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死神的平凡生活》 作者:夜文山 内容简介: 古希腊神话里面的死神,居住在冥府,身穿一件黑斗篷,手中扛着一把巨大的镰刀,他会在夜色中悄悄走进人间;《BLEACH》漫画里面的死神,名字叫做黑崎一护,他拥有能看见灵的体质,是一个有点暴力的热血少年;《死神来了》里面的死神,是一个头戴骷髅面具的怪人,他将人命玩弄于股掌之间,凭借无形之手对人隔空索命;这一天,也有一位死神突然就站在了林宇的面前,不过他看到的死神竟是…- 第一章 马路上的驯鹿 林宇,觉得自己可能疯了! 讲台上教授说的话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脑子里翻来覆去的都是这几天看到的奇怪场景。 比如一个星期前,他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林宇发现黑色杆子的顶端居然站着一只黑猫。那黑猫的眼睛幽蓝幽蓝的,让林宇看得有些发怵。在他的印象中,黑猫应该是晚上才会出现,更加不会旁若无人的蹲在红绿灯上看着底下来来往往的人群,可此时自己却见到了这样一副怪异的景象。 林宇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偏头看向了周围的路人,却发现他们一个个都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发现红绿灯上有黑猫的存在。 林宇很想跟身旁的陌生人说一句,诶,你看,那上面坐着一只黑猫!但直到绿灯亮起,他还是没把话说出口,等林宇再次抬头看去时,发现那只黑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踪影。 过了三天,类似的怪事又发生了,这一次不再是一只猫,而是,一个人。 林宇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大学课堂里,快到期末考试了,他决定好好补一下落下的功课,免得挂科了下学期还要回来重考。他尽量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听着年迈的教授慢条斯理的讲着高等数学,这时一阵舒爽的清风从教室后门吹了过来,让他昏昏欲睡的脑袋瞬间清醒了不少。林宇疑惑的转头看去,他发现教室的后门出现了一个身影,不是迟到的同学而是一个披着长发身穿一条白色连衣裙的陌生女孩。 女孩悄悄走到了教室的最后排,她和其他同学一样翻开了高等数学的课本,一边认真听讲一边很自然地做起了笔记。 应该是一个旁听生吧,林宇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从他的位置刚好看到了女孩的侧脸,斜分的刘海遮住了大部分的额头,下方是圆弧形的脸部轮廓,她在不经意间用手指将掉下的头发轻轻撩倒了耳朵后方,这个简单的动作还有女生身上散发出的特殊气质竟让林宇看的陶醉了起来。 “那个女孩是谁啊,怎么以前没有见过她?”林宇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好奇,向坐在自己身旁的同学问道。 同学顺着林子峰所指的方向看去,嘴角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她不是我们班的大白菜嘛,你怎么连她都不认识了?” 林宇无语地摇了摇头,大白菜他当然认识,因为长得又白又胖所以男生们便给她起了这么一个外号,此时大白菜就坐在那个陌生女孩的前面。林宇觉得也许是自己手指的方向不对,“我说的是坐在大白菜后面的那个,身穿白衣服的女孩。” 同学再次朝那个方向瞄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很快就不对了,“林宇,这种玩笑可不能乱开,她后面明明没有坐人啊” 课堂上,教授的声音将林宇重新拉回了现实当中,“所谓精神病,就是指人心理的一种障碍,它可以表现在患者的情感、认知和意识上出现异常,甚至有时候会看到一些虚假的幻象!” 如果放在以前这种心理学课程他听听也就算了,今天却让林宇觉得特别的刺耳。 《精神病学》并不是羊城大学的必修课,但因为学校的外语学院发生了一起女大学生跳楼的事件,校方便决定让所有的在校学生都学习这门课程,希望能够减少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那个女生是不是因为精神有问题而跳楼,林宇不得而知,但他觉得要是自己继续在课堂里面听下去,恐怕非得把自己吓出精神病不可。 林宇悄悄收拾书包从后门溜了出去,与其在教室里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得了精神病,看到了某种并不存在的幻象,还不如趁这个时间多去送几趟外卖,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才会有着落。 跑出教学楼之后,林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至少今天教室的后排没有再出现那个白衣女孩,他如此安慰了自己一番,便骑上摩托车开始了自己的兼职时间。 每到临近中午的时候,就会迎来外卖订单的一个爆发期,林宇刚刚打开手机app,便收到了好几条接单请求。林宇按照自己最熟悉的路线接了三个订单,脚踩油门,在马路上飞驰而去。 一路上林宇一直在留心观察着马路周围,所幸的是红绿灯上也没有出现黑猫,直到将第一份外卖送到了客户手中,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正常不过。 林宇高兴的吹起了口哨,比起精神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每送一单外卖能够拿到一块钱的提成才实实在在。前方,林宇发现马路上出现了难得的空旷,他用力踩了一下摩托车的油门,小摩托车像猎豹一样窜了出去。 还不等林宇脸上得意的笑容消失,突然,一个不应该出现在马路上的东西朝着林宇狂奔而来。它身上长着浓密的灰色毛发,四肢在奔跑中显得特别健壮有力,三角形的脑袋上宽大分叉的犄角有种专属于生灵的美感,那是一头电视上才能看到的,驯鹿?! 林宇的摩托车本来就在加速行驶,而驯鹿奔跑的速度也丝毫不亚于摩托车,两者相对而行,很快就要来一个亲密接触。林宇本能的调转方向,摩托车冲向了旁边的岔道,接着便是砰的一声,林宇和摩托车一起被一辆大卡车撞向了半空,数秒钟之后重重地摔在了马路上。 行人的尖叫声,各种汽车紧急刹车的声音充斥在林宇的耳边,他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大石,闷得他喘不过气来,嘴里有一股咸咸的味道,血水从他的口腔里流了出来。 林宇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子,他的四肢完全不能动弹,就连头部都无法转动,也许刚才那一摔已经让自己身体的很多地方都骨折了。 此时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出现在了他视野的上方,“小伙子,你怎么样?好端端的,你骑到岔道上来干嘛?” 林宇猜到这个人应该就是卡车司机,他张了张嘴,用口齿不清的话语说了一句,“我看到,驯鹿,马路上,有一只,驯鹿” 尽管林宇的声音非常微弱,但卡车司机还是听懂了,他对着身后聚集的人群大叫道,“快叫救护车,这个小伙子伤得太重了,现在满嘴胡话,说什么看到了驯鹿,这里哪会有驯鹿啊” 林宇很想抬起自己的手指,指向司机的斜后方,告诉他那只驯鹿就站在他的后面,但林宇现在却连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全身上下只剩眼球还可以任他支配,林宇的视线紧盯着那只漂亮的驯鹿,它全身的毛发整齐亮丽,就像是误闯入凡间的使者,和周围慌乱的人群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林宇并没有责怪它的意思,他很庆幸自己撞上的是一辆卡车而不是这只驯鹿,驯鹿似乎也看懂了他的眼神,迈着自己黑色的蹄子朝他缓步走了过来。 驯鹿三角形的脑袋贴近了林宇的脸庞,像是一种来自于它的特殊问候,如此近的距离,林宇能够清楚的看到驯鹿漆黑的眼眸,甚至感觉到了它吐出的温热鼻息。 这是一幕诡异的景象,一只活生生的驯鹿就站在自己身旁,但围观的人群和那名焦急的卡车司机却对它完全视而不见,林宇的心里开始意识到了一些什么。 等他再次和驯鹿的眼眸对视时,漆黑的眸子依旧晶莹剔透,但驯鹿身体的其它部位却开始了迅速的变化,最终幻化成了一个小女孩的模样。 “林宇哥哥,别怕,跟我走吧,”小女孩伸出了自己肉乎乎的右手,左手则是抓着一只玩具小熊。 “玲玲,怎么是你?”惊讶至极的林宇脱口而出,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自己为何又恢复了说话的能力。玲玲是邻居孙叔叔家的女儿,从小林宇便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看待,但让林宇痛心的是,五岁时的一场大病夺走了玲玲年幼的生命,可现在她居然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玲玲脸上露出了乖巧的笑容,“哥哥长大了好多,玲玲还是以前的样子,你看,这只小熊还是以前哥哥送给我的。” 林宇看到了玲玲手上的那只玩具小熊,那的确是在玲玲五岁生日的时候自己送给她的,熟悉的事物和久违的笑容让林宇不安的心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他突然忘记了身上的伤痛,甚至主动牵住了玲玲的小手,从躺着的状态站了起来。 “玲玲,你要带哥哥去哪里?”林宇疑惑的问了一句。 玲玲回头,依旧笑着说道,“哥哥,我们要离开人间,去魂界了。” “魂界?”林宇警惕的手掌一松,虽然他不知道魂界是什么地方,但光听名字就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去处。 “哥哥不想去?”玲玲的脸上布满了诧异,夹杂着显而易见的失落,“还是我变成这副模样,你才愿意跟我去?” 说话间,玲玲迅速的变高变大,从林宇腰部的位置一下子就长到了和肩膀齐平的高度,身上的童装也变成了一件白色连衣裙,正是在教室后排出现过的陌生女孩! 林宇吓得瞬间倒退了两步,“你,到底是谁?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女孩拨弄着自己的长发,用一种好听的声音说道,“我是人间和魂界之间的使者,用你们的话说就是死神,现在的你,在人间已经死去了。”女孩说这话的时候,抬了抬自己的下巴,示意林宇看看自己的身后。 林宇在茫然之中转过身,发现满是血水的自己仍旧躺在地上,这时救护车已经赶到了,他们一边把自己抬到担架之上,一边用仪器测量着自己的生命体征,为首的男医生默默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可以放弃的表情。 “走吧,每一个死去的人都要去魂界,在那里可以等待生命的轮回,”自称是死神的女孩催促了一句。 林宇似乎被一语惊醒,他猛的甩了甩脑袋,自己正处在青春年华,本来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怎么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 “不,我不去魂界!”林宇坚决的说道。 死神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不愿意去?我早知道你会这样回答。其实,你已经被我选中了,”接着她说出了一句让林宇大惊失色的话,“你可以不去魂界,但有一个条件,必须代替我成为下一任的,死神!” 第二章 下一任死神 林宇顿时陷入了一片眩晕当中,但死神却继续自顾自的说道,“你在红绿灯上看到的黑猫,教室里的白衣女孩,还有可爱的玲玲都是属于死神的面相,经过这一星期的观察,我认为你是适合做下一任死神的人选。” 话音落下之后,林宇看到死神的眼神中露出了询问的目光,显然是在等待他的回答。林宇看向自己身后已经被抬上救护车的尸体,又看了看前方未知的魂界,他发现自己其实没得选择,要是不做死神就要永远从人间消失了。 “我,试试吧”林宇有些忐忑的说道,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做死神的天赋,也不知道对方怎么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白衣女孩似乎松了一口气,“你会收到我的指令的,记住,死神最大的职责就是慰藉死去的灵魂” 女孩说完这句话之后就从林宇的眼前消失了,而林宇也发现周围的一切渐渐变得模糊,自己的身体开始在空气之中消融,最后完全没有了意识 等到林宇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头顶是经过装饰的天花板,旁边的蓝色窗帘被人拉上了,能看到一些太阳光隐隐透射出来,由此可以推测现在外面应该是白天。自己躺着的地方非常柔软,比宿舍里面的木板床舒服多了,林宇转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发现自己的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仪器,一个显示心跳数的小屏幕发出了滴滴的声音,渐渐恢复的嗅觉闻到了一种刺鼻的药水味道。 “林宇同学,你,你真的醒过来了吗?”一名护士很快就冲了进来,脸上充满了惊奇和难以置信,就像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是一个外星人。 林宇感觉自己只是睡了一觉,并且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身体上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医院吗?” 护士猛的点了点头,“难道你都不记得了?昨天你发生了一场车祸,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之后我们用救护车把你送到了医院,但是经过医生的检查”护士没有把后面的话继续说下去,因为眼前的病例是她参加工作以来遇到最匪夷所思的一个。当时救护车上的医生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心跳,一路上尝试各种急救措施都没有任何反应,到达医院之后他们不得不告诉急诊室的医生,这名伤者恐怕无力回天了。 可就在急诊室的门刚刚关上,护士把心电监护仪接在伤者身上的时候,屏幕上原本的直线出现了波浪状的抖动,与此同时,从仪器的喇叭里也传出了嘀嘀有节奏的清脆声响。 所有的医生和护士都抬头看向了那个小小的屏幕,脸上的表情就仿佛是见证了一个奇迹。接下来医生给林宇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发现他的各项体征和正常人完全一模一样,全身上下连一块断骨都没有发现。 随后林宇被安排到了一间特护病房,由一名专门的护士24小时照看他,因此林宇刚刚醒来的第一时间就被护士发现了。 大卡车和车祸?林宇当然记得这一切,还记得之后出现了一个白衣女孩,女孩让自己成为下一任的死神。只不过林宇分不清那些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至少从现在来看,自己被卡车撞翻那一段都是真的。 “我,我有点印象,”林宇含糊其辞的回答道,他拔掉了自己身上绑着的一些监测皮管,要从躺着的状态坐起来。 “同学,你先别动,我去叫医生过来看看,”护士慌忙按住了林宇的身体说道。 此时的林宇根本就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病人,对他来说自己只是睡了一觉现在醒过来了而已,在医院待一天要花多少钱,他可不敢去想,林宇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尽快出院。 就在两人相持不下的时候,病房的门被人敲了两下,然后一男一女两个身影走了进来。 “林宇,你这么快就好了?老师早上刚刚接到医院的电话,一听到你出了车祸又进了特护病房,老师的半条命都快吓没了,”一边往里走一边说话的是林宇的辅导员周老师,她看到林宇好端端的坐在病床上,脸上充满了喜出望外。 跟着周老师进来的是七班的班长张博远,他手上提着一盒营养品,用有些官腔的语气说道,“还好你醒过来了,我用班费买了一些营养品,代表了我们班上三十名学生对你的问候。” 林宇的脸上挤出了一丝尴尬的笑容,“我没事,现在正准备出院呢。” 一旁的护士听到他这么说急忙插了一句话,“同学你现在可不能出院,至少还要再观察两天,我等下也会叫医生重新帮你检查一次身体。” 林宇不禁皱起了眉头,周老师也理所当然的附和道,“没错,林宇你别忙着出院,我跟这几天的老师都打好招呼了,你可以不用去上课。另外班上的同学在微信群里面自发捐款了,我刚才在收费窗口用那些钱帮你把昨天的住院费结了,你就安心的在这里休息两天。” 自己的学生发生车祸住院,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这件事情偏偏发生在外语学院的女学生跳楼之后,所以引起了校方极大的重视,羊城大学再也无法经受住第二条命案了。好在来到医院之后,周老师发现事情远比她想象中要轻微得多。 林宇总算是听到了一个好消息,昨天的住院费不用自己操心了,但如果继续住下去肯定要自己掏钱,林宇可没那个福分享受特护病房的照料。 又和辅导员班长闲聊了几句,林宇表达了一番对同学们的谢意之后,他在床上目送着两位离开了病房。而护士也借着这个空挡出去寻找主治医生,打算再帮林宇安排一次全身的检查。 当特护病房里面只剩下林宇一个人,他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病床上跳了下来,套上自己还带着血迹的衣物,再以越狱一般的心态逃出了那栋医院大楼。 之后,林宇坐着公交车恍恍惚惚的返回到了羊城大学,因为自己的衣服,一路上他受到了不少人的侧目,不过林宇并没有在意,只管低着头快步走向了自己宿舍的方向。辅导员告诉他本来想通知自己的父母,但家里的电话并没有打通,所以现在林宇的爸妈并不知道他发生过车祸。 看到熟悉的宿舍楼,林宇终于彻底放下心来,还好这件事情爸妈并不知道,否则他们可能整条命都要吓没了。 推开宿舍门,林宇发现只有一个室友许飞航在,应该是像往常一样为了打游戏而逃课了,当他看到林宇出现在门口,一双眼珠子差点瞪了出来。 “林宇,你,你不是出车祸了吗?”许飞航把头上的耳机摘下,满脸惊诧的问道。 “呃,”林宇没想到这个时间点还会有室友躲在宿舍,当下便随便搪塞了一句,“医生检查了我的身体没事,我就,提前出院了” 许飞航用难以置信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发现他除了衣服被摔破了,上面还有一些血迹之外,走起路来跟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许飞航喃喃了两句,他属于什么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的类型,既然林宇安然无恙的回来了,他也就不去深究。许飞航重新把自己的耳机带上,并且将放在桌面上的一封信朝后方举了起来,“这封信是早上收到的,不过署名有点奇怪,居然写着,死神林宇?” 死神两个字让林宇的心跳瞬间侧漏一拍,他接过信封时,手指不自然的颤抖了一下,“也许,是别人的恶作剧吧”,说完了这句话,便强自镇定地拿着信封坐回到了自己的电脑桌前。 那是一个表面看上去一点也不特别的信封,但死神林宇四个字端端正正的写在中间,不得不说有些触目惊心,林宇的心脏因此急速狂跳起来,这似乎意味着自己梦里的后半段也是真的! 林宇哆哆嗦嗦的撕开了信封,里面有一张折好的白纸,上面只写着很短的一段话。 “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下一任的死神了。现在给你发布一个新手任务,慰籍羊城大学死去的女学生舒曼云,并在两天之内将她的亡魂带到魂界,祝你好运!” 第三章 女大学生 林宇快速的扫完这一段话之后,又慌忙将信纸重新折了起来塞回了信封里,他啪的一声将信封丢到了离自己最远的地方,就仿佛那里面装的是一颗定时炸弹。 死神的新手任务,慰籍一名女大学生?林宇想起了自己在梦中和白衣女孩的对话,她说会给自己发布指令,并且强调死神最大的职责就是慰籍死去的亡魂,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在林宇的意识里,死神是一个扛着镰刀的怪物,就和勾人魂魄的黑白无常没什么两样,虽然自己见到的死神和想象中有些差距,但林宇还是没有办法将自己和这样一个神话人物联系起来,更加没有做好自己就是死神的心理准备。 林宇无法想象以后每天都要和亡魂打交道,他感觉自己现在的状态和出车祸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而已。 “林宇,你怎么了,看了一封信怎么像见了鬼一样?”室友许飞航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半开玩笑的说道。 林宇很想说自己的确是见鬼了,而且那个鬼就在他们所在的羊城大学,“没,没什么,就是无聊的恶作剧,”林宇强自镇定的说道。 “什么恶作剧啊,给我看一下?”许飞航表现出了很有兴趣的样子。 林宇慌忙将扔在桌面上的信封揉成了一团,用一种非常嫌弃的表情丢进了垃圾桶里,“这种东西有什么好看的,小心,你的英雄要被别人偷袭了,”林宇用了一招转移注意力。 听到了林宇的提醒,许飞航果然不再追究那封有些蹊跷的信,立马转过头,继续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自己的游戏上面。林宇在座位上轻轻舒了一口气,看着被丢进垃圾桶里面的信封,它和里面原本的生活垃圾融为了一体,让林宇仿佛有种心中的顾虑也同时消除了的感觉。 是不是把信封丢掉就可以不做任务了?林宇心里冒出了一种侥幸的想法,他现在有很多棘手的事情要处理,比如因为车祸而没有及时完成的外卖订单,他已经通过手机查看了,那几个客人全都在平台上投诉了自己,还有更让林宇头疼的是被撞坏的摩托车,现在暂时被保管在了交警那边,不知道那辆摩托车还能不能修好,修理费又要花掉自己多少钱。 摆在林宇面前的现实问题虽然琐碎,但比起去当一个死神慰籍别人的灵魂都更加重要,当下林宇不再去看垃圾桶里的信封,而是掏出手机准备给交警打一个电话,询问自己应该如何把摩托车取回来。 林宇将手机解锁,正准备点开拨号盘,扬声器意外的传出了一个清脆的信息提示声音,与此同时手机屏幕的顶部出现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来自《死神》游戏,您有一个新任务还未接收! 林宇顿时心中一紧,他可不记得自己下载过什么《死神》游戏,没有直接点开提示横幅,林宇将手机退回到了主屏幕上,开始一个一个的查看上面的图标。 翻了两页之后,林宇果然在手机中部的位置看到了一个新安装的软件,这个软件还没有被点开过,所以图标左上角出现了一个蓝色圆点的提示,而这个软件的名字就叫做,死神。 可以肯定的是,在回到宿舍前这个软件都还没出现在林宇的手机上,因为他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一路上都在不断划着自己的手机,那个时候他手机上没有任何新装的软件。 难道,就是因为自己把信封丢进了垃圾桶?林宇想到了一种可能,因为自己没有接收信封上的任务,所以这个任务又通过另外一种形式出现了! 林宇开始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阴魂不散,他知道就算现在自己把这个软件卸载了也没有用,它说不定还会用另外一种更加夸张的方式出现,当下只能用紧张不安的心情点开了那个死神游戏。 游戏界面非常顺利的打开了,甚至没有任何加载进度条的提示,林宇发现游戏的画面很是精良,就和时下流行的手游一模一样。手机画面被自动调整成了横向,一段煞有介事的指引动画让林宇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自己打开的就是一款普通的手机游戏。 但简单的操作指引结束之后,林宇很快就发现了游戏中的主角,并不需要通过自己去设定,它自动就出现在了画面的左上角,而且主角的名称正是林宇。 年龄、身高、体重、就读大学之类的基本信息也都出现在了主角的设定上,毫无疑问,资料上显示的信息和林宇本身的情况一模一样。林宇感觉自己握着手机的掌心已经冒出了一片冷汗,他发现游戏界面上出现了一个带着感叹号的新手任务,点开一看,任务信息正是信纸上出现的同样一段话。和信封不同的是,任务框下面有一个红色按钮,上面写着接受任务四个汉字。 林宇长出了一口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自己愿不愿意,似乎死神这个身份已经甩脱不掉了。他不得不平复好自己的心情,点了一下游戏中的接受任务按钮。让林宇无语的是,手机屏幕上居然自动弹出一个对话框,上面只写着两个字,“哈哈” 晚上十点,林宇独自一个人出现在了羊城大学厚德楼的下方。今天是一个月光黯淡的夜晚,林宇抬头看向了建筑物的顶楼,上面漆黑一片,就像和周围的夜空融为了一体。也不知道那个叫舒曼云的女生在不在上面?林宇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接受了任务以后,林宇就用任务信息上的名字在校内网搜索了一下,没想到自己需要慰籍的亡魂就是那个前不久外语学院跳楼的女孩。死神游戏并没有告诉他女孩现在在什么地方,林宇自然不能去女生宿舍寻找,如果她还待在羊城大学的话,很有可能就在当初跳楼的附近游荡。 林宇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爬上了厚德楼的天台,这栋楼历史已久,因此没有电梯,林宇足足爬了十分钟,才气喘吁吁的走到了漆黑一片的顶部。 林宇没有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怕强光会对女孩造成惊吓,他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在天台上仔细的寻找,转了大半圈之后,终于在靠着墙壁的角落发现了一个穿着白衣的身影。 “舒曼云,是,你吗?”林宇尽量用一种温和的语气问道。 第四章 一天男友 在这个时间点,穿着一身白衣蹲在墙角,林宇对她的身份已经猜测的八九不离十,更何况接受任务之后,林宇就发现游戏里面自己的角色多了两项技能,一个叫做监听,另外一个叫做魂眼。 林宇看了一下游戏里面对这两项技能的说明,简单来说监听就意味着可以听到亡魂的声音,而魂眼则是让自己的双眼具备看见灵魂的能力,对死神来说这两项技能应该是它的基本属性,所以在林宇接受任务之时就自动给予他了。 在正常人的眼中,这个天台上应该是空无一物,也无法看到那个白色的身影吧,林宇脑海中闪过这样一个想法,双脚朝着角落的方向走了过去。 “你是谁?你,你怎么能够看到我?”白色身影抬起头,语气中有毫不掩饰的慌张。 听到对方这么说,林宇反而放下心来,看来自己已经找到需要完成任务的对象了。在来这里之前,对于要见到鬼魂林宇心中也很是忐忑,因为鬼魂经常被刻画成一种凶恶恐怖的形象,不过真正见到了,林宇发现鬼魂的样子和正常人类并没有什么两样,它们只不过是保持着一种死前的状态而已。 比起自己见到鬼魂,女孩发现自己能够被人类看见反而更加觉得害怕,这种感觉就像是很多人都害怕蛇,但其实在蛇的眼里它们觉得人类反而要恐怖得多。 林宇放慢了自己的脚步,“别害怕,我的眼睛,跟一般人不一样,”林宇只好含糊其辞的说了一句。 走到近处他才发现,对方的样子居然和当初出现在教室后排的那个陌生女孩一模一样,林宇不禁在心中暗自苦笑,上一任的死神也实在是用心良苦,为了让自己更加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预先就变幻成了舒曼云的模样吗? 那个鬼魂正是不久之前从厚德楼跳楼的外语学院学生舒曼云,她自然也听说过有些人天生就长着阴阳眼,可以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看来这件事情的确是真的。 “同学,你以前认识我吗?”舒曼云疑惑的问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自己并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男生。 “呃,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林宇敷衍道。发现舒曼云是自己曾经见过的女孩,林宇的心里的确觉得亲切了许多,不过同时也为她感到惋惜,好好的一个女生为什么要想不开跳楼? “我可以坐在你的旁边吗?”林宇指了指舒曼云身旁问道, “坐吧,只可惜,来的人不是他”舒曼云叹了一口气,脸上充满了失落,在暗淡的月光映衬之中,她的侧脸仍然像当初那般的好看。 “你,是在等一个人?”林宇似乎知道了舒曼云一直停留在天台没有离开的原因,不过从理论上讲,她再怎么等待下去也没有用处,因为没有第二个人会看到她死去之后的样子。 舒曼云用双手抱住了自己的胳膊,看上去是一副怕冷的模样,但林宇知道鬼魂是感觉不到温度的。她抬头看向天空,那里有从乌云中露出的一个弯角月亮,舒曼云沉默了一会儿,接着才开口说道,“不怕你笑话,其实” 也许是终于可以和人敞开心扉,舒曼云向林宇道出了她的故事,原来她出现在天台只是为了赴一次约会,她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约会。半个月之前,舒曼云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同学的告白短信,她整个人都因此变得愉悦了起来,虽然作为外语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每年都拿国家一等奖学金,同时又拥有不错的外貌,在其他人眼里这样的女孩肯定是男生趋之若鹜的,但其实只有舒曼云自己知道,根本没有任何一个男生真正追求过她。 舒曼云看着自己寝室里的室友一个个都交了男朋友,每到周末便有各种各样情侣之间的活动,唯有她独自一个人留在寝室里,要么追一下最新出来的美剧,要么抱着几本书去图书馆泡上一整天。 室友们都觉得她是眼光太高才至今都没有男朋友,舒曼云对此只能一笑置之,她常常用曲高和寡这个词来安慰自己,也许就是因为条件太好,平时又表现的不太容易亲近,才会让自己落入这样一种境地,在那些男生们的眼里,只有傻白甜才是他们可以驾驭的类型吧。 舒曼云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强,她可以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包括学生会里面各种杂七杂八的事务,但唯独谈情说爱方面她无能为力,舒曼云甚至没有勇气和偷瞄自己的男生对视。 不过这样的情形在那天终于来了一个逆转,有人通过短信发来了一串肉麻的告白信息,对方也是外语学院的学生,并且自称仰慕她已久,希望两个人能有机会认识一下,他想成为舒曼云的男朋友。 就这样一个陌生的号码加一条烂大街的告白情话,居然让舒曼云的心中泛起了一丝甜蜜的味道,她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因为对方的身高、长相、性格自己完全一无所知,怎么会因为区区一条短信就产生了恋爱的感觉? 但舒曼云无法忽视自己心中的冲动,他们聊了十来天的样子,最后终于约好在学校的厚德楼天台见面,时间是下午上完课的四点钟。 舒曼云心中产生了不少的期待,从聊天的感觉来看,对方至少是一个三观正常的男生,还有一些难得的幽默感。舒曼云基本没有问过对方的私人问题,甚至连名字都是一个代号,她希望把这些神秘感保留到见面的时候再揭晓。 舒曼云常常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唯独缺少一段恋爱的经历。因此,她希望即将出现的这个人能够让自己告别单身,对于长相方面舒曼云甚至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能让自己看得下去并且有一颗对待她的真心就好。为了下午的见面舒曼云好好打扮了自己一番,还穿上了回头率最高的那件白色连衣裙,室友们都说她穿白色连衣裙的样子显得特别清新文艺范。 舒曼云按照约定的时间出现在了天台上,她的一颗心止不住的砰砰乱跳起来,脑海里不断想象着待会儿出现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可是不知不觉十分钟过去了,男生并没有出现。 舒曼云给他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询问他是否正在过来,同样的,发出去的短信迟迟没有回复,舒曼云紧张的心开始逐渐冷却了下来。 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天空甚至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曼云仍旧没有等到自己约会的对象,她发出去的十多条短信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讯,而拨打对方的电话也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舒曼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第一次约会可能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而且自己还被对方放了鸽子,看着自己好看的白色连衣裙因为被雨水打湿出现了一块一块的斑驳,舒曼云脸上浮现出了一抹自嘲的笑容。 她走到了天台的边缘,看着高楼下方进进出出的身影,希望这些人当中能有一个人抬头看向自己的方向,因为这就意味着那个人终究还是来赴约了,但是这样的场景终究没能出现。 舒曼云决定放弃了,等到现在她连晚饭都没有吃,加上心中的失落双脚变得虚弱无力,就在她转身想要往回走的时候,被雨水打湿的瓷砖让她脚底一滑,整个人从天台摔落了下去 “原来,你不是自己跳下去的?”听完了舒曼云的经历之后,林宇才知道她并不是自己要跳楼。 舒曼云嘴角浮现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为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男人跳楼?我还不至于,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学校里是怎么传的,是不是说我有精神病?” 林宇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他突然觉得这个女孩的确有些可怜,当下安慰了一句,“或许他没有出现,是有什么要紧事情耽搁了。” 因为林宇的这句话,舒曼云失落的神色缓和了一些,她也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所以才会就算下着雨也在天台上傻傻的等待。 慰籍别人这种事情,林宇并不在行,好在交流过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现在舒曼云的状态似乎变得坦然了不少,是时候要完成自己的任务了,“其实,其实我的身份是死神,我来这里最重要的目的是” 林宇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准备把舒曼云的灵魂直接带往魂界,只是他的话还没说完,手机屏幕就自动弹出了一个死神游戏的对话框,“太生硬啦,慰籍程度还不够,亡魂是不会心甘情愿前往魂界的!” “死神?”舒曼云警惕的缩了一下自己的身子,“你是要带我去阴曹地府吗?” 林宇意识到自己太唐突,一下子就把好好的气氛破坏了,于是陪了一个尴尬的笑脸说道,“准确的说是魂界,每一个亡魂都要去的地方。” 舒曼云叹了一口气,她第一次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独自走到天台的边缘一脚跨了出去,林宇条件反射的低呼了一声,下一秒却看到舒曼云的身体轻飘飘的悬浮在空气当中。 舒曼云脸上露出了调皮的笑容,“你还没有适应我是一个鬼魂吧,其实我自己也没有适应,就算我能看到我的尸体就躺在下面的血泊中,可我还是不敢跨出天台。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永远也不会再摔下去了。” 说完了这句话,舒曼云在空中转过身,一双眼睛凝视着前方美丽的夜景,眼神之中有明显的留恋和不舍。 看着舒曼云的背影,林宇忽然体会到了她此刻的心情,没有谁在死去之后就能立即将人间割舍,这里有太多太多让人难以放下的东西。但是作为死神,让亡魂前往魂界正是他的职责所在。林宇不禁有些犯难了,他在游戏对话框里输入了一条信息,“那我应该怎么做,慰籍程度才够?” 死神游戏很快有了回应,“这个女孩生前积累了一些功德,你可以帮她完成一个功德值对应的心愿。” 林宇看到游戏里面舒曼云标注的功德等级是一品,积累的这些功德值主要来自于她曾经把一条受伤的流浪狗带回家,并且饲养了五年之后让小狗寿终正寝。 林宇清了清嗓子,对着前方的舒曼云说道,“那个,你还有什么未达成的心愿,在前往魂界之前,我可以帮你实现。”林宇说这话时觉得有些心虚,要是舒曼云提出什么苛刻的要求,自己可不一定能够办到。 舒曼云转过身来,眼神中闪烁出了兴奋的光芒,“是真的吗,任何心愿都可以实现?” 林宇硬着头皮回答了一句,“嗯,只要,我能够办到的。” “这个愿望你一定能够办到,”舒曼云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羞涩,“我,想要你做我的,一天男友!” 第五章 祈祷的声音 回到宿舍后,林宇默默打开了自己运行缓慢的二手电脑,然后在搜索框里面悄悄输入了一行字,如何安排一天的约会? 他自然是答应了女孩的请求,这似乎是完成新手任务的唯一途径,事实上根据死神游戏的说明,只要死者生前积累了一定的功德,死神也必须答应死者相对应的请求。舒曼云只是要求自己做她的一天男友,这并没有超出她所积累功德的范围。 只是林宇自己也和舒曼云一样,至今也没有谈过恋爱,所以要如何当好她的一天男友,林宇很是犯难。 为什么舒曼云最后的愿望会是这个?坐在电脑前的林宇有些纠结,不过联想到她的死因,林宇很快就理解了她心中的遗憾。 宿舍里的其他室友并没有注意到林宇正在查询的是约会日程,其实他们平常的交流并不多,很多时候都是各自玩自己的游戏而已。因为林宇出了车祸,今天许飞航才会跟他多说了几句话,现在看到他再次回来,许飞航只是习以为常地沉浸在自己的游戏中,已然顾不上他了。 看到宿舍恢复到以往的气氛,林宇反倒是松了一口气,许飞航哪里会知道自己刚才可是见了一个鬼魂,而且那个鬼魂还是前不久跳楼的外语学院学生会主席,舒曼云。 “我x,你跑什么啊,我们两个英雄肯定可以把对方杀死,老子大招都放了,你却给我跑的没影了,”戴着耳机的许飞航突然大喊大叫起来,不用想也知道他肯定又是碰上猪一样的队友了。 林宇突然觉得这种感觉有些奇妙,一边是现实,一边是鬼魂,自己多了一个死神的身份之后就不得不穿梭于两者之间,至少到目前看来,当这个死神还有点意思。 其他两个室友还没有回来,今天是周五,按照他们的作息时间今晚肯定是去网吧包夜了。林宇对于约会的日程也就更加放心大胆的搜索了起来,对于一些怕自己记不住的细节,林宇还干脆用手机拍了相片,以便于随时翻看。 一切都准备就绪,林宇终于能够躺在床上安安心心的睡觉了,也不知道舒曼云对自己安排的约会日程会不会满意?带着这样的想法,林宇刚刚感觉到睡意侵袭,突然耳朵里传来的一个声音让他瞬间惊醒,“死神,你能听到我说的话吗?” 这个声音太过真实,就像是有人凑在他的耳边低声诉说,让林宇一下子就从躺着的状态坐了起来,惊出了满头的大汗。 有人在跟我说话?林宇警惕的四处看了一下,他觉得那个声音并不像来自于鬼魂,更加像是普通人类的声音,可是自己的宿舍里除了许飞航哪里还有第三个人类,而且那个人为什么知道自己就是死神? 黑暗中,林宇看到许飞航依旧在自己的电脑面前无休无止的打着游戏,对他来说宿舍里好像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异常,他也肯定没有听到第三个人的声音。 也许那只是一个梦吧,林宇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冷汗,又重新躺了下去,但很快的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我不知道死神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我希望如果你存在的话能够听见我的祈祷,我很想念我在天国的儿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在天上的一切都还好吗?” 虔诚的话语让林宇终于明白了,他听到的声音的确来自于人类,只不过这个人并不在自己的身旁,她此时也许正在向着夜空祈祷,而祈祷的声音真的传到了自己这个死神的耳朵里。 林宇猜测声音的主人应该是一个中年母亲,听上去也就大概四十岁左右的年纪,由此判断她的儿子死去时应该还很幼小,这一段伤痛恐怕让她很难释怀。 接着林宇又听到了第二个声音,“死神,我的爱人明天就要做手术了,他是肺癌晚期,虽然希望渺茫,但是,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带走他,好吗?” 接着又有第三个、第四个声音,直到声音变得层出不穷杂乱无章,“死神,我死去的小狗,奶奶,再见她一面,如果可以交换” 太多的声音叠加在一起,林宇几乎无法听到完整的一句话,更让他无奈的是这样的声音一直从晚上持续到了天明,林宇也因此一晚上都没法入睡。 刷牙时看着镜子里自己浓重的黑眼圈,林宇忍无可忍的掏出手机,在死神游戏的对话框里面输入了一句话,“昨晚我快被吵死了,以后不会每天都这样吧?” 死神游戏像管家一样给出了回答,“这是因为你已经具备了监听的能力,所以对死神的祈祷你都能够听到,如果这些声音给你造成了困扰,其实你可以选择性的不听。” 林宇差一点就要晕倒了,“原来还可以不听,你怎么不早一点告诉我啊?” “那个你也没问啊” 接下来林宇按照死神游戏的指引,开始通过自己的心念去控制监听的能力,这个过程就像是普通人在睡觉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的关闭一部分听力,从而让自己更好的处于睡眠状态,等到醒来这部分听力又自动恢复到了正常的状态。 林宇花了十分钟的时间掌握了选择性关闭的方法,耳边嘈杂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少,最后世界终于变得平静了。死神游戏告诉他,自己没有听到的这些祈祷全部都会保存在游戏通知栏里面,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随时查看。 林宇点了点头,只是希望这个游戏占据的空间不要让他的手机直接报废了,不过等他打开手机的应用面板,却发现已安装的列表里面并没有死神游戏这一个软件,手机的存储容量也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林宇算是彻底的放下心来。 洗漱完毕,林宇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一套衣服,看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还算满意,便早早出发,前往和舒曼云说好的第一个约会地点,距离学校不远的星巴克咖啡馆。 这是林宇答应舒曼云的愿望之后,两个人约定第二天见面的地方,在林宇看来女孩子总是喜欢这种小资情调,事实证明他的猜测一点不错,根据后来搜索的约会日程,咖啡馆几乎是情侣必去的一个地方。 为了不让舒曼云再像生前那样等待,林宇提前十分钟出现在了咖啡馆的门口,这个时间点店里还没有什么客人,隔着明亮的玻璃橱窗,穿着围裙的店员看了林宇好几眼,见他始终没有进来,心中也大概猜到这个男生应该是在等待自己的女朋友。 八点钟的时候,舒曼云准时出现了,她依旧穿着那条漂亮的白色连衣裙,迎着头顶的一缕曙光,从街角轻快的走了过来。 前方的景象让林宇在心中感叹了一声,这个女孩的气质真好,只可惜的是这一幕只有自己能够看到了。 舒曼云远远就看到了林宇的身影,她心底的那一丝忧虑瞬间打消了,脸上露出了无比灿烂的笑容。 等到舒曼云走近,林宇看着她由衷的称赞了一句,“今天,你很漂亮。” 第六章 一个人的约会 舒曼云低下头没有作任何回应,林宇帮她拉开了玻璃门,尽管这个动作对舒曼云来说并不必要,但舒曼云还是带着些许的羞涩,从拉开的门缝里轻飘飘的走了进去。 “喜欢靠窗的位置吗?”林宇指了指前方说道。 舒曼云默默的点了点头,那个位置视野很好,可以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应该是商店专门为情侣设置的座位。 走过去的途中,舒曼云突然发现自己今天的状态跟以前有点不太一样,她很少会有现在这种紧张和害羞的感觉,一向口齿伶俐的她在见到林宇之后也变得沉默寡言了,舒曼云意识到自己居然因为今天的约会而变得不像自己。 我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啊?舒曼云在心里默默问了一句,身边这个男孩并不是自己真正的男友,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罢了,可是现在我为什么会觉得紧张不安? 林宇很绅士的帮舒曼云拉开了凳子,这是他在约会日程上学到的技巧,上面说这个动作会让约会的女生更加有安全感,也会提升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 舒曼云坐下之后,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林宇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刚才的动作的确给自己加分了,当下暗自松了一口气,坐在了舒曼云的对面。 星巴克的店员有些奇怪的看着前方这一幕,从林宇走进咖啡馆开始,她就注意到这个客人并没有等来自己的女朋友,而是独自一个人进了店铺。可是紧接着他又选择了一个情侣专属的座位,还有模有样的拉开了自己对面的凳子,就好像他真的是在和一个女生约会一般,不得不说这的确有些诡异。 很快的,这个客人朝她走了过来,店员收起了心中的疑惑,脸上露出标志性的笑容问道,“先生,请问你需要点什么?” “两杯卡布奇诺,两份芝士蛋糕,”林宇想也不想地回答了一句,刚才他已经问过了舒曼云,所以自己也干脆要一模一样的。 这样的点餐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很多情侣为了方便都会点两份相同的东西,可是店员听到后却犹豫了一下,因为她明明见到眼前的客人是独自一人,店员不确定的又问了一句,“两份,都是你一个人吃吗?” 林宇转头看向了那个靠窗的位置,舒曼云正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外面街道上逐渐多起来的行人,一些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整个画面显得美轮美奂。 也许是舒曼云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回头的时候和林宇的视线四目交接,舒曼云的嘴角露出了一个很清新的笑容。 “是的,我一个人吃,”林宇很干脆的说道,在这一瞬间,他发现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未必是一件坏事,就比如自己能够欣赏窗边清新的舒曼云,而在其他人看来那里却是空无一物。 咖啡和蛋糕被林宇一起端了过去,他将其中的一份放到了舒曼云的面前,舒曼云看到卡布奇诺的表面用奶油画出了一朵花的图案,顿时开心的称赞了一句,“好漂亮啊。” 林宇脸上会心一笑,他对这种精致的东西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大咧咧的端起自己面前的瓷杯,放到嘴边喝了一口,顿时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第一次喝咖啡的林宇没想到这种东西居然这么苦,以前经常在电视上看到那些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很享受的模样,还以为咖啡真的是多么美味的东西,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 林宇很快从桌面上拿了一个糖包,将一整包糖全部撒了进去,然后用勺子胡乱的搅拌了一番,这个动作也直接导致原本精美的鲜花图案毁于一旦。 舒曼云看到林宇的动作很快笑出声来,林宇的脸上有些尴尬,不过为了让自己不至于白白浪费掉一杯咖啡,他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你也喝一口试试?”林宇发现舒曼云一直坐着没有动,只是看着自己喝咖啡,便想让她也尝试一下。既然舒曼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那么在星巴克喝卡布奇诺这种体验她也应该没有经历过。 在林宇的鼓励之下,舒曼云尝试着用手指去抓瓷杯的杯柄,可结果却是只要她的手指稍微一用力,耳朵形状的杯柄就会像空气一样被她穿透过去。 舒曼云连着尝试了几次,仍然无法抓住杯柄将瓷杯从桌面上端起来,她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失望,幽幽的说了一句,“还是你来告诉我,卡布奇诺是什么味道吧?” 林宇看得心中一沉,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鬼魂是无法跟人间的事物建立联系的,虽然舒曼云在自己的眼中和正常人类没什么两样,但她毕竟是亡魂,永远也无法再品尝到人间的味道。 “其实,其实这咖啡也没什么好喝的,除了闻着香一点,喝在嘴里又苦又涩,你没喝到也不需要遗憾,”林宇说这话一半是出于安慰,一半也是发自内心的感受。 舒曼云没有说什么,两个人坐在咖啡馆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直到林宇把芝士蛋糕吃完咖啡也喝了一大半,两个人才从星巴克走了出去。 店员在收拾餐桌的时候,发现靠窗户的这个男客人只吃了一份咖啡和蛋糕而已,另外一杯咖啡完全没有动过,就连上面勾画出来的图案都和端出来时一模一样。店员非常不理解的摇了摇头,只能把这些没动过的东西都倒进了垃圾桶里。 接下来林宇带着舒曼云出现在了他安排的第二个约会日程里,年轻人都爱去的游乐场。 由于是周末,去游乐场的人很多,他们每玩一个项目都要排很长的队伍。不过,不论是过山车、摩天轮还是海盗船,林宇的身旁始终空着一个座位,就算有人想坐过去,林宇也会找各种借口阻止,舒曼云则是在一旁看着林宇和某些固执的游客争的面红耳赤。 也许是因为变成了鬼魂的关系,林宇发现舒曼云在玩这些娱乐项目的时候都显得特别淡定,和周围女孩刺破耳膜的尖叫声完全不一样,她的脸上似乎一直都有一种云淡风轻的笑容。于是,一整天下来,他们几乎把所有惊险刺激的项目都玩了一遍。 吃过晚饭,林宇按照搜索出来的约会日程,进行到了他做一天男友的最后一项。那是一家小型的电影院,而今晚这里恰好重新上映了一部爱情电影,片名叫做《怦然心动》。 第七章 弥补遗憾 对于情侣来说看电影几乎是一项必修课,而且他们第一次去看的一定会是一场爱情电影,林宇觉得舒曼云肯定也很想体会和男友一起看电影的感觉,因此他在昨天晚上就订好了票,选择了正对萤幕中间非常好的观影位置。 《怦然心动》这部电影林宇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它的评价很不错,大部分人都觉得拍出了一种小清新的恋爱感觉,林宇觉得这样的电影正好适合自己和舒曼云观看,既然是小清新的风格那么就不会出现太过露骨的画面,如此一来自己和舒曼云都不会觉得尴尬。 走进影厅,林宇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不少的观众,当然大部分都是双双对对的情侣,林宇一个人拿着电影票穿过半排观众走到中间的时候,大部分人瞧他的眼神都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林宇自然是觉得有些不自在,毕竟如果只是他自己,他怎么也不会为了这样一部爱情片早早就订好中间位置的电影票,然后在众多情侣的包围中做一只亮瞎眼的单身狗。 “我的位置是在这里吗?”舒曼云的话缓解了一些林宇的尴尬,他们终于走到了正中间的方位,林宇笑着点了点头,两个人便在空位子上坐了下来。 舒曼云也没有看过《怦然心动》,不过光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是一部爱情电影,她也注意到周围双双对对坐着的都是情侣,有些人甚至旁若无人的秀起了恩爱。就在舒曼云的正前方,她看到男生很自然的将自己的手臂伸过去,揽住了女生的肩膀,女生则顺势靠在男生的怀里,接着男生低下头在女生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这个画面让舒曼云看得又是害羞又是羡慕,如此近距离的看别人秀恩爱,和隔着电视屏幕有很大的不一样,虽然只是一个并不出格的动作,但给舒曼云的心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她悄悄看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男友’林宇,脸上居然有了一种发烧的感觉。 一段广告过后,电影很快就开始了,林宇把手机调成了飞行模式,想认认真真的观看电影,突然坐在他右边的陌生观众朝他说了一句,“请问一下,这个位子有人吗?” 那个人其实是坐在舒曼云的旁边,看她的样子似乎是想把自己的座位往中间调一格,那样她的观影效果会更加好。 陌生人的问话让舒曼云露出了些许沮丧的表情,就算自己仍然可以像正常人类一样玩过山车、摩天轮、看电影,但在别人的眼中自己始终是不存在的,能看见自己的唯有林宇一个人而已。 林宇注意到了舒曼云表情的变化,今天自己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慰籍舒曼云的心灵,完成她最后的愿望,在这一切结束之前,最好让她暂时忘了自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 林宇很快回答了一句,“不好意思,这个位子是,我女朋友的。”说罢,林宇还拿出了自己的两张电影票,免得对方继续纠缠不清。 隔壁的女孩只好放弃了想挪位子的打算,林宇很快发现因为刚才自己的举动,舒曼云似乎又变得开心了起来,嘴角带着微微的笑意,全神贯注的盯着前方的电影银幕。 一个半小时的电影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林宇发现这部电影居然还真的很不错,虽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但很细致地表现出了男女之间第一次萌生情愫的过程,特别是男孩与女孩之间因为有着不同的视角,导致不断擦身而过,最后终于在影片的结尾交织在了一起。尽管男女主角之间最大的亲密只是牵手,但每个看完电影的人都能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直到影厅的灯光亮起来,林宇旁边的座位还是空的,隔壁的那个陌生女孩最后看了林宇一眼,眼神之中颇有种同情的神色。在她看来,这个哥们肯定是被放鸽子了,什么那是他女朋友的,也许根本就还没有追到手,白白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位子。 林宇没有在意对方的眼光,他看到舒曼云坐在座位上感动的稀里哗啦,只可惜的是,现在的她已经没有泪水能够流出来。 “你说,他们以后会幸福吗?”走出电影院之后,两个人坐在了附近公园的长椅上,舒曼云忽然问了一句。 林宇只好苦笑了一番,看来女孩子都很喜欢幻想,那只不过是一部电影而已,她却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了。 “应该会吧,他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林宇顺着舒曼云的话回答了一句。“你今天玩的可开心?”林宇从来都没有当过别人的男朋友,要不是因为死神任务,他也不会只在网上搜了攻略就匆忙上阵,因此一天下来自己这个男友到底合不合格,林宇其实心里很没有底。 说实话,舒曼云本来对今天的约会并不抱多大期待,只是为了弥补一下自己最后的遗憾罢了,毕竟从此以后,自己就体会不到人类恋爱的感觉了。可是经过了整整一天和林宇的相处,舒曼云似乎真的感受到了不少的甜蜜,他会帮自己拉开咖啡厅的凳子,带着自己玩各种惊险刺激的娱乐项目,还有在别人说要换位子的时候,林宇告诉对方那是属于他女朋友的。 这些细节在舒曼云的心里产生了不小的触动,其实如果她还活着,她或许并不会去做同样的事情。比起坐在星巴克无所事事的喝一早上咖啡,舒曼云宁愿把这些时间花在图书馆里面,游乐场中的大多数项目她也是不敢玩的,还记得上一次和同学们去游乐场的时候,看到上下翻滚的过山车她早就吓得心惊肉跳,说什么也不敢坐上去,可是今天在林宇的陪伴之下,她居然把所有以前不敢玩的东西都玩了一遍。 最后是《怦然心动》那部电影,事实上舒曼云很少会去看这样的爱情片,也许是觉得电影里面描述的爱情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她宁愿去看一些奋斗和励志的电影,比如《阿甘正传》和《肖申克的救赎》。没想到的是,这部毫无‘营养’的电影看下来,自己似乎真的就和电影里面的女主角一样,经历了一场初恋。 舒曼云有种心中的遗憾渐渐被填满的感觉,她不敢正视林宇的眼睛,嘴上轻声说了一句,“我今天玩的很开心,谢谢你!” 深夜的公园没有什么人,前方的草丛偶尔会摆动几下,应该是夜猫或者老鼠从其中穿过去了。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舒曼云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明月,她意识到林宇一天男友的期限很快就要到了。舒曼云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很想问的问题,伴随着些许的紧张,她转头对着林宇说出了一句话,“如果我还活着,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第八章 打开魂界 林宇看到了舒曼云真挚的眼神,心中不禁慌乱了一下,他当然没有想过要当舒曼云真正的男朋友,因为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舒曼云就已经是鬼魂了。 如果她还活着?这种假设是没有意义的,在林宇看来不论自己如何回答,舒曼云的命运都不会有任何变化。可是对舒曼云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却非常重要。 “我,”林宇正想把心里的话如实说出口,他的手机屏幕突然跳出了一个对话框,上面写着一句:就差最后一步,舒曼云的亡魂便能够得到完全的慰籍,加油吧,骚年! 林宇几乎是对着那个方向白了一眼,然后迅速按了一下手机的锁屏键。他不想用谎言去欺骗舒曼云,但也许这个问题并不需要言语去回答。 在舒曼云等待的目光中,林宇将自己放在长椅上的手移了过去,然后轻轻覆盖在了舒曼云的手背上。 这算是林宇的现学现卖,因为就在晚上看过的那部电影中,最后一幕便是男孩悄悄把手放在了女孩的手背上,也正是这个结尾镜头,让舒曼云感动的一塌糊涂。 舒曼云的全身忽然颤抖了一下,她发现林宇的手掌恰到好处的贴住了自己的手背,既没有在中间留下空隙,也没有因为压的过低而穿透自己的手指,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的手背真的被对方握住了。 舒曼云因为紧张而全身都绷得紧紧的,事实上她的身体已经无法和人间的事物产生任何接触,当然也包括林宇的手掌在内。在正常人的眼里,林宇只不过是把自己的手掌悬浮在了座椅的上方,但恰到好处的距离,却让舒曼云似乎能够接收到从林宇掌心传递过来的温暖,也因为这个和电影里面一模一样的动作,让她重新感觉到了心跳加速 深夜,闹市里的这座公园静悄悄的,时钟悄悄滑过了十二点,一切都准备就绪。林宇的手机里射出了一道蓝色的光芒,这道光芒让他们前方的空间出现了一个并不明显的裂缝,裂缝的另外一端隐隐有光亮透射出来,由此可见那里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舒曼云在跨进裂缝之前回头看了林宇一眼,林宇对着她轻轻挥了挥手,舒曼云脸上露出了洒脱的笑意,等她的身影完全走进裂缝之后,虚空一下子就闭合了,回到了刚才被月光照射着的样子。 林宇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与此同时他的手机发出了叮的一声响,林宇低头一看,死神游戏提示自己的新手任务已经完成了。 “恭喜你,完美的通过了新手考验!现在你获得死神等级lv1,慰籍值500,奖励道具,死神之帽!” 林宇查看了一下说明,所谓的慰籍值是根据死神慰籍亡魂程度的不同来给予的,本来完成这项任务的慰籍值只有三百,但由于舒曼云的灵魂得到了完全的慰籍,自己拿到了额外两百的奖励。林宇终于体会到了上一任死神告诉自己的那句话,死神最大的职责就是慰籍逝去的灵魂,当初自己被卡车撞死的时候,死神也化成了玲玲的样子好让自己不再恐惧,那同样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 另外一个道具死神之帽,游戏上说这是一个让死神可以自由穿梭于人间和魂界之间的东西,自己一旦戴上它就变得和灵魂一样无法被世人看见,而摘下帽子又会变回正常的人类。 这个道具一下子让林宇很感兴趣,系统提示死神之帽现在就放在自己的衣柜里,林宇赶紧搭了一辆夜车回去自己的学校,要是那顶帽子被室友们翻到就麻烦了。 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林宇对着宿管阿姨好求歹求了一番,对方才终于同意开门让自己进去,嘴上还不忘嘱咐了一句,“只有这一次,下不为例啊。” 林宇知道宿管阿姨肯定是觉得自己去干什么坏事了,对于男大学生来说晚归的原因只有两个,一个是在网吧打游戏,另外一个就是和女生约会。林宇心虚的发现自己居然中了其中的一个,只不过那个女生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当下只能是有苦难言。 走进宿舍,林宇看到两个光着膀子的身影,许飞航和另外一名室友,周光华。 周光华的桌子上放着一桶泡面,在操作游戏的空档中吃上了一口,林宇瞄了一眼他的神态就知道,周光华昨晚包夜之后白天肯定是睡了一整天,现在睡足了又开始吃着泡面跑上战场了。 林宇的出现并没有让两人起多大反应,他们最多只是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又重新紧盯着自己操作的英雄。这是他们宿舍的常态,或许也可以说是很多大学男生宿舍里面的常态。 林宇径直走到了自己的衣柜前,警惕的看了其他两人一眼,然后轻轻双手拉开了衣柜。在一些胡乱堆叠起来的衣物上方,果然有一顶黑色的圆帽子放在上面,它的样子和警匪片里面经常出现的风衣圆帽没什么两样,颜色也是非常单一的黑色,完全没有掺杂其他图案。 这就是死神之帽?林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好久,甚至还用双手抓着帽子的边缘扯了几下,根本就没发现这顶帽子和普通的圆帽有什么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今天晚上之前自己的衣柜里绝对没有一顶这样的圆帽。 游戏上说只要戴上这顶帽子就可以变得和鬼魂一样?林宇将信将疑的把帽子戴在了头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和身体,它们并没有从原地消失。 林宇想要做一个实验,他默默的走到了许飞航的身后,接着将自己的手掌伸了过去,掌心挡在了许飞航的双眼前方。 “操!”许飞航立即就骂出了一句脏话,林宇下意识的想要缩回自己的手掌,他以为自己现在的状态并没有隐身,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是,“周光华,快来救我,这孙子偷袭!” 林宇心中顿时乐开了花,他的右手连着在许飞航的面前晃了几下,对方果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仍然隔着手掌盯着他前方的电脑屏幕,生怕自己的英雄被敌人杀死了。 林宇意识到死神游戏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他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面看了自己一眼,黄色的灯光中镜子果然照不出任何影子,而当林宇尝试着将自己的手掌按在墙壁上的时候,五指很快就从墙面上穿透了过去 第九章 死神之帽 经过了几天的沉淀,林宇逐渐适应了自己是死神的身份,那顶死神之帽也被他玩得不亦乐乎,他有时候会直接戴上帽子在宿舍门穿进穿出,直到坐回了自己的电脑桌前才会将帽子摘下。而他的室友常常要在半个小时之后,打完了手上的那局游戏才后知后觉的问一句,“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除此之外,死神之帽还给林宇带来了另外一个便利,就是逃课。不管是迟到还是早退,林宇总是能神出鬼没的出现又消失,当他发现教授根本无法察觉教室里面这一点细微变化的时候,林宇甚至肆无忌惮的戴着死神之帽走到讲台前,和正在唾沫横飞的教授挥挥手,然后潇洒的从前门离开。 当然,林宇逃课是有原因的,他现在遇到了非常严重的经济问题。自从上次发生车祸之后,林宇就没有了兼职的收入来源,因为他的摩托车已经完全不能上路了。 从交警那里取回了摩托车,林宇把它推到修理厂一问,对方回答需要五百块才能修好。这辆摩托车是林宇交了一千块押金从外卖公司拿到手的,现在摆在他面前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花五百块修理好,要么再交一千块钱押金从公司取一台新车。 林宇几乎没有做什么思考就选择了前者,因为他手上根本就拿不出一千块钱。为了完成死神的新手任务,林宇又是去星巴克,又是去游乐场,最后还看了一场电影,一天下来林宇发现,整整三百多块大洋一下子就没了。所以他不得不用自己最后的一点积蓄修好摩托车,马上开始兼职送外卖的工作。 只不过成为死神之后,每当林宇骑着摩托车经过一家银行网点时,他的心里就会不自觉的冒出这样一个想法,如果我现在戴上死神之帽走进银行柜台,应该没有人会发现吧。 虽然林宇这样的人很少会和银行打交道,但他也是知道银行的保险柜里面可是钞票黄金大把,自己只要拿着一个袋子去里面转一圈,一切经济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心中这样的想法虽然时不时会让林宇陷入亢奋之中,但等他冷静下来之后,还是理智的打消了这样的念头。他感觉那样的钱就算自己真的拿到手也不会用的安心,还不如踏踏实实的送外卖,靠着一单一块钱慢慢的积累。 既然已经是死神,林宇就不用担心马路上再会冲出驯鹿了,事实上这几天他的外卖送单过程特别的顺利,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品爆发,有好几个客户收到菜品之后都给了他五星好评。 希望这个月的提成能够多一点,林宇看着自己的送餐记录自言自语了一句,不过还不等他把手机屏幕锁上,顶部的一条横幅引起了他的注意,是来自死神游戏的。 林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开横幅进入了游戏界面,他注意到游戏主角的头像已经多了一个lv1的头衔,甚至在角色形象中那个虚拟人物的头顶也戴着和自己相差无几的死神之帽。 角色的下方出现了一个空的经验条,后面的数字显示着300,这就意味着获得300经验值之后就可以晋升到下一个等级。林宇好奇的看了一下lv2等级可以解锁的能力,他发现死神技能树相对应的位置写着‘先知’这两个字。 林宇心中暗自激动了一下,毋庸置疑,先知意味着比死神之帽还更加强大的能力,林宇当然想知道获得这种技能之后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可他仍然还是狠下心,将手机屏幕锁上继续骑着摩托车去送下一单外卖了。 死神游戏刚才提示他的是出现了新的任务,而完成那一个任务将会获得150的经验值,不得不说这对林宇是一个很大的诱惑。但他现在仍然对自己的上一个任务记忆犹新,如果这一次仍然还要花费自己那么多钱,林宇可是耗不起了,与其获得什么先知的能力,先让自己活下去更加重要。 一天下来,林宇在接单送单之中忙得不亦乐乎,直到晚上八点才将最后一个外卖送到了指定的目的地。 这里是一个老式的小区,既没有电梯也没有门铃,说实话林宇最讨厌送这样的地方,要是碰上客户住在十楼,就只能哭着爬上去了。 还好这一次地址写的就在三楼而已,林宇用力敲了几下铁门,发现里面好像没有什么反应,又隔着房门大声喊了一句,“302,有人在家吗?你的外卖到了。” 又等了半分钟的时间,林宇正想给订餐的客户打电话,铁门终于在这个时候被打开了,林宇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居然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 “叔叔,请问你是要找我妈妈吗?”小男孩抬起头,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问道。 “呃,小朋友,你妈妈在家吗?叔叔有东西要给她,”林宇觉得自己总不能把外卖交给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没想到他听到的回答却是,“我妈妈还没回来,叔叔,要不你晚点再来找她吧。” 林宇顿时觉得有些无语了,看样子这个家里现在没有大人,不过他还是不甘心的问了一句,“小朋友,那你的爸爸呢?” “我爸爸,我爸爸,他”小男孩说着说着眼眶突然一红,竟是差点要哭出来了。 林宇赶紧打开手机,想和下单的人直接沟通,等他点开软件查询对方号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早就收到了客户发来的一条信息。“骑士你好,非常不好意思,由于我现在还在单位加班,无法接收你送来的外卖,你可以把它交到我儿子豪豪的手里,这个外卖就是订给他吃的,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帮我打开饭盒让豪豪乖乖的坐在饭桌上吃饭,我将感激不尽!” 林宇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可以想象到这位母亲之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八点才吃上晚饭,肯定是想着自己也许能够早一点回来,给她儿子亲自做上一顿,不曾想直到现在还在公司无法走开。万不得已之下,只好给她儿子点一个外卖解决了。 “你叫豪豪,是吧?”林宇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问道。 男孩脸上露出了纯洁无瑕的笑容,“叔叔,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就叫做豪豪,今年已经六岁了。” 林宇的嘴角也出现了自然而然的微笑,“来,吃饭吧,坐到这个饭桌的旁边。” 林宇按照那位妈妈的吩咐,将外卖盒子打开,撕开包装袋之后,把里面的筷子和勺子取出交到了豪豪的手里。 豪豪果然是饿的不行了,筷子还不会怎么用,直接拿着勺子将大口的饭菜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吧唧吧唧的吃了起来。 林宇不知道这个年龄的小孩是不是能够自己吃饭了,但从豪豪的表现来看,他吃的还很不错,完全就像一个小大人的样子。 “豪豪,你慢慢吃,叔叔就先走了,”林宇捏了一下豪豪鼓起的脸蛋之后,从大门走了出去,并将木门以及防盗门都牢牢的关好。 走出了楼道,林宇给豪豪的母亲发了一条信息,“放心吧,豪豪已经在吃饭了,我出来的时候也把房门都关好了。” 对方很快又回了很多感谢的话语,并且不出意外的对林宇的配送服务打了五星好评。但看着这个五星评价,林宇心中却五味杂陈,不知道一个六岁的小孩就这么懂事对他来说到底是好还是坏。 就在这时,手机屏幕上自动跳出来一个对话框,“重要提醒,任务目标就在距离你一百米范围之内!” 这个对话框自然是来自死神游戏,而任务目标林宇略一思考也就知道,肯定是指自己还没有接受的那个任务主角。 有亡魂就在我的附近?林宇疑惑的转头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存在,可是当他抬起头看向这栋楼的上方时,一个漂浮着的影子让他的眼神瞬间一滞。 那是一个穿着一身西服的男人,看上去生前应该是一个高端白领,他停留的地方正好是一个窗台,透过窗台的灯光他可以看到房屋里面的景象。 林宇顺着他的视角看去,全身不由得微微颤抖了一下,因为那个房间正是刚才自己送过餐的地方,而男人正在看的,也就是豪豪独自吃饭的样子。 第十章 兑换金钱 林宇想起了豪豪说起他爸爸时,泪水很快就在他的眼眶里打转,当时林宇还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看来豪豪的爸爸就是眼下漂浮在窗前的那一个鬼魂了。 死神游戏又跳出了提示,让林宇尽快接受任务,把那个亡魂送去魂界。虽然林宇误打误撞,在送外卖的时候遇到了自己要执行任务的对象,可是一旦接受任务就不仅仅是把那位父亲送去魂界这么简单,从目前对方痴迷的看着自己儿子的神态来看,这位父亲在人间还有很多放不下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简简单单就甘愿前往魂界的。 林宇意识到这个任务很有可能会耗费自己大量的时间,那位中年父亲绝望和伤心的程度也绝对比舒曼云要严重得多,要完成这个任务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林宇在对话框里面输入了自己的顾虑,“虽然我也不想看着亡魂在人间游荡,但要当好死神的前提是我必须在人间活下去,可是这个月,我已经没有多余的生活费了” 林宇以为说出了自己的难处之后,死神游戏也许会宽限他接受任务的时间,比如将这个任务安排到下个月去完成,没想到他看到的回答就是,“死神游戏当然不会让你白白做任务,除了可以获得更多的技能,还有实实在在的金钱奖赏,每一次任务结束后获得的慰籍值,就是你可以用来兑换金钱的数额。” 这句话让林宇的双眼一亮,完成任务还有金钱奖励这是他的确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他翻看了一下自己的人物角色,里面显示着累计慰籍值为500,旁边还有一个并不起眼的按钮,上面写着兑换金钱。 其实这个界面林宇已经看过很多次,也瞄到过有兑换金钱的选项,不过他的第一反应是和其他手机游戏一样,只是兑换游戏金币而已,难不成这里还能兑换成钱? 林宇尝试着点击了一下兑换的按钮,并且选择好全部兑换之后,他发现自己累积的慰籍值果然清零了,游戏界面上也弹出了一个兑换成功的提示。 只是接下来林宇发现一切回归正常,慰籍值没了,人民币也没有从天上掉下来,林宇甚至傻乎乎的翻遍了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口袋,当然最终发现半毛钱也没有多出来。 林宇瞬间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他点开对话框正要好好质问一番,手机的短信提示声响起,林宇收到了一条来自银行的信息,“您的账户于20:18分入账人民币500元。” 林宇的手掌顿时抖了一下,银行的通知短信是不会有错的,这就意味着游戏里面的慰籍值果然可以换成现实中的金钱,兑换比例还是一比一。林宇多此一举的登上了手机银行,发现自己的账户里面果然多出了五百块! 为了完成舒曼云的任务,林宇记得自己花了三百多块钱,两者一加减,还多出了一百多块的剩余,而这些钱仅仅花了他一天时间而已,相比起送外卖单反而还更加划算。 不管是出于自己死神的身份,还是出于自己生活费的考虑,林宇终于毫不犹豫的点下了接受任务的按钮。他戴上了死神之帽,身体从现实之中消失,悄无声息的走到了中年男人的下方。 变成死神的状态和真正的鬼魂没有什么区别,林宇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手掌在墙壁上一按,整个身形便朝上飞了出去。 “豪豪的父亲,是吗?”林宇飞到了和对方比肩的位置,前方的视野果然正对豪豪的餐桌,林宇开口问了一句。 中年男人显然没有料到他死了之后还有人能看见自己,因为林宇的声音而吓得浑身颤抖了一下,当他转过头来时,发现对方和自己一样是悬浮在空气当中的。 中年男人意识到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鬼魂,本来还觉得也许是小区里面最近又有人死去了,可是等他看清楚了林宇的脸,便猛然一惊的问道,“你,你不是刚才送外卖的小哥吗?我刚才从这里明明看到你了!” 中年男人的确就是豪豪死去的父亲,不过说中年其实也还不到四十岁,他生前是一家销售公司的业务员,虽然工作努力又很有上进心,但一直都是公司的底层员工。就在他想拼搏一把,希望自己四十岁之前混成公司中层的时候,他却在连续三个星期的加班之后,倒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 刚才林宇进去送餐,并且帮豪豪打开饭盒的一系列行为都被他看在眼里,中年男人心中很是感激,苦于自己已经是鬼魂,无法对那个人类表示任何谢意,没想到几分钟之后他居然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其实,我是死神,你不能一直这样在人间逗留,”林宇直接道出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 男人先是一惊,显然没有想到传说中的死神会是眼前这样一副模样,接着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惊慌失措,“难道,难道你现在就要把我带走吗?” 男人迫不及待的看向了豪豪的方向,此时豪豪还是很乖的自己趴在桌子上吃饭,一张小嘴的周围沾上了不少的油渍和饭粒,男人的眼神之中尽是恋恋不舍,仿佛下一秒就会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了。 “你先别紧张,”林宇用一种安抚的语气说道,“我不会强行把你带走,到了合适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愿意离开这里。” 男人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尽管他不觉得自己会有心甘情愿离开人间的一天,他的眼神继续透过窗户看向前方的豪豪,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悔恨、宠溺和痛心。 林宇没有继续说话,他还不知道自己可以通过怎样的方法去慰籍一个失去了妻子和孩子的人,就在这时,楼梯口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林宇看到了一个还穿着工作制服的女性身影。 男人的眼神明显不对了,刚才对豪豪是宠溺,而对下方出现的这个女人则是愧疚。林宇猜测到了她的身份,果然,一阵攀爬楼梯的声音过后,女人在前方的视野中打开门,豪豪听到响动抬起头高兴的叫了一声,“妈妈!” 豪豪从饭桌上爬下来,飞奔到了女人的怀里,女人的背包都还没来得及放下,就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儿子。她的眼眶泛着微红,用手掌上下抚摸着儿子的背脊问道,“豪豪,晚饭吃完了吗?” 眼前这一幕让男人感觉有一把锥子扎进了自己的心里,他很想重温一下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本来这对他来说是唾手可得的,可是过去的他却忽略了这些简单的幸福,把时间全都耗费在了加班和工作之上。 “想进去吗?”林宇在他身旁问了一句。 第十一章 凌乱的家 鬼魂是无法进入人类居住空间的,在这之前男人尝试了很多次,不管是从阳台、开启的窗户、还是大门打开的那一瞬间,男人都想回到自己这个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可是这些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那些开启的空间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隔绝在外,根本无法再走近一步。 “你,可以带我进去?”男人又惊又喜的瞪大了眼睛,他当然想看一看自己的家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还想像过去一样拥抱一下自己的妻子,摸一摸豪豪圆乎乎的脑袋。 林宇从死神游戏上了解到,一般的鬼魂是无法进入人类居所的,除非它得到了那间房屋主人的邀请,但大部分人类都不会对着前方的一团空气说,请你进来吧。因此房屋便成了隔绝人类和鬼魂的天然屏障,不过身为死神的他当然是不受这一点限制的。 林宇点了点头,“你一直在窗户外面看着也不是办法,还是进去里面道个别吧。”说完这句话之后,林宇右脚一蹬,身体轻飘飘的落在了前方的阳台上,而那道无形的屏障也因为他的出现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男人看到林宇能够站上阳台,心中喜不自胜,这就意味着他真的可以把自己带入那个一直都想进去的地方。男人吸了一口气,在忐忑不安的情绪中,双脚踩在了自家阳台的地面上。 阳台的入口有一扇虚掩着的门,林宇直接往前跨了一步身体穿透了过去,男人跟在他的身后做了同样的动作,下一秒,他发现自己终于和妻子孩子处在同一个空间里。 女人把豪豪重新抱回了餐桌上,她订的外卖只吃了三分之一,女人用手摸了摸外卖的塑料盒子,发现饭菜还有一些微热,便把勺子重新放到了豪豪的手里,“豪豪乖,快把晚饭吃了,妈妈要去收拾一下。” 豪豪有些不情愿的接过了饭勺,这种年龄的孩子当然还是不想自己吃饭的,他想起了以前妈妈要忙家务的时候还有爸爸给自己喂饭,现在爸爸又不在家,他似乎真的只能自己吃了。 豪豪还是舀了一口饭菜含进嘴里,不过和刚才一个人在家时相比有了明显的心不在焉,他偷偷从座位上跳了下来,开始在客厅里玩起了自己的电动直升机。 豪豪的动作女人当然是注意到了,不过她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面对厨房一大堆叠在一起的碗筷,女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她要先洗完这一堆碗,还要收拾家里的一片狼藉,接着是帮豪豪洗澡,把需要手洗的衣物扔到水盆里面,然后哄豪豪睡觉,把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她才能用最快的时间将自己洗漱完毕,好得到多一点的休息时间。 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半个月了,更让女人觉得无助的是,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熬出头。女人在厨房里对着客厅的方向大喊了一句,“豪豪,快吃饭,等下饭菜都凉了!” 豪豪听到妈妈略带生气的声音,终于收起了自己的一些玩性,跑到饭桌之上装模作样的吃了两口饭,但很快又去寻找他的新玩具了。 女人一边皱着眉头,一边将盘子擦的呲呲作响,她在心里埋怨着自己的丈夫,怎么这么狠心抛下她们母子俩,现在她的生活已经变得一团糟。 男人就站在豪豪的身后,他好几次伸手去摸豪豪的脑袋,要么抓了一个空,要么因为豪豪的好动而不小心让手掌从脑袋上穿透过去了。 虽然无法让豪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但男人心里还是很开心的,看着豪豪玩电动直升机的样子,男人有种回到了自己生前的感觉。他对着豪豪说了好几句,“快吃饭吧,等下妈妈该生气了,”但豪豪完全不为所动,依然沉浸在自己的玩具世界里。 男人无奈的站起身,他在客厅房间转了一圈,发现家里完全变了样。地板不知道有几天没有拖过了,上面能够看到堆积起来的头发,和一块一块黑色的斑驳印记,卧室里的被子以前都是平铺着的,现在被随意的掀在了一边,应该是从早上起床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 床上放着一大堆晒干的衣物,不论是床单被套还是大人小孩的衣服都混在了一起,一看就知道是还没来得及把衣服收进衣柜里。不大的客厅更是因为豪豪的调皮捣蛋而乱成了一团,男人发现几乎他买过的所有玩具都被豪豪翻了出来,他将这些玩具丢得到处都是,整个客厅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 男人在厨房里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她正在手忙脚乱的洗着一大堆碗筷,晶莹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滑落了下来,让男人看的有些揪心。 他知道家里少了自己这个顶梁柱,妻子的生活将会变得非常艰难,而对妻子来说,这一切才刚刚开始而已。 男人走到了妻子的身后,想给她一个愧欠的拥抱,就在这时放在台面上的手机突然响起了来电铃声,女人转头看了一眼,将满是泡沫的双手放在水龙头下冲了一会儿,然后接起了电话。 “你好,王叔,有事吗?”女人尽量露出了一种讨好的语气,显然对来电之人有所忌惮。 男人一听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王叔正是他们所租住这套房子的房东,人其实还不错,平时并没有故意刁难他们的地方。只不过王叔一般会在月底提醒他们交下个月的房租,今天才刚刚二十号,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 女人在电话里应了几声,接着吃惊的问了一句,“什么,王叔,你说租金要增加三百?” 女人的这句话让男人心里沉了一下,现在他们租的这套房子每个月的租金是两千三,没想到房东一下子加价这么多,这对妻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电话里女人听到了王叔加价的理由,“两千三已经是两年之前的价格了,最近有个中介给我发信息,问我的房子到期没有,他可以用两千八的价格帮我租出去。我现在增加三百,还是看在你是老租户的面子上。” 第十二章 现实 女人沉默了,她也知道因为最近一年房价的迅猛上涨,周围不少房东都已经上调了租金,王叔要加价也是迟早的事,只不过恰好在她最困难的这个时间点。 “我提前跟你说,就是好让你有时间考虑,我们的房租是一个季度交一次,到这个月底刚好是交下一个季度的租金,总共是七千八百块,”王叔继续在电话里说道。 每个月租金增加三百,就意味着一个季度要多出接近一千块钱,女人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重物捶了一下,瞬间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喂,你还在吗?”王叔没有听到回应,疑惑的询问了一句。 “王叔,我知道了,请你给我三天时间考虑一下吧,”女人强迫自己缓过气来,用一种平常的语气回答道。 王叔最后说了一句,等待她的消息,便挂断了电话。女人看着水槽里还没有洗完的碗筷,心中顿时变得无比烦闷,她本可以向王叔求情,将增加的租金从三百减到两百,甚至将自己丈夫去世的消息告诉他,好博得这位老人心里一丝的同情,但女人并没有这样做。也许是出于心里的倔强,女人想要证明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把这个家庭撑下来。 生活还是要继续,女人快速的把剩下的碗筷洗完,走到客厅时发现豪豪居然还没有把晚饭吃完。女人真有些生气了,她觉得自己儿子好像变得比以前更加不听话了,一点都不会体谅自己这个单亲妈妈的辛苦。 “豪豪,你要是不在十分钟内把这些饭吃完,我就将你的玩具全部没收,”女人声色俱厉的吼了一句。 豪豪似乎真的有些害怕了,他放下了手中的电动小汽车,乖巧的坐到了餐桌的旁边。女人看到豪豪低着头,脸上一幅是在认错的样子,一颗坚硬的心很快就融化了。她摸了一下饭盒,里面的饭菜早就凉了,女人把还没有吃完的这一部分倒进了一个瓷碗里,又放进微波炉加热了一阵之后,才重新端到了豪豪的面前。 豪豪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不再像先前那样只是含着,而是认认真真的咀嚼起来。女人心里流出了一些暖意,她意识到自己以后可能就要和儿子相依为命了,豪豪年纪虽小,但却是她全部的精神依托,也是她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女人摸了摸豪豪的脑袋,用一种柔软的语气说道,“乖,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女人将地上散乱的玩具稍微收拾了一下,接着身子一软瘫坐在了沙发上,从早上起床到现在她才有喘口气的机会,她刚想闭着眼睛眯一会儿,王叔说的那番话又让她一下子睡意全无。 一下子要交七千八百块,还有每个月的管理费水电费,估计总数要超过九千了,女人急忙打开了自己的手机银行,发现账户上全部的存款也就五千多块。 丈夫在世的时候,女人一直都是不管钱的,她是超市里面的一名导购员,没有什么金钱的观念也不懂得投资,所以她自己的工资基本上只是用来应付日常开销,其余要花大钱的地方都是由丈夫负责。 丈夫的工作能力不错也比较务实,从来都不会乱花钱,一旦有了积蓄便会买一些低风险的基金和理财产品,所以他们本来还是有一些存款的。 但务实的丈夫却有一个让女人无法接受的缺点,就是愚孝。丈夫出身农村,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上面还有几个哥哥姐姐,但这些兄弟姐妹中唯有他一个人读上了大学,按照他父母的说法,是因为家里太贫困了只有供养一个的条件。 所以当丈夫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了一线城市工作,他对自己的父母怀着非常大的感恩之心,并且早就对女人透露过,以后父母的晚年生活他会一个人供养。 女人并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她也去过丈夫出身的农村,知道那样贫瘠的地方能够出一个大学生的确很不容易,他的哥哥姐姐们甚至完全没有读书上大学的机会,所以对丈夫要一人担起养老的责任女人也是默认的。 但让她很无语的是,自从丈夫向家里透露过他的收入超过一万元之后,公公婆婆几乎就把他这个最小的儿子当成了摇钱树。虽然他们的身体还很硬朗,但已经不愿意下地干活了,他们要求丈夫每个月给一千块的生活费,认为这是他们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应得的。 对此女人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一千块并不是很大的数字,而公公婆婆凭借这一千块可以在农村过得很好。但越到后来一切就变得越一发不可收拾了,丈夫的哥哥姐姐一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向他求助,什么嫂子不小心摔伤了,哥哥打工的地方老板跑路了,家乡的祠堂要重新翻修了 这一切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为了钱,而且在他们看来,他们失去了读大学的权利,所以这些钱由丈夫来出都是理所应当的。丈夫还偏偏和他的那些哥哥姐姐有同样的想法,就算经过了和女人的争吵,家里的积蓄还是一笔又一笔的汇了出去。 直到上个月,公公婆婆又打来电话,说想在他们老家的地基上修建一栋房子,希望能够建六层楼,好让这些儿子女儿们每个人都能分得一层。修建房子的预算总共是五十万,公公婆婆希望小儿子能出四十万,其它的十万由他的哥哥姐姐凑齐。 女人一听这话差点就气炸了,四十万是他们夫妻俩工作至今所有的积蓄,他们本来打算到年底的时候再想办法凑一些钱,勉强达到一线城市买房首付的门槛。毕竟豪豪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女人希望儿子能够上稍微好一点的学校,就算离市区远一点也没关系。 她的公公婆婆想着自己要养老,还要丈夫出大头作为他们分给儿子女儿的遗产,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夫妻俩在一线城市打拼这么久,连落脚的地方都还没有,而他们的孙子也不得不上价格昂贵的私立幼儿园。 女人对这件事持坚决否定的态度,甚至以离婚作为要挟,丈夫也在口头上答应了不会汇钱给父母建房,可是直到丈夫去世,清查了他的银行账户女人才知道,家里四十万的积蓄早就被丈夫偷偷摸摸的转走了。 看着自己的银行账户,女人发现自己要面对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金钱。能不能一个人撑下去,不在于自己够不够坚强,而在于自己能不能保障这个家庭的基本生活。 女人考虑再三,她觉得自己没有别的办法了,在通讯录里面找到了婆婆的电话,按下了拨打的按钮。 第十三章 遗产 铃声响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被接听起来,女人先在电话里开口叫了一声,“妈。” 但对方对这个称呼并不领情,她有些不耐烦的回答了一句,“有什么事吗?” 女人知道现在婆婆并不想理会自己,因为在葬礼上她们就发生过争吵,不过女人还是耐着性子说明她要缴房租,希望婆婆能够把四十万还回来。 不出所料,电话里面的婆婆果然勃然大怒,她说的话和葬礼上一模一样,那四十万都是她儿子辛辛苦苦赚回来的,现在儿子死了,这笔钱自然应该放在她那里。 女人刻意压制住心中的怒气,依然对婆婆好言相劝,她不得不搬出了自己了解过的继承法,从理论上来说四十万已经成了丈夫的遗产,她作为妻子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继承人,婆婆没有任何理由不归还那一笔钱,尽管在女人的心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和自己的婆婆对簿公堂。 但接下来女人却遭受到了婆婆更加口无遮拦的指责,甚至说出就是因为女人没有照顾好她的儿子,下班之后还让他做了不少家务活,她的儿子才会活活累死的话。 女人气得浑身颤抖,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要说做家务活和照顾豪豪,女人做的自然要比丈夫多的多,她同样经常要加班,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一个人揽下来,婆婆怎么能把丈夫的死归因到自己身上? “你要是没有能力抚养豪豪,就把他交给我吧,我会把孙子拉扯大的,”婆婆虽然很看不惯自己的儿媳妇,但可爱的豪豪她还是很喜欢的,她可不想自己的宝贝孙子因为交不起房租而流落街头。 女人心中一紧,她没想到婆婆竟有从自己身边将豪豪夺走的意思。“不,我一个人也可以把他照顾好!”女人坚决的说道,接着很快挂断了电话。 在沙发上,女人悄悄抹去了自己的眼泪,她已经失去了丈夫,决不能再失去自己的儿子,就算那四十万真的要不回来,女人也不能让婆婆打豪豪的注意。 女人偏过头,看到饭桌上豪豪吃饭的动作又慢了下来,她起身坐到了豪豪的身边,舀了一口饭菜之后对豪豪说道,“来,妈妈喂你。” 勺子放到了豪豪的嘴边,豪豪却故意闭紧了嘴唇把头偏向了另外一边,嘴里原本含着的饭也没有任何咀嚼的迹象。 女人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她摸了摸刚才加热过的瓷碗现在又开始变凉了,这一顿饭豪豪吃了一个小时还没吃完,女人现在的确没有多少耐心了。 她再次把勺子伸到了豪豪的嘴边,用尽量温柔的语气说道,“豪豪,只剩下最后几口了,赶快吃完,妈妈才可以帮你洗澡。” 没想到豪豪却突然伸出一只手,打在了装满饭菜的勺子上面,大声说道,“我不要妈妈喂,我要爸爸喂!” 饭菜顿时全部洒在了餐桌和地面上,连丢在座位旁边的毛绒玩具都沾上了不少饭粒,这个情形让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她将勺子往餐桌上一扔,对着豪豪大吼了一句,“从此以后都只有妈妈,你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豪豪的哭声、女人气急的泪水、还有男人颤抖的身体在这个空间内交织,林宇很识趣的退了出去,对于眼前的情况他帮不上什么忙,也许让他们一家人阴阳两隔的相处一段时间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林宇在夜色中回到了自己的宿舍,看到依然在联网打游戏的室友,林宇突然觉得他们的大学生活真的像猪一样幸福。林宇本以为成人的世界会有更多的乐趣,他们通过工作可以赚更多的钱,也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组建家庭生一个漂亮的小孩,他们不用再上课考试,还可以拿着自己的积蓄到全国各地去旅游,不过今天晚上见到的状况和他想象中相差甚远。 林宇突然有了很想打游戏的欲望,他点开桌面上的游戏图标,回头对着许飞航和周光华说了一句,“你们这一局还要多久?下一局带上我啊。” 深夜,女人抱着豪豪入睡了,今天晚上豪豪哭得很伤心,最后哭累了就自己睡了过去。女人把豪豪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看到他的小脸蛋上还有显而易见的泪痕,心中很不是滋味。 女人有些后悔自己居然情绪失控,说出了丈夫永远也不会回来的话,不知道这在豪豪的心里会造成多大的创伤,女人只有用自己加倍的爱来弥补。 女人将豪豪紧紧的抱在怀里,手掌感受着他背部的一起一伏,不知道过了多久,女人也终于睡了过去。 窗外的清风将窗帘的一角吹了起来,露出的空隙中,男人从窗帘遮盖处走了出来。有了死神的带领,他现在可以自由出入自己原本的家。 今晚在客厅里发生的一切都被男人看在眼里,他不想去判断自己的妻子和母亲到底谁对谁错,但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亏欠自己妻子和儿子太多太多。 男人在双人床上躺了下来,伸出手臂将儿子和妻子都囊括在了怀里,这个动作让他稍稍有些欣慰,似乎一切又回到了从前,他还能感受到她们身体的温热,以及在他怀抱里安稳恬静的呼吸 第十四章 外婆来访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女人才猛然惊醒,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女人差点当场晕厥过去。在以往的日子里,女人通常七点不到就醒过来了,她要给家里人准备早餐,看着豪豪吃完早饭,还要在自己上班之前把豪豪送到幼儿园去。 可是今天女人居然一觉睡到了八点钟,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得如此安稳,也许是最近一段时间太累的原因吧,女人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 “豪豪,豪豪,赶快起床,妈妈要送你去幼儿园,来不及了!”女人一边叫醒豪豪,一边从衣柜里面拿出自己的工作服,慌慌张张的往身上套。上班迟到对女人来说是很严重的事情,不仅要按次数扣钱,还会影响到每个月的绩效评定,女人不能让自己的收入来源继续减少了。 豪豪乖巧的坐起了身子,用胖乎乎的小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疑惑的问了一句,“妈妈,今天是星期六,我不用去幼儿园。” 女人慌乱的动作一下子就停止了,脸上露出了大松一口气的笑容,她居然忘记了今天是周末,自己还可以在家好好休息两天。超市导购员当然是每天都要在岗的,女人在生豪豪之前也经常会碰到周末需要轮值的情况,后来为了能和丈夫享受更多的亲子时光,女人向超市经理申请将上班时间统一调整到了正常工作日,但随之而来的是女人常常无法准时下班回家。 女人在豪豪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好像已经把昨天的不愉快都忘掉了,她用孩子气的口吻说道,“豪豪,今天想吃什么?妈妈去给你做。” 吃完了早饭,女人用来之不易的时间陪着豪豪看了一集他最喜欢的动画片,小孩子总是很容易高兴起来,虽然这部动画片已经看过了很多遍,豪豪还是跟着剧情频繁的笑出声来。 女人嘴角露出了会心的笑意,只是抱着自己儿子看动画片,她却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看着豪豪天真无邪的笑容,女人突然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接受自己的爸爸已经离开了。 女人在豪豪的耳边不经意的问了一句,“豪豪,你觉得爸爸还会回来吗?” 没想到豪豪想也不想地回答道,“当然会回来,昨天晚上爸爸就已经回来过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豪豪转过脸来,两只眼睛离开了他最爱的动画片,用一种非常坚定的眼神看着女人,就好像自己说的话确有其事。 女人的心里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其实她也感觉到了昨天晚上有些异常,这种异常来自于她在睡觉的过程中居然有种非常踏实的感觉,仿佛是有一个熟悉的肩膀让她依靠住了。 就在女人晃神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无意识的拿起来一听,听筒里传出了一个让她心中一紧的声音,“燕燕,你今天应该在家休息吧?” 女人的名字里面有一个燕,因此燕燕便是她的小名,而这个打电话过来的人正是她的母亲。 “妈,我在家,有,有什么事吗?”女人紧张的回答了一句,她和家里人的关系并不太好,有时逢年过节都很少通一次电话,现在母亲突然打电话过来,让女人心里很没底。 “我刚好有事路过你们这里,所以想过来看看你和豪豪,大概再过半个小时就能到了,”母亲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说道。 女人的一颗心砰砰的跳动起来,说实话从小到大她一直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关系之所以会搞僵,只不过是因为女人执意要嫁给农村出身的丈夫。聪明的父母很知道婚姻之中门当户对的重要性,而且对方的家庭环境实在太过复杂,他们早就预见到女儿要是嫁过去肯定不会有多么美满的生活。 但是父母的阻挠始终没有动摇女人的决心,女人还是跟她爱的男人结婚了,同时导致了另外一个结果,就是和自己的父母变得越来越疏远。虽然婚后很多事情证明了父母当初的想法是对的,但倔强的女人并不想低头认输,她在自己的父母面前尽量装出一副生活的很好的样子,并且减少和他们接触交流的次数,免得自己的生活状况被他们看了出来。 女人觉得自己一直都伪装的很好,在自己父母眼里丈夫应该是一个有上进心同时又懂得生活的男人,他们虽然还在一线城市打拼,但却住着小区里的房子,还生了一个可爱乖巧的儿子,女人想用这些表象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不过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母亲会搞一个突然袭击,预先没有打过任何招呼就说要来自己家里,女人慌忙的问了一句,“妈,你会留下来吃午饭吧,我现在就去菜市场买些菜回来。”半个小时的时间实在太短,女人有种自己的伤疤马上就要被人揭开的感觉,但在那之前无论如何也要好好招待自己的母亲。 没想到母亲却在电话里回答道,“别,别忙,回去的火车票我已经买好了,就在中午十二点,所以我在你那坐一下就走。” “妈,你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午饭都不留下来吃呢?”女人的心里沉了一下,不知为何她有种感觉,母亲之所以不留下来吃午饭是为了不让自己破费。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也别太放在心上,我从老家带了一些土特产过来,有腊肉、烟笋什么的,都是你爱吃的,”母亲将自己的离开说得有理有据。 女人的心中暖了一下,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换来的是极大的紧张和不安,“好的,妈,你快到的时候再给我打个电话,我出去接你。” 女人放下电话之后,瞬间进入了紧急备战状态,半个小时的时间她要把家里所有的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绝不能让母亲看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这样一幅凄惨的景象。 “豪豪,赶快收拾好你的玩具,外婆要来了!”女人对着还在看动画片的豪豪大喊了一声。 第十五章 冰箱里的信封 清洗厨房里的碗筷,将床上的衣物叠放到衣柜里,整理床铺,用吸尘器清理积累在各个角落的灰尘,女人忙得不亦乐乎,而豪豪今天也很听话,自己将散落在客厅的玩具一个个都放进了塑料箱里。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女人知道自己来不及拖地了,幸好其他的物品都收拾得差不多,至少从表面上看去不会再给人邋遢的感觉。女人拿出抹布,将家具和地面上看得出来的印记擦了一下,虽然有些草率,但整体看上去已经变得干净整洁了。 女人微微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女人通过猫眼一看站在外面的正是自己的母亲。女人隔着门叫了一句,“妈,你等我一下。”接着风风火火的跑回了自己的卧室里,她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平时都舍不得穿的衣服,三下五除二的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女人尽量以平和的心态打开了房门,看到母亲之后脸上露出了自然而然的笑容,“妈,怎么不让我去接你?” 母亲无所谓的挥了挥手,“有什么好接的,又不是不知道你住哪。”母亲提了提手中的一个蛇皮袋子,“这些都是我们家乡的特产,我叫农村亲戚帮我买回来的,想着你也很久没有吃过了,就带了一些过来。” 女人嘴上说着拿这么多东西坐火车太累,以后不要再带之类的话,接过蛇皮袋的时候手臂却是一沉,掂量着里面的东西恐怕超过了二十斤。 女人想说什么,但注意到母亲的一双眼睛已经开始打量她的家里,眼神中充满了质疑。女人把蛇皮袋放到了厨房,心中不免产生了母亲就是来看自己笑话的想法,因为自己要跟农村丈夫结婚的决定,她们母女俩曾经吵过很多次架,严重的时候甚至说过要断绝母女关系的言语。 女人知道母亲是一个固执而且不服输的人,现在自己的丈夫死了,更加证明了母亲当初的说法是正确的。她应该很想看到我生活一团乱的样子吧,女人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揣测,她和母亲的性格有些相似,同样是不肯服输,就算真的输了也不想在自己的母亲面前表现出来。 “外婆,你终于来了,”豪豪笑容灿烂的跑了过去,母亲很自然的抱起了自己的外孙,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之后说道,“豪豪乖,都长这么高了,外婆都要抱不动了。” 女人从冰箱里拿出了前两天买的西瓜,幸好这个西瓜还没有吃掉,否则女人真的没有东西可以招待自己的母亲。关上冰箱门的时候女人显得有些偷偷摸摸,因为里面实在太空了,连一个鸡蛋都没有,不过母亲似乎跟豪豪玩的起性,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女人端着切好的西瓜走了出来,放到茶几上之后对母亲说了一句,“妈,吃点西瓜吧,消消暑。” 母亲将豪豪抱在了她的腿上,先是给豪豪喂了一口西瓜,自己才吃了起来。“燕燕,你最近,还好吗?”母亲有些神色凝重的问道。 女人先是顿了一下,接着嘴角露出了淡然的笑容,“我很好,妈,你不用担心。” 母亲将吃完的西瓜皮丢进了垃圾桶,又问了一句,“你婆婆她们没有为难你吧?毕竟是她们的儿子去世了。” 女人感觉自己的心脏有一种刺痛,她很想说自己的婆婆根本不可理喻,居然把她儿子的死归结到自己头上。不过看到母亲询问的眼光,女人还是忍住了,“他们没有为难我,他们都知道是因为加班的次数太多了。” 母亲像是信以为真的点了点头,“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工作赚钱,经济压力会不会很大?一直听说小刚的工资比较高,这么些年,你们应该攒了一些积蓄吧?” 母亲口中的小刚正是女人的丈夫,他们当初终于松口让自己的女儿和小刚结婚,也就是看在小刚为人踏实工作又还不错的条件。母亲知道他们至今都没买房,所以就算这个家以后要女儿一个人承担,他们的积蓄也应该能支撑很长一段时间。 女人发现母亲虽然每一句话都在关心自己,但实际上却是想要证明她赢了,自己当初就是不听她的话,才会落得现在的下场。提起积蓄,女人的身体更是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那四十万要是还在自己手里,她的确能让自己和豪豪维持过去的生活,母亲也绝对不会想到自己陷入了连房租都交不出来的境地。 在母亲面前,女人是有苦说不出,如果她还是过去家里的那个公主,也许只要自己开口爸妈就会义无反顾的把钱打到她的账户,可是现在自己已经嫁入了他们极力反对的家庭,那样的关系早就回不去了。 这也是女人选择向自己婆婆开口,要回那四十万,而绝对不向自己父母求救的原因。女人和自己母亲一样好面子,她知道如果现在自己开口,房租的问题也许很快就能在母亲这里得到解决,但那样也同时意味着自己输的一败涂地,当初的那些义无反顾和决绝就变得太可笑了。 “妈,我们存了不少钱,我一个人工作没问题的,”女人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嘴软,但她相信母亲并没有察觉出来。 聊了几句话之后,母亲把豪豪放到了一边,自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燕燕,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这么快就走,不再坐一会儿吗?”女人诧异的问道,因为从进门到现在母亲待的时间也没有超过二十分钟。 “再晚就来不及赶火车了,”母亲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只要看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女人把母亲送出了小区,看到她的背影消失在了街角,女人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认为自己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母亲一定以为自己现在仍然过得很好。 回到家里之后,女人把另外一边没切的西瓜放回了冰箱里,不过就在她关门的时候,她发现冰箱的右上角放鸡蛋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信封。 女人疑惑的将信封放在手里,正反面上并没有发现任何文字,女人打开信封一张纸条掉了出来,上面写着一句话:燕燕,给豪豪买点好吃的。 信封里除了这张纸条,里面是一叠厚厚的人民币,是因为看到冰箱太空了吗?女人一下子就泪崩了,扶着冰箱门失声痛哭起来 这天晚上女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她本来想好了打电话的借口,可以是询问母亲是否安全到家了,或者说她带来的烟笋腊肉很好吃,但当听筒里传来母亲熟悉喂的声音时,女人只说出了一个字,“妈”,接着咽喉便像是有什么东西卡住了,泪水止不住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女人拿着话筒,身体不断的颤抖,她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大,没有任何刻意的遮掩,就像是小时候受了委屈,跑到妈妈的怀里痛哭一样。 女人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一幕幕,父母带给了她太多的美好时光,这些记忆就算是经过了争吵也不会磨灭。女人在自己的母亲面前认输了,她用她的哭声宣泄出了这些年受的委屈,那信封里面装着的五千块钱,是压垮女人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女人发现承认自己生活窘迫,被婆婆刁难并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亲生父母才会永远无条件的爱自己。 第十六章 城中村 林宇在两天之后又去了一趟男人所在的小区,毕竟作为死神,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男人的亡魂一直在人间游荡。不知道他和家人两天的相处时间过去,男人对人间的留恋是否减轻了一些? 林宇骑着摩托车出现在了住宅楼的下方,就在他打算戴上死神之帽潜入男人家里的时候,林宇突然发现楼道阴暗的角落蜷缩着一个身影,他低着头脸上一副茫然失措的样子,正是已经死去的中年男人。 林宇有些奇怪男人为何待在楼道里而不是他的家中,经过自己的带领,男人应该可以自由出入他的家里才是。 为了方便沟通,也免得被不相关的人注意到,林宇还是戴上了死神之帽站在了男人的面前,“你,怎么坐在这里?” 男人听到问话急忙抬起了头,一看到自己前方站着的果然是死神,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神色,“死神大人,你再帮我一个忙,让我可以进去老婆孩子的新家。” “新家?”林宇意外的挑了挑眉毛,“难道她们搬家了吗?” 男人猛的点了点头,“就是在昨天搬的,新家距离这里不远,我带你过去。” 男人还不等林宇回答,就急忙站起身朝楼道外走去,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这里等待林宇很久了。 林宇没想到只是一个周末过去,他的家人就搬到了新的地方,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结果,男人无法再和他的家人处于同一个空间了,这也是他如此焦急的原因。 两个人先后跨过川流不息的马路,他们不需要等待红绿灯,也不需要顾及快速行驶的车辆,所有的东西在他们面前和空气没什么两样。 走过了两条街道,又拐了一个弯,男人走进了一条马路旁边的小道,他回头对着林宇说了一声,“死神大人,前面就是了。” 林宇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他注意到这一片的房子都很低矮破旧,马路也显得狭窄拥挤,和外围的高楼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地方在羊城有一个专属的名字,城中村。 城中村的环境当然无法和小区相比,里面住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各个行业的都有,林宇有些疑惑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让豪豪和他的妈妈决定搬到这里来。 城中村里面都是一些自建的居民楼,这些村民充分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红利,他们只需要把自己多余的房间租出去,就可以在每个月都收到一笔可观的租金。因此这里的房东基本上都不上班了,他们要么天天聚在一起打麻将,要么养一些花鸟虫鱼自得其乐,虽然自己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却可以悠然的看着自己的大学生房客每天都累得喘不过气来。 “就是这里了,”男人停在了一栋四层居民楼前,楼房的外观很是老旧,墙体已经有很多斑驳的痕迹。 林宇抬头看去,居民楼每一层的走道上都晒满了衣服,由此推测住在里面的房客一定不少。“她们住在哪个位置?”林宇问了一句。 男人用手指了指三楼最靠左边的地方,“那间房就是了。”他虽然无法走进这栋居民楼,却在昨天亲眼看到自己的妻子把所有东西都搬去了那个位置,男人曾试着像往常一样透过阳台的玻璃默默注视着里面的景象,但是那个房间的木门经常关着,就连一扇破烂的窗户也是用报纸糊了起来,基本上可以称得是‘与世隔绝’。 “我们直接上去吧,”林宇说完这句话之后,脚下一蹬,身体便轻飘飘的飞了上去。男人也跟在林宇的身后,漂浮在了三楼的走道外侧。 林宇一脚跨过栏杆,阻挠男人的屏障在无形之中瓦解了,他们落在了三楼的走道上,接着畅通无阻的走进了女人的新家。 林宇闻到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也许是潮湿的天气和太过封闭的原因,这个房间给人一种很久都没人住过的感觉。但林宇看到的却是堆放在一起的各种生活物品,有些还呈一种打包的状态,应该是没来得及把东西摆放好,其他的便是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没有再多任何一件家具了。 林宇觉得这样的生活环境和自己的大学宿舍差不了多少,甚至可以说更差一点,因为宿舍里面还有一个卫生间,而这里显然是没有的。 还记得自己当初送外卖的时候,林宇看到女人的家里应该是两室一厅,客厅里能够摆下一张四人沙发,前面有茶几和电视柜,旁边还有一张长方形的木质餐桌。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家里生活的样子,看到眼前的景象,林宇不由得在心里佩服,女人搬到这个城中村来租住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男人自从走进来之后,脸上的表情就有些不自然,他之前一脸期待的神色现在也全都耷拉了下来。不仅仅是因为现在这个房间里面空无一人,自己想要见到的妻子和孩子并没有出现,更加是因为眼前的环境和他想象中相差甚远,他有些无法接受自己的家人过这样一种生活。 “死神大人,谢谢你带我进来,我现在想独自一个人待一会,”男人用很微弱的语气说道。 林宇能够理解男人此时的心情,毕竟谁都不想看到因为自己的死去,而让家人的生活每况愈下。男人的表情透露出了更多的难以割舍,这对林宇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不过事已至此,林宇也只能让男人自己慢慢平复了。 “我在人间的身份是羊城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住在男生宿舍九号楼607房间,如果你还需要什么帮助可以随时来找我,”为了避免男人再苦苦等待自己,林宇将自己的地址告诉了他。 男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感激的笑容,但很快又变得失魂落魄起来,他默默的坐在了木床上,似乎在等待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回家。 林宇从房间里走了出去,他要赶回到学校吃午饭,下午还有头两节的课要上,林宇本来想对男人说一些安慰的话,但终究不知道如何开口,好在这一次的任务死神游戏并没有设定时限,林宇也就打算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十七章 黑暗森林 晚上七点左右的时候,男人终于看到房门被打开了,妻子牵着儿子的小手走了进来。男人脸上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可紧接着他看到妻子明显的皱了皱眉,甚至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男人知道妻子对这里的环境也是很不满意的,但周五晚上发生的一切他都看在了眼里,妻子无法凭借一己之力继续承担昂贵的房租,只能搬到租金便宜很多的城中村。 女人打开灯,天花板上挂着的是一个老式灯泡,昏黄的灯光照在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上,更显示出了一种凄苦的感觉。女人看着那些还没收拾好的东西,心中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把那些东西都拿出来之后,这个狭小的空间还有没有落脚的地方。 不过短短两天能找到这么一个租住的地方也是幸运的,上一个房客是来城市打拼的农民工,由于家里发生了事情才不得不临时回去,女人讨价还价一番之后,以区区五百块的价格将这间房租了下来。 只有两个人住,还是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并不需要那么大的空间,女人用这样的话安慰自己,至少住在这里她的经济负担可以减少很多。唯一不太好的就是没有做饭的地方,女人已经跟房东商量过,希望允许她在过道上支起一个电磁炉,这样她有空的时候还可以给豪豪做一些好吃的饭菜。 房东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她自己也抚养过不少的小孩,不久前又刚刚抱上了自己的孙子,所以看在豪豪的份上,房东答应了女人的请求。 搬到这样的地方,女人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委屈了豪豪,不过从她的观察看来,豪豪的适应能力反倒比自己还强了不少。他从来没有抱怨过房间的简陋,没办法像以前一样把所有的玩具都扔在地上玩,反而对这个新环境充满了种种的好奇,墙壁上的裂缝,不知从哪爬出来的蜘蛛、蟑螂都能引起豪豪的兴趣。 女人拿出从超市带回来的工作餐,现在还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布置好,只能先用工作餐将晚饭对付过去了。 豪豪自己坐在书桌上吃着晚饭,女人则开始将没收拾好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所有的衣物也开始整理到柜子里。 其实女人本来还可以在小区里多住几个月,因为母亲给她的信封里面有整整五千块钱,但女人再三思考之后还是决定搬出来了。她不能一直靠母亲的接济过下去,自己的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独立,不能再让母亲担心了。 五千块钱要是住在小区里只够两个月的房租,而在城中村却是整整十个月,女人觉得现在辛苦一点没什么,等到豪豪慢慢长大,自己的生活总会变得越来越好。 随着大部分的衣物都被收拾好,女人感觉自己的心情也慢慢好了起来,她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吃饭的豪豪,今天儿子表现得格外听话,既没有嚷嚷着要自己喂饭,也没有把饭盒凉在一边自己跑去玩玩具。 女人渐渐觉得住宿条件差也可以接受了,毕竟有她们母子相依为命就好,可这种感觉才刚刚出现,头顶的灯光突然一下子熄灭了,房间里变得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清楚。 “豪豪,你坐在那里,不要动,”女人第一时间担心起了豪豪,生怕他在黑暗中磕碰到了哪里,听到了豪豪的回答之后,女人才摸索着打开房门,站在了过道上。 眼前的城中村一片漆黑,只有马路上亮起的少许车灯,而在几百米之外的城市大道上,那里灯火通明车辆川流不息,根本是一番完全不同的景象。 “草,怎么又停电了,晚上这么热,叫人怎么睡觉?”住在旁边的陌生男人开始骂骂咧咧,光着膀子就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女人赶紧回屋关上门,本来觉得条件再差都可以忍受的心情一下子就毁了,这鬼地方居然还会停电?女人几乎是在心里咆哮了一声,一旦停电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她没有办法继续收拾东西,而且豪豪的晚饭也还没有吃完。 女人重重地关了一下衣柜的门,非常烦躁的坐在了木床上,她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身体开始了微微的颤抖。 有没有灯光对男人来说差别并不大,他仍然能够看清楚妻子的样子,以男人对妻子的了解,现在的她已经接近于情绪崩溃的状态。她捂着脸就是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哭泣的样子,而以往这个时候,男人要费好大的劲才能安抚妻子的心情。 男人知道自己现在做什么都是没用的,但他还是默默坐在了妻子的身旁,用手臂揽住了妻子颤抖的肩膀。透明的泪水从妻子指缝间一滴滴滑落下来,她的哭泣没有任何声音,似乎是怕儿子听到,但越是这样男人看得越是心痛。 就在这时,一直坐在书桌旁的豪豪突然说了一句,“妈妈,对不起。” 女人疑惑的抬起头,嗓子咽了几下才用稍微正常的语气说道,“豪豪,怎么了?”女人的第一反应是豪豪可能把自己的饭盒打翻了,不过她并不会因为这件事去责怪豪豪。 “刚才我施了一个魔法,要把这里变成一片黑暗森林,没想到,魔法真的成功了,”豪豪用一种做错事的语气说道。 “你施了魔法?”女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儿子的幻想,他居然认为城中村停电是他的魔法造成的。 “是啊,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一片黑暗森林,妈妈,你看那里,有一只怪兽要跑过来了!”豪豪指着墙壁上的一个阴影说道。 女人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就算没有灯光也能看清楚一些东西,这个时候墙壁上确实有一个阴影在快速的移动,不过女人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外面街道上的车子。 豪豪从板凳上跳了下来,他跑到女人的身边,拉起她的手慌忙说道,“妈妈,我们快跑,等下怪兽来了会吃掉我们。” 女人用另外一只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泪水,儿子的纯真让她暂时忘却了心中的烦闷,“豪豪,那我们应该跑到哪里去呀?” 豪豪拉着母亲跑到了木床和衣柜中间空隙的地方,“妈妈,我们就躲在衣柜后面,怪兽看不到我们的。” “真的吗?可是妈妈还是有点害怕,”女人逗了一句豪豪说道。 豪豪把自己的小身体挡在了女人的面前,“妈妈不用怕,我会用我的魔法棒保护你的。” 听到豪豪质朴的话语,看到他像一个小大人一般的动作,女人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了。她发现自己并不需要因为停电去照顾豪豪的心情,反倒是儿子天真浪漫的幻想,让停电这件事情也变得有趣起来。“真乖,豪豪以后都要保护妈妈哦,”女人欣慰的摸着儿子的脑袋说道。 同样在房间里的男人目睹了眼前这一切,就在前一秒他还在担心妻子的情绪应该如何平复,以后没有了自己,妻子要如何一个人走下去,可短短一秒钟过去,儿子的举动轻而易举的就将妻子从悲伤中唤醒了,不得不说他做得比当初自己还要好很多。 男人开始发现自己的很多担心是多余的,经济问题也好,妻子脆弱的心灵也好,照顾豪豪的生活也好,就算自己不在身边也总会有办法解决的。男人看到躲在衣柜后面玩游戏的母子,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释然。 第十八章 赔偿金 林宇这几天一直都很苦恼,虽然他顺利的完成了新手任务,通过了成为死神的考验。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死神之后,第一个需要他摆渡的亡魂,他却感觉有心无力。 男人的状况无疑是有些凄惨,不论是已经死去的他,还是活在人间的妻子儿子,每个人都有自己说不出的苦衷,对于这一点,林宇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男人撇下自己的家人,心甘情愿的前往魂界。 林宇回想起了自己慰籍的第一个亡魂舒曼云,她临死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交一个男朋友,谈一场真正的恋爱。这样的愿望刚好在自己身上很容易实现,林宇只是做了她的一天男友,便让舒曼云不再对人间留恋。 可是同样的办法并不能在男人身上效仿,林宇甚至搞不清楚男人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也许就是永远做一个自己妻子儿子生活的旁观者。 林宇觉得自己无计可施了,他走投无路的在搜索引擎里面搜索输入了这么一句话,如何慰籍一个中年男人的心灵。当然,搜索出来的结果差点让他三观尽毁 林宇拿起手机点开了死神游戏,他想向游戏的幕后操纵者直接请教自己应该如何做,而那个人林宇认为就是上一任的死神,或者说是它的另外一个面相。 林宇打开对话框,正要输入自己的求助信息,突然死神游戏弹出了一道提示:恭喜你!当前任务慰籍值已经达到100! 林宇的两只眼睛一下子就直了,他很清楚自己从接任务到现在还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但男人的亡魂已经有了一百的慰籍值? 对于林宇心中的疑问,死神游戏只是给出,你去看了就知道的回答。林宇只好在傍晚的时候又去了一趟女人所租住的城中村,还没有走上居民楼,林宇远远的就看见一番和自己想象中截然不同的景象。 女人和豪豪坐在了三楼的过道里,她将房间里的书桌搬了出来,临时当做餐桌使用。餐桌旁边有一个用凳子架起来的电磁炉,过道的角落还摆放着一些锅碗瓢盆用来做饭的东西。 不得不说,仅仅是有了一些不起眼的改变,那间简陋的出租房很快就有了更多的生活气息,给人的潜意识带来了一种感觉,租住在这里的人同样也是安居乐业的。 林宇远远就看到了男人的身影,他站在妻子和儿子的身后,依然用以前的眼光注视着她们。林宇戴上死神之帽,身体轻飘飘的飞了上去,男人还没有注意到林宇的出现,他的眼神里似乎只有坐在自己面前的家人。 林宇发现除了女人和豪豪之外,还有一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妇人也坐在餐桌旁,她的长相比较淳朴,同时又有一种大大咧咧的气质。餐桌上两个人的对话,飘进了林宇的耳朵里。 “赵阿姨,我要真心感谢你让我在这里做饭,否则,否则我真怕豪豪跟着我受委屈,”女人端起了自己面前的塑料杯子说道,里面装着的是橙汁之类的饮料。 被称为赵阿姨的妇人大方的摆了摆手,“大妹子,别说这样的话,我也是当妈的人,有哪个母亲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吃不好饭呢?” 女人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赵阿姨正是这栋居民楼的房东,她今天刚从超市把电磁炉和做饭用具买回来,做的第一顿饭就请房东一起来吃了。 “赵阿姨,我们孤儿寡母的,以后还要靠你多多关照,”女人将一块回锅肉夹到了妇人的碗里。 房东显然对油腻的食物有些偏爱,她一口便将大块的肥肉吃了下去,嘴上无所谓的说了一句,“大妹子,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跟你投缘,单亲母亲有多么不容易我是知道的,关照这种话就不要说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我一定想办法帮你解决。” 女人很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如此仗义的房东,尽管她现在说的话以后未必能够做到,但比起那些故意刁难房客的包租婆已经好太多了。女人打开饮料瓶,又在房东的塑料杯里面倒了一些饮料,嘴上招呼着,“赵阿姨,尝尝这扣肉做的怎么样,会不会有点咸?” 女人为了这顿饭的确花了不少的心思,她今天向经理请了一天假,理由是家里的小孩生病了,但她去的却是已故丈夫的公司。 丈夫是死在深夜加班的时候,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也是过度劳累导致,女人觉得于情于理公司都要负上大部分的责任,而不是将丈夫的工资结清了事。 女人多次和公司交涉过,公司的管理层以丈夫的死亡时间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为由,拒绝对女人提供任何赔偿。 公司强硬的态度让女人产生了退缩的心理,她觉得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超市的导购员,无论学识还是能力根本无法和这些公司管理层相比。自己也根本没有条件将对方告上法庭,因为她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也不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官司结案,因为在那之前自己也许早就被生活拖垮了。 女人本来不想再和公司打交道,在她眼里这家公司无疑是杀死丈夫的凶手,所以每当她走进公司大楼的时候,身体都会莫名的寒冷发颤。 但女人没有想到的是,生活的艰难非但没有把她击垮,反而让她的内心变得更加强大了。这一次在公司管理层面前,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怯懦,女人告诉对方要是再不拿出合理的赔偿金,她将会立即将公司告上法庭,并且把自己和丈夫的遭遇在各大媒体以及网络上扩散,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家公司的惨无人道。 公司管理层其实对这件事早就心中有数,他们很清楚要是员工猝死的事情闹上法庭和媒体,将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之前之所以拒绝提供赔偿,是因为这些阅人无数的高管们一眼就看出女人是掀不起大风大浪的类型,因此从他们的角度来讲,人道主义可值不了几个钱,还不如给公司省下一笔费用支出。 但女人今天的表现让这些高管们全都刮目相看,他们无法理解女人一夜之间怎么会变得如此强势,甚至从她的眼神里,高官们能够切实的感受到女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女人知道踏进公司大楼的那一刻起就不能有任何退缩了,她有一个六岁的儿子要拉扯大,光是幼儿园的学费每个月就要两千多块钱,还有以后的生活、看病支出、房租 女人感觉每一项都是压在她心头的大山,现在住的城中村租金虽然便宜,可是一旦豪豪长大了,总不能一直和自己挤在一张床上吧?还有当同学问起的时候,豪豪说自己住在城中村会不会在心里觉得自卑? 女人一想到豪豪就有了十足的勇气,她用坚定的口吻对着公司高管说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如果还有见面的必要,那么地点将会是人民法院!” 第十九章 热情的房东 高管们在沉默中互相看了一眼,心中都不由得冒出了一些冷汗,这样的负面事件闹上法庭搞得路人皆知,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可偏偏现在的新闻媒体很喜欢对这种事件大肆报道,一些知名的大公司都无奈地背上了血汗工厂的名号。 他们的企业还处于急速发展的初期,因此员工普遍都需要加班也是客观事实,实际上有员工猝死的事件发生以后,企业立即出台了新的规定,员工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晚上八点,八点之后将有专门的保安对公司大楼进行巡视,所有工作岗位上的员工都必须清空。 公司的这一做法表面上是照顾员工的身体健康,但其实他们的工作任务一点也没有减少,只是把工作地点从公司转移到了家里,如此一来公司便可以更好的撇清员工猝死的责任,同时又不影响公司的项目进度。 员工猝死的事件公之于众,是高管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们很注重公司现在的声誉,甚至很想让公司成为大学生最愿意入职的公司之一。但要是有这种丑闻事件爆发,不仅会造成公司现有人才的流失,还会让以后的招聘计划都受到巨大阻碍。 利弊轻重只要稍微一权衡,管理层便很清楚这件事情应该的解决办法,“你先不要激动,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坐下来谈一谈,”公司的总经理终于松口说道 女人今天终于买回了做饭的用具,并且做了一桌子的大鱼大肉,就是因为她终于从公司那里拿回了丈夫应得的赔偿金,总共是二十万。 女人觉得这个数字超出了她的预期,毕竟在今天之前公司是一分钱都不愿意给她的,可就在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并且在协议书的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女人看到了公司总经理脸上狡黠的微笑。 在那一瞬间女人终于明白,自己还是太嫩了,对方可以接受的心理价位可能远不止此。尽管这样,女人还是在遗憾之中松了一口气,毕竟这件事情算是了结了,自己多了二十万的存款,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需要为金钱发愁。 女人从市场上买回了很多豪豪喜欢吃的菜,就算她知道一顿吃不了这么多,出租屋里面也没有冰箱可以存放,但她还是一意孤行的把那些菜都买回来了,算是从心里上对豪豪的一种补偿。 女人看到坐在自己身边的豪豪一直在狼吞虎咽,很久没有看到他吃的这么香的样子了,女人的心里升起了非常大的满足感。账户上有了二十万的资金垫底,女人顿时觉得自己从容了不少,她知道未来还有很多关卡要闯过,但内心已不再那么害怕和不安了。 晚饭快吃完的时候,赵阿姨关心起了女人的私事,“大妹子,你说你还这么年轻,长得也水灵,一个人撑着整个家多辛苦啊,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对象?”赵阿姨看着女人的眼神是发自内心的不忍,豪豪现在才五、六岁,是最调皮也最需要花钱的时候,赵阿姨真心希望女人能够重新组建一个家庭。 这句话让女人愣了一下,说实话这段时间以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虽然现在自己的生活渐渐步上正轨了,心里对丈夫的思念之情也少了很多,但她还真没想过马上就去结识一个新的男友。 女人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阿姨,还是过段时间再说吧,我现在也没有心思去相亲。”女人说话的时候看了一眼身旁的豪豪,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女人并不排除未来有再婚的可能,但她担心的是自己的儿子,豪豪会接受一个陌生男人当他的父亲吗? “没关系,先缓缓也好,”赵阿姨又将一块鸡肉放进了自己的嘴里,“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想法了,随时跟我说,我还是认识几个不错的单身汉。” 女人笑着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说话了。 男人作为旁观者,将两人的话都听了进去,当房东说到要帮女人介绍对象的时候,男人的心猛然收缩了一下。尽管从理性上来说,男人很清楚自己的妻子现在的确很需要一个丈夫,一旦有了新的家庭,妻子就会多一份收入来源,她和豪豪的生活条件也会变得更好。 但男人心中的感性还是希望女人能够拒绝,他至今都没能够放下她们离开人间,男人当然也不希望自己的死这么快就被妻子遗忘了。 女人口中说出没那个心思的时候,男人还是觉得有些宽慰的,但从妻子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的心比起自己刚刚死去时已经放下了不少,男人脸上露出了些许的怅然若失。 林宇和男人在虚无的空气中有了一段短暂的聊天,通过自己的观察,林宇发现男人的亡魂得到慰籍的确有迹可循。这种慰籍不是来自于自己,而是来自于他的家人,男人亲眼见证了妻子和儿子的生活由混乱不堪变得有条不紊,也许正是这种改变,让死者对活着的人没有那么多难以割舍了。 林宇并没有急于将男人带往魂界,他的灵魂还没有得到完全的慰籍,因此林宇决定再给他多一些的时间,并且在离开的时候告诉男人,作为死神他可以满足男人的一个愿望。 男人很感激林宇还让他留在人间,并且因为自己前一世积累了一些功德,所以现在有向死神提出一个要求的机会。男人很庆幸自己生前还做了一些好事,多问了一句才知道,这些功德是因为自己经常会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而积累起来的。 实现愿望的机会只有一次,男人有太多对母子俩想做的事情,所以他决定慎重考虑,要从里面挑出最重要的一件告诉林宇。 这天晚上女人所在的城中村再次停电了,但女人一点也没有恼怒,她很习惯的点亮了一根蜡烛,然后和豪豪玩起了黑暗森林的游戏。 调皮的豪豪玩着玩着就把书桌上的蜡烛吹灭了,然后若有所思的说道,“妈妈,是不是过生日的时候也要吹蜡烛?” 女人顿了一下,她突然想起豪豪的生日快到了,不知不觉自己的儿子又长大了一岁,“对啊,豪豪,你的生日也快要到了。” 豪豪高兴的拍起了小手,“每年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给我送不同的礼物,爸爸以前答应过我的东西一定会送给我吧?” 第二十章 生日聚会 女人有种心脏被人揪了一下的感觉,过去每年豪豪的生日,自己和丈夫的确是送两份不同的礼物给他。可是今年丈夫已经不在了,豪豪并不会认为他的礼物因此就要减少一份,相反的,丈夫曾经对豪豪做出过承诺,好像要送一份特殊的礼物给他。 根据这段时间女人的观察,她发现豪豪虽然适应了只有一个家长的生活,但在他的心里一直觉得爸爸还会回来,现在他只是出了一趟远门,暂时离开而已。 女人不想对儿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就算丈夫缺失,她也要给儿子双份的爱。送两份礼物并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这之前,女人要知道丈夫承诺过的东西是什么,“豪豪,你希望爸爸送你什么东西?” 女人满怀期待的问了一句,没想到豪豪的回答却是,“这是我跟爸爸之间的秘密,我不告诉你!” 女人心里有些微微的失望,不过很快就没有在意了,想套孩子的话还不简单,女人觉得自己总有机会把这个秘密问出来。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林宇还是一边上着课一边兼职送外卖,谁都没有看出来他还有另外一个隐藏的身份,死神。 在课堂上无聊的时候,林宇偶尔会偷偷点开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看一看男人的慰籍程度达到了多少。林宇发现这些天那个数值一直都在缓步增长过程中,已经从一百涨到了三百五十,不过进度条后面还有一段空隙,距离完全慰籍就只剩最后一步了。 上完了上午的课,林宇回到宿舍楼,准备放下背包之后去食堂吃饭,但在宿舍楼下,却意外的看到了男人徘徊的身影。 林宇把他带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环视了一圈,发现周围没人之后才低声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男人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忐忑,但在林宇的目光之下,还是吞吞吐吐的说道,“死神大人,你说的,那个愿望,现在还有效吗?” 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事实上帮助死者完成愿望也是死神最容易慰籍灵魂的手段,“当然,你已经想好了?” 男人非常肯定的嗯了一声,“我希望你能够帮我”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女人越来越习惯了孤儿寡母的生活,甚至懂得为自己的生活添加一点乐趣,比如偶尔带豪豪去动物园,看看他最喜欢的大熊猫,还有在他生日的时候举办一个小型的聚会。 今天女人特意请了半天的假,她从下午就开始准备,奋力的吹起了一个个彩色气球,把买好的氢气球扎成一束让它们飘到了天花板的顶端,墙壁四处再挂上了一条金色的锡纸带,还有从蛋糕店拿回已经做好的生日蛋糕。 这一次的生日,女人甚至比以往还布置得更加隆重,她希望不让豪豪感受到父亲的缺失,甚至努力想让豪豪忘掉丈夫答应他的那个礼物。因为这段时间以来女人虽然努力了很多次,但豪豪终究还是没有松口,所以女人根本没有办法为豪豪准备两份礼物。 就在女人卖力给豪豪置办生日聚会的时候,这栋居民楼旁边的马路上出现了两位不速之客,他们坐在一辆出租车里,小心的看向女人所租住的方向。 “这个女人真狠心,真的让我们的孙子住这种地方?”透过车窗,妇人看到三楼的女人正在拿着一条彩带布置房间,顿时全身气不打一出来。 “我刚才也不相信她们会搬到城中村去住,现在看来”出租车里另外一位头发有些灰白的长者说道,他们正是女人的公公婆婆,因为知道今天是豪豪的生日,所以特意想来看一看自己的孙子,同时心里也有把豪豪顺便接回老家的打算。 “这地方比我们农村还差,又破又挤,我可不能眼睁睁的看豪豪受这种苦,老头子,今天说什么也要把我们的孙子接回去,”妇人的语气斩钉截铁。 “可是,这事,她能答应吗?”长者同样看向了三楼女人的身影。 “不答应也得答应,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妇人有些强词夺理的回了一句。 的士的后方,几个小孩的欢笑打闹声传了过来,他们像一阵风一样奔跑着冲到了居民楼的下方,外面的街道都能听到他们银铃般的笑声。 “老头子,那,那不是豪豪吗?”妇人的身体一震,用手指着前方的一个小孩说道。 还不等长者做出任何反应,妇人很快就打开了车门,一只脚正要跨出去。但她的身体很快就被长者拉住了,“老太婆,你想干嘛?我们可不能做抢人这种事。” 妇人甩了几下长者的手并没有甩掉,用一种气急败坏的语气大叫了一句,“你放开我,现在不把豪豪抱走,等那个女人知道就没机会了!” 就算妇人已经发怒,但长者仍然没有松手的意思,在两个人的拉扯之下,豪豪已经出现在了三楼走廊的尽头。 “妈妈!”豪豪张开胖乎乎的手臂,像无尾熊一样抱住了女人的大腿。 女人把彩带放在了一边,摸了摸豪豪的圆脑袋问道,“今天在幼儿园玩得开心吗?” 豪豪用力点了点头,他发现房间里出现了很多平时没有的东西,氢气球、彩带和花花绿绿的折纸,“妈妈,你在做什么?” 女人脸上绽放出了会心的笑容,“豪豪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妈妈要给你举办一个盛大的生日party!” 豪豪兴奋的鼓掌跳跃起来,他从房间里冲了出去,还在走廊上就冲着自己的小伙伴们不断高声大喊,“今天是我生日,妈妈要给我办一个生日party,我又有生日蛋糕吃了!” 出租车里的长者和妇人自然看到了豪豪兴高采烈的模样,他们的脸上都有些面面相觑,因为眼下的状况和他们想象中的实在太不一样了。本以为住在条件如此差的城中村,她们母子俩一定过着很凄惨的生活,就算不是天天以泪洗面,她们的生活中也绝对不会出现欢乐和笑声。 可是现在,他们却见到了一个似乎比以前还更加开心的豪豪,他在漆黑斑驳的走廊上兴奋的奔跑跳跃,嘴里大声叫着今天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日party。 原来她是在为豪豪的生日布置房间吗?长者和妇人的心里响起了同样一句话,他们本以为女人是在家里做兼职,通过做一些手工活挣外快,没想到女人还有心思给豪豪举办生日聚会。 “老头子,豪豪又跑出来了,你去把他抱回来吧,”这一次妇人并没有亲自动手,反倒鼓吹起了身旁的长者。 长者没有任何动作,嘴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你觉得豪豪,他会愿意跟我们走吗?” 妇人眼神中流露出极为矛盾的色彩,作为母亲她当然知道,任何一个孩子都是最想要跟自己的妈妈待在一起的,她试图带走豪豪的最大理由,就是自己的孙子没办法在城中村这样的环境里健康快乐的成长,但就目前来看情况并非如此。 妇人知道强行带走豪豪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但心里依然不想就此放弃,“难道,就让豪豪一直住在这里?” “我想她搬到这里也是迫不得已,之前不是打过电话说涨租金的事吗,你没同意给她钱,她一个人肯定没办法支付小区的房租,”长者很客观的说了一句。 “你这话什么意思,好像过错都在我身上,我拿着儿子辛辛苦苦赚的钱有什么不对的?”妇人依旧嘴硬的说道。 “我想儿子的在天之灵,也不想看到她们母子过得太落魄,要不那些钱分一半给她吧,毕竟也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妇人并不是铁石心肠,她对女人的刻薄和不留情面,更多的是觉得女人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儿子。现在丈夫说到了儿子的在天之灵,孙子又在这样一个破旧的地方自得其乐,妇人难免不动下恻隐之心,她幽幽的说了一句,“分一半,那可是整整二十万” 出租车掉头离开了城中村,忙于布置房间的女人对这一切并不知情,到了晚上,一切终于准备就绪,女人把住在这栋居民楼的小孩全都叫了过来。 几个孩子待在一起总是很容易开心的,特别是在有很多彩色气球可以玩,还有生日蛋糕可以吃的情况下。 如女人所料,豪豪一整个晚上都特别兴奋,生日蛋糕也吃了好几块,直到他的小肚子再也撑不下了。到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小孩们玩得都有些累了,女人把豪豪的小伙伴一个个都送回了家里,然后趁着他困倦的时候赶紧送出了自己的礼物。 “豪豪,你看看这个礼物喜欢吗?”女人将包装好的礼物盒子放到了儿子的面前,并通过让他拆礼物的方法转移他的注意力。 豪豪果然顺着女人的话打开了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把玩具电动机关枪,豪豪一下子就将机关枪抓在了手里,扣动板机的时候,机关枪前后灯都亮起来了,里面传出了哒哒哒的模拟声音。 豪豪的玩性一下子又被激起了,他开始拿着机关枪围绕着木床跑了起来,还时不时说出几句打怪兽的话。 女人微微松了一口气,看这样的情况等豪豪再次玩累了的时候,他肯定是倒头就睡着了。女人开始收拾房间里的狼藉,断裂的彩带、各种破碎的气球遍地都是,女人要尽快打扫干净才能早点上床休息。 就在女人埋着头清理垃圾的时候,耳边机关枪的声音突然停住了,女人听到了一句让她心中一沉的问话,“妈妈,爸爸的礼物呢?” 豪豪站在房间的中央,手里的机关枪垂了下去,一双纯真的眼神中布满了疑问。 女人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没想到折腾了一晚上,豪豪还是对丈夫的礼物念念不忘。“爸爸,他,”女人的思维开始急速的旋转,她想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让豪豪接受丈夫没有给他买礼物的事实,可是想了几秒钟,女人发现自己的脑袋就像浆糊一样黏住了,根本就转不动。 女人忽然有了一种深深的无助,她发现就算自己再怎么努力,再如何对豪豪加倍的关爱,也始终填补不了豪豪父爱缺失的空白。女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坚强内心一下子就被打破了,也许其它的现实问题都可以解决,房租、做饭、收入来源,但唯有一个问题就算她努力也是无法解决的,豪豪想要的父爱。 女人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不想再去编造一个完美的谎言,然后一年接一年的欺骗豪豪,女人很想坦白的告诉他,以后都只有妈妈了。 女人狠了狠心,她准备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就算豪豪接受不了也好,大哭大闹也好,长痛不如短痛,就在今天做一个了结。 “爸爸他,以后都”女人的话还没说完,走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敲门的声音及时打断了她的话语,“请问有人在家吗,你的快递到了。” 女人疑惑的皱了皱眉头,她并没有网购的习惯,很多生活用品都是直接在超市解决的,怎么突然说有自己的快递,还是在现在这么晚的时间? 第二十一章 天国的快递 女人打开门,看到走道上站着一名年轻的小伙子,他穿着像模像样的快递制服,双手捧着一个纸盒说道,“您的快递,请签收!” 女人犹豫不决的接过快递员递来的签字笔,嘴上问了一句,“你确定这是我的快递吗?可是我没有买过东西啊。” 快递员拿起包裹看了一下,“地址是没错的,你的名字是叫做曹文燕吗?” 女人肯定的点了点头,“我是曹文燕。” “那就没错了,应该是别人买了寄给你的,寄件人写着许成刚,你应该认识吧?”快递员很淡定的说道。 女人却因为许成刚三个字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因为那就是她已经死去的丈夫的名字,距离丈夫逝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怎么现在还能收到他的包裹?女人有些恍然地朝快递包裹上看去,纸条上分明有一行字写着,“送给儿子的礼物”。 女人的眼泪立刻就掉了下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签字,又是怎么拿回包裹的,只记得自己对房间里的豪豪说了一句,“豪豪,你爸爸没有言而无信,他把礼物买回来了!” 走下楼的快递员带上了一頂圆形的帽子,接着他的身体就从居民楼消失了,这个人自然就是林宇。两个星期以前,他听到了男人说出的愿望,帮他的儿子买一个恐龙蛋,并在生日的时候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 林宇当时很诧异,他没有想到男人的愿望居然如此简单,根据男人的功德值,他完全可以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可是经过再三确认,男人一口咬定他最想实现的愿望就是这个,林宇也就只好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恐龙蛋是在网上买的,主要是因为林宇实在拉不下脸去商店买一个如此幼稚的玩具,他的样子没人会把他当做一名父亲,所以林宇感觉自己要是买这种东西,一定会被商店里的小孩当成怪叔叔。 林宇在网上搜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恐龙蛋玩具比他想象中要复杂的多,并不只是做出一个类似鸡蛋的形状就交给小孩玩耍,而是真的可以从里面孵出小恐龙来,当然,孵出来的也只是道具模型而已。 林宇从里面选了一个岛国产的恐龙蛋,上面介绍说只要把这个蛋放在凉水或者温水中三天,里面的小恐龙就会破壳而出,旁边还配上了像模像样的图片。 林宇不禁感叹现在的玩具已经这么高级了,对于年纪小一点的孩子,恐怕这种技术足以以假乱真了。林宇花了四十来块钱买了一大一小两只恐龙蛋,小的能够孵出绿色的小恐龙,大的能够孵出红色的霸王龙。由于林宇也不知道豪豪更喜欢怎样的,所以感觉买两只比较保险。 恐龙蛋到手以后,林宇开始思考自己应该如何送过去,直接交给豪豪的母亲是方法之一,可是自己又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送恐龙蛋的动机,要是索性扔在她们家门口,也许给人的感觉会更加奇怪,说不定豪豪的母亲会认为是别人的东西,而把它交给房东处理。 思来想去,林宇最终决定由自己假扮一回快递员,反正豪豪的母亲并没有见过自己的样子,经过乔装打扮,豪豪也肯定不会记得自己给他送过外卖。 确定了这个方法之后,林宇在豪豪生日的当天很及时地出现在了门口,有了快递员的身份一切都水到渠成,东西是男人买的,礼物是送给豪豪的,女人没有理由再怀疑自己。 果然不出所料,等到林宇再次返回三楼的时候,他听到了豪豪欢喜的声音,“是恐龙蛋,真的是恐龙蛋,爸爸没有忘记要把恐龙蛋送给我!” 女人在旁边一边笑一边抹着眼泪,这个包裹出现的虽然有些诡异,但还是可以想到合理的解释。比如也许是丈夫购买之后,商家一直没有发货,看玩具的包装是国外生产的,或许从那边寄过来就是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丈夫和商家约定了发货的时间,他就选择了豪豪生日的前几天寄送,因此礼物才会恰好在这个时间出现。 女人不想去深究其中的原因,她很感谢丈夫生前的举动帮她解决了今晚的难题,甚至在看到寄送人名字的那一瞬间,女人真的有种丈夫还在自己身边的感觉。也许在冥冥之中,丈夫还在用他特殊的办法守护着自己和这个家,女人抬头看向天空中的明月,若有所思。 林宇和男人并排漂浮在走道的边缘,房门是敞开着的,女人自从收到包裹之后就一直忘了把门关上。男人亲眼看到自己的愿望实现了,他通过死神为这个家做了最后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看到豪豪小心翼翼的把恐龙蛋放进了温水里,男人脸上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他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彻底的放下了,转头对身旁的林宇说了一句,“死神大人,这段时间以来,谢谢你,现在你可以带我走了。” 不久之后,夜空中出现了一道常人看不见的光芒,男人的身体跨进去之后光芒就消失不见了。女人恰好在这时独自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站在走道上开始对着天空虔诚的祈祷。 “老公,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件事,你就在天堂安息吧,我一定会把豪豪健康快乐的抚养长大” 这天晚上林宇又晚归了,不过有了死神之帽之后,宿舍大楼他早已进退自如。直到飘到了自己所在的607宿舍门前,林宇才摘下了头上的帽子,用钥匙打开了门。 忙着打游戏的室友并没有太在意林宇这么晚才出现,只有许飞航用略带疑惑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心中闪过一句,这家伙最近怎么经常晚归,偏偏楼下的宿管阿姨还每次都放他进来? 许飞航可是经历过因为在网吧玩的太晚,而被宿管阿姨严词厉色的拒绝开门放入,由于许飞航是惯犯,所以好求歹求宿管阿姨也仍然没有心软,他只好灰溜溜的又回到网吧包夜去了。 现在看到林宇每次都能顺顺利利的回来,许飞航心里自然是有些不平衡,看着林宇的身影他脱口而出的问了一句,“宿舍大楼已经锁门了,你是怎么进来的?” 第二十二章 寻狗启示 林宇的脚步顿了一下,但很快就给自己想好了一个借口,“我给宿管阿姨带了一点东西,她一高兴,就帮我开门了。” “这样也行?”许飞航脸上露出满是佩服的表情,“究竟带了什么东西?下次我也可以学着投其所好啊。” “呃,”林宇没想到许飞航在打游戏的时候还会问的这么具体,当下用拉开凳子的动作掩饰自己的尴尬,“是,是烧烤,就在校门口买的。”羊城大学的校门外有一些烧烤摊,摊主只有晚上才会出现,而且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不少大学生下了晚自习,或者在网吧玩爽了之后,都喜欢在烧烤摊上买一些吃的作为夜宵,林宇刚才回来的时候正好也过了一把嘴瘾,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扯到烧烤上去了。 “原来如此!”许飞航对着林宇比了一下大拇指,在他看来林宇的说法是很值得相信的,因为宿管阿姨本来就有些心宽体胖,喜欢吃烧烤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得到了林宇传授的诀窍之后,许飞航心满意足的重新投入到了自己的战斗当中,同时期待着下次自己晚归的时候,也可以用林宇教的办法故伎重施 林宇在座位上装模作样地玩起了自己的手机,其实却是点开了死神游戏,查看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度。不出所料,游戏界面显示自己当前任务已经全部完成,获得了150的死神经验值,同时林宇最关心的慰籍值则是,700。 林宇的嘴角露出了微微的笑容,这一次的任务确实比之前的新手任务难了不少,时间上前前后后也花了近一个月,不过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至少慰籍值上面有一个大幅度的增加。 林宇将这个数字全部转化为了人民币,核实了自己的账户确实多出七百元之后,林宇居然又迫不及待的再次点开了死神游戏,因为他发现没有任务在身,他的心里竟然有种空荡荡的感觉。 可是上上下下都看了一遍,死神游戏并没有发布出新的任务,这不免让林宇有些失落,经过了两次任务的完成以及一个多月的死神身份,林宇渐渐开始期待,自己下一个将要面对的人会有怎样的经历,除了慰籍值可以换成现实中的金钱,林宇更加在完成任务的时候有了一种很大的成就感。看到人间的亡魂可以真正放下心中的牵挂,面带微笑的走进属于他们的魂界,林宇也更加意识到自己作为死神存在的意义。这和单纯的兼职送外卖,送一单赚一块钱,给他带来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第二天上午没课,林宇准备跟往常一样早一点去食堂吃完饭,然后趁着中午高峰的时候多送几趟外卖。按照一般的情况,中午和晚上两个小时的时间段里,林宇总共能够送出大概五十单,也就是有五十块人民币入账。但很多时候林宇并不能送这么久,比如碰上上午最后一节有课或者晚上要做实验,林宇就最多只能送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此一个月算下来,林宇差不多能赚一千块钱的样子。 一千块是林宇很多同学月生活费的基本线,但林宇可没有这个福分,他自从上大学之后一直都是省吃俭用,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好攒够下个学年的学费。所以每个月他就强迫自己只能花一半,另外一半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等到积累一年之后学费也就出来了。 不过最近因为多了死神的身份,林宇的手头渐渐宽裕了一些,不仅把摩托车的修理费覆盖了,还让他攒钱的速度加快了不少。林宇决定等自己攒够明年学费的时候,就让自己好好放松一下,比如去羊城周边玩一玩,或者品尝一下羊城久负盛名的各种美食,这些东西林宇以前都是舍不得享受的。 离开宿舍之前,林宇再次查看了一下手机,发现上面还是没有新的任务,林宇只好把手机又揣回兜里,先去食堂解决午饭问题。 还没有等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林宇发现寝室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是焦急,手里拿着一大叠印好的a4纸,挤着不自然的笑容问道,“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这只宠物狗?” 男生将a4纸给寝室里面的每个人都发了一张,林宇接过的时候看到标题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寻狗启事。 “这是我养的一只金毛,名字叫做小狼,如果你们在哪里看到一定要通知我,上面有我的手机号码,先谢谢你们了!”陌生同学对着寝室里面的人很诚恳的说道。 林宇发现寻狗启事里面有一些关于宠物狗的基本信息,中间还配了一张它的生活照,是用彩色打印出来的,看来这位主人为了找回他的宠物狗的确下了血本。 “先别急着谢,我们经常呆在寝室里很少出去,所以也不见得能碰得上,反正看到了一定会通知你的,”许飞航抬了一眼说道。 男同学脸上又露出了一丝笑容,然后抱着手里的a4纸走向了下一个宿舍。 许飞航发现对方已经走远,便无所谓的将寻狗启事扔到了一边,嘴里喃喃说了一句,“学校不是不让养狗吗?” 一向寡言少语的周光华难得接了一句话,“我看啊,肯定是学校保安把狗赶到校外去了,现在恐怕变成了一条流浪狗。” 两个人都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甚至很快就将寻狗启事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林宇自然也不觉得自己就能那么巧遇上那只宠物狗,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对着a4纸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才起身走出了宿舍。 一个中午的外卖送下来,林宇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不过至少过程还算顺利,他总共完成了二十七单,也没有收到来自顾客的差评。 林宇在下午两点的时候才回到学校,他要赶着去上第一节英语课,大学的英语课程还是很重要的,过四、六级就是很多在校大学生的噩梦,但偏偏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对四六级都有硬性要求,所以大学其他课程可以放羊,但英语课绝对不能马虎。 林宇急匆匆的往教学楼赶,经过一条马路拐弯的时候,他看到转角处的身影有些眼熟,对方正在路灯下张贴着一张a4纸,而上面的四个大字正是寻狗启事。 林宇有点佩服这名男同学的执着,且不说学校本身就不允许在路灯上张贴任何东西,更关键的是他张贴的内容还是寻找一条宠物狗,这两件事都是学校明令禁止的,要是被老师发现,很有可能会进行记过处分。 林宇不相信男同学不知道学校的规定,但和他的宠物狗相比,也许男同学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林宇有些同情的叹了一口气,如果正如室友所说,宠物狗已经被赶到学校外面去了,那他这么做一点用处都没有。 上课铃声从教学楼传了过来,林宇不想再做耽搁,转身就要快步离开。突然一阵小狗的叫唤声从路灯旁边的草丛里传了出来,林宇顿时一愣,难道是那只金毛主动跑回它的主人身边了? 第二十三章 小狼的灵魂 草丛摆动了几下,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因为小狗在里面奔跑的原因,林宇通过耳朵判断出来小狗距离那个男生已经越来越近,叫声也变得越发欢快了。但让林宇很惊讶的是,男生一点也不为所动,仍然专注的把纸贴在路灯杆子上。 刘宇有些不解的皱起了眉头,下一秒一只通体黄色的宠物狗从草丛里蹿了出来,它的嘴巴上下张开着,露出了半截舌头,脸上的表情似乎永远都在没心没肺的笑着。 这样的宠物狗也许任何人见到都会觉得喜欢,可是林宇却在见到它第一眼的时候脸部就僵硬了起来,因为他发现那并不是一只真实世界存在的狗,而是一具已经死去的,狗的灵魂。 林宇终于明白男生为什么对狗叫声充耳不闻,因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道永远也无法打破的屏障。 它应该就是小狼吧?林宇还记得宠物狗的名字,因为主人固执的要把一只狗叫成狼也确实挺有意思,不知道是不是很久没有见到主人的原因,小狼表现出了一种几近疯狂的热情,它把自己的前肢高高举起,朝着站在路灯旁的男生扑了过去。 接下来的情况是小狼没有预想过的,它没办法和自己的主人抱成一团,反倒是身体扑了一个空,就势在地上滚了一下才重新站了起来。 小狼的眼神中透射出了深深的不解,它不明白为什么主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可是却像一团空气一样完全触摸不到。一次的失败并没有让小狼吸取教训,它眼神中的疑惑很快就不见了,重新鼓起十二分的热情朝着主人再次扑了过去。 于是林宇见到了有些纠结的一幕,小狼不断在男生的左右窜来窜去,脸上始终带着一种求拥抱的渴望表情,但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小狼要么扑了一个空,要么一下子滚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如此往复过后,小狼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期待并不能实现,它开始低声的吠了几下,有些落寞的围着男生的身体打转。 眼前这一幕让林宇有些于心不忍,他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了男生的身旁,低声问了一句,“你,还在找小狼吗?” 就快贴好寻狗启事的男生转过头,看到林宇的时候先是有些茫然,因为他想不起来自己认识这么一个人,不过男生很快又释然了,毕竟他在那么多栋宿舍楼里面发过传单,现在被人认出来也合乎情理。 “是啊,如果你看到了,一定要打电话通知我,”男生的脸上再次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林宇的眼神往地面瞄了一下,此时那只金毛就在他们两人中间转来转去,它的样子和彩打出来的图片一模一样,不过男生是永远也无法看见了。 “也许,小狼已经,”林宇想劝男生放弃寻找,再这样下去也只是做更多的无用功而已,可是看到男生仍然满怀期待的眼神,林宇刚要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那你继续找找看,我要赶着去上课了,如果我见到了它,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林宇转身,朝着教学楼快步疾走,男生则是抱着他的那一叠a4纸走向下一个人群更加集中的地方。 羊城大学的英语是小班授课,通常一节课只有三十名同学,所以林宇不得不挑选了一个讲师注意力最分散的时候出现在教室的最后排。但就算如此,戴着厚重眼镜的英语老师瞄到林宇之时,双眼还是微微放大了一下,因为她明明记得半分钟之前那个位置还是空空如也的。 “林宇同学,你来翻译一下我刚刚念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英语老师在讲台上说了一句。 林宇哪里会想到自己刚刚出现就会被叫到名字,更关键的是他根本不知道老师刚才念的是哪一句话。他颤颤巍巍的从座位上站起,用极低的声音问道,“老师,你能把那句话,再念一遍吗?” 多媒体教室顿时传出了一阵闷笑的声音,英语老师自然也是白了林宇一眼,“怎么,我课上到哪你都不知道,刚才是去哪里神游了?” 林宇很想回答一句,自己的确是神游了一番,还见到了一条宠物狗的亡魂,不过这一切只能憋在他的肚子里,当下只好做错事一样,低着头默默地站着。 “先坐下吧,以后上课认真一点,”英语老师朝着林宇打了个坐下的手势,接着对着全班同学说道,“很快就要进行四级考试了,你们都要努力一把,争取一次性考过,英语四级证书有多么重要,我相信你们心里都很清楚,现在继续上课” 两堂英语课下来,林宇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大学所有的课程里就数上英语课的压力最大。因为那个讲师是唯一一个能记住全班学生名字的大学老师,也是最喜欢在课堂上点名叫学生回答问题的存在,所以上她的课,林宇有种仍然还在读高中的感觉。 但是其他专业课程就不一样了,首先学生人数上至少是两个班级一起上,少部分课程甚至有四五个班级挤在一起的情况,在这种课堂上林宇就可以安心大胆的放羊,就算睡到昏天暗地也绝不会有人管。 回到宿舍之后,林宇破天荒的翻看起了大学英语课本后面的词汇,因为他发现今天教的那篇课文好多单词都不认识,再加上不久以后就要考四级的压力,林宇不得不开始认真对待起来。 虽然现在林宇和其他人不一样,有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死神身份,但林宇觉得自己在现实中还是需要一个正常的职业以及表面上看去普普通通的人生。就像电影大片里面描述的超级英雄,蜘蛛侠、绿巨人、蝙蝠侠,他们平常都会用一个正常的职业来伪装自己,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显露出另外一种不为人知的身份。 林宇感觉这样也挺有意思的,似乎自己成了一个生活在真实世界的超级英雄,和那些动漫人物相比,自己的能力好像更加强大,才刚刚第一级就可以打开魂界之门,未来或许掌管人类的生死也是有可能的。 但林宇很快就发现他的想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除了人类之外他貌似还要掌管其它的物种,比如一条金毛宠物狗。 第二十四章 不可能的任务 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响起了叮的一声,这种声音在其他人听来也许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信息提示声,可是林宇听到之后却立马放下了手中的大学英语课本,第一时间抓起手机查看起来,因为这个声音是他特别设置专属于死神游戏的任务提示声。 这些天林宇一直在期待新任务的出现,他感觉自己对死神这份工作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兴趣,同时心中也开始好奇,这一次自己要带走的亡魂会有怎样的故事? 可是当林宇点开任务信息的时候,他一下就愣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要慰籍的对象既不是跳楼的女大学生,也不是猝死的中年男人,而是一条,金毛猎犬,更确切的说就是自己收到寻狗启事上面的那一只! 林宇几乎在同一时间爆出了一个f开头的英文单词,也许是刚才背词汇太投入了,让他脱口而出英文界最流行的脏话。 我要去慰籍那只金毛猎犬?林宇从来没有想过死神要慰籍的对象还包括了除人类以外的存在,不管是女大学生也好,公司白领也好,自己虽然未必和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至少可以无障碍的沟通,了解到他们心里想实现的愿望,可是一只金毛猎犬,自己应该拿它如何是好? 林宇在求助框里面发了一条信息,“呃,那个,能不能换一个任务?一只宠物狗,我实在无从下手” 死神游戏倒是很快给出了回复,“任务一旦发布就必须完成,死神大人,请你好自为之” 林宇彻底无语了,上英语课之前他可是亲眼见到过那条金毛猎犬,从它对主人的动作来看,金毛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对主人的依赖程度也许比它活着的时候还更加强烈。林宇不禁开始犯难,以一条狗的智商,要如何让它知道现在的它只是一具灵魂,它应该去的地方叫做魂界呢? 按照死神游戏的规则,在完成当前任务之前是绝对不会发布新的任务,所以林宇拖的越久,就越迟获得死神新的能力。林宇在心中挣扎了一番之后,还是不得不点下了接受任务的按钮,至少和这个任务难度相对应的是,完成任务可以获得经验值一百七,预期慰籍值更是达到了一千。 林宇注意到死神等级lv1总共的经验值是三百,上一个任务结束之后已经获得了一百五的经验值,要是再完成这个任务,就意味着自己可以升级到lv2了。不得不说,林宇的心里还是很期待升级之后自己能够获得死神哪方面新的能力,同时一千的慰籍值对他的吸引力也是极大的。 林宇很快便翻起了手机中的照片,当他找到那张寻狗启事之后,第一时间拨通了小狼主人的电话。 “你好,请问是郑修文吗?”林宇礼貌性的问了一句。 “是啊,请问你是?”看到陌生电话打来,郑修文第一时间就接起了,心中涌出了许多的期待。 “你在找的那只金毛猎犬,我好像看到了,就在,”林宇一边心虚,一边却又语气镇定的说道。现在那只宠物狗肯定还跟在它主人的身旁,所以要找到它最快的办法就是联系它的主人,林宇煞有介事的说了一个距离自己宿舍楼不远的地方,并叫郑修文赶快去那里看一下。 “好,好,我这就去,谢谢你啊!”郑修文在电话里传来了激动的声音,这无疑是宠物狗失踪以来最让他开心的事情了。 林宇有些愧疚地挂断了电话,毕竟欺骗别人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比起让他继续在校园里面张贴毫无作用的寻狗启事,转移一下注意力也未尝不可。 十分钟后,郑修文出现在了林宇指定的地方,他的嘴里不断呼唤着宠物狗的名字小狼,同时满头的大汗像刚洗过澡一样顺着脸颊滴落了下来。 林宇躲在暗处偷偷观察着,显然郑修文刚才是一路狂奔过来的,他不断在那一片花圃和草丛里面走动,试图在那些遮蔽的地方找出小狼的所在。 在林宇的眼里,前方的那一幕是有些戏剧性的,因为就在郑修文火急火燎寻找小狼的同时,那只宠物狗明明就紧跟在他的身后,特别是当郑修文每叫唤它一句,小狼便会高兴的一跃而起扑向主人的身上,当然这样做的后果还是只能扑了个空。 找了几分钟之后,郑修文有些灰心的重新站在了马路上,他发现附近这一片并没有小狼的踪迹,也许是自己来的太晚,小狼又跑到其它地方去了。 以宠物狗的智商,它很难明白自己和主人已经是阴阳两隔,虽然还能看得见主人的样子,听到他的呼唤,但它无法再和主人建立任何联系了。小狼坐在郑修文的身边,和它的主人一样用眼睛打量着周围,殊不知郑修文寻寻觅觅的正是自己。 林宇觉得现在小狼的情绪似乎稳定了一些,该到了自己要出场的时候,他戴上了死神之帽,以死神的身份走到了小狼的身边。 “小狼,别害怕,我是来带你走的,”林宇在金毛猎犬的身旁蹲了下来,手掌隔空抚摸着它的一身毛发,这个动作就像所有主人对待宠物狗的方式,但其实林宇的手掌之下感受不到任何东西。 小狼似乎也感受到了林宇和其他人类的不同,因为这段时间以来没有哪个人类能够和它产生亲密接触,甚至可以说完全无视它的存在,就像刚才不论它怎么吠叫主人都对它置之不理一样,但眼前这个人却真正能够和它产生交流。 小狼自然听不懂林宇说的话,只是在感受到对方温柔眼神的时候,低低的呜咽了一声,就像是在排解这段时间被冷落的委屈。 林宇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他发现任务也许远比他想象中简单,宠物狗的灵魂没有人类那么复杂,慰籍它的心灵或许只要跟它说几句话,摸一摸它的毛发就可以了。就像现在这样,小狼似乎对自己已经产生了依赖。 “走吧,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林宇轻轻拍了拍小狼的背脊说道。 第二十五章 郑修文的故事 对于这次的任务,林宇想要来一个速战速决,反正只要让小狼走进魂界就好了,至于它是不是心甘情愿的恐怕没有人会搞清楚。 林宇想趁着小狼还算听话的时候,直接打开魂界通道,只要小狼跨过去了,自己便可以大功告成。 在林宇的动作之下,小狼的确是往前跑了几步,就像是一种类似于条件反射般的反应。林宇赶紧打开了死神游戏,一束蓝色的光芒从手机前端放射出来,小狼的正前方出现了一道扩散开来的裂缝。 小狼刚才还欢快的步伐一下子就停了下来,它警惕的把脑袋伸到了裂缝的边缘,用鼻子朝着里面闻了一下,仿佛是在试探里面到底装着一个什么样的空间。 “小狼,快过来啊,”林宇有点着急的走到了小狼的对面,他对着小狼拍了拍手掌,想用一种引诱的方式让小狼跨入魂界。 小狼用漆黑的眼珠看了林宇一眼,但是对他热情的召唤完全无动于衷,它好奇的打量着自己前方一人宽的裂缝,两只脚居然往后退了一步,仿佛是从里面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林宇心里很有种把小狼抱起扔进魂界的冲动,无奈的是,在死神状态之下,自己和小狼都是虚无缥缈的灵魂,林宇无法强制对小狼做任何事情。 就在这时,一直站在原地打望的郑修文默默说了一句,“我还是去附近找一找吧,既然在这里出现过,应该还没有走远。” 郑修文说完这句话之后,立即朝前方体育馆的方向走了过去,他的动作也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小狼对那道神奇的裂缝完全失去了兴趣,它转过身一边叫唤着一边亦步亦趋的跟了上去。 眼睁睁的看着一人一狗走远,林宇只能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将魂界通道重新关闭,心中闪过了一个念头,看来投机取巧果然是不行的,要完成这个任务还得花费一番心思才是。 林宇将死神之帽从自己的头上摘下,朝着郑修文的方向远远的喊了一句,“同学,你没有看到小狼吗?” 郑修文快走的脚步停了下来,他认出了林宇的声音,刚才打电话告诉自己看到小狼在这附近的就是这个人,“是你啊,你真的在这边看到小狼了吗?”郑修文转过头发现,对方不仅声音耳熟,长相也是在下午见过面的,心中升起了一股亲切之感。 “呃,没错,我下了课回宿舍的时候,就看到它在那边的草丛出现过,”林宇随手指了一个方向说道。 虽然得到了当事人的确认,郑修文脸上的失望还是显而易见,“可是现在,它又跑掉了,我准备到前面的体育馆找一找。” “我也跟你一起去吧,毕竟多一个人多双眼睛,”林宇提议了一句,为了让自己的加入显得更加自然,林宇硬是找出了一个有些说服力的借口。 “好啊,师兄,那真是谢谢你了,”郑修文并没有多想,他觉得自己只是碰上了一个好心人而已,同时对方的话也有几分道理,多一个人肯定可以看得更加仔细一些。 林宇心中暗喜,寥寥几句话就让自己和小狼的主人变得亲近了不少,接下来他就可以从对方口中套出话来,比如小狼平时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怎么和人玩游戏,以及最重要的如何让它听从自己的命令。 两个人闲聊了几句之后,互相知道了对方所学的专业,郑修文也打听到了林宇的名字,并对他提供的帮助连着道了几声谢谢。 林宇发现郑修文已经对自己没有了防范,便开始直奔主题的问了一句,“小狼,你养了多久了?看得出来,它对你很重要。” 郑修文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它陪伴我很多年了,其实我们的相遇有些奇妙,小狼并不是我从宠物店买回来的,而是” 两个人在体育馆外围寻找的时候,郑修文说出了他和小狼之间的故事。郑修文出生在一个充满艺术氛围的家庭,他的父亲是声乐老师,而母亲则是一名舞蹈演员,所以从小时候起郑修文的父母便有意识地培养他在艺术方面的特长,经过几番尝试之后,他们最终确立了一个目标,要把自己儿子培养成一个钢琴家。 郑修文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好嗓子,也没有母亲那种天生的律动感,但却在弹钢琴方面表现出了过人的天赋,这一点郑修文自己也是无可奈何。 于是从小学开始,郑修文的生活便被各种钢琴琴谱以及指法练习充斥了,每当周末别的小朋友可以和父母一起去游乐园玩的时候,郑修文只能一个人独自在家练习他的钢琴谱子。从事艺术工作的人,每到周末和放假的时候反而会比平时更加忙碌,郑修文的父母也同样如此,所以他们会提前一天给郑修文布置好任务,好让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不会荒废了时间。 每天不断重复的练习,对一个小孩来说是难以持续的事情,就算郑修文在钢琴方面有不少的天赋,对于弹奏曲子本身也有浓厚的兴趣,但日复一日的磨练过后也渐渐变得厌烦了。 年幼的郑修文开始用消极怠工来应对他无聊的生活,有时候甚至把钢琴撇在了一边,他独自一人趴在窗台旁,也不出去,就这样默默的看着街道上来来去去的行人,常常一看就是一整天。 郑修文早就关注到了父母回来的方向,所以他隔着窗户一旦发现父母出现在街道口的时候,郑修文就会立即坐回到钢琴的旁边,装出一副仍然在努力练习曲子的模样。 勤奋又听话的郑修文一直让父母很欣慰,他们有时候会责怪自己没有多一点的时间去陪儿子,所以对郑修文的钢琴技艺停滞不前也没有太多的责备,他们只是觉得要给儿子更多的耐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一天郑修文再次趴着窗户百无聊赖的时候,他发现就在自己的前方出现了一只流浪狗,它看上去也就几个月大,浑身的毛发脏兮兮的,似乎是为了寻找食物从街角一路走了过来。 郑修文家里从来没养过猫狗之类的宠物,所以当这只流浪狗出现在他的房门前,郑修文心里升起了一股强烈的好奇心,他一直盯着那只宠物狗看个不停,而宠物狗也终于在某一瞬间抬起头来,隔着透明的窗户,两道目光相接,一个人类男孩和一只被遗弃的宠物狗从此有了难以割舍的联系。 第二十六章 流浪狗失踪 说起当年相遇的那一刹那,郑修文仍然觉得自己和小狼之间的缘分就像是上天的安排,要不是他疏于练琴,天天扒在窗户上看外面的行人,要不是饥肠辘辘的小狼刚好走到了他家门前,也许他们这一段奇缘就不会发生。 “当时我看着它眼睛的时候,我就有种感觉,这只小狗和我是同病相怜的,”郑修文脑海中浮现出多年前画面的样子,一切就仿佛只是发生在昨天,他接着说了一句,“我知道它和我一样,都是孤独的孩子” 郑修文练琴的地方就在一楼,虽然他的父母也考虑过如果在二楼或者三楼练琴,可以给自己的儿子提供一个更加安静的环境。但实际情况却是,要把那一台诺大的钢琴抬上楼实在太费劲了,而且在搬动的过程中还会有损坏钢琴的风险,权衡利弊之后,他们最终决定就把练琴室设置在了一楼。古语有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郑修文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儿子也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年幼的郑修文从窗台上爬了下去,他迅速冲进厨房找了一些吃剩的饭菜,倒在一个盘子里之后推开了练琴室的大门。 所幸的是流浪狗还蹲在刚才的墙角边,郑修文双手端着盘子慢慢走到了距离流浪狗一米开外的地方,他刚有要放下盘子的动作,便发现流浪狗警惕的往后退了一小步,眼神中流露出些许惧怕的色彩。 “狗狗,别怕,我是来给你送吃的,”郑修文轻声说了一句,他不敢再靠得更近免得把流浪狗吓跑,就地把盘子放下以后,郑修文后退着回到了自己的练琴室。 他再次迅速爬上窗台,隔着透明的窗户观察着流浪狗的动作。新鲜的饭菜对一只饥饿的流浪狗来说,诱惑是巨大的,虽然它对人类还有很多防备之心,甚至还记得就在几天之前因为偷吃东西而被人满街追着打的教训,但流浪狗的身体还是被最原始的需求征服了,它已经没有力气再搜寻下一条街道的垃圾桶,颤抖的四肢迫切需要一顿饱餐来补充力量。 在郑修文的注视之下,流浪狗小心的往前迈了一步,接着又停下来打量了一下四周,似乎在确认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当流浪狗发现那个小男孩并没有再出来,而大街上的行人也对它视若无睹的时候,流浪狗终于放开胆子扑到了盘子的旁边,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郑修文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了阳光的笑容,这个表情是他过去一个人待在练琴室绝对不会出现的。他亲眼看着流浪狗把盘子里所有的食物都吃光,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遍了盘子的每一个角落,最后抬起头看了一眼郑修文所在窗台的方向。 和刚才的眼神相比,郑修文感觉到小狗流露出一种显而易见的满足感,甚至能够从它的目光中读取到对自己的感激。年幼的郑修文第一次意识到,人类和狗之间居然会产生如此奇妙的反应,并不需要言语上的沟通便能够做到心领神会。 吃完食物之后,流浪狗从郑修文的家门前跑开了,它金黄色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了街角,郑修文看到它步伐有力的样子,心中有种暖暖的感觉。 接下来的几天,流浪狗几乎都会在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准时出现,郑修文也早就装好了满满一盘子的饭菜,并且用勺子将汤汁和碎肉都搅拌均匀,让流浪狗吃起来的时候更加可口。 重复的喂食让流浪狗对郑修文的戒备心理也减轻了很多,它可以让郑修文直接走到它的面前,并且蹲在旁边看着它把所有的食物都吃干净。 对郑修文来说,每天下午的喂食成了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不用趴在窗台上看着来来去去的行人,而是真切的感受到有个伙伴陪在他的旁边。每次看到流浪狗吃完食物之后对自己投来感激的眼神,郑修文心里都会无比的欣慰,他渐渐明白一盘简简单单的饭菜原来还能够起到如此大的作用。 流浪狗也不像以前一样,吃完之后就会立即跑开,它会有意无意的蹲在角落陪伴郑修文一段时间。一人一狗并不会有过多的交流,他们只是并排靠着墙壁坐在地上,郑修文看着行人发呆的时候,流浪狗也同样安静的陪着他发呆。 晚归的父母渐渐发现了儿子的异常,除了钢琴技艺一直停滞不前之外,儿子的饭量似乎比以前大了很多。他们每天多做的饭菜,到了晚上几乎一点都不会剩下,特别是肉类,不论做了多少必定全都会消灭干净。 郑修文的母亲抱怨了一句,“看来我们的儿子是没有什么艺术天分了,钢琴练这么久也没什么长进,食量倒是大了很多。” 相比之下,郑修文的父亲显然对儿子有更大的耐心,“小文正在长身体嘛,多吃一点也是正常的,练钢琴这种东西本来就会碰到瓶颈,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让他跨过这个坎,以后肯定会突飞猛进。” “也许吧,但我们也要抓一下他的文化课程了,不能让他在钢琴这一棵树上吊死,”郑修文的母亲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行,都听你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某一天下午,郑修文像往常一样装好了食物等待着流浪狗的出现,可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那个熟悉的身影始终没有像往常一样小跑着过来,一直等到夜幕降临,郑修文的父母都已经回家了,流浪狗仍然不知去向。 “小文,今天怎么剩这么多饭菜没吃?”郑修文的母亲很快发现了一大盘装好的饭菜,它们已经用勺子拌好了,但自己的儿子却一口都没有动。 “我,我今天,没胃口,”郑修文吞吞吐吐的说了一句,生怕自己的母亲瞧出什么端倪,心里不禁暗自后悔,早知道应该把这些饭菜倒到垃圾桶里才是。 “你过来一下,让我摸摸你的额头,”郑修文的母亲第一反应是自己的儿子可能生病了,但反复感受了几下,发现他并没有发烧的症状。 “中午没吃饱,晚上妈妈给你炒一个开胃的菜,”郑修文的母亲暗自松了一口气说道。 第二十七章 受伤的小狼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流浪狗依旧没有出现,郑修文反而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他还可以漫无目的的看着街道上的行人,现在他关注的地方只有流浪狗经常出现的那个街角。可是等来等去一个星期已经过去,流浪狗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也许是它到别的地方去了吧,又或许是被其他好心人收养了,郑修文只好这样安慰自己,虽然和流浪狗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他早已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伙伴。现在毫无征兆的失去了,让郑修文心里感觉空荡荡的。 他尝试着把注意力转移到练琴上面,其实对于弹钢琴郑修文一直保持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热情,只是一复一日单调的练习绝对不是一个孩子可以承受的,他同样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可以到外面的街道上去玩耍,节假日的时候有父母陪着在游乐园玩上一整天。 可是郑修文的父母从来都没有满足过他的这些要求,并且口口声声的告诉他,贪玩的小孩将来都是没出息的,只要把钢琴练好,长大以后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郑修文不知道父母的话说的是不是对的,但他的确没有再跑到街道上去玩耍,怕被自己的父母撞见,也没有再提出要去游乐园的想法,只是通过消极怠工,扮演了一个父母眼中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懈怠,郑修文对练习钢琴又燃起了一些兴趣,他打开了那本翻过无数次的琴谱,贝多芬的《悲怆》。 这首曲子的难度算是钢琴曲里面的中级水平,当然很少有像郑修文这么大的小孩能够弹奏出来,但是对于已经练超过五年钢琴的他来说,这样的进度已经算慢了。 《悲怆》的三个乐章郑修文都已经烂熟于心,他可以非常顺畅的弹奏下来,中间不出一丁点差错,可是每次父母听完之后都能挑出很多的毛病,比如一开始的力度不够,不能表达出饱满愤慨的情绪,中间的弹奏又不够轻柔,无法给人悲伤过后平静的感觉,最后一部分的强弱转换又不够灵活,完全感受不到原曲子表达出的那种阴晴不定 按照郑修文的年纪,同龄的小孩应该是在上小学六年级,所以对于父母说的这些感觉,他还完全无法体会到。不过今天在开始弹奏的时候,郑修文的心里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那只曾经陪伴过他的流浪狗。 郑修文当然不知道,钢琴大师贝多芬是受了什么样的伤痛才写出《悲怆》这样的乐曲,但因为失去了一个陪伴他的伙伴,郑修文稍微理解了一些乐曲中悲伤的意味,他的情绪第一次随着他的指尖在钢琴的弹奏之中流露出来。 整首《悲怆》弹奏完毕,坐在钢琴旁边的郑修文长长舒了一口气,他感觉心里的悲伤释放出来了不少,居然有了一种想要再弹奏一遍的冲动。 就在这时,房门外传来了两声汪汪的狗叫声,郑修文心脏猛地一缩,几乎是第一时间从椅子上跳了下去,他冲到练琴室的门口打开房门一看,熟悉的金色身影又出现了,正是那只消失了一个礼拜的流浪狗。 郑修文高兴的将它一把从地上抱了起来,就算它的毛发很脏也一点都不介意,小狗在他的怀里呜咽了几下,似乎又是高兴又是委屈。 等到郑修文重新把它放下,才发现小狗的一条后腿受伤了,就算只是站在地上身子也是歪歪斜斜的,看来这就是小狗消失了一个礼拜的原因。 郑修文发现那个伤口很深,看上去像是被利器所伤,他有些不忍心的轻轻摸了摸小狗的毛发,算是对它这段时间悲惨遭遇的一种安慰。接着郑修文把小狗抱到了房间里,学着母亲给他处理伤口的步骤,先用棉球和酒精帮小狗消毒,然后在上面抹了一些红药水,最后再用绷带像模像样的包扎了一下。 处理伤口的过程中,小狗在郑修文的怀里一直显得很平静,就算酒精消毒的时候让它疼得哆嗦了一下,小狗也没有做出任何抗拒的动作。 有了绷带的包扎,小狗走起路来显得顺利了很多,它吃完了郑修文给它留出的饭菜,并且一直陪伴到夜幕降临,小狗才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郑修文的母亲回到家,发现自己儿子的食量又变大了,自然很是开心,她还特意去菜市场买了很多儿子喜欢吃的肉骨头,准备熬一大碗骨头汤给儿子补补身体。 这一晚,郑修文的父母像往常一样验收儿子的练琴进度,他们惊讶的发现儿子弹奏出来的曲子多了一种一直缺乏的东西,情感。这种东西就像是曲子的灵魂,一旦缺失,就算弹奏得再完美也会给人空洞乏味的印象。 郑修文一向学习曲子都是很快的,也许大人都要弹上二、三十遍才能掌握的东西,他只要弹个几遍就能够融会贯通了,这也是郑修文的父母极力要把他培养成钢琴家的最大原动力。 可是随着钢琴学习的渐渐深入,郑修文的基本功已经变得非常扎实,但他更大的问题也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对于任何一首曲子,郑修文只是机械的把它弹奏完毕,根本不能传达出曲子的感情和意境。一开始他们也觉得要让一个小孩体会曲子的意境是很难的事情,也许等他长大一些,这个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可是直到学习钢琴的第五年,郑修文依然在原地踏步,就连他的母亲都开始怀疑,学习钢琴的决定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可是今天晚上,这一切突然有了明显的转变,一曲《悲怆》弹奏下来,那种得到后又失去的悲伤,让郑修文的父母听了都不禁动容。 感性的母亲一下子就红了眼眶,不仅仅是因为这首曲子,而是她终于在自己的儿子身上看到希望了,孤注一掷了这么久,总算过去的坚持都没有白费。 相比之下,郑修文的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今天弹的不错,比以前进步了,”之后夫妻俩心有灵犀的互相看了一眼,默默的离开了钢琴室。 第二十八章 暗号 郑修文并不知道自己的钢琴技艺出现了如此大的变化,他只是觉得在弹奏的过程中有了更多享受的感觉,也许以前弹钢琴对他来说是机械的完成琴谱上的每一个音符,而现在更多的是抒发一种心里的情感,并且让自己也享受在创作者的意境当中。 小狗每天下午都会来和他作伴,《悲怆》这首曲子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暗号,只要郑修文一弹起,小狗一定会在曲子结束之前出现在他的家门口。 郑修文发现小狗非常喜欢这首钢琴曲,并且能随着曲子情绪的变化做出一些明显的反应,就好像它也能听懂曲子里的感情一般。每次郑修文弹起《悲怆》,小狗就会变得尤为安静,它一动不动的趴在郑修文的旁边,眼神中会流露出一种忧伤的神采。 一开始郑修文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没想到小狗也能听懂钢琴曲,可是后来才渐渐明白,小狗能够对这首曲子产生共鸣也许就是因为它的身世有着同琴曲一样的凄惨,正所谓音乐是无国界的,就算语言不能相通,但情绪还是能够传递出去,这一点对小狗也同样适用。 小狗刚刚出生几个月就被遗弃,不得不过上食不饱腹的流浪生活,有时候还会被一些恶意的人类伤害,这样的遭遇很容易在小狗的心里产生阴影,而《悲怆》正好能帮它把这些压抑的情绪抒发出来。所以一旦这首曲子响起的时候,小狗就会变得非常安静,就像是在经历一场心灵的疗伤。 郑修文每天都会照顾小狗的饮食,还会检查它后脚上的伤口恢复情况,看着小狗走路的姿势一天天好转,郑修文觉得比获得父母的夸奖还更加开心。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郑修文的心智算比较早熟,或许是经常一个人独处的原因,让郑修文经常会思考一些超越年龄的事情。对于照顾一只流浪狗,郑修文本来是出于好奇和排解自己的孤单,反正除了弹钢琴他也没其他事情可做,和流浪狗玩一玩总比呆呆地看街上的行人更加有趣。 郑修文一开始也并不想和流浪狗走的太过亲密,只要在它出现的时候喂它一些饭菜就好了,反正流浪狗吃完了就会自动跑开,对郑修文来说这就是一种最好的相处方式,自己并不需要对流浪狗担负其它的责任,只需要充当一个有点善心的好人就行。 可是渐渐的,郑修文发现虽然只是一种简单的喂食,却让自己和流浪狗之间产生了一种特别的联系。这种联系很难用言语明说,但无可否认的是,郑修文已经开始期待每天下午流浪狗的准时出现。 每次看到流浪狗把自己准备的食物都消灭干净的时候,郑修文感觉到一直以来自己空洞的心灵居然被某种东西填满了,他从流浪狗满足的眼神中能够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活力,这种活力让他抑郁的心灵也开始变得晴朗起来。 郑修文不再觉得照顾流浪狗是一种麻烦,因为他能够从流浪狗身上获得很多自己缺失的东西,所以当流浪狗连着好几天消失的时候,郑修文发现自己的生活比以前还更加空洞。 好在流浪狗终于还是回来了,郑修文自然更加尽心尽力的照顾它,甚至给它取了一个专属的名字,小狼。 郑修文曾经在电视上看过一个关于狼群的纪录片,说它们是一种极具智慧和灵性的生物,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对它们很是敬畏,并且从狼祖神话中衍生出一种供人类敬仰的东西,狼图腾。 那一个纪录片在郑修文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当他在弹奏《悲怆》钢琴曲的时候,郑修文偶然发现小狗的眼神中也流露出一种一般动物不具备的灵性,这让他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草原狼的故事,于是给小狗取了一个这样的昵称。 有了小狼的陪伴,郑修文练琴的日子变得快乐了许多,虽然大多数时候小狼只是趴在他的身边不做任何反应,但有了这个特别的听众,郑修文练任何一首曲子都变得异常认真,并且试图在曲子里融入更多的情感,好让小狼也能体会到曲子美妙的意境。 日子一天天过去,郑修文也从小学升入到了初中,这段时间他的钢琴技艺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就算自己的父母没有明显的表露出来,郑修文也感觉到他们看自己的眼光跟以前都不太一样了。就在郑修文觉得这样的日子会永远持续下去的时候,一次意外事件,让他和小狼的关系不得不做出彻底改变。 那是一个和往常一样的下午,街道上的行人依旧在急匆匆的赶着路,就像是永远都有做不完的事情。郑修文翻开琴谱,又到了他对小狼发出暗号的时候了,郑修文的指尖轻轻敲下了第一个音符,《悲怆》的曲子像是流水一样从钢琴的后方流淌而出。 小狗的听力是人类的十六倍,这是后来郑修文查了百科全书才知道的,所以就算街道上有嘈杂的人群和汽车,它现在的位置也许是在距离自己好几百米之外,但小狼一定能够从众多的声音中分辨出这首它最爱的琴曲,并且第一时间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悲怆》弹奏到一半的时候,郑修文往街角的方向看了一眼,他估摸着这个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小狼飞奔的身影很快就会在转弯处出现。 果然,一团金色像阳光一样出现在了郑修文的视野里,它的腿伤早就完全好了,所以奔跑的时候显得特别稳健有力。比起刚刚见到小狼的时候,现在的它已经长大了一圈,毛发也变得浓密了不少,不变的是它依旧喜欢在奔跑的时候张着嘴吐出一小截舌头,看上去就像永远都是在微笑的样子。 郑修文每次见到它都觉得心情晴朗了起来,他正准备停下手中的弹奏,去推开门让小狼跑进自己的房间,一辆大卡车突然就横在了他家的前方。 大卡车上面站着几个身穿制服的彪形大汉,他们每一个人手中都握着一根长长的铁棍。郑修文还没有搞清楚对方到底要做什么,其中一名大汉突然将手中的铁棍往地面一扫,郑修文终于看到铁棍的顶部装着一张圆形的蓝色网子,而奔跑而来的小狼正好被套进了网子里面。 第二十九章 收容所 “又抓了一条,最近流浪狗还真不少,”壮汉一边熟练的捞起网子,一边在嘴里不爽的埋怨了一句。 小狼在蓝色的捕捞网里面奋力挣扎,一开始它还能看到自己头顶上方敞开的口子,于是竭尽全力的想要攀爬出去。可是壮汉眼疾手快的反扣了一下,捕捞网的开口瞬间就被封得严严实实,再怎么挣扎也是无法逃脱了。 壮汉把小狼扔在了卡车上,接着又抓住捕捞网的尾部将小狼丢进了一个铁笼子里,小狼这才发现卡车上已经关着很多和自己相同遭遇的伙伴。 在壮汉们开怀的笑声当中,卡车再次启动了,郑修文惊慌失措的从自己房间里冲了出去,对着卡车上的人大声叫了几句,“你们干什么,为什么要把它抓走?” 壮汉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下,按照他的判断刚才那条狗一定是流浪狗没错,虽然看上去状态比较健康,毛发也比一般的流浪狗要干净不少,但是和家庭里养尊处优的宠物狗还是有很大差别,没想到被自己捕获之后,居然有一个小男孩冲出来制止了。 “小伙子,怎么,这只狗是你家养的?”壮汉只是接到命令要在市区内抓捕流浪狗,免得再发生百姓被流浪狗咬伤的事件,这其中当然不包括自家饲养的宠物狗。 面对这个问题,郑修文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如实的回答了一句,“它,不是我家的。”年轻的郑修文还不知道这些捕狗的壮汉和这辆卡车对小狼来说意味着什么,他虽然在心里早已把小狼当成了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可事实却是,小狼的的确确还是一只流浪狗,它并不是自己家里养的宠物。 “那就行了,我们走吧,”壮汉确定自己没有抓错之后,便不愿再多和郑修文废话,他用力的拍打了一下大卡车的铁皮边,发出了哐哐的刺耳声音。 卡车很快就开了出去,看着代表小狼的那一团金色距离自己越来越远,郑修文本能的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他迈开步子追着卡车的方向跑了出去,可是短短半分钟时间过后,卡车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郑修文心情低落的回到了自己的练琴室,《悲怆》还没有弹奏完毕,郑修文却怎么都无法再继续了。很显然,那几个人和那辆大卡车是专门在大街上抓捕流浪狗的,可是抓捕之后他们要对流浪狗做什么,郑修文不得而知。他后知后觉的想到,如果当初自己说小狼就是自己的宠物狗,那么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郑修文怅然若失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了晚上,他的父母也发现了儿子的不对劲,所以晚饭过后并没有叫郑修文继续练琴,而是让他陪着他们一起看电视。郑修文的母亲尝试着问了几句,她想知道白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儿子出现了如此大的情绪变动,可是不论她怎么问郑修文硬是一个字都不肯从嘴里说出来,她也就只好作罢了。 郑修文的母亲觉得也许是这段时间自己的儿子练琴太累了,毕竟钢琴技艺上有了如此大的进步,一定是背后吃了很多苦头,所以她认为情绪低落也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要让儿子放松休息一下就好。 一家三口破天荒的坐在一起看起了黄金档的肥皂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时候,郑修文的父亲将电视调整到了新闻频道。新闻主播依旧用标志性的微笑表情播送了一条本市新闻,“最新消息,由于本市发生了多起流浪狗伤人事件,市长已经第一时间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做出防范措施,以免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今日,由人民警察、社会义工以及普通志愿者组成的流浪狗稽查大队,已经在各大人群最密集的生活区捕获了第一批共78只流浪狗,它们全部被送到了本市的流浪动物收容所,考虑到收容所的容纳能力有限,这些流浪狗在检查身体状况之后将全部接受市民领养,没有被及时领养的流浪狗将会采取安乐死处理...” 主播在播送这条新闻的同时,电视画面切换到了收容所的场景,郑修文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他看到了那辆下午出现过的大卡车,还有卡车上装满的一个个关着流浪狗的铁笼子。 拍摄的画面出现了一大批人忙碌的身影,他们急着将卡车上抓捕的流浪狗放置到收容所合适的位置,在一个一掠而过的镜头当中,郑修文感觉自己似乎看到了小狼的影子。 “总算做了一件好事,把这些流浪狗都抓走,以后我们这一片就安全不少了,”郑修文父亲的言语中,透露出对政府部门难得的满意情绪。 “还真是,以前我晚上回家的时候,总能够在街角的地方看到一只金黄色的流浪狗,它好像经常在我们家附近徘徊,搞得我每次都不得不绕道走,今天晚上好像就真的没见到了,”郑修文的母亲完全是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她一向都害怕大型犬科类的动物,在她眼里那些流浪狗随时都可能发疯冲过来在她身上咬一口,所以郑修文的母亲唯恐避之不及,有政府出面将这些流浪狗全部抓走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妈妈,安乐死是什么意思?”郑修文沉默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终于到现在开口了,他还无法全部理解安乐死意味着什么,但已经猜到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嗯,怎么说呢,”郑修文的母亲犹豫了一下,毕竟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年纪还小,不需要过早接触死亡这种事情,本来想随便说点什么糊弄过去,可是她却看到儿子眼神里闪烁着非常真挚的目光。 “安乐死,就是用一种没有痛苦的办法让这些流浪狗离开人世,”郑修文的母亲最终还是如实的说了出来,不过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委婉一些。 郑修文听完之后,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他二话不说的跑下楼梯,从一楼大门处冲了出去。 “小文,这么晚了,你还要跑去哪?”郑修文的母亲打开窗户,对着儿子的背影大声叫了一句。 第三十章 领养宠物 “让他去吧,他都上初中了,跟他一样大的小孩早就学会在网吧包夜了,”郑修文的父亲很淡定的说了一句。 “瞧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儿子学坏了,你还很高兴一样,”郑修文的母亲不屑的瞪了丈夫一眼。 “也不是要让他学坏,只是他去学校的时间太少了,所以很多同龄人会做的事情他都没有做过,这对小文的成长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郑修文的父亲自然有他的理由,因为致力要把自己儿子培养成钢琴家的关系,他们对于郑修文的文化课程自然就没有费太多心思,毕竟就算是以后高考,艺术院校或者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也不会对文化课程有太高的要求,只要考试前一年突击一下就行了。 唯一让郑修文的父亲不放心的是,自己的儿子跟同龄人接触的太少,他的一切行为都表现的太乖太懂事了,甚至在他身上感觉不到一点孩子应该有的叛逆,所以眼下看到郑修文晚上还要跑到外面去,郑修文的父亲反而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做出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做的事情。 “可是,可是现在都八点多了,我怕外面不安全,”就算听到了丈夫的理由,郑修文的母亲依旧放心不下。 “反正我们给了他足够的零用钱,他平时都没怎么花,现在只要身上带了钱就行,要是十点钟还没回来的话,我们再出去找一找吧,”郑修文的父亲相信,自己的儿子这点生存能力还是有的。 说不过丈夫,郑修文的母亲只好在焦急和担心之中叹了一口气,她的眼神看向墙上挂着的钟表,只要十点钟一到,她绝对会拉着丈夫去外面把自己的儿子找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郑修文的母亲以前从来不觉得晚上的休闲时光如此难熬,因为她常常看完两个肥皂剧再加一个综艺节目就到了要睡觉的时候了,可是这一晚她无数次的抬头看钟表,却只发现时间才刚刚过了五分钟而已。 郑修文的母亲也想让自己镇定下来,她觉得就算儿子很少出门,也应该不会在外面发生什么意外。可是今晚郑修文的表现实在太异常了,先是一句话都不肯说,后来又突然从家里跑出去,作为母亲她意识到郑修文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趁着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时间,郑修文的母亲赶紧起身走到了窗户边上,她隔着窗户向远处的街角眺望,昏黄的路灯中街道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其中并没有一个是自己儿子的身影。 “小文到底跑哪去了?”郑修文的母亲皱着眉头嘀咕了一句,刚才电视剧上演的情节她一点都没有看进去,满脑子浮现出来的都是各种各样让她心惊胆战的画面,比如自己儿子在街上遇到了一群地痞流氓,或者被某个人贩子拖进了一辆面包车里,甚至是因为一时想不开,现在正站在一座大桥的边缘准备往下跳。 每当有这种画面闪过脑海的时候,郑修文的母亲都会止不住的颤抖一下,可是当她看向自己身旁的丈夫,对方却完全是一副津津有味看着电视剧的样子,这让郑修文的母亲觉得,自己的一切揣测和担心似乎又是多余的。 她知道自己是一个敏感和多虑的人,也因为这样的性格常常变得有些神经质,还好她的丈夫却跟她完全相反,就算是天大的事情发生了,他也可以像没事人一样的视而不见。 看到丈夫的态度,郑修文的母亲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尽管她也知道脑海中的画面都是自己揣测出来的,或许真实情况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再过一段时间,郑修文就自己回来了,但她还是忍不住的又一次走向了窗台。 时间好不容易到了九点半,距离丈夫说的最后时限还差三十分钟,但郑修文的母亲是怎么也等不下去了,此时的她已经是心急如焚,毕竟自己的儿子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么晚归过。 郑修文的父亲被硬拉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尽管他很想把电视剧的最后半段看完,但是敌不过已经处于情绪崩溃边缘的妻子,两人披了一件外套,又拿了一个手电筒,匆匆忙忙的往楼下走去。 等到他们下到一楼的时候,大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越来越近的狗叫声,夫妻俩本来不以为意,心里想着也许是附近的人出来遛狗了,但紧接着狗叫声就在自家房门前停了下来,然后是一个用钥匙打开锁孔的声音。 郑修文的父母面面相觑,完全想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个牵着宠物狗的人怎么会有自家大门的钥匙?在他们的警惕和疑虑之中,木门被由外朝里推开了,郑修文的母亲又惊又喜的发现,站在门口的居然就是自己的儿子,只不过他的手里还牵着一条金色的流浪狗。 “小文,你这是...?”看到儿子安然无恙的归来,郑修文的母亲当然是喜出望外,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儿子居然会把一条流浪狗牵回家里。 郑修文消失的这一个多小时时间,自然是去了新闻上报道的收容所,他无法想象小狼可能会被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处以安乐死,所以第一时间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那个地方。 当他到达收容所门口的时候,郑修文又看到那辆卡车从大门开了出去,显然这一次抓捕流浪狗的力度是很大的,就算到了夜晚抓捕工作也仍然还在继续。 郑修文找了一个工作人员说明他想收养一条流浪狗,对方见他年纪还小又是一个人孤身前来,便带着怀疑的眼光问了一句,“小朋友,收养流浪狗,你的父母同意吗?” 这一次郑修文终于学会了撒谎,他抬起头睁着一双真挚的眼睛对着工作人员说道,“就是我的爸爸妈妈叫我来的,他们在电视上看了那个新闻之后,觉得这些流浪狗太可怜了,便叫我来领一只喜欢的回去。” 第三十一章 改变性情 工作人员看到郑修文乖巧可爱的样子,当然不会对他说的话产生任何疑心,甚至还笑着牵起了郑修文的小手,亲自带他到那一排排铁笼子前面挑选。 郑修文的目光在上百只流浪狗中间急速的搜寻着,当他终于看到角落里那一团金色身影的时候,郑修文迫不及待的跑了过去。 工作人员也没想到这一次的领养会如此顺利,流浪狗和那个小男孩就像早就认识一般,第一次见面便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工作人员在流浪狗的脖子上套了一个项圈,方便小男孩把它牵回去,看着一人一狗很自然的离开收容所,流浪狗没有任何的挣扎,小男孩也没有任何的惧怕,两者就像早已是主人与宠物的关系,工作人员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对于流浪狗来说,这应该就是最好的归宿,工作人员也不想有更多的生命死在自己的手上。 郑修文重新找回了小狼,心里自然是高兴之极,但从出租车上下来走到家门口的过程中,他心里的担心渐渐盖过了失而复得的喜悦。 其实,郑修文打心底觉得自己今晚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没有跟爸妈打任何招呼,就从收容所带回了一条流浪狗,这绝对不是以前的他敢做出的行为。 郑修文从家里冲出去的时候,脑袋里只想着一定要把小狼从收容所救回来,但救回来之后要如何向爸妈交代,郑修文并没有想清楚。而且在看新闻的时候郑修文就已经听到,妈妈对流浪狗似乎很是害怕。 站在门口的郑修文用一种不太坚定的语气说道,“爸妈,我,我想收养它做我的宠物狗。” 不出所料,郑修文的母亲第一时间就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小文,这可是一只流浪狗,它身上不知道携带了多少病菌,说不定还有,还有狂犬病,而且你平时也要专心练琴,怎么能分心去照顾它呢?”拒绝收养流浪狗,郑修文的母亲可以说出一百个理由,其中最最重要的,还是不想儿子宝贵的时间浪费到其他东西身上。 郑修文默默的低下了头,他当然说不过自己的母亲,也没办法说出一条必须收养小狼的理由,只是与此同时,他把手里的狗绳牵得更紧了,就像是生怕有人从他手里夺走一样。 郑修文的父亲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他表现的远没妻子那么激动,只是用平淡的语气问了一句,“小文,你刚才是去了流浪动物收容所吗?”他想起了电视上播送的那个新闻,自己的儿子还问了一句安乐死是什么意思,之后才从家里冲出去的。由此可见,儿子从收容所带回一条流浪狗并不是一时兴起,恐怕他已经和这条流浪狗有了长时间的接触。 “嗯,”郑修文低着头应了一声,他也不知道如果父母不同意把小狼领回家,自己应该怎么办。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小狼再变成流浪狗了,收容所也不会再给他第二次领养的机会。 郑修文一直站在门口没有进屋,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是爸妈不让小狼进去,自己就跟它一起站在门口,算是对爸妈一种无声的示威。 沉默了几分钟后,郑修文意外的听到父亲说了这样一句话,“小文,你先把它牵进来吧,是不是要收养它做宠物狗,我们明天再说。” 郑修文终于抬起头,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神色,他连忙把小狼牵了进去,按照父亲的吩咐,先把它关在了阳台上。 刚刚回到卧房,郑修文的母亲就很不爽的瞪了丈夫一眼,“你怎么能让那只流浪狗走进我们家里?它的身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要是带来了传染病怎么办?” 郑修文的父亲无所谓的说了一句,“这些都是小问题,身上脏可以帮它洗澡,有没有传染病狂犬病什么的,也可以带到宠物医院去检查再给它打一些疫苗,你说的这些问题就不用担心了。” 郑修文的母亲还是叹了一口气,“好吧,就算这些都能够解决,可是小文怎么能分心去照顾一只宠物狗呢?他的钢琴技艺好不容易有了明显的进步,我可不想让他因为养了一只宠物狗就功亏一篑。” “其实,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小文应该早就和那只流浪狗有接触了,否则也不会连夜把它从收容所带回来,你没有看到小文牵着流浪狗站在门口时,眼神里有一股倔强吗?这种神情也许在其他小孩脸上可以经常看到,但是小文几乎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表情。这就说明,小文是真的很看重它。”郑修文的父亲道出了他这么做的理由。 儿子站在门口,手里紧握着狗绳的那一幕,郑修文的母亲同样也记忆犹新,她从来也没见过儿子如此叛逆的样子,在她的印象里,儿子从来都是安静又懂事,不会违背她的任何意愿。如果丈夫的猜测没有错,儿子其实早就和那只流浪狗有接触,那么可能的解释就是,流浪狗将儿子的性情改变了。 对于一般父母来说,小孩变得叛逆并不是什么好事,可是郑修文的父母却很乐于看到这种改变,她也希望自己儿子身上有更多同龄小孩的特质,而不是一座等到成年之后才会爆发的火山。 “今晚的小文,确实跟以前不太一样,”郑修文的母亲很快就明白了丈夫话语里的意思,只不过常常被情绪支配的她,缺少了丈夫那种冷静的洞察力。 “我们以前一直都觉得,小文一个人在家练琴的确太孤单了,如果能有一条宠物狗陪他也不是一件坏事,至于他学习钢琴的进度会不会被耽搁,我们可以先慢慢观察一段时间...” 第二天,郑修文看到了一对冷脸的父母,他们问了郑修文一句话,是不是真的下定决心要收养那只流浪狗做宠物? 郑修文依然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接着他听到了父母提出的条件,“要收养它可以,你必须在一年之内考过钢琴专业七级,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还是会把这只狗送到收容所去。” 第三十二章 小狼的依赖 经过了晚上的思考,郑修文的父母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可以满足儿子想养一条宠物狗的愿望,又不会让他耽误了练琴。钢琴专业七级,对他这个年纪的小孩来说难度还是非常大的,不过有了宠物狗作为动力,郑修文的父母相信他们的儿子一定会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提高钢琴技艺上。 果然,郑修文想也没想的就答应了,现在对他来说让小狼留在自己家里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可以答应父母的一切条件,甚至没有考虑过自己现在的水平距离钢琴专业七级还差了很大一截。 “好吧,既然你想清楚了,以后这条流浪狗就可以呆在我们家里,不过既然是你要收养它,以后你要负责给它喂食洗澡,还要训练它到卫生间去大小便...” 从这天以后,郑修文有了一个最忠实的伙伴,不论他是在练琴、上厕所、还是睡觉,小狼都像跟屁虫一样对他形影不离。郑修文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趴在窗户旁无聊的看着街道上来来去去的行人,甚至连每天日复一日的练琴都变成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因为他弹奏的每一首曲子都多了一个静静聆听的伙伴。 渐渐的,从《悲怆》到《暴风雨》,再从《黎明》到《槌子键琴》,郑修文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直到一年之后,他非常顺利的拿到钢琴专业七级的证书。 郑修文的进步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他的父母甚至发现领养了小狼之后,郑修文的钢琴技艺反而更加突飞猛进。这种进步不仅表现在对曲子的熟练程度,更加体现在他对琴曲感情和意境的把控,很难想象,一个上初中的小孩可以在琴声中融入如此多的情感,就连大人听了都不禁为之动容。 除此之外,郑修文的父母还发现他们的儿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开朗了起来,他不再像以前一样经常一个人闷着,什么话也不说,有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郑修文还能从嘴里说出几个新学的冷笑话。 这些改变,郑修文的父母本来不相信都是小狼带来的,可是家里除了多了一条宠物狗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变化,郑修文的父母反而因为事业上升之后,能够在家陪儿子的时间更加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家人的关系居然变得融洽了不少。 郑修文的父母开始越来越认可小狼在家里的地位,也把它真正当成了一条宠物狗来看待,每次看到儿子一边在弹奏琴曲,而小狼则是趴在一旁静静聆听的场景,郑修文的父母都会在心里感叹,当初把小狼留下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后来高考的时候,我因为钢琴专业成绩第一而被羊城大学破格录取了,其实我的文化课成绩还达不到羊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郑修文带着惭愧的笑意说道。 听了他和小狼之间的故事,林宇心中泛起了一些莫名的感动,对于小狼来说,它本来只是一条流浪狗,因为郑修文的收养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对于郑修文来说,他的童年本来会在无聊和平淡当中度过,因为小狼的出现才帮他排解了孤单并且重拾了对钢琴的热情,要是没有小狼,郑修文也不会被羊城大学破格录取。这一人一狗的关系,要说到底是谁帮助了谁,其实很难分辨清楚。 不过这也给林宇造成了另外一个难题,既然他们的关系如此密不可分,那么要让小狼心甘情愿的前往魂界就更加困难了。 “可是我们学校不是不让养狗吗,你怎么把它带到大学里来了?”林宇已经陪着郑修文在体育馆外围转了一大圈,当然不会发现小狼的任何踪迹。 说起这事,郑修文的嘴角出现了一抹笑意,“我刚刚来羊城大学报到的时候,小狼和爸妈都一起来送我了,只是他们才刚刚回去一个星期,我妈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小狼在家不吃饭也不喝水,天天趴在大门口眼睁睁的等我回家,短短几天时间过去,它就已经瘦了一大圈。” 林宇自己并没有养过宠物,所以听到郑修文说出这样的话,惊讶的抬了抬眼皮,“宠物狗会对主人产生这么大的依赖吗?” “这个我也不好说,不知道其他人养的宠物狗是不是也是这样,反正小狼似乎把我当成了它唯一的亲人,它只要我给它喂饭洗澡,没有看到我回家,它就一直守在门口等着,”郑修文一边回忆一边说道,“后来没办法,我们只好向学校的领导求情,要是不让它待在我的身边,小狼恐怕很快就会生病甚至死掉。” 郑修文看上去很享受被小狼依赖的感觉,那些回忆显然让他的精神放松了不少,“后来校方终于同意了,但是要求小狼只能在艺术学院范围内活动,不能跑到羊城大学其他地方去,所以小狼也就一直跟着我到了现在。” 林宇本来是想从郑修文身上找到一些突破口,比如小狼最爱吃的东西,最喜欢玩的游戏,从而连拐带骗的把小狼引诱到魂界去。但是现在,他很庆幸自己还没有这样做,因为小狼和郑修文之间确实需要一个正式的道别,那种主人与宠物之间的情谊才能彻彻底底的结束。 小狼的灵魂一直都跟在郑修文的身后,正如郑修文所说,小狼对他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它仍然在试图用各种办法引起主人的注意,但小狼怎么也不会知道,它的主人已经永远都看不到它了。 林宇瞥了一眼小狼在草丛中蹿进蹿出的身影,它的样子看起来依旧和生前一样快乐,林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对着郑修文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小狼现在,已经死了?” 第三十三章 最喜欢的游戏 郑修文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你刚才不是还说看到小狼在这边出现过吗?” “呃,”林宇很快为自己说过的谎话找了个借口,“金毛猎犬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也许我看到的是别人养的宠物,再说我们在这一块找了这么久,你又一直在喊它的名字,如果是小狼的话它肯定早就跑过来了。” 林宇说的有理有据,他的话似乎点醒了梦中的郑修文,其实找了这么些天,郑修文自己也觉得希望越来越渺茫,只是他不愿意去相信小狼已经离开了他,甚至已经遭遇了什么不测,他更愿意相信小狼只是一时贪玩跑到其他地方去了,等它玩够了自然就会回来的。 “你也觉得,它死了吗?”郑修文低声说了一句,他的室友和同学都在劝他不要继续寻找了,正常情况下,宠物狗不可能离开主人这么长的时间,狗的方向感非常强,就算是一时走失也早就找到路回来了。 林宇本来想说自己可以肯定小狼已经死了,但为了顾及郑修文的情绪,还是用了另外一种委婉点的说法,“我看,活着的希望不大了。” 郑修文的脚步停了下来,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虽然郑修文早就知道金毛猎犬的寿命一般只有十五年,所以他必定会经历小狼的死去,可是在郑修文的想象中,小狼是在自己的怀里寿终正寝,他可以在小狼弥留的时候好好跟它告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明不白的就失去它了。 “我还是想继续找一找,师兄,今天谢谢你了,”郑修文很有礼貌的说了一句。 林宇点了点头,转身朝自己宿舍的方向走去,只不过在转弯的隐蔽处他又重新戴上了死神之帽,顺着原路折返了回来。 林宇默默跟在了郑修文和小狼的身后,他需要掌握小狼的去向,而不是每次要通过郑修文才能够找到它。 郑修文又在食堂的附近找了一圈,最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楼,不过当他前脚迈进去之后,一直跟着他的小狼却停了下来,它对着宿舍楼的大门吠了几声,然后无奈的半趴在了门口。 林宇走上前,隔空摸了小狼几下,也许是见过几次面的原因,小狼并没有抗拒。它用一种委屈的眼神看向林宇,就像是在寻求他的帮助。 林宇终于明白,人间住所对亡魂的天然屏界,在宠物狗的身上也同样有效,没有经过人类的允许,小狼是无法走进这栋宿舍大楼的。 身为死神,林宇当然可以把小狼带进去,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个慰藉小狼的有效办法,因为小狼本来就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要是再让它过上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生活,它肯定更加离不开自己的主人,有了那道无形的屏障,至少还能让小狼知道自己跟以前不一样了。 看着小狼趴在门口的样子,林宇能够猜想到当初小狼在家里等着郑修文回家的画面,要是没有自己的介入,不知道小狼会在这里等上多久。小狼现在已经不需要吃喝,只要它愿意可以在这里等上一个月、一年,甚至直到郑修文从羊城大学毕业,然后跟着他去往下一个地方。 林宇陪了小狼一会儿,现在能够和小狼产生交流的也只有林宇了。从小狼的眼神里林宇可以感受到,它现在有种挥之不去的失落感,这肯定和郑修文对它的‘不理不睬’脱不了干系。 林宇并不能给予小狼需要的安慰,他在小狼身旁坐了几分钟之后,便起身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之后的几天,林宇一直都在暗中观察小狼的一举一动。郑修文晚上出来跑步的时候,小狼会欢快的跟在他的身后在操场上跑圈,有时候小狼会调皮的去咬郑修文的裤脚,但仍然只是咬了一个空而已。 郑修文每次跑完步都会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弹力球,他会无意识的把弹力球扔出去,然后又独自一人默默走过去把弹力球捡回来。 郑修文的这种举动引起了操场上不少同学的侧目,因为在他们看来郑修文玩游戏方式实在是有些难以理解,一个人把弹力球扔出去,然后又自己捡回来,这样不是很无趣吗? 可是在林宇眼里看到的情形却完全不一样,每次郑修文把弹力球扔出去的时候,他身旁的小狼都会撒了欢似的跑出去,一边发出高兴的吠叫之声,一边试图努力的把弹力球从地上咬起来。 弹力球一旦落地,小狼便会不住的围着它打转,嘴巴不断地一张一合,却怎么也没办法顺利的将弹力球咬住。 看来这就是小狼生前最喜欢的游戏了,林宇在心中默默的感叹了一句,要不是如此,郑修文也不会在其他人异样的目光中,一次一次的玩着抛弹力球的游戏,对他来说,这也许是怀念小狼的另外一种方式。而小狼每一次接球失败都仍然乐此不疲,它应该很希望自己能再一次把弹力球交到主人的手上。 除了抛接弹力球的游戏,林宇发现小狼还会跟着郑修文去到他的练琴房,每当清脆的琴声从钢琴里面传出的时候,小狼不论处于什么状态都会立刻安静下来,它就趴在郑修文座位的旁边,耷拉着脑袋,一双眼珠显得炯炯有神。 郑修文不愧是羊城大学钢琴专业成绩第一考进来的优等生,就算是林宇这种对钢琴一窍不通的门外汉,也会在一曲听罢之后觉得心情无比舒畅,就像是到了某一个无人之境畅游了一番。 郑修文常常在钢琴房一坐就是一整天,小狼也表现出了极大的耐性,只要郑修文没有结束弹奏,它就会一直在钢琴房陪着他。 林宇自认没有这么高雅的情操,特别是同样的曲子,他听过一遍之后就不想再听第二遍了。可是看到小狼的反应,林宇不禁觉得有些惭愧,小狼自始至终都表现出陶醉其中的样子,就连眼神中的失落都因为琴曲的影响而大大减少了。 注意到了这个变化,林宇心中顿时一亮,他感觉自己已经找到了慰籍小狼的办法。 第三十四章 安葬 两天之后,羊城大学各大宿舍楼下都出现了一张张贴的通知,上面写着本校艺术学院附近有毒蛇出没,希望学生们尽量规避草丛和树林区域,学校也已经安排保安队伍开始清理。 林宇一开始看到这条通知时,并没有什么反应,因为羊城大学的环境在国内的确算得上一流,又加上地处亚热带的关系,全年大部分时间的气候都处在炎热潮湿的状态,所以学校里面有毒蛇出没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和所有其他的同学一样,林宇看过之后就没有放在心上,毕竟真正遇上毒蛇的概率还是太小了,这种感觉就像是电视上虽然每天都在报道着各种车祸,但没有人会因为这个就选择不出门了。 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上完一节大学语文之后,林宇的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发信息给他的人居然是郑修文。 “师兄,谢谢你之前给我的帮助,小狼不需要再帮我寻找了,它的确已经死了。”看完信息上的内容,林宇心中一紧,他很快给郑修文回了一个电话,得知对方就是在艺术学院的草丛里发现了小狼的尸体。 林宇第一时间赶了过去,当他来到郑修文所说地点的时候,他看到几名学校保安已经把那一片草丛围了起来,还有一个人搬来了一台割草机,准备把这边太过茂盛的杂草清理干净。 郑修文就蹲在草丛的边缘,他的面前躺着一团金黄色的身影,身形看上去很僵硬,正是死去多时的小狼。 郑修文的眼眶通红,但并没有眼泪从里面掉出来,他一遍一遍的抚摸着小狼的身体,始终沉默不语。 原来小狼是被草丛里的毒蛇咬死的,林宇现在才知道小狼的死因,帮助郑修文找到小狼尸体的恐怕也是这些学校的保安,所以羊城大学才会第一时间发出了有毒蛇出没的警告。 林宇走到郑修文的身旁同样蹲了下来,由于已经死了多日,小狼的尸体开始有些发臭了,还有几只黑色的虫子在它的身体上爬来爬去。 不过郑修文似乎并不在意这一切,他依旧一下又一下的抚摸着小狼的毛发,就像是小狼仍然还活着一样。 林宇一向都不太会安慰人,想了半天,只从嘴里说出来一句,“节哀顺变吧。” 郑修文抬起头,眼神中露出一丝感激的神色,虽然他已经预想过也许小狼真的已经死了,但等到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郑修文一时之间还是无法接受。 在这样的状况下,最困惑的就要属小狼的亡魂了。它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而主人却在不断抚摸着另外一个自己的身体,眼神中流露出满满的伤痛,完全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狼的亡魂不断围着自己的尸体打转,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之声,它发现主人的手掌每次都会从自己的身上穿透过去,但却可以抚摸在躺在地面的身体之上。 小狼似乎终于明白了一点什么,躺在地面上的那个才是真实的自己,主人可以和它产生交流和接触,但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再引起主人的任何注意,就像是处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郑修文终于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他把小狼的尸体从地上抱了起来,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我想把它安葬在公园里。” 羊城大学的外面有一个不大的公园,虽然在市内算不上出名,但有山有湖,有绿草有鲜花,是周围百姓很喜欢的一个去处。 在路上,郑修文告诉林宇,小狼活着的时候他也会经常带它到公园来玩,小狼对公园里的一切事物都很感兴趣,不管是树上的小鸟,水里游的观赏鱼,还是鲜花上停留的一只蝴蝶,都会让它乐此不疲的追逐嬉戏。郑修文觉得如果小狼有遗愿的话,它一定会希望自己安葬的地方是这一座热闹的公园。 郑修文用从管理处借来的一把铲子,在公园一个僻静的角落挖出了一个坑洞,接着又用自己的衣服将小狼的尸体包裹好,轻轻的放了进去。 郑修文看着小狼的尸体,遗憾的说道,“小狼,对不起,是我没有照顾好你,过了这么多天我才找到你的尸体,也不知道你离开的时候承受了多少痛苦。” 看得出来,郑修文的眼神中有许多的不舍,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在内心默默的祷告了一句,“死神,如果你真的存在,能否弥补我没有跟小狼告别的遗憾?” 郑修文的祈祷虽然没有说出口,但却一五一十的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就像是有个声音在他耳边诉说一样。 林宇不动声色的看着郑修文把小狼安葬完毕,在他把泥土填回坑洞的过程中,小狼的亡魂一直在坑洞里跳进跳出,不知道是想阻止主人的动作,还是想多看一眼自己在人间死去的样子。 小狼依旧没有适应它现在的身份,每当它跳进坑洞里,看到头顶有新的泥土撒过来的时候,小狼还是会本能的跳出去,免得自己真的被泥土掩埋了起来。 直到最后坑洞全部被填埋完毕,小狼茫然地踩在新翻的泥土上,不知所措。 看着这对宠物和主人,林宇意识到不管是郑修文还是小狼,他们都需要一个正式的告别,只有彻底结束之后,他们才能把这一段情谊永远的放在心里。 “你有没有听说过,不论是人还是宠物,一旦死去之后灵魂都会停留在人间一段时间,直到死神把他们带到该去的地方,”林宇轻声的透露出一个死神才知道的秘密。 “真的吗?”郑修文听完之后眼睛一亮,“你也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灵魂和死神?”其实在今天之前,郑修文并不相信鬼神之说,或者说不会特意去思考鬼神是否真的存在的问题,但是发现小狼死去以后,郑修文突然很希望世界上真的存在鬼神,那样的话,也许小狼的灵魂现在正在某个地方看着自己。 “死神的确是存在的,”林宇非常肯定的说道,“这个时候小狼应该还没有被死神带走,趁着它还能看见你,听到你的声音,你可以跟它好好的告个别,比如弹奏它最喜欢的那首琴曲,《悲怆》。” 第三十五章 最后的琴曲 如何跟小狼沟通,是一件一直困扰着林宇的事情,他没办法直接告诉小狼,它应该去的地方叫做魂界,也无从得知小狼死后心里最想实现的愿望,但唯有一点可以肯定,小狼能够听得懂郑修文弹奏出的琴声。 在练琴房的时候,林宇看到小狼的灵魂出现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状态,他就意识到与其自己去和小狼沟通,还不如让郑修文通过琴声与小狼告别,或许那样反而会起到更加出人意料的效果。 郑修文看到林宇说的言辞凿凿,就像是他真的见过死神一样,甚至还告诉他小狼的亡魂现在仍然可以看到自己,并且听到自己的声音。虽然这一切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但郑修文还是宁愿相信林宇说的都是真的,他转身往自己的周围看了看,想象着小狼的亡魂也许就跟在自己的身后。 “如果它还没有走,现在小狼是不是就在我的身旁?”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虽然郑修文的眼睛看不到任何东西,但因为林宇的话,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小狼离得很近。 林宇的嘴角露出了浅浅的微笑,他顺手往地面一指,“小狼,就在那里。” 在林宇的视野中,他确实看到小狼的亡魂从土坑上走了下来,重新站到了它的主人郑修文的旁边,一双眼睛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情仍然有挥之不去的困惑。 郑修文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看到的除了青草和泥土,当然不会有其他东西,他只当林宇给自己开了个玩笑,就算人和动物死后真的有灵魂,也不会被他们这样的普通人类看见。 黄昏,公园变得清静了起来,很多在公园休憩的老人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或许是到了开始做晚饭的时间,又或许是要去接放学的孙子孙女们,在公园的景色被夕阳衬托的最美丽的时候,这里反而变得空空荡荡起来。 林宇和郑修文将搬来的电子琴架在了支架上,他们没有办法将学校的钢琴搬到这座公园,只好从外面的乐器行临时租借了一台电子琴。 电子琴被放置在了一个树冠的下方,它的对面是一个有些倾斜的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各种野花野草,有一些蜜蜂蝴蝶之类的昆虫在夕阳的余晖中上下翻飞。 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山坡上还有一块新挖出来的泥土。它的表面被人有意地摆放了几朵鲜花,看上去就像一块简易的墓地。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郑修文深吸了一口气,他想象着小狼的亡魂现在就在墓地上看着自己,为了让小狼的亡魂能够安息,他必须将这最后一遍的《悲怆》弹奏得完美无瑕。 郑修文的指尖敲出了第一个音符,就算只是一台普通的电子琴,美妙的旋律仍然如山间清泉一般流淌了出来。《悲怆》并不是一首让人心情愉悦的曲子,因为它更多的是表达作曲家贝多芬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愤慨,以及流露出一种对生命不公的挑战和抗争,但正是这样的情绪能够引起小狼的共鸣,因为它幼年的生活同样是那么的颠沛流离,所以在郑修文第一次弹奏《悲怆》的时候,小狼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旋律。 这首曲子对郑修文和小狼来说意义都是重大的,郑修文因为它体会到了钢琴弹奏过程中应该融入的感情,而小狼则是因为这首曲子渐渐抚慰了自己受伤的心灵,开始重新接受和人类的相处。有很长一段时间,《悲怆》就是郑修文和小狼之间联系的暗号,只要这首曲子一响起,小狼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郑修文的面前。 林宇看到小狼的亡魂在琴曲之中自然而然变得安静了起来,它默默的走到了郑修文的正对面,然后像往常一样四肢趴在了地上,静静地欣赏起了这首曲子。 事实上,自从发现小狼失踪以后,郑修文就没有再弹奏过《悲怆》了,因为这首琴曲包含了自己和小狼太多的回忆,郑修文不想让自己徒增伤感。但今天不一样,《悲怆》是自己和小狼交流的唯一媒介,郑修文要通过琴曲告诉小狼,他最后想说的话。 一段快节奏又激扬亢奋的音符过后,《悲怆》弹奏到了第二小节,从这里开始节奏变得缓慢了起来,就像是情绪宣泄之后的低声诉说,贝多芬将这一段谱写的非常柔和优美,给人一种重新发现了生活中美好的感觉。 郑修文在弹奏的时候,脑袋里浮现出许多的画面,比如自己第一次见到小狼小心翼翼给它喂食的样子,每一个练琴的下午,小狼都会准时出现趴在他身旁聆听的模样,还有自己上大学的头一个星期,小狼不吃不喝的守在家门口,看着前面的街角望眼欲穿,当然还有它陪着自己在操场上跑步的时候,每一次自己把弹力球丢出去,小狼都会撒欢的咬着弹力球送回来... 郑修文将所有的回忆和感情都融入到了琴曲的弹奏当中,算是对他们这一段主人与宠物之间情缘的缅怀,当画面逐渐演变到郑修文发现草丛里小狼的尸体时,《悲怆》进入了不安和伤感的第三乐章。 如雨珠般倾泻而下的连续节奏,让琴曲的感情重新变得激昂了起来,郑修文在快速的弹奏过程中表达了自己心中的伤痛和悔恨,要是他能够早一点发现小狼是被毒蛇咬伤,或许小狼的性命还有机会被救回来。但是事实终究是无法改变的,郑修文和小狼已经是天人两隔,他们都需要对这一段感情做一个结束,从而迈向生活的下一个阶段。 第三乐章的末尾部分,郑修文在明快的节奏中表达出了一种坚定和积极向上的情感,这也是作曲家贝多芬对这首曲子所作的升华,就算命运不公生活多舛,他仍然要用坚定不移的意志直面未来的人生。 这是郑修文想对自己说的话,也是想告诉小狼的东西,不论命运如何,生活都是要继续的。他会把小狼永远的放在心里,同时也希望小狼能够在天堂安息。 《悲怆》最后一个音符弹奏结束的时候,小狼似乎有所领会的从地上站了起来,它的眼神中不再有茫然,只剩下了最后的依依不舍。 第三十六章 母亲的电话 夕阳在天边只留下一抹血色的余晖,让人看上去有种悲壮的美感。郑修文平复好了自己的情绪,等他转头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林宇早就不见了踪影。也许是想给我留下一片私人空间吧,郑修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他独自把电子琴和支架一起抱了起来,又看了一眼小狼坟墓的方向,然后转身朝公园的出口走去。 林宇当然不是半途离开了,而是在《悲怆》快弹奏结束的时候戴上了死神之帽,是到了他履行死神职责的时候了。 小狼默默地看着主人走远,它在林宇身旁委屈的呜咽了一声,但这一次并没有再跟上去。 林宇隔空摸了摸小狼的背脊,对于一只宠物狗来说也许主人就是它的一切,身为灵魂的状态纠缠了主人那么久,到了现在,小狼也终于可以彻底的放下了。 林宇用一种鼓励的眼神看着小狼,作为一只单纯的宠物狗,它的表现已经很好了。 “小狼,你不能再继续待在人间了,你的主人会继续他的生活,而你也需要去往该去的地方,”林宇柔声的说了一句,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点开手机,一道独特的蓝色光芒从手机的前端透射了出来。 空间里撕开的裂缝引起了小狼的注意,它好奇的看向裂缝里面若隐若现的光芒,似乎能感觉到另外一边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小狼朝着裂缝的方向迈了几步,但终究还是犹豫的停了下来,林宇能从它的眼神中感受到一丝害怕。 他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毕竟宠物对一切未知环境都是很敏感的,就算它可以放下对主人的依赖,也未必就敢轻易的跨进那一道裂缝。 林宇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圆形的东西,他握在自己手掌里捏了几下,然后轻轻将那个东西往前面一抛,完美的弧线在小狼的脑袋上掠过之后,准确无误的掉进了裂缝的另外一端。 小狼一下子就发出了欢快的叫声,它的四肢有力的蹦哒了起来,追着那道弧线,一头扎进了魂界的范围。 林宇脸上露出了欣然的笑意,那个圆形事物正是小狼最喜欢的弹力球,林宇通过它打破了小狼心里最后一丝顾虑,心甘情愿的进入了魂界当中。 也许在那一边你能够找到自己新的主人,林宇一边关上魂界的入口一边在心里说道。就在这时,他的手机意外响起了来电,林宇摘下了死神之帽,身形重新在公园里面显露了出来。 “妈,怎么了?”打来电话的正是林宇的母亲,严丽珍。 “儿子,最近在学校还好吗?”严丽珍关切地问了一句。 “我很好,妈,你就不用担心了,”林宇一直都是一个很有担当的孩子,他的家境不是很好,所以上大学之后就没有问家里要过钱,一切的学费生活费都是林宇自己做兼职赚回来的,也从来没有让自己的父母担心过。 “那就好,那就好,”严丽珍连着说了两声,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严丽珍接着说了一句,“小宇,你奶奶,她最近病倒了...” 回到宿舍的林宇显得有些忧心忡忡,虽然在电话里母亲并没有说奶奶病得很严重,但以林宇对母亲的了解,她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告诉还在上大学的自己这件事,因为在母亲的心里,上大学的每一天都弥足珍贵,怎么都不能因为家里的事情而让自己分心。 曾经有一次母亲干农活从山上摔了下来,在医院整整住了一个星期才回到家里调养,可是这件事情林宇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一直等到几个月之后林宇放暑假回家,看到了母亲手臂上的伤疤,才将母亲试图隐瞒的事情问了出来。 奶奶,不会是到了天命之年吧?心中突然闪过的一个想法,让林宇的心脏猛然一缩,从他记事时候开始,林宇就感觉自己的生活里永远有这么一位慈祥的老人,父母经常要出去干农活,而行动不便的奶奶几乎成了他儿时最好的玩伴。 在林宇的印象里,奶奶好像一直都是那样,从来都没有年轻过,也不会变得更加衰老。奶奶虽然干不了很重的农活,但偶尔还是会挎着一个竹篮去山里采摘一些野果,可以说她的身体一直都是很硬朗的。现在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奶奶病倒,林宇的心绪一时之间很难平复。 虽然刚刚完成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让宠物狗小狼心甘情愿地前往了魂界,但林宇现在也无法体会到任务完成后的满足和喜悦之感。按照死神游戏的规则,一般任务完成以后就会开始发布下一个任务,而从以往的几个任务来看,需要被自己慰籍的对象或多或少都会跟自己的生活产生一些联系。林宇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在这个时候收到奶奶病倒的消息,是否意味着下一个任务的对象,就是自己的奶奶? 这个推测让林宇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既然自己已经是死神,那么不管是跳楼的女大学生、陌生男人、甚至一只宠物狗都是自己要慰籍的对象,当然也要包括自己的家人。 林宇的手掌出现了紧张的颤抖,他很想点开死神游戏看一下下一个任务对象叫什么名字,可是又很怕自己看得到得结果和心中的猜想真的吻合。他还无法想象自己某一天可能要面对奶奶的亡魂,到那个时候需要慰籍的人可能是他自己。 林宇深吸了几口气,最终还是狠下心点开了死神游戏的图标,不管真实情况到底如何,他都需要早一点面对现实。 死神游戏像往常一样迅速的开启了,里面的虚拟人物头像还是和自己一模一样,不过等级头衔已经顺利上升到了lv2。 林宇的视线瞥到了游戏界面的左边,那里果然出现了金黄色的感叹号,代表的确有新的任务已经发布了! 第三十七章 回家 这一瞬间,林宇感觉自己的心脏几乎要从嗓子眼里面跳出来,但是等他再定睛看去时,却发现那个感叹号是提醒他已经获得死神新的能力,而任务列表那一栏并没有新的任务发出。 林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至少表明自己要去慰籍奶奶的概率小了很多,自己刚才的担心是多虑了。浏览游戏界面的时候,林宇发现因为升到死神等级lv2,自己获得了一个新的能力,技能树上的名称叫做先知,但游戏里面并没有对这个能力的情况做任何阐述。除此之外,lv2等级经验条上的数字显示着500,意味着升到下一级还需要积累五百的经验值,同时因为完成了小狼的任务,林宇获得了一千慰籍值的奖励。 林宇直接把这一千全部换成了人民币,为了把小狼送往魂界,林宇花了前前后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但同时一千的奖励也是非常丰厚的,几乎和自己兼职送外卖所赚到的金额相当。 有了额外的一笔收入,并没有让林宇开心起来,他很快就给辅导员周老师打了个电话,说清楚自己想要回家一趟看望奶奶,希望能够请假三天。周老师很理解林宇的心情,嘱咐了一句落下的课程回来之后找同学补习一下之后,便同意了林宇的请假要求。 在电话里,母亲虽然没有要林宇马上回家,只告诉了一句如果病情有变化,她会及时打电话通知林宇。但林宇还是很不放心,他必须回家一趟,亲眼看一下奶奶现在的模样。 林宇在网上订好了第二天一大早的火车票,从羊城到林宇的老家其实可以坐高铁,大概四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但林宇考虑到奶奶生病,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自己选择坐普通列车,来回也能省下好几百块的医药费,自己只需要在火车上多忍耐一下就行了。 可实际情况并不如林宇所愿,本来普通列车十个小时的时长林宇觉得还可以接受,但刚刚开到一半,这辆火车就毫无征兆地停了下来,接着便是无穷无尽的等待。 列车员在广播里告诉乘客,火车需要临时停车,希望乘客在车厢里面保持安静,不要随意走动。林宇旁边坐着一位有些发福的男人,听完广播之后就很烦躁地抱怨了一句,“这趟破车又要晚点了,就没有一次是准时的!” 林宇也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就是选择做普通列车的代价,票价便宜却不得不耗费数倍的时间,毫无征兆的晚点也永远不会给乘客一个合理的交代。 现在正值炎热酷暑的时候,但这辆火车并没有空调,只有几把挂在墙壁上的小电扇转来转去,加上等待过程中的焦躁和不安,车厢里每一个乘客脸上都是一副煎熬的表情。 等了大概两个小时以后,列车好不容易再次开动了,普快的时速本来就不高,但火车行进的速度比平时还要慢了不少,就像是在犹豫之中慢慢前进。 就这样走走停停,整个白天过去了,林宇发现火车到达的站点距离自己的家乡还相距甚远。好在林宇的背包里带了足够多的干粮,要是在火车上买那些贵死人的矿泉水和方便面,林宇肯定亏大了。 将就着靠在餐板上睡了一晚,等到天光蒙蒙亮的时候,林宇终于听到广播,自己家乡所在的县城到了。 走下火车,呼吸到了来自家乡的清新空气,林宇瞬间有了一种解脱的感觉。这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只有左右两边分别一个供火车停靠的站台,和羊城那种一线城市的大型火车站完全没法相比。但林宇站在这里反而有种很真实的归属感,简单破旧的站台和寥寥无几的行人,比繁忙的大都市更让林宇觉得亲切不少。 从火车站出来以后,还要坐上一个小时的客车,才能到达林宇父母和奶奶生活的乡村。这辆客车只有上午和下午两趟,要是错过了就要再等上半天,所以林宇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客车停靠的广场。 所幸的是上午的客车还没有开走,林宇走上去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坐了三、五个人,不过都是一些陌生面孔,想必是隔壁村子里的人,林宇走过去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那些陌生的脸上也纷纷回敬了淳朴的笑容,林宇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暖的感觉,如此简单的一幕,在大城市里面是绝对不会碰到的。要是有人在羊城坐公交车的时候,一上车就对着车里面的人露出笑容,那么车里面的乘客多半会觉得这个人肯定有精神病。 小客车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行驶着,林宇透过车窗看向窗外的风景,这里没有一个红绿灯,也没有一栋高楼大厦,满目都是大片大片的田野和高低起伏的山丘。 这个时间正是水稻快要成熟的季节,金黄的稻穗参杂在半绿半黄的稻叶中间,一旦有清风吹过,便会泛起一股股的金色麦浪。林宇打开车窗,微风拂面,一股属于稻子的清新香味传入的鼻尖,让他顿时感觉心旷神怡。 偶尔能看到一两个农夫坐在田埂上,他们要么悠闲地抽着自己手里的卷烟,要么只是呆呆的望着自己前方那一片田野,似乎在他们身上时光永远都那么充足,他们只想享受眼下的这一份宁静与祥和。 看到窗外的情景,林宇一颗躁动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他感觉经过短短一天的时间,自己仿佛穿梭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和一线城市羊城的快节奏相比,自己的家乡无疑显得太平静了,这里就像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所有的一切都很缓慢,就连路上行人的脚步都是慢悠悠的。 林宇不知道带来这种感觉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山间小路上没有川流不息的汽车,还是举目四望没有任何一处正在建设的工地,又或者仅仅是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林宇只知道自己的心渐渐被一种淡然所填满,就像是在匆匆赶路的时候,偶尔停下脚步抬起头发现,原来今天的天空这么美。 小客车在村口停了下来,林宇拖着行李箱走到了马路上,前方的一切他都很熟悉,这里充满了自己儿时的记忆,终于要回家见到奶奶了。 第三十八章 神秘数字 马路就开在一片田野的中间,除了大部分都是水稻之外,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绿色蔬菜。每一块稻田的旁边都有一条小水沟,水沟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农夫为了灌溉农田顺着田埂一条条开挖出来。 这些水沟里面的水永远清澈见底,偶尔能够看到一些小鱼小虾在里面肆意游动。小时候,林宇的奶奶曾经告诉他,紧靠着山脚的水沟,里面流淌的水都是来自山底的泉水,所以顺着水沟往上找一定能够找到一个源头,而这个源头就是泉水流出的地方。 年幼的林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着找过一次山泉的源头,他顺着一条山脚的水沟走了好久,直到前面已经没有了路,而水沟也恰好接在了一块山底岩石的缝隙处,林宇才欣喜的笑出声来。 他发现奶奶告诉自己的都是真的,那一块岩石裂缝里总有源源不断的清泉流淌出来,经过短暂的汇聚之后,顺着农夫开挖出的水沟,流淌到每一家每一户的稻田旁。 那时的林宇将双手放在了山泉之下,过于冰凉的感觉让他不由得低呼了一声,接着他捧起山泉水放在嘴边尝了一口,果然如奶奶所说,刚刚流出来的山泉特别甘甜,这是自然界对村民们的馈赠。 林宇情不自禁的回想起了儿时的那段日子,虽然不像大城市里的孩子那样,可以时不时去游乐园,还有各种各样精致的玩具,但林宇同样也有属于他的快乐。他会和小伙伴一起在溪水里面摸鱼捉虾,也会去山上寻找各种不知名的野果,没有坐过电动小汽车,却可以骑在一头大水牛的背上毫无顾忌的玩耍。 无疑这个小乡村给林宇的童年带来了很多的快乐,更难能可贵的是,十多年过去,这里的风景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就像时间在它身上停滞了一般。 “小宇,你怎么回来啦?”一个声音将林宇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转头一看,前方田埂上站着一个扛着一把锄头的身影,正是林宇家的邻居孙叔。 “孙叔,我回来看一下奶奶,”林宇脸上露出了自然而然的笑容。 孙叔朝着他的方向点了点头,略有些遗憾地说了一句,“家里还是有个年轻后辈好,就算生病了,也...” 孙叔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但林宇心里很清楚他遗憾的是什么,自从五岁的玲玲生病夭折以后,孙叔就没再要过其他的小孩,所以到现在他们还是夫妻俩孤零零地过着日子。孙叔一定是看到自己从大学回来看望奶奶,联想到自己以后就算是老了生病了也没有人照料吧,林宇在心里闪过这样一句话。其实他很想说,就在两个月之前自己还看到玲玲了,她还是像当初那般的天真可爱,尽管那是属于死神变幻出来的一个面相。 林宇突然很后悔,自己怎么没有早一点当上死神,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他希望能够好好慰藉一下玲玲和孙叔的灵魂,说不定到现在孙叔也就能够把玲玲放下了。 站在原地的林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很快孙叔又催促了一句,“赶紧回家吧,你奶奶天天都在挂念你。” 听到这句话,林宇心里沉了沉,既然孙叔这么说,那么他一定是去看过奶奶了,而且只有奶奶的病情很严重,她才会一直挂念着自己回去。 “孙叔,那我先走了,”林宇不敢再做耽搁,拖着行李箱快步朝自家的方向走去。 林宇家的房子依山而建,前面有一块农田,跨过农田便是村子里唯一的马路,林宇转了一个弯,远远看到了自己家坐落的那个山坡。这个时候已经快到正午了,放眼望去视野之内没有见到一个村民,林宇心中暗自嘀咕,也不知道爸妈干完农活回来了没有? 厅堂的木门被林宇推开,发出了吱呀的响声,林宇朝里面喊了一句,“爸,妈,我回来了!” 一个身影很快从厨房里面奔了出来,正是林宇正在做午饭的母亲,严丽珍,“儿子,你,你怎么回家了?”母亲的语气里既有明显的喜出望外,又有难以掩饰的忧虑之色。 “我放心不下,想回来看一下奶奶,”林宇如实的说道,“奶奶现在在哪?” 严丽珍叹了一口气,“奶奶在房间里躺着,既然回来了,就去跟她说说话吧。” 林宇和母亲一起来到了奶奶的房间,刚一进门便听到了奶奶微弱的声音,“小宇,是你回来了吗?” 看到奶奶挣扎着想要从床上坐起,林宇赶紧跑过去扶住了奶奶,短短几个月不见,林宇发现奶奶果然消瘦了很多,脸色也有些泛白,没有什么生气。 “奶奶,你,哪里不舒服?”林宇很是心疼的问道。 “老人生病哪有说得准的,”奶奶一看到自己的孙子,脸上立刻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似乎就连病痛都减轻了不少,“奶奶老了,总归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我神志清醒的时候,还能够见上你一面我就知足了。” 林宇顿时觉得有些痛心,虽然他并没有接到新的死神任务,可是看到奶奶现在的状态的确和平时差了很多,他明明记得这个学期离开家里去大学报到的时候,奶奶的身子骨还硬朗得很,独自去山上捡一些柴火都没问题,可是现在连自己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奶奶,不会的,你一定可以长命百岁,”林宇摇着头说道。 奶奶无所谓的笑了笑,脸上虽然布满了皱纹,却给林宇带来了无比的亲切感,奶奶拍了拍林宇的手背,安慰似的说道,“这一辈子已经活得够久了,奶奶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说不定老头子还在九泉之下等着...” 就在奶奶自顾说话之时,林宇发现自己的手背和奶奶接触的那一瞬间,他看到奶奶的头顶上悬浮出了一个数字,4391! 林宇的眼神瞬间一滞,那个阿拉伯数字就像某种未来科技一样出现在奶奶的头顶上,林宇甚至拼命的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以为是自己一时眼花,可是等他再次睁眼时,4391四个数字仍然大模大样地漂浮在那里。 第三十九章 死神的能力 林宇想起了自己升级到死神等级lv2之后,获得的新能力,先知。死神游戏并没有对这个能力做任何解释,当时林宇脑袋里想的都是奶奶的病情,所以也没有去深究。现在突然看到这种怪异的现象,林宇当下便觉得这肯定跟自己的先知能力有关。 林宇注意到,是奶奶的手掌和自己的手背有了直接的接触,那个阿拉伯数字才会毫无征兆的出现,也许这便是启动先知能力的先决条件。毋庸置疑,除了自己之外,母亲和奶奶都是看不到那个数字的,她们的神色完全和刚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小宇,你怎么了,怎么用这幅表情看着奶奶?”奶奶注意到了林宇脸部夸张的变化,完全不明所以的问了一句。 林宇很快强自镇定了下来,他尽量让自己不去看那个诡异的数字,脸上硬是挤出了一丝笑容,“奶奶,你先休息一下吧,等做好了午饭我再来叫你。” 奶奶点了点头,在林宇的搀扶下重新躺在了床上,也许是说了这么久的话,奶奶已经很疲惫了,刚刚躺下没多久,林宇就听到奶奶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母亲重新回到厨房去了,今天儿子回来,午饭她要再加一道好菜,昨晚刚从水田里面挖出来的半桶泥鳅。 这个小山村里面没有菜市场,最多只是村口的地方有一个卖猪肉的摊贩,而且出现的频率是一星期一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村里每家每户基本上都自给自足,他们种好了每个季节的蔬菜,养着一大群的鸡鸭,偶尔还能到小溪里面捞几条鱼,去山上抓一些野味,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城市里面的菜市场。 每到收割的时候,水田里面都会出现大量的泥鳅和黄鳝,林宇的父亲昨天晚上只是挖了一小块地方,便捉到了小半桶的泥鳅,足够一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就在严丽珍忙着把最原生态的泥鳅变成美味大餐的时候,林宇则在自己的房间里思考那个数字代表的意义。他尝试着在死神游戏里面发送了一条询问信息,可偏偏这一次死神游戏没有给予他任何回答。林宇只好凭借一些细枝末节去推测,既然自己的身份是死神,而获得的能力又叫做先知,那么一定是可以预见一些和死神职业相关的未来场景。 死神接触最多的东西,自然非亡魂莫属,如果这个数字和亡魂相关,那么它代表的是一种编号,还是,一个时间? 后面的这个想法让林宇心头一惊,如果数字代表时间,那么当这个数字变成零的时候,就意味着奶奶要从人间消失?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大胆的推断,但事实上又完全合情合理,作为死神没必要知道每一个灵魂的编号,但却必须了解每一个灵魂离开人间的时间,这才是属于死神的先知能力! 林宇赶紧再次回到了奶奶的房间,他感觉自己的推测十有八九是正确的,这么一来数字的单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到底是分、小时、还是天? 这三个单位对奶奶来说有着天壤之别,林宇粗略的算了一下,如果代表分钟,那么奶奶剩下的生命就只有短短三天了。 林宇顾不上可能会惊扰正在休息的奶奶,一下子便冲到了她的床头,看向奶顶悬浮的那个数字,4391,仍然是4391! 林宇心里几乎是发出了一阵欢呼,至少自己可以把第一个单位排除了,这个数字代表的不是分钟,而是小时或天。 如果是小时,那将是183天,如果是天的话,那就是整整12年!林宇不记得从刚刚见奶奶到现在有没有过一个小时,他甚至迫不及待地跑到厨房里去问母亲,自己到底是几点几分回到家里的。 可是母亲也无法记住确切的时间,她在炒菜的过程中疑惑的问了一句,“儿子,你是不是等的饿了?再忍耐一会儿,饭菜马上就做好了。” 林宇只好无奈的退了出去,他的心情比刚才更加忐忑不安,小时和天这两个单位对他来说意味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半年的生命和整整十二年的时光。林宇多么想一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过去,奶奶还可以在这个家里陪伴自己好久。 母亲一向都是一个做菜能手,无论多么普通的食材,经过她的一双手都会像变魔术一样成为让人流口水的美食,更不用说今天的菜品里面还有一道林宇最喜欢吃的泥鳅。 不过,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把一道一道菜端上餐桌,林宇却始终紧皱着眉头,似乎对那些美味佳肴并不感冒。 严丽珍把儿子的表情都看在了眼里,又看了看自己端出来的菜品并没有什么问题,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难道是儿子做了太久的火车,连吃饭都没有胃口了? “小宇,去拿碗吧,你爸爸也差不多该回来了,”严丽珍吩咐了一句。 林宇只是嘴上应了一声,但身体却没有任何动作,仍然只是呆呆的坐在餐桌旁边,一幅正在思考着什么的样子。严丽珍没有太在意,她重新走进了厨房,只要再炒一个青菜就可以开饭了。 事实上,林宇此时的脑袋可谓是一片空白,他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个小时的时限已经越来越接近了,甚至有可能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所以奶奶到底是能活半年还是十二年,其实答案或许已经有了结果,但林宇不敢在这个时候走进奶奶的房间,他很怕自己看到的数字从4391变成了4390。 “小宇,回来怎么也不跟家里说一声?”大门口响起了一个厚重的声音,林宇不用回头也知道是父亲回来了。 “爸,”林宇从有些呆滞的状态转过身,嘴里只说出了一个字。 父子之间其实不需要太多言语的交流,林宇的父亲光是看了自己儿子一眼,就心领神会地说了一句,“是在担心奶奶吧,别害怕,依我看奶奶至少还能活到八十岁。” 林宇的父亲一向都是乐呵呵的,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比起很多城里人都要豁达的多,这是林宇很欣赏父亲的一点。 “既然午饭已经做好了,小宇,你去把奶奶扶出来吧,我们一家人也难得吃一次团圆饭,”父亲站在门口甩了甩身上的泥土说道。 第四十章 庆幸 “我,不想去,”林宇头也不抬的拒绝了父亲的吩咐,他当然希望奶奶如父亲所说还能活到八十岁,但同时也有另外一种让林宇无法接受的可能性,现在两者的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林宇承受不住那种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的压力。 父亲意外地看了林宇一眼,他没有想到儿子竟然不愿意去扶奶奶出来吃饭,这一点也不像林宇过去的作风。父亲把身上沾了泥的外套脱下之后,自顾走向了奶奶房间的方向,约莫一分钟过去,悉悉索索的声音离林宇越来越近。 他感觉到自己的一颗心难以抑制的狂跳起来,虽然不敢看向奶奶即将出现的门口,但眼神还是不受控制的瞥了过去。 奶奶的身躯在父亲的身旁显得非常弱小,她几乎是被父亲单手抬着走了出来,奶奶始终佝偻着背脊,迈出去的每一个步子都显得虚弱无力,林宇看到了奶奶满头的银发,还有她头顶上方那个悬浮的数字。 4391!林宇的身体猛烈地震颤了一下,他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奶顶上方,没错,还是4391! 这就意味着这个数字的单位是天,而奶奶在人间的阳寿还有整整十二年! 林宇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差点没忍住掉下泪来,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他刚才经历了什么,林宇有种从鬼门关把奶奶拉回来的感觉。 这一顿午餐,林宇吃得特别香甜,不是因为母亲的厨艺大涨,也不是因为饭桌上有自己最爱吃的泥鳅,而是他心里对奶奶的顾虑已经彻底解除了。奶奶一如既往地很疼爱自己的孙子,就算自己没有什么力气,还是不断把各种各样的菜夹到林宇的碗里。 饭桌上母亲问了一些林宇的近况,包括他的学习还有在大学里面的开支,林宇告诉她期末考试快要到了,最近在学业上确实有些压力,不过生活开支方面,则是叫父母完全不用担心,他说自己找了一份新的兼职,不仅工作轻松还能够赚到很多的外快。 “还有这种好事?小宇,坑蒙拐骗的事情我们可不能干,”母亲很难相信一个在校大学生能够找到多好的兼职工作,只怕自己的儿子在大城市学坏了。 “妈,你就放心吧,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害人,而是帮人,”林宇当然无法说出自己的兼职工作是死神,只好用坚定的语气来打消母亲的顾虑。 看见儿子说的信誓旦旦,严丽珍也就不再多问了,“来,多吃点泥鳅,这些都是土生土长的,在外面大城市可吃不到。” 因为有病在身,奶奶的胃口不太好,所以没吃多少就放下了筷子,林宇看到爸妈都在劝着奶奶多吃一口,但奶奶却说什么也吃不下了。 “吃不下就算了,奶奶,我扶你回房间休息吧,”林宇完全没有跟自己的父母站在同一战线,既然知道了奶奶的阳寿,当下的病情和没有胃口都是小事。 严丽珍和丈夫面面相觑的看了一眼,这段时间母亲的饭量一直都很小,有时候甚至只尝了一两口就不吃了,他们很是担心这样下去母亲的病情会越来越重,可是刚刚回来的儿子却不懂他们的心。 吃完了午饭,严丽珍将碗筷收拾好以后,一家三口坐在屋檐之下聊起了天。其实林宇知道父亲还有一些农活没有干完,但既然儿子回来了,农活明天去做也是一样的。 午后的阳光显得有些毒辣,不过田野里还是能看到几个戴着草帽的勤劳身影,他们有些是在清除稻田里的杂草,有些是在浇灌这一季最新种的蔬菜,虽然辛苦,但流着汗的脸上时不时会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缓慢的生活总是让人觉得很惬意,就这样坐在屋檐之下,看着前方的麦田和青山,享受着轻风吹来的清新空气,多么浮躁的心都会在这一刻彻底平静下来。 “爸妈,要不送奶奶去医院看病吧?”一家三口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林宇开口说道。知道了奶奶还能再活十二年,那就足以说明奶奶现在生的病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去医院治好了就可以熬过去。可是据他所知,奶奶在生病之后一直都没有去过医院,只是叫一个乡村医生简单看了一下罢了。 “我们也想把你奶奶送过去,可是你奶奶说她的身体她自己知道,年纪一大把了,不想再去医院折腾了,”接着林宇的父亲也说出了他的难处,“而且,家里也的确没有多余的...” 没说出来的后半句话让父亲变得愁眉不展,林宇知道父亲想说的是什么,如果到医院检查奶奶真的生了大病,以他们家的经济条件,也绝对负担不起昂贵的医院开销,想必这也是父母没有坚持把奶奶送到医院看病的原因。 “钱的事情交给我来解决,”林宇很有底气的说道,“我觉得奶奶没有生什么大病,就算住院也不会花太多的钱,从这个学期开学到现在我已经攒了三千多块钱了,我先把其中的三千块转到爸的银行卡上,要是还不够我再去想一些其他的办法。”奶奶的病肯定是要治的,林宇不敢肯定那个数字会不会随着奶奶的病情变化而变化,毕竟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意外而死,这一点可能死神也掌控不了。 “三千多?小宇,你怎么攒了那么多钱?”严丽珍意外的惊呼了一声,这笔钱比他们夫妻俩干一年农活还要多得多。 按照正常情况,林宇靠送外卖当然赚不了这么多钱,但是有了另外一个死神的身份,他可以把慰籍值通通换成金钱。就在最近一次的小狼任务上,林宇获得了一千的慰籍值,自然也就让自己的账户多出了一千的人民币。 “妈,我不是说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吗,这份工作,来钱快...”林宇只好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句,“反正你们只要把奶奶带去医院就行了,要是钱不够,我可以向老板再借一点。” 第四十一章 悠闲的生活 严丽珍和丈夫怔怔的看着自己儿子,他们感觉几个月不见儿子好像突然长大了很多,变得很有担当,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可是从父母的角度来说,这毕竟是家里的事情,儿子现在还只是一个大学生,读书学习才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他们不愿意让林宇这么早就背上家庭的重担。 “小宇,你现在还是以学习为重,钱的事情还是交给我和你妈来想办法吧,”林宇的父亲有些惭愧的说道,毕竟他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论是林宇的大学学费还是给母亲看病的钱,本来都应该由他这个家里的男人来解决。 “要不,这次我跟你一起去羊城,和村里其他年轻人一样到大城市打工?”父亲能够想到的办法也只有这个了,留在村子里面干活是赚不到钱的,最多也就维持在温饱线而已,所以很多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大城市打工了,父亲觉得自己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做一做体力活还是可以的。听那些回来的年轻人讲,在大城市随便找个工作每个月都能有几千块的收入,这对土生土长在山村的父亲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看着前方像油画一样画出的一块一块田野,还有在田野中劳作却自得其乐的村民们,林宇很坚决的对着父亲摇了摇头。对他来说,自己家乡的这个山村就是一座世外桃源,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与世无争,享受着悠闲恬淡的生活,尽管不可能大富大贵,但这样的生活状态同样是很多城里人想要都无法过上的。 要是自己的父亲出去打工,找一份体力活当然是很容易的,也能为家里减轻不少的经济负担,可一旦那样的话父亲就失去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对生活的享受。 林宇觉得为了每个月那几千块工资,不值得让父亲失去如此宝贵的东西,他就应该像过去一样,在春天播下种子,在秋天等待着果实的丰收,吃着从地里采摘回来最新鲜的蔬菜,偶尔还能从稻田中抓回半桶泥鳅,或者在山上发现一只掉进陷阱里的野兔。 “你们就别操这份心了,留在家里正好可以照顾奶奶,学习和工作我会平衡好,不会让兼职耽误我上课的时间,”林宇自然不能告诉自己的父母,其实大学生要么是在寝室里打游戏,要么就是在课堂上睡觉,没有几个人会像高中一样天天捧着课本学习。 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母以后,第二天吃过早饭林宇便早早的离开家里,坐上上午唯一的一趟班车前往县城的火车站。林宇向辅导员请假的时间只有三天,有了第一天火车晚点的教训,林宇不得不预留出足够多的时间,以免自己无法按时返回学校。 离开家之前,林宇特地去奶奶的房间看望了一次,不是担心她的病情,而是要确认自己心中的那个推测。果然,一天过去,奶顶上悬浮的数字出现了改变,从4391变成了4390。 奶奶的脸色依旧看起来很不好,就连呼吸都有些微弱,可是林宇心里却喜不自胜,他没有吵醒奶奶,帮她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之后,悄悄从房间走了出去。 小客车一路弯弯绕绕,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从林宇的乡村来到了县城火车站。和刚才的环境相比,这里明显要嘈杂许多,虽然周围看到的面孔还是很质朴,但林宇心里那种宁静的感觉渐渐消失了。 回去的火车非常意外的没有晚点,林宇在天黑之前返回到了羊城大学,也许是快到考试周的原因,室友许飞航告诉他,周光华居然一个人去图书馆上自习了,这让还在打着游戏的他有了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林宇,要不你陪我一起打吧?”许飞航朝着林宇露出了乞求的眼神,他现在的心态是,明知道自己堕落,还硬要拉一个人下水。 林宇当然能够体会许飞航现在的想法,他们计算机专业学生每个人都可以堂而皇之地要求家里给自己配置一部电脑,理由只需要一条就够了,没有电脑怎么学习编程和c语言呢?但事实上电脑到手以后,用它来编程也许只能占到百分之一的时间,剩下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沉浸在各种激烈的战斗当中。所以计算机学院,也被老师们看成了羊城大学里面最堕落的一个学院。 这种堕落的风气,学生们自己自然也是清楚的,更何况能够考入羊城大学计算机系这样的热门专业,本身都是一些高中时代表现突出的学生,要怪只能怪现在的网游太让人着迷,这些学生也只好沉浸在堕落与反省的不断挣扎当中。 现在最喜欢包夜的室友居然一个人去上自习了,这对许飞航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还没办法做到也关上电脑跑去自习室,但同时也无法继续心安理得的玩游戏了。 如果叫上林宇跟他一起,那么情况就完全不一样,至少可以确定,自己不会是最堕落的那一个。在许飞航满怀期待的眼神中,林宇给他彻头彻尾的浇了一盆冷水,“我手上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现在没有心思玩游戏了。” 林宇的语气有些冷淡,当然不是为了打击许飞航,而是他现在的心思全部都放在如何给奶奶筹钱治病上面。他告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钱不够还可以向老板先借,可事实上林宇并没有这样一个可以借钱的老板,所以他必须在短时间内赚取到足够多的钱。 许飞航脸上有毫不掩饰的失望,他转头看了看自己画面精美的游戏界面,长吁短叹了一番,最后竟是破天荒地选择了关机,拿了几本专业书默默的走出了寝室。不过刚要把门关上的时候,许飞航伸出了半颗头,嘴里冒出一句让林宇哭笑不得的话,“那个,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是在哪边来着...?” 寝室里出现了难得的安静,林宇也在这个时候点开了死神游戏的图标,他很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新任务可以做,这样或许能够让他得到一笔快钱。 第四十二章 豪宅妇人 游戏界面像往常一样迅速打开了,里面的虚拟形象仍然和自己一模一样,不过不论任何时候它都是戴着那顶死神之帽。 林宇仔细查看了游戏上的每一个选项,和三天之前自己回家时并没有什么差别,当然任务那一栏也没有出现任何新的信息,这让林宇不由得失落起来,目前来看,要赚钱还是只能靠自己一单一单的送外卖了。 林宇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正好是晚上六点,客户订单最集中的时候,林宇赶紧点开了那个外卖app 同样是在羊城,林宇或许永远也没有机会去的顶级豪宅小区,一个慵懒的妇人斜靠在沙发上,从她的角度可以直接看到外面珠江的夜景。这个时候高耸入云的羊城电视塔已经亮起了五彩斑斓的灯光,别致精美的造型让它赢得了一个小蛮腰的外号。 珠江夜景是羊城的一大特色,普通游客要花上数百元才能坐上夜游的船只,一睹羊城的繁华与美丽。可是这位妇人只需要躺在自家的沙发上就可以看到同样的美景,这也许是顶级豪宅的标配,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段,再加上俯瞰珠江的最佳视角,所以这片豪宅的最新报价已经超过了每平米十五万。 妇人的旁边站着一个戴着白手套的管家,管家看上去在五十岁左右的样子,浑身透露出一股沉稳和儒雅的感觉。 “夫人,下面是这一周发生的社会新闻,你想要听吗,还是需要休息一下?”管家手上拿着一叠报纸,他刚刚读完了妇人最感兴趣的经济板块,不确定是否应该继续。 妇人在沙发上动了动身子,“我还不困,挑一些有趣的社会新闻念给我听吧。”妇人的视线注视着前方的珠江,有一条游船刚好在她的眼皮底下开过,只不过船上的游客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成了这位居住在顶级豪宅当中妇人眼里的风景。 管家挑了几个车祸和歹徒意外伤人的事件念了出来,但这几条新闻显然没有引起妇人的兴趣,管家不由得在心中暗暗自责了一番,没有让夫人开心起来便是他工作的失职。 “还有其它的吗?”妇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嘴里淡淡的说了一句。 管家隔着一副老花镜,眼神迅速在报纸版面上下搜索,一条特别的新闻让他眼前一亮。“夫人,你可以听听这一条,”管家似乎终于松了一口气,“羊城大学最近曝出有毒蛇出没,一条学生养的金毛猎犬被咬死了,不过好在目前还没有出现学生伤亡的情况。” “羊城大学里面也有毒蛇?”妇人诧异的问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大学校园应该是草坪上到处都有围坐在一起意气风发的学生们,怎么这种地方还会有毒蛇? “也许是树林深处才有吧,好在只是咬死了一条宠物狗,”管家陪伴了夫人很多年,所以对她的心思拿捏的极准,他发现夫人这段时间精神状况有些颓废,所以灵机一动的说了一句,“夫人,要不要也去买一只宠物狗,可以让她陪你消磨时光?” 妇人慢慢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面,对着前方美轮美奂的夜景竟是叹了一口气,“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养宠物狗干嘛,如果是要消磨时光找乐子,还不如给我招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佣回来” 晚上九点钟,林宇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寝室,他故意延长了送单的时间,好让自己可以多赚一点外快。可就算这么努力,一晚上他接到的订单也不过三十个而已,对于昂贵的医药费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但除了这个之外林宇也没有其他赚钱的途径了,他逃掉了接下来整整两天的课程,再加上周六日周末时间,没日没夜的送了四天全职外卖,总共也就完成了四百多单而已,平均下来一天赚一百块钱。 周一的时候林宇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他们已经把奶奶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接下来要进行住院检查和治疗,只不过还没有进行任何具体的诊断,光是办理住院手续就花了一千多块钱,林宇交给父亲的三千块钱已经花掉一大半了。 电话里父亲的语气有毫不掩饰的担忧,他本以为三千块钱已经很多了,哪里知道在大医院里花钱跟流水没什么区别,他觉得光靠林宇的兼职工作,不可能帮奶奶赚到足够多的医疗费。 林宇听了父亲的话心里也暗暗吃惊了一下,他的想法是既然奶奶没有生什么大病,自己辛苦一点再东拼西凑一下,总是能够应付过去的。林宇也没有想到检查还没开始,就能够花掉这么多钱,按照这样的情况来看,就算自己每天送一百单外卖也是远远不够的。 林宇在电话里安慰了父亲一番,并告诉他自己会向老板借一笔钱,过几天就会把钱打到他的银行卡里,所以让他只要在医院安安心心的照顾奶奶就行。 电话挂断之后,林宇不禁有些愁眉莫展,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么一个慷慨的老板,他现在送外卖的工作只是兼职,老板只会按他完成的订单量来算钱,绝对不可能提前预支工资给他,因此去哪里凑钱成了摆在林宇面前的一道难题。 林宇拿出了一直带在身上的死神之帽,这个来自死神游戏的道具可以让他变成完全的灵魂形态,穿梭任何建筑物都不在话下,林宇想到了一个解决自己难题最快捷的办法,各大银行的保险柜。 只要自己戴上死神之帽,再坚固的保险柜对林宇来说都如入无人之境,那里藏着大把的金条和钞票,解决奶奶的医疗费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这是林宇走投无路之下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林宇也不想这么做,但在这之前,他还是想最后尝试一下,死神游戏的幕后‘老板’是否愿意借一笔钱给自己? 他在死神游戏的对话框里面输入了一条信息,“我现在急需一笔钱给奶奶看病,能不能把以后任务的慰籍值提前预支给我?” 第四十二章 豪宅妇人 游戏界面像往常一样迅速打开了,里面的虚拟形象仍然和自己一模一样,不过不论任何时候它都是戴着那顶死神之帽。 林宇仔细查看了游戏上的每一个选项,和三天之前自己回家时并没有什么差别,当然任务那一栏也没有出现任何新的信息,这让林宇不由得失落起来,目前来看,要赚钱还是只能靠自己一单一单的送外卖了。 林宇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正好是晚上六点,客户订单最集中的时候,林宇赶紧点开了那个外卖app... ...... 同样是在羊城,林宇或许永远也没有机会去的顶级豪宅小区,一个慵懒的妇人斜靠在沙发上,从她的角度可以直接看到外面珠江的夜景。这个时候高耸入云的羊城电视塔已经亮起了五彩斑斓的灯光,别致精美的造型让它赢得了一个小蛮腰的外号。 珠江夜景是羊城的一大特色,普通游客要花上数百元才能坐上夜游的船只,一睹羊城的繁华与美丽。可是这位妇人只需要躺在自家的沙发上就可以看到同样的美景,这也许是顶级豪宅的标配,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段,再加上俯瞰珠江的最佳视角,所以这片豪宅的最新报价已经超过了每平米十五万。 妇人的旁边站着一个戴着白手套的管家,管家看上去在五十岁左右的样子,浑身透露出一股沉稳和儒雅的感觉。 “夫人,下面是这一周发生的社会新闻,你想要听吗,还是需要休息一下?”管家手上拿着一叠报纸,他刚刚读完了妇人最感兴趣的经济板块,不确定是否应该继续。 妇人在沙发上动了动身子,“我还不困,挑一些有趣的社会新闻念给我听吧。”妇人的视线注视着前方的珠江,有一条游船刚好在她的眼皮底下开过,只不过船上的游客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成了这位居住在顶级豪宅当中妇人眼里的风景。 管家挑了几个车祸和歹徒意外伤人的事件念了出来,但这几条新闻显然没有引起妇人的兴趣,管家不由得在心中暗暗自责了一番,没有让夫人开心起来便是他工作的失职。 “还有其它的吗?”妇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嘴里淡淡的说了一句。 管家隔着一副老花镜,眼神迅速在报纸版面上下搜索,一条特别的新闻让他眼前一亮。“夫人,你可以听听这一条,”管家似乎终于松了一口气,“羊城大学最近曝出有毒蛇出没,一条学生养的金毛猎犬被咬死了,不过好在目前还没有出现学生伤亡的情况。” “羊城大学里面也有毒蛇?”妇人诧异的问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大学校园应该是草坪上到处都有围坐在一起意气风发的学生们,怎么这种地方还会有毒蛇? “也许是树林深处才有吧,好在只是咬死了一条宠物狗,”管家陪伴了夫人很多年,所以对她的心思拿捏的极准,他发现夫人这段时间精神状况有些颓废,所以灵机一动的说了一句,“夫人,要不要也去买一只宠物狗,可以让她陪你消磨时光?” 妇人慢慢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面,对着前方美轮美奂的夜景竟是叹了一口气,“我都这把年纪了,还养宠物狗干嘛,如果是要消磨时光找乐子,还不如给我招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佣回来...” ...... 晚上九点钟,林宇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寝室,他故意延长了送单的时间,好让自己可以多赚一点外快。可就算这么努力,一晚上他接到的订单也不过三十个而已,对于昂贵的医药费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但除了这个之外林宇也没有其他赚钱的途径了,他逃掉了接下来整整两天的课程,再加上周六日周末时间,没日没夜的送了四天全职外卖,总共也就完成了四百多单而已,平均下来一天赚一百块钱。 周一的时候林宇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他们已经把奶奶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接下来要进行住院检查和治疗,只不过还没有进行任何具体的诊断,光是办理住院手续就花了一千多块钱,林宇交给父亲的三千块钱已经花掉一大半了。 电话里父亲的语气有毫不掩饰的担忧,他本以为三千块钱已经很多了,哪里知道在大医院里花钱跟流水没什么区别,他觉得光靠林宇的兼职工作,不可能帮奶奶赚到足够多的医疗费。 林宇听了父亲的话心里也暗暗吃惊了一下,他的想法是既然奶奶没有生什么大病,自己辛苦一点再东拼西凑一下,总是能够应付过去的。林宇也没有想到检查还没开始,就能够花掉这么多钱,按照这样的情况来看,就算自己每天送一百单外卖也是远远不够的。 林宇在电话里安慰了父亲一番,并告诉他自己会向老板借一笔钱,过几天就会把钱打到他的银行卡里,所以让他只要在医院安安心心的照顾奶奶就行。 电话挂断之后,林宇不禁有些愁眉莫展,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么一个慷慨的老板,他现在送外卖的工作只是兼职,老板只会按他完成的订单量来算钱,绝对不可能提前预支工资给他,因此去哪里凑钱成了摆在林宇面前的一道难题。 林宇拿出了一直带在身上的死神之帽,这个来自死神游戏的道具可以让他变成完全的灵魂形态,穿梭任何建筑物都不在话下,林宇想到了一个解决自己难题最快捷的办法,各大银行的保险柜。 只要自己戴上死神之帽,再坚固的保险柜对林宇来说都如入无人之境,那里藏着大把的金条和钞票,解决奶奶的医疗费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这是林宇走投无路之下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林宇也不想这么做,但在这之前,他还是想最后尝试一下,死神游戏的幕后‘老板’是否愿意借一笔钱给自己? 他在死神游戏的对话框里面输入了一条信息,“我现在急需一笔钱给奶奶看病,能不能把以后任务的慰籍值提前预支给我?” 第四十三章 应聘男佣 现在的林宇需要的不是一个新的任务,而是将往后几个任务的慰籍值都提前预支,这样或许才能让奶奶顺利地医治好疾病。 死神游戏终于有了回复,“对不起,按照游戏规则,只有任务完成之后才能发放慰籍值,不过想要马上获得一大笔钱,我可以给你提供另外一个方法。” 林宇的眼神亮了一下,他很快问了一句,“还有什么方法?快告诉我。” “经过我的搜索,现在有一个任务很适合你,只要完成它,你就有足够的钱帮奶奶看病,”死神游戏给出了问题的答案。与此同时,林宇的手机响起了叮的一声,任务选项卡上果然多出了一个金黄色的感叹号。 林宇没有想到,死神游戏给出的解决办法仅仅是完成另外一个任务,难道这个任务的慰籍值特别高?按照以往的情况来看,单个任务最高的慰籍值也不过一千而已,要彻底解决奶奶的医疗费,除非这个任务能够奖励自己一万! 林宇在将信将疑当中点开了任务选项卡,他没有去看任务信息中的内容,而是直接瞄向了完成任务所获得经验值和慰籍值的地方,但让林宇失望的是,他发现这个任务的慰籍值虽然比上一个要高一些,但也仅仅是一千二而已。 林宇有种自己被耍了的感觉,他在对话框里有些气愤的输入了一句,“完成任务只能获得1200元的奖励,这哪够我奶奶看病的?” 死神游戏的回复倒是没有任何情绪的变化,“你先看看这条任务的内容,钱并不是来自于完成任务之后的奖励,而是雇主聘用你支付的工资。” 林宇有些诧异的看着雇主这两个字,作为死神,一向都是把已经死去的灵魂带往魂界,又何来雇主一说? 在死神游戏的提醒之下,他才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任务上的内容信息:羊城市中心顶级豪宅帝景,居住着一位晚年孤独的妇人,她所剩下的生命已经不多,这一次,你的任务是完成她生前的遗愿,陪伴她走完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 周六rb来是林宇赚外快最好的时间段,不过这个周末他既没有去送外卖,也没有兼职其他小时工,而是来到了一个根本不属于他的地方,帝景豪宅区。 帝景的位置距离羊城大学大概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为了避免迟到,林宇提前一个半小时就出发了,好在一路上都畅通无阻,所以当他抵达豪宅区的时候还多了整整四十分钟的时间。 不进入富人的圈子,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林宇刚刚踏入帝景小区的那一刻起,就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 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帝景小区内部居然别致的像一座精心设计的园林,不仅到处都是鲜花绿草,还有一条碧绿的小溪蜿蜒而过,目光所及之处三步一廊四步一阁,似乎永远都看不到这座小区到底有多大,也无法猜测山石后方又是怎样一幅美景。 当然,这样的小区是不可能让林宇独自走进来的,死神游戏给他发布了一条招聘信息,上面写着这个妇人要招聘一位年轻的男佣,底薪写着两万起。 这就是死神游戏给林宇指的一条明路,不是通过完成任务赚钱,而是应聘这位女富豪的男佣,一旦做完一个月,就可以拿到两万块的工资。 现在的他正被女富豪的司机接进小区,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林宇自然不知道羊城还有这么一个赫赫有名的豪宅,不过光听名字就知道来头不小,现在看到豪宅区内鸟语花香的风景,和外面嘈杂的世界完全是天差地别,林宇才终于体会到,原来这就是富人的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升到lv2等级的原因,林宇发现自己现在的这个任务和之前有明显的区别,不论是跳楼的女大学生还是被毒蛇咬死的宠物狗,她们都是死了之后才由林宇这个死神带去魂界,可如今女富豪还好好的活在世上,自己居然要介入她死前最后一段生活,林宇有些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那位妇人。 更让林宇有些尴尬的是,招聘条件上出现了一句有些暗示性的话:年轻力壮,外貌俱佳者优先! 结合女富豪目前是单身而且膝下无子的情况,这不得不让林宇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猜想,她到底是想招聘一个男佣还是,一个男宠? 对林宇来说,他很迫切需要这么一个高薪的职位,可是又不想让自己的工作有其他附加条件,他也不认为自己普通的长相和身材有什么竞争力,所以女富豪如果真的是想找一个男宠,那么他能应聘上的机会将是非常渺茫的。 就在忐忑不安当中,林宇在司机的指引下来到了应聘地点,这里应该是女富豪专门用来接待客人的地方,各种高档的家具和摆设让林宇看得一阵眼花缭乱。 他发现自己虽然来得很早,但还是有几个人比他先到了,他们或是坐在沙发上,或是站在巨大的落地窗旁边,每个人脸上都有一种难以掩饰的紧张情绪。 林宇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桌面上摆放着已经沏好的茶水,他端起自己面前设计古朴的茶杯,一边品着茶,一边暗中观察自己的竞争对手。 站在落地窗旁边的那个人穿着很时髦,头发经过了一番精心的打理,用某种定型啫喱摆出了一个潇洒不羁的造型,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显眼的银色首饰,虽然只能看到对方的侧面轮廓,但林宇可以肯定这个人一定长得不赖。 接下来,是在会客厅一直闲不住走来走去的壮男,从林宇刚进门时就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因为他居然在这样一个应聘的地方还举起了哑铃。没错,就是在健身房才能看到的那种黑色哑铃,壮男旁若无人地锻炼着自己的手臂肌肉,每做一次便能看到他的肱二头肌高高隆起。 然后是和壮男完全相反,坐在沙发上一直都很安静的年轻小伙子,他看上去似乎比林宇的年纪还小,一张脸蛋长得白皙细嫩,嘴唇透露出微微的红色,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洁白的虎牙更增添了几分可爱。 林宇也礼貌性的朝着对方笑了一下,不过一颗心很快就沉了下去,心中暗自发了句牢骚,这是什么情况,时髦帅哥、健身猛男、还有白嫩小鲜肉都来了,我还能有机会? 第四十四章 面试开始 后来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应聘者,无一例外的,他们要么有着姣好的外貌,要么有着魁梧的身材,还有人穿上了一整套的名牌西装,就像是来出席一个盛会。 不得不说,林宇站在他们中间显得特别突兀,短袖t恤加上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一双露着脚趾的凉鞋,这种在大学校园里再寻常不过的打扮,来到这里却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吊丝。 林宇开始有些后悔,既然这次面试对自己来说那么重要就应该好好准备一下,虽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衣服,但至少白衬衫和西裤还是有的,再稍微打扮一下,也不会沦落到现在如此尴尬的境地。 喝了几杯茶水之后,不知不觉便到了面试的时间,林宇看到一个穿着得体的管家走了出来,光是形态举止就能够看得出对方很有涵养。他把一个面试者叫了进去,然后叫另外一个人做好应聘的准备。 气氛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来到帝景这样的豪宅小区面试,又站在一个可以直接俯瞰珠江的会客室,每一个应聘者都能猜想到这位女富豪的身价有多么恐怖。虽然在招聘信息上写着起薪两万,但和这样的富豪做伴,说不定对方一高兴就随手发个几万块的奖金,甚至赠送一间她不想要的房子也是有可能的。男佣的职位只有一个,谁都想成为被女富豪选中的幸运儿。 大概过了七八分钟的样子,第一位面试者被管家带了出来,他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没有说一句话便匆匆离开了。 看到这一幕,一众应聘者越发心里没底了,至少从外表来看对方属于中上水平,没想到面试也会如此不顺利。 林宇注意到时髦帅哥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镜子,开始不断拨弄他那已经完美无缺的发型,肌肉壮男也把哑铃放到了一边,开始用双手撑在瓷砖地板上一下一下的做起了俯卧撑,一直坐在沙发上的白嫩鲜肉倒没有什么明显的动作,只是紧张地咬起了自己的下嘴唇... 几分钟后,第二个面试者再次被管家带了出来,他对着所有人摇头叹了一口气,脸上有显而易见的挫败表情。这位面试者全身上下穿着一套昂贵的高档西装,整个人温文尔雅,散发出一种普通人不具备的贵族气质,当他刚刚来到这间会客室的时候,很多人都在心里把他默默当成了有力的竞争对手,可就是这样的存在,仍然在几分钟之内就出局了。 第三个面试者正是那位肌肉壮男,他被叫起来的时候刚好做完了第一百个俯卧撑,无论手臂和胸肌都呈现出一种充血的状态。管家看了肌肉壮男一眼之后,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些许的笑容,“跟我来吧,希望你能让夫人满意。” 壮男和管家消失在了过道的转角处,剩下的面试者不由自主的往那个方向张望,心中越发好奇,那位夫人挑选男佣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林宇此时也有和他们一样的心理,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这个时候能够听一听女富豪面试时说的话,就可以大概判断出她的喜好了。但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走到过道的另外一边,因为一旦被管家发现,可能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但对林宇来说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再简单不过,他甚至可以毫无顾忌的亲临面试现场,借着上洗手间的动作避开了其他人的注意,林宇偷偷戴上了死神之帽,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上了过道,直接跨进了壮男正在面试的地方。 这里的布置类似于一间高档办公室,负责提问的仍然是那名管家,而他口中的夫人就坐在他身后的沙发上。林宇第一次见到了或许是自己未来雇主的模样,她看上去也只有五十多岁的年纪,也许是因为保养得当,可能实际年龄还要大一些。她的长相和电视上大多数有钱人类似,白皙肉感的脸部,给人一种富态和贵气的感觉。 女富豪似乎对面试的事情不太上心,就算壮男在她面前显摆身体各处的肌肉,女富豪也只是偶尔瞄上一两眼罢了。 “你的资料写着你是一名健身教练,从事健身行业有几年了?”管家一边翻着资料一边问道。 壮男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有四五年了,从体育学院毕业之后就当了健身教练,每天都至少要健身两个小时,”壮男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撸起袖子秀出了他的肱二头肌,像小山一样高高隆起的肌肉,自然特别显得有男性魅力。 管家很满意的点了点头,不过当他看向夫人方向的时候,发现对方并不为所动。管家接着问道,“你认为,怎样才能当一名合格的男佣?” 对于这个问题,肌肉壮男显然早就想好了,他不假思索的回答了一句,“就是百分之百服从夫人的吩咐,夫人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绝对不说一个不字。”肌肉壮男说得慷慨激昂,把自己突出的胸肌拍得啪啪作响。 “你真的能够为夫人做到这些?”管家用讶异的语气问道。 “当然,我不仅能够当夫人的男佣,还可以当她的保镖,就算遇上三五个歹徒围攻,我也有自信全部把他们打趴下,”肌肉壮男扬了扬手里的拳头说道。 但这样一番热情的宣誓非但没能打动女富豪,反而从她嘴里换来冷冷的三个字,“出去吧!” 肌肉壮男脸上的憨笑一下子就僵住了,他本以为自己无可挑剔的身材,再加上那些信誓旦旦的话,一定能够让女富豪动心,毕竟他所在的健身房有很多vip女客户就是这样被自己搞定的,不惜花大价钱买下了他整套的私教课程,没想到在这里却遭遇了冷脸? 肌肉壮男有些不甘心的说了一句,“我的腹肌也练得很好,你看,有整整八块...” 只是还不等他把衣服全部撩起来,管家已经从红木办公桌旁起身,把肌肉壮男从房间里带了出去。 第四十五章 上场 接下来林宇看到的也是一张熟悉面孔,他在开门的那一瞬间总算把一直拨弄头发的手指放了下来,正是所有应聘者当中最会打扮的时髦帅哥。 根据林宇的观察,时髦帅哥从第一个应聘者进去之后就开始拨弄自己的头发了,估计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但现在再看他的发型,根本就和当初一模一样。 时髦帅哥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雍容华贵的夫人,他开始微微眯起了自己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轻轻扬起,眼神中透射出任何一个女性都无法抵挡的电力。 林宇在心中暗自赞叹了一句,真是高手,这种撩人的表情恐怕只有在电视剧里面才能看到,比起刚才的壮男只会秀自己身上的肌肉,用眼神放电的手段显然高明多了。 女富豪开始有了明显的回应,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站在前方的应聘者,似乎正在考虑对方是否就是适合当男佣的人选。 管家依旧开始问一些基础性的问题,“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 时髦帅哥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还不忘给夫人的方向送去了一个秋波,“我以前是做公关的,跟很多社会上流人士都打过交道。”时髦帅哥觉得自己很懂这种有钱女富豪的心思,不管她们是白手起家还是通过离婚获得了巨额的财产,表面上看再怎么光鲜亮丽,其实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感情上的遗憾。如果她们能够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也就不会在晚年的时候还来招聘什么年轻力壮的男佣了。对付这样的有钱人,时髦帅哥觉得自己身上拥有她们想得到的所有东西,年轻、帅气、充满活力、还能够带给她们遗忘已久的恋爱感觉,所以时髦帅哥从踏入这个房间开始,就觉得那个唯一的男佣名额非自己莫属。 “能不能具体说一下,是在哪里做公关工作?”管家追问了一句。 时髦帅哥脸上有些犹豫,但还是如实的说了出来,“一个叫做醉爱俱乐部的地方,”看到管家和夫人的脸上都很是疑惑,时髦帅哥又补充道,“简单来说就是一家,夜店。” 林宇在一旁毫不顾忌地笑出声来,反正他的声音也不会被人类听到,怪不得时髦帅哥这么会打扮,眼神又电力十足,原来都是在夜店里训练出来的。林宇当然没有丝毫看不起他的意思,只不过连夜店公关都来应聘当男佣了,这件事本身就有点好笑。 女富豪的脸明显耷拉了下来,视线也很快的从时髦帅哥身上移开了。管家倒是问出了一个面试以来最尖锐的问题,“做公关的时候,有没有和客人,睡过?” 时髦帅哥顿时尴尬得面红耳赤,“这个...这个,问题一定要回答吗?” “不用回答了,出去吧!”沙发上的女富豪没好气的说了一句,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对方一眼。 时髦帅哥只好知趣地退了出去,他一边看着自己今天的精心打扮,一边不住地摇头叹气。 接下来的面试者无一例外的都被女富豪否决了,也包括看上去比林宇年纪还小的白嫩鲜肉,当他被数落了一句不够男人时,白嫩鲜肉便咬着自己鲜红的嘴唇哭着跑出了面试房间... 林宇自始至终都作为一个看不见的旁观者,观察了大部分人的面试过程,他渐渐发现这些人都误解了女富豪的意图,虽然招聘书上说需要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佣,但这并不表示女富豪就想和男佣发生些什么,事实上一旦应聘者表现出轻佻的行为,往往会在女富豪身上起到反效果,比如肌肉壮男,还有那个时髦帅哥都是这样出局的。 林宇终于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顾虑,至少现在可以肯定,女富豪真的不是想要一个男宠,想要成功拿下这个高薪职位,自己必须用一个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的方式才行。 “林宇,林宇在吗?”管家的声音从会客厅传了过来,林宇意识到该轮到自己上场了,他赶紧穿过几层墙壁冲到了洗手间,然后把死神之帽摘下,故作慌张地从洗手间走了出来。 “在,我就是林宇,轮到我了吗?”林宇脸上带着笑容问了一句。 管家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示意跟在他后面走。不过当他看到林宇身上胡乱穿着的t恤和牛仔裤时,管家的眼神中明显闪过一丝嫌弃的色彩。 踏入面试的房间,林宇表现得特别从容,毕竟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为了表示自己的礼貌,林宇对着沙发上夫人的方向笑了一下,完全是那种朋友之间问候才会有的笑容,绝对没有任何挑逗的成分。 确保夫人注意到自己之后,林宇很快把目光移到了管家身上,他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应对策略,根本不需要千方百计的去讨好那位夫人,只要把她当成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就好了。 林宇的表现确实让女富豪有些意外,他是第一个不对自己阿谀奉承的人,虽然两个人的身份差距巨大,但对方似乎只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通人。 “你现在,还是羊城大学的学生吗?”管家看了林宇的资料之后问了一句。 林宇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我现在在读大二,学的是计算机专业。” 这样的背景对管家来说并不存在任何优势,所谓男佣当然是要会照顾夫人的饮食起居,一个还是大学生的毛头小子,肯定是没有办法做好这一点的。 “既然是在校学生,为什么想到要来应聘这份工作?我们招聘的男佣可是全职,学习和工作两者是没有办法兼顾的。”管家说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都不知道这份应聘材料怎么会通过层层筛选进入到最后的面试环节,在他看来,在校大学生比那名夜店公关还更加不适合做夫人的男佣。 其实林宇当然知道,要是当了男佣可能就没有办法去学校了,但他为了筹集奶奶的医药费已经别无选择,再说了死神游戏告诉他,女富豪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就算是做全职也做不了很长的时间。 “我有不得不来的理由,现在我奶奶生病住院了,我需要一笔钱去支付她的医药费,”林宇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这是死神游戏派给他的任务,但光凭奶奶这一点就已经有了足够的说服力。 第四十六章 朴实的话 没想到林宇的回答,竟让一直温文尔雅的管家有了些许怒意,他用生硬的语气说道,“我们可不是什么慈善机构,夫人需要的是一名优秀的男佣,现在你的各方面条件都不太适合,面试可以到此结束了!” 在所有应聘者当中,林宇居然是第一个被管家否决的人,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出局,不过还没等林宇做出任何反应,另外一个声音意外地传了过来,“你奶奶,她病的很重吗?” 问话的正是坐在沙发上的夫人,和管家一脸的不满相反,夫人眼神中倒是出现了一些关切的神色。 “现在还在住院检查,具体病情还没有明确的结果,不过,不过住院费我家已经负担不起了,”林宇发现自己已经成功引起了夫人的兴趣,至少她的关切是出于真心的。 夫人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你能为了奶奶出来应聘当男佣,说明你是一个孝顺的年轻人,这一点在现在的社会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管家有种被人赏了一巴掌的感觉,他头一次自作主张的要把面试者赶出去,可事实证明这是唯一一个夫人想进一步了解的人,管家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懂夫人的心思了。 他只好硬着头皮又问了一句,“你现在有什么工作经验吗,还是一直待在学校而已?” 对于这个问题,林宇也如实的回答了起来,“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一直在做兼职,包括餐厅的服务生、钟点工、家教,我全都做过,现在主要在兼职送外卖。” 管家眼神中露出了明显的惊讶,他当然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年轻人居然有这么丰富的工作经验,“你做过这么多兼职,是为了赚取生活费吗?” 林宇露出了坦然的笑意,“生活费以及学费都是通过我做兼职赚回来的,上大学第一天开始我就没问家里要过一分钱。” 管家和夫人互相看了一眼,他们没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当中还有如此特别的存在,还这么年轻就能够自力更生,的确很值得欣赏。 “可是男佣的工作和你做过的那些兼职都不一样,你觉得你的优势在哪里?”管家发现这个年轻人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开始认真考虑他是否真的能够当好一名男佣,于是问出了几乎每个面试官都会提的问题。 在这个房间,林宇已经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比如肌肉壮男回答的是,他有健壮的身材,可以无时不刻保护夫人的安全,而时髦帅哥回答的则是,他很懂女人心,会时不时制造惊喜和浪漫,用不了多长时间夫人一定会喜欢上他。 这些答案表面上看去都突出了自己的优点,但根据林宇的观察,那并不是夫人真正想要的东西。他决定说出一个最朴实无华的回答,“我的确没有做男佣的经验,生活阅历也不够丰富,但我会在夫人需要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让她尽量开心的面对接下来的日子。” 林宇的语气非常诚恳,因为这些都是他的心里话,作为死神,他必须让夫人好好的走完生命中最后的时光,这也是他出现在这里的目的之一。 陪伴和开心这两个字眼,让女富豪的心里着实触动了一下,这样的话出自一个年轻大学生的嘴里,就更加显得难能可贵。女富豪也不知道这个年轻小伙子怎么会一下子就说中了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她虽然有着大把大把的金钱,每天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除了钱,她似乎什么都没有了。 女富豪曾经在三十多岁的时候结过一次婚,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短短几年时间就结束了,之后女富豪决定自己独身一人生活,她不需要一个只会折磨她的丈夫和家庭。 一开始的时候,女富豪也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没有了婚姻和看不顺眼的丈夫,她感觉自己的日子快乐了不少。女富豪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上,随着公司做的越来越大,女富豪的身家与日俱增。 等她到了四十多岁,女富豪渐渐发现赚钱能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越来越少,事业上,她已经不再像过去那么有激情了。于是,女富豪开始从自己的公司中抽离出来,她引入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开始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或出售。 这一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十年的时间,直到女富豪确定公司没有她也能够稳定的运行下去,她便成了彻彻底底的甩手掌柜。尽管她现在还持有了公司不少的股份,但早已没有了一票否决的权利,甚至过去几年公司的股东大会她干脆都没有出席过。 女富豪觉得自己有了这么多钱,应该可以好好的享受人生,她花了将近一个亿买下羊城最顶级的豪宅,除了看上设计师别具一格的设计风格,最让她动心的便是二百七十度的珠江夜景。不论在客厅、卧房甚至浴室,只要将电动窗帘打开,外面便是婀娜多姿的羊城电视塔和五光十色的绚丽江景。 女富豪认为这样的生活应该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她也曾经花了几个小时躺在浴缸里,静静的看着外面的珠江夜景,物质上的极大满足,让她暂时忘却了晚年的孤寂。尽管有时候女富豪也会觉得有些孤单,但她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家人的陪伴是很多普通人都能享受到的,可是能够住进帝景这样的江景豪宅,在整个羊城都屈指可数,自己应该好好享受别人羡慕不已的生活。 只是夜景再美,总有看腻的一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女富豪发现自己泡澡的时候也不再打开窗帘了,她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发呆,感觉自己的生活似乎变得空荡荡的。 女富豪不想去承认这是因为自己没有丈夫和孩子的原因,她把这一切归因于自己的喜新厌旧,因此女富豪疯狂的购入了越来越多能让她开心的东西,比如一架私人飞机、一艘随时可以出海的游艇、一栋坐落在荷兰的庄园、还有各种各样最新款的跑车... 这些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事物,的确能给女富豪带来不少的快乐,但让她失望的是,这些快乐全都转瞬即逝,直到最后她连开跑车出去兜风的兴趣也没有了。 女富豪不得不直面自己的内心,物质上的满足并不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快乐,也许,她需要的就是简简单单的陪伴而已。因此,女富豪才会发布了招聘男佣的信息,她不需要这个男佣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因为自己手下的佣人已经足够多了,她希望对方能够像家人或者朋友一样陪伴自己,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成分,越简单纯粹越好。 说实话,今天面试下来女富豪是极其失望的,虽然有很多表面看上去不错的年轻人,可是他们一见到自己,眼神中就写着赤裸裸的金钱两个字,他们来应聘男佣职位都是别有目的,不可能带给自己类似于家人的陪伴。 但是眼前这个大学生却和他们不一样,他把自己当成了一个需要关怀的普通人,而不是一个可以谋取巨额利益的金矿,他从进门到现在没有用任何肢体或者眼神来讨好自己,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语也是那么的朴实却又打动人心。 “你,希望我能够开心?”女富豪用微弱的语气问了一句。 第四十七章 表演魔术 在林宇的眼里,夫人并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富豪,而是一个即将生命走到尽头的长辈。她的年纪也许比自己母亲还要大一些,虽然享尽了荣华富贵,但却不得不面对孤独终老的结局。 对于一个即将死去的人来说,开心当然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在夫人闪烁的目光当中,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我希望你以后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不要再留下什么遗憾。” 女富豪心中很是触动,她也没有预料到自己最想要的答案竟然是从一个大学生口中说出来的,女富豪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些许的笑意,“那么,你能用什么方法让我开心呢?”开心对每一个普通人来说都是很容易的事情,也许是一笔额外的奖金,或许仅仅是上班路上居然没有出现堵车,这些小事都会轻而易举的让普通人雀跃起来,可是在女富豪这里却并不适用。 女富豪都忘了自己上一次真正开心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那辆最新款的兰博基尼红色跑车被自己买回来的时候吧,但价值不菲的跑车被她开出去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或许是得来的太容易,女富豪自己都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能让自己开心起来。 看到夫人的眼神,林宇意识到自己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就决定了自己能不能拿下唯一的男佣职位。他认认真真的考虑了几秒钟,然后煞有介事的回答了一句,“那个,我能够穿墙,这算不算...?” 几分钟之后,林宇表演了他口中的绝技,他先是把一个类似于魔术师帽子的死神之帽拿在手中,接着故意咬了咬牙,以破釜沉舟的架势冲向了他前方的墙壁。 夫人和管家都以为这个大学生一定是学过什么魔术,只不过他的道具实在有些简单,好像仅仅是手上的一顶黑色圆帽而已。 对于一般的魔术来说,明眼人都知道那是骗人的玩意,魔术师通常会利用观众的视觉盲点,加上一些特殊的道具,从而达到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夫人本身也看过了不少的魔术,聪明的她经常一眼就能够看出其中的破绽,对于眼前年轻大学生表演的魔术,夫人其实并不抱什么期待,她甚至觉得对方说能够穿墙,只是给她开了一个玩笑罢了。 可就在夫人的心思刚刚闪过的时候,林宇已经跑到了距离墙壁不足一米的距离,他非但没有在这个位置停下来,反而将脑袋往前伸了伸,同时戴上那顶一直拿在手上的帽子,一秒钟之后,林宇的身形奇迹般地从房间里消失了。 夫人惊讶的立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因为刚才的这个魔术她居然没有看出任何一点破绽,就像是,那个年轻人真的能够穿墙一样! 管家也不受控制地发出了一声惊呼,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简陋又如此真实的魔术,就算是世界上著名的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他在表演穿越长城的时候都用了好多混淆视听的魔术道具,可那个小伙子仅仅是一头撞过去而已? 林宇从隔壁的房间走了进来,他将死神之帽重新放好,心里不禁觉得有些惭愧,堂堂死神的道具竟然被自己用来表演魔术了,但除此之外,他真的想不出还有其他的办法可以哄夫人开心。 看到林宇重新出现,夫人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你的魔术太精彩了,可以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魔术表演!”夫人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此时她的脸上已经出现了久违的灿烂笑容。 “夫人,过奖了,”林宇谦虚的说了一句,显然自己的“魔术”表演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能不能再表演一次,我,还没有看够...”夫人的目光中露出了类似于恳求的神色。 ...... 男佣的职位,林宇自然是得到了,用夫人的话说,他是唯一一个真正能够让夫人开心起来的人。林宇也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讨富婆欢心的能力,不管如何,只要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就行。 在林宇的要求下,夫人不仅预支了月薪的一半,也就是一万块现金给他,还答应林宇可以继续住在宿舍,她会选择周末或者林宇上完课的时候叫他做一些事情。 林宇也总算明白,夫人根本就不是要找什么照顾她的男佣,而是一个可以陪着她,帮她排解心灵孤单的伙伴而已。 林宇第一时间把一万块钱打到了父亲的银行卡上,父亲收到那笔钱的时候,终于相信自己的儿子真的长大了,在赚钱能力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自己。他告诉林宇奶奶的病因已经检查出来了,是患上了糖尿病,现在正在医院接受胰岛素的治疗,应该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了。 林宇在网上查了一下,虽然以目前的医术糖尿病还不能根治,但只要通过药物将血糖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病人就可以保持和正常人完全相同的状态。 林宇突然庆幸自己有了死神的身份,要不是自己亲眼看到奶奶剩下的寿命,也不会如此坚决地叫爸妈送她去医院,无意之中,自己挽回了家人的性命。 林宇通过手机和奶奶进行了视频通话,在手机画面上奶奶的气色果然好了很多,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印象中那个硬朗的样子。林宇告诉奶奶要好好休息,自己从老板那里借来的钱可以慢慢还,完全不需要担心。奶奶在病床上感动的一塌糊涂,嘴上不断说着,自己是修了几辈子的福分,才会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 周三下午的时候,林宇还在宿舍准备去上头两节的计算机专业课程,突然手机出现了一个特别的来电,林宇接起电话之后小声的说了一句,“夫人,请问你有什么吩咐吗?” 打来电话的正是林宇的雇主,住在帝景豪宅里面的夫人,这还是他头一次接到对方的电话,林宇心里不禁有些忐忑,夫人到底会要求他去做什么事情? 第四十八章 鱼子酱品鉴会 电话里传来了夫人平和的声音,“在我面前,你不需要太拘谨了,今天下午,你有课要上吗?” 林宇犹豫了一下,虽然他已经和夫人商量好,只有在课后以及休息的时间才会履行男佣的职责,但今天是夫人第一次提出请求,林宇要是马上拒绝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夫人可是要给自己支付两万的月薪。 正所谓拿人手短,林宇可没办法做到只拿钱不办事,反正他对下午的专业课程也没什么兴趣,便顺水推舟的说了一句,“我刚好没课,夫人,需要我做什么?” 那边的声音听起来显然愉悦了不少,“下午有一个鱼子酱的品鉴会,我想你陪我去看一看,你在羊城大学等着就行,我叫司机开车过来接你。” 林宇在电话里回答了一句,“好的”,便匆匆挂断了。他听到了一个离自己很遥远的名词,鱼子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传说中价格堪比黄金的昂贵奢侈食品。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无知,或者在所谓的鱼子酱品鉴会上出丑,林宇赶紧上网搜索了一下关于鱼子酱的基本信息。 过了大概十分钟的样子,林宇对于自己即将见到的鱼子酱有了初步的了解,这是一种由大型鲟鳇鱼鱼卵制成的东西,对于产卵的鲟鱼以及制作工艺都有极其严格的要求,比如真正高级的鱼子酱需要鲟鱼的年龄超过六十岁,而鱼子酱的整个制作过程也需要在鲟鱼死去的十五分钟内全部完成。 品种的严格要求加上鲟鱼产量的稀少,天然就决定了鱼子酱昂贵的制作成本,加上全世界无数的富人对它趋之若鹜,鱼子酱的价格自然又水涨船高。根据林宇查到的结果,最普通的鲟鱼鱼卵制作出来的鱼子酱售卖价格也在每公斤八万元以上,怪不得会有食物黄金之称。 她,就是要去参加这样的品鉴会?林宇难以理解的摇了摇头,富人的世界的确和自己差距太大了,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不可能花几万块钱去买两斤食物。 司机大概四十分钟后出现在了羊城大学的门口,林宇礼貌性的对他打了一声招呼,接着便从自己生活的圈子,前往一个足以让他大开眼界的地方。 林宇坐的车是一辆奔驰系列,当然这只是夫人用来接送客人的工具而已,而她自己坐的则是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林宇下车后不久就看到夫人的车出现了,他只能默默收起自己惊讶的下巴,看着传说中的顶级豪车停在了自己的面前。 管家将夫人从车上搀扶了下来,几天不见,夫人的气色似乎变差了一些。林宇挤出一丝笑容迎了上去,夫人则是对管家吩咐了一句,“我还没有到走不动路的程度,你先在这里等着吧,我和小宇进去就行。” “夫人,这...”管家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和担心的神色,他用质疑的眼光看向林宇,打心底里就不觉得这个毛头小子能把夫人照顾好。 但夫人一点都没有要改口的意思,她放开管家的手臂直接朝前方走去,林宇只好打了个圆场说道,“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夫人,有什么我处理不了的事情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管家用一贯优雅的姿态点点头,他的身形笔直的站在劳斯莱斯旁边,戴着白手套的两只手掌交叉,目光一直锁定着夫人的背影,似乎要保持这样的姿势直到夫人再次出来。 林宇在心里暗暗佩服了一番,赶紧小跑了几步,跟在夫人的后面走进了这间隐秘的私人会所。 如果是外人绝对不会知道,表面上普普通通的一段走廊,走进去之后竟是这样一番天地。恰到好处的暖色灯光,无处不在的设计感,还有各种悬挂的艺术品,林宇感觉自己从踏上门槛那一刻起就进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这里有显而易见的质感和品位,到处都透露出低调而奢华的气息。 夫人告诉林宇,这是她过去一个生意上的伙伴开的会所,虽然经营了快二十年,但总共的会员人数也没有超过五十个,因为要成为这家私人会所的会员,最低门槛是身家必须在十亿以上。 林宇极力克制住了自己的瞠目结舌,想着前几天自己还在为奶奶几千块的医疗费发愁,而这里随随便便就是... 同时林宇也意识到了一个事实,接下来自己要见到的人,每一个都会是这座城市里的亿万富豪。 夫人熟门熟路的走到了会所最宽敞的一个房间,里面已经有三、五个人聚在一起聊天,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高脚酒杯,一边品着酒一边谈笑风生。 让林宇意外的是,这些亿万富豪当中还有年轻人的存在,看上去他的年纪应该不满三十岁,却也和其他富人一起自得其乐的品着手里的红酒。这个人应该是富二代吧,林宇心里有些不平衡的想着,他可不相信有谁能够在三十岁之前通过白手起家赚到十亿以上的财富。 好在能够刺激林宇的只有一个,其他的富豪要么头发花白,要么挺着一个大肚子,看上去年纪至少都四、五十岁了。 夫人和在场的富豪打了几声招呼,从侍者手上接过一杯红酒之后,也加入到了他们聊天的话题当中。林宇很自然地退到了一边,他并没有想过要融入这些富豪们的圈子,更加实际的原因是,这些富豪聊天的话题自己根本插不上嘴,比如有人问了一句,他想在自己的私人飞机上增加一个蒸汽房,应该如何操作? 林宇只好故作平静的听他们谈论一个个惊人的字眼,飞机上的米其林厨师、法国波尔多地区的酒庄、还有纽约曼哈顿一名影星想要出售的别墅...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样子,鱼子酱品鉴会似乎终于要开始了,因为林宇看到入口处有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手里提着一只方形的箱子,像是供应商,另外一个富态尽显,脸上总是挂着和善的笑容,应该是这家私人会所的老板。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富态中年男人用响亮的声音说道,“现在,鱼子酱品鉴会正式开始!” 第四十九章 食物黄金 在众多富豪的注视之下,供应商将一个一个圆形的盒子取了出来,它们的外形和飞碟有些类似,全都是统一的金黄色泽。 供应商一边摆放着圆形金属盒,一边给周围的富人介绍道,“这一次我给大家带来了最上等的鱼子酱,除了品质最高的beluga,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将在后面揭晓。” 供应商短短的一句话,成功引起了富豪们的注意,要知道beluga鱼子酱一直都享有黑金之王的美誉,这种稀有的鲟鱼在全世界年产量也不足一百尾,而且只有超过六十岁的成熟beluga鱼才有资格制作成鱼子酱,所以这种黑金之王经常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今天运气不错,你也可以尝尝有名的beluga鱼子酱,”夫人神色淡然的说了一句,所谓的黑金之王她当然吃过很多次了,只不过前段时间供应商一直处于缺货状态而已。 “我,也能吃?”林宇几乎是下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来之前他只在网上了解到,最便宜的鱼子酱一公斤也要好几万块钱,现在拿出来的可是黑金之王,价格或许要高出数倍甚至十几倍都有可能,也就是说一小口吃掉的可能是上千块钱。 夫人看到了林宇的紧张表情,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笑意,“你参加的可是鱼子酱品鉴会,当然可以随意品尝了,等下你想吃哪种就吃哪种。” 林宇瞬间有了一种赚大了的感觉,既然是品鉴会,那么自己品尝鱼子酱肯定是不需要付钱的,只要吃上一小口,就相当于赚了自己一个月的兼职了。同时林宇也相当好奇,这东西能够卖的这么贵,到底有什么好吃的? 供应商摆出了五六个金属盒之后,开始将放在最前面的一个盖子打开,同时嘴里说了一句,“为了让beluga鱼子酱能够最好地储存下来,我们的包装盒全都是用24k纯金打造,确保让大家品尝到最新鲜的味道。” 富豪们都是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看到供应商把纯金的盒盖放到一边,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林宇却在心里几乎咆哮了起来,我靠,盒子都是24k纯金,光这个盒子就得值多少钱? 供应商将几把金色的小勺子放在了桌面上,不用说,那些勺子肯定也是纯金打造的。“为了品尝到鱼子酱最原始的滋味,我希望大家可以先把它放在手背上,然后再从手背吃下去,这样可以避免金属的气味影响它的口感。” 供应商说着做了一个示范的动作,她将左手手掌竖起,然后把勺子里面的鱼子酱放在了自己虎口的位置,接着才从虎口把鱼子酱全部吃了下去。 对在场的富豪们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新式吃法,因为之前的供应商并没有做过类似的示范,他们一个个走到了桌台的旁边,开始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 林宇越来越觉得这些富豪实在太讲究了,还说什么勺子有金属气味,会影响口感?大家吃饭的时候不都是用金属勺子吗,什么时候在勺子上闻到过气味了,更何况,这可是一只纯金的勺子。 林宇跟在夫人的后面,优哉游哉的走到了桌子的旁边,他当然不能表现出一副猴急的样子,就算这一勺能够值自己兼职一个月的工资,林宇也要做出吃家常便饭一样的表情。 终于看到了桌面上黄金盒子装着的鱼子酱,林宇发现它们的外表只能用一般来形容,根本就不是那种一看就让人胃口大开的卖相。总体看上去像一颗颗堆在一起的黑珍珠,只不过个头要小了不少,鼻子也没有闻到鱼子酱有散发出任何气味。 夫人率先舀了一小勺,然后把鱼子酱放在了自己左手虎口的位置,林宇自然也依样画葫芦的照做了一番,只是在用小金勺挖鱼子酱的时候,林宇的手指不受控制的颤抖了一下,因为他真的有种在挖金矿的感觉。 林宇仔细看了一下自己虎口上的鱼子酱,上面每一颗的形状都圆润饱满,隐隐闪耀出一种类似于金属的光泽,晶莹的颗粒中似乎饱含了无穷的生命力。 近距离观看之后,林宇居然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似乎感受到有一种人间美味正在召唤他。林宇一口将所有的黑色黄金都吃了下去,他能感觉到圆润的鱼子在他舌尖一颗颗分离,在上颚微微用力之下,珍珠般的鱼子在他嘴里接连爆开,醇厚鲜美的味道一下子席卷了他所有的味蕾... “唔~,”林宇发出了一个享受的气音,当所有的鱼子在他嘴里全部爆开时,林宇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间极品。 “小宇,你觉得味道还行吗?”夫人也刚刚把嘴里的鱼子酱吃完,她没有露出任何享受的表情,倒是微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行,还行吧...,”听到夫人的声音,林宇有种从天堂又回到了人间的感觉,但从夫人的表情来看,她好像还对这些鱼子酱不太满意。 “我以前吃的都是一百岁以上鲟鱼产的鱼卵,个头要比六十岁的大一些,所以口感会更好,味道也会更加浓郁,”夫人在林宇的身旁低声说了一句。 林宇只好装作很懂行情似的回答道,“这些鱼子的确小了一点,吃起来,不够过瘾...” 和夫人不同的是,其他在场的富豪似乎对供应商提供的鱼子酱很是满意,他们吃完之后互相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神色。 供应商显然意识到售卖的时机已经到了,她将纯黄金的盒盖重新放在了圆形盒子的上方,带着一种温和的笑容对大家说道,“这一次鱼子酱的品质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我总共拿到的货也只有十盒,其中五盒已经被三家五星级酒店预订掉了,剩下的我都给大家带了过来。如果想把这些难得的美味带回去,现在就可以出手了,它们的售价是每千克十五万。” 十五万?林宇疑惑的抬了抬眼,虽然这样的价格已经让普通人咋舌了,但和林宇想象中的售价还有一些差距,毕竟这些鱼子酱不是产自于品种最好的beluga鱼吗? 不过,林宇很快听到供应商补充了一句,“当然,价格的单位是美元!” 第五十章 天价 林宇很快在脑海里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概是六点七,也就是说每公斤鱼子酱的售价高达一百万人民币,这真的和直接吃黄金没什么区别了! 一边是林宇的目瞪口呆,另外一边却是富豪们的,抢购。林宇甚至听到了一个迫不及待的声音,“三盒,我先订下三盒了!” 不过这个声音很快引起了众人的不满,“李老板,你这就不对了,鱼子酱总共才五盒,你一个人就买走三盒,那我们不是白来了吗?” “就是就是,好东西应该大家分享才对嘛,”另外有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 本来安静的私人会所顿时变得喧哗起来,但是林宇注意到夫人并没有购买的打算,她的视线看向了桌面上第六个金属盒子,根据供应商一开始说的话,那应该是她给大家准备的惊喜。 过了整整十分钟,会所重新回到了它隐秘高贵的状态,耳边不同的声音也消失了,因为在会所老板的出面调解之下,最终五盒鱼子酱被卖给了五个不同的富豪,就连那个被打开品尝过的样本,也被人以原价买走了。 这些富豪全都是直接刷卡消费,就在供应商忙着结算的时候,林宇发现她在这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营业额就已经超过五百万了。 供应商喜滋滋地将所有的票据收好,然后把最后一个金属盒摆在了桌面最中央的位置,她脸上的笑容显然比刚才更加灿烂了,“现在到了我要公布惊喜的时候,你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猜到我还给大家带来了什么,请看!” 供应商话音落下的时候,纯金的盒盖同时被她打开了,好奇的富豪们全都凑了上去,接着这些富豪们的嘴里都发出了接连不断的惊呼声。 “天哪,这是传说中白化鲟鱼产出的鱼卵吗?”在场最年轻的富豪激动地说道,他明显对这种特殊的鱼子酱早有听闻。 “怎么这些鱼子酱是白色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鱼子酱?”另外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脸上充满了疑惑。 “这应该就是极为罕见的白金级鱼子酱,能够生产这种白色鱼卵的鲟鱼已经处于快要灭绝的状态,”另外一个懂行的人解释了一句。 林宇也凑到桌前看了一眼,纯金盒子里面装着的鱼子酱的确和刚才的很不一样,如果说刚才的鱼子酱像是一颗颗黑珍珠,那么现在的这些更像是堆积在一起的钻石,它们在暖色灯光的照耀下,每一颗都特别晶莹剔透,闪耀出钻石一般的光辉。 白金鱼子酱?林宇第一次听到这个特殊的名字,和黑金相比,白金自然是更高的等级,那么它的售价一定会更加恐怖。 供应商收起了脸上的笑容,非常严肃的说道,“大家的眼光都很毒辣,没错,这就是鱼子酱里面的王者,白金鱼子酱。生产这些稀有鱼卵的,是澳大利亚墨尔本渔场的最后一条白化鲟鱼,所以,下次还有这样的机会,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经过供应商的介绍,富豪们开始对桌面上最后一盒鱼子酱指指点点,就连一直不为所动的夫人,脸上都露出了难掩的激动神色。 “白金鱼子酱,我只在十年前尝过一次它的味道,现在都记不清是什么滋味了”夫人默默的说了一句,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那些钻石般美丽的事物。 “由于这种鱼子酱实在太珍贵了,所以就不提供大家免费品尝,而是直接售卖,它的价格是每公斤六十万美元,”供应商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丝毫没有嘴软,就像是这个天价再寻常不过。 六十万美元是刚才黑金鱼子酱的整整四倍,折合人民币就是四百多万的售价,在羊城这座一线城市,四百万人民币已经可以在市区买上一套小户型,而现在仅仅是买回一千克的食物而已。 如此高的价格就算是富豪都有些犹豫了,在他们已经买了一盒黑金鱼子酱的情况下,再花四百万人民币去买一个白金鱼子酱,也的确有些多余。 供应商目光扫视了一下,并没有发现愿意购买的富豪,心中暗自嘀咕了一句,看来这家私人会所也不怎么样,区区四百万就把他们吓到了,早知道应该把这盒鱼子酱推销给那几家五星酒店。 高级酒店经常会接待一些有钱人士,虽然他们的身家未必达到了亿万,但是在酒店里品尝鱼子酱并不需要整盒购买,酒店往往会分割成三十克左右一份出售,所以四百万的价格酒店是完全可以拿下的。 就在供应商准备尴尬地把盒子重新盖上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了,“这盒鱼子酱给我吧,这么稀有,六十万也值了。” 说话的正是李老板,他刚才叫嚣着要买三盒黑金鱼子酱,现在只得到了一盒,所以想要再买白金鱼子酱也是理所应当。 供应商嘴里微微的松了一口气,一旦储存鱼子酱的盒子被打开,它的售价就要打一个折扣,特别是在挑剔的五星级酒店采购商眼里,他们一定会要求低于六十万的价格购买。供应商本来都做好了要压缩利润的打算,现在总算可以原价出售了。 “李老板,你都已经买了一盒黑金鱼子酱了,这一盒白金还是留给我吧,”站在林宇身旁的夫人终于开口了,她的语气虽然淡定,但却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架势,“另外,我愿意加价十万,用七十万美元的价格买下它。” 在场的人都没有想到夫人会说出这样的话,林宇当然也是倒吸了一口冷气,随随便便就加价十万美元,就算是会所里面的富人也要掂量一番,但夫人这么说显然已经是势在必得了。 林宇不禁暗自佩服夫人的果断,一旦出现了她真正想要得到的东西,夫人是绝对不会手软的。她的话语里既表明自己现在没有买到任何东西,又给自己增加了砝码,如果现在谁要跟她抢,那就意味着必须在七十万的基础上再加价,而且最终还未必能够得手。 在场的富豪都是互相认识的熟人,就算他们知道白金鱼子酱可遇不可求,也不会为了这个和已经加价的夫人撕破脸,毕竟对这些富豪们来说,生意上的伙伴才是最重要的。 “既然是这样,那么君子就不夺人所爱了,白金鱼子酱就让给你吧,”李老板故作慷慨地说了一句。 第五十一章 音乐会 夫人露出了意料之中的笑容,她朝着李老板礼貌性的点了点头,然后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了一张黑色的信用卡 站在一旁的林宇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才刚刚进入富人的圈子不到半天的时间,林宇便有了一种三观尽毁的感觉。在这些超级富豪们的眼里,钱似乎并不是钱,而仅仅是一个数字,他们完全可以为了自己一点点喜好而一掷千金。 就像是雇佣自己的夫人,她之前一直没有出手并不是嫌黑金鱼子酱贵,而仅仅是觉得没有达到她预期的口味。现在有了更加罕见的白金鱼子酱出现,她就不惜加价十万美金将它收入囊中,也就是说为了品尝到这种所谓可遇不可求的食物,夫人一下子就花掉了四百六十九万人民币。 这一次的鱼子酱品鉴会可谓是皆大欢喜,每一名富豪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供应商也把自己带来的所有鱼子酱全都成功售卖掉了。在离开会所的时候,夫人问了林宇一句,想不想跟她一起去听一场音乐会。 音乐会是在晚上,林宇本来就只有今天下午有课,想着既然都已经逃课出来了,就干脆一次性奉陪到底,更何况林宇平时也喜欢听歌,能够免费去听音乐会并没有什么不好的。 晚饭是在一家高档西餐厅解决的,只不过管家成了侍者的角色,他一直恭恭敬敬地站在餐桌旁边侍奉夫人进餐,而林宇却是坐下来和夫人一起用餐的那个人。 这样的状况让林宇一开始有些不适应,毕竟从身份上来说,自己只是一个男佣,而管家才是他的顶头上司,所以侍奉夫人的工作本应该由林宇来做才对。但夫人刚刚落座的时候,就对着林宇吩咐了一句,“你陪我一起吃吧。” 林宇本来还想推脱一下,可是看到管家对自己使出了眼色,里面就写着必须听从夫人命令的意思,林宇也就只好乖乖坐在了夫人的对面。 西餐厅提供的当然都是林宇没有吃过的食物,除了最上等的牛排,还有鹅肝、法式甜点和一只澳洲大龙虾。当管家将一盘又一盘菜从餐厅服务员手中接过,然后小心地摆在两个人面前,而夫人又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宇聊起了他的大学生活,林宇开始渐渐明白自己在夫人面前充当的角色。 虽然自己是以男佣之名招进来的,但有管家跟随的夫人并不需要多一个人侍奉她,自己要做的事情更多的是像现在这样,仅仅是陪夫人吃饭聊天而已。 也许是管家的年龄太大,又或许是夫人已经对管家有了足够的了解,夫人在他身上可能已经找不到任何值得谈论的话题,但是自己却完全不一样。自己生活的圈子和夫人有着天壤之别,同时又是一个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夫人才会对自己有更多的好奇心。 两个人从林宇的学业聊到了他的家乡,在这位超级富豪面前,林宇毫不避讳的说出自己出身的那个贫困山村,前不久他才刚刚回到了家乡一次,就算那里的人们都只维持在温饱线,和夫人这种花四百六十万买一盒鱼子酱的生活完全不能相比,但林宇仍然为自己的家乡感到自豪。 “对我来说,我的家乡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那里的村民永远与世无争,过着悠闲自在的小日子,尽管手上没什么钱,但我觉得他们比很多城里人都幸福,”林宇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不知道夫人听了之后会怎么看待自己,也许会觉得自己没什么上进心吧,毕竟对她这样的女强人来说打拼事业才是最重要的事。 没想到夫人把就要放进嘴里的鹅肝放了下来,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眼神中竟然露出了赞许的神色,“你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觉悟,真不简单,当年我跟你差不多大的时候,以为只要变成有钱人就可以拥有一切,可是现在等我真正有钱了,却早就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 林宇明显的看到了夫人眼中的哀伤,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有钱人也会这么的不快活,也许幸福本来就和钱财无关,越简单的生活反而能够离幸福越近。 “不瞒你说,其实我也是农村出身,现在想想,小时候的那段日子好像才是最快乐的,”夫人嘴角露出了微微的笑容,似乎在回忆自己童年的时光,“只不过我都有半辈子没回去了,再跟我说说你的家乡吧,那里也一定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 晚餐在越来越融洽的谈话气氛中结束了,经过了和夫人的交谈,林宇发现自己和夫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她在自己眼中完全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老板,而是一个同样会喜怒哀乐的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就是,除了拥有普通人的情绪她还坐拥着巨额的财产。 夫人如果知道她将不久于世会有什么反应,她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又是什么?和夫人一起坐在劳斯莱斯幻影豪车里面,林宇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死神游戏任务,而夫人微闭着眼睛正在打盹,神态安然,完全不会想到坐在自己身边的竟然是一位死神。 管家将车停在了一座大型剧院的前面,这是整个羊城最有名的私人剧院,一般高规格的演出都会选择在这座剧院进行,当然剧院的门票价格也不菲,并不是普罗大众可以消费得起的。 在管家的带领下,林宇和夫人通过贵宾通道走到了一个二楼的包厢,这里不仅拥有最佳的视野还有一对一的专人服务。林宇从来没有想过听音乐会还能有这样的待遇,他舒舒服服地坐在了柔软的沙发上,从服务员手中接过了一杯刚刚沏好的热茶。 只不过当林宇的目光看向舞台的时候,他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地坐着不少演出队伍,有大小提琴、长号圆号、军鼓,还有一名穿着一身燕尾服头发一甩一甩的指挥家? 第五十二章 富人的生活方式 林宇这才意识到,所谓的音乐会并不是自己想象中一些流行歌手举办的演唱会,而是一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交响乐演奏。 “夫人,你,喜欢交响乐啊?”林宇幽幽的问了一句。 夫人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大家没事的时候不是都来听交响乐吗?我认识的那些朋友都是这样的。” 林宇只好无奈的点了点头,对所谓交响乐他可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林宇下意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从二楼看下去,坐在底层的观众要么是西装革履,要么是穿着类似礼服的长裙,果然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高端人士。 指挥家闭着眼睛扬起手中指挥棒的那一刻,大提琴队伍响起了低沉悠长的声音,这场演奏会也就在一片安静中开始了。 仅仅十分钟过去,林宇的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舞台上能吸引他的唯一亮点,就是指挥家那狂妄不羁的一头长发。更让他忍俊不禁的是,指挥家的头顶偏偏遭遇了中年危机,秃顶了一块,所以在他甩头的时候,便会时不时有一片地中海闪亮出来,着实有点辣眼睛。 不过和林宇的反应不同,一楼的观众全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这一场演奏,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参加某种极为严肃的场合,偶尔还会微微点一下头,似乎是在对精彩演奏处的回应。 林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喜欢所谓的交响乐,还是把它当成了一个社交的场合,或者以后富人朋友间对话的谈资,但林宇自己是真的欣赏不来,等到指挥家的地中海也被他看腻了之后,林宇靠在沙发上非常顺利地进入了梦乡... “小宇,小宇,”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宇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这才极不甘愿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雍容华贵的夫人站在自己面前,林宇瞬间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他这才回想起自己正在听一场音乐会,而睡梦中自己却在和室友酣畅淋漓地打着游戏。 “夫人,”林宇赶紧揉了一下眼睛,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发现舞台上已经空无一人,一楼的观众也在陆陆续续的散场了,“音乐会,这么快就结束了吗?”林宇有些尴尬地问了一句。 “哪里快,已经演奏了两个小时了,”夫人当然没想到,茔国皇家乐队的演奏都会让林宇提不起精神,“怎么,你觉得他们演奏的不够好吗?” 林宇这个门外汉可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只觉得自己没有尽到工作的职责,居然在陪伴夫人的时候睡着了,当下搪塞了一句,“当然很好,只是,只是这段时间准备期末考试,有点累...” 夫人叫司机把林宇送回了羊城大学,也许是怕影响林宇的考试,直到一个星期后,才叫林宇陪她看了一次画展。 这次画展是传说中的印象派风格,比如大画家梵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但这一次林宇碰到了和交响乐同样的难题,那些印象派画作自己一幅都看不懂。 偏偏夫人对画展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她站在一幅作品面前凝视了很久,似乎能看懂画家想要表达的意思。可是当林宇看向那幅画的时候,他发现面前的作品完全是不可理喻,不过是一块白纸上随便泼洒了几块颜料而已,根本没有任何美感可言,也完全看不出画家创作这幅作品的用意。 “请问,对这幅作品还满意吗?”画展里的一个服务人员走了过来,她已经看出夫人对这幅作品已经表现出了购买的兴趣。 “还不错,”夫人点了点头,简单的回答了一句。 服务小姐露出了赞许的笑意,“您真有眼光,这幅作品出自我国最有名的印象派画家慕青之手,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出新作品了,这是时隔三年之后的开山之作。” 服务小姐短短一句话就说出了画作的几大卖点,出自名家、稀有以及复出后的首创,对于富人来说,无论是拿来收藏还是欣赏都是很值得的。 夫人听完之后,果然很干脆的说了一句,“帮我装起来吧,价格多少?” 服务小姐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这幅作品慕青老师并不打算卖高价,只需要人民币八十万元就可以了。” 夫人只是嗯了一声,很自然的把黑色信用卡交到了服务小姐的手中。林宇则是在一旁纠结的不行,他本以为这种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作品,能卖个几千块就不错了,没想到对方一开口就是八十万,还口口声声的说不打算卖高价? 更让林宇不平衡的是,他觉得如果这也称得上是一幅画,那么自己也能够画的出来。在回去的车上,林宇低声对着夫人说了一句,“那个,夫人,要是你喜欢随便泼颜料的画作,其实,其实我也可以画一幅给你...” 夫人听完后忍不住的笑出声来,“你是不是觉得那样一幅画根本就不值得八十万?” 林宇不能再同意的点了点头,想想自己的父母干一年农活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而这个所谓的画家只要随便泼一点颜料就能赚八十万了,这样的差距实在是太大。 “其实,我也觉得不值八十万,”夫人如实的说道,“而且他画的东西,我也完全看不懂。” 林宇顿时惊讶的瞪起了眼睛,他本以为夫人这一次是像购买白金鱼子酱一样,因为喜欢所以才会不计价格,没想到夫人其实也看不懂那些印象派风格。“那,你怎么还要把它买回家?” 夫人眼睛看着车窗外,似乎有点出神,“这是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走廊里缺少这么一个装饰品,我把它买回去挂在上面可以显示我的品位,价格越高,才越能和我的社会地位相符合。我的豪宅里,不可能出现哪个三流画家的作品,那样的话只会被看到的客人耻笑。” “其实听交响乐,还有购买昂贵的鱼子酱也是一样,进入富豪的阶层之后,周围认识的人都是过着这样的生活,并且看上去,大家都乐在其中,这是富人的生活方式。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和普通人的不同,就像你给我讲述你们家乡村民的生活,他们也有他们的生活方式,你觉得他们那样的生活很幸福。”夫人对林宇敞开了一些心扉。 不可否认,林宇打心底觉得自己家乡的村民过得悠闲自在,可是夫人这样的生活方式,被各种奢侈品填充,是她自己想要的,还仅仅只是一种随波逐流? “夫人,听交响乐,购买名家画作,吃所谓的白金鱼子酱,真的能让你,快乐起来吗?” 第五十三章 大限将至 这段时间,林宇亲眼见证到了所谓富人的生活,从表面上看,他们的确奢华无度,享受着各种普通大众可能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奢侈品。可是游刃在富人和穷人两个圈子的林宇,却发现富人的开心和快乐往往是短暂的,就像是坐在自己身边的夫人一样,才刚刚买了一幅八十万的画作,现在又陷入了郁郁寡欢的状态。 而和这些富人恰恰相反的山村村民,林宇还能记得他们站在金色稻田里,脸上露出的灿烂笑容,他们的开心,也许仅仅是见到了自己播下的种子又到了丰收的季节,如此简单纯粹。 当然,林宇自己现在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人,本来从他的角度没必要为富人瞎操心,可是他还有另外一个死神的身份,偏偏这位夫人就是一个将死之人。 所以林宇希望她在自己最后的生命里,能够体会到一些真正简单的快乐,而不是保持目前的状态走完这一生。 听了林宇的问话,夫人着实愣了一下,有一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夫人一直以为吃世界上最奢侈的食物,听高规格的交响乐,买一幅哪怕自己也看不懂的名家画作,这是所有人都会向往那种生活,自己打拼了半辈子,不就是为了跻身富人阶层,过上这种挥金如土的日子吗? 但是现在,她却从一个年轻大学生的嘴里听到,自己是不是真的感受到快乐。这句话似乎一语惊醒了梦中人,豪车里的夫人开始扪心自问,购买奢侈品和自己的开心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无可否认的是,夫人赚到第一桶金,给自己买了生平第一个名牌包的时候,她足足高兴了一个星期。就算不需要出门,她也会故意拎着自己的名牌包到外面去逛一圈,头几天晚上甚至还要把名牌包当成玩具熊一样抱着睡觉。可是后来,这样的感受就渐渐消退了,特别是当她买了第二个、第三个,直到她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个名牌包的时候,这种喜悦的感觉就彻底消失不见。 之后的奢侈品也都有类似的遭遇,不管是跑车、豪宅、游艇还是私人飞机,当所有这些东西都可以轻松得到的时候,夫人就再也不能从它们身上感到快乐了。 难道是因为一切都得来的太容易吗?夫人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同样是在一个美丽的乡村,那里没有城市里的过山车和游乐圆,只有一片一片一望无际的稻田,夫人会和其他几个同村的小伙伴在稻田里面嬉戏玩耍,没有任何金钱和物质附加在上面,但小时候的这种快乐却让她一生都难忘。 林宇的问题夫人并没有回答,其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答案是什么,小时候的自己虽然快乐却很想变成有钱人,现在的自己有了大笔的财富却丢失了快乐,夫人感觉这是命运对自己的捉弄。 林宇把自己的耳机递给了夫人,里面正在播放一首流行歌曲《告白气球》,夫人很少听除交响乐以外的乐曲,在林宇鼓励的眼神中,夫人把耳机塞进了自己的耳朵,轻快又甜蜜的旋律在她的脑海里回荡。 夫人不得不承认,这首歌她才听第一遍就喜欢上了,而且在听歌的过程中,自己的心情也自然而然地随之愉悦了起来,这和听交响乐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夫人转头看向了窗外的街道,眼神中若有所思… 回到夫人所住的豪宅后,林宇帮夫人把那幅画挂在了过道的旁边,有了这一个抽象派画作的增色,夫人的室内装饰品位的确又提高了不少。 这一天,夫人执意要林宇留到晚上才走,她说想让林宇在豪宅里欣赏一下珠江的夜景。 林宇把这个举动看作了夫人心里的一种固执,也许夫人就是想证明自己赚取了如此多的财富,所以才能够享受到普通人无法享受的生活,比如站在自家的客厅就可以将珠江夜景一览无余。 林宇自然是点头答应了下来,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管家在遥控器上按了一个按钮,电动窗帘徐徐向两边收缩,客厅巨大的落地窗开始越来越多地显露出来。 一眼望去,林宇着实暗自惊叹了一下,珠江的夜景他并不是没有看过,只不过从来没有站在这样一个俯视的角度。电视塔旋转的灯光,羊城cbd密集的高楼大厦,还有珠江两岸江水和灯光的相映成辉,可以说这完全是人类的杰作,繁华的都市和淳朴的江水融合的恰到好处。 夫人看到了林宇脸上的惊讶神色,她感觉自己扳回了一城,至少证明了有钱人的生活并不是一无是处,任何一个普通人肯定都会因为眼前的美景而惊艳,自己只不过是看了太多遍,所以才会对这样的夜景都没有感觉了。 一艘游船在珠江上缓缓的行驶着,游船的甲板上站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他们每一个都会因为羊城的繁华而叹为观止,就像此时站在客厅里的林宇一样。 不得不说,看着眼前羊城最美的夜景,和看着一片金黄色的稻田,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希望拥有这样一片夜景,又有多少人会只想守着自己的一片稻田? 林宇回到羊城大学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当他打开宿舍门,破天荒的发现今晚居然没有一个室友在打游戏,难道是因为最近上图书馆太累了吗?林宇心中闪过一句玩笑,显然在图书馆上自习比起打游戏是更加辛苦的多的事情。 林宇坐在了自己的电脑桌前,打开台灯,将一本专业书从书架上抽了出来。又浪费了半天的时间,林宇现在要好好恶补一下,他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尽量不要在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中挂科,争取每一门都考过六十分就好。 林宇沉下心看了半个小时的书,不过睡意很快就席卷而来,他强迫自己再坚持了十分钟,等到眼皮再也睁不开的时候,只好乖乖弃械投降,爬上床准备睡觉了。 不知道奶奶现在的病情怎么样了?刚刚躺下,林宇突然想起有好几天没有给爸妈打过电话了,现在这个时间点已经太晚,他们肯定早就休息了,林宇只好把手机又重新放了下来。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却意外地响了起来,林宇拿来一看,显示的居然是来自管家的电话。 还不等林宇开口,管家就在电话里慌张的说道,“小宇,你现在赶快来中山医院一趟,夫人她,突然晕倒了,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抢救!” 林宇听完后立即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脑袋里闪过一条警示,难道,夫人的大限这么快就到了吗? 第五十四章 抢救 中山医院是羊城最好的公立医院,在全国都能排得上名号,管家选择在这样的地方抢救夫人也是理所应当的。林宇打了个出租车,深夜的街道上畅通无阻,出租车一路飞驰,林宇只花了半个小时便来到了鼎鼎大名的中山医院。 按照管家发给他的位置,林宇急匆匆的走向了手术室的方向,他很担心自己再次见到夫人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具灵魂,那就意味着自己并没有完成死神游戏的任务,在夫人临终之前满足她的遗愿。 说实话,跟夫人相处的这段时间,林宇还没有搞清楚夫人真正的愿望是什么。也许她的晚年生活过得并不开心,也缺少了家人的陪伴,自己勉强可以充当陪伴她和逗她开心的角色,但这会是人死之前最想要实现的东西吗? 夫人肯定没有意识到自己就快要死去了,所以她才会一直保持着之前的生活状态,像所有其他的富人一样,享受着自认为安逸的生活。 林宇看到了管家在手术室前方着急的踱步,他小跑着上去,一边喘着气一边问了一句,“夫人,她现在怎么样了?” 管家完全是哭丧着脸,林宇从来没有见过他露出现在这样的表情,在林宇的印象中,管家一向都是沉稳儒雅的,就算发生天大的事情也绝对不会慌张。 “已经进去一个多小时了,现在,现在还在抢救当中,”管家因为心急而变得有些口齿不清,他告诉林宇,夫人没有任何征兆就突然在走路的时候昏倒了,当时同样在客厅的管家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夫人毫无意识躺在地板上的时候,管家有种天都塌下来的感觉。 “先别急,夫人,她一定会醒过来的,”林宇只好违心的说出了一句安慰话语,其实只有他才知道,夫人的日子本来就不多了,这一次晕倒绝对是凶多吉少。 两个人在手术室前等了一阵,但门口的那盏红灯一直亮着,丝毫都没有出来的迹象。林宇借着去商店买点水的借口,离开了管家可以看到的视野范围,然后悄悄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 林宇化成隐形人从管家的身边走过,然后又直接在手术室紧闭的大门前穿了进去,他很不放心夫人现在的状态到底怎样了,必须亲自到手术室里面看一看。 好几名医生和护士都围在了夫人的身旁,整个手术室弥漫出一股酒精和血液的味道,林宇发现他们正在动刀的地方似乎是夫人的脑袋,每一个人的表情都显得特别凝重。 电子监视器上显示出了波形的心电图,随之缓慢的发出了滴滴的声音,林宇看到之后微微松了一口气,这至少说明夫人现在还活在世上,手术室里面也没有看到夫人出窍的灵魂。 “差不多了,开始缝合吧,”主刀医生轻声说了一句,几名护士开始走上前,做起了手术的收尾工作… 林宇拿着两瓶矿泉水重新出现在了管家的面前,“放心吧,手术应该很快就要结束了。” 管家接过水瓶,眼神之中露出了一丝感激,他当然认为林宇的话只不过是为了安慰自己,抢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恐怕只有在里面的主治医生才会知道。 不过管家才刚刚喝了两口水,手术室外的绿灯真的就亮起来了,管家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走在最前面的正是负责这一次抢救的主治医生。 “医生,我家夫人,她,她现在怎么样了?”管家没有心思去细想林宇为什么能说的这么准,他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夫人的安危身上。 “病人暂时脱离危险了,不过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我们会把她安排到特护病房里面去,如果情况好的话,也许二十四小时之后会醒过来,”主治医生如实的说了一句。 管家很庆幸自己听到的不是死讯,而是脱离危险这样一句话,他又追问道,“请问,我家夫人为什么会突然晕倒?” “这个...”,主治医生脸上露出了犹豫之色,“你明天来我办公室一趟吧,我再把详细情况跟你说清楚。” 管家连连点头,说了几句辛苦的话语之后,便和其他护士一起将夫人的病床推到了特护病房之内。 “小宇,明天还要上课吧?你先回学校去,这里我留下来照看就行了,”管家现在的神情要坦然多了,他意识到让林宇留在这里也没有多大作用,还不如让他早点回去休息。 “要不今晚我在这里照顾吧,折腾了一晚上,你也肯定很累了,”林宇还是有身为男佣的觉悟,就算管家没有要求,但照顾生病的夫人这种事情也是他的职责,不论如何这份工作他也拿了两万块的月薪。 管家微笑着摇了摇头,其实从他的角度,是不可能安心的把重病的夫人交到林宇这样的毛头小子手里,手术后的二十四小时非常关键,不管他再怎么累,也是没有办法把夫人撇下的。 “其实,我今天晚上叫你过来,就是怕夫人还有什么话想对你说,你们相处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我看得出来,夫人是真心喜欢你的,也许在她心里已经把你当成了最真挚的朋友,”管家说出了他心中的想法,“现在好了,夫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你只要没课的时候来看一看她就行。” 林宇知道管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这个特护病房,只好按照他的吩咐,重新回到了羊城大学。第二天下午,上完了头两节课,林宇又去了中山医院一次,管家仍然寸步不离地守在了夫人病床的旁边,但夫人依旧还没有醒来。 林宇了解到管家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怎么好好吃过东西,便说服他去外面的餐馆先吃一顿饭,让自己来看住夫人一个小时的时间。 管家自己也知道一直熬下去也不是办法,说不定还没等夫人醒过来自己却先病倒了,从心跳监视器上可以看到,夫人现在的心率非常稳定,自己离开一个小时也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管家对着林宇叮嘱了几句,一旦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值班护士和医生,之后再打电话告诉他。林宇很慎重的点了点头,并且让管家放宽心。 当特护病房里面只剩下林宇和夫人的时候,林宇突然想通过一个方法去验证夫人到底还剩下多少时间,这个方法自然是他最新获得的能力,先知。从奶奶的情况来推断,想要先知的能力发挥作用,必须和对方产生直接的肢体接触。 夫人的手背上贴着几个白色的输液贴,五根手指无力的平放在了床单上,林宇看了一眼周围,确认没有第三个人存在,才慢慢的把自己的手掌伸了过去... 第五十五章 隐瞒的病情 夫人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醒过来吧?林宇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他的眼神紧盯着夫人的手指,自己的手掌距离它们越来越近,就在两者快要触碰到一起的时候,林宇突然看到夫人的手指动了一下! 轻微的动作,把林宇惊得赶紧把手掌收了回来,而就在此时,夫人的嘴里还冒出了一个清晰的声音,“你是死神?” 这一连串的突发状况把林宇吓出了一身冷汗,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太平间的尸体突然坐起来一样,虽然林宇已经和不少的亡魂打过交道,但这种将死未死的感觉反而更让人恐怖。 “夫人,你...?”林宇本来想说,夫人怎么会看穿了自己死神的身份,可是等他抬眼看去时,夫人依然一脸安详的躺在病床上,就连眼睛都是闭着的。 原来是做了一个梦,梦到死神了吗?林宇大大的出了一口气,一名护士急匆匆地从特护病房门口冲了进来,“病人醒了吗,我刚才看到监视器发出警报了。” 不愧是羊城最好医院的特护病房,病人身体一丝一毫的变化全都在医院的掌控当中,从护士出现的及时性来看,就算夫人没有任何人照料也完全是可以的。 “好像还没醒,不过刚才说了一句梦话,手指似乎也动了一下,”林宇如实的汇报了一下情况。 护士很自然的点了点头,“这是一个好现象,病人应该很快就可以醒过来了。”接着护士检查了一下输液,还有夫人的其他一些身体体征,做了简单的记录之后,就从特护病房里面退了出去。 林宇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告诉管家,如果他是从护士嘴里才得知,一定会责怪自己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林宇看了看时间,从管家离开到现在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如果是吃快餐的话,管家现在也应该吃的差不多了,便拿起手机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如林宇所料,管家果然一刻都呆不住了,他必须在夫人醒来的第一眼让她看到自己。短短几分钟过后,管家就气喘吁吁地重新回到了特护病房,“小宇,你说夫人刚刚说了梦话,还有手指也动了一下?”管家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问道。 “是的,千真万确,”林宇很乐意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管家,“都是我亲眼见到听到的,护士也进来看过了,说夫人应该很快就会醒过来。”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管家不住的喃喃自语,脸上的欣喜溢于言表。 看着管家发自内心的表情和动作,林宇不禁在心中感叹管家的忠诚之心,据他所知,管家已经陪伴夫人二十多年了,也许在他心里,夫人早已不是一个雇主,他们之间有一种类似于亲人的主仆情谊。 第二天,林宇再次接到了管家的电话,告知他夫人已经在上午的时候彻底醒过来了。林宇趁着中午午休的空档,又去了中山医院一趟,夫人的气色比林宇想象中还要好很多,几天没吃东西,管家给她准备了各种各样珍贵的补品,夫人却说她现在最想吃的东西,是不久前刚刚被她吃完的白金鱼子酱。 特护病房里面出现了难得的轻松氛围,林宇留下来陪着夫人聊了一会儿天,直到下午上课前才赶回了羊城大学。对林宇来说,夫人目前待在特护病房倒给自己省了不少事,比如不再需要陪她去听那些枯燥无味的音乐会,也不用去看完全摸不着头脑的印象派画展,只要在没课的时候去医院陪她聊会儿天就行。 夫人大概在医院待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她的自我感觉越来越良好,行动上也完全没有什么不方便的,所以一直跟管家嚷嚷着要出院,完全不明白主治医生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留在特护病看管。 直到这一天下午,天气一片风和日丽,羊城的天空出现了难得的纯净蓝色,林宇和管家陪着夫人在医院的后花园走了一圈,至少从表面上看去,夫人今天的精神面貌和心情都不错。 再次回到特护病房的时候,夫人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她叫管家帮她泡了一杯咖啡,一边品尝着咖啡香浓的味道,一边看着窗外一片阳光灿烂的风景。 夫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林宇有些不知道是应该打破这样的气氛,还是让夫人静静地待着就好。看着夫人的背影,林宇和管家都觉得纳闷,刚才明明看上去还很开心,怎么现在夫人又突然沉闷了起来。 就在这时,夫人淡淡地说出了一句话,“把王医生叫过来吧,我的病情,你们也不可能永远瞒下去。” 这句话让管家浑身一颤,这些天夫人询问他病情的时候,管家一直都是闪烁其词,晕倒的原因也只是说气血不足,但这样的理由显然无法在夫人面前瞒天过海,护士每天对她做的各种检查以及数据的记录,还有迟迟没有把她从特护病房转移到普通病房,就足以说明她的病情远不止这么简单。 夫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否则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在羊城打出一片天下,不论情况有多么糟糕,她相信自己都能够承受下来。 夫人很喜欢这样的晴天,气温不会太高,阳光也不会太毒辣,每当看到这样的天气,夫人的心情就会不自觉地跟着晴朗起来。她觉得今天是一个好日子,至少晴天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承受力,总比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时候告诉自己要好的多。 “夫人,你真的准备好了吗?”管家的声音颤抖了一下,夫人的病情主治医生在第二天就告诉他了,但管家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口,主治医生也建议他等到妇人精神状态好转的时候,再把病情说出来。该来的总是要来,看来今天是瞒不下去了。 夫人端起手里的杯子又喝了一口咖啡,平静地说道,“叫他过来吧。” 管家艰难地从病房里走了出去,这一刻,病房里的气氛更加是沉静的可怕,只有那道属于咖啡的香味时不时的飘散出来。林宇也不知道夫人的病情到底是什么,但他很佩服夫人的勇气,这也许是成为富豪所必备的一种气魄。 很快的,病房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夫人的身份和地位让主治医生一点都不敢怠慢,两个人双双走进了病房当中,夫人也在这个时候把身子转了过来。 第五十六章 无声的眼泪 林宇看到夫人并没有要让自己回避的意思,于是也同样留在了病房,其实在林宇的心里,他也很想知道夫人到底得了什么病。 “夫人,我想你坐着听我讲完比较好一些,”王医生的表情显得特别严肃,脸上似乎很想挤出一丝笑容,但终究没有成功。 “没事,我承受的住,”半辈子在商场的摸爬滚打,夫人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颗坚毅的心,她可不像那些得了一点小病就要死要活的普通百姓,夫人认为自己再坏的消息也能够承受得住。更何况她拥有数不清的财富,可以无所顾忌地使用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手段进行诊治,现在不是连脑袋都可以移植吗?夫人觉得真没什么好怕的。 看到夫人淡定的状态,王医生先是顿了一下,接着才将夫人的病情如实说了出来,“夫人,我们在你的脑袋里发现了一个肿瘤,也就是因为肿瘤压迫血管,才导致夫人你上次的晕倒。” 夫人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抓紧了一下,但脸上的神情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肿瘤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物了,夫人就听说过自己好几个生意上的伙伴得过肿瘤,有些是良性的,只要经过手术切除就可以,有些是恶性肿瘤,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癌症,经过化疗大多数人也都恢复了健康。 夫人觉得自己得了脑瘤,还算是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只不过脑部的肿瘤,做起手术来应该要困难不少,“我的这颗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夫人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王医生很不自然的朝官家的方向看了一眼,他很少会和病人在肿瘤这样的重大疾病上做如此简单直接的沟通,通常都是经过病人家属的转述,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很难承受住这种惊天噩耗,一旦病人情绪失控,对后续的治疗和休养都是极为不利的。 但王医生从管家的眼中看到了肯定的眼神,以管家对夫人的了解程度,她一定会选择从医生那里直接了解自己的病情,因为只有这样获取到的信息才足够准确,就像夫人过去一些生意场上的谈判,几乎都是自己亲自上阵。 王医生的嘴角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尽量平和的语气说道,“这一颗肿瘤是恶性肿瘤,而且,已经发展到了晚期。” 啪的一声,夫人手中的咖啡杯摔了下去,好看的白色瓷片碎了一地,浓郁的咖啡香味顿时弥漫了特护病房的每一个角落... 这一天晚上,林宇并没有急着离开,现在是夫人最需要陪伴的时候,尽管林宇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话去安慰她,但至少自己的存在不会让病房显得太过冷清。 在夫人的要求之下,王医生把所有的情况都说了出来,现在摆在夫人面前有两个选择,要么立即做手术,但手术成功的概率还不到一成,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夫人直接死在手术台上。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控制肿瘤的扩散,在服用药物和化疗的配合之下,应该可以让夫人撑过一年的时间。 夫人发现她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摆在她面前的路原来是九死一生,而不接受手术最长也活不过一年,夫人没有想到自己的情况居然糟糕到这种地步。 王医生走后,夫人叫管家收拾一下摔碎的咖啡杯,自己则是默默走进了特护病房的洗手间。 直到所有的碎片和咖啡都清理干净,管家和林宇发现,夫人仍然没有从洗手间里面出来。 林宇有些不放心地敲了一下房门,但里面并没有传来夫人任何回应,趁着管家出去丢垃圾的时候,林宇戴上了死神之帽走进洗手间。他很怕夫人会因为得了脑瘤的消息而想不开,夫人在洗手间待这么久,也绝对不是在解决个人问题。 果然,穿过那扇房门以后,林宇就看到洗手间的镜子前面站着一个熟悉的背影,她用一条毛巾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眼泪如雨水一样顺着脸颊滴下,整个身体出现了抽搐一般的颤抖。 夫人明显是处于一种疯狂大哭的状态,但是因为她用毛巾捂住了嘴,所以在病房里听不到她任何哭泣的声音。看到这一幕,林宇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怜惜之情,一个表面看上去再坚强的女人,在面对死亡和生命尽头的时候,终究还是被彻底的打败了。 夫人现在没有了一点往日的淡定和从容,也不会给人一种万事都在她掌控之中的感觉,现在的她表现出了每个普通人都有的软弱、痛苦和无助。 不过夫人仍然是好面子的,就算已经情绪崩溃到了这种地步,她也不想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而是选择自己待在洗手间里面无声的痛哭。 林宇再次出现在病房里面的时候,管家也从外面走了进来,“夫人,她还在洗手间里面吗?”管家脸上出现了明显的担忧,他也害怕夫人会在里面做什么傻事。 看到林宇点头,管家很快就朝着洗手间房门的方向走了过去,林宇一把拉住了他,小声的说了一句,“我刚刚问过夫人了,她说想在里面安静一下。” 又过了半个小时,洗手间的房门才被夫人打开,眼泪早就被她擦干净了,但林宇一眼就看到了她眼球上通红的血丝。 羊城的夜晚从来都不是安静的,但今天晚上中山医院病房内却格外的寂静,夫人躺在病床上很久都没有说话,只管偏着头看着窗外弯弯的月亮。 林宇并不知道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也许是在回忆自己的这一生,也许是悲哀自己为什么会得了绝症,又或许仅仅是头脑一片空白的发呆而已。夫人的神情让林宇想起了自己慰籍过的第一个亡魂,舒曼云,当时在羊城大学的厚德楼天台,舒曼云也是用这种眼光看着天空中的月亮,她们都不想就这样草草的离开人间。 就在林宇有些出神的时候,夫人突然转过头,朝他问了一句话,“小宇,你觉得我还能够活多久?” 第五十七章 倒数的期限 这恐怕是夫人今天以来最想知道的答案,做不做手术,这个选择也只能由她自己来决定。夫人当然不想死在手术台上,也不愿意在化疗中仅仅生存一年的时间,她更想知道冥冥之中,自己剩下的生命注定了还有多长。 夫人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人能够告诉她,除非坐在她面前的是阎王爷或者是死神,但阴差阳错的是,她正好问对了这么一个人。 “夫人,你愿意相信我吗?”林宇诚恳的说了一句。 不知为何,夫人在林宇的眼神中感受到了强大的说服力,似乎他真的能够预知自己剩下的寿命,“我可以相信你,”夫人说出了一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 林宇伸出了自己的手掌,将夫人的手指轻轻握在了掌心,这个动作和一般的家属安慰病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林宇却在这个时候看到夫人头顶出现了一个阿拉伯数字。 31!林宇的瞳孔情不自禁的放大了一下,尽管他也知道夫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但没想到这个数字仅仅是一个月而已。下午的时候,王医生还说最好的情况可以坚持一年,看来那果然只是最好的情况。 “小宇,你看到什么了吗?”夫人注意到了林宇突然变化的眼神,那表情就像是自己的脑袋上长出来了东西一样。 “夫人,”林宇松开了手掌,遗憾的说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你剩下的日子可能,只有一个月了?” 夫人的手指猛然缩了一下,就好像她也知道因为自己的手指和死神建立了联系,所以她阳寿的秘密已经暴露出来了。 “一个月?只剩下,一个月...”夫人并没有去质疑林宇的话,而是自顾喃喃自语,她觉得林宇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性,谁也不知道一个月以后癌症细胞是不是就扩散到了自己的全身。 “恶性肿瘤的扩散很难预测,就算接受化疗,也只能延缓一段很短的时间,”林宇想尽量说服夫人相信自己的话,毕竟死神的先知能力是不会有错的,在这个倒数的阿拉伯数字面前,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所以,与其接受痛苦的化疗,还不如彻底放弃,好好享受接下来这一个月的时间。 “林宇,你怎么能跟夫人这么说话?!”一旁的管家听不下去了,作为夫人高薪聘请的佣人,当然应该在夫人生病的时候尽量宽解她的心,而不是说这种只剩下一个月可以活的丧气话。 夫人显然也不太高兴,“小宇,今天你也累了,早点回去休息吧,”她委婉地下达了逐客令,的确,夫人想听到的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她很希望现在可以有人鼓励自己,告诉她明明还有很多年可以活。 林宇很无奈的回到了大学宿舍,他的晚归依旧可以在宿舍楼畅通无阻,可是听了他建议的许飞航却倒霉了。 今晚,经过了长达一个星期的泡图书馆,许飞航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去网吧放松一下的理由,至少现在玩起游戏来不会有那么重的心理负担了。 但等到许飞航终于玩过瘾,从网吧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凌晨,宿舍楼的大门早就关了,就算回去也有可能被宿管阿姨拒之门外。 许飞航本来想像往常一样在网吧包夜算了,可是一想到一旦包夜,明天白天肯定又要补觉,没办法去图书馆复习功课,强大的挂科压力让他很难继续堕落下去。左右为难之下,许飞航突然想到了林宇曾经告诉过他的一条妙计,只要在校门口带一点烧烤回去,宿管阿姨就会不计前嫌的把自己放进去了。 许飞航花了整整二十大洋买了满满一盒铁板烧,里面各种荤素都有,就算自己看了都馋得口水直流,更不用说爱吃的宿管阿姨了。 许飞航信心满满地走到了宿舍楼前,他大喇喇地敲了一下玻璃门,嘴里嚷嚷了一句,“阿姨,帮我开下门呗?” 宿管阿姨本来都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听到宿舍楼外的叫嚷声才极不情愿地抬起了头,额头上有一片明显的红色印记。 晚归的许飞航从来不像今天这么有底气过,要是放在以前,他绝对是低声下气的求着宿管阿姨把自己放进去。可是今天他带来了林宇口中的杀手锏,宿管阿姨最喜欢吃的铁板烧,至少从过去无数次的经验来看,同宿舍的林宇没有一次是被拦在门外的。 许飞航晃了晃手中提着的白色餐盒,就像是他和宿管阿姨曾经约定过的信号,脸上露出了略显得意的笑容。许飞航觉得自己这一次是下了血本了,在大学食堂吃一顿饭也不过几块钱,自己居然买了二十块的铁板烧来讨宿管阿姨欢心,对方怎么都得放自己一马。而且宿舍里面最穷的就属林宇了,许飞航可不相信他买的铁板烧还能比自己的更加丰盛,说不定也就一荤两素,十块钱的搭配而已。 宿管阿姨气呼呼的走了出来,看到了许飞航的动作和表情,更加有一团火气不断往头上冒,她从来没有见过晚归还这么嚣张的学生,居然还敢冲着自己笑? “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现在都快期末考试了,还在外面玩到这么晚,既然这么想玩那就别回宿舍了!”宿管阿姨隔着玻璃门,劈头盖脸地训斥道。 许飞航仍然把手里的白色餐盒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不过事情的发展和他预想中的好像不太一样,难道她看不出来我给她带夜宵了吗? “阿姨,那个,这是我在校门口买的铁板烧,要不你尝尝?”许飞航只好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 “铁板烧?”宿管阿姨露出了一脸疑惑的神情。 “对啊,”许飞航觉得自己终于有戏了,为了让美食的诱惑更加彻底,他甚至将餐盒的盒盖打开了,“有鱿鱼、香肠、肉片,还有金针菇、生菜、茄子,这些东西,应该都是你爱吃的吧?” 略带金黄的色泽,透明的油脂,再加上一种专属于烧烤的浓郁香味,就连许飞航看了都不禁咽了一口口水,他就不相信宿管阿姨会拒绝这样的美食。 但没想到的是,许飞航接下来却听到了这样一句话,“既然是学生,就应该把心思好好放在学习上,而不是想这种旁门左道的东西,不巧的是,我正在减肥,所以铁板烧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宿管阿姨说完这句话之后转身就走,一点都没有要帮许飞航开门的意思,站在玻璃门外的许飞航闻着香喷喷的铁板烧,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连着喊了几句,宿管阿姨都不再理会之后,许飞航只好灰溜溜的提着餐盒又走向了校外的网吧。 “靠,难道林宇那小子是在骗我?不是说买了夜宵就可以畅通无阻吗,那肥婆居然还说自己要减肥?”许飞航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心中又是气愤又是疑惑不解,在他的印象里,林宇这段日子经常晚归,有时候回到宿舍都已经快半夜两点了,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第五十八章 夫人的变化 其实林宇今晚回到宿舍的时间只比许飞航早了十几分钟,宿舍楼下的那一幕他是看不到了,否则应该会对许飞航的遭遇深表同情。 另外一个室友,周光华已经睡下了,林宇也在简单洗漱过后躺在了自己的床上。他回想起了晚上和夫人的对话,心中不免觉得有些遗憾,很可惜自己没有办法说服夫人,她的寿命只剩下三十一天的时间。从管家和夫人的反应来看,他们应该会选择继续接受医院的治疗,因为王医生告诉他们,最好的情况能够坚持一年,想必无论是谁,都会选择去相信王医生的话。 林宇不禁微微叹了一口气,继续接受治疗对夫人来说不仅是增加无谓的痛苦,同时也浪费了她宝贵的生命,但目前来看,这样的状况似乎是无法扭转的。 想到躺在病床上的夫人,林宇情不自禁的联想到了自己的奶奶,她此时也住在老家市区人民医院的某个病房里,和夫人不同的是,奶奶没有办法享受一对一专门的照料,可至少她还有儿子和儿媳陪在身边,也不用去选择是否要做九死一生的手术,这或许就是大家常说的命运。 当上了死神之后,林宇越来越相信命运这种有些玄乎的东西,比如他现在已经可以知道将死之人剩下的寿命,这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命运,无论将死之人生前做了何种努力,等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他一定会在人间死亡。 而这种寿命,到底是由谁决定的?某种更加强大的存在,还是就是死神本身?林宇觉得,死神既然是死亡之神,那么它应该不仅能够掌控灵魂,同时也要能够掌控寿命,或许这种更加强大的能力以后真的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也说不定。 这天晚上,林宇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比如死神的终极形态到底是怎样的,自己把亡魂送去的魂界是怎样一幅天地,亡魂又是在那里如何进行下一世的轮回...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宇才迷迷糊糊的睡着,等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顿时觉得一阵头昏脑胀。本想上午的头两节课干脆逃掉算了,自己回宿舍去补一个回笼觉,但又想着考试周马上就要到了,老师往往会在这个时候透露一些关键信息,所以还是咬咬牙,晕晕乎乎的走向了教学大楼。 上午的课是高等数学,让林宇有些失望的是,年迈的老教授依然在不紧不慢地讲着最新章节的知识点,根本就没有要划重点的打算,所以林宇也几乎没有听讲,只是按照自己的进度复习着这一个学期以来的所有内容。上了大学以后,林宇才知道自己完全不是什么研究型的人才,各种理论课程以及专业知识对他来说,都是一门比一门更加晦涩难懂,好在大学的氛围也跟高中完全不一样,并不需要你的考试成绩名列前茅,只要保证能够考过及格线就行了。 林宇班上很多同学刚进大学就有了考研究生的打算,所以这一帮人往往是学习最勤奋刻苦的代表,他们会在每一堂课上都固定坐前三排,甚至还有人在图书馆霸占了一个专属于自己的自习位置。所以奖学金方面,林宇是不用奢望了,基本上都被那些人瓜分干净,林宇感觉他们的大学生活跟高中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大的校园上自习罢了。 既然没有打算考研究生,林宇自然是准备两年之后大学毕业就参加工作,计算机专业找工作还算是比较容易的,至少目前来看是如此。林宇没有什么大的志向,不像有些同学斗志昂扬的说着,自己毕业以后一定要进入bat,中华最大也是待遇最好的三家互联网公司,他向往的生活可以用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概括,钱多活少离家近。 林宇觉得自己这样的性格,也许和自己从小生活的氛围有关,因为在那里大家都是自得其乐,好像平凡的生活本身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课间休息的时候,林宇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父亲告诉他,经过胰岛素的治疗奶奶的糖尿病病情已经稳定了下来,医生说过不了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接下来只需要服用药物控制好血糖就行。 虽然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林宇听完后还是微微松了一口气,半悬着的心算是彻底放了下来,至于医疗费,父亲说那一万三千块钱应该能撑到奶奶出院,但糖尿病是需要长期调养的,就算回家也要每天服药,这对他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林宇只好又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他告诉父亲一个月之后,自己的老板会给他一万块的奖金,用来鼓励他这段时间工作表现突出,他会把这一万块全部寄回家,当做奶奶后续购药的开支。 林宇自然不能告诉父亲,其实他现在在给一个富婆当男佣,富婆给的薪资特别高,一个月就有两万块,那样的话父亲肯定会想歪的。 家里的事情算是彻底解决了,林宇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复习功课当中,不知不觉五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林宇考完了期末的第一门专业课,自我感觉还算不错,应该不至于挂科。 距离下一次考试还有三天时间,林宇想在自己终于可以喘口气的时候去看望一下夫人,毕竟这么多天过去,也不知道夫人怎么样了。但在他动身之前,管家的电话率先打了过来,“小宇,今天有空吗?夫人想见见你…” 林宇自然是第一时间赶到了中山医院,不过当他见到夫人第一眼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短短几天不见,夫人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不仅脸色苍白,整个人都透露出一种有气无力的感觉。 “小宇,我是不是变丑了很多?”看到林宇的表情,夫人有些自嘲地问道。 林宇只好干笑着摇了摇头,夫人本来还想说什么,但一张嘴突然脸色大变,接着就在病床上弯着腰剧烈地呕吐起来,她的床边早就备好了一个塑料桶,看来呕吐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一段时间了。 林宇不明白夫人的变化为何会如此之大,现在的她完全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病人,可就在几天之前,她明明还能自在的喝着咖啡,于是不解的对着管家小声问了一句,“夫人,她怎么这样了?” 第五十九章 夫人的选择 管家告诉林宇,夫人前几天做了一次化疗,这是化疗后的不良反应。 呕吐声持续了将近一分钟才结束,等夫人再次抬起头时,她的脸色更加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夫人躺在病床上深喘了一口气,她的手掌不经意的抓了一下自己的头顶,一大撮头发就这样掉了下来。夫人看着自己掌心的头发出神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了一句,“小宇,你现在看我还能活多少天?” 此时的林宇不仅能够看到夫人憔悴的状态,还能够看到他头顶那个悬浮的阿拉伯数字,五天过去,那个数字已经由31变成了26。如林宇所料,数字倒数的模式一旦开启,就不会随着人类的任何行为而发生变化,就算夫人做了一次化疗,它还是每过一天就会减少1。 “夫人,现在还剩下,二十六天,”林宇如实的说道。 就算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夫人听到这个数字时还是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二十六天,他为什么能够预测的这么精准?更让夫人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是,她居然越来越相信林宇口中的数字了。 “你去告诉王医生,后续的化疗我不做了,我可不要在呕吐中度过这二十多天,”夫人对着管家吩咐了一句。 管家当然认为夫人说的是气话,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年轻大学生懂得预知寿命,听他的可能还不如一个街边的算命先生,夫人之所以不想继续接受化疗了,肯定是因为化疗的副作用太大,夫人开始耍自己的小姐脾气了。 “王医生告诉我,也就是开始几天化疗的副作用比较明显,再过两天就不会有什么反应了,夫人,还是辛苦你坚持一下吧,”管家苦口婆心的劝说道。 不过这样的劝说非但没能安抚夫人,反倒让她更加恼怒起来,“昨天的诊断结果难道你没听到吗?做了一次化疗之后,癌细胞的扩散速度反而更快了,要是不做手术,王医生说最乐观的估计是只能再活半年。”夫人很少会用这种斥责的语气对管家说话,毕竟管家一向都对她忠心不二体贴备至,也许今天是气急了。 夫人此时之所以更加相信林宇,一方面是因为林宇眼神中的坚定不移,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化疗的治疗效果远远不如预期,本来王医生还告诉她可以坚持一年的时间,可是几天过去时间就缩短了一半,按照这样的状况发展下去,没准最终就真的变成林宇所说的只剩下二十多天了。 至于做手术,夫人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选择,且不说手术本身的风险就很大,对于恶性肿瘤来说,手术切除只是一个治标的手段而已,只要癌细胞还在体内生长,它就会在身体其他地方长出新的肿瘤,到时候结果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经过了这一次化疗的折磨,夫人算是想通了,与其在医院里痛苦的度过剩下来的日子,还不如就好好接受命运的安排,能活一天是一天。 “可是,可是...”,管家急得说不出话来,他想要夫人回心转意却又找不到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当下只能朝林宇投去了求助的眼神。 管家哪里会知道,这个时候林宇完全是和夫人站在一边的,他也不想眼睁睁的看着夫人在最后二十多天还要接受化疗的折磨,林宇甚至有些庆幸,夫人终于想开了,也许其他事情通过努力可以改变,但唯独寿命这件事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夫人,我也觉得你不应该接受化疗了,你应该好好享受接下来的生活,”林宇由衷地说道。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管家可能已经把林宇千刀万刮了,他从来都不敢违抗夫人的命令,当然化疗这样的事也包括在内,管家极不情愿地从特护病房走了出去,他心里还仅存着最后一丝希望,也许王医生能够帮助他说服夫人改变心意。 病房重新变得安静了下来,呕吐过后,夫人看上去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难受了。她转头看向右边的窗户,窗帘是拉起来的,有一道金色的太阳光投射在地板上。 “小宇,帮我把窗帘拉开吧,”夫人轻声说道。 林宇走到了窗户前面,窗帘往两边拉开之后,一大片阳光洒了进来,将整个病房都映出了一层暖色。夫人看到了外面的蓝天、白云,还有一阵凉风送进来的淡淡青草花香,夫人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微微的笑容。她发现自己以前怎么就忽略了生活是这般的美好,仅仅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就足够让她陶醉其中了,可是她以前却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鱼子酱、红酒、还有最新款的跑车上面。 现在知道了自己时日无多,夫人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身外之物,那些奢侈品再好,最后还是带不来也拿不走,等到大限到来的那一天,自己只不过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离开人世而已。 “小宇,今天的天空是不是特别漂亮?”夫人凝视了良久,才开口说了一句。 林宇当然没有夫人那样的体会,在他看来今天和昨天,还有以往的任何一天都没什么两样,若非要说什么特别的,可能是今天的云层更加稀薄一点吧。 “夫人,你想下去走一走吗?”林宇提议道。 夫人在病床上点了点头,“已经好几天没出去了,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林宇把夫人的轮椅推到了中山医院的后花园,这里的空间虽然不大,但景致装扮的还算不错,有鲜花,有流水,还有一些观赏性的灌木,在这里住院的不少病人都会在后花园闲逛透气,所以任何时候都不会冷清。 “我可以相信你的话吗?”夫人突然没来由的说了一句。 林宇当然知道夫人指的是什么,他很认真的回答道,“夫人,虽然我现在没办法告诉你,我为什么可以预测寿命,但到了合适的时机,你自然就会明白了。”林宇口中的时机,指的就是夫人真正去世的那一天,亡魂状态的她会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 “只剩下二十六天时间,我应该做些什么呢?”夫人喃喃自语,这个问题并不是想问林宇,更多的是像在问她自己。 “夫人,你还有什么想实现的心愿吗?” 第六十章 见一个人 林宇抓住时机,问了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问题,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帮助亡魂实现心愿都是最有效的慰籍办法。 夫人认真的思考了起来,如果自己的生命真的只剩下那么多,当然要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去实现自己还未达成的心愿,可是,自己的心愿又是什么呢? 夫人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已经享受过了很多人都无法享受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些东西也不那么重要了。夫人反而想尝试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比如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家庭里面有不那么能干的老公,还有一个围着他们转的漂亮小孩。 夫人曾经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那是在她三十岁出头的时候,夫人在酒会上结识了一个帅气的男人,两个人颇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只是后来才知道,那个男人只不过是酒会上聘请的一名保安。 夫人得知对方的身份后,心里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决定继续下去。因为那个时候她的事业已经有了小成,夫人觉得找一个自己喜欢的比找一个有地位的更加重要,毕竟光靠自己赚的钱也足够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了。 保安对夫人自然是没什么挑剔的,特别是带她第一次见自己父母的时候,夫人就出手阔绰的送了一大堆珍贵礼品,老人都觉得自己的儿子很有出息,居然在大城市找了条件这么好的一个儿媳妇,他们结婚的日子也就在不久之后定了下来。 夫人一度以为自己的眼光是没有错的,因为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丈夫对她的态度都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对自己言听计从,所有的家务活也全都包在了他的身上。 婚姻中,夫人和丈夫的角色完全倒换了过来,夫人负责在外面赚钱养家,而丈夫则成了家里的全职保姆。虽然被其他人问起来的时候,夫人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但很快就让自己适应了下来,她明白自己的丈夫没有什么长处,除了忠厚老实还有长得不错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优点了。 所以与其让他在外面继续当保安,还不如就呆在家里照顾自己的生活,这样一来,自己也省得请保姆了。 婚姻生活持续了一年左右之后,一个被他们忽视的问题开始暴露了出来,夫人迟迟没能怀孕。两个人尝试了别人总结出来的方法,比如在排卵期的时候重点播种,吃一些有助于受孕的补药,可是这样的尝试全都以失败告终。 最后,夫妻俩不得不到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夫人大失所望,不能怀孕的原因在于她自己,也许是年轻的时候太拼了,又或者是陪客户喝酒的次数太多,医生遗憾地告诉她,夫人这辈子恐怕都不能要小孩了。 更大的打击接踵而至,一向宠爱自己的丈夫居然在一个星期之后提出了离婚,他声称自己是一个传统的男人,活在世上可以任何东西都没有,但绝对无法接受没有传宗接代的小孩。 夫人第一次见识到原来人心可以说变就变,丈夫对待她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夫人甚至尝试说服对方没有小孩也可以领养,但却只换回来丈夫的一顿责骂,甚至说出了不能生小孩,还要你有什么用的话语。 夫人在争吵中伤透了心,她原本以为自己不计较对方的身份地位,也不在乎他只不过是一名保安的职业,就是嫁给了爱情,结果这样的爱情被证明是多么的可笑。 夫人在一年半之后结束了自己的婚姻,为此她甚至分割了一大笔的财产,没过多久夫人得到消息,自己的前夫很快又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们高高兴兴地住进了用自己的钱买回来的别墅里。 这一次失败的婚姻让夫人沉寂了很长时间才走出来,她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结婚了,既然生不了小孩,结不结婚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差别,她还可以避免财产被分割的风险。 果然,夫人后来的日子变好了很多,她的条件有不少年轻帅哥趋之若鹜,夫人有时候也会跟他们逢场作戏,但她的心里很清楚,这些年轻帅哥只不过是看上了自己的钱罢了,真爱,也许在这个世上根本就不存在。 等到年纪越来越大,夫人也无心再跟那些年轻帅哥玩乐的时候,她开始对自己过去的那段婚姻更加释怀了。因为每当夜深人静,夫人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江景豪宅客厅,独享着羊城最美的珠江夜景,夫人却觉得自己更加孤独了。也许自己的前夫并没有错,人生在世平平淡淡才是真,有了自己的后代,晚年的时候才不会觉得孤苦无依。 夫人曾经记恨了前夫很长一段时间,但现在才发现,别人虽然不如自己聪明,但却活得更加透彻,有了那么多钱财又怎样?到头来连一个陪伴自己的人都没有。 夫人在后花园默默的想了很久,自己这一辈子物质上肯定没有什么遗憾了,但感情上却缺失了很多,爱情、亲情,都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生命中的最后这段日子,她不可能再去领养一个小孩,体会天伦之乐,爱情也不会再降临到她的头上了,但是夫人觉得那样纯粹的感情其实出现过,只不过年少时候的她还不懂得如何去抓住。 夫人发现自己脑海里开启了一段遥远的记忆,那是在自己十七、八岁的时候,还没有离开农村去城市打拼,在那个小山村,夫人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伙伴,他的名字,夫人现在还能够毫无困难地叫出来,周山。 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应该不会像自己一样孤独终老吧?夫人自己都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她想见的不是自己的前夫,而是情窦初开时候的初恋,也许只有他能让自己仍然对爱情抱有一丝幻想。 “小宇,我想去见一个人,”夫人在轮椅上抬起了头,眼神中居然闪烁出一丝亮光。 第六十一章 回家乡 三天后,林宇结束了第二门专业课的考试,趁着两天周末休息的时间,林宇决定陪着夫人去完成她未了的心愿。 说起来,夫人的老家其实距离羊城并不遥远,算是在同一个省的范围内,根据导航估算大概在一百公里左右。司机告诉他们,如果路况好的话,大概两个多小时就能到了。夫人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回一趟老家是很容易的事情,但自从自己出来羊城打拼之后,好像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 这一次管家并没有来,按照夫人的说法是交代他去处理一些财产上的事情了,尽管夫人并没有明说,但林宇略微一想也就知道,管家肯定是帮夫人处理遗产问题。夫人现在已经彻底相信自己时日无多,她目前还坐拥着大笔的财产,又没有可以继承遗产的儿女,所以如何处理这些财产也是她生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夫人的出院并没有那么顺利,无论是管家还是王医生都对她进行了多番的劝说,虽然继续接受治疗也未必能够达到多好的效果,但完全放弃就等于最后一丝希望也没有了。可是夫人一旦下定决心的事情就不会再动摇了,也许是因为林宇的话,又或许是夫人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不想把自己最后的生命浪费在医院病床上。 管家不在,照顾夫人的职责便落在了林宇头上,一开始林宇有种压力山大的感觉,毕竟夫人此时可是重病在身,要是在路上发生一些什么事情,自己可不好跟管家交代。不过好在据他的观察,夫人化疗的副作用已经过去了,除了脸上略微有些疲惫之色,并没有表现出其他的不适。 开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司机把车停在了高速公路的休息站,林宇搀扶着夫人在商店里吃了一点东西,不过夫人看上去没有什么胃口,只是吃了一两口就停下了。林宇察觉出夫人的眼神中露出一丝焦急,看来是很想早一点回到老家,再次见一见自己那个久违的伙伴。 夫人并没有告诉林宇太多信息,只是说她要见的那个人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朋友,林宇自然也就没有追问太多,但从夫人现在的表现来推断,那个人对她来说的确很重要。 林宇加快速度把自己的食物吃完,和夫人一起回到车上之后,心领神会地叫司机立即启程。司机倒是不明所以的问了一句,“不需要再多休息一下吗?我看夫人好像有些疲惫。” 不等林宇回答,一路上都默不作声的夫人率先开口了,“我没事,立即出发吧,尽量开快一点!” 司机连着应了两声,高档的劳斯莱斯轿车在休息区飞驰了出去。 轿车里面显得特别安静,就连音乐声都没有,不管林宇还是司机都不敢擅自说话,怕会影响夫人休息。事实上夫人大多数时间也都在打着盹,林宇觉得应该是夫人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才会一路上都瞌睡不断。 在其他人眼里,夫人此时的状态应该是安详的,比起在医院的时候,被化疗副作用折磨的模样要好多了。可是林宇除了看到这些,他还会无法避免的瞄到夫人头顶上的那个数字,今天它显示的是23。 也许没有人能够体会林宇此时的感觉,看到一个处于不断倒数状态的生命,每过一天便会减少一个数字,就像是一个设好了定时器的开关,一旦设定的时间到了,这个开关便会永远的关上。作为一个旁观者,亲眼目睹这一切,不得不让林宇觉得有些残酷。 林宇在看的出神的时候,轿车突然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夫人也在这个时候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不好意思,夫人,现在已经下高速了,这条山路有点难走,”司机通过后视镜看到了惊醒的夫人,连忙抱歉地说了一句。 不过夫人的注意力并不在山路上的坑洞,而是道路两旁越来越荒凉,同时也越来越美丽的景致,“这里还是跟以前一样,过了这么久都没变,”夫人发自内心的感叹了一句,脸上反而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也许每一个人生活过的农村,都是自己记忆中最美丽的地方,在林宇看来,周围的环境的确可以用山清水秀来形容,潺潺的流水和远处山腰盛开的几片映山红,虽然没有经过任何人工的修饰,却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淳朴之美。“这里,确实很漂亮,”林宇跟着赞叹了一句。 夫人轻轻点了点头,其实对她来说,景色漂亮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让她更加欣慰的是这里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似乎都和自己童年时期一模一样。当乘坐的劳斯莱斯在弯曲的山路上左转右晃的时候,夫人看到的却全都是自己童年的画面,小溪上的断桥,山顶的木屋,都承载了自己太多太多的回忆。 “以前,我就是每天走这条山路去上小学的,那个时候还是黄泥路,现在好多了,都修成水泥马路了,”离夫人出身的山村越近,夫人就表现得越发兴奋起来,脸上的疲惫之色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宇脸上笑了一下,不知道应该接什么话,不过夫人也完全没有等他回答的意思,她看向周围的眼神越来越迷离,似乎陷入了自己遥远的回忆当中... 马路上,几个背着锄头的农夫听到有汽笛声,自觉地退到了一旁,等他们发现有一辆豪车经过身边的时候,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了惊讶之色,对着豪车的背影开始指指点点起来。 林宇透过车窗看到了这一幕,也许那几位农夫并不认识劳斯莱斯的标志,可是豪车本身的气魄,就足以让他们知道这辆车的造价绝对不菲。也许他们现在正在谈论的是,村子里怎么回来了一个这么有钱的人吧,林宇心里默默的想着。 农夫的反应夫人完全没有注意到,也或许是乘坐这种豪车,就经常会被路人指指点点,夫人早就下意识的把这种行为过滤掉了。前方的稻田里出现了一头水牛,它正被农夫赶着一圈一圈的犁田,不论是水牛还是农夫身上都沾了不少的泥水,夫人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周山的时候,自己正是坐在一辆牛车上... 第六十二章 初识 那还是夫人第一次来到这个山村,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新奇,父亲在前面牵着一头大水牛,自己就和一些为数不多的家当坐在了牛车上。 夫人记得自己那个时候应该才五、六岁,她也不知道父亲为什么搬到这里来,因为这个山村除了有一名并不熟悉的远方亲戚,就再也没有其他人认识他们父女俩了。 不过,年幼的夫人完全不会去考虑家境的问题,父亲要去哪里,她自然就跟到哪里,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搬家了。 夫人梳着两个麻花辫,两条小腿在牛车上一晃一晃,她这个年纪根本不知道烦恼是什么,只希望搬来的地方能有更多的伙伴陪她一起玩。 夫人的愿望似乎很快就实现了,因为就在牛车跨过一条小溪的时候,夫人看到小溪里面有几个光着膀子的男孩正在摸鱼,他们的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要大一些,每个人的后背、脸上都被太阳晒得通红。 男孩们的注意力全都在手中的渔网上,当他们奋力拉起来的时候,一条鲜活的草鱼在渔网里面蹦跳个不停。男孩们发出了放肆的大笑声,一些溪水溅到了他们的身上、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水珠反射出了晶莹的光芒。 男孩们的笑声、鲜活的草鱼还有明媚的阳光,汇合成了一幅动人的画面,夫人发现她竟然被眼前这一幕深深的吸引了,特别是男孩中间那个最高最壮的哥哥,他笑得最大声,脸上的表情也最是灿烂。虽然仅仅是一面之缘,甚至没有任何言语上的交流,夫人却产生了很想认识那个男孩的感觉,但出于女生本能的矜持,她还是坐在牛车上一动也没动,只是眼神紧盯着男孩阳光的笑脸。夫人后来才知道,那个男孩的名字就叫做周山。 也许是察觉有人在看自己,周山抬起头看向了马路上的牛车,他发现那一对父女并不是村子里的人,坐在牛车上的小女孩麻花辫一晃一晃的,刚才明明在看自己,现在自己看她的时候却害羞的低下了头,这让周山觉得这个小女孩尤其可爱。 如此平凡的一次相见,却让夫人一直记到了现在,更让她忘不了的是,当天晚上夫人就看到周山出现在了自己面前,他提着一个水桶,水桶里面放着的正是白天捉到的那条草鱼。 “你们今天刚刚搬过来,应该没有准备吃的,我这条鱼就算是一个见面礼,”周山像一个小大人似的说道。 夫人的父亲正在为晚上吃什么而发愁,那条草鱼正好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小伙子,谢谢你啊,你家是住哪里的?” 周山转身指了指马路的前方,那里有一个建在山坡上的住户,“那就是我家了,”周山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 夫人的父亲看到小男孩年纪轻轻就这么懂事,爱惜地摸了摸他的脑袋,“原来我们是邻居啊,以后常来叔叔家串门,叔叔经常会去城里买不少好吃的。” 周山把水桶递到了男人手里之后,便迅速跑开了,这虽然已经是夫人和他的第二次见面,但两个人依旧没有说上话,只是两对小眼珠时不时的都会停在对方的身上。 第二天,夫人的父亲去市集上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同时还带回了两斤五花肉,还有几包夫人喜欢吃的零食。父亲将五花肉做成了他最拿手的红烧肉,他挑选的时候就特意选了半肥半瘦的部分,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既不会太油腻又不会太干,入口刚刚好。 两斤五花肉被他做出来了一大锅,夫人还在纳闷,这么多红烧肉两个人根本吃不完的时候,父亲将其中一半盛在了一个碗里面,然后叫夫人把红烧肉送到他们的邻居家去。 为了避免红烧肉在路上被撒掉,夫人的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她一路上都用两只手端着碗。于是,夫人只好背上背着一个水桶,手里捧着美味的红烧肉出发了。 也许是因为父亲强调了很多遍的关系,夫人一路上都走得小心翼翼,比平时的步子慢了很多,生怕自己不小心在什么地方绊了一跤。所以短短一百多米的路程,硬是让她走了十几分钟才到,好在红烧肉终究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了邻居家的餐桌上,夫人也在和周山第三次见面的时候,终于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和夫人的家境有些类似,周山也是单亲家庭,不过他有的是一个母亲。周山的母亲一见到夫人就很是喜欢,一边捏着她的小脸蛋,一边嘴里不断夸赞,长得真可爱。还口口声声的吩咐周山,以后要好好照顾这个新来的妹妹,不要让别的男孩子欺负她了。 从周山家离开的时候,夫人的手上并没有闲着,她又端上了一碗新的东西,细竹笋。 这种食材在农村随处可见,只要有竹子生长的地方,就能看到大片大片新长出来的细竹笋。把这些手指粗细的细竹笋去皮,去掉尾部较老的那一部分,然后切成一圈一圈环形的样子,加一些鸡蛋或者猪肉清炒一下,就会变成香喷喷的美味佳肴。 不知为何,夫人觉得手里的这一碗竹笋肯定也是周山从山上摘回来的,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住在山里的村民把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夫人在路上忍不住把碗凑到鼻子跟前,闻了好几次,竹笋的清香和鸡蛋的味道融合在了一起,金黄的色泽中点缀着可口的青色,感觉上比父亲烧的红烧肉还更加好吃。 夫人的父亲也没有想到,女儿竟然会从邻居家又端回来了新的菜品,本来那一碗红烧肉就是为了感谢邻居昨天送的那条草鱼,现在这一来二去,似乎自己又欠了新的人情。 于是分享食物成了两家之间永不间断的仪式,夫人和周山自然成了大人们的代步工具,有时候甚至还会出现两个人分别端着一盘菜在路上碰到,二人便大快人心的直接交换,然后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中。 很快的,夫人和周山变得熟悉起来,他们和其他小伙伴一样天天腻在一起玩耍,看上去就像一对感情特别好的兄妹。直到有一天,两人单独来到了一个特别的地方。 第六十三章 周山的照顾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个人是邻居,还是因为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周山的母亲就吩咐他要好好照顾这个新来的妹妹,夫人觉得周山对待自己比其他玩伴要好的多。 比如每天放学的时候,不论下课早晚,周山一定会在校门口等着自己一起回家,有时候遇上了下雨的天气,夫人忘了带伞,周山总是会把他的伞塞进夫人的手里,然后自己笑着一路跑回家中。第二次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夫人忍不住说了一句,“哥哥,其实我们可以一起打伞回家。”但周山却一边憨厚的笑着一边摇了摇头,他告诉夫人,雨下的太大了,如果两个人一起打伞的话,夫人也会被淋湿的。 还有一次,夫人在学校的操场上跟其他女同学一起玩耍,不小心和一个冲过来的男生撞了一下,夫人脚下不稳摔在了地上,膝盖被草地摩擦的红肿了一块。这件事情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周山的耳朵里,而且过程还演变成了夫人是被对方故意推倒的,并不是一次意外的相撞。气极的周山还没有找夫人问个明白,就立马冲到那个同学的教室里面,轮起拳头在对方的脸上重重地打了一拳,那个男生很不幸的喷了一脸鼻血,正中间的门牙也被打的掉了一颗。 事后,周山被学校记了一次大过处分,连他的母亲都被叫到学校一起教育了。夫人的心里很是过意不去,她告诉周山就算自己真的被同学欺负了,学校的老师还有父亲都会帮自己来解决,以后不要做这种傻事了。但是周山却倔强地说道,要是真的有人欺负夫人,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他会让那小子吃不了兜着走。 那件事情很快就在学校传遍了,夫人感觉走在路上明显有人在偷偷注视自己,有时候还能听到背后细微的讨论声,只要是她经过的地方,陌生的同学都会主动给她让道,似乎很怕惹恼了她而给自己带来一场灾难。 最好笑的是,几天之后夫人又和那个被打的男生在操场上碰到了,那个男生依旧在和其他伙伴玩着追逐的游戏,就在他拼了命往操场的角落方向奔跑的时候,男生突然发现站在自己前面的又是那个惹不起的女孩。 他脸上本来欢乐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就像是见到了最严厉的校长一样,赶紧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竟然朝着伙伴追来的方向跑了回去。这个动作当然导致男生一下子就被伙伴逮个正着,夫人听见对方用明显漏着风的嘴说道,“我输了,我输了,我们还是到那边去玩吧,这边,实在太危险了!” 夫人在男生的背后掩着嘴笑了起来,看来哥哥的那一拳给对方造成了不小的阴影,而且被打掉的那一颗门牙目前肯定也还没有长出来。 夫人切实体会到一种被男人照顾的感觉,而这个男人并不是自己的父亲,还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夫人渐渐觉得自己看周山的眼光有些不一样了,年幼的她也不知道这种不一样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知不觉夫人就到了要上高中的年纪,那一年,她刚好十六岁。 周山的年纪比她大两岁,所以等到夫人上高一的时候,周山已经上高三了。步入高中阶段,学业开始变得紧张起来,夫人和周山见面的次数没有那么多了,但因为住在同一个山村的关系,他们经常会约好时间一起回家,然后带上几罐爸妈准备好的美味返回高中校园。 变故就发生在这一年的国庆节,好不容易有了几天长假,夫人和周山都可以从紧张的高中生活中喘一口气。那天下午,周山神秘兮兮地对夫人说道,“我最近发现了一个地方,特别漂亮,想不想跟我一起去看一下?” 夫人正觉得假期有些无聊,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两个人来到了山村深处的一个水坝,其实说是水坝,只不过是一个用土堆围起来的堰塞湖而已。但对村子来说,这个水坝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旦碰上干旱的季节,全村的稻田都要靠水坝里面的水来浇灌。 不少村里调皮的男孩子,也会在夏天的时候跑到水坝里面来游泳,不过这些少不经事的男孩永远会听到一个从村里长辈嘴中说出来的传说,就在十几年前,有一个男孩在水坝里面被淹死了,他的尸体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据说男孩已经变成了水坝里面的水鬼,如果在里面游泳被他发现了,他会扯住活人的双脚,一直把他拖到水底去... 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但至少男孩听到这样的话之后都对水坝敬而远之了,就算有少数大胆的一两个,也会在距离岸边不远的地方游了一会儿之后赶紧爬上来,生怕自己的动作真的引起了水鬼的注意。 但在所有的男孩子当中,周山算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从来就不相信这个世上有什么水鬼,每到暑假的时候,在午后最炎热的那一段时间,周山都会偷偷避开大人的视线,偷偷跑到水坝的角落处,一头扎进清凉的河水当中。 长此以往,让周山练就了非常不错的水性,有一次他还故意潜到水底,居然从岩石缝里摸出了一条两斤多重的鲤鱼。 “哥哥,你说的地方,就是这里吗?”夫人看到自己面前的水坝皱了皱眉头,在她眼里水坝当然算不上多么漂亮的地方,更加因为长辈口中的传说,对面前这一片河水心生恐惧。 周山露出了无所谓的笑容,“不是这里,那个地方在水坝的深处,我们要撑着竹筏过去。”周山指了指前方拖在岸边的一个竹筏,不知道是村民准备还是周山故意留在这里的,那个竹筏看上去非常简陋,只不过是用几根从山上砍下来的竹子绑在一起而已,给夫人一种随时都可能散架的感觉。 “可是,大人们都说,水坝里面有一只水鬼,”夫人的眼神中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害怕情绪。 第六十四章 水鬼 周山看到夫人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要是真有水鬼,我就把他抓起来,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说完这句话,周山的右手臂在水面上一抓,做了一个类似于抓水鬼的动作。 夫人也被这个动作逗笑了,其实她心里也知道,那个传说很有可能是村里的老人用来吓小孩的,自己都已经是高中生了,不应该相信这种离奇的故事才对。只是面对这片水坝的时候,心里还是会自然而然的生出恐惧。 周山把竹排放进了水里,然后用手里的竹竿固定住,自己率先走到了竹排的最前端。“上来吧,我不会让你掉到水里的,”周山回头冲着夫人笑道。 夫人在犹豫之中走到了水坝的边缘,然后一只脚轻轻踩了上去,竹排立刻出现了明显的左右摇摆,周山将竹竿插在了两根竹子中间的空隙处,摇晃的竹排很快又再次稳定了下来,夫人这才大胆的将身体全部站了上去。 这还是夫人生平第一次乘坐竹排,因为村子里能够撑起竹排的地方也只有这片水坝,所以今天的一切对夫人来说都是一次特别的体验。 周山看到夫人已经站稳,两只脚暗暗使力,尽量掌握住竹排的左右平衡,然后才拔起竹竿,一下一下地将竹排推向了水坝的深处。 看到竹排两边划出的波纹,和岸边徐徐后退的风景,夫人感觉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安静和美丽,耳边只能听到竹竿拔起和插下的水声,前方只有周山越发宽阔和结实的背影。 夫人的鞋底被河水打湿了,因为水花会从竹排的空隙中漫上来,但是还达不到会浸湿鞋面的程度,所以夫人可以怡然自得的看着脚下的水流,还有在阳光照耀下的平静水面。 “你看,那边好像有个东西,”行驶到水坝中心位置的时候,周山将手中的竹竿停了下来,手臂指向了他们右方的位置。 夫人顺着周山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那边的水面同样平静无痕,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夫人本想问周山到底看到了什么,突然她的前方扑通一声巨响,周山居然从站着的状态掉进了水坝里。 这一幕不由得让夫人大惊失色,水性她可是一点都不懂的,当下只能紧紧抓住摇晃的竹排,对着水面不断大喊,“哥哥,哥哥,你在哪...?” 夫人的叫喊还是有回应的,就在距离竹排几米远的地方,几个水泡咕噜咕噜的冒了起来,接着周山的脸艰难的露出在了水面上。 “哥哥,赶快游过来,我在这里,”夫人想通过自己的声音帮助周山指明方向,她知道周山是会游泳的,短短几米的距离,只要扑腾几下就能够重新回到竹排上。 落水的周山也试着划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可是身形还没怎么移动,整个身体又有种要沉入水底的趋势,周山脸上出现了慌乱的表情,他的双手不断在水面上胡乱的挣扎,同时对着夫人大喊了一句,“不行,我游不过来,感觉有个东西,拖住了我的双脚!” 因为周山的这句话,夫人的脸一下子就被吓白了,有东西在水里拖住他的脚,不就是长辈口中的那个水鬼吗?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传说会用这种方式向她证明水鬼是真的。眼看着周山的脑袋又要沉入水底,夫人已经来不及做更多的思考,她决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哥哥就这样溺死在自己面前。 夫人一把抓起了放在竹排上的竹竿,然后把自己的身子快速地挪到了竹排的最前端,将竹竿递向了水面周山的方向,“哥哥,快抓住竹竿,我把你拉上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山已经分辨不清方向,还是无法听清楚外界的声音,夫人发现,就算自己递过去的竹竿距离周山的手臂已经近在咫尺,他在挣扎中抓了几下却一次都没有抓住,接着整个身体迅速沉了下去,就连手臂都在水面上消失了。 “哥哥!”夫人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竹竿都从手里掉了下去,眼泪一下子就从眼眶里面流了出来。此刻,她心里对水鬼已经没有半点恐惧,而是满满的憎恨,更加后悔自己怎么不懂水性,否则无论如何也要从水鬼手里把哥哥救回来。 夫人一个人坐在竹排上伤心的哭泣,前方周山消失的水面上,波纹都已经散去了,一切都恢复到了一分钟之前的平静,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夫人却失去了一个最亲密的伙伴。 她没有想过自己不懂水性,又不会撑竹排,接下来要如何回家,也没有考虑过,水鬼下一个攻击对象会不会是自己,夫人此时所有的情绪都被伤心填满了,她难以想象周山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会是怎样的伤心欲绝。 就在这时,夫人发现就在竹排的旁边又出现了几个小的水泡,一个黑色的影子从水泡里面冒了出来,夫人止住哭泣下意识的握紧了拳头,她准备要朝着水鬼一阵痛打,就在黑色影子浮出水面的那一刻,夫人突然发现那是一张自己熟悉的笑脸,周山。 “哈哈,哈哈,”周山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嘴里发出了爽朗的笑声,“被吓到了吧,你还是相信这里有水鬼。” 夫人又是生气又是高兴,一个拳头用力的打在了周山的手臂上,嘴硬的说道,“哼!要是真有水鬼把你拖走就好了!” 恶作剧过后,周山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他脱掉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有肌肉线条的上半身,然后重新从水里拿起竹竿,一路说笑着来到一片被竹林遮蔽的地方。 “哥哥,前面不是没有路了吗?”夫人疑惑的问了一句,因为她发现竹排的前方被两边垂下来的绿竹挡住了,看上去就像是已经到了尽头。 周山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所以我说这个地方很神秘,我们现在要从竹子底下穿过去,你用我的衣服盖一下脸,免得被竹叶划伤了,”周山将他的上衣递到了夫人的手里。 夫人看到竹叶底下留出的空隙也就半米来高,前面的周山用力撑了一下竹排之后,很快就从站着的状态蹲了下去,她自己也连忙用衣服盖住了头顶,要是脸被划伤就破相了。 在衣服的遮蔽之下,夫人感觉到自己正在进入一个特别的空间,不过除了底下的流水她什么都看不见,偶尔能够感觉到一些枝叶在自己的头顶掠过。大概过了半分钟的样子,夫人听到了周山传来的声音,“可以把衣服拿开了!” 第六十五章 别有洞天 天才壹秒記住『』,。 夫人先是看到周山重新站在了竹排上,接着才朝自己的周围看去,这一片空间面积并不大,前方不远处便能够看到绿色的草地,两旁的水域被周围的树木围成了一个圆形,虽然现在正值午后,外界的阳光还很耀眼,可是在这一片小天地却没有任何阳光透射进来,站在里面看向外面的天空,颇有种别有洞天的感觉。 “哥哥,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夫人脸上一下子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个地方安静隐秘,又给她一种专属空间的感觉,让夫人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 周山得意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里,这是上次发大水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的,那时入口的竹子被冲开了一点,现在又全部长回去了。” 周山说话的时候,手中竹竿撑了两下,竹排便碰到了草地的边缘。周山身子轻轻一跃,两只脚踩在了地面上,然后用手抓住了竹排,对夫人说了一句,“下来吧。” 经过了之前的恶作剧,夫人对水坝的恐惧似乎减轻了很多,再加上有周山用手抓住了竹排,夫人大胆的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在竹排一深一浅的摇晃中,走到了前方的草地上。 两个人并肩坐在了一起,默默的看着前方清澈的水面,水中倒影出了绿竹和周围草木的影子,一些清新的水草在水底清晰可见,只有手指头大小的鱼儿在水草的周围游来游去,偶尔会有绿色的翠鸟停在竹子上,发出清脆的叫声,让这片宁静的天地增添了一份生气。 周山把湿了的衣服挂在一旁,等待自然风干,裤子当然是没有脱的,就算湿答答的穿在身上不舒服,在夫人面前,周山也只能强忍着继续穿下去。现在他们都已经过了嬉笑打闹的年纪了,如果放在十年以前,他们都还是孩童的时候,周山可以无所顾忌的在夫人面前只穿一条裤衩,但如今这个小女孩已经出落成温婉动人的大姑娘了。 夫人抬头望了望上方的蓝天,今天的天气特别好,天空中只飘荡着几朵稀薄的白云,本来阳光还算有些毒辣,可是现在自己所处的这片天地并不会被阳光照射到,夫人很享受这样一种感觉,只不过两个人一直沉默不语,让这个隐秘空间的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夫人注意到周山现在仍然光着上半身,经常帮助母亲干农活的他,有着厚实的肩膀和黝黑的皮肤,不知道是在撑竹排的过程中沾上的河水,还是他身体自然而然排出的汗珠,夫人眼角的余光瞄到周山的皮肤上有几颗晶莹璀璨的东西,它们似掉非掉,和周山紧实的肌肉线条相映成彰。 “你在看什么?”也许是注意到了夫人的视线,周山有些疑惑的问了一句。 夫人连忙转过了头,她感觉自己的脸部有些发烧,嘴里吞吞吐吐的回答了一句,“没,没什么,你的衣服,应该快干了吧...” 不知为何,夫人突然觉得今天周山和自己一直以来认识的哥哥不太一样,准确的说,是多了一种男人的气息。才刚刚年满十八岁的他,嘴唇的地方已经长出了黑色的胡渣,脖子处的喉结在说话的时候上下跳动,声音也变得低沉了很多,让夫人有了一种莫名想要依靠的感觉。 夫人随手从草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子,她朝着鱼群密集的方向扔了过去,让水里的鱼儿很快就四散而逃。夫人脸上露出了看似轻松的笑意,她想要用这个动作遮掩自己心中的尴尬,还有那些不应该冒出来的想法。这个年纪的夫人已经知道那些想法代表了什么,自己居然对哥哥动了芳心,这是一件多么羞耻的事情,要是被哥哥知道了,一定会用刚才那种恶作剧来嘲笑自己的。 夫人拼命将自己躁动的心思压抑了下去,她开始在这片空间里变得坐立难安,和光着膀子的哥哥这样单独相处,夫人第一次有了不知道应该如何自处的感觉。 其实周山注意到了,夫人是在看自己的手臂和胸脯,只不过在农村,男人袒胸露背是很正常的事情,周山也在夫人面前做过无数次了,比如自己下河抓鱼的时候,比如在山上捕捉野味的时候,还有每逢暑假自己帮助妈妈收割水稻的时候,难道自己今天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吗? 周山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除了因为暑假干农活的关系,自己的肤色又比以前更黑了一点,周山实在看不住自己的身体有什么不一样的,也许妹妹就是觉得自己晒黑了吧,周山心里默默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 “哥哥,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又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夫人突然说了一句,她感觉自己脸部烧的越来越厉害,生怕被周山看出了一些端倪。 “现在就回去吗?”周山其实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时光,更不用说还是跟自己最亲密的妹妹在一起,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现在突然就暗淡了下来,似乎是很快就要下雨的模样。“好像要变天了,我们再等等吧,要是撑竹排的时候下雨,我们就都要淋湿了,”周山很自然的说了一句。 经过了周山的提醒,夫人这才发现天空确实飘来了几朵乌云,很快的,星星点点的雨滴落了下来,在前面的水面上画出了一圈一圈的涟漪。 “真的下雨了,怎么办,我们都没带伞啊?”夫人用两个手掌遮住了自己的脑袋,她也意识到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现在更重要的事情是找个地方避雨。 周山拿起自己半干半湿的衣服披在了身上,然后二话不说就牵起了夫人的手臂,脸上依旧洋溢着一副憨厚的微笑,“没关系,跟我到那边去,那里有一个可以避雨的山洞。” 两个人在草地上一前一后跑了起来,夫人感觉自己的手腕被哥哥紧紧的抓着,从他的手掌中传来了一种强壮有力的感觉,夫人的心跳不由得再次加快了,在奔跑中露出了略带羞涩的笑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六章 恋爱的感觉 那是一个很小的山洞,就在山底树木遮蔽的地方,看上去像是以前猛兽住过的巢穴,不过现在早就荒芜了。 由于山洞里的空间很窄,夫人和周山不得不紧紧地靠在一起,也许是刚才跑得太快的原因,夫人能够听到周山的鼻子里不断喘着粗气,而周山也在不意之间瞄到了夫人的胸脯正在一起一伏。 周山赶忙将目光移开,看向了洞外的雨势,偏偏在这个时候,雨水似乎越下越大了,“这种阵雨一般过一会儿就没了,我们再等等,”周山嘴上安慰了一句,不敢再去看夫人所在的方向。 夫人也感觉到自己似乎距离周山太近了,过了这么几分钟,他的喘气声非但没有平静下来,反而有越来越沉重的趋势,“哥哥,你现在觉得很热吗?” 夫人有些不理解的问了一句,她清晰的看到周山的鬓角有汗珠流了下来,可这时候明明雨水已经带来了一股清凉,早就把周围的热气一扫而光了。 周山想挪动一下自己的身体,毕竟只有他才知道,就是因为和夫人靠的太近,甚至能够闻到从她身上传来的淡淡清香,自己才会有一种血脉喷张,把持不住的感觉。可是在他的心里,夫人永远都是那个需要自己照顾的可爱妹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邪恶的身体反应。 周山觉得要是自己不靠那么近,也许身体里的热血就可以停滞下来了,但就在他想把身体往外移动的时候,两个人的手臂突然摩擦了一下,luo露在外的皮肤直接接触,仅仅是简单的一划而过,都让周山浑身有了一种触电般的感觉。 周山下意识的深吸了一口气,转头看向紧挨着自己的夫人,刚才的那一下接触,周山感觉到夫人的皮肤特别柔嫩细滑,完全不像男孩子那样的粗糙硬朗,感觉就像是,用水做的一般。 周山很奇怪自己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妹妹原来和自己有这么多的不一样,就连手臂上的皮肤都有如此大的差别。等到周山再仔细的看向夫人的时候,他发现对方的脸庞上早已飞上了两团红晕,可爱得就像一只熟透了的红苹果。 周山在没有任何预谋的情况下,将头慢慢靠近了夫人,然后在她害羞的脸庞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周山的头脑几乎是一片空白的,也许他就是本能的觉得妹妹的脸蛋可口,在不受大脑支配下,做出了恋爱男女才有的动作。 当他的嘴唇接触到妹妹有些发烫的脸蛋时,周山后知后觉的将身体弹开,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大错,自己居然对妹妹做出了越矩的行为。尽管他们两人其实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从妹妹六岁的时候他们就一起玩到大,他们的关系可以说早就和兄妹没什么两样了,但是现在,好像又多了另外一种特殊的感情。 夫人也万万没想到哥哥居然会亲吻自己,她立即害羞的捂住了脸庞,脑袋深深地低了下去,再也不敢和自己的哥哥对视。 周山将自己一半的身体都挪到了洞外,这样虽然会淋到雨水,可是至少能够和妹妹保持一段距离,如此一来就不会太过尴尬了。周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在有外面的雨声打破了山洞的寂静,周山便装出一副察看雨势的样子。 夫人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当然大部分都是羞涩,还有一小部分的害怕和开心。她感觉自己和哥哥做了一件错事,所以很害怕自己的父亲和哥哥的母亲知道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但同时夫人又无法忽视自己心里的开心,当她看到哥哥的脑袋凑过来,棱角分明的嘴唇吻在自己脸颊上的时候,夫人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她知道这就是电视上经常上演所谓恋爱的感觉,只是夫人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感觉会发生在自己和哥哥之间,她在山洞里不敢说话也不敢做任何动作,偶尔透过双手的指缝看向哥哥背着自己的身影。 这一次的阵雨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捉弄两人,偏偏连续下了好几个小时才渐渐停歇,等到周山从山洞中走出来时,天色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我们,赶紧回家吧,否则爸妈要找我们了,”周山对着还蹲在山洞里的夫人说了一句。这是他们亲吻之后说的第一句话,算是打破了长达几个小时的尴尬气氛。 夫人哦了一声,没有再多说什么,从山洞中走出来的时候,始终刻意避开了周山的视线。周山看到妹妹的模样,不禁暗自觉得好笑,嘴角扬起了一抹上翘的幅度。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重新走到了草地上,只是等周山看向竹排方向的时候,他赫然发现自己放在草地边缘的竹排早已消失不见了,周围的水位明显比之前上升了不少。 周山只能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叹了一口气说道,“糟糕,竹排已经被雨水冲走了!” 意外的变故让夫人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啊,那我们怎么回家啊?” 简单的对话,却让两个人停顿过后相视笑了起来,似乎已经把亲密接触的尴尬抛之脑后了。周山环视了一下周围的地势,他发现这个地方三面都是靠着水坝,只有刚才自己和夫人躲雨的地方是一座山,要从这里走出去,看来只有翻过背后那座山了。 周山指了指山洞的方向,“翻过这座山,再顺着水坝走一段山路,应该就能够回到村子里。” 夫人朝身后的青山看去,那座山虽然不高,但地势很是陡峭,想要爬上去肯定要费一番功夫才行。但是目前显然没有别的办法了,自己不可能在这个隐蔽的地方等着父亲来接,说不定他要花上好几天才能找到这里。那个时候,自己没有困死,也早就饿死了。 权衡过后,夫人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好吧,哥哥,我们一起爬上去。” 第六十七章 难走的山路 虽然同样生活在这座山村,夫人还是高估了自己爬山的能力,特别是在没有山路而且又被雨水淋湿过的情况下,夫人好几次差点要从山腰上滚下去。 还好周山一直守在了夫人的后方,一旦发现她有站立不稳的情况,便会立即拉她一把,两个人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爬到了山坡的顶部,而这个时候天色也完全暗淡了下来。 “现在只要顺着水坝往前走就可以了,”周山松了一口气说道,刚才爬山的时候他一直有些战战兢兢,生怕妹妹真的不小心从自己身边滑下去了,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夫人一边喘着气,一边点了点头,她靠着旁边的树干休息了一会儿,就在迈开脚步准备往前走时,夫人的脚踝处突然传来一阵剧痛,让她嘴里啊了一声,身子瞬间蹲了下去。 周山连忙转过头,脸上焦急的问道,“妹妹,你怎么了?” 也许是刚才爬山的时候太过全神贯注,夫人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脚踝已经扭伤了,现在稍微休息过后,伤痛感反倒比刚才更加严重,“哥哥,我,我可能走不了路了,”夫人皱着眉头一脸痛苦的说道。 周山蹲下身查看了一下夫人的伤势,脚脖子确实有些肿胀,但应该没有伤及到骨头,周山干脆地说了一句,“来,爬到我背上吧。” 说完这句话,周山便转过了身,将自己宽厚的背脊呈现在了夫人的面前。夫人看着哥哥小山一般的背部,突然有了一种很踏实的安全感,回想起刚才在山洞里自己被哥哥亲吻的那一幕,顿时又是甜蜜又觉得难为情。 夫人把手从自己的脚脖处移开,忐忑而又紧张的放在了周山的左右肩膀上,接着把自己的身体慢慢靠向了那个厚实的背部。 “抓紧了,”周山感觉到妹妹的身体已经贴在了自己身上,脸上露出了夫人看不到的笑容,他用尽量平常的语气说了这三个字之后,便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 夫人发现自己身体的重量全部压在了哥哥背上,但就算如此,哥哥的背脊依旧挺得很直,就像是背着自己这样一个大活人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夫人把自己的双手慢慢环抱了起来,这个动作不得不说有些暧昧,但夫人其实只是想让自己抓得更牢一些,从而可以减轻哥哥的负担。两个人默默在山林之中穿行,偶尔能听到一些蝉鸣和某种不知名的鸟叫声,如果放在以前,夫人会觉得有些阴森恐怖,但今晚靠在哥哥的背上,夫人心里丝毫也没觉得害怕。 仅仅是一个成人肩膀的高度,当自己被人背着时,夫人才发现,从上面看下去似乎距离地面很远。加上周山本来就像小山一样的肩膀,在某一瞬间夫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好像真的是站在一座山上移动。夫人慢慢把自己的脑袋也靠在了周山的肩膀上,这种给她依靠的感觉,似乎让她连脚踝的伤痛都暂时忘却了。 周山在潮湿的山林里小心的穿行着,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背妹妹,周山有些奇怪妹妹的体重怎么这么轻,就算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距离,但还是一点都不觉得累。周山发现背上有一个人依靠着的感觉很好,就像是自己携带的一只宠物,他小心翼翼地在看不清的山路上走着,很怕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又再弄伤了妹妹。 可是充满泥泞和长着青苔的山路,是免不了让他脚下打滑的,就算每一次周山都很快让自己的身形稳定下来,但还是会让妹妹惊的轻呼一声。 “别担心,我不会让你摔下来的,”周山在站稳之后都会安慰的说一句,但就算如此,周山还是发现妹妹抱得自己越来越紧了。 周山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个有些邪恶的念头,他看准了前方的一滩泥泞,然后一只脚故意踩了上去,身子便在脚底的打滑中出现了剧烈的倾斜。 “哥哥,小心!”夫人不由得大声惊呼,她感觉自己真的就要和哥哥一起摔倒了。 周山在最后关头恰到好处的抓住了身旁的一根树枝,两个人再次经历了有惊无险,但周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就在刚才身子倾斜的最厉害的时候,妹妹主动将手臂完全搂住了自己的脖子,而不再只是老老实实的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周山脸上露出了得逞的笑容,他嘴上不断提醒着妹妹要抱紧自己,因为山路真的很滑,但背地里却在享受着和妹妹再一次的亲密接触。渐渐的,周山感觉到妹妹的头似乎也依偎在自己肩膀上了… 下过雨的夜空没有一丝月光,周山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前方的道路,这样的情况在山林中是很危险的,且不说也许会有毒蛇出没,很有可能自己的下一脚就会踩了个空,然后两个人一起滚下山去。 “妹妹,我们不能继续往前走了,我已经看不清山路了,”周山的脚步停了下来,现在的夜色完全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 “哥哥,你先放我下来休息一会儿,”夫人有些不忍心的说道,因为从爬上山顶开始,她就一直待在周山的背上,夫人不想让自己的哥哥这么辛苦。 周山把夫人放在了旁边的草地,他自己也坐在了旁边,脸上完全是一副愁眉不展。要是今晚月亮始终不出来,那么他们很有可能要在山上待一晚了,周山自己是无所谓的,就怕妹妹承受不住,因为这样的季节,免不了要忍受各种各样蚊虫的叮咬。 夫人也不想在这样湿漉漉的山林里待一晚上,更何况自己整晚都不回去,父亲一定会急得到处寻找自己,夫人也不愿意让父亲平白无故的担心。 她坐在草地上环视了一下四周,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是漆黑一片,但夫人还是注意到一些草木的叶子下有少量闪光的东西,夫人的心绪不由得豁然开朗起来。 “哥哥,我有办法了,”夫人兴奋地说道。 第六十八章 那一晚的萤火虫 那些发光的东西正是夫人最喜欢的一种生物,萤火虫。还在童年的时候,夫人就喜欢在夏夜用玻璃罐子装上满满一罐的萤火虫,然后把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关上灯,静静的看着那些美丽的荧光一闪一闪。 山村的孩子没有什么玩具,所以他们经常要自己去找一些好玩的东西,而玻璃罐子里面的萤火虫就是夫人最喜欢的玩具了。只可惜成年的萤火虫寿命都太短了,经常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便会黯然失色,所以夫人对自己的这个玩具更加显得特别珍惜。 没想到现在还有萤火虫,夫人暗自感叹了一句,在她的印象里,稻田中的萤火虫好像过了暑假就消失了,而在山林里居然十月份还有萤火虫的影子。 “你看,那是什么,”夫人伸手指了过去。虽然黑暗中周山看不见夫人所指的方向,但他还是发现了那些闪烁的荧光,在这个暗淡的夜晚显得尤为突出。 “好主意,我去把它们抓过来!”周山平日里对萤火虫不怎么感兴趣,但现在这些小虫子却帮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周山小心翼翼地将萤火虫一个一个抓在自己的手掌里,虽然每一只散发的荧光看上去都很微弱,但等到有十几只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手里的荧光已经可以让他勉强看清前方的道路。 周山回到了夫人的身旁,他将萤火虫慢慢放进了夫人的手心里,夫人带着笑容的脸蛋被照亮了,偶尔有一两只从她的掌心里飞了出去,但这并没有关系,夫人把自己另外一只手掌盖在了上面,两人抬头看向刚才飞走的那只萤火虫,它像是一个带着光芒的精灵,在夜空中越飞越高,最后停在了旁边的树干上,一闪一闪的光芒让两个人注视了很久。 夫人重新被周山背了起来,她将自己的两只手掌伸在前方,指缝间透出的荧光微微照亮了他们前进的道路。在夫人后来的印象中,手里的萤火虫、哥哥宽阔的肩膀、前方暗淡的山路,这一切组成的画面定格了很久很久... 也不知道具体过了多久的时间,他们终于走出了那片山林,也看到了水坝的尽头,水坝的边缘处集中了一片火光,那是举着火把前来寻找他们的村民们。 夫人的父亲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是有人告诉他水坝上出现了新鲜的脚印,他才会找到这里来的。父亲本来已经在家做好了丰盛的晚餐,他知道女儿刚刚上高中,学业的压力会变得很大,所以想趁着国庆长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女儿。 父亲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左等右等也不见女儿回来,到邻居家一打听,才知道女儿连同周山一起消失了。 周山的母亲本来并不担心自己儿子的晚归,因为在她眼里儿子已经跟成年男人没什么两样了,甚至家里很多事情都要靠儿子帮忙才能做下来,所以这一次,母亲仅仅以为儿子可能又去山上逮野味了。 两个家长交流过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他们眼里,夫人和周山一直都是青梅竹马的,两个孩子看上去也很是般配。只不过他们年纪还太小了,又处在上高中最重要的时候,所以家长一直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希望等到他们再大一些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发展。 可是今晚,两个孩子居然一起消失了,这让他们除了担心安全之外,更怕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会做出什么越界的事情来。 两个人立即决定分头寻找,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他们几乎找遍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但在碰头的时候却依旧一无所获。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两位家长开始着急他们担心的事情也许真的要发生了。 夫人的父亲找到了村长求助,他现在已经顾不上女儿的声誉,必须早一点找到这两个孩子的所在才是。父亲用了这样一个理由安慰自己,在其他村民眼里,女儿和周山应该一直都是类似兄妹的关系,所以就算知道了他们一起消失,村民们也不会有什么闲言闲语。 村长很快召集了村里的一大批青壮年,他们纷纷从家里拿出了火把,开始一边叫喊着夫人和周山的名字,一边四处寻找起来。 直到一个小时以后,有人告诉村长在水坝边发现了新鲜的脚印,而且看上去就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于是所有人都朝着水坝这边走了过来,夫人的父亲更是急得连脚下的鞋子都走破了,干脆就赤着双脚,一路跑着来到了水坝。 父亲通过火把看清楚了泥土上的脚印,他记得女儿鞋底的花纹,可以确定,那些脚印就是属于自己女儿的。父亲又看了看自己前方的水坝,顿时面如死灰,他的心中有了一个初步的推断,女儿一定是乘坐竹排跟着周山一起到水坝里去了,因为岸边同样有竹排被拖拽的痕迹。 可是父亲清楚的记得,下午的时候村子里下了一场大雨,雨势一直持续到傍晚才结束,现在水坝两边的水位都明显高了不少,如果他们在下大雨的时候,还处在水坝的中心位置,那么很有可能两个孩子已经... 父亲不敢再猜测下去,现在他的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就是自己的女儿了,他怎么也无法想象女儿也许遭遇了不测。 父亲开始面对着水坝大声呼喊起了女儿的名字,其他村民也帮着叫喊了起来,可是一阵又一阵的声音落下之后,水坝依旧平静如初,并没有给他们任何的回应。 此时水坝周围已经没有了竹排,有村民建议去隔壁的村子借一些竹排或者独木舟过来,但夫人的父亲已经等不及了,他下定决心就算自己游得筋疲力尽,也要把女儿找回来。 理智的村长拦住了冲动的父亲,他劝说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办法把夫人找回来,还有可能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父亲的身体被好几个村民拽住了,他却急得连眼泪都掉了下来。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水坝的另外一边传了过来,靠在周山背上的夫人远远看到了自己正在拉扯中的父亲,她急忙叫了一句,“爸爸,我在这里!” 第六十九章 突然的离开 夫人和周山平安的回来了,大人们也没有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但是后来,一些流言蜚语从村子里面传了出来。 不仅仅是血气方刚的周山和夫人,有人说他们上一次的消失,其实就是偷偷躲在山林里面幽会,说不定还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更有甚者,还将矛头指向了两位的父亲母亲。他们都是处于单亲家庭,两位长辈后来也一直没有结婚,加上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又经常会有一些被村民看在眼里的来往,所以冒出了一些大人小孩都不知检点之类难听的话。 这些流言蜚语很快就传到了两位长辈的耳朵里,毕竟这个村子很小,有什么风吹草动很快就弄得路人皆知了。夫人的父亲自然是很委屈,他虽然一直觉得周山的母亲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但从来没有想过和她重新组建家庭,更加没有做过村民口中所谓不知检点的事。 但更让夫人父亲痛心的是,村民居然还用这样的话去污蔑自己的女儿,尽管在女儿消失的那段时间,他也曾经担心过两个孩子会不会发生越矩的事情,可是当他看到周山背着自己女儿出现的时候,父亲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们之间的感情一定没有任何肮脏的成分。 夫人的父亲觉得自己百口莫辩,更何况这种事情越是去辩解就显得越加欲盖弥彰,所以他决定忍耐一段时间,也许等风头过去,一切就恢复正常了。 只是十天、半个月过后,父亲期望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反而流言在传来传去的过程中,很多人居然信以为真了。当女儿在某个周末回来的时候哭着告诉他,村口有个小孩朝着她叫了一句荡妇,还把一块石子扔在她身上的时候,父亲就知道,这个山村他们不能再继续待下去了。 父女俩走得很匆忙,就像十年之前,他们仅仅是通过一辆牛车就来到了这个村子,如今他们走的时候,同样也没有多少家当。 夫人要求父亲让她和周山告个别,因为按照父亲的说法,他们不仅要离开这座村子,还要转学到其他城市的高中去就读,让她永远和过去的这个圈子脱离关系。夫人没有想到,父亲为了保护自己会做得如此极端,尽管这样一来自己不会再受流言蜚语的困扰,但同时也没有办法再和周山见面了。 自从那一天的事情过后,一颗种子已经悄悄种进了夫人的心里,她会时不时就想起周山憨厚笑容的样子,还有在山洞里,他亲吻自己脸庞的感觉... 夫人会因为自己的春心萌动而暗自觉得羞愧,毕竟自己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学校里也有明令禁止早恋的规定。所以夫人故意疏远了和周山的关系,当他来学校找自己的时候,夫人好几次都避而不见,周末也不和周山一起回家了,而是经常提前半个小时离开自己的学校。 所以他们两人几乎没有再交流过,当村子里的流言蜚语传出来的时候,夫人就更加刻意回避和周山的碰面了。但夫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回避马上就要演变成永远。 夫人哭着恳求父亲,让她和周山再见最后一次面,她不能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这样走了,夫人甚至没有告诉周山自己心里的感受。 但夫人的请求被父亲无情拒绝了,按照他的话说,既然决定要走,就要断的干净,以后这里的一切都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父亲选择一个大清早从村子里面离开了,那个时候天光都还没怎么亮起来,整个村子也处在熟睡当中。父亲决定带自己的女儿去一个大城市,比如中华赫赫有名的一线城市羊城,虽然自己没什么能耐,但在工地上干干体力活还是可以的。在那样的城市里,没有人会认识他们父女俩,女儿也就不用再受其他人的伤害了。 周山是上午才发现夫人和她的父亲已经离开了,他们家的大门紧闭,周山敲了半天也没有人回应。对邻居家很熟悉的周山,找了一个厨房窗户的位置钻了进去,看到里面一片空空如也,床褥被子全都不见了,周山终于意识到夫人和叔叔已经搬家了。 周山发了狂似的追了出去,他沿着村口的那条马路跑了很远很远,直到双脚已经脱力,周山累瘫在了马路边,也始终没有见到夫人的影子… 坐在豪车里的夫人,看着周围越来越熟悉的景色,甚至还有几个看上去有些眼熟的村民,所有年轻时的记忆都在脑海里浮现了出来。她和父亲来到羊城以后,遇到了过去很多没有想过的困难,比如这里的物价很贵,去哪都要坐车光靠走路是肯定不行的,还有最关键的是夫人的入学问题。 最后,夫人只能在羊城周边的一个小城市上完了高中,没有继续考大学,就出来做生意了。夫人也曾经想过,是否应该和远在他乡的周山写一封信,但现实的困难远远比儿女情长要更加实际得多,每当父亲穿着沾满泥土的衣服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夫人就告诉自己,一定不要辜负了父亲的期望。 经过十几年的打拼,夫人终于成功跻身到了有钱人的行列,只不过她的父亲却没有享受的福分,因为操劳过度,还没见证到女儿的成功,父亲就已经死了。父亲的死亡,给了夫人更大的决心和动力,时至今日,她终于成为了不用再为生活而担心的女富豪。 劳斯莱斯开上了一个山坡,山坡的左边有不少的麦田,麦田的尽头有一户看上去荒废已久的人家,夫人的眼神一下子就凝结了。因为那间看上去随时都要倒塌的木屋,就是自己曾经住过十年的地方。 “先停一下,”夫人轻声对前方的司机说了一句,她把车窗放了下来,脸上的表情只能用百感交集来形容。 第七十章 拜访 林宇猜到那一间木屋应该就是夫人的老家,虽然从夫人口中的话语得知,她和自己一样也是出身农村,但林宇还是没有想到夫人住过的地方居然如此简陋,比起自己家的房子都差了不少。 夫人凝视了好几分钟的时间,一直都没有说话,她的眼睛里似乎能看到自己小时候在木屋前的草坪上玩耍的样子,还有父亲干完农活回来又忙着给自己做饭的身影,这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日。 “走吧,”安静的等待过后,夫人终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嘴里轻声吩咐道。 比起看到自家废弃的房屋,夫人更加关心的是她的邻居,周山。这么多年过去,不知道当初的那位哥哥,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人的记忆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只要你把它放在自己的心里,它永远都像刚刚才发生过一样。就像夫人仍然还清楚的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自己第一次坐上了竹排,跟着周山来到了那个神秘又隐蔽的地方。 夫人渐渐长大后才明白,那就是自己的初恋,尽管她和周山之间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两个人也根本没有向对方告白过,但一个亲吻,还有背着自己的一段山路,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年少气盛的夫人觉得,既然自己遇到过周山,那么她的生命中还有可能会出现更加好的男人,带给她更加热烈和温暖的感觉。的确,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有很多男人都成了夫人生命中的过客,但她却发现,没有一个能给自己类似于周山那样的感觉,甚至连一点点相似都做不到。 现在的夫人患上重病,时日已经无多,回顾自己的这一生,夫人只能悔恨地发现,出现在自己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居然就是最适合自己的真命天子,只不过这样的醒悟实在来得太晚了。 夫人的家本来就和周山距离不远,当劳斯莱斯完全开上山坡之后,夫人一眼就看到了自己记忆中的那间房子。 和自己的家已经被废弃不同,那间房子明显还是有人在居住的,因为屋檐下挂着一些晾晒的衣服,走廊上还摆着一两张散乱的椅子。 “夫人,请问是这里吗?”司机把车速放慢,回头说了一句。在来之前,管家已经给他指引过大概的方位,加上刚才停车的地方,司机已经猜到前方这一户可能就是夫人想拜访的老朋友。 “是,就是这里,”夫人的言语中有难掩的激动,当劳斯莱斯停稳之后,她迫不及待地从车上面走了下来。 林宇走过去搀扶住了妇人的手臂,毕竟不管是男佣的身份,还是夫人此时重病在身,都应该多让她保持一些体力。 司机在后面帮两人打了一把伞,遮去了大部分迎面而来的光线,林宇在夫人的耳边问了一句,“要不要我先去打听一下,他在不在家?”以夫人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她的时间和精力是绝对不容许任何浪费的,只有别人配合她的时间,而不可能让她去等待别人。林宇考虑到,也许那个叫做周山的男人现在已经外出了,自己先行打听就可以免得让夫人白走一趟。 但夫人却是微微的摇了摇头,“走走吧,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走过这条路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夫人的眼神一直盯着那间房子的大门,似乎随时准备着看到自己记忆中的人从那间房子里走出来。 离开了马路,又走了一条只有一人宽的黄泥小道,一行人才终于来到了那间房屋的大门前。夫人环视了一下四周,好像几十年过去,这里还是以前自己小时候看到的样子,她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气,独自走到了大门的正前方,伸出右手手掌,犹豫了一下之后,在木门上轻轻地拍了两下,“有,有人吗?” 在这一刻,林宇都情不自禁的屏住了呼吸,但侧耳倾听之下,房间里好像并没有传出任何动静。 夫人站着等了一会儿,心中不免有些失望,也许自己来得不是时候,周山现在并不在家。可她还是不甘心的又举起了手掌,在木门上更加大力的敲了两下,“有人在吗?” 这一次里面终于有了回应,夫人明显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接下来,就是木门就要被打开的动作。 夫人的手掌不自觉的捂住了自己胸口的位置,她发现自己的心脏好久没有跳得这么快过了,以她现在的身份和阅历,就算在谈判桌上签下一个十几亿金额的单子,也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是如今,来见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村男人,她居然不受控制地紧张起来。 如果周山还住在这里的话,那么他一定和他的母亲一样,一直留在这座山村吧,夫人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在农村,成年男女结婚都是很早的,想必周山也是如此。他现在肯定不像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按照年龄来算,周山的孙子孙女都应该出生了,儿孙满堂的感觉,应该会很幸福。 夫人在紧张之余,心中又升起了一些自怨自哀,她害怕自己记忆中的哥哥真的过上了她想象中的生活,如此一来,自己孤独终老的状况就显得太可怜了,她甚至有些自私地希望,周山过得并没有那么好,或许还在心里一直惦念着自己? 木门被从外向里的打开了,夫人很想让自己显得更加自然一点,所以脸上硬是挤出了一些礼貌性的笑容。可是只有林宇才知道,她脸上尴尬的笑意更加把自己内心的紧张表露无遗了。林宇很能够理解夫人此时的心情,毕竟这个叫周山的男人不仅仅是几十年没见的老朋友,更加和夫人是青梅竹马的长大。就算夫人没有挑明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林宇也已经猜测到,他们绝对不是儿时的玩伴这么简单。 随着吱呀声停下,木门后面出现了一张年轻的面孔,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而且还是一位女性。对方看着站在自家门前的两个陌生人,疑惑的问了一句,“请问,你们找谁?” 第七十一章 线索 开门的不是周山,让夫人的心里稍微有些失落,不过看着小姑娘的年纪,夫人很容易联想到这个女孩有可能就是周山的女儿,“你好,我,是来找周山的,请问他在家吗?” 夫人很少会用这种过度礼貌的语气说话,毕竟一直以来都是她指挥员工和下属做事情,如今面对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夫人竟是摆出了接见大客户才会有的态度。 只是女孩的回答着实让夫人意外不小,“周山?我不认识叫周山的人,你们找错了吧?” 夫人的心瞬间沉了一下,这个记忆中的位置她是不可能找错的,有多少次自己端着一碗菜,顺着刚刚开过的那条马路走到这家大门前,而迎接自己的一定会是憨笑的哥哥,还有永远都看上去那么贤惠的阿姨。 “我不可能找错,周山以前就住在这里,你家,有没有大人在?”夫人有些着急的说道,她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周山也有可能已经搬家了,这么一来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再找到他。 女孩对夫人生硬的语气显然有些不快,更何况她自己早就已经是大人了,在对方眼里却被看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但就算如此,女孩只是脸色变了一下,嘴上还是按照夫人的要求回答了一句,“我去把我妈叫出来吧,我爸现在不在,去村里修水坝了。” 女孩虽然年轻,但她还是发现了夫人背后站着的司机,还有那辆停在山坡上的豪车,不管对方的身份如何,得罪这样的人总归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女孩转身往里屋走去,并没有邀请林宇和夫人进屋,所以两人也只能继续站在门口等待,好在家里的长辈很快就出来了,她长得矮矮胖胖的,肤色偏黑,脸上的皮肤明显没有经过保养,一看就是典型的农妇打扮。她的下半身系着一条围裙,手臂上也戴着深色的袖套,看上去应该是正在做家务活。 “你们是要找周山吗?”农妇看到门口的一行人之后,直截了当地问道。 夫人看清楚了对方的样子,突然想到周山是不是也娶了一个这样的女人做妻子,还好刚才那个女孩说她并不认识周山,所以眼前这个人就不会是自己的‘情敌’了。 “是的,你认识他吗?”夫人急忙回答了一句。 农妇点了点头,“这间房子本来就是他家的,后来听说他要搬到城里去住,所以我们就从他手里买下来了,算一算时间,恐怕也有十多年了。” 夫人意识到她最担心的事情果然还是发生了,周山真的已经搬家,十多年前就不在这个山村居住了,现在人海茫茫,自己剩下的日子又已经不多,要到哪里才能找得到他? 林宇发现夫人不住地摇头,看上去情绪有些失控,也许满怀期待而来却得到这样的结果,对她来说打击可能太大了。林宇让司机先扶着夫人回车上休息,他自己则是留下来问了农妇几个问题,因为在林宇看来,周山的搬家不同于夫人当初逃离山村前往羊城谋生,一定会在村子里留下一些能够找到他的线索。 林宇尝试着问了村妇,他们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周山有没有透露过想要搬去哪里?他在这个村子里是否还有别的亲戚,搬家之后,周山有没有再从外地回来过? 林宇觉得,只要这些问题对方能有一个答出来,那么他就可以顺藤摸瓜,一步一步的找到现在周山的所在。毕竟林宇此时的身份不仅仅是夫人的男佣,更加是一名要慰藉她灵魂的死神,林宇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满足夫人生前的愿望。 可惜的是,农妇对这些问题一问三不知,她说当年的交易基本上都是她的丈夫完成的,她根本就没怎么接触过周山这个人。农妇提议,等她丈夫从水坝回来之后,可以直接向她的丈夫询问。 林宇说了几句感谢的话,他从农妇嘴里得知,村里的水坝被几个月之前的一场洪水冲毁了,导致每个村民的稻田都有了不小的损失,所以现在村里年轻力壮的男人都被村长叫去修水坝了,估摸着要到天黑吃晚饭的时候才会回来。 林宇回到了劳斯莱斯车上,他看到夫人的神情很是落寞,估计是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再也见不到周山了。 林宇只好说出了自己想到的一些办法,同时也算是对夫人的一种安慰,“周山大哥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这么久,不会一句招呼不打就离开的,现在我们可以等那户人家的男主人晚上回来,或者,先去找村长问一问情况?”林宇认为最了解这座山村的人非村长莫属了,不论是周山在这个村子里的亲戚,还是他要搬去的地方,说不定在村长那里都一清二楚。 经过林宇冷静的分析,夫人果然还是重新燃起了希望,正是应了那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本来以夫人的头脑遇到问题是很容易想到应对办法的,可是在面对这件事情上却完全乱了方寸,夫人不由得在心里庆幸,还好自己今天把小宇带过来了。 只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定,周山一家在这个村子应该是没什么亲戚的,因为在她的记忆里,周山的母亲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也从来没有见到其他人去他家串门过,要属和他们家走的最近的,还真的就是自己这个邻居了。 “干等着也不是办法,还是先去找一下村长吧,”夫人很自然的做出了后一个选择,心里期待着,也许村长真的能够给自己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经过了几番打听,林宇得知村长的家就在村口的位置,他按照村民的指引吩咐司机开了过去,果然在村口发现了一栋装修豪华,大概有五、六层高的私人建筑,这栋楼无疑是整个村子当中最独一无二的存在,不用问也知道,村长的家一定就是这里了。 第七十二章 见村长 夫人透过车窗看了一眼,眉头明显皱了一下,眼神中露出有些嫌恶的神色。这是一个很贫穷的村子,村长的家却是如此的富丽堂皇,在商场已经打拼多年的夫人,很容易会有一些不好的联想。 林宇也在心里暗暗惊叹了一下,眼前的这栋楼几乎和富人居住的别墅差不多了,夫人过去住的是一间木屋,而周山的家里也不过是普通的砖瓦房,相比之下,村长的这个家实在有些太突兀了。 尽管劳斯莱斯已经停在了村长家门口,但夫人并没有下车的打算,她对司机轻声吩咐了一句,“小李,直接按喇叭吧。” 在林宇的眼里,司机应该有三十多岁了,不过和夫人的年纪相比,被称呼为小李也没什么不妥的。 司机按照夫人的吩咐,连着按了两下劳斯莱斯的汽笛,没过多久,三楼阳台的位置果然钻出来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他看上去满脸油光,嘴唇上留着的胡须显得有些邋遢。 中年男人一眼就瞧出了劳斯莱斯的车牌标志,虽然还不知道坐在车子里的是何方神圣,但脸上立马堆出了满满的笑容,在阳台上大喊了一句,“稍等一下,稍等一下啊,我马上就下来!” 从对方的样子和年纪判断,那个男人应该就是这座村子的村长了,林宇不禁有些佩服起了夫人待人处事的手段,就像那句老话说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面对不一样的人,几乎用了完全相反的处理态度。 就拿刚才来说,去周山家的时候,夫人不仅下车亲自走到了对方家门口,连敲门问话的语气都是极度有礼貌的,但是到了村长这边,夫人连车都懒得下,更加不会亲自去敲门,只需要叫司机鸣两下喇叭,村长自然就会屁颠屁颠的把她尊为座上宾。如此一来,询问周山的下落就不费吹灰之力了,甚至有可能村长自己都会出力帮助夫人寻找。 还没有等林宇反应过来,一大团影子就从别墅的一楼冲了出来,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身形居然行动速度达到如此之快。 林宇的猜测没有错,现在跑出来的这个中年男人就是他们要找到村长,尽管村长本身见过的世面也不多,但大名鼎鼎的劳斯莱斯他还是知道的,曾经有个朋友告诉过他,这种豪车的造价最少都在一千万以上。 此时,千万级的豪车出现在了自己的村子,村长怎么能不拿出一百分的热情接待,毋庸置疑,豪车主人的身份非富即贵,可能动一动手指头就能改变他这座贫穷山村的模样。 村长气喘吁吁的停在了豪车的旁边,他瞪着一双绿豆大的眼睛想朝车窗里面看去,但私密性极佳的劳斯莱斯是不可能从车窗外能够看得清楚的。 夫人叫司机放下了自己这一边的车窗,毕竟要和村长交流,还是要让对方看到自己的样子,“你应该就是村长吧?”夫人直截了当地问一句。 村长对于夫人不太礼貌的问话并没有在意,因为他也知道,这种等级的富豪通常不会把一般人放在眼里,自己一个小小的村长实在算不了什么。只不过当他发现豪车的主人居然是女性时,村长的表情明显露出了一丝惊讶,“对啊,我就是村长,请问老板怎么称呼?” 夫人也懒得跟他寒暄,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我以前也是住在这个村子里的,有好多年没有回来过了,今天来这里,是想找一个人。” 村长盯着夫人的脸庞仔细的看了几眼,突然醒悟似的哦了一声,然后激动的问道,“你的小名是不是叫做英子?还记得我吗,我是阿强啊,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过的?” 夫人的名字里的确有一个英字,所以父亲从小就唤她做英子,至于阿强这个名字,夫人还是有一点印象的,因为他比自己小了几岁,所以夫人大多数时间还是跟周山一起玩。 “原来你是阿强,现在都当上村长了,”夫人顺着他的话称赞了一句,小时候她和阿强接触的就不多,自然就不会有多么深厚的感情,此时她脸上的笑容最多只能算是一种意外之喜。说实话,要不是村长自曝姓名,夫人根本就没办法把眼前的这个中年邋遢男人和儿时的玩伴联系在一起,正所谓物是人非,村子经过这么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人的样貌早已是今非昔比了。 村长摸了摸自己硕大的脑袋,用一种谦虚的语气说道,“哪能和英子你比啊,现在都坐上劳斯莱斯了,这车我在县城里都没看到过一辆啊。” 林宇在旁听的不小心笑出声来,村长这才注意到了坐在英子旁边的年轻人,看他的样貌和英子完全没有相似之处,心下判断两个人肯定不会是母子关系,既然不是母子,又如此亲密的坐在一起,村长看向林宇的眼神不由得多了一种色彩。 林宇被瞧了几眼,也就知道对方是把自己当成小白脸来看待了,只不过自己这副长相都能成为女富豪包养的小白脸的话,只能说他们两人中一定有一个人是瞎了眼的。 村长亲自帮夫人打开了车门,然后热情的把贵客接到了自己的别墅内,一杯龙井茶泡好之后,村长开始很积极的帮助夫人解决问题,“你说你这次回来是要找一个人?我这一辈子都待在村子里没有出去过,问我,你就算是问对人了,”村长拍着胸脯说道,完全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夫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无论是茶水的味道还是茶叶的香味,都和自己家里的相差甚远,不过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情绪,夫人还是装出了一幅细细品尝的样子,“我要找的这个人,其实你也认识,就是以前住在我家旁边的邻居,周山。” 村长想也没想的说道,“是周山,大山哥啊,以前我们那一帮孩子里面,就属大山哥的年纪最长,下河摸鱼、上山抓野鸡这种事,全都是大山哥带着我们干的,”一提到周山这个人,村长不禁说得眉飞色舞起来。 第七十三章 修水坝 村长说得起兴,夫人也不好打断他的话,在对方的滔滔不绝之中,夫人一边品茶一边偶尔点点头,也算是从另外一种视角回忆自己的童年。 半杯龙井茶下肚之后,夫人发现村长居然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他明明知道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找周山,怎么好像故意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夫人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对着仍旧唾沫横飞的村长说了一句,“我刚才去过周山家里了,他的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现在早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了,你知不知道他具体搬到了哪里?”夫人不想继续在村长的家里浪费时间,她想尽快知道能够找到周山的线索。 村长的笑脸凝固了一下,接着开口说道,“英子,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本来这些话我也许不应该跟你说,可是现在我们村子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用来灌溉农田的那个水坝被洪水冲毁了,村里的男人每天都要去水坝上修缮,但是英子你也知道,这种事情光靠人力是不行的,购买混泥土、沙袋、水泥这些东西都需要大笔的钱,尽管我已经代表村子向乡政府申请拨款,可是好几个月过去了,款项还迟迟没有发下来,眼看着又到了晚稻要插秧的时候了...” 村长脸上完全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真的有点像一心一意为村民着想的人民公仆。尽管他的话说到一半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夫人已经完全知道了他的意图,怪不得从进来之后,村长就一直顾左右而言其它,原来是想先跟自己套近乎,然后再让自己给村子里捐款。 成为富豪以后,这种事情夫人见过的不在少数,各种各样的人都想打她钱的注意,但要是夫人不想给,对方一分钱也拿不到。不过村长现在提起的那个水坝,让夫人联想起了最美好的那一段回忆,“那个水坝就是在村子东边,传说里面有落水鬼的水坝吗?”夫人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刚才林宇告诉她,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去修水坝了的时候,夫人尚且沉浸在自己的失落中,并没有在意,这一回听到村长再次提起,夫人忽然意识到,那个水坝很有可能就是当初自己和周山一起撑着竹排,有了难忘经历的地方。 “对啊,”村长两手一拍,大笑道,“我们村子就这么一个水坝,用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没想到英子你还记得那个落水鬼的传说,那只不过是用来吓小孩的罢了,哈哈!” 夫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容,村长那时候年纪还小,应该早就忘了全村上下拿着火把寻找自己和周山的那个晚上,更加不会知道,因为这个水坝和水坝深处的神秘地方,周山成了第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 “去水坝那里看看吧,”夫人轻声说了一句,对村民们来说,那个水坝是保证水稻丰收的地方,其存在的意义可谓弥足轻重,但对夫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其实并不需要村长绕着弯子开口,只要夫人得知水坝被摧毁的事实,她是很愿意捐款将水坝重新修筑起来的。 听到夫人的话,村长就知道捐助应该有戏了,他连忙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行啊,我们这就过去吧,反正水坝离这边也不远。” 一行人重新坐进了劳斯莱斯,夫人让村长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在坐进去之前,村长有种捡了大便宜的感觉,他咧着嘴笑道,“英子,我真的,能坐这辆车吗?” 夫人看向他的眼神明显有些不屑,“你不坐车,难道要我在水坝等你?” 村长想想也是,就高高兴兴地把自己肥胖的身子挤了进去。林宇则是和夫人继续坐在后座,这样的状况不禁让村长对之前的猜测更加深信不疑,林宇也懒得去理会他的目光,从刚才两人对话的情况来看,林宇觉得这个村长对刚见面没多久的儿时玩伴开口就要捐款的行为,实在是有些赤裸。所以这样的人如何看待自己,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司机在村长的指引下很快就开到了水坝的底部,再往上的那条小路是没办法行车的,所以三个人都从车里走了下来,顺着一条人工开垦出的黄土小道,慢慢走到了水坝的顶端。 林宇在搀扶夫人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夫人会脚下不稳,偶尔几次差点要摔倒了,便关切地问了一句,“夫人,你有感觉不舒服吗?” 在林宇的眼里,不论这位女富豪表面上有多么的风光,身上穿的衣服有多么高档,她始终都是一个将死之人,那个屈指可数的阿拉伯数字始终都悬浮在她的头顶。正因为时间有限,所以林宇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不要在找到周山之前就倒下了。 夫人停下喘了几口气,对林宇摆了摆手说道,“没关系,走慢一点就好了。”其实只有夫人自己才知道,她当然不是体力不支,而是眼前看到的一草一木都感觉跟当年一模一样,甚至脚下的这条黄泥路都没什么改变,夫人有一种错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那一天同样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哥哥带着自己悄悄爬上了这座水坝,他说有一个神秘的地方要领着自己去看一看。 “英子,你是生病了吗?”村长回头,发现夫人的脸色比刚才更加苍白了一些,于是疑惑的问了一句。 夫人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回答道,“不碍事的。” 三个人终于走到了水坝的顶端,放眼望去,果然有十几个男性村民正在用锄头铲子之类的东西修筑水坝,而水坝最左边的那一块,的确因为洪水的冲刷而塌方了。 这样的情形让夫人有些伤感,她当然希望水坝还是以前平静清澈的样子,毕竟这里是哥哥口中,村子里最美丽的地方了。 不知道那片被竹林围绕起来的水域现在还在不在?夫人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想,不过看到眼前一片狼藉的水坝,她只能打消了自己心中的期待,因为那里也很有可能被洪水冲的面目全非了,还不如就让曾经的美好回忆留在心底。 “你预计修好这个水坝要花多少钱?”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夫人开口问了一句。 第七十四章 居民楼 村长收起了脸上的笑容,颇为严肃的说道,“最近的物价成本涨了不少,修这个水坝也要耗费村里大量的劳动力,还有以后可能还要请工程车之类的,所以,”村长看到夫人的脸上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便立即报出了一个他早已想好的数字,“我觉得应该需要,两百万。” 村长朝着夫人的方向伸出了两根手指头,说出那个巨额数字的同时,林宇发现他的嘴角出现了一丝不自然的抽动。 靠,修这么一个水坝要两百万?林宇心中暗暗骂了一句,眼前所谓的水坝,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个简陋的土堆而已,这个村长看到夫人开着千万级的劳斯莱斯,显然是对她狮子大开口了。 “两百万吗?”夫人淡淡地说了一句,其实这样的数字在她眼里算不了什么,毕竟自己买的一盒白金鱼子酱就是这个价的两倍了。只不过夫人刚才亲眼看到了村长家富丽堂皇的装饰,让她捐款修筑水坝没有问题,夫人可不想自己的钱大部分都进入了村长的腰包。 “是啊,我向乡里要的拨款也是这么多,但这个项目迟迟没有批下来,”村长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你看他们天天在这里修水坝,都没有办法干农活了,要是在晚稻插秧之前水坝还没有修好,年底乡亲们的吃饭都会成问题。” 尽管村长不断在诉说着自己的难处,夫人脸上还是露出了有些不屑的笑容,这样一个项目要乡里拨款两百万,要是真的被批下来那才是不正常。其实对此时的夫人来说,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已经是她带不走的东西。她现在还有大把的遗产需要处理,区区两百万能够帮村里修好水坝,也算是在自己死前做了一件善事。但一向精明的夫人,可不会就这样被村长牵着鼻子走。 “周山的下落,你是真的知道吧?”夫人没有直接答应下来,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从刚才见面开始,村长就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周山的下落当成了他手中的砝码,谈起了帮村子捐款的事情。夫人现在需要明确,村长是不是真的知道现在周山所住的地方。 明人不说暗话,村长听到夫人的问题,就知道现在处于谈判桌上需要亮底牌的时候了,他十分肯定的回答道,“大山哥搬去的地方的确告诉我了,如果你想要找他,我现在就可以把地址告诉你。” 夫人的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她终究还是能够找到自己的哥哥,虽然代价稍微大了一点,但这已经是这段日子以来自己听到的最好消息了。 夫人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平静,以免让村长抓到更多的把柄,她淡然的说了一句,“我可以给村子捐款,金额是一百万,如果真的不够,剩下的需要你自己想办法。”夫人将村长的报价打了一个对折,在她看来,一百万已经足够把这个水坝修好了。 村长立即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说道,“好吧,我尽量缩减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另外,大山哥现在居住的地方就在...” 劳斯莱斯慢慢从村子里开了出去,当经过夫人曾经居住的那间木屋时,夫人的眼神还是不舍的看了过去,因为她心里清楚的知道,这一眼应该就是生命中的最后一眼了。 司机很合时宜地将车速放慢了下来,不过很快就听到夫人吩咐了一句,“走吧,尽量在晚饭之前赶到县城。” 根据村长透露的消息,其实周山搬去的地方就是这座山村所属的县城而已,也许是因为人老了,干不动农活的原因,周山在大约十年前搬到县城和儿女一块住了。 夫人从村长口中听到儿女两个字的时候,心脏还是稍微收缩了一下,哥哥果然早就结婚生子了,不像自己一样是孤家寡人,能够和儿女住在一起的晚年应该很幸福吧?夫人转头看向车窗外,默默地想着,她考虑到自己的出现也许会打扰哥哥的生活,毕竟他早已是有家有室,儿孙满堂的人了。 所以夫人吩咐司机尽量开快一点,一般晚饭都是一家人团聚的时候,大人们都下班回来了,小孩也都放学了,夫人能够想象出哥哥一家人坐在一起,其乐融融吃晚餐的场景。她不想因为自己而去破坏了这样的气氛,这么多年过去了,无论对哥哥还是他的家人来说,自己仅仅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哥哥知道,自己花了一百万去买他家的地址,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想到这里,夫人脸上微微笑了一下,不知为何在哥哥身上花了这么一笔钱,夫人觉得比买一盒稀有的白金鱼子酱还更加有意义的多。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劳斯莱斯开进了县城的城区,由于夫人和司机都不清楚县城的方位,所以兜兜转转又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村长所说的那个地方。 当劳斯莱斯停在一栋居民楼前时,夫人意识到哥哥可能生活得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因为眼前的房屋并不是商业化的小区,周围也谈不上什么绿化,只不过是街道边的一栋自建楼而已。从外表看去,楼房已经显得有些破旧了,露在外面的红砖大部分已然发黑,各种电线杂乱无章地在楼房之间穿梭。 哥哥,就住在这种地方吗?夫人暗自说了一句,她觉得眼前见到的景象和自己想象中相差甚远,夫人本以为周山从山村搬到城市,肯定是来和儿女一起享福的,但实际情况好像并非如此。 村长告诉他们,周山的家是在这栋楼的顶层,但显然这样的房屋是不会有电梯的,林宇默默数了一下,顶层是在六楼,于是朝着夫人询问了一句,“我先上去看一下吗?”林宇知道夫人现在的身子可经不起折腾,爬六楼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但夫人却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们一家老小住在一起,肯定有人在家的,我们就直接上去吧。” 第七十五章 周山的家 这栋自建房的楼梯很窄,勉强能够让林宇和夫人并行通过,司机则是跟在了两个人的后面,说是以防夫人在楼梯上摔倒。 正如林宇所料,爬六层楼对夫人来说困难不小,也许是因为做过化疗的原因,她的体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林宇尽量用自己的力量把夫人的半边身子抬起来,这样她就可以少使一点力气,再加上每爬一层楼就休息几分钟,过了整整二十分钟的时间,夫人才终于来到了周山的家门前。 木门上张贴着一个倒过来的福字,应该是过年的时候就贴在上面,一直没有撕下来。夫人想起自己似乎好久没有过过春节了,每到这种需要家人团聚的时刻,夫人便会叫管家买上机票,然后飞到一个不会有春节和到处张灯结彩的地方。夫人以前总是用,自己根本不在乎过年这种传统节日的借口来安慰自己,现在想想,每年的新春佳节,在家门口贴上一副对联和一个福字,再和家人开开心心的吃一次团圆饭,才是自己儿时幸福的记忆。 夫人抬起了自己的右手,在半空中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还是轻轻敲了上去。房间里很快有了回应,不过开门的却是一个小女孩,看上去大概四、五岁的样子。 “叔叔阿姨,请问你们找谁?”在小女孩的眼里,林宇和夫人成了同辈之人了。 还不等夫人作出回答,另外一个身影把房门全部打开了,她的头发有些灰白,用带着皱纹的笑容问道,“你们是...?” 夫人很快就猜测到了对方的身份,她的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要大一些,也许是因为疏于保养的关系,整个人的状态比真实年龄显得更加苍老,既然这就是周山的家,那么眼前这一位肯定就是周山的妻子了。 “你好,我是周山的故友,现在,想来见一见他,”夫人直接明了的说道,经过在商场上多年的打拼,夫人可谓是阅人无数,也练就了一种能够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大概知道对方性情的本领。眼前的这一位妇人,一看就是脾气很好又很会持家的类型,虽然现在的容颜已经老去了,但从五官上还是能够看出,年轻时应该还是小有姿色的。 夫人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情敌’是这种感觉,没有一丝的嫉妒和后悔,而是欣慰自己的哥哥眼光不错,挑了一个不错的女人陪伴自己这一辈子。 “原来是这样,你们快进来坐吧,”妇人热情的招呼道,她把身边的小女孩牵到了自己的身后,好让客人走进来的时候有足够大的空间。 林宇一边搀扶着夫人进去,一边环视了一下自己的四周,房间里面的设施只能用简陋两个字来形容,基本上和这栋楼的外表给人的感觉一样。 客厅里面摆着一张四人座的皮沙发,可是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沙发表面的很多皮都掉下来了,留下了一块一块显而易见的斑点。除了沙发之外,就是几张最普通的竹藤椅子,沙发对面的木桌上放着一个电视,旁边摆放着几个喝完的饮料瓶子,还有一台样式古老的钟表。 电视的屏幕非常小,看上去应该不到二十英寸,可就这么一个电视还被蒙上了一块桌布,给人一种非常珍视的感觉。 林宇发现,这个叫周山的男人虽然搬到了城里,可是居住条件并不比乡村好多少,甚至可以说比某些村民的生活条件还要差一些,不知道夫人看到了会作何感想。 林宇默默看向了夫人的侧脸,发现她的确有不少的失望之色,虽然站到了沙发的前方,却迟迟没有坐下去。 周山的妻子看到夫人的穿着打扮,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是富贵人家,自己家里的状况的确有些寒酸,但她还是满脸笑容地一边拍打了一下沙发上的灰尘,一边对一行人说道,“也没什么可以招待你们的,先坐下喝口茶吧。” 夫人也不想让对方难堪,看到她拍打完沙发之后,就不露痕迹地坐了下去,嘴上说了一句,“不用忙了,我就是想来看看周山,周大哥,他现在,不在家吗?” 从刚才进门开始,夫人就注意到这个家里只有一老一小两个人,并没有看到自己记忆中哥哥的影子,她紧张的心也就慢慢放松了下来。 尽管听到夫人嘴上这样说,周山的妻子还是将三杯茶泡好端到了客人的面前,她在沙发旁的竹椅上坐了下来,脸色突然变得有些阴沉。 “你们来的晚了一点,我的老伴,在去年这个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妇人口中说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这句话差点让夫人把手里的茶杯摔在地上,但她还是拼命抑制住了自己心中的情绪,在双手颤抖的同时追问了一句,“你说的是周山,周大哥,他已经,走了?” 妇人轻轻点了点头,眼神中仍然还有一些未解的伤痛,“他走得很快,没有受什么苦,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夫人连着深吸了几口气,在周山的妻子面前,她必须保持镇定,可是心中翻滚的情绪却怎么样都压抑不下来。 来这里之前,夫人想过很多种不同的结果,比如可能根本就找不到周山的所在,或者几十年前的那一点点暧昧对他来说完全不算什么,更有甚者,他有可能早就把自己忘掉了。不论是这些结果里面的哪一种,夫人觉得自己都做好了可以接受的心理准备,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还有另外一种夫人根本没有想过的可能性,周山居然这么快就走了。 夫人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在刚才爬楼梯的时候,夫人还想着自己第一句话应该和哥哥说什么,他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又会有什么反应,可是现在,一切都在瞬间成为了泡影。 看到客人一直没有说话,周山的妻子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们和我老伴很熟吗,如果愿意的话,就帮我的亡夫上一炷香吧?” 第七十六章 错过的人 夫人一直紧绷着自己的身体,听到对方的话之后,僵硬的点了点头,没有办法见到哥哥的最后一面,夫人现在可以做的,也只有帮他上一炷香了。 周山的妻子将三位客人领到了客厅旁的一间卧室,虽然外面是白天,而且阳光灿烂,但这间卧室的采光很不好,几乎没有一丝光线能够透射进来。 夫人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那间卧室的,她只感觉到眼前一片昏暗,过了几秒钟的时间才渐渐辨别出了房间里的摆设。 一张木床、一个靠墙的衣柜、还有一张半人高的书桌,仅此而已,书桌上点燃了一根红色的蜡烛,借着蜡烛的微光,夫人看到了一幅黑白照片,还有它旁边摆放的一个黑色灵位。 和儿时记忆的样子相比,夫人发现周山的确老了很多,他的颧骨从脸颊旁边凸了出来,嘴巴也出现了一种老年人特有的凹陷,两鬓的头发大部分都已经白了,额头上的皱纹在笑起来的时候尤为明显。 夫人终于再次见到自己的哥哥了,只不过这种见面方式并不是她想要的,她本来还有很多话想和哥哥说,甚至考虑过要不要把自己得了脑癌的事情告诉他,现在所有的话也只能默默的藏在心底了。 周山的妻子给了夫人三炷香,在她上香的时候,林宇和司机主动退到了夫人的身后,看着夫人一下又一下作揖的背影,林宇也不禁为她感到遗憾。 再见周山一面,是夫人生前最大的愿望,没想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周山的所在,却发现他已经先走一步了。夫人的心里应该很后悔吧,后悔没有早一点来找自己的这位故友,如果能够把时间提前一年,也许两个人还能坐在一起喝茶叙旧,聊一聊当年那些难忘的时光。 夫人作揖过后,把三炷香插在了周山的灵位前,又仔细的看了一眼那张黑白照片,才跟随着周山的妻子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林宇特意观察了一下夫人的表情,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夫人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痛苦,恰恰相反,从表面上看去夫人的神色很镇定,似乎只是和一个普通的老友告别而已。 “你们应该有很久没见过面了吧,”周山的妻子重新坐在了竹椅上,她发现今天来的客人都很面生,就算丈夫在世的时候也没有见过,所以朝着夫人的方向问了一句。 夫人礼貌性的点了点头,轻声回答道,“有几十年没见了,我们小时候经常玩在一起。” “喔?”周山的妻子眼神亮了一下,“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英子的女孩?” 听到自己的小名从哥哥妻子的口中说出,夫人的心跳瞬间侧漏了一拍,但她还是反应很快的回复了一句,“我认识她,怎么,周山有跟你提起过,这个人吗?” “还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啊,我还以为他是在故意骗我,”周山的妻子露出了和蔼的笑容,“我们处对象的时候,见面第一次,他就告诉我他的心里装着一个叫做英子的女孩,那是他见过最漂亮最善良的姑娘。” 夫人感觉有什么东西深深刺进了她的心脏,她不敢转头去看对方的眼光,只是一个劲的盯着自己手中的茶杯。而周山的妻子还在自顾自的说道,“我当时就觉得这个人太奇怪了,哪有人处对象的时候这么说话的,可是后来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发现他这个人其实很老实可靠,也没有什么花花肠子,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处了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两家父母的同意就结婚了。” 说起过去的那段恋爱经历,周山妻子脸上还是洋溢出了幸福的神色,“我们两个结了婚,他确实也成为了一个好丈夫和好爸爸,但有时候喝醉了酒,他居然会冲着我叫英子。我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等他酒醒之后,便好好盘问了一下他和英子之间的关系。他告诉我,他和英子两个人是青梅竹马长大,其实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已经喜欢上英子了,只不过英子似乎一直都是把他当做哥哥看待。后来他鼓足勇气,在英子的脸上亲了一口,但英子却因为这件事躲了他好久,最后甚至招呼都不打就从村子里面搬走了。” 说到这里,周山的妻子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我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丈夫是这么重感情的人,只不过他喜欢的那个英子仅仅是他的单相思罢了,要是女孩对他有意思,怎么会一句话不说就走了,妹子,你说对不对?” 夫人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哥哥早就喜欢上了自己,怪不得每次放学的时候他都要等自己一起回家,听到自己被人欺负的传言,一下子就把对方的门牙打掉了,甚至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把从河里抓到的草鱼送到了她的家里,回想起来,这些都是哥哥喜欢自己的表现,自己怎么就一直都没有意识到呢? 看到客人并没有回答,周山的妻子又接着说了一句,“我就劝他忘了那个叫英子的女孩,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否则离开这么久,怎么都没有回来一次,甚至连一封信也没有寄回来?不知道我的话他到底听进去没有,反正后来儿子女儿都到了县城,说要接我们过去一起住,他还要赖在那个村子里不走,说怕英子回来的时候找不到他,我又气得跟他吵了好几次架,最后他才终于同意搬过来了。” 说到这里,周山的妻子叹了一口气,“现在想想,要是当时依着他就好了,反正那个英子也不会再回来,让他继续生活在山村还能留个念想,说不定,也不会走得这么快...” 夫人的眼眶早已经湿润了,她拼命忍住眼泪不让它掉下来,心中却已然在嚎啕大哭。她现在不仅有伤心,还有更多的悔恨,悔恨当初离开村子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把自己的心意告诉哥哥,更加悔恨自己在生意上获得成功之后,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再回去那个村子一趟,原来那里还有一个人一直在等着自己。 那个水坝上的午后,还有那个萤火虫的夜晚,对夫人来说是刻骨铭心,对周山来说更是如此,只是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 第七十七章 还债 天才壹秒記住『』,。 周山的妻子拿出了一个相框,上面是一张全家福,她把相框递到了夫人的手里,嘴角重新泛起了一丝笑意,“这是我们家最后的一张全家福,我们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这里就是我大儿子的家,孙女也快要满五岁了。” 她口中的孙女自然就是帮夫人开门的小女孩,夫人在转头的时候很快地擦掉了眼角的泪水,她一边接过相框,一边摸了摸站在一旁小女孩的脑袋,小女孩很害羞的低下了头。 夫人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模糊的视线开始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手里的这张全家福再普通不过,照片的背景就是他们在山村的那间砖瓦房。周山和他的妻子两个长辈坐在前面,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们都并排站在他们的身后,那个时候大儿子应该才刚刚把孙女生出来,所以周山的怀里抱着一个还在襁褓婴儿,脸上露出了很写实而又幸福的笑容。 看到这张照片,夫人心里的伤痛稍微减轻了一些,虽然自己没能和哥哥在一起,但至少从照片上看,他拥有一个自己向往的幸福家庭。 “哥哥,应该很喜欢小孩吧?”夫人脱口而出的问了一句。 周山的妻子听到她称呼亡夫为哥哥,心中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对方已经告诉过她,他们从小就玩在一起,所以叫他哥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对啊,当初我们生了两儿一女,他还嫌不够,想要我再帮他生一个孩子,我就说国家都号召大家要计划生育了,再生小孩就属于超生,他最后才不得不放弃了,”周山的妻子开怀地笑了起来。 夫人的脸上此时才终于露出了些许的笑意,她默默地说了一句,“也好,如果是跟英子在一起,哥哥就不会有小孩了...” 临走的时候,夫人叫司机去下面拿了一个密码箱上来,她把两边的数字对准,然后把密码箱放在了客厅唯一的木桌上。 “妹子,你这是?”周山的妻子没想到客人会有这样的举动,不用猜也知道密码箱里面肯定装着非常贵重的物品,“你看我也没怎么招待你,晚饭也没在这里吃一顿,我怎么好意思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周山的妻子并没有把箱子打开,而是直接要把箱子还到夫人的手里,夫人微笑着摆了摆手,“这不是送给你们的礼物,而是这么些年我欠哥哥的债,现在我也只能用这个来还给他了。” 周山的妻子将信将疑的把手放了下来,她好像从来没有听丈夫说过,自己家还有在外面没有收回来的债务,不过看对方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副确有其事的样子。 夫人在林宇的搀扶中走下了这栋居民楼,至少下楼的脚步感觉轻松了不少,夫人在上车前又看了一眼六楼的方向,她没有说出口的是,自己欠周山的债是,情债。 等到客人们都离开了,周山的妻子才打开了那个密码箱,里面装着的东西差点让她的眼珠都掉下来,居然密密麻麻全都是一捆一捆的百元大钞。 周山的妻子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更不用说还是全部的现金摆在她的眼前,她受到的惊吓大过于看到如此多钱财的欣喜,头脑顿时变得一片空白。直到过了几分钟,周山的妻子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的丈夫不可能放出去如此多的债务,这些钱恐怕比他们一辈子赚到的都多。 可是等周山的妻子想要追回那位客人的时候,劳斯莱斯早就在街道的尽头消失多时了。她称呼周山为哥哥,还给我们家留下这么大一笔钱,难道,她就是老伴嘴里的那个,英子?周山的妻子站在六楼的窗台看向街道远处,心中闪过了这么一个念想... 夫人的愿望,林宇算是帮她一起达成了,虽然结果并不是很圆满,但在回去路上,林宇注意到夫人的神色已经释然了不少。也许在她心里,周山这个人终于可以彻底的放下了。 之后林宇投入到了紧张的考试周当中,或许是夫人也不想打扰他的复习,有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再找过林宇,不过林宇还是从管家的口中得知了一些夫人最近的消息。 比如夫人说什么也不再回去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平时的外出活动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去听交响乐和看画展了,居然跟一大帮年轻人聚在一起去看了一场草莓音乐节,偶尔到晚上的时候,还会把车库里许久没动的跑车开出来,在大街上当起了狂放不羁的飙车一族,前两天更加有了一个让管家吓破胆的计划,说是要去迪拜体验一次高空跳伞! 管家当然不支持夫人做这么危险的项目,但在夫人的决心面前,他是说什么都没有用的,只好向林宇表达了一番他的有苦难言。 和管家恰恰相反的是,林宇听到这样一番话是发自心底高兴的,这就说明夫人是真正在做她想要做的事情,等到她把所有想尝试的东西都实现以后,在离开人间的那一刻才会走得更加从容。 林宇在电话里劝解了一句,“夫人想做什么事情就让她去做吧,只要她觉得开心就好...” 长达两个礼拜的考试周过去,林宇总算可以大大松一口气,由于平时落下的课程太多,这两个礼拜可谓是林宇最废寝忘食的时刻了,其中有一门最难学的专业课《电子电路》,在羊城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口中素有黄泉路之称,让林宇花了真正一整个通宵去复习,好在这一门考试完成之后,林宇自我感觉应该能过六十分的及格线。 考完没多久,林宇就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希望他能够早点买车票回去,家里的奶奶很想念他这个大孙子。林宇本来想说,自己想趁着暑假先打一份工再回去,毕竟两个月的时间都待在家里实在有些浪费了,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嘴上回答了一句,“知道了,我会尽快回家的。” 这一天,林宇和宿舍的室友刚打完一局游戏,考完之后,他们玩起游戏来已经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完全可以用没日没夜来形容,林宇也难得放纵了一下自己。就在他们准备开始下一局的时候,林宇接到了管家的电话,对方用焦急的语气说道,“小宇,夫人又再次晕倒了!” 林宇心里的某根弦瞬间绷了起来,他算了一下时间,根据夫人头顶上倒数的那个数字,这一回,夫人的大限是真的到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八章 最美丽的地方 赶到医院的时候,夫人已经被抢救了过来,她坐靠在医院的病床上,容颜看上去很是憔悴。 “夫人,你,感觉怎么样?”林宇轻声的问了一句,在看到夫人第一眼的时候,林宇同时也发现了她头顶上的那个数字,现在已经变成了5,这就意味着距离夫人离世,只剩下最后五天的时间了。 看到林宇出现,夫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不知为何,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虽然和自己处于完全不同的阶层,年龄上也有非常大的差距,而且两个人认识的时间还不足一个月,但夫人却对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亲切感,这种亲切感甚至在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管家身上都没有感受到。 夫人有些吃力地张开了嘴,说了一句,“小宇,你来啦,期末考试考得怎么样?” 林宇的鼻子微微一酸,但他不想表现的太过伤感,脸上笑了笑,说道,“应该还行吧,希望不会挂科。” 之后林宇坐在了夫人的病床边,从管家手中接过了一杯温水,递到夫人的跟前让她喝了一口。和半个月前相比,夫人现在的状态差了很多,连嘴唇上都没有一丝血色。 夫人喝完水,缓了一会儿,似乎终于有了说话的力气,“还好我当初听了你的话,这段时间我去尝试了很多过去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你不知道背着一个伞包从几千米的高空上跳下来,那种感觉有多么棒,我当时就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只可以飞翔的鸟儿。”说起自己高空跳伞的经历,夫人眼神中焕发出了病人少有的兴奋神采。 没想到夫人真的去跳伞了,能够坐拥几十亿资产的企业家,果然都是内心极为强大的人,林宇不禁在心中感叹了一句,如果他现在还不是死神,或许他都没有足够的胆量去做这样的极限运动。 “我能想象到,那种感觉一定很棒,”林宇笑着附和了一句,他很庆幸当初自己还是说服了夫人,让她好好利用最后这一个月的时间去享受生活,而不是待在医院里接受毫无作用的治疗。这段时间里,夫人去找过了她青梅竹马的哥哥,也做了跳伞、飙车这种激烈刺激的运动,虽然最终还是逃脱不了要离开人间的命运,但她心中的遗憾已经越来越少了。 在来医院之前,林宇查看了一下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他发现夫人的慰藉值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还剩下最后一点就可以大功告成了。不过除此之外,林宇还发现了另外一个惊人的事实,夫人的功德值居然达到了五品,这在以前的任务中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因为夫人积累的功德特别高,死神游戏还特意提醒林宇,一定要让夫人的灵魂达到百分之百的慰藉再离开人间,否则会对他的死神之路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对此死神游戏给了一个简单的解释,如果把灵魂比作林宇要接待的客户,那么夫人就是这些人当中的超级vip,如果这样的灵魂都不慰藉好,林宇在死神等级的晋升上将会变得困难重重。 有了死神游戏的提醒,林宇不得不更加慎重起来,他现在越来越体会到死神能力的重要性,比如自己刚刚才获得的能力先知,就非常及时地帮助到了自己的奶奶,这才是死神的第二个等级而已,一旦自己晋升到更加高的等级,势必会有越来越多强大的能力出现在自己身上,所以林宇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更加完全的死神。 这一部分算是林宇的私心,当他得知夫人的功德值为什么是五品时,就更加义无反顾了。因为死神游戏告诉他,夫人已经把她所有的遗产都捐献出去了,这些钱将会在未来变成全国数百所希望小学。 林宇这才明白夫人的功德值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变动,他明明记得当初刚接到任务的时候,夫人的功德值仅仅是一品而已。 是因为回了一趟山村,所以想到了要在山村建立希望小学吗?林宇很自然地产生了这样的联想,现在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大,出生在农村的孩子只有通过教育和学习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同样农村出身的夫人应该是对这一点深有体会。 在病床前和夫人闲聊了几句之后,林宇发现夫人好像有些疲倦了,便问了一句,“夫人,你需不需要躺下睡一会儿?” 没想到夫人却强打起精神摇了摇头,“小宇,我知道我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很怕这一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 林宇本来想告诉夫人她还剩下五天的时间,现在睡一下是不会发生她口中的那件事,可是当林宇发现夫人已经转头看向窗外的时候,嘴里的话终究没有说出来。 “夫人,你还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我一定会帮助你达成,”林宇沉默了一会儿之后,问了一句,他一定要让夫人的灵魂达到完全的慰籍。 夫人静静的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才在脸上露出了些许释然的笑容,“也许,我还想要做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别在这间充满药水味道的病房里面死去。我希望,我人生最后的时刻是在全世界最美丽的一个地方。” 林宇发誓,他从来也没有这么迫切的想知道世界最美的地方是在哪里,回到宿舍之后,他在自己的二手电脑上疯狂的搜索,结果出现了一些看似还不错的目的地,比如冰岛的塞里雅兰瀑布,岛国的紫藤花隧道,玻利维亚的天空之镜等等。 但深思熟虑之后,林宇觉得这些地方还不够特殊,不能匹配上夫人五品的功德值,最后他有了一个更加大胆和刺激的计划,带夫人去北欧极地圈,观赏这个星球上绝无仅有的北极光。 喜欢冒险的夫人听到了林宇的提议,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下来,虽然她已经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度假,但极光这种特殊的自然景观她还真的没有见到。如果能够在美丽的极光之下静静地离开人世,夫人觉得,那应该是上天给她安排的一个最好结局。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七十九章 前往芬兰 这一回,管家对林宇的计划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甚至在得知夫人同意之后,主动安排起了前往极地的行程。林宇从管家的表情中看到了一种成全,或许他也明白夫人时日无多,就算有风险也不用考虑那么多了。 管家的帮助让林宇减少了很多麻烦,毕竟他还没有出国旅行的经历,如此一来就可以把行程上的事情都交给管家处理了,更让林宇佩服的是,管家居然利用夫人强大的人脉关系,在一天之内就帮自己办好了一张临时护照。 出发的时间是第二天晚上,管家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已经将一切都准备完毕,包括他们即将入住的酒店,观赏极光的最佳位置,甚至整套的防水衣物以及有防滑带的鞋子。 他们这一次的目的地是芬兰的爱斯基摩度假村,这个地方是林宇选定的,根据他查找到的资料,爱斯基摩度假村是观赏极光最受欢迎的路线之一,这里少有阴雨天气,空气干净稀薄,能够最大概率的看到极光出现。 一行人是坐着夫人的私人飞机出去的,这还是林宇第一次坐飞机,更加是第一次坐私人飞机,回想起自己前不久还坐着一辆没有空调的火车回家看望奶奶,在踏进飞机机舱的那一刻,林宇不禁觉得自己的人生起伏实在是太大了。 豪华的私人飞机着实让林宇大开眼界了一番,里面所有的生活设施一应俱全,高档的真皮沙发、喝酒的吧台、可供多人同时用餐的餐桌、洗浴的房间、还有各种各样提供娱乐的多媒体设备。总的来说,林宇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是走进了一架飞机,更像是出现在一个装修豪华的套房里。 飞机上同样配有空乘和服务人员,男女各一个,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毕竟很多事情还是由专业的空服人员来做比较合适。但最让林宇大跌眼镜的是,除了这些人之外,夫人的私人飞机上真的还有一名中文并不太流利的米其林厨师。当他们的飞机起飞后不久,这位米其林厨师便很有礼貌地走到了林宇和夫人的面前,询问他们,是否想要吃点什么? 到芬兰的飞行时间总共需要十个小时,按照管家安排的行程,他们只要在私人飞机上睡上一觉,第二天就可以到达芬兰的伊瓦洛市。 他们的晚餐自然是由米其林厨师准备的,因为身体的原因,夫人对那些美味佳肴并没有什么胃口,林宇倒是狼吞虎咽的吃了很多,他何曾有过这种皇家级的待遇,就连听上去有些恶心的法国蜗牛都让他吃了个干干净净。 晚上的时候,林宇睡得并不安稳,虽然飞机一直都在平稳的飞行,但林宇时刻刻都想着自己可是在万米高空之上,身体的下方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总是有种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的感觉。于是就这样睡了醒醒了睡,在迷迷糊糊之中,林宇估摸着天应该快要亮了。 就在林宇再一次睡着的时候,飞机突然猛的往下掉了一段距离,接着便开始了剧烈的颠簸,失重的体验让林宇一下子就惊醒了,他听到机舱里很快传来了机长的话音,“前方遇到了一股强气流,请大家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走动。” 林宇看到空乘人员先帮夫人检查好安全带之后,才回到机舱的尾部坐了下来,眼神不住地透过窗户往外面看去,脸上的神色明显有些凝重。 第一次坐飞机的林宇本来就有些紧张,看到空服人员这副表情,飞机又在一直持续不断的颠簸,当下便坐起了半个身子,也透过圆形的窗户看向了外面的天空。 这一看,差点让林宇惊出了一身冷汗,外面哪里是机长口中的强气流而已,明明已经是一片狂风暴雨了,近在咫尺的闪电时不时就会照亮在林宇的脸上。 这是一架小型的私人飞机,所以更容易受到暴雨和强气流的影响,林宇可以想象到,在这一片巨大的云雨面前,他们乘坐的飞机肯定就像一只艰难飞行的燕子,就算拼了命的苦苦挣扎,但仍然还是前途未卜。 林宇不由得暗暗为夫人捏了一把汗,这样的极端天气无疑让他们的行程增添了很多变数,此时夫人头顶上的数字已经变成了3,她真的没有更多的时间去耗费了。 夫人同样在颠簸之中醒了过来,她看了一眼窗外的状况之后,没有做任何反应的又继续躺了下去,似乎已经在飞行中见惯了这样的场景。 林宇只能祈祷着,飞机能够尽快穿过这一片云雨层,顺利到达他们想要去的目的地。 在持续的颠簸之下,林宇是完全没有办法入睡的,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林宇才感觉到飞机终于再次变得平稳,他第一时间起身往窗外看去,天空仍然漆黑一片,但至少见不到暴雨和闪电了。 就在林宇庆幸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时候,机长的广播再次响起了,“由于受到恶劣天气的影响,我们不得不临时改变航线,两个小时之后,飞机降落的地点将会是芬兰的,图尔库机场。” 临时改变航线加上极端天气,对林宇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这就意味着能否在爱斯基摩度假村看到极光,成了一个很大的未知之数。夫人现在只剩下短短三天时间,她可没有办法在度假村里面慢慢等着天气好转。 林宇和管家在沉默中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之中都露出了一些沮丧,因为在他们出发之前明明已经查看过了芬兰伊瓦洛市的天气状况,上面显示着未来几天都是大晴天,而且还特别备注是一个观光游览的绝佳天气。 天气预报果然在任何地方都是不靠谱的,林宇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现在也只能将错就错,希望能在未来两天内伊瓦洛市的天气可以尽快好转。 两个小时之后,夫人的私人飞机降落在了芬兰的图尔库机场,虽然经过了一个不太平静的夜晚,但夫人看上去倒是休息的很好,脸上居然出现了少有的红色。 第八十章 一家餐厅 下飞机的时候,夫人说了一句,“让我自己走走吧,”便迈开步子,一个人大喇喇的走到了前方的平地上。夫人的步伐矫健,看上去一点都不像重病在身的样子。 对于这样的情形,管家脸上的欣喜显而易见,他甚至觉得夫人可能就这样好起来了,回到当初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模样,毕竟癌症也有很多奇迹般康复的病例。 但林宇却只能看着夫人的背影,微微叹了一口气,因为只有他知道,夫人现在的状态对她来说很有可能是一种回光返照,夫人也许觉得自己已经摆脱了病痛的折磨,但这只不过是机体能量最后一次的集中释放而已。同时这也证实了,夫人能够留在人间的日子真的不多了。 刚刚走出机场,图尔库市内便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本来接近极地的芬兰气温就不高,雨天加上冷风的吹拂,不由得让一行人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管家给夫人披上了一件防水棉服,对于自己周到的准备显得有些喜形于色,来这种寒冷的北欧国家,防寒防水对照顾夫人来说肯定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在天气预报都提示是大晴天的情况下。 林宇也穿上了自己的厚外套,他有意无意地抬头望了一眼上方的天空,随处可见的乌云和雾气遮去了大部分的视野,他不禁担心的皱了皱眉头,要是这样的天气持续下去是肯定没有办法看到极光的。 昨晚改变航线的时候,管家就通过飞机上的卫星电话租好了一辆保时捷,经过了短暂的交接,三个人便坐上了那辆看上去仍然非常崭新的高档轿车。 由于这一次的出行没有带司机,管家便自然而然地担负起了司机的职责,经过导航定位以后,管家告诉他们,大概三个小时就能够到达他们所要去的伊瓦洛市爱斯基摩度假村。 林宇在飞机上没有睡好,所以保时捷开出去没多久之后就进入了昏昏欲睡的状态,夫人倒是饶有兴致的看着周围的景色,虽然气温比羊城低了很多,但到处还是能见到一片绿意盎然的风景,当汽车驶过一片湖水的时候,夫人甚至还看到湖水上面漂着几只白色的天鹅。 这一觉林宇睡到中午才醒来,他发现保时捷停在了一间中式餐厅的前方,这里人烟稀少,马路两边的风景看上去也总是一模一样的,不知道距离目的地还有多远的距离。 和管家闲聊了几句,管家说因为下雨路滑的原因,他一直不敢开快,所以半天过去,他们才刚刚走完路程的前半段。 林宇点了点头,出门在外自然要小心为上,特别还是现在这种关键时期,要是路上发生了车祸,那么一切计划可就泡汤了。按照今天的天气,反正今晚是不可能看到极光的,所以即使晚一点到达目的地也没有什么所谓。 管家特意选了一家路上的中餐厅,虽然档次只是贫民就餐的等级,但也比吃那些芬兰本地的大块肉类和面包要好得多。 中餐馆的老板是一名中华同胞,看到又有亲切的黄色面孔前来就餐,立即非常热情地迎了上来,“你们都是中国人吧,想吃点什么?我保证能够做出非常地道的中餐。” 三个人在一间靠窗的位置坐下,管家看了看老板递过来的菜单,眉头不由得深深地皱了起来,因为这些菜色实在是太普通了,是羊城大街上随便一家餐馆都能够做出来的类型,更加没有办法和飞机上米其林厨师的精心制作相提并论。 管家有些为难的拿起菜单,朝着夫人问了一句,“夫人,你看这些菜能合你的胃口吗?” 听到管家的问话,夫人回过头随便在菜单上瞄了一眼,发现上面写着的都是一些辣子鸡丁、剁椒鱼头、夫妻肺片、麻婆豆腐之类极其普通的菜品,但在芬兰这样的北欧国家能够找到一家中餐厅已经很不错了,当下轻声说了一句,“你看着点吧,反正我也吃不了多少。” 生病以后,夫人的胃口一直就没有好过,所以一个月下来看上去已经消瘦了不少。在私人飞机上,米其林厨师准备的美味佳肴夫人都没什么想吃的欲望,她可不觉得这家简陋的中餐馆能够让自己胃口大开。 管家只好点了一些胃口重一点的菜品,好在这家中餐馆似乎本身也以湘菜和川菜为主,所以川菜中的经典菜系,水煮牛肉、麻辣鳝鱼、口水鸡、毛血旺等等,他通通点了一遍,还有湘菜中的名菜,小炒肉、双色鱼头、香辣小龙虾... 虽然只有三个人吃饭,管家却点了将近二十道菜,就连那位友好的老板都不禁疑惑的问了一句,“请问,你们点这么多,是想要打包吗?” 管家只好无奈的笑了笑,也许在这位中餐馆老板的眼里,如此点菜的确有些浪费了,可是他哪里会知道,所有这些菜品的价格加起来还不如米其林厨师随意制作出的一个饭后甜点。 “好久没吃中餐了,我们都想尝一下,你就按这个菜单上吧,”管家用一种不需要再争辩的口吻说道。 餐厅老板笑着点了点头,“行,那你们稍等一下,我叫厨师马上去做。” 北欧国家通常人口密度都不大,来这家中餐厅就餐的客人自然少之又少,自林宇一行人落座之后,他就没有发现有新的客人光顾,估计来这里就餐的应该都是前往芬兰旅游的中华同胞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菜品上的很快,一个又一个飘着浓郁香味的盘子被老板亲自端了上来,没过多久就摆满了他们面前的整个桌子,满目红通通的色泽,偶尔有一些绿色的香菜或葱花点缀其中,牛油的浸润让每一块肉都显得晶莹剔透,再加上花椒、剁椒和葱姜蒜交织起来的香味,林宇感觉到自己的味蕾受到了一种极致的诱惑。 “开始吃吧,”夫人终于发话道。 第八十一章 经典菜色 林宇出身的地方本来就很能吃辣,但考上羊城大学之后,他就不得不慢慢戒掉了无辣不欢的习惯。因为羊城这个地方的气候比较湿热,一旦吃辣就很容易上火,所以羊城的街道上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凉茶店。这种店铺售卖的凉茶极难入口,甚至可以用非常苦涩来形容,想当初林宇第一次喝到这种凉茶的时候,完全觉得跟喝一碗中药没什么区别。 可是每到夏天炎热酷暑之际,光临凉茶店的客人往往络绎不绝,他们一般会先在嘴里含上一片黑色的送口果,然后再闭着眼睛皱着眉头,一口又一口的把凉茶喝下去,等到苦涩的凉茶终于喝到见底了,脸上才会露出终于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所以羊城本地人的口味一般都以清淡为主,讲究品尝食物本身的味道,而不会过多地添加其他的佐料,当然辣椒这种东西是肯定不会出现的。 因此刚刚来到羊城的林宇觉得很是痛苦,他无法接受菜色里面居然看不到一点红色的辣椒,所谓食物本身的味道对他来说也就是没有味道而已。林宇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适应期,好在羊城的食物还有另外一大特色,就是有各种各样的煲汤。 鸡汤是最基本的,还有玉米排骨汤、猴头菇、土茯苓...,几乎任何一种食材甚至中药都能够成为汤里面的成分之一,羊城人民给这种汤类取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做老火靓汤。 每当林宇觉得食物实在难以下咽的时候,他只好就着一碗老火靓汤,一口汤一口饭的吃了起来,不得不说,经过几个小时煲出来的汤汁还是很美味的,但是价格上也不便宜,所以林宇通常点了一碗汤之后,就不会再点其他的菜了。 当然在羊城这样的一线城市,除了本地菜色,来自其他地方的特色餐馆也是有很多的,其中湘菜馆是数量最多的一种。有时候林宇实在抵挡不住想吃辣的冲动,也会在湘菜馆里面点上一盘最普通的辣椒炒肉过一过嘴瘾,可是这样的行为要冒很大的风险,比如很有可能会导致口舌生疮、喉咙冒烟、鼻子呼吸像随身携带着一座活火山。 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还是不得不去凉茶店解决问题,虽然逞了一时之快,却又要忍受灌下一大杯‘中药’的痛苦,如此几番过后,林宇被迫接受了一个事实,在羊城生活就是要戒掉自己吃辣的习惯。渐渐的,林宇总算是适应了下来,还意外地喜欢上了一道丝毫没有辣味的食物,白切鸡。 现在的林宇身处芬兰,周围的气候湿润寒冷,完全可以不用担心上火的问题,忍了这么久,林宇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放开肚子大吃一顿了,在夫人的话音落下之时,就毫不犹豫的夹起了一块水煮牛肉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牛肉的表面上还沾着一些辣椒粉和红色的牛油,当鲜嫩的肉质在嘴里咀嚼的时候,一些汁水慢慢的流了出来,久违的辣椒和花椒浓烈味道在舌尖上冲撞,香、麻、辣、还有牛肉回味出的一点甘甜交织在一起,林宇在额头冒汗中,将整块牛肉吞进了肚子里。 “这家餐厅的味道,不错啊!”林宇发自肺腑地感叹了一句,他本来想用非常好吃来形容,可是在夫人面前,这样的形容词似乎只适合用在米其林厨师的作品上。 “夫人,你要不要尝一下水煮牛肉?煮得很入味,”林宇极力推荐道,他发现夫人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好像对眼前摆满了一桌的菜品并不感兴趣。 “这个,会不会太辣了?”夫人的神色很是犹豫,她在羊城住了大半辈子的时间,所以口味也偏于清淡,对于这种堆满了辣椒的菜色有种恐惧心理。 “我看还行,味道也都挺不错的,”管家在旁边附和了一句,他当然非常清楚夫人的饮食习惯,今天之所以都点了一些重口味的食物,就是想用这种方法尝试一下,能不能让夫人的胃口变好起来。毕竟,米其林厨师私人定制的菜色夫人都吃不下去,管家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在林宇和管家一致的鼓励当中,夫人不确定的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要不,我就试试这水煮牛肉吧?” 夫人在红油之中夹起了一块肉片,看到上面还沾着红色的辣椒粉和几粒花椒,夫人又重新放下去洗了几下,直到牛肉表面变得光滑无物,才在犹豫之中慢慢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夫人吃到的牛肉显然和林宇是一样的,林宇可以想象到浓烈的味道正在夫人的嘴里释放出来,夫人对辣味更加敏感,所以反应自然也更加强烈。 果不其然,夫人把嘴里的牛肉吃下去之后,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张着嘴大口喘着气,“哇,好辣,太辣了!”林宇和管家都以为自己的鼓励失效了,看样子夫人是接受不了这么重口味的菜色,不过下一句他们听到的却是,“但是辣的很过瘾,我还要再吃一块!” 这一顿午饭,夫人的胃口出奇的好,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辣椒开了胃的原因,她连吃了两大碗白米饭才停了下来,看着夫人难得出现了酒足饭饱后的模样,管家自己都不禁觉得有些神奇,原来,夫人这么喜欢吃辣吗? 林宇自然也是饱餐了一顿,甚至可以说很久都没有吃得这么好过了,上一次让自己有这么知足的感觉,应该还是半年前过春节的时候。 下午的路程依然在小雨中前行,大概到了四、五点的样子,管家才终于把保时捷停在了爱斯基摩度假村里面。 这里的住宿很是特别,有一片房屋每间都设置了透明玻璃的屋顶,应该是为了方便游客观赏天空的景象,说不定在睡觉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极光出现了。 管家把三人的入住手续都办好以后,先扶着夫人去房间休息了一下,经过了飞机加汽车的劳累奔波,夫人也确实有些疲倦了。她躺在床上告诉管家和林宇,如果晚上没有醒过来的话,就不要叫她吃晚饭了,反正中午已经吃得很饱,她想一觉睡到明天。 林宇和管家当然也希望夫人能够好好休息,只不过从夫人的房间退出去的时候,林宇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夫人头顶上的那个数字,心中暗想着,明天再见到她的时候就变成2了。 第八十二章 致命的错误 在一个类似于玻璃帐篷的房间里休息了一晚上,林宇第二天一早醒来,就迫不及待的看向头顶的天色。但让他失望的是,整个度假村依旧笼罩在一片阴暗的乌云当中,时不时还会有雨滴飘落下来,一打开门,阵风吹拂在脸颊上,带给他一种阴冷刺骨的感觉。 林宇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除了没有预料到伊瓦洛市的天气阴雨绵绵之外,经过昨晚的休息,他更加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现在这个季节,地处极地的芬兰黑夜是很短暂的,虽然还没有到极昼的状态,但完全漆黑的时间也就两、三个小时而已,接着很快又重新进入了白天的模样。 毋庸置疑,观察极光当然是要黑夜才能进行,白天是不可能看到的,现在黑夜只有两、三个小时,就意味着能够看到极光的可能性更低了。 林宇在网上搜索攻略的时候,只注意到芬兰的伊瓦洛市是一个适合观赏极光的地点,却忽略了极光基本上只有冬季才能够看到,这将是一个致命性的而又无法挽回的错误。 林宇面如土色地走向夫人的房间,这个时候管家已经站在门外了,他对着林宇做了一个不要出声的动作,然后带着他慢慢走向了度假村餐厅的地方。 “夫人应该还没有醒过来,我听到她的房间里一点响动都没有,”管家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说道。 林宇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又把一片面包塞进了嘴里,只不过吃起来味同嚼蜡难以下咽,“也许,是这几天太累了吧,让她多睡一会儿也好,”林宇附和了一句。他本来想告诉管家,这一次的极光之行恐怕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可是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来,现在就算管家知道了也无济于事,夫人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两天,林宇已经没有办法给她找出第二个世界最美的地方了。 吃完早餐,两人各自回房间休息了一会儿,他们必须等到夫人醒来才能安排下一步的计划,林宇在愧疚之中点开了一部电影消磨时光,可是无论电影如何精彩,他却怎么都看不下去。 林宇独自一人走到了玻璃帐篷的外面,不得不说这片度假村的风景还是非常优美的,除了一排排造型别致的帐篷,周围有很多耐寒的树木围绕,就在他的正前方还有一片清澈的湖水,尽管此时的光线不怎么充足,还是能够看到湖面上倒映出了陆地上的影子。 如果是冬天来显然是更加合适的,可以想象到那个时候帐篷的周围全都被白雪覆盖,大家可以乘坐着雪橇在雪地之中穿行,经过了短暂的白天之后,就可以享受漫长的黑夜。那个时候,只要躺在帐篷里就可以观赏到满天的星光,甚至还会有传说中北极光的出现。 林宇不禁觉得自己这个死神太不称职了,居然连观赏极光的季节都没有搞清楚,要是夫人没能够得偿所愿,她就只能怀着遗憾离开人世了。 林宇绕着度假村走了一圈,看到其他一些嬉笑打闹的游客,心里始终不能释怀。等到他重新回到自己帐篷的时候,发现管家已经迫不及待地冲他招了招手,似乎已经等了自己很长一段时间了。 “小宇,今天上午我去夫人房间外几次了,始终都没有听到里面传出动响,眼看着都快要到中午了,夫人睡觉也应该睡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你说,有没有可能...”管家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他不想把后半句话说出来,毕竟昨天还看到夫人精神抖擞的,在中餐馆吃了两大碗米饭,怎么可能今天就... 可是按照夫人的睡眠习惯,管家从来就没有遇过夫人睡如此长的时间,从昨天下午入睡的时间点来算,到现在已经快接近二十个小时了,但是夫人还没有,醒过来? 管家本来可以直接打开房门,去验证自己心中的推测,可是他又很怕即将要面对的那个结果,所以才特意找到了林宇,两个人一起去,心里总归会更加觉得踏实一些。 “夫人不会现在走的,她的时间还没有到,”林宇非常肯定的说了一句。 尽管管家觉得林宇的说话方式有些奇怪,就好像林宇真的知道那个时间点似的,但能够听到那样的话,心里还是好受了很多,“我们一起去把夫人叫醒吧,睡了这么久,也应该饿了。”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两个人一起走到了夫人房间外,管家终于鼓起勇气在房门上敲了敲,然后贴着耳朵听房间里的动静,只是依旧没有听到来自夫人的声音。 管家将门卡插进卡槽,打开了房门,他给夫人订的是一间豪华套房,并不是林宇那种玻璃帐篷,管家觉得夫人应该不想自己睡觉的样子可以被别人看到,事实上夫人也的确更喜欢住在套房里。 管家快步走进了夫人的卧室,一眼就看到夫人还像昨天一样躺在自己的床上,只不过她的脸色惨白如纸,居然一点血色都没有了。 这一眼让管家吃惊不小,他有些紧张的伸出了自己的手掌,在夫人的额头上摸了一下,林宇明显注意到,管家的手掌在伸过去的时候出现了紧张的颤抖。 手掌之下,仍然温热的额头让管家半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轻声的呼唤道,“夫人,夫人,该醒醒了。” 夫人有些无力的睁开了眼睛,瞳孔似乎一瞬间就失去了神采,她嘴角带着笑意说道,“刚才,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哥哥出现了,他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他告诉我,他一直都还在等着我...” 管家听了这话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虽然没有陪伴夫人回到家乡,但也叫林宇把整件事原原本本的都告诉了他,夫人口中的哥哥,就是那个已经去世的周山。 “我告诉哥哥,我还有一个心愿未了,等我看到了全世界最美丽的极光,就会过去陪他了,”夫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转向了林宇的方向,“小宇,极光,今晚一定会出现吧?我恐怕,坚持不了那么久了。” 第八十三章 上路饭 夫人今天的状况明显比昨天差了很多,甚至可以用气若游丝来形容,这也更加证明了林宇回光返照的推测,正是因为夫人身体里的能量都在回光返照之中用完了,所以现在才会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夫人果然还是很想看到极光的,林宇在心中暗自说了一句,看着夫人充满期待的眼神,林宇没有办法说出实情,只是机械的点了点头说道,“会的,一定会出现的。” 管家极力想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但说话的时候声音还是免不了出现了哽咽,“夫人,你现在想,吃点什么吗?” 夫人无力地摇了摇头,自嘲的说道,“我是什么都吃不下了,怪不得昨天我的胃口那么好,原来是吃了一顿,上路饭。”夫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她也没想到自己成为了超级富豪之后,所有世界上奢侈的美食都被她尝试过了,包括价值四百多万人民币一盒的白金鱼子酱,可是到了她生命中最后的一顿饭,吃的却是再普通不过的平民菜色,她居然还觉得前所未有的好吃。 管家再也说不出话来,他没有办法再宽慰夫人,癌症也有可能被治好,夫人还可以活很长的时间,因为此时的夫人心里最清楚她的身体虚弱到了怎样一个程度。 “既然不想吃东西,那就再休息一下吧,”林宇在旁边说了一句,现在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耗费大量的力气,林宇不希望夫人过早的进入弥留的状态,她需要保持神智的清醒直到极光的出现。 “放心,如果有了极光,我会第一时间叫醒你的,”看着夫人迟疑的神态,林宇补充道。 虚弱的夫人很快又睡着了,林宇愁眉不展的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看着依旧阴雨绵绵的天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林宇尝试着向死神游戏求助,怎样才能让极光在今明两天之内出现,但游戏的答复却是,这种事情只能靠林宇自己想办法。 林宇找了度假村好几个服务人员进行沟通,希望能够从当地人的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只可惜林宇的英语口语实在太差,指手画脚的说了好一番功夫,既没有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也没有听懂别人回答的到底是什么。 无助的在接待处坐了半天,林宇突然听到了一个让他心中一亮的声音,“这里就是我们的爱斯基摩度假村了,大家可以先在大堂休息一下,我先帮你们去办理入住手续。” 林宇抬头一看,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导游带了一群游客走进来,他嘴里说的语言是完全交流无障碍的汉语。林宇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询问对的人了,既然是这片度假村的导游,那么肯定已经来过这里无数次,对于观赏极光,导游肯定会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林宇耐心的等着导游在前台把入住手续办理完毕,等游客都进入酒店去放置自己东西的时候,林宇才走上前,礼貌的问道,“你好,我也是中国人,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在遥远的北欧国家遇到自己的同胞,不论是谁都会觉得倍感亲切,林宇亮出自己的身份后,导游很耐心的回答了他的一些问题。 让林宇觉得庆幸的是,导游告诉他,要在夏季看到极光也并非不可能,他曾经有一次在八月份都看到了极光的出现,只不过和冬季相比,这样的概率的确很低。除此之外,这个度假村也并不是最佳的极光观赏地点,有一些只有当地人知道的隐秘地方,那里能够看到极光的概率大了很多,只不过那些地方不适合开发,所以并不被外地的游客知晓。如果不想失望而归,可以试着联系一下本地的导游,或许他们能够带去更好的观赏地点。 导游提供的信息对林宇来说太重要了,他很快在网上找了一个芬兰导游,对方的介绍信息上明确写着一条,可以提供中文服务。 林宇直接用酒店的电话打了过去,虽然对方的中文有很浓重的口音,但至少林宇还能够听得清楚,经过短暂的沟通之后,导游的确证实了有一些特殊的地方看到极光的可能性更大,距离度假村大概三十分钟的车程就可以到达,只不过像今天这种阴雨的天气,就算是在那些地方也同样不可能看到的。 这天晚上,夫人醒来了一次,她第一时间就问林宇,“外面,是不是已经出现极光了?” 林宇只好让夫人失望的回答了一句,“还没有,夫人,我们还需要再等一等。” 管家让夫人坐靠在了床上,夫人仍然没有任何想吃东西的欲望,管家只好给夫人喂了一些糖水,希望能够帮助夫人的身体恢复一些力气。 “小宇,你说人死后,会去哪里?”喝完了一杯糖水,夫人的精神状态似乎好了一些,她突然没来由的问了这么一句话。 “应该是去一个专属于,灵魂的空间,”林宇愣了一下回答道,那个地方就是他要把亡魂带去的魂界。 夫人的脸上笑了笑,“希望人死以后真的有灵魂,而不是躯壳死了,就永远的消失了,”夫人说出了每一个将死之人都会有的想法。 “灵魂是真实存在的,不仅有灵魂,还有,死神,”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林宇用一种半表露身份的语气说道。 不过夫人并没有把林宇的话放在心上,在她眼里,死神这种形象只不过是年轻人幻想出来的罢了,她可不认为自己死后还能遇上死神。 简单的说了几句话,夫人又再次陷入了沉睡当中,管家把喝完了的糖水杯放在一边,听着夫人气若游丝的呼吸声,低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夫人,还能不能撑到明天...” 这一次,林宇和管家都没有走,而是坐在夫人的房间里静静的陪伴着她,随时关注着她生命体征的变化。 身为死神的林宇,第一次看到活着的人慢慢走向死亡是什么样子,这种感觉,就像是亲眼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逝,所有的能量和活力都会在她的身上慢慢减少,直到消失得一干二净。 零点的钟声敲响,伊瓦洛市处在短暂的夜空笼罩下,林宇抬眼看向了夫人熟睡的方向,她头顶的那个阿拉伯数字在这一瞬间从2变成了1。 第八十四章 特别的观赏点 在林宇和管家的眼里,夫人似乎回到了婴儿的状态,她需要长时间的睡眠才能够养足精神,睡觉的时候也不会被外界任何声音所打扰。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早上,管家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夫人的生命体征还算平稳,用手指探了探她的鼻息,也一直比较均匀。 管家叫林宇先出去吃点东西,这样熬下去也不是办法,他们可不能在照顾夫人的时候自己病倒了。林宇答应了一声,嘴上说了一句,等他吃完就回来和管家轮换,管家也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 走出宾馆房间的时候,林宇有些不敢抬头去看外面的天空,他心里很清楚时间只剩下最后一天了,能不能看到极光就看今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在黑暗的房间里待了太久的原因,林宇觉得走出去的时候,外面的光线有些刺眼,他心中顿时一喜,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今天的天气已经放晴了。 林宇脸上出现了这几天来难得的欣喜之色,等他真正走到外面空地上的时候,却发现今天虽然没有了阴雨和乌云,但还远远没有到放晴的程度,天空之上有云雾飘渺,水汽还没有散去。 林宇的心中很是忐忑,现在的天气状况无疑是这几天来最好的一次了,他非常迫切地想要帮助夫人达成心中所愿,不仅仅是因为夫人强撑着一口气等了这么久,更加是因为她有一颗将所有遗产都捐赠出去的善心,可以想象到,那些希望小学将会造福多少贫困山区的孩子。 林宇绝对不希望夫人带着遗憾离开,他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无论如何,也要让夫人在这一片天空之下,看到北极光的出现! 林宇给昨天的芬兰导游打了个电话,预定好今天晚上的行程,导游答应他,一定会帮他们找到一个最有可能出现极光的观赏点。 上午的时候,林宇让管家回房间休息了一下,在这段时间里,夫人醒来了一次,林宇同样给夫人喂了一些糖水之后,告诉她,“夫人,今天晚上,我们就出发去看北极光。” 夫人的眼神中闪烁出兴奋的神采,脸上的表情像一个高兴的孩子,“很多人都说极光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物,我也终于可以看一看了。” “夫人,你好好休息,保存体力,晚上我们还要坐车出去,”林宇说完这句话,就让夫人重新躺下了,看到夫人如此的期待,心中却更加忐忑不安起来,毕竟导游已经清楚的告诉他,就算是今天这样的天气,能够看到北极光的概率也仍然是很小的。 管家知道林宇所做的这些努力之后,非常感激的说了声,“谢谢”,现在除了让夫人看到她心心念念的极光,管家也不知道能够为夫人做些什么了。 在林宇的鼓励下,夫人终于在晚餐的时候喝了几口粥,也许是知道要坐车去看极光的原因,即便是没有胃口,夫人还是强迫自己吃了一点主食,以免在路上就体力不支。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一行人就坐着导游的车出发了,虽然外面还能看到一些光线,但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是当地时间的晚上十点钟。 导游的车是最普通的大众车型,坐起来当然不如豪车舒适,加上他们去的地方本来就属于未开发的地段,所以路面也很不平坦,基本上一直都处在颠簸的状态。 管家很不放心地看向了夫人的方向,她现在很难再经受这种旅途的折腾了。果然,在管家的视线里,他看到夫人一直微皱着眉头,脸上是一副强忍着的表情。 管家看了看身旁的导游,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坑坑洼洼的道路是没办法改变的,如果再开快一点,颠簸只会更加剧烈,但如果开慢一些,这种对夫人折磨的时间又会拉的更长,真可谓是左右为难。 “小宇,还没有,到吗?”虽然车子只开出去了十几分钟,但在夫人感觉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这两天一直没有怎么进食,仅仅是几口白粥无法给夫人提供足够的能量,夫人感觉自己越来越疲惫,就连好端端的坐着都成了一件吃力的事情。 听到夫人虚弱的语气,林宇的心脏好像是被人揪了一下,“夫人,再坚持一会儿,马上就要到了。” 但这句话仍然没有让夫人支撑多久,只是过了短短五分钟,夫人又气若游丝的说了一句,“小宇,还是没到吗?我好累,我想先睡一下。”夫人感觉自己的眼皮都开始不受控制了,它们不断慢慢闭合,要强打起精神才能睁开自己的眼睛,夫人觉得自己太困了,恐怕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如此强烈的睡意,她很想就这样闭着眼睛睡过去,就不用强撑着这么辛苦了。 林宇心中一急,再过两个小时就要到午夜了,夫人要是现在睡过去,很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再被叫醒。“夫人,你现在不能睡,想一想你马上就要见到的极光,那不是你一直在等待的吗?” 夫人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弧度,“小宇,你把车窗打开吧,那样能让我,更加清醒一点。” 伊瓦洛市的冷风很快吹了进来,夫人感觉席卷而来的睡意稍微褪去了一些,她的眼神看向了车窗外,黑夜已经笼罩了大部分的地方,偶尔能看到远处的市区有一些灯光散发出来。 车子终于在一个小山坡前停了下来,导游告诉林宇,那个山坡的顶部就是这么多年以来他发现的最佳观赏点,曾经有游客就是在这里看到了夏天的极光。 那个山坡不算很高,旁边有一条人踩出来的小道蜿蜒而上,但夫人现在是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走上去的。 三个人下车以后,林宇让管家帮助夫人趴在了自己的背上,接着咬了咬牙,背着夫人一步一步朝山坡顶部走去。 这种感觉让夫人有些恍惚,她觉得自己似乎回到了当初被哥哥背着的时候,算起来,哥哥当时的年纪应该和林宇差不多大,夫人的脸上洋溢出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 林宇气喘吁吁的把夫人背到了山顶,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林宇把它当成了实现夫人愿望的一种努力,希望到达山顶之后,有了不一样的视角,真的能够看到极光在头顶上方出现。 管家小心的把夫人扶了下来,在草地上垫了一块带来的毛毯之后,让夫人坐在了松软的地面上。夫人抬头看了看天空,月光暗淡,偶尔才有几颗星辰从云雾之中显露出来,夫人不确定的问了一句,“小宇,极光真的会出现吗?” 第八十五章 最后的时间 这个问题,林宇真的没有办法回答,他同样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天空,尽管心里期待着能够看到满天的星光,因为那就说明今晚的夜空清澈晴朗,但是他和夫人看到的景象并没有什么差别,那片天空仍然有云雾缠绕,一点都没有极光将要出现的征兆。 看到林宇的沉默,夫人的脸上露出了些许无奈的笑意,“小宇,这件事怪不得你,我能不能看到极光,是我自己的缘分,看来老天是不想给我这个机会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坡上冷风吹拂的原因,夫人的精神状态比在车上的时候还好了一些,她把管家叫到了身边,开始交代一些事情。 “回去以后,帮我把帝景那套房子也卖了吧,还有车库里面的跑车,以及我们坐的那架私人飞机,卖出去的钱仍然捐给之前那家慈善机构,”夫人慢悠悠的说道。 管家一听这话,脸上立即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夫人,这怎么可以,连房子都买了,您以后住哪啊?” 夫人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房子、跑车、私人飞机,这些东西以后我都用不上了。” 管家听得一阵鼻酸,夫人还在自顾自的说着,“算起来,你也跟了我快三十年了,也许你在我身上花的时间比你的家人和孩子都多,你的性情我很了解,在我心里,也早就把你当成一个老朋友看待。我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给你,你也知道我这个人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夫人自嘲的笑了笑,“我已经叫律师把我持有公司股份中的一半转让给你,那些钱,应该足够你和你的家人花上一辈子了。” 管家无法再强忍住自己的情绪,他在夫人面前低着头,两行热泪从眼角流了出来,嘴里叫了一声“夫人”,就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话了。 交代完了这些,夫人看上去有些累了,但她还是转过头看向了林宇,用一种轻柔的语气说道,“小宇,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我觉得你和其他年轻人很不一样,尽管这种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反正有你陪着的时候,我好像才真正活出了自己。你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月,却让我的这一段时光变得非常有价值,现在回想起来,一个月前我突发奇想的要招聘男佣,而你恰巧又成了唯一一个应聘成功的面试者,这一切就像是命中注定。” 林宇很高兴听到夫人说她的生活变得更有价值的话,这至少说明,自己这个死神还是做对了一些事情。要不是有死神游戏的安排,林宇也绝对不会去应聘一个女富豪的男佣,所以在夫人看来,所有发生的一切的确像命中注定的事情。 “本来我也想留一点东西给你,可是后来觉得年轻人应该经历一次自己拼搏的过程,否则有了突如其来的一大笔金钱,很容易走上歧途,小宇,我很看好你,你以后一定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夫人看向林宇的眼神布满了欣赏的神色,她的确发自心底的觉得眼前的年轻人是一个可造之材。 林宇的心里泛起了许多的感动,在他和夫人接触的这段时间以来,他从来没有看过夫人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原来夫人只是把一切感受都藏在心里,对于欣赏的人也会不吝赞美之词。 林宇从来没有想过要从夫人这里得到什么,更加没有贪图过她的遗产,她能说出那样的话,对林宇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礼物。 三个人在山坡上静静的等待着,没有人再开口说话,或许是不想打破这一片宁静,又或许是不想让夫人浪费更多的体力,每个人心中都只剩下了最后的期待,今晚,北极光一定要出现啊。 夫人的神态看上去越来越虚弱了,本来还能靠自己的力量坐在毛毯上,后来已经把身体的大部分都靠在了林宇的左侧,她的气息越来越微弱,眼皮也似乎变得越来越沉重,不断的从眼睛上方耷拉下来。 林宇心中焦急万分,他已经看了无数次的时间,三十分钟、五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夜空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当他最后一次察看时间的时候,发现距离零点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 五分钟之后,夫人头上的阿拉伯数字就会变成0吗?林宇心中闪过了一个可怕却又很现实的想法,至少从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夫人的阿拉伯数字是每过零点就会发生变动的。当数字变成零的时候意味着什么?林宇发现,自己可能要亲眼看着夫人的生命走向终结。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林宇始终紧盯着头顶上方的天空,希望能够在这最后五分钟时间里出现什么变化,但夜色依旧黯淡,仍然没有要放晴的迹象。 还剩下三分钟、两分钟、直到最后的六十秒,林宇觉得自己这一次可能任务要失败了,他没有办法让夫人看到最美的极光,也不能让功德值五品的夫人毫无遗憾地离去,林宇心里不免有些失落,这不仅是夫人的遗憾,同样也是自己的遗憾。 就在林宇的心绪下沉到谷底的时候,夜空中被遮掩的星光突然变得越来越璀璨起来,那一片飘渺的云雾开始迅速的散去,明晃晃的月光照亮了山坡上的每一个角落。心灰意冷的林宇诧异地抬头看去,他发现黑暗的夜空突然被某个奇妙的光束点亮了,它像是有生命力一样,在偌大的夜空中开始迅速的延伸旋转,从一个点变成了一条彩色的光带,仿佛是在空中跳起了一首神秘的夜曲。 林宇脸上的笑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灿烂,他对着身旁的夫人急忙说了一句,“夫人,快看,北极光出现了!” 此时的夫人已近乎处于弥留之际,林宇的话像一剂强心针打入了她的身体,夫人猛然睁开眼,眼前的景象,终于让她知道了,为什么北极光会被称为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 第八十六章 消失的背影 彩色的光带在空中伸展平铺,转眼间就从一条线变成了一片巨大的光幕,好像是要毫不吝啬地展示它的美丽。青色、蓝色、紫色的光芒形成了一个渐层的效果,比任何绘图大师精心制作出来的电脑图片都要更加完美,这些光芒将繁星围绕在其中,璀璨的星辰和神秘的光束相映成辉,似乎是在告诉世人这个宇宙充满了神秘。 在最后的几秒钟时间里,极光演变成了一大片燃烧的彩色云雾,从山坡上看去,它们就像在夜空中点燃的一场大火,又像是一场来自光束的集体狂欢。 美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的,没过多久,夜空的色彩就全部消失了,一切重新恢复到了平静暗淡的状态,林宇在这个过程中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就想让眼前极致的美丽能够在自己记忆中留得更加深刻一点。 “夫人,”林宇本来想问夫人,刚才的极光是否已经达到了她心中的期许,可是在他转头的时候却发现,夫人的脑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无力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双眼完全闭了起来,嘴角露出了一丝满足的笑意。 时间过了零点,那个阿拉伯数字变成0之后,过了一会儿就彻底的消失不见了。管家发现了夫人的异常,探过她的鼻息后,抱着夫人的尸体开始嚎啕大哭。 夫人以另外一种形态被林宇看见了,林宇也在管家不注意的时候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在夫人面前正式亮出了自己的身份。 “小宇,原来你真的是”,看到林宇以灵魂的状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夫人终于知道,他以前说过的灵魂还有死神都是存在的,并不是安慰自己的笑话,这个陪伴自己生命中最后一个月的年轻人居然就是死神。 怪不得当初他能够表演穿墙的魔术,还有对自己剩下的生命了如指掌,原来这一切都在他这个死神的掌控之中。 林宇笑着点了点头,夫人现在看上去很有活力,和刚才靠在自己身上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夫人,你现在还有未了的心愿吗?” 夫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在林宇意料之中的摇了摇头,她几乎把自己所有想做的事情都尝试了一遍,在生命最后的一分钟时间里,居然还看到了北极光给自己上演的一场完美谢幕,夫人真的没有任何遗憾了。“小宇,谢谢你所做的一切!”夫人发自肺腑的感激道。 林宇脸上也露出了释然的表情,“夫人,以后我不能再继续陪你了,现在我要送你去一个亡魂都应该去的地方” 夫人的后事全都由管家一手处理,她在帝景的豪宅很快有了新的主人,当这位事业有成的富豪看到270度的珠江夜景时,脸上出现了和当初夫人一模一样的惊叹之色 林宇在几天之后的晚上重新回到了大学宿舍,只不过他到达羊城的时间太晚,站在宿舍大楼门口时,玻璃门早就被宿管阿姨锁了起来。 虽然林宇所在的专业已经完成了期末考试,但还有一些其他年级和专业的学生还在考试周当中,所以宿舍楼并没有放松对晚归学生的管制,一旦过了零点就不再允许学生进出。 只是这样的纪律对林宇来说早就无效了,他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死神之帽,身形很快就在宿舍大楼之前消失了。 但林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消失的前一秒,他宿舍的一个室友许飞航恰好就在拐角处出现。尽管时间已经过了零点,许飞航还是想回来碰一碰运气,没准今天宿管阿姨睡着了,忘了把玻璃门关上呢? 连续在网吧包了两天的夜,许飞航感觉自己打游戏都快打吐了,所以他决定今晚要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养足了精神再看是不是要继续。 可就在他满怀期待的看向宿舍大楼门口的时候,那扇玻璃门还是毫无意外的关上了,不过许飞航看到了另外一个熟悉的背影,应该是有好几天不见的室友,林宇。 许飞航顿时心中一喜,他可是知道林宇不论多晚都可以畅通无阻地回到宿舍,今晚正好借一借他的光,跟在他后面一起混进去。 许飞航刚准备张开嘴叫出声,却发现自己的室友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顶圆形的帽子,迅速戴在自己的头上之后,整个人就毫无征兆的,消失了! 许飞航此时的讶异跟见到鬼没什么两样,他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脑海里甚至开始怀疑刚才自己见到的现象是不是幻觉。虽然许飞航看过很多电视电影里面都出现过类似的场景,并且早就见怪不怪了,但是当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眼前的时候,许飞航感觉全身都有一股寒气在往头顶上冒,裸露在外的手臂冒出了一片鸡皮疙瘩。 我刚才应该没有看错吧,那个人肯定是林宇啊?许飞航靠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深深喘着气,他现在需要平复自己的心情,好好消化刚才看到的诡异场景。 过了大概十分钟,许飞航的心跳才慢慢平缓了下来,他的脑海里恢复了不少的理智,许飞航觉得现在自己应该做的就是进行最后一步的确认。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许飞航通过发微信而不是打电话的方式联系了自己的另外一个室友周光华。微信里面只写着一句话,“林宇,是不是刚刚没多久才回到宿舍的?” 许飞航焦急的等了几分钟,他猜到周光华现在肯定又在打游戏,顾不上回复自己的微信。如果他要等一局游戏打完才看手机的话,那就失去了自己证实的准确性,见到微信迟迟没有发来消息,许飞航差点没忍住就要直接打电话过去了。 好在拨打电话的按钮还没有被他按下,许飞航看到自己手机的顶部出现了一条消息横幅,“好像是刚刚回来的,要不是你提醒我,我都不知道他已经在我们宿舍了。对了,你问这个干吗?” 许飞航怕周光华也起疑心,赶紧回复了一句,“没事,随便问问,你这局游戏打完没有?结束了叫上我一起啊,我准备在网吧包夜了。” 周光华只回了一个字“好”,便又心无旁骛地投入了激烈的战斗当中,至于林宇是如何悄无声息的走进宿舍,也就不再去想了。 自己亲眼所见加上室友周光华的确认,许飞航已经可以肯定一个事实,刚才在宿舍大楼门口消失的,就是自己的室友,林宇! 第八十七章 英雄 周光华当然不会注意到林宇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因为一旦他戴上那顶圆形的帽子之后,连玻璃门都可以穿过!徐飞航现在脸上的表情只能用复杂来形容,他无法想象一直跟自己住在一起的室友林宇到底是什么人,是某个来自其他星球的外星人,还是拥有某种电视上才有的特异功能? 许飞航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宿舍的时候,总是在不经意转头之时发现林宇已经坐在自己的电脑桌前,许飞航本来还以为是自己打游戏太过投入了,连林宇是什么时候开门走进宿舍都不知道,现在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林宇特殊身份的种种迹象。 怪不得自己花了二十块钱买的烧烤去讨好宿管阿姨,一点作用都没有,原来那只是林宇为了掩盖自己身份,随便编造的一个谎言。许飞航一边往校外网吧走去的时候,一边摇头苦笑,不禁觉得自己当初在宿管阿姨面前的表现实在太像傻子,至于林宇到底是什么人,许飞航暗下决心一定要慢慢调查出来。 已经在宿舍的林宇,当然不知道自己的动作居然被室友看到了,这一趟陪着夫人去芬兰,林宇自己也收获了很多的感悟。比如人活着一辈子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年轻时自己舍弃的东西,会不会在老了以后演变成了人生最大的遗憾? 独自想了一会儿,林宇觉得以自己现在的阅历还无法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也就索性不再去想了,他点开了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里面提示夫人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自己获得了一千二的慰藉值和两百点的经验。 林宇把所有的慰藉值都转化成了人民币,加上管家已经付给自己的另外一万块钱工资,林宇的银行卡里出现了少有的五位数积蓄。不过看着这笔钱,林宇仍然很难开心起来,因为奶奶得了糖尿病以后需要持续的药物治疗,所以他只能把这些钱当成奶奶购药的支出,自己大三的学费还要另外再赚才行。 除了任务本身的奖励,林宇发现死神游戏还给自己分配了一个道具,这个道具和死神之帽一样出现在道具栏里面,它的图标有些奇怪,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宇把手指长时间的按在图标上面,图标上方出现了一段解释性的文字,“该道具名为化形,可以将亡魂短时间的幻化成人世间的小动物,比如猫、狗,或者飞鸟、蝴蝶之类,郑重提示,幻化之后只能在人间停留很短的一段时间,并且该道具为一次性道具,需谨慎使用!” 林宇看到一半的时候,本来还兴致勃勃,让亡魂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在人间,是一种很奇妙的想法,只可惜的是,这个道具不像死神之帽一样可以无限次的使用,仅仅使用一次就会被消耗掉。 不过仔细一想,死神游戏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合理的,毕竟死神之帽是自己等级提升之后才获得的,而化形是属于完成夫人任务之后的奖励,两者的分量当然不能相提并论。 许飞航第二天早早就回到了宿舍,他看向林宇的眼光难免有些异样,事实上昨天晚上他根本就没有怎么打游戏,而是翻出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美剧,《英雄》。 在这部电视剧里面,每一个看上去身份平常的主人公其实都有着惊人的超能力,比如一个年轻的梦想家能够在空中飞行,一位高中拉拉队长拥有不死之身,染上毒瘾的艺术家能够画出未来,在大城市混日子的上班族能够让时间停止... 当初许飞航看到这部美剧的时候,只是觉得新奇好玩,完全不会想到他跟自己的生活会有任何瓜葛,可是经过了昨天晚上的那一幕,许飞航再次重温这部美剧,却看得浑身冷汗直冒。他突然意识到,电视剧里面的这些主人公有可能都是真的,他们只是隐姓埋名的活在普通人的周围,不管空中飞行和不死之身到底存不存在,至少他见证到了林宇可以隐身和穿透玻璃墙。 在心里的种种猜测之下,许飞航宁愿相信林宇是活在他身边的一个拥有异能之人,而不是更加不靠谱的外星人。他也希望,林宇像美剧《英雄》里面描写的一样,是在用自己的特异功能帮助人类做一些善事,这么一来,自己和他在同一个宿舍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林宇感觉到许飞航看自己的眼神好像不太一样,似乎总有什么话想说出口却又没说出来,“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林宇只好直截了当的问了一句。 许飞航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眼神开始闪烁,“没,没什么,只是好几天不见,突然,有些想你了...” 听到从一个大男人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林宇差点没恶心的吐出来,“你打住,以后别再用那样的眼神盯着我了,”说完这句话,林宇又想到了什么似的补充道,“我说许飞航,你不会是,有那方面的倾向吧?” 虽然林宇没有明确的说出口,但许飞航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连忙摆了摆手澄清道,“没有,绝对没有,我可是交过女朋友的,暂时,还没有变弯的可能。” 林宇咧开嘴笑了笑,现在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于各种形式的爱情他都呈包容的态度,只不过这种形式要是发生在自己和室友身上就有些尴尬了,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晚上还睡在同一个房间里... 之后的几天,许飞航的表现果然正常了很多,但唯一让林宇有些意外的是,他居然不打游戏而是整天整夜地看起了美剧,那部美剧并不是新出的,所以他一下子就从第一季追到了第四季。 “这部剧有那么好看吗?”林宇有一次按耐不住好奇,问了一句。 许飞航像是被人抓住小辫子似的,脸上开始紧张起来,“好,好看啊,你没有看过吗?是讲,特异功能的...” 林宇探着头瞄了一眼,接着晃了晃脑袋,“好像没看过,我现在追的是,《权力的游戏》。” 第八十八章 一个童声 听到林宇说没看过这部剧,许飞航倒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后面好像烂尾了,到第四季就没了...” 林宇无所谓的嗯了一声,反正他也没什么时间去看电视剧,更何况自己都已经是死神了,就没有必要去看电视里面演的特异功能了。 林宇没有着急回家,虽然母亲打了几次电话,他只是回应说办完了手上的事情就立即回去。其实林宇一方面是要为下个学年的学费做准备,另外一方面也担心死神游戏会在这个期间发布新的任务,要是自己早早回去了,到时候还得坐火车回来,岂不是浪费了来回的车票钱? 林宇趁着暑假的头几天,开始了全职的送外卖工作,虽然外面天气炎热酷暑难耐,但收获还是不小的,至少一天下来一百块钱还是能够妥妥的到手,要是能够坚持两个月,其实开学的学费也就搞定了。 随着羊城大学越来越多的年级结束了期末考试,校园里每天都有拖着行李箱往外走的学生,渐渐的,整座校园开始变得空荡起来,很少在道路上再看到学生的身影。 这一幕同样发生在林宇的宿舍里,本来考试结束后没有立即回家,就是为了享受几天彻底放纵的生活,可以用几包泡面和一台电脑就打发一整天,但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会觉得无聊,游戏打多了也会出现厌烦的时候,再加上家里的催促,林宇的室友也一个接一个的走了。 当宿舍里只剩下林宇一个人的时候,林宇才发现自己也有些待不下去,虽然他和室友的交流并不多,但至少有他们在的情况下寝室里会多一些生气,不像现在这样永远都安静的没有一丝响动。 林宇又坚持了一个星期后,终于打算回家了,他实在受不了这么长的时间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加上死神游戏也没有发布新的任务,林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坐火车回家去。 林宇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母亲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她说前两天父亲在山上发现有一只野兔掉进了陷阱,现在还养在家里,等他回来刚好可以尝一尝野味。 林宇应了一声,没想到现在的山上还能抓到野兔,他记得上一次吃到野味还是自己读高中的时候,父亲从山上取回了一只羽毛鲜艳的野鸡,那鲜美的味道林宇至今还记忆犹新。 林宇在电话里问了一下奶奶的病情,母亲说现在奶奶不用打胰岛素了,只需要每天吃控制血糖的药就好,从检测仪器的数值上来看,血糖含量目前还算稳定。不过母亲也提到了,上次从医院带回的血糖药物不多,所以现在需要买一些新的回来。 从林宇的山村去县城并不方便,林宇便叫母亲告诉自己那几种药物的名字,他从羊城的药店买了之后直接带回去,而且同样的商品,在大城市买应该要便宜些。 母亲觉得这样也不错,既节省了钱又免去跑一趟县城的精力,当下便把那几种药的名字报给了林宇,并且嘱咐了一句,如果手上钱不够的话,就不要买太多了。 林宇嘴上虽然答应着,但心里却已经打算好帮奶奶至少买上半年的药品,毕竟他的银行卡里有一万多块钱都是为奶奶准备的。 林宇找了羊城市区的一家大药房,根据网友们的评价,这家大药房的价格很是实惠,经常能以批发的价格购买到药品。 林宇按照交通指引,坐了一趟地铁出发了,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转了三次线,才终于到达了接近目的地的地铁出口。 一走出地铁站,林宇便觉得热浪拂面,外面毒辣的阳光几乎让他睁不开眼睛,在这样的情况下,手机屏幕也常常被映衬得黑暗一片。 林宇不得不把手机亮度调到了最大,参照地图上的显示,穿过一个地下隧道,再沿着马路走大概两百米就能到达那个药房了。 林宇眯着眼睛快步在太阳底下走着,身上luo露在外的皮肤感觉到一阵灼烧,大街上没有什么行人,各种饮品店倒是坐着不少吃着冰沙的年轻男女。 林宇看到眼前的地下隧道有种终于解脱的感觉,他小跑着进去,隧道里面的阴凉瞬间让他舒服了不少。羊城是一座很拥挤的城市,所以市区免不了有各种人行地下隧道和天桥,这些地方也成了人流最密集的地段之一。 因此在天桥上,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卖小东西的商贩,他们只是把东西简单的摆在地上供行人挑选,每一样商品的价格都很便宜,当然也不会有人选择在这种地方买贵重物品。所有的小贩当中,必然会有手机贴膜四个字的存在,他们往往是生意最好的商家,据说有的贴膜小哥一天下来能够赚三、五百块钱。 这么好的生意林宇曾经也想尝试,但当他试着给自己的手机贴膜的时候,发现自己实在不属于心灵手巧的类型,贴来贴去怎么都能看到明显的气泡,不仅白白浪费掉了好几张膜,最终还是没能贴成功。 于是林宇选择放弃了这一门营生,改成了最不需要技巧的送外卖,这个虽然跑来跑去辛苦了一点,但至少每个月挣的钱都是很实在的。 地下隧道里卖东西的商贩就少了一些,也许是因为灯光昏暗的原因,不太适合让顾客挑选商品,不过有另外一种形式的门生却是更适合的,各种各样的街头歌手。 一个音箱话筒,或者仅仅是一把吉他,就可以让他们在人行隧道展示自己的才能。不过这些歌手的嗓音只能说见仁见智,遇到好的林宇也会停下来听上一首,不过很多时候他都是快步匆匆走过而已。 林宇发现今天的隧道有些安静,也许是天气太过炎热的原因,就连街头歌手都选择在家休息了,林宇心中暗想着,可就在他快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前方还真的传来一句歌声,唱歌的嗓音清脆动听,充满了童真的乐趣。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嘀哩哩哩哩嘀哩哩...” 第八十九章 跟踪 银铃般的歌声让林宇想起了童年,自己似乎也会唱这么一首儿歌,不过自己的歌声肯定没有正在唱歌的小女孩好听。林宇放慢了脚步,眼神开始寻找小女孩到底在哪,心中不免觉得有些奇怪,难道这个小女孩也是街头唱歌的歌手,她的父母舍得让女孩这么小就出来赚钱吗? 不过当林宇在隧道的角落看到小女孩的第一眼,他的心脏瞬间感觉刺痛了一下,因为那个小女孩并不是正常人,她一蹦一跳的身影正处于灵魂形态,只有自己能听到她的歌声,也只有自己才能看到她的样子。 女孩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同于其他人的状况,当她在隧道里一边唱着儿歌一边蹦蹦跳跳的时候,一旦发现有行人经过身旁,女孩便会害羞地躲到一边,嘴里的歌声也不由自主的停下了。等到行人走远,女孩才又恢复到了自己无拘无束的样子。 林宇在观察中慢慢走近,他发现女孩是经过了父母精心打扮的,身上穿着一件连衣裙,裙子上有星星点点的可爱图案,脚下穿着一双小红鞋,露出来的一双小腿还保留着一些婴儿肥。 女孩的头发很长,大概快接近她腰部的位置,所以在她一蹦一跳的时候,头发也会随着在她身上左右摇摆。女孩的头顶有一个红色的发箍,跟她脚上鞋子的颜色相近,额头前的刘海刚好到达了眉毛的上部,一张小脸尤为的白皙红润。 从女孩的穿着打扮可以看出,她生前绝对是备受父母宠爱的小公主,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让她还这么年轻就离开了人世。 林宇产生了很想要慰藉女孩灵魂的冲动,他不想让女孩继续以这样的状态在人间游荡,就算死神游戏没有发布相应的任务,林宇也愿意亲自把女孩带往魂界。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手机的任务提示声还是响起了,林宇简单看了一下,果然眼前的女孩就是自己下一个任务的对象。 林宇理所当然的点了接受任务的按钮,把手机放进口袋之后,林宇主动走到了小女孩的身边,他在距离对方一米远处蹲了下来,尽量让自己充满和善笑容的问了一句,“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呀?” 林宇觉得自己已经够温柔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轻声细语的对谁说话过,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听了他的问话之后脸上开心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她用一种警惕的眼神看向林宇,然后说了一句,“妈妈告诉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小女孩扔下这句话就迅速的跑开了,林宇看着她在跑动的过程中裙子飞起来的背影,心中却泛出了一股酸楚,我要怎么告诉她,现在就算遇上坏人,也不用害怕了? 小女孩一开始是跑到了隧道的尽头,停下来之后,回头一脸谨慎的看着林宇,发现对方又朝着自己走了过来,小女孩只好蹬蹬蹬的跑上了阶梯,来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林宇意识到小女孩可能把自己当成怪叔叔了,他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也看不出来女孩具体多大年龄,感觉应该是六、七岁的样子,这个年纪的孩子会很怕陌生人吗? 林宇不敢跟得太近,怕把女孩吓跑,又不能距离太远,以免女孩从自己的视野中消失,林宇只好跟在女孩身后大概一百米之外的距离。女孩停下来的时候,林宇也立即停下,装作在看街道旁的风景,女孩突然小跑着前进的时候,林宇也只能加快脚步追上去。 本来一个成年人跟住一个小孩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但女孩是处于灵魂的状态,并不能感知到外界的冷热,林宇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毒辣的阳光长时间地照射在他身上,林宇跟了一段时间过后,整个背脊便湿了一大片。 林宇也想过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戴上自己的死神之帽,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受高温的煎熬了。可是一旦想到自己戴帽子的形象被小女孩看到,也许更加会被误认为是一个坏叔叔,到时候要接近她就变得更加困难了,林宇在心里权衡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继续忍耐。 小女孩在大街上一路走走停停,她也应该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里,在经过一家冰淇淋店的时候,小女孩独自在商店门前站了好久,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柜台上摆放着的各种颜色冰淇淋,嘴唇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做出了类似于生前吞咽口水的动作。 林宇在小女孩的后方默默地观察着她,从小女孩的神态上来看,她活着的时候一定很喜欢吃冰淇淋,只要有父母在她的旁边,也许不需要小女孩开口,她的父母就会主动掏钱给宝贝女儿买冰淇淋吃,可是现在,显然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女孩在玻璃橱窗前伸出了自己的小手,似乎想要隔着玻璃摸一摸触手可及的冰淇淋,但是很快抬起的手掌又放下去了,接着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这家冰激凌店。 小女孩落寞的神情让林宇觉得有些心疼,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自己掏钱买一个冰淇淋给小女孩吃,只不过目前林宇还没有让亡魂能够品尝到人间味道的能力,所以对于此,林宇也只能是有心无力。 一整个白天,两人一前一后的穿过了闹市、商场、公园...,林宇总算没有把小女孩跟丢,可是一天下来自己也累得够呛,不仅没能帮奶奶买治疗糖尿病的药品,他甚至感觉自己的两条腿都快要走断了。 就在林宇停下来扶着自己的大腿,弯腰大口喘气的时候,他悲剧的发现前方的小女孩仍然没有半点要停下来的意思,灵魂状态的她走路是不会耗费任何体力的,所以小女孩就算走了一整天,看上去还是像第一次见到那般的朝气蓬勃。 林宇实在走不动了,这一天下来,他只在路边随便买了一个面包和一瓶矿泉水充饥,饭都没有好好的吃上一顿,加上长时间的走路以及炎热酷暑,林宇感觉自己送一整天外卖都不像现在这么累。 既不能把小女孩叫住不让她走,又没有办法继续跟下去,林宇只好采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租了一辆羊城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 骑车总比走路要轻松一点,林宇如此这般安慰自己,但事实上他却为了租这辆车花了三百块的押金,另外还有每个小时一元人民币的支出,这才是让林宇肉疼的地方。 第九十章 我叫小白兔 骑着自行车,双腿的酸痛感果然减轻了很多,至少那三百块押金是可以退的,林宇默默的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渐渐走远的小女孩背影,林宇赶紧蹬了几下车轮,又追了上去... 夜幕降临,有越来越多的羊城市民晚饭过后开始出来乘凉,他们有些是年轻的情侣,有些是互相搀扶的老头老太太,当然最多的还是一家三口,永远都有一个可爱的小孩走在中间,他牵着左右两边爸爸妈妈的手掌,脸上绽放出天使般的笑容。 林宇注意到就有这么一家人走过小女孩的身边,没有人会看到形单影只的女孩,而女孩则是停下了脚步,脑袋随着一家三口的身影转了半圈,看到对方在欢声笑语中渐渐走远后,小女孩脸上流露出了显而易见的伤感。 她不再蹦蹦跳跳了,而是低着头不住的往前走,脚步和之前相比也放慢了很多。林宇能够猜测到小女孩此时的心思,估计是看到刚才的一家三口,想自己的爸爸妈妈了。她这个年纪还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时候,应该很难适应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落差。 小女孩行走的路线渐渐偏离了市区,马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周围的环境也越来越安静,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小女孩终于后知后觉地抬头看向周围时,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很荒凉偏僻的地方。 这条分叉的小道上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很久都没有一辆汽车驶过,行人更是不见半点踪影,小女孩一下子就害怕了,她伸着脖子朝前方喊了一句,“这里,有,有人吗?” 小女孩的喊声自然是没有任何回应的,就算这个时候出现了行人也同样听不到她的声音,小女孩不敢继续往前走了,她靠着街道旁的一个路灯蹲坐下来,两只手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肚子,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穿着的那双小红鞋。 林宇在马路的转角处将自行车停了下来,他远远看着小女孩蹲坐在路灯下的身影,鼻子不禁有些酸酸的,如果这一幕被她的父母看到,不知道他们会有多伤心。 林宇将自行车停放好,接着朝前方路灯处走了过去,他在走动的过程中故意将脚步声放大,免得自己的突然出现又把小女孩吓到了。 听到有行人的脚步声,小女孩慢慢地抬起了头,脸上的表情显得不那么害怕了,当她发现对方就是白天见过的怪叔叔时,眼神中又露出了许多的疑惑不解。 林宇尽量堆满了笑容,好让自己在小女孩的眼中看起来更像一个好人,至少目前来看,小女孩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排斥自己了。 林宇同样蹲坐在了女孩的面前,他轻声的说了一句,“你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你,见过两次面,就不再是陌生人了...” 在一般人的眼中,路灯之下只有林宇的影子,他蹲在那里对着一团空气自说自话,这样的行为看上去和疯子没什么区别,但实际上,慰籍一个小女孩灵魂的故事就此开始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林宇的话说服了,还是小女孩很希望有个活人出现在自己身边,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用一脸天真的表情说道,“好吧,如果不是陌生人,那我就可以跟哥哥说话了。” 林宇暗暗松了一口气,居然有种终于撩‘妹’成功的感觉,这一天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他决定趁热打铁,赶紧和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套近乎,“小妹妹,能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吗?” 小女孩想也不想地回答道,“我的名字叫做,小白兔,”女孩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两颗可爱的虎牙让人很难忽视。 林宇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他本来想问的当然是女孩的真实姓名,没想到女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回答,还外送一个纯真无瑕的笑容,可爱程度果然和她的名字有的一拼。 “行,那我以后就叫你小白兔吧,”林宇倒是觉得这个小名叫起来很顺口,“小白兔,你知不知道你的家在哪里?”林宇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从今天的观察来看,要慰籍小女孩的灵魂,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女孩重新见到自己的父母,也许有了再次见面的机会,小女孩就不会在人间漫无目的的游荡了。 “我,我家在一个很远的地方...,”问起了她的家庭,小女孩的情绪明显又荡了下去,最关键的是,在林宇的盘问之下,小女孩根本就说不清楚自己的家到底在哪,只能说出一个大概的街道名字。 在小女孩的叙述中,林宇渐渐搞清楚了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羊城,小女孩说是在自己玩耍的时候被几个陌生叔叔抱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子连续开了好几天,后来有人在车上说了一句好像被警察盯上了,车子便在马路上越开越快,接着面包车突然冲出了围栏,掉进了一条湍急的江水当中... 林宇终于知道为什么小女孩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时候,很快就害怕的跑开了,原来在她身上还有这样一段经历。面包车开了几天几夜,无疑离女孩的家乡已经很远了,有可能是在距离羊城千里之外的另外一座城市,不知道具体地址无异于大海捞针。 果然,林宇尝试着用女孩曝出的街道名搜索了一下,全国拥有相同街道名称的地方多达数百个,林宇不可能像没头苍蝇一样一个一个的去寻找。 “哥哥,你能带我回家吗?”小白兔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布满了期待。 林宇没有办法让这样一个天真的孩子失望,只好在嘴上回答了一句,“当然可以,不过今天太晚了,哥哥先带你去另外一个地方。” 就算小白兔不需要休息,林宇也要给自己找一个睡觉的地方,总不能就在这条马路上干耗着。林宇站起身走在了前面,小白兔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后方,林宇一边走一边想着应该去哪里打发掉今晚,几分钟之后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看来,只能带小白兔去网吧包夜了! 第九十一章 被嫌弃 这个时间点,其实赶回羊城大学并不算太晚,有了死神之帽之后,林宇就从来没有不得不在宿舍之外过夜的经历。可是今天不一样,除了自己,他还带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如果在一栋全是男生的宿舍楼过夜,总归觉得不太适合。 林宇重新走到了繁华的街道上,很容易就在街边找到了一家网吧,想着自己也很久没有在网吧包夜了,这次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酣畅淋漓的打一晚上游戏。 虽然已经是深夜,但网吧里的顾客着实不少,大部分都是一些年轻学生的面孔,不过想想也情有可原,现在所有的学生都放暑假了,只要家里不是管的太严,这些学生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出来网吧包夜的。 林宇开了一个二楼的位置,走上去才发现左右两边都坐满了人,林宇好不容易从角落找了一张四角的凳子,然后把它放在了自己椅子的旁边,轻声说了句,“小白兔,你就坐这里吧,看着哥哥玩一会儿电脑。” 林宇注意到旁边坐着的人都戴着耳机,所以应该不会注意到自己对着一团空气说话,小白兔倒是很听话的坐了上去,“哥哥,这是什么地方?周围有好多人啊。” 以小白兔的年纪自然还没有来过网吧,这样的地方经常空气沉闷,还有不少人会抽上一支烟,任何一个家长都会对网吧唯恐避之不及的,更不用说网吧里面充斥的各种诱惑了。 想到这一点,林宇心里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负罪感,自己居然把一个纯洁的小女孩带到网吧来了,不过以小白兔现在的状态,就算被网吧的风气毒害也没什么差别了。林宇至少还想到了一个好处,就是小白兔待在网吧就不会再觉得害怕,周围有这么多人陪她坐着,总比她一个人坐在路灯下要好得多。 “这里是给大家上网的地方,你要是觉得困的话,可以趴在桌子上睡一觉,”林宇简单的敷衍了一句,他还不知道灵魂需不需要睡觉休息,但如果小白兔能够睡着,自己就不用分心去照顾她了。 小白兔意料之中的摇了摇头,“哥哥,我还不困,我先陪陪你。” 林宇无奈的笑了笑,在小白兔嘴里自己倒成了那个需要陪的人了,林宇没有再说话,他双击点开了游戏图标,迅速投入到了战斗当中... 这段时间林宇忙于送外卖,所以明显感觉到自己手生了,几局下来,自己所在的这一队居然都以战败告终,这让林宇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自己成了队伍里面的猪队友? 就在林宇深吸一口气,准备在下一局扳回一城的时候,林宇发现小白兔已经从凳子上走了下去,她漫无目地的在网吧里面晃来晃去,电脑屏幕上各种绚丽的打斗场景一点都不能吸引她的注意,从她的表情上来看,小白兔显然把网吧当成了一个极其无趣的地方。 林宇心中沉了一下,以小白兔的年纪,她应该是对一些游乐园和儿童设施才会有兴趣,网吧这样的地方的确很不适合她。可是现在都已经过了凌晨了,林宇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带她去游乐园,就算小白兔觉得无聊,也只能继续忍一忍了。 林宇新一局的游戏开始了,经过了前面的惨败,这一次林宇终于迎来了意气风发的时候,他在十分钟内就杀死了对方四次英雄,引来了队友一致的膜拜。林宇把这个势头一直保持到了游戏结束,他也因此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将敌方阵营压得毫无还手之力。 等到游戏胜利的提示出现时,林宇非常舒爽的将背脊全部靠在了椅子上,在得意的笑容中长舒了一口气,眼睛的余光却在这个时候瞄到了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影子。 林宇条件反射的心脏收缩了一下,一转头才发现,这个不同寻常的影子就是小白兔,她披着一头长发,一动不动的站在自己身后,说实话那副样子的确有些吓人。 “那个,小白兔,你不用一直站着,可以坐在我的身边或者到四处走一走,”林宇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道,也许是刚才打游戏太过投入了,他居然会被小白兔的灵魂吓到。 听了林宇的话,小白兔只是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接着低下头抠着自己的手指,那副样子只能用可怜兮兮来形容。 林宇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凌晨两点了,估计小白兔在这间网吧已经转了无数圈,现在实在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这样的状况让林宇很是犯难,刚才自己只顾着打游戏的确忽略了小白兔的感受,可是他也的确不知道应该如何跟六、七岁的小女孩相处,就算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话题啊? 林宇使劲用自己的脑子想了想,毕竟作为要慰籍灵魂的死神,林宇必须让自己和小白兔的关系变得越来越融洽才行。 过了半分钟的样子,林宇终于灵机一动,他想到了一个最容易让小白兔开心起来的办法,于是开口问了一句,“小白兔,你最喜欢看什么动画片呀?” 说起这个,小白兔果然一下子就来了兴致,“我最喜欢看,《喜羊羊和灰太狼》,还有《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还有《机器猫》...” 林宇及时阻止了下来,他不知道小白兔心里到底还藏着多少部最喜欢的动画片,既然如此,事情就变得好办多了,他让小白兔重新坐在了凳子上,“好,那我们就一起来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吧。” 林宇果断的退出了游戏界面,在网上随便找了一个视频网站,然后点开了这一部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动画片... 小白兔的确很容易就开心了起来,特别是每次看到灰太狼被一个平底锅拍上天空的时候,小白兔的嘴里就会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林宇不知不觉也被小白兔的情绪感染了,看着眼前幼稚的动画片,居然也跟着笑出声来。 这导致了一个让林宇很尴尬的结果,就在他看着动画片发出脑残笑声的时候,旁边的哥们刚好打完一局游戏摘下了耳机。于是对方发现自己邻座的一个大男人居然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而且貌似还看得特别津津有味,这哥们脸上随之露出了无比嫌弃的神色... 第九十二章 台风天 有了动画片的帮助,小白兔也算是在网吧度过了一个开心的夜晚。林宇很庆幸这部动画片的集数够多,时间够长,让小白兔有了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的节奏。 不过快到早上的时候,林宇还是发现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现象,小白兔居然困得靠在桌子上睡了一会儿。她睡觉的样子和正常人类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的安静恬淡,像一个拥有无限美好的小天使。唯一的区别就是,小白兔睡觉的时候没有呼吸声,也没有身体上的一起一伏。 原来灵魂还是需要休息的,林宇好奇的询问了一下死神游戏,它给的答复是,灵魂虽然没有真实的rou体,可还是需要维持一定的精神状态,就好像人类睡觉的时候,身体和精神是同时得到休息的,只不过灵魂不需要恢复身体的机能,所以它们的休息时间比人类要短很多。 这一点很快在小白兔身上得到了验证,林宇发现她只睡了三个多小时就醒过来了,而且醒来的时候又再次显得神采奕奕。 “哥哥,现在,可以带我回家了吗?”小白兔醒来的第一时间就问了这么一句话。 还处于迷糊状态的林宇条件反射的说了一声,“嗯?”其实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有真的打算把小白兔带回家,在没有具体地址的情况下,林宇就算是想做也没那个能力办到。所以他昨天晚上答应小白兔,只不过是和她套近乎的权宜之计,没想到一个晚上过去,小白兔对这件事情还记得清清楚楚。 看到小白兔露出的乞求眼神,林宇仍然只能违心的说了一句,“好啊,不过哥哥现在有点饿了,需要先去吃一点早饭...” 结完帐,林宇带着小白兔从网吧里面走了出来,没有地方刷牙洗脸,林宇只好在路边的商店随便买了一盒口香糖对付过去。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消耗,林宇现在可谓是饿的前胸贴后背,再加上昨天白天本来就没怎么吃,林宇此时非常想要找一个早餐店,来它一笼小笼包、一大碗稀饭、两根油条、三个大馒头... 就在林宇心里美滋滋想着的时候,他们经过的路边不知不觉就出现了这么一家早餐店,不少客人已经在店里面坐着哧溜哧溜的喝着稀饭或者大口大口的吃着炒粉,旁边高高叠起的蒸笼里冒出了白色的蒸汽,属于肉包子特有的浓郁香味散发了出来。 林宇情不自禁的就咽下了一口口水,他刚要迈开步子往店里面走去,却发现小白兔没有像平常一样跟上来,而是犹豫的站在了店门外驻足观看。 林宇本来想顺口叫她进去,可是话到嘴边却突然像鱼刺一样卡在了咽喉,没有说出来,因为林宇发现,小白兔现在的表情和昨天站在冰淇淋橱窗前一模一样。不可否认的是,小白兔同样也想吃早餐,她的记忆里肯定还留存着各种食物的味道,只是林宇没出现的这段日子,想必小白兔已经尝试过食用人间的食物了,结果自然不能得偿所愿。 林宇想起了当初他和舒曼云一起喝咖啡的场景,舒曼云虽然也很想品尝美味浓香的星巴克咖啡,只是她很快就发现自己连咖啡杯子都抓不住,舒曼云脸上那种失落的表情,林宇至今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小白兔的心理承受能力肯定是不如舒曼云的,毕竟她还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林宇不知道应该如何向她解释,从此以后她都不能品尝到人间的味道了,也不忍心看到小白兔露出伤心的表情。 林宇放弃了走进早餐店的打算,他二话不说的继续带着小白兔往前走,只在经过一个路边摊的时候,随手买了一个三块钱的煎饼。 小白兔看上去对煎饼没什么兴趣,这正好打消了林宇心中的负担,要是小白兔像一只馋猫一样看着自己吃煎饼,那就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了。 一个煎饼下肚,林宇总算是恢复了一些气力,他笑着对身旁的小白兔说了一句,“哥哥这就带你回家,你一定很想见你的妈妈吧。” 小白兔一路上都郁郁寡欢,直到听见林宇说了这样一句话,脸上才绽放出了欣喜的笑容,“对呀,我昨天晚上都梦到妈妈了,我在妈妈的面前唱歌跳舞,妈妈一直夸我表演的太棒了。” 母亲和家人是小白兔心里的一个结,可能林宇现在做任何事情也比不上小白兔的母亲给她的一个拥抱,但小孩子终归只是小孩子,林宇觉得她们的任何想法应该都只有三分钟热度,只要带她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分散她的注意力就可以了,等到小白兔不再想她妈妈的时候,应该就可以把她的灵魂送往魂界了。 “好,我们这就去找你的妈妈,”林宇满口答应了下来,小白兔当然也信以为真,开始一蹦一跳地走在了林宇的身旁。 今天的天气还是不错的,林宇一边走着,一边抬头看了看上方的天空,昨天的羊城还是阳光灿烂,今天就变成了一幅将要下雨的迹象,劲风将路边的树木吹得倒向了一边,因此空气里出现了一丝夏天少有的凉意。 是要刮台风了吗?林宇在心中暗想着,羊城是一座靠海的城市,在夏季刮台风是经常出现的天气现象,不过大部分台风都不会对市民的衣食住行造成多大影响,最多就是学校停课一天半天,大家尽量待在室内不要出去也就罢了。 林宇出生在内陆城市,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台风天,不过现在习惯了倒是觉得这样的天气很不错,至少台风到来的时候,天气就会变得很凉快,不用晚上睡觉的时候吹上一整夜的电风扇了。 林宇看了看身旁的小白兔,他们已经沿着街道走了大半个小时,小白兔一直都保持着很兴奋的状态,也许她认为只要不断的往前走,就可以离自己的家越来越近吧。林宇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就当做是陪着小白兔逛街了,他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林宇故意停下来问了一句,“小白兔,你觉得你家在哪一边啊?” 第九十三章 牵手 小白兔抿着嘴唇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用手指了指右边的岔路口说道,“哥哥,我觉得我家是在这边。” 林宇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我也觉得是在这边,走吧,可以过马路了。” 看到绿灯亮起,林宇大摇大摆的走在了前面,他当然知道无论往哪边走实际上都没有什么差别,只希望在带着小白兔寻找妈妈的这个过程中,能够发生另外一些吸引小白兔注意力的事情。 马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不过旁边停着的车子倒是不少,它们在红绿灯的前面排起了长龙,看上去给人一种严阵以待的架势。 林宇不慌不忙的在斑马线上走着,在他转头的时候,突然发现小白兔朝自己身边紧紧的靠了过来,一只小手举过了自己的脑袋,似乎想要抓住林宇衣袖的边角。 这个小动作让林宇心里触动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小白兔这个年纪的女孩,过马路的时候应该是被爸爸妈妈牵在手里的,所以现在,她也习惯性的想要牵住林宇的衣袖,以减轻自己心中对周围如此多车辆的害怕。 不过小白兔的尝试终究没能成功,她抓了好几次手中都是空空如也,脸上的害怕表情似乎比刚才更加深了一些。 “不要太用力,你还是能够抓住我的手,”林宇将手掌垂在了小白兔的面前,嘴角有一丝浅浅的笑容。 小白兔疑惑的抬起头,她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哥哥,明明能够跟他正常说话,却和其他东西一样怎么抓都抓不住。看到林宇把手掌垂在了自己的前方,小白兔按照他说的话,不再用力的去抓捏,而是将自己灵魂状态的手轻轻放在了上面。 这一回,小白兔的手真的没有一穿而过,而是恰到好处地贴合在了林宇的手掌心,林宇也在这个时候慢慢地将自己的五指合拢,从他的视角看过去,小白兔真的就像被自己牵在了手里一样。 就在这一瞬间,小白兔脸上的疑惑和害怕都不见了,换上了她最灿烂露出两颗虎牙的笑容。在这个还不太熟悉的哥哥面前,小白兔再次感受到了类似于家人的关爱,至少,她还能够被人牵在手心里过马路... 一高一矮的两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要是林宇走累了,就叫小白兔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不过每次没有停留多久,小白兔便会不断重复的问林宇同样一句话,“哥哥,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想早一点见到妈妈。” 离开了市区繁华的街道,林宇发现自己前方居然出现一片绿油油的田野,这片田野和自己的家乡不太一样,因为这里没有人种植水稻,放眼望去,大部分都是各种各样的绿色蔬菜,林宇意识到自己居然一路从市区走到羊城的郊区了。 郊区的马路上很久才会经过一辆车,林宇随便坐在了马路旁边的草地,心中有些犯难,再这样走下去可不行,自己很有可能会迷路不说,关键是连回市区的公交车都不知道在哪里,要是再往回走上大半天,自己的两条腿可就真的要走断了。 和林宇愁眉不展恰恰相反的是,来到郊区的小白兔反而比之前更加开心,也许小孩子天生就喜欢亲近大自然,她兴奋地跑上了田埂,在一片开满油菜花的菜地里和蝴蝶追逐嬉戏,更加因为一只青蛙从她的身边跳过,而发出了惊喜的尖叫声。 林宇走到菜地中间的时候,不经意地发现里面结出了一个香瓜,表面的色泽已经开始泛黄,凑近能够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林宇到现在为止只在早上的时候吃了一个煎饼,后来便是大半天走路的消耗,现在用又饥又渴来形容也一点不为过。从一个多小时以前,林宇就在留意周围有没有可能出现饭馆,或者至少有一个杂货店也行,那样他就可以买一点干粮和矿泉水充饥,可是直到现在他都没看到类似的商店出现,却在菜地里发现了一个已经成熟的香瓜。 林宇抬头看了看四下无人,只好在心里默默对着这片菜地的主人说了一声抱歉,眼疾手快地将香瓜从枝条上摘了下来,现在也只能靠它来充饥了。 在溪水里简单的清洗了一下,林宇用手掌朝着中间一劈,整个香瓜便碎裂成了两半,一阵浓郁的香味直扑林宇的鼻尖,少部分香甜的汁水流了出来。 林宇开启了他狼吞虎咽的模式,不论瓜皮还是瓜肉,甚至是里面黄色的籽都被林宇吃进了自己的肚子里,一整个香瓜在短短两分钟时间里就被他干掉了,最后一口瓜肉被林宇吃下去的时候,他的肚子终于有了一种饱足感。 远处,小白兔还是忘情地在田野里面玩耍,从她的状态来看,应该是很少有如此亲近大自然的机会,所以林宇推断,小白兔肯定是生活在城市里面的小女孩。 林宇自己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下,他当然对这一片普通的田野没有多少感觉,毕竟自己就是生活在农村,和自己所在的那个山村相比,林宇觉得这里还是有太多现代化的元素,比如眼前的这一条泊油马路。 既然小白兔喜欢在这里玩,那就让她玩个够吧,林宇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想,看着田野里小白兔时而隐没时而又出现的身影,林宇脸上浮现出了欣然的微笑。 闲来无聊,林宇戴上耳机听起了歌,播放软件中正好出现了一首很清新的歌曲,《稻香》。欢快的旋律在耳朵里响了起来,林宇发现里面唱着的歌词倒是挺应景的,“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著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不要哭让萤火虫带著你逃跑,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童年的纸飞机,现在终於飞回我手里;所谓的那快乐,赤脚在田里追蜻蜓追到累了,偷摘水果被蜜蜂给叮到怕了,谁在偷笑呢,我靠著稻草人吹著风唱著歌睡著了...” 第九十四章 动物园 吹着清凉的风,听着悦耳的歌曲,林宇怡然自得地靠着背后的树干眯了一会儿,今天又陪着小白兔走了六、七个小时,现在终于有了一段闲暇的时光,林宇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这一份宁静。 过了大约半个钟头,林宇在迷糊之中听到了小白兔的声音,“哥哥,哥哥,你睡着了吗?” 林宇睁开眼一看,小白兔已经离开田野,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脸上没有了刚才来到这边郊区的那份欣喜,看来是新鲜感已经过去了。 “我,我没睡觉,只是在听歌而已,”林宇瞬间精神抖擞的从背靠的状态站了起来,似乎是想证明自己一点都没有萎靡不振。其实这两天,在小白兔这个女孩面前,林宇觉得自己很是有些没面子。因为每次都是自己说要在路边休息一下,还有止不住的大口喘气以及难掩汗流浃背的狼狈模样,反观小白兔,她任何时候都是轻松自在神采奕奕,虽然林宇知道其中的原因是什么,但小白兔却不知道,林宇不希望自己的形象在小白兔的心里打上一个折扣。 听了林宇的话,小白兔脸上依旧露出了纯真无比的笑容,“哥哥,我已经玩够了,现在我们继续出发吧。” 林宇的脸一下子就耷拉了下来,这条路果然一旦开始就没有尽头,看小白兔的架势,好像不找到她自己的家就真的不会罢休。“呃,行,我们往这边走...,”林宇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他可不能继续带着小白兔往郊区走了,要是再走到一个更加荒无人烟的地方,林宇都不知道要怎样熬过今天晚上。所以他拉着小白兔的手往来的方向走去,这样一来,至少离市区越来越近了。 “哥哥,你走错路了吧,刚才我们不是从这边走过来的吗?现在应该要往那个方向走,”刚走两步,小白兔就发现了不对劲,她将自己的手掌抽了出来,也不等林宇反应,就自顾自的掉头往后走了。 林宇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小白兔的智商,六、七岁的小女孩可不是这么好骗的,当下站在原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只能看着小白兔的背影跟了上去。 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林宇对周围的景致越来越陌生,他感觉自己应该从来都没有来过这个地方,甚至都没有坐公交车途经过这里。 羊城的台风好像已经散去了,午后的阳光开始斜斜地照在了他的脸上,周围听不到任何一点风吹动的声音,无处不在的空气又开始变得燥热起来。 林宇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也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因为在交通工具发达的现代,没有人会选择用双脚去走上一整天。大家要去的地方都是有明确的目的地,就算没有公共交通直达,也可以选择先坐到离目的地不远的地方。 可是林宇这一次的出行却非常特殊,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一个要到达的目的地,他们所要去的地方只是小白兔心里的一个愿望罢了,但这个愿望没有人知道是在哪里。 林宇今天在路上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首先是市区各种各样的摩天大楼,永远都行色匆匆在他旁边擦肩而过的路人们,接着是城乡结合部一栋又一栋参差不齐的民房,住在那里的既有年轻大学生也有很多本地的土著居民,最后又来到了彻彻底底的郊区,这里和自己生活过的农村类似,能看到远处的青山和大片的田野,他和小白兔走过的马路两边可能出现一片油菜花田,或者仅仅是一条水草丛生的小水沟... 林宇一直都尽量牵着小白兔行走,他本来并没有这样的觉悟,可是每次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小白兔都会尝试着去扯他衣袖的时候,林宇就干脆把小白兔牵在手心了,至少林宇发现,当自己牵着她的时候,小白兔脸上几乎没有再露出过害怕的表情。 虽然只有短短两天时间,林宇感觉自己和小白兔的关系已经变得很不一样了,从最开始的害怕、陌生、试探,再到现在似乎对自己产生了一些依赖,就像依赖她的父母一样开始依赖自己。 小白兔能有这样的表现,林宇还是很欣慰的,至少自己所做的努力在她的心里产生了安全感,她才会对自己这个陌生的哥哥产生依赖,也算是在慰藉小白兔灵魂上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在马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小白兔的身高只有到林宇腰部的位置,所以每次林宇跟她说话的时候都必须低下头。 不过在路人眼中是看不到小白兔的,他们所见到的只是林宇一个人不断往前走而已,神态虽然很正常,但走路的姿势看上去却有些奇怪。因为这个年轻人在行走的过程中,右手手臂始终保持着不摇摆的状态,而是以一个倾斜的姿势垂放在那里,就像是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一样,可是他的手里明明是空无一物的... 再次变得炎热的空气让林宇的鬓角流下了汗水,他看向了自己的前方,脚下这条道路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林宇觉得自己可能犯了一个错误,他低估了小白兔心中那份想要回家的执着。 林宇本以为象征性的带她走一走,顺便自己也四处看看风景,年纪这么小的女孩也许很快就把要回家的事情给忘了,但是一个晚上过去,又加上整整一个白天,小白兔的想法根本就没有动摇过,回家似乎成了她心中一个很难抹去的烙印。 林宇意识到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尽管现在自己已经放了暑假,有足够的时间陪小白兔,但无休无止的走下去对慰籍小白兔的灵魂没有半点帮助,他必须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 就在林宇一边发愁,一边苦思冥想的时候,从他的身后开过来了一辆公交车,上面的led灯显示着关于目的地的几个大字,野生动物园。 林宇不由得眼睛一亮,没有哪个小孩会不喜欢动物,小白兔自然也是如此,带她去羊城的野生动物园肯定比在大街上瞎逛要好的多,自己也不用忍受双脚酸胀的痛苦了。 “小白兔,有车来了,我们先上车!” 第九十五章 验票 林宇朝着驶来的公交车大幅度的摆了摆手,公交车很快就停了下来,虽然林宇所处的位置并没有公交停靠站点,但在郊区公交司机一般会看到招手就停车。 林宇赶紧拉着小白兔走了上去,公交车上的乘客不多,应该是这个时间点去动物园已经太晚的缘故,当林宇将自己的身体全都坐在公交车位子上的时候,他瞬间有了一种彻底解脱的感觉。 羊城野生动物园在市内有着不小的名气,由于占地太大,所以建造的地址也是在郊区,它的周围还有欢乐世界、水上乐园等一系列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基本上每个羊城市民都有去玩过的经历。林宇刚来羊城大学的时候就听说了这么一个地方,只不过囊中羞涩的他,一直都没舍得去购买那些昂贵的门票,所以至今也没有去过。 今天正好借着陪小白兔的机会,去羊城野生动物园见识一下,看看里面到底容纳了多少珍稀动物,林宇在心里想着。 由于公车行驶的方向和他们前进的方向一致,所以小白兔并没有对他们坐车的目的地产生怀疑,相反她倒觉得坐车的速度快了很多,应该可以更快的回到自己的家里,所以一路上都兴致勃勃地欣赏起了窗外的风景。 林宇从来没有觉得仅仅是坐公交车也会这么舒坦,吹着凉爽的空调,整个身体都毫不用力的全靠在座椅上,两只脚虽然无法完全的伸展,但已经不用再去承受身体的重量,林宇现在的状态用一个很流行的网络词语形容便是,beijing瘫。 林宇在公交车上舒舒服服的打了一个盹,半梦半醒之中听到公交车报站,“野生动物园终点站已到,请全部乘客收拾好行李物品下车”,才恍恍惚惚的醒了过来。 “哥哥,这里有个野生动物园吗?”小白兔在一旁闪烁着好奇的眼神问道。 林宇看到她的表情就知道,动物园这几个字就足够吸引小白兔全部的注意力了,“是啊,真巧,要不我们去动物园里面看一看?” 小白兔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快就点点头答应了,林宇早就料到她会有这样的反应,毕竟一片郊区的田野就能够让小白兔玩得忘乎所以,更不用说一家诺大的动物园了。 动物园的入口处没有什么人,不过上面写着成人248元的门票价让林宇有些咋舌,这么多钱,要自己辛辛苦苦送上两天半的外卖才能够赚到啊,林宇前进的脚步情不自禁的停了下来。 “哥哥,你怎么不走了?”看到动物园的门口就在前方,小白兔明显越来越兴奋了,不过她却发现林宇在这个时候站在了原地。 “呃...,”林宇的脸上有些尴尬,他总不能告诉小白兔,因为自己还是舍不得门票钱,所以不想去动物园了,处于灵魂状态的小白兔自然是不需要买门票的,可是自己... 看着小白兔期待的表情,林宇突然灵机一动,干脆自己也变成死神的状态得了,那样两个人就可以来一次霸王游。 “那个,小白兔,你信不信哥哥也可以变成你这种样子?”为了不让小白兔觉得突兀,林宇决定先打一个预防针,毕竟自己人类和死神状态的样子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小白兔也早就意识到自己和过去不太一样,除了眼前的这位哥哥,其他人好像都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也看不到自己的样子。小白兔曾经尝试在马路上问过一个阿姨,想让对方告诉自己怎么样才能回家,可是阿姨行走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下一秒她就在自己的身体中穿透过去了。 从那一刻开始,小白兔就感觉到自己的不同了,接着在自己想吃冰淇淋的时候,没有看清前面的路而一头扎进墙壁的时候,小白兔在自己身上发现了越来越多的迹象,她并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的状态已经不是普通人类应该有的样子了。 “哥哥,你也能变成我的样子?”小白兔当然以为只有她自己是特殊的,听了林宇的话,脸上露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林宇笑着点了点头,他发现周围的眼睛还是比较多,为了避人耳目,他把小白兔牵到了一个公共卫生间的前面,然后跟她说了一句,“小白兔,你先在这里等一下,哥哥变好了马上就出来。” 短短一分钟过后,死神状态的林宇出现了,除了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圆形帽子之外,整个人也变成了和小白兔一模一样的灵魂形态。 小白兔看到之后,立即高兴地拍起了小手,“哥哥真的会变,现在不是只有我不一样了。” 林宇听了小白兔的后半句话,心里微微一沉,只有自己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在我出现以前,小白兔应该觉得很孤单吧?没想到变成灵魂状态之后,还收获了另外一个好处,跟小白兔的关系又拉近了一些。 野生动物园的入口处排着十人左右的队伍,林宇和小白兔本来是不需要排队的,但为了不让小白兔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林宇还是跟她一起按部就班地跟在了队伍的后面。 羊城野生动物园已经采取了最先进的微信验票方式,游客只要出示自己购票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刷手机进闸,所以前面的队伍缩短的很快。当林宇和小白兔的前面只剩下最后一名游客的时候,小白兔亲眼看到对方出示手机,然后铁闸门才打开放他进去,小白兔不由得转头看向了林宇,她自然是觉得林宇也需要出示这么一个手机才行。 前面的游客进去之后,验票员的眼神似乎看向了小白兔的方向,这让小白兔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因为她发现哥哥并没有去掏手机,这就意味着哥哥可能没有买好门票。 逃票这样的事情小白兔自然是不敢去做的,从小她就被爸爸妈妈教导要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就在小白兔越来越紧张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林宇牵起她的手,大声的说了一句,“小白兔,快跑!” 第九十六章 把我当成爸爸 下一秒,两个人穿过了验票员的身体、又穿透了挡住他们的铁闸门,一路跑进了动物园里面。 等到林宇放开小白兔的手,两个人奔跑的脚步同时停下的时候,小白兔看向林宇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调皮的笑容,嘴里发出一串银铃般咯咯的笑声。 林宇也会心的笑了起来,验票的时候他就偷偷观察了小白兔的表情,看上去小白兔还没有意识到,不管她现在做任何坏事都是不会被人类发现的。所以林宇也就顺着小白兔的心思,干脆来了一场逃票的戏码,一向是乖乖女的小白兔果然觉得刚才的事情很刺激,心里的某一些情绪似乎被释放了出来。 林宇看了一下张贴在旁边的路线指引,整个羊城动物园虽然面积很大,但路线的设计非常简单明了,就是顺着左右两条路环绕一圈而已,在路线中间的位置还有一个乘坐小火车的地方,可以从那里进入另外一片乘车游览区。 既然路线没有什么好选择的,林宇也就随便选择了一边走了过去,没走几步便看到右手边出现了一大片的火烈鸟,它们聚集在一起的样子像一片红白相间的云彩。小白兔趴在栏杆上,瞪着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面的火烈鸟,看她的样子应该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不太寻常的鸟类。 接下来两人经过了一座猴山,上面生活着各种类型的猴子,不断在树木和山石之间跳跃,接着又看到了沙漠中才有的蒙哥,它们在一个个洞口里面钻进钻出,身形娇小行动迅速,让林宇想起了那种投硬币打地鼠的游戏。 游园的过程中,小白兔一直处于一种很亢奋的状态,任何一种出现的动物对她来说都是新奇和好玩的,她告诉林宇,以前被自己的爸爸妈妈带去动物园的时候,都没有看过这么多不同种类的动物。 林宇发现小白兔在这一刻是真的忘了要回家的事情了,甚至在提起自己爸爸妈妈的时候都没有一点伤心的表情,林宇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番,看来这些动物园里面的动物比起自己还更能够慰藉小白兔的灵魂。 任何一个动物园,猛兽总是少不了的,路线刚走到一半,林宇和小白兔便发现自己来到了动物园里面的猛兽区,硕大的东北虎、矫健的美洲猎豹、还有一脸王者形象的美洲狮,这些猛兽的玻璃橱窗前聚集了最多的游客,有不少大人把小孩抱起在了怀里,好让小孩能够看得更加清楚一些。 林宇低头看向了小白兔,发现她在人群中努力掂着自己的一双小脚丫,想在人群中找到一个缝隙可以看到自己前方东北虎的全貌。 其实这个时候,小白兔只要把自己的身体往前挤就可以了,她完全可以穿过挡在前面的人群,和那只威猛的东北虎亲密接触。但小白兔始终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常人类看待,她的一切行为都是那么乖巧,让林宇看了不由得心生怜惜。 “小白兔,到我的肩膀上来吧,”林宇蹲下了自己的身体,拍了拍肩膀说道。 “哥哥,我可以吗?”小白兔小声的问了一句,眼神中露出了一种不确定的神情。 林宇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当然可以,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爸爸就行了。” 听了林宇说的话,小白兔的神情先是怔了一下,也许在她的心中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哥哥当成自己的爸爸,但接着小白兔重重地在林宇面前点了一下头,鼻子里发出嗯的一声。 小白兔轻轻爬上了林宇的肩膀,把两只小腿伸到了林宇的胸前,双手抱住了他的额头的位置。这段时间和林宇的相处,小白兔已经学会了如何恰到好处的用力,才能够让自己接触到林宇的身体同时又不会一穿而过。 林宇也小心的握住了小白兔的脚踝,说了一句,“小白兔,抓稳了,”整个身体才从蹲着的状态站了起来。 林宇的身高给了小白兔一片完全不同的视野,从现在的角度看去,小白兔不仅能够看到东北虎的全貌,还能看清它身上的每一条斑纹,甚至是尾巴在走动中轻微晃动的样子。 “哥哥,原来这只老虎长得这么大!”小白兔发出了兴奋的惊叹声,为了引起东北虎的注意,她还靠在玻璃上做出了学老虎叫的样子。 林宇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现在不论小白兔做任何动作,发出任何声音,其实东北虎都不可能注意到她,但这并不重要,只要小白兔在这个过程中玩得开心就行了。 从猛兽区出来以后,旁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童趣的熊猫乐园,入口的上方有一个非常大的熊猫卡通图像,毫无疑问,这里聚集了最多的小孩,小白兔也在看到熊猫的标识后,迫不及待的拉着林宇走了进去。 熊猫是中华的国宝,也是一种形象非常可爱的动物,它们的体型通常都圆滚滚的,做任何事情都有一种是在卖萌的感觉。小孩子对这样的动物当然没有抵抗力,当小白兔看到第一只正在啃竹子的熊猫时,她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发出了高频率的尖叫声。 由于正值暑假,羊城的气候比较闷热,动物园在熊猫生活的室内放了几大块方形的冰块,好帮这些大熊猫们消暑降温。只不过让人忍俊不禁的是,有些大熊猫居然就直接将自己的身体抱在了冰块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冰块带来的凉意。 还有另外一只熊猫躺在了搭起来的木架上,它的姿势是完全的四脚朝天,一边啃着自己手里新鲜的竹子,一边时不时朝游客的方向看上一眼。 不少周围的大人都在拿着手机录视频或者拍照,小孩子则全都挤在了栏杆的最前方,想更近距离的看到自己喜欢的大熊猫。就在这时,林宇听到一个小男孩嚷嚷道,“妈妈,我想进去摸一摸那只熊猫宝宝。” 这样的请求当然被男孩的母亲拒绝了,不过林宇反而是心中一亮,他对着小白兔问了一句,“你想进去,和大熊猫玩一玩吗?” 第九十七章 双人间 林宇的话几乎说出了每个小孩的心声,但在场的小孩除了小白兔,没有谁能够再享受这种待遇了。 “哥哥,我真的可以进去吗?”小白兔扑闪着她的一双大眼睛问道,刚才她也听到了小男孩的母亲说,每一个人都只能站在栏杆外面观看,没有谁可以进去和大熊猫一起玩耍。 林宇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只要你想进去,哥哥就可以带你进去。” 一分钟之后,小白兔再次爬上了林宇的肩膀,林宇则是旁若无人地走到了人群的最前面,然后身体穿过栏杆,站在了一道人工挖掘出的沟渠面前。 这条沟渠的深度超过了两米,宽度也有一米有余,沟渠包围的平地就是熊猫生活和栖息的地方,很明显这条沟渠就是用来杜绝熊猫攀爬到外面的可能性。 此时林宇就站在了这条沟渠的外部,他的眼角只是略微看了一眼,接着脚下轻轻一点,整个人便和肩膀上的小白兔一起,轻轻松松的飞跃了起来。 小白兔本来还对那道颇深的沟渠脸有害怕之色,毕竟对她这样的小女孩来说,一米多宽的空隙无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可是现在她却亲眼看着下方的沟渠被快速掠过,仅仅一秒钟之后,她就发现自己身处在了大熊猫的地盘。 “去吧,喜欢哪只,就跟哪只玩,”林宇把小白兔从肩膀上放下说道。 小白兔像一阵风似的跑向了那只最可爱的小熊猫,她蹲在了圆滚滚的熊猫宝宝旁边,眼睁睁的看着它怎么一口一口的把竹子吃进嘴里... 等林宇和小白兔从野生动物园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林宇赶紧找到了离动物园最近的一个地铁口,然后带着小白兔坐往了羊城大学的方向。 今天小白兔无疑是很开心和满足的,她不仅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还和大熊猫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小白兔最后甚至大胆地把整个身体都抱在了大熊猫的身上。 就算在坐地铁的时候,小白兔的兴奋表情依旧没有消失,看上去仍然在回味和动物们相处的那段时光。 林宇很庆幸自己眼疾手快地坐上了回去的地铁,要是等小白兔反应过来,肯定又要缠着自己去找她的妈妈了。 羊城地铁在全国都算是很发达的,基本上每一个地标都有地铁直达,林宇所要去的羊城大学自然也不例外。 经过了两次转线,大概一个小时的车程,林宇和小白兔出现在了羊城大学附近的一个地铁口。只是走出地铁以后,林宇并没有返回羊城大学,而是带着小白兔来到了大学旁边的一家简陋旅馆。经过林宇的再三思考,他总觉得带小白兔回男生宿舍有些不太合适,所以决定在旅馆开一个房间对付过去。 这家旅馆的装修非常普通,本身就是由一栋民房改造而成,它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只能做大学生的生意,所以旅馆房间的价码也是非常亲民的。 “老板,那个,我要开一间房,”林宇走到柜台前,有些不自然的说道。虽然这家旅馆就在羊城大学的旁边,但林宇从来都没有光顾过,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从上大学至今都是一个单身狗。来这里开房的大学生想做什么,林宇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所以现在从自己嘴里说出开房这两个字,林宇居然有些心虚起来。 因为已经放暑假了,旅馆的生意并不好,所以胖老板本来在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打盹,听到了林宇的声音,才稍微清醒了一些。 胖老板睁着迷离的双眼,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问道,“就你一个人,开房?”胖老板早就见惯了前来开房的大学生情侣,所以看到林宇一个人出现,反倒觉得很是奇怪。 “呃,是的,就我一个人,”林宇只好硬着头皮回答了一句。 胖老板满脸一副干嘛不回去睡宿舍的模样,不过没有人会拒绝送上门的生意,他从下方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把钥匙,“单人间一个晚上八十,押金两百,你自己上去吧。” 林宇看着老板递过来的钥匙,并没有伸手去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的笑容,“那个,我要开一个双人间...” 胖老板眼神中的疑惑自然是更深了,他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举止神态可以判断,对方肯定就是羊城大学的学生。尽管现在已经放暑假了,但大学的宿舍楼并不会禁止学生出入,现在也还远远没有到宿舍楼关门的时间点,这个学生莫名其妙的要来开房也就算了,居然还一个人要开双人间,他是想上半夜睡左边床,下半夜睡右边床? 林宇看出了老板眼中的怪异神色,但他也没办法告诉对方自己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而是还带着一个六、七岁小女孩的灵魂,她现在就站在老板的前面,只不过老板看不到她的样子而已。 至于要开双人房,对林宇来说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不能把小白兔一个人丢在旅馆里面不管,自己回去睡宿舍,也不好意思让小白兔和自己挤在一张床上,毕竟小白兔和自己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她说不定也想在睡觉的时候和自己保持距离,所以开一个双人房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就算价格上双人房要比单人间贵一些,林宇也只有被动的接受了,他不想让小白兔在和自己相处的时候觉得不自在。 胖老板一双绿豆大的眼睛盯着林宇足足有十秒钟的时间,最后还是二话不说的从抽屉里拿出了另外一个钥匙,“双人房一个晚上一百二,押金三百,还是你自己上去吧。” 林宇从老板的表情里读出了大写的奇葩两个字,不过这一点他还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自己当老板遇上了这么一个顾客,肯定也会觉得对方要么脑子进水了,要么就是神经病。在老板依旧怪异的目光中,林宇自顾苦笑了一下,把所有的钱都交齐以后,牵着小白兔的手顺着楼梯走了上去。 第九十八章 我也进去 这家旅馆的价格亲民,相应的设施也非常亲民,林宇打开房门后才发现,房间里面只有一台不到二十英寸的老式电视机,两张单人床,看上去并不那么干净的床单被套,还有一台表面已经发黄的空调。 一百二一晚上的价格,也许只有这样的条件了,林宇在心里默默地感叹了一声。看到小白兔从刚才走进房间开始就一直有些拘谨,便随手打开了电视,特意跳转到了儿童频道,上面正在播放的动画片果然让小白兔的精神放松了一些,她自己轻轻一跳,坐在了单人床的末端看起了电视。 林宇看到现在时间还早,自己也还没有吃晚饭,便对小白兔说了一句,让她在房间里乖乖的等着自己,自己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小白兔头也不转的应了一声,显然她现在的注意力都放在动画片上面了,林宇要出去做什么她并不会关心。 看到小白兔这样的状态,林宇很放心的关上门走出了旅馆,他先在楼下随便找了一家店吃了些东西,等到准备回旅馆的时候,林宇才发现自己应该再回宿舍一趟,拿上一套换洗衣物和一些洗漱的用品,今天白天出了那么多汗,总要好好清洗一下才能睡得舒服。 一个多小时以后,林宇才拿着一个包返回到了旅馆,小白兔应该还在看动画片吧?林宇在打开房门前闪过这样一个念想,旅馆的房门渐渐敞开,林宇的确听到电视里仍然传出动画片的声音,可是单人床之上并没有见到小白兔的身影。 林宇的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小白兔等的太急了,出去找我了?这是林宇脑海里的第一反应,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个房间锁上了,除非是小白兔自己想要出去,否则没有人能够让她离开这里。 林宇的目光急速地在房间里扫视了一下,床单和被套都和自己离开时一模一样,并没有被人动过的迹象,但除了依旧简陋的旅馆设施,林宇完全没有发现小白兔的所在。 他在心里大呼一声不好,要是小白兔真的走了可就麻烦了,按照小白兔那种一走起来就停不下来的架势,天知道林宇要去哪里才能把小白兔找回来。 “小白兔,小白兔,你在吗?”林宇着急的呼喊了几句。 一个脆弱细微的声音,让他的一颗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哥哥,我在这里。” 林宇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小白兔蹲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她的双手抱着自己的膝盖又低着头,所以林宇一开始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团黑影。 “小白兔,你,怎么不看动画片了?”林宇关切地问了一声,从小白兔的状态来看,她的心情显然不太好。 小白兔这时才抬起了头,两颗眼睛中闪烁着满满的委屈,“我,我以为,哥哥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消失了...” 这句话像一根针一样扎进了林宇的心里,让他感觉到一阵刺痛,没想到自己仅仅是离开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却会在小白兔的心里造成如此大的阴影。在她感觉,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是在某一天突然就消失了吧。 林宇蹲在了小白兔的面前,柔声说道,“哥哥向你保证,哥哥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就消失的,等到有一天,你想离开哥哥的时候,哥哥才会离开你。” 小白兔没有完全理解林宇说的话,不过至少得到了林宇的保证之后,小白兔的神色明显轻松了起来,“哥哥今天晚上陪我睡在这里吗?” 林宇慎重的点了点头,“喜欢睡哪张床?你自己来选。”小白兔指了指靠窗户的位置,然后重新变得开心地跳了上去。 林宇本来打算早点洗澡休息的,因为今天一天下来实在太累了,可是看到小白兔刚才的表现,林宇意识到现在的她很需要陪伴,小白兔脆弱的心灵已经无法再经受住第二次的打击了。 于是,林宇并肩坐在了小白兔的旁边,又一次和她看起了充满童趣的动画片。但对林宇来说毫无吸引力的情节,成为了一剂威力颇大的安眠药,没过多久,林宇的脑袋便一下一下地打起瞌睡来。 沉浸在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状态,林宇突然在某一个瞬间意识到,自己还没有洗澡,他猛地一睁眼,从坐着的状态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他身旁的小白兔发出了一声轻呼,林宇转头一看,这才发现小白兔侧着倒向了床尾,林宇后知后觉的想到,原来刚才在自己睡着的时候,小白兔把身体都靠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自己突然一下子站起来,小白兔才会失去支撑,倒了下去。 林宇一把将小白兔扶了起来,被小白兔依靠的感觉让他产生了一丝欣慰,林宇微笑着说道,“小白兔,你要是困了就在床上休息吧,哥哥先去洗个澡。” 这家旅馆设施虽然简陋,但至少热水器还是有的,林宇觉得自己怎么样也要在这里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否则一百二十块的双人房不就花得太冤枉了吗? 林宇将换洗的衣物从包里拿出来,又将毛巾牙刷之类的洗漱用品放在了卫生间,按照林宇的习惯,本来是脱到只剩裤衩才走进卫生间洗澡的,可就在林宇准备脱衣服的时候,他发现小白兔的视线已经离开了电视机,一双无辜的小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林宇手上的动作立马就停下了,他拿上换洗衣物,穿着整齐地走进了卫生间,心中暗自说了一句,还是在里面脱比较好。 林宇花了一分钟快速的刷完牙,将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个精光之后,一下子就冲进了温度适宜的热水当中。林宇满足地发出了呼的一声,身体疲惫的时候能够洗个热水澡,是最舒爽不过的事情了。 就在林宇独自享受的时候,卫生间门外突然传来了小白兔的声音,“哥哥,你洗好了吗?” 林宇没想到自己才离开一会儿,小白兔又觉得孤单了,她这么问肯定是想让自己早点洗完出去陪她。 “还没有,小白兔,你再等五分钟,”林宇只好在水声中朝着门外喊了一句。 不过接下来,他听到小白兔的回答却是,“哥哥,我也进去吧。”19 第九十九章 两性教育 林宇差点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现在他的状态可是体,刚才走进卫生间的时候,林宇都不好意思在小白兔面前脱衣服,此时怎么可能让小白兔进来? 但仅仅一扇木门是关不住小白兔的,在林宇的带领之下,她已经知道自己可以轻松的穿过铁闸门,旅馆的木门自然也不在话下。想到这一点,林宇赶紧说了一句,“小白兔,你千万别进来,哥哥,哥哥现在不方便!” 此时的小白兔确实无聊地站在了卫生间的门口,她不明白林宇为什么不让她进去,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爸爸还会跟她一起在浴室里面洗澡的。 “哥哥,那你现在方便了吗?”仅仅等了几秒钟的时间,小白兔又在门口问了一句。 林宇一边加快自己洗澡的动作,一边随时提防着小白兔有可能在卫生间里面出现,一双眼睛警惕地瞄向了门口的方向。原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对男女之间的界限还这么模糊吗?林宇默默在心里感叹了一句,也许是她没有跟除父亲之外的异性单独相处这么久吧。 林宇不敢冷落小白兔太久,嘴上说了一句本应该是小白兔家长告诉她的话,“小白兔,那个,哥哥是男人,你是女人,洗澡的时候,是不能待在一起的...” 说完这句话,林宇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自己刚才关于两性意识的教育好像太生硬了... 小白兔似懂非懂的哦了一声,接下来倒是听了林宇的话,对正在洗澡的他没有进行继续的‘骚扰’,林宇也终于安安心心地享受完了自己的热水浴。 擦干身体,穿上带来的衣服,林宇用毛巾擦着头发,打开了卫生间的房门。他的一只脚刚要跨出去,却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蹲在了卫生间的门口,林宇的眼神不由得一滞,原来小白兔虽然没有进来,却一直在门口等着他。 这种被人黏着的感觉,让林宇的心里泛出了一股暖流,同时又觉得小白兔实在太惹人怜爱了,他低下头柔声说了一句,“小白兔,你怎么蹲在这里?” 小白兔后知后觉的抬起头,发现林宇终于出来了,脸上露出了带着虎牙的灿烂笑容,“哥哥,你终于洗完了。” 看着小白兔的笑脸,林宇不知道该说什么,刚才为了想多冲一下热水,自己洗澡的时间的确长了一些,没想到自己享受的时候小白兔一直在默默的等待,林宇暗暗做了一个决定,以后洗澡绝对不能超过十分钟。 晚些时候,林宇和小白兔各自睡下了,林宇不知道小白兔是不是真的睡着,至少在他关灯的时候,林宇偷偷看到小白兔的眼睛是闭上的。 疲惫至极的林宇,几乎是一靠到枕头就入睡了,睡觉之前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学校又发生了一些事情,自己暂时还不能回家。林宇在电话里明显听到了母亲语气的失落,不过母亲嘴上还是说,“没关系,办完了事,早点回来就行了。” 林宇答应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说实话林宇和母亲的关系并没有很亲近,最多也就保持着一周打一次电话的频率,而且每一次通话的时间都不长,林宇曾经想过其中的原因,后来觉得应该是母亲不舍得电话费,所以两个人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问候,并不会说一些有趣轻松的话题。 林宇和母亲还能一周通一次话,和父亲的关系就更加疏远了,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两个大男人就算拿着电话好像也没什么好聊的,所以很多时候,母亲和林宇通完话就不会再交给父亲了,用父亲的话说,只要知道自己过得好,身体健康就行了。 相比之下,林宇反倒觉得自己跟奶奶更加亲近一些,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在奶奶身上得到了更多的宠爱,每一个老人都会把孙子当成是最需要呵护的对象。 今天看到小白兔喜欢寸步不离的黏着自己,林宇觉得她在自己家里的时候,和父母也应该是这样的相处模式,她的爸爸妈妈应该对这样一个乖巧的女儿宠爱备至吧,所以才会让小白兔喜欢粘在大人的身边。 关于自己小时候的记忆,林宇脑海中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不过他觉得自己应该不是粘人的类型,否则怎么会长大以后和父亲母亲都不太亲近呢? 和母亲打完了电话,看着小白兔可爱的样子,林宇突然想到自己小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男孩女孩总归是不一样的,自己六、七岁的年纪应该是很顽皮的吧。 林宇这一觉睡到了半夜,突然一阵袭来的尿意让他在熟睡中渐渐清醒,就在林宇还在做着思想斗争,到底应该继续睡觉还是起床去尿尿的时候,林宇感觉从窗台的位置传来了一阵抽泣的声音。 这个声音让他心中一惊,所有的睡意立马就消退了,因为他发现那个声音来自于小白兔睡着的床上。 林宇从自己的床上坐起,看向了小白兔的方向,小白兔是不需要盖被子的,更何况她的身体也承受不了被子的重量,所以现在林宇一眼就能看到小白兔睡觉的状态。此时小白兔是背对着自己的,她的连衣裙和小红鞋都好好的穿在身上,齐腰的长发散落在她身体的后方,一切看上去都和睡觉之前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在的她,身体正在不断的抽动,伴随着故意压低的呜咽声传了出来。 “小白兔,你,是在哭吗?”林宇小心的问了一句,他穿上拖鞋,走到了小白兔的床边,脸上充满了疑惑不解。此时的林宇可谓完全搞不懂小女孩情绪的变化,明明白天都陪她玩的好好的,还带她见到了最喜欢的大熊猫,怎么到了晚上又哭起来了? 林宇探出头,果然看到小白兔在捂着自己的嘴巴哭泣,看来是因为怕吵醒自己,所以想让哭声尽量不要传出去。林宇看到这一幕,不由得一阵心酸,他又柔声地问道,“小白兔,你怎么了?”5619 第一百章 天下父母心 小白兔这才把自己的手放开,虽然她已经流不出眼泪,但脸上伤心的表情和正常人类没什么两样,“哥哥,我,我想妈妈了!”小白兔一边抽泣着,一边说道。 林宇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年幼的小白兔承受了太多的东西,被人贩子带走、车祸、失去了自己的爸爸妈妈,这一连串的变故就算是降临在一个成年人的头上,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化,更不用说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了。 小白兔可以快乐地在田间玩耍,可以兴奋的拥抱熊猫宝宝,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还是无微不至的母爱。这一份感情,不是短时间的嬉笑、动物园里的熊猫、或者是林宇的陪伴可以弥补的。 林宇默默的把小白兔从床上抱了起来,只是虽然在林宇的怀里,小白兔却哭得更伤心了,从抽泣的状态变成了嚎啕大哭。 林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可不知道怎样去安慰一个哭泣的小女孩,就算抱着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也丝毫起不到作用。 林宇尝试着拉开窗帘,用窗外的夜景去吸引小白兔的注意,或者打开电视,找到一部正在播放的动画影片,但这些东西已经无法再让小白兔分心,她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见到自己的妈妈。 林宇万般无奈之下,使出了一个自认为杀手锏的绝招,他神秘兮兮地对着还在哭泣的小白兔说了一句,“小白兔,要不哥哥唱一首儿歌给你听,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小白兔的时候,林宇就看到她在蹦蹦跳跳的唱着儿歌,所以林宇觉得小白兔肯定也是喜欢听人唱歌的。果然,听到林宇说的话,小白兔的哭声噶然而止,她一边抽着鼻子一边问道,“哥哥,你,你也会唱儿歌吗?” “当然会唱了,”林宇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我现在就唱给你听。” 林宇煞有介事的清了清嗓子,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学过的一首非常古老的儿歌,当下便自信满满地唱了起来,“太阳天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 林宇才刚刚唱了两句,没想到怀里的小白兔又一下子呀的哭了出来,林宇不得不打断了自己的歌声,着急的问道,“小白兔,怎么又哭了,哥哥这不是在唱歌给你听吗?” 小白兔用哭泣的声音说道,“哥哥还是别唱了,哥哥,唱得太难听了...” 林宇,“......” 没想到五音不全,也成了要命的缺点,林宇在心里暗自感叹了一句,看到小白兔依旧哭得停不下来,林宇只好在半夜向自己的母亲求助,至少母亲肯定有哄小孩的经验。 林宇一个电话拨了过去,所幸的是母亲的手机居然没有关机,他听到了母亲刚睡醒的那种声音,“喂,小宇,怎么这么晚打电话过来?” 不得已吵醒了母亲,林宇总归是有些惭愧的,不过他在母亲的语气中没有听到半点责备,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关心,“那个,妈,怎么才能让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不哭?”林宇直奔主题的问了一句。 严丽珍没想到自己儿子三更半夜打电话,就是为了问这个,“小宇,你现在,在带小孩吗?” “呃...,”林宇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母亲,总不能说自己身边现在跟着一个六、七岁女孩的灵魂,还好小白兔哭泣的声音母亲是听不到的,否则就无法跟母亲解释了,“没有,就是想问一下,我在六、七岁的时候,你是怎么哄我的?” 林宇只好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这样母亲就不会再追究下去。听了林宇的问话,严丽珍果然陷入了一片回忆当中,“你呀,小时候可淘气了,不过哭倒是很少,有时候脑袋不小心撞在墙上也不会哭的。” 严丽珍说起林宇的小时候,语气都不由自主的变得柔软起来,“我记得有一次你被你爸打了,哭的厉害,我就偷偷把你带到房间,将一颗糖塞到你的嘴里,你一下子就不哭了。”严丽珍说完这句话,情不自禁地在电话里笑出声来,对她来说,这件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母亲虽然说的很平常,仿佛是在告诉林宇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可是林宇听着母亲的话,脑海里想象出当时的情景,一双眼睛瞬间就变得湿润了。 原来自己还有这样的时候,要不是母亲告诉他,林宇当然不记得自己曾经因为哭了而被母亲偷偷塞了一颗糖,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的童年同样被母亲无微不至的宠爱着。 虽然现在长大了,自己和母亲的关系好像变得生疏,但其实那也只是她爱着自己的一种方式,母亲一定是把很多话都藏在了自己的心里,因为她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一颗柔软慈爱的心。 “我小时候这么好骗吗,给一颗糖,就不哭了?”林宇忍住了自己的泪水,用一种玩笑式的口吻说了一句... 林宇和母亲的通话仍然只有短短几分钟,但这一次,他却感觉自己和母亲的关系拉近了很多。说起来,还要感谢小白兔的存在,要不是因为她,林宇也不会这么快体会到天下父母心。 不过林宇想从母亲那里得到解决办法的愿望落空了,因为母亲的方式并不能适用在小白兔身上,比如给一颗糖之类的,小白兔现在是没有办法品尝的。 解铃还需系铃人,看着小白兔哭泣不止的样子,林宇觉得只有告诉小白兔去找她的母亲,小白兔才能从伤心中解脱出来。 “小白兔,要是你不哭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找你的妈妈,好不好?”林宇现在也只能用连哄带骗的方法了。 小白兔哭泣的声音小了一些,但看向林宇的眼神并没有完全的信任,“哥哥又在骗我,哥哥根本没有想带我回家。” 林宇没想到小白兔会从嘴里说出这样的话,竟然有种心思都被小孩子看穿了的感觉,“小白兔,哥哥怎么会骗你呢,哥哥说的都是真的。” 小白兔气呼呼的嘟起了她的小嘴,“白天的时候,哥哥还说要带我回家,可是到了晚上又回来了这里,哥哥只不过是带着我转了一圈!”46 第一百零一章 登山 林宇顿时哑口无言,他本以为自己靠一些骗小孩的招数,就能够把小白兔糊弄过去,不曾想小白兔的智商居然这么高,一天下来,早就把一切都看透了。 所以小白兔才会在半夜的时候伤心痛哭吗,她觉得自己不会带她回家,所以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林宇沉默了几秒钟,他意识到要慰藉小白兔的灵魂,只是象征性地带她去外面走一走,或者在动物园玩一天都是不够的,林宇必须做出更能让小白兔信服的行动。 “小白兔,其实哥哥也不知道你的家在哪,但是我们可以一起去寻找,明天我们就坐火车出,好不好?”思考了一会儿,林宇在心中暗暗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带着小白兔来一场真正的出行。 林宇真挚的话语和眼神让小白兔很自然的相信了,她停止了哭泣,乖乖的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睡觉。等到第二天天色大亮的时候,小白兔现旅馆的房间里多了一个很大的行李箱。 这是林宇从羊城大学的宿舍拿过来的,里面装着好几套换洗的衣服鞋子,还有一些旅行必备的随身物品,小白兔看到之后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了,她知道哥哥这一回是真的要带自己回家了。 林宇退了房,从胖老板那里取回押金,依旧是被当作奇葩的看了几眼之后,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牵着小白兔,走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林宇熟门熟路的坐了一趟公交车前往火车站,他几乎每次要回家乡都是坐这趟公交车,当然不能像大多数同学一样帅气的打一个的士,然后把行李箱放在的士的末尾,从大学校门口绝尘而去。林宇只能有些狼狈的拖着行李箱挤进公交车,如果遇上人多的情况,只能自认倒霉的一路站到火车站了。 不过今天公交车上的人比较少,林宇很有幸的坐到了一个后排的位置,他将靠窗的座位让给了小白兔,同时把行李箱放在了座位旁空旷的地方。 小白兔的脸上一直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她甚至在林宇的身旁唱起了儿歌,林宇这才知道小白兔会唱的儿歌竟然有这么多,一直等到公交车在火车站前停下来,小白兔的歌声也仍然没有停止。 走进火车站的时候,林宇的内心是有些忐忑的,他当然还是不知道小白兔真正的家到底在哪,现在他准备给自己和小白兔安排一次徒步旅行,不知道旅行过后能否让小白兔的心灵得到一些治愈? 经过这两天的观察,林宇现小白兔很喜欢亲近自然,不管是郊区的田野,还是野生动物园里面的各种动物,这些都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林宇将这次旅行的目的地选定在了隔壁省份的武功山,根据他以前查过的资料,武功山是一个很适合徒步的地方。 林宇本来也想给自己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现实中有太多的东西束缚着他。这次因为小白兔的出现,倒是阴差阳错地让他下定了决心,趁着这个暑假,开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 林宇不太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也在想着自己第一次的旅行应该去哪里。普通的旅游景点对林宇来说吸引力不大,因为他觉得那只不过是在人潮中走马观花的看一眼罢了,他希望自己去的地方能够让他静静的感受,不管是大自然的美丽,还是自己心中的那一份恬静。 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林宇后来现徒步是很适合自己的一种旅行方式,而距离羊城不算远的武功山,也成了自己很容易达到的门槛。 小白兔应该是第一次坐火车,从进入车厢后她就一直趴在餐台上,一张小脸恨不得贴住了自己前方的玻璃,车窗外一晃而过的田园风光让她怎么都看不腻。 小白兔在火车车厢内就不怎么唱歌了,也许是大家坐的太近,而车厢内又比较安静的原因,小白兔只是有时候嘴上轻声的哼哼几句,脸上有着生怕被别人听到的害羞模样。 林宇不忍心去提醒小白兔,现在她的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听到了,林宇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看着小白兔天使般的模样,心中不禁升起了一股怨恨,到底是怎样的人造成了小白兔现在的悲剧? 坐了半天的火车,林宇和小白兔来到了相邻省份的px市,风景秀丽的武功山就坐落于这个地方。px市的火车站距离登山口还有一段距离,林宇又坐了大概一个小时的大巴车,才来到武功山的山脚,沈子村。 林宇在山脚的商店买了一个简易的帐篷,既然决定要徒步登山,那么在山上安营扎寨是少不了的,根据一些驴友提供的攻略,想要完整的翻越整座武功山,最少也需要三天的时间。 不过林宇还是现自己旅行的经验太不充足,手上托着的一个行李箱就是最大的败笔,到了登山口才现,没有人是拖着行李箱去徒步登山的,大家的背上都是背着一个硕大的登山包。 林宇只好又返回商店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同时把自己的行李箱寄存在了商店老板那里,约定好三天之后再来取回。 一切准备就绪,林宇终于和小白兔一起登山了,他的背上现在背着二十多斤重的物品,为了减轻自己登山的劳累,林宇在出后没多久就戴上了死神之帽。虽然他也想用自己的身体去体验一下登山的乐趣,可是负重爬山真的不是一种享受的过程,他才走了几十米的高度就气喘吁吁,反观小白兔却是蹦蹦跳跳的轻松自得,林宇也就很自然地选择了自己强大的作弊器。 戴上死神之帽的那一刻,林宇几乎是解脱似的长舒了一口气,这种感觉就像大家形容的月球漫步,就算负重爬山也不会有任何的压力。 越往山上走,能够看到的游客越少,有时候目光所及处林宇只能看到一片长满绿草的青山、青山周围漂浮的白色雾气、还有几朵不经意盛开的野花,但却完全没有其他背包客的身影。这正是林宇想要的那种安宁恬静的感觉,他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欣然的笑容。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一百零二章 讲故事 小白兔从登山那一刻开始就喜欢上了这里,这一点很容易从她的表情中看出来,两个人走在山上木栈道的时候,小白兔经常会被旁边的美好事物所吸引,比如在一朵鲜花上翻飞的彩色蝴蝶。 小白兔会情不自禁地离开栈道跑到旁边的草地上,她欣喜地发现蝴蝶并不怕她,有时候还会绕着她的身子飞舞,就像是一种来自蝴蝶的欢迎仪式。 这天武功山是阴天,不是那种阴雨绵绵的阴天,而像是太阳一直迟迟没有出来的清晨,一切都还在等待着被唤醒。头顶的天空能看到些许灰白的光线,但这些光线并没有投射下来,所以永远都给人一种清新凉爽的感觉。 这是一种很适合登山的天气,背包客在享受一望无际美景的同时,又不用忍受阳光或者雨水的煎熬,每个人都可以大口呼吸着山上的清新空气,连眼睛都像是被眼前这一片清爽的绿色清洗过一般,变得舒爽明亮起来。 武功山上几乎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也没有luo露出来的岩石,有的只是大片大片的绿色植被,它们就像油画一样覆盖在了高低起伏的山峦之上。 林宇觉得选择在武功山徒步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和他想象中一模一样,更难得的是,这里并没有被过度的开发,除了一条人工修建出的木栈道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将武功山最原始的美丽都保存了下来。 另外,有小白兔陪着自己,林宇一点都不会觉得无聊,因为她一路上都在不断问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山上会不会有野人出没,晚上在山顶睡觉的时候会不会看到动物园里面的那些野生动物,还有蝴蝶为什么总喜欢在鲜花上飞来飞去... 对于这些问题,林宇有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孩子的思想本来就天马行空,很多时候让她自己去想象或许会更好。不过关于蝴蝶的问题,林宇觉得自己还是能够给出一个标准答案,因为这好像是在小学的生物课上学过的。 “蝴蝶喜欢呆在花朵上,是因为它要吸食花蜜,而鲜花的花粉也能够通过蝴蝶传播到其他的花朵上,从而完成受精的过程,”林宇脱口而出,说完还有种给小白兔上了一课的感觉。 不过紧接着,小白兔抬起头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问道,“哥哥,受精是什么意思?” 林宇一下子就尴尬了,他可不想继续给小白兔科普生理卫生的知识,只好带过了一句,“呃,没什么,哥哥就是随便一说...” 除了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两个人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小白兔还是问了一句很关键的话,“哥哥,寻找我的家,为什么要爬这座山呢?”在小白兔的印象里,她是一直坐着一辆面包车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根本就没有一个翻山越岭的过程。 林宇领略过小白兔的智商之后,对这个问题非常慎重的回答了起来,“因为,因为爬山可以走的更快一些...” 小白兔听完后只是哦了一声,林宇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相信自己的话,至少后来小白兔没有再问类似的问题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林宇和小白兔来到了一个叫做金顶的地方,据说这里是武功山的最高峰,海拔有接近两千米,很多游客会选择在金顶观看日出。 林宇发现自己的行程比预想中快了不少,这当然是因为自己和小白兔都不需要承担自身体重的关系,和其他的背包客相比,他们可以只顾轻松的享受武功山的美景。 林宇在一个小山坡的山顶上安营扎寨,由于是第一次搭帐篷,林宇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把帐篷搭建起来。他和小白兔并排坐在帐篷的门口,夜幕早已完全的落下,他们头顶的天空出现了一片璀璨的星辰... 远处,有一些其他游客的帐篷也搭建了起来,他们在帐篷里亮起了灯光,颜色不一的帐篷点缀在草地中间,给武功山又增添了另外一番不一样的景致。 这一晚,林宇教会了小白兔辨认北斗七星,并且告诉她,我们生活的地球只不过是这么多星星当中的一颗而已。本来林宇还想教给小白兔更多的星座,只不过他拿着手机和星空比对了半天,十二星座他一个都辨认不出来,只有北斗七星是最简单明了的。 不过这些就足够让小白兔大开眼界了,她在星空之下,露出了自己带着虎牙的笑容,林宇看得出来,小白兔对这个世界还充满了新鲜感,本来还有很多的地方和知识等着她去探索,自己这个没有带小孩经验的大学生,却不得不在这个时候成了她的启蒙老师。 这一晚,林宇和小白兔就在星空之下睡觉,凉爽的晚风吹进帐篷,任何时候都让人觉得如此的心旷神怡。小白兔睡觉之前提出了一个要求,她要林宇讲一个故事给她听,而且还必须是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林宇当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而且就连他小时候,好像也没有听过母亲给自己讲故事,这种事应该是对女儿才会做的吧。在小白兔的坚持之下,林宇只好拿出手机临时抱佛脚,他按照关键字一搜索,出来的结果都是,《灰姑娘》、《白雪公主》、《爱丽丝漫游奇境》、《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些故事小白兔无一例外的都听过了,林宇不想让小白兔的希望落空,只好硬着头皮现编起来,“好吧,那哥哥就给你讲一个小白兔的故事。” 小白兔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还有小白兔的故事?我最喜欢小白兔了,哥哥快讲给我听。” 林宇嘴角微微一笑,“那你听好了,从前啊,有白兔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树洞里,某一天小白兔从树洞里面钻出去了,它很快就在树林里面迷路,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后来它碰上了一个人类哥哥,人类哥哥告诉小白兔,他知道小白兔的家在哪...” 第一百零三章 雨后惊喜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林宇把睡梦中的小白兔叫醒了,因为他看到远处的天边亮出了第一抹金色的光辉。 朝阳的出现总是带给人无限的希望,它在遥远的地平线慢慢探出头,暗红色的光晕渲染了大片的天空。 林宇和小白兔所在的地方正是武功山的最顶端,他们的视线里没有任何遮挡物,前方是更低的山峦,山峦的上方漂浮着层层云海,鲜红的朝阳就是在云海的尽头出现。 “哥哥,今天的日出好美啊,”小白兔在一旁发出了稚嫩的赞叹之声。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要不是身处大自然是绝对体会不到如此美景的,尽管太阳每一天都会准时的出现,但大多数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照亮世界的工具罢了。 根据驴友提供的徒步路线,林宇今天准备从金顶出发,途经观音岩和发云界,最终在晚上的时候到达沈家大院。 上午的天气一直都是很好的,甚至比昨天还多了一些阳光,这让山间的云雾稍稍消去了一些,更多青色的山峦从视野里显露了出来。 不过好景不长,山上的天气说变就变,午后开始一片乌云遮住了上方的天空,伴随着冷风的吹拂,一些雨点淅淅沥沥地飘落了下来。 林宇一开始并不在意这些山雨,毕竟雨水对自己和小白兔都构不成影响,同时觉得在雨中漫步也是有另外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只是半个小时过去,雨水非但没停反而越下越大了,更多的云雾出现在了林宇的前方,水汽将山中大部分的美景都遮去了。 林宇觉得继续走下去就白白浪费了这一次的旅行,毕竟自己是要来欣赏美景的而不是走山路而已,于是林宇带着小白兔找了一个避雨的地方,准备等到雨势小一些,再继续往前走。 说是避雨的地方,其实也不过是一座稍微有些突出的山坡而已,武功山的山顶都是一些绿色植被,根本就没有高大的树木,所以要避雨也只能选择山坡的脚下。 根据林宇的经验,这种山雨下起来一般都要很久的,所以要等到什么时候也只能听天由命了。不能去草地上和各种颜色的蝴蝶玩耍,小白兔显得有些无聊,她用两手托腮抬头望着上方的天空,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开口说话。 林宇觉得应该让小白兔开心一点,这一次旅行不仅仅是送给自己的,更加是送给小白兔的,林宇希望就算小白兔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也会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让小白兔的灵魂得到治愈。 林宇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好像除了丛生的青草就没有其他新鲜的玩意了,林宇随手将一片青草的叶子扯了下来,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突然灵机一动。 “小白兔,你知不知道草叶也能够吹出声音?”林宇将手里的叶子举了起来,神秘兮兮的说道。 小白兔果然立马就好奇起来,“草叶也能吹出声音?哥哥,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小白兔只知道像笛子那样的乐器能够被人吹响,还不知道草叶这种东西也能够当成乐器来吹。 林宇会心的笑了一下,他早就料到吹草叶应该是农村孩子才会玩的东西,小白兔是肯定没有见识过的。他在小白兔紧盯着的目光中,将草叶的一半含进了嘴里,然后左手手掌弯曲成了一个喇叭形状,腮帮子稍微一鼓气,清亮的声音便在草叶的震动中传了出来。 小白兔惊喜的拍起了小手,“哥哥好厉害,真的把草叶吹响了!”林宇看到这一招很有效果,便乘胜追击,勉强吹出了一段称得上有节奏的旋律,这让小白兔再次兴奋的蹦蹦跳跳起来。 山上的雨势依旧没有停歇的意思,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两个人的欢乐时光,就在一个并不起眼的山坡底下,林宇尝试着用大小不一的草叶吹出了频率不同的声音,而小白兔则是在他身旁跳起了幼儿园就学会的舞蹈... 开心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很快,等到林宇吹得累了想休息一下时,他抬头看向天空才发现,山雨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悄停下了,乌云开始慢慢的散去,越来越多碧蓝的天空显露了出来。 “小白兔,雨已经停了,”林宇对着还在跳舞的小白兔说了一句。 小白兔这时才转过身,看向了山坡的外面。经过了雨水的清洗,一切都变的更加干净清爽了,绿色草叶的尖端凝结着一颗颗晶莹的水珠,每当有轻风吹过的时候,小草便会随着轻风摆动一下,那颗水珠也就顺着叶片滑落了下来。 空气中似乎都透露着一种清爽的味道,林宇深吸了一口气,好像品味到了青草和野花的芳香。 “小白兔,我们走吧,”林宇一边说着,一边从山坡底下走了出来。 不过没走两步,小白兔便用手指着远方兴奋地叫道,“哥哥,你看,那里是两只梅花鹿吗?” 林宇顺着小白兔所指的方向看去,在几百米之外真的出现了两只四脚动物,它们一大一小慢悠悠的走在草地中间,时不时低头啃食着地上的青草叶子,偶尔也会警惕的抬起头看向周围。 这两只动物的皮毛呈黄褐色,身体上均匀分布着许多乳白色的圆形斑点,远远看去,真的有点像一朵朵绽开的梅花。 “好像,真的是梅花鹿!”在林宇的记忆中,梅花鹿的体态特征还是比较好辨认的,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座武功山上居然能够亲眼看到两只梅花鹿。 难道梅花鹿也是在附近避雨吗,现在雨势停了,它们才从隐蔽处走了出来?前方一大一小两只梅花鹿,它们漫步在雨后的阳光之下,可以说是武功山上最美丽的一道风景。林宇不想去打扰它们,更怕它们会被自己吓跑,所以拉着小白兔在原地蹲了下来,静静的看着远处两只特别的生灵。 小白兔也在这一瞬间满足了自己想要看到野生动物的愿望,狮子、老虎、熊猫这类东西武功山上自然是不会有的,但出现了两只漂亮的梅花鹿,也足够让小白兔喜出望外了。 第一百零四章 陡生意外 林宇注意到大的那只梅花鹿头上并没有长角,根据自己还记得一些生物课上的知识,那只梅花鹿应该是雌鹿,所以是母鹿带着小鹿出来觅食了。 也许是因为下了山雨的关系,林宇发现这条路线上并没有出现其他游客,两只动物便能够和他们处于一种互不打扰的状态。 小白兔在林宇的身旁低声说了一句,“哥哥,我想到前面去看一看。” 他们的位置距离梅花鹿的确有些远,而且就在刚才的几分钟时间里,两只梅花鹿又朝着他们相反的方向走了一段距离,所以小白兔觉得现在看起来有些吃力。 其实小白兔现在做任何动作都是不会惊扰到梅花鹿的,但林宇还处于一种人类的状态,他不想自己某个不经意间的动作把梅花鹿吓跑,所以权衡了一下,林宇非常小心的取出了自己的死神之帽,然后把它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这下林宇和小白兔完全可以无所顾忌的接近梅花鹿了,他们从草丛里站起身,刚要迈开步子往前走,突然前方传来了两个类似于鞭炮爆炸的声音,还没有等林宇反应过来,母鹿已经惊慌地跑向了山坡的深处,而小鹿则是刚走一步便应声倒地,身形淹没在了草丛之中。 眼前的变故,让林宇一下子惊呆在了原地,小白兔在看到梅花鹿倒地的那一瞬间,疑惑的抬头问了一句,“哥哥,发生什么事了?” 不过接下来的状况并不需要林宇去解释,两个牧民装扮的男人很快就从另外一个山脚冲了出来,他们跑到梅花鹿倒地的位置,一前一后抬起了小鹿的四只脚,然后慌张的朝四周看了一眼,发现并没有其他人的存在,便又迅速的朝山脚的位置跑去。 被抬起来的梅花鹿有一股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流出来,小白兔也终于明白梅花鹿为什么会倒下了,她一下子就发出了哭泣的声音,“哥哥,小鹿被他们打死了,呜...” 林宇心中也生出了一股恨意,居然还会有人在武功山上偷偷猎杀梅花鹿,刚才他明明听到了两声枪响,显然这两个人原本是打算把母鹿和小鹿一起杀掉的,只不过有一个人打偏了,所以最终小鹿死在了他们的手上。 就在他们把小鹿的尸体抬走的时候,林宇看到小鹿的灵魂重新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它还记得刚才母鹿逃跑的方向,就像自己还活着一般,甩开蹄子追了上去。 两名偷猎者自然不知道他们所有的行为都被一个人类亲眼目睹了,他们还在一边搬动小鹿尸体的时候,一边互相埋怨,怎么会有一枪打偏让那只母鹿给逃跑了。 林宇不仅看到,还眼疾手快的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他直接通过微信发给了当地的警察局,这样的事情也只有通过法律来维持秩序了。 可是小白兔的心智还远远没有那么成熟,她亲眼看到可爱的梅花鹿被猎杀,脸上的伤心表情丝毫不比当初想妈妈的时候轻松多少。 也许是时候让小白兔明白一些事情了,林宇在小白兔的面前蹲下身子,双手抓着她的肩膀说道,“小白兔,你看到梅花鹿死了,很伤心是不是?因为它还这么小,就离开自己的妈妈了。” 小白兔一边揉着自己的眼睛,一边抽泣着点了点头。 “可是,你知不知道,有时候生命中就是会发生这样的意外,”林宇尽量用一种轻柔的语气说道,“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永远跟自己的妈妈在一起,小鹿是因为一把猎枪永远的离开了自己的妈妈,而你也是因为一个意外,不得不和妈妈分开。这些意外一旦降临在我们的头上,就再也,回不去了。” 在林宇的声音中,小白兔渐渐停止了自己的抽泣,她想起了自己的确发生过一个类似的意外,在一条弯曲的马路上,自己乘坐的面包车像发了疯一样在车辆间不断穿行,接着是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面包车撞向了马路边的栏杆,所有的人都一起掉进了江水里... “哥哥,你是说,我跟那只小梅花鹿一样,也见不到我的妈妈了吗?”亲眼目睹意外的发生,让小白兔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林宇微微点了点头,“就算见到,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了。” 林宇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小白兔听了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不过让他意外的是,小白兔听完之后表现的很平静,既没有大哭,也没有说任何想见妈妈的话。 接下来的路程,小白兔明显沉默了不少,林宇看着她一直低头走路的样子,心中有些不忍,不过这也只能让小白兔自己慢慢去消化了。 这天晚上,林宇和小白兔在沈家大院休息,小白兔还是叫林宇讲了一个睡前故事给她听,不过这一次,她要求只听白雪公主的故事,林宇后来才知道,白雪公主是所有童话故事中,小白兔的母亲最经常讲给她听的。 在沈家大院睡了一晚之后,林宇就带着小白兔走上了下山的道路。武功山的风景依旧像当初见到那样的美好,可不论是林宇还是小白兔,现在的心情都不像当初上山那样的愉悦了。就算路边仍然会出现各种颜色的鲜花,还有在鲜花上翻飞的彩色蝴蝶,都已经没有办法再吸引到小白兔的兴趣,她低着头走了半天的道路,一直快到山脚的时候,才抬头说了一句话。 “哥哥,虽然小鹿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但它的妈妈还好好的活在这座山上,是不是?”小白兔睁着一双大眼睛等待着林宇的回答。 林宇一下子就明白了小白兔话里的意思,她亲眼看到了小鹿死在了猎枪下,但母鹿却在猎人的手下逃生了,所以母鹿还能够存活在这座山上。没想到小白兔现在想的不是死去的小鹿,而是还活着的鹿妈妈。“是的,失去了小鹿,鹿妈妈会很伤心,但她还是会继续的生活下去,”林宇认真的回答道。 听了林宇的答话,小白兔又沉默了一段时间,她的眼神中透露着一种若有所思,几分钟之后,小白兔抬起了自己的脸庞。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哥哥,我希望我的妈妈不要伤心,可以好好的活下去...” 第一百零五章 真的回家 林宇鼻子一酸,眼睛里有种涩涩的感觉,他没想到能从小白兔嘴里听到这样的话,带着一张笑脸说希望还在世的人能够好好过下去,这也许是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黄昏的时候,林宇牵着小白兔的手走到了山脚,武功山的徒步旅行到这里就结束了,林宇的脚步停了下来,他觉得是时候要跟小白兔告别了。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林宇查看了一下手机的死神游戏,小白兔的慰藉值那一栏显示着达到了百分之九十,虽然还没能做到完全慰籍小白兔的灵魂,但剩下的百分之十恐怕只有让小白兔见到自己的妈妈才能够弥补了。 “小白兔,哥哥只能陪你到这里了,接下来,你要去另外一个属于你的地方,”林宇蹲下身子,说了一句。 经过了这一趟徒步旅行,小白兔一夜之间仿佛长大了很多,她没有继续要求林宇带她回家,或者去找她的妈妈,只是用有些疑惑的眼神问道,“哥哥,我要去的地方,能看到那只被打死的梅花鹿吗?” 林宇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他用手掌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是的,到了那边,你可以和小梅花鹿一起玩耍。” 小白兔脸上再次露出了带着两颗虎牙的笑容,林宇虽然心里有些不舍,但还是不得不把小白兔送去魂界,因为在那里她的生命才可以得到轮回。 林宇正要打开手机上的魂界按钮,突然一条对话框出现在了手机屏幕的中部位置,上面显示着一句话,“死神,我想你有必要听一听这一条祷告。” 由于林宇已经将所有人类的祷告都转移到了手机上,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他是没有办法及时接收到普罗大众的祷告信息。只是闲下来的时候,林宇有时候会到死神游戏里面去翻一翻里面的记录,看看大家都想让自己帮他们做一些什么。 死神游戏主动弹出这样的对话框还是第一次,林宇下意识的觉得这可能和小白兔有关,他在对话框里面回了一个‘好’字之后,一名女性的声音开始在他耳边低声诉说起来。 “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可自从我的女儿死了以后,我比谁都希望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死神的存在。我的女儿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小女孩,她一点都不任性顽皮,还不到七岁就知道帮妈妈干家务活了。我本以为我会像天下的母亲一样,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读高中、上大学、交男朋友,甚至有一天结婚生子成立自己的家庭。可是,可是该死的人贩子...” 这个母亲的声音抽泣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艰难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我现在每天都在想念我的女儿,而且这种想念与日俱增,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又听到了我的女儿在门口叫我妈妈,可是等我冲出去打开门,却发现门口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以后还该怎么活下去,如果死神你真的存在,我求求你,能不能让我再见女儿最后一面,也许,也许那样我才能继续在这个世上活着。我的女儿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名,叫做,小白兔。如果你见到了她,能否把她带到我住的地方...” 母亲在最后面说出了一串详细的地址,就好像真的认为自己的话能够被死神听到一样。当耳边的声音消失时,林宇对着身旁的小白兔兴奋的说了一句,“小白兔,哥哥真的可以带你回家了!” 林宇用手机查了一下小白兔家里的地址,她家果然住在一座还不错的地级市,应该算是中华的三线城市,反正比自己所住的农村要好多了。 他很快就用手机订好了前往那个城市的火车票,在去火车站的路上,林宇顺便在登山口附近的商店取回了自己的旅行箱。 这一次是真正要回家了,小白兔反而表现得很平静,既不会好奇地扒着窗户看外面的风景,也没有一路上没心没肺的唱着儿歌,她一直乖乖地坐在林宇的身旁,脸上的表情似乎还有些紧张。 看到小白兔的状态,林宇忽然意识到,或许自己之前做的一切小白兔心里都是知道的。自己带着她在大街上瞎逛,还有去武功山徒步旅行,表面上都是说要带小白兔回家,而小白兔也就在路上高高兴兴的跟着,也许她其实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敷衍她而已,现在真正到了要回家的时候,小白兔反而轻松不起来了。 小白兔的家距离px市有些远,两个人坐了一夜的火车,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到达了小白兔生活的城市。林宇按照小白兔家的住址打了一辆出租车,这并不是林宇一贯的行事风格。不过他在这座城市完全是一个陌生人,公共交通系统一点都不熟悉,再加上看到小白兔急于回家的样子,林宇也就自然选择了更加昂贵的的士。 好在小白兔的家本来也就在市区,所以打的只花了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两人便来到了一个商住小区的外面。的士刚刚停下的时候,小白兔就迫不及待的钻了出去,她本来就不需要林宇帮她打开车门,身形一下子就在金属材质上一穿而过。 林宇付好车费,赶紧跟了上去,穿着小红鞋的小白兔跑得很快,如果她现在还活在世上,林宇一定能够听到一阵短促的嗒嗒嗒的声音。 小白兔一定很想念自己的妈妈吧,林宇自己也小跑了起来,这样才能跟得上小白兔的身影。不知道小白兔有多久没见到自己的母亲了,对她这样年纪的一个小女孩来说,无疑是一件难以消受的事情。 小白兔在小区的道路上拐了两个弯,一路跑到了小区中部位置才终于停了下来。等站在大门口的时候,小白兔却有些犹豫了,她回头看向了跟上来的林宇,低声说了一句,“哥哥,我家就住在这里。” 第一百零六章 兔子玩偶 短短几分钟时间内,林宇亲眼看着小白兔的情绪从兴奋激动,再到现在的低沉落寞,林宇不由得心中一沉,小白兔是意识到了自己跟正常人不一样,才会有这样的变化吧。就像自己曾经告诉她的那句话,即使再见到她的母亲,也没有办法回到过去了。 “小白兔,你家门牌号是多少?我来帮你按门铃,”林宇依旧笑着说道,现在的小白兔,需要林宇给她一些勇气。 “哥哥,我家住在506号,”小白兔脱口而出的回答道。 林宇点了点头,他在大门右方的门禁设备上按下了0506四个数字,类似于电话等待应答的声音便从扩音器里面传了出来。 等待的时候林宇突然想到,如果门铃被小白兔的妈妈接起来了,自己应该怎么样说明自己的身份?林宇肯定不能告诉对方,自己是听到了她的祷告才来到这里的,其实自己的身份就是死神。 这样的话,也许小白兔的母亲会相信,因为自己能够准确地说出她祷告的内容,可是林宇总觉得这样有些怪怪的,而且他也不想自己死神的身份被普通人知道。 还是伪装成一个快递员吧,林宇心中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这是最简单省事的手段,现在的人也没有几个不会在网上买东西。 林宇清了清自己的嗓子,脑袋里也想好了一句开口的台词,只是他盯着那个门禁设备的屏幕看了半天,始终也没有见到门铃有被人接起来的迹象。 等了大概半分钟的时间,呼叫的声音被自动挂断了,林宇不禁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他又再次按了一下小白兔家里的门牌号,但仍然没有人回应。 “小白兔,你的爸爸妈妈好像都不在家,”林宇只能无奈的说了一句,看到小白兔露出了有些失落的表情,林宇很快又补充道,“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进去看一看,你应该也很想回到自己的家里吧。” 林宇的这个提议果然让小白兔又重新露出了笑脸,她使劲的点了点头,身子刚要往前走,却被林宇一下子拦住了。 “等等,要我牵着你才能进去,”林宇看了一下四周,现在正好没人,他赶紧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 灵魂状态的小白兔没有经过人类的允许,是没办法进入居民楼的,不过有林宇牵着她就不一样了。两个人在大众眼中成了完全的隐形人,林宇和小白兔轻轻松松地穿透了一楼大门,趁着有住户出来的时候走进了电梯,然后在电梯显示着到了第五层之时,就算电梯没有停下也直接跨了出去。 这栋楼是两梯八户的格局,小白兔带着林宇转了一个弯,熟门熟路地走到了自家门前。 506号房,里面的木门以及外面的防盗门都是紧闭的,小白兔站在门口,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她抬起头有些犹豫的看向林宇。 林宇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小白兔,重新回到家,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吗?” 听了林宇的话,小白兔这才轻轻迈开了自己的步子,朝自己久违的家里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普通的家庭住宅,既没有到富裕的程度,也没有显得拮据,应该算是一般意义上的小康家庭。电视、冰箱、空调,这些常见的家用电器都有配备,家里的物品也都收拾的很整齐,地面上的瓷砖光亮的像是刚刚擦过一样。 小白兔先在客厅走了一圈,接着去自己父母的房间看了一下,似乎想要确认她的爸爸妈妈真的不在家里,最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中。 林宇在小白兔的身后跟了进去,他发现这个房间布置得非常温馨可爱,不论墙壁还是衣柜上都有各种各样的彩色贴纸,它们有些是剪出来的小动物或者仅仅是一些花花草草,一看就是小白兔自己剪出来的图案。 卧室的天花板被刷成了粉红色,还从上面垂下来一个蓝色的风铃,一旦有轻风吹拂,风铃便会摇摇摆摆地发出悦耳的声响。从房间的布置就可以看出,小白兔的父母一定很宠爱这个女儿,她的生活就像是童话里面的公主,呈现出每个小女孩能够想象到最美好的画面。 小白兔再次坐在了自己的床上,她摸了摸放在枕头旁边的一个兔子玩偶,那个玩偶浑身的毛发雪白,同样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和它的小主人非常神似。 林宇发现小白兔的房间同样也一尘不染,一定是被小白兔的父母每天都打扫了的原因,放在床上的被子也整整齐齐的铺好了,就像还随时等待着自己的女儿回来睡在上面。 房间里的气氛有些凝重,小白兔只是一遍一遍的抚摸着自己的玩偶,没有说话,林宇很难猜透她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也许是怀念自己以前抱着玩偶睡觉的日子,又或许是想着自己再也不能住进这个房间里了。 林宇见小白兔一直没有说话,便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小白兔,你很喜欢兔子吗?”林宇注意到,除了小白兔手中的玩偶,她枕头上的绣花,还有水杯的印记,全都是兔子形状的图案,看来小白兔有这么一个小名也是情有可原的。 小白兔幽幽的说道,“哥哥,我最喜欢兔子了,我觉得白色的兔子特别可爱。” 林宇脸上微微一笑,“要不哥哥帮你拿着这只玩偶,我们到楼下小区里面转一转,说不定你的爸爸妈妈就在小区里面。”林宇觉得一直待在家里等待也不是办法,而且从小白兔的神情来看,她在自己的家里反而还更加伤感,正好和那个成语触景伤情描述的情况一模一样。 小白兔从自己的床上跳了下来,林宇也摘下了自己的死神之帽,他将那只白兔玩偶从床上拿起,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向了门口。 就在林宇考虑着应该是开门,还是直接穿门而出时,一墙之隔的外面,突然传来了明显的响动声... 第一百零七章 墓地 林宇的第一反应是,很有可能小白兔的父母回来了。过了这么久再次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不知道小白兔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可是紧接着,房间里响起了一阵欢快的门铃声,而林宇前方的房门并没有被打开。林宇在这一瞬间绷紧的心神一下子就松懈了下来,看来外面来的只是访客而已。 门铃被按了几下没有回应,一墙之外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是不是门铃坏了,要不敲门试试?” 这句话音落下之后,铁质的防盗门被敲得砰砰作响,还伴随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呼喊,“郑老师,郑老师,你在家吗?” 身处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明明听到了敲门声却要装作不存在,这种感觉颇有些奇怪。对方敲的越大声,林宇便越有一种类似于做贼心虚的感觉,好像自己出现在了一个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门外的一男一女偏偏非常执着,持续敲了好几分钟的时间,直到隔壁邻居家的房门打开了,他们才停了下来。 “你们是要找,郑老师吗?”邻居探出了一个头问道。 “是啊是啊,请问,你知道郑老师现在去哪了吗?”女人像是碰见了救星,赶忙问了一句。 外面的对话都被林宇听进了耳朵里,他现在也很想知道小白兔的爸爸妈妈到底在哪,所以干脆牵着小白兔的手穿过了两道门,来到了门外的走廊上面。 林宇发现那一男一女穿的都比较得体,脸上分别挂着一幅中规中矩的眼镜,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他们的手上都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看样子是要来拜访小白兔的父母。 邻居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奶奶,虽然忍不住打开门和陌生人攀谈,但还是警惕的只开了一道门缝而已。听到女人的问话,奶奶有些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你们是郑老师的什么人呢,应该不是她的亲戚吧?” 一男一女都是聪明人,见奶奶这么说,当下露出了满脸善意的笑容自报身份的说道,“奶奶,我们都是郑老师在一小的同事,自从,自从她的女儿发生那件事情以后,郑老师已经一个多月都没有来学校上课了,我们现在是代表全校的师生前来看一看她。” 奶奶本来就觉得看两个人样子不像坏人,现在又得知两个人也都是老师的身份,心中的那一番警惕便完全放松了下来。奶奶将自己身前的防盗门完全打开,脸上开始有了慈祥的笑容,“原来是小郑的同事啊,你们都是人民教师,这是一份很光荣的职业。” 一男一女互相看了一眼,脸上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他们心里都在不约而同的想着,现在也只有上了年纪的奶奶会说出这样的话了,和几十年前相比,老师、学生、家长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小郑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有时候我的儿子儿媳不在家,她还会主动帮我干一些体力活,她的女儿小白兔,也是一个人见人爱乖巧伶俐的好孩子,只可惜...”奶奶说着说着便叹了一口气,眼神之中的遗憾显而易见。 男教师是一个急性子,见奶奶的话闸子打开好像就收不住了,便直奔主题的说了一句,“奶奶,我们是只请了半天假出来的,下午还要回学校上课,如果你知道郑老师现在在哪里的话,能不能先告诉我?” 奶奶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很快便回答了一句,“这样啊,你们可以到东城区的墓地去看一看,小郑这些天每天都要去墓地陪她的女儿,一直要待到晚上才会回来,你们不想等的话,可以直接过去找她。” “郑老师,她,还是每天,都要去墓地吗?”女教师说这话的时候,眼眶不由自主的红了一下,她和小白兔的母亲年纪差不多大,现在也有个四、五岁的儿子,所以对于她的遭遇女教师很能够感同身受。只不过她没有想到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小白兔的母亲还是如此放不下自己的女儿。 奶奶默默的点了点头,“那么可爱的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不论是谁,都很难短时间内平复心情吧。” 过道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男女教师对视了一眼,心中想说的话对方很容易就明白了。这一次他们是肩负着校领导的重任,务必要好好宽慰郑老师的情绪,让她感受到学校给她带去的温暖和关怀,更重要的一点是,劝说郑老师早一点回到学校上课,帮她代课的另外一名老师因为不堪重负,已经意见很大了。 可是按照邻居奶奶说的情况,郑老师现在还完全沉浸在伤痛之中无法自拔,这可不是他们送一点礼品,说几句宽慰的话就可以扭转的,显然今天他们还来的不是时候。 “那我们下次抽一个晚上的时间再过来吧,”男教师笑了笑说道,“奶奶,麻烦你帮我向郑老师转告一声,一小的校领导都很关心她的近况,不管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向学校提出来。” 奶奶点了点头,“行,我会告诉她的。” 一男一女坐着电梯下了楼,邻居奶奶也重新关上了自己的房门,过道里只剩下了隐形状态的林宇和小白兔。 听了奶奶说的一番话,林宇不禁有些伤感,死去的人也许是不幸的,但活着的人可能更加痛苦,就像失去了女儿的小白兔的母亲。邻居奶奶只看到了小白兔母亲每天去墓地,而林宇却是听到了她对死神的祷告,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对小白兔的思念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是与日俱增的。 既然知道了小白兔母亲的所在,接下来林宇便带着小白兔来到了奶奶口中东城区的墓地。这里是一片现代化的公墓,一排排整齐的白色墓碑像树木一样林立着,每一个墓碑前都点缀了一些绿色植物,整体看上去倒更像是一座小型的园林。 林宇牵着小白兔走在了墓碑中间的小道上,不远的前方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背影,她蓬松的头发随意散落着,显然没有经过仔细梳理。她坐在其中一个崭新的墓碑前方,嘴唇微动,好像在诉说着什么... 第一百零八章 化形 小白兔将自己的手掌从林宇的手里挣脱了出来,她憋着自己的脸蛋跑了上去,可是在快要接近女人位置的时候却又突然停了下来。 小白兔脸上透露着既想接近又不敢过去的神情,她默默站在了女人背影的后方,一颗小脑袋慢慢低了下去,看着自己的手指。 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小白兔的母亲了,看到小白兔的表现,林宇很自然的猜出了对方的身份。小白兔是害怕母亲见到她现在的样子吗?林宇心中暗想着,可是除了自己,已经没有其他的人类可以看到小白兔了。 林宇同样走到了女人的后方,她在墓碑前跟小白兔说的话悉数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 “小白兔,你知道,妈妈有多么想念你吗?那天晚上接到警察的电话,说要去辨认尸体,我感觉我的心都被人挖空了。”女人的语气很平静,但说着说着眼泪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我到现在还没办法相信,你已经永远的离开妈妈了,我总是觉得我还能看见你的样子听到你的声音,每天早上我还是会走到你的卧室,想像以前一样把你从梦里叫醒。警察叔叔说,那辆面包车最后掉进了一条江里,妈妈经常会梦到你被困在面包车里面的样子,当时,你一定很害怕吧...” 女人伸手抚摸着自己面前的白色墓碑,轻柔的动作,流着泪的微笑,就像是真的在抚摸自己的女儿,“所有的一切都是妈妈的错,妈妈很恨自己,为什么那一天让你一个人回家,要是再让你等一等,也许你现在还能够好好的陪在我的身边。妈妈更恨那个该死的人贩子,你这么的乖巧懂事,他怎么就,怎么就狠得下心…。要是让妈妈再碰见那个人,妈妈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女人说到这里,情绪再也没办法控制住,她捶着自己的胸口,嚎啕大哭起来。 林宇看得一阵心酸,站在他旁边的小白兔也揉着眼睛哭出了声音,小白兔曾经在武功山的脚下说过,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伤心,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但现在看到的情况并非如此。 邻居奶奶说小白兔的母亲每天都要来公墓,可以想象到,她每天也会像现在一样大哭一场,重复一次又一次心碎的感觉,也许不仅小白兔的亡魂需要治愈,小白兔母亲的心灵也同样需要疗伤。 大哭了几分钟的时间,女人悲伤的情绪似乎得到了稍微的缓解,她继续对着小白兔的墓碑说道,“小白兔,我曾经对死神许下了愿望,希望他能够把你带回来,让我再见你最后一面,我很想知道你现在好不好,在另外一个世界,你会像以前一样每天都开心快乐吗?” 女人说完这句话之后,抬头看向了天空,她的双眼慢慢闭上开始对着天空祈祷,只不过心里祈祷的声音仍然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 “死神,如果你能听到我的话,求求你,让我再见我的女儿一面吧,我愿意拿任何东西作为交换,反正,反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了...” 看到妈妈痛哭,小白兔同样也哭的伤心,但这个时候她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安慰自己的妈妈。她知道现在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给妈妈一个拥抱,或者直接躺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因为妈妈像其他人一样,根本都没有办法看到自己。 小白兔不断揉着自己的眼睛,娇小的身躯在林宇的身旁不断颤抖。让亡魂和人类重新见面?林宇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能力,他看了看小白兔,又看了看自己手中拿着的兔子玩偶,林宇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让母女倆以另外一个方式看到对方。 林宇在小白兔的面前蹲了下去,他柔声的说道,“小白兔,你是一个坚强懂事的好孩子,你说过希望妈妈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她现在很想再见你一面,你能让妈妈知道,在另外一个世界你也过得很好吗?” 小白兔将自己的小手放了下去,她止住了自己的哭泣,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林宇说的话,但还是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林宇最后一次摸了摸小白兔的脑袋,脸上露出了一丝不舍的笑意,他点开了手机中的死神游戏,将道具化形施加在了小白兔的身上... 女人向死神做完了自己的祷告,她在睁开眼的同时,心中存在着一丝期待,死神听到了自己的话之后,会不会就在这一刻带着小白兔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但女人发现,视野里除了一片密密麻麻的墓碑,根本就没有任何死神出现的迹象,她甚至还回过头朝自己的身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后方空空荡荡,根本就没有任何东西出现。 女人的脸上很是失落,她意识到死神或许根本就是虚构出来的人物,自己的心愿永远也没办法实现了。 女人将视线重新落在了自己前方的墓碑上,这时,一个白色事物在墓碑后方缓慢的蠕动了一下,动作虽然细微还是引起了女人的注意。接着,白色事物在绿色的枝叶中间慢慢爬了出来,它浑身毛茸茸的,粉红色的鼻子在青草间不断吸嗅着什么。 “小白兔?这里怎么会有一只小白兔?”女人的脸上充满了疑惑,这片墓地是设置在城区,周围虽然也有一些绿化,但还不至于有野生兔子出没,可是现在怎么会有一只兔子从女儿的墓碑后方钻出来? 那只小白兔看上去一点都不怕人,虽然发现了墓碑的前方就坐着一个人类,小白兔还是从边缘处跳了下去,然后慢慢接近了女人的身边。 女人眼看着小白兔不断朝自己走近,这种感觉就像是久别重逢,她突然想到女儿生前最爱的动物就是白色的兔子,而且女儿的小名也正是小白兔。女人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重重地锤了一下,她突然意识到了这意味着什么。 “小白兔,我的宝贝女儿,是你,来看妈妈了吗?”女人的声音一下子就哽咽了。 第一百零九章 释怀 小白兔自然不能回答女人所说的话,但它像听懂了似的,抬起头,用一双红色的眼睛看着前方的人类,而就在这个时候,女人朝着小白兔伸出了自己的双手。 此时,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他一定不会相信眼前的这一幕,因为那只小白兔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跃,一下子就跳进了女人的掌心里。 在这一刻,女人已经深信不疑,这只小白兔就是自己女儿的化身,否则它不会从女儿墓碑的后方出现,也不会一下子就跳在了自己的手上。 女人将小白兔抱进了自己的怀里,她像拥抱自己女儿一样拥抱着手里的兔子,指尖轻轻抚摸着小白兔的毛发,眼泪一颗又一颗的掉了下去。 小白兔用脑袋蹭了蹭女人的掌心,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居然闪烁出了类似安慰的神采,女人又哭又笑的说道,“小白兔,你是在告诉妈妈,不要再伤心了吗?” 女人抱起小白兔,在它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等她再想把小白兔放进怀里时,小白兔却挣扎着跳了出来,娇小的身形顺着墓碑的深处跑了过去。 女人慌慌忙忙的站了起来,“小白兔,你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奔跑中的小白兔听到女人的话停了一下,它回头最后看了女人一眼,接着以更快的速度跑进了一排灌木丛当中。女人不顾一切的追了上去,她在灌木丛里急切的寻找,可是再也看不到小白兔的身影。 渐渐的,女人搜寻的眼神停了下来,脸上出现了一些释然,她对着前方的空气默默说了一句,“女儿,妈妈知道了,以后妈妈会好好活下去的” 看到眼前的情形,林宇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小白兔的确是在灌木丛里面消失了,因为他在那里已经打开了魂界之门,小白兔必须在化形的效果消失之前进入魂界。 看着小白兔以兔子的形态跳进空间裂缝,林宇在心中暗自感叹了一声,小白兔终究还是做到了,她不仅心甘情愿地离开了人间,还让她的妈妈得到了很大的宽慰,相信从今天以后,小白兔的母亲不会每天都来到墓地痛哭了。 小白兔的母亲在林宇的面前擦干了脸上的眼泪,她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墓地,脚步显得轻松了许多。 看着这位母亲渐渐消失的背影,林宇的心里有了一种很大的满足感,这也许就是自己作为死神的意义,让逝去的灵魂得到安息,让活着的人能够放下心中的牵挂。 林宇重新返回到了火车站,他买了一张回家乡的火车票,也是时候到家里去看一看了 小白兔的母亲第一次在中午之前就回到了家里,她的丈夫看见自己妻子的出现,眼神中顿时充满了讶异,“你,今天这么快就回来了?” 听到丈夫的问话,小白兔的母亲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许久未见的笑容,“以后,也许我只有周末才会去墓地了,晚上我给校长打个电话,看什么时候方便让我回学校上课。” 小白兔的父亲简直不敢相信站在他面前的是自己的妻子,因为短短半天时间过去,她几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好像一下子就从失去女儿的伤痛中解脱出来了? 对于女儿的不幸遭遇,小白兔的父亲同样也非常痛心,但他的伤痛没有妻子来得那么强烈,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淡化,他觉得自己可以慢慢放下了,甚至还有和妻子再生一个的打算。可是妻子的状态却让他非常担心,她每天都要去墓地陪伴死去的女儿,一直到晚上才会带着一双红肿的眼睛回来,小白兔的父亲很怕妻子从此就沉浸在伤痛中,永远都走不出来。 但妻子今天的变化让他始料未及,他反而有些担心的问了一句,“你真的不去墓地陪伴女儿了吗?” 小白兔的母亲看出了丈夫话语里的意思,于是便把今天在墓地的遭遇全都说了出来,“我们的女儿希望我能够继续好好活下去,我不想让她失望,我相信她在天国也一定会过得很好。” 小白兔的母亲说的很真诚,所有的一切似乎都煞有介事的样子,但小白兔的父亲听完却更加担心了,“你说女儿化身成了一只小白兔,还跳进了你的怀里?”妻子说的那一番话在他听来都太离奇了,他可不相信世上会有死神,还有灵魂化身这种东西,他觉得那些场景很有可能是妻子思念过度,自己想象出来的,这就意味着一个更可怕的结果,妻子的精神状况可能出问题了。 “我知道你很难相信,就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可是我真的确认,那只小白兔就是我们的女儿,”小白兔的母亲坚定的说道,在墓地里那只小白兔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迹象,都足以说明那绝对不是一只野生的白兔。 小白兔的父亲将一只手掌放在了妻子的额头上,担忧地问了一句,“你确定,你的身体真的没有哪里不舒服吗?” 小白兔的母亲只好无语地摇了摇头,她走进了女儿的卧室,希望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证明自己所看到的并非假象。女儿的卧室依旧被自己收拾得很整齐,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物品丝毫都没有被人动过的迹象,那一串悬挂的风铃依旧会发出叮叮叮的清脆声响。 小白兔的母亲觉得,既然女儿的化身会出现在墓地,那么她也一定曾经回到过自己的房间。就在她的一双眼睛上下搜寻的时候,小白兔的母亲突然发现,那只放在女儿枕头边的兔子玩偶不见了。 小白兔的母亲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意,“兔子玩偶是女儿最喜欢的玩具,我每天都会把它放在枕头的中间,可是现在,它已经被我们的女儿拿走了” 林宇又再坐了一天的火车才到了自己家乡的县城,他在回去的路上顺便帮奶奶买好了半年的药品,之后坐了一趟小客车,回到那个安静悠闲的小山村。 父亲从山上抓回的那只野兔还在,本来打算在他第一天回来的时候宰来吃,可是林宇说什么都不同意了。他告诉父母,这只野兔要么在家里养着,要么就把它放回到山里去,他绝对不会让野兔死在自己的家里。 林宇的父母完全不明白儿子这是怎么了,明明以前是特别喜欢吃野味的,现在居然有一只野兔都不想吃,不过争不过自己的儿子,他们还是答应先把野兔暂时圈养起来。 林宇看着笼子里的野兔微微叹了一口气,爸妈哪里知道自己过去几天经历了什么,要是他们亲眼看着一个小女孩化形成了一只小白兔,他们肯定也不忍心把野兔杀掉吧 建了一个粉丝群156312750,欢迎各位兄弟姐妹进来聊天,无门槛~ 第一百一十章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暑假正是农忙的时候,林宇所在的山村不少住户已经开始收割水稻了,在金灿灿的阳光下,同样有着一片又一片金灿灿的稻田。经过了大半年的播种、插秧、施肥,现在终于到了村民获取收成的时候。 每每经过一片正在收割的稻田,林宇总是能发现几个弓着身子戴着草帽的身影,尽管天气炎热,他们的脸上背上不可避免的会流出大片的汗水,可是每当他们直起身子擦去脸颊汗珠的时候,林宇分明看到了他们脸上如太阳般灿烂的笑脸。 林宇家的水稻还没有完全成熟,他的父亲准备再等几天,反正现在的气温也有些太高了,还不如过段时间选一个阴凉的天气去收割。他家种植的稻田本来就不多,林宇的父亲觉得有个四五天的时间,也就足够把水稻收割完成了。 所以林宇在家变得无事可做,如果按照以往的习惯,他肯定会选择抱着手机打游戏度日了。但经过了小白兔的事情以后,林宇决定花更多的时间陪一陪自己的家人,就算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一起做一些简单的农活也是可以的。 于是林宇陪着父亲上了一趟山,因为父亲要去山上检查一下设置的陷阱有没有野生动物掉落。林宇在爬山的过程中很担心,要是又被父亲抓回来一只野兔该怎么办,还好他们在整座山上转了一圈,结果却是一无所获,就连林宇期待的野鸡也没有出现。虽然林宇现在不忍心吃兔子,但是野山鸡他还是很想尝一尝的。 尽管山上没有什么收获,但林宇觉得这一趟还是值得的,毕竟自己很少有和父亲一起干活的经历,他们爷俩在山上也说了不少的话,一天下来,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亲近了不少。 之后林宇又陪着母亲去了菜地一趟,在农村蔬菜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的,偶尔才会去市场上买一两块猪肉牛肉回家。母亲要给菜地施肥,林宇便帮着母亲把两桶最原始的绿肥挑到了菜地里,然后看着母亲仔仔细细的在每一棵菜苗底下添加肥料。 母亲要比父亲健谈得多,所以两个人在施肥的时候说起了很多关于林宇小时候的事情,这些都是林宇故意问出来的。因为小白兔哭泣的那天晚上,他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是没有记忆的,而母亲可以帮他填补这一段记忆的空白。 在那一片绿色的菜地里,母亲告诉了林宇他很多小时候的趣事,母子俩不时发出阵阵笑声,林宇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年幼时期完全就是大家口中的熊孩子,不仅喜欢调皮捣蛋,还做了很多让大人头痛的事情。不过在母亲的言语里,林宇所做的一切事情似乎都是可爱的,现在也变成了她心中一段又一段美好的回忆。 奶奶看上去气色不错,一点都不像大病初愈的样子,在每天服用药物控制血糖的情况下,她看上去和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奶奶根据医生的嘱咐,要少吃多餐,每一顿只要不吃太多血糖就可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所以奶奶在总食量不变的情况下,三顿饭变成了六顿,蔬菜水果之类也比以前吃得更多了。 这一天奶奶突然告诉林宇,她很想吃这个季节刚刚成熟的覆盆子,那是一种长得有点像草莓的野果,味道酸酸甜甜的,在农村随处可见。 看到奶奶居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嘴馋了,林宇自然是要带着她一起去采摘野果了,奶奶的糖尿病本来就要多吃水果蔬菜,农村里面能够吃到的水果不多,这野生的覆盆子也算是其中一种。 覆盆子大多长在田埂或者是小溪的旁边,这对现在奶奶的体力还构不成压力,所以奶奶执意要跟着大孙子一起出去转一转。 林宇扶着奶奶一起走在田埂的小路上,偶尔便能看到一两颗鲜红的覆盆子出现在草丛中间,每当这个时候奶奶便会高兴地笑出声来,叫身旁的林宇赶快把覆盆子捡起来给她吃。 原生态的野果是不会沾上农药的,林宇自己小时候吃的野果也从来没有洗过,现在摘给奶奶吃,林宇还是放在手里吹了一下,想着能把果子里藏着的蚂蚁或者虫子吹走,之后才交给了奶奶。 奶奶每次都迫不及待的把覆盆子扔进嘴里,一边嚼着新鲜的野果,一边露出很是满足的表情。两个人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就沿着小溪和田埂将大半个农村逛了一遍,林宇自己也吃了不少的覆盆子,奶奶则早就过足嘴瘾了。 就这样,林宇在家不知不觉休息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虽然过得并不充实,但每天也可以悠闲的自得其乐。他查看了几次手机上的死神游戏,上面并没有给他发布新的任务,但因为小白兔的任务完成,他获得了三百的经验和一千五的慰籍值。 每一个任务的慰藉值都在不断升高,这对林宇来说是一个好现象,或许以后自己就可以彻底不做外卖的兼职了,一心一意的当好这个死神。 不过林宇发现这一次的任务结束之后,死神游戏并没有给自己任何道具奖励,上一次的化形道具是一次性的,施加在小白兔身上之后就消失了。看到道具栏里面空空如也,林宇很想自己能够获得多一些有用的道具,毕竟化形在上一次的任务中给了自己巨大的帮助。 也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一天晚上,林宇居然梦见了上一任的死神,她还是幻化成了舒曼云的模样,穿着那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她走到林宇的跟前说了一句,“你还记不记得,其实你早就已经死了,现在,做为死神的我要带你去魂界!” 她的话音刚落下,魂界之门便被瞬间打开了,林宇看到从另外一个世界透出的光亮,惊出了浑身的冷汗。虽然是在睡梦之中,林宇的意识还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的确早就已经死了,现在还在人间只不过是因为有了死神的身份,难道上一任死神再次出现,是要把自己的这个身份收回?这样一来,自己就真的要去魂界了。 想到这里,林宇一下子就惊醒了,他从床上瞬间坐起,梦境里的一切立即消失。林宇不禁暗自庆幸刚才只不过是一个梦,可是等他抬眼看向自己前方时,一个真实的白色身影就站在房间里。 第一百一十一章 邪恶的一面 林宇浑身颤抖了一下,额头上冒出了大片的汗珠,难道这是梦中梦?林宇有了这样的第一反应,他曾经遇到过醒了一次结果发现自己还在梦中的情况,所以现在看到的白色身影很有可能是自己还在做梦? 没想到站在床前的‘舒曼云’却率先开口说了一句,“你现在是清醒的,刚才那个梦,是我托给你的。” 真实的声音,清晰的场景,让林宇不得不相信上一任死神真的又来到了自己面前,那她在梦里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说我早就死了,现在要带我去魂界? 林宇的心脏下意识的收缩了一下,自己当了死神之后才知道,原来灵魂、魂界这类东西都是真的,当初自己确实死过一次了,在死神眼里自己的确就是一个不能继续留在人间的亡魂。 看到林宇警惕的眼神,‘舒曼云’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调皮的笑容,“别紧张,刚才我只不过是给你开了一个玩笑。” 林宇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听‘舒曼云’继续说道,“根据我的观察,到目前为止你的任务都完成得很好,不管是爱情、亲情还是人宠之间的情缘,那些受伤的亡魂几乎都达到了百分之百的慰籍,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我今天的出现是要告诉你,做死神可不仅仅是慰籍亡魂而已,它还有另外,邪恶的一面。” “邪恶的一面?”林宇有些意外的问了一句。 ‘舒曼云’点了点头,“我曾经告诉过你,每一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命数,而这个命数就是由上一世的功德值决定的。功德值越高,这一世就越能够健康长寿。所以有些人会在大限到来的时候才寿终正寝,有些人会因为疾病而死于壮年,还有些人年纪轻轻并不受疾病的困扰,但阳寿用完之时,他们就会死于一些特殊的意外。” 对方的这番话让林宇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当初出车祸的场景,那个时候死神就告诉他自己的阳寿已尽了,“所以我前世是造了什么孽,才让我这一辈子只有不到二十岁的阳寿吗?”林宇自嘲的苦笑道。 “如果你听完我下面这段话,也许你的心里会更加好受一些,”‘舒曼云’不为所动的说道,“还有另外一类人并不能完全用尽这一世的阳寿,因为他们做了一些伤天害理,让他们折寿的事情,这些事每一件都会被记录下来,等到他们的阳寿折尽的时候,你就必须利用死神的权力,亲手杀死他们,并且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还要,亲手杀人?”最后这句话着实让林宇吃惊不小,他原本以为死神只需要把一个一个亡魂带去魂界就好了,没想到死神还有这样的一面,果然称得上邪恶二字。 “你也别太紧张了,毕竟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占大多数,需要杀人的情况只是偶尔发生而已,更何况,”‘舒曼云’轻轻撩了撩自己的头发,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更何况这些人本来就应该死了。” ‘舒曼云’注意观察了一下林宇的表情,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知道了死神邪恶的这一面,你还能继续做下去吗?” 林宇陷入了一阵沉默当中,说实话,林宇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也喜欢看一些重口味刺激的电视电影。比如最近正在追的美剧,里面很多情节都可以刷新普通人的三观,林宇同样也看得津津有味。他曾经也想过当一个死神是不是真的就这么简单,几个任务顺利做下来以后,林宇渐渐觉得有些没挑战性了。可是今晚,‘舒曼云’带来的这个挑战性未免又太大了一些,亲手杀死活生生的人类?林宇目前还很难想象这样的场景。 看到林宇脸上的犹豫,‘舒曼云’很适时地抛出了一个甜头,“当然,如果你能够克服心理障碍,坚持做下去,那么以后的好处还是很大的。比如,你不用担心自己的灵魂会被前任死神带走,还有一旦达到死神终极状态的话,你的能力将会强大到难以想象,而那时,你的灵魂也会超脱于轮回之外。” 自己的能力会变得非常强大,林宇是可以想象到的,他已经亲眼见到了自己面前的‘舒曼云’可以幻化成任何形象,还能对自己进行托梦,当然她应该还有很多能力是没有展现出来的,至于灵魂超脱轮回之外,这是否意味着? 林宇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没有世代轮回,拥有无穷无尽的阳寿?” ‘舒曼云’很自然的点了点头,“到那个时候,生死已经在你的掌控之中,你已经跳脱于生死之外,是主宰所有灵魂和亡魂真正的神” 那一天晚上之后,林宇还是像往常一样待在家里过暑假,偶尔会陪父亲上山陪母亲去菜地,还会从山里带回一些奶奶喜欢吃的野果,没有人发现林宇有什么异样,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经开始向终极死神之路进发了。 不得不说,死神终极状态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林宇已经经历了一次死亡,他能够切身体会到和人世间彻底诀别的痛苦,如果有一个超脱生死的机会摆在眼前,相信任何人都会选择抓住它。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完成所有死神游戏发布的任务,直到有一天自己达到了最高的死神等级,那将会是自己真正成神的时候! 至于死神邪恶的一面,林宇决定让自己慢慢去消化,至少‘舒曼云’明确的告诉他,死神所要杀的人足够人间的法律判处死刑了,所以自己也不需要有太大的负担,只要跨过自己心里的那一道坎。 为了让林宇另外一种形式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舒曼云’在死神游戏里面给了林宇一个宠物,名字叫做毒蜂。林宇看了一下关于这只宠物的解释,上面说明毒蜂的毒性对人类来说是致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被它蛰过就会在三十分钟内死亡,目前人类的医学还无药可解。 用这只毒蜂杀人吗?林宇全神贯注的看着手机里面的死神游戏,这样的方式还是比用刀子划破对方的喉咙更让他容易接受多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红色任务 “小宇,你怎么一直在看手机,等下饭菜都凉了,”林宇的母亲发现自己儿子心不在焉,刚才奶奶跟他说话他都没有听到。 林宇这才猛地抬了一下头,他顺手夹了一片青菜放进嘴里,同时按了一下手机的锁屏键,开始和家人攀谈起来。 林宇刚才之所以会走神,除了在看自己新增的那只杀人宠物毒蜂,更加是因为他发现死神游戏上出现了一个新的任务,这个任务的感叹号是鲜红色的,似乎是为了彰显它与其他任务的不同。林宇点开一看,里面赫然写着一段话,“尊敬的死神大人,考验你的时候到了,在这一个任务里,你将需要亲手杀死一个逍遥法外的恶人,并让他在死亡的过程中体会到应有的痛苦,现在他的藏身之处就在...” 林宇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自己发布了一个要杀人的任务,按照上一任死神的话说,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居多,需要惩治恶人的情况只是占很少一部分,看来就像任务信息里面写的那样,这是上一任死神对自己有意的考验。 一想到马上要亲手去杀一个人,林宇的内心还是会不受控制的紧张,他一遍又一遍的看着那条任务信息,以至于都忘了自己还在饭桌上。 林宇收起了心中的忐忑不安,脸上露出了平常都会有的笑容,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问了母亲一句话,“妈,你觉得那些做了坏事却没有被抓起来的人,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吗?” 严丽珍虽然不明白儿子为什么会没来由的这么问话,但她还是想也没想就回答道,“我希望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就算那些人没有被抓起来,死后也肯定会下地狱的。” 现在的林宇内心还有些纠结,所以他想从母亲这里得到一些答案,尽管母亲不会讲什么大道理,但很多时候她简单的话语和思维却能让自己茅塞顿开。 “如果有这么一种存在,他能够掌握这些恶人的行踪,并且用自己的方式将这些恶人杀死,你觉得,这样做是对还是错?”林宇道出了他心中挣扎的一个问题。 严丽珍倒是捧着自己手里的碗笑了起来,“哪里会有这样的存在,如果有,那他就是神了。” 林宇嘴角也挤出了一丝笑容,“要是世界上真的有死神呢?” 严丽珍并没有把儿子的话当真,她觉得可能是这段时间儿子电视电影看多了,所以有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过看到林宇脸上认真的表情,严丽珍还是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如果有死神惩治这些恶人,那么它就代表了正义,它会让更多无辜的人幸免于难。” 母亲的话让林宇一下子就变得轻松了,他发现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这个当局者却一直都没有弄明白,也许自己确实了结了一条生命,但同时也让更多的人免受恶人的残害,对于那些足以判死刑的人,自己并不需要抱着一颗怜悯之心。 这顿饭过后,林宇告知自己的父母,他要提前回学校了。严丽珍夫妇俩都疑惑的问了一句,“小宇,暑假不是才刚刚过了一半吗,你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 林宇没办法告诉母亲,自己就是那个她口中代表了正义的死神,现在需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亲手杀死一个逍遥法外的恶人,林宇给的理由是,“下个学期就要开始考英语四级了,这个证书对以后找工作非常重要,我想,我想早点回去准备...” 看到儿子这么有上进心,严丽珍夫妇当然不能拖他的后腿了,“早点回去也好,反正在家没什么事情可以干,你也可以叫你的室友早点回来,大家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听到这样的话,林宇好不容易装出来的认真表情差点就要破功了,把那两个室友叫回来,还能一起学习共同进步?一起游戏共同杀敌,恐怕才是真的。 “爸妈,我知道了,我已经买了今天晚上的火车票,反正那趟火车经常晚点,刚好晚上睡一觉第二天就到了,”林宇无奈的笑着说道。 做晚饭之前,林宇的父亲执意要把那只野兔杀了,算是让自己的儿子临走之前吃一顿好的。这一回,林宇说什么父亲都不同意继续养着了,本来野兔就已经成年了,刚抓回来的时候还胖乎乎的,在家里养了大半个月倒是瘦了一圈,林宇的父亲觉得再不吃掉就白白浪费了。 林宇也无法说出一个让父亲放弃吃它的理由,只好表面上答应了一句去把野兔从笼子里抓过来,结果却将笼子提到了房屋背后的山上,把野兔放归了大自然。 这一顿晚饭父亲显得很不开心,他就想不明白关在笼子里的野兔,林宇还能让它溜走,现在山上的野味可是越来越少了,这半年来他也就在山上抓回了这么一只野兔而已,本来可是一顿很好的下酒菜,结果... 林宇看到父亲的表情暗暗觉得有些好笑,他很能明白父亲想吃野味的心情,煮熟的鸭子却飞了这种感觉肯定不太好受,看着父亲一口一口的喝着闷酒,林宇觉得应该通过另外的方式补偿父亲一下。 “爸,你觉得茅台酒怎么样?”林宇一边吃着菜,一边问了一句。 父亲暗淡的眼神果然一下子就闪出了光亮,“茅台啊,那个味道我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只可惜,上一次喝到茅台酒还是,还是...”林宇的父亲抬起了头,像是在思考距离现在到底过了多久,又像是在回味当初喝茅台的那种感觉。 林宇嘴角微微一笑,“要不,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带一瓶茅台酒回来给你喝吧。” 林宇的父亲瞬间睁大了眼睛,连忙摆着手说道,“这可不行,小宇,那种高档酒可不是我们这种人家能消费得起的,我听说好像一小瓶,就要一千多块钱呢。” 一千多的售价的确大大超出了父母能够承受的范围,这些钱放在农村可以买上好多生活必需品,就算自己到时候买回来了,恐怕父亲也不舍得真的喝下去。林宇只好又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我们老板说了,只要干得好,今年年底每个人都发一瓶茅台酒作为年终奖,爸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拿自己的钱去买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恶行 晚上,林宇拿着行李箱坐上了一趟火车,不过火车显然不是开往羊城的,他要去的是隔壁省份一个不知名的四线城市,根据死神游戏提供的信息,那个犯下大罪的人就藏匿在那里。 车厢里的旅客脸上都有些疲惫之色,他们大多数是从始发站坐过来的,已经经历了一天一夜的折磨,所以基本上都是低着头或者趴在餐台上,陷入了自己的梦乡当中。 和这些人恰恰相反的是,坐在靠窗位置的林宇显得特别精神抖擞,他的一双眼睛闪烁出锐利的光泽,浑身透露出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 这和平常的林宇很不一样,就连林宇也不知道自己居然可以进入角色这么快,是因为听了母亲白天说的话,还是因为自己内心本身也有着邪恶的一面? 林宇没有去细想,他已经查看过了那个恶人的身份,就像上一任死神所说的,他犯下的每一个罪孽都被记录在案,死神游戏列出了一个长长的清单,每一个罪行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都清清楚楚的显示在上面。 林宇从头到尾都浏览了一遍,他需要确认自己将要杀的人是不是真的足以判死刑,当他看到最后一条,“因为拐卖儿童,导致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死于车祸,女孩的小名叫做,小白兔...”,林宇的眼睛里闪烁出了愤怒的红光。 原来他就是那个人贩子,没想到现在仍然还逍遥法外!林宇将自己的手机锁上了,他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看下去了,小白兔乖巧的样子此时还历历在目,小白兔母亲在墓碑前心碎的模样仍然让林宇记忆犹新,他觉得这个人贩子死一百次都不够。 火车依旧在以一百多公里的时速开着,窗外一片漆黑看不清外面的景色,林宇现在的心情非常平静,波澜不惊,在知道对方犯下的罪行之后,林宇的内心已经不再有任何挣扎了。 就像母亲说的那句简单的话语,好人要有好报,恶人要有恶报,既然人间的法律还不能将他制裁,那么自己这个死神就应该替天下人出手了。 短短三个多小时,林宇便到达了他要去的目的地,出了火车站之后,他直接打了一辆的士来到一家破旧的旅馆前。按照死神游戏给出的地址,那个人贩子就躲在这家旅馆当中。 林宇下了车,抬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旅馆,虽然上面挂着一个招牌,但其中好几个字都不亮灯了,所谓的旅馆也不过是一栋自建的居民楼改造的,光从表面上看,就知道这家旅馆经营的很不正规。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人贩子才可以在这里落脚吧,林宇很自然的闪过一个念想,他看了一下四下无人,便戴上自己的死神之帽,飘进了那一个特定的房间。 “别担心了,我在这里好好的,那些人肯定找不到我,”林宇刚进入房间便听到了一个粗重男人的声音,“以后别打电话了,小心被监听,等这阵风头过去了,我再去捞一票大的。” 男人拿着电话肆意的笑了起来,让人很不爽的笑声给林宇增添了许多的反感。还想再捞一票大的?林宇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今天晚上以后,这个人就会从世上消失了。 “你叫吕宏,是吧?很不幸,你的阳寿已经到了,”林宇摘下自己的死神之帽,站在对方的背后说道。 吕宏就是这个人贩子的名字,他刚刚挂断电话,就听到有人在背后叫自己,不由得浑身打了一个寒颤。吕宏猛地一回头,发现一个年轻人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房间里,“你,你是怎么进来的?”犯下过无数罪行的吕宏可谓是狗胆包天,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毛头小子吓了一跳,自己也竟然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对方是怎么进来的。作为一个在刀口上舔血的罪犯,这可不是什么好的现象。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林宇淡淡的说了一句,“如果刚才你没有听明白的话,那我就用另外一种方式告诉你,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吕宏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毛没长几根,口气倒是不小,就凭你也敢说这样的话,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林宇看清楚了对方的样子,发现从五官上根本无法分辨对方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眉眼和神态跟正常人完全没什么两样,硬要说可能是气质更加猥琐一点,表情更加凶悍一些。怪不得单纯的小白兔会上了他的当,小孩子就更加看不出来他是个坏人了。 “你从十二岁就开始偷东西,十八岁的时候了一个同村的已婚妇女,后来骗家人说是去大城市里打工,结果却在马路上专门抢劫别人佩戴的首饰,其中有一个年轻女孩的耳朵直接被你扯下了一块肉,最近几年开始做起了人贩子的生意,每完成一单便可以获得几万块不等的报酬,但就在两个月以前,你因为躲避警察的追捕而将面包车开进了一条江里,你说我讲的对不对?”林宇眼皮也不抬的说道。 吕宏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居然对自己做过的那些事情都了如指掌,恐怕就连警察都没办法调查的这么清楚,吕宏心中升起了一股怪异的感觉,这个年轻人好像是来索命的黑白无常。 “那,那又怎样,”吕宏还是很快就压抑住自己的害怕情绪,毕竟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就算是几辆警车围着自己都有办法逃走,一个狂妄自大的年轻人又算得了什么? “你以为,你是什么所谓正义的使者吗?”吕宏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因为我犯了这么多罪,所以要为民除害?哈哈哈,年轻人,你是英雄片看多了吧,你这样的体格,我一只手掌就能把你捏死。”吕宏再次放肆的笑出声来,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头,他认为自己没什么好怕的,一对一的单挑没几个人能够打得过他,更何况他的床头还藏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尖刀。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林宇没有理会对方那些无脑的叫嚣话语,不过既然给对方判了死刑,就应该让他死个明白。“你的阳寿本来还有五十年,但这一世你造孽太多,所有的阳寿已经都被你折尽了,所以今天,我是来替天行道的。”林宇尽量想让自己说的话符合自己死神的身份,不过最后替天行道四个字好像有点口水,因为在很多电视电影里面都被一些大侠或者道士用烂了,不过一时之间他也想不到更好的词语。 “替天行道?”吕宏笑得更加狂妄了,他自认的确做过很多缺德的事情,但从来就不相信什么折寿报应一说,否则他干坏事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的心安理得,如果真的冥冥之中有一种天注定的报应,那这个社会还需要警察做什么? 吕宏觉得自己恐怕碰上了这辈子最好笑的事情,一个毛头小子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说要替天行道,他只能判定,这个人要么是脑子进水了,要么就是神经病。吕宏先前所有的害怕都消失了,他一只手捧着自己的肚子,似乎笑得有点抽筋,一边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年轻人,看来我低估你的想象力了,难道你认为你自己,是神?” 林宇一直在冷眼旁观,他觉得没有必要再和对方说下去了,对于一个足以判死刑的人,自己对他已经有了足够的仁慈。他拿出手机,点开了死神游戏,宠物栏里面有一只不久前获得的宠物,毒蜂。 毒蜂就在林宇的身前飞了出来,它浑身的色彩艳丽,鲜红色和黑色的花纹一圈一圈的交错在身上,个头也比一般的蜂类大了不少,体长和成人的中指相当。 安静的房间里突然出现这么一个东西,是很难不被人注意到的,吕宏也是在第一时间就看到了那只毒蜂朝着自己飞了过来,他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那个毛头小子身上怎么还有这种东西,这是马蜂,黄蜂还是...? 吕宏很快就否定了自己所有的猜测,当那个嗡嗡嗡的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时候,吕宏也更加看清了对方的样子,鲜艳的色泽和凶悍的体型,绝对不是自己见过的任何一种蜂类。 吕宏后知后觉的退了两步,他发现这种不知名的蜂身上的花纹太漂亮了,精美的就像某种巧夺天工的艺术品。可他也是知道,大自然的东西长得越美丽它的危险性就越大,比如毒蛇的花纹越是鲜艳就代表它的毒性越强,相同道理的还有蜘蛛、蜥蜴,或者是蜂? 吕宏没想到自己的对手并不是眼前的年轻人,而是这样一个不知名的物种,显然在这种东西面前,自己的搏斗技巧,哪怕是那一把藏在枕头底下的尖刀都是用不上的。 林宇第一次知道原来驾驭自己的宠物是这种感觉,他放出去的毒蜂似乎跟自己的意念有某种联系,只要林宇在脑海里下达命令,毒蜂便会完全按照他的指令行动。看到不断往后退的吕宏,林宇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浪费时间了,他的眼睛里射出了两道凌厉的视线,心中暗暗说了一个字,“杀!” 毒蜂不再是在吕宏的面前晃来晃去,它突然猛地一个俯冲,尾部的蜂针一下子就蛰在了吕宏的脑门上。 吕宏有种被电流袭过全身的感觉,无处不在的麻木感让他的四肢失去了知觉,他的身体在被蛰之后很快慢慢的倒了下去。 吕宏瞪大了自己的一双眼睛,脸部在一种可见的速度中变成了青紫之色,白色的泡沫不断从他的嘴里冒了出来。 吕宏此时的意识还是清醒的,他终于知道那只蜂的毒性可能比毒蛇还要猛烈得多,不过现在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他现在连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 林宇慢慢走到了吕宏的身边,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看着地上罪大恶极之人,现在回答你刚才那句话,“我的确是神,是掌管生死的死神。” 吕宏的眼神先是惊讶,接着很快变成了一种乞求,他很后悔刚才对那位年轻人的嘲笑,在事实面前,吕宏不得不相信对方的身份。只有死神能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的房间,只有死神能够放出一只夺命的毒蜂,也只有死神会说出阳寿已尽要替天行道的话。 吕宏所有的哀求都写在了眼睛里,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承受越来越大的痛苦,也许是毒性正在发作的原因,他能感受到一阵又一阵真实的切肤之痛。吕宏不期待自己能够得到死神的饶恕,毕竟就像刚才他所说的,自己犯下的罪行太多,所有的阳寿都已经折尽了。他只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死,哪怕是对方用自己藏着的那把尖刀,捅死自己也行。 吕宏的想法是可以被林宇听到的,但他只是淡淡地告诉了对方一个事实,“毒性的发作将会持续半个小时,你必须忍受完这半个小时的折磨才会死去,现在,才刚刚过了五分钟...” 邪恶的任务,并不是把该杀的人杀死就了事,林宇看到死神游戏里面明确告诉他,必须让死者忍受相应的痛苦才能死去,这是对他们所犯下罪行应有的惩罚。 好人受伤的灵魂需要慰藉,恶人邪恶的灵魂需要惩治,林宇这才明白,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才是死神完全的属性。看着倒地的吕宏,林宇心中的大石算是放下了,虽然是第一次接受邪恶任务,但林宇发现执行起来并没有想象中困难,自己以神的姿态看着对方的时候,心中甚至还有一丝爽快的感觉... 林宇重新戴上了死神之帽,身形瞬间就从旅馆的房间里消失了,他脚下轻轻一蹬,从紧闭的窗户里越了出去。 所有的一切都被吕宏看在了眼里,在这一刻,他的确百分之百相信对方就是死神了,只不过自己看到的景象无法再告诉任何一个人,他只能将眼球瞪得快要凸出眼眶,同时忍受着身体上下越来越剧烈的痛苦... 第一百一十五章 反方向的钟 做完这个任务之后,林宇直接返回到了羊城大学。他试着真的去背了几天英语四级的单词,好不容易从字母a背到字母b的时候,林宇偶尔翻开单词表的第一页发现,那些已经背过的单词又已经全都忘光了。 林宇索性放弃了要用功读书的想法,他感觉对自己来说还是送外较靠谱一些,至于英语四级到底能不能考过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反正那种考试不是大部分都是选择题吗? 因为惩罚吕宏的任务顺利完成,林宇的死神等级从lv2提升到了lv3,他发现自己的技能树上多了一个新的能力,反方向的钟。 这个名字听上去有点类似于一种道具,就像自己已经获得的死神之帽,它也的确出现在自己的道具栏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归类成了死神的能力。 后来林宇仔细琢磨了一番,他发现所谓反方向的钟虽然看起来很像市面上可以买到的闹钟,但它其实的确代表了一种能力,而且这种能力还颇为强大。死神游戏提供的解释信息是,反方向的钟,意味着死神可以让时空倒转,指定亡魂回到过去发生的某一个时间点,而且可以无限次的使用。 林宇看完之后不得不感叹了一番,死神lv3的能力果然又强大了许多,居然可以让死去的灵魂回到过去,这恐怕是任何一个亡魂都想实现的愿望。 不过林宇也很快想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疑问,让亡魂回到过去重来一次,他是否可以用某些手段避免自己不再死亡呢? 这个问题在死神游戏那里得到了回答,死神游戏告诉他,回到过去的灵魂不能改变社会的历史进程,也无法修改自己的命运,一旦亡魂在过去做出了类似的举动,施加在他身上反方向钟的能力将会立即消失。之后,死神游戏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亡魂要在过去改变历史也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它的样子只能被心中所想的那一个人看到... 虽然获得了新的能力,但林宇心中还是有很大的遗憾,因为他发现自己那只宠物毒蜂,在杀死吕宏的那一天晚上就已经消失了。 对此死神游戏也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任何一种蜂类,当它失去自己的蜂针时,自己也会死亡,死神大人的毒蜂也不例外。” “那就是说,这个战斗宠物也是一次性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林宇在对话框里追悔莫及地回了一句。 但死神游戏的回复更让他无语,“这不是人类都知道的常识吗,我以为,既然是常识,就不需要明说了...” 那一刻,林宇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砸在地上,以发泄心中的气愤,自己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杀伤性的武器,连它的样子都还没怎么看清楚,居然这么快就被自己消耗掉了,要是下一次再接到杀人任务,难道要赤手空拳的上场? 可是事已至此,林宇也没有办法再挽回了,仔细想想,那天晚上的情形要是自己不放出毒蜂,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让吕宏死亡,所以就算再来一次也只是相同的结果。林宇只能在心里期待着,等到下一个杀人任务到来以前,自己可以获得其他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或者是能力。 在羊城大学,林宇的生活似乎又回归到了以前的状态,每天早起接单送外卖,到了晚上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没有人能从外表上看出他的身份,更加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看上去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居然在不久之前刚杀了一个人。 由于早早的回到大学,又每天在宿舍楼早出晚归,一来二去的宿管阿姨都认识他了。了解到林宇早回来是为了送外卖赚学费之后,宿管阿姨每次见到他都露出了慈母般的微笑,还当面夸赞林宇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 对此林宇也只好露出了谦虚的笑容,尽量表现出一个好学上进的好学生形象,因为这个形象和自己死神的身份实在差距太大了,如果自己维护的越好,就越能够将另外一种身份永远的隐藏下去。 林宇本以为自己可能要一个人待到下学期开学,可是才刚刚过了一个礼拜,许飞航居然就提着一个行李箱出现在了宿舍门口。他看到林宇提早回来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往年的假期林宇通常都是第一个回到大学的。 “许飞航,你回来这么早干嘛?”林宇脸上算是有些惊喜,因为这样一来总算是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了。不过许飞航的家里是小康水平,他根本不需要像自己一样提前来羊城做兼职,不知道这一次为什么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下个学期就要考英语四级了,我,我是提前来复习的...”许飞航吞吞吐吐的说了一句。 林宇脸上呵呵一笑,“这个理由你用来骗你爸妈还可以,骗我就算了,你肯定是家里管的严,想早点回来打游戏吧?” 许飞航连着点了几下头,脸上表现的不能再同意了,“在家里不到十二点就要上床睡觉,早上八点多就要起来吃早饭,我实在是受不了了,还是在学校自由一点...” 林宇投去了一个很是理解的眼神,又闲聊了几句之后,便出门送自己的外卖去了。 许飞航打开自己的行李箱,把里面的物品一件一件地放出来,等他意识到林宇已经走远的时候,他的眼神很快瞥向了林宇床位的方向。 其实许飞航这次早回来,既不是为了复习英语四级,也不是为了打游戏,而是想趁其他室友不在的时候,搞清楚林宇真正的身份。 现在林宇一走,整个宿舍就只剩下许飞航一个人了,他很快停止了自己手上的动作,又打开宿舍门朝过道处看了一眼,确认林宇没有半路折返,才又谨慎地将宿舍门反锁上。 许飞航走到了林宇床铺的位置,一双眼睛不断在桌面、书架、和床上搜寻着,一分钟之后,许飞航发现自己并没有看到记忆中的那个东西,心中暗自嘀咕了一句,“他把那頂圆形的帽子藏到哪里去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好奇心 回去之前,许飞航就把美剧《英雄》看完了,后来又看了另外一部《4400》,还有各种各样关于特异功能的电影,比如《蝙蝠侠》、《蜘蛛侠》、各种带侠的英雄电影... 看得越多,许飞航就对林宇的身份有越大的好奇心,他感觉自己的这一名室友应该也是有了某一个奇遇之后,就具备了常人没有的能力。因为在许飞航的印象里,林宇以前并不是会经常晚归的类型,他行为的异常也就发生在这几个月的时间。 如果自己推测准确的话,许飞航觉得自己没必要对林宇有过多的惧怕,因为他在得到超能力之前本性还是很不错的,所以应该不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去干坏事或者加害自己。 有了这样的想法,许飞航就再也坐不住了,想象一下自己的室友居然是电影里面刻画的那种英雄人物,无论是谁都想对这个特殊的身份了解多一些,而且这个了解的过程最好在没有其他人打扰的情况下。 在许飞航的印象里,林宇的能力和他头上戴着的那顶帽子有很大的关系,他就是戴上帽子之后身体才可以变成隐形的状态,所以许飞航决定先从那一顶帽子身上下手。 在目光可及的视野范围内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许飞航稍微犹豫了一下,紧接着将自己的手掌按在了抽屉的把手上,均匀的用力当中,林宇书桌的第一个抽屉被许飞航打开了。 那么重要的东西,林宇肯定不会随便放在外面的,许飞航心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他小心地检查着林宇抽屉里的每一样东西,并且尽量不留下被自己翻动过的痕迹。 但二十分钟过去,许飞航发现自己一无所获,他不仅把林宇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一遍,还爬到他的床铺上,掀开了没有叠好的被子,就连枕头和床褥之下都被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但这些地方都没有发现那顶圆形的帽子。 现在没看过的地方只剩下一个了,林宇的衣柜。许飞航刚才试着拉了一下,发现衣柜是锁上的,这就让他更加觉得帽子可能就被锁在衣柜里。 许飞航虽然有很想把锁撬开的冲动,但同时他也意识到这样的后果可能自己无法承担,因为就算帽子在衣柜里面,自己或许也不具备使用它的能力,到头来反而被林宇发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自己的处境将会变得极为被动。要是帽子还不在衣柜里,自己这么做就更加得不偿失了,现在整个宿舍就只有自己和林宇回来了,林宇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把他衣柜的锁撬开了,到时候自己根本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再三权衡之下,许飞航决定还是从长计议,反正距离开学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不相信林宇每天都可以做到密不透风,总会有他露出破绽的时候。 头几天,林宇和许飞航都‘相安无事’的相处着,在林宇的眼里,许飞航又回到了过去的老样子。他不再成天看着那些讲特异功能的美剧了,而是非常正常的打起了那一款对战游戏,只要准备好足够的泡面,他就可以一直坐在自己的电脑前不说话、不洗澡、不睡觉。林宇每天出门的时候,看到许飞航是光着膀子坐在电脑前面,整整一天过去,晚上回来看到他还是那个样子,就仿佛时间在他身上是静止的。 林宇自然不会想到,这几天自己的东西已经都被许飞航翻过了,只剩下衣柜算是最后一个安全的堡垒。但事实上,林宇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死神之帽随身带着,以方便随时接收死神游戏发布的任务,只有在晚上回到了宿舍,林宇才会悄悄的把死神之帽锁进衣柜里,这样一来自己才可以安安心心的睡觉。 林宇像往常一样早出晚归,赚着每天大概一百块的兼职收入,而许飞航则是一直按捺住自己焦躁的内心,等待着那个让他可以一探究竟的机会… 五天以后,这个机会终于来临了。 这天晚上许飞航发现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了零点钟,而林宇居然还没有回来。虽然是暑假期间,但羊城大学的宿舍楼还是有管制的,一方面是防止其他外人进入,另外一方面也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回到学校了。 所以每当零点过后,宿管阿姨还是会习惯性地锁上玻璃门,只不过这种时候要是有学生晚归,她们大都还是会放学生进去。不过许飞航知道,林宇是一定不会向宿管阿姨求情的。 许飞航意识到今晚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立即退出了自己的游戏,就算这一局才刚刚打到了一半。许飞航毫不犹豫地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他随便拿了一件短袖套在自己身上,然后一阵风似的冲到了宿舍楼的下面。 宿舍大楼门口处,宿管阿姨正好准备关门,许飞航赶忙朝着她叫了一句,“阿姨,麻烦等一下,我,我还要出去一趟。” “这么晚还要出去?”宿管阿姨脸上明显有一些不爽的神色。 “是啊,有点事,需要出去办一下,”许飞航只好赔了一个笑脸说道。 “还能有什么事,是约了人去外面网吧组队打游戏吧?”宿管阿姨早就对男大学生的行径了如指掌了,“反正现在是暑假,我也不管你们那么多了,出去之后今晚就别回来了。” 许飞航只好尴尬的点了点头,他走到了宿舍楼外,又转了一个弯之后,才用微信故意给林宇发了一条信息,“你怎么还没回来?宿舍楼都要关门了。” 林宇今天晚归并不是接到了新的死神任务,而是在他准备回来的时候又有了一个夜宵订单,所以才导致最后一单送完时间已经过了零点。林宇自然是不会担心宿舍楼关门这种事情,看到许飞航发来的信息,当下也没有在意,只是随便回复了一句,“不小心回来晚了,关了门也没关系,我给宿管阿姨带点烧烤回去就行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见证奇迹 许飞航的反应也很快,他立即在微信上写了一句话,“我还以为你今晚在网吧包夜呢,搞得我现在也跑出来了,今天晚上我就不回去了。” 林宇看到这句话还是觉得有些奇怪,毕竟自己很少有在外面包夜的经历,不过当下也没有多想,回了一句“知道了”,便把手机重新揣回了兜里。 许飞航在另外一栋男生宿舍楼的墙角处蹲了下来,这个位置刚好路灯的光线照不到,许飞航认为自己躲在这里一定不会被林宇发现。 还想用买烧烤的话糊弄我吗?许飞航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他默默点开了手机上的相机图标,将摄像头对准了自己那一栋宿舍楼大门的方向... 林宇回到大学校园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人静,清冷的月光照在自己前进的小路上,显得有些凄凉。经过这些天的全职送外卖,林宇充分体会到了赚钱的不容易,特别是在炎热酷暑之下,自己得到的每一分钱都可以说是用一滴一滴汗水换来的。可就算如此,自己每个月也只能拿到屈指可数的工资,和下个学期将要缴的几千块学费以及奶奶每月的药费支出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林宇唯一能看到自己赚更多钱的希望就在死神游戏上了,小白兔的任务给他带来了一千五百元人民币的收入,而且目前来看,这个数值一直呈上升的态势。只可惜的是,杀人任务并没有慰藉值这一项,因为它本身就没有对灵魂产生慰籍的效果,所以最后一个任务林宇只是获得了经验值而已。 达到了第三等级的话,任务的慰藉值应该会继续提高吧?林宇一边走回自己的宿舍,一边在心里憧憬着。尽管他越来越觉得死神本身的工作就很有意义,但林宇毕竟还有另外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他需要每天的日常开销,还要交每年几千块的学费,现在身上还多了一个供养奶奶的责任,林宇有这样的私心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和送外卖相比,通过完成任务获得金钱的途径显然要轻松快捷的多,所以林宇这几天一直在等待死神游戏发布新的任务给自己。只可惜的是,就在刚刚林宇又查看了一遍,死神游戏的任务栏那里仍然没有出现新的感叹号。 不知不觉,林宇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宿舍楼的大门口,他想起了许飞航问过自己的那句话,心中不禁闪过一个念想,许飞航不会真的相信自己是通过买烧烤才可以进宿舍楼的吧? 林宇觉得这是自己留下了一个破绽,不管是许飞航还是周光华,他们都有晚归没办法进入宿舍楼的经历,要是有那么一次,他们真的买了烧烤回来贿赂宿管阿姨,这两个室友就会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在骗他们而已。 林宇心中突然有了一些不安,感觉这会成为自己身份暴露的一个导火索,可是谎话已经说出口,他也没办法再改变什么了。当下只能甩了甩脑袋,把里面的胡思乱想暂时都抛之脑后。 林宇下意识地朝四处看了一眼,宿舍楼下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影,到处都是一片静悄悄的,林宇心安理得地掏出了自己的死神之帽,将它顺手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林宇像往常一样,毫无阻碍的穿过了宿舍楼的大门,宿管阿姨已经靠在她的小桌板上睡着了,林宇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甚至还露出了一个自得的笑容。 只不过林宇不知道的是,就在几秒钟之前,他所有这一系列动作都被一个人用手机拍摄下来了,这个人就是林宇的室友,许飞航。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许飞航也算是很有耐心,他在那个角落里蹲坐了长达半个小时之久,直到双腿都发麻了,身上也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他也仍然咬牙坚持了下来。 许飞航始终觉得自己和一个英雄人物相处还是有危险的,说不定哪天对方不高兴了,他伸出一个手指就把自己捏死了。所以许飞航决定要给自己增加一些筹码,比如研究一下他那顶神奇的帽子,或者拍下一段林宇身形消失的影像。 如此一来,就算哪天自己的行为被林宇发现了,他还可以告诉对方,“我已经把你的秘密拍下来了,如果能够相安无事的相处下去,这个秘密我可以帮你保留下去。” 终于,许飞航等到了林宇的出现,他的手上理所当然的没有提着烧烤的盒子,许飞航的心脏一下子就砰砰急速跳动起来,他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林宇的背影,等待着见证奇迹的那一刻。 许飞航发现这可能是自己这一辈子最紧张的时候,哪怕高考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因为高考考卷上出现的东西他已经学了十几年了,永远都是那么的枯燥乏味,而接下来即将出现的那一幕,将颠覆自己所有的世界观。 透过自己的手机屏幕看着林宇,许飞航发现比直接用肉眼去看反而更加清晰,因为手机摄像头本身就有一个放大的效果。许飞航眼睁睁地看着林宇的身形在玻璃门前停了下来,但他并没有立即掏出那顶圆形的帽子,仅仅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而已。 许飞航有些着急了,难道自己以前看到的那个人不是林宇?这个想法让他的背脊有了一股寒意,如果具有特异功能的另有人在,而且还经常出入自己住的这栋宿舍楼,许飞航觉得那会更加恐怖。 他按捺住自己的心神,耐心的等待了几秒钟,前方的林宇果然还是有了下一步的动作,他谨慎地朝四处看了一眼,甚至有一个回眸看向了许飞航所在的角落。 隔着屏幕的视线交汇,让许飞航在那一瞬间心跳暂停了,端着的手机也差点要从手掌里掉下来,他感觉自己似乎被林宇看到了! 许飞航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贼心虚,额头上一下子就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好在这个眼神只是短短一瞬间而已,林宇很快就将自己的身形重新转了回去。 许飞航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接着,他看到那顶记忆中的帽子果然出现了。许飞航激动地咽下了一口口水,就在他做这个动作的同时,许飞航发现手机屏幕上的林宇已经消失... 第一百一十八章 新闻 这天晚上,许飞航虽然身在网吧,周围也充斥着一股熟悉的战斗声响,但许飞航却半点打游戏的兴致都没有,他面前的电脑尽管已经打开了游戏界面,可是却一直停留在登陆的那一步。 许飞航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手机,上面不断重复播放着自己刚刚拍下的视频,虽然这是第二次许飞航看到林宇的身形消失,但心中的震撼却不亚于第一次所见。 如果放在网上,别人也不会相信吧?许飞航默默的想着,因为现在的电脑技术实在太发达了,就算普通人也可以制作出一些类似于真实发生的特效,自己这个视频就算被别人看到,也肯定会认为是经过了特效处理。 不过许飞航本身也没有要把它公布的打算,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林宇的特殊身份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说不定有一天,他还能够帮助自己做一些自己永远也没办法办到的事情。 许飞航此时的心情是复杂的,那一个短短几分钟的视频似乎成了天底下最有趣的东西,许飞航不断的盯着林宇的一举一动,他是如何拿出了那顶圆形的帽子,又是如何戴在了自己的头上,与此同时,他的身体是怎么在同一时间消失的。 看了许久,许飞航更加确定,林宇的特殊能力一定和那顶帽子有关,于是更加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一定要找一个机会,把那顶黑色的圆形帽子找出来戴在自己头上试一试,自己的身体会不会也像林宇一样消失? 就在许飞航想得出神的时候,他登陆的聊天软件突然弹出了一个网页新闻,上面写着一个很耸动性的标题,“三流旅馆发生命案,凶手居然是一只已经灭绝的毒蜂?” 这个新闻成功引起了许飞航的兴趣,他顺手点开一看,新闻内容大致写着,在一个不知名的三、四线城市,发生了一起让科学家都无法解释的命案,时间就在距离现在的两个星期以前,地点是一家并不合规的居民自建旅馆。 本来发生命案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只是当地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只长相奇特的蜂,根据死者的伤口和死亡的迹象,警察已经可以充分判定,死者就是被那只毒蜂蜇死的。可是,就连负责办案的警察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毒性这么强的蜂,一般来说,人类不管是被哪种蜂类蜇了,最多也不过是肿起一个包而已,怎么可能导致人类毒发身亡呢? 于是警察便把这只毒蜂交给了当地的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更加大出所有人的意料,因为经过专家们的仔细辨认,得出的一致结果居然是,这种毒蜂早在数百年以前就已经灭绝了,现在不可能还存活在地球上。 至于毒蜂为什么会从数百年以前穿越到现在,还杀死了一个人类,专家也没办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不过新闻的结尾有一段话还算是大快人心,因为经过警察局的调查,他们发现死者是一名在逃的罪犯,身上背负的罪名多达十四条,一旦被抓回来就可以直接判死刑,现在这只毒蜂倒是为民除害了。 一只已经灭绝的毒蜂杀死了一个在逃的罪犯?许飞航看完这条新闻之后,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因为从概率上讲,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无异于火星撞地球。要说背后没有一个人在操纵,许飞航还真的很难相信,可是又有谁能够指使一只已经灭绝的毒蜂呢? 许飞航无解的摇了摇头,当他把注意力重新从电脑屏幕上移到自己手机的时候,许飞航又看到了自己手机上那个还没有点开的视频,画面定格在了林宇刚刚出现在宿舍大楼底下的那一刹那。 许飞航突然心里冒出了一阵冷汗,难道,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个新闻是林宇做的?! 既然林宇能够让自己的身体消失,这种超自然能力自然也能够用在毒蜂身上,而且从时间上来看,命案发生的时间点在两个星期以前,那个时候林宇刚好还在家里休暑假,他完全有时间跑到另外一个城市去做那件事... …… 一直等到快开学的时候,林宇终于接到了新的死神任务,他第一时间就查看了这个任务的慰藉值,一千八的数字让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既然有慰藉值就不会是杀人任务,而且金额也在如林宇所料的稳步增长,从上一个一千五变成了现在的一千八。 要是及时的完成这一个任务,自己在暑假期间就可以获得三千多块的收入,再加上这段时间以来的全职送外卖,自己下个学期的学费差不多就可以覆盖了。 林宇的嘴角出现了一丝微微的笑意,他现在已经丝毫不担心自己有无法完成任务的可能,毕竟人都杀过一次了,相比之下慰藉灵魂就显得轻松了不少,大不了也就可能是多花一点时间而已。更何况现在的林宇还有一个更加宏大的目标,就是要达到死神的终极状态,到那个时候他才是真正掌管生死命运的神。 所以不论是现实还是未来,林宇都希望自己能够尽可能多的接到死神任务,让自己早一天体会到那种无比强大的感觉和灵魂超然的状态。 林宇把手上接到的外卖单都送完之后就赶往了任务地点,那是一片望海的沙滩,有一个男生的背影坐在了沙滩的边缘。他把自己的双脚伸进了海水里,可是不论海水怎么冲刷,也无法让他的身体浸湿任何一丁点。 此时的夜幕早已降临,男生抬头看着上方的星空,很长时间都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很镇静,似乎并没有什么情绪的变化。 林宇默默观察了一会儿,他发现这个男生虽然刚死不久,但好像没有过多的悲伤,要把他带往魂界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今天的夜空很漂亮吧,难得在羊城也能看到这么多的星星,”林宇走到男生的身旁轻声说了一句。 第一百一十九章 星空 听到有人说话,一开始男生并没有在意,因为他觉得那句话肯定不是对自己说的。男生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现在已经没有人类能够看得见他了。不过当他回头,发现林宇的一双眼睛正在直视着自己的时候,男生的身体还是猛地颤抖了一下,“你,你是在跟我说话?” 林宇在男生的身旁也坐了下来,他抬头看向繁星密布的天空,突然想起了在芬兰看极光的那一天晚上,同样是晴朗的夜空和浩瀚的宇宙,其实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每个人都身处在相同的一片夜空之下。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我能看见你,而且能够和你正常的对话。” 男生的眼神里充满了惊异,接着脑袋里突然蹦出了一个看过的漫画人物,“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跟年轻人对话果然更加容易沟通的多,林宇发现对方也就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比起小白兔和夫人更加能够接受死神的存在,现在自己不需要表明身份,对方就已经猜测出来了。 “没错,我就是死神,不过跟传说中的不太一样,”林宇脸上笑了笑说道。 得到了对方的确认,男生脸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崇敬的神色,“《死神》那部漫画我追了很久,幸好在我死之前完结了,不过活着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死神会真的存在,没想到,没想到...” 被人崇拜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林宇也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碰上一个死神粉,这样一来,事情就似乎变得更加好办了。 “你说的那部漫画我还真没看过,另外一部《火影忍者》倒是不错的,不过后来也有点烂尾了,”林宇耐着性子跟对方拉了几句‘家常’,之后直奔主题的说了一句,“既然你已经死了,就不能继续留在人间了,我必须把你带到一个叫做魂界的地方,在那里你可以等待生命的轮回。” 男生听到这句话,眼神居然亮起来了,“原来还有魂界,我对这个世界知道的真是太少了。不过,现在就要离开人间吗?” 话音落下,男生再次抬头看向了上方的天空,他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星光,林宇在其中看到了很多的不舍。 林宇当然不会匆忙把男生带往魂界,他需要慰籍好男生的灵魂才可以完成任务,同时获得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一千八百慰藉值。“你很喜欢看星星吗?”林宇有意的问了一句,他需要找到慰籍灵魂的切入点,“等到你愿意离开人间的时候,我才会把你带到该去的地方。” 男生的头慢慢低了下来,“其实喜欢星空的并不是我,而是我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做小雪,她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当你抬头看向星空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世界变得很大很大...” 接下来,男生告诉林宇,他和女朋友小雪相遇的故事。“说起来,我们能够在一起,真的是天注定的缘分,那一天我们都在同一辆公交车上,小雪在翻她背着的书包的时候,我发现有一张纸从书包里滑落了下来...” 尽管那一次见面发生在三年半以前,男生现在想起来仍然记忆犹新,他看见纸张像断线的风筝一样掉落在地上,但正在找东西的小雪并没有注意到。 男生将那张纸从地面上捡了起来,他发现原来上面画着一幅漫画,两个小人的背影并排坐在沙滩上,沙滩前方是一望无际的海洋,让人怎么都看不到边界,而头顶上方则是一片璀璨的星空,那里密布着无数闪烁的星星,将整个天空点缀得如童话世界一般美丽。 这张漫画已经被上色了,整张画面是以蓝色为基调,一颗一颗的星星在她的笔下散发出了如太阳一般的黄色光辉,但这些光辉看上去无比的柔和,让人就算看着夜空也仿佛充满了希望的感觉。 男生看到的第一眼,就深深喜欢上了手中的这张漫画,他喜欢漫画里所描绘出来的感觉,在普通人眼里黑夜是神秘的、有距离感的,就算是在繁星遍布的时候,它们也是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可是现在看到的黑夜和星空,却无时不刻都在透露着一股温暖的气息,那些星云也并不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坐在沙滩上的男女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 “不好意思,能不能,把那张漫画还给我,”小雪发现了自己身旁的男生,他手里拿着的那张画正是自己昨天晚上彻夜绘制完成的,画的名字叫做星空。这张画对小雪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她要带着它去一家动漫公司开始第一轮的面试。 男生听到了小雪轻柔的声音,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已经盯着这张画一分多钟的时间了。他大学并不是学的动漫专业,而是一个非常理科生的土木工程系,可是男生有一个很大的业余爱好,就是摄影,他脖子上挂的正是自己省了好几年生活费才买到的一个单反相机。男生曾经有个愿望,就是能够在某一天晚上能够拍到最美的星空,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想要的星空的样子正好被别人画出来了。 “这张画,是你画的吗?”男生用一种类似于痴迷的眼神问一句。 小雪是一个很害羞的女孩,她平常很少跟男生打交道,就连跟以前的男同事说话都会害羞,现在被一个陌生的男生用这样的眼神盯着,小雪慌忙把视线移向了自己的双脚,“是,是我画的,你,现在可以还给我了吗?” 男生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会因为一个人的才华而对她产生如此大的好感,在他眼里,小雪并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可是从她笔下画出来的星空,让男生知道小雪有一颗多么美好的内心。因为那张掉落的漫画,他们的认识就从那一天开始了。 “那天,我们在公交车上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其实我们都属于话不多的人,可是一旦遇上了对的那个人,就好像自己都变得不像原来的自己了,”男生的脸上充满了回忆的笑容,“后来我才知道,我们之间的缘分不仅仅于此,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有一门专业课曾经就开在隔壁的两个班,我们是同一个年级的新生,就连家乡都在同省份相邻的两个地市,在互相不认识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坐在同一辆火车去大学报到...” 第一百二十章 最后的生日 男生历数着他和小雪之间的种种缘分,“下了公交车后,我向小雪要了她的电话,当时的那种心情我现在还记得,我觉得相见恨晚四个字完全就是用来形容我的心境,我只恨老天怎么没有早一点安排我们相见,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学校报到,一起在隔壁的两个班上课,然后一起穿着学士服从大学毕业了...” 林宇做了一个很称职的倾听者,他发现男生每当说起小雪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就会不受控制地微微扬起,显然,小雪就是男生在人间最牵挂的人了。 “后来,小雪成功应聘上了那家动漫公司,而我也在她的鼓励之下,辞去了朝九晚五的土木工程师工作,做起了一名专职的摄影师。我们的感情发展很快,也许是我们都觉得找不到比对方更加适合自己的人了,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有着相同的人生态度,甚至连喜欢吃的东西都是一样的。空闲的时候,我和小雪会找一处安静美丽的地方,她坐在那里写生,而我在旁边拍摄着不同角度的美景,有时候不知不觉就待了一整天,我们都不知道天色怎么会这么快就暗了下来。 我和小雪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虽然有时候也会小吵小闹,难免会经历一些情侣都会碰到的别扭,但我们的感情一直以来都很好。直到今天,刚好过了三年零六个月,本来,我们打算就在今年年底举行婚礼的…” 回到现实,男生脸上有难掩的落寞神情,所有一切的美好都已经成了过去,现在的情况是男生已经死了,独留下小雪一个人还在人间。 “你说我怎么就会被掉下的玻璃砸中呢,难道我是遭了天谴?可是我一辈子都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啊,”男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年纪轻轻就死了,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让他死亡的是一块从高楼掉下来的玻璃,男生觉得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和遭雷劈没什么差别。 要是以前碰上这样的问题,林宇还不知道如何回答,经过了那天晚上上一任死神道出的那些话,林宇倒是知道男生为什么会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你死于意外,只能说明这一世你的阳寿已经到了,”林宇只能解释这么多,他本来想说自己也因为意外死过一次,不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不是谁都可以被选定成为死神。 男生对林宇的话似懂非懂,林宇不想对方继续问下去,便转移话题道,“既然你和小雪的感情那么好,现在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反而一个人坐在这里?” 男生收起了脸上的疑惑,神情变得有些严肃起来,“我,我不敢去看她,因为今天刚好是她的生日...” 就在这片沙滩不远处有一栋民房,一二楼是房东自己居住,三四楼的房间则是租出去了。虽然住宿条件没办法和商品房相比,但胜在周围的景色不错,走到阳台上还能看到一片宽阔的海洋,住在这里的人也时不时可以去沙滩上散散步,所以这里的租金价格其实并不便宜。 男生的女朋友小雪,就住在这栋居民房里面,他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小雪了,因为小雪既没有走到阳台上看风景,也没有出来沙滩散步,她的房门始终紧闭着,只有在晚上才从里面透出来一些灯光。 林宇和男生出现在了居民楼的下方,他知道男生嘴上虽然说不敢,但心里其实还是很想知道小雪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只是没有经过小雪的允许,他是没有办法走进那间房间的。 “还是进去看一看吧,就算是,以另外一种方式陪她过生日,”林宇在男生旁边劝说了一句,他发现男生一直在盯着那扇窗户透出来的灯光,一颗心其实早就飞到小雪那里去了。 在林宇的鼓励之下,男生终究还是点了点头,虽然他可以想象到接下来的画面可能会让他伤心痛苦,但就像死神所说的,还是陪小雪过完最后一个生日吧。 男生和林宇一起轻飘飘的飞到了那间房门之外,在林宇的带领下,男生终于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租住的那间房子当中。 房间的格局很简单,就是一个卧室再加一个内置的卫生间而已,不过对年轻的小情侣来说,这样的配置也就够了。 林宇一下子就看到了男生口中的小雪,她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身上是短袖和短裙的简单搭配,五官乍一看的确不是精致的美女类型,但浑身透露着一股艺术女生才有的特殊气质。 “小雪...”,男生看到女生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叫了一句,但叫完之后才醒悟到,除了自己身边的死神,是没有任何人类能够听到自己声音的。 男生发现小雪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伤心痛哭,她的面前放着一块精致的生日蛋糕,上面用红色奶油写着hday的英文字母,还有不少的水果和巧克力点缀其中。 小雪正在生日蛋糕上一根一根的插着蜡烛,今天她满二十四岁,所以要在蛋糕上插上二十四根蜡烛。当最后一根蜡烛插好以后,小雪的嘴里轻轻舒了一口气,她从书桌上拿来了一个打火机,将手中多余的一根蜡烛点燃后,再逐一的将蛋糕上的蜡烛点亮。 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半分钟的时间,小雪表现得一直都很平静,就像点燃蜡烛的动作是某一种仪式,等到蛋糕上所有的蜡烛都在燃烧,小雪才把手里的蜡烛放了下来。 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林宇心里不禁升起了一个疑惑,小雪和那个男生的感情真的有那么好吗?在林宇看来,就算男生已经死了,小雪依然像没事人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日,脸上看不到任何的悲伤。 林宇把视线转移到了男生的身上,男生此时也微微皱起了眉头,心里也有着和林宇类似的疑问。尽管他也不想看到小雪痛哭流涕,可是表现得这么正常,反倒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小雪根本就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自己,才短短几天过去,她的心情早已经平复下来了。 小雪从地上站起身,关掉了房间的灯光,然后又独自一人蹲坐在了蛋糕的面前,似乎是要准备许愿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压抑的情绪 男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进入房间后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情形,他心中突然觉得很后悔,也许自己根本就不应该跟着死神进来,而是直接去往那个叫做魂界的地方。这样一来,自己心中还能留一个美好的念想,还仍然觉得小雪像自己喜欢她一样喜欢着自己。 蛋糕上的蜡烛燃烧得很快,但让林宇不解的是,小雪接下来并没有做任何动作。她既没有把两只手掌抱在一起许愿,也没有把快要燃尽的蜡烛吹灭,而只是静静的看着它们燃烧,蜡烛的光芒映照在小雪的脸上,小雪的眼睛接近于一种无神的状态。 直到第一根蜡烛烧尽,火苗遇到奶油发出了短暂的嗤嗤声,然后很快暗淡了下去,小雪一直面无表情的脸部突然抽动了一下,接着两颗泪珠毫无征兆的就从眼角流了下来... 生日蛋糕上的蜡烛一根接着一根的熄灭,小雪似乎完全忘了现在应该要把它们吹熄,她的身体在发抖,鼻子和嘴巴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眼泪却像溪流一样不断从她脸颊两边流淌下去。 这是一幅让人动容的景象,一块生日蛋糕、一根根烧的越来越短的蜡烛、还有一个无声哭泣的女孩,林宇这才明白小雪并不是对男生的死无动于衷,她只不过是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情感,直到夜深人静灯光熄灭,自己开始独自过生日的时候,所有的情绪才在这一刻爆发了。 站在林宇身旁的男生看不下去了,他发现怀疑小雪对自己的喜欢是多么的幼稚,他们之间的感情尽管不会天天放在嘴上,但那种相依相伴的感觉他们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男生从来没有看到小雪哭得这么伤心过,因为他认识的小雪一直都是一个很害羞内向的女孩,她从来不会把自己太多的情绪表露出来,更喜欢把自己心里的感觉绘制在她的漫画里。 男生还记得,自己那一次问小雪要不要做他女朋友的时候,小雪只是低着头回答了一句“嗯”。那时候男生心里有些许的失望,因为他觉得小雪可能没那么喜欢自己,否则也不会在答应交往的时候表现得如此平静。 可是第二天男生就收到了小雪亲手画出的一张漫画,画的背景借鉴了漫画家几米很有名的一部作品《向左走向右走》,而漫画的内容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圆形观赏水池相遇的那一幕。 小雪把里面的男女主角画成了自己和男生的样子,她手里拿着的是一叠漫画纸,而男生脖子上挂着的是一个单反相机,两个人走的是相反的方向,但因为水池圆形的边缘,他们还是相遇了。 小雪在漫画的右上角手写了一句话,“听说,平行线也会有交汇的那一天...” 男生收到这幅漫画的时候一下子就明白了,几米是小雪很喜欢的漫画家,他也曾经看过《向左走向右走》的同名电影,里面有一首电影歌曲红遍了大街小巷,《遇见》。 小雪虽然在答应自己的时候只说了一个字,但她却用一晚上的时间画出了这张代表她心意的漫画,这就是小雪表达内心情感的方式。男生有时候感觉小雪的感情像是一座悬浮的冰山,浮在海面上能够被人看到的只有一小块,但隐没在海水里的部分可能大到你无法想象。 男生现在看到的情况也同样如此,他眼睁睁的看着小雪拼命压制住自己的感情,可是眼泪就像冒出的泉水一样怎么都止不住。男生不敢去想,小雪内心的那座冰山还有多少是没有表现出来的部分。 男生转过了自己的身体背对着小雪,他没办法一直看着小雪伤心欲绝的样子,而且自己对于这一切已经无能为力,他没办法再给小雪一个拥抱,甚至一句安慰的话语也不能再说出口了。 直到生日蛋糕上最后一根蜡烛快要熄灭的时候,小雪的眼睛才恢复了一些神色,她意识到自己应该许下生日愿望了。 “天豪,其实我知道,你是把我的生日忘了。一个星期以前,我问过你今天要不要出差,那时你告诉我还没办法确定,因为你的拍摄工作变数实在太多了。听到这样的回答我是有些生气的,我当然知道你可能随时接到拍摄任务就要出差,我只是想试探一下你有没有把我的生日放在心上,结果你的确是忘了。 我当时觉得,我们相处的时间还没有超过四年,你竟然就不记得我生日了,我可是把各种纪念日还有包括你的生日都记得清清楚楚。每当这种日子快要来临的时候,我都会考虑好久你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然后早早准备好一份精美的节日礼物。 之后的几天,我故意对你表现得冷淡了一些,有一次你提早收工,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饭,因为你发现附近刚好开了一家新的西餐厅,据说价格实惠口味也很不错。但我告诉你那天我要加班,西餐厅就不去吃了,其实那天我根本就没有临时工作,我是故意留在公司很晚才回去的。” 说到这里,小雪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她发现蛋糕上的蜡烛已经烧到了底部,于是又将多余的一根蜡烛点燃插在了上面。 “现在想想,要是当初跟你一起去吃那家西餐厅就好了,后来我一个人去吃了一份牛排,我总是想象着如果有你坐在我的对面,会是什么样子。 那时我独自生了几天闷气,后来渐渐也想通了,也许这才是真实平淡的生活。我们不可能永远像热恋期那样,一直想着给对方制造浪漫和惊喜,既然你忘了我的生日,那我就自己准备好生日蛋糕和生日礼物,然后在生日的那一天对你说一句,天豪,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够陪我一起庆祝吗? 后来我去蛋糕店订好了生日蛋糕,又买下了一套几米最新出的画册,我将它包装成了生日礼物的样子,然后藏在了你的衣柜底下,想着我在吃生日蛋糕的时候,你能从衣柜里面拿出来送给我。”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回到过去 小雪自己从身后拿出了一个包装好的生日礼物,她慢慢拆开上面打好的蝴蝶结,等到盒盖终于被她打开时,里面露出了一本漫画的封面。 那是一幅很有爱的图像,封面上画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孩,它闭着自己的眼睛,肉嘟嘟的脸蛋上厥起了一张小嘴,似乎正在等待着大人的亲吻。而这本漫画的名字就叫做,《忘记亲一下》。 小雪将漫画书从礼盒里面取出来,她用手掌慢慢摸着漫画上的封面,眼泪又差点要掉下来。她感觉这个标题就像是为她而写的,天豪的离开太仓促了,仓促到让小雪猝不及防。他们之间,也忘记了最后一次的亲吻,最后一次拥抱,和最后一次的告别。 “没想到这个生日,终究还是我一个人过,我自己准备的生日蛋糕和礼物,就像是在预示着你要离开一样。也许在一个星期之前,我就应该直接告诉你,天豪,我马上就要过生日了,我想要一个生日惊喜。如果那样的话,你是否就能陪在我的身边了?” 小雪说完这句话之后,将低着的脑袋抬了起来,这一刻她是想向夜空许愿,也许冥冥之中自己已经死去的男朋友能够听到她说的话。被称为天豪的男生就站在小雪的面前,当她抬头时两个人刚好四目相对,小雪说出的愿望一下子就触动了天豪的内心深处。 其实说实话,天豪的确忘记了小雪的生日,也许是那段时间工作太忙了,又或许是自己感受到了越来越多生活的压力,天豪完全把小雪的生日忘在了脑后,就连小雪有意无意的提醒,天豪也仍然没有想起来那一个特殊的日子。 现在听到小雪亲口说出这一番话,天豪能够感受到的只有悔恨,自己怎么能够让小雪默默付出了这么多。她为自己的生日准备生日蛋糕和生日礼物,只希望他能够在生日那一天出现,但就连这一点,自己都没办法办到。 小雪从生日蛋糕上切出了两小块,一块自己拿在手里,另外一块放在了自己的对面,她用塑料勺子从蛋糕上舀下来一小块,然后对着自己的前方说了一句,“天豪,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一起吃一块生日蛋糕吧...” 林宇和天豪再次走在了沙滩上,因为天豪没有办法看着小雪一边流泪一边吃蛋糕的样子,他突然发现自己或许不应该再次走进那个房间,因为现在虽然证明了小雪对自己的爱丝毫不比自己少,但天豪却对小雪更加放不下了。 如果我能陪她过生日,也许就可以弥补她的遗憾吧?天豪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他记得林宇对他说过,在去魂界以前死神可以帮他实现一个愿望。 天豪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他对着林宇郑重的说了一句,“死神大人,我的愿望是,能否让我回到一个星期以前?我想帮小雪过完她二十四岁的生日。” 刚才在出租屋所看到的一切,让林宇的心里也很是触动,虽然他还没有真正恋爱过,但他觉得小雪和天豪之间应该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现在听到了天豪的愿望,林宇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释然的微笑,如果他碰见天豪的时间再早一点,或许林宇还没有办法答应他的要求,但升级到死神等级lv3之后,林宇已经获得了新的能力,反方向的钟。 “我可以让你回到一个星期以前,但我需要一个更加精确的时间点,”林宇点开了死神游戏,正想启动反方向的钟能力的时候,游戏提示,反方向的钟是一个非常精密的仪器,它必须明确回到过去的时间点是时间轴上哪一个具体坐标,代表坐标的信息只能由包含时间点的物品提供。 “你有没有哪件物品能够代表一个星期以前发生的事情?”林宇微皱着眉头问了一句,看看反方向的钟能力虽然强大,但想要使用它条件还是很苛刻的。 天豪认真想了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这个好办,我有随手拍摄照片的习惯,对于自己满意的作品都会洗出来贴在墙上,照片就是能够代表时间的物品了。” 第二天上午,小雪还是出门了,她不能一直待在家里不上班,公司领导已经给她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要是今天还见不到你,以后就不必来公司了。” 小雪只能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将内心显露出来的冰山又压了回去,带着一双仍然红肿的眼睛走出了家门。 确认小雪走了之后,天豪才敢又一次的走进出租屋,他带着林宇来到了房间靠里面一侧的墙壁。林宇抬眼看去,这里果然贴着一片照片墙,只不过每一张照片都是黑白色,也没有用相框装饰,只是简单的贴在墙上而已。 艺术类的东西,林宇并不懂得怎么欣赏,不过他也很喜欢黑白照片,总觉得简单的黑白色彩反而比彩色能够表达更多的东西,让人看到之后会想要细细的品味。 “一个星期以前,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c o m 小雪给我发信息的时候,我正在外面拍摄一个杂志封面,死神大人你看,就是这一张照片,”天豪很庆幸自己有把照片贴在墙上的习惯,这样一来每张照片都代表了自己和小雪相处的一个时间点,它们汇聚起来,就是这三年半,自己和小雪在一起所有的点点滴滴。 林宇看向了天豪所指的那张照片,感觉应该是某种清新文艺范的杂志,因为照片上是一个戴着一顶帽子的干净少女,她光着脚踩在一片草地上,身后是一棵并不高大的伞形树木,而远处的背景则是有些朦胧的青山。 “那我就让你回到这个时候吧,记住,你只能被心中所想的那个人看到,而且给你的时间只有一天,”林宇将这个能力的一些特性告诉了天豪,他将自己视线盯住那张照片的同时,启动了反方向的钟能力,天豪灵魂状态的身形下一秒便在林宇眼前消失了… 没有多少特殊的感觉,天豪发现自己真的一下子就回到了一个星期以前。他刚好拍摄完杂志封面的最后一组照片,身体不知不觉就凭空消失了,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没有人知道天豪突然去了哪里,但其实现在的天豪只是不能被他们看到而已。 这种状况天豪并没有什么不适应,因为灵魂状态的时候他就不能被所有人看见,但刚才他心里一直想着小雪的样子,所以按照死神大人的话,自己现在是可以被小雪看到的。 天豪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他发现微信上收到了小雪发来的一条信息,“天豪,一个星期后,十六号那天,你要出差吗?” 第一百二十三章 烂大街的浪漫 天豪曾经收到过一条一模一样的信息,当时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拍摄工作上,所以只是随手回了一条不确定要不要出差,但是现在天豪获得了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他当然不会再回复同样的话语了。 天豪没有想到一条普普通通的微信,也会让自己如此激动,他在打字的时候好几次都因为手抖而输错了字母,终于过了一分钟的时间,他才把那句话写好发了出去,“那天是你的生日,我哪都不会去,我要陪着你,我希望可以一直陪着你走下去...” 同样在公司的小雪收到了来自天豪的回信,她本来只是想试探一下天豪还记不记得那个属于自己的特殊日子,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好像一下子就被他洞穿了,还发来了一串根本不像是他平常会说的话。 小雪看到天豪如此直白的情话,脸上有些发烧,她小心地朝自己周围看了一眼,幸好现在没有同事注意到自己。小雪的脸上偷偷露出了一丝笑容,看到天豪清楚的记得自己的生日,又说想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她的心中自然是充满了欣喜和甜蜜。更何况,自己和天豪之间可没有多少说情话的机会,虽然恋爱的时间还不到四年,但他们相处的模式更像是一对老夫老妻。 “你怎么了,不过是一个生日而已,以后我们还有很多次过生日的机会啊?”小雪还是疑惑的问了一句,细心的她察觉到今天的天豪似乎有些不对劲。 天豪发现,死神能让自己回到过去弥补以前犯下的错误,简直就是天大的礼物。他不会再惹小雪不高兴了,也能够说出以前一直压在心底没有说出口的话,还能够让小雪知道,尽管自己过不了几天就会因为意外而死亡,但想陪她的那颗心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以后还有很多过生日的机会?天豪遗憾地叹了一口气,他没办法告诉小雪,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次了。天豪没有直接回答小雪的话,而是将话题转移到了他想弥补的另外一件事上,“我们经常去的那条商业街,最近开了一家新的西餐厅,去过的人都说价格实惠味道也很不错,要不今天你下班以后,我们就一起去吃吧?” 天豪还记得小雪在出租屋里面说,她很后悔当初拒绝了去那家西餐厅,后来一个人去吃了一次牛排,想象着自己坐在她对面的样子。天豪这次回来只有一天的时间,他必须将每一分每一秒都利用好,那家西餐厅他也一定要陪着小雪去吃一次。 小雪很快就答应了下来,接着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当中,她必须尽快把手上的任务做完,好让自己可以准时下班去享受一顿大餐。 再次见到天豪的时候是在公司的门口,小雪没有想到天豪会亲自来公司接自己,而且还穿上了他最帅气的那套西服,手上捧着一大束有些扎眼的玫瑰花。 小雪有些被天豪的阵势吓到了,毕竟热恋的时候他都很少来公司接自己下班,更不用说手上还拿着一大束玫瑰花了。小雪是跟几个女同事一起走出公司大楼的,所以看到前方的天豪以那种形式出现,小雪顿时觉得手足无措,要是被同事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的男朋友,以后这段故事一定会被她们说上好一阵子。 小雪很想避开天豪的视线,等自己悄悄走到对面马路上之后,再发信息让天豪过来,如此这般,自己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了。小雪认为天豪今天肯定是哪根筋搭错了,否则也不会突然无缘无故就玩起了浪漫,还是在公司楼下送玫瑰花这种烂大街的招数。小雪知道自己认识的天豪当然不是会玩浪漫的男生,他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也就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带去了一个漫画展而已,那一次小雪的确是很惊喜的,因为在漫画展上面她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漫画家几米。 不过今天状况并不算惊喜而是惊吓,还没有走到天豪的身边,小雪就发现同事都已经在指指点点了,嘴上带着一种看好戏的笑意。 小雪连忙低下了头,心里期待着在人群中天豪没有及时发现自己,可是这个想法才刚刚闪过,小雪就听到了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小雪,小雪,我在这里!” 天豪终于等到了小雪的出现,没有人能体会他此刻激动的心情,本来他和小雪之间已经天人两隔,可是现在他又能够真实的看到小雪的样子,小雪也能够听见自己的声音,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事。 小雪觉得自己这一关是逃不过了,天豪叫喊的声音那么大,还用一只手挥舞着手里的玫瑰花,同事们很快就会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的男朋友。 只是等小雪难堪的迈出脚步朝天豪走去时,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几个同事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虽然有人还在指指点点,但那个方向已经偏离了天豪的位置,好像,好像指的是天豪身后停着的那辆豪车? 小雪的一颗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原来同事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自己男朋友身上,但一个穿着西装手上还拿着玫瑰花的男人,她们怎么会视若无睹呢? 小雪心中觉得很是奇怪,虽然她也认为停在公司外面的那辆豪车比较罕见,不仅造型很具有科技感,整辆车的表面也泛着一种特别的金属流光,一看就是富豪才能买得起的座驾。可是豪车只是静静地停在这里,车上也没有走下任何神秘的富豪或者是商界精英,更加没有上演网上那种用豪车追求美女的戏码,在小雪看来,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肯定是先注意到天豪而不是那辆豪车。 不过不管如何,被同事忽略对小雪来说是一件好事,天豪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他将手里的玫瑰花递了过来,嘴上说了一句,“小雪,好久不见!”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大餐 听到天豪说这句话,小雪确定他是脑子短路了,自己早上明明还和他一起出门上班,怎么会突然从他嘴里冒出一句好久不见? “天豪,你真的没事吗?”小雪在犹疑之中接过了玫瑰花,这是她第一次收到这种代表爱情的花束,现在又是众目睽睽之下,小雪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能再次和小雪正常的交谈,天豪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到小雪在自己面前露出了害羞的样子,天豪忍不住伸出手臂将她搂进了自己的怀里。 天豪闻到了小雪身上熟悉的淡淡香水味,这个味道他已经好多天没有闻过了,他重新感受到了小雪的体温,仅仅是一个拥抱,就让天豪有种鼻子发酸的感觉。 小雪不免觉得天豪做的有些太过了,在这么多人眼皮底下送玫瑰花也就算了,居然还来了一个如胶似漆的拥抱,这种事情他们就算热恋期也没有做过,这让小雪感到很不适应。 小雪在天豪的怀抱里挣扎了一下,她觉得现在肯定有很多同事看到自己了,明天这件事情可能就会传遍公司的每一个角落,而且现在说不定还有人正在拿着手机拍摄视频,想到这一点,小雪连忙在天豪的耳旁了一句,“天豪,你怎么了?先放开我,被同事看到不好。” 天豪还在感受久违的温情,尽管他还想抱得久一点,可是天豪无法告诉小雪,其实他所做的一切只有小雪能够看到,在其他同事眼里,小雪只是一个人站在那里而已。 但天豪还是将自己的手臂放开了,他不想让小雪觉得不自在,他的眼神紧紧盯着小雪的一双眼睛,其中饱含了恋人才有的深情,“我们去吃西餐吧,位置我已经订好了。” 小雪默默的点了一下头,迈开步子之前她朝自己身后看了一眼,出乎小雪意料的是,后方居然一个围观的群众都没有,他们全都在各种各自的路,脸上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 小雪不禁皱了皱眉头,难道大家对这种事情都见怪不怪了,还是我的思想太保守?小雪心中升起一个疑问,不过天豪并没有给她多想的时间,拉着她的手便朝外面的商业街走去。 西餐厅在商业街拐角的位置,他们走了不到十分钟也就到了,由于刚刚开业不久,店铺门口打出了八折优惠的招牌。 小雪走进去一看,发现这家餐厅的面积虽然不大,但是装修的很精致,暖色的灯光、各具特色的壁画、还有造型别致的餐具,每一个细节都透露着这家餐厅与众不同的格调。 “天豪,这里会不会很贵啊?”小雪轻声地问一句,他们两个人的收入都不高,每个月还要负担几千块的房租和水电费,再加上其他的各种开销,其实工作几年来他们都没有存下多少钱,小雪觉得来这样的地方消费实在有些奢侈。 天豪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反正就来吃一次,花不了多少钱的,而且现在不是还有八折优惠吗。” 小雪只好跟着天豪坐在了他订好的位置上,既然来都来了,小雪也只能下定决心奢侈一次,就当是犒劳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工作吧。 餐厅的服务员很快走了过来,他朝着小雪问了一句,“请问,想要吃点什么呢?” 小雪刚要翻开菜单,就听见天豪很快的说道,“不用看了,菜我都已经点好了,你跟他说按照陈先生下的单上菜就行。” 小雪抬起头看向了服务员,她觉得天豪说的那句话,自己根本没必要重复,这么近的距离服务员也肯定听到了。只是她的眼神看向对方的时候,服务员的脸上却满是疑惑,好像仍然还在等着她点菜。 小雪只好又说了一句,“我们已经订好了,就按照陈先生下的单上菜。” 服务员这才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他将小雪手上的菜单收走,非常礼貌的说了一句,“麻烦您稍等一下,您点的菜很快就会端上来。” 小雪也回复了一个浅浅的笑容,等服务员走了之后,她才捂住了自己的一边嘴巴小声的对着天豪说道,“刚才那个服务员是不是耳朵有问题啊,怎么你说的话他好像听不到一样?” 天豪只能苦笑了一下,他试图将小雪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地方,“你觉得,这家西餐厅的装潢怎么样?” 小雪环顾了一下四周,不得不说,从她这个艺术工作者的角度去看,这家西餐厅的装潢都是很有品位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她希望自己可以天天在这样的环境里面用餐。 “很不错啊,就连那些装饰画都是出自名家的仿制品,我觉得这家餐厅的老板肯定也是懂艺术的人,”小雪非常中肯的评价道。 能听到小雪这样说,天豪的心里很是欣慰,他终究还是带着小雪来这个地方约会了,而不是让小雪几天之后一个人在这里孤孤单单的用餐。 没过多久,他们点的第一道菜便上来了,小雪低头一看,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牛排,而是一道开胃前菜,法式鹅肝。 “天豪,你居然还点了鹅肝,这东西,不是很贵吗?”小雪满脸诧异地问了一句,她认为吃所谓的西餐自然就是一人一块牛排而已,那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高档消费了,没想到天豪居然还点了有钱人才会吃的前菜。 “没多少钱,今天打特价,你就放心的吃吧,”天豪只能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对他来说,这就是自己和小雪最后一次共进晚餐了,他当然要让小雪吃到所有没吃过的东西,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至于价格已经不在天豪的考虑范围内了。 接着服务员变着戏法似的又给他们上了美式蛤蜊汤、香煎三文鱼、波斯顿龙虾、菲力牛排、蔬菜沙拉、还有一瓶看上去价格不菲的红酒 小雪用叉子将一块三文鱼放进了嘴里,这种高档食材经过了厨师的精心制作,吃起来果然美味无比,鱼肉炙烤出来的香味加上外焦里嫩的口感,每吃一口下肚都让小雪觉得回味无穷。 她又端起高脚杯酒杯抿了一口红酒,顺滑的口感和淡淡的果香,让小雪这种不喜欢喝酒的人都有了畅饮的冲动。不过满桌的美食并没有让小雪尚失理智,她觉得自己的男友今天表现得太不正常了,她认识的天豪是既不懂浪漫也不会大手大脚花钱的类型。 小雪把手里的酒杯放下,用一双质疑的眼神看向了天豪,“你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话想告诉我?” 第一百二十五章 想象中的戒指 天豪已经把这一顿饭当成了他们之间最后的晚餐,所以今天他才会穿上最帅的西装,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将小雪从公司楼下接到这家餐厅。所有的菜品也是事先他用手机预订好的,前菜、海鲜汤、主食、红酒、还有饭后甜点,他都想给小雪最好的东西。 原来知道自己的时间只剩下一天是这种感觉,天豪心里暗想着,他想把小雪每一种样子和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刻进自己的脑海里,可是时间仿佛在跟他作对,一下子就从他的身旁流失了。西餐厅外夕阳已经沉了下去,夜幕开始缓缓降临。 这一顿美味大餐,天豪只敢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快速的吃上一口,因为他不确定在普通人眼里看到的会是怎样一幅景象。是叉子和肉块凭空飞起,还是盘子里的食物一点点的消失,天豪不敢冒那个风险,他不想让小雪察觉到异样,只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陪她度过这最后一天的时间。 听到小雪的问话,天豪瞬间感觉心里有千言万语,但是没有一句能够说出口。有什么重要的话想说?天豪想说的东西的确太重要了,比如自己几天之后就会死于意外,比如自己碰到了一个年轻的死神,还有小雪看到现在自己的样子,其实是借用了死神的能力穿越回来的。 但是天豪只能在小雪面前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事情,就是想让你吃一顿好的。” 正餐结束后,服务员又给他们上了一道餐后甜点,甜点被制作成了心形的样子,上面铺满了红色的草莓,巧克力像流水一样淋在了表面。 红酒和龙虾都吃了,最后再出现一道甜点,小雪已经见怪不怪了。虽然天豪否认他做的这一切都是有‘预谋’,但小雪的心里还是在不断揣测着各种可能性,当她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吃着甜点的时候,小雪突然冒出了一个自认为很靠谱的猜测,天豪,不是想在今天晚上求婚吧?难道像电视剧演的一样,这个甜点里面藏着一枚求婚钻戒? 小雪觉得,天豪今天所有的异常表现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如果是为了营造求婚的浪漫气氛,那么一切还是情有可原的。虽然他们半开玩笑式地商量过,要不要在今年年底就领证结婚,小雪在当时点头答应了,可是他们之间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求婚过程,天豪也没有把代表定情之物的戒指戴在小雪的手上。 小雪暗自认为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她其实并不期待天豪做这些浪漫的举动,也不想天豪花大笔积蓄去买一个钻石戒指,反正就算天豪真的送给了自己,小雪也不觉得自己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戴在手上。 小雪甚至想过他们的婚礼也不需要大张旗鼓,最好是只请几个亲朋好友凑在一起热闹一下就行了,然后自己和天豪能够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去度一下蜜月,到一个风景秀丽有山有水的地方,比如丽江或者三亚都是不错的。 可是当小雪意识到,求婚的浪漫场景也许真的会在这家西餐厅出现的时候,小雪的心里还是又紧张又期待起来,她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了自己面前的甜点,希望能够在里面发现某种硬硬的金属物品。如果那样的情况真的发生了,小雪便会将戒指从嘴里拿出来,然后对着天豪说一句,“咦,这里怎么有一枚戒指?” 只不过等到甜品全部吃完,小雪期待的事情还是没有发生,钻石戒指根本没有藏在里面,天豪也完全没有要向自己求婚的打算。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东西都被吃完了,接着问道,“小雪,你已经吃饱了吗?” 小雪暗自笑了笑,其实吃完正餐以后她就已经很饱了,为了发现自己想象中的戒指,她才硬着头皮把甜点也吃完,现在她的肚子已经装不下任何东西了。 “我吃的很饱,不过,你好像没吃多少啊?”今天无疑是一顿非常丰盛的晚餐,每一道菜品也都很美味可口,小雪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放开肚子大吃一顿了,但她发现天豪似乎吃的比自己还少,很多时候就只是静静的看着自己。 “我今天胃口不是太好,只要你吃饱就行了,”天豪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直接用手机买了单,然后和小雪一起坐车回去了。 在返回出租屋之前,小雪提议先去沙滩上走一走,因为今天晚上实在吃得太饱了,她感觉自己的肚子很难消化。 天豪看了看手机,距离凌晨还有一段时间,便欣然同意的点了点头,两个人再次来到了那片熟悉的沙滩上。 天豪庆幸今晚的天气很不错,小雪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她最喜欢的星空,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数着天上的星星,然后对着天豪说了一句,“宇宙这么大,星球这么多,我们能够同样出生在地球上,然后还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天豪也抬头看着上方璀璨的星空,他突然发现以前忽略的东西,在今天晚上看来却是如此的美好。清凉的海风、密布的星辰、还有和自己一起散步的小雪,可是眼前的美好以后再也不会有了,不知不觉,一颗眼泪从天豪的眼角滑落了下来。 “天豪,你是,在哭吗?”小雪在转头的时候发现了男友的异常,从她的角度刚好能够看到那颗眼泪在天豪脸颊留下的泪痕。 “没,没有,只是沙子吹进眼睛里了,”天豪很快用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说道,“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家吧。” 小雪眼神里闪烁出一些疑惑,那道泪痕明显不是沙子吹进眼睛里引起的,可是天豪为什么会哭呢?小雪几乎从来都没有看过自己的男友流泪,因为他会把很多的情绪都藏在自己的心里,可是刚才他的确是哭了。 小雪想不到让天豪流泪的原因,既然他不肯说自己追问也是没用的,也许以后他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告诉我吧,小雪一边跟着天豪走向出租屋的方向,一边在心里想着。 出租屋的门被打开了,房间灯光亮起的那一刻,小雪居然看到了漂浮在房顶的各种颜色氢气球,挂在墙壁上的金色彩带,还有一个摆在茶几上的生日蛋糕。天豪从门后拿出了一个准备好的彩纸礼花弹,随着砰的一声,鲜艳的彩纸碎片从小雪的头顶上方飞了下来,在小雪满脸意想不到的神色中,天豪灿烂的笑道,“小雪,祝你生日快乐!” 第一百二十六章 心意相通 小雪一边惊叫着躲避飞下来的彩纸,一边兴奋的说道,“天豪,这些都是你布置的吗,可是,我的生日在一个星期以后啊?”小雪脸上的惊喜溢于言表,她当然没有想过天豪会在今天晚上帮她庆祝生日,出租屋的房间已经被精心布置过了,小雪可以想象到天豪一个人在墙上挂那些彩带,又将氢气球一个一个绑上去的样子。 “生日是可以提前过的,今天下午我刚好有空,所以就想到了提前帮你庆祝生日,”天豪意料之中的看到了小雪兴奋的样子,事实上,他必须在今天晚上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做完,这也正是他这次穿越回来的目的。 小雪在出租屋里面转了一圈,她发现经过简单的布置之后,这个熟悉的房间似乎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小雪一直想在羊城有一个自己的家,而不是住在别人租出来的一个房间里,所以以前她只把这个房间当成了暂时落脚的地方,虽然住了好几年的时间,也完全不会产生多余的感情。 可是今天晚上,她突然觉得这个房间给了她类似于家的感觉,那些墙壁上多出来的彩带和漂浮着的气球,无时不刻都透露着一种家的温馨和暖意。原来就算住在出租屋也会让自己有归属感,小雪后知后觉的想着,显然这种归属感和天豪流露出的关爱是分不开的。 天豪打开了生日蛋糕,不管是造型还是点缀的水果都是小雪想象中的样子,小雪心里泛出了很多的感动,尽管天豪很少跟自己说情话,但自己喜欢的一切都被他默默地记在了心里。 他们一起在生日蛋糕上插上了蜡烛,等到所有的烛光亮起,天豪关掉了房间的电灯,小雪闭着眼睛在生日蛋糕前面许下了一个愿望。 天豪和小雪一起吹灭了蜡烛,“你刚才许的愿望,是什么?”天豪好奇的问了一句。 小雪笑着摇了摇头,“说出来就不灵了,反正是关于我们俩的。” 天豪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在准备吃生日蛋糕之前,天豪从沙发后面拿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他递到了小雪的面前,“送给你的。” 小雪随口问了一句,“里面是什么啊?” “要不你拆开看看?反正是你会喜欢的东西,”天豪自信满满地回答着。 小雪扬了扬自己的眼角,她可对这件事情抱怀疑态度,因为从以往天豪送的礼物来看,几乎没有一件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到后来她干脆直接告诉天豪,情人节我想要的是...,东西已经放在购物车里面,你直接付款就可以了。 这样虽然没有了惊喜和神秘感,但至少不会让天豪乱花钱,毕竟过日子还是实在一点比较好。小雪拆开礼盒的时候心中有些忐忑,她很怕里面装着的可能是一条裙子,天豪在女装上面的品味小雪可不敢恭维,让他给自己买衣服的结果就是,自己根本一次都没办法穿出门。 礼物的盒子被打开了,上面还覆盖着一块红色的薄膜,不过从触感上来看应该不是衣服之类的物品,小雪的一颗心放下了一半。当她把薄膜慢慢掀开的时候,小雪发现里面装着的居然是一本漫画册,封面上的标题写着,《忘记亲一下》。 小雪几乎是心花怒放了起来,这是漫画家几米最新的一本画册,自己正准备过几天从书店去买回来,没想到天豪竟然就把它当作礼物送给了自己。“你怎么知道,几米新出了这本画册?”小雪把画册从礼盒里面拿了出来,像宝贝一样抱在了自己的胸前,这本画册的价格虽然不是太高,就算是豪华精装版也只是一百元出头,可是小雪更加看重这种心意相通的感觉。 “我说了吧,东西你一定会很喜欢的,”天豪得意的笑了笑,然后用手指迅速地将一块奶油抹在了小雪的脸上... …… 这天晚上,小雪就算睡着了脸上还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天豪无疑让她度过了无比美好的一天,玫瑰花、西餐厅、还有最后的生日惊喜。零点过后,小雪非常知足的在天豪的怀抱里睡着了,在入睡之前,她发现天豪一会儿玩起了手机,一会儿插上耳机听起了歌,最后还到浴室里冲了一个冷水澡。 小雪疑惑的问了一句,“天豪,你怎么还不睡觉呢?” 其实一天下来,天豪也早就又累又困了,他今天白天做了太多的东西,光是布置生日惊喜就耗费了他不少的体力。可是到了晚上他还是不得不强打精神,刚才去冲的那个冷水澡,就是为了让自己越来越强烈的睡意退去一些。 “我还不困,你先睡吧,我抱着你,”天豪硬撑着发红的眼睛说道。 小雪果然很快就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天豪默默的看着小雪静静呼吸的样子,其实他没有说出口的是,如果自己不小心睡着了,等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可能就再也看不到小雪了。 夜深人静,清冷的月光从窗口照进了出租屋,外面璀璨的星空不知何时飘来了一朵乌云,越来越多的星光在乌云中消失不见... 林宇独自一个人在宿舍里,今天上午他还没有开工,许飞航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有出现,林宇很自然的认为他是在网吧包夜了,所以根本没有去管他。 一个方形的时钟变戏法似的出现在了他的手掌上,林宇将它放在了电脑屏幕的前方,一双眼睛看着上面的时针和分针都在反方向的转动。 这便是死神游戏赐予他的能力,反方向的钟,由于时针只能顺着方向转动两圈,所以每个回去的灵魂只能在那个时空待上一天的时间。 此刻,时针已经快要反方向转动到十二点的位置了,这就意味着,天豪回到过去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要结束,林宇的心里不禁闪过了一个问号,“也不知道天豪和小雪现在怎么样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约会 没过多久,时针在十二点的位置停了下来,它就像一个上紧的发条已经达到了全部放松的状态,停留在那一刻就不再转动了。 天豪灵魂状态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了宿舍里,他睁着一双睡眼惺忪的眼睛,站在林宇的身后说了一句,“死神大人,我回来了。” 在那间出租屋,天豪还是不小心睡着了,虽然他极力的克制自己,但是在早上天光亮出来的时候,天豪还是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觉让他直接从过去回到了现实,当他神志清醒的时候,天豪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间大学宿舍里。 原来在时间结束以后,亡魂会自动回到死神的身边,林宇默默的想到,不过也有可能是回到自己桌面上那个时钟的身边,因为是那个时钟将他送回到过去的。 林宇转过头,发现天豪脸上虽然还有一些遗憾,但神情已经比之前坦然多了,“想做的事,都已经做了吗?”林宇微笑着问了一句。 天豪重重地点了点头,他能够想到的过错都已经弥补了,不管是忘了小雪的生日,还是没有带她去西餐厅。天豪觉得自己的死虽然无法改变,但至少小雪现在不会一个人哭着吃蛋糕过自己的生日了。 “我还想最后去看一眼小雪,”天豪很怕死神下一句话是说要带他去魂界了,所以赶紧说出了心中的想法。尽管已经给了小雪完美幸福的一天,但自己的去世仍然无法避免的会给她造成伤害,或许小雪现在依旧会伤心的哭泣。 林宇很自然的答应了下来,他要让天豪彻底放心的离开人间,在那之前,天豪肯定想再一次看到小雪如今的状况。 林宇和天豪一起返回到了出租屋,当他们无声无息地走进那道门的时候,两个人的心里都很是忐忑,经过了天豪回到过去一天的努力,小雪是否还会像过去那样悲痛欲绝?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恰逢周六,所以小雪并没有去上班。当林宇和天豪看到她的时候,小雪正坐在一块镜子前面梳妆打扮,她的脸上看不到一点悲伤的样子,淡淡的妆容让她的艺术女孩气质更加凸显了出来。 小雪仔细的对着镜子照了很久,直到对自己的妆容终于有了满意的表情,之后她从衣柜里精心挑选了一条连衣裙,放在身上比了几下才终于决定穿着那套出门。 小雪走下楼的脚步是很轻快的,似乎一点也没有被男朋友离世所影响,她走出出租屋,在前方的马路上拦下了一辆的士,看来是赶着要去什么地方。 小雪既不伤心也不流泪了,还有心情化妆和搭配衣服,这本应该是天豪希望看到的景象,可是当这一幕就在自己眼前发生的时候,天豪心里却又升起了很多的不甘心,难道没有了遗憾,小雪这么快就把自己忘了吗? “死神大人,能否让我跟上去看一看?”天豪提出了他的请求,他想知道小雪盛装打扮出去到底要干什么。 林宇将自己的死神之帽摘下,同样在那条马路上显露出了自己的身体,他知道天豪现在是不可能会心甘情愿离开人间的。招手拦下一辆的士之后,林宇对司机说了一句,“师傅,麻烦你跟上前面那辆车。” 天豪坐在了林宇的旁边,的士司机是看不到他的存在的,司机师傅按照林宇的吩咐加大马力朝前面那辆车追了上去,开车的时候还不忘调侃了一句,“小伙子,是去追女朋友的吧?刚才我看到前面那辆车坐进去了一个女孩子。” 林宇只好尴尬的笑了笑,没有答话,天豪始终在林宇的旁边一言不发,神色复杂地看向了车窗之外。 两辆的士之间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林宇觉得小雪应该没有发现自己的跟踪,他的心里也不禁觉得奇怪,难道女孩真的这么善变吗?上一次还心心念念的忘不了天豪,这一次就可以心无旁骛的全然放下了? 出租车行驶了大概二十分钟后,来到了一条热闹的街区,林宇发现这里有一家新开业的西餐厅,餐厅门口还打着八折酬宾的招牌,而小雪的的士就停在了这家西餐厅的门口。 “为什么是这里?”天豪默默的说了一句,这家餐厅就是一个星期以前他带小雪吃过饭的地方,按照现在的时间轴,她已经没必要一个人来这里了。 小雪从餐厅门口走了进去,林宇化作隐形人和天豪一起跟在她的身后,过了一分钟的时间,天豪才知道小雪并不是来怀念自己的,她今天和别人有约,而且对方还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林宇和天豪在小雪旁边的餐桌坐了下来,所以小雪和西装男之间的对话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你就是小雪吧?真人比照片还更加漂亮啊,”西装男站起身,礼貌的伸出了右手。 小雪脸上微笑了一下,一边说着“你好,初次见面,”一边把自己的右手也伸了过去。 “搞艺术的女孩就是不一样,身上总是透露着一种很神秘,又很吸引人的气质,”西装男坐下之后,嘴上毫不吝啬他的赞美之词。 “你过奖了,”小雪露出了略带羞涩的笑容,“我还是第一次跟陌生人相亲,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西装男哈哈大笑起来,“没关系,你不知道说什么就我来说,我看你平时的话也应该不多吧?” 听到这里,天豪的心像是被人重重地捶了一下,没想到小雪的精心打扮,是为了要来这里和这个西装男相亲?天豪顿时升起了一股嫉妒之火,他不想看到西装男盯着小雪看的样子,更加想不通小雪为什么这么快就会跟别的男人相亲。 两人的聊天似乎进行得很顺利,用林宇这个第三者的眼光来看,小雪和西装男应该都对自己的相亲对象很满意,因为从他们的餐桌方向不断传来欢快的笑声。直到小雪问了西装男一个问题,“你是建筑师?那你大学也是学的这方面专业吗?” 西装男点了点头,“大学学的土木工程,算是专业和工作对口吧,不过我这份工作要经常出差,不知道你介不介意。” 小雪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仿佛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我的前男友,他大学也是学的土木工程专业。” 第一百二十八章 眼睛也会骗人 天豪听到前男友三个字,心脏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原来在小雪的眼里自己已经成过去式了,既然已经被归类为前男友,所以她才会开始跟别的男人相亲吧。 “噢?那还挺巧的,”西装男觉得这个话题有些敏感,毕竟情侣之间最忌讳的就是谈前男友前女友,自己如果想顺利跟对方进行下去,也最好回避这样的话题。 不过小雪倒像是没什么忌讳,她继续说了一句,“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建筑师,而是在我的鼓励之下走上了他喜欢的摄影道路,我们相处的时候,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西装男脸上露出了些许尴尬的笑容,他能感觉到小雪似乎对那位前男友余情未了,“你创作漫画,他拍摄照片,你们两个应该很合得来,那是什么原因导致分开的呢?” “就在几天前,他被一块从高楼掉落的玻璃砸中了,当场便离开了人世,”小雪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显得很平静。 西装男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尽管觉得有些不道德,但还是暗自庆幸小雪的这个前男友已经死了,否则绝对会成为他们之间最大的绊脚石。 西装男装模作样的叹了一口气,“真可惜,还这么年轻就...” 小雪说完了伤心事,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丝笑容,“其实今天来相亲,我完全是被妈妈逼的,她本来就对我的前男友不满意,说他工作既不稳定工资又不高,根本就不是一个适合结婚的人选。当她得知我的前男友去世以后,她很快就给我安排了这一次的相亲,妈妈说对方的条件很不错,我的年纪也不小了,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恋爱结婚。” 西装男听到未来岳母大人对自己的赞赏,心里本应该感到高兴,但从小雪的语气中却感受到事情可能没这么简单,他没有打断小雪的话语,只听她继续说道。 “我不想让妈妈担心,也不想在电话里听到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我和相亲对象见面,所以我今天干脆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按照妈妈所希望的那样来到了这里,刚才我已经拍了一张照片给她,妈妈现在肯定期待着我和你之间能有一个不错的开始,”小雪脸上的笑容开始变成了自嘲。 西装男听到这里有些急了,他也是被家里的长辈要求来相亲的,他们两家经过同学的介绍认识,了解了一番家庭状况之后,两边的家长都觉得对方小孩的状况很让自己满意,现在社会上大龄单身男女青年那么多,他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女儿以后成了剩男剩女。 西装男自己也快奔三了,由于平时工作太忙又经常出差,他很难维持一段长久稳定的恋爱关系,所以虽然条件还不错,但也不知不觉成了孤家寡人一个。西装男觉得有必要开始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了,因此才会答应自己的父母来这里相亲。说实话他一开始对相亲对象并不抱太大期望,但见到小雪本人之后,西装男居然还真的被她身上的特殊气质吸引了,看到她害羞的样子自己竟然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西装男认为自己可能遇到命中注定的人了,小雪一看就是乖乖女的类型,要是娶回家也一定会是贤妻良母,西装男已经暗自打定主意要和小雪好好发展。他本以为小雪也有着和自己相同的想法,但从刚才小雪的话语和表情可以看出,她来这里相亲完全是为了完成母亲的任务,言语间好像完全没有要和自己相处的打算? “如果是因为你还放不下你的前男友,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来,先做普通朋友也是可以的,”西装男有种已经抓在手里的云朵,又要飘出去的感觉。 小雪轻轻地摇了摇头,“你知道我为什么把相亲地点选在这家西餐厅吗?因为就在一个星期以前,我和他在这里有了最后一次的约会,那天晚上的点点滴滴,我恐怕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听到这里,天豪心中所有的愤恨都放下了,有时候眼睛也是可以骗人的,就像今天,他亲眼看到小雪精心打扮之后出来相亲,天豪以为自己完全成了小雪的过去式,但实际情况却是恰恰相反。 西装男开始有了一种坐立难安的感觉,他没想到小雪选择的相亲地点还另有深意,自己好像是一只脚不小心踏进了别人的地盘。 “你的条件真的很好,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到一个陪伴你一生的好女孩,但是,我这辈子遇上了天豪以后,已经没有办法再喜欢上其他的人了,所以你不用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小雪很直白的说出了拒绝的话语。 “可是,可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你难道就打算一个人这样下去,待一辈子?”西装男脸上露出了无法理解的表情,他没想到一个死去的人居然还成了挡在他面前的一道鸿沟,让小雪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小雪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淡然的笑容,“以后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反正现在或者说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恋爱了。” “你,你这又何苦呢...”看到小雪说得斩钉截铁,西装男只能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小雪喝了一口自己面前的饮料,“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其实,我觉得天豪曾经回来过,很有可能,他现在就陪在我的身边。” 天豪因为这句话露出了满脸的惊诧,虽然他可以肯定小雪现在是看不到自己的,但就在小雪转头眼神扫向四周的时候,天豪还是有种自己的身体被她看透了的错觉。 “曾经回来过?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西装男一脸懵懂地问道。 “刚听到他出意外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办法接受天豪就这样离开了我,可是之后渐渐冷静下来,我突然发现他的离开早有预兆,那天在这家西餐厅还有之后他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在他死后发生的事,”小雪说出了藏在她心里一个惊人的秘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放手 西装男保持了他应有的风度,尽管内心惊诧,表面上还是耐心的听着小雪说她所发现的种种迹象,并没有把小雪直接当成了一个神经病。 小雪现在表现得如此坦然是有原因的,因为她发现天豪根本就没有离开自己,虽然小雪也不知道天豪是如何办到的,但她找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那一天天豪就是特意回来陪自己的。 “天豪是一个不懂浪漫的人,可是那一天他手捧着玫瑰花出现在了我公司的楼下,然后在所有公司同事的面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当时以为这件事第二天一定会传遍公司每一个角落,可是结果它就像没发生过一样,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及。后来我问了我的一个闺蜜,那天她是和我一起走出公司大楼的,闺蜜告诉我她完全没有看到一个手捧鲜花的男人,那天她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停在公司楼外的豪车上了。”小雪想起了那一天的浪漫场景,现在仍然还历历在目,不过要是早知道天豪是故意回来陪自己,自己说什么也不会从他的怀里挣脱开来。 “我一开始也以为这只是个巧合,后来我一个人来到了这家西餐厅,当时帮我和天豪上菜的那个服务员对我还记忆犹新,他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能吃那么多东西,而且还一个人喝掉了一整瓶的红酒。我当时就说你记错人了吧,上一次我是和我男朋友一起来的,但服务员一口咬定他绝对没有记错,服务员说订餐的人虽然是一个陈先生,但就餐的过程中,他自始至终只看见了我一个人。 我逐渐意识到这件事情也许不是巧合,因为当时有一个细节我还记得很清楚,天豪叫服务员上菜的时候让我重复说了一遍,那时我还奇怪服务员怎么听不到天豪说的话,原来,原来...”小雪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好像是在回味当时的情形。 “你不觉得这一切太不符合常理了吗?我感觉你说的情节只有在电影里面才会发生,你不是为了拒绝我,故意编造出这样一个故事吧?”西装男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理工男,他的脑子里可没有那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什么穿越、死者灵魂这种东西,他是绝对不相信的。 “我知道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我说的话,但没关系,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小雪没有理会西装男的质疑,继续自顾说道,“那天晚上,他提前给我过了生日,还送了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睡觉的时候我看得出来他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但天豪却硬是要强打起精神。还有我们俩在沙滩上散步,我看到他的眼角流出了一滴眼泪,现在我才明白,原来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会发生意外,他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弥补将来的遗憾...” 小雪说完话,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当中,西装男不知道怎么继续开口,他现在好像发现了搞艺术女孩的缺点,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小雪说的话要是给别人听到,说不定早就把她送去精神病院了。 “你有没有看过《人鬼情未了》,或者《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喝完了杯中的饮料,小雪突然抬起头问了一句。 西装男茫然地摇了摇头,《人鬼情未了》虽然很有名,但已经是一部很老的电影了,西装男还真的没有花时间去点开看过,不过光从名字也可以想象到电影里面的场景。而另外一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他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到。 “如果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可以去看一看这两部电影,我感觉天豪要么还在人间,要么和时间旅行者一样,掌握了回到过去的能力,所以尽管他现在离开了我,以后一定还是会回来的,我要站在原地,慢慢的等到他回来的那一天。”小雪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而这个笑容终于被天豪看懂了。 原来她不再悲伤,也不再痛哭流涕,是因为知道自己一直都还没走吗?天豪心中泛出了一阵酸楚,她把自己想象成了可以一直停留在人间的鬼魂,或者是一个时间旅行者,所以既然自己曾经出现过,那么以后也可能再次出现,小雪有了这样的精神寄托,所以脸上才会有了那样的笑容啊。 西装男的这次相亲自然以很尴尬的方式收场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败给了一个小雪想象出来的鬼魂,不过这样也好,自己可不想娶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人当妻子。 小雪一个人又在西餐厅里面坐了一会儿,临走的时候,她突然转过头对身旁的空气说了一句,“天豪,你在这里吗?”... 小雪从西餐厅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林宇和天豪则是坐在了那片沙滩上,天豪的神情很严肃,完全没有了上午回来时的那种满足和轻松。 天豪发现自己虽然弥补了遗憾,但却给了小雪不应该有的期待,自己不可能一直待在人间,也并不是一个时间旅行者,她这样等待下去,只是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而已。 说实话,小雪今天相亲的西装男,天豪觉得的确是一个适合结婚的男人,或许在很多方面比自己都更加适合。比如西装男的收入肯定不低,看上去也没什么花花肠子,最关键的是他能给到小雪期待的那种生活,在羊城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然后安安稳稳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但是因为小雪对自己的幻想,他们两个显然不可能继续了,天豪这才意识到,让活着的人不再伤心哭泣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能够让小雪彻底放下自己,继续她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结果。 天豪发现自己一开始的妒忌是多么的可笑,现在想想,如果小雪真的把自己彻底忘在脑后,和那个西装男高高兴兴的相亲,然后开始她新的生活,也许自己反倒可以安心的离开人间了。 天豪想起了自己听过的一句歌词,“最深的疼爱是手放开”,他不希望小雪接下来在幻想中孤寂一生,小雪能够过得幸福才是对自己离开最大的安慰。 “死神大人,能不能让我再回去一次?这一次,我希望能和小雪分手,”天豪转过头,郑重的说道。 第一百三十章 羊城酒家 林宇和天豪趁小雪不在的时候,再次回到了那间出租屋,他们站在了照片墙的前方,上面记录了天豪和小雪走过的每一个时间点。 林宇答应了天豪要再次回到过去的请求,他发现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好像变得有些微妙,林宇需要慰藉天豪的灵魂,而天豪也在以他的方式慰藉着小雪的灵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雪才是两重关系之中的关键,只有小雪的灵魂先得到治愈,天豪才会心甘情愿的离开人间,而林宇才能最终完成自己的任务。 好在反方向钟的能力是可以无限次使用的,只要天豪提供对应的时间点,林宇就能够把他送回到过去。不过林宇觉得天豪的做法还是有些极端,但情感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论是家人、朋友、还是恋人,被感情牵住的另外一方虽然死去了,活着的人还是免不了对他们产生思念和牵挂。特别是热恋中的男女,如果有一方突然离开了,留下的人往往很难接受事实,他们会认为自己失去了唯一的挚爱,余生便只好在怀念和痛苦中度过了。 从小雪相亲时说的话来看,她就沉浸在这样的状态之中,甚至还心心念念的觉得天豪会再次回到她的身边。也许只有已经失去了,才会不再想念吧,林宇看着照片墙的时候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既然天豪注定了要离开,在那之前,提前和小雪说分手也不失为一个可以一试的办法。 天豪和小雪虽然一直相处的很好,但他们也有过吵架的时候,最厉害的一次甚至差点分手了。后来天豪通过他的方式成功化解了矛盾,他们的感情也在那一次之后反而变得越来越好。天豪觉得如果要和小雪顺利分手的话,那么回到那一次吵架的时候便是最好的办法。天豪还清楚的记得那个时间点,他指着墙上的一张照片说道,“死神大人,就让我回到这个时候吧。” 林宇发现那其实是一张其乐融融的照片,照片拍摄的地点是在一家装潢高档的饭店,天豪和小雪坐在中间,他们两边分别坐着两位长辈,应该就是小雪和天豪的父母。圆形餐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精美的菜品,他们这张照片应该是开始吃饭之前,特意拍下来留念的。 快要回去的时候,天豪提出了一个请求,他希望这一次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样子,这样他才能够顺利完成自己的计划。经过和死神游戏的沟通,林宇决定对天豪破例一次,但相应的代价是,天豪这次回去只能维持六小时。 天豪非常感激的点了点头,他觉得六个小时应该可以让自己和小雪结束这一段感情。 林宇启动了反方向的钟,很快的,天豪的身影在他身旁无声无息的消失了,林宇看到反方向的钟显示的日期是一年半以前... “天豪,去把你的相机拿出来,我们两家人难得聚在一起,拍张照片纪念一下吧,”天豪的耳边响起了母亲亲切的声音,鼻子再次闻到了人间的味道,那是餐桌上那些端上来的菜肴散发出来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这个饭店是天豪一年半以前亲自订下的,在羊城可谓是家喻户晓,名字就叫做羊城酒家。来这里消费的人非富即贵,天豪当然不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因为光是这一顿饭就花掉了他一整个月的工资。天豪平时并不会如此奢侈,但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和小雪的相处已经走到了第三个年头,双方父母都听说过孩子交往对象的存在,但一直都还没有找到机会见面,现在他们都觉得既然在一起这么久了,是到了应该谈婚论嫁的时候。 小雪的父母是羊城本地人,所以天豪觉得请他们在羊城酒家吃饭应该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说不定一顿饭过后,他们两个的事情就成了。所以面对羊城酒家昂贵的菜单,天豪也只能咬了咬牙,为两家人点了满满一桌的菜。 这是天豪第二次回到过去,这一次天豪不仅见到了小雪还见到了自己的父母,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但天豪脸上也只能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因为接下来他知道,一场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临了。 天豪按照母亲的话拿出了他的单反相机,找到了适合的角度之后,天豪设定了一个倒计时拍照的方式,然后快速的跑回到了小雪的身旁。 摄像头记录下了两家人脸上洋溢着笑容的时刻,但当他们坐下开始吃饭,小雪的父母有一句没一句开始问起天豪的状况时,餐桌上的气氛开始急转直下。 “你本来学的土木工程专业不是挺好的吗,现在房地产行业那么火,国家出那么多政策都打压不住房价,要是你还在建筑行业,肯定,肯定...”小雪父亲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不过后面的意思餐桌上的人都不言而喻,“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去做一个摄影师呢?” 小雪父亲眼神中的无法理解和不满跟一年半以前天豪看到的一模一样,当时天豪听到未来岳父大人说这样的话,他的心里还是有些生气的。因为当一名摄影师可以说是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他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也许在建筑行业自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但那样的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赚钱机器而已,完全体会不到工作的快乐。而且当摄影师的决定也得到了小雪全部的支持,要是没有小雪的鼓励,自己恐怕也不会在刚毕业不久之后就决定转行。 所以当时的天豪给自己据理力争,他说了很多要当一名摄影师的理由,希望小雪的父亲不会认为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所做出的决定。但这一次天豪决定不那么做了,面对小雪父亲的质疑,他只是淡淡的回答了一句,“摄影师的工作自由不受拘束,所以我想尝试一下,也没有其他太多的想法。” “只是想,尝试一下?你就辞掉了原本的工作?”小雪的父亲显然对这个答案非常不满,刚要举起的筷子又放了下去,似乎对自己面前精美的食物都不感兴趣了,他又紧接着追问了一句,“那你现在当一个摄影师,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第一百三十一章 饭局上的战场 天豪曾经觉得这个问题有些伤人,因为他认为梦想是不能用价钱来衡量的,而且这个行业收入差距很大,现在收入不高也不代表未来还是如此。 当时的天豪为了小雪压抑住了心中的气愤,至少自己和小雪都觉得钱不是相处中最重要的东西,他们之间那种经常不需要明说的默契是任何人都体会不到的。天豪希望自己能过了未来岳父大人这一关,所以那时候他含糊其辞的回答了一个大概的数字,而且还是他工作最忙收入最高的那一个月拿到的钱,事实证明,就算那一个数字也没能让小雪的父亲满意。 同样坐在当时的餐桌上,天豪此时的心境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完全能够理解小雪父亲的心情,毕竟谁都希望自己的女儿结婚以后能够过上宽裕的生活,不需要为柴米油盐或者房租之类的事情费心,这一点在他们眼里或许比感情还更加重要。 天豪突然想到,如果今天坐在这里的是那个相亲西装男,恐怕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小雪的父母一定会对西装男非常满意,因为他从事着很好赚钱的建筑行业,还在羊城拥有一套自有住房。 也许跟小雪分开以后,命运还是会让小雪和西装男见面吧,天豪在心里期许着,伴随着一些心痛的感觉,他还是故意说出了下面的话语。 “我的收入不高,而且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时候能接到活有时候几天一个活都没有,所以平均下来,我一个月也就能赚三、四千块钱吧,”天豪几乎把自己最致命的缺点暴露了出来。 小雪的父母同时露出了惊讶的目光,因为这点工资比他们的女儿还低了不少啊,他们不了解摄影师这个行业,本以为天豪能够请他们来羊城酒家吃饭,至少月工资肯定过万了,没想到还不如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餐桌上出现了一段很尴尬的沉默,空气似乎都因此凝结了起来,小雪在天豪的身旁偷偷扯了扯他的衣服,并用眼神示意了几下,她不明白天豪为什么要这样和自己的父亲说话,按照现在情况发展下去,这顿饭只有一个不欢而散的结局。 天豪当然能够明白小雪的意思,她希望自己能够尽量表现好的那一面,比如行业内稍微有些名气的摄影师,可能出去外拍一天收入就有好几千,自己完全可以给岳父大人一个美好的愿景,比如两、三年之后,自己很有可能也会达到那样的程度。 可是天豪什么话也没有说,他自顾旋转了一下餐桌转盘,然后将一块蜜汁叉烧夹进了自己的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似乎完全不在乎小雪父母现在的反应。 “今天订这一顿饭,你花了多少钱?”小雪的父亲好像气得说不出话了,这一回轮到了小雪的母亲提问。 天豪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三千多。” “还有你那台单反相机也应该很贵吧,花了多少钱买的?”小雪的母亲又问了一句。 天豪似乎才将嘴里的东西吃完,这一次终于抬头看向了小雪母亲的方向,脸上笑着说道,“阿姨,我买的这一台单反相机只是入门级的,价格也就一万出头,我正打算在年底去换一台更好的,怎么也要五万起步吧。” 小雪的母亲听完后脸上露出了明显的不快,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小豪,不是我说你,两个人要是真的在一起过日子,以后花钱的地方会很多,你这样大手大脚的,难道,难道以后要靠我们家小雪养活吗?” 听到这里,天豪的母亲再也坐不住了,在她心里自己的儿子当然不是对方口中一无是处的人,尽管当初天豪要当摄影师的时候,她也无法理解儿子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可是后来她看到了天豪的努力,还有天豪脸上比之前洋溢出的更多笑容,她就知道自己的儿子是真心喜欢和享受这份工作。 虽然天豪现在挣得钱不多,但天豪的母亲清楚自己儿子绝对不是吃软饭的人,更加不会想着要小雪去养活,小雪母亲说的话实在是太难听了。 她从座位上立马站了起来,怒气冲冲的说道,“你这么说话就不对了,什么叫靠你们的小雪养活?我儿子就算赚得再少,他也会用自己的双手去养活自己,你问问你们家的小雪,天豪什么时候花过她的钱了?” 天豪母亲说话的时候,顺便用手指了一下小雪的方向,小雪连忙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惧怕之色。她知道事情越来越不可收拾了,除了让天豪母亲的怒火平息,小雪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天豪的确没有花过自己的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小雪也相信如果自己和天豪真的结婚了,天豪也一定会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绝对不会是自己母亲口中那种吃软饭的男人。 可是天豪母亲的话语刚刚落下,小雪父亲又火冒三丈的站了起来,他说话的声音很大,让天豪有种耳朵嗡鸣的感觉。“所以你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只要赚到自己的一口饭就行了吗?按照他这样的收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一套房,我们小雪难道要和他一辈子租房子住?还有以后总要生小孩吧,房子都没有,小孩要去哪里上学?” 小雪的父亲抛出了一连串的实际问题,直接让这一次的双方父母见面变成了一个战场,看着家长们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小雪既伤心又无能为力。她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眼泪一颗接一颗的掉在餐桌上,突然在某一瞬间,小雪拍着桌子站了起来,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平生最大的音量,“都别吵了,我和天豪不结婚了,还不行吗?!” 说完这句话之后,包间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没有想到平时乖巧文静的小雪,会在这个时候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情绪,就连小雪的亲生父母都没有看过他们女儿现在的样子。 小雪满脸通红,眼角有显而易见的泪光,她觉得这个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一边用手背擦着脸上的泪痕,一边转过身从包间里跑了出去... 第一百三十二章 曾经的挽回 天豪看见小雪伤心的样子,心里还是有抑制不住的刺痛,不过今天发生的一切正是他想要的结果,所以他既没有阻止两边家长的争吵,也没有在小雪夺门而出的时候追上去,天豪觉得自己已经距离这次回来的目的越来越近了。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天豪一个人留在包间结账的时候,看着餐桌上满目的狼藉,天豪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刚才饭桌上的状况比他想象中还更加糟糕,没想到自己故意说的那句话威力居然这么大,直接就让四位家长撕破脸皮大吵起来。这比一年半以前的那一幕要严重得多,毕竟那时候天豪还是很想和小雪步入婚姻殿堂的,所以他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缺点都隐藏了起来。 可是小雪的父母对伪装出来的自己还是不太满意,他们希望小雪至少能嫁给一个买得起房的男人,这样以后的生活才会有保障,但是小雪的父母在天豪身上看不到这种可能性。所以那一次其实也是不欢而散,只是两家人表面上还是和和气气的,也没有在吃饭的时候出现言语上的冲突。 后来天豪收到了小雪的一条短信,小雪告诉他自己的父母不太同意继续和他交往,在买房之前也不可能让小雪和他结婚。小雪父母认识的朋友里面就有好几个还没有结婚的优秀后代,他们是羊城本地人,不仅工资高还在羊城有自己的房子,小雪父母完全可以把女儿介绍给这些优秀青年认识。 小雪说她跟自己的父母大吵了一架,并且告诉他们自己是真心喜欢天豪的,就算天豪没有那么优秀,自己也希望能够继续和天豪走下去。可是小雪的父母说她太幼稚了,在生活面前爱情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就算现在她对天豪还有很深的感情,但是用不了几年,生活的柴米油盐就会把这些感情全部消磨掉,到那个时候,她就会明白钱才是能够带来幸福的东西。 小雪想要很努力的说服自己的父母,不过这种努力被她的父母视为了不孝顺,并且觉得小雪是翅膀长硬了,才会变得这么不听话。小雪告诉天豪自己很受伤,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乖巧懂事的女生,几乎从来都没有违背父母的意愿,这一次她想要争取自己的幸福,可是小雪觉得好累好艰难也好痛苦。 争吵到最激烈的时候,小雪的父亲说出了最后一句狠话,如果小雪执意要和天豪在一起,那么他们就断绝父女关系,以后小雪就跟着天豪自生自灭,永远也不要再回家了。 小雪不得不在自己的父母和天豪之间作出选择,她觉得自己不能太自私了,如果选择天豪就意味着放弃辛辛苦苦把自己养大的父亲母亲,小雪没有办法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在信息里面告诉天豪,他们这一辈子恐怕是有缘无份了。 天豪本来还憧憬着,也许小雪的父母可以看到自己未来在摄影师职业道路上的发展,只要努力打拼几年,工资和收入就可能成指数级的增长,到时候在羊城买一套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天豪没有想到的是,未来岳父岳母大人是如此的现实,他们根本就不给自己证明的机会。 天豪收到信息后,直接就把电话拨了回去,只不过连着打了好几次都没有等到小雪的接听。当时的天豪心情如焚,他很怕小雪是真的打定主意要跟自己分手了,他不觉得自己这一辈子还能够找到比小雪更加适合自己的人。 既然小雪不接电话,天豪便用微信发了一长串的信息,他告诉小雪先冷静一下,暂时不要说分手之类的话语,所有的问题他都可以和小雪一起共同面对。天豪给小雪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愿景,他虽然暂时买不起房,但是他们可以一起住在一个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地方,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小雪掉落的那张漫画图景一样。 从今以后他一定会加倍努力的工作,不断让自己拍出更好的作品,同时争取在一些摄影展上获得奖项,这样一来,自己的身价就会在摄影圈与日俱增,小雪父母最在乎的买房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当时天豪说的每一句话都发自内心,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对小雪的爱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他真的愿意把自己的心掏出来交给她。而这一点,只有在可能失去小雪的情况下,天豪才幡然醒悟到。 小雪并没有因为天豪的话而立即回心转意,她知道自己面对的问题很实际,远远不是天豪的几句承诺或者是一个美好愿景就可以解决的。 天豪看到小雪一直没有回复,他又迫不及待的打了几次电话,只不过最后一次天豪听到了对方关机的提示音。 那一个晚上,天豪辗转难眠,连一秒钟都没有睡着,他的脑海里满满都是小雪的样子,一想到真的可能要和小雪分开了,天豪就有种想要拼命抓住的冲动。 天豪意识到小雪可能没有像自己那样的喜欢她,否则她就不会一直不回复自己的信息,也不会在自己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干脆关机睡觉。可是这并没有让天豪灰心,他想要用自己更多的爱去融化小雪,不论如何也要让小雪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那是一段天豪永生难忘的经历,他想尽一切办法要把小雪挽回,虽然免不了要碰壁,但天豪还是在一个月之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重新在一起的两人感情似乎比以前还更好了,他们决定脱离父母的视线,真的找了一个面朝大海的地方开始住在了一起。 接下来的一年半时间,天豪和小雪一直过得很快乐,天豪虽然还是没有在摄影展上获得奖项,可是他接到的工作明显多了不少,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已经和小雪相差无几了。 天豪喜欢把一些有意义的瞬间记录下来,他把这些照片洗出来贴在了出租屋的一面墙壁上,随着贴上去的照片越来越多,洁白的墙壁也就演变成了一块照片墙... 所有的回忆在天豪脑海中闪过,他在结完帐之后走出了羊城酒家,天豪知道这一次,小雪的父母是更加不可能会让小雪和自己继续在一起了。 果然两个小时之后,天豪收到了来自小雪的信息,上面只写着一句话,“天豪,要不,我们还是分手吧。”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一个人的回忆 小雪发来的信息很简短,不像上次,言语中还有一丝对自己的眷恋,也丝毫没有提到她和自己的父母吵架的事。 尽管在意料之中,天豪看到手上的信息还是心中一沉,看来这一回,小雪都没有试图为他们这段感情争取过吗? 天豪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样也好,长痛不如短痛,现在分手了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 看着手机上的信息,天豪的心绪可谓是五味杂陈,小雪不会知道他们接下来本来还有一年半的相处时光,他们还会住在一个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房子里,这一切将只会成为天豪的回忆,在小雪的人生中将不复存在了。 亲手了结一段姻缘的感觉并不好,天豪虽然早就做下了决定,他也没有其他可以选择的机会,但真正到了这一刻的时候,天豪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十分钟之后,天豪重新点亮了已经锁上的手机屏幕,他只给小雪回复了一个字,“好。” 一切似乎就要在这一刻结束了,天豪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没有自己的挽回,他和小雪的感情一定会在今天画上句点。天豪希望小雪以后能够遇上一个不错的人,因为小雪真的很单纯很善良,她的内心世界就像她手下的漫画那样美好,天豪觉得小雪值得一个更好的人托付终身。有了这一次的分手,所有的可能性才会发生在小雪的身上。 天豪感到了一种彻底的解脱,他终于可以放心地离开人间了,小雪不会在一年半之后因为自己的死而痛哭流涕,更加不会傻傻的等着自己回来,他们两个以后就是彻底的陌生人。 天豪趁着六个小时的时间还没有结束,他赶到了火车站去送别自己的父母,他们是从老家赶过来特地和小雪父亲母亲见面的,本来还打算在羊城玩几天,可是一顿饭过后,他们什么玩的心情都没有了。 天豪在候车室静静地陪伴着父母,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安慰有些受伤的二老,其实比起被人说自己的儿子不会赚钱,一年半之后他们的儿子会因为意外死亡,才是更加值得痛心的事情吧。 天豪的母亲看到儿子一言不发,还以为是不能跟小雪结婚而不开心,当下在他的耳旁轻声的安慰了一句,“儿子,妈妈相信你以后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小雪那女孩虽然不错,但她的父母太势利眼了,别灰心,你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女孩。” 妈妈的关切,让天豪觉得鼻子酸酸的,他此时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却一句话也没有办法说出口。天豪这时才发现,自己的父亲母亲已经有了开始变老的迹象,母亲扎起的头发里能够明显看到几根白发,而父亲的脸上也有了更深的几道皱纹。 让天豪有些庆幸的是,他并不是家里的独子,他还有一个在另外一座城市上大学的弟弟,虽然当初家里因为超生罚了不少钱,但现在看来多生一个小孩无疑是父母非常明智的选择。 有弟弟在,一年半后的那一天,爸爸妈妈应该不会太伤心吧?天豪看着母亲的侧脸默默的想着,弟弟在很多方面都比自己优秀不少,比如他考入了全国排名前十的名牌大学,学的是时下非常热门的计算机专业,还没有毕业就成为了国内互联网巨头招募的实习生,天豪觉得自己的弟弟前途一片光明,父亲母亲也经常因为弟弟而感到自豪。 快要上车的时候,天豪把父母送到了检票口,他最后终于憋出了一句话,“爸妈,不管以后在我身上发生什么事情,你们,你们都要想开点。因为有些事,是命中注定就会发生的。” 天豪的父母没太明白儿子所说的话,但看他的神色平静,不像是会做傻事的样子,当下便点了点头,反倒对着儿子安慰了一句,“天豪,你也别想太多了,天涯何处无芳草,知道吗?” 天豪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他对着自己父母的背影挥了挥手,说了一句,“保重...” 天豪漫无目的的在羊城街道上瞎逛,他回到过去是一个单向的行为,不等到时间结束,他没有办法提前回到自己原本所在的时间点。不过这样也好,天豪有足够的时间确定,小雪是不是真的和自己分手了。天豪不能在这个时候继续给小雪发信息,免得让小雪以为自己试图回心转意,他所能做的事情就是被动的等待。一直等待到的最后一刻,看小雪是否会有其他的举动。 六个小时的时限终于到了,天豪发现这边的世界已经接近黄昏,夕阳总是有无限的美好,可是它始终传递出一股淡淡的悲伤,因为看到它的人们都知道,过不了多久夕阳就会从他们的视线里消失,整个天空将会被黑夜笼罩。 天豪看着远处即将沉下去的夕阳,它在天边留下了最后一抹暗红色的余晖,就像是代表了天豪对这个世界的留恋。 天豪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屏幕上一片空白,他并没有收到小雪发来的任何信息,所以这一段感情可以确定结束了。 在夕阳完全沉下去的那一刻,天豪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所大学校园,这里阳光灿烂,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死神大人,”天豪看见了坐在长椅上的林宇,他手里拿了一些玉米粒,正在喂食一群广场上的白色鸽子。 林宇知道这个时间点天豪就要回来了,所以他特意早早收工,提前回到了宿舍。本来想趁着这段空闲的时间,再翻一翻这个学期要考的英语四级,可是林宇才刚刚看了两篇文章就开始打瞌睡。为了让自己提神,林宇到阳台上伸了一会儿懒腰,他发现今天的天气很舒爽,既有明媚的阳光,又有清新的凉风,待在宿舍里实在太浪费了。 所以林宇索性挑了一个安静的广场,一边享受惬意的午后,一边喂起了广场上的鸽子。 听到天豪的声音,林宇抬起头问了一句,“你和小雪,已经分手了吗?” 第一百三十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天豪点了点头,至少在他回到现实中的最后一刻,他都没有收到来自小雪的信息。天豪感觉自己对小雪的爱是要多过小雪对自己的,因为在一年半之前,他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将小雪挽回。所以这一次自己轻易就答应了小雪的分手,天豪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定会结束。 林宇把手中最后一把玉米粒扔在了地上,引起了鸽子们的一阵疯抢,既然天豪的愿望已经达成,那么他在人间就不会再有牵挂了。林宇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准备打开死神游戏,是时候送天豪去魂界了。 就在这时,天豪的脸色突然大变,一段不太一样的记忆突然冲进了他的脑海里,他嘴上连忙说了一声,“死神大人,请等一下!” 由于天豪重新回到了现在的时间点,按照历史的进程,他有一年半的时间跟过去是不一样的,这个不一样主要来自于他在羊城酒家饭桌上的举动。 天豪感觉到很多的画面在他的眼前闪过,就像是一段快速播放的影片,他并不需要用眼睛去看清楚,那些画面就直接植入了他的脑海里。 这些画面的时间点,就是从他在火车站送别父母之后开始,天豪意识到这是被自己刷新了一遍的历史。 其实,在这段新的记忆里,大部分事件的发展还是和过去一模一样。天豪仍然每天都在做他的摄影师工作,由于在行业内默默无名,天豪很多时候都只能接到一些毫无技术含量报酬也很低的活,比如给一对新人拍摄婚纱照,或者帮某个网店拍摄一组模特照片。 闲下来的时候,天豪会带着自己的相机去发现城市里面的美好,可能是清晨一名清洁工在街道上打扫的背影,或者是街道上的汽车停下来等着老奶奶过马路的那一瞬间,有时候也仅仅是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和小巷墙壁上一抹夕阳的余光。 天豪不断在尽自己最大努力拍摄出更好的作品,尽管各大摄影展仍然没有认可他的才华,但天豪很喜欢自己现在的状态,他可以享受生活享受工作。 这些记忆并没有因为天豪回到过去而改变,但他很快发现,那些画面里有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出现了,这个人就是小雪。 天豪原本以为,被自己刷新后的记忆就不会再有小雪的存在了,他们会变成彻彻底底的陌生人。可是小雪熟悉的样子还是进入了他的记忆里,他们再次牵手拥抱在了一起,找了一间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房子,过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体会到的小日子。 天豪的眉毛皱成了一团,嘴唇出现了不自然的抖动,脸上的表情和正常人哭泣没什么两样,如果他现在还能够流出眼泪,林宇一定会见识到一个男人在自己面前痛哭。 “怎么了,你看到了什么?”林宇感觉到了事情不对劲,有些急切的问了一句。尽管死神游戏告诉他,不会让回到过去的亡魂改变历史进程,也不会允许他们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林宇还是很担心那个传说中的蝴蝶效应。正所谓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翅膀的偶尔振动,有可能会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林宇既然有了反方向的钟能力,就同时肩负了维持历史秩序的职责,他可不希望看到一些人和事物就在这个社会上无端端的消失了。 “死神大人,我没有破坏规则,回到过去,我只是答应了小雪提出的分手,但是,但是...”天豪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但是记忆中的画面还是让他沉浸在伤痛中无法自拔,他将这段新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林宇... 天豪在小雪提出分手后的当天晚上,就将所有关于小雪的联系方式都删除了,尽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分的如此决绝,但天豪的心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念头,绝对不能继续跟小雪在一起了。 这个时候,天豪和小雪还没有住在一起,所以删除联系方式似乎就能够和一个人彻底断绝关系,但天豪一边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边却同时忍受着挥之不去的心痛。这种自相矛盾的心理,让天豪很费解又很痛苦,伤心的感觉是真实的,难道是因为我还喜欢着小雪?可是既然喜欢她,又为什么要如此决绝的分手呢? 天豪自己也想不出其中的原因,他感觉自己的思想好像被另外一种力量控制了,这股力量告诉他,和小雪分手就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天豪把这理解为冥冥之中的指引,也许自己真的不适合小雪,就像她父亲所说的,自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买得起羊城的房子,小雪跟自己在一起的生活是不会有保障的。 天豪把自己脑海中的矛盾思想抛到了一边,既然决定分手了,就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只要自己能够在摄影行业内闯出名堂,所有的一切将来都会有的。 天豪让自己变得忙碌起来,以便可以更快的忘记小雪,他甚至接了一份给大学生拍摄毕业照的工作,看着那些朝气蓬勃穿着学士服的年轻人,天豪总是会想到自己第一次看到小雪的样子。 那个时候小雪也是一名大四毕业生,她拿着手里的漫画作品去动漫公司应聘工作,当初在公交车上,小雪看着自己的那个羞涩笑容,天豪每想到一次就会觉得心里一阵刺痛。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天豪默默的在心里感叹了一声,他不明白自己和小雪为什么会走到现在这一步,或许感情真的战胜不了现实吧。 天豪在忙碌中度过了一周的时间,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当初那般的痛心了,果然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只要再给他一段忙碌的日子,天豪觉得自己或许真的能够忘记小雪。 可就在这一天收工回家的时候,天豪发现自己租住的大门外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抱着自己的手臂蹲坐在那里,看上去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和天豪分手了一周时间的小雪。 这周五要上架了 今天接到编辑的通知,死神这本书的免费字数已经达到30万,所以定在这周五的中午上架了。 文山这才发现,不知不觉死神的故事已经写了这么多了,终于到了要验证价值的时候。 虽然这本书一直没获得多少推荐,所以成绩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但文山还是收到了很多书友的打赏,有时候连续一周每天都有人打赏,这让文山觉得很欣慰。 至于成绩,文山始终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是吗?这本书文山写的很用心,书里没有任何套路和装逼打脸的剧情,相信这些东西大家在其他书里面已经看过很多了,文山想走一条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的道路。 所以在这本书,文山回归到了大家百~万\小!说的初衷,获得些许内心的触动以及看到一些人世间美好的事物。 如果喜欢这本书与众不同的风格,相信订阅下去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文山会按照自己的大纲把死神的故事写完,当然如果受到了大家的欢迎,死神的故事将会走得更远。 最后预告一下,周五上架当天将会保底十更,一本书上架的首订数据非常重要,直接就关系到了后续的推荐,所以文山非常期待你们的支持,也会努力写出更好的故事,谢谢大家!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雪的挽回 天豪心中沉了一下,小雪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发现自己终于等到天豪回来了,脸上露出了恍如隔世的笑容,“天豪,好久不见。” 熟悉的声音,记忆中的样子,天豪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坚硬起来的心有了要融化的迹象,他强迫自己拉下脸来,用一种冷冷的语气说道,“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 小雪眼神中露出了一些痛苦,但是一闪即逝,脸上重新又扬起一丝笑容说道,“天豪,是我的错,我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说分手,后来我才知道,我根本就离不开你...” 天豪的语气依旧很冷淡,就像是看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小雪,“可是我已经决定要离开你了,我们真的不适合,再过段时间,你也会忘了我的。” 看到曾经的恋人如此决绝,小雪的一颗泪珠从眼角流了下来,她不断地摇着头说道,“不,我做不到。和你分开的这一个星期,我每天都越来越想念你,头两天晚上还能睡着,但后来整夜整夜满脑子都是你,就算偶尔睡了一下,也会梦到因为你离开我而惊醒,我是实在忍不住才来这里见你的,要是不见你一面,我,我恐怕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生活下去。”小雪如实的说出了这一个星期来她的遭遇,尽管分手是她提出的,也是经过她理性思考后的决定,可是就连小雪自己都不知道,她原来已经喜欢天豪到了这种程度,只有天豪真正离开自己以后,小雪才后知后觉的醒悟到。 小雪可以控制自己的理性,却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就像她不能左右自己每天都会梦见天豪一样。小雪原本也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再给自己多几天情况就会慢慢好转。可是她希望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她对天豪的思念不仅没有减少而且与日俱增,直到最后已经到了茶饭不思的程度。 小雪终于明白了,很多古书中为什么都有描述相思成疾的桥段,以前她还觉得那只是作者一种夸大的手法,为了增加剧情的张力,可是等到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小雪才懂得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本来觉得自己和天豪之间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他们只不过是因为一个意外相遇了,然后发现对方很聊得来,拥有类似的爱好,还有一个老乡的身份。所以他们自然而然就发展成了恋人的关系,在最终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的那一刻,天豪也没有电视电影里面描述的那种浪漫举动,只是在一起散步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小雪当时只回答了一个“嗯”,接下来他们就成了众多情侣中最普通的一对。虽然平时相处的还不错,也很少争吵,但和小雪想象中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相差甚远,所以在双方父母见面的那一顿饭之后,小雪意识到自己和天豪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于是她率先提出了分手。 但小雪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种看似普普通通的爱情其实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之时才后悔莫及。恐怕对天豪的爱有多少,小雪自己都不知道,但她的身体和情绪告诉了她。没有天豪在自己身边,小雪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黯淡无光。 天豪听到小雪说出那样的话,脸上露出了些许的讶异,因为他一直觉得小雪对自己的喜欢远远不如自己对她那么多,否则她也不会随便发来一个信息就说分手。现在小雪居然说出了不能没有他的话,天豪只能将信将疑地问了一句,“你,真的有这么喜欢我吗?” 小雪奋力的点了点头,眼神中写满了真挚,“这些天,我一直在想着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和你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我们第一次在寿司店约会的场景,都让我又哭又笑了好久。我还记得你告诉过我的愿望,你说想拍下清晨青草上的第一颗露珠、天空一闪而过的流星、还有秋风扫下的第一片落叶,这些场景我都用笔画下来了,你看。” 小雪从她背着的包里拿出了三张漫画,第一张是青草上闪着朝阳之光的露珠,第二张是夜空上拖着长长尾巴的白色流星,第三张是在空中旋转还没有掉落地上的金黄色树叶,所有的画面都是天豪想象中最美丽的样子,天豪还没有把它们拍摄到,小雪却已经将它们都画出来了。 天豪心中流出了一股暖意,这就是他和小雪之间不需要言说的默契,天豪的心里同时充斥着感动和纠结,这几张漫画可以证明,小雪的确每天都在想念着自己,所以她才会画出自己想要看到的样子。但是天豪脑海中另外一个声音却在告诉他,和小雪藕断丝连将会铸下大错,心里修筑起来的那一座堡垒绝对不能被小雪的柔情所摧毁。 天豪无情的将三张漫画重新塞回了小雪手中,“这些画面我会用自己的相机拍摄,不需要你画出来,你还是走吧,以后不要再见面了。”说完了这句话,天豪砰的一声将大门关上了,似乎通过一扇墙就可以永远的将自己和小雪隔开。 天豪觉得自己的做法已经够坚决了,小雪肯定会伤心,但这种伤心可以帮她忘掉自己。 但天豪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同样在自己的家门口,他又看到了小雪蹲坐在旁边的身影,还有接下来的第三天、第四天... 小雪每次抬起头的时候总是梨花带雨,但看到自己又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天豪再坚硬的内心也会出现裂缝。终于有一天,天豪耐心的告诉小雪,“我们之间的问题在于你的父母,他们是不会同意你跟我继续交往的。” 小雪听到这句话,反而有种心中大石放下的感觉,这至少说明天豪表面上表现得再无情,但他的内心其实还是喜欢自己的。“如果我的父母同意了,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继续在一起?”小雪轻声地问了一句。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最离经叛道的事 天豪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可能是不忍心再从嘴里说出拒绝的话语了。但天豪觉得小雪是不可能说服自己父母的,所以就算现在答应,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差别。 之后的几天,小雪果然没有再出现了,但天豪每次回家的时候,心里反倒会生出一丝期待,今天小雪会不会像以前一样蹲坐在门口? 不过天豪心里的期待全都落空了,小雪就像销声匿迹了一样没有半点音讯,天豪可以大概猜测到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也许小雪真的努力过,但终究还是在自己的父母面前败下阵来。所以这段感情是真的结束了吧,天豪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大门口,嘴里还是微微叹了一口气。 大概过了十天,在某个熟睡的深夜,天豪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因为他随时都有可能接到临时拍摄的工作,所以天豪一直都没有睡觉关机的习惯。他揉着眼睛看了看手机屏幕,发现上面显示的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号码,不过看到那一串数字天豪立马就知道是谁的来电,因为这个手机号是当初他帮小雪选的。 天豪早就在通讯录里面删除了小雪的联系方式,所以现在显示的不再是天豪对小雪的昵称。天豪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小雪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自己? 犹豫了一下,天豪还是划开了接听的按钮,带着一种忐忑的心情说了一句,“喂?” 电话里小雪的声音有些不太正常,听上去有点沙哑,还带着一种类似于哽咽的语气,小雪在电话里说道,“天豪,我现在在你家门口。” 天豪惊的一下子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知道小雪一直是跟父母住的,不像自己是外地人所以在公司旁边租了一个房子。小雪说现在在我家门口,那她是大晚上从父母的眼皮底下跑出来的?天豪赶紧随便穿了一件衣服,冲到了大门的后方,打开门发现,小雪果然拖着一个行李箱站在那里。 “你,怎么了?”天豪发现小雪的眼睛是通红的,显然是在来之前就已经哭过了,而且她还是带着行李箱出现,天豪一时之间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再次见面的小雪脸上露出了一些尴尬,她扬起了朋友般礼貌的笑容,“天豪,我从家里出来了,现在没有地方去,能够让我暂时借住一晚吗?” 凌晨一点钟,一个拖着行李箱形单影只的女生,又是自己曾经交往过的女友,天豪再怎么铁石心肠也不可能把她赶出去,“你先进来吧,我倒一杯水给你喝。”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相对无言了几分钟,后来还是天豪先开口问了一句,“你怎么从家里出来了?” 这一句算得上是关心的话语,让正在喝水的小雪一下子又掉下泪来,她在哽咽中断断续续地将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原来小雪执意要和天豪继续交往,并且告诉父母她不在乎天豪现在赚的钱不多,也不管他以后能不能买得起房子,反正这辈子她就只喜欢天豪一个人,以后也一定会和天豪结婚。 小雪的话把她的父母气炸了,他们试着用很多方式去告诉小雪,跟天豪在一起绝对不会有幸福的生活。可是小雪孤注一掷,不管父母说什么都听不进去,最后小雪的父亲只好大发雷霆的说了一句,“要是你真的要跟那小子在一起,从今以后我们就断绝父女关系,这个家再没有你这个女儿了。” 小雪惊讶于父亲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很久,最终小雪在自己父母和天豪之间做出了选择。她用行李箱收拾好了自己的衣物以及另外一些日常用品,趁着父母已经熟睡,她在客厅里留下了一张纸条,然后悄悄离开了自己的家里。 拖着行李箱,一个人走出自己住的小区,小雪第一时间想见到的人就是天豪。她在马路边拦了一辆的士,告诉司机那个自己去过好多次的地址,看着车窗外的路灯不断向后退去,小雪恨不得一下子就飞到天豪的面前。 小雪不断催促着司机能不能再开快一点,但事实上此时马路空旷无人,司机开车的速度早已是飞奔了。小雪脸上露出了一丝释怀的笑容,她终于还是做下了这个决定,离开自己的父母投奔心心念念的前男友。 小雪觉得这是她这一辈子做过最离经叛道的事,一个乖乖女居然会撇下父母在深夜投奔男友,看着出租车在马路上飞驰,小雪有了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 既然做出了决定,小雪肯定是要继续和天豪在一起的,但她还不清楚天豪对自己的想法,所以她只敢说出留宿一晚的话语,并且在天豪的不断询问之下,才将事情所有的经过都告诉了他。 听完之后,天豪的内心有着说不出来的感动,他没想过自己在小雪心中分量如此沉重,竟然让小雪愿意主动离家出走。可是他们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小雪只不过是选择暂时逃避而已。 这一晚,天豪让小雪睡在了自己的卧室,而他则是在客厅沙发上凑合。天豪迷迷糊糊之中听到小雪有几次从房间里面走出来看他,还把一条毛毯小心地盖在了他的身上,天豪虽然醒了但故意装作睡着,他感觉到小雪就在沙发旁边看着自己,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又回到了房间里... 第二天,天豪说要给小雪找一间出租屋,两个人总不能一直不明不白的住在一起。但是被小雪的一个借口推辞掉了,小雪说想先给天豪做一顿晚饭吃。虽然两个人交往快两年时间了,天豪还真的没有尝过小雪的手艺,主要是因为天豪之前一直住在公司宿舍,那里没有做饭的工具,所以两个人一般都是在外面约会吃饭。 看到小雪都已经把菜买回来了,天豪只能说了一句,“那租房的事,就等到明天再说吧。” 第一百三十七章 历史重演 一那一顿晚饭之后,天豪才知道小雪竟是一个如此贤惠的女人,她做的每一道羊城特色菜都很合天豪的胃口,一直以来都靠外卖解决三餐的天豪,在这天晚上吃的非常过瘾。 小雪主动承担起了饭后洗碗的工作,她像一个贤妻良母一样表现出了对天豪无微不至的照顾。天豪在小雪身上看到了以前没有发现的另外一面,小雪的双手不仅能够画出漂亮的漫画,还能够做出大厨等级的菜品。 除了占用天豪的那张床,小雪没有给天豪制造任何麻烦,甚至还细心的帮他打扫卫生、整理书桌、将晒干的衣服叠好放进衣柜里。 第三天,天豪回家晚了一些,当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家门的时候,天豪发现客厅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一桌香喷喷的菜肴。 一直坐在餐桌旁等待天豪的小雪,转过头,脸上露出了欣然的笑容,“回来啦,赶紧洗洗手吃饭吧,要是再晚一点,饭菜都要凉了。” 一回家就有做好的饭菜,还有一个等着自己吃饭的女友,这曾经是天豪想象中的美好生活,现在这样的生活居然就出现在了自己眼前,天豪心中的两个声音又开始了挣扎。 这一次,天豪坚持让自己把碗洗了,他的心里开始有了一种愧疚感,小雪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天豪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他们心照不宣地没有再提出去租房的事情,不知不觉,天豪在沙发上整整睡了一个月,小雪也以借宿的名义在天豪身边留了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个月让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比如天豪和小雪之间有了更多的交谈,有几次在厨房一起做家务的时候,他们还发出了一片欢声笑语。天豪渐渐习惯了一下班就看到小雪出现在自己的家里,她总是变着魔术似的做出好几道可口的饭菜,自己的屋子也永远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和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完全是天壤之别。 天豪从小雪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家的温馨,他甚至可以预见自己和小雪结婚后的样子,他们的小家庭也一定会在平淡中充满幸福。 天豪心中的堡垒被彻底击垮了,他再也找不到自己一定要和小雪分手的原因,如果仅仅是小雪父母的反对,天豪觉得总有一天他可以向两位长辈证明自己。 于是,在那个月结束以后,天豪和小雪重新走到了一起。过去的历史开始重演,他们决定找一间面朝大海星空璀璨的房子一起生活,在那里他们可以不用顾及长辈的眼光,过着小两口自在逍遥的日子。直到一年半以后,天豪的意外依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坐在长椅上的天豪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自己故意说出那样的话之后,小雪仍然选择和自己在一起。天豪发现自己低估了小雪对自己的感情。 天豪曾经在小雪提分手以后,为了挽回她做了很多的努力,那是因为天豪忍受不了失去小雪的痛苦。而如今变成了小雪想尽一切办法挽回自己,她甚至甘愿做一个不孝顺的女儿,就算要和父母翻脸也仍然选择和自己在一起。这同样是因为,分开的痛苦让小雪清醒了,比起所有外部的困难,都不如失去恋人更让自己痛心。 原来小雪对自己的爱,一点也不比自己对她少,有了这一年半崭新的记忆,天豪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就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任何一方想离开就真的能够分开的。 这和天豪回到过去的初衷背道而驰,他不仅没能让小雪离开自己,还把小雪对自己的爱更多地激发了出来,可以想象到,现在的小雪将会比以前更加痛苦。 不管如何,天豪觉得自己至少收获了一段更长的记忆,他也知道了小雪在爱情面前竟然可以表现得这么勇敢,那些历历在目的记忆正是天豪想要痛哭的原因。不过知道了这一点对天豪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也没有枉费他心心念念的想要让小雪过好接下来的人生。 现在,天豪心中的愿望更加强烈了,这一辈子注定和小雪有缘无份,那就应该彻底的放手,死神大人不是说还有来世的轮回吗?也许在下一世,自己和小雪还能够重修一段姻缘。 天豪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知道这一次自己绝对不会再和小雪成为情侣,不过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小雪将不会认识天底下有叫天豪的这么一个人。 天豪静静的坐了几分钟,最后对林宇提出了一个请求,“死神大人,能不能让我再回去最后一次?” 林宇当然也希望天豪能够完成他的愿望,可是死神并不会答应亡魂无限制的请求,因为那和亡魂生前积累的功德值相关。林宇打开死神游戏看了看,天豪过去的两次穿越已经用掉了他三分之二的功德值,现在他也的确只能使用最后一次了。 “我真的只能帮你最后一次,如果这一次还没有达到目的,我也无能为力了,”林宇郑重的对着天豪说了一句。 天豪感激的点了点头,“死神大人,有这一次,就够了...” ...... 天豪的耳边响起了公交车报站的声音,“前方到站传媒学院,请乘客收拾好行李物品提前准备下车。”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崭新的单反相机,这是天豪攒了一年多生活费才买下的,刚刚拿到梦寐以求的拍摄工具,天豪的兴奋全都写在了脸上。 他拿着相机对着车窗外胡乱拍摄,一个看上去乖巧可爱的女孩闯入了他的镜头,根据公交车站牌的信息,应该是传媒学院的女学生。天豪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偷拍了一张照片,没想到这个女孩在公交车门打开的时候走了上来,她背着一个书包坐在了天豪的前排。曾经的天豪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很快就会认识这个女孩,因为她的名字叫做小雪。 借着死神的能力,天豪再次出现在了这辆公交车上,他给死神看的就是那张不小心偷拍到的照片。 天豪眼睁睁的看着小雪朝自己的方向走了过来,她和自己记忆中的样子一模一样。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定要幸福 一天豪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小雪,就像一点都不害怕对方发现,把陌生的自己当成了公交车上的猥琐男。天豪感觉到小雪的目光似乎和自己对视了一秒,在这一刹那,天豪的心脏瞬间紧缩了一下,两只眼睛流出一股酸涩之感。 但小雪好像没有注意到天豪的存在,或者说把他当成了所有公交车乘客之中普通的一员,小雪很快转过了身,将背上的书包提在了手上,然后坐在了天豪正前方的位置。 这幅景象和当初天豪遇见小雪时一模一样,稍微有些不同的是,那时小雪看到坐在后排的天豪露出了些许羞涩的笑容,也因为这个笑容,天豪觉得眼前的女生特别可爱,所以才会看到她东西掉落的时候借机搭上话。但今天历史没有重演,小雪还是那个小雪,可她似乎把天豪当成一团空气了。 公交车再次启动,羊城的繁华在车窗两边掠过,天豪知道这已经是自己最后一次出现在人间了,他没有想把人世间的繁华记在脑海里,一双眼睛一刻都不停地只是看着自己正前方的小雪。 小雪是要去动漫公司面试吧?天豪还记得当初小雪对他说的每一句话,看得出来,小雪现在的心情有些紧张。她一会儿看看窗外,一会儿又低着头翻自己的书包,好像生怕什么东西忘了带似的。 天豪把所有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多想伸出手摸一摸小雪的脑袋,然后笑着告诉她,“别担心,以你的才华,那家公司一定会录取你的。” 小雪在翻动书包的过程中,一张漫画纸不小心飘落了下来,它在空中划了一个圈,刚好就落在了天豪座位的旁边。 天豪转眼看去,那张漫画有着璀璨的星空、一望无尽的大海、还有一对坐在海边年轻男女的背影,虽然看不到他们正面的样子,但天豪知道这对男女一定很幸福,因为他们仿佛一伸手就能够到天空上的星星。 天豪本应该伸手把这张漫画纸捡起来,然后仔细的看着漫画上的美好图景,因为这就是他想用单反相机拍摄出来的样子。小雪也会发现自己重要的作品掉落了,然后害羞地对着陌生男孩说一句,“那个,能不能把那张漫画还给我?” 可是天豪这一次只是看了看,并没有做出任何动作。 突然,从公交车的后排走上来一个男人,他一下就把地上的漫画纸捡了的起来,拿在手里看了一眼之后,对着还在翻东西的小雪说了一句,“请问,这是你的东西吗?” 天豪转过头,他发现那个男人的侧脸很熟悉,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下,天豪想起来这个男人就是在西餐厅和小雪相亲的西装男。 这个时候的西装男还有些青涩,他手里拿着一个皮质的公文包,穿戴仍然非常整齐,看上去像是要出席某个重要会议。 小雪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她对着西装男连连道谢,可能是觉得自己太出丑了,脸颊很快飞上了两朵红晕。 小雪旁边的位置是空着的,西装男也就顺势坐了下来,两个人开始在公交车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了天,很快他们就发现,小雪要面试的公司和西装男要开会的地点恰好在同一栋大楼... 坐在后方的天豪此时完全成了旁观者,他没有想到西装男竟然也就在这辆公交车上,看来小雪和他的缘分也不浅,只不过因为当初自己抢得了先机,才让他们擦身而过。 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小雪和西装男无疑是很般配的,他们刚认识就有聊不完的话题,小雪也经常被他逗得发出低低的笑声,连面试的紧张都完全忘在脑后了。 天豪把自己的右手举了起来,他想最后一次再摸一摸小雪的脑袋,不过手掌快要接近的时候,天豪还是放下了。他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意,这一次,是到了自己要成全小雪的时候。 小雪要面试的地点到了,她和西装男一起走下了公交车。天豪并没有跟着下去,他仍然坐在位置上,看着两人并排渐渐走远的背影,天豪的眼泪无声地从眼角滑落,但他的嘴角还是扬起了笑容,天豪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小雪,你一定要幸福啊...” 看到自己刚才坐的那辆公交车开走了,小雪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因为刚上车的时候,她总是感觉后排的位子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可是那个位子明明空荡荡的,并没有坐任何人。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如果告诉第三个人,那人肯定会觉得毛骨悚然。但是小雪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反而有种很亲切很熟悉的第六感。 “小雪,你怎么了?”西装男看到小雪的脚步停下了,于是问了一句。 “没什么,”小雪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笑着摇了摇头,“我们赶紧过去吧,要是迟到就不好了...” 小雪的确看不见天豪的样子,为了让自己的人生和小雪彻底没有交集,天豪决定将那一次意外的碰面从历史中抹去。要实现这一点很简单,只要自己不去捡那一张漫画,或者干脆让小雪看不见公交车上的自己,所以天豪这一次穿越回来,心中想的人是死神林宇。 按照死神告诉他的规则,天豪只能被自己心中所想的人看到,所以公交车上任何人都看不到天豪的存在,包括小雪在内。 这一次,天豪终于成功了,他选择将自己的人生和小雪就此错过,从今以后小雪将不认识天豪这么一个人,她的人生中也不会有半点关于天豪的回忆。 天豪再次回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出现在一片熟悉的沙滩,死神大人正坐在沙滩上,抬头看着上方的璀璨星空。 林宇不需要去看天豪的表情就知道,经过了第三次的穿越,天豪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因为就在刚才,他已经去看过了天豪和小雪曾经租住的房间,现在那间出租屋住的是一家四口,房间的格局被重新改造过,分隔出了两个卧室和一个卫生间,早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 第一百三十九章 急不可耐 一这就说明,天豪和小雪已经彻底分开了,他们的历史没有再重演。林宇特别选了这个对天豪来说有很多回忆的地方,如果是在这片沙滩离开,天豪的灵魂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慰藉。 “死神大人,谢谢你!”一切都不需要明说,多次让自己穿越回去,并且最后在熟悉的沙滩离开人间,天豪心中所有的感激都汇聚成了三个字。他抬头仰望上方的星空,曾经多少次自己就是在这一片沙滩上,和小雪一起吹着海风看着星星,但现在这一切,都变成自己一个人的回忆了。 星空依旧是那么的璀璨,不知道在同样一片星空之下,小雪是否正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看着星星? 天豪脸上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他由衷地说了一句,“今晚的夜空,真美。” 魂界之门被林宇打开了,天豪朝着林宇挥了挥手,坦然的走了进去。一秒钟之后,空间裂缝无声无息的关闭。林宇没有着急回去,他不慌不忙的坐了下来,静静的看着那一片美丽的星空。林宇突然想起当初在武功山上,教着小白兔识别北斗七星的场景,星空还是和当时一模一样,也不知道小白兔在魂界那一边怎么样了...? ...... 不知不觉,暑假就快要过去了,林宇很庆幸自己在开学之前完成了天豪的任务,因为这个任务他获得了一千八百的慰藉值和一个道具物品天国邮箱。林宇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慰籍值上面,因为有了这笔钱,再加上送别小白兔获得的一千五和自己暑假打工赚取的外快,差不多就可以覆盖这一个学年的学费了。 当一千八百的数字转化成自己银行卡上的人民币时,林宇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之前虽然还有一万多块的积蓄,但那是留给奶奶买药的钱,林宇并不想动用那一笔资金。现在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自己可以准时交上学费,奶奶买药的钱也一点没有减少,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林宇决定给自己放几天假,连外卖也不去送了,就在寝室里舒舒服服的躺尸。当室友许飞航发现林宇居然可以一觉睡到中午,吃了午饭,又接着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的时候,不由得对他竖起了佩服的大拇指,顺便在吃完晚饭时问了一句,“林宇,等下,你还要睡吗...?” 林宇用难以理解的目光瞟了许飞航一眼,“晚上当然是要打游戏啊,要不我们去网吧包夜吧,一起战斗到天亮!” 许飞航撇了撇嘴,这些天他一直都在宿舍里面打游戏,一点都没有想去网吧包夜的欲望,不过听到林宇说想去通宵,许飞航倒是心中一亮。 “你这些天确实辛苦了,天气这么热还要到外面去送外卖,你确实应该到网吧里好好犒劳自己一下,”许飞航用一种鼓励的语气说道。 “等晚上再看看,”听许飞航的意思是让自己一个人去,林宇想去包夜的兴致瞬间消减了不少,他用有些疑惑的眼神看向了许飞航,自己叫他包夜都不去,这不是许飞航一直以来的作风啊。 其实眼看着距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许飞航心里也很着急,要是等到周光华也回学校了,自己就没那么好下手了。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好让自己可以拿到林宇手上的那顶黑色帽子。 许飞航趁着林宇不在寝室的时候,翻了很多遍他的东西,但始终没有找到帽子的所在。终有一天,许飞航发现林宇居然忘了锁衣柜,他怀着极度紧张的心情终于打开了那扇柜门,但紧接着许飞航露出了满脸的失望,衣柜里面并没有藏着那顶帽子,看来林宇居然是随身带在了自己身上。 所以许飞航尽管提前回来了这么久,但一直没有得偿所愿。根据许飞航对林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觉得林宇应该不仅仅是出去送外卖而已,因为林宇回寝室的时间很不规律,有时候不到中午就提前回来了,有时候过了凌晨才听到他出现在寝室的动响。 如果是出去送外卖,每天的作息应该很规律才对吧?许飞航默默的躺在床上装作已经睡着,暗地里却在琢磨林宇这一天出去到底干了什么。不过最近这几天,林宇的作息倒变得非常规律了,简单来说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除了偶尔去买个饭就没有再走出寝室一步。 如此明显的变化,许飞航自然能够猜测到一些什么,他是不是,已经把要做的事情做完了?许飞航偶尔在打游戏的时候会偷偷看向林宇的方向,既然做完了事,他也许就不会把那顶帽子时时刻刻带在自己身上了,许飞航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想。 其实许飞航已经猜测得八九不离十,因为任务已经做完,自己又赚到了足够多的钱交学费,林宇这几天的精神状态特别放松。他把死神之帽干脆扔进了衣柜里,而且考虑到反正自己时时刻刻待在寝室,所以今天早上拿出衣服之后,林宇干脆连衣柜门都懒得锁。 许飞航不经意间看到了属于林宇的那扇衣柜门敞开着一道缝隙,这就意味着林宇这一次又没有锁门,许飞航的一颗心犹如有好几只蚂蚁在上面爬着,痒痒的感觉让他很想打开衣柜门看一看,可是林宇偏偏就一直好端端地坐在他的位置上。 许飞航看了一下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十点钟,林宇好像仍然没有要出去包夜的迹象,于是试探性的问一句,“林宇,你今晚,不出去了吗?” 林宇正忙着在战场上和队友杀敌,他头也不回的说道,“等我打完这局再说,反正现在还早。” 许飞航只能硬生生的咽下了一口气,都已经十点多了,还早?许飞航可是从晚饭后就一直等着林宇出门,心不在焉的状态,让他连着打了四局游戏都是惨败,还被自己这一边的队长当成猪队友直接踢了出去。许飞航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奇耻大辱,他少说也在班上举办的lol联赛上取得过冠军,尽管参赛的只有三支队伍而已... 这一切自然都是林宇造成的,许飞航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个小时,在此期间,他特意跑到菜鸟房间里面开了一局,试图从菜鸟中间找回一点自信,结果,居然又战败了! 许飞航毫无脾气的退出了游戏,看到林宇还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几乎用一种央求的语气提醒了一句,“林宇,你还不出去吗?宿舍大门,马上就要关了...” 第一百四十章 谜底 一这么好的机会,许飞航可不想放过,只要今天晚上林宇能够走出宿舍,他就能够见识一下那顶圆形的帽子是不是真的有神奇的作用。 许飞航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隐藏起来的期待,他眼睁睁的看着林宇在座位上伸了一个懒腰,然后打了一个哈欠说道,“突然有点累了,今晚就不去包夜了,再打一局就准备上床睡觉。” 许飞航听到这句话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在煎熬中度过了一整个晚上,没想到最终却等来了这样一个结果。“你,你怎么能不去呢?不是说好了,今晚去包夜吗?”许飞航的愿望落空,心里的话脱口而出。 林宇有些奇怪的看了许飞航一眼,自己去不去包夜,什么时候他变得这么上心了?转而一想,林宇脸上有些邪恶的笑道,“怎么,难道你想趁我不在的时候,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许飞航赶紧控制住了自己的表情,他意识到再这样下去就要被林宇怀疑了,当下摆了摆手说道,“没有的事,我就是看你前段时间太累了,今天晚上难得可以放松一下,不过你自己不想去也没办法,那就早点休息吧。” 许飞航装作没事人一样,重新点开了电脑上的游戏图标,其实一颗心早已紧张得怦怦乱跳,握着鼠标的手都有了不自然的颤抖。 林宇留心的看了许飞航一眼,虽然表面上没有说什么,但心中暗自觉得许飞航这段时间以来确实有些奇怪。比如他这个暑假这么早回到宿舍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因为这并不是许飞航一贯的作风,而且回来之后他也没有需要特别做的事情,只是终日待在宿舍里面打游戏而已,难道就为了这个提早一个月来学校? 更让林宇疑惑的是,他有好几次发现自己的东西好像被许飞航动过,尽管可能只是一个小物件摆放位置的不同,但还是被细心的林宇发现了。这间宿舍现在除了许飞航之外就没有别人,动自己东西的肯定就是许飞航无疑了,但他为什么要趁自己不在的时候翻抽屉书桌,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 林宇暂时还没有想到许飞航想找的东西是什么,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的死神身份可能被这名室友发现了,因为林宇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都小心谨慎,几乎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但林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今晚许飞航如此想让自己外出,一定也跟他想找的那个东西有关,既然如此,林宇决定来一个将计就计。 半个小时以后,林宇草草结束了手上的游戏,他故意打了个哈欠,然后说了一句,“今天好困,还是先睡觉了。” 这句话自然是说给许飞航听的,尽管他看上去坐在位子上不动声色,但林宇能够预料到许飞航肯定在默默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林宇简单洗漱了一下,然后早早的爬上了自己的床,刚躺下没几分钟,许飞航就听到林宇的床头传来了轻微的鼾声。 许飞航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一下子又变得激动起来,他可是注意到林宇的衣柜到现在还是没有关,虽然现在林宇没有彻底的走出宿舍,但一个睡着的人和已经离开也没什么两样了。许飞航发现,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不过许飞航还是很有耐心的,他没有立即走过去打开衣柜,而是朝着林宇的床上看了几眼之后,又把注意力放在了自己的游戏画面上。许飞航意识到接下来的动作非同小可,也绝对不能被林宇发现,所以他决定要等林宇睡得更熟一些再行动。 林宇现在的状态很适合用一句话来形容,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他一边要发出类似于睡着的呼吸声,一边还要保持自己意识的清醒,这可是不太容易办到的。有好几次林宇都差点真的要睡着了,但偷偷睁开眼一看,发现许飞航居然还坐在那里,一点也没有要开始行动的样子。 林宇不禁在心中感叹了一句,许飞航,看来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过越是这样,反倒越激起了林宇的斗志,他就想看看今天晚上到底谁熬得过谁。 于是,在羊城大学一间普通的男生宿舍里,表面看上去一团祥和的气氛中,两个男生却开始了暗自的斗智斗勇。许飞航已经发现了林宇身份的异常,但不知道翻找对方东西的行为被暴露了,他打算趁着今天晚上这个绝佳的机会,将林宇身上最后的秘密揭晓。而林宇知道许飞航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企图,但还没有猜测到对方的真实目的,所以也想在今天晚上一探究竟。两个人在这个深夜,展开了一场无声无息的战争。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终于,许飞航熬到自己的眼皮也开始打架,在刚才的那段时间里,他的两只耳朵几乎就是朝后面长的,哪怕是林宇在床上的一个翻身,他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许飞航还故意戴上了一个头戴式的耳机,但其实里面并没有任何一点声音。 根据他的观察,林宇在此期间呼吸一直都很均匀,而且经过了这么久,他应该从浅睡进入了深睡的状态,现在,就是自己下手的最佳时间! 许飞航从自己的座位上慢慢站起,他小心地不碰到椅子,以免发出任何一个声音被林宇听到。许飞航的身体完全站起来之后,又谨慎的朝林宇的方向看了一眼,尽管看不到他的脸,但许飞航可以确定林宇还在熟睡当中。 他像猫一样踮着脚尖走路,身体的动作和心里的紧张情绪和做贼没什么两样,就这么几步路的距离,许飞航居然走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好不容易走到了宿舍中间的位置,许飞航感觉自己胜利在望了,因为林宇的衣柜现在就在自己的眼前。 许飞航干咽了一下口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脑海里全部都是看到林宇戴上帽子时身体瞬间消失的样子,而这一切的谜底,就藏在自己触手可及的衣柜当中。 第一百四十一章 撕开的面具 一许飞航将自己的手指按在了衣柜的把手上,衣柜门在打开的过程中,不经意的发出了吱呀一声。这让许飞航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用力过猛了,赶紧将手臂上因为紧张而出现的力道去除,用轻柔的手法将衣柜门完全打了开来。 这个时候寝室的吸顶灯已经关掉了,许飞航只能借着自己桌面上的台灯光线往衣柜里面看去,刚开始的几秒钟,许飞航还觉得里面只是黑乎乎的一团,但很快他的眼睛适应了里面的环境,许飞航发现一顶圆形的黑色帽子赫然就出现在衣柜的最上方! 许飞航有了一种发现宝藏的感觉,他可以肯定眼前的这顶帽子就是林宇拿出来戴在头上的那个,因为自己偷偷拍摄下的视频许飞航已经看过无数遍了,这顶帽子就和视频里的一模一样。 许飞航的手掌在犹豫中伸了过去,这可谓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许飞航一定要把它戴在自己的头上试一试,也许自己的身体也跟林宇一样瞬间消失了? 黑色的帽子距离自己的手掌越来越近,只需要不到一秒钟的时间,许飞航就可以把它抓在自己的手里。可就在这时,他听到自己的头顶上方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许飞航,你在做什么?” 许飞航这才发现,林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过来了,他坐在自己的床上,冷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许飞航立马吓得倒退了一步,嘴里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我...” 躺在床上的林宇一直在等待许飞航出手的时机,到后面他几乎一直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许飞航从座位上站起一直走到衣柜之前,林宇其实都是没有发现的。直到衣柜门发出了那个吱呀之声,林宇才瞬间清醒,他意识到许飞航已经开始行动了。 不过除此之外,他还发掘了死神游戏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对死神道具的自我保护。就在许飞航打开衣柜门的那一刹那,他收到了来自死神游戏的一条警告,“死神之帽正暴露在危险当中,请死神大人尽快查看!死神之帽正暴露在危险当中,请死神大人尽快查看!” 这条警告是直接在林宇脑海中响起的,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林宇都能够听到。在那一瞬间,林宇不仅暗自感叹了一句,早知道会这样,就安安心心的睡大觉了,哪还需要跟许飞航斗智斗勇? 林宇终于知道了许飞航一直想要找的东西,原来竟是自己的死神之帽,难道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他发现了?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林宇的死神身份还没有被活着的人知道,就连林宇的家人都被隐瞒住了。现在却暴露给了一个不太相干的人,林宇要好好思考一下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你都知道了什么?”林宇的语气依旧非常阴冷,很符合他这个死神的身份。林宇觉得不管许飞航到底知道了多少,他必须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这样才能掌握主动权。 果然,夜深人静的环境,加上林宇冷到骨子里的语气,许飞航在某一瞬间真的很怕林宇会突然杀了自己,毕竟他可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 “我,我看到你的身体,消失了...”许飞航结结巴巴的回答道,他本来还想说自己把那段视频偷拍下来了,而那段视频的作用就是为了防止林宇对自己下杀手。可是真正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许飞航却怎么都不敢说出口了,他更加害怕林宇会因为自己的秘密暴露而对他斩草除根。 原来这就是许飞航提前回到学校的目的,林宇在心中暗自说了一句,他是看到了自己曾经在宿舍门口消失,所以想对死神之帽一探究竟? 许飞航从来没有看过林宇如此冷厉的眼神,在他心里林宇一直都是很和善和好相处的,他们所在的计算机七班低调的林宇也一直没有多少存在感。可是现在,林宇给他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就像,就像一个随时能要人性命的杀手。 许飞航不自觉的又往后退了一步,他觉得眼前这个相处了两年多的室友非常陌生,仿佛是揭开了一张长久以来带着的面具,面具之下的脸孔让他不寒而栗。许飞航在紧张中干咽了一口口水,他很怕自己的小秘密被林宇看穿了,那一段偷拍的视频本来还想作为自己保命的砝码,现在看来很有可能成为自己丧命的导火索。 许飞航心虚地朝自己桌面上的手机看了一眼,视频现在仍然保存在手机里面,此时那只手机似乎成了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不过所幸的是,林宇似乎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手机上。 看到许飞航的表情,林宇就知道对方的心里在想什么,他一定是觉得自己具有某种特异功能,所以才会一反常态的看了那么多英雄类电视电影,现在,许飞航一定很怕自己会出手杀了他。 林宇在心里暗自觉得好笑,自己虽然是掌管生死的死神,但还没有到会随便杀人的程度,更何况,林宇也不会因为自己的秘密暴露就将相处两年多的室友杀死。既然对方已经知道了自己具有某些特殊能力,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法让他永远的保守秘密了。 “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林宇收起了自己冷厉的目光,淡淡地说道,“其实我是,死神。” “死神?!”许飞航惊呼了一声,他哪里会想到,林宇不是具有某种特异功能的英雄人物,而是一位,神? 林宇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我可以在人间和魂界之间自由的行走,每一个死去的亡魂都要经过我的带领,当然,我也可以收割一些还在人世的灵魂。” 许飞航听得冷汗直冒,他当然相信林宇自曝的身份,毕竟自己已经亲眼看过他在宿舍门口消失。不过收割还在世的灵魂是什么意思,他是在暗示自己随时可能被带去那个所谓的魂界? 第一百四十二章 新的学期 一许飞航曾经看过一个动画片,叫做《死亡笔记》,里面的主角得到了类似于死神的能力,只要在笔记上写上一个名字,对应的那个人便会立即死亡。许飞航虽然还不知道林宇收割灵魂的方式是怎样,但他肯定也同样能杀人于无形之中。 “林宇,你放心,你是死神的秘密我一定会帮你保守下去,就算,就算有人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也绝对不会说出口,”许飞航信誓旦旦的说道,他的这句话的确是发自肺腑的,因为许飞航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保住自己的性命。 林宇看到了许飞航说话时紧张的样子,还有抑制不住的颤抖语气,他觉得自己是能够相信对方所说的话。但为了以防万一,林宇还是以一种威胁的方式说道,“死神的身份不能被人类知道,因为你是我的室友,我可以保你一次,但如果再被第三个人知道,到时候就连我也救不了你。” 听到林宇的这句话,许飞航心中的大石总算是放下了,他的脑袋点的如捣蒜一般,紧张的表情里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我发誓,我绝对不会说的...” 经过了这一个不大不小的波折,林宇仍然很快就入睡了,他现在知道死神游戏有了自我保护的机制,反而比之前还睡得更加安稳。但许飞航却久久地躺在自己床上辗转难眠,他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消化,林宇的身份大大超出了他的想象,许飞航也第一次知道原来人死之后真的会有亡魂,他们会被死神带去一个叫做魂界的地方,许飞航不禁想起了自己一个去世已久的亲人... 新的学期很快就开始了,周光华在报道的第一天回到了大学宿舍,三个人全部凑齐,原本有些冷清的房间终于开始变得热闹起来。 一个暑假没见,大学室友重聚庆祝的方式可以是出去吃一顿饭,或者到篮球场上来一场斗牛比赛,也有可能叫上几个女同学到ktv尽情的一展歌喉,但一定少不了另外一种最简单经济的方式,组队打游戏。 事实上,在林宇所在的宿舍,他们既没有出去吃饭的传统,也不怎么擅长打篮球,更加不好意思在女生面前暴露自己五音不全的缺点,所以他们的庆祝方式就是打一整天的游戏而已。 于是熟悉的游戏提示音在宿舍内不绝于耳,偶尔出现将敌方英雄团灭的情况,每个人都会在嘴里发出程度不同的欢呼声,这种景象似乎和以前一模一样。 但只有林宇和许飞航知道,他们之间多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个秘密,只有在两个人眼神偶尔交汇的瞬间才会露出一些端倪,而这一点周光华是不可能察觉到的。 尽兴的打了两天游戏之后,林宇用自己在暑假期间赚来的钱交了学费,看着自己银行卡上被划走几千块的那一瞬间,林宇觉得自己在赚钱这条路上还任重而道远。 这一学期多了很多专业课程,有时候一天中的上午、下午以及晚上都有授课安排,这让懒散惯了的计算机专业学生很不适应,因为如此一来就几乎没有时间打游戏了。 但林宇看着课程表,考虑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学期好像只有周末两天有时间送外卖了。为了能让自己存到更多的钱,林宇只能寄希望于死神游戏多给自己发布几个任务,否则过年的时候给老爸带回一瓶茅台的承诺恐怕就要落空了。 不知不觉,一个星期已经过去,林宇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已经进入了忙碌的状态。要么在疲于应对各种各样的专业课程,要么在准备对他们来说很重要的英语四级考试,还有某些成绩吊车尾的同学居然开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用他们的话说,是为了明年找工作的时候有一些拿得出手的东西,毕竟光靠成绩是肯定不会被用人单位看上的。 林宇也在思考自己的出路,两年之后他肯定是要步入职场的,至于大学里的成绩,林宇在班上只能算中等,也没有在编程上表现出特殊的才能,所以林宇肯定不会是大型互联网公司争抢的那种牛人。他的性格算不上开朗,不过和人正常的相处沟通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没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本事,所以林宇觉得自己也应该不适合做销售,普普通通的程序员或者网络工程师也许是适合自己的方向。 看着同班同学都表现出一股难得的拼搏精神,林宇一开始也认为自己应该追求一点什么,但后来慢慢的就释怀了。因为林宇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已经注定跟普通人不一样,在自己真正的终极目标,成为完全化的死神面前,一切现实的追求都变得小儿科了。进入大公司拿高薪,或者考上名牌大学的研究生都显得毫无意义,成为掌管所有灵魂与亡魂的神,才是林宇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 一个普通的身份应该能更好的帮我作掩护吧,林宇在心里冒出了这样的想法,所以他的危机感也就随之消失了,不过英语四级还是要考过的,词汇书便成了这段时间以来他翻看最多的一本。 许飞航对待林宇的态度在悄然中发生着改变,他会主动帮林宇完成他懒得去做的课后作业,在食堂吃饭也会随手给林宇带回一盒他喜欢的饭菜,甚至还在林宇一次晚归的时候,悄悄发微信问了一句,“需不需要我到宿舍楼门口,帮你把一下风?” 林宇的行事已经比之前小心很多了,特别是在自己要拿出死神之帽的时候,他当然会担心还有其他的人不小心撞见自己的秘密,不过没有到需要另外一个人把风的程度。 所以林宇在微信上谢绝了许飞航提出的帮助,宿舍三人相安无事的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直到这一个周五的晚上,只有林宇和许飞航两人待在宿舍的时候,许飞航终于问出了一句在心里压抑了很久的话,“林宇,你可以,可以带我到魂界去看一看吗?” 第一百四十三章 天国邮箱 一这天晚上周光华出去网吧包夜了,宿舍里出现了少有的清静,林宇一边翻着词汇书一边打着瞌睡,而许飞航则是对着自己的电脑屏幕盯了很久,手上却没有任何动作。 听到许飞航突然的问话,林宇一下子就清醒了,他不明白许飞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但目前看来,活着的人类是不可能进入魂界的。 “除了死神之外,只有亡魂才能看到魂界的样子,”林宇如实的回答了一句。 许飞航脸上露出了明显的失望之色,他默默说了一句,“我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看着许飞航欲言又止的样子,林宇合上了手中的词汇书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也许我能够帮得上你。”有了共同的秘密之后,林宇和许飞航之间的关系反倒亲密了不少,特别是这段时间以来许飞航也帮了自己不少的忙,所以林宇很愿意为许飞航解决一些困难。 “其实,其实我的父亲很早以前就去世了,”在林宇的询问之下,许飞航终于说出了内心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在读小学,我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一下子就从家里消失了,现在,我只能记得父亲模糊的样子。” 林宇的心沉了一下,原来这就是许飞航想去魂界的目的,他肯定很想再见一见自己的父亲,可是在林宇的印象中,许飞航的双亲明明都是健在的。“我们新生入学的时候,你的父母不是一起送你到大学报到吗?” 许飞航在座位上尴尬的笑了一下,“那是我的继父,在我爸去世后没多久,我妈又找了另外一个人嫁了,为了投入全新的生活,我妈在嫁人后的第二天就偷偷把我爸的东西全都烧掉了,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下。” 许飞航不想表现的太过伤感,所以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耸了耸肩,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林宇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当中,要是许飞航自己不说,林宇肯定不会知道他还有这样的经历。尽管许飞航想竭力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但越是这样就说明他越想掩饰内心真正的情感,这么多年过去,或许在梦里他都和自己的父亲见过千百回了。 “我没有办法带你去魂界,”林宇有些遗憾的说道,“但如果你的父亲还没有轮回的话,我可以帮你们传递一些东西,比如说,信件。” 许飞航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你是说,我可以写信给我的父亲吗?” 林宇轻轻的点了点头,“我有一个邮箱,可以连通魂界和人间。”林宇说的邮箱便是不久之前他获得的道具物品,天国邮箱。后来林宇仔细查看了一下这个道具的功能,根据死神游戏的说明,这个天国邮箱可以放在魂界的入口处,它的功能便是让亡魂与在世的人类用信件的方式进行沟通。 林宇现在还做不到将人类带进魂界,但许飞航可以把自己想对父亲说的话写成信交给他,林宇这个死神便能充当一回信使将信件投递到天国邮箱当中,魂界里许飞航的父亲便能收到他的信息。 “把你想说的话交给我吧,也许你的父亲还能看得到,”林宇不能让许飞航有太多的期待,毕竟这么多年过去,或许他的父亲早就轮回到下一世了。 许飞航还是激动的嗯了一声,接着进入了一种坐立不安的状态,林宇亲眼看着他找了好久才从一个精装笔记本的内页撕下来一张纸,然后拿起了一支黑色签字笔,开始坐在自己的书桌上小心翼翼地写了起来。 直到林宇睡觉之前,他发现许飞航的信仍然没有写完,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许飞航以写信的姿势坐了很久,不知道他的这份家书到底写了多长。 许飞航应该有很多话想对父亲说吧,林宇在心里暗暗说了一句,他看了一眼自己手机里的死神游戏,目前还没有收到新的任务,也就索性关机睡觉了。 第二天上午,林宇睡到十点钟才悠悠的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许飞航站在自己的床头,脸上还带着一种迫不及待的笑容,着实让林宇吓了一跳。 “你,站在我床边干什么?”林宇喘了一口粗气说道,他发现睡觉醒来就看到一张笑脸乐呵呵的对着自己的感觉并不好,特别是当这个笑脸还是一个男人的时候。 “林宇,你终于醒了,我在你床边等了好久,又,又不敢去叫醒你,”许飞航如实的说道。 林宇被自己的室友搞得一头雾水,好像起床对他来说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心急如焚地站在了自己的床边,这应该是情侣之间才会做的事情吧。 林宇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向了许飞航,许飞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了对方的误解,他扬了扬手里的信封说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希望你能早一点把这封信放到那个天国邮箱里。” 林宇这才恍然大悟地松了一口气,说实话,刚刚从梦中醒来他确实把昨晚的事情给忘了,现在才想起许飞航一直在写的那封家书,看到对方眼睛周围明显的黑眼圈,林宇意识到这封信许飞航可能写到很晚才完成。 “放心吧,我这就送过去,”林宇顺手接过信封说道,不过让他觉得意外的是,手里的信封很轻,里面好像只有薄薄的一张纸而已。 简单的吃了一些东西,林宇还是像往常一样做起了自己的兼职工作,现在他只有周末两天可以出来送外卖,不过赶上中午和晚饭的高峰时期,赚上一百块还是没问题的。 忙碌的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林宇在下午订单较少的时候,挑了一个僻静的地方打开了魂界的入口。他将死神游戏里面的道具天国邮箱释放了出来,一个外表是淡黄色,造型像一节火车车厢的邮箱便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了地上。 它底下的杆子大概在林宇腰部的位置,所以林宇伸手就能将邮箱一侧的盒盖打开,他看了看手中许飞航交给他的那个信封,中间只写着四个大字,许安国收。 林宇把这个信封放了进去,又重新把邮箱旁边的盒盖盖好,他朝魂界的深处看了一眼,里面就像是被一层雾气笼罩着,朦朦胧胧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也不知道,许飞航的父亲能不能看到这封信?” 第一百四十四章 曾经的怨恨 一当林宇将魂界的入口关上的时候,他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死神游戏的信息,“恭喜!隐藏任务触发成功,完成任务后将获得经验值700,慰藉值2000!” 林宇虽然一直都在等待久违的任务提示音,但声音在这个时候响起还是让他颇感意外,触发了隐藏任务?林宇饶有兴致地看着手机上的提示横幅,没想到死神游戏里面还有这样的设置,自己倒是歪打正着地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 本来林宇帮助许飞航并不图什么回报,现在完成任务还可以获得经验值和慰藉值,可谓是一举两得了。 等到林宇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这个时候周光华已经从网吧回来,经过了白天的休息,他现在又龙精虎猛地投入到了激烈的战斗当中。 许飞航自然是没有心思打游戏的,事实上,他这一整天都在等待着林宇回宿舍。当宿舍门终于被推开的那一刹那,许飞航甚至激动地从位子上站了起来,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不太妥当,因为游戏中的周光华在这个时候转头看了过来,许飞航只好临机应变的说了一句,“林宇,今天回来的这么晚啊”,之后又重新坐了回去。 林宇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嘴上没有说什么,他知道许飞航一定很想问那封信寄得怎么样了,只不过碍于周光华在场所以没有说出口。 “他不是一向都这么晚回来吗?有时候宿舍楼都关门了,他还在外面跑,”周光华顺口说了一句,脸上露出一些不解的神色。的确,每到周末的时候林宇都会忙于送外卖,有时候接到几个夜宵订单,就要过了凌晨才能返回校园了,所以周光华早就对这一点见怪不怪。 周光华的话音落下后,宿舍顿时陷入了一阵沉默当中,许飞航有些后悔自己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现在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话去应对了。不过好在周光华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随着一个熟悉的游戏提示声响起,周光华操作的英雄又从自己的基地里面复活了,他赶紧点了几下鼠标,全神贯注地让英雄再次冲向战场。 许飞航暗自松了一口气,林宇也在这时坐在了自己的电脑桌前,他拿出手机给许飞航发了一条微信,“那封信我已经带到魂界了,如果有回音的话,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许飞航看到信息,向林宇投来了一个感激的目光,他很庆幸,自己曾经很大胆的去探究林宇真正的身份,现在有了这样一位死神做室友,自己居然可以和去世多年的父亲再次取得联系。 昨天晚上,许飞航是一整夜都没有睡觉的,就算宿舍大楼已经断电,他还是用自己手机的亮光照着那一封久久没有动笔的家书。 就像许飞航说的那样,他的父亲去世已经有十年之久了,最后一次和父亲在医院见面的时候,许飞航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学生。他看着从急诊室被推出来血肉模糊的父亲,眼睛里一滴泪水也没有留下,因为母亲告诉他,父亲要离开她们母子去另外一个地方了,许飞航感觉自己的生活变得一片灰暗,他的眼神里也只有满满的怨恨。 后来,父亲果然在许飞航的人生中消失了,母亲则是忙于各种各样的相亲场合,根本无暇顾及许飞航的感受。每当许飞航放学后一个人待在家里,看到餐桌上中午就留下的饭菜,许飞航有种被全世界抛弃了的感觉。 也正因为此,许飞航对自己父亲的怨恨更深了,他认为就是因为父亲的离开才造成了现在的结果,要是一切都没有发生,他会和班上其他同学一样,一回到家就会有父母的陪伴还有饭桌上满满一桌香喷喷的饭菜。 许飞航长大了之后才知道,作为伐木工人的父亲,是因为固定绳索断裂从一棵大树上摔下来才去世的。尽管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医院抢救,但因为伤势太重,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许飞航也问过母亲,为什么短短一年之后就和另外一个男人组建了家庭,母亲告诉他,她没有能力抚养一个还在上小学的孩子同时又独立承担所有的工作家庭事务。所以在父亲去世后,相亲成了她最重要的生活内容。 许飞航不知道母亲说的是真是假,但他认为母亲和父亲之间肯定没有多少感情,否则母亲不可能这么快就从伤痛中走出来。事实真相如何,许飞航并不关心,他只知道母亲重新嫁人之后生活终于走上了正轨,继父是一个离异人士,他给许飞航带来了一个小两岁的妹妹,妹妹长得很是乖巧可爱,许飞航渐渐发现这个新家庭的重心也全都放在了妹妹身上。 许飞航和继父之间一直没有多少交流,就算经过了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相处也只能用生疏两个字来形容。也许送他来大学报到,就是继父做过最值得许飞航感激的一件事了,而这还是因为许飞航的母亲认为自己没有办法搞定繁琐的报到流程。 到现在,许飞航仍然记得父亲从手术室被推出来奄奄一息的样子,他们的视线有过短暂的交汇,父亲看着他,眼神中是满满的不舍,而许飞航却是怨恨的瞥了一眼之后偏过头去。 这一幕让长大后的许飞航很难释怀,他不知道父亲当时看了会有什么样的感受,许飞航很遗憾这就是他们父子最后一次见面时的场景,现在的许飞航心里早已没有了怨恨,他也能够理解父亲的离开只不过是发生了一场意外。 所以得知自己可以再次和父亲取得联系,许飞航感觉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告诉父亲。他是如何在夜里因为梦到父亲回来而哭着惊醒,又是如何受不了母亲和继父的冷落而离家出走,他是怎样考上了心仪已久的大学,又是怎样度过了十八岁的成人礼。可是当许飞航手里的签字笔终于停下,宿舍外的阳台也出现了第一缕天光的时候,他的信纸上却只有短短一行字,“爸,你在那边,还好吗?” 第一百四十五章 志愿者活动 一看到许飞航感激的回应,林宇心里反倒觉得有些没底了,自己寄出的那一封信上面只有一个收件人,并不像传统信件还写着清楚的邮寄地址。当然林宇也不知道该在地址那一栏写下什么,所以这样一封信,真的能够被许飞航的父亲收到吗? 既然已经触发了隐藏任务,那就说明许飞航的父亲现在应该还在魂界,而且林宇已经看过了任务里面的内容,他发现这一次自己要慰籍的对象居然是魂界里面的亡魂。任务信息赫然写着,要让许飞航的父亲放下对人世间的牵挂,心甘情愿地抛弃前世记忆,进入下一世的轮回当中。 所以,他的父亲已经在魂界待了十年之久?林宇偷偷看向了许飞航的方向,他现在正对着自己的电脑屏幕发呆,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尽管林宇还不知道如何操作亡魂的转世轮回,但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让一个亡魂等待长达十年的时间,许飞航的父亲久久没有参与轮回一定是有特殊原因的。 希望他能够看到许飞航写的那封信吧,林宇在心里默默期待着,也许只有经过他们父子之间的联络,许飞航的父亲才会情愿将这一世的记忆全部抛弃。 又送了一天的外卖,周末转眼间就过去了,林宇和同学们都进入了新一周的学习当中,他的生活再次被各种各样的课程和实验所充斥。 辅导员周老师在周一下午的时候开了一个班级会议,除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学校通知,周老师花了将近一节课的时间论证英语四级证书对于找工作的重要性。用她的话说,很多公司企业可以不关注毕业生在大学四年期间的成绩排名,也不考虑是否参加了足够多的社团活动,但唯有英语四级证书是一项硬性规定,要是没有达到这个门槛,连投简历的资格都不会有。 她还列举了自己带过的好几届毕业班,基本上四级证书已经和好工作划上了等号,凡是考过了英语四级的最终都能找到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工作,而那些没有四级证书的人下场都挺悲惨。 周老师的这一番话将考四级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所有在场的同学都觉得倍感压力,特别是那些喜欢在英语课上坐在最后一排打瞌睡,或者自从进入大学以后就没背过一个英语单词的人,纷纷都挺着一张苦瓜脸,觉得自己的前途可谓是一片黑暗。 林宇同样在英语方面并不擅长,尤其背单词对他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难关,但大学里面的英语偏偏词汇量就决定了一切,就拿分值最重的阅读理解来说,一句话里面只要有两个以上的单词不认识就很难猜出正确的意思了。 林宇觉得在高中的时候自己的英语还是可以的,至少每学期英文课本后的新单词他都能够背的下来,英语考试自己扣分的地方也都是在语法、听力等其他地方,而不是因为试卷上有自己不认识的单词。但到了大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林宇发现老外居然发明了那么多表示不同意思的单词,光是四级就超过了四千的词汇量。 相比之下,学习语文好像很早就过了识字的阶段,也从来没有听过要背诵汉语词汇的说法,林宇感觉一个初中毕业生应该就能够认识所有大学语文上的词语,而他肯定不会认识所有大学英语上面的单词。林宇每次捧起手里的英语词汇书的时候,都必须要感叹一下汉语的博大精深,用几个相同的字就可以搭配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意思,而英语则是要靠庞大的词汇来填充。 不过抱怨归抱怨,该背的单词还是得背,特别是在辅导员说过那一番施加压力的话语之后,考过英语四级便成了林宇在这一学期最重要的目标。 班会快结束的时候,周老师说到了一个轻松点的话题,羊城大学最近发起了一场关爱孤儿的活动,在校的每一名大学生便成了这次活动的志愿者,具体来说就是到羊城各所孤儿院去看望那里的儿童,献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爱心。 他们所在的计算机专业七班正好被安排在第一批,所以去孤儿院的时间就是在这一周的周末两天。周老师特别强调,这一次的活动班上每一个同学都要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班上大多数同学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本来大学生活就有些枯燥乏味,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全班集体参与的活动,大家反倒显得有些期待起来。 林宇听完后皱了皱眉头,如果要占用周末两天的时间,那就意味着他一整个星期都不能送外卖了。不过孤儿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相比自己这种生长在一个双亲家庭的人要可怜许多,林宇没有多少犹豫,决定放弃自己两天兼职的时间去孤儿院看一看。 这天晚些时候,许飞航趁人不注意,在林宇的身旁问了一句,“魂界那边,有消息吗?” 林宇知道许飞航其实很早就想问了,他好多次在自己面前欲言又止,终于到了第二天晚上再也忍不住了。 林宇是上周六的时候把信封放进天国邮箱的,其实昨天送外卖的途中,林宇已经偷偷打开了魂界去看过了两次,但无论是邮箱还是信封都像之前一样好端端的待在那里,根本就没有任何被动过的迹象。就连林宇都不禁开始怀疑,只是把信封放在邮箱里面,这样到底行不行得通? 面对许飞航的问话,林宇只能摇了摇头回答一句,“昨天我看过还是没有的,今天晚上,我再过去看一看。” 许飞航脸上露出了些许的失落,不过很快一闪即逝了,才刚刚过了两天而已,他还是期待着父亲能够收到自己写过去的信。 做完了晚上的实验,林宇把实验结果记录下来后,就率先走出了教室。大学里面的实验课并没有统一的下课时间,只要完成了自己手上的内容就可以提前离开。 林宇故意走到了校园里一个偏僻的角落,他认真查看了周围四下无人,便用手机对着前方射出了一道神秘的蓝光,魂界的入口在悄无声息中开启了,那个淡黄色的邮箱就立在入口不远处。 第一百四十六章 含恨离开 一魂界的深处仍然朦朦胧胧的,林宇在走进去的时候产生出了到里面看一看的想法,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又被他打消了,因为魂界里面的样子可能是美好的,同时也有可能惨不忍睹,到了合适的时机再进去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天国邮箱孤零零的站立在那里,就像一直都在等待着亡魂的接近,可是林宇目光所及处并没有看到任何亡魂的存在,那个邮箱的盒盖也牢牢的关闭着,看上去仍然是没有被动过的样子。 林宇走到了天国邮箱的旁边,在打开之前他心里还是期待着会有不一样的事情发生,不管是许飞航的期待还是死神游戏的任务,林宇都想达成。 盒盖再次被开启了,它顺势倒在了一边,林宇偏头看了进去,和昨天一模一样,里面还是躺着一个薄薄的信封,来自许飞航的那封家书仍然没有被取走。 林宇有些遗憾地轻叹了一口气,他重新将邮箱盖好,从魂界的入口处返回到了现实社会当中。也许许飞航的父亲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封信?林宇在心中琢磨了一阵,毕竟天国邮箱的位置只是在魂界的入口而已,如果没有亡魂经过这个地方,那么许飞航的父亲就不会知道。 林宇不想一直毫无意义的等待下去,魂界的空间也许非常广阔,里面存在的亡魂也有可能数不胜数,要让许飞航的父亲偶然发现邮箱里面有那么一封寄给他的信,这样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林宇在死神游戏的对话框里面询问了一个问题,“如何才能让亡魂更快的收到天国邮箱里的信件?” 死神游戏很快给了林宇一个让他颇为意外的回答,“死神大人,这个不需要你操心,天国邮箱的作用就是在一旦收到信件之后,第一时间通知魂界里面的亡魂,它不用知道具体地址,也不必叫人把信件送到亡魂手上,想知道信件内容的亡魂自然会找到天国邮箱的所在。” “也就是说,许飞航的父亲已经知道了那封信?但他为什么到了现在,还没有来取?”知道了天国邮箱的功能,林宇放下了心中一半的顾虑,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却让他更加不解了。按照常理,一个已经逝世十年的父亲如果收到了儿子的来信,应该会认为那是一个天大的惊喜,而不会过去两天之久都迟迟没有动作。 “有可能他还没有找到天国邮箱的位置,或者,他根本就不想看这封信的内容,”死神游戏给出了逻辑上合理的推测。 林宇暂时也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性,但他希望发生在许飞航父亲身上的是前一种,那样的话,自己再多等几天也就罢了。如果是后一种,事情将会变得非常棘手。 林宇回到宿舍没多久,许飞航也很快就回来了,他在做实验的时候就注意到林宇率先离开,许飞航很自然地联想到,林宇有可能趁着这个空挡去一趟魂界。 所以在林宇离开后不久,许飞航也草草完成了自己手上的实验,等他赶回宿舍,果然发现林宇也才刚刚回来。 “你是去看了一次吗?”许飞航急切的问了一句,现在宿舍里只有他和林宇两个人,要是等到周光华回来就不方便说了。 林宇点了点头,“但还是没有收到回音”,林宇尽量用一种委婉的方式说道。事实上,那封信根本就还没有被许飞航的父亲取走。 许飞航满满的希望再次落空了,他幽幽的说了一句,“也许,也许我爸根本就不想给我回信。” 许飞航的话让林宇疑惑地挑起了眉毛,如此看来,那封信迟迟没有被取走的确是有原因的,“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林宇直截了当地问道,他想不到会有什么矛盾会让父亲死后都不愿意和儿子取得联系。 在林宇的询问中,许飞航将自己觉得最愧疚的事情说了出来,“在我爸从手术室推出来到去世的那几分钟时间里,我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也没有在他的呼唤中叫他一声爸爸,他奋力的伸出手想要牵住我,我却将他的手掌一下子就甩开了。我躲到妈妈的身后,不想再去看他,而他,也就在这个时候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许飞航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如果能够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让自己的父亲含恨离开,“我爸走的时候眼睛是睁着的,他的目光像是一直都在搜寻着我,后来医生说就是因为他用力撑到最后一秒死亡,所以眼睛才会闭不上。那时候我怨恨了我爸很长一段时间,就连他的葬礼也不想去参加,因为我觉得是他抛弃了我和我妈,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一团糟。” 许飞航至今也不明白自己那个时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还不懂死亡对于生命的意义,又或许是受了母亲的影响,因为母亲会在情绪崩溃中把一切责任都推到父亲身上。“既然这个世上存在灵魂,那么我当时做的一切肯定都被他看到了,在我爸的心里,应该会觉得我是一个不肖子孙吧。” 小时候的那一幕,一直是许飞航挥之不去的一个阴影,作为儿子让自己的父亲死不瞑目,想一想的确很让长辈痛心。也许这就是父亲不愿意给自己回信的原因,许飞航很自然地将理由归结到了这一点。 林宇这才知道,原来许飞航和他的父亲之间还有这样一段故事,看到许飞航露出少有自责的模样,林宇心中生出了许多的同情。经过这两年多的相处,林宇一直觉得许飞航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他不会把任何事情放在心上,也更加不会因为任何人而痛苦或者自责。林宇过去很羡慕许飞航有一个比自己优越很多的家境,他在大学开学不久就买了一台崭新的笔记本,而自己则是在大二下学期,靠着兼职存下来的一点积蓄才买了一台二手电脑。 不过今天林宇终于发现,许飞航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一面,他的生活也未必像表面看上去那么光鲜亮丽。 “再等等吧,也许他只是还没想好怎么回信给你,”林宇只能如此安慰了一句。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姨夫 一接下来的第二天、第三天,林宇都去查看了天国邮箱,可是里面的信件仍然还像自己当初那样摆放在那里,林宇不禁开始有些心灰意冷了。 也许就像许飞航所说的,他的父亲觉得许飞航不够孝顺,所以不愿再和人间的亲人取得联系吗?林宇关上天国邮箱后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他心里冒出了一个帮两父子牵线搭桥的想法,自己可以冒充许飞航的父亲给许飞航回信,也可以代替许飞航写一封道歉的信放进天国邮箱里面,如此一来,他们两人的关系说不定就能够慢慢和解。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林宇否决了,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自己对许飞航了解的并不多,冒然掺合进来很容易露出马脚,到时候只会让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 林宇暗自决定再等上一天的时间,要是一天之后还没有动静,林宇就告诉许飞航让他再写一封信,理由可以说成是,第一封信有可能没有寄到他父亲的手上? 现在林宇也只能想到这样的办法了,要是许飞航多写几封信过去,他的父亲应该会想看一看吧? 后来许飞航就没有再问过林宇回音的事了,他知道如果魂界那边有了消息,林宇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他。既然林宇没有说什么,那就说明父亲仍然没有给自己回信。 许飞航越发觉得自责起来,他认为父亲肯定是在临死前伤透了心,才会在十年以后也没有原谅自己。许飞航有些后悔,自己第一封信的内容可能写错了,不应该问候父亲好不好,而是直接说一句,“爸,对不起!” 许飞航这几天过得很抑郁,无心上课、无心吃饭,就连打游戏也提不起兴致了。周光华完全不明白自己这一位战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前只要一提起联网打游戏,许飞航肯定会二话不说的加入战队。可是最近几次,许飞航给他的回答却是,“你自己玩吧,我想静一静。” 想静一静?周光华觉得完全无法理解,他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许飞航看了半天,最后只能总结出了一个原因,许飞航一定是大姨夫来了... 林宇这些天也有些刻意回避许飞航的眼神,他不想让自己的室友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可回信这件事并不是自己可以把控的,在那之前,最好和许飞航少一点交流。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林宇在晚上的专业课结束之后又上了一会儿自习,自习的内容当然是为考英语四级所要做的准备。这学期考四级的时间是在十二月份,算起来也没剩下几个月了,按照林宇背词汇的进度,估计到十二月都不一定能把所有的单词背完。 虽然每年都有两次考四级的机会,但林宇可不想下学期再经历一次这种折磨,能够一次考过无疑是最好的状况。 上自习对林宇来说无疑是少有的体验,通常情况下,林宇只有到期末考试的时候才会表现出如此积极上进的一面。看到自习室里面寥寥无几的几个人,而且其中大多数还是戴着比酒瓶底还厚眼镜的女学生,林宇都不禁被自己的勤奋所感动了。好不容易坚持了二十分钟,林宇心满意足的收起了书桌上的纸和笔,暗暗对自己说了一句,今天的自习额度已经用完。 林宇背着一个挎包,独自走在羊城大学的校园里,学校的绿化很好,到了这个时候还能听到蝉鸣的声音。林宇深吸了一口带着青草味道的空气,看着时不时出现在道路两边草坪上的年轻男女,他们的脸上通常都会露出甜蜜而幸福的笑容。 要是在以前,林宇还是挺羡慕这样的恋爱关系,毕竟校园里面感情是很纯洁的,大家只会跟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等到步入社会,谈一场恋爱就要考虑很多现实问题了,所以林宇曾经也想要一场象牙塔里面的恋爱。 可是经过了小雪和天豪的事情以后,林宇渐渐把爱情看淡了不少,也许每个人都想来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但到头来也许会发现,没有这样的经历或许是更好的。就像天豪最终选择了和小雪擦肩而过,没有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他们两个的结局反而更完美。 所以林宇觉得这种事情随缘就好,也许在某一天合适的人就出现了,又或许跟一个并不那么合适的人走在了一起,但生活总是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的出现或者消失而产生改变。 林宇在蝉鸣声中走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这一块没有路灯,通常都不会有人走到这里,当然林宇也特别注意了,没有情侣在黑灯瞎火中偷偷约会。 林宇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在一片蓝色的光束中魂界入口再次被打开了,林宇看到从另外一个世界透出的光亮,还有自己安放在入口不远处的天国邮箱。 不知道许飞航的父亲来收过信了吗?林宇一边朝着邮箱走进,一边在心里暗自嘀咕。他很希望自己打开邮箱之后发现里面是空的,这样就可以说明,许飞航的父亲还是想知道儿子给他写了些什么。 林宇将自己的手放在了邮箱的盒盖上,犹豫了几秒钟之后,还是稍一用力将合盖打开了。 林宇带着一丝希望朝邮箱里面看去,邮箱正中间的位置仍然有一个信封好端端的放在那里,林宇心中的期待一下子就浇灭了,这已经是自己把信封放进来的第五天,许飞航的父亲不可能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天国邮箱的位置。 所以真像死神游戏所说的,是许飞航的父亲根本不想和人间取得联系?林宇不得不想到了一个最坏的可能性,许飞航的父亲是真的还不想原谅让他死不瞑目的儿子。 林宇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将没人领取的那封信从邮箱里面拿了出来,他的眼神不经意瞄到了信封上字迹,林宇突然之间双眼一亮,因为上面分明写着另外的一行字,“许飞航收”。 第一百四十八章 父子的结 一林宇简直比自己收到来信还更加兴奋,由于信封的大小和样式跟许飞航寄出的差不多,所以林宇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两封信的不同。 许飞航的父亲终究还是回信了,林宇竟然觉得有些庆幸。他将信封收好走出了魂界,把魂界入口关闭之后,快步朝自己的宿舍楼走去。 还不知道情况的许飞航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发呆,这几天他基本上都是这样一种状态,有时候还会重重地叹出一口气,脸上露出一种生无可恋的模样。 周光华对于自己室友的情况只能摇了摇头,他可以肯定许飞航不是失恋了,因为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交女朋友,如果说男人也会来大姨夫的话,他这一次持续的时间有点长啊。 周光华一向都是没什么烦恼的,对他来说打游戏就是最重要的事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许飞航还更加痴迷。他通常都会表现出一种无欲无求的状态,在班级里和同学之间都没什么存在感。不过让林宇很无语的是,不管周光华如何玩游戏玩到天昏地暗,每一次的期末考试他都从来没有出现过挂科,甚至还在上学期让人跌破眼镜的拿回了一个二等奖学金。 于是周光华被归类为了智商奇高的游戏狂人,在林宇的印象里,不管是高中还是大学,班级里总有这么一个怪人的存在。他总是寡言少语,似乎懒得和其他人交流,上课要么趴在桌子上睡觉,要么偷偷在抽屉里面打游戏,可是每到考试的时候,这种人的成绩却总是能够名列前茅,这让林宇常常百思不得其解。 周光华不是会安慰人的类型,也不太善解人意,所以在许飞航反常的状态面前,周光华仅仅是听之任之,自己的游戏是照打不误。特别是当他在激烈的战斗中,总是不经意听到许飞航从背后传来长吁短叹的声音,周光华心里不由得升起了一股烦闷,他觉得这种气氛很是影响自己玩游戏的心情。所以在忍耐了半个小时过后,周光华干脆把面前的电脑一关,二话不说的走出了寝室,他决定还到网吧里面去真正爽快一把。 林宇在周光华离开后没多久就回来了,他发现寝室里面只有许飞航一个人倒是觉得有些意外,按理说周光华不会在今天晚上选择去网吧的。不过这样也好,许飞航父亲的事就可以毫无顾忌的说了。 看到林宇推开门进来,许飞航并没有什么反应,甚至忽略了林宇脸上若隐若现的笑容。本来许飞航很期待自己可以再次和父亲说一说话,毕竟父亲的样子不知道在自己的梦里出现过多少次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能跟父亲通过死神取得联系,可是事情的发展并不是他希望的那样。 距离那封信件的投出已经过去五天了,许飞航心中的期待渐渐被消磨干净,他认为自己可能没办法得到父亲的原谅了。就在这时,林宇走到了他的身边,一个信封被他轻轻放在了自己的桌面上,许飞航定睛看去,他发现上面的字迹有些似曾相识,地址栏和邮政编码都是空的,只有在收件人那一列写着,许飞航收。 许飞航一颗沉寂下来的心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他抓起桌面上的信封急切地问道,“林宇,这是从,魂界拿过来的?” 林宇笑着点了点头,“今天晚上才收到,应该是你父亲回给你的,赶紧看一看吧。” 许飞航此时的心情很难用言语表达,他的手指在哆哆嗦嗦中撕开了封口,一张折好的信纸出现在了信封里面。 林宇独自走向了阳台,开始欣赏今晚的夜色,他觉得应该给许飞航一些私人空间,接下来的几分钟可能是许飞航一生都难忘的时刻。 今晚的夜空算不上晴朗,只有零星几颗星辰挂在天上,弯弯的月亮被遮去了大半边,一圈白色的光晕在薄薄的乌云里面若隐若现。 这样的夜色和星空璀璨相比,也有另外一番不一样的美丽,林宇抬头看着天空,突然想起了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和奶奶。也许是受了许飞航父亲的影响,林宇居然生出了一些想家的感觉,正所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现在他们也同样在这一片月光之下吧,不知道爸爸妈妈还有奶奶现在在做些什么? 许飞航终于把叠好的信纸从信封里面拿了出来,他放在自己的桌面上慢慢展开,里面一段并不是很长的话语显露了出来。 “航航,真的是你吗?我从来没有想过在魂界还能收到你的来信,看来我迟迟没有轮回转世是一个很正确的决定,我在这边一切都好,这是一个没有痛苦也不会发生意外的地方。 距离我离开人间应该有十年之久了吧,算一算,你现在都满二十岁了。这些年,你和你妈妈过得还好吗?你现在应该知道,我当初离开是因为发生了一场意外,可我至今还是没办法忘记你在医院里看着我的眼神,我知道你是怨恨我撇下了你们母子,但是要离开你们,我比谁都痛心。 航航,现在,你可以原谅爸爸了吗?” 航航是许飞航的乳名,现在已经没有人再这样叫他了,包括他的母亲也是直接叫他的名字。所以在看到信件头两个字的时候,许飞航有种一下子就回到了十年前的感觉。 在收到这封信之前,许飞航希望能够得到父亲的原谅,可是看完了信以后,许飞航才明白父亲根本就不会记恨年幼的自己。不管当初自己表现的如何不孝顺,又是如何让他含恨而终,父亲心心念念想的是儿子是否还在怨恨自己的离开。 在这一刻,两父子之间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他们通过一封信化解了十年前的矛盾,许飞航看到信末尾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眼睛里面充满了酸涩。 是因为想获得自己的原谅,所以才一直都没有轮回转世吗?许飞航很自然地想到了父亲仍然待在魂界的原因,他并不知道十年之后会有这样一封信,也没办法预测是否还能和人间取得联系,可是心中没有解开的结让他就这样一直等到了现在。 许飞航默默拿起了签字笔,开始给住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父亲写起了回信... 第一百四十九章 会唱歌的橙子树 这一周的周六,林宇没有去送外卖,而是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来到了一家距离羊城大学不远的孤儿院。到了孤儿院的大门前,林宇才知道原来孤儿院并不叫孤儿院,它挂在门牌上的名字是社会福利院,从外表上看去和一般的社会机构没有多少差别。 应该是觉得孤儿两个字比较敏感吧,林宇在心中闪过这样一个想法,没有父母在身边的小孩本来就缺少关爱,更加不想看到自己所住的地方就明目张胆的写着孤儿,那会在无形之中对他们造成二次的伤害。 在去孤儿院之前,几个班干部用班费买了一些送给孩子们的东西,比如一些学习用品、小孩子都喜欢吃的零食、还有市面上到处可见的玩具。 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和林宇一样,没有去过孤儿院的经历,所以在他们看来去孤儿院和去敬老院应该差不多,作为这次活动的义工,他们只要陪孩子们玩一玩游戏,聊聊天,再帮他们打扫一下卫生也就差不多了。 事实上,当他们被孤儿院的院长接进去以后,所看到的情况也确实是如此。这所孤儿院的规模并不大,里面大概收养了三十多名儿童,他们全都整整齐齐地坐在一间类似于教室的房间里,像普通幼儿园的孩子们一样欢迎哥哥姐姐的到来。 班长张博远代表七班全体同学发表了一番来自羊城大学的问候,这一段独角戏似的演讲持续了整整五分钟,根据林宇的观察,在场的孩子们基本上都处于一种茫然不知所谓的状态,不过等到张博远的演讲结束,孩子们还是非常礼貌地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送礼物的时间开始了,由于所有的东西都被摆放在了孤儿院后方的空地上,因此孩子们在院长的带领下井然有序地走出了房间。面对那一堆琳琅满目的礼品,孩子们的反应并不是蜂拥而上,而是一个接一个的排起了长龙队伍。 看到孩子们表现得如此听话,几名班干部心里都微微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没有一窝蜂地围了上来,否则这些礼物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分发了。 林宇看到这一幕,心中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个画面,电视上曾经有不少灾害时期民众接受救济时的场景,他们也是这样一个接一个地排成了长龙,等待着从前方可以分到一口填肚子的白粥。孩子们看到零食和玩具,蜂拥而上本来才是他们的天性,可是现在他们已经被训练的规规矩矩,不给来这里的志愿者添加任何麻烦。 应该是经过了很多次,才会有这样的条件反射吧?林宇默默的想着,来孤儿院做义工的肯定不只是他们而已,经过了一波又一波陌生人的慰问,孩子们才会形成现在这样的反应。 一些已经拿到玩具的孩子开始走到一边独自钻研起来,班上的女同学看到这样的情况,自然是要走上前试图陪着孩子玩游戏的。毕竟这一次义工活动有整整两天的时间,并不是把礼物分发完就结束了。 后院开始有了一片喧闹的场景,班上的男女同学似乎都跟孤儿打成了一片,女孩子围在一起分享着各种喜欢吃的零食,男孩子则是玩起了更加激烈的追逐打闹游戏。 林宇感觉自己好像并不太得小孩们的欢心,也许是本身就比较无趣,又不是那种活泼开朗的类型,所以有几个小孩和他相处了一会儿之后就不喜欢跟他玩了,拿着手里的玩具和零食跑到了更加热闹的人群里。 不过这样一来,林宇反倒轻松了不少,不用去取悦那些小孩,林宇便在后院独自闲庭信步起来。也许是地处市区的关系,这家孤儿院围起来的空地并不大,往前多走几步便可以看到头了。不过后院种植了很多绿叶树木,每一棵都长得并不高大,大概也就两米来高的样子,林宇看它们的样子猜想这些应该是某一种果树。不过现在还没有到结出果实的季节,所以林宇也不认识到底是什么种类。 在这片果园里走了一阵,林宇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避人耳目的好地方,等他的目光不经意间朝前方看去时,却发现其中一棵果树下面居然坐着一个矮小的身影。他看上去应该是五、六岁左右,是一个有些消瘦的小男孩,听到有人朝他走了过来,小男孩本来看着前方的目光转向了林宇的方向。 这个小男孩肯定也是福利院里面的孤儿了,林宇在心中暗自说了一句,不过在这个僻静的果园还能碰到其他孩子,这让林宇感到很是意外。他以为所有的孩子应该都在那片空地上玩耍了,毕竟那里有很多人陪他们玩,还可以领取各种各样的礼物。 林宇对着小男孩露出了满满的笑容,经过了刚才的教训,林宇意识到自己不是孩子们会喜欢的类型,只好竭尽所能的表现的和善一点。“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啊?”林宇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 小男孩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冷漠,面对林宇的问话,他只是淡淡的说道,“我在陪我的橙子树说话,它是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 小男孩的语气很像是一个大人的口吻,不过说出来的话还是带着一些孩子气,一颗橙子树是他唯一的朋友?这让林宇觉得有些伤感,或许这便是小男孩选择独自待在这里的原因。 “橙子树也会说话吗,你能不能告诉哥哥,它是怎么说话的?”林宇也坐在了那棵果树底下,既然碰到了这么一个落单的小男孩,林宇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尽一些做义工的责任,至少陪小男孩聊一聊天也是可以的。 小男孩的眼神微微亮了一下,接着说道,“它的树叶、树枝还有树根,每一个部位都可以说话,有时候还会在风中唱一首歌给我听。” 看见小男孩说的煞有介事的样子,林宇觉得小孩是真的把橙子树当成自己的朋友了,它在风中唱歌?林宇微微摇了摇头,那只不过是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而已吧。 第一百五十章 小恶魔 也许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喜欢幻想,就像自己小时候也幻想着吹一个泡泡糖就能够飞起来一样,林宇脸上笑了笑。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洒落下来,在地上呈现出一块块好看的斑驳,橙子树的树叶在空气中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味,让闻到的人一下子就联想到结出果实的香甜可口。 这应该是一个孤僻的孩子,林宇很容易就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所福利院有三十多名孤儿,小男孩没有和任何一个同龄的孩子成为玩伴,反而和一颗橙子树成为了朋友,这就说明他并不喜欢与人亲近。 对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来说,孤僻并不是适合他的生活方式,林宇觉得他应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空地上嬉戏玩耍,这样才有利于他的成长。 “你怎么不去后院玩?那里有很多哥哥姐姐,还有各种各样好玩的玩具,”林宇试图用玩具来打动小男孩的心,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都喜欢玩具吧。 没想到小男孩坚决地摇了摇头,“在这里没有人喜欢我,他们给我起了一个绰号,叫小恶魔,只有老院长曾经是我的朋友,可是上个月,院长已经去世了。” 说到老院长的时候,小男孩的眼神里才露出了一些情感,不再像之前那般冷漠了。看得出来,小男孩应该是真心喜欢老院长,因为他的去世,小男孩现在就只能和橙子树说话了。 “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小恶魔,你有欺负其他的孩子吗?”林宇渐渐发现小男孩是被动孤立起来的,因为他觉得大家都不喜欢他,小男孩才会一个人坐在果园里。 被问到这个问题,小男孩倒是毫不掩饰地回答道,“是的,因为我的心里就住着恶魔,我会用石头去砸别人的脑袋,还故意将清洁阿姨绊倒了,让她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我最厉害的一次是用打火机点燃了福利院的仓库,那一把火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烧掉了。”历数着自己的种种行径,小男孩脸上露出了一种得意的表情,就好像那些事情很值得自己炫耀一般。 林宇有些讶异地张了张嘴,小男孩的顽皮程度的确超出了他的想象,在林宇的印象中,自己小时候同样也很调皮,但却没有做过如此出格的事情,怪不得福利院里面的人会称他为小恶魔。 林宇看着小男孩稚嫩的脸庞,他突然想起了和小男孩年纪差不多大的小白兔,两个人虽然都有孩子的童真,但是性格上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小白兔所做的一切事情就像是一个小天使,她乖巧、善解人意,还会唱很多首好听的儿歌,可是身边的这个小男孩却真的像是一个恶魔,他做出了一些极其危险和称得上残忍的事情。 但没有哪个小孩生来就是这样,小男孩这么做肯定也是有原因的,林宇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他们对你不好吗?” 小男孩得意的表情一下子就消失了,他突然说了一句没来由的话,“这里是一个地狱,橙子树告诉我,它有一天会变成一匹白马,我骑上它就可以逃离这里...” 后院空地上的美好时光同样没有持续多久,和孤儿院的孩子相处得越多,林宇的同班同学就发现他们身上有着和普通人明显不一样的缺陷。比如有的孩子患有听力障碍,在和他玩游戏的时候,怎么叫喊他的名字都听不到,还有些孩子身体发育不够健全,他们跑起路来一瘸一拐,应该是患有某种先天性的残疾,更多的孩子表面看上去很健康,但却有着明显的智力缺陷,一个简单的游戏教了好多遍都学不会。 这些大学生渐渐意识到,孤儿院里面的孩子之所以被遗弃,不仅是因为家庭贫穷无法抚养,更多的是在他们一生下来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就发现自己的孩子是不健康的。 没有人能够再和孩子们轻松的玩游戏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和身世让大学生们感受到了无声的震撼,就算现在有了福利院这样的机构来抚养他们长大,但他们以后也不可能享有正常人的一生,这一点甚至在他们出生时就决定了。 包括班长张博远在内的班干部也发现了,这次的义工活动一点都不轻松,完全不是像在敬老院陪老人聊聊天打扫一下卫生就可以开心结束的,他们面对的是一群看不到未来的花朵... 坐在小男孩身边的林宇感受到了类似的震撼,这种震撼来自于小男孩口中说出的话语,在林宇眼中,这家孤儿院还是很不错的,虽然地方小了一点但各种设施都很完备,后院里还有眼前这样一片果园,每天都可以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可是这一切在小男孩的眼里,居然是一个地狱。 “小恶魔,你又躲在这里干什么,不会是想把这片果园也烧了吧?”林宇的后方传来了一个尖利女人的声音,她对小恶魔的恨意完全写在脸上,说话时的表情基本上就可以用咬牙切齿来形容。 女人很快就走到了林宇和小男孩的面前,她看着林宇先是露出了一个礼貌性的笑脸,但转向小男孩时,立马又变得凶神恶煞起来。女人二话不说的揪起了小男孩的耳朵,直接就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嘴里恶狠狠的说道,“快给我回去,饭锅里的死老鼠又是你扔进去的吧,我真是受够你了,看这次院长怎么惩罚你!” 女人一边训斥着小男孩,一边拖着他往果园外走,在这个过程中小男孩一句话都没有说,更加没有半点求饶的打算,林宇在他的脸上甚至还看到了一种类似于恶魔般得逞的笑容。 女人的声音渐渐走远后,一个重重地叹气声从果园深处传了出来,林宇很意外自己居然没有注意到第三个人的存在,不过当那个身影完全出现在他面前时,林宇才恍然大悟的发现,那是一个处于灵魂状态的老者。 第一百五十一章 当马骑 老者旁若无人的走到了橙子树下,就是被小男孩称为朋友的那一颗橙子树,老者伸出手掌试图去抚摸自己面前的树干,但手臂伸到一半的时候还是停了下来。 他抬头看着被风吹动的橙子树叶,一阵好听的沙沙之声传了出来,老者轻声的说了一句,“以后,也只有你能够陪他了。” 林宇把所有的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老者自然是注意到了有另外一个人类的存在,不过他很清楚自己不论现在做什么说什么,那个站在旁边的年轻人都是不会知道的,所以也就把林宇当成了空气。 难道他就是这所孤儿院去世不久的老院长?林宇听到对方说的话,联想到小男孩告诉他,老院长曾经是他唯一的朋友,只不过在上个月已经去世了。 除了他之外,应该没有人知道这颗橙子树是小男孩的伙伴,所以林宇很快就断定了他的身份。他发现老院长的样貌看上去并不是很和善,他的脸上留着一圈花白的胡须,身材比较魁梧,看上去比一般成年男性还要高大不少,他的眉毛和眼睛有着一股天生的凶相,看上去似乎每时每刻都在发怒的样子。 这样一位老人却和五、六岁的小男孩成为了朋友,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情感真的有些奇妙,老人之所以还留在这里,应该也是因为放心不下那个被称为小恶魔的男孩吧。 林宇的手机响起了叮的一声,他低头一看,居然发现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来自死神游戏的任务信息,“死神大人,恭喜你!又收到了一条新的任务!” 本来亲眼看到亡魂出现,一般都会触发系统发布新的任务,这一点在过去几次都出现过,可是今天又有新任务的出现,还是让林宇感到非常意外,因为自己手上许飞航父亲的任务还在进行当中。 所以要同时接受两个任务吗?林宇诧异的点开了提示横幅,死神游戏的任务栏里面果然出现了一个待接受的任务,任务内容便是将羊城社会福利院的老院长及时送往魂界。 这还是林宇第一次碰到要同时做两个任务的情况,也许是因为自己现在的等级不一样了,又或者许飞航父亲是自己触发的一个隐藏任务,并不属于由死神游戏发布的任务之中。不管如何,对林宇来说并没有什么坏处,至少能够让自己更加快速的提升到下一个死神等级。 林宇毫不犹豫的点了一下接受任务的按钮,他看到这个任务的经验值有八百,慰籍值更是高达两千一。也许这两个任务完成以后,自己就可以提升到死神lv4的等级了,那样一来距离死神终极状态又更进了一步。 林宇收起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自己前方的老者说了一句,“请问,你是这所福利院的老院长吗?” 老者本来还在自顾叹息,为小男孩将来的生活感到深深的忧虑,突然发现站在果园里的年轻人居然对着自己说话,老者脸上的骇然表情是显而易见的。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你能够看得到我?”老者自然以为林宇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而已。 林宇点了点头,自曝身份的说道,“我是死神,所有的亡魂都能够被我看见。” 老者的眼睛里闪烁出一丝亮光,但很快就认可了林宇的身份,在他去世之前,他也不知道自己死后还会以灵魂的方式存在,但既然有灵魂,那么这个世界上存在死神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了。 “没错,我死之前就是这所福利院的院长,只可惜,我没能再活得长一点,亲眼看着那个孩子长大成人...”老院长的语气里充满了无尽的遗憾。 “那个小孩我跟他聊了一会儿,他说这里的人都不喜欢他,并且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做小恶魔,”林宇知道老院长说的孩子是谁,他应该也看到了刚才小男孩被人揪着耳朵拖出去的样子,所以才会更加放心不下吧。 老院长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其实他的本性并不坏,他所做的一切行径都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已,这一点是在我对他深入了解后才发现的...” 老院长说起了去年他刚刚来这所社会福利院时的情形,“我当时也是临危受命,从一个博物馆馆长的身份变成了一个社会福利院的院长,当时我觉得看管一帮孩子应该比看守一批文物要轻松点吧,毕竟博物馆里面的东西每一件都价值连城。在当馆长的那段期间,我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检查所有的文物是不是都完好无损,晚上回到家里也很难安安心心的入睡,总是害怕国家的文物在自己手里失窃了。所以听到上级的调动通知,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因为我觉得以后总算能够睡上一个安稳觉,可是到了这里才发现,看管这一帮孩子一点也不比那些文物轻松,特别是孩子中间被称为小恶魔的那个男孩。” 老院长习惯性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胡须,就算回忆起了不那么开心的事,他的脸上仍然出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你知道吗,我开着车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小恶魔就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他居然当着所有孩子的面一下子跳在了我的汽车尾巴上。我看到那些孩子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欢呼,本来我还觉得很高兴,以为是那些孩子在热情的欢迎我,后来我不经意的转头才发现,居然有一个男孩趴在了我还在行驶的车子上。” 这对老院长来说无疑是一段记忆深刻的经历,就连林宇听起来也觉得有些扣人心弦,一年以前,小男孩应该才四岁左右吧,他竟然就已经做出了这样的举动。 “我当时吓得踩了一个急刹车,汽车是停下来了,男孩也一下子摔到了草地上,我赶紧下车去查看他的伤势,所幸的是男孩身上只有几处蹭破的伤口而已。我惊魂未定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没想到这时男孩却一边指着我一边大笑说道,新来的大胡子院长真没用,被我当马骑了,哈哈。” 第一百五十二章 水产市场 说起这件事,老院长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那个时候觉得这孩子简直不可理喻,也开始意识到这个孤儿院的院长并不好当,在上班第一天就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认为有必要树立一下我这个院长的威信,便将男孩一把扯了过来,用力的打了几下他的屁股。 我对着男孩大喊了几句,犯错就要受罚,这是我今天定下的规矩,你听到了没有?男孩被我打的哇哇直叫,周围看热闹的孩子也全都对他嘲笑起来,男孩的这一次恶作剧显然没有达到他预想的效果。 我把男孩松开之后重新回到了车上,男孩在嘲笑声中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他红着眼睛对我喊了一句,我讨厌你,我要杀了你!” 听到这里,林宇讶异的挑起了眉毛,“他还会说这样的话,那个时候他才不过四岁吧?”林宇觉得四、五岁的孩子应该都是天真烂漫的,怎么可能从嘴里说出要杀人的话? “当时我也觉得很震惊,心里觉得这个孩子以后一定是不良少年,不过后来和他成为朋友之后他才告诉我,当他不喜欢一个人时,这个人就在他的心里死去了,所以他当初说的那句话,只不过是要说我在他的心里被杀死了。”老院长从第一天开始就觉得那个小男孩很特别,这种感觉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所以从那天以后,老院长经常会留心观察小男孩的一举一动,也从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个小男孩就是最会调皮捣蛋的小恶魔。 “不是都说越调皮的小孩实际上越聪明吗?我尽量把小男孩的行为往好的方面想,后来还在一次志愿者活动中,叫几个专业人士测试了他的智商,他最终测出来的数值居然达到了135,用专业人士的话来说,这是属于非常聪明的行列。而这所福利院的其他儿童很多都处于弱智的水平,他们的智商只在50到60之间。”老院长的眼神中闪烁出一丝自豪的神采,那种感觉就像是他发现了一块没有经过雕琢的璞玉。 “看到那个结果,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孩子不属于这所福利院,他应该像其他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去上学读书、考大学、然后在毕业的时候找到一份让自己衣食无忧的工作。这样的人生你也许觉得很多人都享有,可是对孤儿院的孩子来说,这也许就是最好的归宿。 我后来还给这个孩子做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检查,发现他除了有些精神障碍,其他的一切指标都很正常。而这种精神障碍经过疏导也是可以治愈的,它表现在这个孩子喜欢幻想,并且容易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我终于知道男孩为什么会做出种种看上去恶劣的行径,这其实都跟他的精神障碍有关,而造成这种精神障碍的原因,医生说很有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父母遗弃,所以在心里留下了阴影。” 老院长又发出了叹气的声音,也许是在可怜男孩的身世,又或许是为男孩的现状感到惋惜,要是他出生在另外一个家庭,说不定现在是某个班级上成绩名列前茅的三好学生。 故事听到这里,林宇也不禁有些动容,之前他还很难理解小男孩为什么会做出和自己年纪完全不匹配的事情,故意将清洁阿姨绊倒,让对方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的院,还用打火机点燃了装满物品的仓库,原来现在表现得越出格,正是说明他小时候受到的伤害越大。 “那你们当初是从哪里把他捡回来的?”林宇突然好奇的问了一句,他知道孤儿院收养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被父母遗弃的,有好一些的也许会被父母偷偷放在孤儿院的门口,其他的很有可能直接就被扔在马路边了。 “说出来你也许不相信,我也是后来问了上一任院长才知道,他是在一个水产市场被发现的,准确的说是水产市场的垃圾堆。”老院长如实的说了一句。 “水产市场的垃圾堆?”林宇的确没有想过,还会有父母把孩子扔在这样一个地方。 老院长肯定的点了点头,“他是被上一任院长亲手捡回来的,那个水产市场地处城乡结合部,基本上处于没有管理的状态,所以整个市场非常嘈杂脏乱,到处都充斥着一股刺鼻的鱼腥味。那个垃圾堆填满了各种鱼的内脏,还有一些没被商贩卖出去的死鱼也被丢在了那里,所以垃圾堆的味道一般人是难以忍受的,基本上没有顾客愿意靠近那个位置。但上一任院长那天正在找一条海鱼,走过了很多摊位都没有看到,不知不觉他就发现自己来到了垃圾堆的附近。刺鼻的恶臭味让院长一下子就想转身离开,可就在这时,一声婴儿的啼哭突然从垃圾堆里面传了出来,它混杂在嘈杂的叫卖声中有些难以分辨。 一开始,院长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怎么会有婴儿在垃圾堆里面呢?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很快真切的婴儿啼哭声又响起了,院长立即意识到,那个垃圾堆里面可能真的有一个弃婴。 后来他是怎么把男孩从垃圾堆里面抱出来的,上一任院长没有具体告诉我,他说他永远都不想再回忆那一幕场景了,那恐怕是他一辈子见过最残忍的事情。 小男孩很自然地被带到了福利院,没有人知道他在垃圾堆里面待了多久,大家只是发现,这个婴儿一开始连喝奶的力气都没有了。” 被扔在水产市场的垃圾堆,和充满腥臭味的死鱼内脏做伴,直到奄奄一息,这应该就是小男孩心里会留下阴影的原因吧,林宇想到了小男孩现在患有的精神障碍,他之所以要用各种恶作剧去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许是因为从出生起就没有感受过父母的关爱。 “你们有没有试过寻找他的父母,既然男孩是在水产市场被发现的,那么他的父母很有可能就是水产市场的商贩或者住在附近的居民?”林宇觉得男孩的身世应该很容易调查出来,他或许可以不用再做一个孤儿。 第一百五十三章 汽车里的笑声 “我们当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他的亲生父母既然狠心把他丢在了垃圾堆,就说明已经不在乎他的生死了,就算找到把他重新接回家里,也有可能只是让他自生自灭而已,和那样的成长环境相比还不如就让他待在孤儿院,”老院长说出了他们这样安排的原因,不管男孩的亲生父母是商贩也好,是附近的居民也好,已经没有再去寻找他们的必要了。 林宇认可的点了点头,小男孩根本就没有身体上的残疾,他刚出生就被遗弃只能说明问题出在他的父母身上,这一点是外人没有办法改变的。 “只不过,随着男孩的渐渐长大,谁也没有想到他会成为一个让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恶魔,”老院长看着头顶的树梢笑着说道,这棵橙子树正在被风吹得左右摇摆,树叶发出了好听的沙沙之声,就像是也在诉说着它所知道关于小男孩的故事。 如果大家都知道小男孩的身世,应该会对他的行为更加包容一些吧,林宇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但这种事情,恐怕只有福利院里面少数几个人才会知道,大家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喜欢调皮捣蛋行为极其出格的坏孩子罢了。 “知道了这些事情以后,我对这个小男孩更加留心,希望能够通过我的方式让他的行为渐渐变得正常,但是我一直都没找到接近他的办法,他似乎把所有人都拒之千里之外,活在自己那个充满幻想和荒诞的世界里。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不断地恶作据,每一次被人抓住之后,都免不了一阵挨打和惩罚。我当然知道体罚并不是适合教育他的方式,可是孤儿院的规矩不能因为他一个人而破坏,他的恶作剧变得越来越猖獗,直到有一天...” 老院长说出了让他们之间关系发生改变的转折点,那已经是半年以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院长开着车,刚从外面采购回来,他才刚刚把汽车开进后院就听见哐的一声,前方一扇窗户的玻璃被打碎了。 从老院长的角度刚好能看到小男孩躲在墙角的身影,他的手里抓着好几个石子,不用怀疑,刚才那扇窗户一定是被小男孩用石子砸碎的。 房间里传出了大呼小叫的声音,一个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将破碎的窗户打开探出头来,很快就找到了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工作人员对着小男孩大喊了一句,“又是你干的,别跑,看我不打的你屁股开花!” 小男孩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得意地笑着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可是在屋檐的尽头却发现工作人员的身影也在那里出现了。小男孩只能又折了回去,在后方的追逐中,他没有看清楚脚下的道路,光着的脚底板踩住了一片尖锐的玻璃渣子。 小男孩嘴里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叫喊,跑步的姿势很快变得一瘸一拐,但他仍然还是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一边在地上留出一个一个血红色的脚印,一边朝孤儿院出口的方向跑了过去。 一只脚受伤,小男孩奔跑的速度自然减慢了许多,眼看着就要被后面的工作人员追上,男孩脸上露出了焦急而又失落的表情。就在这时,和小男孩就要擦肩而过的汽车车门打开了,老院长坐在驾驶位置对着小男孩说了一句,“快上来!” 本来男孩是很讨厌老院长的,并且早就在自己的心里把他杀死了,所以放在平时,小男孩肯定不愿意坐老院长的车。但是现在事出紧急,小男孩要是不上车只能被抓去体罚,所以二话不说地钻了上去,关上了车门。 工作人员气急败坏地跑了过来,却发现老院长开着汽车掉头又出去了,那种感觉就像是要解救小恶魔于水火之中一样,这让工作人员很是不能理解。不过既然是院长带他走的,自己也不可能冲上去把汽车拦下来,只能把这笔账留到日后再算。 小男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看到后方福利院的大门离自己越来越远,小男孩有了一种逃出生天的感觉。他摇下自己这一边的车窗,把整个小脑袋都伸了出去,劲风将他的头发全都吹的飘了起来,小男孩迎着风发出了一阵长时间的欢呼声。 老院长不禁被男孩的情绪感染了,嘴里也发出了沉重的笑声,这一老一小曾经的恩愿似乎终于在今天得到了和解。 小男孩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老院长可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他不仅长得凶悍打起屁股来也是非常疼的,而自己现在坐的就是老院长的车,小男孩有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感觉。 “你还是会惩罚我的吧?”小男孩把头缩回来问道,“还是要打我的屁股吗?” 老院长开始觉得这个男孩有些可爱了,他说话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小大人,“不,我不会打你,”老院长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一定会罚我扫厕所吧,要扫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小男孩不相信老院长会如此轻松的放过自己。 “也不会罚你扫厕所,今天的事情,我就当做没有看到,”老院长本来就没有惩罚男孩的打算,他希望用另外一种方式去纠正男孩的行为偏差。 男孩偏头看向了老院长的侧脸,发现他的神情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男孩不明白老院长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自己,接受任何惩罚他都不怕,反正男孩觉得自己已经被惩罚惯了。 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让小男孩意想不到,他发现老院长的汽车停在了一家医院的门口,院长甚至还将他从汽车抱到了医院的急诊室。 男孩的伤势比老院长想象中还更加严重,整块玻璃片都被男孩踩进了肉里,外面伤口的长度长达五公分。 医生处理伤口的速度还是很快的,老院长全程陪在了男孩的身边,亲眼看着那一块玻璃片被镊子夹了出来,护士又在男孩的脚底板上缝了十针。 男孩在整个过程中一声都没吭,更加不会像一般孩子那样哭闹不止,他只是在玻璃片被拔出来的时候皱了皱眉头,老院长这才发现原来这个男孩子的内心如此坚强。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两人的秘密 老院长和男孩一起走出了医院,他看向男孩的眼神更多了一种欣赏,就像一句古文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老院长觉得男孩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磨难,才会锻炼出如此坚忍的品质,说不定长大以后的他真的会出人头地。 老院长并没有直接带着男孩返回福利院,他把汽车停在了路边的一家冰淇淋店,老院长决定用小孩子都喜欢吃的甜品来犒劳一下男孩今天的表现。 男孩虽然被称为小恶魔,但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走进冰淇淋店之后看到各种颜色的甜品,小男孩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还是小男孩第一次吃冰淇淋,老院长给他点了四种完全不同的口味,当四种颜色的冰激凌摆在小男孩面前的时候,小男孩瞬间有了一种到了天堂的感觉。 冰淇淋很快就被小男孩消灭干净了,他这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当最后一块冰激凌被小男孩吃进肚子里的时候,小男孩由衷的说了一句,“大胡子院长,你是一个好人。” 小男孩的心智比一般人都要早熟,他回顾今天经历的一切,发现老院长不仅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又带自己去看了医生,最后还买了这么多好吃的冰淇淋给自己吃,小男孩真的觉得老院长跟福利院的其他人都不一样。 老院长嘴里发出了爽朗的笑声,看来小男孩终于对自己敞开了心扉,得到了他的认可,以后就可以慢慢的靠近他了。 回去的时候,小男孩在孤儿院的大门口就下了车,他说不希望被别的孩子看到自己和老院长之间关系,因为所有人都看到他曾经被老院长痛打了一番屁股。小男孩觉得现在再坐院长的车回去,会让他显得很没有面子。 老院长一边在心里觉得好笑,一边还是答应了男孩的请求,并且嘱咐他走路的时候小心一点,不要碰到了伤口。 就这样,院长和男孩的关系逐渐成了福利院不为人知的秘密,虽然那天晚些时候,院长还是接到了工作人员的小报告,说小恶魔又把一扇窗户砸碎了,是不是应该罚他去打扫厕所? 老院长以男孩的脚受伤为由,拒绝了工作人员提出的惩罚办法,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这件事,等他脚伤好了以后再说。”于是,十天半个月过去,男孩的这一次恶作剧也就不了了之了。 渐渐的,男孩和老院长的交流开始多了起来,不过他们有意地避开了其他人的耳目,所以没有人知道这一老一小居然亲密的像是朋友一样。 男孩把老院长带到了自己的果园,这对男孩来说像是他独守的一个秘密花园,小男孩从来没有对其他人提起这里有自己唯一的朋友,橙子树。不过这一天,他把老院长带到自己的秘密花园了。 “这颗橙子树是我在孤儿院唯一的朋友,我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它说,”小男孩的语气像是在介绍自己的朋友给老院长认识。 老院长看着自己面前的这棵橙子树,它的年纪也许跟小男孩差不多大,也就种了四、五年的样子,从年龄上看它或许真的适合做小男孩的朋友,可是,它仅仅是一棵树啊。 老院长觉得有些许的心痛,没想到小男孩的伙伴只是这棵不会说话不会动的橙子树而已,也许是因为只有这棵橙子树不会体罚他,也不会叫他小恶魔吗? 小男孩还告诉了老院长一个秘密,他在这所福利院里面有一个自己的动物园,里面养着斑马、长颈鹿、狮子、还有大象。 看到小男孩说的煞有介事的样子,老院长陷入了一种茫然的表情当中,他当然可以确定自己的福利院里面是没有出现过这些动物的。 小男孩见老院长不相信,便决定带他到自己的动物园亲自去看一看,他们往果园的深处走了一段路程,跨过一条只有半米宽的小溪流之后,他们来到了一个被围墙围起来的三角地带。 “你看,我的动物园就在那里,”小男孩兴奋的指着前方说道。 老院长眨了眨自己的眼睛,他发现自己的前方除了仍然是一片树木就什么都没有,只不过这里的树木种类多了几种,有几棵杉树、梨树和梧桐树参杂在其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斑马长颈鹿之类的动物。 “你的动物,都在哪啊?”老院长疑惑不解地问了一句。 小男孩走到三角区的前方,指着一棵梧桐树说道,“这个长得最高的就是长颈鹿了,它最喜欢低头去吃别的树上的叶子,还有这个最粗壮的是大象,它旁边站着的是一匹斑马,现在斑马正在绕着大象跑呢...” 一阵劲风吹了过来,所有的树梢都开始随风左右摇摆,这在小男孩眼里无疑形成了另外一幅生动的景象,让属于他的这座动物园现在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老院长终于明白了,所谓的动物园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也都是男孩脑子里幻想出来的,老院长所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棵棵再普通不过的树木而已。 老院长不想破坏了男孩的美好幻想,或许这座并不存在的动物园是让他唯一感到快乐的地方,他陪着小男孩跑了进去,在男孩的指导下,骑上了那一匹喜欢到处乱跑的斑马,还躺在大象的背脊上悠然自得地打了一个盹。 男孩和老院长度过了一段很欢乐的午后时光,两个人快要离开动物园的时候,老院长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吗?” 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男孩肯定的答复,事实上,如果没有经过男孩的认可,他是不会把老院长带到自己的秘密花园的。更加不会让他走进自己的动物世界。 “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好朋友,不过,这个秘密不可以告诉其他人,”男孩表情慎重的说道。 老院长心里终于舒了一口气,自己和男孩的关系看来又更进一步了,他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和小男孩勾着手指说道,“我保证,这是属于我们俩人的秘密。” 第一百五十五章 郊外的小屋 有了老院长这个人类朋友,男孩的行为的确收敛了很多,他被工作人员抓住恶作剧的次数越来越少,这种明显变化,甚至连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都发现了。 “院长,小恶魔最近好像,变了性子似的,昨天早上他还主动去帮我倒了一桶洗拖把的水,”清洁阿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充满了不可理解。她就是曾经被小男孩故意绊倒,在医院躺了一个月的那位无辜者,所以直到现在,每当小男孩经过她的身边,清洁阿姨都有种提心吊胆的感觉,生怕小恶魔对自己故伎重施。 可是就在昨天,小恶魔脸上居然对着她露出了非常礼貌的笑容,看她不方便去男卫生间倒水,还二话不说的伸出了援助之手,这着实让清洁阿姨感到太意外了。尽管小恶魔帮助了她,也没有对她作出任何出格的举动,看着对方从自己的眼皮底下走开,清洁阿姨的后背还是觉得凉飕飕的。 老院长会心的笑道,“这不是好事吗?以后我们就会少很多麻烦了,”老院长说话的样子就像是早有预料似的。 清洁阿姨表面上点了点头,但心里却完全不是这么想,她早已认定那个小孩心思极坏,不可能突然就发生这么大的改变,背后可说不定还在计划着什么。 清洁阿姨从院长的办公室走了出去,她反正是不会对小恶魔放松警惕的,因为摔断腿的教训实在是太惨痛了,她可不想掉以轻心之后,又在小恶魔的手上遭殃。 老院长当然知道小男孩这段时间变了不少,这正是他想方设法和小男孩做朋友的目的,只有把小男孩的心扉打开,像一个普通孩子一样去关爱他了解他,或许男孩的行为偏差就可以渐渐纠正过来。可喜的是,这一点老院长已经在男孩身上看到了。 老院长觉得自己应该再接再厉,给予男孩更多的关心,甚至让他感受一下家的温暖。所以在某一个周日,老院长给自己放了一天的假,同时也把小男孩带到了郊区自己所住的地方。 那是一个有山有水,有大片绿色植物的郊外,老院长是羊城本地人,他们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一个安静美丽的地方。老院长在这里有一栋独立的房子,房子的前方种着一片花草,后方则是被自己开垦出的菜地围了起来。 长方形的菜地上种满了各种绿色的蔬菜,它们在老院长的精心照料之下都长的生机勃勃,老院长经常会在这里摘一些新鲜的蔬菜带到福利院去,他认为自己的蔬菜都是没有撒过农药的,所以孩子们吃了肯定会对身体更好。 “你看,这一片长得就是胡萝卜,你们前天晚上吃的那些就是我从这里带过去的,”老院长把小男孩带到了自己的菜园,他开始教小男孩识别一些蔬菜的样子。 小男孩自然不知道胡萝卜就是这样长在地里的,他学着老院长的动作,用两只手抓住了胡萝卜上面的叶子,然后使尽全身的力气往上一拔,整根鲜红的胡萝卜破土而出,小男孩也顺势坐倒在了地上。他看着自己手上的胡萝卜,嘴里发出了孩童特有的笑声。 老院长看到男孩的样子突然有些恍然,在这一瞬间他忘记了男孩的身份,不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并且患有精神障碍的孤儿,而是一个普普通通可爱天真的孩子,老院长很想把这一刻永远的记录下来... 他们又在别的菜地里摘了一些蔬菜,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自然是吃不了多少,老院长觉得食材准备的差不多了,便带着小男孩从菜地里走了出来。 老院长把蔬菜都放到了厨房的洗碗槽里面,小男孩很懂事地主动承担起了洗菜的活,他一边把胡萝卜上的泥土都冲洗干净,一边打量着老院长略显冷清的家里,小男孩突然问了一句,“家里就只有你一个人吗,你的儿子女儿们呢?” 老院长没想到男孩还会关心起自己的生活,他在旁边洗着一些做饭的厨具说道,“儿子女儿都在外地工作,老伴也在前几年先走了,所以这个家里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虽然老院长嘴上说的轻松,但脸上还是难掩一种落寞的神情。 小男孩哦了一声,接着陷入了有些沉默的状态,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蔬菜清洗完毕,老院长做饭的工具也已经准备就绪了,他看到距离午饭的时间还早,便提议去山脚的那条小溪里面钓鱼。 孩子的天性都是爱玩的,自然很喜欢钓鱼这种新鲜事物,小男孩一路跟随在老院长的身后,两个人在山间小路上拐了几个弯,走了一段长长的下坡路之后,远处便听到了潺潺的溪水之声。 这条小溪很难得的没有经过污染,溪水清澈见底,鹅卵石和水草都能够透过水面看得清清楚楚。小溪里面没什么大鱼,偶尔能够看到几条手指长的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不过老院长也曾经在这里钓起过一条一斤重的鲫鱼,所以今天也打算在这里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给小男孩加一道菜。 老院长在鱼钩上放了一些鱼饵,接着丢到了远处深一点的水面上,旁边的小男孩一开始还看得兴致勃勃,不过后来就等的有些无聊了,毕竟钓鱼的大部分时间都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而已。 小男孩开始给自己找乐子,他脱掉了脚上的鞋,又把裤脚卷到了膝盖的位置,接着扑通一声跳进了溪水里面。 “哇,这里的水好凉啊!”男孩刚一下水就发出了声惊呼,他透过水面可以清晰的看到自己的脚趾,水流像是一只轻柔的手掌慢慢抚过了他的腿肚子。 老院长自然知道这条小溪流出来的都是山里的水,所以水质特别的清澈冰凉,里面的鱼儿经过简单的烧制之后也会变得非常的鲜美。 “你小心看着自己的脚下,别踩到什么尖锐的石头,否则你的脚底又要划破了,”老院长看到男孩在水里走动,赶忙提醒了一句。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外面的天空 男孩上次的伤口已经完全好了,所以现在赤脚在水里走动也没什么关系。以前老院长休息回家的时候,也会一个人来这条小溪里面钓鱼,不过那样的状况就会有些冷清,因为自始至终都是他一个人坐在岸边。不论自己能不能钓到鱼,老院长心里其实都不关心,因为就算钓到了拿回家也是自己一个人吃罢了。 不过今天的情形很不一样,老院长总是能够听到自己身边传来水花的声音,那是小男孩自得其乐地在溪水里面玩耍。他一会儿捡起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拿在手里把玩,一会儿又从沙子里面摸出几个色彩鲜艳的贝壳,偶尔还会对着老院长的方向大叫一句,“刚才有一条小鱼穿过我的手掌,我差点就把它抓住了!” 老院长觉得有小男孩陪在自己身边,似乎钓鱼也变得更加有乐趣了,它不再是自己为了打发时间而做的消遣而已,老院长觉得这一回自己真的乐在其中。 看到自己的鱼漂动了一下,老院长的一颗心瞬间提了起来,他发现自己很希望能够钓上来一条鱼,甚至是一条前所未有的大鱼。这样一来,自己和男孩就可以心满意足地饱餐一顿了。 不过等老院长拉起鱼竿的时候,他发现鱼钩上空空如也,鱼饵已经被吃掉了,而鱼并没有上钩。老院长有些遗憾地叹了一口气,不过他决定再接再厉,又把一些新的鱼饵挂在了鱼钩上。 小男孩从小在孤儿院里面长大,他很少有出来活动的机会,用指头数的出来的三次,就有两次是和老院长有关的。一次是脚受伤的时候,另外一次就是今天。 小男孩在孤儿院外面总能感到很快乐,就算他去的地方只是一座医院,又或者是一个僻静的农村。也许是小男孩觉得在外面能够感受到自由,而不是囚禁在孤儿院里面的一只小鸟。 男孩知道,要不是因为孤儿院的救济,自己可能早就死了,这一点孤儿院里面的其他孩子也都是一样的。可是男孩在孤儿院里面没有半点归属感,他在这里感受不到一丁点的温情,在他心里孤儿院是关住他的牢笼,或者说让他难以忍受的地狱。 男孩时时刻刻都想着能够到外面去生活,他甚至把橙子树幻想成了一匹白马,只要爬上树便是骑在了白马的马背上,迎着风,白马就可以带着自己一路跑出孤儿院。 男孩也曾经想过,自己其实是可以偷偷溜出去的,孤儿院的看管并不严,只要用一些小心思,就可以躲过大人们的目光。 可是外面的世界虽大,男孩却意识到那里并没有自己落脚的地方,他现在还是一个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冒然出去只是让自己变成一个流浪儿童而已。 所以男孩有着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很想出去,一方面又害怕外面的世界。但是被老院长带出去就不一样了,老院长会把一些事情都安排的井井有条,也会照顾好自己的饮食起居,跟着他出来绝对不用在大街上流浪。 因此男孩很珍惜所有在外面的时光,坐在一家小店里面吃冰淇淋,或者站在一条小溪里面戏水,都能让男孩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快乐。 男孩看到溪水的下游有一个妇人正在洗衣服,她用手中的木棒有节奏的捶打在衣服上,捶打了十几下之后,便将衣服摊开全部浸在了溪水里,溪水很快就将衣服上的肥皂泡冲得干干净净。 男孩站在溪水中间,看着远处的妇人有些出神,在其他人眼里她只不过是在做最普通的家务活,可是在男孩眼中,这代表了一种他没有尝试过的生活方式,一家一户普罗大众的家庭生活。 妇人的篮子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需要清洗的衣服,有大人也有小孩的,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这和小男孩在孤儿院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孤儿院的清洁阿姨晒出的衣服,全都是清一色的童装,它们的颜色和款式也都差不多,甚至不太分得清男女的差别,因为那些都是社会人士统一捐赠过来的。 看了一会儿,男孩觉得身体有些发冷了,便从溪水走到了岸边。他坐在老院长的身旁有些沉默,因为男孩知道一天之后,自己又要过回孤儿院的集体生活了。 老院长没有察觉到男孩情绪的变化,他只是觉得男孩的安静兴许是玩累了而已,老院长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鱼竿上面,希望中午之前自己真的能够钓一条鱼回家。 太阳越升越高,空气也渐渐开始变得闷热起来,老院长看了看头顶上方的太阳,他觉得自己或许应该放弃了,再等下去小男孩的肚子就要饿着了。 这条小溪里面的鱼本来就不多,自己也经常会两手空空地折返,所以今天钓不到鱼也是很有可能的。可是老院长看到身旁小男孩专注的神情,他的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前方的水面,似乎很想看到鱼上钩,也很想品尝一下这条溪水里面鱼儿的美味。 老院长心里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愿望,他一定要在中午之前钓一条鱼回家,小男孩今天是自己家里难得的客人,老院长不希望用一些蔬菜和胡萝卜就将他打发了。 老院长决定再给自己三十分钟的时间,要是在三十分钟内还没有钓到鱼,就只能怪自己的运气不太好了。 男孩把脚晾干以后,已经穿上了自己的鞋子,他看了一会儿水上的鱼漂没有动静,就靠在老院长的背上,抬头望着自己上方的天空。 男孩发现头顶这一片天空真的很大,光是看着就给他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似乎跟在孤儿院里面看到的一点都不一样。 男孩把自己的双手握成了一个望远镜的形状,虎口的空隙对准了自己的两只眼睛,透过这个‘望远镜’往上方看去,男孩觉得自己好像能够看得更远了... 这时候,院长的后背突然动了一下,接着一阵水花的声音从前方传来过来,男孩连忙把头钻了过去,透过老院长手臂下的空隙,男孩看到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儿正被鱼竿提出了水面。 老院长嘴里发出了欣喜的声音,“今天中午,我们有鱼吃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月圆花好 这条鱼并不大,也就比一个成年人的手掌稍微大一点,不过它的身子很窄,是小溪里面少有的扁鱼。这种鱼不仅鱼刺少,肉质也比一般的鲫鱼和鲤鱼嫩滑不少,所以老院长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小男孩提着水桶里的扁鱼,老院长则是拿着所有的渔具,一老一小顺着山间小路,开始往家里的方向走去。 “你吃过扁鱼吗?”在路上老院长回头问了一句,他发现小男孩一直低头看着水桶里的鱼儿,脸上满是新奇的神色。 小男孩发现水桶里的扁鱼,背部只有手指头那么宽,但放平的时候却有他的一张脸那么大,又小又尖的脑袋和它的整个身体也显得很不对称,小男孩越看越觉得这种鱼长得真是奇特,它在水桶里面游动的样子看上去也非常好玩。 听到老院长的问话,小男孩才抬起头回答道,“我没有吃过这样的鱼,这种鱼的样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老院长心里不由得更加得意了,鲫鱼和鲤鱼小男孩应该是吃过的,他记得曾经叫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去采购过。但扁鱼的价格比这些都要更加昂贵,福利院没有那么多的经费让孩子们吃上这种好东西。今天钓上了一条扁鱼,可以好好招待一下自己的小客人了。 两个人回到家里后,老院长给小男孩打开了电视,自己则很快就钻进了厨房,必须让小男孩早一点吃上午饭了。 老院长虽然不是什么厨艺好手,但做起家常菜来味道还是不错的,特别是在所有食材都足够新鲜又绿色无污染的情况下,就算普通的菜肴吃起来也会非常可口。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一道又一道香喷喷的热菜被老院长端上了饭桌,他炒了一个胡萝卜,一个大白菜,还有西红柿炒蛋,最后便是那一条清蒸扁鱼。 在溪水里面长大的扁鱼,加太多佐料反而会破坏它的鲜美,所以老院长只是用了最简单清蒸的办法,他在鱼肚子和鱼的表面放了一些生姜蒜末,快要蒸熟的时候再撒上一些葱花,最后将一道酱油淋在了上面。 老院长闻到了盘子里扁鱼散发出来诱人香味,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觉得这一道菜小男孩肯定会非常爱吃。 吃饭的地方是在一个独立的房间,这就是农村住宅的好处,可以凭自己的意愿建多层楼隔出好几个房间,不像城市里面的套房,大多数餐厅和客厅都是在同一个空间里面。 小男孩被老院长叫了过来,也许的确有些饿了,小男孩很快就关掉了电视,规规矩矩的坐在了餐桌上。四个菜足够两人放开肚子吃一顿,老院长给小男孩盛了满满一碗的米饭,嘴上说了一句,“快吃吧。” 要是放在以前,给自己做了这么一大桌子的菜,老院长势必要喝一点小酒的,不过今天有小男孩在场就不太方便了。 老院长起身走到了餐厅的一角,这里有一台老式唱片机,里面放着老院长珍藏多年的一张黑胶唱片。这些年老院长一个人吃饭习惯了,所以喜欢在一边吃饭的时候,一边听着自己最喜欢的那几首歌曲,尽管今天不能喝酒,但歌还是要听的。 黑胶唱片缓缓地转动了起来,老院长把探针移到了唱片上,具有年代感的声音从唱片机里面传了出来。 这是一首发表于三、四十年代的经典歌曲《月圆花好》,演唱者是曾经在sh红极一时的歌星周璇,如果按照歌曲的发行时间来计算,这首歌被传唱时就连老院长都没有出生。 黑胶唱片是能最大程度还原人声的录音设备,不像现在的音乐播放器都经过了数字化的处理,这也是老院长这么多年来都钟情于黑胶唱片的原因。 很快,几乎可以和现场效果媲美的声音在餐厅里面响起,周旋的嗓音非常独特,听上去有一种类似于老电影般的质感。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醉;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老院长重新坐回了餐桌,他将一口鱼肉夹进了嘴里,很自在的闭上了眼睛慢慢品尝,说不清是在品尝嘴里鱼肉的鲜美还是在欣赏耳旁美妙的歌声,或者说是两者兼备。老院长发出了满足的唔一声,他觉得世上没有比这更加美好的事情了... 半晌过后,老院长终于从享受中睁开了眼,他问了一句,“你觉得,这鱼的味道怎么样?”虽然自己非常满意,但他还是不确定小男孩喜不喜欢,所以自己尝过之后就很快问了一句。 男孩捧着面前的碗点了点头,嘴上并没有说什么,只管一口又一口的吃着老院长给他做的菜。 难道是吃不习惯我的口味吗,还是因为太好吃所以只记得吃菜了?老院长不确定男孩这样的反应代表什么,但至少自己做的菜肯定不会难吃,也就不再去问他了。 餐厅里出现了一种很温馨的气氛,柔美的歌曲、香喷喷的菜肴、和一老一小一口口吃着饭的场景。老院长品尝着美味的食物,同时也在品味着已经逝去的声音,像《月圆花好》这样的歌曲,他觉得自己听百遍千遍都不会厌倦。它的歌词每一句优美的都像一首诗,现在的流行歌曲已经见不到这种精雕细琢了,所以它才会成为永远流传下去的经典。 周旋一定不会想到,在她死去后的六十年,她的歌声还能够被我这样的人听到吧,老院长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想,他又转头看了看身旁的小男孩,老院长发现小男孩自从坐上餐桌以后就一直都在很安静的吃饭,反倒没有在钓鱼时表现得那么活泼了,不由得暗自觉得奇怪。 这一顿午饭在黑胶唱片的十首歌曲全部播完之后,也就差不多快结束了,老院长发现四个菜居然都快被他们一老一小吃光了,看来男孩嘴上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果然还是很喜欢自己做的菜的。 一直沉默的男孩,轻轻放下了手中筷子,他终于在这时候说了一句话,“院长,你可以,当我的爸爸吗?” 第一百五十八章 承诺 男孩在整个午饭的过程中都很安静,当然不是因为老院长做的菜不好吃,也不是因为太好吃而忘记了说话,而是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场景,让小男孩体会到了自己一直向往的东西,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 一顿家常饭菜、一个坐在身边的长辈、还有一首虽然听不明白什么意思但觉得很好听的歌曲,这些所组成的一切,已经是男孩过去能够想象到最美好的画面了,可是就在今天,这样的画面居然成为了现实。 小男孩很想抓住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但是他知道时间终究还是会流逝,这样的家庭生活他只能享受短短一天而已,一天之后自己还是要回到孤儿院,那个被他视为牢笼一般的地方。 小男孩觉得老院长做的每一道菜都很好吃,不管是西红柿炒蛋还是清蒸扁鱼,甚至是那一盘仅仅简单炒了几下的大白菜,小男孩全都吃得津津有味。他很久没有吃下这么多东西了,在这个远离孤儿院的郊外农村,小男孩发现自己的胃口特别的好。 可是吃到后面,这一顿饭快要结束的时候,黑胶唱片机的音乐停了下来,小男孩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天终究也会像这张唱片一样很快就结束。他很希望自己以后每一天都能过这样的生活,要实现心中的愿望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让老院长做自己的父亲。 一直以来,小男孩其实对父母没什么概念,因为那样的身份根本就没有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但是经过这一顿饭,小男孩突然醒悟到,父母也许就是会给自己做好吃的,还会在吃饭的时候不断给自己夹菜的那种人。小男孩觉得老院长很适合当自己的父亲,毕竟他已经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老院长听到小男孩说出的话,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小男孩会希望自己成为他的父亲,从年龄上看,自己应该当他的爷爷才差不多。 老院长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这段日子,他确实在有意识的接近男孩,希望自己和他的关系能够变得越来越亲近,从而或许能让男孩变得和正常孩子没什么两样。老院长觉得这是自己管理一个孤儿院的责任,尽可能的让孩子过上有未来的生活。但老院长从来没有想过要当男孩的父亲,父亲这个词离他太遥远了,毕竟老院长的孙子都和小男孩差不多大了。 老院长看到了男孩真挚的眼神,那一双漆黑的眼珠子纯净的就像一汪泉水,他知道小男孩一定很希望有一个像自己这样的亲人,有了亲人小男孩可能就不会和橙子树说话,也不会把孤儿院的一角当成他的动物园了。 事实上,老院长也有种想答应男孩的冲动,毕竟这些年来自己过得实在太孤单了。家里没有了老伴,儿子女儿又常年在外,只有每到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聚一次,剩下的时间都是由老院长独自一人打发。所以他才会在房子面前种上花花草草,又在后院开垦了一大片菜地,还会时不时拿着鱼竿去溪水里面钓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实在闲得发慌。 所以后来,老院长就干脆住在孤儿院了,既省去了来回的奔波,又不用回到家就面对着一栋空空荡荡的房子。可是今天再回到这个家,老院长的感受却完全不一样。他在菜地里摘菜的时候多了不一样的欢笑声,在溪水边钓鱼的时候有了很想把鱼钓上来的期待,坐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有了一个可以夹菜的对象,老院长不得不承认,所有的变化都是因为自己身边的这个小男孩。 虽然小男孩能做的事情不多,他拔胡萝卜的时候自己都会摔倒在地,钓鱼的时候只是在一边玩他的贝壳和水草,吃饭的时候他也完全听不懂周旋的那首《月圆花好》,但这些都不重要,连老院长自己都觉得不理解,仅仅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小孩陪在身边,自己的感受就好像不一样了。 孤儿院的确不是一个适合男孩生长的地方,这里的孩子缺少关爱,也不能提供恰当的教育条件,尽管老院长已经竭尽所能的去做到最好,但这么多孩子是不可能靠仅仅几个人就能够照顾得过来的。老院长只能保证孩子们基本的生活必需,生了病会给他们吃药,严重一点的会带去看医生,仅此而已,更多的心理健康和智力发展就真的顾不上了。 如果是自己当他的父亲,肯定能够给小男孩提供完全不一样的生长环境,这个孤儿院智商最高的孩子,说不定将来长大以后也能够出人头地。可是瞬间的冲动过后,老院长很快就清醒了,他知道父亲这个词需要担当太多的责任,如果自己能够再年轻十年,或许还能够义无反顾的答应下来,然后看着小男孩慢慢的长大,但是现在,老院长真的不确定自己剩下的时间还有多少。 老院长不想给了男孩希望之后,又让他承受失去父亲的打击,那样的话他的精神状况会更加堪忧,所以认真思考过后,老院长只能遗憾地笑着说道,“对不起,我不能当你的父亲,但我可以做你一辈子的朋友。” 尽管有了另一种承诺,小男孩听到后还是失望地低下了头,老院长心里泛起了一股酸楚,他摸着小男孩的头说道,“朋友也是一样的,我答应你,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陪着你。” 小男孩的脑袋终于抬了起来,他的眼睛闪烁出了些许的亮光,“是真的吗,一言为定?” 老院长暗自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小男孩还学会了一言为定这个成语,当下和小男孩拉起了勾勾,“一言为定...” ...... “从那以后,他在孤儿院的表现越来越好,我也以为这样的情况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一个月以前,我突发心肌梗塞倒在了办公室,所有的一切在一夜之间回到了从前,”老院长无奈地说道。 第一百五十九章 艰巨的任务 “他又开始恶作剧了吗?”听了老院长的讲述,林宇也希望小男孩就此变好了,摆脱那个小恶魔的称号,但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老院长点了点头,“也许是觉得我没有实现当初的承诺,又或许是认为新院长的出现代替了我的位置,他的恶作剧在现任院长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开始了。” 尽管那个时候老院长已经去世,但处于灵魂状态的他还是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新院长刚一下车,他就用石头砸破了院长的脑袋,那天的状况只能用一团乱麻来形容,所幸的是院长去医院处理了伤口,之后在脑袋上包扎了几圈就没什么大碍了,但小男孩因此被关了十天的禁闭。 他被关禁闭的地方就是孤儿院的仓库,我知道这种惩罚方式一定不会让他回心转意,果然十天以后,小男孩被放出去的当天晚上仓库就发生了火灾,他用一个打火机就把仓库里面所有接受捐赠的被子衣服全部烧毁了。” 回想起最近这一次的恶作剧,就连老院长都觉得太过火了,毕竟那些物品可能价值数万元,本来也是准备给孤儿院的孩子过冬用的,现在只剩下一滩灰烬了。 “新院长应该还不知道男孩的身世,但他已经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男孩就是孤儿院里面的小恶魔,所以他决定要在自己手上好好惩治一番,一切惩罚手段也开始变本加厉,但这只会在男孩身上造成一个无休止的恶性循环...”老院长说到这里没有再说下去了,他这段时间已经见过太多次男孩被惩罚的场面,每一次惩罚过后,他只能在男孩脸上看到更加邪恶的笑容,老院长对男孩的未来深表担心。 知道了老院长和小男孩之间的故事,林宇倒是很能够理解小男孩的叛逆,毕竟他唯一的人类朋友去世了,小男孩在孤儿院里面又只能和橙子树作伴,得到后又失去的痛苦会比没有得到还更加强烈,所以男孩的恶作据才会比以前更加夸张吧。 老院长的灵魂一直留在这里没有去魂界,也就是这个原因,小男孩现在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他是没办法安心离开的。 “你说,你能够替我完成一个心愿,是吗?”老院长眼神中带着满满的期望问道。 林宇很肯定的点了点头,“是的,只要在你生前积累的功德值范围内,我都会想办法替你达成。” “我这个愿望有点复杂,”老院长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希望你能够代替我,让小男孩走上正途,最好是能有一个不错的家庭将他从孤儿院领走...” 傍晚,离开孤儿院的时候,计算机系七班的同学都显得有些沉默,面对一群有着各种各样缺陷的孩子是不可能轻松的,就算他们在分享零食的时候、玩游戏的时候,依然像普通孩子一样笑得那么开心。 林宇的心情同样也很沉重,既是因为小男孩的行为举止又重新变得极端,更加因为自己有了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帮助小男孩走上正途。林宇觉得这可能是迄今为止,自己所有任务当中难度最大的一个,让一个人‘改邪归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办到的,特别是在对方还是一个不太容易沟通的孩子的情况下。 林宇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自己死神游戏里面已经接受的任务,很有种亚历山大的感觉。从今天自己接触孤儿院孩子的经验来看,林宇可是不太讨他们喜欢的,更加不知道应该如何去纠正一个小恶魔的心灵。 林宇看了一下老院长的功德值,心中幻想着,如果老院长生前积累的功德没有那么多,自己是否可以叫他换一个简单一点的心愿? 不过让林宇失望的是,老院长的功德值居然达到了三品,仅次于将自己所有遗产都捐献出去的夫人。林宇查看了一下老院长积累功德的记录,原来在过去的几十年前,老院长做了大大小小近一千件的善事。大到年轻的时候,跳进江水救起了一个不慎落水的女子,小到买菜的时候,故意挑一些上了年纪的摊主,好让他们可以早点卖完菜回家,所有的这些全都被死神游戏一一记录了下来,也因此让老院长的功德值达到了三品的等级。 看来,这一次的任务也势必要完成了,林宇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顺手按了一下手机上的锁屏按钮。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的样子,公交车在羊城大学的校门口停了下来。同学们三五成群的走向了自己的宿舍,因为明天还要去孤儿院陪伴孩子们一天,所以大家都希望早点回去休息。 林宇在快要走到宿舍楼的时候,对许飞航使了一个眼色,许飞航立马就明白了,他把几个走在一起的男同学拉到了另外一边,很快就让林宇脱离了众人的视线。 林宇走到了一个没有路灯的角落,他如此避人耳目自然是要打开魂界了,许飞航的回信昨天已经寄了出去,如果他的父亲还在天国邮箱附近的话,那么今天晚上可能有新的信件给许飞航。 魂界的入口普通人是看不见的,林宇担心的是自己被人撞见身形消失的那一瞬间,毕竟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了,所以林宇还是要小心为妙。 林宇朝周围看了几眼,确定附近没有人存在,便用手机的蓝光将魂界打开了,在他的身体跨进魂界的那一刹那,林宇的身体在现实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天国邮箱仍然孤零零的站立在那里,虽然看上去和普通邮箱没什么差别,但它却成为了连接魂界和人间的媒介,有了它的出现,许飞航才可以和自己逝世多年的父亲通过书信往来。不知道许飞航和他的父亲在信里说了些什么?林宇心里不免觉得有些好奇。 他走到了天国邮箱的旁边,轻轻打开旁边的盒盖,邮箱的正中央果然躺着一封信件,林宇认出上面的字迹正是来自于许飞航的父亲。 第一百六十章 四口之家 和上一次相比,林宇现这次的信封明显厚了很多,看来父子之间多了不少想要相互诉说的话语。尽管林宇有些好奇信封里面写了些什么,但这毕竟是属于别人的隐私,林宇还没有到会去偷看的地步。 拿着手里的信,林宇从魂界走了出来,现实中的环境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天空中的月亮都完全被遮住了,一点光亮都没办法显露出来。林宇辨明了宿舍楼的方向,在一片漆黑之中,快步朝着自己的宿舍走去。 打开宿舍门,林宇现今天宿舍里面一片安静,就连最熟悉的游戏音效声都没有了。周光华和许飞航都坐在自己的电脑前,一个在浏览网页,另一个只是心不在焉地盯着屏幕。 许飞航没有心思打游戏林宇是可以预料到的,因为他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父亲的回信。而周光华今晚的表现就有些反常了,也许是受了孤儿院孩子们的影响吧,林宇在心中如此想到。 走过许飞航身边的时候,林宇将手里的信封递给了他,许飞航脸上自然满满都是欣喜的表情,这一次没有再让他苦苦等上五天的时间了。 林宇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到了不露声色,可是这个小动作还是被周光华现了,他回过头疑惑地问了一句,“现在,还有人手写书信吗?”在周光华的认识中,这个世界早就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别说手写书信了,就连手机短信现在都没几个人,全都用微信语音或者视频之类的替代了,所以看到许飞航居然还收到了一封信,觉得很是奇怪。 许飞航脸色变了一下,不过还是很快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这个是我妹妹写的,她现在在读高中,通过写信可以,可以锻炼一下文笔...” 周光华知道许飞航还有一个妹妹,在同龄人中间他无疑是一个异类,因为自己这一代人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没想到许飞航的父母还能够再多生一个,这曾经让周光华觉得很是羡慕。有一次他开玩笑的对着许飞航问了一句,“你爸妈是躲到哪里,偷偷把你的妹妹生下来的?” 这个问题问完之后,周光华现许飞航的脸上有一种很不自然的表情,嘴里支支吾吾的没有说出个所以然,周光华意识到这其中可能有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也就没有再追问下去了。 在周光华的印象里,许飞航和他的妹妹并不亲近,也可以说跟他的家人都不太亲近,因为周光华基本上就没有见过许飞航和他的家人通电话,没想到现在还和妹妹写起信来了。 “哦,”周光华应了一声,高中生经常要写作文,通过写信来锻炼文笔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周光华也就没有再多想了,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自己打开的网页上。 看到周光华转过头去,许飞航嘴里大大舒了一口气,他对林宇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目光,接着慢慢撕开了手里的信封。 在上一封信里,许飞航的父亲希望得到儿子的原谅,他觉得自己没有履行好一个父亲的责任,还在儿子年幼的时候就撒手离开了人间,就算临死前儿子对他充满了怨恨,父亲也没有半点怪罪于他的意思。 许飞航懂得,自己的父亲在魂界待了十年之久,迟迟没有抛弃人间的记忆参与轮回,肯定就是放不下还在人间的家人,以及自己这一个怪罪于他的儿子。 现在的许飞航已经长大了,他能够明白当年父亲的离开不是谁可以选择或者决定的,比起自己,父亲看不到儿子的成长可能更加痛苦。身处于一个重新组建起来的家庭,许飞航感觉到了继父对自己的冷漠,还有母亲对自己的忽视,所以他常常会回想起十年之前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庭,对自己的父亲也只剩下满满的想念了。 两天前,许飞航是这么给父亲回信的。 “爸爸,没想到我们真的还能重新说上话,这要感谢我的一名室友,他的真正身份其实是死神,所以我写的信才能通过他带到魂界。 关于我小时候的怨恨,其实我想说,那也是我想向你道歉的地方。那个时候,我还没办法接受你就这样离开我和妈妈,所以我不想和你说最后一句话,也没有最后叫你一声爸爸,这是我到现在都后悔莫及的事情。 我已经不再怨恨你十年之前离开了我们,我知道那场意外是你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现在我也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谅,我不是一个懂事和孝顺的孩子。 我和妈妈现在都很好,在你去世一年之后,妈妈就和别的男人结婚了。那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儿,所以表面上看去,我们是温馨和睦的四口之家。 那个男人的情况我就不多说了,想必你看到了也不会觉得开心,我和他没有多少交流,在家里我也基本上没有叫过他爸爸。 还是说说以前的事情吧,我现在经常会想起你当初带我上山伐木的场景,那个时候我觉得每一棵树都长得像天一样高,它倒下来砸地的那一瞬间,整座山头都会因此而震动。 妈妈以前常说,爸爸是一个伐木工没有出息,但我现在却觉得爸爸的工作很勇敢也很有意义,我记得爸爸经常一个人就把一棵棵参天大树砍倒了。它们会被切成段运到木材加工厂,之后变成大城市里各行各业的原材料,这是一份值得所有人骄傲的工作。” 记忆里的东西总是那么的美好,许飞航也是长大了才知道,原来自己小时候过了如此不一样的童年。由于父亲是伐木工,他们家就住在一座长满大树的山林里面,那里只有一条陡峭的山路和外界连接起来,所以许飞航过了很长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住在附近的居民基本上都是同一个工厂的伐木工人,大家的相处都很和睦,而许飞航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跟着父亲一起上山砍树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儿时的山林 山林里面种植的都是用来获取木材的树木,年幼的许飞航当然不知道这种树木属于什么种类,只是在他的眼里每一棵树都看不到顶端,粗大的树干也常常要两个大人才能合抱起来。 伐木是一项危险的工作,需要伐木工人精准的技术,以及对当时风向的随机应变,才能够让树木倒向预先指定的一边。许飞航的父亲虽然自认为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出过差错,但还是难保万无一失,所以他是不希望带儿子上山的。 可是在那片山区里面,许飞航基本上没有什么玩伴,也没有儿童设施供他玩乐,所以许飞航经常央求着父亲带他上山去。对许飞航来说,山林深处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每次上山都似乎跟着父亲来了一次有趣的探险。 父亲抵不过许飞航的软磨硬泡,所以偶尔还是会带着他走进山林,许飞航的父亲觉得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应该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作为一名伐木工,许飞航的父亲需要到山上把已经长成的树木砍倒,之后在空出来的地方种上树苗,如此一来,这座山上的树木才会无休无止地繁衍下去。 许飞航曾经问过父亲,为什么这么快就要把树苗种上去。父亲用淳朴的话告诉他,现在他砍的每一棵树都是上一代人种下来的,经过了几十年的成长,它们才变成了可以换取金钱的木材。而此时种下的树苗,是为了子孙后代,等到树苗长大的时候,他们就有新的木材可以砍了。 当时许飞航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感觉那些树苗应该是为自己而种的,等自己长到像父亲那么高大的时候,也就可以同样到这座山林里面来砍树了。 许飞航发现父亲砍树的主要工具,是那一把看起来很厉害的电锯,不过偶尔也要用到斧头这种简单一点的东西。许飞航认真地看过父亲砍树的过程,他会先用电锯在树干的一边锯出一个倾斜的口子,看上去就像一张张开的嘴。然后在树干的另外一边,沿着嘴巴的底部锯出一条缝隙,两边的断口并不需要完全吻合,通常只在接近中部的位置就停下了。 这个时候大叔其实已经被切割得差不多了,只有中部一小块位置还是连接起来的,不过抬头朝大树的顶部看去,它仍然安安稳稳的立在那里,就像是在它身上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一样。 接下来,便是砍树最关键的一步,许飞航发现自己的父亲会在这个时候特别注意风向,如果树梢被风吹的出现了摆动,他就会非常谨慎地停下来,等到树木重新静止才会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砍树通常都会选在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气,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刮大风的情况,许飞航只记得有一次父亲还没有准备好,树木就直接被风刮倒了。那一次大树倒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许飞航的父亲凭借自己的经验,立马就抱起儿子躲到了另外一个方位,总算是有惊无险的避开了。 当树木处于静止状态的时候,许飞航的父亲便会把一个锥形的木块插进树干一边的缝隙里,然后用虎头在木块上轻轻敲打几下,随着木块的深入,大树的底部开始左右不平衡,树木便会倒向预先设定好的地方。 每次看到几十米的庞然大物轰然倒下,许飞航就觉得那是最刺激的时刻,他一边捂着自己的耳朵一边躲在父亲的身后,感受着脚下的大地都因为树木倒下而出现了微微的颤抖。 出去砍树通常要在山林里面待一天,所以父子俩的午饭也是在山上解决的。每到正午的时候,许飞航的父亲便会找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吃饭,他们面前往往有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流出来的山泉水。 中午吃的东西是母亲准备好的盒饭,父亲的饭盒比许飞航的大了一倍还多,那个时候许飞航常常在想,父亲怎么能够吃下那么多东西。 两个人都端着饭盒在山林里面安静的吃着,他们能够听到远处传来的鸟叫声,还有近处山泉水叮叮咚咚的声音。 在许飞航的印象里,他们吃饭的地方总是安静而优美的,坐在屁股下的青草比毯子还要柔软,前方流着泉水的山涧石壁上长满了青苔,偶尔还有几朵不知名的野花从两旁斜生出来。渴了就到前面去喝几口山泉水,那里的水质总有一股淡淡的清甜味道,那个时候没有可乐,山泉水就是大山赠与他们最天然的饮料。 母亲准备的盒饭菜式通常都很简单,不过许飞航的饭盒里往往会多一个鸡蛋,而父亲则是没有的。虽然吃着不那么丰盛的饭菜,饭盒也常常只剩下一点温热,但许飞航每次在山林里面吃饭,都能够胃口大开。 一棵倒下的大树、一条潺潺流动的山泉水、还有两父子拿着饭盒坐在草地上吃饭的背影,这个画面恐怕许飞航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许飞航的父亲去世以后,他很快就离开了那座山林,直到现在也没有再回去过。于是儿时的经历成了许飞航最美好的回忆,他经常会把这段回忆拿出来,像影片一样不断在自己的脑海里反复播放。 许飞航渐渐发现,这些美好回忆里面居然都有父亲的存在,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儿时的美好都是父亲带给他的,他没有任何再怨恨父亲的理由。 本来许飞航想继承父亲的职业,成为大山里面一名普普通通的伐木工,因为他还记得,父亲曾经在山林里面给自己种下的树苗。 可是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许飞航的愿望受到了母亲和继父的强烈反对,他们不认为当一名伐木工能有什么前途,更何况他的高考成绩可以报一所很不错的院校和专业。最终,许飞航成了羊城大学计算机系的一名大学新生,这个志愿其实是当年他的母亲帮他填写上去的。 回想起过去的种种,许飞航只能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他将父亲写给自己的信展开,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二章 离家出走 “航航,看到你在信里说早已经原谅爸爸,爸爸觉得非常欣慰,这也许是进入魂界之后,爸爸最心心念念的事情了。 爸爸的记忆一直停留在十年前医院的那一幕,看到你害怕的躲在妈妈的身后,爸爸真的没有办法就这样抛下你们母子。爸爸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睁大眼睛,可是依然没有看到你最后一眼,爸爸当时的心里只有愧疚。 航航,你不用向我道歉,因为在爸爸的心里从来就没有责怪过你。不论你做什么事情,你都是爸爸唯一的儿子,进入魂界以后,爸爸对你和你妈妈的只有想念。 没想到你的同学竟然是死神,而且你也考入了羊城大学计算机系,爸爸知道这一切后感到非常高兴,同时也很为你自豪。爸爸只不过是一个伐木工人而已,你以后一定会比爸爸更有出息。 你的妈妈和继父帮你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如果像爸爸一样当一个伐木工,那么一辈子都只能被困在大山里面。你要多理解妈妈和继父对你的用心,平时跟他们多交流交流,我相信他们都是很爱你的,不要和他们特别是你的妈妈走得太远了。等你再长大一些就会知道,有时候大人做很多决定都是身不由己的,包括你妈妈选择在一年之后就嫁给别人。 如果可以的话,多说一说你继父的事吧,我不会觉得不开心,反而很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能不能照顾好你和你妈妈。 看到你说经常会想起小时候跟爸爸一起上山砍树的场景,其实爸爸也是如此,我现在很后悔当初没有多带你去山上几次,这样我就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回忆了。 我那时经常会一个人上山砍树,但带你去的那几次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我一边提心吊胆地要保护你的安全,一边又看到你在山上玩得很开心,有你在我身边,我砍一天的树都不会觉得累。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带你去山上取树种?当时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要你跟着我爬上那棵树王的最顶部,就连我都没想到,你居然真的爬上去了。当你在树冠上帮我摘下一棵树种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的儿子这么勇敢!” 父亲的话每一句都说进了许飞航的心窝里,他这才明白,一个父亲是永远都不会记恨自己的儿子的。就算自己小时候再怎么让他失望,父亲也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包容进去。 但让许飞航难以理解的是,父亲好像一点都不介意母亲的再嫁,还想多了解一下自己的继父?许飞航自始至终都对自己的继父没什么好感,觉得他只不过是一个浑身充满铜臭味的商人,就算他的确给自己带来了更好的生活环境,许飞航也没办法对他产生半点感激。 至于母亲,许飞航也觉得她跟以前太不一样了。过去住在山区的时候,许飞航认为母亲还是很贤惠的,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对自己也有无微不至的照顾,比如跟父亲上山的时候,她一定会在自己的盒饭里面加一个蛋。 可是嫁给继父之后,许飞航感觉母亲变了很多。她跟着继父一起做生意,各种各样的琐事把她忙得焦头烂额,她跟许飞航之前的交流也变得越来越少,现在许飞航已经可以肯定,母亲绝对不知道上大学的自己穿多大码的鞋。 许飞航把这一切改变很自然的归因到了继父的头上,要不是和他组建了家庭,母亲也不会变成这样。许飞航觉得自己不仅失去了父亲,现在连母亲也已经变成了一个摆设。 许飞航还记得自己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受不了母亲和继父对自己的冷漠,决定离家出走一次,这样或许能够唤醒他们对自己的关注。那天许飞航一大早就从自己的房间离开了,他离开的时候确定自己的母亲和继父还在睡觉,许飞航天真的认为,等到吃早饭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发现自己已经离家出走了。 许飞航跑到最远的一个游戏厅去打了一上午的游戏,又到街边的饭馆吃了一顿午饭,等他再次返回游戏厅的时候,却发现身上只剩下几块钱。许飞航决定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玩掉,因为说不定再过一会儿,母亲和继父就找到这里来了,自己也就可以顺便和他们回家。 等到许飞航在游戏厅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他发现自己的母亲和继父还是没有来,许飞航不得不一个人在大街上闲逛,同时心里期待着,自己走在大街上应该更可能被母亲看到。 许飞航这一走便走到了天黑,他绕着自己熟悉的街区走了好几圈,直到精疲力竭又累又饿,竟然还是没有看到母亲和继父出来找自己。 许飞航不想这么轻易就投降,毕竟他可是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才离家出走的,从早上开始到现在,自己已经消失了这么久,母亲和继父肯定会急得到处寻找,要是自己主动回家就太没面子了。 许飞航决定绕着街区再走一圈,时间渐渐到了晚上八点钟,许飞航一路上闻到了好多家里飘出来的晚饭香味。他已经没有钱再买晚餐了,中午那一顿饭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许飞航摸着自己饿扁的肚子,他感觉没办法再支撑下去了。 于是,许飞航有些不甘心的往家里走去,他觉得自己离家出走的目的没有完全达到,但至少母亲和继父以后应该不会再把自己当空气了,他们会害怕自己再次离家出走。 回到家的时候,家里亮着灯,许飞航推开门走进去,看到了母亲、继父和妹妹一家三口坐在餐桌上吃晚饭的场景。晚饭很丰盛,他们吃饭的表情也非常淡定,这和许飞航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母亲看到许飞航推开门,抬头说了一句,“去哪了,怎么回来这么晚?赶紧坐下吃饭吧,我们都快吃完了。” 听到母亲的话,许飞航的一颗心差点就要石化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树王 许飞航当时啥也没说,一坐下来就开始狼吞虎咽,毕竟自己是真的饿的不行了... 这件事许飞航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因此没有人知道他曾经离家出走过,现在想想,连许飞航自己都觉得好笑。 这么多年,许飞航就是如此过来的,现在父亲还在信里要自己跟他们多交流,不要走得太远?许飞航觉得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父亲是真的不了解我的处境吧,许飞航只能自我安慰了一句。 至于父亲说的,爬到树王的树冠上去取树种,许飞航当然记得那一段经历,因为那是自己所有上山之中最特别的一次。 每到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许飞航的父亲都会上山取一次树种,因为那是山上的树王每年结种的时候。 树王长在山林的最深处,同时也是整座山的最高点,许飞航记得第一次被父亲带去参观树王的时候,自己沿着山路爬了好久,最后体力不支,还是靠父亲把自己背上去的。 不过见到树王的那一刻,许飞航觉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因为他终于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大的树,它的树干恐怕要十几个人手拉手才能合抱起来,而高耸的树冠更是像一片云一样遮天蔽日,用肉眼都很难看到它真正的边际在哪。 树王的高度也是许飞航见过所有树木当中最高的,年幼的许飞航曾经觉得,如果顺着树王的树干一直往上爬,说不定就能够到达传说中的天宫。不过许飞航并没有那个胆子,他很怕自己爬到一半就掉落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许飞航的父亲告诉他,这棵树王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了,附近山上所有的树木都可以说是它的子子孙孙,直接从树王身上取下来的树种,往往能够长得又快又茁壮。 所以在那一次,许飞航没想到父亲会对自己说,“航航,今天你也爬上去,我们一起到树冠的顶端去看一看。” 许飞航被父亲的话吓得不轻,因为一直以来他都是站在树底下看着父亲爬上去,当父亲爬到最高点的时候,许飞航觉得他都小到自己快看不见了。这样的高度,许飞航想一想都腿软,父亲居然还要自己也爬上去? 许飞航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拒绝的,后来就连许飞航自己也记不清楚,他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动力竟然开始往上爬了。也许是因为父亲的鼓励,或者是父亲对自己使了激将法,最终许飞航对树冠的好奇心大于了心里的恐惧,父亲将安全绳帮他绑上以后,许飞航开始了自己对树王的征服。 爬树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年幼的许飞航还没爬多久就开始气喘吁吁,他停下来往下看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爬到有一栋房子那么高了,年幼的许飞航很自然的生出了胆怯的心理。 许飞航的父亲就跟在他的身后,拥有多年爬树经验的他可以确保自己的儿子安全无恙,就算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他也可以一下子就从后面接住他,所以许飞航的父亲希望借助这一次机会,好好锻炼一下儿子的胆量。 许飞航的父亲叫儿子不要往下看,眼睛只要盯着上面的树冠就可以了,同时在爬的时候可以借助安全绳分担一部分身体的重量,这样攀爬的过程会轻松很多。 许飞航在父亲的指导下继续前行了,他发现眼睛只要不看下面果然就没那么害怕,有了安全绳的支撑,许飞航可以爬一段时间就休息一会儿,尽管速度只能用缓慢来形容,但毕竟距离树冠还是越来越近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许飞航再一次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视野变得很不一样。他看到了旁边相邻树木的树冠,远处起伏的山峦,还有被绿色植被遮去了大半部分的山谷。 许飞航突然有了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这个时候他已经攀爬到树王一半的高度了,许飞航第一次发现,原来站在高处看这一片山林是如此的不一样。 他开始更加奋力地往上攀爬,因为站得更高自然就看得更远,许飞航想要看到天边的那一座山峰,和自己居住的那一整片山谷。 随着他爬的越来越高,许飞航的视野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周围的树冠都开始变小了,那些已经被秋风染色的树叶仿佛变成了一朵朵鲜艳的云彩,它们漂浮在自己的下方,和整座山林的树冠连成了一片。 远处的山峰似乎也被许飞航踩在了脚下,他现在的高度已经让视野里没有任何遮挡物,放眼望去,许飞航感觉自己可以一眼看到天的尽头。 原本高高在上的树王树冠开始变得近在咫尺,整座山谷的样貌也完全呈现在了许飞航的眼皮底下,他能依稀分辨出里面一间一间错落的房子,不过看不清哪一栋才是属于自己的家,因为那些房子已经和蚂蚁差不多大小了。 一阵山风吹来,巨大的树冠开始了左右摇摆,许飞航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也出现了明显的摆动,但他一点都没有害怕,反而觉得这是树王带给他一种特别的欢迎仪式。 在高空之中抱着一根树干随风左右摇摆,是一种极为特别的体验,许飞航觉得自己是在和树王一起舞动,他的心情变得极度的愉悦和兴奋。 许飞航听到自己的父亲在后方发出了啊的一声,声音在整座山谷内回荡不止,许飞航也学着喊了一句,他竭尽所能地叫出了自己最大的音量,喊声被风带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处山谷的回声绵延不绝,许飞航浑身畅快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那一次,许飞航记得自己在树冠上摘下来好多树种,它们全都被放进了挂在父亲腰上的袋子里,父亲说来年这些树种就会变成树苗,之后会被种植在被砍出来的空地上。 这也许是许飞航这一辈子最有成就感的一次,他爬上了树王的最顶端,看到了大地山川的壮美,还取回了树王的树种,它们以后全都可以长成一棵棵参天大树。 第一百六十四章 出师不利 不知为何,许飞航觉得那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比起母亲和继父每天做生意赚钱有意义多了。 不过许飞航没有想到的是,父亲居然也不希望自己继承他的职业,还说母亲和继父帮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这实在让他难以理解。 许飞航拿起了桌面上的签字笔,开始给自己在魂界的父亲回信... 第二天,计算机系七班的同学仍然来到了那家福利院,他们心里都知道仅仅是提供一些零食和玩具给这些孤儿是远远不够的,他们以后的人生还需要很多很多的帮助,不过作为大学生,他们所能做的也仅止于此了。 林宇走进福利院大门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说轻了或许只是一个老院长的愿望,说重了却是小男孩未来的一生,他的状况能否发生改变似乎就取决于自己了。 林宇发现小男孩没有跟其他的孩子在一起,他有意避开了众人的目光,偷偷走到了孤儿院后方的果园。 橙子树林依旧散发出一股芳香的味道,林宇根据昨天的记忆往树林深处走去,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小男孩视为朋友的那棵橙子树应该就在前方不远处。 不出林宇所料,又走了几步后,他就看到了那颗并不特别的橙子树还有树旁坐着的小小身影。小男孩应该又在和他的橙子树说话了,林宇很自然的想到,如果自己要帮助小男孩的行为回归正常,那么应该和老院长一样先和他试着交朋友吧? 林宇其实昨天晚上一直都在想,怎样才能让小男孩像接受老院长一样接受自己,老院长和小男孩的关系发生转变,是因为小男孩踩到玻璃渣而脚受伤,老院长带给了他类似于亲人般的照顾。但是这样的情况可遇而不可求,自己总不能等着小男孩受了点什么伤才去接近他。 所以,林宇觉得老院长的方法好像在自己身上不太适用,但要如何跟一个小恶魔搞好关系?林宇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到可行的办法,最终决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小男孩听到有人走过来,他谨慎地转头一看,发现不是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而是昨天见过一面的大学生志愿者。 “你怎么又来了?”小男孩用一种大人的口吻问道,语气中竟然还有一些不耐烦的意味,好像是在责怪对方打扰了自己的独处时间。 林宇就知道小男孩不会轻易地接受自己,尽管昨天和他已经聊过了几句,但现在依旧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林宇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准备打一场持久战,他露出了一脸和善笑容说道,“我们的志愿者活动还没有结束,所以我还能陪你玩一整天。” 林宇觉得这样说小男孩听了也许会高兴,没想到他几乎是对着自己犯了一个白眼,嘴里没好气的说道,“我才不要跟你玩,你早点回去吧。” 说完这句话后,小男孩站起身快速的往前方走去,完全是想远离林宇这个陌生人。林宇没想到自己还没出师就败下阵来,小男孩只用一句话就把他噎在了原地,林宇居然有种告白被拒绝的挫败感。 小男孩的身影很快就消失了,但林宇知道他应该没有走远,这座孤儿院的范围并不大,他肯定不会走出果园和其他孩子以及志愿者一起玩耍,所以他只不过是走到了更深的地方而已。 陪他玩的请求都被拒绝了,林宇只能摇头叹了一口气,他顺着小男孩消失的方向走去,心里想着下一步的应对方法。 橙子树果园虽然不大,但因为里面树木长得很密集,树叶枝条又交织在了一起,所以隔个几米开外可能就看不见了。林宇只能在果园里慢慢的寻找,小男孩现在应该是独自躲在某个角落。 这么小的年纪就只能一个人待着,林宇在寻找的过程中生出了一丝怜悯之心,要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应该是被父母和爷爷奶奶围着团团转吧,他的年龄本应该是最活泼好动的时候,可是孤儿的身份和福利院的环境却造就了他如此孤僻的性格。林宇没有因为小男孩的话就觉得他刁钻顽皮,他现在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因为命运对他的不公。 听了老院长讲述小男孩的故事,林宇觉得这个孩子应该被温柔对待,邪恶与善良就在一念之间,他可以是其他人眼中的小恶魔,也会是老院长身旁的小天使。 在斑驳的阳光中,林宇顺着果园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居然都没有看到小男孩的影子。难道他真的走出果园了?林宇心中冒出了一个疑惑,等他稍稍冷静下来之后,林宇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小男孩会去的地方,他幻想出的那座动物园。 在老院长的故事里,动物园是被福利院围墙围起来的角落,它要跨过果园里面的一条溪流,里面长着一棵很高的梧桐树。 刚才寻找的过程中,林宇已经发现了果园里面有一条溪流,它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通过人工开垦出来,应该是为了方便灌溉果园里面的橙子树。 林宇很快找到了溪流所在的地方,他跨过去之后继续往深处走去,这边虽然还是种着不少的橙子树,但是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整齐和密集了,可以看到有其他种类的树木掺杂进来。 林宇抬眼能依稀分辨出孤儿院外面的围墙,他朝着两边围墙交界的方向走去,因为那一片三角区域就是男孩发现的动物园。 有了老院长的描述,再加上围墙的痕迹,要找到那个地方还是不难的。林宇大概走了十来分钟的样子,便看到了前方出现了一棵比周围树木高出许多的梧桐树,林宇脸上出现了些许释然的微笑,它应该就是小男孩眼中的长颈鹿吧。 这一片区域的树木果然和其他地方有很多不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有高有矮有粗有细,还有其中一棵树干是歪的,小朋友很容易顺着弯曲的树干爬上去。这也难怪小男孩会把这里想象成动物园了,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 第一百六十五章 命运 仅仅一墙之隔,这一边是安静的树林,另外一边却是闹市的车水马龙,在这里可以明显听到外面汽车喇叭的声音,只不过马路上的人应该不会注意到,高大的围墙里面居然是一个孤儿院。 林宇一下子就看到了小男孩的背影,他坐在树干最粗大的那棵树木上,横生的树枝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坐垫,小男孩坐着的样子和整棵大树融为了一体。他的小脑袋情不自禁地探向了高处,似乎在听着围墙之外的动静。 他应该很想到孤儿院外面去吧?看到前方的这一幕,林宇的心沉了一下,他记得小男孩说孤儿院是一个地狱,他要骑着橙子树变成的白马离开这里。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小男孩的确很像是被囚禁在围墙里面的一只鸟儿。 林宇顿了顿,然后大声朝着小男孩说了一句,“哇,你骑在一只大象背上啊!” 小男孩很快就回过了头,这一次他的脸上充满了惊喜,“你也看得见,这只大象吗?” 林宇好不容易想出的这一招果然凑效了,小男孩的动物园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其中树干最粗大的自然就是大象了,林宇通过和周围的树木对比很快就推断了出来,他直接就道出小男孩幻想出来的动物,男孩自然会欣喜不已。 “当然看得见了,”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你骑的这只大象有一栋房子那么大,旁边还有一只跑来跑去的斑马,天哪,那还有一头长颈鹿吗?它长得太高了,我差点都没看到它的脑袋...” 林宇尽量发挥出自己的想象力,把老院长告诉他的动物全都一股脑儿说出来,在他生动的描述之下,就仿佛真的看到了一座动物园呈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对小男孩来说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杀手锏,他的这个动物园就像是活在他心里的一座城堡,小男孩不觉得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别的人能够看得见,因为就连当时的老院长也没看出来,还是靠自己一点一点告诉他的。所以现在居然有一个陌生人看清楚了动物园里面的每一只动物,小男孩脸上有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林宇很快就被允许进入了小男孩的动物世界,他和小男孩一起骑了斑马,又去逗了一下凶猛无比的狮子,还在大象的背上美美的睡了一觉,两个人在这座只属于他们的动物园里面玩的不亦乐乎... 不知不觉,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在天色快要暗下来的时候,林宇告诉小男孩自己要离开了。“我下星期还会来看你,”林宇微笑着说了一句。 小男孩有些意外的抬起了头,他见过太多来这里当志愿者的大学生了,没有人会在活动结束之后还返回到孤儿院的,所以小男孩根本就不想和这些人一起玩,当然他觉得林宇也包括在内。因此一开始,小男孩拒绝了和林宇一起玩耍,他宁愿和自己的橙子树说话或者干脆一个人待在动物园里面。 “下个星期,你还会来?”小男孩眼神中闪烁出许多的意想不到,同时又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期待。 “来啊,因为我把你当成是我的朋友,”林宇伸手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说道,“下次,你还要让我来你的动物园玩哦。” 走出果园的时候,林宇能感觉到小男孩对自己亲近了一些,虽然他还没有认可自己是他的朋友,但至少不会像一开始表现的那么冷漠了。 陪着小男孩玩了一天,林宇总算是跨出了艰巨任务当中的第一步,看到了小男孩脸上灿烂的笑容,可以说是林宇今天最大的收获。 计算机系七班的同学离开孤儿院的时候,心里都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因为在这两天陪伴孩子们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自己生来是一个正常人,并且拥有自己的父亲母亲仿佛都成了一种上天的恩赐。和这些孩子们在一起,同学心里难免会感受到挥之不去的负担,不过到这一刻,为期两天的志愿者活动就算是结束了。他们坐上公交车离开的时候,神色又重新变得轻松了起来。 林宇在离开之前还见到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灵魂,它就是老院长。老院长特地对林宇表达了谢意,他说已经看到林宇陪着小男孩玩了一天,自从自己去世以后,他从来没有见到小男孩像今天这样笑过。 林宇告诉老院长,这是自己作为死神的职责之一,并且下周六,他还会来孤儿院看望小男孩的。 在公交车上,看着城市里的车水马龙,每到一个停靠的站点,便会有一群又一群的人像沙丁鱼一样挤上公交车,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刚刚离开公司的上班族,他们每一个都看上去在很努力的活着,想要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去改变将来的人生。 可是,人的一生是努力就可以改变的吗?有没有可能,人在刚生下来的那一瞬间,就决定了这一辈子将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林宇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虽然以前他也觉得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通过勤劳和努力就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现在看来,人的命运至少有一样是不被人类自己掌握的,那就是阳寿,因为它掌握在死神的手里,这一点不论人类做任何努力都是无法改变的。 除此之外,看到孤儿院的孩子,林宇很自然地想到他们的命运其实也早就注定了,要改变人生,他们也许要比常人多上十倍百倍的努力,而且最终成功的希望也非常渺茫。 所以老院长才会如此放不下小男孩吧,因为在他这个特别的孤儿身上,老院长看到了人生可以被改变的最大可能性,小男孩是所有孩子之中能够被挽救的一个。 公交车在大学校门口停了下来,七班的同学陆陆续续都下车了,林宇也在最后一个走了下来。不知道下周再见到小男孩时会是怎样的场景,他会接纳我当他的朋友吗?林宇心中闪过了一个念想,要不,我准备一个小礼物送给他吧... 第一百六十六章 床头的纸条 新的一周开始了,周末结束的志愿者活动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对计算机系七班的同学还是起到了不少的正面作用。至少林宇就已经发现,坐在教室前排的同学多了不少,也没有几个人在课堂上趴着睡觉了。 也许是觉得自己再不努力就太浪费了吧,在孤儿院孩子们的眼里,现在的每一刻恐怕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生活。 讲台上的教授今天有些情绪高涨,因为他发现坐在教室里的同学表现的和以前太不一样了,他教的是一门晦涩难懂的基础性学科《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这门课从理论上来说,当然对计算机专业学生很重要,学好了它会对整个计算机运行的原理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可是在实际应用中,它的作用又微乎其微,因为没有人会在编程的时候想着计算器里面的电子元件是如何运作的。 教授不用想也知道,在座的计算机专业学生肯定都想朝着软件的方向发展,毕竟现在几大互联网公司势头实在太强劲了,工资待遇也在所有行业中处于顶尖水平,所以大家都想成为这些公司的软件研发或者网络维护人员,相比之下,《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软件工程》,这些课程才是更加重要的。 加上《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本身就号称是计算机系最难学的课程之一,所以很多学生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他们只需要在期末的时候想尽办法考过六十分,就可以皆大欢喜地度过这一次难关。 因此平时上课的时候,教授可以见到前排座位上基本没有几个同学,大家全都在尽量往后坐,只有几个学霸型的女生仍会坐在前三排认认真真的记笔记。其他的学生,要么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要么低着头,把手机放在座位底下打游戏,这样的状况教授早就司空见惯了。 这么多年来,教授教的每一届学生基本上都是如此,曾经他还试图维持过课堂上的秩序,用黑板擦重重地拍打了几下讲台,声色俱厉的告诉底下的同学在自己的课堂上既不允许睡觉也不能打游戏。 可是情况的好转可能维持不了二十分钟的时间,那些学生很快又变得跟刚才一样了。久而久之,教授也懒得去管了,只把上课当成了一项四十五分钟就会结束的任务。 但是这一天,教授看到的状况只能用惊喜来形容,他不仅发现前三排的位置全都被同学坐满了,而且课堂上居然没有一个人在趴着睡觉。自己把一个原理讲述清楚的时候,竟然还得到了讲台下同学微微点头的回应。 教授的教学热情一下子就被激发起来了,虽然不明白是什么事情让同学发生了转变,他感觉自己的教学工作终于在今天得到了认可,同学们全都在认认真真的听自己讲课! 教授脸上浮现出了难掩的笑容,他开始在讲台上唾沫横飞,就连声音都变得更加铿锵有力了...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七班的同学终于结束了一天的课程,他们纷纷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寝室,经历了一整天的认真上课听讲,他们真的有种身体被掏空了的感觉。 没有课堂上的睡觉休息,也没有手机游戏来分散注意力,纯粹的上课听讲自然是很难熬的。身体上的疲惫,让他们心里负罪的感觉减轻了很多,很多男同学又开始通过打游戏来放松自己,而女同学也点开了上周还没有追完的电视剧,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兴致勃勃地观看起来。等到熄灯睡觉的时候,已经有同学开始打主意,明天的头两节课要不逃掉算了?好久都没有睡过一个懒觉了... 林宇照样在回宿舍的途中去查看了一次天国邮箱,他发现许飞航的父亲回信越来越快了,昨天刚投出去的信件,今天立马就有了回复。林宇把信封从天国邮箱里面拿出来,小心地放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宿舍门还没打开,林宇就听到了不能再熟悉的游戏音效,“全体出击!”林宇嘴角笑了笑,他就知道今天课堂上的情况维持不了多久,果然晚上还没有过去,一切就又回到从前了。 林宇走进去的时候看到,这一次自己的两名室友都在打游戏,就连许飞航也在电脑前面玩的不亦乐乎。看来他是没想到自己的父亲这么快就会回信吧,林宇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悄悄把信封放在了许飞航的桌面上。 许飞航的脸上顿时充满了讶异,才刚刚过去一天,父亲居然就有回信了。许飞航不由得手上一抖,他控制的英雄一下子就冲进了激烈的战斗圈,瞬间被敌方英雄秒杀。 电脑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一行字,“刚才那个谁啊?怎么跑出去送死,不会又是一个小学生吧?” 许飞航看得很是尴尬,反正这一局自己这一边基本上是输定了,因为三路的防御塔都已经被拆掉,敌方英雄已经开始进攻自己阵营的水晶。许飞航没脸再和那些人并肩作战,干脆提前退出了游戏。 周光华正打的激烈,所以没有注意到许飞航居然又收到了一封信,否则肯定会质疑现在的书信邮递怎么会变得如此之快? 在上一封信中,许飞航告诉父亲,他和母亲的关系已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虽然生活富裕了不少,但母亲变得非常忙碌,她经常很早出门很晚才回来家里,许飞航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吃母亲做的饭还是什么时候。 他只知道自己还住在家里的那段日子,经常睁开眼发现屋子里只有自己和妹妹,床头会有一张母亲留下来的纸条,还有和纸条放在一起的百元大钞。 纸条上面留下话通常都是差不多的,“妈妈和爸爸有事先出去了,你自己用钱买吃的,另外好好照顾妹妹。” 许飞航经常会看着纸条和百元大钞发呆,他有种感觉,这些东西好像变成自己和母亲之间唯一的联系了。 许飞航还记得以前住在那片山谷的时候,他总是能听到母亲温柔的声音叫自己起床,饭桌上也会准备好并不丰盛,但却是热气腾腾的一顿早餐。 第一百六十七章 第一次当父亲 许飞航的妹妹好像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她可以很自在的睡到中午才醒,然后从许飞航这里分走两张百元大钞,一个人跑去游乐场就可以玩上一整天。 也许她和她父亲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相处方式吧,许飞航独自一个人待在家的时候常常会这样想,他没法做到像妹妹那样洒脱,游乐场去过一次之后就体会不到多少乐趣了。 许飞航把这归因于自己出生在大山,或许是因为自己骨子里就喜欢自然和山林,所以才会对城市里的游乐设施提不起兴趣吧。和过山车、海盗船之类的游乐项目相比,许飞航觉得和父亲一起走进山林才能体会到真正的乐趣。 山谷深处的鸟叫声、山泉水叮叮咚咚流淌的声音、还有爬上一棵树干俯瞰整片山林的感觉,都是城市里的孩子永远都体会不到的。所以妹妹才会每次拿到钱都觉得很开心,而自己却会觉得空虚和落寞。 至于许飞航的继父,既然父亲想要了解,许飞航也就在信里面告诉他了。许飞航的继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意人,不仅文化程度高,还非常有生意头脑,根据许飞航的观察,继父的生意应该是越做越大了。至少从回家的时间点来看,很少有在晚上十点之前结束的情况,至于周末就更加见不到人影了。 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陪客户太多,许飞航发现每次继父在家里的时候都是板着脸的,要么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要么就是在品读最新一期的财经杂志,很少会有主动说话的情况。 在许飞航的印象中,他和继父之间真正交流的次数应该十根手指头数的过来。所以要说自己和继父的感情,许飞航觉得基本上没有,对他来说,继父不过是一个回到家的时候不得不见到的人罢了。 这样的家庭环境让许飞航很不适应,偏偏除了自己之外,他觉得母亲和妹妹都适应的挺好的。母亲使用的化妆品越来越高档,妹妹也会因为继父每次回来给她带的礼物而欣喜若狂。 当然,继父所带的礼物当中也有许飞航的份,而且每一次的价格都不便宜。比如某国际品牌最新款的篮球鞋,大家都想要而国内却还没上市的苹果手机,甚至是高中毕业后,他通过旅行社为自己定下的一次毕业旅行。 这些恐怕是每个男孩子都梦寐以求的东西,但许飞航都从继父那里轻轻松松的得到了,只不过每次他将礼物递给自己,并且从嘴里说出有些生硬的两个字“你的”之时,许飞航总觉得这是继父体现她关爱自己的一种过场,精美包装的礼物里面总是缺少了点什么。所以许飞航在接过礼物的同时,嘴里也会有些生硬地说句,“谢谢。” 不可否认,在这个新家庭里面,许飞航从来就没有缺过零花钱,母亲也不用再为家里的生活费而担心。但是如果让许飞航选择,他宁愿回到当初那个与世隔绝的山谷里面,在这里,他能够体会到最珍贵的亲情。 许飞航本来不想把这些告诉父亲,只要让他以为自己现在过得很好就行了,但父亲要自己跟继父走得更近,这让许飞航怎么都无法忍受,所以干脆一股脑儿全部都说了出来。 父亲现在应该能够理解我了吧,许飞航在拆开信封的时候默默的想着,他也不想和家人的关系陷入僵局,但造成现在的状况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决定的。 信纸被许飞航展开在了手里,他看到父亲给自己写下了这样一段话语。 “航航,看到你的来信,我知道现在你和妈妈都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其实我的心里还是高兴的,因为那曾经是我想通过努力工作而达到的目标,但是最终并没有能够实现。 你责怪你的妈妈疏远了你,继父也对你非常冷淡,其实从一个长辈的眼光来看,我觉得在他们的心里都是爱你的。你的妈妈跟着我过了很多年的苦日子,她也曾经不止一次说过,不想一辈子就在家里当一个家庭主妇,可是我们当时住的地方,实在没有适合你妈妈的工作。 现在,她居然和你继父一同做起生意来了,这让我觉得很欣慰,你妈妈终于找到了实现她价值的事情。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虽然忙碌,但想必你妈妈一定活得比以前更开心吧。 航航,不要去责怪妈妈忽视了你,她的前半辈子为我们这个家庭付出了太多,现在或许才是她活出自己的时候,你已经长大了,应该懂得体谅并且在背后支持你的妈妈。 至于继父对你的冷淡,我觉得他是还没有学会如何去跟一个儿子相处。毕竟他只生了一个女儿,当一个男孩的父亲,他也是第一次。你在信里说,妹妹和继父相处的还是很融洽的,就算他不怎么说话,妹妹还是会缠着继父玩耍,在他的身边撒娇。所以继父不会觉得冷淡一些对孩子有什么不好,毕竟他和他的女儿一直都是这样的,对于儿子他还没有找到另外一种对待的方式。 不过在我看来,你的继父已经尝试着去努力了。他会为你买男孩子都喜欢的篮球鞋,最新款的手机,还有一趟属于你一个人的毕业旅行,这些东西有时候一个亲生父亲都没办法做到,但他却全部为你做了。你说你们之间交流的不多,可是每一次的交流,他都帮你指明了更加正确的人生方向。 比如你读初三,情窦初开喜欢上班上女同学的时候,他很快发现了你的心不在焉,并且告诉你考上重点高中才是向女孩子表白最十足的底气。从那以后,你果然收起了你的性子,成绩扶摇直上,真的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重点中学,如果是爸爸发现了你的早恋,爸爸都不能确定能否比他做得更好。 后来高考结束填报志愿,他竭力反对你想报考的林木专业,并且不惜与你关系变得更加疏远,也要把你的志愿改成羊城大学计算机系。这就说明他是真的在为你的未来考虑,你也许因为很想继承爸爸的职业,而对他更加怨恨,但在你的未来面前他没法顾虑那么多了。 这一点我还要好好感谢他,至少你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不用我担心了。 航航,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应该能够明白爸爸说的这些话,你一直对他心存芥蒂,是不是因为从一开始你就不喜欢他?” 第一百六十八章 礼物 看完这封信后,许飞航的眼角有些湿润。他把信纸重新放回了信封里,表情看上去若有所思。 妈妈是真的像父亲说的那样,因为在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所以才会忽视我吗?就算她已经忙得没有时间做饭,只是每天把钱放在我的床头柜上,其实在他的心里还是像以前一样爱我?许飞航不知道父亲的说法是不是真的,还是出于他想让自己和妈妈的关系重归于好而已。 继父也真的为亲近自己而做了很多努力吗?他也是第一次当一个儿子的父亲,所以还不知道应该如何跟自己相处?许飞航不置可否,他必须承认,在这个新家庭继父从来没有亏待过自己,他恐怕是整个班上生活费最多的学生了。 可是继父帮他做出的决定,许飞航至今仍然耿耿于怀。特别是填报志愿的时候,继父坚持说什么计算机专业是当下的热门专业,以后的人工智能技术肯定会发展成为非常庞大的产业,学习计算机不愁找不到好工作。许飞航其实也认可继父的眼光,毕竟他是一个很聪明的生意人,但他觉得继父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感受,计算机、编程之类的东西,许飞航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当时只想和父亲一样,工作是在有绿树环绕的大山之中。 直到现在,许飞航脑海里的观念也没有改变过,他买回的电脑就是用来打游戏而已,从来没有想过要用它去编程。至于大学生活,许飞航也想混完四年,拿到一张毕业证书也就算了。 但许飞航没有想到的是,就连父亲也不希望自己以后成为大山里面的伐木工,还要感谢继父帮自己做出的决定,许飞航原本以为父亲一定会站在自己这一边。 所以就像父亲说的,继父已经为自己做了那么多,自己却仍然还讨厌他,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他?在许飞航的心里,其实早就知道这件事的答案。因为他一直觉得继父取代了父亲的位置,有了继父的加入,他的生活才会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 许飞航姓许,他的父亲也姓许,但继父却是姓李。母亲重新结婚后不久,曾经问过年幼的许飞航,愿不愿意把姓改成李,以后就叫他李飞航。 许飞航一听之下,马上就哇哇大哭,说什么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姓改掉。母亲后来就没有再提及了,继父也当着许飞航的面说过,“姓什么不重要,只要你高兴就好。” 因此这么多年来,许飞航一直保留了自己原来的姓氏,这也似乎成了一个他没办法融入新家庭的象征。 被父亲一说之后,许飞航心里更加明白了,继父的冷漠和不善言辞其实都是借口,自己打心底里从来就没有认可过他是自己的父亲,所以不论继父对自己做过什么,许飞航和他之间的关系都没办法产生实质性的改变。 许飞航从一开始就抗拒继父的出现,他一直都不想承认继父的位置,因为那样一来,他感觉自己的父亲就好像真的被完全取代了... 这一次,许飞航没有立即给自己的父亲回信,他不想让父亲知道自己的心里还有如此孩子气的一面。等到我想好该怎么写的时候,再回信给他吧,许飞航一边把信封锁进了自己的抽屉里,一边暗自说了一句。 由于这学期的专业课程很多,林宇感觉每一天都有上不完的课,不过这样一来自己的生活也变得充实了不少,时间在没有意识下很快就过去了,林宇发现不知不觉就到了周末。 林宇答应了小男孩,周六要去福利院看他,所以虽然是周末他还是早早就起床了,不是要去送外卖,而是为了跟小男孩有更加亲近的关系。 坐上公交车的时候,林宇发现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送外卖和死神两个身份之间,他已经开始把死神放在了第一位。想当初,自己可是在送外卖的空闲时间才愿意去做死神任务的。 不过这也是一个很自然的变化,因为自己的死神等级越来越高,完成死神任务所获得的慰籍值也更加丰厚,而且自己的人生目标也变成了要成为一个完全状态的死神。 这些因素,都让林宇把死神身份摆在第一位,更何况,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他也体会到了更多的意义,这是送外卖完全不能相比的。 公交车很快就停在了福利院的附近,由于是周六的早上,羊城的各条大街都非常通畅,林宇发现自己只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就赶过来了。 福利院的看守认出了林宇是上周来过的大学生,当林宇说他想再来看一看福利院的孩子之后,看守很快就放他进去了,并且用很欣赏的目光对着林宇说了一句,“现在你这样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 福利院的孩子已经吃完了早饭,他们有些在院子里面玩耍,有些坐在凳子上晒太阳,还有一些只是静静的看着某处,眼睛里面没有什么神采。 林宇觉得那个小男孩可能又一个人到果园里面去了,正想往果园的方向走,突然看到屋檐下有一对探出头来的视线,林宇脸上会心一笑,“你在这里啊,是在等我吗?” 男孩出现在福利院显眼的地方,而不是一个人躲在果园,林宇很自然的想到肯定是因为男孩知道自己要来,省去了自己到处去寻找的麻烦。如果猜的没有错的话,那就说明男孩还是很希望再次见到自己的。 小男孩嘴上倒是没有承认,他支支吾吾的说了一句,“我,我刚刚吃完饭,正要,正要到果园那边去。” 林宇伸手去摸男孩的脑袋,没想到却被男孩躲开了,他也不介意,当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盒子,递给男孩说道,“我给你买了一个礼物,看看喜欢不?” 小男孩眼神中闪烁出难以掩饰的光亮,他把礼物捧在自己的手心里,完全没有想到这个陌生的哥哥不仅再次来看他,还给他准备了礼物。 他们一起走到果园,坐在那棵特殊的橙子树下面,小男孩才终于舍得把礼物拆开,看到里面装着的东西。 第一百六十九章 放牛班的春天 那是一个长方形,有点类似于电视遥控器的事物,不过体积小了很多,拿在手里也非常轻便。它的设计分成上下两半,上半部分是一块屏幕,下半部分是圆形的操作按钮,按钮的每一个方向都标识了不同的符号。 小男孩并不认识这是一个什么东西,但感觉上应该有些贵重,因为他还可以判断出这是一个电子设备。小男孩疑惑地看向了身旁的林宇,林宇很自然地把包装盒里面的耳机也拿了出来,插在了那个方形设备的顶部,他笑着说道,“这是一个mp3,简单来说就是用来听歌的东西,你应该也喜欢听音乐吧?” 这就是林宇苦苦想了一周,终于想出来送给小男孩的礼物。他曾经看过一部电影,《放牛班的春天》,里面讲述了一群被大人放弃的野孩子,他们作恶多端不服从管教,因此被大人扔到了一个叫做辅育院的地方。 辅育院的老师一个接一个被孩子们逼走了,直到他们迎来了一个叫马修的代课老师。马修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作曲家,他写出的谱子有一天被学生们发现了,马修突发奇想,或许可以在这些孩子中间建立一个自己的合唱团。 故事的转折点便从这里开始了,野孩子似乎受到了音乐的感化,他们在合唱的训练过程中表现得越来越积极,不再把精力花在让大人们头疼的事情上,马修甚至还在这些孩子中间发现了一位歌唱天才... 林宇觉得自己认识的小男孩和电影里面的孩子有点类似,不过稍有不同的是,小男孩不是被自己的父母放弃了,而是他根本就没有父母。 也许音乐真的能够起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作用?林宇也想尝试一下用音乐的手段来感化小男孩,他还记得老院长说过,男孩在他的家里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吃饭的时候,整个过程表现得特别安静,和平常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我已经在里面下载好了歌曲,你听听看喜不喜欢?”林宇把耳机挂在了男孩的左右耳朵上,接着教男孩按下了开机的按钮,mp3上半部分的显示屏逐渐亮了起来。 要帮男孩下载什么歌曲,林宇也是费了一番心思的,自己喜欢听的那些流行歌大多数都不适合他,毕竟小男孩现在才五、六岁而已,大人们的情歌对他来说太早熟了。欧美的很多音乐也是不适合他的,虽然里面也有很多林宇非常喜欢的歌曲,它们大都节奏感很好,听起来让人觉得心潮澎湃,但这些也不是给小孩子听的。 既然要感化他的心灵,陶冶小男孩的情操,林宇觉得应该给他听一些安静高雅的东西,比如纯音乐以及钢琴曲?想到这个点子的时候,林宇差点就要击掌欢呼了,心中的喜悦比自己连胜五场游戏还要高兴。 纯音乐和钢琴曲一定是让人觉得美好的东西,在搜索钢琴曲的时候,贝多芬的名字从网页里第一个跳了出来,《月光》、《献给爱丽丝》、《春天》等等,都是恒久流传的经典曲目。不过林宇还在其中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名字,《悲怆》。 许多的记忆一下子就浮现在了林宇的脑海中,因为《悲怆》这首曲子,正是郑修文和小狼之间的暗号。小狼可以在钢琴室静静的陪着郑修文弹奏一整天,它当初的表情就像是听懂了曲子里面传递出的感情一样,既然如此,小男孩应该也能够听得懂吧? 林宇把这些曲子全都下载进了mp3里,除了贝多芬之外,还有肖邦、莫扎特、巴赫... 当然中华的经典也是要让小男孩知道的,邓丽君的作品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她的每一首歌曲都给人带来恬淡和温馨的感觉,很少有情绪上的大起大落,却总能在人们的心里留下满足和愉悦,听她歌的时候,林宇发现自己的嘴角总是微微上扬的。 所以林宇把邓丽君的歌曲也一股脑儿全都下载了,除此之外,他还没忘了那首老院长也非常喜欢的,《月圆花好》。 这个mp3的价格还不到一百块,但容量却有8g,所以装了几百首歌之后仍然还绰绰有余,加上还不错的音质,林宇觉得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小男孩看着mp3上面的电子显示屏,尽管他还不认识上面出现的汉字,但一串字幕从右向左的慢慢滑动还是让他看得津津有味。 耳机里面传出了婉转悠扬的声音,小男孩听了几秒钟后突然觉得有些耳熟,他听过的流行歌曲不多,但这一首还真的让他印象很深刻。里面是一个有年代感的女歌手声音,她用毫无瑕疵的嗓音唱着,“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醉;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mp3里面的第一首歌正是周璇的《月圆花好》,这是林宇有意为之,因为这首歌有着小男孩对老院长的美好回忆,因此也能够让他更喜欢自己送的这个礼物。 小男孩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再次听到了这首歌,还是在一个并不太熟悉的哥哥送给自己的礼物里面,那个难忘的画面在小男孩的眼前呈现了出来。饭桌上摆着四道菜,清蒸扁鱼、胡萝卜炒肉、大白菜和一个西红柿炒蛋,旁边坐着的是自己的朋友老院长,他总是会把鱼肉夹到自己的碗里,而当时那个房间里回荡的就是这首歌曲。 小男孩眉头皱了皱,眼角有点红红的,看上去似乎像是想哭,但终究还是忍了下来。他转过头对着林宇说了一句,“哥哥,这首歌我很喜欢。” 林宇微微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看来自己的礼物终究没有选错,小男孩肯定会喜欢上mp3里面的歌曲,就算以后没有自己陪着她,这些歌也会成为他另外一种形式的伙伴。 风吹得橙子树叶沙沙作响,小男孩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位不会说话的朋友身上了,也不会把这些大自然的声音想象成是橙子树在为他唱歌,毕竟他现在能够听到耳机里面发出了真正的歌声。 小男孩看着自己前方的果园,它们在朝阳之中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小男孩的神情里多了一些孩子应该有的纯真无暇... 第一百七十章 派出所 这一天和林宇想象中很不一样,听着音乐的小男孩表现出极为安静的一面,从他身上看不出任何可以被称为小恶魔的影子。 小男孩一直待在‘动物园’里面,他坐在大象宽阔的背脊上,没有上窜下跳,也没有骑着斑马说要越过前方的围墙,他似乎比林宇还更喜欢听音乐,特别是听到贝多芬的钢琴曲时,小男孩可以长达几个小时都一言不发。 林宇没想到小男孩还有这样的一面,不过这样也好,他就不用费尽心思想着怎么陪小男孩玩了。林宇悠闲自在的躺在树上睡了一整个下午,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居然发现天色已近黄昏。 林宇告诉小男孩,下周同一时间自己还会来看他,小男孩对这一点已经深信不疑,他甚至头一回将林宇送到了福利院的门口。 在等待公交车的时候,林宇发现老院长出现了,他的神色比前一次轻松了不少,也许是看到小男孩终于有了一个说话的朋友。 老院长告诉林宇,小男孩过去一周已经有了变好的迹象,他没犯下什么大错,只不过有一次将清洁阿姨刚刚洗好的衣服又扔在了地上。虽然这件事惹得清洁阿姨要追着他打,但比起以前的行为,只能算是小事一桩了。 林宇很高兴自己的努力这么快就有了起色,他也发现了小男孩身上越来越多值得被好好对待的地方。他告诉老院长自己送了一个mp3给小男孩,里面放了很多优美的钢琴曲和纯音乐,还有老院长最喜欢的那首《月圆花好》。 老院长看上去很是感动,他没想到死神大人能够为他做那么多,有了音乐的陪伴,相信小男孩不会再那么孤单,也不会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做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 林宇和老院长都很期待着小男孩的改变... 每个周末,自然都是大学生们放纵的时候,有男女朋友的会相约着去看电影或者吃一顿浪漫的晚餐,没有朋友的单身狗也有他们的发泄方式,就是在校外各大网吧打一通宵的游戏。 这天晚上,林宇回到宿舍居然发现许飞航和周光华都不在,整个宿舍里面空无一人。难道都是去网吧包夜了吗?林宇很自然的想到了这个原因,他们宿舍里全都是清一色的单身狗,周末的晚上除了去网吧也没有别的去处了。 林宇苦笑着摇了摇头,单身是计算机系七班男生普遍的状况,或者说整个计算机学院也都是如此。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专业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更加在于学计算机的男生普遍对游戏比对女生更感兴趣,没有女友的时候,他们可以靠着几包泡面和一台电脑就玩得天昏地暗。而一旦有了女友,免不了要安排约会,陪她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些都是基本的,还有睡前要说晚安,早上起来要当她的活闹钟,生气了肯定要哄,每到特殊的日子还要准备一份她想要的礼物,这些事情,光想一想都觉得太麻烦了... 所以这些男生宁愿当一个孤单但却快乐着的单身狗,大有陪着自己的游戏一起到天荒地老的架势。林宇倒不是一个游戏狂热爱好者,但闲暇时候玩一玩还是不错的,和许飞航以及周光华相比,他显得要理智很多。 林宇不能像他们一样,毫无顾忌的在网吧打一通宵的游戏,因为明天是星期天,林宇还是打算去送一天的外卖,毕竟自己有两个星期都没做过兼职工作了,自己手上那一点积蓄可不能坐吃山空。 看着现在的时间还早,林宇也准备先玩两局游戏再睡觉,他点开了桌面上的游戏图标,游戏进度条在他的二手电脑上开始缓慢的加载... 今晚林宇的发挥还是很不错的,连打两局都获得了胜利,还有一场自己成为了全队里面的vip。林宇看到自己排名第一的数据自然有些沾沾自喜,本来打算打两局就睡觉,手一滑,又开始了第三局的战争。 不过这一局才打到一半,林宇突然接到了室友周光华的电话,“你有没有看微信?许飞航,他好像被抓到派出所里面去了。” 林宇听到这个消息着实吓了一跳,手上指挥英雄的动作立马停了下来,“他犯了什么事,怎么会抓到派出所了?” 周光华在电话里面回复道,“具体的事情我也还不清楚,只看到他在微信里面发的派出所地址,希望我们过去接他,你也应该收到了吧?” 林宇刚才一直都全身心的投入到游戏当中,经过周光华的提醒,才注意到手机屏幕上确实有一条来自许飞航的微信,“行,我先看一看,等下我们在校门口碰头。” 匆匆挂断电话之后,林宇看到许飞航发给自己的信息不多,大概就是说了他现在在派出所接受教育,需要有人接,警察才会放他走,具体发生了什么事许飞航并没有在信息里面明说。信息的最后面是一串派出所的地址,具体叫做新德路街道派出所。 新德路就在羊城大学东边的拐角处,它的派出所肯定距离羊城大学也不会太远。林宇直接把电脑关机,简单收拾了一下,便朝着校门口走去。 来到大学门口的时候,林宇发现周光华已经在那里等着自己了,为了节省时间,两个人顺手招了一辆的士,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如林宇所料,新德路街道派出所果然很近,的士司机拐了几个弯又钻进了一条小路,总共花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也就到达了目的地。的士司机自然知道两名乘客的身份是大学生,但对于他们深夜来到派出所的行为有些疑惑,眼神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嘴上倒是没有说什么,收好钱,很快就开着车离开了这里。 下了车,林宇发现这个地方虽然距离羊城大学不远,但自己还真的从没有来过,看到派出所里面亮着的灯光,林宇和周光华互看了一眼之后,快步走了进去。 第一百七十一章 较真的民警 派出所的空间也就和一间饭馆差不多大小,它的入口处设置了一个民警的值班台,里面便是一个类似于问询室的房间。 林宇和周光华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值班台上没坐着人,也就直接走到里面的房间了。 刚一进去,林宇便看到了许飞航熟悉的面孔,他和另外三个人坐在一条长椅上,脸上的表情既尴尬又沮丧。 林宇发现事情并没有自己想象中严重,许飞航手腕上并无手铐,只是用一种认错的态度坐在了警察的对面。 看到两名室友出现,许飞航无可奈何的笑了笑,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进派出所这样的地方,想着自己怎么也是羊城大学的高材生,居然在今天晚上马失前蹄了,还要室友来把自己接走,脸上实在是有些挂不住。 “那个,警察叔叔,接我的人来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吗?”许飞航用一种讨好的语气问道,他现在只想快一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免得在自己人生中留下更大的污点。 正在做记录的警察抬起头看了林宇和周光华一眼,“这就是来接你的人?不行,必须叫你的父母来,”警察很快就一口回绝了。 许飞航露出了不能再苦丧的表情,其实他之前就听警察说了,要他叫亲人来接,最好是自己的父母。可是许飞航的父母都在外地,而且他们平时的关系也有点疏远,许飞航可不想自己的这件丑事被他们知道。本以为把室友叫过来就可以蒙混过关了,没想到那个警察这么较真。 “警察叔叔,我的父母都不在羊城,他们平时也忙得很,不可能马上赶过来,你看,要不...”,许飞航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努力,他无法想象母亲和继父知道自己居然进了派出所,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民警把手上的笔往桌上一拍,“忙怎么了,再忙还能连儿子都不管?今天的事虽然有惊无险,但也必须让你的父母亲自来一趟,这件事没得商量。” 民警显然是有些生气了,许飞航只好立即停止了求情,他可不想把这件事情越闹越大。“行,行,警察叔叔,我这就通知我的父母过来...” 林宇和周光华面面相觑,在此期间,他们看到长椅上的另外三个人被警察带走了,他们的手腕上全都戴着一副手铐,看上去应该是要拘禁一段时间。 林宇和周光华在空出的位子上坐下,等许飞航给父母发完了信息,三人低声说了几句话,林宇这才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 原来许飞航虽然也被抓到了派出所,但他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今天晚上他本来是想在网吧包夜的,可是打了几局之后又觉得索然无味,便决定趁着宿舍楼关门之前赶回去。 从他所在的网吧到羊城大学门口有一条幽暗的小路,那里没有路灯,道路又比较难走,其实许飞航平时几乎不会经过那里。但是今天晚上比较特殊,许飞航发现时间马上就要到凌晨了,他要是不快点赶回去就没办法进入宿舍,所以才会选择走这条更近的小路。 只是在昏暗之中走了一半,许飞航突然被三个混混模样的人拦住了,他们说想去网吧包夜但身上的钱不够,叫许飞航支援他们一百块钱。 许飞航没想到在羊城大学附近还会碰上这样的事情,当下就气不打一处来,和那些趾高气扬的混混们起了争执。 其实许飞航每个月的零花钱都很多,他当然不会少这一百块钱,只是许飞航看不惯对方在羊城大学校门口作恶,他知道自己再往前跑个几十米,就能看到大学的门口还有学校的保安。所以就算以少敌多,许飞航也认为自己没必要害怕,大不了等下冲到马路上去就是。 三个混混在这条小路上拦截大学生还从来没有失手过,因为他们本身要的就不多,多则一百,少则五十,现在哪个大学生身上还没几百块零花钱?那些人基本上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点钱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大不了以后不走这条路便是。 没想到混混今天晚上却碰到了一个不太听话的主,他们之间推搡了几下,争执声越来越大,很快就被附近巡逻的民警发现了,于是四个人全都被一起带进了派出所。 三个混混是惯犯,民警早就对他们面熟了,所以虽然情节不算严重,还是决定对他们实施拘禁处罚。至于许飞航,本来是可以直接离开的,但了解到他是羊城大学的在校学生之后,民警生出了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认为许飞航作为一个大学生深夜在外面晃荡,本身也值得好好教育一番。 所以便上演了刚才的那一幕,民警坚持要许飞航的父母到场,似乎这样才能让这个大学生领悟到事情的重要性,否则只会有一个不了了之的结果。 许飞航现在开始后悔了,要是当初自己给他们一百块钱不就没事了吗?就当那一百块钱是丢出去喂了狗了,现在,现在却发展到了这样一步田地... 林宇只能对许飞航的遭遇深表同情,他也曾经在晚上走过那条小路,不过并没有碰上拦路要钱的混混,要是那几个混混拦住的是自己,可能就不是被拘禁这么简单了。 林宇两人陪着许飞航坐在派出所,眼看着时间越来越晚,许飞航的父母仍然一点都没有要出现的迹象。 许飞航带着歉意对两名室友说了一句,“要不,你们还是先回去吧?我一时半会儿是没办法离开这里的。” 其实这个时候宿舍楼的大门早就关了,林宇觉得就算自己现在回去也没有用,他总不能在周光华的面前掏出死神之帽,既然如此,还不如就舍命陪君子了。 “没事,我们陪你一起等等吧,你的父母,赶过来了吗?”林宇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对于这个问题,许飞航不知道应该如何答复,事实上,只有许飞航自己知道,他在一个多小时前发给母亲和继父的信息到现在都没有人回复。 第一百七十二章 淡薄的亲情 本来看了父亲给自己写的信,许飞航对自己的母亲和继父还抱有一丝期待,也许事情真的像父亲所说,母亲还是像以前一样爱着自己,继父也在努力改善着自己和他之间的关系。可是今晚的事情发生以后,一切瞬间又被打回了原形。 许飞航可以肯定母亲和继父一定看到了自己的信息,他们每天睡觉的时间都很晚,特别是在周末的时候更加要拖到深夜。作为生意人,他们有睡前把所有信息都看一遍的习惯,所以许飞航没有怀疑过父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遭遇。 既然看到了信息没有回复,那就说明他们不想在深夜还赶到这间派出所来吧,许飞航心中暗自苦笑道,他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对母亲和继父抱有希望,或者干脆别给他们发信息,反正发不发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许飞航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会在派出所里面出不去,反正这个时间点也不能回到宿舍,那就干脆在派出所睡一觉了。等到明天醒来的时候,警察发现自己的父母还没来,自然就会放自己走了,他们也没那么多闲工夫耗在自己身上。 不过两名室友倒是被自己连累了,他们本来还可以在宿舍或者网吧玩游戏,玩累了就美美的睡上一觉,现在却要陪着自己待在这间冷清的派出所里面。 “他们今晚应该不会过来了,你也知道,我爸妈是做生意的,他们平时很忙又在外地...”,在室友面前,许飞航想为自己的父母辩解,可是说着说着自己都说不下去了。许飞航脸上扬起了歉意的笑容,“你们不用陪我在这里干耗着,不能回宿舍就去网吧包夜吧,也比坐在这里好多了。” 林宇已经知道许飞航现在的父亲是他的继父,从他的语气看来,他的家庭里面有很多的难言之隐。林宇还无法体会,一个带着儿子的母亲和另外一个带着女儿的父亲重新组建家庭之后,他们的家庭关系将会变成怎样。不过在许飞航身上,林宇看到了一种对亲情的失望,不管许飞航表现得多轻松和无所谓,他眼神中的失落是骗不了人的。 林宇和周光华互相看了一眼,这样的状况就算他们去网吧也不会有心思玩游戏,倒不如就在这里陪着许飞航聊聊天,免得他一个人实在有些可怜。 “没事,在你父母来之前,我们是不会走的,”周光华拍了拍许飞航的肩膀说道,他就不相信许飞航的父母会把自己的儿子晾在这里,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今天被抓进派出所的是自己,周光华绝对有自信,只要父母还在地球上他们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赶过来的。 所以周光华不理解许飞航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这个派出所的确很无聊,警察还不允许他们玩手机游戏,但周光华觉得自己三个人一定不会待太久。 虽然林宇心里想着,有三个人一起至少可以聊聊天,那样等待的过程就不会显得太辛苦,可是他很快就发现,他们几个都不是擅长聊天的人,就算坐在同一条长椅上也很快就陷入了各自沉默的状态,大家看着不同的方向发呆,整间派出所安静的听不到一丝声音。 不得不说这样的气氛有些尴尬,也让人觉得很是压抑,许飞航本来是一个受害者,可现在低着头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倒像是犯了什么了不起的大错。 林宇很想说些什么,但又找不到合适的话题,他看到许飞航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脸上的表情像是在思考的样子。林宇很少会看到许飞航有现在这样的状态,他也许是在想着自己和母亲继父之间的关系,又或许是在思念处在魂界里的父亲,如果当年他父亲没有发生意外,那么今晚他就不会流落到一个‘无人认领’的状况吧。 许飞航一定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自己都进派出所了,父母却迟迟没有出现。不过面子是小,切实体会到了亲情的淡薄才是让许飞航如此沉默的原因吧,他平日里的乐天派和无所谓在这一刻都不见了,现在才是一个最真实的许飞航。 民警的一声咳嗽终于打破了派出所里长时间的寂静,他是今天晚上值班的警员,不过熬到现在也开始打哈欠了,“我说许飞航同学,你的父母还没来吗,你有没有打电话通知他们?”民警用一种质疑的眼光看向了许飞航,他怀疑这个大学生压根就没有通知自己的父母,否则怎么过了如此久都没有半点反应? 许飞航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但仍然用一种调皮的语气说道,“已经打过电话了,警察叔叔,我早就告诉过你,我的爸妈都在外地,他们要忙着做生意,一时半会儿是赶不过来的,你一直不让我走也只是浪费了你的时间而已。”许飞航试图劝说民警放弃他的坚持,在他心里也早就觉得,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在明天早上之前是不可能现身的。要自己给他们打电话?许飞航可不想用一种乞求的姿态请他们过来。 民警很不爽的哼了一声,“别想蒙混过关,你的父母不来我是不会放你走的,反正今天晚上我值夜班,我就陪着你耗下去。” 许飞航的愿望落空,他只能在心里暗自佩服民警大叔的执着,既然大叔要耗那就耗着吧,反正明天是星期天,自己也不需要去上课。 派出所再次陷入了一种让人压抑的寂静当中,林宇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他觉得或许真如许飞航所说,今天晚上他的父母是不可能过来了,既然还要熬到早上,林宇便想靠着后面的椅背睡一下。 闭着眼睛眯了十分钟,林宇却发现自己怎么都睡不着,也许是在派出所这个特殊环境的原因,恐怕除了民警没有人可以在这里安然入睡。 林宇重新把自己的身子坐了起来,他发现周光华和许飞航也都没有睡觉,周光华趁着民警不注意,悄悄把手机调成了静音然后低着头玩起了游戏,而许飞航还是处于一言不发的状态,他偶尔会看一眼派出所的门口,不知道是不是还在期待着什么。 又过了半个小时,林宇也准备拿出手机来消磨时间,突然门口响起了急匆匆的脚步声,身影不一会儿就出现了,林宇抬起头,看到为首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她用搜寻的目光看向派出所里面,嘴上喊了一句,“航航?” 第一百七十三章 尘埃落定 林宇发现女人的穿着很得体,一看就是拥有不错的家庭环境,她的脸上有难掩的焦急神色,当女人的目光锁定坐在长椅上的许飞航时,她快步朝着许飞航的方向走了过来。 所以,这个人是许飞航的母亲?林宇很自然的想到了对方的身份,他看到女人身后还跟着一个中年男人,男人始终板着脸,看上去有点难以接近。 此时许飞航的表情只能用惊异来形容,没错,在凌晨三点多走进派出所的女人就是他的母亲,母亲后方他还看到了自己的继父,许飞航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派出所。 许飞航和继父眼神交汇的时候,他突然读懂了继父冷漠眼神当中的一丝关切,虽然只流露出来一点点,但还是让许飞航一下子就捕捉到了,许飞航心中涌起了一股温暖而又酸涩的感觉。 许飞航有点不敢去看自己的母亲,毕竟被抓在派出所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还让她不得不连夜赶到派出所来接人。自从父亲去世以后,管教许飞航的责任就落到了母亲的头上,就算母亲再婚后也是如此。也许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原因,在新组建的家庭不论许飞航做了什么错事,继父都不会以一个父亲的身份去管教他,有时候还会当一个和事佬的角色,让母亲停止对许飞航的惩罚。 渐渐的,许飞航的母亲便有了一个严母的形象,她在许飞航面前的气场也变得越来越强。因此许飞航觉得这一次也不会例外,自己毕竟是深夜在校外晃荡,没有老老实实的待在学校。按照母亲的性子,惩罚是少不了的,再怎么也要责骂几句。 许飞航眼角的余光看到母亲抬起了手掌,他下意识的把自己的脑袋往后缩了一点,因为用手拍打后脑勺是母亲的惩罚手段之一,他高中逃课的时候就这样被母亲打过一次。 被打就被打吧,许飞航在心里默念着,虽然在同学和警察面前有些丢脸,自己这么大的人还要挨母亲的打,不过事已至此,要丢脸就丢个彻底吧。 许飞航能感觉到母亲的手掌离自己的脑袋越来越近,接下来就会听到砰的一声脆响,可是许飞航默默地等待了两秒钟,预料中的声响没有传出,母亲的手掌却轻轻抚摸在了自己的头发上。 那是一种温柔的触摸,就像是在理顺一只宠物狗或者宠物猫的毛发,如此简单的动作,却让一种被爱的感觉狂风骤雨般的席卷了许飞航的身体,许飞航听到母亲温柔的声音说道,“航航,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 航航这个小名,母亲已经很久都没有叫过了,但到了这个特殊的时候,已经长大的许飞航还是母亲心里的航航。母亲略带哽咽的声音,手掌心传来的温热触感,让许飞航这么多年一直压抑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出来,知道了母亲还是像以前一样关心着自己,他的眼泪一滴一滴的从眼眶里面掉了出来,双肩开始止不住的颤抖... 看到许飞航哭的像个孩子,林宇反而很为他高兴,他和周光华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两人很识趣的走出了派出所,把里面的空间让给许飞航和他的家人。 许飞航的继父向民警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也终于知道许飞航这一次并没有犯什么过错,最多只能算是一个不太守规矩的学生。当下自然是在民警面前承诺,要好好的教育儿子一番,许飞航也很配合的保证,以后不会再做同样的事情,一家三口这才顺利的离开了派出所。 这个时间点,许飞航的父母是不可能再回去的,所以打算在学校附近的宾馆住一晚,至少待到明天中午再回去。 在去宾馆的路上,许飞航了解到,其实母亲和继父在收到信息的第一时间就动身赶来羊城了,他们急急忙忙地搭上了最后一班飞机,又从飞机场直接打的到了新德路派出所,才会用了短短三个小时就将许飞航接了出来。 许飞航心里又是感动和愧疚,更加因为刚才在母亲面前痛哭而觉得非常尴尬,他只好转移话题的问了一句,“妹妹,她一个人在家没关系吗?” 母亲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我们出来的时候,你妹妹早就已经睡着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不到明天中午肯定不会起床的,说不定我们回到家的时候她还睡在床上。” 一家三口,在深夜的冷风中全都笑了起来,许飞航在笑的时候,眼角不知不觉又一次湿润了... 林宇和周光华自然是去了网吧,反正都已经快四点钟了,再打上几局游戏天就亮了,到时候正好回宿舍补觉。许飞航的事终于过去,林宇和周光华玩起游戏来自然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几局畅快淋漓的游戏打完之后,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 熬了整整一夜,林宇和周光华的确坐不住了,他们走出了网吧,决定在外面的大街上吃一些早点,然后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 不过还没等两个人走进早餐店,林宇就率先接到了许飞航的电话,“你们还在网吧吗?如果饿了就回来吃早饭吧,我妈给我们三个人都准备了。” 林宇听到后自然是露出了意外的笑容,不过想到昨天晚上陪许飞航在派出所待了很久,阿姨一定是想通过做早餐的方式来表达谢意。既然早餐已经准备好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林宇和周光华很快就返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一打开宿舍门,林宇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香味,这对正饿得肚子咕咕叫的他来说,无疑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林宇一下子就走到了许飞航的书桌前,发现他的桌面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早点,中式的包子、油条、稀饭,西式的三明治、热狗、蔬菜沙拉,还有羊城的各种特色点心,虾饺、马蹄糕、榴莲酥...,林宇感觉许飞航的母亲一定是把附近所有早餐店的东西都买了一遍。 “赶紧趁热吃吧,”许飞航笑着说道,“其他东西都是买回来的,不过中间这道海带排骨汤,可是我妈亲手做的。” 第一百七十四章 天才与疯子 其实在林宇的眼里,所有的早餐当中就属那道海带排骨汤最不起眼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汤里面的排骨放的太多,煮出来的汤汁上面飘着一层很厚的油渍,作为早餐实在没有多少让人吃下去的欲望。 可是许飞航却非常得意地率先舀了一碗,他吹了几下热气,然后大口的将饱含油脂的汤汁喝了进去,喝完还从嘴里发出了一个满足的气音,“蛤~,我最喜欢我妈做的海带排骨汤了。” 林宇无法赞同的撇了撇嘴,他还是觉得清淡一点的稀饭油条更加可口,不过出于对阿姨辛苦煲汤的感谢,他还是象征性的喝了一点。 许飞航告诉自己的两名室友,由于今天早上回宾馆的时间太晚,他的母亲就干脆不睡觉了,一大早就跑到了距离羊城大学一公里之外的菜市场。她从菜市场买回了最新鲜的排骨和海带,又借用了一下宾馆的厨房,才在早上八点多就熬出了这一锅海带排骨汤。 现在许飞航的父母已经赶去机场了,看到许飞航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林宇调侃了一句,“你这次进派出所,倒是因祸得福啊。” 许飞航赞同的点了点头,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距离上一次吃到母亲做的海带排骨汤已经过去多少年了,要不是这一次误打误撞进了派出所,母亲恐怕也不会特别熬一锅海带排骨汤给他喝。尽管过去了这么久,许飞航觉得碗里的汤还是自己记忆中的味道... 这天晚上,许飞航拿起笔给在魂界的父亲回信了,他发现父亲虽然身处另外一个世界,但推测出来的东西比自己在人间还更加清楚。比如他说母亲是因为太忙才会忽略了他,其实在母亲的心里,还是像以前一样爱着自己,比如他说继父很想拉近自己和他之间的关系,继父只是不知道如何去当一个儿子的父亲,在今天凌晨三点多钟,许飞航看到继父也风尘仆仆的赶到了派出所,他看到自己的第一眼就流露出了属于长辈的关切。 许飞航在信里这样写道,“爸,昨天晚上我居然被抓进派出所了,派出所的民警一定要父母出现才能把我接走,结果...” ......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宇又到了每逢周六去看望小男孩的时候,有了音乐的陪伴,林宇很期待看到小男孩的变化。 在离开宿舍时,林宇看到周光华早早就起来了,他同样是在玩游戏,不过玩的游戏类型让林宇有些大跌眼镜。 “周光华,你一大早在电脑上和别人,下象棋?”林宇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等他走近一看,发现周光华的电脑屏幕上的确是一副象棋棋盘,这个时候,周光华也正在对着电脑沉思。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周光华很自然的回答了一句,接着又陷入了一副苦苦思索的表情。 林宇只能无语的摇了摇头,天才的世界自己果然是不懂的,在林宇看来,只有在公园里面闲的没事的大爷们,才会带着一副象棋棋盘找一个老朋友切磋棋艺,没有几个年轻人会喜欢这种游戏。毕竟和控制英雄在战场上杀敌相比,玩象棋既不刺激又费脑筋,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不过对于周光华这种高智商的人来说,一盘象棋也许不仅仅是象棋,在他眼里那些棋子都是自己控制的千军万马,玩象棋同样是在打一场不流血的战争,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可以把自己的智商谋略发挥到极致,或许这才是他一大早爬起来下象棋的原因吧。 林宇坐上公交车,一路畅通无阻的前往小男孩所在的福利院,在途径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的时候,公交车停了下来。林宇灵机一动,在公交车关门之前下了车。 周六的上午,批发市场里面的顾客还不算多,林宇开始沿着里面的一个一个摊位走,眼神不断在两旁摆出的商品中搜寻。 这里,应该能买到一副象棋吧?林宇心中暗自说了一句,要不是刚才走出宿舍的时候看到周光华在玩象棋,林宇也不会想到再给小男孩送这样一个礼物。在林宇眼中,小男孩身上和周光华有一些相似的点,例如他们的智商都高于普通人,而性格上都有些孤僻,不太喜欢与人打交道,总是会给人带来一种不太正常的感觉。 正所谓天才和疯子就在一念之间,有些天才看起来很像疯子,他们的行为和思想都有些疯疯癫癫的,而有些疯子其实是天才,他们身上往往会有一些不被人发现的过人本事。小男孩的幻想和他做出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他也患有某种程度的精神障碍,但林宇坚信,小男孩一定是一个可以被扭转过来的天才。 既然周光华喜欢下象棋,那么小男孩也应该会喜欢,林宇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走进了小商品批发市场,他要在这里给小男孩准备第二份礼物。 象棋还是很快就找到了,为了便于携带,林宇选了棋子最小的那一种,它只是简单分成了红和黑两种颜色,每一个棋子也差不多只有成人指甲盖的大小。反正也是买给小男孩玩的,这种程度就刚刚好了。 这幅最小的象棋标价只有十块钱,林宇估计它的成本能有五块钱就差不多了,不过这样的整数也没什么好讲价的,当下掏出十块钱交给了摊主,把这幅轻巧的象棋拿在了手里。 再次坐上公交车,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也就到了福利院的附近,林宇走到大门口时,发现看守的大爷已经认出自己来了,两个人脸上礼貌性的笑了一下,林宇也就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福利院里面。 一周没见,不知道小男孩现在表现的怎么样,还会像以前那样恶作剧吗?林宇一边想着,一边用眼神在前方搜寻。孤儿院今天迎来了新一批的志愿者,他们在后院的空地上给孩子们准备了很多的礼物,孩子又是一个接一个的排起了长龙,井然有序地等待着领取属于自己的物品... 第一百七十五章 象棋 林宇知道小男孩一定不会在这里,在他眼中,所有的志愿者都是过客,他们不会跟孤儿院的孩子成为朋友,所送的那些礼物也远远无法改变孩子们的人生。 林宇的目光简单扫视了一下,发现队伍里果然没有小男孩的存在,他转身朝果园的方向走去,小男孩这个时候要不就坐在橙子树下,要不就在属于他的动物园里。 林宇轻车熟路的走进了果园,在那颗橙子树下面没有看到小男孩的身影,林宇便往下一个目的地走去,小男孩肯定是躲在他的动物园里面了。 今天上午没有阳光,凉风吹的果园里的树木沙沙作响,林宇渐渐有了一种秋高气爽的感觉,看来夏天终究是要过去了。 林宇看到周围的橙子树还是没有开花结果,也许是还没有长到成熟的时候,他跨过了果园中间的那条溪流,前方便是小男孩专属的动物园了。 林宇远远就发现了坐在树上的一个身影,他这一回不再是面朝围墙的方向,而是反过来看着前方的果园,不知道是对外面的世界少了一份期待,还是想第一时间看到林宇的出现。 果然,从男孩的视角很快就注意到了林宇,他的脸上扬起了一抹难得的笑容,坐在树枝上对着林宇招了招手。 男孩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对待自己,变得有些像老朋友一样了。林宇脸上也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他快步走了过去,爬上了那棵最大的树干,和小男孩并肩坐在了一起。 在树上看周围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们能够一眼就看到橙子树的顶部,繁茂的叶子像风铃一样在风中轻轻地转动,前方是孤儿院的大楼,它像是在果园的尽头突然冒了出来,虽然比周围的果树高了一些,但整体上却能融合得恰到好处。 围墙和他们坐的高度差不多,林宇只要略微抬一抬眼,便能依稀看到外面马路上汽车的顶部,不过小男孩的高度是看不到的,他需要抓着上方的树枝小心翼翼地站起来,才能够一睹外面世界的繁华。 天空似乎离他们近了很多,有时候会有一两只鸟儿从他们的头顶上方飞过,小男孩往往在这时会显得很兴奋,他的一双眼睛久久地追着鸟儿飞翔的路线,直到鸟儿飞到他再也看不到的地方,小男孩才会略有些沮丧的低下头。 林宇捕捉到了这一幕,他觉得小男孩不是喜欢鸟儿,而是向往鸟儿可以飞翔的自由,头顶的天空很广阔,但小男孩能够活动的地方仅限于这一片孤儿院而已。 看得出来,小男孩很喜欢自己送的礼物,就算再次见到了林宇,小男孩插着的耳机还是没有放下来,他的神情中多了一种大人才有的淡然。 “你最喜欢听里面哪一首歌?”林宇好奇的问了一句,经过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小男孩肯定把里面的歌曲反复听过几遍了。 “就是这一首,”小男孩扬了扬手中的mp3,他正在听的就是林宇口中问题的答案。 林宇把头凑过去一看,mp3屏幕上显示的是一首钢琴曲,而这首钢琴曲的名字正是《悲怆》。 林宇的心脏不由得收缩了一下,这种不谋而合让他产生了一种悲凉之感,所以是命好的人各有各的好,而命不好的人遭遇都很类似吗? 林宇并没有特别推荐过这首贝多芬的钢琴曲,但在自己下载的几百首歌曲当中,小男孩唯独最喜欢的却是这一首,这和当初小狼与郑修文的选择不谋而合。是因为听到了琴曲里面表达出来的命运多舛,才会有类似的感悟吧?林宇很自然的想到了这样一个原因。小狼的遭遇不用多说,它是被主人遗弃的一只宠物,经过了一段在垃圾堆里面找食物的流浪生活,而郑修文从小就是一个孤僻的孩子,他不允许和其他同龄人一样到大街上去玩耍,每天都被关在琴房里面练琴,因此《悲怆》这首曲子才会成为他和小狼之间的暗号,以至于小狼在死后还能够听明白,郑修文所弹奏曲子里面不需要言说的意思。 现在,林宇碰到了第三个喜欢这首琴曲的人,而他在小男孩的身上既看到了小狼的身世,又看到了郑修文儿时的孤僻,不得不让林宇心中产生了更多的怜悯之情。 在树枝上坐了一会儿,林宇想起了自己给小男孩买的礼物,便在他身旁说了一句,“歌曲过一会儿再听,我现在有一个好玩的东西要送给你。” 看到林宇神秘兮兮的表情,小男孩一下子就勾起了兴致,他把mp3关掉,又将耳机摘了下来问道,“又有新的礼物吗?”说实话,小男孩的确很喜欢林宇送的mp3,在过去一周的时间里,他除了吃饭和睡觉就几乎没有把耳机从脑袋上摘下来过。他觉得里面的歌曲每一首都很好听,有一些旋律还能够给自己勾画出一幅美好的画面,让小男孩真的觉得整个世界都从阴暗变得渐渐晴朗起来。 所以小男孩开始重新看待周围的事物,孤儿院的围墙不再是牢笼的栏杆,它仅仅是一座土建的围墙而已,院长和清洁阿姨不再是凶神恶煞的地狱使者,小男孩居然发现,他们真的在竭尽自己所能的照顾着孩子们的生活。 孤儿院里面的一切似乎没那么灰暗了,小男孩开始懂得坐在树枝上欣赏院子里的美景,mp3里面的歌曲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精神寄托,小男孩觉得这可能是自己收到最好的一件礼物了。 在这一周的时间里,小男孩不再需要去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也没有做任何一件让自己得意的恶作剧,就连院长都无法相信,这个小恶魔居然不声不响的度过了一整个星期。 有了之前的礼物,小男孩自然很是期待这一回林宇又会送自己什么,他眼睁睁的看着林宇拿出来一个长方形的木盒,木盒打开后,里面出现了很多圆形上面还写着文字的东西。 “这是象棋,你以前玩过吗?”林宇笑着问了一句。 第一百七十六章 识字 小男孩困惑地摇了摇头,他指着印在棋子上面的文字问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林宇现自己碰上了一个大麻烦,看来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会给孤儿院的孩子送象棋这种东西,因为他们连字都不认识。林宇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要是早想到这一点,可能送围棋比送象棋更好一些,只是围棋的规则太复杂了,就连自己都不会下。 既然象棋已经买回来了,也不能白白浪费,林宇只好硬着头皮先教小男孩认识象棋上的文字。 当自己成了一个教学的老师,林宇才认认真真地数了一遍象棋总共有三十二个子,红与黑一边各十六个。而每一边棋子的文字其实很多都是相同的,比如兵有五个,车、马、炮这些都是成对出现,每一边都有两个,最后就是一个单独的帅。 仔细算了一下,小男孩需要记住的文字也不过是七个而已。只是对照他的年纪,和从来没有过识字的经历,这仍然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林宇开始一个一个的教小男孩识别象棋上的文字,“你看拥有五个子的这个字是兵,兵的意思就是士兵,在战场上拿着刀枪打仗那种,这么说,你明白吗?”林宇完全没有教小孩的经验,也不知道小男孩对文字的理解到底处于怎样一个水平,他想尽可能的解释明白,但能够说出的解释话语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没想到小男孩听了他的话之后,却很快的就点了点头,嘴上说了一句,“我明白了。” 林宇的眼神微微亮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这么一说男孩居然就真的明白了,是自己拥有当老师的天分,还是小男孩真的太聪明? 林宇有了一种特别的成就感,他开始拿起棋盘上的下一个棋子,指着上面的汉字对小男孩说道,“这个字念马,就是我们常说骑马的那个马,你不是也知道斑马吗,它们都是同一个字...” 这一次的识字教学持续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林宇觉得小男孩还是学的很快的,毕竟就像老院长所说,他测出来的智商高达135,林宇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智商水平可能比自己还要高出不少。 男孩把象棋上所有的汉字都记下了,直到最后,林宇随便从棋盘上拿出一个棋子,男孩都能准确念出它的读音,并说出它代表的意思。林宇当然不知道这代表怎样一种水平,如果现在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同龄小孩出现在林宇的身旁,他一定会告诉这位哥哥,自己学校的老师一天最多只教两个汉字... 吃完午饭休息了一会儿,小男孩迫不及待的要林宇开始教他象棋的游戏规则,虽然还不明白象棋是怎样一个东西,但那些横七竖八的线条以及功能不同的棋子已经勾起了小男孩强烈的玩耍欲望。 和教小男孩识字相比,象棋规则反倒是更加复杂的东西,林宇只能从最简单的棋盘开始,指着中间那条楚河汉界说道,“中间这个长方形的叫做界河,把棋盘分成了左右两个阵营,一旦跨过界河,就算开始了对敌方阵营的攻击,你可以把它想象成电视里面带兵打仗那种画面...” 一旦说起来,象棋的规则还是挺多的,从每个棋子摆放的位置,到各个兵种不同的走位方式,以及如何对阵营里的主帅起进攻,林宇嘴里说得滔滔不绝,小男孩的神情也是一如既往的专注,他的眼神紧盯着林宇在棋盘上的每一个动作,就像是一幅小小的象棋给他开启了另外一个崭新的世界。 这是一个让人看了很温暖的画面,孤儿院围墙的一角,一根横生的树枝上坐着一位在校大学生和另外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小男孩是生活在孤儿院里面的孩子,他没有识字的机会,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而另外一个大学生其实跟小孩并没有什么瓜葛,但他每周都会出现在孤儿院,并且给小男孩带来特别的礼物,这一次的礼物是小男孩从来没有玩过的象棋。 大学生试着将两边的棋子全都摆好,然后开始了和小男孩的第一次对弈。小男孩在玩的过程中犯了很多的错误,刚才教的所有规则他并不能全都记下来,所以难免出现马步跳错,把象走到了界河另外一边的情况。 这个时候,大学生便会把小男孩走错的棋子退回去,耐心的重新讲解一遍规则,然后指导他正确的走法。所以,第一盘棋下了很久的时间,最终自然是小男孩阵营中的主帅被将军了。 虽然输了棋局,小男孩反倒显得特别开心,因为他现了象棋中运筹帷幄和瞬息万变的乐趣,这种游戏比自己以前的那些恶作剧还要好玩得多。 于是两个人很快开始了第二盘,这一次小男孩记住了大部分的规则,棋子走位的时候明显少了很多的错误,他甚至还趁着对方不注意,用炮吃掉了攻入己方阵营的一只马。 小男孩嘴里出了欣喜的笑声,大学生看到自己的马被吃掉以后,才后知后觉的拍了一下脑门,嘴里出了遗憾的哎呦一声,两个人相视着都笑了起来,笑声随着大树上摇摆的枝叶飘飞了出去。 时间在无声无息的流逝着,太阳从他们的头顶慢慢滑落下去,天边开始出现了夕阳淡金色的余晖,但树上的一大一小好像都没有察觉,他们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游戏世界里... 老院长的身影走到了果园的尽头,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从他的位置只要微微抬头,就可以看到前方那棵枝叶茂盛的大树,在小男孩眼里那是他动物圆里面的一头大象。 老院长现小恶魔和死神居然相处的非常融洽,小恶魔像当初有自己陪着的时候一样,收起了自己想要恶作剧的心性。事实上,根据老院长的观察,过去的这一周时间小男孩都表现得安静乖巧,几乎每时每刻都和自己的mp3为伴,也没有做出任何一件让大人头疼的事情。 第一百七十七章 文艺青年 小男孩的改变,是来自于mp3里面的音乐,还是死神的陪伴?这一点老院长也不得而知,但他很高兴看到自己走了以后,小男孩还能够回到当初的样子。 死神是在教他下象棋吗?一开始,老院长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疑惑,他觉得凭小男孩的年纪还没办法掌握象棋这种益智类游戏。可是几个小时以后,他发现小男孩明显步上了正轨,有时候还能吃掉死神的几个棋子。 老院长的心中泛出了许多的欣慰,看来就像当初自己预想的那样,男孩果然跟同龄的孩子不同,他的一只脚其实已经跨入了天才的行列。 老院长不知道死神是不是有意为之,但显然象棋是一种很适合小男孩的游戏,他的里面充满了各种不流血的战争和杀伐,既可以转移小男孩的注意力,又能让他的智商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 老院长不禁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想到陪小男孩玩象棋,不过现在有死神陪着他也是一样的,死神采取的相处方式和自己有一些不同,但目前来看,效果比当初的自己还要好一些。 老院长最后朝着树枝的方向看了一眼之后,转身默默的离开了果园,他决定不去打扰死神和小男孩,让他们在一个象棋的世界里度过一整天的时间... 林宇也记不清这是自己下的第几盘棋了,他所知道的是,小男孩在这个过程中进步神速,自己从一开始只留下一个车和小男孩对弈,到现在变成只让一个车了。小男孩虽然到现在都没有赢过一盘,但林宇却看到了一个迅速成长的对手,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小男孩身上安了一个快进键,他的棋艺每分每秒都在以看得见的速度进步。 林宇终于又一次将小男孩的主帅将死了,他伸了伸懒腰,嘴里长舒了一口气,不得不承认,刚才这一局自己居然下得有些吃力了。 林宇的眼神这才瞄到了上方的天空,天边只露出了半边的夕阳,再过不了多久,恐怕就要完全沉下去了。“原来已经这么晚了,”林宇后知后觉的说了一句,他发现今天过得特别快,感觉一下子就从白天到了晚上。 林宇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你已经下得很不错了,下一周哥哥再来陪你玩象棋。” 听到林宇说的话,小男孩的眼神这才离开了棋盘,他每输一局都会思考刚才自己的疏忽之处,脑袋里像电影一样播放着从棋局开始的每一个步骤。小男孩抬起头看着林宇,脸上写满了意犹未尽,“可是,可是我还想玩,”不得不说,小男孩确实对象棋已经入迷了。 林宇很高兴自己花十块钱买回的这副象棋能够让小男孩如此喜欢,但是他没有办法陪小男孩一直玩下去,看着小男孩期待的眼神,林宇灵机一动说道,“其实我不在的时候,你也可以自己跟自己玩。” “自己跟自己玩?”小男孩没有明白林宇话里的意思。 “你就把自己想象成两个人就行了,一边是汉,一边是楚,两边的将帅都由你来控制,”自己跟自己下象棋,林宇小时候也有这样的经历,毕竟他是家里的独生子,有时候找不到玩伴也就只能这么玩了。 小男孩被林宇指点之后,果然一下子就开窍了,本来就喜欢幻想的他很容易把自己想象成两个人,这么一来,自己就可以一直玩下去。 林宇离开的时候,小男孩还沉浸在象棋里面无法自拔,林宇看着他专注的样子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么一来,小男孩是不可能再去恶作剧了。 林宇回到宿舍的时候,发现只有周光华一个人在寝室里,许飞航居然破天荒的不见了踪影。自从出了上次进派出所的事件,许飞航好像对网吧的诱惑开始免疫了,他几乎一整个星期的时间都没有去网吧玩过,这被周光华解读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林宇虽然表面上也是笑了笑,但他觉得许飞航的改变肯定是来源于其他的东西,比如他在魂界的父亲,或者他和母亲继父之间亲情关系的修复。正是因为有了新的精神寄托,才不会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游戏上面吧,这一点和孤儿院小男孩性情的改变似乎不谋而合。 不过今天晚上,难道许飞航又重操旧业去网吧包夜了?林宇心中的疑惑很快有了答案,周光华告诉他,今天早上自己出门没多久之后,许飞航也收拾行李走出了宿舍,他说要到自己故乡的山林去看一看。 周光华对自己室友的这一举动再次表示了不可理解,大周末的不好好在寝室里面玩游戏,背着一个行李包要返回自己的故乡?许飞航什么时候开始转型,要做一个文艺男青年了? 周光华只能一边下着自己的象棋,一边冲着许飞航的背影说了一句,“好走,不送!” 许飞航出门之时,同样对自己的奇葩室友摇了摇头,一大早起来对着电脑下象棋,周光华的人生是有多么的无趣啊。 现在这个时间,许飞航还在回去的火车上,再过一个小时就要返回自己久违的家乡了,许飞航脸上有难掩的激动神色。 虽然自从母亲改嫁之后,自己就走出了那片大山,但是那座山谷和山上参天的树木仍然深深的刻在许飞航的记忆里,离故乡越近,许飞航感觉自己脑海中的画面便更加清晰,也似乎离自己死去的父亲更加近了。 许飞航看着夕阳余晖中的群山,它们都在慢慢接近自己记忆中的样子,不知为何,许飞航有种感觉,自己的父亲现在还在当初那边山林里面砍树,每当有一棵大树倒下,整座山林都会因为父亲而出现震颤。 许飞航决定明天就去山上看一看,看看当初父亲为自己种下的树苗,还有那一颗自己曾经爬上去取树种的树王。 许飞航收回了自己的视线,他面前的火车餐桌上出现了一个信封,那是父亲昨天晚上给他的回信,许飞航再次将这封信展开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无奈和屈服 “航航,看到你说被抓进了派出所,我当时就吓了一跳,不过还好,你没犯什么错误也没有受伤,这无疑是让我最开心的事情了。 我能想象到,当你的妈妈看到你发去的信息时,也一定有着和我相同的感觉。所以她才会连信息都忘了回,急匆匆的赶去飞机场吧。做长辈的,一定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健健康康平安无事,这一点,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 航航,你现在应该知道,就算你的妈妈忙到没时间关心你的学习生活,甚至很少跟你有真正的交流,但其实在她的心里,你永远都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她对你的爱是不会因为跟任何人结婚,或者任何生活琐事就会更改的。 当初你告诉我,妈妈在一年之后很快就改嫁其他人了,你觉得我知道了肯定会生气,但其实我的反应恰恰相反,知道你的妈妈跟别人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我心中的那块大石总算是放下了。 等到了一定的年纪,并且有了自己的小孩后,航航你或许才会懂得,比起所谓的感情,让自己和家人好好的活下去才是长辈心中最重要的事。我很难想象,如果你的妈妈当初没有改嫁,她一个人带着你在那片山区要如何存活下去。所以我一点都不生气,也不会怨恨你的妈妈,她只是为了你和这个家庭做了应该做的事。 你的继父想必也是很关心你的,否则他就不会在凌晨的时候陪着你妈妈来到派出所,试着跟他多交流一下吧,一个好的家庭氛围也能够让你有更加健康的成长。你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人生中有很多无奈和妥协,相信不久之后你也会更加明白。 你说你妈妈临走之前熬了一锅海带排骨汤,爸爸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尝过这个汤的滋味了,这是小时候你最喜欢的一道菜,不过在爸爸眼里,你妈妈做的每一道菜都是非常好吃的...” 许飞航看到了信里的最后一个字,他将信纸重新折好,放进了信封里,转头看向窗外已经暗下来的天空,陷入了一片沉思当中。 许飞航发现父亲虽然身处魂界,离开人间也已经有十年之久,可是对自己的生活却比他这个当事人还看得更加明白。 成人的世界有很多无奈和屈服,所以母亲当初的改嫁真的只是生活所迫,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还是为了自己吗?当许飞航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待这件事情,居然也觉得是合情合理的。他记得小时候的家庭环境的确很贫穷,自己很少会吃上肉,为数不多的几个鸡蛋也是买回来给自己补充营养的。所以他的盒饭里,才会比父亲多一个鸡蛋,那是因为家里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给大人吃。 作为伐木工的父亲工资肯定不会高,母亲当时又没有工作,所以一旦他去世,整个家就只能靠为数不多的积蓄撑着了。因此母亲才会在一年之后,急急忙忙的就找一个人嫁了吗? 想到这一点,许飞航的鼻子突然有点酸酸的,他发现自己一直以来怀疑母亲对父亲的感情是多么的幼稚,没有人会愿意在相亲几次之后就决定结婚,母亲的匆匆改嫁只不过是因为生活这两个字。 对大人来说,谈感情应该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吧?许飞航开始觉得母亲跟继父的婚姻肯定不是因为感情,继父需要给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关爱她的妈妈,而母亲需要给儿子提供一个更好的家庭环境,他们各取所需,所以才会在当年一拍即合,组建了一个看上去很合理的四口之家。 所幸的是,母亲这一次押宝押对了,虽然没有对继父做更多的了解,但在婚后的相处过程中,继父没有表现出让人难以接受的陋习,比如家暴、酗酒或者是赌博。继父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同时又很有生意头脑,和母亲结婚之后他让整个家的生活条件变得越来越好,对母亲来说,这无疑就是上天给她最好的安排了。 许飞航想起了母亲在焚烧父亲遗物的那个夜晚,当她把父亲的最后一张照片扔进火炉的时候,母亲哭得像一个受伤的孩子一样。当时的许飞航很不理解,既然都选择跟别的男人结婚了,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时候伤心流泪? 许飞航现在才明白,那是母亲在跟父亲作最后的道别,她不能带着父亲的遗物嫁入新的家庭,那样会让自己的丈夫心存芥蒂。为了将来的生活,她必须割舍过去的感情,其实到再嫁的那一晚,母亲都还是爱着父亲的。 原来父亲早就把这一切都看透了,母亲不会在一年之后就爱上其他的男人,所以他才会想从自己这里知道继父的情况吧,仓促之下,母亲是否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根据自己告诉他的信息,还有继父凌晨陪着母亲一起来派出所,知道了这些以后,在魂界的父亲应该可以彻底放心了。 许飞航后知后觉的发现,母亲和父亲之间的关系已经超出了感情和亲情的范畴,母亲虽然改嫁他人,也把父亲的遗物全都烧毁了,但她的心中永远都会留下父亲的位置。而父亲同样不希望在人间的母亲停留原地,母亲要继续自己的生活,不论是选择和谁在一起,父亲只希望母亲能够过得更好。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也不论母亲现在嫁给了谁,父亲一定坚信母亲还爱着他,就像坚信母亲再怎么忙碌也一定还爱着自己一样吧,许飞航看着黑暗中的群山,突然之间把一切都想明白了。 对于父亲、母亲、甚至继父,他的心里不再有任何怨恨或者间隙,生活似乎一下子就变得晴朗起来,许飞航嘴角扬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火车终于开进了大山之中,十年以后,那片山区迎来了一条新建的铁路,让许飞航的这一次返乡变得便捷不少。虽然夜色中看不太清楚,但许飞航觉得它们一定还是以前的样子,那棵树王也肯定还屹立在群山的最高处。 走出山区简陋的火车站,许飞航朝着自己记忆中的山谷走去,那里亮着零星几点的灯光,是周围这一片山林唯一能够见到的光亮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树苗已成材 山林的空气任何时候闻上去都是那么的清新,其中还伴着一股青草花香的味道,许飞航重重地吸了一口,顿时觉得浑身都舒畅了起来。 山间的道路没有水泥,但仍然非常干净平整,两边长满了茂盛的青草,秋蝉不知道躲在哪里不断发出鸣叫声,远处稻田里的牛蛙也跟着凑热闹,连成一片的蛙叫仿佛是在上演属于它们的一次狂欢。 这些景象,都跟许飞航记忆中一模一样,有了它们的陪伴,许飞航一个人走在漆黑的道路上一点都不会觉得孤单,脑海中播放着儿时的画面,看着一两只偶尔从草丛里面飞出来的萤火虫,许飞航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山谷的深处。 这里就是山民们居住在一起的地方,许飞航原来的家已经被拆了,母亲将房屋木材卖掉后换了一些钱,所以现在那里只是一片空地而已。 这样的山谷自然是没有宾馆的,许飞航决定到邻居林叔叔家借住一晚,他还记得林叔叔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的长辈,父亲去世的那段日子,他给自己家里提供了不少的帮助。 许飞航来到了林叔叔家门口,还没等他走近,就看到其中一间房门被打开了,房间里透出的光亮让许飞航看清楚了对方是一个头发有些灰白的长辈,林叔叔的样貌没什么变化,只是比以前看上去苍老了不少。许飞航暗自庆幸林叔叔家还住在这里,当下对着他的方向叫了一句,“林叔叔!” 林叔叔正要把桶里的水倒在地上,听到了许飞航的叫喊声才发现黑暗中还站着一个人,林叔叔皱着眉头辨认了一下,并没有认出眼前年轻人的身份,疑惑的问道,“你是?” 十年之前,许飞航还是一个小学生,现在已经长成一个大小伙了,岁月给许飞航带来了改头换面的成长,却只是让林叔叔多了几道皱纹和一些花白的头发而已。 “叔叔,你不认得我了?我是许飞航,航航啊,”许飞航脸上笑着,眼角却不知不觉有些湿润了,这一晃竟然已经过去了十年,自己现在的样子连林叔叔都认不出来了。 “你是,航航?”林叔叔疑惑的表情一下子就变成了满满的惊喜,他把手中的水桶放在了一边,脚步有些蹒跚地走到了许飞航的面前。 林叔叔从上到下认认真真的看着许飞航,最后仿佛终于确认了似的,两只手抓着许飞航的肩膀说道,“真的是航航,没想到,你都已经长这么大了!” 许飞航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我现在已经上大学了。” 林叔叔还是像以前一样,习惯性的摸了摸许飞航的脑袋,“恐怕都有十多年了吧,自从你的父亲...”,林叔叔下意识的顿了一下,把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不说那事了,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先进去说话。” 林叔叔搭着许飞航的肩膀往里面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朝屋里喊了一句,“老伴,快看看,是谁来了...” 许飞航在林叔叔家里饱餐了一顿,又美美的睡上一觉,旅行的疲惫在熟睡中完全消除了。第二天清晨,许飞航在鸟叫声中醒来,他看到窗口洒进来了金色的朝阳。 昨天晚上,许飞航已经告诉了林叔叔自己这一次回来,是想重新看看父亲工作和生活过的那座大山,还有大山里面的那棵树王。 林叔叔听完之后,立即表示要亲自带许飞航进山,这么多年过去,他怕许飞航已经不记得山路了。许飞航本来不想耽搁林叔叔的时间,他相信那条山路自己应该还能找得到,不过在林叔叔的坚持之下,还是答应让他陪着一起前往。 吃过早饭,许飞航和林叔叔朝着山林进发了,林叔叔告诉他,他们现在做的工作和十年前没有多大差别。基本上就是砍树,切割成段,然后运到木材加工厂,加工好的木材会被火车运送到全国各地。尽管交通更加便捷了,但他们木材的产量并没有提升,因为树木长大成林的时间仍然和以前一模一样,他们必须等到木材长成才能够砍伐。 “你看,这棵树苗是我上个月种的,现在已经长高一点了,”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林叔叔突然指着一旁的一棵树苗说道。 许飞航看到他的脸上有一种很自然的微笑,林叔叔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成长,或许这才是作为一名伐木工最大的乐趣。 许飞航感觉每一处风景,每一个转角都残留着自己儿时的记忆,自己小时候也就是沿着这条山路和父亲一起上山的,父亲的脚上永远都穿着那双解放鞋,但上山的每一个步子都走得特别稳健。 “这棵树恐怕有十年了吧,再过段日子应该就可以砍了,”林叔叔似乎发现了一棵已经成材的树木,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之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许飞航也朝前方的树木看去,几秒钟后,他的眼神突然一滞,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当年自己和父亲就在这里一起种下过一棵树苗。 许飞航的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方位,又远眺了一下前方的风景,经过和自己记忆中的画面核对,许飞航已经可以确认,这棵树就是当初父亲为自己种下的! 许飞航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十年之前,它还只是一棵和自己差不多高的树苗,现在,已经长成笔直高耸的参天大树了。 许飞航默默的抬起头,他的眼神看到了树木的最顶端,在阳光的照耀下,它的每一片树叶都反射出了金灿灿的光辉。父亲当年的话在许飞航的脑海中响起了,“我们现在砍得树都是上一辈人留下的,在树木倒下的地方种上树苗,是为了活在大山里的子孙后代,航航,等你长大的时候,这棵树也就成材了。” 树苗的确已经成材,但是父亲却早就不在了,许飞航抬起的脸庞不知不觉流下了一颗泪珠,父亲可曾想到,十年之后就只剩下自己和已经成材的大树了。 “航航,你怎么了?”林叔叔还没能把许飞航的称呼改过来,仍然像小时候一样叫他。 许飞航偷偷擦去眼泪,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这棵树,长得真好...” 第一百八十章 苦涩的山泉 两个人继续朝着山林的深处走去,山谷清幽,偶尔能够听到不知名的鸟叫声从远处传来,茂密的树叶在头顶上方连成了一片,所以就算外面艳阳高照,山林之中仍然很幽暗清凉。 但就算如此,爬山仍然是很累的,许飞航才走到一半就开始大汗淋漓,前面的林叔叔也有了些口干舌燥的感觉。他回头对着许飞航说了一句,“渴了吗,要不要先喝点水?” 许飞航点了点头,他上山之前忘带水了,想着如果现在能够喝一口冰的矿泉水,那将会是一件多么舒爽的事情。可是在大山里,没有人上山会带矿泉水,就连林叔叔也是两手空空的走进山林,他们自然有找到山林中水源的办法。 林叔叔离开了山路,开始走向旁边一个杂草丛生的斜坡,准确来说这一边是没有路的,要是许飞航一个人来,他一定不会知道斜坡之中还藏着水源。 顺着斜坡走到底部,许飞航开始听到了潺潺的水声,一条狭窄的山泉顺着岩石的缝隙流淌出来。山泉水清澈得像一面镜子,显露在地表的只有短短一段,不知道它从哪来,也不知道最终会流向何方。 林叔叔率先捧了一把泉水,一口就喝了个干净,清甜的山泉水流进肚子里的瞬间,嘴里的口干舌燥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林叔叔又接着喝了几把,直到感觉肚子有一种饱足感才停了下来,他直起了自己的身子,嘴里发出了满足的哈的一声。 这一幕,和许飞航记忆中的场景太像了,自己小时候跟着父亲上山,也会在这样的岩石缝中喝山泉水。特别是在中午吃饭之时,父亲总是会找一个有山泉水的地方坐着,吃完饭喝一点山泉水,就是他们当时最可口的饮料。 现在,这样的场景再次出现了,许飞航的脑海里翻过了许多的回忆,他慢慢蹲下身子,用手掌捧起了一些清澈的泉水,喝在嘴里的那一瞬间,许飞航居然尝到了一种苦涩的味道。 虽然自己面前的泉水完全可以媲美冰冻过的矿泉水,但许飞航只是喝了一点就没有再喝下去了,心中的五味杂陈,让他已经没有办法品尝山泉水原本的滋味。 林叔叔以为许飞航已经喝够了,所以再次走上斜坡沿着山路出发,他们距离山顶还有一段很远的路程。 “航航,没想到你都考上羊城大学了,那可是一所名校啊,”林叔叔一边走一边称赞了一句,在他们这片山区出一个大学生很不容易,更不用说考上名牌大学了。所以知道了许飞航就读的学校,林叔叔打心底里为他高兴。 “还行吧,也没有叔叔你说的那么好,”许飞航谦虚的笑了笑,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考上羊城大学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 “你说你学的还是计算机?那可是高科技啊,没想到我们这里还能出一个你这样的人才,要是你爸爸知道了,一定会...”林叔叔把心里的话脱口而出,他觉得计算机这种东西的确离自己太遥远了,光听名字就知道代表了最先进的技术,远远不是自己这种伐木工人可以相比的。许飞航的父亲跟自己一样也是伐木工,只可惜他没能见到自己儿子变得如此有出息。 林叔叔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十年前的那场意外山区里的每一个人都记忆犹新,因为安全绳断裂,许飞航的父亲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掉下来,当场就摔得血肉模糊,他的离世无疑是住在这片山谷所有伐木工人的噩耗。 从那以后,有一部分伐木工人选择转行,彻底离开了这片山区。而他还是留了下来,因为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东西自己没办法轻易割舍,只不过后来在每次爬树的时候都要先检查一遍安全绳。 许飞航倒是不介意林叔叔提起父亲,他这一次回来的目的可以说是对父亲的一种缅怀,更何况自己现在的状况其实父亲早就知道了,“说不定爸爸的在天之灵,已经看到了这一切,”许飞航笑了笑说道。 林叔叔点了点头,“航航,以后都要好好的活下去,你的爸爸才能够安息。” 许飞航重重地应了一声,“嗯...” 在接近中午的时候,两个人才爬到了山林的顶部,许飞航抬头看去,那棵遮天蔽日的树王仍然像当初一样屹立在群山之巅。 十年的时间,对这棵树王来说仅仅是弹指一挥间而已,许飞航在它的身上看不到任何的改变,甚至连树冠上叶子都仿佛跟十年前一模一样。 父亲说这棵树王已经有一千年的历史,它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人类世界的变迁,下一代人出生,上一代人死亡,在这棵树王的眼里,早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吧。 许飞航抬着头端详了一会儿,接着对林叔叔说了一句,“把安全绳给我吧,我要爬到树冠上去。” 林叔叔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犹豫,毕竟许飞航已经离开大山十年的时间了,他现在爬树的经验可能还不如小时候,冒然去爬树王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你确定,真的要上去吗?”林叔叔担心的问了一句。 许飞航知道林叔叔的忧虑,但其实在他的心里,小时候爬上树王的一幕幕已经播放过千万次,他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在父亲的保护下一步步爬上去的,就连父亲教给他安全绳的系法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用担心,林叔叔,我的心里有分寸,”许飞航非常肯定的回答道。 许飞航接过安全绳,用非常娴熟的手法将它绑在了自己身上,这一幕让林叔叔都不经看的目瞪口呆,因为许飞航的动作就像是一个经验十足的伐木工人。 林叔叔的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笑意,现在他更加为许飞航感到自豪了,因为这个从大山里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已经是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学的还是代表高科技的计算机专业,但他一点也没有忘本,在树王面前,他又成了伐木工人最朴素的儿子。 第一百八十一章 封山日 十年以后,许飞航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征服树王,这一次没有了父亲的陪伴,他只能自己一个人爬上树冠。 不得不说,许飞航的体力还真的不如自己小时候,才爬了十来米的高度,许飞航就开始气喘吁吁了。看来是平常游戏打太多了,许飞航一边抹去额头上的汗珠,一边在心里想着。进入大学以后,不到体育课自己基本上是不会去运动的,终日坐在宿舍里的后果就是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懒散,现在的爬树也变成了一件非常吃力的事。 不过,许飞航还记得父亲教自己如何在安全绳上休息,他将身体的重量全部放在了安全绳上,停下来目视着前方的山林。 山林中的一部分树叶已经被秋风染上了一些颜色,它们在风中轻轻摆动,像极了飘荡在天空的云彩。许飞航长舒了一口气,周围的风景还是如此的美丽,那些山林中的树木任何时候都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仿佛是一种神奇的魔力,就像是山林里蕴含着无穷无尽的能量,不论经过多少年,它都能够让山上的树木充满活力的生长。所以山林里面,才会有那个关于山神的传说吧。 许飞航想起了父亲曾经告诉他的一个故事,小时候他和父亲走在山林里时,父亲说这片大山里面其实住着一位山神,山神能够保佑山上的树木永远不停的生长,正是因为有了山神的存在,住在这里的祖祖辈辈才会有砍不完的树木。 山神平常是不会出来的,不过每年它都会在大山里面巡视一天,而这一天它不希望看到人类砍伐树木。因此山民便把这一天定为封山日,在封山日的时候,没有人可以上山,以免触怒了山神。 但是很久以前有一个不停劝导的人独自上山了,等到封山日结束,大家全都去山上寻找他,可是找遍了每一个角落都找不到那个人的影子,那个人也因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年幼的许飞航听完后有些害怕,他胆怯地问道,“爸爸,那个人是被山神吃了吗?” 父亲听完后哈哈大笑起来,“山神是不会吃人的,听村子里的老人说,那个人因为触怒了山神,所以山神把他变成了山林里面的一棵树。” 许飞航当时吓得哆嗦了一下,他再次看向周围站立树木的时候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他真的认为其中有一棵就是以前消失的人变的。许飞航还为此做了一个噩梦,他梦到父亲在上山砍树的时候,一斧头下去那棵树的身上居然流出了鲜血,这让许飞航瞬间就吓醒了。 有了山神的故事,许飞航对上山便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每次跟着父亲走进山林也期待着会不会不小心碰上了山神。对那个时候的许飞航来说,大山就成了一个充满神秘和冒险的地方。 不过许飞航也有顽皮的时候,特别是自己受了委屈找不到地方发泄,许飞航便会义无反顾地钻进大山里,希望住在里面的山神能够为自己主持公道。 而有一次,许飞航跑进山林的时间竟然就是在封山之日。许飞航也记不得当初自己是犯了什么错,反正是被父亲重重地打了几下,所以许飞航一路跑了出来,当他发现自己来到了山林入口的时候,一条红色的绸带横在了入口中间。 许飞航想起了今天就是一年一次的封山日,所以父亲才会一整天都待在家里,村里的男人们也全都没有上山。许飞航的脑海里晃过了那个关于山神的故事,他突然觉得伤心的自己终于可以得到解脱,如果被山神变成一棵树,自己就不用再受父母的责骂了。 许飞航义务反顾的从绸带下钻了进去,他在山林里面越跑越深,最后就连自己都无法辨明方向。 一个小时后,许飞航的父母发现儿子不见了,找遍了整个村子也没看到儿子的踪影,和其他的村民一起来到山林入口的时候,许飞航的父亲看到了自己儿子刚刚踩过的脚印。 “航航,上山了!”许飞航的父亲焦急地说了一句,今天可是一年一度的封山日,按照村子里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在今天上山。 许飞航的父亲陷入了极度矛盾的状态,他虽然未必完全相信山神的传说,可是从小生活在大山里的他对眼前的山林有一种敬畏的心理,生活了大半辈子,他自己从来没有违反过封山日的规定。但是儿子肯定是跑进山林里面去了,要是不小心被虫蛇咬了,或者在山里摔一跤,后果都不堪设想,这又让他不得不在封山日进山。眼看着天色已接近黄昏,许飞航的父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那一天,村子里发生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事情,村中所有男女老少都聚集在了山林的入口处,他们在村中长辈的带领下剪断了封山的绸带,每一个人都打破了祖传下来的规定,在封山这一天全都进山寻找许飞航的下落。 后来许飞航的父亲告诉他,村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他的所在,就在天色快要完全暗下来的时候,山上突然毫无征兆的起了一阵大雾,雾气将所有人的视线全都阻挡了,大家站立在原地分不清东南西北。 许飞航的父亲也同样不知所措,因为在浓厚的雾气面前,脚下的路都看不清楚,更不用说寻找自己的儿子了。父亲站在山林中间,急的像一只没头苍蝇,可就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前方,父亲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正在牵引自己,这股力量带着他朝一个方向不断往前走,父亲的双脚竟然在崎岖的山路中如履平地。 很快的,雾气渐渐散去了,父亲开始能够看得见周围的树木,牵引他的那股力量也在逐渐消失,父亲的脚步终于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熟悉的哭泣声就在前方不远处传了过来,父亲听到了许飞航在无助和害怕中的喊声,“爸爸妈妈,快来救我!” 第一百八十二章 羁绊 许飞航也不知道这段故事是真是假,但他的确记得那一天山林中起了白雾,而父亲的身影就出现在白雾当中。 有了那一次的经历,年幼的许飞航更加相信山神的传说了,因为用父亲的话说,就是山神的力量把他带到了许飞航的面前。从那以后,许飞航再也不敢一个人进山了。 看着眼前的山林,这一段儿时的记忆在许飞航的脑海中闪过,他现在自然不相信有山神的存在,不过正是山民的淳朴和对山林的敬畏,住在山谷的人类和这座大山才能够世世代代的传承下来。 休息够了,许飞航便接着往上爬,他的视野随着自己攀爬的高度而不断拓宽,他逐渐看到了山谷的全貌,远处最高的那座山峰也被自己踩在了脚下。 天空和白云似乎变得触手可及,遮天蔽日的树冠离自己越来越近,在攀爬的过程中,所有儿时关于父亲的回忆都浮现了出来,自己和他一起坐在山泉水旁边吃盒饭的场景,他砍下一棵树木,树木轰然倒塌的瞬间父亲脸上的微笑,还有当年自己要爬上这棵树王去取树种时,父亲在正下方鼓励的目光... 许飞航像当初一样朝着树冠进发,他的脸上留下了很多汗水,但偶尔也有泪水夹杂其中,终于爬到树王最顶部的时候,许飞航停了下来,他看到了脚下的名山大川,山河依旧是那般的壮丽,美的让人窒息。 一阵清风吹来,树冠在风中左右摇摆,许飞航抱着手里的树干,随着树王一起摆动。整个世界也仿佛跟着晃动了起来,许飞航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兴奋,他冲着远处的群山和山谷大喊了一句,“爸,我回来了!~” 声音长时间的在山谷和群山之间回荡,就仿佛是在帮许飞航传递他的思念,直到把这股思念带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等到山谷中不再有任何回音时,树干上的许飞航已经泪流满面,十年的时间真的太久了,他告诉自己现在要放下对父亲的羁绊,好好看一看活在自己周围的亲人,比如母亲、继父、还有可爱的妹妹。 许飞航的眼神看向了群山的尽头,那里有一道天际线与地面相接,仿佛就是它把世界分成了人间和天堂两个地方。许飞航对着那个方向轻声的说了一句,“爸爸,再见...” ...... 许飞航是周一上午才回来的,他顶着黑眼圈上了一整天的课,直到晚上回了寝室才早早躺在床上睡下了。林宇猜他应该是坐了一夜的火车,不过身体虽然很疲惫,但林宇看得出来他的精神状态倒是更加轻松,就仿佛是完成了一件压在心里很久的事情。 许飞航睡觉之前交给了林宇一封信,那封信自然是给他父亲的,尽管还不知道两父子联络的怎么样,但从许飞航最近的表现看来,林宇可以预测自己任务应该快完成了。 他把那封信放进了魂界的天国邮箱,一切似乎都在林宇的掌控下井然有序的进行着,不过当他离开魂界的时候,好像看到魂界深处出现了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 那个影子似乎一直就待在天国邮箱的附近,所以当林宇把信放进去的时候,影子很快就蠢蠢欲动了。林宇刚要迈出去的脚步瞬间停了下来,难道那个影子就是许飞航的父亲?林宇很自然有了这样的揣测,除了他,别的亡魂应该不会对天国邮箱如此感兴趣。 不过影子发现自己被注意到之后,很快又躲进了魂界深处,让林宇无法再看到它的所在。林宇还是只能像以前一样关闭了魂界的入口,或许许飞航的父亲并不想现身,更何况就算现身了,自己这个死神加上他儿子室友的身份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既然就在天国邮箱的附近,那么回信肯定很快就会收到吧,林宇原本以为会是这样,可是后来几天去查看了天国邮箱,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许飞航的父亲并没有把回信放进去。这不禁让林宇暗自觉得奇怪,他发现许飞航也没那么急着等父亲回信了,也就索性过几天再去魂界。 时间在充实的生活中总是一晃而过,不知不觉,林宇发现又到了周五的晚上,明天是自己固定去孤儿院的时间,经过了这个星期的象棋游戏,不知道小男孩现在的性情变得怎样了? 林宇觉得象棋应该是一个可以玩很久的游戏,所以这个星期不需要给小孩准备新的礼物了,有了音乐和象棋陪伴,小男孩应该不会像以前一样,终日一个人坐在大树上看着围墙外了。 周六的早上,林宇打着哈欠醒过来,这一次许飞航和周光华都还在睡觉,所以他只能小声的洗漱完毕之后,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宿舍。 去孤儿院的公交车很快就出现了,林宇发现今天车上居然只有自己一个人,不由得暗自笑了一下,自己竟是坐了一趟专车。 司机看到车里只有一名乘客也有些偷懒,很多本来要停靠的站点他都直接开了过去,反正没人要下车,大清早站台上也没有等待的乘客。 所以这一次林宇就在享受专车服务中来到了福利院附近,看守的大爷看到那个年轻人居然又来了,热情的朝着林宇打了一声招呼,“小伙子,今天比上个礼拜还早啊。” 林宇脸上微笑了一下,“大爷早上好,今天车开的快一点。” 简单的问候之后,林宇自然是畅通无阻的走进了福利院。就在他还在思考,是先去后院还是直接去果园的时候,一个小小身影已经朝着他跑了过来。 “哥哥,你终于来了,”跑到他面前的正是小男孩,林宇发现小男孩脸上露出了纯洁无瑕的笑容,还破天荒的第一次叫了他哥哥。 林宇的心瞬间暖了一下,他柔声问道,“刚才在等我吗,你吃了早饭没有?” 小男孩重重地点了点头,他拉着林宇的手就往果园的方向走,一边走还一边说道,“早饭已经吃了,赶快陪我下象棋吧,今天我要赢你。” 第一百八十三章 公平对战 林宇没想到小男孩有这么强的胜负欲,不过自己的象棋棋艺虽然不怎么样,但相信对付小男孩还是绰绰有余的。既然小男孩这么想赢,故意输给他几局也没有什么所谓。 林宇带着这样的想法,和小男孩一起来到了那棵大树上,棋盘打开之后,小男孩非常熟练地把棋子摆在了对应的位置。 看来过去这一周的时间,他一个人没有少练啊,林宇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他从自己这边的棋盘上拿掉了一个车,对着小男孩说道,“我还是让你一个子吧。” 小男孩却在这时摇了摇头,“不用让我,我要跟你公平的下一盘棋。” 不让子还想赢我?林宇用一种无奈的眼神看向了小男孩,自己毕竟是一个在校大学生,而对方只是一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林宇觉得自己不让子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会输的。 “还是先让一个,等你下赢我了,再公平对战也不迟,”林宇信心满满的说道,手上仍然还是把车放到了一边。 于是两个人的战役在树上开始了,这一回,林宇发现小男孩落子特别快,几乎没见他怎么思考就把手中的棋子放下了,反倒是林宇的进度比他还慢了一些。 仅仅是一周不见,你的进步也未免太大了一点吧?才刚刚下了五分钟,林宇就感觉到自己的局势居然被小男孩步步紧逼了,他的好几个先锋队伍都已经冲到了自己的阵营,林宇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开始抵挡。 小男孩的攻势非常凌厉,他甚至用一石二鸟的方法吃掉了林宇这边的一个炮,接着过了大概三分钟的样子,小男孩把手中的车落在了棋盘上,嘴里第一次说了一声,“将军!” 林宇当时的表情只能用尴尬来形容,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主帅居然已经落入了危险的境地,小男孩这么快就开始了对自己的将军。 林宇开始变得专注起来,他不得不承认小男孩已经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对手,就是因为刚才自己的疏忽,才会让他有机可乘。但是小男孩想要赢自己,还是不可能的事情。 林宇用尽一切办法跟小男孩周旋,他的两个士和象成了阻挡攻击最有利的兵种,多次将小男孩的将军成功的化解了。两个人的僵持持续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林宇虽然还没有被将死,但他悲催的发现围绕主帅的兵种已经越来越少了,到最后只剩下了主帅一个秃头将军。 小男孩露出了胜券在握的表情,到现在他比林宇还多出了一个车和一个马,小男孩看准时机发出了最后一轮的进攻,当他把自己的马跳到了秃头主帅面前时,小男孩欣喜地说了一句,“哥哥,我赢了!” 这个时候,林宇确实已经避无可避,这一场对局持续了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林宇就算在后半场发挥出了自己全部的实力,也仍然没有挽回局面。他发现自己和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下棋,居然输了。 林宇顿时觉得很没面子,输棋的感觉的确很不好,怪不得小男孩说今天要赢我,肯定是上一周输的太惨,心里还憋着一口气。 “再来,”林宇重新把棋子都摆了上去,他就不相信自己认认真真下棋,还不会是小男孩的对手。刚才那一局,一定是自己太疏忽大意了... “这一次就不要让子了吧,”小男孩用一种胜利者的口吻说道,从第一局开始他就想公平对战,只不过是林宇坚持要让一个车。 事到如今,林宇也没有让子的底气了,要是又再输了一局怎么办?这事要是被别人知道,会不会质疑自己脑子里面装的都是浆糊? “好,我不让了,”林宇很自然的回答了一句,将所有棋子全都满满的摆在了棋盘上。 林宇觉得这一局自己说什么也不能输了,公平对战还输给一个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孩子,以后自己还有脸见人吗? 林宇赌上了自己的颜面,他从第一步开始就走得小心翼翼,说什么也要把对方的主帅将死在阵营里。局面还是按照林宇预想的情况在发展,他渐渐掌握了这一局的主动权,开始将自己的兵种越来越多的攻入敌方阵营。 林宇脸上渐渐出现了轻松的笑容,小男孩毕竟还只是一个小男孩而已,就算他的智商超高,也不可能会是大人的对手。林宇发现自己的优势越来越明显,而且就在刚才,他还吃掉了对方的一个马。 就在林宇洋洋自得的时候,局面突然出现了惊天的逆转,小男孩接连吃掉了一个车和一个炮,自己进攻的优势一下子就消失殆尽。 林宇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他发现原来自己中了小男孩的圈套,那一匹马只不过是小男孩甩出的一个诱饵,等到自己真的上钩了,车和炮就成了对方的瓮中之鳖。 林宇嘴角的肌肉不自然的颤动了一下,吃了一个马,损失了一个车和一个炮,这无疑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不过林宇还是嘴硬的说一句,“嗯,这一步下的,不错。” 损失了两个强有力的棋子,棋盘上的局势很快就逆转了,小男孩反守为攻,带着自己的大部队杀了过来,就连几个小兵都冲过了界河。 林宇感受到了一种强大的威胁,在对方凶猛的攻势之下,自己主帅的头颅可能又要不保。他将所有的兵种都撤回营地开始防守,心里盘算着就算赢不了,也一定要打一个平手,正所谓守易攻难,在兵力有些许差距的情况下,守住自己这一方不败还是有可能的。 小男孩又开始了他的拿手好戏,轮番将军,这一次他将得更有水平了,几乎每进攻一次就要吃掉林宇的一个子,你来我往的几回之后,林宇悲催的发现,自己可能又要输了。 男孩没有给林宇留下多少纠缠的机会,他用自己手上的两个炮和一个车同时将军,林宇盯着自己这一边的棋盘看了半天,两分钟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输了。 林宇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光看向了小男孩,这一次他不是输棋的沮丧,而是闪烁出一种隐隐的兴奋,他觉得自己可能发现了男孩身上异于常人的东西,惊人的学习能力。 第一百八十四章 太弱了 从刚才这两局棋来看,第一局棋自己虽然让了一个子,但和小男孩下的时候还有一些周旋的余地,林宇觉得自己可能只差了那么一点点就赢了。 因此到第二局的时候,林宇在没有让子的情况下认为自己一定会赢,这其中其实有一个基于逻辑的判断,就是小男孩的实力在前后两局基本上不会变。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也的确是如此的,没有人会在短短几十分钟之后就棋艺大增,可是这一点在小男孩身上并不适用。 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林宇在第二局的时候已经是全力以赴,加上棋子方面也没有做任何让步,理论上来说,小男孩需要面对的是一个强大得多的对手。可就算如此,林宇还是输了,而且比第一局还输得更加彻底,小男孩甚至没有给他留下多少回旋的余地。 这就说明,小男孩在短短两局棋之间实力就已经突飞猛进,这无疑是一件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 可是亲历这一切的林宇却不得不相信,而且他还发现了小男孩进步的原因,在下第一局棋的过程中,他已经把自己的棋艺全都偷偷学过去了! 虽然林宇在下象棋方面只能算是一个菜鸟,但还是懂的一石二鸟和连环攻击,比如在将军的时候顺便吃掉对方的棋子,或者设置一个连环套将对方几个重要兵种一股脑儿全都消灭掉。在这些基本技术之下,林宇才能和小男孩周旋了一段时间。 可是到了第二局棋,男孩就已经把这些技巧都融会贯通,反而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的施加到了林宇的身上,林宇会的也就这几种,没有更好的技巧自然很快就败下阵来。 林宇感觉坐在自己面前的小男孩就像是一台人工智能机器,他可以在下棋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对方的技巧然后运用到自己身上,所以跟他下的越多他的实力就会越加强大,对手也会越容易就被他打败。 这无疑是一种惊人的天赋,至少单从下象棋来看,小男孩肯定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天才。不愧是智商高达135的人,跟自己这样的普通人果然是不太一样的,林宇看向小男孩的眼光多了一种钦佩和欣赏,自己输的那两局棋也觉得心服口服了。 “哥哥,我们再来吧,”小男孩连胜了两场,显然意犹未尽,一边把棋子摆上棋盘,一边又催促着林宇开始下一局。 林宇有些尴尬地摆了摆手,他知道从现在开始自己再怎么下都只会有一个结果,就是输。更何况,小男孩从自己身上也学不到更多的棋艺了,他应该跟其他不同的人玩。“哥哥已经不是你的对手了,”林宇如实的说了一句,“不过,我可以找更厉害的人陪你下。” “更厉害的人?”小男孩一听到就两眼放光,对他来说下棋已经成了最大的乐趣,今天能够这么快的战胜林宇,小男孩自己也没想到。不过获得胜利后的成就感,让他很想要挑战更加强大的对手。 林宇微笑着点了点头,“你先等一下,我在手机上下一个东西。” 能够陪小男孩玩,并且让他的棋艺得到迅速成长的自然是成千上万的网友了,就像自己的室友周光华也是其中之一。林宇用手机打开了企鹅平台,上面的游戏频道有数不胜数的游戏,这段时间最火的当然是王者荣耀了,它就出现在游戏列表的第一个,不过象棋这种益智游戏也肯定是有的。 林宇简单搜索了一下,发现里面跳出了一个天天象棋的小游戏,它的大小只有二十多兆,和王者荣耀相比显然有些小儿科了。不过这种小游戏正适合在林宇的手机上玩,因为他买的这一款现在来说可以称得上是老古董。王者荣耀是肯定玩不了的,但天天象棋还是没什么问题。 林宇很快就把这个游戏安装好,用自己本来的企鹅账号登录进去之后,林宇发现里面有人机对战,随机匹配,以及和好友玩这几个选项。 按照小男孩的学习方式,林宇觉得和真人对弈应该更能让小男孩进步,所以给他挑选了一个随机匹配的房间,林宇发现当前在线的网友超过了一万名。 “给,”林宇把手机递到了小男孩手里,“这是在网上和别人一起玩,里面有很多玩的不错的。”林宇以前还没有在网上玩过象棋,毕竟能够上网以后,大家倾向于玩王者荣耀这种刺激的实时对战游戏,只有像周光华那种奇葩才会对着电脑下象棋。不过在林宇的印象中,周光华的游戏界面好像跟天天象棋差不多,没准他用的也是这一个软件。 小男孩对着手机屏幕很快就变得专注起来,这个时候林宇忽然感觉到一身轻松,下象棋的确太费脑力了,还是躺在树上听一听歌看一看风景比较悠闲自在。 小男孩专心下象棋的时候自然是没办法听歌的,所以林宇暂时将他的mp3占为己有,耳机塞上去以后,林宇听到里面传出了邓丽君甜美的歌声,“任时光勿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吹着舒爽的清风,听着优美的歌曲,林宇躺在树枝上很自然的闭上了眼睛,他觉得小男孩下一局怎么也要二十分钟吧,自己可以先打一个盹了。只是还没等到耳边的这首歌曲结束,林宇就听到小男孩传来了不屑的声音。 “哥哥,你不是说找厉害的人陪我玩吗?这个人一下子就被我将死了...”,小男孩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获胜字样,心中却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因为对手实在太弱了。 林宇尴尬的咳嗽了一声,他接过手机一看,小男孩直接用两个炮的连环攻击就把对方将死在阵营,才短短三分钟的时间,游戏就已经结束了。 第一百八十五章 校尉头衔 完全碾压对手自然没什么乐趣可言,不过林宇发现这个游戏没办法自主选择更高难度,它是根据玩家的胜率和所获得的积分来匹配的,刚才自己刚刚注册了这个游戏,所以积分还是零,因此系统才会匹配了一个菜鸟型的选手。 “呃,是这样,”林宇耐心解释了一句,“这个游戏是根据账号的实力来匹配对手的,只要你不断获得胜利,你的对手自然就会越来越强。” “真的吗?”男孩脸上沮丧的表情一下子就消失了,林宇的话重新点燃了他的兴奋点,不断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去迎接更加强大的敌人,这无疑是一件让人心潮澎湃的事。 得到了林宇肯定的回答,小男孩很快重新开始了游戏,林宇教会了他如何进入房间匹配对手,这一回,林宇终于可以做一个甩手掌柜了。 他重新躺在了树枝上,听着耳机里的歌曲,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等林宇再次醒来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小男孩还是保持当初的姿势坐在他的旁边,此时男孩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看样子是遇到了一个不错的对手了。 林宇好奇的探过头去看了一眼,他记得这个游戏给每一位玩家都划分了等级,从最初的草民、县令到都尉、校尉,再到最后的大将军和霸王,总共被划分成了十三个等级。玩家通过战胜对手获得积分,当然战胜更高等级的对手获得的积分自然就越多。 小男孩对战的时候,林宇能够看到他的头衔,他本来以为经过一个小时,小男孩能够从草民升到县令就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一等级要积累一百的积分,可是等他定睛一看,却发现小男孩的头衔上赫然写着都尉两个字,如果林宇没有记错的话,这已经是第四个等级了。 林宇的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要知道每升一级后碰到的对手实力都更加强大,想要战胜对手获得积分自然是困难重重,可是小男孩居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升到了第四级,应该基本上就没有失败过。 “那个,你现在已经是都尉啦?”林宇在小男孩的耳旁轻声问了一句。 小男孩转过头,表情有些许的疑惑,“哥哥,都尉是什么意思?” 林宇感觉自己的眼前有一只乌鸦飞过,男孩确实还不认识这么复杂的汉字,就算自己说出来小男孩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不知道那些被他战败的对手,知道赢自己的人只不过是一个连头衔都不认识的小男孩会作何感想。 “呃,就是一个称号而已,你刚才,不会没有输过吧?”林宇道出了心中的疑问。 男孩倒是很遗憾地叹了一口气,“就在上一局输了一次,要不然,我又可以挑战更强的对手了。现在我们开始了第二局,对手还是刚才那个人。” 林宇表面上很平淡的哦了一声,眼神中却不由自主的闪烁出了一丝异样,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小男孩,心中暗自感叹了一句,果然性格古怪的人一般都是天才。 既然睡醒了,林宇就在一旁看起了小男孩的对战,只是简单瞄了几眼,林宇很快就发现棋盘上的局势真可谓一环扣一环,凶险万分。每一个棋子都达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步,要是不考虑周全,随便走出一步很可能就会满盘皆输。 都尉等级的实力已经这么强了吗?林宇看了半天,自己都不知道应该如何走下一步,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今他这个旁观者反倒被迷惑了。林宇必须承认,自己的象棋水平一定在都尉等级以下。 这一场旗鼓相当的对战持续了十多分钟的时间,最后小男孩用多出的一个兵把对方将死了,棋盘上总共剩下的棋子只有五个,真可谓是一场壮烈的战斗。 目前两个人各赢一场,双方都没有退出房间的意思,于是第三局又开始了。 才刚刚两分钟过去,林宇就发现小男孩又学到了对方的技艺,他把对手在上一局最厉害的一招经过改良,天衣无缝地用在了自己的战术上。很快,小男孩便掌握了绝对的优势,他控制的兵种在战场上势如破竹,一下子就吃掉对方好几个重要的棋子。 男孩的自主学习能力再次大显神威,林宇在旁边看得都不禁激动起来,就差给小男孩击掌叫好了。不出所料,小男孩在第五分钟就结束了这一局棋,这一次他把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胜利两个字出现在了手机屏幕上,对手灰溜溜的退出了房间,他感觉网络另外一边应该是换了一个人,否则不可能在第三局的时候表现得如此不同,自己已经完全不是那个人的对手。 因为又连胜两场,小男孩头衔的等级再次提升了,从都尉变成了校尉! “你,要不要先休息一下?”林宇在旁边提醒了一句,他注意到小男孩已经玩了一个上午了,一直都没有停过,下象棋是很费脑力的事情,男孩有必要先暂停一会儿。 经过林宇的提醒,小男孩才后知后觉地揉了揉眼睛,他发现盯着手机屏幕看了这么久,眼睛确实有些不舒服了。“好吧,先休息一首歌的时间,待会儿再继续,”小男孩的语气和大人没什么两样。 林宇笑了笑,把一只耳机塞到了小男孩的耳朵里,现在mp3播放的是舒缓的钢琴曲,正好可以让小男孩的思维得到休息。 不过根据林宇的观察,小男孩转动的脑子并没有停下来,他的眼神看着前方的橙子树若有所思,好像是在回忆刚才下棋过程中的步骤。没一会儿,小男孩脸上露出了释怀的笑容,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如果我这样下,就能够更快把他将死了。” 林宇有了一种小男孩要走火入魔的感觉,嘴上问道,“你真的这么喜欢下象棋吗?” 小男孩没有仔细回答林宇的问题,只是随口应了一声,接着又拿起手机开始了新的对战。 看得出来,小男孩的确对象棋游戏着迷了,这当然是一件值得庆幸的是,把全部心思都放在象棋上面,小男孩肯定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了。事实上,林宇已经看到了小男孩正在慢慢的改变,他现在越来越像一个正常而且又非常聪明的孩子。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不断进化 小男孩的象棋游戏一直持续到了下午,不过越到后面,他的等级晋升越慢了,因为小男孩常常会碰到实力超出他的对手。所以到下午的时候,他的头衔只提升了一级,从校尉变成了常伺。 在小男孩‘中场休息’之时,林宇的手机响起了一个企鹅信息提示音,他拿起来一看,居然是室友周光华发过来的。 “林宇,你不是在送外卖吗,怎么我看到你在网上下象棋?”周光华在聊天软件里发来了这样一句话。 天天象棋有和好友一起玩的功能,所以能够看到好友在线,周光华只要登上那个软件就可以看到他。“今天订单太少,所以就干脆,玩象棋了,”林宇只好如此回了一句。等这条信息发过去,林宇自己看着都觉得很假,没有订单早点回宿舍不就行了,有谁会拿着手机在外面玩象棋呢。 不过周光华的思维跟一般人不同,看到林宇的借口,他居然还真的相信了,很快回了一条信息说道,“那我们联网玩啊,我看你的等级还不错,都已经到常伺了。” 林宇不知道这个游戏里面常伺代表怎样的水平,反正比自己高很多就是了,他很自然地回道,“那是必须的,玩就玩啊,你现在是什么等级?” 周光华回道,“我啊,早就打到将军了,不过等级太高没人愿意跟我玩,现在我又故意输到常伺了,跟你一样。” 林宇,“......” 怪咖果然就是怪咖,还有为了玩象棋故意输的,恐怕这种人才能体会到无敌是多么寂寞吧,林宇非常无语的摇了摇头,不过有这样一个将军等级的对手来训练小男孩倒是很好的,对手越强,小男孩能够从他身上学到的东西就越多。 林宇很快进入了周光华开好的私人房间,他把手机递到了小男孩的面前,“这个人是我的大学室友,实力很强,你想不想挑战一下?” 林宇记得将军已经是最后面几个等级了,大概在第十级左右,而常伺仅仅是第六级而已。小男孩身上很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他可不管对手的实力有多么强,只要愿意陪他玩就行了。 “想啊,”小男孩迅速地接过手机,开始了和周光华的对战。 这是一场相差悬殊的对局,周光华同样也是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但还没有达到天才的程度,在象棋方面的天赋应该跟小男孩不相上下。不过周光华毕竟是一个成年人,他的智力发育已经很成熟了,这一点是小男孩远远不能相比的。 不出林宇所料,周光华在开局没多久就掌握了棋盘上的优势,他的各个兵种开始有序的进攻,也许是为了顾及同学的面子,周光华在进攻之下始终留了一些余地。 小男孩也不甘示弱,虽然处于被动的一方,他还是运用今天学到的各种技巧跟周光华周旋,甚至一度吃掉了周光华的两个炮。周光华意识到,自己室友的实力可能不止常伺这么简单,给他面子可以,但输棋是绝对不行的。 损失掉一个重要兵种之后,周光华开始了猛烈的攻击,小男孩终究还是不敌对手,在十分钟内败下阵来。 第一局下完,坐在羊城大学宿舍里的周光华默默感叹了一句,“林宇的象棋下的不错啊,以前怎么从来没见他玩过?” 周光华难得找到一个让他看得上眼的对手,自然是要缠着林宇继续了,他在聊天窗口里面打出了三个字,“再来啊”,手上鼠标一点,棋盘上的棋子又全都自动摆好了。 这个时候的周光华很怕林宇回一句,“我要去送外卖了”,那样的话他又不知道要跟谁游戏,不过还好,他看到林宇回了一个字,“行。” 于是,小男孩和周光华的战斗又开始了,他们都有种对象棋的痴迷,一旦找到对手便有了停不下来的节奏。接下来,林宇见证了他们的第二局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第三局二十五分钟,第四局四十分钟... 小男孩的实力在对战中不断的进步,虽然周光华一直都是战胜方,但他要拿下小男孩需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直到最后一局,两个人竟是下了整整一个小时。 林宇在旁边看得有些无聊了,毕竟象棋并不是他喜欢的游戏,当了几乎一天的旁观者,林宇坐在树上开始哈欠连天。 最后一局,小男孩还是输了,不过周光华心里产生了一种英雄惜英雄的感觉,他已经好久没有跟别人下得如此畅快淋漓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拉锯战的确很过瘾,而且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室友。周光华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好棋友,以后想下象棋的时候,都可以找林宇来下了。 小男孩也觉得林宇这次给自己找的对手很不错,自己跟他下了这么多盘棋都还没能战胜他,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要不是林宇及时制止,两个人差点又要开始新的一局了,林宇眼疾手快的把手机抢了回来,指了指头顶上方的天空说道,“你看,天都快黑了,今天不能再玩了。” 小男孩脸上露出了些许的遗憾,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才一下子就要天黑了。“好吧,我可以自己跟自己玩,今天我学到了很多战术,”小男孩嘴角浮现出了满足的微笑。 林宇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可以预见,经过接下来一周小男孩的自我消化,他的象棋棋艺势必又会上一个新台阶。林宇感觉自己现在有点像一个导师,虽然没有直接教小男孩下象棋,但却是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步步的成长。小男孩最终会成长到哪一步,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看到林宇说要回宿舍了,不能继续下棋,周光华很干脆的退出了游戏界面,反正只要林宇回来,不是一样跟他玩吗?不过这几局棋下完,周光华有种特别奇怪的感觉,跟自己下棋的林宇好像一直都在飞速的进步,自己的一些杀手锏很快就被他学去了,就像,自己面对的是一台不断进化的人工智能机器? 第一百八十七章 象棋大赛 晚上八点钟,周光华终于看到林宇回到宿舍了,他脸上早就有了迫不及待的表情,“你怎么才回来,赶紧跟我再下一局阿?”棋逢对手无疑是周光华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事,跟太弱或太强的对手下棋,都不会有那种你来我往相互厮杀的感觉。 从今天下午的状况看,周光华觉得林宇就是这样的对手,而且对于林宇他有一种深藏不露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林宇一直在隐藏自己的实力,所以才会让自己感觉他越来越强大? 不管如何,这样的对手终于被自己找到了,而且还是自己的室友,周光华觉得这可能是最近以来最让他开心的一件事。因此林宇说要回来的时候,周光华就一直在寝室里面等待,甚至连打游戏都提不起兴趣了。 林宇的表情只能用尴尬来形容,没想到小男孩陪他下了一下午还没有玩够,到了晚上还要缠着自己下象棋?现在小男孩可不在自己身边,自己没办法把手机交到小男孩的手里,周光华那种将军等级的实力自己哪会是对手啊。 “呃,我有点累了,要不下次再玩吧?”林宇随便敷衍了一句,他从周光华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对方很珍惜‘自己’这样一个对手。周光华要是发现跟他下棋的只不过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反应。就像那句话说的,在网络的另外一边,你不会知道跟你聊天的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周光华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失落,但这种事情不可强求,如果对方不想下,硬拉着他来一局也是没什么意思的。 周光华从嘴里艰难的说出了两个字,“好吧”。过了一会儿又接着问了一句,“林宇,我怎么感觉你的棋力总是在不断的增长,好像每下一局就变成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对手,这种感觉,实在太奇怪了。”周光华道出了压在他心里的话,其实他真正的感觉不是奇怪,而是有一种背脊发凉。 林宇脸上会心一笑,小男孩的天赋果然也被周光华发现了,但还是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有吗,我怎么感觉不到?” 既然林宇不愿意下象棋,周光华也就只能靠游戏来打发时间了,许飞航还没有回宿舍,不知道在外面做些什么。林宇摸了摸从魂界取回来的信,他发现许飞航和他父亲联系的频率又开始变少了,现在这一封距离上次隔了整整一周的时间,而且信封摸起来也似乎变薄了不少。 等许飞航回来再交给他吧,林宇在心中暗自说了一句,他随意点开了一个门户网站开始浏览,几分钟之后,林宇突然看到了一个让他眼前一亮的标题。 “幼苗杯第十八届全国儿童象棋大赛开始接受报名了!”林宇心里突然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激动,他点开那个网页链接,发现这是一个很正规和严肃的比赛,举办方是中华象棋协会,而开展儿童象棋大赛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出值得栽培的幼苗。 当然比赛也会设置奖金以示鼓励,林宇看到介绍里面有一行很醒目的标识,“大赛第一名将会获得奖金六万元,第二名奖金四万元,第三名奖金两万元!” 虽然看上去金额不是很大,但是对一个儿童来说已经是巨额数字了,有条件的家庭应该都会选择给自己的孩子报名。 他也应该很希望参加这样的比赛吧?林宇心中非常自然的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不管是小男孩对象棋的沉迷,还是他不断想战胜更强大对手的信念,都很适合参加这种比赛。就算最终没有拿到很好的名次,只要能够参加,小男孩应该就会很知足吧。 林宇没有思考多久,便决定帮小男孩报名,他看到报名信息上写着只要十岁以下的儿童都能参加,没有其他任何限制条件。于是林宇充当了一回监护人,在底下报名的地方填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及小男孩的真实姓名和年龄。 林宇注意到初赛的时间就在两个星期以后,地点是在羊城的各个区县,报名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住址就近选择参加。林宇在所有的比赛地点中搜索了一下,果然看到距离小男孩所在福利院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而光是羊城这一座城市比赛地点就超过了一百个。 果然是一个规模宏大的比赛啊,林宇在心中暗自感叹道,希望小男孩在比赛中能够走得远一些... 过了一会儿,宿舍门被人用钥匙打开了,林宇转头一看,出现在门口的是许飞航。他的手上抱着两本书,背上还背了一个单肩挎包,看样子竟像是上完自习或者刚从图书馆回来。 林宇讶异地张了张嘴,他还没注意到许飞航竟然有如此大的改变,现在居然在周末的晚上也去上自习了? 说实话,自从上次派出所的事件后,许飞航的确改变了很多,就连林宇这个室友都有些察觉。他玩游戏开始变得很有节制,也再没有去网吧包夜过,偶尔还能看到他坐在位子上拿着一本专业书翻看,给林宇的感觉,就像是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不再像以前浑浑噩噩的度日了。 但今天这状况也着实夸张了点,就连周末都不玩一下了吗?林宇眼睁睁的看着他走到了自己的电脑桌旁,把肩上挎包放下之后,仍然坐在位置上看起了手里的书籍,居然一点都没有要打开电脑的意思。 不可否认,许飞航所有的改变都来自于他和魂界父亲的交流,只不过两父子之间究竟说了什么,能让许飞航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判若两人,林宇就不得而知了。他难以理解的走到了许飞航的身旁,悄悄把信封放在了翻开的书页上,许飞航也在此时才停了下来。 他抬起头,对着林宇报以一个感激的微笑,等许飞航默默拿起面前信封时,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结了,心里默默说了一句,“这应该是,爸爸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了吧。” 第一百八十八章 轮回 许飞航的改变自然跟父亲有关,因为他渐渐发现正如父亲所说,继父在用他的方式努力跟自己走得更近。 也许他当初的确强迫了自己填报羊城大学计算机专业,但那只不过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替儿子做出他认为最正确的选择。一旦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许飞航开始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自己所学的东西,他渐渐发现学计算机并没有什么不好的,自己没准也能从其中找出不一样的乐趣。 所以许飞航开始翻看以前不屑一顾的专业书,他不想等到大学四年毕业以后,自己学会的只是打游戏。许飞航知道父亲因为自己考上了羊城大学而很自豪,他很想给自己还有父亲一个交代。 信封被许飞航撕开了,他拿出了里面一张薄薄的信纸,父亲已经准备好了给他留下最后一段话。 在上一封许飞航寄出的信里,他告诉父亲自己又回到了当初生活的大山,大山里面已经修通了一条铁路,要把木材运出去就方便多了。 大山还是许飞航儿时的样子,虽然又经过了十年的砍伐,但是大山上面的树木仍然郁郁葱葱,住在山谷里的村民永远不会对那座大山过多的索取。他们会在第一时间种下树苗,让山林无休无止地繁衍下去。 许飞航还说看到父亲当初种下的那棵树苗已经长大了,经过十年的成长,它已经成了可以被砍伐的木材,如果自己还住在那片山谷的话,就轮到自己去砍那棵树了。 还有林叔叔陪他一起去看了那棵树王,树王永远都屹立在群山之巅,静静地看着人世间的世代更替,而它的寿命似乎永远都没有终点。许飞航说自己再次爬上了树王的顶端,看到了脚底下和十年前一模一样的壮丽山河。 在信的最末尾,许飞航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如果自己现在开始接受继父的身份,父亲会不会感到不开心? 儿子的心思,父亲很快就明白了。他知道许飞航再次回到大山,是对自己最后一次的缅怀,经过了这段时间的交流,儿子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羁绊了。 许飞航的父亲在信里是这么写的... “航航,这一刻终究还是到了,我在魂界等了这么多年的时间,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天。 我知道大山一定会被乡亲们好好的传承下去,更何况,那座山还有山神的守护。树王应该还能再活一千年吧,和它相比,人类的寿命真的是太短暂了。 爸爸这一辈子,能够认识你的妈妈,并且生了一个你这么棒的儿子,爸爸已经非常知足了。你现在还很年轻,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可惜爸爸不能陪着你走下去了。 航航,曾经爸爸也希望能够看到你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然后和一个你喜欢的女孩成家立业,再给爸爸生一个大胖孙子,这样的事情,爸爸想一想都觉得很幸福。 不过人生很难完美,爸爸现在已经知道你考上了很好的大学,以后的那些事情,爸爸也相信你会做得一如既往的好。接下来的人生始终都是你自己的,你应该抬起头往前走,逝去的人,只要把他留在你的心里就可以了。 到了现在,爸爸可以放心的离开了。爸爸不能永远待在魂界,还有下一世的轮回等着我,爸爸也要开始下一段的旅程。轮回之后,这一世的记忆就不复存在了,不过就像爸爸说的,已经结束的这一辈子,爸爸没有任何遗憾。 航航,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爸爸也许已经不在魂界了。你不需要再给我回信,以后的人生道路,你就好好的走下去吧。 至于继父,儿子你是时候从心里接受他了,做一个长辈其实很不容易,他们的肩上有太多的负担,如果你愿意的话,开始称呼他为父亲吧...” 看完了来自父亲的最后一封信,许飞航默默的抬起了头,以免眼泪从眼眶里面流出来被室友发觉。虽然父亲十年前就离开了自己,但许飞航的心里一直都没有放下过他,所以在他感觉父亲是始终陪在自己身边的。可是这一次,父亲是真的彻底离开了。 经过了轮回之后,父亲就不再有这一世的记忆,不过就像父亲所说的,人生始终要继续,自己和妈妈的记忆里面不是还有父亲吗?这同样是他曾经存在过的意义。 许飞航把信收好后沉默了很久,他一直在回忆自己和父亲的点点滴滴,那些画面就像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里面晃过,直到最后,许飞航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释然的笑容。 他拿起手机走到阳台,破天荒的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许飞航的母亲。接通后,她发现以前沉默寡言的儿子居然跟自己聊起了家常,还说他们马上就要考英语四级了,可是四级的词汇实在太难背,他背了后面的很快又把前面的给忘了。 许飞航的母亲这才发现儿子居然有这么多话,这和平时在家里的表现太不一样了,因为就算放暑假的时候,许飞航也不过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玩他的游戏而已。 “是吗,没想到大学英语四级这么难,不过你还是要吃点苦头,听说这个证书是很重要的,”许飞航的母亲在电话里这样说道。 这个电话持续了二十多分钟的时间,林宇甚至还听到了许飞航从阳台传来的笑声,这个笑声里面包含着像孩童一样的开心。林宇突然想到,当自己被孤儿院的小男孩认可时,他的笑声也是这般的开怀和无忧无虑... 在电话快要结束的时候,许飞航让母亲把电话交给了继父,说起来他们还从来没有通过手机交流过,毕竟这两人的状况是面对面都没有话说的。 继父有些疑惑的接过手机,不知道许飞航为何会有如此反常的举动,他说了一句不带感情的“喂”之后,听筒里居然传来了许飞航一声前所未有的称呼,“爸,...” 第一百八十九章 李飞航 似乎还带着温热的称呼,让继父心中所有的感情一下子涌了上来,他虽然名义上已经是许飞航的父亲快十年之久了,可是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爸爸,他们也一直以一种不太像亲人的方式相处着。 继父当然也想改变这样的关系,为此他做过了很多的努力,比如给许飞航准备男孩都喜欢的礼物,或者尝试着打开一个可以聊下去的话题。不过许飞航的反应始终都很冷淡,他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根本没有给他任何靠近的机会。 继父觉得应该给许飞航多一点的时间,也许等他长大了,也就自然能够明白了。不过继父没有想过这一刻会在现在到来,刚才自己应该没有听错吧,他是真的叫我爸爸了? 已经四十多岁的继父居然有种鼻子发酸的感觉,不过作为商人,他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毕竟很多事情只是表面看上去很美好而已。 他的语气依旧是千古不变的冷静和沉着,虽然心中有万千思绪在翻涌,但还是在电话里淡淡的说了一句,“小航,你没发生什么事吧?”在继父看来,一切的诱惑都是糖衣炮弹,因为商场上就是这样的,所以他觉得这一次可能是许飞航碰上麻烦了,没准,是又被抓进派出所了? 不过接下来,他却听到了一句让自己差点掉下泪的话,“我没事,就是,想跟你说,如果你还想让我改姓的话,以后,以后我可以叫李飞航...” ...... 后来的几天时间,周光华又缠了林宇几次下象棋,不过都被林宇无情的拒绝了。看着周光华带着乞求的小眼神,林宇只能如实的告诉他,“要下的话等周六吧,陪你下一整天都没问题。” 得到了这个承诺后,周光华每天都在期待着周六的到来,对于他来说,指挥各种各样的兵种在棋盘上无声的厮杀,是比玩网络游戏还更加有趣的事。 林宇看到棋瘾上来的周光华,还是忍不住上网和别人玩了几盘,不过每一盘都是几分钟就结束了,周光华最后轻轻叹了一口气退出了游戏。 看来是没找到合适的对手了,林宇心中暗想道,几分钟就结束的对弈显然不如和小男孩你来我往长达一个小时来的有趣,也难怪周光华总是想跟自己切磋了。 那天晚上,许飞航在阳台上打完电话后不久,林宇就收到了一条来自死神游戏的信息,慰籍许飞航父亲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自己获得了七百的经验值和两千的慰籍值。 许飞航的父亲终究还是离开魂界了吗?一旦参与轮回,就永远都无法再和人间的亲人联系了,林宇不由得看向了坐在电脑前面的许飞航,他应该已经在信里和父亲道别了吧。 不过许飞航的脸上看不到多少悲伤,反而有种心事终于放下的感觉,他的神色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轻松和淡然,也许这就是彻底放下心中牵挂之人的状态吧,许飞航需要继续他的生活,他和母亲以及继父之间的关系也有了开始变好的迹象。 许飞航并没有对林宇口头上表达感谢,也许是觉得那样显得太生疏了,他仍然会像以前一样,帮林宇完成他不想写的课后作业,从食堂带回他喜欢吃的饭菜,每时每刻都想着如何帮助林宇掩饰他死神的身份。 除此之外,许飞航还在周五的晚上把林宇叫出去单独吃了一顿饭,他们简单商量过后,选择了有些奢侈的麻辣火锅,因为两个人都来自于吃辣的地方,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过嘴瘾了。 对于大学生来说,麻辣火锅无疑是一种高档消费,肥牛、肥羊、毛肚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三十块起,而在大学食堂吃一顿不到十块钱就够了。 不过许飞航坐下之前,拍着胸脯说着让林宇随便点,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让林宇吃到爽才行。林宇知道这顿饭多半是为了感谢自己充当了一回魂界的信使,让许飞航和他的父亲各自有了完美的结局,所以当下也就不客气了,把所有自己想吃的东西都点了一遍。 许飞航每个月的零花钱是很多的,他又不是属于喜欢到处买东西的类型,所以基本上许飞航每个月的钱都花不完,请林宇吃一顿火锅完全不会对他造成任何经济负担。 看到满满一桌子的食材都端了上来,林宇和许飞航自然是甩开肚子吃了起来,麻辣火锅的香味、食材的鲜美、再加上一杯冰爽的啤酒,两个人都吃得非常尽兴。 席间,许飞航说起了他的家事,他开始吐槽自己忙得不见人影的母亲以及继父,甚至把当初自己离家出走的那段故事也告诉了林宇,惹得两个人都开怀大笑起来。 既然说出口,就表明已经不在乎了吧,林宇心中闪过这样一句话,他看许飞航的表情的确把过去这件事当成了笑话,而不是一个藏在他心里难以启齿的秘密。现在的许飞航应该是充分相信家人对他的感情,所以才会把这事无所顾忌的说出来了。 林宇也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小时候的许飞航过得如此孤单,居然离家出走都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倒是和孤儿院小男孩的处境不谋而合,小男孩也是觉得一直都没有人关注他,才会不断恶作剧吧。 不过多年之后,许飞航已经长大成人,他的内心已经成熟到可以放下心中的牵绊,让身处魂界的父亲轮回转世。而小男孩却恰恰相反,他这个年纪还需要父母的关爱,小男孩不是要把亲人放走,而是希望获得能够陪伴他成长的父母。就像老院长说的,找一个不错的家庭,把小男孩从孤儿院领走才是他最好的归宿。 在回宿舍的路上,林宇有种错觉,许飞航就像是已经长大的小男孩,虽然他的童年缺少了很多亲情,但许飞航现在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你小时候一个人在家,最想做的是什么?”林宇突然问了一句,明天就是周六了,他希望能够为小男孩多做一些事情。 第一百九十章 无声的战争 许飞航有些诧异的抬了抬眼,不得不说林宇这个问题确实有些奇怪,自己又没办法穿越回到小时候,怎么还关心小时候会想做些什么? 不过看到林宇认真的眼神,许飞航想了想还是认真回答道,“那时我一个人在家的确很无聊,如果能出现一个人,陪着我玩,应该就很满足了吧。”许飞航回想起当时的处境,身为孩子的他的确没有太多的要求,能有一个人陪着玩就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了。 “只是陪着玩,就可以吗?”许飞航的回答让林宇有些意外,他本以为缺少亲情的孩子会需要很多的东西去弥补,所以不确定自己对小男孩的努力做的够不够,没想到许飞航却说只要有个人陪着就满足了。 许飞航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小孩子哪有那么复杂,妈妈不在身边他会想妈妈,但要是有人陪他玩游戏,他很快就会把妈妈忘了,小孩子不都是这样的吗?” 许飞航的这一句话似乎点醒了林宇,的确,孩子的世界是很简单和纯粹的,就算得不到母爱和父爱,但一点点其他东西也许就能够让他们满足。林宇脸上也出现了轻松的笑容,看来自己一直以来还做得很不错,尽管不知道如何弥补小男孩缺失的亲情,但至少做到了每周都去陪伴他,也许简简单单的陪伴,对小男孩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周六的早上,林宇仍然是一起床就赶往了孤儿院,就在他蹑手蹑脚走出宿舍的时候,周光华居然在他打开宿舍门的瞬间惊醒了,他用有些气愤的语气问道,“林宇,你不是说这周六陪我下象棋吗?” 周光华为这件事已经等了一周了,本来昨天晚上还在期待着可以和林宇下一整天,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就看到林宇偷偷的溜出宿舍,这让周光华很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林宇只好无奈的笑了笑,“我可以一边送外卖一边陪你下象棋,就像上周一样...” 听到这样的回答,周光华这才转怒为喜,不过想了想又觉得有些憋屈,自己好歹也是打到过将军等级的人,怎么好像完全没被他放在眼里?下象棋需要专注和长时间的思考,他还能一边送外卖一边下,这不是轻视自己的实力吗? “你确定,这样也行?”周光华用一种质疑的目光看向了林宇。 没想到林宇却是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当然没问题,而且我觉得今天,我能够赢你。” 林宇扔下这句话就走出了寝室,周光华自然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了,他有些不甘心的从床上爬起,迅速的打开了电脑,登录游戏界面后开始挂机等待。周光华一边刷着牙一边等林宇上线,他就不相信林宇在送外卖的空闲随手下棋就能赢了自己。 林宇在半个小时后到达了孤儿院,小男孩这一次是主动在门口迎接了他,男孩的小手还非常自然地牵住了林宇的手掌。 感觉到一个小小的手掌在自己的手心,那股温热之感似乎一直传达到了心窝深处,林宇脸上扬起了会心的笑容,随口问了一句,“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自己跟自己下象棋啊?” 刚才林宇可是在室友面前夸下了海口,如果按照小男孩过去的成长速度,林宇觉得又过了一周,小男孩的实力肯定又增长了不少,应该在一天之内至少能够赢周光华一次吧。不过小男孩要是没有自己练习,那就另当别论了。 “当然有,除了吃饭和睡觉,我基本上都在玩象棋,”小男孩的回答果然没让林宇失望,他还信心满满地说了一句,“哥哥,我觉得现在,我应该能打败你的同学了。” 有才华的人通常都有一股傲气,林宇发现这一点在小男孩身上也看到了,要是别人听到这样的话,肯定会觉得小男孩狂妄自大,还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说要打败大人,但林宇却知道,小男孩的确在下象棋这一方面天赋过人。 两个人仍然坐在了动物园的那棵大树上,树冠很好地帮他们挡去了阳光,一长一短两双小腿悬在了半空,他们中间出现了一幅棋盘很小的象棋。 林宇拿在手里查看了一下,他发现一些棋子的边缘已经出现了磨损的情况,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小男孩确实在非常努力提升自己象棋的实力,他不像别的小孩对待事情是三分钟热度,在象棋上表现出的热情可能让很多大人都自愧不如。 林宇用手机打开了天天象棋的游戏,现在对小男孩来说,周光华是一个非常好的陪练,相信在比赛之前,能够让小男孩的实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羊城大学宿舍,正在咬着包子的周光华终于看到林宇上线了,他迫不及待地开了一个房间,把没吃完的包子丢在了一旁,决定拿出全部的实力和林宇下一场。 无声的战争很快就开始了,林宇非常放心地躺在了一旁,静静的听着歌,透过树叶缝隙看着头顶上方的蓝天白云,脸上充满了惬意。如果小男孩能够战胜周光华,那么他应该能在全国比赛中拿到一个不错的名次吧?林宇脑中闪过一个念想,他知道现在的小孩都很聪明,小男孩未必是最特殊的一个,而且会参加这种比赛的小孩通常都请老师教过了,所以小男孩其实不具备多大的优势。 但不管如何,林宇还是希望小男孩能有一个不错的成绩,对他来说,或许也能够成为一段非常难忘的经历。 林宇偏头看了一眼拿着手机的小男孩,他发现这一次男孩下的很快,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已经下子了,和上一周一直在苦苦思索相比有很大的不同。看来是这一周的练习效果起作用了,林宇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笑容,不知道现在的周光华会是怎样的感觉。 时间刚刚过去五分钟,周光华的眉头却不由自主的越皱越深,他发现才仅仅过了一周,林宇的棋艺竟然一下子又变得老道了不少。自己设下的重重陷阱全都被对方识破了,不仅如此,对方还很快就反被动为主动,开始了对自己第一轮的进攻。 周光华的心里想起了一个难以理解的声音,“林宇,你怎么比上一次,又变得更加厉害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高手的寂寞 周光华发现棋盘上的局势对自己越来越不利,他的每一次落子都要思考几分钟的时间,反观林宇却在自己一放下手中棋子之后就很快走出了下一步。 这让周光华联想出了一个画面,林宇是在将自己手中的外卖交到客户手里,顺便瞄了一眼棋盘,然后就匆匆落子吗?本来这样的状况对自己是很有利的,至少林宇少了很多思考的时间,可结果却是自己被步步紧逼,眼看着竟要真的输在林宇的手上。 周光华一向对自己的象棋水平很有自信,他在网上也很难碰到让自己认真对待的对手,可没想到自己的宿舍里居然就卧虎藏龙,还有一位如此深藏不露的高手。 周光华想尽一切办法和林宇周旋,这一局对弈同样持续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最终对战的双方都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发现,这一次两边打成了平局,谁都没有办法将对方将死。 林宇注意到小男孩由专注变得轻松的表情,于是问了一句,“下完了吗,结果怎么样?” 尽管还是没有取得胜利,但小男孩对自己刚才表现也算满意了,至少没有再输给对方,“我们打成平局了。” 林宇凑过头来看了一眼,他发现棋盘上居然只剩下两个主帅,和两个兵,其余的子竟然全都被吃掉了。可以想象到,刚才战场上的厮杀有多么惨烈,只剩下一个主帅带着一个兵的阵容着实有点辣眼睛,不过这也说明,小男孩的实力已经和周光华旗鼓相当了。 林宇对着小男孩比了一个大拇指,周光华可是将军等级的水平,小男孩能够在一周之内取得如此大的进步,着实让林宇感到很自豪,他有种见证象棋天才诞生的感觉。 小男孩和周光华很快开始了第二局,林宇知道两个人短时间内是不会结束的,所以干脆眯着眼睛打起了盹,等到他已经变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林宇突然听到了小男孩传来的声音,“哥哥,我赢了!” 林宇的眼睛猛然一睁,他看到了男孩脸上满是欣喜的神色,林宇拿过手机一看,屏幕上果然显示自己这一方获胜了。这一局仍然持续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汉楚两边实力的差距并不大,小男孩总共也就比周光华多出两个棋子而已,但结果却是,他的的确确将周光华的主帅将死了。 周光华在聊天界面发出了接连不断的催促,“林宇,再来,赶紧的!” 林宇脸上浮现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他在聊天窗口不紧不慢的回复了一句话,“我就说了吧,今天我肯定能够赢你。” 周光华现在的脸色跟猪肝有得一拼,他还没办法接受这个现实,林宇在一边送外卖一边下象棋的情况下,竟然还真的把自己下赢了。这对周光华来说,无疑是一种不可接受的屈辱,他急需通过战胜林宇来争回这一口气。 “别说那么多,有本事再赢我一次,快点开局!”周光华不甘心的发出了这条信息。 林宇看到后,突然想着要是自己这个时候退出游戏,周光华会不会气得吐血而死。不过这个念头仅仅是一闪而过,客观上来讲,周光华现在还是小男孩最好的对手。 第三局比赛又一次的开始了,才刚刚到第五分钟,林宇就觉得自己已经可以预测这一局的结果。小男孩的棋力仍然还在进步,周光华只不过是在原先的水平上变换了一种战术方式而已,他和小男孩之间的差距在渐渐拉开。 不出所料,小男孩再次取得了胜利,而这一局只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周光华依然是很不甘心的,一个上午都快过去了,他发现自己今天根本就没有赢过。而就在上一周,他还连赢了五、六场,在同一个对手身上有如此大的落差,周光华无疑是难以接受的。 反正林宇也闲来无事,既然两个人都想玩,那就让他们继续玩下去好了。林宇只是偶尔会听到从小男孩那里传来的战报,拿下第四局小男孩用了三十分钟、第五局二十分钟、第六局只用了十五分钟 到吃中午饭的时候,周光华说什么也不想继续了,接连不断的战败打击让他有点怀疑人生,自己也不至于退步这么快吧,才十五分钟就被林宇将死了? 虽然周光华不想承认这样的结果,但是事实摆在眼前,后面几局不论自己再如何费尽心思,始终无法获得一丁点的优势,自己居然被对方牢牢的压制住了。最后那一场,林宇更是以碾压式的优势赢得了胜利。周光华不知道林宇是如何做到的,但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是没办法下赢对方了。 看到周光华二话不说的退出房间,小男孩疑惑的问了一句,“哥哥,他怎么走了,我还没玩够呢。” 小男孩自然还是有些失落的,这种感觉类似于战胜一个强大对手之后的空虚,林宇看着男孩的表情,只好代他向周光华问了一句,“你怎么退出房间了,再来啊?” 这条信息林宇是通过微信发出去的,因为他发现周光华的企鹅头像都灰了。过了一分多钟,周光华才郁闷的回复了一句,“不玩了,不玩了,我,我现在要去食堂吃饭” 这就是属于高手的寂寞吧,林宇无奈的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嘴上说道,“我们先休息一下,等吃完了午饭再继续玩。” 小男孩自然是在福利院解决午饭,林宇则是跑到外面的餐馆随便吃了一顿,饭后,他们很快又在果园里面碰头,林宇觉得是时候告诉小男孩参加全国象棋大赛的事了。 “下一周,有一个全国儿童象棋大赛,我已经替你报名了,你想不想参加?”林宇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男孩在意料之中的点了点头,几乎没有任何一秒钟的犹豫,眼神中还闪烁出了不少兴奋的神采,“那样的比赛,我真的可以参加吗?” 第一百九十二章 请求 全国儿童象棋大赛,光听名字就让小男孩觉得心驰神往,跟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手切磋棋艺,那将是一件极具挑战和刺激的事情。不过小男孩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他只不过是一个孤儿,走出孤儿院的机会都很少,更不用说去参加什么象棋大赛了。 看到小男孩眼神中的犹疑和渴望,林宇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他非常肯定的说了一句,“当然可以,不过,在这之前我们还需要征得院长的同意。” 林宇把小男孩带到了院长的办公室,新来的院长同样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男人,他白天基本上都待在孤儿院,只有晚上等孩子们睡了才会回家。 看到小恶魔被一个年轻人牵着手走进来,院长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小恶魔跟任何一个人走得如此亲近,在院长的印象里,小恶魔一直都是孤僻和难以相处的,所以他才会经常一个人待在果园里。 林宇意识到院长肯定认不出自己,毕竟来这所福利院的志愿者太多了,自己也没做过什么能引起院长注意的事情,于是自曝身份的说道,“院长,你好,我是羊城大学计算机系的学生,名字叫做林宇,曾经在几周之前来这里做过志愿者。” 经过林宇这么一说,院长终于有点印象了,毕竟羊城大学的名头还是很响亮的,那一次的志愿者活动也经过了他的亲自审批。 “噢,”院长脸上露出了一丝慈笑,“你就是志愿者活动结束之后,仍然每个星期还会来福利院的大学生吧?”院长想起了从员工口中听到的一些事情,有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每周六都会来福利院看望这里的孩子,他会待上一整天,直到傍晚才坐着公交车离开。最奇怪的是,大学生陪伴的是福利院大家都敬而远之的小恶魔,而且两个人好像还相处的很不错。 小恶魔是院长最头疼的孩子,这种头疼可是真真切切的,因为他来这里上班的第一天,就被小恶魔用石头砸破了脑袋。所以院长很不待见这个男孩,在他眼里福利院的其他孩子都很听话,只有小恶魔成了掺杂在其中的一粒老鼠屎。 院长试过很多的办法去惩治他,但没想到效果适得其反,惩罚的越厉害小恶魔反抗的也就越强烈。最夸张的一次,自然是禁闭过后,用一把火把仓库里面的捐赠物品全都烧掉了。那一次院长可气的不轻,自己才新官上任没多久,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院长可是为此向上级提交了一份长达万字的检讨。 从那以后,院长决定换一个方式对待小恶魔,就是尽量对他敬而远之,一边暗中看住他的一举一动,一边让他游离在福利院的监管之外,他可以不按时吃饭睡觉也可以不参加集体活动,只要小恶魔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就行了。 这种放任自由的方式,的确在开始一段时间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只是失去大人们注意的小恶魔还是时不时要弄出一些恶作剧,经常把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气得咬牙切齿。 院长觉得自己可能碰上克星了,他并不是第一次当福利院的院长,在过去那些地方,院长认为自己都可以管理得井井有条,不过来到了这里,却真的拿小恶魔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在院长一筹莫展的时候,他居然发现小恶魔的性情开始了慢慢的转变,他每个礼拜故意搞出的恶作剧越来越少,平日里的表现也越来越安静,而且他的耳朵上还一直挂着一幅不知从哪里来的耳机。 “那是一个mp3吗,是谁送给他的?”有一天,院长终于看到小恶魔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那个电子设备,看样子就是年轻人用来听歌的mp3,于是找了一个工作人员问了一句。 “好像,好像是一个大学生送给他的,”工作人员如实的回答道,“那个大学生每周六都会来这里看望他。” 院长终于把两件事连接起来了,小恶魔性情的改变,和大学生每周的探望,他发现对自己来说一件如此棘手的事情,居然被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悄然改变了。直到最近的这一周,小男孩开始沉迷于一副象棋棋盘,每天都对着上面的旗子看个不停,也没再做过一件让他头疼的恶作剧。 看来那个大学生就是眼前的年轻人了,院长很自然地想到,小恶魔果然跟他相处的很好。 林宇点了点头,自己的事情被院长知道一点都不奇怪,毕竟守门的大爷都已经认识自己了。“是的,我现在是他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够允许我带着他去做一件事情,”林宇直截了当却又不失礼貌地说了出来。 院长耐心的听完了林宇的想法,然后用一种不可置信的语气问道,“什么?你说要带他去参加全国儿童象棋大赛?” 院长的表情先是满满的惊讶,后又差点要笑出声来,这种全国性的比赛当然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可是会参加比赛的那些孩子往往都是家庭环境优越,业余时间参与了象棋活动小组,甚至是专门请了名师指导的。小恶魔只不过是出身在孤儿院的一个孩子,让他参加这种比赛,不是闹笑话吗? “不行,我不允许他参加,”院长坚定的回绝道,他可不希望自己管理的孤儿院再出什么社会新闻事件,那样一来,自己的职位可能就不保了。 小男孩眼神中的期待一下子就落空了,他就知道自己不可能享有一般孩子的待遇,出去比赛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林宇心中瞬间升起了一股怒气,他可是知道小男孩有多喜欢象棋,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他也一直很努力,可是院长什么都还不了解,就直接拒绝了自己提出的请求。怪不得身处这样环境的小男孩,会觉得这里是一个牢笼和地狱,每时每刻都想着自己骑着白马逃出去。 林宇觉得没必要跟院长过多废话,只需要让他看到一个事实就行了,林宇淡淡的说了一句,“院长,如果,他的象棋实力能够赢你呢?” 第一百九十三章 蒙圈 “哈哈,哈哈...”,院长这一次是真的笑出声来了,“你说他能够下赢我?”院长觉得自己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对方只不过是一个六岁多的小男孩,连象棋上的字都还不认识,怎么可能会是自己的对手? 这段时间以来,院长的确注意到小男孩一直拿着一副棋盘钻研,可他只把那看成小孩玩的过家家游戏而已,小恶魔不可能是真的在下象棋。按照他这个年纪的智力发育水平,如果会下象棋,那无疑算得上是天才了。院长可不觉得自己管理的福利院里面,会出现一个天才。 林宇云淡风轻的点了点头,“如果你输了,就让他去参加象棋比赛,怎么样?” 院长毕竟是老江湖了,看到了大学生脸上的镇定,他有那么一秒钟觉得,小恶魔可能真的会下象棋?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院长推翻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小恶魔在这段时间学会了象棋的规则,他也不可能赢得了自己,这个赌局完全是毫无风险的。 为了体现自己的宅心仁厚,也为了在羊城大学生心中留下一个更好的印象,院长做出了一个自己都没有想过的决定,“好吧,我可以跟他下一局棋,如果他真的赢了,我就让你带他去参加全国象棋比赛。” 听到了这句话,林宇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对着小男孩使了个眼色,“现在就看你的了。” 小男孩脸上重新泛出了笑容,他无所顾忌地走到了院长的办公桌前,把手中的象棋棋盘展开摆在了桌面上,用一种大人似的语气说道,“那就来吧。” 院长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沦落到和一个小孩子下象棋的地步,不过这也耽搁不了自己多少时间,最多十分钟,院长相信自己一定就可以把小男孩将死。 小男孩很熟练的把棋子摆了上去,位置不差分毫,看来他果然还是学会了象棋的规则,院长心中暗自感叹了一句,这对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两个人开始了一场看上去有些奇怪的战争,一个头发已经有些灰白的长者,和一个刚刚开始掉牙的孩童,他们都埋头看着桌面上的小小棋盘,棋子在他们的手指间你来我往。 林宇一开始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院长的年纪是属于会找几个老友在公园下象棋的类型,所以说不准他就是一个民间的高手,象棋实力可能还在周光华之上。那样一来,小男孩可能就会输了,参加象棋比赛的希望也会泡汤。 不过才刚刚开始一会儿,林宇就发现小男孩完全掌握了主动权,开始了对院长狂风骤雨般的进攻,林宇从来没有看过小男孩有如此激进的战术,也许是把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委屈都通过象棋发泄出来了。小男孩厌恶这座福利院,对院长也没什么好感,在他眼里,院长应该是小男孩心中真正想杀死的敌人。 才几分钟过去,院长一个又一个重要的棋子被小男孩吃掉了,先是一个马,后是一个炮和一个车,紧接着居然就直接对阵营里面的帅进行了将军。 院长的表情一次比一次震惊,当他第一次被小男孩将军的时候,院长嘴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啊的一声,他抬起头,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光看向了小男孩。 小男孩此时已经胜券在握,他的脸上出现了恶魔般得意的笑容,今天的这一局无疑是他下的最爽的一次了。小男孩每吃掉院长一颗棋子,他就感觉自己在他身上无形的插了一刀,过去自己受的那些罚都一点一点的还回来了。 院长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冒出了几颗汗珠,他下意识的用手背擦了一下,对自己现在面临的局势一筹莫展。我面前的还是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吗?院长心中发出了一声感叹,对方棋力的老道居然还远在自己之上。想着自己虽然不是什么象棋发烧友,但平时没事的时候偶尔还是会下几盘,院长自认为在朋友中间自己的实力还是不错的,至少有超过一半的人不是自己的对手,可是今天,自己却在一个小孩子面前节节败退,实在是... 院长竭力想扳回局势,他几乎把这么多年学到的象棋战术都用尽了,但这只不过让他的失败延缓了十分钟而已,院长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棋子一个一个被对方吃掉,最后居然只剩下一个秃头帅了。 没错,整个阵营中只剩下一个帅而已,其他的棋子全部从棋盘上消失,而小男孩的各个兵种已经将他的主帅团团围了起来。 院长非常尴尬的停了下来,这一局自己显然是失败了,而且败得惨不忍睹。他终于意识到,其实小男孩早就可以把自己将死,只不过他选择了另外一种办法,把自己这一边的棋子全都吃掉,最后只剩下一个空头主帅可以移动。 林宇一直在旁边观看,到这一步的时候他不得不极力憋住自己的笑容,院长这一回也输的太彻底了,要是被没搞清楚状况的人看到,恐怕会笑掉大牙。不过,林宇还是要给院长一点面子,至少不能在他面前笑出声,林宇忍住笑意后,轻咳了一声说道,“那个,院长,你好像输了...” 院长也很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呃,确实下得不错,那个象棋比赛你就带他去吧,另外,注意安全啊。” 院长把头撇过了一边,装作一副要开始工作的样子,眼神无任如何也不会停留在桌面的棋盘上了。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林宇和小男孩赶紧把棋盘收好,在相视一笑中快速走出了院长办公室。 院长看向他们在门口消失的背影,嘴里默默说了一句,“终于走了,幸好刚才没有工作人员进来,那一局棋,我是怎么输的来着...” 看到天色还早,林宇重新陪着小男孩坐在了树枝上,想到刚才院长蒙圈的表情,他们现在总算可以开怀大笑了,无拘无束的笑声似乎借着风传递到了很远的地方... 第一百九十四章 赛前紧张 小男孩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开心,他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件可以认真对待的事,而这事还可以给自己带来无穷的乐趣。比起用石子砸院长的头,将他吃得只剩一个秃头将军,可是要过瘾和好笑的多了。 不过笑完之后,想到马上要参加一个全国性的比赛,小男孩还是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哥哥,你说参加象棋比赛的人会很多吗?” 对于这一点,林宇只能肯定的点了点头,“前几届参加比赛的人数都有好几万,今年这一届,”林宇拿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看,“到现在为止的报名人数也超过一万了。” 小男孩还不知道万这个数字代表了多少人,不过想必应该是很多的,想到要和那么多人竞技,小男孩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的加速跳动起来。 这是小男孩第一次体会到紧张的感觉,这种感觉有点奇怪,不像害怕,却又能让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在颤抖之中,小男孩又能感受到明显的兴奋。 看到小男孩的表情,林宇知道他应该是紧张了,毕竟长期待在孤儿院的小男孩很少会接触那么多人,对他来说应该很有压力吧。 林宇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别紧张,你已经很厉害了,只要相信自己就行。” 林宇温暖的笑意似乎化解了男孩心中的恐惧,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说了句,“嗯!” ...... 转眼就十一月份了,林宇发现不仅小男孩要参加象棋比赛,自己也有一个不小的挑战,就是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始的英语四级考试。 这段时间,林宇已经很努力去背英语单词了,不过效果并不理想,随便翻开一篇阅读理解,他发现里面还有好多单词自己不认识。这样的话,在做题的时候就只能连猜带蒙了,这种准确率自然不会太高,林宇也不确定到时候自己能不能考过。 要是死神的能力能够用在考四级上面就好了,林宇不由得感叹了一句,等他打开死神游戏梳理了一下,发现自己所获得的技能好像都跟学习无关,没有哪一种是可以拿来使用的。 林宇只能老老实实的继续背起了单词,希望能够在最后一个月有所突破吧,林宇这么跟自己说道。他拿出了高考时的那股干劲,下了课仍然留在教室里面上自习,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默背英语单词,因为这个时候的记忆力是最好的,他的词汇量也在努力中不断的扩充。 周光华后来没再提下象棋的事情了,也很少当着林宇的面打开象棋游戏的软件,如果真的手痒想下几盘,便会趁着林宇不在宿舍的时候偷偷玩一下。 周光华觉得自己已经没脸在林宇面前班门弄斧了,他那天可能都没有展现出自己全部的实力,一边送外卖一边下象棋,还能把自己赢的如此彻底,周光华真的搞不清楚林宇真正的实力到底有多恐怖。 所以,周光华现在看林宇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的智商在班级里数一数二,不用学习也经常能够拿奖学金。可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实在是井底之蛙,那个一直默默无闻的室友才是深藏不露的高手,而且人家的行事还那么低调。周光华已经开始考虑,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要不要故意少答几道题,林宇肯定也是这么做的,才会拿不到奖学金... 这几天,周光华发现林宇居然开始背英语单词了,这让周光华有了深深的危机感,正所谓比你聪明的人还比你更努力,周光华觉得自己也是时候拼一把了。他的所有科目之中就属英语最差,毕竟这是一门无法靠智商蒙混过关的学科,在林宇的影响下,周光华也少见的拿出大学英语开始翻看起来。 于是,林宇所在的607宿舍出现了一种少有的积极向上氛围,林宇和周光华都开始恶补英语,许飞航也渐渐在专业书中找到了编程的乐趣,他打开电脑不再是为了玩游戏,而是写出了一行又一行的程序代码... 时间在忙碌的学习中过得很快,林宇发现转眼之间一周又过去了,这个周末到了带小男孩去参加比赛的时候,林宇出门的时间比以往还早了不少。 根据象棋大赛的日程安排,这一周的比赛为期两天,只有在各个赛点中获胜的选手才能晋级下一场比赛。为了能够准时参加比赛,林宇自然是早早就赶过去了,尽管比赛的地方距离福利院不远,林宇还是选择打了一辆的士过去,从而节省小男孩的体力。 如果顺利的话,小男孩今天要进行四场的比赛,上午和下午各两场,这将会极大地消耗男孩的体力和脑力,所以林宇希望男孩可以轻松应战。 林宇到达福利院的时候,小男孩已经在门口等他了,看男孩的样子似乎还是有些紧张,也不知道昨天晚上睡好没有。 这个时间点,福利院还没有开饭,林宇便决定带他到外面的早餐店吃一顿。男孩走在路上,一直都是沉默不语,就算到了早餐店内,也没有自己去点想要吃的东西。 林宇以为小男孩是不习惯接触外面的环境,也就自主的帮他点了几样最常见的早点,并且嘱咐他,今天要比赛四场,一定要吃饱一点。 可是听到林宇这么一说,小男孩坐在位子上身体居然颤抖了一下,面前的早点没吃下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怎么了,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吗?”林宇意外地看了一眼小男孩,他自己觉得这家早餐店的味道还是不错的,流沙包、煎饺之类的都很可口。 小男孩摇了摇头,“不是,哥哥,我,有点想吐。” 看到男孩的表情,林宇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今天一直都处于一种非常紧张的状态,所以才会在吃东西的时候觉得恶心。怪不得刚才牵着他的手,林宇感觉手心里一阵冰凉,本来还以为是早上的空气有点冷,现在看来都是小男孩心里紧张造成的。 原来他是这么敏感的类型吗?林宇暗自说了一句,通常来说只有越专注的人才会越敏感,对自己要求越高的人才会越有压力,以小男孩现在这种紧张程度,恐怕这两样他都占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如临大敌 林宇也曾经有过这种感觉,不过仅限于他参加高考的时候,赛前过于紧张,对参加比赛一点好处都没有,林宇就因为自己的心理素质不够过硬,而在考场上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现在小男孩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他这个年纪应该感受不到任何压力才对,没想到却会为了象棋比赛连早饭都吃不下。“你一直都很紧张吗,昨天晚上睡得怎么样?”林宇关切地问了一句。 小男孩有些丧气的低下了头,他也察觉到因为自己太过紧张,状态反而不如平时了,“昨天晚上也没睡好,刚一睡着就梦到自己在比赛下象棋,就一下子又醒了过来。” 林宇有些担心地看着小男孩,他怕男孩会重蹈自己在高考考场上的覆辙,更关键的是,小男孩这种敏感的性格会让他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都很难轻松。不过这种事情没有谁能够替他改变,象棋比赛只是他现阶段人生当中的第一件大事,以后他还会碰到很多比象棋比赛更加重要的事情,那些都要靠他锻炼出更加成熟的心智来逐一面对。 “吃不下东西就喝几口粥吧,”林宇把一碗白粥端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不要把比赛看得太重要了,你应该试着去享受和别人比拼的过程。” 林宇不知道这么说小男孩能不能听懂,但他还是听话的喝了几口白粥,眼神很快又处于一种失焦的状态。 吃完早餐,林宇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比赛的地点,由于距离不远,计价器没有跳动就到达目的地了。 这是一个处于繁华地段的少年宫,虽然时间还很早,但广场上和少年宫内部已经涌现了不少带着孩子的家长,他们大都是一家三口,父母脸上洋溢着一种自豪的笑容。 和他们相比,林宇和小男孩的组合就显得有点不入流了,毕竟谁都能一眼看出林宇并不是小男孩的家长,倒像是一个哥哥带着弟弟前来参加比赛,不过两兄弟间的年龄差距又有点太大了。 林宇注意到小男孩的手心还是有点发凉,他只能轻轻捏了捏男孩的手掌,以示精神上的鼓励。报道后,男孩拿到了一个属于他的编号,之后的比赛都会按照抽签的方式进行,男孩只要根据自己的编号到对应位置参加比赛就行了。 林宇站在少年宫的门口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的空间被改造成了一个大型比赛场地,很多小型的木桌椅密密麻麻的摆在了里面,简单的目测一下,应该同时能够让数百人进行比赛。 小男孩当然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看到里面摆方阵似的桌子,还有外面乌泱泱的人群,顿时把所有的胆怯都写在了脸上。 抽签结果很快就公布出来了,男孩的对手是一个编号为98的小朋友,看名字应该是一个女孩。距离比赛开始的时间还有三十分钟,林宇把他带到了二楼的休息区,也顺便在小卖部帮男孩买了一瓶矿泉水。 “口渴了没?喝点水吧,”林宇把矿泉水瓶的盖子拧开,递到了小男孩的面前。 小男孩接过水瓶却没有喝,脸上始终有一副坐立不安的神色。林宇觉得男孩这样的状态去参加比赛肯定不行,既没睡好觉又吃不下东西,现在连水都顾不上喝了。下象棋这种智力比赛,最是需要沉着冷静的思考,男孩一直这么紧张,肯定没有办法发挥出他应有的水平。 要让他镇定下来才是啊,林宇默默的在心里说了一句,现在他们坐着的这个地方有些嘈杂,有很多小朋友在周围跑来跑去或者发出小孩特有的高频声音。根据林宇的观察,这些小孩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紧张,就像只是来参加一场特别的游戏而已。 林宇也希望男孩能有这样的心态,可是小男孩的确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他坐在位子上一言不发,眼神始终看着远处像是在思考着什么,脸上的表情总有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林宇暗自观察了一段时间,突然也就释然了,男孩的确不会跟其他的小朋友表现的一样,因为他身上的一切都是特别的。不管是他的出身、他的智商、还是他对象棋的沉迷,他肯定是所有这些参加比赛的孩子中间最特殊的一个。所以,他现在会有这样的表现也就不奇怪了,象棋和这场比赛对小男孩来说都是生命中难能可贵的东西。 只是越紧张就越有可能失败,林宇不想小男孩带着失望离开,他的实力值得小男孩获得应有的自信。 “那个mp3,你带过来了吗?”林宇忽然对着小男孩问了一句。 男孩仿佛终于从沉思中醒了一下,他点了点头说道,“带着的。” 林宇示意男孩先把mp3交给自己,他开启之后,从里面找到了贝多芬的一首钢琴曲《月光》。“听一听歌,不要再想那么多了,”林宇说完这句话,就顺手把耳机挂在了男孩的耳朵上。 尽管男孩没有明说,林宇也可以猜想到,他一直在思考的肯定是各种各样的象棋战术,虽然比赛还没有开始,但小男孩在脑子里说不定已经下了无数盘棋了。他的心智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面对一场如此规模的大赛,男孩没办法像其他小朋友那么轻松。 不过钢琴曲是最能让人放松的音乐,甚至有研究表明,经常听钢琴曲还能提高人的智商,所以林宇才会想到这一招转移注意力的办法,有了钢琴曲的旋律,小男孩转动的脑子应该能暂时休息一下了。 《月光》是一首非常舒缓的曲子,林宇能够想象到现在优美而又缓慢的旋律正在男孩的耳朵中响起,很快的,男孩的眼神果然没有那么专注了,他的表情里多了些许放松,一直僵直的身体也慢慢靠在了后面的椅背上。 十分钟后,少年宫上上下下的广播响起了同一个声音,“第一轮比赛马上开始,请各位选手按照次序入场。” 第一百九十六章 开门红 林宇目送着小男孩走了进去,看着数百名孩童同时就坐的场面,还颇有种壮观的感觉。 很多大人都在门口跟小孩说了一句,“加油”,并且还做了一个手握拳头的动作。但林宇说的不是加油,而是另外一句话,“去吧,相信你自己。” 林宇认为男孩现在需要的不是鼓励,而是一个轻松的心态和对自己的信心,他要让小男孩知道,虽然来自孤儿院,但其实他并不比任何一个在座的小朋友差。 比赛开始,很多家长都站在一楼的门口没有离去,他们目光紧紧锁定在自己孩子身上,孩子的每一个举动都牵动着他们的心。 林宇倒是很快就退了出来,小男孩是一个心思敏感的人,他不想因为自己在门口等待而给小男孩造成更大的压力。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实在太不舒服,当然是到二楼休息区轻轻松松的坐着更爽了。 根据大赛的规则,每一轮的比赛都有三局对弈,而选拔赛每一局限时二十分钟,所以等小男孩从里面走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林宇完全可以趁着这段时间玩一玩手机游戏。 二楼休息区有很多空座位,想必是大多数家长都想看着自己的孩子是如何比赛的,所以都到一楼站着去了。林宇也就挑了一个很舒服的位置,点开了手机上那个时下最火的游戏,随着进度条加载完毕,“全体出击”的音效声让林宇心头一热。 进去之前,林宇已经告诉了小男孩,如果在门口没有看到自己就直接上二楼来,所以不论小男孩什么时候结束,林宇都可以安安心心的玩游戏了。 这一次林宇没有选到自己最拿手的英雄,所以在杀敌的时候有些力不从心,好几次都眼睁睁的让残血的敌人从自己面前跑掉了,林宇只能遗憾的摇了摇头。 打到一半的时候,敌方英雄开始组团进攻,他们集中在中路,很快就把中间的防御塔推掉了。林宇这一边也发出了集结的号令,所有的英雄开始赶往中路支援,通过前后包抄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双杀、三杀、团灭!让人心潮澎湃的音效声不断响起,林宇这一边非常完美的把这波攻击拦截了下来。 林宇通过队友的配合也成功杀掉了两个英雄,当下总算是舒了一口气,嘴角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自己面前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哥哥,这一轮比赛我打完了。” 林宇诧异地抬起头,站在他前方的自然是那个小男孩,不过这个时间点不太对啊,自己连一局游戏都还没打完,他怎么会这么快就出场了? 林宇看到小男孩的表情有些严肃,似乎并不开心,难道他是发挥不够理想,所以输了一局之后就干脆放弃比赛了?虽然小男孩的实力足以打败将军等级的周光华,但那要建立在他正常发挥的基础上,按照他今天的情况,小男孩是很难施展出真正实力的。所以林宇觉得自己的猜测完全有可能,看来小男孩是第一轮就被刷下来了。 “输赢都不要紧,参与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林宇只好说出了一句耳熟能详的安慰话语,除了这个,林宇也不知道如何去宽慰他了。 看到小男孩没有说什么,林宇觉得肯定是自己的话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手机游戏也没法继续打了,当下站起身说了一句,“那我们回去吧。” 这时轮到小男孩疑惑的看着他了,“哥哥,回去干吗,我接下来还要比赛第二场呢。” 听小男孩这么说,林宇心中暗道,看来他还没有搞清楚比赛的规则啊,只有在每一轮都胜出才有资格进行下一场的比赛,规则上虽然说今天要比赛四场,但那要建立在全部都获胜的前提下,小男孩的心里肯定是产生误解了。 “呃,是这样的,”林宇尽量用一种委婉的语气说道,“如果第一轮比赛输了,后面的就不用继续打了。” 小男孩变得更加不解了,“可是,哥哥,刚才那一轮我赢了啊。” “你赢了?”林宇不由自主地喊出了一个高八度的声音,“那你,怎么看上去不太开心?”林宇当然没有想到,会有一个和自己想象中完全不同的结果,这孩子,怎么赢了比赛脸上都没有一点笑容? 小男孩这才慢吞吞的说了一句,“可能,可能是我有点累吧...” 林宇高兴的一把把小男孩举了起来,抓着他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嘴里发出了无所顾忌的欢呼声。也许是被林宇的情绪感染了,小男孩直到这时嘴里才发出了咯咯的笑声。 简单的庆祝了一番过后,林宇终于知道小男孩这么快就结束比赛的原因,在刚才的对弈中,小男孩每次都只花五分钟就把对方将死了,而且又是连胜两局,所以总共就花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就晋级到下一场。 林宇发现自己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就算小男孩今天不在状态,但在这种初级的选拔赛中他还是很难遇上对手的, “我就说了吧,你只要相信自己就行了,”林宇摸了摸男孩的脑袋说道。如此快就取得了第一轮的胜利,林宇自然很为小男孩开心,算是给他接下来的比赛迎来了一个开门红。 不过只有小男孩自己才会知道,刚才走进比赛会场的时候他的心跳得有多快,他看到对手是一个比自己大了好几岁的女孩,男孩发现自己的掌心都冒出了一片冷汗。 跟这些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一起比赛下棋,小男孩从一开始就是不自信的,甚至仅仅是坐在对手的面前,他都觉得低人一等。不管男孩为这个比赛做了多少的准备,在比赛前一晚因为想着各种各样的棋局而彻夜未眠,当他走出第一步棋的时候,手指还是出现了紧张的颤抖。 不过接下来的情况比他想象中要容易得多,他发现女孩的实力跟自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男孩随随便便就攻入了她的阵营开始对主帅将军,比赛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结束。 听了林宇的话,男孩重重地点了点头,他终于知道自己并不会比别人差,取得了第一轮的胜利后,男孩脸上终于多出了一丝属于他的自信... 第一百九十七章 小怪癖 接下来的比赛,小男孩果然从容了很多。他习惯了在开始比赛前通过听钢琴曲来放松自己,所以在周围的喧闹中,小男孩坐在位置上安安静静的听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林宇看着小男孩的神态,越来越觉得他有种象棋大师的样子,一般才华横溢的人都有些小怪癖,而男孩的怪癖恐怕就是,在参加比赛之前不吃东西、不喝水、也不说话,就那样严阵以待的坐着,保持着一副随时要上战场的姿态。 上午的第二轮,小男孩仍然很快就打败了对手,取得了二连胜,林宇本以为男孩可以放松一些了。可是中午他带着男孩出去吃饭的时候,小男孩几乎没有吃下任何东西,才拿起的筷子没过多久就放下了。 看来他的心里仍然给自己很大压力,林宇在心中暗自说了一句,小男孩的心智远超同龄人,也许不到比赛的最后一刻他是没办法彻底放松的。 吃完午饭,林宇试图让小男孩靠在自己身上休息一会儿,他昨天晚上本来就没睡好,今天又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对他的身体和精神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消耗。小男孩坚决地摇了摇头,他说有些棋局自己还没想明白,要趁着中午这段时间好好理清一下思绪。说完了这句话,小男孩便选了一个靠近角落的安静地方坐了下来,开始进入了一边听歌一边沉思的状态。 小男孩认真的样子,不由得让林宇有些自惭形愧,他还这么小就能对自己提出如此高的要求,如果能够生活在一个正常家庭,他的前途恐怕会无可限量。 林宇想起了老院长托付给他的心愿,给小男孩找一个不错的家庭,让他们把男孩从孤儿院领走,老院长也应该是在男孩身上看到了这种潜力吧。 可是应该去哪找这么一个适合领养的家庭呢?林宇也陷入了一种苦苦思索当中... 事实证明,男孩果然还是高看自己的对手了,下午的两场比赛他还是很轻松就获得了胜利,每一局耗费的时间都在十分钟以内,只有最后一场的第二局小男孩花了二十分钟才打败对手。 林宇在外面等的有些焦急,在他看来地区性的选拔赛小男孩应该是不会碰到对手的,毕竟男孩的象棋实力已经超过周光华了,没想到还有人能让他下了超过二十分钟的时间。 后来林宇才知道,最后这一局小男孩并不是碰上了实力强大的对手,而是他在赛场上体力不支差点晕过去,所以才会走错了棋子,让对方有机可乘。 小男孩出来的时候,林宇看到他脸色惨白,就像是生了一场大病,不过这一回,赢得胜利的小男孩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 林宇把小男孩抱了起来,他很快就在自己的怀里沉沉睡去,看到男孩熟睡中恬淡的表情,林宇知道因为今天的比赛全部完成,男孩现在终于可以放心的睡一觉了。 这天晚上,男孩大吃特吃了一顿,胡吃海塞的样子就像是很久都没吃过饭似的,仅仅一顿饭之后,男孩的精神和气力似乎立马就恢复了,脸蛋上出现了孩子特有的红润之色。 看到小男孩重新变得精气满满,林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要是把脸色惨白的他送回孤儿院,估计院长可能就不会让他们继续比赛了,毕竟院长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孩子们身体的健康。 明天还是有两场比赛,上午是四强的突围,下午则是冠亚季军的排位赛,分开的时候林宇本来想叫小男孩今晚好好休息,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种事情越强调可能越会起到反效果,还是让小男孩自己去克服吧。 第二天,林宇仍然早早就把小男孩从孤儿院接了出来,看到小男孩眼睛周围明显的黑眼圈,林宇不需要再问也知道,小男孩昨晚肯定又因为紧张而没有睡好。 这种事情林宇也爱莫能助,想着小男孩毕竟是第一次参加全国性的比赛,多比几次也许就不会这么害怕了。 吃早饭的时候,小男孩仍然只是喝了一点粥,包子、馒头、点心这些东西他都吃不下去,林宇试着让小男孩咬一口烧卖,他差点当场就要吐出来,所以林宇也就不再勉强了。 今天的比赛时限放松到了四十分钟,因为超过八成的选手都在昨天的比赛中淘汰了,所以时间上便不会再有那么严格的要求。不过这对小男孩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对手拖得越久,对他来说就要消耗越多的体力,今天肯定比昨天还要更加难熬。 林宇没办法像昨天一样轻轻松松打游戏了,他意识到正在比赛的小男孩每一分每一秒都处在煎熬当中,自己的一颗心也就半吊着,无论做什么事都没办法让自己静下心来。 林宇不知不觉也陷入了一种坐立不安的状态,他不断在休息室里来回踱步,耳机里就算放着歌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听的是什么。他看着大街上来来回回的汽车还有时不时传来喇叭的声音,林宇有了一种心乱如麻的感觉。 他好几次都走到了一楼的大门口,可是为了确保比赛场地的安静,今天比赛开始后主办方就把大门关上了,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到里面正在发生什么。 身旁有几个家长也等在门口,他们脸上有毫不掩饰的焦急神色,林宇现在终于能够体会这些家长的心理,就算仅仅隔了一道门,他们也是很难把心放下的。 终于,过了三十多分钟,林宇才看到小男孩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一见到林宇就开始吐槽,“我的对手下棋实在太慢了,要不是一直都在等他,我早就可以出来了。” 看到小男孩脸上气鼓鼓的,林宇会心的笑了笑,他捏了捏小男孩的脸蛋说道,“走,我们先去二楼休息吧。” 第一场比赛的三十分钟只是一个开始,后来林宇发现每一场比赛的时间都更久,接着是四十分钟、五十分钟、最后下午的冠亚军赛甚至持续了一个小时。 林宇着实为小男孩捏了一把汗,这么长的时间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撑的下来,内心祈祷着千万别在冠亚军赛上出什么差错。 第一百九十八章 爆料 如果林宇没有记错,象棋大赛的规则上应该写着,地区性选拔赛中的冠军才能晋级更高等级的比赛,就拿羊城来说,区域赛点超过了一百个,这些赛点的冠军全部参加市一级的比赛,也就有一百多个选手了,因此亚军和季军仍然要在竞争之中淘汰。 林宇是亲眼看着小男孩一步步走过来的,他能最终进入冠亚军的争夺,也许比在场的任何一个小朋友都更加来得不容易。林宇当然不希望小男孩止步于此,他想看到男孩在更大的平台中斩获胜利,比如羊城市的冠军,甚至是全国比赛的冠军。 林宇知道小男孩需要一种肯定,有了这种肯定之后,小男孩或许才会明白自己活在社会上的意义,以及他从水产市场垃圾堆捡回来的这条性命的价值。在小男孩的心里,也许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吧,一条被捡回来的生命到底要为什么而活?过去的小男孩一直都没有搞清楚,正因为这样,他才会自暴自弃以恶作剧为乐。 一个在正常人眼里很普通的象棋大赛,让林宇看到了小男孩的另外一面,他会为了自己在乎的事情紧张害怕,也会为了自己想要的胜利而不断思考着可能碰上的棋局,这也许是小男孩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对待某件事,他似乎在这里找到了些许活着的意义。 林宇很庆幸帮小男孩报了象棋大赛,小男孩终于意识到生命中会出现一些值得自己争取的东西,这些东西会让自己着迷,也会让自己为之废寝忘食的努力,这种感觉是他过去在孤儿院从来没有体会到的。 不得不说,小男孩的变化是很显著的,林宇还记得自己当初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小男孩因为把一只死老鼠丢进了饭锅里,而在脸上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 现在这种笑容在他脸上几乎看不到了,换上的是对待事情的认真和紧张,还有对胜利的渴望。小男孩应该不会再回到从前了吧,林宇在心里下了一个定论,最近这段时间,他看到小男孩身上展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乖巧和一种大人才有的上进心,这在他这个年龄的孩子中间无疑是难能可贵的。 所以林宇特别希望男孩在冠军赛上能够胜出,这样一个象棋比赛对别的孩子也许可有可无,但对小男孩意义重大,他的人生可能就会因此发生改变,这是林宇和老院长都希望看到的结果。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宇发现冠亚军争夺赛的持续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他很担心小男孩的体力能不能撑下去,又怕小男孩是不是真的碰上了一个自己不敌的对手。 终于,赛场的门被打开了,一些家长蜂拥而入,中间还夹杂着几家报社的记者,他们都想看看赢得这个赛点冠军的小朋友是何方神圣。 林宇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挤在了最前面,他看到小男孩这个时候从座位上站起了,也许是体力消耗太大的原因,他站立的时候左右摇晃了一下,靠扶着前面的桌子才稳住了自己的身形。 男孩的神色有些恍惚,他转过头眼神在人群中开始搜寻,终于找到了站在最前方的林宇,男孩有些苍白的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这个表情林宇一下子就明白了,男孩赢得了比赛,他是这个赛点的冠军! 林宇的眼睛竟然不由的湿润了,他曾经问过小男孩,既然赢得了比赛为什么不笑,于是小男孩每次比赛胜利后都会用笑脸迎接林宇,这一次也一样。男孩脸上的笑容,就是他们之间不需要明说的暗号。 举办方不久之后便在少年宫中宣布了比赛结果,他们给小男孩颁发了属于冠军的奖品,一块象征性的金牌和一张荣誉证书。小男孩站在领奖台上露出了腼腆的笑容,台下的记者拍下了他带着金牌和捧着荣誉证书的照片。 走出少年宫,男孩很快就在出租车上睡着了,林宇抱着他摸了摸他的头发,心中暗自说了一句,今天辛苦了。 男孩显然比昨天还更加疲惫,就算出租车已经停在了孤儿院的门口,男孩仍然一点都没有要醒过来的意思。 林宇看他睡得香甜,不忍心打扰,便跟的士司机轻声说了一句,“师傅,麻烦再绕一圈吧,尽量开得慢一点...” 院长是第二天才得知消息的,因为他看到了羊城日报上小男孩获胜的照片,区域赛的冠军?院长几乎是掐了一下自己,才最终确定眼前看到的新闻是真的。 怪不得当初自己那么快就...,院长想起那天和小男孩比赛的场景,现在仍然觉得脸上挂不住,不过看到小男孩实力如此强劲,心下也就释然了,他从头到尾看了那篇新闻报道好几遍,眉头开始慢慢皱了起来。 因为院长发现这篇报导对小男孩的身世只字未提,只是介绍了他的名字和年龄,并且粗略描述了一下冠亚军争夺战的激烈状况,根本就没有说到自己管理的这所社会福利院。 院长觉得自己福利院里的孩子取得了象棋大赛的区域冠军,绝对是一件值得邀功颂德的事情,他必须要让报社记者知道这一点,如此一来自己的名字以及社会福利院也许就会出现在新闻报道上。 院长查询了那家报社的电话,电话接通之后,院长以一个爆料者的身份说道,“今天的报纸,那个象棋大赛的冠军,其实,其实是一个孤儿...” 林宇手上也拿着那张羊城日报,看着小男孩领奖的笑脸,林宇心中升起了满满的自豪感。周光华在这个时候刚好走过他的身边,看到醒目的象棋大赛冠军六个字,他的脚步不由得也停了下来。 不过等他发现只是不满十岁的儿童比赛后,周光华嘴上不屑的说了一句,“儿童比赛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林宇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市一级的比赛在十天后举行,而地点竟然就在羊城大学...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向往的未来 十天的时间,应该可以让小男孩好好休息一下了,林宇想起了男孩在出租车中熟睡的场景,那种疲惫至极的状态,不免让他还是觉得有些心疼。 在比赛的状态下,小男孩是没办法完全放松的,他连续两天都没怎么休息,又要进行高强度的脑力比赛,林宇都不知道小男孩是凭借多大的毅力才坚持了下来。 最后的冠亚军对弈持续了一个小时才结束,林宇觉得这也应该跟小男孩体力不支有关,因为他最后站起来的时候身体明显晃了一下,要是按照小男孩正常水平发挥,林宇相信他一定可以很快解决对手。 所以林宇现在更加担心的是小男孩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不是他的象棋实力,接下来他碰上的都是各个赛点的冠军,水平肯定要高出一截,小男孩如果还是以这样的状态参赛恐怕很难走得更远。 但这种事情林宇帮不上什么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象棋比赛给小男孩带来如此大的压力,或许早一点被淘汰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男孩的年纪毕竟还太小了,他的心理素质可以随着以后的人生阅历慢慢提升,也不需要急于一时。 想明白了这一点,林宇自己的心态也放松了很多,也许有时候就应该用一种随性的态度去对待周围的事物,这样才能够享受过程活在当下,就像那句话说的,认真你就输了。 下个月就要考大学英语四级了,林宇这段时间一直在努力扩充着自己的词汇,到这一天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背完了一大半,而且翻看前面背过的单词,大概有八成还能够被自己记得意思。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成果,按照这样的进度到开考前夕,自己应该就能把全部的词汇都背完。就算那时三成都要被自己忘掉,剩下的词汇保证自己及格还是没问题的,到时候就可以彻底跟大学英语说再见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成果,林宇翻开了一篇四级考试的阅读理解,他果然发现里面不认识的单词少了很多,要理解整篇文章的意思也变得更加容易起来。林宇不由得热情高涨,他又拿起词汇书狂啃起来,这种折磨人的事情做一次就够了,与其下学期再考一次,还不如现在就把自己虐到底... 这一周的周末,林宇自然还是去了孤儿院,不过这一次他把小男孩从孤儿院接了出来,带着他来到了自己就读的羊城大学。院长很快就同意了林宇的请求,他也知道市一级的象棋比赛就在羊城大学举行,林宇说要带小男孩先去适应一下环境,院长自然找不出拒绝的理由。更何况,他也希望小男孩能够在比赛上再接再厉,赛出一个众人皆知的好成绩。 周六的清晨,大学校园里面是很安静的,深幽的小道上见不到什么行人,整座大学像是正待唤醒。 经过了一个星期的休整,林宇发现小男孩的气色好了很多,又回到了当初机灵古怪的样子。 小男孩当然是第一次走进传说中的大学,他这才知道一个学校的规模居然可以如此宏大,脚下的道路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马路两边会出现成片的树林,有着橡胶跑道的体育场,甚至是一面像镜子一样平静的湖水。 偶尔看到有几名大学生从身边走过,他们手上会抱着几本书,一路上谈笑风生,脸上总是挂着充满阳光的笑容。 原来这就是大学,小男孩心中默默感叹了一声,虽然还是第一次走进这座校园,小男孩却对周围的草木湖水还有在这里就读的大学生产生了深深的向往。他觉得这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地方,似乎只要在这里学习就能拥有美好的未来,而在孤儿院,小男孩只感觉到了阴沉和抑郁。 小男孩能够出来的机会不多,但在这仅有的几次,他就发现了自己很向往的两个地方。一个是老院长郊区的住所,另外一个就是林宇所在的大学校园,在老院长家里,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家庭生活,而在这所大学,小男孩意识到了自己想要拥有的未来。 “哥哥,以后,我也能够读大学吗?”穿行在校园中间,小男孩突然抬起头问了一句。 看到小男孩真挚而又期待的目光,林宇感觉自己的心被揪了一下,在普通人眼里,上大学早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而对小男孩来说,大学校园就像是空中楼阁,似乎近在咫尺却又可望而不可及。 林宇蹲下了身子,认真的对小男孩说道,“你要知道,其实人生是掌握在你手里的,只要你不断的努力,永远都朝着自己想实现的目标争取,终究有一天会成功。也许这个过程很艰难也会很痛苦,也许你要付出比别人多十倍百倍的努力,但到最终实现的那一刻,就会发现一切都是值得的。” 其实林宇从来不相信什么心灵鸡汤,他觉得那只不过是一些失意的人用来自我安慰的麻醉药罢了,现实就是,有些人生下来就是富二代,坐拥着亿万的家产,而有些人一出生就被遗弃,成为了一个从垃圾堆里被捡回来的孤儿... 谁都知道这两个人的人生永远也无法相比较,孤儿就算再怎么努力,他也比不上一个天天纸醉金迷的富二代,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就是孤儿最大的幸运了。 可是当这个孤儿就站在你的面前,并且询问他有没有未来的时候,林宇只能告诉他,他的人生和希望都只能靠自己去努力,而且是比常人要多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才有可能发生逆转。 小男孩以后能够上大学吗?如果按照理性分析,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小男孩至今还待在孤儿院,而同龄的孩子早就已经开始上学了。就算小男孩的智商超高,并且在象棋方面拥有惊人的天赋,但没有一个正常的学习环境,他是不可能在十八岁的时候考上大学的。 听了林宇鼓励的话,小男孩的眼神中燃烧出了无限的希望,他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哥哥,我会努力的!” 第二百章 意想不到的裁判 之后的几天,小男孩更加专注的投入到了象棋练习当中,他觉得自己听明白了林宇说的话,想要实现自己向往的人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也许就像自己正在参加的象棋比赛吧。 小男孩想一路都不失败的走下去,但这个过程非常艰难同时也很痛苦,自己在比赛的时候好几次都快撑不下去了,可是一想到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小男孩又会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也许自己付出更多的努力,就真的能实现目标了?小男孩心中冒出了这样的信念,他的目标当然是赢得全国比赛的冠军,小男孩觉得自己可以达到那样的实力,毕竟自己的象棋水平不是一直都在进步吗? 小男孩也不想承受彻夜失眠同时又吃不下饭,时刻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煎熬,但他相信林宇告诉他的话,等到目标实现的那一刻,一切都会是值得的。 小男孩开始回忆自己打过的每一场比赛,他要冷静的分析每一个对手的战术,通过在脑海中进行复盘,他可以学到象棋老师没有教给他的东西,也能找出更快破解对方战术的办法... 羊城市的比赛在周四周五两天举行,林宇决定把白天的课都逃了,好好的陪着男孩比赛。签到和课后作业的事情,林宇都交给许飞航帮自己搞定,许飞航二话不说的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对林宇要去的地方只字未提。 他可能是要去引渡新的亡魂吧,许飞航很自然的想到了这一点,自己的室友毕竟是一位死神,他的世界里还存在着比上课重要得多的事情。 比赛地点是在羊城大学的大礼堂,这里经过改造,已经成为了一个诺大的比赛场地。一些老师和学生成为了这次比赛的工作人员,他们协助主办方维持现场的秩序,并且将比赛选手领到大礼堂对应的位置。 羊城大学的宾馆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为一些住得较远的家庭没办法当天往返,所以宾馆给他们提供了免费的住宿,林宇觉得这恐怕是象棋比赛选择在羊城大学举办最主要的原因。 小男孩所在的福利院距离羊城大学不算远,所以主办方没有给小男孩提供住宿名额,林宇还是先早早的坐公交车到了福利院,再从福利院打的接小男孩到羊城大学。 看得出来,参加市一级的比赛小男孩的压力又更大了一些,他早餐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只是喝了几口林宇给他买的矿泉水而已。 林宇有些担忧地把小男孩送进了大礼堂,在接待的工作人员中,他居然看到了一张非常熟悉的面孔,周光华。 周光华的脖子上挂着一张蓝色的工牌,上面竟然写着醒目的裁判两个字,林宇霎时间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 “林宇,你怎么也来了?”周光华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室友,很快就从人群中走了过来。 林宇指着他脖子上的工牌问道,“你是这一次比赛的裁判?”虽然大礼堂里面,有很多羊城大学的在校生都成了工作人员,他们脖子上也挂着不同种类的工牌,但林宇怎么也不会想到周光华居然也牵扯进来了。 周光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想啊,谁叫我大一的时候头脑一热,参加了一个象棋协会,现在象棋协会的人全部都被征集来当裁判了,我也成了其中一个。”参加象棋协会这事,周光华不说恐怕没有人会知道,因为这个协会本身就在大学社团里面没什么存在感,平时的活动又少得可怜,所以周光华其实参不参加都没什么区别。但这次的全国儿童象棋大赛选择了羊城大学作为赛点,象棋协会的人自然无可厚非的成为了志愿者。 林宇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大礼堂里面同时有上百名选手在进行比赛,每两个比赛选手之间就需要一个裁判,这么大的需求调用象棋协会的人来充数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他们也算得上是半个专业人员。就拿周光华来说,他的象棋实力已经是网上的将军等级,当两个儿童之间比赛的裁判还是绰绰有余的。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来这里干什么?”周光华当然知道林宇不是象棋协会的,以他‘强大’的实力也不用来观摩一群孩子们的比赛,周光华实在想不到林宇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呃,”林宇发现自己还真的不太好回答,想了一会儿,半真半假的说了一句,“我是带我弟弟来参加比赛的,他,他很喜欢下象棋...” 周光华的确注意到林宇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孩子,他们说话的时候,小男孩一直躲在林宇的身后。 “你还有一个这么小的弟弟?”周光华的脑回路也算是清奇,当下既没有质疑两个人的年龄差距为何如此大,也不管哥弟两长得一点都不像,笑着对小男孩说了一句,“你来参加比赛啊?我是你哥哥的室友,也是这次比赛的裁判,你抽签分到了哪一组?” 经过周光华的提醒,林宇才把自己抽到的座位序号拿了出来。世上就是有这么巧的事,周光华看了一眼自己被分配的裁判组,居然跟小男孩的序号不谋而合。 “小弟弟,等下就看你的表现了,”周光华欣喜地说了一句,既然林宇的象棋实力深不可测,那么他弟弟应该也下得很不错吧? 周光华带着这样的期待把小男孩领到了比赛的位置,林宇远远地看着小男孩走进比赛场地,一颗心倒是放下了一半。毕竟有一个熟人在他的身边,如果小男孩真的在比赛的时候体力不支晕倒了,周光华肯定会第一时间告诉自己。 没过多久,比赛的铃声响起了,所有的家长都被工作人员请到了礼堂之外,而大礼堂的门也在这个时候缓缓的关上了。 林宇最后朝小男孩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正襟危坐在自己的凳子上,对面是一个看上去七、八岁的男孩,而作为裁判的周光华就站在两个孩子的中间... 第二百零一章 似曾相识 今天的比赛规则是,每一局不能超过三十分钟,超出时限未分出胜负则视为平局。同样采取三局两胜制,每赢得一场比赛获得两积分,未分出胜负双方各获得一积分,战败获得零积分。最终根据积分的排名决出市一级比赛的十强选手,而这十强选手将会在明天的比赛中分出冠亚季军。 林宇发现,小男孩如果一直保持胜利的话,那么他要在今天进行五场比赛,每一场比赛有三局,总共就是十五局,这无疑是一次非常艰巨的任务。 林宇想了想,还是给当裁判的周光华发了一条微信,“如果我弟弟有哪里不舒服,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周光华很快回了一句,“他生病了吗?” “也没有,就是晚上没有睡好,我怕他的体力支撑不了那么久,”林宇如实的说道。 “放心,我会看好他的,”周光华自然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半个小时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林宇看到有些孩子的家长趁着这个空挡,到羊城大学的四处去逛了,校园数一数二的绿化、拥有历史沉淀的图书馆、还有新建的大型体育场,都让这些家长交口称赞起来。 距离大礼堂不远处就有一栋教学楼,林宇本来可以去里面上一上自习,或者就坐在教室里休息一下也是好的,毕竟大礼堂的外面只有一些石阶而已。 不过林宇哪里都没有去,他就在大礼堂门口找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台阶坐了下来,脸上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虑。林宇发现自己渐渐成了那些焦急家长当中的一员,上一次比赛他还能堂而皇之的走到二楼的休息区,自顾打起了手机游戏,这一次林宇终于能够体会到那些站在门口家长的心情了。 没有打手机游戏,也没有跟别的家长聊天,林宇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坐着,不断摩擦着自己的两只手掌,参加比赛的是在大礼堂里面的小男孩,但林宇的心里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紧张感。 如果市一级的比赛能够获得前三,那就能代表羊城参加全国性的比赛了,想到这里,林宇自己都觉得有些激动起来,一路过关斩将进入全国总决赛,小男孩应该会很自豪,所有他周围的人也都会对他刮目相看吧。 大礼堂内,周光华偷偷观察了一下小男孩的表情,他发现这个林宇的弟弟确实比其他小孩子表现的更加紧张,神情之中透出一股大人才有的严肃。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水平不够吗?周光华心中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也许是认为实力不如别人,才会在比赛之前睡不好觉,同时在赛场上又如此紧张。 随着正式比赛的铃声开始,小男孩和他的对手都在棋盘上逐一地落子,整个礼堂内安静得没有一丝声音。 作为裁判,周光华需要给两边的选手计时,每一边的思考时间都不能超过三十秒,超出这个时限便会视为故意拖延比赛。这其实就是他当裁判,最重要的一件事。 不过等到比赛开始,周光华发现自己根本就不需要一直盯着计时器,他眼前这一对选手落子都特别快,在短短三分钟时间内就你来我往十几次了。周光华虽然还是会时不时看一下计时器,但其实早已把心思放在了面前的棋盘上,反正就算超出一点时间也不要紧,按照他们的速度,肯定会在三十分钟之内下完的。 十岁以下儿童之间的比赛会是怎样的水平?周光华本来是不抱任何期待的,在他眼中,这些小孩子喜欢的东西是奥特曼和喜羊羊,象棋这种益智类游戏,他们能够安安静静地坐下来把它下完就算不错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光华脸上的惊讶越来越明显,特别是那个从比赛开始就一直很紧张的小男孩,周光华原本以为他的紧张是因为实力不够,现在居然发现他经常能走出一两步非常漂亮的棋,而且小男孩所用的战术,居然让他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第一局在进行到第八分钟的时候结束了,小男孩以绝对的优势碾压对手,他在棋盘上的猛烈进攻和他脸上一直存在的紧张情绪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周光华注意到,小男孩在最后获胜的那一刻脸上的表情才显得轻松了一些。 周光华在两个人比赛的桌子上翻动了一张计分牌,小男孩这边的数字由0变成了1,意味着小男孩已经取得了第一局的胜利。 周光华在这个时候悄悄给林宇发了一条微信,“你弟弟表现的很不错,第一局已经获胜了。” 林宇感觉到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他慌忙拿出来一看,的确收到的是来自室友周光华的信息,所幸的是男孩没有在比赛场上晕倒,而是在十分钟内就取得了第一局的胜利。林宇心中悬着的大石放下了一半,他脸上露出了欣然的微笑,暗自对着小男孩说了一句,好样的! 第二局比赛很快就开始了,不需要等所有的选手都对战结束,这样可以加快比赛的进程,保证今天之内决出十强选手。 这一次,周光华从一开始就紧盯着小男孩的一举一动,他发现小男孩的实力是不可小觑的,就按刚才那一局比赛来说,水平一般的大人应该都不会是他的对手,这已经是大大超出了周光华的预期。 不过接下来,他看到了更加让自己震惊的一幕,比赛才进行到第三分钟,小男孩就使出了一招连环将军,这种打法非常少见,而且几乎没有破解之法,一旦将军成功就等同于获得了胜利。 而此时对方的棋子有很多都还没出动,包括两个车和一个马都还停留在原本的位置上,对手发现自己一下子就陷入了死局,他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战术,在惊诧之余苦苦思考着应对的办法。 周光华当然是见过这种打法的,更准确地说,这其实是属于他自创的一种杀手锏,只有遇上极厉害的对手他才会使出来镇住对方。要不是他在当裁判亲眼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切,周光华绝对不会相信,自己发明的这一招怎么会被一个六岁的小男孩走出来了? 第二百零二章 强劲对手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这一桌的对局似乎进入了静止的状态,不论是参赛选手还是站在旁边的裁判,都没有任何动作。 周光华在回顾刚才小男孩下棋的步骤,除了刚开始几步略有不同,后来的试探、引诱、和将军,都跟自己想出来的杀手锏如出一辙,周光华不相信这也是小孩子自创的,因为象棋棋盘上瞬息万变,接连好几个步骤都雷同的概率实在太小了,小男孩很有可能是从自己这里学去的。 不过周光华认为自己从来没有跟小男孩下过象棋,他又是如何偷学到自己的杀手锏?暗自想了一会儿,周光华也就释然了,既然小男孩是林宇的弟弟,那么他平时肯定会跟林宇切磋,自己既然在林宇面前使过这一招,那么林宇再把这个招数教给他的弟弟也是有可能的。 想明白后,周光华恢复了自己的神志,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小男孩的对手已经有超过一分钟没有落子了,他一直处于眉头紧皱苦苦思索的状态。周光华替他惋惜地叹了一口气,这是自己多年研究出来的一招必杀技,只要完全使出来就没有翻盘的可能,他就算再思考半个小时也不会有结果的。 周光华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说道,“时限已经超过,你现在可以选择认输或者放弃比赛。” 小男孩的对手憋红了脸从自己的座位上离开了,周光华将男孩这边的数字从1翻成了2,并且向计分员示意这边的比赛已经结束。 周光华带着小男孩走出了大礼堂,他可以暂时休息一下,还没有轮到下一场的比赛。等在门口的林宇看到小男孩走了出来,他对着自己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 “你弟弟...”,把小男孩交给林宇的时候,周光华本来想说点什么,但话到嘴边还是又咽回去了,“你们在外面等一下,我还要做其他场次的裁判,就先进去了,轮到他的时候我会通知你的。” 说完这句话,周光华便重新走进了大礼堂,林宇特意给小男孩买了一瓶营养快线,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补充能量,一直饿着肚子扛下去可不是办法。 营养快线小男孩还是喝了几口,但很快他就把塑料瓶放在了一旁,然后拿出mp3将耳机塞进耳朵,和林宇并排坐在台阶上,旁若无人的听起歌来。 经过了上一次的比赛,小男孩已经学会了用音乐来让自己放松,在舒缓的钢琴曲当中,迫使快速转动的思维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他现在的表情像大人一样沉着冷静。 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就打败了其他赛点的冠军,小男孩的实力果然还是独树一帜的,林宇看着小男孩的侧脸,默默感叹了一句,在这么多普通家庭的孩子中间他表现得如此优秀,又有谁看得出来就在不久之前,他还是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小恶魔呢? 第二轮比赛在四十分钟后开始了,为了加快初赛的进度,主办方决定让已经胜出的选手紧接着进行下一场的比赛。 周光华给林宇发了一条信息,叫他带着小男孩在礼堂门口等待,他很快就会把小男孩接进去。这一次其实周光华并不是小男孩的裁判,但同样是象棋协会里面他认识的一位成员,为了能够亲眼看着小男孩接下来的对弈,周光华悄悄跟这位同僚商量换了一下,因此他又成了小男孩这一轮的裁判。 让周光华这么做的原因,不仅仅因为小男孩是林宇的弟弟,他更加好奇接下来小男孩会使出怎样的战术,是否他也从林宇那里学去了一些自己没有见过的杀手锏? 周光华不再觉得当儿童象棋比赛的裁判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他甚至很期待看到下一场的对弈,不得不说,小男孩下棋时的大将之风竟让他有些着迷了,这种感觉好像跟林宇下棋时颇为类似。 小男孩这一次的对手是比他大了三岁的女孩,一般女孩比男孩的发育要早一些,加上又大了三岁,所以这个女孩从一开始就占据了很多的优势。 周光华默默为小男孩捏了一把汗,他光是站在女孩的面前都矮了半个头,也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败下阵来。 比赛在周光华的主导下开始了,不出他的所料,开始后的两分钟女孩就掌握了棋盘上的主动权,她开始以各种教科书般的方法对男孩发起进攻,一看就是在比赛之前经过了长期的训练。 这一回小男孩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周光华感觉他下象棋的经验并不丰富,一些冷门一点的战术他抵挡起来有些手足无措。不过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小男孩现在才六岁而已,他就算从四岁开始学象棋,到现在也只不过短短两年的时间,而坐在他对面的女孩至少多出了三年的经验积累,小男孩这一次恐怕要止步于此了。 女孩以非常娴熟的手段进行着将军,在这个过程中,小男孩的几个重要棋子不断被吃掉,虽然他使用了各种的办法进行周旋和低档,但最终还是在第二十分钟的时候落败,周光华将女孩这一边的数字从0翻成了1。 等在外面的林宇本来很淡定,毕竟小男孩第一轮赢的非常轻松,他感觉其他的对手应该也差不多就是那种水平。可是这一次二十多分钟都过去了,大礼堂里面还没有给自己传来任何消息,这让林宇的心里又有了隐隐的不安。 他给周光华发了一条信息,问道,“第一局比赛还没有结束吗?” 周光华低头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他本来是不想告诉林宇上一局结果的,因为谁都有一种报喜不报忧的心理,不过既然林宇发来信息问了,周光华也就只能如实的回道,“现在开始了第二局,刚才那一局,你弟弟,输了。” 林宇看到周光华的回复,一颗心顿时凉了半截,他刚才还期待着小男孩能够参加全国总决赛,没想到这么快就碰上了强劲的对手。 第二百零三章 不寒而栗 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要是小男孩现在输了,就不用继续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了,这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林宇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大一的时候怎么就没参加那个象棋协会,否则现在就可以和周光华一样当一个裁判了,也不用在外面等得如此揪心。要不戴上死神之帽进去看一眼?林宇认真想了想,最后还是算了,要是亲眼看着小男孩在赛场上苦苦支撑,自己的心里或许还会更加难受。 第二局在周光华的监督下开场了,女孩依旧在一开始就掌握了主动权,有了上一场的胜利,女孩脸上明显露出了更加自信的表情。 周光华也觉得小男孩翻盘的可能性很低,毕竟一个人的象棋水平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多大变化,就算小男孩拥有战胜对手的潜质,恐怕也要等到半年或者一年之后了。 战场上的局势依旧出现了一边倒,女孩的各个兵种毫无顾忌的冲向了对方的阵营,表面上似乎打得男孩毫无反手之力。不过让周光华有些奇怪的是,小男孩的局势虽然被动,但在和对方周旋的过程中并没有损失任何一个棋子,他甚至将己方的阵营防守的滴水不漏。 女孩似乎有些沉不住气了,她开始迫不及待地对男孩的主帅进行将军,就在她落子同时嘴里喊出将军两个字时,女孩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因为她发现被将军的小男孩嘴角竟然露出了一丝笑容。 女孩再次往棋盘上看去,她的嘴里很快就发出了一声低呼,原来自己落子的地方正是男孩设下的一个圈套,他留下的这个空位就是为了等待自己的将军。 接着,女孩用来将军的一个车还有另外的一个炮都被男孩吃掉了,女孩的进攻路线瞬间被击溃,小男孩有条不紊地开始了他的反击... 看到这里,周光华感觉自己的背脊居然冒出了一片冷汗,如果说自己现在看到的是一场大人之间的对弈,那么其中一方有这种谋略可能会引起旁观者的击掌称赞,但现在坐在他旁边的仅仅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啊,他居然可以沉着冷静到这种地步,一步一步引诱对方的兵种进入自己的圈套里,然后再来一个绝地反击。 能够做到这一点,一定是要看透了对方的战术和进攻手段才行,但小男孩只花了一局的时间就把对方的底细摸清楚了?这种学习能力也太恐怖了吧,周光华不由得暗暗惊叹。 小男孩的每一次进攻都直击要害,女孩在几分钟之前的优势荡然无存,她在棋盘上步步败退,最后只能将所有兵种都回归阵营,死守自己的主帅。 小男孩在前后两局之间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实力,第一局明显只有招架之功,第二局却已经是稳操胜券了,这让周光华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自己和林宇对战的时候不是也遇到过相同的情况吗? 一开始林宇也不是自己的对手,甚至一整天都没办法赢一局,可是后来,林宇的实力出现了飞速的进步,他不仅学去了自己的战术,还经过改良之后施加到了自己的身上,于是自己在他的手上接连挫败。 如今,这个小男孩怎么也是这样?他不仅看透并且掌握了女孩的战术,还在对战之中分析出了对方的弱点,当女孩再次用同样的战术进攻时,她就不会再是男孩的对手了。 五分钟后,女孩的主帅被男孩将死,他们中间的数字变成了一比一。 第三局变成了决胜局,女孩脸上有了更加专注的表情,显然她很想拿下这一局的胜利。不过男孩反倒显得更加轻松了,他把棋子摆上棋盘的时候显得非常从容淡定。 作为裁判的周光华有些迷惑了,他也搞不清楚这两名选手到底谁会胜出,女孩明显有更加丰富的象棋经验,但是男孩的实力却让他捉摸不透,有种忽深忽浅,飘忽不定的感觉。 不过第三局开始后没多久,周光华心里的疑惑就消失了,在这一局小男孩完全表现出了一名象棋大师的姿态,所有的战略都在他运筹帷幄之中,而女孩的那些伎俩也似乎全都被他看穿了。 男孩再次准确无误的抓住了女孩的弱点,并且在进攻之中融入了女孩刚才使用过的战术,女孩应该从来没有碰过这样的对手,她完全毫无反击之力,在第四分钟的时候就被将死了。 小男孩以2:1获得了胜利,周光华按照程序向记分员报告比赛结果,脸上带着一种失魂落魄的表情,他一直沉默不语的走出了大礼堂,看到了等在门外的林宇。 林宇这段时间一直处于煎熬的状态,他一方面在担心小男孩的体力,另一方面又不甘心小男孩真的止步于此。这次象棋比赛对小男孩来说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他可以向周围的人证明自己,也找到了人生中第一件值得努力的事情,光是小男孩可以饿着肚子坚持一天的比赛,这一点就远不是同龄人可以做到的。 林宇希望小男孩能够有更大的收获,在知道第一局失利的情况下,他看到从礼堂里面走出来的室友周光华脸色铁青,林宇觉得小男孩可能真的已经输了,他的眼神转向了跟在周光华身后的男孩。 男孩的神情看上去有点憔悴,肯定是高强度的脑力运动造成的,林宇的视线和小男孩的眼神在空中交汇了,男孩先是恍惚了一下,接着嘴角一扬,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林宇的瞳孔立马放大了一倍,笑容是他和小男孩之间的暗号,难道刚才那一场,小男孩居然赢了? 林宇很快就迎了上去,他用再次确认的语气朝小男孩问了一句,“刚才这一场,你赢了吗?” 小男孩肯定的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了胜利后的喜悦。林宇问了周光华才知道,刚才小男孩在后两局扭转了局势,以2:1的比分战胜了对手。 林宇对着小男孩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周光华见状却把自己的室友拉到了一边,低声在他耳旁问了一句,“你老实告诉我,之前跟我下象棋的,到底是谁?” 第二百零四章 我不想输 周光华看完了小男孩这一场的比赛,突然冒出了一个让他胆战心惊的想法,小男孩这种惊人的进步速度,和在对战过程中的学习能力,跟当初自己碰到的状况如出一辙,难道在软件上和自己下象棋的人不是林宇,竟然是这个小男孩? 一开始,周光华还觉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毕竟自己的象棋实力已经是将军等级,小男孩怎么可能会是战胜自己的那个人。可是周光华越想就发现了越多的端倪,比如在和自己下棋之前,周光华根本就没有看过林宇打开天天象棋这个软件,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面对面的和自己下过,每次都是在外面通过手机联网。 这么一推测,周光华意识到自己的对手是小男孩的可能性居然很大,否则每次在寝室的时候,林宇为什么都要找借口推辞,而且只有在每周六才愿意和自己下象棋?所以,是每周六林宇才会出现在他弟弟的身边吗? 周光华正因为此才会脸色铁青,他没想到自己会输在一个小男孩的手上,好歹自己的实力在网上也很难找到对手,那个象棋协会除了会长也没有几个人... 周光华越想越不是滋味,林宇的弟弟还这么小,身高甚至还没有到自己的腰部,可是,自己居然,居然是他的手下败将,这以后还怎么见人啊。 林宇听到周光华的问话就知道瞒不住了,他也没想到周光华会是小男孩比赛的裁判,小男孩身上的一些特质还是很明显的,特别是那种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的能力,跟他对战过的人肯定都印象深刻。 “呃,”既然周光华要自己说实话,林宇也就不打算继续隐瞒了,“你猜对了,之前跟你下象棋的,就是我的弟弟。”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周光华用一只手掌捂住了自己的脸,就像是微信上那个一言难尽的表情,他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挫伤,一时半会儿很难恢复。 周光华没有再说什么,他默默的走回了大礼堂,脚步就要跨进去的时候还不忘回头看了小男孩一眼,脸上依旧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现在距离下一场比赛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林宇觉得周光华如此快离开的原因,肯定是没脸再和小男孩待在同一个地方了,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抹笑意。 林宇让小男孩又喝了一些营养快线,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的时候,小男孩还是坚决地摇了摇头。林宇让他靠在自己的背上休息一会儿,男孩很听话的转了一个方向,一边听着mp3里面的歌,一边靠在了林宇的背脊上。 男孩睁着眼睛望着头顶上方的蓝天,今天的天气很不错,晴空万里,只有几朵白云在自由自在的漂浮。男孩突然发现这一幕很熟悉,因为他曾经也这样靠在老院长的背上望着头顶上方的蓝天,那个时候他很向往外面的生活,也很喜欢跟老院长待一起。 现在的男孩依旧能够感受到一种不受约束的自由,不过除此之外,他还多了一种希望,一种经过自己努力想要争取的东西。小男孩从这一刻开始真正意识到,他的生命突然变得有意义了,就像哥哥告诉他的,人生是自己的,他也可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小男孩在林宇的背上打了一个盹,他做了一个很奇怪但却很美好的梦,小男孩梦见自己长大了,而且跟哥哥一样成为了羊城大学的学生,他在那条红色的塑胶跑道上尽情奔跑,虽然满头大汗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疲惫... 这一天的比赛,小男孩取得了五连胜,他的积分和其他四名选手并列第一,因此很自然地进入了第二天的决赛。 周光华后来没有再当过小男孩的裁判,不过他一直默默关注着小男孩的积分变化,直到最后看到小男孩的成绩并列第一时,周光华脸上也露出了发自肺腑的笑容。 小男孩第二天还是顶着黑眼圈出来的,市一级比赛的前五名才可以进入全国总决赛,小男孩给了自己更大的压力,他希望自己能够拿到进入总决赛的资格,甚至是获得羊城市的冠军。 一开始,小男孩的确表现的势如破竹,接连战胜对手让他成为了第一个四强成员。林宇得知这个消息,兴奋的高呼了一声,只要进入四强就意味着小男孩可以参加全国总决赛了。不过他发现小男孩一点都没有放松的意思,每一场比赛前他仍然在冷静地分析着刚才的战局,眼神中始终有一股不服输的锐利。 决赛阶段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因为到了这种程度,没有哪名参赛选手会故意拖延时间。于是,林宇发现小男孩进去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个小时到四十分钟、五十分钟,而半决赛他则是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将对手拿下。 小男孩杀进了冠亚军争夺战,这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是看到他脸色开始泛白的样子,林宇又觉得忧心重重。 “还能坚持下去吗?”林宇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如果身体吃不消,拿一个亚军也是可以的。”在林宇看来,羊城市的比赛拿冠军和亚军并没有多大区别,反正都能进入全国总决赛,只是荣誉证书上写的字不一样罢了。 小男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说了一句,“哥哥,我不想输。” 看到小男孩脸上的执着,林宇感觉到自己的心被扎了一下,小男孩自然也知道就算这一场拿了冠军,结果还是一样的,但他却说出了自己不想输的话。如此强的胜负欲在一般的孩子身上恐怕是找不到的,小男孩之所以不想输给任何人,应该也跟他的身世有关吧,出身越是卑微,就越想通过出人头地来证明自己,林宇在小男孩身上看到了这种强烈的渴望。 冠亚军争夺赛在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开始,所有不相关的人都被请出了大礼堂,在大门被关上的前一刻,林宇发现小男孩的嘴唇苍白如纸... 第二百零五章 冠亚军争夺赛 这个时候,很多家长都已经带着自己的孩子回去了,他们有些是昨天就被淘汰,还有一些是没能在上午的时候进入四强,反正继续留在这里也不能观战,还不如早点让孩子回家休息。 所以大礼堂外面现在已经没什么人,就连那些征集来的大学志愿者都各自走了,他们本身就是来完成一项工作,对于这次象棋比赛的结果并不感兴趣。既然只剩下最后的冠亚军战了,大学生志愿者已经派不上用场,主办方自己就可以搞定接下来的裁判和颁奖过程,因此林宇也陆陆续续看到大学生从礼堂的后门走出,他们摘下脖子上挂着的工牌,脸上露出终于松一口气的表情。 周光华也在这时走到了林宇的身旁,他几乎见证了小男孩整个比赛的过程,现在知道小男孩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冠亚军争夺赛,周光华很为自己的室友高兴。如果输给的是羊城市的少儿组冠军,自己也就没那么丢脸了吧。 “你弟弟很厉害啊,我看好他,没准他就是我们羊城市的冠军,”周光华笑着说道。 看着对方一脸轻松的表情,林宇只能敷衍的点了点头,他哪里知道小男孩现在的处境,林宇只希望他能够不出意外地打完比赛就好。 两个人坐着闲聊了几句,意识到冠亚军比赛可能没这么快结束,周光华便拍了拍林宇的肩膀,率先离开了。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结果出来了,要第一时间告诉我啊。” 林宇默默的点了点头,他估摸着周光华肯定是要回寝室打游戏了,象棋比赛举行了两天,他也当了两天的裁判,要是不打几局游戏来过过瘾,周光华估计要憋死了。 等在外面的林宇也有些难熬,他尝试着通过听歌来消磨时间,可是耳机里放的音乐他一点都听不进去,脑子里想的全都是小男孩在里面比赛的样子。偏偏里面对战的时间又比半决赛更长了,林宇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小时,再把耳朵贴在大门上听里面的动静,却发现里面还是一点动响都没有。 难道光一局就下了一个小时吗?林宇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按照常理如果一局对战结束,主办方至少会让参赛选手休息五分钟的时间,他们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对双方选手进行积分,难免就会在礼堂里面传出一些骚动。可是根据林宇一直以来的留心观察,第一局开始之后就一直保持着极为安静的状态,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过。 林宇在大门外来回踱步,他并不是沉不住气的人,可是当这件事发生在小男孩身上,林宇发现自己竟然很难保持以前的镇定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大礼堂终于传出了轻微骚动的声音,林宇知道第一局的比赛终于结束了,两个人居然用了八十分钟的时间才决出胜负,看来小男孩对手的实力同样也不容小觑。 第二局紧接着开始了,林宇听到礼堂里面又恢复了之前的平静。这一局又要打多久呢?林宇在心中暗自嘀咕了一句,他强迫自己到大学校园去走一圈,这样时间就可以过得更快一些。 周五的下午,羊城大学沐浴在一片温暖的阳光当中,图书馆门口有三三两两的人进进出出,透过自习室的窗户,也能看到几个埋头百~万\小!说的身影。 经过体育场的时候,林宇看到有几个班级正在上体育课,体育老师正在教排球的发球和击打方法,学生们凑成一团饶有兴致地听着。 一切看上去都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周五,明后两天就是周末了,周五的晚上通常就是大学生最放纵的时候。林宇不用想也知道,那些正在学排球的男生恐怕心里想的是晚上去哪家网吧包夜吧,而另外一些看到排球飞过来就会尖叫的女生,应该也在盘算着已经结束的连续剧要不要通宵追完。 大学生都在过着看上去差不多的生活,他们每一个都很享受现状,因为大学里是最能放纵游戏和恋爱的时候,等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就不会这么轻松了。 能有这种生活,他们应该很心安理得的,林宇默默的闪过了一个想法,在这之前,林宇也认为自己的生活是心安理得的,甚至生活条件比班上很多同学还差了一些。直到遇上了孤儿院的小男孩,林宇才知道社会上还有这样一群人,自己现在过得不好不坏的生活,就是他们一生中梦寐以求的东西。 体育场上不断传来各种欢笑声,那些大学生不会知道,就在这个时间,就在这座羊城大学,还有一个小男孩为了自己的信念在坚持着,他的人生很低,却不甘心输给任何人。他们在轻轻松松玩着排球的时候,小男孩却在赛场上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 林宇绕了大半圈又折回了礼堂,他发现时间过去了五十分钟,不知道第二局比赛结束没有,林宇才刚刚把耳朵贴在大门上,就听到里面传出来的骚动。 第二局也结束了!林宇不由得心中一喜,第二局的时间少于一个小时,这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按照小男孩的下棋方式,他一旦摸清对手的套路之后,需要战胜对方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从刚才的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变成现在的五十分钟,似乎在预示着小男孩可能要获胜了。 按照这种趋势推断,小男孩拿下第三局应该只需要半个小时吧。林宇嘴角终于浮现出了一丝笑意,男孩在象棋方面的天赋一般人是很难比上的,只要不是一局定胜负,男孩就能够在比赛中不断学习和超越对手,这几乎就像是游戏中的一个隐藏bug。 到了最后关头,林宇反而更加安心了,他坐在大礼堂的台阶上,不慌不忙的听起了mp3里面的歌曲,耳边响起了一段熟悉的旋律,是周璇的那首《月圆花好》。林宇不由得想到,如果老院长得知小孩现在的表现,还将获得羊城市的象棋比赛冠军,他应该会觉得很欣慰吧。 第二百零六章 坚持 一首接着一首歌听完,林宇后知后觉的发现,时间居然已经过去了三十分钟,可是大礼堂里面仍然没有要结束比赛的意思。 林宇心下觉得有些纳闷,不过他还是决定再等等看,又听了几首歌,林宇发现时间已经到了第五十分钟。 第三局比第二局耗时还更长?林宇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在男孩的战术中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通过前两局的积累,男孩应该早就知道了对方的进攻手段,怎么到现在还迟迟没有拿下呢? 时间继续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渐渐的,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林宇再也没办法坐在台阶上安静的听歌,他开始站起身,不断尝试着把耳朵贴在门口听里面的动静。只是大礼堂内安静的没有一丝响声,就像是里面空空如也,并没有任何人待在其中。 林宇意识到自己的猜测可能错了,小男孩也许在前两局还没能完全掌握对方的战术,所以到了第三局双方仍然处于胶着的战斗当中,谁胜谁负仍然是一个未知之数。 又是三十分钟过去,最后一局棋仍然没有要结束的意思,算一算时间,从下午三点钟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半小时了,本来下午明媚的阳光早已经消失不见,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林宇看到前方的马路上亮起了路灯。 这个时候,很多大学生已经上完了一周中的最后一堂课,他们从食堂吃完了晚饭,开始成群结队地走出大学门口。他们的脸上全都洋溢着轻松的笑容,因为接下来,迎接他们的是属于周末的狂欢。 林宇看着那些大学生的背影,心中感叹了一句,都已经这么晚了,冠亚军争夺战持续了如此长的时间,小男孩的身体能够吃得消吗? 林宇看了看手中还剩下半瓶的营养快线,这就是小男孩一天所吃的东西,昨天这个时候他早就打完比赛了,但还是累得在出租车上就睡了过去,今天... 林宇发现小男孩的争强好胜倒是给自己造成了不小的负担,他的一颗心早就飞到大礼堂里面去了,不知道现在小男孩的状况到底怎么样。 又坚持了十五分钟,林宇再也等不下去,就连室友周光华都发来了一条信息,“你弟弟的比赛,还没有结束吗?” 林宇只回了两个字“没有”,就把手机重新锁上了,他找了一个四下无人的地方偷偷戴上死神之帽,然后快步的回到了大礼堂的门口,义无反顾地将身体穿过了那扇木门。 大礼堂的气氛很沉闷,但沉闷之中又带着一丝兴奋,因为在场的人都知道,羊城市的冠军花落谁家很快就要揭晓了,一些闻风而来的记者,已经被主办方悄悄领到了观众席。 正在比赛的两名选手实力都很不错,特别是那个看上去只有六岁左右的小男孩,他的年纪比对手小了不少,但象棋方面的造诣却不容小觑。他虽然丢掉了第一局,但在第二局却迅速地反败为胜,就在大家以为小男孩会乘胜追击的时候,他却在第三局开场后不久,就走错了一步重要的棋子。这个失误直接导致他损失了一个车,本来的优势荡然无存,双方也就处于了长时间的胶着状态。 从评委的专业眼光来看,小男孩的象棋实力应该是略胜一筹的,因为他不仅拥有自己的一套战术,还能将对手的进攻手段融会贯通地运用到自己身上,这无疑是一种很罕见的能力。可是越往后,小男孩的表现越不尽如人意,他每走一步棋都要花更多的时间思考,眉头也紧紧的皱成了一团。 有个评委注意到了小男孩越来越苍白的脸色,他特意叫工作人员去问了一句,小男孩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需不需要终止比赛。但小男孩只是坚决的摇了摇头,他用有些沙哑的声音说了一句,“我还,能坚持...” 刚走进大礼堂,林宇的视线远远就锁定了正在比赛的小男孩,他发现小男孩的脸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这绝对不是灯光照出来的效果,因为同样在比赛的对手,脸色就要正常的多。 林宇心中一沉,他径直走了过去,小男孩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记分牌,上面显示的数字是一比一。 林宇来到了小男孩的身边,他发现棋盘上的局势已经到了千钧一发的关头,所有的棋子都环环相扣,真正到了一招不慎满盘皆输的境地。 这个时候无疑需要大量的思考,思考的维度是棋盘上所有棋子加起来的总和,但小男孩现在却处于极度疲惫和困倦的状态,他不断强打起精神,拿起的棋子久久没有落下。 终于,在思考了五分钟时间之后,男孩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棋子,他重重地喘了一口气,似乎小小的棋子在他手里变成了千斤巨石。 这一步棋大出所有人意料之外,虽然他落子的地方可以对敌人的主帅进行将军,但是对方早有一个炮把守在那里,他的这个棋子只不过是白白送死了。 评委席中有人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他本来一直都很看好小男孩,可是毫无疑问,刚才那一步他又走错了。也许是真的身体不舒服,又或许是想早一点结束比赛而没有考虑清楚,被对方吃掉那个棋子之后,小男孩这一局必输无疑。 对手眼疾手快的就把小男孩的落子吃掉了,他的脸上提前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冠亚军比赛打了这么久,终究还是自己获得了胜利。接下来只要凭借自己兵种的优势,不出十分钟一定可以把对方将死。 只是小男孩同样也下的很快,完全不像之前需要苦苦思索好几分钟,他把主帅和车之间仅有的兵移开,再次说了一声,“将军!” 小男孩的声音很小,但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心头一震,大家全都以为小男孩刚才那一步是失误了,没想到他居然还藏着后招?评委们讶异地探头看去,原来小男孩刚才的那一步竟是一个陷阱,他拿出自己的一个重要棋子作为诱饵,将对方的炮引开,这小小的变化,触发了小男孩隐藏的一个杀招,本来退守己方阵营的车,直接就向对方主帅发起了将军。 第二百零七章 喜悦与痛心 这并不算多么精妙的一步棋,但小男孩让自己的兵瞒天过海的闯过界河,又设下重量级的诱饵让对方落入圈套,在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的比赛之后,还能有这种思维已经很不容易了。 对方的笑脸一下子就僵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不是对方走错一步棋满盘皆输,而是自己。他虽然还是可以用炮去挡住将军,但炮还是会被车吃掉,到头来仍然是死路一条。 对方脸色尴尬的思考了几分钟之后,最终决定认输投降,评委一致决定,这场冠亚军争夺赛的获胜方就是小男孩。 小男孩惨白如纸的脸上出现了些许的笑意,他刚想要从座位上站起来,把这个消息告诉还在礼堂外等着自己的哥哥,小男孩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瞬间便失去了意识。 小男孩直直倒下的身体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也不知从哪冲出来一个年轻人,他居然在小男孩倒下之前眼疾手快地接住了,然后抱着他迅速朝礼堂的后门跑了过去。 这一切变化实在来得太快,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小男孩身上,所以也没发现那个年轻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过有眼尖的工作人员认出是他带着小孩参加比赛,想必肯定就是男孩的亲属了,当下也没有制止年轻人的动作。 记者捕捉到了这一精彩的瞬间,刚刚获得象棋比赛的冠军就晕倒,这绝对是一个会引人关注的话题,那个年轻人和小男孩之间的关系恐怕也值得挖掘,当下竟然也有两个记者跟着追了上去。 突然出现的人自然就是林宇了,好在他站立的地方刚好没有被灯光打到,所以在其他人看来林宇是从某个地方冲上去的,而其实林宇已经在比赛场地站了一段时间了。 他没想到小男孩最终还是获胜了,更加没想到他会在获胜的最后一刻就晕倒,林宇在喜悦之中夹杂着痛心,他直接抱起小男孩就奔向校医院的方位,从礼堂的后门出去是最快的路径。 小男孩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他的晕倒肯定是因为血糖过低又太疲惫造成的,通过输一些生理盐水或者葡萄糖应该就可以缓过来。可是当林宇一边奔跑,一边看着怀里脸色惨白不省人事的小男孩时,林宇的眼睛情不自禁的就湿润了,难以想象,为了获得这个冠军小男孩承受了多大的痛苦,以至于他把全部的气力都用在了下最后一步棋,连站起来接受掌声的能力都没有了。 本来还有后面的颁奖等着他,小男孩可以拿到他苦苦争取来的冠军奖杯,并且自豪的告诉所有人,他就是整个羊城市的冠军。但小男孩没能享受到这些,不过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小男孩证明了自己,他没有输给任何人。 夜色中,林宇抱着小男孩在马路上发了狂似的奔跑,周围几个途经的学生纷纷侧目,不知道男孩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急风把林宇的衣服后摆都吹了起来,他一会儿看看怀里的男孩,一会又看向前方的道路,林宇的脸上渐渐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可是眼角又不知何时被风吹下了一颗泪珠... ..... 小男孩在校医院睡了一晚,林宇也就坐在病床旁边一直陪着他。经过医生的诊断,小男孩的晕倒的确只是因为血糖过低引起的,医生给他开了几瓶营养液,又在医院睡了一晚之后,小男孩的气色也就慢慢恢复了。 在此期间,林宇受到了几名记者的骚扰,他们不断询问林宇和小男孩之间的关系,甚至还有人说出,小男孩在比赛场上晕倒是不是因为得了绝症? 林宇对这些记者真是无语了,因为他们脸上的表情就写着,刚刚获得羊城市冠军的男孩要是身怀绝症,那将是一个多么好的新闻啊。林宇以男孩需要安静和休息为由,把所有的记者都轰出去了,他们一开始还不甘心的在门外等了一会儿,可是见到病房里面迟迟没有动静,大礼堂那边又要开始颁奖,也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再晚些时候,象棋比赛的主办方派了几个人过来慰问,他们一是为了给小男孩带来奖杯和荣誉证书,另外也是想看看小男孩的病情要不要紧,毕竟小男孩是在比赛的时候晕倒的,主办方算起来也要担一些责任。 在了解到小男孩只是没吃好饭,所以血糖过低才会不慎晕倒,几位代表显然都暗自松了一口气,他们很自然地认为林宇是他的监护人,或者至少是他的家属,便掏出了三百块钱交到了林宇的手里,“这是组委会的一点心意,他是一棵很不错的苗子,给他多买些营养品,争取在全国总决赛之前把身体养好。” 尽管对方说得冠冕堂皇,但林宇还是能从这几个代表的神色中领会他们的意思,这三百块与其说是买营养品的钱,还不如说是用来撇清责任的赔偿金。作为一个全国性的大型比赛,他们更害怕的是一些负面新闻影响了比赛的声誉,只要自己收下这三百块钱,就表明不会对这件事再做追究了。 林宇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本来他也没想把小男孩的晕倒怪罪到主办方的头上,相反的,他还要感谢因为这场比赛而有了让小男孩证明自己的机会。不过成年人之间表达感谢有很多种方式,比如这时候林宇的方式,就是非常坦然的笑纳这三百块慰问金。 “那我就替他先谢谢你们了,”林宇接过三张百元大钞,嘴上很自然的说了一句。 几个代表笑的明显比刚才更加轻松了,区区三百块钱就化解了一场潜在的危机,这无疑是一件极为划算的事情。他们说了一句让小男孩好好休息,便很快从病房里面退了出来。 林宇看着手里的三百块钱,心中闪过了一个想法,男孩是真的需要补充一些营养吧?他一紧张就不吃东西的习惯,恐怕短时间内很难改掉,加上孤儿院的伙食肯定不会太好,男孩长得也比其他普通家里的孩子要消瘦一些,是该给他买一些营养品吃了。 第二百零八章 金色奖杯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小男孩才悠悠的醒了过来,他这一觉足足睡了有十二个小时,应该是把这两天欠的睡眠时间都补回来了。 小男孩睁开眼,看到林宇坐在了自己的床边,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幕幕才渐渐回想起来,自己是走完最后一步棋就不省人事了,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是怎样。 林宇听到了轻微的响动声,也很快从迷迷糊糊的状态醒了过来,看到小男孩已经睁开眼,林宇欣喜地问了一句,“你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经过了如此长的睡眠,小男孩感到自己的精神状态比之前还要好,思维也变得异常清晰,完全不会有比赛时的那种恍惚之感。小男孩从病床上坐了起来,看着周围的环境说道,“哥哥,我这是在医院吗,可是我感觉我没有生病啊?” 听到这句话,林宇总算是彻底放心了,既然小男孩感觉自己的身体和平常没什么两样,那就说明他是真的没事了。“你是没有生病,就是吃的东西太少,所以在比赛的时候晕了过去,”林宇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说道。 说起比赛,小男孩的神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哥哥,那昨天晚上,我到底是输了还是赢了?”小男孩已经对后面的记忆很模糊,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最后一步棋上,之后的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林宇知道小男孩有多么渴望冠军,也知道他拿下昨晚的最后一局有多么的不容易,当下已经不忍心再调侃他了,从身后把一个金色的奖杯和一本红色的证书拿了出来,“你看看这是什么?” 属于冠军的奖杯才是金色的,而荣誉证书上面的字,虽然小男孩大部分都不认识,但还是能看懂其中“第一名”这三个字,小男孩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走,我们出院吧,今天哥哥要带你去吃一顿好的,”林宇爽快的说了一句。 ...... 林宇不知道的是,今天的羊城日报出现了一条引起广泛讨论的新闻,“羊城市儿童象棋大赛的冠军竟是一名孤儿”。这个新闻的标题很直白,但却一下子就吸引到了读者的目光,儿童、冠军、孤儿这三个词形成了一种有些残忍的神秘感,大家都想看看这名孤儿的不同寻常之处。 新闻的内容果然没让读者失望,它不仅点明这个孤儿是自学成才,没有经过任何名师的指点,从接触象棋到拿到羊城市的冠军,也不过才短短一个月而已。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名孤儿是在四岁时测试智商就高达135的天才儿童。 接下来,记者吹嘘了小男孩平时就表现出的种种过人行径,当然其中是一半真一半假,真的那一部分也用一种有些夸张的手法表现了出来。就在读者纷纷觉得这个孩子前途不可限量时,新闻的画风突然一转,说到男孩在拿到比赛冠军的同时晕倒在地,记者经过多方打探还是没有弄清楚男孩到底得了什么病。 文字中间附上了一张男孩倒在一个年轻人怀里的图片,并且在这条新闻的末尾留下了一个非常大的悬念,“男孩是否因为天妒英才而身怀绝症?本报记者将会对他进行跟踪报道。” 很多家长看到这篇新闻都忍不住深深叹息,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已经够可怜了,上帝好不容易赐予了他一个天才大脑,却又在年幼的时候就身患绝症,这样的命运也实在太凄惨了一点。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也带着自己的孩子参加了象棋比赛的家长,他们本来对孩子没有拿到好名次还有所抱怨,毕竟在家长的心里自己的孩子永远是最棒的,所以对这次象棋比赛的冠军没什么好感。 可是看到今天的新闻,这些家长才知道原来那个冠军是身怀绝症的孤儿,这一下心里终于平衡了,比起所谓的象棋冠军,当然还是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最为重要。 在这篇新闻当中,出现了一所社会福利院的名字,当然就是收养小男孩的那一所。福利院的院长成为了发掘小男孩的最大功臣,因为他告诉记者,不久前他特意在孩子们的活动中增加了象棋这一种益智游戏,经过了院长和工作人员们的悉心教导,男孩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学会象棋,并且表现出过人的天赋。 “我发现他是一个好苗子,在象棋方面的领悟能力特别强,所以报名象棋大赛的时候,我是全力支持他的,”新闻里出现了这样一段院长的原话,也直接让大家对福利院和院长好感倍增... 此时,林宇带着小男孩出现在了一家火锅店,因为吃火锅的时候可以直接点各种各样的肉类,也就不用想着从哪方面去补小男孩的营养了。昨天晚上,林宇一直在用手机查六岁的男孩应该吃什么样的营养品,不过最中肯的一条建议就只有牛奶而已。大部分的网友都说,这个年纪的孩子并不需要特别吃某种营养品,只要在平时吃饭的时候注意营养全面,各种肉类鱼类水果蔬菜搭配起来,再每天喝一杯牛奶就差不多了。 既然如此,林宇便打算着以后见到小男孩时,给他买一些牛奶和水果带过去,至于平时吃饭,这一点是很难改变的,也就只好带他在外面的时候多吃些好的了。 荤素搭配营养全面,那么火锅应该就是最好的选择吧?林宇在经过一家火锅店的时候停了下来,上次他和许飞航吃的也就是这一家,味道很不错,吃完之后也没什么不良反应,所以便毅然领着小男孩走了进去。 小男孩还是第一次吃火锅,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吃些什么,所以点菜林宇便全部代劳了。什么肥牛、肥羊、鱼头、鹌鹑蛋、五花肉...,只要看上去营养比较丰富的东西林宇都点了一遍,当然青菜也是少不了的,至于水果火锅店就没有了,不过他们有免费送一盘西瓜。 看着满目丰盛的菜品,林宇觉得小男孩应该可以好好补一下了,也算是庆祝他获得了羊城市的冠军,他把一片肥牛涮熟后放到了男孩的碗里,嘴里说了一句,“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第二百零九章 院长的电话 男孩在孤儿院吃的都是大锅饭,偶尔能在菜里面见到肉就不错了,哪里会有这种大片肥牛的待遇。他夹着肥牛蘸了一点酱料吃进嘴里,顿时一双眼睛都亮了起来。 “哥哥,这也是牛肉吗,怎么这么好吃?”小男孩还是吃过牛肉的,不过仅仅是夹杂在菜里面的一些肉丁而已,不论口感还是材质都没法跟火锅店的肥牛相比。 林宇扬起了一抹微笑,“好吃就多吃点,这个鹌鹑蛋也尝尝,可以给你补充营养...” 这一顿饭吃到中午才结束,林宇基本上一直都在给小男孩的碗里夹菜,自己倒是没吃什么东西。不过看到小男孩吃了那么多,林宇也就心满意足了。为了帮助消化,吃完火锅之后林宇又带着小男孩到校园里面到处闲逛,反正今天是周六,自己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做。 逛到一半的时候,林宇突然接到来自孤儿院院长的电话,他昨天已经知会过院长,小男孩要到今天晚上才会回去,不知道院长怎么这么快就打来电话了。 “小宇啊,我是陈院长,你们现在在哪呢?”林宇刚刚接通,便听到了院长急切的声音。 林宇昨天已经把小男孩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包括男孩获得了冠军,但却因为体力不支在比赛的时候晕倒了,所以男孩要在羊城大学校医院住一晚上,明天如果情况好的话就送他回福利院。院长只是简单问询了一下男孩的情况,就没再多说什么,对于男孩获得冠军的事,倒连着向林宇问了两遍才似乎最终确认。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比起小男孩的身体情况,院长更在乎小男孩所获得的荣誉,毕竟他管理的福利院也能够跟着沾光。就像现在,院长问的第一句不是小男孩的身体今天好了没有,而是问他们所在的地方。 “我们在羊城大学,散步...”林宇还是耐着性子回答了一句,虽然对方没有问,林宇还是通过散步两个字告诉院长,小男孩的身体现在已经无恙了。 “噢,是这样,”电话里传来了院长不痛不痒的回应,“现在有一些家长已经找到我们福利院了,他们看了今天的报道之后,很想认识一下橙子,如果合适的话,他们想从孤儿院把橙子领走。” 橙子是男孩的小名,因为他经常都跟橙子树在一起,所以自然而然有了这个名字。听到这里,林宇才知道院长打电话来的目的,原来男孩获得羊城市冠军的新闻上了羊城日报,很多人得知他的身份是一名孤儿,目前还住在孤儿院,因此有了想要领养的想法。不过在领养之前,他们还要确认小男孩身体是否健康,是不是真的像报纸报道的那样身患绝症。 挂断电话,看着身旁的小男孩终于可能进入一个正常的家庭,老院长的心愿也终于得以实现,林宇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他有种要把自己心仪的东西送走的感觉。 “哥哥,是院长的电话吗,他是不是想让我回去?”小男孩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眸说道。 林宇微微叹了一口气,他牵起男孩的手,随口说了一句,“没什么,我们再继续走一走吧,也许,以后就没机会了...” 林宇和小男孩又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把剩下的一半逛完,林宇在这段路程上表现得很沉闷,他不知不觉地发现,自己和小男孩之间已经建立了一种超越朋友类似于亲情的关系,想到以后小孩就要进入别人的家庭,拥有一对陌生的父母,林宇内心产生了很多的不舍。 小男孩的表现则和林宇刚好相反,也许是因为获得了羊城市的冠军,心中的目标已经实现了一大半,所以倍感轻松,又或许是因为距离全国比赛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小男孩终于可以好好地喘一口气,他一路上都显得比平时还活泼不少,不断畅想着去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场景。 “哥哥,首都是不是一个很繁华的地方,比我们羊城还要繁华吗?”总决赛举办的地点是在中华首都,它为全国所有比赛选手提供食宿和来回交通,现在小男孩对那座未知的城市充满了好奇。 “首都离我们这里很远吧,我们要怎么去啊,坐火车、轮船、还是飞机?” “我看到电视上说首都有个天安门,那里的升旗仪式特别好看,哥哥,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 “......” 无论男孩说什么,林宇都只能点头嗯一声作为回应,一个月之后陪他去参加全国比赛的会是谁,林宇心中已经没有了定数。 走出大学校门口,林宇打了一辆的士带着小男孩回孤儿院,想要领养他的人应该还在孤儿院等着吧,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一个家庭。 林宇听老院长说过,当年他还在的时候,其实经常会有一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想要领养小孩,他们会写清楚自己的资料向孤儿院提出申请,经过孤儿院审核之后,工作人员会带着这些夫妇和孩子们接触,一旦有了合适的选择,便会通过法律程序让他们将孩子领回家。 这个过程,通常孩子都是被选择的一方,因为不论从孩子还是孤儿院的角度,都希望有更多的孤儿能够生活在正常的家庭,所以只要提出申请的夫妇愿意领养,孤儿院一般都不会拒绝。 小男孩作为其中的一员,当然也有过被领养的机会,事实上,他至少从外表上看起来比其他孩子们都正常得多,所以老院长本以为,小男孩被领养走的概率是很大的。 可是后来,老院长渐渐发现,小男孩的偏激行为在陌生的夫妇面前表露无遗,他甚至曾经将一杯热茶泼在了想要领养他的男人头上,所以小男孩一直都没有被成功领养,他的岁数也逐渐超过了最适合被领养的年龄范围。 老院长本来打算,等小男孩的行为被自己纠正之后,再给他寻找一个不错的家庭。只是他还没等到那一天就提前走了,现在这个任务落到了林宇的头上。 第二百一十章 陌生夫妇 小男孩现在的状态,应该有很多人愿意领养吧?林宇看着趴在车窗上注视着外面的小男孩,他现在的行为和正常孩子没什么两样,再加上刚刚获得了象棋比赛的冠军,任何一个家庭都会想拥有这么一个聪明又乖巧的孩子。 不过不论对方是什么身份,林宇都要帮小男孩好好把关,家庭条件也许不是最重要的,但一定要让他拥有一对真正会给予他爱的父母。当然,小男孩自己的想法也很重要,他会更想要什么样的父母呢? 坐在出租车上,林宇向小男孩道出了实情,“之前院长给我打的那个电话,是告诉我有人去福利院了,他们,他们想要认识你。” “认识我?”林宇隐晦的表达没能让小男孩明白,他没有继续趴在车窗上,转过头来问了一句。 林宇没有直接说出领养两个字,是顾忌到这辆车上还有的士司机的存在,他不想小男孩被一种异样的眼光看待。趁着的士司机接了一个电话,林宇轻声补充了一句,“他们,是想做你的父母。” 这一下男孩终于明白了,他开始沉默起来,被一个陌生的家庭领养,对小男孩来说是一件比象棋比赛还更加重大的事。他以前也幻想过可以走进一个正常的家庭,可是不知怎么,那些夫妇和自己接触过一段时间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再也没有了下文。所以男孩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要在孤儿院度过了,他永远也没办法逃出孤儿院的围墙。 但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人生会突然有了这么大的转变,先是获得了羊城市象棋比赛的冠军,现在又有人想要领养自己了,难道这就是哥哥口中,努力过后的回报吗? 看到小男孩一言不发,林宇也不清楚他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当下尝试着问了一句,“你,希望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男孩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要是放在以前,男孩肯定觉得有人愿意领养自己就不错了,不会对未来的父母提出什么要求。不过现在,他的脑海中似乎真的有一幅关于未来的美好画面。 “我希望,”直到出租车快到福利院的门口,男孩才回答了林宇提出的问题,“我希望他们是像老院长,还有哥哥,这样的人。” 林宇心中泛出了许多的感动,没想到在小男孩的心里,自己已经足够当他的家人了。他的答案正如林宇所想的那样,在小男孩的世界里,他不会考虑未来的父母是否家财万贯,是否能给自己一个优越的成长环境,他只是希望,陌生的父母能够像自己和老院长一样,给予他温柔的对待。 林宇直接带着小男孩来到了院长办公室,在这里正有一对中年夫妇在等着他,林宇走进去的时候,明显发现夫妇脸上紧张又期待的神情。 “小宇,你们终于回来了,”院长高声说了一句,眼神示意那对夫妇,现在走进来的小男孩就是他们想要领养的人。 其实在此之前,还有另外一对夫妇也找到了这家福利院,不过他们见到福利院其他一些孩子的状况后,这对夫妇就打了退堂鼓。尽管院长一再保证,小男孩身上一点疾病都没有,更加不可能像新闻上报道的那样身怀绝症,但这对夫妇还是不相信这种好事会落在自己头上。一个既身体健康又聪明过人的小孩,怎么会到现在都没人领养呢?夫妇觉得小男孩身上一定有不为人知的隐患,所以他们还是决定到其他孤儿院再看看。 当然,现在坐在院长办公室的中年男女心中也有隐忧,不过他们还是决定给自己一个机会,留下来和小男孩接触一下,说不定上天就给了他们这么好的一个安排。 小男孩也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中年男女,他知道对方就是想要成为自己父母的人,心中反倒产生了一丝抗拒,他躲到了林宇的身后,避开了那对夫妇注视的目光。 还是院长打破了办公室里面有些尴尬的气氛,他故意笑出声来说道,“哈哈,看来橙子还有点怕生,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大学生志愿者,这段时间橙子参加的象棋比赛都是他带过去的。” 陌生夫妇同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对着林宇很有礼貌的说了一句,“你好”,浑身散发出一种很有修养的气质。 林宇也笑着打了一声招呼,在走进来之前,他的心里做了很多种预设,即将见面的夫妇会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又要如何好好地考察他们一番,才可以放心的把小男孩交给他们。可是仅仅一个招呼过后,林宇就发现也许是自己多虑了,他们给自己的感觉很谦虚很亲切,和生活在自己周围普通家庭的父母没什么两样。 林宇拉了一下自己身后的小男孩,“快,叫叔叔阿姨。” 小男孩这时才从林宇的腰部探出一个头,不过就算收到了林宇的指令,小男孩的嘴巴还是仍然闭得紧紧的,完全没有要叫对方的意思。 站在他面前的女人很快发挥出了自己的母性,她笑着拿出自己准备好的礼物,是一个包装精美的电动玩具车,女人弯着腰对小男孩说道,“喜欢玩小车车吗?阿姨把这个礼物送给你。” 女人显然是把小男孩当作一般的小孩看待了,不论是语气还是送的礼物,在林宇看来都不免有些俗套。至少根据自己对小男孩的了解,他应该是不吃这一套的。 果不其然,男孩用一种非常镇定的语气说道,“这是小孩子才玩的东西,我不喜欢。” 女人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反倒被小男孩的神态和口吻逗笑了,她知道小男孩能够获得象棋比赛的冠军,一定跟普通孩子不太一样,所以来之前也做了一些心理准备。只不过亲眼看到这种年龄和心智上的反差,女人倒是觉得小男孩更加可爱了。 男人带着一副很厚的黑框眼镜,看上去是很有学识的人,他的临场反应能力也不错,发现自己的妻子遭到了拒绝,男人很快想到了另外一种办法。 第二百一十一章 像自己的小孩 “听说你很会下象棋,是不是?”男人采用了一种对等的沟通方式,直接用大人的语气跟小男孩说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象棋比赛的冠军。” 这一招果然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小男孩好奇地从林宇身后走了出来,“你也是象棋冠军啊,是哪个地方的冠军?” 男人知道小男孩的防备心被打开了,于是趁热打铁的说道,“我啊,也是在六岁的时候,获得了” 男人和小男孩很快攀谈起来,他们算是找到了象棋比赛这个共同的话题,男人说起了他小时候也参加过象棋比赛的经历,林宇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至少小男孩对他的故事很感兴趣。 “要不我们来下一盘棋,切磋一下,怎么样?”说到兴头处的时候,男人有了这样一个提议,“你这里应该有象棋吧?” 男孩非常乐意的点了点头,自从林宇送给他那副象棋之后,小男孩基本上都是随身携带的。他从衣服的里层把棋盘拿了出来,脸上显出些许的得意。 男孩藏棋盘的位置让两夫妇都忍俊不禁,不过只有林宇才知道,小男孩这么做是为了随时能够温习他想到的战术,就算在比赛的休息期间,他也看到过小男孩把棋盘拿出来,摆出一个自己和自己下的残局。 男人和小男孩之间的象棋游戏很快就开始了,在象棋面前,小男孩完全没有了初次见面的拘束和戒备,他完全投入其中的状态,甚至把林宇都忘在了脑后。 院长轻轻拍了拍林宇的肩膀,林宇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两个人一前一后悄悄走出了办公室。 “我看他们相处的很不错,”院长走出来后,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他很怕男孩在陌生人面前又露出了小恶魔的样子,不过按照目前的情况,那个小恶魔似乎在男孩身上消失不见了。 林宇默默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他的内心当然也希望小男孩能够和那对夫妇相处融洽,可是真的看到小男孩和男人一起下象棋的时候,林宇心中却有些不是滋味,毕竟以前都是自己在果园里陪着男孩玩象棋的。 两个人在孤儿院走了一会儿,林宇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他们,都是做什么工作的?” 院长已经看过了夫妇倆的资料,所以也就如实的说道,“这个家庭的条件很好,男的是大学教授,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海归博士,女的是他的大学同学,目前也在羊城一所高级中学当老师,能够遇上他们,也算是橙子的幸运了。” 光从身份和背景来说,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家庭,怪不得一见面,林宇就觉得两夫妇是很有素质和涵养的人,男人说他曾经也是象棋冠军想必也是真的,海归博士的智商水平应该比平常人也高出了一截。 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家庭愿意领养小男孩,林宇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作为回应。 院长继续说道,“他们二人结婚后不久,就发现男方没有生育能力,曾经尝试过不少的治疗方法,但最终都没有效果。后来两个人也就放弃要小孩的打算,反正现在很多人迫于生活压力都决定当丁克一族,他们觉得就两夫妻享受生活也挺好的。可是没有一个小孩在身边,两夫妻的生活终究会显得平淡无趣,他们在一年多前开始有了领养小孩的想法,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因为男方很希望找一个像他一样聪明的小孩,直到这一次看到了新闻上关于橙子获得象棋大赛冠军的报道” 院长把他了解到的信息都告诉了林宇,他知道身旁的这个大学生对小男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虽然他也说不上来这种感情是什么,但无可否认的是,因为这名大学生的出现,小男孩才会从过去的小恶魔变成了现在的象棋天才。 所以院长觉得,应该给林宇一个交代,至少在小男孩离开孤儿院之前,让林宇知道他去了一个什么样的家庭。 想找一个和自己一样聪明的孩子?林宇在心里默默的念了一遍,如果是按照这样的要求,小男孩高达135的智商应该会很受那对夫妇的喜爱吧。林宇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看来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大人也会倾向于领养和自己类似的孩子,比如男人自己是教授,他也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是平庸之人。 现在他们应该下完一盘棋了,男人应该更能体会到小男孩惊人的天赋了,他会发现男孩的分析能力、记忆能力、还有学习能力都远超同龄人,他现在恐怕更想把小男孩领回家吧。 这一天,林宇没有跟小男孩告别,他在孤儿院独自走了一会儿便离开了,本来想看看老院长在不在附近,但是并没有发现他的身影。不知道老院长会觉得那是一个好的归宿吗?林宇带着这样的疑问,坐上了回去羊城大学的公交车。 回到宿舍后,周光华第一时间就问了一句,“你弟弟没事吧,我看到新闻上说,他在比赛的时候晕倒了?” 自从知道了小男孩就是自己下棋的对象,他对这名可以称得上是天才的儿童有了一种特殊的关心,这种关心不仅仅是因为他是自己室友的弟弟而已。 “已经没事了,昨天在我们校医院住了一晚,今天上午已经出院了,”林宇笑了笑说道。 周光华半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得知小男孩是羊城市的冠军,接下来还要代表羊城参加全国总决赛,周光华居然都有了一种热血上涌的激动。“其实以你弟弟的实力,他根本就不需要那么紧张,如果能够在比赛场上发挥出全部的水平,他拿下全国总冠军也是大有可能的,”周光华现在对小男孩是无比的看好。 “我也这么觉得,”林宇肯定的点了点头,对于这一点他是不能再同意了。 “对了,全国总决赛的时候,还是你带着他去吗?”周光华突然问了一句。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不舍 周光华判断,小男孩应该是林宇亲戚家的儿子,因为恰好在羊城大学举行比赛,所以林宇才会顺便带着他参加。至于全国总决赛,小男孩可能就不是跟林宇一起去了。 听到这个问题,林宇愣了一下,今天之前他确实已经打算好,如果小男孩能够闯入总决赛,他就算装病也要让辅导员批准自己请假几天,带着小男孩到都各处去看一看,让他见识一下外面广阔的世界。 可是现在,林宇有了一种预感,陪着小男孩去参加总决赛的可能不是自己了。“也许,是他的父母,带他去吧,”林宇淡淡的说了一句。 “噢,”周光华意料之中的点了点头,小男孩当然是有父母的,总决赛这么重要的事当然是父母陪着去了。 林宇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周光华自然不会知道,父母这两个字对小男孩来说是一件新鲜事物,他也是在今天才有了父母陪伴的可能。 第二天,林宇选择了去送外卖,如今一天一百块的兼职工作对他的吸引力已经不大,他更多的是想骑着摩托车到外面散一散心,同时整理一下这段时间自己和小男孩之间建立起来的感情。 虽然小男孩的转变,让林宇很欣慰也很有成就感,但他必须意识到自己只是小男孩生命中的过客,能够长久陪伴他的终究还是小男孩的家人,比如说那一对想要领养他的夫妇。 自己和老院长一样,无法给小男孩长久的承诺,但一旦他真的被领养,小男孩就能够过上自己长久以来向往的家庭生活,那一对夫妇也能够给予小男孩缺失的亲情。 骑着摩托车,飞奔在羊城繁华的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和不断向后退的建筑物,林宇在某一瞬间突然就释怀了。也许自己心中会有一些不舍,但终究还是应该为小男孩感到高兴,有了那样一个家庭,小男孩也就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他不是说过也想读大学吗,以他的智商水平,说不定还能够考上中华最响亮的两所大学之一。 林宇脸上渐渐浮现出了会心的笑容,他踩了一下摩托车的油门,前方看不到尽头的马路上,摩托车也似乎带着无穷的希望窜了出去... 下一周的周六,林宇还是像往常一样前往了孤儿院,他会一直保持这个习惯,直到小男孩从孤儿院被领走。 去之前,林宇特意买了一箱纯牛奶和一袋水果,这些都是给小男孩补充营养的。每天都喝一杯牛奶,小男孩的身体应该会渐渐强壮起来吧,也许等到全国比赛的时候,他就不会在比赛场上晕倒了。 林宇左右手提着东西,心中默默的想着,经过一家便利店的时候,林宇又再买了一盒鲜奶,鲜奶的保质期比较短,但据说营养会比常温奶要好一些。 孤儿院,小男孩获得羊城市冠军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每一个角落,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开始对小男孩刮目相看,他们渐渐忘了小男孩曾经做过的种种恶劣行径,甚至觉得正是因为小男孩是一个天才,他的所作所为才会不同于常人,因此过去难以接受的恶作剧现在也变得合理了。 看守的大爷在和林宇打招呼的时候也说起了小男孩的事,他的言语里全都是惊叹和赞美之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看守的这所福利院会出现一个天才。 不过他并没有把小男孩的一鸣惊人和林宇的出现归结到一起,也不会知道靠着林宇的争取,小男孩才能成功地参加这一次象棋比赛,因为他们都是通过羊城日报的新闻得知的,上面写着是院长让男孩参加了象棋比赛。 林宇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大家都不知道并不重要,林宇只在乎小男孩本身,还有老院长迟迟不肯离去的灵魂。 林宇依然在果园中找到了小男孩,他的性格短时间内不会生太大变化,比如不愿意和别人亲近这一方面,他还是更喜欢和自己的橙子树朋友独处。在这个安静的环境,小男孩也能够更好地练习自己的象棋。 看到林宇出现,小男孩还是很高兴的叫了一声哥哥,林宇将手中的鲜奶递给了他,两个人坐在种满橙子树的果园里聊了一会天。 林宇得知那天下午,小男孩和男人总共下了三盘棋,没想到三盘小男孩都下输了,他终于相信这个陌生的男人以前的确是一名象棋冠军,而且他可能是自己遇过所有对手中最强的一位。 男人赢的很小心翼翼,他既不会让小男孩输很多棋子,又让自己在最后保持胜局。精通象棋的他很懂得下棋者的心理,如果赢得太彻底,会让对方自尊心受挫,同时失去继续对战的兴趣,但在一种稍稍的优势中胜出,就会激对方强烈的战胜欲望,因为只要再认真一点点说不定就能赢了。 他的套路很快就让小男孩上钩了,事实上,小男孩就是遇强则强的类型,只要自己还没有赢得胜利,他就会想一直和对方对战下去。 所以下完三盘之后,小男孩依然意犹未尽,但男人答应他,过两天就会继续回到福利院陪他下象棋,男孩也开始期待和这个陌生男人的再次见面。 在小男孩的口中,男人是很守信用的,就像林宇答应过他每周六都会来陪他一样,男人隔三差五的便来看望小男孩,他们之间的象棋对弈有时候会持续到小男孩临睡之前。 一周的时间过去,小男孩到现在还没有赢过一场,由此可见男人的象棋实力的确非常高,应该是比周光华还要厉害很多的存在。 林宇听了小男孩的诉说,还有他想要再次和男人对弈的期待,林宇现在有了一种坦然和心安的感觉,自己只能找到周光华陪小男孩练习象棋,现在周光华对小男孩的象棋实力已经起不到提升作用了,但是那个陌生的男人却成了小男孩真正的导师,有了他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小男孩的象棋水平才不会原地踏步。林宇已经不能帮助小男孩更多了,但陌生男人却可以,从这一点上讲,也似乎到了林宇应该放手的时候。 小男孩手中的鲜奶快喝完了,林宇摸了摸他的脑袋,笑着问道,“这种奶,好喝吗?”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二百一十三章 完整的家庭 之后的几次见面,林宇都会给小男孩买一些鲜奶和水果带过去,因为小男孩还是很喜欢喝的,水果也按照林宇的吩咐,每天至少都要吃一个。 林宇也从小男孩口中得知了,他和那对陌生夫妇之间越来越多的信息,事实上,不需要林宇主动去问,小男孩口中已经越来越多地提及那对夫妇了。 比如第二周的周末,那对夫妇带着小男孩去了羊城市的游乐园,那里的娱乐设施很多,小男孩也在游乐园里面玩了整整一天。 他在林宇面前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玩过的项目,比如荡的越来越高的海盗船、惊险刺激的过山车、还有高到天上去的摩天轮。 小男孩说,他从来没有在一天之中玩过那么多东西,去游乐园的经历,也是他记忆中最开心的一次。 林宇可以想象到那对夫妇带着小男孩去游乐园的场景,他们看上去一定很像是一家三口,和身边带着孩子来玩的家长没什么两样。他们让小男孩体会到了这个年龄段孩子应该有的乐趣,小男孩也让他们体会到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是怎样一种幸福。 这一次,男孩更多的提到了夫妇中的女人,她没法通过下象棋和小男孩建立关系,但女人也找到了她的方式。女人总是第一时间现男孩身上流出了汗水,她会用纸巾轻柔的帮男孩子擦拭,同时给他买一支可以迅降温的冰淇淋。 男孩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他说女人给他买的冰淇淋,和当初老院长给他买的一样好吃... 母爱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就算性格有些古怪的小男孩也能够轻松地感受到,小男孩应该还不知道,这种温柔的照顾就是母亲存在的意义吧,以后他的生命中,也会有这样一位母亲了。 初次见面的时候,林宇对陌生夫妇的好感其实是来自于那个笑容温暖的女人,她的眼神看着小男孩之时,林宇有了一种熟悉感,后来林宇才知道,这种熟悉感是来自于小白兔的母亲。因为女人看着小男孩的眼神,和墓碑前小白兔的母亲看着小白兔的眼神是一摸一样的,从那个眼神林宇就已经知道,他们就是老院长口中合适的家庭。 第三个周末,也许是觉得时机到了,那对夫妇将小男孩带去了他们的家里。小男孩说,他们的家就在一所大学校园,里面有大片的青草和树木,还有比羊城大学更大的一片湖泊。 那个家装修精美却又不失温馨,为了迎接小男孩的到来,女人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男孩说女人做的每道菜都非常好吃,他们像老院长一样不断往自己的碗里夹菜。更重要的是,在那个家庭他还见到了两位陌生的长辈,头花白的爷爷和奶奶。 爷爷奶奶对这个‘大孙子’喜欢的不得了,他们久久地把男孩抱在怀里不肯松手,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塞进男孩的手里。 爷爷平时也喜欢找几个老友下象棋,听男孩说他也喜欢下,爷爷便拿出自己硕大的棋盘和小男孩下了一局,没想到最后爷爷这把老骨头居然输了。爷爷睁着自己的一双眼睛,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象棋水平居然会输给一个六岁的小孩。 一直在厨房帮忙的男人,这才走出来告诉自己的父亲,小男孩刚刚获得了羊城市象棋比赛的冠军,接下来马上要代表羊城参加全国总决赛了。爷爷高兴得差点要掉下泪来,他用有些颤抖的手抚摸着男孩的脑袋,“这孩子,真不错,真不错...” “你喜欢他们家,还有那些家人吗?”林宇听完后问了一句,尽管他感觉自己的问话是多余的,因为他能从男孩的脸上看到幸福的神色。从被人冷漠,到突然拥有这么多的爱,爸爸妈妈还有爷爷奶奶,这或许是小男孩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小男孩思考了一下之后点了点头,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的世界是封闭起来的,可是渐渐的,有越来越多的人闯入了。先是老院长,再是林宇哥哥,现在又多了一对叔叔阿姨和喜欢他的爷爷奶奶,小男孩现,自己的生活已经从灰白开始变得绚丽多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很快就接受了那四个陌生人,比当初接受老院长和林宇哥哥还要快得多,小男孩也说不上来这是为什么。 “那,你以后愿意跟他们一起生活吗?”林宇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是说,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小男孩的智商可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和他们永远的生活在一起,就意味着认可那对夫妇是自己的父母,两位年老的长辈也真的就是自己的爷爷奶奶。这是小男孩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也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一件事,他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今后的人生。 离开孤儿院,是小男孩一直以来的愿望,他想到外面的世界自由的飞翔,就像偶尔在天空中看到的鸟儿一样。为此,他把橙子树幻想成了一匹白马,在风中摇摆的橙子树就像正在奔跑中的骏马一样,自己骑上它就可以一路驰骋着逃离孤儿院。 现在,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临了,不是自己脑海中的幻想,而是真正的现实。他可以过上一个正常家庭的生活,和同龄孩子一起到学校上课,长大后考上一所像林宇哥哥那样的大学,自己的人生将会从此改变。 小男孩没有想象过父母应该是什么样子,但那对夫妇似乎已经给了一个最好的样本,父亲拥有高深的棋艺,他会不知疲倦的陪着自己下象棋,母亲温柔贤惠,她会在游乐园无微不至地照顾自己,还做得一手非常可口的饭菜。爷爷奶奶把自己视为上天赐予的宝贝,因为自己的身世,他们反倒给予了更多的疼爱... 小男孩不知道什么才是幸福的家庭,不过和他们这段时间的相处,小男孩真正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他想让这种幸福延续下去,再也不想重蹈过去的人生了,是否愿意和他们永远的生活在一起?小男孩有了一个很肯定的答案,“哥哥,我想,我愿意!”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第二百一十四章 交待 第四周的周末,林宇和那对夫妇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他们的领养已经经过了福利院的同意,今天就是他们决定将小男孩接出福利院的日子。 小男孩已经把很多关于林宇的事情告诉了夫妇二人,比如每周的牛奶和水果都是他带过来的,p3包括里面的歌曲也是林宇下载好送给他的,甚至是小男孩现在最沉迷的象棋游戏,也是林宇手把手教会的。 夫妇这才知道,原来福利院的院长并没有给孩子们安排象棋这种益智游戏,当初小男孩想要报名象棋比赛,院长的第一反应也是拒绝的。 夫妇渐渐明白,这名年轻的大学生才是他们的恩人。要不是有了林宇的帮助,小男孩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象棋比赛,也不可能获得羊城市的冠军,那样一来,自己就没有机会知道小男孩的存在了。 他们把林宇当成了一个很有爱心的志愿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小男孩的同情和喜爱,所以决定要把小男孩领走的这一天,夫妇二人决定要当面感谢一下林宇。 安静的咖啡馆,小男孩坐在旁边吃了一会儿冰淇淋,但很快又走下座位,静静的看着咖啡馆里面各种颇具艺术风格的摆设,他看上去很像是一个跟着父母出来休闲的小孩。 “你现在读大三了啊,将来有什么打算,是毕业后找工作还是继续考研?”男人扶了扶自己的眼镜说道,他们看到小男孩只是在附近走动,也就没再去管他了。小男孩很少有机会外出,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也是理所应当的。 “考研太麻烦,我还是找工作算了,”林宇喝了一口手中的咖啡笑着说道,他其实并不需要听到从对方口中说出感谢的话语,离开之前特意带着小男孩出来见自己一面,已经给了自己很大的尊重了。 男人看上去有些遗憾,“如果你愿意继续考研的话,我还是认识不少不错的研究生导师,有我的推荐,他们肯定会考虑录用你。”男人本身也带了几个研究生,但他的方向和林宇所学的专业不太对口,不过以男人在羊城各所大学的人脉,帮林宇推荐一名导师还是没问题的。 这对其他学生来说也许是很难得的机会,可是林宇早就打定主意不考研究生了,他只能对着男人礼貌的说了句谢谢。 “全国总决赛很快就要开始了吧?”沉默了一会儿,林宇把话题转移到了小男孩的身上,根据时间的推算,小男孩的全国决赛应该是在下周举行。 男人微笑着点了点头,“我们已经把假请好了,下周一我们就会带着他过去,他听到要坐飞机,已经高兴好几天了。” 林宇深吸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没能陪着小男孩走完全部的比赛,不过他现在有了新的爸爸妈妈,这样也已经足够了。坐飞机能够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飞翔,这也许就是小男孩如此高兴的原因吧。 林宇跟着笑了笑,想起小男孩在羊城大学比赛晕倒的事,林宇觉得有必要跟那对夫妇交待一下。 “你们也许还不知道,参加比赛的时候,他喜欢安静的待着,你们可以给他听d3里面的钢琴曲,那些曲子能够帮他舒缓情绪,同时理清自己的思绪。他是一个敏感和容易紧张的人,特别是在对待喜欢的象棋这件事上,他会产生出很多没办法克制的紧张情绪。” 所有的画面都在林宇的脑海中闪过,他第一次吃早餐说想吐的时候,比完了一天的比赛在出租车上睡着的时候,还有终于获得羊城市冠军却晕倒在自己怀里,脸色惨白如纸的时候… 林宇感觉眼角有些湿润,不过还是神色平和的说道:“因此在比赛之前,他会睡不好觉,吃不下东西,脑子里想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棋局。呵,其实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给他喝点粥或者准备一瓶营养快线,就算他不想吃,也尽量让他多吃几口,否则一天的比赛很难坚持下来。至于晚上睡觉,尽量给他一个绝对安静的环境,或者试试让这只兔子玩偶陪着他睡吧。” 林宇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只兔子玩偶,这只玩偶的模样很是可爱,一看就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类型。夫妇两人互看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感动,林宇交代的事情让他们看出了这位大学生对自己儿子的用心,而这只兔子玩偶,也像是他特意给儿子买的礼物。 男孩这个时候已经回到了座位旁,夫妇接过玩偶对着男孩说道,“你看,这是哥哥给你买的礼物,喜不喜欢啊?” 男孩非常顺手地就把兔子玩偶抱在了怀里,他摸了摸脑袋上两只长长的耳朵,脸上会心一笑,“我很喜欢这个礼物。” 其实,这只兔子玩偶并不是林宇买的,而是当初从小白兔的家里拿出来的。小白兔化形之后,林宇就一直没有在墓地现身,所以兔子玩偶也被他带了回去。 林宇还没有成为小男孩朋友的时候,为了试着打开小男孩的心扉,林宇讲了一个关于小白兔失去父母的故事,故事里面懂事乖巧的小白兔很让小男孩触动,他觉得小白兔可能真的在人间存在过。 男孩是不太喜欢玩具的,包括各种各样的玩偶,但这只小白兔让他联想到了林宇曾经讲过的故事,小男孩有种重新替小白兔找到了父母的感觉。 林宇能够读懂小男孩的笑容,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c o m 他算是把兔子玩偶交给了对的主人,希望在以后比赛的日子里,小男孩抱着手里的兔子玩偶能够安然入睡。 林宇和那对夫妇互留下联系方式之后离开了,大家都没有表现的多伤感,毕竟就在同一座城市,想要见面的时候随时都可以见到。不过在林宇挥着手告别的时候,小男孩总是不断回头看向林宇,就算坐上了父亲的小轿车,男孩还是久久的趴在车窗上,直到再也看不见林宇的所在 全国象棋大赛结束后,男孩的父母给林宇打了一个电话,说小男孩获得了全国比赛的亚军,赢得了四万元的奖金。他们打算把那些奖金全都捐给抚养过小男孩的福利院,同时自己再贴六万,给福利院的孩子买一些过冬的必需品。 他们还说,男孩经常会提起林宇哥哥,他时不时就会拿出哥哥送给他的三件礼物发呆,p3、兔子玩偶、和那副象棋棋盘 第二百一十五章 死神禁术 在男孩离开孤儿院的那天,林宇去了一趟果园,在那里他发现灵魂状态的老院长已经在等着自己。 虽然还是在那颗橙子树下,老院长的神情和第一次见面时完全不一样了,他抬头看着随风摇摆的枝叶,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今年秋天,这棵橙子树应该就要结果了吧。” 林宇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那些繁密的枝叶中间已经盛开了一朵朵白色的鲜花,花蕊是金黄色的,有些已经显露出来,有些还在含苞待放。 林宇很欣慰的点了点头,开花结果的时候,总是让人感觉充满了希望。 对于小男孩的归宿,他还是试探性的问了一句,“那个家庭,你还满意吗?” 虽然老院长一直都没有露面,但林宇知道,他一定都在暗中观察着小男孩的一举一动,那对夫妇的出现也早就被他看在了眼里,只不过自己做的这一切,不知是否符合老院长的预期。 老院长的确见证了整件事的经过,从小男孩行为的改变,到参加象棋比赛,再到最后被一对夫妇领养,老院长感觉自己的心愿总算是可以了了。 至于那个家庭,老院长觉得恐怕是自己可以想象到的最好归宿吧,一名大学教授和一个高中老师,他们是那么的有涵养和礼貌,绝对可以给小男孩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也绝对会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他。老院长认为,就算是自己还活着,也不一定能够给小男孩找到这么好的领养家庭。 现在,老院长可以把所有的牵挂都放下了,他可以放心的去到另外一个世界,小男孩的未来正和眼前的这棵橙子树一样,充满了希望,也一定可以结出香甜的果实。 “死神大人,谢谢你,这应该是他最好的归宿了,”老院长发自肺腑的说道。 林宇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意,他打开魂界,送别了老院长。接着,又在那棵橙子树底下坐了一会儿,听着它被风吹动发出的沙沙声响 这一年的秋天,孤儿院的橙子树终于开花结果,院长和工作人员都很欣喜,金灿灿的橙子飘出了诱人的香味,他们还发现,小男孩以前经常坐在底下的那棵橙子树,它结出的果实似乎最大也最是丰盛 林宇得知小男孩获得全国象棋比赛亚军的消息,他轻轻放下电话,心里由衷的为小男孩感到高兴。据说冠军是一名智商同样高达130的天才儿童,而且还比小男孩大了三岁,所以小男孩最终屈居亚军,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小男孩完成了他的比赛,但林宇却要面临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转眼间,一个月已经过去,马上就到了要开考的时候了。 所幸的是,林宇已经把那本四级词汇书全部背完,从头翻看了一下,大概有六成到七成的单词自己还记得,也不知道现在的词汇量能不能过关。 完成了老院长的任务之后,林宇获得了八百点经验值和两千一的慰籍值,他的死神等级也成功从lv3提升到了lv4。林宇发现技能树上解锁了一种新的技能,有一个看上去很厉害的名字,死神禁术之深渊。 看完了关于技能的文字介绍,林宇心头一热,他发现这是一个属于死神的主动技能,而且还可以无限次的使用,完全不是那些一次性的宠物和道具可以相比的。以后有深渊技能傍身,林宇产生了一种感觉,自己终于要强大起来了。 不过就算如此,四级考试还是要参加的,遗憾的是深渊技能不能用在四级考场上,因为它是一不小心就会要人性命的攻击禁术。 心里没底的林宇在开考前一晚还在不断地背着四级单词,也不知到几点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等到他一觉醒来,才听到一个声音冲他喊了一句,“林宇,你怎么还在睡觉,四级考试要迟到了!” 喊他的是周光华,林宇一下子就惊得从床上坐起,这个时候许飞航也刚刚从床上爬下来,嘴里急急忙忙的说着,“完了完了,距离开考只剩下五分钟时间了。” 林宇拿出手机一看,许飞航说的一点没错,顿时感觉背脊冒出一片冷汗,自己昨晚背单词太累忘了调闹钟,没想到宿舍里面其他两个人也都睡晚了,这下要是没赶上考试,所有之前的努力都功亏一篑。 洗漱是顾不上了,随便拿了两件衣服套在身上,带上耳机和准考证,一路朝着考场的方向狂奔而去。 林宇这辈子可能也没跑得这么快过,包括体育课上的短跑考试,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辛辛苦苦的上自习,一个一个地啃下那些难记的英语单词,结果却在最后考试的这一天睡过头,林宇真的很想冲着天空骂出最难听的那句脏话,我xxx! 就算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考场,林宇还是迟到了五分钟,监考老师好歹还是让林宇进去了,不过这个时候英语听力已经开始播放,等林宇装好电池又把频率调到学校的广播,他发现前面的十道题已经过去了。 事已至此,林宇只能按捺住心中的情绪,认认真真的听着接下来的题目。等到二十分钟后所有的听力已经播完,林宇摘下头上的耳机,嘴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本来对于四级考试自己就把握不大,现在又漏掉了十道听力题目,后面的那些虽然听了,但难免还是会受到情绪的影响,也不知道答出的结果对不对。林宇用手指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开始闷头做起了下面的单项选择题。 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宇几乎在最后时刻才写完了英语作文,至于前面十道听力题目,只能凭感觉随意涂写答案。 交卷后走出考场,林宇的心情只能用郁闷来形容,要是这一次没考过,下一个学期只能接着再来,一想到又要去背那本词汇书,林宇就有种恶心反胃之感。 回到宿舍,问了一下其他两人,林宇发现自己居然不是最惨的一个。由于许飞航的考场距离宿舍楼最远,等他找到自己的教室已经距离开考超过了十五分钟,于是,他被监考老师拦在了考场门外… 而周光华虽然像自己一样赶上了考试,但他发现听力题目一大半都错过了,周光华经过了一番冷静分析,他觉得自己这一次肯定没办法考过,与其在考场上浪费时间,还不如尽早交卷等待来年的机会,于是,周光华在开考后不久就提前交了一张白卷 第二百一十六章 公司实习 对于自己的这两名室友,林宇只能深表佩服,和他们相比,自己倒成最有希望考过的一个了。 临近年底,林宇想起了答应给父亲买一瓶茅台的事情,根据自己现在的收入,花一千多块钱买一瓶茅台还是没什么问题。 他在网上查询了一下,一瓶五百毫升的茅台飞天价格大约在一千三百块钱,自己后来做的这两个任务收入有四千一百块,就算买一瓶有点奢侈的名酒,还能剩下不少钱。 林宇在和家里打电话的时候,问了一下奶奶的病情,现在她的血糖在药物的辅助下已经控制住了,只要保持少食多餐,血糖就会在一个正常的范围内浮动。 林宇告诉母亲,寒假回家的时候会给奶奶带上半年的药物,所以叫她不要去镇上买了,家里的农活也可以少干一点,如果钱不够用的话,他可以每个月往家里寄一点生活费。 母亲答应了由林宇帮奶奶买药,至于后半部分的生活费,母亲是无论说什么也不同意的。在她眼里,林宇只不过还是一个处在象牙塔里面的大学生,能够自己承担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已经很不错了,怎么还能让他往家里寄钱。 母亲告诉林宇,她很高兴自己的儿子有这样的孝心,不过自己的身子骨还硬朗的很,再干几年农活也没什么问题,叫林宇不要担心家里,在大学里面好好念书,生活费的事等他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再说。 其实林宇心里很清楚,生活在农村的父母每个月的开销花不了多少钱,他们很少会自己买鱼买肉吃,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种的蔬菜自给自足,偶尔在小溪或者农田里面挖一些泥鳅黄鳝之类的,就算是给自己加餐了。 所以林宇如果真的要负担父母的开支,让他们少干一点农活,也不过就是平时需要买生活用品的钱,可能一个月花上三、五百就可以让他们轻松不少了。这一点支出,就算是现在的林宇也是可以负担的。 不过从父母的角度,他们肯定不会接受还在上大学的儿子的钱,现在看来只有自己尽快毕业,有了一份看上去不错的工作,父亲和母亲才会愿意轻松一些了。 十二月的羊城开始有了冷空气入侵,气温在一天之间陡降了十几度,生活在羊城的市民有一种突然从夏天进入冬天的感觉,而在这座城市,秋天通常是不存在的。 于是大街上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场景,有些人因为降温翻出了衣柜里面深藏的羽绒服,而有些人仍然还像昨天和几天前一样,穿上一件短袖就出门了。 穿羽绒服的和穿短袖的在大街上擦身而过,他们往往会互看对方一眼,眼神中尽是鄙视的目光,心中不约而同地冒出两个字,傻子。 林宇一开始对这种季节变化还很不适应,他来自于一个四季分明的地方,气温是随着时间逐渐下降的,所以从短袖到长袖再到外套以及羽绒服,一切都在井然有序的递进。可是到了羊城他才发现,外面居然有同时穿短袖和羽绒服的存在,这让他很是犯难,自己到底应该穿什么出门? 不过后来林宇也就渐渐习以为常了,既然大街上穿什么的都有,自己永远不会是最特殊的那一个,也就不必太过纠结,只要自己穿的舒服出门就好。 这一天,林宇和两名室友正在食堂吃午饭,今天的菜色不错,居然还有难得一见的红烧肉。他们三个分别都来了一份,半肥半瘦的红烧肉咬在嘴里,肉的香味和糖的甜味夹杂其中,把简简单单的一顿饭也变成了享受。 他们一边吃着饭一边说着寒假的安排,到了大三,很多同学都会选择晚一点回家。毕竟想考研的人要开始准备了,而找工作的人也希望去申请一些公司实习,为自己一年后顺利找到工作积累经验。许飞航和周光华都说要趁着寒假去实习一段时间,他们也没有考研的打算,提前了解一下公司的运作总是有好处的。 他们这个专业要找实习并不困难,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希望在校大学生能够去他们那里实习,毕竟这样的工作机会通常都是不支付报酬的,有大学生免费打工何乐而不为。当然,还有一些顶级的大公司支付的实习薪酬也很不错,不过这些公司并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内,很有自知之明的他们,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 “我最近看到一家初创企业好像还不错,他们在搞互联网金融,主要发展网络借贷的业务,现在需要一些程序设计员和网络运营人员,我们可以把简历发过去试一试,”许飞航提议了一句。 周光华赞同的点了点头,“初创企业是不错的选择,这种企业还没有成型,会需要打理各种繁琐的事务,在这样的公司实习会对我们帮助很大,而且他们也绝对不会拒绝可以免费使用的大学生。” 周光华一向都是比较理智的那一个,他觉得选一家大公司实习未必能学到多少东西,但是在初创企业就不一样了,坚持每一个月每一个星期对那样的企业来说都是一场硬仗,而在这样的企业历练,自己各方面能力都能得到迅速的提升。 “林宇,你觉得呢?”两个人同时看向了林宇的方向,如果真的决定要去实习,他们还是希望能够去同一家公司,这样相互之间至少还有一个照应,比起一个人孤军奋战要好得多。 林宇本来没什么要去实习的想法,不过既然他们两个都想要去,自己好像也不应该错过这样一个机会,就在他准备开口回答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条新的信息,“死神大人,你有了新的任务!” 林宇本来还很自然的表情一下子就凝结了,死神游戏发布任务并不奇怪,关键是林宇看到这一次任务的感叹号是,红色的。 第二百一十七章 成功人士 这就意味着林宇又一次接到了杀人任务,在羊城大学的食堂吃着美味红烧肉的时候,林宇确实有点始料未及。 “林宇,你怎么了?”周光华看到自己的室友迟迟没有回答,表情还非常严肃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就像是手机要他去杀人似的,于是疑惑的问了一句。 林宇很快就回过神来,他的眼神看向周光华,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舒展开来,变得和几秒钟之前没什么两样,“你们决定就好,我没什么意见。”林宇很自然的锁上手机屏幕,继续享受着自己面前香喷喷的红烧肉,他发现自己已经被死神游戏锻炼出了另外一种能力,任何时候都处变不惊。不就是要去杀一个人吗,等我吃完这些红烧肉再说。 回到宿舍,林宇趁室友不注意的时候重新打开了死神游戏,任务栏里面果然有一个红色的感叹号等待着他的接收。林宇点开一看,对方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人,名字叫做刘国磊,任务信息里面有他详细的家庭住址,简单来说,林宇只要冲到他家把他解决掉,任务就算完成了。 为了避免发生差错,林宇还是浏览了一下对方的功德记录,他发现这个人过去几十年,并没有做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客观上来说,他还是大众眼中的成功人士,从国内一所一流院校毕业,有了三年的留学经历之后,找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开始归国创业。 开始的几次创业都以失败告终,最近的这一次是在五年前,他赶上了国内的创业浪潮,在自己积累的经验和政府的资助之下,最新的这一家企业办得风生水起。他的初创公司已经拿到了第三轮融资,整体估值也超过了一百亿元。 不知道是不是被成功的喜悦冲昏了头脑,这位创始人显露出自己越来越多的本性,他开始潜规则自己的女下属,特别是刚刚进来的女大学生。创始人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就是占有女人的第一次,他很享受那种当一个开拓者的感觉,每当打开一个没有被入侵过的地方,创始人都能享受到一种精神上极大的成就感。 而这些被他开拓过的女性,无一例外的都被找了一个借口辞去了职务,因此普通员工之中还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当然,仅仅是这些行径,还不足以耗尽创始人的阳寿。就在一个月前,他开着自己新买的特斯拉在街道上潇洒驰骋的时候,将一个过马路的老者撞倒在地,他通过后视镜看到老者倒在血泊之中,对方并没有立即死亡,老者伸出了干枯的手臂以示求助。 时值深夜,那条马路上当时没有行人,也暂时没有经过的车辆。创始人的特斯拉很快停了下来,虽然有短时间的惊慌,但理智还是让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他看到周围没有目击者,也没有发现摄像头的存在,仅仅几秒钟之后,创始人便做了一个自己认为最正确的决定。 一个死人,总比一个躺在医院的残废要好得多,创始人眼睛中露出了血红之色,他挂出了倒车档,在越来越快的车速中,再次从老者的身上碾压过去 一旦决定,创始人就不能给对方留下任何生还的机会,最后一次将特斯拉驶过老者身体时,创始人通过后视镜看到,老者的身体已经变成了一滩烂泥。 这件事虽然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但是创始人很快就靠自己的钱财摆平了,老者唯一的儿子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足够挥霍下半辈子的钱财让他一下子就忘了自己的老父亲。递交到法庭的案件撤了回来,儿子高高兴兴地帮父亲办完了葬礼。创始人没有在后续的事情中露面,让一条生命死亡,他仅仅是用掉了自己一个月的开销而已。 看完了死神游戏中的记录,林宇有些愤愤不平的放下了手机,成为死神后,他看到了这个社会更多的不公平。比如有些人一出生就被遗弃,比如有些人的生命只值有钱人一个月的开销,很难想象,奄奄一息的老者看到停下来的轿车再次朝着自己碾压过来,是什么样的心情。他在悲愤和痛苦之中死亡后,也许本来还期望着自己的儿子能够为自己讨回公道,可是接下来他看到的却是,儿子高高兴兴地收下了对方的钱财,将父亲的死完全抛之脑后。 人间的法律还有很多的不足,让创始人这种存在还能逍遥的活在世上,成为大众眼中人人羡慕的成功人士,不得不说有些讽刺。不过这些漏网之鱼,终究是要被死神收割的。 林宇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因为脑海中的画面而有些出神,这时候许飞航提醒了一句,“你的简历写好了吗,要是写完了,我们就一起发过去吧?” 经过了周光华和许飞航的商量,他们决定就对那一家叫做旭日科技的公司投出简历,综合来看,目前这家公司是他们大学生实习的最好选择,不仅专业对口,而且各方面业务都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今年刚好是公司成立的第五年。 林宇后知后觉的回了一句,“噢,马上就好了。” 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林宇发现自己的简历里面并没有多少可以写出来的东西,首先自己的成绩只能算一般,所以到现在也没有拿过奖学金,其实因为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兼职,所以也很少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至于数学建模之类的比赛,林宇虽然随大流象征性的参加了,但结果当然是没有斩获任何奖项。所以回顾自己这三年的大学生活,林宇竟然有种一片空白的感觉。 既然是简历,总不能只有自己的个人介绍吧,绞尽脑汁的想了半天,林宇也就只好把自己的兼职工作填了上去,等他一条一条的写完,再在简历后方附上大学前两年的成绩单,整体看上去总算是有点内容了。 林宇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回头对着许飞航说了一句,“终于搞定了,一起发过去吧。” 第二百一十八章 office lady 初创企业的效率果然是很高的,才两天过去,许飞航打开自己邮箱的时候就赫然发现了一封新邮件,他惊喜地叫了一声,“有回复了,那家公司叫我们明天上午去面试。” 简历是通过许飞航的邮箱一起发出去的,所以三个人都收到了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也都在同一个时间段。 “当他们公司免费的实习生,还要面试?”周光华很不屑的说了一句,要不是为了一年后的找工作,他才不想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也许是走过场吧,人家总要看看来他们公司的是什么样的人,”许飞航倒是没有那么大的不满,反而对即将成为一家公司的员工有些期待。 林宇没有太多想法,趁着寒假积累一些工作经验总是好的,至少自己的简历可以写上一句有分量的东西了。不过他听完后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明天上午面试?那我们是请假还是一起逃课?” 明天是周四,上午还有两节专业课要上,那门专业课的老师说起来也有些奇葩,他会在上课之前挨个到每个学生前面收签到卡,上完两节课后,又会站在门口挨个把签到卡发下去,这种方式百分之百杜绝了上课迟到和提前早退的情况,所以每个学生都不敢在他的课堂上耍手段,就算是在教室里趴着睡两节课也一定要本人出现。 林宇的问题让其他两人同时皱了皱眉头,要是逃课肯定会被老师发现,等到期末考试在总成绩上扣上几分,很可能就会有挂科的风险,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三个人商议了一下,还是觉得向辅导员请假的方法比较好,毕竟他们也是为了寒假的公司实习,这一点学校是鼓励大学生参加的。 教学楼,辅导员周老师出人意料的很好说话,按照平时,没有特殊原因她是绝对不同意学生的请假条,这一次倒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她在三张请假条上面分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还面容和蔼的说了一句,“好好争取,进入这样的公司实习能够学到不少东西。” 于是周四的上午,三个人堂而皇之的逃了半天的课,他们来到了羊城市中心的cbd,这里高楼林立,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商业中心。 不少创业公司都会在cbd租下写字楼,一方面是因为交通便利,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里有最多的公司聚集,说不定吃个午饭的时间就能够发现新的商机。因此这里也成了年轻白领最多的地方,三人看到了周围来来往往急速走动的人群,他们大多都西装革履,或者穿着干净利索的职业套装,每个人脸上都有种争分夺秒的感觉。 许飞航由衷的感叹一句,“原来参加工作是这样的啊”,周围林立的大楼就像是一座座山峰,所有的白领都成了上面的登山者,他们竭尽所能地往上攀爬,生怕自己一停下来就被后面的人赶超了。 不知为何,身处如潮水般的白领当中,三个人也似乎受到了感染,他们开始变得斗志昂扬,一大早起来的困倦也瞬间就扫光了。 按照邮件中的地址,他们找到了公司所在的大楼,坐着电梯上到第二十一层,他们发现整片的办公区竟然都是属于旭日科技公司的。 和电视里面上演的一样,偌大的办公区被隔出了很多的隔间,每一个隔间里面都有一台电脑和固定电话的基本配置,放眼望去,大概有五、六十号人在大厅里面办公。其他的独立房间门被关着,应该是公司领导办公的地方。 虽然有这么多人同时坐在一起,但整片办公区域都很安静,偶尔能够听到纸张翻动和电脑打字的声音,几乎没有一个人在工作的时候说话。 如此怪异又压抑的气氛,林宇三人还是头一次见到,他们在和前台对话的时候刻意压低了自己的音量,每个人都产生了一种大气也不敢出的感觉。 前台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她的脸蛋上画着精致的妆容,有些紧身的职业套装勾勒出她完美的身体曲线。 知道三个人是来应聘的大学生,前台礼貌性的说了一句,“请这边走”,接着屁股一扭一扭的在前面带路,那玲珑的身段差点把许飞航的眼睛都看直了。 许飞航对着前台的s曲线指了一下,脸上露出略带邪恶的笑容,林宇当然知道他的意思,只能用鄙视的眼光瞥了他一眼,脸上的表情就写着没见过世面这几个字。 不得不说,和大学里的女生,特别是计算机系七班的那几只恐龙相比,引路的这个前台的确算得上是人间极品了。不论脸蛋还是身材都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特别是因为身上的职业套装衬托出的那种office dy的诱惑之感,更加让血气方刚的男大学生难以抵挡。 前台摇摆着自己的身体,不一会儿便把三人带到了一条狭窄的走廊上,林宇抬头看去,走廊的尽头赫然写着总经理室这四个字。 “面试的地方就在这里了,现在人有点多,你们先稍微等待一下,等下按照次序拿着自己的简历进去就行。”前台脸上露出一种规范性的笑容,说完这句话后,便又扭着自己的屁股离开了。 这会儿,许飞航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欣赏前台妖娆的身段了,因为他发现前方那一排椅子上坐着十来号人,每一个人脸上都有挥之不去的紧张情绪,他们一会儿看看手中的简历,一会儿又看向总经理室紧闭的房门,小腿总是在不由自主地快速抖动。 看得出来,那些人也应该都是想参加实习的大学生,面对如此正式的工作场合和人生中第一次的面试经历,没有人还能够保持打游戏时的潇洒和淡定。 “我去,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许飞航低声嘟囔了一句,他本来以为这次面试真的只是走过场,毕竟自己好歹也是羊城大学的高材生,给人免费打工还要被挑选?没想到事实就真是如此,只能说现在的大学生也太不值钱了。 他们在最末尾的三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大学生面红耳赤的从总经理室走出,排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紧接着走了进去,总经理室的门再次被关上。 过道里有一种空气都要凝结的气氛,许飞航摸着自己的胸口说了一句,“我的心,跳得好快啊。” 第二百一十九章 最短记录 根据林宇的观察,进去面试的时间有长有短,有些人大概三、五分钟就走出来了,而有些人足足在里面待了半个小时,这不禁让林宇有些疑惑,里面的面试流程到底是怎样的? 要不是有两名室友在身边,林宇就可以直接带上死神之帽走进去看一看,现在也就只能在心中暗自揣测。也许三、五分钟出来的人是直接被淘汰的吧,从那些人的表情也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沮丧和难堪。而在里面能待半个小时,就说明已经成功吸引了管理层的注意,把他纳入了实习生的候选范围。而这一部分人,的确看起来更春风满面一些,当然也有少数几个同样看起来有点灰心丧气。 随着排在前面的人一个个结束面试,林宇三人的位置也距离总经理室越来越近,用不了多久就要轮到他们上场了。 许飞航是三人当中最紧张的一个,等到现在他的耳根子都已经红了,他有些胆怯的看向距离自己不远的那扇门,一颗心几乎都要从嗓子眼里面跳出来。 “要不,要不我们回去吧”,许飞航弱弱的说了一句,他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么大的恐惧和压力,虽然他的心里很清楚,就算当场被刷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再去找另外一家公司实习就好。可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他眼里,总经理室那扇紧闭的门就像关着洪水猛兽一样,他已经没有勇气走进去了。 看到许飞航居然打起了退堂鼓,周光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地白了他一眼,从走进这家公司到现在,他们也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再加上好不容易从辅导员那里请的半天假,周光华可不想自己的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尽管和许飞航一样,周光华心里也有按捺不住的紧张,但他还不至于在最后关头临阵脱逃,怎么样也要到里面去瞧个究竟。 “你行不行啊,”周光华眼神中充满了鄙夷之色,“今天来了这么多人,没有一个当了逃兵,你可别给我们学校丢脸啊。”在刚才的等待过程中,他们和前后的面试者闲聊了几句,果然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大三的学生,来这里的想法也都一样,为了给自己找工作的时候增加一些筹码。他们有些来自理工大学,有些来自师范大学,还有几个是来自于财经院校的,简单认识过后,相互之间就没有再继续说话,他们的心里都不约而同地萌生出一种感觉,这场面试好像变成了一次羊城各所大学之间的pk。以前在论坛上争论哪所学校更好都是纸上谈兵,现在是骡子是马,该拉出来遛一遛了。 所以在周光华看来,许飞航要是现在临阵脱逃可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还关乎到了羊城大学的声誉,要是被人发到网上去,自己学校的人面试时临阵脱逃,这脸就丢大了。 周光华嘴上说的不太客气,但其中的意思林宇还是赞同的,更何况许飞航也是准备找工作的人,眼前这道坎都过不去明年就更加困难了。“去试试吧,到了真正找工作的时候,你也会更有底气一点,”林宇劝说了一句。 许飞航想了想,理智告诉他这的确是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当下深吸了几口气,强迫自己不安的心绪镇定下来。 三十分钟后,许飞航是第一个进去的,他走进去的样子颇有种即将英勇就义的感觉,林宇和周光华互看了一眼,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就在林宇想着许飞航会被问到什么样的题目,那扇被关上的门居然不到三分钟就被打开了,如果林宇的感觉没有错,许飞航应该是创了面试时间最短的记录。 他的脸色一片通红,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是发了高烧或者吃了那种让人意乱情迷的药,周光华趁他出来赶忙问了一句,“里面的人都问了什么问题?” 许飞航极为尴尬的摇了摇头,嘴上一句话也没有说。下一个就是周光华了,他本来还想从许飞航这里取点经,没想到对方却是这样的反应,当下也来不及多说,拿着自己的简历走了进去。 坐在空出来的位子上等了一会儿,林宇才从许飞航的口中得知,从进去到面试结束,许飞航只是做了一个自我介绍而已。尽管这段话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也在来之前就在心里背得滚瓜烂熟,可是面对陌生的面试官,许飞航一张嘴就说得结结巴巴,说到中间的时候居然还把其中的一段话忘了,等到他想起来试图继续,坐在最中间的总经理已经不耐烦的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对于许飞航的遭遇,林宇只能深表同情,其实许飞航鼓起勇气进去面试就已经算是一种成功,但得到的结果只能用糟糕来形容,没有意外的话,许飞航应该没办法成为这家公司的实习生了。 周光华在里面大概待了十分钟的时间,他出来的时候,竟然也自顾叹了一口气,这一点是林宇始料未及的。他们宿舍的三个人,就属周光华的成绩最好,时不时还会拿一次奖学金,计算机编程方面的能力也不错,林宇本以为他面试肯定没问题,现在看来似乎也不太理想。 周光华走到了两个室友的身边,嘴里埋怨了一句,“居然还要用英文讲一道题?这家公司,还把自己当外企了” 林宇心中沉了一下,英语是周光华的弱项,要是面试中问的是编程或者数学之类的题目,周光华一定能够很顺利的回答出来,但是涉及到英语口语,就算他知道如何解题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林宇发现这一次的面试,果然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困难很多,现在轮到自己上场了。林宇大踏步地走进了总经理室,他将身后的门关上,转过头来时发现自己的对面坐着三位面试官。 那是一张长方形的办公桌,两男一女坐成了一排,最中间的应该就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旁边坐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女人,看上去不像领导,也许是秘书之类的职位。另外一个男性和总经理年龄相仿,林宇猜测应该是比总经理低一个级别的管理层。 第二百二十章 待宰的羔羊 不得不说,这样的阵势的确有点吓人,在大学生眼里,公司管理层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单枪匹马的和管理层直接对话,不论是谁心里都会产生出一丝惧怕。 林宇还算是有过面试经历的,曾经在羊城的帝景豪宅小区,林宇也有过一段特殊的面试体验,而且他面对的还是羊城的顶级富豪,无论身份还是地位都不是眼前这个创业公司总经理能够相比的。不过就算如此,林宇在三人面前坐下来的时候,心跳还是不由自主的加快了,毕竟当初自己应聘的只是一名男佣,而今天则是要成为这家公司的实习生。 林宇把手中的简历递了过去,他并没有准备三份,公司的面试通知里面也没有这样的说明,所以林宇把自己的简历很自然的递给了坐在最中间的总经理。只能轮流看的话,肯定是总经理优先吧,林宇心里抱着这样的想法。 递过去的简历在空中有了很尴尬的停顿,林宇没想到的是总经理没有要接手的意思,坐在他旁边的秘书很快就心领神会了,伸手将简历放在了自己的面前。 “先做一下自我介绍吧,”秘书用略显冷淡的语气说道。 刚才总经理的态度让林宇心里有点不快,既然已经坐在这里面试,哪有简历都不看的道理。不过人家才是这家公司的老大,当然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自我介绍林宇也早就准备好了,他看了一些网上给的范文,无非就是介绍一下自己的学校专业什么的,当然有特殊的亮点也可以在自我介绍里面说出来,从而第一时间引起面试官的兴趣。不过那样的亮点,林宇想了半天发现自己身上是不存在的,除非告诉别人自己其实是死神。但这种亮点,对自己的面试不会有任何帮助。 因此林宇在自我介绍的末尾加了一段对进入这家公司的渴望,从而让介绍过程不会显得太苍白,也表明了一个积极向上的态度。 自我介绍大概在两分多钟后结束了,林宇感觉自己说的还不错,至少不会像许飞航那样结结巴巴,甚至还在说到中间的时候忘词了。不管内容如何,林宇至少说起来还是铿锵有力,信心满满的。 话音落下后,总经理室重新恢复了平静,林宇发现秘书正在翻看着自己的简历,而另外两个人视线里只有自己眼前的笔记本电脑,仿佛并没有理会林宇刚才说的是什么。 这就是公司的面试?林宇暗自嘀咕了一句,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就算全力表现自己,但生杀大权都掌握在面前三个不动声色的面试官手上。 过了几秒钟,终于有人打破了房间里的沉默,总经理皱着眉头看向林宇问了一句,“你也是,羊城大学的?” 对方的表情可以说,就是那种让人看了便想一巴掌扇过去的样子,皱着眉毛,挑着眼角,所有的不耐烦、厌恶和轻视都写在了脸上。林宇知道对方为什么会这么问,因为在自己之前的许飞航和周光华都是来自羊城大学,他们的表现不尽如人意,总经理显然对这所大学的学生已经没什么好感了。 “没错,我是羊城大学的,”林宇反倒用更响亮的声音回答了一句。 总经理眼神示意了一下旁边的男性,“你来问吧”,便又把目光重新放在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 那位男性应该是主管技术方面,他抽出一张a4纸递给林宇说道,“你看看这个题目应该怎么编程,给你两分钟的思考时间。” 林宇接过来,发现白纸上打印着一道简短的题目,“有一对兔子,从出生后第三个月起每个月都生一对兔子,小兔子长到第三个月后每个月又生一对兔子,假如兔子都不死,问每个月的兔子总数为多少?” 题干虽然看上去不复杂,但其中却考核了两个内容,一个是线性代数,另外一个就是编程。如果放在平时,林宇觉得以自己的能力慢慢思考还是能够解出来的,不过现在时间只有两分钟,要迅速给出答案并不那么容易。 林宇开始了埋头思考,他试着根据时间的推演将兔子的数量列出来,从中寻找出可以列成方程式的规律。这是属于n阶行列式?好像有点不对,难道是线性方程组? 林宇越看越觉得手心冒汗,只能怪自己学线性代数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现在能够想起的内容寥寥无几,如果手边有一本代数书让自己翻看一下,林宇认为自己肯定很快就能列出一个方程式,可是在这里他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本来还在写字的笔停了下来,林宇不知道接下去该写些什么了,就算继续把那些数字列下去,也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林宇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总结出一个怎样的方程,下一步的编程就更加无从谈起了。 林宇处于一种干着急的状态,似乎都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他感觉到很多无形的压力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刚才林宇已经大声说出了自己是来自于羊城大学,就是想通过自己来挽回母校的颜面,但面试中的第一条题,似乎就已经无从下手了。 林宇下意识的咬住了签字笔的末端,眉头开始皱成了一团,这是他思考中的习惯性动作,林宇竭力在自己的脑海中搜寻,希望曾经学过的那么一个代数公式一下子就从记忆里蹦了出来。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林宇有了一种很矛盾的心理,明明知道两分钟的时间很短,可是却又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度过如此难熬的两分钟。林宇感觉有三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他们或许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或许想再次对羊城大学的学生嗤之以鼻,林宇已经尽力了,他记不起线性代数上的任何公式,到最后他的头脑已经是一片空白。 “林宇同学,时间到了,”林宇的左前方传来了技术主管的声音,他不得不把手中的签字笔放了下来。 第二百二十一章 死神的审判 “怎么样,知道怎么解了吗?”技术主管的嘴角带着一抹笑容,林宇怎么看都觉得是在嘲笑自己。 只能怪自己平时不用功,荒废了学业,到了面试的时候才知道这么简单的一道题目都答不上来。林宇摇了摇头作为回答,心中不免有些自责,又给自己的母校丢脸了。 总经理这时候才抬起了头,他当着林宇的面很不客气的说了一句,“这么常见的编程题都不会,你们羊城大学都在教些什么?” 如此直白的话语,让林宇的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就算自己表现的不好,但只要不是他们公司的实习生就跟这个总经理没什么关系,还轮不到他对自己和母校指指点点。 不过总经理倒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他认为坐在办公室亲自面试这些大学生就是给他们最大的尊重,没想到现在的大学生一届不如一届,今天上午就没遇到几个像样的,总经理感觉完全就是在浪费时间,不由得怒从中来。 “第一个连自我介绍都说不好,第二个说的英语口语只有外星人才能听得懂,第三个学了三年的计算机,连这么一道编程题都解不出来,我刘国磊就没遇过素质这么差的学生,”总经理的脾气一旦起来,倒是一发不可收拾了,他也不管现在的场合是否合适,也不理对方其实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员工,自己的宝贵时间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他就必须好好的发泄出来。 秘书和技术主管的表情都有些尴尬,他们都知道总经理的暴脾气,平时虽然看着只是稍微有点严肃,还算比较好相处,但一旦发起火来,就算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他们只能对眼前的大学生深表同情,毕竟从一名免费的实习生来讲,他们公司的要求的确有点过高了。这些大学生恐怕来之前也没什么准备,又没有多少面试经验,所以才会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得结结巴巴,经典的编程题目也没有预先过一遍。 秘书对着林宇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可以先出去了,本来她还准备了几道平常一点的问题,不过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秘书打算先暂停一下上午的面试,给总经理十分钟左右的休息时间,同时泡上一杯他最喜欢的咖啡,让总经理先消了气再说。 林宇也是有脾气的,特别是在对方把自己和两名室友都说得一无是处,还用素质差三个字来下了一个定论的时候,林宇心中的怒火也一下子涌了上来。 在林宇面前,不论对方是多么成功的创业者,他都只不过是一介凡人而已,而自己却是一位死神,那些话应该是自己训斥他才对。 在对方把简历丢在自己面前的那一瞬间,林宇脑海中闪过很多惩治他的办法,敢对死神不敬,林宇当然是要好好惩治一番,最少也要吓他一个屁滚尿流。不过他听到了对方口中有些熟悉的三个字“刘国磊”,一个正待完成的红色任务突然就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刘国磊,正是自己下一个要收割的灵魂,林宇怎么也没想到他现在就坐在自己面前,还敢对自己露出满脸的鄙视。 林宇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就消失了,因为没必要对一个将死之人一般见识,他心平气和地问了一句,“你说,你叫做,刘国磊?” 总经理愣了一下,对方问话的表情就好像认识自己似的,但总经理可不认为自己会结识这么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怎么,有什么问题吗?”总经理并不否认的说道。 肯定就是他了,林宇暗自锁定了目标,他还清楚的记得自己浏览过的任务信息,对方是大众眼中的成功人士,自从留学归来后就和几名同学开始创业,经过了几次失败,终于获得了成功。最近一次的创业是在五年前,他创办的公司已经获得了第三轮融资,整体估值超过了百亿元。 原来就是这家公司,林宇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简历是许飞航一起投的,公司的业务和运行情况也是经过了许飞航和周光华的了解,林宇对此并没有查看太多,所以没有注意到公司的法人就和自己任务上的名字一模一样。 林宇本来打算把面试搞定之后再去完成任务,没想到任务对象提前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是有一个问题,”林宇顺着对方的话说道,“我觉得素质差不是这么用的,有些小学生都懂得扶老人过马路,而有些成年人却在把老人撞倒以后,还要故意碾死一了百了,这才叫素质差,噢不对,应该说是,丧尽天良?”最后的四个字,林宇有意一个一个的说了出来。 坐在对面的秘书和技术主管听得有些莫名其妙,这名大学生竟然和总经理吵了起来,还说什么老人被车撞倒的事情,这跟总经理有半毛钱关系? 总经理刚才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就顿住了,在这家公司他就是老大,平时颐指气使惯了,还从来没有哪个员工敢跟他对着干。不过大学生显然没有甘心挨骂的意思,他不仅回呛了自己,还说出了一个深藏在自己心里的秘密。 那个老头子被碾死的事情,他怎么会知道!?总经理的眼睛差点瞪了出来,两只瞳孔瞬间放大了一倍,为了避免自己被告上法庭,总经理把自己掩藏的很深,除了私人律师还有一个帮自己摆平后事的亲信,曾经杀过人的事实没有第四个人知道。可是,眼前的这名大学生,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刘国磊总经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林宇面带笑意,眼神中却射出冷冽的目光,这是一种来自于死神的审判。 总经理被看得打了一个寒颤,他感觉自己的背脊额头都冒出了一片冷汗,身体居然萌生出了一种对死亡的恐惧。 总经理毕竟还是见过世面的人,他掌管着一家估值超过百亿的公司,未来几年内很有可能在国内的a股上市,他觉得自己是马上就要攀上人生巅峰的人,怎么能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害怕起来。 第二百二十二章 动手 总经理强迫自己保持冷静,按照理性的分析,眼前的大学生不可能知道自己曾经杀过人,所有的一切,只能归因于巧合这两个字。 总经理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对方的问题,他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脸上的表情只能用精彩来形容。 细心的秘书注意到了总经理的异常,她发现对方居然在这样的天气还出汗了,于是轻声问了一句,“刘总,需要我去开空调吗?” 总经理只能尴尬地摇了摇头,他不敢再和大学生的目光对视,一边低头看向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一边说了一句,“你先出去吧,面试到此结束。” 林宇很爽快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知道了总经理的身份后,就算对方给工资他也不想在这家公司实习了。临走前,林宇颇具深意的对着总经理说了一句,“我们很快会再见的。” 总经理茫然的看着走出去大学生的背影,说实话,他一点都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了,不管对方说出的话是不是巧合,他都希望从今以后不要再看见那对让他发寒的眼神 门外等着的两个室友很快迎了上来,他们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句,“林宇,你面试的怎么样,我怎么听到里面好像吵起来了?” 林宇无所谓的笑了笑,“别管它了,这样的公司,我们不去也罢。” 上完了下午的课,又在食堂吃过晚饭,许飞航回到宿舍的第一时间就查看了自己的邮箱,他发现里面果然收到了一封信的邮件,标题正是来自于今天上午面试的那家公司。 许飞航的心莫名的抖了一下,他虽然知道自己面试的很糟糕,但在这一刻心中还是存在着一丝侥幸,要是自己的申请通过了呢?毕竟自己去他们公司干活,他们又不要付出任何人力成本,多一个人总是多出了一双手。 尽管林宇说了那样的公司不去也罢,许飞航还是不想自己的希望就这么泡汤了,如果这一次没有通过,接下来还要去别的公司面试啊,上午那种地狱般的经历,许飞航可不想再来一次了。 他哆哆嗦嗦地点了一下鼠标,那封未读邮件在一个新的连接中打开了,许飞航赶紧扫了一眼,他心中的热情立马就被浇熄,邮件里面果然出现了拒绝的字样。 许飞航在宿舍里遗憾地宣布了这个消息,“我们三个全都没有通过,你说,就当个实习生怎么也这么难啊?” 周光华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回复了一句,“没通过就没通过,拒绝我们是他们公司的损失。” 林宇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没有说话,他低头看着手机屏幕,上面的死神游戏已经被他点开了,他正在最后一次确认自己将要执行的邪恶任务。 “哎,”许飞航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有了今天失败的面试经历对他的自信心打击很大,这只是找一家公司当实习生而已,要是等到明年真正找工作的时候,他可不知道自己的表现能够好到哪去,不会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毕业就失业吧? 至少许飞航还是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短板,就是不敢在公开场合说话,特别在对方还是陌生的公司领导层情况下。其实这个缺点许飞航心里是很清楚的,也许是从小就比较孤僻的原因,不管私下放得多么开,看上去口才有多么的好,一旦站上讲台他就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所以许飞航最害怕每次开学的时候,新来的老师都要同学们一个一个的做自我介绍,有些会搞事情的老师还要同学站到讲台上去说,头几次许飞航都用巧妙的方法避开了,比如装病,或者说是拉肚子忍不住,要去外面上厕所。 后来许飞航干脆每次开学一个礼拜之后再去上课,这样一定就度过了老师要学生自我介绍的那段时间,许飞航也得以不用再在教室里出丑了。 于是大一开学那天,许飞航眼见着班上所有的同学都被辅导员叫上台做自我介绍,而他则是再次从教室的后门偷偷溜走。 曾经许飞航以为,不敢在公开场合说话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自己以后又不是要当演说家,很大可能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程序员而已,程序员不就是老老实实的编程就行了吗?没听说程序员还要多么好的口才。 但有了今天的遭遇,许飞航意识到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管未来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他必须先过了面试这一关,否则连一个普普通通的程序员都当不了。 至少,我今天还是把自我介绍说出来了,许飞航在心里自我安慰了一句,虽然很不想再有同样的经历,可是多来几次,应该就不会再那么紧张了吧。 “那,我再找找其他的公司?”许飞航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周光华对参加公司实习这件事开始不屑一顾了,也许在他的心里就不甘心被人挑选,更何况当实习生也不算是一份正式的工作。“你看看也行,不过我现在觉得也没必要非去公司实习,他们最多也就把我们当成苦力而已,说不定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周光华一边说着话,一边将自己的英雄隐藏在草丛中,然后非常巧妙的连杀对方两个残血英雄,嘴角不由得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比起去公司免费打工,当然是在寝室玩游戏更加爽快了。 “林宇,你呢?”看到周光华兴趣寥寥,许飞航转而向林宇问道。 这个时候,林宇已经完成了对总经理身份的确认,他甚至还在死神游戏里面找到了对方创办的公司名称,正是叫做旭日科技。 听到许飞航的问话,林宇抬起头说道,“我都可以,还是你来决定吧。” 林宇暗自记了一下任务信息上提供的住址,他准备今天晚上就了结总经理的性命,那样的人多活一天都是自己这个死神的失职。 林宇很快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宿舍门外时说了一句,“我出去办点事。” 第二百二十三章 疯狂杀手 十二月的天气有些阴冷了,这几天羊城开始降温,很多人都从衣柜里翻出了厚外套或者羽绒服,羊城也有了要进入冬天的意思。 林宇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正好迎面有一股冷风吹来,让他的身体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林宇下意识地裹紧了衣服,他招了招手,一辆驶过来的出租车正好就停在他的身边。 “师傅,去翠园小区,”林宇坐在后排轻声说了一句。那个小区正是死神游戏给出的地址,白天见过的总经理就住在那里。 司机应了一声,很快就将出租车朝前方开了出去。通过后视镜,司机发现这名大学生虽然看上去和普通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但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让人敬而远之的锐利,司机仅仅是瞄了一眼就赶紧把目光移开了。 看着外面昏黄的路灯,还有呼啸而过的各种车辆,林宇已经将自己的状态切换到另外一种身份,邪恶的死神。在这种身份下,他所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就是杀人。 这是林宇第二次接到红色任务,和第一次的纠结不安相比,林宇明显有了更多的淡定和坦然,甚至有一丝丝邪恶的快感。事实上,任何人都会有邪恶的一面,就算是普通人,有时候也会产生想要放飞一次的冲动,他也许会偷偷的做下一两件看上去有违道德的事情,并且在事后有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满足感。死神当然也不例外,并且他的邪恶要比普通人放大很多倍,所要做的事也超出了人间道德的范畴。 林宇发现自己开始享受这一个过程,杀人客观上说或许是残忍的,但却可以维护其他人的利益,比如被那家公司招进去的女大学生,或者下一个被总经理撞倒的路人。 从这个角度上讲,终结总经理的性命成了势必要做的事情,更何况在死神掌握的规则中,总经理的阳寿已经被他犯下的罪行折尽了。 翠园小区就快要到了,林宇看了看自己的手掌,现在这上面已经有了一种世人难以想象的能力,死神禁术之深渊。林宇想试一试自己掌握的这种新技能到底有多大的威力,他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看着自己手掌的样子,就像是刽子手在看着自己擦亮的屠刀。 出租车停在了小区大门的前方,不是本小区的住户保安是不让开进去的,林宇付了钱,走下出租车,他在一个灯光幽暗的地方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 第十栋的903室,林宇很轻松就找到了总经理所住的位置,他是跟其他住户一起坐电梯上来的,当然,没有人能够看得见他的样子。 站在门口的时候,林宇突发奇想,要不要按一下门铃,让总经理自己来迎接死神的到来?不过想一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要按门铃就必须摘下死神之帽,在这个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的小区,这是一种很容易留下隐患的行为。 林宇直接穿门而入,里面的灯是开着的,但却听不到任何声响。林宇四处看了看,不论是客厅、卧室还是卫生间,都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林宇有些失望地摘下了帽子,看来总经理并不在家,他要么临时出门了,要么就还待在公司没有回来。家里的装修是很豪华的,虽然不能跟顶级富豪相比,但家里的各种摆设装饰品绝对没办法在普通家庭看到。 卧室是一张双人床,但床上只摆放着一个枕头,由此可以推断总经理现在还是一个单身汉。也没有发现任何小孩的物品,林宇更加没有了后顾之忧,不用担心自己的出手会造成另外一场悲剧。 林宇站在阳台看了一下外面的夜景,这里的视角还是不错的,可以看到远处高楼大厦的流光,还有羊城电视塔一部分的尖端。 林宇没有在这里继续等待,因为他注意到入口的玄关没有放置公文包或者西服之类的东西,这就足以说明总经理不是临时出去,而是根本就没有回来过。公司的地址林宇是知道的,他走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又拦了一辆的士前往自己今天面试过的地点。 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对一家公司的老总来说,这个时间点还没下班也算得上是勤奋。只可惜的是,他没有在做事之前先学会做人,就算他再怎么努力发展公司的业务,上天也不会再给他机会了。 坐在第二辆出租车里面,林宇感觉自己有点像电影里面的疯狂杀手,一旦决定要杀一个人,就算追踪到天涯海角都要达成目的。家里已经看过,现在是到了要去公司追杀的时候。 前排的士司机好像憋了一天没有说话似的,从林宇上车开始就絮絮叨叨的讲个不停,他开始抱怨现在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好多年轻白领都不叫出租车,而改用那个打车软件。以前好的时候,一天能有四、五百块钱,现在一天下来超过三百块就偷笑了。 他还抱怨那些快车司机又不用交份子钱,现在大部分都是拼单的模式,有时候跑一趟就能抵得上他们跑三趟,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林宇对此没有做什么回应,他当然也知道很多人都在用的打车软件,一开始他也试着用过几次,有补贴的时候价格还是很实惠的,后来经过合并补贴很快就取消了。他发现再用那个软件打车,居然因为车辆供不应求还要接受倍数不等的调价,算起来已经不如打出租车划算,渐渐的林宇也就不怎么用了。 司机看到林宇没有回应自己,又不甘心地开启了另外一个话题,“小伙子很不错啊,翠园小区可是高档住宅,里面住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听说现在的房价也八、九万一平了,你是什么时候买在这里的?” 林宇被司机的热情打败了,他只能无奈的苦笑了一下,看来对方误会自己是那个小区的住户,当下终于回了一句话,“我只是去找一个人,没有住在那里。” 第二百二十四章 蒲公英 司机听了这话,心里终于平衡了,要是让他知道这么一个年轻人就能买得起如此高档的小区,估计又要大吐一番苦水。 林宇看着街道上各种各样的住宅小区林立,觉得买房好像离自己已经不太遥远,毕竟自己现在已经是大三,一年之后就要从大学毕业了。毕业便意味着从学生成为了彻底的社会人士,一些人生大事也要开始提上议程,比如说买房。 美剧里的超级英雄一向都是不缺钱的,比如说钢铁侠、蝙蝠侠,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富豪,还经常会开出一辆非常拉风的跑车。林宇觉得自己现在也应该算一个超级英雄了,虽然不求大富大贵,但也不能跟他们相差太多,在一线城市买套自己的房子算是基本的吧。如果父母愿意过来,可以把他们接到羊城一起居住,让他们体会一下大都市不一样的生活也是好的。 夜晚,羊城的街道上畅通无阻,只花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出租车便停在了羊城cbd的一栋高楼前。 林宇下了车,站在大楼的入口处抬头看去,里面不少的楼层都仍然灯火通明,可以想象还有不少的白领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奋战。 林宇没有坐电梯,他直接走到一个隐蔽处戴上了自己的死神之帽,身形从现实中消失后,他的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便像蒲公英一样飞了起来。 林宇的身形在很多相差无几的窗口外掠过,借着透明的窗户,他能看到里面一排排整齐的格子间办公区,各色各样的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紧盯着前方的电脑。他们的神色很专注,有一些人习惯性的把头微微前伸,有一些人不知不觉皱起了自己的眉头,还有人一手托着自己的下巴似乎碰到了一个难题。他们全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一个自认为很现实的世界,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换回工资,才有自己或者一家老小的开销。 每一层楼的情况都相差无几,林宇的身体在不断往上攀升,但他透过窗口看到的情形并没有改变。偶尔会有一个坐在窗口的员工,当林宇出现的时候他恰好转头看向窗外,不过他的视线穿透了林宇的身体,他看到的是远处羊城繁华的夜景。 这名员工永远都不会想到,就在刚才,有一位死神从他的眼前掠过,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什么时候才能等到公司领导下班。 一旦上升的趋势减缓,林宇便会用手掌在墙上借力,只需要轻轻一推,自己的身体又会像气泡一样升上去,总经理所在的二十一楼很快就到了。 林宇看到了熟悉的那一片办公区,大部分员工都还在埋头工作,林宇从窗户玻璃穿进去的时候,依然能够感觉到这里过于安静和压抑的气氛。 也许这就是创业公司的常态吧,为了尽快夺取市场份额,或者达成最终上市的目标,每一名员工都要拿出打了鸡血一般的状态,至少一旦公司成功上市,坐在这里的大部分人都会一夜暴富。 林宇从隔间中间的空隙走过,他熟门熟路的走到了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外,这条过道上的椅子还没有搬走,也许明天还有其他的大学生准备来面试。 林宇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浅笑,恐怕今晚之后,那些投了简历的大学生就会收到一条通知,由于本公司的总经理意外身故,所有的面试安排全部取消。如果那些大学生当中也有一个像许飞航这么紧张的人物,林宇倒是让他侥幸逃过一劫了。 正准备走进去,林宇突然听到里面传来细微的声响,那个声音好像是白天的总经理秘书。 “刘总,今天的那些大学生还行吗?” 总经理用非常不满的语气回了一句,“不是告诉你了吗,简历要好好筛选,不要是个人就让他跑来面试,我的要求就只有两条,男的要技术过硬,女的嘛,要像你这样漂亮性感。” 这句话刚落下,里面突然传来了女秘书的一声娇喘,“刘总,现在还在公司呢,你这就按耐不住啦。” 总经理喘着粗气说道,“我都憋一天了,你这个小贱人总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说,是不是故意的?” “人家跟着你一起面试,能不在你面前晃吗,再说了,公司不是又来了两个女大学生嘛,她们都比我年轻,身材也不比我差,刘总,你可以找她们去啊,”女秘书装出了一副故意生气的口吻。 “哎呦,你看你,这还吃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大学生我都只是玩玩而已,被我玩过的不是都让她们离职了吗,只有你这个小贱人还一直留在我的身边,”总经理开始和小秘书打情骂俏。 “小声点,你也不怕被别人听到了,”被总经理这么一说,秘书显然是消气了,她轻声地提醒了一句。 “怕什么,我的办公室离办公区那么远,有谁的耳朵能够听得到,除非有人敢站在门外偷听,”总经理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自认为没有哪个员工敢站在门外偷听他的隐私。 “那也不太好,我要出去了,刘总,你把手放开啊,”秘书的第二声娇喘又传了出来,“啊~,刘总,你的手都伸到人家衣服里面去了” 持续一分钟的喘息声,让林宇厌恶的皱了皱眉头,秘书也在的情况下,他没办法直接冲进去把总经理杀死,也就只能让他享受死前的最后这一点快乐。 “下班后直接去我家,今天晚上,我要让你爽翻天,”总经理室传出了最后一句话,接着便是秘书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她打开门后,站在林宇面前整理了一下自己稍显凌乱的衣服,又回头对着里面的总经理抛了一个媚眼,便返回到自己的办公位置上去了。 房门依旧是关上的,林宇终于可以实施自己的审判了,他穿门而入,看到了站在窗前的总经理。 总经理点了一根烟,正在一边吸着一边欣赏窗外的夜景,他的脸上有一种成功者的笑容。林宇可以想象到总经理正在得意什么,到了他这样的阶层,金钱、美女、权力,所有的一切都是手到擒来。 年轻的女大学生成了他玩弄的对象,漂亮性感的秘书甘愿成为他发泄欲望的工具,而不相干老人的性命,在他眼里和草芥没什么两样。 “你一定以为,你这一辈子,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活下去吧?”林宇站在总经理的身后,摘下了头上的死神之帽。 第二百二十五章 推入深渊 第二百二十五章推入深渊 本来还悠哉悠哉的总经理瞬间就打了一个寒颤,他当然没有预料到自己的办公室里面还有第二个人,而且这个人的声音冷到骨子里,一听就有让人很不爽的感觉。 总经理转过身,发现对方的面孔似曾相识,在自己的记忆中搜寻了一下,总经理想起来眼前的人就是白天面试过的大学生。 “你,是怎么进来的?”总经理还算是比较冷静,他想先搞清楚对方是怎么神出鬼没的出现在了自己的办公室。 林宇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 越来越多的回忆浮现在了总经理的脑海里,白天留下的那句话,还有他看着自己的那双冷冽眼神,现在对方依旧是如此,而且视线中竟然有一种杀手般的意味。 “你赶紧出去,否则我要叫保安了,”总经理发现自己居然有点乱了阵脚,在这个年轻人面前,他感觉到了真实的恐惧,这种恐惧的情绪让他想从保安那里获得一些安全感。 “保安?”林宇差点要笑出声来,“实话告诉你吧,我既是你口中素质差的大学生,同时又是掌管生死的死神,现在我出现在这里,只是要通知你,你的阳寿已尽了。” 死神?阳寿?总经理听得云里雾里,他可是一个无神论者,从来都不相信妖魔鬼怪之类的东西,更加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神灵。所以他才敢撞到老人之后,又把车开回去将他碾死,他不觉得天上还会存在一双来自神灵的眼睛。 不过现在这一刻,总经理发现自己居然真的相信了,也许是因为对方的眼神中有着像死神一般的寒冷,又或者是因为他在白天道出了自己心里的秘密,总经理吓得后退了一步,他感觉眼前这个人是真的来向自己索命的。 自称是死神的人缓缓抬起了他的手掌,总经理张了张嘴想叫出声,毕竟十米之外就坐着几十个自己公司的员工,他们或许能冲进来救下自己的性命。 可是这个念头刚刚在他的脑海里闪过,总经理就发现对方的手掌隔空对准了自己的胸口,一股无形的力量像是炮弹一样击打过来,总经理发现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就倒飞了出去。砰的一声,办公室的窗户被自己的后背撞碎了,他睁大了一双恐惧的眼睛,整个人从二十一楼急速朝地面坠落 林宇走到了破碎的窗户旁边,他戴着死神之帽探出头向下看去,总经理的身体已经在一楼摔成了一滩烂泥,强大的气波冲击力让他倒飞出十数米远。 林宇不可思议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这就是死神禁术深渊的力量吗?技能上的说明告诉他,深渊能够在空气中产生一个巨大的气压差,任何事物被深渊技能击中,都会被推入一个万劫不复的境地,就像是掉进一个看不见底的深渊,因此才会有了这样的命名。 这是林宇第一次施展深渊技能,威力果然不容小觑,总经理应该在被自己击中的那一瞬间,心脏就已经破碎了,所以他在掉落的过程中连喊叫声都发不出来。 总经理室很快有一波人闯入,冲在最前面的就是刚才走出去的那个秘书,因为他们听到总经理室传来了玻璃破碎的声音。 所有人都因为眼前那个巨大的窟窿而惊呆了,那里本来是漂亮的落地窗户,站在这个位置刚好就可以看到羊城繁华的cbd夜景,可是现在那里却多出了一个不应该出现的空洞,一股股冷风从外面灌了进来。 总经理没有在办公室里面,大家心里都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虽然不知道总经理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结合落地窗上的窟窿,傻子都可以想到,总经理怕是跳楼了。 秘书壮着胆子走到了落地窗的旁边,她用一只手扶着另外一边完好的窗户,身子微微前倾往下方看去,一具躺着的尸体和一滩鲜红的血泊让她发出了惊叫之声。 林宇旁若无人地从人群中穿过,这次收割灵魂让他有了不一样的感觉,确切的说是一种爽快感,和慰藉亡魂所带来的满足感是完全不一样的。 好几个保安从二十一楼的电梯里冲了出来,因为他们接到电话,这一层楼好像发生了命案,林宇也就很自然地走进了敞开的电梯。随着电梯门缓缓的关上,林宇嘴角有了一丝邪恶的笑意,红色任务算是完成了。 回到宿舍的时候,周光华仍然还在打着电脑游戏,许飞航也还在寻找着下一个可以去实习的公司,他们不会知道,就在林宇出去的这一个多小时时间里,白天面试他们的总经理已经因为林宇而变成了一滩死尸。 林宇打开死神游戏,发现上面的红色任务已经显示完成,自己获得了一千的经验值,不过遗憾的是,没有再获得其他道具的奖励。 林宇锁上手机,准备最后再玩一局游戏,周光华突然没来由的问一句,“林宇,你刚才干嘛去了?” “呃,肚子有点饿,就出去吃了一点烧烤,”林宇只好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回答道。 周光华满脸怨气的瞥了林宇一眼,“去吃烧烤,也不给我们带点回来,哎,我好像也有点饿了,还是泡一碗老坛酸菜解解馋。” 林宇无奈的笑了笑,在转过头来的时候,他发现许飞航正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林宇瞬间愣了一下,他这才想起吃烧烤这个借口早就被许飞航识破了。自己这么说,许飞航肯定会联想到其他的事情。 不过许飞航的反应也很快,他立即对林宇眨了眨眼,脸上有一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 许飞航肯定是猜到自己去履行死神职责了,他一定会为自己保守秘密,不过许飞航肯定不会想到,自己刚才是跑去旭日科技公司把那个总经理给杀了,而且总经理的死相还很难看。 第二百二十六章 麻烦 这天晚上,对旭日科技公司来说是一个不眠之夜,谁都不会想到前途一片大好的公司总经理会选择跳楼自杀。员工中间出现了许多的猜测,有些人说可能是投资人撤资了,导致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总经理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其他的投资人,所以与其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创立的公司倒闭,还不如先走一步眼不见为净。 这个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毕竟国内创业板不是也有一家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撑下去吗,只不过那家公司的老板更加聪明一点,不是选择自杀,而是逃到美国去了。 “你们在胡说八道些什么?”这些不着边际的猜测传到秘书耳朵里的时候,她大声斥责了一句,脸上有一种平常见不到的怒气。只有秘书心里清楚,总经理是绝对不会在今晚选择自杀的,什么资金链断裂都是无稽之谈,因为她和总经理之间明明还有一个共度春宵的计划。 员工们纷纷都闭嘴了,警察已经在第一时间赶到并且封锁了现场,还没下班的员工在副总的通知下各自回家,并且临时决定明天全公司休假一天。少部分员工有了一种因祸得福的心理,和总经理的死相比,多出了一天带薪休假才是实实在在的。 只有几个公司管理层人物留了下来,包括那名女秘书在内,因为她是事发后最后一个见到总经理的人。 谢警官是负责本次案件的队长,她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浑身透露出一股强大的气场,就算近距离见到了惨不忍睹的死者,谢警官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仔细察看了案发现场,谢警官心里冒出了一个很大的疑问,显然这个总经理不是自杀身亡的,因为他坠落下来的时候是背部先着地。根据自己处理过的多个自杀案件,一般求死之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希望自己跳下去之后便能永远地离开人间,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会有意地让自己的头部朝下,这显然和总经理的死亡状况大相径庭。 虽然被摔得血肉模糊,谢警官还是能够分辨出总经理那一对惊恐的眼神,那样的眼神里充满了很多的意想不到和巨大的恐惧,由此可以推断,从二十一楼掉落根本就不是总经理的主观意愿,更像是,突然被人推下来的。 带着这个猜想,谢警官再次来到了二十一楼的总经理办公室,她发现如果用被人推下去来做推演的话,一切看上去都变得很好解释了。案发时,总经理就站在落地窗的前面,他手里还拿着一根刚刚点燃的烟,突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在他的背后出现了,总经理转过身,对方用一股大力将他推了出去,总经理的后背撞碎了落地窗,并且在惊恐之中一直掉落到了一楼。 一切的迹象似乎都能够对的上,谢警官感觉自己已经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既然是一起谋杀案,只要把凶手找出来就可以了,这栋大楼到处都充满了摄像头,谢警官就不相信对方能够神出鬼没地避开所有的电子眼。 谢警官嘴里微微松了一口气,她感觉这个案子并不复杂,相信自己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把凶手缉拿归案。谢警官正准备发出收队的指令,同时把几个和总经理密切接触的人带回去做一下笔录,她最后看了一眼落地窗上那个巨大的窟窿,脸上的神情瞬间僵硬。 谢警官快步朝前走了过去,她站在撞碎的空洞处探头往下看,总经理的尸体已经被人搬走了,但那一滩血泊的位置仍然可以非常清晰地辨明。她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根据目测,总经理落地的位置距离窗口超过了十米远的距离,谢警官发现刚才的猜想一下子又被推翻了,她在嘴里不断喃喃说道,“这样的力量,不可能,不可能” 第二天,关注大粤网的网友都发现了一条新闻,一位身价数十亿的创业公司老板跳楼自杀了,目前警方还没有调查出真正的死因。大部分人对这条新闻都是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理,毕竟创业公司老板的人生距离自己太遥远了,人家有着数十亿的身家,说不定该享受的都已经享受过了,就算年纪轻轻跳楼自杀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很多人只是把它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讨论着今天食堂师傅做的菜有点咸的同时,顺道说一句,“你有没有看到一条新闻,昨晚有个创业公司的老板跳楼自杀了。”不过听到的人的回应却是,“又有老板自杀?前段时间不是还有个结婚三个月就离婚的创业公司ceo,被自己的前妻敲诈勒索,最后也自杀了吗?这些有钱人啊,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林宇并不知道另外一边,总经理死亡的案件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着调查,他认为这是自己第二次杀人了,而第一次杀人最终也是不了了之,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浪花。可是林宇忽视了非常重要的一点,第一次杀掉的吕宏是记录在案的逃犯,警察当然可以不做深究,可是这一次他杀掉的是一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正常人,而且还是拥有一定身份地位的成功人士。他没有预料到,麻烦在不久之后就自动找上了门 四级考试结束,离这一学期的期末也就不远了,班上的同学稍作休整之后都进入了期末的备考状态。林宇这个时候还没有很强的紧迫感,毕竟距离考试周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通常到最后一个月才会着手开始准备。 更何况,林宇在不久后又接到一个新的任务,他想把这个任务做完再全身心的投入到复习当中。任务对象出现在一条脏乱的街边,他长得不太面善,看上去像是三十出头的样子,接近光头的短发让人觉得有点痞气。 林宇没想到对方得知自己的身份之后,第一句话便是,“死神大人,能给我一根烟抽吗?” 第二百二十七章 诈骗 林宇苦笑了一下,向死神要烟,他也算是第一人了。理论上说,亡魂真有这样的愿望,作为死神的林宇是可以帮他去买一包的,不过就算自己买回来,他也没办法再尝到烟的味道。 “你已经不能再碰触人间的事物了,”林宇如实的说了一句。 男人遗憾地叹了一口气,看得出来他生前一定是一把老烟枪,他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又抬头看向自己对面的那栋居民楼。这个时候三楼的阳台有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出来晒衣服,她们的表情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看不出喜悦也没有一丝悲伤,小男孩调皮的把脚踩在了阳台的栏杆上,这个动作很快就被女人训斥了一句。 男人的嘴角露出了半边的笑容,非常满足的说了一句,“只要能够看到她们娘两好好的活下去,就行了。” 和林宇见到的其他亡魂不同,眼前的这个男人看上去没什么遗憾,在来的过程中,林宇已经通过死神游戏查看了男人的资料。他的阳寿其实还没有到,以灵魂状态出现是因为自杀身亡。 男人生前是一个机械厂的工人,平时工资不高,却沉迷于赌博,手上的钱输光了,便向几个赌友轮番借钱。渐渐的,男人发现自己的债务数字越来越大,直到在工厂工作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地步。 男人开始了四处躲债的生活,后来他才发现,那几个赌友其实早就串通一气,他们背后还有黑道上的势力撑腰。男人心中追悔莫及,可是一切都为时已晚,他很害怕那些人会找到自己老婆孩子所住的地方。 于是男人做了一个决定,他自投罗网的走进了那家地下赌场,债主们立即对他施加了一阵毒打,才短短几分钟过去,等他们把男人的身体翻过来时,却发现男人已然断气了。 债主怎么也不相信,就这样打几下便能把一个大活人打死,扳开男人紧握的拳头,他们才发现里面有一张皱成一团的纸条。原来男人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喝了农药,他告诉债主自己已经把地下赌场的位置还有几个欠债人的信息都告诉了警察,他们很快就会来这里查证,到时候便能发现自己的尸体。 开赌场、追债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杀人便能把案件的严重性提高一个等级,几名债主都很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警察一定不会对他们善罢甘休,必须赶在警察到来之前逃离赌场。 男人的死终于让自己的赌债不了了之,他后来去看过那间地下赌场,已经是人去楼空,外面被警察贴上了封条,自己的那几名债主也再没有现身了。 严格来说,男人算不上什么好人,只不过是一个亡命赌徒罢了,林宇发现他的功德值也很低,仅仅只有一品而已,其中还有很多是他小时候乐于助人所积攒起来的。 对于这样的亡魂,死神游戏特别说明,由于功德值太低不值得死神为他浪费时间,可以象征性地满足一个简单的心愿,便把他送往魂界。 林宇自己也是这么打算的,既然生前没做什么好事,那么死后也就不配得到灵魂的慰藉。不过看到他甘愿为自己的妻子孩子自杀,也算是一个铁血真汉子,林宇还是真心的问了一句,“人死后都要去往魂界,在这之前,我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未达成的愿望,不知道,你还有什么遗憾?” 男人的死是心甘情愿的,他也看到自己死后给妻子孩子换来了平静的生活,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不过当男人听到死神口中遗憾这两个字,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法就这样潇洒地离开人间,他的心中还藏着一个极大的愧疚。 为了让自己的老婆孩子以后能够好好的活下去,男人想在死前给她们凑一笔钱,而获得这笔钱最快的方法除了偷和抢,就是诈骗。 男人虽然知道这样做很不道德,可是这个家就靠自己的工资撑着,等自己死了以后,她们娘俩靠什么去维持生活呢。男人觉得自己也是逼不得已,既然都选择自杀了,再做一件缺德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偷和抢,男人认为风险太大了,而且现在的人身上都不带几个钱,或许才偷个几百上千,就先给警察抓住了。男人权衡过后,觉得相比之下,诈骗才是一个更加靠谱的办法。 他在网上找了一些诈骗的案例,只要预先计划好一个天衣无缝的圈套,通过打电话就能骗到不少的钱。当然也有一些是通过发送病毒链接或者中奖信息骗钱的,男人看了一会儿,觉得技术上有些复杂,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个最吃力同时也是最简单的办法,电话诈骗。 男人设计了一个很适合自己的剧本,因为欠下大笔赌债所以被赌徒抓起来了,他急需要家人帮他还清赌债,才能够从赌徒的手下逃脱,否则性命堪忧。 男人开始了疯狂的打电话,电话号码也是从网上买回来的,出售信息的人告诉他,这些号码的主人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是最容易受骗上当的群体。不过对方开的价格也很高,一千条信息卖一千块钱,也就是每一个电话号码和名字都值一块钱。 一千块对男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走投无路之下,他还是咬了咬牙付了钱。拿到那一千个号码后,男人看到卖家很快就把联系方式删除了。 做这种生意,谨慎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男人很怕对方给的电话号码,只不过是从某一个电话本上抄下来的,那样自己就亏大了。 男人尝试着拨出了第一个电话,他努力分辨着对方的声音,听上去的确像是一个老人,男人便装出颤抖的声音说了一句,“爸,我,我被绑了!” 对方先是停了一下,电话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男人还以为自己真的有希望了,正想着下一句的台词,没想到接下来他却听到了一阵破口大骂,“你叫谁爸呢?我儿子就坐在我旁边,你这该死的诈骗犯,还说自己被绑了,最好把你绑到阴间去” 男人被骂的冒出了一阵冷汗,他赶紧挂断了电话,心想,看来要成功骗到钱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第二百二十八章 赎罪 随着拨出的电话越多,男人的诈骗技术也越发成熟起来,至少他发现自己花一千块买回来的电话号码还是很值得的,其中八成以上接电话的人确实都是老头老太太。 男人意识到不能一直用一个号码打电话,所以他准备了十几个电话卡,轮番着使用。他还试着让自己发出三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是正常的,一种是捏着鼻子的,还有一种是顶着自己喉咙的。男人分别用三张手机卡验证过,接电话的听不出打来的是同一个人。 锻炼出了这样的能力,男人便懂得先用一个电话去试探对方当前的状况,至少要排除儿子就在身边的情况,还有就是会使用微信这些聊天工具,跟儿子有紧密联系的也希望不大,因为他们通常都会先通过微信去证实。 最后便是那种不太与时俱进,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同时又跟儿子鲜少联系的老头老太太,这种就是最有可能诈骗成功的对象。 功夫不负有心人,男人在打到第五百个电话的时候,他听到一个老太太焦急的问了一句,“儿子,你现在在哪?” 男人拼命按捺住心中的喜悦,他知道终于有鱼上钩了,男人在电话里面哭得昏天暗地,确定得到了对方的信任后,男人告诉自己这个陌生的母亲,他总共欠了赌债一百万,需要马上筹集这笔钱还给债主。 这个金额正是男人当时欠下的金额,以他在工厂里三千多块钱一个月的工资,男人很清楚自己干一辈子也还不完。 在某一瞬间,男人希望自己诈骗到的是一个有钱的主,这样一来自己说不定就能够还清赌债,也不用通过自杀的手段来躲避债主了。 但是,电话那边沉默过后,老太太告诉他自己全部的积蓄只有三十万,剩下的钱她也没办法凑齐。男人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三十万距离赌债还差很大一截,不过只要省着点花,也足够妻子把自己的儿子养大成人了。 男人随便编了一个借口,说债主同意先收三十万,剩下的可以以后再慢慢还。男人告诉了老人交钱的地点,那是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傍晚,老人可能走的急没有带伞,她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站在雨中焦急地观望,直到发现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走下出租车,老人主动把自己背着一个布袋递了过去。 “求求你们,快点把我的儿子放出来,”老人脸上满是乞求的神色。 此情此景,让男人看了顿时一阵揪心,他并不是坏到骨子里的人,在这之前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只恨自己为什么要流连赌场,导致现在不得不去欺骗一个无辜的老人。 老人身上的外套应该穿了很多年了,只要细心一点,就能看到上面有好几处补丁,布袋里的三十万可能就是老人一辈子的积蓄,为了省下这些钱,她连一件新外套都没舍得买。 可是事已至此,男人已经没有了退路,他必须为自己的家人狠下心,和老人对视的那一瞬间,男人胆怯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男人接过布袋,发现里面沉甸甸的,他二话不说的转身离开,重新钻进出租车之后扬长而去。出租车在前方道路拐弯的时候,男人透过车窗发现,老人仍旧站在雨中看向自己的方向 男人最后一次回到了家里,妻子显然并不欢迎他的出现,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妻子只求别把债主引到家里来。所以她希望男人躲到外面去,在把赌债还清之前最好都不要回家。 晚饭的时候,妻子把做好的饭菜端了出来,但饭桌上像平常一样,只摆了两副碗筷。男人知道妻子这么做的意思,他心里没有任何怨言,怪只怪自己对不起她们娘俩。 男人留下那个装着三十万现金的布袋,又最后把儿子抱在怀里亲了一口,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那个家。 自己出事的消息妻子现在是否知晓,男人并不知道,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那三十万能够让妻子和儿子过上十年衣食无忧的生活。十年以后,儿子就长大了,他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自力更生。现在,男人唯一对不起的,就只有那位将所有积蓄都交给他的老人。 林宇这才知道男人死前还做了这么一件缺德的事情,他重新看了一下男人的功德记录,原来男人本来的功德值是二品,就是因为诈骗老人才将前半生所积累的功德都抵消干净了。 男人的愧疚都写在脸上,他用一种自责的语气说道,“死神大人,我这样的人也不敢提出什么愿望,就是,就是想让你给我一个机会,在去魂界之前,给我一些时间在老人的面前,赎罪。” 林宇本来很看不起他,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家人,去骗一个老人的钱也是极其自私的行为。现在他自己死了倒是无牵无挂,可是活着的老人又要如何继续她的生活?那笔钱,很有可能是老人最后一点养老金。 事情已经尘埃落定,老人的钱成了孤儿寡母的生活费,林宇好像也没办法从那个家庭把钱拿走,不得不说这是让他很犯难的一次任务。 男人的所作所为以及功德值的确不值得林宇为他做任何事情,好在男人也有这样的自知之明,他提出的愿望只是想去赎罪,林宇觉得似乎可以给他这样一次机会,同时也看看那位老人现在怎么样了。 三楼的阳台,男人的妻子已经晒完了衣服,她好像朝着这个方向瞥了一眼,但能够看到的只有林宇的身影而已。女人不会知道,自己死去的丈夫正在楼下看着她,女人领着儿子离开了阳台,她们彻底在男人的视线中消失。 男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林宇能够看到他眼神中满满的失落和惆怅,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老人住什么地方?”林宇开口问了一句。 第二百二十九章 静止的时光 周六的上午,林宇出现在了羊城火车站,和他在一起的还有那个满脸愧疚的男人。 男人告诉林宇,老太太并不是住在羊城,而是距离羊城有五百多公里远的一个四线城市。这些信息,都是当初他在诈骗的过程中从老人家嘴里听到的,老人希望儿子能够快点回家,所以不惜把自己的家庭住址也告诉了绑匪。 男人说自己和老人通了很多次电话,一开始都是要她尽快筹钱,到后来两个人竟说起了一些绑架之外的事,比如她儿子小的时候,还有她的老伴在几年前就已经病逝了。 男人充分相信老人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她的儿子,所以才会说那么多家人之间才会聊的话题,可是老人慢吞吞的行为又让他很恼火,光是去银行取现金就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中间还给男人打了好多次的求助电话。 要不是确认她的账户上真的有三十万,男人可不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和被诈骗的对象持续通话。到最后,就连男人都开始怀疑,老人是不是真的担心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在电话里面已经听不到老人焦急的语气,甚至还会有意无意的跟自己扯一些家长里短。 男人觉得老人可能有点神志不清了,所以不得不又在电话里作嘶吼状,一边嘴里喊着妈,一边叫她尽快把钱拿过来赎自己。 老人终究还是出现了,和电话里面约定的一样,她没有向警察报案,而是非常准时地站在了交接的地点。男人从老人的手里拿过布袋的时候,意外地没有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任何仇恨。 因此男人才会更加愧疚,他觉得在自己出现之前,老人一定生活在一个非常纯粹的世界。在她的生活里没有诈骗这种东西,周围的人也都是善良而友好的,所以她才会如此轻易的上了自己的当,就算面对着绑匪也没办法憎恨起来。 五百多公里,乘坐高铁只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林宇透过车窗看着外面不断向后退去的山野,脸上有些怔怔出神。男人负手站在过道上,他的存在与否对其他乘客都是丝毫不影响的,有端着泡面的乘客手臂直接划过了他的身体,也有推着餐车的乘务员将整辆车子从他的身体中间穿透过去。 刚死不久的男人一开始还不太适应这样的状况,他会在过道里笨拙的左右闪躲,最后发现其实自己让不让道都没什么差别,于是便对着死神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 林宇冷眼旁观着男人的一举一动,他发现男人的痞气和他的行为举止出现了不太和谐的反差,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这样一个板寸又带着一点凶相的男人,一定不会想到他会因为站在过道里面让路,而忙得晕头转向。 所以就像那句古话说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死亡会激发出一个人本性中的善良,他希望在这个世界留下的东西是美好的,自己生前做过的错事,也希望能够在死后一一弥补? 林宇想起了一部很经典的武侠小说《神雕侠侣》,其中有一段裘千仞经过一灯大师的点化,想在临死之前求得瑛姑原谅的故事。小时候的林宇还很不能理解,既然人都要死了,为什么还在乎别人原不原谅自己,反正最终都是要撒手人寰的。 但是当了死神之后,林宇已经越来越能明白这样的心境,正因为快要死了,才会更加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耿耿于怀。愉快的事总是很快就忘记,但人生中的遗憾却会永远铭刻在心里,而且这种遗憾在临近死亡的时候会数倍的放大,也就会有了这么多徘徊人间不肯离去的亡魂。他们都有心中难以放下的事情,这已经成为了他们最后的执念,就像裘千仞最后一口气悬了三天,获得了瑛姑的原谅之后才得以圆寂归天。 如果男人现在还活着,他也许不会对老人有那么大的愧疚,他或许会选择一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靠老人的钱来养活老婆孩子,一辈子都不想再和那个老人取得联系。 但死亡很快就让男人的性情发生了转变,他没有了生活的顾虑和缠身的债务,也很快就要离开人间,去往另外一个世界,男人心里的愧疚反而被放大了,他在乎的只有自己做过的这件错事,所以才会想去见一见老人,在她的面前赎罪。 两个小时后,林宇和男人一起走出了火车站,他们又在广场上搭乘了一辆大巴,前往老人所在的县城。 还好,男人仍然清晰地记得老人所在的住址,通过在手机上进行搜索,很容易就能够找到详细的交通指引。 这是一片丘陵地带,大巴车在山脚的马路上弯弯绕绕,偶尔还会经过一段坑坑洼洼的路面,让车里的人全都随着大巴摇晃不停。 周围满是绿树青山,还有一片片盛开着油菜花的田野,这是一个安静美丽的小县城,林宇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故乡,这个时节,不知道家里种的油菜田开花了吗? 大巴又开了一个多小时,才在县城的汽车站停了下来,林宇打了一辆的士来到老人所住的片区,里面都是一些年代久远的居民楼,狭窄的巷子没办法让汽车通过,林宇只好下了车,一边问路一边往前寻找。 看得出来这些住房已经年代久远了,大部分的外墙都已经斑驳发黑,还有一部分居民楼甚至全都是由木头建造的。巷子的旁边有一条潺潺的溪流,它永远都在不知疲倦的流淌着,偶尔看到老人坐在自家的屋檐下静静的看着前方,他们的神态平和,长时间一动不动,一切仿佛都因此变得缓慢起来,时光就像是在他们身上停止了。 林宇已经记不清自己走了几条小巷,他感觉自己好像误闯入了另外一个世界,身处其中就仿佛永远都走不到尽头。问了最后一遍路人,林宇抬头看见了一座独栋的小屋,老太太的家应该就是那里了。 第二百三十章 花猫 这栋楼同样也都是由木材搭建而成,看上去有些年份了,林宇看到大门紧闭,便在上面轻轻敲了几下,说道,“请问,有人在家吗?” 里面先是传出了一阵咳嗽声,接着才用有些沙哑的声音回答道,“门没关,直接进来吧。” 林宇听出来对方就是一个老者的声音,不过现在的状况好像是生病了?他推开大门,木门在缓缓打开的过程中发出了吱呀的声响。 里面的光线有些昏暗,不过稍微适应过后还是能够看得清楚,家里的东西不多,不过所有的物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就连茶杯都反过来,小心的盖在了底下的托盘上。 厅堂的两边贴着古色古香的插画,林宇简单看了一眼,发现是古代仕女图还有梅兰竹菊四君子。看样子,老太太还是一个很有品位的人,至少茶具、插画、还有几个盆栽都简朴而不失雅致。 “我在房间里,你过来吧,”也许是怕来客找不到地方,老太太又吃力地说了一句。 木屋里的房间比较多,林宇确实有点找不到方向了,再次听到老人的声音,林宇赶忙应了一声,快步穿过厅堂朝里面的房间走去。 这一间卧房同样是古朴的风格,不论是梳妆台还是木床都经过了精心的雕刻,在现代的商场已经不可能再见到这种家具了。老太太的确是躺在床上,她的脸色有些泛白,看到林宇出现,她转过头来问了一句,“孩子,你是,要找我吗?”老太太发现自己并不认识这位客人,他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自己的朋友和亲戚中间都没有这种年纪的人存在。 林宇听到老人家唤了一句孩子,心里不由得触动了一下,这种亲切的感觉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奶奶。有一段时间,奶奶因为身患糖尿病,也是这样躺在床上四肢无力脸色苍白,眼前的画面让林宇动了些许恻隐之心。 “是的,奶奶,我是来看望你的,大学生志愿者,”林宇灵机一动,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反正孤儿和老人都是大学生会去看望的对象。 老人脸上的疑惑很快就消失了,换上了慈祥和亲切的笑容,“孩子,辛苦你了,今天是周末吧?希望没有耽误你上课的时间。” 林宇微笑着摇了摇头,他看到老人床边的脚塌上还坐着一只猫,那只猫似乎不太怕生人,只是转头看了林宇一眼,又继续紧盯着自己躺在床上的主人。 “奶奶,你家的猫叫什么名字?”既然冒充了一回志愿者,林宇还是要找一些话题和老人聊聊天,建立起了更亲密的关系,才能进一步探听老人钱财被骗后发生的事情。老人现在卧病在床,难道就是因为所有的积蓄都骗走,所以承受不住如此大的打击吗? “它呀,你叫它小花就可以了,”说起自己养的猫,老人的表情似乎都变得轻松起来。 “小花?”林宇试着对仍然坐在脚塌上的猫叫了一句,它身上的毛发黄白相间,的确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是一只花猫。 小花转过胖乎乎的脑袋,对着林宇喵的叫了一声作为回应,两颗圆滚滚的眼珠像山泉水一样清澈。 林宇嘴角瞬间浮现出了会心的笑容,这只花猫看上去很聪明,同时也很喜欢和人亲近,这应该都跟养育它的主人有关。 花猫黑漆漆的眼珠和林宇对视,人畜无害的可爱表情一下子就把他融化了,林宇很自然地将地上的花猫抱了起来,轻轻的放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用手掌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 林宇以前没有养过宠物,不过和小狼相处之后,他对宠物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就算是第一次见到小花,也没有任何的害怕。 小花应该是经常被老人抚摸,所以在林宇的怀里它一点都不会觉得不自在,反而微微眯起了它的眼睛,非常舒服的享受着林宇的触摸。 “小花很乖吧,现在陪我的也只有它了,”老人脸上虽然还布满笑意,但语气中仍然有些许的失落,她不经意的转眼看向了自己的床头。 林宇这才注意到老人的床头上摆着两幅照片,它们都用一个木制的相框套好立起来了,左边是一家三口,老人年轻时和自己的丈夫站在一起,他们的儿子笑容灿烂地站在两个人的前方,右边的照片则是林宇手里的这只花猫,它比照片上的样子又胖了不少。 一位独居的老人和一只陪伴她的猫,这样的晚年状况不得不说有些凄凉,就像现在,老人生病了躺在床上,也只有坐在脚塌上的花猫守着她。 林宇把小花重新放在了地上,他关切地问了一句,“奶奶,你生了什么病,要我带你去看医生吗?”林宇说这句话的时候,瞪了站在旁边的男人一眼,不用想也知道,老人现在卧病在床多多少少都跟诈骗她的男人有关。 男人虽然也早就站在了这个房间,但老人是看不见他的,重新见到了老人的模样,而且还是非常憔悴的卧床不起,男人连头都不敢抬,好像生怕被老人的视线看穿了。 如男人猜测的那样,老人的家庭并不富裕,她的房子虽然很大,但都是很多年以前自己请工匠建造起来的,根本就不是城市里可以售卖的商品房。她家里的摆设恐怕也是结婚时就有的,没有添置什么电器,厅堂里面只有一台非常老旧的黑白电视,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打开,房间里也只有梳妆台上摆放着一个台灯。 这样的家庭要积攒三十万肯定很不容易,老人平常应该是省吃俭用,除了自己和花猫吃的东西,可能就没有其他什么开销了。那笔钱说难听一点,应该就是老人的棺材本。 男人想起自己声嘶力竭地叫着老人做妈,让她赶快拿着家里的钱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场景,那个时候老人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就好像三十万对她来说并不是多大的数字。现在身处这个简陋陈旧的木屋当中,一人一猫的凄凉场景,让男人脸上欲哭无泪。 第二百三十一章 黑色口罩 老人躺在床上摆了摆手,“不碍事的,只不过淋了雨,有点感冒而已,躺几天也就好了。” 看着老人脸上无所谓的笑容,林宇在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老人的病果然跟男人有关,林宇记得在男人的故事里,老人是冒着雨把钱交到了男人的手上。 根据时间的推算,应该就是那天淋了雨造成的吧,林宇摸了摸老人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烧,当下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奶奶,你吃了感冒药没有?” 两个人的对话都被男人听进了耳朵里,他默默的低下了头,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男人想起了那天羊城突然降温,天空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每一个雨点打在脸上都像冰水一样刺痛。 男人出门前特意把最厚的衣服都穿在了身上,还特意从门角落拿了一把雨伞,虽然他是要假扮绑匪去拿那三十万的赎金,可从外表上看去,他淡定自若不慌不忙的神态,就像仅仅是要去街角的便利店买一包烟。 男人在出租车里就戴上了自己准备的黑色口罩,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到他动作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一丝异样,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今天羊城不仅降温,而且还是重度污染的天气,灰蒙蒙的雾霾和小雨让整个天空更显得阴暗,让人看了就会有一种想要发火的冲动。 “今天污染有点严重啊,”司机开到一半,开口说了一句。 突然打破的沉静让男人心中一紧,就在前一秒,男人还在想着自己大白天就戴一个黑色口罩会不会有点太明显了,一看就是要做坏事的样子啊?所以他一直尽量把头偏向车窗,免得与司机产生目光上的接触,颇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不过自己的装扮终究还是被注意到了,幸好今天羊城的天空充满了雾霾,司机居然以为自己是怕吸入那一点什么p25才戴口罩的?男人紧张的神态一下子就放松下来,他居然有了一种很想笑的感觉。自己是连死都不怕的人,那间躲藏的地下室已经准备好了毒性最强的农药,据说和白酒一起灌下去会让毒性更好的发挥,所以他又买了一瓶平时最爱的二锅头,只要顺利拿到三十万,自己便能够安安心心的离开人间。因为雾霾而戴口罩?那是命好的人才会做出的举动,男人认为自己这条贱命远远没有那么金贵。 “是,是挺严重的。”男人随口回答了一句之后,又转头看向外面的天空,看着雨滴从头顶上方飘落下来,不带一丝希望,男人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沦落到这种地步,要去诈骗一个老人的钱来养活自己的家人。 出租车在一个偏僻的桥头停了下来,男人叫司机别熄火等他一分钟,他已经看到一个老人背着布袋的身影,老人出现的很准时,男人则是故意晚了十分钟。他刚才已经叫司机绕着周围转了一圈,没有发现警察警车,也没有看到老人的同伙,男人半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去了。 男人撑着伞走了出来,看到老人站在风雨中瑟瑟发抖,老人显然没有预料到羊城今天会突然降温,而且还下起了雨,她身上破旧的外套有些单薄。男人的心里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把钱拿到手,然后尽快离开这里,他转身的时候听到老人央求地说了一句,“求求你,快把我的儿子放出来吧。” 这个声音至今还在男人的脑海里回荡,他现在可以好好端详老人的样子了,不用害怕自己的心思会被对方看穿。老人是一个很和蔼的老太太,甚至比亲戚中的长辈都看上去更加慈祥,和自己想象中一样,老人的生活就是简单纯粹的,她的世界里或许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欺骗。 男人很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把手里的雨伞给她,如果有了那把伞给她遮风避雨,也许老人今天就不会因为风寒感冒而卧病在床。这原本,是自己能够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 听了老人的回答,林宇知道她肯定还没有吃过药,他转眼往房间四处看了一下,除了梳妆台上的镜子、梳子和台灯,几乎就没有看到其他物品。看来老人的家里也应该是没有药的,林宇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想,她这样硬扛下去可不是办法,年轻人或许还可以,她这样的年纪很有可能会拖出大病。 “奶奶,你先休息一下,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就回来,”林宇没有直接说是要去买感冒药,免得老人家又要和自己争执一番,等自己买回来她肯定是会吃的。 说了这么久的话,老人的确有点累了,她微微点了点头,目送着林宇离开了房间。 林宇在厅堂处戴上了死神之帽,因为他发现灵魂状态的男人也跟着自己走出来了,“你就别去了,反正去了也没什么用,就在这看着老人家吧,有什么事还能够通知我。” 男人二话不说的点了点头,用感激的目光看了林宇一眼,然后重新回到了老人所在的房间。林宇在窗口处瞥了一眼,他看到男人和那只花猫一起坐在了床边的脚塌上,两双眼睛都专注的看着躺在床上的老人,不禁觉得这样的画面有点好笑。 老人趴在床头,对着自己的花猫说了一句,“小花,今天我已经没力气给你做吃的了,你就自己出去找点东西吃吧。” 说完这句话,老人对着花猫挥了挥手,花猫似乎听懂了似的,它轻轻地叫了一声,然后迅速从房间跑了出去。 林宇眼看着小花从自己的身旁掠过,不过就在靠近自己的时候,小花还是停下来对着空气闻了一下,好像还能够嗅到自己没有及时消散的气息。 林宇嘴角露出微微的笑意,小花嗅了一阵无果之后便朝远处跑去了,林宇走到一个僻静处把自己的死神之帽摘了下来,该找个人问问最近的药店在哪里。 第二百三十二章 一模一样的声音 等林宇提着几盒药回来,发现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心里不禁揣摩着,老人家的午饭应该怎么解决。不知不觉走到了木屋的门口,里面有一阵说话声传了出来。 “老人家,你的身体要紧吗?”这个声音当然不是灵魂状态的男人发出来的,看来老奶奶的家里有了新的访客。 林宇戴上死神之帽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是两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他们脸上都露出了颇为关切的表情。几句简单的寒暄过后,年长一点的警察直接切入主题的说道,“其实我们是接到群众的报案,怀疑,你可能,被诈骗犯骗钱了。” 警察说这句话的时候尽量放缓了语气,一双眼睛一直在观察着老人的表情,似乎很怕老人得知真相后情绪失控。根据他们所得知的消息,老人拿出家中所有的积蓄去了一趟羊城,具体要做什么,老人则是闭口不说,回来之后就卧病在床,好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 老人没有向派出所报案,但周围的邻居看不下去了,他们记得老人那天去羊城的时候,神色非常紧张看上去是一副要出大事的样子,加上问出她的布袋里背着满满都是现金,邻居便有了一个很不好的猜想。 管理这一片的民警也算是热心,毕竟大部分就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他们小时候可能还来过老人家里讨糖吃,所以就算证据不怎么充分,还不足以立案调查,民警还是抽空来了老人家里一趟。 亲自问一问,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民警带着这样的想法坐在老人的床边,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口中的诈骗犯其实也就站在这间屋子里。 “我被诈骗犯骗钱?这,怎么可能呢?”老人先是停顿了一会儿,接着露出了很好笑的表情,“我是拿钱去救我的儿子!” 民警听到这话,越发觉得蹊跷起来,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老人应该独居很久了,她成天也就跟自己养的那只花猫作伴而已,好像还从来没看到她儿子出现过。 “你儿子在羊城?他发生了什么事,要你拿钱去救呢?”民警追问了一句,他感觉自己要找到突破口了。 “是啊,我儿子一直都在羊城,他是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所以很少回家,”说起自己的儿子,老人家脸上露出了满满自豪的表情,“可是前段时间,我接到了儿子的电话,他说他欠下赌债被人绑了,要我拿钱去赎他回来,哎,我儿子以前从来都不赌博的,也不知道怎么沾上了这个恶习。”老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她的语气里没有丝毫的责怪,只有一种深深的惋惜。 两位民警互相看了一眼,欠下赌债被绑,要拿赎金,这可以说是当下最常见的诈骗手段了,要是一般人听到这样的字眼恐怕直接就会挂掉电话,但老人家却信以为真,还将自己的积蓄全部取了出来,他们也只能对老人的遭遇深表同情。 “老人家,那个人就是诈骗犯,他冒充你的儿子骗你的钱,你现在就把详细的情况告诉我,我们赶紧立案调查,说不定还能够追回一些,”民警急切地说了一句,一个老人损失了一辈子的积蓄,无疑是灭顶之灾,他所能做的也只有帮老人全力追查了。 “你说,他是诈骗犯?”老人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可是他跟我儿子的声音一模一样,他不断叫着我妈,哭喊的声音声嘶力竭” 民警也不知道跟老人怎么解释了,也许真像老人说的一样,诈骗犯的声音和她儿子一模一样,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有任何的怀疑,直到现在老人也以为自己把钱交到了绑匪的手里。 “你要是不相信,可以打电话给你的儿子证实一下,他现在在羊城肯定还好好的,”民警想到了一个最简单的证明办法,只要老人给她真正的儿子打一个电话就行了。 老人听到民警要自己打电话,脸色立马就变了,“我儿子说过,他们解放军战士不能随便给家人打电话的,我把赎金交给了绑匪,他们很快就会把我儿子放出来,我不同意立案调查,你们,你们赶紧走吧。” 民警没想到老人居然下起了逐客令,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把脸偏向了另外一边,摆明了不想再和民警进行交谈。 民警又尝试着劝说了一句,“老人家,你要相信人民警察,我们是不会骗你的,这种诈骗犯我们见多了,你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电话,所以才” 老人突然哽咽了,她打断了民警的话语,“我儿子在电话里告诉我,只要把赎金交给绑匪,他很快就可以出来,让我在家里好好的等着他。我听得出来,那个声音就是我的儿子,我会在家里一直等他回来的。” 民警发现自己来得不是时候,老太太完全不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反倒觉得自己立案调查是多此一举。如果没有她提供的详细信息,仅凭那一点道听途说的线索是不可能追查到诈骗犯的,看到老人现在的态度也只能先作罢,也许再过几天,老人看到自己的儿子迟迟没有回来才会醒悟。 “老人家,那你好好休息,我们就先回去了,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们,”民警在老人的床头留下了一张名片,他发现了那张一家三口的相框,照片里老人的儿子应该还没有成年。 两位民警从房间里走了出去,他们跨出那道门的时候,都不由得摇头叹息,再这样拖下去,把钱追回来的希望就越来越渺茫了。 男人后知后觉地发现死神已经买了药回来了,刚才老人和民警的对话他也全都听得清清楚楚,身为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男人很难坦然的听着老人说,那个声音就是自己的儿子,她不愿意报案,她要在家里等着自己的儿子回来。 男人无声地在老人床前跪了下去,他的身体颤抖,就像是老人迟迟归来认错的儿子 第二百三十三章 熬粥 林宇默默的看着这一幕,男人说要在老人面前赎罪,这也许就是他赎罪的方式,除了跪在老人的床前,男人也做不了其他的事情了。 老人似乎在流泪,她用被子的一角轻轻擦去了一颗浑浊的泪珠,不知道是因为对民警的话将信将疑,还是在可怜那个被赌徒绑架了的儿子。 几分钟后,一只跑进来的猫打破了这种悲伤的气氛,那是之前听了老人的吩咐,自己出去觅食的小花。小花嘴里叼着东西跑到了床榻上,把东西放下后,小花看向老人嘴里发出了喵的一声。 老人转过头来,发现被小花丢在床榻上的是一只死老鼠,脸上不由得又哭又笑起来,她用慈爱的眼光对着小花说道,“你是害怕我没东西吃,所以叼回来一只老鼠吗?这是你最喜欢的食物,可是奶奶吃不了,小花,你还是自己吃吧。” 这一回小花没听懂老人说的意思,它只看到老人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脑袋,小花微微眯起了眼,把这当成了主人对自己的一种奖励。 老人家这几天应该都没有好好吃饭,所以连小花都开始担心她了,林宇想到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老人住在这样的地方是肯定不会叫外卖的,她现在的身体状况自然也没办法走到饭店,所以比起男人的赎罪,让老人好好吃一顿饭恐怕才是当务之急。 林宇走回厅堂,摘下了头上的死神之帽,他在走进去之前故意敲了敲房门,给时间让老人的情绪好好平复一下。 老人抹了一下自己的眼角,猜到应该是那个大学生志愿者回来了,于是轻声说了一句,“孩子,进来吧。” 林宇手里提着一个透明塑料袋,各种装着感冒药的小盒子很容易就被老人看见了,她内心泛出了不少的感动,嘴上说了一句,“孩子,你怎么去买药了?花了多少钱,奶奶给你。” 眼看老人挣扎着就要坐起来,林宇赶忙过去将她扶住,其实他也不知道应该给老人买什么药,只是在店员的帮助下将几种伤风感冒的药品都买了一点。 “奶奶,不用你给钱,这些都是学校赞助的,”林宇只好随便说了一个谎话,他本来就不可能要老人的钱,更不用说还是在老人被骗了三十万的情况下。作为志愿者,捐赠衣物和药品都是常有的事,所以这个理由听起来还算合理。 老人坐在床上感激的说道,“你们学校真不错,培养出你这么好的孩子,还给我赠送药品,我算是有福了。” 林宇没有说什么,心道这位老人也真是傻得可爱,辛苦积攒的三十万都没了,却因为获得一些免费的药品就觉得自己有福,等她儿子知道了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奶奶,你家里有水吗?我先给你吃点药吧,”林宇把药放下后,问了一句。 “有的,在厨房的热水瓶里,杯子也在那里,”老人回答道。 林宇找到厨房,看到那里果然摆放着三个热水瓶,这种东西城里人一般都不使用了,不过在自己农村的老家同样也能见到。 林宇分别提了一下,只有其中一个热水瓶是有水的,他打开木塞,在陶瓷茶杯里面倒入了半杯的水。水只剩下一点余温,应该是前两天烧的,相对现在这种天气温度要再高一些才好,不过特殊情况下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端着半杯水,林宇重新回到了老人的房间,他看到感冒药里面有一种是需要冲泡的,于是就将其中一包倒进了茶杯里,略微搅拌了一下。另外一些感冒药按照上面的用量说明,将药丸挤出在了自己的手掌上。 老人将所有的药分两次吃下去了,她对着林宇笑着说了一句,“孩子,辛苦你了。” 林宇把剩下的药放在了梳妆台,现在已经到了正午时分,自己的肚子也有些饿了,他准备去外面买点吃的,同时帮老人打包一点东西回来。 “奶奶,中午你想吃点什么?”林宇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老人躺在床上摆了摆手,“奶奶没什么胃口,孩子你出去吃饭吧,奶奶就不吃了。” 林宇有些犯难地皱起了眉头,光吃药肯定不行,没有能量的补充身体是很难恢复的。这时,一直跪在床边的男人抬头说了一句,“病人没有胃口的话,可能,喝点粥会比较好。” 这句话点醒了林宇,他想起家里奶奶犯病的那段时间没有胃口吃饭,母亲也是给她熬一些粥喝,既能补充营养又容易消化。 “要不,我给你熬一点粥吧?”林宇提议道。 老人的眼神亮了一下,她这几天的确都没怎么吃东西,米饭虽然不想吃,但如果能有一口粥喝还是很不错的,只不过她没有预料到,这样一个年轻人居然还会熬粥? “孩子,你真的会熬粥?”老人欣喜地问道,在她看来,大学生应该都是没下过厨的,会用电饭煲煮饭就已经很不错了。 “肯定没问题,”林宇自信满满地说了一句,“大米也是放在厨房吧?我现在就去准备。” 看着大学生走出房间的背影,老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感觉对方的出现好像就是来拯救自己的,仿佛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神灵? 林宇走到厅堂,发现男人没有跟出来,还老老实实的跪在了房间里,不由得为男人的智商捉急。自己当然是没有下过厨的,大学里面有食堂,回家又有父母,熬粥这种事自己当然从没有做过,他满口答应下来,就是因为男人可以在旁边教自己。帮老人熬一碗粥喝,也算是他为自己的赎罪真正做了一点事,现在他在老人面前跪到天荒地老,老人也是怎么都看不到的。 林宇只好戴上死神之帽又走了进去,他没好气地对着男人说了一句,“诶,我说你一直跪在这里顶什么用,能当粥喝吗?快告诉我那个粥要怎么熬,第一步肯定是洗米吧” 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靠谱 于是两个男人在厨房忙活了起来,林宇负责动手,而灵魂状态的男人则是在一旁负责指导。不得不说,厨房里的各种器件对林宇来说就是一件极为复杂的工程,老人家里没有电饭煲,煮饭用的是最原始的圆形铁锅,这就更增添了林宇熬粥的难度。 水的分量是最难把控的,要是加的太多,粥会变得过于稀,要是加少了,又很容易把粥煮成了饭,林宇洗好米之后,端着那个圆形的铁锅问了身旁的男人好几次,“这些水,多了还是少了?” 事实上,男人下厨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只有在家里来了客人妻子忙不过来的时候,男人才会在厨房里面帮忙打下手。要说会不会熬粥,男人心里是清楚整个流程的,不过就是把米洗好后放在锅里,让它慢慢熬制就行,对于这种铁质的平底锅,中间还要尽量用筷子搅拌几下,免得把最下面的那一层烧糊了。 所以,当死神要自己指导如何熬粥的时候,男人一开始还是信心满满的,只是等他碰到了要加多少水的具体问题,男人开始露出了一脸纠结的表情。 “呃,死神大人,水好像,好像多了一点,”男人盯着那个平底锅看了半天,最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好吧,既然他都说多了,那就倒掉一些,林宇自己是没有任何经验的,在这一方面也只能听那个亡魂的话。 林宇端起平底锅,顺着水槽往下倒掉了一部分的水,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不小心把一些米也倒出去了,于是赶紧停了下来,调整了一个姿势,才继续往下倒水。 “现在呢?”林宇重新把锅端平,放在了男人的面前问道。 男人的脸再一次纠结了起来,他努力回想自己妻子煮粥时的场景,可是要加多少水真的想不起来了,他凭着自己的感觉琢磨了半天,最后终于说道,“死神大人,好像,好像又少了点” 林宇只好又打开水龙头,往里面添加了一点水,心中冒出了一个疑问,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谱啊。 果然,再次把平底锅放在对方面前的时候,男人挠了挠头说道,“感觉,感觉水又多了。” 林宇没好气的瞪了对方一眼,嘴里说了一句,“大哥,现在和刚才根本没什么差别好不好” 把煤气罐打开,点燃了灶台,一锅白粥算是煮上了。老人家除了大米也没看到别的什么东西,所以林宇就不挑战自己的厨艺了,希望能把这白粥煮好就行。男人后来还算是给出了一点有用的建议,比如在水烧开之前可以用大火,等水烧开了,就要用小火慢炖了。每隔几分钟,林宇也会用一支筷子在锅里面搅拌几下,大米在熬煮的过程中开始膨胀变软,一些乳白色的气泡开始争先恐后地冒了上来。 终于看到了一些白粥的样子了,林宇嘴角露出了一丝释然的笑容,属于大米特有的香味散发了出来,林宇脸上有了满满的成就感。 “孩子,你还真的会熬粥啊?”老人的声音从背后传了过来,林宇转头一看,她正站在厨房的门口,用一只手扶住了旁边的门框。 老人刚才已经躺在床上睡了一会儿,等她悠悠醒转的时候,居然闻到从厨房飘来的一股白粥的香味。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了药,身体已经好转了一些,老人发现自己能够从床上爬起来,还能慢慢的扶着木墙一路走到厨房的位置。 老人看到了小伙子在厨房忙碌的背影,他一会儿低头观察火势的大小,一会儿又打开锅盖用筷子在里面搅拌几下,随着他缓慢均匀的搅拌动作,一阵又一阵的白粥香味散发了出来。 老人看得眼角有些湿润,她已经过了很长一段和花猫相伴的日子,就算以前生了病也是靠自己硬扛过去,这一次的感冒虽然来得严重了一些,但老人不觉得自己的生活会因为病情加重而有什么改变。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个大学生突然出现了,他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一样的生机和气味,尽管自己没有请求他的帮助,但大学生不声不响的就买回了感冒药,现在还亲自动手给自己熬了一锅白粥。 这种感觉,老人只有在老伴还有儿子都在的时候才感受过,老伴一直都很贴心,儿子从懂事起就很孝顺,但现在他们都不在自己的身边了,老人其实早就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准备。 她悄悄抹了一下有些浑浊的眼角,说出了刚才的那句话,现在还会下厨熬粥的年轻人真的不多了,更何况他的动作看起来还非常娴熟,就像,就像是一个拥有十几年厨艺经验的成人一样。 “奶奶,你怎么下床了?”林宇把手中的筷子放到一边,走到厨房的门口扶住了老人的胳膊,“你再去休息一下,粥马上就可以喝了。” “没事,没事,”老人一边摆着手一边说道,“让你一个人在厨房,我不放心,孩子,你在家里的时候也经常会下厨吗?”老人道出了心中的疑问。 林宇把这当成了对自己厨艺的一种肯定,旁边有一个亡魂在随时指导自己,所以看起来怎么样都不会差的。“呃,”林宇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偶尔,偶尔也会熬熬粥,炒个菜什么的。” 老人很欣慰的点了点头,“真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孩子,要是,要是我儿子也能陪在我的身边,就好了” 林宇发现老人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失落,他本来想开口问问老人儿子的情况,比如对方一般什么时候会打电话回家,不过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口,老人现在有病在身,提起儿子肯定又会让她伤心,还是等她的病好了再说。 林宇重新把老人扶上了床,小花还是像之前一样坐在了床榻上,一声不吭地守护着自己的主人。那只死老鼠小花自己没有吃,只是偶尔会用脚拨弄一下,然后好好的摆在老人能够看到的位置。 厨房里,林宇终于将灶台的火关掉了,他用饭勺舀了几下锅里的白粥,不稀也不稠,居然煮的刚刚好。 第二百三十五章 去羊城 粥端到了房间,老人很给面子,连着喝了两大碗,嘴里还不断地称赞说道,“好喝,煮的真好喝。” 林宇当然不觉得什么都没加的白粥能好喝到哪去,不过不管老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她的确是喝了不少,脸上的气色也因为能量的补充而显得红润了。 一直在一旁观察的小花,看到主人终于有东西吃了,发出了喵的一声,然后迅速地扑向那只地上的死老鼠。这个举动,让林宇和老人都不由得笑出了声。 看到老人的神色轻松了一点,林宇尝试着问了一句,“奶奶,我今天上午回来的时候,碰到那两个警察了,他们告诉我了一些事情。你是,真的把所有的积蓄,都交给绑匪了吗?”林宇之所以这么问,一是想找个借口打开话题,让老人正视自己被诈骗了的事实,另外一方面就是想知道,老人是不是真的一点钱都没有剩下。 老人脸色沉凝了一下,接着还是点了点头,“他们是想让你劝我报案吧,三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我能拿出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听老人的意思,如果她还有更多的积蓄,也仍然会把所有的钱都交给绑匪,所以由此可以推断,老人的确没有多余的钱留给自己。 林宇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你有没有想过,你接到的那个电话,可能真的就是诈骗犯呢?” 老人转头看向了床边的小花,它现在正忘我的享受着自己的老鼠大餐,老人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坚定,“那个声音就是我的儿子,我儿子,是不会骗我的。” 房间陷入了一片安静当中,只有小花在吭哧吭哧的吃着老鼠肉,在它的世界里,似乎主人比自己还更加重要。一旦确认主人有了食物,小花才会放开胃口大吃起来。 林宇觉得老人可能有点神志不清了,或者至少不具备普通人的判断力,如果按照一个平常人的眼光,就算一时分不清事实被骗了,事后也会在别人的劝说之下醒悟过来。可老人却固执的像小花一样,在她的世界里儿子是不会骗母亲的,就像在小花的世界里,食物一定要分享给主人。 说完那句话后,老人脸上浮现出了满是皱纹的笑容,“孩子,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被骗了?不用担心,等我儿子回来,问一问他就知道了。” 林宇心中一动,现在看来老人的儿子才是问题的关键,只有她的儿子亲口告诉她自己没有被绑过,老人恐怕才会相信了。林宇赶紧追问了一句,“那,你的儿子一般什么时候回来?” 一提到儿子,老人的眼神里就充满了期待,“我儿子是解放军战士,平常不能随便回家,他上次打电话告诉我,等今年过年的时候他会回来的” 趁老人休息的时候,林宇和男人走到了木屋之外,虽然男人有真心悔过的态度,可是不得不承认,老人现在的悲剧都是男人一手造成的。 林宇坐在屋檐之下,看着那条奔流不止的小溪,还有眼前安静的居民楼,不远处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正在用水壶浇灌自己家里的花盆,深幽的小巷里面没有一个行人,但却到处都充满了生活气息。 “你觉得,你的罪已经赎了吗?”林宇转头对着一团空气说了一句。 那里其实站着一个平常人看不见的灵魂,面对死神的质问,男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的确,他来到这里的初衷是想向老人家赎罪,可是自己除了跪在老人的床前,又帮着死神熬了一锅白粥之外,就没有再做更多的事情。 可是下跪和一锅白粥又算得了什么呢?很难想象老人以后该怎么生活,自己能够弥补的实在太有限了,这的确算不上赎罪。更让男人无法释怀的是,老人至今也不相信被骗了,她对自己没有任何的仇恨,甚至还一口咬定跟她通话的就是自己的儿子。 男人苦恼地蹲下来,比起来这里之前,他的心里反而更加愧疚了,他抓着自己的脑袋说道,“死神大人,我要怎么做,才能让我的罪孽少一些?” 看到男人的样子,林宇就知道他现在是没法安心离开人间的,既然自己已经牵扯进来,他也不能看着老人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过下去,至少,要让她的儿子知道母亲被骗的事吧。 “我会带她去羊城,见一见她的儿子,”林宇在心里想好了下一步的打算,“你要记住,这是我为老人家做的,不是为你做的。” 男人点头如捣蒜一般,现在也只有让老人的儿子来处理这件事了,至少她的儿子知道以后,应该会给老人一些生活费,让她满足生活基本的开销。 林宇在附近的宾馆睡了一晚,既然告诉了老人自己是大学生志愿者,那就没道理住在她的木屋里,尽管林宇看到老人家有很多空房间。 第二天一大早,林宇吃过早饭就匆匆赶往老人的家里,今天他有一个很艰巨的任务,就是说服老人跟自己一起去羊城。林宇不确定老人是否愿意离开这里,在她的言语之中,老人是一直想在家里等到儿子过年才回来。 早餐店稀饭是很常见的,林宇顺便买了一些稀饭、包子、油条打包,老人如果胃口好的话,其它的东西也能够吃一点。 走进房间,老人仍然还躺在床上休息,小花也依然像昨天一样坐在床榻上注视着老人,不过它的身旁叼回来了另外一只动物,不足拳头大小的一只麻雀。 小花又来给主人送吃的了,林宇心中对这只花猫的喜爱又增加了不少,他走过去摸了摸小花的脑袋说道,“我今天给奶奶买东西吃了,这只辛苦抓回来的麻雀,你就自己享用吧。” 林宇说这句话的时候提了提手中透明的塑料袋,里面的早点飘出了诱人的香味,小花这一回好像是听懂了,喵的一声,迅速扑向了那只躺在地上的麻雀。 “奶奶,饿了吗,起来吃点早饭吧?”林宇看见老人的气色又比昨天好了不少,“今天,我们去羊城,你觉得怎么样?” 第二百三十六章 摊上大事 经过了药物和稀饭的双管齐下,老人的病情好转得很快,现在她已经可以很自然地从床上坐起,接过林宇帮她买回来的早餐。 “孩子,你说,去羊城?”羊城这两个字对老人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因为那里就是儿子参军和生活的地方,老人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她不知道年轻人为何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从老人的表情林宇就可以得知,她应该从来都没有想过去羊城主动看望自己的儿子,也许是觉得自己腿脚不方便,又或许是不敢一个人去那样的大城市,老人打算做的,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在这里等待儿子回来而已。 林宇肯定的点了点头,“既然他现在还没有回来,就可能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反正我读的大学也是在羊城,我可以顺便带你过去。”言语之中,林宇尽量削减了这一次前往羊城的目的性,只是说在回学校的时候,顺便带她过去罢了。 老人脸上出现了犹豫之色,能有人带着去羊城自然是好的,自己已经好久都没有见到儿子了,可是儿子毕竟是在部队,这样突然前去也不知道会不会违反了他们的纪律。 “奶奶,你应该很想见一见他吧?”林宇拿起了老人床头的那个相框,里面的三人全家福看上去永远都是那么的温馨,这张照片应该是很多年前拍的,不过那应该是老人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老人看着林宇手中的相片,脸上的犹豫之色渐渐消失,换上了满满的思念神情,她将相框慢慢的拿在了自己的手里,轻轻地着上面的家人,先是自己的丈夫,然后是自己的儿子。 老人似乎终于决定了,她抬起头说了一句,“行,我们今天就去吧。” 去羊城的高铁班次有很多,为了能够让老人多休息一会儿,林宇订了一趟下午两点的火车,这样老人还能够好好的吃一顿午饭,养足精神。 不过老人似乎已经兴奋起来了,她把林宇买的所有早餐全都吃了下去,胃口好的完全不像是一个还在感冒的病人。接着老人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醒了,她开始忙进忙出的收拾东西,不过收拾了半天也只装好了一个背包大小的行李。 看样子老人是很少出门的,就算现在的高铁这么发达,尽管有五百公里的距离也只需要两个小时就能到达羊城,但在老人的心里,这始终是一趟要好好准备的远门。 午饭是在外面的餐馆吃的,老人同样吃了一大碗米饭,就像是要为接下来的出行养精蓄锐,饭后老人还是吃了一次感冒药,不过她的脸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病人的憔悴了。 和谐号列车平稳的驶出了站台,在高压电力驱动之下,列车的时速很快就达到了三百公里每小时。老人惊奇地看着显示屏上的数字,又转头看向窗外飞速向后退去的景色,由衷的感叹了一句,“现在的火车,这么快啊。” 林宇脸上笑了笑,正如自己所想的那样,老人很久都没有出过门也没有坐过火车了,在她的印象里,火车应该还是那种没有空调时速不到一百公里的绿皮车,现在突然坐上了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高铁,老人自然会有叹为观止之感。 不过让林宇意外的是,老人居然能够看得懂显示屏上的文字,在她这个年纪的老人大多数都是不识字的,比如自己的奶奶就是这样,可是身旁的这位老人好像不太一样。既然能够识字,就不应该那么容易被骗啊?林宇心中冒出了一个矛盾的想法,在他眼里男人诈骗的伎俩还是很笨拙的,可老人仍然一下子就上当受骗了。 林宇想让老人多休息一会儿,毕竟她的风寒感冒还没完全好,时不时还会听到她的几声咳嗽。不过老人对这一趟出行充满了期待,半点也没有要睡觉的意思,她趴在窗户上看着外面的田野山林,表情就像一个充满了好奇的孩子。 两个小时后,列车在羊城火车站停下了,老人似乎第一次见识到密密麻麻蠕动的人群,她一边在林宇的搀扶下慢慢地走着,一边用大开眼界的表情说了一句,“大城市果然不一样,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 林宇无声的笑了笑,他现在更加在意的是老人的人身安全,千万不要被谁挤到或者不小心摔一脚。在人流之中缓缓地走出火车站,诺大的广场终于不再显得拥挤了,林宇释怀的松了一口气,他对着身旁的老人问道,“奶奶,你儿子在哪一个部队?” 羊城是中华七大军区之一,所以这里驻扎着不少的部队,每一个位置也不太一样。林宇现在只知道老人的儿子是解放军战士,但还不清楚他具体在哪一个地方服役。 如今的首要任务就是让老人尽快见到自己的儿子,这样老人被骗的事情可以交给她儿子去处理,老人在羊城也会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这个,我,我也不知道”,老人支支吾吾的回答了一句。 林宇的眼睛一下子就睁大了,他没预料到自己会听到这样的答案,老人怎么可能连自己儿子在哪个部队都不知道? 林宇瞬间有种摊上大事的感觉,“那你儿子的电话呢,就算部队里不能使用手机固定电话也应该是有的,我帮你打电话过去问问吧?” 林宇很快想到了第二种解决办法,通过电话联系上老人的儿子也是可以的。但让林宇无可奈和的是,他听到的第二个回答依旧相差无几,“我,我也不知道,他的电话是多少。” 这一刻,林宇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很错误的决定,没有提前询问清楚就把老人擅自带到了羊城。他只是通过自己的常理去推断,一个母亲就算很少见到自己的儿子,她也一定会知道儿子生活的地方,具体的地址以及联系的方法,可是这一点放在老人身上居然不适用。 他猛地想起,今天其实也不是老人第一次出远门,她在不久之前就独自来过羊城,并且把三十万积蓄全部都交到了绑匪的手里。可是目前她的所有表现,就像是第一次来到羊城一样! 所以,老人其实是有失忆症吗?林宇想到了一种有些极端的可能性。 第二百三十七章 无脸男 羊城火车站的广场上人来人往,大家的脸上都有旅行的疲惫又带着些许的开心,因为接下来,他们就会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了,不管是朋友、亲属还是恋人。 林宇本来以为远道而来的老人也是如此,她很快就可以在羊城见到自己儿子,不用苦苦等到过年才有短暂的那几天相聚时光,老人会清楚自己受骗上当的事实,她的儿子也会妥善安排接下来的事情。 可林宇怎么都没料到这样一个结果,再三询问之下,老人的确讲不出她儿子所在的地方以及联系方式,她不断地摇着头一脸为难的说道,“孩子,奶奶,奶奶是真的不清楚。” “是不清楚,还是,不记得了?”林宇最后尝试性的问了一句,他只能把这一切归因于老人年纪大了,不是有一种叫老年痴呆症的病吗,也许她也患有这种会让记忆缺失的病。 老人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不管是不清楚还是不记得,孩子,你就不要再问我了,今晚,今晚我就先在旅馆里面住下吧。” 见到老人如此说,林宇只好不再追问了,不过他看着老人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里面明明闪烁出智慧的光芒。林宇不禁在心中纳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既然老人决定要住旅馆,林宇就干脆把她带到了羊城大学的附近,至少有什么事自己还能照应一下,而且大学附近的旅馆价格都比较亲民。 林宇是带老人坐地铁回去的,由于老人没有能乘坐地铁的羊城通,所以林宇在自动售票机上帮老人买了一张单程票。 老人似乎很快就把之前的不愉快忘掉了,她看上去也没有急着要找到自己的儿子,反倒像是把这一次寻亲当成了旅行。现代化的地铁网络让老人觉得既新鲜又好玩,得知这些和火车差不多的交通工具全都是行走在地下的时候,老人差一点就要惊呼出声。 在这一个过程中,林宇始终用疑惑的眼神默默观察着老人,和火车站广场上的迷茫相比,老人此时的神志显得非常清楚,而且她还能认识地铁线路上每一个站点的名字,对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无疑是很难得的。 她应该不是一般的农村妇人吧,至少在年轻的时候是上过学的,林宇脑海中闪过这样一个想法,他记得自己刚刚进入老人木屋的时候,就发现厅堂里面的摆设、家具、插画都很有品位,完全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老太太。 直到地铁行驶到了羊城大学附近,林宇还是没能想明白,老人为何会有如此自相矛盾的表现,当下也只能把疑问压在心底,不动声色的搀扶着老人走出了地铁站。 男人始终跟在两人的身后,就像《千与千寻》里面的无脸男,他总是负着手一声不吭,不论在地铁还是走路的时候,总是和老人家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男人是真心想赎罪的,但目前自己能做的东西还太少,他只能以一个无形的方式跟着老太太,直到自己能够真正帮到她的那一天。男人不知道这一天会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自己的赎罪会持续多久,但在老人没有安稳下来之前,他是没有办法离开人间的。 老人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哪呢?男人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所以那天她才会把赎金交给自己之后,就直接返回到了住所吗?她甚至连儿子的电话也不记得,男人不禁摇头苦笑,怪不得自己能够如此容易的让她受骗上当,老人和她儿子之间实在联络的太少了。 男人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声音是不是真的和老人的儿子一模一样?或许只是因为老人很久没有跟儿子通话,随便哪个人打电话过去叫她一声妈,她说不定都会认为是自己的儿子。 男人跟随着前面两人来到了一家旅馆,这家旅馆的装修很简单,要不是招牌上写着几个醒目的大字,恐怕路人只会把它当成一栋普通的住宅楼而已。 “奶奶,你看这里行吗?条件是简陋了一点,不过里面还算干净,基本上也都是周围的学生在住,”林宇站在旅馆的门口问了一句,他知道老人身上剩下的钱不多,不能带她去太贵的地方,如果是这里的话,自己帮她付房费也问题不大。 “孩子,你在这里住过啊?”老人一边打量着前方的这栋楼,一边问道。 林宇脸上露出了些许的尴尬,他告诉老人住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学生,只是为了打消老人在安全上的顾虑,不过隐含的另一个事实却是,会在这里开房的九成都是大学生情侣,他们想在这做一些学校里不方便的事情。可是林宇上一次来开房绝对是纯洁无瑕的,因为他带来的人是灵魂状态的小白兔。 “呃,算,算住过吧,”林宇吞吞吐吐的回答了一句,“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那今晚,就先在这里住下了。” 老人对住的地方不太挑剔,毕竟出门在外有个落脚的地方就不错了,更何况这里的价格的确不贵。开好了房间后,旅馆胖老板要求先交两百块的押金和第一晚的房费,总共是二百八十块钱。 林宇想也没想就去掏腰包,八十块的房费对自己来说算不了什么,他不希望老人的经济状况在被诈骗之后更雪上加霜。不过这个举动很快就被老人制止了,她有些严肃的说道,“孩子,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点钱,奶奶还是有的。” 老人从衣兜里拿出一个折好的手帕,它被小心翼翼地叠成了一个方形,不用说,老人的私房钱肯定都藏在里面。 果然,手帕一点点展开后,林宇发现里面有一叠百元大钞,老人从里面抽出来三张递到了胖老板的手里。 看到这一幕,林宇还是有些欣慰的,至少老人不是把所有的积蓄都交给了男人,她身边还留着一些急用的钱。 第二百三十八章 痴呆症 拿到了房间的钥匙,林宇帮老人把行李提了上去,一切都安顿好之后,林宇对着老人说了一句,“奶奶,你好好休息,我就先回学校了。” 老人微笑着点了点头,看过房间里面简单却整洁的布置,以及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等电器一应俱全,老人对林宇帮她找的这个地方更加满意了。正如林宇告诉她的,住在这里的大多都是周围的大学生,老人看到了好几张年轻的面孔,不过到了周日的晚上,他们大多都是要去退房的。 吃的方面也很便捷,上来之前老人就注意到周围有很多饭馆,还有一家大型的超市,林宇告诉她这些饭馆也都是做学生生意,价格也是很公道的。如果需要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就可以去那家超市,超市晚上十点半才打烊,老人可以先看看自己缺什么再决定去买。 替老人关上房门的时候,男人也跟着走了出来,林宇随口问了一句,“你现在打算去哪呢?”林宇可不想让对方跟着自己到大学宿舍去,自己虽然是死神,但不会限制灵魂的活动,在去魂界之前男人的行动都是自由的。 这个问题倒是让男人有些无所适从,除了跟着死神和老人,他还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对于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男人已经彻底放下了,他不想再去打扰她们的生活,所以男人现在发现自己居然无处可去。 “如果实在没有去的地方,就在门口守着老人家吧,”看出了男人眼中的迷茫,林宇如此吩咐了一句。 男人很快就释怀的点了点头,静静的守护老人,就像老人养的那只花猫一样,也许这就是男人现在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男人就在老人的房间门口蹲了下来,他的板寸发型很适合这样一个姿势,就像是电视里面那种蹲在街边的地痞流氓。男人现在一定很想抽一根烟,因为他的食指和中指会不自觉的放到嘴边,不过当他发现那里其实空无一物的时候,男人脸上又会露出自嘲的笑容。 没有人能够看到眼前的这一幕,除了林宇,不得不说这个画面有种异样的温馨感,要是在普通人眼里,肯定会认为那是一个地痞流氓在宾馆房间外蹲点了。他们也许会担心房间里面客人的安危,因为男人的样子看起来实在不太友善。 可真实情况却是,男人在用他的方式守护着老人,他的确算不上一个好人,而且还在不久之前骗走了老人三十万的积蓄,但他绝对不是在蹲点试图加害房间里的宾客,而是想通过自己的行动为犯下的错误赎罪。 透过走廊的窗户,男人看到外面已经夜幕降临,街道上的路灯在同一时间被点亮了,各种各样的商店开启了颜色不一的led招牌,羊城的繁华在夜晚更加一览无余 回到宿舍,林宇发现两个室友都没回来,有可能是趁着周末去外面放纵了。他打开自己的二手电脑,等到开机终于完成,他在一个浏览器的搜索框里面输入了老年痴呆症这几个字。 林宇想搞清楚这种病的症状,是否能够和老人今天的表现吻合,她到底是真的记不清儿子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还是有另外的难言之隐。 经过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林宇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就是老人和她的儿子其实已经失联已久,所以老人现在才会不知道他生活的地方。否则,就算是在部队,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和自己的母亲联系,老人除了在家傻傻的等待,什么事情都没做,这其中实在有太多的漏洞了。 看了几个搜索出来的结果,林宇发现老年痴呆症一般有几个阶段,最严重的会发展到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的程度。当然,老人的表现还远远不符合这个阶段,而最初的轻度痴呆期,这段时间表现出的症状为,记忆力下降,对近事遗忘突出,判断能力下降,无法对事件进行准确的分析、思考、判断。 林宇看到这里又觉得有些吻合,老人好像的确不太记得最近发生的事,比如自己曾经独自来到过羊城。同时也缺乏对事情的基本判断能力,她到现在仍然相信自己的儿子是被债主给绑了,打电话给她的人不可能是诈骗犯。 所以,老人家是真的有老年痴呆吗?林宇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无法得出一个确定的结果,但如果老人明天还想不起来自己的儿子在哪,林宇就只好把她送回老家了,总不能让老人一直住在宾馆里。 晚些时候,周光华和许飞航一起回来了,他们果然是去网吧打了一天的游戏,现在临近期末,趁着考试周到来之前放松一下也是好的。 林宇告诉许飞航自己明天要出去一天,有签到作业什么的,让许飞航先帮自己搞定。许飞航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这是他们之间不需要明说的默契。 第二天一大早,林宇随便在食堂吃了一些早点便来到了旅馆,他在走廊上远远就看到了男人的身影,这一回他不是蹲坐在地,而是轻轻靠在了房间旁边的墙壁上。 男人看到死神出现了,脸上露出了类似敬仰的笑容,林宇朝着他点了点头,走到近处才发现老人所住的房门已经打开了。 看来这就是男人不再蹲坐在门口的原因,就算明知道自己不会被老人看见,男人心里的愧疚还是让他无法直接面对老人。 “奶奶,昨天晚上睡得还好吗?”林宇站在门口说了一句。 老人从房间里探出了一个头,脸上的疲惫之色已经没有了,换上了一种春光和煦的笑容,“孩子,快进来,你也起的这么早啊。” 林宇走进去,看到老人正在整理背包里面的东西,闲聊了几句后,林宇得知老人已经在楼下吃过了早饭,她对羊城特色早点艇仔粥的滋味赞不绝口。 不一会儿,林宇眼睁睁的看着老人从背包里拿出来一个老式相机,她一边放在手里熟练的捣鼓了一番,一边朝着林宇说了一句,“孩子,今天陪我去解放军学院看看,行吗?” 第二百三十九章 解放军学院 相机被老人收藏的很好,外面是一层皮质的相机壳,老人将前后好几个纽扣打开,才小心的把里面的相机取了出来。 那绝对是一台老古董,上面有好几个用来调整焦距的旋钮,相机的一侧是用来安放胶卷的,老人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捆胶卷拆开放了进去,然后开始透过镜头做出了类似于拍照的动作。 林宇是没见过这种相机的,现在大街上数码相机用的都不多了,很多人都改成直接用手机拍照,更别说这种需要装胶卷和调焦距的老式相机。 林宇注意到相机上有一个标志,好像写着东方牌,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很古老的产物,比如以前的凤凰牌自行车和蝴蝶牌缝纫机。不过这些有年代感的品牌一听就让人觉得很亲切,仿佛看到这些牌子的物品就让人联想到那个纯真的年代,而现在的品牌名字都起得很洋气了,比如oppo、vivo牌子的手机,就深得年轻人的喜爱。 老人对相机的一切操作都很得心应手,她甚至还在调好焦距之后按下了快门,不经意的拍到了林宇有些尴尬的一幕。老人把相机从自己的眼前放下,嘴里欣喜地说了一句,“还好,这台相机还能用。” 林宇此时的确很尴尬,因为就在来旅馆之前,他还在心里想着老人可能真的得了老年痴呆症,自己不应该如此鲁莽地把她从老家带出来,要是老人在大城市里面迷了路可就麻烦了。 可是现在,林宇看到的却是一个能把老式相机玩的很溜的老太太,这在她的同龄人当中绝对是一个了不起的存在,毕竟现在很多老人只会在小区里面跳广场舞而已。 东方牌相机应该是很久之前买的,那个时候买得起相机也算是小资家庭了,所以老人年轻时候,还是一个喜欢到处旅行和摄影的文艺女青年?林宇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清老人的真面目了,他现在的眼神看起来比那个灵魂状态的男人还更加迷茫。 “哦对了,今天是星期一,你是不是要上课,不能陪我去啊?”老人看到林宇一直没有回答,这才想起周末已经过去了,人家可还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哪能天天陪着自己。 不过林宇还是立即摇了摇头,他可不放心老人独自在外面晃荡,反正自己也准备好要逃一天的课了。“没事,我今天刚好没课,可以带你去解放军学院,”林宇笑了笑说道。 老人听了自然是喜出望外,她也没去深究星期一居然不用上课,迫不及待的装好东西,便要出门了。 他们的出行方式仍然是坐地铁,因为这样是最经济快捷的,林宇查了一下解放军学院附近也有地铁站,只需要转一次线就可以到达目的地。 周一的上午,地铁车厢里面很空旷,所以老人和林宇一直都有位子坐。老人把那一台相机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有些冲突的装扮引起了一些人的侧目,可以看得出来,在他们眼里都觉得这个坐地铁的老人很时髦。 大概四十分钟后,地铁停在了解放军学院附近,老人告诉林宇,其实这个学院就是她的儿子曾经上学的地方。老人说想在这里拍下几张照片,以后洗出来放在家里,也能留个念想。 解放军学院的大门简单却很威严,它的中央有一个醒目的八一标志,一名哨兵身躯笔直的站在门口,黑色帽檐下的眼神透露出一股坚毅。 林宇还站在门口,就对这个地方肃然起敬,虽然同样是大学,但解放军学院和羊城大学有着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气氛。羊城大学的学生是自由散漫的,他们经常成群结队的出入校门口,很多人手上还会拿着刚买回来的烧烤或者是零食。但是在眼前的解放军学院绝对见不到同样的状况,他们的校门口门可罗雀,偶尔有一两个人走出来也是军装笔挺不苟言笑。 在这里是不允许随意进出的,林宇和老人很快就被值班人员拦了下来,不过得知老人的儿子曾经在这里就读,并且老人是从五百公里外的老家赶过来,只是想看看儿子生活过的地方,值班人员最终还是网开一面了。他将两个人的信息记录了下来,并且交代了一句,“只能给你们两个小时,一定要在中午之前出来。” 老人连连点头道了几声感谢,在林宇的搀扶之下,终于跨入了这座解放军学院。 学院里面的一切看上去都是很规矩的,不管是各种建筑物,还是道路旁边的树木花草。道路不宽阔却很平整,笔直的通往前方,两旁的灌木丛和树木都经过了精心的修剪,它们看上去整齐划一,没有任何一个多出来的分叉,就像是两列站得笔直的军人。 老人的神态刚开始还很轻松,她不断张望着这座严肃却又美丽的校园,可是脚下的道路才走到一半,她就看到前方出现了一个绿色军装的背影。那个背影伟岸挺拔,走起路来有种铿锵有力的架势,老人原本的笑脸一下子就凝固了,她慌忙端起相机,将那个背影拍了下来。 老人有些失神地站在原地,她的眼神一直追随着前方的背影,直到对方拐弯后再也看不见,老人的神态才渐渐恢复正常。她放下相机,喃喃自语了一声,“这个校园,好漂亮,以前我儿子在这里读书的时候,也是像他一样走在这条马路上吧。” 校园里面很安静,几乎没什么行人也见不到汽车,和一墙之外的繁华市区有着天壤之别。林宇发现老人拍的不是景色,而是一件件带着生活气息的事物,比如宿舍楼下的单双杠、被磨得不再那么鲜亮的橡胶跑道、还有室外水泥地上划出的篮球场。 忽然,远处传来了一个走方队的声音,他们嘴里有节奏地喊着一、二、三、四,整齐划一的走步声听上去充满了力量。 老人眼神中闪烁出了一丝光亮,她转头说了一句,“孩子,我们过去看看吧。” 第二百四十章 呐喊 老人果然是来为自己留念想的,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她拍下的那些东西,在老人眼里或许都能看到儿子曾经出现过的影子。 既然她儿子在这里度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活,那么他一定玩过宿舍楼下的单双杠,也一定会在那个橡胶跑道上来回奔跑,闲来无事的时候,还会叫上几个战友在那个室外篮球场上来一场比赛,那片水泥地上有他曾经挥洒过的汗水。正因为如此,老人才会小心翼翼地把这些地方都拍下来吧。 两人寻着口号的声音走去,老人的脚步不如之前轻快了,不知道是因为走累了,还是因为心里装着对儿子的思念。林宇一路上都搀扶着她,好让老人减少一些身体上的负担,他们绕过一栋高大的建筑物,看到前方出现了一片宽阔的广场。 有一个方阵队伍正在广场上走着正步,刚才的口号声就是他们发出来的,看上去这只是属于他们的日常训练,因为旁边只是站着一名长官而已。 方阵里的军人每一个看上去都英姿飒爽,他们的步伐早就被训练得整整齐齐,每一只腿抬起的高度都不差分毫,看得让人心生敬佩。 方阵沿着广场走了半圈,待他们转过身开始侧面对林宇和老人方向的时候,长官突然做出了一个手势。 走在最前方的领队喊出了“向右看”三个字,霎时间,所有英姿勃发的脸孔全部转了过来,他们的脸上有着坚毅的棱角,一双漆黑的眼珠炯炯有神,老人被所有的这些视线包围,她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军人齐刷刷的对着自己行了一个军礼,整齐有力的口号响彻天际,“爱我军营、爱我中华、甘洒热血、报效祖国” 说实话,林宇都被这样一个简单的场面震撼到了,他发现自己当了一回阅兵的主席,那些军人无意之中对着自己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林宇自己也是参加过军训的,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的时候,特别是大一入校的那一次让他的印象特别深刻,因为那次军训持续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班上的男同学全都被晒得黑了一圈。 军训结束的那一天,他们也接受了一次来自首长的检阅,在一个个方阵走过主席台的时候,他们也要一边看向主席台的方向一边喊出类似的口号。不过那个时候,林宇只是把它当成了一个不得不完成的室外活动,嘴里喊出的为人民服务也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已。 但现在,看着这些军人走过自己的眼前,他发现那四句话竟是来自他们心底的呐喊,“爱我军营、爱我中华、甘洒热血、报效祖国”,有力的喊声响彻天际,这绝对不是说说而已,他们的眼神告诉林宇,如果有那么一天祖国需要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真的就会那么做。 方阵在林宇和老人的面前整齐的经过,等到视线相错的时候,他们在领队的指示下,放下了右手手臂转头朝前看,整个队伍依旧在沿着广场前进。 林宇嘴里正要发出一声感叹,怪不得都说军人是最可爱的人,以前还没有这么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个解放军学院果然有了更直观的感触,只是他转头看向老人的时候,却发现老人布满皱纹的眼角已经流下了一颗泪珠。 老人失神的看着那个方阵的背影,两眼通红,她嘴里喃喃自语的重复着,“甘洒热血、报效祖国,甘洒热血、报效,祖国” “奶奶,你怎么了?”林宇脸上充满了意外,尽管他也觉得刚才的场面很震撼,但还远远没有达到感动流泪的程度,可是老人却真的红了眼眶。 老人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赶忙擦了一下眼角,换上了满脸笑容说道,“没什么,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走吧。” 老人一直记得值班人员口中两个小时必须出来的规定,走过来的时候她就好几次提醒林宇查看时间,生怕自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走出校门。 林宇对于这一点倒是不太在意,他们本来就是访客而已,在学校停留两个小时还是两个半小时差别并不大,而且等到他们出去的时候,校门口的值班人员说不定已经换班了。所以他一直叫老人放心,就算超过了两个小时,对方也不可能把他们锁在校园里不让他们出去。 但老人对这样的说法很不赞同,她神情严肃地告诉林宇,“军人的一切规定都是命令,是命令就要遵守,这是我儿子以前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林宇争执不过,也就只好按照老人的意愿提前走出了解放军学院的校门,他们出去的时候登记了离开校园的时间,比本来的两个小时早了十五分钟,值班人员还是之前的那一个,看到两人没有破坏自己的规定,脸上露出了礼貌的笑容。 “奶奶,我们现在去哪?”走出校园后,林宇停下来问了一句,他感觉老人对今天的行程其实已经有了安排,她并不是随随便便就答应自己来到羊城的。 正如林宇所料,老人很快就回答了一句,“我们到附近的八一公园去看看吧,以前我儿子在电话里经常提起这个地方。” 解放军学院林宇是知道的,但八一公园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毕竟羊城大大小小的公园实在太多了,它有另外一个绰号叫做花城,因为这里的气候让一年四季都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所以花城里面公园是少不了的,据统计一线城市中羊城公园的数量是最多的一个。 不过既然就在附近,问一问路人也就知道了,没走两步,热心的大姐便指着前面的拐角说道,“八一公园啊,前面那个路口右转,走个两、三百米就到了。” 果然,走了不到十分钟便看到了八一公园的入口,也许是因为就在解放军学院旁边的关系,它的名称直接就用了八一这两个字。 羊城所有的公园都是免费的,眼前的八一公园自然也不例外,这个时间公园里面好像没什么人,老人站在门口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接着便在林宇的搀扶之下走了进去。 第二百四十一章 紫荆花林 第二百四十一章紫荆花林 尽管已经是十二月份,但公园各处还是盛开着不少的鲜花,林宇和老人走在一条碎石子路上,道路的两边有两条花道延伸到远方,几只蝴蝶在花朵上面肆无忌惮地翻飞。 再远一些便是一面平静的湖泊,湖面上刚刚落下了一只水鸟,它像野鸭子一样自由自在地划动着双脚,随着水鸟渐渐远去,它的后方留下了两道扩散开来的波纹。 几棵柳树静静地屹立在湖泊的一角,它们的枝头像瀑布一样垂下来,绿莹莹的一片,每当有微风吹过的时候,枝条便如同少女的秀发一样荡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老人来的第二天,羊城回暖了,冬日的阳光总是带给人温暖的感觉,它不会像夏天那样毒辣,也不会晒得人汗流浃背,它就像暖炉一样静静地温暖着每一寸的肌肤,最后直达心底。 八一公园里面很安静,一开始还能够听到外面喧闹的汽车声响,但只要往里面再走一些,这种声音就渐渐消失不见了。如同解放军学院的校园一样,有一种安静和恬然自得的美好。 “这里,真漂亮啊,”老人闻着淡淡的花香,由衷的感叹了一句,“我儿子说,他没事的时候就会来这里逛一逛,八一公园就在学院的附近,所以他很喜欢来这里散步。” 林宇点了点头,这里的景色确实不错,不过羊城任何一座公园的风景应该都差不多吧?老人只不过是因为她儿子经常来这里,所以才会更有感触。就像那句话说的,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不是因为那座城太漂亮,而是因为那个人住在这座城里。 所以,同样的时间同样的风景,其实在林宇的眼里和老人的眼里是不一样的,老人看到的画面,都是她儿子曾经在这里散步的影子。 “我儿子说,八一公园最漂亮的就是那片紫荆花林了,你看,是不是在那边?”老人指了指前方的树林,那里的枝头被花朵点缀的像是一片彩色云朵。 “应该就是了,”林宇笑了笑说道,“奶奶你慢点走,小心别摔跤了。” 十二月正是观赏紫荆花的时候,回暖的天气似乎让这些花朵开得更加灿烂,粉红色的花瓣层层叠叠地沾满了枝头,一点也不吝啬地向世人展示它的美丽。 这片花林的范围很大,一眼看不到尽头,身处其中就像进入了一个纯洁的童话世界,周围只有数不尽的鲜花,和美的不太真实的花林,再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花林深处有两个年轻人在拍照,他们应该是一对小情侣,女的负责美美的站在紫荆花的前面,男的负责按下快门记录最美丽的那一瞬间。偶尔也有一两名军人在花林的外围走过,他们肯定是来自解放军学院的学生或者老师,不过和情侣不同,他们不会在紫荆花林做过多的停留,只会在经过的同时转过头放慢脚步。 情侣拍了一会儿照,又走到其他地方去了,整片花林彻底安静下来,林宇和老人并排坐在了花林中央的长椅上。 面对这样的美景,老人反倒没有了拍照的欲望,她只是静静地坐着,两眼默默看着前方,一言不发。清风吹过头顶,开满鲜花的树枝开始随风摇摆,几片花瓣在两人面前慢慢的旋转、飘落 …… “奶奶,你是不是还有想去的地方?”坐了一会儿,林宇开口问了一句,他越来越觉得老人根本不是失忆这么简单,她心里好像还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 儿子口中的紫荆花林她已经看过了,老人非常满足的点了点头,“接下来,我还想去烈士陵园、黄埔军校、中山纪念堂,儿子去过的地方,我都想去一遍” 这一天,直到晚上八点多才回到老人所住的旅馆,老人补交了一天的房费,她必须在羊城再住一晚。 要不是陪着老人满足她的心愿,林宇还真不知道羊城有这么多的革命遗址,大名鼎鼎的黄埔军校他自然是听说过,很多抗战的电视电影里面都会出现,但真正走进那所学校,林宇今天还是第一次。 中山纪念馆也一样,里面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国父孙中山,天下为公的牌匾和国父站立在那里威风凛凛的雕像,都会让后人铭记那段峥嵘的岁月。 一天下来走了这么多地方,林宇是累的够呛,不过老人居然看起来还精神头十足,她把脖子上挂着的老式相机小心地放了下来,嘴里满足地说了一句,“等这些照片洗出来,摆在家里,我就不会觉得那么孤单了。” 林宇发现过去的这一天和自己想象中不太一样,本来他把老人带到羊城,是为了寻找她的儿子。可是他们并没有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而是顺着老人的要求,走了一条她儿子曾经走过的路线。 就算如今回到了旅馆,老人也一点都没有要继续寻找她儿子的意思。林宇不禁皱起了眉头,正想询问老人接下来的打算,却看到她对着自己说了一句,“孩子,谢谢你陪着我这个老太婆逛了一天,明天我会自己买火车票回家,你就不用再来送我了。好好在学校上课,等你学到了本事,以后再报效祖国。” 老人脸上写满了期许,她的确很看好这个善良又热心的孩子。听了老人的话,林宇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过也说不出来这种感觉是什么。 “奶奶,你是不是忘了,我们是来寻找你的儿子的,”林宇提醒了一句,他不想老人家辛辛苦苦出来却无功而返,更重要的是,只有她儿子出现,才能让老人相信自己是被诈骗了。如果明天就回去,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 老人却是笑着摆了摆手,“记得,当然记得,可是我儿子在部队,他是不能随便出来的,我儿子告诉我,他今年过年就会回家,我只要在家里等他回来就可以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家常饭 林宇试图说服老人继续待在羊城,用其他的方法继续寻找她的儿子,比如询问解放军学院的长官,如果一毕业就被分配到部队,应该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她儿子的所在。 但老人却是坚持的摇了摇头,“不找了,不找了,孩子,谢谢你这几天陪着我,我也该回去了,小花还在家里等着我去喂它呢。” 小花是老人养的那只花猫,现在成了老人提早回家的借口。但根据林宇的观察,小花应该是在一种半散养的状态,老人生病的时候,小花可以自己从外面抓回老鼠和麻雀,所以她回不回去对小花来说都没什么差别。 老人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林宇带着这个疑问回到了宿舍,他发现老人并不是大家以为的没有头脑,所以才会那么容易就上当受骗,而且在被骗后还坚持不向民警报案。其实老人懂得很多东西,她有很好的品位,能够识字,还会使用老式相机拍照,就连来到羊城都似乎已经被老人规划好了,她的目的并不是来找自己的儿子,而是要拍下儿子曾经学习和生活的地方。 现在老人的目的已经达成了,所以她坚持要回去,因为自始至终她就从来没有想过要主动寻找自己的儿子。想到这一点,林宇心中的谜团就更大了,本来作为死神他可以将进行的任务到此为止,把男人送去魂界,老人也回到了自己所住的地方,一切就可以结束了。可是一旦牵扯进来,林宇发现自己很难全身而退,他心里也很想知道老人藏着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林宇给许飞航发了一条信息,他决定继续逃课,学校里的事情就先交给许飞航帮自己搞定了。许飞航觉得能帮死神做这样的事情很荣幸,他告诉林宇今天的课居然有老师点了两次名,但他都用巧妙的方法帮林宇糊弄过去了,就连课后作业都帮他再抄了一遍,一切都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既然如此,林宇就可以放心的完成自己的任务,第二天一大早,他仍旧出现在了老人所住的旅馆房门前。 “孩子,不是说了不用送我吗?”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打开房门的老人脸上还是充满了惊喜,“我怕把你的学习给耽误了。” 林宇顺手帮老人拿起了地上的背包,笑了笑说道,“没事,我已经请好假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课。” 老人退了房,跟着林宇坐地铁来到了羊城火车站。老人当然还是很高兴有人陪她一起回家,至少自己省去了很多的麻烦,比如她现在还没有搞懂那个地铁站的自动售票机是怎么操作的,另外一路上也有人可以跟自己说说话。 他们还是坐高铁回去的,一路上老人的神态都很轻松,嘴里不断赞叹着现在国家越来越强大了,以前什么东西都要靠进口,连火柴在她那个时代都被称为洋火,因为那是洋鬼子制造出来的。现在国家已经有了自己的高铁,大飞机、还有航空母舰,中华民族正在迅速的崛起。 老人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中有难掩的激动神色,这种感觉和那些军人喊着报效祖国时的眼神相差无几,林宇看了之后,心里有些触动。身旁的这个老人果然不一般,她的胸怀很大,这样的年纪还憧憬着中华民族崛起这种事情。 接近中午的时候,两个人回到了老人的住所,老人顺便在巷子里的菜市场买了一些青菜、排骨和一条活鱼。其实说是菜市场,也不过就是一条把菜都摆在地上的街道罢了,不过好在形式简陋但却种类丰富,各种蔬菜看上去都很新鲜,那条鲫鱼装在袋子里也是活蹦乱跳的。 “今天奶奶给你做顿好吃的,”老人把买回来的食材放在厨房里,洗了洗手就开始准备做饭了。 能吃上一顿家常菜当然是好的,老人应该也是想弥补自己这些天对她的照顾,不过她的风寒感冒才刚刚好,林宇不想老人因为做饭太劳累了,于是在厨房里帮老人打起了下手,洗菜切菜之类的他还是能做的。 一老一少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忙碌着,他们看上去很像祖孙两,灿烂的阳光像金子一样洒落在厨房的窗台,他们的侧脸被染上了一层暖色的光晕,映照出两个人嘴角淡淡的笑容。 小花发现主人似乎回来了,它迅速地跑进厨房里凑热闹,当它看到老人熟悉的身影时,小花激动的叫了一声,迫不及待的钻到了老人的脚边。 小花歪着自己胖乎乎的头,开始在老人的小腿处蹭来蹭去,老人脸上也露出了慈爱的笑容,她柔声说道,“小花,是不是想我了?奶奶就出去了两天,不会扔下你不管的。” 小花好像听懂了老人说的话似的,它抬起头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珠,对着老人发出了喵的一声,那神态和小孩子撒娇没什么两样。 老人被小花可爱的样子萌到了,她从买回的排骨上割下了一块肉,轻轻地放在了小花的面前,“先给你吃一点解解馋,生肉不能多吃,你会长寄生虫的,等奶奶把饭做好了再叫你来吃。” 小花叼起了地上的肉,迈着非常高傲的步伐走出了厨房,那表情就像是在向全世界宣告,自己抓到了一只了不得的老鼠王。 林宇和老人都被小花逗乐了,老人一边将洗好的排骨倒入各种调料进行腌制,一边问起了林宇的家里一般都是谁做饭。林宇告诉她现在大部分都是母亲在做,不过奶奶以前身体好的时候,也有几道拿手好菜是林宇非常喜欢的,就比如老人正在做的这道糖醋排骨 在欢乐的气氛中,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几道做好的菜被林宇逐一端上了餐桌,其中暗红色的糖醋排骨还有香喷喷的红烧鱼,让林宇看了都差点流出口水。 老人盛了满满一碗白饭放在林宇的面前,“孩子,快吃吧,尝尝奶奶的手艺怎么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岁月静好 林宇把筷子伸向了那盘糖醋排骨,说实话,这道菜林宇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因为奶奶得了糖尿病,家里的一切菜品都切忌放糖,所以就算林宇暑假回家的时候,母亲也没有再做过这道菜。 没想到,现在却在一个陌生人家里品尝到了,老人做的糖醋排骨表面包裹着浅红色的糖汁,每一块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晶莹剔透,一些葱花在起锅前被均匀地撒在了排骨上。排骨本身的金黄、糖汁的浅红、还有葱花的鲜绿,三种颜色在同一个菜里面相得益彰,林宇还没有尝就知道味道一定不差。 排骨整块都被放进了林宇的嘴里,他慢慢咀嚼了几下,甜的程度刚刚好,既入味又不会太腻,骨肉经过了短时间的油煎,肉质仍然还是松软的,在牙齿咬动的过程中,一阵又一阵浓郁的香味开始散发出来,肉汁开始和糖汁混合在了一起 林宇由衷地发出了一声感叹,老人做的糖醋排骨可谓一绝,他甚至还在里面品尝到了一些和奶奶相似的味道。 “真的有这么好吃吗?”老人听到林宇的赞叹,脸上出现了满足的笑容,“喜欢吃就多吃一点,不要剩菜。” 林宇是不会客气的,他知道老人其实也吃不了这么多,今天中午的菜品这么丰盛,多半都是为了做给自己吃,所以林宇也就大快朵颐起来。 除了糖醋排骨,那道红烧鱼也是非常不错的,虽然买回来的是最普通的鲫鱼,但经过老人的烹调,肉质外焦里嫩,似乎不需要咀嚼就自然而然地在嘴里融化了,林宇面前的那一大碗米饭很快就被他吃完,他又自己去厨房添了第二碗。 林宇注意到老人是先照顾小花才开始自己吃饭,她给小花那只专属的饭碗里面盛了半碗饭,又小心地倒入了一些红烧鱼的汤汁,再把鱼肉和排骨混合在里面,如此美味可口的一顿大餐,让小花把自己的头埋进去之后就没有再抬起来过。 老人的牙口不是太好,所以糖醋排骨她只是尝了一块而已,红烧鱼也没怎么吃,林宇见她往自己碗里夹的最多的就是蔬菜。 一开始,林宇还以为是老人想让自己多吃一点,便开口说了一句,“奶奶,荤菜你也多吃一点,我一个人是吃不完的。” 老人无声地笑了笑,“我这个年纪已经不能吃那么多荤了,平常也基本上都是买蔬菜而已,偶尔买一些肉和鱼都是给小花吃的,我刚才还担心这么久没做荤菜,手艺生疏了。” 看得出来,老人说的都是实情,林宇想起自己的奶奶现在也不敢吃太多荤了,医生告诉她多吃蔬菜和水果才对身体好。她们这个年纪的人身体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毛病,所以吃的方面也必须要忌口。 这一顿饭林宇吃的很饱,糖醋排骨基本上都被他吃完了,红烧鱼还剩下了大半边,林宇是实在吃不下。老人看到林宇已经尽力,眯着眼睛说了一句,“孩子,吃不完就放着吧,等下撑坏肚子就不好了。” 饭后林宇让老人在房间里面休息,自己则是承担起了洗碗的工作,他发现老人家里是没有冰箱的,不过剩下的菜放到晚上也应该不会坏。 老人回家后就没有再提起她儿子的事情,一切似乎就这样尘埃落定了,她的生活又按照以前的轨迹旋转,看样子,老人真的要等到儿子过年回来的那一天。 林宇一边在洗碗的时候,心里一边在想着该如何继续自己的任务,不过直到把碗全部洗干净,林宇也仍然没有想出头绪。当下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至少老人是很欢迎他来家里做客的,老人在吃饭的时候就告诉他,只要学校允许,他在这里待多久都行,老人正好觉得自己一个人闷得慌。 下午三点多,老人睡醒了午觉,她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林宇正坐在厅堂里,背靠实木沙发耳朵里戴着一副黑色的耳机,低头看着前方的手机屏幕。老人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她很高兴自己一觉醒来还能看到一个大活人坐在自己家里,老人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这种感觉了,通常这个家除了自己,唯一的活物就是小花了。 “孩子,我们出去走走吗?”老人走到林宇的身边问了一句,按照她的作息,午休之后都是要到外面散散步,活动一下筋骨的。 林宇刚才正在一边听着歌一边刷着头条,耳机里放着的是一首听起来欢快但却饱含着温暖亲情的歌曲《听妈妈的话》,歌词是这样唱的,“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美丽的白发,幸福中发芽;天使的魔法,温暖中慈祥” 沉浸在自己世界里面的林宇抬起头,突然就看到了老人慈祥的面孔,她脸上温暖的笑意就和歌词里面描述的母亲一模一样。林宇的表情瞬间一滞,他感觉老人一定是一个很好的母亲,可是她儿子却不太听妈妈的话,至少在自己看来,两母子之间的关系有些过于疏远了。 林宇点了点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和老人一起走出木屋,来到了永远都是那么深幽和安静的巷子里。 老人所谓的散步,只是从她家走到巷子外围的那条小溪边,总共也就一、两百米的距离。不过老人走得很慢,她会时常停下来看一看邻居花盆中新长出的鲜花,以及墙角那一棵快要爬上屋顶的爬山虎。 最终他们在溪边的一棵大榕树下坐了下来,外面阳光灿烂,世间万物都在反射着温暖的金色光辉,脚下的溪流不断发出哗哗的水声,一颗凸起来的石子就能让它翻出白色的浪花。小花不知什么时候也跟出来了,它沿着溪流旁的石阶慢慢的走着,胖乎乎的脑袋不断探向流水的一侧,似乎在贪恋水里偶然出现的鱼儿。 老人静静地看着周围的这一切,她坐在榕树下的竹藤椅上,神态安详,微风将她的一缕银发吹得漂浮起来,但过后又缓缓地沉了下去,时光似乎也缓慢了下来,岁月静好 第二百四十四章 校庆 老人的生活是很平淡的,她的一天也应该就是吃饭、睡觉,然后坐在榕树下看看风景而已,林宇不知道老人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多久,但她显然早已习惯这种生活方式了。 老人的朋友不多,偶尔有几个巷子里的居民经过,会象征性地给老人打一声招呼,但他们之间并没有过多的话语,最多就是问候一句,吃了没有。 陪伴她的果然只有小花了,林宇发现还是那只花猫和老人之间最为亲近,只要老人坐在榕树下,花猫就只会在榕树周围的那一片活动,绝对不会离开老人可以看到的视线范围。 小花有时候会跑回到老人的身边,用自己的前肢拍一拍老人的小腿,接着嘴里发出喵的一声。老人很快就能听懂这个叫声的含义,她脸上会浮现出会心的笑容,然后把地上的小花抱进怀里,手掌在它的脑袋和脖子处轻轻的。 每到这个时候,小花总是很享受的,它会舒服的眯起眼,尽量的伸长自己的脖子,让自己身体更多的部位可以接触到老人的触摸。 了一阵,老人的手掌便会停下,这个时候小花眯着的眼睛又缓缓睁开了,它再次喵的一声从老人的膝盖上跳了下来,飞快地奔向远处那一只吸引它注意力的蝴蝶。 在日常生活中,林宇很少有这种安静的时刻,毕竟他的周围都是年轻人,年轻人的世界通常是被游戏、电影和音乐充斥的。 就拿林宇来说,不打游戏的时候,他的耳朵里基本上都带着一副耳机,里面会循环播放各种各样他喜欢的中文和英文歌曲。因为在林宇看来,听歌和一切事情都是不冲突的,送外卖的时候可以听歌、上自习的时候可以听歌、就是和别人聊天也可以在其中的一只耳朵插上耳机。 可是现在林宇突然发现,耳边没有音乐,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其实也挺好。大自然本来就有属于它的声音,比如风吹过榕树的沙沙作响,水流不经意跳出的一个浪花,还有小花扑向蝴蝶的那一声叫唤。这些声音竟会让林宇不知不觉的露出一丝微笑,它们似乎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首美好的乐曲。 这样的环境很容易让人静下来思考,林宇一边默默观察着老人,一边也在想着她和儿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老人为什么不肯去见她的儿子呢?林宇觉得老人或许知道她儿子现在生活的地方,就在羊城的某一个部队,或者驻扎在周边的某一个军营里,但是老人迫于某种原因,不愿意和她的儿子见面,所以才会说出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借口。 老人是因为知道自己被骗了,所以不敢面对自己的儿子?还是他们之间,本来关系就不好?林宇看着老人安详的神态,无法从她的面部表情得出一个准确的结果。或许正是因为,老人和她儿子之间的关系疏远,他们才会那么长时间不通电话,以至于老人都分不清儿子和诈骗犯声音的区别了。就算到了羊城,老人也没有去找自己儿子,只是在他生活过的地方拍下照片作为留念,正常母子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是这样的。 在榕树下坐了一个多小时,太阳开始慢慢沉向了西边,红色的余晖让天地间染上了另外一种色彩。老人终于收回了自己远眺的目光,她慢慢从竹椅上站起身,对着林宇轻声说了一句,“孩子,我们回家吧,该吃晚饭了。” 林宇将老人搀扶着回去,老人嘴上说自己的身子骨还硬朗,不用一直扶着她,不过林宇看得出来,老人还是很享受这种来自于年轻后辈的关怀。 晚饭依然在老人家里吃的,林宇不好意思让老人又为自己劳累,只是把中午剩下的菜热了一下,再炒了一个青菜而已。 林宇终于把另外一边的红烧鱼吃完了,虽然已经凉了大半天,但吃起来仍然还是很美味。老人晚上吃的更少,她说怕吃多了消化不良,于是饭锅里剩下的米饭拌了一些汤汁全都喂给小花了。 吃完饭后不久,厅堂里响起了一声电话铃响,林宇这才知道老人的家里是安装了电话的,只不过平时它都被一块布遮盖了起来,所以林宇一开始并没有看到。 老人接起电话后,听了一会儿,脸上显得很开心,她最后说了一句,“知道了,明天早上我会准时过去,”便挂断了电话。 老人从她的房间里拿出了那台老式相机,借着厅堂的灯光翻看了几下,似乎在检查相机的功能是否完好。 “奶奶,你又要去照相吗?”林宇看到这一幕,随口问了一句。 老人兴奋的点了点头,她告诉林宇明天就是自己就读小学五十周年的校庆,校方再一次邀请了她出席,并且把拍摄大合照的工作交给了她。 林宇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心里嘀咕了一句,现在小学也搞校庆吗?老人一定是一直都生活在这里,所以成了那所小学元老级的校友了。不过只要老人自己开心就好,老人发现她还没有被这个社会所遗忘,而且还能为曾经就读的学校做一点事情,所以才会把兴奋都写在脸上吧。 老人晚上睡得很早,差不多八、九点就到她的房间里去了,在这之前,老人给林宇收拾出来一个房间,并且铺上了一床崭新的被子。 按照老人的说法,既然在她家里做客,就不可能再出去睡旅馆了。她的房子里空房间多的是,根本就不差给林宇的这一张床。 林宇自然是接受了老人的好意,他还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待多长的时间,天天睡旅馆还是挺浪费的。不过在考试周到来之前,林宇肯定会回去,毕竟自己还有一个不挂科的目标。 老人睡下,小花也不知跑到哪里去,整栋木屋瞬间变得过于安静。林宇坐了一会儿感觉有些无聊,眼看时间还早,便决定先出去走一走。 第二百四十五章 惊人的秘密 这边的巷子虽然错综复杂,但经过这几天林宇也大概搞清楚了,反正只要朝着一个方位走就一定能够到达目的地,所以就算是晚上也不至于迷路。 夜晚,在明晃晃的月光照耀下,深幽的小巷越发显得寂静。白天便鲜少有人经过,到了晚上就更加一个人影都没有了。 林宇独自走了一段路,他发现自己出来逛逛也许是错误的决定,因为这里根本什么都没有,就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在这里是不可能找到乐子的,还不如回去坐在床上打几局王者荣耀,林宇在心里这么想着,正要掉头往回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前方传来了一丝不一样的亮光,似乎还夹杂着有些嘈杂的人声。 林宇好奇地朝前走了过去,转了一个弯,他看到自己的正前方居然出现了一家小酒馆,门口挂着的红色灯笼上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字。 没想到这里还有酒馆,林宇心中一喜,他走上前发现酒馆的门是关着的,但里面透出了暖色的亮光,还有混合在一起的各种声音传了出来。 林宇猜想酒馆在这一片区域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所以它不用像一般的商店一样打开门来做生意,也不用挂上一个醒目的招牌,周围的熟人自然会主动找上门去。 林宇轻轻推开门,里面的灯光很快就从门缝里漏了出来,小巷是没有路灯的,林宇一直都是在月光下行走,所以这一刻,他感觉到眼前一下子就明亮了很多。 正如自己所料,里面果然是一家小型的居家式酒馆,它的空间比一间卧室大不了多少,长方形的吧台占据了大部分的地方,里面的客人也全都围坐在吧台的旁边,一边喝着小酒,一边谈天说地。 林宇在几个中年男人的身旁坐了下来,他们看上去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手中酒杯清一色的都是透明的白酒。 反正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就在这里坐一下吧,林宇心里是怎么想的,老板娘看他有些面生,便随口问了一句,“小伙子,是来这边走亲戚吗?” 林宇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他也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和老人之间关系。要了一杯啤酒,打量着周围这个特殊的空间,它应该是巷子里唯一的娱乐场所,住在附近的居民上了一天班或者干了一天农活之后,可以和几个老友在这里聚一聚,一起喝点酒放松一下。 “你们,有没有听说孙奶奶的事?”林宇的右侧,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他的脸上已经有了一些微醺的迹象。 “孙奶奶?她不是已经独居很多年了吗,她能发生什么事?”另外一个声音说道。 “我听说啊,”微醺的男人故意压低了声音,“孙奶奶的积蓄好像都被诈骗犯骗走了。” “啊?还有这种事,骗走了多少钱啊?”另外的声音却没办法保持镇定,他的音量让林宇很容易就听清楚了。 林宇意识到他们正在讨论的孙奶奶,就是现在自己正在做客的老人,而且对方口中的诈骗犯,也跟着来到了这家酒馆里。 林宇悄悄的竖起了耳朵,他想从这些人口中得知多一些关于老人的信息,因为目前很多事情老人都对他隐瞒了,说不定自己能从这几个人身上找到突破口。 “听说有整整三十万呢,”男人比了三根手指,脸上全然是一副不得了的表情。 “三十万这么多?那应该是老人家一辈子的积蓄吧,警察能不能把这些钱追回来啊?”另外的人似乎和老人有些渊源,所以听到这件事后很担心老人的状况。 “哎,别提了,”微醺男人摆了摆手,将杯子里剩下的白酒一饮而尽,“孙奶奶到现在还不肯报案呢。” 另外一个人露出了难以理解的表情,“不肯报案?孙奶奶是有文化的人,她知道自己被诈骗肯定不会忍气吞声的,怎么可能不向警察报案呢?” “这事我本来也不相信,孙奶奶以前是报社的编辑,家庭条件是我们这一片最好的,我还记得小时候只要去她家里要零食吃,孙奶奶一定就会给出一大把,可是现在,也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男人又在自己的酒杯里续上了半杯的酒,停顿了一下说道,“她坚持自己没有被诈骗,还说,还说那个电话是她儿子打来的。” 另一个男人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看来,孙奶奶是有些神志不清了,她的儿子,恐怕已经死了快十年了吧” 所有的对话,都清清楚楚的传进了林宇的耳朵里,当他以为自己得到的都是一些无用信息的时候,最后的一句话差点让林宇手中的啤酒摔在了地上。 老人的儿子早就已经死了?林宇转过头去,眼睛不自觉的瞪大了一圈,原来老人藏着的秘密如此惊人,她的儿子在十年之前就不在人世了吗?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有了合理的解释,老人和她儿子长时间都没有联系过,老人不愿意向警察报案,并且在警察指出对方是诈骗犯并不是她儿子的时候,她躺在床上流出了浑浊的泪水,老人告诉警察,那个声音明明和自己的儿子一模一样。 所以跟着去羊城,老人其实压根都没想过要找自己的儿子,她想去的地方是解放军学院、八一公园、黄埔军校,以及所有她儿子曾经去过的地方。 老人还保留着对她儿子所有的记忆,就连儿子喜欢去的那片紫荆花林都还记得清清楚楚,老人想在这些地方找到儿子生活过的蛛丝马迹,通过自己的相机记录下来,以后把那些照片摆在自己的身边。 也许那个声音真的和她儿子一模一样,已经消失十年的声音在她耳边重新响起,才会让老人如此的义无反顾吧。男人冒充她儿子喊出的那一句妈,估计让老人的一颗心都化了。 “能不能多说一些,孙奶奶儿子的事情?”林宇尽量保持正常的语气问了一句。 第二百四十六章 认清现实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劲的原因,两个中年男人告诉了林宇很多关于老人家里的事,等林宇从酒馆走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 走在幽静的小巷里,林宇一路上都很沉默,周围也只能听到他忽轻忽重的脚步声。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老人的身份,曾经是一家本地报社的编辑,她的丈夫是报社里面的领导,两个人就是在工作的时候认识的。 由于很早就拿上了数目可观的工资,所以老人的生活条件在附近这一片算是很不错,他们是第一个装上固定电话的家庭,而且还有一台人人都羡慕的东方牌相机。 不过这样的好日子没能一直持续下去,老人的丈夫和儿子相继去世了,那家报社也因为销量越来越低,在老人生活陷入低谷的时候宣布倒闭。附近的居民发现老人似乎一夜之间就白了头,她变得很少出门,终于只和她养的那只花猫为伴。 怪不得老人认识地铁上的字,还能把那一台老式相机玩的很溜,林宇脸上苦笑了一下,孙奶奶果然和一般的老人不一样,她有过很辉煌的过去,也享受过一家三口温馨甜蜜的天伦之乐,只不过到了晚年,结局不太圆满。 老人应该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去世了吧,还是把那一段痛苦的回忆刻意的忘掉了?林宇曾经听说过,人类拥有选择性失忆的能力,如果某一段回忆实在太痛苦,出于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大脑就会选择性地将这段回忆抹去,对于当事人来说,痛苦的回忆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所以老人是不记得她儿子已经去世,才会一直在家里等他回来吗?因为儿子在十年前给过一句承诺,今年过年的时候他就会回家,只不过老人等了十个年头,还是没有等到她儿子回来。 灵魂状态的男人一直跟在林宇的身后,他始终小心翼翼的,不敢发出一丝声响,生怕引起死神大人的注意。因为听了小酒馆里面的对话,男人发现自己的罪孽又加深了一层,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诈骗的对象是一个已经失去了儿子的人,老人不仅膝下无子,现在连养老钱也没有了,男人很怕死神会一把将自己推入地狱。 男人想起自己第一次打电话过去,叫老人妈的时候,老人的语气是难掩惊喜的,她毫不怀疑地回答了一句,“儿子,你现在在哪?” 现在回想起这个场景,男人就觉得很是揪心,老人当时是以怎样的心情听到了自己的叫唤声,以为自己等待了十年之久的儿子终于出现了吗? 后来男人会三不五时地催老人尽快取钱,老人虽然口头上毫不含糊地答应下来,可总是会在电话里顾左右而言它,甚至聊一些亲人之间才会聊的话题,比如过年回家的假请好了吗。 当时男人觉得这个老太太的脑子肯定是秀逗了,就算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她的儿子,现在自己也还在绑匪手中,说什么过年回家这种事情合适吗。但男人还是保持了一定的职业精神,既然选择当一个诈骗犯就要一骗到底,男人给老太太描绘了一个很好的图景,他在电话里告诉对方,自己的假早就请好了,今年一定会回去陪她过除夕夜。 之后老太太还给男人打了很多次的电话,男人一开始每个电话都会接,因为他知道这是一条即将上钩的大鱼,可是后来他渐渐发现,老人在电话里说的都是一些鸡毛算皮的小事,男人甚至以为自己碰上了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主。 于是老人每打过来三个电话,男人才会选择性的接听一次,也许是被老人发现了自己有意为之,在后来的电话里,老人开始牵扯到取钱方面的事。比如自己的银行存折找不到,或者把其中一张大额存单的密码给忘了,她在电话里询问男人自己应该怎么办。 男人不得不又开始接听老人的每一个电话,因为他必须告诉老人如何在银行挂失,或者如何用自己的身份证重置密码,这些事情都关系着自己能不能拿到那三十万。 经历了一番艰难险阻,持续了长达一个星期之后,老人总算把那三十万全部取出来了,现在回想起来,男人心里突然生出一种感觉,老人是不是故意找各种理由给自己打电话,因为她只想多听一听她儿子的声音? 老人以前是报社的编辑,既能够识字又会玩老式相机,所以不至于连取钱都需要别人教吧?男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甚至觉得老人可能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个诈骗犯,但又为什么要心甘情愿地交出那三十万呢? 重新回到了木屋,老人的房间仍然是关着的,现在应该已经陷入熟睡了。花猫倒是很精神,它翘着自己的尾巴在厅堂里走来走去,像是在不断巡逻守卫着自己的一方领土,一旦听到哪里有响动声,花猫便会潜伏在地面,找准时机冲出去。 林宇走进自己的房间,他躺在那张古色古香木床上,发现自己原本的计划已经不能再继续了。林宇一直认为,只要帮助老人找到儿子就行了,男人的骗局会被解开,老人以后的生活也会得到保障。可是现在这种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老人的生活不会有第三个人出现来改变,她以后也就只能自己一个人过下去。 既然如此,就只能让老人认清现实了,她必须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做打算,自己也不可能一直在这里陪着她生活下去,林宇在心里暗自做下了决定。 这一晚,林宇辗转难眠,不知道是因为得知老人儿子的死亡,还是因为总能听到从远处传来一个男人干嚎的声音 第二天清晨,林宇从外面的早餐店买回了一大堆的早点,他觉得老人需要一个更健康的体魄才能承受住第二次的打击。老人在餐桌上吃了好几个小笼包,喝掉了整整一碗皮蛋瘦肉粥,她的精神看上去很好,早早的就把老式相机拿了出来,因为今天是要去拍摄五十周年校庆的日子。 第二百四十七章 电话本 老人说她最喜欢的就是街角那家早餐店的小笼包,前段时间因为生病,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了,没想到林宇今天早上就帮她买了回来。 林宇只是无声的笑了笑,他在吃小笼包的时候,感觉里面有一股酸涩。老人今天在他的眼里已经和昨天不一样了,林宇不得不为她将来的生活担心,老人的孤助无依并不是暂时的,但她自己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老人的心里还有一个很强烈的希望,临近年底了,自己的儿子就要回来了。 所以老人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开心,比如仅仅是参加一个小学的校庆,并且临时充当一回摄影师。老人吃完早饭后,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说自己差点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紧接着她又冲进自己的房间,经过了一阵翻箱倒柜之后,老人终于从衣柜的最深处找出来一个黑色的三角架。她将三脚架展开竖立在地面上,差不多一人的高度,刚好可以把相机平稳的放在上面。 “这样,我就可以跟大家一起合影了,”老人脸上笑得跟孩子一样灿烂。她将相机重新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抱起三脚架就迅速的往门外走去。 “孩子,今天中午我可能不会回来了,你就在外面吃点东西吧,”快要跨出门槛的时候,老了还不忘回头说了一句。 林宇对着老人的方向点了点头,既然是参加校庆,总是要在学校那边吃一顿饭的,林宇本来也想陪着老人去看一看,后来意识到自己有另外一件事情要做。 男人在林宇的眼神中跟着老人出去了,他越来越像一个无脸男,两只手交叉放在前面跟在老人的身后一声不吭,如今这样的状况,男人也的确没有颜面面对老人了。 林宇把碗筷收拾好,空荡荡的木屋里面只剩下他和小花。林宇要开始自己的第二个计划了,他要用一种适当的方式告诉老人,她的儿子其实在十年之前就已经去世。 林宇开始在房间各处搜寻,他希望能够找到老人儿子留下的一些遗物,这样一来,老人就不得不面对儿子已经死亡的事实。 木屋里面有很多的空房间,林宇猜想其中一定有一间是属于老人儿子的,正常情况下,他的房间里肯定会留下某些特殊的物品。 林宇开始一个房间接着一个房间的寻找,所有的衣柜、书柜、床头柜都被他拉开了,但其中要么空空如也,要么就是一些极其平常的物件,比如一面铜镜,或者是一把老式的裁缝剪刀。 就连被子都似乎给老人换过了,林宇看到衣柜里面叠好的被子都很崭新,上面的被套雕龙画凤,有着非常鲜艳的色泽,看上去就像过去办喜事才会有的被子。 仔仔细细的找了一圈,林宇居然没有发现任何老人儿子曾经生活过的痕迹,连一件旧衣服都没有,这种反常的状况,更让林宇确信,老人的儿子的确早就死了。否则老人的家里不可能找不到她儿子的任何东西,一定是老人有意藏了起来,或者干脆把那些触景伤情的东西都烧毁了。 林宇有些失望的回到了厅堂,他无奈的发现,老人将儿子的东西清理得像她的记忆一样干净。是不是只要儿子的遗物不在,老人就觉得自己可以像当初那样一直等下去?她就是这样自欺欺人的过了十年的时间吧,以至于接到诈骗犯电话的时候,她还认为那就是自己儿子打来的。 如此这样下去,老人的梦可能永远都不会醒,但现实却是,她的养老金已经没了,老人不能靠自己的梦境存活。 林宇坐在了那张实木沙发上,这种沙发虽然不如皮质沙发舒服,但却散发出一股很好闻的木材香味。林宇把自己的后背全都靠在了沙发上,就在愁眉不展的时候,他转眼看到了一个年代久远的笔记本。 笔记本是放在旁边木架的底部,木架顶端的高度和沙发持平,上面有一块灰色的布盖着,盖着的东西就是那台固定电话。 林宇好奇地弯下腰,从底部拿出了那个笔记本,待他捧在手上翻开查看,林宇发现原来这是一个手抄的电话本。上面用很工整的字迹记录着一个一个的名字和电话,不过其中大多数都无从得知他们和老人之间的关系,有可能是以前报社的同事,也有可能是住在周围的邻居,又或者仅仅是一个在置办酒席才会联系的远方亲戚。 林宇翻看了一会儿,发现上面有些名字后来又被划掉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不过有一个电话让他浏览的眼光停了下来,因为它旁边的姓名写的是一个昵称,小叔子。 这可能是唯一一个林宇能够确定对方身份的人了,小叔子应该就是老人过世丈夫的弟弟,这种关系已经算是很亲近,所以老人在电话本里面不是直接记录对方的名字。 原来老人还有这样的亲戚,林宇有种找到了救命稻草的感觉,如果把老人被诈骗的事告诉小叔子,小叔子应该会比自己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吧。 林宇没有过多的犹豫,他拿起沙发旁边的固定电话,将那个号码拨了出去。 听筒里传出了有节奏的回铃声,不过直到等待的时间结束,对方也没有把电话接起来。 “怎么回事,是在忙吗?”林宇疑惑地放下电话,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其实应该用手机打,这样一来就不会增加老人的电话费了。 等待了几分钟,林宇再次用自己的手机拨了过去,这一回小叔子很快就接听了。 “你好,哪位?”小叔子显然发现了打来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林宇在电话里礼貌地叫了一声,“叔叔,你好,”接着他告诉对方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志愿者,现在正在老人的家里,老人发生了一些事需要告诉他。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等他再次说话时,语气一下子就变得冷漠起来,“刚才那个固定电话也是你打的吧,我就是看到那个号码才不接,怎么,你是要告诉我,老太婆现在死了吗?” 第二百四十八章 漩涡 林宇一下子就被对方这句话给噎住了,小叔子口中的老太婆当然指的就是老人,所以他是故意不接老人的电话,心里还盼望着老人早点死掉? 这是林宇在电话本上唯一能找到老人的亲属,他带着仅存的一点希望硬着头皮说了一句,“奶奶的身体还不错,不过最近发生了一点事情,她好像不记得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 电话里,小叔子没有将林宇的话打断,所以他便将老人被诈骗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同时告诉对方,老人至今都还没有报案,因为她相信那个诈骗犯的电话就是自己儿子打来的。 “老太婆又犯病了吧,”小叔子听完后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讶异,“以前她就犯过一次病,说要等着自己儿子从部队回家过年,我们都拿她没办法,所以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了。不过那里的医生却说老太婆没病,观察了一个月便让她出院了,既然她现在还是这样,就再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吧。但现在她的钱都被骗走了,估计也没有哪个医院愿意收留她。” 林宇的一颗心渐渐的沉了下去,他发现在小叔子的口中,奶奶就好像是跟他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他也早就把奶奶当成了一个有精神病的疯子。 小叔子最后说了一句,“如果那个老太婆死了,你再打电话告诉我,我可以帮她收尸,这是我为我哥做的最后一件事。她被诈骗也好,犯病也好,这些事都不要再来烦我了。” 林宇听到对方无情的挂断了电话,嘟嘟嘟的声音就像是老人身处漩涡深处中的呐喊,那么的无力,却又那么的直达心扉。 林宇终于知道,老人为什么选择与花猫为伴了,因为花猫永远都会默默地陪在她的身边,将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分享给她,但老人身边的人却全都在离她远去,直到最后形同陌路。 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在那些亲戚的眼中,老人是一个身患精神病的将死之人,她将来的一切都只会给自己带来负担,所以没有谁还想跟老人保持联系,他们对老人敬而远之,唯恐避之不及。 老人有精神病?林宇可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老人最多也就是有一颗过于思念已逝儿子的心罢了,如果自己是老人的亲属,林宇绝对不会把她送到精神病院。 林宇默默地放下了手机,简单的一个电话就充分展现出了人情的淡薄和人性的丑恶,相比之下,自己这个死神倒是善良的可爱了,林宇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 另外一边,孙奶奶已经来到了她曾经就读过的小学。她是在小学创办的第一年就进去读书了,因此算是见证了这所学校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孙奶奶还记得自己是十多岁才读小学一年级,现在看来无疑是一个超龄学生,不过在当时她并不是班上最大的一个,而且还是所有同学当中唯一的女孩子。 孙奶奶一直很感谢自己的父母有先见之明,在那样的年代,居然把身为女儿的自己送去读书。那个时候可没什么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很多穷人家的小孩是上不了学的,更不用说不太被看重的女孩子了。 孙奶奶成了当时第一批有文化知识的年轻人,她在二十岁的时候就顺利进入了当地一家报社工作,因为接受过高等教育,所以孙奶奶当了一名审稿编辑。 孙奶奶过了很长一段人人都羡慕的生活,那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因此对这所让她接受启蒙教育的小学,孙奶奶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五十年后的今天,小学已经越来越气派了,它又建了一栋崭新的教学楼,高大的围墙将孩子们的活动空间和外面的街道隔离开来,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教学楼的前方迎风飘扬。 孙奶奶每年都会来这所学校看一次,她感觉这所学校就像是自己的孩子,每年都能看到它发生一点一滴的变化。学校的现任校长刚上任不久,他的年纪还不到四十岁,在这位元老级的校友面前,校长也会亲切地呼唤一声孙奶奶。 小学的门口挂上了一条横幅,“热烈庆祝本校建立五十周年”,不过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没有红毯、没有典礼、也没有前来庆贺的社会各界成功人士。 想必就算从这所小学走出去了了不得的人物,他也不会回到这所处于四线城市中的小学,成功人士一般都把自己就读的大学当成最值得感谢的地方。 所以所谓的校庆,仅仅是全校的老师以及住在附近为数不多的几个校友在一起聚一聚而已,他们会聊到这所学校曾经发生的趣事,现任的校长也会把学校未来的规划和几位校友分享。 这样的日子,合照总是少不了的,老师们搬来几排凳子还有一排桌子,大家或坐或站的聚集在了教学楼的前方。孙奶奶已经将自己的三脚架摆在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她将老式相机放在了三脚架的顶端,开始透过镜头观察队伍的造型。 孙奶奶表现的很认真,毕竟这所学校好不容易走过了五十年,自己也不可能看到下一个五十年它的样子了。透过镜头,孙奶奶发现左边队伍有几个人出框了,便高高举起自己的手臂朝那个方向摆了摆,“麻烦再靠紧一点,这边已经拍不到了。” 在孙奶奶的指挥下,队伍很快就出现了调整,站在最后排桌子上的几个年轻男老师干脆勾肩搭背,脸上露出了没心没肺的笑容。 孙奶奶发现大合照的队形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自己透过那一台老式相机,看到的都是一张张充满朝气的年轻脸孔,他们迎着金色的阳光,笑容灿烂。 这样的场景,让孙奶奶的心里突然有些触动,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过这么一张没心没肺充满阳光的笑脸,但是世事无常,流水无情,这样的笑脸自己不会再有,那样的日子也再回不去了 晃神过后,孙奶奶按下了定时拍摄的按钮,嘴里笑着说了一句,“大家注意,现在开始拍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遗物 相机的倒数只有几秒钟的时间,所以孙奶奶快步走回了队伍当中,她的位置就在第一排的中央,那个年轻的校长旁边。 孙奶奶在小板凳上坐直了身子,她挺起自己的腰杆,尽量让自己显得精神头十足,在相机自动拍摄的那一霎那,孙奶奶脸上露出了一贯和蔼可亲的笑容。 她,是真的已经忘了自己的儿子死了吗?男人此时就站在队伍的前方,很自然地接受着人们的注视,因为男人知道,除了死神大人没有任何一个人类能够看得见自己。 男人一直跟在老人的身后,在无形之中观察着老人的一举一动,他发现老人今天的笑容比以前多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见到了老友,还是因为回想起了自己那段青春时光。 可是坐在凳子上的老人笑得越开心,男人反而越有种心酸的感觉,因为老人的笑容背后藏着的是自己儿子早已经死亡的事实,这一点,老人到现在还无法面对。 孙奶奶从座位上站起,走到三脚架的背后稍微调整了一下位置,她再次按下了倒数的快门,嘴里喊了一声,“大家别动,再来一张。” 大合照基本就是校庆上最重要的活动了,拍完照片,几名校友留下来和老师们吃了一顿午饭,之后便打了一声招呼,各自回去了。 老人今天无疑是很满足的,这可能是她这段日子以来从事的最重要的社会活动,要是放在平常,老人的活动空间也不过就是自己住的木屋和那棵在溪流边的大榕树。 老人回去的脚步很轻快,她抱着一人高的三脚架完全不像是上了年纪的长者,走进巷子里的时候,有几个附近的居民给老人打招呼,“孙奶奶,又去拍照了啊。” 老人会一边点着头一边笑着回应,在这一刻,她能更真切的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穿过了第一条小巷,小花在半路上出现了,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它有意出来迎接主人。小花一看到老人的身影就迅速的奔跑了过来,它在老人的脚边打着转,不断用自己胖乎乎的脑袋去蹭老人的小腿。 老人被小花缠的不好走路了,因为小花跟得太紧,一不小心就会出现在自己即将落脚的地方。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黏着,老人嘴里发出了开怀的笑声,她将三角架立在地面上,然后蹲下身摸了摸小花的脑袋说道,“现在奶奶手里拿着东西,不能抱你,你就乖乖的走在奶奶的旁边吧。” 说完这句话后,老人重新站了起来,她抱着三脚架继续往家走,这一回小花也的确就乖乖的走在身旁了。男人的脚步不知不觉就停了下来,他看着前方一人一猫的背影,突然发现这样的画面是如此的美好。一条深幽的小巷,不那么平坦的青石板路,一个拍照回来的老人,和一只跟随着她回家的猫。老人应该很享受这种平淡而又温馨的生活,她脸上的神态就像一切不好的事情都真的没有发生一样,男人也想用这样的错觉来麻痹自己,要是自己并没有犯下过那样的错误会有多好 林宇坐在榕树下吹风,远远的便看见老人走了过来,他赶忙迎上去将三脚架抱在了自己的手里,随口问了一句,“奶奶,今天的校庆,玩的开心吗?” 其实老人的欣喜是显而易见的,林宇只是想通过对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现在需要一些高兴的事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老人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她由衷地感叹了一句,“现在的小学生真是太幸福了,想当初我上学的时候,可是连操场都没有啊。” 老人的乐观给林宇带来了一些欣慰,他们闲聊了几句,不一会儿便走到了木屋的门口。老人叫林宇把三脚架放到她的房间就行,她要赶紧去把相片洗出来,正好上次在羊城拍摄的那些也一并洗了。 老人把自己关进了一个隔间,林宇这才知道,老人居然还懂得如何洗照片。他自己在厅堂里面待了一会儿,觉得无事可做,距离晚饭的时间又还早,便好奇地走进了老人工作的隔间。 隔间里面几乎没什么光线,不过等眼睛适应一段时间之后,还是能看的清楚东西。有几张照片已经洗出来,被老人用夹子夹在空中晾干,林宇看到了今天刚刚照出来的校庆大合照,坐在最中间的老人笑得好像充满了幸福。 之后,羊城拍摄的那些照片也逐一洗出来了,解放军学院一个陌生军人的背影、八一公园的紫荆花林、还有那个转头行军礼的方队 林宇看着看着,突然觉得眼角有些湿润,老人又把一张新洗出的照片挂上去的时候,林宇轻声说了一句,“奶奶,这些照片,照得真不错。” 黑暗中,老人看不见林宇有些发红的眼睛,她笑了笑说道,“是还行吧,明天记得提醒我去买几个相框,我要把这些照片都装起来,放在我的房间里。” 奶奶是觉得,有这些照片陪着她,就好像她的儿子还在自己身边一样吧,林宇默默的走了出去,也许在她的潜意识里早就知道儿子已经不在了,只是老人的思想还没办法接受罢了。 上午的尝试失败过后,林宇在老人的房间里发现了另外一样东西,它被老人藏在了木床的最深处,一个很难发现的黑漆漆的木盒。 林宇将木盒拿了出来,打开的那一瞬间,林宇感觉有一块千斤巨石压在了自己的心脏上。因为木盒里面装着的,就是孙奶奶儿子的遗物。 遗物很简单,一块已经不再转动的手表,一个刻着五星红旗的军功章,和一张,老人儿子穿着军装的遗照。 黑白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不过仍然能够看得出军人的英姿飒爽,照片上,老人儿子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画面定格在了他最青春的年华。 林宇想起了老人在方阵队伍前流下的眼泪,那个时候,同样英姿飒爽的军人正在喊着口号,“爱我军营,爱我中华,甘洒热血,报效祖国” 第二百五十章 相框 是到了让老人认清现实的时候了,林宇将木盒里的军功章和手表放了回去,唯独把其中的遗照拿了出来 等到老人把所有的照片都洗完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近黄昏,林宇带着老人出去散了一会儿步,夕阳余晖中的榕树和溪流有一种怀旧的美感。 这里的时光在不经意间就流去了,林宇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待了两天,许飞航给自己的手机上发了一条信息,说今天下午的两节专业课那个奇葩教授又开始站在门口收签到卡了,这一回许飞航没办法帮林宇蒙混过关,他已经被记缺勤了一次。 许飞航在信息的末尾问了一句,“林宇,你的事情还没搞定吗,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许飞航害怕又再次碰到像今天这样的状况,到时让林宇期末考试挂科就不好了。 “我会尽快回学校的,你先帮我撑着,”林宇只能如此回复了一句。他转头看向身旁老人的时候,发现老人正在痴痴的看着正要落下去的夕阳,暗红色的光辉映照在老人充满皱纹的脸上,夕阳与老人组成一幅让人神伤的场景。 老人似乎没有在意时光在她身上的流逝,她很喜欢坐在榕树下看着周围一成不变的景色,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老人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榕树、溪流和远处的天边,是一个属于老人的特殊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老人每天都在肆意挥霍着自己的时光。 老人不坐在榕树下看风景,又能做什么呢?林宇的确想不出其他适合老人的活动,他本来觉得老人应该更加珍惜自己有限的生命,可是后来才渐渐发现,享受这种恬淡平静的生活就是老人对自己生命的珍惜。 晚饭是在大街上的饭店吃的,林宇觉得老人今天有些劳累,上午参加校庆,下午又洗了照片,不能让她晚上还给自己做一顿饭。 老人一开始是拒绝的,她说炒几个菜又花不了多少时间,出去外面吃太浪费钱了。不过在林宇的坚持之下还是同意了,他们在一家人气不错的餐馆里坐了下来,周围的客人各个年龄段都有,看上去应该都是住在附近的居民。 林宇点了几个当地的特色菜,一来是自己也想品尝一下味道,二来是老人很少有出去吃饭的机会,所以她也应该很怀念这些当地的菜品。 老人的胃口很好,已经和正常人的饭量没什么差别,看来她的感冒应该是完全好了。两个人就算放开肚子来吃,饭桌上还是有一些菜品没有吃完。老人向服务员要了一个塑料餐盒,她将剩下的菜全部打包起来,说是要带回去给小花吃,算是今晚小花的加餐。 回到住处,老人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便回房间睡觉了。也许是今天的确有些累了,老人睡的比以往还早了不少。塑料餐盒放在了厅堂的中央,小花很快就闻着味来了,它发现里面全都是自己喜欢吃的鸡肉鱼肉,小花胖乎乎的脑袋一下子就扎了进去。 林宇也坐在厅堂里,他一边听着歌,一边默默地看着小花享受它的美味大餐。食物是小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它在狼吞虎咽的同时,一定也在感激着主人对自己的宠爱。所以在主人生病的时候,小花也会用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去回报主人吧,人类与宠物之间的这种关系不仅仅是一种交换,而是一种感恩。这样的感情是简单纯粹的,比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要真实得多,所以老人才会选择与一只猫独居,而渐渐疏远自己和那些亲人之间的关系。 小花将餐盒里所有的食物都吃完了,它发出了满足的喵的一声,接着便不断用小舌头去舔自己的嘴和前爪,等到清理干净后,小花便从木屋下的一个窟窿里钻进了主人的房间。 随着小花身影的消失,周围的空间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就算耳机里还响着音乐,林宇也能感受到这种无处不在的寂静。 这里的夜晚可以安静到没有一丝声音,甚至比林宇所在的羊城大学还更加安静,因为就算是在大学校园,偶尔也能够听到从楼下传来的人声,或者一辆小汽车从宿舍楼边的马路驶过。 但这里却是没有任何一丝声响,特别是今天晚上,显得比平时还更加宁静。这是暴风雨要来的前奏吗?林宇抬眼环视四周,最后目光落在了老人紧闭的房门上,不知道老人明天看到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经过了一个晚上的休息,老人的精神又回到了最好的状态,她早早就出门去了超市一趟,把十几个精致的相框买了回来。 昨天下午洗出来的照片全都干了,老人把它们一张一张小心地叠放在一起,全都拿到了厅堂,把它们逐一装进自己买回的相框里。 林宇听到响动声起来了,他发现那些崭新的相框里已经多了一张张很值得回忆的照片。老人顺便把早餐也买回来了,她一边拆开一个新的相框,一边对着林宇说道,“孩子,赶快洗漱一下吃早饭吧。” 林宇点了点头,却在老人的身边坐了下来,他眼睁睁的看着老人把所有的相片都装载完毕,最后喜滋滋的把那些相框全都抱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林宇的心脏开始不安的跳动起来,他其实早就醒了,而且趁着老人去超市买相框的时候,把一件事物放在了老人房间的梳妆台上。就是那张,被老人藏在床底下的儿子的遗照。 林宇想用这样的方式提醒老人,她的儿子早就不在了,老人必须正视自己接下来的生活。梳妆台就在老人房间靠窗户的位置,老人只要走进去就很容易看到,而且她手里抱着那么多相框,也必须先把它们放在梳妆台上。 林宇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状况,他站起身,跟着来到了老人房间的门口。前方,老人的身影就在梳妆台前停下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 梦醒 林宇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这是一个很大胆的决定,他无法确定自己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不过林宇已经想不到其他办法了,老人不可能等到自己的儿子回来,她电话本上唯一的亲戚小叔子,也对老人的现状置之不理。现在,林宇只能让老人自己认清事实,并且为将来的生活做好打算。 儿子无疑是老人活下去的寄托,她坐在榕树下痴痴的看着远方夕阳的时候,老人心里想的可能也是儿子不久之后就要回来了。所以老人可以安安心心的等待下去,儿子回来的那一天已经成了老人永远的盼望。 林宇知道自己这么做是残忍的,可是没有了精神寄托,人并不会死,但要是没饭吃,人一定会死。林宇不知道老人身上还剩下多少钱,但无论是住旅馆还是买相框,老人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金钱危机。她或许认为等到自己的儿子回来,一切事情自然可以得到解决。 在精神和性命两者中,林宇替老人选择了后者,他觉得老人是一个有学识的人,曾经做过报社的审稿编辑,还会使用东方牌的老式相机,老人的梦境就算被自己点醒,最终也一定能够走得出来。 林宇是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的,但无论如何,自己的举动都是一个很大的冒险,也有可能,老人会因此创伤过重而真的就得了精神病。看着老人停下来的背影,林宇的十根手指都情不自禁的握成了拳头,手心渗出了一片冷汗。 老人应该是看到了梳妆台上的遗照,所以她的脚步才会提前停了下来,这张遗照就像是一个榔锤,狠狠地把老人从十年的梦境中敲醒。 林宇觉得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不管接下来他看到的是老人手中的相框全部散落在地,还是老人失声痛哭大喊大叫,他认为自己都能够接受,梦醒的瞬间是痛苦的,但梦醒之后她才能享有真正的人生。 停滞了几秒钟,老人终于有了下一步的动作,她继续抱着手中的相框往前走,来到梳妆台旁边的时候,又把那些相框全都放在了上面。 这是林宇怎么都没有预料到的反应,老人表现得实在太平静了,她既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发疯,就像,就像那张遗照并没有出现在自己的眼睛里。 林宇讶异的皱起了眉头,难道老人没有看到儿子的遗照?但这种想法很快就被自己否定了,为了让遗照更加显眼一点,林宇特意把它摆在了梳妆台的中央,就在那一面老式镜子的旁边。如此近的距离,老人不可能到现在还没看到。 就在林宇疑惑不解的时候,老人轻柔的声音传了过来,“这张照片,怎么,放在这里了?” 林宇感觉自己的心被揪了一下,从他的位置可以看到老人的动作,老人把儿子的遗照从梳妆台上拿了起来,她慢慢着玻璃相框的表面,脸上的神情平静安详。 老人果然是知道的,她没有精神病也没有老年痴呆,她只是一直在欺骗自己儿子还活着。林宇抬起腿,慢慢走进了老人的房间,老人从遗照的注视中回过神来,看到林宇出现在了自己的身旁。 “小宇,照片是你放在梳妆台上的吧,”老人淡淡的说了一句,语气中并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我儿子在十年前就去世了,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 老人转过身,走到了自己的床前,她把那一张遗照放在了叠好的被子上,又弯下腰,从床底下取出了那个藏好的木盒。木盒在老人的膝盖上缓缓打开,里面放着儿子的另外两件遗物,军功章和一块手表。老人抬起头看向林宇,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容,“我总说要等儿子过年回来,你是不是觉得,我就是一个发了疯的老太婆?” 看着老人的笑脸,林宇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无声地摇了摇头,轻轻的坐在了老人的旁边。 老人把军功章拿在手里,神情似乎陷入了遥远的回忆,“时间真的过得好快,不知不觉,一晃十年就过去了,还记得零八年的汶川大地震吗,好多人都因为这一场灾害死亡了,其中也包括我的儿子。” 老人轻叹了一口气,接下去说道,“那一年,我儿子已经是第三年没有回家了,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今年过年一定会回来,好好的陪陪我。可是很快,他所在的部队就接到了要去救灾的命令。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关注电视上汶川地震的新闻,八级的强震,成片成片的废墟,每看一次报道,都会让我的心揪成一团。我同情当地的居民,更加担心前去救灾的儿子,听说地震中心不断有余震爆发,每一天的死亡人数都在攀升当中。 我尝试着给儿子打了好多次的电话,其中大部分都无法接通,我知道是因为那边没有信号造成的。终于有一次,儿子在深夜的时候来电话了,他告诉我他一切都好,现在暂时还不能回来,因为废墟里还有很多被困群众等待救援,但他在电话的最后告诉我,他很想家” 老人说到这里,眼角不知不觉就湿润了,她用衣袖擦拭了一下,又把那一张遗照拿在了自己的手里,“那是我和儿子最后一次的通话,部队的救援活动结束了,我的确等到了儿子回来,不过他是被几个战友一起抬回来的。战友把军功章交到了我的手里,他告诉我,儿子在救援行动中表现得特别勇敢,他总共从废墟里面救出了七十八号人,还有一个是不满一岁的婴孩,但在最后一次冲进废墟的时候,余震爆发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从他的身体上方砸落 那些战友都是可爱的孩子,他们把军功章交到我手里的时候,全都在我的面前跪了下去。他们哭的像一个没长大的小孩,嘴里喊了一声,妈。” 第二百五十二章 自私与成全 零八年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林宇的年纪还小,不过他对那一次的灾难印象很深刻,因为当时汶川就是全国上下唯一关注的焦点。每个人都在关心着灾区的最新报道,就连企鹅聊天软件当时都以灰白的色彩显示。 林宇本以为那样的灾难离自己很遥远,他生活的地方没有感受到任何地震的迹象。不过那几天,住校的同学还是自发的在操场上打地铺,以便出现地震的状况可以随时逃命。学校对这件事是默许的,成百上千的同学聚在一起,反倒让他们找到了一些别的乐子,比如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起斗地主打升级,还有一些则是玩起了比较高端的杀人游戏。 在操场上睡了几个晚上,地震的威力也就慢慢过去了,大家开始重新回到自己的宿舍,像往常一样进入了三点一线的生活,造成数万人遇难的历史性事件似乎就这样被大家遗忘。 林宇没想到的是,现在会碰到一个和当年大地震有密切关系的人,而且在她的身上,地震的后果已经持续了十年,到如今仍然还没有结束。 听了老人的一席话,林宇很是动容,他轻声地问了一句,“奶奶,你有没有后悔过,让他去参军?” 老人嘴里微微叹了一口气,“要说从来没有后悔过,那肯定是假的,我儿子当年高考的成绩完全可以上一所不错的普通大学,可是,可是他偏偏对当一名解放军战士情有独钟。”老人又看了看手里的那一枚军功章,脸上失落的表情又有了些许欣慰,“不过我知道,我儿子一定没有后悔,他的一条命,换回了整整七十八条生命,其中还有一个是不满周岁的婴孩” 房间陷入了沉默当中,林宇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总是在隐隐作疼。老人的爱是自私的,她只想自己的儿子能够陪在身边,过年的时候能够和儿子吃一顿团圆饭。但老人的爱同时又是伟大的,她明白儿子想成为解放军战士的初衷,所以在那一次救援行动中,儿子不断从废墟里将灾民救出正是实现了他当一个解放军战士的价值,因此老人没有悔恨,而是选择了成全。 “还记得,我们在解放军学院,听到他们喊的口号吗?”老人把军功章和遗照重新放回了木盒里,眼睛透过窗户看向外面的小巷,这里的生活仍然像昨天和很多天以前一样,那么的宁静祥和。 林宇重重地点了点头,“我记得,他们喊的是,爱我军营、爱我中华、甘洒热血、报效祖国。” 老人嘴角浮现出了一丝笑意,“我儿子当年肯定也是这么喊的,所以在灾区救援的时候,他才会甘愿洒出了自己的热血吧。” 这个时候,老人的神志显得非常清楚,眼神中闪烁出的都是智慧的光芒。她现在的样子,很适合当年报社审稿编辑的身份,家中的摆设和品位也显得合情合理了。 “奶奶,既然你心里知道,他,早就走了,为什么还要给诈骗犯,送去那三十万呢?”林宇有些不解地问一句。 老人这一回不再否认自己被诈骗的事实,她无所谓地笑了笑,“小宇,你知道吗,那个人的声音真的和我儿子一模一样,当他在电话里喊了我一声妈的时候,我真的有种是在跟儿子通话的感觉。当时我就脱口而出地说了一句,儿子,你现在在哪里?” 老人把手中的木盒重新盖好,并且小心地把它放在了自己的床底,回忆起自己被诈骗的那一段日子,老人脸上仍旧没有半点恨意。 “这句话一旦开头就停不下来了,他假装是我的儿子,而我也很想再听一听他的声音,于是我们之间就这样将错就错了下去。说实话,他的诈骗伎俩真的很笨拙,应该是第一次干这样的坏事吧。一开始,他跟我说不了几句便会挂断电话,不知道是不是害怕自己露出马脚。后来我有意的在电话里牵扯到一些其他的事情,于是我们通话的时间越来越长,借着和他打电话,以解我对儿子的思念之苦。 不过后来,他似乎感觉到我的意图了,开始三不五时的不接听我的电话。我只好把话题转移到取钱上面,一会儿说我的存单找不到了,一会儿又说我的取款密码忘了,我们的通话次数才又渐渐增多。但这些话题总有说完的时候,他也在不断催促着我把三十万取出来,交到他的手里。 到最后,我对那个人产生了好奇心,想着他到底长得什么样,会不会外貌上也和我的儿子有几分相似?于是我决定去见一见他。带上取好的钱,独自一个人去到了羊城。那是一个降温的雨天,我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等了十分钟左右,那个人终于出现了。 他从一辆出租车上走下来,脸上带着一副黑色口罩,身高和我的儿子相差无几。看着他朝我走过来,我的心里有些激动,能够亲眼看见他,和他说一说话,我想这一趟我就来的值得了。我们目光对视的时候,我看清楚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不如年轻人那么清澈,里面还透着一股胆怯,仅仅和我对视了一秒钟,他就飞快地移开了自己的目光。 我能感觉到这个人生性并不坏,通过电话诈骗,也一定是出于他的无奈。他的年纪应该是已经成家有小孩了,我当时就想着,或许他就是为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才这么做的。我希望这一笔钱交到他手里以后,可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并且就此改过自新。 看到他要走,我故意说了一句话,让他尽快放了我的儿子。因为我还想听一听他和我儿子一模一样的声音,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拿到了这笔钱,他肯定不会再接我的电话了。 不过,我这个老太婆的愿望终究还是没能达成,他没说一句话就走了。我一直看着那辆出租车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子” 第二百五十三章 热血男儿 灵魂状态的男人也就在这个房间里,老人说的话全都被他听到了,男人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那些笨拙的计量一开始就被老人看穿了,老人从没相信自己就是他的儿子。 男人知道了老人的儿子是因为救灾而丧生,他跟自己不断的打电话,只是为了多听一听和她儿子一模一样的声音。老人是心甘情愿把钱拿出来的,因为她想见一见自己的样子,也想用这一笔钱让自己改过自新。 男人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到这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世界上不仅仅有陷害自己,把自己逼进绝路的赌友,还有眼前这个像天使一般的老人。她跟自己素未谋面,却甘愿拿出家里仅有的三十万积蓄,想着自己也可能是因为被生活所迫。 男人突然觉得自己太渺小了,在这个老人面前,在已经英逝的解放军战士面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实在太丑陋,有种枉为人的感觉。 男人后退了几步,靠在了房间的墙壁上,事实的真相让他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他的眼珠最大程度的瞪了出来,不断摇晃着自己的脑袋 林宇坐在中间,不管是老人还是灵魂状态的男人,他都能看得见,一边是善一边是恶,两者以一个特殊的方式呈现在了这个房间里。 此时此刻,林宇成了三人当中最冷静和理性的一个,他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老人接下去要怎么办。 “奶奶,那可是你辛苦积攒下来的三十万,你为什么要真的全部交出去呢?”在林宇看来,就算老人真的好奇对方的长相,想亲口跟他说一说话,也不必真的就把钱全部取出来,随便在包里装上几万块,男人也不会敢当场检查的。 “要攒下三十万的确不容易,”老人无可否认的点了点头,“可是那一笔钱,我在十年以前就攒好了,那是准备给我儿子结婚用的。他的身份是一个解放军战士,经常不着家,所以很多小姑娘都不愿意跟他在一起。那个时候我便很犯愁,除了多准备些彩礼钱,我也想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后来,这一笔钱也用不上了,它就一直尘封不动的留到了现在。反正我这一辈子是不会去花这笔钱的,当诈骗犯问我要赎金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上天赐的机缘,把这笔钱交给和我儿子声音一模一样的人,或许就是它最好的去处了。” 听完了这些话,林宇把一切前因后果都搞清楚了,为什么老人会甘愿把三十万交给了诈骗犯,又为什么明知道被骗了还不愿意报案,她嘴上说着要等自己儿子过年回家,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是怎么都等不到了。 正所谓人生如梦梦如人生,在老人的眼里,到底是梦还是人生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她活在儿子过年还会回来的梦里,也活在应该把彩礼钱处理掉的现实生活中,老人所做的一切看似疯癫,但却是出于她的真性情。 “小宇,你是不是在担心我以后的生活?”老人拍了拍林宇的手背说道,“孩子,放心,奶奶是一个有退休金的人,虽然每个月能领到的不多,但对我这样一个老太婆来说已经足够花了。我不希望警察把我的钱追回来,然后把那个诈骗犯关进监狱,只希望他以后能够好好对待自己的人生。只可惜的是,那个声音我恐怕永远都听不到了。” 事到如今,林宇心中最担心的总算是放下了,幸好老人以前在事业单位工作,所以退休后能够领到国家发的退休金。老人其实把一切都谋划好了,没有那三十万,她仍然可以像以前一样过下去。 老人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她走到梳妆台前面,从最下面的抽屉里翻出了一盒磁带。那是十几年前常见的歌曲卡带,卡带有着ab两面,分别录好了五首流行歌曲,从卡带的贴纸上可以看出都是哪些歌。 “我儿子以前很喜欢听歌,经常看见他把随身听揣在口袋里,他说最喜欢这盘磁带里面的一首歌曲,《男儿当自强》。后来他自己唱了一遍,就用这盘磁带录了下来,要不是有它保存着,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真的害怕把儿子的声音给忘了。”老人把磁带放进了一个长方形的录音机里面,等她按下播放按钮,磁带在齿轮的带动之下转动,一股铿锵有力的音乐声在房间里面响起。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我发奋图强做好汉;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 录音机传出来的声音是青涩的,有一些节奏没有跟歌曲的旋律配上,但林宇听得出来,他唱得每一句都发自己的内心,就像歌词写的一样,是一个有着铮铮铁骨的热血男儿。 短短几分钟的歌曲结束,听到最后一句,比太阳更光的时候,高音处有些喊破了,但林宇听得却是双眼一热,似乎能够看到当年他在汶川灾区不断冲进废墟的图景。 老人不知道已经听过多少遍了,可是每听一次,她还是会流下两行眼泪,就像现在这样。老人用衣袖抹了一下眼角,转头对着林宇问了一句,“怎么样,我儿子唱的不错吧?” 林宇感觉鼻子酸酸的,他无声的点了点头,除了热血男儿给他带来的感动,他还发现,录音机里面的声音的确和男人有九分相似。还剩下一丁点的不同,可能是年龄差距造成的。 “奶奶,你是很想再听到他的声音吧?”录音机被关掉后,房间里陷入了短时间的沉默,林宇想到了男人可以为自己赎罪所做的最后一件事。 老人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儿子的音容笑貌经常在自己的眼前出现,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老人的记忆力已经日渐衰退了,她越来越记不清楚儿子说话时的声音,所以在接到诈骗犯电话的时候,老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如果当初,他能够再留下一段话给我,让我可以时不时的听一听,我应该会觉得他还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吧,”老人淡淡的说了一句。 第二百五十四章 一盒磁带 这一天下午,林宇和老人告别了,他和老人一起把那些相框摆在了房间里,每当窗口有阳光洒进来的时候,那些相框表面都会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辉。 老人看着那些儿子曾经生活和去过的地方,她的脸上总是会露出满足的微笑,小花时不时会跑进老人的房间,用前爪拍一拍老人的小腿,然后嘴里发出一声乖萌的叫唤。这个时候,老人便心领神会的将小花从地上抱起,一人一猫静静地坐在这间洒满金色阳光的房间里。 老人又回到了自己平静的生活,她被诈骗的三十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仅仅是在她的生活里曾经引起了一点点的波澜。 林宇发现自己最在乎的事情恰恰是老人不在乎的,她宁愿用这一笔辛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去换回一个陌生人叫自己一声妈,仅仅是因为这个人的声音和自己儿子一模一样。 林宇意识到,自己要做的不是帮老人把那一笔钱追回,而是力所能及的另外一件事。他告诉老人自己要回学校上课了,要是有空,他以后还是会过来看她。 老人和小花一起将林宇送到了门口,挥手告别的时候,老人站在她的木屋前久久地看着林宇远去的背影。虽然和这个年轻人相处的时间不多,但老人觉得年轻人很特别,他来到自己家绝对不是因为那个什么大学生志愿活动,老人觉得这个人的出现,是自己生命中一段特殊的缘分 三天后,老人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午休,突然听到大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孙奶奶,孙奶奶在家吗?有你的快递。” 老人疑惑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尽管她也知道现在的网购很发达,刚刚过去不久的双11又创造了新的销售记录,但老人自己还从来没有在网上买过东西,她觉得巷子里面的百货店就可以解决自己的日常所需了。 老人推开大门,发现一个身穿制服的快递员站在门口,他的样子看上去有点眼熟,应该就是住在附近的居民,但老人一时想不起对方的名字了。 快递小哥看出老人似乎不太懂得如何收包裹,便将一只签字笔递到了老人的面前,然后笑着说了一句,“孙奶奶,你只要在这里签字就可以了。” 老人犹豫了一下,在落笔之前还是小心的问了一句,“这个包裹,真的是送给我的吗?” 快递小哥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姓名和地址都没有错,奶奶,你放心,我不会把别人的包裹送给你的。就算不是你自己买的,也有可能是别人在网上买了要送给你。”快递送得多了,快递小哥对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很多收件人都不知道包裹是谁买给自己的。有一些是属于情侣之间的惊喜,有一些是剁手党在网上买了太多东西,连自己都忘了,还有一些就是上了年纪的长辈,他们不会上网也不会通过手机下单,所以儿女们往往会选择在网络上购买,然后直接寄到长辈的家里。 老人本来想说,自己认识的人当中,也不会有谁会在网上给自己买东西,不过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她用签字笔在空白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将一个非常轻巧的包裹拿回了房间里。 戴上老花镜,老人终于看清楚了寄件人那一栏非常小的字迹,上面写着一个非常奇怪的称呼,最可爱的人。接下来是寄件地址,中华四川省汶川市一处被地震掩埋的废墟。 老人看到这里,心脏就咚的一下,仿佛被某一个东西给击中了。她意识到里面的东西跟自己死去的儿子有关,从地址来看,很有可能是属于儿子的另外一件遗物。 老人哆哆嗦嗦的撕开了封箱胶带,纸箱里面又出现了一个小型的方盒,看上去只有巴掌大小,老人非常小心地把那个方盒拿出来,拆开外层的包装纸,老人看到呈现在自己手掌里的是一盒磁带。 她的心跳一下子就加快了,难道儿子在十年之前还录了其他的东西给我吗?老人心中很自然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她将塑料盒子打开,取出里面的磁带放进了录音机里。 磁带在齿轮的带动下开始了匀速的转动,录音机里面暂时没有播放出任何声音,老人紧张地将两只手掌交叠在了一起,她非常希望接下来,自己能够听到儿子说的话。 儿子的样子,老人是不会忘记的,因为照片可以将那一刻永远的保存下来。但是,老人很害怕自己会忘记儿子的声音,《男儿当自强》这首歌虽然已经被录了下来,但那个时候儿子的声音还过于稚嫩,老人不想自己的记忆中出现一段空白。 其实,如果自己儿子一直还活着,那么他现在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了,他的声音肯定会出现变化,不再像当初唱《男人当自强》时有股青涩之感,他的声音里面也会多一些沧桑吧。 老人在心里这么想着,她突然记起自己曾经接到那个诈骗犯的电话,对方的声音和儿子有九分相似,唯一的不同就是多了一股成年人的沧桑之感,也许这便是自己想要见一见那个男人的原因,他的声音,就好像是儿子生命在这个世界上的延续。 录音机里面出现了些许的杂音,就好像是一张老式胶片就要开始播放的前奏,老人将自己的思绪拉了回来,全神贯注地聆听接下来将要播放的内容。 小花也在这个时候走进了房间,它似乎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所以这一次没有发出任何叫声,也没有向老人索要拥抱。老人坐在木床上,小花便爬上了床边的脚塌,它用蹲坐的姿势看着梳妆台上的录音机,两只耳朵完全竖了起来,似乎也想要听懂里面传出来的声响。 一段杂音过后,真实的声音出现了,那是一个老人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声,他开口说的第一个字便是,“妈。” 第二百五十五章 不死之身 这就是自己儿子的声音,老人的心坎像是被人重重地捶了一下,两只眼睛一下子就泛红了。 录音机的喇叭中,熟悉的声音还在缓缓地传出来,“我现在在汶川灾区,部队接到了紧急命令,要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救援存活下来的灾民。妈,你知道吗,光是这几天我就救了几十号人了,我看到好多家庭因此而破碎,其中还有一个是不满周岁的婴孩。它被自己的母亲死死的保护在身体下方,而那个母亲的身体早就被一根钢筋洞穿了。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选择当一名解放军战士的意义。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侵略也没有战争,所以地震灾区就是我们的战场。这里时不时还会有余震爆发,我们必须赶在下一次塌方之前救出更多的人。 妈,我知道你会很担心我,希望我能够早一点回到你的身边。可是我必须守住我的战场,这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死亡,生命的意义已经不再是个人的安危,还记得我在军营里经常喊的那句口号吗,现在是到了我报效祖国的时候了。 接下来,我不敢保证我是否会碰到意外,但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也请妈妈你不要伤心,因为被埋进废墟的那一刻,我会笑着离开这个世界。那个时候,我完成了我生命的意义,只剩下最后一点遗憾,就是没能信守承诺,回到家里陪你过年。 春节联欢晚会是你最喜欢的节目,如果我不能回家,你也要高高兴兴的把它看完。因为我会在天上默默的守着你,始终都待在你的身边,陪你一起看春晚,陪你一起到巷子里面散步,陪你坐在榕树下看着天边的日出日落” 磁带里录下的话语结束了,老人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床上,过了很久,她才起身走到了窗台。轻轻打开那扇木窗,老人探头看向远处的蓝天,一缕阳光照在了她的脸上,那是老人笑着流泪的模样 羊城大学一个僻静的角落,灵魂状态的男人站在了林宇的面前,他的表情不再那么愧疚了,因为他终于帮老人做了她最在乎的一件事情,重新听到儿子对自己说的话。 那个声音自然是属于男人的,死神教会了他一种赎罪的方法,扮演曾经在灾区救灾的老人的儿子,因为那个时候的他,便是存活在这个世上最后的痕迹。 老人一定很想知道,儿子在灾区救灾的时候到底是怎样度过的,他又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态离开了人世间。死神叫他帮助老人填补这一段空白,并且让老人能够更加安心地活下去。 老人收到快递的时候,男人其实也就站在旁边,他想看一看老人听完那一段话的反应,自己是否真的能够赎清犯下的过错。 男人发现老人真的被治愈了,她最后开窗看向蓝天的时候,就好像真的能够感受到那一双来自天国的视线。 “死神大人,谢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我现在可以去魂界了,”男人由衷的说了一句。他现在才发现,做了一件善事之后的感觉是这么好,和诈骗钱财之后的惶惶不可终日完全是天壤之别。只可惜,自己明白这一点太晚了。 林宇点了点头,“你也算是将功赎罪了,等到下世轮回,再去做一个好人吧。” 魂界入口被打开,男人坦然的走了进去,他最后回望了一眼人间,身影在一片朦胧之中消失。 林宇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当他点开死神游戏的时候,发现自己获得了一千二的经验值,还有两千五的慰籍值。后面的这个数字让林宇颇感意外,因为他明明记得,男人是属于自杀身亡,他心中的遗憾不如其他亡魂那么强烈,所以最初的慰籍值并不高。 林宇仔细的看了一下死神游戏里面的记录,原来这个数值在任务的开展过程中出现了变化,特别是当男人跪在老人面前忏悔的时候,游戏里面的慰籍值得到了成倍的提升,所以最终才会获得了两千五的奖励。 除此之外,林宇发现自己的技能树上又开启了一项新的技能,名字看上去有些普通,叫做治愈。点了一下技能说明,林宇发现它的能力并不简单,说是可以治愈一切物理上的创伤,并且施展技能的对象没有任何限制。 也就是说,治愈不仅可以用在自己的任务对象上,还可以用在自己的家人朋友,甚至是自己本身。一切物理创伤?这几个字让林宇看得心潮澎湃,不就是,传说中的不死之身吗? 林宇激动的笑出了声,没想到这一次的任务收获还挺大,不仅慰籍值创新高,还获得了一项可以和深渊媲美的逆天技能。深渊是用来杀人的,治愈是用来救人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能力恰好和自己邪恶与救赎的两面相辅相成。 林宇的异常举动被室友注意到了,周光华疑惑地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发现林宇正在对着自己的手机傻笑,那表情就和玩游戏时看到开启了一个新的技能相差无几。周光华忍不住问了一句,“林宇,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啊?” 现在的周光华正在拿着一本专业书狂啃,马上就要进入考试周了,接下来平均每天都会有一门考试,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把整个学期的内容全部看完,就算智商很高的周光华也会觉得有压力,没想到自己的室友在这个时候还能够轻松地笑出声。 林宇打量着自己的另外一只手掌,按照死神游戏上的说明,治愈能力就是通过这只手掌释放出来。他头也不抬的说了一句,“没什么,就是看到了一个段子。” “噢?什么段子这么好笑,说来听听?”周光华有了一些兴趣。 “你知道狗是怎么叫的吗?”林宇想也没想的就问道。 “狗叫,是汪汪汪啊。” “那猫是怎么叫的?” “猫是喵喵喵。” “鸡又是怎么叫的呢?” “呃,鸡”,周光华一时没有回答上来。 “我告诉你吧,鸡是这么叫的,大哥,来玩呀~” “” 第二百五十六章 买茅台 考试周很快就到了,林宇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复习功课上,好在这段时间他也没有接到新的任务,因此就在寝室和自习室度过了一段暗无天日的生活。 读到大三,林宇已经对羊城大学的考试传统有了深刻的了解,比如课后布置的作业是有很大概率在考试试卷上出现的,还有就是历年的考题,类型都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 所以虽然这个学期的专业课非常多,考试周的场次也很密集,基本上每一门课都只有一天的复习时间,但林宇仍然有信心把它们拿下,毕竟自己的目标仅仅是考过六十分而已。 从头到尾看一遍书的内容是肯定来不及的,因为每一门课对林宇来说都是全新的内容,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把一本新书学完,而且还要一直持续十几天的时间。因此林宇采用的是针对性的练习,他首先翻开的是自己的课后作业,上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许飞航帮自己完成的习题,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是课堂上林宇借学霸们的本子抄过来的。 所以从表面上看去,那些课后习题都完成的很漂亮,时不时还能看到老师写出一个优的评价。不过对林宇来说,这上面的题目基本上没有一道是自己会的。 这个时候,林宇只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自学才能,对照习题上已经有的答案和课本上的知识点去理解,将那些课后作业一道一道的攻克。当然,实在无法理解的就只好死记硬背了,把解题过程和公式背下来,要是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题目也可以生搬硬套上去。 林宇通常会花上半天的时间把所有的课后习题扫一遍,接下来的半天就是历年的考试试卷了。这些试卷在羊城大学的各大复印店都能找到,它们有的盘踞在中心食堂旁边的一条街,有的就在宿舍楼下的一个角落。 林宇早早就把所有的考试试卷都准备好了,他通常会复印最近三年的卷子,因为时间越近,考试的题目就越趋于雷同。从已经复印好的试卷上也能够看出来,上面的题目有近八成都是类似的,大多数都是换汤不换药,同样的知识点,改一个其他的题干去考罢了。 林宇会花半天的时间将三张试卷啃下来,选择题和填空题只要直接背答案就好了,因为这种题目就算再次出现也不会做多大改动。后面的大题就要靠自己的融会贯通,在理解知识点的基础上稍作改动。 从大二开始,林宇基本上每个学期都是这样应付考试的,这是他锻炼出来的一天就能过一科的捷径,从历史情况来看,林宇还没有失手过。 这学期的专业课多了一些,所以在考试周的过程中每一天都是煎熬,林宇的大脑持续了两个星期的高速运转,考完一科便强迫自己忘掉一科,因为这样才有足够多的空间记住下一门课的考试。 终于,整整两个星期的考试结束了。林宇从最后一科的考场走出的时候,暗自大大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一抹轻松的微笑。从他自己的感觉看来,考过六十分应该是没问题的,其中还有一、两门课考得特别好,因为里面所有的题目基本上都能从前三年的考卷中找到。 这天晚上,林宇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自己的期末考试结束了,他这几天就会买火车票回家。父母还有奶奶得知后都非常高兴,因为以往的假期,林宇通常都是要先做一段兼职才会回家的,所以他在家里待的时间都不长,可是今年不太一样。 林宇没有多说什么,早一点回去陪父母总是好的,但实际情况是,他已经攒好了大四最后一个学年的学费。随着死神任务的慰籍值越来越高,马上就要突破三千的关口,林宇发现自己已经不需要出去送外卖了,仅仅半年的时间他就攒够了大四的学费,还有剩下半年的时间,林宇通过完成任务就可以存下不少的积蓄。因此他决定不再去送外卖了,前段时间,他已经把那辆电动摩托车退回给了外卖公司,他要把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和家人。 回去之前,林宇没忘了给父亲的承诺,过年的时候给他带回去一瓶飞天茅台。林宇在网上查了一下价格,由于年关将至,很多白酒又开始调价了,飞天茅台也不例外,从印象中的一千三百元变成了一千五百元。 价格的确是很贵的,特别是对于林宇这样一个大学生来说,小小的一瓶白酒,基本上就相当于自己一年学费的三分之一。不过钱花掉还可以再赚,自己的父亲可是很多年都没有喝过茅台了,林宇咬了咬牙,决定到学校附近的白酒经销商去选购一瓶。 虽然可以直接从网上购买,但林宇还是觉得到实体店选购的感觉要好一些,而且现在实体店和网上的价格也相差不大了,在实体店购买,销售员还会帮你简单的包装一下。 走出校门没多远,林宇就看到了一家专门销售白酒的店铺,他走进去一看,发现里面各种档次的白酒都有。从古井贡、酒鬼酒,到泸州老窖、洋河蓝色经典,再到耳熟能详的五粮液和贵州茅台,所有的白酒都整整齐齐地摆在木架上,颇有种琳琅满目的感觉。 林宇的目光正在搜寻在飞天茅台的所在,这个时候一名销售小姐悄然走到了他的身边,用好听的声音问了一句,“需要买白酒吗,想要什么价位的呢?” 销售小姐的问话很直接,这也是她多年工作经验导致的,白酒的种类实在太多了,价格同样也是天差地别,从几十块到一两千块的都有,直接问顾客需要什么价位的白酒,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挑选时间。 林宇终于在货架的正中央看到飞天茅台的位置了,它本身是白酒之王,没想到摆放的位置也就在所有品牌的正中央。林宇指了指那个方向说道,“就给我来一瓶,飞天茅台吧。” 第二百五十七章 飘雪 销售小姐的眼睛不由得睁大了半圈,从这名顾客进来她就一直在默默的观察,对方的年龄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说不定就是附近羊城大学的学生。现在期末考试刚刚结束,的确有一部分男同学会来买白酒,不过他们买的都是北大仓、小角楼之类的低端白酒,稍微有钱一点的,能够买一瓶一百来块的古井贡酒就不错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一出手就是飞天茅台? “飞天茅台,是我们这里的高端白酒,上个星期刚刚进行了调价,现在的售价是一千五百五十元,”销售小姐觉得对方可能还不清楚飞天茅台的价格,所以干脆用一种委婉的方式说出来,她可不认为这样一个年轻人是飞天茅台的潜在客户。根据自己的经验,买飞天茅台的人其中有一大半是为了送礼,而另外一半自己喝的,都是住在附近的有钱人,比如羊城大学的校领导或者是教授。 实体店的价格比网价贵了五十元,不过这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林宇点了点头,无所谓的说了一句,“行吧,帮我包起来。” 直到对方提着精美的礼盒走出店铺,销售小姐脸上还有难以掩饰的讶异神情,一千多块的茅台对方买的非常干脆,前后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了交易。年轻人是用银行卡在pos机上付款的,销售小姐注意到,1550的数字在对方银行卡上划走的时候,年轻人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看着对方潇洒的背影,销售小姐不禁暗自感叹了一句,“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有钱了吗?” 林宇坐火车回家的那一天,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c o m 全国都开始降温了,火车站里每一个人都穿上了厚厚的外套,他们拿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虽然冻的不断摩擦着手掌,但脸上始终洋溢着一股幸福的笑容。在外面的城市打拼了一整年,游子也终于要回家了。 绿皮火车依旧是晚点了,不过这一次只晚了一个小时,所以林宇在当天就回到了家里,他走在乡间小路上的时候,一朵一朵像羽毛般的白色事物飘落下来,林宇伸出自己的手掌,白色事物就落在了掌心,那是一朵晶莹剔透的雪花。 家乡,居然开始飘雪了。林宇兴奋地抬起头,头顶上方果然有很多雪花正在无声地飘下,它们落在马路上很快就化了,但落在周围的草丛和远处的田野上却能够积聚起来,转眼之间,大地就染上了一层纯洁的银白色彩。 羊城的冬天从来没有低于过零度,所以那座城市是不会下雪的,但刚刚回家的第一天,林宇便看到了漫天的飘雪,这便是属于家乡的印记。 母亲做好了晚饭,在家里等着自己,当拖着行李箱的林宇在前方出现的时候,一家人全部迎了上来。父亲接过了他手中的行李箱,母亲帮他拍掉了肩上的一层雪花,奶奶则是迫不及待的挽起了大孙子的手臂,两只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当林宇从行李箱拿出那瓶飞天茅台的时候,父亲的表情只能用复杂来形容,既有惊喜又有意外还夹杂着一丝震惊,他本以为儿子要带回一瓶茅台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没想到这样一瓶高端名酒就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父亲把飞天茅台端在手里不断上下打量着,嘴里久久说不出话。 看到父亲的表情,林宇就知道自己的钱花得值得,他顺便调侃了一句,“爸,要不今天晚上就打开来尝一尝?” 父亲非常慎重地瞪了林宇一眼,然后把那瓶茅台像宝贝似的小心收藏起来,“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说喝就喝,至少,至少等到吃年夜饭的时候吧。” 林宇无声的笑了笑,从这天以后,他经常看到父亲在藏着茅台的柜子旁边徘徊,眼神时不时就会往里面瞅一下,就好像,害怕那瓶酒还会长了翅膀飞了似的。 冬天是没什么农活的,母亲也就偶尔去菜地里看一看,那里还种着一种叫做雪里红的蔬菜,正适合这个季节吃。父亲没事就会去山上转一转,大多时候他都是空手而归的,不过偶尔还是能够带回一两只冬笋,而在某一天下午,林宇看到父亲居然提回来一只羽毛鲜亮的山鸡。 陷阱里抓到了一只野味,父亲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把山鸡关在了一个单独的笼子里,暂时用一些谷物饲养起来,父亲说正好留到除夕的时候宰了吃。 这座小山村时不时就会下一场雪,有时候雪下的大了,会压弯一些树木的枝条。不过等到有清风吹过的时候,那些积雪便会不经意地从树枝上滑落下来,树木便又重新回到直立起来的样子。 林宇最喜欢的便是早上的雪景了,特别是前一天晚上突然下了一场大雪,早上推开门的时候便会发现,自己突然就处于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当中,连树木的枝叶也全都被白雪覆盖了,和昨天的绿意盎然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就仿佛是突然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近处的院子,还有远处的田野,全都是雪白的一片,它们还没有被任何人走过,所以整体看上去就像一床柔软的棉花被子。林宇会很舍不得走出第一脚,因为那样一个脚印似乎就会把这么纯洁无瑕的世界破坏了,可是等到大家都醒过来的时候,终究会有人走出院子,走向田野。 所以,林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自己整个身体跳在那层厚厚的白雪上面,手臂、身体、还有脸部轮廓都被印出来了。林宇乐呵呵地站起身,像一个破坏者一样,故意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大片的雪地上。 对面的房屋冒出了袅袅炊烟,几个醒过来的孩童从家里跑了出来,他们互相追逐着打起了雪仗,就算不小心摔倒,也可以毫不在乎地爬起来。一个个白色的雪球在半空中飞舞,村子里传出了孩子们灿烂的笑声 第二百五十八章 除夕夜 春节,恐怕是村民一年中最重视的节日了,林宇的家里也不例外。 每到这个时候,小小的山村到处都弥漫着一股过年的气味,这种气味是由某一户人家蒸腊肉的香味、孩子们玩鞭炮的烟硝味、还有冬日的暖阳照在厚厚的外套上散发出来的气味,夹杂而成。 闻到这种特殊的味道,总是会让林宇觉得很开心,也许是因为记忆中,自己在这段时间总是能够疯狂的玩耍,还能够吃到平时吃不上的大鱼大肉。 母亲很早就开始准备年夜饭了,每年这个时候她的任务都很繁重,因为她要做上满满一大桌子的菜。炉灶里的柴火总是烧的很旺盛,它需要烧开一大铁锅的水,接下来这些沸水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父亲将那只野山鸡从笼子里面抓出来了,他已经磨好了一把快刀,在鸡脖子处扯下一撮毛之后,按着野山鸡的头在露出的脖子处划了一刀。 在农村,这是很常见的杀鸡办法,林宇也早就见怪不怪了。野山鸡在挣扎中发出了一声鸣叫,不过并不会让它即将到来的命运发生任何改变,父亲依旧死死地拽住了它的翅膀和头部,鸡血在脖子处流淌下来,全都装进了一个预先准备好的小碗里。 这种杀鸡办法,不会浪费野山鸡身上每一个有价值的部位,等到血液流干,小碗里面装着的鸡血又会成为另外一道美味佳肴。 山鸡被父亲扔在了地上,一开始两只脚还扑腾了几下,到后来就彻底不动了。接着父亲又用同样的方法杀掉了一只鸭子,鸭血也被装在了另外一个碗里,只要放置一段时间,它们就会自然凝固起来。 母亲看到铁锅里面的水终于烧开了,她用一个铁盆将宰了的山鸡和鸭子都装了进去,然后用一个勺子将沸水慢慢地浇在它们的身上,全身上下都烫过之后,就可以很容易将羽毛拔下来了。 从小时候开始,拔毛便是林宇最重要的工作,不过通常来说他都是拔不干净的,最后还是要靠母亲将剩下的残毛清除掉。 今天,林宇同样也主动承担起了这一项工作,看到母亲把山鸡和鸭子都烫好了,便将它们提了出来在一旁放凉。看到坐在小板凳上的林宇,母亲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奶奶也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她坐在了林宇的旁边,准备和孙子一起干一些家务活。林宇怕奶奶累着,便想让她回去休息,不过奶奶无所谓的摆摆手,说这点事情她还是能做的。 于是,一家四口都待在了厨房里,父亲负责给炉灶里面添加柴火,母亲又往铁锅里面添加了一些凉水,她将一块熏好的腊肉从绳子上解了下来,准备将腊肉放在锅里面过一遍水,林宇则是和奶奶并排坐在一旁,他负责拔山鸡奶奶负责拔鸭子,一家人各司其职,热热闹闹地准备着一年当中最重要的一顿饭。 这天晚上,天色才刚刚暗淡下来,就有远处的一户居民放起了鞭炮,噼里啪啦的声音似乎拉开了除夕夜的序幕。 母亲把最后一道菜端了上来,饭桌上已经摆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山鸡、水鸭、猪脚、腊肉、香肠,每一道菜都散发出属于它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简直就是一种至尊的享受。 方形的木桌,一家人刚好每人坐在一边,父亲终于舍得把那瓶飞天茅台拿出来了,打开瓶盖的那一瞬间,酒香四溢。 林宇和母亲的碗里也倒了一点茅台酒,毕竟他们也从来没喝过大名鼎鼎的茅台,所以趁着除夕之夜好好的品尝一下。父亲每喝一口酒,便会发出一个满足的气音,就像是喝到了小说里面描写的玉液琼浆。再加上筷子里面夹着的腊肉或者是香肠这种下酒菜,父亲享受的滋味全都写在了脸上。 林宇还是有一点喝不习惯白酒的,不过茅台的浓香还是将他折服了,山鸡只是被母亲用辣椒和大蒜简单的炒了一下,但却恰到好处的将里面鲜美的味道都激发了出来,一口茅台酒一口野味,林宇完全有了停不下来的节奏。 晚上八点的时候,春节联欢晚会开始了,这是父亲和母亲每年必看的一个节目,好像只有看到春晚结束,才算是将除夕之夜过完了。 电视就放在了饭桌的后面,所以一家人可以一边吃晚饭一边看电视,几个熟悉的央视主持人出来给全国人民拜年了,红彤彤的对联和欢快的音乐烘托出一种让人愉悦的气氛。 每年的春晚都可以看到很多明星,不过父亲和母亲最期待的只有一个,就是曾经的甜歌妹子杨钰莹。母亲说杨钰莹是她见过最漂亮的歌星,在他们那个年代,杨钰莹的歌火遍大江南北,所以母亲每年都希望杨钰莹能够在春晚上露面。 不过根据林宇查到的演员名单,杨钰莹是不在节目表里面的,几个年轻人喜欢的小鲜肉倒是登上春晚的,但对父亲和母亲来说,他们仅仅是不认识的陌生面孔。 这一顿饭吃到很晚才结束,父亲的脸上有些泛红,不过还没有到喝醉的程度。母亲简单收拾了一下碗筷,便和家人围坐在一起看电视。南方是没有暖气的,城里人一般用电炉取暖,农村人则是用最原始的木炭。 炭火始终都被烧得通红一片,偶尔遇到一块木炭没有烧制好,放进炭火盆便会冒出缭绕的青烟。这个时候父亲便会用火钳赶快将这块木炭夹出来,因为一家人都被熏得快要睁不开眼睛了。 一边看着春晚,一边吃着瓜子花生之类的零食,除夕之夜过得很快。主持人开始了最后的倒计时,就在要进入新的一年的时刻,父亲及时地将早早准备好的鞭炮点燃扔在外面的院子。 噼里啪啦的鞭炮响声此起彼伏,这一户人家刚刚结束,远处另外一户又开始了。电视里的声音已经没办法听见,但还是能够看到画面上的文字,倒数结束,新的一年开始了。等到村子里的响声落下,时间已经是大年初一。 第二百五十九章 警察局 小山村的日子虽然平静,但在过年期间,始终都有一股其乐融融的气氛。林宇本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待到寒假结束,每天和父母一起走亲戚,吃香喝辣,有时候还会和几个长辈一起凑一桌麻将,差点就把自己还是死神的身份给忘了。 不过后来提醒林宇的不是死神游戏,而是一个来自于警察的电话,“你好,请问是林宇同学吗?我是负责旭日科技公司董事长死亡案件的谢警官,有一些事情需要你配合调查一下” 林宇终究还是提前回到了羊城大学,为了避免家人担心,他给的理由和前几次一样,只是要提前回来做一点兼职而已。 父亲和母亲都没有看出什么不对劲,只是在临走的时候说了一句,要注意身体,别因为做兼职把身体搞坏了,家里还有一点积蓄,大四最后一年的学费凑一凑应该还是拿的出来的。 林宇像个没事人一样笑了笑,他告诉父母自己做兼职并不辛苦,反正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早点回去多积累一点社会经验,毕竟进入大四就要开始找工作了。 奶奶一直把林宇送到了村口,一家人站在雪地中依依不舍的朝着林宇挥了挥手,搞得林宇看到这一幕都觉得有些伤感。 杀死旭日科技董事长那件事,林宇早就忘在脑后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警察还会找上门来。不过挂掉电话后仔细想一想,也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容易结束,毕竟对方生前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不调查清楚,他的家属是不会让警察局草草结案的。 终究还是找到了我的头上吗?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他开始思考自己曾经留下过的蛛丝马迹。杀人的那个晚上,自己只有在总经理办公室才露过面,但仅凭这一点警察是追查不到自己的,因为总经理办公室肯定没有摄像头,否则他和女秘书就没办法肆无忌惮的偷情了。 林宇思来想去,发现自己露出的破绽只有在面试的时候,因为那时自己说出了一个老人被汽车碾压的故事,还有一句很快就会再见面的话,想必其他的两位面试官回想起了这一点。 警察掌握的线索也就只有这个了吧,林宇很快就重新淡定起来,仅仅是一句话语,很难把董事长的死牵扯到自己身上,再说,自己目前还仅仅是一个大学生而已,如果因为面试失败就去把公司老总杀了,这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 林宇按照约定的时间出现在了警察局,他发现谢警管算是一个年轻的警长,长得也处于中上水平,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职务的原因,总是习惯板着一张脸。 “你就是,林宇同学吧?”谢警官随口问了一句,接着把他领到了一间单独的办公室里。 林宇点了点头,然后泰然自若地坐在了一张折叠椅上,他打量了一下周围,整间办公室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文件资料,估计里面都是一个个谢警官经手的案件。 谢警官端了一杯茶放在了林宇的面前,从刚才进门开始,她就在默默地观察这个年轻的大学生。从她专业的眼光来看,这个年轻人的气质很沉稳,心智应该比同龄人要成熟很多,所以就算走进警察局也没有一丝的紧张和不安。 不过这恰恰引起了谢警官更大的怀疑,如果按照正常人来推测,就算那个死亡案件和自己无关,成为嫌疑犯也足够让人害怕的了,但眼前的年轻人表现的过于正常,反而像是要遮掩什么。 “你是羊城大学计算机专业七班的学生,曾经到旭日科技公司面试过,对吧?”谢警官拿起了桌面上的一个文件夹问道。 正如林宇所料,警方掌握的信息不过是一个表现有些异常的面试者,但介于这次案件的扑朔迷离,谢警官必须把一切可能的线索都调查清楚。 她已经完全排除了总经理自杀的可能性,因为在做女秘书笔录的时候,对方道出了她和董事长之间的私情,并且还有一个下班后共赴温柔乡的约定,所以董事长绝对不会在那个时候选择自杀。 经济、债务、竞争对手等疑点一一都被谢警官排除了。经过了过去一段时间的调查,她发现旭日科技公司完全可以说前途一片大好,不久之后很有可能在国内的a股上市,到时候董事长的身家会有十倍甚至百倍地上涨,他也不可能因为经济问题而自杀。 尸检的结果交到了谢警官的手上,法医的鉴定也和自己的观点如出一辙,董事长绝对是被人谋杀致死,因为在从窗口摔落之前他的心脏就已经被击碎了。 谢警官将那栋大楼所有的摄像头都调出来看了一遍,这花费了她将近一个礼拜的时间,可是最终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谢警官没有在录像中看到任何一个可疑人员。只是事发后不久,看着监视器上一个空荡荡的电梯从二十一楼缓缓降到一楼的时候,谢警官突然有种心里发怵的感觉。 难道杀人犯是凭空出现,将对方杀死以后,又突然消失了吗?谢警官冒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她发现这个案子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 经过和董事长密切接触的几个人反复沟通,谢警官捕捉到了一些蛛丝马迹,白天面试的时候有一个来自羊城大学的学生表现的有点反常,他在总经理室和对方发生了争吵,并且留下了一句类似于狠话的东西。 大学生不会因为这个,就将对方谋杀了吧?谢警官觉得这一条线索很难成立,不过在没有头绪的情况下,也只能把对方叫过来问一问了。 听到对方的问话,林宇喝了一口茶水,并不否认的回答道,“我的确参加了那一次面试。” “但你为什么说,很快就会再见面呢?”谢警官直截了当的追问了一句,双眼射出了凌厉的光芒,“那次以后,你们还见过吗?” 第二百六十章 无奈的警长(感谢书友一生默默无闻的万赏,今天加更一章!) 噗的一声,林宇将嘴里的一口茶水喷了出来,犹如一片白色的瀑布洒在了面前的办公桌上,谢警官俏丽的脸蛋也不经粘上了一些,对方抽出一张纸巾去擦的同时微微皱了皱眉头。 “姐姐,你不是把我当成了杀人犯吧?”林宇把自己的失态当做没发生一样,脸上的表情不能再委屈了,“我就是一个大学生而已,哪里敢去杀人啊。那天面试的时候我表现的不太好,所以被那个总经理训斥了一顿,我当时气不过,就说了这么一句狠话,姐姐,你怎么能怀疑到我头上呢?” 林宇左一个姐姐右一个姐姐的叫着,完全是一副无辜受伤的小白语气,从年龄上说,他这么叫也的确没什么不妥当的,只不过因为双方的身份和环境,让这样的称呼显得有些暧昧。 看得出来,谢警官应该很久没有被年轻男人这么叫了,在擦去茶水的过程中,她的脸上出现了一些不自然的神情,“别叫姐姐,请叫我谢警官。” 谢警官重新整理好自己的面部表情,回复到一脸严肃的扑克脸,不过她心中的暗喜还是被林宇察觉到了,毕竟自己还是把她叫年轻了几岁。 “好的,姐姐,”林宇坏笑着回答了一句。这就是他想好的应对策略,充分利用自己的学生身份来一个死缠烂打,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方也会拿自己没办法。 谢警官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她摆了摆手说道,“算了,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所以,面试之后你没有再见过他了?” “见过啊。”林宇的回答让谢警官喜出望外,没想到他们后来还真的见过面,或许总经理秘书并不是最后一个见到死者的人,这样一来案件的侦查可能就有所进展了。 “是吗,在哪里碰面的?”谢警官有些激动的问了一句,两只眼睛里面几乎要射出星星来。 “就在,”林宇皱着眉头,装作认真思考状,“就在羊城日报上,我看到总经理跳楼自杀那篇新闻的时候,简直比中六合彩还开心,我现在把那张照片和那一篇新闻报道都剪下来贴在了床头,每天睡觉之前看一看,心情倍儿舒畅。” 林宇眼睁睁的看着谢警官将自己的五根手指慢慢握成了拳头,就差下一步,一拳打在自己的脸上了。林宇在心中暗自偷笑,这样玩弄姐姐,会不会让人家气急攻心啊,不过管不了这么多了,既然戏已经开始就必须一直演下去。 谢警官握紧的拳头颤抖了一下,不过几秒钟之后,终究还是靠着自己强大的心理素质把那股情绪压了下来,她端起自己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水,想着这么多年的破案经历,自己也算是阅人无数了,怎么能在一个大学生面前败下阵来。 “姐姐,你怎么了?”林宇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问道,他发现谢警官猛喝了一口茶,脸色又开始出现异样了。 情急之下,谢警官忘了自己这杯茶才刚刚沏好没多久,本来慢慢喝是没问题的,可是因为心中的气愤突然猛喝一口,滚烫的茶水瞬间就让她感受到了一种灼烧。如果现在没人,谢警官完全可以把嘴里的茶水吐出来,可是刚才大学生口吐瀑布的一幕才刚刚发生过,谢警官可不想在自己身上上演同样的情景。 于是,谢警官强忍着灼烧之感,不动声色的将嘴里的茶水全部吞了下去。片刻之后,谢警官感觉自己的脸部开始胀红,额头鬓角开始大量的冒汗。 林宇当然知道谢警官刚才遭遇了什么,他自己面前的茶水和谢警官的茶水是同时沏好的,从刚才开始,他一直都在小口小口的抿着,所以林宇对谢警官的遭遇深表同情。 他慢慢的将茶杯端在手里,一边吹着热腾腾的白气,一边说道,“姐姐,你很口渴吗?茶水要慢慢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谢警官抹了一下自己额头上的汗水,如果可以的话,她很想对着眼前的年轻人大吼,我被烫不是你造成的吗?还有,谁心急,谁想吃豆腐了?! 谢警官很想让自己镇定下来,她开始不动声色的翻看自己面前的文件夹,似乎在重新审视整个案发过程。不过她胀红的脸蛋是骗不了人的,茶水的高温依然还没有褪去,又有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冒了出来。 “姐姐,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林宇一边强忍着自己想笑的冲动,一边非常严肃认真的问了一句。 谢警官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变得这么狼狈了,她可是警局里面最年轻的队长,还曾经接受过来自市长的表彰,但她发现自己今天好像不在状态,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谢警官心里甚至冒出了一种感觉,自己正被对方玩弄于股掌之间,再这样下去,自己可能要被这个大学生玩死了 “暂时没什么要问的了,你存一下我的电话号码吧,在这个案子结束之前,可能还需要你的配合,”谢警官终于把她的视线从文件夹移到了林宇的身上。 “好的,姐姐,”林宇非常干脆的回答了一句,“那我就先走了,姐姐。” 谢警官非常无语的点了点头,看着对方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房间,谢警官居然有种松一口气的感觉 林宇直接打了一辆的士回去了,穿梭在拥挤的马路上,林宇的神情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意识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从今天开始,自己就已经被警方盯上了。以后死神游戏肯定还会发布其他的杀人任务,那么自己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就需要做得更加无懈可击。 虽然在手机上存好了电话,但直到寒假结束,林宇也再没接到谢警官需要配合调查的通知,他半悬着的心慢慢放了下来。大学校园重新开始变得热闹,周光华和许飞航陆续回到了宿舍,新的学期又开始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小白鼠 经过自己总结出的复习方法,林宇果然将上学期所有的课程都考过了,其中分数最高的一门居然拿到了八十五分,林宇自然对这个结果很是满意。 周光华依旧表现出了他的超高智商,仅仅通过半个月的复习,他就考进了班上的前五名,最终拿到了一个二等奖学金。 许飞航就没这么幸运了,他的大多数科目都是在六十到七十分之间,还有一门考出了五十五分,这就意味着他挂了一科。 许飞航一回到宿舍就开始诉苦,他说因为这一门五十五分的课,他整个寒假都没有玩好,生怕明年还得重修。所以许飞航度过了一段很不像大学生的假期,他每天都抱着那本专业书翻看,课后习题也全都自己做了一遍,祈求着在补考的时候自己能够通过。 用许飞航的话说,就只是差了五分而已,那个老巫婆怎么就不对自己仁慈一点,刀下留人呢?抱怨归抱怨,这一次的挂科还是激发了许飞航前所未有的战斗力,他也到复印店把前几年的试卷都找出来做了一遍,最终补考的前夕,他感觉自己应该没有问题了。 开学后不久,许飞航就去参加了那一门专业课的重考,这回他考出了所有人当中的最高分,九十三分。看到成绩最终出来的那一刻,许飞航都差点被自己感动的哭了。 没有了重修的忧虑,许飞航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彻底放松一下,他和班上几个同学组队去打了一场篮球赛,只是比赛还没有完成,不幸又降临到了许飞航的头上。一个碰撞让他摔倒在地,脚脖子居然出现了粉碎性骨折。 许飞航被第一时间送到了校医院,经过了简单的包扎,和x光拍照之后,医生告诉他这种程度的骨折校医院没办法处理,必须立即转移到三甲医院去,比如羊城赫赫有名的中山医,或者是骨科医院。 许飞航躺在病床上,小腿被绷带吊了起来,脸上是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他感觉自己今年可能触了霉头,坏事一件接一件的降临到自己身上,难道是过年的时候没有穿红内裤?今年也不是自己的本命年啊 周光华和林宇都来看他了,事出紧急,他也只能通知自己的室友来帮忙转院。父母已经得知自己脚受伤的消息,可是他们赶到羊城还要将近三个小时,总不能一直躺在校医院干等着。 周光华拿出手机打了好几个电话,骨科医院、中山医,这些有名的三甲医院都问过了,但现在床位全满,没有办法接纳新的病人。周光华开始一筹莫展,他所知道的三甲医院也就那几个,没想到居然连一个床位都腾不出来。 “要不,叫这里的医生帮忙联系吧,”林宇提议了一句,他们毕竟是大学生,肯定有很多行业内的潜规则是不知道的,所有的病人都想去那几家有名的三甲医院,床位自然就会爆满了。但医生肯定知道,骨科实力不错同时又能够及时收纳病人的医院。 周光华很快就明白了林宇的意思,他急急忙忙的走了出去,还不忘对着病床上的许飞航安慰一句,“你再忍一会儿,我就不相信羊城的三甲医院全都被病人塞满了。” 周光华离开后,病房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这里虽然有三个床位,但是其他两个都是空的,目前只有许飞航这一个病人。 许飞航面露痛苦之色,齿缝间时不时有一种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林宇知道骨折肯定是很痛苦的,现在任何一点轻微的动作,都可能引起许飞航巨大的疼痛感。 这个时候,林宇的嘴角突然浮现出了一抹笑容,刚才他其实是故意把周光华支走,因为要治好许飞航的脚伤未必需要去三甲医院,他这个死神也可以办到。就在不久之前,林宇获得了一项新的技能,治愈。 “你应该不想转院吧,就算到了很好的三甲医院,也可能是要开刀动手术,”林宇坐在许飞航的床边说道。 “当然,不想啊,”许飞航嘴唇发白的回了一句,他还没有意识到林宇为何会说这样一句话,等到他看见林宇脸上的表情,许飞航突然心中一喜,“难道,难道你还能帮我治脚伤吗?” 许飞航早就知道了林宇死神的身份,可是他完全没有把死神和治疗创伤联系在一起,毕竟死神好像都是跟灵魂打交道的。不过现在看来,林宇好像真的具备这种能力。 林宇轻轻点了点头,“也许可以,但我还没有尝试过,现在,可以在你的身上试一下,”林宇一边看着自己的左手,一边如实的说道。 如今,林宇的左手可以释放治愈技能,右手可以释放深渊技能,一边是救人,一边是杀人,倒是把死神的属性体现的很完全。 许飞航发现自己原来成了死神做实验的小白鼠,但就算只有很小的机会,他还是要尝试的。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可不想这个学期才刚刚开始,就要在医院里躺上几个月。 许飞航几乎没怎么犹豫,就说了一句,“来吧,不过,请你务必,要温柔一点” 说完这句话,林宇看到那家伙居然轻轻闭上了眼睛,他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用手指在许飞航的脚背上轻轻一弹,“这样够温柔吗?” 许飞航差点就要发出杀猪般的嚎叫,不过很快又用手掌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如果在这个时候发出叫声,肯定会有医生或者护士冲进来的,到时候自己被治愈的希望又泡汤了。 他拼命点了点头,再也不敢做出刚才那副等待被蹂躏的样子,林宇呵呵一笑,将手掌贴在了脚背的白色绷带上。 许飞航开始紧张起来,他不知道接下来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一双眼睛紧盯着林宇的动作。 治愈技能启动,林宇感觉到自己的掌心开始发热,一股暖流像是无形的液体从手掌处流出,慢慢透过绷带,渗到了许飞航的脚背上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最大的财富 过了十分钟左右,周光华打开了房门,他的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喜色,人还没有走进来就听到他的声音说道,“我已经联系上了,在越秀区有一家三甲医院还有空床位,现在就可以开始办理转院。” 不过他的话音刚落下,脸上的表情便转为了完全的惊诧,嘴巴张成了一个极致的o型,下巴都快要从脸上掉下来了。因为周光华看到许飞航已经从病床上坐起,不仅如此,他还像没事人一样将一只脚踩在床上,双手正在解开绑在脚上的绷带。 “许飞航,你的脚,不是粉碎性骨折吗?”周光华快步走到了他的面前,刚才他明明看到许飞航疼得嗷嗷直叫,稍微碰一下都不行,现在居然好像完全好了似的。 许飞航正在将绷带一圈一圈的绕开,他一边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脚趾,一边回答道,“我说这校医院的实力就是不行,没病也得被他们看出有病了,你看我像是有粉碎性骨折的样子吗?” 周光华瞅了一眼许飞航的脚背,除了被绷带绑得有些发青以外,其他看上去都很正常,就连一点点肿胀都没有。更何况许飞航都能把脚踩在床上了,骨折的诊断结果自然就成了一个笑话,难道真的是被校医院的庸医误诊了? “你现在,也一点都不痛?”至少刚才离开的时候,周光华记得自己的室友还是躺在病床上无法动弹的,几分钟过去,好像一切就瞬间变了样子。 许飞航后知后觉的揉了揉自己的脚背,脸上装出了些许痛苦的神色,“痛还是有一点的,可能是扭到哪里了,不过比刚才已经好了很多,我觉得只要休息几天也就没事了。” 不得不说,许飞航的演技非常拙劣,林宇一看他的眼神就没有走心,不过对于周光华那样的怪人来说,这样的演技也已经够用了。周光华不在的那几分钟时间里,林宇已经验证了自己治愈的技能,在自己的掌心之下,他能够感觉到许飞航断裂的骨头一点一点的拼接起来,刺破的血管愈合了,淤血也被清除得无影无踪。 当他收回手掌的那一刹那,许飞航惊喜的发现自己能够重新活动脚趾,挥之不去的疼痛感也烟消云散,被绑上绷带的那只脚就像从来没有受过伤一样。 这就是神灵和人类的区别,许飞航把所有的景仰都写在了眼睛里,本来他还要经过复杂的转院手续去到一家市内的三甲医院,然后经过一场血淋淋的手术,再在病床上躺上至少三个月的时间,如果顺利的话,等到自己出院的时候这个学期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许飞航势必要留上一级,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学进入大四,找工作的找工作,考研的考研,各奔东西之后,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但是因为林宇的存在,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他只不过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将自己的脚伤治愈了,在这个过程中,许飞航甚至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痛楚。他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有一个死神室友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只可惜自己能够为他做的,仅仅是上课签到和代他抄一下课后作业而已。 在周光华的搀扶下,许飞航一瘸一拐的出院了。负责诊治他的医生有种世界观都崩塌的感觉,虽然他自认医术水平不高,没办法和三甲医院那些骨科医生相比,但是一张简单的x光照片还是能够看得懂的。刚才的那个学生,明明就是粉碎性骨折啊? 看着对方慢慢的走出医院门口,尽管腿脚还有点不利索,但绝对不是骨折会有的表现。医生重新又把那张x光照片拿在了手里,眉头深锁的陷入了沉思之中 这天晚上,林宇不断打量着自己的左手手掌,新获得的治愈能力果然非常强大,许飞航那种程度的脚伤在瞬间就能够痊愈,这无疑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本领。稍微有些可惜的是,这种能力只能用在物理创伤上面,比如奶奶那种糖尿病就没办法治愈了,否则林宇一定会第一时间赶到家里去。 大三下学期的课程少了一些,加上林宇又不再兼职送外卖了,所以他的空闲时间突然多出了不少。既然没有考研的打算,林宇也不需要像班上有些同学一样,只要没课就天天泡在图书馆,过着和高中时期相差无几的生活。 林宇开始有了更多的时间玩游戏,他也开始计划这个暑假再来一次旅行,去年暑假他去了一趟武功山徒步,虽然只有短短几天时间,但那个时候经历的一切已经成了很美好的回忆。这一次,林宇希望去更远的地方,比如彩云之南的香格里拉,或者有着世界屋脊的西藏? 钱的方面林宇已经不担心了,大不了他还能用自己治愈的能力去开一家医馆,可以想象自己的生意肯定会非常火爆,不过目前还没有这个需要。 他意识到死神游戏就是自己最大的财富,只要不断在任务当中升级,自己就能获得越来越强大的能力,到时候金钱、物质、权力,其实都变成了手到擒来的东西,就连生命的轮回自己也可以跳脱。 林宇将自己的手掌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他慢慢在这间普通的大学宿舍进入了梦乡,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他的人生高度将会让所有人都遥不可及。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林宇发现自己的手机终于收到了一条新的任务信息,对方是一个看上去很熟悉的名字,张艳芳。 张艳芳这三个字在中华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因为她是一个很有名的歌星,曾经红极一时,香港的四大天王加起来恐怕才能够与她媲美。不过,林宇觉得自己的任务对象肯定不会是这位歌星,因为她去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的灵魂不应该到现在还在人间游荡。 也许是同名同姓吧,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根据死神游戏上的任务地点,林宇来到了羊城最高一座大厦的顶端,他看到了阳光下,那个连背影都风华绝代的灵魂。 第二百六十三章 陨落的巨星 对方有着一头亮丽的长发,随着她的手指在头顶不经意间划过,瀑布似的秀发先是往后撩起,接着重新又散落下来,遮住了她的半边侧脸。 她的上半身穿着牛仔衣,下半身是有些宽松的喇叭裤,衬托出了她高挑的身材,和别具一格的气质。这是属于九十年代的时髦打扮,不过现在看起来也一点都不会过时,特别是在她这样一副无可挑剔的身材上。 难道,她真的是歌星张艳芳?林宇的脚步下意识的停住了,虽然还没有看到对方的正面,但这样一个背影绝对不是普通人会具有的,林宇的一颗心很快就紧张的跳动起来,因为自己接下来见到的可能是一位巨星。 “咳,”林宇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对方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存在,于是轻咳了一声,他也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用什么样的方式开场。 咳嗽声终于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她缓缓转过头,英挺的眉毛、灵动的双眼、无可挑剔的五官,她仍然和影像里面留存下来的样子一模一样,这个灵魂真的就是歌星张艳芳! 林宇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了,他虽然算不上是张艳芳的歌迷,但还是听过了她不少的歌曲,而且张艳芳不仅在歌坛有很高的成就,她还拍了很多众人皆知的影视作品,那些儿时的经典电影里面,总能看到她的一颦一笑。 张艳芳发现站在自己身后的也是一个灵魂,他应该也是想上来看一看羊城的日新月异,这座城市和十几年前相比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张艳芳嘴角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她抬头看向上方的天空,稍微有些刺眼的阳光让她微微眯起了眼睛,这一副沐浴在阳光下的样子,让林宇看得心中一动。 如果现在有一位张艳芳的歌迷在场,看到她虽然离开了这么多年,但依然还保留着当初美丽动人的样子,不知道会不会当场流下泪来。 “请问,请问你是张艳芳吗?”林宇还是多此一举的问了一句,只有开启一个看上去有点白痴的话题,或许才能让这位巨星和自己顺利的交谈。 这一回,张艳芳将自己的身体完全转了过来,她有些意外的问道,“怎么,你这样的年轻人也认识我?”张艳芳发现对方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自己去世那一年,对方还是一个不太懂事的孩子,没想到自己还能被他认出来。 林宇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他像一个小歌迷似的说道,“你唱的很多歌我都非常喜欢,主演的大部分电影我也都看过了。” “那你有点早熟啊,”张艳芳调侃了一句,嘴里发出了好听的笑声。 林宇觉得眼前的画面有些恍惚,他当然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和电影里面喜欢的女主角说上话,对方还表现的如此平易近人,完全没有端起自己曾经是一位巨星的架子。“其实,其实很多活着的人都还很想你,每年都会在你自杀的那一天举行悼念会,”林宇由衷的说了一句。 张艳芳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我也知道,有很多歌迷影迷还在爱着我,这也是我迟迟没有离开人间的原因,我害怕到了魂界,以后就想不起他们了。” 张艳芳站在了楼顶的边缘,她一点也不害怕的低头看着下方的地面,这样的高度用肉眼已经无法看清楚行人,车辆像是一个个玩具盒子在来回穿梭。 她是想起了当年的场景吗?林宇站在张艳芳的身后看着对方的动作,这位巨星的陨落并不是因为疾病,而是在当年同样一座大厦的顶层跳楼身亡,当那个新闻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的时候,举国震惊。 至今人们都在猜测,张艳芳为什么要跳楼自杀,有人说是因为抑郁症,还有人说是因为她拍的最后一部电影太虐心,张艳芳一直没办法从角色里面走出来,所以才会选择用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过真正的原因,只有张艳芳本人才会知道,林宇轻声的问了一句,“当年,你,为什么要跳楼呢?” 张艳芳将一只脚调皮的伸了出去,不过她再也不会从高楼上掉下去了。她给的回答别具深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辈子,有的人希望能够荣华富贵,有的人希望能寿终正寝,而我的一辈子则是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了爱我的粉丝,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已经十几年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张艳芳没有结婚,就像她说的一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毫无保留的献给了喜欢她的人,在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张艳芳穿上了准备好的婚纱,她说要把自己嫁给这个舞台和歌迷。 顶层重新变得安静下来,从这个视角俯视羊城,被阳光普照之下,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到现在仍然显得生机勃勃。不远处就能看到一栋新的大楼正在建造当中,它像是城市另外一种形态的生长,在阳光下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希望。 沉默了一段时间,张艳芳重新回到了顶层的边缘,她依靠着旁边的金属栏杆,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之后,说道,“在十几年前,也有一个人戴着这种黑色的帽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她说要带我去魂界,我当时还放不下心中的牵挂,所以拒绝了她。她说可以再给我足够的时间,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自然会有人再次出现。所以,你就是再次出现的,死神吗?” 原来,张艳芳是上一任死神没有完成的任务,所以她才会一直留在人间。设身处地的着想,如果在张艳芳去世的那一年就把她送去魂界,恐怕林宇自己也做不到。既然任务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恐怕是张艳芳也已经准备好了,她也不可能一直在人间游荡下去。 “没错,我就是新一任的死神,”林宇道出了自己的身份,“你还有,什么遗憾吗?只要我能够做的,我都可以帮助你达成。” 第二百六十四章 唱片店 “遗憾?”张艳芳脸上若有所思,“曾经,我以为我会一直唱下去,演戏也演到没有人请我为止,直到我以灵魂状态重新出现,我才想起我还有一张录好的专辑没来得及发表。”张艳芳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没有人是不带着遗憾离开的。 林宇脸色沉凝了一下,在他的心中,张艳芳不仅仅是一名歌星,而是一位艺术家。她的歌曲从来都没有哗众取宠的类型,每一首歌都包含着她对音乐的态度,她的风格在整个乐坛都是独树一帜的,一直被模仿,却从来没被超越。 如果那张录好的专辑发表出来,应该又会在国内带起新一股的潮流吧,林宇心中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这不仅是张艳芳的遗憾,更是广大歌迷心中的一大憾事。 “不过十几年过去了,乐坛早已经更新迭代,很多老一辈的歌手都不再露面了,如果我能够活到今天,想必也会跟他们一样吧,”张艳芳脸上的笑容变得云淡风轻,时间确实可以淡化一切。 “陪我下去走走吧,”张艳芳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让自己的身体慢慢从高楼的顶层飘落,林宇也赶忙跟了上去。 羊城的大街上熙熙攘攘,很多男生穿起了束腿裤,最近似乎开始流行起了这样的打扮。张艳芳走在他们中间很是别具一格,因为她穿的刚好相反,是小腿很宽大的喇叭裤,时代的变迁好像在服装上都烙下了记号。 张艳芳有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年轻男女的打扮,虽然已经看到过很多次,但置身其中仍然觉得很有趣,因为大家的穿衣风格和自己那个年代相差太大了。张艳芳觉得要是自己能够被其他人看见,一定会被当成一个打扮老土的怪人。 不过,在林宇的眼里并非如此。他觉得张艳芳的这身穿着,就算放在今天也仍然非常赏心悦目。与众不同的装扮和张艳芳本身特立独行的个性相得益彰,要是普通人拥有和自己一样的视野,一定会觉得复古风潮又要流行起来了。 他们在商业街上走了一段时间,偶尔有一两件造型别致的衣服会让张艳芳停下来驻足观看,不过她也就站在橱窗前打量一下而已,似乎在想象着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效果,但从来没有走进任何一家店铺。 林宇是很少出来逛街的,他既不需要陪女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东西要买,算一算,上一次去羊城有名的步行街上下九,距离现在已经有一年之久了。他那一次去是因为实在没衣服穿了,所以去一次,便把接下来一年的衣服全部搞定。 男生通常在逛街的过程中体会不了多少乐趣,这一点林宇也是一样,他就不明白一些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怎么就可以从早到晚的逛上一整天,而且最终却什么东西都没买,然后每到周末的时候又要出去逛一次。 林宇觉得做一个单身狗,有时候确实有点孤独,但比起逛街和安排约会这种事情,偶尔的孤独也算不了什么。就拿现在来说,林宇便看到各大服装店都有提着大包小包坐在休息区一脸无奈的男生,他们的女朋友还在兴致勃勃的挑选着衣服、鞋子、包包,与此同时这些男生全都是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林宇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读出,我要回去打游戏的那种无声咆哮。 当然,张艳芳并不是一般的女生,她是曾经红极一时的巨星,就连自己父母都认识的名人。所以她不会像一般小女生一样,在各个商店里面挑挑拣拣,她似乎只是在感受这座城市充满活力的氛围。 林宇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笑容,因为他发现自己居然在和一名巨星逛街,这事就算没有别人知道,也足够自己得意一阵子了。事实上,林宇很希望张艳芳和别的女生一样,在各个服饰店里面流连忘返,这样自己也可以在休息区里面等待,看着那样一位绝代佳人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 林宇的愿望终究没能达成,张艳芳根本没有走进任何一家服饰店的意思,她现在的状态,就算看到了漂亮衣服也是没办法穿在自己身上的。短短的商业街很快就要逛完了,林宇心中有了稍稍的失落,他生平第一次希望逛街的时间能够更长一些。 不过就在自己的正前方,一家音像店吸引了张艳芳的注意,她破天荒的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林宇喜形于色,没想到现在还有一家售卖实体唱片的音像店,店里正在播放的是孙燕姿不久前发行的专辑主打歌,《跳舞的梵谷》。 张艳芳的表情像是进入了一片自己的领地,她打量着周围一排排的唱片封面,摆在最显眼位置的都是新生代的人气歌手,在自己去世的那一年,这些歌手大都还是不懂事的孩子,有些甚至没有出生。 不过现在唱片的市场开始被这些人占领了,越来越多的老牌歌手无法出现在销量榜上,张艳芳看到了目前国内最火的一个男子组合,他们三个人的脸上充满了青春和稚嫩。 走过一排排的唱片,张艳芳终于看到和自己同时期的一些歌手出现了,比如称为歌神的四大天王之一张学友,还有后来取代自己的天后王菲。他们仍然能够在唱片店占据一个不错的位置,张艳芳伸出手,想从其中抽取一张看一看,不过最终手指还是停在了半空中。 在林宇的视线里,张艳芳的身影又走过了一排唱片架,她的视线似乎在搜寻着什么,眼神中带着些许的期盼。 她是在找自己的唱片吗?林宇很自然的闪过这样一个念想,虽然已经离开歌坛十几年,但还是希望自己的歌声能够流传下去吧。从刚才走进音像店开始,林宇也在注意这位已故巨星的唱片,不过根据他的观察,这家音像店里面似乎并没有摆放。 张艳芳转了一圈,重新回到音像店中央的时候,她脸上出现了有些失落的笑容,“我好像,真的被人忘了。” 第二百六十五章 接班人 可以想象到,如果是在当年,张艳芳的专辑一定是摆在各大唱片店最明显的位置,但现在似乎一下子就销声匿迹了。张艳芳的记忆一定还停留在自己红极一时的年代,所以如今看到这样的反差,心里自然有些不是滋味。 林宇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他也没想到张艳芳的专辑居然在唱片行里面找不到了,如果她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不断发行自己的专辑一直到现在,林宇觉得张艳芳肯定是歌坛一个无人可以企及的高度。 在两个人短暂的沉默当中,三个打扮时髦的女孩走进了唱片店,她们互相手挽着手,一看就是关系很好的闺蜜。 女孩的眼神只是稍微浏览了一下,便直接走到唱片行老板的面前问了一句,“你这里有,张艳芳的专辑吗?” 这句话让张艳芳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的眼神居然有些紧张的看向了年轻女孩的方向。 “张艳芳?”老板微微皱了皱眉,似乎没有预料到如此年轻的女孩居然会喜欢一个逝世多年的老牌歌手,“店里最后一张唱片已经在两天前卖掉了,我们还在调货当中,如果合适的话你留个联系电话,等货到了我就第一时间通知你。” 女孩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在老板递来的便签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临走的时候还不忘说了一句,“有货了一定要通知我,我们班上好几个同学都等着听呢。” 三个女孩又手挽着手出去了,音像店里传出了另外一个年轻歌手的新单曲,张艳芳无声地听了一会儿,脸上有些动容。 她发现自己也许无法再占据唱片店最显眼的位置,也不可能再次拿到销售榜的冠军,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自己的歌还是被世间的人们喜欢着,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也会来唱片店买自己的专辑。 林宇脸上出现了舒心的笑容,他就知道张艳芳不可能被人们遗忘了,她是那个年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烙印。 张艳芳从唱片行走了出来,她像普通人一样深吸了一口气,侧脸在阳光中露出了微微的笑容,一瞬间的美丽就和电影中抓拍的画面如出一辙。 “你告诉我,你可以满足我的一个愿望,对不对?”张艳芳用好听的声音问了一句。 林宇肯定的点了点头,“只要我能够做到的,我都会替你达成。” 张艳芳略微思考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曾经,我收了一个徒弟,我想把她培养成我的接班人。只可惜,就在她快要出道的时候,她被人暗算了,好好的一副嗓子失去了声音。在我离开人间之前,你能否帮助我的这个徒弟重新出道?” 张艳芳的背影在人群中消失了,就像当初她离开人世之时,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林宇很庆幸听到张艳芳这样一个愿望,因为从她的嘴里得知,这个接班人的音色不仅和张艳芳有几分相似,就连长相也是万中无一的大美人。 按照年纪计算,她现在还不满三十岁,仍然拥有大好的青春年华,张艳芳不希望自己培养的徒弟就这样沉寂下去。 如果歌坛再出现第二个张艳芳,应该是广大歌迷们的幸运吧,林宇在心里默默的想着,就拿刚才那几个买唱片的女孩来说,她们一定会成为张艳芳亲传弟子的忠实歌迷。 张艳芳告诉林宇,歌坛和娱乐圈有很多的黑暗面,比如她的这位弟子就是被人下了毒,如今变得嗓音沙哑,再也唱不出动听的歌声。不过就算如此,歌坛还是这些热爱音乐的人唯一能够追求梦想的地方,对于她们来说,这一辈子除了唱歌就找不到其他喜欢的事情了。 张艳芳知道自己的弟子现在就住在羊城的一个角落,这十几年来她一直在默默的观察,但最终心爱的徒弟仍然没有走出当年的阴影 那是一条破旧潮湿的街道,也许是因为常年没有日照的关系,这里的空气总是充斥着一股刺鼻的霉味。林宇按照张艳芳给的地址找到了这里,他希望自己能够实现对方的愿望,让这个接班人重新光鲜亮丽的站在舞台上。 羊城居然还有这么破败的地方,林宇很不适应的皱起了眉头,他发现街道两边随处可见丢弃的垃圾,一些苍蝇臭虫在上面兴奋的飞舞,腐败的酸臭味和霉味夹杂在一起,让他不得不强忍住作呕的冲动。 张艳芳的弟子会住在这样的地方?要不是听到从对方嘴里亲口说出,林宇绝对不相信这里会是曾经混迹过娱乐圈的人的落脚之地。走过了那条充满垃圾的街道,巷子的深处变得干净了一些,林宇终于可以不用死死地捏着自己的鼻子,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脚步不知不觉停了下来,他发现自己已经看到了一直在寻找的门牌号。 林宇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值得信赖一点,他伸出手指,轻轻在木门上敲了两下。 林宇敲完之后,便退了一步,重新让自己的身体站得直挺挺的。不管她现在的状况如何,曾经这个女孩可是被张艳芳选中的人,林宇相信张艳芳的眼光,她绝对不是现在网上到处可见的妖艳货色。 静静地等待了一会儿,房间里面似乎没有传出动静,林宇只好再次走上前,想用更大的力气去敲一敲门,也许刚才的声响对方没有听到。 不过就在他把手掌抬起来的时候,木门从里面缓缓的打开了,一个和张艳芳一样披着一头长发的女孩站在了他的面前,女孩的穿着非常朴素,但一张绝美的容颜却是怎么样都遮盖不了的。 她的眉毛柔美中透出一股英气,又黑又亮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同样也炯炯有神,鼻子小巧而高挺,嘴唇有着很立体的轮廓。乍一眼看去,很像是年轻时的王祖贤。 看到眼前的陌生人,女孩并没有说话,好看的眉角微微扬起,透出一股疑问的神采。 第二百六十六章 冯可儿 林宇一时之间看呆了,他没想到自己在现实中还能够看到如此美丽的容颜。不同于现在各种网红锥子脸,这个女孩美得天然有辨识度,就算没有经过任何化妆品的修饰,也一下子就触动了林宇的心弦。 怪不得张艳芳会选她做自己的接班人,光从外形条件来看,就比她这个师傅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林宇所在的羊城大学计算机学院虽然有很多恐龙,但美女他同样也是见过不少的,比如上一届校花评选活动的冠军,他就觉得长得还不错,可爱中又带着一些性感,被很多计算机系的宅男们奉为自己的女神。 不过那一位校花要是站在这个女孩的面前,将会彻底沦为路人甲,所有的目光都会停留在女孩无可挑剔的脸蛋上,忽视旁边这一位其实长的也有点可爱。 仅仅是一个对视,林宇就感觉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他本来想好的话也瞬间都忘光了,头脑突然变得一片空白,“你,你好,请问你是,冯可儿吗?” 女孩发现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心里的戒备稍微松懈了一些,她微微点头的时候,嘴角扬起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容。 不得不说,女孩的每一个表情都实在太好看了,林宇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在内心暗自说了一句,林宇啊,林宇,你可是死神,怎么能因为对方长得漂亮就开始神魂颠倒起来,死神的威严还是要有的啊! 林宇收起了自己花痴的表情,开始用一种略带严肃的语气说道,“我是一家唱片公司的经纪人,今天来找你,就是,想跟你谈一谈复出的事情。” 女孩的眼睛微微瞪大了一些,她并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因为在自己的人际圈子中,除了曾经待过的娱乐界幕后人士还有一些记得自己,恐怕不会再有其他人知道自己的存在了。但女孩惊讶的是,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居然还会有经纪人主动找上门。 看到对方的表情,林宇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有些错误,因为这个女孩还没出道就被人陷害了,所以现在也谈不上复出,于是改口问了一句,“你现在,还想出道,站在舞台上唱歌吗?” 出道,舞台上唱歌,这几个字一下子就触及了女孩心灵的最深处,曾几何时,她也可以像现在所有的歌手一样站在舞台上唱出最动人的歌曲,可是这一切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女孩的眼睛稍微红了一下,不过在这个陌生人面前,她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女孩将木门完全打开,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林宇跨进了女孩居住的地方,一股淡淡的清香传入鼻间,和外面潮湿发霉的气味完全不一样。里面的光线有些幽暗,不过等眼睛适应一会儿也就都能看得清楚了。林宇发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工作间,因为这里的书桌、座椅、地面之上,全部都是一个个毛绒玩具。它们显然还是没有完工的,因为所有的玩具脸上都缺少了一对眼睛。 女孩将两个玩具从椅子上抱起,腾出了一个地方示意林宇坐下,自己则是抱起了另外一个座椅上的毛绒玩具,她顺手拿起了玩具上的针线,开始给玩具绣上一对黑色的眼睛。 这便是,女孩现在的工作?林宇突然觉得有些心酸,本来这个女孩或许能够成为歌坛一颗耀眼的新星,如今却沦落到靠做手工活维持生计,她的生活无疑是从天堂坠落到了谷底。 “缝一对眼睛,能够拿到多少钱?”林宇坐在女孩的对面,轻声问了一句。女孩就算是静静的坐着穿针引线,在林宇看来,也是美得如图画一般。 女孩抬起头,对着林宇的方向伸出了五根手指,算是回答了林宇的提问。 “五块钱吗?”林宇看到有一些玩具的眼睛已经被缝好了,它们经过了女孩细心的缝合,终于有了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林宇觉得任何孩子看到,一定都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可爱的玩具。 女孩摇了摇头,她从书桌上找到一张纸和一支笔,然后在上面写出了一个05的数字。林宇看了一眼便明白了,原来缝好一个玩具,女孩只能获得五毛钱。 林宇脸上只能苦笑了一下,看来女孩的这份工作比自己兼职送外卖还要惨一点,自己至少送一单就能获得一块钱的提成,一天下来赚个一百块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女孩缝一个娃娃花费的时间不比自己送一单外卖少,也就是说她干上一整天,最多也只能获得五十元。 正在低着头,把针线慢慢扯出来的女孩突然叹了一口气,因为她发现那一只眼睛有点缝歪了,让手里的玩具看上去变成了斗鸡眼。女孩只能拿出放在一旁的刀片,将那双眼睛从玩具身上割下来,又把上面的线头全都清理干净。 林宇看得有些于心不忍,女孩的美貌和所做的工作实在反差太大了,只要她愿意走出那扇门,不知道有多少大公司会想请她当自己的门面,或者成为各个老板的私人秘书,毕竟把这样一个美人带出去,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 就算女孩不想在外面抛头露面,她只要买一台电脑放在家里开一个主播账号,也会有大把大把的人会折服于她的美貌而疯狂打赏。这些来钱的方式,都比女孩一个一个的缝娃娃要容易多了。 林宇相信女孩心里其实是知道的,只不过女孩选择了一种最困难,却最顺从自己内心的生活方式,缝娃娃虽然赚的不多,但至少每一分钱都是用自己的双手换来的。 张艳芳应该也看到了这一切,所以她才最放心不下自己的这个徒弟,如果女孩此时已经选择了卖弄色相赚钱,恐怕她也就等不到死神的出现了。 从见面到现在,女孩一直没有开口说过话,林宇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尝试着问了一句,“你现在,还能发出声音吗?” 第二百六十七章 嗓音 女孩手中的针线活停了下来,她就知道就算还有经纪人找上自己,也仍然逃不过那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应该只是想看看我的嗓音有没有恢复吧?女孩在心里这么想着,她在纸上如实的写下了一行字。 “我的声带有九成被灼伤,现在虽然还能发出声音,但嗓音条件还比不上一个普通人,”女孩写完后,把手里的纸张递了过去。当年她喝下了竞争对手参进饮料里面的毒药,嗓子很快像着了火一样灼烧起来,女孩发出了绝望的惨叫声,送进医院后,医生告诉她这样的创伤不可能再恢复了。 林宇仔仔细细的看完了纸张上的话语,心中的石头突然放了下来,如果只是灼伤的话,那也算是一种物理创伤,自己的治愈技能或许能够帮助女孩痊愈。 “能否,试着说一句话?”林宇笑着鼓励道,女孩被陷害至今已经过了十多年,林宇现在也没有完全的把握,听一听女孩现在的嗓音,或许能够让自己更好判断。 女孩深吸了一口气,她已经好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了,因为女孩不想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既然会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倒不如干脆变成一个哑巴,这样其他人就看不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了。 女孩已经记不得上一次说话具体是在什么时候,不过当时的场景仍然记忆犹新,那时她就在附近的菜市场买菜,摊主给她找的钱少了整整三块,女孩站在对方面前指手画脚,三块钱可是要自己缝六个娃娃才能够赚到的。 不过摊主看了半天却始终不明白女孩的意思,见她挡住了其他的客人,便对着她挥了挥手说了一句,“麻烦让一下,后面的客人都没办法挑选了。” 见到已经有人从背后把自己挤走,女孩终于急得开了口,那个声音立马让周围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大家全都用一种惊愕的眼神看着女孩,谁都没想到看着挺漂亮的一个女生居然会是这样的声音。 挤上来的一个年轻小伙子反应是最大的,因为他距离女孩最近,所以听着比其他人都更加的身临其境。看上去挺高大的一个小伙子,居然吓得倒退了两步,看向女孩的眼神就像是发现了一个怪物。等神智稍微清醒了一些,小伙子转头便走,像是逃跑一样躲得远远的。 摊主很快将五块钱塞进了女孩的手里,他嘴里说了一句,“这是找你的钱,多的两块你自己留着,求你赶紧走吧。” 摊主不能让女孩在这里多停留一秒钟了,因为那个小伙子走了以后,本来围在自己摊子前面的顾客也全都散开了,女孩就像瘟神一样赶跑了自己所有的生意。 破旧的五元纸币被女孩紧紧的拽在了手里,她知道自己的声音的确跟怪物没什么区别,可是看到周围人们的反应,女孩还是觉得很受伤。后来她再也没去过那个菜市场了,女孩宁愿选择另外一个偏远的市集,那里的条件更加简陋,出来卖菜的都是大爷大妈,他们挑着箩筐把自家种的青菜摆在地上。女孩强迫自己扮演一个完全的哑巴,她再也没有受到别人的冷眼,一个好心的大妈每次还会多送一点青菜给她。 女孩本来想在纸张上写下,自己的声音很难听,她不希望在这个陌生的经纪人面前开口。不过,女孩发现了对方真挚的眼神,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女孩心里居然有一股暖暖的感觉。 要不试着说一句话吧?女孩如此这般鼓励自己,她知道今天找上门的经纪人或许就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再过几年,自己便年满三十岁。歌坛还没有哪一个新人是三十岁才出道的,就算知道自己的梦想可能永远也无法实现,但女孩其实一直都在默默的等待,她希望有那么一天,奇迹就真的发生了。 也许,我的嗓子已经好了呢,女孩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期待,毕竟她已经习惯于不发出任何声音,所以就连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嗓子是什么样的。 女孩忽然有些激动起来,她觉得奇迹说不定已经降临到了自己头上,自己的嗓子已经自动痊愈,一个活生生的经纪人也正坐在自己的面前。 女孩将手里的娃娃慢慢放在了地上,她深吸了一口气,与此同时,脑海里出现了幻想中的场景。自己的嗓音已经回到了最初的样子,经纪人很爽快的和自己签下了合约,她第一次踏上了自己梦想的舞台,台下充满了掌声和鲜花。 一分钟后,女孩终于准备好了,她张开嘴唇,一字一句的说道,“我-的-声-音” 女孩才说了四个字就停下来了,她眼神中所有的希望瞬间消失,因为女孩发现自己的声音一点都没有变好,仍然像是某一只刚从山洞爬出怪物的咆哮。 女孩赶紧把自己的嘴闭上了,她的脸部不自然的抽动了一下,一颗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滑落了下来。女孩笑着抹去了流下来的泪水,她意识到自己辜负了经纪人的期望,对方不辞辛苦的找到这里完全是白跑了一趟。 她不再说话,而是用笔把刚才那句话写完整了,“我的声音,就是这样。” 林宇终于听到女孩说话了,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可是当那个声音出现在这间屋子里的时候,林宇还是不由自主的瞪大了眼睛。他无法形容那是什么样的声音,就像电影里面恶魔出场的特效,但这个声音却出现在如此漂亮的一个女孩身上。林宇发现生活对女孩太残酷了,给了她倾国倾城的外貌,却又让她经历如此残忍的创伤,这或许便是女孩选择躲在这里的原因吧。 “如果你能够相信我,我或许,能够治好你的嗓子,”林宇用尽量正常的语气说了一句,如果就看着女孩一直靠缝娃娃活下去,连林宇都会于心不忍。 第二百六十八章 江湖骗子 女孩重新抬起了头,眼神中写满了意想不到,她本以为这位经纪人会和其他陌生群众一样,听了自己的声音就会吓得退避三舍。但她听到的却是这样一句话,对方非但没有立即放弃自己,还说能够治好自己的嗓子? 就在声音发出的那一瞬间,女孩心里其实就已经万念俱灰了,她发现自己一直等待的奇迹根本就没有发生,嗓子是不可能自动痊愈的,就算等上一辈子也仍然会是这样。 女孩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给自己开这样一个玩笑,明明曾经是歌坛最有潜力的新人,也是巨星张艳芳钦定的接班人,但光芒太过耀眼就会引人嫉妒,女孩至今都不知道真正的仇人是谁,关进监狱的只是幕后凶手的替死鬼。 从那以后,女孩就没有再唱过歌了,就连她自己都无法忍受那种难听甚至说惊悚的声音。可她仍然还是会听歌,十几年的时间,她看到歌坛不少新人崭露头角,虽然有一些条件还不错,但都比当年的自己差了一大截。 为了抒发心中的情绪,女孩开始给自己写歌,脑海中的旋律会像弹奏中的钢琴一样真实,女孩发现自己渐渐具备了另外一种能力,不需要哼唱就可以把整首谱子写下来。 女孩开心的时候,会写出一首节奏明快的歌,当然更多伤心的时候,女孩又会写出让人想要流泪的曲子。十几年过去,女孩创作出的完整歌曲超过了一百首,不过她没有把其中任何一首寄到唱片公司,女孩觉得这些歌只有自己才能够唱出其中的情感。 这也许是女孩坚持等待的另外一个理由,她希望能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够把这些创作出来的歌曲都录成一张张专辑,这是属于她自己的精神财富。 所以女孩才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就连业界名医都束手无策的创伤,她还指望着自己能够痊愈。女孩还是看到了经纪人脸上的讶异,她以为对方接下来的动作是站起身离开这个房间,没想到对方说的却是那样一句话。 “你能,治好我的嗓子?”女孩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她握着笔的手指都出现了微微的颤抖。 林宇看完后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他不知道应该跟女孩如何解释,只好敷衍的说了一句,“我有,一个祖传,的秘方。” 女孩还是保持了一点理智,为了治好自己的嗓子,她尝试过无数种办法,但全都以失败告终。所以如果对方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女孩认为自己再多试一次也是可以的,大不了还是失败而已。可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引起了女孩的怀疑,他明明说自己是经纪人,现在又告诉自己能够治好嗓子,还说有什么祖传的秘方,这实在很像是江湖骗子。 “你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帮我治疗呢?”女孩冷静下来,写下了这么一句话。 林宇如实的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手掌,“我需要把我的手,贴在你,脖子处的位置。” 对于初次见面的年轻男女,这么快就有身体上的接触,林宇也觉得有些不妥。可这种事情越解释就越像是掩饰,倒不如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免得人家女孩子产生误会。 林宇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不禁看向了女孩脖子的方向,她的脖子细长白嫩,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天鹅颈,完美的线条一直延伸到衣服的领口,不由得让林宇的眼神多停留了一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算已经是死神的林宇也不例外,他觉得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都会想多看一看女孩的美丽,他自己也纯粹是出于一种欣赏的态度。可是这种专注的眼神还是让女孩注意到了,她有些不自然的收紧了自己的衣服领口,脸上露出了不快的神色。 “你还是走吧,我的嗓子没有人能够治得好,”女孩在纸上迅速的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接着她很快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已经摆出了一副送客的架势。 经过刚才的一番分析,女孩已经肯定这个年轻男人就是一个江湖骗子。都已经过去这么久,歌坛哪里还会有人记得自己呢?一切都只不过是自己的异想天开罢了。现在对方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他根本就是垂涎于自己的美色,以治病的名义想要触摸自己,下一步也许就是 女孩不敢再往下联想了,她很后悔,自己怎么就轻易把一个陌生男人放了进来。对方如果想强行对自己做一些事情,恐怕没有人会听到自己的呼喊声后,还冲进来救自己。女孩强自镇定的走到了门口,还好对方并没有制止自己的动作,她顺利的把木门打开了,巷子里偶尔经过的行人让女孩有了一丝安全感。 林宇发现自己有些操之过急了,在还没有取得对方完全信任的情况下,那样的话语肯定会引起对方的误解。林宇在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他脸上浮现出了歉意的笑容,临走的时候对着女孩说了一句,“我不是坏人,今天来到这里是受人所托,以后我还会过来看你的。” 女孩一直站在门口,看着对方的背影走远,直到巷子的尽头处消失不见。女孩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念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误会他了?也许他真的是一个经纪人,家里又曾经开过医馆呢? 不过独自想了一会儿,女孩还是打消了心中的念头,就算真的有这么一种祖传秘方,也不会是把手掌放在脖子处就能治愈吧,不是至少也应该弄一个针灸什么的吗?女孩把门关上,重新回到了自己有些昏暗的房间,她必须加快进度了,否则今天这一批娃娃没有办法及时的交付 这天晚上,女孩很晚才入睡,不过刚一睡着,女孩就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她梦见今天出生的年轻人就站在自己的床边,头上还戴着一顶圆形的黑色帽子,他像是鬼魅一样闯入了自己的房间里 这个梦让女孩瞬间惊醒,眼神看向了自己床边的位置。 第二百六十九章 女孩的房间 昏暗的光线中,女孩依稀可以辨别,自己的房间其实空无一人,床边也没有站着白天见过的那个经纪人,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噩梦而已。 女孩一边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一边又重新躺了下去,她觉得刚才这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到就像亲身经历过一样。 女孩觉得也许是自己一个人待的太久,所以突然有人造访,才会在今天晚上做了这么奇怪的一个梦。她强迫自己再次闭上了眼睛,明天还要早起缝制更多的娃娃,她必须好好的睡上一觉。 女孩的鼻息逐渐变得平稳了,她的神态重新变得安详,像一位入睡了的天使。这时,一个身影真的在她的床边渐渐显露出来,林宇摘下了自己头上的死神之帽。 深更半夜闯入一个陌生女孩的房间,林宇并没有任何不怀好意的想法,也没有偷窥美女睡觉的嗜好,他只是想趁女孩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她的嗓子治好。 要跟女孩建立亲密关系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她不是一个容易哄骗的孩子,也不是一个弹力球就能够指挥的宠物狗,女孩的内心有着非常成熟的想法,她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封闭起来,没有人能够轻易踏进去一步。 经过了白天的误会,林宇觉得自己很难再取得女孩的信任了,为了让自己的任务顺利推进,林宇只能够出此下策。 他其实很早就出现在女孩的房间了,林宇眼睁睁的看着女孩把最后一个娃娃缝制完毕,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了床上。这样的日子,女孩应该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她的脸上很少会出现笑容,但容颜却始终是那般的清丽脱俗,就像居住在古墓里面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 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是不可能让陌生男人触摸她的脖子的,林宇只能趁着对方睡着的时候下手,不过就在刚才,林宇正准备往前一步的时候,女孩居然从睡梦中惊醒了,这几乎让林宇都吓了一跳。 林宇决定再等上一会,要是自己实施治疗的时候,女孩突然醒过来,那样的场面林宇可不知道怎么收拾。 有几缕月光从窗户透了进来,这恐怕是屋子里唯一能够见到阳光的房间,林宇站在窗口望着外面的明月,他希望自己能够改变女孩的人生,让她从谷底的阴霾中走出来。 女孩的呼吸已经很均匀了,她甚至在睡梦中翻了一个身,林宇重新走到了女孩的床头,月光照在她的侧脸上美轮美奂。 林宇轻轻把女孩的被子往下拉了一点,这样女孩的脖子才完全露了出来,林宇再次看到了女孩的天鹅颈,柔美的月光中,女孩白皙的皮肤看上去吹弹可破。 林宇定了定自己的心神,他将自己的手掌缓缓的放了上去,掌心接触到女孩的皮肤,像是覆盖在水面一般的柔滑。治愈技能在林宇的意念中启动了,一股暖流从掌心渗透出来,女孩微微动了一下,但接着不自觉的伸长了自己的脖子 第二天,女孩被一阵巨大的敲门声惊醒了,她一看时间,居然已经到了上午九点。而按照女孩每天的作息,她应该是七点钟就要醒过来,并且把缝制好的娃娃送到供应商那边去。 女孩慌忙从床上爬起,随便披了件衣服,便冲到门口把木门打开。站在外面的,果然就是自己每天都会见的供应商。 “怎么回事,你不会到现在还在睡觉吧?”供应商是一个身材壮硕的女人,她满是横肉的脸充满了怒气,“你难道不知道我每天八点就要发车,今天就是因为你,我少装了一批货?” 供应商的嗓门很大,对女孩几乎就是一种破口大骂的状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债主上门讨债来了。 女孩没办法为自己辩解,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物钟怎么今天就突然失灵了,耽误了供货商送货,女孩只能不断的低头道歉,她的脸上写满了自责。 看到对方张楚楚可怜的样子,供货商的语气总算是软了下来,“要不是看你可怜,做事又认真,我当初也不会把这份工作交给你,住在这附近的家庭主妇多的是,缝个眼睛不用教都会做。可是现在你却” 供应商的脸上写满了失望,做生意这种事情信用是很重要的,虽然少装了一批货明天还可以补起来,但势必会影响零售店和各大超市的售卖,也许以后那些采购商也不会再找自己了。 女孩有了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看样子供货商已经有了把这份工作交给别人的想法。女孩着急得直摇头,泪水在眼眶里面打转,这是她能够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一旦要出去抛头露面,女孩不仅要忍受众人的非议,还会被一些陌生男人用贪婪的眼光从头到脚的看个遍。 女孩不想再回到那样的生活了,她就想在自己的屋子里安安静静地赚取每个月的生活费,这是女孩能够想到的最好状态。 供货商没有理会女孩的求情,她把女孩拦到了一边,嘴里不客气的说道,“看在以前的份上,今天的损失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但我们的合作到此为止。”说完这句话后,供货商大手一挥,两个精壮的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他们得到了供货商的一句指令,“把这些娃娃全部装车。” 女孩眼睁睁的看着屋子里的毛绒玩具全部被拿了出去,里面的空间一下子就腾出来了,女孩却伤心的蹲在了地上。 供货商和她的卡车很快就离开了,女孩的心里和这间屋子一样变得空荡荡的,她意识到自己的收入来源已经切断,自己必须去找另外一份工作。 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女孩非常清醒的知道这一点,当初自己被加害的时候,就没有因为凄惨的遭遇得到过任何人的帮助,而那件事就发生在师傅跳楼自杀后不久。如今,一切也只能靠自己。 女孩抹去了脸上的眼泪,她准备先收拾一下散落在地的娃娃眼睛,再考虑下一步的打算。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门口响起了,对方的语气饱含了关切,“冯可儿,发生什么事了?” 第二百七十章 未察觉的变化 女孩转过头,发现站在门口的是昨天出现过的年轻经纪人,刚刚止住的泪水差点又要夺眶而出。自从嗓子被毒哑,女孩不知道经历过多少类似的境遇,可是每一次她都只能独自面对,从来没有人在自己的身旁问一句,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经纪人竟然还没有放弃,女孩心中闪过了一丝讶异,她本以为对方嘴里那句还会来看自己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今天还真的来了。 也许,是因为他的经验不够丰富吧,女孩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从对方的年纪来看不过二十出头,肯定是一个才刚刚入行的经纪人,所以才会在没有任何价值的自己身上浪费时间。如果是行业内的老手,恐怕早就去猎取下一个目标了。 女孩示意林宇走进来,没有了一大堆娃娃占据空间,女孩很快就帮他找到了一个空座位。她仍然是在白纸上写下了一句话,“就在刚才,我又失业了。” 女孩将纸张递过来的时候,林宇看到她的脸上是一种云淡风轻的表情,看清楚了上面的话语,林宇心里不由得有些触动。他猜想到了女孩的伤心肯定跟那些娃娃有关,这样一份工作虽然算不上什么,但却是女孩维持日常生活的唯一收入来源,而且这样的事情,她肯定不是第一次经历了。 看着女孩脸上坚强的笑容,林宇很想给她一个拥抱,不过心中的冲动很快就克制住了,林宇不想女孩对自己造成更多的误会。 “这份工作没了也好,从今天开始,你就可以重新追寻自己的音乐梦想了,”林宇把手中的纸张揉成一团,丢到了一边,就像是要丢弃女孩一直以来暗无天日的生活。 女孩先是微微睁大了眼,对方的话语竟是要签约自己当歌手的意思,而且还是在听了自己的声音之后。重新追寻音乐梦想?女孩当然想这么做,她的梦里经常会出现自己重新站上舞台唱歌的情景,可是自己又怎么会唱出动人的歌曲呢。这位经纪人果然是涉世未深,居然想签约自己这样一个不能唱歌的歌手。 女孩轻轻摇了摇头,“我已经不能再唱歌了,谢谢你的好意。” 林宇知道,从昨晚到现在女孩肯定一直都没有发出声音,所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嗓子其实已经好了。林宇充分相信自己的死神能力,现代医学解决不了的难题,在他这位死神面前根本就算不了什么。昨天晚上,林宇将自己的手掌覆盖在女孩的脖子上长达十分钟之久,女孩因为那股来自死神的暖流睡得更加安稳。 “也许,你的嗓子已经好了,完全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林宇尝试着鼓励道,他没有办法告诉对方,自己昨天晚上已经偷偷潜入她的房间,将她声带处的物理创伤全部治愈了。 女孩的嘴角保持着微微上翘的笑容,从外表上看去,就像是一位落入凡间的精灵,美得无可挑剔,纯洁得一尘不染。没有人能够猜想到,她这样的外表下还藏着那样一段悲剧。嗓子自动恢复,女孩以前是幻想过的,甚至就在昨天,她还期待着自己一出声就完全变了样子。可是结果,却像一桶冰水将她从头到脚的浇醒,女孩不可能在今天又重燃起希望。 “不可能的,我的声音,你昨天不是听到过吗?”女孩在另外一张纸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她的内心突然有些生气,眼前这个年轻人是不是来看自己笑话的,怎么总是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到现在,女孩的心情已经平复的差不多了,她觉得自己是时候出门去寻找下一份工作。能够有像缝娃娃这一种兼职当然是最好的,如果实在找不到,就去餐厅当一名洗碗工吧。洗碗工只需要待在厨房就可以,不用到外面接待顾客,这样自己就可以避免很多尴尬了。 女孩的眼神中有了送客的意味,她觉得没必要跟这个经纪人继续浪费时间了,女孩甚至有了从座位上站起来的想法。不过就在这时,她听到对方说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醒来过后,你就没有感觉到你的嗓子,和以前不一样吗?” 这句话让女孩的内心为之一振,的确,在自己被敲门声惊醒的那一瞬间,虽然一切事情都来的太突然,女孩还是感觉到了自己嗓子的变化。由于烈性毒药在自己的声带造成了严重的灼伤,就算过去了十多年,女孩仍然能感觉到自己嗓子处一股挥之不去的灼热感,她自己也搞不清,这种感觉是真实的还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反正女孩活动的周围必备一大杯凉水,她必须三不五时就喝上一口,用来缓解自己嗓子处的不适感。每当一口凉水流经自己的喉咙,女孩都有一种烧红的木炭被浇熄的感觉。 可是今天,这种灼烧感突然就消失了。换来的是一股温和之感,仿佛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抚平那些伤痛,渐渐的,这种温和之感也不见了,女孩开始感觉不到自己嗓子的存在。 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因为这就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感知,只要不存在伤痛,没有人会去特别感受自己的嗓子怎么样。就像是每个人睁开眼,首先看到的都是自己的鼻子,但几乎所有人都把它忽略了。 女孩不知道这种感觉意味着什么,是毒药的后遗症消失,还仅仅是自己不再臆想了,但她从没有把这个变化和自己嗓子变好联系到一起。 她突然想起了昨天做的那个噩梦,这位经纪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自己的房间里,他戴着一顶圆形的黑色帽子,看上去既像神灵又像是鬼魅。在梦中,他似乎对自己做了一些什么,那种感觉难以用言语表达,自己沉浸在其中连送货的时间都错过了。 女孩下意识的用手指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她的手心微微出汗,心中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期待。 这时,女孩听到经纪人对自己说了一句,“要不,你再试着,说一句话?” 第二百七十一章 接上的琴弦 女孩还清楚的记得,这个经纪人昨天告诉自己的那句话,他说有办法治好自己的嗓子。但是对方提出要触摸自己的脖子,女孩当场拒绝了,她把对方想成了一个意图不轨的猥琐男。 不过从今天的表现看,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他按照自己的承诺再次来探望,甚至还有签下自己当歌手的意思。女孩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她发现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对方的眼神里充满了真诚,现在看来,更有些傻的可爱。 如果现在对方提出要触摸自己的脖子,女孩想必是不会拒绝的,可是他并没有再接触自己,就说嗓子可能已经治好了,这又是如何做到的,难道是在昨天的梦里? 女孩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嗓子的变化她已经真切感受到了,反正对方已经听过了自己的声音,就算再出丑也无所谓了。 女孩抱着这样的想法,暗自下定了决心,她轻轻张开嘴,气息穿过喉咙,唇齿间发出了第一个声音,“我” 女孩才刚说了一个字就停下了,这一回她的脸上充满了惊异而不是失望,女孩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里面像一汪泉水一样渗透出一片晶莹闪光的东西。因为刚才那个声音不再充满了沙哑撕裂,而是像风铃一样清脆好听,纯净的不含一丝杂质。 女孩俏丽的脸蛋上出现了不自然的抖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她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听到了,两行泪水像溪流一样从眼角流了下来,女孩捂住自己的胸口,脸上写满了惊喜和不可置信。 刚才那个声音,像是拨动琴弦后的一个音符飘进了林宇的耳朵里,他的脸上出现了舒心的笑容,原来女孩真实的声音这么好听,这样才配得上她那张绝美的容颜。 林宇露出了鼓励的眼神,“你再试着,多说几个字。”林宇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声带完全恢复的效果,还是过一段时间后,女孩的声音会变得更好。反正他才听女孩说了一个字就上瘾了,林宇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听到谁说话如此的好听,就连电台的女主播也完全无法媲美。 这一切来的太快太突然,女孩似乎一夜之间就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嗓子真的自己痊愈了。那个声音美好得有些不真实,让女孩觉得刚才是不是自己的幻想,但显然这个声音也被经纪人听到了,他的脸上露出了很暖心的微笑。 女孩想再次证明一下,她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似乎害怕损伤刚刚痊愈的声带,一串好听的声音再次流淌出来,“我的嗓子,真的恢复了吗?” 林宇和女孩之间终于不需要再用纸条沟通,他听到了女孩的自言自语,赶忙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是的,从今天开始,你就可以像以前一样唱歌了。” 回到宿舍的林宇,比以往都显得开心许多,治愈一个人的缺陷让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特别当对方还是一个绝世美女的情况下。 他开启电脑,打开音箱,用企鹅音乐播放器点开了一首张艳芳的代表作。音箱里面传出了有些复古和个性的音乐,林宇也兴致高涨的跟着打响了手指,完全是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周光华本来在一旁戴着耳机打游戏,没过多久,他把头上的耳机摘了下来,转头看向了林宇。张艳芳的歌曲还是很有魅力的,周光华听了一会儿也不禁陶醉其中,在一首歌曲播放结束的时候,他问了一句,“林宇,你怎么想起听这首歌来了?” 张艳芳是中华人民都熟悉的歌手,就算是他们这一代年轻人也不例外,每到那个特殊的日子,必定会看到全国各地歌迷祭奠张艳芳的新闻。所以就算她已经逝世十多年了,张艳芳仍然没有被大家遗忘。 “只是突然想听老歌了,就翻出来听一下,”林宇随口说了一句。他当然不能告诉自己的室友,自己见到了张艳芳还游荡在世间的灵魂,甚至把她接班人的嗓子治好了。 “我也很喜欢老歌,只可惜张艳芳生前留下的作品就只有这么多了,”周光华一直都是不走寻常路的人,所以他喜欢老歌一点都不奇怪,林宇有时候觉得周光华的身体里,说不定住着的是一个四十岁以上中年男人的灵魂。 “她拍的那些电影也非常不错,特别是几部经典的武侠片,我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现在的武侠电影再也没有以前的味道,”周光华继续用一副老成的姿态说道。 看得出来,自己的这名室友对张艳芳是真心的喜欢,如果他能像自己一样一睹张艳芳当年的风姿,说不定让他一年不打游戏都心甘情愿。只不过,这样的特权只有自己能够享受。 “如果张艳芳出现在你的面前,你最想对她说什么?”林宇突然冒出来这样一句问话,也许是出于心中的好奇,他想知道其他人见到已逝的巨星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呃,”周光华居然非常认真的想了很久,“大概,大概就是当年,为什么要跳楼吧。如果她真的有不得不结束生命的理由,那么至少,先留下一个可以替代她的接班人。”周光华道出了心中的遗憾,张艳芳的离开无疑是歌坛无法弥补的一块空缺,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够唱出她那种直达心灵的歌曲。 看来大家的想法都是差不多的,林宇嘴角微微一笑,“其实张艳芳是有接班人的,说不定不久以后,她就会重新回到大家的视野。” 第三天,林宇将下午的课逃掉了,他已经约好了和那个女孩再次见面,而见面的地点是,一家名气还不错的ktv。 女孩穿的很朴素,但再简单的衣服都无法遮掩她的美丽,嗓子被治好以后,女孩有了更多的自信。 她像蝴蝶一样飘然来到了林宇的面前,引起了周围一众男人的侧目,不过女孩眼神中看到的只有林宇一个人而已。 “今天想唱什么歌?”林宇裂开嘴笑道。 第二百七十二章 开唱 这是一家市内很有名的连锁ktv,林宇看了网上的评价,都说所有的ktv当中就属这一家音质最好。这是女孩十年来的首次发声,林宇必须挑一个最能展现她嗓音的地方。 ktv在商场的三楼,走出电梯就能够直接看到前台。放眼望去,这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年轻男女,大家都想趁着闲暇时间来放松一下,在ktv包房里面喊上几嗓子是很经济实惠的办法。 虽然隔音效果不错,但还是能够听到各种音乐旋律从紧闭的房门中飘出来,低沉的音响像是一下一下打在心脏上,让人一听就有莫名的兴奋感。 林宇注意到女孩开始紧张起来,也许是因为周围的人太多,又或许是那些久违的歌曲和音响的声音,女孩的手指紧紧拽着自己的衣袖,整个身体绷得直直的。 林宇能够想象到女孩此时的心思,唱歌恐怕是她这一辈子唯一追求的东西,就算被人毒哑了嗓子女孩仍然没有放弃,她一直在等待自己能够重新唱歌的机会。 就在今天,这个机会终于来临了,女孩已经为此等待了十多年的时间,不论放在谁的身上都会紧张不已。 林宇把下好的订单出示给前台看了一下,一位男性ktv服务人员开始引领着他们往包厢的方向走,尽管服务人员脸上始终有礼貌性的笑容,但林宇能够发现他的目光不断在自己和女孩的身上游移,脸上分明有种好白菜又被猪拱了的表情。 直到两人走进小包厢,服务人员最后看了女孩一眼,接着自顾叹了一口气把房门关上了。林宇在心里暗自发笑,对方一定觉得自己和女孩是一对情侣,所以才会相约来到一个私密的包房,接下来就是抱在一起你侬我侬的对唱情歌了。 不过自己长得也没那么难看吧,林宇情不自禁的看向墙面的影子,这家ktv的装潢很是华丽,所以就算普通的墙壁也和镜子一样透亮。 林宇看到了自己那张不能再大众的脸,这样的长相的确不能算丑,可是丢在大街上是绝对找不出来的类型。但自己身旁的这个女孩呢,墙壁上也映出了她的一个侧颜,仅仅是脸部轮廓和一个挺翘的鼻尖,就让人有一种惊鸿一瞥的感觉。 林宇顿时选择原谅刚才那个服务人员的表情,和女孩相比,两个人的颜值差距的确就是白菜和猪之间的差别。跟自己这种普通长相的男生走在一起,女孩的美更加被衬托的淋漓尽致,就像是周星驰电影里面,秋香与石榴姐的那一个经典回眸。 包房里面静悄悄的,因为还没有人点播任何歌曲,女孩的眼神一直盯着前方的屏幕,但身体却迟迟没有做出动作。 对女孩来说,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时刻,林宇觉得她恐怕需要自己的推波助澜才会迈出那一步。刚才林宇问她想唱什么歌的时候,女孩并没有回答,在她的记忆中藏着太多的歌曲,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很难给出答案。 “你一定很喜欢,张艳芳的歌吧?”林宇一边从沙发上站起来,一边说道。张艳芳是女孩的授业恩师,对于张艳芳的歌,女孩肯定是如数家珍。 听到这样一个问话,女孩终于回过神来,她的视线离开了屏幕,朝上看向林宇,黑色的眼眸似乎藏在一汪清澈的泉水之下。张艳芳这个名字,女孩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她从来没有告诉别人自己是已逝巨星张艳芳的弟子,这个名字一直都被女孩埋藏在心底深处。 恩师的歌?女孩的眼神有些迷茫,那些歌她当然非常喜欢,而且每一首都会唱,否则当年她也不会竭尽所能的拜入张艳芳的门下。恩师逝世有十多年了,现在大街小巷放的都是一些年轻人的歌曲,很难再听到恩师当年那些经典之作,也不知道在天国,自己的恩师过的还好吗? “你也知道张艳芳?”女孩疑惑的问了一句,她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不过二十岁出头,平常肯定不会去听张艳芳的歌,但没想到对方很快就把恩师最火的那首歌曲点出来了。 “我当然知道,毕竟,我是一名经纪人嘛,”林宇作出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在普通年轻人当中也许知道张艳芳的越来越少了,可是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歌坛经纪人,自然对曾经的巨星有所耳闻。 女孩点了点头,恩师的自杀也是她生命中的一段灾难,这种灾难和嗓子被毒哑不同,女孩受到的是极大的精神冲击。她失去了自己心灵上最大的精神支柱,歌唱在她面前似乎变成了洪水猛兽。 “可以开始唱了,”林宇看到歌曲的前奏已经播送完毕,字幕的上方出现了三个白点,它们在一个接着一个的变成蓝色。 在林宇的提示下女孩拿起了话筒,熟悉的旋律让所有回忆一下子在她面前涌现,恩师的身影从顶楼坠落,自己的饮料被混入了烈性毒药,刚喝一口便像火焰一样在喉咙里面燃烧,自己的生活一下子从天堂坠入地狱,接下来便是长达十多年苟延残喘的生活 林宇很期待首次听到女孩的歌声,毕竟女孩光连说话都像风铃一样好听,要是唱起歌,肯定会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他刚才点的歌曲,是张艳芳所有作品中林宇最喜欢的一首,同时也是张艳芳的代表作。不得不承认,林宇是一个大俗人,所以他喜欢的歌和普罗大众没什么两样。张艳芳一些很有个性的歌曲,林宇同样也欣赏不来。 女孩是张艳芳的亲传弟子,虽然两个人的音色不同,但女孩肯定能够唱出张艳芳歌曲中的精髓。对林宇来说,就相当于是现场听张艳芳演唱歌曲,就算这家ktv的价格要贵一点,也是物超所值了。 屏幕上的三个白点全都变成了蓝色,林宇在这一刻不由得的竖起了耳朵,脸上的表情也开始变得严肃起来,因为接下来,女孩的歌声即将会出现在这间包房里面。 第二百七十三章 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不会唱歌的人都知道,只要跟着字幕的提示就不太会出错,毕竟大部分人都不具备听间奏的能力,所以每一间ktv的包房基本上都是一个一个盯着字幕唱歌的人。 林宇自然也是其中之一,别说听间奏了,他连不跑调都很难做到,所以ktv这样的地方林宇是很少来的,就算来了也是安心当一名吃瓜子的群众。 不过女孩肯定不会这样,她具备一名即将出道歌手的素质,所以只要听到旋律,她就知道应该从哪个时间点开始唱歌,字幕提示这种东西是完全不需要看的。 左前方的第一个字开始从白色渐渐变蓝,一目了然的动画效果告诉大家现在就可以开始唱歌了,女孩本来应该在这个时候准确无误的发出第一个声音,但是包房里面重新变得一片寂静,伴奏的声音变小了,屏幕上越来越多的歌词被染成了蓝色,但女孩的声音却依旧没有发出来。 林宇诧异的转过头,他知道女孩不可能错过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映在他视线里的是女孩有些颤抖的身影,和女孩眼角一颗一颗掉下来的晶莹泪珠。 就在几秒钟之前,女孩也的确做好准备要唱歌了,可是她刚要唱出第一个字,自己的咽喉像是突然被一块巨石紧紧压住,女孩发现她没有再次唱歌的勇气。十年的时间太久,曾经引以为傲的天赋已经变得陌生,女孩居然不敢再面对歌唱这种简单的事情了。 她流出的泪水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有自己坚持的梦想,有恩师的离开,还有这十多年来自己受尽的一切嘲笑和冷眼。恩师的这首歌她曾经练了不下百次,就连当初恩师听到的时候都大加赞赏,可是现在,她却一个字都唱不出来。 林宇不知道应该去怎么安慰女孩,他有些后悔自己怎么点了张艳芳的歌,那样的旋律肯定都会让女孩触景伤情,早知道应该选一首最近流行起来的歌曲。 林宇默默的坐在了女孩的身边,女孩一直在无声的流泪,直到整首歌曲播放结束。林宇突然灵机一动,他觉得自己应该抛砖引玉,一旦自己那种五音不全的歌声放出来,女孩肯定会破涕为笑的。 应该点一首什么样的歌曲呢,林宇坐在点歌台旁边想了一会儿,一行醒目的标题引起了林宇的注意,《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林宇嘴角微微一扬,他觉得这首歌再适合自己不过了,自己在女孩面前的确称得上是丑,但说实话,林宇打心底觉得自己是一个温柔的男人,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大美女面前。 这是一首老歌,发行的时候林宇都还没出生,他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网络上听到了这首歌的点播,里面真挚的声音和直白的歌词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注意。林宇相信女孩也肯定是听过这首歌的,现在唱给她听,正好缓解一下包房里面的气氛。 前奏过后,林宇紧盯着屏幕上歌词的提示,不过就算如此,他开口唱的时候还是慢了半拍,不太悦耳的声音从音响里面传了出来。 “每一个早晨在浴室镜子前却发现自己活在剃刀边缘,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在呼来唤去的生涯里,计算著梦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外表冷漠内心狂热那就是我;我很丑可是我有音乐和啤酒,一点卑微一点懦弱可是从不退缩” 这首歌的音调很高,特别是高音处更加需要声嘶力竭,林宇几乎是在全程嘶吼的状态下完成了这首歌的演唱,当他唱到我很丑三个字的时候,那种呐喊完全是发自内心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林宇便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为了能够博美人一笑,林宇也算是用尽气力了。林宇知道自己唱出来的歌声是没办法入耳的,但只有这样才能够降低女孩对唱歌的恐惧,她毕竟有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开过口了。 林宇喘着粗气坐回了沙发上,他不经意的转眼看向女孩,女孩的眼泪果然已经消失了,脸上还存留着一丝没有淡去的微笑。 “我觉得你,一点都不丑啊,”女孩轻声说了一句,眼神中有一种调皮的神色。 “过奖了,”林宇双手抱拳说道,能被女孩认定不是丑男,这无疑已经是一种褒奖了。 “帮我点一首歌吧,还是刚才张艳芳的那一首,我想唱给我的恩师听,”女孩的神色渐渐凝重,如果真的要开口唱歌,第一首歌必须是自己恩师的。 “好勒,”林宇非常爽快的回答道,他在点歌台上点了一下重唱的按钮,之前播放过的那首歌曲再次在屏幕上出现。 歌曲前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听,等到白色的三个点全部变成蓝色的时候,女孩的声音在间奏处准确无误的出现了。 只是一瞬间,林宇便有了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那个声音从头部像电流一样袭遍他的全身,每一个清澈的音符都像甘泉一样流进了他的心田。林宇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妙的歌声,虽然这首歌他已经听过很多遍了,但经过女孩的演绎,仍然像是一首从未听过的全新歌曲。女孩的音色空灵悠远,和张艳芳的完全不一样,但同时她也紧紧抓住了这首歌的精髓,让整首歌的意境更加美轮美奂,让人心驰神往。 怪不得张艳芳会收她做自己的接班人,女孩的嗓音的确是万中无一的,她唱出来的每一个音符,就像是有一架钢琴直接放在心灵最深处弹奏,指尖的每一次敲击都能达到和灵魂共舞。 直到歌曲的后半段,林宇才后知后觉的开始拿出手机录音,他可没有这样的机会天天听女孩在ktv唱歌,要是录下来了,以后想听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听一下。 一首歌曲演唱完毕了,女孩默默的放下了话筒,整个包房重新变得安静下来。她对着林宇不确定的问一句,“这首歌,我唱的,还行吗?” 第二百七十四章 唱片公司 这天下午,林宇很是过了一把耳福,女孩一旦发声就停不下来了,那间小小的ktv包房几乎成了一场小型的音乐会。 女孩会唱的歌曲有很多,不仅仅是十多年前的经典歌曲,就连现在的新歌她其实也学了不少。只不过以前她都是在自己的脑子里面唱,现在终于可以真正的唱出声音了。 女孩有自己很鲜明的风格,她能把每一首歌曲都演绎得空灵动人,既给人带来感官上无比的享受,又将歌曲中的情感轻易的传递到了听众的心里。 林宇以前从来没有去听过演唱会,所以他不知道听一个歌手现场唱歌是什么样的感觉,这天下午他终于切身的体会到了。几个小时的时间里,林宇几乎都是一言不发,他默默看着女孩唱歌的样子,脸上的表情和一个迷弟没什么两样。 怪不得大家都喜欢听情歌,原来仅仅是一首歌曲的时间,也会让人产生一种谈了一场恋爱的感觉。林宇不知道别的歌手现场是否也会有这样的能力,但这天下午,林宇感觉自己真的谈了很多场的恋爱,是和那些动人的歌曲以及女孩独一无二的嗓音。 走出ktv包房的时候,林宇发现门口居然聚集了不少的年轻男女,他们都凑在一起听里面传出来的歌声,有些还拿着一个手机正在录音。 林宇知道这些人都是被女孩的歌声吸引过来的,当他们看到女孩的样子之后,脸上更是露出了惊为天人的表情。歌声已经如此美妙了,没想到还有这种绝美的容颜,上天果然是会眷顾一些人。这本该会引起一些女生的嫉妒,但女孩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让她们的眼神里只有满满的欣赏。 围观的众人让女孩有了一丝害怕,因为一直以来她都习惯于避开其他人的视线,现在突然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女孩心中的阴影瞬间被放大了,她想起了那些许许多多被人嘲笑的场景。 女孩无意识的低下了头,散落下来的一些秀发遮住了她的半边侧脸,只有这样,女孩才稍微觉得有了一些安全感。 林宇注意到了女孩的动作和表情,他感觉有些心疼,很快便用自己强有力的手臂抱住了女孩的肩膀,“让开,麻烦,让一下。”林宇像一个称职的保镖,将女孩护送出了那家ktv,直到重新站在了外面的大街上,林宇仍然感觉到女孩的身体还在颤抖。 女孩轻声的说了一句谢谢,接着还不等林宇回答,便坐上了一辆刚停下的公交车,像逃离是非之地一样在林宇的眼前匆匆离去。 也许,她还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吧,林宇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过去的这几天的时间,无疑是女孩人生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林宇回到了自己的宿舍,不过他的心情却没办法平复下来,脑海里回荡的都是女孩美妙的歌声,还有她那张受到了惊吓的脸庞。 既然选择要扮演经纪人,那就要做一个经纪人该做的事情。林宇掏出手机,又听了一段他在ktv录下的歌声,是时候让女孩重新出道,像以前一样站在舞台上面唱歌了。 林宇搜索了一下国内的几家唱片公司,他选择了实力最强公司艺人最多的那一家,因为这样的公司才能够给予女孩足够好的资源。 那一段录音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出去了,林宇在邮件里面写明,自己发现了一个潜力巨大的新人,那段录音便是她亲口演唱的歌曲。 才刚刚过了一个晚上,林宇在第二天上午就接到了来自唱片公司的电话,他们听了录音后觉得这个新人的条件非常好,想约个时间见上一面。 这个结果是在林宇意料之中的,就连ktv的顾客都会被女孩的歌声所吸引,更不用说专业的唱片公司负责人了。不过他还是在电话里听出了对方的一些顾虑,对方好几次委婉地提到了女孩的样子,希望知道女孩的长相是否能匹配上她的歌声。 林宇嘴角无奈的笑了笑,的确,现在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就算歌声称得上是天籁,但如果长相实在太过抱歉也很难大红大紫。歌坛里面就曾经有过类似的例子,唱片公司嫌歌手的长相上不了台面,于是选择用卡通造型发布专辑,虽然获得了不错的销量,但这名歌手还是没能登上天后的宝座。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现实中,有些东西就是很难两全。不过这一点在女孩身上是例外的,她的长相绝对和她的歌声一样让人惊艳。 “约个时间,我带你去见一见她吧,见了你就知道了,”林宇没有做出正面回答,长相这种东西就算他吹的天花乱坠,对方也是不会相信的,还不如眼见为实。 唱片公司很快就答应了下来,并且把时间定在了一天后的周六上午,听得出来,对方很担心女孩被别的唱片公司签走。 林宇本来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女孩,但又怕对她造成更多的压力,还不如就用一种客人到访的方式让她们见面,说不定女孩会觉得更加舒服一些。 当宿舍几个人都在的时候,林宇故意将女孩唱的那段歌曲通过音箱放了出来,一开始周光华和许飞航还没什么反应,不过仅仅过了一分钟,他们的注意力就全都转移到歌曲上面了。 “这,不是张艳芳的那首成名曲吗?”周光华率先听了出来,“不过这个版本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是哪个歌手翻唱的?” 周光华道出了心中的疑问,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这是其他歌手的翻唱版本,而且这个版本和张艳芳的原唱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声音真好听,清澈空灵,像是,像是王菲和邓丽君的结合体,这个歌手到底是谁?”虽然录出来的音质不太好,但经常听歌的许飞航还是很识货的,不过他发现自己居然还是第一次听这名歌手唱歌。 “她还是一个新人,正准备出道,”林宇淡淡的回答了一句,室友的反应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我也是在网上偶然发现的。” 第二百七十五章 一座金矿 周六的上午,林宇和唱片公司负责人一起来到了女孩的住处。这位负责人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性,穿着一身名牌,看上去很有派头。 林宇是打的过去的,而负责人则是开了一辆豪车,价位大概在一百万左右。不过不管什么豪车,在拥挤破旧的小巷都派不上任何用场。负责人在林宇的引领之下走了进去,各种腐烂的臭味让她非常嫌弃的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她,就住在这样的地方吗?”好不容易走过了最臭的那一段路,负责人终于松开手掌,让自己呼吸几口仍然不那么清新的空气。她的肺活量有限,再这么憋下去,估计就要背过气去了。 这显然不是任何歌手或者追逐梦想的年轻人会居住的地方,那些有音乐梦的年轻人,就算住不起好房子,也会选择在市中心的地下室。至少那里距离各大酒吧更近,就算走在马路上,也更容易被星探发现。 负责人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带进坑里了,如果对方真的有那么好的条件,随便找一家酒吧驻唱都可以收入不菲,又怎么会居住在这种类似贫民窟的地方呢。 林宇能够看得出对方心里的想法,其实自己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也很难适应,但正所谓出淤泥而不染,女孩生活在这里,反倒更能衬托出她的特别。 “就在前面,马上就到了,”林宇指了指前方说道,那一扇木门已经在视线所及的范围之内。 负责人有些不满的叹了一口气,早知道这样,她随便派一个公司里面的星探来看一看就好了,哪里犯得着自己亲自出动。现在都已经来到了这里,也只好硬着头皮忍耐一下了。不过在这位负责人的心里,她对女孩的期待值已经降到了最低,负责人甚至开始怀疑那一段歌声是不是经过了专业软件的修饰。至于长相就更不用说了,会有哪个大美女甘心住在这样的地方吗? 总算是到了,负责人看到前方的小伙子已经停下了脚步,眼前那一栋房子也实在破烂的可以,很多露在外面的木头都有了腐败的迹象。 负责人用鼻子重重地出了一口气,她现在已经非常不耐烦了,以自己如今的身份和地位,根本就不想再出入这种穷酸的地方。负责人甚至觉得偶尔经过的路人,看待自己的眼光都有一种类似看见怪物的神色,因为身上的香奈儿定制款和手上的lv提包,在这里实在是太突兀了。 小伙子在木门上敲了几下,并且呼喊出了那个女孩的名字,没过多长的时间,里面已经传出了一些细微的声响。 就看一眼,如果是丑八怪,我立马掉头就走,负责人在心里暗自说了这样一句话,她现在已经不管那个嗓音是不是真的,如果长相不过关,她是绝对不会签下这个新人的。 木门被缓缓打开了,负责人无意识的瞥了一眼过去,对方的穿着果然上不了台面,朴素的就像一个高中女孩才会有的打扮。不过当她的眼光渐渐上移,看到了女孩那张不施粉黛的脸庞的时候,负责人的眼珠子差点就要从眼眶里面瞪出来。 居然还有这么漂亮的天然美女!这是负责人心中响起的第一句话,她做这一行阅人无数,是不是天然美女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来,丰富的经验告诉她,眼前的女孩绝对没有经过整容,而且乍一眼看去,竟然带给她一种年轻时王祖贤的感觉。 网上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最美不过王祖贤,其实在这位负责人眼里,年轻时的王祖贤并不是美得多么惊天动地,而是她的五官具有极强的辨识度,特别是一对英气十足的眼眉,更让她的美锦上添花。 负责人经常需要给公司增添一些新人,说实话,现在的美女其实比以前多了很多,只不过她们美的没有任何辨识度,全都是清一色的网红锥子脸。这样的美女放在身边看一看还可以,但当一个明星却绝对不行,因为不管她拍了多少部电视电影,观众仍然不会记住她到底长什么样。 经过了近几年的面试,负责人发现要找一个天然美女是越来越难了,其实有一些人本身条件还不错,但她们非得让自己走上一条网红的不归路。有辨识度的颧骨被磨平了,下巴被整的越来越尖,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了一个又高又挺的鼻子,负责人有时候会发现,自己居然都患上了脸盲症。 不过眼前这个女孩,是难得的一个意外,她的五官天然就没有任何死角,下巴虽然没有那么尖但却恰到好处,脸型也不是标准的鹅蛋脸,从某一个角度看上去稍微有点方,可是和其它的五官搭配起来,却自然而然的融合成了一幅绝美的容颜。 负责人发现,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有辨识度的天然美女。 “她是?”女孩发现自己的门口除了年轻的经纪人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陌生的中年女性,对方从刚才开始就一直盯着自己,让女孩有了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 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还好自己同样是女性,否则就要被对方当成是色眯眯的猥琐男了。她连忙走上前,将自己的名片双手递到了女孩的手中,“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华吶唱片公司的负责人,方雅。” 负责人脸上露出了看上去有些殷勤的笑容,她心中所有的顾虑已经一扫而光,就算闻了不少垃圾的臭味也心甘情愿了。且不论对方的嗓音如何,光是这样的形象,在电影电视剧里面当一个花瓶都可以大红大紫了,负责人感觉自己发现了一座金矿。 “华吶唱片公司?”女孩接过名片的手指稍微颤抖了一下,因为自己最敬爱的师傅张艳芳曾经也签约在这家公司旗下。 “对呀,”负责人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我们公司实力很强大,以前有一位巨星叫做张艳芳你应该听说过吧?她就是我们公司的艺人。” 第二百七十六章 华吶唱片 华吶唱片公司的实力毋庸置疑,有很多林宇喜欢的歌手也在这家公司当中,所以他才会选择把女孩的录音发给这家公司的负责人。 女孩将两个人请到了她租住的房屋里,里面虽然破旧却被她收拾得很整洁,负责人环视了一下四周,脸上时不时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不过最终她还是让自己的脸部恢复到了平静的状态。 虽然还没有开始真正的交谈,但负责人觉得自己已经大概了解女孩的品性了。她拥有那样的容貌却一直住在如此破旧的房子里,足以说明女孩是一个心地纯净不贪慕虚荣的人,否则她随便出去傍一个大款,便可以过上人人羡慕的锦衣玉食的生活。 她应该是真正喜欢唱歌的年轻人吧,负责人在心里这么想着,只有怀抱远大的梦想才能够忍受如今不堪的现状。负责人越发对女孩重视起来,签约一个艺人外在条件当然重要,但艺人本身的品性其实更加重要。在华吶就有不少被公司一手捧红的新人,成名后不久便闹着要跟公司解约的事件,这对公司来说,不论是声誉还是经济上都要蒙受极大的损失,所以在栽培新人的时候,公司都会尽可能的去考察对方的品行,条件好品行优才是公司的不二人选。 负责人就坐在女孩的对面,她二话不说的默默观察着对方,心里越来越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捡到宝了。对方的外在条件已经无可挑剔,品行更是在对方的一举一动和居住环境中完全体现出来,负责人相信,眼前这个女孩就算被公司捧成了新一代的天后,也绝对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跟公司解约。 “能听一听,你的歌声吗?”负责人突然开口问了一句,“我想听你清唱两句。” 其实邮箱里面的那一段录音负责人已经听过无数遍了,不是为了评价对方嗓音条件的好坏,而是她真的喜欢上了那一段短短的录音,这种情况在负责人身上从未发生过。每一年每一个月甚至每一天,负责人要过滤的新人声音都数不胜数,说实话,在中华如此大的人口基数当中,唱得好的年轻人真的不在少数,可是他们也仅仅是唱得好而已。 那些寄过来的歌曲样本,只能说达到了一个接近于专业的水准,唱功也比一般路人要好上不少,可是负责人听完之后内心却没有任何波澜,也完全不会产生想要将对方签下来的欲望。直到前几天,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随意点开了一封陌生邮件。 又是一个想要当明星的年轻人吗?负责人心里闪过这样一个念想,最近这样的邮件是越来越多了,不知道是不是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浮躁,没有几个人愿意踏踏实实的赚钱了。不过这对唱片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至少在签约新人方面,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力气。 点开录音,负责人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她将全部身体都靠在了柔软的沙发上,准备在音乐声里面短暂的休息几分钟。她并不打算认真的去听对方唱的怎么样,上个月公司刚刚签下了三位新人,所以没有特别优越的条件,负责人是完全不会动心的。 歌曲的前奏缓缓从音箱里面传了出来,负责人有些意外的抬了抬额头,不过双眼仍然是闭着的。这首歌曲她很熟悉,是已逝巨星张艳芳的成名曲,算起来她和张艳芳的年龄差不多大,在负责人年轻的时候,张艳芳便是她最崇拜的偶像。 没想到现在的年轻人还会唱这首歌,负责人来了一些兴致,其实她也有一段时间没听张艳芳的歌曲了。作为一名歌迷,十几年前的那一次跳楼事件,让负责人也感到非常痛心。说起来她进入华吶唱片公司,也是受了张艳芳的影响,不能见到自己的偶像,总还是希望距离自己偶像曾经待过的地方近一些。负责人从一个小跟班做起,经过了十几年的努力,终于爬到了今天的位置,说起来张艳芳还算是自己的恩人。 思绪飞转中,一个女孩的声音从音响里面传了出来,她用的是业界最昂贵的音箱,不论录音效果如何,都能够将原本的声音最大程度的还原出来。负责人刚刚听完第一句,双眼就情不自禁的睁开了,眼神里面闪烁的都是满满的惊喜。虽然这首歌她已经听过无数遍,可是现在听到这段录音,还是给负责人带来一种全然一新的感觉。女孩的嗓音条件是绝佳的,清澈空灵没有任何一丝杂质,更难得的是,女孩轻轻松松就将歌曲的意境和情感传达了出来,让她这个极其挑剔的负责人都一下子陷了进去。 整段录音听完,负责人已经激动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意识到对方应该是在ktv里面录下这段声音的,没想到那么简单的设备也能够达到如此惊人的效果。负责人第一时间就拨通了邮件上留下的电话,她迫不及待的约下了见面的时间,因为负责人意识到,这个声音可能就是华吶唱片公司下一代的天后! 女孩听了对方的问话,脸上有些犹豫,因为她还没在第三个人面前唱过歌,除了那个年轻的经纪人之外。 “别害怕,随便哼唱两句就行,比如再唱一下张艳芳的那首成名曲?”负责人鼓励的说道,她想要现场鉴定一下对方的嗓音到底如何,就算没有录音里面那么惊艳,其实负责人也早就打定主意要签下她了。 女孩有些不自然的理了理自己的长发,虽然它们本身就已经很好看了,女孩发现她的心里生出了一种恐惧感,这和前几天在ktv唱歌时的紧张感完全不一样,就连女孩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恐惧,因为对方始终用温暖的笑脸看着自己。 在师傅曾经待过的唱片公司负责人面前,唱师傅曾经的成名曲,这也许就是对师傅恩情最好的报答吧。女孩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她默默握紧了自己的双手,轻柔的声音开始从唇齿之间流淌出来 第二百七十七章 优厚的条件 房间里面安静的不像话,就连呼吸声都被林宇和负责人刻意压低了,因为他们害怕这样的杂音会干扰了女孩美妙的歌声。 听觉也是一种至高的享受,林宇是在几天前刚刚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发现自己光是听到歌声,就会产生恋爱和心动的感觉。今天,同样的场景又出现了。 和ktv豪华的装修相比,女孩所居住的木屋无疑是简陋不堪的,但这丝毫不影响眼前的这一场听觉盛宴。林宇甚至觉得在女孩的歌声之下,周围的环境也开始蓬荜生辉起来,简单的木桌椅似乎都蒙上了一层亮光。 终于听到女孩现场演唱了,负责人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她希望这一回自己可以用专业的眼光去评价女孩的唱功,毕竟这直接关系到女孩将来在歌坛上的位置。 不过负责人的努力再次失败了,她发现女孩现场的演唱比起录音更加具有感染力,负责人没法让自己保持一个理性的状态,她的所有情绪甚至是年轻时的回忆,都随着歌曲跌宕起伏。 这对负责人来说是一首很特别的歌曲,张艳芳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歌星,也是她一辈子都不会改变的偶像。张艳芳在歌坛最红火的时候,也正值负责人的青春年华,随着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响起,负责人的眼前出现了很多的画面。她第一次拿着攒了几个月的生活费去听张艳芳的演唱会,她在情窦初开的时候交了第一个男朋友,还有在大学毕业的时候,不顾家人的反对进入华吶唱片公司当一个小跟班 这首歌对负责人来说便是青春的记号,不知怎的,负责人总有一种是在听张艳芳本人演唱的感觉,可是女孩的嗓音明明就跟张艳芳有不小的区别。 本来只要求对方哼唱两句,可是那个声音一旦响起,负责人就不忍心去制止了。于是,负责人感觉自己非常有幸的听到女孩将整首歌曲演绎完毕,当耳边的声音噶然而止的时候,所有的画面在负责人眼前消失,她如梦初醒,两行热泪从她的眼角流了下来。 对每一个人来说,青春都是美好的,只不过它们往往逝去得太快,一不留神,就发现自己已经老了。负责人流下的眼泪,正是因为自己那一段逝去太快的青春,那个时候她没有钱也没有家庭,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似乎是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儿,进入我们华吶唱片公司吧,我保证,公司一定会把所有最好的资源都给你,如果你想先当歌手的话,半年之内就帮你推出第一张专辑,”负责人用纸巾擦干了自己的眼泪,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满都是真诚。 林宇心中的大石彻底放下了,他就知道,以女孩的条件重新出道只是分分钟的事情,张艳芳最后的遗憾也终于可以弥补了。他用浅浅的笑意看着女孩,和身旁的负责人一样等待着女孩的回答。 负责人开出了很优厚的条件,用所有最好的资源来捧一个新人,并且在半年之内就推出第一张专辑,对华吶这样的大公司来说,几乎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不过林宇知道负责人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他看到了对方眼神中的迫切,女孩的条件的确值得负责人这样去做。 负责人在等待着对方肯定的回答,因为她觉得女孩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自己,业界找不出第二家比华吶唱片更加强大的公司,更何况自己还给出了别的新人想都不敢想的承诺。 上个月签约的那三个孩子,就让他们先当练习生吧,负责人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安排,和眼前的女孩相比,那三个人的资质实在太一般了,根本就不值得公司花大力气去包装。说到底,做这一行还是要有天分的,他们就算再努力个十年八年,也不可能达到女孩现在的高度。 负责人已经预见到女孩的专辑在国内大卖,也许光靠她一个人,就可以给公司增加百分之五十的收入。这种情况在业界是屡见不鲜的,因为在这一行,要么就是红得发紫,要么就是无人问津。 “进入华吶唱片公司,重新站在,舞台上面唱歌吗?”过了良久,女孩才有些胆怯的问了一句,她所有的紧张和害怕都写在了脸上。 “当然,这不就是你一直追求的梦想吗?”负责人想也没想的回答道,既然要成为一名歌手出道,站在舞台上唱歌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她不明白女孩为什么看上去那么紧张,因为以她的演唱实力,现场可能比唱片的效果还更加好。 接下来,负责人听到了一句怎么也没想到的回答,“不,我不想站在舞台上,也不想当一名歌手,谢谢你们今天能来,现在,现在请你们出去吧” 女孩身体颤抖的转过脸,她没有给负责人和林宇任何辩解的机会,拒绝的话语似乎听起来斩钉截铁。负责人一脸茫然的站起身走了出去,她不知道女孩为何一下子就变了脸,所有的一切明明都进展的很顺利,直到最后要签约的那一步。 “不好意思,你先回去吧,我会想办法说服她的,”林宇用有些愧疚的表情说道,毕竟对方是唱片公司的高管,她能亲自来到这里并提出优厚的签约条件,已经是表示出很大的诚意了。 负责人有些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她最后看了一眼紧闭的大门,拍了拍林宇的肩膀说道,“好吧,希望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之后的几天,女孩都对林宇闭门不见,她只是隔着那扇木门对林宇说道,“非常感谢你的出现,可是,我真的不想再当一名歌手了,请你回去吧。” 同样的话女孩说了很多次,就连林宇都差点相信了,可是仔细一想,林宇知道女孩一定是言不由衷,否则她就不会在这个破旧的巷子里面待上十年之久。 无奈之下,林宇重新找到了张艳芳,他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告诉张艳芳,她的徒弟不想再当一名歌手了。 第二百七十八章 six-god 最了解可儿的还是她的师傅,张艳芳始终以一种云淡风轻的表情听着林宇的讲述,直到最后可儿隔着木门的那一句拒绝话语。 林宇的表情有些为难,因为他发现自己对可儿有了一种束手无策的感觉,林宇本以为通过治愈能力恢复了可儿的嗓子,那么接下来的一切事情都可以水到渠成。但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把一切想的太简单了,可儿受到的创伤不仅仅是在身体,更多的是在心灵,十多年的阴影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就走出来。 成为死神以来,林宇觉得自己攻克了不少的难关,不管是无法沟通的宠物狗,还是行为偏激的小恶魔,甚至是一个服下农药自杀的诈骗犯,林宇都通过自己的办法将他们治愈了。可是面对美丽的可儿,林宇却感觉自己无从下手,也许是可儿的容貌让他丧失了冷静思考的能力。 林宇再次找到张艳芳,算是对她的一种求助,自己还没能完全了解可儿的内心,但她这个师傅肯定是知道的。 他们站在珠江边,依靠着栏杆欣赏着羊城美轮美奂的夜景,张艳芳的一举一动仍然那么有巨星范,就连靠着栏杆的动作都足以拍成一个时尚大片。 “你真的把她的嗓子治好了?”张艳芳最关心的反而是林宇力所能及的一个问题,在她心里,自己最看好的徒弟被人毒哑,从此人生陷入低谷一蹶不振,无疑是她最痛心的一件事。没想到这件事,已经被死神轻而易举的化解了。 得到林宇肯定的回答,张艳芳脸上出现了林宇见过最灿烂的笑脸,那种感觉,就仿佛是风雨过后出现的一道彩虹。张艳芳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那些发丝如瀑布一样散落在她的肩背上,“不过,你说可儿不想当一名歌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你知道,她当初花了多大的努力,才拜入我的门下吗” 林宇有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再去骚扰可儿,因为他希望给可儿一段冷静的时间,有时候逼的越紧反抗反而更大。在这段时间里,林宇发现自己每天都会情不自禁的想到可儿,她的嘴角微微上翘的样子,还有那一对藏着很多故事的清澈眼眸。 说实话,林宇很想找一个理由再去见一见她,这个理由可以是请她再去唱一次ktv,或者仅仅是出来吃一顿饭。不过林宇还是遏制了心中的冲动,只有彻底和可儿失去联系才会让她真正冷静下来,她会想到自己十多年来的坚持,还有当初拜入师门时的千难万阻。 见不到她的人,至少还可以听一听她的声音,林宇很庆幸自己曾经在ktv录下了那一段歌曲,他把音乐播放器调成了单曲循环的模式,有了可儿歌声的陪伴,这一个星期的时间也就显得没那么难熬了。 终于等到了周末,林宇觉得自己可以执行下一步计划了,他定好闹钟,早早的就从宿舍里面爬了起来。 在出门之前,林宇花了很多时间收拾自己,他把全身上下都仔仔细细的洗了一遍,当然对一个男生来说,发型是最重要的,林宇破天荒的用吹风机整了一个看上去干净利索的发型。接着是衣服、裤子、还有鞋子的搭配,他用自己不太够用的审美在衣柜面前苦苦思索了很久,最终总算挑出了一套自己认为最适合的打扮。站在镜子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宇觉得自己好久都没这么风骚了。 就算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但等他出门的时候,时间仍然还很早。两个室友全都躺在床上,他们昨晚一直战斗到凌晨,又是难得的周末,许飞航和周光华势必要睡一个懒觉才行。不过刚才林宇吹头发的声音还是吵醒了他们,周光华喃喃的抱怨了一句,一大早什么声音这么吵,不过他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睁开,把脑袋全都捂在了被子里接着又进入了梦乡。许飞航偷偷看了一眼,然后做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动作,他知道林宇死神的身份,今天早起说不定是要去收割新的灵魂。不过收割灵魂需要吹头发吗?许飞航在心里默默冒出了一个疑问,在他看来,林宇倒更像是要去约会。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林宇对自己呈现出来的效果还算满意,就在要打开宿舍门的时候,林宇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似乎是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转过身开始在几个电脑桌上搜寻,眼神上上下下的扫视了几遍,终于在许飞航的桌面上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瓶六神牌花露水。 没有香水,也只能用这个six-god来凑合了,林宇裂开嘴角笑了笑,大学里的工科男几乎没人用香水,不过为了见可儿,林宇希望自己能够呈现出更完美的状态。 six-god特有的香气很快就散发出来,林宇只是在衣服上稍微滴了几滴,这东西不能用太多,否则别人还以为自己昨晚全身都被蚊子咬过了。又回头朝镜子里面看了一眼,林宇这才心满意足的走出了宿舍。 熟门熟路的来到可儿居住的地方,林宇双手按住刹车,将租来的一辆脚踏车停在了门口。林宇拨弄了几下铃铛,脚踏车发出了清脆的响铃,林宇看着前方紧闭的木门,脸上充满了期待的笑容。 这条巷子一直都很安静,所以只要可儿在家,她一定能够听到脚踏车发出的铃声。林宇很希望下一秒,自己就能够看到可儿打开门,露出她那张绝美的容颜,毕竟自己已经有一个星期没见她了。 只是连着拨弄了好几次,林宇面前的木门仍然是关着的,他心里突然生出了一些慌张,难道可儿不在家吗?还是,到现在她仍然不想见我? 就在林宇想着要不要下车去敲门,一道门缝突然就在眼前出现了。随着敞开的幅度越来越大,林宇终于再次看到了可儿清丽脱俗的脸庞,她还对着自己嘴角上扬的说了一句,“你,怎么来了?” 第二百七十九章 星晴 可儿惊艳的容貌和动听的声音,差点让林宇一下子又陷进去了,不过他还是及时克制住了自己的痴汉状,脸上露出了一抹阳光男孩的笑容。 看来可儿对自己已经没那么抗拒了,林宇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因为她的嘴角有着若有若无的笑容,脸颊上还出现了浅浅的梨涡,自己冷静处理的方法果然奏效了。 林宇眼神示意了一下脚踏车后座,然后对着可儿说了一句,“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出去转转吗?” 林宇说的可是大实话,羊城的天空出现了少有的清澈晴朗,蓝天像被人洗刷过那般的纯净,几朵白云静悄悄的点缀在上面,这是一个适合出游的好天气。 可儿没想到这个年轻的经纪人还是没有放弃,他现在出现,还是想说服自己签约吗?这一个星期以来,可儿自己也想了很多,只不过她的心里有了越来越矛盾的两个声音,就连可儿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取舍。 可儿站在门口,抬头看了看上方的蓝天,眼前是一幅让人心情舒畅的美景,她的确有很久没有出去过了,也没有在这样的阳光下仔细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既然他没有再提签约的事,那就跟他一起出去转一转吧,可儿在心里这样说服自己,毕竟那位经纪人的笑容是那么的阳光,就像洒在他身上的光线那般温暖,可儿已经不忍心再把他拒之门外了。 “好吧,你等我一下,我去换一身衣服,”犹豫了一会儿,可儿还是答应了林宇的请求,她将木门重新关上,不过并没有上锁,只是半掩着而已。 林宇感觉自己的心都要飞出来了,他在心里默默欢呼,差一点就要在脚踏车上手舞足蹈起来。这种感觉,就像是把到了一直以来心仪的女神。 可儿很快就出来了,她换了一套更加适合外出的服装,不过在林宇看来,可儿无论穿什么都是那么的好看。 她悄无声息的坐在了脚踏车的后座,林宇感觉脚踏车只增加了一点点的重量,他将右脚脚掌轻轻一蹬,脚踏车便在巷子里缓缓的转了起来。 清风拂面,可儿柔顺的头发在风中微微上翘,有时不免会将几缕发丝扬起,可儿便会用手指将它们轻轻拨到耳朵的后方,好让自己的眼睛可以好好欣赏外面的风景。 林宇完全可以想象到这样一幅场景,他意识到这是自己距离可儿最近的一次,她就静静地坐在脚踏车的后座,林宇甚至能够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 林宇没有发现,自从可儿坐上脚踏车后,他的嘴始终是咧开的,脸上的表情完全可以用春风得意来形容。他尽量让自己骑得平稳缓慢,以免可儿在后座受到任何惊吓,几个巷子里的行人从他们身边经过,眼神里面充斥的都是满满的羡慕,因为这是一对足够赏心悦目的年轻男女。 脚踏车很快就骑出了小巷,林宇转头问了一句,“可儿,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林宇等了大概半分钟都没有听到可儿的回答,他突然意识到,可儿应该是很久都没有走出那片小巷了,她一直都过着避人耳目的生活,所以就算决定出来了,可儿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 “你,你看着办吧,我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可儿最终还是给予了这样一个答案。 还好林宇早就做了打算,他已经在前几天就查过了地图,这个位置距离羊城的郊区很近,只要骑上三十分钟左右,就会在沿路看到不错的风景。“行,那就全都交给我吧,”林宇很爽快的回答了一句。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冬天的寒冷已经过去,春天的阳光给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林宇骑上了一条小路,越来越多的草地在前方出现了,目光所及处,很多绿色的新芽从土地里面冒了出来,在温暖的阳光下带来了一抹清新的色彩。 各种各样的鲜花开始盛开,它们毫无规则的参杂在草地中间,虽然数量不多,却恰到好处的起到了点缀的效果。有一家三口出现在了右边的草地上,他们应该是趁着天气好出来踏青的,小女孩带着一个精致的帽子在草地间奔跑,几只美丽的蝴蝶围绕着小女孩上下翻飞。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花香,这种香气是属于大自然的装扮,林宇下意识的深吸了一口气,整个世界似乎都变得美好起来。 前方出现了一个矮矮的山坡,山坡上没有任何树木,只是开满了一整片的黄色小花。林宇很庆幸自己选了这样一个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想象中的样子。 “抓稳喽,我要加速了,”林宇在冲上山坡前,轻声的提醒了一句。 可儿在后座应了一声,右手手指不经意的扯住了林宇的衣服后摆,这个动作,似乎让林宇全身一下子就充满了力气,他的双脚快速的蹬了起来,脚踏车沿着小路开始冲向了那个开满野花的山坡。 山坡上的风景比山下看起来更好,置身其中,林宇感觉自己带着可儿来到了一片花海,目光所及处尽是精致的小黄花,它们没有经过任何人工干预,却生长成了童话般的景致。 山坡一直绵延到远处,不过上面的道路就不那么平坦了,经常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小陡坡,林宇一开始还会有意的按住刹车,好让可儿能够在后座坐得安稳。不过后来,等脚踏车速度加快的时候,林宇能够感觉到可儿更加兴奋的情绪。于是在下一个最高的斜坡上,林宇特意放开了刹车,两个人在越来越快的速度中俯冲了下去,一串银铃般的惊叫和笑声从后座传了出来 等到山路平缓一些,林宇用手机播放了一首歌曲,轻快的旋律在脚踏车上飘出,歌词是这样唱的。 “乘着风游荡在蓝天边,一片云掉落在我面前,捏成你的形状随风跟着我,一口一口吃掉忧愁;载着你彷佛载着阳光,不管到哪里都是晴天,蝴蝶自在飞,花也布满天,一朵一朵因你而香” 第二百八十章 红锵鱼 星空下,林宇和冯可儿并排坐在了一起。这是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他们的头顶是璀璨的星辰,每一颗都在闪烁着属于它的光芒,脚下是松软的草地,坐在上面就像是天然的地毯那般舒适。附近有不知名的虫儿在时有时无的叫着,偶尔有一阵清风吹过,仍然能够带来阵阵野花的香气 林宇度过了很开心又浪漫的一天,他骑着脚踏车载着冯可儿经过了很多的美景,也许其中有一些看上去并没有那么好,因为它可能仅仅是一条斜度大一点的水渠而已,但在林宇的眼里却仿佛是看到了一条瀑布那样壮观。林宇心里知道,这都是因为自己和冯可儿在一起的关系。 当然,冯可儿并不是他的女朋友,两个人今天的行程也不能算是一场约会。严格来说,他和冯可儿到现在为止只有几面之缘,冯可儿也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唱片公司的经纪人。不过两个年轻男女在一起兜风玩耍,气氛总归还是有些暧昧的,林宇相信冯可儿也感觉到了,所以她一路上话都不多,眼神也不敢直接和林宇对视。 蠢蠢欲动,这或许是男女之间最美妙的一种感觉。在这个阶段,两个人心里都保持着对方最初的好感,那个让自己心跳加速的人看上去一切都是如此的神秘,年轻男女怀着紧张而又忐忑的心情想要靠近对方,希望那个人拥有自己所有想象中的样子。 在如此美丽的星光照耀下,林宇觉得自己似乎要超出死神的职责范围了,他是带着任务来见冯可儿的,而不是要跟她谈一场恋爱。他们此时就坐在一个小山坡上,远处市区的灯火依稀可见,能够想象到那里依旧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可是相隔数里之外的这一片天地,却只有偶尔风吹草动的声音。 林宇收回了自己的心猿意马,他觉得应该回到正题了,经过了这一天的相处,冯可儿对自己的戒备应该降低了不少,是时候让她稍稍打开一些心扉。 “最近有人跟我说了一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林宇终于开了口,打破了两个人长久以来的沉默。 冯可儿一直仰着头看着上方的星空,璀璨的景色比她记忆中还更加美好,冯可儿已经记不清楚上一次仰望星空是什么时候了,她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在出租屋里面待的太久,久到都快忘了星空是什么样子。 听到林宇的问话,冯可儿转过头来看向了他,一双如水般的眼眸里似乎也掉落了一颗星辰。 林宇看得心中一动,不过还是将自己预先排练好的那句话说了出来,“有人跟我说,红鳉鱼就是红鳉鱼,无论多努力都无法成为金鱼。” 话音刚刚落下,冯可儿的眼神里便射出了一道惊异,因为这句话她也听过,而且是师傅张艳芳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一句话。 “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冯可儿的神情呆滞了几秒钟,接着才断断续续的说道。 “一个故人,很可惜,她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了,”这句话自然也是张艳芳告诉林宇的,他正是要通过这些只言片语唤起冯可儿曾经的回忆,那是一段她对当歌手最为憧憬的日子。 “也,已经去世了吗?”冯可儿情不自禁的说了出来,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她还在期待着这个世上或许存在着和师傅有些类似的人,不过这样一个人居然也去世了。许多的回忆从冯可儿的脑袋里浮现出来,她甚至没有意识到对方说的话前后矛盾,刚才林宇明明告诉自己,那句话是他最近才听说的。 “曾经,我的师傅也这样训斥过我,她说我的资质只能是一条红锵鱼,无论怎样都不会变成受人追捧的金鱼,那句话差点让我放弃了要当一名歌手,”冯可儿苦笑着说道。 “你的师傅,一定是言不由衷吧,”林宇轻声附和了一句,“以你的天赋,肯定是一条难能可贵的金鱼。” 冯可儿微微点了点头,“这一点,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如果要说拉近人和人之间距离最快的方式,除了一起旅行,或许便是同样一句影响深远的话语,要是把两者叠加起来,便会起到一个更加惊人的效果。就连冯可儿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居然在这个不太熟悉的人面前讲述自己年少时的经历了,而且一切的发生似乎都那么的水到渠成。 那是十多年以前,冯可儿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了羊城这座国内的一线城市。繁华的都市让冯可儿大开眼界,她揣着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到了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报到。 报到的第一天,冯可儿就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天之骄子,有数千人都是这所大学的新生,自己只不过是其中最平凡的一个。冯可儿的心理感受到了巨大的落差,因为在她的家乡,考上一线城市的大学可是了不起的事情,父母还特意办了一次酒席,村子里几乎所有的叔叔伯伯三姑六婶都来道贺了。这一次酒席的礼金,成功解决了冯可儿第一年的学费,因此,冯可儿感觉自己是带着全村的希望来到羊城读大学。 不过现实是很骨感的,冯可儿很快就发现自己淹没在所有的大学新生当中,大学生活也完全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有的室友一开学就忙着找男朋友谈恋爱,有的室友终日只是坐在电脑前面追剧,还有的室友经常在床上一睡就是一整天。 冯可儿没办法像她们这样浪费光阴,她也渐渐意识到,自己考上的只不过是一所普通的二本院校,要想从这所学校毕业就飞上枝头当凤凰根本是一个笑话。在学校的论坛上面,冯可儿看到有些大四的师兄师姐留言,她们找了好几个月都没有签下任何一份工作。 冯可儿不希望自己大学四年过后,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她开始审视自己的生活,思考未来想要成为的人。这个问题,冯可儿想了很久都没有答案,直到一次班级活动,让她拨开了眼前的迷雾。 第二百八十一章 第一次演唱 想起当年的事情,冯可儿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她发现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别人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星空璀璨的夜晚,冯可儿在诉说中甚至感受到了乐趣。 那只是一次非常普通的活动,具体是为了庆祝什么冯可儿已经忘了,她只是记得那时的班长找上了自己,希望她能够在班级活动上出一个节目。 年轻的冯可儿已经出落的极为标致了,在她出现的第一天,就成功引起了班上所有男生的注意。没有人再去讨论班花、系花、甚至校花是谁,因为冯可儿的长相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她就像是一个从画中走出来的美人。 所以这样的存在,势必要用在班级表演活动上的,班长觉得,冯可儿不论表演什么节目,都会成为当晚最受关注的焦点。 那个时候的冯可儿还很害羞,听到班长这样的请求,她第一时间是拒绝的,“不,不行,我什么都不会。”冯可儿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眼神就像一只受到了惊吓的小鹿。 班长自然不会这么快就放弃,如果没有冯可儿的表演,那场活动将会变得黯淡无光,班长希望能在辅导员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所以他开始了各种软磨硬泡,动用和冯可儿关系好的几个女生去说服她,并且承诺,不论唱歌跳舞还是相声小品,冯可儿可以选择任何一种表演形式,只要她本人愿意出现在舞台就行。 这么一个小小的演出,冯可儿整整思考了两个礼拜,在日期快要临近的时候,冯可儿终于在同宿舍女生的说服下,同意在活动上演唱一首歌曲。 在所有的表演形式当中,唱歌无疑是最简单的,它不需要花太多的准备时间,只要预先学会那首歌并且把歌词记下来就行。 班长如释重负,他毫不犹豫的将冯可儿的节目安排在了压轴,事实证明,班长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 不过当这个消息传到冯可儿耳朵里的时候,她陷入了极大的恐慌。冯可儿不明白班长为何对自己如此有信心,只有冯可儿自己知道,她还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表演过节目。 同宿舍的几个女生都表现得很热心,她们积极的帮助冯可儿挑选歌曲,那个时候红极一时的歌星非张艳芳莫属,后起之秀周杰伦也已经在歌坛崭露头角。 好几种不同风格的热门歌曲听过去,冯可儿都没有表现出多少兴趣,直到耳机里出现了张艳芳的那首成名曲,冯可儿的心灵第一次感觉到了和演唱者的共鸣。 很自然的,这首歌成为了冯可儿第一次表演的节目。她最终拿着话筒站在简陋舞台上的那一刹那,冯可儿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不过除此之外,还伴随着一种特有的兴奋。 虽然是第一次站上舞台,冯可儿却有了一种莫名的归属感,就仿佛是终于出现在了自己的地盘,在外游荡多年,冯可儿终于来到了自己应该出现的地方。 台下的观众只有三十多个,大部分都是自己班级上的同学,第一排中间坐着辅导员老师,还有她特意邀请前来的其他几位同事。 活动的场地是一间自习教室,里面的桌椅被有意的摆出了一个弧度,这样就让讲台这一块地方有了舞台的样子。随着音乐前奏响起,冯可儿从主持人手里接过话筒,站在了所有目光的焦点处。 当发现所有的视线都在盯视着自己的时候,某一瞬间,冯可儿心中的紧张突然就全部消失了。她开始享受这样的感觉,属于自己的舞台,和前方一排排整整齐齐坐着的观众。 冯可儿的歌声在简陋的音箱中飘荡出来,就算音箱里有挥之不去的杂音,还是一点都掩盖不了她纯净的音色,以及触手可及的歌曲意境。 那个晚会,冯可儿用一首歌的时间惊艳了全场,班上的男生也终于知道,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容颜还有一副天籁般的嗓子。有的女生听着歌曲,眼泪就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她们感觉自己跟歌曲的创作者一样谈了一场恋爱,既有爱情中的甜蜜,又有不得不分开的痛苦。 从那以后,没有哪个女生还会嫉妒冯可儿的美貌,有些人就是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儿,她们的存在带来更多的是美好。 因为这一次表演,冯可儿几乎收到了班上所有男生的情书,他们都想把这个天使般的女孩据为己有,不过没有一个人得偿所愿,冯可儿把那些情书全都塞进了柜子里,连封口都没有拆开。 现在还不是谈恋爱的时候,冯可儿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虚度光阴的结果,可能就是大学四年后变成无业游民。冯可儿考上的是一个很冷门的专业,她很怕父母对自己的期待变成一场空,冯可儿没有很好的家境,她必须为自己的未来寻找出路。 一张大学文凭是远远不够的,它只会让自己变成一颗普通的沙粒,经过了如此长的时间,冯可儿终于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因为自己的嗓音就是一颗光彩夺目的钻石。 冯可儿开始大量的听歌学歌,她甚至花掉半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个大容量的p3,冯可儿在里面下载了数百首的歌曲,她发现学歌成了自己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自己喜欢的事,同时也是自己最具天赋的事情,这无疑是天底下最大的幸运。冯可儿心里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她每天都在努力研究各种发声技巧,好让自己的演唱听上去更加纯熟和动人。 大一上学期的尾声,冯可儿所在的学校举办了一年一度的校园歌手大赛,她带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报名参加了。这一次,冯可儿站上了更大的舞台,她的面前坐满了黑压压数千名的同学。 冯可儿在最后的决赛上演唱了一首她最拿手的歌曲,这首歌不仅能够完全展现出她的音色和唱腔,而且还很符合她恬静淡然的气质。 冯可儿演唱这首歌曲的时候,她发现舞台的聚光灯一直打在自己的身上。 第二百八十二章 接班人 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舞台,冯可儿没有辜负自己的努力,她以大比分的优势夺得了冠军。从校长手里接过奖杯的瞬间,冯可儿心里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念。 这次比赛的冠军,让冯可儿获得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奖金,她不用再为接下来一整年的生活费发愁,也开始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在音乐道路上继续前进。 冯可儿考入的是很冷门的历史专业,就算大学期间成绩再好,等到四年毕业以后也只能找到文秘之类的工作。这不是冯可儿想要的生活,她发现在聚光灯之下唱歌才是自己最喜欢的状态。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虽然冯可儿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着,但她发现很难靠自学领悟到歌唱的精髓,她可以一遍又一遍的学习别人演唱的方式,但始终只是一种业余水平的模仿而已。要真正跨入音乐的殿堂,冯可儿意识到自己还需要一位引路人。 她尝试过向学校申请转院,毕竟自己所在的大学还是有艺术专业的,冯可儿甚至还在里面找到了《通俗歌曲演唱技巧》这样一门课。只是学校给予的答复不尽如人意,负责老师告诉冯可儿,艺术专业的招生和普通专业是完全不一样的,她的高考成绩只有文化课,并没有经过艺术类考试的选拔,所以就算是同属一个大学也不能直接进行转院。 除此之外,艺术专业的学费和普通专业也相差甚远,就拿冯可儿想进入的声乐系来说,那里的学费是一年一万两千元,比自己所在专业的两倍还多。冯可儿很清楚,以自己家庭的状况,根本没办法支付如此昂贵的学费。 一切似乎被打回了原形,冯可儿才刚刚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但现实却像一座大山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开始变得一筹莫展,经常在网上搜索一些教学视频,至少这些视频学起来都是免费的。 突然有一天,幸运之神敲开了一扇窗户,冯可儿不经意看到了一条网页信息,著名歌手张艳芳正在全国寻找接班人,希望将她培养成下一代的天后。 这条消息一下子就触动了冯可儿的神经,因为她发现这就是自己一直以来寻找的机会,张艳芳是一名很有个性的歌手,她的任何一举一动都可能在华语乐坛掀起一股潮流。冯可儿也早就是她的歌迷了,要是能够成为她的弟子,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冯可儿很快就找到了经纪公司的邮箱,她将自己比赛时的视频发了过去,刚好那一次自己演唱的也就是张艳芳的成名曲。 冯可儿等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她几乎每天都会登上去看一看是否有回复,有时候一天内可能都不下十次。到了第七天,冯可儿已经不抱多少期待了,她能想象到经纪公司收到的邮件肯定数不胜数,全国有无数的女孩都想成为张艳芳的接班人,成为她口中下一代的天后,自己并不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不过就在这一天,冯可儿习惯性的登录邮箱的时候,她发现收件箱里面出现了一封新的邮件。她打开一看,发件人赫然就是张艳芳所在的经纪公司。 邮件的内容很短,主要就是告诉冯可儿已经通过筛选,她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去见自己的师傅,张艳芳! 这恐怕是冯可儿一辈子中最开心的时刻,她发现自己面前的不再是一座大山,而是一条康庄大道。 第一次见面,应该就是要拜师吧?冯可儿在心里这样想着,她挑选了自己最满意的一套衣服,在自己长长的马尾上扎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一看就是青春动人的校园女神模样。 冯可儿按照邮件的时间准时到达了,那是一栋非常高档的别墅,原来见面的地点就是张艳芳在羊城的住处。 在走进别墅之前,冯可儿又上下打量了自己的穿着,出门时还颇为满意的打扮,现在就觉得有些寒酸朴素了。也许在这样一栋价值数千万的豪宅面前,自己不论穿什么都会显得格格不入。 冯可儿是被一个年长的男人领进去的,对方一直都彬彬有礼,看上去很像是电视剧中的英伦绅士,冯可儿很自然的猜想对方应该是张艳芳的管家。 她来到了一个装修奢华的客厅,目光所及的一切事物都非常讲究,就连茶杯下的杯垫都是经过设计的。不过冯可儿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这些外在事物上停留很久,因为她几乎在同一时间看到,客厅的沙发上还坐着另外四个人。 那四位全都是年轻漂亮的女生,她们看向自己的时候,都带着一种打量还有些许敌意的眼光。冯可儿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原来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选中的女生,或许今天还要进行最后一轮的面试,面试官就是张艳芳本人。 冯可儿对其他人礼貌的笑了一下,接着紧挨着一个短发女生坐了下来,她的表情还算淡定,可是心脏却像小鹿一样砰砰乱跳。冯可儿悄悄用自己眼睛的余光去打量其他女生,在她眼里,每一个似乎都来头不小。 这些女孩应该就是学音乐出身的吧?冯可儿在心里暗自说了一句,她发现那四个人身上都很有艺术气质,要么是科班出身,要么也是各大艺术院校的佼佼者。而自己却是学历史的普通大学生,在周围这些人面前,冯可儿有一种很强烈的自卑感。 大家都很默契的没有说话,因为这可是张艳芳的住处,那样一位巨星现在可能就在某处暗暗的观察她们,正所谓多说多错,现在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以不变应万变。 没过多久,冯可儿身旁的短发女孩被管家叫进去了,他只是说张艳芳想跟每一个人单独聊一聊,并没有点明这是一场面试。 不过客厅的气氛还是陷入了无声的紧张当中,大家都在心里揣测着张艳芳会问什么样的问题,毕竟张艳芳从来都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明星,她选定接班人的标准没有人会知道。 第二百八十三章 拜师 候选人一个接着一个进去了,冯可儿是最后一个被叫到的,因此忍耐煎熬的时间也是最长。 面试过的女生,都被管家从另一道门带出去了,所以冯可儿和她们之间没有做任何交流,也猜不透自己接下来面临的将是怎样一场考验。 这是一间洒满阳光的屋子,张艳芳特地把窗帘拉开了,金灿灿的色彩让冯可儿重新振作了起来,她感觉那些阳光是属于自己的希望。 终于见到张艳芳本人了,冯可儿的眼神不由得一呆,和电影以及歌曲v中的张艳芳相比,眼前的真人更加可以用风华绝代四个字来形容,她对着自己露出了淡淡的笑容,手指间夹着一根褐色的雪茄,就像是她曾经在电影中塑造过的一个名媛角色。 “你,你好,我叫冯可儿,”冯可儿紧张到有些口齿不清,她在张艳芳面前低着头,仿佛是一个在班主任面前做错事的学生。 “把头抬起来,让我看看你,”张艳芳嘴里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接着用命令式的口吻说了一句。 冯可儿感受到了属于巨星的强大气场,她本来认为自己心智还算比较成熟,可以在张艳芳面前表现的更加淡定从容一些。可是真正站在了这位巨星的面前,冯可儿感觉自己一下子就变成了小学生。 她深吸了一口气,接着慢慢把头抬起,眼神和张艳芳对视的时候,冯可儿感觉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 张艳芳认认真真的注视着冯可儿的五官,在歌坛摸爬滚打了这么久,张艳芳很清楚一颗新星应该具备的素质。漂亮并不是最重要的条件,相比之下,有辨识度的五官反而更为重要,更难得的是,张艳芳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年轻女孩,拥有一张既漂亮又有辨识度的脸庞。 “你算是五个人当中,外形条件最好的一个,”几秒钟过后,张艳芳给予了一个肯定的评价,不过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带着任何激动的情绪。 五个人当然就是今天来面试的这五个候选人,听到这句话,冯可儿心里总算有了一丝笃定,尽管张艳芳未必就会挑选最漂亮的一个当自己的接班人,但至少自己在这一方面是具有优势的。 “你比赛的视频我已经看过了,我很喜欢你演绎的版本,但你的唱歌技巧只能说是业余水平,”接下来,张艳芳很不客气的泼了一盆冷水。的确,在唱歌方面,女孩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短短一分钟的时间,冯可儿的心情可谓是跌宕起伏,她知道唱歌技巧是自己最致命的弱点,因为直到现在,自己也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的训练。 “我最近半年才开始接触音乐,很多东西都是通过听歌自己揣摩的,所以我很希望能够拜入老师的门下,那样一来,我的唱歌技巧一定会得到迅速的提升,”冯可儿选择了承认自己的不足,在张艳芳面前,任何掩饰都是多余的。还不如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同时也表明自己想要拜师学艺的决心。 “歌手这条路不是那么好走的,你的家人,支持你吗?”张艳芳紧接着问道。 冯可儿没想到张艳芳还会提这样的问题,当一名歌手是自己选择的道路,自己的父母至今都还不知道。如果这件事传到他们的耳朵里,母亲也许会哭着说自己不孝,好好的大学不读要去当什么歌手,父亲也肯定会大发雷霆吧。 但张艳芳似乎很在乎这个问题的答案,甚至比看自己五官的时候还更加认真,冯可儿只能违心的说了一句谎话,“我的父母,都支持我的音乐梦想。” 张艳芳好像微微松了一口气,但她还是最终确认似的问了一句,“以你的姿色,大学毕业后找个有钱人嫁了,生活将会变得很轻松,你完全不用辛苦去当一名歌手。” 听到这句话,冯可儿心里突然有些生气,她知道很多漂亮女生的人生目标就是傍大款。那样不需要努力,就可以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但是同样的想法从来没有在冯可儿的心里出生过,没有梦想的人生,即使永远不用为吃穿发愁,但又有什么意义呢? 冯可儿要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那样的生活,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她的脸色第一次变得沉凝起来,“就算再辛苦,我也要为自己而活。” 张艳芳终于露出了一丝赞许的目光,她能在女孩的眼神中看到决心,没有这一份决心,就算外在条件再好,也是不可能在歌坛获得成功。 “好吧,你可以成为我的弟子,”张艳芳说出了冯可儿期待已久的话。 冯可儿的眼神里射出了满满的兴奋,这一次面试远比自己想象中简单,张艳芳并没有故意刁难自己,只是试探了一下自己想当一名歌手的决心。所以光凭这一点,自己就从五个女孩中脱颖而出吗? “师父,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冯可儿激动的说了一句。 张艳芳把还没抽完的雪茄放在了一旁,她将自己的背部完完全全的靠在了沙发上,两只手交叉放在胸前,很有一种大姐大的派头。“不过你别高兴的这么早,当我的徒弟没有那么容易,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我开心,”说这句话的时候,张艳芳的脸上挂着一种理所当然的笑容。 冯可儿还以为张艳芳要提出很多的条条框框,没想到传进自己耳朵里的,却是这样一句话。 “让你,开心?”冯可儿完全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以后你就知道了,”张艳芳并没有做过多解释,她摆了摆手,示意冯可儿可以出去了。看见张艳芳已经缓缓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冯可儿只能将满肚子的话咽了回去。 就这样,冯可儿如愿以偿的成为了张艳芳的弟子,她带着心中的疑惑离开那栋别墅的时候,怎么都不会想到接下来自己面对的会是这样一种生活。 第二百八十四章 拿铁咖啡 这天晚上,冯可儿做了一个美梦,她梦见自己真的成为了一个歌手。台下坐着人山人海的观众,自己站上舞台的那一刻,掌声雷动。 不过这个美梦很快就被一阵手机铃声打碎了,冯可儿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发现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来电,而此时的时间才刚刚走过六点钟。 冯可儿很奇怪谁会这么早给自己打电话,不过她还是按了一下接听按钮,听筒里传来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一杯低脂拿铁咖啡,不加糖,早餐之前送到住处来。” 神志还不清醒的冯可儿,第一反应是这个电话肯定打错了,自己可不是某个咖啡店的服务员。她正想在电话里提醒对方,可是短短一句话过后,对方很快就把电话挂了,根本就没有给冯可儿任何回应的时间。 冯可儿有些无奈的放下手机,既然如此那就不去管它了,现在时间还早,今天又是周末,冯可儿很快又缩回了自己的被窝里。 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就算被吵醒也是很容易再次入睡的,冯可儿感觉自己又要进入梦乡当中,说不定还能够继续刚才那个当歌手的美梦。睡意再次袭来的刹那间,她的某根心弦突然一紧,冯可儿闭着的双眼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神中充满了惊慌失措。 刚才那个声音,是来自张艳芳的管家! 冯可儿瞬间就从床上坐了起来,昨天离开别墅的时候,管家就记下了她的手机号码并且提醒冯可儿任何时候都不能关机。虽然和管家也只有短短几句的交流,但冯可儿对声音是敏感的,刚才的陌生号码肯定就是管家无疑。 他说要一杯什么咖啡来着?冯可儿急急忙忙的下了床,却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快就把管家的要求忘了,她敲着自己的脑袋努力回想,半梦半醒中的记忆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无奈之下,冯可儿只能又拨回去了那个号码,管家对于冯可儿的健忘自然非常不满意,他将张艳芳喝咖啡的习惯重复一遍之后,用非常严厉的语气训斥了一句,“以后,同样的话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冯可儿在道歉声中挂断了电话,这是她成为张艳芳弟子的第一天,冯可儿不想给自己的师傅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毕竟这是多少年轻女孩都梦寐以求的机会。与此同时,冯可儿也意识到管家并不总是那么绅士,他只是在对待客人的时候表现得彬彬有礼罢了。 现在距离八点钟还有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从自己所在的大学坐公交车去张艳芳的住处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这就意味着,冯可儿必须马上就出发。 她花了几分钟简单洗漱了一下,有一名室友迷迷糊糊的说了一句,“可儿,你怎么起那么早啊。”说完这句话之后,室友翻个身又睡过去了,冯可儿只能略带歉意的笑了笑,这些室友哪里会知道自己已经拜入了巨星张艳芳的门下。 低脂拿铁咖啡不加糖,冯可儿一直在脑袋里不断重复着,以免自己可能出现任何差错。走出宿舍楼,大学校园里面静悄悄的,似乎所有人都中了一个沉睡魔咒,唯独自己一个人是醒着的。 冯可儿快步穿过校园的小道,以一条最短的路径走到了大学校门口,外面是自己逛过几次的商业街,冯可儿记得中间的位置坐落着一家星巴克咖啡馆。 不过这个时候,就连商业街也处于沉睡当中,街道上几乎没什么行人,只是偶尔有几辆汽车从她的身旁驶过。冯可儿心里生出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那家星巴克咖啡馆很有可能还没开门,也没有人会在周末早上六点的时候去喝咖啡。 果然,还不等冯可儿走近,她就远远的看见咖啡馆大门紧闭,自己根本就不可能从那里买到师傅想喝的咖啡。 冯可儿陷入了一种无助的状态,附近自己所知道的就只有这家咖啡馆,而且就算能够找到第二家,在这个时间点同样也很可能没有开门。难道自己要两手空空的出现在师傅张艳芳的住处吗?冯可儿想起了张艳芳昨天面试时说过的一句话,做她的弟子,最重要的就是让她开心。 冯可儿在咖啡馆的门前等了大概十分钟,那扇大门没有任何要打开的迹象,就连穿着制服的服务人员也没有出现。冯可儿意识到继续等下去也是徒劳无功的,她选择先搭上了下一趟公交车,沿路看看自己是否能买到一杯师傅想要的咖啡。 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冯可儿的眼神没有一刻是停下来的,她的目光不断在街道两边扫视,希望能够发现一家早早开门的咖啡馆。 早上八点,温暖的朝阳终于缓缓升起来了,它似乎在用自己金灿灿的光线解开那个沉睡魔咒。大地在阳光中开始苏醒,鸟儿从巢穴中飞出去开始寻找食物,人类商业街的店铺也一扇接着一扇打开了,街道上开始出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冯可儿准时出现在了那栋别墅当中,她的手上捧着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低脂拿铁不加糖,”冯可儿轻声重复了一句,接着把咖啡交到了管家的手里。 管家的眼神中闪烁出了一丝意外,他的脸上又出现了绅士般的笑容,接着把咖啡端到了张艳芳的卧房里。 冯可儿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自己总算完成了张艳芳布置的第一个工作,这杯咖啡是在公交车的路经市区cbd的时候买到的,那个时候已经过了七点,不少西装革履的白领精英都习惯在一天的工作之前喝上一杯咖啡。 别墅门口传来了急急忙忙的脚步声,冯可儿看到了昨天见过的两个女孩,她们也在早上八点的时候出现了,其中一个手里捧着一束盛开的郁金香,另外一个却没有携带任何东西。 冯可儿刚才的庆幸很快就消失不见,因为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张艳芳唯一的弟子,这两个女孩也通过了她的面试。 没过多久,管家来到了三个人的面前,他将长发女孩带来的郁金香插进了花瓶里,然后回过头,对着短发女孩没好气的问了一句,“我让你买的草莓呢?”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不同寻常的红贵宾 短发女孩显然并没有把管家的交待放在心上,她理直气壮的回答道,“我去看过了,水果店都还没开门。” 管家还想说什么,这时张艳芳已经拿着一杯咖啡走出来了,虽然还没画上精致的妆容,素颜状态的张艳芳也依然风采不减。 她喝了一口还散发着热气的咖啡,又看了看花瓶里刚刚换上的郁金香,接着眼神在短发女孩身上瞄了一下。 “从今以后,你们就是同门了,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相处,冯可儿,从今天起,你就是三个人当中的大师姐,”张艳芳说了一句让冯可儿感到很意外的话。 从年龄上看,冯可儿肯定不是三个人当中最大的,事实上,其他两个女孩都已经学了好几年的大学专业课程,无论是资历还是年龄,她们都比冯可儿更适合当大师姐。 张艳芳并没有要跟三人商量的意思,她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我今天在羊城有一个签售会,可能要到很晚才能回来。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们要打扫干净屋子里的每一处角落,浴缸里面放好三十九度的热水,我也许想泡一个热水澡,后院长了一些杂草,你们去把它们全部清除干净,还有我的红贵宾,上午十点和下午三点都要带出去溜一圈” 张艳芳一边在管家的陪同下走出别墅,嘴里一边布置着各种各样的任务,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些清洁打扫之类的家务事,当然还有把一些借来的礼服还给赞助商的工作。从客厅到走出别墅的短短一段路,张艳芳一刻也不停的交代了十多项事务,直到最后坐进保姆车的那一刹那,她的身影才随着车子扬长而去。 “你们都听清楚了吗?”管家转过身,脸上和蔼可亲的笑容立马消失了,眼神在三个女孩之间游移。 长发女孩一直在扳着自己的手指,好像在计算张艳芳总共交代了多少事务,不过到最后她的十根手指已经不够用了,“她说要打扫卫生,换洗睡衣,拔院子里的杂草,还有,还有什么来着” 冯可儿也没办法一遍就把所有的事情记下来,不过她还是补充了两件事,“还有放热水,三十九度的热水,以及遛一条红贵宾。” 管家很不满意的摇了摇头,“我再重复一遍,刚才总共交代了十三件事,剩下的八件是” 三个同门师姐妹开始了忙碌又劳累的一天,谁都没有想到,成为张艳芳的弟子做的竟然是这样的事情。每个人都以为,张艳芳会传授一些唱歌演戏的独门秘籍,或者是在舞台上的表演经验,结果她们似乎成了张艳芳的佣人。 冯可儿是大师姐,没有买到草莓的短发女孩成为了小师妹,经过短暂的接触,冯可儿了解到短发女孩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四学生,曾经获得过世界歌唱大赛的第三名,还作为合唱团当中的主唱登上了维也纳金色音乐厅。 另外一位长发女孩同样也来头不小,她是羊城星海音乐学院的高材生,精通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还没毕业就收到多家唱片公司抛出的橄榄枝,不过长发女孩全部都拒绝了,她认为自己还不具备出道的条件。 当这两个人的大师姐,冯可儿觉得压力很大,张艳芳应该非常清楚三个人的资质,可是为什么选择自己当大师姐呢,难道就是因为早上买到了咖啡,而且一分也不差的准时出现在了这栋别墅? 冯可儿自顾想了一会儿,没有想明白其中的缘由,但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目前三个人当中张艳芳最看好的是自己这个业余选手。 作为张艳芳钦定的大师姐,冯可儿发现管家对待自己比其他两位要和善一些,冯可儿也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问了一句,“师傅,她怎么能在同一时间记住那么多东西?” 管家的回答颇有深意,“这就是为什么她只需要看一遍,就能够记下一首歌的歌词,而且在演唱会上从来不需要提词机。” 十三件事被长发女孩列出了一个清单,大家分工合作,才能够把所有的事情在一天之内做完。打扫卫生以及清除杂草,除了累一点并没有什么难度,不过有一件事情三个女生都不想做,就是每天上下午两次的遛狗。 本来女孩想象中的红贵宾是可爱乖巧的,它们有着暗红色的毛发,经常被贵妇们装在一个名牌包包里。所以女孩想当然的认为,张艳芳也是养了这么一条红贵宾,直到管家把那条宠物狗牵出来,三个女孩全都不由自主的倒退了一步。 那条红贵宾的确是毛茸茸的,全身上下都遍布着暗红色的毛发,只不过它的体型怎么也无法被装进一个名牌包包里,恐怕需要一个大型编织袋才能把它装进去。 “这就是你们要遛的狗,一条巨型贵宾犬,”管家用双手扯住了绳子,才让那条红贵宾并没有从他身旁挣脱出去。 冯可儿生平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宠物狗,目测它的身高已经超过了六十厘米,体重肯定有七八十斤,和自己这样一个成年人已经不相上下了。张艳芳果然是不走寻常路的巨星,就连养的宠物狗也如此不同。 没有人敢从管家手里接过绳子,因为那条红贵宾不仅体型大而且看起来很不听话,它对着三个陌生女孩不断的叫唤,眼神中充满了敌意。 不论如何,师傅交代的事始终还是要完成的。冯可儿因为是大师姐,被管家强行塞下了那条遛狗绳。 接着冯可儿的悲剧便开始了,那条红贵宾在别墅外撒欢的跑了起来,冯可儿根本没有力气让它停下,于是一人一狗,绕着别墅开启了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 整整一个小时过去,红贵宾似乎终于玩累了,它主动领着冯可儿走回了别墅。直到把拽着的遛狗绳放下的那一瞬间,冯可儿浑身无力的瘫在了沙发上,她发现刚才不是自己去遛狗,而是被那条巨型贵宾犬拖出去溜了一圈。 其他两个女孩此时正在打扫客厅,看到冯可儿一直在喘着粗气,不由得一阵掩嘴偷笑。 第二百八十六章 提前爆发 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一天天过去了,张艳芳的事业继续在全球华人乐坛如日中天,刚刚发布的第六张专辑再次开启了霸榜模式。 于是,三个女孩眼看着师傅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候甚至连着好几天都见不到人影,别说教授她们唱歌技巧舞台经验了,就连说句话的机会都少之又少。而为数不多的沟通当中,也都是张艳芳安排各种清洁打扫的任务,这样的状况持续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 这天一大早,张艳芳像往常一样坐着自己的保姆车出去了,她仍然会在出门前安排一大堆的事情,似乎就是不想让自己的三个徒弟闲着。张艳芳的别墅一层有一间巨大的客厅,客厅的三面都装着宽敞明净的落地窗,而保持落地窗的一尘不染也是三个女孩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因为张艳芳很喜欢坐在客厅看外面的风景,任何一点污渍都可能惹得张艳芳大发雷霆。 三个女孩每人都拿着一块清洁布在上下擦拭着,她们看上去都在很尽心尽力的打扫,一旦有够不到的地方,便会搬来一张椅子踩在脚下,或者干脆一跳一跳的努力擦拭着高处。 冯可儿脱去了自己的鞋子,她选择了一种比较省心省力的方式,只要站在凳子上,落地窗的最高处也能够被自己轻而易举的擦干净。不过她身旁的短发女孩却没有这么做,她每次都靠自己的力量高高跳起,在身体就快要落下的同时将手里的清洁布迅速掠过玻璃窗面。一开始,短发女孩进行的还是很顺利的,不过越到高处,她的表情就越显得吃力起来。直到最后,短发女孩发现落地窗顶端一角自己怎么努力都擦不到,她不断的奋力跳跃,可每次都只差那么一点点,如此重复了五次之多,短发女孩努力跳跃的行为终于停下了。 她将手里的清洁布重重地摔在地上,两颗眼泪很快就从眼角里流了出来,她的身体开始止不住的颤抖,嘴里大声叫嚷了一句,“我们,到底是在干什么?!” 正在擦窗的冯可儿被吓了一跳,差点就要从凳子上摔下来,连忙用一只手扶住门框才稳住了自己的身体。冯可儿非常意外的看向了自己身旁的短发女孩,她的眼泪像雨点一样散落地面,脸上写满了失望和委屈。 在冯可儿的印象里,短发女孩一直都是为人和善而且很有艺术修养的,中央音乐学院四年的学习让她身上有了一种艺术家的气质,和自己这种野路子出身的女生完全不一样。冯可儿没想到短发女孩还会有这样的情绪爆发,现在她的样子和平常判若两人。 冯可儿从凳子上下来,另外一个长发女孩也走到了她们的身边,两个女生眼神中都充满了疑问,还是冯可儿先开口问了一句,“你,还好吗?发生什么事了?” 经过了刚才的咆哮,短发女孩心中的情绪似乎宣泄了一些,不过眼泪仍然没有止住。她慢慢靠着落地窗坐在了地面上,嘴角出现了一丝苦笑。 “已经三个月过去了,我们每天就是在这里打扫卫生、遛狗、清洁院子,难道这就是我们千辛万苦拜入张艳芳门下的目的吗?”短发女孩终于将心里压抑已久的话说了出来,她从来没有想过成为张艳芳的弟子是这样一种结果。 冯可儿和长发女孩面面相觑,其实这是每个人心中都有的疑问,只不过她们还想继续熬下去,而短发女孩却提前爆发了。冯可儿知道师傅应该不会一直这样对待自己三人,但眼下的状况似乎并没有要结束的迹象。 “我们每个人都有不错的天赋,甚至可以说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只有这样才能够成为大家眼中的幸运儿,可是结果呢,我们一点都不像是被张艳芳栽培的接班人,而仅仅是她的免费保姆。来这里的第一天我就应该知道这一点,因为管家居然叫我大清早的去买一盒最新鲜的草莓。”短发女孩的眼神中写满了悔意,她甚至觉得张艳芳根本就没有要栽培她们的打算,一切只不过是张艳芳为了发新专辑而配合炒作的一个新闻罢了。 “也许,师傅她,自有安排,”冯可儿轻声的安慰了一句,她也不知道应该如何鼓励自己的同门师妹,毕竟自己也只是在忍耐和坚持着而已。 “也许吧,但我是不会再等到那一天了,”短发女孩用手指抹掉了自己的泪痕,她从地上站起,坚定的说了一句,“明天我就会跟她说,我要退出师门。” 听了这句话,长发女孩的脸色大变,她怎么也没想到师妹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当初可是有好几万人都想拜入张艳芳的门下啊。“你要不再考虑考虑?没准,再过一两个月,师傅就开始真正教授我们了,”长发女孩急忙说道。 短发女孩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已经大四了,也许本就不应该还抱着成为明星的梦想,学校已经开始商议留校任教的人选,如果我再不回去,连这个机会也要错过了。”、 “可是”,长发女孩还想说什么,但后半句话却又咽了回去。留校任教和当明星是人生道路上两条完全不同的选择,以短发女孩的资质,她完全有可能在歌坛大红大紫。但选择在学校当老师,却可以过上一种既定的安稳人生。显然在两者当中,短发女孩选择放弃了前者,她的才华和歌声可能就此永远被埋没。 第二天,一楼客厅里的气氛有些压抑,不过张艳芳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像往常一样从二楼走了下来,管家非常恭敬的紧紧跟在她的身后。 张艳芳永远把所有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看到自己的三个徒弟,张艳芳便开始交待自己已经想好的任务。她的脚步不停,嘴里一边快速的说着一边往别墅外面走去,就在这时,她的话第一次被自己的徒弟打断了。 “师傅,我有件事跟你说,”短发女孩突然拦在了张艳芳的面前。 第二百八十七章 退出师门 张艳芳急走的脚步一下子就停了下来,她讶异的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的短发女孩,眼神中射出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 以张艳芳如今的身份和地位,还没有人敢挡在她的面前,更不用说对方还是一个自己刚刚选入门的弟子。张艳芳的脸色一下子就变的冷厉,“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张艳芳的语气像寒冰一样,刺入了每个人的骨子里。 冯可儿以及长发女孩都默默捏了一把汗,张艳芳的脾气可不小,一旦她发起火来,谁都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不过短发女孩还是鼓起勇气,说出了接下来的这句话,“师傅,谢谢你这三个月来的照顾,我想,从今天起,我就不再来这边了。” 短发女孩的话语像无声的响雷在每个人的头顶上方炸开,冯可儿只感觉自己的整个脑袋都轰隆隆的,似乎比要离开师门的短发女孩还更加紧张。 这一天,张艳芳的行程依旧排得很满,她上午要接受几家媒体的采访,中午要为一家代言的商品站台,下午要举行一次小型的歌友见面会,晚上还要为自己这张新专辑的大获成功举办庆功宴。本来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媒体采访的现场,接下来一天的安排才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不过就在这时,她却听到了自己徒弟要退出师门的话语。张艳芳不再显得行色匆匆,她上下打量了一遍短发女孩,接着吩咐了一句,“跟我到房间来。” 看着一前一后往回走的背影,管家的表情只能用苦不堪言来形容,今天的节外生枝,注定是要把所有的行程都打乱了。 “把媒体采访推迟半个小时,”张艳芳上楼前,不忘回头说了一句。 管家只能点头应允,他狠狠的瞪了短发女孩的背影一眼,因为对方唱的这一出,自己和经纪人不知道又要增加多少工作了。管家拿起客厅里的电话急忙拨打起来,冯可儿和长发女孩趁着管家不注意,也悄悄跟着溜到了楼上去。 “师傅看起来很不开心啊,”长发女孩悄声说道,她感觉师妹想要退出并非那么容易,张艳芳或许会有自己的一套惩治手段。 房门没有被关严实,冯可儿透过门缝依稀能看见里面的场景,张艳芳脸色冷厉的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而短发女孩则是像犯了错的小孩一样站在她的面前。 冯可儿在心里默默为自己的师妹祈祷,如今张艳芳在歌坛的声势如日中天,她要培养接班人的新闻是假的也好是真的也罢,经过了一轮大规模的海选,如今几乎是路人皆知了。可是被张艳芳选中的三个人,其中有一位还不到三个月就要主动退出,这无疑是扇了张艳芳这位巨星的脸,师傅或许无论如何都不会轻易放她走。 房间里面静悄悄的,两个偷听的女孩自然也不敢喘大气,没过多久,张艳芳的声音终于从里面传了出来。 “你真的决定了吗?一旦退出师门,就永远都不可能再回头了,”张艳芳的语气听上去很平淡,大出冯可儿的意料之外。 短发女孩犹豫了一下,但仍然还是点了点头,“师傅,我已经决定了。”女孩的声音很小,一直都不敢直视张艳芳的眼睛。 “把你的头抬起来,”张艳芳眼神中的冷厉渐渐消失,语气竟然也变得柔和了,“让我再看看你。” 短发女孩像孩子一样听话的把头抬起,当她的眼神和张艳芳交汇的那一刻,她突然发现今天师傅的眼神是如此的不一样,有怜爱、有关怀、还有挥之不去的惋惜。 “你原本是一个很不错的苗子,”张艳芳定定的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从我这离开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短发女孩心里出现了一股暖流,为了今天退出师门的决定她也做了很多的心理建设,各种各样可怕的状况她都想过了,但其中没有一种是师傅关心自己离开后的去向。 “我,打算向学校,申请留校任教的名额,”短发女孩如实的说了一句。 “留校任教?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一辈子当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张艳芳有些意外的问道。 短发女孩非常缓慢的点了点头,“当大学老师,能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和一种更加稳定的生活,还有” 房间里重新变得平静了,短发女孩没有再说下去,她知道自己的理由听上去毫无说服力。如果只是想要一种简单稳定的生活,当初又为什么要参加海选,成为接任张艳芳的下一代天后呢?短发女孩没有说出的事实是,她的父母都不希望自己进入演艺圈,他们认为那是一个不干不净的地方。娱乐新闻经常爆出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也成为其中之一。 因此,短发女孩的父母极力劝说自己的女儿留校当老师,他们甚至还给女儿介绍了一门不错的亲事,男方是事业有成的企业高管,两人才见第一次面,男方便对这个还没毕业的大四女生爱慕不已。 不过短发女孩对这位成功人士一点感觉都没有,她拜入张艳芳的门下,除了想追求自己心中还残留的梦想,同时也是为了躲避男方的死缠烂打。短发女孩曾经也梦想着,既然成为了张艳芳的弟子,自己或许能够很快出道,那样就可以摆脱父母给自己安排的生活了。 但是眼看着距离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自己很有可能错失留校任教的名额,而出道成为歌手的希望却一点都没有出现。短发女孩还是选择向生活妥协了,她看过太多学艺术的女生把手里一副好牌打烂,最终也只能凭着自己的一点姿色去傍大款。至少,现在回头,自己还有得选择。 短发女孩觉得师傅肯定看穿了自己的想法,所以她才没有继续说下去,做出这个决定,女孩打心底里瞧不起自己。 “中央音乐学院校委会,是不是有一个刘教授?”半晌后,张艳芳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第二百八十八章 推荐信 短发女孩先是愣了一下,她没想到张艳芳还会认识自己学校的一位老师,的确,中央音乐学院校委会确实有一位刘教授,而且他的职务还很高,目前是校委会的工会主席。 自己能否留校任教是由校委会投票决定的,而刘教授这样的人物恐怕能够在其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在前几天,短发女孩的父亲给她的卡上打了五千块钱,让她去买一些礼品送给刘教授,只要对方在投票表决之前帮她说几句好话,没准留校任教这件事就成了。 不过短发女孩心里一直都在抵抗这件事,毕竟她还是一个没有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送礼走后门总让她觉得太过世俗了。更关键的是,自己和刘教授之间并没有过任何接触,就算买了礼品主动送上门,对方也未必愿意接待自己。 所以短发女孩只是在口头上答应了父亲,但实际上还没有做出任何举动。今天又从张艳芳嘴里听到了这个名字,不由得让人短发女孩心头一紧。 短发女孩点了点头,如实的回答道,“是的,他是学校的工会主席。” 张艳芳的嘴角出现了一个释然的笑容,她用手指了指前方的一个柜子,然后说道,“去把里面我珍藏的那瓶酒拿出来吧。” 张艳芳的语气依旧像平常一样,吩咐着短发女孩做一些保姆或者是助手才会做的事情,这也是短发女孩执意要离开这里的原因。不过今天既然要走了,再做最后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短发女孩在心里默默的想着,她走到那个设计精巧的柜子旁边,然后将里面的一瓶高档红酒拿了出来。 红酒的外形和一般的酒瓶不一样,它的整体呈一个椭圆形,从上到下有着非常匀称的流线,光是拿在手里便有一种不一样的触感。短发女孩记得张艳芳曾经说过,这瓶红酒是那家国际厂商特意为她量身定做的,所以这个世界上唯有这一瓶而已。 那家厂商是全球最顶尖的奢侈品牌,光是一瓶最普通的红酒要价都超过了万元,更不用说厂家为张艳芳量身打造的珍藏版了。张艳芳有每天都喝一杯红酒的习惯,她从来也只喝这个奢侈品牌的红酒,或许是为了讨好这样一位中华巨星,那家厂商才会有了主动献媚的行为。 难道,她现在想开启这瓶红酒吗?短发女孩一边走向张艳芳的办公桌,一边思考着心中的疑问。张艳芳无疑是很重视这瓶红酒的,因为在平时的清洁打扫当中,她吩咐自己这三个女孩每天至少要擦拭一遍红酒的瓶身,短发女孩还以为,张艳芳会一直把这瓶红酒保存下去。 走到了办公桌前方,短发女孩轻轻把红酒放在了桌面上,她看到张艳芳拿了一支笔正在写些什么,短发女孩不敢打扰,只是在一旁默默的站着。 大概过了三分钟的样子,张艳芳把手里的笔放下了,她抬起头,把刚刚写好的东西递了过去。 “我跟那位刘教授也算是认识,他曾经给我推荐过几首自己学生的作曲,其中有一首收录在了我上一张专辑里面,为此他还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寄给我。” 张艳芳眼神中露着笑意,似乎想起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我跟刘教授吃过一次饭,我记得他也很钟爱红酒,把我这封推荐信和红酒都带回去见他吧,相信他会把留校任教的名额给你的。” 短发女孩恍惚中接过了那张薄薄的信纸,上面的文字不多,只要一眼几乎就可以全部看完。短发女孩看到了结尾处的那句话,“她是最让我失望的一个弟子,因为才刚刚过了三个月,她就打退堂鼓了。不过,如果你要是不让她留校任教,那么将会是你们中央音乐学院的损失。” 这一刻,短发女孩终于明白了。珍藏的红酒和手里的这封推荐信,就是张艳芳一直没有表露出来的师徒情谊,短发女孩曾经以为这份情谊在她们之间并不存在,可在今天,却是一份她无法承受的重量。 女孩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泪水在眼睛里面打转,“师傅,我” 短发女孩还想说些什么,不过张艳芳却摇了摇头打断了她的话,“以后不要再叫我师傅了,当你要退出师门那一刻起,我们师徒的缘分就已尽。拿上它,走吧。” 张艳芳把桌上的红酒塞进了女孩的手里,脸上的表情重新变得冷厉起来,她的身体靠在座椅上,用肢体语言摆出了一幅逐客的架势。 那瓶红酒在短发女孩的手里变得沉甸甸的,她最后对着张艳芳的方向鞠了一躬,带着哭腔说了一句,“谢谢您,师傅!” 短发女孩从此便在冯可儿的生活里消失了,不过她拿着红酒走出别墅的那一幕,冯可儿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有趣的是,当张艳芳从她的办公间走出的时候,一切又回到了之前雷厉风行的样子。她把所有的家务事都交给了剩下的两个女孩,并且告诫她们,当自己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看到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都一尘不染! 冯可儿和长发女孩带着笑容答应了下来,经过了这件事,她们也终于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师傅安排给自己的一次修行。张艳芳的接班人只需要一个,坚持到最后才能成为最终的人选。 日子似乎又进入了平淡的模式,冯可儿以及长发女孩每天都坐着相差不大的工作,只不过少了一个人分担,她们每天都会被这些小事折磨得精疲力尽。不过冯可儿渐渐发现了自己的改变,她不再需要管家的提醒,就能够把张艳芳交代的十几件事全部记下来。张艳芳的嗜好自己也全都了如指掌,咖啡的口味、最爱吃的草莓、甚至是站在落地窗前欣赏风景的时间。 转变发生在某一天的夜晚,当张艳芳结束了一整天的宣传活动回到别墅的时候,她突然很想泡一个澡来放松全身。不过这件事,张艳芳并没有提前交代。她把冯可儿叫了过来,吩咐了一句,“去帮我放水吧,我想泡一个澡。” 第二百八十九章 开始授课 说这句话的时候,张艳芳的眉头皱了皱。因为把自己的浴缸放满至少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这就意味着本来休息时间就不多的自己又白白浪费了二十分钟。 不过下一秒,她却听到了一个颇为意外的回答,“师傅,我猜到今天你可能想要泡澡,所以浴缸已经放好水了。” 冯可儿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露着浅浅的笑容,这是通过自己的经验总结出来的,并不需要每一件事情都等着张艳芳去吩咐。 “那水温,”张艳芳还想提醒一句,自己最喜欢的泡澡温度。不过还没等她说完,冯可儿已经把话接过去了,“水温是师傅您最喜欢的三十九度。” 这天晚上,冯可儿真正从师傅的脸上读到了另眼相看这四个字,在走进浴室之前,张艳芳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冯可儿,之后才舒舒服服的享受泡澡时光。 第二天张艳芳破天荒的没有一大早就出门,她喝完了冯可儿准备的咖啡之后,把冯可儿叫到了自己的房间,带着肯定的神色说了一句,“今天上午,我给你上第一课!” 冯可儿差点就欢呼雀跃起来,因为她知道自己一直在坚持和等待的这一天终于来了。不过她还是按耐住了心中的激动,疑惑的问道,“师傅,今天上午您没有安排吗?”张艳芳这样的当红巨星,每一天的行程都是安排的很满的,就算听到师傅真的说出口,冯可儿还是很难相信她居然会花一个上午的时间来教授自己。 张艳芳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宣传期差不多要结束了,这张专辑也已经达到了公司的预期,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会减少一些宣传活动的安排,空出来的时间就留给你。” 冯可儿瞬间有了一种从地狱到天堂的感觉,这是自己拜入师门的第五个月,她在心里默默感叹了一句,幸好自己坚持下来了,果然只有坚持才能看到希望。 不过这个房间只有冯可儿和张艳芳两个人,长发女孩并没有被管家叫进来,冯可儿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师妹还没上来,要不要我把她一起” 冯可儿自然认为,师傅既然空出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传授技艺,那么自己和师妹肯定是可以一起学习的。但没想到的是,她的行为被张艳芳制止了,张艳芳只是淡淡的说道,“今天,就只先教你。” 冯可儿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是一个专属于自己的上午,或许自己是两人中的大师姐,又或许是因为自己能够替师傅考虑的面面俱到,自己成为了最先脱离苦海的一个。 这天上午,冯可儿第一次接受到了专业的唱歌训练,看得出来,师傅张艳芳在传授技巧时没有任何保留,她也一而再再而三的在自己面前亲自示范。短短几个小时的学习,冯可儿收获良多,感觉比自己通过p3模仿一年的效果还要好。更为关键的是,有些东西没有经过专业性的指导,是不可能通过自学学会的。 长发女孩依旧在别墅里做着清洁工作,当她看到冯可儿再次出现的时候,大松一口气的说了一句,“一个上午都没看到你,你跑哪里去了?还有好多活没干完呢。” 冯可儿心里突然有些愧疚,自己这位师妹还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已经成为了张艳芳真正意义上的弟子了。可是看到师妹因为干活而汗流浃背,甚至因为自己不在而做了双份的工作,冯可儿怎么也没办法将实情说出口。 对于师妹的问题,冯可儿只能说了一个美丽的谎言,“我,我刚才,是替师傅买草莓去了。” 随着新专辑宣传期的结束,张艳芳留在家里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她开始频繁的把冯可儿叫到自己的房间,有时候一整天都不出来。这样的异常终究还是被长发女孩发现了,某一次走过二楼长廊的时候,长发女孩听到了从师傅房间里传出来的歌声。 “师傅,是在教你唱歌吧?”长发女孩在私下里问了一句,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表情并没有任何责备以及嫉妒的神色。 冯可儿知道这件事终究是瞒不下去的,她不能把每一次的消失都用买草莓做借口,而且最近这段时间,自己消失的频率是越来越高了。冯可儿本以为师傅也会选择其他时间教授长发女孩,但实际情况却是,长发女孩一直在做着佣人和助手的工作,师傅还完全没有要教她唱歌的意思。 师妹的心里肯定很不平衡吧,冯可儿默默的想着,自己要是再不把实情说出来就对她更不公平了。在长发女孩真挚的眼神面前,冯可儿微微点头说道,“师傅,的确已经开始教我唱歌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长发女孩只是哦了一声,然后轻轻拍了拍冯可儿的肩膀,脸上依旧笑容灿烂,“师姐恭喜你,一定要跟着师傅好好学习啊。” 冯可儿不敢去直视那样的目光,但她觉得自己做不到像长发女孩这么大度,如果两个人的位置调换,冯可儿的心里一定会承受巨大的打击。 长发女孩默默承担起了所有的家务事,打扫卫生、清除杂草、甚至是去遛那一条她害怕的巨型贵宾犬。冯可儿也因此有了更多的时间和师傅学习,她本来就拥有极高的天赋,加上张艳芳这样的名师教导,冯可儿在唱歌技巧上进步神速。 她每天都能看到自己变得越来越好,师傅张艳芳的赞扬之色也溢于言表,特别是当她唱完邓丽君的那首《清平调》之后,张艳芳居然头一次在她面前拍手叫好。 渐渐地,冯可儿有些飘飘然了,她似乎已经看到自己成为了张艳芳的接班人,顺利出道,然后成为下一代的歌坛天后。冯可儿觉得自己有成名的资本,不论外形还是才华,她都有成为天后的条件,再加上师傅张艳芳的推波助澜,冯可儿能看到自己的前方一片星途璀璨。 也许,自己真的可以飞上枝头当凤凰,冯可儿躺在床上睁眼兴奋的想着。因为就在今天白天,师傅张艳芳告诉她,一个月之后的演唱会将会让她作为唯一的嘉宾,演唱的歌曲就是邓丽君的《清平调》。 第二百九十章 蝴蝶翻飞 师傅的演唱会,应该会有很多观众吧?冯可儿躺在宿舍的床上默默的想着,她的嘴角时不时会露出一抹激动的笑容。张艳芳是当下乐坛最红及一时的明星,刚刚发布的这张专辑更是打破了好几项销售纪录,所以唱片公司才会趁热打铁,给她安排了一场新专辑的演唱会。 这场演唱会的第一站就在羊城举行,虽然还没有开始售票,但冯可儿知道只要平台上架销售,所有位子必然会被疯狂的歌迷抢购一空。那可不是几百上千人的场子,而是数万人的大型演唱会,光是想到那样一个人山人海的场景,冯可儿的心脏便会感觉到阵阵悸动。 这天晚上,冯可儿一整晚都没有睡着,成为师傅演唱会上唯一的嘉宾,冯可儿感觉自己的一只脚真正踏入演艺圈了。她当然从没有在那么多人面前唱过歌,自己站上最大的舞台也不过是学校举办的十大歌手赛罢了。 在迷迷糊糊当中,冯可儿似梦似醒的看到自己被聚光灯照在了舞台的中央,她的歌声经过最顶级的音响设备飘荡在整个体育场的上空,所有在场的歌迷都沉醉了,他们的身体随着歌曲的旋律左右摇摆。这些歌迷不仅是张艳芳的忠实粉丝,同时也在一首歌曲之后,喜欢上了这位年轻的张艳芳接班人 距离演唱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冯可儿也在经纪人那里偶然听到了一个消息,这场演唱会五万多个座位在开票第一天就销售一空,有很多没买到票的歌迷打爆了经纪公司的电话,她们强烈要求公司将原本一场演唱会的计划安排成两场,好让自己能够一睹偶像的风采。 后面的话冯可儿没有再听到了,因此不知道师傅是否同意将演唱会再加一场,不过不论如何有一点是确定的,自己将要在五万个人面前唱歌了。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的来了,师傅的教导、自己演唱水平的精进、还有作为张艳芳的接班人首次亮相,冯可儿每时每刻几乎都洋溢着笑脸,她的心中有几只蝴蝶在翻飞,它们就像是在春天刚刚到来的时候遇上了一朵盛开不久的鲜花。 冯可儿趁着室友不在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以往她都是尽量长话短说,因为冯可儿害怕父母知道自己要当一名歌手的决定,特别是在自己还没有任何门路可以踏入演艺圈的情况下。不过今天不一样,冯可儿感觉自己的成功已经近在咫尺,她终于可以向父母道出隐瞒的实情了。 一向保守的父母一开始还是无法接受的,虽然他们也清楚自己的女儿出落的美丽动人,附近十里八乡都知道他们村子出了一个大美人,还有一些不怀好意的单身青年慕名而来,想要一睹这个美人的风采。不过所有这些人都被父亲拒之门外,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不仅长得漂亮还很有出息,她应该在大城市找到自己更好的归宿。 不过在父亲的预想当中,这个归宿绝对不是去当一名歌手,而是拥有一份体面稳定的职业,成为一个光鲜亮丽的普通城里人。 冯可儿把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都说出来了,包括自己获得了校园十大歌手赛的冠军,拜入了巨星张艳芳的门下,而且在一个月之后还要站上五万人演唱会的舞台。 父亲反驳的声音渐渐小了,虽然身在农村,他也听过张艳芳这个名字,每当电视上播出重要晚会的时候,张艳芳都会以压轴嘉宾的身份出现。父亲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竟然能够成为那种明星的弟子,女儿想必也是做了很多的努力吧。 直到最后,父亲也没有支持冯可儿的决定,他只是说了一句,如果你真的喜欢唱歌可以去试一试,但是学业千万不能落下,四年之后一定要顺利拿到大学的毕业证书。 冯可儿满心欢喜地答应下来,她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的决定得到父母的支持,不过现在这样的结果已经超出自己的预期了,至少父亲愿意让自己去尝试一下。至于顺利从这所大学毕业,冯可儿不认为那是多么困难的事。 放下心中最后的顾虑,冯可儿终于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的演唱事业。她越来越少地出现在教室课堂上,反正也没有几个老师会在课上点名,就算自己真的运气不好被记了缺勤,冯可儿也懂得利用自己外貌上的优势,扮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在老师那里取得原谅。如此一来,她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张艳芳的那栋别墅里。 张艳芳也依旧只教授她这么一个徒弟,似乎把另外一个长发女孩完全忘之脑后了,所有的家务事几乎都由长发女孩包揽,她经常一个人忙得不可开交。 这样的状况,冯可儿一开始还会觉得很愧疚,不过很快也就习以为常了。她甚至觉得张艳芳已经选定自己成为接班人,自然就不会再浪费时间在长发女孩身上。也许长发女孩本身的资质就不如自己,所以才会失去了被师傅栽培的机会吧,经过楼道的时候,冯可儿看到长发女孩正蹲着擦地板,心中掠过了一个理所当然的想法。 张艳芳除了要筹备自己的演唱会,每天还会固定抽出时间教授冯可儿唱歌技巧,在这一方面,张艳芳永远是精益求精的,她不希望自己的演唱会出现任何差错。 《清平调》是冯可儿的表演曲目,张艳芳已经听了自己的弟子演唱无数遍,不过每听完一遍她还是能挑出其中不够好的地方,有时是一个尾音的长度,有时甚至只是一个发音咬字之前的气息。 其实在冯可儿的心里,她觉得自己的演唱已经堪称完美了,尾音和气息的微小差别也许观众根本感受不到,师傅要求自己不断的重复演唱,只不过是在鸡蛋里面挑骨头而已。 这一天,冯可儿刚起床便觉得有些不舒服,额头似乎在微微发热,喉咙也时不时会咳嗽几下。因此当她走进师傅的房间,张艳芳要求她再唱一遍《清平调》的时候,冯可儿轻声说了一句,“师傅,我今天有点不舒服,可不可以下次再唱?” 第二百九十一章 野猫 这是冯可儿第一次拒绝师傅的命令,在此之前,无论是师傅安排的家务活,还是她不厌其烦的要求自己一遍一遍重复演唱,冯可儿从来都没有违背过师傅。 但是今天,冯可儿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脱口而出,或许是认为自己的演唱已经足够好了,又或许是真的喉咙不太舒服。在这种嗓音条件下强行演唱,更加不会达到师傅苛刻的要求。 听完了冯可儿的话,张艳芳的眉头一抬,眼神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你说你有点不舒服,所以,今天不想唱了?” 冯可儿注意到了师傅神色的变化,不过她还是实事求是的点了点头,“我想休息一天,等明天嗓子好一点,应该就可以了。” 张艳芳的整个脸瞬间就垮了下来,接着嘴角露出一抹嘲讽似的笑容,“行,你去休息吧。”说完这句话,张艳芳便转过了身,不再理会冯可儿。 冯可儿突然心中一紧,感觉自己似乎犯了一个大错,不过又不知道这个错到底是什么。嗓子不舒服的时候,请求休息一天,不是什么大事吧?冯可儿独自走出了房间,她在心里默默的想着,师傅脸上那个笑容到底意味着什么。 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冯可儿觉得自己已经对张艳芳有所了解了。虽然她现在在中华乐坛红得发紫,而且看上去也有点巨星都有的脾气,但冯可儿知道自己的师傅其实刀子嘴豆腐心。从那天短发女孩离开师门就可以看出,师傅其实在默默关心着每一个人。 所以张艳芳其实不像娱乐头条报导的那样,喜怒无常又爱耍大牌,她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迁怒于别人。不过,就算冯可儿在心理分析了这么久,她心里的那块大石始终无法放下,一种不安的感觉一直都挥之不去。 冯可儿打了一脸盆的水,又把抹布放在水里面洗了几下,接着便和长发女孩一起擦起了落地窗。她已经有段时间没做这件家务活了,长发女孩看到她的出现,意外的瞪大了眼睛。 “可儿,你今天不用排练吗?”长发女孩疑惑的问了一句。冯可儿要作为张艳芳的演唱嘉宾表演曲目已经不是秘密了,不仅如此,长发女孩还知道冯可儿要演唱的歌曲是邓丽君的《清平调》。因为这段时间,每当她在走廊上擦木地板的时候,长发女孩都能听到从房间传出同一首旋律。 冯可儿觉得嗓子有点痒,又咳嗽了一下,她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喉咙说道,“今天嗓子有点不舒服,所以向师傅请假了一天。” 长发女孩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 冯可儿没有多说什么,她开始仔细的擦起了自己面前的窗户,尽量比长发女孩擦的更快更干净一些,也算是弥补自己这段时间以来对长发女孩的亏欠。一整天的活干下来,冯可儿感觉全身酸痛,之前的不安感早就消失不见了,换上的是一种急需休息的困倦之意。 冯可儿有了一次很香甜的睡眠,她已经好久没睡得如此安稳了,要站上演唱会舞台的紧张感经常让她深夜才能入睡,不过在体力活的帮助下,冯可儿竟然一靠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打来电话的是管家,他要冯可儿在八点之前准备好张艳芳喜欢的咖啡和草莓。 冯可儿在迷迷糊糊之中坐了起来,她连着应了几声之后挂掉了电话,等到思绪慢慢变得清醒,冯可儿才突然意识到,这些东西以前不都是让长发女孩去准备的吗? 冯可儿没有去细想其中的原因,既然管家有这样的吩咐,自己就必须为师傅准备好。她看了看时间,像第一天拜入师门那样急急忙忙的从床上跳了下来,冯可儿简单洗漱了一下便冲出了宿舍楼,她还记得那家早上会开门的咖啡馆,以及师傅最喜欢的草莓品种。 早上八点钟,冯可儿准时出现在了别墅,管家从她的手里接过咖啡和草莓,脸上的表情似乎比以前冷漠了不少。 按照以往的作息,师傅在用过早餐之后一般都会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教授自己,冯可儿也就在客厅默默等待着,只需大约二十分钟的时间,管家便会在收拾碗筷的同时顺便把自己叫上去。 也许是因为昨天睡的比较好,冯可儿发现自己的身体在一夜之间就恢复了,额头的温度回到了正常的水平,就连嗓子也没有任何干痒的感觉。如果师傅今天再叫我唱《清平调》,我一定能比以前还唱得更好,想到这里,冯可儿脸上露出了有些得意的笑容。 她抬头看了看二楼的扶梯,现在仍然没有任何动静,想必是师傅还没把早餐吃完,冯可儿有些迫不及待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在诺大的客厅里面来回踱步,时不时便偏头看向管家即将出现的方位。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原因,冯可儿觉得今天早上自己等得特别久,更让她觉得奇怪的是,长发女孩也一直没有出现,按照以往的情况,这个时间点长发女孩早就应该开始打扫卫生了。 终于,管家端着一个盘子从扶梯上走了下来,上面放着喝了一半的咖啡还有几颗没吃完的草莓。冯可儿带着一丝笑容走了过去,她急切的问了一句,“师傅,吃完早餐了吧?我现在可以上去吗?” 管家在意料之中的点了点头,不过还没等冯可儿迈开步子,他又摇了摇头说道,“早餐是吃完了,不过今天你不用上去了,这几天院子里出现了一只野猫,你把它找出来赶到别的地方去。” 冯可儿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僵硬,现在是自己练习歌曲的时间,眼看演唱会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了,师傅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叫自己去赶一只野猫? “师傅,她是不舒服吗?”冯可儿尝试着询问其中的原因。 不过管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他只是淡淡的回复了一句,“你按我说的去做就是了。” 第二百九十二章 对峙 冯可儿心里生出了一丝异样,不过还是按照管家的吩咐走出了那栋别墅。别墅的四周都被精心设计的花园和草坪围绕,冯可儿开始在灌木丛中寻找那只骚扰师傅的野猫。 这一天天气还算晴朗,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云层遮住阳光,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风和日丽的。这就给冯可儿的搜寻创造了很好的外部条件,只要野猫还待在别墅周围,冯可儿就一定能够找到它。 只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冯可儿想象中那么顺利,她绕着别墅走了一圈又一圈,眼神始终在仔细的搜寻着,却始终都没有看到野猫的影子。 难道那只猫已经自己走掉了吗?冯可儿的脚步在一片草丛旁边停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可以先去做别的事情,再继续找下去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可就在冯可儿转身的时候,一条黑影突然从草丛里面窜了出来,它的速度极快,并且伴随着一个音频极高的叫唤声。 冯可儿着实吓了一跳,因为那个影子就是在自己的脚背上掠过,自己的脚步要是再快一点,说不定就和对方来一个亲密接触了。 冯可儿在惊吓中连着倒退了两步,她的一只手不住的拍着自己的胸口,心脏像是在打鼓一样砰砰乱跳。黑影在草坪上疾奔,接着轻而易举的爬上了外围的一棵大树,转眼间又消失在了繁茂的枝叶当中。 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几秒的时间,黑影的动作迅疾流畅,一气呵成,就像是在冯可儿面前表演一项杂技。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周围的一切又重新恢复平静的时候,冯可儿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那条黑影就是自己要找寻的野猫。 只不过是一只猫而已,没什么好怕的,就算速度快一点也伤不到我,冯可儿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她慢慢走近那棵树木,视线不断在搜寻着野猫的所在,直到完全站在树底下的时候,冯可儿终于发现了夜猫藏匿的地方。 它的四肢牢牢抓住了脚下的枝条,整个背脊高高拱起,黑色的尾巴像旗子一样倒立起来,似乎在向冯可儿展示自己的雄风。冯可儿头一回看清楚了它的样子,它的全身毛发都呈统一的黑色,一双眼睛却是黄灿灿的,两颗黑色瞳孔像是闪电一样立在眼珠的中间,整体看上去很有一种渗人的感觉。 “嘘,嘘,”冯可儿嘴里发出了驱赶的声音,与此同时手臂朝着它晃了几下。野猫应该要如何驱赶,冯可儿是不知道的,不过她认为外面的动物一般都会害怕人类,所以只需要装腔作势一番,说不定黑猫就自己跑了。 不过冯可儿很快就发现自己失策了,她的手臂刚刚做出挑衅的动作,黑猫身上的毛发突然就像触电一样炸了开来,它面露凶相的对着冯可儿发出了呲牙咧嘴的吼叫声,“嘶~!” 冯可儿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狠的猫,在某一瞬间,她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一只凶猛的老虎,而不是一只可以抱在手里的猫咪。 冯可儿害怕的跑回了灌木丛的旁边,她觉得自己要是继续站在树底下,那只黑猫很有可能飞扑下来对自己一顿乱抓乱咬,到时自己可就惨了。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师傅的演唱会就要举行,冯可儿可不能让自己以破相的状态当表演嘉宾。 隔着一片草坪,冯可儿仍然能够远远的看到树梢上的那一团黑影,它把更多的身体从枝叶之间显露出来,似乎在向冯可儿宣告它才是胜利者。 难道区区一只夜猫我也收拾不了吗?冷静下来后,冯可儿心里突然生出一丝气愤,要强的她,不可能让自己败在一只野猫面前。 冯可儿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她在灌木丛里面找到一根干了的树枝,这根树枝一下子就成了冯可儿的武器,她将树枝举在手里,重新走到了野猫所在的大树底下。 “你给我走,不准再靠近这里!”冯可儿冲着黑猫大声喊道,与此同时,她将手里的树枝重重地敲打在树杆上,发出了阵阵让人牙酸的声响。 强势的举动终于奏效了,野猫完全没有了和冯可儿对峙的勇气,它直接从树枝的另一端跳到了地上,然后一溜烟跑到野外去了。 看着野猫跑远的背影,冯可儿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将树枝扔在了地上,脸上浮现出满足的微笑。那只野猫应该不敢再来了吧,冯可儿一边往回走一边在心里默默想着,是时候打扫走廊的卫生了。 既然师傅今天没有授课,冯可儿自然要肩负起打扫卫生的责任,还有那一条巨型贵宾犬,自己也很久都没有遛它了,不知道现在它还是不是那么不听话。 走进别墅,里面空荡荡的,管家和师傅都不见人影,就连长发女孩也仍然没有出现。冯可儿微微皱了皱眉头,难道师妹出去替师傅办事了吗?以前冯可儿自己也有这样的经历,比如要去市区取回师傅干洗好的衣服,或者是从经纪人那里拿回最新修改的剧本。由于师傅所在的别墅地处郊区,出去一趟往往要花费一个上午的时间。 如果是这样,自己就要更加加紧干活了,冯可儿从工具间里面拿出了拖把和水桶,她打算把别墅上下几层的地板先拖一遍。 就算没有师傅教,冯可儿自己也不会放松练习,特别是在很快就要登台表演的情况下。所以冯可儿在一边拖地的时候,嘴里还在一边哼着歌曲,反反复复唱的都是邓丽君的那首《清平调》。 一个尾音的长短或者是气息的大小,真的有那么大的差别吗?冯可儿在哼唱中慢慢体会,她渐渐意识到,师傅能够在歌坛取得如此大的成功,除了本身就才华横溢之外,吹毛求疵的高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冯可儿终于将一楼的地板拖完,她提着一桶新打的水来到了二楼的走廊。为了不影响师傅休息,冯可儿尽量降低自己制造出的声响,但就在越来越接近师傅房门的时候,冯可儿听到里面传出了一句自己不能再熟悉的歌词,“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第二百九十三章 最后的机会 《清平调》是唐朝诗人李白的作品,用来赞赏古代四大美人之一杨贵妃的美艳。其中第一句,也是冯可儿最喜欢的一句,便是“云想衣裳花想容”。 正在唱歌的不是自己的师傅,而是师妹,来自星海音乐学院才华横溢的高材生。她今天上午一直没有出现,不是替师傅出去办事了,而是成为了师傅下一个教授的对象。 长发女孩的歌声中有种淡淡的柔情,很符合这首歌曲的意境,就像是当初唐玄宗对待杨贵妃的浓情蜜意。不过师妹唱得再好,此时的冯可儿也无福消受,她的心脏像是被人重重地捶打了一下,鼻子有一种难忍的酸涩感,眼泪差点就要掉下来。 冯可儿独自跑回了一楼,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无声哭泣,原来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一切并不真实,它就像一个泡影一样,一阵风就能被吹走。 冯可儿终于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师傅唯一的选择,长发女孩同样拥有过人的资质,她唱的《清平调》也别有一番韵味。 冯可儿不知道接下来的一天是怎么度过的,她勉强把所有的家务事全部干完了,直到傍晚才精疲力尽地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躺在宿舍床上揉着自己酸痛的胳膊,一个人承担家务活远比她想象中困难得多,冯可儿只能告诉自己咬牙坚持下去,毕竟自己的师妹不也是这样过来的吗? 也许再过几天,等师傅消了气就会重新教授我了,冯可儿心里存着这样一丝期待,在此之前,她必须把师傅布置的任务全部完成。 角色就这样互换了,长发女孩成了每天被师傅教授的对象,而冯可儿则是永远都有干不完的家务。出去倒垃圾的时候,冯可儿偶尔还是能够看见那只黑猫,一开始冯可儿依旧会虚张声势的赶它走,但如此三番五次过后,冯可儿突然在黑猫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心中居然陡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 小猫,你又在坚持着什么呢?冯可儿没有从草丛里捡起棍子,反而将垃圾里的一些饭菜放在了黑猫的面前。黑猫始终保持着警惕,它会冲到饭菜面前咬住其中最大的一块肉,然后撒腿就跑。冯可儿突然明白,黑猫之前的凶恶都是在装腔作势,就像自己拿着棍子对待它一样。 距离演唱会的日子越来越近,从那天以后,张艳芳再也没有教过冯可儿一次,她仅存的希望变得越来越渺茫。长发女孩每天都在珍惜自己得来不易的机会,《清平调》不知道被她唱过多少遍了,但冯可儿发现,就算是在上厕所的时候,自己的师妹仍然还在练习。 无独有偶,长发女孩也在两个星期之后经历了一次身体抱恙,她的状况比当初冯可儿要差得多,不仅脸色苍白,连说话也显得有气无力。但就算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发女孩仍然走入了师傅的房间,她用略带沙哑的声音一遍一遍练习着《清平调》。躲在门外偷听的冯可儿,头一次选择了心情坦然的离开。 张艳芳的演唱会如期在羊城体育馆举行,这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场馆,一般的歌手不会有如此魄力在这里开演唱会。不过张艳芳和他们不一样,这天晚上,整整五万个歌迷将场馆塞得座无虚席。 长发女孩成了这场演唱会上唯一的表演嘉宾,而冯可儿则和普通观众一样坐在了台下,她近距离感受着歌迷的疯狂,同时也完完整整的看到了师妹几乎完美的表演。 师妹的亮相在歌迷的反响中很不错,冯可儿听到了不少观众的议论,他们都觉得那个长发女孩无论外貌还是歌声,都能够称得上是张艳芳的接班人。 离开场馆的时候,冯可儿还是免不了落寞,她心里非常清楚,本来这一切都是属于自己的。不论是在演唱会上的表演,还是获得大部分歌迷的肯定,如果今晚是自己站在舞台上,说不定会有更多的观众对自己赞颂有加。 第二天,冯可儿选择不再沉默,她想要最后一次抓住机会,不要做一个被师傅抛弃的棋子。冯可儿将咖啡和草莓一起端进了师傅的卧室,她是趁管家没注意的时候故意这样做的,要是管家在场,冯可儿就失去了和师傅单独聊天的机会。 演唱会的结束并没有让张艳芳松懈下来,因为紧接着她还有一部影视剧的工作,成为张艳芳这种等级的明星,没有多少时间是属于自己的。 张艳芳已经穿好衣服站在了窗台前,她很意外进来的不是管家而是冯可儿,不过张艳芳脸上的神色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她顺手端起咖啡,淡淡的说了一句,“有什么想说的话,就说吧。” 冯可儿深吸了一口气,在师傅面前她觉得自己需要一颗强大的内心,几秒钟过后,冯可儿还是道出了她心里压抑已久的话,“师傅,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 冯可儿的语气充满了真诚,不是央求,而是一种信念,一种为了自己梦想而不甘的决心。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师妹完全取代自己,走上曾经摆在自己面前的那条康庄大道,再不争取,自己就要永远被淘汰了。 张艳芳没有直接回答冯可儿,她放下喝了几口的咖啡,眼神看着窗外说道,“你知不知道,有一种鱼叫做红锵鱼?它们小的时候跟金鱼很像,有着通红的鳞片和漂亮的尾鳍,经常会有人把它们认作是金鱼。但只要时间一长,差距就越来越明显了,红锵鱼始终是红锵鱼,它没办法拥有更大的个头,也不可能在成年之后拥有更华丽的蜕变。所以无论怎么努力,红锵鱼都是不可能变成金鱼的。可儿,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张艳芳终于转过身,但她看到的是冯可儿正在微微颤抖的身体。冯可儿明白师傅所说的话,但她还是倔强的抬起了头,不服输的说道,“师傅,我可不是一条红锵鱼!” 第二百九十四章 修行 冯可儿第一次敢在师傅面前大声说话,她的脸蛋涨得通红,全身都有一种不服输的气势。冯可儿不知道师傅为什么把自己比成一条红锵鱼,那就是说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变成受人追捧的金鱼,这样的定论让冯可儿难以接受。 自己不是从几万名报名者中脱颖而出吗,怎么到现在成了金鱼的仿冒品?冯可儿清楚自己的实力所在,就算长发女孩是星海音乐学院的高材生,但自己和她之间的差距也不会是红锵鱼与金鱼的差距。冯可儿已经在这里坚持了半年多的时间,其间还受到过师傅的赏识,要让她成为演唱会上唯一的嘉宾,冯可儿不想自己成为歌手的道路就这样半途而废。 张艳芳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别样的神采,她的语气变得柔和了一些,不过话语里的意思仍然不依不饶,“我很讨厌让我失望的人,三个月前你的小师妹是第一个,本来我以为你会不一样,结果,你成了第二个。” 这句话像是一桶凉水浇在了冯可儿的头顶上,她心中的怒火和气愤全都被浇熄了。是啊,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又能怪谁呢?只能怪当初自己没有好好珍惜到手的机会。 这段时间和长发女孩的角色调换以后,冯可儿切身感受了那种被遗忘的煎熬。自己每天都在重复着相差无几的工作,而长发女孩却在师傅的教导下一天一天的进步着,越来越大的差距让她无时不刻都处在不安和彷徨当中。 可是,长发女孩当初也就是这么过来的。可以说她并不是被师傅看好的一个,所以才会被晾在角落长达半年之久。长发女孩眼睁睁的看着小师妹离开,又亲眼目睹了师姐得到师傅的赏识,开始真正走上了她的歌手之路,而在遥遥无期的等待面前,长发女孩又是如何坚持到了现在? 也许,就是那一份坚忍成了她身上最大的闪光点,所以她才能牢牢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从来也没让师傅失望过。 心中的念想像电流一般闪过,冯可儿感觉自己没有了气愤的理由,她只能重新做一件对的事,好让师傅对自己刮目相看。 “师傅,请您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冯可儿发自肺腑的说道。 这天以后,冯可儿没有在别墅出现过,不是被逐出师门,而是得到了最后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用师傅张艳芳的话说,这是一次修行。 冯可儿被管家带到了师傅口中修行的地方,这里人来人往嘈杂一片,居然是一处市中心的菜市场。本来还信心满满的冯可儿有些傻眼了,她以为不论是哪种修行自己一定可以顺利完成,从而再次向师傅证明自己,但冯可儿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接下来是要在菜市场度过一年的时间。 管家把她带到了一个并不起眼的摊位前,跟摊主说了几句之后便离开了,留下冯可儿傻乎乎的站在原地。冯可儿还没能在短时间内缓过神来,师傅不是叫自己来修行吗,在一个菜市场能够学到什么?冯可儿举目四望,这里和一般的菜市场并没有什么不同,也许是因为地处市中心的关系,这个菜市场显得更加拥挤,耳边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吆喝声。 “站着干嘛?还不快过来帮忙?”摊主是一个面色有点凶悍的妇人,她非常不耐烦的对着冯可儿叫嚷了一句,然后把整整一袋毛豆塞进了冯可儿的手里。 就这样,冯可儿开始了她修行中的第一件事情,剥毛豆。其实在家里,冯可儿也经常干家务活,不过和菜市场的活相比,家里那点事情只能算是毛毛雨。就拿剥毛豆的来说,有时候冯可儿蹲在地上剥了整整一个小时,但那点豆子可能被一个客人就全部买走了,冯可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塑料筐子又变得空空如也,自己要干的活变得永无止境。 开始的一段时间,冯可儿还会默默观察那位中年摊主,她觉得能够认识张艳芳的一定不是普通人,说不定她曾经也是歌坛的幕后人员,现在只是大隐隐于世罢了。所以冯可儿对摊主吩咐的事情不敢怠慢,她每天一大早就要将一筐又一筐的新鲜蔬菜运送到菜市场,然后择菜摆摊,等待客人上门,直到晚上收摊才能结束一天的修行。冯可儿经常累得精疲力尽,回到宿舍头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她的室友都奇怪冯可儿最近是怎么了。 既然是师傅安排的修行,那就要好好的证明自己。冯可儿不断在心里这样说,或许某一天她的努力便会看到希望,比如,摊主教授她一些歌曲的幕后制作。 不过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冯可儿自己的想象罢了。那位中年妇人身上根本就没有任何艺术细胞,她每天都在算计着如何在客人身上多挣一点钱,一遍又一遍的在蔬菜叶子上喷洒水雾。 “你,喜欢听张艳芳的歌吗?”有一次,冯可儿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她想知道师傅叫自己来这里修行的目的,难道不是要从摊主身上学点东西吗?她可不认为每天在菜市场干苦力,对自己以后当歌手有任何帮助。 摊主才刚刚把手里的塑料瓶子放下,经过一顿喷洒过后,自己面前的蔬菜叶子显得更加绿油油了,更重要的是,那些水珠能够让自己多挣上块八毛的。 “你说什么?听歌?”摊主回过头来,脸上写满了不可理喻。 冯可儿仍然没有放弃,她站起身来,将自己手里的耳机递了过去,“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你听听看是什么感觉?”冯可儿想试探出摊主的真实身份,听张艳芳的歌便是最好的办法,没准,她以前就是张艳芳专辑的制作人。 摊主迟疑了一下,不过看到冯可儿脸上的热情,还是尝试着将耳机塞进了自己的耳朵里,毕竟这位年轻的女大学生挺吃苦耐劳,一点也不像外面那些娇生惯养的漂亮女孩。 第二百九十五章 豆腐西施 摊主耐着性子听了一会儿,张艳芳她当然是知道的,因为自己身旁的这个女孩就是从张艳芳那里带过来的。不过摊主对张艳芳的了解也仅限于此,她其实只是和张艳芳的管家有些渊源而已。 摊主有一家老小需要养活,自己的丈夫又常年在外地打工,所以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了她的身上。她每天一睁眼,想的便是如何挣够这个月的生活费,听歌这种消遣,距离摊主实在太遥远。 “还行吧,”还没到半分钟,摊主就迫不及待的摘下了耳机,“我不怎么喜欢听歌,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听歌上面,还不如吆喝几声,多卖几捆菜。” 看得出来,摊主的回答没有任何掩饰的成分,也就是说,她的的确确是一个外行人,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幕后工作人员。冯可儿难掩眼神中的失望,她越来越不明白师傅为何有这样的安排,自己在这个菜市场浪费一年时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摊主发现了冯可儿的失落,她大大咧咧的拍了拍冯可儿的肩膀,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说道,“年轻人有梦想是好的,不过还是要认清现实,想当歌手和明星哪有那么容易做到。你看菜市场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每一个都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天天奔波劳累,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冯可儿没有说什么,她开始默默整理手中的蒜苗,将蒜苗用细线捆好,才方便客人将它们买回去。不过冯可儿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虽然表面上和平常没有太大差别,但她的思绪却在翻江倒海。冯可儿突然间意识道,或许师傅给自己的修行只不过是一个幌子,她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不要再做当歌手的美梦了。 一个月后,管家偶然出现在了菜市场,他在摊主这里挑选了一些春笋,说是张艳芳突然想念家乡的味道了。 再次见到张艳芳身边的人,冯可儿喜忧参半,她一直想找机会和管家搭上话,不过显然,管家的出现并不是来看她的。 管家和摊主闲聊了几句,两个人都没有提到冯可儿,似乎把她这个大活人忘得干干净净。摊主把几个最好的春笋用塑料袋子装好,递到了管家的手里,并且说什么也不肯收管家的钱,嘴里一直嚷嚷着,“你过去帮我已经够多了,区区几个春笋怎么能收你的钱。” 冯可儿有些意外,摊主突然之间变得大方起来,要是一般的客人,她可是几毛钱都照收不误的。在摊主的坚持下,管家把钱收了回去,他最后瞥了冯可儿一眼,二话不说的朝菜市场门外走去。 就这样走了?冯可儿站在原地有些傻眼,她还期待着管家能和自己说上几句话,甚至带来师傅传达的好消息。不过管家的背影越走越远,冯可儿的心一点一点的凉下去,自己也许早就被师傅忘之脑后了。 “有什么话,就赶紧追上去说吧,”最后还是摊主提醒了冯可儿,她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温和的笑容。从冯可儿出现的第一天开始,摊主就知道这个女孩的心不在这里,她经常会戴着耳机听着歌,就连剥毛豆的时候也不例外。 一开始,摊主是很看不惯女孩这么做的,她认为年轻人做事太三心二意,怎么能一边听着歌一边干活呢?要是客人的叫唤声没有听到,好好的一桩生意不就泡汤了吗。所以摊主经常会训斥冯可儿,让她认认真真的做事,特别是对待客人更加要笑脸相迎,戴着一个耳机算怎么回事。 不过根据摊主的观察,自己的训斥只能起到很有限的一段时间,过不了多久,女孩一定又会打开p3,总是一遍一遍哼唱着同一首歌曲。久而久之,摊主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至少女孩并没有偷懒,头几天还有些笨手笨脚,很快就变成自己的得力助手了。 渐渐的,摊主对这位漂亮女孩刮目相看起来,她身上没有一点大小姐脾气,无论刮风下雨都会准时出现,就算累得蹲在地上打盹也没有任何怨言。摊主开始打心底里喜欢这个女孩,这在以前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在摊主眼里,所有的漂亮女孩都是狐狸精,她们只会对男人抛媚眼勾三搭四,从来也不会知道生活的艰辛。 不过冯可儿的出现让她有所改观,她甚至察觉到,因为冯可儿站在自己身旁,自己菜摊的生意好了很多。其中增加的很多都是男顾客,正所谓食色性也,不论他们家里有老婆还只是单身汉,这些人都想在买菜的时候多看冯可儿一眼。 对于男人炽热的眼光,冯可儿从来都不会做任何回应,她只是像对待所有客人一样,收好钱然后把菜装进塑料袋子里。摊主很欣赏冯可儿这一点,或许凭借她的美色再加几句和客人之间的调侃,自己的生意可能会变得更好,但摊主可不希望自己身旁站着的是一个豆腐西施。 摊主把这些好感都藏在了心里,她很清楚,这个漂亮女孩只是一个过客,终有一天还是要走出菜市场的。刚才和管家的对谈中,摊主感受到了冯可儿眼神中的热切,她终究还是没有放弃当歌手的梦想,是时候在后面推她一把了。 “快去吧,等他下次再来,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摊主催促了一句,因为她看到冯可儿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冯可儿像是终于被敲醒了,她重重地嗯了一声,然后快速的解下围裙,像一阵风一样从蔬菜摊后面跑了出去。 管家的车就停在菜市场的门口,其实春笋在随便哪个菜市场都能买到,今天来到这里,管家只是想看看,一个月过去,那个女孩还在不在? 冯可儿今天在菜市场的样子让他有些意外,那个女大学生似乎还没有要打退堂鼓。就在他打开车门上车的那一刻,管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等等,麻烦您,等一下!” 第二百九十六章 对话 管家转过身,看到了气喘吁吁的冯可儿,脸上露出些许疑惑的神情。 冯可儿请求管家给自己五分钟的时间,她想把埋在心里的问号全都搞清楚,只是等两人走到偏僻角落的时候,冯可儿沉默了半晌,却不知道满肚子的话应该从何说起。 “师傅,她,她最近还好吗?”终于,冯可儿开了口,问的却是师傅的近况,毕竟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师傅了。 管家的眼角挑了一下,显然没有预料到冯可儿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关于她的师傅,在管家看来,依冯可儿现在的处境,应该多多少少对她的师傅有些记恨才对。 管家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开口回答,但意思已经显而易见了。冯可儿感觉鼻子有些酸酸的,在管家面前,她有种见到娘家人的感觉,可是满肚子的委屈却怎么都说不出来。是啊,师傅怎么会不好呢,她有管家帮她打理日常生活,又有经纪人在她的事业上推波助澜,还有一个很不错的徒弟已经登上了她的演唱会,相比之下,恐怕只有自己的遭遇才是值得关心的。 冯可儿本想诉一诉苦,在这里的修行实在太累了,她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常常忙到晚上十点才能回到宿舍,她感觉自己都快变成女超人了。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因为自己的缺勤越来越多,并且不是某一门课缺勤,而是所有的科目都有了缺勤的记录,辅导员老师已经在上周五的时候找她去办公室谈话。 冯可儿只能用家里父母生病的谎言暂时掩盖了过去,她告诉辅导员,这段时间没来上课是因为爸妈都在医院躺着,家里又请不起护工,只能自己回去照顾。辅导员相信了冯可儿的话,毕竟她知道冯可儿的家世并不好,而冯可儿又是这么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除了家里人生病,辅导员也想不出其他理由了。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冯可儿感觉双腿有些发软,她知道这根本不是长久之计。辅导员只需要打一个电话,一切谎言都会被揭穿。父亲知道后肯定会大发雷霆,母亲也会伤心欲绝,自己不可能再踏上歌手的道路了,学校也会因为自己的恶意缺勤而施加严厉处分。 想到这些,冯可儿的心便会不安的怦怦跳动,她以前一直是父母面前的乖乖女,而且一向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可是来到羊城还不满一年的时间,冯可儿发现自己变了很多,居然敢背着父母和学校做出这样的事。 还要在这个菜市场待多久呢?按照师傅给出的修行时间,过了今天,还剩下整整十一个月。冯可儿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那个时候,更害怕这场修行只不过是师傅驱逐自己的一个借口,就算自己勉强挨过了一年,到头来也仍然无法回到张艳芳的门下。 “师傅,她还在每天教导师妹吧?”冯可儿轻声说了一句,语气不像是问话,更像是自言自语。说这句话的时候,冯可儿的脸上布满了惆怅。 “嗯,”管家鼻子里发出了一个气音算是回答,他看了看时间,似乎急着要走。“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 冯可儿猛的抬起头,神色中露出一丝慌乱,她连忙打断了管家的话,抓住最后的机会问道,“我在这里修行满一年,真的,能够回去吗?” 这是冯可儿最想得到的答案,她想知道自己的坚持还有没有意义,师妹是否已经成了张艳芳接班人的唯一人选。师傅的心思,常伴在她左右的管家一定能够揣测到。 没过多久,管着的豪车离开了这个嘈杂的菜市场,它出现在这里本来就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就像冯可儿出现在蔬菜摊后面一样。 冯可儿从出口往回走,脸上的表情失魂落魄,她始终低着头,因此时不时便会撞上买菜回家的市民。不过当那些人看到冯可儿脸庞的时候,本来要发泄出来的怒气一下子就消散了。 冯可儿的脑海里始终回荡着管家的话语,以前张艳芳也的确帮公司带过新人,其中大部分也很让她失望,所以他们中间有和冯可儿一样被流放到了这家菜市场。至于还能不能回去,答案是,没有一个,因为那些人没有谁能够坚持满一年。 最后,管家还告诉了冯可儿一句话,“张艳芳真的非常讨厌让她失望,以及不珍惜机会的人。” 这些话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敲打在了冯可儿的心上,她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死死地压着,明明一直在呼吸,却又喘不过气来。冯可儿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既然那些人没有坚持满一年,不能回到张艳芳门下也是情理之中的,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自己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了。 出口到蔬菜摊的这一段路,只不过短短几百米,但冯可儿却像走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等到她终于回到菜摊,好心的摊主已经迫不及待的问了一句,“可儿,怎么样?” 冯可儿嘴角挤出一丝无奈的微笑,她一句话也没有说,重新穿上刚刚脱下的围裙,蹲在一个菜篮旁边,剥那些永远也剥不完的毛豆。摊主的余光注意到,这个女孩还没剥几分钟,眼角的泪珠便像断了线一样,不断的砸在豆子皮上 日子还在继续,冯可儿不想轻言放弃,她收拾好自己的情绪,仍然每天天不亮就来到了菜市场。摊主不忍心再把一些重活交给她了,她在冯可儿的身上看到了一些很闪光的东西,让她不由自主的想怜惜这个女孩。 冯可儿对各项事情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她有时候找了钱,还不忘跟客人聊上几句天。面相和善的大妈总会夸这个女孩长得真漂亮,被牵在手里的小男孩也总会害羞的叫一句姐姐。冯可儿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似乎已经把不愉快的事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直到有一天,冯可儿在菜市场倒垃圾的时候,她抬头间,看到一条黑影站在垃圾堆的最高处,冯可儿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 第二百九十七章 猫的报恩 那条黑影是一只黑猫,而且看上去很像是流浪猫。在垃圾堆里出现流浪猫并不奇怪,但冯可儿从它的眼神里读出了似曾相识的感觉,这只黑猫,似乎就是在张艳芳别墅附近出现过的那只。 冯可儿一开始也觉得自己的想法不切实际,毕竟天底下的黑猫都长得差不多,仅仅从外观上很难分辨。而且张艳芳的别墅距离这里有数十里远,那只黑猫怎么会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来呢,难不成还是为了看我? 冯可儿苦笑着摇了摇头,把垃圾倒干净后便转身离开了,不过走了一段路,冯可儿还是好奇的回头看了一眼,她发现那只黑猫仍然站在垃圾堆顶部默默的注视着自己。 同样的事情,在接下来的一周又发生了,黑猫仍旧只是站在最高处,就像是一名放哨的士兵。看到冯可儿走近,黑猫也并不逃避,她们的眼神之间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交流。 冯可儿心里产生了些许的震撼,她越来越觉得这只黑猫就是自己曾经喂养过的那一只野猫,否则它怎么从来都不吃垃圾堆里面的食物,而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这就说明,黑猫的出现不是为了觅食,而是为了观察它想看到的东西。 冯可儿对黑猫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亲近感,她觉得这只猫可能是来报恩的,因为自己并没有听师傅的话将它赶到别处去,还曾经用一些食物残渣喂食了它,所以它不远‘千里’,寻找到这里来了。 数十里的路程,它是怎么过来的?冯可儿有些难以想象,不过她听说猫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而且它的鼻子能够分辨上万种的气味。所以,它真的是来陪伴我的吗?站在垃圾堆的前方,冯可儿心中情绪翻涌,她与黑猫之间没有过任何真正的交流,但这一人一兽之间似乎有一种无形的纽带,将它们紧紧缠绕在一起。 黑猫在每天下午都会出现,而且恰好就是冯可儿倒垃圾的时候,它似乎比冯可儿还更了解她的行程,每当提着沉重的垃圾袋,远远的看到高处那一团小小黑影,冯可儿嘴角总是会出现会心的笑容。 黑猫应该已经找到了觅食的地方,所以它每次站在垃圾堆的顶部,都是一副神态自若的表情,冯可儿尝试着想和它亲近一点,比如取一个小名呼唤它,或者给它带上一条小鱼干。 但冯可儿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当她对着黑猫张嘴叫了一句小黑的时候,黑猫非常不领情的拔腿就跑了。冯可儿准备的小鱼干它倒是收下了,不过黑猫也没有在她的面前享用,而是咬着鱼干一下子就冲到了冯可儿看不见的地方。 后来冯可儿渐渐明白了,正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她和黑猫之间不是宠物与主人的关系,更像是一种普通朋友。当初黑猫落难的时候,冯可儿给了它一些恩情,现在轮到自己落难了,黑猫在用它的方式报答,就是默默的陪伴。 黑猫显然只是为了见冯可儿一个人而已,因为只有冯可儿在的时候,黑猫从来都不会躲避。但一旦它发现有别的人类接近垃圾堆,黑猫立刻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每当这时候,冯可儿都会心领神会的微笑离开,这已经成了它们之间不需要言说的默契。 有了黑猫的出现,冯可儿觉得自己的修行似乎真的没那么艰辛了,黑猫仿佛是她和师傅之间还存在关系的唯一证明,有时候,冯可儿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也许这只黑猫,就代表着师傅对自己的期望,它在冥冥之中被师傅派遣到了这里。 时间一晃,三个月过去了,冯可儿已经适应了在菜市场的生活,她觉得就算要坚持一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自己能够重新获得被师傅垂青的机会。 可惜好景不长,辅导员的一个家访电话,把冯可儿编织的谎言全部揭穿。父亲在意料之中大发雷霆,他亲自赶到羊城,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还在菜市场的冯可儿揪了出来。父亲完全不能理解自己女儿的所作所为,从辅导员那里得知,女儿已经有将近一个学期没去上课了,而她每天做的事,居然就是在菜市场卖菜。 曾经的美好愿景并不存在,自己女儿没有出现在张艳芳的演唱会上,她现在的状态和被扫地出门毫无区别。但女儿却仍然执迷不悟,好好的大学不读,竟然,竟然在一个菜市场 父亲青筋暴起的手掌高高举起,差一点就要重重地扇下去,在最后一刻,手臂调转了方向,父亲将那一巴掌扇在了自己的脸上。 本来还在大声斥责,怒发冲冠的父亲,在手掌扇下去的同时流下了男人泪,“都是我,是我教子无方,我这造的什么孽啊” 看到父亲还要打自己泄愤,冯可儿哭着拽住了父亲的手臂,“爸,求你,再给我半年的时间,要是半年之后,我还不能出人头地,我就,我就老老实实的回学校读书” 这一场争执,终究还是父母妥协了,不过从那以后,父亲再没有跟冯可儿说过话,偶尔和母亲电话联系,母亲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嘘寒问暖了。 冯可儿向学校申请休学一年,走到这一步,冯可儿有了那种破釜沉舟的架势,和家人关系决裂,自己的学业也半途而废,只剩下成为歌手这一条道路了。 最伤心的时候,冯可儿坐在菜市场的垃圾堆旁边痛哭,黑猫第一次主动钻进了冯可儿的怀里,当冯可儿流着泪紧紧抱着它的时候,她能感受到从黑猫身体传递过来的温暖 管家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冯可儿觉得一直被动等待下去也不是办法,她决定回去一趟,见一见自己的师傅,至少要让她知道,自己还一直在菜市场没有放弃。 别墅外面出现了几个新来的佣人,他们有的在修剪草坪,有的在遛那条巨型红贵宾,还有人站在凳子上擦玻璃。这些人应该是自己走后,管家新招进来的,没有了徒弟干家务活,佣人自然就要增加了。 冯可儿小心翼翼的避开了这些人的视线,她急速的穿过了院子,跑进别墅,又弯着腰,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的爬上了楼梯。冯可儿害怕自己被这些佣人拦下,就失去了见到师傅的机会。 还好,自己对这栋别墅非常熟悉,她非常顺利的来到了二楼,师傅的房间就在前方。 第二百九十八章 门后的交谈 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走廊、地毯、还有挂在墙上的壁画,冯可儿甚至能够闻到一股久违的香味,那是师傅最喜欢的香水品牌。 看来师傅今天没有出门,冯可儿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一些,不过紧接着又开始紧张了起来,等下见到师傅之后,自己应该跟她说什么? 按照师傅的意思,自己要在菜市场修行满一年,现在擅自在她的面前出现,不知道会不会让师傅更加勃然大怒?带着这种忐忑的心情,冯可儿垫着脚尖来到了师傅的房间,里面恰好有一段动人的歌声传了出来。 这是一首冯可儿没有听过的歌曲,不过她认得那是长发女孩的声音。这段时间不见,师妹的唱功又有了很大的进步啊,冯可儿将自己的耳朵贴在了门上,心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感叹。 本以为自己会心生嫉妒,毕竟自己和师妹之间仍然是竞争关系,就在她们两人中间将会产生张艳芳真正的接班人。可在这一刻,再次回到自己和师妹并肩努力过的地方,冯可儿却由衷的为师妹感到高兴,也产生了发自心底的欣赏。 在师妹的歌声中,每一个咬字以及气音都被训练得如教科书般的标准,这一定是师妹长久以来不懈努力的结果,而当初自己便是在苛求完美的师傅面前懈怠了。 一首歌曲唱罢,门后的房间重新恢复了平静,冯可儿现在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自己的任何一举一动被房间里的师傅和师妹发现。 “师傅,还是,不行吗?”沉默了好一会儿,里面才又传出来师妹的声音,语气听上去有些心虚。 冯可儿看不到师傅的动作,只听到一句颇为冷淡的回应,“还差得很远。” 师傅说完这句话,很明显的叹了一口气,接着响起了凳子被移动的声音,冯可儿猜想师傅现在肯定是习惯性的走到窗台前了。一旦师傅有不满意的地方,她都会背过身,站在窗台看向别墅外的风景,以前教授自己的时候也是如此。 不过两人的简短对话,还是让冯可儿心中大为震撼,在她看来师妹刚才的演唱,完全就是毫无瑕疵,就算打不了满分也肯定在九十分以上。但师傅的评价却是,还差得很远? 冯可儿有些不明所以,她不知道师傅到底需要一个怎样的接班人,而又要怎样的演唱才能够博得师傅的赞许。回想当初,自己才唱了一百多遍的《清平调》就开始忘乎所以,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 “你觉得演唱一首歌,最重要的是什么?”沉默了一段时间,师傅突然问了一句。 师妹小心翼翼的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是歌曲想要传达的情感,还有作曲作词人心中描绘出的意境。” “嗯,”张艳芳给予了肯定的回应,“你的嗓子条件非常不错,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歌喉,成为我的弟子之后,你也非常的努力,没有人能像你一样把一首歌曲唱的如此完美。可是,先天条件和演唱技巧越好,就越凸显出你另外一方面的不足,你的歌声没办法让人感受到情感和意境,简单来说,你就像是一台只要按键就会发出标准声音的钢琴。” 师傅给予了非常直白的评价,虽然可能会让师妹深受打击,但却足以一语敲醒梦中人。躲在门外的冯可儿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怪不得自己刚才在偷听的过程中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师妹的演唱虽然完美动听,但却没办法将自己这个观众带入进去,也就无法获得情感和歌曲上的共鸣。 这便是师傅的那句评价,还差得很远的意思。冯可儿有了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她终于明白当一名歌手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更不用说想做张艳芳的接班人,师傅能在歌坛有今天的地位,都是对自己有极高要求的结果。 冯可儿打消了想见师傅的念头,如果自己心中真的有远大的梦想,那么修行短短一年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是一座需要不断攀爬的高峰,或许要让自己付出一辈子的努力。 冯可儿松开了自己紧贴着耳朵,就在她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一句意外的话语重新引起了她的注意。 “你们三个人当中,只有可儿的歌声能够感染我,虽然在演唱技巧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她却拥有一种天然的情感能力,这是一种最难能可贵的天赋。哎,有些东西,是再怎么通过后天努力也达不到的。”张艳芳的语气里面充满了惋惜,她不是要刻意打击长发女孩,一切都是出于客观的事实。 “既然这样,师傅,是不是应该,让可儿回来了?”长发女孩表现出了一向的大度,就像当初,眼看着冯可儿接受了教导而自己仍然在干着永无止境的家务活一样。 这一刻,冯可儿的心跳侧漏了一拍,她当然很想从师傅口中听到那句等待已久的话语,只要自己能够重新获得机会,冯可儿绝不会让它在自己的手里流失了。 “其实,可儿的确是我最看好的一个,我也一度以为她就是成为接班人的最佳人选。唱歌技巧发声方式这些都是小问题,只要耐心的训练上一段时间,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可是当歌手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你们不知道歌坛里面有多少天才新人被埋没,除了才华之外,还有一样更为重要的东西。” “那是什么?”长发女孩疑惑的问了一句,她不知道当歌手还有什么条件比才华更重要。 听到这里,冯可儿又凑了上去,她很庆幸自己今天听到了这些,至少自己在师傅的眼里还有不少可取之处。 “是心性,”张艳芳说出了问题的答案,“这也是我招收你们师姐妹三人的原因,一开始的放任,后来的不公平教导,都是我有意为之,就是要磨练你们的心性。如果区区三个人的竞争都无法坚持下来,将来,又如何能在有成百上千竞争者的歌坛中立足?” 第二百九十九章 修行的意义 张艳芳道出了长久以来藏在心里的话,“你们的小师妹是第一个被淘汰出局的,她的性格的确不适合当一名歌手,优柔寡断,大学教师那种安稳的生活才是对她更好的选择。你是三人当中心性最成熟的一个,懂得隐忍、懂得抓住机会、也懂得付出所有的努力,这些是成为一名歌手必不可少的素质。只可惜,你的才华限制了你将来的发展。你可以当一名歌手,也具备出道的条件,但是将来很难跻身到一线的行列。” “那,可儿呢?”对于师傅的判断,长发女孩似乎全都接受了,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可能没办法成为师傅的接班人。 “可儿的心性远远不如你,也许是生活阅历还不够,就算她的才华再好,也没办法成为一名合格的歌手。所以我才让她去修行一年,希望这一年的磨练能够让她的心智成长,可儿必须明白,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就连当初的我也不例外。” 下午,冯可儿回到了菜市场,摊主发现半天不见,这个年轻女孩像是换了一个人。虽然平时也能看到女孩的笑脸,可那种笑容背后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无奈和沮丧,但是今天不同,这个女孩有了和她年纪相符的积极和开朗。 “你去见过了你师傅吗?”在绿色的蔬菜叶子上洒水的同时,摊主好奇的问了一句。她曾经多次劝说可儿去跟她的师傅张艳芳谈一谈,但女孩始终都没有迈开那一步。 摊主看到女孩出人意料的摇了摇头,“我没见过师傅,不过,我肯定会在这里待满一年的时间,”冯可儿笑着回答道,脸上的笑意比春天的鲜花还灿烂。 的确,冯可儿没有见到她的师傅,她只不过是隔着门再次听到了师傅的声音。但那短短几句话,却把冯可儿心中的阴霾全部扫开了,她终于知道了师傅的良苦用心,也知道自己在这个菜市场修行的意义。 冯可儿开始去刻意锻炼自己的心性,她发现菜市场竟然是一个最适合自己修行的地方,因为这里鱼龙混杂,各种各样的人都可能在菜市场出现。普通的上班族、出来打工的外地人、勤劳的家庭主妇、还有生活俭朴的隐形富豪,这里就像是一个缩略版的社会,自己就是要在这样的环境下历练。 如果要当一名歌手,自己将来所要面对的也就是这样的大众吧,看着蔬菜摊前面人来人往的人潮,冯可儿的心里有了几分感悟。她默默观察这些人的言行举止,渐渐的,冯可儿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喜好,菜市场的蔬菜摊这么多,每个客人做出的选择看上去毫无规律,实则都有一些因素在影响他们的决定。 除此之外,冯可儿也开始注意到了菜市场的声音,这种声音和歌声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每个摊贩为了出售自己的商品而喊出的吆喝声。 菜市场的蔬菜肉类不像一般的商品,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甚至很多摊主都是从同一家供应商拿到的货物。那么为了吸引更多的客人,适当的吆喝变成了一种很重要的办法。有些摊主的吆喝声悠远绵长,而另外一些则是短促明快,还有一些摊主的声音忽大忽小,及其个别的摊主会喊出一种特殊的节奏,听上去就像一首巷子里的民谣歌曲。 一旦开始留心聆听这些的时候,另外一扇大门朝着冯可儿敞开了,她发现某些吆喝声的轻重缓急,还有咬字的发声方式以及气音的长短,的确能够引起普罗大众不同的反应。所有的摊主当中,吆喝声最特殊,也最能通过节奏以及尾音引起客人注意的那一个,总是拥有整个菜市场里最高的人气,他的菜摊面前经常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而相比之下,旁边的两个摊主只能看着眼红。 对比强烈的画面出现在了冯可儿的眼前,在某一刻,冯可儿突然茅塞顿开,这不就跟师傅的教导不谋而合吗?当初自己在一遍又一遍唱着《清平调》的时候,师傅总是抓着自己的几个咬字和尾音不放,那时候还觉得师傅根本就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现在看来,仅仅是一个尾音的长短,或许就能够左右大众的情绪。 想明白了这一点,冯可儿欣喜不已,她甚至跑到了那一个最具人气的摊主面前,郑重的说了一句,“谢谢!”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冯可儿又像一只蝴蝶一样飘走了,搞得那名摊主完全不明所以。 在不同的心境之下,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几个月后,冯可儿在菜市场的修行满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最后的这一天,管家居然非常准时的出现了,就好像他手里握着一个倒计时器,只要时间一到,他就会把冯可儿送到该去的地方。 管家给了冯可儿告别的时间,她坚持将最后一小堆毛豆剥完,等到她把最后一颗青色的豆子放好的时候,冯可儿抬头发现,中年摊主第一次在自己面前红了眼眶。 一年时间的相处,让摊主彻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甚至忽略了她那让所有女性都嫉妒的容貌。冯可儿是第一个在这里完成修行的年轻人,摊主心里非常清楚,这一年来可儿到底有多么不容易。她曾经认为,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半途而废,也都喜欢怀揣着当明星的梦想,因为那样的工作光鲜亮丽,可以过上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 摊主曾经以为冯可儿也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她这样的漂亮女孩不可能待在菜市场吃苦,更加无法坚持长达一年的时间。但事实改变了摊主的看法,她也明白,成为一个歌手虽然表面上光鲜亮丽,但背后同样需要付出很多的汗水。 “去吧,可儿,你以后一定能够大红大紫的,”松开怀抱,摊主发自内心的说道。 “嗯,”冯可儿点头,重重地应了一声。 管家带着她坐上了小轿车,离开菜市场,小轿车的目的地是张艳芳所在的别墅 第三百章 时机来临 冯可儿本来还想跟另一件事物告别,就是在菜市场一直陪伴她的那只黑猫。可奇怪的是,黑猫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在垃圾堆出现了,冯可儿有意在周围徘徊了好久,却始终见不到它的踪影。 直到最后要离开的这一天,冯可儿终于释然,她知道黑猫不会再来这里了,因为黑猫已经陪伴自己度过了最困难的那段时光。就像自己当初在它饿极了的时候,给它喂了一些吃剩的饭菜。 希望你以后都不要再忍饥挨饿了,冯可儿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算是跟自己这位特殊朋友的告别。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见过那只黑猫。 在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当中,小轿车停了下来,周围是一片熟悉又陌生的环境。别墅还是那栋别墅,不过周围的景观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也许是有人专门打理的关系,草坪上出现了一圈一圈颜色各异的鲜花。它们的摆放位置经过了精心设计,整体看上去就像是一幅绣在大地上的图案。 外围的灌木丛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没有任何一条多出来的枝叶,巨型红贵宾正被一名男佣人牵着在外面散步,这会儿的它看上去乖巧了不少。 红贵宾似乎闻到了有人来访,它抬起头看向了冯可儿的方向,嘴巴正要张开发出专属于它的警告声。但一股迟来的回忆涌了上来,红贵宾意识到这并不是陌生人,很快又把自己的头低了下去。 紧跟在管家的身后,冯可儿再次踏进了这栋别墅,回想起自己这一年在菜市场的修行,冯可儿的眼角突然有种涩涩的感觉。 为了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冯可儿赌上了太多的东西,自己的学业、父母的亲情、还有最难能可贵的青春。艰难的一年终于坚持下来了,但师傅真的会重新接纳自己吗,还是觉得自己的心智仍然不足以当一名合格的歌手? 踏上楼梯的时候,冯可儿感觉自己的双脚有些发软,不过她还是悄悄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声加油,强装镇定的走上了师傅所在的二楼。 房间的门是关闭着的,管家轻声在上面敲了两下,就像是在传达某一个暗号。房间里面有一个轻微的回应声,冯可儿听得出来那是师傅的声音,一颗心又不由自主的加速跳动起来。 “进去吧,”管家在冯可儿的耳旁说了一句,说完这句话,他便转身离开了走廊。 冯可儿慢慢把自己的手掌伸了过去,掌心握在了那个金属门把之上,一股无形的压力顿时汹涌而来,就像是有一座大山压在了她的肩膀。轻轻转开门的那一瞬间,冯可儿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前所未有的僵硬。 房间里的景象渐渐呈现在自己的面前,两张熟悉的面孔让冯可儿百感交集,站着的是自己的师妹长发女孩,坐在皮椅上的是自己的师傅,张艳芳。 “师姐,你回来啦?”长发女孩满脸都是欣喜的笑容,也不知怎的就走到了冯可儿的面前,将还呆立在原地的冯可儿拉了进去。 终于再次站在了师傅的面前,冯可儿有些不敢和她的目光对视,只是匆匆瞥了一眼,便低下头说了一句,“师傅,可儿的修行,已经完成了。” 张艳芳脸上是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态,似乎并没有因为自己徒弟的回归而产生多少波澜,她将一根昂贵的雪茄放在嘴里吸了一口,眼神上下打量了一遍冯可儿说道,“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冯可儿不敢再违背师傅任何的意愿,毕竟一年之前的教训实在太惨痛了,她轻轻抬起脸庞,透过一层朦胧的烟雾,看到了师傅眯着眼睛的样子。 “嗯,保持的还不错,还是跟以前一样漂亮,”张艳芳说了一句中肯的评价。 冯可儿感觉自己有些摸不着头脑,怎么自己修行一年回来师傅关注的却是自己的容貌,不是应该考察自己心性的转变吗?不过师傅一向都不按常理出牌,这也是她在歌坛中最独树一帜的个性。 “你们入门也快两年了,还记得当初,你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吗?”张艳芳把抽了一半的雪茄放在了桌面上,脸上的神情开始变得严肃起来。 “是为了,成为师傅的接班人,”长发女孩如实的回答道,说这句话的同时,长发女孩预感到今天可能要发生一件重大的事情。 张艳芳点了点头,“我十九岁出道,到现在已经发行了二十六张专辑,举办超过三百场的演唱会,但这个世界不会永远都是我的舞台。是时候让你们接替我了,你们当中的一个,将会以我张艳芳接班人的身份出道,并且由我来亲自打造她的第一张专辑。” 冯可儿和长发女孩互看了一眼,眼神中都闪过了一抹激动人心的色彩,她们知道,一直在等待的这一天终于来临! 不过,师傅说的很清楚,接班人只有一个,这就意味着她们中间还有一个需要被淘汰。 “考核的方法很简单,就唱我教给你们的第一首歌曲,《清平调》,谁能够打动我便能够成为我心中的人选。现在,开始吧。”张艳芳舒舒服服的半躺在皮椅上,进入了一种等待聆听状态。 两个女孩都没想到事情来得这么突然,特别是冯可儿,今天才是自己刚刚回来的第一天,师傅竟然就选在这一天定出接班人,这让冯可儿很是手足无措。 长发女孩显得更加镇定一些,对此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知道管家即将从菜市场把师姐接回来,长发女孩就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完全被师傅选中。但至少自己还是有优势的,毕竟自己跟着师傅多学了一年的时间,而师姐,听说只是在菜市场帮人卖菜而已。 看到局促不安的师姐,长发女孩表现出了一项的大度和宽怀,她对着冯可儿使了一个眼色,然后朝着张艳芳的方向说了一句,“师傅,那我先来吧。” 第三百零一章 最后的比试 在张艳芳看来,这是一场公平的比试,《清平调》这首歌她对两名弟子都教授了不少,拿它来做比较是最妥当的办法。 冯可儿默默的退到了一旁,此时的她更加觉得压力山大,虽然《清平调》自己演唱过不下百遍,但师傅总是觉得自己的演唱存在诸多毛病。而且自己本来是要在师傅的演唱会上表演这首歌,但最后却被替换成了长发师妹,这就意味着自己在师妹面前已经输过一次了,时隔一年,自己的胜算又是几何呢? 过去的一年时间,师妹始终都在接受师傅的教导,而自己则是被发配到菜市场修行,两个人的差距肯定比以前还更大了。冯可儿想到了一种自己难以接受的可能性,经过了一年的努力和坚持,自己回来的第一天恐怕就要被淘汰出局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优美的诗句再次出现了,冯可儿每每听到这首歌,都会惊叹于诗仙李白的才华横溢,好奇他眼中的杨贵妃到底是如何美艳绝伦。幸好这首词被流传了下来,加上现代大师的谱曲,终于成为了一首永不磨灭的经典。 师妹的演唱声情并茂,她应该在努力想象着诗词中的图景,与此同时,她的音准永远是那么分毫不差,就连每一句结尾的气音都那么的恰到好处。在师妹的歌声中,冯可儿暂时忘却了心中的忧虑,她开始欣赏这一段教科书般的演唱,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么师妹的歌声便是一张正在播放的金唱片,给聆听者带来无比的舒适和享受。 一年以前,冯可儿曾经坐在羊城体育馆听师妹演唱过这首歌,和当时的那一个表演相比,师妹如今的唱功明显又进步了不少。冯可儿已经无法从里面挑出任何毛病,想必师傅也跟自己一样。一曲结束,冯可儿从享受的状态醒了过来,她的嘴角出现了一抹释然的笑容,输就输了吧,毕竟师妹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高度了。 对于师妹的表演,师傅只是微微点头,没有做任何其他表示。看到她的眼神示意,冯可儿意识到自己要上场了,这也许就是自己在师傅面前的最后一次表演。 她迈开步子走到了师傅的前方,抛开心中所有的杂念,冯可儿深吸了一口气,她决定好好享受这一首歌的时间。 第一个音符从她的嘴里飘了出来,她的眼前自然而然的出现了穿越时空的图画,诗仙李白接到了一道圣旨,他被唐玄宗急召入宫,为的是给他宠爱的妃子写一首赞颂之词。心高气傲的李白自然不屑于做这种事情,不过他又不能违背圣旨,所以当下便决定草草写上几句,敷衍了事。可是当他跪在皇宫之中,看到穿着华丽衣裳慢慢走出的绝代佳人时,诗仙心中所有的傲气全都消散了。他的眼神没有办法离开贵妃的脸庞,这是李白第一次看到杨贵妃的样子,也是在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被那种倾国倾城的容貌所沦陷。 李白在诗词之中倾注了自己所有的才华,丝毫不吝啬能够想到的华丽词藻,他造就了《清平调》的经典,也让人们记住曾经有那么一位绝代佳人活在世上。 冯可儿在演唱的过程中,对情绪的把控大过技巧,她虽然已经刻意练习过自己的发音和咬字,但始终也没法做到像师妹那般的精准无误。李白当初在写这首词的时候,也是心中的情感大过于诗词的韵律吧,这是经历了一年修行之后,冯可儿对于演唱更深刻的理解。技巧永远是为情感服务的,使用得当能够增加歌曲的感染力,但如果整首歌都关注在技巧上面,那就失去了歌曲真正的精华所在。 冯可儿的眼前似乎看到了杨贵妃的样子,她是那样的明艳动人,拥有世人能够想象出最好看的一颦一笑,又有着心系苍生的宽广胸怀。更胜于容貌的气质,以及最后让人唏嘘的结局,成就了她在中华历史上的千古流传。 画面停歇,冯可儿演唱到了最后一个音符,整个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就好像凭空抽走了什么似的,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空荡荡的。 冯可儿小心翼翼的看向了师傅,她不确定自己的演唱会获得一个怎样的评价。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师傅又重新拿起了她的雪茄,透过那一层烟雾,冯可儿看到了一张眉头深锁的脸庞。 她的心里咯噔一下,这种表情,是代表师傅很不满意吗?冯可儿的心头顿时凉了半截,尽管早就知道自己成为接班人的希望渺茫,但当事实真的出现的时候,冯可儿还是不免伤心落寞。 长发女孩用异样的眼光看向了冯可儿,过去这段时间,她一直在揣摩如何在自己的演唱中增加更多的情感。长发女孩尝试了很多的办法,比如在尾音中增加更多的颤抖,或者干脆增加一些哭泣的唱腔。这些都是可以通过训练获得的技巧,长发女孩也一直在努力朝着师傅要求的方向靠拢,可是直到今天,她听到了师姐发自内心的演唱,长发女孩终于明白了师傅那句话的意思。有些东西,是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做到的。 师姐的感染力是她不需要学习的天赋,她没有在演唱中增加多余的技巧,也没有故意增加让人动容的唱腔,可是歌曲当中的情感却像潮水一般一波又一波汹涌而来,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在这样的歌声中保持镇定。 到了要宣布结果的时候了,冯可儿和长发女孩并排站在了张艳芳的面前,她紧锁的眉头终于慢慢舒展,眼神看着前方极其优秀的两名弟子。 “你的演唱像过去一样无可挑剔,我没办法挑出任何技巧上的毛病,”张艳芳先是对长发女孩说道。“而可儿有几个音不准,特别是换气的地方还需要多加练习,相比之下,技巧上比师妹差了不少。” 师傅给出了冯可儿意料之中的评价,她慢慢低下了头,想着自己不得不面对的结果。不过接下来,她听到的第二句话却是,“但在可儿的演唱中,我能够看到李白眼里杨贵妃的样子,所以,我的接班人是,冯可儿!” 第三百零二章 张艳芳的变化 如果有人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那么现在冯可儿便是这种感觉。这一瞬间,冯可儿心头涌起的不是简单的兴奋和欣喜,而是掺杂着许多酸楚的五味杂成。她想起了这一年在菜市场的坚持,想起了与父亲关系的决裂,还想起了那只在垃圾堆陪伴自己的黑猫,冯可儿感觉自己的眼睛和鼻子像是被人打了一圈,酸涩难耐,两行热泪伴随着她颤抖的身体流了下来。 这个时候,长发女孩走了过来,她拍了拍冯可儿的肩膀,带着微微的笑意说了一句,“加油,师姐,不要再让师傅失望了,输给你,我没什么怨言。” 从这天开始,张艳芳的弟子便只剩下了冯可儿一个,她终于完成了自己接班人的选取。长发女孩被张艳芳安排到了华吶唱片公司另外一个经纪人的旗下,她虽然没有达到接班人的条件,但仍然是一个资质非常不错的苗子,经过公司合适的包装,同样能够在华语歌坛打下一片天地。 冯可儿没有再错失任何一次张艳芳教授她的机会,经历了一年的修行,冯可儿的身心似乎都发生了一次华丽的蜕变。她的内心更加强大、态度更加谦虚、也更加珍惜自己失而复得的机会,又经历了长达一年的训练之后,张艳芳终于看到了她身上属于下一代天后的光芒。 “可儿,是到了你发光发亮的时候了,”在一次授课结束的时候,张艳芳突然如此说了一句。 看着师傅脸上信心满满的笑容,冯可儿没有一丝意外,也没有任何紧张,所有的准备工作已经结束,自己终于要出道了。 张艳芳告诉冯可儿,日期定在下周六,她会以个人的名义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在所有的新闻媒体面前钦定自己的接班人选,而冯可儿也将在发布会上演唱一首出道单曲。 那首单曲,本来是华吶唱片准备留给张艳芳下一张专辑的主打歌,但就像张艳芳自己所说的,这个世界不会一直围绕着她转,歌坛永远需要新鲜的声音。 拿张艳芳专辑的主打歌作为出道歌曲,这恐怕是多少歌坛新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冯可儿却被这种巨大的幸运给砸中了。她终于明白,师傅以前对自己有多苛刻,现在就会有多力捧,只要蜕变成了她眼中的那条金鱼,师傅就会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给自己。 只是冯可儿永远都不会想到,师傅这样安排,还有另外一层用意。 出道单曲冯可儿已经排练过很多遍了,如今她的演唱无论是技巧还是情感都变得无可挑剔,就连张艳芳都觉得,如果这首歌继续由自己来唱,也未必能比冯可儿完成的更好。 冯可儿在师傅脸上读到了一种终于完成使命的感觉,她开始长时间站在落地窗前面发呆,有时候一站便是一两个小时。 “师傅,你怎么了?”冯可儿不免担心的问了一句,她从来没有见过师傅像现在这样,在自己的记忆里,师傅一向都是行程满满闲不下来的主。 张艳芳只是微微摇头,没有说话,有时候站的累了,便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就这样连着好几天都没有出过门。 冯可儿跟管家的心里都生出一种不安的感觉,不知道张艳芳最近的变化是因为什么,从经纪人那里得知,张艳芳把很多演艺工作都推掉了,甚至包括一个酬劳高达八位数的品牌代言。 好在第四天,张艳芳似乎又回到了本来巨星的样子,她放下了自己的大波浪卷的头发,化上了精致的妆容,穿上了一条当下最时髦的喇叭裤。 “你要出去吗?我帮你备车,”看到张艳芳正要走出别墅,管家急忙追上来说了一句,他很高兴张艳芳不像前几天一样,只是站在落地窗前面发呆了。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兜兜风,”张艳芳淡淡的说道,脸上波澜不惊。她的脚刚要跨出别墅,又回头左右张望了一眼,“可儿呢,怎么没见到她?” “噢,她刚刚把皮特牵出去,你看,就在那边呢,”管家用手指了指花园的一角说道。皮特是那条巨型红贵宾的名字,现在一人一狗正在花园里面悠闲的散步。 张艳芳嘴角浮现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朝着冯可儿的方向走了过去,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皮特是越来越听可儿的话了。 “可儿,三天之后的发布会,你准备好了吗?”张艳芳走到身旁问了一句,这似乎成了她最放不下的一件事情。 “嗯,”冯可儿重重地点了点头,虽然已经得到了师傅的肯定,但冯可儿从来都没有放松对这首歌曲的排练,她一定要让自己的演唱做到完美无缺。“我会用最好的状态把它呈现出来,”说这句话的时候,冯可儿脸上都是信心满满的笑容。 “这才是当一名歌手应该有的样子,”张艳芳仔细的看着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接班人,就像是在欣赏一个自己打造出来的作品,“以后的路还是会很艰难,但我相信,有了之前的历练,你一定能够坚持下去。” 冯可儿有些意外的睁大了眼睛,感觉师傅说的话别有深意,但却一时体会不出来,只把它当成了对自己出道之后的告诫。“我会的,师傅,”冯可儿认真的回答道。 “给你的家人打一个电话吧,就说三天之后你要出道了,一旦成为了真正的歌手,相信你的父母会原谅你的。有了家人的支持,以后你的道路走起来也不会那么辛苦。我已经吩咐了管家,周六就去你的家乡把爸妈接过来,相信你一定很希望,他们在台下看着你唱歌吧。” 这些话触及了冯可儿心里一直掩藏的地方,她莫名的眼眶一红,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张艳芳摸了摸冯可儿的头,“可儿,你要记住,以后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忘了自己对歌唱的热爱,因为你生来就是一名歌者。” 张艳芳说完这句话之后就转身离开了,冯可儿红着眼看着师傅的背影消失,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就是自己见师傅的最后一面。 第三百零三章 最黑暗的愚人节 4月1日,是西方国家的愚人节,不知什么时候起,国人也开始在这个节日里面自娱自乐。最常见的便是一些恶作剧,以及给自己仰慕已久的女神发告白短信之类的,反正就算被女神拒绝,也可以通过愚人节的玩笑来打圆场。 不过这一天,电视台似乎也想给所有的观众开一个巨大的玩笑,它们在中午时分差不多的时间播出了同一条新闻,歌坛巨星张艳芳在文华酒店的顶楼跳楼自杀,具体情况待现场进一步查证。 所有的歌迷以及观众一开始都没有在意,在他们的眼里,张艳芳的事业如日中天,她没有任何理由在这个时候选择跳楼自杀。所以这一定是电视台开的一个玩笑,只不过就算是愚人节,这样的玩笑也有点太过火了。 但是接下来,来自现场的视频画面越来越多,有媒体甚至捕捉到了地上的那一滩血迹,以及一个看上去和张艳芳极为相似的人被抬进救护车的场景,观众终于意识到,这条新闻有可能是真的。 华吶唱片公司的电话瞬间被万千歌迷打爆,他们都想从张艳芳所在的经纪公司得到答案,但唯一几个被接通的电话,却被告知,暂时无可奉告。 歌迷再也按捺不住了,一部分人把文华酒店围得水泄不通,另一部分人冲进了附近所有可能的医院,焦急,茫然,痛心的情绪将他们淹没,歌迷们越来越希望,4月1号的愚人节能够持续的久一点。 也许过了今天,这个可怕的玩笑就结束了呢?不少歌迷心中抱着这样的幻想。 但是直到愚人节真的过去,时针迎来了新的一天,关于张艳芳自杀的消息仍然没有停止,甚至已经有媒体曝出,张艳芳早已在医院确认抢救无效,身亡。 从来没有哪一天像愚人节这般黑暗,歌迷们点燃了蜡烛守在一家医院的门口,媒体已经确认张艳芳所在的医院,几乎所有人都在无声的流泪。 歌迷想起了张艳芳召开的最后一场演唱会,她在唱最后一首歌的时候穿上了婚纱,说是要把自己嫁给这个舞台,因为自己恐怕没有机会结婚了。回想起当初张艳芳穿着婚纱在舞台上唱歌的样子,歌迷们终于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在张艳芳的计划之中。她已经在演唱会上,和所有喜欢她的歌迷告别了。 冯可儿在医院里哭得几乎晕厥过去,她责怪自己,怎么就没有跟着师傅出去,明明那几天师傅表现得那么反常,而在离开别墅的时候,又说了一番类似于交代后事的话。 唱片公司的高层全部来医院看过,他们表现出来的痛苦似乎不亚于冯可儿,但在场的人心里都清楚,唱片公司心痛的是少了一个可以赚钱的天后。 不过他们看到了在床边哭得死去活来的冯可儿,脸上悲壮的表情稍微缓解了一些,至少张艳芳还留下了一个接班人,及时把她推出去,说不定能够收获万千受伤的歌迷。 “可儿,你也别太伤心了,注意一下你的嗓子,三天之后的发布会会照常举行,想必你的师傅也希望看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延续。”唱片公司的人说的有理有据,就好像冯可儿的出道,都是为了完成她师傅张艳芳的遗愿。 “能不能,再延迟一段时间?我想,好好的送师傅一程,”冯可儿用一种请求的语气说道,作为一个新人,她在唱片公司面前没有多少话语权。 果然,冯可儿的请求被无情的拒绝了,“好好准备你的出道歌曲,就是对你师傅最好的送行。” 华吶唱片的高层很懂得把一切意外变成机遇,比如这一次巨星的陨落,在他们眼里成了效果最好的营销,现在几乎全国上下都在谈论着张艳芳的死讯,如果在这时候把张艳芳生前培养的接班人推向市场,很有可能会获得巨大的成功。 新闻发布会是张艳芳生前召集的,所以唱片公司也就自然而然的把它改成了张艳芳的追忆会,而且是在张艳芳自杀后,唱片公司第一次公开面对媒体。 所以,本来就备受关注的发布会,一下子吸引了几乎所有媒体的到场,他们挤满了会场里面的每一个角落,就连大门口也被大批的歌迷围的里三层外三层。 唱片公司很满意这次免费营销的结果,他们已经想好了一个极为妥当的方案,就是先打出一张缅怀牌,让所有在场的人回顾张艳芳短短而又星光璀璨的一生,再在大家情绪最悲伤的时候,告诉他们张艳芳虽然已经离去了,但她的影子还留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她一手培养了好几年的接班人,冯可儿。 等到所有人把注意力转到冯可儿的身上,唱片公司便会让她出现在公众的面前,并且演唱那首本来交给张艳芳的单曲,一切就能够得到完美的延续,这几乎就是一场最激动人心的造势。 张艳芳的追忆会理所当然的登上了各大头版头条,并且每一条新闻里面都写着,张艳芳钦定的接班人将在追忆会上首次出现,所有人的胃口都被轻易调动起来了,包括刚刚失去自己偶像的万千歌迷。 冯可儿只能听从公司的安排,除了把那首出道单曲唱好,冯可儿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师傅对自己的栽培之恩了。她给自己的父亲通了一次电话,自从冯可儿休学一年,并且后来仍然没有返回学校因此被学校退学后,父女俩的关系已经到了决裂的地步。好在冯可儿很快就可以出道了,她证明了自己当歌手并不是痴心妄想,华吶唱片将会以张艳芳接班人的身份对她进行力捧。 父亲再坚硬的心终究还是软了,电话里父女俩没有说超过十句话,但父亲还是答应和管家一起来到羊城,亲眼见证自己的女儿从此以后成为歌坛新星。 冯可儿因为师傅离世而伤痛的心总算得到了些许安慰,就像师傅离别前告诉她的那句话,以后的路还很难走,有家人的支持,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周六的上午,张艳芳的追忆会被一家电视台全程直播,她的所有经典歌曲被剪辑成了一段十分钟的视频,熟悉的旋律在观众和歌迷的脑海中响起,但画面却被调成了灰白的色彩。 冯可儿在幕后等待着,她穿上了唱片公司给她准备好的礼服,管家打来电话,说两位长辈已经来到了市区,大概三十分钟后便会出现在会场的第一排。 第三百零四章 草地上的星光 天真的冯可儿相信了唱片公司所说的话,把张艳芳留下的主打歌好好的传唱下去,便是对师傅最好的祭奠。就算仍然沉浸在痛苦当中,冯可儿还是强迫自己拿出最好的状态,她要诠释好师傅留下的单曲,每一个咬字发音都精准无误,就像是师傅仍然站在自己面前一样。 父亲和母亲应该快到了吧,冯可儿看了看时间,这是唯一能让她高兴的一件事。毕竟他们愿意出现在现场,听自己唱出道的第一首歌,就说明父母已经原谅了当初自己所做的决定。冯可儿想象着父母坐在第一排观众席的样子,他们一定会为自己的歌声感到自豪,毕竟自己已经努力了那么久,而且成为了张艳芳真正的接班人。 冯可儿深吸了一口气,心中压抑的情绪似乎缓解了一些,看来师傅说的话很对,有了家人的支持自己果然会觉得轻松一些。她舔了舔发干的唇角,因为长时间候场的关系,冯可儿已经有段时间没喝水了。就在这时,一名陌生的工作人员递来了一杯看上去很新鲜的果汁 所有即将发生的美好,在冯可儿喝下第一口的时候瞬间崩塌,她天籁般的嗓子就此消失,一辆救护车从会场的后门将她接去了最近的医院。 就在救护车离开的时候,另外一辆豪华轿车也就恰巧停在了会场的门口,冯可儿的父母在管家的带领下刚刚到达,他们看到了场馆外拥簇着的众多歌迷。 二老心里升起了许多的喜悦,他们以为那些歌迷都是冲着自己女儿来的,不过问了管家歌迷手上拿着的横幅,二老才知道这些人其实是为了纪念张艳芳。 父亲的脸上明显出现了一丝不快,他就知道自己的女儿不会像管家说的那么好,什么传承张艳芳的衣钵成为下一代的天后,说到底,现在还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人认识的新人罢了。 豪华轿车缓缓停下,二老突然听到了一阵离开的救护车的声音,他们有些疑惑的抬了抬眼,不过心中并没有在意。 等到两人准备打开车门,走进那个已经塞得人满为患的场馆,管家突然接到了来自唱片公司的电话,他从对方嘴里听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 管家是经历了很多风雨的人,贵族礼仪的训练也让他遇到任何事情都做到处变不惊,不过最近这段时间,他感觉自己有些支撑不住了。 先是张艳芳以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让管家的心情久久无法平息,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做好一个管家的职责,按照张艳芳在卧室留下的遗嘱,一件一件的完成她交代的后事。 本以为就像那句话说的,时间终究会治愈一切,只要再过上一段日子,不管是自己还是那些受伤的歌迷,心情都会平复下来。毕竟张艳芳的衣钵不是传承下来了吗,唱片公司的人告诉他,冯可儿今天所要演唱的歌曲就是原本张艳芳下一张专辑的主打歌。 这也算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延续吧,管家很庆幸张艳芳还留下了这么一个接班人,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够在冯可儿身上看到张艳芳曾经的影子。 但管家怎么也没想到,另外一个噩耗又接踵而至,冯可儿刚刚被竞争对手下了毒,虽然被第一时间送去医院急救,但她的嗓子很有可能就这样毁了。所以今天的追忆会,冯可儿将不会出现,也没必要把她的父母接过来了。 救护车上,冯可儿用手势告诉唱片公司的人,这件事,千万不能让自己的父亲母亲知道。 手机离开耳朵,尚且停留在半空中,管家的手掌出现了止不住的颤抖。不仅仅是因为同情冯可儿的遭遇,更加因为张艳芳留存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影子似乎也消失了。 管家竭力克制自己仪态的异常,但终究还是被冯可儿的父母看出来了,他们疑惑的问了一句,“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管家想起了自己接受的礼仪培训,不管看到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都要时时刻刻保持镇定自若,就算是天塌下来,也要用自己的双手撑着。 管家深吸了一口气,他感受到自己的肺部膨胀了起来,直到再也无法吸入任何空气的时候,管家将心中压抑的情绪随着那些气体全部吐了出来。 “没什么,只是,可儿的演唱,刚刚被取消了,”管家的语气显得很平静,听不出任何破绽,但他只说出了事情的一半。 二老的脸色顿时变的很难看,特别是冯可儿的父亲,他将打开了一半的车门重重地关上了,砰的一声过后,父亲没好气的说了一句,“麻烦你,将我们送回火车站吧。” 这一次的追忆会,在张艳芳的成名曲中结束了,几乎所有在场歌迷都哭成了一片,闻风而来的记者也没有一个不因此动容。听到主办方宣布追忆会结束,终于有一部分记者想起来,他们今天来的目的还有另外一个,就是曝光张艳芳生前钦点的接班人。 但是主办方只说了一句,“接班人身体抱恙,今天就暂时不出现了,以后会再另行发布通知,”这部分记者只能遗憾离开,至少今天没有白来,还可以写一篇关于追忆张艳芳的报道。 拥簇在场馆外的歌迷也渐渐散去了,她们大多沉浸在对自己偶像满满的回忆当中,几乎没有人想起,其实今天张艳芳的接班人是要亮相的,她们甚至不知道那个所谓接班人的名字。 冯可儿在半个月后出院了,她的声带被诊断为永久性的损伤,尽管外表看起来和平常人没什么差别,但她的声音变成了野兽般的嘶吼。 冯可儿离开了唱片公司,她躲进了羊城一个类似于贫民窟的地方,冯可儿不想让父母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也更加不可能回到已经被开除的大学 冯可儿本以为自己要在黑暗中度过一生,但却遇上了一个像天使一般的年轻经纪人,自从有了他的出现,自己的一切都开始好转。嗓子奇迹般的回到了之前的水平,也再次接到了唱片公司的邀约,他甚至还带着自己坐在草地上,看着头顶满满的星光 第三百零五章 命中注定的事 虽然不清楚对方真正的身份,但冯可儿觉得,这个年轻人肯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唱片公司经济人而已。冥冥之中,冯可儿感觉自己一切的变化都是这个年轻人带来的,甚至包括自己嗓音的痊愈。 “成为张艳芳的接班人,一定经历了很多辛苦吧?”林宇注意到了冯可儿眼神的变化,她已经告诉了自己一些过去的事情,所以林宇可以无所顾忌的说出张艳芳这个名字。 冯可儿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当初自己拜入张艳芳门下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她又感受到了那一颗追逐梦想的心。 虫儿在草丛里吱吱的鸣叫着,它们似乎在演奏一首属于虫类的乐曲,清风带着花香扑鼻而来,冯可儿似乎能够感觉到,笼罩在自己头上的乌云正在被慢慢吹散。 “是真的,很辛苦,”冯可儿发自肺腑的回答了一句,不仅仅是成为张艳芳的接班人,这一路走来,她经历了太多的艰辛。 看到可儿我见犹怜的模样,林宇在一旁爽朗的笑出了声,“我宣布,从今天起,你的苦日子到头了,你一定会成为下一代天后,就像当初张艳芳所期望的那样。” 冯可儿被林宇的笑声感染了,她茫然的抬起头,看着那张充满灿烂的笑脸,就算是在夜晚,她也觉得像是一缕阳光照进了心里。 是啊,这么多痛苦都经历过了,现在,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冯可儿像是被人敲醒了,她意识到自己所忍受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等待今天。就像师傅生前给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以后不管碰到任何困难都不要放弃,你是天生的歌者。 除了唱歌,我这一辈子,应该不会再想做第二件事吧?冯可儿心里有了越来越清晰的信念,就算被命运捉弄,但其实她的方向一直都没有改变,只不过有时候会绕到她也看不到未来的地方。躲在贫民窟的这些年,冯可儿曾想让自己将就去做一些普通人会做的工作,但她发现将就更难,除了维持生计,她其实没有做过任何一份像样的工作。 究其原因,还是放不下想当一名歌手的梦想吧,就算是在没有了嗓音的情况下。冯可儿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原来自己这一辈子要做什么,其实冥冥之中早就已经注定了。 这天晚上过后,林宇再次把华吶唱片的高管带了过来,这是张艳芳曾经所在的唱片公司,没有比从这里出道更加合适的地方了。 方雅紧盯着冯可儿将所有的合约签完,当她的笔写下最后一划的时候,方雅甚至激动的给了冯可儿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眼眶噙着泪花,不仅仅是因为替公司签下了一个最具潜力的新人,更加因为自己年轻时的偶像,也是张艳芳。她已经知道,冯可儿就是张艳芳当年留下的接班人。 华吶唱片给冯可儿安排了公司公寓,那是地处羊城繁华地段的高档住所,在贫民窟租住了这么多年,冯可儿终于搬去了一个本该属于她的地方。 林宇被冯可儿叫来一起搬家,但到了出租屋才发现,华吶唱片其实早就帮冯可儿叫好了搬家公司,所有的东西都被几个精壮男人搬到了巷子外面的卡车上,林宇最多只充当了一个监督的角色。 他另外叫了一辆出租车,和冯可儿并肩坐着,卡车开到市中心的公寓停了下来,林宇眼看着所有的东西都安顿妥当。 就在他快要离开的时候,冯可儿突然叫住了林宇,眼睛带着寻求确认的神色说道,“那一天,你会在台下看着我吧?” 林宇笑着点了点头,“放心,我会坐在最显眼的位置,看着你把整首歌唱完。” 走出公寓,林宇回头看了一眼,那栋高楼的特定楼层灯火通明,林宇嘴角出现了一抹满足的微笑。 冯可儿说的日子,是她即将出道的时间,华吶唱片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推出了一系列的捧红计划,按照方雅的话说,可儿晚一天出道,就是他们唱片公司的损失。 为她量身打造的新专辑已经在筹备当中了,和冯可儿沟通过才知道,她不仅拥有天籁般的嗓子,还写得一首好歌。这些年的忍辱负重,虽然对她是一种折磨,但也让她沉淀下来了很多宝贵的东西,比如将近一百首的原创歌曲。 华吶唱片公司派出了金牌制作人,经过了他对那些稿子的审查,这位制作人发现,那些朴实而又直达人心的旋律,简直就是一座等待挖掘的金矿。 唱片公司根本不需要从其他作曲人手里买歌,那一百首来自冯可儿的原创,至少可以制作出五张完整的专辑,而且经过冯可儿自己的演绎,这些歌每一首都具备主打歌的水平。 所有的事项都被安排上了日程,出道、发布专辑、开演唱会,华吶唱片很快就制定好了一整年的工作计划,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认为明年这个时候,冯可儿肯定是一位家喻户晓的歌手了。 但在冯可儿的心里,还存在着一道自己需要克服的难关,就是再一次的在成百上千的观众面前演唱。她躲在贫民窟太久了,也过了太长与世隔绝的生活,冯可儿很难想象自己需要一个人面对如此多的观众。 因此在那个星空璀璨的晚上,她请求林宇答应她一个要求,如果自己进入唱片公司,继续追逐当一名歌手的梦想,她希望自己演唱出道第一首歌曲的时候,林宇能够坐在观众席看着她。 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林宇自然是答应了,他很高兴冯可儿能够在自己身上找到安全感,冯可儿出道的第一首歌曲,林宇一定会好好的欣赏。不过除此之外,他还想替冯可儿做另外一件事情。 第二天,林宇独自来到了羊城火车站,坐上了已经预定好的车次。透过车窗,林宇发现外面都是一片春意盎然的风景,就像是坐在一辆正在开往春天的列车。 林宇看着大片的田野,还有盛开在其中的一些小黄花,心里琢磨着,可儿的家乡,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第三百零六章 桃源仙境 林宇是从张艳芳那里得知冯可儿的家庭住址,知道了自己的徒弟又要重新出道,张艳芳似乎把心里最后一件事情放下了。 “可儿,就是为舞台而生,这一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改变,”张艳芳默默的说了一句。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显得更加明艳动人,“出道那天通知我,我要亲眼看着她唱完第一首歌。” 除了张艳芳,关心冯可儿的还有另外两个很重要的人,就是她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联系的父母。林宇很小心的打听到,自从冯可儿的嗓子被毒哑,就再没有见过自己的爸妈了,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 冯可儿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躲在贫民窟的样子,更加不想让他们听到自己怪兽般的嗓音,她宁可让自己的父母认为是女儿不孝,为了当歌手的梦想居然连父母都不要了。 冯可儿不知道父母有没有找过自己,也许自己过去所做的事情已经伤透了他们的心,他们早就对自己失望至极,只当没有生过这样一个女儿了。 可儿应该还是希望有家人的支持吧?林宇在心里默默的想着,尽管她表面上装的很坚强,可想到要面对观众她还是会惧怕,这就说明她的内心其实没那么勇敢。就像张艳芳说的,歌手这条道路没有那么容易,如果有家人陪在她的身边,应该会让可儿安心很多。 火车在田野和丘陵之间驰骋,过了大概六个小时的样子,林宇来到了冯可儿出生的家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 此时正值四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坐在一辆小客车上,林宇看到旁边时不时便会出现一块油菜花田。这里的百姓似乎很喜欢种植油菜,林宇看了一会儿便得出这个结论,虽然自己的家乡也会出现油菜花,但数量上不是一个等级,这里的油菜籽可能是他们的特产。 越接近冯可儿的出生之地,林宇看到的油菜花田就越多,分布也越来越密集。直到最后,林宇从小客车上走下来,他发现自己就好像身处一个‘桃花’源地。 眼前是一片错落有致的村庄,它被一群不高的山林环绕起来,村里每一栋建筑都是白墙黑瓦,一条小溪在每家每户前蜿蜒流淌而过。村庄的上空环绕着一层朦胧的白雾,因此一些黑瓦被遮蔽起来了,只露出了一部分的白墙,而有一些黑瓦则是在白雾之中若隐若现。 这还不是最让林宇惊叹的地方,除了村庄和山林,放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全是一片又一片整齐茂盛的油菜花,它们随着地形层层叠叠的盛开着,中间除了羊肠小道,没有掺杂任何其他东西。整个画面,就如同是一处人类和自然完美结合的桃源仙境。 不远处,一个农民伯伯牵着一头水牛走在田埂上,水牛忽然停了下来,低头去舔喝身旁的溪水,老农也不再拽紧牵绳,悠哉悠哉的看着水牛喝的酣畅淋漓。 林宇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他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满满都是油菜花的春日香气。原来,可儿出生的地方是如此美丽,果然是美景养美人。 林宇走上了穿插在油菜花田中的羊肠小道,空气中的一些白雾就在他的身体旁缓缓飘过,他知道自己是和刚才看到的美景融为一体了,想必这就是来到仙境中的感觉。 老农牵着水牛正朝着自己走过来,林宇凑上前笑着问了一句,“您好,请问你知道冯可儿的家人,是住在哪里吗?” 老农听了两遍才明白林宇说的普通话,他脸上很快出现了明显的讶异,“你,你认识可儿?” 林宇肯定的点了点头,“我们算是朋友吧,有一些事,我想当面告诉她的父母。” “太好了,”老农很夸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嘴里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你能带来可儿的消息真是太好了,她的父母还以为,还以为” 老农说了一半,话便卡住了,林宇能够猜想到后半句话是什么。原来,可儿跟家人断绝联系这么长的时间,她的父母已经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在羊城遭遇了不测。 “你快去吧,她家就是在东边最靠近山的那一栋,”老农回头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林宇谢过之后,脚步不由自主的加快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就算可儿当初做了很多让父母失望的事,但毕竟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肯定很想听到自己女儿还在羊城的消息。 走进村庄,林宇发现这里每一户几乎都敞开着大门,就好像是随时都欢迎着远道而来的客人,和城里时时都门窗紧闭完全不一样。偶尔路过看到陌生的村民,他们竟然也会露出淳朴的笑脸,这让林宇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 有一户的屋顶上方冒出了袅袅的炊烟,与此同时一股炒菜的香味传了出来,林宇抬起头,看到青烟和白雾缠绕在了一起,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自然的馈赠,哪些又是人类的痕迹。 东边靠山的那一栋房屋很快就到了,从外表上看和其他的住户并没有什么区别,它的门前就有一块油菜花田,房屋后方则是郁郁葱葱的青山。 大门依旧是敞开的,不过林宇没有直接走进去,他在木门上敲了两下,然后朝着里面问了一句,“请问,有人在家吗?” 没过多久,里屋有人走了出来,是一个盘着头发的妇人,面色和善,眉眼之间和可儿有几分相似,看来应该就是冯可儿的母亲了。 妇人并不认识林宇,她眼神稍微打量了一下,用一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问道,“小伙子,你找谁啊?” 不知为何,想到这个人的身份,林宇突然觉得有点紧张,他很后悔自己刚才没有先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头发,那样就可以在对方心里留下更好的第一印象。 “阿姨,您好,我叫林宇,是可儿在羊城的,朋友,”林宇非常恭敬的说了一句。 第三百零七章 贵客 “你说什么?可儿?”妇人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就像是听到了一个让她惊恐的消息。 林宇也收起了自己的笑容,对可儿的母亲来说,重新听到自己女儿的行踪的确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他郑重其事的再次说了一遍,“是的,冯可儿,我是她在羊城的朋友。” 妇人的脸部一皱,差点就要当场哭出来,她对着里屋高声叫道,“老头子,快出来,这个人,这个人在说可儿!” 又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男人出现了,他脚上穿着一双拖鞋,嘴里拿着一杆陈旧的烟枪,身上披着的军绿色外套还没来得及穿好。 “老头子,这,这个人说,他是可儿在羊城的朋友,”妇人拽着男人的手臂,另外一只手不住的在对方的臂膀上拍打,一副又是高兴又是焦急的表情。 男人站定了一会儿没有说话,不过神色之间难掩紧张,他下意识的抽了一口烟枪,抓着烟杆的手臂出现了微微的颤抖。 “叔叔阿姨,你们别急,可儿就在羊城,她现在很好,”为了不让二老担心,林宇非常明确的说出了他们想问的话。 妇人一下子就绷不住了,哇的一声,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出来,“可儿啊,我的女儿,你终于有消息了。” 男人一口一口的吸着烟,脸上非常僵硬,没有一丝表情,不过在烟雾缭绕中,林宇看到这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眼眶通红,泪水被他死死的锁在了眼眶里 林宇被当成了最稀有的贵客,他被二老请了进去,冯可儿的母亲给他沏上了一壶刚刚采摘的新茶。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林宇告诉了两人冯可儿的近况,当然把她曾经住在羊城的贫民窟,以及嗓子被人毒哑的经历略去了。只是说她一直在为当一名歌手而努力,最近终于得到一家业内最大的唱片公司赏识,已经给她做了一整年的力捧计划。 他也从二老嘴里得知,虽然当年冯可儿的出道表演取消,给两人带来了巨大的失望,但他们依然在等待着自己的女儿‘走上正轨’。不管是继续回到学校,还是在城里找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只要做到这一点,二老都会重新接纳自己的女儿。 他们希望不联系的这段时间,女儿能够自己好好想清楚,不要再做那种痴心妄想的梦了。可是二老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一次断联,几乎就成了永远。半年、一年过去,他们没有收到来自女儿的任何消息,跑去学校打听,才从曾经的辅导员那里得知,女儿早就被学校开除学籍了。 不得已之下,二老找到了曾经接他们来羊城的管家,但是在电话里,他们听到了一段很绝望的话,“张艳芳已经去世了,我按照她的遗嘱处理完遗产之后就告老还乡,至于可儿,我也很久都没跟她联系过了。” 站在羊城繁华的街头,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二老知道要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女儿,无异于大海捞针。不过管家最后还是给了他们一点信心,他说可儿应该是去了自己想去的地方,你们不必去找她,等她收拾好自己的心情,自然就会联系你们。 二老听出管家有些难言之隐,但背后藏着的事情对方绝口不说,只告诉两人那都是可儿的意思。二老只能带着心里最后的一丝希望回到乡村,他们觉得也许是可儿的师傅逝世,又或许是自己出道失利,才会让可儿选择暂时躲了起来。过一段时间,等可儿的心情平复,就会回到他们的身边了。 但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这一等便是将近十年之久,女儿音讯全无,二老心中仅存的希望早已消耗殆尽。他们在第三年的时候也试过报警,不过当警察听到要找的人已经失踪了三年的时间,脸上露出了一副难以理解的表情。 最后,警察象征性的记录了案件的过程,并且告诉两人回去等待,一旦查到行踪就会通知他们。当然结果还是一样,所有的努力都石沉大海,没有掀起任何一丝波澜。 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折磨,二老已经选择接受事实,自己的女儿很有可能在羊城遭遇了不测,她或许早就在这个世上消失了。回想起当年的种种,如果早知道这个结果,二老就不会反对女儿想当一名歌手了,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他们甚至还想看一看女儿唱歌时的样子。 不过这一切都成为了痴心妄想,他们把自己的心冰封了起来,似乎看不到任何悲伤,守着自家前方的那一片油菜花田,他们经常能看到女儿小时候在田间玩耍的影子。 今天,一个来自羊城年轻人的出现,把所有看似平静的生活都打乱了。二老冰封的悲伤瞬间崩塌,所有的情绪一下子都涌了出来,这无疑是天底下最好的事情,自己的女儿,还活着! 林宇告诉两位老人,可儿很快就要在公司的安排下出道了,如果他们能够出现在现场,那将会是对可儿最大的鼓励。 沉默寡言的父亲第一次开口了,他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可儿,她一个人坚持了这么久,看来当一名歌手,真的不是她爱慕虚荣,而是她真的想要实现的梦想。不过,羊城我们还是不去了吧” 羊城演艺中心,这是一个全封闭式的场馆,能够容纳超过一万名的观众。很多大牌歌手都在这里开过演唱会,也包括冯可儿曾经的师傅张艳芳。 唱片公司租下如此大的场地给冯可儿第一次表演,足见公司高层对这位新人的重视程度。演艺中心后台,冯可儿紧张的拍着自己的胸脯,里面有一颗心总是在不受控制的怦怦乱跳。 她很担心接下来看到的场景,如果幕布拉开,只有零星几个观众,冯可儿难免会觉得失望。但要是在场座无虚席,冯可儿又很难想象,自己即将要在一万人面前演唱。所有的眼睛都盯视着自己,所有的耳朵都在聆听自己的嗓音,那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 第三百零八章 茉莉花茶 负责人方雅到前台看了一眼,距离出道演唱会开始还有三十分钟,但现场已经涌进了密密麻麻的观众,根据目测,上座率已经超过了七成。 对于一名从来没有露面过的新人来说,这无疑是奇迹般的成绩,看来公司这一次的宣传做得很到位,独特的手法也勾起了万千观众的兴趣。 方雅用手机点开了一首音乐,里面播放的是一段只有三十秒的旋律,不过短短惊鸿一瞥的嗓音,让人很难不好奇,拥有如此天籁歌喉的演唱者到底是谁? 这段旋律发布在各大音乐平台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有超过一千万次的播放,微博也发起了一个话题,‘寻找未名女歌手’,这个话题很快就冲到了热搜榜的前十。 唱片公司在网络热度最高的时候,适时发布了未名女歌手开办出道演唱会的消息,并且曝出了她曾经的身份,已逝巨星张艳芳钦定的接班人。大众的好奇心愈发不可收拾,张艳芳曾经的歌迷则更加狂热,她们毫不犹豫的买下了演唱会的门票,想看一看这个女歌手长什么模样,更想听一听她演唱张艳芳那些经典金曲。 方雅默默的放下手机,她就知道自己的眼光不会有错,冯可儿一定会是明日巨星。过不了多久,甚至就在这场演唱会之后,华语歌坛便会出现一个势不可挡的新人名字。 方雅觉得自己肯定是踩到狗屎运了,居然毫不费力的挖到了可儿这样的天才,而且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找上门的。等今晚的演唱会结束,一定要好好感谢那个叫做林宇的年轻人,毕竟自始至终都是通过他的穿针引线,才有了可儿顺利进入华吶公司旗下。 不知道可儿在后台准备的怎么样了,第一次面对这么多观众,她一定很紧张吧?方雅突然心头一紧,上座率她已经不再担心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可儿像平常一样完美的演绎歌曲。现场演唱很考验歌手的心理素质,这也是可儿成为明日巨星要跨过的第一道门槛。 方雅在场馆的商店里买了一瓶饮料,接着快步走到后台,可儿已经穿上了她的演出服装,一条简单的长裙和一对丝质白色手套就足以让她显得明艳动人。不过如方雅所料,可儿的确显得很紧张,她的全身都是紧绷的状态,完全是如临大敌一般。 “可儿,”方雅走上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用一种柔和的语气说道,“别太紧张了,我也带过很多歌手,她们第一次上台表演都是这样。到时候灯光一打,台下观众都是黑乎乎的一片,你就当他们不存在好了。” 冯可儿微笑着点点头,不过就算这样,她急速跳动的心还是没办法平复下来。方雅不会明白,自己为这一刻等待了多久,又放弃了多少生命中美好的东西,现在这一刻终于要到来了,没有人能够对她此时的心情感同身受。 冯可儿很想问一句,外面的观众,来了多少?不过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了,她还没有做好十足的心理准备,不如等到站在舞台的时候,自己亲眼去看一看。 “来,喝一点茉莉花茶,它可以帮你缓解紧张情绪,也顺便清一清嗓子,”方雅把刚刚买回的饮料,举在了冯可儿的面前。 在任何人看来,这都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动作。可站在方雅面前的冯可儿却突然惊恐的后退了一步,她的眼睛紧盯着那一瓶淡黄色的饮料,瞳孔中流露出的神色就好像自己看到的是一颗定时炸弹。 “可儿,你怎么了?”方雅难以理解的皱了皱眉,难道冯可儿还会害怕一个塑料瓶子? 十年前的记忆,全都在冯可儿的脑袋里涌现了出来,这一幕是何其的相似。当时,也是在演出的后台,一名陌生的工作人员递给了自己一瓶饮料,甚至看上去就和这一瓶薰衣草茶一般无异,毫无防范的冯可儿却因为那一口饮料断送了十年的光阴。 现在,这一幕又出现了,冯可儿的喉咙甚至又感觉到了那一股刻骨铭心的灼烧,她下意识的用右手手掌捂住了自己的脖子,眼眶瞬间就变得红通通的。 冯可儿曾经发誓,永远都不会再喝别人给自己的饮料就算眼前的这个人认识,还是对方一手把自己签进了华吶公司,她没有任何理由陷害自己,但冯可儿依旧不会接过那个塑料瓶子。 身体靠在化妆台,冯可儿深呼吸了几下,她对着方雅轻轻摇了摇头,勉强说道,“雅姐,不用了,我暂时不想喝。” 方雅的眉头舒展了一些,“现在不想喝没关系,我就把它放在这里吧,等你想喝的时候就喝一点。”说完这句话,方雅把那一瓶茉莉花茶顺手放在了化妆台的一角,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不能一直待在演唱会的后台。 就在转身离开的时候,方雅还是不放心的回头看了冯可儿一眼,心里觉得有些怪怪的,她知道这个漂亮女孩可能有很多事情瞒着自己。方雅不会对她的过去刨根问底,但可儿以这样的状态站上舞台演唱,真的能够顺利吗? 冯可儿重新坐在了化妆台的前面,镜子里的自己经过化妆师的梳妆打扮,更加显得美艳绝伦。可是其他人并不知道,这样的外表之下,还藏着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自己真的能够放下所有的一切,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站在舞台上当一名歌手吗?就算演唱会快开始了,冯可儿依旧没法确定。她甚至不知道,在那么多的观众面前,自己还能不能张开嘴发出声音? 放在化妆台一角的茉莉花茶显得尤为刺眼,它似乎无时不刻都在警示着冯可儿的过去。因为它,冯可儿开始变得心乱如麻,终于,在一分钟之后,冯可儿鼓起勇气抓起那个塑料瓶,狠狠将它扔进了黑色垃圾桶。 随着咚的一声,冯可儿心里的石头似乎也落地了。工作人员走到她的身后提醒了一句,“可儿,准备上台哦。” 第三百零九章 万人演唱会 距离羊城演艺中心两公里的地方,林宇和两位长辈正坐在一辆出租车里面。他不断查看手机上的时间,离演唱会开场越来越近了。 林宇脸上有显而易见的焦急情绪,从火车站来的路上他就一遍又一遍的催促着司机师傅,司机也的确用他最快的速度在狂奔了,但就快到演艺中心的时候,却遇上了晚高峰的大堵车,这一点就连经验丰富的司机师傅也毫无办法。 看着前面一长串的车尾红灯,林宇真想插上翅膀飞到场馆里面去。只剩下短短两公里的路程了,汽车却变成了龟速爬行。 要不是还带着冯可儿的父母,林宇肯定会找个借口下出租车,然后戴上死神之帽,就在所有龟速前行的汽车顶部疾奔过去。光是想象一下,林宇都可以看到一幅激动人心的画面,就像所有英雄电影里面那些血脉喷张的时刻,自己在一辆又一辆汽车的顶端跳跃前进,为的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冲进演唱会的现场,履行自己曾经许下的承诺。 自己答应过冯可儿,要在她演唱第一首歌的时候,坐在观众席最显眼的位置静静的看着她。现在距离演唱会开始只剩下十分钟的时间,林宇不想让冯可儿登台的时候感到失望,也许有自己在台下看着她,才能让可儿安心演唱。 林宇很后悔自己没能早一点说服二老,所以搭上了一趟时间很紧的末班车。当他告诉了二老冯可儿的近况后,两位长辈没有他想象中的激动,反而是陷入了不约而同的沉默当中。 二老想起了十年前一个颇为相似的场景,那个时候张艳芳的管家也是来到了这一片乡村,他告诉两位长辈,他们的女儿即将要出道了,而且是以张艳芳接班人的身份。 两位长辈自然是满心欢喜,虽然很不看好女儿能够成为一名歌手,但最终女儿还是实现了她的目标。张艳芳是经常在大型晚会上出现的人物,还参加过央视的春节联欢晚会,能够成为这种巨星的接班人,两位长辈没理由再去阻止女儿的道路了。 他们跟随着管家一起来到了羊城,坐在那辆豪华轿车上的时候,长辈心中想的都是女儿在台上唱歌的样子。只可惜这样的美梦很快就破碎了,他们还没有从轿车上走下来,就接到了女儿的演出被取消的通知。接下来,女儿似乎从他们的生命里面消失了,他们再也没有女儿的任何消息,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在这个世上。 如今,十年过去了,一切终于峰回路转。从羊城来的年轻人告诉他们,自己的女儿还好好的活着,并且终于再一次要登上演唱会的舞台。二老由衷的为女儿开心,但他们更怕这又是一个很容易破碎的美梦,与其亲临现场去看女儿唱歌,二老更加希望女儿能够顺利出道,好好的在羊城发展。 他们心里升起了一股担忧,如果自己像十年前一样赶去羊城的话,说不定又会发生什么不测。他们甚至觉得,女儿的厄运就是自己带过去的。 尽管已经有十年没见过女儿了,他们做梦都想看一看女儿现在变成了啥样,可是二老不希望自己的出现断送了女儿的前程,他们宁可在女儿看不见的地方,默默的为她祈祷。 老人通常都是很固执的,冯可儿的父母也不例外。因此林宇一开始并没有说服他们来到羊城,甚至还因为自己的多次劝说,两位长辈有了要逐客的架势。 为了给可儿一个惊喜,林宇足足在那个开满油菜花的乡村待了三天的时间,直到这一天的下午,两位长辈才终于被自己说动了。林宇给了他们一个没办法拒绝的理由,可儿为当一名歌手努力了很久,如今终于要登台了,她的压力很大,可儿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够坐在台下支持她的第一次演出。 作为父母,听到女儿这样的请求,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拒绝的。他们是可儿唯一的亲人,自己要是不去,还有谁能够让女儿站在台上安心演唱呢? 只不过,他们没有料到的是,羊城晚高峰的交通将他们拦在了半路。眼看着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自己却仍然还被困在出租车上。 剩下最后十分钟,就算跑步过去也可能赶不上,更何况两位老人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师傅,还要堵多久啊?”问话的不是林宇,而是冯可儿的父亲。这一路上他一直都沉默寡言,但到了最后一刻,作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关心还是让他按捺不住了。 “这个说不好,快的话也许再等个五分钟就能过去了,慢的话可能要半个小时,”的士司机如实的回答道。 车厢里陷入了一片焦急的沉默,冯可儿的母亲摇下了自己这一边的车窗,她探出头看向了两公里外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椭圆形的演唱会场馆,场馆的周围亮着别致的灯光,看上去那么近却又似乎遥不可及 冯可儿站在升降台上,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在工作人员的倒数声中,升降台启动了。她慢慢把冯可儿送上上方的舞台,就像是一部穿梭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的机器。 头顶上方,冯可儿隐约看到了来自舞台的灯光,她知道,接下来就要看到演唱会的观众了。冯可儿心绪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就在自己的头快要冒出来的时候,冯可儿下意识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升降台停稳了,冯可儿感受到一束灯光打在了自己身上,她的眼睛仍然没有睁开,耳朵听到周围没有一丝动静,安静的出奇,就像是来到了一片没有人的旷野。 难道,没人来看我的演唱会吗?冯可儿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但不论结果如何,自己终究是要面对的,她慢慢睁开了眼睛,越来越多的景象映入眼帘。 场馆的确很安静,眼光掠过自己前方的平地,左右观众席,还有二楼、三楼的看台,这些地方,居然全都坐满了人! 第一个鼓点在此时被敲响,全场掌声雷动,冯可儿知道这是一个可以容纳一万五千人的场馆,这就意味着,自己要开启的是一场,万人演唱会! 第三百一十章 《重生》 有哪个歌手还没出道就能开万人演唱会?这在整个华语歌坛,甚至是世界乐坛都没有过先例,冯可儿意识到自己创造了一个记录,一个自己都无法相信的奇迹。 眼前满场的观众,就像是自己无数次在梦中见到过的场景,自己穿着光鲜亮丽的演出服装上台,聚光灯打在了自己的头顶,音乐响起,全场掌声雷动。 冯可儿眼角有些湿润了,不过她清楚的知道,这一切更多的归功于华吶唱片公司强大的宣传和号召力,以及自己已经离开了师傅张艳芳,她在众多歌迷心目中仍然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所以这些人,其实是因为怀念师傅才来的吧?冯可儿心里响起了一个声音,就像是十年前师傅的那一场追忆会,人山人海的歌迷并不是为了来看自己这个新人出道。 冯可儿突然有了一种接受检阅的感觉,在场的观众希望看到一场怎样的表演,他们是否对自己抱着过高的期待?音乐的前奏已经开始,冯可儿的手臂突然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那只拿着话筒的手似乎在一瞬间就承受了巨大的压迫力,冯可儿艰难而又缓慢地将它举到了自己的胸前。 公司负责人方雅曾经给冯可儿发过那一段十几秒的旋律,并且告诉她,这段旋律将会成为公司病毒式营销的杀手锏。旋律是属于冯可儿出道歌曲的一部分,这首新歌的名字叫做,《重生》。 冯可儿自己就是歌曲的作词作曲人,这首歌写于她生命中最低谷的时期,当时冯可儿还躲避在羊城的贫民窟当中,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也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于是她将心中的情感都借着歌曲宣泄出来,她梦想着自己能够重生,拥有完全不一样的第二次生命。在新的生命里,她仍然拥有一副天籁般的嗓子,能够站在舞台上给喜欢自己的歌迷唱歌。 制作人在第一次看到这首歌谱子的时候,一向严肃的他居然当着众人的面流下了眼泪,歌曲中的情感他并没有体会过,但对生命的追求和渴望才是最高级最打动人心的。 《重生》毫无悬念的收录进了冯可儿的第一张专辑,并且也就是这张专辑的同名主打歌曲。这首歌只有冯可儿自己才能够演唱,也只有她才能够唱出时而暗流涌动时而激情迸发的情感。对于这张专辑,制作人拥有前所未有的信心,他相信能够让挑剔的自己数次动容的旋律,也一定会打动万千的歌迷。 演唱会上,冯可儿要表演的第一首歌曲便是《重生》。对此,她曾经略有不安的问过负责人方雅,第一首歌用师傅的成名曲是否更恰当一些,毕竟看演唱会的观众大多数都是冲着师傅张艳芳来的。 方雅否定了冯可儿的提议,她的理由是,人的第一印象永远是最重要的。如果开场便演唱张艳芳的歌曲,那么在观众的心里,冯可儿就会成为张艳芳的替身,这绝对会成为她歌手道路上的一大阻碍。 方雅不愧是曾经的金牌经纪人,连这一点都替冯可儿想到了,冯可儿只能接受了方雅的安排。尽管方雅到现在仍然不知道,自己虽然是张艳芳唯一的接班人,但就在即将出道前一刻被竞争对手毒哑了嗓子,才会销声匿迹长达十年之久。 开场就唱自己的新歌,站在舞台中央的冯可儿倍感压力,就算《重生》已经在录音室唱过很多遍了,但她还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唱过这首歌。录音室里面只有录音师、制作人和其他两三个工作人员,自己出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她在录制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全部的感情都投入进去。但在演唱会的场合就完全不一样,现场有一万对的眼睛盯着自己,一万双耳朵扑捉着自己发出的每一个音符,任何一个细小的差错都会被扩音设备放大无数倍,冯可儿不敢去想象,自己张开嘴之后到底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 前奏快要接近尾声了,有好几个乐手在同一时间看向了自己,他们眼神的意思很明白,接下来,就要看她的表演了。 冯可儿感到手心冒出了一片冷汗,手掌和话筒仍然在颤抖,一个声音突然在她的脑海中响起,如果自己一张嘴,发出的声音又是野兽般的嘶吼呢? 这个念头一出现,冯可儿就吓得双腿一软,几乎当下就要瘫坐在舞台上。她很想扔下话筒,跑回后台,躲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恐惧到无法呼吸,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 就在冯可儿的精神接近崩溃的时候,她发现第一排观众席最显眼的位置,出现了熟悉的人影。 那是曾经和自己同门过的小师妹吗?冯可儿的眼神微微一亮,虽然和小师妹相处的时间不多,但她还是记得那个来自中央音乐学院的短发女孩。 当年的短发女孩已经长成了落落大方的短发女人,她看上去温文尔雅,身上有一股教师特有的亲切气质。小师妹应该还在大学当老师吧,当年她在成为张艳芳接班人和留校任教之间做出了选择,冯可儿还清楚的记得,小师妹拿着那瓶红酒走出别墅的时候,哭的像个孩子。 小师妹旁边坐着的是另外一位同门,曾经星海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她以前喜欢留着又长又直的头发,现在也仍然是长发,不过上面烫出了一些波浪卷,看上去更加成熟有女人味了。长发女孩如今也在华吶唱片公司,她在好几年前就出道了,是张艳芳力荐的一个新人。 不过正像师傅所预言的那样,长发女孩始终无法跻身一线歌手,只是在出道的那几年小火了一阵,之后就没什么消息了。不过她仍然还在坚守着自己的歌手道路,转型成为一名小众但却极具个性的歌手,如今也拥有了一帮追随她的忠实歌迷。 感受到冯可儿投射过来的眼光,两名师妹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灿烂的笑脸,她们用嘴型默默的说了一句,加油,一个握紧拳头,一个比出了自己的大拇指。 看到她们的鼓励,冯可儿稍稍安心了一些,不过目光继续移动的时候,她却看到中间露出了三个空着的座位,那本是林宇应该出现的地方。 第三百一十一章 新星 他,今天没来吗?冯可儿心中一紧,现在她最希望看到的人就是林宇。不知为何,只要林宇出现在自己的身边,冯可儿就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似乎再大的事情发生,他也能够轻轻松松的搞定。 但此时座位上空空如也,林宇并没有坐在最显眼的位置支持自己,这是林宇曾经对自己许下的诺言。难道,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冯可儿的思绪飞转,不过她没办法说服自己,有什么事比支持自己的出道演唱会还更加重要。 前奏结束了,冯可儿马上就要开始她的演唱,她的嘴唇仍然出现了轻微的颤抖,不敢去想象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声音回荡在演唱会上空。 前排的观众出现了些许的骚动,谁都不想在演唱会已经开始的时候还有人打扰,只见三个人影在黑暗中穿行,不一会儿便坐在了前排最显眼的三个位置。 一直在等待的人终于出现了,冯可儿的眼睛瞬间放大,她果然看到林宇已经坐了下来,旁边,旁边还有两位 那是自己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已经有十年没见的父亲和母亲。母亲看上去苍老了很多,脸上有着更加明显的皱纹,而父亲的头发,全都变白了。 和父母断了联系,不是冯可儿不孝,而是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冯可儿一意孤行的等待奇迹,等待自己梦想实现的那一天,到那个时候,她就可以站在自己的父母面前说,爸妈,我真的是一名歌手了。只不过,冯可儿也没有想到,这个奇迹让自己等待了这么久。 是因为去接了我的父母,才会晚到吗?冯可儿很自然的想到了原因,她看到二老看上去似乎都有点气喘吁吁,为了赶上自己的开场,他们好像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 《重生》的第一句歌词唱了出来,冯可儿担忧的事情全都没有发生,她的声音仍然如天籁般纯净,透过现场的音响设备居然比录音室的效果还好上不少。 唱这句歌词的时候,冯可儿一直在盯着前排最显眼的那三个人,母亲一开始还在笑着,但听到自己的歌声后又哭了起来,泪水像决了提一样在她的脸颊旁流下,嘴角却又仍然止不住的上扬,那是一种母亲对女儿发自心底的自豪。 父亲始终一脸严肃的坐着,他的身体绷得很紧,两颗眼珠几乎要瞪出来。父亲似乎要看清楚女儿的每一个细节,眼睛自始至终没有眨过一下,他的两只手握紧成拳头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嘴里好像憋着一口气,似乎在用全身的力量对抗着什么。 林宇是三人中最轻松的一个,所有的一切对于他好像都理所当然,他没心没肺的笑着,一脸的阳光灿烂,就像当初骑在脚踏车上,带她去出游的那一个清晨。 间奏的时间,全场掌声雷动,虽然是一首没有听过的新歌,一个歌坛刚刚出道的新人,但观众的心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被虏获了。没有人能够抗拒这样一个声音,它就像是悄悄潜入心房的一股清风,在不经意间拨动了一下每个人心中的琴弦。 两位师妹都鼓起了掌,她们就知道经过十年的蜕变,可儿一定可以升华成更加美丽的样子,就像是破茧而出的蝴蝶。所有的坚持和等待都是值得的,因为她们看到现在站在舞台上的歌手,完全拥有可以媲美当年师傅张艳芳的魅力。 母亲也跟着非常用力的拍起了手,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女儿长大后的歌声,母亲终于明白,女儿为什么从来都不肯放弃当歌手的梦想。父亲紧握的拳头松开了,现场观众的欢呼让他心中情绪翻涌,瞪着的双眼不知不觉就红了一片。 家人的支持是莫大的动力,冯可儿还记得师傅告诉自己的这句话,这一刻冯可儿看到了母亲的鼓掌,父亲的感动,心中所有的顾虑瞬间全都放下了。这是属于自己的演唱会,一个拥有一万名观众的首场演唱会,所有的景象都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场景,冯可儿决定,要好好享受接下来属于自己的表演。 回忆在脑海中涌现,冯可儿把创作《重生》时的感情全都投入了进去,音符在每一个人的心田上起舞 这场演唱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就算最后一首歌曲结束,现场观众也久久不愿离开,他们有节奏的大喊着安可,演唱会负责人只能让冯可儿再次登台,重新演唱了那首开场曲目,《重生》。 站在舞台旁边的方雅,知道歌坛一个新的巨星就这样诞生了,唱片公司甚至不需要再做过多的宣传,冯可儿这个名字很快就会传遍大江南北。 最后一首歌落幕的时候,演唱会的一角出现了一缕只有林宇才能够看到的光亮,冯可儿的师傅张艳芳来了。 她亲眼看到自己的徒弟重生了,不再是一个躲在贫民窟度日的女孩,而是一颗站在舞台上耀眼的新星。张艳芳的双手插在喇叭裤的口袋上,背脊微微靠着演唱会的墙壁,她的嘴角噙着一抹微笑,神态永远看上去都是那么的云淡风轻。 林宇从座位上消失了,他在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戴上了死神之帽,悄无声息的走到了张艳芳的身边。 “十年的时间很漫长,但该来的总归还是会来,只要她没有放弃,”看着冯可儿在舞台上鞠躬,而所有的观众都起立鼓掌,张艳芳轻声说了一句。 “现在,她是一名合格的歌手了吗?”林宇有些调侃的问道,过去那段日子,她的确对待冯可儿太苛刻了。 张艳芳并没有在意,脸上笑了笑说道,“可儿的心智已经足够成熟了,相信未来不管遇到什么事,她都会安然度过。下一代天后的宝座,一定是属于她的!” 演唱会结束后,唱片公司给冯可儿举办了一场庆功宴,冯可儿的父母也被请到了庆功宴上,二老脸上的笑容从来不像今天晚上这么无拘无束。 不过在众人的庆祝当中,冯可儿的眼神一直在搜寻一个人,她有很多话想当面告诉他 第三百一十二章 寻找 和家人重新团聚,对冯可儿来说是顺利出道之外的一大惊喜,而这个惊喜,正是林宇带给她的。 庆功宴上,冯可儿头一回放肆的喝了很多酒,她收到了很多人的祝贺,包括华吶唱片公司的高层和一些不认识的工作人员。其中最动情的非方雅莫属了,冯可儿是她一手签下的,也只有方雅知道冯可儿曾经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如今眼看着自己旗下的艺人成功,未来前程似锦,方雅在举杯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冯可儿的心里对方雅也存在很多感激,毕竟当初是她亲自来到自己所居住的贫民窟,并且给自己开出了其他新人永远都想不到的优厚条件。方雅如今已经是唱片公司的管理层,早就不亲自带艺人了,可是她仍然亲力亲为的担当起了冯可儿的经纪人。用方雅的话说,做冯可儿的经纪人其实是完成了自己一个一直存在心里的愿望。冯可儿知道,这个愿望和自己的师傅张艳芳有关。 庆功宴快要结束的时候,冯可儿已经有些晕晕乎乎了。她借着酒劲,开始四处寻找林宇的所在,眼神中甚至露出了一丝焦急。 在酒精的作用下,冯可儿反而觉得自己的意识越发清醒,她能够更加专注的思考一些问题,比如自己是如何能够走到今天,成为歌手的梦想又是如何在一夜之间就实现了。 这当中当然离不开师傅对自己的磨练,要是没有当初辍学、修行、以及与父母的决裂,冯可儿自己也不会意识到,对于当一名歌手自己竟然是如此的坚定,可以放弃其他所有自己珍视的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冯可儿学会了隐忍、坚持,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加强大。所以即使有了后来的灾难降临,冯可儿依旧没有崩溃,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了下来,把生活中的不幸创作成了一首一首的歌曲,成为了她现在另外一笔宝贵的财富。 所以冯可儿觉得自己第一个要感谢的是师傅张艳芳,要是没有她磨练自己的心性,自己绝对不可能坚持到现在。她会向自己不幸的生活投降,带着残缺的声音回到家乡,然后听父母的安排,找一个老实人嫁了。 但这只是自己实现梦想的一个因素,还有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转折,似乎是那个普通的日子里林宇的出现。 冯可儿依然对第一次的见面记忆犹新,因为独自生活的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访客了,可是林宇就像受到上天安排一样,在那一天敲开了她的房门,并告诉自己,他是一名唱片公司的经纪人。 冯可儿见对方不像是坏人,面目之中还透着一股和善,便鬼使神差的让这个陌生人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接下来,这个经纪人说要签下自己,并让自己出道成为歌手,就算听到了那个野兽嘶吼般的声音也没有改变心意。这个年轻人说,他有办法治好自己的嗓子。 冯可儿认为对方是一个江湖骗子,声色俱厉的把他赶了出去。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是奇迹便在第二天发生,自己的声带居然在一夜之间就恢复正常,那个年轻人告诉自己,不要再做给娃娃贴眼睛的工作,可以继续去追寻当一名歌手的梦想了。 有了他的出现,自己的生活开始迅速走出低谷,和当年师傅所在的唱片公司签约,并且完成了首场万人演唱会。如今站在属于自己的庆功宴上,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所以这一切,真的都是因为他吗?包括自己不药而愈的嗓子? 冯可儿越想越觉得心惊,她找寻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撞到了一个正在举杯的唱片公司高层。但可惜的是,冯可儿仍然没有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可儿,你怎么了?”方雅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冯可儿神色的异样,她走过来关切的问了一句。 冯可儿就像看到了救星,她抓着方雅的手臂问道,“林宇呢?他,没有来庆功宴吗?” 方雅抬头四处看了一眼,也的确没有发现那个年轻人的影子,“我们肯定是邀请他了,毕竟他也算是你的贵人,要不是当初我收到了他发来的邮件,也没办法把你从那样的地方挖掘出来。他好像还是个大学生吧,庆功宴太晚了,说不定他早就回学校宿舍了。”方雅笑着说道,自己能够签下冯可儿,的确都是靠着林宇穿针引线。至于林宇又是如何发掘到冯可儿的,她就没有深究那么多了。 听了方雅的话,冯可儿更是意外的瞪大了眼睛,“林宇是一个大学生?他不是我们公司的经纪人吗?”在冯可儿的眼里,林宇一直都是类似于星探的角色,他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在普通人当中找出可以当明星的新人,也就是介于这样的身份,他才会突然上门拜访自己。可是现在,她听到的却是全然不同的答案。 “对啊,林宇从来没跟你说过吗?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他好像就是羊城大学的吧,也不知道怎么会发现你的唱歌天分,不得不说,这世上的机缘就是如此奇妙。”方雅对林宇的了解也不多,他们仅有的几次见面谈论的对象当然都是冯可儿。 看到冯可儿神色阴晴不定,方雅还以为是她今天太累了,毕竟今晚的演唱会她一个人唱了超过三十首的歌曲,又加上这个热热闹闹的庆功宴,她肯定是有些体力不支了。 “反正就在羊城,感谢的话可以以后再说,我看庆功宴也差不多了,你就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有很多日程安排等着你,”方雅拍了拍冯可儿的肩膀说道。 冯可儿将父母一起接回了自己的公寓,他们难得来一趟羊城,冯可儿希望能够跟父母多相处一段时间。只要日程能够安排的过来,她还想带着父母到羊城四处去逛一逛。 公司租下的这间公寓足够大,一家三口住在这里完全没有问题,安顿好父母睡下以后,冯可儿独自一人站在公寓的阳台。她默默看着前方繁华的夜景,心中升起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念头,林宇,到底什么身份才是最真实的你? 第三百一十三章 死亡战车 演唱会结束之后,冯可儿被送去了举办庆功宴的地方,而林宇则是和张艳芳一起来到了场馆外的广场上。他其实也很想参加可儿的庆功宴,当面祝贺她的首场演唱会圆满成功,只不过林宇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将张艳芳送去魂界。 张艳芳抬头看着夜空中的月亮,今晚的天空并不晴朗,只有少数几颗星辰若隐若现,弯弯的月亮也被遮去了半边。不过在张艳芳眼里,这似乎就是世上最美的风景,她久久的看着,眼神中写满了惬意。 说实话,林宇打心底里很不想将这位巨星从人世间送走,不过好在她留下了很多影像和歌曲,就算再过一百年,世人还是能够看到她的音容笑貌。 “是该离开人间了,希望下辈子我可以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体会一次普通人结婚生子的人生,”这是张艳芳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她走进魂界的时候朝着林宇挥了挥手,那个回眸的笑脸,就如同她在电影里留下最动人的一瞬间。 独自坐在广场上,林宇心中流淌着一种满足感,不仅仅是完成了自己的死神任务,而是将一位受万千歌迷追忆的巨星毫无遗憾的送走了。虽然没有直接问她是否还有其他的愿望,但林宇能够看到张艳芳离开人间时的坦然,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会儿,庆功宴应该已经结束了吧?林宇看了看时间,心里默默的想着。他的确已经接到了方雅的邀请,只要演唱会顺利结束,就一起去参加可儿的庆功宴。林宇能够想象到可儿在庆功宴上开心的样子,毕竟她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而且她再次和自己的家人团圆。 虽然是别人的人生,但林宇也感觉自己经过了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旅程,可儿以后一定会大红大紫吧?林宇嘴角扬起了微微的笑意,毕竟她是那样的明艳动人,而歌声又是那么的纯净天籁。 突然,林宇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哎呀,我怎么忘了跟她要签名呢?听说当红明星的一个亲笔签名照,能够在网上卖好多钱。早知道,就让可儿给自己签上十张百张的,真是失策,失策啊 演唱会的观众早就散场了,原本热闹的羊城演艺中心开始变得一片寂静,广场上也只剩下了林宇一个人。他摘下头上的死神之帽,身形逐渐从长椅上显露出来。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了,林宇要赶紧回到自己的宿舍,明天还要继续自己的大学生活。不过他朝着地铁站走去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个时间点地铁早就收车了。 羊城演艺中心的位置比较偏远,现在又是深夜,大街上来来回回的都是货车,林宇站在街边等了五分钟,居然连一辆的士都没有看到。 要不试一试手机打车吧,迫于无奈,林宇滑开了手机,只要加一些感谢费,应该还是有司机愿意来接自己。 不过没等林宇点开那个打车软件,一条来自死神游戏的提醒引起了他的注意,“死神大人,恭喜您又一个任务完成,张艳芳的灵魂得到了完全的慰籍,您将获得2000点经验值和5000点慰籍值。” 这条消息过后,第二条提醒又出现了,“恭喜死神大人成功晋级,目前的等级是lv5,获得一个晋级奖励道具,死亡战车!” 对于经验值和慰籍值的不断增加,林宇是早有准备的,所以等级晋升也是在意料之中。不过死神游戏的奖励道具倒是让他很意外,死亡战车?这名字看上去,很拽很炫酷啊,而且应该就是一辆车吧? 林宇现在正需要一个交通工具把自己送回羊城大学,于是第一时间点开了死神游戏,查看游戏界面中的道具栏。 不出林宇所料,道具栏里面的确出现了一个汽车标志的图案,它整体呈黑金色,表面看上去光滑无比,甚至泛着一层类似于特效的光泽。 我不会真的拥有一辆车了吧,而且还是一辆战车?林宇心里涌起了一股激动,他轻轻点了一下上面的图标,一行关于死亡战车的介绍文字出现了。 “这是一辆专属于死神的座驾,由初代死神亲手打造,可以任意驰骋于人间和魂界,最高时速超过了800k/h。当然,速度并不是它最奇特的地方,死亡战车还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 嗯,不得不承认,因为这短短一行文字,林宇的手掌开始激动的颤抖了。800k/h是什么概念?林宇依稀记得,波音飞机的飞行速度也就大概在900公里每小时左右,这也就意味着,自己开这辆死亡战车只比波音飞机慢了,那么一点点? 除此之外,它还是一个威力强大的武器,所以战车上还装着机关枪,甚至是火箭炮?对于后面这一点,死神游戏没有具体说明,林宇也只能在脑海里臆想一下。 果然到了第五等级,自己又强大了不少啊,林宇难掩脸上的兴奋,点了游戏界面上使用道具的按钮。在此之前他已经确认过,这是一个可以无限次使用的道具。 一辆通体黑色的汽车凭空在林宇面前出现了,它真实的样子比在游戏图标上更加完美,车身底盘很低,全身最高的地方也没有超过林宇的腰部。从车头到车尾是一气呵成的流线型,所有的汽车部件之间没有任何的缝隙,极其光滑的表面能够清晰的照出林宇的样子。 这车,也太漂亮了吧!林宇发自内心的感叹了一句,他从头到尾的好好欣赏了一番之后,打开了朝上的车门,坐在了属于自己的驾驶位置上。 拥有座驾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不过林宇看到眼前的方向盘才意识到更加重要的一个问题,自己根本不会开车啊。按照林宇的计划,是准备在大学毕业之前把驾照考了,反正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在大学期间买车的。他哪里能料到,自己会成为死神,还拥有一辆死亡战车? 就在林宇犯难的时候,驾驶位置旁的屏幕突然亮起了,一个软萌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死神大人,终于等到您了,您现在想去哪里?” 第三百一十四章 疯狂萝莉 虽然声音很清脆还带着一股孩童的稚嫩,但林宇还是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他循声看去,驾驶室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很像二次元的人物。 她眯着一对弯弯的眼睛,两颊上红彤彤的,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原本的妆容,身上穿着一条粉红色的短裙,头发很长带着微微的波浪卷,一直延伸到她腰部的位置。 女孩长得很漂亮,就像是漫画中的花仙子,不过林宇猜不出她的年纪,可能也就八岁左右吧。 “呃,小妹妹,你是?”林宇居然直接脱口而出,可能是女孩的形象太过真实,竟然忘了对方只存在于电子屏幕的后方。 听到林宇的问话,美丽的女孩在他眼前高兴的转了一圈,短裙下摆轻轻的飘了起来,全然是一副童真和美好。 “死神大人,我就是您的座驾,死亡战车啊,”女孩站定后,嘟着嘴巴说道,小嘴粉嫩嫩的,脸上出现了一些调皮。 “你就是,这辆车?”林宇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这样的回答。他本来觉得对方可能是类似于人工智能的东西,比如自动驾驶或者是导航,被初代死神设计在了这辆车子上。但对方却告诉他,这个软萌的妹子就是时速可以高达八百公里,并且威力巨大的死亡战车? 女孩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然后有些委屈的对着自己的两根食指,用低低的声音说道,“死神大人,您是对人家的形象不满意吗?” 看着女孩委屈又难过的模样,林宇早就被萌化了,哪里还舍得让女孩伤心呢。“怎么会,你长得那么可爱,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林宇连忙安慰的说道。 女孩一下子又开心了起来,她抬起头,在电子屏幕的后方蹦蹦跳跳,“太好了,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被召唤出来,外面的世界好像又变得不一样了。” 女孩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宇注意到战车前面的车灯自动亮起了,它快速的闪了几下,就像是在探索这个新的世界。 你还真的就是这辆车啊,林宇感觉自己头上冒出了三根黑线,看来初代死神是一个十足的萝莉控,居然把他的死亡战车设计成了一个软萌妹子。不过这样一来,让林宇头痛的一个问题总算是解决了,既然小女孩和这辆战车是一体的,就自然不需要自己手动来驾驶了。 “死神大人,想好了要去哪里吗?”女孩用一只手指戳着自己的脸蛋问道。 “先送我回宿舍吧,我住在羊城大学”还不等林宇说完,死亡战车的引擎一下子就启动了,强劲的轰鸣声预示着它让所有爱车人士都会兴奋不已的马力。 “知道了,死神大人,您的所有资料我已经在死神游戏中读取,现在就把您送回宿舍。”小女孩迫不及待的说道,她的脸蛋微微鼓了起来,像是用尽全力的样子。“另外温馨提醒一句,死神大人,最好把安全带系好哦。” 林宇本来还想不屑的挥挥手,怎么说自己也是堂堂死神,坐一辆车还怕被甩出去不成?可是这个想法刚刚在脑海中闪过,林宇便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后坐力把自己的身体往后一拉,与此同时,整辆战车像是离弦之箭一样,飞了出去 这个比喻是林宇能够想到的最好形容,因为自己一点都不像是坐在一辆有四个轮子的车子上,更像是在某个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上低速飞行。身旁的路灯像是流光一样在车窗闪过,引擎在持续的加速转动,林宇感觉到死亡战车的速度还在越来越快。 我去,真的要飞起来了,林宇额头冒出了一片冷汗,他悄悄抬了抬眼,发现电子屏幕上显示当前时速已经达到了300公里。高速交通工具林宇当然是坐过的,比如同样时速可以达到300公里的高铁,还有更快的飞机。不过这两者一个有专门的铁路网络,另一个是飞在毫无阻碍的高空之中,所以就算身在其中,也不会有任何担惊受怕的感觉。 但现在林宇的状况完全不一样,死亡战车仍然是在地面飞驰,马路上会有过往车辆、红绿灯、还有偶尔横穿马路的行人。在这样的地方跑300公里是什么概念?就在刚才,林宇看到了一辆为了掉头而逆行的卡车,它正好就在死亡战车行驶的前方。从发现到两车欺近不过短短一秒钟的时间,卡车司机完全来不及做任何反应,而林宇也是瞪大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死亡战车发出了漂移中特有的轮胎摩擦声,接着在速度毫不减缓的情况下,贴在大卡车身旁一晃而过,留下卡车司机后知后觉的踩下刹车,看着自己前方已然变得空无一物,一脸蒙圈。 好在目前行驶的地段还属郊区,现在又是深夜,所以马路上基本没什么车辆。不过林宇抹了抹自己的冷汗过后,还是默默的系上了安全带,用一种带着商量的口吻说道,“那个,能不能开慢一点,我其实,不赶时间。” 小女孩脸上是一副专心致志的表情,听到死神大人发话,她疑惑的问道,“现在我跑的不是很慢吗?还不到我最快速度的一半,死神大人,要不要试一下人家的极限速度,八百公里?” 看着小女孩坚毅的眼神,林宇体会到了那五个字,人不可貌相。这个萝莉一点都不像看上去那么软萌好不好,居然想在羊城的马路上开到八百公里,这完全是一个疯狂萝莉啊! 林宇虽然在心里这么想,不过脸上还是岿然不动,他缓缓的说了一句,“开到八百公里不太好吧,到了市区就有很多车辆,说不定会被人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去。” 本以为疯狂萝莉听到自己这么说会收回一点理性,没想到她却发出了孩童般稚嫩的笑声,咯咯的说道,“死亡战车可不是普通的汽车,它是属于死神的座驾,能够自由穿梭于人间和魂界之间,一般的相机是拍摄不到的。而且它具备两种模式,一种是人间实物形态,一种是魂界灵魂形态。死神大人只要将它稍作切换,就可以不用担心被人类发现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虚幻的世界 “噢?死亡战车还有灵魂形态?”林宇眼神中掠过一丝诧异,不过稍微一细想也就明白了,既然要坐着这辆车进入魂界,就不可能再是现在这样的实物形态。 林宇的手机响起了叮的一声,上面出现了一条来自死神游戏的提示,“死亡战车马上就要进入羊城市区,是否立即转变成灵魂形态?” 林宇毫不犹豫的点了‘是’的按钮,不得不说,自己的这辆座驾实在太拉风了,开起来又像要起飞一般。要是不转变成灵魂形态,说不定第二天就要登上网络头条。 形态转化就发生在短短一瞬间,死亡战车完美的黑金流线形状消失了。在真实的世界它已经变得无影无踪,而在林宇的眼里,仍然能够看清楚它每一个细节的样子。 原来它把我也变成灵魂形态了,林宇伸出手掌看着自己的五指,此时的自己和戴上死神之帽没什么两样,也只有这样才能和死亡战车新的形态融为一体。 道路的前方开始出现了很多车辆,它们的车尾亮出了一片红灯,停在了一个需要等待的十字路口。小女孩脸上写满了兴奋的模样,她的脸蛋红扑扑的,轻咬嘴唇说了一句,“继续加速!” 林宇明显感到车头出现了更大的马力,引擎依旧散发出振奋人心的轰鸣声,不过这个时候外界已经听不到了。死亡战车很快就追上了前方的车龙,这一回,小女孩没有甩出一个漂亮的漂移,也没有改变方向,而是径直冲了过去。 车头和前方的车尾相撞了,不过没有发出任何的碰撞声响,第一辆车和驾驶室的司机都被死亡战车穿过,接着是第二辆、第三辆,以及最后一辆载着不少晚归市民的公交车。 红绿灯被死亡战车无视了,还有一切在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真实世界对它来说变得畅通无阻,小女孩肆无忌惮的加足了马力,林宇亲眼见证时速飙升到了600公里。 地面交通工具到了这个速度,周围的一切开始变得虚幻起来,路灯和建筑物的光线变成了连续的流光,凭肉眼已经很难分清楚外面实物的模样。速度更快,林宇反而更加安心起来,他很清楚这样的状态是不会造成任何危险的。林宇开始舒舒服服的躺在了驾驶室的座位,眼角透过车窗看着外面的世界,那是一幅神秘而又美好的图景,就像是驰骋在一个特殊的宇宙,又像是进入了一条战车开辟出来的时空隧道。 从演艺中心到羊城大学的距离,对死亡战车来说还是太短了,完全不能让它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小女孩只能略有遗憾的在进入大学校门后开始减速,外面的世界逐渐变得清晰,最后林宇发现战车已经稳稳地停在了自己宿舍楼下。 “死神大人,如果有什么需要,记得随时召唤我哦,”在林宇下车之前,小女孩意犹未尽的说了一句。 林宇微笑着点了点头,从朝上打开的车门走了下来,林宇回头看了一眼自己漂亮的战车,心中升起了一股不一样的满足感。 本来想着把战车收回游戏道具栏,不过脑海中响起了小女孩刚才说过的那句话,她好久都没有得到死神召唤了。女孩应该不想待在一个虚拟世界里面吧,反正灵魂形态下别人也看不见,不如就让它停在宿舍楼下算了。 “你就在这里好好待着,不要乱跑,我明天再让你出去兜兜风,”林宇透过驾驶室的车窗说了一句。 小女孩自然是兴奋的手舞足蹈,连车屁股都前后摆了几下,林宇摇头笑了笑,用手掌轻轻拍了拍车顶。 走进宿舍楼的时候,林宇的身体自然而然的取消了灵魂形态,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从上车到现在居然只花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如果按照平时坐地铁算,至少也需要一个半小时。宿管阿姨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林宇蹑手蹑脚的走上了楼梯,一层霜白似的月光从楼梯的窗户处洒了进来 这一晚,林宇睡得特别香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冯可儿顺利出道,还是自己拥有了专属于死神的座驾,他在睡梦中嘴角都有微微的笑意,这一觉他一直睡到上午九点才醒过来。 “林宇,你还没有起床啊,老家伙又开始点名了,”睡梦中手机铃声响起了,林宇接到了许飞航打来的电话。许飞航的声音压得很低,听得出来是在课堂上偷躲着打电话。 “现在点到哪儿了?”林宇随口问了一句。 “点到7号了,怎么办,老家伙今天有点抽风,居然要每个人站起来回答到,”许飞航语气有些焦急。放在以前,都是他想办法帮林宇糊弄过去的,有时候冒充他的笔迹写个签到卡,有时候捏着嗓子回应一声到,大部分时候都能蒙混过关。但是今天不一样,要是许飞航在众目睽睽之下站起来两次,是肯定会被发现的。 “帮我拖一下,我马上就赶过来,”林宇好歹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他希望在大学毕业的时候,顺利拿到一张学位证书,也算是对自己和父母的一个交代。 “行,我想想办法,”许飞航一口答应了,可是刚刚挂断电话,又不知道应该如何帮助自己的死神室友。这座教学楼是离自己宿舍最远的一栋,平时走快一些也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就算林宇一路狂奔过来,起码也要花上五、六分钟吧。老家伙点名两、三秒钟一个,眼看着马上就点到15号了,自己哪里拖得了那么久? 林宇的学号是27,粗略算下来,只剩下最后半分钟的时间。许飞航眼看着同学一个一个站起又坐下,终于颤巍巍的举起了自己的手,硬着头皮说了一句,“老师,我,我肚子痛。” 点名的教授终于停了下来,他扶了扶眼镜看向许飞航,“一上课就肚子痛,刚才干嘛去了?” 许飞航有些尴尬的撇了撇嘴,他意识到自己的演技太差,一眼就被老教授看穿是在故意找茬。 “我,那个,我”,许飞航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空座位上出现了一个人影,许飞航感觉自己后背被人拍了一下,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行了,我已经到了。” 第三百一十六章 飙车 “我,好像,又没事了,”许飞航差点就要把我想去拉shi脱口而出,被全班同学当成笑话一样看着的感觉实在不好受,这个时候冲出教室还能挽回最后一点颜面。没想到自己才拖延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林宇就已经赶到教室了? 老教授没好气的瞪了许飞航一眼,“那就赶紧坐下吧,我们继续点名。” 教室重新回到了原本的秩序,一个接一个同学站起来答到,没有人会把目光继续放在许飞航身上。他悄悄转过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林宇,轻声问了一句,“你现在,是可以飞了吗?” 这是许飞航能想到最合理的解释,自己刚才打电话的时候林宇还在睡梦当中,这么远的距离要是不飞过来,就算跑得再快也是没有用的。而且现在看自己的这位室友,脸不红心不跳,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就说明刚才肯定没有一路狂奔。死神会飞也是有可能的吧?许飞航脑袋里突然闪过这样一个画面,林宇像古代仙人一样脚踩七色祥云,从自己宿舍的阳台凭空飞起,在高空中划过一道长长的弧线,接着稳稳地落在了教室外的走廊上。嗯,他一定就是这么飞过来的,许飞航眼神中闪烁出对神的膜拜。 看着自己室友眼睛里的星星,林宇有点无语了,天知道这小子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呃,准确的说,我其实是开车过来的,”林宇撇了撇嘴说道。他之所以能够如此快的赶过来,还要归功于自己刚刚获得的死神座驾,死亡战车。林宇昨晚就把它停在自己宿舍楼下,所以一接到许飞航的电话,林宇立即戴上了死神之帽,从宿舍楼阳台飘然而下坐进了自己的战车。 灵魂状态下的死亡战车,可以无视一切阻碍,加上它本身就是一个暴走萝莉,所以刚才林宇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横穿过了学校的体育场、图书馆、还有正在准备中午饭的中心食堂。这一段短短的距离,只够死亡战车加速到二百公里,林宇依旧没能见证最高时速八百公里的样子。 “你开车来的?”许飞航别有深意的看了林宇一眼,他很清楚自己的室友根本就没有车,好像至今连驾照都没有考,又何来开车一说?他肯定是在故意瞒着我,许飞航没有继续刨根究底,死神的世界本来就不是他可以窥探的,他重新转过身,装出了一副认真看书的模样。 林宇的学号很快就被叫到了,他若无其事的站起身答了一声到,全班同学几乎都在低着头,没有人注意到就在一分钟之前这个人并没有出现在教室里。 过了几天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活,林宇培养出了一个新的爱好,就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潜出寝室开着自己的战车出去兜风。 一开始,这个要求是暴走萝莉提出来的,她在林宇面前嘟着自己粉嫩嫩的小嘴,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死神大人,你就让人家出去兜兜风嘛。” 林宇不忍心让小萝莉失望,特别是在对方戳着自己两根手指的时候,他答应没事就带她出去转一圈,好让她可以看看外面崭新的世界。 一两次过后,林宇自己也同样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特别是当暴走萝莉发现大街上空无一人,便开启飙车模式的时候,林宇感受到了引擎带来的激情,还有极速状态下一种特殊的刺激和快感。 怪不得,以前总是能看到有人晚上在大马路上飙车,他们大多骑着一辆经过改装的摩托车,在巨大的引擎声中呼啸而过。 林宇这天晚上也碰到了飙车一族,他的摩托车被改装得很绚丽,整体喷上了鲜红色的油漆,一条条黑色斑纹有规则的印在了车身上,从外表看去,就像是一只强劲有力的红色猎豹。 飙车族的头盔也是红色的,他把头盔摘下来露出了一张桀骜不羁的脸庞,“哥们,你的车不错啊,我们来比试一场,怎么样?”飙车男用一种挑衅的语气问道。 林宇的战车正好停在了他的旁边,前方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公路,经过这段时间的踩点,林宇发现这里是最适合晚上飙车的地方。不过这样的道路同样也会被其他飙车族发现,林宇刚想要放肆的驰骋一番,就发现车窗外冒出了一个看上去很自大的男人。 “你,想跟我比试?”出于礼貌,林宇放下车窗,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飙车男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拍了拍自己的摩托车油箱,“我的猎豹可是经过我自己亲手改装,这半年来就没有碰到过对手,我看你这辆车也改的不错,敢不敢跟我比一比?” 在飙车男眼里,看上去外形非常拉风的死亡战车肯定也是经过改装的,原型也许是,一辆保时捷跑车?飙车男对自己的猎豹拥有完全的自信,他并不是没有跟跑车比赛过,那些听上去大名鼎鼎的汽车品牌最后都被自己甩在了身后。所以飙车男开始体会到了一种感觉,无敌是多么的寂寞。难道整个羊城,就找不到一辆能够超过自己猎豹的车子吗?这样下去,自己一个人玩也没什么意思啊。 “我只是想出来兜兜风,没想过要跟谁比试,”林宇微笑着回答了一句,他可是清楚自己战车的恐怖速度,要是让那么自大骄傲的男人怀疑人生就不太好了。 飙车男燃烧起来的兴致可不会因为林宇的一句话就浇灭,“别啊,我们今天碰上了就是缘分,反正谁输谁赢也不会被别人看到,我们就比一场,交个朋友,怎么样?” 看得出来,飙车男的确很寂寞,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新面孔,说什么也要一较高下。林宇本来还想说拒绝的话语,因为自己的战车和对方的小摩托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这场比试对他来说毫无悬念可言。 但正当林宇要脱口而出的时候,屏幕上的小萝莉涨红了脸,她用央求的语气低声说道,“死神大人,人家,人家也想比一下” 第三百一十七章 彩头 小萝莉虽然尽量压低了声音,但从她的表情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小萝莉已经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比赛而兴奋了。她让战车引擎出现了阵阵轰鸣,就连车身也跟着一颤一颤的,就像是一匹正在蓄势待发的赛马。 林宇有些无语了,没想到暴走萝莉对这样的比赛也会感兴趣,他直击要害的说道,“你,会把别人吓到的。” “人家,人家跑慢一点不就行了,我保证不会超过他太多,”小萝莉竖着自己两个胖乎乎的手指,做出了发誓的动作。林宇又一次被她可爱的模样打败了,看来她是被关在道具栏里面太久了,急需找一点乐子。 “好吧,今天就让你比一次,下不为例,”林宇勉强答应了下来,他很难想象几分钟之后自己看到的会是怎样一幅场景。不过既然决定要比试,还是增加一点筹码比较有意思。 林宇再次转头看向了飙车男,提高声音回答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来玩一次。再加一个彩头吧,就赌一万块,怎么样?” 林宇笑嘻嘻的伸出了一根食指,一万块的金额不算太大,但也算是一笔可观的钱财。飙车男肯定花了不少钱改装他的摩托车,区区一万块他肯定是拿得出来的。 飙车男没想到事情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刚才对方还不想跟自己比试,现在怎么又想增加彩头了?莫非自己碰上了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飙车男仔细打量了林宇一眼,看对方的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脸上还有一股没有褪去的青涩,应该还是一个在读书的大学生吧?飙车男默默在心里想着,他开的这辆车肯定价值不菲,本身一辆跑车的售价就高达数百万,再加上全面的改装 飙车男心里很快就有了一个定论,这个年轻人肯定就是一个富二代。拿着父母给的钱天天吃喝玩乐,晚上又开着改装车出来狂飙,那一万块的赌金只不过是他随口一说,其实对方根本就没把这点钱放在眼里。就像他给的理由一样,只不过是增加一点彩头罢了。 当然,飙车男自己也是个有钱人,就是还没有达到身家显赫的地步。否则他玩的就不是摩托车,而是像林宇一样的跑车了。 “行,一万块就一万块,”飙车男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钱包,但很快理智就让自己停止了这个动作。我摸钱包干嘛?这场比试,我肯定是要赢的,那一万块只会从对方的钱包里拿出来。飙车男做好心理建设之后,脸上重新恢复到了信心满满的模样,他将红色头盔重新戴上,胯下的摩托车发出了有力的咆哮声。 比赛规则很简单,只要谁先到达三十公里外的终点,就算谁胜利。这一段赛道飙车男很熟悉,他已经记不清楚在这里赢过多少次对手,当然,今晚也会跟以前一样。 飙车男手势落下的时候,他的红色猎豹咆哮着窜了出去,经过他改装的摩托车果然非同凡响,起步就有接近一百公里的时速。 林宇的反应慢了半拍,或者说小萝莉在他的指示下故意放水,直到对方飙出了十数米的距离,战车才不紧不慢的开了出去。 透过摩托车的后视镜,飙车男看到了自己对手笨拙的模样,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意,自己的担心果然是多余的,对方只不过是一个有钱没处花的富二代而已,在赛车方面,他根本就是一个业余选手。 红色猎豹一路领先,飙车男再次体会到一骑绝尘的快感,与此同时,心中又升起了巨大的寂寞。还是没有找到对手啊,把跑车改装的再拉风又怎么样,最终只不过是华而不实的纸老虎而已。 飙车男甚至抬头看起了今晚的夜景,这并不是一个晴朗的夜晚,很多星光都被遮蔽在了云层里,只有少数的一些月光透过云层洒了下来。公路两旁是昏黄的路灯,灯光和月光交叠在一起,塑造出一种不太像现实的朦胧之感。 这正是飙车男喜欢在深夜飙车的原因,马路上不太像现实的虚幻,让他有一种驰骋在幻想世界中的错觉。在这个专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狂飚到最高时速,风驰电掣的身影,就像是自己掌握了整个世界。 飙车男沉浸在自己的幻想当中,眼神都有些迷离,他差点就忘了自己还在跟别人比赛,因为自己从一开始就把对方甩出很远了。 不过一个越来越近的引擎声把他从幻想惊醒了,他诧异的看向了摩托车的后视镜,一辆闪烁着黑金光芒的跑车从正后方紧追过来,它的车身呈现出极致的流线型,看不到任何部件之间的空隙,就如同是天然有这么一辆车子存在于自然界一般。 跑车的引擎是那种很舒服的轰鸣声,听上去不会让人觉得烦躁不安,光凭这个声音就知道它出身的高贵,就像它的外表一样透着一股低调的奢华。跑车在飙车男的身旁擦身而过,就算是相对速度也仍然快出不少,飙车男的额头瞬间就冒出一片冷汗,他急转油门,自己的红色猎豹再次加速。 “控制一下,你要是跑得太快,他就追不上了,”林宇坐在驾驶室轻声说了一句,他发现暴走萝莉一不小心就跑到了三百公里,相当于一辆高铁的速度,这让对方还怎么跟自己比赛。 不过飙车男还算很争气,三百公里的时速没能甩开他,他的红色猎豹发出了更加强劲的咆哮声,以微弱的优势再次冲到了战车的前面。 重新超过对方,飙车男大松了一口气,他很清楚一般跑车的极限速度也就三百公里,经过改装达到三百五十已经很难得了,可是自己的摩托车极限速度可是四百! 飙车男看着自己前方的时速表,现在已经超过三百五了,距离极限速度还差最后一点点。好久没有碰上这么厉害的对手,居然把自己逼到了这个份上,不过飙车男相信,只要保持目前的速度就可以稳操胜券了,不必把最后的底牌亮出来。 他的这个想法才刚刚在脑海中闪过,一道熟悉的黑光再次从眼角转移到了前方,飙车男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草,又被超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努力的感觉 更让飙车男郁闷的是,就在两车相错的时候,他甚至透过车窗看到对方朝着自己挥了挥手,脸上浮现着一种轻松淡然的笑意。 这个笑容让飙车男的背脊一凉,现在可是开到了三百五十公里的时速,在这种狂飙的速度下他一点都不敢分心,两只手掌死死的抓住了摩托车的龙头。可是对方比自己开得更快,还能腾出一只手来对着自己打招呼?这一点都不科学,就像,就像那辆车不是他自己在开一样! 飙车男当然不会知道,死亡战车的确不是林宇在开,他只不过是装模作样的把双手放在了方向盘,然后时不时提醒那个暴走萝莉把速度放慢一点而已。 飙车男眼睁睁看着自己又被甩在了后方,一股不服输的倔劲从心里冒了出来,他不是看中那一万块的赌金,而是接受不了输在一个毛头小子的手下。对方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纨绔的富二代而已,自己在飙车技术上耕耘多年,怎么能输给这样的人? 飙车男咬了咬牙,红色猎豹似乎也发怒了,它发出了更加震耳欲聋的嘶吼,速度在不断升高,越来越接近它所能承受的极限速度 “死神大人,你就让人家跑四百公里吗,好不过瘾哦,”安静的驾驶室,暴走萝莉嘟着嘴发出了低低的抱怨声。 林宇只能用一个长辈的语气说道,“你要给别人一点希望,要是一下子就跑到五百公里,别人就不想跟你玩了。” 暴走萝莉似懂非懂的眨了眨眼睛,她的确发现自己保持四百公里时速的时候,骑着摩托车的人类还在加足马力奋起直追,不过他的极限速度好像也就只有这样了。 林宇其实早就看破了这一点,所以他指挥着暴走萝莉慢慢加速,从而摸清楚飙车男的极限速度到底在哪。根据过去半分钟的观察,飙车男的速度一直停留在四百公里的样子,不管他再如何努力追赶,也始终和自己保持着一段十米左右的距离。 “既然他最快只能开四百,那我们就开三百九吧,”林宇带着一股坏笑说道。 小萝莉越来越懂得这场比赛的乐趣了,她二话不说的将速度降了下来,时速变成了三百九十公里… 飙车男的眼眶有些发红,他想起了自己没日没夜改装摩托车时的场景,就算时速只提高十公里也能让他兴奋好一阵子。为了亲手打造出一辆最快的摩托车,享受一次次将对手甩在身后的乐趣,飙车男甚至不惜啃读起了一本《机械动力学》的大学教材,这本教材上的很多字他都认识,可只要连在一起他就经常搞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就算如此,飙车男还是把《机械动力学》啃完了,天知道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是什么心情,飙车男抱着那本快要翻破的书,抬头看着外面的天空,眼泪都差点要流下来。 没错,飙车男被自己感动得哭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哪一天像现在这么努力过,飙车男知道自己拥有很好的家境,就算天天游手好闲,自己从父母那里拿到的生活费也比一般人的工资高出好几倍。所以飙车男从来都不知道努力是什么感觉,但为了成为羊城最快的车手,他终于深刻的体会到。 正所谓一份努力一份收获,飙车男发现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他向很多老手发起了挑战,结果全都成为了自己改装车的手下败将。 因此,飙车男早就封自己为车神了,没有人能够超过自己红色猎豹的速度,他开始体会到了无敌的寂寞。 本以为从今以后自己只能自娱自乐,没想到就在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夜晚,一个看上去毫无赛车经验的年轻大学生,居然屡次轻松的超过了自己。就算自己怎么奋起直追,甚至不惜让红色猎豹超负荷奔跑,也始终和对方差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眼看终点马上就要到了,飙车男认为自己这一次肯定要以失败而告终,自己从此就要走下车神的宝座,让给那个开着跑车的纨绔富二代。飙车男无疑是很难甘心的,他甚至又想起了自己啃读《机械动力学》时的情形,不禁感觉悲从中来。 可就在这时,飙车男的眼睛突然一亮,因为他发现对方的速度降下来了,十米的差距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短,仅仅一个喘息的时间过后,飙车男再次变得一马当先。 所有的悲伤情绪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飙车男还是红着眼睛,但嘴角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终点近在咫尺,自己这一次超过对方就可以直接获得胜利,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自己还是羊城车神,对方果然还是嫩了一点! 应该是改装的某个部件契合程度不够好吧,飙车男心里冒出了这样一个揣测,一般来说上去的速度是不会慢下来的,除非车子的部件出了问题,比如高速行驶下的磨损造成摩擦力增大,这样加大的阻力便会让车速降低。虽然只是一点点的差别,但在旗鼓相当的车手之间却是显而易见。 不过对方也算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对手,能够挑战自己车神的权威,可以称得上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等自己赢得了这场比赛,就跟对方交个朋友,以后没事也可以再互相切磋一下。 飙车男在心里美滋滋的想着,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自己既赢得了比赛又获得了一个可以较量的对手,以后晚上飙车就没那么寂寞了。 终点就在一百米之外,这样的距离对于四百公里的时速来说不过是短短一瞬间,飙车男有了一种稳操胜券的姿态,他深深体会到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要不是自己没日没夜的把《机械动力学》读完了,怎么能够永远屹立于不败之地呢? 他的嘴角不受控制的上扬起来,红色猎豹马上就要越过终点线了!就在这时,一道黑光再次从他的身边闪过… 准确的说,应该是呼啸而过,因为就算是相比较之下的速度也仍然有风驰电掣般的效果,飙车男的脸部一下子就僵了,黑色光芒毫无悬念的率先冲过终点,飙车男甚至看到它的尾部喷出了蓝色的火焰 第三百一十九章 单曲循环 终点的另外一侧,林宇放下了死亡战车的车窗,飙车男的红色猎豹也停在了他的旁边。两个人目光相接的时候,飙车男的眼神只能用复杂来形容。 对于经常跟人比赛的他来说,车速的感受是比一般人强很多的,就算他自己只能达到四百公里的时速,但如果有人比他跑得更快,他也能够目测出对方的速度大概是多少。 就在刚才,那辆闪着黑金光芒的跑车从他身旁呼啸而过,飙车男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地上的交通工具能够达到这种速度,那是六百,甚至七百公里? 电视上的专业赛车手,由于赛场上各种弯道的设计,最高时速也就三百公里左右。因此飙车男发现,他的红色猎豹速度可以超过专业赛车手的时候,飙车男的心里有了巨大的成就感。可是一分钟前的那一幕,让他的世界观瞬间崩塌了,自己费尽千辛万苦达到的极限速度,在对方眼里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虽然那个夸张的速度只有短短一瞬间,但飙车男有理由相信,对方其实一直都在隐藏实力,那辆跑车的真正速度说不定比刚才还更加惊人! 去td《机械动力学》,这,这根本就不是科学可以解释的!飙车男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他发现自己以前做的不过都是无用功,再怎么搞懂《机械动力学》,自己也没有办法让摩托车达到那样的速度。 飙车男身上没带那么多现金,于是直接将一万块钱转到了林宇的银行卡上,看到金额到账的短信提示,林宇笑着挥了挥手,关上死亡战车的车窗,扬长而去。 飙车男垂头丧气的坐在摩托车上,看着那辆跑车远去的身影,感觉自己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全世界。他没脸跟对方要手机或者微信号码,也不打算将来再跟对方比试切磋了,自己引以为傲的红色猎豹,在那辆神秘的黑金跑车面前根本就是跳梁小丑。 对方快要离开的时候,飙车男其实很想问一句,“大哥,你这辆跑车是怎么改装的?还有车尾喷出的那种很炫酷的蓝色火焰,到底是什么东西啊?”这是飙车男心里最大的疑问,不过话到嘴边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因为一旦问出这样的话,飙车男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傻子。 经过了这天晚上的比赛,飙车男似乎对赛车提不起兴趣了,他回到家后将红色猎豹锁进了地下室,和其他暂时不用的物品丢弃在了一起。他睁着眼睛想了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他给自己的父亲发了一个短信,“爸,我现在想跟着你,学一学怎么管理公司” 不仅是飙车男改掉了这个毛病,就连林宇也很少晚上出去兜风了,因为他发现暴走萝莉实在太拉风,要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恐怕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小萝莉对外面的世界也没那么好奇了,她可以很安分的待在林宇宿舍楼下,就像是一辆随时等待被开走的普通车辆,只不过是隐形的而已。 但小萝莉提起了另外一件事,“死神大人,人家的武器好久都没用了,什么时候再让人家发射一次?” 这句话让林宇直接就冒汗了,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 c o m 还发射一次?这里可不是什么游戏战场,而是真正的人类世界,林宇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死亡战车发射出什么奇怪的东西,然后一座高楼大厦就被夷为平地。 “这事,以后,以后再说吧,”林宇只能敷衍了过去,视若无睹的看着小萝莉嘟起了自己的小嘴… 过了一段时间的普通大学生活,林宇仍然没有接到来自死神游戏的新任务,不过还是有一件事情发生了悄然的改变,就在某一天中午回到宿舍的时候,林宇听到自己宿舍传出了一段非常熟悉的旋律。 这段旋律就算只听一遍,林宇恐怕也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是冯可儿出道后的第一首歌,《重生》。 林宇曾经在羊城演艺中心亲眼看着冯可儿演唱这首歌曲,这首歌经过她的演绎,就像是在诉说着一段催人泪下的故事,又透着一股勇敢与命运作斗争的倔强。加上冯可儿天籁般的嗓音,感动、励志、享受,就是林宇听完这首歌的全部感受。 仅仅只听一遍,林宇就知道这首歌会成为中华乐坛又一个经典,每个人都能在歌曲中找到自己人生的一段故事,这就是冯可儿嗓音的魔力。因此当晚在演唱会的观众席,林宇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因为他知道冯可儿已经成功了。 声音是从周光华的音箱里面传出的,他一边吃着从食堂带回来盒饭,一边在网上下着象棋。也许是对手并不需要他费太多脑力,因此在无聊的等待时间中,他随意在企鹅音乐软件上点开了一首歌曲。 周光华表情一开始是不耐烦的,因为他发现系统给他匹配出的对手实在太弱了,自己用脚趾头下都能让对方毫无反击之力。在某一瞬间,周光华突然想起了那个天才象棋少年,和他下棋有一种真的在战场上厮杀的乐趣,只不过自己很久都没碰上这样的对手了。 接着,音乐开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当那个无比纯净的嗓音从音响里传出的时候,周光华诧异的抬了抬眼,他瞄了一下电脑屏幕,上面显示这首歌曲的演唱人叫做,冯可儿。 冯可儿?应该是个新人吧,周光华没听过乐坛里面有这样一位歌手,他切换到了下棋的游戏界面,对方终于走出下一步了,周光华不假思索的点了一下鼠标,事实上,他早就已经想好接下来的十步应该怎么走。 歌曲渐渐演唱到了高潮的部分,周光华胡吃海塞的动作停了下来,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被这个声音感染了,也许是因为在下象棋的原因,他想起了那个天才象棋少年在决赛时的表现。 歌曲充满了一种拼搏和不服输的情感,就像少年在大礼堂里面的坚持,他其实早就体力不支了,脸色惨白的像一张纸,可是少年依旧计算出了让自己决胜的最后一步。当裁判宣布他获胜的时候,少年没能享受胜利的喜悦,而是晕倒在了座位上。 眼前的画面和歌曲一起结束,周光华突然觉得眼角有些湿湿的。音乐软件自动切换到下一首,他迅速点击了一下向后的箭头,并且将播放模式改成了单曲循环 第三百二十章 演出 林宇没有说什么,他看上去是在随意浏览网页,实际上却是在默默观察周光华的反应。对于可儿的歌声,林宇当然有十足的信心,他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和可儿在ktv唱歌时的情景,那感觉就像是在歌声中谈了一场又一场的恋爱。 《重生》是可儿的首发单曲,林宇想知道一个普通人听到这首歌是什么感觉,他是否会像自己一样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这个答案很快就揭晓了,在周光华点了单曲循环的时候,在他居然把那一盘象棋下输了的时候,在他把电脑上的游戏界面退出默默听着歌声一言不发的时候,林宇就知道可儿的这首出道单曲一定会大获成功。 很久以后,林宇已经记不清楚耳边的旋律重复过多少遍了,周光华似乎终于从神游中醒了过来,他转头对着林宇说了一句,“这首歌叫做《重生》,你有听到吗?我,我觉得很好听。” 周光华不太擅长向别人推荐东西,很多时候,他都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比如他可以在网吧通宵下象棋,比如在备考的时候他可以用一个下午就将整本教材看完,然后随随便便考一个九十来分,又或者他可以没日没夜的睡上一整天,连厕所都不用起来上。 林宇一直觉得周光华也是一个天才,就像自己曾经在孤儿院见到的小恶魔,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居然会向自己推荐一首歌曲,尽管他只是说了一句,很好听而已。 林宇本来想回,你都单曲循环多少遍了,我怎么可能没有听到?不过转而脸上笑了笑问道,“这首歌,真的有那么好听?” 周光华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嗯,歌手是一个叫冯可儿的新人,现在只发了一首单曲,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 林宇同样投出了略带好奇的目光,看得出来,自己的室友是对这名新人的长相非常感兴趣。恐怕听到这首歌的任何一个人都有着和周光华类似的想法,只不过林宇没有告诉他的是,叫做冯可儿的歌手自己早就认识,而且她的成功出道和自己有着莫大的关联。 也许这就是华吶唱片公司的营销手段吧,先通过声音去感动大众,激起听众们的好奇心,等到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再让冯可儿出现在公众的面前。这样一个集才华和长相于一身的歌手,想要不红都难。 林宇也点开了企鹅音乐播放软件,他一眼就看到了可儿的歌曲在新歌榜上排名第一,歌曲旁边有一个hot的标识,显示出这首歌现在的火热程度。林宇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容,能够让一个女孩获得重生,这也是当死神的另外一种乐趣。 后来几天,林宇都有在关注新歌排行榜的变化,这个榜单的不确定性很大,有些歌才冲上来一天,第二天就被挤出去了。因此隔几天再看,会发现又多了好几首陌生的新歌,不过不论其他的歌曲怎么变化,第一的位置永远是可儿的《重生》,它的排名稳当无比,就像是不可撼动一般。 接下来,越来越多的现象让林宇欣喜不已,他发现有人开始在电台点播《重生》,羊城市区的商场也会响起《重生》的旋律,最近这一次,他在学校中心食堂吃饭的时候,居然听到学校广播也在播放这首歌曲。主持人在点播时,还加上了时下最受年轻人欢迎歌曲的标签。 没过多久,华吶唱片公司终于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机,让冯可儿出现在了大众的视野。她出现的方式是一个音乐短片,背景当然就是《重生》这首歌,短片里面讲了一个看上去很离奇,却又显得非常真实的故事。 一个怀揣音乐梦想的女孩,成为了一名巨星的关门弟子,巨星一心想把她打造成自己的接班人。不过女孩一开始并不懂得珍惜,她因此受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磨练,后来,女孩终于获得了巨星的认可,成为了她唯一的接班人。但就在她即将出道的时候,意外陡然发生,竞争对手用一瓶饮料毁掉了女孩的嗓子。 女孩因此沉溺了长达十年之久,不过幸运之神终究还是眷顾了她,一个挥着白色翅膀的天使在短片里面出现了,它将女孩的嗓子重新治愈,女孩终于站上了她一直梦寐以求的舞台。就在她穿着华丽的演出服装,所有舞台灯光都打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女孩流着泪,开口唱出了《重生》的第一句歌词 这个音乐短片让所有看到它的人都为之动容,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天使是不存在的,因此这个故事很有可能是胡编乱造。但奇怪的是,一边听着《重生》的旋律一边看着短片的时候,总有一种真实感让他们很难跳脱出来,不少女孩流下了感动的眼泪,她们觉得那就是这首歌的演唱者,冯可儿的真实经历。 音乐短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在上线三个小时之内点击就破了一千万,之后更是像病毒一样,在微博、朋友圈、各大音乐平台疯狂传播。所有人都借着音乐短片认识了冯可儿,她的重生故事让人感动,她的绝美容颜更加让人过目不忘。 周光华看到冯可儿的长相之后,天才的骄傲消失的无影无踪,居然彻底沦为了冯可儿的迷弟。他开始在网上到处搜索冯可儿的演出行程,说什么也要到现场亲眼目睹一番女神的风采。 很快的,周光华真的找到了冯可儿的演出信息,它被发布在了华吶唱片公司的官方网站上。上面写着冯可儿一个星期之后的演出行程,她将开启一场校园巡回音乐会,而音乐会的第一站,居然就设置在羊城大学。 周光华差点就要高兴得从座位上跳起来,他振臂高呼了一句,“我马上就要见到我的女神了!”林宇和许飞航两个人面面相觑,问过才知道,是最近非常火的歌手冯可儿要来羊城大学演出。 她要来,我的学校吗?林宇心中一动。放在桌面上的手机亮了起来,上面显示着一条新信息,“林宇,我是可儿,这是我的新号码。你是在羊城大学,对吧?” 第三百二十一章 神秘巨星 自从冯可儿的出道演唱会之后,林宇和她就没有再见过面了。一是考虑到冯可儿接下来应该会很忙,她不再是那个住在贫民窟给布娃娃贴眼睛的女生了,而是一颗在歌坛冉冉上升的新星。二是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自己是一个死神,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不是普通人类,而冯可儿的人生是因为死神任务才与自己擦肩,既然如此,是否应该在结束任务后就互不打扰? 林宇还没有想明白应该如何处理这段关系,可儿的短信便已经发过来了,她以前是没有手机的,因为过去的生活很简单也不需要和别人联系。这个新号码可能是唱片公司送给她的,而自己的联系方式,可儿应该是从方雅那里得知,毕竟自己跟方雅联系过很多次。 看来她已经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大学生,而不是什么唱片公司的经纪人了,林宇看着收到的短信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复,所以可儿的校园巡回音乐会第一站选择在羊城大学,也是因为自己吗? 想了半天,林宇只在手机上回了两个字,“是的。” 分开后的第一次联系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羊城大学却因为冯可儿变得热闹起来,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位刚刚出道的歌手,说着她那个音乐短片里面的故事。 影院上演了一部新的印度片《神秘巨星》,它同样讲述了一个女孩想成为歌手的故事,不过女孩受到的最大阻碍来自于自己的家人,她的父亲长期对母亲家暴,也非常反对自己的女儿成为歌手,先后将她的吉他以及笔记本电脑都摔烂。影片的最后,女孩被迫跟随父亲去往别的城市,在那里还有一个等待着迎娶她的新郎。不过一家人在机场,当父亲要把女儿的吉他扔进垃圾桶时,一直默默忍受的母亲终于爆发了,她拿出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背上女儿最心爱的吉他,让女儿站上了属于她的领奖台。 影片落幕的时候,不少女孩都为这个神秘巨星流泪,她们很快意识到,音乐短片里的冯可儿就是中华的神秘巨星,自己说什么也要到现场去支持她的音乐会。 因此,本来票价就不高的音乐会门票在上线十分钟内就被抢购一空,周光华突然在宿舍里面鬼哭狼嚎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网络在今天莫名其妙慢的出奇。那个早就打开购买门票的网页,一点进去就开始了无休无止的刷新,尝试了几次关闭又重新打开之后,周光华发现自己终于进去了,但上面显示的是三个字,“已售完”。 周光华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为了能够亲眼见到自己的女神,周光华已经满心欢喜的期待了好久,可是到了最后的关头,他却连一张门票都没有抢到。 林宇和许飞航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室友如此失落,他脸上受到打击的表情,简直比连输十盘象棋还更加夸张。林宇有些于心不忍了,他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周光华,要不要我,帮你搞一张门票?” 周光华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他像见到救世主一样盯着林宇说道,“大哥,要是你能帮我搞一张门票,你让我做牛做马我也愿意啊。” 林宇撇了撇嘴,他知道华吶唱片公司一定会有一些门票留在自己手上,用来分给公司的高层或者是一些重要的同行,如果通过可儿去要几张门票,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试试吧,要是拿到票了,你请我们吃顿饭就行,”林宇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 周光华不知道自己的室友有什么门路,不过多一点希望总是好的,请吃一顿饭跟见自己的女神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就在临近演出的前一天,林宇加了冯可儿的微信,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一会儿,内容完全是一个钢铁直男的尬聊,说了半天也没有挑明重点。最后还是冯可儿问了一句,“明天,我就要在你们学校演出了,你想去看吗?要不我拿几张门票给你,你可以跟你的同学或者女朋友一起去。” 林宇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被冯可儿率先说了出来,他当然很想去看可儿的现场演出,也正好可以完成室友周光华的心愿。不过最后的女朋友三个字让林宇有些困惑,难道可儿不知道自己一直都是单身吗,又哪来的女朋友跟自己一起看音乐会? 林宇快速在微信上回复了一句,“给我带三张票就行了,我跟我的室友一起去看,另外,我没有女朋友。” 冯可儿发过来了一个笑脸,过了好一会儿,又说了一句话,“明天白天我要彩排,肯定没时间把门票给你,现在我就住在你们学校附近的宾馆,要不你带我在你们学校走一走,顺便把门票给你?” 林宇转头看向阳台,外面月朗星稀,正是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既然可儿想看看我的学校,那就带她到处转一转吧,林宇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看到了停在门口的那辆死神座驾。 羊城大学面积很广,要是只靠走路,一两个小时都很难逛完。考虑到可儿明天白天还要彩排,晚上又要开启第一场的校园巡回音乐会,保存好体力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事。 “那就开着死亡战车,带她兜兜风吧,”林宇觉得这是一个最妥当的办法,他打开车门坐在了驾驶室,同时将死亡战车切换到了实体的形态。对暴走萝莉嘱咐了几句,等下千万不可以说话,时速也不能超过一百公里之后,便在强劲的引擎声中开向了冯可儿所住的宾馆。 冯可儿今晚画了一点淡妆,虽然不想让自己的出现显得太过隆重,但还是精心挑选了一套最适合的衣服。 收到林宇已经到了的信息,冯可儿走出宾馆大门,她看到横在自己前方的居然是一辆闪着黑金光芒的跑车 第三百二十二章 语音助手 跑车的车窗是打开的,透过车窗,冯可儿看到了一张青涩却又带着满满阳光的笑脸,就如同当初他在贫民窟的门口,骑在自行车上等待着自己一样。只不过今天,自行车变成了一辆豪华无比的跑车。 冯可儿自然对跑车没什么研究,不过光从外表上看去,就知道它一定造价不菲。她还记得第一次和华吶唱片公司总经理见面的时候,对方也是开着一辆跑车来的,但和林宇的这辆跑车相比明显差了一个档次。 “可儿,好久不见,”林宇打了一声招呼,神色无比自然,就好像他从小就是一个开着跑车到处乱窜的富二代。 冯可儿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林宇了。似乎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会带来奇迹,不管是自己嗓子的痊愈,还是出道演唱会的大获成功,以及现在这一辆充满了科技感的跑车。 但林宇的笑脸依旧是熟悉的样子,他的声音也依然那么让人心安,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了,冯可儿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 跑车发出了强劲有力的轰鸣声,在周围所有人注视的目光中扬长而去,有人后知后觉的掏出手机想拍下这辆漂亮的跑车,但按下按钮之后却发现,照片里马路和周围的背景都在,那辆黑金跑车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暴走萝莉不敢违抗死神的命令,她的确自始至终都将车速控制在一百公里以内,也没有在冯可儿上车之后说过一句话。不过她那双好奇的眼睛总是在扑闪扑闪的看着冯可儿,嘴巴时不时微微撅起,露出若有所思的样子。 被盯着看总是会察觉到的,不管对方是一个人,还是躲在电子屏幕后方的暴走萝莉。冯可儿的脑子本来乱哄哄的,她一直在揣测着林宇的真实身份,只不过还没有想出一个头绪,不经意转眼间,发现了驾驶室屏幕上那个可爱的小萝莉。 两人对视,萝莉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冯可儿则是更加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对方虽然只是电子屏幕上的一个图像,但给人的感觉却无比真实,特别是当自己的眼神和对方交汇的时候,冯可儿甚至能接收到对方传递过来的情绪。这种感觉,就如同是一个有生命的小女孩住在了电子屏幕里。 “小朋友,你好,”不知怎么,冯可儿就脱口而出的对着小女孩打起了招呼,因为她能感应到对方似乎想知道自己的身份。 “美女姐姐,你也好,”听到来自冯可儿的问候,暴走萝莉不假思索的就回答起来,她脸上露出孩子般稚嫩的笑脸,粉嫩嫩的脸蛋让人忍不住想去掐一下。 两人简单的对话,着实把林宇吓出一身冷汗,要知道小萝莉的真实身份可是死亡战车,要是在冯可儿面前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自己就不知道应该如何收场了。 林宇用眼神狠狠的瞪了一下屏幕里的暴走萝莉,脸上的表情分明就是在说,我不是告诉过你不准说话吗? 暴走萝莉瞄了林宇一眼,很快意识到自己错了,她吓得赶紧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背过身去不敢继续和冯可儿交流了。 冯可儿倒是越看越觉得这个小朋友可爱,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它居然已经智能到可以和人类沟通,当下带着不可思议的神色问了一句,“林宇,它是你这辆车子上的语音助手吗?”冯可儿只能想到这个可能性,现在人工智能正在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手机上也可以安装语音助手,只不过远远不如眼前这个小萝莉真实和先进罢了。 “呃,”林宇嘴角抽搐了一下,很快就顺水推舟的回答道,“没错,她就是,一个语音助手。” 冯可儿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现在的科技已经这么发达了啊,这个语音助手几乎和真人差不多了。”冯可儿发自内心的感叹,不过既然这辆跑车如此豪华,配置当下最先进的语音助手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像这种如此发达的技术,一般一开始都是少数人的专利,直到有了完整的工业流程,才会变得大众化。 看到冯可儿满脸崇拜的样子,林宇觉得有必要把她的注意力转到其他地方去,于是笑了笑说道,“其实,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好,有时候我跟它说话,它,它就听不懂。” 为了证明这一点,林宇故意冲着电子屏幕嚷嚷道,“喂,你,现在给我报个时间。” 暴走萝莉听到死神的吩咐赶紧转过身来,报时间这事还不简单,她不仅能够报时报天气,还能报地球的磁场,甚至来自宇宙的辐射能量。 不过暴走萝莉刚要开口,就再次看到林宇和刚才一般无二的神情,她又赶紧心领神会的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林宇微微舒了一口气,带着尴尬的笑意说道,“看吧,报时间它都不会。” 冯可儿疑惑的抬了抬眼,细心的她注意到了小女孩的表情,她分明看上去像是被吓住了,紧紧捂着自己的嘴巴不敢开口说话。“我看啊,是你太凶了,人家小朋友觉得害怕,”冯可儿调侃了一句,她的心里也暗自觉得奇怪,自己怎么自然而然的就把对方当成了一个有情绪的智慧生命呢? 林宇干笑了两声,赶紧转移话题道,“你,最近忙吗?刚刚出道,公司应该给你安排了很多宣传活动吧?” 冯可儿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虽然对当一名歌手的忙碌她早有心理准备,毕竟自己当年亲眼看到过师傅张艳芳是如何好几天都不回家的。但这一切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冯可儿还是觉得工作强度实在太大了,光是昨天一天她便飞了三个城市,直到凌晨五点钟才回到酒店睡了三个小时。接下来,马上又要开启全国校园巡回音乐会。 但疲惫之余,冯可儿心里还是开心的,毕竟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个站在舞台上唱歌的歌手。 “就是因为太忙,才没有联系你,”冯可儿的声音突然压低了不少,“这段时间,你有,想我吗?” 第三百二十三章 春风沉醉 说完这句话,冯可儿突然脸上一红,她发现自己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在这样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又是孤男寡女坐在一辆跑车里,冯可儿感觉脸颊有点发烧,她还从来没有对第二个男人说过同样的话。 林宇握着方向盘的手不自觉的紧了紧,虽然从头到尾他都只是在做做样子而已,但冯可儿的那句话,还是让他心里萌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当然有想你,我还用企鹅音乐软件听了好多遍你那首《重生》,”林宇实事求是的回答道。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冯可儿是有好感的,毕竟她长得如此美丽,又拥有天籁一般的歌喉,不论是哪个男生可能都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这样一个女孩。 冯可儿释怀的笑了笑,想一个人可以有很多种解释,可以是情侣之间,可以是家人之间,也可以是普通朋友之间。刚才林宇分明就把这种想念解释成了朋友关系,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至少让冯可儿觉得没那么尴尬了。 “哦,对了,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冯可儿打开她的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三张门票,“这是最好的位置,我叫雅姐留给我了。”冯可儿口中的雅姐便是方雅,虽然已经是公司的高层,但她决定亲自担当冯可儿的经纪人,因为方雅已经预感到,在不久的将来冯可儿可能是华吶唱片公司最重要的艺人。 林宇小心的接过门票,要是周光华知道自己给他搞到了最好的座位,可能真的愿意给自己当牛做马了。车厢里重新恢复了平静,黑金跑车在大街上一路驰骋,引来不少路人羡慕的目光。羊城大学很快就转了一圈,不过冯可儿没有要回宾馆的意思,她叫林宇再开到附近转一转,虽然脸上已经有难掩的疲惫之色。 暴走萝莉自然而然的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这也是过去林宇跟别人飙车的地方,虽然并不太懂人类男女之间的爱情,但暴走萝莉觉得这样的环境更加适合现在的气氛。 冯可儿放下了自己这一边的车窗,她微微探出了一点头,任夜晚的清风吹拂在自己脸上,长长的发尾在空中飘了起来,一缕月光在她的头顶洒下的淡淡清辉。 如此简单的一个动作,竟让林宇看得呆了。冯可儿的确是万中无一的美人,生活的磨练更让她增添了一种忧郁的气质,使得人想要靠近,却又不忍心打扰这一份美好。 就这样,两人相处了一段极为安静的时光,冯可儿看着窗外的夜景,林宇开着死亡战车。虽然没有交流,但两个人却能够感觉到彼此的心靠得很近。 不知道过了多久,冯可儿转头看向正在开车的林宇,也许是晚风让她清醒了一些,她决定问出一直藏在自己心底的问题。 “你应该,不只是一个大学生吧?”冯可儿看着他说道。 林宇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如果不只是大学生,我还应该是什么呢?” 冯可儿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知道这种笑容就意味着想要掩饰某些东西,冯可儿想从林宇的口中得到答案。“大学生可开不起像这样的跑车,”冯可儿也故意调侃了一句。 “也许,我就是一个富二代呢,”林宇想用玩笑随便搪塞过去,但显然冯可儿并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你应该也看了我那个音乐短片吧,短片里面出现了一个天使,是因为它我的嗓子才痊愈,可是现实中并没有天使,你说我的嗓子是怎么好的?”冯可儿带着疑惑的眼神问道。在拍摄音乐短片的时候,华吶唱片公司便觉得冯可儿的经历就是《重生》这首歌最好的诠释,只不过人生的转折来自于哪里,就连冯可儿自己也解释不清楚。 到最后,冯可儿向唱片公司提议,“就在短片里面增加一个天使吧,是天使治好了我的嗓子。”这个提议得到了唱片公司的认可,因为如此一来,重生的逻辑成立了,更因为天使让音乐短片增添了一些神秘色彩。可只有冯可儿心里才清楚,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也许,就是时间长了,自然而然的痊愈吧,”林宇一时之间也想不到更好的解释,他感觉冯可儿今晚是有备而来,自己的防线似乎要被她攻破了。 冯可儿脸上无奈的笑了一下,“十年之前,我在羊城最好的医院接受治疗,公司也慷慨的给我请了最好的医生,因为他们害怕张艳芳唯一的接班人就此变得一文不值。可是没过多久,那位行业最顶级的专家便告诉唱片公司,我的嗓子是永久性的伤害,除非出现奇迹,否则,不可能恢复。” 车厢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林宇心中升起了一股不安,他意识到随便想出的一些理由是没办法说服冯可儿的。 过了一会儿,冯可儿又继续说道,“因为这个诊断结果,唱片公司跟我解约了,他们不需要一个毫无价值的新人。我躲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生性并不乐观的我,居然忽略了医生的前半句话,这是永久性的伤害,而选择听进去他的后半句,出现奇迹。” 回忆起过去的事情,仍然让冯可儿很伤感,就算现在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我开始傻傻的等待,做一些兼职和手工活维持生计,我相信命运不会就这样捉弄我,也许在某一个时间,奇迹就真的发生了。这个等待真的太长,我不得不把一些情绪通过写歌来发泄,每当一首创作完成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生活又多了一点希望,否则,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坚持下去。” “但是,奇迹并没有出现,叩响我房门的,是你,”冯可儿再次看向林宇,眼神中多了一种坚定。“在你出现的第二天,我的嗓子就真的奇迹般的恢复了。” 林宇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他突然想起自己还说过能够治好冯可儿嗓子的话,这无疑又增加了她对自己的怀疑。事到如今,林宇也只能硬着头皮回答道,“说不定,这只是一个巧合。” 第三百二十四章 快要揭开的面纱 冯可儿觉得今晚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等下一次和林宇单独相处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她之所以把校园巡回音乐会的第一站选在羊城大学,也就是为了能够早一点见到林宇,揭开自己心中越来越大的疑团。 不过,林宇显然不会轻易说出实情,冯可儿隐隐感觉到他的背后的确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现在冯可儿希望林宇能够亲口说出来,不论这个秘密是什么,她认为自己都能够接受。 “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你,”冯可儿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似乎陷入了属于她的回忆当中。“就在你第一次见我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梦里有一个人鬼魅般的站在了我的床边,他戴着一顶圆形的黑色帽子,好像要对我做些什么。而那个人的脸,居然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冯可儿说完话后,转过头,两只眼睛怔怔的看着林宇。 林宇心中惊颤了一下,他以为自己那天晚上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半梦半醒的冯可儿看见了。他抓着方向盘的两只手急速的转动了几下,看上去是在调转方向,其实却是在掩饰心中的不安。 “噢?还有这种事?”林宇无所谓的笑道,“我竟然在你的梦里出现了。”既然冯可儿说那是一个噩梦,那么林宇便来一个顺水推舟,就把它当成是一个梦好了。 但是冯可儿却摇了摇头,“一开始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后来,我越想越觉得那不是梦,那天晚上站在我床边的人,其实就是你,对不对?” 谢警官这一阵子都很烦恼,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调查案子的能力,这在她从业以来是绝对没有发生过的。她虽然资历不深,但在警局的威望却很高,因为谢警官多次带领手下队员破获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并且还受到了来自羊城市长的奖章。 所以谢警官也觉得自己算是选对了行业,就算身为女人,当一朵警局里面的霸王花也没什么不好的。更为重要的是,每一次亲手将真凶缉拿归案,都能给谢警官带来巨大的成就感。她认为在自己的努力之下,社会能够变得更加和平一些,避免无辜的人受到伤害,这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 可是几个月前,谢警官接到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却迟迟没有侦破出来,这个案子便是旭日科技公司董事长的死亡。通过现场的种种迹象以及事后的调查,谢警官已经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大半年过去,幕后真凶仍然逍遥法外。 这对谢警官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打击,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无缘无故杀死,自己却找寻不到凶手的蛛丝马迹,谢警官觉得自己遇到了从业以来最大的挑战。 她开始一遍一遍的翻看审问记录,将所有可疑人员都逐一列举,又逐一排除。这样的动作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却让她的思绪更加乱成了一团,就像一个永远都解不开的结。 在某一天晚上,谢警官决定再次到案发现场去看一看,那一层办公楼一直都被封闭着,旭日科技公司也因为董事长的死亡而宣布出售,里面的员工早就搬到了新的办公地点,所以现在这里是人去楼空。 打开总经理办公室的门,那一块被撞碎的玻璃仍然显得触目惊心,外面的凉风被灌了进来,让谢警官不由得裹紧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这个地方谢警官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她一直都在用自己在警官学校学到的知识,努力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些隐藏的线索。只不过现实中的案件,并不是福尔摩斯里面一环扣一环的精彩故事,谢警官发现歹徒根本就没有隐藏的意思,他根本就是闯进总经理办公室之后,大大方方的将对方杀死然后扔出窗外。 谢警官尝试着用自己的理性思维去分析,既然对方曾经出现在办公室,那么他一定有进出过这栋大楼,甚至坐过电梯。查看监控录像是最常用的手段,谢警官很快把这栋大楼所有摄像头的录像资料都调出来出来,她没日没夜的看了好几天,甚至到最后都不用快进播放的方式。但谢警官仍然没有在录像里面发现任何一个可疑人员,如果要说可疑,反倒是事发后不久,那一部自动下到一楼的空电梯。 这是所有录像中谢警官反复看了最多遍的一段,因为时间点和作案时间实在太吻合,似乎就是凶手在杀人之后,坐着电梯堂而皇之的离开了。 但最让谢警官难以理解的是,这部电梯自始至终都是空的,它先在旭日科技公司所在的二十一楼停了一下,金属门缓缓打开之后又自动关上了。接着便一路畅通无阻的下到了一楼,一楼处有人正在等待电梯,他们看到里面空空如也,就自然而然的走了进去。 这一幕看上去稀松平常,可是谢警官心里却生出了一种感觉,凶手很有可能就是坐着那部电梯离开的。 这个想法久久在谢警官的心里萦绕,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毕竟破案靠的是理性分析,而不是凭空猜想。如果凶手真的在那一部电梯里面,那么监控摄像头怎么会拍不到呢,难道凶手还会隐身不成? 谢警官强迫自己把这个念头打消了,她又继续调查总经理最近接触的人,以及公司即将上市而眼红的竞争对手,只是调查了一大圈,一切又回到原点,案子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看着这间已经封闭起来的总经理办公室,谢警官想起了那天晚上看到的情形,总经理睁着一双眼睛死不瞑目,眼睛里写满的都是无尽的恐惧。 在最后那一刻,他到底看到了什么东西?谢警官的脑子思绪飞转,那种恐惧的眼神她很少看到,就像是这个世界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事物,类似于鬼或者是,神? 第三百二十五章 初吻 既然理性分析没办法找到线索,谢警官决定抛弃自己过去所学的东西,就根据常识来揣测一下凶手行凶的过程。 有了这个想法,谢警官发现一切反倒变得顺风顺水起来,她站在距离破碎窗户不远的位置,想象着对面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凶手。 一道不知道在哪里看过的电影画面闪过,凶手伸出手掌发出了无形的攻击,巨大的力量打在自己的胸口处,肋骨心脏瞬间破碎。 但这还没让自己立即死去,残留的意识发现自己的身体被轻而易举的推起,接着后背撞碎身后的玻璃,在恐惧的眼神中从二十一楼坠落。 谢警官的身体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搞不清楚是因为窗外的冷风,还是刚才这个自己臆想出来的场景。她突然意识到,抛弃理性,案子似乎就变得简单多了。 根据现有的迹象去推断,凶手就是旁若无人地走入了总经理办公室,然后用一股无形之力将他杀死,接着又坐着那一部空电梯扬长而去,这才是这个案子最荒谬却又是最合理的解释。 如果能够避开电梯里的摄像头,那么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也是合理的吧?谢警官离开了旭日科技公司,她决定用另外一种方法来破获这起案件,不管真正的凶手是鬼还是神。 车厢再次变得安静起来,林宇这一次没有胡乱找一个借口,而是选择了沉默。他知道冯可儿不是那种随便就能糊弄过去的女孩,因为自己的疏忽,也确实留下了不少让她揣测的疑点。看来,冯可儿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的身份,但是,自己能就这样告诉她吗? 沉默了许久,冯可儿一直在等待林宇的回答。终于,林宇决定开口了。 “我的真实身份,你知道了并没有好处,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不是普通人类,”林宇第一次转过头,看着冯可儿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冯可儿没想到自己得到的是这样的答案,不是普通人类?难道他要说,他是一个外星人?冯可儿苦笑着摇了摇头,眼神中露出一丝失望,她淡淡的说了一句,“是不是我们之间的关系,还不足以让你把真相告诉我?” 对视的眼神中,冯可儿突然调皮的眨了一下眼睛,“要不这样,我先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再跟我交换。” 还不等林宇回答,冯可儿绝美的脸蛋便凑了过来,她张开朱红的嘴唇在林宇的耳边悄声说道,“其实,我已经喜欢上你了。” 林宇闻到了冯可儿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就像她本身的气质一样,给人一种春暖花开的感觉。来自冯可儿口唇间温热的气体萦绕在林宇的耳边,加上她那一句突如其来告白的话,林宇瞬间便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活到现在,林宇一直都是一条单身狗,更加从来没有被女生表白的经历。而现在自己开着一辆黑金跑车,旁边坐着的是万中无一的大美女,这个美女居然还在自己耳边偷偷说喜欢自己,林宇发现自己突然就走到了人生的巅峰。 右边的耳根一下子就红了,这是距离冯可儿最近的地方,林宇甚至觉得自己只要稍微动一下,那么冯可儿樱桃般的嘴唇便会和自己来一个亲密接触。 肾上腺素飙升,小腹处有一股异样的暖流,也许这便是心动的感觉,林宇终于切身体会到了。 死亡战车在他的命令下慢慢停了下来,这是一处没有人的旷野,林宇松开了安全带,用一双发红的眼睛看向了冯可儿。 冯可儿的脸上也在发烧,她本来只想更多的了解林宇,至少要搞清楚自己喜欢上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也许是今晚的春风太让人沉醉,事情渐渐变得不可收拾了,冯可儿居然主动向这个年轻小伙子表白了,这是她没有预料到的事。 在大学时期,冯可儿受到过很多男生的追求,但她对所有的情书和礼物都视而不见,更加从来没有对谁主动过。这一次,冯可儿居然变得大胆起来,说出了藏在自己心里的秘密。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冯可儿自己也说不清楚,也许是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带自己去春游的时候,也许是一起坐在草地上看星光的时候,又或许是他带着自己的父母出现在演唱会最前排的时候。这个笑容阳光的男孩渐渐走进了她的心里,冯可儿知道,这就是自己还没有体会过的恋爱。 林宇俯下身,两个人的脸庞凑得越来越近,林宇意识到这一次很难再控制自己的感情了,他必须承认,自己也很喜欢冯可儿。 冯可儿是那么的美丽、坚强、惹人怜爱,自己虽然是以死神的身份走进她的生活,但就算任务已经结束,林宇发现自己却很难抽身了。 他会在宿舍里听到冯可儿的歌声,看到室友把冯可儿奉为女神,眼前更加时不时就会浮现出她美丽动人的样子,林宇本来想像以前一样,把自己当成一名过客,参与过的那一段短暂人生很快就会在自己和当事人的心中忘却。但这一次情况不一样,冯可儿出道成功后仍然找上了自己,还说了一句让他情难自制的话语。 一些月光映照在了冯可儿的脸上,她的双颊已经出现了两朵红晕,娇羞的模样更增添了几分可爱。林宇感觉自己的鼻息很重,事实上,他已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心跳,所以才会变成了燥热的喘息。 来自对方的温度似乎已经能够感受到了,林宇看到冯可儿已经慢慢闭上了眼睛,如同美丽的公主等待着自己的亲吻。 林宇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在这样的环境下来一个人生中的初吻,应该会是一段美好的回忆。林宇轻轻张开了嘴,将冯可儿微微撅起的嘴巴含了进去 只是美妙的感觉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一阵嘈杂的汽笛声突然从后方传来,它们迅速将林宇的死亡战车围了一个圈,四对明晃晃的车灯照在了漂亮的车身上。 第三百二十六章 怜悯(感谢暗夜中的影子默默旁观万赏,特加更一章!) 林宇迫不得已松开了怀里的冯可儿,他皱着眉头看向车窗外,几个彪形大汉正从包围的车辆中走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光头,脖子处绣着明显的黑色纹身,他站在死亡战车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眼神中流露出了贪婪的神色。 “这几个肯定是地痞流氓,林宇,我们赶快报警吧,”冯可儿脸上有些慌张,现在站在跑车面前的有七、八个人,每一个看上去都凶悍霸道,她认为林宇不可能会是他们的对手,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最好的办法。 冯可儿转过头,突然看到林宇嘴角浮现出一抹冷笑,或者说是一种居高临下王者般的嘲笑,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林宇有这种表情。 “你不是想知道我的身份吗,接下来,你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林宇一边说着一边打开车门,独自一人站在了所有地痞流氓的前方。既然和冯可儿有了初吻,林宇决定对自己的事情不再隐瞒了,或者至少让冯可儿看到自己的确不是普通人,也算是自己对她的一个交待。 “哟,这香车美女的,小伙子挺会享受啊,”光头纹身咧着满嘴的黄牙说道,在林宇打开门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副驾驶室坐着的冯可儿,美艳程度堪比当红的一线明星。光头纹身觉得今晚自己真的赚大发了,不仅得到了一辆超级豪华的跑车,还免费附赠一个绝世美女,他所有的欲望都在接下来的笑声中显露无疑。 有了老大的带领,其他几个地痞流氓也全都跟着狂笑起来,这些笑声尖锐刺耳,脸上狰狞的表情也是丑陋无比。 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林宇在心里暗暗的说了一句,他并没有理会那一帮人的笑声,而是自顾转了转手腕,俨然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光头纹身的笑容慢慢僵硬了起来,他用一种难以理解的眼神看向林宇,自己的身份和意图不是很明显了吗?怎么对方一点害怕的表现都没有,还在不紧不慢的转动自己的手腕,难不成他还想单枪匹马的跟自己这一帮人开打? 半个小时之前,光头纹身就盯上了这一辆炫酷的跑车,他是从自己的手下得到消息,有一辆看上去价值不菲的跑车出现在羊城大学附近,而车主很有可能还是一个大学生。光头纹身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发现了一条大鱼,在大学里面开跑车的一般都是富二代,这些人根本不会拿父母的钱当一回事,耍酷、炫富、泡妹子便是生活中全部的内容。而且这些人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欺软怕硬,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性命比什么都金贵。 自从发现了这一点,光头纹身便专找这些富二代开刀,只要略微恐吓一番,车子票子都不成问题,反正他们再去找自己有钱的父母要便是了。更为关键的是,这些富二代家里的钱通常都来路不明,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灰色成分,所以他们被抢之后没有一个敢报案,无一例外的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光头纹身觉得这是无本万利的生意,最近这一年来他已经抢了好几辆跑车,全都是自己玩腻了之后再在二手市场上出手。不过今晚的这辆跑车很特殊,连他都搞不清楚这辆跑车到底是哪个制造商生产的。 又是跑车配美女的搭配,从林宇下车的那一刻,光头纹身就对这个在校大学生富二代的身份确信无疑了。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美女的质量有点高,今晚自己不仅要劫财,还要劫色。 “把车子和女人留下,我就可以不动你,”光头纹身趾高气扬的说道,眼神中露出冷厉之色,身后的几个同伙蠢蠢欲动,似乎只要老大一声令下便会群起而攻之。 坐在死亡战车里的冯可儿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她还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种阵仗,心中既紧张又害怕不已。她没想到羊城大学附近也会这么不安全,早知道就在校园里面转一转便是了,别让林宇开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现在林宇被七、八个大汉包围,冯可儿不敢去想接下来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还是赶快报警吧,冯可儿心中一动,虽然林宇下车的时候有一种成竹在胸的架势,但冯可儿无法想象,他如何能够凭一己之力和这些流氓地痞对抗。冯可儿迅速的掏出手机,正要拨打报警电话,一个清脆软萌的声音从驾驶室传了出来,让冯可儿正在进行的动作瞬间停止。 “这些人类真可怜,他们触怒的可是死神”,疯狂萝莉看到外面正在上演的情形,脱口而出道。语气中满满都是怜悯,当然是对那些趾高气扬地痞流氓的怜悯。 从上车开始,冯可儿就觉得这个小女孩有些奇怪,说她只是一个人工智能,但按照现在的技术也未免太先进了一点。如今她又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而且口吻中担心的不是林宇,反而是那些地痞流氓,因为她开口的前四个字是,这些人类。 除此之外,冯可儿还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个让她心惊的名词,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她说的应该是,死神。而且还说,这些地痞流氓将死神触怒了。 “你刚才,说什么?”冯可儿完全忘记要报警了,她感觉自己似乎要探寻到林宇真正的身份,连忙追问了一句。 小萝莉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连忙再一次用两只小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在冯可儿面前不住的摇头,含糊不清的声音传了出来,“漂亮姐姐,我,我什么,都没有说” 光头纹身脸色越来越难看了,他发现在自己的威胁之下,那个年轻的大学生居然不为所动。没想到还是一个硬茬,光头纹身心里冒出这样一句话,看来不给他一点厉害瞧瞧,他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 光头纹身左右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下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香车美女对他们来说同样拥有巨大的诱惑。因为按照自己的习惯,不论是车子还是女人,自己玩腻了之后也会让兄弟们享受一把。 既然如此,那就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光头纹身用低沉的声音发布了一道命令,“兄弟们,上!” 第三百二十七章 愤怒的死神 老大一声令下,好几个壮汉便拽紧拳头冲向了林宇,他们的脸部全都龇牙咧嘴,完全是试图一拳就把对方打趴下的样子。 在这些壮汉们的眼里,林宇的确太不堪一击了,他们能够想象到一个在校大学生平常所做的运动,不过就是每周的那两节体育课而已。剩下的时间,要不就是在宿舍打游戏,要不就是在外面泡妞,这种作息习惯塑造的体格根本不够他们打。 经常跟着光头纹身打劫富二代,这些壮汉也心知肚明一件事情,只要让对方遭受一番皮肉之苦就好,毕竟他们要的是富二代身体之外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不能打脸,因为这些富二代太要面子了,他们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出光鲜亮丽的模样。 壮汉几步就冲了过去,他们的拳头对准了林宇的胸口、肚子、还有腰部的位置,相信这几拳下去,对方势必会痛的趴在地上。到时候,什么香车美女,这个富二代肯定顾不上了。 透过挡风玻璃,冯可儿差点就要惊叫出声,因为她发现外面已经开打了,而且是好几个人围攻林宇一个。各种各样的念想在冯可儿的脑中闪过,但她始终没有再拿起手机报警。她知道林宇不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也许自己所要做的就像他说的那样,睁大眼睛看清楚。 此时林宇的心中的确有一股怒火,这帮流氓地痞来的太不是时候,他们打扰了自己和冯可儿最美妙的一段时光,这是林宇最无法忍受的事。 事到如今,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让可儿看一看真实的自己,毕竟自己一直都不擅长说谎。而且,林宇也不想对自己喜欢的人一直隐瞒下去。 第一个拳风扫了过来,对方的拳头对准了自己胸口的位置,为首的壮汉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对于眼前猛烈的一击,林宇只是漫不经心的摊开了自己右手手掌,隔空轻轻一推 壮汉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很难看,他也看到了对方摊开手掌的动作,本以为那只是无谓的挣扎,可是一秒钟之后,壮汉便感觉到一股无法逆转的力量施加在了自己的身体。这股力量实在太过强大,给他的感觉,就像是被一个无形的炮弹给击中了。 壮汉的身体毫无悬念的倒飞出去,他伸出的拳头距离林宇越来越远,以一个看上去有些好笑的姿势撞在了身后的汽车车头,车头瞬间塌陷了一大半。 不过,这还仅仅是一个开始。 接下来,连续三个砰、砰、砰的声响,另外三个壮汉如出一辙的飞了出去,他们精准无误的砸中了身后的汽车,有一个甚至直接落在汽车车顶,将所有的车窗都变成了破碎的雪花。 最后一个壮汉刚刚冲到林宇的面前,可惜的是他的反应还是有些迟钝了,他收回拳头一脸蒙圈的呆立了两秒钟,完全搞不清楚刚才是发生了什么事。 只要冲过来了,就不会手下留情,林宇嘴角露出了戏虐式的微笑,死神禁术深渊再次击出,壮汉惨叫着落在了十米之外的马路上。 所有这一切,不过在短短半分钟内就尘埃落定了。留下的是五个鬼哭狼嚎的地痞流氓,还有四辆被毁坏的汽车。林宇轻轻拍了拍手掌,就如同是做完一件家务事之后,拍掉手掌上粘的一些灰尘。他抬了抬眼,看向迟迟未出手的光头纹身男,对方的双脚晃的像两根电力十足的震动棒。 还不等林宇有所动作,光头纹身带领着剩下几个同伙撒开腿就跑了,那速度堪比参加百米赛跑的兔子。 “算你跑得快,”林宇略有遗憾的说了一句,他转身坐上了自己的死亡战车,对着屏幕上的小萝莉命令道,“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这一路上春风依旧沉醉,但冯可儿却没有了兜风的心情,刚才她的确是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只不过看到的东西让她至今都没有缓过神来。 五个彪形大汉像玩具一样被扔出去,连汽车都被砸出了一个窟窿,这不是电影里面才有的特效画面吗?可是刚才自己是真真切切的看到了,林宇完全是碾压了那几个围攻的对手,在他们面前,林宇就像是一个,神。 直到下了车,走进自己所住的宾馆,冯可儿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她不知道应该以怎样的心情面对林宇,又应该继续跟他说些什么,冯可儿认为自己需要调适心情。毕竟就像林宇亲口告诉她的一样,他的确不是一个普通人。 看着冯可儿快速走进宾馆的背影,林宇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他对着屏幕上的小萝莉说道,“你说,可儿是不是,被我吓到了?” 小萝莉嘟着嘴,有些难以理解的回答了一句,“漂亮姐姐这样就会被吓到吗?死神大人,您以后还有更加强大的能力呢。” 林宇摇了摇头,男女之事小萝莉肯定是不会明白的,自己问她也是白问,“走,回宿舍去。” 一队警车出现在了偏僻的马路上,警员将案发现场围了起来,包括那四辆被砸坏的汽车。救护车已经将四个伤员送走了,不过看上去,他们并不是受害者。因为在警员询问的时候,他们对自己受伤的情况闭口不谈,反而主动交待起了自己的种种恶行,比如抢劫钱财和车辆,并且在黑市里面倒卖。 有一个受伤最重的壮汉,甚至捂着自己的胸脯迫不及待的问道,“警官,我犯下的这些罪行,应该可以让我坐牢吧?关在那种有人把守的监狱,对不对?” 听到这样的问话,警员无一不是费解的互相看了几眼,似乎这些人很想被关进监狱,就像那里是一个,更加安全的地方?… 谢警官放下了自己的夜视望远镜,她没有在这个案子中露面,不过早在一个小时之前,她的车就隐藏在了这个方便观察的地方。 所以,谢警官看到了警员的姗姗来迟,也看到了林宇和冯可儿坐着的那辆黑金跑车,当然也亲眼目睹了林宇像超级英雄一样,把所有的地痞流氓打飞出去。 事实上,谢警官早就对羊城大学附近的地头蛇了如指掌,而光头纹身收到有富二代出没的消息,正是谢警官有意放出去的 第三百二十八章 亲眼见证 今天晚上的计划,全部都在谢警官的掌控之中。事情比她想象中还要顺利很多,毕竟里面的主人公只不过是一个爱抢豪车的地痞流氓和一个在校大学生而已。 对于自己的案件,谢警官有种一定要侦破的执着。特别是那个看起来并不复杂的旭日科技公司董事长死亡案,谢警官无法接受自己迟迟没能找出幕后真凶的事实。 于是在那一天晚上,谢警官换了一种思路,她按照常识去推演,发现了另外一种更加顺理成章的可能性。只不过这种可能性说出来,肯定会被办案的同事笑掉大牙。 谢警官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感情用事的一面,她在自己臆想出来的画面就越陷越深,甚至开始真的相信有那么一个超能力者的存在。 她开始重新梳理整个案件的经过,一段来自董事长秘书的笔录引起了她的注意,上面写着事发的当天,董事长和她一起面试了几个来自羊城大学的学生。这些学生在面试过程中表现不佳,被董事长劈头盖脸的数落了一番,没想到其中一个学生和他当面顶撞了起来,还说什么小学生都知道扶老人过马路,而有的人却在撞倒老人之后继续将老人碾死,这种人完全就是丧尽天良。 董事长秘书对这一段经历印象深刻,因为几乎没有面试者敢和董事长顶撞,更加不会说出那一番奇奇怪怪的话。事后她翻找了那个面试者的资料,这位来自羊城大学的学生,名字叫做林宇。 或许,林宇就是那一位超能力者?谢警官突然心中一动,长期以来办案的直觉让她锁定了最可疑的嫌疑人。因为一次失败的面试,就将面试官杀了,这当然不太成立,但他不是在言语中暗指对方丧尽天良吗? 如果要查明他是否是凶手,只要试探出一点就行了,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真的有超能力。 谢警官开始在暗中观察林宇,她发现就在前不久,林宇居然拥有了一辆看起来特别豪华的跑车。每到深夜的时候,他就会开着跑车出去兜风,有一次还在一条僻静的马路上和一名飙车族玩起了比赛。 于是,一个计划开始在谢警官的脑海中形成,如果林宇真的有超能力,他绝对无法在地痞流氓前扮演一个备受欺凌的角色。 今晚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因为谢警官看到林宇的跑车停在了一家宾馆前,不久之后,从里面走出了一位可以称得上是惊艳的大美女。就算谢警官本身也是女人,看到那位美女也有好几秒钟的时间移不开眼睛,她在心里默默的感叹了一句,原来人和人的差距真的这么大,还真有人能够漂亮到这种程度。 有美女相伴,再碰上一帮地痞流氓,林宇就算想藏也藏不住,毕竟每一个男人都会有保护女孩的天性,更加会想在女孩面前展示自己的过人之处。 跑车离开宾馆,地头蛇的车子很快就跟上去了,他们还算很有耐心,一直跟到远离市区的一条偏僻马路上才停了下来。 地痞流氓的表现没有让谢警官失望,他们很快就惹怒了在车中的林宇,对方下车之后,一场肉搏战在所难免。 看到林宇独自一人站在七、八个地痞流氓面前的时候,谢警官在某一瞬间还是有些担心,如果自己的推测是完全错误的呢?自己的这个计划会让一名无辜的在校大学生受到伤害,甚至以后都会成为被地头蛇盯住的对象,不过这个念头才刚刚出现,让谢警官额头冒汗的一幕发生了。 率先冲上去的几个壮汉,像被射出的炮弹一样倒飞出去,他们的身体准确无误的砸进了身后几辆车子上,沉重的撞击声隔着很远的距离都能够听到。 这一切的确太像电影特效了,但谢警官很清楚,自己现在拿着的是一个夜视望远镜,而不是一幅影院里面的3d眼镜。自己脑海中臆想出来的画面真正发生了,真的有一种力量能够轻松的将人打飞出去,它能够砸破汽车,同样也能够砸碎玻璃。 谢警官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发生的所有细节,她用职业素养告诉自己,看到任何事情都要保持镇定,不管是被碎尸之后埋在后院的残骸,还是一个类似于超级英雄的真正人类。 直到林宇的跑车离开了很久,她才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马路上还有五个躺在地上的伤者,这些人和车需要自己的同事来善后。 那个旭日科技公司的案子终于破了,谢警官心中却没有任何往日的喜悦,她开始思考这个世界真实的样子,以及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自己要如何将凶手捉拿归案? 既然对方具有超能力,那么普通的监狱对他来说形同虚设,更何况,没有人能够抓住一个随时都能将人打飞的凶手。 谢警官的思绪很乱,她开着车窗吹了很久的晚风,直到一个电话将她重新拉回现实,“队长,a级逃犯疑似在羊城周边出现了,上级命令我们紧急增援” 第二天,羊城大学很多学生都无心上课,因为今天晚上,有一位最近很火爆的歌手将会来到羊城大学。她不仅歌声好听,就连长相也是一等一的大美女,她会在羊城大学的礼堂开启第一场校园音乐会,这是让所有歌迷都心潮澎湃的一件事。 这些人当中,最激动的非周光华莫属了,他一遍又一遍的查看着手中的那张门票,眼角差点就要流下泪来。本以为自己手残,没能抢到音乐会的门票,就失去了一个见女神最好的机会。没想到自己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室友,居然一下子搞到了三张门票,还全部都是价格最贵的。周光华现在看到林宇,眼神中就清楚的写着膜拜这两个字。 好不容易熬到了最后一节课结束,周光华早早的回到了寝室开始收拾自己,既然是在最前排的观众席,那么女神也有可能会看到我吧?周光华一边仔细的刮着胡子,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第三百二十九章 音乐会(感谢鱼生至乐万赏,特加更一章!) 等到所有细节都处理妥当,周光华发现距离音乐会开场还有一个小时,不过他没办法在宿舍淡定的等待下去,早早的拉着两个室友前往了大礼堂方向。周光华的理由是,早一点过去好,等人多了要排队,多麻烦 就算如此,林宇和许飞航还是觉得早一个小时过去太夸张了,毕竟从宿舍到大礼堂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等验票进场,估计还要坐上三十分钟的时间音乐会才会开始。 但这两人挡不住一位疯狂粉丝要见偶像的心,他们几乎是被生拉硬拽的离开了座位,然后硬推着走下了宿舍楼。 “周光华,你不是抹香水了吧?”半路上,林宇皱着眉头问道。因为他总是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这种香味有些刺鼻,很像自己曾经用过的six-god。 周光华脸色有些尴尬,他非常无力的辩解了一句,“没有,是,是我被蚊子咬了一个包,出门前就,擦了一点花露水。” 林宇很不客气的抛去了一个鄙视的眼神,看不出来,自己宿舍的天才居然这么闷骚,去看一场音乐会还要喷花露水。他不是想通过这一点吸引可儿的注意吧?林宇心中冒过一个念头,不过根据舞台和观众席之间的距离,就算周光华把整瓶花露水都倒在身上,可儿也是闻不到的。 到达大礼堂的时候虽然时间仍然很早,但已经有观众陆续开始进场了,礼堂门口有保安拦出了几个人行通道,方便让观众逐一验票通过。 冯可儿给的位置很好,基本上就是整个大礼堂里面的最佳席位,周光华一脸兴奋的坐在了对应的座位号,对林宇的神通广大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门票很贵吧,林宇,你是不是从黄牛手里买回来的?”周光华转头问了一句,他能想到的可能性只有这一个了,不过按照林宇平时的消费习惯,花高价买三张音乐会门票似乎又不太合理。毕竟就在不久之前,林宇还在靠外卖赚取自己的生活费。 “如果我说,我认识冯可儿,这几张门票就是她亲手交给我的,你信吗?”林宇淡淡的回应了一句,他没想过如何解释三张门票的由来,反正就算说出实情,对方也绝对不会相信。 果不其然,周光华在大礼堂里笑出了声,冯可儿是刚刚出道的新人,在大众面前曝光的机会总共加起来也没几次,林宇怎么可能会认识这样一个歌手?这个说法,比从黄牛那里买票还更加不可信。 三个人无聊的坐了一会儿,礼堂里面的观众是越来越多了,他们开始讨论冯可儿的出道歌曲,还有即将在今晚演出的几首新歌,据说那几首歌曲会收录在第一张专辑里面,而今晚则是新歌的首唱。 林宇一边滑着手机一边有些出神,自从昨天晚上以后,他和冯可儿之间就没有联系过了。林宇一遍一遍的打开微信,点开冯可儿的头像,看她是否给自己发了新的信息。不过结果都是一样,信息一直停留在上一次聊天的界面。 可儿,会不会就这样不理我了?林宇默默的心中一紧,自己昨晚展现出来的能力对她来说也许太难接受,说不定在冯可儿的心里,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唯恐避之不及的怪物,哪里还会给自己发信息呢。 林宇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好在音乐会的门票昨天就已经交给自己了,否则自己恐怕找不到合适的理由继续跟可儿见面。 距离音乐会开始还有二十分钟,周光华突发奇想的提议道,“林宇,要不我们去后台看一看吧?这个时候,冯可儿肯定已经在后台准备了。” 说这句话的同时,周光华有一种摩拳擦掌的架势,他肯定想借这个机会近距离见到自己的偶像。一语点醒梦中人,林宇后知后觉的抬起头,舞台上虽然还是空空如也,但冯可儿此时就跟自己一样待在这栋建筑物当中。 三个人很快就从座位上站起了,大礼堂通往后台的通道他们很熟悉,毕竟这里是属于羊城大学的地盘,他们已经在这里看过不少演出了。 不过还没有走到路口,他们就远远的看到通道处挤满了年轻的大学生,他们被保安连成的人墙拦在了外面,没有人能够顺利的走进后台。 有些女学生一跳一跳的看着通道的后方,似乎在期待着某一瞬间就看到自己偶像出现,不过就算她在很费力的跳跃,高大的保安和前方的人群还是把她的视线全部遮住了。 另外一些挤在前面的女生开始施展苦肉计,她们对挡在身前的保安央求道,“保安大哥,就让我进去一下嘛,我就只看一眼,马上出来,好不好?”女生说这话的时候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眼神里面写满了楚楚可怜的模样。 不过一脸严肃的保安完全不为所动,他对央求的女生视而不见,仍然纹丝不动的站立在那里。 男大学生就不一样了,他们自然不会卖萌撒娇,只知道一个劲的把人群往前挤,说不定从人墙中挤出一个突破口,自己便能一睹期待已久女神的样子。 不过这种行为被保安厉声制止了,其中一个用很大的嗓门嚷嚷了几句,没见过世面的男大学生很快怂了,他们还不敢在校园里面惹是生非,要是通报到辅导员和校领导那边事情就严重了。 于是这帮男大学生只能借着自己身高的优势,垫着脚观察着前方的黑色通道,脸上全都是焦急和无奈的表情。 前方的状况,让周光华一下子就灰心了,谁都想去后台膜拜自己的女神,自己并不是想到的唯一一个。“看来,我们是进不去了,”周光华遗憾的说道,幸好自己拿到的门票距离舞台比较近,也算是另外一种方式的弥补。 林宇看了看前方的人墙,如果现在只有他一个人,那几个保安对他来说根本形同虚设,只是身旁还跟着两个室友就不太好办了。 就在林宇琢磨着如何应对的时候,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诶,这不是小宇吗?有段时间没见了。” 第三百三十章 特殊待遇 林宇循声看去,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华吶唱片公司的高管也是冯可儿现在的经纪人,方雅。 方雅从林宇的后方走了过来,应该是刚刚去查看过了大礼堂的秩序以及观众的入场情况,她满面春风的走向林宇,就像是见到了一个老熟人。 说实话,方雅对林宇的印象一直都是很不错的,对方虽然很年轻,但举手投足之间却透露出一股超越年龄的沉稳,似乎有种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的架势。同样的感觉,方雅只在华吶唱片公司的创始人身上感受过,那可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除此之外,方雅更加要感谢对方给自己带来了冯可儿这么一位艺人,她现在是华吶唱片公司最重要的培养对象,公司已经很久没有化这样的力气去栽培一位新人了。不过冯可儿的表现完全配得上公司的力捧,她出道至今还没有一个月,就已经创下了很多项惊人的纪录。比如出道就是万人规模的演唱会,比如发行的第一支单曲在半天之内就登上了各大音乐平台的榜首,比如第一部v累计点击量已经超过了一个亿,这些夸张的数字都在标志着冯可儿的蹿红速度,公司甚至已经认为,冯可儿未来在歌坛的地位很可能会超过曾经的巨星张艳芳。 追本溯源,所有的一切都和眼前的这位年轻人脱不了干系,要不是他那一封神奇的邮件,方雅认为自己绝对没本事将冯可儿从平民窟中挖掘出来。 因此再次见到林宇,方雅觉得是碰上了自己和冯可儿共同的贵人,她脸上的笑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亲切,一点也不像一位国内最大唱片公司的高管。 林宇也笑了笑,礼貌的说道,“你好,好久不见。” “是和同学一起来看可儿的音乐会吗?怪不得前几天,可儿从我这里拿走了三张门票,”方雅发现站在林宇身旁的还有两个陌生男生,自然想到应该就是林宇带过来的同学了。 林宇点头回答道,“他们都很喜欢可儿,特别是这一位,已经是可儿的粉丝了。”林宇指了指周光华,他身上还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six-god香水味,让林宇说话的同时,嘴角出现了一抹戏虐的微笑。 站在一旁的周光华,可是把两个人的对话都清清楚楚的听在了耳朵里。这个看上去打扮很华丽的女人应该是唱片公司的吧?他们嘴里说着可儿可儿,就像跟冯可儿是老朋友一样,唱片公司人这么称呼也就算了,怎么连自己的室友林宇也这么叫她? 还有那三张门票,女人说是冯可儿从她手里要过去的,莫非林宇说的都是真的,自己现在拿到的门票其实是从冯可儿那里得来的? 周光华是一个智商很高的人,就算因为自己的偶像即将要出现而变得低了一些,但仍然拥有非常缜密的逻辑和思维,这和他平常喜欢下象棋的习惯有莫大关系。如今,他也很容易就推测到了这一点,自己仰望的女神冯可儿,似乎真的跟林宇关系匪浅! 方雅非常大方的笑出声,“很好,可儿又多了一名粉丝了,你们一定是想到后台去亲眼看一看她吧,跟我来,我带你们进去!” 保安组成的人墙对方雅来说完全不是事,这些人本来就是唱片公司特意请来维持秩序的,所以只要方雅一个眼神,他们立即开了一道口子让这几个人进去。围观的其他同学以为终于有希望了,又开始拼命的往通道里面挤,不过那道口子很快又被重新填补上,没有一个人能成为漏网之鱼。 走在宽敞的通道之中,周光华带着激动的心情回头看了一眼,几十号同样想见偶像的人被死死地堵在了外面,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幽怨,有点像电影《釜山行》里面那些被关在车厢里面堆在一起的僵尸。 周光华的心里着实乐开了花,不管自己的室友和冯可儿是什么关系,至少自己当了一回特殊人群,享受了一番少数人才有的特别待遇。冯可儿应该就在前面的休息室吧,不知道她本人是不是也像视频上那么漂亮,等下自己见到她的时候一定要保持镇定,千万别没出息的紧张到腿软手抖 就在周光华做着心理建设的同时,林宇的心里同样也有很多的不安,这是自己展现能力之后第一次和冯可儿见面,自己应该用怎样的心境和她面对面相处呢?可儿是否会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待我? “那次演唱会的庆功宴你怎么没来啊?”方雅一边走着,一边在心里突然想起了这件事。可儿首场演唱会的成功,林宇同样也是一大功臣,因为他居然把可儿的父母从家乡请过来了,这一点,就连她这个当经纪人的都没有想到。 事后,可儿告诉她,站上演唱会的舞台要唱第一首歌的时候,她几乎紧张到没办法发出声音。但是紧接着,可儿看到林宇出现了,还有自己许久未见的父母。那颗紧张的心突然就安定下来,可儿将心中所有的情绪都通过歌声宣泄,导致那场演唱会的效果比精心录制的音频还更加动人。 庆功宴上,可儿在寻找林宇,方雅同样也想好好的感谢他一番。只不过林宇没有给她们这个机会,直到现在,方雅才又一次的见到了这个年轻人。 “我,临时有事要处理,就提前离开了,”林宇只能这么回答了一句,他没有办法告诉方雅,可儿成功出道之日,也就是张艳芳离开人间之时。 “噢,没关系,今天我们正好叙叙旧,可儿也肯定等不及要见你了,”方雅带着三个人转了一个弯,前方灯火通明,好些工作人员在急急忙忙的走来走去,他们在为音乐会的开始做最后一遍的准备工作。 其中一个休息室是不被人打扰的,因为里面坐着今晚最重要的主角,只有少数几个人才允许进入,比如唱片公司的高管方雅。 站在休息室的门前,方雅先是用手轻轻敲了几下,然后朝里面说了一句,“可儿,你看我带谁来了?” 第三百三十一章 休息室 说话的是方雅,紧张的人却是林宇。 只见方雅推开了门,休息室里面的景象越来越多的呈现了出来,有一张长形沙发,一排等待被更换的演出服,一面巨大的化妆镜,以及镜子前面的化妆师和坐在座位上的冯可儿。 音乐会很快就要开始了,化妆师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修补妆容,尽管在林宇的眼里冯可儿已经是完美无瑕了,就算他才刚刚看到了一个侧脸而已。 正在被化妆的冯可儿没办法转动头部,化妆镜又还没倒映出来人的模样,冯可儿只好顺着方雅的话问了一句,“雅姐,你带谁来了?” 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偶像,周光华发现自己无论再怎么克制还是没办法平抑激动的心情,更为关键的是,冯可儿真人比视频上还要漂亮很多倍,摄像头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毁容。 方雅没有开口,周光华倒是忍不住率先答话了,“你好,我叫周光华,是林宇的,室友。” 听完这句话,冯可儿的眼神马上亮了一下,因为她在里面听到了林宇这两个字。进来的人慢慢走到了化妆镜的后面,先是方雅,接着是说话的周光华,他后面还跟着一个陌生的男生,最后,林宇真的出现了。 他就站在座位的后方,和冯可儿隔着镜子对视,脸上却是有些严肃的表情。 冯可儿本来轻松的表情突然变得僵硬,不过很快就缓解了,她嘴角噙着浅浅的笑意,对着周光华和许飞航的方向说了句,“你们好,初次见面,我是林宇的,好朋友。” 这句话虽然不是对林宇说的,但他听到后还是心中一暖,至少在可儿的眼里,自己还算是她的好朋友。 周光华兴奋的差点就要跳起来,他重重地揽了一下林宇的肩膀,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道,“兄弟,你果然是深藏不露啊,你们居然真的早就认识了。” 化妆师开始调整冯可儿的头发,冯可儿也因为周光华的反应而咯咯的笑了起来,刚开始见面的尴尬气氛一下子就被打破了。 林宇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半,看来可儿还不至于从今以后把自己当陌生人看待,不过他们之间还没有真正说上话,林宇也无法判断,冯可儿是否接受了另外一种身份的自己。 “可”,林宇正想借着空挡插上话,问一个关于冯可儿无关痛痒的话题,不过还没等他叫完名字,周光华又把他的话头抢了过去。 “可儿,你的那首《重生》太好听了,这些天我都不知道重复听了几百遍,听说今晚的音乐会要唱几首新歌对不对?”周光华完全忽略了林宇的白眼,现在,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冯可儿一个人身上。周光华的话都是发自肺腑的,他从来没对哪一首歌有过如此大的触动,也不觉得自己会成为崇拜偶像的那种粉丝。不过冯可儿的横空出世,让他的一切都改变了,周光华几乎不再听其他歌手的歌曲,当然也非常希望冯可儿能够发表新歌。 “是的,”冯可儿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尽管她已经越来越能够感受到歌迷的热情,但每当听到别人对自己的赞许,冯可儿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开心起来。“今晚会唱五首新歌,都是即将发行专辑里面的歌曲,希望你能够同样喜欢哦。” 周光华重重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已经是迫不及待了,他从自己的怀里默默的拿出了一个东西,脸居然一下子就涨红了。 “这是,我特意,在唱片店买的ep,你,你能不能在上面,帮我签个名?”光盘并没有拆开,周光华将它买回来本就是为了留作纪念,今晚他带在身上也是想着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有一个让自己偶像签名的机会。 光盘慢慢递过去的时候,周光华发现自己还是怂了,双脚像是灌了铅一样走不动,拿着光盘的手也出现了明显的颤抖,自己之前做好的心理建设完全没有作用。 不过冯可儿没让周光华尴尬,她很快就将光盘接了过去,嘴上说了一句,“当然没问题。” 妆容已经整理的差不多,化妆师很识趣的走开了。冯可儿拿了一支水彩笔,在光盘的封面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签好之后,冯可儿拿着光盘站了起来,微笑着问道,“要不要,再一起照一张合影?” 周光华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已经超出了他太多的预期,他想起了那一帮像僵尸一样被堵在通道口的师兄师弟们。 周光华拿着自己的手机自拍,他和冯可儿的脸出现在了同一个镜头下,按下快门。再查看自己的相册,虽然刚才拍下的表情有点傻,但周光华还是有种走上了人生巅峰的感觉。 看到周光华和冯可儿合影了,许飞航心里也痒痒的,虽然他还不是冯可儿的粉丝,但架不住冯可儿是一个一等一的大美女啊。要是能够跟这种美女合影,许飞航觉得足以光宗耀祖! 不过心里虽然期待,许飞航还是没好意思说出口,毕竟自己是以林宇朋友的身份来的,这样好像会麻烦到别人。 但接下来,许飞航却眼睁睁的看着冯可儿走到了自己的身边,用一种很好听的声音问道,“你想要跟我合影吗?” 许飞航必须承认,自己掏出手机的时候,手掌同样是在颤抖的。他和冯可儿之间保持着礼貌性的距离,一张难得的合影同样留在了他的相册之中。 林宇觉得自己的两个室友完全就是来捣乱的,眼看着音乐会马上就要开始,自己还没有跟冯可儿说上话。现在他们居然又玩起了合影,等他们照完,可儿说不定就要去候场了,这可如何是好。 林宇眉头紧锁,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靠近自己,抬眼一看,居然是冯可儿嘴角微微扬起的脸庞。 她用对待周光华和许飞航同样的语气问道,“林宇,要不我们也来照一张?” 第三百三十二章 身上的香水味 和两个室友都照过了,选择继续和林宇合影,这看起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因此许飞航和周光华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反而更加觉得冯可儿是一位平易近人的明星。 不过林宇却是心中猛然一动,可儿竟然主动跟自己说话了,还说要照一张合影,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和她之间的芥蒂已经完全解除? 林宇又想起了昨天晚上在死亡战车里面的那一个初吻,可儿的嘴唇是那么的柔软,还能品尝到一丝丝的甜味,他甚至仍然能够感觉到可儿在自己怀里急促的呼吸。 拿起手机,两个人的脸庞靠的很近,林宇眼角的余光能够看到可儿完美的侧脸,莹润的嘴唇让他差点忍不住又要一口咬上去。林宇的手臂很自然的搂住了可儿的肩膀,在同一个相框中,两个人不约而同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本来还笑意满满的周光华脸庞一下子就僵住了,因为他发现林宇竟然搂住了自己的女神,他们一起拍照的动作,一点都不像粉丝与明星,倒更像是一对情侣。 在周光华心里,冯可儿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就算见到真人后觉得很亲切,那也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存在。所以刚才合影的时候,周光华很小心的保持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仅没有任何皮肤上的接触,就连衣服都没有碰触到。 可是现在,那样的女神居然被自己的室友搂住了,两个人竟然还笑得很开心,这让周光华心里非常不平衡。 许飞航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幕,他一开始也有些诧异,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看来他们的关系真的很好,否则也不会把三张最好位置的门票送给林宇,自己的室友是一位神通广大的死神,而冯可儿又是美丽动人的歌星,这样看上去,两个人还真的是郎才女貌啊。 合影完毕,林宇终于舍得松开了可儿的肩膀,却听到她在自己的耳边悄悄说了一句,“你们宿舍的人,都这么喜欢擦花露水吗?” 林宇一下子就尴尬了,可儿一定是在刚才合影的时候闻到了周光华身上的味道,没想到他six-god牌香水还真的派上了用场。这让林宇想起了那一次去见冯可儿的时候,自己也在浑身上下喷洒了不少同一牌子的香水,原来可儿也对那个味道记忆犹新。 看到林宇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冯可儿一下子就笑出了声。这时,一位工作人员在外面提示准备上场了,三个人只能离开了休息室,回到了大礼堂的座位上。 临近音乐会开始,大礼堂里面已经座无虚席,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亲眼见到冯可儿。在女大学生心目中,冯可儿已经成了崇拜和模仿的对象,而在男大学生的心中,她根本就是能够想象到最完美的初恋。 《重生》的前奏响起了,这是现阶段网络上最火的一首歌,在场观众都不知道重复听过多少遍了,毕竟迄今为止冯可儿才发了这么一首单曲而已。 大礼堂瞬间安静了下来,但这只是表象,每个人的心中都更加激动不已。他们都瞪大眼睛看向舞台的中央,灯光渐渐亮起,一个圆形的聚光灯打在了本来昏暗的位置。 冯可儿出现了,她穿着一件清新自然的演出服装,嘴角带着一抹浅浅的笑容,刚一亮相,就惊艳了时光 这场音乐会,让羊城大学的学生大饱眼福,冯可儿换了整整十套的演出服装,每一套都会让人眼前一亮。当然,整个过程同样也是听觉的盛宴,冯可儿仍然穿插了几首张艳芳的经典歌曲,不过重头戏还是她首唱的五首新歌。 本以为,《重生》已经是冯可儿的巅峰之作,但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是,那五首新歌居然都有着和《重生》相同的水准,要是放在其他歌手身上,每一首歌必须都是专辑主打歌的等级。 很难想象,同一张专辑里面可以汇聚这么多好听的歌。现场观众已经等不及要买冯可儿的新专辑,对她新歌的期待,早已超过了对她师傅张艳芳经典歌曲的翻唱。 作为经纪人的方雅亲身感受了音乐会的全过程,她也渐渐明白了一点,从今天开始,冯可儿已经不是她师傅张艳芳的替身,也不是什么唯一的接班人,她就是她自己,一个即将被万千观众疯狂爱上的超级巨星。 以后要改一改宣传策略了,可儿不再需要张艳芳作为噱头,方雅在最后一首歌结束的时候回到了后台,她要把冯可儿带回宾馆好好休息,明天接着下一个校园的巡演 回到宿舍的周光华仍然意犹未尽,他很后悔刚才听音乐会的时候,没有用手机录下冯可儿的那五首新歌,现在只能拼命记住一些旋律片段,好让自己能够在美妙的音乐中沉浸得更久一点。 “林宇,你说冯可儿,现在应该还在我们大学附近吧?”过了很久,周光华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音乐会最后那一幕,冯可儿唱完歌向所有观众鞠躬离开的时候,周光华居然有些伤心,想着下一次见到自己的偶像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嗯,”林宇只是点头应了一声,音乐会结束已经十点多了,唱片公司应该会让冯可儿继续在那个宾馆休息一晚。 “那,我们要不要去她住的地方再看看?”周光华很想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没准自己就能获得再见一次偶像的机会,不过最终他还是忍住了,林宇跟冯可儿的关系再好,这么晚去打搅人家也不太合适。周光华只能心痒痒的对着林宇欲言又止,更让他郁闷的是,林宇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纠结,自始至终都一脸表情严肃的看着自己的手机。 现在只有一件事情能让林宇露出这种表情,就是来自死神游戏的红色任务,因为那意味着自己又要杀死一个罪孽深重的人。 此时,林宇正在查看的就是这么一个任务,信息显示着任务对象是一个名字叫做元龙的a级逃犯。 第三百三十三章 死亡之海 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塔里木盆地的中心,是中华境内最大的沙漠。 这里的风景看上去其实是很美的,一望无际的沙丘延伸到了天边,视野里没有任何的杂质,全部都是漫漫黄沙。烈日就在头顶上方照耀,将黄沙染上了一片暗红之色,天空却是湛蓝无比,就像是一面倒挂着的海洋,几朵白云低低的飘浮着,看上去似乎触手可及。 沙漠通常都很安静,因为这里是人类的禁区,塔克拉玛干沙漠本身就有另外一个有些恐怖的称号,死亡之海。 所以大多数时候,这里能够看到的动物只有毒蛇和蜥蜴,还有几只正在吃着腐肉的秃鹰。 这一天,有一只蜥蜴出来觅食了,它身上的色彩和周围的黄沙完全一致,这给蜥蜴提供了最好的天然保护。蜥蜴看到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只昆虫,它的眼睛亮了一下,四只短腿快速的攀爬过去,准备要好好的饱餐一顿。 可是在翻过一座沙丘的时候,蜥蜴发现自己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对方脸上露着狰狞的笑容,下一秒,蜥蜴看到了一颗金色的牙齿,接着自己的整颗脑袋被撕扯了下来 出来觅食的蜥蜴成为了别人的早餐,它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在一个人类的嘴里,金牙男人将吃剩下的部分丢在了地上,满嘴都是充满了腥臭味的血液。 吃完早餐,金牙男人重新上了车,那辆车看上去损坏严重,好几处都被撞得塌陷了下去,不过正常启动还是没有问题。 汽车后座有一个少女被绑住了,她看上去不过十八、九岁,身上衣服被撕扯的破破烂烂,好几处都露出了白皙细腻的肌肤。 一看到金牙男人重新上车,少女的眼神里便写满了恐惧,从几分钟之前开始,少女一直都想挣脱身上的捆绑,哪怕是可能死在这沙漠里,少女也不想继续被金牙男人凌辱。 只可惜,少女的尝试还是以失败告终,她又不得不面对这个会生吃蜥蜴的男人。 金牙男人回头看了少女一眼,脸上露出了变态的笑容,“你放心,在你替我生下一个孩子之前,我是不会让你死的。” 说完这句话,男人的眼神看向了少女的小腹处,那里似乎已经微微隆起了,看来自己终于成功播下了一枚种子。 男人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金牙在沙漠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他用力踩下油门,车内响起了刺耳的死亡重金属音乐,似乎象征着这辆汽车正行驶在一条死亡之路上 已经快一周了,追捕行动还没有结束,或者说根本看不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谢警官的脸上写满了忧愁,从羊城到塔里木盆地,这一次的追捕实在让她心力交瘁。更为关键的是,逃犯每次就要落网的时候,总是能使出金蝉脱壳一般的伎俩,眼睁睁的从自己布下的天罗地网之中逃脱出去。谢警官甚至有一种感觉,逃犯其实是在无聊的路途之中,跟自己玩起了猫鼠游戏。 这一名逃犯身上的罪名实在太多了,他在五年前就是一个连环杀人案的重大嫌犯,只可惜五年的时间没能让这名逃犯落网,却给了他犯下更多罪名的机会。 抢劫、已经是家常便饭,最近的这一次更加让人发指,这名逃犯在网上花重金打赏了一名主播,要求主播私下跟他见面。主播不过才十八、九岁的年纪,为了安全起见,她叫上了自己的两个好友一同前往,最终结果却是,两个好友都被逃犯j杀,而这名漂亮的主播竟成了逃犯的x奴。 距离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主播也被逃犯绑架了长达三个月之久,难以想象,这么长的时间那个女孩是如何撑过来的。 谢警官同样也是女性,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她的感觉只能用义愤填膺来形容。因此谢警官甚至把林宇的事情放在了一边,全身心的加入到这次追捕行动当中。本以为,区区一名色迷心窍的逃犯应该很容易落网,但谢警官接手之后才发现,这名逃犯的智商高得离奇,自己布下的每一个局似乎都早给对方看破了。检索这个逃犯的资料,谢警官发现对方简直无所不能,他曾经混在普通民众之中当过医生、工程师、股票经纪人,甚至还用一个假身份当了三年的辅警,这绝对是对人民警察赤oo的嘲笑。 看到这些资料,谢警官脸上有些发烧,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将对方捉拿归案,没曾想,逃犯竟然一路将他们带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 谢警官隐隐觉得,对方这么做是有企图的,不过她又不甘就此放弃,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算自己对沙漠的地形不太熟悉,凭借最先进的定位系统总不至于被困在里面。 “队长,搜索到他的踪迹了,就在前方五公里之外,”一名警员在对讲机里面兴奋的说道,他前方的电子屏幕正在显示着一个雷达发声的红点。 “好,全速前进!”谢警官发出了简单有力的命令,六辆警车全都咆哮着驶向了沙漠的深处 噢?这一次的任务地点居然在沙漠?林宇眼神中闪过一丝异样,他看到周围的景色和内陆地区完全不一样,放眼望去,视野内居然没有一株绿色植物。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任何一株植物都没有,连一棵草都没有瞧见。 周围全都是一望无际的黄沙,看上去像是一片沙子连成的海洋。烈日让空气出现了蒸腾的效果,就像是隔着一个气泡看另外一端的世界。不过死亡战车行驶在这样的地方,反倒可以更加流畅自如,就算是在实体状态下也可以轻轻松松的飙到600公里,被死亡战车掠过的地方,掀起了一片黄色瀑布。 “我要杀的人,就在这沙漠里吗?”林宇坐在驾驶室,眼角闪过一丝属于死神的冷厉。 第三百三十四章 恶魔 茫茫沙漠,对于金牙男人来说似乎是一张规划清晰的地图,他很清楚自己要越过哪一个沙丘,途经哪一棵枯树,穿过哪一条狭缝。 金牙男人茂盛的胡子不知道多久没刮了,脸上也被黄沙盖了厚厚的一层,已经有些无法分辨五官的模样。不过就算是这样的状态,金牙男人自始至终都显得很亢奋,他不断随着死亡重金属音乐抖动着身体,时不时露出嘶哑咧嘴的笑声。 少女已经难以忍受了,她觉得那些充斥在耳边的音乐,就像是针尖一样在刺激着自己的耳膜。她很想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耳朵,但手臂早就被捆的麻木了,完全无法挣脱出来。更让少女受不了的是金牙男人,自己一路上都在受着非人的折磨,但对方却是像在举行一场狂欢派对。蜥蜴的血便像是红酒,漫漫黄沙便像是药粉,每喝一口,每吸一次,就会让这个男人变得更加疯狂。他像是失去了理智一样在沙漠里面狂飙,少女很难想象这样下去,金牙男人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你,能不能,把音乐关小一点?”少女有些胆怯的说了一句,她很怕自己的话会激怒金牙男人,因为对方很长一段时间都表现得喜怒无常。 “你说什么?”金牙男人回过头,几乎是大吼了一句,在重金属音乐和引擎声中,金牙男人根本没有听清楚对方说什么。 “我说,能不能,把音乐关小一点,”少女稍微提高了一点音量,同时用手指了指车上播放音乐的按钮。 金牙男人这才恍然大悟,他用手指旋转了一下,音乐声瞬间减小了一半。他脸上竟然露出一种温和的笑容,“怎么,你不喜欢这种音乐吗?” 少女怔怔的看着对方,嘴里并没有回答,其实在她的心里早就烦透了,别说喜欢,她觉得那种音乐完全就是噪音。不过少女害怕自己回答会惹怒对方,也就干脆不予置评。 金牙男人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他仍然笑着说道,“你现在怀了我的孩子,如果是儿子,将来一定要像我,男人就应该听这种死亡重金属摇滚,现在就当是我对他的胎教吧。如果是女儿,”金牙男人停顿了一下,很快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不,你一定要给我生一个儿子。” 看着对方自说自话的样子,少女在某一瞬间居然觉得对方有点可爱,就好像是自己能够决定生女儿还是儿子一样。不过接下来,金牙男人的另外一句话把少女心中的感觉全部打消了。 “如果十月怀胎,你生下了一个女儿,我就把她掐死,再让你给我生一个儿子出来,”金牙男人说完后,车厢里充斥着全部是他的狂笑声,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行径的残忍。 少女吓得身体颤抖了一下,这个男人果然还是一个恶魔,自己刚才为什么会对他产生那样的感觉,难道就是因为怀上了他的骨肉吗? 刑警队在谢警官的率领下开始了包抄行动,虽然她不太熟悉沙漠的地形,但最先进的定位系统和卫星地图给了她足够的信心。尽管沙漠广阔无垠,但也正好提供了左右包抄的绝佳条件,谢警官认为这一次歹徒绝对没办法再从自己手上溜走。 歹徒的车上有一名人质,而且还是年纪尚不满二十的少女,这是谢警官和队员心知肚明的事情。所以就算上面下达了命令,如果无法捉拿归案可以直接击毙,谢警官还是要优先考虑人质的安全。 时间过了这么久,也不知道那名少女怎么样了?谢警官微微皱起了眉头,歹徒将一个少女捆绑在自己车上,其意图谁都心知肚明。就算自己这一次能把少女活着救下来,也不知道这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会不会让她的人生从此一蹶不振。 还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谢警官看着资料上的照片,嘴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同为女性,她更能够体会贞操对于一个女人的重要性。她还没有结婚组建家庭,就算长得再漂亮,也不知道有没有男人愿意接受她的过往娶她为妻。 “队长,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现在就在一公里之外,”对讲机传来的声音打断了谢警官的思绪。 谢警官立即对全员下达了命令,“按计划行动!”… 衣衫不整的少女蜷缩在汽车后座,看着前方驾驶室那一个像疯子一样的男人,少女心中的情绪越来越复杂。 她必须承认,自己一开始被这个男人掳走的时候,心里对他只有满满的憎恨。更让女孩无法接受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在自己的面前掏出他那个肮脏的东西,将陪同自己的两名好友j杀。那个残忍而又恶心的场面,让少女的心态瞬间就崩溃了。 在求生意志面前,少女选择了屈服,因为她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意料之中的事情发生了,恶魔不会简简单单的把她当成一个人质,而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凌辱了她。少女拼命挣扎,但换来的却是恶魔更加野蛮的动作。 衣服被撕成了一条条的碎片,少女连哭泣都没有了力气,任凭眼泪从眼角冒了出来,然后顺着脸颊滴在了汽车座位上。她能感到自己的某一处钻心的疼,男人居然说要借着她的肚子,给他生出下一代。 少女脸上出现了绝望的笑容,恶魔的下一代同样也是一个恶魔吧?少女经常会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肚子,似乎这样就能让那个生命扼杀在摇篮当中。她无法想象,自己和一个这样的男人生出下一代。 可是男人似乎很想要一个继承人,他把女孩当成了生产的工具,一遍又一遍的对她实施暴行。任何反抗都是毫无作用的,女孩学会了忍气吞声,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 找一个机会逃走吧,女孩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恶魔不可能总是万无一失,他总会有露出破绽的时候。 第三百三十五章 血与水 这一路上,的确让少女等来了几个机会。比如男人将车停下来加油的时候,少女看到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就在自己的几米之外,要是自己用身体撞击车门,说不定工作人员就能够注意到。 还有一次是在马路上,汽车的车胎爆了,男人在马路边更换轮胎。虽然当时经过的车辆不多,但少女还是看到有一辆车经过他们的时候减缓了速度,对面车辆的司机看向了自己这一边,两个人的眼睛在那一刹那几乎对视。 不过少女既没有去撞车门,也没有对经过的司机发出求救信号,她觉得那并不是最好的机会,因为男人的身上有枪,他很有可能把所有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和对面司机全都杀了。 逃生的机会只有一次,要是被男人抓回来,自己肯定没有命活了。少女告诉自己要谨慎对待,除非和自己相错而过的刚好是一辆警车。 但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少女等待的机会没有到来,另外一个现象却出现了,少女发现自己的小腹渐渐隆起。 男人对这一点欣喜若狂,就好像是辛勤耕耘后终于播下了一棵可以成活的种子,他对待少女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有时甚至可以称得上温柔二字。 “你渴了吗,要不要喝点水?”一边开着车狂奔,男人一边回头问了一句,嘴角露出了黄灿灿的金牙。 少女点头默认,虽然到沙漠之后,她塞住的嘴巴已经被男人解开了,但少女还是习惯沉默寡言。 男人将仅有的一只水壶打开,沙漠中水可是最珍贵的东西,不过他很慷慨的用一只手将水壶举到了少女的嘴边。 少女探出头,用嘴唇接住了水壶的边缘,男人将水壶的底部轻轻抬起,甘甜的清水便流入到了少女的口中。 喝了好几口,少女停下了,男人感受到少女的动作便将水壶放下,这是他们之间已经形成的默契。男人重新将水壶拧好,放在了自己座位的旁边,淡淡的说了一句,“我们的水好像不够了,不过你放心,我会把这些水都留给你,我只要喝蜥蜴血就可以了。” 少女舔了舔嘴角的水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沙漠干旱的反差,她觉得水壶中的清水居然特别清甜。她见过男人喝蜥蜴血,喝完后满嘴都是血液的腥臭味,男人肯定也同样更喜欢喝清水的,不过他却把仅有的那些水都留给了自己。 少女知道,男人这么做都是因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可就算如此,少女心里还是有另外一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这种感觉,甚至让她快要忘了男人是一个恶魔,而且还在自己的面前j杀了两位最好的朋友。 警车的汽笛声突然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少女吓得惊坐了起来,她透过车窗往外看去,居然有六辆警车从左右后方呈包抄之势围拢而来,而他们的前方是两座高耸的沙丘。 少女不知道是喜是忧,她竟然开始担心男人的处境,要是被抓回去肯定会被枪毙吧?少女眉头深锁,与此同时,她也发现自己一直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临了。 警队应该早就研究好了地形,所以才会选择在这个得天独厚的地方包抄,如果选择开上沙丘同样也是死路一条,因为车速很快就会慢下来,而且还有可能让车胎陷入流沙之中。 不过这也是自己逃离魔掌的最佳时机,只要车速一慢,自己就可以趁机跳出车子,看在孩子的份上,男人一定不会开枪把自己杀了。 高速行驶中,警车已经越来越近,前面的两座沙丘成为了一条绝路,少女已经可以看到从警车车窗伸出的枪口,所有的枪支都对准了驾驶室的方向。 谢警官给队员下令,不要擅自射击以免伤到人质,她希望看到的最好情况是,歹徒被逼进绝路只好束手就擒。 “要不,你自首吧,不要再抵抗了,说不定还能判个无期徒刑?”少女焦急的劝说了一句。 “自首?”金牙男人疯狂大笑起来,“这片沙漠被称为死亡之海,你以为我是随随便便把他们引到这里来吗?这里可是我的地盘。”说完这句话,男人把油门踩到底,居然有一种要撞上沙丘的架势。 “他到底想干什么?”歹徒的汽车突然加速,也让谢警官大感意外,所有警车在她的指挥下紧跟了上去。 天然的屏障就在前方,歹徒的汽车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看上去颇有种视死如归的架势。 “是在垂死挣扎吗?”谢警官声色不动的看着前方,心中暗暗说了一句,沙丘的坡度很陡,歹徒是不可能就这样翻越过去的。更何况他现在的速度越快,等下被陷进流沙之中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一次,歹徒已经没有了任何逃脱的可能。 谢警官的嘴角微微扬起了一抹笑意,追捕了这么久,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说实话,她非常讨厌沙漠的气候,这里极度干旱燥热,根本就不是人类应该出现的地方。在这里活的如鱼得水的,恐怕只有毒蛇、蜥蜴和那个疯狂的歹徒了。 除了引擎的轰鸣声,空气中隐隐传来了一股重金属摇滚音乐,还夹杂着主唱极度嘶哑和咆哮的声音。谢警官微微皱了皱眉头,这种音乐不可能是自己队员播放出来的,因为现在是最紧要的关头,谢警官一向要求自己的手下在这种时候必须全神贯注。 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性,被逼上绝路的歹徒,还在大肆的听着重金属摇滚音乐? 谢警官心里的某一根弦突然绷紧了,如火的沙漠、六辆警车和一名歹徒、还有冲向沙丘的生死时速,这一切很像一首狂想曲正在上演,而歹徒在狂想曲中变得越发癫狂,这显然不是一种垂死挣扎。 就在心念一闪而过的时候,歹徒的汽车已经狂奔到了沙丘的脚下,他没有做任何减速,更加没有试图翻越沙丘,而是方向盘急转,开向了沙丘之间错开的一条狭窄缝隙。 第三百三十六章 胎动(感谢书友小红佛万赏,特加更一章!) 那里不是绝路!谢警官的脑袋像被人重重地捶了一下,由于两座沙丘之间的缝隙实在太窄,从远处根本就看不出来。就连自己调取的卫星图像,也把这一条缝隙给略去了。 怪不得歹徒根本就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他早就知道前面并不是绝路,所以才对自己的包抄行动无动于衷。想到这一点,谢警官的背脊冒出了一片冷汗,这就说明,歹徒对这片沙漠的了解甚至比卫星图像还更加准确。 “队长,现在怎么办?”对讲机里面传来了急切的声音,所有的刑警队员几乎在同一时间看到了这一突发状况。没人料到就在歹徒快要落网的时候,又上演了这样一出。 “继续追!”事到如今,谢警官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歹徒就在前方十米的范围内,一切看起来仍然唾手可得。 狭窄的缝隙不足一米宽,歹徒的汽车在前方呈现出一个倾斜的角度,左边的轮子仍然在缝隙之中,右边的车轮却悬在了沙丘上。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它行驶的速度,车尾扬起了一片瀑布似的黄沙。 警车一辆接一辆的跟了上去,它们在狭缝之中一字排开,大部分车身都因为黄沙的弥漫而若隐若现,夹杂在一起的汽车引擎声在两座山丘之间震耳欲聋。 一条响尾蛇盘踞在沙丘的顶部,它三角形的脑袋向下探了探,吐出了一条鲜红的信子。也许是受到了汽车引擎声的影响,响尾蛇也甩动起了自己的尾巴,发出了一串让人胆寒的声响。一向寂静的沙漠,今天看起来格外热闹。 少女发出了低低的惊呼,因为汽车处于半悬空的状态,让她的身体一下子撞在了车门上。少女也把周围的两座沙丘当成了绝路,万万没想到金牙男人又一次的逃出生天。 “你怎么了?没事吧?”听到少女的声响,男人急忙回头看了一眼,都怪自己刚才没有事先提醒,这一下看上去撞得不轻。 少女调整姿势之后微微摇了摇头,虽然脑袋处隐隐作痛,但和现在的状况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你别管我了,先甩开他们再说吧,”少女将这句话脱口而出,说完之后连自己都深感意外。 自己居然希望这个男人从警察的手下逃走?少女心里响起了一个质疑的声音,如果换作任何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是希望歹徒落网,自己终于得救才对吧? 可是理智的想法很快就被另外一种感性击退了,要是歹徒被警察抓走,他很有可能会被执行枪决。想到男人的脑袋被子弹穿过的场景,少女心里竟然升起了一种不舍。 男人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大笑着说道,“你放心,那帮警察是抓不住我的,我还要等着看我儿子长的像不像我。” 疯狂逃逸之中,男人将音响开得更大声,高频的电子吉他旋律和主唱的咆哮声,让男人双眼通红,脸上布满了狰狞的笑容。 狭窄的缝隙并不是很长,大概两分钟过后,谢警官便远远看到了缝隙的尽头。尽头外,没有沙丘的阻隔,烈日照耀之下,那就像是一片暗红色的海洋。 再拖下去,到手的机会又要溜走了,谢警官很快认清了一个事实,只要出了这条狭缝,自己又拿歹徒毫无办法。 “狙击手准备!”谢警官毫不犹豫的拿起对讲机说了一句,既然无法生擒,就只好采取第二种方案,直接击毙。 自己的队伍里面有几个不错的狙击手,不能说百发百中,但在如此短的距离击毙歹徒也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就算这样会增加人质的危险,但总比让歹徒继续挟持几个月强。 用衣衫遮住口鼻,左右车窗全都被放了下来,不少的黄沙冲进了车厢内。狙击手拥有很好的专业素质,他们已经戴上了护目镜,枪口伸出车窗之外,全都对准了歹徒车辆驾驶室的方向。 狭缝正好阻止了歹徒的变道,现在他就像一个被固定住的靶子,只需要一枪就可以了结他的性命。 “射击!”谢警官发出了短促有力的命令,狭缝马上就要走到尽头,留给她的机会只有一次。 透过后视镜,金牙男人看到了几支黑幽幽的枪口,他猛打方向盘,就在这一瞬间三道枪声几乎同时响起。后方以及驾驶室两边的车窗全都碎了,一股剧痛穿进了男人的肩膀,顿时血流如注。 “d,”男人嘶哑咧嘴的大骂了一句脏话,没有理会自己被子弹射中的地方,掏出手枪便朝着后方开去。 狙击手没能将歹徒一击毙命,不过显然对方已经中枪了,谢警官稍稍舒了一口气。警车车队紧跟着歹徒驶出了狭缝,外面广阔的地形更加适合展开火力。其余警员也拿出了手枪,他们的方向很明确,只要对准驾驶室就可以,目前看来,歹徒还没想到用人质作为保护自己的屏障。 少女蜷缩在汽车的后座,浑身吓得瑟瑟发抖,她看到男人的肩膀已经中枪了,血液顺着手臂流到了方向盘上。 她很想用自己身上的布条帮男人包扎一下,否则男人很有可能失血而死,不过随着一阵密集的枪声传来,少女发现情况远比自己想象的糟糕,警察竟是想将男人直接击毙了。 警车总共有六辆,上面的警员恐怕接近二十名,就算男人口口声声说这里是他的地盘,但终究双拳难敌四手。在密集的弹雨之中,男人每一刻都在冒着生命危险。 砰的一声,自己头顶的车窗也被击碎了,少女吓得尖叫了一声,无数的玻璃碎片洒在了后座上。 “你就躲在车门后面,不要冒头,”情急之中,男人大吼了一声,他一向都不在乎自己的生死,甚至喜欢和警察玩猫鼠游戏。不过现在,男人发现自己突然有了在乎的东西,就是少女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一定要让她们活下去。 少女眼角流出了浑浊的泪水,这种泪水不只是恐惧,还有一种和男人共度生死的复杂感情,尽管对方其实是绑架自己的歹徒。 又有一颗子弹射中了男人的手臂,还有一颗在男人的耳朵上一穿而过,距离死亡只剩下短短几厘米。 少女突然感到腹中一阵剧痛,她挣扎着摸向自己的小腹,那里像水波一样阵阵起伏,这是,第一次的胎动吗? 第三百三十七章 畸恋 少女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丝欣喜,她感觉到了另外一个生命在自己身体里的绽放,这是属于自己和男人的骨血。 水波状的起伏过了一会儿便停下了,少女的神色渐渐变得坚毅起来,第一次胎动是在男人命悬一线的时候出现,少女觉得这是孩子给自己发出的信号。 她在后座上摸到了一片玻璃碎片,开始奋力的割向绑在自己身上的绳索 谢警官悬着的心慢慢放下了一些,至少目前来看,局面全都被自己控制住了。歹徒在六辆警车的围攻之下毫无招架之力,他的身体应该多处中枪了,就算是在广阔的沙漠中,车子也被他开得歪歪斜斜。 警员在自己的命令下小心的朝着歹徒开火,他们全都有意避开了汽车后座,因为那里是人质被捆绑的地方。不过随着歹徒被完全压制,每一个人心里都渐渐升起了一个疑团,那名逃犯为何没将人质作为要挟?如果那样的话,他们势必会停止开火,歹徒也许又有了逃出生天的机会。 这个念想仅仅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因为现在每一秒钟都是绝佳的机会,只要能够将歹徒击毙,追捕行动就能够完美的结束,人质也能够安全的送回到她家人的身边。 警员们都很佩服谢警官当机立断的决定,要不是她下令开火,凭歹徒对沙漠的熟悉程度,还不知道要追捕多久才能将歹徒捉拿归案。即使是面对死刑犯,开枪也面临着极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对方手上还有一名人质的情况下。 不过大家心里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也许是情急之下来不及反应,歹徒居然没有用上他最好的那张挡箭牌,而是让人质继续安安稳稳的待在汽车后座。 “鹰眼,看你的了,”谢警官淡淡的说了一句,脸上有一副时机已到的样子。 代号为鹰眼的警员点了点头,他是羊城刑警队最出色的狙击手,打中百米之外的靶心对他来说不费吹灰之力,因此大家便给他取了一个绰号,鹰眼。 这一次谢警官特意把鹰眼带在了身边,就是以防出现现在的情况,刚才鹰眼失误了,没有将歹徒一枪击毙,谢警官相信这一回鹰眼不会再让歹徒有命活下去。 沙漠的高温让空气出现了蒸腾的现象,视线里总有一些景物是扭曲的,就如同覆盖了一层无形的薄膜。 不过这并不会影响鹰眼的判断,足够高的专业素质可以让他排除这些影响,他的视线瞄准了前方的驾驶室,根据歹徒的开车轨迹,下一秒他的脑袋就会被子弹一穿而过。 砰的一声,枪声响起,整个沙漠似乎都在这一瞬间变得更加寂静了。谢警官在枪响的同时,心里紧绷的弦松懈了下来,她觉得这个案子可以了结了,如此近的距离,鹰眼不可能再度失手。 可精神的松懈只有那短短一瞬间,下一秒,谢警官眼神中射出了惊异的目光,她紧盯着前方那一幕景象,表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愕然。 不只是谢警官,包括开枪的狙击手,还有其他所有警车上的警员,他们的脸上全都写着难以置信,同时又夹杂着一种懊悔和无法理解,所有的枪声在这一刻全部停歇了。 金牙男人发出了痛苦的咆哮,就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兽,他的眼眶变得通红一片,两颗眼泪居然顺着眼角流了下来,洗去了覆盖在他脸上的一些沙子。 刚才,汽车后座的车门被突然打开,恰好就在狙击手开枪的同时,少女将自己的身体探了出去,破碎的白色衣裙迎风飞舞。 狙击手能够判断歹徒的开车轨迹,也能够避开空气蒸腾的影响,但他却无法预料人质会在这一刻打开车门,并且用自己的身体挡住驾驶座位。 子弹正中少女的胸口,少女感受到了难以忍受的剧痛,她微微看了一眼自己中枪的位置,那里有一块血迹正在迅速变大。 少女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她知道要是自己没挡这一枪,死的就会是金牙男人。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安排,他让自己在这一刻割断了绳索,同时打开汽车后座,那个男人才不至于被一枪击毙。 少女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她曾经很怕死,被金牙男人绑架的时候瑟瑟发抖,连大气都不敢出。可是现在,居然敢用自己的身体去挡子弹了。 这一路上,少女受到过男人不少暴力对待,特别是对方第一次夺去自己贞操的时候,少女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求生欲望让她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她一直在寻找可以逃脱魔掌的机会。 结果,几个月过去,少女没能逃出虎口,反而在男人越来越温柔的对待中,产生了一丝畸形的情愫。 少女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然爱上了这个绑架自己的男人。这一点,就连她自己都没办法想明白。 她只知道,在男人越来越危险的局势中,自己没办法眼睁睁的看着男人被击杀。腹中的胎儿似乎都给自己发出了信号,现在,只有自己能救这个男人。 本以为,只要打开汽车后座的车门,警察便会立即停止开枪,自己和男人又可以逃到另外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只可惜,恰恰这个时候一颗致命的子弹飞了过来,少女发现自己只能用身体保住男人一时的性命。她渐渐失去了意识,在男人发出的咆哮声中,少女倒地被卷入了车底,车轮刚好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一碾而过 金牙男人的驾车技术很高超,他甚至可以在沙丘间狭窄的缝隙中躲避子弹。但就算如此,他也没法预料到少女会自己割开绳索,将身体挡在自己的座位后方。 男人只是通过后视镜看到少女探出身体的那一刹那,紧接着她应声倒地,小腹被汽车后轮辗碎,血水在大腿之间流了出来,和身体下方赤热的黄沙溶在了一起。 少女死了,腹中的孩子也没了,男人表情狰狞地咆哮着,他急踩刹车,狂奔中的汽车瞬间停止。男人回过头,看向后方追上来的六辆警车,眼睛里满满都是凶光。 “我要你们全都给我的孩子陪葬!”说完这句话,男人从大悲变成大喜,嘴里再次发出了一道狂妄的笑声。 第三百三十八章 斯德哥尔摩效应 歹徒的汽车不再是拼命逃奔,而是挂上了倒车挡,自投罗网般的冲向了疾驶而来的警车队伍。 这一切变化来得太快,谢警官的目光甚至还没有从少女的尸体上移开,就听到了一阵越来越大的引擎轰鸣声,和歹徒汽车上仍然播放着摇滚音乐。 歹徒蓬乱的脑袋从车窗伸了出来,回头看向后方六辆警车,狂笑的表情中,金牙在沙漠阳光之下闪闪发光。 这一次,他是真的疯了。谢警官看到歹徒的那个表情心中一凛,她知道那是一种抛弃生死的笑容,算是被逼上绝路之后的一了百了,歹徒是想和自己这一帮人决一死战。 就是因为那名少女被误杀吗?一个念想在谢警官的脑海中飞速掠过,少女刚才的举动大出所有人意料之外,一个被绑架的人质居然会去帮助掳走她的歹徒,还是在被刑警队围攻之下,这样的行为换作任何人都难以理解。正常的推演,不应该是歹徒最终被警察击毙,人质流着泪庆幸自己逃离魔掌吗? 但细心的谢警官看到了特别的一幕,卷入车轮底下的少女小腹处是微微隆起的,车轮碾过之后,她的下半身流出了一大滩的鲜血,这让谢警官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人质情结,是一种被害者在心理上对凶手产生依赖,甚至逐渐爱上对方,以至于反过来帮助凶手的一种扭曲心理效应。 这种心理通常发生在被绑架的情况下,尤其是内心脆弱的女性身上,她们一开始会充满恐惧,认为自己的性命全都被交到了歹徒的手里。但是渐渐的,歹徒没有将她们立即杀死,甚至在相处过程中体现出一点点关怀,比如一口饭、一口水,或者是简单的日常交谈,人质就会感激歹徒对她们的仁慈,时间拖得久了,这种感激便会转化为一种畸形爱恋。 谢警官曾经在教科书上学习过类似的案件,1973年瑞典首都发生过一起银行抢劫事件,罪犯的行动失败后,他们劫持了四位银行职员作为人质,历时六天,警方终于把人质全部救出。 不过在之后的法庭上,这些人质居然全都拒绝指控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集法律辩护的资金。最让人难以相信的是,其中一名人质因为爱上了绑匪,竟然决定在对方服刑期间和他订婚。 这一事件引起了心理学界的广泛关注,后来心理学家将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心理,称为斯德哥尔摩效应。 怎么会有人质爱上绑匪?在学习这个案件的时候,谢警官就无法相信世上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内心强大而且理性的她来说,这种行为无疑是脑子进水了。 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干刑警这一行本来就会遇到许多非同寻常的事,谢警官今天算是见证了一个真实案例的发生。 那个女孩子,应该是怀孕了吧?谢警官的眼神在少女的小腹处停留了几秒钟,长达几个月的绑架加上肌肤之亲,斯德哥尔摩效应很有可能发生在了少女身上。所以她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作出了用身体挡住子弹的举动。 没有了少女和她腹中的小孩,歹徒肯定更加肆无忌惮了,谢警官看到对方已经不顾一切的冲了过来,宛如一条被逼急了的疯狗。 “自由射击!”谢警官很快下达了命令,不需要再顾及人质的安全,现在刑警队的任务就是将这个罪孽深重的歹徒当场击杀。 一连串的枪声响起,歹徒在倒退的同时不断打着方向盘,似乎并没有任何一颗子弹击中他的要害。转眼间,他的车辆已经开到了车队的边缘。 一颗圆形的黑色事物被扔了出来,顶端有一段引线,正在冒着些许青烟。 “小心!”看到这一幕的谢警官立即大喝了一声,显然歹徒的车上还藏着杀伤力强大的武器。 不过谢警官的提醒终究还是慢了一步,圆形事物滚落到了第一辆警车的底盘之下,接着砰的一声巨响,警车瞬间冒出了一大片的火光。 金牙男人的眼睛里全都是火光倒映出的鲜红之色,他更加疯狂的大笑起来,身体随着重金属摇滚节奏左右摇摆。 猛打了一圈方向盘,车尾突然来了一个九十度的急转,第二辆警车的车头和车尾相撞,本想险险避过爆炸的警车,却被对方直接撞了过去,第二辆警车再次起火。 短短几秒钟的时间,谢警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好几名属下殉职,心中一阵绞痛。不过现在的局面不允许她有任何悲伤情绪,她立刻收住了心神,在对讲机里下达了一道命令,“大家散开!” 这就是歹徒要冲进警车队伍的目的,他的车上有类似于手雷的东西,可以在短距离内发挥出强大威力。所以现在离歹徒越近,反而越会处于下风。 剩下的四辆警车退向了四个不同的方向,金牙男人仍然扔出了两个圆形事物,不过这一次没有任何警车被毁,所有的警车都很及时的拉开了距离。 四面八方的枪林弹雨开始射向歹徒,每一名警员都在抑制着自己心中的悲伤和愤怒,沙漠的高温让他们的眼角流出了像泪珠一样的汗水。 金牙男人脚踩油门,汽车再次像猎豹一样窜了出去,他可不会傻到当四辆警车的靶子,既然无法再炸毁对方,那就用沙漠赋予他的第二种办法。 男人驾车一路狂奔,就像是要夺命而逃,他在汽车后座发现了少女身上的布条,应该是自己施暴的时候从她衣服上扯下来的。现在布条成了男人包扎伤口的绷带,他将两个流血严重的伤口绑住了,又喝了一口水壶中剩下的清水,男人瞬间又恢复到了斗志昂扬的状态。 谢警官是不可能再让歹徒逃走的,所有警车不需要她的命令全都追了上去。一大片黄沙在平静的沙漠中扬起,后方留下轮胎驶过的痕迹,像是上帝之手默默描绘出的一幅画作。 第三百三十九章 沙尘暴 鹰眼将枪口瞄准了歹徒的汽车轮胎,这是追击中很常用的手段,只要将对方的车胎打爆,势必就会陷入己方警车的包围当中。 歹徒仍然在亡命奔逃,一路上几乎就没有减过车速,事实上不管是当前的局势,还是这一片无边无际沙漠的环境,都不需要任何减速的动作。 警车和歹徒的车辆之间一直保持着百米来长的距离,双方都没有办法将距离缩短或者拉长,谢警官知道越拖下去变数便会越大,只好采用这个曲线救国的办法。 为了避开后方的子弹,歹徒一直在有意的变换着方向,不过等到自己这一边狙击手准备的时候,歹徒的汽车反而变成了直线行驶,谢警官的脸色瞬间变得沉凝起来。 “开枪!”眼前的机会不容错失,谢警官还是很及时的下达了开火的命令,几声枪响过后,歹徒的汽车出现了剧烈的歪斜,两个后轮全都发出了沉重的爆裂声。 谢警官轻松了一口气,是到了为殉职的队友报仇的时候了。她端起手枪,眼神中充满了寒意,四辆警车在她的带领之下全都冲了上去。 歹徒的车速很快慢了下来,不过他仍然在艰难的往前开着,就像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四辆警车并没有减速,一百来米的距离对现在的车速来说不过是一个喘息的时间,所有警员都将枪口对准了驾驶室的方向,事到如今,只剩下击杀歹徒的最后一步了。 鹰眼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他很自责自己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枪的时候就将歹徒击毙,那样的话,后面一系列悲剧都不会发生。他的脑海中,仍然能够看到那个少女打开车门的画面,而自己已经扣下了扳机,子弹不差分毫的射入了少女的胸口。 在那一瞬间,鹰眼感觉少女的眼神和自己对视了,那是一种错愕和意外,少女应该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会死在一名刑警的手里。 接下来,歹徒疯狂反击,两辆警车先后被毁。其中一辆警车上坐着鹰眼平时最要好的朋友,他刚从警校毕业不久,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没有结婚,甚至还没有谈过女朋友。 一路上,鹰眼都在强忍着泪水,他不能让泪水流出来模糊视线,只能将它们全都咽进自己的肚子里。所以他的眼球上布满了红色的血丝,就像是好几天都没有睡觉。 总算是让对方慢下来了,鹰眼的手指再次扣在了扳机上,他很想接下来的一枪可以正中歹徒的眉心,自己的心里才可以稍稍解恨。 其他队员应该也有着和自己同样的想法,鹰眼发现他们的手指全都做好了准备开枪的动作,距离歹徒的车辆已经不足十米。 谢警官觉得没必要再将歹徒押回去了,虽然现在具备这样的条件,但歹徒手上的人命又增加了几条,他就算执行几次死刑也不够还清罪孽。 她的食指微微用力,扳机往下划出了一个角度,里面的子弹处于就要破膛而出的边缘。 就在这时,谢警官突然听到对讲机传来意外的声音,“不好,队长,我们陷进流沙了。” 谢警官猛的朝左右看去,最外围的两辆警车已经噶然而止,流沙越来越多地没过车轮,就像是开进了一片沙子做成的沼泽地。 中间两名警员反应还算迅速,见到势头不对立即调转方向,顺着刚才歹徒开过的痕迹前进,至少那条路线上肯定是没有流沙的。 放肆的大笑声再次传来,两颗黑色事物分别被扔出,像守株待兔一样抛向了流沙中的两辆警车... 刺眼的火光如同一记闷棍砸在了谢警官的头顶,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歹徒为何在逃奔中选择直线行驶。因为他很清楚这一带流沙的所在,打爆车胎正好给他做了一个绝佳的掩护,他可以顺势缩短车距,将被困的警车砸毁。 砰的一声,谢警官率先开了一枪,她已经无法保持足够的理智,自己这一边的伤亡实在太惨重了。 密集的子弹几乎将歹徒的汽车射成了马蜂窝,但它就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就算看起来奄奄一息,也仍然还具备奔逃的能力。 不过歹徒没办法再保持速度上的优势,透过后视镜,他发现剩下的两辆警车很快就追了上来,自己的炸弹已经用完,只剩下一把有些老旧的手枪。 金牙男人还不想就这样死去,因为他说过,要让所有的人都给自己的孩子陪葬。他觉得少女肚子里一定是个男孩,那个男孩长大以后也会喜欢摇滚乐,喜欢这一片充满了死亡气息的沙漠。 金牙男人拿着手枪朝后开了一枪,试图用这种手段减缓对方前进的速度,不过这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用,两辆警车依旧是全速前进,丝毫没有把这一点火力放在眼里。 单凭一支手枪,金牙男人是不可能把所有警察都杀死的,前面那一片也不会再有流沙出现,金牙男人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走投无路了。 那就跟他们来一个同归于尽吧,自己还可以再撞毁一辆警车,想到两辆车同时爆炸的画面,金牙男人脸上再次出现了病态式的笑容。 他准备实施最后一步计划了,就在这时,前方百米处突然黄沙弥漫,铺天盖地的沙尘像乌云一样遮去了半边的天空,刚才还刺眼的烈日一下子就不见了,世界似乎要上演一出末日之景。 “哈哈,天助我也,”金牙男人放肆大笑起来,与此同时,车上的重金属音乐发出了来自地狱般的嘶吼。 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比起沙漠中的炎热和干旱,沙尘暴是让人更加恐怖至极的东西。迁徙中的动物都会因为沙尘暴而失去方向,更不用说误入其中的人类了。 但金牙男人熟悉这片沙漠的一切,包括令人闻风色变的沙尘暴。 他很快放弃了要跟其中一辆警车同归于尽的想法,脚踩油门,用最快的速度开进了沙尘暴当中。车子被黄沙淹没的那一刻,似乎瞬间就从地面上消失了。 谢警官抬头看向席卷而来的黄沙,眼神中竟然露出了一些惊恐之色,她知道一场更大的考验降临到了自己头上。 第三百四十章 沙漠中的幽灵 这还是谢警官平生第一次亲眼看到沙尘暴,和电影中的场景相比,身临其境的她更能感觉到人类的渺小。 漫漫黄沙像是一块巨大的乌云,它吞噬了阳光、天空、还有地面上一只刚刚爬出洞的蜥蜴,所有的一切渐渐从眼前消失,前方变得暗无天日。 歹徒的车子已经看不见了,不过谢警官还是不甘心的朝着那个方向开了几枪,就算她知道这个动作只是徒劳无功,紧接着,自己也进入了一片黑暗的世界。 “队长,咳咳,现在,怎么办?”对讲机上传来了另外一名队员的声音,这是除自己之外仅存的一辆警车了。因为无孔不入的黄沙,对方在说话的时候出现了剧烈的咳嗽。 谢警官也用衣服掩住了自己的口鼻,不过这只能起到一些稍微缓解的效果,几粒沙子吹进了自己的眼睛里,谢警官感觉到一阵剧烈的疼痛,眼泪差点就要忍不住流下来。 “按照雷达的指示跟踪吧,”谢警官勉强下了一道命令,现在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周围全都是呼啸而过的黄沙,能见度不足一米。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里是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就算是盲开也不会有难以预料的后果。至于流沙的话,只要跟着歹徒的路线应该就可以避开了。不过,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歹徒也应该是看不清楚的吧? 想到这一点,谢警官的心里稍稍镇定了一些,至少自己还有先进的卫星图像和雷达定位系统,而歹徒完全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谢警官把雷达定位系统拿在了手里,上面有一个绿色的圆点显示着歹徒车辆的位置,不过她才看了一会儿便觉得暗自心惊,因为歹徒看上去丝毫没有被沙尘暴所影响,他甚至已经调转方向开始慢慢接近自己的两辆警车。 雷达的光点出现了不规则的移动,不知道是因为歹徒的路线就是如此,还是定位系统因为沙尘暴的影响而有些失灵了。在谢警官眼里,对方似乎变成了一个飘忽不定的幽灵,每一次闪现都会在一个不可思议的位置出现,更为关键的是,这个位置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他是,怎么做到的?谢警官的额头冒出了一片冷汗,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产生了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恐惧,同样是身陷这片沙尘暴当中,自己手足无措,对方却是游刃有余。 最后一次出现的位置就在五米开外,但就算如此近的距离,谢警官仍然看不见任何东西,只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汽车引擎声。 “大家小心!”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谢警官在对讲机里面大喝了一声,这个声音才刚刚落下,几道连续的枪声响起,对讲机里面变得一片安静。 谢警官心中一紧,“听到吗?听到请回答!”如此重复了好几句,对讲机仍然没有传来任何回音,雷达显示另外一辆警车已经停了下来。 谢警官的手掌第一次在执行任务当中出现了颤抖,自己发出去的信号犹如石沉大海,已经激不起半点涟漪。这就意味着,另外一辆警车上的队员已经全部殉职。 谢警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无助,她感觉对方就像一个魔鬼,要将自己这一方一个接一个的杀死。在魔鬼的力量面前,任何挣扎都是徒劳无功的。 谢警官永远都不会想到,这一次的追捕行动最终会演变成这样的结局,不久之后,自己也将会葬身在这片沙尘暴当中,而歹徒仍然还在逍遥法外。 这无疑是对自己最大的讽刺,谢警官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她低头看向雷达屏幕,歹徒的汽车开始围绕着自己转圈,就像是在欢呼庆祝又一次的胜利。 砰的一声,一颗子弹准确的穿过车窗射在了鹰眼的胸口上,鹰眼睁着眼睛死去了,眼神中写满了深深的悔恨。 在暗无天日的沙尘暴当中,就算鹰眼具备百步穿杨的本领也没办法发挥出来,他曾尝试着开了几次枪,但连歹徒的汽车都没有打中。 子弹射进胸口的那一刻,他勉强转过头看向了谢警官,那个眼神让谢警官一下子就流泪了。因为眼神中包含了来自战友的担心和下属的自责,谢警官很想告诉他,行动失败并不是他的责任。 第二道枪声传来,坐在驾驶室的队员在最后一刻踩下了刹车,这是他能为队长做的最后一件事,警车在看不到边际的昏暗中停了下来,就像是深陷一片无尽的海底。 这一刻,谢警官的情绪终于爆发了,她已经没有了任何理智,抢过鹰眼手中的枪,开始朝着周围四处胡乱扫射。 她一边大哭一边大声喊叫着,“是男人,就给我出来,王八蛋,你给我出来啊!” 泪水和黄沙几乎让谢警官看不见任何东西,她只是凭着风中的引擎声扫射,就算谢警官心里很清楚,这能杀死歹徒的机会微乎其微。 不过谢警官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自己率领的刑警大队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谢警官没有苟且偷生的想法,她只想抓住那么一点点的可能把歹徒杀死。 一阵密集的枪声过后,子弹全都被谢警官射完了,周围仍旧是一片黄沙的呼啸,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谢警官崩溃大哭,她这一辈子从来都没有这么狼狈过,谢警官突然想起了市长给她颁发的荣誉勋章,现在看来那一枚勋章是多么大的讽刺。 汽车引擎声又从远处传来了,如同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死亡重金属音乐随着劲风刮到了谢警官的耳朵里,她听到主唱在用撕裂的声音高唱着一个英文单词,“death。” 谢警官突然笑出了声,她发现歹徒居然在给自己播放一首死亡序曲,没有人能够活着走出这片死亡之海。 下一个就是自己了,谢警官静静地等待着枪声响起,她慢慢的闭上了眼睛,至少这样死相不会太难看。 一个画面毫无征兆的闪过谢警官的脑海,那是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谢警官看到林宇开着跑车停在了马路边,几个流氓地痞不知好歹的打搅了他的约会,接着这些人全都像沙包一样被扔了出去… 第三百四十一章 蘑菇云 那是一种常人不具备的超能力,本来谢警官还打算把这个案子办完之后,再考虑林宇的事情。不过显然,自己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如果林宇在这里出现,他是否也能把歹徒轻而易举的杀死?谢警官心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想法,双眼在这一瞬间陡然睁开。 空气似乎凝固了,谢警官能够感受到一种对生命强烈的威胁,就像是跪在刑台上的死刑犯,只能被动等待着刽子手的手起刀落。 歹徒应该就在距离自己几米之外的地方,雷达系统上显示的光点总是在飘忽不定的移动,谢警官最后看了一眼便把它抛在了一边。 事到如今,谢警官不得不承认当初进入沙漠就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歹徒把他们引到这里很有可能是有意为之。他不仅清楚流沙出现的位置,还能够丝毫不受沙尘暴的影响,这一自然现象成了歹徒巨大的天然陷阱。 现在,他应该在某个地方拿枪指着我吧?谢警官脸上露出了决然的笑容,她的视线默默看向前方,就好像那便是歹徒所隐藏的位置。 事实上,这一次谢警官猜对了。金牙男人的汽车就停在她的正前方,因为流了大量的血,男人的嘴唇有些发白。不过他脸上的兴奋显而易见,因为所有的警察都被他杀了,就剩下眼前这最后一个。 两辆汽车的距离不足十米,可就这一段短短的间隔,因为沙尘暴的存在而变得遥不可及。金牙男人在某一瞬间诧异了一下,因为他发现最后一名警察看向了自己,就好像她也能够习惯这片沙漠一样。 不过男人很快就否定了这样的想法,因为如果是这样,刚才她就不会朝着空气乱射一通了。男人今天经历了从大悲到大喜,先是失去了自己的后代,但后来又一个接一个的杀死了追捕自己的警察,这种爽快的感觉,让他的身体开始兴奋颤抖。 男人将手枪伸出车窗之外,食指慢慢用力,扳机被扣下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弧度。说实话,他其实并不想这么快将最后一个警察杀死,因为复仇的感觉实在太爽了,他还想多跟对方玩一玩猫鼠游戏。 但男人心里很清楚,这一阵沙尘暴马上就要过去了,要是不抓紧最后的时间,还说不定谁会死在谁的手里。 男人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结束这一场爽快的游戏,他的食指发出了最后一次的力道... 砰的一声巨响,响声远远超过了枪声,谢警官心中大惊,循声看去,自己的正前方出现了一片冲天的火光。 这是...?谢警官使劲的瞪大双眼,就算在飞沙当中这样做非常吃力,她还是想看清楚那一块发生爆炸的地方。 一片汽车残骸砸了过来,正好砸在了自己前方的挡风玻璃,玻璃碎了一大片,谢警官本能的用手护住了自己的头部。 不过残骸并没有穿透,很快就滑落了下去,谢警官看到那片火光像是蘑菇云一样升起,一股强劲的气波将自己的汽车往后推了好几米远。 那是歹徒的汽车,谢警官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那片残骸上没有警车的标识,而且也不会有其他的车子误入这场沙尘暴了。 随着火光消逝,沙尘暴也很快退去了,眼前的视野逐渐清晰,谢警官看到了仍然还在燃烧的车子,和另外一辆非常眼熟的黑金跑车。 是林宇!谢警官心里竟然生出了一股喜悦,没想到自己在将死的那一刻想到的人居然真的出现了。她不知道林宇到底是用了什么武器,但解决那样一名歹徒对他来说真的易如反掌。 死亡战车中,暴走萝莉松了一口气,她总算施展了一次战车强大的威力。虽然任务完成了,不过林宇看上去并不开心,因为他发现自己还是来晚了一步,死神游戏上又多了几条逃犯触目惊心的犯罪记录。 战车前方,谢警官有些狼狈的走了过来,脸上是带着笑容的哭泣,这是一种万分悲痛才会有的表情。 隔着挡风玻璃,面对自己的救命恩人,谢警官没有说一句话,她默默拿起了自己的手枪,将枪口对准了驾驶室中的林宇... ...... 校园巡回音乐会进行到了第五场,冯可儿渐渐适应了这种紧张快节奏的生活,最可喜的是,自己的音乐会场场爆满,冯可儿第一次感受到歌迷如此巨大的热情。 经纪人方雅昨天告诉她一个消息,一部高成本的贺岁档电影正在寻找女主角,导演注意到了冯可儿这颗冉冉上升的新星,他觉得可儿的外形很适合剧本里的角色,希望她能够抽空去试一下镜。 方雅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很激动,因为这意味着电影界给冯可儿抛出了橄榄枝,而且又是那么一部备受瞩目的电影,如果冯可儿顺利参演,那将会是一个非常高的起点。 华吶唱片公司从来就没有把冯可儿限制在当歌手的道路上,她绝佳的外形条件,要是不延伸到影视圈发展,那是所有观众和歌迷的遗憾。事实上,唱片公司的高层早就给冯可儿制定了多栖发展的道路,他们非常看好冯可儿能够像她当年的师傅一样。 不过,冯可儿听完这个消息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热情,现阶段她只想好好的唱歌,甚至不希望有太多的媒体曝光自己。跟着张艳芳的那段时间,冯可儿很清楚成名后需要付出的代价,她会被赋予越来越高的期待,接着,渐渐失去自己的私生活。 冯可儿不希望自己走到哪里都会有一群记者跟踪,也不希望因为成名而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谈恋爱,她还是想保留一些自己简简单单的生活。 “雅姐,我还是先把校园巡回音乐会做完吧,如果去拍电影,可能没那么多精力,”冯可儿委婉的拒绝道。 方雅看出了冯可儿的心思,她能够理解一个初出茅庐的女生可能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但再过一段时间也许就不是这样了。毕竟娱乐圈的竞争实在太激烈,谁都想抓住每一个机会爬到最高点,那样才可以屹立于不败之地。 “也行,你好好休息,等什么时候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就再告诉我,”方雅语气温和的回了一句。 第三百四十二章 魂界主宰 看着方雅离开自己的房间,冯可儿轻舒了一口气,她很庆幸自己的经纪人是方雅,至少到目前为止,方雅没有逼着自己去做任何不想做的事。 在酒店里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三点,冯可儿好久没有睡这么长时间了,起床觉得一阵神清气爽。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味,那都是音乐会结束之后歌迷送的,当然,其中大部分都是男歌迷。 冯可儿不太懂得去拒绝别人,特别是在喜欢自己的歌迷面前,但她的内心又有些抵触,因为那些男歌迷不仅仅是喜欢她的歌声而已,他们的眼神里有显而易见的其他东西。所以只要方雅在场,冯可儿都会把鲜花交给方雅去处理,昨晚方雅把一些鲜花插在了酒店的花瓶上,这些鲜花的香味似乎让自己睡得更加安稳。 冯可儿懒洋洋的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外面是一片艳阳高照,是一个适合出去游玩的好天气。 酒店旁边的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行人在人行道上急匆匆的走着,偶尔会有骑着共享单车的年轻人从他们身旁穿过。 冯可儿静静的看了一会儿,眼睛在某一瞬间突然亮了起来,因为她看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背影,这个背影居然和林宇一模一样。 冯可儿忘不了坐在林宇身后的感觉,虽然自己看不清前面的道路,但只要林宇的背脊挡在前面,自己就可以放心的把未来的道路交给他掌管。 所以林宇的背影,是冯可儿最熟悉的画面。她的眼神紧盯着马路上的那辆共享单车,等到对方转弯的时候,冯可儿终于看到了那个人的侧脸,可惜的是,他并不是林宇。 冯可儿微微叹了一口气,紧接着嘴角又露出了些许的笑容,林宇现在肯定在羊城大学,又怎么会在这个城市出现呢? 和林宇有段时间没见面了,现在又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相隔一千多公里,这让冯可儿越发有了一种想念的感觉。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拿起自己的手机翻看起了相册,没过多久,冯可儿滑动的手指停了下来,手机屏幕显示着一张自己和林宇在后台的合照。 那是校园巡回音乐会的第一站,羊城大学,林宇带着他的两个室友来看自己了,冯可儿特别跟每个人都留下了合照。和林宇照的那一张,冯可儿特别保存在了自己的手机里。 算起来,这还是自己和他的第一张合照,相片里的林宇看上去有点傻傻的,但冯可儿看到他的样子便会不自觉的嘴角上扬。 他是真的不明白我的心意吧?冯可儿在心里默默的说了一句,他觉得自己不是普通人,跟他在一起不能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正因为如此,自己的嗓子才会因他而痊愈啊。更何况,冯可儿也从来不觉得自己还能够像普通人一样平平凡凡的度过一生,他不是普通人,自己同样也不是。 冯可儿打开了一个照片编辑软件,用手指在照片的左上角画了一个心,然后又加上了一段文字,“不管你是人类、外星人、还是那个小女孩口中的死神,我都一样喜欢你!” 写完这句话,冯可儿会心一笑,打开微信,手指落在了要发送图片的按键上... 沙漠的阳光变成了一片血色,将天地间蒙上了惨烈的气氛,一抹斜阳照在了谢警官举着枪的手臂上,似乎也像是染了血的样子。 沙尘暴虽然过去了,还是有一些黄沙会被风吹的盘旋起来,谢警官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被蒙上了一层,不过她的眼睛里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林宇。 被枪口指着的感觉并不好受,不过从谢警官的表情可以看出来,她也不想这么做,会有这样的举动,都是出于迫不得已。 “跟我回警局吧,我已经知道,你就是杀死旭日科技公司董事长的凶手,”谢警官一字一句的说道,脸上有一种坚毅的表情。正所谓法不容情,就算那个董事长死有余辜,就算他今天又杀死了一个a级逃犯,就算他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谢警官还是必须站在法律的一边,将眼前的杀人凶手捉拿归案。 林宇的脸色沉凝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又恢复了自然,他早就知道自己终会有身份暴露的那一天,如今被谢警官查明真相也在他的预料之中。只不过这个时间点,比他预想中的快了一些。 “杀人,是不是应该判死刑?”林宇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说了一句。 谢警官感觉心被刺痛了一下,毕竟站在自己面前的还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也许他具备常人没有的超能力,但他还是会害怕死亡。 谢警官的手臂微微一颤,不过很快又让自己恢复平静,“只要你肯主动认罪,根据案件情节的轻重,也有可能会判无期徒刑。” 谢警官的语气像是在宽慰,因为她觉得,自己这样说林宇心里的害怕可能会减轻一些。但谢警官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听完后脸上竟是无所谓的笑了笑,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姐姐,我不想在监狱里待一辈子,要不,你现在就开枪杀了我吧?”谢警官听到对方说了这样一句话。 她的眼睛在这一瞬间猛然瞪大,谢警官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完全错了,林宇并不是怕死,反倒很想在自己的手下解脱。 “你,想要我开枪?”谢警官又不可置信的问了一句,她很想从对方口中听到不一样的回答。 但林宇还是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姐姐,你开枪吧,就算是执行过死刑了。” 谢警官看出来对方并不是在开玩笑,他仍然称呼自己为姐姐而不是警官,就像当初在审讯室一样。 谢警官尝试着食指用力,但坚毅的眼神很快就涣散了,她没办法狠下心,更加没办法亲手杀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林宇脸上浮现出了无奈的笑容,“姐姐,你要是现在不开枪,那我就开着车走了,在这片沙漠,你是追不上我的。”林宇实话实说道,死亡战车的极限速度是八百公里,这片广阔的沙漠足够让它把最高时速发挥出来。 见谢警官依然没有动作,林宇佯装转身,下一步就要打开死亡战车的车门。 谢警官在他身后大吼了一句,“站住!”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既然将林宇抓回去终究是要执行死刑,倒不如就像他说的那样,现在就开枪杀死他。 林宇慢慢转过身,看到了谢警官眼神中的寒光,这一次谢警官已经准备好,林宇昂起头张开了自己的双臂。 扳机完全扣下去的那一刻,谢警官还是将自己的眼睛闭上了,她只听到砰的一声,枪声在空寂的沙漠中回荡。 等谢警官再次睁开眼时,她发现自己前方空无一人,地上也没有倒下的尸体,甚至连一滴鲜血都没有。 这是...?谢警官眼神向四处张望,除了看不到边际的沙漠,哪里还会有林宇的身影? 谢警官茫然的站在原地转了一圈,她发现林宇是真的消失了,应该就是在自己开枪的那一瞬间。更让谢警官难以理解的是,那辆闪烁着黑金光芒的跑车居然也不见了,茫茫沙漠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 死亡战车上,死神游戏发出了信息提示,“死神大人,恭喜您又完成了一个任务,您可以领取3000经验值以及魂界主宰的称号,这就意味着,从今天开始,魂界将由您来统治!” 魂界主宰?这个名字听起来不错,林宇饶有兴致地点了一下上面的信息说明,死神游戏给出的解释是,魂界有很多等待着天道轮回的亡魂,它们的下一世是人类、动物、昆虫、或者仅仅是一棵野草,都需要死神来分配,现在是到了主宰魂界的时候。 死亡战车的正前方,魂界大门已经完全敞开,屏幕上的小萝莉蓄势待发,似乎很想到魂界里面闯荡一番。 既然人间发生了这么多事,先去魂界待一段时间也是好的,林宇心中默默闪过这样一个想法,也不知道魂界里面是怎样一幅光景? 暴走萝莉让战车发出了有力的咆哮声,似乎在彰显死神座驾的威风,几秒钟之后,战车朝着魂界大门冲了进去。 魂界之门悄无声息的关上,就在这一瞬间,一道无线电波传了过来,上面承载着来自冯可儿的想念和心意。不过电波恰好被隔绝在了门外,林宇的手机已经收不到任何信息... 魂界的边缘是一层朦朦胧胧的景象,就像被人打上了马赛克一般,不过越往深处就越发清晰起来,林宇情不自禁的睁大了眼睛,看向眼前这个即将被自己主宰的世界... ps:《死神的平凡生活》第一部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和陪伴,新书已经在准备当中,希望到时候还能够继续支持文山!特别感谢支持正版和打赏的书友们!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