迟到。   在的士上,杜采歌的手机发出短促的振动,原来是杜媃琦发来一条短信。   “哥你们在哪里吃晚饭?我感觉肚子饿了。”   杜采歌笑了笑,把餐厅名字发给她。“等你放假,我请你到这里吃一次。”   “我对东南亚菜没兴趣。我要吃樱花国料理!”   “只要你成绩好,请你吃怀石料理都行。”   “哥你最棒了。么么哒!”   杜采歌收起手机,觉得心里暖暖的。   在地球上,他是独生子,没体会过有兄弟姐妹是什么感觉。   现在他觉得,有个可爱的妹妹,真好。 第73章 刘姗姗的双倍快乐   从京城飞往魔都的航班上。   空姐刘姗姗频频打量她左前方的那名乘客。   那名乘客戴着一副硕大的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头上还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极低,一直在那用FINDER阅读器看着电子书。   她几乎只露出一个小巧俏丽的下巴,和如同玫瑰花瓣的双唇。   这样的装扮,自然是为了不让人认出她来。   但是空姐刘姗姗知道她是谁。   在她登机的时候,刘姗姗看了一眼她的登机牌。   乘客名字:段晓晨。   当然,同名同姓的人有很多。   但知道了这个名字,再看看那小半张美得无可挑剔的脸,刘姗姗怎么也不会认错的。   她是段晓晨的粉丝,铁杆的那种。   段晓晨代言的化妆品,护肤品,洗发水,睫毛膏,家电,服装……她都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买一两件。   尽管她不喝酒,但是段晓晨代言的威士忌她已经收藏了二十多瓶。   刘姗姗很清楚,她不应该去骚扰旅客。   但是偶像就在眼前,她很难控制住自己。   她的腿一直在抖,心脏跳得是如此剧烈,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终于。   当推着酒水车经过段晓晨身边时,刘姗姗飞快地掀起衣袖,露出手腕上段晓晨代言的一款女表。   “我是您的粉丝,能不能请您给我签个名?”刘姗姗虽然极力压低着声音,但她总觉得整架飞机上的人都听到了自己说的话。   段晓晨的目光从表盘移动到她的脸上,似乎带着惊讶。然后段晓晨露出一个好看得甚至有些妖娆的笑容,   “可以。”段晓晨小声说着,同时从褐色的LV包里翻出签字笔。   刘姗姗差点醉了。偶像的声音真好听。   她迅速递过一张她PS出来的照片,照片上她和段晓晨像好姐妹一样拥抱着摆造型。   当然其实原本的位置上并不是段晓晨,而是她的一位闺蜜。   段晓晨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飞快地在上面签名。   在接过签名照时,刘姗姗的目光从段晓晨正在看的小说上掠过。   “张小凡在一旁看着她那样子,忍不住提醒她道:‘你看那个有什么用,我们再不想办法出去,只怕先饿死在这里了’。碧瑶身子动了一下,这才似乎记起身边还有个正道中的小弟子,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是《诛仙》。   刘姗姗感到一阵惊喜。“我也在看这本小说!我很喜欢!”偶遇自己的偶像,然后偶然发现和偶像有着相同的审美,这让她感到了双倍的快乐。   “是么?”段晓晨沉吟片刻,“照片拿来。”   刘姗姗不明所以地将签名照交还给段晓晨。   段晓晨刷刷地在照片背面写下一串数字。   在刘姗姗惊喜的目光中,段晓晨含笑道:“这是我助理的电话号码。你回头打给她,我让她安排你参加下次在我别墅举行的粉丝见面会,到时候我们一起讨论《诛仙》,我会与你合影。”   巨大的幸福感冲击着刘姗姗,让她一阵头晕目眩,又仿佛被阳光下温暖的海水包围。   ……   杜采歌踏足商场的时候,刘梓菲发来短信:我到了。   杜采歌有点汗颜。   约会的时候,比女孩子晚到,可不太礼貌。   杜采歌不支持女拳主义,不过对于一些约定俗成的礼仪和风俗,他愿意遵守。   匆匆上楼赶到那家名为“萨曼萨”的东南亚菜餐厅,杜采歌张望片刻,很快看到刘梓菲在一个卡座里站起,向他招手。   东南亚菜特有的那些香料味涌了上来,杜采歌能分辨出香茅、罗勒、刺芹、南姜,还有他最讨厌的咖喱。   杜采歌稳稳地走过去,刘梓菲略带羞涩地一笑,向后扶着裙子坐下。   她今天显然精心打扮过,尽管没有浓妆艳抹,但那些淡淡的妆容肯定也花了不少功夫。   她的相貌本就精致,只是稍逊于谢韵姿这一级别。   此时稍加妆点,立刻上升了几个档次,就像开了美颜滤镜一样。   两撇弯弯的眉毛,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高挺的瑶鼻,轻轻一笑时露出的洁白整齐的贝齿。   五官方面,是无法挑剔的。   体型也还不错,不胖不瘦,该有的都有。   算不上魔鬼身材,但整体是赏心悦目的。   即使不当导演,去当个花瓶演员,以她的颜值也是够格了。   当然,话说回来,圈里圈外,等着上位的漂亮女孩太多,太多了。   她这容貌只能说是够格,而没达到特别有竞争力的地步。   比起段晓晨、谢韵姿还是有所不如。   如果以地球上那批明星来做比较的话,段晓晨的颜值大致与佟丽丫、热八、baby等著名花旦属于一个档次,谢韵姿则是稍逊于这个档次。   而刘梓菲再次之。   不是说她不漂亮。   如果她是就读于在某所一般大学里,混个“校花”“系花”简直毫无难度。   只是说和娱乐圈那些著名的漂亮脸蛋比较,她算不上特别好看。   当然,如果是以谈恋爱乃至作为结婚对象考虑的话,刘梓菲的颜值绝对是足够让人满意了。   娶妻当娶贤。   杜采歌根据自己在地球上的婚姻经历,早就有了这个想法。   以他当时的身份地位,各种美女在他身边争奇斗艳,他也曾年少风流过。   然后在他最春风得意的时候,他选择了那位当模特的娇妻,那位娇妻的颜值可以稳稳地压住佟丽丫、热八等小花。   但后来他还是弄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想要和一个女人长久地生活下去,那个女人不需要多么美丽,但一定得善解人意,与自己三观相符。   那位娇妻就是和他的三观太不符,性格也不合拍,所以最终成了他的前妻。   从这个角度来说,刘梓菲其实是个很合适的结婚对象。   尽管接触不多,但杜采歌已经看得出来。   她性格好,贤惠乖巧,话不多,但又不至于沉默到尴尬。足够聪明,偶尔有些呆萌,勤奋,三观很正。   可以说宁姐确实是费了心的。   但杜采歌现在真的没打算谈一场恋爱。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他甚至还没弄清楚自己是谁。   没法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定位。   他总觉得自己现在的一切都是虚浮的,没有落到实处。   在弄清原主的身份,理顺原主的人际关系,了解原主身上发生过的重大事件前,这种虚浮的感觉不会消失。   更别提他还欠着5000万的巨款。   以他现在的状态,是很不适合谈恋爱的。   至少,得还清欠款,初步建立起自己的事业,对原主有一定的了解,与原主的母亲、原主的大哥达成和解。   到这个时候,或许可以考虑一下解决个人问题了。   但他当然不能告诉刘梓菲,我现在不打算谈恋爱,你能不能等我几年?说不定过几年我就想谈恋爱了。   那不把人家当备胎了么。   所以他决定,今晚一定要把话说清楚,不能吊着人家的胃口,不能让这个好女孩对他留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第74章 这是在约会?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杜采歌一边坐下,一边歉意地说。   刘梓菲赶紧说:“不晚,是我来早了点。”   为了增强说服力,她特地拿出手机,让杜采歌看了看时间。   杜采歌笑了笑:“先点菜吧,我对东南亚菜系不太了解,你来点单好么?我只负责买单。”   “应该是我来买单才对,”刘梓菲认真地说,“感谢你帮忙拍了这部视频,还要谢谢你教了我许多东西。”   “下次我去浙省找你玩的时候再由你买单吧。”   刘梓菲歪着小脑袋想了想:“那好吧。”   她低头翻看菜单,一边问着杜采歌有什么忌口,有什么不喜欢吃的,有什么特别想吃的。   从这些小细节看得出,她比较细心,也会在意别人的感受。   点完单,在上菜之前,刘梓菲和杜采歌又聊了起来。   话题还是围绕那部宣传片。   “……我又把那部视频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杜哥你拍得真是太好了,”刘梓菲一脸的佩服,“越看越觉得自己和你的差距大。”   杜采歌微微一笑:“你这就是纯属胡说了。你扪心自问,难道你拍不出这样的片子?”   杜采歌觉得很遗憾。   那天的拍摄环境实在太简陋了。   摄像机只有一台,还是很低端的。   想多机位分布都玩不转。   没有无人机进行航拍。   没有摇臂,只有两条滑轨。   灯光师完全是门外汉。   没有威亚,没有合适的道具……想玩点特技都玩不出来。   他觉得自己根本没过足瘾。   讲真,就算是主旋律宣传片,如果给足经费,给足时间,一样能拍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片效果。   或许比不上小破球,但达到战狼2那效果并不难。   而他这时拍的东西呢……就像是给了他一碗普普通通的米饭,一只普普通通的鸡蛋,要他做碗蛋炒饭。   他厨艺再牛,食材的上限就在这里,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哪怕是让老谋子,小钢炮,哪怕是斯皮尔伯格、卡梅隆,在同等条件下,也只能玩成这个水平了。   这点自信,杜采歌还是有的。   并不是说,以上这些导演的水平和他一样。   而是在条件受限的情况下,他和这些著名导演都没法发挥出真正的水平,拉不开差距。   刘梓菲略显羞涩地一笑,低头说:“认真说……我有自信能拍出这种档次的片子。”   “但是……”她抬头迅速看了杜采歌一眼,“这就像是同样做一份卷子,考出了100分,我考100分是因为我能考100分,你考100分是因为卷面总分只有100分。”   杜采歌端起水杯送到嘴边。   他心里其实有些惊讶,因为很少有人能有自知之明,很少有人愿意正视、并承认与别人的差距。   在他看来,刘梓菲出身名校,工作单位又好,家庭条件优渥。   这样的女孩应该更有傲气,自视甚高,更难承认和别人的差距才对。   刘梓菲继续说:“你在片场时的那种指挥若定,胸有成竹,是我梦寐以求的状态。说真的,你真的只是业余爱好,从没正经执导过?”   杜采歌迟疑了片刻,笑道:“拍过一些短片吧。不说这个,跟我说说你在学校里的事吧。你们老师最喜欢用来教学的电影是哪些……”   聊天一直在愉快的氛围中进行。刘梓菲微笑不断。   直到两人不知不觉地吃完饭菜,杜采歌才意识到,自己想说的话一句也没说出口。   聊得太投入了。   说“知己”那就太夸张了。   但两人确实有一些共同语言。   男人在面对女孩的时候,意志力往往会减弱。   尤其是,一个了解你做的事情有多了不起,一直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你的女孩,而且这个女孩还很漂亮。   杜采歌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有这样的弱点。   他借口说去洗手间,去买了单,一路上想着接下来该怎么明确地将拒绝的意思表达出来,又不至于伤害这个女孩的感情。   至于宁悦蓉昨天建议的,让他们饭后去看场电影、唱个K,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既然不想和对方谈恋爱,那就不要营造浪漫氛围。   回到座位,杜采歌微笑着说:“走吧。”   刘梓菲温顺地拿着包跟着起身。   走出餐厅,杜采歌才说:“今晚我还有安排,下次再聚吧。”   刘梓菲非常勉强地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眼神里有些惊愕和狼狈,“……好啊。”   “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别麻烦。”刘梓菲并不是完全没脾气的,遭到了这么明显的拒绝,她当然会不高兴。   她赌气往前冲了几步,发现杜采歌没跟过来,顿时心里更加不好受,忍不住扭头去看。   却见杜采歌像被点穴了一样,傻愣愣地看着餐厅门口的候位区。   在候位区里,一个长发披肩,穿着红色风衣,戴着硕大墨镜的年轻女子缓缓站起。   尽管被墨镜遮拦,但那女子露出的下巴、脸颊和嘴唇,都美得无可挑剔。   尽管那女子身高一般,但那双大长腿却是醒目得很。   细细的腰肢上,是一对触目惊心的饱满,让刘梓菲下意识地往下瞥了瞥自己的,顿时自惭形秽。   人比人,气死人。   穿红色风衣的女子站在那儿,便是一道令人赏心悦目的风景。   明明有数十人在等位,莺莺燕燕也有不少,可不管谁往那个方向看,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被她吸引到全部的注意力。   在刘梓菲的目瞪口呆中,那穿红色风衣的绝色女子走到杜采歌身前,轻启朱唇:“在约会?”   杜采歌从愣神中恢复过来,笑了笑:“算是吧。”   穿红色风衣的女子轻轻咬了咬下唇,扭头看着刘梓菲。   刘梓菲这时已经完全忘记了杜采歌刚才带给她的不愉快,她警惕地往回走几步,来到杜采歌身边,与杜采歌并肩站立,微笑着,并不开口。   虽然她没谈过恋爱,但情商并不低。   凭着直觉,她在这一刻做出了正确的举动。   不胡乱开口,也不恶意挑衅,但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界限——你很美,或许比我更美,但今天和杜哥约会的,是我,而不是你。   那红色风衣女子如同花瓣一样的嘴唇抿了抿,似乎有些黯然。   刘梓菲则心中涌起一股小得意。   但很快,她就想起之前刚看到这女子时的惊艳和挫败感,本应得意的笑容变得苦涩起来。   她其实隐隐约约地想过,杜哥这么优秀,年龄也不小了,身边怎么可能没几个红颜? 第75章 歌后要和我抢男朋友,怎么办?   杜哥身边有漂亮的女孩出现,那简直是一种必然。   但刘梓菲原本并不担心。   她很了解自己的条件有多好,不担心会争不赢那些妖艳jian货。   但这个穿红色风衣的女子……   刘梓菲不得不承认,不是什么普通的妖艳jian货,而是一个美若天仙,气场强大的女人。   再细看看这女子的衣服和皮包的品牌,迅速估计了一下其价值……顿时更加心塞。   杜采歌说:“你怎么在这。”   显然是对红色风衣女子说的。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了?”对方的口吻带着点撒娇的味道。   声音真好听,宛如天籁。刘梓菲有些嫉妒,也更加警惕了。她想了想,开口道:“你前女友?”   “不是。”   “不是。”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刘梓菲舒了一口气。   “我以为你很忙。”杜采歌看着红色风衣女子。   对方挑了挑眉,“是很忙。”   杜采歌深深地注视她。   “等我先送这位朋友回去,再联系你。”   红色风衣女子笑道:“不用这么麻烦,我开了车来的,我送你们吧。”   杜采歌皱起眉,刚要拒绝,刘梓菲却说:“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   这句话的意思,在不同的情境下,需要做不同的理解。   而在此刻,不管是杜采歌和那红色风衣女子,都听懂了。刘梓菲这句话的意思可以浓缩成一个字:行。   而她的言下之意也非常明显:你要撕,我陪你撕。你要抢,我就跟你抢。总之别想着我会乖乖的认输。   可能刘梓菲对自己的内心也没有清晰的认识。   但她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却足够让人做出这样的理解和判断。   红色风衣女子笑道:“不麻烦的。走吧,地下停车场。”   进电梯的时候,刘梓菲就有点后悔了,三人之间那尴尬的气氛让她浑身不对劲。   但想了想,她又坚定起来。   争夺的是这样一枚优质大男孩,当然值得去撕一撕。   不能让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妖艳贱货把他夺走。   尽管杜哥对她似乎并没有那种感觉。   但,争了,总还有那么一点机会。   不争,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尽管刘梓菲没谈过恋爱,但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对男生的吸引力。   她的美貌,她的家世,都有充足的吸引力。   追求过她的男生中,不乏富二代,或者年轻有为的创业者、成熟稳重的外企高管。   但刘梓菲从没遇到过这种能给她“知音”感觉的男生。   何况还这么帅。(好吧,必须承认,后面这一点更重要。)   电梯里,三人之间没有交谈。   毕竟满电梯的人,他们都不愿让外人看了笑话。   等出了电梯,刘梓菲松了一口气,故意挨近了杜采歌一点,小声说:“对了,杜哥,纵横影视弄了一个青年导演扶持计划,需要拍部短片去参赛。如果入围了,纵横影视就会投资给拍一部网络电影。杜哥,我们各拍一部短片去参赛怎么样?以你的才华,很有机会进入最终评审。”   杜采歌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这件事。他丝毫没考虑,笑着说:“还是算了,我最近也挺忙的。而且拍短片,想拍得出彩,最好也还是有好设备、好演员,这些条件我都不具备。”   “这些你都别操心,设备我可以去借,演员我可以去找同学,或者找学弟学妹当免费苦力。”说到这,刘梓菲笑吟吟地扫了红色风衣女子一眼。   倒不是要挑衅,她没这么低级。她只是想让对方知道:我和杜哥有共同的梦想,你有么?   红色风衣女子适时开口:“你想拍电影?”   不等杜采歌开口,她继续说:“我给你投资啊。”   刘梓菲差点笑出猪叫声。   拍部电影动辄需要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投资。你投得起?哪怕你穿着一身顶尖奢侈品,也不见得拿得出那么多现金,投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来拍电影吧。   万一赔了呢?   这时,红色风衣女子摘下墨镜,一双桃花眼微带笑意:“诛仙其实挺适合搬上小荧幕的。要不,先拍部电视剧练练手,以后改编成电影?”   刘梓菲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骨骼都僵硬了,包括脸上的肌肉。她很想微笑一下,但是这个平时毫不费劲的动作此时竟是如此困难。   段晓晨!她在心里狂叫,竟然是段晓晨!   我特么疯了吧!这是在做梦吧!   为什么会是段晓晨!   刘梓菲很想擦擦眼睛。   并且告诉自己,淡定,淡定。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淡定你个鬼啊!这是段晓晨啊!那个20岁封后的歌坛天后段晓晨!   沙雕网友们,问个问题。段晓晨要和我抢男朋友,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杜采歌的语气更平淡:“不怎么样。我没兴趣拍这种东西。”   段晓晨看了他一眼,嘴角微翘:“你不擅长说谎,你知道么?”   杜采歌捏了捏自己的脸颊,不自然地说,“是么。”   刘梓菲低着头,心如乱麻。   这两人语气中的熟稔,处处透着亲近。   他们肯定已经认识很久了。   对了,宁姐在介绍杜哥时,是怎么说的?   他是一位著名的音乐人。   怪不得……能和歌坛天后段晓晨这么熟悉。   这时“嘟嘟”的解锁声从前方传来,刘梓菲望过去,那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轿跑。   具体是哪一款型号她辨认不出来,但是本能地知道,这辆车绝不会便宜,至少一两百万起步吧。   刘梓菲现在只想掉头就跑。   如果被段晓晨用这样一辆车送回家,对她而言,无异于公开处刑。   这时杜采歌开口:“车不错。”   段晓晨笑吟吟的:“你以前和我说过,你最喜欢这一款,F430。不过我喜欢宝石蓝,而你喜欢火红色。”   明明她更喜欢宝石蓝,却买的火红色……细品。   “借我开一圈,你先到楼上找家甜品店等我。”杜采歌说。   “那你先把这个漂亮的姐姐送回去吧,我们等会再聊,”段晓晨毫不迟疑地将钥匙递给他:“注意安全,开慢点。”   刘梓菲很想吐槽:你才姐姐呢,你们全家都是姐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年龄,网上都有呢!   但她再仔细想了想,段晓晨是1980年12月的生日,而自己是1980年9月的生日。   两人同龄,都将在今年年满28岁,而段晓晨比自己小3个月……刘梓菲顿时心塞了。   这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情敌比你漂亮,比你有钱,比你社会地位高,还特么比你年轻!   刘梓菲低下头,表示不想再开口。   “放心。”杜采歌接过钥匙,直奔驾驶室。   段晓晨深深地看了刘梓菲一眼:“回见。” 第76章 这句话暴露你的身份了!   刘梓菲迟疑了片刻,钻入副驾驶室。   她打心眼里感谢杜采歌,给她留下了颜面。   由杜采歌来送她,而不是段晓晨送她,这让她心里舒服了不少。   段晓晨亲自开车送她的话,是对她的公开处刑。   而杜采歌送她,则是为她保留了一点自尊。   原本以为杜采歌是钢铁直男,没想到心思还挺细的。   但是再往深想一层,刘梓菲更加不舒服了。   她之所以先前以为杜采歌是钢铁直男,是因为杜采歌对她的各种暗示都视若无睹,似乎完全不解风情。   现在看来,杜采歌不是不懂,不是不解风情,而是不想咬她撒的钩子,所以装作不懂她的暗示。   好气哦!我就这么没魅力么?   不过,如果是在自己和段晓晨之间选择,99%男人都会选段晓晨吧,唯一一个选自己的,肯定是因为清楚追不到段晓晨,所以退而求其次……   想到这,刘梓菲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将车停在刘梓菲小区门口时,刘梓菲没有立刻下车,而是扭头盯着杜采歌,亮晶晶的眸子里写满复杂的情绪。   杜采歌斟酌着该怎么开口。   结果刘梓菲先开口了:“她真不是你前女友?”   杜采歌失笑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嘛?这话传出去,她的几千万粉丝会把我撕碎的。”   刘梓菲用力地摇头,眼睛里似乎有一些水汽。“她喜欢你,我看得出来。那种眼神,她真的喜欢你。”   杜采歌有那么一刹那的失神。   仅仅是觉得不可思议。   上次段晓晨到家里来时,他觉得段晓晨的眼神莫名地熟悉。   现在经刘梓菲点破,他才意识到:没错,那确实是喜欢,爱恋。   但原主何德何能?   凭什么能得到天后段晓晨的芳心?   仅仅是因为颜值高?   还是说,原主其实真的很有才华,所以得到天后的另眼相看?   不过那些都可以暂时不考虑。   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吧。   杜采歌字斟句酌地说:“我和她,目前只是普通朋友。现在的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没时间去考虑谈情说爱。就算她真的喜欢我,我也不想耽误她。女孩子的青春能有几年?不值得耽误在我身上。”   这段话,明着是说段晓晨,实际上是在劝刘梓菲。   刘梓菲是聪明人,肯定能听懂暗藏之意。   果然,刘梓菲的眼神黯淡下来,她低下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话,只能摇摇头,不知她在否定什么,或是在排斥什么。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这是天后啊,你也舍得错过?错过这村,就没有这店了。全国有几千万男人渴望一亲芳泽,她却单单看上了你,你如果不答应她,那就真的是犯傻。”   杜采歌笑了笑,坚定地说:“爱情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种体验。但人生并非只有爱情。”   “恩,你说得很有道理,我也该好好审视一下自己了,”刘梓菲看着杜采歌的眼睛,“你觉得,我真的可以在导演这个行业里,做出一点什么?”   杜采歌认真地回答:“你有成功的一切基础条件。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基础条件比你还好,基本功比你还更扎实的导演,扑街扑一辈子都翻不了身的也大有人在。你要入行,就是冒险。”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刘梓菲咀嚼着这句话,只觉其中涵义深刻,一时间浮想联翩,想得痴了。   她回过神来,看着杜采歌的眼神更加复杂,“我知道了,原来你就是林可。”   杜采歌懵逼了。   啥?   林可?   我跟林可有半毛钱关系?   好吧,也不是完全没关系,林可是穿越者,我也是穿越者。   这是我们唯一的共同点了。   话说姑娘你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为什么会觉得我是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林可?   就因为林可是音乐人,而我这具身体的原主也是音乐人?   你知不知道,音乐人也分很多个档次的!   杜采歌无奈地笑了笑:“你想多了。”   刘梓菲狐疑地打量着杜采歌,“你是音乐人,而且和段晓晨关系那么好。还能说出‘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这种话,这句话不正是你自己的写照吗?你肯定是林可吧。”   杜采歌有些不耐烦了。“不是。”   “这有什么不承认的呢?”刘梓菲不解地说,“我又不会去告诉媒体,虽然我是在电视台工作,但我又不负责新闻那一块。”   “我真不是……行了,赶紧回去吧。那个导演扶持计划不错的,你如果有兴趣,其实可以去参加玩一玩。需要帮忙的话,摇个铃子就行。”杜采歌说。   “你说的啊,等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可别推三阻四。”刘梓菲黯然笑了笑,推门,跨了出去。   犹豫了片刻,又坐回来,看着杜采歌说:“今天一直到段晓晨出现之前,我都很开心。我相信,你也觉得开心,我感觉得到。其实我们很聊得来的,不是么?”   杜采歌认认真真地回答:“我不否认,我也觉得和你挺聊得来。以我的亲身经历来看呢,聊得来的朋友,比女朋友更难得,也重要得多。聊得来的朋友,那是一辈子的事。女朋友呢,除了最终能伴随一生的那个特殊的人之外,别的都只是一段经历,一时激情,一处风景。”   杜采歌觉得自己说得够直接了,应该足够打消刘梓菲的念想了。   结果刘梓菲扑哧一笑,原本有些黯然的神色也变得明朗起来。   “原来你是个坏人!真是的,这下子本性暴露了吧。还‘一段经历,一时激情,一处风景’,你呀,就是个花心大萝卜。还好,我只是你聊得来的朋友,不是你的一时激情、一段风景。说真的,我更加坚信你是林可了。这句话暴露你的身份了!”   杜采歌含笑看着她,但不确定她此时的笑容是真心的还是努力装出来的。   “就这样了,你的提议我会好好考虑的,再见!”刘梓菲语调轻快,利索地下了车。   星空稀疏。月色如烟。   刘梓菲站在车外的路灯下,还转身对着杜采歌招了招手,笑容满面。   杜采歌也对她招招手,挂档之后,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刘梓菲站在小区前,路灯下。   笑容逐渐消失。   化作一声叹息。 第77章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我失忆了   杜采歌找到段晓晨的时候,她正在一家电玩城里,玩着投篮游戏。   不知她已经玩了多久,已经香汗淋漓。   幸亏她没有化浓妆,否则此时早已妆容尽毁。   价值好几万的风衣被随手丢在一旁,秀发随手挽了一个马尾,她专注地投篮,命中率还真不错。尤其考虑到,这是她戴着一副硕大墨镜的情况下做到的,确实殊为不易。   路过的男性总会不自觉地看她几眼,可能一方面是觉得她看上去有些眼熟;另一方面则是她每一次投篮,都会带动波涛汹涌,太过于壮观。   也幸好她今天没戴那对水滴状水晶吊坠的耳环,而是戴了两个小巧的耳钉。   否则她这样运动,耳朵会不堪重负的。   “来帮忙!”段晓晨往旁边挪了挪,“帮我上分!”   杜采歌依言过去,投了几个球,立刻被段晓晨轻轻推开:“去去去!你多久没练了?别给我帮倒忙。”   等一轮投完,段晓晨叉着腰喘气,胸口剧烈起伏。   杜采歌从裤兜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她。   段晓晨接过,抽出一张擦汗。   杜采歌笑道:“你今天对我可不算客气。”   “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的。”段晓晨扶了扶墨镜。   如果没有这副墨镜遮掩,她身边肯定早就被一堆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毫不夸张。   杜采歌知道她的人气有多旺。   他出门到小区外的小超市买瓶番茄酱都能碰到七个段晓晨的粉丝。或许8个。   “所以,那天你到我家里,那副端庄、文静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杜采歌笑道。   段晓晨轻轻地说:“那是和你太久没联系了,不知道你变了没有。”   “那我变了没有呢?”   “变了。”段晓晨毫不犹豫地说。   杜采歌被噎了一下。   顿了顿才说:“既然我变了,那你为什么要恢复到以前和我相处时的样子?”   “因为这样我会觉得更轻松啊!”段晓晨将墨镜往下拉了一点,微微低头,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向上直视杜采歌的眼睛,“而你的变化,又不是什么坏变化。我还挺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这是表白么?杜采歌想了想,有点冒险地问:“那我以前的样子呢,你喜不喜欢?”   段晓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推了推墨镜,将她那双欲语还休的眸子遮挡起来。   她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或许是觉得不好意思回答。   也或许是,觉得不需要回答?   总之,被问了这个问题,还没有翻脸,足以证明,她和原主的关系绝不是一般朋友。   她拿起自己的红色风衣,随手递给杜采歌。   杜采歌将之搭在手臂上。“走吧。”   段晓晨的目光闪了闪,只是在墨镜的遮挡下,没有被注意到。   今晚,她已经试探了杜采歌好几次。   杜采歌真的变化很大。   简直是彻彻底底,翻天覆地,完全地变了一个人。   比如刚刚的情景,如果换成是以前的杜采歌,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首先杜采歌就不会和她对视。   杜采歌是很傲慢,很没有风度的。自己递风衣过去,他只会茫然地抓着风衣傻站着。   还有,以前的杜采歌,脾气是很暴躁的(在得抑郁症之前)。   如果是以前,她对他说“你别给我帮倒忙了”,他会直接翻脸的。   可惜陈泉那个老女人半点都不肯透露,杜采歌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失忆……真的是像琦琦说的那样,只是在玩失忆人设么?   她决定找几个更关键的点来试探。   “去哪里?”段晓晨心跳开始加速,她要做一个大胆的举动。她伸出手,装作毫不在意地,伸进杜采歌的臂弯。   在这一刻,她的心跳得如此剧烈,仿佛要冲破肋骨一般。   他该不会听到我的心跳声吧?段晓晨心虚地想。   杜采歌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没有将她的手甩开。   毕竟,这个挽手的动作看似亲密,常发生于情侣、夫妻之间,但也常见于社交场合。   女明星挽着男伴的手出场,走红地毯,都是屡见不鲜的事。   杜采歌在地球时,就有过无数次被女明星挽手出场的经历。   或许段晓晨也只把这当作一种社交礼仪吧,杜采歌心想。   实际上,段晓晨已经因为心跳过快,而有一些眩晕了,她身体软绵绵的,只想靠在杜采歌身上。   他……竟然没有抗拒!简直不可思议!   这一刻,段晓晨已经将试探之意抛于脑后。   她什么都没想,脑海里近乎空白,只是沉浸在幸福的体验中,享受着这一刻。   就像个普通的小女人,第一次和情郎牵手,娇羞,而满足。   “你怎么没去吃甜品?”杜采歌随口问。   “不敢吃。”   “现在想去哪?”   “找个地方坐一会吧,聊聊。”   杜采歌问:“去哪坐?”   段晓晨想了想,“我带你去个地方。”   ……   段晓晨挽着杜采歌的手臂走进“Mira”酒吧时,才刚过晚8点半。   “Mira”是一家清吧,这个时间,里面的人还不算多。   吧台前散散地坐着三五个人,有男有女,都是形单只影,彼此间都隔着一些距离。   卡座和包厢里,影影绰绰,也远没到客满的程度。   酒吧里灯光昏暗,装修风格比较后现代化,墙面上随处可见各种凌乱却又简单的线条,桌椅、沙发都是简约而别致的造型,许多金属的小工艺品闪闪发光。   钢琴声在静静地流泻,一个消瘦、俊秀,刘海很长的高大男生穿着白色西装,坐在那架斯坦威钢琴前,专注地弹奏。   不过当那人开口唱时,杜采歌才知道,自己弄错了对方的性别。   那是个女生。   虽然打扮很中性化,但确实是女生。   杜采歌停下脚步。那个女生的演奏水准还算过得去,主要是那嗓音,非常棒,很有辨识度,唱功也有几分火候。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次来这里时发生过什么?”段晓晨靠近杜采歌的耳朵小声说,鼻尖挨着杜采歌的耳朵擦过,带着芬芳的气息喷在杜采歌的耳朵上,痒痒的,充满暧昧气息。   与此同时,她抱紧了杜采歌的手臂,一团柔软挤压着杜采歌的胳膊。   这是挑逗。   杜采歌哪怕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   他装作东张西望,不着痕迹地离远了一点。   “真的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上次和你说过吧,我失忆了。”杜采歌镇定地说。   一开始,他觉得“失忆”很难启齿。现在他却越来越习惯地抛出这个理由。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这是真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失忆了,我想,你应该会自行脑补出什么来的。   段晓晨俏丽的脸蛋上仍然带着难以捉摸的笑意。   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意外。 第78章 好久不见   他们两找了个卡座坐下后,立刻有穿着白衬衫、深灰色马甲,打着领结的帅气服务员过来询问。   “你点吧,我不懂酒。”杜采歌说。他对蔚蓝星的酒不熟,不想闹笑话。   “我知道你不懂。”段晓晨摘下了墨镜,白了他一眼,风情万种。   服务员露出迷惑之色,似乎是觉得段晓晨眼熟,又不敢相认。   段晓晨点了两瓶名为“明仕”的香槟,又问杜采歌,“你想不想试试威士忌?”   杜采歌点点头。   “要什么口味的,调和的?单一的?要泥煤味重一点的么?”   “别,泥煤味欣赏不来。就来瓶花香果香味浓一点的单一麦芽。”   “那就格兰菲迪18年吧。”   杜采歌很确定,他在地球时从没听说过“明仕”这个香槟牌子。   格兰菲迪倒是喝过,他在地球时洋酒喝得不多,并不算了解,但格兰菲迪也毕竟是大名鼎鼎了。   格兰菲迪18年价格便宜(以他的收入层次来看),口感上佳,很适合做口粮酒。   他只是没想到,在蔚蓝星,同样存在着格兰菲迪这个品牌。   来了这么久,他也看过一些历史书,发现蔚蓝星的许多历史事件都与地球上不太一样。   而且每个国家,出现拐点的时间不同。   比如,蔚蓝星的大华国,大致是明末开始,走上和地球不同的发展。   而星条帝国,则是在独立战争时比地球上坎坷得多,甚至影响到了后来的发育。   至于樱花国,则更有趣,它在元朝时期就被蒙元征服了,在明朝时沦为大明的藩属国,跪舔天朝上国比棒子国小弟还要积极。   然而也是这个樱花国,在近代史上逐渐强大起来以后,翻脸不认人,同样入侵大华。   很多地球上的历史名人,在蔚蓝星上从未崭露头角。   很多地球上的品牌,在蔚蓝星上没有得到发展壮大的机会,早早地夭折,甚至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所以发现格兰菲迪这个品牌仍然存在,杜采歌还是有一些小惊喜的。   虽然在地球上,他对格兰菲迪不算很喜欢。   但喝着格兰菲迪,总感觉要离家乡近一点。   段晓晨很有钱,可她没有点死贵死贵的酒,或许是她和原主之间的交情已经不需要客气,也或许是她的消费习惯并不崇尚奢侈。   不过……看看她那价值几万的外套和皮包,杜采歌觉得肯定是前者。   段晓晨坐在杜采歌对面,小口地抿着“明仕”香槟,似乎沉浸在美好的气氛里,没有说话。   心里想的却是:传言车祸之后,你心怀歉疚,从此就滴酒不沾了。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件事很可能另有隐情。   “喝酒会伤害嗓子吧,”杜采歌突然想到,“你还是别喝了。”   段晓晨吐了吐舌头,“总得让我偶尔放松一下吧。我真的好累。”   杜采歌犹豫了片刻,“那就少喝一点。”   “能不能借你肩膀靠靠?”段晓晨说。   杜采歌更加犹豫了。“这不太好吧?”   “小气。”段晓晨没有强求。   又喝了一口香槟,她说:“你到底给不给我写歌?”   语气中有几分撒娇的意味。   “额,这个,写歌也需要灵感的。”杜采歌搪塞道。在搞清楚原主与段天后的关系前,他肯定不会冒失地给段晓晨写歌。   段晓晨白了他一眼:“你少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已经攒了不少好歌。”   杜采歌沉默了片刻,笑道:“真没有适合你的。暂时没有。”   “好吧,”段晓晨并不生气,她身子前倾,小脑袋几乎碰着杜采歌的头,一双桃花眼微眯,脸颊上甜甜的酒窝隐隐浮现,“那你去唱一首给我听。我要听你的新歌。”   杜采歌本想拒绝,话到嘴边又犹豫了。   或许原主以前作了新歌,都是会和段晓晨分享的呢?   “那我给你来一段吧。”   杜采歌正要开口清唱,段晓晨指着那架钢琴的位置,“到台上去唱。”   “啊?”杜采歌不情不愿地说,“这不好吧?”   “去吧,我们都是这里的熟客,有什么害羞的,你又不是第一次上台唱歌给我听了。”段晓晨目光闪烁地说。   “哦,那好吧。”杜采歌犹豫着答应了。   看着他走上台的背影,段晓晨喝了一大口酒。   你是真的失忆了吧?你以前只和那个女人来这里,在台上为那个女人唱歌。   而我,只能偷偷地羡慕。   真好玩,原来失忆这种事情,是真的会存在。   虽然……按理说该心疼你的。   但是失忆的你,真是太可爱了!   杜采歌站在那个正在弹奏的钢琴师面前,小声说:“借地方,唱首歌给朋友听,可以么?”   音乐声停止。   对方抬头看着杜采歌。   这个女孩子穿着男式的白色西装,头发不长,而且个子很高,脸部的线条稍显硬朗。   看上去22、3岁左右,个子相当高,恐怕将近1米8了,但是看着并不显得粗笨、   尽管脸部线条稍硬了一点,但并不难看,相对于一般的女孩,她更有英气。   她的眼睛很大,无数灯光点缀其中,仿佛蕴藏了整片星空。有点像那谁,一代还珠里的小燕子。   这张脸并不算特别漂亮,但那双眼睛实在令人印象深刻。   她看着杜采歌,似乎走神了。   杜采歌轻咳一声,打算重复一遍,她这才惊醒过来,站起身:“请便。需要我钢琴伴奏么?”   相对于她那远超一般女孩的体型,她的声音显得细如蚊呐,说话时低着头,好像很害羞。   说话的声音还算好听,但缺乏气势,远远比不上她唱歌时的嗓音。   “我自己来吧。”杜采歌说。   那女孩让开位置。   杜采歌坐到钢琴前,调整了麦克风的角度,然后看了段晓晨一眼。   说来也怪。   其实两人隔着的距离并不近。   但杜采歌却觉得,能清晰地看到她的那双剪水双瞳,能看到那波光滟潋,似乎蕴藏着万顷深情。   杜采歌眼神缩了缩。   希望是错觉。   他不认为自己能回应这番感情。   手指在钢琴上无意识地扫过。   随手按了几下,叮咚声响起,然后渐成曲调。   如果是原主的话,和段天后也算是久别重逢。   就唱那首吧。   “我来到,你的城市……” 第79章 他的唱功退步了   贾全保无聊地坐着,那只纯银的ZIPPO打火机在他指尖灵活地翻飞。   深深的法令纹就像刀疤,让他的气质像极了一位道上的大佬。   好几次,他点着打火机,但并没有点着叼在嘴里的那支烟。   毕竟“Mira”是有禁烟规矩的。   而且知道“Mira”老板是谁的顾客,通常都不愿意为这点小事去打破规矩。   贾全保对面坐着马德厚。   马德厚还是戴着他那副金丝眼镜,两鬓微霜,气质儒雅,端着一杯“蓝色冰焰”鸡尾酒啜吸着。   “卧槽。”贾全保无意中看了门口一眼,脱口而出,目瞪口呆。   “怎么了?”马德厚往他视线的方向看去,顿时也石化了。   贾全保咋咋嘴,小声说,“那是段晓晨吧?我没看错吧?”   马德厚眯眯眼,似乎想要看得更清楚,“应该是。”   “从来不闹绯闻的段天后,哈哈,”贾全保似乎很得意,但是看清段晓晨身边的男人时,他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卧槽,她旁边那是谁?”   马德厚扶了扶金丝眼镜,用不太确定的口吻说,“看着像我们上次在刘大妈私家厨房吃饭时碰到的那男的,当时我觉得他长得有点像林可。”   “这就没错了,”贾全保用ZIPPO打火机敲了敲玻璃桌面,“那肯定就是林可,段晓晨不可能随便和哪个男人这么亲密。这家伙,太牛了,和苏天后分手了,又马上勾搭上段天后。”话语中全是羡慕。   马德厚还是不太确定,“林可出现在公众场合都是戴面具的,我只远远地见过几次他没戴面具的样子,不是很熟。我只能说这人有点像我印象中的林可。”   贾全保的语速还是像机关枪一样,“卧槽,林可是从摄影丑闻之后隐退的吧,差不多有五年多了吧。这家伙,要是他没隐退,而且一直有好作品出来,你能想象他现在的地位么?音乐圈的扛把子非他莫属了。”   马德厚显然不赞同朋友的观点:“那也难说,他性格那么差,人品差,人缘也差,这样的人或许能成为天才音乐人,但是成不了音乐圈扛把子。”   “我也就是那么一说,”贾全保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段晓晨和疑似林可的男人,饶有兴趣地说,“他们约会干嘛跑到这来。”   马德厚啜了一口“蓝色冰焰”,摇头笑道,“圈里人就这么几个去处。要谈正经事,或者喜欢民乐、古典的,会去霍老爷子的茶馆。”   “喜欢民谣、乡村的,会去老蔡的酒吧。”   “喜欢蓝调、爵士的,大多会去小陆那里。”   “喜欢摇滚的,会去1991。”   “喜欢流行的,那当然只能来这Mira。”   贾全保刚喝了口啤酒,差点喷出来:“你说他们算是喜欢流行的?你搞清楚好不好,林可和段晓晨,流行他们也能玩,民谣、摇滚他们也玩过,他们是全能型好吧。”   “随你怎么说。”马德厚不争了。   “对了,上次不是听说,霍老爷子认了林可做干儿子?那事你觉得是真是假。”   “可能是真的吧。”   “那就奇怪了,为什么他们连酒席都不摆?霍老爷子认林可做干儿子,牵涉到两个顶级大咖,这在圈里是多大的事啊!”   “我怎么知道,要不下次你去霍老的茶馆,亲口问问他?”   贾全保笑得尴尬极了:“我什么牌面的人啊,霍老怎么可能搭理我。要去你去。”   “我和你差不多,霍老都不会拿正眼瞧我。”   “咦,林可这是要去唱歌啊!”贾全保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两眼放光。   “这很稀罕么?他又不是没唱过。”   “他很少开唱啊,物以稀为贵嘛,”贾全保那凶巴巴的脸上露出神往之色,“我记得有一回我去听段晓晨的演唱会,林可戴着面具在那暖场,他唱了首‘用情’。卧槽,我当时都听傻了你知道么。讲真,他那嗓音,他那唱功,不做歌手太可惜了。”   “嘘,别做声,专心听。”马德厚的内心显然不如他的表面那么平静。   贾全保自然不可能那么老老实实,他把玩着打火机,语带玩味地说:“隔了这么多年,不知道他还剩几分功力?他还保不保得住顶尖音乐人的位置?”   一阵“叮咚”之后,歌声陡然响起:“我来到,你的城市……”   贾全保闭上眼睛,凶狠的面相此时终于出现一丝温柔。马德厚紧抿着嘴唇,两人都失去了说话的欲望。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这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叮咚的钢琴声中,那疑似林可的男人,没有任何炫技,就这么平实地唱着,如同将一个简单平凡的故事娓娓道来。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一曲终了,掌声响起。台上那疑似林可的男人站了起来,向台下挥挥手,快步走向段晓晨。   “他唱功退步了,”贾全保睁开眼睛,“不过,这首歌……真特马的好听。林可就是林可,相隔五年,出手就是经典。”   马德厚眼神闪烁,似乎还在感动中,半晌才说:“这是写给苏曼芫的吧。”   “肯定是啊,”贾全保说,“好久不见……好一个好久不见。你还怀疑他的身份么?”   马德厚叹道:“怎么可能怀疑……圈里有几个人能写出这档次的歌,这肯定是林可了。哎,要是能请到他给小谢写首歌就好了,小谢的出道就更有把握了。”   “这种事,你我说了不算,喝酒,喝酒,”贾全保笑道,“卧槽,看他们,快亲上了,快亲上了!段天后今晚肯定要失身了。要是老子是个女人,有人唱了这样一首歌给我听,我特马什么羞耻的姿势都愿意摆出来让那人玩。”   马德厚说:“才怪,这首歌明显是写给苏曼芫的,而且分明表现出了余情未了,段天后听了不炸毛才怪。”   贾全保争辩道,“我却觉得,这首歌表达的是已经放下。深爱过的人,再遇时怎么可能心中没有半点涟漪?但是纵然有千般感慨,也只能化作一句‘好久不见’。当着段天后的面唱这首歌,正是林可表示向苏天后正式告别,划清界限。”   马德厚想了想,承认了同伴的分析有道理:“有这味。” 第80章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你想想啊,从2003年开始,段天后一直和苏天后打擂台,现在看来,说不定还真不是因为音乐、因为争夺资源什么的,而是为了争夺男人,”贾全保挤了挤眼睛,嘿嘿一笑,那原本凶巴巴的脸此时看上去非常猥琐,“林可这家伙,真特马有福,两个天后轮流着陪他睡。”   马德厚没有接茬,而是怔怔地出神。   半晌才道:“你说,我们要是真想请林可给小谢写首歌,要拿什么才能打动他?”   贾全保显然也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他迅速地将ZIPPO打火机在指尖转动,过了许久才说:“我记得吧,圈里人都说,他这人油盐不进。用钱砸肯定是不行的,他不缺钱,也根本不吃这套。找前辈出面也没用,他不给前辈面子的。”   “要么就让小谢陪他睡一晚,他好色是出了名的,可是小谢肯定不同意,谢总也肯定不会同意;要么就找他的好朋友出面,看他会不会给面子。不过他的好朋友咖位都太高了,粟睿,张卓薇,哪一个我们都够不着。或者干脆,简单点就直接带小谢到他面前去亮一嗓子,传闻说他很乐意提携有天分的年轻人,如果小谢的嗓子入了他的眼,写首歌就问题不大了。”   马德厚说:“那就打报告吧,总得试试。小谢现在这些歌,都太平凡了,很难让人记住。”   贾全保点头:“那行,试试吧。”   ……   段晓晨看着杜采歌坐下,表情安安静静的,甚至有些腼腆,一如她记忆中的形象。   看着他凝神静气,整个人的气质突然变得淡雅出尘,令人心醉。   一阵音符响起,段晓晨用心聆听,觉得杜采歌的演奏比起几年前大有进步。   “这几年你没有一直沉浸在痛苦里吧……”段晓晨喃喃地说。   然后杜采歌开口了。   当杜采歌唱到“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时,段晓晨的心情和神态都是放松的,她含笑看着台上表情专注的杜采歌,眼神温柔。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段晓晨俏脸通红,捂着自己的脸颊,脉脉含情地看着杜采歌,轻声说:“那你就别再让我孤独啊。”   “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   “我们回不到,那天。”   段晓晨脸上的肌肉绷紧了,她立刻意识到,这首歌不是唱给她的,而是唱给那个女人的!   愤怒,委屈,一齐涌上心头,段晓晨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没有自制力,泪水夺眶而出,奔流不止。   她不想擦,只是透过婆娑的泪眼,透过折射得班怪陆离的光线,看着台上那人。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现在改变……”   段晓晨捂着胸口,她觉得有人在用力地扯她的心脏,她痛得只想倒下,用被子蒙着脑袋,不去看,不去听,也不去想。   她漏过了几段歌词。   再细听时,杜采歌已经唱道:“……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不对。   段晓晨擦了擦泪水,凝神静听。   渐渐地,泪水止住了。   她分辨出,这歌声中,有一点怀念,一点无奈,但更多的是克制,是告别,是祝福。   是下定了决心分手之后,微笑着转身。   再见面时,已无话可说,只有一句“好久不见”。   这首歌确实是唱给那个女人的。   但更是唱给自己的。   他这是在表达,他不会忘记那个女人,但是很愿意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段晓晨重新露出微笑。   当杜采歌唱完,起身鞠躬时,她带头鼓掌。   只是,你到底有没有失忆呢?   ……   在热烈的掌声中,杜采歌准备下台时,那个穿白西装的短发女孩轻声道:“那个……”   她的声音是如此微弱,险些被掌声掩盖。   杜采歌回头看着她。   短发女孩畏畏缩缩地,但眼神中有着热切:“这首歌写得真好,我从没听过,是您原创的么?”   杜采歌想了想,点头说:“算是吧。”   “那个……”短发女孩欲言又止。   “请讲。”   短发女孩鼓足勇气,那双大眼睛和杜采歌对视了片刻,立刻败下阵来,移开目光,“那个……请问您能授权我在酒吧唱这首歌么?”   杜采歌一时没有回答。   他一直都知道蔚蓝星的著作版权法有多么严格。   简直和地球上的樱花国差不多。   但是,仅仅是在酒吧驻唱,不管她想翻唱谁的歌,其实也没人有空去找她麻烦。   不得不说,这女孩太死脑筋了一点。   短发女孩的眼神黯淡下去:“果然……不行么?”   杜采歌认真端详着她。这个女孩并非十分漂亮,她的嘴巴大了点,不是杜采歌喜欢的那种樱桃小口。   她的脸型也不够好看。   皮肤也只能说一般。   但是她身上自有一股能打动人心的力量。   而且……“我才唱了一遍,你就记住了?”   “大致记住了!”短发女孩嘴巴大大的,笑得挺可爱,“真的!”   记忆力还挺不错的嘛!或许是个很有音乐天分的孩子。   杜采歌想了想,“暂时我还不能授权你唱,因为我还没发布这首歌。”   短发女孩失望地点点头,声如蚊呐:“我明白了。不好意思,是我提出了过分的要求。”   杜采歌笑道:“有纸吗?”   短发女孩飞快地从放在钢琴旁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   杜采歌翻开,刷刷地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   “回头打我电话,有空多交流。等以后我发布了,会授权你唱的。”   短发女孩接过,一个九十度的鞠躬:“谢谢!”   杜采歌走下台,刚坐回自己的位置,还没来得及开口,段晓晨已经起身,挨着他坐下。   火热柔软的身躯挨擦,幽幽的暗香浮动,让憋了几个月的杜采歌有点狼狈。   毕竟他不是坐怀不乱的君子,也没从想过要坐怀不乱,他自觉意志力不算强,经不起诱惑。   如果这样一位美丽绝伦的歌坛天后,和他已经有了不浅的感情,此时和他调情,他或许会欣然接受,不介意发生点什么。   然而现在不是时候。   他不喜欢在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深入发展。   他若无其事地挪开一点,还好,段天后还是有矜持的,没有贴过来。   段晓晨白了他一眼,声音微嗔,“我就知道,你这些年肯定攒了一些好歌。真没有我能唱的?这首歌给我也行啊,我有信心唱好。” 第81章 我以为你已经放下了   换成别人遇到段晓晨投怀送抱,现在百分之百只会觉得艳福不浅,甚至色魂与授。   可杜采歌却只是暗暗叫苦。   这并不是矫情。   也并非段晓晨不够美丽诱人。   只是对杜采歌而言,段晓晨差不多还是一个陌生人。   一个陌生人来投怀送抱,哪怕长得再美,他也心里膈应。   别误会,杜采歌的身体并没有问题。   他是个正常男人,在某个方面同样有着“蓬勃”的欲望。   只是,他觉得,如果要发生点什么,那必须是在有感情基础的前提下。   他听到霍老爷子的传奇经历时,心里只有羡慕。   如果有本事摆平的话,有两三个红颜,在他看来也属“风流而不下流”。   但是找技术工作者、或者在网上约泡,或是和随便哪个急于上位的漂亮脸蛋来一发,都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   其实他这样的观念,可以说和大多数人都不一样。   特别是在娱乐圈里,许多美丽的女孩子,不介意和人睡一晚,乃至数晚,来换取资源,换取承诺。   而许多女孩子张开双腿甚至不是为了任何无形有质的利益,而只是为了排遣寂寞,解决生理需要。   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付出感情。   在现代社会,感情何等珍贵?   玩玩可以,付出感情就算了吧。   但杜采歌不同。   所以面对美若天仙的段晓晨这近乎投怀送抱的举动,杜采歌不觉得惊喜,只觉得惊吓。   而且,杜采歌还有别的担忧。   他甚至冒出一个想法:该不会是那个林可已经在怀疑我是穿越者,特地指示段天后来试探我吧?   尽管可能性不大,但杜采歌此时还不能完全排除这个可能性。   对段晓晨索要歌,杜采歌继续推脱:“你需要的是让你更上一层的好歌,暂时我这没有合适的。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段晓晨紧盯着杜采歌的眼睛,脸上带着神秘的笑意,眼波温柔,一点也不因为被拒绝了而生气。   杜采歌面对她这双燃烧着炽热情感的眸子,几乎立刻溃不成军。他不安地移开目光,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勉强保持着冷静,舔舔嘴唇说:“你之前不是没空么,怎么今天突然就跑回魔都了。”   段晓晨笑吟吟的,两颊的小酒窝可爱极了,她说:“我不回来,难道等着别的狐狸精把你勾走?”   杜采歌没法再装糊涂了。   哪怕让段天后伤心难过,他也不能放任这种气氛蔓延下去。   他无意要伤害段天后。   更无意接受她的感情。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他正色说:“我觉得,我们只是朋友。”   段晓晨仿佛被一榔头迎头砸了一下。   分明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却让人觉得她痛得倒吸一口冷气。   她脸上也抽了抽,酒窝消失了,只继续挂着浅浅的社交性的笑容。   半晌她才说:“是我自作多情了,不好意思。”   声音仍然有如天籁。   却颤抖着,仿佛杜鹃啼血。   杜采歌也有些不忍心。   但现在不斩断她那些念头,以后只会更麻烦。   “不关你的事,是我不好,给了你一些错误印象。”杜采歌歉意地说。   “听你唱的歌,我真的以为你已经放下了。”段晓晨的话充满心灰意冷的味道。   杜采歌奇道:“放下什么?”   “放下她。”段晓晨直视他的眼睛。   杜采歌咀嚼着她的话,内心飞快地思索一番,决定坦白。   他笑道:“你可能弄错了什么。我说过,我失忆了,这是真的。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谁。”   段晓晨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虽然光线暗淡,但他的眸子却是清澈透明,仿佛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从他的眸子里,她只看到:真诚。   难道你真的失忆了?   段晓晨心想,之前的几次试探,都还不能让我完全确定。   她很快做出一个决定。   “忘了就忘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段晓晨装作不在意地说,“你总不可能把所有的事都忘了吧,总还记得一点吧?”   杜采歌犹豫了一会,说道:“恩,还记得一点。”   段晓晨注视着杜采歌,突然扑上去,抱住杜采歌的脖子,在杜采歌目瞪口呆的瞬间,吻上了他的唇。   她无法想象,自己会做出这样的动作。这是酒精的刺激?还是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   段晓晨已经分不清了。   唇瓣接触,段晓晨有那么一瞬间得偿夙愿的满足。   然后便是大脑一片空白。   温香软玉在怀,杜采歌的意志力几乎降到了零点。   但他终究没有完全失控。   而且段晓晨的吻技很生涩,还不至于让他沉迷于其中。   他没有趁机反攻,更没有动手动脚,而是轻轻推开段晓晨,自己往后坐了坐。   虽然有些生气,但也有些感动,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段晓晨吃吃地一笑:“想起来没有?我们第一次接吻也是在这个酒吧,也是我主动吻你。”   杜采歌摇头说:“我不记得这件事。”   段晓晨露出夸张的受伤表情,“不是吧,这也不记得了?那是我的初吻啊。”   杜采歌捂额说:“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他看了段晓晨一眼,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说:“你是天后,有绯闻不太好吧?这酒吧里很可能有人认识你,还是小心一点吧。”   然后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补充:“然后接吻这种事,最好还是发生在情侣在之间吧,我们虽然是很要好的朋友,最好还是不要轻易打破界限了,要不然连朋友都没得做,那多可惜?讲真的,我可舍不得失去你这样一个朋友。”   段晓晨顿时显得有些无精打采,一时无话可说。   自己已经表示得足够明显,杜采歌也没有装傻,他很明确地拒绝了。   哪怕已经被这个家伙打击过很多次,段晓晨还是觉得,这是一次难以承受的重击。   她闷头喝酒。   脸上还在发烧。   心跳也是快得仿佛要挣脱肋骨的束缚。   哎,难得在酒精的刺激下,做出这么大胆的行为。竟然换来你看似友好实则绝情的一番话……段晓晨终究是个有矜持心的女人。   她不生杜采歌的气,只是在生自己的气。   太笨了,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想诱惑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都诱惑不到。   让她放弃,那当然是不可能放弃的。   可是,这个死木头,肯定也不会主动来追她。   到底要怎样,才能消除两人之间的隔阂,让他接受自己?   段晓晨完全没有把握。   这次重聚,她觉得杜采歌已经改变了太多。   以为自己终于有机会了。   可是这个木头脑瓜……还是这样油盐不进。 第82章 我原谅你了,渣男林可(节日快乐,你们这些可爱的小朋友!)   沉默了一会,杜采歌终究有些在意段晓晨之前那句“我以为你已经放下她了”,试探着问道:“我是因为什么原因和前女友分手的,你知道吗?”   段晓晨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杜采歌本有些不快,但很快便明辨,这嘲讽并不是针对自己。   “谁知道呢,之前我们有一阵子没联系了。你连这个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   “那我也没办法。”   顿了顿,段晓晨补充了一句:“我只知道一点,一定是她对不起你在先。”   “为什么这么说?”杜采歌有些好奇。   “因为,”段晓晨那双桃花眼水汪汪地注视着他,用十分确定的口吻说,“因为我了解你,你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伤害别人的。”   她的声音很温柔,也很坚定,显然对她自己的看法坚信不移。   杜采歌沉默了一会。原主的形象,在他的心目中更加扑朔迷离了。   “而且,她和你睡过的别的女人没什么不同,从一开始接近你就是功利性的,只是她的手段更高明而已。我们都看得出来,只有你傻乎乎地以为她是真爱,沦陷进去。”段晓晨继续生起了闷气。   功利性的?   算了。杜采歌不想继续追问关于原主女友的事。   不过他仍然好奇段天后与林可的关系,但又不想直接问,以免打草惊蛇。   因此迂回地问道:“话说,你谈过几个男朋友了?”   段晓晨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像是懊恼,又像是嗔怪,噘着嘴说:“一个都没有。”   杜采歌有些不信。   他总觉得,段晓晨和林可之间应该发生过一些什么。   想了想,他冒险问道:“林可呢?我不信你和他之间有那么纯洁。”   段晓晨的表情更古怪了。似乎在强忍着什么,像是要哭,又像是想笑。   “那你觉得,我和林可应该是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所以才问你。”杜采歌装作很放松、只是随口闲聊,并不在意答案的样子,喝了一口格兰菲迪18年。   “我曾经深深地爱着一个男人,为他付出了一切,甚至主动引诱他,把自己全部地献给了他,”既然杜采歌将话题带到这个方向,段晓晨不再犹豫,决定做最大的一次试探,她的脸烧得像要熟透了,说出她觉得最羞耻的话,“把我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但是事后,他却对我不冷不热。”   杜采歌心里有点不舒服。   虽然他对段晓晨并没有企图,但是听到一个如此优秀的美女在自己面前谈论,把童贞给了别的男人,多少还是有点不舒服。   他又喝了一口酒,尝试着用同理心来理解和安慰段晓晨,说道:“你说的是林可吧?那就是个渣男,忘了他吧,你值得更好的。”   段晓晨古怪地看了他一眼:“没错,他是个渣男。”   她的眼神一时失去了焦距,脑海中浮现出那个晚上。   那是2001年,她即将来到21岁的时候,在杜采歌的28岁生日趴体上。   他只叫了几个好友,在租来的别墅庆祝。她故意喝多了,然后留了下来。   他拯救了她,他捧红了她,他造就了她。   他让一个孤苦无依,被迫游走在咸猪手之间强颜欢笑的卖酒女郎,一跃而成为音乐圈最炽手可热的新人,2年3张大卖的专辑,被誉为小天后。   年仅21岁的准天后,恐怖如斯。   在那之前,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了么?   段晓晨并不确定。她是很喜欢他,很想和他整天都黏在一起,想要看他躲躲闪闪,笨拙而单纯的笑容,但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   而且她很想表示感谢,又不知该以什么方式来感谢。   而且,对他的好感也是远超其他人。   尽管她知道,他有很多的女人,好色多情,他的心从不停留。   但是她很确定,自己愿意对他付出一切。就算不为爱,只是感激。   所以她故意留了下来。   她借着酒劲,脱光了自己,露出那无限美好的胴体,想把自己的初夜作为生日礼物交出去。   而他拒绝了。   ——为什么拒绝我,你明明喜欢我!   ——喜欢,但不是爱。   ——如果不是爱我,你为什么帮我?为什么给我这么多?   ——我只想,让你那天籁之音,被整个世界聆听。   他的微笑玩世不恭,放纵不羁,可是语气是如此真诚。他的眸子里,是如此的单纯而朴素。   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段晓晨才确定,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难以自拔。   可那个时候,他只是个浪子,游走于花丛,从不停留。   她心甘情愿成为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可他却不肯要她。   而几年后,摄影丑闻和车祸事件连续发生,让他患上了抑郁症,那之后,他们就很少见面了。   杜采歌没有注意到段晓晨的失神,他说:“原来林可和你有这么一段关系,怪不得你后来不找他合作了。”   “不,”段晓晨纠正道,“不是我不找你合作了,是你突然就不与我合作了。”   杜采歌喝着酒,总觉得这句话有哪里不对。   他放下酒杯,目瞪口呆地看着段晓晨,迟疑着举起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已经原谅你了,渣男林可。”段晓晨笑出了两个小酒窝。   ……   气氛变得怪异起来。   杜采歌心如乱麻。   我是林可?我就是林可?   我特么……不对,原主特马是林可?   理一理:林可是穿越者。证据就是,搬运了上百首地球上的经典歌曲。   原主是林可。   所以原主是穿越者。   没毛病。   没毛病个鬼啊!这个身体是具备什么特殊体质么?这么吸引穿越者的!   “我穿越到了一个穿越者身上。”   这特马是什么鬼才逻辑啊魂淡!   但是话说回来,当知道了原主就是林可,回过头来看,一些事情就解释得清了。   姜佑曦那小子对自己那么崇拜。   程明明想要自己给姜佑曦写歌。   妹妹听到自己弹唱《老男孩》《父亲》等经典歌曲,一点也不惊讶。   音乐圈大咖霍彦英想认自己做干儿子。   还包括段晓晨对自己的感情。   原主喜欢动漫,段晓晨赠送了漫画原稿,然后林可在段晓晨的音乐会上,戴着杀生丸的面具……   然后自己的名字,杜采歌,其实也可以用拆字法拆成“林可”。   “杜”里可以拆出个“木”,“采”里也可以拆出个“木”,“歌”里可以拆出一个“可”。   合起来不就是“林可”。   然后杜采歌又想到了更多。   根据网上看到的消息,林可曾经和歌后苏曼芫有过一段感情。   也就是说,原主的前女友是苏曼芫。   但是结合范哥和段晓晨的话来看,苏曼芫对原主似乎不是真爱。   还有,4年前,林可,也就是原主经历的那场车祸,报道称原主酒后驾车,载着苏曼芫,撞伤了一个女高中生。   那个女孩还好么?   原主这些年的消沉,是否和车祸这件事有关?苏曼芫为什么和原主分手?   杜采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想要去找那个原主的心理咨询师“泉”,从“泉”那里了解到更多关于原主的事情。   否则,自己还要经历多少次惊吓啊! 第83章 你欠我的哦   杜采歌无心再坐下去,他只想快速逃离这里,逃离满脸幽怨表情的段晓晨,好好地理一理自己的思绪。   一想到这个美丽得清新脱俗的女子,在几年前失身给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他就浑身不自在。   此时两个身影来到他们面前。   杜采歌定睛一看,有些印象。   是当初庆祝《诛仙》达成十万收藏里程碑时,自己在小饭馆里遇到的那两个人,似乎是某家娱乐公司的中层小领导。   一个戴金丝眼镜,气质儒雅。   另一个有着深深的法令纹,看着凶相毕露。   当初,正是从他们的交谈中,杜采歌听到了几首熟悉的歌名,从而意识到,这世界上存在着另一个穿越者,搬运了很多地球上的歌曲。   然后又调查到,那个穿越者叫做林可。   而今天,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就是林可。   正好又碰到这两人。   谁说这不是一种缘分?   金丝眼镜微笑着开口:“段天后,林兄!”   段晓晨脸上发烧,心烦意乱,担心她之前强吻杜采歌的画面被这两人看到了,装作没听到一样埋头喝酒,交给杜采歌去处理。   而且以她的咖位,就算不搭理这两人,传出去也不会被人说三道四。   杜采歌含笑看着他们,点头回应:“两位好,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吧。”   金丝眼镜递过名片,笑道:“我是马德厚,这位是我的同事贾全保。我们是华宇娱乐的人。我们都是小角色,以前虽然也见过林兄和段天后,但根本没有开口招呼的机会。”   杜采歌接过名片,看了一眼,都是普通的经理衔,确实只是小角色。   他点点头算是招呼,然后含笑不语,等他们表明来意。   这人并没有东绕西绕,很直接地提出请求:“我们公司有一位练习生很快就要出道,这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女孩子,有一把好嗓。我们想请林兄出手,给她写一首歌。我知道,这个要求有些冒昧了,但是那个女孩子真的很有天赋,她的嗓音,配得上林兄的歌。”   杜采歌皱起眉。   你公司旗下的练习生,再有天赋,跟我有什么关系?   额,难道林可以前在圈内的标签是喜欢提携新人?   他看了段晓晨一眼,段晓晨脸蛋通红,但是面无表情,也没给他任何暗示。   华宇娱乐,那是小姜所在的公司啊……   杜采歌想了想,没有直接拒绝:“这样吧,有机会带她和我见一面,见面再说。”   马德厚心里立刻升起了警惕,总觉得杜采歌是在提出要潜规则交易。   “会行走的生x器”“人形自走配种机器”等形容浮现在他脑海中。   而且,最关键的是,你玩女人也就罢了,很多美女确实是愿意倒贴让你玩的。可偏偏还喜欢玩摄影,这谁吃得消啊?   “那个,”马德厚出于维护小谢的心理,说道,“林兄,我们公司有专业的设备,你方便过来么,我让小谢亮亮嗓子,你来点评点评。”   杜采歌笑而不语。   马德厚讪讪地笑笑。   “没别的事了吧?”杜采歌这是下了逐客令。   “能留个私人号码么?”   “不方便,我会联系你的。”   见状,两人只能知趣地告辞。   贾全保全程打酱油,他知道自己的亲和力比不上马德厚,所以把交涉全部让马德厚去做。   而结果,确实还不错。   “回去就让小谢准备一下。”马德厚说。   贾全保道:“你干嘛不坚持一下,拿到林可的电话。”   “我没这么大面子。”   “哎。那等小谢准备好了,怎么通知林可?”   “等。”   “等什么?”   “等他想起这件事,打我的电话。”   “这也太被动了吧。”   “那还能咋地?”马德厚翻了个白眼,扶了扶眼镜,“要知道,他是林可。”   贾全保收声了。   ……   离开Mira酒吧时,两人都喝了酒,不能开车,段晓晨便把车留在这,叫了辆的士。   “雨溪国际,谢谢。”   司机从后视镜里频频打量他们,或许是觉得段晓晨眼熟。   两人一起坐在后排,段晓晨此时已经有了五、六分酒意,不停地往杜采歌身上蹭。   杜采歌暗暗叫苦,心里发誓再也不和段晓晨喝酒了。   “你的助理呢?”   段晓晨娇媚一笑,凑到杜采歌耳边说:“她在京城。今晚我是一个人哦!”   杜采歌说:“有没有人能照顾你的?你这个样子,我不是很放心。”   段晓晨的下巴垫在杜采歌的肩膀上,硕大的墨镜挡住了她半张脸,也掩盖了她的眼神,“嘻嘻,不放心你就亲自来照顾我啊?”   杜采歌无奈地说:“我们之前说好了的吧,我们是好朋友,也只是朋友。”   司机发出一声轻轻的嗤笑。傻13。男女之间哪有单纯的好朋友?   段晓晨浑身绵软无力,她无意识地用柔嫩的小手撑住杜采歌的大腿,险些触碰到杜采歌的要害。   杜采歌不动声色地移动了一下,免得被她发现了自己的生理反应。   “喂,我告诉你,你欠我的哦!”段晓晨趴在杜采歌的肩上娇喘着,混合着酒精的气息打在杜采歌的耳朵上。   “恩恩,我知道,我会想办法还给你的。”杜采歌说。   “你怎么还!拿什么还!”   杜采歌停顿了一下,才缓缓开口:“现在我还没想好,但是我会想出一个答案的。你呢,现在也别做傻事,等你清醒了,我们再谈。”   “你啊……真是个魂淡。”段晓晨的身子往下倒,最后头枕在杜采歌的大腿上,一只手扶着杜采歌的膝盖,一只手从后面环住杜采歌的腰。   就这么沉沉睡去。   ……   到了小区,杜采歌扶着段晓晨下车。   还好,段晓晨虽然有几分酒意,倒也没醉得太厉害,打起精神还是能走路。   只是她却一直搀住杜采歌的胳膊,整个人就像树袋熊一样吊在杜采歌身上。   好不容易穿过长长的小径,来到楼栋下,又乘电梯上楼,把段晓晨放在她家门口。   段晓晨却不进去。   “我没带钥匙。”   “你早说啊,早说我去酒店给你开间房了。”杜采歌深感头痛。   “我没带身份证,不能开房。”段晓晨伸手遮掩着打了个呵欠。   “别闹,”杜采歌又不是傻子,“你坐飞机回来的,不带身份证能上机?”   “……反正就是没带。”   “你到底要闹哪般啊?”   段晓晨偷偷看了他一眼:“我要睡你家。”   杜采歌气得乐了:“随便。你不怕吃亏的话,想睡就睡。反正我是不会吃亏的。”   段晓晨笑嘻嘻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非常醉人:“反正我已经什么都给了你,还有什么亏可以吃的。”   杜采歌一时无语。 第84章 歌后的神秘情人   段晓晨睡在了杜媃琦的房间。   当晚什么也没发生。   杜采歌必须得承认,当段晓晨在洗澡,水声哗啦啦传出来的时候,他是有些心猿意马的,满脑子都是脑补出来的丰腴白嫩的肉体、水雾蒸腾中那些若隐若现的美妙曲线。   而且他知道自己如果想看,是真的能看到的。   因为段晓晨根本没有锁门。   盥洗室的门是虚掩着的。   这无疑是邀请的信号。   而他穿越过来几个月了,一直都没有尝过女人滋味,坦白说,他的身体是非常渴望的。   但他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是有底线的,和动物有着本质区别。   而且也不能因为,原主和段晓晨睡过了,自己就理所应的地要继续和段晓晨保持那种关系。   可能是因为太困了,段晓晨洗完澡就直接上床睡了,没有再诱惑他。   否则杜采歌真的不确定自己能否抵御住诱惑。   说一千道一万,他对段晓晨不是完全无情。   只是还没上升到爱情的高度。   他自我剖析,觉得他对段天后有一点友情,有一点因为男女之间吸引力而来的好感,然后有着正常的生理欲望。   但这并不是爱啊。   所以,哪怕知道,如果他晚上摸黑过去,到了段天后的床上,绝不会被一脚踢下来,只会得到热情的回应。   甚至对于段天后来说,这算是鸳梦重温,是她求之不得的。   他也没有这样做。   他睡得很安稳。   ……   次日早上,杜采歌醒来的时候,觉得嘴唇上有点异样。   他懵懵懂懂地来到盥洗室,对着镜子一看,脸上、嘴唇上留有淡淡的口红痕迹。   他昨晚睡前肯定是洗了脸的。   所以肯定是今早被段天后偷袭了。   再一看妹妹的卧室,被褥叠得整整齐齐,段天后已经芳踪杳杳。   洗漱完,杜采歌看了下新买的“流金”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渣男,你没欠我什么,那是我自愿给你的。另外,在你眼里,我只是一个朋友。可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切。”   杜采歌的手有些抖,想了想,他关掉屏幕,没有回复。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   一个绝色美女,还有着歌坛天后的身份,当她说出这样深情的一番话。   哪怕不能接受她的爱意,恐怕也没哪个正常的男人说得出残忍拒绝的话。   反正,该表明的态度,昨晚已经表示得够明显了。   就不要再追加一句暴击了。   这样自我安慰地想着,杜采歌又开始了一天的日常。   搬运《鬼吹灯》,出去寻找新的饭馆,听歌,看电影。差不多就这样子吧。   结果他的日常刚开始就被打破了。   “你牛哔。不过你也太不小心了吧。”来自范玉弘的短信。   杜采歌第一时间就已经有猜测,估计是昨天自己和段晓晨见面的情况被人看到了。很可能已经捅到了网上。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估计已经全民皆知了。   应该不是那马德厚、贾全保干的。   不过他们能认出自己和段晓晨,别人自然也有可能认出。   杜采歌没急着回复范玉弘的信息,而是登陆了一个叫做“聊聊网”的大型门户网站,是LL软件的公司做的。LL正是“聊聊”的缩写。   点开娱乐版,不出意料地,看到了一条新闻:“歌后段晓晨的神秘情人曝光”。   点进去,立刻看到一组比较模糊的照片。   看样子是手机拍摄的,大部分是在Mira里面拍的,角度都是侧面,甚至拍到了两张段晓晨吻他时的镜头。   还有几张是自己带着段晓晨出去拦的士的时候,从背后拍的。   总的来说,这些照片都不清晰,毕竟,这个年代手机摄像头的清晰度可想而知。   而且角度也不好,熟悉的人勉强能看出女主角是段晓晨,但如果段晓晨坚决否认,估计也能忽悠过去。   照片下面,小编赶着写出来文章里对神秘男子的身份进行了各种猜测,圈出了好几个可能的备选。   有娱乐圈著名的小生,有之前在电视剧里和段晓晨搭戏的型男,也有各种富二代、乃至年轻的富一代。   让杜采歌松一口气的是,没有提到“林可”这个名字。   娱乐圈更新换代太快了,或许林可这个名字已经属于上古传说,被大多数人遗忘了。   再一看这篇文章后的评论,已经2万多条了。   有人在咒骂那个亲吻段晓晨的幸运儿,也有段晓晨的粉丝出面辟谣,还有人猜测照片里男主角的身份……   也有人已经认出了照片里的背景,认出了这是魔都市的Mira酒吧。   杜采歌又看了几条相关新闻,暂时还没看到段晓晨的团队对此事发表意见。   杜采歌发了条短信给段晓晨:“需要我怎么配合?”   过了一会,手机振动起来,来电显示是“晓”。   杜采歌立刻接听,不过话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性声音。   “杜哥,您好,我是欧阳晋,晓晨的经纪人。晓晨现在不方便接电话。”一口京腔。   杜采歌顿时没来由地有些失落。   “你好。”他中规中矩地招呼,毕竟不清楚原主是否认识此人。   不过欧阳晋很快就告诉了他。   “我们很近没见了,听晓晨说您现在好了许多,我也就放心了。”   原来是老熟人。   “说正事吧,”杜采歌说,“这件事你们想怎么公关?我怎么配合都行。”   “不需要您配合,杜哥,”欧阳晋笑着说,“我们仔细研究了一下照片,因为角度的关系,我们可以说当时晓晨只是在和您亲切交谈,所谓接吻不过是视错觉。至于后来晓晨挽着您的手上车,也可以解释得通,毕竟大家都知道您和她的关系很密切。”   杜采歌还是不放心:“你们还是当心一点好,如果对方手里有别的照片呢?”   地球上,这种手段已经玩烂了。   先放出一部分照片,让对方以为可以掩盖过去,于是拼命去解释;等热度炒高了,而对方也解释清楚了,网友们都相信了,然后再放出更多照片来石锤,达成反转效果。   一来二去,让话题始终保持较高的热度。   “千万不要影响段晓晨的事业。”杜采歌说。   欧阳晋微微一顿,叹息道:“她说,就算曝光了也没什么,哪怕全世界都知道她喜欢您也没事。”   “还是不太好吧。”   “其实也没事,”欧阳晋道,“到了她这个级别,有个男朋友其实也不是坏事。她又不是爱豆,而是实力派歌手,这对她的人气不会有太大影响。” 第85章 基操勿6皆坐(3000字大章)   杜采歌苦笑道:“问题是,我和她真没到那种程度。”   欧阳晋就不做声了,似乎在心底里咒骂这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男人。   “而且,”杜采歌补充,“毕竟我声名狼藉。就算晓晨不介意有绯闻,也绝不应该是和我。”   欧阳晋过了一会才说:“总之,这件事杜哥您不要操心,我们这边有非常优秀的公关团队,能处理好这件事的。另外,还请您以后和晓晨约会时稍微小心一点。当然,如果您愿意公开和晓晨的关系,那就是另一说了。至于您的名声,这个,浪子回头的人设其实也是不错的,您可以考虑一下。”   “我知道了。”杜采歌闷闷地说。   “下次有空再聚啊!那杜哥您先忙着,我这里也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先不说了。”   挂掉电话后,杜采歌又逛了一会网站,没发现新的爆料,这才安心地开始继续搬运。   到中午的时候,放在桌上的手机又疯狂地振动起来,看着来电显示“杜媃琦”,杜采歌揉揉眉心,无奈地接听。   “哥,你火了。”   杜媃琦大声嚷道。   杜采歌将手机拿远一点,免得耳膜受损。“火的不是我,而是歌后段晓晨的神秘情人。”   “我知道那就是你!哈哈,快给我零花钱,否则我就把这个独家消息卖出去!”   杜采歌道:“别闹。”   “哼,你知不知道,当周围的男生都在哀叹‘哎呀,女神终于被人俘获了,那个幸运的魂淡是谁’的时候,我明明知道答案,却偏偏只能忍着不说,这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快点给我封口费!”   杜采歌:“无聊。”   “我杜媃琦说到做到,你别后悔。”   “别闹,”杜采歌才不会妥协呢,“后天我去你们学校,带你去扫墓。”   空气安静下来。   似乎有女孩轻轻地抽泣。   “你哭了?”   “才没有!”杜媃琦大声说,“你要帮我请假,我们清明节要补课的。”   “行,我是你家长,我会帮你请假的。”   至于封口费的话题,自然而然地被遗忘了。   他又关心了几句妹妹的学习和生活问题,杜媃琦却压低声音,像小偷一样问道:“哥,你坦白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事?”   “你和晨姐睡了没有?”   “小孩子干嘛关心这种问题?你下个月的零花钱没了。”   在妹妹的抗议中,杜采歌挂掉电话,叹息一声。   话说,林可父亲的墓地究竟在哪……   ……   助理孙雅玲开着手机的录音功能,认真听取颜颖臻的指示。   “……让我们旗下的几家门户网,都照常更新、跟进段天后秘密情人这个新闻,但是要让新闻版块的负责人都认真检查稿件,不允许任何一篇文章提到林可;让我们的百灵贴吧、微博、博客、LL空间等暂时将‘林可’这个词进行逻辑屏蔽。总之,炒作段晓晨可以,不能让任何人联想到林可。”   说完后,颜颖臻端起保暖杯喝了一口纯净水,润了润嗓子。   “我全记下来了。颜总,还有没有别的指示?”   “没有了,你先去办吧。”   孙雅玲快速走出宽敞豪华的办公室,将门带关上。   颜颖臻坐着继续喝水,喝了几口,摇摇头,骂道:“狗shi王八蛋你不得好死!”   然后猛地站起身,将保暖杯砸向巨大的落地玻璃。   “当”的一声,钢化玻璃纹丝不动,保暖杯掉落下来,在实木地板上咕噜噜地滚动着。   颜颖臻气鼓鼓地,胸口剧烈起伏。   过了一会,她的呼吸才平稳下来,目光落在办公室角落的小酒柜上。   她移步过去,弯腰拿了一瓶路易13,一只威士忌杯,给自己倒了约100ML樱桃红的白兰地。   她仰头喝了差不多一半,然后握着酒杯,优雅地走到落地窗前,俯瞰着下方的街道。   从百米的高空看下去,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辆如同蚂蚁和甲壳虫一般渺小。   整个世界都仿佛在她的脚下。   这种感觉让她心情好了点。   “走了个苏天后,又来个段天后。你也是奔四的人了,身体吃得消么?”颜颖臻用辛辣嘲讽的语气,自言自语。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没点长进,迟早有一天,你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你果然是失忆了吧,你曾经说过永远都不会碰段晓晨,说你对段晓晨的感情很单纯,不愿意让那种感情变质。”   “失忆了好啊,既然你都不记得我了,我也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去约会了吧,去给我们家采薇找个新爸爸。”   “马上到6月了,要是你连采薇的生日都忘了,我就一定去约会,我说到做到。”   ……   “钟意大大,你觉得我的新书该走什么路线?”奔放的榴莲打字问道。   他是创世中文网的老牌作者,专注于仙侠这一版块,也算是仙侠频道的小神一枚吧。   虽然没拿到大神约,但是人气一直还算可以,有过2本均订超过5000的书。   但是现在手头这本书,扑了,扑得很惨。   数据让他不敢看。   所以琢磨着要再开新书了。   初期成绩惨淡、慢慢起死回生的神话,流传着不少,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那机会多么渺茫。   编辑钟意的回复非常简洁:“去扫榜。”   奔放的榴莲不满地说:“我不是新人了,大姐。”   钟意:“老作者也要不断地充电啊,去扫榜就是最好的充电方式。”   奔放的榴莲若有所思:“好吧,我去试试。最近仙侠最火的是《诛仙》吧,我去看看。”   “哦,那本书看看可以,不要模仿。模仿不来的。”   钟意大大的话听起来气死人。   什么叫模仿不来的?   奔放的榴莲偏不信这个邪,搜索《诛仙》,加入书架,开始阅读。   然后他就坐在电脑前没动了。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他本只打算看完公众章节。   扫榜的话,通常只看前十几万字,看看对方的创意,看看对方的开头,看看对方的节奏,只对少数精品才全本阅读。   但奔放的榴莲根本停不下来。   他不是带着学习的目光去看,而是沉浸在了读者的视角里,无法自拔。   看完公众章节,毫不犹豫地全订了后面的VIP章节。   一口气全部读完之后,奔放的榴莲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果然模仿不来。”   “这文笔……这意境……是老天爷直接把饭喂到他嘴里了。”   “我靠,这么晚了,今天只能断更了。”   他打开自己的作家专区,管理自己的小说,发表了一章新的作者感言:“今天没更新了,看‘海明威’大大的《诛仙》看得太入迷了忘了时间。”   “墙裂推荐这本书,写得好看,更新也快,每天更新2万字,比本咸鱼的速度快多了。”   ……   第二天上午,杜采歌又看了看书评区,作品数据。   《诛仙》的收藏和均订一直在稳步上涨,刚上架时,是22万收藏,24小时高订7万1,均订6万多点。   上架后一直有最好的推荐位,陆陆续续也有白银盟打赏,现在收藏达到了33万,高订破了14万,均订来到了9万2。   可以说是非常不错的水准了。   《诛仙》算得上是有点虐了,如果放在地球上2012年之后,估计很难有好成绩。   但是在当前这个年代,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还没那么浮躁,还是能接受一些美而虐的东西。   杜采歌之前在搬运《诛仙》时,就考虑过要不要改变碧瑶的死。   但是一来担心自己的笔力,怕做出了这么大的改变自己会兜不住。   另一方面,诛仙毕竟是要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的,对于影视作品来说,有点虐、有点催泪那是刚刚好。   所以就维持原着了。   更新完碧瑶之死的时候,他提心吊胆,然而追订并没有显著降低。   虽然书评区一片哀鸿遍野。   还有读者跑到他的微博下,表示准备给他寄刀片。   现在看来,蔚蓝星的读者对这种虐心程度还是比较能接受的。   差不多3:1的收订比,9万2的均订,说明了这本书受欢迎的程度。   杜采歌更有信心了。   死男主、死女主算什么,都坐下,基操勿6。   哪天等我把《杀与草之歌》搬运来。   那就不是死男主、死女主的问题了,动不动就死一户口本!   许多读者,最开始以为狼家是主角家族吧。   结果看到奈德死,狼家被屠戮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接下来好不容易看到萝卜像天命之子一样崛起,“北境之王!”的怒吼让多少人心荡神驰!   纵马南下,东征西讨,未尝一败!   越来越有天命之子的气势了!   然后就是染血的婚礼。   天命之子萝卜打出了GG。 第86章 可以被毁灭,不会被打败   好吧,在萝卜GG后,广大读者接下来发现,或许囧恩才是冰与火真正的主角。   囧恩也够惨了吧?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似爱,似怨。   那一头像鲜红的火焰一样的红发,就此消散。   有一个身为公爵的老爹,自身却没有继承权,只能去外面发展;有一个胖胖的好基友;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爱人死去。这是标准的主角模板啊。   终于成长了,成为总司令了。甚至与好基友产生了隔阂,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付出了那么多代价,很快就要走上人生巅峰,迎娶龙女王了。   囧恩打出了GG(原着)。   如果冰与火之歌还不够劲爆,或者哪天心情好把《银河英雄传》搬运来。   还记得《银河英雄传》的作者是谁么,田中芳树,外号叫做“杀人的田中”。给你们一个眼神好好自己体会!   地球上那些看过银英传的朋友们,记不记,那一头红发的少年死在友人的怀抱里?   记不记得,一次简单的出行,然而魔术师杨一去不返?   记不记得金银妖瞳苦涩的微笑,疾风之狼无声的哽咽。帝国双璧终究拔剑相向,因剑而生、因剑而亡?   先寇布说,“我的墓碑不需要墓志铭,只有美女的眼泪才能安抚我的灵魂”,他的女儿却只能和墓碑和解?   又是否记得,皇帝莱因哈特逝去,“于是,贝尔赛底就成为圣墓了”?   凡人们啊,你们该不会忘记这些浓墨重彩的角色先后死去的悲哀和无奈,被田中老贼支配的恐怖?   杜采歌已经明悟了。   作为作家,杀的重要角色不够多的话,是难以被读者记住的!   没有杀过一两个主角的作者,不是好作者!   只要将这些角色塑造得成功,然后杀得凄美,就能让人长久地记住!   这就是悲剧之美!   以后他说什么也要搬运几本杀主角的小说过来。   搬运经典小说,真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   杜采歌乐此不疲。   看着沙雕读者们的书评,让他有时能若有所得,有时能笑出猪叫声。   不过他也渐渐有些不满足了。   他想要加入更多原创的东西。   本质上,他是一个创作者。   虽然是拍电影的。习惯于用镜头语言讲故事。   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是讲故事给别人听的人。   有时讲讲从别的地方听来的故事是挺有意思。   但也会有自我表达的欲望。   想自己创作一些故事来讲。   当然在搬运《鬼吹灯》时,杜采歌并没有完全放飞自我。   他基本上还是遵照了原本的剧情线和语言风格。   只是在一些细节上,他借鉴了别的盗墓小说,做出了修改和调整,务求使小说更加紧凑,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盗墓的过程更加惊悚。   所以现在回过头来看,他搬运的《鬼吹灯》,与天下霸唱的原版相比,主线不变,但是支线剧情和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与原着有了一些细微的差别。   做出这样的修改,并非多此一举,更不是不尊重原着。   而是杜采歌脑海里已经在构思着未来的影视作品,为了更方便改编而做出的调整。   对自己的文笔,杜采歌也有着自信。   算不上很好,但也还过得去。   比起那些举世闻名的文豪自然有着难以丈量的差距;比起网络小说作者中的佼佼者,比如乌贼,猫腻,香蕉等,也有着不小的差距。   但和一般的白金、大神相比,只论文笔的话,他应该是半斤八两的。   过目不忘的记忆,庞大的阅读量,过得去的文笔,让他在对《鬼吹灯》进行调整修改的过程中,渐渐得心应手,越来越有感觉了。   他现在已经搬运到龙岭迷窟的开头部分,写到在鱼骨庙附近寻找盗洞。   又搬运了一万字后,杜采歌发布了今日的《诛仙》更新,然后抽空看了一会他加入的那些群。   盟主群还是1个,全订群则从14个增加到了16个。   之所以没有增加太多,是因为之前的14个群就没有全满。   看着群的数量只增加了两个,其实粉丝的数量已经增加了很多。   杜采歌看了一阵,群里讨论很热烈。   有时会讨论书里的剧情,有时也会说些家长里短,讨论娱乐明星。比如这两天最火热的话题“天后的神秘情人”,在每个群里都掀起了一些波澜。   毕竟段天后算是国民偶像级别的,每个群里都有她的粉丝,大半国人都熟悉她的名字。   群里偶尔会有人开车,但管理得还挺严格,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对一些污言秽语的人也会及时制止。   乱打广告的也会被禁言。   看来李喆团队没少下功夫,找了不错的群管理,而且肯定也安排了一些托。   杜采歌又看了看自己的微博等社交软件。   自从招揽了李喆之后,这些都是由李喆的团队负责打理,当然他也可以自己更新状态,只不过他只是条咸鱼啊,这种事当然能不做就不做。   李喆的团队还是有两把刷子,微博等社交软件经常有更新,往往会是一两句金句,心灵鸡汤,有时也会家常式地唠嗑几句。   杜采歌提出过,不允许运营团队针对时事表明态度。   观点、态度只能由他本人来发表。   这一点得到了严格的遵守。   顺便,杜采歌所有的社交账号,原本的名字都叫做“云出岫”,而不是林可。   否则他早就有联想了。   至于为什么原主在车祸事件之后隐退,然后改名叫“云出岫”?   杜采歌猜测,原主或许是想借用陶渊明那句“云无心以出岫”,来表达他希望不受俗世的拘束,心灵能重新变得自由自在吧。   不过杜采歌将这些社交账号的昵称全部改成了“海明威”。   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出自于《老人与海》,“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他一直以这句话来激励自己。   尽管,写下《老人与海》的海明威自己都吞枪自尽了。   可杜采歌相信,这种精神,绝不会因为海明威一时的脆弱,而失去意义。   原主自杀身亡,让自己穿越了过来。   考虑到原主的经历,原主曾经辉煌,却遭遇社会性死亡,最后选择自杀。   可以说,原主其实是既被毁灭了,又被打败了。   可是在外人眼中,“杜采歌”这个人还没有败,只要自己还没认输,就还没有败。   浴火重生的自己,选择了“海明威”这个名号,是否冥冥中也有着某种注定? 第87章 是男人就上一百层   杜采歌继续进入搬运状态。   正当他聚精会神工作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却是姜佑曦打来的,语气熟络地说:“哥,中午一起吃个饭呗!有事想拜托你。对了,明明姐也会来。”   杜采歌没有拒绝。上次程明明提出了合作,他正想和小姜谈谈。   “行啊。地方你定,弄两瓶好酒来。”   “哈,保证让你满意。哥你会带女伴来么?”   “不带了。”   过了一阵,姜佑曦将地址发来,是在某个小区里面。   杜采歌上网查了一下,在网上没查到信息,应该是比较隐蔽的私房菜馆。   然后他埋头继续搬运。   ……   “哥,这里!”   当杜采歌踏进那个简单直白命名为“鑫鑫家常菜”的私房菜馆时,就看到小鲜肉姜佑曦站起来挥手。   杜采歌甩了甩雨伞上的水,踩着湿滑的地板砖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程明明也起身迎接他。   客套了两句后,大家入座。   杜采歌心知肚明,这两人都清楚自己就是天才音乐人林可。   可笑自己之前还一直疑神疑鬼,不知道为什么姜佑曦会崇拜自己。   桌上放了一瓶五粮液,杜采歌对酒没有研究,不知道这瓶在五粮液中属于哪个系列,哪种档次。   他喜欢喝点小酒,但从不喝多。对酒的味道稍微有点挑剔,但比起那些饮酒的行家就差远了。   这时菜还没上桌,姜佑曦把酒倒好,给杜采歌和他自己都倒了二两左右,给程明明则到了一两多一点。   杜采歌端起酒杯,嗅了嗅酒香。   姜佑曦笑道:“哥,我还以为你不喝酒了呢。”   杜采歌猜测,估计是因为原主酒驾那件事后,宣布不再喝酒了吧?   他笑了笑:“没这回事。”   姜佑曦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哥,段天后那个神秘情人,该不会是你吧?”   就连程明明也露出很感兴趣的表情,伸长了耳朵听。   杜采歌有点尴尬,喝了一口茶水掩饰,轻咳道:“不该你关心的事,别瞎操心好吗?”   “卧槽!”姜佑曦兴奋得俊俏的脸蛋都变形了,“哥,我服气啊!你太厉害了!你是这个!”他挑起大拇指。   “哥,你会不会段天后再次合作?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期望着再听到你给她写的歌!天籁之音和音乐鬼才的组合,你们两简直是珠联璧合好吧!”   “可惜自从2002年之后,你们就再也没合作过了。”   杜采歌心里有点虚,段晓晨那幽怨的声音还在他脑海里回荡。   “……把我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但是事后,他却对我不冷不热。”   “不是我不找你合作了,是你突然就不与我合作了。”   他摇摇头把那声音赶出脑海,说道:“别瞎胡闹。”   “我才没胡闹了。话说你和段天后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她肯定会让你给她写歌吧。段天后的枕边风,你拒绝得了吗?哥,是男人就别拒绝,给她写首霸榜的好歌!”   杜采歌不由自主地想到段天后那灼热柔软的嘴唇贴上来的情形。   他果断摇头:“我和她只是朋友。”   姜佑曦笑嘻嘻地小声说:“哥,你脸红了你知不知道?刚刚你脑海里究竟想起什么画面了,敢不敢分享一下?”   杜采歌有点无语。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姜的脸皮比城墙还厚,还特别会打蛇随棍上。   还说崇拜自己呢,你这可表现出了半点尊敬?没大没小!   哎,自己到底造了什么孽,怎么就被这么个小魔头给缠上了!   “你再多说一个‘段’字,我们的合作就告吹啊。”杜采歌瞪眼道。   姜佑曦一点都不怕他,嘻嘻笑道:“好,我不说那个字,我只说‘晓晨姐’。”   连程明明都有点担心姜佑曦太过火了。   眼前这位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咖位高得吓死人。   姜佑曦是初入娱乐圈的新人,连脚跟都还没站稳。   但眼前这位,可是拿各种金曲奖拿到手软,亲手捧起了几位歌王歌后,音乐圈食物链顶端的大人物。   尽管他年纪太轻了,所以资历还有点不够。   但等到摄影丑闻被人遗忘,他再复出,就算接下来没什么太经典的作品问世,混个10年、20年后,继续吃老本也能在圈里横着走,随便上几个综艺节目,都可以用老前辈的姿态轻松恰烂钱。   两个人的差距,差不多就是从海平面到珠穆朗玛峰的距离。   虽然他声名狼藉,娱乐圈人人喊打,但不代表小姜就有资格跟他开玩笑了。   姜佑曦在人家面前这么没大没小,该不会惹恼林可吧?   不过她一直很相信姜佑曦的亲和力,这小子似乎总能迅速和别人接近起来。   或许是因为童年的不幸遭遇,导致姜佑曦对他人的情绪和微妙的意识特别敏感,这种刷好感的能力几乎成为他自保的本能。   想到这,程明明看着姜佑曦的眼神露出一丝母性的怜悯。   而杜采歌还真就吃了姜佑曦这一套,虽然看起来很无奈,表情也绷着,但从眼神看得出,他没有真的生气,而是苦笑着说:“你多说一句就少一首歌。”   姜佑曦立刻正襟危坐,抬起手在嘴唇上做出“拉拉链”的动作。   程明明也不由得感慨,姜佑曦这种刷好感的能力果然爆表,如果用网游里的术语来说,他已经把林可的好感度刷到“亲密”以上了,说话可以随便点了。   甚至,这种时候,说话越随便,越能和林可保持良好关系,被林可看做“自己人”。   闲扯了一阵之后,服务员开始陆陆续续地上菜。   杜采歌挑了几筷子,确实挺美味的。   姜佑曦向他介绍:“这家私房菜馆以前是区里的领导,为了接待上级领导,然后也是平时他们自己吃吃喝喝,找人开的,请了两个很有名的大师傅。不过后来整顿之后,搞接待工作是不敢超标了,区里的领导也不太到这里来了。这两个大师傅恰好又在这附近安了家,干脆就继续合伙,对外营业了。”   杜采歌看了他一眼:“以你的年龄,不该知道这些吧。是明明姐告诉你的吧?”   姜佑曦耸耸肩,一副“好吧,被你看穿了”的表情。   一顿饭吃得还算愉快,姜佑曦频频举杯,程明明也非常擅长酒桌上的交际,巧妙地劝酒。   不过二两下肚,杜采歌表示不喝了,姜、程二人也没有再劝。   还是那句话,咖位差距太大了。   一个普通公务员,跑去给厅级干部敬酒,对方不喝你又能怎么样?   酒足饭饱之后,杜采歌主动提出:“去我干爹的茶馆吧,好好谈谈。” 第88章 霍老爷子的朋友们   他们一行三人踏入霍彦英老爷子的茶馆时,高保真音箱里传出来的正是那首《笑傲江湖曲》的古琴版,听弹奏手法,应该是老爷子本人亲自录制的。   林湘云很有眼色地上来迎接,待三人坐下后,又拿出霍彦英私藏的好茶来招待。   “我干爹呢?”杜采歌张望了一圈,没看到老爷子的身影。   “在包厢里呢,他有几个朋友来了。”   “哦,那麻烦你帮我问一下,我合适过去打个招呼么。”   林湘云浅笑吟吟:“这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他是你干爹,你想什么时候去找他说话都可以。”   杜采歌便对姜、程说:“不好意思,你们先坐,我去去就来。”   姜佑曦其实也很想跟着过去,霍彦英老爷子亲自招待的客人肯定也是圈里的大咖,如果他能有幸认识,得到一些提携,说不定可以少奋斗几年。   但他刚准备开口,程明明就在桌下踢了他一脚。   姜佑曦就住了嘴。   杜采歌没注意到他的欲言又止,跟着林湘云去了。   程明明这才小声开口:“专心结交你杜哥就够了。你跟他熟悉到一定的程度,他自然会带你进入那个上层圈子。现在眼巴巴地跟过去,如果让他烦了,反而不好。”   姜佑曦这才醒悟,暗道姜还是老的辣。   就算从最功利的角度来说,自己专心刷杜哥的好感度,也比广撒网要性价比高得多。   毕竟,杜哥就代表音乐圈流行乐方面最顶级的层次!   哪怕落魄了,人人喊打,但那些音乐人、歌手,表面上或许会和杜哥保持距离,私底下见着杜哥,绝对化身舔狗!只求杜哥给他们写首霸榜好歌!   而霍老爷子的朋友,很可能虽然是业内大咖,却偏向于一些冷门领域,比如民乐等方面。   虽然逼格高,社会地位高,说不定就是拿国家特殊津贴的大艺术家,但是在娱乐圈的实际影响力要比当年的杜哥低得多。   ……   杜采歌在林湘云的带领下,来到一个包厢前。   包厢的门是竹制的,门外墙上绘着一些古色古香的水墨画,很有格调。   林湘云敲了敲门:“老家伙,你儿子来了。”   霍彦英的声音响起:“哦,让他进来吧。”   林湘云便推开门。   包厢不算太大,有些紧凑,还带着一个独立的卫生间。   有一台40寸的液晶屏电视机、CD机、功放和音箱、空调、冰箱等电器,四面墙上都挂着仿品名画。   中间放着一张竹制小桌,仔细看不是流水线产品,而是手工打造。桌边围着四张高背椅,坐着霍彦英和三个陌生人,他们正在打字牌;有两个人扭头用颇感兴趣的目光看着杜采歌。   林湘云在后面将门轻轻带上,霍彦英看都没看杜采歌一眼,随意地招呼道:“自己坐,打完这一局我给你介绍。”   一个老头突然把牌混入桌面上的牌堆里,笑道:“还打什么,快给我们介绍一下你的干儿子!”   霍彦英那两撇浓浓的耷拉下来的眉毛立刻倒竖起来,瞪圆了小眼睛:“你个老魂淡,输不起是吧!要介绍什么,你和他早就认识了。”   “明明是我一直在赢,”那人光溜溜的脑袋像卤蛋一样,下巴留着长长的白色胡须,笑眯眯地看着杜采歌,“小林可,我们见过的,还有印象么?”   霍彦英硬梆梆地说:“他失忆了,不认得你了。”   杜采歌尬笑。   旁边另一个老头,国字脸上满是老人斑,看着有七十岁了,但精神还不错,头发全黑,应该是戴的假发。   他身材有些富态,有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对杜采歌点点头:“小家伙不错,那首笑傲江湖曲有点意思。”   霍彦英说:“这是你南叔,你以前应该见过吧?”   杜采歌有些尴尬。或许原主见过,但自己不记得了啊!   他简单地说:“多谢南叔夸奖。”   还有一个,看着年龄不大,应该四十多岁,绝不超过五十。   地中海已经颇具规模,相貌普通,气势平平。   打扮成熟,但也透着点时尚气息。   开口就是口音浓重的塑料普通话,应该是芙南那边的,“林可老弟,又见面了。”   霍彦英也说:“你们以前是经常打交道的吧?既然都是熟人,那就不要客套什么了,自己坐吧。”   卧槽怎么都是原主的熟人啊,但我一个都不认识怎么办!   杜采歌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对那中年点头致意,表面笑道:“我和朋友一起来的,有点事要和他们谈。只是听说干爹你在这里,所以先来打个招呼。”   霍彦英似乎很满意杜采歌的孝心,缓缓点头:“那你就先去办正事吧。完事了过来找我,不准偷偷跑掉。”   杜采歌无奈地说:“好。”   他转身正要走,又被那中年叫住:“林可老弟!”   杜采歌只好停下,听对方说什么。   那中年说:“老弟,给个面子,你和晓晨约会是可以,谁也没权干涉你们什么。不过如果你们不打算公开的话,稍微注意点影响好吗?我们善后也是挺麻烦的。”   聊的是天后段晓晨的事,不过在座几位都没什么特殊表情,就像是听普通家常。   杜采歌立刻意识到,此人应该是大华紫天娱乐公司的人。只不知是什么职位?他笑了笑:“我和晓晨只是好朋友。不过你说得没错,我们会注意的,有闲言碎语是不太好。”   那中年微笑道:“多谢了。听晓晨说,你对她上张专辑有点看法?有空我们交流一下。要是你还愿意跟她合作就好了,条款方面我们绝对会有诚意。”   杜采歌淡淡一笑:“有机会再聊吧。”   回到姜、程身边,杜采歌坐下,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耽误你们时间了。”   “没什么的,”程明明笑着,极有成熟风韵,本来相貌平平,在这笑容下,也显得有了七分姿色,她似是不经意地问,“老爷子在招待什么人?”   杜采歌笑着说:“他在陪几个老朋友打牌。你们要是有兴趣,晚点我带你们过去打招呼。”   他是有心要提携姜佑曦,带姜佑曦去打招呼也不算唐突吧。   姜佑曦赶紧道谢,眉开眼笑。   品着茶,他们随意聊了几句后,杜采歌切入正题:“我前阵子看过小姜演的剧。小姜的演技有点意思,而且很有潜力可挖。你多大了?”   姜佑曦眼里顿时有一些狼狈:“我84年生人,23,快24了。18岁出道的,现在混了5年,还是没什么起色。至于演技,杜哥你就别把我公开处刑了,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准。” 第89章 我的条件很苛刻   杜采歌说:“你的演技是真的有潜力,要是碰上好导演调教一下,上限还真不好说。”   姜佑曦明显不信,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演技方面,我当初确实也训练过,不过我更多的还是训练声乐和舞蹈。”   杜采歌自然是稍稍了解过姜佑曦的资料,这个小鲜肉是18岁,也就是5年前以练习生的身份出道,当时是作为一个男团的一员。   不过他们男团中有一位特别受欢迎的成员,仅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名气的积累,开始单飞。   之后这个男团被迫解散,姜佑曦也在3年前单飞。   姜佑曦没有出过专辑,只出过几首单曲,成绩都差强人意;另外在一些电视剧里出演过重要配角,甚至出演过男三。   他的单曲,杜采歌听过,嗓子和技巧都还行,但不算特别惊艳。   至少在杜采歌看来,姜佑曦如果走演员路线,未来能达到的高度可能会更高。   不过,姜佑曦如果想唱歌,虽然上限在那里,但想混出名,混个二线歌星,倒也是不成问题,毕竟他的硬件条件是不差的。   杜采歌正要再劝两句,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开始振动。   他掏出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   “不好意思,我接一下。”   杜采歌走到一旁,按下接听。   “喂,您好!”一个怯生生的女声响起。   虽然声音很小,但是那嗓音却是让人听了非常舒服,仿佛每个毛孔都变得通透了。   杜采歌立刻回想起来:“你是那个……Mira的钢琴师?”   “是的,是的!”对方有点激动,“杜叔叔您还记得我,太好了!”   杜采歌一脑门黑线,“我说,我大概比你也就大了一轮,叫我哥就行了,叫叔叔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对……对不起!”惊惶的道歉声传来,杜采歌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形象:那个一头短发,身高接近1米8的女孩,笨拙地鞠躬道歉。   他摇摇头,把这画面赶出去:“你叫什么名字?”   “余鱼,我叫余鱼,姓是多余的余,名是水里游的鱼。”   用多余来形容自己,这个女孩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   “不错的名字,”杜采歌说,“好了,我记住了,你打电话来是想?”   “打,打扰到您了吗?对不起!”   “不用急着道歉,有事就说。”   余鱼本来就小的声音,变得更小了:“我,我就是想,杜叔……不对,杜哥哥,您是不是林可老师啊!”   杜采歌扬了扬眉,“你为什么这么猜?”   对方说:“我……我就是看了网上的新闻,才知道那天晚上的是段老师,然后我就想,您能写出那么好的歌,又和段老师关系那么好,再算算年龄,我就猜您是林可老师了。”   杜采歌不置可否,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先别管我是谁。你想要什么呢?”   “我……”沉默了许久,那女孩才鼓起勇气,“我想和您学习,我很喜欢音乐,很喜欢很喜欢!为了音乐,什么苦我都能吃!请指导我,林可老师!”   杜采歌并没有太吃惊。   但也不可能马上答应。   他笑了笑:“我不太懂音乐。不过你有我号码,有空的时候可以多联系,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可以提出来。如果你是想找老师,那很抱歉,我不是合适的人选。”   “明,明白了,林可老师!”余鱼还是很紧张,“对,对不起,打扰您了!我自己写了几首歌,不知道能有机会请您指点么!”   杜采歌想了想,“过几天再说吧,我会联系你的。”   挂了电话,杜采歌站了一会。   这个余鱼,给他的印象还算深刻,而且印象也还不错。   可他确实是不懂音乐,这个不能勉强的。   如果自己找回了原主的记忆,倒是可以给她推荐一个老师。   不过现在……爱莫能助。   回到桌边,杜采歌笑道:“不好意思。”   “没事。杜哥,”姜佑曦诉苦道,“我现在的日子很难过,公司没什么资源给我。我很想唱歌,但是找不到好的音乐人给我写歌,我的层次太低了。”   他用手指比了个“很小”,“我就是娱乐圈里的一只小虾米。杜哥,帮帮我,给我写两首歌吧!”   杜采歌笑道:“你倒是不跟我客气。”   姜佑曦立刻眉飞色舞,打蛇随棍上:“我跟你客气什么呀,你是我哥。哥,给我写两首嘛!那天你唱的什么‘我们不一样’就挺好的。”   “那首歌不适合你,”杜采歌往后靠在椅背上,放松地说,“适合你的歌呢,我这有。”   姜佑曦立刻又是作揖又是鞠躬:“哥,给我吧,给我吧!”   杜采歌笑了笑,看着程明明,“你是他经纪人,我给他写歌的话,能给我什么条件?”   程明明笑道:“那当然是你说什么条件就什么条件。能与你合作,这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事,哪里还敢提条件。”   杜采歌摇摇头,微笑着说:“我的条件很苛刻,我怕你们公司不同意。”   “会同意的,不管什么条件,我保证公司能通过。”程明明斩钉截铁,声音里充满自信。   杜采歌撇撇嘴,不置可否,“你们公司能给他多少经费?制作,宣发,够做一张专辑么?”   程明明显然早有腹稿,不假思索地开口:“给你的报酬,我想你要求的应该是以销售分成为主,不会答应买断。所以制作成本方面,稍微控制一下,我相信应付得过来。至于宣发,我也有想法,毕竟这是你时隔四年的复出之作,这是很大的噱头,可以给我们节省不少宣发经费。”   杜采歌笑着摇头:“或许我在圈里有点名气,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我算个球?”   尴尬之色在程明明脸上一闪而过,她仍然保持着铿锵的语调,尽力表现出信心:“这方面的工作交给我吧,我会安排好。”   其实她心里也有忐忑。“林可”这个名字,虽然影响力很大,但现在更多的是“恶名”。   如果真的让杜采歌以“林可”之名给姜佑曦写歌,对小姜不见得是好事。   杜采歌没有追问。   他身体微微前倾,用手指敲了敲桌面:“我可以给小姜5首歌,凑半张专辑。我独家授权给小姜唱,并且答应10年内不授权给其他人唱。歌曲的实体专辑销售我要1成半,数字版销售我要2成。彩铃销售、以及KTV授权等,我要3成。哪怕你一分钱都赚不到,我也要3成。至于你商演唱这5首歌,首先是按照大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最高标准,每演出1分钟,要交给我1000元。然后每次商演,在你公司抽成之后,我要从你剩余收益里抽2成。” 第90章 合作意向达成(又是个大章哦)   这已经是相当苛刻的条件了,但令杜采歌没想到的是,姜佑曦和程明明几乎同时开口:“可以!”“成交!”   就像是怕杜采歌反悔一样。   杜采歌不由得仔细想了想,难道自己的条件开得太低了?   不可能啊。   他要的分成比例,绝对是高得没边了。   一般的词曲作者,在专辑销售里能分到3%就算不错的了。而大咖级词曲作者呢,通常也就是5%-8%。   而他要1成半,也就是15%。   看似不多,但是圈内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吓人的数字,即使林夕、方文山那种顶咖,也不是每次都能拿到这种比例。   毕竟,专辑制作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然后销售也需要宣传,需要渠道费,最后还得交税,剩下的钱,才由唱片制作公司(艺人经纪公司)、歌手、词曲作者以及其他的音乐制作人员一起分。   打个比方,姜佑曦的这张专辑能超级大卖,最后销售额达到了1亿元。   这是打比方啊,打个比方。实际上当然不可能卖到这么多。   1亿的销售额,需要差不多1000万张的专辑销售,哪怕是歌王歌后都很难达到。   这1亿元的收入里,公司就要拿走8000万。   但并不是说公司就赚了8000万这么多,实际上要交税,要扣除制作成本,扣掉宣传费和营销渠道费,公司实际盈利大约在3200万左右。   这个利润率很高,主要是因为专辑大卖,如果专辑卖得没这么好,公司其实是有可能小亏的。   然后杜采歌、姜佑曦和其他的音乐制作人员一起分剩下的2000万。   杜采歌要分1500万,以姜佑曦现在的合同等级,他能分到2%,也就是200万左右。其余音乐制作人,加上他的经纪人程明明,总共拿300万。   一张如此大卖的专辑,姜佑曦这个歌手只能分200万,也算是苦逼了。不过这也是新人歌手的通病。   别觉得这200万很多。   要实体专辑销售额达到1个亿,也就是专辑销售数量接近1000万张,姜佑曦才能拿到200万。   而每年有几张专辑能这么大卖的?   不说每年吧。整个历史上,有几张专辑能这么大卖的?   别说1000万张了。   除了现在的歌坛天王彭斯璋、粟睿、张卓薇等,去问那些一、二线歌星有没有信心发售新专辑销售数量达到200万张的?   所以,杜采歌这条件真的很苛刻。   再说商演。   假如姜佑曦凭借这张专辑,晋升2线歌手。   成名之后,被邀请去综艺节目唱歌,被邀请到晚会唱歌,或者被邀请去大公司的年会、尾牙,这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然后,肯定要唱成名曲,也就是杜采歌写的这些歌。   就算他参加一次商演的出场费是30万,一年40次,算1200万。   以姜佑曦现在的合同等级,他的商演分成应该是2成到3成。   就算3成吧。   那么这1200万里面,姜佑曦能分到360万,而杜采歌则是要拿到360万的20%,也就是72万。   哦,不止,还有按分钟收费的版权费,每分钟1000元。   每次商演,姜佑曦演唱杜采歌写的歌的时间,就算是20分钟。   一年40次,就是800分钟。   800分钟乘以1000元,这就是80万。   所以,一年到头,姜佑曦辛辛苦苦跑50场商演(假如有人请他商演),大头都被公司赚了,然后杜采歌还要吸血。   他自己只能拿到280万(还要扣税),杜采歌要分走150(80+72)万左右,其余的都被公司和程明明赚走。   归根结底,如果姜佑曦答案应了这苛刻的条件,他努力唱歌,就是在给杜采歌赚钱了。   当然,事情不能这么孤立地看。   如果不能出名的话,他根本就没有商演,280万也是拿不到的。   而出名以后,虽然专辑的销售、彩铃的销售甚至商演都要将很大一部分给杜采歌。   但他接的广告代言,大部分钱都是落进自己腰包的。   如果他不出名,哪来的广告代言?   一个歌手,要用优质的歌曲来打榜,提升咖位。   用各种商演,各种综艺,来稳定人气。   最后,靠广告代言来恰饭。   至于歌曲本身赚不赚钱,那并不重要。   杜采歌想了想,大概也就明白了。   其实地球上,也差不多就这么回事。   那些演员也是这样的。   要好电影来提升咖位,综艺来维持人气,接广告代言恰饭,和歌手没太大区别。   想通了这一点后,看着姜佑曦和程明明期待抱大腿的眼神,杜采歌微微一笑:“那大体上就这样定下来吧,具体的细节,你们去拟份合同。我看着还行的话,就签了吧。”   他提出这么苛刻的条件,并不是为了趴在小姜身上吸血。这5首歌,只是个考验。   如果合作愉快,未来他自然会给小姜更多好歌,给出更宽松的条件,真正实现共赢。   不知道小姜是否能经得起考验?   姜佑曦大大咧咧地说:“哥你放心,这流程走起来很快的。你要快点写歌了!”   杜采歌说:“歌已经有了。”   姜佑曦倒不疑有他。   以杜采歌巅峰时表现出来的创造力,一年可以写出几十首经典歌曲。   而算算时间,从2002年9月的摄影丑闻事件到现在,这位大咖已经沉寂了5年半时间。   说他在这5年半里攒了一些好歌,姜佑曦是绝对信的。   “那就以茶代酒,预祝我们合作愉快了。”姜佑曦举杯。   杜采歌和程明明都举杯和他碰了碰。   “你这段时间就要进入状态了,我缺钱花,所以你要赶紧把专辑做出来赚钱,知道么?”杜采歌交代道。   说到这里,杜采歌又想起那两个自称华宇娱乐工作人员的家伙,在Mira酒吧找到自己,想请自己给一个名为“小谢”的歌手写歌。   或许该给对方一个答复了。   等过完清明节就联系他们吧。   姜佑曦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我一直在准备着,哥你看着吧,等合同拟好我就可以开工。额,然后明明姐,公司那边麻烦你了。”   程明明唇边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我这里你不用担心。”   大事敲定,闲扯几句后,杜采歌给霍彦英的手机发了条短信。   “干爹,我带两个朋友过来打个招呼聊几句,方便么。”   很快回复就到了。“滚过来。”   杜采歌便起身:“小姜,我带你去和几位前辈打招呼去。”   姜佑曦也不扭捏,笑嘻嘻地说:“你真是我亲哥!”   杜采歌领着他们来到包厢,敲了敲门。   “是小杜吧?进来吧。”   推门进去,那几位还是原先的姿态,都是一副很放松的神态在那打牌。   程明明和姜佑曦的目光在几个人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那个地中海中年身上。   程明明很低姿态地先招呼:“霍老爷子好!几位前辈好!”   然后面对那个地中海中年:“金总监,您好!我是程明明,不知道您还有没有印象。”   那中年轻轻哼了一声,笑了笑:“程老板你在说笑吧,你好歹也是业内金牌经纪人了。你愿不愿意跳槽来紫天?一切待遇都好说。”   程明明含笑摇头:“多谢金总监赏识,我目前在华宇很开心。”   金总监笑着指了指她,又看了看姜佑曦,“这个小家伙我也有点印象。叫什么?”   程明明忙说:“他叫姜佑曦,是个很有天赋、也很刻苦的艺人,以后有机会,还请金总监多关照提携。”   姜佑曦也带着笑容,乖巧地对这位金总监鞠躬:“金总监您好!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金总监笑了笑:“很有朝气的小伙子嘛!”   他们那边聊着,霍老爷子则问杜采歌:“明天你去不去扫墓?”   “那肯定是要去的。”   霍老爷子有些唏嘘:“记得代我向他问个好。说我就不去了,免得伤感。”   “我会的,干爹。”杜采歌恭敬地说。   简单交流两句后,霍老爷子似乎是出错了牌,皱了皱眉,突然把牌往桌面上一混,“不打了,陪小辈们聊聊天。”   那个山羊胡子卤蛋老头立刻吹胡子瞪眼睛:“你这牌品不行啊,看着要输了就玩这套?”   霍老爷子嘿然一笑:“我只不过是和某些人学的。”   两个老小孩争吵了几句,国字脸和金总监都在旁边劝,好不容易让他们消停。   霍彦英招呼几个小辈坐下,大家随口聊着音乐。   程明明和姜佑曦都非常拘谨,知道自己的身份,轻易不开口。别人一群大佬聊天,让你旁听已经是给你面子了,贸然插话那就真是给脸不要脸了。   杜采歌有资格开口,但他其实真的不懂音乐,献丑不如藏拙,所以也不怎么开口。   不过好在这里的人似乎都能接受他的沉默,习以为常。   话题不知怎的就转到了那首被他命名为“笑傲江湖曲”的沧海一声笑。 第91章 1000万?你在想桃子   姜佑曦当时是亲眼目睹杜采歌将《笑傲江湖曲》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   他懂一点乐理,也有正常的审美,自然听得出那是一首好曲子。   很豪迈,能打动人心,不错了。   不过也就这样了。   当时受到的冲击,更多的是因为反差感。   因为杜采歌弹得曲不成调,降低了期待;然后霍老爷子亲自去弹奏,才发现,哟,原来这首曲子这么好听。   “这是一首好听的曲子”。这就是姜佑曦的全部评价。   然而眼前这几位大咖(姜佑曦认识的只有那位大华紫天娱乐的音乐总监金诚明,但另外两位肯定也是大咖)却对“笑傲江湖曲”评价极高。   山羊胡子的卤蛋老头说:“首先必须肯定,这是一首古典乐曲,它是用我们大华古法谱写的,遵循的是‘宫商角征羽’的乐理,而不是现代西洋乐理。可以说它是真正的大华古典乐,这才是它最难能可贵的地方。”   原来是这样。姜佑曦点点头,学到新姿势了。   国字脸的“南叔”则说:“这首曲子最难能可贵的是它大气磅礴的气势,和潇洒出尘的精神境界。”   哦,原来如此,又涨姿势了。姜佑曦重重地点头。   金总监慢条斯理地评价:“倒置五声音阶运用得非常简约经典,符合我们‘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的传统艺术审美框架。”   哦,哦,还有这么一说啊?懂了,懂了。姜佑曦小鸡啄米。   他没有生出“杜哥原来这么牛哔啊”之类的念头。   杜哥牛哔,不是早就证明过的事情么。   淡定,基操勿6皆坐。   这时南叔叹道:“这首曲子虽好,但是作为纯音乐的话,受众就太小了,难以传播开去。要不,我们找人给这首曲子配上歌词,作为流行歌曲发布,让更多的人能接触到这首好歌。”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对准杜采歌。   “看我干嘛。”沉默了许久的杜采歌开口道。   霍老爷子轻咳一声:“儿砸,填词这事就交给你了。”   杜采歌还是很难习惯被这样一个糟老头叫做“儿砸”。   再一想到,如果林湘云那个娇滴滴的小美女也开口闭口叫自己“儿砸”……画面太美不敢看。   杜采歌打了个寒颤,开始后悔认干爹了。   “我无聊的时候,已经试过填词了。”   “歌词有了?那唱来听听。”南叔以不下于年轻人的敏捷身手,蹿到CD机那里摆弄一番,然后“笑傲江湖曲”从音箱里传出。   “要配歌词的话,还得重新编曲。”杜采歌说。   “别啰嗦,又不是现在要录制,你先唱出来试试。”   “行吧。”杜采歌用手指敲着大腿打着节拍,开口唱道:“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   南叔那浑浊的眼睛突然一亮,山羊胡须的卤蛋老头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金总监下意识地挺直腰杆,全神贯注。   杜采歌的演唱技巧非常一般,但是原主有一把好嗓。   而且他以前在KTV,唱过很多次黄沾原作的这首歌,能把握好这首歌应有的意境。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天知晓……”   姜佑曦只觉得嗓门痒痒的,好想放开喉咙,跟着杜哥一起唱。   这种豪迈的歌曲,真正让人热血沸腾!   但热血沸腾之后,又有一种洒脱。世间成败,雄图霸业,转眼成功,不如泛舟江海,笑傲王侯!   他四处看看,不止是自己,那几位大咖也都脸色潮红地合着拍子,或点头,或拍腿,或轻轻跺脚,都沉浸在这歌曲的意境里,似乎想要开口应和。   “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唱完最后两句,杜采歌道:“献丑了。”   霍老爷子带头鼓掌:“好一个‘谁胜谁负天知晓’,不错,真的不错,一字不可改!”   “没错,这歌词真的是绝配。绝配!”   在南叔开口赞美之前,金总监抢先开口:“1000万,版权卖给我吧!”   杜采歌轻轻一笑。   1000万?开什么玩笑。   这首歌如果找个知名歌星唱,卖彩铃都能卖半个亿。   数字版单曲的销售,往少了说,卖个一两千万也不成问题。   而且这首歌非常适合古装武侠剧的配乐,以后如果授权给人家配乐,又是一笔收入。   且不说这首歌能赚多少钱。   简单来说,这首歌绝对能成为一代人心目中不褪色的经典,如果给一个普通歌手,立刻就能成为对方的代表作,接下来光靠这首歌都能走一、二十年的商演。   如果给一个一流,乃至顶尖歌手,也能成为一张专辑里的主打歌,起到巩固对方的咖位的作用。   杜采歌准备拿给姜佑曦的5首歌,都是远远不如这个层次的。   这金总监想1000万买断版权……只能说他在想桃子吃。   见杜采歌微笑不语,金总监叹道:“1200万?1500万?好吧,你不肯卖版权的话,合作总行了吧。我找粟睿来唱,怎么样?你也愿意和他再次合作吧。具体分成,我们再谈。”   “恩,再谈吧。”杜采歌不置可否地说。   “要不,你自己来唱?”见杜采歌不太感兴趣的样子,金总监也不知是忽发奇想,还是早有预谋,“你和银星的合同也结束了吧,要不要来我们公司?我们帮你发行单曲,想发专辑也行。我知道你不是艺人,所以呢,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们公司绝不会束缚你,给你最宽松的合同。”   杜采歌笑着拒绝:“不好意思,我没打算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玩玩音乐是挺好的,自己登台献唱那还是算了吧。”   “你又不是没唱过,以前还给晓晨的演唱会暖场。”金总监不死心地劝道。   杜采歌微微笑着,但态度很坚决:“那是两码事。回头再谈吧,今天只风花雪月,别谈俗事。”   “对对,难得听到这么好的一首歌,还没消除你的功利心?谈这些俗事干嘛,扫兴。”南叔也帮腔。   金总监也只好作罢。   南叔说:“你说这首曲子要重新编曲,打算怎么弄?”   杜采歌说:“有几种不同的风格我想尝试一下。一种是用古筝和笛子来演奏,一种是混合使用琵琶、大鼓等。具体来说……” 第92章 帮忙抬一抬价   之前钟意用小号给《诛仙》打赏了一个盟主。   虽然1000块钱对她来说并不是小钱了,但是为了支持“海明威”,这点付出还是值得的。   打赏后,截图,顺势加入了盟主群。   然后添加黄金总盟“等你忘了我是谁”为好友。   对方需要验证。   钟意并不意外,黄金总盟都是有钱人。   虽说有的逗比,有的高冷,性格不一样,但相同的地方在于,想成为对方的朋友并不容易。   这些有钱人,警惕性不是一般的高。   她想了想,“等你忘了我是谁”是情歌王子粟睿早年的一首歌曲,传唱度还挺高的。   粟睿还有什么代表作来着?   这几年来粟睿的新作品中没有几首出色的,至少没有给钟意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   几年前,倒是有一些经典歌曲,钟意能如数家珍。   考虑了一会,钟意把这个LL小号改名为“爱如潮水”,这也是情歌王子粟睿的一首代表作。   然后在验证里填上:“喜欢诛仙,也喜欢粟睿哥哥。交个朋友?”   对方很长时间都没有通过验证。   钟意不以为意,忙着自己的事。   到了快下班的时候,她再登陆自己的LL小号,才发现对方拒绝了她的好友申请,但是给出了拒绝理由:“我不喜欢粟睿。但我喜欢爱如潮水。为什么?”   钟意顿时有些茫然。   下班的路上,钟意一直回忆着“等你忘了我是谁”和“爱如潮水”的歌词,意境,分析着其中的共同之处。   但始终摸不着头脑。   到了公寓后,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先搜索“等你忘了我是谁”,又认真地看了一遍歌词,然后查看这首歌背后的故事。   接着搜索“爱如潮水。”   突然一行字印入她眼帘。   词、曲:林可。   她又迅速去搜索“等你忘了我是谁”,词、曲同样是林可。   对这个“林可”,钟意没什么了解,只是隐约听过这个名字,知道是个传奇音乐人,记忆中此人似乎还和歌后苏曼芫闹过绯闻。   对于大多数人来,看到一首歌曲,只会关心是谁唱的,而不会关心词曲作者是谁。   猪肉好吃就行,谁管这猪所吃的饲料里各种营养成分配比。   钟意也是这样。   她是没想到,“等你忘了我是谁”这个黄金总盟,竟然不是粟睿的歌迷,而是迷对方背后的音乐人。   钟意再次申请添加好友,验证中填写了两个字:林可。   过了一会,对方通过了她的验证。   钟意没急着开聊,而是先点开对方的资料。   此人的资料上写的性别是“女”,当然这个做不得数。   在网络上,你甚至不知道对面的电脑前是不是坐了一条狗。   你以为对方是娇媚妖娆的小姐姐,说不定人家是个抠脚大汉,抠了脚还要放到鼻子下闻一闻。   不过看了对方空间里的说说和日志、相册之后,钟意判断,对方确实是个年轻女孩。   或许是个生活精致的白富美富二代,或许是个喜欢盗图的小野模。   当然也或许是被有钱人包养的金丝雀,因为空虚寂寞,而上网看小说打发时间,随意拿出10万块打赏自己喜欢的作者。   钟意总是会想到事情最糟糕的一面,看到人最恶劣的一面。   她是个悲观主义者。   不过此时她发了个笑脸过去:“黄金盟你好!我是‘海明威’的粉丝。”   过了一阵对方才回复:“你好。为什么加我?”   “想和你聊聊。”   “聊什么?”对方又是过了很久才回复,似乎正在忙碌着。   也许是在同时和几十个男人聊天,钓凯子;也或许是在处理着手头上的一些事务。   钟意充满恶意地想。   她飞快打字:“内幕消息,创世中文网的上层已经同意和‘海明威’签最高级别的大神约。很快就能签约完成,然后‘海明威’的各种待遇都会提高,分成也会提高。”   “我知道。然后呢?”   你知道?钟意有点愣。我身为“海明威”的编辑,仅仅才刚知道这消息,你是从哪知道的?   不过她很快想到,对方或许只是习惯性地高调炫耀,自抬身价。   “然后,”钟意打字,“现在他的分成提高了,可以开始卖版权了。但是现在有几家出版社想要出版《诛仙》,不过给的条件都不怎么样,给他的版税最高才开到6%。”   “影视版权也在谈,现在几家娱乐公司开了价,都欺负‘海明威’是新人,给的条件都很低,最高的才出价300万打包买断《诛仙》的电影改编、连续剧改编和网剧版权。”   “太低了。”对方过了很久才回复,惜字如金。   “是啊,我也觉得低了,这简直是欺负人,”钟意打字,表露出真正意图,“以《诛仙》的质量,绝对能打造出一个赚钱的大IP。要是以这种价格卖掉,那真的是把宝石卖出白菜价。”   “你是‘海明威’的粉丝,你打赏了黄金盟,应该有点经济能力。我也是病急乱投医,所以想问问你那边有没有渠道,能够联系到出版社,或者娱乐公司的,来抬一抬价。”   “感觉得出,你是真心为了他着想。”过了很久,这位黄金盟的话才姗姗来迟。   “是的。在这件事上,我没有私心,他赚再多钱,我也得不到什么好处。”钟意道。   “我知道了。你别操心了,我会解决的。”   “那太好了,”钟意愉快地发送了一个双手合十的表情,“那就拜托你了!”   后来她又发了几句话,但对方都没再回复。   不过目的已经达到,钟意并不是真的想和这个黄金盟交朋友,也就无所谓了。   打开电脑里的文档“诛仙”,钟意再一次阅读杜采歌给她发来的完整版。   普通读者还在苦苦追读,自己已经看到大结局了。   钟意心里充满优越感。   当网文编辑,又辛苦,到手的钱也不多,各种各样福利待遇也额不好,休假时间也经常泡汤。   但纵有千般不好。   至少能享受这唯一的优待——提前看到完本。   甚至她还知道了杜采歌下一本书的内容。   那是一本题材非常新颖的书,主线剧情竟然是盗墓。   想到她看到的那些章节里,杜采歌以雄浑的笔力渲染出来的神秘、恐怖、阴森的气氛,她就有些寒颤,想蒙头躲进被窝,但又忍不住想要看更多。   杜采歌已经跟她商量了新书的发布时间。   等到4月中旬……网文界将迎来一个新流派的登场! 第93章 扫墓   清明节。   yin雨霏霏。   杜采歌撑着伞,无语地凝视眼前的墓碑。   杜媃琦无声地饮泣,弯腰给父亲送上祭品。   一瓶黄酒,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碗热腾腾刚煮好的速冻饺子。   然后她默默地点燃一张成绩单。   最后一点余烬熄灭后,她往后靠在杜采歌的怀里。   像是在这料峭的春寒中,与哥哥依偎取暖。   她今天精心梳了一条长长的麻花辫,气质很符合她现在的年龄,美丽而清纯。   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成熟,却仍然保持着善良。   在她烧掉的成绩单上,杜采歌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高分。   足够了,足够了。   如果父亲真的泉下有知,想必一定会感到欣慰吧。   杜采歌怜惜的目光从妹妹的肩上移开,落在墓碑上。   严父杜知秋慈母龙玖梅之墓。   杜知秋下面写着:生卒1952-2006   龙玖梅下面写着:生卒1960-   孝子杜爽杜采歌   孝女杜媃琦   媳宋葭   孙女杜淑雯   敬立。   原来父亲叫杜知秋,母亲叫龙玖梅。   穿越这么久,杜采歌终于知道了。   而那个还在坐牢的大哥叫做杜爽;大嫂叫宋葭,不知现在离婚没有。   而自己的侄女叫杜淑雯,小名雯雯,杜媃琦曾经提过一嘴。   从“淑雯”这个名字来看,大哥的审美和三观有些老派。   当然这个名字也可能是父亲起的。   父亲的名字上方,有一张遗照,形象和杜采歌那次做的梦中一模一样。   杜采歌基本上已经确定,那次的梦,绝不是单纯的做梦,而是激活了原主的记忆残片。   但是还有没有更多的记忆残片?杜采歌还不能确定。   母亲龙玖梅的名字上方没有遗照,因为她还活着,另外后面那个年份也是空白的。   霍彦英老爷子对自己说过,他和自己父亲是同龄的,今年66岁。   这么算就没错了。   至于母亲龙玖梅,今年是58岁。   父亲也算是老牛吃嫩草了。   而自己是34岁。   也就是说,母亲龙玖梅24岁时生下了自己。   那大哥应该比自己大个一两岁吧,母亲龙玖梅生下大哥时总不至于才十几岁,总也有20多岁了吧。   杜采歌暗暗记下这些信息。   “好了,该对爸爸说的话也说完了吧,跟我回去吧。”   杜媃琦抬头,婆娑的泪眼看着杜采歌:“不,你唱首歌给爸爸听。”   杜采歌犹豫了片刻,点头说:“是唱那首,‘父亲’,对吧。”   “恩。”杜媃琦重重地点头。   “我没带吉他。”   “清唱就行。”   “好吧。”   杜采歌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虽然旁边还有别的扫墓者。   但自己唱首歌也不会影响到人家。   于是杜采歌轻轻开唱:“总是对你索取……”   杜媃琦抽泣着。   当杜采歌唱完,她抱着杜采歌的腰,兄妹两缓缓地离去……   ……   杜采歌、杜媃琦兄妹离开不久,一辆劳斯莱斯幻影驶入墓园。   车停下后,戴着白手套的司机飞快地下车,来到后排,将车门拉开;一个年轻的女性从车的另一边下车,飞快地跑来,撑开伞候着。   一条穿着黑色丝袜,形状极美的腿迈了出来。   然后是一条精美的黑色短裙,收束得极细的腰肢,上身是一件黑色的小西装。   另一条腿也迈了出来,冷艳的女人环顾四周,俯下身,从车里抱出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小姑娘手里拿着几张卷起来的纸。   刚刚从车里出来,被冷风一吹,小姑娘打了个寒战。她抬头看了看母亲,肃穆的气氛让她不敢开口。   女人牵着小姑娘的手,对撑伞的女助理点点头:“小孙,你在这等。”   “可是颜总,这下着雨呢,孩子淋雨不太好吧。”孙雅玲说。   颜颖臻淡淡地说:“伞给我,你在这等。”   孙雅玲便将伞递过去,自己坐进车里。   颜颖臻一手撑伞,一手牵着采薇,向墓园深处走去。   终于她找到了杜知秋的墓碑,默然静立。   采薇小姑娘抬头看了看母亲的脸色,奶声奶气地说:“妈妈,爸爸怎么不来给爷爷扫墓啊?”   “你爸爸已经来过了。”颜颖臻淡然说。   “哦,”采薇将卷着的纸摊开,露出纸面上稚嫩的图画,蹲下放在墓碑前面,“我把我的画送给爷爷。”   “爷爷会喜欢的,”颜颖臻拍了拍女儿的小脑袋,“你有什么话对爷爷说的?”   采薇歪着头想了想,脆生生地说,“爷爷,你让爸爸多找我玩几次,他老是不来找我,我不高兴了。”   “爷爷,我念小学1年纪了,我现在认识好多字了,还会背好多的诗,我很厉害吧!”   “妈妈说,我读小学了,长大了,会带我去看奶奶。妈妈说奶奶好凶哦。采薇很乖的,爷爷你让奶奶别对采薇凶好不好?”   “妈妈说我有个漂亮的姑姑,我想要姑姑带我玩,爷爷你能听到吗?”小姑娘抬起头,粉嫩可爱的面孔仰望着母亲,“妈妈,我说话爷爷真的能听到吗?”   颜颖臻眼眶湿润,轻声说:“一定能听到的。”   ……   送杜媃琦回学校的路上,小妮子的情绪好了很多。   她说:“哥,你什么时候去看看大哥啊?大哥给我打了电话,诉苦说大嫂现在生活很困难,没有余钱寄给他,他现在连抽烟的钱都没有了。”   杜采歌其实很想知道,这个大哥究竟是为什么入狱。他试探着问:“他为什么不打给我?”   “明知故问,”杜媃琦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人家监狱管教民警打电话给你,问你能不能添加你的号码作为大哥的亲情号码,你自己说不行的。你呀,和大哥怄什么气?他是做得不对,但他一直就是这么冲动,你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   杜采歌想了想,又问了句模棱两可,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的话:“他不见得想看到我吧?”   杜媃琦皱了皱可爱的鼻子:“大哥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你跟他吵架也过了这么久了,他肯定早就没放在心里了。”   说到这,她抬头看了杜采歌一眼,嫌弃地说:“就你心眼小,一点点小事就喜欢放在心里。”   别胡说,我没有,真不是……   杜采歌心里叹息一声,知道该来的不可能老是躲着。他故意板起脸说:“我失忆了,我不认识他,我也不想见他。”   在杜媃琦恼火的目光中,他继续说:“不过如果下次某个监狱管教问我是否同意让他添加我的号码作为亲情号码,我会同意的。如果他主动打电话给我,我会愿意和他聊聊。”   “这样啊……”杜媃琦想了想,觉得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毕竟大哥和二哥从小就不合,哪天如果没打架、没吵架,那才是稀罕事。   后来二哥在读大学期间休学,投身于摇滚,去组乐队玩,父亲对二哥恨铁不成钢,每次见面就是吵架,大哥也和二哥吵过无数架。   再后来二哥出息了,仿佛一夜之间开窍,连续写出经典歌曲,捧红了几位天王天后,成为全国顶尖的音乐人。   有了名气,有了地位,兜里也有钱了,但是始终没有和父亲、和大哥和解。   杜媃琦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候自己还小,二哥每次回家,都会给自己买一大堆玩具,买一堆漂亮衣服和鞋子。   二哥和父亲、大哥说不了几句就会开始争吵,然后就躲进房间抱着自己玩,把自己放在他膝盖上弹钢琴,也会耐心地回答自己各种傻问题,教自己乐理知识,教自己唱歌。   那是自己最快乐的记忆之一。   后来雯雯出生了,二哥也会逗弄逗弄雯雯,但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而对父亲和大哥,二哥一直都是爱理不理,对母亲的态度也很冷。   等父亲去后,大哥冲动地想为父亲报仇,提着刀去砍那个魂淡骗子。   但是那个魂淡骗子早就跑了,大哥只找到那个魂淡的一个小跟班,砍伤了对方,结果不出意料地被判刑。   二哥虽然在父亲去世前,答应承担了父亲的所有的债务,终于与父亲和解了。   但对大哥却是冷嘲热讽,觉得大哥没脑子。   虽然后来也出钱帮大哥请律师,也给了大嫂和雯雯不少生活费,但从头至尾都没对大哥说过几句话。   哎。   有些大哥二哥小时候的事,自己是不清楚的。   只是以前听二哥偶尔提起,因为他和大哥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大哥从小就喜欢仗着身体力量上的优势欺负他,所以他和大哥始终亲近不起来。   他们两人,争争吵吵了半辈子,杜媃琦也不指望他们现在能和好。   只要二哥能同意和大哥见面,给大哥寄点生活费就行了。   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或许无法成为朋友吧,但至少不应该成为仇人吧。   杜媃琦没再聊这个话题,而是缠着杜采歌,询问他和段天后的进展。   杜采歌被缠得不厌其烦,只送给她四字真言:“无可奉告”。   杜媃琦骄傲地给了他一个白眼。   哼。有什么了不起。   我和晨姐像好姐妹一起吃饭、手牵手地逛商场,还看了场电影呢,还和晨姐合影了好多大头贴。   既然你不肯对我分享,这些事我也绝对不告诉你。 第94章 记忆碎片   人在做梦的时候,有时是沉浸式的,不知自己身在梦中。   也有少数时候,仿佛意识抽离,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在梦中,想醒来的话,也能随时靠着意志力将自己唤醒。   杜采歌现在就是处于后一种情况。   “又做梦了。”   他的意识在旁观。   “这个梦,很真实的样子。”   “就像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幕。”   然后他意识到。   “这不是普通的梦,这是记忆残片。是原主曾经经历的一幕。”   因为他看到了原主的父亲,比上一个记忆残片中的形象,要显得年轻一点、精神一点,脸上的气色也好一点。   穿着深灰色的正装,坐在桌边看报。   一个女人系着围裙在厨房和客厅之间忙碌。   看上去五十来岁的年纪,年轻时必定是个标致的美人,即使现在也还保留着几分姿色,皮肤虽然有了皱纹但仍然白皙,五官精致。   只是气质有点差,给人的印象是:此人尖酸刻薄。   应该就是原主的母亲,龙玖梅。   杜采歌感到自己对女人点了点头,喊了一声:“妈。”   那女人笑容满面,眼里尽是宠溺:“小可,快坐,妈妈给你做了炸鳕鱼,马上就能吃。”   杜采歌心中一动。   原来长辈叫自己小可……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原主的艺名是“林可”了。   不仅仅是根据拆字法,拆出双木和一个“可”字。   更因为自己的小名是“小可”。   林可。   杜采歌发现自己坐在桌边,对着父亲点点头,“爸。”   父亲从报纸后看了自己一眼,那目光带着审视,有不满,更有着失望。   杜采歌感到身体里涌出愤怒的情绪。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原主的。   显然原主也读懂了这目光。   “你又有什么不高兴的?说吧。”杜采歌听到自己冷冷地说。   “我没什么不高兴的。”父亲低头,装作继续看报。   这种无视的态度,让原主更愤怒了。“你反正就没对我满意过,我习惯了。”   父亲抬起头,露出厌恶之色:“不是我不对你满意。你看看你自己,你做的事能让人满意吗?”   “我做什么了我!”原主激动得站了起来。   “花天酒地,沾花惹草,辱骂记者,和别的音乐人在网上吵架……你觉得这些事都做得对?你自豪?”   “好了,好了,有话慢慢说,不要吵架。”母亲从厨房里探出头。   又对着父亲劈头盖脸地数落一通:“……儿子难得回来一次,你就不能给他点好脸色?老是要做妖,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父亲脸色难看,“你就护着他吧。就是你把他宠成这副德性!”   母亲双手叉腰,爆发出十倍战斗力,语速快得像机关枪:“你这老家伙说什么呢!我把他宠成什么德性了你倒是说啊!人人都羡慕我们有个好儿子,年纪轻轻就成为有名的音乐家,钱多得花不完,女朋友也漂亮,哪里不好了?就你这心里生蛆的玩意,看不得儿子好,你是鬼迷了心窍你知道吗!……”   父亲脸色铁青,大声说:“写点流行音乐,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尾巴翘到天上去了!以前他学的民乐呢?给我写首民乐出来看看啊!还有,他是赚了钱,然后呢?报纸上都说他是人品最差的音乐人!只知道奢侈享受,纸醉金迷,一身铜臭味。我宁愿他没赚这个钱,给我安守本份地过日子!”   母亲不甘示弱:“你喜欢你那个得意弟子,那姓申的家伙,你干脆认他做儿子,你们去过日子去!我儿子就是天下最优秀的,你不承认这点就是你心胸狭隘!你见不得儿子好!你无耻!老娘瞎了眼才嫁给你!”   两人渐渐歪楼,然后母亲照例占了上风。   父亲脸色铁青,叼着一只碧绿色烟斗吧唧吧唧地抽着,母亲噼里啪啦泼妇骂街,杜采歌躲进杜媃琦的房间。   不过妹妹上学去了,不在家。   直到厨房里冒出浓烟,才结束这场战斗。   杜采歌感到自己的手抚摸着妹妹那些毛茸茸的玩具,心里充满柔情,暂时忘却了烦恼。   然后他感到自己的精神猛地拔高,他知道,这场梦,或者说这块记忆碎片里的内容要结束了。   ……   醒来后,杜采歌琢磨了好久。   有二就有三。   有三,就有更多。   很可能,原主有大量的记忆碎片,储存在这具身体里。   如果自己能将那些记忆碎片都挖掘出来,自然能对原主的事情更加了解。   能更好地继承原主的身份生活下去。   可惜的是,自己不知道怎么去沟通那些记忆碎片。   仅有的两次沟通到记忆碎片,都是白天受了一些刺激,晚上做梦时无意间沟通的。   上一次,是讨债的上门,自己乍听到父亲的死讯。   晚上就梦见了父亲。   这一次,是给父亲扫墓。   晚上便梦见了父亲。   虽然仅仅两次,还不能说就找到了规律,但可以大胆地猜测,白天所受的刺激,和晚上梦中沟通到的记忆碎片,是有着一定关联的。   这样说来,其实自己可以尝试心理咨询、催眠等方式,来沟通更多的记忆碎片……   杜采歌想到了那个叫“泉”的女人,那一位自称是自己的心理咨询师,希望自己回到咨询中去、   能不能找那个女人试一试呢?   ……   杜采歌在和姜佑曦见面之前,就在网上找到了他出道后唱的几首歌,购买后下载来听了听,然后才去和姜佑曦见面的。   歌都很一般,让人听过就忘的那种。   姜佑曦的声音,倒是还不错。   如果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杜采歌也不会答应给他写歌。   在搬运完今天的基础2万字后,杜采歌再次认真地听起来,反复地听,然后判断姜佑曦的嗓音可能会适合唱哪些歌。   太经典的歌,杜采歌肯定暂时是舍不得给的。   就算要给姜佑曦,也要先考验过姜佑曦的品性,然后等到先将姜佑曦推到一定的高度,再拿一两首真正的经典来巩固咖位。   现在的话,选几首传唱度很高的歌给他就好。   新建一个文档,杜采歌打出两个字:情歌。   以姜佑曦的年龄,和他的清俊外型,现在走情歌路线会比较合适。   说不定能混个“情歌小王子”的称号。   然后换行,再打出三个字。   第一次。   光粮的“第一次”,属于KTV里必唱曲目之一,传唱度很高的一首情歌,也挺适合姜佑曦的嗓音。 第95章 有点心里发毛   无印良品解散以后,可以说光粮就凭一张专辑,马上就站稳了脚跟。   而这张专辑就叫做“第一次”。   “第一次”也正是主打歌的名字。   虽然是2001年发布的,但是原主并没有抄过来。   杜采歌脑海里浮现出旋律: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呼吸难过,心不停地颤抖……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确实挺适合姜佑曦的形象和嗓音。   这首歌,足够让姜佑曦成为“拥有知名作品”“能被人记住”的歌手。   一举跨入二线歌手行列。   哪怕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新作品问世,十年后都足够靠这首歌去参加各种商演,走穴赚钱。   “第一次”,或许算不上真正的经典,但也是一流的作品。   哪怕拿给歌王级别的歌手,也足够入选“精选辑”之类的了。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穿越过来后,姜佑曦一直都给自己良好的印象。   杜采歌根本舍不得拿出这种档次的歌来。   答应了给姜佑曦5首歌。   那么再挑一首“童话”,同样是光粮的代表作。   这首歌的传唱度,甚至比“第一次”还要广。   难度也不大,姜佑曦足够驾驭。   和姜佑曦自身形象的适配度也很高。   姜佑曦毕竟出道不久,身上还没有标签。   给他几首风格、意境有些相似的歌曲,更能帮助他塑造形象,让他脱颖而出。   那么再来一首“寂寞沙洲冷”,一首“男人海洋”。   小刚有不少优秀作品,这两首的传唱度也不低。   算不上经典,不至于让杜采歌心疼,又有足够的辨识度,足够帮助姜佑曦塑造形象。   一个情深款款的形象。   以姜佑曦的年龄,颜值,资历,综合考虑,这样的形象最容易让他火起来。   那最后一首,就来“放生”吧。   “就放我一个人生活,请你双手不要再紧握。一个人我至少干净利落,沦落就沦落,爱闯祸就闯祸……”   节奏更快,同时也和前几首歌有一点区别,这首歌的歌词里带上了那么一点点“浪子”的味道,显得有些桀骜。   “曾经孤单加上孤单是爱火,燃烧过你和我。如今沉默加上沉默更沉默,再没有什么舍不得”,有点坏的男孩子更可爱。   如果全是“第一次”“童话”那样的歌曲,给姜佑曦塑造的形象就太单调了。   “第一次”“童话”,体现的是单纯、纯真的感觉,纯纯的心动,真挚的恋爱。   “寂寞沙洲冷”“男人海洋”,有了一些爱情的伤痛,有强忍泪水成全对方的宽容,可以拓宽姜佑曦的形象。   而“放生”,有那么一点痞痞的味道,有现代青年的那种锋锐、桀骜、叛逆,让姜佑曦形象的层次感更加鲜明。   这5首歌,杜采歌都在网上搜索了关键词,并没有被原主搬运。   挑选了这5首歌出来,杜采歌也是松了一口气。   他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希望姜佑曦不要辜负他这一番苦心,帮他多赚一点钱。   毕竟自己能拿到那么高的分成呢。   这个世界的大华国,有一个专门对原创音乐注册版权的网站,是大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名下的,名字很直白,就叫“大华国音乐版权站”。   在这里可以提交自己做的词、曲,甚至上传小样,来完成对新歌的注册登记。   只要登记过,大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会维护词曲作者的利益。   杜采歌打开这个网站后,心里一动,尝试着用自己之前试探出来的原主常用账号登陆。   提示,密码错误。   这个容易解决。   用手机号重新设置了密码之后,杜采歌登陆了这个网站,发现账号的昵称果然叫做“林可”。   原主果然就是林可,再一次石锤了。   个人中心里,有99+的私信,杜采歌点开草草浏览了一下,大部分是想要求购歌曲的。   他懒得细看。   操作一番,对这个网站的界面、操作方式都有所了解后,杜采歌先花了一百块钱把昵称改成“海明威”,然后着重看了一下原主注册过的歌曲。   足有一千多首完整歌曲,有摇滚,有民谣,有流行,有中文有英文。   此外还有几百首纯音乐曲子。   细心的杜采歌发现,其中大部分歌并未面世,没有授权给别人唱过。   而且,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原因,这些歌曲,杜采歌全部都完整地记得。   这种巧合,让他总有点心里发毛。   另外,曾经杜采歌以为,原主是从地球2004年左右穿越过来的,因为原主发布过的歌曲,全部是地球2004年之前的。   但现在杜采歌推翻了自己的猜测。   这里注册登记的一些歌曲和纯音乐,最晚是地球上2019年末问世的,花晨语演唱的《我好想爱这个世界啊》。   只是原主注册了这些歌曲,却没有发布出去。   这说明原主很可能也是从和自己差不多的时间节点穿越来的。   杜采歌自己穿越的时间是2021年初。   学会网站的玩法之后,杜采歌打算将自己准备给姜佑曦唱的5首歌,加上那首“沧海一声笑”和“好久不见”全部登记,进行注册。   然后发现,这七首歌其实已经被原主登记过了。   杜采歌又仔细了解了一下,在注册歌曲的时候,可以选择是否隐藏,如果隐藏的话,这些歌别人就看不到了。   如果不选择隐藏,这些歌就会在网站上显示,有的娱乐公司和唱片公司,或者一些需要挑选主题曲的剧组就会登陆这个网站来搜索,发现合意的就会联系作者提出购买。   原主注册的大部分歌曲都是隐藏了的。   杜采歌想了想,将“沧海一声笑”“童话”和“男人海洋”等七首歌这次都放了出来。   既然要帮姜佑曦,那就帮到底。   给对方一个炒作的机会吧。   原主既然是顶尖音乐人,其动态肯定有很多人关注。   现在自己一口气注册7首歌曲,肯定会引来一些人的注意。   如果好好炒作的话,是能够一直让这个话题保持热度,直到姜佑曦宣布买下这几首歌为止,让热度达到顶点。   就当是为姜佑曦的新专辑提前预热了。   以姜佑曦现在的咖位和名气,这样的炒作带来的流量是他无法拒绝的。   如果没有这样的炒作,他的公司得花多少钱投入到新专辑的宣传上!   能帮的,我可都做了。小姜,你可不要让我失望了……杜采歌平静地关掉网页,拿出手机回复了段晓晨的几条短信,然后登陆LL,和钟意讨论了几句。   随后他给姜佑曦发了一条短信:“5首歌我已经准备好了。你那边和公司谈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正式签订合同,开始录歌?”   发完短信,杜采歌将手机摆在桌上。   一个问题萦绕不去:原主既然写了这么多歌,那么版权呢?   现在他当然能想到,2007年上半年,银星公司每个月支付来的多则数百万、少则数十万的资金,很可能就是原主歌曲的版权费。   版权费一般是由大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帮忙收缴,然后如果是独立音乐人,就在代扣税后,直接打到音乐人的账号上;如果音乐人签有经纪公司,就打到经纪公司的账号上,由经纪公司缴税,然后转给音乐人。   可是,原主和银星公司的经纪合同已经到期了,不知为什么音乐著作权协会没有将后继的版权费用打到自己的账号上。   自己要怎么才能给自己维权,继续接收以前那些歌曲的版权费呢?   是不是,该再找个经纪人来协助打理? 第96章 他回来了   天亿传媒。   一个身材凹凸有致的女子穿着OL短裙,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神情,站在写有“副总裁”的办公室前,整了整衣服,理了理短裙。   她四下张望见无人注意,将衬衣的纽扣又松开一颗,让事业线更加明显。   这才挺胸抬头,抬手敲了敲虚掩的门,办公室内传来一声威严的“进来”。   “申总。”她进门后顺手将门关上,迈着猫步来到办公桌前,弯腰整理着桌上散放的文件,并注意到对方的目光在自己那犯规级别的饱满上长久停留。   过了一会,她才满意地停手,直起腰对那个看上去四十来岁的中年,神色冷冰冰地说,“申总,林可的账号有动静了,他修改昵称为‘海明威’,并且刚刚提交注册了7首新歌。”   她注意到,向来泰山临崩而不惊的副总裁,竟然明显地颤抖了一下。   不过抬起头后,申劲松那张威严而英俊的国字脸上还是露出自信、平和的笑容:“让音乐部门的人去看看,判断一下那些歌曲的级别。”   “明白了申总。”   女子正要转身,申劲松说:“等等,小廖,你调来也有两个月了吧?还适应么?工作上和生活中有什么困难?”   女子神色清冷,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简单地回答:“能适应。困难确实存在,但我相信自己能够克服。”   “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但我感觉得到,你是一个很有上进心,也很努力的人。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只要抓住机会,你就会不顾一切地往上爬,对不对?”   “申总目光如炬。”   申劲松微笑着说:“我们要继续合作下去的话,需要建立一些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我觉得你能承担更重的担子,我会给你你想要的机会。这样吧,在你出门之前,先帮我处理一点小事,看看你的能力和决心。”   女子抬起头,对上申劲松的目光,立刻会意,面孔仍然冷若冰霜,眼神却带上了一丝妩媚,点点头,先去将门反锁,然后绕到申总的座椅边蹲下,拉开拉链,张开红唇凑了过去……   ……   紫天娱乐。   一个长发飘逸,相貌却如同车祸现场一般惨不忍睹的中年斜倚在门上,注视着金诚明头顶那明显的地中海,用懒洋洋的语气说:“那个林可一口气注册了7首歌曲,我看了一下,感觉都有大火的潜力。难能可贵的是,词、曲都有新意,我觉得能适应现在的市场。啧啧,不愧是林可,时隔5年,再次出手,还是这么不凡。”   金诚明埋首伏案,头也不抬,语气平淡:“老丁你是在说废话,那是林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注意一下华宇那个新人‘姜佑曦’的新专辑发布日期,我们旗下的歌手尽量避开。”   长发中年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欠揍模样:“诚哥,你跟老板们说说,赶紧把林可签过来行不行啊?和这样一个天才生活在同一时期,我感到压力很大的。”   “别想了,不可能的。”   “不努力怎么知道不行呢?我们老板有的是钱,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嘛。”   金诚明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来,平静地说:“当初如果不是苏曼芫吹枕边风,林可是绝不可能和任何一家公司签约的。”   “我们也有段晓晨嘛。”长发中年说。   “吃一堑,长一智,林可是聪明人,不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我和他交流过了,相信我,他不会再和任何公司签经纪约的,哪怕是段晓晨也没法说动他。”   “我还是想试试,改天你约他出来碰头,聊聊音乐,气氛好的时候我开口试探一下。”   “我约不到他,他根本不鸟我。”   “那就以我的名义,说我丁巍想和他切磋探讨音乐,看他给不给面子。”长发中年耸耸肩,顺手将门关上。   门牌上写着:“音乐总监”。   ……   华宇娱乐。   华宇娱乐的架构中,没有设置“音乐总监”这一职位,而是设置了一个“音乐事业部”。   而此时,程明明正在和音乐事业部的几个头头会面,小小的会议室里烟雾缭绕。   “你们也看到林可发的这7首歌了,”程明明带着自信的微笑说,“他答应其中有5首是给小姜的。这几首歌的质量,你们可以评估一下。他要的分成虽然高,我认为是物有所值的,对于公司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   “你怎么知道公司可以接受。”音乐事业部的副部长唐业执面无表情地说。   虽然年轻时算得上帅气,但时间是把杀猪刀,现在他的脸就像发酵的面团,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了。   此人可以说是一位技术官僚,也是一位业内知名的音乐人,擅长小提琴、钢琴,精研古典乐,曾在WYN的一支交响乐团中担任首席小提琴,快到退休的年龄了才回国。   他本来回国是想养老,碍着朋友的情面,才勉强答应出任华宇的音乐部副部长。   虽然他只是副部长,但在音乐事业部,他说话比部长谢胜平还管用。   程明明也很清楚,虽然这次碰头会的有好几位音乐事业部的头头,但其实只要说服唐业执就够了。   她自信地说:“因为林可能给公司带来利润。”   “麻痹的,这利润不够多。”   “唐部长,你应该明白,林可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代表着畅销,代表着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专辑销售,代表着小姜可以一跃进入二线,甚至成为准一线的歌手。”   唐业执道:“废话,林可是我死党,他有多牛,老子很清楚。但这是生意,公司要看到利润!”   而刘经理轻了轻嗓子:“我只看到了小姜获得的好处。”   程明明摊摊手:“小姜和公司的合同还有很长。”   言下之意,姜佑曦获得的好处虽多,公司只会获得更多。   唐业执终于下定决心:“那就试试再说吧。特马的林可也太小气了,只给5首歌,那赶紧再找别的音乐人邀几首歌。尽快开始录制,联系导演拍摄MV。你希望首批灌制多少张CD?多少张VCD?总共需要多少钱,报个预算过来。玛德别什么都要我操心好么?主动点自己上来动行不行啊!”   程明明这时露出一个显得有些神秘的笑容:“为什么一定按以往的流程来做专辑呢?我觉得是时候做点改变了。”   唐业执一愣:“你的意思是……”   ……   “他回来了……”苏曼芫挂掉电话,咬着嘴唇,绝美的面孔上,神色复杂难明。   一位年轻的助理给他的上级发邮件:“……林可又开始写歌,他刚刚放出了7首歌曲。”   一个记者打电话给主编,兴奋地说:“大新闻!林可复出了!”   一名头发蓬乱、非主流打扮的少年看着电脑屏幕,眼睛瞪圆了。“林可……林可终于出新作品了!”   ……   一位头发花白,看上去五十出头的男子放下手机,低垂眼帘,下意识地抚摸着手腕上那块价值2000多万的限量版百达翡丽,喃喃自语:“我能把你赶出娱乐圈一次,就能赶出第二次……” 第97章 老杜的近期规划   您3月份的税后稿酬收入共计1716694.58元。   杜采歌数了又数,终于确定,自己能及时支付4月15日的那150万了。   心情顿时美丽起来。   之所以实际收入比他原本估算的要高很多,是因为他更新的速度快,每天2万字的更新,保质保量,导致追读非常的高,均订不断上涨。   仅仅3月份,他就更新了接近70万字。   所以在扣除了20%的所得税后,他还能拿到170万元。(这可不是170万软妹币,比起同时期的软妹币,大华元的购买力强多了,接近于美元了。)   不过,《诛仙》本身的字数并不多,以这样的速度更新下去,差不多到5月初就必须完本了。   所以杜采歌已经和编辑钟意通了气,打算4月15号开始发新书。   说到钟意,他就有点脑壳痛。   他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说话就有点怪怪的了,似乎是在……撩自己?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工作场合的关系,其实还是简单一点,透明一点比较好。   所以杜采歌希望编辑和自己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单纯一点,稳定一点。   还好,下本书他会换频道,也就意味着会换一个责编了。   以他目前在网文界的咖位,哪怕是现在提出要换责编其实并不难,主编会同意的。   只是他想着,毕竟人家一直在用心帮他,到目前为止还没做过对他不好的事。   就因为担心对方以后会受私人情绪困扰,对自己不利,就提前把人家给炒了,似乎有点……过分?   一时间,杜采歌也不知该怎么处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反正《鬼吹灯》连载期间不用和她打交道。   至于之后,如果再写仙侠小说,以后再说吧。   随着《诛仙》均订的不断增长,以及时不时冒出来的打赏,杜采歌估计,自己4月份的收入很可能会增加到200万。   然后有着《鬼吹灯》的无缝衔接,暂时不用急着卖版权了。   钟意跟他提过,现在看上《诛仙》版权的,报价都非常低,很不合算。   实体出版只给6%的版税,想买影视版权的只出到300万就想打包。   杜采歌自己是很清楚《诛仙》这个IP的潜力有多大,这个价格是绝对不会出手的。既然现在形势得到了缓解,自然不急着卖版权了。   尤其是影视版权,实在卖不起价的话,留着自己以后去拍,难道不香么?   而且现在原主的身份已经明朗,是声名狼藉的顶尖音乐人“林可”。   杜采歌自己记得很多经典歌曲,终于可以合理地面世了。   在捧红了姜佑曦,重新证明自己的实力后,完全可以有选择性地和一些著名歌手合作,赚点快钱来还债,不需要靠贱卖版权来解燃眉之急。   实体出版的版税,杜采歌觉得能谈到10%就可以了,毕竟他现在还是新人作者。   当然,如果《诛仙》实体版也获得热卖,下一本自然要加钱。   而影视版权,杜采歌要拆开卖。   电视剧版权,大概卖个800-1000万就差不多了。   电影版权,必须得有票房分成。   当然,杜采歌知道,就目前来说,这个价格是很难谈妥的。   但是没关系,先放一放也是可以的。   过个几年,等到《诛仙》酝酿成为国民级IP,等到粉丝们迫不及待想在荧幕上看到《诛仙》的故事,万千粉丝的渴望汇聚成不可阻挡的大势。   那个时候,逐利的资本自然就舍得花钱了。   或者干脆,影视版权就不卖,以后自己亲自来拍。   只是,杜采歌虽然手很痒,很想回到导演椅上。   不过经过理智思考,他暂时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   至少短时间内,他是不会去拍电影的。   在地球上,他最近拍的电影是投资3.5亿的科幻大片。   蔚蓝星大华元的购买力很强。   地球上3.5亿软妹币的购买力,只相当于蔚蓝星大华元1个亿。   所以在这蔚蓝星上,如果要拍电影,怎么也得先拉到上亿投资再说吧。   再回去小打小闹,就没啥意思了。   虽然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他曾经想过翻拍《疯狂的石头》来赚第一桶金。   但此一时,彼一时也。   现在,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他的第一桶金已经通过网络小说赚到了。   杜采歌对自己未来几年的规划是,继续写小说赚钱,巩固在网络小说领域的地位,也要进军实体出版领域。   然后以“林可”的身份,卖一些歌曲,双管齐下地赚钱。   等还清欠款,同时有个一两亿存款后,再自己投资拍电影。   理顺目标后,杜采歌埋头伏案,继续辛勤地搬运《鬼吹灯》。   ……   “晨姐,你要的咖啡。”娟子匆匆跑来,气喘吁吁地将一杯热腾腾的星巴克香草拿铁递给段晓晨。   “谢谢。”段晓晨脚步不停,快速穿过走廊,一边与欧阳晋交谈着,身后跟着保镖和别的工作人员。   来到地下停车场,坐进保姆车后,段晓晨与欧阳晋的谈话终于告一段落。   休息了片刻,飞快地喝了几口咖啡,段晓晨说:“我要你打听的那些事,现在进度怎么样了?”   欧阳晋皱了皱眉,“你先专心录节目,等节目完了,我们单独谈谈。”   “那好。”段晓晨将座椅放低一点,仰头小憩。   尽管刚刚喝了咖啡,她还是飞快地入睡了。   娟子的眼中闪过一丝心疼,轻轻掰开她的手指,将她未喝完的咖啡拿走。   花了几个小时,录完综艺后,段晓晨疲惫得连小指头都不想动了。   但她还是强打起精神,回到酒店洗完澡后,约了欧阳晋到楼下大堂见面。   虽然和欧阳晋关系很好,而且她很清楚欧阳晋的性取向,也不至于闹出绯闻,但她还是注意避嫌,不可能在酒店房间里与他长时间谈话。   因为她现在不止要让媒体抓不到小辫子,要让粉丝放心,更要让杜采歌安心。   刚洗过澡的她,看起来肌肤吹弹可破,头发还带着点湿气,那种清新脱俗的气质升腾到了极致,宛如出水芙蓉,令人赞叹。   那一双大眼睛迷迷蒙蒙,如同小鹿一般可怜可爱;身材犹如成熟的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不过欧阳晋和她已经太熟、太熟了,而且由于特殊的取向,对她的美貌早已视若无睹。   那双泛着桃花的眼睛只淡定地看了段晓晨一眼,就收回目光,如同老僧入定,古井不波。 第98章 我要自立门户   欧阳晋拿出智能手机“流金一代”,点开自己写的备忘录,开始向段晓晨汇报。   “实体出版那边还好,我以你的名义联系了业内有名的‘新芽出版社’,这家出版社属于‘至臻文化’旗下,是目前国内代理出版顶尖仙侠、玄幻、科幻小说最多的出版社,很早以前就和创世中文网有过合作,在读者心目中口碑很好。”   欧阳晋继续说:“我承诺,今年是你出道10周年纪念,即将推出一本自传。你的自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交给他们出版,他们同意给林可老弟的《诛仙》14%的版税。这个版税,通常只有成名已久的大牌作家能拿到。”   段晓晨喝着矿泉水,点点头,目露赞许之色:“你办得很好。”   “不过,在影视版权和游戏改编版权方面,我遇到了一些困难。”   “怎么说?”   欧阳晋俊美得男女通杀的脸上浮现一个略显无奈的微笑,“现在诛仙的势头这么猛,而且确实很适合影视改编,那些大公司不可能看不到。但是几家大公司,包括我们紫天娱乐的影视部门在内,都私下里达成协议,避免竞争抬价,要以最小的价格买下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   段晓晨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语气不太好:“这些吸血鬼资本家。那小一点的公司呢?”   “据我了解,确实有一些小公司愿意给出更高的报价,而且创世中文网那边也倾向于答应。”   段晓晨一愣:“这不是好事么?”   欧阳晋笑了笑,“如果林可老弟很急着要钱,那确实是好事。”   段晓晨现在头昏脑胀,没心情去思考,直接问道:“到底是什么意思?后面应该有但是吧。”   欧阳晋解释道:“恩,问题是,这些小公司实力有限,很难拿到足够的资金来把《诛仙》拍好。而他们既然不听话,要抬价去买《诛仙》,那些大公司自然就不会投资,在演员等方面也会卡他们。”   “所以如果被那些小公司把《诛仙》的影视版权买去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搬上荧幕,就算顺利上映了,估计质量也不怎么样,反而让林可老弟背上骂名。”   “我知道了。”段晓晨闷闷地说。她埋着头,双手用力地按压太阳穴。   “我来帮你按按吧!”欧阳晋放下手机,温和地说。   “不要,我怕被人拍照。”段晓晨说。   欧阳晋不以为然:“我是你的经纪人,帮你按摩又怎么了,拍照就随他们拍呗。”   “不行,我怕杜哥吃醋。”   欧阳晋又好气又好笑。“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他亲眼看见过我和男朋友在一起。”   “那也不行。”段晓晨微微笑着,心想,他估计不会记得这些事了。   欧阳晋抛给她一个幽怨的眼神,让她自己体会。   过了一会,段晓晨说:“我的合同还剩一年半,上次熊总和我谈过,暗示可以允许我不续约,自己开工作室,只是公司要占一定的股份。”   欧阳晋说:“恩,这是好事。现在有这样一个趋势,大牌明星都会逐步开自己的工作室,减少被娱乐公司的盘剥。”   “你说……”段晓晨幽幽地说,“我能不能和公司商量,提前把合同买断?然后我不开工作室,我开一家自己的娱乐公司。”   欧阳晋大感头痛:“姑奶奶,你别想一出是一出啊!自己开娱乐公司,有那么容易么?紫天能同意你开工作室,甚至会出手帮扶一把,但前提是你的工作室是依附于紫天的,你能继续给他们创造效益。他们肯定不会同意你开自己的娱乐公司,你开了工作室,还是他们的附庸;你开了娱乐公司,那就是他们的竞争对手。”   段晓晨抬起头,美眸里闪过一丝精芒,“你觉得我没资格做他们的竞争对手么?”   欧阳晋沉默了片刻,道:“至少短时间内,没资格。”   “那如果再加上杜哥呢。你知道他捧红人的能力。几年时间,他可以轻松再捧起几个新的歌王歌后。他新注册的那7首歌,你都看了吧?首首经典。”   “而且,他还能写出好的小说,能创造这种很有价值的大IP。”   “如果他和我联手,你觉得我们能在娱乐圈站稳脚跟么?”   “再退一步,我给紫天娱乐10%的股份,再给东莱娱乐10%的股份,换取他们一段时间的扶持,这总没问题了吧?”   紫天娱乐和东莱娱乐都是国内最顶尖的娱乐公司,与天亿娱乐、银星娱乐、段氏影业等,同属于“七豪门”行列。   欧阳晋揉了揉他那俊美的脸,苦笑着说:“姑奶奶,这问题很复杂的!人家大公司财大气粗,你就算给人家10%的股份,人家也不见得会帮你,甚至会暗中打压。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异想天开?”   “和自己喜欢的人开夫妻档,不是每个少女的梦想么。”   段晓晨笑吟吟的反问,让欧阳晋一时无话可说。   段晓晨收起笑容:“去和上面的老板们谈谈吧。告诉他们,我的态度很坚决。”   欧阳晋叹口气说:“好吧,你是我老板,你说什么就什么吧。”   段晓晨柔声说:“晋哥,我这不是异想天开。我是真的觉得,这样可以做出一番事业。”   欧阳晋沉默半晌,才说:“你这是押宝在他身上,太冒险了。”   段晓晨那如同天籁一般的声音说:“难道他不值得押宝么?况且,还有我。以我的实力,难道撑不起一家娱乐公司?”   欧阳晋怔怔地望着她,心底涌出一阵陌生感。   明明每天近距离接触,可是不知不觉间,就发现她有了巨大的改变。   或许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吧。   定了定神,欧阳晋说:“我会去和公司上层谈谈,也会和东莱娱乐那边沟通。买断合同你准备付出什么代价?新公司的股份最多给出去多少?除了东莱娱乐,别的‘七大’行不行?”   段晓晨沉吟了一会,说道:“买断合同我不打算花钱。新公司的股份,最多拿出25%给他们,还要达成资源置换的协议。”   “东莱娱乐谈不成的话,可以考虑天亿娱乐。七大里面,我记得银星和九天传媒的高层,都和林可有一些过节;段氏影业和绿洲影视都没有音乐方面的资源。”   “如果天亿谈不拢,那也可以考虑次一级的公司,比如正准备和林可合作的华宇。”   “总之,我已经决定了,一定要独立出来。晋哥,拜托你了!”   欧阳晋叹道:“我尽力而为吧。” 第99章 象征性地收一块钱(马上100章了)   谢韵姿再次看到杜采歌的时候,仍然有些尴尬。   她俏丽的脸上,表情有些僵硬,眼神躲躲闪闪,就像一个在课堂上睡觉,结果被严厉的老师当场逮住的学生。   她年龄还未满19岁,少女感十足,青春气息和普通高中生差不多浓郁。   其实如果不是成为了练习生,她此时应该正在教室里苦读,准备参加高考。   以她的年龄和阅历,确实很难这么快地调整好心态。   毕竟,上次是她DISS了杜采歌,对杜采歌各种看不起、   杜采歌已经答应给她歌了,她却各种各样嫌弃。虽然没把这嫌弃明显地表现出来,但对她这种仍然有些中二的少女来说,自己心里的想法被打脸就足够丢人了。   结果现在被公司的领导拎着过来跪求杜采歌给她写歌。   杜采歌倒是若无其事,淡定地开口:“小谢你好。马兄,贾兄,你们好。还有这位是?”他看着那个头发花白,宛如面团一样的胖子。   “这是我们音乐事业部的副部长,姓唐。”马德厚赶紧介绍。   “幸会,幸会。”杜采歌伸出手,但唐业执一脸鄙视,根本不和他握手。   “幸你个头啊,你特么装什么装?有病吧你。”   “啊?”杜采歌摸不着头脑。   马德厚和贾全保也骤然色变,不知道自己的顶头上司为什么突然发飙。   谢韵姿低着头不敢做任何表示,但心里却暗暗祈求:闹翻吧,赶紧闹翻吧!闹翻了我就不用这么尴尬了!   唐业执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在杜采歌背上用力拍了拍:“你小子躲了几年,终于舍得冒头了?”   一边说着,他一边自然地坐下,“看你现在气色不错啊,找回状态了?你新注册的那几首歌都挺好。改天叫几个老兄弟出来聚一聚啊,庆祝你回归。”   马德厚和贾全保这才松一口气,原来不是上司发飙,而是这两人太熟悉了,说话很随意。   “咦,你怎么盯着我看?”唐业执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嚷道。   杜采歌刚刚坐下,这时觉得如坐针毡。他扭了扭,不安地说:“又怎么了?”   “我记得前几年你突然就不和人对视了。哦,除了苏曼芫那小妞。当时我们都猜测,你是犯了什么毛病来着。治好了?吃什么药治好的?”   杜采歌心里内牛满面:神特么治好了。我没病啊!   但现实里,他点点头,装作很随意:“恩,破而后立嘛。”   “神特么破而后立,你菊花被人爆了么?林妹子,拿最好的茶来!”唐业执举着手叫道。   林湘云皮笑肉不笑地走近,拿腔拿调地说:“哟,这不唐总么?稀客啊!”   然后转头对旁边另一个服务员妹子说:“那批过期的茶叶去拿一罐过来,然后去把我的洗脚水端出来,给这王八蛋泡茶喝。”   声音大到故意让唐业执听到。   唐业执嚷道:“林妹子,过分了啊,你男人都不敢这么对我!”   “我不敢什么?”霍彦英老爷子掏着耳朵,慢吞吞地走来。   杜采歌立刻起身:“干爹。”   “小杜啊,咳咳,”霍彦英两条浓浓的眉毛耷拉着,“交友要慎重呐。你是吃过亏来的,可不要同样的错误犯两次啊。”   唐业执深吸一口气,一拍桌子,看着要发作了,却突然焉了下来,嘟囔道:“我不跟你这老家伙一般见识,万一说了什么把你气死了,我还得背骂名。”   杜采歌冷眼旁观,唐业执和老爷子虽然嘴里都不客气,但关系似乎并不差,也就没有插嘴。   马德厚和贾全保是知道自己上司平时是什么德性,并不吃惊。他们吃惊的是,对霍彦英这种大咖,唐业执也敢这么放肆。   而且放肆完了后,还没有真的得罪人。   这就是一种本事了。   看来唐业执在业内的能量比他们想象中更大。   霍老爷子在他们身旁坐下,让林湘云拿好茶叶过来,然后问杜采歌今天的来意。   “他们让我给这位小谢写一首歌。”   霍彦英仔细打量了谢韵姿,那两眼放光的模样,不断在她敏感部位流连的目光,让谢韵姿浑身不自在,心里暗骂:这个老不修!   等林湘云拿了茶叶返回,霍彦英还是那副老色鬼的样子,点点头说:“啧啧,不错,有真材实料,我见犹怜啊。”   又对杜采歌说:“你就帮帮她吧,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免费给她写首歌又怎么了。不舍得投入,哪来的收获?你比人家大了那么多,长得也不咋样,想泡妞就得先付出咯。”   杜采歌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神特么想泡妞就得先付出!我几时说我想泡妞了!   谢韵姿更是听得脸上发烧,只想扬长而去。   她可不是普通的小练习生,她家里虽然没矿,但也有亿万身家,平时在公司也有堂叔罩着,不需要任人摆布,更不需要出卖色相。   唐业执则不满地说:“老东西,你先管好你自己的事吧。林妹妹跟了你多久了,现在肚子还没什么动静,你是不是不行了啊?要不要我帮忙啊!”   林湘云的脸胀得通红,那目光简直要杀人。   霍彦英却不生气,笑眯眯地说:“死胖子,听说肥胖很容易导致杨威,你那玩意还能用么?”   唐业执说:“你让林妹子去给我检查一下呗。”   两个人像地痞流氓一样交锋,各种下流话都出来了。   杜采歌干脆不理他们,看着谢韵姿,开门见山地说:“我可以给你换首更好的歌,风格随你指定。”   “另外看在唐总的面子上……”(唐业执插嘴:总你妹啊总总总,不用看我面子,该要什么条件就什么条件。)   杜采歌顿了顿,“不看他的面子,看在你妹妹的面子上,销售分成我只象征性地收一块钱,你用这首歌去商演我也分文不取。但是彩铃,还有授权给KTV,以及其他商业用途,我要5成。”   唐业执说:“这么好的条件?卧槽行了不用考虑了,我代她答应了。”   谢韵姿露出愠怒之色,显然很反感被别人替她做决定。   她家里不是一般的有钱,对于什么公司老总,她根本不放在眼里。华宇的最大股东,还不见得有她爸那么多钱。   她之所以进入华宇成为练习生,仅仅因为她堂叔是华宇的高层。   如果不是看在唐业执那音乐圈老前辈的份上,她早就开口反对了。 第100章 蜜汁自信的新人需要一顿毒打   摸着下巴想了想,唐业执说:“既然你特么小气得只肯给一首歌,那干脆小谢先不做专辑了,专心把这一首歌做好,发布数字单曲完成出道。惊艳出道之后,等名气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做专辑……”   “唐部长,”谢韵姿气呼呼地说,“我不想推迟专辑,为了这张专辑我花了很多心血,公司也在我身上投入了很多。”   唐业执那双被肉嘟嘟的脸颊挤得只剩两条细缝的小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快。   他沉声说:“小谢,你考虑清楚了。能请到林可写歌的机会,是很罕见的。而且我的决策也是为了让你的星途更加顺利,你别不知好歹!”   感受到了唐业执的怒气,谢韵姿明显缩了一下。   她毕竟只是个未满20岁的少女,而且家境太好。   虽然家里也有本难念的经,可是却没吃过真正的苦头。   唐业执的怒火,她这娇滴滴是少女自然承受不住。   可她还是不甘心,她为了新专辑付出了许多的努力,而且骄傲如她,自然会认为,她可以凭借第一张专辑一炮走红,迅速登上歌后宝座!就像当年的段晓晨一样。   各个领域都不乏这样的新人。   新人作者觉得自己可以一书成神。   新人球员觉得自己可以一球成名。   新人律师觉得自己可以在第一场诉讼中就将老牌律师挑翻在地。   新人科研工作者觉得自己可以用一项研究改变世界。   新的创业者觉得自己可以一年内实现一个小目标,三年世界五百强,十年塑造遍布全球的大财团,隐居幕后掌控世界。   这就是新人的蜜汁自信。   谢韵姿也有迷之自信,但她不敢对唐业执顶嘴,只能用幽怨的眼神等着杜采歌——都怪你!   杜采歌读懂了她的目光。   他微微一笑。   他自然不会责怪这个少女。   一来,这个少女的堂妹,是自己妹妹的死党,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二来,他比这少女大了十几岁,自然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计较。   但他也不会用热脸去贴冷屁股。   哪怕这是绝世美臀都不行。   因此他开口道:“没必要打乱你们公司原本的计划。老唐,要么你们就按照原计划给她发专辑吧,等发完专辑了,我再给她写首歌。”   唐业执摇摇头,他又不傻,当然能理解,知道这位老朋友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其实已经有点微怒了。   虽然遗憾谢韵姿的选择,但他也没再多劝。   这种小家伙,就要被社会毒打过才能明白事理。   以自己和林可的关系,等这小家伙真正受挫了,再去求求林可,还是能弄来几首歌的。   只是,可惜了这个小家伙的天赋。她真的是很有天赋,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完全有可能一举成名,少走很多弯路的。   要不是她这么有天赋,唐业执这个掌握整个音乐部大权的人也不会这么上心。   但是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性格也是。   这小家伙既然性格还有这么大的缺陷,那显然就还不是扬名的时机。   所以很快他就把遗憾抛到一旁,和林可、霍老爷子聊了起来。   至于马德厚、贾全保和谢韵姿,基本上插不上什么话,只能当好背景板,老老实实旁听。   杜采歌一边小心地应付着唐业执,一边从对话中搜集信息。   唐业执和原主应该确实是不错的朋友,而且他们这个圈子里还有几个,都是有名的音乐人。   这完全能理解,原主毕竟不是天煞孤星,有几个朋友很正常。   虽然唐业执的年龄比杜采歌大了差不多两轮,都快60岁了,但在这个圈子里论交,看的是本事。   原主拥有一整个地球的文化宝库,抄了那么多经典歌曲,在这蔚蓝星算得上是最顶尖的音乐人了,无论想加入哪个圈子,都只会受到欢迎。   到了中午的时候,唐业执非得请杜采歌吃饭,在附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个包厢,又叫了几个圈里人,有男有女,热热闹闹吃了一顿。   其中有原主的熟人,有曾经碰过寥寥几面的点头朋友,也有对原主神交已久,但素未谋面的。   杜采歌话不多,不过所有人都能接受他这种人设,不会因为他的沉默而冷了气氛。   原主虽然名声很臭,但是在音乐圈的地位是相当的高。   不过这几位圈里人对杜采歌的态度并不一样,有人保持着一定的尊重,也有人显得冷淡,甚至似乎故意和杜采歌别苗头。   不管是尊重杜采歌的,还是不喜欢杜采歌的,说话都还算保持了表面和气,就算言语间有刺,那也是将刺包裹在糖衣下。   唯一的例外是唐业执,他本就是喜怒笑骂、充满市井气的人。   而且和原主应该是相当熟悉,所以笑骂由心,频频爆出粗口,显得不把杜采歌当一回事。   但杜采歌其实反而挺喜欢他这样,至少不担心他表面恭维自己,心里面骂自己祖宗。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微醺的时候,有个戴眼镜的女音乐人提议大家玩接龙游戏。   这女音乐人叫“夏苹”,不到40岁的样子,戴一对硕大的耳环,造型很别致。   眼神很灵动,黑白分明,简直能说话一般。   杜采歌很喜欢她这双眼睛。   杜采歌对此人完全不了解,不过感觉得到她很活跃。   而且其他几个人也都还买她的帐,肯定不仅仅是因为性别原因,更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她相貌平平,只是皮肤白皙了一点。   估计是因为她确实有才华吧。   玩接龙,是文化人喜欢的游戏,自然无人拒绝。   游戏规则,比起普通的接龙有些微不同,就是必须配合音乐唱出来。   有人起身,回来时带了把吉他。   唐业执兴致很高,抢过吉他欣赏了一会,拨弄几下,然后交给杜采歌,“你这家伙消失了几年,今天由你来开头吧。”   杜采歌以前自然是玩过接龙游戏的。但他毕竟是电影圈的大咖,他们那个圈子玩接龙游戏一般是用著名电影台词或电影名,这种用一段歌词接龙他还没体验过,感觉挺有趣的样子。   因此含笑问:“怎么开头?” 第101章 才高八斗   几个音乐人目光接触了一下,很快就有了主意。一个被称呼为“袁因”(也不知是真名还是艺名)的音乐人说:“既然玩接龙的提议是夏苹提议的,那就以她的名字开头。”   这袁因应该是第一次和杜采歌见面,不过他之前聊天时好几次隐隐带着挑衅,似乎对“林可”很不服气。   杜采歌问:“要有‘夏’字和‘苹’字?”   “那倒不用,”病态地消瘦,头发稀疏,喉结特别粗大的袁因说:“有这两个字的意境就行。”   杜采歌笑道:“如果我觉得我选的歌词有这意境,可你们觉得没有,那怎么办?”   “这就是开题的难度啊,想要让每个人都认同,不是那么容易的,”唐业执坏笑道,“赶快的,最多给你30秒的时间思考。”   杜采歌想了想,信手拨弦,渐成曲调:“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爱情的香气……”   唱完后,他笑着说:“下一个。”然后把吉他递到下手。   坐在他下手的唐业执像见了鬼一样:“大家随便闹着玩玩,你特么竟然拿一首新歌来秀?秀了我一脸啊卧槽,你这是犯规啊你!”   旁人起哄:“犯不犯规你说了不算。夏苹,算不算林可过关?”   夏苹扶了扶眼镜,笑道:“盛夏,果实……对应我的名字,对得挺巧妙。要我说,当然过关。”   其余人就起哄:“老唐,该你接了!你他娘的该不会是接不上吧?”   “气……气……”唐业执“气”了半天,超时了,只能罚酒一杯。   随后的接龙游戏中,杜采歌一次都没有失手过。   不管多么刁钻,他都接得上来。   只要略加思索,就有一段优美的旋律从他指尖绽放,一段美丽的歌词从他嘴里唱出。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会回来!”   “你像那天上月亮,停泊在水的中央,永远……”   发现杜采歌总是能轻易接上,在他前面的袁因开始故意设置难度,甚至将歌词在不该断的地方断句。   “朝,这你总接不上了吧?”   杜采歌微微一笑:“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我在风雨之后……”   “人!看你怎么接!”   “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悄,我不信你还接得上!”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   杜采歌选的片段,有的是从原主搬运过的歌里节选,更多的是从其他地球经典歌曲里摘取。   几个音乐人渐渐的脸色都不对了。   “林可啊,你这是攒了多少新歌啊?”   杜采歌笑了笑:“大多数都是半成品,完成度很低的。”   至于他们信不信,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杜采歌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宣扬出去:我有很多的好歌,想约歌的赶紧来,欲购从速!   当然,其实他不会急着卖歌。   只是“林可”的身份销声匿迹了那么久,是需要慢慢聚拢人气,回到音乐圈的视线中。   一开始还有人不服气。   但随着游戏一轮又一轮地进行,一开始就想和杜采歌互别苗头的袁因也偃旗息鼓了。   “不玩了,”唐业执嚷道,“和这个变态玩这种游戏没半点意思。我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好,你们要玩也随你们,反正我是不来了。”   唐业执退出后,其他几个音乐人也不想再继续了。   玩了这么多轮,每个音乐人都喝了好几杯酒,唯独杜采歌没被罚过,真不知道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不得不服。   可就算对他再服气,这些音乐人也不愿意成为他的陪衬。   “音乐圈才气共一石,林可你独占八斗!”夏苹夸张赞叹道,晃着那对硕大的耳环,眼睛恨不得沾在杜采歌身上,似乎想将杜采歌吃干抹净。   杜采歌长得贼帅,又这么有才,年龄还比她小两岁。如果她把杜采歌吃掉,吃亏的绝不是她。   只是顾忌着杜采歌喜欢玩摄影,她又有些犹豫。   谢韵姿对杜采歌的印象也有了巨大的转变。   原本在她看来,杜采歌就是一个已经过气的音乐人,仗着资历欺负人,趴在她这样的新人身上吸血,索要过高的分成。   现在看来,杜采歌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他唱的那些新歌片段,虽然未能得窥全豹,只能略见一斑,但给人感觉都是不俗。   这杜采歌虽然人品差劲,但在音乐方面是真的牛。   一时间,谢韵姿也有些动摇,是不是该放低身段,在条件方面也退让一点,请杜采歌答应给自己写一首歌?   不过仔细考虑一番后,谢韵姿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她老爸的钞能力下,新专辑的歌已经全部到位了,都是请的业内著名音乐人写的,质量绝对不低。   她也都花了很长时间去练习,这个时候再换歌,不见得是好事。   至于像唐部长说的那样,推迟专辑,先以单曲出道,更是想都不用想,她是绝对不可能答应的。   一般的歌手在和公司的交涉中,是处于弱势一方。   但她不同。   甚至华宇公司,还有她爸爸的股份。   唐业执实际上是在为她家打工呢。   她看出来了,唐业执是想拉拢杜采歌,宁愿牺牲她的利益也要拉拢对方。   可她不会愿意这样。   不值得。   哪怕是巅峰期的林可都不值得。更何况他已经过气了。   她觉得,以自己的歌喉,自己的潜力,以后多的是顶尖音乐人跪求和自己合作。   自己是必定成为歌坛天后的,而能够与歌坛天后合作,是多少音乐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自己根本用不着看林可的脸色。   ……   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临别前,唐业执把杜采歌叫住,将他拖到地下停车场。“有点小礼物送给你。”   到了他的车前,他打开车门,俯身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   文件夹扁平,大约A4纸大小,鼓鼓的,看着像是装了几十张A4纸。   他将东西递给杜采歌,目光已经有点斜,脸上带着欣快的笑容:“看看……看看喜欢不。”   杜采歌想了想,接过,在手里掂了掂。   “拆开看看啊!”喝醉了的人,有时会不自觉地大声嚷嚷,有时候想大声嚷嚷可说出来的话却细如蚊呐。   唐业执自己不觉得,其实他说的话分贝高得让杜采歌耳膜痛。   杜采歌打开文件夹,抽出里面的一叠纸,借着暗淡的灯光,用乜斜的醉眼草草看了几眼。   是漫画原稿,不知是哪位大师的。   原主是有多喜欢漫画?   在接到段晓晨的原画手稿之后,杜采歌去搜索了一番,发现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些地球上著名的漫画,在一份叫做JUMP(显然不是巧合)的杂志(大华国创办,非樱花国)上连载,有的已经发行了单行本。   这本杂志火爆整个亚洲,那些漫画也脍炙人口。   比如,有上世纪的天使禁猎区,城市猎人,棒球英豪等。   也有21世纪的,比如犬夜叉,大剑,死海火等。   说来也巧,这些漫画,恰好都是杜采歌在地球上曾经翻看过的。   至于一些他听说过名字,但是自己并没有看过的漫画,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他也找来了本世界这些漫画看了看,发现与自己记忆中的原作并非完全一样,虽然大体剧情走向、人物原画和性格设定等都差不多。   但细节部分还是有较大差别。   很可能是原主曾经将这些故事口述出去,让别的作者来创作的。   发现这一点后,杜采歌曾经很兴奋,心想着说不定这又是一笔收入来源。   但遗憾的是,JUMP杂志属于一家名叫“至臻文化”的公司,而杜采歌并没有找到原主拥有“至臻文化”的股份。   他在网上找到一些网友的八卦,说“至臻文化”的真正主人其实是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而目前是由一个职业经理人代为管理。   这种说法显然很离谱。   杜采歌抛开杂念。他对唐业执赠送的这份礼物当然不感兴趣,但为了维持人设,他还是含笑点头:“谢谢,我很钟意这礼物。” 第102章 熟悉的陌生人   唐业执搂着杜采歌的肩,200斤的体重几乎全压在杜采歌肩上,杜采歌早就喝得晕乎乎的,被压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这要是摔倒了,被200斤的胖子压在身上,就不是一时半刻爬的起来的。   杜采歌自己也喝得有点多,所以没在乎那刺鼻的酒味。   只听唐业执压低了声音说:“你能回来,我很高兴,很高兴!你要小心,看不惯你,想对付你的人还有很多。娱乐圈,有时很善忘,有时很记仇。”   说到这,唐业执把胸膛拍得嘭嘭响,“如果有事,记得找我!我们是好兄弟,最好的兄弟!天塌下来,哥哥我帮你顶着!”   对这番话,杜采歌深表怀疑。他还没醉到失去理智的地步。   唐业执或许是原主的好朋友。知道原主喜欢漫画的,迄今为止杜采歌只知道两人:段晓晨,和唐业执。   但唐业执和原主绝不至于到“生死兄弟”这种程度。   但他也分不清,唐业执这究竟是喝高了在这唱大戏呢,还是借着酒劲套近乎。   或许二者皆有吧。“行,你说的,等我去找你帮忙了,你可别不认。”   “你特么说这话就没啥意思了啊!我老唐是这种人嘛!”唐业执一副受了侮辱的样子。   杜采歌便很没有诚意地随口道歉。   “跟你打个商量啊,老弟。”唐业执的舌头有点大,但眼神还是哧溜哧溜的很精神。   杜采歌知道戏肉来了。“有事你就说。”   “是这样,老弟,”唐业执道,“你有没有想过,换个艺名?”   “……”   ……   下午杜采歌睡了一觉,醒来时,头痛已经基本缓解了。   洗了个澡,搬运了1万字后,他稍事休息。   想起昨天答应那几个音乐人的事,他登陆“微光”微博,打开手机备忘录,关注包括唐业执在内的那几位音乐人的微博。   “微光”微博是蔚蓝星最早的微博产品,也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微博产品,几乎对市场形成了垄断。   于2006年底开始上线测试,是远光集团旗下产品。   唐业执等人用的自然也都是“微光”微博。   到了晚上,编辑钟意发来一条弹窗:“你以前是写歌的?给段天后、苏天后写过歌的那个林可?”   杜采歌懵了片刻,回复道:“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我用小号加了你的微博,看到了。”   杜采歌立刻登陆微博。   还没仔细看,他立刻发现了不同。   原本他这微博账号的粉丝数量大约是5万出头,虽然《诛仙》的粉丝很多,但并不是每个读者都会关注他的微博。   但是现在,这个微博账号的粉丝数量已经达到了7万多。   半天时间,涨了2万多,接近一半。   然后私信多了99+。   杜采歌仔细检查,才发现有几条@自己的微博,是昨天那几个音乐人发的,这些粉丝也大多是他们带来的。   夏苹:“以前有个说法,说是音乐圈的才气共一石,林可独占八斗。以前只以为这说法太夸张了,直到认识林可本人,才发现那句话太保守了,林可应该占了九斗。emmmm,话说林可写的那些新歌真好听。”   后面是一串@。   @了“海明威”,和十几个别的微博号,估计都是音乐圈的。   还有那个叫袁因的也发了条微博。   因缘际会:“林可,欢迎回来。没有你,这个圈子很寂寞。”   此人的微博名没用真名。   看这句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和林可关系多好了。   实际上,之前在吃饭时杜采歌就感觉到了,这人和原主应该认识,但是关系不好,多次和自己别苗头。   别的几位音乐人也各有表示。   有的简单地说“欢迎回来”。   有人说“林可兄,期待你的新歌上市。”   还有人很捧场地说:“今天遇到了我的偶像林可。没有失望,他正是我一直幻想的那个样子,才华横溢,妙语连珠,非常可爱的大男孩。最关键的是,他在音乐方面的造诣让人高山仰止。”   这些人都是著名的音乐人,都有各自的粉丝。   少的数千,多的几十万。   这就是林可微博粉丝暴涨的原因,很多这些音乐人的粉丝顺手关注了他。   杜采歌的“微光”微博一直还算热闹,经常有书粉在这催更、讨论剧情、恳请杜采歌对书里的某个角色手下留情。   在碧瑶死的那天,杜采歌的微博惨遭蹂躏,愤怒的书迷甚至留下数千条留言,把杜采歌骂得狗血淋头。   可见他的粉丝大部分都是活粉,活跃程度还相当高。   而今天,他的微博上也相当活跃,大量新涌入的粉丝用各种方式来问候。   “你真的是林可?我太喜欢你写的歌了。”   “林可大大,什么时候给我们的段天后再写几首好歌啊!”   “粟睿粉丝前来报道,请林可大大和粟睿继续合作!”   “你还有脸写歌?请你立刻原地去世!”   “离我们家苏天后远一点!癞蛤蟆就别想着吃天鹅肉!”   然后杜采歌的书迷们懵逼了。   这信息量有点大啊!   这个写死碧瑶的王八蛋,似乎还在音乐圈混过,有着偌大的名气?   借助“百灵搜索”,书迷们很快就明白了林可曾经的事迹,写出的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   “卧槽,《长城》是我最喜欢的歌,无数次循环播放,没想到是我们的海大写的!”   “我最喜欢的是爱如潮水,当时一听就泪目了。”   书迷们一般称呼杜采歌为“海大”,来源于他的笔名“海明威”。   “我今天才知道,我最喜欢的几首歌,原来全是海大写的!海大牛哔!”   “怪不得诛仙写得这么好看,原来海大以前是音乐天才,能写出那么优美的歌词。海大,什么时候把诛仙拍电视剧啊?你会亲自给诛仙电视剧写主题曲么!”   但更多的书迷则是:“林可是谁?很有名么?”   马上有人给他科普:“你是年纪太小了吧,几年前那个摄影丑闻,知道吧?”   “楼上的说得对。话说你有没有收藏?借一部说话。”   还有人说:“长城?无地自容?这都是行者乐队唱的啊,爱如潮水是粟睿唱的,跟林可有什么关系?”   “麻烦你看看这几首歌的词曲作者。”   “林可”这个名字,在音乐圈子里,自然是鼎鼎有名。   唱过林可写的歌的人,几乎都是家喻户晓的明星。   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没人会关心一个幕后的音乐人。   可以说,有99.9%的大华国人听过至少一首以上,由林可词曲的歌。   可是,熟知“林可”这个名字的,恐怕500万人口都不到。   而这500万人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看到过关于林可和某些女星的绯闻,或是通过“林可摄影丑闻”这件事,才知道林可这个人。   追星的人有很多,可人们没兴趣去了解一个词曲作者。   狗仔队也没兴趣去深挖一个群众不感兴趣的角色。   杜采歌曾经觉得,原主的摄影丑闻相当于地球上冠希哥的艳造门。   可事实上,“林可”的人气连冠希哥的零头都不到。   哪怕在爆发了摄影丑闻后,人们更关心的,还是涉事的女星、名媛,没人去关心一个名叫“林可”的连明星都算不上的男人。   再加上,林可活跃的年代,互联网还不发达,许多论坛甚至都还没有上传图片的功能,手机要么没摄像头,有摄像头的也基本上是摆设。   所以“林可”的身份一直保密得很好。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林可”就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杜采歌的微博成为粉丝们狂欢的舞台。   不过杜采歌本人没有兴趣参与进去。   他想了想,先给李喆发了条信息,让他的团队不能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承认“林可”这个身份。   然后更新了一条微博。   “感谢捧场。最近我除了每天码字,还在给小姜写歌。可能大家还不认识他,姜佑曦是一位很有才华的年轻歌手。我希望通过我的音乐,让全世界认识他。”   在最后@了他全部的微博好友,包括新认识的这几位音乐人,姜佑曦,还有前几天关注的金诚明等人。   姜佑曦的微博名就叫姜佑曦,是经过微博名人认证的。   顺手给姜佑曦打了条小广告后,杜采歌就关掉了微博,不再关注。   他现在只有7万多粉丝,看着粉丝数量不少,其实根本翻不起风浪。   上一世,他作为十亿俱乐部导演,微博粉丝也只有十万多一点,和那些明星没法比,比那些年轻的流量更是差得太多。   作为幕后的创作人,在人气方面本来就没法和明星比拟,杜采歌心态很好。   他也根本不需要自己有多少粉丝。   甚至不需要你知道我的名字。   只要你愿意看我搬运来的书,喜欢听我搬运来的歌,愿意走进电影院看我的电影,让地球的文化、地球的审美默默地影响着你,就足够了。   这就是我重生于此世的意义。 第103章 不承认,也不否认   杜采歌盯着群聊天对话框,因为发言的人太多,刷新非常快,往往一句话还没看完就被顶到上面去了。   他偶尔会打一两句话,选择性地回答某个书迷的问题。   “碧瑶会复活么?”   “万事皆有可能。”   “海大你不会把小凡给写死吧?”   “这是个好主意,我考虑一下。”   “小凡最后会和雪琪在一起么?”   “不管我最后怎么写,你们都可以自己写一个同人:小凡和雪琪篇。”   “海大你真的是林可?以前给那些歌王歌后写歌的林可?”   “无可奉告。”   “海大,我是姜佑曦的粉丝!你给他写了什么歌,能提前透露一下么?”   “请等待惊喜。”   ……   杜采歌很少会和粉丝互动。   他又不是明星,不擅长这个。   但是这次没办法,李喆强烈要求他配合一下,毕竟3月份诛仙拿到了总月票榜第三、仙侠分类月票榜第一。   这不但是一种荣誉,同时也能让杜采歌的稿费增加一点,既有面子,又有实利。   “必须给粉丝一点回馈,毕竟冲上月票榜是很多粉丝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且要单独和几个贡献最大的粉丝聊几句,给予一些奖励。另外再组织一次抽奖,所有加入VIP群的全订读者都能参与抽奖……”   杜采歌不懂运营,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既然他把运营交给了李喆,那么对李喆的提议,他就必须给出足够的重视。   哪怕他其实很咸鱼,宁愿去看一场电影,也不想去和粉丝互动2小时。   但既然吃着这碗饭,拿着读者的订阅和打赏分成,那就要尊重这个职业,尊重粉丝的付出。   和那些在线的白银大盟都聊了几句后(黄金总盟“等你忘了我是谁”今天不在线),筋疲力尽的杜采歌让自己的LL软件进入隐身状态。   而李喆则开始了抽奖活动,并将中奖名单公布在各个群里。   这次杜采歌并没下太大的本钱,送的奖品主要是签名版实体书、普通版实体书(以上两种要等到出版后才会邮寄)、订制的模型手办、精美书签、人物插画、创世币充值等。   等到以后,这样的活动肯定还会继续,奖品也会升级。   李喆团队的开支其实不小,不仅仅是李喆团队三个人的工资和将近开销,还有他们请水军、请托的开销,不过以杜采歌目前的收入,自然是负担得起。   杜采歌甚至已经做好了运营团队扩张的准备,李喆已经向他提了好几次,说人手有点捉襟见肘。   如果杜采歌想实现自己的小目标,横跨网络、实体出版两个领域,现在的团队人数肯定是不够的。   码字的生活过得很充实,时间也过得很快。   杜采歌总觉得,自己还没做什么,一天就过完了。   回顾这些天的经历,除了每天搬运两三万字之外,好像并没有做什么重要的事情。   每天就是听听歌,看看电影,再就是和人聊天。   自己的编辑钟意,段晓晨,妹妹杜媃琦,都是经常聊天的对象。   有时刘梓菲也会给他发几条短信,讨论电影,或是聊点日常。   杜采歌本来担心刘梓菲和段晓晨会在聊天中表达爱意,那样他会很尴尬。   不过还好,她们都很克制。   刘梓菲是完全把他当成良师益友那样地交谈,似乎完全忘了当初的那点小暧昧。   而段晓晨在聊天中,难免会表现出对他的情意和思念,有时也会开玩笑般地撩他几句,但不会直接到让他下不了台。   杜采歌不想和段晓晨保持这种暧昧的关系,几次有心想要把话说清楚。但他说清楚后,段晓晨并没有退缩;而他也不想太绝情了,毕竟,原主是把人家给吃了,他心怀歉疚,所以也只能这样含糊下去。   杜采歌有时会反思,自己身边的朋友是不是太阴盛阳衰了?为什么经常聊天的几个对象全是女性?   仔细一想并不是阴盛阳衰的原因。   毕竟他的男性好友,也有姜若曦、唐业执等人。   只不过,男人和男人之间,如果想要聊天,那得出来坐坐,再有点小酒、炒两个小菜,至少得有一盘花生米吧。   否则怎么聊?发短信互相问候?   “你在做什么?”   “我在想你。”   那也太gay里gay气了。   这几天,有不少业内人士打电话来,有想找他约歌的,也有如金总监(杜采歌到现在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总监)那样,说想约他出来坐坐,和几个圈里人聚一聚的。   也有人在微博上留言:你到底是不是林可?。   杜采歌一律模糊处理。   既不承认自己是林可,也不否认。   这是由于那天晚上在停车场,唐业执对他说,说“林可”这个名字太惹人恨了,而且当初的“林可摄影丑闻”得罪了很多人,也败了路人缘。   所以希望这次,让杜采歌以别的艺名署名那几首歌,也不要公开承认“林可”这个身份,模糊处理,以免被有心人针对。   杜采歌其实不在乎,但是他既然有心想提携姜佑曦,就不得不考虑这一点,不能对姜佑曦的新歌造成不良影响。   所以除非是在特别熟悉的人面前,否则他都会含糊其辞,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林可。”   也有歌手找上来,想向他约歌。   杜采歌都委婉地拒绝了。   说自己最近比较忙,过阵子再说。   当然这其实只是借口。   他还没忙到那个地步。   尽管再过几天,他就打算开始发《鬼吹灯》。   但存稿已经有很多,根本不需担心更新速度。   他只是想让事态再发酵一番,等到姜佑曦的专辑做出来,等大家看到效果,那个时候,他才会再去谈卖歌的事。   至于和圈里人聚会,他现在也不太想聚。   一方面是想淡化“林可”这个身份,而要以“海明威”的身份重新进入这个圈子。   另一方面,他打算过阵子联系原主的心理咨询师“泉”,搜集一些关于原主的信息,再去面对那些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敌人的家伙。   几位和原主有过合作的歌手,有只合作过一两次的一线、二线歌手,还包括歌王粟睿、彭斯璋、张卓薇等,也都从各种渠道弄到了他现在的手机号码,打电话来问候。   杜采歌都寡言少语地应付了。少说少错。   这些歌手们都是人精,不会让杜采歌厌烦。既然杜采歌不想在电话里说话,他们就在微博上@杜采歌,各种示好。   这些知名歌手的频繁@,吸引了诸多歌迷的好奇,也让杜采歌的微博粉丝逐渐地涨到了30多万。   对于一位隐藏着幕后的创作型音乐人来说,这个粉丝数量已经很夸张了。   虽然这个人气很虚,但如果杜采歌不断地有好作品问世,这人气也有可能由虚化实。   时间平淡如水。   有一天,杜采歌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新城监狱”的管教民警,分管杜爽。   “请问你和杜爽的关系?”   “他是我亲哥哥。”杜采歌说。   “明白了。你是否同意,让杜爽将你的号码添加为亲情号码?这样以后他就可以通过我们监狱内的电话给你拨打亲情电话。”   “我同意。”   对方挂电话之前,杜采歌又询问了如何给杜爽上账。   对方目前有两种上账方式,一种是到监狱来支付现金,另外一种是通过邮政汇款,注明杜爽的姓名、所在监区和编号。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杜采歌问道,“我哥哥究竟是犯了什么罪,刑期还有多久?我和他很久没联系了,对他的事情不太清楚。”   “哦,他是故意伤人罪。他在我们监狱表现良好,经过减刑,现在剩余刑期还有15个月。”   “谢谢。” 第104章 段晓晨的计划   故意伤害么……杜采歌挂掉电话,沉吟着。   怪不得扫墓的时候,妹妹说,大哥一直都是这么冲动。   既然达到了量刑标准,而且刑期不算很短,估计大哥是将人伤得很重,而且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果然是个冲动的人。   在杜采歌的观念里,在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并不可取。   如果暴力有用,还读那么多书干嘛?不如把读书的时间拿来撸铁、打沙袋。   就算是和对方有仇,也有许多种方式来报复,何必用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呢。   最终杜采歌跑到最近的邮局,给杜爽汇去了5000块钱,便把这件事抛到一旁去了。   ……   “谢谢熊总,我保证,您绝不会失望的!”欧阳晋笑容满面地站起,伸出手。   大华紫天的大股东、总经理熊烈扬矜持地伸手,和欧阳晋轻轻握了握,虽不再年轻、但看着还算精神的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微笑:“晓晨这孩子,是个心气高的。我一直把她当女儿看,当然不会阻挠她的发展。哎,只是有些可惜,公司对她的未来其实有长远规划的。”   “晓晨是紫天培养出来的,也是熊总您培养出来的,她永远不会忘记您的栽培之恩。”欧阳晋赶紧表态。   “希望如此吧。”   离开熊烈扬的办公室后,欧阳晋心想,搞定了一半。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他立刻赶去见段晓晨。   段晓晨正在筹备接下来出道10周年演唱会的事,忙忙碌碌,拖到下午才和欧阳晋一起吃了顿简餐。   吃饭的时候,欧阳晋向段晓晨汇报了进展。   “所以,紫天这边谈妥了是吧?”段晓晨的桃花眼里带着笑意。   “恩,基本上解决了。合同可以提前解除,熊总还卖了一个好,让你不用支付违约金,但不得对外宣布;而且接下来这一年,你还是要和紫天合作几次,帮他们赚钱。你的新公司,大华紫天要出资占到5%的股份,另外熊总本人要拿2%,郝董那里也要2%。”   虽然没有明说,但熊总和郝董的那各2%显然是要拿永不稀释的干股。   “总共才9%?可以的,这个条件我很满足了。晋哥,辛苦你了。”   “我是真的很辛苦,”欧阳晋笑道,“你打算给我什么好处?”   段晓晨抛出早就准备好的条件:“新公司你拿3%的原始干股,钱不用你出。另外给你2%的股份优先购买权,但是要3年后才允许你按照市价购买。”   “如果你不使用这优先购买权,也可以转让给别人,但转让对象必须经过我和杜哥的同意。另外经纪部门全部划归你管,还可以给你挂个副总经理衔。”   欧阳晋低头喝水,没有表态。但对这个条件,他其实非常满意了,段晓晨很有诚意。   最终能拿到新公司5%的股份,这可不是小数目。   有段晓晨和林可的合作,足以吸引来一大批优秀的歌手和音乐人,这家公司做到数亿市值绝不是梦。   再次强调,大华元的购买力是很强的,和同时期地球上美元的价值相比,大约是2:1。   2亿大华元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2008年左右地球的1亿美元。   如果新公司能做到数亿市值,欧阳晋的身家能上涨千把万。   还能担任副总经理。   不管是经济上,还是地位上,对他来说都是一次飞跃。   所以欧阳晋打定主意,接下来一定要谈妥东莱娱乐那边,让段晓晨能成功地把公司搭建起来。   其实有了紫天,有了熊总和郝董暗地里的支持,东莱娱乐那边已经很容易谈了。   而有了“七大”中两家大公司的支持,段晓晨的新生公司想站稳脚跟应该不难。   可以预见的是,拥有段晓晨+林可这对音乐界的黄金组合,这家新公司的发展会非常顺利,至少在音乐领域的发展会很顺利。   在壮大到能够威胁到“七大”的地位之前,都不会有太多阻碍。   当然,如果段晓晨准备创立的这家新公司要跻身为“八大”,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说不定会遭到“七大”的联手打压。   但欧阳晋压根也没想过新公司有与“七大”打擂台的那天。   毕竟,业内七大,都是坐拥数十亿、乃至数百亿资产,而且各有各的绝活。   有的,有着庞大的院线资源;有的,控制着数家电视台、报纸、网络门户网站;有的,拥有完整的音乐或电影发行渠道……   一家新公司,哪怕有几十亿的资金,短时间内也换不来这些资源。   在欧阳晋看来,新公司能发展到华宇娱乐那样的规模,就算祖坟冒青烟了。   此时欧阳晋心里只有一个疑惑:这家新公司里,段晓晨打算分给林可多少股份?   “影视版权的事怎么样了?”段晓晨笑得眼睛微眯,小酒窝浮现,显然之前的消息让她心情大好。   “还是不行,”欧阳晋摇头说,“林可之前更新了7首歌,然后和别的音乐人一起喝酒,那事也上了微博。他的笔名也曝光,现在业内只要有心的人,都知道他就是‘海明威’,写了那本叫《诛仙》的小说。虽然他自己一直没有承认他是林可,但是很多人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对付他了。”   段晓晨脸上的小酒窝消失,只保持着礼貌的客套笑容,“所以呢?”   欧阳晋叹了口气,“姑奶奶,难道你就没听到一点风声?天亿和银星都放言要封杀他,不允许他回归娱乐圈。还有好几位大佬,真正的大佬,发话要让他好看。”   “封杀杜哥?他又不是明星,而是幕后创作,我倒要看着这些人打算怎么封杀,”段晓晨的笑容完全消失,蹙眉道,“银星我能理解,天亿是怎么回事?我不记得林可得罪过天亿。林可活跃那阵,天亿还没得到注资,别说‘七大’了,连华宇都不如。”   “这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消息是从天亿那里传出来的,应该不会有假。”   “九天传媒呢?”   “他们倒是没表态。不过我估计够呛,九天传媒大股东的女儿当初也和林可约过会,虽然没被拍过照,但也闹得沸沸扬扬。”   段晓晨喃喃自语:“林可得罪过的九天传媒没有发声。和他没交集的天亿倒是跑出来喊打喊杀。真是奇怪。”   欧阳晋那俊美得男女通杀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无奈:“这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操蛋。”   段晓晨只是沉吟一会,就坚决地说:“这事别操心了,赶紧帮他把实体出版的事落实。影视权,不卖了!等我们开了公司,自己来投拍!这么好的IP,不可能不赚钱,会有粉丝买单的。”   欧阳晋如释重负地笑道:“行,那我继续跟进一下《诛仙》实体出版签约的情况。” 第105章 下一站:歌王   “不行,重来。”杜采歌面无表情地说。   姜佑曦愁眉苦脸:“哥,到底哪里不行?你不能只要我重来,得告诉我,我究竟哪里唱得不好啊?”   杜采歌冷淡地说:“就是感觉不到位。”   “感觉什么不到位?”   “feeling,feeling不到位。”   “啊?”姜佑曦拉长了脸,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录音棚里别的人都在窃窃私语。   “是不是太严厉了点啊?”   “是啊,我觉得小姜已经唱得很好了,这歌绝对能火。”   “精益求精,怪不得能捧出2个歌后,3个歌王。”   杜采歌对姜佑曦装出来的夸张表情视若无睹:“继续啊,别耽误我时间。”   姜佑曦想抗议,又不敢说话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小奶狗。   杜采歌闭上眼睛。   他不是在为难姜佑曦,他只是希望这些来自地球的经典歌曲能以最完美的面貌呈现在蔚蓝星的音乐爱好者面前。   “休息够了么?继续。”杜采歌冷淡地说。   姜佑曦不敢抗辩,乖乖地戴上耳机,开始新一次的录制。   “当你看着我,我没有开口,已被你猜透。还是没把握,还是没有符合,你的要求……”   之前他已经练习过好几天,本以为很快就能将歌录好。   但现在已经录制了3天,第一首歌都还没录完。   杜采歌的要求太高了。   但姜佑曦内心里并没有抗拒,他其实很清楚,杜采歌的严格要求,其实最终的受益者是他自己。   为了成名,这点辛苦算什么?   只是他习惯性地在杜采歌面前耍宝,他很聪明,知道这样子更容易拉近和杜采歌之间的距离。   别看杜采歌经常沉默寡言,似乎很不好打交道,但他敢打赌,杜采歌是那种外冷内热的类型,一旦认准了某个朋友,一定会掏心掏肺。   一旦沉下心来,姜佑曦进步的速度飞快。   杜采歌琢磨着,姜佑曦已经十分接近掌握这首歌了,接下来随时有可能顿悟,在某一次演唱时,达到他的要求。   怎么说呢,他挑选的这五首歌,技巧上基本都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以姜佑曦的声乐技巧,演唱这几首歌是绰绰有余。   所以他只希望姜佑曦能把歌曲的“感觉”把握准。   所谓“感觉”,并不仅仅是寄托在歌曲中的情绪、情感,也包括节奏的轻微变化、某些地方发音要素。   做出一点点改变,或许就能让“唱得好听”变成“能打动人心”。   这么简单的歌,谁都能唱。   就像是体操表演中,低难度系数的动作。谁都能做,但在比赛中做了通常拿不到高分,因为没什么特色。   唱这几首歌也一样。   如果姜佑曦唱不出自己的特色,凭什么让人记住?   但杜采歌也不想人为地来制造难度。   而且,“完美”是不存在的,不同的歌手,对于同一首歌,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演绎,也很难分出高下。   所以,他对姜佑曦的基本要求就是:别的不说,至少要把握好歌曲中的情感,把情感演绎出来。   真情实感,最能打动人心。   ……   到了中午休息的时候,华宇的工作人员弄来了比较丰富的工作餐。   当然,再怎么丰盛,那也是工作餐。   杜采歌是个老饕,喜欢美食。   但对于工作餐,他也不排斥。   以前拍电影的时候,甚至要连吃几个月的盒饭,他也没抱怨过。   作为一条咸鱼,能享受生活的时候,他一定好好享受。   不能享受的时候,他也能适应现状。   吃完饭,他又叮嘱了姜佑曦几句,然后便进入下午的录制。   唱了几遍后,杜采歌说:“不行,退步了。小姜,认真点,你要是不马上进入状态,就自己慢慢玩,别浪费我的时间。”   姜佑曦立刻态度良好地认错,接下来果然认真了许多。   然而两个小时过去,他的演唱还是没有得到杜采歌的认可。   “休息吧,明天再继续。已经快了,我能感觉到你的进步。”杜采歌平淡地说。   姜佑曦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   这几天他被杜采歌折腾怕了。   不管他多么认真,都会被杜采歌否定。   而且杜采歌还不说到底是哪里唱得不好,只让他自己摸索,自己思考。   姜佑曦在这几天的录制过程中,对这首歌的细节进行了上百次的调整。   有几次他觉得自己已经唱得很完美了,却始终没有得到杜采歌的认可。   这令他有些沮丧。   不过,这几天的练习,独立的思考和摸索,也让他在演唱技巧方面有了一些进步,付出的辛苦绝对是值得的。   公司花钱请杜采歌来担任他新歌的制作人,并负责编曲,这步棋算是走对了。   虽然花费的代价很高昂,请杜采歌绝不便宜,但也让他新歌的质量有了保障。   他将杜采歌送到公司门口,然后返回,继续揣摩。   一直到程明明来找他。   她浑身上下充满熟透了的御姐气质,尽管颜值不算很高,但诱人的程度却是比一般的美女要高得多。   “这几天累坏了吧。”   姜佑曦咧嘴笑道:“这不算什么。以前当练习生的时候,那才叫辛苦。”   “很多人出道以后就吃不了苦了。”   “梅花香自苦寒来,放心吧明明姐,我能吃苦。”   “那就好,”程明明在他身旁坐下,“这次就算你的新歌能卖得很火,你也赚不到什么钱,大头让公司赚去了,小头让林可赚了,你只能喝点汤。你不怪姐吧?”   姜佑曦露出痞痞的笑容:“明明姐,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我知道,你这是为我好,而做出的长远规划。”   程明明凝视着他,见他眼神坦荡,毫无作伪,便是微微一笑:“是啊。如果林可能源源不断地给你写歌,你就是下一位歌王。而放弃一部分利益,能让公司花更多的钱来为你宣传,让你更快地扬名。赚钱?你的新歌销售再好,又能赚几个钱。”   “等你成为歌王,一年的各种广告代言费都能拿到一个亿。你看看粟睿,彭斯璋,他们现在过得多潇洒?通告想接就接,歌有好的就唱,没好的就不唱。兴之所至就参加一次综艺,让粉丝别忘记他们;偶尔开个演唱会回馈粉丝,每年接广告代言接到手软。”   “所以,就算你现在再辛苦,也要咬牙撑下去。不管林可对你的要求有多高,你都要一丝不苟地完成,这样才有机会进行下一次合作。传闻他在音乐上是很严苛的,这几天你自己应该也有感觉。如果你的表现让他不满意,哪怕你和他的私交很好,他也不会再给你写新歌了。” 第106章 为这个时代的音乐人感到悲哀   姜佑曦的笑容能迷死万千少女:“我知道的,明明姐。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会珍惜。”   “公司那边我已经谈好了,”程明明说,“等你这首歌录好,马上开始宣传。”   听到这,姜佑曦有些不安,他扭了扭,迟疑着问:“明明姐,这样真的好么?放弃专辑,连发5首数字单曲。我又不是知名歌手,这样会不会太冒险了?没人买怎么办?”   程明明自信地笑着:“你安心做好份内的事,我也做好我份内的事。唱歌演戏,我不如你;而关于怎么捧红一个艺人,你不如我。”   姜佑曦知道,明明姐是很有本事的女人。   华宇娱乐那些一线、二线艺人,有好几位都是明明姐带出来的。   明明姐为人八面玲珑,手段了得,他当初所在的组合解散,而他自己的名声还没打响,可以说是娱乐圈最边缘最底层的小人物。   而在明明姐的提携下,不断地给他影视资源,让他现在终于小有名气,不知道跨越了多少个大层次。   他是切身体会到,明明姐的能力有多强,当然不敢质疑。   但是,在音乐领域,他只能算是新嫩,虽然由于公司的宣传,以及杜采歌的微博广告,让他的新歌受到了一定的关注。   但是采取发数字单曲的模式,他觉得还是太冒险了一点。   现在敢于发数字单曲的,都是有一定咖位的歌手。而普通歌手发单曲,谁鸟你?   下载一首歌好几块钱。虽然不多,但凭什么给你,而不去给那些知名歌手?   不过明明姐之前也跟他算过一笔账。   如果要发专辑,首先还得买4-6首歌,来凑一张专辑的分量;其次,要灌制CD,要通过公司的渠道销售,这些都需要成本。   而如果发售数字单曲,这两方面的成本都可以节约下来,用于初期的宣传推广和打榜。   等这首“第一次”红遍全国(他们都不怀疑这一点),差不多5月中下旬,再趁热打铁,发售两支单曲。   最后两支单曲,预计在6月底、7月初再发售。   规划非常好,但具体能否落实,还要看实力和运气。   姜佑曦觉得自己的运气还行,爱笑的男孩子运气都不会差。   至于实力……林可出手,还有什么好说的?   从林可出道以来,他写的歌如果只进入热歌榜前20就是失败,进入前10才是勉强合格,前3常年被他垄断。   吻别,水手,大海,单身情歌,爱如潮水,光辉岁月,千千阙歌,爱与痛的边缘,红豆,当爱已成往事……   哪一首,不曾引起过轰动?   哪一首,不是传唱大江南北?   有个机构曾经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统计。   那个机构选取了魔都、首都、以及5个二线城市,走遍大街小巷,专门记录大型商场、小型商铺、音像制品店、理发店、小书店、婚礼场合、庆典场合等场所播放的音乐以及各个酒吧、咖啡厅等驻店歌手的演唱,天桥下、广场边流浪歌手的演唱,以及KTV的点歌频率等。   最后根据统计,在这些城市中,10天时间内,各种场合播放、演唱了数以十万记的歌曲,其中41.6%的歌曲是林可词曲。   也就是说,近些年的流行乐坛,林可几乎独占半壁江山。   当统计结果公布以后,整个音乐圈都哗然,但同时音乐人们也觉得理所当然。   毫无疑问,虽然林可出道时间不长,却是统治了一个时代。   姜佑曦也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   那时候,他出门一趟。   小区门口的小超市里,穿着睡衣的老板娘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林可词曲、粟睿演唱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路过理发店,理发店的大音响里传出的是林可词曲、张卓薇演唱的“老情歌”。   经过一个骑着摩托车,贩卖车载CD的邋遢中年,对方那捆在摩托车尾座上的大喇叭里播放的是林可词曲、段晓晨演唱的“听海”。   前方“跳楼价甩卖皮鞋”的摊位上,放着林可词曲、彭斯璋演唱的“刀剑如梦”来招揽顾客。   走进商场,商场音响里放着林可词曲、苏曼芫演唱的“独角戏”。   逛了一圈,累了,找一家冷饮店吃点冰沙放松,前台收银大妈哼唱的是林可词曲、李铃玉演唱的“女人花”……   总而言之,那就是一个林可无所不在的年代。   在大华国,上至七十岁老头老太,下至3年级的小学生,哪怕是从不关心偶像明星、被生活的压力压弯了腰的中年男女,至少也知道苏蔓芫、段晓晨、彭斯璋、粟睿、张卓薇这5个名字中的一个或几个。   虽然说,对于普通人而言,林可是谁?没人关心。   但是音乐圈的人都知道。   那个一手捧红了5位歌王、歌后,拿金曲奖拿到手软,嚣张、任性、粗鲁、脾气暴躁、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还喜欢拍艺术照和小视频的恶劣的家伙,是30年以来最伟大的音乐人,没有之一。   想到这,姜佑曦激动得微微颤栗。   这个伟大的音乐人,答应与他合作了。   如果有这样的机会,自己都不能一飞冲天,那说明自己没这个资质,还不如回家种地。   姜佑曦用力握拳。   一定,一定要将这几首歌唱好!唱到杜哥满意为止!   ……   华宇娱乐。试听室。   唐业执摘下耳机,倒出两颗木糖醇塞入嘴里,皱着眉咀嚼了半晌。   “不是吧,这么好的歌,你还不满意?”音乐事业部部长谢胜平摸了摸光秃秃的前额,含笑说道。   “不是。”唐业执摇头。   “那你那表情是什么意思?觉得小姜唱得不好?”   唐业执叹了口气:“不是这意思。我就是觉得林可那家伙又进步了,他还是那么能把握时代脉络,他的音乐总是走在流行的最前沿。而且以前他的编曲是弱项,而现在,那狗日的把这个弱项都补全了。”   谢胜平笑道:“那你叹气干嘛?”   “我只是在为包括我在内,这整个时代的音乐人悲哀。我们永远没机会去成为第一,只能去竞争第二的位置。” 第107章 你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   段晓晨轻轻啜了一口茶水,将这烫着金边、绘着花卉图案的骨瓷杯放回透明圆茶几上。   茶几上铺着有精美刺绣的桌布,非常可爱,上面的图画应该是来自于她小时候看的一本童话,画风卡通。   简直萌萌哒。   茶几正中摆放着一盆绿色厚叶植物,生机勃勃。   暖暖的阳光从半拉开的窗帘照进来,让人心情舒畅。连日的阴雨终于停歇,气温有所回暖,今天的最高气温有19度,体感很舒适。   段晓晨穿着一套可爱风的少女系衣服,不施粉黛,素面朝天,清新得就像个刚入大学的新生。   尽管她一天大学也没念过。   坐在她对面的著名心理治疗师陈泉开口:“我感觉到你很享受现在的状态。”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温柔,和她脸上的笑容一样温柔。   她目光显得那么的善解人意,似乎永远在认真倾听你,欣赏你,支持你,充满悲天悯人的气息。   陈泉优雅地抬手,将一缕花白的短发挑至耳后,神情恬淡,“你在以前的咨询中也长时间沉默过,有时候是在理顺思路,有时候是不知该说什么,有时候是在犹豫,有时候是在和我对抗。但是今天不同,今天你是在享受,我说得对么?”   段晓晨微微一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浮现。   在陈泉这里,她能得到久违的放松,和百分百的安全感。   在这里,她如果笑,那就一定是真心的笑容,绝不会有假笑。   如果问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和谁相处?陈泉一定能排到前三。   至于排第一的,那就是个魂淡,不提也罢。   “是啊,我现在很享受。”   “既然你的状态不错,我想象不出为什么你提出要进行今天的咨询。”陈泉仍然微笑着,眼角和嘴角细细密密的皱纹里全是优雅和温柔。   她那语气也并非不满,只是友好地引导。   “状态是还不错啦,只是我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其实前阵子也有很多烦心事,最近又在忙筹备演唱会,累得天昏地暗,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只是到了你这里后,才突然感到放松下来,觉得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陈泉温柔地开口:“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立刻得到解决。有的时候,缓一缓,也是不错的选择。或许在不知不觉间,一些困扰你的问题,就变得不是问题了。”   “恩恩,我也是这么想的。”说话间,段晓晨伸出手,抚摸那盆厚皮绿叶植物,似乎在整理思路。   顿了顿,她才抬起头,显得有点赧然,不自觉地压低声音问:“陈老师,杜采歌还是没回来找你么?”   陈泉含笑的眼神中出现坚决拒绝的味道:“晓晨,这是独属于你的咨询时间,不要谈论别人好么?而且,我的职业道德,不允许我与你讨论我别的来访者。”   “可是呀,陈老师,”段晓晨的笑容不变,“你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我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和他有关。”   沉默了片刻后,陈泉说:“他没有来找我。坦白说,我很担心他,很想和他谈谈。”   “告诉你一个秘密,”段晓晨笑得眼睛眯眯的,“他不会主动来找你的,陈老师。对现在的他来说,你就是一个陌生人。他是真的失忆了!”   说出这番话后,段晓晨一直注意观察陈泉的表情,陈泉或许有些吃惊,但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至少在段晓晨看来,陈泉一直气息平稳,微笑还是那么温柔,眼睛一眨不眨,坐在那纹丝不动。   “怎么,你不信么?”段晓晨不服气地问。   “不,虽然失忆很罕见,但我相信你既然做出这样的判断,就一定有你的理由。但我和你的立场不一样。我会亲自和他接触后,再形成我自己的判断。”陈泉温和地说着。   段晓晨不由自主地点头。   从认识陈泉起,她就想模仿陈泉的一切。   模仿她优雅的姿势,模仿她温柔的笑容,模仿她充满智慧的谈吐,模仿她那独特的思维方式。   段晓晨觉得,虽然陈泉没有强大的武力,甚至是手无缚鸡之力,但她的心境修为比起杜采歌小说里的那些修仙者,也丝毫不逊色。   如果陈泉是男人,而且自己没有认识杜采歌的话,段晓晨相信自己一定会爱上她。   “我会劝他来和你谈谈的。”段晓晨说。   “恩,我很期待。”   “谢谢你一直在帮他。”   陈泉温柔地说:“这是我的工作,是我应该做的。”   “说说我自己的问题吧,”段晓晨道,“前些天我和他见了一面……”   陈泉专注地倾听着。   ……   杜采歌晚上8点多才回家,拖着疲惫的身体,努力地搬运一两万字的《鬼吹灯》。   实体出版的《鬼吹灯》有200万字,字数比诛仙还多。   如果每天搬运2万字,那也得搬运一百天。   不过杜采歌有时也会摆脱咸鱼状态,搬运3万、4万字。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搬运了70万字,《精绝古城》和《龙岭迷宫》已经搬运完了,《云南虫谷》的剧情也进展到了高潮。   搬运《鬼吹灯》是个很有趣的体验。   在《诛仙》和《鬼吹灯》中,杜采歌本来就更喜欢后者。   仙侠小说,优秀的有很多,《诛仙》并不是其中最有特色的。   可《鬼吹灯》却是开一代之先河,是盗墓流派的祖师,而且直到杜采歌穿越的时候,这个流派还没有哪本书能超越《鬼吹灯》。   大多数的盗墓流小说,都脱离不了《鬼吹灯》的框架,或多或少借鉴了《鬼吹灯》的设定或剧情。   而且《鬼吹灯》,有着更多的悬疑、探险元素,更符合男人的浪漫。在搬运《鬼吹灯》的过程中,杜采歌常常会触类旁通地回忆起经典的电影《夺宝奇兵》、探险游戏《古墓丽影》等。   《鬼吹灯》有着浓浓的中国风,而且风水、古代传说等神秘气息始终贯穿全书。   杜采歌经常会想,自己将来拍《鬼吹灯》的时候,既要突出《鬼吹灯》这本书的优点,也要借鉴一些《夺宝奇兵》《古墓丽影》等优秀作品,争取把悬疑、惊悚、神秘等氛围拍出来,在这种氛围下去塑造人物。   原本在地球上映过的那几部《鬼吹灯》系列,杜采歌并不满意,他觉得如果自己来拍,肯定会拍得更好看。   不过……想拍电影,就得有钱。   想要有钱……就要多搬运一点小说和音乐。   每天搬运5万字,三天搬运一首歌,一年赚一个小目标,三年就可以砸10亿来拍电影……   想到这,杜采歌……伸手掩着打了个呵欠,努力翻了个边,继续咸鱼。 第108章 第一首歌录制完成   在每天忙碌地给姜佑曦制作新歌的日子里,杜采歌尽量推掉一切不必要的应酬。   想邀请他的人,有歌手,歌手的经纪人,独立音乐人,娱乐公司、音乐网站的管理层。   不过对杜采歌来说,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统统都能归类到“不必要的应酬”中去。   上一世他就不喜欢应酬,在拍电影和必要的宣传之外,往往深居简出,宅在沙发上玩XBOX、听歌、看书。   出门的话,往往是因为发现了一家不错的餐馆,只和极要好的朋友,或者和女友一起去品尝。   他之所以离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前妻受不了他,他出去拍电影、跑宣传,长达几个月难以回家一趟。   回家之后,又宅在家里不动弹。   他前妻是个小有名气的模特,爱慕虚荣,喜欢交际,总想让杜采歌带着她去出席各种宴会、典礼,去融入所谓的上流社会,结交那些所谓的大人物。   而杜采歌却偏偏最讨厌这些。   她的三观和杜采歌也有点不合,再加上杜采歌毕竟经常出去拍摄,而捕风捉影的无良媒体总是会编造一些关于他和某些漂亮女明星的绯闻。   前妻疑心病很重,好几次跑到剧组来闹,还得罪了制片方,让杜采歌很是下不了台。这也是杜采歌在进入10亿俱乐部后,被迫沉寂下来的重要原因。   再加上两人还没有小孩,杜采歌也愿意拿出一大笔钱来补偿,最后两人和平离婚。   如果没和她离婚的话,杜采歌就太不可能复出重新接拍那部大投资电影。   杜采歌后来总结,导致离婚的理由有很多。   但究其根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就是他太少带前妻去应酬,让前妻太寂寞,虚荣心也无法得到满足,安全感也不足。   如果杜采歌多带前妻出去应酬,或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但杜采歌是绝对不会三天两头出去应酬。   当时他就想,哪怕让他重来一次,他也宁愿选择离婚,也不会浪费时间去应酬。   然后现在果然重活一世了……   不过来自宁悦蓉的邀约,杜采歌却没法拒绝。   不管怎么说,宁悦蓉对他有救命之恩,及时把他送到医院去洗胃,否则他刚刚穿越过来就嗝屁了。   所以他没法硬起心肠对宁悦蓉说“不”。   “宁姐,出来吃饭可以,”杜采歌苦笑着说,“你别把小刘叫上行不?我和她真的不合适。”   宁悦蓉轻笑:“小刘那么可爱,我很喜欢她,就想让她作陪,怎么着?而且宣传片拿奖也不是你一个人的功劳,人家小刘也是跑前跑后的忙碌,别忘了,导演还挂着她的名字呢。”   杜采歌只好答应:“那行。不过吃饭的时候,宁姐你别说奇怪的话好么?别搞得大家尴尬,到时候连朋友都做不成。”   “你放心,你叫我一声姐,我肯定不会让你难做。”   约好时间地点,杜采歌挂掉电话。   到了下午五点,杜采歌宣布今天的录制结束。   “可以了,今天你状态不错,我会从你今天录制的这几遍中挑选出最终版本,再进行修音。然后你从今晚开始准备下一首歌,明天休息一天,后天继续录制。”他对姜佑曦说。   姜佑曦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重重地吐了一口气。   能让杜采歌点头,真的不容易。   “接下来录哪一首?”他问。   “《童话》吧。”   姜佑曦自然不可能有异议,“明天我就能开始录。其实这首歌我已经唱熟了!”   “别急,休息一天,”杜采歌语气淡淡的,“保持好的状态。多体会一下,找准感觉,我希望《童话》能少耗费点时间。”   姜佑曦低头,显得有点赧然。《第一次》录制了整整一周时间,确实耗时有点多。   “杜哥,明明姐的意思是,录完两首歌之后,我就先去拍MV,把MV拍完再回头来录接下来的3首歌。”   杜采歌有点讶异,但还是点点头:“随你们。”   不管对方有什么营销策略,都不关他的事,他只要等着收钱就好。   掏出手机看看时间,他匆匆说:“那今天就到这里,我先走了,还有事。”   “杜哥慢走!”姜佑曦嬉笑着,压低声音说,“嫂子要开演唱会了,你帮我弄两张内场前排的票啊!”   “去你的,别乱喊,要是被人听到传出去,我抽你一顿。”   ……   上一次和刘梓菲见面时,因为段晓晨的出现,应该算是不欢而散。杜采歌当时甚至觉得,估计和刘梓菲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就算再见面,也会是如同陌路。   不过这段时间,刘梓菲一直和他在LL软件上聊天,似乎还想和他维持朋友关系。   杜采歌觉得,这样也不错。   就在网上聊聊,只要不见面,就不会尴尬。   所以当宁悦蓉叫他来吃饭,说是庆祝分局的宣传片拿到全市一等奖,刘梓菲也会特地赶过来时候,杜采歌是不乐意的。   可是没想到,见面之后,刘梓菲神色如常。   她化着淡妆,温润而妍丽,充满知性美。   在饭桌上她一直谈吐自如,除了幽怨地说了一句“上次你还说你不是林可,大骗子”之外,没有说半句让杜采歌感到尴尬的话。   反而觉得和她聊得很开心。   毕竟,这样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漂亮姑娘,总是和你聊着你最擅长的领域,她在这方面水平不如你,但却恰到好处能理解你有多牛哔;还总是用倾慕、崇拜的目光看着你。   没有哪个男人会抗拒这种情境。   至少杜采歌就有点飘。   当然,他还没飘到失去理智,没有口花花,而是很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给对方任何遐想。   他是离过婚的男人,懂得婚姻的酸甜苦辣,至少目前,他不打算再次步入婚姻。   他并不抗拒谈一两个女朋友,但绝不会给出“结婚”这种承诺。   而刘梓菲这种家庭氛围,性格,年龄,她如果谈恋爱,肯定是奔着结婚去的。   她那身为警察分局局长的父亲也不可能允许她和一个只想谈恋爱不结婚的男人交往。   虽然刘梓菲是很有魅力的,但杜采歌连歌后段晓晨都能铁石心肠地拒绝,对她当然也不会拖泥带水。   宁悦蓉频频举起装满混合蔬果汁的酒杯,“小杜啊,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不但救场成功,还帮我们拿回一个全市一等奖,我们分局都被嘉奖了。现在纪录片被送到部里去参评,如果还能再次拿奖,我们都会有收获。”   杜采歌笑道:“你别单独感谢我啊,小刘也帮了不少忙。”   “哪有,”虽然喝的只是蔬果汁,刘梓菲还是有点脸红,“我全程都是在跟着杜哥你学习,还添了不少乱。”   宁悦蓉笑眯眯地说:“我已经谢过她了。而且你的功劳确实更大,那首‘警察之歌’,上级领导赞口不绝,据说部里的领导也很喜欢,甚至有打算让整个系统学习。说不定啊,到时候全国的警察都要学会唱这首歌。”   杜采歌笑而不语。 第109章 杜哥最棒了   气氛良好地吃完饭,宁悦蓉去结了帐,然后提议去逛商场,而且不准杜采歌离开,非要拉着他一起逛。   逛了一会,她又提议去看电影。   刚买了三张票,宁悦蓉装模作样地接了个电话,然后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我有个案子要跟一下,今天不能陪你们玩了,你们自己玩得开心点。”   你一个治安支队的支队长,能有什么案子?明知她是故意的,但杜采歌和刘梓菲都不好说什么。   “那个……”宁悦蓉离开后,杜采歌看了看刘梓菲,“既然票都买了,我们干脆就看完吧?”   他低头看着电影票,“这部《津门三侠》的评价好像不错,我也挺喜欢武侠片的,而且舒宜欢导演的电影我都还算喜欢。你觉得呢?”   刘梓菲眼中有着隐隐的期待,“我都可以啊!随便什么类型的电影都行,只要别让我看纪实电影就好。”   杜采歌去买了点爆米花、可乐,两人并肩走入电影院。   刘梓菲低头眼巴巴地看着杜采歌的手,她几乎把自己的小手凑到杜采歌的手心里了,好几次摆手的时候装作不经意地挨挨碰碰,可是这个木头就是不抓住。   再抬头看看杜采歌一本正经的严肃样子,她知道,不能操之过急,现阶段杜采歌不可能牵她的手。   至于放弃?   怎么可能!   难得遇到这么优质的男人。   这些天,她好多个晚上辗转反侧,始终下不了决心。   哪怕知道杜采歌曾经是渣男的代表,玩弄了无数女性,在娱乐圈声名狼藉;哪怕很明显,杜采歌和段晓晨有一段故事;哪怕知道,自己和段晓晨相比,实在是没什么竞争力;哪怕她很清楚,她和杜采歌还没有真正开始过。   但她就是控制不住。   她无法否认,杜采歌对她的吸引。而对于杜采歌过去的那些名声,她选择性地无视了,她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媒体说林可目中无人,傲慢任性,嚣张跋扈,可她看到的杜采歌却是温文有礼,风度翩翩,深沉而有智慧。   哎!   她没信心和段晓晨争夺。   但也不甘心就此放弃。   走一步,看一步吧。   ……   杜采歌自然很清楚这女孩的小动作,可他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现。如果当场拆穿,就太伤人家自尊了。   由于最近和刘梓菲在网上聊过不少,倒不至于没有话题,他随便找了个话题,岔开对方的注意力。   找地方坐下后,两人还在小声聊着。直到电影开场,他们才停止交谈,专注地看着。   两人都没有在看电影时说话的习惯,哪怕有想法想要交流,也会等到散场以后。   开头一段紧张的打斗,主角登场,然后放出字幕:《津门三侠》。   之前杜采歌就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这部电影铺天盖地的宣传。   投资2.7亿的动作片,最尖端的特技效果,国际大导演舒宜欢执导,点映时好评如潮,上映3天拿到2亿票房……   然而看了三十多分钟,杜采歌就在心里就下了判断:这部电影非常一般。   优点是叙事还算流利,笑点分布得也还算不错,导演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特效也确实不错,接近于地球2007-2008年左右的好莱坞特效。没错,他说的就是《钢铁侠1》,《变形金刚1》,《绿巨人》,《哈利波特6》《木乃伊3》等。   但比起2009年的《阿凡达》还是有差距。   缺点是,这部电影的剧情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剧情张力不够,不太吸引人。   而动作场景的拍摄,也非常老套,动作设计大致相当于地球90年代的水准,甚至还比不上李怜捷的《黄飞鸿》《方世玉》系列,让杜采歌接受不能。   总的来说,只能算是中规中矩。如果放在地球上同时期上映,估计会扑得找不着北。   但是听见旁边观众的小声议论、惊叹和笑场,再想到这部电影的3天2亿票房。   如果这个数据没有水分,只能说,蔚蓝星此时的电影水平远远不如地球上的2008年。   等电影结束,灯光亮起,刘梓菲没有马上起身,而是认认真真地看完演职员名单。   然后她起身伸了个懒腰,挂着笑容:“真是一部好电影!我就奇怪了,这么好的电影,不去竞争暑期档或者春节档,现在放映,实在有点可惜。”   杜采歌笑了笑:“恩,电影是不错。你估计这部电影的票房能拿到多少?”   刘梓菲想了想:“3天2个亿的话,这么强的势头,最终国内票房拿到20亿应该没问题吧。算上-海外票房,应该能拿到40亿以上。杜哥你觉得呢?”   杜采歌笑而不语。   他对蔚蓝星的电影市场没有认真研究过。   而且虽然他觉得这部电影的质量很一般,觉得3天拿到2个亿是营销的功劳,之后会后劲不足。   但他也不敢打包票。   蔚蓝星的电影市场,和地球上2008年时的情形完全不一样。   首先蔚蓝星大华国比同时期的地球-中国要富裕一些,电影院的数量更多,人民的收入更高,反盗版也做得更好,民众在娱乐方面的消费水平肯定比地球上高得多。   另外,蔚蓝星的大华国在国际上的地位非常高,文化输出很强势,大华国的武侠片、动作片等在国际上非常受欢迎,影响力相当的大。   比起星条国的好莱坞电影也只是稍逊一筹,几乎形成了分庭抗礼之势,这是地球上的中国人难以想象的。   直到杜采歌穿越时为止,地球上中国电影对比好莱坞电影也是处于绝对的劣势,望尘莫及,比樱花国、棒子国的电影都远远不如,在国际上的口碑,甚至还不如阿三国的电影。   可在蔚蓝星,樱花国、棒子国、阿三国的电影人都要仰望大华国的电影人,大华国的电影每年能在樱花国、棒子国、东南亚席卷数十亿的票房收入。至于阿三国……他们的市场太封闭,大华国的电影很难挤进去。   如果用地球上形成的观点和视角来看蔚蓝星大华国的电影,肯定会有很大的偏差。   所以杜采歌不想轻易发表评论。   他没有说出自己的预测,而是问道:“不讨论剧情,我们从导演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哪些细节让你印象深刻?哪些地方你觉得做得不够好?哪些镜头你觉得是有问题的,应该换个角度来拍?”   两人向电影院外走去,刘梓菲思考了一阵之后,给出了几点看法,又问杜采歌怎么看。   杜采歌便淡淡地说了几点自己的意见。   刘梓菲听了,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再细一想,却觉得杜采歌说的好有道理。   她一直很崇拜杜采歌,觉得杜采歌在电影拍摄方面比自己厉害,甚至比电视台的周导还要厉害很多。   但是她从没想过杜采歌能与舒导演这种国际级导演比肩。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没法做比较。   想了想,刘梓菲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很多事,说比做简单。杜哥或许理论功底很好,但实际让他去拍,不见得能把自己想拍的东西表达出来。   现在杜哥说得头头是道,真让他去执导了,肯定没舒导演拍得好。   恩,肯定是这样没错。   当然,杜哥虽然没有舒导演厉害,但比自己还是厉害很多的。杜哥最棒了!想到这,刘梓菲看着杜采歌的目光充满柔情和崇拜。 第110章 没有适合唱给你的   这个时候,商场下面几层都已经关闭,大多数电梯都停止使用了。   杜采歌他们两人等了几趟,终于能挤进电梯下楼,然后从后门走出商场。   他抬头看看天,铅红色的天空似乎摇摇欲坠,风儿像做妖似的刮起一个个的小龙卷,将路边的落叶、塑料袋、小纸片吹到了半空中。   刘梓菲紧了紧衣服。   为了穿得漂亮一点,她放弃了保暖。   本来也没觉得会变天,毕竟白天还艳阳高照,气温高达18度,谁想到晚上会这么冷。   杜采歌想了想,觉得自己应该送对方回去。毕竟现在太晚了,不安全,而且天气也不太好。   如果开车来就方便了。   话说自己这个月还了150万以后,应该还能有点闲钱,是不是该买辆代步车呢。   杜采歌对车没什么高要求,也不喜欢装哔。   他在地球上,身家几千万,也不过是买了辆普普通通的奥迪A4开着。   现在的话,他觉得买辆20万左右的车就行。   原主是有驾照的,他看到过。   决定了,过几天有空就去提辆车吧。   “那个……”杜采歌正准备开口,突然手机振动起来。   他从兜里掏出一看,来电显示是“晓”。   刘梓菲瞥了一眼,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勉强微笑道:“你先接电话。”然后双手抱在胸前走开。   杜采歌按下接听。   段晓晨那天籁般的声音温柔地响起:“哥,魔都变天了,加衣服了没有?别冻着了。”   杜采歌道:“还没,我在外面,刚刚和一个朋友看电影。”   沉默了片刻,段晓晨用略带调侃,又有几分认真的口吻说:“是美女朋友吧。你呀!不要告诉我这些事,我会吃醋的。我没资格管你,但也不想知道你的风流韵事。”   杜采歌尴尬地说:“只是朋友,你别想多了。对了,你声音挺疲惫的,最近没休息好?”   “恩,在忙着筹备出道10周年巡回演唱会的事。5月初在魔都有一场,你带你妹妹来呗,票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杜采歌笑道:“行啊,我很期待现场听到你唱歌。抛开别的不谈,你是我最喜欢的女歌手。”   段晓晨柔柔弱弱地应了一声,然后轻轻一笑,“听你这么说,我比自己拿到歌后时更高兴。”   她的声音不算兴奋,但是柔情似乎渗入了骨子里,让杜采歌清晰地感受到,她很高兴,特别地高兴。   “你高兴就好。”   “哥,跟你说件事,”段晓晨说,“你以前一直在陈泉老师那里做心理咨询,你还记得么?”   杜采歌想了想,回答说:“我知道有这事,但我不太记得了。”   段晓晨笑道:“你不是老说你失忆了么。去找她谈谈吧,说不定她能帮你想起一点什么。她水平很高的,是魔都最顶尖的心理咨询师之一。我这阵子压力很大,找她做了几次咨询后,感觉好多了。”   杜采歌没有立刻回绝:“我考虑一下。”他本来就有这个念头,只是一直没有下定决心。   又聊了几句闲话,段晓晨笑道:“不打扰你撩妹了,下次聊。不过你要念着我的好,下次你和我约会的时候,也要专心陪我哦。”   杜采歌有些狼狈:“……再见。”   他挂掉电话后,刘梓菲若无其事地转回来:“聊完了?那我先回去了。”   “我送你吧,”杜采歌说,“太晚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刘梓菲低头甜甜一笑,淡淡的路灯照在她的头上,制造出一点点阴影,就像老旧的黑白照片,美丽得如此单纯。   光与影的转换间,那一瞬间的风情,美不胜收,让杜采歌有点呆住了。   “好。”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其实她心里已经百转千回。   这时在商场外打车的人很多,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杜采歌才拦下一辆的士。   两人在车里小声交谈着。   快到刘梓菲家的时候,刘梓菲突然说:“杜哥,你有什么新歌么?”   “有一些吧。”   刘梓菲语气中带着点恳求的意味:“能唱一首给我听么?”   杜采歌想了想,微笑着摇头:“没有适合唱给你听的。”   那一瞬间,刘梓菲的眸子里有些黯然,她嘴角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口。然后就一直沉默。   在沉默中,她下了车。   杜采歌付了钱,下车后站在刘梓菲对面,微笑着开口:“其实啊,像我这种人,会很享受爱情,不断地追求爱情的滋味,却不懂得怎么去维系一份感情,往往会把情况弄糟。”   “而且,会欣赏不同的女孩子身上,那些不同的美,总想去追求一份新的感情,不满足于平淡的日常,甚至会同时交往两三个女孩子。简单地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渣’。”   “所以呢,和我这样的人谈恋爱,最初可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很开心,但接下来就会发现我各种缺点,更无法容忍我的花心。”   “很抱歉,我不是你理想中的那种人。不,应该说,我这样的人,大部分女孩子都不会接受的。”   刘梓菲的脸抽了抽,等杜采歌说完,她不自然地笑了笑,僵硬地理了理发梢,略微提高了声调:“你说什么呀,突然说这些。我只是很佩服你在电影方面的理论功底,很喜欢和你交流,你不要想多了。我现在根本没想过谈恋爱什么的,我一直把你当普通朋友看的,如果造成了你的误会,应该是我来道歉才对。”   杜采歌立刻把握了她的心思,她一方面是不想尴尬,另一方面是不想丢面子,因此笑了笑,指着自己的脑袋:“我常常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容易想多。抱歉,说了些奇怪的话。很晚了,你早点回去休息,改天再聊。”   刘梓菲的神色还是有些别扭,这女孩子道行不深,还没修炼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我明天回林安市。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再见。”   杜采歌点点头。刚要转身离开,刘梓菲又开口:“对了,我准备去参加纵横娱乐的那个导演扶持计划了。已经写好剧本画好分镜头了,也联系了几个同学,准备过几天就抽空把短片拍出来,到时候能请杜哥你指导一下么?”   杜采歌微笑:“好。和电影有关的一切事情,都可以找我。”   “再见。”   “再见。” 第111章 飞龙骑脸,怎么输!   和刘梓菲的这段小插曲,很快就被杜采歌抛到脑后。   他的生理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刘梓菲也是一个很吸引他的知性美女。   如果条件合适,他会很愿意找个像刘梓菲这样的女朋友。   只是他很清楚,他不能保证只爱一个人;而在地球上那段失败的婚姻,让他对婚姻非常抗拒,短时间内也并不想开启另一段婚姻。   所以对性格比较传统,家风严谨的刘梓菲来说,自己绝非良配。   还不如一开始就把话说清楚,以后成为聊得来的朋友,不涉及男女私情。   他一边指导姜佑曦录制《童话》,另一边也在准备新书发布。   至于选在哪里发……当然还是在创世中文网。   前些天,他已经和创世中文网签了最高级别的大神约,“耀阳合约”。据钟意说,分成,自由度,话语权,都是作者中最高档次的。   创世中文网一副蒸蒸日上的势头,杜采歌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换平台。   他预订4月15日发《鬼吹灯》,但是在4月10日开始,创世中文网就已经开始进行了宣传,可见对他的新书相当看好。   钟意告诉他,她将《鬼吹灯》的前5万字递交给了主编,主编又递交给了更高层,每个人都赞口不绝,认为这本《鬼吹灯》有可能成为创世中文网更上层楼的关键。   一本神作就让整个网站流量迅速提升,付费用户大幅增加,这绝不是神话,而是历年来被证明过很多次的事实。   有些中小型网站,就靠高价挖掘大神作者,然后用一两本神作,来撑起网站的门面。   当然,到了创世中文网这种级别,想要被一本书影响整个网站的流量,已经很难、很难了。   但《诛仙》就是这样的作品,光是一本《诛仙》,就给创世中文网带来了很多新的付费读者。   而《鬼吹灯》也有这种潜力。   现在创世中文网是第一档次的网络小说网站,但是这一档次总共有3家,创世中文网并没有和其他两家拉开太大的差距。   创世中文网自称是网络小说界的第一,估计没人有意见。   但它绝对无法吊打第一档次的另外两家。   这一点和地球上不一样,地球上的起点加创世,在某一个时期,能吊打网络小说网站排行第3到排行第10全部加在一起。   而蔚蓝星,创世中文网正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诛仙》这本火遍全网的小说,让创世中文网前进了一小步。   据钟意说,高层们希望,杜采歌的新书《鬼吹灯》,能让创世中文网前进一大步。   所以,对于这本被寄予厚望的小说,创世中文网不惜宣传资源。   从4月10日开始,创世中文网在网站的好几个醒目的位置打出了广告。   《诛仙》作者新书来袭,4月15,锁定创世中文网!   全新类别的小说,耀阳大神“海明威”带你走进一个神秘的世界!   耀阳大神“海明威”新作,创世中文网首发,4月15日不见不散!   杜采歌的读者群里,也有李喆等人在进行引导,让读者们在新书发布的首日就进行大量打赏,让书立刻登上新书榜首位。   已经有不少正版订阅群的铁杆粉丝,在众筹准备打赏白银盟或盟主。   至于盟主群里,至少已经有十个人表示会第一时间打赏白银盟,上百人表示会第一时间打赏盟主。   至于《诛仙》的黄金总盟“等你忘了我是谁”,已经很久没在群里说话了,似乎这段时间很忙。   但细心的人都看得到,这个女孩隔三差五会给诛仙打赏一个盟主,并没有真的销声匿迹。   看到群里的动静,钟意表示很满意。   她对杜采歌的新书质量很有信心,而有着这么多粉丝的支持,杜采歌的新书绝对会大火。   当然,她没有暴露自己的小号,只是用大号叮嘱杜采歌:“第一天多发一点,发2万字吧,至少让大家看到一个大致的故事脉络。接下来每天可以少发一点,3000字左右就行。等各种推荐安排完,15万字就给你安排上架。你这本书写得非常好,稳住,别崩!”   还说:“我看好你成为今年的最佳新人,甚至有望竞争今年的‘金键盘’,加油啊。对了,5月份有个作家培训班,你有兴趣来参加么?认识一下别的作者。”   杜采歌要更换频道了,她虽然据理力争了一番,还是没能跟着一起换频道,现在她还是留在仙侠频道。   但她相信,未来自己和杜采歌还会有合作的机会。   所以还是一副责编的口吻和杜采歌交流。   她埋怨杜采歌:“你在群里说话也太少了,多和别的作者聊聊啊,让他们帮你宣传,有些作者的人气是很恐怖的,帮你宣传一次能带来上千均订的增长。”   这是说的大神作者群,杜采歌在签大神约之前就提前加进来了,但一直没怎么开口说话。   如果LL有红包功能,杜采歌肯定会发几个大红包混个脸熟。但遗憾的是,LL还没开发红包功能。   而聊天……哪有电影好看。   所以他还是没有在群里冒泡。   见杜采歌没有动静,钟意虽然有些小埋怨,但还是积极地去联系她认识的大神作者,恳求这些大神作者给杜采歌的新书章推。   4月15当天。   上午10点,杜采歌将《鬼吹灯》的前2万字一口气上传。   书名是早就被网站占了的,不可能让别人来抢书名。   审核编辑早就得到了指示,秒审通过,《鬼吹灯》出现在书库中,并立刻改成签约状态。   与此同时,杜采歌在各个全订群、盟主里通知了一声:“新书《鬼吹灯》已经上传,大家可以和胡八一、胖子一起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拜谢各位兄弟姐妹!”   群里立刻沸腾起来。   “已经充值了,等着!立刻打赏。”   “先打赏再看。”   “《鬼吹灯》?听名字就好恐怖,好害怕!有美女陪我一起看书么?”   “这不是仙侠小说吧,大大怎么不继续写仙侠了?可惜,这个名字不对我胃口,没兴趣看。先打赏吧,等养肥了再看看。”   杜采歌关掉群,也没去看网站,继续搬运。   并非他的心境真的到了宠辱不惊的地步,而是对这本书的前景完全没半点担忧。   这可是《鬼吹灯》,飞龙骑脸,怎么输!   而且网站还这么配合,给出了如此给力的宣传资源。   所以杜采歌现在要做的,就是稳定地搬运,每天按时上传新章节。 第112章 我想要网站的股份(修)   一个小时以后,杜采歌在灵异频道的新责编“圆圆”给他发了一个弹窗,然后是一串惊叹号。   “怎么了?”   “恭喜你,仅仅一个小时的时间,百盟达成。另外还有7个白银盟,1个黄金总盟。你牛哔大发了你知道么?”   杜采歌登陆创世中文网,看了看数据。   《鬼吹灯》仅仅上传一个小时,就有了两千多条评论,收藏达到了18万。   恐怖的数据!   杜采歌草草浏览了一下书评区,大多是“恭喜大大新书飘红”“诛仙读者前来拜访”“哇,大神新书,恐怖如斯”之类没营养的话。   几个白银盟都是熟面孔,至于黄金盟,并非是“等你忘了我是谁”,而是一位在《诛仙》里打赏过两个白银盟的读者,名叫“用情付诸流水”。   以前看群里的聊天,这位似乎非常活跃,而且土豪不差钱,打赏过数十本小说白银盟,当然也有人怀疑这一位是网站的官托。   杜采歌关掉网页,对圆圆说:“收藏上涨速度超乎我的预料。”   圆圆没有回话。   他然后又复制粘贴给钟意。   钟意也好一阵子没回话。   等到快中午的时候,杜采歌打算去吃午饭了,钟意才发来新消息。   “从3月底开始,你的《诛仙》已经在全网进行宣传,给网站带来了很多新增付费读者。而且《鬼吹灯》的质量摆在这里,所以主编们答应给你这种程度的宣传。”   “但是现在看来,《鬼吹灯》的受欢迎程度还超过了他们的想象。一方面是你在《诛仙》积累的口碑,很多老读者在期待你的新书;另一方面这本小说的题材让人耳目一新,读者留存率非常高,评价很好。所以接下来,还会有一大波宣传。”   “好好把握,这本书如果能稳定神格,将来你随便写点什么都能卖钱了。”   “我之前建议你每天更新3000字,但现在看来你最好每天更新4000-5000字,你这本书的宣传流程不能走常规。你有这么多存稿么?”   “有。”杜采歌有点诧异,《鬼吹灯》的宣传和钟意应该已经没关系了,毕竟他现在的责编是圆圆。   不过转念一想,他也能理解为什么钟意会这么操心。   钟意这段时间对他有意无意的撩拨,若有若无地对他表示好感。   “那好。刚刚灵异频道那边在开碰头会,讨论《鬼吹灯》的宣传,我在旁听。我想问你,你能不能联系你音乐圈的朋友帮忙宣传?如果那些歌王歌后愿意发微博宣传,他们都有几千万的粉丝,那《鬼吹灯》的上升势头会更恐怖。”   杜采歌愣了片刻,很快就反应过来,钟意知道自己就是“林可”。   杜采歌可不是傻白甜,他想了想,回复道:“也不是不行,但是找歌手们宣传,消耗的是我的人情,得利的却是网站,会有很多以前不看网络小说的人被吸引过来。这样对我似乎不太公平。”   钟意的回复很快:“我会努力帮你争取别的福利。相信我,我是站在你这边的。”   杜采歌摇头微笑。   “请你不要把我是‘林可’的消息告诉别人,因为一些原因,我不想让大家知道。”   “可是很多人已经猜到了,你的微博下面也有人谈论。”   “猜到的就猜到吧,总之我不能亲自承认这一点,你懂的,我在娱乐圈有很多仇人。”   “好吧,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另外,如果我想入手一些创世中文网的股份,你觉得可能么?”   “……这是一个玩笑么?”   杜采歌回复:“算是吧。”   关掉聊天窗口,杜采歌沉吟着。   创世中文网和许多小网站有合作,《诛仙》在许多合作站点都能看到。   那种都算做第三方渠道,能给杜采歌带来不菲的收益。不过第三方渠道的到账会晚几个月,否则的话杜采歌4月份的税后收入能超过200万。   但200万,其实不算什么。   杜采歌在地球上,虽然没有详细去了解过网络小说的发展过程,但也清楚地知道,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智能手机的普及,让网络小说出现了爆发式的发展。   一些知名小说的收益,得到了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提高。   而在蔚蓝星,现在正是智能手机刚出现、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幕开启的前夕。   以《诛仙》的热度,如果在移动互联网更发达的时代,这一本书就能给杜采歌带来上亿的收入。   《鬼吹灯》的价值更是无可估量。   这还仅仅是给他个人的收益。   如果再有一两本和《鬼吹灯》一样火爆的小说,在移动互联网兴起的时候连载,绝对有机会让创世中文网成为行业的龙头老大,独占鳌头、能吊打2-10名相加的那种。   在地球上,阅文集团就是抓住这个时机,迅速地拉开了与别的网站的差距,成为业内的南波湾,市值从几个亿飙升到近千亿。   所以,如果自己发动那些歌手帮忙宣传,无疑是很吃亏的。   除非……自己能成为创世中文网的股东之一。   但那似乎不太可能。   他搜索过,创世中文网前几年被上市企业远光集团收购了61%的股份,收购的价格据说是8000万,而这几年创世中文网飞速发展,市值已经上涨了百倍,达到了近百亿。   杜采歌要求不高,能拿到5%到10%的股份他就心满意足。   但这就意味着巨额的投入,100个亿的5%,那也有5亿。   而且创世中文网的股份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毕竟,远光集团能给创世中文网提供的不仅仅是钱,更是渠道,是人脉,是影响力。   虽然这个时候,蔚蓝星还不流行“生态”一词,但远光集团无疑是将创世中文网视作它互联网生态中的重要环节。   拥有博客、微博、大型门户网站、在线支付、大型电商平台、百灵搜索引擎、百灵贴吧、校园网、动漫网站、在线视频网站,旗下有上百款游戏,另外还入股了两家中型电商、LL聊天软件、“流金”智能手机品牌的远光集团,绝对有着互联网时代的霸主之姿。   远超地球同时期的BAT。   所以,杜采歌就算有钱,都很难弄到创世中文网的股份。哪怕要买,也必须溢价很多。   现在不比以前,如果是3年前,网络文学刚刚进入第一个高速发展期,或许他投个几百万、上千万,就能获得创世中文网很大一部分的股份了。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第113章 一个讲盗墓的故事   越往后,创世中文网只会越值钱。   想想看,在地球上,2010年后,有多少热播的电视剧是由网络小说改编?   那一本本小说,就是一个个IP宝藏。   阅文集团也正是凭借着这些IP,市值曾一度接近千亿规模。   蔚蓝星的创世中文网,如果发展得好,也有机会达到,乃至超过这个高度。   毕竟在版权保护更严格的蔚蓝星,网文的市场潜力是更大的。   但是……杜采歌摇摇头。可惜自己弄不到股份。   既然弄不到股份,他就不想消耗人情,让那些歌王歌后去给自己打广告。   那些广告或许能让自己多赚几十万、几百万的稿费,可这样一来,创世中文网的获利何止数亿!   而消耗的却是自己的人情。   杜采歌现在已经知道了原主的身份地位,“林可”的人情,绝对不是几十万买得来的!   自己如果轻易就消耗掉人情来给小说打广告,那简直是傻缺行为。   ……   看了看时间,杜采歌走出门。吃完午饭后,他准备去把这个月的150万给还了。   根据他与“永晟兄弟”的约定,杜采歌要从4月15日起,每个月的15日前给对方银行账号汇去150万元。   一直到将5000万还清为止。   这当然是很亏的,杜采歌很确信,原主的父母最多借了几百万的高利贷,但是煞笔原主却签下欠款几千万的字据。翻了十倍。   但如果不还清的话,自己和妹妹就别想过安生日子。   所以取舍之下,他选择破财消灾。   不过他心里还是怀着警惕,担心对方出什么妖蛾子。   所以在转了150万过去后,他打了个电话给那个叫刘哲夫的。   还好对方没有刁难,或许是不想再惹是生非,只想安安静静地把钱给赚了吧。   还了钱,杜采歌的银行卡里还剩下60多万。   这是2月、3月稿酬相加,除去150万后剩下的额度。   4月份的稿酬应该也不会低于150万,但由于诛仙已经开始进入收尾阶段,而《鬼吹灯》又还没上架,杜采歌有点担心自己在5月份会有些青黄不接,所以这60万不能大手大脚花掉。   考虑了一阵,他决定去买辆20万左右的车代步。   再高档次就没必要了。   杜采歌虽然咸鱼,但是在消费方面却是冲动型的,说买就买,下午就揣着银行卡去4S店。   他有心想尝试一下地球没有的品牌,所以最终挑了一款国产的“赤骥”系列。   “赤骥”是八骏之一,用这个名字来做汽车品牌,恰到好处。   所以作为文艺界人士的杜采歌天然就对这个品牌有好感。   他挑中了明红色的款式,试驾了一番,越发满意。   稍微讲了讲价,最终入手了一辆中配的,上牌、上税全包,落地价24.2万。   稍稍超出了一点预算,不过有钱难买喜欢,这点小钱无所谓了。   约定两天后来提车,杜采歌便打车回家,继续搬运。   ……   杨立奇牵着女友琳琳的手走进网吧,熟门熟路地对网管说:“卡座,两台机,包夜。”   网管低头看了看屏幕,点点头:“有位置。”然后伸出手。   杨立奇递出自己和琳琳的身份证,任对方检查后,预付了押金,便领着琳琳往卡座走去。   作为大三学生,晚上他最想做的事当然是和女友去开房。   奈何琳琳死活不同意,说还没做好准备。   杨立奇也不想勉强,但是又想和琳琳腻在一起,于是只能折中,带着琳琳来网吧玩通宵。   最初通宵过几次后,琳琳很反感网吧里的烟味,又觉得无聊,对游戏没兴趣,也不喜欢追剧,就不肯再来了。   但是在杨立奇推荐了几本网络小说给她之后,琳琳便不再抗议,只要第二天课不多,就会自觉地跟着杨立奇出来通宵。   坐下后,杨立奇立刻戴上耳机,登陆一款射击游戏,开始沉浸在枪声、手雷、fireinthehole、enemydown之中。   而琳琳则登陆创世中文网,打开书架,聚精会神地阅读起《诛仙》。   杨立奇正端着AK和队友一起冲A点,忽然腰间被戳了戳。   杨立奇的求生欲还是很强的,立刻摘下耳机,看着女友:“怎么了?”   “‘海明威’开新书了!”琳琳兴奋地叫道。   “哦,”杨立奇搔了搔后脑壳,“他的书是很好,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这本你绝对会喜欢,名字叫‘鬼吹灯’。”   杨立奇皱了皱眉,“讲什么的故事?听名字不像仙侠。”   “好像是讲盗墓的故事,你来看看就知道了。”   “盗墓?”期待感油然而生,“等我打完这一局。”   2分钟后,杨立奇被爆头,屏幕一暗。   他小声咒骂一句,切换出去,用他自己的账号登陆创世中文网,找到“海明威”的新作《鬼吹灯》,阅读起来。   不一会儿就进入了聚精会神的状态。   可惜太少了,2万字,一会儿功夫就看完了。   杨立奇失望地关掉网页,对女友说:“字数也太少了点。”   “他更新很快的!”琳琳说。   “那倒是,”杨立奇说,“3个月时间,《诛仙》就更新了一百多万字,上架后日更2万,全网都没有比他更快枪手的了,关键是他的质量还很高。”   琳琳表示听不懂“快枪手”的一语双关。   此时她正在登陆自己的微博,关注“海明威”。   看了一会,她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叫道:“原来‘海明威’是个音乐人啊!”   “是有人这么说,说他是最顶尖的音乐人‘林可’,就是前几年‘林可摄影丑闻’的那个。不过他本人一直没有承认,”杨立奇回答,“他很厉害的,听说他以前捧起了好几个歌王歌后,你最喜欢的粟睿就是他一手捧红的。”   “咦,真的哦,粟睿也关注了他的微博,还在和他互动。‘林可摄影丑闻是什么?’”   杨立奇嘿嘿一笑:“还记得去年我给你看的那些照片么……”   “哪些?”   “那些,那些啊!那些有各种女明星,名媛的啊!”   “你好讨厌!”琳琳用粉锤制裁了男朋友一阵,然后一脸崇拜地说:“海明威也太厉害了吧,小说写得这么好,还会写歌。”   杨立奇叹道:“天才就是这样子的,很多天才都喜欢玩跨界,要是哪天他跑去拍电影了,我都绝对不会吃惊。”   杨立奇心里其实有小小的醋意,但是他很清楚,琳琳喜欢心胸宽广的男生,如果自己表现得小肚鸡肠,琳琳肯定会和他冷战好几天。   “可惜找不到他的照片,不知道他帅不帅?”琳琳发花痴般地说。   杨立奇醋意更浓,用不在意的口吻说:“他出名很多年了,现在应该快40岁了吧,就算很帅,也是中年老帅哥了。”   琳琳在杨立奇背上拍了重重的一巴掌,笑得乐不可支:“你吃醋了,对不对,小奇奇!”   杨立奇苦着脸说:“没有。”   “别吃醋啊,”琳琳抱住杨立奇,用哄小孩的口吻小声说,“我最喜欢你啦。”   杨立奇立刻被安抚了下来。   过了一会,琳琳放开他,“我得给朋友们推荐《鬼吹灯》。这么好看的书,一定要让更多的人看到。”   “恩,我也去群里宣传,”杨立奇说,“我找几个朋友,大家凑点钱,给‘海明威’打赏一个盟主去。”   “算我一份。”   “你那份我帮你出。”杨立奇立刻表态。   琳琳笑眯眯地继续驯着男朋友,伸手轻抚着杨立奇的脸颊:“小奇奇,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怎么办?”   杨立奇魂都要飘了,他觉得,再这样下去,琳琳应该很快就会答应和他开房了吧? 第114章 只是一个玩笑……么?   钟意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戴着厚厚的眼镜,聚精会神地审稿。   她的耳机里,正在循环播放一个歌单。如果仔细辨识,便能知道,歌单里的歌曲全部是由林可词曲。   她的左手不时拿出一点小零食塞入嘴里,有时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有时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一只手在她的桌面上点了点。   钟意抬起头,发现是副总编“青鱼”,便摘下耳机。   “青鱼”是个很女性化的名字,但是很可惜,此君是个身高170CM,体重170斤的好汉,眼镜片比钟意还厚。   “什么事?”   “大老板叫你。”青鱼说。   钟意指着自己的鼻子,神情相当意外。“大老板?”   他们这些编辑们平时的聊天中,是把创世中文网的创始人、副总经理卢旭东叫做老板,而将远光集团派来的总经理史克俭称为大老板。   至于控股了创世中文网的远光集团的总裁颜颖臻,则被他们叫做幕后老板。   “大老板找我干嘛?”钟意狐疑道。   作为责编,她算是创世中文网最底层的员工,实际地位和保洁阿姨差不多;而对方则是大老板,中间隔着好几个阶层,她实在想不透对方为什么要找自己。   “你去了就知道了。”青鱼没有多说,或许是他也不清楚。   创世中文网作为网络企业,理所当然地坐落在魔都市高新科技园区。   以前只有一栋小楼的地盘,要放置服务器,要供员工办公,甚至还有几层楼是作为员工宿舍,地盘捉襟见肘。   但是被远光集团收购之后,资金问题得到缓解,远光集团每年都会给创世中文网输血。   而且这几年网络小说的市场越发繁荣,创世中文网虽然年年烧钱扩张,也还是有些余钱改善生活,去年在旁边又租下了一栋小楼。   总经理办公室就在另一栋楼里。   钟意让电脑进入休眠,怀着狐疑下楼,前往史克俭的办公室。   站在虚掩的门外,她有些忐忑,低头整了整衣裙,才抬手敲门。   “进来吧。”   钟意迈了进去。   她不是第一次看到史克俭,不过以前从没和这位大BOSS私下里谈过话。   史克俭还很年轻,履历上说他才35岁。   不过看上去,说他才27、8都有人信。   不同于一般IT人士的虚弱、苍白、肥胖、不修边幅形象,他由于常年健身而有着夭矫的身材,精神相当饱满。   戴着一副碳纤维的眼镜,左耳上挂着一只蓝牙耳机,穿着得体的正装,看上去像是商务精英,又像是家境优渥的富二代。   虽然相貌平平,但是气质极佳。   “总经理好。”钟意紧张地开口。   “钟子悦?”史克俭微微一笑,“坐。”   钟意扫视了一下,远远地在长沙发上坐下。   史克俭笑道:“你坐那么远,我们怎么谈话啊?坐过来点。”   钟意脸上发烧,低着头来到办公桌旁边的小沙发椅坐下。   “昨天你向罗智祥汇报,说‘海明威’想要收购创世中文网的股份?”   罗智祥就是“青鱼”。   钟意下意识地点点头,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恩”。   作为一个宅女,她觉得自己有轻微的社交恐惧。   和编辑们相处时还没什么,但在领导面前,她总是觉得头晕目眩,紧张得喉咙发干。   在网上她可以各种撩杜采歌,但如果在现实里看到杜采歌,她很可能会紧张得十分钟也憋不出一句话来。   “他想收购多少?”史克俭的声音很温和。   钟意这才真正理解大BOSS在问什么。   自己之所以会被总经理召见,原来根源在这里。   事涉杜采歌,她立刻忘了紧张,大声说:“总经理,那只是一个玩笑!我也是把这当作一个笑话和罗智祥说的!”   “笑话么?”史克俭笑得很斯文,“别紧张,我也是随便问问。他当时具体的口吻是怎么样的?有没有说具体想收购多少股份?”   钟意回想了片刻,谨慎地回答道:“他当时说的原话是,‘如果我想入手一些创世中文网的股份,你觉得可能么?’然后又补充道,他是在开玩笑。”   “没别的了?”   “没别的了。”   史克俭低头想了想,抬头时露出灿烂的笑容:“我知道了,辛苦你了。你下次可以再和他聊聊这个话题,看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啊?”   “就当是开玩笑嘛,随便聊聊。”   钟意不知所措,只能点头:“好的大老板。哦不对,总经理。”   史克俭爽朗地笑了笑:“去吧。”   钟意似牵线木偶般动作机械地走出门,始终摸不清头脑。   “为什么要再和他聊这个话题?难道公司想用一点股份来套牢杜采歌,免得杜采歌被别的网站挖角?”钟意只是宅,并不是蠢人,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合理的可能性。   “如果是这样,对他倒是好事。”   钟意又想:“他可以在创世写一辈子书,我也可以在这当一辈子编辑。如果我们可以在一起的话,等他不想写作了,我也提前退休,两个人去环球旅行,嘿嘿!”   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钟意发出可疑的笑声,一路上不知引了多少人侧目。   ……   史克俭低着头想了半晌,拨通了一个电话。   听到接通的声音,史克俭用恭敬的口吻说:“颜总,我跟进了一下这件事,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杜先生确实是想增持创世的股份,不过他的态度也不是那么坚决。如果想要弄得更清楚的话,恐怕我得和他见面交流才行。”   “知道了,你继续跟进,先不要和他见面,争取旁敲侧击弄清楚他的态度。”远光总裁颜颖臻的声音悦耳,但带着丝丝冷意。   “明白。颜总,我需要释放什么信号么?”   对方沉吟许久,才回答:“他想增持创世的股份,也不是不可以,但我要看到诚意。”   “您的意思是……”   “他会懂的。”说完就主动挂了电话。   史克俭知道颜总日理万机,经常打电话讲到一半就挂,因此不以为意。   让他在意的,是颜总的态度。 第115章 大华国女首富背后的男人   作为远光集团指派的创世中文网总经理,史克俭很清楚远光集团对创世中文网的后继一揽子计划。   远光集团,或者说颜总本人,有着很大的野心,也有着远大的战略目光。   她要依托创世中文网的IP,整合远光集团现有的资源,打造一个集社交、小说、在线视频、影视、动漫、游戏等于一体的庞然大物,一个泛娱乐闭环。   在这种情况下,远光集团现在持有的61%的股份其实都有些不够。   可颜总竟然还允许杜采歌继续增持创世的股份?   这可真是……   不过,话说回来,当初远光集团收购的这些股份,就都是杜采歌转让过去的。   虽然对外宣传,说是花了8000万。   但史克俭作为远光集团的老人,自然清楚,那些股份其实大部分都是杜采歌私底下直接转赠给颜总的。   或者严格来说,是转赠给颜总那个私生女的,作为那孩子的生日礼物,只不过颜总现在名义上代管。送给那个女孩55%,杜采歌手中还有6%的创世中文网股份。   然后颜总又从别的渠道收购了一些。   虽然不知道,杜采歌和颜总之间,发生过一些什么男女之间不得不说的既精彩、又激烈、充满对抗、曲折婉转的故事。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史克俭很满意现在的工作,不打算作死地去打探。   等以后离职了,他倒是可能会写一本书:《大华国女首富背后的男人》。   ……   “真失忆还是假失忆?为什么突然想着要股份?”拿着手机沉吟一会,颜颖臻决定过阵子找机会再去试探试探。   ……   杜采歌听取了钟意的意见,以每天5000字左右的速度更新着《鬼吹灯》。   与此同时他稍稍放缓了《诛仙》的更新,每天更新5000-10000字,保证在《鬼吹灯》正式上架之前,《诛仙》不会完结。这正好也给他一些思考的余地,他对原版《诛仙》的结局并不满意,有心要修改,只是暂时不知该如何下手。   姜佑曦在录制《童话》的时候,状态非常不错,2天时间就达到了杜采歌的要求。   杜采歌真的不强求他有多高的技巧,《童话》本身也不是难度很高的歌曲。   只要姜佑曦能唱出饱满、到位的感情,再加上后期的修音,就足够了。   姜佑曦也足够的努力。   话说杜采歌都差点忘了,姜佑曦其实是住他楼上。   每天他赶到录音棚时,姜佑曦早就到了。   每次他回家的时候,姜佑曦都会笑眯眯地说:“哥你先走,我再练习一个小时。”   录完《童话》后,后继的3首歌没有继续录制,姜佑曦开始拍摄《第一次》和《童话》的MV。   在杜采歌的强烈要求下,《童话》的MV由他来执导。   因为对画质的要求不高,是租用很普通的数码摄像机拍摄的,也不用请什么知名演员,成本并不高,所以华宇公司的高层也就随他去了。   “随他去,烧点钱给他玩没关系,只要他高兴就好”,某个拒绝透露姓名的唐姓音乐事业部副部长说。   杜采歌本来是兴致勃勃地接手拍摄工作。   但是等到了拍摄现场,正式开拍,立刻便觉得索然无味。   一段几分钟的MV而已,根本无法展开来拍,也很难用这短短几分钟来表现他的审美,体现他的艺术追求。   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就那几粒米,还能玩出花来?   所以杜采歌基本沿用了地球原版《童话》的剧情:一开始男主角写歌不顺利,女主人公给了他灵感,他帮她搬了家。男孩要开演唱会了,女孩在彩排时昏倒了,因为她已身患绝症。男孩在开演唱会的时候,把手机放在钢琴上,让病床上的女孩也能听到他为她唱的歌。   MV而已,也不需要多复杂的故事。   只是拍得更细腻,用更多的镜头凸显姜佑曦的颜值。   毕竟,姜佑曦本就比光粮同学帅气得多。   至于女主角,华宇娱乐选了一位新生代的小花,据说是和小谢竞争失败的一位练习生,后来走影视路线出道,至今仍在担任十八线的女配角。   其颜值,粗看比起小谢还要略胜一筹,能碾压地球原版中的宋姓女艺人,但是整容脸的表情僵硬,没演技更没眼神,只能削减她的戏份。   而且在拍摄现场,只要没人注意的时候,她就会撩杜采歌。   杜采歌烦不胜烦。   终究是没什么挑战性的工作,杜采歌只花了一天时间就拍完了。   至于效果,唐业执是这么评价:“卧槽,你特马还隐藏了这么一手绝活?说定了,以后我们公司的MV都交给你承包。”   杜采歌听得出来这是玩笑话,应此只是笑笑,笑而不语。   而且,偶尔拍拍MV是件好玩的事,但长期拍?他作为中国最年轻的十亿俱乐部导演,肯定不可能答应。   就像是让“爱潜水的乌贼”去开写作培训班,教1-6年级小学生写作文,他会同意么?   又比如让周董去教3-5岁幼儿音乐启蒙,偶尔为之他或许会觉得乐在其中,觉得小朋友们真可爱。让他天天教这些小朋友试试?   杜采歌当然知道,自己无法抗拒拍电影的诱惑,迟早有一天会再次执导。   但那一定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   至于现在,只要安安静静地抄书就好。   哦,也可以适当地卖一些歌。   原主有一重“林可”的身份,曾经写过数百首传唱很广的歌曲。   在蔚蓝星大华国的流行乐坛,杜采歌哪怕是谦虚一点,也能说,自己是占了半壁江山。   流行、摇滚、亦或是民谣,甚至是流行领域中的细分流派,都有林可的代表作。   那些歌曲,曾经给林可带来丰厚的回报,按理说,还将持续带给自己回报——除非原主是个傻13,把那些歌都称斤论两贱卖掉了,没有把版权握在手中。   不过杜采歌曾经查过原主的银行流水,了解到,一直到去年的上半年,原主一直都持续不断地有进账,那显然是版权收入。   杜采歌当然想继续获得那些收入。   而且,自己要不停地抄书,卖歌,未来还想拍电影。   如果想集中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那自然还是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来帮自己打理杂务,处理版权等问题。   那么一位经纪人就是很必需的了。   尤其是,等到姜佑曦的新歌走红(对此杜采歌信心十足,《第一次》《童话》绝不可能失败),到时候想要与自己合作的歌手会更多。   到时候会有各种应酬,大量的洽谈,要考虑合同,要讨要版权费……   而且,由于原主曾经惹的那些麻烦,哪怕自己现在不是复出“林可”之名,而是以“海明威”这个新艺名出现在娱乐圈,估计也会有不少明枪暗箭。   如果能有一位经纪人来帮自己处理这些琐事,就能让自己节约大量时间。   杜采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范哥。   范玉弘。 第116章 范哥遇到的麻烦   杜采歌相信自己的直觉,范玉弘肯定不会坑他。   如果要再挑一个经纪人的话,范玉弘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之前一直忙着,所以他有一阵子没联系范玉弘了。   上一次联系,还是让范玉弘帮他物色几个经营粉丝的高手。   找到范玉弘的电话号码后,杜采歌犹豫了片刻,没有拨号,而是给段晓晨发了条短信。   “我想让范哥继续当我的经纪人,你觉得呢?”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段晓晨和范哥之间有交集,但杜采歌总觉得他们之间应该很熟悉。   尽管杜采歌相信自己的直觉,觉得范玉弘不会害他。   但在做出决定前,还是想听听段晓晨的意见。   不知不觉间,段晓晨在他心目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   穿越过来后,在这个世界上,他最能信任的三个人,就是宁悦蓉、杜媃琦和段晓晨。   段晓晨或许在忙着,没有立刻回复。   杜采歌记得,她说过最近有巡回演唱会要开。   于是他继续埋头搬运。   过了许久,手机轻微的振动后,一条未读短信出现。   杜采歌迫不及待地滑开屏幕,点击阅读。   “我信得过范哥,让他帮你是挺好的,我觉得你们的合作天下无敌。不过他最近好像有点麻烦事,具体我不清楚,你最好去了解一下。”   还没等他读完,第二条短信又来了。   杜采歌点开,里面写着:“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   后面一半按惯例省略,那些话如果照搬出来,肯定会404。   杜采歌也算是久经沙场,阅女无数,看了都有些不镇定,虽然没有面红耳赤,但也心跳加速,轻咳了几句。   太热情了,太热情了,真心吃不消。   ……   范哥有什么麻烦事呢?   杜采歌放下手机,静静地思考了一会。   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让人心神宁静,头脑清晰。   杜采歌很清楚,最终肯定还是要去问范哥本人的。   但如果自己一无所知就跑去问,范哥不见得会说。   所以,最好是从侧面了解一些情况。   现在杜采歌已经不是刚穿越过来那阵了,那时候他想打听点什么事,会相当的困难。   而现在,他虽然没有用心经营,但还是有一些自己的渠道的。   可以试着问问李喆,他和范哥肯定经常有联系。   也可以问问程明明,杜采歌知道她认识范哥,而且她们毕竟都是经纪人,同属一个圈子。   还有,唐业执的消息也挺灵通。另外还有几位最近认识的音乐人,也可以去向他们打听一下。   等掌握到一定的消息后,再去和范哥谈谈,范哥应该就会坦诚说出究竟遭遇什么了。   仔细想想,其实这挺麻烦。   而杜采歌是个很怕麻烦的人。   但他还是决定去了解范哥遭遇的困难,然后试着帮范哥解决困难。   因为,原主和范哥是很好的朋友。而且从他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原主应该是欠了范哥的人情。   自己既然要继承原主的一切,自然就要继承这人情债。   哪怕很麻烦,也得想办法将人情还清。   想到这,杜采歌登陆LL软件,给李喆发去一条消息:“在么?有点事想问你……”   …………   次日。   “喜欢看你紧紧皱眉,叫我胆小鬼……”   没错,杜采歌又换手机铃声了。   不过仍然是段晓晨演唱的,是许多年前,林可用来捧红段晓晨的那些经典歌曲之一。   与地球上梁邕琪的原版,有极大的差别。   梁邕琪的嗓音和唱功,只能说还行。   可段晓晨的声音,却称得上是天籁之音   杜采歌拿起手机,来电显示是:余鱼。   他脑海中浮现出那个高高瘦瘦的人影,短发的女孩,模样不算精致漂亮,却有双大大的、灵动的眼睛。   从那次在Mira酒吧相遇之后,余鱼和他联系过好几次,不过大部分都是通过短信,想向他请教音乐方面的问题。   杜采歌其实很愿意帮她。   因为这个女孩的嗓音让他感到惊艳,而他骨子里是一个艺术家,很乐意看到所有拥有艺术天赋的人都能尽情地将天赋兑现,给世界带来一些美好。   可他没法帮这个女孩,因为他不太懂音乐。   所以他只能含糊其辞,故作高深。   犹豫了一会,杜采歌滑动屏幕,接通电话。   “林可老师!”余鱼怯生生地打招呼。   “恩,”杜采歌叹息一声,“什么事?”   “不好意思,又打扰您了。您在忙么?”余鱼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是的,她有一副好歌喉,可是说话时却总是羞羞怯怯,显得中气不足,声如蚊呐。   “没关系。你说!”虽然说不能指导她的音乐道路,但如果这个叫余鱼的小姑娘是在生活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杜采歌很乐意帮她一把。   余鱼犹豫着开口:“林可老师,是这样,我上次跟您提过,我试着自己写了……写了几首歌。能请您……请您指点我修改,好么?”   杜采歌苦笑了一下,实在找不到借口拒绝,只能含糊其辞:“我和乐意和你交流。只不过,我得再一次重申,我是个野路子,其实我不懂得怎么教别人。所以你不要抱太大的期望,我不见得能给你有价值的意见。”   而余鱼则显得很高兴:“林可老师,您愿意看看我写的东西,我就已经很满足了!非常感谢您!我到哪来找您呢?”   杜采歌想了想,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她。   其实他和余鱼不熟,作为一个单身男人,让对方来家里,似乎不太合适,这女孩子心里恐怕也会有想法。   但他现在真的不想外出,最近时间太紧张了,连摸鱼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他不打算浪费时间出门。   按照约定,本来他昨天就应该去提车,结果没时间去,还是打电话让4S店的人帮他把车开过来的。   挂掉电话后,杜采歌顺便休息了一会,然后上网扫了扫新闻,看了看微博。   然后他发现,姜佑曦的新歌竟然已经开始宣传了。   不过此次宣传的只有一首歌:《第一次》。 第117章 青鸟音乐   在华宇娱乐的官微上,是这样写宣传语的:姜佑曦全新数字单曲即将发布,由天后段晓晨、苏曼芫,天王粟睿、彭斯璋的御用音乐人海明威倾情打造。清新恋曲,初恋的悸动,4月22日震撼来袭!   在最后还@了以上4位歌王、歌后和杜采歌的微博名“海明威”。   而这四人也都很给面子,在微博上与华宇娱乐的官微进行了互动。   要知道,这四位天王天后的微博都各有数千万的粉丝,估计真正的活跃粉丝也有数百万、近千万,宣传能力相当恐怖,他们和姜佑曦互动一下,哪怕转化率只有千分之一,也能让姜佑曦的新数字单曲增加数万乃至上十万的下载量。   按理说,他们所在的公司与华宇娱乐是竞争关系,真不知道华宇娱乐给了他们、以及他们的公司多少好处,才让他们做出这种“资敌”的举动。   杜采歌发现,自己的微博也和华宇娱乐互动了一下,更新了一条动态:“新歌好听不?”   应该是李喆等人操办的。   而华宇娱乐的回复是:“还用说么?一级棒!”   此时他的微博已经有了30多万粉丝,虽然比起一线明星差了不少,但作为一个搞幕后工作的音乐人、网络写手,人家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能拥有这样的粉丝数已经相当不错了。   关掉微博,杜采歌回想起昨天和李喆、程明明等交谈后获知的关于范哥的一些信息。   他用百灵搜索引擎搜索“青鸟音乐”,跳出十几页的结果。   他选中一个“青鸟音乐官方下载”,点进去,在一系列的操作后,他的电脑桌面上多出了一个名为“青鸟音乐”的图标,图标是一只青色的、有着长长尾羽的鸟,看上去有点像地球上的迅雷图标。   双击打开这个图标,一款颜值很普通的音乐播放器出现在杜采歌面前。   各方面都中规中矩,没有丝毫亮点。   杜采歌皱了皱眉,开始用这个播放器搜索歌曲。   然后他发现有许多歌曲都搜不到,或者搜到后显示“因版权原因暂时无法提供下载,我们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杜采歌将这款音乐播放器的许多功能都尝试了一下,最后发现其实这款播放器并不是完全没有亮点。   他之前用过好几款流行的音乐播放器,比如“爱乐”、“乐搜”等,都没有社区功能。   而“青鸟音乐”却开发了这个功能,可以对每首歌、每个歌手、每张专辑进行讨论,其中还包含了“歌单”的雏形。   这是走在时代前列的,是互联网3.0思维的体现。   可惜,除了社区功能外,“青鸟音乐”实在是太缺乏特色了,歌曲库也不丰富,有许多热度较高的歌曲都没买到版权,无法提供下载。   如果这样的状况持续下去,毫无疑问,“青鸟音乐”将慢性死亡。   而目前,“青鸟音乐”在音乐播放器类的软件中,下载次数也只能排到20名开外,市场占有率相当低,非常小众。   也正因为太小众,所以用户不多;用户不多,社区就不热闹;社区不热闹,这唯一的亮点就无法绽放光彩。   不过,也正是因为“青鸟音乐”的音乐社区非常失败,所以别的音乐播放器全都不屑于跟风上线这两个功能,觉得这是一个失败的产品设计。   业内人士到目前为止都觉得,“社区”和“音乐播放器”的属性是不相容的,没必要强行整合在一起。   鼠标停止滑动,杜采歌用手撑着下巴,看似盯着屏幕,实则眸子已经失去了焦点。   陷入沉思中。   “青鸟音乐”就是范玉弘面临的困境。   2年前,范玉弘不甘于只做一个普通的经纪人。   恰好这时,据说有他亲戚家的小孩雄心勃勃地打算开发一款新颖的音乐播放器,范玉弘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投了不少钱进去。   而那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小孩,在技术方面的实力还算过硬,从大学里拉出了一队技术宅,顺利地将播放器软件开发了出来。   而且初期得到的市场反馈还不错。   于是范玉弘凭着自己的老脸,又拉来几个投资人,还像中了邪一样,将全部身家压了上去,烧钱去购买歌曲版权,开拓市场。   他虽然有点小钱吧,但是说实话呢,一款音乐播放器想要脱颖而出,还真不是烧个几百万、千把万就能见效的。   他那全部身家投进去,就像是投进了无底洞,连个响都没听见,就被市场无声无息地淹没。   被范玉弘拉来的几个投资人一见形势不妙,就赶紧撤资了。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一向精明理智的范玉弘在这时却不想着及时止损,反而将几处房产抵押贷款,继续投入到这个无底洞中去。   或许他是指望奇迹出现吧。   然而他没有碰到奇迹。   直到现在,“青鸟音乐”还是不温不火,市场占有率可以用“惨淡”来形容。   范玉弘的投资,已经几乎可以断定是打了水漂。   这就是杜采歌根据从程明明、李喆那里分别得到的一些信息,拼凑成的。   对此,杜采歌也爱莫能助。   虽然他知道,“青鸟音乐”有着不错的创意,如果继续烧钱,是有可能让这款软件起死回生的。   甚至不用等太久,只要将“青鸟音乐”开发成手机app。等到智能手机普及,等到互联网3.0时代来临,就是“青鸟音乐”的春天。   但是不管是继续烧钱,还是蛰伏等待时机,都需要钱。   杜采歌自己的欠债都没还清,当然不可能在经济上给范玉弘帮助和支持。   不过,如果范玉弘愿意继续担任自己的经纪人,大不了自己给他多点分成,至少让他在贷款的重压下能喘口气吧。   于是杜采歌给范玉弘发了条短信:“哥,晚上出来喝一杯?”   等了一会,范玉弘没有回复,杜采歌便将手机丢在一旁,开始搬运《鬼吹灯》。   十点多钟的时候,杜采歌才想起去检查手机。   发现手机上已经有了5个未接来电,都是余鱼打来的。   而范玉弘仍然没有回复。   杜采歌给余鱼回拨了过去,那姑娘秒接,怯生生地说:“林可老师,我已经到你家楼下了,现在可以上来么?”   “来吧。” 第118章 天空之城   余鱼今天穿着偏女性化的衣服,小圆点可爱风的上衣,黑色修身长裤。   一米八的身高,而且身材匀称,她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虽然颜值普通了点,举手投足也因为自信心不足而略显笨拙,但给人的印象良好,总让人觉得她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   一进门,她就显得紧张、手足无措,四处张望着,像是等着被拯救的孩子。   杜采歌让她坐下,给她倒了杯龙井。   “谢谢,谢谢!”余鱼局促地接过茶,连续道了几声谢,然后不知道她怎么想的,竟然喝了一大口。   滚烫的茶水让她立刻皱眉、瘪嘴,咽是不敢咽的,可含在嘴里也太烫了,实在耐不住;想要吐出来,可又觉得不雅,不敢吐。   顿时进退两难。   这傻孩子!   杜采歌忙说:“赶紧吐出来吧,别烫着了!”   余鱼终究是怕烫,克制不住本能,将那口茶水吐回一次性纸茶杯里。   然后就一边咧着嘴吸气,一边开始抹眼泪。   杜采歌起身说:“烫得很厉害?我赶紧给你找点冰饮料吧。”   “不是,没烫伤,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余鱼擦掉了眼泪,但嘴巴还是瘪瘪的,似乎下一秒就要嚎啕大哭。   杜采歌觉得不可思议,这有什么好哭的呢?他开解道:“没事,你没烫伤就好,别往心里去。”   “我就是觉得难受,感觉自己太笨了,让您看笑话了。太丢脸了!”   其实这真的挺好笑的……   不过小姑娘都掉金豆了,杜采歌自然不能往她伤口上撒盐,只能扯了张抽纸递给她,笨拙地安慰说:“这真没什么大不了的,又没别人看到,我不会笑你的。”   余鱼还是低着头,想哭又不敢放声哭的样子,化身嘤嘤怪。   她用抽纸擦着脸,刚刚擦掉,新的泪珠子又掉下来,真不知她怎么会持续伤心这么久的时间。   嘤嘤地流了一会泪,不知怎的她突然又开始打嗝,于是周期性地发出“嘤嘤……呃……嘤嘤……嘤嘤……呃”的声音。   这让余鱼更加难过,脸整个地红了,都红到耳根了。   杜采歌琢磨着,如果自己再不做点什么,估计等会小姑娘就会羞愤得奔出去。   他想了想,起身回到自己的卧室,摘下挂在墙上的那把吉他,回到客厅里。   信手拨了几个音,顿时将余鱼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小姑娘不哭了,那双迷迷蒙蒙的大眼睛盯着杜采歌,像是看见了稀世珍宝一样。   “您……呃……您准备……呃,演奏您的……呃,新歌么?”   杜采歌将吉他放下,又去端了一杯温开水过来递给余鱼,温和地说:“喝点水就不会打嗝了。”   余鱼红着脸,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果然打嗝止住了。   杜采歌这才拿起吉他,一边弹着优美的旋律一边说,“我随便弹点,你随便听着就行。等你放松下来,我们再聊。”   余鱼就聚精会神地听了起来。   听了一小段她就知道,这不是流行音乐,而是一首非常轻快、平和的轻音乐。   素淡的声音,简单的旋律,却有着能穿透人心的力量。   那纯净而令人愉悦的童谣式的曲风,让余鱼很快就沉浸进去,忘了自己刚刚闹的小插曲。   她的心仿佛随着音乐声升到了云端之上,徜徉在那洁白如絮的云海中。   她感到自己被柔软的白云托着,而天空中似乎有一座童话般美好的城堡。   一个个悦耳的音符,如同能看得见的魔法符文一样,从城堡中流淌出来。   那些音符冲刷着她,治疗着她,让她内心中最阴暗的地方都仿佛被圣洁轻快的力量洗涤。   她渐渐忘记了自我,忘记了痛苦和挣扎,忘记了过往那些幸运和不幸的一切。   当杜采歌的手停止拨弦,最后音符缭绕不去,余鱼这才惊醒,发现自己的眼眶里充满了泪水。   这不是浑浊的悲伤的泪水,而是透明的释怀的泪水。   “这首曲子叫什么?”   “天空之城,”杜采歌放下吉他,“改天让你听听钢琴版,我个人更喜欢钢琴版。”   “林可老师,您好厉害!”余鱼擦了擦眼睛,由衷地说,“这首曲子太美了,美到不可思议。”   杜采歌笑道:“不要叫我林可老师,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杜采歌,也可以叫我的笔名,海明威。”   “笔名?海,明,威?”余鱼显然没有关注杜采歌的微博,也没看过他的小说,对这个名字很是疑惑。   杜采歌没有解释的打算,“你不是说你写了几首歌?让我听听。”   余鱼扭捏起来,声如蚊呐:“林……海明威老师,听了您的‘天空之城’后,我突然失去勇气了,我写的曲子比您的差了太多太多。”   杜采歌心说,你当然不要去和久石让大师比创作音乐,那是欺负你……   每个人的优点都不一样,你的嗓子是老天爷赏饭吃,久石让再头铁也不敢和你比唱歌,唱歌才是你的优势领域。   一个人如果老是拿自己的劣势领域去对比别人的优势领域,那心情怎么也不会好。   话说小丫头你老是怯怯懦懦,是不是就是因为经常不正确地去和别人进行对比,所以导致信心不足?   想了想,杜采歌引用了一句影视作品台词:“假如你是一个剑客,在桥上走着,迎面走来天下第一高手。你知道你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作为一个剑客,在这一刻,你别无选择,只能亮剑!”   余鱼微微点头,若有所思,显然在斟酌揣摩这句话。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一双美眸亮如星辰:“林……海明威老师,能借吉他给我么?”   杜采歌将吉他递给她,鼓励地笑了笑:“来,秀一段。”   余鱼接过吉他,低下头。   在这一刹那,她的气质突然剧烈地改变。   如果说之前她显得怯懦、羞涩,自信心不足。   那么这一刻,吉他在手,她立刻变得专注而冷静,没有丝毫杂念。   一串流畅的旋律从她的指尖绽放,然后她开口歌唱:“曾经有一个胆怯的小女孩,她不聪明,长得也不可爱……” 第119章 愁苦的范玉弘   结束了讨论后,杜采歌将余鱼送到电梯口,微笑道:“有空常来坐坐,你知道地方了。”   余鱼一个深深的鞠躬:“非常感谢您,海明威老师!如果您不嫌我麻烦的话,我会经常来叨扰的!”   她的声音大了许多,不再如先前那般怯懦,动作也更加舒展自然。   杜采歌笑道:“能和你这样有天分的年轻人交流,是很令人愉快的,欢迎你多来。今天因为我还有别的事,就不留你吃饭了,希望你别介意。”   他以长辈的口吻叫余鱼“年轻人”,是很恰当的。一方面,如果算上原主的成就,他的资历足以碾压对方;另一方面,余鱼才21岁,而他已经34,今年下半年会满35,叫对方年轻人绰绰有余。   余鱼连忙摆手:“您太客气了,今天已经麻烦您太多了。真的非常高兴能得到您的指点,我的收获很大!”   杜采歌有点心虚。他其实没怎么指点余鱼,因为他不太懂音乐。   而余鱼这姑娘虽然是自学成才,但真的很有天赋,音乐方面的造诣能秒杀他。   杜采歌不过是仗着另一个世界的丰富底蕴,随口评点了两句,并且用一些记忆中的旋律来装哔,勉强维持着“顶尖音乐人”的人设没有崩。   如果以后余鱼想要他多讲点干货,他说不定就会原形毕露了。   余鱼满意地离去后,杜采歌看了看手机。   范哥已经回了条信息,似乎因为匆忙而回复得简单,只写着“窦家街43号,晚9点。”。   这是什么意思?   杜采歌用百灵搜索了一下,才发现“窦家街43号”既是一个地名,也是一家清吧的名字。   “窦家街43号”酒吧的老板姓蔡,根据某个帖子爆料,其人还是音乐圈的一位前辈。   杜采歌便回复了范哥三个字:“9点见。”   搬运一点鬼吹灯,在隔壁房间稍稍运动了一会,再听听歌,看看新闻,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一直到8点,杜采歌才发现自己忘了吃晚饭。   他匆匆出门,在路上买了一个煎饼果子,搭了辆的士前往“窦家街43号”。   之所以没把新买的车开出来溜溜,是考虑到既然去的是酒吧,肯定就得喝上几杯。   窦家街距离杜采歌所住的雨溪国际小区并不远,也算是在闹市区。   然而此时虽然已经过了晚高峰,路上仍然较为拥堵,出租车走走停停。   好不容易到了窦家街43号门口,时间已经过了9点。   下车后杜采歌看了看,这家酒吧的外观很低调,广告牌和灯光都设计得比较内敛而朴素。   杜采歌信步走了进去,熟悉的歌声撞进他的耳朵。“你来的信写得越来越客气,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你说你现在有很多的朋友,却再也不为那些时忧愁……”   无疑是原主曾经搬运过来的。   门口没有迎宾,屋内温度适宜。   温和的灯光下,可以看到人们三三两两地坐着,神态放松,小声地交头接耳。   这里的顾客普遍年轻不小,看打扮多是白领和所谓成功人士。   一位年轻帅气、穿着朴素衬衫的歌手在弹奏吉他,技法娴熟,唱着那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杜采歌东张西望了一会,很快看到范玉弘正冲他招手,便快步走过去坐下。   桌上已经摆了6支330ML装的精酿啤酒,是杜采歌不认识的品牌。   有两个酒瓶已经空了,范玉弘手上还拿着一支,已经空了一半。   范玉弘递了一支给他。杜采歌接过,和对方碰了碰,一仰头咕噜噜喝了几大口。   放下啤酒瓶,杜采歌才来得及打量对方。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与上次相比,他眼中的范玉弘显得更加疲惫。   那是竭尽全力之后的疲惫,似乎已经支撑得非常辛苦,心力交瘁,马上就要撑不住的样子。   那对拧紧的眉毛,耷拉的眼角,让范玉弘看着比上次起码老了五岁。   几秒后,范玉弘将空瓶放在一旁,又举起一支啤酒瓶,示意杜采歌碰一下。   “缓缓吧,”杜采歌说,“先聊聊。”   “恩,”范玉弘的眼神游离,显得漫不经心,他仰头喝了几口啤酒,打了个嗝,“想聊什么?”   “你最近怎么样。”   范玉弘摇头,“就那样,整天瞎忙乎。”   杜采歌笑道:“你孩子呢?”   范玉弘摇头不语,只是眼神更加愁苦,又喝了口啤酒。   杜采歌之前从李喆那里旁敲侧击地了解到,范玉弘和妻子感情出现了危机,正在闹离婚。有一子一女,都在重点大学念书,快毕业了。   他本以为范玉弘愿意聊聊子女,毕竟范哥那一对子女都挺争气。   只是现在看来,关于范哥的这对子女,似乎也不少烦恼?   杜采歌只好再换了个话题,“和你老婆,你打算就这么拖着?赶紧想想办法吧。”   “马上就是前妻了,不提这个,”范玉弘的目光终于落在杜采歌身上,烟嗓发出的声音说不出的疲惫,“你叫我出来,不会就是为了扯这些吧?”   杜采歌想了想,说道:“我想找个经纪人。”   范玉弘并不意外的样子,“行,我给你列个名单。”   “就找你不行么?我们再合作一次。”杜采歌说。   范玉弘愣了愣,“也不是不行,不过……”   叹息一声后,他说:“你想复出,还是挺难的,要面对的困难很多。而我最近事情挺多的,恐怕没那么多精力帮你。”   大概是因为太熟了,所以他说话一点都不委婉。   杜采歌自然也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原主当年因为“林可摄影丑闻事件”而在娱乐圈里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虽然是原主主动宣布退出娱乐圈的,但其实也是有点混不下去了,据说当时道上都出了暗花要悬赏他。   而且原主当年太嚣张,生活不检点,和许多名媛、明星不清不楚,这也导致一些娱乐圈大亨、大金主对他很不满。   如果想重回娱乐圈,自然会遇到极大的阻力。   “我不打算再用‘林可’这个名字,”杜采歌说,“再说了,我就写写书,写几首歌,事情不会很多的。你知道的,我现在已经变化很大了,不会再总是惹事,让你给我擦屁股了。”   范玉弘扯着嘴角,露出一个有些苦涩的微笑:“小杜啊,老哥我不是怕惹上麻烦,而是最近太忙了,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怕会影响你的事业发展。你最好的选择,并不是我。” 第120章 不能找个汪宝强的经纪人同款   自己要选一个经纪人的话,最好的选择,是不是范玉弘?   这个问题,杜采歌也回答不上来。   但人呐,这种生物,是非常复杂的。   在有的时候,人们追求的不是最佳选项,而是最契合某一种需求的选项。   对杜采歌而言,范玉弘会是最值得信任的经纪人,这就足够他做出选择了。   至于范玉弘的业务能力?人品好不好?够不够幽默?会不会在公共场合旁若无人地大声放屁?   这些或许都会有一定的考虑,但不会影响杜采歌的决策。   杜采歌用手指轻轻敲击啤酒瓶,笑道,“范哥,青鸟音乐的事让你焦头烂额吧?”   范玉弘一怔,旋即自嘲地笑了笑:“你知道了啊。本来不想跟你说这些,诉苦和吐槽没什么意思。”   “你不在兄弟面前吐槽,难道想去女人怀里吐槽?”杜采歌反问道。   范玉弘哈哈一笑:“你这话倒挺有道理的。长进了啊!”   “人总得不断进步吧。要不活着有什么意思?”   “说得也是,”范玉弘点点头,有些感慨,“可惜我总是原地踏步,甚至倒退。越活越回去了!”   杜采歌正色说:“范哥你这不是原地踏步,在这样的年纪你还敢冒险,说真的我挺佩服你。”   范玉弘连连摇头:“不是的,哎,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不是自己想冒险……”   他端起啤酒瓶又饮了一气,打了个酒嗝说:“总之,一言难尽。”   “说说看呗。”   “今天我真的不想讨论这个话题。经纪人的事,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推荐几个靠谱的。”   “别,我就赖上你了。”   范玉弘看了看他,有些脑壳痛:“你赖上我有什么用?我自己的麻烦事一大堆,只会耽误你的事业发展。”   “其实吧,”杜采歌说,“青鸟音乐的事很好解决,就是钱,对不对。”   “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呐。”范玉弘可能因为今天喝了点酒,又是在老朋友面前,因此显得很多愁善感,不断长吁短叹。   “我能赚钱啊,你跟我签经纪约,我来帮你赚钱。”杜采歌笑道。   “没用的,这点钱,杯水车薪。”   杜采歌张了张嘴,想说那我也投资一点,参点股。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现在他最大的任务是还钱,在还清那笔巨款之前,做什么都得量力而行。   对范玉弘的困境,他也爱莫能助。   至于范玉弘不愿意当他的经纪人……这种事总不能勉强的。   虽然有点可惜,但也没办法。   至于说再去找个别的经纪人……倒也不是不行,但他势必得多考察一番。   因为经纪人这个角色真的太重要,太重要了。   既要有专业性,也要有一定的道德操守,和他之间也最好有着默契和信任。   如果是范玉弘同意当他的经纪人,那就简单了,弄一份业内的经纪制式合同范本,稍加修改就行。   如果是别人,他肯定要仔细研究,好好筛选,免得给自己找一个汪宝强同志的经纪人同款。   既然范玉弘很清晰地表态了,杜采歌就没有再三恳求,而是将话题岔开,随口闲聊。   范玉弘虽然谈兴不高,心事重重,但对杜采歌并没有敷衍,耐心而认真地和他聊着。   杜采歌也从交谈中,了解到不少关于原主的信息。   不一会儿啤酒全部喝完,范玉弘又要了一打。   两人喝到了快11点,虽然没醉,但也都有些微醺,还有几瓶酒没喝完,范玉弘让服务员去存起来。   范玉弘买了单,两人正向外走,一个头发花白,看上去五十多岁的中年快步走过来。   其人眼中神采奕奕,虽然有点发福,但仍不掩其俊美。   帅大叔压低声音笑着说:“林可老弟,范兄,喝好了?”   他说话带着浓浓的本地口音,音色非常优美,语调和语速都控制得非常好,非常明显是练过声乐的。   范玉弘抬头,微怔后立刻笑着伸出手:“蔡兄,好久不见,没想到你今天在店里。”   那个帅大叔和范玉弘握了握,又将手伸向林可。   杜采歌虽然喝得头脑有点迟钝,但很快便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酒吧老板,传说中的圈里前辈,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姓蔡。   杜采歌用百灵引擎搜索“窦家街43号”时,没有刻意去查这位蔡前辈的信息,只是目光掠过几个条目。   不过他穿越后有过目不忘之能,此时略加回忆便想起:这位蔡前辈今年五十多岁了,是上世纪80年代末出道的,一位非常有名的唱作人。   主要的领域,是民谣、乡村。   作品虽然不多,但质量上乘,有好几首经典歌曲流传下来,拿过几次金曲奖最佳歌手、最佳歌曲奖。   几乎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一个时代的象征符号。   直到现在,仍不时会在大街小巷听到他的歌声传出。   杜采歌自然不会在这位前辈面前摆谱,和对方握手时,姿态很低地说:“蔡老师,好久不见,您看起来精神不错。”   原主在圈子里名声不太好,说是“人人喊打”有些夸张,但被圈里一小半的人排挤,却是不争的事实。   不仅仅是因为原主犯的那两个大错:摄影丑闻事件,和车祸事件。   更是因为原主太嚣张跋扈,狂妄自大,不懂得做人。   额,至少媒体都是这么说的。   不过这位蔡前辈对他却似乎没什么恶感,笑得春风拂面:“你也太客气了,我何德何能当你的老师。老范,林可老弟,你们两个都是稀客,难得碰到一回,不许走,到我办公室去喝点。”   范玉弘忙告饶:“我喝得够多的了,再喝就要吐了,蔡兄你就放我一马吧,我这身体实在是经不起折腾了。”   蔡前辈笑道:“不喝酒,喝茶总行了吧!”   又看了看杜采歌:“来不来?给点面子啊。”   “蔡老师的邀请,我怎么敢拒绝,”杜采歌笑了笑,“那就叨扰了!”   蔡前辈显得很高兴,“什么叨扰不叨扰的,你能留下来喝茶,陪我说会话,就是给我面子。来来来,我那有几张珍藏的黑胶,等会放给你们听。”   说着自来熟地攀着杜采歌的肩膀,带着他们往里走。   走一会又伸手召来一个穿着制服的女服务员,凑过去耳语几句,然后领着杜采歌他们继续走。 第121章 你要抓鲁迅,与我周树人何干!   杜采歌和这位蔡前辈不熟,不好开口。   范玉弘却是笑着问道:“你叫那妹子干啥去了,这么神秘兮兮地?”   蔡前辈笑道:“哪里神秘了,就是今天酒吧里挺热闹,有不少圈里人过来玩。有两个美女之前打了招呼,说想和我聊聊音乐,聊聊创作。”   “我本来不想单独和她们聊,毕竟人言可畏。不过既然发现林可老弟在这,那情况又不一样,我正想听听林可老弟有什么新的创作思路,希望那两个小美女能激发林可老弟的热情,哈哈!所以我就让那孩子去把她们叫过来,大家一起聊聊。”   “原来是这样。”范玉弘点点头。   很快他们来到一间深红色漆,有着典型华式风格花纹的木门前,蔡前辈用指纹开了门,推门进去。   里面是一间宽敞的办公室,大约有55平方以上,比许多人的整个住宅还大。   里头装修得看似比较随意、简单,但仔细看去,却觉得其中又别有风味,有着非常有趣的审美意趣。   家具的摆放也很随意,除了书柜、办公设备外,还有好几张休闲风格的落地单人沙发,两条长布艺沙发。   还有一套玩音乐的设备,杜采歌只是扫了眼,便看到包括调音台、有源监听音箱、人声效果器、话筒放大器、监听耳机、谱架、Midi键盘、打击垫等。   看来这里不但是蔡前辈的办公室,更是他的工作室。   屋里到处贴着歌手、音乐人的海报,杜采歌对大华国的音乐圈还不是很熟悉,但因为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所以也记得许多有名的歌手、音乐人。   在这里他看到了几位歌王歌后,好几位拿过金曲奖最佳作曲、最佳编曲的音乐人。   杜采歌甚至看到了原主的海报,戴着一个“浪客剑心”里绯村剑心的面具,人模狗样的,杜采歌看着有点尴尬。   “随便坐,我去泡点茶。”蔡前辈开心地招呼。   他自去烧水、准备茶叶,过了一会,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   蔡前辈头也不抬地说:“林可老弟,你去帮我开一下门。”   杜采歌便起身过去,将门打开后,发现三个年轻的女孩子站在那。   有一个是之前的服务员,说了声:“那我先去做事了。”就离开了。   另两人看着年龄应该差不多,都是26、7岁左右吧。   其中一人穿着哥特风格的衣裙,虽然相貌平平,但一头短发染成白色很有个性,化着烟熏妆,让人印象深刻。   还有一个却是千娇百媚的美女,个子不高,但是腿很长。   巴掌大的小脸,五官清秀,差不多和谢韵姿一个档次。   打扮得小清新风,穿着素色的格子衬衫,一条水洗牛仔裤,蹬着一双白色网球鞋。   杜采歌微笑:“请进。”   然而那个小清新风的美女一看见他,似乎就有点发愣。   杜采歌暗自奇怪,做了个请的手势。   那个哥特风的女孩搡了搡小清新美女,她才不情不愿地走进来。   蔡前辈抬起头来笑了笑:“小何,小陈,你们来了。自己找地方坐啊!对了,刚刚给你们开门的这位是林可,旁边那是林可的经纪人老范。你们认识么?不认识的话就自我介绍一下吧,大家都是玩音乐的,人多讨论起来也热闹。”   杜采歌微笑道:“我是杜采歌。两位美女,认识一下?”   那个小清新美女走到杜采歌跟前,仰头看着他,脸上表情有些怪异:“你想和我认识一下?”   “是啊!”杜采歌微笑不变。   “啪!”   杜采歌捂着脸颊,整个人石化了。   过了几秒他才回过神来,他刚刚被这个女人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很想咆哮一声:你特么神经病啊!有没有搞错!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敢打你!   但是看着那小清新美女,双目赤红,泪水盈眶,胸口剧烈起伏,几乎下一秒就要哭喊出来的样子,让人怜惜、心碎。杜采歌又不知该说什么了。   蔡前辈收敛笑容,虽然没有疾言厉色,但谁都听得出他不高兴:“怎么回事?有话好好说啊,都是我的客人,这是闹什么呢!”   范玉弘却在这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收回目光,有点尴尬的样子。   哥特风女人则义愤填膺,手指都快戳到杜采歌的鼻孔里了:“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怎么,有胆子玩女人,没胆子承认啊!你知不知道小渊为你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   “人渣!败类!无耻!我们走!”说着拖起小清新美女就要往外走。   “这个,”范玉弘作为朋友,还是努力帮杜采歌解释,“其实林可他失忆了……”   “呵呵。我去年买了个表。”哥特风女人口吐芬芳。   小清新美女则摇摇头:“失忆?滚。”   顿了顿,小清新美女对蔡前辈说:“蔡老师,这事或许您不清楚,我也不怪您。但是从今以后,凡是有这个人渣在的地方,我都绝不会涉足。就这样,再见。”   说完,像打了一场大胜仗一般,牵着她闺蜜的手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   剩下三个男人面面相觑,好不尴尬。   杜采歌站在那儿,表情无辜,最是无奈。   脸上还好,不算很痛,那女孩子手劲不大。   关键是丢脸啊。   而且……啊喂,姑娘你叫什么啊!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憋屈的事么!   本来已经觉得原主很坑,坑到天际了。   现在杜采歌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原主的坑。   自己这一百多斤,迟早有一天会被埋进坑里,盖上三尺厚的土,再压一块代表耻辱的墓碑,永世不得翻身。   杜采歌并没有怀疑这女孩认错人、说谎之类的。   根据媒体报道,原主风光那几年,睡过无数美女,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绯闻女友就有好几十个,没被曝光、但是睡过的女孩子,估计也不少。   至少百人斩肯定是达成了的。   所以,杜采歌挨这巴掌,要说冤嘛,在别人看来,还真心不冤。   至少这里的范玉弘、蔡前辈都不会同情他。   但是!他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你特么要抓就去抓鲁迅啊,抓我周树人干嘛! 第122章 渣男林可:气冷抖   被打了一耳光的杜采歌自然没脸继续呆下去。   虽然蔡前辈和范哥未必会笑话他,或者就算在心里偷笑,却也还会有那么一点小小的羡慕嫉妒恨?   但杜采歌自己过不了这一关,他的脸皮不够厚。   回家的路上,杜采歌一再告诫自己,以后说话、做事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免得再度跌入原主挖的坑里。   因为临走时,他和蔡前辈交换了手机号码,所以刚到家就接到蔡前辈的电话。   这帅大叔很诚恳地道歉,说是他考虑不周,请见谅。   杜采歌本来就没有怪他的意思,这事说到底还是原主的锅,怪不得别人。   但不怪归不怪,此时他可没心情和这位帅大叔扯谈。   于是随口客套了几句,约定下次一起交流音乐,杜采歌便挂了电话。   这件事,说到底还是件小事,杜采歌也没怎么在意,晚上睡得挺安稳。   第二天早上醒来,也是按部就班地做了些健身,给花花草草浇水,然后开始搬运。   结果到快中午的时候,杜媃琦打电话来,开口就是:“哥,你在网上被骂惨了。”   杜采歌皱了皱眉,有些意外,但并没有什么冲击感,反而对小丫头说:“你上课呢,怎么有时间上网?”   “啊,这,额,怎么说呢,其实我也是听别人说的,真的,我绝对没有在上课时用手机上网刷微博,也绝对没有偷偷爬墙离开学校去网吧,我发誓!”   “……”杜采歌能感觉到妹妹正顽皮地吐着小舌头。   杜媃琦当然没有笨到自曝,这不过是她与哥哥开的小小玩笑而已,杜采歌也认识到了这一点。   “总之呢,你认真学习,好不好?我希望你能考个好大学,读书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改变命运的。我作为你的哥哥,我所拥有的社会资源,都会用来帮你铺路;但是你能爬得多高,归根结底在于你的知识结构和意志品质。”   杜媃琦撒娇道:“知道啦,不要念叨了。哥哥你快去上网看看,嘻嘻,你又一次成了全民公敌,有02年那味了。哦,声势比那时候还大,毕竟那时候还没有贴吧,没有微博。”   02年……杜采歌立刻意识到,妹妹指的是2002年9月的“林可摄影丑闻事件”。   因此他也体会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暴力,他并不陌生。   他能想象到那种人人喊打的情形。   杜媃琦继续说:“不过,看归看,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就当是个玩笑吧。好不容易从这些事里走了出来,我可不希望你再次犯糊涂。网上那些人,你也知道的,听风就是雨,都是些乌合之众,他们的话不值得生气。”   杜采歌感受到了妹妹的关切,心里生出一股暖意,笑道:“我知道了,我不会往心里去的。你吃完饭了没有?”   “吃完了,现在是午休时间。”   “去寝室睡一会吧,养足精神。”   “哎,高二狗,哪有那么多时间睡觉?得先自习一个小时呢。不说了,哥哥拜拜。”   挂掉电话,杜采歌登陆了自己的微博账号“海明威”,马上就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一个网名叫“白毛浮绿水”的人发了一条微博:“啧啧,时隔数年,再一次见识到林可的丑恶嘴脸。面对一个被他始乱终弃的可怜女孩,他竟然笑眯眯地问:妹子,可以认识一下么?我想请问,是谁给你的脸?听说他又开始写歌,准备复出了。呵呵,想想他曾经做过的那些恶心事吧!这种人渣,就不配活在世界上,和我们呼吸一样的空气!兄弟姐妹们,整个娱乐圈还不快联合起来抵制他!”   然后在短文后@了一大串的业内人士。   平心而论,这篇战斗檄文写得简洁明了,充满真情实感,让人深受打动。   杜采歌差点就气得浑身发抖,大热天的全身冷汗手脚冰凉,这个社会还能不能好了,女孩子到底要怎么活着才能让渣男满意,眼泪差点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个世界到处充斥着对女性的压迫,女性何时才能真正的站起来。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额,但是当他忽然想起,这个“魔鬼”其实就是林可,也就是他的某个过气马甲,被檄文声讨的、被联合抵制的就是他,马上就感觉不好了。   那么这件事到底闹到什么程度了呢?   杜采歌继续跟进。   上次由于夏苹、袁因等人发微博称赞林可的事情,让“林可”这个名字时隔数年再次回到娱乐圈。   当时的氛围,其实不能算太差,虽然普通吃瓜群众有的说喜欢林可的歌、有的大骂林可滚出娱乐圈,但是业内的音乐人、歌手们大多数都是表示了对林可的欢迎和支持。   随后还有不少歌手想方设法联系杜采歌,提出想要买歌,想要合作。   这给了杜采歌一种错觉,那就是原主虽然做错过一些事,但那些事已经过去了,娱乐圈已经原谅他了。   然而这一次,氛围却截然不同。   先是许多业内人士,包括一些音乐人、音乐公司的领导层、娱乐公司的官微等转发了这条微博,声援“白毛浮绿水”,指责林可。   然后似乎整个网络都闻风而动了。   网友开始讨论,因为“林可摄影丑闻”毕竟过去太久了,差不多快6年了,还是在网络不算很发达的时候发生的。   那个时候,网民人数比现在少得多。   所以有不少人其实不太了解这件事,四处询问“林可是谁,为什么骂他”。   于是开始有人为这些新网友进行科普。   然后很明显有一些带节奏的,水军也开始出动,反复议论这个话题,娴熟地用各种套路手法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炒起热度,诱发一般路人对林可的恶感。   杜采歌在地球是从事电影行业的,对水军、带节奏这些都不陌生,自然能识别出来。   他只是想不明白,林可只不过是一个过气音乐人而已,对于现在的娱乐圈,可以说只是一个褪色的“符号”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来抵制这样一个“符号”呢?   究竟是哪些人,不希望林可再次出现? 第123章 关我海明威何事   杜采歌仔细看了很多微博留言,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其实大多数普通路人网友,根本就不认识“林可”。   小部分对“林可”稍有了解的网民,对“林可”的评价是正面的,至少是中性的。   对于一般路人网友而言,虽然林可的私生活很乱,风评很差,但林可又不是偶像艺人,甚至从没在任何节目中出过镜。   这样一个幕后音乐人,只要音乐写得好就行,人品有什么用?能吃么?   甚至有许多网友开玩笑,说林可造福了大众,那些摄影作品,让他们能看到许多心目中女神的果照,实现了他们的人生梦想,他们都欠林可一个感谢。   反感林可的网友当然也有,但都是些什么人呢?是一些和林可闹过绯闻的女艺人的粉丝,比如苏曼芫的铁杆粉丝,有一个算一个,几乎全都是林可黑。   然后还有女权主义者,这个群体几乎天然都是林可黑,不可避免。   也就这些了。   所以认真分析的话,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真正黑林可的人并不多。   可是当前在网上,针对林可的恶意讨论却初步形成了排山倒海之势。   这绝对不是自发的,肯定是有营销号在带节奏。   杜采歌的微博粉丝一上午就狂涨了一百七十多万,粉丝总数突破200万大关。   估计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黑粉,专门为了骂他而关注的。   私信早就是99+,杜采歌已经懒得去看。   在一片声讨之中,还是有那么一些人,在尝试为杜采歌辩解。   比如华宇娱乐,比如小姜,比如……好吧没有比如了。   至于段天后所在的大华紫天,最多保持中立吧。   成为众矢之的,杜采歌的心态并没有崩。   毕竟那些并非他造的孽,他只是替原主背锅。而且那许许多多的罪名,有多少真的发生过,有多少又是纯粹的带节奏,消费网民们的智商呢?   杜采歌看了一些营销号的发言,先是列举被林可伤害过的那些女性,@当年摄影丑闻的女主角们,要求她们站出来表态。   然后攻击林可的人品恶劣,态度嚣张,言行粗鄙。   然后就开始怀疑林可取得的成绩,言之凿凿地说林可的一些歌曲涉嫌抄袭。(好吧,这点还真的说对了……确实是抄袭的,只不过是从地球抄的。)   然后慢慢地就开始把一顶顶的帽子往林可头上扣:什么操纵金曲奖评选,潜规则一些参加歌手选秀的女歌手,什么利用自己的身份强行打压有天分的年轻音乐人……   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些粗制滥造、临时编出来的段子有多么离谱。   有很多只是将别人身上的事,改个林可的名字,原封不动地抄过来。   然而这样粗劣的谎言,却引起了网络的一场饕餮狂欢。   杜采歌呢,觉得自己绝对不算是弱者,自认为心理承受能力很强。   但是面对这样铺天盖地的网络暴力,还是有点小心脏承受不住。他没那么强悍。   他只能自我安慰:就当他们在骂原主,与自己无关吧。   好吧,这有点鸵鸟的意思了。   但还能怎么样呢?   他又不可能跑去和别人对骂,这不是他的作风。   因为有不少人@海明威,新关注他的那170多万网友中间,有许多在他的微博下破口大骂,杜采歌更新了一条动态:“你们骂的是林可,关我海明威何事?”   然后就关掉微博,又通过LL软件让李喆团队不要回应,只对那些吵得太凶的人进行禁言等操作,静待事态冷却。   接着便把头埋进沙子里,专心专意地当起了鸵鸟。   然而到了下午,情况却愈演愈烈。   小姜、范哥、唐业执、段天后、宁悦蓉等朋友,甚至余鱼这样新认识的都忧心忡忡地联系了他,问他有什么好主意。   杜采歌能有什么主意?他从来都不擅长这些。   术业有专攻,让他把一个电影镜头打磨得很美,让他用几个镜头来表现一个人的心理,他都很擅长。   但在网络上和人对喷,真的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了。   而且许多人已经跑到了《诛仙》和《鬼吹灯》的评论区去骂杜采歌,开始对这两本书的读者造成影响,动摇他的基本盘。   但杜采歌仍然一筹莫展。   ……   傍晚。   段晓晨结束了舞蹈练习,从练功房匆匆走出,一边用毛巾擦着汗,一边说:“晋哥那边有什么消息?”   助理蒋娟摇摇头:“我刚刚跟他通过电话,他说还没完全弄清楚,只知道有好几家公司出手了。”   段晓晨咬咬嘴唇,目光中有着忧色,“这不是废话吗,肯定是有好几家公司同时出手,才会造成这么大的动静。问题是,究竟是哪些公司?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杜哥已经隐退这么久了,再大的仇也该淡了吧!”   蒋娟偷看段晓晨一眼,见她表情冰冷,不敢卖萌,老老实实地说:“晨姐,我和晋哥会跟进这件事,不过现在你最重要的是把演唱会的筹备工作办好,不要太操心了行么?”   “我怎么可能不操心!想让我不操心,你们把事情办好啊!”段晓晨语气有些烦躁,像吃了火药一样呛。   蒋娟平时和段晓晨关系很亲密,没什么尊卑之分。但现在她知道段晓晨有多烦恼,所以虽然委屈,这时也不敢顶嘴,而是委婉地劝道:“晨姐,你和晋哥合作这么多年了,什么风浪没见过?多给他一点时间,给他一点信任吧。”   段晓晨无奈地点头。   她也会幻想,像言情小说中的情节一样,抛开一切跑到杜采歌的身边,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去给他慰藉。   但……也只能想想而已。   哪怕她是歌坛天后,要是敢这么任性,不顾大局,也会引起身后公司、资本的不满,对她正处于上升期的事业会造成难以弥合的损伤。   而且,她又不是杜哥的什么人,以什么身份去慰藉他呢?杜哥未必需要她的慰藉,这一点段晓晨也认识得很清楚。   当然,如果仅仅是以上两个理由,她还是有可能冲动一次。   但她更是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自己去探望杜哥,被曝光出来,那个时候自己的一些粉丝也会加入声讨杜哥的行列,只会带给杜哥更多困扰。   所以,如果是温柔的女人,此时应该立刻跑到杜哥身边,送上香吻和温暖的身体;如果是聪明的女人,此时应该默默地与杜哥保持距离,想方设法弄清这件事的幕后黑手,缓解杜哥的压力。   段晓晨决定做一个聪明的女人。 第124章 为了孩子她爹   当参与会议的人一个个起身离去,颜颖臻终于不再掩饰自己的疲惫之色。   助理孙雅玲开始收拾长长的会议桌,整理散落的文件,关掉多媒体。   颜颖臻则揉了揉酸痛的脖颈,站在了巨大的落地玻璃前,向外远眺。   那灯光璀璨的城市是如此美丽,宛如仙境掉落到了人间,就连天上的繁星和皎月都显得逊色许多。   在这热闹、美丽的大都会里,人们相信着梦想,相信奋斗,相信财富。   而她,有过梦想,且为之奋斗过。   并且积累了大多数人几辈子也无法获得的财富。   虽然还没有被媒体冠以“大华国女首富”的称谓,但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头衔其实早已经属于她了。   一路走到现在,磕磕碰碰,殊为不易。   她不会贬低自己,在获得这一切的过程中,她付出巨大。   换成别人,就算也相信了杜采歌曾经用宛如亲见的语气描绘的那一切,也不见得有这种行动力,能将这些幻想一一变为现实。   微博,贴吧,社交软件,在线支付,互联网金融,游戏,视频网站,网络文学,智能手机……并且由这一切所组成的,巨大互联网生态。   在实现这一切的过程中,她曾无数次怀疑,怀疑路是走不通的,怀疑杜采歌的幻想仅仅只是痴人说梦。   但是到了现在,她当然已经不会怀疑。   先知?不,杜采歌没有那么神奇。   但他确实是个极有想象力,极有洞见力的人。   尽管他脾气差,幼稚,天真,粗暴,粗俗,冲动,盲目,低情商……   但在那一切缺点下,他也有着热情,有着顽童般的真诚,有着对未来的准确洞见。   他是一个让人难忘的家伙。   颜颖臻不得不承认,不管在回忆他的时候,自己多么想去讨厌他,憎恨他,最后却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好的一面。   真是糟透了。   “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开了一天的会,颜颖臻的声音有些沙哑。   孙雅玲停下手上的动作:“颜总您稍等,我收拾好这些就马上去查。”   颜颖臻没好气地说:“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在那装模作样地做记录,其实一直在刷微博,刷贴吧。”   孙雅玲神色不变:“是的颜总,不过我是在对我们的产品进行调研。”   “说吧,到底怎么了?”   孙雅玲稍稍犹豫后,轻轻摇头说:“局面很混乱,现在网上对林可的声讨早已经超过2002年和2004年的程度。”   颜颖臻有些诧异:“这么严重?才一天时间?”   “是的,一天时间,就已经发酵到这种程度了,现在的水军比那个时候厉害多了。”   颜颖臻若有所思,嘴角轻轻一扯:“还说我们是互联网领域最大的巨头,现在看来,我们还是有些低估了这个时代互联网的传播力量。身在宝山,而不自知。”   孙雅玲似懂非懂,不知道这位年轻的商业奇才想到哪里去了。她犹豫着说:“说真的,如果我是林可,看了网上这些辱骂,估计我会气得吐血。林可先生的承受力似乎不算很强……”   “哼!”不提这个还好,她一提起,颜颖臻显然是怒了,“那个懦夫!玩女人的时候得意洋洋!天不怕地不怕!真出了事就当缩头乌龟!没当担!不是个男人!”   孙雅玲低头,眼观鼻、鼻观心,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颜颖臻的胸膛剧烈起伏了一阵,慢慢才消气,吩咐道:“让我们所有的产品立刻屏蔽‘林可’这两个字。也不仅仅是这两个,多屏蔽几个别的词,对外就宣布我们在测试产品功能。”   “是。”孙雅玲知道,这就代表着,“微光微博”“百灵搜索引擎”“百灵贴吧”等重磅互联网产品以及数十款游戏中,都暂时无法正常地打出“林可”这个词。   “LL那边呢?门户网呢?”孙雅玲问。   沉吟片刻后,颜颖臻说:“那边不管。总不能不让人正常聊天吧!那会引起普通网民对我们产品的反感,损失太大。”   “明白,我马上着手,以您的名义通知下去。”   颜颖臻看着窗外发呆。   过了一会,她才如梦初醒般地开口:“对了,有新的玩家下场吗?”   孙雅玲摇摇头:“根据我们的监控,没有,暂时还是之前那三个主要势力在出手。不过呢……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罗恒佐’,这个名字您有印象么?”   颜颖臻想了想:“好像以前是个演员吧。”   孙雅玲道:“准确地说,他曾经是一位人气很高的演员,拿过影帝头衔。”   “他怎么了?”   孙雅玲低着头说:“他老婆是‘艾莹’。”   见颜颖臻仍然有些茫然,孙雅玲提醒道:“一个女歌手,摄影丑闻事件的女主角之一。”   颜颖臻恍然大悟。   “虽然后来根据照片细节来看,林可给艾莹拍那些照片时是在艾莹与罗恒佐结婚之前,但还是对艾莹的事业造成了毁灭性冲击,罗恒佐也饱受困扰。”   颜颖臻笑了笑,“我还记得,罗恒佐后来没几个月就宣布息影,退出娱乐圈。他脑袋上绿油油的,沦为笑柄,换谁也咽不下这口气。不过这人也是没骨气,前几年又复出了吧,虽然没演戏了,但是一直在接各种综艺。他演技很差的其实,我不喜欢他的电影。”   “为了吃饭嘛,这一点我能理解。虽然我不喜欢他的人品,更不喜欢他的电影。他除了漂亮脸蛋之外一无是处,如果没有资本捧他,他三辈子也成不了影帝。而且他那人品,三天两头就挑个女粉丝侍寝,还真把自己当作皇帝了。啧啧,和他相比,我觉得林可就像纯洁的白莲花,”孙雅玲嘴角抽了抽,露出一个冷笑说,“这时候他又在微博上卖惨了,倒还真有不少人同情他。要对付他么?”   颜颖臻没什么表情:“他配么?懒得理他,随便找个理由把他的社交账号全部暂时封停就行。”   “明白。”   说完这句话,两人一时相顾无言。   良久,颜颖臻忽然有点尴尬,叹息着很僵硬地解释一句:“真是……让人不省心。要不是觉得他(林可)还有点才华,动了惜才之心,我才不会理这种人。”   孙雅玲心里有些感慨:其实女人呐,再有能力,再有钱,气场再怎么强大,其实内心和普通人又有什么区别呢,还不是渴望爱情,渴望温暖的怀抱,每天为了孩子、为了孩子她爹操碎了心? 第125章 感谢海明威   霍彦英结束和老友的通话,觉得嗓子有点哑。   连续打了几十个电话,他也确实有点累了,于是放下手机,摸了摸两撇浓浓的、九十度垂下的眉毛。   林湘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纤手搭上他瘦削的肩膀,轻轻揉捏。   霍彦英舒服地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好像睡着了一般,神情安详。   半晌,他闭着眼睛突然开口:“考试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林湘云撇撇嘴:“还行吧,我有把握。话说,你真的让我去考你学生的研究生?那我不是成了……你的徒孙?”   “恩。”   林湘云轻轻打了他一下,声音软糯,湿润润的:“和徒孙爱爱会不会特别刺激?”   霍彦英不动声色,“试过才知道。你呢,会不会觉得和师祖做那事特别刺激?”   “hetui,老流氓,不理你了。”   “明明是你先说到这个话题……”霍彦英的眉毛抖了抖。   “不说这个了,”林湘云板起脸,“你儿子怎么样了?”   “不知道,这点小风小浪,他应该扛得住。”   “知道他抗得住,你还卖了这张老脸,到处求人帮他说话?要你为了我动用人情,你就舍不得啊?”   “喂,”霍彦英终于睁开眼睛,露出一丝无奈,“你吃我儿子的醋就没必要了吧。而且,我也未必帮得上什么忙。”   “知道就好!老家伙,已经不是你的时代了,你安享天年就是了,少操心这些破事。你那干儿子本事大着呢,用不着你帮忙。”   “怎么说?”   “你跟我来看看。”林湘云拖着霍彦英来到书房电脑,指着一条微博。   霍彦英从鼠标旁拿起老花镜看了看,嘴角扬了起来。   “这小东西,什么时候把那边的关系走通了?”   “你心思太灰暗了,就不能是人家惜才啊?你这干儿子长得又帅,性格又温柔,又有才华,谁不喜欢啊。”   “喂,喂,你可不能见异思迁啊!”   “得了吧你。老东西你再不戒酒,我就甩了你,跟你干儿子过日子去。”   “嘿嘿,话说回来,你竟然会觉得他性格温柔。”   林湘云诧异道:“他不温柔吗?”   “那倒不是。其实他一直温柔,只是以前太锋芒毕露,而且说实话,情商有点低,所以给人一种盛气凌人、不好打交道的感觉。”   “经历了那么多事,总不可能没变化的,他学聪明了点也是正常的。”   “或许吧。”霍彦英耸耸肩,目光再看了一次屏幕,然后将老花镜摘下。   那条微博是大华国警察总部的官微刚刚发布的。   “感谢海明威,为我们创造了一首热血沸腾、正气凛然的歌曲。警察总部已做出决定,‘警察之歌’从今日起成为大华国警察专用歌曲,全国各单位请有序推进全体在职警察和辅警认真学习。”   ……   范玉弘从宫荣大厦走出时,抬头看看,天色已经全黑了。   深深的抬头纹,和眼角那些细细密密的鱼尾纹,肿胀黝黑的眼袋,充满血丝的眼睛,让他看起来比六十岁的老人还憔悴。   他叹了口气,看了看道路上的车水马龙。   这个时间段,魔都市区的道路,就像是高血脂病人的血管,拥堵,粘稠。   他站在原地,从裤兜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支皱巴巴的、浸着汗渍、险些折断的烟。   掏出一只塑料打火机,噼噼啪啪按了几下,才冒出火苗。他凑过去,将烟点着,用力地吸了一口,吸到眼前冒金星。   虽然被抓到了会被罚款,但是管他呢。   烟雾缭绕升腾,变幻万千形状。   哎。人想要做点什么,为什么那么难呢?   他想象着清秀的儿子用手指着他的鼻子,尖刻地说:“连烟都戒不掉,还说做事业,你算了吧!青鸟音乐这么好的项目就是被你给毁了!承认吧,你就是个窝囊废!”   他摇摇头。   脑海中的画面变化,女儿俏丽的脸庞浮现,目光中有着哀伤:“爸,你说你爱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我不求别的,你不要偷偷摸摸地抽烟行不行?虽然发现得早,手术很成功,但是医生说了,如果你继续抽烟,预期寿命会低于5年!”   范玉弘低下头,又深吸一口,将还剩三分之二的烟丢下,踩了一脚。   有从他身旁走过的路人,用鄙视的目光看他,似乎在无声地谴责他没有素质。   “素你妹的素质!”范玉弘小声骂了一句,低头匆匆走向自己的车。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   范玉弘拿起自己的“流金”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眉头微皱。他停下脚步,按下接听,埋怨道:“你怎么才回电话!”   沙哑的女声在电话那头响起:“什么鬼事,一个小时你就打了我7个电话,你有病吧!范玉弘,老娘告诉你……”   范玉弘将手机拿远一点,免得被高分贝噪音损伤听力。   过了一会才重新将手机凑近,趁着即将成为前妻的女人停下来喘气的功夫,冷静地说道:“林可今天的事,你知道么?”   “怎么会不知道,全世界都在谈论,”他那混血妻子薇薇安那沙哑的声音突然提高了音调,似乎在警惕,“你干嘛,你这关你什么事,你又要插手是不是?”   “毕竟朋友一场,能帮一把我当然想帮他,”范玉弘解释说,“你老总和林可以前是认识,我记得他们关系还不错的样子。能不能劝他,以你们公司的名义发声支持林可?”   薇薇安的声音再次提高八度:“你就是个大傻13!林可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他以前是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我管那个王八蛋去死!”   范玉弘不满地说:“他对你一直都很尊重,你怎么能那么说他呢!”   “他让你损失了多少钱,你算过嘛!他突然脑抽,把他那些版权的未来收益全部投入慈善基金,他就不想想,那其中有一部分该是你应得的钱!你的青鸟音乐需要找投资的时候,他是怎么一口回绝你的!他在我们家喝酒的时候,说过多少次,说要把‘至臻文化’的股份分给你一点,结果呢!全部给了他那私生女!” 第126章 你不懂,我不怪他   听到薇薇安的咆哮,范玉弘本想吼回去,想了想,却是长长地叹了口气:“你不懂。我不怪他。”   薇薇安阴阳怪气地说:“你当然不怪他,你是好兄弟,讲义气嘛!只是人家不把你当兄弟看哦。”   “你不懂,我不想跟你讨论这个。”范玉弘只能重复道。   “好,我不懂就我不懂,youmotherfack,总之你别想我出手帮林可那个混蛋。”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嘟嘟”声,范玉弘叹口气,将手机收起。   刚收起,电话又打了过来,一看来电显示,还是薇薇安。   范玉弘以为薇薇安是打算再骂他一顿,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接听。   薇薇安冷冰冰的声音传来:“对了,忘了告诉你,你不用再为林可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有不少人已经出手了。这个关,他已经趟过去了。”   “什么,你再……”   没给范玉弘再说话的机会,薇薇安已经挂断。   范玉弘有些失神。   想了想,他没有立刻去取车,而是疾步走向最近的网咖。   一边走,他一边思考。   究竟是谁出手了?   之前他找了不少熟悉的音乐人、艺人,以及几家中小型的娱乐公司,想要对方在网络上发声,以改变杜采歌在网络上孤零零地被所有人围攻的局面。   然而大多数人都没给他肯定的答复。   就连几个其实很想求林可写歌的歌手,此时都吞吞吐吐,犹犹豫豫,不敢明确表态。   确实是这次风暴太吓人了,他们都害怕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害怕自己成为下一个被围攻的对象。   而且明眼人都看得出,此事背后肯定有大资本力量的介入。   这年头,娱乐圈的人心里都有谱,得罪谁都可以,就是别得罪资本。   范玉弘本以为这场风暴得刮上好一阵,让杜采歌狼狈不堪,甚至完全熄了重返娱乐圈的心思。   所以范玉弘才那么着急,到处找人,想帮杜采歌渡过难关。   没想到,竟然已经有人出手,摆平了这事。   可想而知,出手之人一定有着超乎想象的能量。   他的脑海里迅速闪过几个名字,都是和杜采歌关系较好,同时兜里有钱、背后有人的。   但是……他摇摇头。不对。这些人的能量都没这么大。   难道是……范玉弘眼前忽然闪过一张惊鸿一瞥的脸。   他曾经看到那个女孩有几次与杜采歌出双入对。   那时,那个女孩还在念大学,据说家里很有钱,巨无霸那种。   但是就和别的女孩一样,没多久,她就从杜采歌身边消失了。   后来再看到那个女孩时,已经是几年后了,杜采歌已经隐退。   那是在一场非常高端的晚宴上,范玉弘是跟着薇薇安混进去的,他自己根本没资格进去。   然而那个女孩也出现在晚宴上,却是被众多资本代表众星捧月地拥簇着。   那些平时高傲得对范玉弘不屑一顾的资方代表,小意地巴结着那个年轻的女孩,一个个露出谄媚的笑容。   因为,据说,她手里握着好几个能下金蛋的项目。   他没去和那个女孩打招呼,那个女孩的目光扫过他,也像是没有看到。   接下来,他陆陆续续都能从报纸、网络上看到关于那个女孩的消息。   “互联网新贵”“互联网大佬”“互联网女王”,她的头衔一直在变化着。   会是她么?   范玉弘加快了脚步。   ……   小饭店的厨房里,邹国勇热得汗流浃背,脱掉外套,只穿一件背心,露出峥嵘而油光发亮的腱子肉,抽了条油腻腻、黑乎乎的塑料圆凳坐在灶台旁边。   他的手机按下了免提,大声嚷道:“喂,是向平吗?我勇子!”   “拜托你件事啊,我一发小在网上被人骂了,你能不能上网帮他骂回去?”   “我那发小的网名叫林可,以前和我一起玩过乐队,很够哥们。你登陆微光微博就能看到,很简单的!帮着他骂回去就好。”   “拜托了,改天请你喝酒!”   刚挂掉电话,他老婆挺着大肚子闪身进来,板着脸:“客人都在等,你还有时间打电话?还不赶紧炒菜!”   邹国勇脸色发苦,“你也总得让我休息一下吧老婆大人,我也忙了一天了!”   “你要休息可以啊!专心休息!手机没收!”说着,他老婆就去抓手机。   “别啊老婆!我再打一个!就打一个!”   “哼,你那么在乎他,他有把你当兄弟嘛!每次都是你打电话给他,他有主动联系过你吗!”   “老婆……”邹国勇把“你不懂”三个字咽了回去。   他很想告诉老婆,之前他被人戴了笼子,欠了两百多万的赌债,是杜采歌一言不发,悄悄帮他还掉的。   他还想告诉老婆,现在他们住的房子,当时看中了,想全款买下来,却还差了20多万。   当时只能怏怏地离开。   结果后来,售楼部的主动打电话,说给他们降价,他们才欢天喜地搬进新家。   后来他打听了,其实是杜采歌私下里找到了那家公司,补足了差价。   还有……   叹口气,他摇摇头,开始切菜。   和女人说这些没意思。   他老婆前些年亲眼见过杜采歌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快,又听了太多关于杜采歌的负面新闻,因此对杜采歌心有存见。   特别是摄影丑闻曝光之后,她对杜采歌的印象就更不可能扭转了。   她多少次在邹国勇面前痛骂杜采歌,说他花心,不负责任,祸害了那么多女星、名媛,简直是个人渣败类,说杜采歌对不起那些女人。   她不知道,其实邹国勇根本不在乎这些。而且,她也不知道,杜采歌那好几亿的身家是怎么没了的。   邹国勇也没兴趣去告诉她那些。   女人不会懂,那种兄弟间肝胆相照的感情。   他和杜采歌之间,不存在谁欠谁的。他们是兄弟。彼此为对方做过的事,都已经数不清了,已经是一笔糊涂账,没办法去计算了。   如果知道是谁在背后搞杜采歌,邹国勇早就提着剁骨刀去找对方的麻烦。   可是……互联网这东西,他真的玩不转啊。   他也分辨不清究竟是谁在搞自己的兄弟。   只知道,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对杜采歌的骂声。   他能做的,只是拿起手机,拨打给每一个亲戚朋友,让他们在网络上帮自己的兄弟发声。 第127章 这算是谁赢了?   杨立奇和女友琳琳并排在网吧卡座里,眼睛紧盯着屏幕,神情专注,双手十指如飞,敲打键盘的速度和力道让旁边的网管心疼得直抽搐。   “琳琳,休息一会吧。”杨立奇停了下来,揉了揉酸涩的手指。   “你自己休息,”琳琳头也不回,“我要把这个弱智儿童骂到自闭!敢跟老……敢跟本萌妹吵架,哼!”   杨立奇面有忧色:“哎,我们的人还是太少了,对方发动了那么多水军,我们就书友群里这点人,不是对手的。”   “我不管,战到最后一刻吧,我不会认输的!”琳琳发出了中二的宣言。   “可是,海大他自己都没承认他是林可,我们在这起什么劲呢!”杨立奇显得有些无奈。   “他虽然没明说,但我们都知道,林可是他,海明威也是他。你不要想那么多,支持他就好!”琳琳转过头来,给了男友一个微笑,“加油啊小奇奇,晚上我会犒劳你的,你懂的!”   “好吧……”杨立奇立刻感到一股春风吹来,让他精神一振,血蓝全满,精力充沛得要满溢出来,恨不得嗷嗷叫着投入到激情的战斗中。   他的双手仿佛化作十几根触手,用肉眼难以看清的速度在微博、在贴吧、在各个战略要地战斗着,攻击一切辱骂林可的人。   尽管他们这一方势单力薄,如同风雨飘摇中的浮萍,似乎随时会被淹没,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但杨立奇的斗志却越来越昂扬。   琳琳猛地一砸鼠标,“艹,我被禁言了!傻哔管理员!”   然后意识到刚刚口吐芬芳了,立刻捂住嘴,偷偷地看她的男朋友。   杨立奇绷着脸,这个时候绝对不能笑,必须若无其事,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   他有过惨痛的教训。   过了一会,他说:“你休息一下,我会连你的份一起努力!”   “好!”琳琳晃了晃小粉拳,“加油,小奇奇,加油!”   杨立奇越战越勇,琳琳也在紧张地观察着战况。   “过气演员罗恒佐也跑出来踩我们海大,好气哦!”   “这谁啊,什么阿猫阿狗也跑出来凑热闹。”   “哇,你猜我看到什么了!”琳琳突然惊叫。   杨立奇凑过去看了眼,原来是大华国音乐协会的官微刚刚更新了一条微博内容:“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特别是在他已经付出许多来赔罪认错的情况下。另外,请不要忘记他带来的那些动听的音乐。”   在末尾,还艾特了好些官方协会和个人,比如大华国钢琴家协会,作曲家协会,大华国国家交响乐团,大华国国家戏剧团,金曲奖官微等等等等,以及一些德高望重的艺术家的微博。   像是约好了似的,这些微博迅速转发了音乐家协会发布的这条微博内容。   这些官微,以及艺术家的微博,虽然粉丝都不多,似乎没什么网络影响力。   但是真正的行内人,自然明白其分量。   虽然水军还在继续带节奏,但一些有心人已经开始停下来观望。   而身在局中的人们,比如被带了节奏的网民,以及自发维护林可(其中大部分是诛仙和鬼吹灯的粉丝)的人,则仍然鏖战不休。   又过了一阵。   “咦,这个……这个太牛了!”兴奋的琳琳猛地拽了拽她的男朋友,“你看这个!”   杨立奇也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我艹,我只能说,海大太牛了!”   “那当然,”琳琳得意洋洋地说,“我长这么大,还没追过什么星,却心甘情愿地崇拜海大,而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呢。我为什么崇拜他?就因为他牛啊!”   杨立奇不想被女朋友打,点点头附和,“确实,海大太有才了,能被警察总局点名表扬,这一波稳了。”   “当然稳了!”琳琳拍着手笑道,“这代表官方的意思了吧,这个时候我看谁还敢顶风作案!”   随着警察总局官微更新的这条动态,水军们开始偃旗息鼓。   毕竟,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他们背后推动的力量也不敢与国家机器对抗。   关键是他们不清楚警察总局和林可的关系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在这节骨眼上,更新了这样一条动态,哪怕警察总局其实并不真正关心林可,只是随口说句客套话,他们也不想冒险。   水军们偃旗息鼓之后,剩下的反林可的力量急剧衰退。   此消彼长之下,拥护林可的力量已经能与对手打个有来有回了。   然而……   “琳琳,”杨立奇惊奇地说,“我突然发现在微博上打不出‘林可’两个字了,打出来就变成星号。你看!”   琳琳凑过来看了看,“emmm……真的哦,这应该是官方把这个词屏蔽了。你看,这些之前发的内容,‘林可’也都变成星号了。”   杨立奇说:“你贴吧账号没被封吧,你在贴吧发帖试试,看看能不打出林可这两个字。”   “好。”   很快,琳琳摇头说:“不行,弹出了提示,说我的帖子里含有违禁内容,不能发布。”   杨立奇与女朋友面面相觑。   “这到底算是谁赢了?”   “当然是海大赢了……吧。毕竟名字都被屏蔽了,应该吵不起来了。”琳琳迟疑着说。   “可是他的名字被屏蔽了……这说明,微博官方很不待见他吧?还有,百灵的官方也很不待见他……”   琳琳想了想,“我觉得这是一种保护。”   杨立奇耸耸肩,不想跟女朋友争执,“那我们今晚还在网吧通宵么?”   “通宵吧,我开个小号,把诛仙全订支持海大,顺便再看一遍。”   “那我陪你。”   ……   “咚咚。”   申劲松头也没抬,“进来。”   把手转动,门被推开。   黑暗中,一具玲珑浮凸的身体走了进来,黑暗中,散发着暧昧的气息,惹人遐想。   “怎么不开灯?”玉臂抬起,将灯打开。   申劲松眨了眨眼,坐直了身体。   廖宥佳注意到,他紧紧抿着嘴唇,眼神发呆,像是在思考一道注定无解的难题,他的脸上并不像一贯的那么沉稳自信。   但是很快,申劲松就恢复了往日的威严,就像刚刚那一切都是错觉。“小廖,什么事?”   廖宥佳冷艳的脸上带着凛然不可侵犯之色,“刘鸿翔问我们,单子要不要继续做下去,虽然他觉得做下去也不会有效果了,但如果你坚持要做,他可以让下面的人继续做,不过顶风作案,收费要增加50%。如果你现在叫停,尾款还是要付的,不过他说给你个面子,可以给你打个7折。”   “我知道了,不做了,让他收手,你去把尾款结了,用我给你的账号。”   “好。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   “什么都不要做,”申劲松一字一顿地说,“等待,观望。然后,按照原定计划,在4月22日阻击姜佑曦的数字单曲。”   ……   头发花白,看上去五十岁出头的男子咬着雪茄,摸了摸手腕上的限量版百达翡丽,目光没有焦距。   “颜颖臻……你为什么出手帮他?难道你不该是恨他入骨的么?”他喃喃自语,“不过能把你的倾向试探出来,这次倒也不是白费功夫。下一次,一定要……” 第128章 新的记忆碎片   杜采歌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来回踱步,情绪似乎很焦虑,又有些消沉。   房间不算大,但是给人的感觉很温馨。   窗帘没有完全闭合,有暖洋洋的阳光照射进来,偶尔还有微风吹入,轻拂人面,带来初夏的甜美气息。   视线里,有一张透明玻璃圆茶几,茶几上摆着两杯矿泉水,一盆长相喜人的绿皮厚叶植物。   以茶几为中心,近乎成直角地摆放着两张单人沙发。   其中一张沙发里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坐得笔直,坐姿优雅得像一只天鹅。   当然,是一只步入暮年的天鹅。   她最少已经五十岁了,头发花白,有着细细密密的皱纹。   相貌只能算是周正,并不漂亮,但是气质特别的好,恬淡,从容,自信而平静。   穿着碎花的休闲长衬衫,黑色的七分裤,脚上穿着毛茸茸的、小熊造型的拖鞋。   她始终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嘴角带着温和的、善解人意的微笑,宛如雕塑。   杜采歌立刻意识到,这又是一个梦……不,记忆碎片。   这幕场景,很可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过了一会,杜采歌感到自己停下了脚步,望着那个女人,语带嘲讽:“坐着一动不动,一小时就能收入1200块。能这么轻松赚钱,怪不得那么多人想当心理咨询师!”   女人微微一笑,声音温和地说:“如果你准备好了,我们随时可以开始。”   “你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你并没有提出问题,而且这也不需要回答,”女人说,“如果你对我的收费标准不满,根本就不会过来。我能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开口,说出自己最核心的秘密。慢慢来,不要着急,我一直在这儿,等你准备好了再开口。”   杜采歌感觉到,自己放松了许多,并且停下脚步。   过了一会,他发现自己坐到那女人对面的沙发椅中,舒服地向后靠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然后又是长久的沉默。   良久,杜采歌感到自己的视线下移,盯着那个女人的眼睛,心情陡然紧张起来,似乎即将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秘密。   女人微微颔首,似乎在无声地鼓励。   “陈泉老师,如果我说,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灵魂,你会觉得我疯了吗?”杜采歌听见自己问道。声音强作镇定,却还是有一丝颤抖暴露了出来。   陈泉的眼神真诚,微笑着说:“我不会怀疑你的话,因为你说的话,对于你而言,肯定是真实的。只不过,这些东西有什么现实意义,还需要我们继续去探讨。”   杜采歌感到自己松了一口气。   陈泉说:“你刚才想表述的,是你觉得自己体内有另一个人格么?”   杜采歌低头想了想,说:“不完全是,我觉得那只是一段很漫长的人生记忆,来自于另一个世界,一个和我们很相似,但细微处又有着不同的世界。那段记忆没有意识,或者说,意识正处于沉睡中,不设防地任由我去读取那些记忆。”   “当然,想读取那些记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也不是每次都能按照自己的心意,读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陈泉的眼睛:“如果我说,其实我只是个拙劣的抄袭者。我写的那些歌,那些剧本,画的那些漫画,都是从那段人生记忆中读取出来的。我根本就没有什么才华和天赋,我根本不配获得现在的名望、地位和金钱,我就是个欺世盗名之辈,你会怎么想?”   ……   杜采歌震惊了。   他的震惊,似乎是一颗石头落入水池,平静的水面泛起涟漪,让记忆碎片中的情境开始扭曲,变得模糊,然后整个世界崩塌。   杜采歌在自己的床上醒来。   浑身冒汗,黏糊糊的。   他坐了起来,重重地喘着气,看看床头的闹钟,淡淡的荧光提示他:此时是凌晨4点12。   刚刚那究竟是一场梦,还是记忆碎片,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想要确定,很简单,只需给他的心理咨询师陈泉去一个电话就行。   可是如果……如果记忆碎片中,原主说的话是真的,那意味着什么?   杜采歌觉得自己快要抓住某个关键节点了。   但是现在他脑子里昏沉沉、乱哄哄的,始终缺少那破开迷雾的一道光。   他揉了揉脑袋,起身喝了杯水,继续回去睡下,想要再次回到那个记忆碎片中。   ……   次日早上,杜采歌起来后,洗漱完毕,在小房间用器械健身时,还是呵欠连天。   后半晚他始终处于半睡半醒,非常警觉的状态,窗外出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刹车的声音、垃圾车的倒车警示声,都会将他惊醒。   也没能再沉入那块记忆碎片中。   到电脑桌前,搬运了一万字,他发现自己始终无法集中精神,于是放弃了,干脆给自己放一天假。   他登陆微博,发现网络上对自己的骂声奇迹般地消停了,取而代之的是许多人对“林可”身份的猜测。   他又看了看贴吧,慢慢才弄明白,原来昨天有音乐圈的一群大咖站出来挺他,然后警察总局的官微更新动态,还有微博以及贴吧,还有大批远光集团旗下的游戏、论坛对“林可”两个字的屏蔽。   杜采歌自己也纳闷,原主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能量?   好吧,警察总局的官微,或许纯粹是凑巧。   音乐圈的大咖,那些都是国宝级艺术家,估计都是干爹使的功夫。   至于远光集团屏蔽“林可”二字……杜采歌完全想不出理由。   或许,只是因为网上吵得太凶,影响了网络环境,所以远光集团屏蔽这两个字,来平息争端吧。   杜采歌没往深处想。   既然给自己放假,那就让脑袋休息休息。   他一边听着歌,一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小说,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期间接了几个电话,有范哥的,有妹妹的,有宁姐的,有小鲜肉姜佑曦的,还有段晓晨的经纪人欧阳晋打来的。   都是来检查他心情怎么样了,旁敲侧击想弄清他究竟是怎么走通了那些关系,将这偌大的风暴给驱散了。   杜采歌老老实实地说他不清楚,结果大家都不信。   杜采歌只好“嘿嘿,你猜”,才把他们打发。 第129章 数字单曲面临阻击   又次日,姜佑曦打电话来,没心没肺地跟杜采歌讲了几个笑话。   杜采歌突然说:“你很紧张。”   姜佑曦赶紧澄清:“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哥,我一点都不紧张。你给我写的歌,肯定大卖,我有什么好紧张的!”   杜采歌语气淡淡的:“少来了,在我面前掩饰,有意思么?我给你的新歌做了那么久的监制,对你的声音情况再了解不过。你哪怕蹦个屁出来,我都能听得出你是开心还是失落。”   姜佑曦拉长了声音:“哥,你是我亲哥行不行?说话给我留点面子吧!”   “说说看,你到底紧张些什么。”   “额,这不新歌后天就发售了嘛。”   “发售就发售呗,你们公司做了那么久的宣传,目标人群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我写的词曲,质量你自己也清楚,成绩肯定不会差。这有什么紧张的?”   姜佑曦支支吾吾了半晌才说:“还不是那个谁,宗胜也要在4月22号发数字单曲。”   杜采歌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那个流量明星?我记得他还拿过金曲奖的最佳新秀男歌手奖,据说还有点实力。之前好像在哪看到过对他的评价,说也就是这个时代没有再催生歌王的土壤,否则他妥妥的就是新一代歌王。”   “是吧,都是这么说的,所以我有点紧张呢哥。你听过他的歌么?”   杜采歌老老实实地回答:“点开过他热度最高的几首歌,都是听了几句就听不下去了,不太想评价。他的声音好像还可以,不过那也可能是修音师的功劳吧。总之我觉得你不用担心,虽然我不认为你唱歌的天赋很好,但很多东西其实是比较出来的。比起他来说,你算是天赋异禀了。”   “谢谢了啊哥,”姜佑曦没什么诚意地拖长了音,“你这么说,我就这么信了啊。”   杜采歌笑了笑:“你的声音出卖了你,其实你不信我说的话。”   姜佑曦唉声叹气:“哥,你是我亲哥,你太了解我了!哎,哥你对我那么好,我是知道的,可是这个家伙,哎,他跟我类型太相似了,而且他各方面条件都比我优秀一点。公司分析,他可能会抢走很多潜在会购买我的单曲的用户。”   “就算暂时输给他,那也没什么吧,”杜采歌无所谓地说,“我对自己写的歌有自信,这是会长久传唱的经典。就算一个星期的销量,你会输给他。一年呢?两年呢?‘第一次’就算短暂地落后,也会因为口碑而反超的。”   姜佑曦还是很消沉:“别说一两年了,落后一个星期,甚至一天都不行,我就是不想输给他。”   杜采歌有点搞不清状况:“为什么呢?”   姜佑曦又是一阵支支吾吾。   最后被逼急了,他干脆尿遁:“其实没什么了,一点小事。我突然想上厕所了,哥下次再聊!”   挂了电话,杜采歌想了想,还是打开百灵搜索引擎,搜索“宗胜”。   仔细研究了一会,他才明白为什么姜佑曦闹情绪。   原来这个宗胜,也是被华宇娱乐培养出来的练习生,当时是和姜佑曦以及另外三个男孩子一起,五个花样美男,作为组合出道。   不过,外型条件最出色、又非常会玩人设的宗胜很快就脱颖而出,他一个人的吸金能力就超越了其余4个小伙伴的总和。   这样的爱豆,自然是资本的最爱。   而原本死气沉沉,几乎要跌出七大的“天亿娱乐”正好在这阵子得到了资本入主,连番做出大动作,将总裁、副总裁等换了个遍,又四处挖人。   宗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跳槽去了天亿娱乐,开始单飞。   杜采歌算是明白为什么姜佑曦对这个宗胜又有些畏惧、又有些抵触了。   至于这宗胜,选在4月22日发新数字单曲,也不知是凑巧,还是他故意要打压自己曾经的同伴?   杜采歌可不是什么圣母,他做人向来帮亲不帮理。   你如果和他关系好,做事又没有触及做人的底线、没有违反法律,那他就一定坚决地站在你这一边,与你共同对抗风风雨雨。   哪怕你做错了,哪怕你其实并不占理。   这里没有理性思考,没有权衡得失,没有中间道路。   或许这样是不对的,但杜采歌就是这样的人。   因此在这件事上,既然了解了来龙去脉,杜采歌就没想过置身事外。   他已经将姜佑曦这个小鲜肉视为自己的友人。   友人既然不想输,那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对方。   可是,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可想呢?   反复考虑后,杜采歌前往地下车库,开着他那辆新入手的名红色“赤骥”,径直驶到华宇娱乐。   走入公司后,一路上遇到的人都用尊重、羡慕的目光看着他,也有大胆地上前打招呼的,杜采歌有些腼腆地微笑回应。   他来到唐业执的办公室,门虚掩着,一首舒缓的钢琴曲从门缝里流泻出来。   “老唐?”   “在,进来。”   杜采歌推门走入。   唐业执坐在办公桌后,抬头含笑看着杜采歌,摸了摸颤巍巍的双下巴:“卧槽你现在有礼貌多了啊,以前你都叫我唐胖子。”   杜采歌有点尴尬,移开目光,立刻岔开话题:“我找你有事。”   “自己随便找地方坐。你准备坐多久?坐久一点我就给你泡茶,只简单聊几句我就懒得泡了。”   “……你真现实。”   “去你妹的,你也是这么对我的,咱们半斤八两。”   杜采歌坐下后,开口道:“简单讲两句。我已经知道了,小姜的数字单曲面临宗胜的阻击,我觉得吧,这个事……”   “打住,什么叫小姜的数字单曲面临宗胜的阻击?明明是你写的新歌面临天亿的阻击。我也正发愁了,正好你来了,我们合计一下。”   杜采歌懵逼了:“什么意思?天亿为什么阻击我?”   “你特么才什么意思,你在犯傻吗?天亿有一万个理由阻击你。”   顿了顿,唐业执意外地看着他的眼睛:“我入你,你不会真的忘记了吧?”   盯着杜采歌的眼睛半天,唐业执低声惊呼:“卧槽,原来你真特么失忆了!?” 第130章 这还用问吗?   唐业执挺着宛如十月怀胎的大肚子艰难地起身,过去将门关紧,才回到办公桌后,仔细端详杜采歌的表情:“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杜采歌仍然摸不着头脑:“你给点提示呗。”   唐业执竖起三根手指:“好,我给你提示。三个名字,王若芸,彭媖,还有,天亿的新副总裁,申劲松。”   看着杜采歌懵逼的眼神,唐业执摇摇头说:“我不管你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就算是真的吧。可你特么的也不能忘记自己的敌人有哪些啊。”   杜采歌只能保持沉默。   “你说你呢,玩女人就玩女人吧。这圈子里有几个人不玩女人,”唐业执从抽屉里翻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点着,边吸边慢条斯理地说,“你长得帅,又那么有才华,还有很多钱,多玩几个女人,算个卵事啊。那些女人也是自愿的,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不会怪你。可你特么给别人拍照片,拍视频,还特么拍得那么性感诱人,连我都忍不住下载了全套收藏,那就是你不对了。”   杜采歌继续沉默。   这是原主的锅,他不背也得背。   继承原主的因果,继承原主的一切。   “王若芸和彭媖,虽然婊里婊气了点,但是以前人气都还不错,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准一线,处于事业上升期,还能给天亿赚很多的钱。可是因为你拍的那些照片,她们的前途,boom,全毁了。当然,她们被控违约,被她们代言产品的厂商要求赔钱的时候,你帮她们还了天价赔偿,没让她们倾家荡产。但你不能否认,你让她们损失很大,也让天亿损失很大吧?”   杜采歌点点头。   “虽然天亿的高层换了,但这个仇,他们不会忘记。前两天你被全网疯狂地黑,小道消息说,也有天亿的力量出手。”   杜采歌木然点头。   “至于申劲松这狗日的……”唐业执吧唧吧唧地抽着烟,一口接一口,很快屋子里就烟雾缭绕。   他用遥控器打开风扇,皱着眉说,“申劲松那个白眼狼,很不好对付。”   杜采歌心想,为什么说申劲松是白眼狼?   唐业执抬起眼看了杜采歌一样,尽管他的头发仍然浓密,并且乌黑发亮,但是深深的、犹如田间沟壑的抬头纹出卖了他的年龄。他已经不再年轻。   “哎,”唐业执叹了口气,絮絮叨叨地说,“你这家伙还是比以前成熟些了,听到他的名字,没有马上暴跳如雷了。这真特么是好事,不要轻易把威胁的话说出口。要弄他,就等弄得他永世不得翻身,再踏上一脚,再和他说话。记住,反派死于话多。”   杜采歌继续懵逼,我听到“申劲松”这个名字为什么要暴跳如雷?我为什么要弄他?我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不行,真的得尽快去找心理咨询师陈泉,尝试勾连那些记忆碎片了。   唐业执吸了几口闷烟,再次开口:“其实我真没想到那狗日的会对付你。一直以来,都是他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的家庭。你有一万个理由恨他,找那个王八蛋复仇。可是偏偏,你没找他复仇,他却盯上了你。或许这就是枭雄的心态吧,宁让我负天下人,特么莫让天下人负我,把威胁扼杀在摇篮中。”   “因为你可能会找他复仇,所以狗日的要提前把你踢出局。”   “……”杜采歌聚精会神地听着。   但是唐业执没再说下去:“你的私事,我不多问,你自己掂量。说说眼前这情况吧,4月22日,并不仅仅是那个宗胜发数字单曲。事实上,天亿旗下好几个与姜佑曦有着类似特质的年轻艺人准备在那一天发数字单曲,准备围剿你写的歌。草特马的,做得真特么绝。”   他盯着杜采歌,眼神凶狠,“他们就不想让你好过,不想让你回来,用尽一切办法也要毁了你。狗日的,你要让他们如愿以偿吗?”   “天亿毕竟是七大之一,他们的体量,你也知道。广告投放方面,我们华宇是被碾压成渣渣了,玛德。”   “不能老让我一个人想办法,老子想得蛋都痛了,你特么还不赶紧出个主意?”   “咳,”杜采歌从懵逼的状态中勉强挣扎了出来,清了清嗓子,“是这样,我来的路上就考虑过了。”   申劲松的事,肯定要搞清楚。但事有轻重缓急,当务之急,是要让姜佑曦的新数字单曲能一炮走红。   这不仅仅是关系到小钱钱,唐业执说得对,这关系到自己能不能回到娱乐圈,重新成为第一线的音乐人。   关系着身份,地位,话语权,甚至资本的流动方向,关系到许多关心自己、拥护自己的人。   杜采歌不想轻易认输。   “我的设想是,让姜佑曦的第一首数字单曲发售后,允许免费试听和下载一段时间,暂定3天到一周吧,并且将所有能动用的资金用于宣传和公关。”   “如果一周以后,新歌的势头良好,口碑良好,则开启付费,进入5折优惠期。”   “再过两周,才恢复原价。”   唐业执艰难地弯腰,胡乱将烟头摁熄在废纸篓里,然后直起身说:“原来你不是完全没头脑。”   “……我的脑容量应该比你大一点。”   “去你妹的,你虽然有头脑,但是你的脑子也只有这么一点大,”唐业执用指甲尖比划了一个极小极小,“我问你,你搞免费战略,行,只要你损失得起,华宇这边我说话也有点用,公司陪你一起承担损失。可是,天亿那边也可以有样学样,提供免费下载啊。你怎么办?嗯?告诉我啊,你特么的告诉我,你怎么办啊!”   杜采歌淡淡一笑:“既然都是免费下载,那许多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也会免费下载一次小姜的新歌。”   “只要他们把双方的歌都听过了……”杜采歌此时的笑容很淡很淡,充其量就是嘴角微微勾出一个弧度,但是在唐业执看来,这个微笑却是如此自信,臭屁得让人想抽他一嘴巴子,“他们会选择谁,这还用问吗?” 第131章 我不会让自己低到尘埃里   一条白皙颀长的身影灵活地划开蔚蓝的池水,如同美人鱼一般飞快地穿梭着。   在仅有20米长的小游泳池里游了十几个来回,她才抓住扶手轻巧地跃上岸。   水珠像一大捧珍珠,顺着她绸缎般嫩滑的娇躯和连体泳衣滚落。   她踩着经过特殊处理的防滑瓷砖,随手捡起一条白色浴巾披上,来到沙滩椅前。   她的闺蜜吴秀楚正戴着墨镜,仅仅挂着几条不到巴掌大小的布料,躺在沙滩椅上,啜吸着鲜榨蔬果汁,单手操控着一台超薄笔记本电脑。   吴秀楚的颜值只能说是一般,身材也有点胖。但是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犹如一湾深潭。眸光幽幽,仿佛能洞察世情,洞彻人生。   颜颖臻非常喜欢她这双眼睛。   “你不去游一会?”颜颖臻用浴巾小心地擦拭着秀发。   吴秀楚撇撇嘴,羡慕的目光非常隐蔽地落在她闺蜜饱满的胸膛、纤细的腰肢上。   “不去,我现在血槽都快空了。本来公司里就破事一堆,我那个未婚夫又特么想薅公司的羊毛,还偏偏被我爸发现了。”吴秀楚沙哑的声音抱怨道。   “发现就发现吧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随口认个错说下不为例就行了,其实以后也没人敢盯着他,他想薅羊毛继续薅就是,我家也不在乎这点钱。”   “偏偏这家伙又玩骄傲、倔强人设,铁骨铮铮,威武不屈,把我爸搞得下不了台。哎!找个凤凰男,真的不省心。”   “还有啊……”   颜颖臻静静地听着闺蜜抱怨,偶尔露出理解的微笑,发出一些没有意义的语气助词,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她很清楚,她的闺蜜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对她说这些只是想吐槽,根本不需要她提供意见。   颜颖臻也不会告诉闺蜜,你的未婚夫和你不合适,赶紧换一个吧。   就像在大学里,吴秀楚也不会对她说,林可虽然帅,虽然有才,但不是你合适的对象,赶紧分手;更不会对她说,一个女人自己抚养孩子很辛苦的,还是打掉吧。   吴秀楚只是在她和林可分手以后,在她的客厅沙发上陪着她渡过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在她决定把孩子生下时,给她介绍了最好的产科医生,并在之后几年她最困难的时间里,持续不断地给她各种支持:在她出差时帮她看着采薇,将其家里的人脉介绍给她,帮她留意各种明枪暗箭……   有珠玉在前,颜颖臻也学会了怎么当一个好朋友,一个好闺蜜。   吴秀楚巴拉巴拉地说得正起劲,忽然一个小小的身影背著书包闯了进来,那小身影的后面追着一位五十来岁、面目慈祥的妇女。   那妇女没敢走近,远远地停下脚步。   “陈阿姨,你先去休息一会,孩子我来看着。”颜颖臻说。   那妇女点点头,转身离去。   “秀楚阿姨!”小家伙蹦蹦跳跳地跑到吴秀楚跟前,脆得像初春的竹笋一样的声音甜甜地喊道。   吴秀楚眉开眼笑,收起笔记本电脑。   “小采薇放学回来了啊!今天在学校里乖不乖啊?”   “我很乖的!老师今天表扬我了!两次!”采薇骄傲地说。   “表扬你两次啊,采薇真棒。”吴秀楚看着这个粉雕玉琢、水灵可爱的孩子,就会发自内心地感到愉快,觉得当妈妈似乎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采薇转过身,眼巴巴地看着颜颖臻:“麻麻麻麻,我们老师今天布置了作业,要和爸爸一起做一个手工作业!”   颜颖臻的语气有点冷淡:“我会打电话给你老师说明情况的,这个作业妈妈陪你做。”   “可是人家想和爸爸一起做嘛!”采薇撒娇道。   “那你去和你爸爸过日子算了。”   “不行,我最爱麻麻了!”采薇见势不妙,赶紧服软。   颜颖臻这才放缓一点语气,显得没那么严厉:“你想爸爸了是吗?”   采薇可怜兮兮地点头。   “你知道的,现在才4月。你还记得要什么时候才能去见爸爸吗?”   “记得!是6月!因为6月我过生日!”采薇大声叫道。   “很好。”颜颖臻摸了摸采薇的头,采薇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陪孩子聊了一会,颜颖臻不想冷落闺蜜,便打发采薇去写作业。   “我想和‘安安’玩一会。”采薇撅起粉嘟嘟的小嘴。   “行,去吧。”   “秀楚阿姨,你也想来和我的‘安安’玩么?”采薇仰着小脸,大眼睛里满是期盼。   颜颖臻在旁边提示:“那是她爸爸送给她的小乌龟。”   吴秀楚笑道:“阿姨要和你妈妈说会话,你自己先去啊。”   “好的,那阿姨再见。”   “这孩子,和她爸爸简直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长得太漂亮了,”等采薇屁颠屁颠地跑开,吴秀楚说:“话说,你为他做了那么多事,不用告诉他么?”   颜颖臻淡淡地说:“我不在乎他知不知道。”   吴秀楚压低声音,眼神暧昧,“你就真没想过和他复合?我不信!”   颜颖臻长长的眉毛扬了扬,“他身边又是什么段晓晨,又是什么李大晨,我才不想掺和进去。”   “他一直都是这样,你又不是没见识过。现在的他,比起以前,已经好多了!”吴秀楚像是在诱惑闺蜜似的,“当初你和他好的时候,他身边可是有七八个女人。”   颜颖臻眼神冷冷的,嘴角的弧度却显得有点凄婉:“那是因为我不知道!我以为他只爱我一个!他对我说,他会和其她女人断绝来往,专心宠我一个。对于一个无知少女来说,这不是最浪漫的事情么?让一个浪子回头,既救赎了他,也让自己得到真爱。”   她的表情逐渐变得冷硬:“但等我发现被骗,就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即使在我最爱他的时候,我都不会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去接受他施舍的那一点点感情。要么给我全部,要么我就一点都不要。”   “让我去和别的女人争宠?混在诸多女人之间,去向他献媚,等他的宠幸,等他挤牙膏一样挤出一点点时间来陪我,分出一点点感情,复制几句对其她无数女人说过的甜言蜜语,就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打发我?我颜颖臻没那么低贱。”   “没有男人,我一样能活得精彩。”   吴秀楚笑道:“知道了,你不用在我面前表决心。等你看到他,或是和他打电话的时候,别绷得那么紧,我自然会相信你说的话。”   颜颖臻也不辩解,只是轻轻一笑。 第132章 神秘女人的来电   吴秀楚端起玻璃杯,啜吸了一口混合蔬果汁。她砸了咂性感的嘴唇,神情慵懒:“不管怎么说,打个电话给他呗,毕竟那么久没联系了,毕竟他也是你孩子的父亲。告诉他,有人在对付他,让他小心提防;告诉他,你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为他做了很多。把女儿的近况也分享给他。孩子大了,一年见一次爸爸,对孩子不是好事,你该有新的规划了。而且你不是说他失忆了吗?多和孩子相处,对他恢复记忆应该是有好处的。”   “在感情上,他确实不专一,对不起你,他就是个渣男。但别的方面,我吴秀楚敢说,他是我见过的最有担当,最疏财仗义的男人之一,是个纯爷们。如果不是因为他和你的复杂关系,我还真想和他交个朋友。”   颜颖臻沉默着。   ……   杜采歌从华宇回来,仍然心事重重。   “申劲松”这个名字,在他心头萦绕不去。   在电脑桌前枯坐了半个小时后,他拿起手机,选中妹妹的号码,编辑短信:“把你所知的关于申劲松的事告诉我,越详细越好。”   一边打字一边想,没有微信真是太不方便了,这个世界连类似于QQ的软件都有了(LL),为什么不能有人把微信做出来呢。   打完字,手指悬停在“发送”上,犹豫许久,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将手机放回桌上。   杜媃琦还是个高中生,她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   不管家里遇到了什么,都不应该让她去面对。   范哥会清楚申劲松的事么?   或许会知道一点。   范哥和原主的关系,应该和唐业执与原主差不多亲近。   唐业执都知道的事情,范哥没理由完全不知情。   其实,之前直接问唐业执是最好的。   但是人总是被种种情绪,种种执念左右,不见得总是会选择最理智、最优解的方案。   在唐业执那里,杜采歌几次张嘴,就是问不出口。   现在想到要去问范哥,杜采歌也有点头皮发麻。   他不是矫情的人,之前也在范哥面前坦白过,他失忆了。   然而范哥压根就不信这一点啊!   如果这次再跟范哥说,我失忆了,麻烦你告诉我一下,那个申劲松是怎么回事。   范哥会怎么看他?   想想都会觉得尴尬。   就像是唐业执,口里感慨“原来你真的失忆了啊”,实际上流露出的神色就是“你装,你给老子继续装”。   他跟自己说话的时候,那语气,那内容,也是以自己并没有失忆为前提的。   杜采歌当时真的尴尬癌都犯了。   所以杜采歌在心里模拟了好几次对话,要怎么装作漫不经心,流露出“我其实什么都知道,只是找你确认一下情况,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这种态度。   这样才能让交谈自然地进行下去。   等将对话模拟了几遍,觉得已经完美、没有破绽了,杜采歌再次拿起手机,准备给范哥打个电话。   没等他拨号,恰在这时,有个电话拨了进来。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看着似乎很普通,但细看却发现这串号码别有玄机。   其后8位数是01010101。要说靓号嘛,这应该也不算是常规靓号。   搞不清楚是用技术手段映射出来的虚拟号码,还是号主真的挑选了这个别出心裁的号码。   如果是后者,感觉这个号主还挺逗比的。   01010101,让人第一印象就是电脑,程序员之类的。   杜采歌按下接听,“你好”,然后就静静地等对方说话。   然而一时间,对方并没有说话,只能隐隐约约听到浅浅的均匀的呼吸声。   对方目前所处的地方应该很安静,背景中并没有任何杂音。   “喂,你哪位啊?”杜采歌问道。   对方还是不说话。   过了差不多半分钟,杜采歌觉得这可能是个恶作剧电话,正准备挂掉,对方开口了。   是一个有点清冷的女声。   其语调铿锵,显得有些强势,音色还算优美,听着也还年轻,“据说你失忆了?听听我的声音,认得出来么?”   杜采歌心里咯噔一下。   看来这位也是原主的熟人了?   “抱歉,对你的声音没有任何印象。有事请直说!”   对方似乎有点意外:“咦,你性子变化还挺大的,以前你碰到陌生女人就没有不撩的。”   “恩哼。”杜采歌含糊哼了声。在没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他不想犯错。说不定,人家只是偶尔听说了他失忆的事,过来想骗他的呢!   对方又沉默下来。   过了一会,杜采歌用客套礼貌的口吻说:“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先挂了,这里还有点事要处理。如果你想找我聊聊,叙叙旧,可以换个时间再聊。”   “倒没什么要紧事。确认你真的失忆了,我突然觉得挺没劲的。叙旧就更不必了,你既然都不记得了,还有什么旧可叙的呢,”那神秘的女人说,“对了,这次要搞你的势力,主要有三方。一是天亿娱乐,二是绿洲影视。他们都有对付你的理由。还有一个势力,很出人意料。”   那女人没有卖关子,“表面上看,是一家中规中矩的小型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五千万。但是这家投资公司和娱乐圈没有半毛钱关系,和你也没有恩怨。所以,肯定是背后还有其他人在操控,只是我查了那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却还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你自己小心点,当年你得罪过多少人,心里要有点数。现在人家还只是在网络上攻击你,说不定有一天就有人提着刀来满街追砍你了。”   杜采歌被她说得不寒而栗:“有这么严重?”   那女人的声音里带着点笑意:“随你信不信吧。总之,这次的事,有不少人帮你,我也出了一份力,总算帮你摆平了。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你还想回到娱乐圈,这样的事就一定还会发生。那个时候,他们肯定找到了更致命的武器。”   沉默片刻,杜采歌问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帮我?”   女人轻笑着,笑声有几分撩人,“除非你自己哪天想起来,否则我不会告诉你。最后,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 第133章 在音乐领域,没人能打败你   尽管对方可能确实是原主的熟人,但也不能排除只是个骗子。   而且杜采歌也不会把真正重要的事情指望别人去解决。   他谨慎地说:“谢谢,不用了,我这个人,不太喜欢依赖别人。就算有困难,我也倾向于自己去解决。”   女人轻轻一笑:“不意外,你向来是这样。无所谓了,反正其实细算起来,你不欠我什么,我也不欠你什么。”   “彼此不相欠最好。”杜采歌应道。   “你自己没什么让我帮的,你身边的人呢?亲人,朋友?可能你不记得了,但我还算有点能量。你开口,我帮你解决问题。”   杜采歌想了想,半开玩笑地说:“好啊,我范哥你认识不?”   “范玉弘,挺熟的,他那对双胞胎现在该读大学了吧。”对方立刻回答。   杜采歌有点发愣,这女人对他还真的挺熟悉啊。   顿了顿,杜采歌说:“他的青鸟音乐需要几千万甚至几亿的注资才有机会起死回生,我想帮他,可惜有心无力。这事你能帮么?”   他说这话,其实倒是开玩笑的成分比较大。   那女人似乎因为杜采歌的一番话,而情绪有些波动:“你自己欠着几千万,你不向我开口;却为了他而向我开口。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过,死要面子,活受罪。”   杜采歌有点不知该怎么回应,“这不是要面子的问题……”对方为什么连他欠着几千万都知道?   女人冷静下来:“青鸟音乐被整个业界嘲笑,不被看好。它那种模式,就算投几千万,也肯定活不下来,有必要这么帮他么?”   “不,”杜采歌认真地说,“其实青鸟音乐是很优质的项目,它代表着未来音乐软件的形态。在音乐软件中进行互动交流,以及歌单,都是未来音乐软件的发展方向。我相信,只有现在有充足的资金支撑下去,抢占市场,青鸟音乐一定会在未来几年成为音乐软件类的领头羊,无法被动摇的那种。”   女人的回答再次出乎他的意料:“是这样么,既然是你说的,那我相信。好,我会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再见了!”   “对了,还有,不要拨打我这个号码,你打不通的。”   杜采歌皱了皱眉,虽然不太相信对方真的会给青鸟音乐注资几千万,仍然说:“行,总之谢谢你。如果没别的什么事,我就挂了。”   “杜采歌,我……你。”对方的声音突然变得极小极小。   “什么?”   “没什么。再见。”对方的声音恢复清冷,说完就飞快地挂断了电话。   对方究竟是谁?握着手机,杜采歌忍不住发散联想。   对方显然很清楚自己的一些事情,清楚原主的性格。   从语气来分析,她对自己的感觉很复杂,似乎有点爱恨交缠的味道。   莫非,她是林可摄影丑闻的女主角之一?应该不太可能。   如果她的私密照片被原主曝光,事业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现在估计很难心平气和地与自己展开对话,还提出要帮自己。   那么,或许她是原主曾经的女友之一?毕竟,据说原主曾经泡过很多明星、名媛,或许这就是一位名媛,有钱有地位。   杜采歌一直思考着这些,直到和老范通电话的时候,还有些心不在焉。   简单地寒暄两句后,杜采歌说:“范哥,是这样,前天那事,我知道其中有一个背后推手,是申劲松。”   然后留意对方的反应。   范玉弘显得稍有意外,“哦,那个混蛋啊。”   “范哥,”杜采歌发挥出250%的演技,“你帮我分析看看,那家伙为什么要对我出手?还不止是这事,他还调动天亿的力量,准备阻击我给一个朋友写的新歌。”   范玉弘沉吟了片刻,用不太确定的口吻说:“可能还是做贼心虚吧,当初他对你家做的事太过分了,他担心你重新振作起来,对他实施报复。恩,这只是我单方面的猜测啊!”   杜采歌说:“或许吧。范哥,当初我应该跟你说过不少关于他的事吧?但我记不太清我说过哪些了,可能还有一些事忘记告诉你了,你提醒我一下,哪些是我曾经告诉你的。”   范玉弘没有丝毫怀疑,“哦,你就告诉我,他是你爸最喜欢的学生啊,然后借口做民乐网站,推广古典民族音乐,从你爸那里骗了不少钱去投资。结果他把那些钱,通过一些手段套了出来,拿去做了另一套音乐网站和音乐软件,做得风生水起,估值几个亿;而那个民乐网站,却只是用来糊弄你爸的,最后一文不值。”   “后来他带着那套值钱的音乐网站和音乐软件,被天亿打包买下,他也摇身一变借机进入天亿的管理层,还换持了一部分天亿的股份。”   “哎,你爸也是人太善良了,没想过他最喜欢的学生会骗他。人心险恶啊!对了,你妈现在还好吧?”   “还行吧。”杜采歌含糊地回答,将一些线索串了起来。毕竟他不像原主那样感同身受,虽然愤怒,却不至于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那我应该把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你了,”杜采歌说,“范哥,做我经纪人的事,再考虑一下呗。”   范玉弘苦笑:“恩,我会认真考虑。”   “对了,”杜采歌想起之前那个神秘女人打来的电话,“刚才有个女人跟我通话,说会投资你的青鸟音乐。”   范玉弘调笑道,“呵呵,如果你说是男的,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可既然是女人,那我相信,你是施展了美男计吧。是谁?我应该认识吧。”   “……”沉默了一会,杜采歌笑着用开玩笑的口吻说,“我失忆了,不记得她了。”   “不想说就算了,没事。行呐,经纪人的事,我会认真考虑一下的,申劲松这边我也会找朋友打听他的动向,你别着急。新歌的事,不用担心,在音乐领域,没人能打败你,他就算找十个顶尖音乐人来阻击,也不是你的对手。这话我说的,要是你输了,尽管来找我麻烦。”   “谢了啊,范哥。”杜采歌心里暖暖的。   和范玉弘道别后,杜采歌沉下心来,开始搬运《鬼吹灯》。 第134章 另一个存在   陈泉专注地浇着花。   她习惯将浇花的时间放在早上八点,这个时候温度还不是很高,浇水对花卉根系的刺激也比较小。   并且浇完之后,水分的蒸发也不是很快,植物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慢慢吸收水分。   她选用的水是自己接的雨水,每逢下雨就将盆盆罐罐拿出去接水。春夏接雨水,冬天接雪,雪自然是用来泡茶的。   虽然现在空气污染很厉害,雪水其实并不洁净,但她就是爱这个调调。生活中要有一点仪式感嘛。   她宁愿花大价钱买一套过滤和净化装置,专门来净化雪水泡茶喝,也不愿方便快捷地买矿泉水。   既然都有闲心接雪水泡茶了,那储存点雨水用来浇花自然是不在话下。   老话说“雪水金、雨水银”,据说雨水中含有少量的氮元素,能给花卉的生长提供少量的营养物质,促进其新陈代谢,能加快植株生长,预防土壤板结,还有利于土壤中养分的溶解,用来浇花非常好。   当然,她用雨水浇花倒不是为了让花的长势好,纯粹是喜欢这种情趣。   女人,不管是18岁,还是81岁,都要活得有点情趣嘛。   她细心地浇完了散发着浓浓香味的茉莉,然后浇已经开出花球的天竺葵。   看着这些鲜妍明媚的花儿,她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她不像林妹妹那么悲春伤秋,看到鲜花就想起“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更不会觉得“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也不会因为自己年齿渐长,就觉得“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陈泉是乐观的,积极的,她不像宝钗那么豪迈,“好风凭借力,借我上青云”,当然更不会像林妹妹那样“漂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   她就是她,独一无二的陈泉,虽然普普通通,但是热爱生活的女子。   刚浇完矮牵牛,突然一阵手机铃声从客厅里传出。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陈泉放下水壶,捶了捶上臂,快步回到客厅,拿起圆茶几上的手机。   来电显示写着:“杜采歌(备注:来访者)”。   陈泉嘴角翘了翘,按下接听,用温柔的声音说:“小杜,你好。”   ……   “很高兴你愿意回到咨询中来。不过最近我的预约比较满,不知你能不能等一段时间,五一节之后,我们再开始咨询?”   “行,我等你电话。再见!”   放下手机,陈泉偏着头静静地想了想,来到她的书房。   她站在红木书架前,仔细看了看,从书架里取下一个牛皮纸的档案袋。   封面上写着:杜采歌。初诊接待时间:2007年3月。   陈泉坐到自己的仿梨花木书桌前,随手拿起放在桌角的老花镜戴上,然后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叠打印好的A4纸,低头看了起来。   ……   2007年3月14日,第二次咨询。   咨:你说你能接触到身体里另一个……人格,或者用“存在”这个词吧,另一个存在的记忆。   你是否记得,最早接触到你体内另一个存在的记忆,是什么时候?   访(回避目光接触):其实很小就接触到了。六七岁吧。不过那时候我不?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奇书网 http://www.qis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