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内容由【寒寒】整理,奇书网网(www.qisuwang.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星星上的花 作者烟罗   文案:   每个人这一生,在青春年少时,至少都会暗恋过一个人。   你和那个人,或许只是坐船看花同行了一程,或许每日相见却不敢表露心意,所以这样的暗恋,最后总流落在青春寂静肆意的月光里。   可能最后你都不知道,那个人,在某个温柔宁静的时刻,也曾那样深切地凝望着你。   这是世上最美好的暗恋结局:你爱着他时,他也刚好爱你。   如果那个人还在你身边,请你也固执地拉住他的手,告诉他,他是你星星上的花。   封信,   我不知道别人的星星是什么样子,   可是我的星星上只有一朵花,   是你。   第一章 Flower·花朵   我能看见云的飘,也能闻见花的香,但突然间,一切寡淡,天地间只剩下明亮的你。   那时我完全不知道爱的意义,但已经在黑夜里全力向前奔跑。   楔子·[十月十日晴]   爷爷曾说,每一种中药材的气味里,都包含着它们的灵魂。   所以没一种中药材的气味,都大不一样。   香附浓郁,豆蔻刺鼻,青黛微腥,白术清新。   封信自从有记忆开始,就和这些药材生活在一起,它们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玩具。   和双胞胎妹妹封寻不同,他天生对这些草药充满天赋和兴趣。   四岁的时候,封信已经可以认得上百种不同的药材,并清楚它们的属性。但封寻只会偷奇臭的败酱草去熏做饭的阿姨。   都说女孩子更乖巧得宠,在他们身上却成例外。   爷爷的老病人都认识他们兄妹俩,提起封信,无不啧啧赞叹其骨骼清奇天赋过人个性温和必成大器;而提起封寻,都只能讪讪一笑,说小姑娘长得还是可爱,像哥哥一样。   所以当他们十二岁那年,平时一年才能在外面见面一次的爸爸突然出现在爷爷家的客厅里,强硬的要带走我们其中一个时,爷爷沉默半晌,最终指了指封寻。   那时,封信已经初露耀眼的光。   在学校里,他成绩好,人缘好,有很强的领导力,画一手好画,小小人生已看得见一路掌声和鲜花。   而封寻顽劣,调皮,成绩平平,做什么事都比不上封信。   但是,封寻是封信过早刻板和枯燥的人生里,最鲜活的太阳。   封信一直记得爷爷做出那个决定后,封寻的表情。   她看了看一脸木然的爷爷,又看了看抹泪沉默的奶奶,再看了看微微冷笑的爸爸。   然后,她喜滋滋地漾着一汪欢乐扑到了他的怀里。   “哥!以后爸的公司就是我的了!哼,你别想更我抢!”声音脆脆的、糯糯的,带着她一向的小调皮劲。   但是十二岁的男孩肩头,第一次感觉那么重、那么重,沉沉的坠下去,几乎不能站立。   封寻上了爸爸的车绝尘而去的那天,是十月十日。   天气晴。   1.我看到封信开口说:“两个人的班级各扣一分。”   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里,是不是都曾有过那么一段想要彻底燃烧的时光。   求而不得,辗转反侧,不顾一切,却又无限卑微。   我见到封信的第一眼,就体会到这样强烈的感觉,毫无预兆,蓦然深陷,并且后来很多年,再也没有走出来过。   那是我的十六岁,刚上高一。   新的学校靠着青黛色的小山,围墙边种满密集的桂花树,开学不久整个校园都笼罩在无比甜蜜的香氛里,让人有一种被幸福环抱的错觉。   同班同学多数是直接从初中本部升上来的,彼此很熟,早已有了各自的朋友圈,我时常感到落寞。   好在还有一起转学过来上初三的妹妹若素和我一起上下学。   但是不久后古灵精怪的若素就已经打入了他们班女生主流圈,和三五新朋友像一群小母螃蟹一样快乐而嚣张的横行。   于是我更加落寞。   开学典礼因为急性肠胃炎未能参加,所以我一个月后才见到封信。   那是他仍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按惯例高三生必须退出学生会,但是因为他人气太盛,成绩上也无可挑剔,加之征求了本人的意见,破例让他留任到毕业。   这是后来才知道的事,但当时,我正在十月明亮而躁动的阳光里,和上千个穿着同样淡蓝色肥大校服的同学懒洋洋地做着课间操动作,广播里多年不变的、熟悉的背景音乐令人安心又厌倦,我隐约感到周围的小小异样波动,然后一偏头,看到不远处被几个学生会体育部成员簇拥着走过的陌生白衣少年。   听到身边有女生小声嘀咕:“封信好久没亲自检查课间操了。”   另一个声音回应:“都高三了肯定很忙,其他活动应该也不会怎么参加了。”   一些细碎的、惋惜的、不甘的叹气声。   不知是不是那天的阳光格外刺眼,又或者只是因为封信穿了一件白色的外套,他的出现,令我感到眩晕。   我一失神,做侧身动作时傻傻地转错了方向。   撞到了右边的女同学的手。   右边的女同学是邻班嗓门最大的一个胖女生,看起来就是行动快于思考的个性。   我猝不及防的一撞让她怒意横生,她立刻停下动作冲我吼:“你往哪边转!没长眼啊?”   我慌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周围的人却已经停下动作嬉笑地张望起来。   我看到她瞬间似乎面露后悔神色,因为小小的骚动中,那几个学生会检察干部已经朝这边走过来。   “高一三班的,干什么?”一个矮个子男生面色严肃的问。   “她撞我!”胖女生的声音已经低了不少,但也不敢露怯。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低头反复的说对不起。   余光里瞄到近在咫尺的白衣少年,面色是这个年纪少有的沉静,眼神专注犀利,嘴角却曲线柔和,似乎看到我不安分的眼神,他微微侧脸。   我完全呆掉。   他让我第一次知道,有一种人,就那样随意的站着,一似一道风景,而他周围的一切,都在发光。   他的存在,一定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花树堆雪”。   清冷平静悠远,美好得不应存在于世间。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在胖女生的争辩声里,任那个矮个子男生抄去我的校牌。   然后我看到封信开口说:“两个人的班级个扣一分。”   我丝毫没有被同班同学抱怨的声音所影响。   我无暇顾及。   当天晚上,我用英语课本挡着,在台灯下画了关于封信的第一章漫画。   层层叠叠的云朵,人头攒动的操场,少年眼神温柔,晴蓝的天空里仿佛闪了电。   我一下变得忙碌而充实。   在上课、做作业、卫生值日这些事情以外,我开始期待每日天气晴好,这样就能集体去做课间操,如果那一天学生会抽检队伍里有封信,我就能安心的躲在那么多高高低低的脑袋里大胆地看他几眼。   他喜欢穿黑白灰色系的衣服,显得干净水气,即使遇上非穿校服不可的日子,他也总是卷起袖子把校服穿的比别人更好看。   因为个子很高,他总是微低着头和人说话,有时候会露出一点调侃的笑,有时候会微皱眉头变得严肃。   他在学校里人缘非常好,无论是男生女生,处处有人勾肩搭背。   他喜欢喝冰红茶不喜欢绿茶,矿泉水只喝某一个固定的品牌。   他篮球打得不错但乒乓球很烂。   他成绩很好,拒绝了校方的保送。   他曾进数次被人拦截在校道上告白,收情书更是家常便饭,所以绯闻很多   那一阵子,我像初钻出土壤的小花苗贪婪的吸收阳光雨露一样,到处吸收着封信的点点滴滴,就连公告栏上关于高三的一些名单公告,我也会假装站在那里看字,用眼睛一排一排搜索最终把那两个字找出来。   然后脸红心跳。   那是我完全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但已经在黑夜里去啊你向前奔跑。   所有偶然和非偶然遇见的小画面,都被我晚上回家偷偷的画成了漫画。   我的每一张画里,那个少年都是主角,他会微笑着看着我,目光温柔而明亮。   那是我成绩平平、家境平平,长相就是普通的邻家女孩,没什么绝艳才艺,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从小在已经过世的外公的教导下,画过几年画,这方面有些还算不错的基础。   升入高中后,妈妈想让我高考是走艺考这条路,所以特意嘱我把画画又重拾起来,我联系之余,也会画些漫画玩。   有了小秘密的日子会过得很快,当我发现关于封信的漫画已经画了近半本时,据我第一次在课间操时见到他,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月。   我也在班上处境渐暖,虽然没有什么“铁血姐妹团”,但也有了一群可以随时叽叽喳喳课间挽手去厕所的朋友。   有时大家的话题会讨论到封信,比如他今天又穿了什么衣服,又与哪个女生说话了,可能会考什么学校等等,这是我会装出对他非常陌生的样子加入讨论,偶尔还对他们的花痴状态表示出不屑和鄙夷,心里却跳的好象在开舞会,各种脚步纷乱而至,踩得我的十六岁,心痒又心慌。   但那时,我以为自己和她们一样,和学校的数百个女生一样,会这样一直仰望下去,然后再封信毕业后,把这个名字绘声绘色地传给下一届学妹,知道这种心动变成一种校园传说。   2.啊?撞墙了?猪撞树上你撞墙上?能不能再傻点?   “程安之,大礼堂要画一副手绘的大型墙画,据说月底会有领导来校参观,美术社人手不够,校门口贴了通知在临时招人,你好像会画画吧,要不要报名去参加?”孟七春在我的课桌边跳来跳去,据说这是最新的减肥舞步。   七春是我目前最好的朋友,事实上她是班上多数女生最好的朋友,因为她侠义、热情、开朗,是个比男生更帅的女生,几乎没有人能抵挡她烈火般的友情。   第一次她向我大方地伸出手来邀约我一起去厕所的路上,我曾经向她解释我的名字的由来。   安之若素。   这是喜欢装学问的妈妈取的,也许是希望我和妹妹都有这种淡然的心态。但事实上我木讷老实不灵动,而若素上天入地得像个魔女,似乎都没沾着这名字的好处。   七春哈哈大笑。   “我妈没有那么文雅,幸好不是十三春或者十四春什么的,那以后要是成了明星,签起名来还多些一个字。”   想想又笑:“不过现在的明星都可以取艺名哈。”   这就是一向语出惊人风格无边界的孟七春,当时我的心里就被她掀了个姹紫嫣红,明白了她为什么人缘如此好。   她从内到外都是让人很难挪开目光的闪亮姑娘。   此时她在我的课桌边跳,怂恿我去画什么大墙画。   于是我就去报了名,那了几张之前的练习作品去,每两分钟就顺利过关了。   出门的时候迎面撞上一个人。   只听得身后传来那个刚刚考核我的美术社社长唐凯高兴的打招呼:“封信!人差不多了!十个人,明天放学就开始画,每天一小时,应该来得及!”   我有些呆滞地抬起头来,脸颊依稀蹭到那人的柔软的衣裳,已经是深秋,但他的身上还是散发着微暖的阳光气味。   我退了一步,下意识地捂着额头,蓦然见到他那么近的脸,还有那男生中很少见的长长的睫毛。   他这样一个人,果然随便站在哪里,无论是万众瞩目的高台,还是拥挤挠攘的街市,或是这方斗室的门口,都会轻易照亮身边的一切。   我低到尘埃里。   “对不起啊,你没事吧?”他说,微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肩,那是刚才被我撞过的地方。面对我的失态,他的眼里好像闪过一丝少年的调侃。   之前那次操场扣分时听到过的一次他的声音,但这次和印象中有些不同,他的声音略低,听上去干净柔软,像夜色里的竖琴。   我只剩下本能拼命摇头的反应,然后他侧过身,我夺路而逃。   回到教室,七春跑过来。   “报了吗?”她问。   “报了。”我机械的答。   “啊啊啊,你平时太闷了!所以要主动多参加些这种集体活动!”她咦了一声,“你捂着脑袋做什么?”   “……”我趴在课桌上,不知不觉眼睛又胀又酸,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了。   七春慌了。   “喂,程安之,你怎么啦?谁欺负你了?”   “呜……脑袋撞墙了……”我说谎。   “啊?撞墙了?猪撞树上你撞墙上?能不能再傻点?给我看看,哎你至于吗,都疼哭了?”她有点心疼的样子训着我,帮我揉头。   我突然觉得好喜欢她,虽然相识尚短,但我想,孟七春和封信,都是我进入这所学校最珍贵的收获。   但我现在还不好意思告诉她,我哭,是因为太过强烈的幸福感。   它来得这样突然。   3.“封信,你这样的人,真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女孩子能站在你身边。”   第二天放学后就开始去大礼堂画墙画。   六米高,十二米宽的巨大墙体。此刻雪白一片,等着我们这些人的,果然是有些惊人的工作量。   唐凯事先已经在墙上画了大致草图,然后再分配了工具和每个人的负责区域。   两个人一组。   和我分到一起的,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个子不高纤弱秀气,黑亮柔软的头发,白皙精致的小脸,羞涩的朝我微笑时,让我立刻明白什么是娴静犹如花照水。   她细声细气地告诉我她叫唐嫣嫣,巧的是,她也是高一才进入这所学校的,与我同级不同班。   我们边画边聊很快混熟。   那几天,我放学后就去她们班叫她,然后一起去大礼堂画画。   画到第五天的时候。有些高处的地方已经开始要站在梯子上画,有时一站就要半小时。   唐嫣嫣看起来弱不禁风,一站上梯子就小脸儿煞白,那模样我见犹怜。所以多数时候都是我站在上面画他在下面画。   其他组都有男生,我们组两个人都是女生,虽然我们恨努力,但进度还是稍慢。有时候收工的时间就比别的组晚。   私心里是希望能遇到封信的,当他真的出现的时候,却正是唐嫣嫣逞强非要爬一爬梯子结果哎哟一升跌下来扭了脚的时候。   我期待的惊鸿一遇在唐嫣嫣的泪流满面中变得慌乱无措。   “怎么了?”他蹲下身来,额前的碎发微微散落,高高的顶上照下来的灯光,如金子般细碎的落在他的眼睛里。   我多希望坐在地上哭的那个人是我。   “疼……”唐嫣嫣呜咽,但声音突然间变细小,“封……封信?”   封信朝她鼓励的微笑了一下。   “你扶她站起来试试。”他转头向我。   我机械的照做,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好像怎么呼吸都已经忘记。   唐嫣嫣试了一下,她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但是伤脚稍稍落地仍然让她疼的又尖叫了起来。   “不行啊。”封信一伸手扶住了我的胳膊,避免我和唐嫣一起倒下。   看我站稳了,他在唐嫣嫣面前蹲下身:“我背你去医务室,那只脚不要再着地和用力了,先去检查一下。”   唐嫣嫣只犹豫了很短的一瞬,就顺从地在我的搀扶下蹲在了封信的背上。   他站起来的时候好像有一点点吃力,我慌慌张张地下意识拉了他一把。   我们的手掌相触,少年的手指温暖而修长。   他朝我笑笑,轻声说:“谢谢。”   从第一次见到他到现在,他第一次对我微笑。只是一个很淡很温暖的笑容,却已经点燃我一生中最初的沉沦。   那是天色已经昏黑,校园里陆续亮起了一盏盏晚自习的灯光,我慌慌张张的跟在他们后面,节奏纷乱。   我看到封信的背影清瘦,我听到唐嫣嫣时不时吸一下鼻子,我还听到我饿扁的了肚子很不合时宜的叫了一声。   我居然还神游天外地想,啊,深蓝的天幕里,月亮已泛黄。   一切都像在梦游。   校医检查后,告之唐嫣嫣没有大碍,但是扭伤需要休息几天。   唐嫣嫣打电话要她爸爸过来接她。   然后封信先走了。   从头至尾,我们只说了句句话。   他还主动问起我的名字。   那是校医问唐嫣嫣的名字时,我在帮忙拿药,他代填了一下资料卡。   “唐嫣嫣,写起来这么复杂的名字。”他调侃。   唐嫣嫣脸红了。   “你呢?不会名字也这么复杂吧。”他朝我偏一下头。   “我……叫程安之。”   安之若素的安之。   非常简单的两个字。   后面的解释我没有说出口。   因为空气太静,心跳太重,空气里仿佛都听见那汹涌的心事,让人避犹不及。   因为脚伤,唐嫣嫣临时退出了墙面任务,唐凯亲自上阵替补成为我的搭档。   十天后我们基本完成任务,整个画面是一片繁华盛开森林,但草台班集体作业的手笔多少有些粗糙。   唐凯不太满意,他愁眉苦脸地把封信叫过来。   “你和林夏帮帮忙吧。”   “你这是要我命啊,你也知道我现在每天也只能睡四个小时了。”封信指指自己的眼睛,他的眼皮下面有一圈淡淡的青色。   他疲惫的样子都那么温柔。   “高手,你们俩出马,一晚上就够了!”唐凯不死心。   “你们再幸苦两天精加工一下呗。”封信指指唐凯,又看一眼站在一旁做小狗摇尾状的几个美术社元。   “阴险!可耻!你这是非要逼我们承认我们水平不够!”唐凯作诗哇哇叫。   我羞愧的低下头。   我不知道原来封信画画也这么厉害。   “林夏不会同意的,我一个人搞不定。”封信躲闪唐凯的攻击。   “你去说林夏什么都会同意的。”   “……”   求助演变成了一场少年间戏*拳脚大战。   晚自习的时候我借口去厕所溜出来,远处的大礼堂果然依旧灯火通明,我小跑着经过操场,风很凉,我裹紧围巾。   门没有关严,站在门口的阴影里,我向里张望。   封信*长的身影站在梯子上,已经是深秋,但他只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正在往细除添色,梯子下面站着一个马尾女生,也拿着颜料盘和毛笔,我想她可能就是林夏。   他们交谈的语声依稀传出。   “你这个人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接这种事,把我也拖下水。”略带娇嗔的声音,是林夏。   “嗯,欠你人情”   “就不能找别人嘛?”还是娇嗔。   “你说还能找谁,能跟我搭档的。”他笑。手没停。   “切……我就当夸我吧,能被你夸也真不容易。”   “临时找来的人,功底相差很多呢。”封信转移了话题。   “嗯,这一片不知道是谁画的,要大修啊。”   我张望,她指的那一片,恰好是我的责任区。   有一种被燃烧的感觉迅速爬上我的脸。这样的感觉,在发成绩单的时候偶尔有,在妈妈叹气的时候偶尔有,在若素呗表扬而我却乏善可陈时偶尔有。   俺没有一次,如此强烈而持久。   过了一阵,听到林夏幽幽的叹气。   “封信,你这样的人,真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女孩子能站在你身边。”   “反正不是你。”半认真半调侃的语气。   我以为林夏会生气。   但是在没听到林夏的声音。   我在阴影里站了三十分钟,他们背对着我飞快地工作着,都没有看到我。   同样的画笔在封信和林夏手里如同魔术棒般舞动,被我们粗糙划过的地方,奇迹般地有了柔和的层次,有了细致的光影。   花一点点吐出了香,阳光变得透明而温暖,一片片绿色的树叶间碎金斑驳,仿佛能听见风吹过枝梢的响声。   那天晚上我回去后,在台灯下做卷子做到凌晨两点,我从来没有那么认真那么自觉。   我依稀感觉到,我和封信之间的距离,如同天空一般遥远,如果我当初画画再努力一点,我今天原本可以为他分担哪怕是一点点。   我感到失落和羞愧。   第二章 Flower·早安   我想了很久,想你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花,我只是途经了你的盛放。可是你知道吗?为了途经的一刻,我好像已经等了千年万年。   [楔子·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封寻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扭了几圈,略重的铁门被顺势推开。   屋里没有人,即使开了地暖,过大的房间也因为没有人声而感觉分外清冷。   封寻把书包扔在沙发上,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赶快把电视打开,调到国际频道。爸爸要她看的那档财经节目刚刚开始,她拿起纸笔把一些要点记下,以备爸爸随时询问。   晚上照例是自己电话点外卖,但现在时间尚早,可以再晚半小时。   封寻一边努力集中精神听着电视里的各种专业词句和分析,一边无法自控地怀念爷爷的家。   爷爷威严嗓门大,奶奶喜欢听京剧,充盈着草药香味的房间总是充满各种温暖的声音。   还有封信。   那么温暖的封信,那么宠她的封信,那么努力的封信。   她的骄傲和信仰。   凌晨两点,她疲惫地收起桌上的书本,这是爸爸规定的学习时间,她功课太普通,只能加倍努力。   客厅里传来声响,她赶快跑出去,看到爸爸头发蓬乱几乎整个身体都靠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怀里,嬉笑着踉跄着进屋来,隔着几米,就闻见刺鼻酒气。   封寻的身体一下子冰凉,咬了咬嘴唇,倔犟地站着不肯回避。   爸爸抬头看到她,似乎愣了愣,抬手动作缓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在酒精的麻醉下努力思考。   他环视这个屋子。   突然从女人怀里挣扎着直立起来,破口大骂:“滚!给老子滚出去!谁让你进我家的!”   一连串不堪的怒骂从他的嘴里喷出,毫无节制地击在那个开始还笑意迷人的年轻女人身上,瞬间,场面变得破碎而荒唐。   他几乎是像提小鸡一样把她提了起来,在她的尖叫声中把她扔出门外,砰地锁上了门。   “薇薇,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他扑到边几上放着的精致相框面前,对着相框里微笑的女人用力抽打自己的脸,发出困兽一样的号啕。   封寻安静地退进自己的房间,尽可能动作轻地关好门,她知道爸爸对着妈妈相片这一哭,估计要哭到天亮。   靠在门背后,她的眼泪也止不住地往下掉。   眼泪落在手腕上,手腕上露出的血红伤痕触目惊心,那是爸爸检查过她这次的成绩单后用皮带抽打的。   还有额角,被刘海遮住的地方,那道疤大概永远不能消除了,那是烟灰缸砸的。   关上灯,她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搂紧怀里的星星娃娃。   星星是封信八岁那年自己缝的,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和奶奶学的一手好针线,虽然被她各种无情嘲笑,他却不以为意地用粉色的棉布给她做了这个娃娃。   “抱着睡觉,晚上不许哭哭啼啼。”他扔给她。   那是因为太漂亮,所以欢喜得反而失眠。   但是现在,这个娃娃真的是她入睡必不可少的依赖了。   “哥哥……”她把头埋在娃娃里,呢喃着呜咽。   他们已经越来越少有机会见面,因为她不能让他看到自己身上明显的伤痕。   她告诉封信,告诉爷爷奶奶,自己过得很好,成绩也节节上升,她要他们放心。   她还太小,不懂得为什么爸爸会失去妈妈,为什么他会仇恨爷爷,为什么会变得这样喜怒无常,为什么会一时发疯一样打她,一时又跪着求她原谅。   她和封信没有见过妈妈,听说在他们一岁的时候妈妈得了急病死了,那时候他们还没有记忆。   就是那时,爸爸就离开了爷爷的家。   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如果现在承受这一切的不是她,那就是封信。   她只要想到这一点,就觉得一切疼痛和恐惧都有了安慰,她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幸好不是他……只要不是他…   她在这样的自我修复和催眠里,慢慢睡去。   在梦里微微弯起的嘴角边,还有着未干的滑落的眼泪。   5.站在落叶纷飞的偏僻校道上,她咬着嘴唇对我说:“对不起,程安之。”   第二天我躲在家里谎称头疼没有去上课,但惨痛的现实终究不会放过我。   中午的时候若素匆匆跑回家,对我说:“姐,学校里到处贴满了奇怪的漫画,好像画的都是封信我看着有点像你画的,是不是你?”   我无法回答。   若素从小看我的画长大,我怎么瞒得过她。   也许是觉得我的脸色实在难看,她又赶快安慰我:“我没和人家说啦,别人都没见过你画的漫画,应该认不出是你。”   我蒙上被子不想听。   想着那风雨满天的校园里,那个人是不是也看到了那些对他充满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幻想的画,是不是会从那些画面里记起什么,会不会觉得可笑,又会不会觉得烦恼?   一时间只觉得浑浑噩噩,心如刀割。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放学时分,七春和唐嫣嫣来了。   直接跑到我的面前,七春麻利地掏出一沓纸塞给我。   “我能把找到的都找回来了,还是少了几张。”她说。   我不敢再摊平那些皱巴巴的纸,我知道那是从我漫画本撕下来的“作品”。   那是我才知暗恋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安全而狂妄地幻想任何一个不可能的人与你相恋,即使现实残酷。   但是那些自己都会脸红的小心事一旦暴露在阳光下,你就要面对可能被嘲笑被指责被无情弃的下场。   何况我这是公开表演。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啦,封信从初一到现在被人公开表白都不知道多少次了,这件事主角是他早就引不起大家的兴趣了。”七春安慰我,“大家也就随便议论了一下,而且没人猜到是谁画的。”   “真的吗?”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   “可是你画了我们画墙画和那天我受伤的事,把目标范围缩小了,肯定有人看到了会猜。”唐嫣嫣低声说。   七春白了唐嫣嫣一眼,凶巴巴地接口说:“唐嫣嫣,事情是你搞出来的,你把嘴巴闭紧一点,知道吗!”   我看唐嫣嫣扁了扁嘴,好像又想流泪的样子,立刻我也很想流泪。   临走的时候,唐嫣嫣蹭到我的身边,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最终轻声说了一句:“程安之,原来你喜欢封信啊……”   那时候,我心烦意乱,并没有听出她话里的复杂意味。   回学校上课以后,这件事的风波犹存。   但因为那些画当时被贴得到处都是,并没有人看全,加上七春的及时回收,倒没有人直接来问我什么。   只是大家课间有意无意看向我的那种猜测目光和诡异嬉笑声,仍然像一支支利箭,刺得敏感的我坐立不安。   我和唐嫣嫣还是有时一起吃午饭,一起课间小聚,但我们刻意不提那件事,双方都心事重重。   一天和她一起去厕所,听到一墙之隔的男生那边传来大声的讨论。   “听说是我们班那个唐嫣嫣画的!”   “那个很漂亮的女的?你怎么知道是她?”   “有一张画了人家背她去医务室呢!就是画墙画那几天,她不是脚扭了嘛,就是那事。”   “啧啧啧,看她平时一脸纯洁……”   “女的都这样……”   唐嫣嫣没有听完就已经哭着跑出去了。   我抱着头蹲在厕所隔间里恨不得再也不出来,直到敲门声越来越不耐烦。   真是糟糕透了。   我不是没有想象过有一天我的暗恋会以美丽的方式告白,甚至也想象过犹如凄美连续剧般被男主角温柔拒绝,被着萧瑟的落叶成为悲情女主角。   最后矫情地哭一场。   成为一部青春的文艺片。   但是,不是以这样难堪的方式。   没有人想以丑闻的方式出场。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唐嫣嫣来找我。   站在夕阳斜照的偏僻校道上,她咬着嘴唇对我说:“对不起,程安之。”   我说是我对不起你。   她摇头,漆黑的眼瞳里渐渐水光潋滟,泪盈于睫。   “我今天中午去和封信说了……我说那些画不是我画的。”她哽咽着说。   我一下子没听懂。   “我不能忍受他也那样想我……”她用力地咬自己的嘴唇,咬得发白,“听到昨天那些男生的话,我害怕极了,我怕他也那样想我,我真的受不了!”   我傻傻地问:“你告诉他是我画的?”   她摇头。   “我只说不是我画的。”她脸上浮起了一丝红晕。   “那,他说了什么?”   “他笑了笑,说,没关系。”唐嫣嫣的语气一半失落,另一半,有点像释然。   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心里一阵抽痛。   我喜欢的少年,他那么骄傲,骄傲得像一把利箭,毫不在意会不会让人哭泣流血。   没关系,是谁都没有关系。   主角是他,他根本不必在乎配角是谁。   而唐嫣嫣,她也是喜欢封信的吧。   那样害怕在他的面前变得不美好,害怕以这样的方式在他的记忆里留下一笔。   而我也是一样的啊。   我难过地低下头,脑袋里乱糟糟的,也有一丝丝轻松感,觉得至少不用她替我被黑锅了。   “程安之,对不起……原来我们俩喜欢的是同一个人,我想,我不能和你做朋友了。”   6.那一天,我好像做了一件天大的坏事   每一个上学期大考来临前,最后的疯狂一定是圣诞晚会。   我们那次画的大墙画,经过封信和林夏最后的精加工后,变得好评如潮。   圣诞晚会就直接把大礼堂变成了喜乐会,没有传统的歌舞表演,而是以班级为单位,在礼堂上开设各种游艺活动。   有免费出租服装玩cos合影的,有传统猜谜套圈的,有扮成圣诞老人蹿来蹿去发糖果的,有现场烘培小蛋糕的,还有个班不知道从哪抗出来一个巨大的天文望远镜,支在礼堂外请大家看星星。   几种不同的音乐在同一个空间嗡嗡作响,一串串彩灯和大大的圣诞树彰显着今天的主题,年纪大的班主任早就跟不见为净地离场了,年轻的老师混在人群里好像学生,还有戴着各种面具的人走来走去。   后来很多年,我再也没有参加过那么有创意那么古怪的圣诞会。   那是专属于青春的、没有形状的放肆又嚣张的快乐。   我们班组织的节目是七春教大家跳酒吧舞,在礼堂的一角圈出一块地放着热烈当红的时尚舞曲,本班外班的同学都纷纷被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一个拉着一个的衣角接龙扭起来。   七春知道我近来一直消沉,开始非拖着我在她身边,但后来人多起来,我就找机会溜出了圈子。   没走几步就遇到一个“圣诞老人”,在派发手里最后几个礼物。   只要用英语回答他一个问题,就能得到一个小娃娃。   我拿到一个红色的小恐龙,是那种做工很粗糙的小恐龙,眼泪歪歪的,表情很丑,传说中的治愈系。   我无聊地把它放在手上捏来捏去,突然听见一阵尖锐而扭曲的怪叫声。   “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   我吓了一大跳。   才发现原来是那只小恐龙的附加功能,这些神奇的三无产品永远创意丰富,惊喜多多。   不远处有一阵小小的骚动,女孩子羞涩的欢笑声和男孩子大声的喧哗交杂在一起。   我慢慢地蹭过去,居然看到了封信。   距离漫画本丢失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但沉重的课业与骚动的青春都在每日更新,已经很少有人再讨论。   我想他应该已经不记得我了吧。   此刻他和另外几个男生,手里都捧着一堆礼物,唐凯也和他们在一起。有不少大胆的低年级女生,还在欢笑着往他们手里塞东西。   其中封信手上的礼物堆得最高,一不小心,就散落了一地。   马上有人上前帮忙,几个人一起帮他拾起那些编着各种漂亮绳结的礼物盒,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是刚刚在会场上拿到的奖品,女生们也开玩笑当成圣诞礼物一并送给了他。   有男生故意去争抢,还有人做痛苦状大喊:“可怜可怜吧!分我几个吧!”故意惹来一阵追打哄笑,造成小小混乱。   我心念一动,脑袋还未想清,脚步已经在挪动。   确定没有人注意到我,我迅速装作弯腰的样子,把手上的小恐龙放到了一个正在帮封信捡礼物的女孩手里。   她毫不怀疑地对我说谢谢。   我好像做了一件天大的坏事,直到逃离现场很久,心还砰砰直跳。   我也想像那些女生一样,亲手送他漂亮的圣诞礼物,对他说新年快乐,看着他的眼泪,对他微笑。   可我不敢。   我不漂亮、不聪明,甚至不勇敢。   那时候的我,是那么卑微,如果我是花,我只希望是万千野菊中的一朵,不被他发现地偷偷张望;如果我是云,我只希望我是最平凡的白云,可以自由自在地飘过他的头顶。   我不敢做玫瑰,无颜争艳;   不敢变闪电,劈开大地。   但是这样的我,竟也存着小小奢望,希望我也曾存在于他的人生里,哪怕只是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小小片段与傻傻回忆。   7.要是他正常发挥了,你这辈子骑着火箭也追不上了   圣诞过后就进入地狱式学习的阶段,仿佛为了让躁动的学子们加倍收心,老师们拿出了毕业功力狠狠压榨着我们的时间,让我连幻想也失去了力气,每天学习完就倒头大睡。   封信很少再在公开场合出现,和所有高三学子一样,他箭在弦上,最后蓄力。   冬天过去了,春天也过去了,初夏到来了。   高考的那几天,天气特别地燥热。   我待在家里心神不宁,连空调也无法拯救我的不安。   若素看不下去,对我说:“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啊,听说那个封信是个考试怪物,从来没有发挥失常过。”想了想,又忍不住刻薄我,“我说老姐,我要是你,就去上柱香祈祷他考差点,要是他正常发挥了,那你这辈子骑着火箭也追不上了啊。”   我懒得答理她。   何况她说得没错。   想起我前次考试排在班上十八名的成绩,我只能黯然神伤。   但此刻我的不安,不是因为对封信高考成绩的担忧,而是我意识到,我们要分开了。   或许我们并不曾在一起,但至少这个共同的校园,曾经让我知道,他在那里,在我不远的地方,在微笑、在叹息、在考试、在休息。   而不久后。   他将像一只骄傲而强壮的大鸟,飞向遥远的蓝天。也像一滴干净的水,奔向浩瀚的大海。   从此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将无法再用目光捕捉到他的身影,用耳朵追寻他的声音,这熟悉的校园里,没有了他,依然拥挤,但我想想就觉得那么冷清。   明年桂花们再次盛开时,将不会有一个叫封信的少年,和我闻过同一朵花的香。看过同一片云的形状,对同一棵大树说早安。   光想想,就觉得心窒息般的破碎了。   有一些朦朦胧胧的东西,我想要把它们整理清楚,但尚差火候。   考完最后一门课的那个黄昏,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高三生暴动了。   说是暴动,其实算是一种解脱式的宣泄,历届高三生考完后都会有这样的一个过程,但今年尤其疯狂。   雪花一般被撕碎的课本试卷和作业从天空中纷纷扬扬地撒下,不停歇,不间断,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从五楼到一楼,全是激动的面孔与嘶哑的吼叫。   说不清是快乐,还是难过,是对未来的期待,还是对过去的告别。   整场狂欢的高1潮部分持续了约半个小时,也没有老师前去阻止。   那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场“雪”。   教学楼下大片的草地与道路,逐渐变得雪白,那么多承载了高三生们几年来痛苦与压抑的青春时光的书本,此刻在以安静的破碎的姿态与他们告别。   再见,旧时光。   很多的低年级的学生都哭了。   我也夹在他们中间。   当所有的书本都已经被扔出撕碎,有些人开始恶作剧地往楼下仍饭盒等旧物品,校方这才出面,对这场青春告别式叫停。   晚上八点多,高三的学生们多数手挽着手去校外不醉不归,在满天的星光下,世界终于慢慢安静下来,只剩下一些细碎的语声,和头顶一轮孤独的月亮。   我看到有一些非高三的男生女生,跑到楼下去找什么。   七春刚才也是跟着闹得最凶的一个,现在这会儿后悔不迭。   “太激动了鸡血上脑了忘记自己还没毕业呢把自己的英语课本直接砸下楼了。”她捶胸。   我忍不住笑起来,再看看下面那些估计和她一样遭遇的同学,越想越好笑,最后两个人笑成一团,手牵手下去帮她找课本。   干掉的眼泪在脸上形成一种酸酸的触感。   笑容却是这样简单。   到了楼下,才知道孟七春做了一件多么傻缺的事。   我们开始埋头苦找。   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寻找宝藏的海盗。   一颗颗浓密的香樟树上,也铺满了白色的纸片,像一棵棵在夏日里落满了雪的圣诞树。   我找着找着,突然想,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份迟来的圣诞礼物?   这个念头一经冒出,便不可抑制,疯狂地发芽生长。   我专心地盯着地面,把每一本尚成形的书都拿起来看。   七春冲我喊:“程安之,你不用和捡金子似的,效率!注意效率!我的书是包了封皮的,很好认,大红色,上面画了一只展翅欲飞的大鸟!”   我不理她,继续挑挑拣拣。   和我们一起作战的人还不少,有的是像七春一样想捡回自己激动乱扔的书,有的是想找找有没有价值的参考资料,这其中,或许只有我一个人,掺杂着那么不单纯的小心思。   我鄙视我自己。   十分钟过去了。   半小时过去了。   一小时过去了。   就在我和七春都接近绝望的时候,我在随手拾起的半本高等数学上,蓦然看到了那个令我心跳至死的名字。   他的笔迹,不像他本人一样清秀,有着力透纸背的坚毅和硬朗。   他的名字。   他的书。   我拾到的,是前面半本,后面一半已经不知去向。   但我死死地抓住它就好像得到某种确认。   长久以来自从漫画本丢失后的所有压抑与迷茫都在一瞬间得到释放,我蹲在那里眼泪再次决堤。   我们,还是有一点点缘分的吧?   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丝线那么细弱,但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终究不是完全的陌生人。   那么,,会不会还有那么一点点缘分,他离开以后,我们还会有一天重新遇见?   已经没剩几个人了。   七春在我身后一屁股坐下,喃喃自语:“哎哟我的鸟,哎哟我的大鸟!”   她那画着大鸟的红皮课本看来是因为太惹眼,已经被某个人先行捡走,珍而藏之;也可能是当时她用力过猛,扔到了哪棵大树顶上,现在无力回天。   我把我精心挑选出来的三本看上去卖相很好成色不错的高一英语课本放在她面前。   “挑一本吧,姑娘。”   她嫌弃地捏着兰花指翻翻。   “你看这一本,空无一字,连个名字都没有,回头再包个新的红书皮,我给你画只新的大鸟,就和你以前的一样了。”我安慰她。   她最终接受了这个悲惨的现实。   很多天后她包着一样的书皮,上面画着一样的大鸟,却仍然一摸到书就生气。   “总觉得和我以前的不一样。”她说。   “哪里不一样了,都是干净得和没读过似的。”我说。   很多年后我想起这一段,才明白原来世间事从来没有完全一样的道理。   哪怕是同样流水线上印刷出来的书,这一本和那一本,因为你拿起的时间不同,它们就不一样。   可是,哪里不一样,只有你自己明白。   但那时我还没意识到,那个叫封信的少年,他恰好出现在我最干净的年华里,对我而言,这一生遇见再好的人,也终究抵不过他的轻轻一笑。   第三章 Flower·孤勇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楔子·纽扣]   那个扎个马尾巴的女生,其实第一次检查课间操扣她分的时候,他就记住了。   她校牌上的名字,程安之。   会记住她,是因为她偷偷看他的有点紧张有点装无辜的表情很像封寻。   儿时和他一起背药材表的封寻。   封寻记忆力没他好,爷爷考他们的时候,她总是偷偷看他,想要他给个提示,那时候的她,就是这样的表情。   但那时的他,是多么有原则,小小的脸故作严肃,一次也不曾让她如愿过。   后来她走了,他有时会后悔,如果当时多帮帮她,会不会爷爷选择留下她。   但她留,他就要走。   他们终究要分开。   那个时候,对于被女生喜欢,他已经有很多实验。   甚至有时相熟的老师也会拿这个调侃。   但看似沉稳笃定的他,对这方面其实非常晚熟。   有时候看到那些情书里火热的字句,各种遥远得不真实的天荒地老,他会觉得迷茫。   那时他已经非常忙,忙各种功课,忙学校的事务,还要挤出时间跟爷爷抄方随诊。   他不知道那些女生为什么会有那些时间去做梦。   但是程安之,她有一点点不同。   他有时候会从她的行为上,猜想此刻封寻在做什么。   如果她也这样喜欢上一个男生,是不是也会这样躲闪着张望,慌乱地打探,可怜兮兮又带着一点小倔犟。   他想了想,发现内心里,竟然有一点希望封寻会是这样生活着。   平凡的、自由的,会为一点点小事哭又会轻易被逗笑的,像一株随处可见迎风摇摆的小草。   很小的时候他就依稀地感到,不是每个人都想成为参天大树。   只是有时被命运选中,没资格懵懂。   那天同班男同志抓着几张皱巴巴的纸跑进来,大笑着扔到他桌上时候,他只扫了一眼,就认出画的是他。画上的他,背着一个女孩,身后跟着另一个女孩,女孩扎着一个马尾。   那天晚上的事并无需瞒人,很快有人猜到那些画的作者是画中的两个女孩之一。   他没想到唐嫣嫣会来找他,澄清不是自己,于是答案就只剩下一个。   回去再看那几张画纸,心里就微微泛起了一点笑意。   她画功不算高明,但画到他的部分,看得出分外用心。   圣诞晚会那天,他不经意地瞄到她像只小猫一样溜过来,他以为她会鼓起勇气跟他说话。   但是她没有。   她竟然把手里不知从哪得到的一只丑得要命的恐龙偷偷放到了他的礼物堆里。   然后撒腿就跑。   她跑开的时候,他看到她的衣服上滚落了一颗纽扣,圆圆的、木色的,他走过去的时候,它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像只小眼睛。   他弯下腰,把他捡了起来。   后来很多年,他清理过多次房间,也丢掉过很多旧物。   但那只红色的恐龙,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被留了下来。   有次他不小心捏了它的肚子,才发现它会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   我爱你,我爱你。它鼓着眼睛重复着这一句不像示爱倒像生气。   直到电池用尽。   他把那颗纽扣,塞到了装电池的那个拉链袋里。   8.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七月底的一天,蝉声轰鸣。   开学后我们就升高二了,整个暑假,几乎全部要在补课中度过。好在我和七春都选了文科,虽然分了班,但仍然在一起。   我趴在课桌上做数学试卷,头顶上呼呼转动的电扇无法刮来一丝清凉,只让人觉得更加燥热。   碎发被粘粘的汗水贴在额头上,眼皮有些发痒,我揉了揉眼睛,突然感到后背有人亲亲用笔捅了我一下。   我偏了一下头,后面就递过来一张纸条。   这是我们自习课上常玩的把戏,要好的女生和男生之间,用字条来聊悄悄话,中间帮忙传递的同学也会很自觉地不偷看,仿佛是不成文的公共协议。   我后面的后面坐的是七春,一般和我传字条的也只有她。   我打开字条,看到上面是陌生的字迹。   “我写信跟他告白了。”   我有些发愣,想是不是谁传错了,扭头一看,斜后方却是唐嫣嫣看了我一眼,眨了眨眼睛。   没有想到是她。   暑假后就开始按新的分班上课,唐嫣嫣也选了文科,所以我们成了同班同学。   但她一次也没有和我主动说过话。   我看着字条上清秀的字迹发呆。   他?   是他吗。   我打了个问号递回去。   这次回来的字很多。   “他前两天来了学校,好多同学去找他写了赠言。我不想后悔,也不想遗憾,所以把信给他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我做到了。你呢?”   我这才确认她说的是封信。   我也曾想去找他写赠言的,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去了,我拿着本子,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突然失去了兴趣。   我已经有了一本封信的幸运课本了。   这是我最温柔的秘密。   我的手按着试卷下的那半本数学书,它已经被我细心地包好,从外表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异样。   连我妈都发现我最近恨不得吃饭睡觉都抓着那本数学书,感动得她连着给我熬了几天鸡汤。   我数学成绩一向不好,但我有一种隐隐的感觉,我一定会好起来的。   因为这本书里,有他那么近的气息。   有一页画了一只非常萌的小鸡,胖乎乎的身体正在用力啄米,头顶上好大一滴汗。   下面是他的字:勤劳的小鸡有米吃。   我仿佛看到他露出少年调皮的笑意,那是平日里的他少见的表情。   整本书页干净整洁,但并不新,每一页几乎都划满了记号,备注和提示无处不在。   我又仿佛看到在闪亮的光环下,他深夜伏案刻苦认真的身影。   如果说过去的封信是站在阳光里微笑的影子,那么现在他已经是悄然坐在我身边的邻人,有时会做个鬼脸,有时会皱起眉,有时会拍拍我的头。   程安之,我就在这里。   我会在前方等你。   我常常会被自己臆想出来的声音吓一大跳,但是接下来,会有以前从不敢想象的狂妄心愿钻进脑海。   我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平庸的孩子,我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的人生里只有被告之必须去做的那件事情。   是封信,让我荒芜的青春开始燃烧。   我蠢蠢欲动,居然想浴火重生。   我再次仔细看着唐嫣嫣递来的字条。   我想,那么羞涩内敛的她,竟然主动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是心里已经想明白了吧?   鼓起勇气,给青春里做过的梦画一个句号,仅此而已。   有一天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微笑着说,啊,那就是我青春里的故事。   这样的故事没有开头,就已经结束,它们青涩、迷茫、纯白、幻想。   我猜,这是青春的心动里,大多数人最后的选择。   但是,我不。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我不美丽、不聪明,甚至不够勇敢。   但那时我渐渐开始确认一件事,我喜欢封信,一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长久。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天涯海角,永不言弃。   我在字条上回唐嫣嫣:“嗯,我也去。”   画个笑脸给她,我们算和好了。   9.你不如去校园里裸1奔一圈,他会记得你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地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栗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地想起了一件事。   几个月前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七春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地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前进……”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孟七春明显地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倒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地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操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地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七春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七春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七春的小鞋面上,深红的花瓣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茎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着把椅子从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号叫惊动了教务处。   “这辈子最怕傻子,尤其是傻逼中的战斗机!”她愤愤地总结。   所以这一次,我说想亲手送给封信一张表白明信片,就被她痛心疾首地强烈吐槽了。   “他们已经毕业了,你们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会认识,再开学一切就结束了,何必再自寻一次烦恼。”她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主动丢脸。   “我想要他记住我。”我小声说。   是想了很久很久,在心里演练了一千次以上的话。   七春喷笑:“你不如去校园里裸1奔一圈,他保证记住你到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虽然这样嘲笑我和反对我,但七春就是七春,三天后她风风火火地冲进教室,因为用力过猛,差点把整张嘴都塞进我的耳朵里。   “快拿上你的明信片,他来学校了!就在学生会办公室那里!”   我一瞬间明白了她在说什么。   没有再思考的时间,我抱着书包跟着她往外跑。   在二楼学生会办公室门口,我气喘吁吁,来不及顿住脚步,就直接被七春推进了虚掩的门。   我依稀听到她轻声说:“加油。”   我张口结舌地抱着我的书包站在那间不大的屋子中央,我想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傻很呆,而靠窗的办公桌后面,是面露惊诧表情的封信。   只有他一个人。   看上去是来收拾最后的东西。   他看着我,没有开口,也没有微笑,仿佛已经洞察了我此行的目的。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那么多次如洁白羽毛擦过水面般轻微的交集,在他心里是否也曾留下哪怕是一点点的痕迹?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一天天气不好,阴阴的,大片的乌云堆积在天空里,好像要下大雨。   正是中午时分,学校里只剩补课的班级,空气异常安静和潮湿,像看不见的罩子把我们圈在其中,仿佛用再轻的声音,也会撕裂出伤口。   我还是开口了。   我说过,我对着镜子演练过一千次。   “送你一张明信片。”我从书包的小夹层里取得那张明信片,然后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再上前一步,双手把那张明信片递上。   我的声音紧得很陌生,但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居然没有颤抖。   很多年以后,有一次聊起,封信说,我那时的表情,叫视死如归。   他接过去,动作很慢,但没有停顿。他并没有看,只是轻轻放在手边的一本书上,正面图案朝上。   那张明信片的图案,是澄澈的蓝天。   我曾经听说,他非常喜欢拍各种各样的天空。   “谢谢。”他说。   我发现他有一个习惯,看人的时候,从来目光专注。不回避,也不尖刻,像表面温和但实则坚决的漩涡,让人轻易感到软弱的崩溃。   我只抬眼了两秒就重新深深低下了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当场看那张明信片上的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希望他立刻看到还是不希望。   我小声地问:“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我用眼睛的余光瞄到他微怔的表情,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他果然忘记了。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我说。   终于说出来了,这句最重要的话。   我转身跑了。   跑到门外走廊上,听到封信的声音:“程安之。”   我站住,傻傻地回头。   他追了几步,把我落下的书包递到我面前。   “好好学习啊,加油。”他低下头看着我温柔地说。   我的眼泪瞬间决堤。   我一边哭一边往教室走。   我想他应该已经扫了一眼我明信片后面写的字——   封信,我不知道别人的星星是什么样子,可是我的星星上只有一朵花,是你。   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安之。   那是我整个高中阶段最后一次见到封信。   他那一句赠言像一个干净而忧伤的句号,在那一天为我的青春暗恋宣布终点。   下午的时候大雨终于落了下来,夏日的雷雨伴着狂风闪电,冲击长空,轰轰烈烈搅得仿佛天地倾覆。   我看着窗外,一道接一道的闪电如长蛇般在雨幕里游蹿,三点钟的天空,已经如同午夜般墨黑。   有女同学开始捂住耳朵。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在世界的异常喧嚣里,却越发听见内心里的逐渐沉寂。   那一天,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原以为青春是慢慢结束的,但原来结束只在一瞬间。在那个人离去的雾霭里,青春再没有张扬的笑,也没有肆意的痛了。   但我从未有一刻如此明了,我要去的方向。   良久,我低下头,开始一张接一张地做模拟卷子。   第四章Flower·天涯   如果说,当时惊艳,只因见识少。那为什么那么多年的时光,我从城池从狭小荒芜到繁华壮大,城中住的人,却仍然只有你一个。   [楔子·笑忘歌]   银灰色的车披着冬日的薄雾,缓缓驶至山脚。   小山秀丽,似不曾苏醒,以特有的安静的姿态,慵懒而眠。   半山上的建筑里,依稀传来清悠的钟声,若走近了,空气里能嗅到香火的气息。   封信把车停好,从右座上拿起被精心包扎好的花束,随手把黑色风衣后面的帽子拉上来罩住头,向半山的小庙走去。   今天带的,是特意要人从日本空运来的兰紫色绣球花,冬日并不是这种花生长的季节,但是因为封寻喜欢,他就每每不惜辗转从异国温室订来。   想起出门的时候,爷爷看到他手里的花,眼里一闪而过的痛楚,饱经风霜的老人,却又强行压住情绪,想要悲喜不露。   “又去看啊寻?”   “嗯,前阵子忙,有两个月没去了。”他答。   “过了元旦,又是一年……”老人终是忍不住叹息。   “嗯,快过年了,奶奶可以开始准备年货了。”明知道这年头,哪还有提早那么多办年货的需要,他却还是试图转移话题。   “去吧。”爷爷适时转身,不让他看见表情。   他低下头,大约也是匆匆逃离。   封寻,他的孪生妹妹,就长眠在这小山中的小庙里。   经高人指点,横死的灵魂要将骨灰寄于寺庙,求佛祖庇佑,以求来世安宁。   封寻也许得到了安宁。   死去的人,得以让她们的时间永恒。妈妈再也不会变老,封寻再也不会长大。   但是他还活着,所以他一步步从少年变成青年。   对封寻最后的记忆,是她那张宛若熟睡了的十八岁的脸。脸上和周身的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换上了她喜欢的漂亮的衣服,长长睫毛下的眼皮,却再也不会张开。   他木然地伸出手去轻抚她的额头,在拨开的碎发下看到陈旧的伤疤。   听医生说,她全身还有多处陈旧性伤疤,虽都不是什么致命伤,但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来说,也足够触目惊心。   他不能想象,他的妹妹,在跟他们的爸爸同住后的这六年里,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而在他们即将进入大学的前一个月里,在清晨的八月长街上,封寻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无牌车撞飞,送入急救室后,很快停止呼吸。   六年来,每一次见她,她都笑语如铃,未有一次向他提及真相,以后,也永不会提及。   封寻死后,封信断断续续从爸爸的失控号啕和封寻同学那里得知点滴。   因为高考成绩还是未能达到爸爸的期望,封寻再次遭受了毒打,在罚跪一夜被醉酒的爸爸遗忘后,她摇摇晃晃地出门去给爸爸买他最爱吃的早餐包子,结果遭遇车祸。   她在一周前拒绝了封信来看她,她说,她要和同学去韩国旅游,看她最爱的那个偶像明星。   她或许已经预见到了什么,不忍最爱的哥哥面对她的凄凉处境。   这个小小的姑娘,终于在八月的酷热里疲惫地睡去。   她的死,成为封信心里高悬的锥,每一天周而复始地落下,扎得他鲜血淋漓。   封寻死后一个月,封信在所有同学老师的联络网里消失了踪影。   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付之一炬,他头抵在冰凉的石板地,在爷爷面前长跪不起。   从此,封老中医的诊堂里,多了一个贴身抄方的徒弟,老病人都知道,那是他的孙子封信。   衣薄欲飞的少年容色冰冷,对所有人惋惜和好奇的言语保持沉默。   四年后,年轻的中医封信,声名鹊起。   10. 他表情温柔,但姿势骄傲而孤独 。   八年前,我二十四岁。   走出机场的第一秒,就被飞扑上来的若素尖叫着用力地勒紧。   跟在她身边寸步不离的何欢像提小狗一样提着她的衣服把她从我的身上扒拉下来。   “注意肚子,晚上回家写检讨。”他言简意赅。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准妹夫。   听说是C城律师界的新传奇,今年三十五岁,据说当时刚刚大学毕业的若素跟他走到一起,妈妈曾经因为两人年龄的问题而激烈的反对过,但看到何欢本人时,就立刻在他强大的气场和俊朗的外表下自动消了音。   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   也是小魔女程若素的天命克星。   我好笑的看着若素在何欢面前聋拉着脑袋的样子,想着他们两人半个月后即将举行的婚礼,心里有一种满满的幸福与感动。   在路上,何欢开车,若素和我一起坐在后座,毛茸茸的脑袋一直在我的肩膀上蹭。   这哪里还是原来那个张牙舞爪的小狮子,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甜美的小猫。   “老姐,真的下决心回来啦?跑去香港读了四年大学,毕业了还在那边工作,爸妈怎么劝都不回来,我们还以为你这辈子决心抛弃我们了呢。”她不满的哼哼。   明明是说过好多次的话,她还故意又说。   我默默扶额,看来这些年执意要去远方读书和工作的亏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用讨好的方式来弥补若素和爸妈了。   “对不起,不是工作都找好了吗,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侧身轻轻拥抱她,像小时候那样。   “这么多年都想不通,以前那么老实胆小的你当年怎么会考到香港去读大学,不过高中最后两年你那么发奋,居然拿到全额奖金,倒是把老爸老妈欣慰的老泪纵横。”她陷进回忆里。   是了,那两年我的人生真是乏善可陈,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画画念书。   机械一样的重复带来好的收成。   “不过老姐,你在香港这些年,变得好漂亮哦。对了我同事要你帮带的护肤品都带了没?钥匙没带她们会吃了我的。”她的思维还是那么的跳跃和天马行空。   看似专心开车的何欢突然用严肃的语气插言:“谁敢吃你?”   若素条件反射般大声回答:“你!”   答完才想起此刻场合不是两人独处调情时,顿时恼羞成怒。   我笑抽,拼命忍着扳正话题。   “带了啦,你去年去香港看我的时候不是买了很多嘛。”我说。   “没办法,闺蜜太多。”若素的注意力又被护肤品吸引,做了个鬼脸,她心满意足的叹气。   “婚纱照都照好了吧?”   “嗯。本来已经订好了去马尔代夫照的,结果检查时发现意外...就随便先照了一套。”   虽然语似抱怨,但其实满是甜蜜。   “有什么关系,你在哪儿照都是最漂亮的新娘子。”我安慰道。   “那明天陪我一起去取。”   小小的车里仿佛堆满了粉红色的泡泡,甜得都快溢出去了。   我真心替她高兴。   在若素唧唧嘎嘎的语声里,窗外熟悉又陌生的建筑和景物一一闪过。   那些从小到大走过很多次的街道变得宽阔,那些曾经最爱逛的小店已经消失不见,但一个城市熟悉的气息会深植在你的灵魂里,它换了何种外衣,你都依然亲切。   在外六年只回来三次,但这一次,心境似乎不同。   这一次,是真的回来了吧。   我的家乡,我梦里最常梦见的地方。   我多愿它从此是终点。   第二天上午睡了个懒觉,然后和同样睡懒觉晚起的若素一起打车去拿她的婚纱照。   去的地方是本城最大的影楼,我们坐在红色的沙发上,翻着设计师送来的婚纱照相册成品。   若素真的照得非常美丽。   那张和妈妈年轻时有七分相似的脸上,已经褪去了曾经的婴儿肥,倚在高大英俊的何欢怀里,连看惯了幸福照片的年轻设计师也忍不住反复夸奖,语气里满是羡慕。   身边传来一个轻柔的声音:“那套衣服不错,请问是哪一件?我想试试。”   手指着若素的相册。   一抬头,居然看到唐嫣嫣。   我们都愣住。   忽然间,我的妹妹,我的朋友,都像八年前一样围在我身边,恍惚间,我差点以为时光从未走得那么远,似乎我只是在午后阳光里闭了一下眼,再睁开已经是各自成熟模样。   多像魔法。   “程...安之?”她不敢确认般,声音愈轻。   “唐嫣嫣!”我抓住她的手,鼻子发酸。   她粉黛淡施,长发如瀑,挽着精致手袋,身边站着的面容平凡的男子应是爱人,一起来看婚纱照,想必好事已近。   大学时我刚去香港,我们还有联系,但后来渐渐稀少。   她换了几次手机号,不知何时就消失在人海。   太多的故人,皆是如此。   但在这街头重新遇见,仍然百感交集更加欣喜若狂。   “我不敢相信是你......我对你妹妹的样子还有印象,看到你们在一起,才觉得可能真的是你!”她用力摇我的手。   我们拥抱在一起。   召唤何欢过来接走若素,唐嫣嫣也遣散了她的良人,我们一起坐在咖啡厅里叙旧。   “我以为你会留在京城打拼几年,没想到这么快就结婚了。”我感叹。   她大学时考去北京,柔弱的外表,却是要强的个性,我以为她会喜欢那个城市。   她轻笑,修长的手指转动咖啡杯。   “大学是疯玩了几年。”   “你?”不可思议。   “恩。你肯定想不到,我大学时喝酒、泡吧,换过六个男朋友,把这辈子该玩的全都玩过了,好像人生一下子就过完了。”   我惊住。   和我一起画墙壁的唐嫣嫣,听到不利传言会哭的唐嫣嫣,挑婚纱照的唐嫣嫣,抽着烟淡漠着表情的唐嫣嫣。   我有一种错乱的感觉。   “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她大一时我们还有联系,她还向我倾述过那个在她窗下弹吉他的男孩。   “很普通的事,有个男孩疯狂追求我,我终于也爱上了他。但是在我最幸福的时候,他决定跑去给别的女孩弹吉他,我发现我不过是他的数个听众之一。”   果然是最常见桥段。   “我苦想了半年,想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发现都想不明白,我决定去实践中寻求答案。”   最后呢?   “最后玩到大学毕业,我妈叫我回来,说结婚对象已经安排好了,是政府上班的公务员,人不错,前途不错。我就回来了,和他谈了两年恋爱,准备结婚。”她说话的声音依旧轻柔。   我把手盖在她的另一只手背上,轻轻拍她以示安慰。   “你后来怎么样?怎么没留在香港嫁个有钱人?”她调侃我。   “没有有钱人要我,只好回来。”我讪讪而笑,心里却浮现出彦一的影子。   “你什么时候回头,我都在这儿等着。”他的脸还是那么苍白,但眼睛黑亮如婴儿,那么认真和专注,那样的眼神总能让我想起一个人。   “回来有目标了吗?”   “还没,昨天才到,先把工作的事定了。”   “没想到你会变女强人....还是趁年轻,像我一样,挑个好卖家,安定下来吧。对男人来说,女人不需要太能干和聪明。”她诚心诚意。   “恩。”我点头附和。   但话题无法再深入,我们开始吃午餐。   告别的时候,唐嫣嫣突然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说:“你还记得我们高中的时候都喜欢同一个男生的事吗?”   当然记得,那是我们友谊曾经最重要的转折。   她不提那个名字。   “我还给他写过情书....那时候真单纯,对不对。后来我才明白,对男生哪里需要那么麻烦。”她耸了一下肩。   我没有接话。   我们互留手机号码告别。   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没有立即坐车,让十月的微风吹拂着我有些混沌的头脑。   这才确认,原来时光真的已经过去八年。   八年的时间,让少女纯白的履历画上七色彩虹,上课铃消失的时候,下课铃也同时不再了。   我突然,很想闻闻高中校园里,那甜美的桂花香。   这是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回到这个校园。   已经是深夜时分,所有教学楼空无一人,有月光,并不黑暗。   月光照着白色的教学大楼,它的外墙已经斑驳,有一面爬满常春藤。   那曾经种满围墙边的桂花树已经不见了,围墙被拆掉,校园得到扩建,操场还是原来的位置,但是十月的空气里没有了桂花的香。   我慢慢走到操场的中央,面朝教学楼,抬起头来。   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见那熟悉的广播体操音乐,上千的学生穿着同样的衣服,在懒懒地做着体操动作。   白衣的少年,目光扫过所有人群,他表情温柔,但姿势骄傲而孤独。   睁开眼睛,所有幻象消失,月光不说话,星星不说话,花朵也不说话。   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守在回忆里。   脸上有一些潮湿的东西,在夜风里迅速冰凉。   我轻声对自己说:   “封信,别来无恙。”   11.原来他一直留在原地,而我却傻傻的追去天涯海角。   “安之!程安之!”有人用力敲门,语带哭腔。   我穿着睡衣跑去开门,顺便抬头看了一下挂钟,凌晨两点。   听声音是孙婷。   孙婷是我的新朋友。   回来已经一个多月,我迅速进入新的工作环境,在香港时我就职的是一家国际教育集团,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当时我虽只入职两年,却深的我的上司欣赏,当我坚决要回C城的时候,上司劝说无果,最终帮我申请了评级调动到C城的分公司任职。   我负责一款韩国引进的早教产品的改编开发,项目组里有十余人,在没有做出成绩前,大家对我这种空降身份理所当然地持冷淡观望的态度,但只有行政部的孙婷对我友好。   她心思单纯,为人热情开朗,听说我在找租住的房子,立刻介绍了她楼下的一户待出租空房给我,我去看后觉得不错,就和她做了邻居。   其实刚刚回到父母身边,本是不应独居的,但是这些年我已经养成了深夜工作的坏习惯,妈妈看到后不免心疼阻拦,所以还是坚持出来租房。   我打开门,果然是孙婷,光着脚穿着拖鞋,失魂落魄的一把抓住我。   “土豆发烧了!我怕我怕!”她像小孩一样跺脚。   小土豆是她两岁多的儿子,小家伙虎头虎脑,非常可爱   平常土豆都是奶奶照顾,孙婷少有亲自哺育经验,这会儿奶奶到其他城市探亲半个月,她老公小梁又出差了。   我跟着她跑去看土豆,土豆小脸果然烧得红红的,喘气很粗,保姆在给他敷冰袋。   “我们家奶奶一定要我现在把他送到平时最熟的医生那里去,不许去别的医院。她刚才已经电话跟医生约好了,你能开车陪我去吧?”她眼泪快要滚出来了。   自从一年前孙婷自己开车出过一次事故后,他就再也不敢自己开车了。   深夜抱着生病的孩子打车又怕站在街边吹到冷风。   我手忙脚乱换衣服,然后孙婷抱着土豆,保姆拿着其他东西,大家坐电梯下到车库一起上车出发。   我对路还不熟,车也是孙婷的车,我第一次开。但幸好半夜车少,二十分钟后也算顺利开到了。   土豆奶奶指定的医馆是繁华地段的的一栋四层建筑,在周边的大厦中,它显得扎眼矮小,但“风安堂”的古朴牌匾和一下车就能闻见的淡淡草药香却让它为这个城市平添一份文化感。   我停车的时间孙婷和保姆先抱着土豆进去了,我看到有护士开门,门里露出暖色灯光。   当医生真的很辛苦。   我一边感叹,一边停好车跟进去,进门时瞄到一眼旁边的玻璃,玻璃上映出自己头发乱糟糟。   进去后先是抓药的大厅,一面透明的药柜里陈列着各种上好药材,另一面靠墙则是褐色的木质药隔,庄严而优雅的一层层排满至顶,我过去在香港经常见到这样的中医馆,但回来后反而很少看到。   穿过大厅进入有灯光和语声的医生办公室。   背影年轻挺拔的医生正背对着我们在触诊小土豆。   孙婷跟在他后面团团转。   “怎么样?封医生!不会烧傻了吧?我婆婆不让我给他吃退烧药,说先抱来给你看看.....”   路上她已经提到过,这是全城最有名的儿科中医,据说每天排号三百个都不够,黄牛党炒卖代挂号都已经炒到两百块一个。   “那他怎么会半夜接诊土豆?”我好奇了问一句。   “这个说来话长了,其实我婆婆呀,年轻的时候可是大美人,据说被那个医生的爷爷追求过,现在人老珠黄了,人家的爷爷还恋恋不忘,我家土豆只要生病,总是一个电话就把他孙子轰起来了。”孙婷口无遮拦。   但是此时此刻,那年轻医生的背影一进入我的视线,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无缘由的猛烈收缩了一下。   像淬不及防中,被重拳击中,一瞬间没有任何思考就要倒下。   封医生。   孙婷居然没有提到过这医生的姓那么特别。她没有给我任何心理准备。   那沉稳转身的男人,依旧美好的面容,略带疲惫的神情,在梦里出现过千万次的脸,却再也不敢下笔描绘,怎么就这样出现在我一尺之遥的地方?   八年前含笑的少年与面前英俊的面容如幻灯片般重合在一起。   封信转过身想对孙婷说什么,却穆然见到我的样子,面上小小一怔。   孙婷顺着封信的目光转脸,也发现我的异样,吓得赶快扶住我。   封信很自然的一伸手搭住我的脉搏。   成熟而优雅的医生。   他的手指依旧温暖,却比八年前更沉稳有力。   “是我朋友....可能是我半夜突然把她叫起来开车太急了...安之。程安之你还好吧?”孙婷非常不安,转头向封信解释。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颤抖。   我看到封信听到“程安之”三个字的时候表情并没有变化,他示意护士端来一杯热水。   “坐一下定定神。”他说。   他原本语气就沉静,现在连那一丝少年的轻快调皮也去掉,分明是温和语气,却只让人觉得夜凉若水。   他不记得我了。   我写了明信片给他,请他一定要记住我的名字。   但他还是那么自然的把我忘记。   孙婷看我无事,嘱我坐着,又和封信去交谈小土豆的情况小土豆看来没有大碍,封信给他做了一些必要的处理,然后开了药单要护士去抓药熬药。   我坐在封信的医馆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埋着头像一只被弃的小狗。   我想起三个月前,我在香港接到在西藏旅行的七春打来的电话。   她是我多年来唯一保持着联系的朋友。   在电话里,因为信号的原因,有些模糊,但我知道,她一定是用的那种恶狠狠的语气。   “回去吧,封信不在香港,他现在就在C城。前几天有同学看到他了。”   “当年他高考后就没了消息,没有任何同学老师知道他的去向。他原来报考的两个大学,一个在北京,一个在香港。你跑去北京那个大学一个系一个系的找,确定他没有去北京。你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香港那边的大学。”   “这些年你在那边读书,在那边工作,一把年纪了连个恋爱也不谈,还不是想在那边遇见他。”   她高亢的声音到了最后,终是一声叹息。   “程安之,我不知道该扇你一巴掌,还是赞你一声好棒。你居然在挑战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时间.......”   在那个电话后,我没有一秒停留,开始交接我在那边的工作,联系回来的事情。   彦一说,他就是在那一刻死心的。   这个城市这么小,我才回来一天,就碰见唐嫣嫣。   这个城市又这么大,八年了,才有同学偶然传来见到封信的消息。   原来他一直留在原地,而我却傻傻的追去天涯海角。   12. 让你从此不再惊,不再苦。   若素的婚礼,全是何欢一手操办。   这个男人能力非凡,且敏感细心,这些天来对若素的呵护宠觅毫无遮掩,已经被我真正视为亲人。   虽然对于他们的爱情,婚礼只是一个补充的形式,但双方父母都是本地人,各自有不同人脉,婚礼要求就是风光。   确实是风光。   本城环境最好的假日酒店,从穹顶到椅背罩布一律是金色却不显得俗气,满铺的干净地毯只让人觉得背也须挺直几分。   何欢打点得太完美,几乎没有需要我这个姐姐插手的地方,我只分得两个任务,一是陪着美丽的若素在休息室边等边聊天;二是交换戒指和宣誓的环节,为若素弹奏她最爱的钢琴曲《summer》。   其实我不会弹钢琴,只是最开始和彦一接触的时候,他变着法子为难我,其中有一项就是要我弹《summer》哄他入睡。   我用了世界上最笨的方法,找了一个会弹钢琴的同学教我反复强记练习,半年后有一天我在彦一家的客厅里流畅地弹出这个曲子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他已经忘记了当时给我出的难题,但我把它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了他。   他十九岁生日。   那一天他安静的听完,然后抱住我嚎啕大哭,我吓坏了。   但从此以后,我说什么,他都听从。   这个孤独脆弱的像一片云朵一样的少年。   这个曲子,也成为我这个不会弹钢琴的人,唯一会弹的钢琴曲。我对他的熟练程度,恐怕在行家看来都几可乱真。   这个秘密有一天说给若素听,于是被她威胁。   “你给你的香港弟弟弹了无数次,你的亲妹妹吃醋了!”她理直气壮,“这也是我最爱的钢琴曲,老姐你不给我婚礼上弹,我就吃了你!”   她最近很喜欢用“吃了你”这个说法,我很怀疑是何欢的影响。   但我没办法不妥协。   此刻,手指在琴键上游走,熟悉的曲子在空间里温柔的流动,我看着爸爸把妹妹的手交到那个成为我新家人的男人手中,不知道为什么,鼻子一酸。   那一刻下面宾客的喧哗,远远传来的孩子欢叫,服务员上菜的身影,空气里的淡淡菜香都不知不觉淡去。   眼泪不经意间浮上来。   我的妹妹出嫁了。   而我的彦一,有一天,上天也会给你这样幸福的归属吧?   让你从此不再惊,不再苦,不再对外面的世界害怕。   因为哭了,视线就有些模糊,待仪式结束,大家开始吃喝,我忽然听得一声大喊。   “程安之?”我揉一下眼看去,竟然是何欢的爸爸。   “何老师?”我眨眼睛,声音迟疑。   穿着唐装喜气洋洋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   “你回来了你怎么没发邮件跟我说?哎呀你是小素的姐姐?这太巧了吧!亲上加亲……”老人本来就是激动,这会儿更是红光满面。   真的是何老师。   因为我才回来不久,又忙于自己的工作,并没有机会见到何欢父母,第一次相见,才知是故人。   那时我才大二,一边陪着彦一调理身体,一边跟他学习些古玩鉴赏知识。他对于各种年轻人喜爱的电子产品没有兴趣,唯有对这个着迷。   我为了迎合他,也趁机学了不少。   有次去荷里活道淘货,就遇上来旅游的何老师。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大学老师,只听得他旁边一起的人这么叫,大家交谈的口音分明是C城人,我一时乡情汹涌,求着彦一帮那犹豫不决的老人看看货。   何老师当时看中了一个砚台,却拿不准价钱,不敢出手。   在彦一不情不愿的别扭指点下,那砚台最后以合适的价钱成交,但因为彦一的脸实在太冷场,我只好主动活跃气氛,搜肠刮肚把我学的那点儿古玩知识全奉送给了异乡街头偶遇的有缘人。   不料使得豪爽的何老师对我好感倍增,最后我们越谈越热络,索性双方留下电邮,说保持联系。   回去后他真的发来邮件,他学识丰富词句幽默,看他字句也是件愉快的事,几年下来我们一来一去通邮无数,已成了君子之谊的忘年交,但未再见过面。   他经常会发些他淘来的宝贝古玩照片给我,我对于在另外半桶水面前售卖自己的半桶水也充满成就感。   有时他也会写到他的儿子。   在他的描述里,他属于老来得子,且是独苗,原本寄予无线厚望,希望他也继续文化教育行业,为何家一脉书香添砖加瓦。   谁知那小子心性顽劣,做事一意孤行,又是开网店,又是搞工厂,又是半路改读法律,干事没长性,女朋友经常换,眼看已经年过三十,却无意婚姻,存心要断他何家香火。从小到大对于父母的话十句听不进一句,完全是个浑小子。   我现在才知道,他描述的竟然是何欢。   我哭笑不得。   这才想起所有严厉父亲对于儿子的期望,恐怕都是埋怨里带着骄傲的。   婚宴快到尾声时我把若素交给老妈,自己去洗手间。   洗手间是那种男女入口分列两边,中间是共用的洗漱台的设计。   我一边洗手一边想起这次回来竟然和何老师变成了亲戚,命运的奇妙实在让人感叹。   而前晚见到封信,又是命运的何种安排?   一出神就犯错。   当听到有人在背后提醒“请让一让”时,我才发现自己堵在了男卫生间出来的通道上。   我慌忙一让,却脚下一滑,高跟鞋在潮湿的地板上踩偏。   身后的人及时扶住了我。   我回头道谢,一下子呆住。   八年前初见他时被闪电击中的感觉重新降临,我这才确定在命运里有些人注定对你是个魔咒。   穿着黑色衬衣的封信绕过我,走到洗手台边开始洗手。我身边墙上就是抽擦手纸巾的盒子。   我机械地凭本能抽纸擦手。   但是我的全身都处在绷紧的状态,我不用回头,也能清楚地知道,水流过他的手掌,他用了洗手液,水又开始流动,停止了,他朝我走过来。   他朝我走过来?   我一偏头,就看到他站在我面前,大概也是想拿一张擦手纸巾。而他的旁边,站着一个扑克脸的清洁工阿姨。   阿姨小声抱怨:“现在的年轻人太不懂事了,擦个手要扯这么多纸……”   我这才发现自己刚才魂飞天外时一直在一张接一张地扯着纸巾盒里的纸,此刻手上已经抓了满满一大把。   我见过有些中年妇女因贪小便宜,会在这种公共厕所间抽大量的厕纸回去家用,想来我现在也是这般形象。   这下连打招呼的勇气也失去,我失魂落魄慌不择路低头而走。   回到大厅看见何欢和若素已经开始站在门口送客。   我走到若素身边,还没说什么,就看到封信也走了过来。   走到一半,就被喝高了的何老师冲过去一把截住,猛拍其手臂。   “回去跟你爷爷说,我儿子结婚他都没来,我绕不了他!”   “爷爷去北京了,实在赶不回来,所以叫我代他来祝贺。等爷爷回来一定找您喝酒。”封信好脾气地轻拍老头的背。   我听到若素倒抽了一口冷气,惊讶地问:“他……他是?”   何欢低声解释:“他爷爷是中医界的老泰斗人物,和我爸是好朋友。虽然退休了,但那些在京的老领导有些什么身体不适,还是指定要他爷爷去看诊。他刚才好像来晚了。”   所以若素敬酒时没见到。   我偷偷挪动脚步往后退了一点,看封信打发了何老师,又过来跟何欢告别。   “恭喜。”他的声音很近。   恍惚间,我感觉到手被人握住,而我自觉手心濡湿,全都是汗。   竟然是若素。   她一脸好奇地测过脸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话。   “姐,他是封信?我们高中同校的那个封信?你以前喜欢过的那个封信?”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手机在震动,我条件反射地接起。   孟七春明亮如五月阳光的声音从话筒里欢跳着涌出来。   “程安之!程安之!我回来啦!我要跟你住!我要给你个大惊喜哇哈哈!”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这些年在外一边旅游一边写稿,上次通电话还说近期不会回来的。   “你在哪儿?”我欢喜地叫了出来,突然间提高的声音让何欢、封信、若素都投来了目光。   “一行白鹭上青天,老子挤在正中间!我正在堵车!但是马上就快到你的地盘了!”   第五章 Flower.暗夜   当一个人爱上了某个星星上的一朵花。她会发现,整个夜晚都像花园般为她绽放。人只要爱着,就不会感到疼痛的,所以你看,你从未带给我伤害,是你让我感受到浩瀚星空。   〔楔子·七春〕   她的妈妈,一生结过三次婚。   第一次,是和她的爸爸,生下她。   第二次,是她六岁那年,一次大吵后爸爸提着包离开了家,不久后妈妈再嫁。   第三次,她十岁,已经大致懂事,能够看似平静地接受又一次离合聚散。   只是那一年,妈妈对她说,以后你跟我姓吧,改姓孟,孟七春。这一生,你只是妈一个人的女儿,不认其他。   她笑嘻嘻地答应。   一年后妈妈再次离婚,从此以后再不结婚,家里却不曾少过男人。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叫七春,妈妈也没有解释过。   从小到大,每个同学都喜欢她,因为她豪爽开朗像冬天里的一把火,一不小心就会燃烧整个沙漠,何况是小小学校。   她妈妈在她家住的那条街上活得那么风生水起,火树银花,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性格。   不畏人言,无视规则,热情正直,善良凶猛。   女人怕,男人爱。   她并不以妈妈为耻,反而觉得妈妈是自己的骄傲,然而在偶尔父母独处的时候,她渐渐看得懂妈妈的寂寞。   妈妈的一生,有着许多问题没有寻找到答案。   这也无形中影响了她的一些观念,比如爱情。   最初和程安之成长朋友,只是一种习惯。   习惯性地呵护和感染每一个视线内的人,希望成为他们的中心。   那个转学生,看上去像一朵有点呆的蘑菇,对人说话时总是小心地赔上微笑,如果不被领情就会沮丧地退到一旁。   后来她大方地走上前,伸出手来,不出意外地收获到程安之单纯热烈羞涩惊喜的目光。   原本以为程安之只会是她许多朋友中最普通的一个,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渐渐成了她最好的朋友。   当程安之和她分享自己最大的秘密,对那个叫封信的男生的暗恋时,她的心里,是条件反射般冷笑了一声的。   然后又飞快地自我厌弃。   正是鲜花开遍的年纪,对美好的爱情有着太多的幻想,因为妈妈的经历,却抗拒自己去傻傻相信。   这样矛盾的阴郁的自己,在最好的朋友面前也不敢表现,看着朋友的沉沦,像在看一边小小的戏。   封信离校的时候,她曾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就像妈妈有过的爱情,和每一场青春电影。很多人喜欢追梦这个词,那是因为真正去追的人太少,人一旦认识到自己的前方是梦境,就会望而却步。   没有人喜欢做傻子。   但是她有些震惊地发现程安之变了。   直到香港那所大学的录取通知到来,她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程安之,她真的在追梦。   后来的很多年里,她在各地流浪,走走停停。   她一直和程安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有一次在雪山上摔掉了手机失去了所有的电话号码,她竟然还能背得安之的那个。   那个姑娘柔柔细细的声音,有着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她说不出那是什么,但像极她儿时爸爸从未离去前的家。   况且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结,就是要看那个没有男主角出席的故事最后会如何落幕。   多少次在深夜里自问,想起那个一直追在自己身后的男孩时,他渐渐长成男人的模样,坚定的目光却一如既往——她都会想到安之。   仿佛是冥冥里需要一种证明,证明这世上,存在着一种比恐龙还珍稀的东西,叫至死不渝。   她内心里有两个小人,深藏不露,一个冷眼。一个哭泣,都想要一个答案。   这大概是一件可笑的事情,把自己的命运,自己将去的方向,寄予别人的坚持之上。   其实一直以来,真正软弱的,对爱情恐惧的,正是她自己。   13.原来他已经结婚了!   我手上负责的那款韩国教育产品改编,总部寄予了较高的期望,我回来不久,一方面自己需要扎根,另一方面不能给原来的上司抹黑,是她一力举荐和担保了我,所以回来后一直忙得昏天黑地,连陪若素和妈妈的时间都少。   我们公司旗下有一个叫“青果树”的早教品牌,负责给学前儿童进行一些国际化理念的早期潜能开发和培养,在本市有分支。   为了在产品开发阶段就对受众进行有效沟通和测试,我通过总部和本地机构负责人琴姐取得了联系,以任课老师的身份,每周在那里兼职一堂早教课。   现在的妈妈都非常注重孩子的早期教育,尤其崇尚西式教育理念。听说我原来在总部就有过相关的实习经历,琴姐理科头脑灵活地打出“香港总部教育专家莅临”的旗号,我那节课报名的人数瞬间爆满。   我虽然对琴姐的这种注水宣传不以为意,但也只好尽力准备。   若素婚礼的第二天,正是周日,也是我在“青果树”的第一堂课。   我对这节课人数上限是十个孩子,我是主课老师,还有三个助教老师,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   因为提倡混龄教育,所以十个孩子的年龄不一,大大小小的孩子在老师们的统一看护下,可以自由选择各种玩具,进行他们感兴趣的工作。   我负责开发的那一系列早教绘本就放在书架中间,有孩子主动表现出兴趣,挑了过来要我读。   当我开始读故事书的时候,孩子们渐渐放下手里的玩具聚到我身边来。   我一边读一边观察,发现只有三个小孩没有围过来,其中有一个穿着红色公主裙的小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   她看上去应该是今天来的孩子中年龄最大的,在四五岁之间。   从上课开始,她就一个人跑到窗边的玩具架那里,背着老师做什么。   我们之前设置了不少环节,引导孩子们自由加入我们的游戏,总有一些部分会吸引不同孩子的注意,只有她一直无动于衷。   年纪最小的菲菲老师走了过去。   蹲在她身边轻声和她交谈。   不知怎么回事,小女孩突然间哭了起来,哭声越来越大,我看到菲菲老师面露不悦。   我把手中的绘本交给另一个助教莎莎,要她继续给大家读故事,自己走了过去。   “怎么了?”我蹲下来轻轻抚摸小女孩的头发,放柔声音安慰她。   我想起来她叫小圈圈。   小圈圈捂着自己的肚子,呜咽着说:“我疼……老师,我疼!”   我吃了一惊,把她小小的柔软的身体抱在怀里。   “哪里疼?”我一边抱她,一边看到一旁的菲菲的表情,她朝也投来奇怪的眼神,并偷偷地冲我摇头。   我觉察出可能哪里不对。   我轻声地问小圈圈是否要通知她的妈妈。   一般情况下家长都会在教室外等待。   小圈圈蓦然止住了哭声。   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孩子,眼睛尤其大,有眼泪滑过脸蛋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莫名的心疼。   她睁大眼睛怔怔地看我一眼,突然说:“安老师,我不疼了。”   然后她就真的没事了一样,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蹦蹦跳跳地跑到一边玩玩具去了。   看到我惊讶的表情,菲菲在我耳边轻声说:“这孩子每次都装病,她妈妈说在家里打过她无数次,她还特别喜欢说谎。”   我严肃地看了她一眼,阻止了她继续说下去。   两个小时的课程结束后,我把自己准备的小礼物送给每个来上课的孩子。   孩子们都开心极了。   轮到小圈圈的时候,我把小礼物中最打眼的那个米菲兔娃娃给她。   我说:“今天小圈圈表现得非常棒哦,非常勇敢!虽然开始有点肚子疼,但只哭了一下下,所以很快就不疼了,安老师非常喜欢小圈圈这样勇敢又懂事的小朋友!”   我看到小圈圈非常意外地张大了小嘴。   她似乎在仔细观察我的脸色,判断我说的是不是反话。   但是她终于确认我是真心在夸奖她。   她漂亮的小脸上不知不觉浮现出了一种害羞的神色,看得出高兴。这是我见到她两个小时一来,她第一次浮现出真正属于孩子的可爱神态。   走出教室的时候,她一直拉着我的手,她的妈妈迎上来。   我再次向她妈妈重复了“小圈圈今天表现得非常棒”,但没有提到她装肚子疼这一节,我记得菲菲说的,她妈妈经常为这样的事打她。   她妈妈看上去是个非常精致美丽但神情冷峻的女人,听了我的话,脸上竟也现出一丝意外来。   我依稀了解到这个才四岁多的孩子之前是多么恶评如潮。   但那时我只是隐隐心疼这个孩子,做梦也不曾想到,小圈圈和我的故事,会有着不可回避的交集。   上完课才三点多,我想到七春今天已经风风火火跑出去见故人去了,于是也不急着回去,就慢慢地在街边走走。   已经是初冬,街上的人有的穿起了薄薄的羽绒衣,我也是怕冷的人,早早裹上了围巾。   不知不觉,走到了“风安堂”来,原来这医馆离我上课的地方只有两站路。   我在街的对面站定。   医馆的门口有不少人进进出出,更多的是带着孩子的家长,他们的脸上浮现着或忧虑或希望。   我不知道封信有没有在里面。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抱着一个模糊的信念,想要追上他离去的背影,想要找到他,想要重新与他遇见。   但是从来不敢去想,即使再次相遇,我们仍然只是陌生人。   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是若素。   犹豫着接起。   电话里若素的声音充满八卦的激动:“哇,姐,我刚刚从何欢那里打听到的消息,你还记得封信吧?昨天在我婚礼上遇到的封信?你原来喜欢的那个人呀!”   我的心一沉。   隐隐不好的预感。   昨天我刻意避开了若素的追问,也没有向何欢询问什么,也许就是害怕这一刻的来临。   “他怎么了?”   “原来他已经结婚了!然后又离婚了!听说还是被女方甩了!太不可思议了吧,读书的时候他多优秀啊,那样的男人也会被人甩。”   “……”   “喂喂,老姐?喂?信号不好吗?”   “嗯?我在,那他现在呢?”   “现在?现在不知道哎,何欢不喜欢向他爸打听这些,只知道还没有再婚……喂,我说老姐,你不是要犯傻吧?不会又心动了吧?以你现在的条件,不至于要去喜欢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吧?”若素紧张起来。   我叹气。   太阳穴越来越胀痛,有着一跳一跳的感觉。   以前我忧愁的时候,就喜欢晒太阳,听说太阳光里有某种物质,多晒会使人变得快乐。   但是此刻阳光也无法驱走我内心的难过。   良久,我低声说:“若素,如果有办法,又怎么会有人想要犯傻。”   可是,他是我无法抽身的宿命。   无论远,无论近。   话筒那边,传来若素轻轻吸气的声音。   我抬头看着街对面那木红色的木质门廊。   封信,你知道吗,我从早教中心出来,走到这里,我一共走了2443步。   现在我站在你的门前,却再也不敢前进一步。   原来,这就叫咫尺天涯。   (未完待续…)   14.一模一样的眉眼,却怎么那样陌生   夜幕降临时,我回到租住的屋子,七春打电话说她在外面吃饭,昨天她下了飞机就直接冲到了我这里把行李放下了,说要在我这住一阵子。   我有太多的话想对她说,她是知道我秘密最深的人。   但她一直那么那么忙。   我寂寞地撕开泡面的袋子。   外面传来欢快的敲门声,孙婷像只兔子一样蹦了进来。   “喂,安之,晚上去泡吧吧!我婆婆终于回来了,我解放了!”她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我摇头:“不去,我不爱去酒吧玩,再说今天头疼,晚上还要加班做事。”   孙婷抢过我手里的泡面直接扔进垃圾桶。   “去我家吃饭!然后跟我一起去泡吧!工作催人老,你不要还没嫁人就把自己弄成黄脸婆好吗!”想想她又眼睛一亮地说,“对了!我那帮朋友呀,中间可有几个都是未婚钻石男!我今天非拖你去不可……”   我抱着头痛苦地说:“好吧,说实话吧,是要在你婆婆那儿拿我当借口?”   孙婷嘻嘻一笑:“安之我和你前世一定是亲姐妹,你真是太善解人意了……我和我婆婆说陪你去相亲,如果说去泡吧她不命令她儿子休了我呀。”   于是我愁眉苦脸地“被相亲”了。   孙婷其实不是那种玩得很过火的午夜场女孩子,她完全是没心没肺的爱热闹型的人,结婚前就朋友无数,爱唱爱跳,她老公小梁也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偶然见到她那一派天真热情奔放的“金蛇狂舞”后,被她的二货性格所惊艳,执意娶了她的。   但老一辈人毕竟保守,虽然小梁并不反对孙婷婚后偶尔和老朋友出去玩,但她婆婆不会高兴。   所以生完孩子后,这还是她第一次借我之名溜出来。   进了“暗夜酒吧”后,孙婷立刻被她的老朋友们欢呼着包围了,我这个道具迅速被无情地弃于一旁,什么钻石单身男更是没见着,只看到几个已婚发福男。   我今天原本心情也很郁悒,看着手机发呆。   我想彦一了。   但是我不能给他打电话。   临别的时候,我们曾经约定,彼此不再联系,所以我回到C城换了电话号码后,也没有通知过他。   但是我的通讯录里,一直存着他的电话。   我们分别已经快三个月了,我很担心他。   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按时吃饭,是不是又回到过去那样封闭的状态。   他曾经有一次在挽留我无果的情况下哭着对我说,如果他死了,就是因为我丢下了他。   但是真正分别的时候他在机场一脸平静,说他会好好生活,好好照顾自己,以后会娶一个温柔的女孩子,要我放心。   我不知道他说的哪一句是真的。   其实我一直不敢去想。   我紧紧地盯着那个号码,屏幕熄灭又按亮,过一会儿又熄灭我又按亮,然后变成眼底酸酸的感觉。   我不能按下去。   我没资格。   “你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缺女人……”侧面那桌女人轻笑的声音传入耳中。   我按按疼痛的太阳穴,想分散一下注意力,于是微微转过头,用眼角余光偷瞄。   女人已经和男人黏在一起,男人的头搁在女人的颈窝没动。   我几疑自己眼花。   “送我回家吗?”女人直起身子,涂了深红蔻丹的指甲在男人面上轻轻滑动,那柔软的弧度比酒更醉人。   男人纤长的手指动了动,一样东西扔到桌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是车钥匙。   “你开车。”他低声说。   然后他们站起来,男人也许是喝了酒,脚步略浮,女人全身躲在他的怀里。   孙婷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我的身边,她没喝多少,怕回去被婆婆发现,但是和那些老朋友玩猜拳打耳光打得眼冒金星嗨翻了天。   她惊讶地咦了一声,不确定地问:“那是,封医生吗?”   又啊了一声。   “那女的……哎呦那女的是这里的常客啊,一身的骚病,封医生怎么会看上她?啧啧啧……”   他们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外,我突然跳起来狂奔出去。   撞到了几个桌子,听声音还撞翻了人家的东西,孙婷在身后吃惊地叫我,还有帮我道歉的声音。   我不管不顾了。   我追他而去。   外面的街很冷,再多幻丽的霓虹也挡不住这冬夜的冷。   封信和那个女人走向停车场。   我几步冲上前一把抓住他没有搂住女人肩的那只手的衣袖。   “等一下!”   他停住脚步,抬眼看我,更吃惊的却是那个女人。   真的是他。   可是,我不敢相信那是他。   一模一样的眉眼,却怎么那样陌生。   我记忆里的封信,无论是八年前还是重见的八年后,都是如同秋日阳光般温暖的人。微笑里有着淡淡的萧瑟,但不会冰凉。看人的眼神充满专注,但不会残酷。   记得高中那时候,有一次,有个很胖的女生,被她们班的同学起哄逼迫,在走廊上向封信表白。那女生本来就很自卑,经常被大家捉弄,却不敢得罪任何人。抱着看好戏的心态,那些恶劣的同龄人要她在封信路过的时候大喊“封信我喜欢你”。   那女生喊了,喊完以后抱着头蹲在地上无声地哭。   得逞了的人恶意大笑,笑她是只癞蛤蟆。   封信没有笑。   他伸手把那个女生拉起来,认真地对她说:“谢谢你。”   他用他的行为和表情把那个女生被同伴打碎的自尊一点点还给她。   后来周围的笑声就变得尴尬起来,再后来就没有人笑了。   我当时正好去打水,目睹了整个经过。   那时候我就确信,我喜欢的少年,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温暖的少年。   但是,眼前的男人,如任何一个在夜店寻欢的堕落生命般,笑容虚浮,麻木腐朽,游戏人生。   怎么会,怎么会。   怎么会是他?   如果说下午听闻他结婚离婚只是预期中的失落与疼痛,那么此刻见到的他,才让我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心如刀割。   封信,这么多年,你到底在做什么,你经历了什么?   女人迟疑着发难:“你们认识?”   我盯着封信的眼睛,努力不让自己逃跑。   “你认识我吗?”我问他。也许天气实在太凉了,我的牙齿都在颤抖。   他看着我,不可置否,像看着一个陌生的人。   甚至也没有挣脱我的手。   “小姐,就算犯花痴也有个先来后到吧?”女人见封信不出声,调子焉然高起来,竟伸手来掰开我的手。   我被她拉扯,一时情急,也用上了蛮力。   “是要讲先来后到。”我听到自己脱口而出,“这个人,我八年前就已经预约过了。”   那女人怒了,从封信怀里直起了身子发狠地掐向我的手背。   封信突然伸手挡了一下,隔开了我们。   “别闹了。”   语气里,明明白白的嫌恶,却不知是对谁。   我胸口钝痛难挨。   孙婷已经追了出来,看到此情此景,她仅有那点酒劲应该全醒了。   她身后还有几个朋友,大家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朋友的朋友还是朋友,他们本能地觉得先帮我再说。   那女人见封信无意护她,再加上孙婷他们张牙舞爪地冲过来,顿时明了局面,冷笑几声拔腿就走。   “车钥匙。”封信沉声说。   女人顿了顿脚步,扬手把他的车钥匙扔过来。   附送一个怨毒眼神。   封信被我抓住袖子,动作迟缓,任车钥匙掉在面前的地上。   我听到孙婷尴尬地喊“封医生”,然后不停地问我“怎么了程安之你怎么了”。   封信看着被我抓的手,又看向我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的眼神,似乎比开始更清醒了些,那种犀利的目光,在夜色里灼灼如电。   像用光了所有力气的逃兵,他低下头,虚弱地一点一点地松开了我的手指。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他无视孙婷的招呼,平静地开口问我。   我摇头,又点头。   我喃喃地问:“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纠结这个问题,或许,我是想告诉他,不记得我也没关系。   可是你还记不记得那时的花、那时的树、那时的云朵、那时的桂花香。   那时的,你自己。   你怎么能忘记那时候的你自己。   这呓语像足醉话。   他没有回答我,弯腰拾起地上的车钥匙,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停车场走去。   我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无声地哭泣。   半夜出来喝水的七春被我吓了一大跳,哇的一声怪叫跳过来。   “你搞什么啊,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睡着了,打你手机也不接。”她大大咧咧一屁股坐在我的边上。   我抱着她的脖子哭出声来。   终于有一个知道故事始末的人,可以在这样充满包容性的黑夜里,听我诉说。   听到我今夜的遭遇,她微微动容。   “程安之,你到底爱他什么?你难道不觉得这么多年来,你爱的只是一个你想象出来的幻梦?”她问我。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千百遍。   “七春,爱是什么呢?我只知道,这么多年,只要想到他,我就觉得幸福。因为想靠近他,所以我变得勇敢,变得优秀,变得坚强,忍受寂寞,甚至在没有希望的时候仍然坚持着...你以为我痛苦吗?不,我并不痛苦,在爱着的时候,所有事情都不可怕,所有的事情都变得美好,所有的伤害都可以原谅,是他让我感觉到每一天都充满希望。今晚我哭,只是因为替他难过,难过他带给我那么多,我却不能为他分担一点点,我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那么寂寞。”   其实爱是很简单的事吧。   你爱着的人,他存在的地方,整个世界都在发光;他失落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会下雨。   能够避开的,就不是命运,能够放弃的,就不是爱。   爱和命运,都是上天的事情,我清醒地沉沦了,却无能为力。   “七春,看到他那样,我好痛。”我呜咽着总结。   “我也好痛...”   “你也心痛?”我成功地被她吸引。   “不,我膀胱痛...我刚准备去尿尿,看你在这儿哭,结果没尿成...一直忍到现在,不敢打断你抒情...”   “噗!”   我就知道,孟七春是治愈系的啊。   15.十六岁的记忆像大群蝴蝶一样霸道的奔涌进脑海   “安之啊!你下午有空没有?陪我去一个地方!”何老师的大嗓门从电话里清楚地传出来。   我把话筒移开耳朵远一点。   “下午...”下午没空。   “我过来接你!我有个老朋友从北京那边淘了一个田黄印章来,硬说是皇帝用过的,我得过去亲眼瞧瞧,你也陪我一起去!”何老师完全不需要我的答案,已经自作主张急吼吼地安排。   我含混不清地推脱。   其实还因为心虚,以前在香港,和何老师通信,碰到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问彦一,久而久之,使得何老师把我当成了古玩专家。   但我自己清楚,我那点东西实在比他高明不了多少,现场卖弄丢脸事小,坏事事大。   但何老师可不管不顾,一把挂了电话。   我只得加紧做完手上工作。   果然午餐时间一到,何老师的电话就来了,我匆匆交代了几句,下楼随他而去。   路上我来开车,听得他在副驾位上坐立不安。   时而喃喃自语,时而唾沫横飞。   不外是:   “专门买赝品的老家伙,能有什么眼力劲,肯定又栽了!”   “哼,上次屁颠屁颠地抱来个明代珐琅碗来给我看,我就说是高仿,他偏不信,拿去给故宫博物院的专家看,果然是高仿,他还不服气,说我是碰中的。”   “不过皇帝印章可不是等闲物,安之你说,这封老头不会真得了个宝吧...”   我听得封老头三个字,怔了一怔。   我想,不会这么巧吧。   你那么思念一个人,却怎样都遍寻不获他的身影;而一旦重遇,他的名字身影却时时处处出现在身边。   难道我积攒了八年的缘分,都在这一个月用尽了。   车子开进一个小别墅区。   封家在院子上开了一个门,从院子进去,是密密的葡萄架,有古朴的石桌、石凳、精巧鱼池,靠墙处开了一片菜土,雪季快来了,但院子里依然有不少绿意,看得出主人很下功夫。   进得屋中,暖意扑面而来,空气里充盈着淡淡的草药香。   须发皆白的老人大步迎上前,他身材高大,虽然年近八十却仍然精神矍铄,满面红光,笑声像打雷一样,一掌拍到瘦小的何老师肩上,我的心都惊得跳了几跳。   何老师却不以为意,同样的大嗓门招呼回去,原本有些空荡的客厅里有了这两个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的老人的声音,瞬间变得像闹市一样。   何老师一把拉过我做介绍:“封老头,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程安之,我在香港碰到的那个姑娘,这方面可懂得比咱俩加起来还多!我儿子上次结婚时我才发现,她居然是我媳妇的姐姐!你说巧不巧,哈哈!”然后又对我说,“安之,叫封伯伯!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老朋友,看货眼光差,看病倒是一流!”   封老爷子把眼睛一瞪:“封爷爷!”   何老师争起来:“你个死老头,她是我媳妇的姐姐,叫你爷爷,那我不是要叫你叔?”   封老哈哈一笑:“谁让你四十岁才生何欢?”   眼见两个岁数加起来超过一百五的老顽童还没落座,就已经对吵开来,我暗暗好笑,趁机偷偷打量周围的环境。   客厅里有一张照片墙,多数是封老给多位大人物看病的纪念照片,那些曾是他病人的人中,有些是曾在《新闻联播》里出现的熟悉的脸,还有几个外国人,看起来身份都不凡。   见我在仔细打量那些照片,封老顿时嘴也不斗了,凑过来跟我讲故事。   不外是些妙手回春起死回生相见恨晚感激涕零的传说。   这都是老爷子一生的荣光,说起来就仿佛生命再重燃一次般整个人都变得耀眼,我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大开眼界,估计已经听过无数次的何老师却很快不耐烦,连连催起印章的事,老爷子只好住嘴,意犹未尽地瞪了老朋友几眼,特意跟我说有时间独聊,要好好给我上一课,我连连点头。   终于进入今天的主题。   封老已经小心翼翼地捧出他的锦盒,打开处,果然是一枚黄色印章。   何老师迫不及待地捧起来细看。   我也凑过去。   这印章的印纽是瑞兽形,体型硕大刀工精美,封老爷子说是乾隆之印,也并非不可能。   我依稀记得,乾隆皇帝酷爱以田黄石刻章,传说曾有三百多枚田黄章流传下来,但多数流于海外,最有名的应是现在藏于故宫博物院的三链章。   如果说封老这种业余收藏爱好者,机缘巧合竟收入一枚乾隆的田黄章,那确实是一件圆满的事情,其价值和意义都难估。   也难怪何老师如此激动,不敢置信。   何老师还在那儿仔细抚摸端详,封老爷子已经不耐烦地一把抢过章子来,小心地放在我的手上。   “小姑娘来说说看。”他似乎胸有成竹,目光炯炯地看定了我,分明只是考我。   我只能硬着头皮,搜肠刮肚。   “这枚印章从材质上看,实属上佳,血丝盘格明显,萝卜纹细密舒顺...”   我索性把脑袋里关于上好田黄石的特征背了一遍,其实我也分不清这枚章的材质是否具备那些属性,但是看到封老爷子连连点头,显然龙心大悦,自觉算是蒙混过关。   私心里,很可耻地有一种在讨好家长的感觉。   最后再坦诚说一下自己水平有限,并无法认证古物真伪,但是封老爷子心中已经笃定,也并不在乎何老师的泛酸和我的无知,只是一心高兴。   性质大好的封老爷子又邀请我品鉴了他的其他若干宝贝,还给我们沏了功夫茶。在两个老头时不时的斗嘴声和茶香里,一下午的时间飞快流逝了。   喝茶的结果就是我想去卫生间。   封老爷子挠挠白头发。   “楼下卫生间的马桶昨天坏了,叫人来修今天还没来,你去二楼用我孙子房间里的卫生间吧,二楼右拐第一间就是。”   我只好自己爬上楼去。   二楼右拐第一间,推门进去,里面是一间套房,穿过书房和卧室,尽头是卫生间。   干净简单的房间。   我连呼吸也放轻,只怕惊扰这个梦。   没有乱扔的杂志,没有凌乱的杂物,墙上没有照片,全屋连一件挂在外面的衣服都没有。整个房间和楼下一样使用深色的家具,而深蓝色的床上用品,几乎是这极素空间里唯一彩色。   如果不是书桌上一本摊开的医学书和横在书上的一支钢笔,简直看不出这房间有人居住。   这就是封信的私人世界。   我贪婪而留恋地看着这空间里的一切,却不敢伸手触碰。   封家的别墅住于近郊,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别墅区,应该价值不菲。但这小小世界里,似乎只有封老爷子和封信两个人居住。   阳光照在窗子上,有小鸟在窗外鸣叫,静得让人心虚。   我鬼使神差地伸手去触摸桌上那本摊开的书。   房间里没有一张他的照片,但是我能想象他坐在这桌前,纤长的手指翻动书页,面容安静而温暖的样子。   我的心砰砰狂跳,却突然看到书的下面压着一张纸,露出一角。   我轻轻抽出来。   忽然愣住。   那张纸上,用我熟悉的笔迹,写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程安之。   后面接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飘着出了那个房间的,出房间的时候,眼角瞄到书架上一样东西。   和这房间很不相称的一样东西。   十六岁的记忆像大群蝴蝶一样霸道的奔涌进脑海。   圣诞晚会上,我连送给他礼物的勇气都没有,只得趁乱将手里的一直丑怪小恐龙放进替他捡礼物的女生手里。   那恐龙被捏肚子,会发出可怕的大叫: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   我爱你。   现在,它就静静地站在书架的角落里,看着我的失魂落魄。   我伸手捏它一下,再捏它一下,它已经不会发出声音。   (未完待续)   回去的时候,我异常沉默。   何老师几次想开口,又欲言又止。   送他到家的时候,他终于还是迟迟疑疑地问了出来。   “安之啊,我记得你在香港的时候有男朋友的是不是?那个很年轻的小伙子……”   我知道他说的是彦一,我摇头。   “那个不是我男朋友,只是一个朋友。”   何老师眼睛一亮。   “那你现在有男朋友没有?”   我又摇头,最近问这个问题的长辈好多。   何老师啊了一声,下定决心似的说:“你要是不嫌我多事,我想给你介绍一个人……就是封老头的孙子,上次小素婚礼上不知道你见过没有……那孩子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比我家何欢还有出息,就是……”   前面有车突然插道,我一时慌乱,差点追尾。   何老师见我没吱声,大概以为我在催他下文,想了想一咬牙道:“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离过一次婚……你看要不约个时间让你们见见?”   我手脚发凉,心乱如麻。最近发生的戏剧性转折太多,我原本就不玲珑,只觉应接吃力。   但是,至少我听懂了,何老师说的,是封信。   看我还是不出声,何老师也有点不好意思,自我解嘲道:“我也知道你肯定心气不低,条件又好,怪我多嘴,都是封老头,非要我问问……”   “不是的!”我急着打断他,一时间差点喉紧语塞。   “只要他同意,我没问题!”我只能这么说,矜持尽失的态度反而换来何老师的惊诧莫名。   封信,封信。   如果那个人是你,我怎么会不愿意。   我不管前方是风是雨还是晴,我只知道,如若是你,随时随地,我会如约而至,哪怕赌上一生的运气。   第六章Flower·赴约   封信,有时候我想,这个世界上,会不会有另外几个我,也这样爱着另外几个你。   如果有的话,我多希望他们都是圆满结局。   [楔子·一场豪赌]   “我可以跟你签这个协议,但有这个条件。”   “我早想到了,我爸可以出手救你爸。”   “不,你绝对不要救他。并且要把他其他经济罪名落实。”   “为什么?那是你爸啊?一旦落实,他至少要关十年,他的公司也会因为巨款罚款而资不抵债面临倒闭。”   “我知道。”   “那……成交。”   那是封信二十二岁那年的一场豪赌。   赌上的,是他自己的人生。   那一年,爸爸的公司,因为引进风投失败,反而加速暴露了在税务等方面的巨大问题,拔出萝卜带出泥,爸爸一夜间面临公司破产自己入狱的人生反转。   就在那时,叫姚姚的漂亮女人找到封信,要与他谈一场交易。   她是市某政要的独生女,自小骄傲任性,国外名校毕业,归国不到一年,就未婚先孕。那大概是一场惊心动魄足以让她粉身碎骨的爱情,但遗憾的是,男人是个浪子,并不想人生尘埃落定。   姚姚放手得洒脱,拿出她官家女儿的手段,她一手为自己安排好后路。   向父亲摊牌,誓死保胎,迅速寻找一个合适她身份的形婚配偶,为这个孩子的出生买单。   这是一个短暂的契约,孩子出生后至两岁,双方将以感情不和为由,解除婚姻关系。   所有人都获得相对有限的体面。   如果要保住孩子,还要给他未来的坦途,这大概是最好的方法。   她相中为她搭过一次脉的医生封信。良好的家世,初露的才华,美好的外形,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即将入狱的父亲。   经济一罪可左可右,关系为大,如果她父亲愿意出手,他没有理由不做交换。   自小跟着父亲,她自信抛却感情,一切皆可算计。   但她到底是算错了他。他与她签下荒唐协议,却只是为了阻她出手,坚决要将他的亲生父亲下狱。连那原本该由他继承的市值上亿的封家公司,也不惜一瞬间灰飞烟灭   她看不懂他'那一瞬间曾经心生退却。   “他要领的,远不止这一点罪。”这是他给的唯一一句答案。   说这话的时候,他垂下目光,语声缓慢。   每一个字都不怨毒,只是那么沉的悲伤,却让人心惊肉跳。   一个月后,姚姚轻抚自己还未有隆起的小腹,与封信举行盛大婚礼。   婚礼上,男方没有父母出场,他那德高望重的爷爷是C市人人敬上三分的中医界老泰斗,理所当然坐了男方上亲。   老人家不知实情,是封信特意要求隐瞒。   虽然对孙子突然间的婚礼难以接受心生疑虑,但终究还是妥协。   而知情并参与了这场交易的姚姚父亲,在将女儿的手交到那个面色沉静的年轻男人手中时,曾经试图用眼神给他一个含义深刻的警告。   你已经没有机会回头。   隔着朦胧的面纱,姚姚抬眼看了看封信,当自己的手放入他的手中时,一阵异常的寒意从相触的肌肤上传来,那一刻她忽然感到他的犹豫。   他分明容色未变,但她知道他在犹豫。   一种从未有过的慌乱与狠倔在一瞬间扼住了她,没有任何先兆,她反手一把扣紧他的手。   层层叠叠的白纱掩盖了这小小的角力,她极热的手掌和他极冰的指尖纠缠在一起,精致修饰过的甲片狠狠划破他的掌心。   他的眼里清楚地闪过一丝痛楚的神色,但转眼安静。   他们的目光如冰雪压城,在交换誓言的一刻冷冷相遇。   礼成后,她伏在他的肩上,假戏真做地开始哭泣。   16.程安之!到底是小清新还是重口味你给个干脆的!   “今天好运气,老娘请吃鸡!一只别嫌少,两只笑嘻嘻!”七春一边猛啃鸡腿,一边朝我大抛媚眼。   我拼命地玩手机来忽略肚子的强烈抗议。   “你真的不吃?”她把油糊糊的嘴凑到我面前。   “不吃!”我悲愤地呐喊。   “我跟你说啊,我查过资料,饿肚子最先瘦的,是胸!”   “不是吧……”   “所以嘛,来,陪姐姐啃个鸡腿,反正是你买单……对了,咱还是继续用内在美征服他!”   “你的意思是我没有外在美?”   “你当然有!谁说你没有我和谁急!来,吃腿吃腿!”   ……   和七春吃完鸡腿后直奔今天的目的地,某商场。   我从试衣间里出来。   “哇!好萝莉,适合你的小清新脸!”   “男人会不会喜欢成熟点的?”   “那试试这件。”   “可是我觉得第一次约会,也许穿保守点更合适。”   ……   在鞋柜台。   “这双吧,细高跟,有女人味,显腿长,反正封信也高。”七春递过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会不会他喜欢娇小点的……”   “那平跟?”   “呃,但是女人味和长腿什么的是所有男人的最爱吧。”   ……   五个小时后,商场里七春的咆哮振聋发聩。   “程安之!到底是小清新还是重口味你给个干脆的!要死要活就这一把定输赢!这一下午老娘的鸡腿都已经被你消化干净了!”   ……   最后终于还是按平时的着装风格,买了条米色羊毛小裙子,一双中跟小靴子,再外搭一件大衣。   当我一起刷卡的时候,七春对着小票上的总和超过五位数的单据直接崩溃了。   “程安之,人家说,女人看考外表得到男人一时,靠内在守住男人一世。我看你这几年真的是脱胎换骨,内外兼修了……要是你的男神不要你了,你就娶了我吧!求娶!”   我暴汗。   “七春大小姐,我是何时征服了你的芳心?”   “刚才你刷卡的时候,那气定神闲的霸气……”   “哦……我工作两年还是存了点钱。”   “存了多少?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   “还好啦,我也没什么地方花钱,大概就存了个小户型的首付……为什么招也是死不招也死?”   “因为同样工作了两年的我,对比自己空荡荡的行囊,忍不住流下了黯然的泪水……今晚我要喝死,别拦我。”   “喝死之前,陪我再去修一下头发……”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想要早点睡,免得明天有黑眼圈,却越是如此,越是无法入眠。   七春真的跑出去了,说是找朋友喝酒,大半夜的才听到回来的门响。   而我的脑袋里乱糟糟的。   时而想起最初在校园里的种种;   时而想起在香港时的各种意外与跌宕;   更多的是想明天的第一次约会,他知道是我吗?他听到名字的时候有没有觉得熟悉?如果他不记得我,我该怎么说;如果他记得我,又记得多少,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胡思乱想中,眼皮逐渐变得又涩又痛,我愈发辗转不安。   一直熬到下半夜,终于才睡去。   夜里有梦,梦里不知身是客。   17、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西餐厅里的音乐舒缓,像情人间优雅而试探的呢喃,封信先到,他选择了靠窗的一个卡座。   像多年前去送明信片的那一次般,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千百次,最后却仍是一片空白。   上午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温柔而清冷。   “我是封信,把地址和时间发到你手机上好吗?”   我讷讷地答好。   明明是孤注一掷的勇气,却怎么能在这里止步。   服务员看我站在路中间不动,走过来轻声询问,我指指封信,示意已经约人,而他恰好在此时转过脸来,我们的目光不经意间就撞上。   虽然我的附近还有很多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是在看我。   一秒。   两秒。   三秒。   ……   他就那么看着我,不出声,也不招呼。   渐渐地,他坐在那里沉静等待的样子,和八年前的少年微笑的脸重合起来,他低下头轻声对我说:“加油。”   服务员再次催促的声音终于把我拉回现实。   我横下心,眼皮一垂,迈步朝他的方向走去。   终于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好。”我鼓起勇气微笑。   “坐。”他优雅地站起身来,手指对面的座位,我看到他的嘴角轻轻弯了弯,那双墨如夜色的眼眸里,看不出意外表情。   他没有问我是谁,也没有问我是不是他在等的人。   这才是我记忆里的封信,不发一言,就已成竹在胸。   我再次疑心那夜在酒吧相遇是不是一个梦。   我们都坐下。   我低着头盯着桌子,想着应该怎么开口。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但这里午餐时间上菜很慢,所以还是先点了。”他倒是很自然,不疾不徐地说,声音那么近,似乎气息都能感知。   “嗯。”我僵硬地点头。   “先喝点热茶?”他很有耐心地把桌上用蜡烛加热的玻璃壶轻轻提起来,取过两个晶莹的小杯子,金黄色的柚子茶从壶嘴汩汩流出,空气里腾起细微的白色热气。   他把一只杯子轻轻放在我的面前。   我盯着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长,动作却沉稳有力。   我觉得自己这二十四年都白活了,明明在外面已经锻炼得不说明眸善睐也算大方得体,但怎么一面对这个人,就只有白痴般的反应。   在这样自责而羞愧的心情里,我默默地端起面前的小杯茶喝了下去。   “喂!”一只手及时伸到我嘴边迅速夺下了杯子,但沾到嘴唇的热茶仍然烫得我一个哆嗦。   我茫然地抬起头来,就看到封信近在咫尺的脸。   我一时间连疼痛都忘记了,只觉得整个人都麻了。   他把杯子放远一点,但是并没有立刻收回前倾的身体。   他就那么隔着一尺的距离对着我的脸。   “程安之,你看着我。”他鲜有情绪波动的声音里有着我所陌生的不悦感。   “我到底有什么可怕,让你看到我的时候,表情永远那么视死如归?”   我就真的看着他了。   其实是因为震撼得失去动弹的力气了。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   ……   他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大概过了十秒,他缓缓收回身体,回复正常坐姿,目光也终于离开了我的脸,气氛随着他的表情变化而瞬间柔和下来。   我松了口气,刚感觉自己恢复了说话能力,服务员已经开始掀帘上菜了。   居然是红烧肉、水煮鱼、猪肚墨鱼汤。   我以为我们应该在西餐厅里吃牛排。   但,是我真正喜欢的几道家常菜。   “先吃吧。”封信恢复淡定地先拿起勺子盛汤。   我机械地拿起筷子,满心的疑问却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   “你……记得我?”我试探着问。   “嗯。”他平静地答。   “呃……那你记得我是谁……”这句真不知道怎么问才好。   他停住勺子,又深深看了我一眼。   还是平静的声音。   “学校,婚礼,酒吧……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我瞬间石化。   带着更多的疑问埋头喝汤。   偷眼看封信,只觉得他吃中餐的样子也优雅得不像话,每一个动作,都有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风华。   这样美好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得到过又放弃呢?   脑袋里不自觉冒出这样的疑惑,我赶快自责地甩一下头,把它丢回角落。   封信察觉到我的小动作,朝我看过来。   我赶快低头吃菜。   头一次觉得香喷喷的肉含在嘴里,怎么嚼都觉得不对。   “你前天去我家的时候,动过我桌上的东西?”他慢慢地说。   “啊?”我正含着一口肉,惊吓间直接把那块肉完整吞了下去。   “我记性很好,我爷爷又从来不会碰我的东西。问一下爷爷有谁来过,就明白了。”   他又强调了一次记性问题,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是故意的。   “你写了我名字。”肉终于落进肚里,我心一横,不知死活地小声反击。   他没有立刻回答,低头挟了块青菜,似乎笑了笑。   “我只是奇怪,怎么最近在哪儿都能遇上你。”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那眼神里,涌动着某种我看不懂的东西。   他语速很慢的说:“程安之,你让我知道,原来时间可以让一个单纯的女孩变得这么有城府有心机。”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前一秒还是天堂,后一秒竟是地狱。   他怀疑我。   他看轻我。   他觉得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我刻意。   但是,我为什么要委屈,如果我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我一定会真的刻意,次次刻意。   我就是变得城府,我就是充满心机,我用了八年的时间努力变得坚强,就是为了再相遇的时候有勇气不顾一切冲向前。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好委屈。   我才知道,爱一个人,竟会这样,卑微到受不起他的一丝质疑。   原来在你年少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人,无论你后来变得多么光鲜多么强大,然而一旦重新面对他,你就又回到了那样卑微敏感又欢喜稚嫩的少女心情。   好像时光从未流过指尖。   我端正地坐着,低着头,音乐和人声都已离我很远,我仿佛觉得窗外正是蝉声轰鸣,乌云满天,同桌在翻动书页,下一秒仿佛就会听见老师提问的语声。   只要他在我面前,我就能轻易回到八年前。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我手忙脚乱地胡乱抹着,却越抹越多,我对自己的狼狈心生绝望。 我应该更美丽,我应该更优雅,我应该向他展现最好的我,而不是仍让像那个手足无措低到尘埃里他都不屑看一眼的女孩。   我竟连争辩一句也做不到。   下期简介:   安之得到了封信爷爷的青睐,两人被安排相亲。   原来他一直记得她,特别是那双眼睛。   即使在时过境迁的八年后,那双眼睛依然如同少女般 干净澄澈。   他对爷爷说:“安之,我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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