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我和老公的古代日常 作者:lalao 后面权谋实在是不太会写,我以后再来补完。 林诺穿越了,还带着老公…… 原身中了举,沈哲替了身去了个穷乡僻壤当县令 卷壹:鸡零狗碎的乡村生活 应聘会计 √ 治病救人 √ 经商赚钱 √ 中举之后 √ 应聘会计:一品居门口贴着张告示, 急需账房先生一名,工钱面议。 沈哲看了看手机里的计算机,走了进去…… 卷贰:惩奸除恶的县衙生活 后宅杀人 √ 富户压官 √ 洪水瘟疫 ing 科举替名 后宅杀人:刁蛮小姐命丧家中,嫌疑人一号:暂住家中的未婚夫 二号:家道中落投奔舅舅的表哥 三号:积怨已深的姨娘 四号:满身伤痕的贴身丫鬟 卷叁:暗流涌动的朝堂生活 初上京城 身世之谜 拨乱反正 加官进爵 身世之谜:京城的夫人宴会,林诺带着五岁的沛宝去了,一时间没看住,人就不见了。 一个夫人好心将人给送来,那位夫人看见林诺停了脚步,而沛宝则屁颠屁颠跑来撒娇。 林诺冲夫人行了个礼以示感谢,而后又黑着脸教训沛宝:娘是怎么跟你说的,来别人家乱跑是非常不理貌的,还不快谢谢那位夫人。 沛宝乖乖转过头:谢谢夫人带沛宝找娘亲。 夫人没有回应沛宝,而是满眼泪水看着林诺,低声喃道:囡囡,是你吗? 看夫妻二人玩转古代…阴谋诡计都在卷贰哦!喜欢的小仙女们可以给个免费的收藏哦(?-ω-`)比心 内容标签: 平步青云 穿越时空 甜文 朝堂之上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诺沈哲 ┃ 配角:其他人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和老公在古代的二三事 立意:夫妻共同努力发家致富 楔子   A市—机场   “我说了别买那么多C市的特产,机场铁定有特产超市。”林诺一只手推着一个大号粉色行李箱,一手拎着一袋特产。      一旁的沈哲也没好到哪去,比林诺肩上还多背一个双肩包。      “本来想着特产超市的东西贵,不如在C市超市来的便宜。”沈哲反驳道。      林诺白了自家傻老公一眼,拖着行李箱去拦出租车。      到了目的地,两人付了钱下车。      沈哲看了眼周围的土胚房和田地,一脸震惊,“外婆就住在这啊!要不咱们把她接到C市去吧!”      “外婆在这住了大半辈子,早就习惯了,不想离开。”林诺微微叹息。      说完两人又拖着行李箱走了一会,突然眼前多了一小片林子,林诺有些疑惑“怎么这里多了片林子?以前没有的啊!”      沈哲有些好奇,前进一步,突然脚下一空…… 第一章 “啊……”林诺与沈哲同时尖叫。 周围众人“……” 林诺站稳后,扶着行李箱,看了一眼身边的沈哲,发现他一身古代服饰,长发飘飘,惊呼出声“啊!!!你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沈哲抬头看了眼林诺,发现她穿着古代衣服,梳着发髻,疑惑的开口:“诺诺,你……” 沈哲本想去摸一摸林诺的发髻,却被林诺抢先一步。 林诺好奇的扯了扯沈哲的头发。 传来的是沈哲呼痛的声音:“嘶……你扯我头发干嘛?还有你什么时候换了套汉服?” 两人停顿几秒,看了看周围一圈人的着装,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难道我们穿越了?” 林诺看了眼自己的行李箱,“不对呀,行李箱还在,”又打开了行礼箱上挂着的手提包,摸出手机,解锁看了眼,“这里完全没信号,还有我们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急需求证的沈哲拦住了一个老伯,预备询问,还没来的及开口,就听老伯道:“小哲回来了,快回去,你奶奶盼你好久了。”不等沈哲回应,就直接将人往村子里拉。 沈哲想知道到底发生什么,就没有挣扎,拖着箱子跟着老伯走了。 林诺见状,也忙拖着行李箱跟上。 三人来到一栋破旧的老房子前,里面走出一个衣服洗的发白还带着补丁的老奶奶,林诺看见她,下意识喊了句:“外婆?” 那老奶奶没理会林诺,径直走到沈哲面前,“狗子,你回来了,考的咋样啊?能不能中啊?” 沈狗子“what?” 林诺“what?” 沈哲沉默了一会,这时奶奶才注意到边上的林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又看了眼自家大孙子,“狗子,这是谁家的闺女呀?长得真俊。” 沈哲接了话头:“这是我老婆,不是,这是我媳妇。” 奶奶一脸震惊,抬高音量“你咋娶媳妇了?都不是奶奶张罗的,拜了堂吗?你这媳妇娘家是哪?”语气中带着着一丝责备,“都不晓得回来跟奶奶商量一下。” 沈哲张了张嘴,发现不知道说什么,就使了个眼色给林诺。 林诺灵机一动,拿起袖子擦了擦眼角不存在的泪水,临时编了个身世,“呜~小女子家住临县,前两年娘过世了,本来和爹爹来这边投奔亲戚,谁知爹爹生病,死在了半路,小女花光身上积蓄,将爹爹下葬,路上遇见相公,她见我可怜便想帮助我,可孤男寡女在一起不妥当,就在爹爹坟前拜了堂。” 沈哲听了,立马赞同的点了点头,“对,就是这样。” 奶奶抹了抹眼泪,“跟我们狗子一样,也是个可怜孩子。”上前牵起了林诺的手,“狗子媳妇,我这个老婆子也不知道还能再活多久,以后你要和狗子好好过,想我们狗子,五岁上就没了爹……” 两人听奶奶念叨,大致明白了剧情,老奶奶住在沈家村,年轻的时候死了老公,一个人带大沈哲的爸爸,将家里的地租出去,勉强糊口,好不容易等到儿子成亲生子,沈哲爸爸又在沈哲五岁的时候进山打猎,碰上了野兽,挂了。刚好沈哲的妈妈怀孕,听到他爸挂了的消息,激动难产,也挂了,最后就只剩下奶奶一个人带着沈哲。 还好猎户是个赚钱的职业,沈哲他爸死前攒了点钱,奶奶不想让小孙子走他爹的老路,就勒紧裤腰带送他去村里老秀才那念书。念了几年实在没钱就回来自学,前年中了秀才,今年又去参加了乡试,现在二十多岁了,但因为家里超级无敌穷,所以到现在还是‘老光棍’一个。 看着外婆苍老的脸,想着现代外婆虽然住在乡下,却没怎么吃苦,心里就有点疼。 沈哲听完没忍住开了口,“这也太狗血了,我这身世怕是没谁了!” “啊?啥狗血啊?”奶奶疑惑的问了问。 “没,没啥。” “咕~”的声音,打破了这微妙的气氛,沈哲讪讪的摸了摸在叫的肚子。 奶奶见自家大孙子饿了,赶忙跑去厨房做饭“你等等,奶奶去给你煮点粥。” 林诺见状,立马跟上“外……奶奶,我去帮你。” 一时冲动跑到厨房的林诺一看,顿时傻了眼,内心疯狂os:古代的灶台她不会啊,连煤气也没有,那她跑了厨房的意义是什么?丢人现眼吗? 林诺手足无措的站在一旁,见奶奶在打水,又不想给第一次见面的‘奶奶’留下好吃懒做的形象,连忙接过水瓢“奶奶,我来吧!要打几勺?” 奶奶‘通情达理’的说:“你们赶了几天的路也累了,就在屋里歇歇吧。”嘴上说着,却将手里的瓢递给林诺。 “没事,我来吧!”将水倒进锅里,然后什么也不会的林诺只能站在一旁看着。 奶奶烧开了水后,扔了几块红薯,两把糙米,看了眼林诺,犹豫了一下,又扔了一把进去。 一个小时后。 奶奶将锅盖打开,拿着一旁的碗,打了粥进去。 林诺接过碗,“我来我来。” 屋内饿狠了的沈哲,打开一包特产,吃了个糍粑,然后把行李规整了一下放进了房间。 顺便翻了翻原来沈哲桌案上的书,虽然有些是繁体字,但连蒙带猜还是可以看懂的。 整理好房间的沈哲来到大堂,看见林诺端进来的稀的能当水喝的粥,脑袋一懵,问:“我们就吃这个?” 林诺放下手中的碗,无奈叹了口气,“这还是好的,我看见家里米缸都见底了,说不准明天连这个都没有。” 奶奶端了一碗粥进来,“没事,家里还有一点红薯,狗子你身上的银钱都花完了吗?” 沈哲摸了摸身上,什么都没有,连支笔都没有,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行李箱和手机穿过来了,但衣服变了。 不想让奶奶担心的沈哲,说了个小谎,“奶奶,没事,我还有钱,这次我和诺诺带了很多吃的,一时半会还够吃,我明天去镇上找找活干,肯定不会挨饿的。” 沈哲进了房间,摸了包酱辣鱼干出来配粥,又拿了几块糍粑。 奶奶尝了口糍粑,一脸震惊的眯了眯眼“狗子,这啥呀?真香!” “我们路上吃着好吃就买了。” “这不便宜吧!还是给你们吃,我喝粥就行了。”说着将糍粑夹到林诺的碗里。 “奶奶,你吃吧!我们还有很多。”说着又将糍粑夹了回去。 “奶奶,你要是觉得好吃就多吃点,我们带了好多呢!”沈哲说完,挑眉看了眼身边的林诺,那眼神仿佛在说:之前还吐槽我,这我不立大功? 林诺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吃饱的林诺想洗个澡,然而烧火是个巨大的工程。不好意思麻烦奶奶的林诺,拖着自家老公出来。 “我们去厨房烧个水洗澡吧!总感觉身上有股馊味,我看水缸里水也不多,我们去村子边的河里打点水,来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好像不远。” 知道被拖出来做苦力的沈哲:“……” 过了大概十分钟,沈哲挑着一担水回来了,看见厨房里的林诺,拿着打火石不停的摩擦,然而一点火都没有。 “我来试试,我们应该找一些好烧的东西,。”说完,沈哲想到自己包里有本笔记本,飞快进去拿了出来。 林诺看着他跑进跑出,又从笔记本里撕了张纸,点燃了纸张后,引燃小树枝,用本子拼命扇风 ,虽然架势做的很足,可火还是灭了。 五分钟后—— 眼见火终于着了,林诺兴奋的亲了沈哲一口,“老公,你真棒。”吹了个彩虹屁,就进去准备衣服。 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拿了内衣裤,和一套睡裙,猛的发现自己只有身上这一件古代衣服,连换洗都没有。 飞快出去找沈哲“老公,我突然发现,我只有这一件衣服,可我们没钱买啊!” 忙着生火的沈哲抬头看了眼林诺,刚想说什么,突然看见林诺腰间的一块玉佩,用力扯了下来,看了看:“卖了它就有钱了。” 林诺看见莫名多出来的玉佩,赞同的点了点头。 烧完水,夫妻两合力将洗澡的木桶抬进了房间,热水冷水兑好了,林诺就开始脱衣服。 “诺诺,咱们一块洗吧!”说着沈哲也开始脱衣服。 “这盆子太小,不像咱们家浴缸,还是我先洗。” 林诺涂了沐浴露,站在浴桶外舀水冲洗。 洗完澡后,疲惫的二人沾床就睡。 第二章 “喔喔~”屋外传来公鸡报鸣的声响,厨房早有一个忙碌的身影。 屋内的林诺渐渐转醒,看见身旁一个长发的人,抬脚就是一踹。 “哎呦……”睡梦中沈哲感受到了来着自家老婆的佛山无影脚。 听见熟悉的声音,林诺的脑袋才算清醒了,想到他们遇见的匪夷所思的事,心里有些失落,花了一些时间消化他们的境遇。 沈哲抱住她,亲了亲她的额头,“该起来了,我们今天去镇上看看。” “嗯,不过我没衣服,你去奶奶那看看有没有我可以穿的。” 换好衣服的两人,拿了三个茶饼来到堂屋。 看了眼桌上的粥,二人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吃过饭林诺洗了碗,沈哲烧了一锅开水,拿上二人的杯子,背上放着一些零食的背包往村口走去。 村口是昨日的大伯,旁边是一头牛车,从奶奶口中知道了这个老伯名叫沈大福,与沈哲爷爷是堂兄弟,五服以内也算近亲了。 “小哲,你这是去哪儿?这姑娘是谁?”沈大福见了这个模样俊朗的堂孙子,笑嘻嘻的问。 “这是我媳妇,”又看了眼林诺“来给堂爷爷打个招呼。” “堂爷爷好,我叫林诺。” 老沈头也不了解发生什么,就冲林诺笑笑。 沈哲适时说话,打断了这尴尬的气氛 “堂爷爷,家里快揭不开锅了,我这不是去镇子上看看找点活干。” 沈大福心想,这个时候镇上能有什么活干,却也不想泼他凉水,“小哲你有这份心也好,你奶奶也可以少操点心了。” 沈哲点点头“嗯,”想到自己不认识路“堂爷爷,这去镇上的路怎么走” “来,坐我车,我带你们去,不过你还要等等,等凑齐五个人咱就走。” 脸大的沈哲本来想同意,旁边的林诺咳嗽一声,低声问“你有钱吗?” “不了,咱们走去,就当锻炼了。”沈哲摆了摆手拒绝了。 “好吧,那你们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一个时辰后有两条分叉路,走右边那条再走一个半时辰就到了。” 两人:……五个小时,要走死人啊! “要不……”夫妻两相似一笑“堂爷爷,你带我们去吧,不过我们可以赊账吗?。”两人实力演绎啥叫不要脸。 “爷爷我早就知道你们家困难,就不收了,等以后小哲出息了记得给爷爷打点酒喝。”沈大福呵呵的笑。 等了不到五分钟,有三个三四十左右的妇人来了村口,她们见了林诺,少不得问一番,沈哲又向她们解释了一遍。 其中一个包着蓝色头巾的妇人笑笑,“哟,狗子娶上媳妇了,这小媳妇真标志,真真不像乡下人。” 另一个灰色头巾,年级稍大些的妇人,坐上了牛车“招财家的,先上车吧!沈哲他们夫妻俩应该也去镇上。” “嗯嗯。”林诺微笑点点头。 一路上林诺了解到,灰色头巾的是村长的媳妇,大家都喊她元贵家的,最后一个沉默一点的,大家喊德福家的。在三个女人轮番拷问下,林诺忍住,只微笑点头嗯。 长达两个小时的路程,林诺脸都快笑僵了。 到了镇上,沈大福牵住了牛车“咱们未时在这集合。” 林诺‘微笑’ 看向众人“那各位婶娘,我们就先走了。”拉起沈哲飞快离开。 “哈哈哈……哈哈哈”沈哲笑到身体卷曲,叉着腰“呦,老婆,你刚刚那表情跟吃了屎一样。” 林诺白了他一眼“你想吃屎吗?” 沈哲弯下腰,拨了拨头发,低沉着嗓音:“我想吃你。” 林诺眼疾手快,揪住沈哲的耳朵:“我看你是想……” “哎呦,快松手,我耳朵要掉了” 旁边一个带着小男孩的妇人,对着自家大概只有五岁的儿子说“你以后可不能娶这种女人,长着张狐狸精的脸,如此不守妇道。看看那个人,啧啧啧……”说完牵着儿子走了,只留下一大一小两个潇洒的背影。 在林诺愣神的瞬间,沈哲的耳朵得到了拯救。 “我怎么就狐狸精了,还不守妇道,我怎么了”莫名被古人diss的林诺一脸尴尬。 沈哲拿出背包边上粉色的水杯,打开递到林诺面前:“可能你打老公在古代人眼里是没有遵守三纲五常吧!别理古代人的思想,坐了这么久的车,渴了吧!喝口,咱们去当玉佩。” 在路边打听了一番,镇上一共有两家当铺,分别是位于东街的同兴当铺,位于北街的庆源当铺。 镇上一共东西南北四条街。东街买笔墨纸砚,衣服饰品,有一家东阳书院。西街相当于现代菜市场,买些肉食蔬菜,干货佐料。北街开有三家酒楼,各有千秋,还有一些茶馆、客栈。南街,又称花街,其中闻名的是邀月阁和繁花楼…… 因为他们现在位于东街,所以率先到达同兴当铺,当铺坐馆的是个伙计,爬在桌上睡着了,沈哲敲了敲桌案“喂,小兄弟。” 小兄弟慢慢坐起,揉了揉眼睛“怎么了,是要当东西吗?” “对,叫你们掌柜的来看看我这块家传玉佩。” 小二拿着看了眼,放下玉佩去里间叫来掌柜的。 掌柜的带了一顶帽子,下巴留着山羊胡,面相看着有些刻薄,拿起玉佩看了看,又看了眼来当玉佩的二人,摇了摇头“这玉佩咋看是挺好,可细看内里却一团混浊,最多五十两。” “那我们先不当了,去庆源当铺看看。”林诺夺过玉佩,转身欲离去。 “等等,最多一百两,不能再多了,这个价够你们乡下花上个几十年了。”看他们要走,立马抬价。 林诺只顿了下脚步就离开了当铺。 沈哲跟出来,疑惑道“他加价这么干脆,是不是这玉佩不只这个价” 林诺将玉佩放进包里“呦,还有点智商嘛!”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老公。”沈哲自豪的点点头。 “其实我一开始也对玉佩的价格没数,想着货比三家才出来的,看那掌柜的加价这么干脆,那就肯定不止一百两。”林诺解释到。 二人边走边逛来到了北街,北街不愧是酒楼茶肆的聚集地,午间时刻人来人往,其中一品居更是座无虚席,闻着饭菜香味,两个人走的更快了,想着当掉玉佩后就来尝一尝古代美食。 庆源当铺坐馆的也是个老人,看了看他们的玉佩直接点点头“是块好玉,若是当死期我们能开价四百五十两。” 林诺想了想“知道你们做生意也要赚钱,五百两我们就当。” 掌柜的犹豫片刻就开始写凭据。两个人连蒙带猜的看懂了这章全是繁体字的小票,不会写毛笔字,就直接画了押。 林诺看了眼在数钱的掌柜 “掌柜的,我们现在也需要用银子,所以麻烦给些碎银子。” “好的,给四张一百两,一章五十两,四张十两,和五两碎银子行吗?”掌柜的边说边称银子。 林诺:“怎么少了五两?” 掌柜的有些无奈,“去钱庄换银子也是要利钱的。” 最终在林诺的软磨硬泡下,掌柜的多给了一两。 拿到钱的两人直奔刚刚路过的一品留仙居。 留仙居门口贴着一张告示:现招账房先生一名,有意者于初七申时在二层天字一号厢房面议。 沈哲看了看手机里的计算机,走了进去。 第三章 入了内,一个端着上菜板,肩上搭着一块擦桌布,满脸笑意的小二迎了上来“二位客官可有预订包厢” “没,”林诺看了眼大堂,开口询问“现在还有空位吗?” “有的,请随我来。” 跟着小二来到一张小方桌前,看了眼前台墙上挂着菜谱,认不清繁体字的二人有些尴尬。 沈哲咳嗽一声“上三个你这拿手好菜,在来个鸡汤。” 小二也是第一次见有这样点菜的,愣了两秒“八宝脍,红烧肉,糖醋鱼,当归鸡汤等可以吗?” 沈哲疯狂点头“可以可以,尽量快点。” 小二见他们俩穿着还带着补丁,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小声提醒了句“这些可能要二百多文,你们……”后面半句咽在肚子里。 沈哲明白了他说的意思“……” “放心,不会吃了不给钱的。”林诺的话缓解了这尴尬的气氛。 小二听了,快速离开。 林诺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穿着“老公,可能我们穿的比较像乞丐。” “哼,有我们颜值这么高的乞丐吗?等会回去之前买几件衣服首饰,反正我们有钱了。”沈哲犹豫了一下“就是不知道这古代的物价,我们这些钱能用几天” “刚刚我们不是看见这家酒楼招聘类似会计一样的人吗?你行波?” 沈哲笑笑从包里拿出手机“我不行,计算机可以啊!” 林诺接过了自己的手机,看了眼电量“我还剩73的电,你呢?” “67,不过我们不是还有充电宝吗?一共两个充电宝,都是满格,应该可以充6次满电。” “反正也不怎么用的到手机,正好我下了两部小说,现在可以看看。”说着,打开了阅读软件。 大概过了十五分钟,上了红烧肉。 喝了两餐粥,又颠了几个小时,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二人满怀期待下了筷子…… “唉,想吃火锅了,可能古代没什么添加剂,味道没有现代那么好吃。不过这已经够可以了,怕就怕以后还没钱吃这个。”林诺感慨了一番又塞了块肉进去。 两个人点的有点多,吃完还剩一半,又因为都是肉,所以有点难消化。 沈哲拿出两个人的杯子,递给林诺一个“喝口水,喝完倒了,用来装鸡汤,带回去给奶奶喝。” 林诺怕装完鸡汤后杯子里会一直有味道,所以看了一眼沈哲。 沈哲猜到自家老婆有点洁癖,怕古代没有洗洁精洗不干净油“放心,酒店都能把全是油的碗洗干净说明是可能弄掉的。” 因为鸡汤上的晚,所以只动了一点点,两人开启手动剔骨模式,总算把一只鸡上的肉都打包了,鸡汤也装了不少。 鱼也只吃了半条,沈哲去前台买单顺便要了一张荷叶,包了鱼和几块红烧肉进去,用绳子一绑,提在手上“唉,你还别说像个古代过日子的人。” “走,我们去买点东西,现在离酉时还早,我们去买两件衣服,买点油盐,买点笔墨纸砚……” “等等,”林诺打断沈哲的话“衣服,油盐可以理解,买笔墨纸砚干嘛?” “这个沈哲好歹是个秀才,如果我的毛笔字跟狗爬一样,那不是穿帮了吗?” “有道理,那我也得练练,油嘛,买点肥肉去炸就好了,米也买点,我们不了解村子里人赶集的日子,怕一时半会来不了镇上。” 二人觉得,到时候带着一坨肉和酱醋盐米去买衣服纸笔略微有点尴尬,所以选择先去东街。 现代的生活节奏比较快,甚至有时候分秒必争,在古代就不同,他们计时都比较粗略,所以他们上街都是边走边逛。 走进辞沣书铺,迎面一股书墨气息,这种味道是林诺说不清却很喜欢的,以前的林诺很喜欢去图书馆,闻一闻关于书的味道。 沈哲一看林诺的样子就知道她喜欢这股味道,用胳膊肘捅了捅她“老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波” “记得,当时在操场,你跑过来撞到了我,幸亏小静在旁边抓了我一把,不然我就要摔死了。”说完疑惑的撇了他一眼“你怎么好端端提起这个” “我们第一次见明明是在图书馆,我当时看见一美女,长得还挺对我胃口,结果看见她冲一堆书拼命吸气,我当时还惋惜了一下,这姑娘怎么年级轻轻就心理出问题了。” 听沈哲这么说,林诺仔细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我的记忆里并没有你这个路人甲。” “你记忆力真的是……”沈哲后半句卡在林诺明晃晃的眼神中,沈哲从那眼神中读出未来一星期得打地铺,求生欲极强的慌忙改口“惊为天人,真不愧是我温柔美丽善良大方的老婆。对了咱们感觉去买东西吧。”不等林诺反应就立马将人拖了进去。 两人买了一根墨条,一方砚台,两只初学者模式的毛笔,两刀宣纸,一共花了二两零六十文。还买了本启蒙三字经,花了七百文。 林诺感慨了声“果然读书都是有钱人干的。”说着还拉着沈哲去了锈庄。 林诺看着秀庄内的布料和成衣,“唉,你还别说,这里还有点服装店的样子。” “嗯,你去试试吧!”沈哲想看看林诺穿漂亮古装的样子,之前刚来的时候那衣服都脏了,头发也有点凌乱,后来就都是穿的他奶奶的粗布破衣服。 “古代还可以试穿?” 看见林诺用宛若智障的眼神看着他,沈哲晃了晃手,招来老板娘“掌柜的,你们这衣服可以试穿吗?” “试穿”老板娘一脸懵逼“不好意思,这位客官,小店提供量体裁衣,和售卖成衣,不知您要哪种” “量体裁衣肯定得等死,还是买成衣吧。”沈哲是个没什么耐心的,再说他们现在也没衣服穿,所以自己买成衣。 最后他们一共买了三套外衣,因为林诺和沈哲不习惯穿古代内衣,背包也塞不下,所以给家里一人买了一套衣服。 “突然发现古代逛街太累了。”林诺锤了锤走累的小蹆,低声抱怨“我感觉穿高跟鞋都没这么累,简直了。” “那就不逛了,我们现在回北街,去一品居应聘,正好你累了可以歇歇脚。” “嗯,幸好我穿了双轻快的运动鞋,就是这搭配有点莫名的诡异。” 林诺穿的是绣花鞋,而沈哲穿的是自己带来的一双运动鞋。 再次来到一品居,先前招待二人的小二看见了有些疑惑“二位还有事吗?” “我们是看见你们酒店招人,这不来参加吗?”沈哲笑了笑“怎么,还没到时间吗?” “这样啊,请跟我来。”小二一路引着二人来到包厢。 包厢坐着一个年轻男子,一席白衣,正在写着什么。见他们进来,搁了笔抬头。 用林诺的话来讲,这哥们和沈哲的帅有些不同,沈哲的五官很精致,长相十分有攻击性,面前的男子五官虽然没有沈哲好看,但浑身散发着,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气质。 在林诺打量人家的同时,那男子也打量着二人,第一眼便看到林诺,林诺的鹅蛋脸十分古典,适合梳古代发髻,一双杏眼不似桃花眼勾人却别有风味,眉不染而墨,唇不点而红,素净布衣难掩姿色。 沈哲见面前的男人盯着自己老婆看,一脸不高兴的咳嗽一声。 男子也觉得自己行为不妥,看了眼小二。 小二很懂眼色,赶紧道“少东家,这是来应账房先生一职的。”一句话点明二人来意。 空气安静了几秒。 “不知我们要考些什么”林诺发话打破这尴尬的气氛。 “哦,将上个月账本算一遍,半个时辰内算出即可录用,不过如今距申时还有一盏茶的时间,请稍等”对着二人笑笑,又看向小二“上茶。” “是。”小二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 转眼一盏茶时间过去,期间陆续来了三个应聘的,都是男的,其他林诺没太注意。 不一会,来了几个小二,在一人案前放了三本账簿。 林诺看了眼账簿,开口询问“不知我可否与相公一起不过我不参与计算,只帮忙记下答案。” “你一妇人不在家侍奉公婆,教养孩子,来这做什么”一个年纪较大的男人说。 林诺真的想骂人“既然我一个妇人应该对你们无法造成影响,我就和相公一起了。” 众人听她这么说,也不好再开口,反正一个身着粗布衣裳还打着补丁乡村妇人,能有什么能耐 “各位可准备好了”白衣男子开了口。 “好了……” “可以了……” “嗯……” “那便开始吧!”男子开口。 林诺和沈哲一人翻开一本账册,旁边三个男子一人拿出一个算盘,顿时房间内充满算盘敲击的声音。 二人打开计算机开始算,大概三分钟,一人就算完了一本。 白衣男子见状,惊呆了“你们都不用算盘,是如何计算的” “不过用脑子算罢了。”沈哲回答的随意而又散漫。 林诺见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也没打断,就让他默默装个逼。 白衣男子用另一本已经计算好的收入账簿,对了对答案,有看向旁边才算了大概三分之一的三人,对林诺和沈哲露出赞赏的目光。 而夫妻二忙于算第三本,并没有接受到白衣男子的目光。 这场比试随着沈哲搁笔而结束。 “不必检验了,刚才他俩所算账目均正确。” 那个年级稍大些的男人还想找茬,可他的计算速度确实比不上。 最后敲定了沈哲。 送走其他人后,开始商量之后的事宜。 “我叫沈哲,家住莲花村,我会大概七日左右来一趟,将账目清算。” 白衣男子开口“在下临安县赵行知,字子远,以后沈兄来时,此间厢房便予沈兄。” “嗯,这到没什么,反正我来一次也待不长,这工资……工钱怎么算” “来一次一百文如何” 不知道日常吃饭价钱的两个人有点尴尬。 “行。”沈哲答应到,反正一次最多十分钟,就当逛街累了歇歇脚。 商量好了的两个人就花了十分钟将他们酒楼堆了七八天的账算完了。 领了一百文的两个人前往东街,买点柴米油盐,顺便了解一下物价。 第四章 刚刚到达西街,就听见有人在吆喝“馒头,刚出笼的馒头,一文钱一个,馒头……” “老公,看来这里物价不贵,貌似一两大概一千文左右,一个馒头一文钱,那一文钱应该相当于一块钱。” 沈哲赞同的点点头“看来你身上那块玉佩应该大有来头。” “你说,我们还能回现代吗?” “应该不能吧!我们不是直接变了身体吗?看我头发比现代的你还长。” “你说我们怎么穿越的这么莫名其妙,你说是魂穿吧,我们又把行李箱带来了,你说是身体穿吧,可是你头发又变了。” 沈哲揉了揉林诺的头发,递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别担心,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嗯。”林诺勾着沈哲的胳膊往前走去。 二人本来想去米铺逛逛,结果发现前面巷子口围了一圈人。 林诺天生喜欢看热闹,这会闲不住,拉着沈哲往人群里钻,边走还边开脑洞“你说我们不会遇见电视里卖身葬父的情节了吧” 沈哲“……” 走近一看却发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跪在地上,哭求众人“求大家行行好吧,我弟弟生病了,求你们救救他,求求你们了。”说着还不停的磕头,一下一下都能听见‘咚咚的声响。’ 视线从女孩身上挪开,发现旁边躺了个小男孩,整张小脸烧的赤红。 周围陆续有人给小女孩一文两文,旁边一个大姐不忍心,给了小女孩十个铜板“孩子,看医馆太贵,婶子只能帮你到这了。” 小女孩边哭边给大婶磕头。 林诺见了有些不忍心“太可怜了,阿哲,要不咱们帮帮她。” 旁边大婶见林诺二人的打扮,好心提醒了句“大妹子,看你打扮不像是镇上的人吧!现在看个医馆可贵了,就治个发烧估计都要个六七百文,你们农户一家子一年的吃穿也就两三两,小心进了医馆治病没钱被抓去吃牢饭。” 林诺也不是个为了救别人能饿死自己的圣母,听到只要六七百文,才彻底放下心来,看了眼沈哲。 沈哲也想救救那个可怜的孩子,上前将那个孩子抱起,又问众人医馆所在,众人纷纷指路。 林诺接过沈哲身上的背包,让他轻松点,又将小女孩扶起来“别哭了,我们带你们去医馆。” 好心大婶怕他们找不到路,自告奋勇的带路。 来到惠民医馆,入内是一股中药味,比医院消毒水的味道还要难以令人接受。 “大夫,来看看这个孩子吧!他高烧不退。”沈哲边说边将孩子放在塌上。 大夫见孩子确实烧的厉害,什么也顾不上,立刻上前诊脉。 片刻,大夫摇了摇头“烧的太高,若退不下去,不死怕也要傻了。” 小女孩听了,立刻跪下“大夫,求求你了,救救我弟弟吧,呜呜……”边哭边磕头。 “别急,”林诺将小女孩扶了起来“先退烧,”看向老大夫“不知您这里有没有酒?” “诺诺,我带了退烧药,但是是大人吃的那种,不知道这个孩子能不能吃”沈哲想到自己出门前担心古代医疗不比现代,就将自己带的旅行医疗箱带了?出来。 沈哲拿出一包冲剂,“大夫,您这可有热水” “有的。”大夫听了沈哲的话立刻叫了学童去里间拿热水“你们有法子治?” 林诺点点头“拜托大夫还是去开点退烧以后要用的药。” “开方子还得等他退烧以后再把一次脉。” 沈哲将冲剂放下,又拿出一瓶医用酒精,和一包棉签,“诺诺,把他衣服脱了,我们一人一只胳膊,涂腋下。” “嗯。”听了沈哲的话,林诺立刻开始了。 大婶也没闲着,叫大夫端了盆凉水来用帕子敷头。 等他们涂完腋下,背部等地方,热水也来了。 林诺上前,摸了摸碗边尝试了下水温,又兑了点冷水,将药泡开。 看见林诺泡好了药,沈哲将小男孩扶起,林诺用勺子喂,可他烧的太高,药喝不进去,沈哲就捏住他的鼻子,虽然每喝一口都要呛出来一点,但重复喂,还是将本来就只有一点点的药喂了进去。 毕竟是抗生素,药效发挥起来超级快,有加上三个人外力降温,十分钟后就没有烫的那么厉害了。 林诺想着发烧得出汗,就停止了擦酒精,毕竟酒精易挥发,进入细胞过多可能导致酒精中毒,又想着发烧也不能捂的太厉害,热散不出去,就向老大夫要了一床薄薄的被子。 半个小时过去了,小男孩的烧终于退了。 众人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这时林诺才发现小女孩的头磕破了,拿起棉签沾酒精擦拭,又贴了两个创可贴上去,边贴边问 “小妹妹,你家人呢?” “都死了……呜呜……。” 小女孩哭的很安静,只有细微的抽噎声。 “姐姐,姐姐……”旁边的小男孩躺在床上哭喊着。 小女孩听了立马握住弟弟的手,“我在这呢!别害怕。” “姐姐,我饿!”小男孩轻声道“这里是哪啊?” 大婶摸了摸小男孩的脸 “孩子,这是医馆,你不必担心,”又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膀“大婶家就在这附近,我去拿点粥给你们喝。”说着走出了医馆。 林诺想起自己保温杯里的鸡汤,和包里用荷叶包着的肉,对着药童说“小哥,帮忙拿一副碗筷,”又对着沈哲说“你去买两套小孩子的衣服,我刚刚看见路上有卖篮子的,你去买两个,等会用来装东西。” 说完开始从包里掏钱和食物。 沈哲接过钱走到门口,林诺喊了一声“唉,等等,你再去买两壶酒给堂爷爷,让他先拉婶子们回去,到时候怕我们几个坐不下。” 沈哲冲林诺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等药童拿了碗来,从包里拿出菜,本想徒手打开,可惜绑的太紧,又麻烦药童去拿剪刀。 将鸡汤倒到碗里,递给小女孩“喝吧!” 小女孩接过碗,说了句谢谢,来到床边想喂给弟弟吃。 林诺拦住了她“你弟弟生病了,得吃写清淡的,你自己吃,等会大婶来了喂粥给他喝。” 看见小女孩乖乖吃东西,摸了摸她的头“你愿意跟我们回去吗?不过我们住在莲花村,家里很破旧。” 小女孩猛的点点头。 看她同意了,又去了喊老大夫抓药,大夫见小男孩这么短时间内就退烧了,十分惊讶,摸了摸他的脉,发现他的脉都正常了。 “我给他开些温补的药方吧!”老大夫收了手,走至案前开始写药方。 写好后将方子递给药童抓药,又问林诺“不知,你们给这孩子用的什么药,如此神奇,老夫从医三十余年,未曾听闻有药能在一柱香的时间内将高烧退了的。” 林诺想了想,回答他“此药是一位波斯商人所赠,他只告诉我们能快速退烧,其余的我们也不知道。” 老大夫还想说什么,林诺赶紧插嘴“不知道我们要花多少钱?” “诊金五十文,一共六帖药,分三日服下,共六百五十文。” 林诺掏钱给了大夫。 大概十分钟后,大婶带着两碗粥来了,见小女孩在吃鱼,有点惊讶,看了眼林诺,没说什么。 “谢谢大婶~”姐弟俩接过粥后一起道谢。 一个小时后沈哲提了两筐东西回来,“诺诺,我在县门口租了一辆马车,可以回家了。” 林诺看了眼筐子里,有一袋大米,两块肉,一包盐,一些杂七杂八的佐料,另一个筐子里放了四套衣服,男女各两套,从里到外都有,赞赏的看了沈哲一眼。 姐弟俩跟着林诺离开医馆时对着婶子磕了个头。 四人上了马车,趁着小男孩睡着,林诺和沈哲问了问两个孩子的遭遇。 小女孩开口道“我叫柳夏,弟弟叫柳冬,我们家籍属泉州府泉泽县黄溪村。两个月前爹娘去镇上赶集,结果遇上了陈家少爷在街上骑马,我娘没来得及躲开,被马踩死了……”说着眼泪流了下来“爹爹去讨公道反而被他们打伤了,我们家里穷,没钱给爹爹治,拖了一个多月,也死了,族里人说陈家少爷还会来找我们,叫我们赶紧离开,然后给我们安排了一艘船,我们就一路坐到这了来了。” “你们没去衙门告陈家少爷吗?”林诺有些不解。 “没用的,衙门管不了陈家的人,陈家的人认识大官。”柳夏用力擦了擦眼泪说道。 林诺看了看可怜的两姐弟,叹了口气 “唉,这叫富户压官,县衙的人怕是也不敢管,不过你们家的亲戚也不是好人,欺负你们人小不懂事,将你们二人送走,就可以名正言顺霸占你家房子和土地了。” “对,”沈哲一脸老婆说的都对的表情,应和到“都过了一个多月了,陈家怕是连你们家都忘干净了,哪里还会来找茬。” 林诺搂着柳夏哄了哄,“没事了,以后你们不会再在外面流浪了,至于那些恶人自有天收拾。” 柳夏之前担心弟弟,神经紧绷,如今弟弟烧退了,她也就睡了过去。 林诺和沈哲逛了一天,也早就耗光体力。林诺枕着沈哲的腿,沈哲靠着车厢,双双睡了过去。 与车内的安静相比,车外的车轮滚动声一直未歇,马车行驶在人烟稀少的道路上,留下一片烟尘。 第五章 “咚咚,”车厢外车夫敲着车厢“客官,莲花村到了。” 听见动静的沈哲从梦中醒来,轻轻拍了拍趴在他腿上睡的仿佛要去世的林诺。 “诺诺,到家了。” “唔,”林诺坐起身体,揉了揉脸方便醒神。 沈哲了解林诺的睡眠习惯,知道她得缓缓,就拍醒了两个孩子,抱他们下车,又将两个超级重的筐子搬下了下来。 此时林诺也清醒了,背上背包下了马车,车下柳夏和沈哲就拿东西这件事发生争执,柳夏非要帮沈哲拿筐子,沈哲不许,林诺上去打断了他们,摸了摸柳夏的脸“是个乖孩子,这样吧!背包你来拿,”说着将包往小女孩身上背,又抱起地上的一个筐子。 沈哲知道那包衣服的重量,便没再说什么,抱起另一个筐子往家里走去。 傍晚的乡村小路并没有路灯,唯一的亮光便是来自天上的月亮,照亮行人回家的路。路上有人见了,带着笑打招呼, “阿哲回来了!” “嗯!”因为不认识,沈哲怕叫错了称呼变得尴尬,所以一律嗯嗯。 柳冬的烧退了,粥也喝了,如今总算恢复了些小孩子的活泼样,抓着他姐姐问“着个包袱好奇怪呀!我都没见过,姐姐,我们要去哪” 柳夏抖了抖肩膀,将掉下的背包带子顶了上去,牵起弟弟的小手“从今以后我们不用再流浪了,也不用担心被人抓去卖掉。” 村里几乎每天八卦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比如谁家的鸡丢了,谁家的孩子打了架,谁家又生了个大胖小子…… 今天傍晚沈哲夫妻带了两个孩子回来的事,就被几个嗑瓜子唠嗑的农村女人聊开了,到了第二天基本就被全村人知道了。 然而现在的夫妻两啥也不知道,到了家发现奶奶正坐在门口,屋内一片黑,蜡烛也没点。 “奶奶,我们回来了。”沈哲边说边放下手上的筐子,然后反手接过林诺手上的。 因为天色渐黑,当奶奶看见门口有两个孩子时,还以为是谁家的玩的忘了时间,直到林诺牵着两个孩子进去。奶奶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问。 林诺让沈哲给奶奶解释解释,毕竟这种事不好由她这个刚来的新媳妇说,尤其又在古代。 一番简单解释后,奶奶表示同情他们姐弟,犹豫了一下“狗儿,咱们家快没粮食了,添两个人可不是像添双筷子那么简单……” 林诺抢在沈哲前面说“相公他在镇上找到了活,七天去一次,一次一百文,今天已经领了工钱,也买了粮食。” 奶奶一听有钱了,笑的眼睛都咪上了,拍了拍沈哲的手“我就知道咱们家狗子是个有出息的,狗子媳妇,你也能出去接点浆洗缝补的活,家里的活有我。” 沈哲看了眼林诺颜色渐变的脸,强行憋笑导致身体疯狂抖动,“你让她浆洗缝补,呦~嘶” 林诺脸上笑容僵硬,手上使劲掐了把沈哲腰上的肉。 “奶奶,我会去找活干的,现在也饿了,我们去吃饭吧。”林诺立马叉开话题。 沈哲将两个筐子从院子里搬到堂屋,林诺则将两个孩子安置在沈哲小时候住的房间。 沈家小屋子里一共三间房,原本是奶奶,沈哲父母,沈哲一个房间,后来他爸妈挂了,他就搬进了父母那个大一些的房间。 将一切都收拾妥当后,奶奶也将温热的稀饭端上来了,一共分成四碗,沈哲面前是满满地一碗,林诺,柳夏两姐弟一人半碗,奶奶面前则没有。 林诺见状立刻明白了,奶奶将本来属于自己和她的粥分成四分。林诺有些嫉妒沈哲,外婆本来最疼的是从小带大的她,现在换了一个人。 林诺没有说什么,从厨房拿来了一个盘子,将肉和鱼倒了出来,又拿了两个碗将剩下一个半保温杯的鸡汤分成三分,给了奶奶和柳夏姐弟。 又喊沈哲从房间把仅剩的两包糍粑拿了出来。 奶奶看见这一桌子鱼肉,心里一阵钝痛“狗子媳妇,咱们做女人的要学会持家,要多劝着狗子,这一顿就将钱花的七七八八了吧”又想了想“不对呀,这两筐子里放了些什么你们哪来的钱买。” “额……额……”林诺飞快的转了转脑子,模模糊糊道“就那个,我随身有块玉,不是很值钱,就将它当了五两银子。” 奶奶听见林诺将玉当了,脸色缓和了些,又说“狗子媳妇,这个事你还是别往外说,人家问起来你就说是狗子在外面赚的蛤!” 林诺点了点头。 晚饭结束后,奶奶顺嘴提了一句“明天村长家儿子娶媳妇,请咱们家去喝喜酒。” 进屋之前又补了一句“不过,那两孩子别去,省的人家说故意去蹭饭的,招人闲话。” 晚上,照旧是沈哲烧水,因为两个孩子也很久没洗澡了,所以烧的多了些。 林诺洗完后穿着一身小熊的睡裙,将今天买的新衣服给奶奶送去。 “咚咚,”林诺习惯性的敲了敲门“奶奶,你睡了吗?” 本来以为现在才八点半左右,奶奶应该还没睡着,结果她还是低估了古代人睡的早晚。 奶奶趿上鞋子来给林诺开门,“这么晚还不睡,啥事啊?” 林诺将手上的衣服递过去“奶奶,这是今天我们在街上买的。”说完转头离开。 回到房间,发现沈哲坐在床上,捧着一本书看,时而眉头紧缩,看见林诺进来了,立马放下书“诺诺,我发现古代的书好无聊,全文言文,简直逼死理科生。” 林诺没理他,坐在床上发呆。 沈哲发现老婆有点不对劲,安抚性的亲了亲她的脸“怎么了,谁惹我们家母老虎生气了?” 林诺撇他一眼,将今天奶奶各种行为说了出来。 沈哲安慰她道“这个世界奶奶过的很苦,又没有文化的一个古代乡下老太太,多多少少会和我们有不一样的思想,你别往心里去。” “你在想什么?我没有生气,而且也不许你这么说我外婆。” “好好好,我错了。”说着沈哲就开始动手动脚,林诺白了他一眼,刚想拒绝,沈哲就吻着她的脖子,含含糊糊的说“我会轻点的。” …… 第二天,天已大亮,奶奶见林诺还没起来,生气的拍门,嘴里说着“还不起来,谁家婆娘像你一样。” 林诺拖着疲惫的身子,踹了一脚沈哲,那神情仿佛在说:老娘都没睡,你还不快起来。 掀开被子的林诺被床上红红的一点血迹刺激到了眼睛,第一反应就是来姨妈了,结果看了眼内裤,发现啥也没有,愣了两秒,抓住沈哲一顿摇晃,“看……” 沈哲刚睁开眼睛,还没回过神,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发生什么了?” “这是不是初/夜的血?” “???” “那是不是说明我们身体都换了,回不去了”林诺对着场不可思议的穿越一直抱有一丝回去的希望,看着这个场面,有点无法接受“本来还想着能不能找到回去的办法……” 沈哲也想回去,只是看见老婆那样,搂着她安慰一把“没关系,有我陪着你,回不去就算了。” 夫妻两大早上的暧昧气氛被伤心笼罩,沈哲嘴上说着没事,其实自己也想回去。 只是昨天晚上借着昏暗的月光发现林诺耳后多了一个胎记,便知道他们可能穿越的是灵魂,只是弄不明白为什么箱子也穿了? “咚咚咚……”奶奶又开始拍门了,这次声音更大。 沈哲快速穿了衣服,先出去安抚奶奶,“奶奶,我们昨天去镇上累了一天了,让诺诺休息会儿。” 听见大孙子这么说,一脸不高兴“我还没叫她下地呢!”说我完就继续回去做自己的事。 沈哲也不是低情商,知道奶奶这是怕有了媳妇就不将她放心上了,才这样对林诺,自古婆媳关系最难懂。 林诺自己挣扎一番也想通了,现代唯一值得她留念的是外婆和沈哲,既然找不到回去的办法那就好好生活。 一出房门发现柳夏姐弟俩在擦桌子扫地,看了眼手机发现现在八点四十三,感叹了一下古代人‘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一个上午就在扫地新衣服中度过,因为她和沈哲的内衣裤和古代的不一样,所以没有晾在院子里,而是在房间里挂了根绳子。 来到房间,看见沈哲坐在书桌前写字,这个时候林诺才反应过来沈哲一个上午没出来干活,冷哼一声“你倒是舒服,人家柳夏两姐弟都知道帮忙干点活。” 沈哲看见老婆生气,立刻放软声音“我来洗碗。” “得了吧,要被奶奶看见了,得指着我骂。” “你放心,我躲着她洗,”看见林诺脸色好些,立马转移话题“我一个上午将三字经里的繁体字挑了些出来,旁边写上了简体翻译,你可以记一记。” 这时门外响起了奶奶的声音“阿哲,”因为沈哲跟奶奶强调他长大了,在外人面前喊他狗子让他很丢人,所以她改了口,“今天村长家二儿子娶媳妇,咱们喝酒去。” “哦,好。” 喝酒柳夏两姐弟跟着去不好,怕人家说去蹭饭,况且再凑十个红鸡蛋送礼,她们也拿不出来,所以干脆给她们下面吃。 奶奶见她们要给孩子下面,就先去村子家送礼,让沈哲将林诺带去。 下面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沈哲,林诺在房间里梳头化妆。古代发髻她不会梳,之前都是盘个头然后用布包着,现在参加婚礼得变个发型,就编个麻花辫然后盘起来,插了个钗子,打了点粉底,画了个眉毛,夹了个睫毛,就差不多了,然后换上了她来这里时穿的那件淡粉色裙子。 出门后沈哲看见换了发型的林诺,深吸一口气“老婆,你超级适合古代的衣服和头发。” 沈哲穿的是镇上买的那件衣服,材质是棉的,适合平民百姓穿,林诺的裙子却是绸缎的,像是贵族穿的,如果不是沈哲的颜值撑着,就有点像是小姐带着家丁出门。 听着吹吹打打的乐声,两个人找到了村长家,刚到门口就看见一个姑娘向他们冲过来,嘴里喊着什么,却被乐声掩盖。 第六章 走近了才看见一个年轻女子,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色,五官端正,只是脸上腮红太浓反而掩盖了,林诺看见她的脸第一反应是猴子屁股。 随着她的靠近,林诺和沈哲才听清她说的话。 “阿哲哥哥,好久不见。”只见她双眼含泪,一副遭到背叛的模样。 作为当事人的沈哲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笑,沈哲本来也不认识她,很想说一句你谁,忍住回应了一句“好久不见。” 说完又看了眼林诺,发现她神色如常,就又补了句“酒席快开了,咱们过去吧!”说完,牵着林诺走了。 同为女人的林诺一眼看出面前人的心思,悄悄打趣了沈哲一句“哟,你还挺受欢迎的嘛!”说完就抱着沈哲胳膊走了。 张翠翠满脸不可置信,就算以前沈哲对她也没有特别亲热,可也不会这么冷淡。 她昨天听村里的妇女们传沈哲娶了媳妇,当时她还不信,她本来是想等他中举后再嫁给他,谁知道他今天真的带了个女人来。 她不肯死心,想着她可是村花,家里是村里最富贵的,别人家只有年节才能大鱼大肉,他们家却可以天天吃,对着她沈哲怎么可能不动心。 可走进一看,发现那女子也太好看了,尤其她身上的裙子,那可是富家小姐们穿的纱衣。即便她是村长的女儿;即便她爹娘疼她,她也只能穿棉布衣。 村长媳妇张沈氏见自己女儿站在院外的远处,拍了张翠翠一把“你干嘛呢?丢魂了,你哥马上接新娘子来了,还不去迎一迎。”说着拉着她往家里走。 沈哲在一大群人之中找到了自己奶奶,本来想坐下,旁边有人打趣道“怎么?不给咱们介绍介绍。” 沈哲回了个微笑“这是我媳妇林诺,泉泽县黄溪村人。” 林诺听他瞎编一个地方也没在意,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林诺,初来这里,还请各位婶婶,嫂子们多多指教。” 旁边人见林诺大气,长的还倾国倾城,气质出众,再看一身打扮,除去发型没见过,通身大家小姐气派。 一时间男的羡慕沈哲好命,娶到这么个姑娘,女的则怕林诺长的太招摇,到时候将自家相公、儿子的魂勾去。 张翠翠走过来,听见林诺的话“这无媒无聘的,也算媳妇?” 周围顿时安静了…… 沈哲站起来说“我在泉泽县已经请过媒人去岳家提亲,也在岳家和娘子拜过堂了,”又对着远处主桌说“还请族长您明日随我去上个族谱。”沈哲也不知道族长是谁,但还是能猜到族长应该坐主桌。 果不其然,主桌一位胡子发白的爷爷应了。 身边奶奶见他们编瞎话也没揭穿,他们家本来就穷,即便沈哲考上秀才也还是穷,连个媳妇都娶不到,她也明白那张翠翠对自家大孙子有点意思,又不想先嫁过来吃苦,想等他中举发迹后再嫁过来,所以对她也没什么好印象,如今林诺成了自己家人,即便有点龌语也该关起门来说。 “我家这新妇啥也不晓得,以后要有做的不对的,你们也说她两句,好叫她改改。” 这番袒护的话说出去,村里的人也知道林诺这是被他们家承认了,不让其他人说闲话。 着倒是让旁边的张翠翠涨红了脸,哼了一声走了。 其实村里的人都知道她的心思,知道她看中了沈哲的皮囊,虽然他是个秀才,但自古穷秀才多了去了,再说沈哲除了会读书种地啥也不会,要是没考上举人还不得回来种地。 过了一会,新娘子来了,众人围了一圈看他们拜堂,因为林诺和沈哲都是第一次看,有点好奇。 因为林诺他们结婚举行的是中式婚礼,所以看见这个有点蠢蠢欲动,压低了声音对着沈哲说“我们要不要补个中式婚礼?” 沈哲点点头,将老婆说的当然都是对的观念贯彻到底。 古代酒席还是可以的,鸡鸭鱼肉都有,林诺不吃肥肉的,但桌上的肉基本都是肥的,她只夹了一块,咬掉瘦肉,将肥的放在沈哲碗里就没再夹了。 沈哲对肥的还好,吃个一块两块没关系,吃多了就腻的慌,看见林诺没再夹肉,就帮她夹了块鱼。 一桌的其他人都惊呆了,男人们羡慕沈哲,羡慕他媳妇对他那么好,居然肥肉都不吃给他吃。女人们则羡慕居然有人这么疼媳妇,还给她夹菜。 一桌子的鱼肉反而让她没了食欲,估计是这个村长想要显摆家里有钱,八个菜有四个都是荤菜,三个花荤,一个炒青菜,吃着就放下了筷子。 沈哲知道她吃的不多,何况之前林诺每天念念叨叨减肥,所以也没在乎,只加快速度吃了一碗饭,就带着林诺回去了。 到了家里,他们盘点了一下财产,还剩四百九十一两三百二十四文。 “老公,你觉得我们要不要做点生意?毕竟不能坐吃山空。” “嗯,”沈哲点点头“毕竟我不会种地,你也不可能去给人洗衣服。” “现在我们也大概了解了一下古代消费水平,我们也算是有钱人,我们可以想点赚钱的方法。” “你平时不是看过很多穿越小说吗?有没有什么办法。”沈哲指了指一旁桌上的手机,意思是让她找找看。 “我最近看现言,没用的,不过……”林诺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火锅或者烧烤?” “就算没有,你会做火锅底料?现在这个世界有孜然吗?” 林诺白了他一眼“那你想想看。” “我们这不是沿沿海地吗?肯定有制作盐的,好歹我也是个理科生,粗盐提纯还是会的。” “古代一般盐都是官府卖的,你想贩卖私盐?”林诺发出了来自文科生的嘲讽。 “……” “你会做蛋糕吗?” “会倒是会,可是没有打奶油的机器。” “等我回忆一下手摇发电机的结构,看看能不能做出来。”说完,沈哲闭眼沉思。 林诺聚精会神看着他。 知道沈哲几斤几两,也不难为他,给他递了个台阶下 “想不出来?” “嗯……”沈哲尴尬的点了点头,又想了个补救的办法。 “要不咱们不要奶油,直接烤蛋糕?” 林诺撇了一眼他,“其实可以手动,只不过非常累,要不试试?” “……” 五分钟后,夫妻俩谁也没动。 林诺率先开口打破僵局“要不我们先练字吧,买了毛笔来还没练过呢!” “好,就怕你到时候三分钟热度。” “嘿,你别用鼻孔看人,真是小瞧我。”刚说完,就风风火火的去研墨了。 两个人对坐桌前,写一个字比一个字,誓要比出个高低。 这让林诺想起他们读大学的时候,他们是大二在一起的,偶尔约着去图书馆自习,各自看着自己的专业书,一坐就是一下午,偶尔diss一下对方。 “你看你的字,蚯蚓吗?” 沉浸在美好回忆中的林诺回了神,递给他一道死亡射线。 —— 自此酒席之后,村里疯穿沈哲赚了钱,一群妇女饭后无事,三五一群聚在一起闲聊。 “据说沈家那小子赚了钱?” “是嘞,我看他昨天还领了两个孩子回家。” “不能吧!谁不知道沈家那小子只知道端碗吃饭,放碗读书,啥也不会干。” “那他咋突然讨了个恁俊的媳妇呢?看她那媳妇穿的,那可是大户人家穿上绸缎。” “你说他考的咋样,听说中了举人就能当官,是不是他考的好,被大户人家看上了,所以做了人家女婿。” “看他长那样,还有可能入赘了。” “哈哈哈哈,他们家可就这一个独苗苗,要入赘,沈婆子怎么活。” “那说不准人家就想孙子过好日子呢!” —— 村长家里,张翠翠拉着她娘,一脸不情愿“娘~,我就想要沈哲嘛!” 张沈氏看着女儿娇俏的小脸,重重的叹息“沈哲如今只是个穷秀才,还已娶妻,难不成你还要去给他做妾不成?” 张沈氏拍了拍张翠翠的手以示安抚“这沈哲空有皮囊什么也没有,为娘定为你选一个更好的。” 张翠翠听了,脸色一僵“当初要不是你拦着,我就是沈哲的妻子了。”说完将手从张沈氏手中抽出,吼到“都是你啊!” 吼完趴在床上痛哭。 张翠翠从十一岁那年见十六岁的沈哲从河边担着一桶水回家,嘴里还背着书的那个画面时,她就想要嫁给他。如今五年过去了,本身不是很强烈的欲望却在见沈哲娶妻后变得很重,重到她已经分不清是真的喜欢他,还是执着与得到他。 张沈氏见了女儿这样有些不解,一年前她们母女二人为嫁沈哲这件事商量过,翠翠她自己说的,如果他中举了就嫁,如若没有便罢了,现在却又一副非他不可的模样。 但张沈氏对着个独女向来宠着,连她三个哥哥都从不与她争抢,如今见她伤心却没有办法,当下有些着急上火。 如果林诺见了张翠翠这样,顶多觉得她是有公主病。从小家人捧着,长大后又因相貌出众,村里的少年巴结着,想要的都能轻易得到。如果沈哲死心塌地的喜欢张翠翠,她张翠翠反而可能觉得太容易得到不会嫁,但沈哲不喜欢他,就刺激到了她,那嫁沈哲这件事就成了执念。 然而张翠翠的事林诺和沈哲并没有兴趣知道。 第七章 初夏的白天较长,两人练了一个小时的字也有些疲劳,虽然暂时没有什么成效,但好歹习惯了拿毛笔。 林诺现代是个高中英语老师,白天的作息很规律,每天都会在办公室午睡。 今天因为参加婚礼所以化了点妆,现在要休息所以拿了卸妆水将妆卸了,只是,刚坐下就感觉身下一阵暖流。 沈哲看她衣服都脱好了却没上床,有点疑问“怎么了?” “没事,来姨妈了应该,我去垫张卫生巾。”林诺的第六感向来极强,拿了一张卫生巾就去了茅房。 在庆幸自己随身带了卫生巾的同时又苦恼只有两包。 从茅房出来以后林诺一直坐在床上沉思,直到沈哲端了一碗红糖水进来。 “喝吧!”沈哲将碗递给林诺。 林诺接了,摸了摸温度,将碗放在旁边桌上,又看向沈哲“我就两包卫生巾,用完怎么办?” 沈哲给她一个,既然你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的眼神,然后开始给红糖水手动降温(用勺子搅拌)。 “我也不好直接去问奶奶,月事带怎么做?那要是她问我,我之前那么多年怎么过来的,我该怎么回答她。”林诺边说边将沈哲手上红糖水接过,用嘴皮子试了试温度,一饮而尽。 “其实你可以自己发明一个姨妈巾,弄成纸尿裤状,当裤子穿。” “唉,做女人难,做古代女人更难。算了,反正这次来姨妈肯定是够的,离下次还有一个月呢!我们还是先做蛋糕吧!” “不着急,等下次去镇上找齐牛奶,面粉,鸡蛋再说。” “嗯。我先睡个午觉。”林诺觉得有点犯困,就躺下准备睡觉。 沈哲没有午睡的习惯,闲来无事就准备把他们昨天换下来的衣服洗一下,来到堂屋,拿了盆子装衣服、肥皂,顺便将要给弟弟洗衣服的柳夏带上,去了河边。 初夏的河边是个天然的避暑圣地,空气湿润,微风吹过带来阵阵阴凉,河边高大的树木遮蔽烈阳,孩子们在下游玩水,妇女们有的洗着衣服;有的缝缝补补,嘴里聊着十里八乡的趣事。 见沈哲来了,空气骤然安静。 沈哲看着周围全是妇女,察觉到自己洗衣服的事情不妥,可能给林诺招来闲言碎语,转身就想离开。 一旁的柳夏依旧沉默不语。 刚走出几米,一个腻死人的声音传来:“阿哲哥哥 ” 张翠翠的行为都源自于自己心有不甘,沈哲是村里唯一的秀才,长相也是全村之首,无人能及,除了穷点。当初的百般挑剔,到现在沈哲成亲后的百般不甘,导致张翠翠不顾后果的来找沈哲。 沈哲从昨天的事已经察觉到张翠翠对自己有意思,哪怕对历史不了解的理科生也知道,在古代,名声很重要,万一要是被人浸猪笼怎么办。 越想越怕,丢下了一句“姑娘,请自重。”然后就飞快的往家跑,连柳夏跟不上都忘记了。 家里的林诺睡了一小会就醒了,拿着块破布设计姨妈巾。 看着沈哲跑进来,带来一股热浪和汗气,皱了皱眉头,“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沈哲端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然后把刚刚发生的,以及自己脑补的统统说给林诺听。 “哈哈,哈哈,老公,你真的是历史盲啊,哪里会轻易浸猪笼,你又没有偷别人老婆,哈哈,哈哈。”林诺看着沈哲那着急忙慌的样,忍不住想笑。 “诶,柳夏呢?” 因为只看见柳冬一个人,所以问了问。 意识到少了一个人,沈哲有些尴尬,说了句去洗衣服,就抱着盆子去了后院。 柳夏没追上沈哲的脚步,所以慢慢往家走。路上她想了很多,她觉得沈哲夫妻两是好人,愿意收留她们,可没有人会愿意一直养着两个吃闲饭的吧! 我该怎么才能留下来呢? 水缸里的水不够,沈哲只好去河边挑,刚出门就看见柳夏回来了,“那个,你林诺姐姐找你,你赶紧进去吧!”说完,抬脚继续走。 路上沈哲开始放空自己,想着能不能靠现代的方法赚钱,学了那么多知识,应该有能用上的。 直到挑水回来以后,看着盆子里的泡泡,计上心头。 “老婆,老婆……” 正在和针线做斗争的林诺被喊的扎到了手,看着冲进来的沈哲翻了个白眼。 “喊什么?”那架势,要是沈哲说不出个什么来,就死定了。 “皂化反应你还记得吗?我们可以做肥皂啊!这个可简单了,主要是我们洗衣液带的少了,这个可以blabla…”沈哲激动的忽略了林诺的眼神,一个劲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先不说我是个文科生,就说我都毕业这么久了,怎么可能还记得?” “没事,我去做。”想到方法后,沈哲片刻都停不下来,连林诺叫他都没搭理,径直往厨房里走。 一旁的柳夏没啃声,只默默做着手里的针线活。 如今的沈家也算富人了,四百七十多两银子在乡下用个十年八年的不成问题,正好柳夏也挺大,很多事情都可以做,基本给口饭吃就行,也算一个劳动力。 正好林诺他们从现代来的,许多事情都不知道,就比如现在的针线活,还不如柳夏做的好。 于是就出现了林诺吮着自己被扎的手指头,而柳夏在一旁指导的画面。 沈哲拿着厨房里的猪油来做肥皂,林诺则负责设计好姨妈巾,时间消耗的很快,当林诺回过神来日头已经偏西。 消失了一个下午的奶奶回来了,叫他们夫妻两个去吃饭。 农村里摆结婚酒席的一般要持续一天,晚上他们依旧要去村长家吃饭。 林诺看了眼一旁的柳夏。 柳夏也是个十岁的大孩子了,而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加上她还没了父母,路上带着弟弟乞讨,看尽众人眼色,内心已经不再单纯。看见林诺带着询问的眼神立即回答“姐姐,我会照顾好我弟弟的,你去吧!” 旁边的奶奶点了点头,起身就走了。虽说现在孙子有钱了,但她还是不喜欢养两个非亲非故的孩子在家,凭啥来他们家白吃白喝。至于林诺,更加别扭,一方面孙子终于娶媳妇了,另一方面他们家有钱还得靠媳妇嫁妆,让她这个农村老太太非常隔应。 林诺并不知道老太太有这么多想法,她的内心很简单,那就是在下一次来姨妈之前把姨妈巾设计好。 沈哲如今有点走火入魔,一个下午不停的实验,就为了做出肥皂,连林诺来喊他吃饭他都没有动静。 “你急什么,离下次上镇还有五天,你可以慢慢实验。现在立刻马上去吃饭。”沈哲在现代本科学的是软件工程,虽然和化学关系不大,但他就喜欢攻克难题(他不会的题统称难题)。有的时候林诺要是不叫他吃饭他能在电脑面前坐一天。 于是林诺开始了她的杀手锏,从沈哲身后扑到他的背上,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耳朵,轻轻喊了一句,“老公~~”,还刻意拖长了尾音。 沈哲听了,立马回神,放下手里的活站了起来。 林诺就挂在他身上,他转头亲了一下她的嘴唇,耸了下肩膀。 林诺从他肩膀上下来,用瓢在水缸里打了一勺水给沈哲冲洗。 慢慢吞吞的折腾一番,夫妻俩也出门了。原本他们是不想去的,只是同一个村子也不好不给面子。 话说村长家张沈氏知道自己女儿下午去堵了沈哲,开始语重心长的劝道“你放心,你嫂子家在镇上,到时候给你打听个在镇上有铺子的人家,嫁过去不用吃苦。” 张翠翠也不是个死心眼的,当下就同意了。 五天时间一晃而过,在这五天里林诺大设计师终于完成了她的卫生巾(具体效果,有待实验),沈哲也成功做出了肥皂,当然他们耗费了许多原料,家里的碎布都被林诺用完了,家里的猪油也被沈哲浪费了。 “今天是酒楼算账的日子,咱们得早点出发。”天还没亮林诺就爬起来洗漱。 他们带来的牙膏也消耗完了,但他们又无法制作新的,所以学着村子里的人用盐巴。 因为林诺的容貌太过于出色,他们又没权没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林诺加粗了眉毛,在脸上点了一脸斑,又戴上头巾遮住了一点脸。对着手机镜子里那张敛去了锋芒的脸,点了点头。 沈哲倒是有点疑惑。 “我只是不想再被人叫狐狸精了,再说了,万一我要是被什么公子看上,抢了去,你能给我再抢回来吗?” “我…我…我,不能。” 说完,林诺丢给他一个说不出个什么就闭麦的眼神。 这次坐沈哲堂爷爷家牛车的还有张沈氏和她家新过门的儿媳妇张胡氏,因为女儿的事,张沈氏没有给沈哲他们好脸色,还阴阳怪气的说“呦,这不是沈婆子家的孙媳妇吗?平日里都没见干过什么活,怎么今日里出门倒是积极。” 林诺因为前几天姨妈来了,所以一直都没有去河边洗过衣服,后来基本上都是沈哲从河边打水来。但村里的妇人洗衣服都是聚集在河边,他们回回见的都是沈哲,所以自动带入林诺好吃懒做的形象。 沈哲他们忙着自己的事没空出门,奶奶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也不怎么出门,所以他们家基本与世隔绝了,听到张沈氏讽刺的语言,林诺一头雾水。早上没有睡够的她意识也比较模糊,“哦…”了一句也就没了下文。 沈哲本来想帮助自己老婆,但发现她并不在意,也就没答话。 “呦吼,还有这脸是怎么了?” “我的脸就不劳婶子操心了,有空管管你女儿,那天去您家喝喜酒可真是被吓到了,还以为她是您家请来唱大戏的。” “你……”想不出反驳的话的张沈氏,涨的脸通红,看向自己锯嘴葫芦的儿媳妇,盼着她能说什么。 张胡氏不想惹自己婆母生气,可也说不出什么,只能拿出水袋叫她喝水,给她一个台阶下。 第八章 因为张沈氏的原因,林诺将头靠在沈哲肩膀上开始装睡,装着装着就真的睡着了。初夏的凌晨还有点微凉,沈哲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毯子给她盖上,自己也开始补觉。 颠簸的牛车让人睡的很不安稳,动不动就颠醒,煎熬的度过了两个小时。 这次是申时集合,下了牛车他们就直奔一品居。 守门的小二看见林诺一时间没认出来,看向沈哲说“沈公子,这次您的娘子没跟来?”店小二自从上次见了这对颜值夫妇后就再也没能忘了,后来从其他小二那知道那个长的帅的沈公子是他们家新聘请的账房先生,所以这次他们一来小二就热情的上前打招呼。 沈哲只轻咳了一句,没说什么,对小二点了下头,算打了个招呼就跟林诺进去了。 来到包房,他们花了十分钟将这一个星期的账目理清了,又去柜台支了工钱。刚准备离开就听见赵行知的声音, “沈兄留步…” “不知赵兄有何事?” “今日我做东,请沈兄夫妇吃个便饭,沈兄若无急事,还请赏个脸。”说完,还对着沈哲作了个揖。 他都这样说了沈哲当然不好拒绝,还了个礼道“那就谢谢赵兄了。” 这次的和他们一起吃饭的还有赵行知的未婚妻,也是他的姑姑家的表妹周宜韫,初步介绍后就分桌,男人一桌,女人一桌,赵行知这样的安排到是免去了林诺的尴尬,他们男人结交男人的,女人结交女人的。 作为女主人的周宜韫率先开口“姐姐是姓林吧就!我听表哥提起过。”说起表哥,她还往隔壁桌望了一眼,转过头时脸上带着些红晕。 “嗯,那以后我就喊你周妹妹了。”其实林诺不习惯以姐姐妹妹称呼别人,但如果直接喊名字可能不符合古代人的行为。 女人这桌相互介绍过后周宜韫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谈论衣服香料,比如哪家的衣服表面看着好,但近处看破绽很多,叫林诺千万别去那家店,再比如哪家的香粉比较贴面,敷着舒服推荐林诺去买…… 男人这桌沈哲先开的口,“赵兄,感谢你给我这份工作。” “沈兄客气了,这份工作本身就是沈兄靠实力赢取的,何必言谢,再者一口一个赵兄沈兄的未免生分了,我字子远,以后沈兄直接唤我子远吧!对了,还不知沈兄的字。” 沈哲听到赵行知问他字,他一脸蒙圈,临时开始胡编,看到窗外的河,差点脱口而出子河,犹豫了一下换了一个听起来高级一点的,“ 表字子渊,子远日后便如此唤我吧。” 两个男人聊天的内容无非是年纪学历等等,令沈哲没想到的是赵行知已经是秀才了居然还在经商,虽然沈哲对于古代的了解仅限于高中文言文的注解,但士农工商的阶级他还是知道的。 而当沈哲介绍起自己学历的时候只说自己是秀才,因为之前奶奶说他离家是为了考举人,但到底考没考上他不知道。 一顿午饭吃的是比较和谐的,女人之间的友谊多半是从八卦中建立的,走的时候两个人还相约下次一起逛街。直到出了一品居林诺才一改之前在周宜韫面前的高冷形象,开始对沈哲絮絮叨叨,“哎,那个周宜韫看上去也就才十五岁,结果人家都订婚了,要放在我们学校这就是早恋行为,而且我可能有职业病了,人家把我当朋友,我把人家当学生。” “老婆,我相信,再过个几年你会是个非常优秀的教导主任,专治学生各种不服。” 一品居这里,周宜韫也开始和她表哥谈论林诺,“表哥,我感觉林姐姐是个很温柔很好相处的人,只是她的长相……我也没有以貌取人的意思,只是担心他相公……” 其实赵行知在一开始就发现林诺化妆掩盖了自己的容貌,他能明白她的用意,所以并没有提及此事,听见周宜韫这样说,笑了笑,“放心吧!他们夫妻感情很好的,而且我相信子渊也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你一个小姑娘的就别瞎操心了,等会让你姑母带你出去逛逛,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周宜韫看见自己表哥温和的笑容,顿时晃了神…… 其实沈哲他们来镇上的主要目的是算账,其次是找家公司合作买肥皂。他们从门口小二那打听到东街的一许多家香料铺子都有买皂荚的,不过因为皂荚比较贵,所以一般人都用碱面洗衣服。 沈哲他们来到一家叫玉颜堂的香料铺子,他们在里面打听到一个拳头大小的皂荚要四十五文,但沈哲买一斤肥肉熬油自己做能做出两块砖头大小的肥皂,而且成本也就三十五文,如果切开买四十文的话能买一百六十文,去掉成本,再去掉店铺的利益大概能净赚八十五文。 店铺伙计看他们问了价格就开始极力推销,对着林诺说:“这位夫人,我们这皂荚可比碱面的清洗效果强,洗的可干净了,大户人家都爱用……” “那个,小哥,你们掌柜的在吗?”沈哲打断伙计的喋喋不休。 “你找我们掌柜的干嘛?”伙计一脸狐疑,可他看着他们的衣服上的花纹,认出是镇上绣庄的成衣,担心他们是掌柜的客人,又觉得自己的问法有些不妥,于是连忙补了一句“二位请稍等。” 出来做销售这行的大多都见惯了人,他们有会从人的着装行为等来看人,而这次伙计觉得他们家小有资产就是从衣服上看出来的。 穷人买不起绣庄的布,小康之家会买布回去自己做,一般直接去买成衣的都是有钱人。 掌柜的听伙计说的,还以为来了大客户,连忙出门,面带笑意,边走边说“不知这位客人您要买些什么?” 这未见其人先问其声,倒让林诺想到了王熙凤,顿时觉得这个掌柜的性格风风火火。 果不其然,接下来他们谈的生意很顺利,掌柜的一听沈哲的皂荚可以赚的利润高而且便宜容易买,立刻就叫人拿了衣服来试。 皂荚这种东西大户人家消耗的快,所以老板也挺有客源的,比如城西钱家、城东吴家,这些人家的管事他都认识,所以想问沈哲一次可以做多少。 沈哲只说掌柜的要多少他做多少,七天来给他送一次货,只不过他有一个要求,就是如果有人问起这皂荚的来源,不要提起他就行。 没权没势,沈哲也不敢冒尖出头,谈完生意后夫妻俩就开始采购。 一次性买了六斤基本全肥的肉,买完后屠夫还送了他们一些猪骨头和猪下水。可惜的是林诺不太会做,也不是说她十指不沾阳春水,简单的家常小菜她还是跟外婆学了点的,只是猪下水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沈哲知道自己老婆几斤几两,“奶奶应该会做,反正也是送的,不要白不要。” 因为夫妻两衣服也短缺,所以准备再去购置一点衣服,只是成衣打多均码,所以有时候没有定做的合身。 刚穿越来的时候林诺的衣服面料材质很好,衣服也非常合身,再加上那块价值连城的玉,所以林诺猜想自己出生大户。不过,一个大家闺秀,独自一人在外,就是找回去怕人家也不会认。 这次他们一个人买了两套衣服,给奶奶也买了两套,都是棉材质的。 刚来到绣庄就碰见了周宜韫,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妇人,那妇人衣着华贵,气质出众。 “林姐姐,姐夫,你们也来买东西啊!”周宜韫看见他们,很开心,“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嗯,”林诺嗯了一声,既算是回答第一个问题,也算是回答了第二个问题,“不知这位夫人是。” 听到林诺发问,周宜韫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看我这脑子,光顾着自己说话都忘了介绍了,这位是我姑母。” “夫人好。”夫妻俩一起打招呼。 赵孙氏温和一笑,“你们好。” 打过招呼后,林诺和沈哲就分开买自己的衣服,周宜韫带着林诺来到女装区,疯狂给她安利,“姐姐,你看,这件嫩黄色的很好看。” “好看,挺适合你的。” 得到林诺肯定后,又反头问自己姑母“姑母,这个好看吗?”那眼神,就像个求表扬的孩子。 赵孙氏还是温和一笑,点点头“好看,这颜色很衬我们家韫儿,快去试试吧!” 一位绣娘引着周宜韫去试衣服了,林诺也开始挑自己的,她现在的着装,妥妥的一个农村妇女,而且长相也被遮掩的十分普通,所以她试衣服只考虑合不合身。 她挑好了两件准备去试,正巧碰见周宜韫出来,换上新裙子的她其实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窈窕的身姿,眉眼初开的豆蔻少女娇俏可人。 和林诺明艳的美不同,周宜韫是甜美的,没有攻击力的长相,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萌妹子一个。 林诺要买的东西比较多,周宜韫买了这件衣服后,就向林诺道别了,跟着赵孙氏去了福满楼,那家位于东街与西街交叉口的金银玉器店。 夫妻俩采购完,就准备去集合了,俩人走在路上,顺便聊聊天。 “我觉得刚刚那小姑娘真幸福,虽然我们真的古代近亲结婚不好,但我能感觉到她和赵行知感情很好,她姑母也很疼爱她,而且她的性格就像个被娇宠的小姐,没有吃过苦。” “嗯,作为古代女人,她也算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到了未时,张沈氏的酸言酸语以及牛车的使劲颠簸,让林诺累觉不爱。 到家时已经六点多了,奶奶和柳夏也已经将饭做好了,累了一天的两个人胡乱吃了两口就洗漱睡觉了 第九章 中举之后 接下来的几天,沈哲忙着做肥皂,偶尔练练字,林诺则练些针线活,日子过得很平淡。 张沈氏这几天都很忙,忙着给自己已经及茾的女儿找婆家,并且嘱咐张翠翠这今天不许出门,只能这几天跟嫂子在家做女工。 隔壁水河村里有个钱媒婆,是个十里八乡都出名的。 张沈氏觉得自家女儿长的好,家里又是村长,便是嫁与官家都是可以的,更何况只是嫁个镇上的,所以得好好相看,可不能委屈了闺女。 刚到村口的张沈氏便遇见了两个官差,还以为是村里出了什么事,转头就想给自家男人报信。 “哎,那位大姐等等。”其中一个年纪稍大些,留着络腮胡子,长的有点凶悍的官差叫住张沈氏。 自古民怕官,张沈氏一个乡下妇人就更加了,听见官差喊他,吓的哆哆嗦嗦的回头,“不、不、不知道大老爷有什么事?” 官差知道自己长的凶悍,又看见张沈氏那样,便知道她被自己吓着了,感觉解释,“大姐,你别慌,我们就是问个路。” “啥,啥路?” “不知道,沈哲沈老爷家住哪?他中了举人,我们是来给他报喜的。” “啥,谁中举了?”张沈氏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沈哲老爷。”官差又重复了一遍。 张沈氏平静了一下,给官差指了路。 官差道谢后就离开了,徒留张沈氏一个人在原地,久久不能接受。 “不会的,沈哲怎么会……”张沈氏边念叨着边往家里走去。 沈哲这边接到消息也是一脸惊讶,不过他们反应快,立刻给了官差一些小费,还说到时候请他们吃酒席,恭恭敬敬的把人送走。 奶奶高兴的自己抓着林诺的手,嘱咐她去隔壁借条爆竹。 沈哲中举的消息像长了脚一样飞快的传遍整个村子,老族长激动的要立刻开祠堂告祭祖宗,喊着沈家族里的男丁跪下磕头。 莲花村其实并不大,也就五十多口人,沈家张家各一半,还有几口外来户,但是很少,这次祭祖莲花村的人来了一大半,男人在内磕头,女人在外等着,还有些张家的也来瞧热闹。 农村人大多纯朴,尽管他们并不富有,但他们很热心,昔年沈哲奶奶带着一个小孙子过活,村里人没少帮忖,如家沈哲出息了,沈奶奶笑着抹掉眼泪,“谢谢各位乡亲的帮衬,如家我们家沈哲中了举人,等到时候做酒席请你们都来。” 古代人做酒席不像现代人一样要收红包,做一次还能赚钱,他们办酒席一般给主人家几个红鸡蛋就可以了。所以说,古代做酒很耗钱。 一直到晚上,沈哲都是懵的,“诺诺,你说我不会被人拆穿吧!” “这……我就不知道了。”林诺拍拍沈哲都背,“不过,你也别太担心,只要你不人前显摆你文章好就行。” “那不会,”沈哲十分坚定摆了摆手说,“谁不知道我最怕论文了。” 半夜沈哲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了想又爬起来练字,对着之前沈哲的字迹练。 同样睡不着的还有奶奶,她躺在床上念叨着酒席的细节。 入夜后的村长家并没有平静,张翠翠爬在床上哭肿了眼睛,张沈氏也在一旁后悔,后悔没有早点下手定下沈哲这个女婿。她本来打着考上了就让女儿嫁,考不上就算了的如意算盘,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林诺。 其实张沈氏算漏了一点,就算沈哲没娶林诺,她又能保证沈哲就会娶她女儿吗? 虽然沈哲中举了,但肥皂还是要继续做的,毕竟不能失信于人,再加上他并不知道举人有什么福利。 林诺也不知道举人有什么用,貌似可以免地税,其他的她就不知道了。 沈哲也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_._c_o_m 所以没想过要考进士,倒是可以混个官当当。 不管是古代现代,人脉都很重要,正好赵知行跟他们有些浅薄的交情,倒是可以打听一下细节。 做酒的日子就定在五月十五,也就是十天后,到时可以去衙门请那两个报喜的官差喝过酒,也算是交个朋友。 这么些天,沈哲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做肥皂就是练字。可怜了林诺被奶奶揪去,安排各种酒席的事务。 原以为办这个酒席不难,无非是宾客厨子,但真正安排起来可要来林诺老命了,因为古代男女分席,在加上有的人家孩子非常多,又是哪家的媳妇厨艺好,又是借谁家的桌椅,各种杂七杂八的事,倒是让林诺怀念起现代的酒店了。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林诺都在发狂的边缘,导致去镇上的时候,只剩沈哲一个人。 沈哲在一群三姑六婆亲切的问候下,选择了闭麦不回。 因为牛车上多是女人,沈哲一个男人有些不方便,所以和堂爷爷分坐在牛车的两边。女人们见沈哲不回她们也不恼,因为沈哲本来就是话很少的一个人,天天只知道读书。 沈哲到镇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交肥皂。 来到玉颜堂,门口伙计看见他飞快的就跑了,留下一脸懵的沈哲,和店里一个在买东西的客人。 “沈公子来了,快快请进。”掌柜的一如初见的时候那样,人没到声音却到了。 入了内室,掌柜的看向身后跟来的伙计,“还不赶紧泡茶,还能不能有点眼力。”转过头来堆起笑,换了一个温和的语气,“沈公子,请坐。” 沈哲从掌柜的言行中判断出自己的肥皂买的很好,并且能让玉颜堂在同行之中脱颖而出,从而带动其他产业。 沈哲将这次带的五十块肥皂交给掌柜。 掌柜的笑迷迷的接过。 离开玉颜堂后,本来想去县衙打听了一番当日报喜的官差,刚巧那天报喜的一个官差当值。沈哲上前与人寒暄一番,将做酒的日子告诉了他,并且拜托他转告那个大胡子。 这件事情忙完后,沈哲就准备去一品居算账,路经一家馄饨店,闻着实在是香的慌,正好又是午饭时间,便坐下来点了一碗。 小小的馄饨铺子,生意倒是火爆,仅有的三张桌子都坐满了。 和沈哲同桌的是两个男的,他们也在等馄饨,等着等着就聊起来了。 “哎,你听说了吗?一品居少东家的未婚妻死了。” “嗯嗯,好像是叫泉泽县首富张家的独子将人糟蹋了,人家姑娘也是个性子烈的,等张家将人送回去的时候已经没气了,说是撞柱子死的。” 听到泉泽县张家,让沈哲想到了柳夏的父母,没忍住开口问,“那官府不管吗?” 挑起话头的那个男人听了沈哲的话,摇了摇头“兄弟你不知道,自古以来官商勾结苦的就是我们老百姓。张家的和咱们州的知府是一条线上的蚂蚱,每次出了点事,张家就立刻给知府送铺子。” 另一个接过话头,“兄弟你太年轻了,经事少,咱们州的那些个知县政绩都捏在知府手上,就说出了事也没人敢管。不过这次怕没那么容易善了,赵家是咱们县的大户,周家是泉泽县的大户,惹到他们两家头上,张家这次得脱层皮。” 本来沈哲还想请赵行知喝他的酒,没想到出了这种事。一品居的营业并没有受影响,只是这次赵行知不在。 将账目算清,又领了工资后,沈哲就离开了。不过离集合的时间还早,他就又去了绣庄,给家里人买了几套衣服。 回到家时已经傍晚,沈哲吃了个饭就去洗澡。本来平时很聒噪的一个人突然变得安静,这使得林诺立刻就觉察出不对劲。 “发生什么了?”沈哲一回房,林诺就开始问。 沈哲将今天听到的讲给都讲给林诺听了,说完后夫妻俩都安静了,侧着身子一人一面躺下。 沈哲脑子里的情绪是害怕,有钱人家尚且护不住女儿,他要拿什么来保护林诺呢? 而林诺脑子里是惋惜,在她眼里周宜韫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像她带的学生,还是那种非常讨喜的学生。可惜的是她的生命终结在十五岁…… 夫妻俩各怀心事,晚上都没睡安稳,尤其沈哲还做了个噩梦,梦里林诺被一个有钱人家执跨公子看上,硬强了去,他在门口一直拍门,一拍一直拍。 最后门开了,两个小厮扔出来一个草席,沈哲慌忙上前查看,打开席子,里面是林诺的尸体。 “诺、诺诺……” 沈哲吓的坐起身体,喘了几口气,看着身边的林诺,擦了擦满头的汗。 林诺一直到很晚才睡着,睡梦中体会到一种窒息感,当她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昏暗月光照着的沈哲的眼睛,她用力推着沈哲,可惜刚睡醒,身子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 沈哲的求生欲使他发现林诺生气了,于是连忙将嘴唇离开林诺的,翻身睡回自己的位置。 “你大晚上的不睡觉,发什么情啊!”林诺一脸无几把语的看着沈哲,“我好不容易才睡着,你还把我弄醒,让我怎么睡啊!” 光线昏暗沈哲看不清林诺表情,听见林诺睡不着,他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重新翻身上去,“睡不着就不睡了……” “我没……唔……” 做到一半,沈哲发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没有避孕套了,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也就顾不得明天林诺会怎样,就继续了…… 第十章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的过去,沈哲发现林诺并没有计较那天晚上的事,心里还开心林诺终于不介意生孩子了。 其实那天晚上林诺睡迷糊了,跟本不记得沈哲干了啥。 这些天林诺跟着奶奶倒是学到了挺多古代酒席的事情,有些和现代还有点相似,比如去别人家吃酒要送什么东西,哪家要来多少人,谁家和谁家的要放一起,主桌的要坐哪些人…… 酒席如期而至,沈哲识趣的将主位让给了族长爷爷,自己坐在了他的下手,村长则坐在另一边,两个官差是客人,却因为是贵客(古代民怕官,所以即便是个普通衙差于他们而言也不是能惹的),所以也坐了主桌。 再说女人这一桌,沈哲奶奶辈分高,又是主家,所以坐在主位,下手分别是族长奶奶和村长媳妇张沈氏。 奶奶的年龄和族长奶奶相近,都是六十多点,但族长奶奶还是得叫奶奶一声嫂子。 沈哲家族人太多,辈分也多,在这个村里住的沈姓人基本上都是没出五服的亲人,所以人情往来方面很复杂。 族长早年也读过书,还中过秀才,所以对科举也是比较了解,于是在喝酒的时候问沈哲有没有参加来年春闱的打算。 沈哲将提前准备好的答案说了,“族长爷爷,如今我刚过乡试,也知道了自己学识上还有些缺漏,便想着再沉淀沉淀。” 族长听了满意的点点头,“好小子,不骄不躁。” 众人也纷纷附和。 这顿饭沈哲可是下了血本,鸡鸭鱼肉都有,开了二十五桌,村子里的人基本都来了,十岁以上的也都有位置,足足花了沈哲二十多两,这些钱放村子里都可以盖个小的土坯房了。 这个酒宴虽然开销大,但却着实能够收买人心,而且沈哲还从官差那得到了许多消息。 譬如这个朝代叫周朝,这里的乡试会试都在春天,不过隔着一年,三年一次。 还有这里考中举人后就可以当官了,进士出身的从县令以上做起,举人出身则的可以当些县内官,例如县丞、主簿、典史等官。 这些小官想要升迁可难了,因为政绩这种东西是安给县令的,好与不好和他们没什么关系,所以有钱有关系的都会选择去个偏僻点的地方当县令,然后再被调出来。 沈哲属于那种有钱但没关系的,想要当官还得有点机遇。 —— “娘~,我该怎么办呀!”张翠翠扯着张沈氏的袖子,一甩一甩的,“沈哲考上了举人了,他才二十岁,就是举人了,以后说不定要去京城当官的。” 张沈氏一听自己闺女画的这张大饼,心里暗搓搓的动着。 张翠翠见她半天不说话,更着急了,“之前你就说让我等,现在还让我等,你到底要怎么样嘛!” “你别着急,等我想想。”张沈氏牵着女儿坐到床上,“你多在他面前露露脸。” 张翠翠一听,更委屈了,“他都不怎么出门,我怎么露脸啊?” “要不,直接去跟他说,叫他休了那个狐狸精然后娶我,我爹可是村长,条件肯定比她好。”张翠翠自顾自的做着白日梦。 沈哲和林诺这边却计划上开工厂了,用流水线的方式制造肥皂,先将名声打出去。后山有几亩荒地,不好耕种,所以他们决定在那盖房子,然后再开始招工。 这些东西都需要时间,他们准备明天去镇上的时候去到官府,将那五亩荒地买了,然后请波人来盖房子。 又到上镇的时候,林诺照样画着妆,将容貌掩盖,用头巾包着头发,顺便罩着半张脸。 交过肥皂后来到一品居,依旧是那个搭着擦桌布的小二接待客人,见沈哲他们来了,立刻迎上前,“沈公子,沈夫人,我们少东家在包厢等您。”说完小二就侧身预备领着二人上楼。 “小二哥,去忙吧!我们认的路。”说完,沈哲就拉着林诺上楼去了。 推开包厢的门,只见赵行知端坐在桌前,手里拿着笔在写着东西,脸上并无表情。 “子远兄,你找我们?” 闻声抬头的赵行知脸上恢复了往日温润的模样,“子渊兄,还未来的及恭喜你中了举子。” “谢谢!”沈哲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但是很识趣的避开了周宜韫的话题。 “子渊兄,我们就明人不说暗话,你还想继续考下去吗?如果想,那我们就一同上京赶考。” “不了,子远兄好意我心领了,我对自己的能力还是挺了解的,还是算了吧!” “那子渊兄,你有没有当官的打算?”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想让我去泉泽县当县令吧!” “嗯……不过你放心,我不需要你做什么危险的事情,只需要你暗地里收集张家和知府各种不法的证据。” “子远兄,你等我思考一下,后日我会再次上镇,届时给你答复。”沈哲并没有一口答应,还有很多事情需要调查一番。 出一品居之前他们夫妻将账算了,然后来到了县衙。 县衙门口立着两个衙役,沈哲上前去搭话,“兄弟,不知道刘大彪今日当差吗?” 衙役板着个脸,冷着语气,“在,怎么了?” “麻烦兄弟帮我去叫他出来,就说莲花乡沈哲找他。”边说还边悄咪咪的给了钱一吊钱,“这大热天的,兄弟站着也辛苦了,一点心意,请二位喝个茶。” 衙役收了钱,只回了一句“等着”就往里面走了。 五分钟不到那个大胡子就出来了,沈哲率先打招呼,“大彪哥!” 这句话,将刘大彪嘴里的沈老爷给噎没了。 “大彪哥,你现在有空吗?不知道方不方便,我想请你喝个茶。” “方便,我现在是休息时间,晚些时候要去巡街,不过一盏茶的功夫还是有的。” 他们就近找了家茶馆坐下。 “沈老爷有什么想问我的吗?”刘大彪没有喝茶,直接开口上主题。 沈哲和林诺虽然年轻,但并不是全无社会经验,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这刘大彪是个聪明人。 “既然我叫你一声哥,你就别叫我老爷了,感觉差辈了,我字子渊,你以后自己喊我子渊吧!”沈哲这并不是征求意见,而是肯定的语气。 刘大彪纠结这个问题,而是另挑话头“我的时间有限,还是说正事吧!” “我想了解关于泉泽县的事情。” 林诺一直盯着刘大彪,自然没有放过他眼中一闪而过的迟疑。 “这泉泽县上一任县令平级调的更好的地方去了,而泉泽县的县令当了三年后,有的被罢了官,有的被贬,有的左迁其它地方当县令,总之没有升官的。我们这天高皇帝远,所以知府的权利很大。本来官员的任命是由吏部决定的,但之前派的五个县令,有一个病死了,其他的政绩都非常难看,知府说是因为外地人不了解我们这边,所以管不好。之后泉泽县的官员任命就交给了知府,上一个县令是知府派的,很懂事,所以高升了。” “谢谢大彪哥,以后有事可以来找兄弟,若是有帮的上的地方绝不推脱。” —— “公子。”一品居包厢内,大胡子抱拳见礼。 “怎么样?”赵行知依旧写着东西,没有抬头,只微动嘴唇。 “该说的我都说了,不该说也给了暗示。” 赵行知放下笔,喝了口桌案上的茶,“嗯,没有人会不希望当官,何况沈哲是个聪明人,日后你跟着他,有任何风吹草动务必向我报告。” “是,”大胡子又抱拳行了个礼,“那属下先告退。” —— 因为赵行知和刘大彪告诉他们的事情需要思考,导致他们两个把本来要去买地的事情忘了。 夫妻俩洗漱完后又是一个夜间对坐,林诺先开口,“我觉得当官这个事情可以有,那刘大彪虽然没说什么重要的信息,但听话这一点刻意强调了一下。” “那刘大彪告诉我们的信息并没有什么用,去镇上随便找个人打听一下都能知道。”沈哲回忆了下今天的对话“但是他手上肯定有更值钱的消息。” “那你想去当官吗?”林诺知道沈哲的想法,却还是问出来了。 “当,为什么不当,知府要个听话的县令,那我就听话呗!赵行知他想我们帮他收集证据,我们当三年的官,多少也能混到一些,悄悄留下不就行了。” 沈哲明白在古代生存权钱缺一不可,肥皂厂子办起来很难很耗时,所以他想把制作方法买出去。 “诺诺,很多事情我们都得安排上了,不仅权,还有钱。” 结束谈话后两个人都躺在床上,看着天花,不知为什么,沈哲感觉今日的月光格外刺眼,他举起修长的手臂搁在额头上…… 夜晚宁静,同样睡不着的还有赵行知,他借着烛光画着画,画中女子明媚皓齿,笑的张扬,他看着这画也忍不住微笑“韫儿,我会替你报仇的……” 不知为什么烛光下的微笑显得很瘆人,他用那修长匀称的手捏着一支笔,手上逐渐用力,“张家,王家,我一个都不会放过。”“啪”的一声笔应声而断。 第十一章 约好的后日给答复,所以后日虽不是赶集日,但他们还是租借了堂爷爷家的牛车。 一品居内的生意一如往日,能吃的起的都是些有钱人家,虽然还没到饭点,却有一大批小厮排队定包厢。 沈哲他们到楼上时赵行知并不在,小二上了茶水点心,解释到“请公子夫人稍等,我们东家马上就到。” 也就两块点心的功夫,赵行知就推门而入,一身素白袍子和上次见时相差不大,没什么纹饰,头冠上只别一支木制头钗,一身气质温润如玉,只是眼神却不似初见。 “子渊兄可是想好了。”他找了个位置坐定后开始直奔主题。 “嗯,想好了,我愿意去给子远兄收集证据。”沈哲避开当县令这事,而是直接表明自己原意与他合作。 其一,当县令这件事情与他们有百利无一害,就像他们夫妻昨天商量的那样,大不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那知府的安排。其二,他们不会助纣为虐,却也不会牺牲自己去救他人,所以自己不会有危险。其三,赵行知此人少年中举,而且不缺心计谋略,他已经预备进京赶考当官,就说明他会对付张家,王家,沈哲只需要必要时出个证据就行。 现在的沈哲以为扳倒知府要靠赵行知,只是他不知道后来的三年,命运的齿轮会往什么方向转动。 因为买肥皂有些进项,所以如今夫妻俩的资产差不多四百五十两,他们并不缺钱。 他们从玉颜堂掌柜的那打听到了原来肥皂制作的厂家,然后去谈合作。 在这个时代,肥皂是基本垄断的,由一家有方子的厂子制作,卖给有钱人,而这个利益是非常可观的。 他们发现这个肥皂制作厂属于张家,就是泉泽县首富的那个张家。 厂子名字直接叫张记,各县都有分厂,沈哲他们来到的是本县的厂子,一问守门的人,发现他们决策人正在厂里。 沈哲面前也是个年轻人,约莫二十三四岁,样貌端正,给人的初印象是非常精明,“不知您是张记的掌柜吗?” 他打量了一眼穿着普通却相貌突出的沈哲,然后撇了眼一旁穿着普通长相更普通的林诺,“是我,你们有事?”语气平淡。 “我们来自然是想和公子谈一笔生意。” “生意?”年轻人有些惊讶,不过很快便掩饰了情绪,“既然如此,那就入内详谈吧。” 那年轻人请沈哲林诺坐下,也吩咐了人上茶,礼数做的很足。 “等会我还有事,请公子快些。” “嗯,”沈哲点点头,随后从包里拿出一块肥皂,“这是我祖传方子做出来的。” 年轻人盯着,肥皂看了半天“原来抢我们生意的是你呀!” 沈哲微笑掩饰尴尬,“我的能力有限,掐着方子也赚不到什么钱,不如与公子合作,我们双方互惠互利。” “你不是想买方子,而是想合作,不知公子知道我们这个厂子是张家开的吗?”以权压人这种事张家没少干,当然他也没少干。 “自然是知道的,我是这届的举人,即将谋个官职,很可能就会去泉泽县。”狐假虎威这种事非常适合沈哲。 听到当官两个字,年轻人立马变了脸色,语气变的温和,“那公子您想怎么样?” “我将方子给你们,收益五五分成。”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五五分成?”他没想到沈哲的胃口这么大。 “你可以回去同家人商量下,方子过手售价可就随你们定了,而且我的方子成本低。”沈哲知道那个年轻人肯定会犹豫,而且他的身份有待考证。 给林诺递了个眼神,两人一起起身,“莲花乡沈哲,我就静候佳音了,告辞。”拱手作揖后,就离开了…… 商讨完生意,沈哲就按和赵行知约好的,来知府衙门毛遂自荐。 一路颠簸的他并没有见到知府,而是将举荐信递给了门口的衙差,里面内容很简单,身家背景、科考成绩。其余的就交给赵行知了。 第三天,沈哲就收到了上任文书。 第 十二 章 沈哲自己也知道,刚刚那个男子对于自己的话肯定不会立刻相信,总要调查一番,于是和林诺先走了。 回到村里,日子照样一天天过,半月过去,转眼间已经快要入秋了,买肥皂的事情早在三天前办妥了,最终利润与张家五五开。 县令的事情也已经办妥了,大后日便要出发上任,奶奶也和村长里的人道别过了。 林诺坐在床边,练习着女工,练了这两个月也已经大有进步了。 突然柳夏跑了进来,气喘吁吁的,“姐、姐、河边…出、出事了。” 被她一喊,林诺下针走神,戳中了自己的手指,“嘶~,”她习惯性的将手上的血吸掉。 林诺脑子里很乱,她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比如沈哲掉河里淹死了,她努力给自己洗脑:不会的,沈哲虽然不会游泳,可河边不是很多人吗?不会淹死的。 心脏骤停的感觉她在这瞬间体会了,她飞快跑出去,将柳夏远远丢在身后。 奶奶还在院子里剥菜,看到林诺失魂落魄的跑出去,“怎么了,这是,是狗子出事了……” 柳夏搀扶着奶奶,也往河边快步走。 河边围了一圈人,一个年轻妇人看见林诺,朝人群中喊了句,“举人娘子来了。” 众人纷纷让路,沈哲一身湿漉漉的站在中央和张沈氏掰扯这件事。 林诺看到沈哲好好的站在那,顿时紧绷的神经放松了,运动过度的腿软了下差点摔倒,旁边的年轻妇人眼疾手快的将她扶住。 沈哲看到自己林诺站都站不住,生怕她误会,赶紧开口,“诺诺,你听我解释,我本来在这打水好好的,张翠翠突然过来抱住我,给我吓了一跳,挣扎着两个人就落水了,我看她不会游泳就给救了上来。” 林诺听沈哲说完,才发现旁边还站着张翠翠母女,她顿时明白了。 “今天这件事,事关翠翠姑娘的名声,还请翠翠姑娘回去换个衣裳,以免着凉,晚些时候我们会带着奶奶去你家商议。” 说完从衣服夹边掏出张帕子,给沈哲擦了擦脸上的水,语气轻柔,“走吧,我们回家。” 一路上沈哲都在不停的解释,看着一反常态的林诺,背后直冒冷汗。 一进房间,沈哲就将门关上了,准备等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刚返头林诺就抱住他。 “你吓死我了,柳夏来也不说清楚,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无辜背锅的柳夏还扶着奶奶从河边回来,林诺他们回来抄近道,刚好和奶奶错开了。 夫妻俩温存一会就开始想办法解决张翠翠的事。 林诺率先开口,“这件事这么多双眼睛看见了,你没可能赖掉,为今之计就是纳她为妾……” “不行,我拒绝纳妾。”还不等林诺说完,沈哲就立刻打断。 “你等我说完好不好,这件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这个,不过养个丫鬟在家,我们又不缺她这口饭,再说她这么不择手段不就是为了嫁给你吗?她自己做的孽,自己承担。” 沈哲想了想,是吼,又没人能逼他和张翠翠上床,那个女人不就是看他中了举人才这样做的。 十三章 太阳西斜,沈家照常做饭,来了古代将近两个月,林诺终于将灶台熟悉了,古代调料少,做出来的菜味道没有现代的好吃,但也算不上难吃。 今天下午的事柳夏已经和奶奶说过了,饭桌上奶奶几次欲言又止,林诺看见了却没说什么。 安安静静的一顿饭过去,柳夏带着弟弟去厨房洗碗。 “奶奶,我和相公商量好了,将张翠翠纳进门。” 乍一听这句话,奶奶还没反应过来,她自己心里也是有纠结的,一方面他们村里百年难出一个纳妾的,另一方面,那地主家老爷还要纳妾呢!何况她大孙子是要当官的。 “狗子媳妇,你能为了狗子前途着想,我老太婆谢谢你……” 林诺不停给自己洗脑,她不是自己外婆,外婆肯定是最疼自己的。 沈哲看见林诺的脸色不好,开口打断了奶奶的话,“时候不早了,趁着天黑咱们去村长家吧!” —— 来到村长家他们先吃了个闭门羹,林诺扶着奶奶,让沈哲上去敲门。 来开门的是张翠翠的嫂子,她面带笑意将人迎了进来。 “坐吧!”村长张大全的语气不是很好,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是自己媳妇和女儿的谋划,还以为是沈哲败坏了她闺女的名声。 林诺扶着奶奶坐下,又让沈哲坐着,自己站在奶奶身边。 “这件事情的原因想必大家都清楚了,我们家给出的方法是,纳张翠翠为妾,后日进门。” 张翠翠被父亲关在房间,但张沈氏架不住女儿软磨硬泡,便让她站在门边偷听。 听到纳妾二字,她立刻就忍不住了,从门后冲出来。 “不行,我是村长的女儿,怎么能给人做妾。” 林诺轻笑,给了张翠翠一个眼神,“先进门者为大,你来晚了,所以只能做小了。” 又看向村长,“若是村长也不同意,那我们就向外面解释,说我相公只是好心救了张姑娘,到时候张姑娘……”林诺的语气逐渐加重,带点威胁的味道。 村长早在下午就将解决的办法想好了,让沈哲将自己媳妇休了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自己女儿只能做妾。 正入林诺所说,沈哲已经中举,日后肯定要当官的,那自己的儿子总能沾点光。可若是向外面解释,民怕官,自然不会有人说沈哲的不是,可自己女儿能不能嫁出去,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后日是不是赶了些?” “大后日我们就要去泉泽县任职了,所以时间有点赶,就只能委屈张妹妹了。” 最后众人将张翠翠不做妾的意见忽略了,将日子定在后日。 这件事对林诺其实没太大影响,张翠翠不惜自毁清白也要嫁给沈哲过好日子,那她就得为自己的爱慕虚荣付出代价。 她们租了一顶粉色的小轿子,准备在后天黄昏将人接过来。 直到后天早上,村长家左等右等也没等到沈哲家要办酒席的消息,于是派了张翠翠的嫂子来打听。 林诺笑着请人进来,“翠翠是良妾,所以我们准备晚上在家摆一桌,自己家里给庆祝一下。” 张翠翠的嫂子听了面部微僵,走出门后暗嘬了一口,“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就知道叫我来办。” 翠翠嫂子将话带到了,张大全听了沉默了,张沈氏恶狠狠盯了眼带来不幸消息的张胡氏。而张翠翠听了,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哭闹着说不嫁了,气的张大全给了她一巴掌。 “你现在来说不嫁了,早干什么去了,现在村里都知道你要给官老爷做妾,既然是妾就要忍着主母的刁难。” 张翠翠从小到大都没见过张大全生这么大的气,吓的哭都不敢哭。 张沈氏看着张大全的脸色,将张翠翠拉进了房间。 “闺女,没事的,这个沈哲才刚刚二十一岁就中了举人当县令,以后肯定还会升官,若是你嫁过去,在林诺那个小贱人前头生了个儿子,那沈家还不是你说了算。” 张翠翠成功的被张沈氏画的那张大饼给诱惑了,立马就不哭了。 张沈氏那帕子给女儿擦了擦脸,“你等着,娘给你看个东西。” 说着从嫁妆箱子底部掏出来一本小人书。 “闺女你慢慢看,娘先去给你整理嫁妆。”张沈氏说完就带上门出去了。 张翠翠毕竟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咋一看这种书,惊的面红耳赤。 晚上接新娘,沈哲在林诺的催促下不情愿的出门了,粉色小轿子是雇的村里两个汉子抬的,一个人五文,还花五文租了堂爷爷家的牛车拖行李,啊不,是嫁妆。 张翠翠的嫁妆一共有两箱,是村里人的几倍了,一般村里嫁女人,多半是一床被子,几件衣服,一箱就够装,而张翠翠家光衣服就有一箱,三床被子一箱,还有个小箱子装着铜镜和化妆品。 因为下午看了小黄书的缘故,盖头下的张翠翠脸一直都是红彤彤的。 下了轿子来到堂屋,沈哲打发了那两个壮汉走了。 林诺和奶奶早就坐在堂屋里等她,旁边桌子上放着两杯茶。 “张妹妹,按照规矩,你要先给奶奶敬茶,然后再给我敬。”这个规矩还是来源于林诺看到的小说。 张翠翠端着茶,恭恭敬敬的跪下,“孙媳给奶奶敬茶。” 林诺并没有打断她,等她不情不愿的给林诺敬茶时,她手一滑,没拿稳,直接一杯茶泼在张翠翠的脸上,“哟,妹妹对不起了,我刚刚听你称呼错了,一时失了神。” 张翠翠看了一眼沈哲,发现他完全没看自己,而是盯着林诺,于是压下怒气,换了杯水,给林诺从新敬,“姐姐请用。”心里暗骂,这个老女人,狐狸精,敢刁难我。 林诺见好就收,“我们家房间有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跟柳夏挤一挤吧!” 柳夏跟自己弟弟睡一张床,房间里沈哲另加了一块板子,隔开了下又变成了一张小床。 晚上的酒席在天黑后开宴,林诺指使张翠翠给自己夹菜,然后各种和沈哲秀恩爱。 “相公,我想吃这个鱼,可是刺太多了,我受不了。” 沈哲听了,立马夹了一块鱼肚子上没什么刺的肉,还仔仔细细挑了一遍在递给林诺。 林诺这顿饭吃的十分畅快。 吃完这顿饭都到八点了,奶奶一下桌就进去睡觉了,沈哲和林诺没有管张翠翠,自己回房间了。 柳夏洗好碗筷,将张翠翠的床铺好,“姐姐,你过来睡吧!” 张翠翠一上床就开始哭,之前在林诺面前强撑着,林诺走后,想到沈哲对自己的冷淡,林诺对自己的刁难,张翠翠就十分委屈。 好不容易缓过来,看见柳夏俩姐弟睡的正香,想到自己新婚之夜没有宾客来贺,还独守空房,又没忍住,开始哭。 林诺这边心情十分畅快,拉着沈哲说,“没想到当反派的感觉这么爽。” 沈哲摇摇头,“诺诺你才不是反派呢!你在我眼里是最,心地善良,貌美如花,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夸的林诺都有点不好意思。 “你要记得这件事和你没关系,不用因为这个影响了我们夫妻关系,不过是租了个保姆,没必要这么在意。” “嗯,多大点事,我们不管她了,还是规划一下以后吧!” “你想好了到泉泽县后该怎么办吗?” 沈哲沉默了一会,接着点点头,“我准备和张家独子搞好关系,以便收集证据,而且如果我和他关系好,咱们在泉泽县的生活肯定也更放心。” 林诺有点担心,“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强抢民女,还弄死别人。” “而且,古代不是有人有断袖之癖吗?你长这么帅,万一被他看上怎么办?” …… 沈哲无言以对。 第二天一早,他们租的一辆大型马车就到了,跟着的还有一辆拉货的马车。 沈哲林诺在古代也买了不少衣服,刚好两个人的够装一个箱子,其他东西还放在自己行李箱中。 剩下奶奶东西一个箱子,张翠翠两个,柳夏两姐弟一个大包袱。 古代的交通没有现代这么快,泉泽县虽然和本县都隶属于泉州府,但不是临县,中间还隔了个泉汀县。 马车比牛车快,四十分钟就到了镇上,然后又花了三个小时到泉泽县衙。 一路上林诺都躺在沈哲的大腿上睡觉,不知道为什么,林诺感觉自己最近老是睡不醒。 沈哲看着林诺的睡颜,竟然从化妆过掩盖的不剩多少的五官中看出本来的模样。 这原本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若是让林诺知道,她的化妆技术被质疑了,那肯定…… 化妆品如果没卸干净是会伤皮肤的,所以她最近都不怎么出门,镇上的事都是沈哲打点好的。 到了泉泽县祁祥镇,给门口的官差递了路引。 官差一看,是新来的大老爷,赶紧将马车迎进来,亲自送他们去衙门。 县衙的后院是给县令居住的,地方很大,几进的院子林诺也不知道,反正就是特别大,带有点路痴熟悉的很有可能会迷路在这。 卷一小番外 “姑娘,姑娘,醒醒……” “咳咳咳……”林诺将喉咙中的水咳了出来。 林诺一睁眼,便看见一个浑身湿漉漉的男子,她的视线有点模糊,却依旧能判断出他的相貌出众。 沈哲看着悠悠转醒的林诺,慌忙解释“姑娘,我不是有意冒犯你的,实在是情式所迫,不过今天的事我不会说出去的。” 林诺想坐起来,却发现自己的头剧烈疼痛,双手按着太阳穴发问,“我这是在哪?” “这里是泉泽县,姑娘你的家在哪?怎么会落水?”沈哲隔着衣袖,将林诺扶了起来。 林诺站直了身子 ,“我家……我家在哪?对了,应该在京城?” “应该?” “京城,京城的哪里?”林诺用力捶打头部, “我头好疼,想不起来了。” 沈哲被她打自己的行为吓到了,慌忙拉住她,“姑娘,你冷静,你还能想起自己些什么吗?比如自己叫什么?” “我叫林……”林诺摇了摇头,“我好像姓林。” 这下换沈哲头疼了,恍然间,他的余光瞟见了林诺腰间佩戴的玉,那块玉被缠绕了好几圈,沈哲将它取下,发现上面刻了个诺字。” “你应该叫林诺吧!”沈哲猜测,“不过光知道名字没有用,我带你去县衙报官吧!让他们帮你找家。” 林诺沉默了一会,点点头。 “那我先带你去镇上。”沈哲将玉佩还给林诺,然后想拿着自己的包袱,找了一圈发现刚才情急救人将包袱随便一扔,给扔在了水里。 他赶紧下水将包袱捡起来,打开发现,里面的两本书都浸水脱墨,笔也摔断了,衣服被墨沾的乌漆麻黑。 他换了片水域,将衣服清洗干净,回来看见林诺坐在地上。 “你怎么了?” 林诺摸了摸自己的脚,“我脚好像受伤了,自己一个人站不起来。”说出口的语气莫名带点委屈。 “那我们怎么走,男女授受不亲,我不可能背你吧!” 两个古代人就这样沉默了…… “太阳要落山了,天黑了我们怎么办啊。”林诺娇滴滴的,也不像能在也外过夜的。 “那只能冒犯姑娘了。” 沈哲将自己两件衣服全部披在背上,然后将林诺给背起来了。 —— 夕阳的光洒在两人身上,将影子拖的很长。 “咕~~”林诺的肚子传来了一阵尴尬的声音,打破了这令人遐想的场景。 沈哲轻哂,“林姑娘怕是饿了,我还剩两文钱,等会去前面镇上给你买馒头。” 过了一会怕被误会小气,又补充了一点,“我是真的没钱,只能委屈姑娘了。” 第十四章 放下行李时间刚好吃午饭,来到县衙前面,发现门口站岗的衙役是大胡子。 大胡子看见沈哲,表现的很平静。 沈哲能感觉到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原因。 他们一路风尘仆仆的来到泉泽县,自然没空也没心情去做饭,就向大胡子打听了一下镇上酒楼的路。 送他们来的衙役还需要站岗,不能一直不回去,于是向沈哲告别,“老爷,小的叫王治,是咱们县的衙役,如今将老爷送到了,小的就先回去了。” 林诺让柳夏给他一吊钱,柳夏立马明白了,拿了钱上前,“我们老爷请这位差爷喝个茶。” “谢老爷赏。”王治接了钱,笑眯眯的走了。 别人都是小说源于生活,到了林诺这就成了生活源于小说。 他们一行六人来到了县衙一个比较有名的酒楼——望江楼,望江楼是周家开的。周家和张家世代姻亲,不过张家更加强势一点。 按照关系算,张家那位公子是周宜韫姑姑的儿子,也是他表哥,只不过周家看中赵行知这个举人的身份,所以想将女儿嫁给他。 张家因为攀上了知府,所以势力远大于周、赵两家,然对于周家而言,一个女儿还不至于让他们和张家撕破脸皮,只不过那张脸皮下是什么心思就无从得知。 —— 大街上的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在去望江楼的路上,看见一队人,为首的是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家公子,样貌中等偏上,跟在他身后的六个人穿着统一服装,应当是小厮。 那公子在路边的水果摊上拿了个桃子就直接走了,那摊主表现的很平静,接着走在最末尾的小厮上前给钱。 公子吃了两口就将苹果扔了,正巧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爷爷踩到,滑倒了。 那公子没有停下脚步,最末尾的小厮将老人扶起,并赔了约莫一两银子,老人接了钱也就离开了。 看到这林诺果断猜出了那男子的身份,除了张家那位公子还有谁。 —— 望江楼临水而建,坐在二楼的包间打开窗户,微风带走夏日的燥意。 林诺向来喜欢吃辣,正好这里的菜对了胃口,就多吃了点,期间张翠翠安静如黄焖鸡,不敢造次。 吃完饭后他们在包厢坐了会,沈哲和林诺将奶奶送了回去,然后就准备去人才交易市场——人牙子那。 现在他们府上只有一个看门老大爷,大概五十多了,他说自己无儿无女,前一个县令搬走的时候嫌弃他年纪大,就没带他走。 那么大一个宅子没有下人是不现实的,林诺并不觉得买卖人口怎么样,因为她不会剥削虐待人家,而是像现代请保姆一样,让他们凭本事赚钱。 林诺不要那种别人转手的,因为多半是在之前的公司犯了错,被发买了,她买了四个丫鬟,两个是从偏远乡下买来的,据说二人是同乡,家里小孩多了养不活,一个叫二丫,一个叫桂花。 还有两个是一对主仆,那个小姐被抄家了,丫鬟被卖,小姐本来被充为官妓,可是她不想在青楼出卖自己,就将自己脸划破。 青楼见她没了容貌,就没要她,而是让她和丫鬟一起留在牙行。 她将四人买了,准备将乡下来的两个去伺候奶奶,主仆留给自己。乡下的干活麻利,又容易和奶奶接近。 而那个丫鬟可以给自己做姨妈巾,小姐则可以教自己一些后宅夫人交际的事宜,还有管家事宜等等…… 沈哲挑了两个小厮,还取了两个文邹邹的名字,墨书、墨竹。 他们还买了一对自卖自身的夫妻,据说他们是逃难来的,唯一的儿子在路上生病,为了给他看病,将自己买了,结果人还是没了。 那对夫妻大概三十四五岁,男的可以看门,女的可以去厨房做菜。 八个人一共花了一百五十两,这还归功于林诺的讨价还价能力。 路上林诺给四个丫鬟取了名字,奶奶的两个叫听风,听雨,自己的叫见知,见章。 初到县衙林诺需要宴请各家太太小姐,沈哲需要请下面的县丞,典史等官员吃饭,了解他们县的情况,还得去拜访知府。 奶奶看到他们带回来的下人,欣慰的看着自己出人头地的大孙子,抹着眼泪说:“我要去给你爷爷他们烧香,告诉他们咱家孙子给他们长脸了。” 沈哲满脸黑线,内心疯狂OS:貌似中举的时候奶奶就是这样说的,听到他要当官还是这样说的,这是第三遍了吧! 林诺关心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她没在古代办过宴会,所以一窍不通,而且这和在乡下摆酒席不一样,还没奶奶教她。 不过幸好还有见知,见知原本是四品官家嫡女,琴棋书画均有涉猎,女工掌家也是精通,正好可以教她。 宴客的帖子是见知代笔的,因为林诺的软笔字,让人不敢恭维。 宴请的人有沈哲下属的妻子女儿,还有泉泽县一些商贾人家的家属。 宴会定在他们来县衙的第三天,有点搬家接风洗尘的感觉。 第二天的时候,林诺发现自己在宅子里面转迷了,而且她们要请的人非常多,光靠见知他们几个远远不够,于是又去人牙子那买了八个丫鬟,她们买了肥皂方子后,就不缺钱了,张家大量生产出售,短短十天他们就净赚三百两。 八个丫鬟两个听字辈的,取名听云 ,听水,准备宴会结束后跟着奶奶,听字辈的平均十六岁。 两个见字辈的,见文,见识,宴会结束后跟她。 剩余四个,取了闻字辈的,闻言、闻语,闻声、闻音。这四个就让她们干点洒扫,帮厨的活计。 一切都被林诺安排的明明白白。 “宅子分前后院,前院男人住,后院女人住,一般不能串门子,夫人最好也这样定,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见知在一旁说着后宅注意事项,结果林诺居然歪在榻上睡着了。 惹的见知一声轻叹,摇了摇头给林诺用了床薄被盖住肚子,关上门退出了房间。 沈哲这边也有一堆事情,他的宴会也安排在第三日,只不过地点定在酒楼,宴会是没什么要安排的,只不过前些时候积压了一些没有判的案子,他一上班就得看卷宗。 来县衙第二天,他就加班了,回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十点了,对于古代五六点起床的作息,他得快速洗漱睡觉才能保证第二天的精神。 一回家他就直奔后院,结果路上遇见了张翠翠,她打扮的像她嫂子结婚那天,直接给沈哲笑的睡意都消了好多,偏偏张翠翠还觉得自己很好看。 “夫君~~狐……姐姐这个时间怕是歇下了,夫君不如来我院里。” 林诺秉承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原则,将张翠翠的院子安排的远远的。可还是拦不住张翠翠对沈哲肉/体的肖想。 傍晚吃晚饭的时候墨书来向林诺汇报,说沈哲会晚回来。这个消息张翠翠记下了,于是火速吃完饭会去化妆,从六点等到现在。 沈哲足足笑了五分钟,笑够了就继续赶路,因为现在什么都挡不住他对睡眠的渴望。 林诺早早就睡了,第二天还醒的晚,一直睡到九点多,她睡醒的时候、摸了摸被窝,发现是凉的。 “见知,见章……” 见章闻声进来了,“夫人,怎么了?” “沈哲昨天没回来吗?” “大人回来了,只不过一早就去县衙处理公务了,他走的时候还吩咐了不要吵醒夫人。”见章规规矩矩的回答。 “哦!”林诺慢慢坐起来,揉了揉有点发懵的脑袋,吩咐见章“给我打水洗漱吧!我们得赶紧准备一下,下午宴客可不能马虎。” 十五章 一个下午林诺都在张罗,她不想第一次宴会就有差错,被人看轻,说是乡下来的不懂规矩,也会让沈哲难以驭下。 这些糕点都是请镇上最有名的如意坊的师傅来做的,茶水也是外包的。 林诺为了防止宴会出什么意外,就将张翠翠锁在自己院子里。 奶奶本来在大厅坐的好好的,突然就说自己头痛要回去睡觉。 林诺知道她的小心思,劝慰道“奶奶放宽心,你可是老太君级别的人物,只管安心坐着。” 奶奶沉默没有说话。 “奶奶,你只管微笑点头,就行。”林诺不是非要逼迫奶奶,只是以后大小宴会不断,总不能次次头疼不在,要外面传,还不得传成什么样。 下午那些夫人带着小姐,少爷们(七岁以下)陆续来了,林诺派闻字辈的四个丫头去将客人迎进来。 作为主人的她一直坐在宴会场地,她们家后院的池边,九月份已经入秋,但天气仍旧炎热,林诺就买了些冰块,做了一道红豆冰沙,一人一小碟。 虽然沈哲已经是县令了,但是林诺还是不敢冒尖出头,画了个端庄大方的妆容,同时还将十分的容貌掩去了三分。 官商家族这些女人都是宅斗出身去,个顶个的人精,即便有些家族根本不怕沈哲这个没有背景的草根县令,却还是给足了林诺和奶奶面子。 这些夫人中最擅长交际(最爱八卦)的是典史夫人黄钱氏和通财钱庄的夫人邓刘氏,很快林诺就记住了她们。 黄钱氏在人群中扫了一眼,“果然,县丞夫人没来。” 林诺以为她要找人,便顺口回了一句,“县丞夫人说是病了,没来。” 黄钱氏拿着帕子,掩唇轻笑,“这娘家夫家都闹翻天了,可不得病着呢吗!” 县丞与典史官位相同,财力相同,两家夫人就经常明里暗里较劲,如今给黄钱氏逮着看笑话的机会,怎么会轻易放过。 林诺从黄钱氏幸灾乐祸的表情中看出了她们的矛盾,然后表现出一种,发生了什么,我还想听的表情。 果然黄钱氏与县丞夫人的矛盾不轻,在众人参观院子,且那些小姐们展现自我的时候特意没去。 “夫人,你不知道,就在前天,你们到县衙的那天晚上,杨冯氏的女儿死在家里,听说是被人谋杀的。县丞觉得这是个丑闻,想压下去,可杨冯氏不干啊,她就这么一个孩子,于是回娘家求助,这不,闹开了。”黄钱氏停顿了一下,喝口了茶,递给了林诺一个,我还知道内幕,你快来问我的眼神。 林诺装出一副非常感兴趣的样子,还呵斥了下见章,“没看见夫人与我聊天口干舌燥吗?还不赶紧续上茶水。” 有些人是知道一些八卦都要嚷嚷出去,不然就浑身难受,黄钱氏就属于这样的人。 看见林诺对这件事这么感兴趣,就越说越来劲,“你刚来我们这,还不知道,县丞夫人杨冯氏,娘家冯氏是我们泉泽县除去张家、周家以外最大的商户,如今冯家当家人是杨冯氏的娘,杨冯氏的娘是个厉害人物,她爹在时十几个小妾都被她娘压的死死的,年轻生了两个儿子,三十多了,竟然还老来得女,生下来杨冯氏。所以杨冯氏她娘将她看作眼珠子一样。当初看上杨氏,是因为他年纪轻轻中了举人,所以十里红妆将女儿嫁出去了,谁知道杨氏考了多年都没能再进一步,老太太不想女儿受委屈,就给女婿谋了个县丞官位。如今干了近十年,势力也稳固了,五年前因为没儿子,就纳了几房小妾,现在也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了……” 黄钱氏越说越来劲,东一点,西一点的给林诺科普了各种关于杨冯氏的八卦。 林诺正好闲来无事就听了个全程。 大体是冯氏老娘不忍心自己女儿失去女儿还讨不回公道,就出面了。 今天沈哲回来的也挺早的,不过一身酒气。 走路摇摇晃晃,墨竹,墨书两个人搀着他。 林诺也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冲上来一股火气,冷着脸,淡淡道“将老爷放床上就出去吧!” 现在七点多,林诺就本来有点困了,被酒气一熏,直接想吐,掐了一把沈哲的耳朵,“你喝点酒我也不好说什么,怎么能喝的这么醉。” 沈哲的神经被酒精麻痹,痛觉没有很强烈,只是迷迷糊糊睁眼,“老婆,嘿嘿……我今天,鹅~,我又做了一个项目,赚了十五万,明天带你去买包包,好多包包……”说完又两眼一闭,倒在床上。 沈哲的手臂压着林诺,将林诺也带倒了。 林诺闻着他身上是酒气,顿时胸口一闷,推开沈哲,打开门出去,“呕~” 林诺这行云流水的动作,吓了外面守夜的见章一跳,“夫人,你怎么了?” 林诺拍了拍胸口,“没事,可能吃坏了肚子,明天找个大夫来看看。” “哦,对了,去叫墨竹他们两个来,给老爷洗个澡,换身衣服。” 说是让墨竹他们帮沈哲洗澡,却又怕沈哲摔着,就亲自上手。 折腾了半天才弄好,林诺也是困的不行了,沾床就睡。 因为晚上林诺吩咐了睡在外间守夜的见章,让她早上别太早叫她起床,于是夫妻俩,光荣的睡到了日上三竿。 错过了早饭奶奶也不生气,还叫丫鬟们别打扰他们,她想抱曾孙子了。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吃过午饭后,林诺请了大夫来看,“大夫,不知道为什么,老是想吐,是不是肠胃出来什么问题,而且我最近食欲也不太好。” 老大夫一诊脉,面露喜色,“恭喜夫人,您已有孕一月有余。” 要问老大夫为什么高兴,当然是因为赏钱多啦。 奶奶一听到消息,高兴的连忙跑去拜祖宗。林诺则是有点懵,还是见知反应快,直接上去赏了一两银子。 打赏完林诺也回了神,“大夫,我的胎像怎么样?” 接了钱的大夫笑眯眯的,“夫人胎像稳固,我在给夫人开一副安胎方子。” “既然胎像稳固,安胎药就不必了,见知,送大夫出去。” “唉,等会,大夫,麻烦你给我这丫鬟看下,她脸上的疤痕还能去掉吗?” 大夫看了眼见知脸上的疤,摇摇头,“这疤痕太大,完全除去不大可能,不过可以抹些膏药变淡些,不过也只能变淡些了。” 见知听了,摇摇头“既无用,就不必破费了。” 那个有疤的地方就是比别的地方白点,如果淡化一下,再擦点粉应该也能去个六七分,起码没有那么吓人了。 “没有女人不想要自己有个好的皮囊,这祛疤膏的钱我给你付了,你得好好用,日后嫁个好郎君得加倍还我。” 见知听了这话,感动的热泪盈眶,发誓自己一定要好好伺候夫人。 —— 张翠翠从柳夏那知道林诺怀孕这件事,高兴的简直要起飞。 最近张翠翠在自己的院子,除了一日三餐有人送来,其他活都要自己干。 以前衣服都是她娘洗,现在要自己洗,她还不太会,缠着柳夏教她,柳夏也没拒绝。 柳冬被沈哲宋到县里的学院住校去了,现在林诺有见知见章,也不需要柳夏教女工了,柳夏除了洗衣服,也无所事事,整日和张翠翠混在一起。 柳夏见张翠翠得知林诺怀孕这么高兴,有些不理解,“为什么夫人怀孕了,你比她还高兴?” “因为夫人怀孕了,不能伺候老爷了,我的机会就来了。” 柳夏才十岁,还不懂这些,她现在想的就是怎样才能在林诺眼前刷存在感。 晚上,沈哲又加班了,叫小厮从家里拿了饭在县衙吃,等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九点多了。 沈哲知道最近林诺睡的早,就不想吵醒她,在书房洗了个澡,悄悄咪咪的回房间,脱鞋子上床。 谁知刚一躺下,林诺就侧过身体,一只手搭在沈哲的腰上,对着沈哲耳朵说,“老公,我怀孕了。” 累了一天的沈哲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句,空气安静三秒,沈哲瞬间坐起,“你说什么?” “我怀孕了。” 沈哲有点激动,掐了一把自己的脸,“我我我,没做梦?” 林诺看着傻呼呼的沈哲,笑的蜷起身子,“你个大……唔……” 林诺还没来的及说话,就被沈哲堵住了嘴巴。 她双手环住沈哲的脖子,回吻上去。 接吻这种事,对于多年夫妻的林诺沈哲来说已经很普通了,但这次的意义不同,两个人都想一直这样下去。 现代因为沈哲还在读书,林诺工作也刚刚开始,两个的情况都不适合生养孩子,但在古代,他们就没这么多顾虑,怀了就生。 这个消息把两个人的睡意都驱散了,林诺窝在沈哲怀里,想着宝宝以后的名字,“如果是个男孩,就叫沈沛,如果是个女孩,我还没想好。” “女儿好,我要女儿,女儿就叫沈沅。” 林诺被他哄的十分开心,“这名字好,不过我还是想先生儿子,再生女儿,哥哥可以保护妹妹。”她没说出口的是,古代的女人太苦了。 “没事,生女儿,我来保护你们娘俩……” 十六章 宴会过去后林诺就非常闲,人一闲就爱没事找事。沈哲这几天都非常忙,林诺就打算去帮帮他。 推开沈哲办公室的大门,林诺就看见趴在桌上睡着的沈哲。 林诺没有吵醒他,而是轻手轻脚的拿起沈哲手边的卷宗。 这些卷宗大部分是一些抢劫,打人的小案件,可偏偏这些案件不能不审判。 林诺拿起沈哲手边的卷宗坐到一旁的椅子上,比照之前沈哲的笔记来量刑,还不到二十分钟沈哲就醒了。 刚睡醒的沈哲还有点迷糊,伸手揉了揉太阳穴。 林诺看见他醒了,走上前给他倒了一杯茶,“累了就回去睡吧,这些我帮你批。” 沈哲接过水喝了一口,然后摇摇头,“不了,就剩一点点了,我马上就能看完。” 林诺见桌上的文件确实没什么了,就没强迫沈哲。 “这些都是小事,最主要的案件还是县丞女儿被杀一案,这个案件可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准备在晚饭前去一趟冯家。” 林诺正好在家闲不住,听到要外出走访,瞬间来了兴趣,“我要很你一起去。” 沈哲有些犹豫,“不是我不想你去,只是哪有人办案带老婆的。” 林诺给了他一个白眼,“你不知道亚洲四大邪术中有个化妆术吗?今天我就是墨竹了。” 说完就一刻也等不得,飞快的就溜回去化妆了。 林诺派见文去镇上的买身时候她穿的小厮的衣服,派见章给她梳头。 买衣服这件事可把见文愁坏了,逮着见章就开始叨叨,“夫人叫我要在半个时辰之内买来一套她能穿的小厮衣服,可我并不知道要去哪买。” “你去前院问问墨竹,他肯定知道。” 墨竹是个小个子少年,大概一米七出头,皮肤倒是挺白,有点小白脸的意思。 “墨竹弟弟,你快帮帮我,夫人叫我帮着去买小厮的衣服,你快带我去一趟。”见文比墨竹大了一岁不到,所以上来就叫弟弟。 墨竹被她跑来那傻乎乎样给逗笑了。 见文本来就着急,见他没有要动的意思,就更急了,“我都火烧眉毛了,你还在这笑,你快快带我去。” “好啊!”墨竹看着呆萌的见文,起了捉弄的心思,“要我带你去可以……” 见文听到可以带她去,顿时眉开眼笑,拉着墨竹的胳膊,“走吧!咱们快去快回。” “欸,等等,我话还没说完呢!我可以带你去,不过……”墨竹挑了挑眉,“你要给我洗一个月的衣服,给我做一个月的点心。” 见文不知道墨竹这是乘火打劫,还很欢快的一口答应。 下午四点多,林诺收拾好自己来到前院。裹了两层布的林诺,看起来还真有几分平胸的味道,在加上特意加粗的眉毛,就是走在街上不仔细看,还真的以为是个男孩。 冯家的宅子离县衙挺近的,夫妻俩并没有着急进去,而是选择跟旁边的小贩打听点消息。 沈哲打扮的像公子哥,所以打听消息这个艰巨而伟大的任务就交给小厮林了。 林诺上前买了两个橘子,递给老板一吊钱,“大爷,我想向你打听点事。” 埋头找零钱的老板听了,抬头看了一眼林诺。 “大爷,不让你白费口舌,这零钱就不用找了。” 听到不用找钱,老板就来劲了,“说说看吧!我不一定都知道。” “大爷,你知道这冯家都有些什么和冯小姐有关的人吗?” 大爷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我知道的有俩,一个是冯小姐的未婚夫许天佑和冯小姐的表哥方成宇……” 等林诺问清楚,沈哲都已经在茶摊喝了一大碗茶了。 “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林诺撇了他一眼,“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什么人!” 求生欲使得沈哲快速改口,“当然,也不看咱们诺诺是什么小仙女,林诺出马一个顶俩。” “诶,马屁就别拍了,正事要紧。”林诺打断沈哲的彩虹屁,“这是一段非常有意思的多角恋。” “我们先来说冯小姐的未婚夫许天佑,他是隔壁泉林县主簿的嫡长子,更冯家也是门当户对。可人家有心上人了,是泉林县尉的女儿,这两人本来也是门当户对,可惜两家父母不对付,就不同意。这许天佑是十分深情,非要忤逆父母,于是被送到冯家来了,说是和冯家小姐相处相处,说不定就日久生情。” 林诺在这边讲的唾沫横飞,沈哲倒是悠哉悠哉的喝茶听故事。 沈哲见林诺停下来了,立刻秒懂她的意思,赶紧的就倒了杯白水摆到林诺面前。 林诺小抿了一口就继续,“另一个和冯小姐有关的是她表哥方成宇,这个方成宇是她姑姑的儿子,她姑姑年轻时为了给弟弟出学费,嫁给了一个小有资产的商人当填房,嫁过去不到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也就是方成宇。冯小姐的姑姑在冯家站稳脚跟后就立马贴补她唯一的弟弟,给了他读书考试的钱,让他顺利当上举人,娶了冯杨氏。后来那商人破了产,天天借酒浇愁,冯小姐的姑姑也病死了,方成宇无人照顾,就被他舅舅接来了自己家。这表哥表妹,天生一对,这表哥喜欢上了冯小姐,可方家的条件导致冯小姐的父母都不答应……” “所以说这两个人都有可能杀人了?” 林诺点点头,“是有这个可能。” 沈哲想了想,又问“那大爷有没有说过冯小姐的名声怎么样?” 林诺再次点头,“大爷说冯小姐是个人美心善的人,经常给穷人施粥赠衣。” “传言不可尽信,还得用实证说话,走吧小林子!咱们去冯家。” “好勒,老爷……” 沈哲上前敲门,给开门的小哥报了身份,被小哥恭恭敬敬请进去了。 门口的老大爷纳闷了,“真的奇怪了,为什么小厮不去敲门反而是公子去。” 冯杨氏听到下人说县令来了,大家夫人的体面也不顾了,哭天抢地的求沈哲给她女儿主持公道。 “夫人您先冷静,我来是想到你们家了解些情况,不知道方不方便。” 冯杨氏抹去泪水,“方便,非常方便,来人,带县令去小姐房间,去叫小姐的贴身丫鬟曲儿出来问话。” 一个圆脸丫鬟上前领路,沈哲端着身份,便由林诺跟人套近乎。 “这位姐姐,不知道你们家小姐的贴身有几个。”林诺靠近那丫鬟,递给了她一颗金瓜子,这金瓜子还是典史夫人送的,正好派上用场。 那丫鬟平静的接过塞到袖口里,压着声音说道,“我们小姐的贴身丫鬟经常换,只有一个曲儿在她身边多年。” “哦!”林诺嗯了一句,准备听下文,谁知走了一路那圆脸丫鬟都没再开口。 等她走了,林诺忍不住爆粗口“靠,那丫鬟骗了老娘一颗金瓜子。” “……”此时的沈哲很安静。 这名叫曲儿的丫鬟很快就来到了林诺面前。 “拜托曲儿姑娘说说,小姐死的那天你在哪?”沈哲毫不犹豫,单刀直入。 “那天,那天傍晚,我被小姐派去给二小姐送她亲手打的络子,然后就被孙姨娘留在月明居吃茶点,大概半个时辰,我就回来了,一回来就看见小姐的尸体。” “那尸体当时在哪个地方?” “在门口,”曲儿伸手比划了一下。 “好,我知道了。” 简单问了几句,沈哲就带着林诺回去了。 晚饭后夫妻俩在房间讨论案情。 “我有注意到三个细节,第一,门口大爷说冯小姐是个好人;第二,冯小姐经常换贴身丫鬟;第三,那个叫曲儿的丫鬟手腕上有疤痕。”林诺将今天观察到的都说了出来。 沈哲挠了挠头,“你不觉得疑点很多吗?为什么不是睡觉的时候冯小姐身边却没有一个下人?那个叫曲儿的丫鬟为什么要留在姨娘那喝茶?还有曲儿手上的伤疤,不像是意外,因为那是叉叉形的。” 沈哲翻开冯小姐的尸检报告,“上面显示冯小姐身上一共就一处伤痕,就是脖子上的勒痕,小拇指那么粗。”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曲儿干的。”林诺抛给沈哲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见沈哲不回答,林诺又问,“这个案件真的迷,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 “这件事我们还得对对审问嫌疑人,还有冯府下人。”沈哲拍了拍脑袋。 “我明天让见识去打听,我要知道,曲儿为什么在姨娘那喝茶?冯小姐为什么要给妹妹打络子,还吩咐丫鬟傍晚送去?为什么当时冯小姐身边没有丫鬟?” 沈哲看了看手机,发现现在已经九点多了,就催促着作为孕妇的林诺感觉睡觉。 林诺刚躺下就又坐起来了,吓得沈哲以为发生了什么,也赶紧起来。 “怎么了?” 林诺推了推沈哲,“你把手机给我拿过来。” 沈哲拿起手机递过去,“你要干嘛?” “我这不,一孕傻三年,最近记性不好,我怕忘了,这边用手机记一下。” “我记着呢!你快睡吧!”沈哲露出一个我该拿你怎么办的表情,然而天太黑,林诺并没有get到。 林诺不同意,坚持要把问题和细节给记下。 第十七章 林诺身边的四个丫鬟,见知端庄聪慧识大体,见章干活利落不多事,见文呆萌可爱还勤快,见识为人亲和人缘好。 因为冯小姐被杀一案嫌疑人太多,所以都需要了解了解。 林诺给了见识一两银子,让她去打听打听冯府今年来发生的大事件,尤其是与冯小姐有关的。 自从林诺怀孕的消息传开后,那张翠翠就不停的在沈哲面前刷存在感,本来就因为案件的事情烦恼的沈哲一气之下把她关在自己的院子里,派闻言不用干活了,天天盯着她就行。 林诺和沈哲这几天也忙着从各种渠道了解许天佑和方成宇。 “你还记得张大全吗?”沈哲突然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 “记得,不就是那个大胡子官差吗?”林诺边吃着绿豆糕,边含糊回应。 “有许多消息他肯定知道,而且他专程从泉湖县来到泉泽县肯定是有目地的。”沈哲回忆着刚来泉泽县时大胡子脸上的表情。 林诺拿着帕子擦了擦嘴,“那就去找他问问,这还不简单。” 林诺的想法还是很有道理的,直接去问比瞎猜强。 他们还是和上次那样,请刘大彪喝了个茶。 “刘大哥,咱们就不多说废话了,你为什么来泉泽县。” 刘大彪递给沈哲一张纸,“沈大人不必担心,你只要记得我们无冤无仇,我不会害你,这张纸里的消息,或许对大人有用。” 刘大彪一口气将茶水喝了,“大人,我还要当差,就先下去了。” 沈哲打开了那张纸,里面写着六个字: 保研堂钱大夫。 “走吧!我们现在就去保研堂问问。”沈哲将茶钱放在桌上,带着林诺往南街走去。 走了一会林诺发现路不太对,“老公,这不是去县丞家的路吗?难道保研堂在县丞家附近?” “这个大夫必然是给冯小姐看过病,并且知道些有用信息的,而曲儿是冯小姐贴身丫鬟,冯小姐出行必然会带着她,所以我们先去找曲儿。” 冯杨氏听到要沈哲说要带曲儿去县衙审问,立马就叫人将她喊出来了。 路上小厮林开始和曲儿套近乎,“曲儿,在你眼里你家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曲儿拿帕子擦掉眼泪,顺便挡住自己眼中浓浓的狠意,“我们小姐是个心地善良的活菩萨,在外面名声一直都很好。” “是吗?”林诺加重语气,扯过曲儿的手臂,将袖子撸上去,露出多条触目惊心的疤痕,“那你这伤是怎么来的。” 曲儿被林诺的行为吓了一跳,慌忙抽回手臂,“这……这个是……” “你不要告诉我,是你自己拿鞭子抽的。” “是,是我家小姐打的。”曲儿眼睛一闭,说了实话。 林诺露出蒙娜丽莎般的微笑,“这个我们早就知道了,昨天那个圆脸丫鬟告诉我们,小姐的丫鬟经常换时我就感觉到了不对,后来看着你不经意露出的疤痕我就想明白了。你家小姐并不像外面传的那样心地善良,她反而有暴力倾向,经常虐待你们这些婢女,是不是?” 曲儿点了点头。 “所以你就很上了她,把她杀了,是不是?”林诺继续套路她。 曲儿点了点头,很快反应过来,又猛摇头,“不是我干的,我有人证的,那天碧儿、水儿都在的时候,我被小姐叫去给二小姐送络子,后来我回来的时候碧儿、水儿也在院外,她们说小姐让她们出来候着,我看时间也很晚了,怕小姐饿着又要打我出气,所以就进去敲门,一开门我就看见了小姐的尸体,我就大喊。碧儿和水儿都可以给我作证,那些时间只够我进院敲门的。” 林诺听完,莫名觉得曲儿的时间线无懈可击,从出院子,到明月居,到回院子都有目击者。 林诺觉得自己误会了人家,顿时有点不好意思,“曲儿姐姐不必紧张,刚刚只是我的个人猜测,我们大人不会胡乱抓人定罪的。” “我再问问你,你家小姐和许天佑的关系怎么样?” “关系嘛!许少爷虽住在我们冯府,但毕竟是个外男,住在外院,平时很难见到我们小姐一面。所以他来我们冯府住了一月有余了,和我们家小姐不过见过三面。” “那就是不太熟咯?” 曲儿又点了点头,“不过,我家小姐挺满意许公子的家世的,所以同意了这门亲事。” “那你家小姐和方成宇的关系怎么样?”林诺又问了一个问题。 “挺好的吧!”曲儿有些犹豫,“他俩平时见面也会互相问好,其他的好像也没了,哦,表少爷有时候还会给我们小姐送东西。” 去保研堂的一路上,林诺都在问曲儿各种各样的问题,沈哲则在一旁听着。 —— 保研堂位于北街,离县丞府很远。 “你们家小姐来过保研堂吗?” 曲儿点了点头,“哦对了,我们家小姐十天前说自己身体不舒服,然后来保研堂看病,回去的时候还叫我们熬药来着。” 听到关键信息,林诺有些激动,“那药渣还留着吗?” “没,”曲儿摇摇头,“只有一贴药,熬完我们就扔了。” “不过,那天小姐出门的时候带着帷帽,而且喝完药后就来了小日子。” 林诺和沈哲对视一眼,“我们赶快去确认一下。” 夫妻俩加快速度奔向保研堂,先出现的一个药童看见他们风风火火的样子,还以为有什么急病,吓得赶紧喊大夫出来。 这个大夫大概三十多岁,还很年轻。 “不知您是钱大夫吗?”小厮林上前询问。 那大夫点点头,“不知病人在哪?伤势如何?” “大夫你误会了,没有病人,这是我们家老爷,新来的县令。”林诺赶紧将沈哲身份亮出来。 果然,那大夫一听,赶紧一个作揖,“原来是县令大人,不知大人来此,所为何事?” “十天前有没有位带着帷帽的小姐来过。”又指了指曲儿,“这是那位小姐的丫鬟。” “有。”钱大夫语气十分肯定。 “因为那位小姐来这开了一剂堕胎药,所以我记得十分清楚。” “此事涉及冯县丞女儿被杀一案,届时可能还需钱大夫上堂作证。” 钱大夫点点头,“嗯,人命关天,我自然责无旁贷。” —— 在外跑了一天的夫妻俩刚回到家,见识又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 “老爷,夫人,我在典史大人家的丫鬟那打听到一件事,在两年前的冬天,冯小姐带着她年仅两岁的二妹在湖边玩耍,二小姐不慎落水,虽然被救起,却因感染风寒,烧坏了脑子。”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冯小姐要给二小姐打络子了。” 沈哲敲了敲脑袋,“这案子真的复杂,现在我们可以基本排除许天佑,和曲儿。一个没必要把人杀了,一个有人证。” “既然曲儿在姨娘那喝茶,那姨娘是不是也可以排除嫌疑。” 沈哲无奈摇摇头,“你真是一孕傻三年,这可是在古代,她一个姨娘如果真的要杀人,有必要亲自动手吗?” 林诺听了,顿时脸黑如锅底,揪着沈哲的耳朵,“你说谁傻?” “没,我傻,我最傻。”为了挽救耳朵的沈哲不得不说这么违心的话。 看到他认怂,林诺也就放过了他。 “你觉得冯小姐孩子的爸爸是谁?” 沈哲沉默了,“应该是方成宇没跑了,古代未出阁女子基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什么可能认识一个男人,还还,那啥。” “不过,凶手是不是方成宇还不好说,我们还得要确切的证据。” 分析完后夫妻俩对坐沉思。 林诺揉了揉脸,“你还记不记得曲儿说的,冯小姐死的那天,她将下人都赶出了院子,说明她要偷偷见什么人。” “这么说,凶手是方成宇没跑了,但这只是猜测。” 林诺白了他一眼,“证据你在家能找着啊!明天咱们再去一趟冯家……” 第十八章 冯小姐被杀一案林诺和沈哲基本能推断出凶手就是方成宇。 由林诺还原的整个案件是这样的: 冯小姐和方成宇从小青梅竹马,互相喜欢,然后少男少女偷尝禁果,珠胎暗结。可是冯小姐嫌弃方成宇身世,只愿谈恋爱,不愿结婚,所以偷偷将孩子打掉了。 那天冯小姐摒退左右,本来是想告诉方成宇孩子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谁料知道真相的方成宇一气之下,把冯小姐干掉了。 “是不是这样?”林诺将想法告诉了沈哲。 沈哲笑了笑,没有说话。 林诺看着沈哲的笑容,突然觉得他很欠揍“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语气突然拔高。 “对……”沈哲竖起一个大拇指,“你推理的有理有据,”沈哲先表扬了一下林诺,然后说出想法,“但这只是你的猜测,哪怕现在方成宇的嫌疑最大,可没有证据,无法证明。” 林诺有些心累,“我还以为破案很容易呢!这个冯小姐也是自己太坏了,惹的那么多人都想杀她。” 沈哲给了林诺一块红枣糕,说:“你如果不想继续查案就算了,交给我吧!” 林诺摇摇头接过红枣糕,“那不行,如果不找点事做我在家多无聊啊。” 本来下午找线索沈哲想带林诺一起去的,结果林诺睡着了。 沈哲第三次来到冯府时,下人说冯夫人卧病在床,沈哲就没有打扰她,跟着曲儿来到冯小姐的闺房。 沈哲看了一圈房间的陈设,在一个插着已经蔫坏了的花的花瓶中倒出来一块玉佩。 曲儿一见着玉佩就惊叫出声。 沈哲立刻就知道这枚玉佩有故事,“曲儿姑娘,可是认的这玉佩。” 曲儿结结巴巴的说:“自、自然是认的,它是表少爷的,玉佩上面的络子还是我们小姐打了送给表少爷的,只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小姐的闺房?” 沈哲对比了一下络子的长度,再联想到档案上说冯小姐脖子上的勒痕,转头问曲儿,“曲儿姑娘,你们表少爷还住在府上吗。” 曲儿点点头。 沈哲一回到县衙,立马就派人去抓捕方成宇,并在县衙外贴出告示,明天公开审理。 ——第二天—— “升堂!”沈哲案板一敲,高声一喊。 “威~~武~~~~” 林诺在观众席看着一身官袍,一脸认真的沈哲,暗道:不愧是我老公,长的真帅。 “将方成宇带上来。”又是一声吩咐,两个官差压着方成宇上来。 “方成宇,本官在冯小姐房中找到一块玉佩,经丫鬟曲儿指认说是你的,且玉佩上的络子与冯小姐身上伤痕一致,且孙婆子看见你那天往内院去过,你有何话说?” 方成宇刚想开口辩解,却想起昨日曲儿跟他说的话,“大人,我认罪,人是我杀的,我不想她嫁给别人,她不肯,我一生气就把她杀了。” “那本官就宣判,方成宇犯故意杀人罪,依照本朝律例,判方成宇去北山矿场,终身服役。” “谢大人。”方成宇磕了个头,身旁的两个人就将他带下去了。 —— 晚上,夫妻俩又躺在床上聊天,沈哲揉了揉太阳穴,“我为什么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我也感觉怪怪的,你说为什么方成宇那么快就认罪了,而且钱大夫都没上场。” “但应该没有判错案吧!我在他手臂看见了指甲抓后留下的疤痕。”沈哲有些不确定的说。 “别担心了,方成宇有足够的作案动机,有孙婆子这个人证,玉佩和抓痕这两个物证,人证物证据在,肯定不会错的。” 孙婆子是冯夫人身边的,昨天看见公告后自己来衙门要求作证,说是那天看见表少爷往内院走,但没有怀疑,因为表少爷经常去。 “进来吧!” “姨娘,一切都搞定了。” “你做的很好,我会找机会将你的卖身契还给你。” “此事还多亏姨娘计谋高明,若不是你让我给表少爷和小姐下药,小姐又怎么会怀孕。” “你还提醒我了,那个香扔掉了吗?” “早扔掉了,说来那方成宇真是个傻子,连个人都勒不死,还得我来。” “对了,你昨天跟他说了什么?他怎么一下就认罪了?” “我说,我那天看见了他从小姐房中的后窗爬出来,且小姐怀孕的事县令大人已经知晓,冯家好歹养育少爷一场,难道少爷要在杀了小姐后,再次将冯家名声毁干净吗?” “曲儿,你是个聪明丫头。” “多谢姨娘夸奖。” …… 十九章 自从冯小姐被杀一案解决之后,沈哲的生活就变的很清闲了,整天的状态就是上班、喝茶、下班。 泉泽县也不是天天都有人报官的,一般能私了的都会选择私了,就算有案件也是写小偷小摸,这种事情也用不着县令亲自上手。 林诺的生活也是有滋有味,前三个月虽然有些孕吐,但都是碰到一些过于油腻刺激的味道才会,等到了第四个月,孕吐就彻底没了。 她也是个在家坐不住的,三不五时带两个丫鬟,再用个帷帽遮住脸去街上闲逛。 沈哲有时候没事也旷工陪林诺逛街。 自从那次宴会后,林诺就不再关着张翠翠,让她自由活动,不过是和见识一起。到了晚上,见识再和林诺八卦一下张姨娘的动向。 这张翠翠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突然变得非常安分,也不再想方设法勾引沈哲了。不过这对林诺来说倒是个好消息,但她也不敢放松,怕张翠翠在憋大招。 林诺是四月(农历)穿来的,五月末怀的孕,现在十月份,林诺的胎也有四个多月了。十月二十三是张家老太君的六十大寿,邀请了泉泽县的众多官商,还准备在府外大摆流水宴。 当然,作为县令的沈哲和县令夫人林诺也在受邀范围内。 也是这次宴会提醒了玩的太嗨的沈哲,要收集张家和知府家的情报和违法证据。 本来在吃糕点的林诺看着张家送来的请帖,一时有些愣神,将贴子递给沈哲,对他说:“你没有忘记答应赵行知的事情吧!” 沈哲点点头又摇摇头,“没忘,不过……我得想个能收集情报还不被发现的办法。” 林诺老神在在的继续吃糕点。 忽而沈哲一拍桌子,“老婆,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打入敌人内部。” 林诺撇了他一眼,“你说说看。” “我可以接近张家独子,跟他称兄道弟,然后……” 林诺听了,觉得这计谋挺OK的,但有些犹豫,“你知道张家少爷是什么人吗?他可是强抢民女的人。” 沈哲神秘一笑,“不担心,我已经向刘大彪打听过他了,他没有杀人倾向,周宜韫是自己自杀的,而且正好我们可以利用他好/色这一点……” “等等,”林诺突然叫停,“万一他看见你后又好男/色怎么办?” 沈哲被自家老婆的脑回路雷的外焦里嫩,有些无奈的摸了摸智商直线下降的林诺的头,“你想太多,不过我倒是可以去青楼偶遇他。” 听到青楼两个字,眼里立马放出死亡射线,“不会这个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你现在嫌弃我是黄脸婆了,要去找别的女人了。” 沈哲递给了她一块红枣糕,“我不去了,可以吧!” 林诺嗷呜咬了一口红枣糕,含含糊糊的说:“你要去也可以,不过你得带上我。” “好嘞我的小厮林。” 既然商量好了,就要开始行动了,而且得在张老太太过寿前。如今留给他们的只剩十一天了。 沈哲赶紧给自己小厮发布任务,“墨竹,你去打听一下,一般张家少爷喜欢在什么时候去什么青楼。” 墨竹复述了一遍,“张家少爷,何时、何青楼。” “嗯……” 第二十章 宴会前两天——藏香阁 沈哲来到了这个据说沈家少爷很爱逛的藏香阁。 这藏香阁的头牌花魁怜香被张家少爷包了,平时不让接客。 本来林诺是想跟着出来的,只是打扮一番,发现已经显怀的肚子,即便遮住也有点明显。 墨竹盯了好几天张家少爷的行程,今天一看到他来青楼,就跑回去禀报沈哲。 张家少爷只有在去青楼的时候才只会带一个贴身小厮,其他时候都有六七八个人跟着。 知道了这些后,沈哲决定用一个十分老套的招数。 这不,安排好一切后就带着小厮来到藏香楼。 一进大门,闻到的不是酒气,而是熏香,这熏香的气味不浓不淡,闻起来还挺舒服的。 再说看见的,藏香阁大厅有一个非常大的舞台,估计是用来表演的,舞台下面有很多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许多水果和酒,桌边坐着藏香阁的女子和恩客。 老鸨刘姨看见穿的挺好的沈哲,笑眯眯的过来打招呼,“这位客官瞧这面生,可是第一次来?” 沈哲高冷的点点头。 “那公子可是来了个好地方,我们这可是出来名的温柔乡,保证你来了就不想走了。”老鸨笑咪咪的推销自己的店铺。 老鸨一直盯着沈哲,“容我给公子介绍介绍我们楼里的姑娘,如家我们这里是三大头牌分别是,爱香、惜香、怜香,除去怜香去伺候张家少爷了,其他两个都还在房间呢!” 沈哲挑眉,“不知哪个姑娘活泼些?” 老鸨露出一个我都懂的表情,“请公子去三楼的惜香阁,惜香自会款待公子。” 沈哲来到了三楼,见到了这位惜香姑娘。 惜香听见自己要伺候一个有钱的公子,本来以为他就算长的不猥琐,也会透露出一种好色的气质,结果见到沈哲,能想到的就只有两个字,俊朗。 沈哲看见房间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有上好的糕点水果和酒,他不敢喝酒,怕回去给林诺发现,只能多吃点糕点和水果,不然花那么多钱就浪费了。 边吃着他也不忘问正事,“惜香姑娘,听说怜香姑娘也是你们这的头牌,我无缘见她,不知与你相比,那怜香姑娘如何呀!” 惜香听见别人说怜香,立马脸就黑了,“公子好好的问这做什么,这春宵一刻值千金,公子莫要辜负,来喝点酒吧!我再给公子弹首曲子。” 上楼的时候沈哲就看清了怜香阁的方位。 “曲子就不必了,你给我剥些葡萄吧!” …… “你这个蠢东西,钱袋都能丢,我要你何用?” 听见这个声音,沈哲瞬间兴奋了,面上却装作淡定,“不知外面出来什么事?我去看看。” 外面张家少爷在拳打脚踢一个小厮,嘴里还念叨,“你这个傻子,是故意让本少爷丢面子,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那小厮双手抱头,“少爷,我错了,求您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这位公子有话好好说,再打下去可要出人命了。”旁边有人看不过来劝架。 第二十一章 “这位公子可是掉了钱袋,不知这个是不是你的。”沈哲从袖口拿出一个白色的钱袋,而后又看了一眼张家少爷的小厮。 那小厮看懂了沈哲的眼神疯狂点头,“是的,是的,谢谢这位公子。” 张鸿福看这情况,也没道谢“这位公子,你也常来这楼吗?” 沈哲摇摇头,“我是外地人,刚到这不久,有许多事耽搁了,这不今日才空出时间来消遣消遣。” “那行吧!你今天捡到我的钱袋,以后可以记我账上,算我请的。”张鸿福财大气粗的说到。 “举手之劳,公子不必客气。”沈哲撂下这句话就转身进了包厢。 待墨竹确定张公子已经走了之后,进来喊沈哲,沈哲讲钱放在桌上就离开了。 惜香拿着份量不轻的银子,看着付了钱却什么都没干的沈哲,一脸茫然。 墨竹看着刚刚发生的事还是有些不解,“大人,你为什么要派人偷走张家少爷的荷包,还要拿自己的赔给他?” 沈哲一直希望将墨竹墨书两个调/教的能干一些,所以很乐意为他们解惑。 “我的目的很简单,在张家老太君寿宴之前先给张家少爷一个印象。我这个计策很简单,张家少爷被家人捧的太高,他最不能没有的就是面子,所以他不能,也绝对不会去赊账。” 墨竹恍然大悟,“哦,如果我们没给他送钱,那他肯定也会叫小厮回去拿。” “对,而且我给的不是他自己的荷包,他就会对掉钱这件事没有怀疑。” 墨竹看着侃侃而谈的沈哲,眼神中充满崇拜。 沈哲没发觉,而是继续解释,“张家公子很可能不知道自己荷包长什么样,不过小厮用过,他对颜色至少会有点印象,所以我选了个与他蓝色相差很大的白色还绣着花瓣的荷包,他自己也肯定知道那不是他的荷包。” 回答完这个问题后,他们就没再交谈,一直到了一家名叫四方糕的点心铺子,“墨竹,你在这排队买两盒绿豆糕,两盒红枣糕,我去前面的书店看看。” 墨竹心领神会,“是大人。” 这家点心铺子夫人最爱吃,所以沈哲每次如果都会给她和奶奶带一份。林诺今天因为不能和沈哲一起去青楼开开眼界,所以有点不开心,这不,沈哲就想着买几本小说给她看,解解闷。 书店里的书有很多种,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_._c_o_m 那伙计看到沈哲进来,笑嘻嘻的,“公子可是要买科考类的书籍?” 沈哲摇摇头,“我想买写游记话本。” 伙计立马懂了,“少爷稍等,我去给您拿。” 店铺里的另一个伙计小声问,“又是一个来买话本的?” 那伙计点头,“可不是吗?现在的这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什么都不用干,只管享乐。” “那谁怪你没投好胎。” …… 墨竹看着四方点排的还长的队,有些无聊边四处看看。 在一家路边卖首饰的铺子看见了一男一女的侧面。 墨竹眯着眼看了好一会,“奇怪!怎么有点像张姨娘……” 第 二十二 章 十月二十三 初冬的清晨,寒气逼人,与暖烘烘的被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屋外见章轻轻敲门,提示主人该起了。 沈哲听见声音,闭着眼伸手摸了摸床边凳子上开着超级省电的手机。 手机上大大的字体显示了很不友好的时间:9:23 沈哲轻轻的挪开盘在他腰间的林诺的腿,掀开被子下床后,又掖了掖被角。 沈哲洗漱完毕后就爬到床上拍醒林诺。 林诺睁开了眼睛,意识还有点模糊。 “赶紧起来,我们今天还要去张家老太太的生日宴会。” 听到宴会,林诺来了劲了,“我马上弄好。” 无聊了这么多天,总算有件好玩的事了。 他们吃了个早饭,不,准确来说是上午饭,大概十点半就出门了。 古代宴席都是有时间规定的,在他们身处的时代,喜事都是中午十二点准时开宴,丧事是下午六点。 沈哲因为住在县衙后面,离上班的地方超级近,不需要什么代步工具,所以也就没买马车。 沈哲带着墨书,林诺带着见章,就这样往城北张家走去。 张家门口有两个大的石狮子,很像电视里演的那样,门边打头站着两个小厮,专门验请帖,后面站着两排丫鬟,负者将客人迎进去。 林诺将这个宴会与自己的一对比,瞬间感觉自己的low爆了。 门口验请帖的,一开始看着沈哲夫妻俩一人只带着一个下人,语气并不是很客气,后来看见请帖上的县令去夫人,就立刻换了语气。 “原来是县令大人与夫人,快快请进。”小厮弯腰伸手请人进去。 沈哲夫妻俩被带开了,沈哲去了前院,林诺进了后院。 张家院子巨大,林诺走了快十五分钟才到后院,一路上丫鬟婆子做事井然有序,看见林诺统一弯腰,“夫人好。” 自从上次宴会后,林诺有三个多月没见过其他夫人了,倒是黄钱氏,一眼认出林诺,“县令夫人……” 官商夫人齐聚,倒是林诺最大,给老夫人贺寿送礼后,就在一边坐下了。 黄钱氏在林诺身边不停的给她介绍张家,其实这些事见识早就打听过说给她听了。 张家如家当家老太太,张武氏,育有一子,两女,两个女儿都嫁到了外县。另喊张武氏母亲的有庶子三人,庶女五人。 张武氏的儿子,夫人张周氏,周家嫡女,也就是周宜韫的嫡亲姑姑,育有一女两子,一子早夭,这另一子也就是张家少爷,如今的独苗苗。另喊张周氏母亲的还有四个庶女。 林诺听着这些重复的信息也没有不耐烦,只是一直保持着职业化的微笑。 桌上的茶林诺也浅了张家的一个小丫鬟换成了白开水。 那黄钱氏见林诺不理她,一个人说的有些没劲,就停下了,准备另找话题。 看着林诺微微露出的肚子,“看县令夫人这怀像,十有八九是个儿子。” 林诺也点点头,“要是个儿子就好了。”虽然她不重男轻女,可这个社会是呀!她不想以后自己的女儿嫁出去还得帮丈夫纳妾,照顾庶出子女。万一过的不好还不能离婚。 这个朝代对女人太不友好。 —— 县衙后院 张翠翠趁着沈哲夫妻俩出去了,她也出去了。柳夏则负责拦住见文。 见文和见识一般都是两班倒来‘照顾’张姨娘的,可见文老是被事情绊住脚。 府外巷口站着一名男子,手上拿着本书…… 第二十三章 外宴的酒桌上,坐在上首的是知府大人的公子,代表知府来参加宴会,左右分别是张家家主和沈哲,其余的便是泉泽县其他的官。 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些醉意,张家家主看着沈哲,笑嘻嘻的开口,“县令大人,听说,嗝~,你家只有一位夫人,一位姨娘,”剩下的话还没说出口,沈哲的心里就一阵咯噔,“伺候的人太过少了,正好我家小五也及茾了,给县令大人做个姨娘您总不会不同意吧。” 听完这话,沈哲的醉意彻底没了,内心开始各种想办法。上次纳张翠翠是林诺的主意,且他们可以把张翠翠压的死死的,但张家姑娘不一样,如今的沈哲是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这还是有知府撑腰的蟒蛇。 桌上众人还在等着沈哲的回答,沈哲尴尬一笑,“既然是张老爷的女儿出阁,那这就是件大事,怎能订的如此草率,改日我当登门拜访。” 短时间内沈哲还没想怎么推掉,只能拖着,希望能拖到张家小姐自己放弃。 后院宴席也很热闹…… 张家五小姐张绮芸和自己亲姐姐三小姐张绮雯坐在亭子里闲话家常。 “姐,我刚刚在门口偷偷瞧了一眼县令大人。”谈起沈哲,张绮芸脸上泛起淡淡红晕。 张绮雯看见自己妹妹的表情,打趣到“这么说来,你是满意的?” “姐~”张绮芸听了,羞的侧过身去。 张绮雯绞着帕子,“你能满意便再好不过了。”她前年被迫嫁给泉溪县富商吴家老爷做续弦,那吴家老爷今年五十三岁,就比奶奶小了七岁,几个庶子也都娶了媳妇。 她这一辈子算是毁了,只希望妹妹能过的好。 张绮芸也不是傻子,能听出姐姐的情绪,开始转移话题,“姐,我好久没看见宝儿了,怪想他的。” 宝儿是张绮雯的儿子,如今三个月大了。 提起儿子,张绮雯笑的甜蜜,“这不,他太小了,受不了马车颠簸,就没带他来。” 后院吃酒席要讲究一点,由自己的丫鬟拿着公筷来布菜,且只能吃自己面前的几道。林诺面前的一道鸭舌,一道鸡汤,一道红烧鱼。 参加这种酒宴之前都要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没有人会在这种场合放开吃,所以这些菜也做的十分精致,也就是量非常少。 越是到这种时候,林诺越是庆幸自己得到了见知这个宝藏女孩。可惜的还是她的脸,不方便出门,不过用了几个月的膏药,脸上的疤痕也淡了,等日子一长,出门再打些粉,就不会那么引人注目。 一旁的见章本来想看着林诺的眼神夹菜的,可是林诺一直在走神,她就只好一个夹一点。 桌上的人聊天,还得时不时照顾老公官位比较高的林诺,林诺也得小心翼翼的回应她们。 沈哲虽说是县令,却没钱没势,如果得罪了知府,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也导致他的地位非常尴尬,不上不下。 酒席快结束,张家独苗才姗姗来迟。因为内院全是女人,所以老太太没有让他进去,从门房那知道孙子来了后,就直接将人领去前院 沈哲一眼就看见了张家少爷,那张家少爷先给父亲作了个辑,然后坐在了他爹边上。 那张家少爷刚一坐下,旁边一个富商老爷就开始吹捧,“少爷一看便是人中龙凤。” 这马屁拍的一点含金量都没有,可张家老爷还是笑开了花,边笑还边给儿子介绍人认识。 “这位是新上任的县令沈哲沈大人。” “是你?”张鸿福看见沈哲有些惊讶。 “怎么,你们认识?”张老爷说的是你们认识,而不是你认识大人吗? 沈哲神秘一笑,“我与张少爷有过一面之缘。” “如此,大人倒是可以带带我这不争气的臭小子。省的他一天到晚惹是生非。”话是这么说,语气却没半点嫌弃。 沈哲开始拍马屁,“老话说的好,成家立业,要先成家再立业,等少爷成亲了,或能沉稳些。” 张老爷听了,表示赞同,“是该给这个臭小子找个媳妇管管他。” 听见张老爷的话,桌上众人各怀心思。 张鸿福是张家独苗,若是谁家女儿嫁过来生个儿子,就等于得到了张家的所有家产。 沈哲的肥皂生意也是跟张家合作的,对于没有威胁的生意伙伴,张家一向是很好说话的。再加上沈哲现在没儿子,所以许多人家都动了心思。 嫡女用来联姻,庶女用来做人情,拉拢官员。古代女子不外乎如此。 喝完酒的沈哲,头是真的痛,不是因为喝醉了,而是找不到推辞张小姐的办法。他不能像对待张翠翠那样对待张小姐,一次不进她房间,所以不能将她纳进来。 林诺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何况她现在怀着孕,在古代还得给丈夫弄些什么通房丫鬟,纳妾什么的太正常不过。 沈哲现在急的团团转,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再怎么也不能一直耗着。 二十四章 夜里沈哲睡不着,开始翻来覆去。 林诺被他弄的也睡不好,气的直接一脚踹上去,“你怕张家无非也就是怕知府,把知府和张家的关系弄破裂不就行了。” “诶,你这话超理不糙,不过从哪方面下手呢?”沈哲看着床顶,想着办法。 “擒贼先擒王。”林诺说完就背过身去,不再搭理他这个半夜发傻的大傻子。 “对吼,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张鸿福可是个现成的闯祸精。是该好好谋划谋划了。” 一夜安眠…… 吃过早饭后,林诺还打算去睡个回笼觉,一旁的见知提醒道:“夫人,有个宴会请帖不好推拒。” 听到有活动,林诺有点精神了“什么宴会?” “知府大人嫡女的及茾礼。” “那肯定是要去的,之前沈哲去见知府时直接被门房打发了,连知府的面都没见到。”林诺想着,又有些无奈。 见知安慰她,“这也算是个下马威了,不过宴会之后会好的。毕竟大人也是在为知府做事。” 林诺点点头,又问,“宴会在什么时候?” “十一月十七。”见知说完,给林诺掖了掖被子就退出去了。 “咕~~” 林诺是被饿醒的,起来正好饭点,比闹钟都准。 林诺怕冷就没在饭厅吃饭,而是吩咐见章他们把饭端进来。 看着面前的份量十分精致的三菜一汤,林诺气的撂筷子,“这么一点点?沈哲是不是打算饿死我们娘俩?” 其实这些菜对之前的林诺来说,已经不少了,只是怀孕后林诺的饭量直线飙升。 下班的沈哲看见气鼓鼓的林诺,又开始哄这个小作包,“这是谁又惹我们家温柔美丽善良大方的诺诺生气了。” 听到这话,房间里的见知、见章自动回避。 “说吧!你是不是想饿死我娶过一个?”林诺交叉手臂,摆出一副我等你解释的表情。 “这不是为你好吗?孩子太大容易难产,古代可没剖腹产。再说了,这有荤有素有补汤的,营养绝对是够的,再加上你下午还要吃点心,喝羊奶。”沈哲之前特意叫墨竹去买只羊,每天挤了奶煮开消毒后,加糖给林诺喝。 林诺听了也就不再生气了,只是默默的吃饭。 自从怀孕后林诺的脾气就异常暴躁,一天到晚怼天怼地怼老公的,沈哲也不和她吵,只花式爆出彩虹屁。 林诺每次怼完沈哲后又觉得对不起他,然后就给他各种补偿。 一天晚上,林诺将一本六百章的小说看完了,也将手机的电彻底耗光。两部手机,两个充电宝都报废了。 看完小说林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摇晃着沈哲的手臂,“你看看,看看人家多帅,多A,简直撩炸我了。” 沈哲抬头,看着几近疯狂的林诺,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她,伸手捧住她的脸,慢慢靠近,嘴唇微动,压低嗓音“我不帅吗?” 听着他带有磁性的嗓音,看着他渐渐靠近的脸,林诺的脸不争气红了,“帅,当然帅,只是你撩一个孕妇不怕自己吃苦吗?” 沈哲:“……” - “墨竹弟弟,味道怎么样?好不好吃?”见墨竹咬了糕点一口后就一直没说话,见文心里有些慌,“这都第七次了,我都和吴嫂子学了几个月了。” 墨竹咽下去了说不好吃的话,“既然见文姐姐不擅长做糕点,那就给我做个荷包吧!上面就绣上些竹子。” 见文听到不用再做糕点,顿时乐了,“好啊!墨竹弟弟,你人真好说话。” 墨竹被莫名发的好人卡给逗乐了,面上却装的一派正经,“那辛苦见文姐姐了。”说完,站起来将糕点篮子从台阶上提起,弯腰渐渐靠近见文,直到两个人的距离只剩两根手指,才开口,“姐姐,再见。” 见文看着墨竹离去的背影,暗暗嘟囔,“这人真奇怪,连吴嫂子都说好吃,他居然嫌弃。” 回到房间,见文就开始绣荷包。旁边的见识有些莫名其妙,“你这是在忙什么?” 见文有些无奈,“我之前不是答应墨竹弟弟给他做糕点吗?” “嗯。”这件事见识是知道的,一开始她就看出来墨竹的捉弄人的小心思。 “我都从做七次了他都不满意,这不,我就讲做糕点换成了绣荷包。好歹我也是从小拿针的,绣个荷包还是可以的。”感觉将重担子卸下的见文语气都变的轻快了些。 越听越不对劲,见识将心底疑惑问了出来,“那他每次糕点都吃了吗?” 见文摇摇头。 “没吃?” 见文又摇摇头,“他每次只咬一口就没再吃了,不过他每次都将糕点拿走了,害得我还得去问他要篮子。”说着说着,见文想起刚刚篮子被拿走,拍了怕自己的脑袋,“我又忘了把篮子带回来,明天又要去找他。” “呵呵!”见识有些听不下去了,“我去洗漱了。” 在单身狗面前喂狗粮是等于犯罪。 …… 墨书墨竹最近都很忙,忙着调查各种关于知府和张家的事情。沈哲也忙着想办法。 关键时刻林诺又给了他一点提醒——关于知府家嫡出小姐的及茾宴会。 传闻知府嫡女孙茹倩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只是这美人脾气不好。 “这孙茹倩的妈妈就只有她一个小孩,本来还有个哥哥,四岁时挂了。这不,就宠成了另一个张鸿福。何况孙茹倩的外家可是勇毅伯府。”沈哲将打听到的事一一分享给林诺听。 林诺嘴里含着糖葫芦,说话有些含糊,“蛤们俩,个不似县城的意用对象吗?(他们俩,这不是现成的利用对象吗?)” 沈哲躺在贵妃椅上,揉了揉太阳穴,“张鸿福是个好色的没错,可怎么才能让他们俩见面呢?” 林诺挑眉一笑,咽下糖葫芦,“知府的府邸位于泉泽县旁的泉温县,离这不远,何况我们这还有一间远近闻名的月老庙。这孙小姐及茾后要考虑的是什么?” “婚姻大事,”沈哲顿时茅塞顿开,“这些事我来安排,只不过这月老庙的事,还得你想办法透露给孙夫人。” 自从上次张老夫人生日宴过去后,沈哲和张鸿福就一直保持联系,时常约着一起喝酒逛青楼。他们俩就好比追星少女,同时粉上青楼这个爱豆,就有聊不完的共同话题。 聊完正事林诺就又开始想东想西,看着躺着的沈哲,自动脑补了他躺了十年不运动后化身中年油腻男。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你有多久没去锻炼了?你要是以后因为不运动而导致颜值下滑,我可是会不要你的。”身为颜狗的林诺要誓死守卫沈哲的颜值。 沈哲挠挠头,不敢回答她的问题,因为他从来了县衙后就再也没动过。 林诺见他装死,戳了戳他的肚子,“你看看,原本就少得可怜的几块腹肌,这会彻底没了吧!你还真的想变成中年油腻男啊!” 沈哲有点子无语,“我明天开始晨练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不过……”沈哲开始谈条件了。 “不过什么?” “你也得锻炼。” 林诺一挑眉,“为什么?” 沈哲一本正经的说,“因为你是孕妇,得多走走才能利于生产。” “这……好吧!我无法反驳。”林诺瞬间有种套路了自己的感觉。 第二天一大早,沈哲就醒了。 “老婆,起床了!”沈哲叫了她一声。 林诺提起被子,盖住脸。 “起·床·了……”沈哲叫了第二声。 林诺躺在被窝里没有丝毫动静。 沈哲开始发起绝招,掀开被子,对着林诺的脖子耳后吹气。 林诺醒了,被沈哲磨醒的。 于是沈家的花园出现了这样一幕,沈哲围着花园慢跑,见章扶着林诺慢走。 墨竹墨书也被沈哲勒令陪跑,连奶奶都由丫鬟跟着和林诺一起走。 林诺为了在孙小姐的及茾宴上顺利提出月老庙这几个字而做准备。她给几个官夫人下了帖子,请她们喝茶聊天。 因为各位夫人的年纪都大于林诺,为了跟她们打好关系,有孕在身是个好的条件。头胎没经验,又不好意思问奶奶的林诺就名正言顺和她们聊起来。 后宅的事情无非就是管教妾室,执掌中馈。作为几十年宅斗出生的夫人们解决这些事情,还不是小事一桩。既然是小事,那她们肯定能完成的非常快,既然完成的快,那肯定就整日无所事事。宴会对于她们来说也算是种消遣娱乐。 林诺一找她们,她们就赶紧接受了,当然她们也不敢不接受。 黄钱式这个话痨,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八卦。当然她也是个很好接近的人。县丞夫人自从女儿死了后,就一直卧病在床,再也没出过门。主簿夫人的话倒是挺少的。 林诺为了和她们有话题可聊,就又开始编故事了...... 第二十五章 在孙小姐的及茾宴之前,林诺不停的请各位夫人来家里闲话,偶尔也请个戏班子来唱唱戏什么的。女人的友谊有时候来的就是这么简单。慢慢林诺也摸清了一些她们掩藏内心的性格。 比如黄钱氏,她表面大大咧咧胸无城府,可她毕竟出生富商钱家,后又嫁给典史。一个生于宅斗,长于宅斗,嫁与宅斗的女人这么可能如她表现的那么傻乎乎。这一点可以从她平时待人处事来看。哪怕她有时话多,却从不会说不该说的。也可以从他丈夫膝下庶子多半早夭看出来。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就来到孙小姐的及茾礼。 林诺的肚子已经六个多月了,不过穿着棉袄,也就还好。临出门前她还化了个妆,遮掩容貌。自从怀孕后她就不敢乱用化妆品了,只是给脸上点些斑,眉毛使劲加粗。外人看过去,只会觉得很迷。 因为是女子宴会,所以沈哲不在邀请的范围内。又因为在临县较近的地方,所以坐马车不到两个小时就到了。 这知府家的宴会就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了,古代士农工商,这士族的聚会当然只有当官的能参加。泉州府一共有八个县,分别是泉汀、泉泽、泉温、泉溪、泉江、泉波、泉济、泉洛县。泉温县位于泉州府的中部。而泉泽、泉溪、泉江、泉济四县靠海。 这知府的府邸并没有张家的大,也没有张家透露出的那种有钱的感觉。但低调中带着奢华,朴实中带着高雅。孙府掌中馈的是孙夫人,其实这知府的背景和沈哲有些像,出身于镇上的普通人家,科举中了同进士,后娶了勇毅伯府嫡女,得了岳家帮衬从县令做到知府。 话说这勇毅伯府是世袭三世,到了孙夫人父亲这一世刚好结束,再加上勇毅伯府在朝中无重臣,只有一个四品文职,就渐渐脱离了上层世家。还好勇毅伯是个疼女儿的,没有为了牺牲女儿的幸福来换取什么。一个爵位加孙夫人四品官的哥哥,就足够护着她。 关于孙夫人的八卦还有一件,就是她儿子死后就帮丈夫纳了两个小妾,其中一个小妾生了个儿子后就挂了,她就名正言顺把孩子养在自己膝下。至于那个小妾怎么挂的,就无从得知了。 宴会黄钱氏也在邀请的范围内,林诺刚下马车就看见了她。 “沈夫人,真是巧了。”黄钱氏笑眯眯的上前打招呼。 自从她们收悉以后林诺就不让黄钱氏叫她县令夫人了,说太过见外,只让她叫沈夫人。 曾经痴迷小说的林诺一直觉得,‘以你之姓冠我之名’这句话很浪漫。 三个女人一台戏,何况一屋子的女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勇毅伯府还没倒台。虽然知府是从四品,可到底是偏远地区的地方官,在泉州府他是老大,可在京城却没啥用。所以这孙夫人在孙家那是有绝对的话语权。 及茾礼很复杂,各种礼仪,林诺坐的位置比较靠前,但还是看到有些昏昏欲睡。 及茾礼结束就到了众人拍马屁的时间,一轮好话说完之后,那孙夫人就开始关心林诺了。 “沈夫人,在泉泽县这段时间可待的惯?”得了自家老爷授意的孙夫人开始问候林诺。 “谢夫人关心,自然是习惯的。”林诺知道这是知府的意思,之前让一个下人去回应特意拜访的沈哲是给他一个下马威,表示沈哲在他眼里等同下人。而后又问候林诺是给沈哲一个面子,示意知府重视沈哲,让他好好听话。 为了引入正题,林诺开始尬聊,“这泉泽县可比我们那乡下要好太多,一片繁荣,光是有名的庙宇就有两座。” 黄钱氏也开始搭话,“可不是吗?我们那边的月老庙与送子观音庙那可是美名远播,夫人肯定是知道的。” 其她人也开始找话刷存在感。 一位夫人说,“可不是吗?听我家亲戚说,她女儿婚事不顺,可去月老庙一求,第二月就来了门好亲事。一个商女,嫁给了一个举人的儿子,听说那公子还是少年秀才。” “那可算是高攀了。” “可不是嘛!” 看孙夫人听的津津有味,林诺就知道她的目的达到了,古代的母亲们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的好,孙夫人也不例外。 这孙茹倩确实是个美人,与跟周宜韫算是一个水平线的,只不过孙茹倩美的更明艳,长相比较有攻击性。而周宜韫则是偏可爱型的。 回去的马车上,林诺还想谢谢那位举例子的夫人,直接就引的孙夫人心动,就不用她再多费唇舌。说的少了日后要是出了什么事,那可就跟林诺无关了。 …… 沈哲一直派人盯着孙府的动静,从孙府下人那得知了孙夫人后日要带小姐去泉泽县月老庙。 这派的人名叫李大强,也是沈哲派去抢张鸿福钱包的那个。 李大强本来是一家酒店的小二,却因为唯一的亲人,他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钱买药,他就开始干偷偷摸摸的行当。偷着偷着就练就了一门手艺,只是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然后就被扭送官府了。 沈哲接手案件的时候就调查了他,这个人本性不坏,只是生活所迫,又碰巧碰上沈哲要找人偷钱包,就看中了他。沈哲承诺给他母亲治病,不过从此他要为沈哲所用。 他答应了…… 沈哲因为答应了赵行知要收集证据,所以就派李大强在暗处打听。 李大强这个人非常聪敏,会利用各种渠道来打探消息,沈哲用的非常顺手。这不,一打听到孙家的消息,沈哲就开始与张鸿福相约青楼。 --藏香阁— 张鸿福正搂着怜香喝着酒。 “张兄也有二十了吧!”沈哲开始套路他。 张鸿福点点头。 “那为什么还未曾大婚。” 张鸿福亲了怜香一口,“为什么要成亲,我这样不快活吗?” 沈哲摇摇头,“这张家家规森严,未娶妻不纳妾。若是张兄成亲了,岂不可以将怜香姑娘带回家。且娶妻生子后,张家有后,想必张老太太,张夫人,张老爷都会非常高兴。” 其实没纳妾这件事与家规无关。早在张鸿福十五岁开始,张家的女人就开始给他塞各种丫鬟,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只不过一直没人怀孕这件事,到是让沈哲有些疑惑。 张鸿福一听能将怜香带回家,还能讨家长的欢心,就心动了。 兴奋了一会又摇摇头,“这婚事自有父母安排,我能怎么办?” “据说咱们县的月老庙十分灵验,不如我们去那拜拜。” “好啊好啊,咱们明天就去吧!” 沈哲面露难色,“明天恐怕不行,我家里有些事。不如后天吧,后天可以,我陪你去。” “也行,那我就先上去了。”说完,张鸿福就搂着怜香的小腰上了包厢。 沈哲看着张鸿福离开,起身结账。 “惜香你可真不错,能勾着沈公子来一次又一次。我听说那沈公子可是咱们县的县令。”一旁爱香十分羡慕嫉妒。 惜香笑了笑,没说话,转身上了楼。 回到房间,惜香扭着帕子,心里开始盘算:这沈公子是我见过长得最俊俏的,还是个县令。且他来了这么多次对我都是规规矩矩的,也不像是个色中饿鬼,若是能于他做妾,就是天大的好事了。该怎么让他赎我呢? 回到家的沈哲并不知道这个青楼姑娘的打算,还在安排后日有关的事。 林诺没管这件事,而是忙着采购东西。这冬天到了,各种干货都得存着点。如今也十二月份了,马上就要过年,连奶奶都没闲着来帮忙了。 因为沈家准备回乡下过年,所以老房子翻新,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考虑。早在十月份林诺就将张翠翠身边的眼线撤了,反正她一个人,又没个丫鬟,什么也干不了。何况见识消息灵通,是个能办事的,就不再浪费资源了。 沈府后院角门出,一男一女相拥而立。 …… 第二十六章 “初哥哥,我该怎么办?”张翠翠抱住男子,语带哭腔。 男子松开怀抱,轻轻拂去张翠翠脸上的泪痕,“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了吗” 张翠翠有些害羞,还有些害怕,“我……我……我怀孕了……” …… “怎么样,事情办成了吗?”林诺喝着羊奶,询问正在脱大氅的沈哲。 “怎么,你老公办事,你还不放心。”沈哲站的离林诺很远,生怕自己身上带的寒气冻着她。 林诺知道沈哲的安排,可计划有时候也是会有变化的,所以有些不放心。 沈哲看出了她的意图,就将今天发生是事情告诉了她,“我派李大强去抢孙小姐身上带的玉佩,然后借机撞倒她。这不,孙小姐的帷帽就被掀掉了。当时张鸿福就说这月老庙灵验。” “你确定张鸿福会去抢孙家小姐吗?”林诺有些不确定。 沈哲走近林诺,自信一笑,“不用担心,张鸿福那个没脑子,连周家表妹都能害死,他有什么做不出来了?而且他并不知道孙倩茹的身份。” “我们这样坑害孙小姐,像不像个反派。”林诺看着沈哲,“毕竟孙小姐是无辜的。” 林诺是感性的,沈哲却是理性的,解释道,“知府这些年,干的违法的事还少吗?张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狗咬狗罢了!” 林诺沉默了,归根结底他们还是为了自己。如若不是纳妾这件事,他们也不会想除掉张家,哪怕张家伤天害理,也与他们无关。 十天之后,张家多处生意查出违法,‘悉数充公’,泉泽县张家迅速落魄,取而代之的是周家。至于周家在这件事上扮演着什么角色,无人得知。 富户压官告一段落,林诺她们也忙着回乡过年了。 第二十七章 林诺和沈哲已经决定好了,明天回乡,事情也安排的差不多了。因为手机没电已经没法用了,所以林诺只能用沈哲买的话本来打发时间。 谁知道越看越不舒服,那话本里的剧情多半是富家小姐与穷书生的感情,有的书生还是有老婆的,最后两个一起娶了,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完全毁三观,看的林诺火气都上来了。 事实是书店老板因为沈哲来买话本是给自己看的,所以给了男人都爱看系列。 林诺怕生气伤着孩子,就选择不看了。 门外传来敲门声,“夫人,闻言有事禀报。” 四个闻干的都是些家务活,例如扫地,洗衣服,帮做饭什么的。四个人一起干也没有多累,关键月钱还和听、见字辈的差不多。 “进来吧。” 闻言进来,先行了个礼。 林诺抬手示意她起来,“什么事?说吧!” “张姨娘已经两个月没有换洗了。” 林诺没有听懂,“这张翠翠这么恶心吗?天天不洗澡?” 见知在一旁提醒,“夫人,张姨娘是两个月没来月事了。” “哦!没来姨妈啊!” “等会,你说什么?” “张姨娘没来月事两个月了。” 这消息有些爆炸,“去,请个大夫过府,就说给我请平安脉。”林诺摸着滚圆的肚子,吩咐道。 “是。” 闻言接了吩咐,,退下了。 “见知,你去喊张姨娘过来,说我找她商量回门的事。” “是。” “替我更衣。”一身睡衣的林诺吩咐见章帮她穿衣服。 张翠翠住的院子离林诺的院子挺远的,古代女人走路又慢,林诺等了将近二十分钟张翠翠才过来。 “张姨娘,这次咱们过年要回乡过的你知道吧!”林诺并没有叫她坐下,只让她站着回话。 张翠翠最近因为怀孕的事,担惊受怕难以入睡,听到林诺过年愿意带她回家,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 “那我回去收拾收拾。”张翠翠知道可以找她娘了,恨不得现在就出发。 “等会,张姨娘你别急呀!我派闻言替你收拾行李,过年回家这几天就让她跟着你贴身伺候吧!” 回乡过年并不是临时起意,早在九月奶奶就开始念叨了,那是沈哲就派人去乡下盖了房子。林诺当玉佩的钱大多用在平常开销,建房子,和沈哲逛青楼。不过还好,乔迁宴那天,各家夫人给送的礼基本都是金子银子类得,再加上肥皂生意是个暴利。虽然如今这生意由周家接手,但是他之前已经出面稍微修改了下合同,合作不变,所以林诺还是很有钱的。 杂七杂八的东西聊了一些,终于等到那老大夫了。 张翠翠看到那老大夫,脸色微变。一直盯着张翠翠看到林诺没有漏掉她的表情。 林诺装模作样的跟大夫说,“大夫,我们家马上要回乡过年,这不,还得麻烦您给请个平安脉。” 两分钟后…… 见知收起林诺手腕上的帕子。 “夫人的胎像十分平稳,大可以放心。 ” 林诺点点头,“多谢大夫,”看向张翠翠,“这位是我们府上姨娘,麻烦大夫也给请个脉吧!” “不……不不必了,那个,夫人,我想起我那还有要紧事,就,就先走了。”说着张翠翠就推门跑了。 “夫人,这……”闻言看着张翠翠离开的背影,询问林诺解决办法。 林诺笑了笑,“随她去吧,见章,送送大夫。” 见知掏出一小颗银锭子,大夫接过后由见章引着出门。 最后屋里只剩下林诺,见知与闻言。林诺直接切入主题,“闻言,这次你做的很好,就赏半年月俸吧!” 闻言听了立刻行礼谢恩,“谢夫人恩典。” 林诺给了见知一个眼神,示意她将闻言扶起来,“我喜欢聪明人,更喜欢聪明又忠心的人。我不是那种会苛待下人的人,做事认真负责的我会给相应的奖赏,等你年纪到了,有了心上人我会给一副嫁妆送你出门。我今天这些话,你回去后可以告诉其他人,于他们同样有效。” 送走千恩万谢的闻言,林诺决定睡一会。 “夫人,张姨娘怀孕的事想必十有八九是真的,咱们该怎么做。” “先随她去吧!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第二十八章 12月24号,沈哲一家就带着行李准备返乡过年。 一共租了三辆马车,沈哲和林诺带着见知见章坐一辆马车,奶奶和听风听雨还有张翠翠一辆,剩下柳夏姐弟和墨竹一辆。 其余的下人都留在知府衙门,看着宅子。 幸而两个镇子离得不远,也就一天的行程不到。 主宅早在沈哲上任后不久,就花钱翻新了。重新做了个小四合院,东西北三面各有三个厢房。 坐北朝南的地理位置,北面给奶奶住,沈哲夫妻住东面,张翠翠和柳夏住西面。 张翠翠一下车就吵着要回去,林诺也没拦着她。 她现在在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她的预产期在2月份,而正月十五元宵节过后,沈哲就要回泉泽县上任。到时候她是跟着去呢?还是留在这里待产呢? 林诺人才踏进门,外面就来了一堆乡亲。多是本家人,也不好将人拦在外面。 她轻声吩咐见章和墨竹去隔壁问人借几条凳子。 几个婶子围着林诺的肚子看来看去。 “你这肚子尖尖的肯定是个儿子。”一个并不认识的婶子说了句。 众人连忙附和,“对对,这孩子指定像他爹,状元之才!” 林诺看了眼被厚厚衣服裹着,只能看见微微凸起的肚子,尴尬一笑。 她们东家长西家短了聊了近半个时辰,终于熬到了做晚饭的时间。 林诺看着她们结伴走了,揉了揉额头,“这和现代过年也没什么区别,一群七大姑八大姨的围着,谈谈这个聊聊那个。” 沈哲看着她一脸疲惫,有些心疼,“下次她们来,你直接就说身体不舒服,让见知将她们拦住。” 林诺摇摇头,“这古代很看中名声的,到时候她们要说我们发达了忘本。” 奶奶倒是一早就回房间休息了,毕竟年龄大了,辈分也大,她们也和奶奶聊不到一起去。 下午,林诺一直在和奶奶商量初三做酒的事。毕竟他们旧屋翻新,在农村也是件喜事,要摆酒的。 但林诺对着些事情都不是很懂,本来想问问见知,可她对这方面了解的也不是和清楚。 一个下午都在弄这种东西,看的林诺头都大了。 “奶奶,要不咱们按照上次中举的时候的酒席来?” 奶奶看了她一眼,“这怎么能一样呢?不同的酒席就是有不同的做法。几个菜,什么类型的菜,一家来几个,什么人坐主桌都是有要求的。” 林诺:“……” 奶奶看她脸上的不耐烦快溢出来了,本想指责,但看了眼她挺着个肚子辛苦,就叹了口气,“算了,你去休息吧!这事我来安排。” 林诺听了,脸上的笑意都快遮不住,嘴上还说着:“这怎么好意思呢?要不我把见知给你留下,她很能干。” 奶奶挥了挥手,“走走走,别在我跟前碍眼,我这还有听风、听雨,还是让见知好好看着点你,怀着孕可别没轻没重。” 林诺扶着见知,慢慢的走回房。一进门就看见沈哲坐在桌上,愁眉苦脸的。 “怎么了?”林诺走到他旁边坐下。 沈哲将一封信递给她,“看,赵行知给我的信。” 信上写的很简洁,具体内容讲的是,他去年秋闱中了二榜进士出身,如今在翰林院做庶吉士。 “如今张家已然没落,他的仇也算报了吧!” 沈哲摇摇头,“张家当初为什么那么猖狂,还不是背靠知府,若没有知府给他们家撑腰,就不会有这么多恶事了。” 所以,赵行知的目的一直都是知府。可知府背靠勇毅伯府,想扳倒他,没那么容易。 除非出一件大事,大到可以直接上达天听。 林诺才不管那个,现在她要先解决张翠翠的事。 说曹操,曹操到,他俩刚准备出去吃晚饭,就听见墨竹来报,说是村长来了。 沈哲正疑惑着村长为什么拜访,就被林诺拖着去大厅接客。 一进门,村长就按着张翠翠跪下。 从林诺这个角度看到,张翠翠的脸上有一个巨大的巴掌印。 “沈哲侄儿,我这个孽女……”后面的事他终究没有勇气说出来。 “是我教女无方,请侄儿给封休书,让我将她带走吧!”语气恳切,近乎哀求。 沈哲一脸疑惑的看着林诺:“what happen?” 林诺:“She’s nearly three months pregnant(她怀孕快三个月了).” 沈哲没忍住,蹦出一句:“我靠,我被戴绿帽子了!” 林诺白了他一眼,“什么就你带绿帽子了,你把她当你的女人?” 沈哲,“……” “没,你误会了,那什么,我去写休书!”一直跑到书房,他感觉自己与死神擦肩而过。 林诺最终还是给张翠翠一家留了点脸面,没有拆穿她。 放妾文书递给村长时,沈哲和张翠翠同时松了口气。 吃过晚饭,沈哲坐在桌上练字,林诺躺在床上看小说。 沈哲:“我也是没想到,这张翠翠胆子这么大,竟然敢……” 这次沈哲刹住了车,出轨两个字没说出口。 “说不准是遇到真爱了!”林诺说着,语气带着些嘲讽。 当初张翠翠看上的,是沈哲的脸,后来是沈哲是身份。她和她那个妈妈,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 林诺在沈哲去写休书的时候就跟村长说清楚了,到时候对外都说是张翠翠自请归家,免得到时候,村里的传她善妒、不容人。 虽然这是事实,但古代名声还是很重要的。 过年的时间都和往常一样,林诺监督着沈哲运动,自己和奶奶也活动身子。 “我不求你八块腹肌,但你要是搞出个啤酒肚来,那就不要怪我不留情面了。” 林诺在现代的时候为了减肥,也琢磨过一阵子瑜伽,怀孕之后虽然不敢大补,但该吃的都没少吃,所以把丢了挺久的瑜伽也捡起来了。 安稳的日子持续到小年,后面村子里开始穿一个流言,说村子里——闹鬼! 林诺听到的时候,内心有些复杂。要说她在现代的时候,肯定是不相信有鬼的,可架不住她穿越了! 沈哲听了,也不淡定了,非要去探寻真相。林诺也想跟着,但被拦下了。 第二十九章 沈哲带着墨书在祠堂外蹲守了将近三天,两人轮换班,但什么也没发现。 结果他们离开监视祠堂的第二天,贡品再次失窃。 林诺听到这个消息,摸着肚子躺在床上,笑的直抽气。 “你别闪着肚子。”沈哲看的她笑成一团,然后又底气不足的又补了句,“有那么好笑吗?” 林诺笑完还喘了半天气,“你还说,事情交给你让我放心,结果你就是这么办事的?” 沈哲摇了摇头,“是我大意了!” 这件事发展到现在,已经很明显是人为了,如果是‘鬼’干的,就不会专门避开沈哲了。 林诺:“肯定不会是本村的人干的,往年祭品也是家家出钱,从来没有出现过丢失的情况。” 沈哲点点头,表示认同,“今年收成不错,过了秋收,家家都应该有余粮。但也没听说那个地方受灾啊!谁会不要命来我们村偷祭品?” 两人讨论了半天,最后依旧没有任何结果。所以他们还是选择,继续蹲守。 本来沈哲想找些亲戚帮忙的,但不到一个下午,又有新的留言传出。 — “唉,你听说了吗,祠堂里祖宗显灵了!” “哎呦,这件事谁不知道,那墙上都写了,斗大一个字。” 沈哲从祠堂到家里这段路,听到的都是类似的交谈声。 林诺看着手机相机里沈哲拍的照片,墙上是红墨水画的三个字:沈令天。 刚开始,沈哲还没发现什么,直到回到家,看到他爸的牌位,才想起来,他古代的爸就叫沈令天。 “这特么哪个孙子?偷祭品就算了,还占老子便宜!” 林诺,“……” “占你便宜就算了,奶奶还非压着你去给你爸磕头。”林诺适时补刀。 “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隔壁沈刘氏一贯嘴碎,得到了点什么消息就要到处说。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立马学舌到了奶奶面前。奶奶听了,立刻领着沈哲去祠堂磕头。 本来还要拖着林诺去的,被沈哲以行动不便为由制止了。 “不行,我一定要将这个傻x找出来,不然我就……嘶~” 林诺猛地揪了下沈哲的耳朵,“当着孩子的面,你还说脏话?” 落了话音,又安抚似的摸了摸肚子,“宝宝乖,刚刚什么都没听见哦!” 沈哲,“……”我怀疑你是针对我,但我没有证据。 通过这次事件,沈哲被气狠了,带着墨书干脆在祠堂附近扎根,不抓到那个偷贡品的贼誓不罢休。 功夫不负有心人,等了将近五天的时间,还终于让他把人蹲到了。 那个偷贡品的小贼还是个童生,泉泽县的,根据柳夏的描述,他和张翠翠的关系密切。 等沈哲到张翠翠家一对峙,终于真相大白。 小贼名叫程文,家住泉泽县,五官端正,相貌确实不错,是张翠翠的男朋友兼肚子里孩子的爸爸。他这次过来主要是找张翠翠的,然而他家过于贫穷,路上将积蓄花了个干净,饿的不行才偷祭品。 后来和张翠翠见面后,她接济了他一段时间,这也就是为什么沈哲第一次蹲守什么也没蹲到。后来村长发现张翠翠跟一个男子交往过密,就将她关在屋里。 他没东西吃又只好偷盗,还想出了祖宗显灵这个法子,企图打消人们的猜忌,结果反倒惹毛了沈哲。 得知了消息的全过程,林诺简直惊掉了下巴,“这男的是个人才啊!不仅给你带绿帽子,还明目张胆的过来幽会情人。更过分的还拿你爸当挡箭牌。” 沈哲气的恨不得狠狠打那个孙子一顿,“你说,这祠堂那么多牌位,他怎么就盯上了我爹的?” “你傻呀!今年发生的最值得祖宗显灵的一件事是什么?”不等沈哲会答,林诺就继续说,“当然是你中举了,其实这小子挺会抓人心的。” 沈哲一脸不可置信,“你你你,你竟然当着我的面夸别的男人?是不是不爱我了?” 林诺,“……” 这件事的后续,就是村长同意将女儿嫁给程文。气的沈哲差点抓他去吃牢饭。最后还是林诺劝他,这人是傻了点,但跟张翠翠是绝配。两傻子凑一起了。 其实张翠翠人还是挺单纯的,除了想攀龙附凤,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在泉泽县衙门的时候,林诺天天都要听她的消息,简直就是个现成的笑料制造机。 因为张翠翠的肚子越来越大,所以过完年后,张家就立马去泉泽县商量婚事。再后面的事,林诺也就没再打听了。 第三十章 这个年,他们过得安逸且舒适。主要原因还是沈哲当了官,地位不一样了,没有人再敢搞事情。 张翠翠在怀孕的事情暴露前嫁出去了,虽然沈哲和林诺没有参加,但是也随了些礼。 经过他们多番商量讨论,最后林诺还是觉得去泉泽县。主要这古代没有陪产假,沈哲又不可能将林诺丢在这。 他们提前了两天出发,一路上都走的很慢,林诺倒也没有感觉任何不适。 回到县衙便又和往常一样,沈哲去衙门处理事务,林诺在家养胎。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一月二十号下午,林诺发动了。孩子没足月,稍稍有些早产。 接到消息的时候,沈哲立刻丢下公文赶回去。不顾奶奶的阻拦,硬是闯进去陪产。 林诺嘴里咬着毛巾,一直手握着床单,一直手握住沈哲。 在她看到沈哲满头大汗的闯进来的时候,阵痛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也许是因为沈哲给她刻意控制食量,也许是林诺一直在运动,所以生产的时候很顺利,不到4个小时,孩子就生出来了。 林诺体力消耗过大,看了一眼孩子她就睡了。 等她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林诺一睁眼,就看见沈哲坐在床边,手还和她的握着,眼睛死死的盯着她。 林诺皱了皱眉头,挣扎着想抽出手,“你在干嘛?” 沈哲虽然黑眼圈快掉到下巴上了,精神却依旧很亢奋,知道林诺不舒服,立刻放开手。 林诺活动了一下僵掉的手,撑着坐起来,又问了一句:“你在干什么?” “你醒了,要不要吃点东西?”沈哲回答的文不对题,甚至开始吩咐下人,“见知,快把早膳拿过来。” 见知带着小米粥进来,顺便解决了林诺的疑惑,开口道:“自昨晚夫人睡了后,大人就在一旁看着,一宿没闭眼了。” 林诺看着如同精神失常般的沈哲,轻轻推了推他,“你赶紧去书房睡会,别这样盯着我,太tm吓人了。” “吃了早点再睡!”林诺看着沈哲离开的背影,提醒了一句。 等她一碗粥下肚,才想起她儿子,“沛宝呢?” 沈沛这个名字是他们夫妻俩早就商量好的,还有一个女宝的名字,暂时用不上。 虽然林诺早就知道,刚出生的婴儿都皱巴巴的,很丑,她也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结果看到沛宝的时候还是吓一跳。 “这么丑?” 沛宝皱巴巴的像个小老头,五官长的,根本难以分辨。 “哪里丑了,小少爷明明长的可像夫人了!”一旁的奶娘一本正经的讲着,期间还看了两眼她和儿子,像是在仔细比对。 林诺嘴角抽了抽,长的像我?duck不必! “还是像他爹多一点。”林诺摸了摸他的小脸,一本正经甩锅。 “崽呀!你长成这样可怎么办呐,到时候该娶不到老婆了!你说我和你爸颜值都挺高的,你怎么不捡点好的遗传。” “什么,什么遗传?”见知听着林诺嘀咕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内心有点忧桑:怎么这夫妻俩都不正常了? “夫人!”听风站门口,朝里面喊了句:“老夫人想看曾孙子了!” “抱走吧!我顺便洗个澡!”说完将儿子递给奶娘。 奶娘接过孩子,像是吓到了,“夫人啊!这月子期间是不能洗澡的,若是月子没坐好可是会烙下病根的!” “……” 一个月不能洗澡,那身上不得出两斤泥? 到了晚上,林诺还是擦了个澡,她能忍住不洗头已经是极限了。 沈哲知道了,还帮她瞒着奶奶,在她洗好穿衣服的时候,烧了炭盆将屋子烘暖。 等她洗完澡出来,仿佛重获新生。 洗三礼在沛宝还没出生就开始准备了,沈哲还打了两个银制的长命锁,一个刻着沛、一个刻着沅。 这个长命锁由奶奶亲自给沛宝带上,寓意长生长寿。 洗三过后,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着,倒是沛宝,哭笑平添了一分热闹。 满月那天,林诺将自己从头到脚搓了一遍,整整洗了2个小时,手指都浸胀了,就是赖着不肯出来。最后还是沈哲强行将人从浴桶抱出来。 可惜古代没有吹风机,林诺这一头湿发特别麻烦。见知、见章、见识三个人一起上阵给她绞干。 “明天就是满月宴了,东西都准备好了吧!”林诺再三确定宴会的章程。 “准备好了,你放心吧!堂爷爷他们都到了。”满月宴当然需要请些老家的人,族长、堂爷爷等等,大概来了两桌,全给安排去了客栈住。 — 席面摆的很满,连花园中都摆满了桌子,当官的坐一边,经商的坐一边,亲戚朋友坐一边。 他们当然也请了知府,不过他只派了管家来送礼。 林诺和奶奶跟一众官眷坐一起,从带孩子开始聊,到后面的话题逐渐跑偏。 “你们听说了吗?那个张家公子如今在码头卸货。” “可不是嘛!张家败了后,那些财产全数充了公,那张家老太太直接就气死了。” 这些林诺消息也断断续续的听过,当初那老太太做寿的时候人还硬朗着,结果…… 惯子如杀子!对待沛宝一定要严厉。 “可不止,那张家老爷气的中了风,现在家里全靠张夫人浆洗缝补和张少爷做苦力了。” “就张少爷那作风,落井下石的可多了去了。” 林诺想着,这大概就是赵行知没有杀他的理由了吧!对于他现在死可比活着容易。 — 几天后的清明节,他们准备回村扫墓祭祖。 柳夏父母的墓地早在他们当初刚上任时就帮忙翻修了,沈哲还亲自去看了眼,就是一堆零散的土堆,要是下了大雨说不准要被冲掉。 他还去村长那将柳夏家的房子和田地要了回来,帮他们出租了出去。 林诺:“柳夏,我到时候派墨竹陪你和弟弟去扫墓。” “嗯,谢谢夫人。” 一年过去,虚十岁的柳夏懂了很多,比如:沈哲他们没有义务要养他们;再比如:如果没有沈哲他们,她弟弟就不可能去上学。他们应该心存感激。 — ‘清明时节雨纷纷’,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他们前脚才回莲花乡,后脚就开始下雨。 一直等到快中午都还在下雨,沈哲他们就索性撑着伞去。听风听雨一人一边扶着奶奶,生怕她摔了。 奶娘抱着沛宝跟在后面。还是奶奶说要让他爷爷和爸妈都看看小孙孙,就硬是要带着。 本来他们打算简单祭拜一番,结果奶奶直接往地上一坐,抱着墓碑,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从沈哲中举说到沛宝出生。 反正林诺很是不理解,明明之前已经对着排位说过,也开过宗祠说过,为何奶奶还是这么激动。 哭了半晌,沈哲将老太太扶起,哄到:“奶奶,别哭了,我爷爷和爹娘都在天上看着我们,他们知道我们过的好,会祝福我们的。” 一番话下去,像是哄孩子般,终于哄的老太太起了身。 这场雨就这么下着,时大时小,不断的下了五天,将他们的行程都耽误了。 林诺一边哄着沛宝,一边念叨,“你说这雨怎么还不停?” 本来他们清明过后就要启程回县衙,结果这雨第二天开始就越下越大,连河水都高了一截。 沈哲隐隐有些不安,“你说我们这边靠近长江,如果按这样的涨势,冲垮堤坝怎么办?” 林诺眼皮也一直在跳,怀里的沛宝哭个不停,怎么哄都没用。 “那我们要早做准备,若是发洪水可不要来不及跑。” 沈哲点点头,同意这个观点,立刻拿着地图,开始规划上山路线。 “墨书!”画到一半,沈哲冲着门口吼了一句。 “大人!” “你赶快,跟我去河边,看看水位线。”说完便匆匆出了门。 看着沈哲走了,林诺也坐不住了,喊来奶妈将沛宝带下去。 “见知、你赶紧让老李将厨房里还剩下的粮食往山上运,找个山洞放起来。”说完还补充了一句,“运完不要耽搁,赶紧将马车带回来。” 大概40多分钟,沈哲回来了,让墨书去村长家,将堤坝将垮的消息传到各家。 有些人谨慎,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开始将老人和粮食往山上搬。但有些人不以为意,还嘲讽沈哲大惊小怪,说每年清明多多少少都有点雨。 待沈哲将消息放出去后,马车也回来了。丫鬟搀扶着奶奶,奶娘抱着沛宝,众人往山上走。 马车并不大,只坐了6个人,其他人跟着往山上跑。 大概到了半山腰左右的位置,河边的堤坝果真被冲垮,洪水自北而来,一路冲掉了几座茅草屋。 沈哲一家没有跟众人挤山洞,待在马车上没有下来。 “整个泉州府都围着长江,基本都有支流的河道,这次的洪灾估计没有几个县能够幸免。”沈哲分析着局势。 两天后,雨停了,洪水也被草木吸收大半,众人开始陆续下山。 莲花村被沈哲通知的早,就2、3户人家有人失踪,只找到了两具尸体,一具老人家的、一具女人的。 沈哲不敢马虎,赶紧将人召集在一起。 “青壮年男子去山脚下挖坑,将淹死的人和鸡鸭埋了。女人们烧水,所有人都不许喝生水。洪水过后往往容易发生瘟疫,一旦产生,到时候上面可能就要派人来烧村了。”沈哲话说的很重,这个后果确实也很严重,若是真的出了瘟疫,以古代的医疗条件,肯定就要死一片一片的人了。 “记得入口的一定要烧熟,衣物也尽量用开水烫一烫。”林诺在一旁,适时补充。 “你赶紧去泉泽县,去那边。”林诺推了推他,“泉泽县一定不能出事,你最好也通知一下知府。” 沈哲点了点头,“嗯,我心里有数,你就在村子里,别离开。” 而后沈哲带着墨书乘坐马车去了泉泽县。 林诺找了几个能说会道的大婶,用村里的牛车带着她们,附近的村子都去通知一下,将防疫措施告诉她们。 这群惯会添油加醋的女人,肯定会将危害说道最大化,或许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回到家里,最令林诺头疼的不是那些被泡坏的家具,而是仅仅只够半个月的存粮。 林诺:“见知,你告诉大家,如果不是必要,就减少运动。” 除了奶娘要给沛宝喂奶,奶奶年纪大了不能挨饿。其他人包括她自己,都由一日三餐改为一日两餐。 还好之前通知的早,上山的家庭都带着粮食钱财,不然饿都要饿死一半。 第三十一章 在家的这几天,林诺琢磨出了一种古代版口罩。和面纱相似,不过鼻子嘴巴处加入薄薄的一层树叶。面纱的下部与往常相同,留着换气。 最主要是作为文科生,她不会合成口罩需要的材料,只能这么做。 林诺让所有要出村子的都戴上这种面罩。 洪水这种天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是难以估量的。朝廷拨的赈灾款项没有那么快到,庄稼被淹,家家户户的日子都不好过。 村里两户相邻的人家打了起来,据说是一家的小孩抢了另一家的食物。若是放在以前,顶多骂两句。在这档口下,食物太精贵了。 原本这件事应是村长去调节,但村长今日去了县里。作为官员媳妇的林诺被迫去调节。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识到女人打架。她小时在外婆家住,那些女的骂人都可难听了,却不会真打起来。 然这场面,两家的女人互相拉扯着头发,嘴里还说着各种不堪入耳的词。 经过一番询问,原来是左边这家心疼孩子,没到饭点就给煮了一碗稀粥。那孩子吃就算了,还特意要到门口炫耀。右边那家的孩子忍不了就直接抢的喝光了。 左边的让右边的赔,右边的不肯,之后就对骂,骂着骂着就上手了。 林诺叹了口气,“都别打了。父母做的事,孩子最容易照着学了。” 林诺对左边的女人说:“财不外露的道理难道你不懂吗?” 而后又对着右边的说:“你家孩子还小,抢一碗粥你觉得没什么。你孩子就会认为抢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长大了就去当强盗了。” 右边的女人听的脸色大变,“唉,你怎么说话的?怎么诅咒我儿子?” “顺着你的话当然好听,逆着你的话当然不中听。但你自己想想,看着你儿子的眼睛,告诉他抢人东西是对的。” 女人气势一下就软了下去。 “不过是一碗稀粥,你儿子既然吃过了,那晚上就别吃了。将他的分量还给人家。乡里乡亲的住着,别闹的太难看了。”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都不再纠缠。 距离洪水已经过去五天,沈哲当日离开后便再没回来,甚至都没遣人来送信。 当时想着,清明祭祖不过几日便回,沈哲身边就只带了墨书,她身边也只带了见章。 再等两天,若是还没消息她便去泉泽县寻他。 “姐姐,姐姐你醒醒!” 林诺被这声音喊回了神,见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女孩蹲在地上推着令一个女孩。 地上的女孩面黄肌瘦,嘴唇苍白,此刻正昏迷。 “见章,这里离咱们家近,你先背她回去。” “小姑娘,你去请赤脚大夫来,就说是沈哲家的让你去请。” 那小姑娘连背着野菜的框子都忘记放下,背着就跑了。 桶子里的水都洒了,林诺挑着扁担,将空桶子担回了家。 奶奶看见她带着这个女孩进来,叹了口气,“听雨,你去厨房熬点稀粥来。” 林诺摸了摸女孩子的头,发现她并没有发烧。 “奶奶,你认识她吗?” “这姑娘挺可怜的,她爹是狗子堂叔,五岁上没了娘,如今也虚岁十四了吧!” 虚岁两岁,那实际就是十二。可这姑娘看上去太瘦小了。 “她还有个妹妹叫二丫,今年也虚十二了。她娘早些年难产走的。一年后爹就续娶了隔壁村的庄寡妇,那庄寡妇带着一儿一女。嫁过来一年多就给她爹生了个大胖小子。这有了后娘就相当于有了后爹,尤其他们家孩子太多了,粮食哪里够吃。” 这个时候林诺可以肯定,沈大丫是被饿晕的。 她让见章将她之前喝剩下的红糖给泡水,一点一点给大丫喂进去。 等赤脚大夫来的时候,人已经醒了。 大夫一把脉,直摇头,“再这么饿下去,真就要见阎王了。一个儿子养的那样胖,两个女儿瘦成这样。唉!” “都是金珠、金福,她们将我和姐姐的吃的都抢走了。姐姐几天没吃东西,才会饿晕的。” 见章也看了看二丫筐子里的野菜,几乎都是人不能吃的草。 林诺让她们每人都喝了两碗粥。 沈大丫带着妹妹跪下磕头,“谢谢夫人,夫人好人必定长命百岁。” 沈大丫没读过书,祝福语也只能想出这一句,但感谢的心是坚定的。 林诺有些于心不忍,但救急不救穷,她不可能帮着养她们俩。 柳夏姐弟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如今他们家的房子和田地都拿了回来。沈哲帮着把田地租出去,他们姐弟日常开销都出于此。 世上可怜人太多,她救也救不过来。 “我给你介绍个差事,你在我家做五年丫鬟,主要负责打扫庭院帮厨之类。工钱按世面上的给,一个月100文。但你闲的时候可以学学厨艺和女工。见章可以教你。” 沈大丫激动的又磕了三个头,“我愿意,只是……”她犹豫一会又说,“你能不能告诉我爹,我一个月赚50文。” 林诺笑了,“当然可以。” 沈大丫是个聪明人,没有得寸进尺让她将二丫也收了,还瞒着父亲偷偷存钱。 县衙后院够大,一共十二个丫鬟,四个小厮,各司其职。比起其他府上确实算少的。 见识是个稳重的,沛宝出生后她就让她跟着奶娘一起照顾着。 送走了两姐妹,村长急匆匆的跑来。 “沈哲媳妇,我在咱们县里听说,泉泽县关了县门,不让进出。应该是出事了。” “什么?”门外的奶奶听见了,身子瘫软,幸亏听风、听雨掺着才没摔。 “奶奶别担心,就算县里出事了,沈哲也不会有事的。他一个县太爷,谁敢动他。” 奶奶听了这话也安心下来,林诺的内心却如同一团乱麻。 “奶奶,沛宝就交给你照看了,我去泉泽县找沈哲。” 林诺去内室看了一眼沛宝,摸了摸他的小脸,带上一些干粮路上吃。 走之前还不忘交代听风,“告诉村里人,出去必须带上口罩,路边碰见死的动物千万不要捡,放把火烧了。” 赈灾银两现在都没见踪迹,必是经过层层剥削。再加上他们知府的性格,不贪墨是不可能的。只是如何才能抓到他的把柄呢? 林诺坐在牛车上,沈大福又特意加快速度,她整个人都被颠的不好了。 到了县城,她立刻租了一辆马车,由车夫将她送往泉泽县。 在现代,她电动车、汽车都会开。但在这,她不会骑马,就等于什么交通工具都不会。沈哲也不会骑马,到时候他们可以一起学学。 马车开的极其快,林诺脸色苍白,几欲呕吐。这让原本不会晕车的林诺懵了。 强忍着难受下了车,林诺掀开面纱吐了。 呕吐物在这个节骨眼上不适合暴露在空气中,她找工具费了半天功夫,才将它埋了。 到了泉泽县门口,果然如村长所说,门口有衙差把守,无人进出。 林诺走进,衙差下意识伸出长剑挡住,“县衙有令,任何人不得进出泉泽。” 第三十二章 见章被这衙差吓了一跳,慌忙挡在林诺身前,“大人小心些,我们夫人是县令夫人。” 林诺将口罩摘下一瞬,又立刻戴上。 衙差没有再拦着,放她进去。走之前,她还给了看门的两个衙差一人一个人自制口罩。 泉泽县与清明前大不相同,之前虽说不至于万人空巷,至少是人来人往。而今街上空无一人,连小商贩都无。 林诺来到县衙前院,沈哲在书房正埋头写着什么。 沈哲听见动静抬头一看,“诺诺,你怎么来了?” “你还好意思说,离开这么久都不给我点消息。你是想吓死我重新娶一个?”林诺的语气有些冲。 沈哲刚想解释就被林诺打断了,“别狡辩了,跟我说说泉泽县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哲语气非常无奈,“总有些人,好好跟他讲道理就是不听。城北一家五口,捡到两只死鸡,就这么吃了,结果五口人全部染上了水瘟。有几个跟他们家接触过的邻居商贩都感染了。” 林诺听懂了,“所以你就封锁泉泽,所有人不得外出?” 沈哲:“是!但我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不是家家户户的余粮都能撑足够时间的。” 林诺将口罩拿出来,“这是我做的古代版口罩。口罩的目的是为了阻挡飞沫,但普通的布料不仅做不到,还吸水。我在这两层薄薄的布料里缝了叶子,下巴一下不闭合。既遮挡又通风。” 这么些天,她带着奶娘并几个丫鬟做了三十多个,还教了村里人,让他们一家一个,出村子一定要带着。 “你将这些发给要巡逻的衙役。让他们将这种口罩做法教给每家每户。让他们出门时务必带上口罩,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如果不是购买生活必须品尽量居家隔离。” 沈哲听了直接兴奋起来,“不愧是我老婆,就是聪明。” 两人将细节完善了一番就让墨书照令吩咐下去。 “诺诺,你赶路一天应该也累了,赶紧回去休息吧!”沈哲看着憔悴的林诺,心疼的不行,“这里放心,我会搞好的。” 累了一天的林诺回后院简单洗漱一会后睡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旁边已经没有了沈哲的踪影。 用过早膳后她来到了前院沈哲的‘办公室’。沈哲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 他照着前沈哲的字迹练了将近一年,终于像了七分。如今写信什么的也可以亲自动笔了。 “你在给谁写信?” 沈哲没有抬头,依旧再书写,“赵行知。他之前给我来信说皇上已经拨了灾款下来,让我找到知府贪墨的证据。” 林诺:“这个先不急,来的时候我听说泉江县的几个村也发了瘟疫。你先将防疫措施及口罩制作方法给知府,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沈哲:“别担心,我昨天就已经写信让人快马送去知府那了。” 泉泽县因为管控的好,疫情并没发散的很严重。感染的患者都被安置在之前张府的宅子内。单人单间的隔离治疗,由家属照顾。会有专人送饭送药。 未免家属传染,家属全程要带口罩,触碰过患者的手要立刻用肥皂洗。 大夫那并没有治疗瘟疫的有效方子,只能开些温补的药,让人不要一直高烧。 一直到洪水后的第十四天,赈灾银两和粮食才到。 沈哲看见给泉泽县的银两和粮食,整个人都懵了,“不到六百两?这银子要用在一整个县?” 也不怪沈哲这么惊讶,毕竟当初林诺一个玉佩就价值五百两。 “想也知道是被层层剥削过的。” 沈哲:“赵行知给我的信,说皇上拨了20万两。这么看起码少了四分之三。” 说是这么说,但知府胆子应该还没那么肥,他最多只敢吃一小部分。这么看来,那些远在京城的大官,更加贪啊! 疫情稳定后,林诺和沈哲一起上街走了走,算体察民情。 大街上的人都带着口罩,摊贩面前也不聚集。就在林诺以为人人自觉的时候,衙差带着刀开始巡检。 “大人,前方人群聚集。” 沈哲:“快去疏散。” “是。” 衙役在奋力驱赶人群,林诺和沈哲站在远处吃瓜。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并肩跪在谢府门前,旁边的板车上还放着个人。 这个谢家是县里有名的药材大户,这谢二少爷是唯一的嫡子,当初和张鸿福是好友。 “求少也施舍一些药材,救救我娘。” 林诺眼尖,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他们的老熟人,张家少爷张鸿福。 旁边跪着的应该是他的庶出五妹张芸绮了。 “呦,这张家少爷也有拜托我的时候?当初你可曾把我当过兄弟,我不过是你跟前走狗罢了,哪值当您跪我!” 张鸿福拼命磕头,“谢少爷大人有大量,我一条贱命任你打骂,求你救救我娘。” “你娘这半死不活的,想必要费许多药,我凭什么免费给你。你之前骂过我的手是蹄子,你自断一臂,我便将药免费给你。” 张鸿福还在拼命磕头,谢二笑了,“怎么?不敢?” “不是,我全家靠我搬货养活,若是断了手臂我就没了收入,一家人怎么过?少爷你行行好,就剁我一根手指怎么样?” “好!” “哐当”一声,张鸿福的面前就多了一把刀。 “不要!”一个虚弱的声音从板车上传来,“你带娘回去吧!娘活着也是个拖累。你、不能再断手指了。” 张鸿福手起刀落,他紧紧捂住伤口。 “药可以给你,你这妹妹。当初说好了嫁于我,转头就悔婚要给县令当妾,也不看人家看的看不上。将你妹子给我做妾,我们勉强就算一家人了,倒时候我自会救你母亲。” “不行!” “我愿意!” 兄妹两异口同声,张芸绮从地上起来,“谢少爷我愿意。” “好!”谢少爷吩咐小厮,“去将府医请来,给张夫人瞧病。” 张芸绮看着张鸿福,语气不屑的说:“我自出生起就被当成你前进的铺路石,结果你这个傻子得罪知府,将整个张家都赔了进去。我是不愿再过这样的日子了,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一脚踩在他的断指上,头也不回的进了谢府。 这场闹剧就这么散了,林诺感慨良多。 “是人看见这样的场面都会于心不忍,可我们这些旁观者又怎么能替那些死者原谅。” 沈哲环住她的肩膀,“别想了,他这一切都是父母溺爱照成的。我们可要好好教育沛宝。” “沛宝还跟着奶奶在老家呢!不过这个时候老家要安全些。” 夫妻俩继续逛着,一路上都有人在修被损坏的房屋。 “镇上的人普遍有钱还好些,砖瓦房稍稍坚固。那些村里的人房子也坏了,庄稼也淹了。就这么些赈灾银哪里够用?” 沈哲沉默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只能尽量给更需要的,避免有饿死人的情况。 镇上的大夫天天在一起研究疫情的方子,许多天过去也没动静。沈哲能做的只有减少人被感染,至于那些患者他确实束手无策。 最终那一家五口里两个较小的孩子还是没了,大人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本来这种病人应该有人全程照顾,要随时保持屋内干净通风,可又有谁甘愿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去这么做。 第三十三章 泉泽县的疫情又过了半个月后就过去了。 其他几个县死亡人数加起来都上千了,也不知道知府有没有采纳他的建议。 然而一道吏部的旨意打的沈哲措手不及。他从正七品知县升到了从五品通判。府邸也变成了泉温县的通判府。 夫妻二人是一头雾水,简直莫名其妙。 知道第三天到任见到知府沈哲才明白其中缘由。 知府年过四十,一张老脸上写满精明。 “下官见过知府大人!” “不必多礼!此次疫情多亏沈通判献策,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沈哲就坐在那陪笑,就这么聊了半个时辰。 等他回到府上,林诺已经等在吃瓜第一线。 “本来疫情不至于死那么多人,但原通判有异心,被知府摆了一道。而后知府即使将他对疫情的方案呈上去,说是下面的人没有严格执行,然后通判就凉了。知府则落了个监管不力的罪,罚俸三年。我们泉泽不是疫情控制的最好嘛,知府分了我们一部分功劳,然后我就升官了。” 林诺听的一阵无语,半天才回一句:“他贪的款可比罚冯俸禄多得多。” “没办法,知府这样老狐狸太精明了,赵行知要怎么扳倒他?更何况如今赵行知才是正六品侍读,官还没我大。” 林诺白了他一眼,发出对历史盲的嘲讽,“你懂什么?榜眼你知道是什么吗?科举第二名。原本他是从七品做起,短短一年就升到正六品,还是天子近臣,跟你能一样吗?你还在知府跟前讨饭吃。” 沈哲:“……” 沈哲升官了,又难免应酬,只不过这次的排场更大。天天喝酒喝到深更半夜,林诺十分担心这么下去他要喝坏胃。 “不能推掉一部分吗?” 沈哲打着酒嗝,窝在林诺怀里,“没办法若是比我低的官邀请我就不去,那别人不得说我鼻孔看天,谁也瞧不起 ” 沈哲喝完醒酒汤就睡熟了,抱住她的腰她动都动不了,只能让见知打水过来,她替他擦脸。 林诺也辗转各个夫人的宴会。 知府夫人孙杨氏也请了她赏花,这个她真没法拒绝。她暂时还没有想到有效的对付知府的办法。 知府可不是蠢人,二十五岁中举,立刻就攀上了勇毅伯府。三十岁中进士,利用岳家,不断向上爬,最终在这天高皇帝远的泉州当上了土皇帝。 想要扳倒他只能从弱点下手,但知府是个心硬的,弱点必不会那么容易出现。 “啊!啊!小姐饶命啊!” 林诺原本坐在这喝茶发呆,结果听见远处的惨叫声。 “你这个蠢东西,我今天要打死你!” 林诺不需要判断,立刻就知道她是孙倩茹。她似乎更加蛮狠、残忍了。当初张鸿福什么也没做,她很快就被下人找到了。当场就切了张鸿福一根手指,若不是下人拦着,还不知道切的什么地方呢! 孙杨氏瞧了一眼,并不打算管,“各位夫人不必理会,不过是教训个丫头。” 都是些仗着家世,不把人命放在眼里的家伙。 那个丫鬟就这么被打到昏厥吐血,眼看孙倩茹还要动手,林诺开口,“这丫鬟估计活不了了,死在您院子里岂不脏了地方,丢出去算了。” 孙杨氏喝了口茶水,微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既然沈夫人看不得这种场面那就叫小姐停手吧!” 而后放下茶碗,捏起帕子擦了擦嘴角,“没想到沈夫人这么菩萨心肠,想来是后院太干净的缘故。” 林诺不敢反驳,只能赔笑。 怎么这孙杨氏精的跟猴似的,一下就看出她的真实目的,而这孙倩茹又蠢又毒。 还好当初扳倒张家时他们没有露出痕迹,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这一点,林诺倒是想通了。知府没有弱点,但他的夫人和女儿却很容易下手。 作为知府唯一一个嫡女,他自然希望她嫁的好可以给他的仕途给予帮助。孙杨氏又只有这一个女儿,她想的是女儿能幸福。 原本就算没有张鸿福的事,孙倩茹的名声也不怎么样。出事后她高嫁几乎不可能了,往娘家嫁原本是条路。 之前沈哲托赵行知打听勇毅伯府的事宜。这孙杨氏有两个嫡亲哥哥,大哥的儿子都已成家,二哥的嫡子也早早定亲,只剩个庶子。只要孙杨氏娘家嫂子不是傻子,都不会要孙倩茹这种儿媳妇。 所以知府多半会选择潜力股,孙杨氏也不怕女儿嫁到这种家庭被欺负。 而若是未婚的沈哲,绝对是知府第一人选。 林诺心中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回到家一看,沈哲面色凝重的坐在书桌旁,喊他两边都没有反应。 知道她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脸上带着勉强的笑:“诺诺,你回来了!” “我猜到了,是不是知府让你休妻?” 沈哲拉下脸,语气愤怒的说:“比这还过分,我就不信了,大不了继续回家种地。不然就带着我们攒的钱去外地做生意。他以为自己是谁啊,谁都能拿捏。” 林诺笑了,“我们可以先下手为强,咱们合伙演出戏。你休了我,然后我去知府面前卖惨。说发现我和人私通,沛宝不是你亲生的。但你心软,没有深究。” 沈哲佩服于林诺的脑洞,“绝对不行,你是看多了小说看傻了?” 林诺摇摇头,“你不懂,现实比小说更狗血。如果你按我说的做,知府会明白你是个聪明人。你再到他面前立几件功劳,你这个准女婿绝对能成他的心腹,到时候找出他贪墨赈灾银的证据。” “你觉得证据会放在轻易能找到的地方吗?” 林诺继续说:“这件事最重要的是从孙倩茹下手。这个女人无脑且蛮横,你若是能得到她的喜欢,你觉得她什么事情会做不出来?” 沈哲思量片刻,道:“我先给赵行知去封信,于他商量一番,若他能从旁协助,我们胜算会大些。” 以沈哲的年纪和能力,知府必然会忌惮,若不能为他所有,那么,下场必然难以预料。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奇书网 http://www.qis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